《花落沉香飞雁客,纸鹤飞何处》 楔子 夜下买醉醉今生/情缘有意处处相逢/卸下记忆装满楼/回首之初/犹记得你最初的吻/是谁月下花伴舞/折柳拂摇人自醉/苦等今夜归途人/岂知路迢迢/伊人晚归/留下一人独落泪…… “瑶瑶,又在写诗啊。” 忆往流年/流年似水/梦里追逐那离去的背影/昨日回首/回首已去/夜里重拾被淡忘的真心/萧萧落叶/孤雁难双…… “瑶瑶,你又在写诗啊。” 莫小瑶的思绪被完全打乱,她闻音而去,只见林城坏笑的打量着她书本上的字句。她合上书本,恶狠狠地盯了林城好一会儿,然后将头扭向另一边,对林城不理不睬,为此,林城理所当然的吃了个闭门羹。 对莫小瑶来说,写文章是她生命中最能让她开心的三件事之一。当然,林城虽说是和莫小瑶一起长大,也就是别人口中的青梅竹马,遗憾的是,他不是那三件事之一。尽管她承认,林城确实帅的没有天理,但与她无关。 “瑶瑶,不要不理我嘛。”林城撒娇似的扯着莫小瑶的袖衣,嘟着嘴说,“大不了我请你吃冰激凌嘛。” 窗外的夕阳渐渐西落,若黄若红的晚霞将整个天地搂在自己的怀抱里。窗帘随风轻舞,生命的旋律在此刻清晰的奏响,通往天堂的钟声响彻在云霄上,舞动着前所未有的衣袂。 莫小瑶的思绪又随着这华丽的场景而飘荡在夕阳下,额前的刘海轻轻飘动,脸的两侧因为晚霞的映射,而愈加红透。 “瑶瑶,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啊,我说,请你去吃冰激凌,要不要?”林城又扯了下莫小瑶的衣角,“你不会真的生我气了吧?” 莫小瑶恍过神来,瞬间就将刚才的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当然要,冰激凌可是我的最爱,走,我要吃到饱。” 莫小瑶龇牙咧嘴的笑起来,她的笑,就如同在水池中的莲花一般,清秀动人,却又让人不忍触碰。 “明天就正式开学了啊。”林城双手插进口袋,白色的衬衫配以淡蓝色的牛仔裤,耐克的篮球鞋,细碎的短发临风而立,清秀白皙的皮肤和清晰俊俏的轮廓,这样独特帅气的人,即便在茫茫人海中,依然能够一眼识出。 “是啊,明天开始,我们又得踏上无尽的旅程了。”莫小瑶轻轻拨开被风吹的无处躲藏、贴在自己脸上的发丝,然后用细微的声音说道,“也好,至少在学校里,有人陪我打球。” 林城静静地看着此时的莫小瑶,继而抬头望着红色的天空,露出淡淡的一笑,眼神却夹杂着些微的无奈。 夕阳之下,两个身影并排而立,他们翘楚动人,却非池中物,也许,他们能够谱写华天高中的又一段传奇。 “走啦,我们回去吧。” “瑶瑶,你刚才还没写完的诗,写好的时候,能借我看看吗?” “你什么时候对我写的诗感兴趣啊?” “没有啦,就是好奇嘛。怎么,能给我看看吗?” “不行不行。” “借我看看啦。”林城不依不饶,就像一个孩子似的。 莫小瑶摆摆手,对林城的撒娇置之不理,然,却笑的那么开心。 其实,那首诗,她早就在心中写好了——萧萧落叶/孤雁难双飞/回首时/昨日已逝/背一时光行囊/拾一芳初心/携一抹夕霞/追忆遗落的初心/夜数星星/一卷相思情 第一章 宿世情缘,相遇仿若童话的开始(1) (1)莫小瑶&林城 高中生活的第一个钟声已经敲响,莫小瑶也一大早的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教室。 灰白色的窗帘醒目的随风舞动,有如一个舞动身姿的女子。还是很新的多媒体立在讲台前中央,黑板上面和初中的一样,上面写着差不多跟勤奋努力一样的字句,督促学生们奋发。讲台靠窗的一旁放着几张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不少东西,诸如粉笔、红纸、胶水、直尺——大多是需要用到的东西。靠门的一侧则放着一台自动饮水机,供学生使用。 莫小瑶来的早,教室还没什么人,于是,她挑了靠窗的位置,放下自己的书包,发呆的望着窗外。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t恤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帆布鞋。绑着一尾马尾辫,额前还留着刘海。清秀白皙的皮肤略微透着红润,宛若红莲。 她的思绪又不知飘向了何处。 清晨的初阳带着微微的热光,透过灰白色的窗帘,将窗帘上的百合花映射在莫小瑶的脸上,绽开的百合仿佛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莫小瑶沉醉其中。 教室里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嘈杂的声音也打破了莫小瑶的思绪。她微微的皱皱眉头,又只能无奈地叹气。 “一大清早的,叹什么气啊?”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周边嘈杂之中,依旧那么刺耳。 莫小瑶头也不抬地说道:“要你管。” “好,我不管。”林城把书包放到莫小瑶的后桌上,又拍拍莫小瑶的肩膀,一脸笑嘻嘻的样子,“瑶瑶,你知道吗?我刚才看见了一个大美女哦。” “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大美女。”莫小瑶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林城,“话说你一大清早的来学校,就是为了寻找美女啊。” “我是说真的啦,那个女孩穿着蓝色t恤,灰色的运动裤和白色的板鞋,一头黑色的直发,细嫩的皮肤透着淡红的光泽,真的好漂亮啊。”林城说的天花乱坠,却不知道莫小瑶早已神游外空,不知所处。 林城以为是莫小瑶吃醋了,连忙补上一句:“当然了,和你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莫小瑶瞟了林城一眼,尔后又继续望着窗外,任凭略烫的阳光灼烧着她的每一寸皮肤。 林城知趣而退,趴在桌子上,指尖轻轻地敲着桌子,发出“笃笃笃”的声响。 “原来,我还是和从前一样,不敢表明自己的真实想法。我总以为,我了解瑶瑶的一切,懂得她需要什么。到头来,竟是如此的无知。从我懂事起,从我懂得什么是爱情开始,我就小心翼翼地守护着瑶瑶,倾尽一切的想让她开心。多少次,想跟她说明我的心意,却总是在关键时刻退缩。我从不知道瑶瑶是怎么想的,我甚至不知道对瑶瑶来说,我是一个怎样的存在。至少,她从没说过,想和我在一起,一辈子不分开。”林城趴在桌子上,胡乱的想着。 第一节自习课的铃声打破了这嘈杂的一切,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拿着一本数学书和点名册走进来,高瘦的身影,清晰的轮廓,不笑的时候,冷若冰霜,笑起来却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二者形成巨大的反差。 他是莫小瑶的班主任,姓陈名秦甫,来自sc毕业于广州的一所重点大学。 他话不多,却都颇有道理。 对于这样的老师,莫小瑶是打从心底里喜欢的。但这不能代表什么。至少,她不会因为喜欢某个老师就认真的去学习他所教的学科,她的成绩,只是刚好达到华天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还是个捣蛋鬼。 她总是在老师讲到一半的时候发呆,在同桌不小心碰到她的时候,腾地一下站起来,胡乱的猜测着答案或说一句“我不会,”引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然后低下头,默然不语。 “喂,小瑶,又在发什么愣啊?”一个女生走过来,忽的一下,双手搭在莫小瑶的肩膀上,吓得莫小瑶一下子从座位上跳起来。 那个作战成功的女生是莫小瑶初三的同桌,有着一个很美的名字——芊雪。当然,她长的也很美。 只见芊雪一脸得意,摆出胜利的姿势,引得周围的人都直直地看着她。 她不以为意,继续说道:“小瑶,你还是这么爱发呆啊。然后……”她余光瞟向莫小瑶后桌的林城,叹着气,然后摇摇头。 林城感觉到莫名其妙,就用手指戳着芊雪的手臂:“芊雪,你刚才那是什么表情啊,我记得我好像没惹到你吧。” “可是你惹到我家小瑶了。”芊雪用手指指着林城的鼻尖,“你要是敢再欺负她,有你好受的。” 林城一下子没话说了。对于芊雪的厉害,他也算是领教过了。 初三第二学期的期中考试后,林城拿着那张满分的数学试卷满教室的跑,那张被老师夸赞了许多次的试卷赫然的在空中随风舞动。林城的得意之情尽显眼底。 突然,一只白皙的手不知从何处窜出,抓住林城的那张数学试卷,用力一扯,破裂成两半。整个教室的人顿时呆住了。很快的,又一只手窜出来,一手夺过林城握住的另一半试卷,随后,破裂成两张的试卷在仅仅三秒之后,化成一地的碎片,面目全非。 刚才还在得意之际的林城霎时目瞪口呆,而刚才还在闷闷不乐的、撕扯林城的试卷的芊雪立即得意至极。 林城哑口无言的盯着芊雪,本想以为芊雪还会说什么粗话的,却没想到她笑嘻嘻的说道:“不好意思,一时激动,你,不会怪我吧。” 林城一时间更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芊雪又贴近自己的身子,孩子似的说:“你不会对我生气的,对不对?” 林城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芊雪顿时欢呼雀跃的做出胜利的姿势,一把紧紧地抱住莫小瑶,一脸得意。 自从那件事过后,林城对芊雪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畏惧感,然,他不知道是为什么。 “芊雪,你就别再欺负他了,走,我们去吃冰激凌吧。”莫小瑶握住芊雪的左手,与她手拉手的走出了教室。 林城嘟着嘴,心里可谓是五味陈杂,应有尽有。所有的防备,在芊雪的面前,总是那么不堪一击;所有的防线,在莫小瑶面前,总是在瞬间崩溃。她们两个人,如若不是林城此生的苦主,又会是谁呢? 此时,阳光正猛烈的冲击着灰白色的窗帘,微微的淡光映射在林城桌上的塑料水瓶,反射出金色的光晕,闪亮刺眼。 “芊雪,你说,要是我们还在同一班,那该有多好啊。”莫小瑶轻轻地说道,她的眼神近似空洞无力,完全失去了以往的光彩。 时间能够改变一切的人事物,再深再痛的伤口,终有一天会慢慢结疤,痛楚会慢慢被削弱,直至麻木。曾经桀骜难训、放荡不羁的莫小瑶,如今在一开始的旅程,就被驯服了吗?还是说,少女的情愫在日渐长大的同时,也渐渐懂得了什么叫做矜持? 芊雪把头靠在莫小瑶的肩上,明明是一脸怅然,却还是努力地让自己开心起来:“怎么,想我了啊?” “嗯,想你了。”莫小瑶回答的很干脆,很简便,却足够触动芊雪左胸口处那最薄弱的防线,让她失声痛哭。 芊雪极力摁住快要落下来的眼泪,故意让额前的刘海散落下来,遮住自己那通红的双眼。 曾经,她们一同上厕所;曾经,她们一起逃课;曾经,她们一起去学校的小卖部买零食;曾经,她们互相依偎在校园的草地上;曾经,她们各自拥抱,沉默不语……如今,不在同一个班的她们,友情是否能够依旧一路走下去,永不间断?也许会有人说,如果她们之间的感情够深,又怎会轻易再见?然而,我们都忘了,情感是脆弱的,我们随着人生的延伸一路走去,宛若顺流而下的流水,而感情,偏偏是逆流而上。时间最是无情,我们都知道。 莫小瑶拽紧了芊雪的手,走进了小卖部,当二人各自拿着一个冰激凌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她们都哭了。 莫小瑶伸出舌尖,轻轻地舔了舔冰激凌,感觉到心灵在空中翱翔,她开心着,露出一脸笑容。几秒之前的悲伤,在冰激凌面前,被彻底冻结成冰。吃冰激凌,是能够让她开心的三件事之一。从小开始,就是如此。 也许是自己凑的太近,以至于在莫小瑶抬起头来的时候,鼻尖也沾到了一点冰激凌碎屑。芊雪“扑哧”一声,大笑起来。 莫小瑶瞬间脸红耳赤,急急擦掉鼻尖的冰激凌碎屑,低下头,静静地咬着余下的冰激凌。却在此时撞到了一个男生,手里的冰激凌几乎都涂抹在男生的白色运动服上。 莫小瑶缓缓的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男生,转而低下头,余光又瞟向杵在原地的芊雪,滚动眼神示意她救命。 那少年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加以蓝白相间的鸿星尔克运动鞋,五官的轮廓清晰自然,乌黑深邃的眼眸,似乎能看穿人的一切,然而,他笑起来,却带着一副稚气未脱的孩子气,和林城一样,帅的没有天理。 “可恶!把我的冰激凌都弄没了,这可怎么办?人家长得这么帅,我又不能开口叫他赔,可那明明是我最爱的冰激凌,我怎么能就这样吃亏呢?啊,我在想什么啊,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嘛,是我活该啊。”莫小瑶的思绪乱作一团,从小至今,她的思绪从未如此混乱。 难道真的是少女情愫日益增长,以至于对冰激凌没有那么喜欢了?不,这种事绝不允许发生,绝不。 莫小瑶又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少年,突然觉得脸颊发烫,像是被火灼烧一般,但却未感觉到疼痛。 第二章 宿世情缘,相遇仿若童话的开始(2) (2)莫小瑶&林天羽 林天羽的世界在刹那间崩塌了。 莫小瑶时不时地抬头看着他,让他不知所措。诚然,林天羽总是以坦然的态度去面对任何一个人,试图让自己容纳到他们的世界里。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只是,当少女那通红的双眼闪烁着举止不定的时候,林天羽知道,他应该做点什么,并尽力去解开这尴尬的场面。 猛烈的阳光让林天羽感到目晕头昏,他露出一脸笑容,光洁的面孔在阳光下,更显风华。 芊雪完全会错意了莫小瑶的意思,她以为莫小瑶在示意自己不要打扰到她这场童话般的相遇。于是,芊雪咬了一小口冰激凌,对着莫小瑶微笑,径直走开了。 莫小瑶顿时感到世界的黑暗席卷狂来。 “那个,你没事吧?要不这样,我请你吃冰激凌,当做赔罪。”林天羽笑道。 “嗯,好。” 话刚出口,莫小瑶就后悔了,她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几巴掌,抽到自己的嘴巴不能再吃东西为止。 “我怎么可以这样?明明是我不对,却还要别人道歉,还要别人请自己吃冰激凌,怎么可以这么没底气?不过算了,跟什么东西过不去,也不能跟冰激凌过不去啊。既然他要请我吃冰激凌,说明我今天与冰激凌有缘分啊,不是吗?”莫小瑶如此想着。 当莫小瑶从思绪中挣扎出来的时候,林天羽已经将一个冰激凌递到她面前,露出和刚才一样的笑脸。 莫小瑶红着脸的接过了林天羽的冰激凌,一小口一小口的咬着,白白的气雾在九月的猛烈阳光下,不知所踪。 冰激凌融化的比想象的还要快,不知是因为阳光太过毒辣,还是因为莫小瑶那滚烫通红的脸颊所致。 当莫小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没有跟对方说声谢谢的时候,林天羽不知去向。 他宛若童话里的王子一般,来去匆匆,不留给人一点机会。 林天羽走在学校的楼道里,跟一路上擦肩而过的同学打招呼,认识的或不认识的,皆不放过。这样说来,似乎有那么一点点邪恶。但在林天羽的人生字典里,无论哪一页,肯定都有“交际”这两个字。 “我从小都在爸妈的呵护下健康成长,他们给予我最好的礼物,便是让我快乐着。我知道,爸妈对我的要求并不高,比起所谓的学习,他们更看重的是我过得开不开心。从小时候起,我就总是在人群中生活着。虽然大多数人谈不上知心好友,但起码,我不会是自己孤单一人。而且,我也从未感觉到自己过得不快乐。对此,我老姐还总是拿这件事来开玩笑,说我前世肯定是哭死的,不然就说我是开心果转世。每次,我都一脸笑嘻嘻的样子回应她,她都气的抓狂,追的我满大街跑。”林天羽陷入了沉思。 等他从沉思中走出来,抬头一看,发现自己已经走到篮球场的时候,无奈地笑了笑。他已经两年没打篮球了吧。 炽热的阳光无情且毒辣,可是,篮球场上的健儿们依旧跑的开心至极。曾几何时,林天羽也是在这样毒辣的太阳底下,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汗水。 林天羽看的出神,全然没有发现径直朝着他飞来的篮球。瞬间,他感觉到头晕目眩,眼前几近一片昏黑。他蹲下去,右手捂住自己的鼻骨不放开。 一个穿着7号篮球服的男生拿着一瓶矿泉水跑过来,询问他怎样?林天羽摇摇头,回答说没事。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地睁开双眼,在确定自己没事后,才放心地呼出一口气,然后坐在地上,继续看篮球场上的健儿们厮杀。 刚才那个穿着7号球服的男生又跑过来,道歉着说:“不好意思,你没事了吧?” 虽说是道歉,然而,那种语气却是冰冷的,让人无法回绝的冰冷。 “没事了,别放在心上。”林天羽回应道。 “余晨,快防守。”同队的队友朝着那个男生喊道。 原来,他叫余晨。 “那个不小心把球打到我脸上,球技和投篮精准的男生叫做余晨。”林天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记牢那个名字,也许是因为,他自己,曾经也很喜欢篮球。 林天羽离开了篮球场,朝着高一二班的教室走去。 那是他所在的班级。 他看向全班,却不知道自己在看谁。 他站在教室门口,对着班里的同学一阵傻笑,旁边的人见了,都不由自主的起鸡皮疙瘩。 “天羽,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恶心啊。”一个黑发齐肩的女生故意打了个冷颤,笑着说道。 那个女生名叫杨婷,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和林天羽同个班。 “喂,你说,我哪里恶心了?哪里恶心了?”林天羽故意凑近那个女生,“杨婷,你……你……” 杨婷的脸颊腾地一声红了起来,带着灼烧般的滚烫,尴尬、不知所措、开心、激动的少女情愫在瞬间挤满了杨婷胸口处的小小空间。 “你脸红了哦。”林天羽指着杨婷,得意的坏笑着。 此时杨婷才恍然大悟似的得知自己被林天羽耍了,于是,又气又笑的追着林天羽跑了整整大半个教学楼区。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不情愿的回了教室。要回去的时候,还冲着林天羽说,回教室千万要小心。最后露出一脸坏笑,转身离去。 “这下可惨了。”林天羽虽是叹着气,脸上却依旧挂着帅到爆的笑容。 第三章 宿世情缘,相遇仿若童话的开始(3) (3)钟雨云&叶琳 “终于,我如愿以偿的进了省重点高中——华天高中。三年的初中生活,三年的苦读,我几乎是抛弃了青春才换来的结果。但我无悔。我知道自己一直是个内向的女生,不善言辞,不善交际。我总是在人群之外独自徘徊。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我不会说什么。”钟雨云站在教室的栏杆前,自顾自的想着。 “雨云,你在哪个班?”芷慧迎面走上来,朝着钟雨云摆摆手。 芷慧有着柔顺的乌黑长发,明亮的双眸楚楚动人,微白的皮肤加之匀称的身材,在班级里,也算是一等一的美女。 反观钟雨云,虽然有着一张可爱的白皙瘦脸,加上一双闪亮动人的双眼,可由于性格过于内向,又绑着再普通不过的马尾辫,于是,从她身上始终找不出那种清高俊秀的气质,时常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她,在这所美女云集的重点高校里,无疑是一种自惭形秽的举动。 钟雨云有时候,也这样想着。 “是芷慧啊,嗯,那个,我在二班。”钟雨云小声地回答道。 “啊,在二班啊,真好呢。你知道吗,二班有一个长的超好看的男生呢,真羡慕你。”芷慧仰头叹气,一脸怅然。 “你在哪个班呢,芷慧?” “我在你隔壁班,一班。” “也不错啊,至少,下课的时候,我们还能一起玩。”钟雨云红着脸,微弱的声音在空气中缓慢传播,如同一只蜗牛一样,徐徐的向前爬着。 芷慧,是钟雨云少有几个能说的上话来的最好的朋友。 “芷慧,在干嘛呢?” 芷慧回头一看,是她现在的同桌——叶琳。 白莲一样清澈的眼眸,细长的柳眉,如雪一般洁白的细嫩皮肤,以及让人垂涎欲滴的薄唇,垂直的长发及至背部,额前的刘海斜向右侧,整个人清挑瘦雅,仿若并非来自红尘俗世。 钟雨云感叹这世上竟有如此好看的女孩。 “在和我初中朋友聊天呢。”芷慧应道,然后向钟雨云和叶琳介绍了彼此。 生活的种种,总是以超出自己所预料的方向发展着。钟雨云在开学的第一天,就交到了新的朋友。这对于她而言,是一种不敢相信的存在。同样不善言辞的叶琳,似乎有着和自己大致相同的想法。这兴许就是原因所在。 “在认识雨云之前,我以为,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不会说话的了。其实,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愿说话。我知道,很多事说出来,不一定能够解决,不能解决的,说出来也是白费。于是,久而久之,这成了一种习惯。我开始习惯沉默,渐渐地,习惯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这是一种毛病。我懂得,但无法回绝。这本身就是我想要的结果。而且,雨云,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吧。”叶琳想道。 “嗯,现在离上课还有一点时间,我们去小卖部买东西吃吧。”芷慧一手握住钟雨云的手,一手握住叶琳的手,不等她们回应,就拉着她们两个往学校小卖部的方向走去。 一路过去,总是能够听到谁谁谁在谈论哪个班的男生好看,哪个班的女生漂亮。全然都不像是第一天开学的样子。他们仿若早已相互认识、熟络,早已成为知音、挚友。 阳光比起午后两点多的时候,已经温和了不少。金色的光芒透过小卖部旁的木棉树,将树叶的叶脉清晰的刻印在灰白色的水泥地上,斑驳密集的叶迹,相互簇拥在一起,给了钟雨云一个心灵的触动。 “雨云,在想什么呢?”芷慧眯着眼,笑着问道,手里的雪糕已经融化了不少,滴落在水泥地上,绽开一朵朵与平时所见不同的花朵。 “没什么,就是有时候喜欢瞎想。”钟雨云的声音依旧微弱,但足以让周边的人听清。 三个人一边咬着口味不同的雪糕,一边朝着篮球场的方向走去。 她们本来是要去教室的,但临时改变了主意,决定逃课。对于芷慧和叶琳来说,逃课总是那么平常无奇,她们一贯的理念就是:没意思,不上了;听了也不会,逃课吧;这老师好烦啊,我先溜了……各种理由层出不穷,只为让自己能够堂而皇之的离开,让逃课成为一种必然。 当然,老师对这些理由,绝对是当作透明的,他们才不想知道你有什么理由,他们唯一的理念是:你是不是逃课了?你早退了吧?你不应该这样。 这两种理念总是碰撞在一起,在枯燥乏味的学校里,激起层层浪花,洒向每一寸角落,焕发生机。 大多数女孩子们总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就像芷慧和叶琳。她们相识太晚,以至于现在,几乎是形影不离。芷慧讲,叶琳在一旁听,偶尔发表下自己的意见,或点头认同,彼此的感情互相融化,交汇,流淌彼此的每一寸皮肤。 感情易于被时间改变,也能够超越时间,超越轮回。 钟雨云一直很相信这句话,如今看到芷慧和叶琳之间的友情,她更确信这句话是对的,只是她忘了,把自己也算进去。 钟雨云咬着快要完尽的雪糕,却忽的听到芷慧一声低吼:“叶琳,雨云,你们看,那个穿7号球服的男生是不是超好看的。” 钟雨云和叶琳朝着橄榄树下的那个穿7号球服的男生看去,只见冷峻清晰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双眼冰冷却潜藏着某种柔美,唇色绯然,头发稍长,刘海侧向右边,一身黑色篮球运动服,鸿星尔克的篮球鞋。整个人清瘦高挑,气态神怡,却始终有种让人看不穿的冰冷气息围绕其旁,让人不敢上前。 正当叶琳和钟雨云看的出神的时候,那个男生也朝着叶琳她们这边方向看。 叶琳和钟雨云顿时惊慌失措,脸颊绯红,滚烫的温度将她们手中余下的最后雪糕全部融化,滴落在地上。她们的心跳快速波动,血液好似浪花般翻滚,难以平息。 第四章 宿世情缘,相遇仿若童话的开始(4) (4)余晨 “当我朝着校园跑道看去的时候,刚好与两个女孩子的眼睛相对视。但她们随即脸红耳赤,沉默的低下头。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双眼睛的,那个有着白莲般清澈的眼眸的女孩。我依然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她为了维护她的朋友,竟一口气把我推向水坑之中,让我成为伙伴中的笑柄。那一幕清晰好似昨日才刚发生一样。奇怪的是,我对她,没有半点恨意,也丝毫没有想要报复的想法,我只是经常在独身一人的时候,想起那件事,想起那时她盯着我的眼神。我知道她早已把我忘却,即便记得,想必也只是一个模糊身影罢了。”余晨坐在教室中,左手托着下巴,想着与叶琳相遇时的场景。 余晨看向窗外,又想起了那个眼神。他从不知道,那个眼神代表着什么。他也试图去找寻答案,可是,不知往哪个方向找去。如今,命运的齿轮开始轮转,他和她,竟又相遇在这所高中,他从不相信命运,唯独这一次,他相信,坚决的相信着。 临近傍晚,太阳却依旧高悬半空,最后一节课,似乎总是要更长久一些。 内心的躁动翻涌不息,整个人的灵魂好似要被强行剥离一样,剩下一具躯体,也无处安放。脑海里不断闪现那个女孩的眼神,好像一把尖刺,深深地刺进他的胸口,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自己再无法平静地思考每一件事。余晨从未感到如此躁动过。 倘若非要循着这一躁动的心觅迹而去,得到的结果,便是余晨被叶琳一口气推进水坑后的那个晚上,他彻夜难眠。然而,那时的他,更多的是疑惑不解。 “余晨,这道题你来解答。” 余晨一惊,从座位上条件反射般的弹起来,看看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又看看黑板上的集合题,一脸茫然。 余晨从来就不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孩,在同学眼中,他也是个冷漠、不喜说话的人。除了经常和他在一起打球、又刚好在同班的邱暮和静宇,几乎没人和他走的很近。 对于这一点,邱暮总是希望余晨能够正视自己的内心想法。也许他是唯一一个了解余晨的人。邱暮知道,余晨只是外表冷漠,内心的寂寞和柔韧,没有人看到。这是绝大多数人不愿靠近余晨的原因。 静宇则认为,每个人都有独自的个性,即便无法融入人群之中,他依然能够活的快乐且自在。 老师叹口气,摆摆手,示意他坐下。 余晨的数学老师姓王,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子,两鬓的头发凸显苍白,眼角的皱纹略显密集细长。穿一格子西装,却从不打领带。由于教书时间长,且资历较深,很多年轻老师也经常叫他王老师,听说还有一部分就是他以前教过的学生。 对余晨来说,生活总是在篮球场、家、教室三者之间循环而进。他热爱篮球,他的书本、房间、电脑屏幕、手机界面、空间主页……无一不是关于篮球、关于nba球星。 初三的模拟考,为了一场球赛,他决然弃考,跑到学校旁边的一间小饭馆,边吃饭边看球赛,一顿小餐,他足足吃了两个钟头多。 由于饭馆在早上期间并没有多少生意,加上初三的模拟考让大多数平时逃课到这里的学生都在此时一一返回学校,老板自然也就没说什么。 放学的铃声似乎总是能够在最及时的时刻响起,让余晨有足够的时间再去享受一下篮球的快乐。 不知不觉间,余晨想起了中午那个被他不小心用篮球砸到的男生。 他觉得,那个男生,也是一个篮球好手。他没有凭证,他只是这样想着,并且相信自己的感觉。 有时候,男生的直觉,一样不容置疑。倘若有一个男生,和你喜欢同一个人或同一件事,那么,你就会格外的注意他,记得他,他的言行举止,你似乎总能将他看透——关于你和他共同的喜好。 余晨一路小跑到篮球场,又围绕篮球场跑了二十来圈,算是热身运动。他的双眼,就像在等待猎物的苍鹰的眼睛一般,冰冷尖锐,不放过任何一处缝隙。判断、掏球、抢断、反击、射篮、进球,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正当他露出笑意之际,隔壁的篮球场上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加油声、起哄声、喝彩声,随后,他看到一个绑着马尾辫、穿着粉红t恤的好看女生在篮球场上奔跑,运球、跨下运球,冷不防的踩着三分线将球推出去,一道优美的弧线在空中闪过,尔后传来“嗖”的一声,应声入网。周边观看的人群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喝彩声。 “瑶瑶,你今天很帅!”林城在一旁拍马屁的说道,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笑的很灿烂。 “我一直都这么帅。”莫小瑶得意的回应道。 余晨扔下自己的比赛,站在人群后面观看这一场个人秀。 “这是我至今为止所见过打的最棒的女生。她的篮球豪放洒脱,不受拘束,俨然不像是一个女生所持有的风格。我知道,她没有用尽全力,受限于自己的怜悯,也受限于对手让她提不起全力出击。她长得很好看,跳动的小马尾左右摇摆,偶有几根发丝打在她脸上。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将发丝别在耳后,跑起来,享受球场上的每一分快乐。”余晨从群众口中得知了这个女生叫莫小瑶,并记住了这个名字。 之所以记住,也许是因为,她和他,一样的喜爱篮球吧。 比赛过后,莫小瑶和林城一同走在草地上。林城看上去,比赢下比赛的莫小瑶还要开心。莫小瑶说他白痴,林城回应莫小瑶,说她不懂。 夕阳已经西落了,但夏天的天色依旧光亮。晚风徐徐吹来,缓解了莫小瑶的闷热。她饮一口矿泉水,用纸巾擦了擦有些湿润的发丝,双眸明亮动人,眼神里尽是笑意。 “——这是我见过最美的天空。”莫小瑶登上空间,发表了这么一条说说,还附上了一张照片——澄蓝色的天空除了几片略红的白云,一望无际。 第五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1) (1)莫小瑶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想念那个男生,以至于在梦中,我和他擦肩而过的瞬间,我慌张的回头,却发现,他不知所踪。这场缘分来的那么匆忙,走的时候,是否也会如此匆忙?现在没有人知道。如果我现在置身梦中,那么,请让我醒来,我会自己去把握自己的幸福。脑海的空白的瞬间,自己告诉自己,这就是喜欢。”莫小瑶惊的一声从梦中醒来,她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苍白脸色,勉强一笑。 她快速的整理下着装,背起书包,就直奔华天高中。 她越想念他,就越急切希望看到他,可是一想到他那帅气的样子,心里就紧张,一紧张,心里就越慌,心里越慌,就表示自己越喜欢他。循着这么一个轮回,莫小瑶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她只觉得整个学校都在摇晃,上下颠倒。她又觉得教室离她忽远忽近,通往教室的水泥路忽长忽短,时间行走的忽快忽慢。她拍拍自己的脸颊,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却没注意到,周边的一群人都在静静地看着她。 昨天的那场比赛,让莫小瑶的名字一下子传播了整个华天高中,当然,包括她在那场比赛中所拍的照片。 她尴尬至极,脸颊梁侧如火烧一般绯红滚烫。她想尽快摆脱这一窘迫状况,偏偏有人有意无意的让其燃烧。 “瑶瑶,你在这里接受采访吗?”林城看到满脸通红的莫小瑶,又看到周边围着那么多人,自以为是学校的记者站正在采访走红的莫小瑶,便开心的从人群中挤进来,走到莫小瑶的旁边,然后又对着周边人群喊道,“她就是那个篮球打的很棒的美女莫小瑶,想要采访的话就趁现在。” 清晨的阳光洒下来,装束着校园的大半个角落。青翠树叶微微摇摆,发出沙沙的声响。学校的主楼矗立在建筑群前,被阳光分割成黄金比例,让其更显庄严。 碧蓝的天空一望无云,遥遥望去,只见天山相连,苍茫一片。 林城却只觉得背脊微凉,一股杀气将他紧紧围住。他机械般的缓缓扭头,随后露出凄惨的微笑。不说分由,拨开人群,闪电般的速度冲进教学楼,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 话说瑶瑶刚才眼神里露出的杀意,可真把我吓死了。要是我晚跑一步,指不定会怎么死呢? 林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呼出一口气,试图让自己放松下来。背脊忽然又是一凉,他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不放。他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站起身,往前门一步一步的走去,随即加快步伐,又是一路猛跑。 不知不觉间,林城来到了男厕所前面。脑海闪过一个这里很安全的念头。 直至上课的铃声响起时,林城才慢慢地从厕所里挪回教室。却发觉,整个教室鸦雀无声,寂静的让人有些发毛。他感到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和莫小瑶自小认识,别的不说,莫小瑶的脾气,他却是一清二楚。如果不小心惹到她,她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在他们七岁的时候,有一回玩捉迷藏,林城一个意外,暴露了他和莫小瑶一起藏身的地点,导致二人被鬼抓个正着。结果,莫小瑶一气之下,把林城的鞋子、外套都给扔了,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自此以后,林城总是小心翼翼,害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当然,莫小瑶的这种非常人发泄的脾气,偏偏只用在林城身上。换做是别人惹到她,莫小瑶总是一脸微笑,温柔的说着没事、别在意之类的话。林城曾一度为此感到倍受打击。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在莫小瑶的心中是不一样的。于是,他又为此乐了好几天。 而事实证明,林城的预感不大准确。