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第一章 预言 第一章预言 除了没用的肉体自杀和精神逃避,第三种自杀的态度是坚持奋斗,对抗人生的荒谬。 这是加缪,一个存在主义大师说的,云琅非常的认同这句话。 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从已经存在的哲学领域里找到共鸣之处。 英雄却不会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反抗或者拯救。 走别人不走的路这是英雄的特点。 反抗与镇压永远都是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篇章,在这些篇章里,人性的美丽以及阴暗都赤裸裸的摆在桌面上,就像是一道道供饕餮饱食的大餐,美不胜收之外,还滋味隽永。 统治这个世界的永远是坏人,好人就只配反抗,反抗成功的好人也很快就会变成坏人,千万年以来莫不如是。 国家如此,群体如此,家庭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之间是如此的相似……且不可逆转。 据说,人类有一种叫做盲从性的病,也就是别人的行为或者思维会影响到另外一群人。 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起义者就是被这种病症所控制之后的结果。 压迫与反抗从来都是对立的,也是亘古存在的,只是这两种行为都只是针对一小部分人。 具有伟大或者邪恶情操的人终究是少数,就像你我一样庸庸碌碌,在经历出生,成长,交配,繁衍,然后衰老的人,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伟大的进程。 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 越是激烈的社会环境,往往就能产生很多伟大的蛊惑者,比如刘邦。 他们用自己的思维影响了一群人,然后利用这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 这是病毒式的传播方式,伟大的思想与邪恶的思想在传播方式上别无二致。 以上,就是云琅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很透彻,也非常的深邃,不过,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表现一下自己还有思想,还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烂的木头。 身体与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体限于现实,往往会走一条孑然不同的道路, 这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事情。 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对将要承受的后果预估不足。 后果显现的时候,已经没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价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坚强。 此时,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经消失不见了,此时的反抗只是想让自己的付出与收获相等。 寻求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平衡,对于人类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坚定的意志将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恒的干一件事情,总能做出一些成绩来的,这是事物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 门开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咔哒声蕴含着怒气。 云琅微微叹口气,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史记》,从历史的迷幻中清醒过来,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云琅现在的生活过的不错,没有什么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为是孤儿的原因,自从云婆婆长眠之后,他的亲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对他的满意度也越来越差。 认为他除了满世界乱跑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修破飞机。 这在两人初恋的时候是优点,然而,到了现在,准备成家立业的时候,全部变成了缺点,毕竟什么都要钱说话。 昨日就因为云琅宁愿看书也不去参加上司的上司举办的升迁宴,两人弄得不欢而散。 云琅没办法让她明白,一个修飞机的工程师,靠的是手艺吃饭,不是交际,再说,他讨厌那个该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云琅做的一手饭菜实在是难以割舍,女朋友早就跑了。 能透过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是云琅为数不多的优点。 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云琅就是这里最乖的一个孩子,听话,聪明,干净,自律,上进,总之,所有别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当孤儿院里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领走之后。 这里就只剩下云琅跟一些智力有残疾的伙伴,在这里,一脸微笑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忧虑心思的云琅就如同阳光底下最茁壮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时候,云琅总是想,是不是那个慈祥的云婆婆刻意做了什么手脚,不许别人领养他。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他就有一种浓烈的罪恶感,云婆婆几乎是在用生命来爱护他…… 云婆婆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时候没有什么遗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抚摸云琅的面庞舍不得离开。 一遍一遍的告诉云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这个可怜的一生都没有婚嫁的老妇人在无限的期望中离开了人世,被云琅亲手埋进了黑暗潮湿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辈子的上帝,没有把她的身体跟灵魂一起带去天堂,而是腐烂在泥土里。 云婆婆一辈子干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诉云琅他将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样,在英雄的懵懂期总有一个光辉的引导者。 他们一般负责将英雄领到他即将要走的崎岖小路上,然后就死去……这已经是很老的套路了。 云琅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云婆婆已经做了这么多,加上女朋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估计分手已经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会在三天之内发生。 他觉得该到反抗自己沉闷,无聊,痛苦生活的时候了。 于是,他向自己年轻的上司请了年假,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去寻找或者完成他的伟大。 时间再长,就会丢工作,再找很麻烦。 在女友‘你不用再回来了’这种殷切的嘱咐声中,云琅离开了,去找属于他自己的伟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云婆婆慈祥的脸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墙上。 云琅笑了,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开端。 上帝用了七天制造了世界,女蜗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制造了世界,却把制造人类的任务交给了亚当与夏娃。 女蜗就不同了,世界是盘古制造的,她不管,让世界自由的生长,她只是专心的造人,用手捏出来的注定是贵族,用柳条枝子甩出来的注定是平民。 云琅很坚定的认为,既然制造世界以及人类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寻找伟大,二十天应该绰绰有余。 既然想到了人类的起源,云琅自然是要去拜谒一下人祖女娲。 骊山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人种庙。 华清池畔,杨贵妃丰腴的白玉像很美,只是丰满的胸口被无良的游人抚摸的黑乎乎的。 如果李隆基权势依旧,应该会五马分尸很多人。 避开大道,秋日苍凉的山脊上,蜿蜒着一条灰黑的路,有的劈山开取,有的顺势而上。犹如蟒蛇匍匐,弯弯曲曲,渐升渐高。 山上就是伏羲女娲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第二章 被烧焦了 第二章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手脚依旧不能动弹,这让云琅想要弄一点野三七块茎补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里匆匆离去的狼群又来了,其中有一头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又红又涨,看样子,这是一匹带着崽子的母狼。 经过昨日的接触,云琅知道这些狼对自己烧焦的肉不感兴趣,这时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脸上,好让他有机会喝两口狼奶。 这自然是一种奢望,等了足足一个小时,那匹母狼却没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体隐藏在不远处的蒿草从中。 云琅苦笑起来,这些狼的目标是昨日出现的那些野猪,自己充当了人家狩猎的诱饵。 太阳很快就偏西了,那群欢乐的野猪带着满身的泥浆从树林子里钻出来,珍贵的野三七被他们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块茎。 一头满是伤痕且瞎了一只眼睛的野猪只是负责把野三七的块茎翻出来,那群小野猪就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抢着吃野三七块茎。 云琅也很想吃……大野猪似乎感受到了云琅的渴望,一鼻子就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云琅拱到了一边,继续用嘴巴给自己的孩子弄吃的。 云琅本来想要警告大野猪一下,告诉他这是一个陷阱,可是这一鼻子拱的他全身痛如刀割,自然就放弃了做什么好人的意愿。 一条白色的闪电从云琅的眼前掠过,那几对红艳艳的**告诉云琅,那匹母狼开始进攻了。 从高处被拱到低处,云琅翻了几个圈,听到旁边传来凄厉的猪叫声,眼前却被蒿草遮的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见。 不断地有狼从他的身上越过,矫健而迅捷,就像是骑兵发起了最凶猛的冲锋。 一声惨厉的猪叫声在云琅的耳边响起,只见那头硕大的野猪背上背着一匹狼冲开蒿草,还用獠牙划开了另外一匹狼的腰背,而后,沉重的蹄子就狠狠地踩在来不及站起来的狼脖子上,然后凌空转了一个圈,把背上的那匹狼也狠狠地甩了出去,虽然脖子上被撕掉了巴掌大的一块皮肉,依旧威风凛凛与那匹白色的母狼对峙。 三只带着白色条纹的小野猪坦克一般的从云琅的脸上,身上踩过,紧紧的跟随着他们勇猛的父亲。 云琅再一次仰面朝天,他很担心被野猪踩破的地方,因为那里正在往外冒血,就在他的头顶上,那头金钱豹正瞪着绿莹莹的眼睛,如同一个阴谋家一般俯视着树下的战况。 云琅竭力避开豹子阴险的眼神,事实上豹子并没有关注他,当母狼与野猪重新厮杀在一起的时候,他悄无声息的跳下了树,尖利的爪子在半空中就已经完全打开,云琅眼睁睁的看着豹子锋利的爪子如同钢针一般刺进了野猪厚实的脊背,正在冲锋的野猪摔倒在地,脖颈才露出来,就被豹子的嘴一口咬住,浓烈的腥味,即便是距离战场两米远的云琅也几欲作呕。 大野猪没了声息,其余大小野猪立刻星散,白色的母狼仅仅一个纵越,嘴上就多了一头绝望嘶鸣的小野猪。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金钱豹,然后就迅速的离开了战场。 大野猪连最后的咕噜声也吐不出来了,金钱豹依旧死死的咬着他的喉管,直到大野猪再也不动弹了,他才猛烈的甩动一下脑袋彻底撕开了野猪的喉管。 他的嘴里叼着半截血红色的喉管,用他阴郁的眼神四处瞅一眼,草丛中的悉娑声立刻变得激烈,两匹灰色的狼迅速远遁。 云琅顾不得满身的疼痛,竭力屏住呼吸,昨日他被这些野兽当成了一块烧焦的肉,今天,他希望这些家伙们依旧能这样看他。 那头野猪很重,比豹子重的多,他想把食物拖上大树的举动明显是徒劳的。 豹子试验了很多次,每次都徒劳无功,看的出来,这家伙非常的焦急。 云琅自然没有心思去理睬豹子干什么,被野猪踩踏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一颗野三七的根茎被野猪不小心拖过来了,他需要非常努力的移动自己的牙齿,好把那块根茎小心的移动过来。 不论是豹子还是云琅都非常的努力,差别之处就在于云琅的努力非常的见成效,那块野三七根茎终于被他移动到了嘴边,咬了一口。 “好硬,好苦……” 第三章虎外婆 第三章虎外婆 一阵山风刮过,金钱豹忽然丢下了野猪的尸体箭一般窜上大树,三纵两跃就上了大树的高处。 云琅咬在嘴上的野三七块茎从嘴上滑落,他呆滞的看着浮在他脑袋顶上的那颗巨大的虎头。 他第一次注意到老虎的眼睛是黄色的,或许是这里阳光充足的缘故,两只黑色的瞳孔变成了两条竖着的细线。 这双眼睛里看不到任何情绪,只有无尽的淡漠。 废了很大劲才弄到的野三七块茎掉在了耳边,云琅觉得有些可惜…… 这种情绪非常的奇怪,老虎的嘴巴就在脑袋上方,自己却在为一块没吃到嘴里的补血良药感到惋惜。 听说老虎嘴边的长须对他非常的重要,是他重要的宽窄测量器,现在,这家伙正在肆无忌惮的用胡须在云琅黑漆漆的脸上来回的蹭。 莫非,这家伙在测量云琅的脑袋大小,看看是否能一口吞下? “人?活的?” 声音很难听,如同勺子刮锅底。 老虎的脑袋被粗暴的踹到一边,一张老妇人皱巴巴的脸出现在云琅的头顶。 云琅先是瞅瞅卧在一边的老虎,再看看那个因为没了牙齿而显得没有下巴的皱巴巴的脸。 忽然想起婆婆小时候讲的那个恐怖的故事,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虎外婆啊——” 老虎不可怕,可怕的是虎外婆……老虎不一定吃人,虎外婆一定会。 云琅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虎外婆的故事云婆婆足足给年幼的云琅讲述了十年,伴随他度过一个有一个不眠之夜。 小时候的恐惧在真实范例出现之后就变成了绝望。 自认身体不轻,虎外婆却很容易的一只手就把他抓起来丢到老虎背上。 老虎看起来很大,实际上很矮,云琅的两只手垂在地上,两只脚也拖在地上,刮起了很多的枯叶。 虎外婆朝隐藏在树上的金钱豹诡异的笑了一下,树上的豹子就嗷的叫了一声窜到另外一棵树上,三窜两窜之后就消失在密林中。 “嘎嘎,跑的快啊!”虎外婆干笑一声,用一只脚挑起地上的那头死野猪,野猪在空中翻了一个身,然后准确的落在老虎背上,与云琅同一个姿势。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看清楚,虎外婆头上的高高的发髻根本就不是发髻,而是一顶黑色的纱冠,只是被一条肮脏的带子系在下颌,纱冠很破旧,粗看之下以为是一袭高髻。 一件破旧的裘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腰里束着一条黑色革带,一块莹白润泽的白玉镶嵌在革带上,即便是云琅这种不怎么懂玉的人也能看出这条玉带价值不菲。 玉革带上还悬挂着一柄宝剑,剑鞘是鳄鱼皮制成,式样古朴,配上宝剑特有的剑锷两者配合的严丝合缝。 如果不看那张古怪的脸,这绝对是一身属于人的装饰,他的影子在日光下也是人的模样。 加入一只鸟叫起来像鸭子,看起来像鸭子,走动的样子也像鸭子,那么,他就是一只鸭子。 同理,这位虎外婆一样的家伙也该是一个人才对。 思虑至此,云琅的恐惧之意慢慢的消退。 老虎很听话,走在一条羊肠小路上不疾不徐,偶尔咆哮一声,山林里就会慌乱一阵。 云琅很想说话,可惜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块火炭,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虎外婆对云琅的身体非常的好奇,一边吱吱喳喳的用极快的语速说着云琅听不明白的话语,一边不断地用手指触碰他焦黑的身体,看样子他也很奇怪,一个人都快被烧熟了为什么还有一双灵动的眼睛。 穿过狭窄的山道,眼前豁然开朗,山下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放眼望去一片葱茏,密集的植被从山顶一直蔓延到山脚下,一条飞瀑挂在前川,巨大水流冲击在坚硬的岩石上水花四溅,水雾蒸腾,一条七彩的长虹横跨两山宛如一道美丽的拱桥。 沿山路向下沉降,老虎起伏的肩骨给了云琅极大的折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扒了皮的人,风一吹都痛不可当。 虎外婆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如飞,云琅亲眼看到他的身体平地拔起一丈来高,探手就摘到了一颗野树上的梨子。 不等云琅赞叹,虎外婆就抬起云琅的脑袋,五指稍微一用力,那颗梨子就四分五裂最后在他的掌中变成了一滩梨浆。 榨出来的梨子水滴进云琅焦黑的嘴唇,刚才还为生死担忧的云琅立刻就贪婪的吸允梨子水,这汁水是他从未品尝过的甘甜。 直到天黑老虎一直在走路,云琅也不知道昏死过去多少次了,等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弯月如钩冷冷清清的挂在西天。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土山。 土山上黑漆漆的,好像长着树,不过树木都不是很高大,至少在朦胧的月光下,云琅没有看到骊山上古木参天的模样。 虎外婆面朝土山跪拜,暗哑的哭声在夜色中显得极为凄惨。 也不知道虎外婆哭了多久,云琅趴在老虎的背上很暖和,他非常希望这家伙能多表露一点人性好加深他对自己判断的信任度。 事实上云琅对那座山包觉得很眼熟,月光下看不清楚全貌,只好把疑惑压在心底。 虎外婆哭了很久,云琅都睡一觉了,他依旧在哭泣。 等到启明星出现在天边的时候,虎外婆才直起腰身,冲着老虎低声咆哮一下,然后继续赶路。 老虎就不适合骑乘,颠簸的厉害,尤其是它起伏不定的腿骨,不断地摩擦着云琅脆弱的身体,明明马更好一些,云琅不明白像虎外婆这样的高手为什么会选择骑老虎。 身边的野猪经过一天半的折腾已经有味道了,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在虎外婆的眼中,自己是否跟野猪一样都是他跟老虎的食物。 对于眼前的一切,云琅早就麻木了,自从发现自己被火快烧熟了依旧没有死之后,眼前就算出现再诡异的事情,他也不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把这里当做亡灵世界。 一道山崖突兀的出现在山道上,老虎一个纵越就上了岩石,然后就沿着一条石道走进了一条黑暗的山洞里。 老虎抖动一下身体,云琅就掉下虎背,他能感觉到野猪如同钢针一般的鬃毛已经刺进了他的肉里。 虎外婆用两块石头不断地敲击着,火花四溅,火光转瞬即逝,他的神情非常的安详,面容却丑陋至极。 一簇小小的火光在虎外婆的手心亮起,他小心地鼓气吹着,很快一小簇火光最终变成了一个火光熊熊的火塘。 云琅侧身躺在火塘边上,眼看着老虎在撕扯着那头野猪的尸体,他还是选择闭上了眼睛。 老虎吃东西的模样绝对谈不到赏心悦目。 虎外婆用宝剑砍下一条猪腿,宝剑非常的锋利,猪腿掉在地上,虎外婆很随意的放在火上烧烤。 一张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皮子被虎外婆丢在云琅的身上,云琅不由得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山洞里充满了烧猪毛的味道,即便云琅身上的味道也好闻不到那里去,他依旧烦恶欲呕。 猪腿里的油脂被火焰给逼了出来,掉在火塘里不时闪亮一朵火光。 虎外婆用来烤猪腿的时间比云琅想象的要少,应该没有烤熟。 虎外婆吃东西很不讲究,跟老虎差不多,只是一个用牙齿撕咬,一个用宝剑切削。 吃东西的速度倒是一样的快。 云琅的嘴被虎外婆粗暴的捏开,一大团带着说不上来味道的白色油脂塞进了嘴里。 油脂入口即化,这应该是这条猪腿上最精华的部位。 吃饱了的老虎卧在火塘边上,发出老猫酣睡一般的呼噜声,虎外婆也同样靠在山洞的墙壁上,不断地打着盹。 而云琅早就被虎外婆丢在墙边的柴火堆上。 事实上此时天光已经大亮,借助朝阳漏进山洞里的余光,云琅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个山洞。 经过昨晚的煎熬,他已经非常确定,虎外婆跟老虎都没有吃掉他的打算。 如果幸运,他就能在这个山洞里度过一段非常难以忘怀的时光。 山洞里其实很整齐,方方正正的,石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即便已经被烟火熏得看不清本来面目,却依旧能看清楚这里的每一处陈设。 石桌,石凳,石床一样不缺,石壁上的凹槽里面甚至还有一盏油灯。 油灯的造型朴拙,甚至可以说是精美,仙鹤模样的造型大巧不工,看似简单的几处点缀,却把一个活灵活现的仙鹤展现无遗。 云琅想要从这里找到熟悉的东西,很可惜,他一样都没有找到,哪怕是挂在墙壁上的蓑衣,也与他所知道的蓑衣模样大不相同。 直到中午太阳最猛烈的时候,虎外婆才慢慢的站起来,他就这一个装满水的石槽认真的洗了脸,然后重新戴好他的乌纱冠,重新束好玉革带,挎上那柄宝剑,给云琅灌了很多水之后就带着老虎出发了。 这一过程云琅甚至觉得有些肃穆,怎么说呢?就像是一个大将军正在做厮杀前的最后准备。 第四章始皇帝的太宰 第四章始皇帝的太宰 他走在那一束阳光里,云琅第一次看清楚了他的脸。 如果忽视他干瘪的嘴巴,他的天庭还是很饱满的,一双细细的丹凤眼其实也很耐看,当然,如果不是显得很阴鸷的话,是一双漂亮的眼睛。 老虎的背上驮着一柄粗大的木弓,以及一只装满羽箭的箭囊。 他感受到了云琅的目光,就转过头用一种古怪的语音道:“别死,死了,就成虎粮了。” 说完话,就跟着老虎走出了石屋。 云琅陷入了沉思。 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过来的人,不论是西域汉话,还是苗家,傣家汉话,哪怕是蒙古人拖着长音的汉话他都听过,从未听过虎外婆说的这种腔调。 更何况,这家伙总共就说了两句话,两句话都不是云琅直接感受到的意思,而是经过他翻译之后得来的消息。 或者说,这家伙还是一个说古言的人。 云琅知道,年代越是接近后世,他们的语言就与后世越接近,听起来也越少阻碍。 他之所以肯定虎外婆说的是古言,纯粹是因为他看到了一堆的竹简。 昨夜屋子里漆黑一片,竹简胡乱的堆在墙角,还以为是柴火,而他身体下面的竹简更多,最上面还铺着一层厚厚的写满字的木牍,可以说他是躺在学问上面的。 这个发现让云琅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可能落后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能原始到这个地步。 只有蔡伦之前的人才用竹简木牍啊…… 被火烧焦的外皮如同铠甲一般正在变硬,这让他想要弯曲一下胳膊都成了妄想。 好在脖子似乎有了很大的活动余地,于是,他的脑袋可以微微的向左转或者向右转,比昨日的视野要宽阔许多。 竹简上的字体云琅认识,是大名鼎鼎的小篆,这非常符合木牍的身份。 至于内容,那些如同花纹一般的字迹实在是太陌生,瞅了半天,看到的竹简上就没有一个他能认识的字。 倒是上面一层新木牍上的字迹他大概能认出一些来。 “五月初五重五日,星在天南,帝冢无恙。”这竟然是一片新写的简牍。 这让云琅紧张起来了,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在这里似乎没有半分优势。 这些竹简都不是很旧,其中还有一些堪称簇新,这说明这里的人还是在大量的使用竹简木牍。 随着石屋里的光线越来越充足,云琅用一个考古者的眼光巡视完毕了整座石屋。 每看到一样东西,他的心就下沉一分,直到一座只可能出现在博物馆的青铜罍被随意地丢在门口,他就已经有些绝望了。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云琅嘴里念念有词,虽然喉咙里并无声音发出,并不妨碍他在心里表达自己最后的希望。 古老相传,虎乃是山神爷的巡山兽。 因为虎外婆表达出来的冰冷的善意,云琅更喜欢把他称作山神,而不是邪恶的虎外婆。 傍晚的时候,山神带着老虎回来了,这一次老虎的背上不仅仅驮着一只鹿,身体两边还挂着两大串水果。 那只鹿竟然是活的,只是被老虎给吓傻了,被山神爷爷或者山神奶奶从虎背上丢下来的时候,竟然被吓的腿软,卧在地上呦呦的叫唤,却不敢起身逃遁。 山神爷爷从石桌上取过一个灰陶大碗,掀翻了那只鹿,就在它的肚腹下揉捏起来。 有白色的**溅射出来,很快就装了半碗,山神爷爷丢下那只鹿,再一次掰开云琅的嘴巴,把半碗鹿奶灌了进去。 **有些微微的奶腥味,不过,温热的奶水经过喉咙,就像是一场春雨滋润着干旱的大地。 看到云琅在贪婪的喝奶水,山神爷爷那张没有男女特征的脸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他的声音很难听,类似被人捏着嗓子在说话,如果他能说的慢一些,云琅或许还能听明白,可惜他说的太快了,以至于云琅什么都不明白。 “匈奴人?” 山神爷爷也似乎觉察到了这个问题,他特意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的问道? 云琅看到了山神爷爷握在剑柄上并且逐渐用力的手,连忙艰难的摇摇头。 “庶人?” 见山神爷爷眼中明显的不屑之色,云琅再次摇头,他可不愿意充当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角色。 “良家子?” 云琅很诧异,良家子是要当兵的,汉将军李广跟汉家国贼董卓都是良家子出身,听起来好像不错,良家子之上就是官员跟贵族了,难道说这里还分贫贱不成? 山神爷爷见云琅确认,似乎松了一口气,手底下也越发的温柔起来,不像先前那样粗暴。 一碗鹿奶让云琅确认自己不再是老虎的口粮了,这让他非常的欣慰。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的槛要过,往往,眼前的这个槛是最重要的。 来到石屋第十天,云琅干涩的嗓音已经能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虽然很嘶哑,却让他非常的高兴,至于由虎外婆升级到了山神爷爷的那个家伙,也似乎非常的兴奋。 最让云琅开心的不是嗓子在恢复中,而是他身上的烤肉味道逐渐散去了。 老虎总是有事没事往他跟前凑,用硕大的鼻子嗅烤肉味的举动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 身体痒得厉害,烧焦的外壳里的水分正在逐渐被蒸发,渐渐地失去了弹性,变得硬邦邦的。 云琅能感觉到身体正在跟外壳脱离,皮肤痒的厉害……这是一个很好地现象,证明他的身体正在痊愈中。 石屋子外面有一个树藤编织的兜子,兜子距离地面很高,挂在两棵巨大的松树上,松树斜斜地向外延伸,下面就是一道深涧,一道不算大的溪流从山涧里奔腾而过。 云琅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个带着顶棚的兜子里渡过的,这让云琅觉得无比轻松,在这里他可以自由的完成身体所需的所有消化排泄过程,而不至于劳动山神爷爷。 喜欢跟人说话的山神爷爷先是一字一句的教云琅说话,虽然云琅嘴里发出的声音还没有任何意义,他依旧乐此不疲。 很快,云琅就知道了山神爷爷的身份,这是他一直自以为傲的,并且愿意让云琅知道的。 山神爷爷是始皇帝门下的太宰,这个官职很高,在周朝的时候太宰执掌着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部典籍,堪堪与宰相的官职相等。 只是到了始皇帝之后,太宰就变成了家臣,专门负责始皇帝的衣食住行,这是无上的荣耀。 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因为每一代都是太宰,所以他的名字也就叫做太宰。 这明显不符合云琅对于桃花源的向往…… 桃花源仅仅是隐秘偏僻而已,而始皇帝往后数一个家族的四代……也不过西汉中期而已…… 云琅总觉得这是自己的耳误,或者是太宰爷爷没说清楚,应该是四十代吧?即便是四十代,一代也应该是五十几年才合适。 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且很好计算。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疑惑丢到脑后去了,他的一只胳膊掉了…… 准确的说是他右胳膊外面的焦壳子烂掉了。 嘴边的梨子掉了,他习惯性的探手去捞,结果粗糙的兜子挂住了胳膊上的一块硬皮,然后在他突然用力之后,那块硬皮就像一只长手套一般从胳膊上被扯掉了。 一条白皙的耀眼的小手臂出现在云琅的面前…… 云琅仔细看了看那条手臂,来回活动两下,就叹口气继续做捏拳动作。 这条手臂单看是一条毫无瑕疵的美人臂,皮肤像是透明的,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涌动,暴露在天光下仅仅片刻,就由白色转变成了粉红色。 只是太小了,比起他以前的手臂小了足足一圈。 随着手臂可以自由活动,虽然依旧虚弱无力,云琅却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从一团焦炭变成这个人的模样,已经是质的飞越了。 就算是最后四肢变得大小不一,他也认了,了不起跟着太宰爷爷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过一辈子就是了。 太宰爷爷回来之后看到这条手臂,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一脚就把同样探脑袋过来看的老虎踹到一边,吓得那只只要老虎在,就从不敢离开云琅两步远的梅花鹿一个劲的往云琅的身边凑。 太宰爷爷捧着云琅的那条手臂竟然有口水流下来了,这让云琅非常的担心。 他看着这条手臂都有食欲,更不要像太宰爷爷这种常年吃半生不熟肉食的人。 太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掰开云琅的嘴巴就把他肮脏的手指塞了进去,满是老茧的手指在他的喉咙里来回搅动,取出来的时候,他的手指上竟然多了一团青灰色的肉皮。 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阳之后,家里的财货房屋,奴仆全部都被别人侵占了,家父想要夺回,却被祖父给阻拦了,说一点财货无足轻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边,就万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属于王,在上邽地养马是为王效力,在咸阳任职家宰同样是为王效力,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且不可咸阳繁盛就趾高气扬,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头丧气,只要做有益于王的事情,就是我辈家臣最大的荣幸。 六月,王临幸鹿苑,命左右驱逐鹿苑里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杀之,一连射杀了两鹿,犹未尽兴。 时有妖人卢生进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阴神过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阴胎为血食敬献阴神,将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发生。 王欣然从之,命家祖驱赶怀孕之母鹿供王射杀。 家祖以六月射杀怀胎之母鹿有违祖制不肯从命……王怒,随之以利箭射杀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临终时告诫子孙,不可因此事对王稍有怨愤。 王听到家祖临终遗言,命家父继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对母鹿多加护佑,颇有家祖遗风……今后当长持此心。” 说实话,太宰讲的这个故事有违云琅的是非观。 明知会死依旧直言进谏更是与云琅的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冲突。 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从云婆婆过世之后,他连一个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都没有了,更别说用生命去纠正别人的错误了。 他没心思去考虑这些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能否康复,如果不能,他准备真正的自杀一次。 单手搂着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太宰说的那个故事对他来说就真的成了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后,用一只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手失而复得之后,更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 云琅再一次被太宰丢上了吊床一样的软兜,同时丢上来的还有一张厚实的熊皮。 他眼看着太宰带着老虎又离开了石屋,依旧是那副大将军出征的模样。 云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干什么,却多了一个心眼从不多问。 莫说他现在还说不了话,即便是能说,他也不会问的,这个世界上死于多嘴的人如同过江之鲫。 那只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吓傻了,还是有了动物斯德哥尔摩症状,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云琅在高高的软兜上,它就在软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云琅用折断的树枝丢它,它也只是抖搂一下落在身上的树枝,继续低头吃草。 鉴于此,云琅也没有办法,这家伙迟早是进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里云海蒸腾,朝阳一出云蒸霞蔚的瑰丽无常,这样的景致云琅第一次见的时候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一连看了十几天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 人如果闲着就会干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恰好,云琅有一只宝贵的手可以用,于是,在好奇心的怂恿下,他开始用手剥身上的焦壳子。 首先照顾的是脖子,这个部位有一个厚厚的硬壳子让他每一次转动脑袋都经历一场折磨。 壳子很硬,剥开一小块之后,就很容易顺着死去肌肉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撕下来。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会立刻停手,他只想获得一部分自由没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这一部分的硬壳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经脱离开了,这个活计他干的得心应手,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畅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壳子还没有完全脱离,云琅就放弃了继续剥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肤光洁细腻且没有任何疤痕已经让他欣喜若狂,转而开始把主意打在另一只胳膊上。 剥除左臂硬壳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赌徒开筛盅的过程,不但激动而且刺激。 先是一只完美无缺的小手出现在眼前,云琅特意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谢天谢地,两只手的大小差不多,虽然小了一些,却没有变的更加怪异。 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破茧 第六章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 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 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穿衣为礼? 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生死?小事耳! 第八章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 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 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第九章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第九章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 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 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 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 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第十章徐夫人的手艺 第十章徐夫人的手艺 云琅自然有无数的大道理可以说,不过,他不准备跟太宰说,说到了会死人的。 就像一个员工想要跟自己的老板讲道理,道理讲赢了,他的倒霉时刻也就自然来临了。 黄米饭其实很好吃,如果再浇上蘑菇肉汤之后就变得非常完美。 一连吃上三碗,不论是士人还是奴隶都会心满意足。 物质才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决定因素。 就像此时的老虎大王,忧伤的啃了一根没肉的骨头之后,就满足的趴在火塘边上,跟那头母鹿耳鬓厮磨。 现在,睡觉对云琅来说真正变成了一种享受,一整晚不用在梦里跟那个女人吵架,身体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每一个早晨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旅程。 锻造一块顽铁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块铁在云琅的铁锤下被折叠了三十几次,那些漂亮的人折叠花纹已经慢慢的出现,现在剩下的就是造型与淬火了。 云琅的手艺不好,他只是见过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锻造过程,也仅仅知道锻造需要的一点小小的知识。 上手之后才发现,工艺什么的并不是很难做到,唯一难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个模样丑陋的短刀出现在了太宰的面前,对于这个结果太宰并不感到吃惊,毕竟,对于云琅瘦弱的身体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比一般的工匠强大了很多。 让他吃惊的是云琅在有意识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还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没有往罐子里撒尿的习惯,太宰瞅着云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烧红的锥子被塞进了尿液里面,一股难闻的蒸汽散尽之后,六把黑乎乎的锥子就出现在了云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后,被云琅安上木柄之后就已经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锋利,往日里用那根大针费劲力气才能刺穿的狼皮,现在,在新做的锥子面前如同一张纸,即便是六层的狼皮鞋底子,在锥子面前,也不再是云琅制作鞋子的障碍。 兴奋的云琅一整天都在用锥子刺东西,且无所不刺。 淬火之后的锥子果然是一件人间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长的三个,他准备当兵刃使唤。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来淬火了,虽然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柄短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云琅的吃饭工具,用尿液淬火虽然不错,用尿液淬火后的刀子吃起饭来却十分的恶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云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里的碳是否合适用水淬火,虽然有很大的几率出现裂纹,他最终还是用陶罐取来了山泉水。 将烧红的刀刃部慢慢的放进水里…… 刀子变得有些弯,这是热胀冷缩的结果,而刀子的刃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热胀冷缩刀背向后弯曲刀刃经不起拉扯出现了十余道细细的裂纹。 看着云琅晦气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见云琅的脸上已经出现怒容之后,才从石屋里拿出一柄用鲨鱼皮包裹的短刀丢给云琅。 淡漠的道:“这是徐夫人制作的短剑,想必比你的打制的破匕首强一些。” 云琅双手死死的攥着鲨鱼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着太宰。 太宰莞尔一笑,指着云琅手里的匕首道:“早就准备给你了,只是见你想要亲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强人所难,现在给你也不迟。” 太宰给的匕首自然不是荆轲刺杀秦王时使用的那柄毒剑。 从太宰的口中得知,荆轲刺杀秦王失败之后,远在赵国的徐夫人并未逃脱罪责。 此时的赵国已经于一年前为秦将王翦所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缚入咸阳,愿意终生为匠奴,换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宫多利器。 太宰丢给云琅的那柄匕首双面开锋,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什么吉祥的东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给匕首里面添加了什么材料,能跟铜产生反应,最终变成了硬质合金。 云琅制作的刀子跟徐夫人制作的匕首碰撞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一把短锯。 事实上,云琅最后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锯子,用来锯木头非常的合适。 冬天就要到来了,只要看看红叶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多冷了。 云琅的鞋子已经制作完毕,难看,丑陋,别扭,这些话都可以用在这双鞋子上面。 同样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为二的看,这双鞋子除过难以忍受的丑陋之外,还有温暖,舒适,结实这些可以赞美的地方。 尤其是系上带子之后,就与云琅曾经见过的劳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层狼皮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后被密密的麻绳牢牢地钉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层烫掉猪毛的野猪皮,脚跟与前掌部位各自订上一块硬木,即便是踩在水里,里面依旧能够保持干燥。 每回云琅穿着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变得非常难看。 看的出来,他也非常想要一双。 显摆够了之后,云琅就开始给太宰做过冬的衣衫跟鞋子。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必须掌握的技能,满足显摆的欲望之后就要懂得分享,否则就会招来很多人的怨恨。 对于穿裤子这事太宰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过云琅的坚持之后,勉为其难的试着穿了一次,结果穿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按照他的说法,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跟野人学来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着要求,好在大秦的骑兵也是这么穿裤子的,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军中担任偏将的职位,穿这样的衣裳也不算是违例。 云琅自然不会跟太宰争论,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冻得发青的光屁股。 关于鞋子,他一个字都没说,就在云琅的指挥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岭的,他知道一双好鞋子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云琅把裤子做的很长,这样,太宰就能把裤脚塞进鞋子里,绑紧鞋带之后,裤子跟鞋子就成了一个整体,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进去。 穿着云琅给他制作的衣衫在山林里对着野兽显摆了一天之后,归来的太宰就对这套衣裳赞不绝口。 “若是蒙恬大将军有这样的一套衣衫,驱逐匈奴野人于万里之外有何难哉。 王上何至于遣发天下百姓修筑长城,弄得天下尽是累累白骨,以至于渔阳狐鸣天下皆反。” 太宰这样的忠臣这个世上可能不多了,始皇帝躺在前面不远处的陵墓里,不知道有没有感应,如果他真的有灵,闻听还有人在他死后犹自为逝去的大秦帝国尽忠,云琅觉得他足矣骄傲一万年。 一提到大秦,太宰就会倜然泪下,并伤心难过整整一夜。 老虎现在根本就不往太宰身边凑,总喜欢腻在云琅的身边,除非不得已,它是万万不会靠近太宰的。 即将入冬的时候,云琅在树林子里发现了一些苦楝,剥皮晒干之后熬成了汤药,将老虎全身上下用苦楝皮药汁洗涮了七八遍,最终除掉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寒冷的冬天,可以跟老虎睡在一张床上,不但安全,还非常的温暖。 冬天的老虎皮如同缎子一般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辉,就是云琅还要教会这家伙不要随便用舌头去舔他,这家伙的舌头上满是倒刺,舔一口像是被砂纸摩擦过一般难受。 母鹿自然不能继续留在干净的石屋里,随地大便这种事调教了它无数次都没有学会。 进入冬天之后,云琅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充实,石屋子也在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 先是有了两张大床,床脚是粗大的木料,即便是云琅与老虎同睡一床,也不担心会把床压塌。 后来又多了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云琅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所有的竹简,木牍堆放在上面,想要把这些竹简木牍按照时间整理整齐,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石屋的外墙上,挂着满满一墙的腊肉,这都是老虎辛勤捕捉来的,被云琅用盐腌制之后,就成了他们过冬的口粮。 太宰有一种奇怪的本事,那就是只要云琅提出要求,他总能办到,而且显得非常轻松。 比如盐巴就是一例。 盐巴在没有工业化生产以前,从来都是金贵的货物,更别说这个原始的时代了。 可是,太宰一次性就给云琅扛来了满满一皮口袋盐巴,还是最好的精盐,雪白如霜。 秋日的猎物很肥,云琅熬制了很多荤油,其中以野猪油最多。 储存在一个半人高的罐子里,足够两人吃大半年的。 石屋外面飘着雪花,云琅正在非常认真地从一堆发霉的白米中间挑选可以食用的部分。 这是一堆陈米,放置的时间应该很久了,旁边还有一些没有脱壳的谷子,只是没了金灿灿的颜色,变得有些暗黄,云琅搓开之后里面的米粒要比外面的这些陈米好的太多了。 第十一章反汉复秦? 第十一章反汉复秦 对云琅来说,太宰就是一个类似多拉爱蒙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点不太好,这家伙拿来的东西都是旧的,全部都是旧的好东西。 云琅尽量不去想这些东西的来路,他担心一旦自己弄明白了,太宰可能会杀人灭口。 山里的生活是富足的,这中间离不开云琅不懈的努力。 干蘑菇,干野菜,腊肉,香料,他们的餐桌上甚至多了一个半瓷的盘子,这是云琅无意中找到了一点高岭土,试验着在柴窑里面烧出来的。 当初找来高岭土的时候,太宰还说这种土可以吃……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土可以吃,只是吃过这种土的人最后都会死,他另外有一个惨烈的名字叫做观音土。 太宰还兴致勃勃的跟云琅介绍了一些高人靠吃观音土最后成仙的经过,看得出来,他非常的羡慕。 云琅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想弄死太宰,不用下毒,只要把高岭土磨成粉末给他吃就足够了。 直到现在,太宰在云琅面前暴露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云琅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判断出大部分的事实。 不过,他现在没有做好出山与别人见面的准备,这是一个不同于他过往的世界,这里有这里的规则,对于这里的生存规则,云琅还太陌生了,一个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人,在这个时代,被杀死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 大雪封山的日子里,整理简牍,其实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这里有堆积如山的简牍,每一片简牍上正反面都写满了文字。 云琅辨识的非常困难,小篆的字体一个个非常的相似,稍微不注意,就会看错,看错一个字的后果就是整部简牍的阅读顺序就乱了。 没有什么比整天泡在简牍中学习小篆文字更快的方法了。 其实,整个屋子里的简牍上记录的内容,并不比一本半寸厚的书本多。 里面的信息内容却广博的太多了。 简牍上写字很难,听太宰说,以前都是用刀子刻字的,更难。 于是,为了少费点制作简牍的时间,简牍上的文字就尽量的简化,有时候简化的连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 尤其是一字多用,这就要见仁见智了,后人为什么会对古代流传下来的学问有无数种解释,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穷。 太宰对云琅严谨的治学精神还是非常满意的,尤其是翻看了云琅按照图书馆分类法整理归类出来的简牍,觉得非常方便找寻需要的记录。 身为大秦的太宰,他甚至要求云琅把这种方便的归类法书写在简牍上,好流传于世。 “就这个分类的法门,如果始皇帝还在,老夫就会谏言让你来充当陛下的值更官。” “这是一个多少担的官职?” “六百担!” “能养活一家人不?” “大秦的县令爵位大夫,一**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肉食一盘,另有食邑百户,各色杂丝五匹,你如果就任陛下值更官,食料俸禄加倍,由于是陛下近臣,获得赏赐的机会要比旁人多得多。 运气好,甚至有各国敬献的女子可以婚配。” “如果大秦尚在,您呢?” 太宰脸上洋溢着光芒,一字一句的道:“若是始皇帝尚在,太宰的家门,等闲人不得入。” 很明显,太宰说的等闲人,指的就是云琅这种可能担任值更官的小吏。 明显被太宰鄙视了,不过啊,破落户都是这样,总拿祖上的荣光说事。 “现在外面的皇帝是谁?” “伪帝刘彻!” “我们要反汉复秦?”云琅觉得太宰想要推翻汉武帝的统治难度很大,如果是汉献帝他可能还会参加,至于汉武帝——还是算了。 太宰并没有疯狂到忘乎所以的地步,长叹一声道:“刘彻承父祖余荫府库余粮堆积如山,旧米未尽,新粮又到,听说他的钱库里串铜钱的绳子都腐烂了,只好堆在露天里。 加之此人自幼聪慧,又懂得轻徭薄赋惠及万民,天时地利与人和他占全了,现在起事没有成功的可能。 时机不好,我们只能继续蛰伏,静待天时,一旦风云变幻,我们就揭竿而起,重塑我大秦江山。”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表示非常同意太宰的见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一般都是烈士,他对充当烈士没有任何兴趣。 认怂有时候是睿智行为的具体表现,尤其是在汉武帝面前认怂,云琅以为这是一种骄傲跟荣誉。 在汉武帝时期谈反汉复秦这种话很没意思,两人很自然的将注意力放在快要熟的饭菜上。 云琅今天做的晚饭是大米饭跟蒸腊肉,配以干菜,跟蒜瓣,陈米总有一股子嗖味,这东西云琅在孤儿院没少吃,特意在蒸饭的时候放了一点盐巴跟猪油,米饭蒸熟之后,米粒晶莹,饭香扑鼻。 一指厚的肥猪肉蒸的酥烂,咬一口油脂四溅,唇齿留香,清亮发青的猪油往热腾腾的米饭上一浇配上柔津津有嚼头的蒸干菜,虽然只有两个人,却吃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呼……”两人同时丢下饭碗,不是因为吃饱了,而是因为陶罐里的米饭没有了,装在碗里,盘子里的菜也没有了。 “老夫错了,你更应该就任陛下的庖厨,而不是值更官。” “这才是一道家常菜而已!” “一道菜就足够,老夫来到世上的时候,大秦虽然已经没落了,自幼在父亲的庇护下过得却是锦衣玉食般的日子。 像今日这般痛快的食肉,却还是平生第一遭。 唉,可怜的。 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内讧,这样的日子你也能过。” 云琅摊开双手笑道:“我习惯了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至少,在我被天火劈中之前,我从来都是独自求生的。” “如果不是看你身高八尺,有我老秦人之像,你早就被老虎吃掉了。” “现在变小了。” “知道什么,这是异人之像!” 云琅苦笑道:“我自幼孤苦,随着商队在大地上流浪,别人都说我是秦人,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咸阳……” 太宰用极度讽刺的目光看了云琅一眼道:“不用编造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 “且当你说的都是真的,这里是荒山野地,外面狼虫虎豹极多,反正你也走不出去,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打紧。” “你不信我还收留我?” 太宰幽幽的叹口气道:“这是天意……你是从晴空里掉下来的,是仙人吗?” 云琅摇摇头。 “鬼怪?” 云琅快速的摇摇头。 “那就是人了,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太宰说完话,就出去了,没给云琅任何解释的机会。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真话,比假话更像假话。 “喂,我是秦人,这一点丝毫不假!”云琅朝门外高声叫道。 “这就足够了!”太宰低沉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同时也带进来一股子寒风,将火塘里的炭火吹得明灭不定。 关中的大雪下的很大,云琅还从来没在关中见过这么大的雪。 都说燕山雪花大如席,这里的雪下的也不小,雪一层层的下,一层层的向上累积,等到积雪快要与窗户平齐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就不得不出去铲雪。 铲雪的过程很简单,只要把厚厚的积雪用木板推到旁边的悬崖底下就算是成功了。 铲雪的过程中,云琅还捡到了三只冻僵的野鸡。 最后一堆雪被云琅推下悬崖之后,太宰就站在悬崖边上,望着咸阳方向发愣。 “那里应该是咸阳吧?”云琅帮着老虎掸掉脑袋上的白雪,刚才推雪的时候它非常的卖力。 “被楚人一炬焚毁了。” “项羽?” “就是他,云琅,今后如果遇到项羽后裔,记得杀掉。” “早就被刘邦干掉了吧?” “一个诺大的家族如何会如此轻易地覆灭,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在蛰伏。 从今后,项氏子弟就是你的仇敌,能答应吗?” 云琅瞅瞅悬崖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觉得自己遇见项氏子弟的可能性不大,遂点头道:“见到他们就弄死,在茅厕遇见就溺死在粪桶里,在街道上遇见就弄死在大街上。” 太宰嘿嘿笑道:“也好,反正你不杀他,他们就一定会杀死你,你看着办就好。” 大雪连续下了三天,在这个过程中云琅跟老虎一起推雪推了三次。 雪下的太大了,不远处的松林总能传来树干被积雪压断的吱嘎声。 自从太宰发现老虎能帮着云琅推雪之后,他就没有动过一根指头,而是每日里兴奋地站在积雪被清除之后的院子望着咸阳,长安方向像是在看最吸引人的大戏,即便快要被大雪埋掉了依旧舍不得进屋子。 只可惜,这场大戏并没有看多久,三天之后,大雪停了,天空中再无一丝云彩,红艳艳的太阳挂在高空,照耀着这个洁白的世界。 太宰是如此的失望,以至于站在高大的石头上,挥拳向天空怒吼:“贼老天,你因何如此偏爱国贼?” 他怒吼的声音很大,夹带着无尽的怨恨,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一片雪崩,在白气弥漫中,云琅看到了太宰那对血红的眼睛,几欲择人而噬。 第十二章《太宰录》 第十二章《太宰录》 直到现在云琅才确认,自己真的是来到了西汉年间。 没有锥骨之痛的人是不可能发出这样痛苦的哀叫声的。 如果不是对大汉朝痛恨到骨子里的人,是不可能如此渴盼这个国家倒霉的。 三天三夜的大雪,对向来干旱的关中来说,是一个福音。 就这点积雪,撑不过冬天就会被黄土地完全吸收,并成为来年滋养禾苗的水分。 当然,再下三天三夜,积雪就会阻绝交通,压塌房屋。 大汉遭灾估计是太宰这个秦国的老臣最喜欢看到的美景。 雪停了,太宰的精气神似乎也被抽掉了,已经躺在床上一整天了,连吃饭这种最享受的事情也没有了兴趣。 云琅跟老虎很开心,少了一个吃饭的主力,一人一虎依旧没有剩下什么东西。 母鹿这几天眼睛水汪汪的,总是早出晚归,应该是发情期到了。 山里的梅花鹿很多,据太宰说,以前修筑阿房宫的时候,不论是仙鹤还是梅花鹿,乃至虎豹狼熊,巨蟒,大象,猪婆龙,园子里都有,数量之多,远不是现在汉国的上林苑所能比拟的。 这里的野兽,猎物的祖先大部分都是被猎夫驯服过,因此对人不是很畏惧。 这话云琅自然是不信的。 他相信阿旁宫辉煌无比,里面的飞鸟虫鱼一定多的数不胜数。 始皇帝穷搜六国珍玩,美人,珍禽异兽,征发数十万人修建阿房宫,里面一定穷奢极欲至极。 但是野兽的祖先被驯服过,以后的野兽就会跟人亲近?这也太唯心论了吧? 就他接触到的那几匹狼,豹子,野猪,好像没有一个是善类。 提到大秦,提起始皇帝,太宰的智慧一般就会消失,和野兽相比,他才是被始皇帝驯化的那个。 石屋里面的简牍,其实就是大秦灭亡之后三代太宰记录的秦陵维护记录。 从记载中云琅得知,最初的时候,负责维护秦陵的人手有两千人之多。 后来刘邦进咸阳之后,其中一千五百人战死在了咸阳,剩下的五百人继续维护秦陵。 然而,项羽后来进入关中之后,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咸阳,并派人穷搜关中,寻找秦陵的所在地。 这是太宰记录上最惨烈的一幕,五百秦陵卫士在与楚国密谍的交锋中逐日凋零。 其中有一百五十七人是在将要被俘的时候自戕身亡的。 有一个叫做彭驹子的家伙,四肢被楚卫斩断,然后用烙铁把他创口封闭,最后被人家从**位置插在削尖的木杠子上,哀嚎了两天,直到木杠子从嘴里冒出来才气绝身亡。 这个争斗直到项羽被刘邦在垓下击败,自刎乌江之后才慢慢的停止。 刘邦是一个真正做好当皇帝准备的人,他对秦陵没有什么兴趣。 而且开国的时候建都栎阳,秦陵这才逐渐退出了野心家们的视野。 一部《太宰录》就是一部守陵卫士的血泪史。 而后,汉高祖五年关中置长安县,在渭河南岸、阿房宫北侧、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兴建长乐宫,高祖七年,营建未央宫,同年国都由栎阳迁移至长安县,因地处长安乡,故名长安城,取意“长治久安”。 八年前,危机重现。 十八岁的汉皇刘彻下令修建上林苑,诺大的一个上林苑基本上继承了阿旁宫的旧址,地跨三百里,辖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很不幸,秦陵又被囊括其中。 上林苑乃是皇家禁苑,又被雄心勃勃的刘彻当做训练羽林军的地方,于是,又有大批巡山猎夫,军卒出入其中,给秦陵带来了新的危机。 跟太宰一起守卫秦陵的本来还有十六个秦陵卫士的后代。 在这八年中,也逐渐消耗殆尽,仅剩下太宰一人孤独的守卫着沉睡在地下的始皇帝。 在遇见云琅之前的一个月,太宰最后的一个伙伴也被猎夫设下的陷阱杀死。 云琅放下最后一片简牍,长叹一声,心中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 太宰不是太相信他这个突兀的来到骊山的人,而是没有任何选择,如果没有新人加入,秦陵卫士将会彻底的灭亡。 云琅能想得到,在太宰最绝望的时候,天空中凭空掉下一个黑乎乎的人来。 这是神迹啊,是始皇帝派来帮助他这个孤独绝望的臣子的援兵。 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太宰同样守在一边观察了云琅一天一夜,直到他发现再不出现,云琅就会被野兽吃掉的时候才现身。 太宰不在乎云琅是谁,只要不是汉国奸细就好,这几乎已经是他要求的极限了。 太宰眼看着云琅整理完毕了最后一根简牍,沉声道:“看完了?” 云琅点点头道:“明白了,我是第五代太宰是吧?” “我死之后你才是。” “我明白,我现在没有别的路能走了,要是不当太宰五代,你的宝剑就会砍掉我的脑袋。 你放心,我会留在这里守卫王陵的,不是因为我还怕你砍我脑袋。 而是因为我现在没事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能保证我不发疯。” “你不来,我说不定已经疯了。” 太宰红着眼睛沉默了良久又道:“即便你以后守不住寂寞想要离开,也请你莫要将王陵的所在告诉他人。 否则,我等即便成了阴魂也会取你性命。” 阴魂索命是最无奈,最没有威胁性的恐吓。 云琅不想让太宰失望,认真的点头道:“我以婆婆的在天之灵起誓,王陵之密只会藏在心中,没有找到合适的继承人之前,永不对他人泄露,否则,万箭穿心而死。” 太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随即皱眉问道:“婆婆是谁?” 云琅翻着眼睛道:“一个比我性命还要重要的人,已经故去了。” 太宰歉疚的朝云琅施了一礼,他觉得自己刚才的问话非常的无礼。 “明日开始跟老夫学搏斗之术。” “没问题,我也不想一出现就被猎夫们给干掉,同时,你也给我弄点书回来看啊,不论什么书都成,我现在认识很多字。” “你本来就认识很多字!” 太宰哼了一声之后就重新躺在了床上。 大雪封山,外面天寒地冻,云琅想要给自己打几样合用的小工具都不成,就只好待在屋子里教老虎识字…… 老虎今年只有三岁,非常的聪明,在肉干的诱惑下,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就能从一数到八了。 云琅极度怀疑,这家伙其实能数更多的数,只是懒得张嘴嚎叫那么多声而已。 老虎识字,数数这种事情已经超乎了太宰的认知范围。 不过,老虎能通过云琅的话语去做相应的动作,这些太宰还是能理解的。 云琅很聪明,非常的聪明,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情,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唯一,到了练剑术的时候,他就成了蠢货。 好好地杀人剑术,到了他的手中比舞蹈还要好看些,唯独不能杀人。 就在太宰担心云琅在猎夫们的手中活不过一口气的功夫时。 云琅用外面的打铁炉子,给他打造了一柄小巧的钢弩。 这柄钢弩只有一尺宽,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过一尺长。 不过,当云琅将一枚无尾铁刺装进滑槽,扣动了机括,嗡的一声钢铁振鸣声刚刚响起,三丈远的大树干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铁刺,入木三寸。 眼见云琅将弩弓指向了他,太宰遍体生寒,他没有任何能够躲过铁刺的把握。 直到云琅将弩弓交到他手上的时候,太宰背后的冷汗才涔涔的冒出来。 勉强收摄心神,太宰学着云琅的样子扣动了机括,同样的一声嗡鸣过后,树干上又多了一根铁刺。 “这是近战之利器!” 云琅接过钢弩敲敲弩臂遗憾的道:“本来应该是软钢制作,只可惜没有合用的物料,软钢做不出来,只能用硬钢,弓弦也不好,熊腿上的大筋多少有弹性,以至于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 “足够了!”太宰肯定的斩钉截铁。 “你最好给我多找些金铁来,我试验的多了说不定能找到最合适的物料。” 太宰从云琅那里取走了十二枚弩刺,立刻就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再提交还弩弓的事情。 云琅被老虎追杀的很惨。 跑步这种事情,一定是要有动力的,太宰在云琅的脸上涂满了猪油,一个作用是防冻,另一个作用就是用来引诱老虎舔舐。 老虎的舌头上有一层白绒绒的倒刺,平时是用来清理毛发跟骨头上的残渣的。 任何人被老虎舔了一次之后绝对不愿意再被舔第二下。 别人家的老虎越养越凶悍,云琅养的老虎越来越像狗。 被三百斤重的老虎扑倒并且把上半身的重量全部压在身上,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云琅忘记了老虎舔脸的痛苦。 脸上的猪油没有了之后,老虎一个虎跃就从云琅的身上跳走了。 留下瘫在雪地里并呈大字型的云琅。 好久,勉强起身,一头钻进了松林,刚才老虎那一下,让他的便意非常的强烈。 武艺练不好,云琅觉得跑步一定要练好,打不过别人,一定要跑赢别人,这东西应该很管用,紧急的时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里跑赢老虎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赛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惨,云琅依旧乐此不疲。 老虎也是这么想的,只要云琅给脸上涂抹了猪油,它就非常兴奋的在一边走来走去,就等着云琅跑远之后他再追上去。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打铁,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夸赞,被母鹿当为依靠,就是云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过的非常充实,根本就没时间去感受什么孤独。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简牍,更是把云琅最后的空闲时间都给压榨干净了。 唯一的苦恼就是简牍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写成,比小篆更加的复杂难懂。 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复杂,而是这东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体繁复,稍微一走神就会看错形象,不像后世的文字顺序的对错并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靠字形来判断含义,阅读的速度如何能够快的起来?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总能给出答案,求教的次数多了,云琅就发现,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为没有字典一类的东西可以作对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云琅。 靠猜想来认字的最大缺点就是得出来的结论大多数为胡说八道。 云琅相信,在李斯他们没有弄出小篆之前,认识大篆的人应该很多。 学问从来都是一种昂贵的高级货,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群。 聪明的云琅拿出几篇不同的文章,然后对照里面相同的字,先一个个的对照确认,最后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后才庄重的写在新的木牍上,并标注了对应的隶书。 这相当于编篡字典,是一个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长的时间。 冬日里的山林是安静而且祥和的,残雪变成冰层之后,青色的雾岚就笼罩着山林。 一个蒙面皮衣少年突然从一条小路上窜出来,不等站稳,踩地的那只脚又开始发力,踏碎薄冰身体前倾,随着腿弯伸直他的身体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紧跟着,一头斑斓猛虎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出现,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抖落了树枝上残留的落叶。 前伸的两只大爪子几乎要碰到少年的后背。 少年不惊不慌,本来向前狂奔的身体,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让老虎扑了一个空。 眼看着老虎重重的扑进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声,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尽头狂奔。 老虎把脑袋从乱草堆里拔出来,一巴掌就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梅花鹿拍翻,继续盯着少年的背影紧追不舍。 石屋就在眼前,云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无论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让大王的舌头再落在他的脸上,这家伙昨日里弄死了一头野猪,吃掉了整挂内脏,包括野猪还没有排泄干净的大便。 虎啸山林,绝对不是夸张,身后的传来的虎啸有摄人魂魄吓破人胆的效果,云琅明知道这是大王在耍赖,脚底下依旧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发力,一股凌厉的风压推着他向前迈出了一步,重心没了,被向前的力道推着摔在了地上。 刚刚做完蜷身动作,一只沾满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脑袋上。 老虎熟练地把他翻过来,一个巨大的虎头就贴在他的脸上,红里泛着黄白色的舌头刺啦刺啦的开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猪油。 吃完了猪油的老虎就对云琅没了什么兴趣,懒懒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刚才这一段剧烈的运动,对它这个山中之王来说也不轻松。 “你他娘的居然耍赖抄近路!” 云琅愤愤的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老虎大吼。 老虎张嘴嗷的叫了一声。 云琅怒道:“只有那么一点糖,我还做个屁的红烧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亏,用大脑袋蹭蹭云琅的肋下,云琅没好气的用力推开,打一声唿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淡青色的薄雾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针刺一般的疼痛。 云琅快步奔跑起来,想快点进入温暖的石屋。这鬼天气,如果不是被太宰丢出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丢出去了,回来之后,石屋子里面非常的诡异。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边上,头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严如天上的神祗。 见云琅带着老虎梅花鹿回来了,就指着床上的一身屎黄色的衣衫要云琅穿上。 “今日蜡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着民服。” 云琅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就穿好了那身难看的衣衫,戴好了斗笠,这两样东西都象征着秋季之后草木的颜色。 草民一说就有这个因素。 大秦帝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每一年的开始是从十月开始的,九月为一年的终结。 本来大秦之前的历法不是这样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终始说》之后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这是标准的随着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制定的历法。 云琅认为入乡随俗很重要,没必要非要在这个时代过什么年。 这里只有两个人,太宰要扮演皇帝,云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于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尸,就只好交给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乱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 水归其壑(水都要回到沟里,不要漫出来), 虫崇勿作(害虫都去死), 草木归其泽(杂草、荆棘,请长到水里,不要来田里)。” 仪式非常的简单,太宰唱一句,云琅跟着唱一句,最后两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结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虽然脑袋上戴着荆冠,脑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却堆满了云琅昨日就备好的冷猪肉。 尸是蜡祭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是因为鬼神们“听之无形,视之无形”,当他们回到生前的家里后,抬头看椽子,低头看几案,那些用过的器皿还在,自己人却没了,就会感到各种空虚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尸”代替他们吃饱喝好。 总之,这个大型的蜡祭活动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忧伤的说法,等到祭祀结束,钟鼓等音乐暂停,“祝”宣布祭礼完成,神灵都喝醉了,就该回到天上了。 这时乐队再次敲起钟鼓,送“尸”和祖先的灵魂踏上归程;庖厨、侍女们撤下祭品,大家开始准备宴饮。 为此,他还忧伤的唱了一首《诗经·小雅·楚茨》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钟鼓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享受过好日子之后,就很难再吃糠咽菜,云琅陪着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谓的酒之后,就埋头吃饭,听太宰讲那过去的事情。 “老夫总角之年,祖父未亡,童仆尚有百二,每逢蜡祭,家中熙熙攘攘。 蜡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惨状…… 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顿足,满座宾客无不痛恨赵高,李斯之流…… 断我大秦基业者赵高也,害我百二秦关尽落敌手,章邯也,此二人皆为国贼,当断子绝孙以儆效尤…… 云琅,切记,他日一旦相逢二贼后裔,诛之,诛之!” 太宰说一句,云琅就答应一句,总之,项羽,赵高,章邯的子孙不是死在茅厕里,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云琅非常的有经验,他们这时候说的话基本上都是屁话,只要点头,他们就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兴致更高,能讲出更多的埋在内心的秘密。 云琅不敢借酒套话。 天知道这种比醪糟还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这家伙耍酒疯反过来套话,这就麻烦大了。 事实证明,太宰的酒量一点都不好,一连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后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来,一个劲的说林子里有尸,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云琅费了很大劲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着鼾声如雷的太宰,思绪万千。 妈的,这个老家伙终于放下了防备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这么喝的。 尤其是这个时候的酒里面满是酒糟,这东西进到嘴里又酸又涩,必须用筛子过滤一遍之后烧热了喝。 筛子云琅有,他细心地筛出漂浮在酒浆里面的酒糟,然后倒进罐子里,挂在火塘上烧煮。 又往里面添加了一点糖霜,这才用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火塘边上瞅着暗红色的炭火发愣。 喝酒的时候,情绪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兴的时候就能饮酒三升并且豪迈异常,怀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时候也能痛饮八斗,而后见着什么悲什么,最后吟诵出千古悲剧。 最没意思的饮酒方式就是情绪不好不坏的时候,喝着喝着就觉得酒好难喝…… 云琅现在的情绪就不好不坏,他准备酝酿一下,总要高兴起来,或者悲伤起来。 白日高悬,还不到下午,云琅就醉倒了,没什么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脸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着酣睡的云琅,良久,叹了口气,就重新睡倒。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 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 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雷锋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第十五章羽林郎 第十五章羽林郎 “你这样的人能活很久!” 走过了两个山头,云琅摔倒了七八次,每次摔倒看似很重,可是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站起来,他身上的衣服给了他非常好的保护。 见证了装备的重要性之后,太宰由衷的感叹。 “您赶紧向咱们历代太宰祈福吧,让我活的越长越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的保护好始皇帝的陵墓不受外人侵犯。” 裤子穿太厚的结果就是两条腿总是打磕绊,这同样需要适应。 只是衣服太厚而且密不透风还有另外一个坏处,那就是非常的保暖。 云琅的一张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如同一只红苹果。把雷锋帽子卸掉之后,脑袋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热气遇到冷气,他的脑袋就像是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正冒出袅袅的蒸汽。 一路走,一路拆卸装备,老虎是一个无怨无悔的好帮手,走过第三个山头的时候,云琅身上就剩下弩弓,短匕首跟一把长剑,至于皮衣也早就脱下来放在老虎的背上。 丝绸是一个好东西,不但透气还保暖,最重要的是他能快速的将身体产生的水汽散发出去。 即便是七层丝绸叠在一起,也没有一件皮衣厚。 翻过第四个山头,树林就逐渐变得稀疏起来,山坡上是大片大片一人高的茅草。 云琅跟在太宰的身后前行,而老虎早就不见了踪影,只要色彩斑斓的老虎走进枯黄的茅草丛,如果他不动弹,你即便是从他身边走过也发现不了。 太宰分开一丛茅草脸色凝重,云琅上前一看,一串清晰地脚印出现在早春刚刚化冻的土地上。 脚印明显不属于云琅或者太宰,他们两人的脚印都非常的奇特,几乎与所有汉人的脚印不同,毕竟,那样的鞋子只属于他们两人。 “这是诱饵……” 太宰缓缓地后退。 脚印尽头就是一处低矮的松林,松林黑越越的,看不清里面的动静。 “至少三个!” 太宰凝重的表情让云琅变得紧张起来,毕竟,这是一场真正的殊死搏斗,不是云琅在后世玩的那些对战游戏。 跟着太宰绕着松林走了半圈,太宰单膝跪在地上,回首看一眼高大的秦陵,然后就把目光盯在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 看样子要打伏击战了,云琅卸下挂在胳膊上钢弩,学着太宰的样子单膝跪地,这样的姿势最方便弩弓射击。 云琅藏身茅草地,非常的感慨。 这片土地他一样非常的熟悉,在他们的脚下就该是声名赫赫的兵马俑陵墓坑。 再之前的两千年多年,该是一望无垠的田野…… 自从始皇帝的陵墓开始在这里挖掘之后,方圆五十里之内就不得再有人烟与农田。 七十年未曾耕作,这片肥沃的土地已经回归了亘古的模样。 对面的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身形却缓缓地下压。 一个满是草芥的乱蓬蓬的脏脑袋慢慢的出现在草丛里。 他先是静静的听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动,就拖着一柄短木叉,走出草丛。 他的腰上挂着两只死兔子,春寒料峭的日子,脚上仅仅穿着一双草鞋。 不知为什么,他故意站直了身形,来回走动,还咳嗽两声。 等了一会,没有发现危险,草丛里又陆陆续续的冒出七八颗脑袋。 为首的大汉笑道:“趁着没被猎夫们发现,早点回去,这里的兔子正是又大又肥。” 其余的汉子也都跟着哄笑,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猎物,其中以野鸡跟兔子最多。 太宰眼中的杀气非常的浓重,手却非常的稳当,眼看着这群人说说笑笑的将要离开弩箭射程,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这些人走远了,云琅轻声问道:“这些人也是野人?” 太宰收好弩弓坐在茅草上道:“是野人,可能是附近的强盗,冬天的存粮吃完了,就来这里打兔子跟野鸡果腹。 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云琅笑道:“他们中间只有最早出来的那个大汉脚上穿着一双破草鞋,我们发现的那个脚印不是他们留下来的。 除过我们,这里还有人。” 太宰笑了,指着云琅道:“你如果永远这样聪慧机智,你真的会活很久。” 太宰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呼。 太宰脸色一变,迅速的将云琅的身形压低,两人匍匐在地上。 惨呼声接二连三的传来,云琅透过茅草的间隙赫然发现刚刚走过去的那个大汉正沿着小路狂奔,两边的茅草丛里偶尔传来一声战马的嘶鸣声,高大的茅草波浪一般的向两边分开,一匹高大的战马突兀的出现,在马上骑士的催促下沿着小路狂奔。 云琅看到马上的骑士扬起了手里的长矛,在战马快速的奔跑下,并没有做多余的动作,只是单手握着长矛,在战马超过那个大汉的时候,长矛轻松地破开他的脊背,从前胸穿了出来。 骑士甚至还有时间探手从大汉的前胸拽出血乎乎的长矛前部,等战马跑远之后,长矛也被骑士完整的抽了出来。 大汉的身体踉跄着向前狂奔几步,然后就颓然倒地。 骑士兜转马头,缓缓来到死去的大汉身边,用长矛扒拉一下死去的大汉,骑着马站在一边,似乎在等候什么人。 马蹄特特,一匹更加高大健壮的战马缓缓地从小路上走过来,云琅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丛足足有一尺多高的红色羽毛。 “羽林郎!”太宰痛苦的呻吟一声。 头盔上插着羽毛的骑士看了一眼倒地的大汉,对站在路边的骑士吼道:“王炼,区区一介蟊贼,你竟然用了十二息才将之斩杀,日后陛下要我等鹰犬为之效命之时,你可堪用?” 马上骑士抱拳大声道:“王炼知错,今后当勇猛奋进,不辱羽林之名,请郎官责罚。” 羽林郎满意的点头道:“阵前踌躇,贻误战机,赤背三鞭以儆效尤。” “喏!” 羽林郎见骑士领命,这才换上一张笑脸道:“这是你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紧张,好在你过了这一关,以后就不会踟蹰不前。” 说着话还在与他并辔而行的骑士肩膀上重重拍一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至于地上的尸体,他们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不等云琅开口问,太宰的身体却再一次伏地,拖着云琅一起趴在地上。 云琅连忙四处观望,只见先前寂静一片的黑松林慢慢走出四个穿着裘皮的大汉来。 为首的一个大汉踢一脚地上的尸体哈哈大笑道:“羽林郎不稀罕的东西,没想到被我们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 早知道羽林郎会来,我们费那么多的心思做什么?” 另一个雄壮大汉道:“周庆,小心些,羽林郎不要的东西,也不是我们能捡便宜的,莫要为了一点赏钱就丢了脑袋。” 周庆鄙夷的哈了一声道:“谁不知道羽林郎高贵无匹,岂会与我等腌臜人计较。 我等埋伏在林中捉野人,羽林郎岂能不知,定是看我等勤于公事,留下尸体让我等领赏。” 云琅与太宰二人静悄悄的待在原地,看着这些猎夫们割下了尸体的脑袋,尸体腰上的兔子,也被卸下来,挂在腰间。 猎夫们走了,那具尸体少了脑袋,如果云琅想去前面看看的话,那里还会有几具没有脑袋的尸体。 中午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坐在茅草丛里吃久违的午饭,云琅煮熟的肉块很大,味道也好,只是这时候吃起来,让云琅有一种如同嚼蜡的感觉。 很长时间不见的老虎,吃饭的时候准时来到他们的身边。 背上的革囊却不见了,爪子上隐隐有血迹,还有一些碎布条。 云琅掰开老虎的嘴巴,没看见牙齿上挂着肉丝,这才把手里的肉块塞进了老虎嘴里充当奖励。 他知道太宰今天带他来的目的。 这是老师带学生实习的办法,先看清楚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然后才会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历练。 “羽林郎看样子是训练的目的多于杀人的目的,那些猎夫是怎么回事? 他们怎么可以把人当野兽一般追捕?” 太宰把最后一点肉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等到完全享受完吃肉的快乐之后,才擦擦嘴道:“流民不是人,这一点你要记住,流民就是不被官府认可的人,这一点你要记住。 见到流民的那一刻你最好先动手,否则,就轮到他们朝你下手了,知道吗?”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解。 太宰皱眉道:“老夫不知道你以前生活在一个什么环境里,让你养成了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坏习惯。 按理说,就你表现出来的聪慧以及教养,老夫真是看不懂。 你的长辈,你的先生,教会你读书识字,教会你打铁,缝衣,治器,甚至还教会了你高超庖厨本事。 你每样都做的很好,教你这些本事的人都是真正的高人。 他们为什么唯独没有教会你人心险恶这件事?” “孟子说人本善,荀子说人本恶,我们觉得人性在最初没有善恶之分,善恶只是后天行为造就的结果。 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善人,也可能是恶人,要靠律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保护善人,抑制恶人。”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们把儒家想法与法家手段齐头并进的使用没有问题吗?”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儒家育人,法家管束人,两者各有千秋难分上下。” 太宰笑道:“你们倒是一团和气。”说完话就摇摇头,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第十六章人俑的骨架 第十六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兄弟们如果有兴趣,就关注一下jieyubu2的微信,我们一起聊聊。)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钓到一个督邮 第十八章钓到了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 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 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 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野三七块茎,一并喂给了梅花鹿。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药吗?人称血参,你们这群没见识的一定没见过,看你们都是羽林,告诉你们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还有消肿定痛之功效。 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痛,咳血,外伤出血,吐血,病后虚弱有奇效。 这用这样的宝药已经喂养这只鹿三年了,看到了没有,它如今终于怀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这头母鹿就会死去,而刚刚降生的小鹿就会成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饮一口它的血,再重的伤势也会复原。 你说,你给三两好银跟抢有什么区别?” “你是术士?”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今日带着这头母鹿来到集市上,就是为了让它吸收人身上的阳气,好助他产崽。” 见朋友都被云琅说的那头神奇的梅花鹿给吸引了,霍去病却把目光放在云琅手上那块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样子他并不信梅花鹿有那样的功效。 “这血参真的如同你说的那么神奇?” 云朗大笑道:“找一个受伤的人试验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从高大的战马上跳下来,捏着拳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你的笑脸就想打一拳,不如我们用你来试药,只要你说的血参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镒黄金买你的宝药。” 云琅笑道:“我们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马上飞扬跋扈的样子心头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错,挨一顿揍之后再治好你,让你切身感受一下宝药的厉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这人怎么看怎么讨厌,没想到说出来的话倒是很合胃口。” 话刚刚说完就捏着拳头冲了上来。 “停,停,停,先脱掉甲胄!” 霍去病愣了一下,还是慢慢脱掉甲胄,对同伴道:“我们今天一对一绝对,你们莫要插手,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云琅对于这一场决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来自于跟老虎嬉戏了大半年,体质增强的很快,就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还在摆高人姿势的云琅。 云琅纵身一闪,避开霍去病的身体,却环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霍去病去势很急,被云琅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右转过来,同样转过身体的云琅已经抬高了左手,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与此同时,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样重重的砸在云琅的左肋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云琅差点惨叫出来,没想到有心算无心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云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引来一片惊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气都喘不上来的云琅强行忍着疼痛,双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惊呼声中挪到发晕的霍去病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霍去病的身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云琅纵身一扑就把霍去病扑倒,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后脑,没两下,霍去病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了一大片。 见霍去病不动了,云琅就站起身,脸色煞白却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回过气来之后从革囊里掏出两块野三七根茎丢给一脸震惊的褚少孙道:“内服,煎汤,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诸位羽林少年,纷纷从马上跳下来,围着云琅不让他离开。 “让他走!”昏过去短短时间的霍去病拒绝了朋友的帮助,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计还没死,可还敢比过?” 云琅嗤的一声道:“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你舅舅会找我麻烦的。” 提起卫青,霍去病顿时如同一个爆发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卫去病,我们再来过。” 说着话,霍去病不顾长流的鼻血推开褚少孙准备再扑上来。 云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输了,想要再打,选个时间。”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厉害,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好,云琅的那一拳将他的鼻子打的错位了,确实不宜再战。 “明天!” 云琅笑道:“谁有空陪你们玩小孩子的游戏,我有读不完的书等着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见不散!” 云琅说完,就从地上捡起霍去病的钱袋,在手上颠颠然后揣进怀里大笑道:“果然是一只肥羊。” 霍去病这时候显得很平静,安静的接受伙伴们的救治,见云琅走出十几步了,张嘴问道:“你是谁?”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是也!” 褚少孙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该我们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里拿着两块野三七摇摇头道:“他是我的,不许你们抢。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耶耶记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第二十章打闷棍 第二十章打闷棍 霍去病的拳头力量大极了…… 云琅用胳膊夹着肋部在草地上来回翻滚妄图释放疼痛。 对于忍痛,他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够打赢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艺有多么得高强,完全是因为自己能忍住钻心的痛苦并发起反击。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与他想当,云琅如果不跑的话,后果难料。 