确切来说,结果比他预想的还要糟糕的多。 只见他所有的课本都破碎不堪,作业本被撕的粉碎,黑色签字笔、钢笔、考试专用的铅笔无一不是断成两半,书包的肩带被剪成两截后,整个书包还被扔进垃圾桶,凳子上被涂了厚厚的一抹胶水。可以说林城此时脸上的表情,难以用言语来描述——惊恐、慌张、无奈、叹气、怜悯、嘴角微微提起,然而,他的双眼却始终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怒气。 没有人知道林城是什么心情。从小到大,他总是容忍着莫小瑶对自己的伤害,无论是哪一层面。 林城望向窗外的天空,幻想自己正在苍茫无际的碧蓝天空下翱翔,没有任何烦恼。 莫小瑶的怒气情绪发泄完过后,微微昂起头,随即泪水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在全班同学的面前,在林城的面前,肆无忌惮的咆嚎大哭。 林城皱了皱眉头,走到莫小瑶的身边,将莫小瑶搂进自己的怀里,安慰着说:“没事了,都过去了。瑶瑶不哭,这是我们说好的,不是吗?” 这下子,莫小瑶哭的更是撕心裂肺。她双手紧紧抓住林城的手臂,整个身躯都在颤抖着。全班静静地看着他们俩,有人笑,有人哭,也有人露出羡慕的眼神。 窗外的天空更加明亮,甚至让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刺眼的阳光无所顾忌的悬挂在高空,目睹着世间的一切。但它从不为情动摇。火辣的热风呼呼而来,树叶发出急切的沙沙声。水泥路上,尽是错落有致、斑驳点迹的树叶的投影,清晰的叶脉刻画着一个个具有灵魂般的生命。唯一不幸的是,它们不会落泪。 “我知道我又一次任性了,而且这一次,如此彻底。他一如既往的容忍着我的所作所为。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和懊悔,但已无法挽回。他知道我只在他面前任性,我知道他不会还击我对他的任何伤害。我和他如此心有灵犀。然,越是如此,在他面前,我就越任性,他也就更加放纵我在他面前的任性。如此循环,受伤的,不会只是他一个人。”莫小瑶在林城的怀抱里痛苦失声。 叶琳在这时候走进教室,顿时脸红耳赤,完全忘了,全班五十来人,无一不是在看着这对青梅竹马的“小冤家。” 第六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2) (2)叶琳 “我以为是我来的不是时候,打扰到了他们俩。却不知道,最精彩的一幕,早已过去。芷慧把她所知道的前因后果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我觉得,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们更幸福的了。我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我对这方面很是迟钝。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人,然后我以为他喜欢我,于是向他说明了我的想法。结果,我哭了好几天。从此,我不再让自己去以为。全世界的以为,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法。我确信。”叶琳看着林城紧紧抱住莫小瑶,不经意的泛起一层莫名的触感。 莫小瑶哭了不知多久,才露出她那红肿的眼睛,盯着所有人。全班同学愣了两秒,接着捧腹大笑,指着莫小瑶那肿的不能再肿的红眼睛,起哄声哗然一片。 窗帘被风轻轻吹起,没有规律的摆动着。阳光透过玻璃窗,折射到黑板上,留下树叶的影子。夏天闷热的空气在一场精彩的演出中,销声匿迹。 所谓的午休课,成了莫小瑶和林城二人的合作演出,台下则是极力鼓掌的观众。 华天高中果然不仅仅是美女云集的重点高中,它还是谱写一段段传奇佳话的舞台。我们都是表演者,有时候也是观众者。 “而那个叫做林城的男生,长的确实帅气。我不是对他有好感——注意到他,仅仅是因为他帅气,对小瑶疼爱,对任何一个人,总是以真诚的态度去尊重。这样的男生,让人喜欢。” 叶琳把这段话写进自己的日记里,独自欣赏。 “叶琳,写什么呢?”芷慧歪着头,一脸坏笑的打量着叶琳,“看不出啊,没想到你……” “什么啊?我,我不知道你说什么?”叶琳赶紧把日记本塞进自己书包的最里边生怕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 其实,那本日记本,并没有什么秘密。里面写的,大多是关于自己周边所发生的点滴——有趣的、感人的、悲伤的,或是写下她感觉不错的人。 “我对林城,绝没有非分之想。我发誓。”叶琳在心里念道。 “你紧张的时候,真的和雨云很像呢,说话吞吞吐吐的,超可爱的。如果她不总是穿校服,绑一个更潮流的马尾,额前留些许向右侧的稍长刘海,肯定会很好看呢。”芷慧左手托腮,右手的铅笔没完没了的在自己的语文课本上划来划去,边想着钟雨云的样子,边按刚才自己所说的,把钟雨云画在课本上。 叶琳眼睛一亮,一手夺过芷慧的语文书,眼珠上下滑动,却始终不离开课本上的虚拟头画,嘴里说道:“真的呢,这样的雨云,超好看的。” 芷慧和叶琳二人相互对视了一会,互相点头,好似在打着什么坏主意一般神秘。嘴角不经意的浮出坏坏的笑意。 她的美,羞涩白洁,自有傲气却低调鲜为人知。一双动人的双眼,闪烁着童稚的光芒。我从未见过如此白洁的好看女生。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好看。我和芷慧二人傻眼的看了好久,依旧看不够。雨云似乎是感到害羞了,脸颊两侧呈现绯红色,略带滚烫。嘴角却是压抑不住的微笑。我紧紧地拥抱住雨云。从她身上,我看到,池中白莲的影子。 叶琳又将这段话写进她的日记本里。起名为《白天鹅》。 第七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3) (3)钟雨云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丹红的t恤配以天蓝色的运动裤,一双浅灰耐克的板鞋,绑着与平时稍稍不同的马尾——额前稍长的刘海偏向右侧。这是我所熟悉的自己吗?这是我所不认识、陌生的自己吧。我看到了不一样的自己,比平时更加动人好看。我很高兴叶琳和芷慧为我精心打扮的这一切。”钟雨云这样写着,然后把纸撕下来,夹在她最爱的一本笔记本里,笔记本的第一页写着:lty。 “嗯,嗯,比芷慧的语文书上的你还要好看。”叶琳点头,如是赞叹道。 “这是肯定的了,活的当然更好看了。”芷慧大声叫道,脸上挂着的尽是笑容,“太棒了,简直是太棒了。” “对啊,雨云,很棒哦。”叶琳竖起两根拇指,朝着钟雨云,又一次说道。 “我是说我的眼光太棒了。”芷慧若有所思的样子让人无力吐槽,很快的,她又忙说,“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雨云好看。” 芷慧和叶琳你一句,我一句,把钟雨云的脸涂抹的绯红滚烫。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是钟雨云同学吗?”一个黑色斜刘海波波头的女生开口问道。 她穿着黑色的t恤,上面还印着《海贼王》里的乔巴可爱图,浅蓝色的牛仔裤,黑色白底的帆布鞋,一双大眼睛闪亮动人,淡薄的唇,细嫩白皙的皮肤,匀称的身材。整个人超凡脱俗,犹如一朵百合,洁白无暇。 她说她是高一三班的何婷韵。 “嗯,我是,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钟雨云问道。 “你班主任叫你过去一趟,他现在在行政楼区的二楼一零三。”何婷韵回答着。 她的声音甜美动听,却毫无娇柔做作之意。 钟雨云独自一人走向行政楼区,期间人群越来越少,但不会完全没了人影。 学校的楼区建筑大多是淡蓝白色的,各区楼筑没有相连。教学楼区坐落在校园的最东边,每每清晨,第一缕阳光总是能够如期而至,及时的送到每个人的手中,一年四季,大多不变。各栋教学楼是相互连通的。钟雨云要去的行政楼区,是在教学楼区的左边,只有单独的一栋。住的大多数是校长、主任,以及各班班主任。行政区再往左,则是老师的宿舍。至于学生的宿舍,则在老师宿舍的后面,男女各一栋。 钟雨云行至教学楼区和行政楼区的前面,看到喷水而出的水池,忽然停下脚步,向前观看。毕竟,如若不是学校有重大的活动或上级领导来视察,水池一般是寂静而落寞的。钟雨云就这样站在圆形的水池前面,呆呆的,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不知多久,钟雨云才想到自己还有事没做完,于是,一路小跑至行政楼区,跑到行政楼区一楼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她喘着气,然后又深呼吸一下,试图让快速跳动的心平静下来。然而,在剧烈的喘气之际,她一深呼吸,就不停地咳嗽着,只感觉胸口沉闷,隐隐作痛。 “你没事吧,同学。” 一个男生的声音从钟雨云的背后传来,惊的她一身冷汗。 钟雨云把头转过去,看到一张帅气且带着微笑的脸孔。她的脸再次绯红起来。 不好,我的脸现在一定很红吧。我该怎么说?说你长得太好看,我一不小心,脸就红了?不行,这样他一定会觉得我是个随便的女孩的?说我刚才跑的太快,太急?不行,这样他一定会觉得我很男孩气的?我……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林天羽看着满脸通红的钟雨云,用满是温柔的语气问道,打破了钟雨云的内心激斗。 钟雨云一怔,然后连连点头:“嗯,我感冒了,我……” “你是要去班主任的办公室吗?”林天羽问道。 钟雨云紧张的说不出话来,也怕自己因为紧张而说错话,于是,她只是一味的点头摇头。 “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我就当一回流氓,让我扶你去吧。刚好,我也是要去班主任那里。没问题吧?” 钟雨云很快的点点头。也很快的,她就后悔了。 “我恨不得此时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让全世界的人都找不到,然后我在那个地方,独自懊悔自己的行为。我怎么可以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可是,我已经答应了,而他,也已经握紧我的手了。用力挣脱?不,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侮辱;就这么被他牵着,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自我惩罚的报应吧。”钟雨云在心里苦笑着。 第八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4) (4)林天羽 “当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我能够听到她内心的呼救。从她羞涩的点头到懊悔的眼神,我明白,她在挣扎着,在为是否要挣脱我的手而苦苦挣扎。可我不会放开她的手。绝不。如果非要我放手,那么,一定得她自己告诉我,她讨厌我。然而,她永远也不会说出这句话。我知道。”林天羽在心里美滋滋的胡乱想着。丝毫没有注意,钟雨云正在一旁盯着她,一脸绯红。 钟雨云只感觉时间过得极慢,或是说,这条通往班主任办公室的楼梯太长,以至于感觉自己的灵魂要被强行剥离,跌入深渊。她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握着她的手的,偏偏是他。 全世界那么多人,偏偏自己遇上了他;全学校那么多人,偏偏在此刻和他十指相扣。是前世的情未果,还是今生有着特殊的缘分?钟雨云倍感煎熬。 “你很害怕我吗?”林天羽一脸微笑地看着钟雨云。 “没,没有的事。” “他怎么和我说话了?难道他不知道我现在很紧张吗?我快要死了。”钟雨云发觉自己好似全身没有力气,稍不留神,就会直直的倒下去。 “她的手早已不复刚才那般温暖,甚而可以说是冰凉。我触摸到她手心的汗水,却如同窥视她内心的想法一般。难道真如别人所说的,她对我……”林天羽摇摇头,不让自己再胡乱瞎想下去。 “你们两个……来了啊。”班主任在他自己的办公室门口看到了林天羽和钟雨云二人手手握在一起,于是故意说到一半停顿下来,“你们”这两个字也故意加大音量,脸上浮现出一种心知肚明的表情。 钟雨云的班主任是一个硕士刚毕业不久的年轻男子,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眉头紧锁,一头碎发,浅显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稍有点成熟模样。 “不是的,那是因为我,我……” “哦,是因为雨云同学身体不大舒服,所以才……” 钟雨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天羽抢话说了。可是,林天羽说到一半,却不再说下去。也许是没必要说了吧。 “那可真不好意思,雨云同学,我不知道你身体不舒服。要不这样,你先回去,等你身体好点,我再去找你。如何?”班主任笑的很自然。 “不用了,老师,我挺得住。”钟雨云无地自容的回应着。 “那,如果你实在挺不住了,记得要说出来,身体重要。” “知道了,谢谢老师。” 钟雨云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孩,得到老师的关心也是常有的事。可是,当她听到班主任对他的关心的时候,她的心依旧狠狠地被触动了一番,那是一种感激。 “那么,在等其他班的代表全部到齐之前,我们先喝口茶吧。”班主任站起身,在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包铁观音,沏了茶,又拿出一些糖果,示意钟雨云和林天羽不要拘谨。 他们大概喝了两泡茶的时间,各班的代表陆陆续续的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林老师,来迟了。”第一个说话的,是刚才传话给钟雨云的何婷韵。 除了她,还有三班的比比,一班的林城、沈燕。 全是重点班的人。 林天羽大概能想到老师叫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了。 自建校以来,华天高中的每个年级都分有三个重点班,每年进入北大、清华的学生,三个重点班占据了全校的百分之八十,每年升入本科大学的学生,三个重点班也是以百分之九十的概率震惊全国;除此之外,全校加起来,每年考上本科线的人数,也是占据了学校的六成以上,专科线以上的,更是以百分之百的概率名列全国各重点高校首榜。 华天高中的升学率高的如此超出常理,为此,时常听到有人说,进了华天高中,就等于进了一所好大学。然,华天高中的升学率虽说如此可怕,但它的教学风格却始终不是以严格著称。这多少让人感到疑惑不解。 比如,图书馆的六楼里,放着、摆着、绑着的,全部都是历届师兄师姐所折的纸鹤,红的白的黄的蓝的绿的紫的,颜色各异,或大或小。外表看起来和平常所见的纸鹤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把纸鹤拆开,便可发现,纸上写着的,几乎全都是谁谁喜欢谁,谁谁暗恋谁,谁谁和谁在一起。他们都将自己最喜欢最爱的人写在纸上,折成纸鹤,随风逐去。听说这样既可以让学生大胆的去追逐青春的狂热,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早恋的发生。 当然,这种认知是滑稽且可笑的。如若不然,暗自相恋的男女,为什么没有减少,相反,还越来越多?然而,即便如此,华天高中的本科升学率却始终维持在百分之六十以上,上清华、北大的学生,每年也都维持在全国百分之十左右。其结果令人膛目结舌。 自此,华天高中更引来了全国无数尖子生的憧憬向往,图书馆的六楼,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被人们叫为纸鹤楼。 和林天羽所想的差不多,林老师之所以叫他们来,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刻苦勤奋的同时,不要忘记青春旅途上的任一风景,毕竟,青春是一张单程旅途票,学校希望他们出人头地,也希望他们有朝一日回想起自己的青春时,没有遗憾。 这就是华天高中的教学风格。 第九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5) (5)林城 离开了林老师的办公室,林城自己一个人行走在叶影斑驳的校道上。 上午的太阳就如此火辣,很难想象下午的时刻,这个世界会是如何?闷热的气息笼罩在整个教学楼区,让林城极力躲避。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为什么教学楼区会建在最受太阳青睐的东边?难道当初的校长和设计这个方案的人一样脑残吗?他不得而知。 校道的两旁种满了木棉树和橄榄树,它们错落有序的相互隔叠,在阳光下,斑驳的叶影交杂在一起,仿若一只只相互依偎的蝴蝶。校道延伸来去,临近运动场的一栋建筑,就是食堂。上下两层,每一层,可容纳两千人。 林城不知该走去哪里,每一处地方,他都是如此陌生。他找不到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场所。篮球场上的欢呼声与篮球碰撞地面发出的嘭嘭声交融在一起,从不远处传来。他想起了昨天莫小瑶在这里几乎一战成名的事情。 他控制不住自己行至篮球场的双脚,他只感觉头疼难耐。昨天的记忆,一幕幕的回放在林城的脑海里,莫小瑶的笑容,他自己的激动,全场的欢呼喝彩,声音以排山倒海之势汹涌而来,让他难以招架。 “嗖”的一声,一个疾速旋转的篮球就在林城思绪杂乱之际从他右侧飞奔而去,惊的林城一身冷汗。 “没事吧,同学。” 一个穿着20号黑色球服的男生跑过来,高挺的鼻梁,麦色的皮肤,双眼温柔带着微微的火热,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 他就是三班的邱暮。 旁边那个,应该就是静宇了。 穿着和邱暮一样的球服,号数是9。一头短发,喜欢皱眉头,双眼皮,眼神中时常露出着一种近似迷茫的神情,清晰的轮廓,白皙的皮肤配以淡红的薄唇,一种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给他的帅气又加上了几分。 “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们打球了吧。”林城道歉地说道,全然忘了,差点受伤的是自己。 “没有的事,是我刚才没注意到队友,结果把球打了出来。”邱暮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着。 时间已接近正午,太阳也快要到达最高点,火辣的热气随风飘来,让人倍感难受。闷热的空气中漂浮着滚烫的灰尘,附着在皮肤上,给人一种灼烧般的热辣。 “话说,你们不用上课吗?”林城问道。 “上政治课,没意思,所以翘了。”邱暮扔下自己的队友,与林城一起坐在篮球场旁唯一一处不会被阳光照射到的一小处干净石头上,“你也翘课了?一班的班长,林城同学。” 林城一怔,尔后傻傻一笑:“刚才被林老师叫去谈话,就顺便翘课了。没想到你认识我。这么说来,是我不好咯,我还不认识你呢。” “我想全年级大多数人都认识你吧。中考成绩以全省第三名的身份进入华天高中,在重新备考、以新的排名来安排自己的所在班级的考试中,又以全级第一的身份进入到一班,并很快的就获得了全班同学的信赖,成为一班的班长,神一样的存在,这样的人物,试问会有谁不知道?”邱暮一字一句地说道,双眼注视着篮球场上正在享受篮球时刻的静宇,露出浅浅的一笑。 他从来不知道,他的这些事迹会有那么一天被一个刚认识的人以一种平淡的语气说出。然而,他是讨厌这种说法的。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幸运儿而已,即便有时候,他也会有一丝丝的得意和自豪。 “忘了跟你说了,我是三班的邱暮。那个穿9号球服的男生,叫静宇。”邱暮补充说道。 林城从邱暮的眼神中,读出一种坦然的态度,那是一种从不悲伤、也从不逃避的坦然。那种眼神,让人舒服,也让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哪怕你和他,只是刚刚相识。 第十章 天荒地老,触动最初的旋律(6) ——余晨 正午的太阳高悬正挂,阳光毒辣滚烫。整座校园,无一不是在烈火焚烧中,沉寂度过。发烫的地表散发出一种焦灼气息,明明是九月,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六月归来,轮回再生。热风咆哮呼来,更让人焦躁不安。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橄榄树穿插而过,朝着林城和邱暮的方向,徐徐走来。 “怎么,放学了?”邱暮半开玩笑似的问道。 “这不是废话吗?你也不看看几点了,话说,静宇呢?你没和他一起打球吗?” “他不就在篮球场上吗?正享受着呢。”邱暮回答说,“饿了,我要先去吃饭了。”邱暮又转头看向林城。 “那个,我也要去吃饭了,不好意思。”林城又抱歉说着,脚步时快时慢的,走向食堂。 “我看着他那凌乱的脚步,得知他在紧张着什么。我不知道他心里是怎样想的,但我知道,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对我有一种想要靠近却不敢靠近的心理。他是想要靠近我,但他更在乎我怎么想。他的双眼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了解我。这似乎是一种嘲讽,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一个刚认识的人,竟告诉我,他了解我,这是怎么也无法接受的。这是真的。正如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他的过往。我也了解他。人就是这样奇怪。有时候,即便你和他相识了十几年或者更久,可你不一定真的了解他;你和他不过匆匆一眼,有时候,却也能看出彼此心里真正的处境与想法。看得出他是寂寞,还是快乐。”余晨站在木棉树下,双手插进口袋里,注视着渐行渐远的林城,嘴角轻轻扬起,眼神里尽是无奈的笑意。 林城与邱暮的背影不知所去,余晨抬头望了一眼灼热的太阳,感到无力站稳。他定了定神,发觉到生命的脆弱。 而此时,静宇还在篮球场上享受篮球时刻。 余晨走过去,和静宇互损了几句,随即又脱掉上衣,与静宇一起享受篮球带来的快乐。 正如邱暮所说的,余晨,唯一能让你开心的,除了篮球,想必再无其他了吧。 然而,真的如此吗? 余晨每次回忆起邱暮说的这句话,却总会无意的想起那个人的眼神。他说不出那个人的眼神里夹杂的感情,也无法断定,在那个人的心里,自己是否存在。他想她,尤其在小卖部再次与她相逢之后,想的尤为厉害。 余晨右手指尖轻轻地拍打着篮球,随即一个加速,后又胯下切球,切到左手去,想要向右侧转身,球却在瞬间被静宇掏走。 “余晨,这可不像平时的你啊。”静宇把篮球抱在腰果上,一脸笑意的说道。 “少啰嗦。再来。”余晨不理睬静宇,一手从静宇的腰果上夺过篮球,“这一次,我一定要打爆你。” “不了,现在的你,怎样也是赢不了我的。你自己知道为什么。”静宇扔下这句话,就离开了篮球场,独剩余晨一人站在阳光底下。静默安然。 如果人世间的一切会随风逐流,那么,情感会不会随时光渐逝而一如当初?早习惯一人独处的自己,在静宇转身离去的瞬间,在想起那个人的眼神的瞬间,为何心里出激起一股之前没有的寂寞感?青翠的树叶被风吹的发出沙沙声响,心里跳动不安的那颗小小灵魂,竟也发出哭泣般的抽噎声。 余晨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与惶恐、不安,以及莫名其妙的小小兴奋。他开始认不清自己是谁?他极力找寻,却发现,最终茫然一片。 他掏出mp3,并插上耳机,找到一首自己最爱的音乐,循环播放,顺着音乐旋律的转动,不停地向前走着。 校道上的人群比起晚上,明显少了很多。一个原因是此时的阳光炙热难耐,另一个原因则是,夜晚更适合散步,聊天,男女相恋。 “这条路上,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走着,行至于此,总是发现,自己的性格太过冰冷,即便像现在如此灼热的阳光,也无法融化内心的冰角。这是我自己的问题,与他人无关。”余晨最近的思绪,总是杂乱无章,不知所云。 他的心,在此刻,又跳动的焦躁不安。 那个人就这样没有预兆的出现在他眼前。 “叶琳。”余晨在心中默默地念道。 “我又看到上次在小卖部旁边的那个穿着球服的男生,不过,这一次,他穿着的,是天蓝色的格子衬衫,棕色的纱布裤,依旧是那双鸿星尔克的篮球鞋。他戴着耳机,朝着我这边的方向看过来。我并不认识他,但总感觉,他的眼神,流露出一种熟悉的气息。也许,儿时的我,和他是认识的,但我忘了;又或许,前世的我和他,存在着某种缘分或关系。我不信佛,但相信缘分。”叶琳朝着余晨的方向望去,这样想着。 却见余晨一步一步的接近叶琳,在炙热的阳光下,在沉闷的空气中,在能够听到彼此呼吸声的校道里,步步趋向叶琳。 叶琳又一次感到滚烫的脸颊,以及清晰的听到自己那颗如同小鹿一般乱撞的小小灵魂。 “我该怎么办啊?迅速跑开?故作坦然的从他身旁走过去?喊救命?他好像没对我怎么样吧?他越来越近了,我怎么会这么紧张啊?他干嘛老是看着我啊?”叶琳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大堆有的没的疑问和猜想,又一次次亲自把它们给否定掉。 如果这世间真有天堂和地狱之分,那么,此时的她,无疑是在地狱的尽头,远离天堂十万八千里之远。 第十一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1) ——莫小瑶&林城 清晨现初,阳光柔和。浅蓝色的天空一望无涯,辽阔天穹。 九月的天空久久不肯离开夏末,很多计划中的项目也就随之不了了之。这已经是开学的第三个星期了。整个学校依旧沉浸在燥热的梦境里。 “今年到底怎么了?都快十月份了,怎么还这么热啊?”莫小瑶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说着。 头顶上的风扇不断地涌出热风,让本来就闷热的教室再增添几度温度。 “瑶瑶,喝口水吧。”林城递给一瓶微微冰冻过的矿泉水给莫小瑶,又递给莫小瑶的同桌何美江一瓶,“美江,这是你的。” “谢谢你,林城。” 何美江娇滴滴的声音,无论听多少遍,都能给人一种童年的感觉。自然,天真。 何美江有一头漆黑亮丽的长发,圆圆的大眼睛,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笑起来的时候,两个小酒窝格外动人。但她平日并没有与莫小瑶、林城多少交集。除了上课的时间。 她自有她的朋友。她一直都是那么循规蹈矩,她的朋友,也大多是年级成绩名列前茅的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小孩。 “林城,下午放学后,再去吃冰激凌好不好?”莫小瑶趴在桌子上,身子一动不动,只是张开嘴巴,问道。 莫小瑶额前的刘海被流出的汗水浸湿,紧紧贴在额头上。让她感到好不舒服。 她直起身,顶着睡眼惺忪的双眼在书包里乱翻一通,找了好一会,才终于在一个小小夹层里翻到一包纸巾。她抽出一张,将纸巾放在额头上,轻轻地来回擦了两遍,又拨弄了几下刘海,再小抿一口水,趴在桌子上,继续午睡。全然不去注意那些在盯着她脸上的、因睡在桌子上太久而留下的睡迹。 这样的莫小瑶,总是让人感到可爱。跟平时的她,判若两人。 “好啊。那要不要……”林城嘟囔着嘴,无奈地叹着气。 林城看着已经睡着的莫小瑶,微微皱眉,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无奈,深深地,无奈。 莫小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的最后一节课了。刚好是班主任的数学课。 其实,对她来说,谁的课并不重要。她都听不下去。 这一节,班主任到底说了什么,莫小瑶一句也没听进去。她脑子里所想的,都是巧克力冰激凌。那才是能让她复活的动力。 在这燥热的夏天里,莫小瑶总是不断地犯困,困了醒了,就想吃冰激凌。她甚至都不想吃饭。于是,莫小瑶几乎成了所有女生的“公敌”——无论怎么吃零食、甜食,始终不会发胖。 在午休课的时候,学校又发出一个临时通知——下午的最后两节课将改成学校本学期的第一个全体师生会议,会议地点就在教学楼区的b栋一楼。 顿时,莫小瑶所在的班级,欢呼雀跃,激情四射,好像被压抑已久的情绪终于在此刻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班主任也试图让他们小点声,但没有得到预想的效果。 而说起教学楼区,则是一个让很多人都感到费解的地方。 比如说,整个教学楼区,共分为a、b、c三栋,呈竖列状。a栋的教学楼,自然是莫小瑶他们现在所处的这栋教学楼,高一、高二年级都在这里。高三的教室,则另外被分布在c栋教学楼,是三栋教学楼中最前面的。然后,奇怪的就在这里——作为最后面的b栋教学楼,除了一楼作为师生开展会议的场所之外,二楼以上直至六楼,却一直都是空着的。除了放几张桌子和凳子,两把扫把,一个垃圾桶之外,再无其他。 虽然有时候学生会偷偷地跑去问老师,但老师总是笑着说,到时候就知道了、现在还不能说之类的话语,让人琢磨不清。 第十二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2) ——余晨 剥开记忆的夹层,昨日的过往有如山泉流水细细流出。被时间埋没的儿时脸孔,被年华遮掩的破碎记忆,此刻如燃烧的火焰,释放着灼热的温度。那双眼睛,缠绕梦中千百回,每一回,在我以为能够抓住的时候,惊醒过来,周围一切寂静可怕。 每一次,在最初相遇的时间点以最熟悉的着装在那个相遇的地点苦等,换来的,只有一次次无尽的落寞。 命运给我安排了一场最美的邂逅,却忘了给我安排一场最美的结局。人生有时候就如同电影,并不是所有的结局都让人满意,让人幸福。记忆的包裹一层层剥落,里面的印记,却不知所踪。 我步步趋近她,盯着她的双眼,能够清楚的看见她眼中的疑惑。她的记忆,在时间慢慢推移下所导致的物是人非世间情感青春芳华的埋没下,消失无踪。然而,对于我,却清晰如昨日,只要我愿意,我想,一切都可在脑海中重新播放,一遍又一遍。 那一天,春光明媚,澄蓝色的天空一展无迹,天山连接成一片,带给人无限的幻境。 一群小孩子在一片草地上嬉笑玩耍。 那是他们那个镇里唯一的小学——明光小学。 那一年叶琳七岁,小学一年级,时常穿着一条粉黄色的长裙,裙子上画有哆啦a梦的图片,绑着两条麻花辫子,红红的脸蛋常常嘟着嘴,一脸不服人的表情。 她是他们那群小伙伴中,年龄最大的。 就在他们玩的很开心的时候,一个穿着小小西装服的大概六七岁的男孩,突然跑过来,对着一个小女孩重重的推了一把。那个小女孩踉跄了几步,终于还是没站稳,摔了下去。结果,额角上磕绊到小石块,流出枣红的血迹。女孩咆嚎大哭,白色的长裙已经沾到好几滴血迹了。 那个被推倒的小女孩,名字好像是叫何美茜。他们都说她是个胆小爱哭、没人要的却爱撒娇的小魔鬼。她喜欢恶作剧,尤其是对家里的佣人,常常闹的她家里人焦头烂额,不知该怎么讨好这个小祖宗。很多小孩不喜欢跟她玩,所以,当她被推倒的时候,那群小孩都在嘻嘻哈哈的嘲笑她。 然而,叶琳却走过去,扶起那个小女孩,然后走到那个男孩面前,像他推何美茜那样重重的推了他一把,他没预料到叶琳会推他,也没想到她的力气那么大,他向后歪歪斜斜的踉跄好几步,然后在一个水坑前,不小心踩滑了,结果,他就那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摔在水坑里。叶琳走过去,静静地盯着她,眼神闪烁着难以言说的复杂表情。 那个被推倒在水坑里的穿着西装的小男孩,就是余晨。 “儿时的记忆就这样再次浮现在脑海中,我苦苦寻觅了十多年的、在那个澄蓝色天空下把我推倒在水坑里的女孩,如今就在离我不远之处,可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述说这件事。而她,是否还记得那天,我无从得知。也许,遗忘,对她对我,都是一件再美好不过的事。当初那个一脸不服人的大姐大女孩,如今也已成为一个羞涩美丽、不善言辞的花季少女。时间的笔迹在我们的脸上不断地描绘出它理想的自己,以至于在有时候,我们都忘了,自己是谁。”余晨在与叶琳擦肩而过之后,脑海里缠绕着这段话,随后又静然地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 图书馆是华天高中的一座独立建筑楼,在最后面的位置,略偏西侧。每天六点半开门,直至晚上十一点半,工作人员大多是高二的学生,从早到晚,分两次轮流值班。 一楼是空楼,大多摆放着旧的教科书,或是旧的桌椅。除却每学期安排学生来此打扰外,常年无人触碰。 二楼起到五楼,可供学生读阅看书。二楼为《杂志》、《读者》、《青年文摘》等报社,三楼和四楼则几乎都是古今中外的名人名作:王小波、安妮宝贝、三毛、饶雪漫、林清玄、余秋雨、张小娴、鲁迅等中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普希金、高尔基、马克·吐温、霍金、海涅、雨果、巴尔扎克、拜伦等世界著名小说家、文学家。全馆藏书量高达一百万册。 至于六楼,便是华天高中最引以为豪的“纸鹤楼”。 余晨来到图书馆前,深呼吸了一下,朝里头走去,然后直奔六楼。 六楼这里常年光线充足,空气清晰。干净的水泥板在阳光照射下,形同镜子一般,描绘出倒影。悬挂的纸鹤随风轻舞,头的一侧不断转向,不知归处。这些纸鹤寄托着思念,终日受阳光和月光洗礼,思念恍若前世未果的情缘,在今生苦等。 “纸鹤,是吗?”余晨轻轻地将一只黄色的纸鹤放在手心中,却感觉没有足够的力气承担它的负重。 思念的重量有多重,无法测出,正如一滴泪水的重量,可以将一个人压死。 世间的情感总是以违背常理的方式呈现在我们眼前,然后被我们以世俗的眼光扼杀在这滚滚红尘之中。谁错谁对,无从得知。我们都只是一个在红尘中迷失方向、胡乱前行的路人罢了。我们都无法久待于此。 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飘洒进来,让常年躲在这里的微小粒子无处躲藏。