说起来,云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脚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云琅解开衣衫,只见肋部好大一片红晕,相信到了明天,红晕就会成熟,变成一大片紫青。 忍着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喘一口气都会痛。 取出一颗野三七,云琅忍着苦涩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准备去太宰所说的宫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个庞大身影重重的将他压在地上,同一时间,他听到梅花鹿也发出了惊恐的呦呦声。 恶臭充满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个男人压在肋下。 那个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刚刚遭受了重创的云琅根本就无力抵抗。 于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挣扎,放缓呼吸,假装昏了过去。 压在他身上的男子见云琅不再挣扎,就嘿嘿笑着从身上掏出一截麻绳,将云琅的手脚捆绑的结结实实。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两个粗壮的男子小心的束缚着母鹿的四条腿,比对付云琅温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轻一些,这可是绝世宝贝,我们就指望它下崽子赚钱呢。” 捆绑完云琅的汉子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高声道。 云琅幽幽的醒来,看着眼前的汉子道:“诸位好汉,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产,如果诸位好汉放过我,小子将家产双手奉上。” 为首的壮汉笑道:“这就不劳小郎君费心了,看你穿着,你家里能有几个钱?倒是你跟这头神鹿能卖大钱。 小郎君,咱们打一个商量,我们兄弟出手就是为了钱粮,只要你不挣扎,让我们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风馆,我们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云琅一脸的惊惶,连声道:“我怀里还有一个钱袋,里面有三两好银,我把银子给你们,你们放了我如何?” 大汉大笑一声,探出黑乎乎的脏手伸进云琅的怀里,取出霍去病的那个钱袋道:“我们知道啊,小郎君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我们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大汉嬉戏云琅的话让其余两个大汉笑了起来,云琅只好痛苦的闭上眼睛。 “周庆,梁甲,快把鹿抬走,这里离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发现我们坏规矩,砍脑袋都是小事,快走。 小郎君我来扛,仔细些,千万不敢伤了母鹿,它肚子里面的崽子比你们的命值钱。” 云琅被为首的壮汉粗暴的扛上肩膀,云琅瞅着壮汉的爬满虱子的后脑勺,叹了口气,就屈伸一下胳膊,从袖口里拽出一根三寸长的锥子。 出门的时候,太宰不允许云琅拿走弩弓,只给了一把普通长剑,徐夫人的匕首也没有让云琅带走,一旦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谁何(西汉的谍报)查到就没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人的后脑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这里的头骨很薄,却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体的脑干就在这一带,这个区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云琅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顶针,这是他为缝衣服特意制作的,由薄铁皮制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坑。 杀死这个扛自己的大汉很简单,只要用顶针顶着锥刺快速按进他的后脑即可,铁刺进入后脑再被头发掩盖,云琅相信其余两个猎夫匆忙间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这么一来,另外两人怎么处理? 眼看他们一行人就要走进一片松林,一旦歇息,这么好的杀人机会不一定会再有。 云琅不再犹豫,双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铁刺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坚硬而锋利的三棱铁刺,如同刺穿一层熊皮一般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大汉的身体猛地顿住了,云琅趁机将后半截铁刺全部按进他的后脑,这个过程中,云琅看的很仔细,只冒出了一粒晶莹的血珠。 大汉的身体软软的倒地,云琅也跟着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汉摔倒的动静惊动了周庆与梁甲,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见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着的梅花鹿,来到彭毒身边,大声的叫唤,希望彭毒能够醒过来。 周庆疑惑的看着手脚都被捆死的云琅,又检查了一遍彭毒的身体,没有找到任何外伤。 “羊角风!快点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云琅连忙对周庆道。 周庆把目光从云琅身上收回来,看着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的彭毒对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开彭毒哀求的目光点点头道:“羊角风,没法子救啊。” 周庆,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里,临走时还对继续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场也算是对得起你。” 然后他就抱起梅花鹿,让梁甲继续扛着云琅走进了树林。 这两人走路的样子很有意思,自从彭毒死掉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就在相互戒备。 谁都不愿意走在前面,所以,他们两人只能并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谁都喜欢,被人抬着走的时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个不停。 现在,被人抱着,它反而安静了下来,只要经过它喜欢的嫩枝条,还会撕扯两口。 云琅的铁刺还有十几根呢,在这种状况下没有使用的空间,同时,这也不适合继续用这一手杀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风死掉了,周庆在极度恐惧之下,恐怕会对云琅下杀手。 一座木屋出现在小路的尽头,这座木屋是用松树做框架,辅以竹子建造起来的。 看起来非常的简陋。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梁甲将云琅丢在一堆干草上,周庆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开它的四脚,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柱子上。 两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两边,用树枝子穿着一些兽肉挑着在火塘上烤。 “周庆,你说这只鹿能卖多少钱?” 梁甲压低了声音小心的问道。 “一镒黄金,是那个小郎君说的,咱们就不作那个梦了,能卖一斤黄金,我们就卖了。” 云琅惨笑一声道:“暴殄天物啊,这东西只要献给大富之家,区区一镒黄金算得了什么。 这可是我缙云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间耗费的钱粮就不止一镒黄金了,你们却要一斤黄金就把它卖掉……” 梁甲瞅瞅云琅,再看看缩在云琅身边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庆,我们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门大家。” 周庆苦笑一声道:“这种东西只有豪门大家才会买,你我二人哪一个能摆上台面跟人家谈生意? 恐怕还没开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给轰出来了,就算贵人们知晓了这只鹿的宝贵,你能保证人家会给我们一镒黄金,雇游侠儿杀了我们也用不了几个大钱。 梁甲,别做梦了,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贵人们的,与我们腌臜人没什么关系。 我说能卖一斤黄金,还是因为我小舅是阳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门路。” 周庆把话说完,可能这些话勾起了他心头的一些痛苦,愤愤的将烤肉丢进火塘,一把抓过云琅的宝剑,将它跟霍去病的钱袋子放在一起,对梁甲道:“这才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钱财,钱袋,宝剑选一样。” 在周庆的注视下,梁甲的手不断地在宝剑跟钱袋上方晃悠,他很难衡量这两个东西那个更加值钱一些。 “选宝剑吧,这是一把好剑,即便是最苛刻的质所(西汉当铺)也能质钱两千。” 听了云琅的话,梁甲立刻将宝剑抓在手里,匆匆道:“我要宝剑。” 周庆起身,重重的一脚踹在云琅的腹部,将他踹的快要飞起来了,闷哼一声,抱着肚子缩成了一团。 “你打他做什么,要是脸花了,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梁甲对周庆破坏货物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周庆冷哼了一声,又指着缩成一团的云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话都说清楚了,人只要卖到男风馆就有钱拿,鹿却要费一番功夫,你要人还是要鹿?” 梁甲皱眉道:“我们难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卖掉最后平分钱财吗?” 周庆摇头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落在铁面督邮的眼里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过照面,他是士人,我们戕害士族一旦事发,是灭三族的罪,这一笔生意做完之后,长安我是不打算待了。 快点决定,要人还是要鹿? 我打算连夜走。” 梁甲犹豫良久,终于开口道:“人只能卖两千钱,鹿却能卖一斤黄金,也就是一万钱,我还是要鹿,人归你了。” 周庆哈哈一笑道:“不吃亏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这么定了,人归我,鹿归你,来帮我一个忙,把人丢在我肩上……”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滋滋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 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 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 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 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 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 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 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 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 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诺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先解释一下长平公主的事情,长平公主原型是平阳公主,作者之所以用了长平而不是平阳,最大的原因就是对这个角色的改动很大,让她提前嫁给了卫青,好与霍去病,云琅发生交集,否则等平阳公主嫁给卫青的时候,霍去病早死了,再者,平阳公主的封号来历是因为她嫁给了平阳侯,现在她的第三任丈夫是长平烈侯卫青,故而改名长平公主,)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下山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臭汗。 该死的天气一丝风都没有,只剩下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祸害人。 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径下山,云琅记得不远处就有一股子温泉。 不过啊,温泉口子上可不是一个好的洗澡地,那里的水能把人烫熟,云琅跟太宰两人冬天给野猪烫毛的时候一般才选温泉口。 顺着温泉向下走两三里地,这里才是最好的洗浴地点。 云琅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温泉池子,他特意往温泉里面丢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池子里见不到一点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尔会占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属于云琅一个人。 最喜欢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泡温泉,外面天寒地冻,池子周围温暖如春。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猎夫发现,云琅早就在这里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简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来鼻子里全是黑灰,还往往头晕目眩,这是氧气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征兆。 还没有走到温泉池子,老虎就开始低声咆哮,这时发现外人的征兆。 拔掉老虎耳朵里的布条,老虎耳朵左右动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过云琅跟太宰之外他讨厌所有的人。 云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跟随皇帝来上林苑狩猎的人,没有一个简单的,非富即贵,这样的人从不缺少护卫。 不过,这里距离他们居住的石屋已经不远了,云琅很担心被人发现太宰的踪迹。 他一个少年,很好糊弄过去,太宰特殊的样貌,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没人会以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会认为他是皇宫里的逃奴。 为了巴结皇帝,云琅相信会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的捉拿太宰的。 温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乱石滩,这里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热泉汩汩的在乱石中间流淌。 云琅压低了身形,蛇一样的缓缓向乱石滩爬过去。 两个灰衣男子背靠在树上呼呼大睡,他们前面的树干上乱七八糟的拴着十余匹马。 这些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战马,不过,装饰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银制马鞍,绑着红丝绦的小巧马鞭,以及黄铜马辔头上精巧的花纹都证明能骑这种马的人应该是皇家的随从。 从一道高耸的土崖上爬过去,云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间,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池子里全是白花花的肉体,玲珑饱满的身体,银铃般的笑闹声,泼起的水花击打在肉体上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拍击着他的耳膜。 很快,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云琅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认真的观察汉代女子与后世女子的不同之处来。 看了很久之后,他得出一个精辟的论断,两千年来,人类外形的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 老虎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了,跟云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无忌惮,两只圆润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个正在嬉戏的少女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个可疑的东西。 大胆的少女从水里捞出一块鹅卵石,丢上土崖,准确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惊,腾地站立了起来,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模样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声高亢如云的惊叫声让云琅胆战心惊,连滚带爬的沿着来路往回爬,一头钻进低矮的灌木丛,而后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远了的云琅,又瞅瞅池子里的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女子,一个虎扑跳下土崖,冲着水池里的女子咆哮一声,然后转身就跑。 被少女包围在中间的女子倒是显得很是有些从容,自从侍女发现老虎的第一瞬间,她就扯过一条纱衣围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来到水池边冲她们咆哮的时候,女子并未如其余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着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仆役们的脚步声,女子朗声道:“不准过来!” 声音清冽,仆役们虽然忧心忡忡,却立刻停下脚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虫已经走了,找几个年长的仆妇过来,小朵儿她们被大虫吓昏了。” 仆妇们赶过来的时候,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着仆役首领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猛虎,你该当何罪?” 满头大汗的仆役首领跪在地上连连叩首,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 女子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低声道:“仔细搜检周围,看看还有没有猛兽出没。 另外,仔细检查,我总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偷窥。” 仆役首领领命,立刻飞奔而去,很快,百多名仆役就挥舞着棍子敲打着灌木丛,大声吆喝着沿着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着丫鬟侍女们在仆妇们相继灌下一杯淡酒之后慢慢醒来,就走进了一座纱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猎装,手持一柄猎弓,后背背负一壶羽箭,丰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又英气勃勃。 卓蒙连滚带爬的从土崖上滚下来,来到女子面前单膝跪地捧上一枚玉佩道:“回禀卓姬,土崖上发现人踪,还发现了一枚玉佩,是贼人匆忙间留下的。” 卓姬取过玉佩,瞄了一眼道:“这枚昆仑玉佩价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书,字迹是新刻的刀法却娴熟,非名家不可,拿着这面玉佩去四处打听,看看是谁家的无赖子!” 卓蒙低头道:“土崖上有人扑虎卧的痕迹,那头老虎应该是此人豢养的。” 卓姬露出一丝冷笑,养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显的特征,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个带着老虎一起偷窥的无耻之辈。 云琅跟老虎一起垂头丧气的向山上走,他一边走一边用力的把拳头往脑袋上招呼,天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看的如此忘我,以至于连起码的危机感都没了。 不过,那个长发披肩个子最高,身材最丰满的女子确实有看头…… 太宰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睁着眼睛睡觉的人云琅还是第一次见。 帮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湿了布条覆盖在他的眼睛上,又找来一片木条塞进他嘴里,免得他无意识的咬伤了舌头。 太宰这样的症状云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每隔两个月太宰的昏睡症状就会发作一次。 只是不会在昏睡的时候睁着眼睛。 时间也不对,距离上次发作才过了一个半月,这次是提前发作了。 太宰说是尸毒发作,云琅以为这纯属胡说八道,没听说细菌感染会导致人每两个月就昏睡一次的。 这应该是受创应激症的一种,出问题的可能是脑子而不是什么中毒。 一般情况下,太宰昏睡两天之后就会醒来,云琅觉得他这一次发病跟自己对他说的那些话有很大的关系。 山下的狩猎,不过进行了一天,其余两天都是看歌舞饮酒。 卓姬在营地中到处搜寻豢养老虎的人,没有任何线索。 合骑侯公孙敖家里倒是豢养着一头老虎,只不过这头老虎一向被关在虎坑之中,莫说带出来,就算是喂养老虎的仆役都已经被咬死两个了。 那块昆仑玉倒是难得一见的好玉,玉佩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访遍营地中的篆刻高手,也无人认识篆刻这两个字的人。 两个线索全部都戛然而止,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占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齿的。 只是一想到来长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弃追查那个无耻之人,把心思开始用在正事上。 自从陛下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农丞尽管天下盐铁酒粮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铁富商卓王孙就彻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开始插手冶铁事宜,世上再无卓氏冶铁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紧,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选,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孙想尽了办法,依旧说动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儿千里迢迢的进京,希望通过贿赂皇太后来达到让卓家逃脱灭顶之灾的目的。 营地里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来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于中军大营,等闲不得见。 蜀中与关中历来一体,这里也是高祖发迹之地,高祖出川之时,蜀中富户捐献钱粮有从龙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后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户也与皇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是,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见,并且派黄门把卓氏敬献的礼物一并发还,事情就非常的严重了。 无奈之下,卓姬准备了一份厚礼送到了长平公主门下来碰碰运气。 长平公主慵懒的坐在锦榻上,笑眯眯的看着进来的卓姬笑道:“快来说说,听说你沐浴遇见了猛虎?难道说卓姬的美丽,连猛虎都已经晓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来的颜色可以娱人,卓姬没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没有招来,却招来一个牵着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样?”长平掩嘴嗤嗤笑道。 “登徒子没有看到,却把老虎看了一个清楚,另外,他还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 真是世风日下,一个戴着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来顶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说着话,把捡到的那枚玉佩递给了长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敌忾之心,再进行下面的话。 长平接过玉佩,瞅了一眼噗嗤一声又笑了,把玉佩还给卓姬道:“一块好玉。 前些时候,有人给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却无人问津,到你这里就变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盐铁令》施行,卓姬也只有这样一条路好走了,但愿生意兴隆。” 长平笑道:“卓王孙富比王侯,即便是没了冶铁祖业,就凭卓王孙治下的万顷良田,百十座山林,难道会没了卓姬一口饭吃吗? 尝听人言,蜀郡临邛半属皇家,半属卓,富贵三代难道还不满足?” 卓姬色变,起身盈盈下拜:“请公主可怜卓氏,如今的卓氏多为膏粱子弟,穷其一生只会冶铁,若没了祖业,立时就有饥馑之忧。 若是能够逃脱倾覆之忧,卓氏愿意唯公主马首是瞻。” 长平叹息一声道:“卓姬,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大汉自开国以来,就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开关梁,驰山泽之禁,以富百姓。 尔殷实之家,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远去多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或伐木,或采金铁,或东海煮盐。 区区百年就聚集财货无数,而更为可虑者乃是尔等门下成千上万童仆之属。 稍有风吹草动,就啸聚山林,对抗朝廷,视王法如无物。 仅仅昨年,就有山仆作乱一十九起,这如何能让陛下容忍? 桑弘羊作《盐铁令》,一为筹北征之资,二来,平国内之祸乱,三为控盐铁为国用。 如此大政,谁人可以动摇?” 卓姬哀泣道:“果无卓氏生存之道也。” 长平淡然一笑,指着帐外的骊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猎夫捕杀,内有野兽荼蘼,然近十年以来,依旧捕杀不尽,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道是钢刀斩草,草犹生,而卓氏富贵百余年,难道连这里的野民都不如吗? 天下百业只禁盐铁,卓氏就不知通权达变吗? 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辙,重头再来,难道你卓氏准备让国朝容忍你们万年吗?” 卓姬心中叹息,从长平一改平日说话模样,改用奏对之言,就知道事不可为。 此时的长平是长平公主,而非平日里可以嬉笑言欢的长平。 多说无益,卓姬黯然告退。 云琅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从晚上开始,浑身滚烫,盖了三层裘皮依旧在梦中喊冷。 云琅一夜未睡给他换了一夜的冰水布条降温,就连腋下,大腿根部,脚心也没有放过。 直到太阳初升,太宰的高烧才退去,困倦至极的云琅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着了。 “水,水……” 听到太宰的呓语,云琅猛地跳起来,匆匆的倒了一碗淡盐水,给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复了安静,渐渐地鼾声大作。 云琅揉揉眼睛,瞅着太宰那张老太婆一般的丑脸低声道:“要活下去啊,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反汉复秦,我们一起重现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听到了他的话,呼吸变得更加平稳,摸摸他的脉搏,也似乎跳动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云琅面对朝阳伸了一个懒腰,一夜没睡,眼睛一看太阳就流泪。 哄骗的招数都用了,太宰再不醒过来,云琅也就黔驴技穷了。 这个时代的人生病,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对付病患的招数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扛! 扛过去了,万事大吉,扛不过去,那就只好呜呼哀哉。 自从在这个时代弄清楚了这个道理之后,云琅就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万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杀猪的法子再治疗一次。 在这个瘟疫横行的时代里,受凉会死人,受热会死人,拉肚子会死人,阑尾炎会死人,伤口发炎会死人。 总之,病死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说,谁家还没有几个病死的年轻人。 被太宰认为是贵族风范的洁癖,对云琅来说不过是一种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从有了鹿群,云琅就有了一些鹿奶,这是从那些小鹿嘴底下抢来的。 这些奶对云琅来说还是太多了,而太宰这个老秦人根本就对奶这种东西不屑一顾,认为只有妇人孺子才会吃。 于是云琅就把鹿奶放在一个干净的灰陶罐子里静置两天之后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后,他又用两层丝绸过滤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云琅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热,涂抹上蜂蜜,就一点点的给太宰喂了下去。 本来他还做了一些麦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欢吃,只可惜现在他昏迷着,没法吃。 吃东西是一种本能,即便是太宰依旧没有醒来,身体的习惯依旧驱使着他吞咽…… 已经三天了,太宰依旧没有醒来,好在他的呼吸越来越有力,看样子正在不断地痊愈之中。 一个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说即便是病了也没法子对外人说,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时候,生病不生病的没有什么分别。 老虎这些天非常的给力,除了忍不住会偶尔吃一只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来的。 代价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蛰伤了,红肿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却是云琅。 自此之后,老虎见到苍蝇都害怕。 太宰醒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装束停当,昨日的时候,皇帝的狩猎队伍终于离开了骊山,去了别的地方。 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没有被人侵犯。 虚弱的太宰一脸的欣慰,指着自己的长剑道:“用这一把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不是说那是你的陪葬物吗?” “你昨日就该下山的,每年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 “昨日你还没有醒来,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紧,皇陵重要。” 云琅咆哮一声,就带着老虎走了,临走之前,特意让老虎吼了两嗓子,吓跑了周围所有可能伤害到太宰的野兽。 事实上,云琅这样做是白费功夫,走了一路别说野兽了,连松鼠都不见一只。 路过温泉池子的时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图像是在脑子里生根了,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本一个十三岁的小正太是没有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 现在他的身体变年轻了,脑子里却装满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让他刚刚开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难过。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点一点的大树他都不放过。 一方面是在宣示领土,一方面是在告诉路过的母老虎,这里有一只精壮的公老虎。 绕着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经长得很高大的树木给了陵墓很好地伪装。 当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仅仅知道一个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经被始皇帝杀死了。 负责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断龙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卫知道陵墓在那里,他们却不说,死都不说,最后死的就剩下太宰一个人了,如今又多了云琅。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卫营云琅已经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没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说的没错,这里全是袍泽,就算是有阴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敌,不会害自己人的。 这是一个强大的心理安慰药剂…… 拉开了锁链之后,云琅推开了石壁大门,钻进去之后等大门关上,在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绸布口罩。 进来后就把手里早就备好的火把丢进一个石槽里,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里沾满油脂的绳子,火焰渐渐向前方延伸,最后将空荡荡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昼。 云琅爬上一个高大的青铜鼎,往一个巨大的葫芦里面装鲸油,点燃之后烟气很小,大鼎里面都是这东西,鲸油上面有一层水,防止这东西硬化。 每一次拉动锁链,就是给绳子上油的时候,绳子穿过青铜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锁链动,绳子就会穿过鲸油一次,同时也自动涂抹一遍鲸油供这次照明使用。 机关很巧妙,这一青铜鼎鲸油在不计损耗的情况下估计能用两百年。 从青铜鼎上爬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在一颗骷髅上,云琅连忙移开脚,叹息一声就对有着一对黑眼洞的骷髅道:“乱跑什么啊,你的身子在那边。” 说完就抱起骷髅头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髅头自然不会乱跑,这里有鲸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髅头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装绳子的水槽里,是云琅最不喜欢看的地方,槽子里总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时候老鼠自然不敢来碰着火的绳子,云琅出去的时候只要搬动机括,绳子就会沉进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绳子上油脂的老鼠也会被毒死在水槽里。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骨骼标本的储存是一门大学问,可惜云琅不懂,他仅仅知道将这么多骨骼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很容易引发火灾。 淡蓝色又带着一点黄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虚无的燃烧着,偶尔会有一两点磷火离开骨骼的束缚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间就熄灭了。 刚才开了大门,有新鲜的空气涌进来,所以,磷火就越发的密集,如果云琅不明白氧气助燃这个道理的话,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夹道欢迎他。 太宰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一次来到这里看到磷火满天飞舞的样子,他就悲伤地不能自抑,他甚至会向每一朵磷火问好,并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后拥抱他…… 而那些磷火总是会避开……这让太宰更加的悲伤,认为这是他昔日的长辈与兄弟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沾染阴气从而减短寿命。 对于这件事,云琅是不解释的,也没有必要解释,一个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种好事。 太宰有这样的感觉让他对死亡没有半分的恐惧,甚至觉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云琅大声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问好,还点燃了从外面捡来的松枝当做香烛,慰藉这些死魂灵,他以前不相信这些,现在因为自身变化的缘故,他变得不那么肯定了。 对于一个从小就养成事事井井有条的人,他不能容忍这里杂乱无章的模样。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两颗骷髅,这是常识! 只要他来一次,他就重新安排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间可能会有一些乱,比如把张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体上面,不过,这不要紧,他们是过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别人的腿问题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绝了他与骨骼的直接接触,看着今日重新摆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让他对人体骨骼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每一次来到神卫营,他都会重新搜检一遍,每一次搜检都会有新的发现。 比如这一次,他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颜色虽然褪色了一点,依旧能判断的出来,这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人,掉了满地的头饰,每一件都出乎云琅意外的美丽。 皮肉被年月侵蚀销尽了,只有一头的乌发盖在淡黄色的颅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乱的倒在她坐着的木头箱子之下,透过脊椎骨,能够看到一柄发绿的青铜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中间,看的出来,下手非常的狠,只要从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毙命。 刀柄上还残存着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云琅缓缓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后在匕首上发现了两个梅花篆字。 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融为一体,字体刚劲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点。 这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将梅花镶嵌字内,使之天然成为一体,远看像篆字飞舞,近看似梅花盛开,篆体本来就很难令人读懂,加上梅花的点缀,便显得更为生涩难懂。 这让云琅大为光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别出上面似乎是“红玉”二字。 匕首上的铜锈是被尸体浸染所致,轻轻擦拭,绿色的铜锈就消失了,这柄匕首虽然在这里很久了,刃口部位依旧寒气森森。 同样制式的匕首云琅也有一把,应该都是出于徐夫人之手,只是两柄匕首在质量上却有云泥之别。 不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做工,装饰上,云琅的那柄匕首跟这柄红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这间房子很小,墙角还堆着大量的锄头,柳条筐一类的农具,应该是杂物间才对。 只是那个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龙纹出现在箱子的每一个边角上,中间的黄铜挂扣虽然失去了光泽,却古朴大方。 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 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 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 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 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 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车队,最前面的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云琅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卓”字。 这就很让云琅欢喜了,如果是飞虎旗一类的旗子他会立刻跑远,平民在山野见了王侯车队,必须站在路边施礼,等王侯车驾走远了才能继续前进。 但凡是有任何异动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就算是被砍掉了脑袋,也是白砍。 云琅笑的如同一只招财猫一样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主人的到来。 求人的时候不妨把姿势放低一点没坏处。 一辆马车停在云琅身边,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掀开车帘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云琅施礼道:“小子预备去阳陵,只是路途遥远,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车驾一角去阳陵,小子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来,正要去阳陵,我家主人仁慈,不会介怀,老夫也正好一人闷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谈天正好稍解寂寞。” 云琅谢过老者,爬上骡车,赶车的马夫轻轻地挥挥鞭子,骡车就重新汇入到了车队之中。 骡车很宽大,里面铺着厚厚的毡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摆在车上,案几上摆着笔墨,墨盅却是镶嵌进了案几,最妙的是案几上还镌刻着一副围棋棋盘,只是比云琅熟悉的围棋棋盘少了两道,为纵横十七行。 老者见云琅的目光盯在围棋上,不由得惊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云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长大之后再无敌手。” 这句话只要说出来,在围棋界,如果不遭到殴打的话,那就一定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无礼,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纵横之机,又有阴阳五行之妙,尔乳臭未干何敢大言炎炎?” 云琅整衣净手然后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准备以向小目开局。 没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将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还冷哼一声道:“第一手不知抢占中原,反而去经营蛮夷之地落于下流。” 云琅闻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线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无视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势,至于这个口口声声上流下流的老头,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马车窗户上愁容满面。 