偌大的楼层,竟也没有这些尘埃的栖身之所,于我,又会是如何? 余晨叹息着,嘴角露出一丝自我嘲讽的讥笑。 第十三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3) ——叶琳 “当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察觉到我的心在触动。我说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但明白,那与爱情无关。他的眼神,依旧那么熟悉,却又始终不知道,曾经,我是否遇见过他。时间容易吞没他人的记忆,喜欢捉弄我们的命运。我停杵在原地,一时间,不知所措。”叶琳在余晨擦肩而过的瞬间,心里的躁动不停地浮现出这些字眼。 她隐约觉得,她和他,是见过面的,在她还很小的时候,遗憾的是,早已忘却。 叶琳感到阳光火辣难忍,于是一路小跑至教室,趴在桌子上,感受风扇带来的余风。 教室里集满了无处可藏的尘粒,粉笔尘也在教室中被风扇吹的到处转悠。 叶琳拧开水瓶盖子,抿了一小口白开水,让身体的血液得以重焕生机。随即又趴在桌子上,缓缓地合上了双眼。 “琳琳,我的琳琳啊。”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站在叶琳的身边,轻轻地抚摸着叶琳的头发。 那位女子有着一头黄色的长发,头发尾部微微翘起,穿着高跟鞋,白色衬衫,脸上还残留着些微粉妆,泪痕满布。 “妈,我没事了。”叶琳躺在病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回应那位女子。 “没事就好,医生说了,并没有大碍,休养几天,马上就能出院了。” “好的,我知道了。”叶琳努力的挤出一个笑脸,惨白的笑容绽放在白色房间里,融化了女子在心头的懊悔。 叶琳的妈妈是一位终日忙碌于事业的城市型女子,平常并没有多少的时间陪伴叶琳左右,为此,她也时常懊悔着。 然而,这个家庭却不得不依靠她来维持生计。好在叶琳在家也算是个懂事的孩子,除了偶尔的耍耍脾气外,也没有惹出多大的事来。 不过,这一次的意外,却着实让叶琳的妈妈感到自责不已。叶琳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她的爸爸,据说是事故所致。自打那时起,这个家就剩她和她妈妈相伴而过。 “叶琳,叶琳,你还好吧。”芷慧推搡着熟睡中的叶琳。 叶琳惊的整个人弹跳起来,额前的刘海因为睡得太久,有点凌乱,有点她摆摆手示意没事,起身朝厕所的方向走去。 在厕所外的一排水龙前,弯下腰,用清水轻轻拍打着自己的脸,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 “那个梦离现在太久,以至于连自己都差点忘了。八岁的那场车祸后,我再也记不起先前的记忆,于是,八岁前的一切,对我来说,只是一张白纸。无论我怎么用彩色笔涂画,始终无法勾勒出一张完整的美图,或是说,鲜明的白纸上,无法用笔画出任何的曲线或直线。再怎么描绘,也是徒劳。”叶琳想着想着,泪水奔涌而出。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当我看到余晨的眼神时,总是能够感觉出熟悉的气息,然而,却始终不知道自己是否见过他。曾经的记忆突然断裂,八岁前的一切随风远逝,也许,命中注定如此。 叶琳又重新洗了一把脸,用手背擦干净,呼出一口气,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走回教室。 “叶琳,你哭了,是不是?”芷慧静静地盯着叶琳,小声地问道。 叶琳摇摇头,挤出一个笑脸,再一次趴在桌子上,试图睡去。却因为胡乱猜想,以至于一直保持着清醒,全然睡不着。 教室寂静一片,大多数人都在这时候选择短暂的睡眠或趴在桌子上悄悄地听着手机里的歌曲。闷热的空气加上全班五十来人呼吸时产生的热气,整间教室充斥着窒息的感觉。窗外的橄榄树一动不动,好像在玩着木头人的游戏。 叶琳感觉到自己头疼难耐,便向班主任请了短假,在芷慧的陪同下,走向医务室。 第十四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4) ——钟雨云 穿过记忆的风暴,找回你留下的足迹。我苦苦默等了三年,到最后,竟是如此的结局。我用三年的时间去守候,换来一张笑容不变的相片。世间的总是如此讽刺。如果那时,我能够鼓起勇气跟他表明一切,结局是否会改变?还是一成不变?人生旅途没有回头站,一切的假设也就显得苍白无力。既然此生无法再拥有,那么,待来世,与你相遇之时,一定要大声地告诉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林天羽,你是否听见了? 这一段话被写在一张小小的红色四方纸上,随后被折成一只纸鹤,被绑在图书馆纸鹤楼的一根绳子上,随风舞动。 纸鹤的身姿轻盈优美,微微拂动的双翅寄托了多少思念,没有人知道。而将这只纸鹤绑在此处的少女,也没有人知道是谁。毕竟,余晨在发现这只纸鹤的时候,旁边空无一人。 而从纸张的新旧来看,应该是早上或是昨天刚绑上的。至于这只纸鹤为何会掉落在地,并且将它所寄托的一切展露无疑,这始终是一个谜。 遗憾的是,余晨对此不感兴趣,他只是重新将纸鹤折好,然后重新绑上。就此离开了纸鹤楼,离开了图书馆。 余晨从图书馆出来,大约走了五分钟,在校道的其中一棵木棉树下,又看见了上次在小卖部和叶琳走在一起的其中一个女孩,那个额前刘海侧向右边的可爱女孩。 余晨想要上前去跟她打招呼,仔细一想,又觉得还是算了。毕竟,自己和她,其实并不相识。 “我看到他想要上前,随后又转身离去。我不知道他想要干嘛,但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也许他看起来给人很冷漠的感觉,可我知道,他内心里,有一股洪流在翻滚着。那股洪流,温热柔软,沁人心脾。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但在小卖部相遇的那一次,我看见他看着叶琳的眼神,茫然、疑惑、激动且带着温柔。他是认识叶琳的吧。又或许是第一次见到叶琳吧。感情的东西,谁也无法说一定是或不是,唯一能见证的,只有随着时间不断前进的我们。那么,他,又会如何?当他握着我的手的时候,为什么我的心里会感到莫名的幸福?难道,就在那么一瞬间,喜欢上他了?这不可能吧。如果是,那他,是否也喜欢我?我又该怎么跟他说明一切呢?”钟雨云抬头望着木棉树,手心里托着的,是木棉树飘落的一片花瓣。散发着带有尘土的微弱香气。 童年的记忆大多都忘了,记得的,也不一定都是好的。依稀记得朱铭捷《曾经最美》里唱的“不能哭喊已破碎/曾经的最美/独自一个人熟悉的街/别问你在想谁……” 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记忆会自动打破夹层,仿若流水般不停地涌出,让你直视曾经的自己;有时候,却好像被活生生埋葬掉一般,无论你如何用力去回想,始终寻觅不到它的影迹,抓不到它的尾巴。 微风拂来,钟雨云的发丝随风轻舞,像柳条一样纤细柔软,又好似丝绸般滑顺质美。 时间过得不紧不慢,并没有他人所说的那样时光飞逝。也许只是因为,现在还未察觉到,或是现在还不太懂。时光的速度到底有多快,很多人用物理知识来衡量,或是用别的来比喻。 但对于钟雨云来说,一切都是相同的。 她并不时常感慨时间所带来的变化,她觉得那样生活太累。她也并不像有些人那样,坚持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她总是一步一步,日益趋向前方的旅途,以及风景。她不爱说话,但她知道,对她好的人,她会感激并反过来对那个人好;对她不好的人,她不会说什么,是因为觉得这也是常理。她的记忆,有时候并不受她控制,曾经的点滴,已经过去。现在她所在意的,是他。她多次在心里猜想,他是否喜欢她?就在那么一瞬间,一切都注定了。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的。 钟雨云的思绪漂浮不定,但是眼神,却一直闪烁着光芒。这点,千真万确。 第十五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5) ——林天羽 “天羽,在干嘛呢?”杨婷双手放在背后,笑嘻嘻的看着发呆的林天羽,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初三的那群混蛋了。”林天羽靠在教室走廊前的栏杆上,“杨婷,你还记得詹城雪和梦夕吧,那时候,我每天都和她们俩玩的很开心呢。还记得我们逃课的那次,梦夕挨不住班主任的批评,结果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扑在我怀里哭的稀里哗啦的,搞得班主任都不好意思再说我们什么了。还有,一模考试那次,考到一半,你用笔戳我的背部,向我借笔,我看到你紧张的样子,超想捉弄你的呢,结果是被詹城雪狠狠地批了一下。还有还有,我们班一起去郊游的时候,我们两个和城雪、梦夕、锦华、程翔去海边沙滩玩的时候,城雪偷偷告诉我,她喜欢谁的时候,一切一切,总是萦绕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曾经的一切,让我渴望却难以企及,青春总是这样行至匆匆,不给我们一秒钟的考虑时间,便又夹着尾巴匆匆逃离。过去的,回不去了,想忘了,又偏偏记得了。很多人都只看到我平时嘻嘻哈哈的,却很少人知道,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杨婷,你知道吗?” 杨婷被林天羽最后的疑问吓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的,她和他,虽然同班的时间长达三年,期间也并不是没有联系,不是没有一起出去玩。 但正如他所说的那般,很少人知道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她也不知道。 “原来,我对他,竟是如此的不了解,我一直以为,我了解他,懂得他,谁知,只是自己的幻想,我和他,始终是不可能的。不是吗?”杨婷失落的眼神布满悲伤,但还是在林天羽面前装作很坚强,一副没事的样子:“啊,我也不知道呢,话说,你能告诉我吗?” “这个嘛,嗯,等我有女朋友了,再跟你说吧。”林天羽笑着卖了个关子,下巴靠在栏杆上,露出无奈的眼神。 “哦,对了,趁现在还没上课,请你吃棒棒糖吧。”林天羽转身,背靠在栏杆上,双手挽住栏杆,“怎么样?要不要啊?” “当然要啦,我怎么可能会放过棒棒糖?而且,还是免费的。说好了,我要三根。”杨婷的双眼迸发出激动的光芒,不停地点头,“就这么说定了。走,马上就去。” “也许我是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我也知道,她的心,从来都没变过。感情不是交易品,付出的与得到的,永远无法维持在同一水平线上。感情的本身没有对错,爱与被爱,也同样不需承担什么情罪。有些人懂得,有些人装懂,有些人故意不懂。世间情感有时候过于脆弱,如同泡沫,一触即破;有时候又显得尤其坚硬,无法回转。爱的是一个人,受伤的却是两个人;被一个人爱着,受伤的,往往是三个人。我不爱她,又不忍伤害她。对于情感,我们都无能为力,顺其自然不是一个好办法,但至少,在有些时候,能让我们不会那么痛。于是,我只有一直装傻下去,然后,寻找另一个她。”林天羽咬着嘴里的棒棒糖,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心里却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他今天跟我说了很多有多以前所发生的点滴,遗憾的是,我并不是所有的主角。他没有说,在初三临近结束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向他表白了。他当然不会跟我说,毕竟,我不是他的谁。”杨婷嘴里咬着一根棒棒糖,叹口气,望着天空。此时,天空依旧明亮,阳光也还算火辣,但不再那么刺眼,周边的气息也不再那么闷热焦灼。 芊雪从林天羽和杨婷面前走过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她似乎没有烦恼可寻。 “芊雪,吃棒棒糖不?”杨婷朝着芊雪大力挥手,嘴里的棒棒糖一会从嘴里拿出来,一会又放在嘴里,拿出来,又放进嘴里,循环往复,来来回回二十余次。 芊雪走过来,接过杨婷的棒棒糖,熟练的解开包装纸,放进嘴里。 她又侧头看了看坐在杨婷旁边的林天羽,再看看杨婷,思索了片刻,满意点点头,嘴角向上翘起,打着坏坏的眼神看着杨婷和林天羽:“看不出啊,原来平时的打情骂俏,就是在积累感情啊。” 芊雪用手肘轻轻地撞了撞杨婷的胳膊,一脸笑嘻嘻的样子。 “什么啊,我和林天羽才没什么呢?是吧,天羽。”杨婷转过头去问林天羽。 林天羽却咬着棒棒糖看向远处,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被杨婷狠狠地掐了一下,才慢悠悠的回答道:“啊,就是这样。” “是哪样?” “就是你说的那样啊。” “死天羽,你有没有听芊雪她说什么啊,她说,我和你是男女朋友关系。”杨婷红着脸,低吼道。 “哎呀,她就开个玩笑,你那么在意干嘛。话说,和我在一起,就那么丢人吗?”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知道知道,逗你玩呢。大家都知道,你和我,就是朋友。”林天羽把剩下的棒棒糖用力一咬,发出“咔咔”的声音,“别想太多了。” “嗯。”杨婷有点略失所望的感觉。 芊雪则在一旁窃笑,随后又紧紧抱住杨婷:“放心吧,他迟早有一天,会明白的。会明白的。” 杨婷一怔,眼眶一红,扑在芊雪的怀里,无声的哭了起来。 此时正是下午四点钟左右,太阳渐渐步向西边。浅金色的余晖从天洒下,照亮了多少行人的方向。 夜途即将归来,到那时,又有多少人怀念这一刻的时光?夏天的夜晚总是姗姗来迟,白昼又显得极度冗长。 很多人热衷颠倒于时间上,很多人愿意沉醉在红尘中。时间没有长度密度之分,红尘一样没有。 过了这一刻,这一刻就成了那一刻,成了他们的回忆。他们明白,又并不总是明白。否则,青春,也就没有那么多遗憾了。 然而,倘若青春没有遗憾,青春,还会美吗? 我们就这样在时间与红尘中,探索着青春的奥秘,但总是失败。 上课的铃钟声在教学楼区的一楼传来,那么熟悉,那么刺耳。芊雪与杨婷,林天羽三人扔下棒棒糖的棍棒,走回教室。各自带着各自的情感,以不同的姿态,前往同一个地点。 第十六章 追忆成传,那一刻的邂逅清晰如画(6) ——莫小瑶&林城 太阳已经下sx侧的天边被染成金红色。晚霞将天际分成两半。 教学楼区已然得不到阳光的眷顾。谁站在最西边,一享落日的余晖?断断续续的记忆,在此刻,漂浮不定,似是要挣脱而出,又像是要就此埋葬。 没有谁,能够真正了解自己。我们总是需要记忆的痕迹,来证明自己是否已经长大。 “林城,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吗?”莫小瑶躺在草地上,望着西侧漂浮的金红云朵,问道。 “当然记得。那时候,我拿着一根冰激凌,在你面前显摆,但就是不给你吃。你恶狠狠地盯着我,趁我不注意,扑过来,一手抢过我的冰激凌,把它摔在地上,还上前踩了几脚。我哭喊着回家告诉妈妈。结果,第二天,我妈妈带着我去你家,要我道歉,还说要我必须买冰激凌给你。我当时就懵了,明明是你扔掉我的冰激凌,怎么反而要我道歉,还必须买冰激凌给你吃。我死活不肯,挣脱妈妈的手,就跑开了。直到晚上很晚的时候,才全身脏兮兮的回家。结果,又被我爸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自此以后,我都不敢再惹你了。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妈妈当时为什么要我道歉。”林城躺在莫小瑶的旁边,一字一句地说着。仿佛一切都刚发生在昨天一样。 “是啊,我也不明白。不过,真的谢谢你,林城。这些年来,总是一次一次包容着我的任性,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安慰我,当我的出气筒。在我快乐开心的时候,陪我一起快乐。真的,谢谢你。”莫小瑶这样说道,可是很快的,她就红着脸,羞涩而又大声地说着,“虽说我很谢谢你,可是,就算是你,要是老盯着我的身体,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林城立刻把头扭向另一边,脸颊绯红滚烫:“不好意思。” 两个人就这样开始沉默地躺在学校的草地上,等待时间的流逝。 “昨日回首今日笑,情缘独自远遥。雁无双飞独寂寞,鱼失佳偶守空房。谁是谁红尘中的谁,风尘翊翊……”一个男生戴着耳机,从身旁走过。 莫小瑶条件反射的坐了起来,吓了那男生一跳。 他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皮肤略显黑黝。眉像柳,眼似水,鼻若松,唇如剑,棱角分明,轮廓清晰。给人一种武侠小说里的人物一样。 