在骊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窥一事已经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铁面无私,身后又获得皇家的鼎力支持,《盐铁令》颁行天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确实如长平所说,山野之中,卓氏还有上万童仆在挖矿炼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贵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万的仆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没日没夜的为卓氏采矿的奴仆。 《盐铁令》一旦颁行,官府勒令奴仆下山,如此一来,卓家大势已去也。 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梦半醒之中,忽然听到一阵怒吼,不由得眉头一皱,扬声问道:“何人喧哗?” 守在马车外的仆役连忙回答道:“平叟正在与一少年争执。” 卓氏虽然不是王侯,却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来长安游说,能见到长平公主正是平叟从中牵线搭桥,虽然没有成功,也居功甚伟。 此人历来以思虑缜密,行事稳重颇受卓王孙看重,卓姬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一个少年争执,车队之中又有哪一个少年敢与平叟争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边扎营,明日再走。”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平叟在棋局上力求美轮美奂,云琅在棋局上力求勇冠三军。 然后……平叟在棋局上制造的古典主义美感,被一头纵横无敌的野猪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丢下手里的棋子长叹一声。 “博弈围棋怎能如此下手,围而不杀方为上策,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正道,少年人,你的杀伐气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云琅得意洋洋的捡拾着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着自己黑棋中间出现的一大片空白满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围而不杀?昔日宋襄公遇楚军不趁人之危,结果一败涂地。 昔日白起长平对赵用兵,若是围而不杀,哪来强秦日后一统六国之荣耀? 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争,寸土不让,如此才能博出一个胜负,博出一个结果。” 平叟皱眉道:“汝非童仆?” 云琅惊讶道:“小子乃是缙云氏子弟,良家子之属,如何能是童仆一流?” 平叟点头道:“看你风度也非童仆,只是你缙云氏远在蔡地,为何你一人出现在上林苑?” 云琅笑道:“家中管教甚严,小子不喜约束,遂一剑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哑然失笑道:“呀呀呀,你能活到现在实属不易,难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贼人的膏粱吗?” 云琅笑道:“路遇三个贼人皆被我为民除害,能走到关中,也多亏三个贼人腰囊丰厚。” 平叟豁然变色,坐直了身体道:“你斩杀了三个贼人?” 云琅耸耸肩膀道:“他们要把我买进男风馆,小子自然送他们去地狱。” 平叟老于世故,看的出来云琅并非作伪,拱手问道:“尊师何人?” 云琅烦躁的一把拂乱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门墙,又被亲族欺我年幼霸占田产,本欲以掌中剑讨还公道,却不忍背负弑亲之名,只好远走他乡,终有一日,我当衣锦还乡羞煞那些目光短浅之辈。” 云琅寥寥两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愤的少年英雄模样,他觉得这样的少年人,只要这些大户人家眼睛不瞎,应该会起招揽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为云琅愤愤不平几句之后,立刻道:“前路盗匪如麻,你虽自持勇力,到底年幼,这乡野之贼狡计百出,害人手段层出不群,尔只要有一次闪失,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我主卓王孙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义之名远播天下,你可愿意暂时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锦还乡?” 云琅笑道:“我若愿为童仆,也就不会与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做生死之斗,并订下一年之约。 大丈夫前路崎岖,死则死尔,先生万万不可以贱事羞辱与我。” 平叟心中一凛,前些时日,就是他负责促成门路让卓姬与长平公主结识,自然是时时刻刻关注大将军卫青府邸的所有动静。 卫青外甥霍去病与一少年争斗落败愤愤不平之事他岂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个少年以血鹿为引售卖血参这个聪明的事实。 而血参这味新药就连长平公主都起了觊觎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动? “缙云氏乃是高门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贱业轻薄少年英雄?”平叟转瞬间就变成了云琅初见时的那个和蔼老叟。 云琅还是摇摇头道:“我尝听闻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进出一次不易,我并非畏难蜀道,却是担心与霍去病的一年之约,在下已经没了宗族与师门荣名,却不能再失去承诺。 请先生恕我不能从命远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这有何难,我卓氏产业遍布大汉,即便是偏远的吴越之地也有店铺,更莫说这京师要害之地。 少年郎不愿毁诺,乃是高风亮节之举,老夫如何能让你英名尽丧?” 云琅似乎松了一口气拱手道:“既然如此,请先生为云琅引荐,日后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着胡须道:’这有何难,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为你说颊。” 云琅跳下早就停止的马车,将平叟搀扶下来,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华的那辆马车走去,脸上就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双手后背,双腿叉开,腰身挺得笔直,以最好的卖相等待卓家长女的到来。 “先生说此子就是与大将军府羽林霍去病斗殴并获胜的那个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惊讶,大将军府穷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捡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足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绝的虎狼之士数不胜数,即便是招揽他,也不过一看家的护院而已。 还不值得老夫大动干戈亲自为他说颊。 此子身怀宝物却不自知,这才是老夫看重他,并且要求卓姬给他丰厚报酬的原因。“ “什么宝物?”卓姬站了起来,能让平叟这等见多识广之人称为宝物的东西恐怕不凡。 “血参!” “此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恼,老夫之所以确定此物是宝贝,乃是相信长平公主的眼光。 霍去病以三两好银仅仅购买了两颗血参,这原本可以认定此子是在讹诈霍去病。 然,大将军府只恼怒云琅击败霍去病,却对他用三两好银购买血参一事沉默不言,这至少可以说明,那两颗血参的价值绝对在三两好银之上。 我卓氏遭遇《盐铁令》,如今看来已经不可抗拒。 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铁,就必须另外开发财路,才能维持卓氏不败,以老夫之见,这血参不可放过。” 云琅站在夕阳底下,身影拖得好长,在远处无数的仆妇,侍女朝他指指点点,云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时间长了,也觉得很无聊,遂来到河边,蹲在一块倒塌的石碑上瞅着滚滚的渭水出神。 太宰当初判断他只有十二三岁,可是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他的身高窜了很多,他自己估计,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现在说他有十五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身高,放在大汉成年人中间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张漂亮的脸蛋,非常具有诱惑美女的本钱。 “此子桀骛不驯,卓姬可晾他一晾,现在过去未免会让他觉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过纱帐的窗户看了云琅一眼,咬牙道:“不知为何,我看他那张脸就感到不适,能否强求?” 平叟一张和蔼的脸顿时就拉下来了,庄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经在我们预料之中进行,成功已经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节外生枝? 仅仅因为看不顺眼就改弦易辙,智者所不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权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礼敬有加,见平叟发怒,敛身施礼道:“卓姬知错,请先生莫要恼火。” 平叟叹口气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数十人,为何老夫偏偏对你这个孀妇格外亲厚?” 卓姬落泪道:“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着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长大的,还是老夫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开蒙。 因此,你们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时就聪慧无比,读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否则,卓氏基业传承非你莫属。 你如今还有父亲可以垂怜与你,一旦你父亲去世,落于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场必定惨不堪言,老夫年迈,还能在你卓氏操劳五年,五年之后我将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总想用这五年时间帮你一把。 五年之后,你还能依靠谁? 云琅此子一诺千金大有古人风范,兼之文武双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参为其一,云琅为其二。 血参可以肥你卓氏,云琅若能收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这才是老夫借重云琅的所在。” 云琅在外面站了很久,迟迟不见卓氏长女过来收揽,慢慢的心里就很不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将喜怒现于颜色,觉得肚中饥饿,恰好侍女端着满满一木盘的食物经过他面前。 他随手从木盘上捞过一只煮熟的鸡,在侍女愤怒的叫声中凶狠的扭断了鸡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鸡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个粗俗的人。”卓姬叹口气道。 平叟满意的瞅着吃鸡的云琅笑道:“这是一头乳虎,他天生就该高高在上。” “先生,您说卓姬以后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这种感觉的就是司马相如,而此人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什么样的感觉?” “说不清楚,老夫出身阴阳,历来以平衡阴阳五行自傲,尔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为老夫可为门下走狗,而是因为老夫这双眼睛从无差错。 此人来自东方,木性温暖,而火隐伏其中,若钻木而生火,则呈燎原之势。” “如此,卓姬这就前去好言招揽。” 一只肥鸡,饥饿的云琅三两口就吞入肚中,吃相虽然粗鲁,饭后净手的程序却万万马虎不得,需要彻底的清洁。 他一边在水边净手,一边瞅着走过来的面纱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来大汉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着落了。 第二十九章考教 第二十九章考教 “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失身,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的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是你的事情。 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 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 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 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开始冒烟了,就把加了盐的蛋液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之后, 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云琅抓着铁锅的把手翻两下,一张黄灿灿散发着异香的暗黄色蛋饼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平叟的好奇心,云琅不得不把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据说最后一次是为卓姬重复的。 平叟说,去秦岭寻找野三七的人已经回来了,快马加鞭之下,三天时间,就有人已经在蓝田峪按照云琅画出来的模样找到了这种东西。 这是一个很好地消息,另外也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长平公主家的奴仆也在那一带找到了野三七…… 云琅很高兴有足够多的野三七可以用来煲汤,无论如何好东西他是从来都不嫌多的。 在权贵面前,商人基本上就是一个渣渣。 大将军府来了一个小吏,拜访了卓姬,然后卓姬就笑容满面的一再向人保证,卓氏寻找野三七只是为家人食用,绝无炮制药材之心。 云琅原以为卓姬跟平叟会非常的失望,结果,两人在小吏走了之后,依旧笑容满面,没有半分颓丧的意思。 这就很明显了,他们之间有了交易,这个交易对卓氏非常的有利。 今天的天气一点都不好,大雨绵绵的让人心烦意乱,看到食材中有一大块五花肉,跟山药,他决定今天晚上吃红烧肉炖山药。 八角跟花椒他有,就是缺少酱油或者糖霜。 云琅很不高兴的看着面前这一碗散发着腐肉气息的酱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用鲜肉来制造酱油是个什么工艺! 鱼露是利用小鱼虾用盐腌制之后发酵经过熬煮得到的东西。 难道是鲜肉也能弄出同样的效果? 就在云琅为酱油跟糖霜烦恼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变成了长平公主名下的产业。 家产被人夺走了,平叟,卓姬却笑开了花,大手笔的赏赐家仆,云琅这种人浮于事的人,也得到了一斤好银的赏赐。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后促成的,这样的事情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不论是从以前到后世,还是从后世到以前,两者没有区别,就像两千年的时空从历史中消失了。 诺大的阳陵邑能让云琅产生购买欲望的东西很少。 因为另一种产品的功效,让那个胖丫鬟不再躲避云琅了,如果云琅肯多烤一点饼干的话,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并不喜欢年轻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们对多金的老头子青睐不已。 云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们或许会多看一眼,却不会主动靠上来。 如果平叟使一个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无边。 云琅的目的不在什么春色无边,他只想找机会弄明白大汉国的土地政策,好从中找到购买始皇陵,建立自己庄园的机会。 大汉的土地政策很简单,内容正好是云琅所喜欢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私人持有,国家只负责收取农田税,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始皇陵身处上林苑,这是皇家园林,一般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打这块土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从上林苑弄块地?” 傍晚喝茶的时候,云琅抱着求教的心思问平叟。 “战功封爵之后,放弃关外侯的荣耀,要求皇帝给你在长安附近给一处安身之所,然后,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给你划一块地。 以后给茶里面不要放芝麻,那东西塞牙。” “缙云氏先祖被人称为饕餮,这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我身为云氏子弟为什么如此陌生?已经被人家笑话两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缙云氏先祖的饕餮之名来自平王东迁之前。 据说你家先祖在担任夏官之时连平王敬献给上天的贡品都不放过,冷猪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么?” “贪官?” “大贪官!” “冷猪肉而已!” “冷猪肉都偷,遑论其他。” “我听说皇帝正在售卖上林苑多余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过啊,跟你我没关系,只有羽林有资格购买。 你为什么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 那里的土地比起关中其它地方的没有好到那里去,除了沾染了一点皇家名头,产出不会比别的地方高。 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觊觎皇家田产,难道就不怕背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吗?” “怎么就大不敬了,我出钱啊。” “嗤,你以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钱就能买到的? 皇家会在意你的那点钱?一亩地一千三百钱,这是针对那些羽林孤儿的,这里面还有赏赐的意思在里面。 在皇家园林里面有一块地那是荣耀。 如果没有皇家荣耀在里面,荒地如何能价值一千三百钱?” “看来,我想要上林苑里的一块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么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们的父辈不是为皇帝亲兵的后代,就是为国征战捐躯烈士的子侄,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云琅叹口气,重新烤了一块茶饼,冲进开水,这一次,里面没有丢芝麻,而是丢进去了一把核桃仁,麦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觉得自己嘴里发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润泽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从五年前张骞带来了核桃种子,这东西就在大汉风靡的厉害。 刚刚种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点点的产出,还不够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汉现在很富裕,胡商们从遥远的西域很贴心的运来了大量的核桃在长安售卖。 价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个钱。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骂一声云琅败家子。 一次能买来十斤核桃砸着吃的人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云琅也不解释,他以前在超市里看都不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说,只能曲里拐弯的跟人套话,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这种人套话,危险性极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没有套出来,反而被他把目的给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几句,就让云琅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只要牵涉到皇家,主动权都只会在皇家手里,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看卓氏很有钱,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地位跟云琅没有什么区别。 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想通过卓氏来达到目的的做法看样子不能成功。 相反,平叟对云琅非常的满意,放弃野三七让卓氏做到了借用长平公主的力量来保护卓氏在长安产业的想法。 虽然每年要给长平公主很多钱,但是,长安的产业算是彻底保住了。 这一次清算执行《盐铁令》皇家不在清算范围之内。 一道政令的颁布到执行再到彻底执行,这中间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只要给卓氏,等盐铁大户多一些准备游说时间,中间可能就会发生非常大的变故。 云琅让铁匠作坊打造的铁锅,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这东西不但比黑陶,灰陶耐用,也比青铜锅一类的东西便宜的太多了,也方便了很多,这还不包括一种可以吊在篝火上烧水的水壶。 黑铁是所有铁器作坊中储量最多,用处最少的一种铁料,如果用来制造器皿,它的消耗量就会非常大而且持久。 五两好银雇佣云琅这样的人,平叟觉得非常划算。 卓姬又在外院看到了云琅,她的心情很复杂。 这个少年人能跟臭烘烘的铁匠蹲在打铁炉边上愉快的交谈一整天,甚至抡铁锤打铁,也能跟那个胖胖的侍女说说笑笑,经常惹得那个侍女笑的前仰后合。 唯独面对她的时候,两只眼睛里就散发着银子的光芒。 “我家祖上是贪官,身为祖宗的后裔,我要是不贪财都对不起祖宗。” 这等厚颜无耻的话语,他竟然能够心平气和的说出而没有半分愧疚之心。 平叟总说他还是一个少年,卓姬却敏锐的觉察到这家伙的眼睛并不老实,总是在自己的胸口腰身上转悠。 与那些纨绔子哪里有半分区别? 不过啊,平叟看人的眼光还是非常准的,且不论野三七,仅仅是那种造型别致的铁锅,铁壶就一下子打开了铁匠们的心思。 由此衍生出来的炊具足足有十一种之多。 世人对有本事的人总是很宽容的,卓姬也不例外。 所谓一白遮百丑就是这个道理。 “他今天起来的很早,喝了一碗粥,进了一个鸡子,却没有出门,就站在大门口看早起的妇人,看了足足一个时辰。 中午的时候他又让仆役买来了麦面,裹上细葱用荤油煎过,就着一碗菘菜汤吃了好高的一摞子那种饼……” 仆役说着话,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 卓姬瞪了仆役一眼道:“平先生可还与他在一起? 仆人见主人发怒低下头道:“午饭是一起吃的,平先生说美食应该与主人同享,云氏子说主人看不上这种粗陋的食物……” 卓姬哼了一声,烦躁的挥挥手,仆役就连忙跑了。 矮几上的羊肉汤腥臊难闻,黄米饭干巴巴的,肉糜上面全是白花花的肥油,清水煮好的菘菜也是淡而无味。 丫鬟把羊肉汤浇在黄米饭上,端过来,卓姬烦躁的一把推开。 她很想吃昨晚吃过的韭菜猪肉馅饺子……那些仆妇也是蠢得要死,吩咐下去之后,居然告知没听说过。 这个想法刚刚起来,卓姬就羞愧难忍,堂堂卓氏长女居然会为一顿饭食纠结。 那个家伙也是的,整天不干活,却一门心思的制作吃食,每一样吃食看似简单,却美味异常,平叟先生也不催促,整日里与一个毛头小子混在一起不是喝茶,就是饮酒,再就是一起研究吃食。 明日长平公主莅临铁匠铺查看账目,卓姬却没有心思去面对。 长平公主那样都好,唯一令人诟病的就是对钱财的执着。 一个铁匠铺有什么好查验的? 想到这里卓姬又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平叟有没有把边账抹平,如果被长平查出来铁匠铺有两本账簿,那就难看了。 很快,帐房就把账目拿来了,卓姬瞅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算筹,账目还是那本账目,只是她已经看不懂了。 平叟过来的时候还在不断地打嗝,葱韭的味道熏人,中间还夹杂着酒臭,刚一进门,卓姬就掩上了鼻子。 平叟也知道自己身上味道重,不好在卓姬的房间多停留,拱拱手道:“这是新式记账法,叫做借贷相抵法,乃是老夫新创。” 说完,平叟就得意的捋捋胡须,腰板也似乎挺得更直了。 “跟云琅无关?我听闻这些日子你们朝夕相处从不分离。” 平叟瞅瞅卓姬美丽的大眼睛咳嗽一声道:“那小子就是无意中看到了账簿,嫌我做的帐太难看,随便说了两句。” “这个账簿我看不懂,长平公主自然也是看不懂的,明日如何交代?” 平叟大笑道:“看不懂是你们的学问不够,与我等何干?” “如果长平发怒呢?” 平叟走到矮几跟前盘膝坐下,抚摸着那一本账簿温柔地道:“如果她有眼光,就该明白这新式记账法,比铁器作坊有用。” 第三十二章饕餮的子孙还是饕餮 第三十二章饕餮的子孙依旧是饕餮 流水账云琅极为鄙视,却没有办法从中渔利。 这种记账方式虽然愚蠢,繁琐,却非常的简单,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总会弄清楚账目的。 如果云琅把流水账变成了货清簿”、“银清簿”和“往来簿”,贪污这种事对于足够聪明的人来说就变得简单多了。 “货清簿”用于记录商品的购进与销售事项;“银清簿”用于记录现金收付事项,而“往来簿”则专门用于登记往来转账事项。 记账符号有的用“收付”,有的用“来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赊销给张三商品一千钱,这笔业务一方面需在兑货总簿的收方记录“销售收入来账银”一千钱。 另一方面需同时在“往来总簿”中的付方记录“张三去货欠款去账银一千元”。 对于现金收付事项的处理,则只记录现金的对方,而现金方面则略去不记。 例如:销售商品二千钱,现金收讫无误,银已存入本店钱柜。这一账项只在兑货总簿中作一笔“收销售收入来账银二千钱”就够了,对现金的去向便不再记录。 云琅问过平叟,东家一般半年才查一次账,如果有人将该收入库房的银钱只记录在账本上,却不入库,这样一来,负责钱粮的人手里总有好大一笔钱,直到主人查账的时候,只要把半年前的账目弄清楚,他手里还有新的半年收入…… 这个法子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下作。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太宰的钱太少,又不准云琅打开秦陵去找钱,他只好另辟蹊径。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筹足金钱,这是他目前唯一能拿的出来的方法。 越是简单的工具用起来就越是长久,虽然效率不高却胜在皮实。 越是复杂的东西执行起来就需要智慧做支撑,没有足够的智商,面对繁复的新式记账法,总能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等所有人都熟悉这种出现在明朝中叶的记账法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应该已经积攒够了足够多的钱财。 他现在的目标就是成为卓氏长安的铁器作坊大掌柜。 自然,他不会下作的贪掉卓氏的钱财,只会拿来用一阵子,最后还是要把账目填平的,也会给卓氏留下一个兴旺无比的铁器作坊,算是作为补偿。 “很多失足的贪官在贪污之前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云琅叹息一声,瞅着秦陵所在的位置忍不住再次叹息,欠钱这种事云琅不在乎,他只害怕欠别人的恩情,比如太宰的。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更不要说守在骊山为始皇帝守陵墓了。 然而,不彻底的安排好始皇陵,他哪里都去不了,现在,他只要想起太宰默默垂泪的样子心中就有万丈怒火。 平叟说皇家园林不可图谋,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朝这方面动过脑子。 也不敢去想怎么损害皇家的利益,因为一旦被皇家察觉,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第二天,传说中的长平公主来了,并没有多大的排场,四个骑士,六个侍女,两辆马车,两个马夫,再无其他人。 想想也对,她今天是来审核她名义上的财产的,不是公主出行。 云琅看了一阵子,觉得很无聊,才走进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背对着他站在那里。 “原来你是卓氏的家仆!” 羽林转过来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家伙就是霍去病。 “我怎么可能是奴仆?谁又能用得起我?” “不是奴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云琅抽抽鼻子道:“还不是你害的。” 这句话说的霍去病愣住了,两道憨憨的蚕眉顿时就扭在一起。 “如果不是跟你有一年之约,耶耶早就起身去洛阳了。” “你是谁的耶耶?” “当初在上林苑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那时候你们人多,我不好还嘴,现在还给你,有什么问题吗?” 霍去病想了一下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云琅笑道:“只要你不对这样说我,我绝对不会羞辱于你。” 霍去病卸掉斗篷,斗篷下面却是一件锦衣,而非铠甲,又把挂在腰带上的长剑卸掉放在树下的石桌上,摊开双臂对云琅道:“来吧,我的鼻子已经好了,不用等到明年。” 云琅摇摇头道:“大丈夫一诺千金,说明年就明年,绝不提前。” 还以为霍去病会发怒,没想到他反而收起来架势点点头道:“你确实没有你那一天表现出来的那么强,那一天是我中计了。 我想这个道理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不逃走?” 云琅叹口气道:“你知道不?那天我肋下挨了一拳,这让我痛苦了很久,在无人处喊叫的时候,还被三个猎夫所趁。 如果不是我用计杀之,你以后会在阳陵邑的男风馆看见我。” “我不好男风!” “我也不是兔子啊!之所以不远走他乡,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我还能击败你。” 霍去病果然是霍去病,听云琅说他杀掉了三个猎夫,他的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反而很有兴趣的道:“我不会再上当了,只要我不大意你就没机会。 后来我想明白了,我其实能打你两个的。”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兄弟也这么说。”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道:“你兄弟很厉害吗?今年多大?” “还行吧,它今年已经四岁了,打遍我们家那一带没敌手。” 霍去病哑然失笑,拎起斗篷往身上一裹就要走。 却听云琅道:“我兄弟生下来就会走,一岁的时候就能食肉一斗,两岁就能自食其力,三岁已经是我们家的顶梁柱,说来惭愧,我这个做兄长的,还是靠我兄弟养活的。” “世间有这样的奇人?” “当然有,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等我兄弟来了再教我两手,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 霍去病仔细看了云琅一遍,最后摇摇头道:“你除了身子灵活一点再无长处,即便是出拳也绵软无力,清明的时候,若不是我一时愣住了,再来一拳,倒地的就该是你。 既然你的身手是你兄弟教的,那就把你兄弟找来跟我比比看,看看到底是天生神力的人厉害,还是本公子这双千锤百炼的拳头厉害。” “我兄弟帮我出战?” “如果你兄弟敢来的话。” “那就一言为定,我兄弟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快活。” 霍去病瞅着云琅笑道:“既然有高山可攀,他山不攀也罢!你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们人人都叫他大王!” “大王?好名字,但愿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辈,哈哈哈……” 解开了心结的霍去病来的迅速,去的也快,是一个非常痛快的小伙子,云琅就喜欢这种大大咧咧的家伙。 霍去病看起来很强壮,少年人再强壮又能强壮到那里去,不论如何,他也没可能打过老虎的,云琅深信不疑! 长平公主手捧账簿看了良久,缓缓地将账簿放在手边,盯着卓姬道:“如果不是想戏弄本公主,就快点把缘由说出来。” 卓姬笑容满面,闪身把位置正面的位置让开,躬身道:“卓姬自然不敢戏弄公主,卓氏门下有一家臣,最近新研究出来一种新的记账法子,名曰《卓氏记账法》。 有了这种记账法,不论多么繁复的账目,都会变得清晰,且一目了然,公主之所以没有看明白账簿,非是公主不明,而是这部新的账簿里,有一些新的学问,只要公主明白了这种新的记账法,日后府中财源田亩账册,就再也不庸耗费公主大量的精力,且能让那些不守规矩的奴仆们不敢起贪渎之心。” 长平公主笑道:“此言大善,这就命你卓氏家臣为本公主解说一番。” 说完话左右看看,却不见了霍去病又扬声问道:“去病儿哪里去了?” 长平的随侍道:“方才没有进来。” 长平怒道:“快快找来,正是长学问的时候如何能够缺少。” 随侍正要出去,却看见披着大红斗篷的霍去病已经进来了。 随他一起进来的还有长袍博袖的平叟。 平叟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丫鬟,她们手里抬着一个屏风一般的东西也跟着进来,将屏风放在长平公主的对面,就躬身出去了。 平叟在长平饶有趣味的眼神中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炭笔,清清嗓子道:“……” 晚霞已经笼罩了天边,云琅与霍去病对坐在小院子里,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硕大的猪腿骨吃的香甜。 “你卓氏还真是出人才,就刚才授课的那个老朽,居然能弄出一套新的记账法来,且听起来很有道理。” 霍去病吃完一根骨头之后,不好意思再拿一根,毕竟他刚才只是说尝尝的。 “想吃就吃,别找借口,那套记账法我都听得云山雾罩的,我就不信你能听出什么道理来。” 客套话被拆穿,霍去病仰头哈哈大笑一声,觉得非常有趣,与他相处的人多了,唯有在云琅面前觉得最是快意。 “这猪骨头平日里也不少吃,为何总是没有你这里的滋味浓厚?” 云琅丢掉手里的光骨头道:“有人说我这人庖厨之术天下第一,也有人说我这人狡计百出从不吃亏,更有人说我是泼皮无赖,毫无良家子气概,你能碰到我这样的人确实是你的运气。” 兄弟们如果有空闲,就关注一下孑与不2,我们一起完成这本书 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离开云琅的小院子的时候手扶着门框回头看着云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云琅并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卤肉就要做好了,喜欢的话就再来尝尝。”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云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叹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总是欺负历史上的好人,这样好吗? 现在购买皇陵的两个条件具备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那么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来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如同脱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银簪子塞进云琅的手里,然后朝那些眼馋的丫鬟们挤挤眼睛。 瞅着丫鬟们乌泱泱的围过来,云琅终于知道这个老贼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汉的女子很实际,对於爱情这种消耗品并不是很执着,能用年轻的肉体换来以后可以依靠的金钱,她们并不在乎与她们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惭秽,挤到前面来的都是院子里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云琅不要把簪子都给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给她留一枝的时候,发现云琅正在冲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个,云琅一股脑的拍在胖丫鬟的手里道:“归你了。” 然后冲着那些围着她的丫鬟们笑道:“没了!” 没了银簪子的云琅马上就没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现实的惊人。 刚刚还一个个笑颜如花的,转瞬间,就留给云琅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着一把簪子,脸上不断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闭着嘴巴,云琅估计,这是这个可怜的胖丫鬟这辈子最荣耀的一次经历。 “你喜欢胖丫头?” “只是不讨厌。” “她侍寝了?” “没,我还是个孩子啊。” “老夫十三岁的时候长子文月降生,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您老天赋异禀,常人难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发,秋冬守藏,少年时男欢女爱乃是天理,这样有利于人族繁衍。 一过三十,身体如秋日之树木,落叶以存身,到了五十岁之后,则可以尽情挥霍,享受仅有的余欢。 尔少年不知享乐,难道要等到年老时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对平叟老头的诱惑,云琅坚定的摇摇头道:“这是您阴阳家的法门,请恕小子不敢遵从,您大可享尽鱼水之欢,小子依旧抱元守一,各取其道岂不妙哉?” “可惜了一身好皮囊!” 平叟见云琅并不认同他的看法,遗憾的摇摇头,就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卓氏的《铁器营造法式》一书让云琅看的非常失望。 以前的时候他对古法营造非常的感兴趣,总觉得古人能在最简陋的条件下,将中华文明推到了世界的最高峰,一直致力于恢复古法营造,并以此为荣。 看了卓氏的看家本事之后,他觉得卓氏这样的匠人,对中华的文明基本上没什么用。 因为他们家现在用的依旧是欧冶子时代的东西,而且还把这个破烂保护的水泄不通,生怕别人拿走,坏了他们的生意。 云琅快速的看完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叹口气对守在身边负责藏书的卓氏家仆道:“就这些?” 家仆傲然道:“放眼天下,谁家的铁器营造法式能比我家强!” “那就完蛋了,故步自封五百年,竹简都快要被虫子嗑烂了,你们依旧没有任何长进! 把书拿走吧……” 家仆鄙夷的瞅着云琅,这让云琅非常的不明白,沿着仆役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胖丫鬟已经躺在他的床上,正对他忽扇眼睛,还他娘的水汪汪的…… 家仆给了云琅一个暧昧的眼神,就抱着十几斤重的竹简走了,走到门口还淫笑着把门带好。 卓王孙家就不产什么好东西。 不论是人还是物件。 胖丫鬟很明显光着身子躲在毯子下面,这一点从起伏的山峦上就能看出来。 实际上吗,十七八岁的少女哪里有几个丑的?只是不能对比罢了。 说起来,云琅更喜欢丰腴一些的女子,可是,绝对不是胖丫鬟这种的。 这时候把胖丫鬟从床上撵走,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这种事情。 于是,他拍拍胖丫鬟的脸道:“好好睡,我还有事情。” 说完就不理会那个姑娘失望的眼神,关上门走了出去。 站在窗前的平叟眉头紧皱,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原以为云琅会把胖丫鬟赶出来,没想到出来的却是云琅。 卓氏的藏书楼就在前院,云琅很明显的是去了藏书楼。 “居然是个情种……” 天亮的时候,云琅探手熄灭了油灯,将桌子上散乱的简牍一捆一捆的整理好,还特意做了一点分类。 《营造法式》是一门很广泛的学问,它包括,冶铁部,陶部,石工,木工,漆器,藤麻,造屋,筑桥,修路……堪称是一部集大成的工部规范典籍。 昨晚看到的仅仅是上部,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民部。 至于下部,应该包含了军械制造,建城方略农田水利这些高级知识。 问过哈欠连天的仆役了,那些书,云琅还没有资格看。 云琅决定睡一觉之后,就去向这里的主人卓姬要求读那些书。 很多时候,云琅自有地学问用不上,主要是这里的工业发展还没有到那一步,需要的工具,以及硬件环境,都不具备。 想要在大汉做一个博学的人,就必须利用现有的工匠跟工具,一步从封建社会初期直接跨到后现代工业进程中,这根本就不可能。 没有电,再厉害的工具也不如一把铁锹合适,当然,铁锹这东西也很金贵。 在这里铁料是珍贵的,在很多没有铜的地方,人们甚至会用铁来铸钱。 打造一把铁锹所用的铁足够打造两把长矛,或者十个铁箭头。 至于云琅以前提出来的铁锅,之所以会被工匠们接受,纯粹是因为,铁料比青铜便宜的太多,也比瓦罐耐用的太多了。 在这个世界里,唯一能让云琅满意的就是小米粥了。 金黄色的小米粥一碗下肚子,整个人都会变得精神起来,如果再来两颗流沙蛋,那就再美妙不过了。 卓氏很小气,只供应小米粥跟盐菜,却不供应鸡蛋,云琅吃的鸡蛋都是他派胖丫鬟从集市上购买来的,足够他们两个人吃的。 很奇怪,胖丫鬟以前见了鸡蛋没命,今天看云琅吃流沙蛋口水流的哗哗的,却死活不肯吃她面前的煮鸡蛋。 “怎么不吃?生病了?”云琅最受不了人家盯着他的食物看,就停下筷子问道。 “您嫌弃婢子。” “废话,嫌弃你是必需的,谁叫你是婢子的。” “您嫌弃婢子胖!” “这就胡说八道了,胖的好处多的说不完,遇到饥荒,胖人至少能比瘦子多活两个月,就这两个月,说不定就是生死的差别。 别告诉我你没饿过肚子。” 胖丫鬟听云琅说起饿肚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抓起鸡蛋小心的在碗沿上磕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鸡蛋的美味。 云琅把另一颗煮鸡蛋推给胖丫鬟道:“这颗也吃了,我们多存一点肉,将来好应对饥荒。” 胖丫鬟连连点头。 放眼整个铁器作坊,能围着矮桌子跟自己伺候的对象一起吃饭的,只有胖丫鬟一个人。 平叟认为这么做很不合适,这样会让别人看低云琅的。 “谁会看低我?”云琅瞅着平叟笑眯眯的问道。 “那些人!”平叟的手指向那些躲在屋檐下朝云琅跟胖丫鬟指指点点的人。 “您觉得我会在乎她们的看法?” 平叟无奈的摇摇头。 “她们的好恶在我看来仅仅价值十个钱,只要我给她们一人十个钱,她们就会把我夸成世上最好的人,只是,这样做对我有什么用处吗?” 平叟无奈的道:“就算是不为她们,你总要考虑别人的看法吧?” 云琅哈哈笑道:”您会因为我跟婢子一起吃饭就会看不起我吗?“ 平叟连连摇头。 “知我者不怪我,不知我者我管他作甚?” “特立独行者下场一般都不会太好。” “这样却活的痛快!” “阴阳相济才是王道!” 云琅笑着摇摇头,却不再与平叟争辩,冲着这个总想着帮他一把的老人拱拱手,就径直进了屋子,片刻,就香甜的睡着了。 胖丫鬟是一个非常尽职的人,也是云琅最满意她的地方。 云琅说卤肉要小火慢炖,胖丫鬟就守在小炉子边上,一会加柴,一会扇火,总之,让架在小炉子上的铁锅一直咕嘟,从未停止。 卓姬进来的时候,胖丫鬟跪在地上,目光依旧没有离开那口铁锅。 卓姬掀开了铁锅,一大股肉香四散开来,胖丫鬟就有些痛不欲生。 “这是什么肉?” “回主人的话,这里面是豕肉。” “可曾熟透?” “小郎说需要慢火炖三个时辰,还差一刻。” 卓姬点点头,对身后的仆妇道:“连锅端去我的房间。” 仆妇答应一声,立刻上手,盖好锅盖,端着两边的把手就快速的不见了。 第三十四章影响世界两千年的美女 第三十四章影响世界两千年的美女 上位者天生就对下位者有掠夺权。 云琅现在是下位者,不好发出别的声音。 他其实很喜欢现在的样子,尤其是喜欢上位者拥有一切,下位者一无所有的状态。 只要成为上位者,就能够基本上做到为所欲为,云琅以为在这个世界里自己成为上位者的时间不会太久。 维护卓姬目前的利益,就是在维护他将来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上位者只要不是很无耻,都会在拿走下位者的东西之后,给一点小小的补偿。 当然拿走你一万两银子,再给你一百两赏赐,那叫安慰,是不想你因为一万两银子没了最后绝望,从而走上伤害伤害上位者的道路。 留下的一百两银子也叫作种子,等你用一百两银子重新发展起来之后,他会再来收割,这种行为也叫作猎杀不绝! 如果极为无耻的拿走你一两银子,而你的作用明显比一两银子大,那么,恭喜你,好事来了,这个时候你可以正大光明的提出你的要求,以作为补偿。 他之所以拿走你一两银子完全是在试探你的驯服程度,一般这个时候,得到的补偿要远大于失去。 当然,这种行为叫作熬鹰,只要你一直保持驯服的态度,总会有肉吃的。 云琅瞅着卓姬高耸的胸部真诚的道:“昨夜看了一夜的简牍,不想主人家会过来,未能出迎,实在是太失礼了。” 卓姬大气的挥挥手道:‘小郎在阳陵邑过的可还合心意,下人们是否还殷勤?” 云琅笑道:“山野之人能得主人家厚爱,云琅甚为惶恐。” 卓姬笑道:“如此,这些奴仆都该奖赏才是。” 云琅陪着笑脸道:“主人家英明。” “英明倒是谈不上,自从小郎来到我卓氏铁器作坊之后,对我卓氏大有裨益,卓姬先前多有不敬,还请小郎见谅。” 云琅不得不在心里暗暗叹口气,大汉的女子实在是太会动用自己所有的优势了。 明知道云琅的目光盯在她的胸脯上,这个鬼女人不但不退缩,反而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站在太阳下的她,身上薄薄的丝绸根本就起不到多少遮掩身体的作用,暗红色的纱衣绷紧之后,被太阳照晒之后最高的部位居然会发光…… 败下阵来的云琅只好低着头道:“如今,卓氏外有《盐铁令》为祸,内有铁价高涨为贼,一个操持不当,就有倾覆之忧,不知主人家可有对策?” 卓姬叹口气道:’我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除此之外再无谋生手段,听平叟说小郎精通百工,不知有何可以教我?” 云琅笑道:“这个国家的核心永远都是皇帝,如果想要过的舒坦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得罪皇帝,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皇帝的怒火,不管你以前干的多么出色,惹怒了皇帝之后,就只有败亡一途可走,且不可逆转。” 卓姬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云琅即便是隔着薄薄的面纱也能看见,她的鼻子很挺拔。 “卓氏从无谋逆之心,何谈激怒皇帝?” 云琅嘿然一笑:“激怒皇帝从来就不用得罪他,只要他需要就能发怒,这是皇帝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主人家应该比我清楚。” “皇帝的索求无度,天下人总有不忿者。”卓姬似乎并不在意随便说皇帝的坏话。 云琅笑道:“只要皇帝的兵甲犀利,不忿者也只能闭嘴。 好了,我们不说这些没用的,卓姬,我想要权力。” 卓姬大笑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你这个小丈夫要权力来做什么?” 云琅笑道:“给天下人做一个真正的铁匠作坊看。” “什么样的铁匠作坊才算是真正的铁匠作坊?” “简单,“物勒工名,以考其诚”!” “秦法?” “没错啊,秦国之所以能够一统天下,与他的格物制造有很大的关系,“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只是其中一项而已。” 