和众多男生的帅气不一样,他身上有着一股独特的美。 “我记得你。”林城也坐起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寻思片刻后,“你是三班的比比吧。” 比比摘下耳机,点点头:“是的。林城同学。” “我是莫小瑶。”莫小瑶凑到比比的身边,好似和他很熟的样子,“比比,你刚才念的那段,是你自己写的吗?好棒啊。” 比比笑着:“是吗?谢谢夸奖。” 随后,林城形同一个局外人,完全插不上莫小瑶和比比的谈话。 诚然,林城的成绩在学校里数一数二,可一旦碰到了所谓的小说家,诸如安妮宝贝、三毛、八月长安等人,他立刻就没了底气。不知是过了多久,他们两个才意识到,还有一个人被晾在一边,独自失落。 “不错嘛,还记得我啊。”林城赌气。 “不好意思,一时间入迷了,没注意到,真的很不好意思。”比比赶紧道歉着。 “没事没事,聊的开心就好。”林城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他笑的很是牵强。 天空渐渐暗了下来,黑夜即将行至。日夜轮回,总是这般匆匆。 “话说,比比,你家离这里远不远?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林城开口问道。 “我平时都住在二伯家,离学校不远,骑自行车大概只需要五分钟的时间。” “真好呢。”莫小瑶露出羡慕的表情,“我们至少得骑半个钟左右呢。” “那怎么不住在学校里?” “这个有想过,不过,再看看吧。” “嗯,那我和瑶瑶就先回去了。你也不要太晚回去了。”林城说道。 “比比,很高兴能够认识你。”莫小瑶朝比比用力的挥手。 “我也是。” “今天,我认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她长得很好看,为人也很好。更重要的是,她也喜欢看三毛、安妮宝贝、饶雪漫她们的小说。我和她聊了很多,我知道,她和我一样,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当一个人感到孤单并发现自己与周边世界格格不入的时候,我们就会想要用能够让自己痴迷的事来填补心中寂寞的灵魂。我和她,一样选择了书。选择了遗忘。是的,是遗忘。我们忘记自己所处的真实的世界,却醉心于小说中那虚拟的梦境世界,我们在那里找到了灵魂的栖身之所,并因此愉悦。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发觉自己与她,是相识的,在更早之前,在此前的记忆被删除之前。当然,这只是我独自的幻想。”比比将这一段话写在三毛《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的第一页空白处。 第十七章 如莲似水,谁的青春不是最美(1) ——莫小瑶&林城 昏暗的天空吹来一阵一阵的凉风,沙沙作响的树叶四处打转,寻不到自身的归宿。黑云沉沉迫压,仿似伸手,即可触及。在一道白色驰驹疾驰而过之际,迎来这个学期的第一场雨。豆一般大小的雨滴密集的落下,伸出手,有一种微微的疼痛感。教室里边漆黑一片,由于雷电疾驰,导致学校的供电器发生短路。 这时候,那些平常爱搞怪的同学趁机偷偷溜到隔壁班的后门,学鬼叫或狼嚎,随后又立刻跑回自己班,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这种情景,维持了半个钟过后,终于回到了平时那般。雷电慢慢地弱了,雨势也小了,偶尔有那么一阵两阵风,徐徐吹来。 最后一节课,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开始落下帷幕。 放学的钟声敲醒了每个人的警钟,他们像得到久违的释放一样,打开雨伞,成群结队的结伴回家。又在途中,不停地旋转着雨伞,让伞上的雨滴随着旋转,像子弹一样打在旁边的人身上。随即,一场“子弹大战”就这样开始了。 “啊,冰激凌,我的冰激凌。”莫小瑶看着手中沾有污水的冰激凌,眼神落寞,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赫然显在脸上。 就在此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悄悄地、快速地躲开莫小瑶的视线。一切都明了了。莫小瑶嘴角上扬,步步小心,不断地趋近那个试图逃离她视线的人影。 “芊雪,你从那边包抄过去。”莫小瑶凑到芊雪的耳旁,小声地说道。 芊雪加快脚步,混入人群中,在茫茫来往的人群里,不断小心地靠近那个将要逃离的人。 “我的心开始慌乱了。如果被瑶瑶知道,那冰激凌上的污水是我弄上去的,我肯定会死的很惨。不管我是否故意。也许你能在骂她、羞辱她之后完好无损的继续生活下去,可一旦触及到冰激凌,你绝不可能一点都没事的从她眼前溜走。这是我的经验之取,也是我血泪的教训。不幸的是,这一次,又得贴着止血胶布回家了。这是最轻的惩罚了。当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喜爱冰激凌,只知道,和冰激凌过不去,就是和她本人过不去。这一点,我深知肚明。”林城越发加快了前进的脚步,额头上的冷汗不断地滴落下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的伞是破的,被雨淋了。 “他死定了。竟敢在冰激凌上动污水。活腻了吧。如果今天出不了这口恶气,我发誓我一个星期不吃冰激凌。好不容易在人群挤挤的小卖部中买到一支,还没咬两口,竟然就被那个混小子给糟蹋了。哼!”莫小瑶的脚步开始明显的加快,心中的怒气却一直消散不尽。 她的双眼在发光,迸射出吃人的欲望。左手紧紧握着雨伞,好像要把雨伞折掉一般。 “有好戏看了。虽然这样的想法太罪恶了,但是,不管了。”芊雪抱着看好戏凑热闹的情怀,逼近林城。 人群在伸向不同路口之中,各自离去。曲终离散,这是生命的最终结果,也是我们最初的形态。 我们都来自不同的地方来自不同的时间点,必然也会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点先后离去。世上也许没有什么轮回,然而,这其实,真的无法说清。 生命的本质在世代相传中,并无发生明显的变化,而起点与终点,也尽是相似。 我们时常在梦中梦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兴许,那是前世的你,或是来生的你,抑或许是更久更久之前或还要将来的你。我们无法得知。这点,千真万确。 林城这下彻底慌了。他知道,莫小瑶就在他身后。而且,她也知道了真相——林城在与其同学用雨伞打水仗,不停地旋转伞上的水滴,结果一个不小心,水滴就这样不顾他人心情的跳到莫小瑶手中的冰激凌上,带走了莫小瑶的最爱之一。 “怎么,还记得我吗?”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地靠近着莫小瑶,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待莫小瑶回过头时,又笑嘻嘻地问道。 “当然了,你是比比。”莫小瑶毫不思索地就说出了比比的名字。 “真好,还记得我。”比比背着一个单肩书包,一手插进口袋里,倍有气质,“在干嘛呢,怎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这个嘛……”莫小瑶不知该怎么向比比说明情况,随即又灵机一动,“比比,林城就在前面,你先上去,我随后就到,我朋友还在那边。” 莫小瑶指向正在偷偷跟着林城、离莫小瑶不过二十米距离的芊雪。 “好的。”比比一路小跑向前,一手跨过林城的肩膀,二人就这样一个自愿、一个被自愿的勾肩搭背起来。 “是你啊。”林城刚才似是要跳出的心脏又嗖的一下恢复到原来的位置。苍白发青的脸色立刻又回复到平常那般,帅气凌人。 这样也好,瑶瑶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了吧,至少在比比还没离开之前,我还能活着吧。 林城在心中无奈地叹气。 “比比,这是我朋友,芊雪。” “芊雪,很美的名字,和人一样呢。” 比比的话,让芊雪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起来。 虽然有不少男生也说她好看,但像比比这样说的直白说的自然说的毫无做作,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芊雪为自己长的好看而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满分,同时也给生下她的妈妈打了个满分。 “喂,犯花痴呢,傻了没?”莫小瑶轻轻地摇了摇芊雪,一脸无奈。 “还好,没傻。” 芊雪的话一出,莫小瑶、林城、比比三人顿时捧腹大笑,笑泪齐出。 有人说,爱情会让人变笨。尤其是女人。 “不是吧?难道就因刚才那句话,我就喜欢上他了?没那么夸张吧。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是这样。”芊雪使劲不让自己乱想,可是一转头看到谈笑坦然的比比,就脸红、心跳加速,甚至有时候,说话要嘛吞吞吐吐,要嘛就无厘头。 这些,不都是在自己喜欢的人的面前该有的症状吗?诚然,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但是很显然,芊雪是这种情况。不是吗? “话说,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莫小瑶犀利的眼神像一把尖锐的刺刀,突然朝着林城的方向刺过去,林城被吓得冷汗一身,脸色青白。 “什么事啊?”比比好奇地问道。 林城惊的一声冷汗,然后用可怜加恳求的目光看着莫小瑶,好像在说:现在有人在这里,你就暂且放过我吧。大不了,我请你吃一个星期的冰激凌。 莫小瑶又用眼神回击了林城:一个星期免费冰激凌,加一顿打;要是不想让我打的话,就两个星期免费冰激凌。 林城又可怜巴巴的看着莫小瑶,嘴里念着:“十天。” 莫小瑶欢呼雀跃起来:“太棒了。今天我很开心。” 林城垂头丧气的叹息着。 “哦,对了,关于这个星期周末的郊游,你们和谁一组啊?”比比突然开口问道。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了有这么一件事。”莫小瑶将右手的食指放在唇上,眼睛望着天空,好像在思考一样,“和谁一组呢?现在还不确定吧。不过,肯定会和芊雪一组的。是吧,芊雪?” “嗯,我们要一组。”芊雪露出笑容,回应着。 “我也要,我也要和你一组,瑶瑶。”林城以光的速度来到莫小瑶后面,然后像个仆人一样棒莫小瑶按摩肩膀,“可以吗,瑶瑶?” 为了和瑶瑶在一起,暂时先委屈自己吧。只要她一答应下来,马上恢复我自由身。 林城一手帮莫小瑶按摩,在心里,又这样想着。 “小样。想要用按摩的方法逼我就范,等我答应下来的时候,立马就变成原样。当我第一天认识你啊。看我怎么整你。”莫小瑶一边享受着林城按摩所带来的舒服感,一边想着要如何对付林城的这个心机。 “那好吧。” “真的啊,太棒了。”林城高兴的跳起来,满脸笑意,让人看了,以为是个刚从精神病院解放出来的新人类。 “喂,继续啊,你按摩很舒服呢。”莫小瑶露出一脸阴险的笑容。 “不了,我的手已经很酸了,下次吧。”林城摆摆手,“不过,周末郊游的事,可是就这么说定了哦。” “说定什么?我怎么不知道?”莫小瑶摊开双手,一脸茫然的样子让旁边的比比和芊雪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你刚才不是说好了,让我加入你们组的吗?” “有吗?我有指名道姓吗?”莫小瑶故意看向芊雪和比比。 他们两个人随即配合的摇头。 林城瞬间石化了。 孤立无援。计谋被破。陷入埋伏。 “好啦好啦,你就加入我组吧。” “我看到他的眼神,浸满了失落与悲伤。我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没能和我同一组,或是说我拒绝了他加入我组,他会是什么反应。十多年来,我和他,一直一起回家,一起上学,一直吵吵闹闹,几乎从没变过。即便是像现在已经长大的我们,依旧如初。很多人都说我和他是真正的青梅竹马,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也不太清楚自己会怎么想。我甚至没想过,如果有那么一天,他不在我身边了,我会不会不习惯。而当我说同意、看到他脸上绽放出笑容的瞬间,也许,我明白了什么。只是,有些话,不一定要说出口,也说不出口。即便,说出来是对,不说出来是错。然而,这和爱情,真的有关吗?”莫小瑶望着遥远的远处,这样询问自己。 “比比,你要不要和我们一组啊。”莫小瑶和林城两人竟同一时间向比比发出了邀请。 比比怔住,林城和莫小瑶同样怔住。 芊雪也惊呆了一会,随后脸颊两侧开始滚烫起来,略显绯红。 “谢谢,不过,我已经有组了。我和我班的婷韵,邱暮,余晨,静宇五个人组成一组。” “这样啊,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嘛。”芊雪笑着说道,心里却飘过一丝失落。 “那到时,要记得过来找我们玩啊。”林城把手搭在比比的肩膀上,如此说道。 “一定。” 太阳还未完全下山,霞红色的云朵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幅美丽的夕yx云画。 四个年少不羁的身影被不断拉长,延伸到世界的尽头。在那里,他们四个正开心地咬着手中的冰激凌,笑的是那么幸福。 第十八章 如莲似水,谁的青春不是最美(2) ——钟雨云&林天羽 “天羽,周末的郊游,你要和我们一组吗?”杨婷戳了戳她前排的林天羽问道。 “有漂亮女生吗?” “我不算吗?” “算,可是,一个不够看啊。你看我,长的那么帅,难道不应该多几个好看女生来陪吗?”林天羽笑的狼心狗肺。 “放心,全都是美女。而且,都是比我还要好看的。”杨婷得意的笑,“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们组啊?” “那你说说,有谁?看我认不认识?” “嗯,除了我和你,还有芷慧,叶琳,和雨云。” “钟雨云吗?呵,我以为自己忘记她了呢。没想到,一听到她的名字,那一天的相遇,就如同激情的大浪翻涌而来。她的手掌,有点小。手指纤细,皮肤滑嫩。当我握着她的手的时候,她的心跳动的很快,扑通扑通的声音从她胸口传达到她的无名指,再由她无名指传达到我心中。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叫心有灵犀,但我确定,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是爱情。”林天羽是这样想的。 “天羽,你想好了没?”杨婷轻轻摇了下林天羽,打破了他的思绪。” “嗯,那好吧。” “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她们。起码也要认识认识下嘛。” 不等林天羽说什么,杨婷已经扯着林天羽的衣袖连同手臂,连拖带拉的把林天羽扯到芷慧、钟雨云和叶琳三人面前。 “怎么样?都是大美女吧。”杨婷拍着自己的胸脯道,“是不是都比我好看啊。” “还真是。”林天羽轻轻一笑,微微鞠躬,“各位美女,我是林天羽。” 钟雨云和叶琳的脸颊立刻涨得通红。 “你长得也很好看啊,天羽,虽然我很不想承认。”芷慧笑着。 “她叫他天羽?他们,以前就认识?为什么从没听他和她提起过?我初中起就和天羽一个班,虽说和他并不是很熟,但关于他的事,多少还是知道的。可唯独芷慧,我不知道他们两个是认识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我对他,从来都只是憧憬着。关于他的一切,我其实什么也不了解。不是吗?”杨婷在心中如此对自己说道。 “芷慧,你认识他?”钟雨云轻轻问道。 原来,她也在意他。不是吗? “何止是认识,小时候,还一起……”芷慧摆摆手,“算了,都过去了。” “原来,芷慧和林天羽是认识的啊,从小时候就开始认识。那不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吗?嗯?我怎么了?我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芷慧和林天羽的关系呢?我为什么会感到那么一丝丝羡慕嫉妒呢?难道,就因为那一次偶然的十指连心,我对他……我……”钟雨云用力的摇头,嘴里还念道:“不行不行,不可以这样。” “不可以怎样?雨云,你还好吧?”芷慧担心的看着钟雨云。 “没,没什么。”钟雨云的脸刷的一下又是涨得红红的。 “真的没事?要不要我背你去校医室啊,雨云同学。”林天羽凑到钟雨云的耳旁,温柔地说道。 说完,林天羽大笑起来。弄得钟雨云站在原地,脸蛋红红的,尴尬至极。 “天羽,你怎么欺负起雨云来了啊。你要是敢打他的主意,回去看我怎么教训你。” “我怎么欺负她了?你自己问她,看我有没有欺负她?”林天羽傲慢地说道。 “看着他们拌嘴的样子,我好似是一个多余的局外人。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伤心,孤单。