卓姬皱眉道:“秦法严苛,工匠稍有差池,就会砍手剁脚,以至于秦国多残疾之人,此乃是天下公论。 你难道也要在阳陵邑作坊实施这样酷毒的禁令不成?” 云琅笑道:“这也是秦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我岂能不汲取教训?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用这样的特性来来促成严刑峻法所不能完成的事,我以为不是很难。” “匠仆无需这些。” “主人家指望这些行尸走肉来制造出有灵性的物件吗?” “他们至少可以干活。”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奴隶主的心思他根本就猜不透,可能对他们来说,控制比提高生产力更重要。 卓姬见云琅一副屈原问天的模样,噗嗤一声笑了。 抖抖肥大的袖子,将衣袖挂在黄金绊臂上,抬起莲藕一般的手臂轻轻拢一下头发。 “你说的这些话以前也有人对我说过,只是他太穷了。 云琅,你说这个世上是不是只有穷人中间才会有好人?” 云琅很惊讶一个奴隶主能问出这样的话,随口道:“人还是富裕一点的好。” “如果人人都富裕了,谁来帮我们干活?” 云琅笑着看了一眼这个美丽的奴隶主,觉得自己还是另想办法比较好。 奴隶主本身就是一群天生就该被雷劈的人群,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很危险。 至于那一锅卤肉就当是喂狗了。 “今后,冶铁作坊上下两百五十七人就听你的调派,平叟是你的帐房,所有银钱都必须经过平叟之手,然后交于我手。” 卓姬冰冷的声音传来,云琅一下子愣住了,转过头,就看见掀开了面纱之后的那张冷酷的奴隶主嘴脸。 她的话听起来很让人心动,可是每一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有说不出的冷酷。 “我不知道你想用这座铁器作坊来达到你什么样的目的,可是,鉴于你这些天对我卓氏的帮助,我愿意赌一下! 我会亲自盯着你……“ 云琅笑着摇摇头,对卓姬道:“等着数钱吧,这将是你唯一需要干的事情。” 卓姬依旧冷冰冰的道:“最有钱的是皇家,而陛下最喜欢在军队上花钱,如果你能拿到军队中武械的订单,这座冶铁作坊算你两成份子有何不可?” 云琅转身就走,却把大拇指挑的老高。 这个该死的漂亮奴隶主还真是不辜负她的阶级,绝不放过任何压榨别人的机会。 她之所以把冶铁作坊交给云琅,根本就不是看在他多么有才华,对卓氏的贡献有多大,而是看在他能够接近霍去病…… 非常人行非常事,云琅回到屋子的时候,就看到霍去病坐在他最喜欢躺的那张藤床上,连鞋子都不脱。 刚才那一幕,应该被这个家伙看了一个通透,云琅的嘴里一阵阵发苦。 霍去病的脸上带着严重的讥诮之意,一张嘴就是世上最恶毒的屁话。 “你打算怎么通过我,去影响我舅舅上奏陛下,把原本属于大将作的军械制造交给你?” 云琅咳嗽一声,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悠悠的道:“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制造军械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生意。 将士们把仗打好了,就算是我用木棍交货也是大功一件,要是战败了,我就算给每一个将士都交付一柄太阿宝剑,最后追究罪责的时候还是我们的错。 只有刚才那个长胸没长心思的女人才会觊觎军械制造!” 霍去病见云琅说的有道理,就从床上盘着腿坐起来笑道:“我最讨厌被人利用!” 云琅看看窗户上硕大泥脚印叹息一声道:“我也讨厌啊,只是我们逃不脱被人利用的命运,有时候甚至要为自己有利用价值而欢呼!” 霍去病的屁股在藤床上颠簸两下道:“平民小户的东西有时候也不错。” 云琅皱眉道:“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就夸奖我两声,夸奖一张藤床算怎么回事?” “君子当虚怀若谷,不为物喜,不为己悲,常心怀天下即为君子之道。”霍去病闭着眼睛背诵了一段很没意思的话。 “谁说的?以你的为人说不出这样的话。” “董仲舒!” “这家伙还没死?” “没有,从泰山出来了,今天给陛下筵讲。” “你去听课了?” “老家伙是骗子,说什么他家有绝世美女准备献给陛下,我是去看美女的,谁知道老家伙一直在说什么天人感应! 还说这就是他要献给陛下的美女!我觉得很无趣就跑出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觉得心里痒的厉害,鄙视的看着霍去病,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他错过了什么。 (注,汉武帝三次见董仲舒讨论治国良方,其中以天人三问最为有名,最后一次,董仲舒以美女自喻儒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因为这一套理论对巩固皇权极为有利,被汉武帝采纳,最终完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终极目的。) 第三十五章崩溃 第三十五章崩溃! 很想看看董仲舒是怎么怂恿皇帝终结百家争鸣时代的。 只可惜,以云琅目前的身份,连宫禁的边都沾不上,更不要说去欣赏董仲舒口沫横飞的千古大忽悠。 站在百姓的立场,百家争鸣自然是有好处的,那些有学问的人从各自的角度对同一件事做出解释,有利于百姓们从中间选出一条最合适自己的理解方式,最妙不过了。 不过,百家争鸣这种事本来就跟皇权是对立的,皇权需要一言堂,而百家争鸣如同一百只鸡在鸣叫,让皇帝伟大的声音淹没在一百种杂乱的声音之中,这如何了得? 伟大的始皇帝在操弄三万名六国美人的同时,还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废书坑儒运动。 这让其余九十九家极为得意,没想到始皇帝在坑杀了儒家博士淳于越等人之后,意犹未尽,顺便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下子所有读书人都得意不起来了……就在他们悲惨命运将要开始的时候,渔阳戌卒造反了,泱泱大秦被楚人一炬成了永远的记忆。 现在,伪帝刘彻又要继续这一事件了,云琅以为,太宰听了应该很高兴。 《盐铁令》出来了,刘彻想要搜刮更多的民财为己用,董仲舒开始献他的美女了,从今往后,寰宇之间只剩下刘彻祭天的朗朗之音。 然后,击垮匈奴的万世功业就开始了。 再然后,汉族人口在他统治年间死去了三成。 前因后果云琅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惜,屁用不顶! 历史大事件是高级人士玩弄的,云琅自以为还没有到那个高级阶段,现在要是跳出来说伪帝刘彻的不是,估计会被五马分尸之后再喂狗。 无论如何,云琅的跟脚都必须站在太宰一方,必须自认是老秦人。 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就注定了的,就像出生在某一片土地上的人,他就该是那片土地上的人民。 这事跟皇帝好坏无关,不论刘彻是千古一帝,还是千古大昏君,云琅都认为他是伪帝,至少,在太宰还活着的时候,在云琅心中,刘彻只能是伪帝。 “霍兄,不知你可认识司农卿门下之人?” 云琅给霍去病倒了一杯茶邀请他饮用。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不自觉的点点头道:“怎么,你打算把你的新汤水献给大司农不成?” 云琅摇头道:“汤水虽好,滋味却需有心人细品,大司农位高权重,我还是不打扰人家了。” “那就是想要司农卿属下的铁器制作了,告诉你,别想了,知道不? 盐铁两条财路,已经被陛下从少府划到了大司农门下,任命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 你们卓氏没机会从孔仅手里拿走大司农门下冶铁事宜的。” 云琅笑道:“用商人来管理商人?有意思!” 霍去病笑道:“东郭咸阳跟孔仅两人背后还站着一个桑弘羊,那人不算是好人,一旦这两个商人敢中饱私囊,桑弘羊就敢用刀子砍掉他们的脑袋,没收他们的家财。 你以为大汉已经沦落到了让一介商人来治理国家的地步了吗?” 云琅笑道:“这么说,那个东郭咸阳跟孔仅是两头待宰的肥猪?” “他们是《盐铁令》能否成功的关键。”霍去病白了云琅一眼。 云琅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时代的政策出台后面会有这么多的条件做保证。 被弄成人质的东郭咸阳与孔仅现在恐怕天天都生活在痛不欲生之中。 他们只能天天期盼《盐铁令》能够顺利实施,一旦失败,或者出了什么岔子,他们两家的财产就会被拿来补漏洞。 “算了,司农卿衙门里面这么复杂,我就不把功劳往他们手里塞了。 霍兄,咱们做一个交易如何?” 霍去病笑道:“我从不跟商人厮混,之所以跟你来往,纯粹是因为我很好奇你那个四岁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奇迹。” “这件功劳对你舅舅好处极大。” “滚开,我舅舅好不容易从贱民坑里用命爬出来了,你想把他再拖回去? 如果真的有什么如同野三七一般的大功劳,可以去找我舅母。”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给我半个月,我给你家一个大功劳。” 霍去病愣住了,怀疑的道:“你认真的?” 云琅笑道:“我从不骗人!” 霍去病立刻道:“我舅舅舅母一起说了,你那个钢筋铁骨力大无穷的四岁兄弟就是在骗我,这是你的缓兵之计。 而且,三辅之地的云家根本就没有你这么一个人。” 云琅笑道:“以后会有的。” “好大的口气!” “不算大,少年人如果再不说一点狂言,年纪大了再说会被人笑话的。” 霍去病可能觉得云琅说的很对,这一次没有再笑话云琅,起身道:“你那一锅好吃的肉被那个女人拿走了,我也没得吃了。 话说,你总盯着人家胸前的两块肉看什么,难道说你准备让她肉债肉偿?” “想过,就是觉得有些无耻,就不打算行动了。 唉——你走门啊……” “我不登商贾贱民家的门……十五天之后我会再来……” 走门丢人,跳窗户翻墙就是高门大户的行径?云琅根本就无法理解霍去病。 胖丫鬟哭得稀里哗啦的,这让云琅很是感动,只是胖丫鬟一句“今晚没肉吃了”的话,让这种好感立刻消失无踪。 这个丫鬟外形看起来蠢笨,其实是一个聪明的女子,至少,在这一晚,她没有出现在云琅的床上。 如果她能够继续保持这种聪慧,云琅打算把她带去石屋照料太宰。 此时的太宰一个人坐在火塘边上愣愣的瞅着火焰上的瓦罐,即便是里面已经有焦糊味道出来,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老虎嗷的叫了一声,他才如梦初醒,匆匆的把瓦罐从火上取下来,却不小心被滚烫的瓦罐烫了手。 瓦罐跌落地上,碎裂开来,里面半湿半焦黄的米粥撒了一地。 他想要狠狠地一脚踢在破裂的瓦罐上,却硬是收回了已经踢出去的脚,瞅瞅依旧整洁的屋子,叹了口气,蹲下来,将破裂的瓦罐跟撒掉的米粥收拾干净,再找来干净的沙子铺在地面上。 云琅不喜欢乱糟糟的屋子…… 卸掉一条野猪腿烤的半生不熟,他一少半,老虎一大半,只是一人一虎吃起饭来都没有什么兴趣。 五月的骊山下如同火炉,骊山顶上却清冷凄寒。 一轮淡黄色的明月圆圆的挂在天上,带不来半分的暖意。 太宰坐在云琅经常坐的那道断崖上,瞅着对面黑乎乎的始皇陵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虎一巴掌拍开总想靠在它肚子上取暖的母鹿,无聊的趴在地上伸出舌头梳理自己爪子上的凌乱的毛发。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太宰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吓了老虎一跳,警惕的站起来,寻找声音的出处。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老虎终于弄清楚是太宰发出的声音,就呜咽一声,继续趴下来舔舐毛发。 “我总是梦见他回来了,梦醒之后,他的那张床却还是空的,探手一摸,冰冰凉凉的,你说,他怎么就不回来呢? 我想去找他,可是,始皇陵怎么办呢? 找到他,他要是不愿意从花花世界回来,我又能怎么办呢? 老虎,大王,你给我拿个主意,说句话啊……” 云琅桌案上的灯火飘摇的厉害,一只肥硕的蛾子刚刚靠近灯火,就被一只白皙的胖手给捉住了,然后丢到窗外。 “丑庸,蛾子翅膀上的鳞粉有毒,快点去洗手,以后不要用手捉。” 正在绘图的云琅头都不抬的道。 丑庸是胖丫鬟的名字,来历是卓姬随口一句,貌丑性温庸赞许,然后她就有了这个名字。 这是胖丫鬟最耻于提起来的事情,为了同行姐妹们说这两个字,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架。 很奇怪,云琅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胖丫鬟并不生气,或许是他真的只把这两个字当做她的名字,而没有半分嘲笑的意思。 曲辕犁这东西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发明。 大汉朝的两牛扛一犁的传统耕作方式,很明显对农夫非常的不利。 且不论耕作效率,仅仅是喂养两头牛的花费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在近距离的见识过大汉百姓的生存状况之后,云琅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把曲辕犁给弄出来。 尽管他仅仅是知道曲辕犁这三个字,对他一个机械工程师来说足够他把这种先进的耕犁复原,并改进的更好。 他的案几上摆放着一个简陋的三角形犁头,上面锈迹斑斑,犁头的最顶部还缺少了一块。 这种完全没有锋刃的犁头只能依靠两头牛的蛮力拖拽前行,铸铁制造的酥脆犁头还要承受两头牛作用在它身上的力…… “摩擦力还是太大,偏转三十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看来,还要在犁头的锋面添加一点弧度……” 云琅随手将桌案上的白绢揉成一团,废纸一样的丢在边上。 丑庸赶紧把那块白绢捡起来,放在另外一个桌案上小心的捋平,她虽然不知道云琅在干什么,却知道每一块这样的白绢价值不菲。 “平滑的弧度打造不出来,铸造更是不可行的,铸铁强度不够,除非能够先炒出钢来,妈的,老子难道又要弄出炒钢工艺吗? 那些嘴皮子上的大才,难道就不能低下头给那些光屁股在田野里干活的人想点好办法吗? 去你妈的白马非马,去你妈的庄周化蝶,我去你妈的百家争鸣,有他妈的一万个想法却不知道干点实事…… 害得老子想弄一个破犁头出来还要从头到尾的发展出一整套冶金工艺来…… 你们的老娘就是老子一辈子的对手……” 云琅面目狰狞,一连串脏话从嘴里喷薄而出,声音由小变大,最后干脆推开窗户,扯着嗓子对着窗外浩瀚的星空破口大骂! 第三十六章眼光决定未来 第三十六章眼光决定未来 云琅的声音是如此之大。 以至于整个冶铁作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原本黑漆漆的作坊,灯火相继燃起,无数衣衫不整的人匆匆逃出屋子,更有护卫光着屁股就提着刀子连声问“贼人在哪”。 丑庸吓坏了,刚刚还温文尔雅的小郎转瞬间就变成了恶魔,一张漂亮的脸蛋在月光下变得鬼气森森,两颗原本如同墨漆点成的双瞳也在冒绿光,大有择人而噬的欲望。 丑庸带着哭腔环抱着云琅的腰,用力的把他往屋子里拖,而云琅两只冒着青筋的手死死的抓着窗户一步不退。 “小郎是在骂我……”丑庸真的哭出来了,她极力的想为云琅遮掩。 虽然听不懂小郎在说什么,她还是敏感的觉察到,这一番话可能会对小郎不利。 云琅清醒之后,发现窗户跟前站满了人,丑庸跪在地上不断地对披着斗篷的卓姬叩头。 他一把拎起丑庸拖进屋子,然后恶狠狠地看着院子里的人怒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子骂人是不是?” 说完话就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又把窗户关上,对丑庸道:“再给我拿一块绢布来。” 所谓主辱臣死,护卫首领卓蒙见云琅态度恶劣,竟敢当着卓姬的面出言无状,不由大怒,刚要上前踹门,就被平叟一声断喝给阻止了。 平叟扫视了一遍院子里的闲杂人等人沉声道:“都出去吧。” 当院子里只剩下卓姬,平叟与两个年长侍女的时候,卓姬亲启玉唇问道:“怎么回事?” 平叟瞅着云琅印在窗纱上的影子道:“入魔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何事让他心力交瘁至此?” “听他怒吼的话语来看,他似乎在琢磨一种新的犁具,只是中途遇到了一些困境,遂走火入魔。” “好事?” “好事!但凡走火入魔之后还能醒过来的人,一般都有大成就。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就是这个道理。” 卓姬点点头认同平叟的判断,云琅能为了卓氏如此殚精竭虑,这让她心头大慰。 “他院子里的侍女粗陋不堪,明日换两个精明伶俐的过来。” 平叟苦笑道:“他可能不同意。” “这是为何?你们男子不是都喜欢美丽妖娆一些的女子吗?” 平叟继续苦笑着摇头道:“这家伙不同,他是一个看起来桀骛不驯实际上非常重情的一个人,不论是一个物件,还是一个人,只要在他跟前久了,他就不愿意撒手。 丑庸虽然笨拙丑陋,却是他用惯了的人,大女调换丑庸,恐怕他第一个就不同意。 且随他心意吧,至少,过了这段时间,您再施以笼络手段也不迟。” 丑庸干别的不成,倒是熬的一手好粥,尤其是小米粥,金黄金黄的,一碗下去,什么脾气都没了。 文人的思想,可以灿烂瑰丽,可以天马行空,甚至可以信口开河,也可以别出蹊径,可以脑洞大开,更可以空中楼阁。 唯有格物一道,是一个盖房子的过程,必须要先从地基开始,然后筑墙,然后盖屋顶,那一步错了,房子就盖不成。 收拾心情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云琅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喝了一碗粥之后,就把毯子往身上一盖,万事明日再说。 早上起来以后,他就钻进了冶铁作坊,昨晚烧化的铁料,已经变成了铁水,云琅不顾工匠们的哀求,硬是往铁水里添加磨碎的铁矿石,一边添加,还一边要工匠们搅拌…… 老工匠痛哭流涕,眼看着一炉就要成功的铁料被云琅弄得乱七八糟,指着云琅怒吼道:“败家子,老夫要去主人那里禀告!” 穿着厚厚隔热衣服的云琅回头瞅瞅老工头皱眉道:“你就不能等会?” 老工头可能刚刚哭过,现在精神非常的饱满,狞笑一声就离开了工棚。 云琅微微一笑,摇着头对其余工匠道:“加把劲,中午我请大家吃肉。 如果事情成了,从明日起,给你们发工钱,梁翁就算了,他不稀罕,也就不发了。” 工匠们一听这话,即便是不信云琅的话,手底下的动作也变得更快,更有力了一些。 匠奴对主家来说就是跟牛马是一样的东西,只要给口吃的,就可以被主家往死里使唤。 现在猛地听到有人准备给他们发工钱,不论怎么想,都不妨碍他们的身体对自由跟尊严的渴望。 老工头梁翁就是没弄明白这个道理,认为只要拼命为主家考虑了,主家也一定会考虑他们的。 他已经活了五十多岁,也失望了五十多年,到如今,他依旧希望…… 后世的办公室政治用在梁翁的头上有些大材小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云琅却恨不起来,觉得如果连一个卑微的老头子都要恨,他在这个时代恐怕就只剩下造反一条路了。 梁翁当然是没资格见到卓姬的,他能见到的人只有卓蒙,而卓蒙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也没资格找云琅的麻烦,只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平叟。 至于平叟的态度则非常的奇怪,骂了卓蒙一句多管闲事,就继续抱着茶罐子研究他的新式饮茶法……然后羞怒交加的卓蒙就狠狠地抽了梁翁一鞭子…… 一道鞭痕从梁翁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上,隆起的部位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低洼的地方也有青色的鞭痕。 云琅第一次炒钢自然是失败了。 这并不妨碍他邀请那些工匠喝酒吃肉。 孤独的梁翁站在远处,伸长了脖子向这边看,他发现,工匠们果然是在吃肉。 捞了最大一根肉骨头啃的云琅没工夫说话,只是用空闲的那只手指指梁翁,立刻就有梁翁的徒子徒孙们装了一大碗肉给梁翁送过去。 匠奴们挨鞭子简直再正常不过了,梁翁虽然很痛,却被一鞭子打醒了,云琅的事情不是他一个匠奴工头所能参与的。 一头二三十斤重的瘦猪,那里经得起十几个想吃肉想的快疯魔的人吃。 云琅想去捞第二碗的时候,大瓦罐里已经连汤汁都没有了。 丢下饭碗,云琅拍拍手道:“这几天就这么干,不断地往里面撒矿粉,不断地搅拌,在搅拌的过程中还要主意炉火,不能减弱火力,一定要用硬火,大火,大风。 只要达到我的要求了,我就再杀一头两百斤的肥猪请你们吃,带回家给婆娘娃吃也行,最重要的,你们每人将会分到五百个钱。 五百个属于你们自己的钱……” 梁翁顶着烂糟糟的一张脸,不知道该不该再相信这个败家子一次。 其余的工匠已经欢声雷动。 从今天下午刚吃这一顿肉来看,这个少年良家子还是很有信誉的。 他们不像梁翁想的那么远,只要有口肉吃,有人为废料担当,那个答应给他们肉吃的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干。 卓姬的脸色阴晴不定,云琅连续六天窝在铁器作坊,没干别的,就是在一炉炉的浪费铁料……至今,堆在外面的废料已经足足有一千斤。 平叟放下手里的茶叶块子,笑着对卓姬道:“大女的养气功夫渐长啊,老夫以为大女最多能够忍耐三天,没想到六天下来,你不但没去找云琅,反而找到老夫头上,呵呵,在这么下去,即便是你父亲也不是你的对手。” 平叟说完,见卓姬想要说话,就摆摆手,指着桌案下面的竹筐里装着的茶饼道:“老夫为了让茶更好喝,这些天试着烘焙,结果损失了快二十斤茶,估计还要继续损失下去……” 卓姬脸色苍白,颤声道:“您说云琅还会这样无休止的试验下去?” 平叟笑道:“只要试验成功,过去损失掉的全部都能十倍,百倍,千倍的收回来,更何况那些废掉的铁料,只需要再回炉一次就重新成为好的铁料。” 卓姬咬着牙道:“您老知道云琅在实验什么吗?” 平叟大笑道:“不知,不过啊,再有三天,他无论如何也要给大女一个解释了。 莫非大女以为云琅只需要肆意胡为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卓姬苦笑道:“大女能给云琅三天时间,恐怕家父以及家兄不会给他时间。” 平叟诡异的瞅着卓姬半天,看的卓姬有些羞赧,又有些慌乱。 “大女为何不跟王孙将阳陵邑的铁匠铺子彻底的要过来,从而放弃蜀中的所有财物呢?” “这怎么行?”卓姬目瞪口呆,自己第一次嫁入邓氏,带回来的嫁妆价值远超这座铁器作坊,仅仅是一座铁器作坊,根本就不足以维持她豪奢的生活。 平叟笑道:“那就再看看,反正主人到来还有几天,也不知云琅能否在这几天里给大女背水一战的决心。” 卓姬的目光散乱,瞅着桌案下烤焦的茶叶一言不发。 第三十七章为奴五十年 第三十七章为奴五十年 又有一炉铁水变成了渣滓…… 云琅耐心的等暗红色半凝固的铁水被匠奴们从坩埚里面一点点刮出来。 他用一根铁棍搅了一下粘稠的铁水叹口气道:“搅动的时间再久半柱香,铁粉添加的数量再减少一分……” “小郎,小老儿已经晓得您要干什么,只是,您这样就真的能弄出钢来? 能否把道理跟小老儿说说,这里的匠人都是卓氏的家奴,不虞外泄。” 云琅叹口气道:“不是担心你们泄密,而是说出来你们弄不懂,简单的说吧,铁之所以是铁,而不是钢,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碳这个东西上。 我们添加矿粉再搅动铁水,就是打算让铁水里的碳被烧光,同时也能让矿渣跟铁水容易分离,最后直接通过烧化铁矿最后得到钢。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没想到却会如此艰难。” 梁翁一脸的疑惑,他实在是不明白云琅说的那个碳是个什么东西,不由自主的和其余匠人一起把目光落在当燃料的木炭上面。 云琅苦笑一声,用手帕擦擦脸上的汗水,指着另一炉已经快要烧好的铁水挥手道:“继续,记着我刚才的话,我们继续,我见过有人用这个法子得到了钢水,别人成,没道理我们就不成……” 云琅的话多少给了其余匠人一点信心,众人轰然应诺,再一次掀开炉盖,重复上一次的举动,只是这一次,他们一边搅,只是搅动的更加有力,添加矿粉的时候也更加的细心,梁翁突破性的拿着铁勺不断地将浮上来的渣滓一一潎掉。 云琅闻着刺鼻的酸味,忽然灵机一动,抓了一把石灰丢进了坩埚,并且大声道:“火力加大,风箱一呼吸一次!” 火炉中的火苗子腾的一下就窜起一尺来高,火焰呈亮白色,靠的最近的梁翁头脸上的毛发立刻卷曲,汗水刚刚从皮肤里渗出来,转瞬就烤干了。 其余匠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在炉子跟前连呼吸都成了一种奢望。 滚烫的空气进入肺中,五脏六腑如同被放上了蒸笼备受煎熬。 云琅一瓢凉水浇在头上,大吼一声道:“快要成了!” 眼看着铁水由暗红色变成了亮红色,梁翁也大叫道:“铁水与以往不同!鼓风,再鼓风!” 一人高的风箱,在四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费力的推动下,进气口发出嘶嘶的响动,每一次推动风箱,炉子里的火苗就高高的窜起来。 眼看着渣滓已经不再出现,云琅嘶声吼道:“出炉!” 亮红色的铁水被倒进了倒好的沙模中,一炉铁水,只能装满六个沙模,每个沙模只有一尺长,一寸宽,一寸深,是标准的五斤重铁模。 铁水倒进了模具,云琅就一屁股坐在沙子堆上,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六个正在慢慢凝固的模具,一颗心噗通噗通跳的快要出嗓子眼了。 他很希望这一次能够成功,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废掉的铁水至少有一吨,用掉的木炭更是不可计数。 如果在后世,这样的浪费屁都不算,再来十倍云琅都不会在乎。 可是在这个把铁当钱用的时代,如果再不给卓姬一个交代,恐怕说不过去。 工匠们耗尽了力气,跟云琅一样坐在沙堆上眼巴巴的看着,那几个拖风箱的人更是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般张着嘴喘气。 即便如此,他们的眼睛依旧盯在那几块破铁上。 云琅的鼻子有些发酸,这种如同小狗看食物一般眼巴巴的眼神让他感触良多。 很久以前,他们在攻克一道道难关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眼神,只是后来就变了,大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人际关系上,很少关心这些事情,即便是有,也没有那种渴望跟激动。 梁翁大口大口的喝水,只是手抖动的抓不住木瓢,水洒了一地,顺着黝黑干枯的胸膛成串的掉在沙子上,弄出一个小小的沙坑。 “一定要成功啊!” 云琅重重的一拳砸在沙子上。 傍晚的时候,云琅带着梁翁抱着一个包裹来到了卓姬的小院子。 平叟也在,漫不经心的喝着茶,卓蒙抱着一把刀子站在门廊下,不怀好意的打量云琅跟梁翁的脖子。 云琅进院子卓蒙不好阻拦,刚要伸出手喝令梁翁滚出去,却被云琅阴沉的眼神吓了一跳。 “滚开!” 云琅的眼神极为坚定。 卓蒙跨前一步,刀子都抽出来了,就听见卓姬清冷的声音从大堂传来。 “让他们进来。” 云琅微微一笑,回首对梁翁道:“要嘛死,要嘛自由,等一会你自己选,我只能帮你们到这个份上了。” 原本猥琐的低着头缩着脖子的梁翁赫然抬头,往日顺贴的胡须这一刻似乎都炸起来了。 “小老儿为奴五十年……”声音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云琅笑道:“留着话一会对他们说。” 说完就踏进了大堂。 端起平叟的新茶壶一顿长鲸吸水就把一壶水喝的涓滴不剩。 “还是那么难喝,青草味都没除掉,很失败!” 平叟笑道:“今天这么长气,看样子你成功了?就是不知道值不值你废掉的两千多斤铁水。” 云琅露出洁白的牙齿大笑道:“我想要更多!” 卓姬掀开面纱露出洁白如玉的面积,微启红唇笑道:“我是商贾,商贾自然是要看看货色之后然后讲价钱的。” 云琅笑了,瞅瞅不动如山的卓姬,再看看摇着羽扇跟他妈的诸葛亮一样的平叟道:“最讨厌你们这些资本家装模作样的样子,明明好奇的快要死掉了,还非要装出一副万事都在掌握中的模样。” 卓姬一张俏脸顿时变得通红,至于平叟,则笑的更加云淡风轻,老脸上的皱纹聚在一起很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云琅没有继续说下去,成功以后的人可以嚣张一下,却不能没有止境。 麻布摊开,一块黑黝黝的铁块放在卓姬的矮几上。 “先看货,我们再论价钱。” 卓姬对铁器不懂,平叟走过来满不在乎的用手指弹弹铁块,脸色微变,抽出一把小刀子在铁块上敲击了一下, 叮…… 听到这个声音,平叟就冲着卓姬点点头然后就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卓蒙,用你的刀斩断这块铁料!” 卓蒙立刻抽出雪亮的长刀,长刀在空中转了半圈,然后在卓蒙吐气开声中重重的斩了下去。 “叮……又是一声响,只是这次声音大的多。 云琅瞅着平叟笑道:“什么坏习惯啊,用百炼刀斩铁? 这能试验出什么?就是粗铁,这么厚的一块铁料,他也斩不断啊。” “钢刀斩铁,贵族们试验好钢或者好刀的不二法门,确实很没道理,不过大家都喜欢,你就将就吧。” 铁料被长刀斩出来了一个半分深的口子,至于,卓蒙手里的刀子,已经弯了。 卓姬认真的检查了铁料上的口子,满意的点头道:“不错,总算两千斤铁料没有白白浪费。 听着,从今天起,你每月的食俸与平公相同,另外,再给你院子里添两女四男六个仆役,另有马车一辆,拉车骡子一匹,锦缎十匹,麻布一百匹,绢丝五十束,黄金十斤。” 云琅听得很认真,平叟也满脸笑容准备恭贺云琅,毕竟,一步登天这种事情不是年年都有的。 “完啦?” 云琅张嘴问道。 卓姬一张脸有些黑,还是继续道:“再给你一座阳陵邑的房子。” 云琅摇摇头道:“我的功劳你之前给的那些已经足够多了,甚至有些奢华了。 我问的是他们你给什么赏赐!” 卓姬有些疑惑,不知道云琅是什么意思,难道说家奴也需要厚赐,往日里,不是给几顿饱饭,几件衣衫就可以了吗? 梁翁噗通一声双膝跪地,连连叩头道:“老奴别无所求,只求主人能给老奴放籍。” “放肆!” 怒喝的不止卓姬,平叟,卓蒙一起断喝,声势惊人,大厅里的温度似乎都降下来了。 梁翁浑身颤抖,显然惊惧到了极点,不过,在云琅期盼的目光中梁翁还是抬起泪痕斑斑的老哽咽着道:“老奴为奴五十年……” 话说了半截却怎么都说不下去,心中太多的苦楚堵住了他的嘴,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平叟的脸色铁青,一字一句的道:“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的道理你难道不懂?” 见梁翁磕头磕的额头都出血了,云琅心中微微叹气,看样子梁翁选择了退却。 “自女娲造人以来,良贱已定……”平叟见梁翁不敢说话,准备乘胜追击。 “不见得吧?昔日的始皇帝今安在?昔日皇族或者身死族灭,或者沦落为奴,谁说女娲娘娘造人之后就把人的身份给定死了? 我大汉高祖揭竿而起,斩白蛇赋大风从一小小亭长终成大业,谁说身份不可改? 即便是楚霸王项羽,也不过是说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就纵横天下不可一世,声威煊赫之时,即便是高祖也要退让三分。 谁说身份不可逆?” 卓姬疑惑的看着云琅,不解的道:“你喜欢奴隶?” 云琅沉重的摇摇头道:“我讨厌奴隶,非常的讨厌,讨厌他们唯唯诺诺,看到了就想踹一脚,讨厌他们长着人的模样却跟牛马一样的生活。 我是人,所以就会认为长得跟我一样,说的话跟我一样的东西就该是人,所以我见不得一群披着人皮的牲口,如果老天真的要他们当牲口,就不应该再给他们一张人皮。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奴隶跟牲口一样只会被动的干活,想要他们把活干好,干精通,这不可能,那是人才能做到。 接下来,我要干的事情全部都是属于人才能干好的事情,你这里全是奴隶,我要他们还不如要一群真正的牲口,至少,他们的力气更大!” 第三十八章失败的奴隶解放行动 第三十八章失败的奴隶解放行动 平叟疑惑的瞅着云琅道:“你这样想是不对的。”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就事论事,奴隶没有立场,没有进取心,不适合操作精细的事情。” 卓姬似笑非笑的道:“其实还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把这些匠奴卖给你。” 云琅笑道:“这主意不错,卖给我之后我会给他们解良文书。” 卓姬的瞪大了眼睛道:“你不是为了控制这些人才提出这样难题的?” 云琅摇头道:“拿着你的钱,用着你的人,浪费着你的物资弄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你的,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帛放在桌子上道:“这是配方跟流程示意图。” 平叟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取过绢帛仔细的看了一遍对卓姬点点头,就继续闭目沉思。 他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云琅的目的所在,必须尽快想通。 “小老儿六岁能干活的时候就进卓氏为奴,至今已五十余年…… 我父是匠奴,我母是仆婢……四十指婚才有了我,每日辛苦却只能果腹,寒天腊月,家无取暖之物,家父家母相拥取暖,将我包裹其中……及天亮,家母身体已经冰冷,犹自将我环抱其中…… 家父剥除家母衣衫裹在我身……只愿我……能活下去。” 梁翁说的悲苦,卓姬眼中已有泪光,平叟眉头紧皱,他们虽然同情梁翁,却没有改变心思的意思。 至于卓蒙脸上则浮现出幸灾乐祸的模样,很显然,梁翁说的这一幕他很常见。 “到我成年,主家以我勤劳能干也为我婚配,来年生子,一子亡,越年生子,二子亡……十年六子……只余一女……” 随着梁翁的故事逐渐延长,不论是卓姬还是平叟眼中都有了不耐烦的意思。 在他们看来,今日已经听了太多奴隶的话语,而梁翁竟然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云琅在边上笑眯眯的,还不断地打量他们的神色,似乎像是在看一场猴戏。 这让卓姬变得有些羞怒,梁翁的事情就发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这故事越是悲惨,就越是能够证明卓氏为富不良。 平叟却从云琅戏谑的表情中发现,这家伙为梁翁他们出头是假,目的似乎在测度卓氏的胸怀气量。 而卓氏对梁翁等人的处置结果很可能会影响让云琅走火入魔的那个犁头…… “你这么说其实没用!” 打断梁翁悲苦诉说的人是云琅。 在座的所有人都瞅着云琅准备听他继续说。 “你的悲苦本身就是他们造成的,你指望从他们这里得到救赎,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听着,老梁,你应该这么说……” 梁翁抬起满是泪水的老脸疑惑的瞅着云琅,而平叟则是一脸的无奈。 “老子不干了,有本事就把老子砍死,你卓氏的新式冶铁法只有老子掌握了,而那这个叫做云琅的家伙一点都不可靠。 万一他抽身走人了,卓氏就再也没人会新式冶铁法。 现在,要嘛给老子解良文书,要嘛一刀砍死老子!还有我闺女的解良文书一起给我。 如果你们这么做了,我老梁这一辈子就卖给卓氏了,保证忠心耿耿,新式冶铁法只会装在脑袋里带进坟墓!” 卓蒙大怒,一脚踹翻梁翁道:“白日做梦!” 梁翁怯懦的指着云琅对卓蒙道:“是他说的,不是我说的。” 梁翁的一句让卓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平叟苦笑着对云琅道:“你看看,你看看,没有担当,如何为人?” 云琅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还有点气急败坏,跳着脚道:“他要不要是他的事情,老子给不给是老子的事情,只要老子想给,他就得拿着,有我在,他们就算是想继续为奴都不成!” 平叟哈哈大笑,指着云琅道:“这才是你啊,这才是一个上位者。” 卓姬原本努力想要控制住不笑的,听了平叟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笑的花枝乱颤。 他们两人笑的越厉害,云琅的脸色就越是难看,眼看着就要爆发了。 就听卓蒙抽出刀子道:“有本事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刚刚用威胁的法子让梁翁改口,卓蒙觉得这法子对云琅也应该有效。 暴怒的云琅瞅了一眼这头蠢驴,一张俏脸变成了铁青色。 平叟一看不好,张嘴道:“手下留情!” 平叟还是说晚了,只听铮的一声金铁交鸣之音。 一支一尺来长的铁羽箭就插在卓蒙的大腿上,卓蒙惨叫一声,钢刀当啷落地,那支铁羽箭竟然穿透了他肥厚的大腿,雪亮的箭簇从大腿的另一端露了出来。 眼看着卓蒙抱着大腿在地上翻滚,卓姬拍案而起道:“你好大的胆子!” 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呼啦啦涌进来一群卓氏家奴,七八把长矛对准了云琅,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云琅身体上立刻就会多出七八个血洞来。 平叟的眼珠子转的如同走马灯,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才要喝止家奴,就听云琅大声道:“霍去病,你要是再不出来,老子就死定了。” 卓姬吃了一惊,霍然站起四处观望,平叟却一脸的死灰,再无精神。 “没事,你死不了,继续啊,再杀两个我就出来了,你刚才用弩箭伤人的模样很果断啊。” 一扇窗户被推开了,霍去病那对可笑的眉毛就重新出现在云琅的视线中。 他把短弩收进后腰,大笑道:“我说过十五天,就是十五天,不会有错。” 霍去病无视面色铁青的卓姬,跟坐在桌案后一脸痛色的平叟道。 “你说的大功劳已经成功了?” “需要的材料已经试验成功,大功劳也就唾手可得。” “桌子上的那个东西就是材料?”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是卓氏的东西,我们说的大功劳不是这东西。” 听云琅这么说,平叟立刻睁开了眼睛,这一刻,老家伙的眼神亮的惊人。 霍去病把目光从那块铁上收回来遗憾的道:“可惜了。” 然后重新看着云琅道:“你真的要给这些匠奴解良文书?” 云琅看了一眼抱着柱子偷偷看他的梁翁咬咬牙道:“自然是真的。” “这是为何?”霍去病露出了与卓姬,平叟一样的诧异表情。 云琅笑道:“这些天与这些人日夜劳作,虽说艰苦,却非常的愉快,这就难免生出一些同袍之情。” 卓姬怒道:“就为了这些?” 云琅怒道:“难道还不够吗?” 平叟一张老脸重新皱成了一朵菊花苦笑道:“少年任侠啊,这种事我们可以好好说的,卓氏家奴十余万,解良几个不算什么。” 云琅哼了一声道:“求人的事情我不做!” “所以你宁可把事情弄到现在的地步?” “谁让你们不快点答应的,那家伙还叽叽歪歪的威胁我。” 平叟指着快要被吓死的梁翁道:“你以为一个匠奴有了解良文书就成良人了? 把解良文书给他们,他们更活不下去。” 云琅不解的瞅着霍去病,只见这家伙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良人是要缴纳赋税的,一个没有缴纳过赋税的人,不算良民。 会被官府捉去成为官府的匠奴,修皇陵,修水利,筑城,开塞,随军队远征,呵呵,用处多着呢。 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们成为你的部曲,由你缴税,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当我的奴隶跟当卓氏的匠奴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奴隶吗?” 霍去病滑稽的眉毛左右动动大笑道:“似乎是这样的,你可以对他们好点啊,哈哈哈哈” 霍去病无良的大笑,平叟没心肝的大笑,卓姬掩着嘴嘲笑,就连趴在地上努力拔铁羽箭的卓蒙都有些幸灾乐祸。 当一个阶级想要完全控制另一个阶级的时候,基本上不会给你半点空子钻。 除非你足够优秀,优秀到让所有人只看你本人,而不看你的身份。 事实上,严格算起来,云琅自己比奴隶还要惨,因为他是野人,还是一个有着老秦人身份的野人。 只是他从一开始就以良家子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不论是他表现出来的教养,还是学识,技能都不是一个奴隶该有的。 这才让所有人忽视了他的身份,以为他是同类。 猎夫们如果不小心弄死了一个奴隶,立刻就会有奴隶的主人找上门,如果不能赔给奴隶主足够的钱财,按照《大汉律》他就会被奴隶主弄走代替那个死去的奴隶。 而猎夫弄死一个野人,与弄死一头野兽没有什么差别。 云琅确实没有诚心诚意的帮助奴隶获得解放的心思,他只是看不下去,从而用梁翁他们来试探一下,看看有没有改变身份的可能,另外,也为自己将来更进一步做点准备。 眼看人家的网织的密不透风,而梁翁似乎也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云琅长叹一声准备放弃。 梁翁却一下子从梁柱后面跑出来,抱着云琅的双腿,带着无限的期望仰头哀求道:“小老儿愿意成为小郎的部曲!” 云琅咦的惊叫一声,他还是很不习惯被人跪拜,好不容易从怪异的感觉中清醒过来,苦笑一声道:“你现在倒是精明!” 第三十九章少年人论匈奴 第三十九章少年人论匈奴 没有努力就没有收获。 这句话在大部分时期是很有道理的,至少,梁翁努力之后就有了收获,他跟他闺女以及多病的老婆从今天起就变成了云琅的部曲,同时被开革出卓氏的还有胖丫鬟丑庸。 至于别的匠奴,卓姬一个字没提,平叟也好像忘记了云琅的要求,霍去病根本就没把这事当做一件可以摆上台面说的事情。 于是,云琅也只好选择性忘记。 炒钢的工艺,在卓姬,平叟亲眼见证下,再一次获得了成功。 刚刚获得了一点奖励的匠奴们工作的更加精心,同样的一锅铁水,获得的钢料比上一锅还要多一些。 这也证明了云琅刚才说奴隶干不好活的论断纯属屁话。 一个人做事说话一定要缜密。 看看卓姬,平叟看云琅的眼神就知道,这两人已经在严重怀疑他的人品。 至于卓蒙就遭罪了,云琅的铁羽箭又有一个名字叫做铁羽狼牙箭。 因此,想把这种羽箭从腿上拔出来非常的受罪,因为所有的狼牙箭除过匈奴人用的真正狼牙箭之外,都是有倒刺的。 一边是卓姬等人欢天喜地的庆祝新式冶铁法的诞生,一边是卓蒙被两个杀猪匠模样的大夫绑在案子上拔狼牙箭。 欢喜中带着疼痛才是这个世界前进的本质,因此,云琅也很快就忘记了自己造的孽,跟霍去病一起愉快的吃肉喝酒,顺便商量一下应该把曲辕犁放在哪里制造。 平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曲辕犁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卓姬也是清楚地,本来两人还对曲辕犁有一些想法。 在霍去病避嫌不去看炒钢过程之后,他们俩就非常知趣的忘记了曲辕犁。 他们相信,这时候绝对不能把霍去病当做一个小孩子看。 事实上他们的判断是对的。 如果给霍去病换一套女人衣衫,他就立刻会变成伟大的长平公主。 因为他跟云琅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出自长平公主之口的,根本就没有他的任何智慧在里面。 看的出来,霍去病这个人很讨厌当别人的传话筒。 “曲辕犁的真实效果如何?” “是现在铁犁效用的五倍,还能帮助农户少一头耕牛,如果家中无牛,两个壮劳力也能拖着耕犁干活,就是不如耕牛快而已。” “曲辕犁一架造价如何?” “不知道,不过,整架耕犁的费用大多在犁头上,只要炒钢工艺能够得到大范围的应用,耕犁的价格就能迅速的降下来。” “曲辕犁从不见史册记载,仅凭空想无济于事,必须先制造出一架来,然后方能徐徐推进。” “同意,可是我是一个穷光蛋,最近又被卓氏从冶铁作坊撵出来了,手头只有三个妇人,一个老汉,无力制造。” “这部分的费用由大将军府来出……” “先给我一百万钱……” “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难道说一架曲辕犁需要这么多才能做出来?” “在一架完整的曲辕犁做出来之前,我至少制造十架以上的废品,你没见炒钢法出现之前,我弄废了多少铁水吗?” “好吧,我如实禀报回去……” 一大堆没有意思的谈判话说完之后,两人都懒懒的躺在床榻上,把脚搁在窗户上,多余的一句话都不想说。 有人陪着发呆是一种享受。 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没事干发呆,没想到,霍去病也有这毛病。 直到丑庸端着瓦盆告诉云琅面团已经醒好之后,两人才算是活过来了。 “我一直不喜欢蒜头!” 正在揉面准备扯面的云琅忽然听到沉默了很久的霍去病说话了。 “蒜头金贵着呢,没听说张骞刚刚带回来的时候大家打破头了争,你好好的把蒜头剥干净,马上要用!” “吃了之后嘴臭……” “拌面味道很香……” “我是说,这东西来大汉才四年,现在遍地都是了,就像匈奴人,以前从来不会出现在关中,现在,上林苑偶尔都会有匈奴的探子了。” “这么说,云中一代岂不是满世界都是骑马的匈奴?” “差不多了,我舅舅说匈奴人现在越发的猖狂了,他们已经不满足我们送去的美女,开始自己来抢了。” 云琅指着勤快的扫着院子的丑庸道:“我家里的女人很安全。” 霍去病丢下蒜头道:“我家里的不安全!” 云琅把面团翻了一个身,然后用瓦盆扣住,习惯性的抄起自己的茶壶嘴对嘴喝了一口道:“所以你舅舅该出征了?” 霍去病摇头道:“有人不同意。”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不同意算是老成谋国的看法。” 霍去病诧异的看着云琅道:“你也不同意?” 云琅笑道:“我不同意有个屁用,只是觉得没商量好怎么出征,就慌乱出征,即便是打赢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霍去病一拳砸在云琅摊开放在案几上的手怒道:“外敌入侵,生灵涂炭,陷边城百姓于水火之中,如何容得我们细细思量。” 云琅的脸红的如同秋日的晚霞,这不是感到羞愧,而是被霍去病榔头一样的拳头砸在手上导致的疼痛引发的。 “愚蠢,匈奴人坐在马背上来去如风,劫掠如火,绝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三天,等你去了云中,匈奴人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晋阳,等你追到晋阳,人家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河西。 抓不住匈奴,只能把我们的将士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兵疲将乏之下,匈奴人要是再回马一击,死的人更多。” “咦,你怎么这么熟悉匈奴人?莫非你就是匈奴派来的探子?” “哎呀,该死的,我怎么就忘了我还身怀如此重任,多谢霍兄提醒!” 话不投机半句多就是这样的,一个被战争荣耀冲昏头脑的少年人,听不得半点关于失败的论断。 他认为只要自己出马,就绝对不会有失败这回事。 大汉直到现在依旧对匈奴持守势,完全是因为现在掌兵的将领全部是尸位其上,哪怕其中一位还是他舅舅。 如果换成他掌兵,一定能让所有的匈奴女人怀上汉种,也能把匈奴所有的牛羊弄回大汉供全国百姓大嚼,更能让匈奴单于跪在伪帝刘彻的面前瑟瑟发抖,然后,自己胸前挂着一枚八十斤重的金牌上书——天下无敌! “这确实很麻烦啊,怎么才能拖住匈奴人不让他们乱跑呢?” 霍去病终究是不同的,在少年狂想病爆发的同时还能有一点忧虑,这非常的难得。 “其实很好办啊。” “计将安出?” “其一,从皇宫里弄百十个绝色美女放在一座小城里,整天大张旗鼓的跳舞唱歌,让匈奴的探子看清楚每一个美女的漂亮模样,然后回去禀报给单于知道。 那些对我们丑公主都趋之若鹜的大小单于们一定会发疯,大家都想要美女,然后就千里迢迢或者万里迢迢的跑来抢美女,嘿嘿,我们趁机布下重兵,然后哈哈哈……“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这法子不成,灌夫两年前用过,其中一个美女还是他闺女,结果不太好,匈奴人抢走了美女,顺便弄死了灌夫麾下一千三百人……” “呃,灌夫是谁?” “左将军,以前是中郎将,以武勇冠绝天下,结果这一次很倒霉,丢了闺女,也丢了官职,只好在家喝酒骂人,最近骂人骂的起兴,连丞相田蚡都没放过,我舅母说他快倒霉了。” “好吧,前面的话就当我没说,不过啊,这个灌夫也太没脑子了吧? 竟然用自己的闺女上场?” “这其实也不怪灌夫,人家拿闺女引诱匈奴是忠心耿耿的表现,反正他有二三十个闺女丢一个就丢一个没什么。 他只有六千兵马,谁能想到匈奴一次会来五六万人? 就因为他闺女都被抢跑了,陛下才会对他这一次兵败持宽容态度,毕竟对国朝忠心耿耿嘛。” “你以后如果这样表现你的忠心,最好离我远点,我怕天上打雷的时候跟你在一起,很容易被牵连。” “你刚才还说用美人引诱匈奴来着?” “那是用皇帝家的美女好不好?” “呀,我忽然发现你好像对陛下很不满。” “没有的事,只是觉得小户人家经不起折腾,反正皇家喜欢送美女给匈奴,一次一个跟一次一百个区别不大。” “那是和亲,现在已经不多了,当年高祖被匈奴困在白登山的时候,皇后可是一次给单于送了九十九个美女。 就这,匈奴单于还不满意,特意写信来问咱们六十岁的老皇后,表示他对皇后非常的倾慕,问老皇后有没有亲自来匈奴游玩一遭的意思。” 云琅吃面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加快,能听到这样的皇家密辛很难。 “老皇后怎么说?” “老皇后一点都不生气,说她年纪大了,不能侍奉英雄,所以就派些年轻的去……”(老皇后吕雉,此处为史实,非作者胡说八道) “噗,咳咳咳……” 云琅差点被一口面条噎死。 第四十章严谨的科学发展观 第四十章严谨的科学发展观 这个世界最美妙的就是少年人……他跟云琅以前见过的少年人一样不太靠谱,一样喜欢做白日梦,一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一样喝高了之后就会鬼哭狼嚎…… 很好! 太好了! 顶呱呱啊! 云琅觉得自己可以跟少年人一起混,尤其是跟霍去病这种明显有妄想症的少年人一起混太安全了。 即便是发疯,人家也会大度的晒然一笑,然后道:“年轻真好啊……” 如果总是跟太宰这种被始皇帝严重洗脑并且对一个死人至死不渝的人在一起,他迟早会走上恐怖的反汉复秦的不归路。 如果跟平叟这种没事干就讲究阴阳调和并且将所有阴暗心思都归咎于天地阴阳变化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要是不变成一个脱离实际只喜欢耍嘴皮子靠脑子算计人的恶棍才怪。 如果跟卓姬这种骄傲的如同孔雀一样没事总是喜欢开屏,并且露出丑陋光屁股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跟她有一腿。 以上三种可能实在是太恐怖了,没一样是云琅想要的。 霍去病就着一碗面条跟一头蒜喝了一罐子烈酒,两三壶浓茶,结果就是剧烈的发酒疯,然后被大将军府的马车接回去。 至于卓氏的马车,酒醉的霍去病也不愿意去坐。 平叟双手插在袖子里,笑眯眯的目送霍去病的马车离开。 然后就对云琅道:“手段不错,算是笼络住了一个贵公子。” 云琅笑道:“你知道我志不在此,何苦拿我来说笑。” 平叟摇摇头道:“这不是笑话你,而是在羡慕你。 你知道这世上每日有多少人在追逐肥马尘土吗?能做到你这个地步的据我所知一个都没有。 想要往上爬,没有青云梯是不成的,即便有满肚子的才华,也需要人引荐才能一展胸怀。 老夫当年如果有你现在的机遇,何苦蜷缩在卓氏充当一个食客。” 云琅笑道:“平公也有一襟怀抱未曾施展吗?” 平叟笑道:“晚了,晚了,如今只能依靠腰里的几个铜钱,调戏一下小女子。” 说着话从袖子里取出几片简牍文牒递给云琅道:“小郎胸有沟壑,必不在意民籍这等小事,从尔缙云氏祖地办理,必定迁延时日,有听闻小郎与故乡父老不甚和睦。 