我知道,林天羽虽然看起来很是调皮,经常欺负一些好看的女生。可他对感情,却是很专一的。他对所有的人都一样。”叶琳露出欣慰的笑容,静静地看着还在拌嘴的他们。 “对了,天羽,大姐她什么时候回来?” “大姐?难道说,你们两个……”杨婷吃惊地看着林天羽和芷慧,一副完全不相信地样子赫然印在脸上。 “原来,林天羽和芷慧是姐弟关系啊。我的心,不知为何,就好像落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轻松。也许我知道是为什么,只是自己不愿承认罢了。”钟雨云这样告诉自己。 “天羽他,是我堂弟。不过,他从来没叫过我一声姐。” “你只不过比我大了两三天而已,凭什么要我叫你姐啊。”林天羽把头扭向另一边,赌气说道。 随后,林天羽又对着钟雨云坏笑说道:“你有没有开心点了。” “嗯?”钟雨云被说中了心里话,顿时脸红耳赤,呆呆的站在那里,露出比刚才还要窘迫的样子。 “就知道你想打雨云的主意。”芷慧一个身子,把钟雨云挡在身后,看着林天羽说道。随后,又微微转头,“雨云,要是你发现他对你图谋不轨,你就告诉我。我保证替你出气。” 钟雨云点点头。其实,她刚才一句话也没听进。脑海里始终盘旋着那句“你有没有开心点了。” “杨婷,你怎么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心不在焉啊,你不会也身体不舒服吧?至于叶琳你,更是一直沉默不语啊。我有那么可怕吗?”林天羽靠在走廊的栏杆上,指着渐渐西落的太阳,忘记之前一秒自己说什么了,“你们看,多美啊。” “此刻的我,再也听不见别人说什么。整个脑海,都只充斥着林天羽的声音。我开始害怕这样的自己。然而,我改变不了。生活,总是随着理性的渐长而日益美好,偏偏,感情会从中阻挠。而且,他似是有意无意的打趣着我,好像是要确认,我是否对他有好感。其实,大可不必。如果他想要答案的话,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我喜欢他。遗憾的是,他不会来问我。虽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确信,他不会叫我给出答案,至少目前不会。”钟雨云趁无人之际,偷偷地将这段话写在自己的企鹅邮箱里,不让任何人看见。 “雨云,叶琳,我们去吃棒棒糖,要不要?”芷慧一手挽住钟雨云的手,一手拉住叶琳的手,笑道。 “嗯,那……” 芷慧好像明白钟雨云要说什么一样,便抢在钟雨云说出口之前:“我们不理天羽。”之后又补充了句,“杨婷,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和天羽单独在一起,不安全。” “芷慧,什么叫和我在一起不安全啊。”林天羽喊道。 “就是那样啊,不安全。” 说完,就和钟雨云,叶琳消失在林天羽面前。气得林天羽在原地嗷嗷叫,脸红脖子粗的。 杨婷则在一旁偷笑,她觉得生气的林天羽比起平常有点搞怪、故意欺负女生的他,更可爱。 第十九章 如莲似水,谁的青春不是最美(3) ——叶琳&余晨 “果然还是草莓味的棒棒糖好吃。”芷慧将草莓味棒棒糖放在嘴里,等它自己慢慢融化。 “叶琳,你说天羽他是不是长的很好看?”芷慧用疑问的语气跟叶琳说道。 叶琳的嘴里也放着一根棒棒糖,她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捏住棒棒糖的棍棒,望着略显灰白的天空,点点头:“我觉得他挺好看的。相信很多人都喜欢他吧。”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会想起他。最近,我的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地就想起他看我时的眼神,还有,那一天,他与我擦肩而过的瞬间,他对我说,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冷漠?他说,他不信我不认识他。最后还说,他会一直等我,等我告诉他,我是记得他的。是的,也许事实如他所说的那样,我和他,是相识的。然,又如何?一场车祸,夺走了儿时的记忆,如今再去寻觅,又能如何?找到的,不过是一些早已被封存、不该去触及的、带着尖刺的记忆,这些于他于我,又有何意义?我不知道曾经的我和他有什么关系,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和他,并不是很熟。否则,这么多年来,他也不可能一直不出现、直到今天才找到我,我妈妈也不可能一个字都不跟我提起他。我和他,终究是所谓的陌生人。以后会如何我不知道。至少现在,我并不了解他。我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叫余晨。除此之外,一无所知。”叶琳感觉到思绪杂乱,于是,用力的咬嘴里的棒棒糖,“咔咔”的声音不绝于耳,直至叶琳嘴里的棒棒糖全部被她彻底消灭掉。 “叶琳,叶琳,你看那边。”钟雨云轻轻用手肘顶了下叶琳的手臂,又用眼神示意叶琳看向右边。 叶琳顺着钟雨云眼神飘忽的方向寻觅而去,她的心微微一怔——那个她最近时常想起的男生就在她右方不远处的橄榄树下看着他。 是余晨。 叶琳顿时感到不知所措。她不知道,余晨到底要干嘛? 如果他来此的目的,只是要自己说一句,她还记得他。那么,记得与不记得,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茫然无措的接受? “我又一次从她眼里看到了茫然。难道她真的一点都记不得我了?还是说,依然在为那个被我推倒的女生鸣不平,而故意不理我?而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一定要得到答案。感情总是与理性背道而驰。我已经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了。只记得,那一次,她把我推倒在水坑里,一双眼睛,露出复杂的感情。我想知道,那感情中,是否有爱情一说。如果没有,那一句话,又代表着什么?”余晨望着灰白色的天空,低叹一声。 “那个好像是余晨吧。”芷慧说着叶琳和钟雨云眼睛而去,看到了余晨站在不远处的橄榄树下,“长的挺好看的。不过,很多人都说,他很难靠近。简单来说,就是性格冷漠,不易相处。叶琳,你该不会是喜欢……” “怎么可能?我……”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我总是会想起他?每次看到他的时候,总是会觉得,还有什么,是我忘了的。我全力找寻,却总是失望而归。拼尽一切想要去得到,然而,每一次都受伤回来。到底我该怎么做,才能忆起儿时的画面?至少让我知道,儿时的我,是否有对他说了什么?”叶琳又开始努力回忆起儿时的点滴,又是徒劳而回。 上天不一定是公平的,付出与得到,并不总是呈正相关关系。每个人都知道。包括叶琳。但她不信,或是说,让自己不要去相信。 “叶琳,脸红了哦。”芷慧打趣道。 这一点,和林天羽几乎是一模一样。不愧是堂姐弟。基因都能遗传的如此华丽。 “雨云也脸红了啊,那她不也是……” “不是啦,我喜欢的人不是他,是……” 钟雨云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 “我刚才竟然会想起林天羽的名字来。就在我要说我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心里所想的竟然都是林天羽。我这是怎么了?该不会是,我真的喜欢上他了吧。”钟雨云的脸这下涨得更加绯红,还带着滚烫的温度。似是一股燃烧的火焰,永不熄灭。 “是谁啊?”叶琳和芷慧同时问道。 钟雨云一下子陷入了窘境的状况。 “呦,谁欺负我家雨云啊。” “什么你家雨云啊?你搞错对象了吧?”芷慧用鄙视的眼神盯着林天羽。 “难道不是吗?雨云美女,你说,是不是?”林天羽再次凑近钟雨云,轻轻问道。 钟雨云被林天羽一话一问搞得彻底不知所措。她红着脸的眯起眼睛,用力一推,将林天羽推到一旁,随后一个飞奔跑回教室。 “这孩子……”芷慧摇摇头,轻轻微笑。 林天羽站在原地坏笑着,得意的朝芷慧做胜利状。像个抢到糖果的小孩一样开心。 真是一个可爱的女生呢。 林天羽在心里想道。 第二十章 如莲似水,谁的青春不是最美(4) ——余晨 “余晨,在干嘛呢?”邱暮和静宇、何婷韵三人走过来。 余晨不理睬,依旧盯着不远处的叶琳。 “我一直以为,冷漠冰霜的余晨同学除了对篮球感兴趣之外,再无其他。什么时候,也对漂亮女生感兴趣啦。”邱暮顺着余晨的眼神方向,看到了叶琳和芷慧两人就坐在小卖部旁边的木棉树下的石凳上,吃着棒棒糖。 “眼光不错啊。”邱暮的眼珠子不停地向上打转,“不过,那个女孩,我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一样啊。” “哪个?” “就是那个有着垂直长发的漂亮女孩啊。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邱暮苦苦寻思,记忆的页码一张一张的翻过,曾经的记忆清晰如画,亮透似水。有人说,记忆总是美好的,再苦不堪言的过去,人们也总是回忆起它。然,事实果真如此吗? “喂,你怎么搞的?喝酒怎么还开车啊?” “别说了,赶快把这个女孩送到医院去啊。你们谁认识她家人?” “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喝酒还开着车,就不会,就不会……”一个中年男子双手捂着脸,懊悔的哭泣着。 沉睡的记忆被埋藏了九年,直至今天,才被找寻。倘若邱暮此时没有遇见叶琳,那么,沉睡的记忆还会再沉睡多少年,这点,不得而知。 “想起来了,在我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一场车祸。那时候,一个男子醉酒驾车,在红灯亮起的瞬间,那个男子突然加速冲过斑马线,结果,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女孩被那辆车撞倒,进了医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出车祸女孩,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垂直长发的漂亮女生。”邱暮又朝着叶琳的方向看去,“她的眼神,和那个女孩的眼神,几乎是一模一样呢。虽然过了八年,但是,每次无意地想起那场车祸时,依然会感到恐惧呢。” “我从不知道、也没想过,她会发生这种事。我一直以为,她过的很好。殊不知,只是我自己的幻想。那么,对于她全然不记得我的事,是否是因为那场车祸让她失去了原有的记忆?如果是,那我该如何弥补这场错误?我一次次的出现在她面前,试图让她勾起回忆,却不知道,我一次次的给她痛苦。时间不能回到最初,所有的如果都有如纸张一般苍白无力。那我,从今以后,是否应该隐身而去,不再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眼神,她最后的话语,一次次勾起我试图沉浸的心,让我焦躁不安。情感如毒,一旦深入体内,想要完全除去,几乎是不可能。理性与情感相互碰撞,擦出的火花,给了她痛苦,也让我受伤。一颗心,伤的,永远都不会只是一个人。一个选择,总会牵扯到他人。明天的我,又该怎么做?就此忘记,以试图解脱枷锁?还是陪伴着她,与她一起面对?如果选择的是后者,那她,又会做何反应?我从来都不了解她。我和她,不过只有一面之缘。只是,那缘分,是深?还是浅?”余晨的目光落在了叶琳的身上,双眼里夹杂着看不清的道不明的情愫。 “余晨,你不会是喜欢那个垂直长发的女生吧?”静宇双手插进口袋,语气傲慢地说道。 “怎么,不行吗?你……” “我什么,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就放心吧。”静宇把头扭向另一边,根本就没再去看余晨,也没去看叶琳。 “那女生长的真好看。”何婷韵双手紧紧相握着,露出一脸羡慕的表情,“我要是个男孩,肯定也会为这么好看的女孩着迷的。” “你也很好看啊。”邱暮笑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自己好看。” “随便夸你一句,就得意啦。”邱暮继续调侃何婷韵。 “哼,我已经不想和你说话了。”何婷韵嘟嘴的转头过去,眼睛却还是时不时地偷偷地看着邱暮,“当然了,要是你请我吃番茄味的饼干,我倒是可以原谅你啦。” “余晨,周末郊游,真的要带上这个烦人的……某某吗?”邱暮指着何婷韵,对余晨说道。 “烦人?某某?邱暮,你还想活吗?”何婷韵瞬间提起自己的书包,朝着邱暮就扔过去。正中邱暮的头部。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毫无半点瑕疵。 “你想谋杀你男友啊。”邱暮喊道。 何婷韵又一把抢过静宇的书包,朝着邱暮再次扔过去,“你说什么?你说谁是我男友啊?想吃我豆腐啊?没门。” “好啦,你们两个就别闹了。”静宇皱皱眉头,却又一点生气也没有,“再扔,我书包就真的要坏了。婷韵,下次要揍他的时候,直说就行,我帮你。” “静宇,你……”邱暮为静宇这样说道,无奈地叹气,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 没有人知道,何婷韵为何会和他们在一起,而且,玩的如此肆无忌惮。 这是他们四个人的秘密。一如平常冷漠的余晨,傲慢无比的静宇,温柔和气的邱暮,以及娇气可爱的何婷韵。他们在他人面前,或冷漠、或傲慢、或温柔、或可爱。 然而,私下的他们,却总是彼此相信、相惜、相依着彼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或悲或喜,这点没错。但,他们也有一段共同的过去。只是,他们都不再去触及。 遗忘,有时候,是最好的愈伤药。 “走吧,回去了。”余晨转身离开。 “怎么,不和那位女生说说话吗?”邱暮追上去。 “有些话,不一定要现在说,而且,她又不认识我。又有什么好说的。”余晨望一眼天空,一脸落寞,很快的,又喊道,“静宇,婷韵,你们两个再这么拖下去,就不等你们啦。” “啊?等等我啊。”何婷韵跑着追上去,“怎么可以不等我?我可是一个柔弱可爱的女孩诶。” 话一说出口,何婷韵又连忙说道:“邱暮,不准笑,不准反击。否则,你就死定了。” 邱暮一脸无奈,只有深深地叹息。 即便是在灰白色的天空下,拥有这样的青春,不也依旧很美? 第二十一章 交错而过,相同的拐角,不同的转向(1) ——莫小瑶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纸鹤楼吗?” 莫小瑶惊叹着,跑到一个装有绿色纸鹤的罐子前,拿起来把玩,罐子瓶身上面写着:你我的相遇,是为了来世在一起。 “那个,芊雪,这个可以拆开来看吗?”莫小瑶凑到芊雪的耳旁,悄悄问道。 芊雪把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莫小瑶小声点,然后,双眼露出刺眼的光芒,嘴角不经意间扬起,坏坏的笑着。似乎在告诉莫小瑶:咱们一起看。 莫小瑶立刻心领神会,与芊雪躲在纸鹤楼的一角,打开罐子,按照纸鹤身上标记的序号,一只只的拆开纸鹤。每一只偌小的绿色纸张,都写了密密麻麻的上百字。若是将所有的纸张按照序号连起来,大概就是这样—— “你我下一次的情缘,从这群纸鹤起,就早已注定;它会带着我们飞往轮回的尽头。 回想起你我相遇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只是为了你而存在。我极力克制自己不去想你,可还是输给了自己。 每天的夕阳,不停地变化,我也随着时间的步伐发现自己正在悄然变化。为了你,而改变着。然而,我自始至终都知道,你和我,本就是两条平行线,无论向哪一方延伸,都不会产生交点。 情感总是在你要保持理性的时候给予你关键一击的反叛,一个天大的谎言就此让你我彻底不相见。三年默默地等候,就此化为子虚乌有。可是我不曾后悔,这是我自己所选择的青春。这是我最美的青春。 上天不会有慈悲之心,但是,是冰,总会有融化的一天。一个偶然,我们彼此知道了那时的真相。遗憾的是,我们早已错过了最美的彼此。 你说,你曾经喜欢过我,之所以没有跟我说明,是因为你以为,我懂。你却忘了,你自己如同一个王子一样高高在上,而我,是一个连灰姑娘都不如的卑微者,即便我懂,我又凭什么去爱你?不是所有邂逅的两个人都能够美好的在一起,比如你和我。 毕业临近,我们,终于还是要分开。不,不是分开,因为我们从没有在一起过。曲终离散,你和我,曲未终,人已散。十字路口,四个方向,五个选择,无论如何,终没有交点的两个方向,我们,也不可能选择同一个方向。这是必然。 你说,别怕,下一次轮回,你还会找到我,然后,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我掩口而笑,泪滴却在双眼中打滚,在心里激起层层波浪。 一颗会下雨的心,如何才能再次出现阳光,只怕除了死去,再无其他办法。 你总是这样,让我捉摸不透。但这一次,我明白了。你我的相遇,是为了来世在一起。既然如此,那就让这群纸鹤,带我们飞往轮回的尽头,在下一次相遇时,一起牵手。” “看来是去年毕业的师姐写给她心爱的那个人的啊。”