老夫遂自作主张,为小郎在阳陵邑办理了民籍,从今后,小郎就是蓝田县人氏。 只是蓝田县自从高祖二年大饥荒之后就更名为渭南郡,户籍大多流失。 到八年前,蓝田县又被陛下划入上林苑,又在去年修建了上林苑鼎湖宫。 一连串的变革下来,蓝田县中的民籍已经散乱之极。 正好给了老夫可乘之机,买通一二胥吏,成就了小郎蓝田县上户之名。 文牒在此,小郎只需填上父祖之名,就成关中子弟。” 平叟笑眯眯的表情让云琅心中一阵阵的发寒,这个老家伙竟然不声不响的在调查自己。 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过人之处,恐怕这就是这家伙对付他的一个把柄。 现在眼见自己跟霍去病结为挚友,立刻就把调查监视说成了置办文牒,把自己可能对卓氏的最后一丝怨恨也填补的干干净净。 做事真真正正是滴水不漏。 云琅抓了简牍一把,却没有抓回来,另一头被老贼抓的紧紧的。 云琅只好松开简牍,拱手道:“小子欠平公一个人情,他日但有用到小子的地方,云琅必不敢忘。” 平叟哈哈大笑,一把将简牍拍在云琅的怀里道:“一家人说两家话,小郎真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哈哈。” 得到了云琅亲口承诺,平叟就满意的背着手走出小院子,经过一个小婢身边的时候,还在人家屁股上重重的抓了一把,可见这个老贼的心情是真的很好。 云琅回到房间瞅了一眼简牍,就知道自己上当了,痛苦的揪着头发把脑袋往案几上撞…… 简牍很旧,一看就是有年头的东西……上面的文字也没有错,只是在写名字的地方被人用抹布擦洗掉了原来的字迹…… 既然蓝田县的户籍大多遗失,也就是说官府手里留底的名册是不全的,现在全靠百姓手里的文牒来登记户籍。 云琅自己大可制造一个假户籍,然后去渭南郡官府登记也是没问题的。 自己既然接受了平叟他妈的好意,自己没户口的事情已经彻底的暴露了。 丑庸见云琅糟蹋自己,惊恐的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就听云琅呻吟着道:“还是太年轻啊!” 丑庸听了这话,立刻就不害怕了,温柔地揽着云琅的肩膀道:“再过两年,小郎的身子就长成了,小婢等着您就是了……” 自从卓氏有了新的冶铁方法,卓姬的一颗脑袋就再也没有低下来过。 别人家冶铁,她家炼钢,仅仅是两个字的差别,就让卓氏冶铁作坊的档次提高了十倍。 这个狠毒的女人,明明知道她老爹已经快要被《盐铁令》折磨死了,不但不伸手帮忙,反而还跟他老爹哭哭啼啼的要阳陵邑的作坊。 也不知道肥胖如猪的卓王孙是怎么想的,带着一群跟他一样胖的儿子呼啦啦的来到了阳陵邑,满足了女儿的要求之后又呼啦啦的离开了。 可能是蜀中的形势太严峻,他仅仅在阳陵邑停留了一天。 就是不知道这位伟大慷慨的父亲在听说卓氏冶铁作坊有了赚钱的新工艺之后,会不会被自己的不孝女活活的气死。 卓王孙来的那一天,卓姬不允许任何奴仆在外面胡乱走动。 更不允许云琅走出他的小院子一步,为此,云琅的到了一大堆精美的食材。 云琅的小院子说小,其实并不小,除过中间的正房之外,两边还有耳房。 丑庸现在是得了意的,把自己的房子安排在左手最靠近云琅卧室的地方,整日里指挥着梁翁老两口跟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干这干那。 知道云琅喜欢干净,整个小院子里连一棵杂草都看不见,即便是有泛碱的浮土,也会被梁翁的老婆跟闺女扫出去,再用石锤把地面捶结实了。 云琅小院子里的饭食永远都是令人期待的,只是平叟最近不太来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跟四个奴隶吃一样的饭菜了,并且极为痛恨云琅的自甘堕落。 不知道他坚持什么,反正面子大于天是肯定的。 这种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的坚持让云琅非常的感动,觉得这家伙还是有缺陷可以让自己攻击的。 一个没有任何道德缺陷的人云琅一般是不跟他接触的。 和这样的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经是罪孽了,再呼吸同样的一股空气,会让他发疯。 平阳公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是伪帝刘彻最忠实的拥护者,是天下妇人纷纷效仿的女德标杆,是大将军卫青少年时期的性冲动对象,是霍去病最严厉的指导者,更是云琅这个可怜人的最大债主。 “一百万钱,十天就花用干净了,不知小郎是如何花用的,可有账簿可以查验?” 平阳公主的声音听起来很动听,如同黄鹂鸣叫一般清脆,只是话语里的意思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实上,谁要是被人查账,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 新式记账法已经糊弄了卓姬很多天了,云琅也因此从中获得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说这一次制造曲辕犁用的钢,就是平白无故的用账目制造出来的,云琅不但没给卓姬一个钱,反而从她的帐房那里拿到了两万四千钱。 当然,这点钱在卓氏冶铁作坊最近庞大的交易往来中是微不足道的。 卓姬想要弄明白,以她用算筹的方式计算,估计需要计算到明年春天。 长平公主这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抓住你的一根毛,她就能顺着这根毛最后把你隐藏在黑暗中的裸体全部揪出来。 新式记账法对她一样具有强大的蒙骗性,只是她固执的认为制造一架曲辕犁,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十天之内花销一百万钱。 “你且来说说,为何曲辕犁明明已经制造好了十一架,你却在账目上勾销了其中的十架,而且两千一百斤钢料,为何在打造之后就成了两百八十三斤?其余的钢料哪里去了?” 这就不讲道理了,科学研究最大的支出就是材料的浪费。 以前云琅在机场带着兄弟们攻关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否则,大家哪来的奖金发,哪来的馆子可以下,哪来的钱在高档会所里抱着美女唱甜蜜蜜?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核销,做好十一架曲辕犁核销十架,这是科学常理,精益求精嘛,科学总是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前面十架只是为第十一架做铺垫的,是曲辕犁一型,到曲辕犁十号,都是试验型号,一旦第十一号曲辕犁定型了。 身为科学家,就必须有保密意识,把过程记录成册,而后再把那十架全部销毁,避免泄密,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个流程。 第四十一章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第四十一章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如何销毁的?” 长平公主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即便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长长的眼睫毛依旧很弯,很翘,眨巴起眼睛来如同两把小刷子。 “自然是丢进炉子里烧了!” 云琅大大方方的摊开手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少掉的钢料呢?这个总烧不掉吧?” “烧不掉,不过,我们为了能让钢料更加的耐磨,有的添加了一些石灰,有的添加了矿料,有的还往里面添加了磨碎的瓷器……最后,都变成了废渣,只好丢掉。” “废渣呢?” “被卓氏捡走了重新冶铁了……” 云琅总觉得长平公主是在捡芝麻丢西瓜,这么大一架曲辕犁不看,偏偏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很没意思,他总不能说,她给的一百万钱其实只用了二十万,剩下的都被他通过霍去病换成了黄金,打算过两天送去骊山? 长平公主不知道为什么莞尔一笑,转身就开始仔细观察面前的这架曲辕犁。 不得不承认,在云琅的指导下,这架曲辕犁充满了工业时代的流线美感,尤其是暗青色的犁头呈一个美妙的弧形,且被云琅分成三块,最后拼装上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容易损坏的犁头,可以多次更换,有效的减少了损耗,仅仅这一项发明,云琅觉得自己拿走八十万钱一点都不多。 “试验过了吗?” “公主不在,我等不敢轻易将这东西展现于人前。” 贪污人家的钱归贪污钱,该给人家的尊重以及为人家考虑这两点是不能丢的。 有了这两点,人家最后最多说一句贪婪,却不会说你办事不靠谱。 这样一来,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了不起他们下次把钱看紧些就是了。 果然,听到云琅这样说,长平公主的脸色好了很多。 亲自抚摸着这架制作的非常精良的曲辕犁轻叹一口气道:“如果此物真的能够为百姓节省一头牛,一百万钱也算是花的千值万值了。” 云琅点点头表示理解。 在这个破时代里,饲养一匹马,一年的饲料价值相当于中户人家六口一年食物的价值。 一家饲养一头牛的耗费也价值三口人的食物价值。 在很多中户人家,牛的地位比人重要。 对云琅来说,制造这样的一架耕犁,对他来说基本上难度不大,如果不是材料壁障,给他一群木匠,他能一天生产出一百架来,毕竟,曲辕犁是唐代的产物,工艺不可能太过精细。 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云琅还是很喜欢做的,当然,如果这个时代就开始重视专利权,并且给专利费的话,云琅是不会想到贪污这回事的。 阳陵邑城里就有很多的农田,这是这个时代城池的特点。 一旦被大军围困,城里的人至少还有一点土地可以耕种,不至于被活活饿死。 一头牛拖拽着曲辕犁在土地上滑行,锋利的犁铧劈开了黄色的土地,健壮的耕牛随着农人的吆喝声,一道笔直的犁道出现在土地上。 曲辕犁与以往的犁铧完全不同,它在翻开土地的同时还能借助犁铧上的弧面将土地翻倒在一边,相当于将原来的土地转移了近一尺的距离。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挪动,却对农作物保墒进气杀死虫卵有极大的作用。 霍去病刚才差点被吓死,他很担心云琅扛不住将两人贪污钱财的事情招出来,因为他也拿来五万钱。 虽然云琅很镇定的化解了,他依旧心头惴惴不安。 直到曲辕犁展现出它强大的威力之后,心头的不安才转变为骄傲。 长平公主顾不得自己华丽的衣裙,站在犁道里亲自比量了翻耕的深度,还赤手捏碎了一小块黄土,转过头对一个宦官模样的人道:“隋越!滚过来看清楚,仔细看清楚了,这将是我大汉农耕的无双利器!” 戴着黑色高帽的宦官隋越连忙跑进地里,学着长平公主的样子,测量了翻耕的深度,又点了一柱香记录了一柱香里耕地的数目。 好一通忙活之后才谄媚的朝长平公主施礼道:“仆,记下了。” 长平公主傲然一笑道:“记下了,就把这架耕犁带进皇宫,给陛下看看,我等着明年秋日听到庄稼丰收的消息。 出嫁的公主,就不进皇宫了。 我从未向陛下要过官职给别人,这一次,你禀报陛下,就说我要一个羽林郎的职位赏赐功臣。” 隋越大有深意的瞅瞅云琅,然后笑着躬身道:“仆,一并记下了。” 霍去病得意的用肩膀撞撞云琅小声道:“看样子我们要多一个伙伴了。” 云琅严肃的瞅着霍去病道:“先说清楚,我当羽林郎没问题,可是我不上战场!” 霍去病怒道:“羽林,羽林,为国羽翼,如林之盛,为皇帝之护卫,如何能不上阵杀敌?”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这种人百年都出不了一个,一旦上阵战死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不上阵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舅母为你谋一个羽林郎的职位? 你以为羽林郎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吗?” “第一,我要羽林郎的职位,纯粹是为了在上林苑要一块地研究种地! 第二,曲辕犁一旦在全国得到运用,大汉一年可多收一两成的粮食,至于节省的粮食,耕牛不算在内。 我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要一个羽林郎来玩玩很过分吗?“ “你可以当文官啊,不要羞辱羽林之名。”霍去病大怒之下强忍着揍云琅一顿的心思转过身去,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跟霍去病的争吵长平公主看在眼里却很不在乎,在她看来那不过是小孩子耍脾气,一会就会好。 眼看着隋越将曲辕犁擦拭干净装上马车,这才朝云琅招招手,笑容和蔼可亲。 “曲辕犁的名头你担不起!”长平背着手很伟岸的瞅着远山语重心长的道。 “确实如此,公主殿下只需给我一点小小的金钱上的补偿!” 对于长平夺走曲辕犁的事情,云琅一点都不生气,她说的那句话一点错都没有,以云琅的目前的地位,拿不到这件大功,即便是拿到了,估计下场会很惨,不如不要。 “老实说,一百万钱,你拿了多少?” “十万!” 这时候是交心的时候,再隐瞒就会引起长平的怒火,毕竟一个上位者是不会判断错的,即便是判断错了,也是下属的错。 云琅连磕巴都没打就报出一个小得多的数字,如果说八十万,估计长平会翻脸。 长平满意的点点笑道:“跟我预料的差不多,哼,在我面前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公主殿下法眼无差,云琅羞愧无地。” “好了,曲辕犁不错,那十万钱就算是赏赐给你的,去了你的贼名。 小小年纪正是为国建功之时,却偏偏喜欢财货,真是让人恨之入骨。” “没办法,从小穷怕了,见到钱财就习惯往怀里揣,拉都拉不住。” “男子汉大丈夫只要建功立业了,区区钱财不过是粪土一般的东西。 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计较目前的得失,你年纪幼小,将来的路还长,不要被一点财物遮住了你的眼睛。” 云琅躬身道:“瑾受教!” 长平公主叹口气道:“我自从出了皇宫,就不愿再进去,为了你这个孽障,又开口求人,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云琅无辜的眨巴一下眼睛,他记得目前得到的一切应该是自己拿曲辕犁换来的,怎么到了长平的嘴里,就变成了恩赐? 霍去病极为隐蔽的轻轻一脚踹在云琅的腿弯里,云琅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长平极为忧郁的道:“这一拜本公主受了,从今往后,你也算是我大将军府的人了。” 说着话还慈爱的抚摸了云琅的脸继续道:“可怜的,少年就失去双亲,又被族人贬斥,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楚。 好在以后不用了,大将军府就是你的家。 尔今后当与去病儿,伉儿、不疑、登儿相互扶持,相亲相爱,为我大将军府增添荣光。” 云琅觉得脑子很乱……先是莫名其妙的有了一个家,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四个兄弟,再然后自己要为大将军府增光添彩。 一瞬间,他缺的东西好像全齐活了,剩下的只有磕头这一条路好走了。 成为羽林郎对他拿到始皇陵那块地很重要,跟霍去病当兄弟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至于另外三个还不认识,卫青的三个儿子似乎没有什么本事,应该不难对付。 这时候如果磕头这些都能拿到,万事大吉。 如果拒绝…… 云琅愉快的认真磕头,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很傻,完全是一副我很喜欢,我很惊喜的模样。 长平公主嫌弃的挥挥衣袖,对云琅跟霍去病道:“去玩耍吧,今天准你们晚归!” 十九天十万收藏,感谢,感谢大家支持 这是孑2踏入网文之后最好的成绩,心头呜咽,脸上狂喜,猛拍键盘,却无言可诉…… 兄弟姐妹们的支持,是孑2此生最大的幸福,区区感谢两个字实在是太苍白,无法表明我此时心头之幸福之万一。 这是实实在在的十万收藏,每一个收藏的背后都有一个兄弟姐妹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向孑2表示支持。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牛逼哄哄的对编辑说的话,编辑说——你牛。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对同行说的话,同行说——牛的某个部位爆了!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想对诸位兄弟姐妹说的话——不知道你们会怎么回答? 不论是善意的调侃,还是鼓励我且行且珍惜,或者粗暴的说——你妹啊!我都认为是对我的祝福!!! 我想说爱你们,看过我形象的兄弟姐妹们可能不愿意接受,我不管,还是要说,还要大声的说,让全世界都知道孑2是一个多么幸福的人…… 感谢我的兄弟姐妹们,感谢你们,感谢这些用最大的热情支持孑2这个胖子的人,爱你们!!! 1高山洋子盟主 2一夜风雪夜归人盟主 3孑孓不二盟主 4呵呵哒都有人取盟主 5路接天盟主 6是猪也要是野猪盟主 7往北的地方海未眠盟主 8岑寂2010盟主 9greenyuxuan盟主 10迷之娇喘盟主 11刘雨龙97盟主 12想不到名字猫盟主 13最爱打小怪兽盟主 14公输吟尘盟主 15詹丰源掌门 16xiuxiulian掌门 17锦绣文采掌门 18INI三i魏掌门 19木沐暮慕长老 20行走之風堂主 21天海祥云舵主 22为你受尽冷风吹舵主 23小渐渐舵主 24雨露花浓舵主 25治文习武舵主 26idhuj0016舵主 27凤庭1973舵主 28第一次看正版1舵主 29*飘雪*天涯*舵主 30春雨动荡舵主 31梁池舵主 32夜~吻舵主 33咖啡不加糖☆舵主 34戴眼镜的木偶舵主 35徐歪才舵主 36书友20170814112135436舵主 37无动力潜艇舵主 38红羽舵主 39冬刺骨舵主 40喆的店舵主 41书中老白舵主 42陈文君2舵主 43愚者丶舵主 44云起昕玉舵主 45real幻想舵主 46八匹舵主 47猪三不舵主 48夜困舵主 49雁九舵主 50陌语like执事 51风暴雷霆之云仙执事 52浪漫Co2执事 53419026392执事 54青色夜凯执事 55心果棉花执事 56在江南烟雨中执事 57疯man道长执事 58天涯巨人执事 59大石学长执事 60童年时的凤凰树执事 61豆豆的多多弟子 62NMLGB28156弟子 63书虫天一弟子 64狂霸刀锋弟子 65也卖呆弟子 66书友20170818194851663弟子 67了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弟子 68团子石头弟子 69考拉烤地瓜弟子 70你就是很多很多话不说弟子 71小奔他爹弟子 72雷霆82弟子 73等会说弟子 74奇人达文西弟子 75chxwjlsh弟子 76东方亮西贝岩弟子 77天心雨落弟子 78大道同游弟子 79成天瞌睡弟子 80吾皇万岁~天星弟子 81情伤灬掩饰寂寞弟子 82流氓づ丑男弟子 83gg3679弟子 84ggcats6afsc3弟子 85会仰泳的蛤蟆弟子 86书友20170613202744860弟子 87哎呦我去01弟子 第四十二章不能跟古人比 第四十二章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么了,居然会把你当子侄对待。 对我都没有这么好过。” 霍去病跨坐在窗户上,两条腿不断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随风飘荡的腿。 云琅躺在软塌上,接受丑庸殷勤的按摩,随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换一条,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是我的长相比较出众的缘故?” “你贪生怕死,你阴险狡诈,你还满嘴谎话,你还卑鄙无耻的贪污钱,这样的人在长安一般都会被五马分尸,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现在还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 真是没天理啊!” 霍去病将脑袋靠在墙上无力地又道:“我军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们都是孤儿,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 每日里没完没了的骑射训练,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声不吭。 论起骑射,他们比你强一万倍,论起胆气,他们也比你强一万倍。 他们每日里夜思梦想的就是能够成为一个羽林郎。 可是啊,你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快的成为了羽林郎。” 丑庸跟云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气的帮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在绢帛上画图形,还要盯着木匠打造农具,有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去看铁匠们有没有偷懒。 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晒黑了。” 云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觉得自己最近过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这样的人跟羽林里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气的家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后也要向劳心者的方向前进,我很怕你到时候练的连脑袋里都是硬邦邦的肌肉。 那样的话,你还想封侯?做梦去吧。”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说这些话的目的就是想要说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书。 我以前只要拿起兵书就头痛,看样子还是要坚持看下去啊。” 云琅笑道:“看不进去书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书能长进,有些人呢看书只会越看越糊涂,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书,他们是上天的宠儿,天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种人。” 霍去病笑着朝云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见过郎将。” 云琅抬抬手道:“免礼,下次先从窗户上下来两条腿并齐,正过衣冠再行礼不迟。” 霍去病笑道:“郎将说的极是,标下这就依律行事。” 说着话两条长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棂上腰间发力,张开双臂,老鹰扑食一般就朝云琅飞过来。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翻身下了床榻,随后就把茶壶丢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声惨叫,砰的一声铺在床榻上,又触电一般的跳起来,捂着胯下呼呼喝痛。 云琅惋惜的看着被弄碎的瓦壶,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喝起茶来一股子土腥味,还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独苗……” “你如果再算计我几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这一棵独苗了。” “我心里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这种人进了羽林,该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进吗?” “不能,我还准备加紧再弄点功劳好跟陛下要骊山底下的那块地,明年开春还要种谷子,农时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进羽林纯粹就是为了要地?换一块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个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一塌糊涂。 知不知道啊?种地也需要大学问,你看看骊山那块地,背山面水,阳光普照,山涧又有无数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库,只需连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来一把大火烧山,烧山的灰烬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么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 再说了,在皇家园林里面盖一座庄园,没事干去山中狩猎,空闲时在山涧钓鱼,没劳力了就请猎夫去帮我在园子里抓野人,你觉得这日子过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种地?”霍去病的两只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成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种地?” 云琅弄干净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躺了下去,打着哈欠道:“谁告诉你羽林郎就不能种地了? 谁告诉你种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头了? 没了种地的,你们吃什么,饿不死你们!” 霍去病喟叹一声道:“我是为你好,羽林中郎将公孙敖那一关你不好过。 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马夫,也避免不了练习阵法。知晓军中避讳,一日都不得闲,稍有忤逆,就军法从事,轻则军棍,重则斩首从不宽贷。 你散漫惯了,如何能够受得了约束?” 云琅大笑道:“说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进羽林是吧?”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会成为羽林之耻的,知道不?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带坏。 我不敢想军中那些直爽的汉子遇到你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我以前什么东西都能吃,自从跟你吃了几顿饭之后,家里的饭菜已经无法下咽,军中看来更不用想了,以前我决计干不出贪污这种事……现在居然贪污家里的……” “好吧,好吧,我进羽林之后别人不问话,我绝对不主动跟别人说话成不成?” 霍去病松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时,我会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败我兄弟再说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厌烦了,现在就走!” 云琅对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随口问道:“明日还来?” “当然!” 话音刚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户外面。 “可能是名将的原因吧。” 云琅自言自语。 但凡是名将,似乎对军队的纯洁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们对合格战士的要求,就像吴起喜欢用目不识丁的农夫,李靖喜欢野蛮的山人,戚继光从来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个道理。 想想也是,面对明晃晃的刀枪,奔腾咆哮的战马,飞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乱飞的石头,面容扭曲狰狞的敌人,只有服从性极好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锋。 聪明人一般都会避开这种场面的,比如云琅就是这样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从前一种人群里出现,他们经历过聪明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做过聪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锤百炼之后,只要活下来,都是极为了不起的人。 聪明人很少能够成为英雄,因为他们足够聪明,能及时的将自己从危险的境遇里解脱出来。 有时候为了解脱,就顾不上别的,叛徒就是这么出现的…… 霍去病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和云琅相比他要一丝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云琅不小心打开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干不出贪污这种事情。 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云琅跟他做朋友这没问题,事实上云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个朋友。 云琅想要成为他的战友兄弟,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非常的不靠谱。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一个连武艺都练不好,却能对逃跑这种事另辟蹊径的人,上了战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比别人跑的快些,还是向后跑…… 当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处太多,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块地弄成自家庄园的路径。 上战场当军官就算了,云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军队一定会成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战斗的那一部分。 毕竟,一个喜欢逃跑的军官,手底下总会有一群喜欢逃跑的属下,只要到了军中,云琅一定会跟磁铁一样把所有胆小懦弱或者还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战场!” 这是云琅给自己制定的最后底线,哪怕丢官丢人也不上战场。 他觉的自己一介后世人,跑来汉朝为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皇帝卖命,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没有做到反汉复秦,已经是他对这个皇帝这个时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这么一想,云琅马上就高兴起来,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没事干就琢磨点吃的,他搓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转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还没有想好今天晚饭的菜单,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万事就怕认真 第四十三章万事就怕较真 “我家小郎要做官了!” 云琅刚刚起床,就听见丑庸依靠在门框上朝外面几个丫鬟高声道。 云琅会心一笑,这确实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既然是欢喜的事情,丑庸大声宣扬也没什么错。 人生在世,能有欢喜感觉的事情不多,升官发财自然算。 至少,这是一种能力得到肯定的标志。 世上值得快乐的事情远比悲伤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点就快活一点。 云琅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尽务实了,吃饭都捞干的吃,现在不一样了,居然关心起人们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没来,官服没穿上,印绶没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这件事情落实了,云琅打算大肆的操办一下,让大家一起乐个够。 今天是个好天气,事实上大汉的天空只要没有阴云,天空都是湛蓝湛蓝的。 伪帝刘彻没工夫理睬云琅那个芝麻大的一个小官,他正亲自扶着犁头在皇宫里耕作呢。 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练习过耕作。 皇子皇孙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里面的尖子。 为了讨好重视农耕的父亲,刘彻可是在耕作上下过苦功的。 仅仅看笔直的犁沟,就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干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岁的刘彻已经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纪。 仅仅从今年颁布的年号元朔,就能看出这个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经不满意大汉国暮气沉沉的状态,准备有所作为了。 (汉武帝改年号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时的汉武帝,已从少年皇帝长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元朔”体现出了汉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后面扶犁,大将军卫青干回了马夫的老本行,在前面牵着牛。 不大功夫,一整块地就已经犁完,泛黄的土块暴露在阳光之下,散发着泥土特有的腥味。 刘彻放下耕犁,解开挂在绊臂上的衣袖,径自走上田垄,坐在一张软塌上,立刻就有宫人将备好的温汤端过来,将皇帝的脚放进水盆细心地擦拭。 卫青牵着牛扛着耕犁也上了田垄,自有宫人牵走了牛,卫青自己扛着耕犁来到刘彻身边,轻轻地把耕犁放下,对正在喝蜜水的刘彻道:“仆检视过了,犁头并未有损坏或者缺损之处。” 刘彻回头看看那块被翻耕过的土地道:“确实是好东西,长平这一百万钱花的值。 诏,长平献“元朔犁”有功,赐,黄金十镒,蜀锦一千匹,珍珠一斗,白壁两双,荣,仪马一双,屏山一对。” 手捧简牍伺立一侧的尚书郎魏苟立即执笔记述,片刻而成,然后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扫了一眼就挥手示意存档。 卫青从头到尾都笑眯眯,既没有太激动,也没有什么失望之色,静静的看着皇帝拟诏。 “是不是很失望?”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问道。 卫青躬身道:“本就无所求,何来的失望?” 刘彻哈哈大笑道:“仲卿这句话说得好,一点散碎钱财就夺了造福农桑的大功,放在别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 放在你卫仲卿身上朕觉得很合适,你想要的只能用战功来获得。 去岁你走了一遭龙城,果敢冷静,深入险境,直捣匈奴祭天圣地龙城,首虏七百人,虽然取得胜利。 然,另外三路,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还,朕深以为耻。” 卫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后,请给臣三万铁骑,臣将出雁门,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虚实。” 刘彻笑道:“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吗?” 说完话,等宫人给他穿上鞋子,朝卫青挥挥手就径直去了大殿。 卫青低头看着跟前的曲辕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宫。 临出门的时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门口,笑眯眯的将一枚小巧的青铜印绶,以及一个木箱子献给了卫青。 “这是长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经准了。” 卫青晒然一笑,命仆从捧上,就上了战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长平已经在欣赏满屋子的赏赐,甚至取出一匹宝蓝色的蜀锦放在刚刚进来的卫青身上比划一下道:“不错的蜀锦。” 卫青看着长平学着刘彻的样子问道:“不觉得失望吗?” 长平笑道:“得来的容易,自然不会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战功之外的任何功劳。” 卫青摇摇头道:“功劳倒在其次,而是这曲辕犁不,现在叫做元朔犁,不该这样就被埋没了。 陛下今日试用之后还说是一个好东西,却不知为何会如此冷淡的对待。 在我看来,制造此物的功劳不比为夫探龙城的功劳差。 探龙城,为夫进爵关内侯,云琅制造元朔犁,却只有一个小小的羽林郎。” 长平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岁的孩子,要那么高的官爵做什么? 夫郎也宦海沉浮这么些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官爵必须与实力相匹配的道理吗? 没有足够的实力,却身居高位,这不是在赏赐他,而是在戕害他。 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云琅虽然怪心思多谢,终究年幼,只要在公孙敖的麾下磨练几年,长大之后,陛下自然会记得他的功劳。 毕竟吗,元朔犁是要颁行天下的,这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了,那时候再另行封赏,就没有现在这些麻烦了。” 卫青笑道:“去病儿昨夜找我,说云琅不适合羽林。” 长平大笑道:“就因为那是一个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让她进了羽林,换了别的地方,天知道他会闯出什么祸患来。 夫郎可知道这次制造元朔犁,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 卫青皱眉道:“全部给他我也觉得少,怎么总是在几个钱上纠缠不休?” 长平笑道:“这可不一样,少年做贼跟成年做贼是两回事。 我更恨这个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装进去了,明明贪污了不下三十万钱,偏偏告诉我贪污了十万钱…… 不对,可能还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细细追查一番。“ 卫青目瞪口呆的瞅着老婆小步快跑离开的背影呐呐的道:“至于吗?” “怎么就不至于了!去岁四路大军偷袭龙城,知道为什么就我舅舅一路人们成功了吗?” “为什么?” “只有我舅舅没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阳,夜晚观星就能认路。” “就这?” “这还不够厉害?” “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还要强一点。” “撒谎!”霍去病一张脸变得通红,他无法忍受云琅小看他的亲人偶像。 “你别急啊,对了,司南这东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属下的太史令在长安北府有一座观星台,观星台上就有一块青铜盘,盘子上有一柄乌勺叫做司南,我去年还玩弄过。 很好玩啊,无论怎么转动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 …… 你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了。” 正在给两人烹茶的丑庸吓坏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刚刚还谈笑言欢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发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脚踹开窗户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云琅,只见云琅对她叹口气道:“他不是在生我们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啊?” “可能觉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炉子里的松果取出来,我一个人喝不了那么多的茶水,自己家的东西一定要省着点。 再把梁翁喊过来,让他修理一下窗户。” 丑庸是个听话的姑娘,冲着云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颗充当燃料的大松果夹出来,浇上水然后拿去窗台上晾晒。 霍去病一走,云琅就有些孤独,主要是平叟,卓姬他们两人不知道在忙什么,已经七八天不见人。 云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还没有下来,没有羽林官身,就没办法带着大量的东西回骊山。 也不知道长平是怎么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现在还办不好。 傍晚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似乎变得很热闹。 正在看简牍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丢下手里的简牍,走出房门。 一眼就看见卓姬那辆挂着风铃走起路来叮叮咚咚作响的马车。 平叟从后面一辆马车上跳下来,身手矫健的不像是一个老人。 “把后面的钱箱全部搬下来,十六个,一个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没瘸吧?仔细数着,少一箱小心老夫剥了你的皮。” 云琅把身子靠在门框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炒黄豆嚼的嘎吱作响。 卓姬看到云琅没好气的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就走,招呼都懒得打,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花头巾的白面男子,潇洒的走在卓姬身边,看到云琅靠在门框上的无赖模样,居然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还是有些风度的,并未说什么难听的话。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从云琅手里拿走一点炒黄豆指着仆人们费力的从马车上抬木头箱子。 “五百万钱!” “有我的份没有?” “没有!” “为何?我还是铁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钱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长平公主找了四十个帐房,用筹算算了八天,发现你从柜上偷钱了,就是还不明白你是怎么偷走的。 虽然不至于送官,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柱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帐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 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 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 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 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 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 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 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 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 跟你们对比起来,**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 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 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 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第四十五章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第四十五章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帐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两斤麦芽糖仅仅够她吃到家门口。 内城的房屋与外城房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砖头。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门头屋檐上添加一点砖帽。木板制成的大门大多涂成黑色,镶上一个铁门栓,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大街上尘土飞扬的没办法落脚。 内城的房屋讲究就多了,虽不能说处处雕栏玉砌,却也处处清爽,尤其是雨后的青砖,泛着润润的青色,让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脸去蹭,你不疼吗?” 就在云琅打量督邮家大门的时候,丑庸可能是跑热了,正把脸贴在砖墙上贪凉气。 见云琅发怒,丑庸嘀咕一声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里的梁翁听到云琅的声音,连忙打开大门扫帚都来不及丢,就欢迎主人进家门。 青砖的门楼并不高大,黑漆的大门也显得朴素,这样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显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个金饼子,这让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这个金主在,云琅自己并没有花费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会想办法再从长平那里弄点钱。 这是一个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后面的二层小楼上,两边是两排尖顶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边,将左边留出来充当客房。 楼前左侧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辘轳,粗大的木头上满是绳子勒出来的印痕,看样子已经用了不少时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个雅致的人,靠着墙边还种了两排竹子,竹子堪堪长成,三长高的竹子如同两排遮阳伞,正好给不大的院子里留下一片浓荫。 地上的青砖已经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儿小虫正在用铲子铲地,估计是担心云琅会被这些青苔滑倒摔死。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啊不,一枝青竹窥邻家……哈哈哈。 小虫,青苔别铲掉了,留着,给某一个不喜欢走门的混蛋留着,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听到这个变音期的公鸭嗓子,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站在墙头干什么?就算我不在乎,邻家难道不会报官吗?” “谁敢报?隔壁就是我家!” 云琅四处瞅瞅疑惑的道:“长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条街上!” 霍去病从墙头攀着竹子跳了下来,顺手在小虫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后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整条街都是我们家的吗?” “混蛋!” “确实很混蛋,家太大,有时候会迷路,太大了也很没意思啊。” “我是说你干嘛在小虫身上擦手?男女有别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虫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谁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脏了,自然要找个地方擦。 呶,给你一把钱,换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云琅很生气,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小虫,却一脸娇羞模样接过铜钱,敛身施礼之后就跑了,她没有被羞辱的自觉,反而因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乱如麻。 就连梁翁夫妇二人,也靠在厨房门上傻笑……看样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们就会把自家十二岁的闺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间。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的实用性哲学在这个时候是占了上风的。 几十年来的黄老哲学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这个国家。 国家对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税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伦理上的约束并不严格。 历经战国,以及秦末大战,在后来的军阀混战之后,丁口减少严重。 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会施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个时代对于伦理道德的要求远没有云琅经历的后世严苛。 在云琅认为是过不去的事情,对大汉百姓来说屁都不算。 想想两千年来的伦理进化成果连屁都算不上,这就让云琅有些气急败坏。 “我要西面的那一间!”霍去病指指二楼西面的那间凉房。 “不成,那一间要改成茅厕的。” “你把茅厕修建在卧室边上?” “对啊,这样方便!” “你就不嫌臭?” “谁告诉你茅厕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第四十七章可怜的人 第四十七章可怜的人 迷迷糊糊的云琅总觉得哪里不对头,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个想当皇帝想疯了的人。 难道说豆腐是他发明的? 一个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国,研究什么豆腐啊? 云琅别的迷糊,有一点却很清楚,离淮南王越远越好。 在这个完全属于伪帝刘彻的时代里,谁敢跟他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不论是匈奴王,还是大臣,还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顺眼的,最后都死无葬身之地。 长平公主走的时候,云琅赫然发现,他居然答应了长平合伙开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种植豆菽之后的田地再种黍粟,收获要高于去年种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胀气,不耐受,因此一直作为牲口的口粮种植。 吃了豆腐则不会有胀气一说,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处显出来了。 这些天哪里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来了,算你大功一件!” 长平走的时候,交代的话有些语重心长,看得出来她的忧思很重。 云琅总觉得国家大事关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块地买下里,然后在上面种满大树荆棘粮食,果树,弄一个大大的庄园,把可怜的太宰奉养到死,然后愉快的在大汉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这个时代里高手如云,酷吏如雨,阴谋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个心思重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用担心会被异族欺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错了,没必要强出头。 世界上的能人异士无数,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出风头的。 丑庸关上大门,梁翁的老婆跟小虫一起给云琅做了一碗面条, 云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饭,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头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听云琅抽噎着道:“以后不要给我拿独头蒜……” 藤箱里的铠甲很合身,这样小的铠甲军中并不多,直到云琅在胸甲里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这家伙把他的铠甲拿来了。 以前做梦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铠甲,现在它就安静的放在箱子里,云琅却没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云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军的武器已经是汉军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国出品依旧是质量的保证,从这一点上看,大汉目前的战争潜力,还比不上大秦一统天下的时候。 在高楼酣眠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中风,穿堂风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为什么喜欢袒胸露乳在高楼上酣眠,云琅觉得这些家伙完全是为了出名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处漏风的房子睡一夜就伤风,鼻子塞得厉害,勉强起身之后,让丑庸打来冰凉的井水,咬着牙把脸塞进去,全身打了几个寒颤之后,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渐渐变得清明。 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脑子,现在是非常时刻,一个应付不对,就会成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汉廷尉府杀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典范。 想要人家重视你,你就必须要对人家来说有用处,想要人家特别重视你,你就必须表现出相应的价值。 因此,云琅在筹建豆腐作坊的时候,非常热心,强迫自己喝了一锅小米粥的云琅,一大早就开始绘图,准备制造豆腐坊里所需的所有器具。 这一次,长平没有直接把钱交给云琅,而是派了一个管事过来,负责所有器物的制造以及钱粮的支出。 至于开店的地方,就在长平侯府的后花园,他们在墙上开了一扇临街的门,利用了靠着围墙修建的一大排平房,这里还有水,有阳光,有空地,作坊的场地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十几个明显是官家匠作的人在云琅提出需要大量木桶,蒸笼,木盒之后,他们锯木头的声响一天都没有停止过。 想要打造巨型铁锅,现在只有卓氏有这个实力,那个管事去了一趟之后,就脸色铁青的回来了。 大锅的造价不菲…… 这是一桩让人非常难以理解的事情,卓姬利用了长平的名头才保住了阳陵邑的铁器作坊,现在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敢为难起长平侯府来了。 管事怒气冲冲的去找主人去了,一副很难缠的样子,云琅觉得事情很不妙,卓姬是个傻蛋,平叟决计不是。 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得罪长平就等于得罪了死神。 平叟在日落时分来找云琅喝茶,气色灰败,不断地喝茶却一句话都不说。 “既然已经决定翻脸了,你现在就指望你们背后的人能够帮你们挺住,如果挺不住,或者人家抽身走了,你们想死都没地方埋。” “帮帮我,帮帮卓姬!” “我现在也很倒霉,别看当官了,还没有白身的时候自由。 人家要砍我,我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人家会说对我执行的是军法。” “丞相!” 听到这个名字,云琅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嗝,然后整整一晚上就一直处在打嗝状态中。 “丞相啊!” 丞相,秩万石,月俸六万钱,率以列侯出任。 伪帝刘彻任命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因其无爵,封为平津侯。从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对百官有选举、任官、黜陟、刑赏的权力。 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大汉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必须到会。 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 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 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 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现在的丞相就是广平侯……薛泽。 大汉朝的那些风云人物云琅多少是有些记忆的,比如田蚡,比如公孙弘,至于薛泽,说实话,他真的没有半分记忆。 “你觉得是薛泽厉害,还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 “自然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只是,长平公主发怒,卓姬与我最多没了家产,一旦得罪了薛泽,明日就是我们的末日。 现在这样做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云琅奇怪的道:“他一个堂堂丞相,看上你们卓氏冶铁什么了?” “曲辕犁!” 云琅惊讶的道:“曲辕犁关你们卓氏什么事情?要找应该找卫青或者长平才对啊。” 平叟痛苦的道:“是在我卓氏出产的,丞相认为既然卓氏能造出第一架,就能造出第二架。” “那就去造啊,犁头是你们打造的,废品还留在你们手里呢,照着样子再打造一个不就完了?” “长平公主不许!” “那么,长平知道不知道薛泽在打曲辕犁的事情?” 平叟绝望的道:“我就是刚刚从长平侯府门过来,今天在那里与卓姬跪在门口一整天,公主不见我们。” 云琅不由得笑了出来,看着平叟道:“人家两个大贵族不愿意硬碰硬,所以就只好逼迫你们了是不是? 其实只要你们死了,这事也就没了,对不对?” 平叟惨笑一声道:“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司马相如为了当官把曲辕犁的事情说给了薛泽听,也不会有我卓氏现在的困境。” 云琅笑道:“你觉得找我有用吗?” 平叟颤抖着双手捧着茶杯喝了一口茶道:“老夫六神无主……” 眼看着平叟佝偻着身体跨出门槛,云琅苦笑一声道:“我这里还有一幅图,图上的器具名叫耧车,原本是与耕犁配套的播种农具……” 话刚刚出口,云琅脸色突变,指着面有愧色的平叟道:“你们做的好绝!”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痛的厉害,眼前无数金星飞舞,这些天被压下去的不适,一瞬间就全部涌了上来,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眼前却越来越黑。 他最后听到的就是丑庸的尖叫声,丑庸的声音一向很大,这一次却听得不是很清楚。 第四十八章梦境与现实 第四十八章梦境与现实 孤儿院的那栋白色的三层小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神殿。 神殿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柳树,柳树的枝叶繁茂,硬是在清朗的天气里遮出一片荫凉。 云琅摇着小磨盘让它转的飞快,云婆婆用大勺子往磨眼里放泡涨的黄豆,一勺子黄豆下去,石磨周围就有白色的豆浆流淌出来,最后沿着石磨的凹槽流进石磨下的一个铁皮桶里。 磨豆浆是云琅每天要做的工作,谁叫他是所有孩子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呢。 胖嘟嘟的小朵把手指含在嘴里,痴痴的瞅着铁皮桶里的豆浆,怎么撵都不愿意离开。 她最喜欢喝豆浆了,当然,如果有剩余的豆浆能做成豆花,她就更加喜欢了。 只是云婆婆手里的笸箩已经空了,里面并没有多余的豆子,也就是说,今天大家只能喝豆浆,却不能吃到美味的豆花了。 “婆婆,我想回去修飞机。”云琅把最后一点豆子磨完之后就急不可耐的对婆婆道。 云婆婆的眼珠有些浑浊,不如以前那么清澈,这是白内障的前兆,不过,云琅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依旧不敢直视婆婆的眼睛。 “行啊,累了就换一种活法,没必要总是绷的紧紧的,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会跟女人打交道,这都是命啊。” “婆婆,不是我不好,主要是满世界都是王八蛋,你的小琅被人坑的很惨。” 云婆婆笑了,只是牙床上缺少了两颗牙齿,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滑稽。 “你呀,如果肯心黑一点,就不会被人家坑了,孩子,你是孤儿院里最聪明的孩子。” “您也笑话我,我比小朵儿他们聪明我知道,因为现在除了我之外,别的弟弟妹妹都有残疾,我跟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不会尿裤子。” “胡说!”云婆婆探出湿漉漉的手在云琅脑门上宠溺的拍了一巴掌。 “都是婆婆没本事啊,你本来有更加远大的前程,却因为我这个老婆子跟一群傻子弟弟妹妹,就近选了一个什么狗屁学校啊,出来之后最好的前程就是修飞机,唉……说了你也不听。” 云琅掏出手帕把靠在他腿上的小朵儿嘴角的口水擦干净,然后笑道:“修飞机没什么不好啊,至少薪水高,一个月能多买不少黄豆呢。” “屁话!你选择修飞机只能给我们多买点黄豆,如果你能有更大的出息,岂不是可以给孩子们买花生,磨花生奶喝? 如果能再出息一些,不就能把这座小楼给推倒重建一座? 如果有大出息,婆婆还想去梵蒂冈朝圣呢。” “去啊,我不是刚刚给了您二十万吗?去意大利足够了。” “混账,那是你贪污来的钱,怎么能用这钱去朝圣?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还能化解你的罪孽,放在上帝的面前,只会让地狱之门打开。” “哈哈哈,婆婆,我觉得我更喜欢地狱一些……” 云婆婆凝重的看着云琅,沉重的道:“这是亵渎!” “我觉得用地狱的手段解决问题更容易一些……婆婆你要去哪?” 云婆婆转身走了,她走到哪里,她的身后就变成了黑暗,走到哪里,那里的光明就会崩塌…… 云琅惊恐的抱紧了小朵儿,小朵儿小小的身体却如沙子一般从他的怀里散碎,最后流的涓滴不剩。 “婆婆——”云琅撕心裂肺的大吼一声,翻身坐起。 冷汗湿透了重衣,额头的汗水小溪一般涔涔的往下流淌,双目恐惧的盯着面前的砖墙,身体抖动的如同秋日的落叶。 “小郎,您怎么了,您别吓我……”丑庸惊恐的声音把云琅从无边的恐惧中拖拽了回来。 他的眼珠子重新恢复了灵动,低声道:“给我煮一碗姜汤,多放姜,三碗水煎成一碗,再给我多准备一些凉开水,凉开水里加一点盐,让我再睡一觉,身体就会恢复。” 丑庸慌乱的出去了,云琅就看到了骑坐在窗棂上孤独的喝着酒的霍去病。 “我小的时候疾病缠身,非常的麻烦,我母亲就给我起了去病这个名字,可能真的起作用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生病。愉快的活到了现在。” 霍去病的声音听起来淡淡的,似乎还有一点冰冷,他所谓的愉快,绝对不像他描述的那么让人欢喜。 “没那么愉快吧?” “去你妹的,私生子能他娘的愉快到那里去?”霍去病学说别人语言的天赋非常的强大。 云琅笑了,指指霍去病,再指指自己道:“差不多啊,我一直很奇怪,像你我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我们的父母好像都不太喜欢我们。” 霍去病在确定云琅不是在笑话他之后,点点头道:“卫伉今天早上还说我是野种来着。” “我不是挑事啊,要是我绝对不会忍的。” “我没忍啊,我把他的肋骨打断了一根,看在我舅舅的份上,我要他记住,以后再敢说我一句,我就打断他一根肋骨,听仵作说人有二十四根肋骨,所以,他还有骂我二十三次的机会。” “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话都没说,他一般不管这些小事情的,只要别打死打残。” “我能动手揍他吗?” “为何?” “因为你舅母正在坑我。” “那你就揍错人了,你该去揍平阳侯曹襄,那才是我舅母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那人好揍不?” 霍去病叹口气道:“不好揍,主要是因为这家伙病的海枯石烂的,估计你一拳头就能活活打死他,死掉一个关内侯,还是曹参的后人,不抵命实在是说不过去。” “那就算了,给一个死人抵命一点都没意思。” “那个耧车给了吧,我们他娘的实在是太小了,狗屁的能力都没有,看以后吧。” “可以,请长平公主帮我在上林苑骊山下,渭水边要一块地,我打算在那里实验新农具,当然,实验完毕之后,那块地应该属于我私人。” “多大?” “不超过三千亩,少了无法试验出效果。” “理由?” “这个就需要你舅母自己去找了,我只要去那里划地就好。” “为什么一定是上林苑?” “我一无所有,只敢跟陛下要他的地,也只有陛下在满意新农具之后才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土地,且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不小心要了别人的地,我担心性命不保。” 霍去病冰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好主意,等我获得了军功,我们一起在上林苑里置办庄园,骊山脚下,渭水边上,确实是一块好地方。” “顺便告诉你舅母,豆腐作坊的工艺,器具我已经弄好了,只要按图索骥就没有问题。 至于合股就算了,请你舅母折算成银钱给我,我想要去种地。 秋日草木枯黄之后,正好放火烧山,灰烬可以肥地,只要赶在上冻之前把土地翻好,明年开春就不会耽误农事。” 霍去病笑的咕咕的如同猫头鹰,用力的拍打着云琅的肩膀道:“早就告诉你不要过于展露锋芒,满阳陵邑里基本上没好人,你拿出来的好东西越多,惦记你的人就越多。 这一次是那个司马相如拿你的元朔犁向薛泽邀功,薛泽在听说这事是我舅母在操办,立刻就打了退堂鼓,然后,哈哈哈,然后你就被人家装坑里了。 我以为你起码会置之不理,或者见死不救,最好的结果就是你能向我舅母哭诉哀告,没想到你居然入彀了,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了。 别说我,就是事情的始作俑者我舅母也愣住了,她只是想试试你人品,结果……哈哈哈,她现在尴尬的都不知道怎么见你。” “少替你舅母说话,皇家人天生就是阴谋家,整天一步三计的算计人,她才不会有内疚这种感觉,意外可能是真的,至于尴尬,还是算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过啊,我舅母对我说“你可以为友”,这句话出自我舅母之口,算是对你人品的最高褒奖了。” 霍去病这一次离开的时候没有跳窗户,虽然还是有翻墙的坏毛病,却用了梯子。 他刚走,梁翁全家以及丑庸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围在云琅身边像是在哭尸体。 “城里不好待,等我病好之后我们就去城外种地去,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 梁翁连连点头道:“种地好,种地好,关上大门就是自己的天地,好人经不起外面这些人的折腾。 老奴还想伺候小郎长大,成亲,开枝散叶呢。” 只有丑庸噘着嘴道:“我们几个也种不了多少地啊。” 云琅笑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能赶着耕牛种地的人吗?” 梁翁嘿嘿笑道:“傻大女,小郎自然能找到种地的人。” 丑庸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四十九章刘彻的大嘴巴 第四十九章刘彻的大嘴巴 耧车,是一种播种工具,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农具的出现,田野里的麦子,高粱,谷子,糜子一类的作物才会形成整齐的行列。 排成行列而不是一大片种植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通风,这对作物生长极为有利。 楼车的出现,对于减轻农人耕作强度,以及提高作物的产量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了把这一段话写在简牍上,云琅用了七八斤简牍,如果算上先前楼车的构成以及制作方式,使用的简牍足足有五十斤。 “因何会写的如此繁琐?” “工艺流程不敢删减,只求最详。” “你家门外的那一箱金子你真的不收?” “为什么不收?当然收!还有那一箱子茶饼也不会放过。” “卓氏的赔礼非常有诚意啊。” “都是小人物,也都是傀儡,有什么好生气的,只是从今后,只在金钱上有往来就可以了,至于人情,已经被他们消耗光了。” 东西被丑庸跟梁翁费力的抬上二楼,人却没让进来。 霍去病打开箱子,惊讶的吼叫道:“你家的金子为何成色如此之好?” 说着话还往自己怀里揣了两个金锭。 “知道是我家的你还往自己怀里揣? 如果你舅母肯让我把她家的金子全部重新冶炼一番,两成的火耗,就能把金子全部变成这个模样。” 霍去病计算了一下,然后疑惑的道:“这样一来我舅母没有什么损失,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啊,你为何如此热衷?” 云琅看着箱子里的黄金迷醉的道:“我就是喜欢黄金金灿灿的模样,这才是财富的本来面目,灰不拉几的东西怎么能表现出黄金的价值?” 霍去病举着两锭黄金仔细的在太阳底下研究,被云琅一把夺过来丢进箱子。然后一屁股坐在箱子上,他觉得再让霍去病研究下去,他的金子还会减少。 “我舅母进宫去了,成不成的等到她回来就知道了,当今陛下的心思很难猜,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 很多自以为了解陛下的人,现在快死光了。田蚡的大儿子昨天也倒霉了,武安侯的爵位被革除了,陛下似乎正在有计划的清除关内侯爵。” “所以说要上林苑的土地有难度?” “这就要看陛下对耧车跟你以前进献的元朔犁有多重视了。” 云琅心里很着急,他很担心太宰的老毛病会复发,这一次出来的时间太长了。 然而,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被动的等待,这种命运被人家决定的感觉,云琅已经很习惯了,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打破樊笼的能力。 中午的时候身体依旧虚弱的云琅勉强喝了一碗粥就躺下休息了。 霍去病则回到长平侯府帮云琅打听消息,他一直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一定要把家安在上林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只好听之任之。 云琅躺在床上,脑袋里却如同开水沸腾一般,将来到阳陵邑之后自己的行为过滤了一遍。 基本上没有大的漏洞,除了那个喜欢研究豆腐的王八蛋淮南王害他遭受了池鱼之灾以外,没有什么太出乎他预料之外的事情。 蔡地云氏,只是史册上一段话,云琅以前研究自己姓氏的时候看过,他甚至记不清楚那段话说的那个时代。 长平的调查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查无此人。 这具青涩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方便,如果不是因为年纪的缘故,他相信,以长平的谨慎,他一定会继续深挖下去的。 长平坐在回家的马车上也在思量云琅的问题。 这个少年给了长平太多的惊喜与惊讶,有时候让长平觉得这个少年人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他的谈吐,行为,礼仪,学识全部证明,他不是一个平民子弟。 想要调教出这样一个懂百工,通晓四艺的人首先就应该拥有一个博学的老师。 然而,蔡地却因为中山国之乱,已经成了断壁残垣,不论有没有云氏的存在,终不可考…… 不论是新式冶铁法,新式记账法,还是曲辕犁,亦或马上就要出世的耧车,这些新的事物给了大汉极大的帮助,所有的物事都找不到出处,让云琅的身份笼罩在一团迷雾中。 长平知道,自从大汉统治世界之后,这片国土上的名山大川中,还隐藏着无数的隐士。 这中间或许就有云琅的老师。 在大汉没人敢轻视这些无名隐士,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举奠定了高祖太子刘盈的皇储之位,这让大汉皇室记忆深刻。 长平已经不再怀疑云琅是淮南王的人,只要看看他敬献的这些东西,再说他是淮南王的人就是一个大笑话了。 如果淮南王手上有了元朔犁跟耧车,他早就名满天下,被百姓视作贤王。 皇帝对绢帛上的耧车视若珍宝,大匠作亲自领命按照图纸制作耧车,并且将元朔犁与耧车视为皇国最高机密,直到施行天下之后才会解开。 云琅要求的上林苑土地,皇帝一口回绝,直到长平再三解说有必要在皇家禁苑里面建立一座司农寺农庄,皇帝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在骊山脚下,渭水之滨划出一块三千亩的土地,专供研究培植张骞得自西域的那些良种。 “两千万钱!这就是这三十顷荒地的价格!”长平看了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少年良久,才缓缓说出了皇帝的原话。 “这么说,农庄不但要为朝廷免费培植新庄稼新作物,还要用关中良田价格的十倍来购买这一片荒地,公主,这是陛下的另一种拒绝方式吗?” 长平公主点点头道:“应该是,这还是陛下看在你已经是羽林郎的份上给的恩赐。 当然,这价格是陛下随口说的,陛下说完之后自己都笑了。 但是啊,君无戏言,假如你真的拿出两千万钱,这块地就是你的,且无人敢动你的土地分毫,即便是我汉家皇族也不能。” 云琅忽然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坨红晕,这让这个少年在这一刻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两只拳头握的紧紧的,青筋暴露,微微有些颤抖,只是脸上的笑容依旧和善。 “就凭陛下开了口,这三十顷地就值两千万钱,再加上长久两字,这块地我买了!” 云琅的拳头还是重重的敲在案几上,只是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云琅的表情变化全部落在长平的眼中,她端起擂茶啜饮了一口笑道:“你得先有两千万钱!” “我只有大概两百万钱!” “不错啊,十来岁的少年一口气拿出两百万钱的可不多。 剩余的一千八百万钱你打算怎么办?” 云琅挠挠脑袋尴尬的瞅着长平道:“能不能先欠着?” “哈哈哈哈……” 长平笑的花枝乱颤,胡乱用手指指着云琅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欠陛下钱的人你算是我国朝自开国以来的第一个。” 云琅笑道:“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只要运作得当,两千万钱没有您想的那么多。 国朝为筹措军资鬻爵的时候两千万钱只不过是民爵乐卿的价格,不算多。(汉武帝有鬻爵的习惯,价格奇高。)” 长平笑道:“鬻爵是国朝大政,岂能与土地相提并论?你先想想怎么弄到一千八万钱吧!” “真的不能欠钱?”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耧车没有赏赐吗?” “有,所有财物本宫为你换成钱财,大约一百万钱。 如果你还有耧车一类的东西要卖,可以直接找本宫,总会给你一个好价钱。 时间不急,陛下既然已经许诺了,只要你有两千万钱,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划地。” 长平走的跟上次一样愉快,没有半点尴尬或者要帮助云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说的完全不同。 云琅叹了口气,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个人的价值榨干,是不会松开鱼饵的。 “陛下发话了,你现在就算是想不买也不成了。”霍去病带来了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十几个颜色各异的金锭,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芦就有七八个,估计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在大汉最赚钱的买卖是什么?”云琅将小箱子还给了霍去病,他很缺钱,但是啊,缺的是两千万钱,不是霍去病手里的几十万钱。 “东海有鱼盐之利,本一而利十。” 云琅摇头道:“算不得,区区十倍利,就要冒着违反国法被杀头的危险,我们不干。” “朔方牛羊满坑满谷,匈奴不知买卖,常常以一柄铁刀就能换取良马两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云琅摇头道:“匈奴喜怒无常,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被匈奴人抢劫杀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听说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颜色周正的扶余奴,经常获利千倍,万倍。” 云琅已经不指望霍去病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了,原来,捕捉高句丽人为奴,从高句丽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难道还有更加赚钱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气,他在军中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些法子都是听校尉们闲谈的时候说起的,被云琅鄙视,让他很不舒服。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 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 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 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 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 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 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祗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定计 第五十一章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 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上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 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中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 而羽林中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 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 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就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 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 云琅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 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 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就升起来了一堆火。 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上,河面上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 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 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 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就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 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 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时候,就听门外有人道:“把马牵出来,要不然一会被老虎吓得屎尿齐流的,还怎么吃饭。”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琅心里就暖和,刚刚把门打开,就被老虎扑倒在地上,好在,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戴上了一张面具,才逃过老虎的**。 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马的缰绳,将它牵了出去,这才没有波及到刚刚做好的饭食。 跟老虎亲热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温热的猪腿上,把猪腿叼在一块干净的木头案子上,这才用两只爪子按住开始大嚼。 “又长高了一些,咦,从哪里弄来的羽林军服,还是郎官!” 云琅把印信递给太宰,得意的道:“伪帝刘彻给的。” 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这是昔日大秦的宫骑的腰牌,去掉了最上面的秦钮,就成羽林郎官印信了。 这次出去有什么收获?” 云琅笑道:“收获就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资格购买骊山脚下,渭水之滨的土地,倒霉的就是伪帝开价两千万。” 太宰咬咬牙道:“如果变卖遗物,应该可以凑齐这笔钱。” 云琅嘿嘿笑道:“少傻了,这是人家在为难我,我一个孤儿,要是能轻易地拿出两千万钱,人家才会怀疑呢。 说白了,根本就不是钱的事情,皇帝跟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话。” “那该怎么办?” “其实是好事,你别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坏毛病。 只要我凭借一己之力赚到了两千万钱,这块地就铁定会属于我们。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慢慢敲定脚跟,让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最后做成这一桩可笑的买卖,并且让他成为铁一样的事实。” 太宰叹息一声道:“我久在深山,对这些已经非常陌生了。” 云琅瞅瞅太宰已经大半花白的头发,心头一软低声道:“我来办,你不用担心,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曾发病?” 太宰苦笑道:“都是贱毛病,你在的时候心神松懈,万病齐发,你不在的时候,我就什么事情都没有。” “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顿都不能少,我们还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上修建一个大大的庄园,让这里成为人烟密集之地,只要经过几年改造,我想,即便是当年修建皇陵的人复生,也认不出这里的原貌。 将始皇陵从天外天搬进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太宰点点头道:“你是对的,我们以前只是简单的防护,只要有人进来,就会被斩杀,这些年死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终究有一天,会被人看出蹊跷来的,杀人隐瞒,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第五十二 章,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第五十二章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跟太宰在一起算是云琅最轻松的时刻,端着饭碗边吃边聊,让他很容易就找到跟云婆婆在一起的感觉。 不论说的是什么,对不对,都不用顾忌,就像他以前跟婆婆讨论贪污这种事情一样。 婆婆只会跟云琅讨论此事可行不可行,而不会在道德层面指责他。 只因为婆婆对云琅的品质有着绝对的信心,但凡有一点可能性,他都不会去干这种事情。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对他们两个人的道德一起发出质疑之声。 只可惜,在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当好人就能当好人的。 当云婆婆为让所有孩子吃饱饭,有衣服穿,有机会治疗,山穷水尽之时去卖血,去跪地求人的时候,云琅就不认为自己的贪污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拿到那些所谓的脏钱也没有任何的不安,只有无尽的喜悦。 天大地大,先让弟妹们吃饱饭才是最大的道理,至于别的,再说吧! 只有当婆婆跪在简陋的十字架下整夜忏悔的时候,云琅才会难过。 不是为自己的行为难过,而是为自己不能弄到更多的钱财而难过…… 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全都是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别人,乃至他的女朋友这样指责他的时候,他一般都是沉默不语的。 无论如何贪污都是错的……这个最正确的普世价值观让云琅所有想要辩解的话最终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出不来。 “老虎给你断后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不过,他们距离你很远,只知道你进入了这片山林,却不知道你在山林里干什么。 在他们想要走进山林的时候被老虎吓跑了。”太宰吃了两口面条就放下饭碗,担忧的对云琅道。 云琅一边吃饭一边含糊的说道:“长平公主对我的来历一直抱有怀疑,卓氏冶铁作坊的阴阳门下平叟也对我的来历持怀疑态度。 追踪我的人不外乎来自他们两人。 不要紧,只要他们没有看到你,我总会自圆其说的。” “问题是谎言就是谎言,总有被戳穿的一天。” “那不一定,我如果能够持之以恒的骗他们一生,谎言也就会变成真实。” “你确定你能骗他们一生?” “这是我努力的方向。” “不回去看看?” “不看了,我来就是来看你跟老虎的,该看的全看了,明天就该测量这片土地,看看庄园究竟该安置在那里比较好。” “安置庄园的地方一定要避开陵寝,也不能损害灵丘,你下回再来的时候,我带你进一遭皇陵,方便你确认。” 听太宰这么说,云琅皱起眉头道:“怎么还没有把墓道封死?” 太宰叹息一声道:“始皇帝留下遗旨,说他还会回来的!” 云琅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痛苦的呻吟道:“你信吗?” 太宰的眼神有些忽闪,低声道:“信吧,毕竟徐福当年敬献了不老药的。” “带着三千童男女远渡重洋的徐福回来过?他敢回来?” “始皇帝大葬的时候回来的,还亲自将一枚不老药放进了始皇帝的口中。” “哦……你看,这就是骗人有始有终的典范,我想,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一定披发入山,不知所踪了吧?” “没有,当场伏剑自杀……;临死前还说自己会归来,始皇帝也会归来!” 云琅呆滞住了。 过了片刻才钦佩的道:“吾辈楷模!” 太宰犹豫了很久,才对云琅道:“按照太宰法度,每一任死去的太宰都会被安置在皇陵里面,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你如果想要放下断龙石以绝后患,我想,我想留在里面……” 云琅再一次放下晚饭叹息一声道:“没好好活过,那就好好的活,怎么就要一条道跑到黑,把自己的一生弄得如此悲伤,也要让我伤心?” 太宰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兴奋的拉着云琅的手道:“如果你不是用那种神奇的方式出现,我只会认为我的死亡只是殉葬。 自从我发现你从半空中平白出来,我就觉得神灵确实是存在的,太玄奥了,你不知道,当我发现你被烧焦之后都能重现生机,差一点以为你是始皇帝复生,如果不是后来确定你不是始皇帝,我早就向隐秦一族发出始皇帝复活的消息了。” 云琅目瞪口呆…… “如果我过来的时候,对你说的是--朕回来了,这句话,你是不是就会立刻纳头就拜?” 太宰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我父祖等了一生,我等了这么些年,你说我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云琅绝望的朝后倒过去靠在老虎软软的身上呻吟道:“亏大了,亏大了……原本可以当皇帝的,结果成了守墓人……果然是他娘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老虎趁机舔了云琅的脸一下,他就像是挨了一记耳光一般,脸上顿时没了知觉,大怒之下,张嘴就咬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用力的咬,一人一虎又纠缠在了一起。 太宰笑了,笑的极为开心,一碗面条被他吃的酣畅淋漓,精神上的愉悦让他的人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剩下的谈话就变成了垃圾话,太宰努力的要把隐秦一族的秘密告诉云琅,云琅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照顾一个始皇陵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再来一棒子矢志要反汉复秦的老秦人,他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一定会偏离他混吃等死这个伟大目标。 他不想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更不想成为一个著名的反抗暴政的英雄。 这两种人的下场都不是很好。 天快亮的时候,太宰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琅就要带着老虎走了。 老虎叼着云琅的衣襟不愿意松口,即便被太宰红着眼睛踹了两脚,依旧不愿意松开…… 云琅抱着老虎硕大的脑袋泪如雨下…… 什么样的事情也不能阻碍太阳从东边升起。 因此,云琅站在一处高坡上,看着红日感慨万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么人或者什么神从锦绣现代丢垃圾一般的丢到大汉。 遇到了一个把殉葬当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标的蠢货,还丢给他一个埋着一个伟大皇帝的陵墓给他,要他继续守着。 云琅知道太宰相干什么,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进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尸骨为要挟,要云琅把这座皇陵当成自己亲人的坟墓,而不是一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库。 挖祖坟跟挖宝库是两个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云琅这种重亲情的坏毛病,才这么肆无忌惮的祸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点好品质,一旦有就会被人家利用。” 云琅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长叹一声,就回到了树荫里,关中七月的太**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过,坏事中总有好事发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尔也会向上跳动一下,如同诈尸,给悲伤的人最后一丝安慰。 游春马会跑了! 畏惧老虎的自然本能,让它突破了后天的禁锢,在荒原上狂奔起来。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云琅的红色披风被风扯得笔直。 好几次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卓蒙单膝跪地隐藏在草丛中,看着云琅在荒原上纵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来的长弓缓缓收了起来。 自从腿上被云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儿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后,他就很想在云琅的腿上也来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给他取弩箭的时候所说的话--忍痛,忍着,再忍着……快出来了,再忍忍,还有最后一根倒刺…… 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大夫用锉刀锉平了后面的铁羽,把弩箭硬生生的从后面怼出来了。 幸好,伤口没有溃烂,如果溃烂,就要把整条腿锯掉,如果伤口再溃烂……卓蒙就不愿意想了。 杀掉云琅这种事他曾经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张能把水冻成寒冰的脸,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五十三章咸鱼 第五十三章咸鱼 就在他咬牙切齿的放下长弓的时候,在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也有一个收起了长弓。 他领到的命令有两个,一个是保护云琅不要出意外,另一个就是看看云琅在干什么。 昨晚突然出现的老虎吓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开他坐骑的脖子之后不吃,却立刻消失的老虎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让他非常的担心,云琅会被老虎吃掉,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个长的如同兔儿爷一样的少年,不可能打的过那头锦毛斑斓猛虎。 所以,当云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么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个和善的人,这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长平侯爷也是一个待下宽松温和的人,这也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 只有他们这些公主与侯爷身边最亲近的奴仆,才知道公主跟侯爷是多么的和善…… 来之前,郎福已经仔细阅读过,其他人搜集到的关于云琅的所有文书,包括云琅身边的武器模样,跟衣食习惯,以及所有传闻跟调查事实。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继续不断地丰满这个文书。 