芊雪的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难道,爱情的最后,总是要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吗?” “不会的,至少,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的。” “我说不出自己当时的感触是如何的。只是明白,爱情,从来就不可能轮回。所谓的前世情来世缘,不过是让自己的心在那么一瞬间,更好过一点而已。此生无法捕获自己心中所爱的人,便是一种遗憾。来世的你,不一定会喜欢上他。至少,你不认识来世的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也许是最近的爱情剧看太多了的原因吧。”不知怎的,莫小瑶就陷入了沉思。 “小瑶,你还好吧?”芊雪推了推陷入沉思的莫小瑶,有点担心地叫道。 “啊,我,我没事。”莫小瑶定了定神,又将这些纸鹤重新折好,放在罐子里,放到原来的地方。 “小瑶,要是你爱上了一个男孩,你会甘心让他不见吗?”芊雪突然就问了这么一句。 “不会。”莫小瑶不假思索,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会竭尽所有的去追求,在我的爱情字典里,没有‘遗憾’这两个字。” “小瑶,你还是这么可爱呢。”芊雪眯着眼,笑的格外开心,可随即又陷入了悲伤,“可是,我会。如果我知道,那个男的不喜欢我,那么,我也会像那个师姐一样,默默等候。哪怕结果一样,或是更让人难以接受,我也愿意。我不会后悔。每个人所选择的爱情方向,不能后悔。绝不能。” “芊雪,你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莫小瑶问道。 “嗯,是啊。可是,他不会喜欢我,这点,我深知肚明。” “可是……” “小瑶,我们吃冰激凌去。预祝明天的郊游,玩的开心。”芊雪握着莫小瑶的手,轻轻地摇摆着。 “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心,在哭泣。可我,却无能为力。明明她是我那么好的朋友,此时此刻,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爱情的尽头,痛苦的徘徊着。也许,在我的心里,有着和芊雪一样的想法: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不能为自己所选择的爱情方向后悔。这是她所选择的方向,我除了默默地支持她以外,别无他法。”莫小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无助感在深深地吞噬着她的灵魂,让她呼吸难以平静。 莫小瑶闭上眼睛,试图以此来让自己沉浮不定的心得到呵护。就在此时,林天羽从她身边擦身而过。好像命运的齿轮交叉一样,即便有火花,也让人深感叹息。 第二十二章 交错而过,相同的拐角,不同的转向(2) ——林天羽 “这是我头一次来纸鹤楼。它给我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成千上万的纸鹤随风轻舞,带着沉沉的思念,飞往爱的场所。这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途。我们打破世俗的沉寂,在这红尘中,肆意释放自己最初的喧哗。太多人以为,红尘本身就有,却从不认为,红尘清净,只因为我们的到来,才造就了今天的花花世界。”林天羽叹息一口气,为自己突发奇想的念头感到无奈。 他四处瞧看了一番,几乎每个角落,都放着或多或少的纸鹤。 阳光透过玻璃窗,射进纸鹤楼,将整间楼层划分为黄金比例。一只深紫色的纸鹤在阳光下,更显突兀。 林天羽拿起纸鹤,犹豫了一番,终于还是拆开了。上面只写着一句话:如果给不了我今生的誓言,那么,请给我下辈子的承诺,这样,下一次轮回,我才能找到你。 万千红尘,虚无飘渺。爱恨一生,情结三世。 很多人希望能够用五百次回眸,换来一世的擦肩而过。却不知道,一次擦肩而过,需要用一万年来等待。我们时常站在轮回的尽头,窥探着下一世,谁是命中的她。但从不在轮回中,寻找自己错过的那个人是谁。 情缘深浅,几生几世,错过的、遗忘的、失去的,是你用五百年回眸和一万年等待的人,遇到的、相守的、记得的,是你在红线的一头,自己为自己系下的一生。但这无法肯定谁错谁对也无法无法否认谁是谁非。 林天羽觉得,自从自己遇上了钟雨云,脑海里总是会蹦出很多关于爱情的理论。但这些理论,从来都只是些废话。他感到一股失落感。 这些纸鹤,沉重的宛若岩石,但总能够随风飘向远处。在那里,思念深如大海,难以触及最底。 “这不是我最爱的弟弟吗?”芷慧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里,只见她坏笑的用力一拍林天羽的肩部,惊得林天羽一身冷汗。 “你来这里做什么啊?”林天羽翻着白眼,问道。 “这是跟姐姐说话的态度吗?” “少来这套。”林天羽不买芷慧的帐。 “当然是来看这里的纸鹤咯,难不成来看你啊。”芷慧用鄙视的眼神的盯着林天羽。 “我讨厌别人用这种眼神看我。”林天羽又走到其中一个角落,拿着一只红色的纸鹤,呆呆的,不知在想什么。 “天羽,你喜欢雨云,是吧?”芷慧直接了当的开口问道。 林天羽先是怔住了一会,随后才又轻轻说道:“是的,我喜欢她。从我第一次看见她过后,我就发现,我喜欢上她了。爱情就是如此,来的毫无预兆,总是让人措手不及。” 如果说,纸鹤真能带着思念,飞往轮回的转轴,那么,在轮回的尽头,就一定有一个人在苦苦等待着。爱情,从来都不是只关于一个人的事。 “那么,你是否知道,也有一个女生,就像你等雨云那样,苦苦的等待着你呢?”芷慧望向纸鹤楼的窗外,只感觉窗外现在是朦胧一片,“很多事,我都是明白的。只是,我不想多说。”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可是,那不一样。芷慧,你应该懂的,感情,不受人控制。” 双方都陷入了一阵良久的沉默。 “天羽,我给你看一只纸鹤吧。”芷慧又突然开口说道。 然后,芷慧在一条绑着很多纸鹤的绳子上,拆开其中一只红色的纸鹤,上面清楚的字迹再次触动了林天羽的心口处—— “穿过记忆的风暴,找回你留下的足迹。 我苦苦默等了三年,到最后,竟是如此的结局。我用三年的时间去守候,换来一张笑容不变的相片。世间的总是如此讽刺。 如果那时,我能够鼓起勇气跟他表明一切,结局是否会改变?还是一成不变?人生旅途没有回头站,一切的假设也就显得苍白无力。既然此生无法再拥有,那么,待来世,与你相遇之时,一定要大声地告诉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林天羽,你是否听见了?” “这是我上次来这里的时候,偶然看到的。那时,它就那样坦然的站立在那里,翘首以望。如同一只断了翅膀的白鹤,再也飞不起来。” “而那清晰的字迹,你也知道,是谁的吧。”芷慧继续说道。 “啊,我知道,我知道是谁的。”林天羽别开眼睛,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所以,我才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啊。” 林天羽将红色纸鹤折好,重新绑在绳子上,然后走出纸鹤楼,出了图书馆,自己一个人在空荡的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着。 “我知道她喜欢我,只是不知道,她竟喜欢了我三年。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她,其实,不过是一无所知。她用小心翼翼的姿态去守住那份她认为很美的爱情,却时常遭到我无意的撕裂。再坚硬的翅膀,总有退化的时候,而我则加速了它退化的时间,结果是两败俱伤。”林天羽倚靠在篮球杆边,细细回忆着初中三年的点点滴滴,发现,自己对爱情,一无所知。 第二十三章 交错而过,相同的拐角,不同的转向(3) ——林城 “天涯此处归去,爱情自此遥远。我站在时光的尽头,再也寻不到最初的自己。时光流逝太快,让我们无法捕捉到它的身影,以至于,我开始不了解瑶瑶了。不,我从来都没有了解过瑶瑶。曾经我以为,只要在一起,其他的,我都不在意。现在不同了。青春的步伐紧随时光的旅途,生活太多繁杂琐事,让我无力顾及太多。谁卸下的爱情包袱,让谁独自背负?两个人能否在一起,感情不是关键。这有违常理的爱情念头在我脑海中不停闪现,让我欲罢不能。情感无法得到正确的印证,灵魂开始乏力,情窍初开,绽放的玫瑰,已枯萎。开始独自远行的瑶瑶,离我越来越远,我追不上她的步伐,代价就是,我即将失去她。哪怕,我多么爱她。”林城将这一整段话,以细小都字体写在一张相对比较大的黄色纸上,然后折成纸鹤,将纸鹤带往纸鹤楼。 途中,看到了莫小瑶和芊雪在跑道上,并肩而走。不知道她们在谈论什么。但不会是开心的事——她们露出一脸伤心的表情。 林城在原地徘徊了一会,还是朝着纸鹤楼的方向走去。 林城从未去过纸鹤楼,只是听别人说,纸鹤楼放着的,全都是纸鹤。而且,大部分是写给自己所爱、所想的那个人。 ——钟雨云 “既然我和他相遇此生,那么,我和他最后的结局,会走向何处?童话的故事太美,让我不敢触及。 一瞬间的十指连心,终于,还是让我扑进了爱情的漩涡。我从不后悔。青春若是有所后悔,回忆起来,总会让人疲惫不堪。我总觉得,他,喜欢我,像我喜欢他一样。” 钟雨云右手托腮,静静地遐想着。命运的齿轮已经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剩下的,唯有等待。 “雨云,出来一起玩啊。”杨婷从教室外面朝里边喊道,“小心发霉啊。” “就来了。”钟雨云的声音依旧那么微弱,只是刚好能让人听清。 “雨云,我们三个人一组。”叶琳握住钟雨云的手,笑着说道。 “玩什么?” “砸水球,怎样?很刺激,很怀念吧。”杨婷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拿着两个水球了。 “可是……” “一起玩嘛,雨云。”叶琳也说道。 “那就玩一会吧。” 结果,钟雨云、叶琳、杨婷三人被水球砸的全身湿透。刘海都贴在额头上了。可是,她们看起来是那么的开心。 诚然,儿时的记忆早已模糊不清的开始淡化在我们的脑海中,但是,一颗年轻的心、一个青春的梦,却永远不会消亡。 我们都在时间的尽头中,不停轮回。等待重生的那一刻。三个全身湿透的少女,承载着一颗青春的心,在许多年后,回忆起来,依旧能够唱出青春无悔。 “不知为什么,和叶琳她们在一起,我真的感到很开心。感谢命运没有让我们相互擦肩而过,而是在我们彼此擦肩的时候,心有灵犀的同时抬头。四眼相视,心心相印。我和她,到底处于同一个世界,处于两条完全重合的平行线。”钟雨云双手抱膝,侧脸枕在抱膝的双臂上,静静地想着和叶琳所在一起的时光,感到满足至极。这时候,她会暂时忘了,林天羽是谁。 忘记,不代表不爱。有时候,忘记,只是一种想象。害怕自己日夜不停地想念,于是,选择忘记,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雨云,在想什么呢?你的一点一滴,都展露在脸上了哦。”叶琳杨婷哧哧地笑。 “哪有?”钟雨云的脸刷的一下绯红起来。 “叶琳,杨婷,你们等下要去纸鹤楼吗?”钟雨云问。 杨婷听得,突然一怔,脸色骤然下沉。 “杨婷,你身体不好吗?怎么突然,脸色这么难看啊。”钟雨云双手紧紧抓住杨婷的手背,好像在给她温暖一样。 “怎么,你想去?”叶琳惊讶。 “嗯,我想在明天郊游之前,去看一下纸鹤楼,毕竟,我还从没去过。” “你们两个去吧,我肚子不大舒服,想休息一下。”杨婷假装自己不舒服,朝着钟雨云她们摆摆手。 “可是……” “没事,你们去吧。我不碍事。”杨婷又朝她们挤出一个笑脸。心中却不知为何心跳加速。 第二十四章 交错而过,相同的拐角,不同的转向(4) ——林城&余晨 林城四处观看,随即在窗户旁的一条绳子上,将他折好的纸鹤绑在上面。 如果纸鹤是带着思念前行的,那么,在世界的另一头,我相信,有另一只纸鹤在前行,然后两只纸鹤相遇。就像我和瑶瑶。 林城固执己见的如此认为。 他总是觉得,他和瑶瑶终将会在一起。 他总是以为,他在瑶瑶的心里,无可替代。 他总是希望,有那么一天,莫小瑶会走近他身边,凑到他耳旁说,林城,我喜欢你。 他却不知道,挡在他面前的,是莫小瑶她自己。 他也不知道,希望总是会变成失望,最后演变成绝望。 随风轻舞的纸鹤似乎发出鸣叫声,将沉沉的思念前行带往。那么,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纸鹤在前行的路途中,将思念给彻底遗忘了。等它要卸下自己身上的思念时,才发现,已是空无一物。 “林城,你在这里做什么?放纸鹤?” 林城回头一看,却看见余晨和邱暮、静宇三人正站在纸鹤楼门口。说话的人,是邱暮。 “就只是单纯来看看而已。”林城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傻笑道。 “他的眼,冷若冰霜,不管看几次,都能感觉到一股深深地寒意。奇怪的是,这股寒意,并不伤人,反而,能够给予人温暖。学校流传的冷面王子——余晨,真的如此冷漠吗?不,其实不是。在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已经否定了这种流传。”林城走到余晨的身前,轻轻一笑:“我是一班的林城。” “我心里头一阵触动。他的双眼,如同第一次相互对视一样,好似直接抵达我的心中的最深处。我感到一阵轻微的惶恐,但我不会逃。直觉告诉我,他会是一个好朋友。即便,这与我无关。”余晨报以淡淡的微笑给林城,二话不说,走进纸鹤楼,在纸鹤楼的最里边,放上一只黄色纸鹤。 纸鹤的双翼分别写着—— 如果世上真的有轮回一说,愿下辈子,再与你一同轮回;如果没有,这辈子,我不会错失你。 我在等你回想起最初的瞬间,等你想起,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静宇双手插进口袋里,走到另一个角落,将一只粉红色的纸鹤放在一张桌子上,纸鹤的背部写着:何婷韵。 “那只纸鹤,是何婷韵的。她得知我们要来纸鹤楼,于是,便托静宇帮她安放这只纸鹤。”邱暮竟和林城提起这件事。 “是吗?也许,何婷韵她……” “走啦,跟他说什么。”静宇露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很显然,他不想一个不认识的人对他们评头论足。 静宇,并不是讨厌林城。只是,他们并不认识彼此。除了相互知道,对方的名字。 ——钟雨云&叶琳 在余晨等人离开纸鹤楼后不久,叶琳和钟雨云也来到了图书馆。此时,纸鹤楼空无一人。相遇,并不总是如影相随。 “这就是纸鹤楼?好漂亮啊。”钟雨云和叶琳异口同声地说着。 “雨云,你看,这里有只蓝色的纸鹤。” “哪里哪里?”钟雨云说道,“我很少看到蓝色的纸鹤呢。” 深蓝色的小纸鹤坦然的站立在桌子上,双翼平坦,尾巴尖尖的朝着后方,昂起的头目视远方。兴许,那是思念所在的地方。 “你说,里面会写些什么呢?”叶琳好奇地问着。 钟雨云摇摇头:“不清楚。不过他们都说,来纸鹤楼的人,大多是心里有喜欢的人的,他们将思念寄托给纸鹤,再让纸鹤将思念带往轮回的尽头,以此来让彼此在下一次轮回中,再次相遇。” “好浪漫,虽说这浪漫,很不现实。”叶琳淡然一笑,“我们偷偷把它拆开吧。” “这样好吗?”钟雨云的心中划过一丝忐忑、紧张,却又夹杂着几分激动、好奇。 叶琳看着钟雨云的眼睛,笑嘻嘻的说:“你也想看的,是吧?那么,我就拆开咯。” 她们二人怀着紧张和激动的心情,缓缓的,拆开纸鹤的折痕,密密麻麻的正楷字体赫然显现在眼前—— 雨水轻敲我双眼 一滴雨水一点思念 曾经一起追逐的岁月 今日又在何处停歇 我会默默选择离别 来了又回的大雁 是否记得我的容颜 明天挥手再见的时候 请再给我一个微笑 就让祝福代替拥抱 哪怕停了又走走了又停 请记住我们有过的感情 明天回到校园 你我还能拥有最初的笑脸 就算忘了所有所有忘了 也还会记得我们的故事 等到再次遇见 当初最真的心依然不改变 如果没有缘分无法相聚 我们就守在彼此的梦里 今生所有思念 让它随风飘去到达你身边 花开花又枯落花落花开 时光远逝当初早已不再 倘若还能再见 相信记忆会实现曾经诺言 我会相信明天 离别并不需要任何的语言 我会选择永远 默默地守候在你们的身边 遗憾的是,我们总是相错而过。一个拐角,两个方向。一个是你,一个是我。我站在路的尽头,无论如何,也寻不到你。 “我和他,是否也会如此?一个拐角,两个方向。那么,我该怎么做,才能在下一个拐角的时候,与他前往同一个方向?我顿时感到茫然。我从来不确定,他是否,也真的喜欢我?”钟雨云叹息一口气。 “我知道自己又开始想他了。我摆脱不了他的眼神。如果纸鹤真的能带着我们的思念前往轮回的尽头,那么,纸鹤会不会再飞回来?如果不能,又有何意义?倘若能,那么,当它飞回来的时候,能否把我已失去的记忆带回来?”叶琳又看了看手中的纸鹤,望着窗外,起身,“我们走吧,雨云。等纸鹤飞回来的时候,我们再与他在一起吧。” 钟雨云一怔,随即好像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恩,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