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派遣过这样的任务了,这让郎福非常的重视。 卓氏有暗算云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计较。 云琅在测度土地,并且绘制了山川地形图。 这是跟踪了云琅一整天之后得出的结论。 至于昨晚云琅脱离视线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结论,那就是云琅在那片山林里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临时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间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经腐烂不堪的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脱落的头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铁针,拔出来之后经过比较,发现与云琅身上的铁针如出一辙。 另外一具尸体脑袋上也插着一根铁针,位置也没有第一具尸体上的正,看样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于第三具尸体胸口上巨大的创伤,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尸体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完尸体,郎福对云琅的欣赏之意就更加的浓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复原出事情发生的经过。 此子,极善操弄人心! 这是郎福在鉴定云琅报告上,下的最后一个定语。 云琅带着一匹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两天,在这两天里,他已经大致对皇陵以及这里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他来到一片荒草生长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两千年来这里的地貌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话,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计算,他脚下这片距离始皇陵五里远的土地就该是兵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层不适合植物生长这是一个常识。 云琅准备把这一片土地当做自家的陵园,只要是自己庄园里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这里。 他相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死亡,这里迟早会变成一片巨大的乱坟岗! 反正这里的夯土层很厚,不担心有人会向下挖几十米。 至于埋在地底深处的兵马俑,正好守卫这里死去的灵魂。 不知不觉,一幅山庄图,就在云琅的笔下形成了,那里是农田,那里是谷场,那里是墓园,那里是庄园都有了非常明确的布置。 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正是太阳西下的时候,浑浊的渭河被残阳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红。 有几处波浪泛着金花,美的如同一张油画。 “始皇帝真他娘的会选地方,把这地方选座自己的墓地。 在这里修建庄园,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没谁了吧?” 再次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云琅满意的收回了绢帛。 游春马再次惊慌起来。 云琅朝不远处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马,不用扬鞭,游春马就疯狂的沿着大路狂奔起来。 云琅隐隐听见一声悲凉的虎啸,长叹一声,把身体伏低,减少一点风阻,好让游春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进入不远处的羽林军营。 事实证明,游春马跑的还是不够快,等云琅来到羽林军营的时候,军营已经关闭,这个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大营的大门也不会打开。 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周亚夫不让文皇帝半夜进细柳营之后,大汉军队就有了这样的规矩。 同样没有能进入军营的人很多,没人鼓噪,纷纷找了一块干爽的土地,倒头就睡,准备等明日再进军营。 云琅也是如此,只是刚刚躺下,就听到躺在他身边的羽林饥肠雷鸣。 刚刚就是这个羽林见他是郎官,把一小块干爽的细沙地让给了他。 云琅的干粮还剩下很多,军营外面禁止大声喧哗,他就取出一块饼丢在了那个羽林的身上。 羽林惊呼一声,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顶上,果然,已经有一个家伙举着弩弓瞄准了这里。 他赶紧低下头,抱着饼子狼吞虎咽起来。 一块饼吃完了,他如同蛆虫一样挪动到云琅身边低声道:“多谢郎官,不知还有没有这种麦食,我家小弟也没吃。” “你妹啊,刚刚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弟弟?” “标下没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个,刚才饿昏头了,没想起来。” 云琅没好气的又丢给他一块饼…… 给出了一块,然后就给出了两块,很快,他的干粮包袱里就一块饼都没有了。 城寨上面的军士非常的好奇,城门外边原本乱七八糟横躺着的晚归军卒,现在已经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间,云琅漂亮的郎官铠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个巡营的郎官怒骂道:“身为郎官,也没有及时回营,这是羽林之耻! 今天带队出操的郎官是谁?” “徐正!”另一个身着郎官铠甲的羽林恶声恶气的道。 “不对啊,老徐已经回营了,晚饭我们一起吃的,还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谁了,到时候挨鞭子的时候就知道郎官晚归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些话云琅听得真真切切,低声问旁边的羽林:“你们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气无力的道:“全副武装,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没有归营,没有晚饭,明日也没有早饭,还要继续出操。 三次未能归营者,革出羽林卫。 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来报名入军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标下劝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后报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离开,养好精神再来。 这些天,公孙大魔头不知道发什么疯,死命的操练,再来两次,耶耶就要**死了。” “怎么会这么惨?” “惨?这算什么,郎官,看您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勋之后,就您这样的,要是不被公孙魔折腾死才是怪事情。” “为何?” “为何? 公孙魔总是说现在的羽林全是废物,进羽林卫的人一代不如一代,还说你们这些功勋之后,依仗长辈恩泽,轻易就能进羽林,自己还不学无术,文恬武嬉最坏风气。” “郎官也不放过?” “郎官?郎官算什么,检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齐流啊,就是上个月岸头侯张次公家的老二张自。 因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发誓,说什么再也不会落后。 结果,十天前又没能按时回营,觉得没脸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着送来,人都被抽烂了……惨啊!” “这他娘的还是亲耶耶吗?” “这话问得好,是亲耶耶,只是母亲是侍婢,这么说兄弟你是嫡子?” “独苗!” “啊哈,独苗来什么羽林啊,将军不会让独子上军阵的。” “谁要上军阵了,耶耶是来羽林混日子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混点便宜军功!” 周围的羽林军校听了云琅的话,齐齐挑起大拇指夸赞道:“有志气,来羽林不想出战,又想混军功的,您是头一位!” 云琅低声笑道:“万一成功了呢?告诉你们,人,一定要有梦想,没梦想他娘的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道理啊,咸鱼兄,小弟在此祝你混军功成功!” “哈哈,客气,客气……” 疲惫的军校们嬉笑了一阵子就鼾声如雷。 天亮的时候,却再也找不见那位咸鱼兄,这让很多军校以为自己昨晚只是作了一个梦。 第五十四章我想有个美丽的家 第五十四章我想有一个美丽的家 “我想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家,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云琅是唱着歌回阳陵邑的。 游春马在老虎的威胁下,彻底释放了奔跑的天性,现在,不让它跑,它都不干。 或许是这匹马被训练过,舞步走的很漂亮,哪怕是扬起前蹄昂嘶,也会呈现出最美的一面。 跑起来不但快,而且稳当,最重要的是人家见识过老虎这种大场面,在路上遇到耕牛,驴子一类的动物,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 哪怕是在集市上突然听到锣鼓声,它也岿然不惊,甚至都懒得看声音的来源。 云琅觉得这样的宝马很难得,决定有空的时候跟霍去病再要两匹。 至于不会跑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事,只要让它们多见见老虎就好了。 马头才出现在大槐里,就听见梁翁扯着嗓子大呼:“小郎回来了,小郎回来了,丑庸快去准备热水,小虫准备饭食……小郎回来了。” 他自己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游春马的缰绳,泪眼婆娑的冲着云琅流泪。 “被人欺负了?” 梁翁摇头。 “钱丢了?” 梁翁继续摇头。 “小郎你不在,老奴这心里空落落的。” 云琅理解的点点头,主人家要是不在,如果超过一定的时日还杳无音信,官府会把仆人抓去问话的,一般来说,没什么好下场,被重新发卖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 被丑庸跟小虫一人一只胳膊拉着进了家,云琅全身都感到舒畅,就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小了点,霍去病两个纵越就翻墙过来了。 “我见豆腐作坊都已经开始出豆腐了,先拿两百斤过来让我大补一下,这四天,可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霍去病不理睬云琅要豆腐吃的屁话,张嘴就道:“你真的去看地了?” 云琅得意的从怀里掏出一卷子绢帛丢给霍去病道:“好好看看,这才是人住的地方。” 霍去病看地图没有阻碍,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地图就是看图说话,有楼阁的地方自然是庄园,有草木,水池的地方自然就是花园,有墓碑的地方自然就是墓园,被分成方方正正格子的自然就是农田。 看的出来,整座庄园处在一个缓缓地斜坡之上,从渭水之滨一直延伸到骊山脚下,背山面水,左高右低,正是难得的好地方。 “你看啊,我在这里发现了一道山泉,泉水丰盛,可以在山谷里修建大坝,留住这些泉水,让泉水池子里的水面升高,然后在这里放置水车。 让水车自动把低处的水引往高处,这样一来,高处的这片荒原就会变成水浇地。 一般大水车可灌溉农田六、七百亩,小的也可灌溉一、二百亩。 你别看我,我不会告诉你水车是什么样子的,除非你舅母快点把地弄给我,否则我打死都不说…… 水流从高处倾泻而下,在带动水车将水提到高处之余,下游还可以安装水磨…… 你不用问,水磨是什么我也不告诉你,想要知道就催……好了,好了,再掐就掐死了。” 霍去病终于松开了手,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这么多的机关消息之术,莫非你老师是墨家矩子?” 云琅木然的瞅着霍去病道:“跟我在一起是不是总觉得脑子--啊不,心思不够用?”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 “真的?” “好像有一点,只要你不说水磨,水车之类的东西就没有问题。” “好吧,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东西了。” 霍去病高兴的道:“这样好,这样好,明天我带你认识一些人,岸头侯家的张自你知道吧?” “这人没被他耶耶打死?” “快了,不过啊,他终于通过羽林测试了,虽然检校校尉没了,变成羽林郎,他还是决定在长相思宴请众位兄弟。 你以前不是羽林的人,不能去,现在是郎官了,有资格去。” 云琅想想那个叫做张自的可怜鬼,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其实是想让我看了张自的惨状之后打退堂鼓吧?” 霍去病哈哈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没有的事情,只是让你看看好汉子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我在羽林混不下去?现在想看我笑话还早了点。” 说着话探出身子对院子里的梁翁道:“今天不要吃高粱米,你们也不准吃黑豆糜子,全吃稻米,不准是糙米!” 霍去病挠挠头发道:“你不过日子了。” 云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你舅母会帮我出买地的钱!” “为何?” “因为你会告诉你舅母,水车跟水磨这两个事情,然后她们就愿意为我出钱了。 先说明,这笔钱我是不还的,同样,我的水车,水磨做好之后,你舅母拿去干什么我也不问。” “这两样东西价值两千万钱?” “我只能说,一两架可能不值,放眼全大汉就千值万值。 如果你舅母嫌贵,我可以把这东西卖给别人,我相信,丞相薛泽应该很有兴趣。” 霍去病满意的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个忙我帮了。” “你越来越无耻了。” “跟你在一起,我如果不无耻一点,可能活不下去,你看,我甚至打算多读一些简牍,好让我变得更加无耻一些。” 霍去病还没有回家,长平就已经知道云琅在骊山脚下干的所有事情,包括他杀了三个猎夫的事情。 卫青听了之后,微微一笑,就进了后堂,继续研究他的军略去了。 既然云琅这个人有自保能力,他就不愿意再管。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作重要的力量就是来自自体的力量。 外来的帮助永远都是只能起辅助作用的,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是英雄就该出头,不是英雄就活该倒霉,世上每天都有不世出的奇才降生,死掉的远比活下来的多,没见世界有什么损失或者大变化。 外面传来了霍去病的脚步声,长平挥挥手,郎福就隐没进了厚厚的帷幕。 长平想不明白,云琅明明没有足够的钱购买那块地,为什么要先勘察地形地貌,设计庄园的模样,难道说他还有其余的来钱门路? 如果是有人在后面大力支持,长平就要好好地思量一下云琅的那个依旧不清不楚的来路。 事情没有想通,却看见霍去病翘着双腿横坐在窗前的软榻上,把两脚搭在窗台上,伸长了手去够盘子里的酥梨。 “想吃酥梨就坐起来吃,这样不像话。” 霍去病笑道:“在自己亲人面前还不能做到自由自在,这日子过得也太没意思了。” “守礼是为了修身,修身是为了克己,克己是为了利天下,这是君子的德行。” 霍去病咬了一口酥梨道:“我以前很守规矩,后来发现还不如一个野人一样的家伙,可见守规矩跟聪明以及成大事没有关系。” “云琅回来了?他出去干什么了?” “给自己看修庄园的地去了。” “这么说,他有钱了?” “没有钱,还是只有我拿回来的那两百万钱。” “既然他没有钱,现在看地做什么?莫非是要给自己一点激励?” “不是的,他连庄园的大致模样都画好了,就等着开工。” “谁会为他出钱?”长平的语气不知不觉就变得阴冷起来。 霍去病好无所觉,看着长平道:“云琅觉得您会帮他出钱。” 长平一愣,然后笑道:“这是两千万钱,不是二十万钱,即便是咱们侯府,出这么大的一笔钱,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水车,水磨!” 霍去病一字一句的把四个字说的清清楚楚。 “什么?”长平听得愣住了,她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水车不用人力,牲畜就能把低处的水提高到高处,一架大水车可浇灌田亩六七百亩,一架小水车也能浇灌田亩二三百亩。” 长平细长的眉毛跳动一下,看着霍去病道:“水磨呢?” “水磨能把所有谷物的壳去掉,还能把麦子的外皮去掉,磨成面粉,让产量比粟,高粱这些东西高的麦子真正变成主粮。” 长平皱着眉头沉思了片刻,对眼巴巴看着她的霍去病道:“可有实物?” 霍去病摇摇头道:“没有!” 长平怒道:“实物都没有,就漫天要价,正是岂有此理!” 霍去病担忧的道:“云琅说,如果舅母您不愿意出这两千万钱,他就准备去问问相国薛泽有没有兴趣。” 第五十五章皇帝不能惹 第五十五章皇帝不能惹 在任何时代里,科学技术永远都是最昂贵的货物。 之所以没有在历史上看到那些发明者大发其财的原因,就是古人比较羞涩,耻于谈钱,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对一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不过,这一点可以从沈括,黄道婆的历史地位上就能窥出一斑。 都说一招鲜,吃遍天,普通百姓对这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只要家里的店铺有别人不知道的秘技,他们就能死死的守住一辈子,或者几辈子,生生世世用这些秘技养家糊口。 士大夫们则是大度的,他们时时刻刻以天下人的福祉为己任,只要有点发明创造,就会刊印成书,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晓他是如何的聪明,从而换取更大的名声,好继续鱼肉百姓。 总之,都有利益进项。 云琅跟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自己将要推出的水车,水磨对这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所以,他的要价非常狠! 霍去病说长平会帮他取得那块地,云琅不这样看,一旦长平帮他取得了那块地,那么,那块地说白了依旧是长平的。 一旦自己对长平没有用处了,那块地会分分钟被收回。 他想要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块地,虽然在皇权社会下,这个想法是一个伪命题,他还是想要最大的保障。 对于大汉的人来说,云琅觉得自己有着强大的智慧上的优势,如果甘心做傀儡,是对他智慧的羞辱。 长平沉默了良久。 她不是在思考钱的得失,而是感慨云琅的桀骛不驯。 不愿意受制于人,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特征。 而降服一个英雄,是所有勋贵们梦寐以求的大业。 这是世界上利益最大的一种投资。 她之所以会忘记卫青曾经是她家马夫的事情,从而委身于他,就有这种心思在里面。 在这个时代里,女人嫁过几次不重要,要看她嫁的是谁。 云琅想要的那块地,就是一块荒地。 当然,这在皇家看来是这样,只要他们愿意,天下所有的地都会是荒地。 皇帝之所以开那个变态的价格,其中就有调侃长平的意思在里面。 如果长平坚持,那块荒地对皇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给了长平也只是一句话的意思。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里,稀缺的不是土地,而是可以干活的人。 长平忽然发现,云琅最大的本事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而是能通过一些方法,让一个人顶两个三个,乃至是十个人用,而且还是在减轻人劳作辛苦的情况下。 两千万钱当然很多,可是长平不准备自家出这笔钱。 一旦水车,水磨出现之后,如同元朔犁一样,最大的受益者是皇帝,因此,这笔钱应该由皇帝来出。 “这个孽障最惯撒泼耍赖,这一次就让他得逞一回。” 霍去病听了舅母的话非常吃惊,张口结舌的瞅着舅母道:“您还真的答应了?” 长平走下锦榻,探手摸摸比她高出半头的霍去病脑袋,叹口气道:“快点长起来啊,舅母已经很累了,现在已经沦落到了跟一个小鬼头斗智斗勇的地步,真是不堪!” 霍去病愣头愣脑的瞅着舅母命人准备车马,看样子是要进宫。 只好离开,去书房里找舅舅,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舅舅开解。 “舅母进宫去了。”霍去病规规矩矩的站在卫青面前。 卫青放下手里的地图绢帛,坐直了身子道:“这么说云琅赢了?” “您怎么知道?” “这与两军对垒没有多大差别,一方还在以逸待劳,另一方已经在准备得胜归来的酒宴,如果主将不是眼高于顶的蠢材,他大半是要得胜的。” 卫青听霍去病解说了水车跟水磨的功用之后笑道:“是好东西,拿来换地是一个很稳妥的法子,如果拿来换爵位,换官职,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为何?” 卫青怜惜的看了一眼外甥,决定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这个还不明白人世险恶的外甥好好说说。 “皇家园林乃是皇家颜面,威不可犯,以力,以威,以势,以钱,以恩都不能损益分毫。 唯有农桑是不同的,所谓社稷,一为宗庙,二为农桑,此谓之国本也。 皇家飞龙在天,高不可攀,唯宗庙与农桑能让飞龙落地。 也唯有宗庙与农桑才能让皇家低头而无羞辱之念。 皇家可用的手段数不胜数,列侯以下皆为蝼蚁,即便是列侯,在皇家这架车马面前也不过是一些比较强壮的螳螂。 云琅不管是利诱你舅母,还是威胁你舅母,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将你所说的水车,水磨献给皇家,也就是说,这件事从一开始目标就是正确的,要土地也不过是捎带的一个小目标。 对皇家有所求的人,皇家都会喜欢,至少不会恼怒。 云琅以小博大,在皇家看来是可笑的,这样做说不定会引起陛下看热闹的兴致,很可能会同意把那一块地赐给云琅,看他还能不能继续带给皇家一些惊喜。” “这么说,这家伙成功了?” 卫青笑道:“陛下未曾点头之前说成功还为时过早!”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的车驾驶入了皇城,她已经很久没有踏进过这座宫城。 不论是黝黑的城墙,还是那些如同泥雕木塑一般的守卫,以及夹着腿匆匆来往的宦官,都让长平生起无限的感慨。 未央宫漆黑一片,在月色下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静静的蹲伏在黑暗中。 长乐宫里却灯火辉煌,丝竹之音袅袅,还未走进,就有甜腻的脂粉香透窗而出。 纱冠乌衣的黄门令隋越迎了上来。 面色悲戚的长平迅速换上了一张平和的笑脸,对隋越并不显得如何亲切,却也不疏远。 “今日有张美人新编的《采薇舞》,陛下正在观赏,意兴正浓。” 长平笑道:“张美人身姿窈窕,轻捷如燕,她的新舞不可不看,本宫来的倒是时候。” “谁说不是呢,陛下与上大夫韩嫣也看的兴致勃勃,一个劲的叫好呢。” 长平的眉头微微皱一下,旋即平复如初。 雁翅般罗列的宫人推开沉重的宫门,丝竹之声大作,还隐隐有男人在唱歌。 此时虽是季夏,长安依旧燥热无比,宫门打开之后,却有一股凉气扑面而来。 对着门的是两座一丈余高的冰山,冰山上有锤凿雕刻出来的山川湖泊河流模样,河流中满是殷红的葡萄酿,流经湖泊的时候又与蜜山相融,六个宦官不断地用酒勺舀酒,让这座红色河流源源不断。 看到眼前这一幕,长平心中咯噔一下,皇帝不喜葡萄酿的苦涩滋味,平时也从来不饮葡萄酿,这些价值巨万,被张骞万里迢迢带回来的葡萄酿,如今只能沦为观赏之物。 “长平,这座江山社稷冷山如何?”皇帝清朗的声音从大殿深处传来,在他开口的那一瞬间,曲罢歌停。 长平敛身施礼道:“倒也别致!” 皇帝大笑道:“这可是张嫣费尽心思所做,葡萄酿的酒气被冰雪激发,嗅之令人昏昏然,远比喝起来爽利!” 皇帝说着话,从大殿深处走出来,亲昵的拉着长平的手,将她按在一张锦榻上坐下来,继续笑道:“你多年未曾回宫看过,今晚就宿在永巷(初期为未成年公主,嫔妃的住宿地,后来成为了宫廷监狱)你的秀春殿依旧为你留着,里面的陈设一点没变,只是日日有人洒扫。” 长平笑道:“不敢回旧居,回去了就会想到父皇……” 皇帝笑道:“母后那里你也不去吗?她日日都思念着你。 痨病鬼死了,你也嫁给了豪杰,应该忘了以前的龌龊才是。” 长平笑道:“陛下说的是。” 皇帝哈哈大笑道:“那就先看看张美人的舞,朕刚才与张嫣打赌,看张美人在他肚皮上作舞能几时跌倒。 眼看着就要跌倒,却被你破坏了,姐姐当自饮三杯。” 刘彻袒胸露怀,白皙的胸膛在猛烈的烛光下似乎在发光。 长平探手掩住刘彻的衣襟道:“你小的时候根骨就弱,冰山阴寒,莫要为了贪凉就招来病患。” 刘彻笑道:“无妨,朕现在强壮的可以打死一头猛虎。” 长平轻啐了一口笑骂道:“还是那样口无遮拦,还记得你被大角羊追的满园子乱跑,大喊救命的模样吗?” 刘彻尴尬的抽抽鼻子道:“那只大角羊最终被朕给吃掉了。” 一个油头粉面的青年男子笑吟吟的端着酒杯过来,长平立刻放下了面纱。 刘彻更加的尴尬,朝那个男子挥挥手,就重新拉住长平的手道:“姐姐夜里进宫,可是有什么事情?” 长平见张嫣去了殿外,就重新掀起面纱笑道:“姐姐被人要挟了。” 刘彻愣了一下,马上笑道:“诛他三族如何?” 长平奇怪的看着皇帝道:“你就不问问是非曲直吗?” 刘彻喝了一口酒笑道:“我姐姐性情淑均,晓畅国事,从不以一己之私误国,能要挟姐姐的,定是恶徒无疑。” 第五十六章永不放手 第五十六章永不放手 长平笑道:“如果杀人能够管用,姐姐手底下还有几个可用的家仆。” 刘彻笑道:“如此说来,姐姐是接受了人家的挟持?” 长平白了一眼刘彻道:“不接受怎么办?他手里有我刘家想要的东西,我不但不能伤了他,还要千方百计的笼络他。 如果姐姐不受人家挟持,人家就会去找你的相国,最终东西还是会落在你的手里。 你不吃亏,姐姐却会落人笑柄。” 刘彻笑道:“薛泽不会跟姐姐争的。” “会的!” “咦?薛泽什么时候这么有胆量了?” “事关农桑,就算是从我这里夺走,你又能说什么?这本身就是宰相的职责。 阿彘,元朔犁可还好用?” 刘彻皱眉道:“农耕之利器,只是精铁难觅,以致难以推广。” “卓氏炒钢术已经成型,功效百倍于锻造,阿彘不知?” “量少,难以为继,军械当为先。假以时日工匠多了,才能铺展开来。 怎么,这一次出现的又是什么新东西?” “水车,水磨,只要有活水,水车不用人力就能将低处的水源源不断的提升到高处,至于水磨,据说可以不用人力就能把麦子磨成面粉,从而避免麦饭难吃之忧。” “在哪?拿来!” “还未制造,就等陛下在上林苑拨一块土地然后试制!” “哈哈哈哈……姐姐这是想省下两千万钱是也不是? 也罢,能让姐姐连夜进宫,可见成功已经是应有之事,只是上林苑的土地惯不能赐与外人。 既然水车,水磨功效斐然,那就赐予姐姐,而后由姐姐自行发落。 若水车,水磨不能彰显其能,始作俑者斩首!” 长平见目的已经达到,就不愿意继续留在长乐宫,这里的氛围让她非常的不喜欢。 既然进了宫,母亲那里无论如何都要走一遭的,站在长乐宫外,听着里面又起的靡靡之音,长平暗自叹口气径直向永宁宫太后住处走去。 云琅躲在屋子里的两天没出门。 第三天出门的时候,人憔悴的厉害。 每一次有新东西出现,对他来说就是一次恐怖的煎熬。 水车是全木料器具,水磨是木料与石料的结合体,云琅知道这两种东西的运作原理,不代表他自己就能制造出这两种东西来。 图纸上的东西,往往在实际生产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一点云琅有着清醒的认知。 他实在是没想到一个木匠居然能牛到这种程度,仅仅是看了一眼云琅画的图纸,就冷笑一声,连霍去病的面子都不给,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着“瞎胡闹”一类的屁话。 不论霍去病跟云琅如何陪笑脸,人家一样不给面子,说什么要修造宫殿,没工夫做小孩子的玩具云云。 至于石匠……云琅就没有见过他的脸,一般情况下他都是趴在地上的,从一进门就跪拜,直到离开一直都在地上…… 他倒是满口答应,看他恐惧的样子,估计云琅要他制造火箭他也会答应。 一个比后世工程学巨擘还要牛的木匠,一个比奴隶还要没地位的石匠,云琅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公输家的人就是这样子,他们是百工中的异数,太祖高皇帝在蜀中之所以能够立足,托赖公输家良多。 蜀中栈道,多为公输家所制,开国之后虽未封侯,却有木侯之称,即便是陛下,对公输一族也多有避让,人家看不上我们也是情理之中,我去请舅母帮忙再找其它木匠就是了。” 人家木匠比较高贵,云琅也没有办法,他已经弄明白了,能修建宫殿的木匠,确实当得起巨擘,你说人家是建筑师也说的过去。 尊敬人家的本事,这也是在变相的抬高自己,很多时候,云琅觉得自己跟那个木匠差不多,干的都是同一类别的事情。 云琅的木匠之道与旁人不同,四十斤重的青铜锯子,三十斤重的铁锯子,这本就不该是人使用的工具。 刨子,凿子,墨斗,钻子,当他妈的钉子都需要云琅自己打造之后,他就发誓,不再弄什么新东西出来了。 长平回来之后云淡风轻的告诉云琅,他可以去上林苑找上林署划地了,三千亩一分都不会少他的,可是,皇帝要水车,要水磨,如果两种东西不能满足皇帝对这两种物件的幻想,他将人头落地。 “始作俑者砍头!” 霍去病听到这个消息都不自觉的摸摸脖子,这话别人说出来可能还是玩笑。 即便是刘彻开玩笑说出来的这两个字,也会有人严格的执行。 所以,水车跟水磨就是云琅的生命。 大汉木匠制作木器是不用钉子的,云琅不管,他想用钉子,用钉子连接木头只是两锤子的事情,如果制作卯榫,太费时费工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知道,自己在街上雇不到帮自己干活的人,尤其是现在,正是农忙的时节里,他能动用的人只有梁翁,丑庸,小虫,跟梁翁多病的老婆。 一大早出门去买奴隶的梁翁直到下午才回来,即可交加的梁翁先是猛猛的喝了两大瓢凉开水,然后才对云琅无奈的道:“价钱太高了,熟壮劳力快赶上一亩地的价钱了,生劳力也要八百钱,哪个年月都没有这个价啊。 小郎您还要一家一家的买,人家就欺负您心善,故意把娃娃掐的哇哇叫,就等着老奴上当呢。 不过啊,今年的粮食长得好,眼看就要收割了,粮食价格倒是掉的厉害,大户人家都在卖旧粮腾仓库呢,咱家没有粮食地,小郎,是不是多买一些存着?” “那就多买些,我们家里很快就有很多人了。”云琅觉得老梁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这家伙刚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好像已经忘记了他自己也是奴仆这么一个事实。 这事并不怪云琅,云琅想要给他们自由,他们也不敢要,只要成了百姓,他们马上就要面对高额的赋税。 不说别的,仅仅是梁翁每年三个月的劳役就会要了他的老命。 “熟劳力跟生劳力?”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称呼。 梁翁连忙解释道:“熟劳力就是主家不要再次发买的劳力,不过啊,多少都是有问题的,否则大忙的季节,主人家不会卖劳力的。 生劳力就是猎夫们捉来的野人,他们不服管教,一有机会就会跑掉,两个人干活,就要配一个看管他们干活的,不划算。” 听了梁翁的解释,云琅就明白了,阳陵邑的奴仆市场是个什么状况。 按照他曾经学过的史书记载,大汉国从战国时期就已经结束了奴隶社会,开始了封建社会。 原则上奴隶这种人,在大汉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从未断绝过。 如果没有奴隶,卓王孙家里的三万仆从算什么?长平侯家里的五千奴仆算什么? 云琅家里的四个奴仆又算什么? 别人家里的奴仆多,有自家的木匠,铁匠,瓦匠,甚至还有陶匠,织工,绣女,主人家想要干什么,一声令下,吩咐下去,立刻就有完成。 云琅家不成,只有一个铁匠,丑庸对自己的定位是以色娱人的女仆,小虫酷爱刺绣,以前没有好料子跟丝线供她刺绣,自从来到云家之后,已经会绣一点荷包了,至于梁翁老婆,是云家不会做饭的厨娘。 贪心不足蛇吞象就是这样的。 云琅长叹一声……头大如斗。 还以为自己用水车跟水磨就能挟制长平弄到三千亩地。 现在看来,地弄来了,想要把秦陵一带变成图画里的模样,仅仅依靠他们家里的五个人,大概需要好几百年…… 卓姬坐在锦榻上,怀里抱着一个娇小的小丫鬟,看得出来,那个被她抱在怀里的小丫鬟,就是一只波斯猫一类的玩物。 她的手指在小丫鬟的脖颈上不断地来回滑动,不到十岁的小女孩竟然发出令人心旌摇动的呢喃声,真是变态至极。 “想买奴仆啊!”卓姬慵懒的散开头发,把脑袋靠在小丫鬟的胸口上,似乎在回答,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还想要木匠啊?你也知道,家里的木匠不多啊,作坊里的活计多的干不完,没有多余的奴仆卖给你。” “我们还是有交情……”云琅呲着大白牙嘿嘿的干笑。 “呀,快别提我们的交情了,你又偷,又是骗,又是发脾气的,已经把我们的那点交情折腾光了,您说是不是啊云郎官?” 说着话还扭动一下自己丰硕的臀部,大夏天的穿的又薄,稍微扭动一下,白花花的小腿就露出来了。 云琅不得不把目光落在平叟的身上,这个老混蛋老神在在的品着茶水,对眼前的这一幕就当没看见,假装自己是透明人。 尽管严格的来说,这两个恶人对不起云琅的地方,远比云琅对不起他们的多。 可是形势比人强,云琅如果不想一辈子被长平公主当棋子使唤,就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找卓姬帮忙,至少,卓姬带来的危险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你在长平公主那里弄不到奴仆,在我这里也一样弄不到。 甚至,满长安三辅你都没可能弄到足够的人手去修建你那个三千亩大小的庄园。” 卓姬一句话,让云琅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些天光忙着找劳力了,却忘记了自己之所以找不到劳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有人不愿意让他找到劳力。 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听到要仆役的事情没戏了,云琅当然不会继续停留,站起身就走,脸上谄媚的笑容也没了。 卓姬叹口气道:“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用到人家的时候,趴在地上都成,一看没用处了,立刻就翻脸。 长气的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你就不能再有点耐性听我把话说完?” 云琅指指自己的脸皮道:“我是二皮脸我知道,问题是我没有时间再跟你们客套,如果水车,水磨修不起来,别说脸皮,脑袋都保不住。” 卓姬愤怒的把面前的果盘推到地上,双手拍打着锦榻道:“那就快点滚,快点被皇帝把脑袋砍掉,我也眼不见为净!” 云琅笑嘻嘻的靠近锦榻,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道:“计将安出?快点,保人头的功夫没时间瞎扯。” 卓姬的小腿很漂亮,光滑的如同白玉,就是缠绕在上面的袜子系带很碍眼。 “看什么呢?”卓姬闪电般的将小腿收回裙子底下,腰身一曲,丰隆的臀部却变得更加圆润。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的腿生的好看。” “登徒子!滚开!” 平叟老神在在的继续品茶,茶壶在他手里很稳,不论是云琅无赖的模样,以及卓姬娇媚的状态都不能让他放下心爱的茶壶。 只是见云琅跟卓姬有继续打情骂俏的趋势,才抱着茶壶道:“想要不受人家钳制,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弄到足够的仆役。 那个地方,长平公主的手还伸不进去,可以说,在那里,你的才智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云琅看着平叟非常的警惕。 阴阳家从来就不出什么好主意。 “夫天地阴阳,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两者相辅相成,妙不可言。 长平公主威势无双,三辅之内莫敢不从,然此事终究上不得台面,因此乃是阴势。 阴极阳生乃是必然之事,极阴之地必有阳眼生,那块地方就是你的阳眼。” 云琅听得一头雾水,瞅瞅卓姬,她也好不到那里去,看样子今天做主的人该是平叟才对。 “什么地方?” “上林苑!” 云琅泄气的推开卓姬的美腿,仰面朝天的躺在锦榻上,一边忍受卓姬踹他,一边道:“上林苑里连野兽都快没了,哪里来的人?” 平叟笑着递给云琅几片竹简,云琅看过之后,疑惑的道:“上林苑去年被猎夫捕获的野人就有三百五十六人之多?” 平叟笑道:“还有被枭首的一百八十一人,还有被贩卖的妇孺皆不算在内。” 云琅皱眉道:“上林苑中居然隐藏了这么多人?” 平叟叹口气道:“皇帝八年前划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土地的半数为上林苑,纵横三百里,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那里土地肥美,物产丰富,原本就是人烟稠密之所在。 有人不愿为宫奴,又不愿意迁徙去偏远之地,自然就会有无数的隐户。” “你的意思是要我收拢这些隐户? 皇帝发怒怎么办?”云琅不是没考虑过这事,只是觉得不怎么靠谱这才作罢。 “遵照国法而行,怎么会触怒陛下?” “怎么个遵照法?” “你的庄园在上林苑,这是最大的便利,直接从猎夫手里就地购买就是了。 如果能通过霍家小郎动用羽林去捉,效果更好,五十万钱,就足以让军中那些穷汉们眼红。” 云琅没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坐起身道:“那样会死人的,死很多人。 不论是猎夫们还是羽林都没有把那些所谓的野人当人看。 与其死很多人才能达成目的,我还不如直接跪在长平面前求饶。 我的膝盖痛一些,好过别人被长枪穿胸,割头取耳。” 说完话,认真的对卓姬道:“你的小腿真好看。” 然后就笑着离开了卓氏铁器作坊。 卓姬抱着膝盖看着平叟道:“一个贼偷,骗子,无赖,混账,骄傲,聪慧的混蛋,偏偏有这样的坚持,您说怪不怪?” 平叟笑道:“大人物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坚持,我更看好他了。” “包括让我故意露出小腿?” “你该多露一些的……” “司马成了相府的谒者,秩四百石。” 平叟摇头道:“你需要一个靠的住的男人,不需要一个玩物。” “可惜了那些诗赋。” “你不是也会作赋吗?想看了自己作就是了,深浅不过是一些辞藻罢了。” “我年纪大他太多,等他成年,我已美人迟暮。” “相信老夫吧,少年人成长的速度远比你想象的快,对于一个懵懂的少年来说,美艳的妇人才是他们的毒药!”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就吃到了可口的面条,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莫大的享受。 白色的面条上面还放了一些青菜,中间还卧着一颗生熟相宜的太阳蛋。 云琅吃的非常香甜,他似乎忘记了刘彻那道冰冷无情的旨意。 “家里有石磨了,以后记得磨一点炒熟的芝麻,做一点芝麻盐调味。” 丑庸乖巧的答应了一声,就拉着东张西望的小虫下了楼。 主人家心情不好,家里的也就没有什么欢乐可言。 平叟的主意其实不错,如果羽林跟猎夫捕获野人的时候能够不死人,云琅会欣然笑纳。 只可惜,这种事在大汉永远都不可能发生。 云琅可以对别人制造的杀戮袖手旁观,因为这是别人制造的罪孽,他觉得自己一个外来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至于自己制造杀戮,这不符合云琅的是非观。 高傲的木匠再也没有来过,卑微的石匠满口答应,却也没有来过。 就连霍去病也没有来过,估计是被长平给禁足了,这让云家彻底变得安静了下来。 云琅再也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继续在绢帛上写写画画,丑庸她们经常能看到云琅房间里的灯火在四更天的时候依旧亮着。 一记炸雷在天空响起。 一场暴雨不期而至,它来的是如此的迅猛,如此的让人猝不及防。 豆大的雨点敲击在云琅的窗棂上,噼里啪啦的作响。 雨点碎裂之后化作雨雾,从蒙在窗户上的青纱缝隙里钻进来,让整间屋子变得潮乎乎的。 院子里已经开始有积水了,梁翁披着蓑衣,清理院子里的排水沟。 丑庸跟小虫两个费力的推着接雨瓮让它去该去的地方。 梁翁多病的老婆裹着皮袄坐在窗前,担忧的瞅着在雨地里忙碌的丈夫跟女儿。 大槐里是阳陵邑里的高尚住宅区,一般情况下,高尚住宅区都被建造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 排水沟通畅之后,院子里的积水很快就排光了,沿着街边的石渠去祸害住在低处的人。 “雨太大了,地里的庄稼要倒霉了。” 换过干爽衣衫的梁翁抱着一碗茶汤,担忧的道。 丑庸漂亮的头发被雨水浇得湿漉漉贴在脑门上,一边用干麻布擦拭头发,一边道:“咱们家有没有粮食地,操这个心做什么。” 梁翁苦笑道:“傻女子,地里的粮食糟了灾,市面上的粮食就会涨价。” 丑庸抬头瞅瞅二楼疑惑的道:“咱家都被粮食塞满了,小郎的房间里都堆着半房间的麦子,够我们吃一辈子的。” 说起这事,梁翁就得意,这事是他干的,小郎之说多买粮食,他就一口气买了一千石,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是没地方堆粮食了,他还能买来更多。 家里有粮,遇事不慌,这是老梁这种吃过大苦的人一辈子追求的梦想。 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 “趁着大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再买一些,越多越好。” 云琅坐在二楼,听见了老梁他们的闲谈,心头一动,就趴在窗户上吩咐梁翁。 说到买粮,梁翁立刻就来了精神,二话不说,就披上蓑衣,出门买粮去了。 “小郎,买来的粮食往哪里放啊?” 丑庸很担心她漂亮的房间被粮食给占了。 “放在你的床上!” 云琅说完话就重新关上了窗户。 小虫笑的嘎嘎的,丑庸拿云琅没办法,却一把拉住小虫道:“你今晚就睡在粮食口袋上!” 小虫连连点头道:“好啊,好啊,最好把我的屋子用粮食给塞满。” 事实证明,有粮食忧患意识的人不仅仅只有梁翁跟云琅。 梁翁跑第一趟的时候,雨停了,粮价还是往日的价格,等他跑第二趟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粮价就涨了一成,当他跑第三遍的时候,黄豆大小的雨点又开始倾泻,粮价已经上涨了三倍。 即便如此,拿着钱也买不到粮食了。 “已经下了三天,这一次真的是遭灾了,小郎你没看见,城外全是人,都在田地里冒雨收粮食……男女老幼算是全上阵了。 老天爷啊,这么大的雨,谷子,糜子全部倒在烂泥里都散架了,这可怎么收哟!” 第五十八章令人失望的大汉 第五十八章令人失望的大汉 大雨下了整整七天,即便是这样,天色依旧未曾放晴,天空中还是有濛濛雨落下来,让人安宁不得。 受创最重的并不是京兆尹,而是河东郡跟弘农郡,其中弘农郡平地水深一丈,房屋倒塌无数,百姓只能困居高处,与逃避水灾的蛇虫一起嗷嗷待哺。 河东郡境内六条河流齐齐溃堤,大水漫延河东,一十六县竟成泽国。 右扶风山林众多,一场大雨引发山洪,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全部被冲垮。 官府一气征发民夫八万,日夜不停的抢修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 河东,弘农已经顾不上了,官府一心想要抢通右扶风,先把里面的大军接应出来,应付即将到来的民变。 大街之上风声鹤唳,除非有办法,否则没人上街,现在,街道上全是军兵,转瞬间,一座繁华的阳陵邑就变成了一座死城。 云家的大门关闭的死死的,不挂谁来都不开门,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有强盗跑进来就麻烦了。 “只准吃个半饱,没事就喊饿,不能让人知道我们家有粮食,官府正发疯般的筹粮呢。” 梁翁趴在门缝上朝外看看,然后就喝骂端着大碗吃饭的小虫。 小虫被耶耶铁青的脸色吓坏了,连忙把饭碗藏在背后。 云琅站在二楼上,轻易就能看见外面。 大槐里还算是安静的,越过前面一大片低矮的平房,西市,东市全都是人,哭闹声即便隔着老远都清晰可闻。 云家的东面是长平侯府,西边是上林署监事家,一个胡子老长的家伙,跟云琅一样站在楼上眺望远方。 见老家伙看过来了,云琅就遥遥躬身施礼,老家伙也拱手还礼。 看了一阵子,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身进了房间。 对云琅来说,这场雨并不算大,他见过更大的,关中在他的时代里曾经暴雨半个月,满世界的新闻都说关中遭灾,可是,也仅仅是新闻上吼几嗓子,在云琅他们这些群众一人捐出了一百元之后,灾荒好像就过去了。 没听说把谁家的粮食拉走救济灾民,也没听说把谁家的壮劳力拉走去修路。 倒是那些商人们欢呼着要求去重建灾区,最后一个个赚的肥头大耳朵的。 一百元就过去的事情,至于吗? 于是,在军兵上门的时候,云琅大方的给了一万钱,那些军兵就不再理睬云家一屋子的老弱病残。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是云琅这几天经常说的一句话。 每日里都欢喜的看着别人家强壮的仆役被军兵们用绳子串起来带走。 官身是个好东西,至少在贿赂的时候人家知道这是自己人,不会出现告发这种事。 商人就倒霉了……只要遇到灾年,他们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肥猪…… “我出了一百万钱啊……一百万钱啊……他们怎么还是把我家的仆役全部带走了……” 第一次看见卓姬靠在粮包上痛哭,云琅心里很舒服。 “赶紧住嘴,人家不仅仅要壮男,听说连壮女都不放过!” 云琅的吓唬性的言辞自然对卓姬没有什么威慑力。 “作坊里现在全是妇人,一个男人都没有……我只好搬过来……平叟看家。” 好不容易听卓姬颠三倒四的把话说清楚,云朗无奈的道:“住过来没问题,只能睡粮包上了。” 听云琅这么说,卓姬才注意到云琅这间被粮包塞得满满当当的房间。 “天杀的,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粮食?” “在你们都以为新粮马上收获,清除旧粮空仓库的时候买进的。 就一个字,便宜!” 卓姬苦涩的道:“出旧粮进新粮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今年也不例外。 谁成想,再有十天新粮就要下来了,偏偏这个时候下雨。 老天爷这是不给人活路啊。” 云琅见卓姬双目通红,明显好久没有睡好了,就摊开自己的床铺道:“睡一会吧,我去给你熬粥,白米粥!” 说完就走了出去。 卓姬挪到床铺边上一屁股坐下去,这时候才发现身体没有一处不是酸痛的。 屋子里满是粮食味道,说不上难闻,也说不上好闻,只是不难受罢了。 少年的床铺很干净,也没有怪味道,皂角的清香有些浓郁,毯子松松软软的像是才被炭火烤过,只有那只塞满了荞麦皮的枕头很奇怪,不过,枕上之后不像木枕,玉枕那样硬,更不像锦枕那样松软,软硬适中,很舒服,卓姬准备回去之后也弄一个这样的枕头。 细雨蒙蒙的天气里本就适合睡觉,卓姬脑袋刚刚挨上枕头不久,就沉睡了过去。 事实上,不管长安三辅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会缺少她一张安全的床榻。 来到云家借宿是平叟的主意。 自从老天开始下大雨之后,平叟就要她无论如何也要住进云家来。 这让卓姬又是羞耻,又是难过。 可是平叟须发虬张的指着天上的大雨怒吼“你看,你看,连老天都在帮他……” 这些话,让她无所适从。 卓姬知道平叟不会害她的,尤其在平叟已经把家眷从蜀中搬来长安之后,就更加的确定这一点。 关中大灾,让长平钳制云琅的事情成了泡影,长平已经没有心情和时间去钳制云琅了。 诺大的关中,如今已然全速运转了起来,救灾,防灾,防止灾民暴乱,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只要云琅愿意,他想要多少仆人官府都会卖给他,只要他能保证喂饱这些人的肚子,保证他们不造反就成。 或许是这两天太操劳的缘故,卓姬一觉睡到了傍晚才悠悠醒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粮包,她才霍然惊醒,想起这里是云家,不是铁器作坊。 在平叟的坚持下,卓姬这次过来,连丫鬟都没有带,平日里,只要她睡醒,立刻就会有人伺候她穿衣洗漱。于是,她就愣愣的坐在床上,有些不知所措。 门,吱呀一声响了,丑庸带着笑意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盆水。 “大女,您起来了呀,小郎刚才还问起您。” 卓姬愣了一下道:“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丑庸笑道:“丑庸,还是您给起的名字。” 卓姬看着丑庸丰满的脸蛋,发现这丫头也不是很丑,至少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很是让人舒服。 “这名字不好,改了吧!” 穿好衣衫的卓姬看着自己在水盆里的倒影说道。 丑庸摇摇头道:“小郎说这是一个好名字,只要没人笑话的名字就一定是好名字,还说贱名好养活。 婢子现在过得很好,正好应验了这个说法。” “在这里没人笑话你?” “只有小郎总是嫌弃我笨!” “那就不是笑话了,他几乎嫌弃这个世上所有的人。” 丑庸立刻笑逐颜开,张着嘴笑道:“小郎是世上最聪明的人。” 对于丑庸这种明显没有立场的话,卓姬自然付之一笑。 睡了一天,中饭都错过了,自然感到腹中饥饿。 云家人吃饭的样子很奇怪,东一个西一个的,从主人那里就没有什么好习惯。 云琅见卓姬一直在看他,就放下饭碗道:“没规矩是吧?” 卓姬皱眉道:“吃个饭而已,你总是抖腿干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努力的告诉身体,好好吃饭,这些饭菜很好吃!” 卓姬看了一眼自己的餐盘道:“有稻米粥,有今日祭祀雨神的胙肉,有鸡子,还有豆腐跟绿菜,这可是一等的餐饭。” 云琅丢下筷子无力地道:“你没吃过川菜,没吃过湘菜,没吃过孔府菜,没吃过潮州菜,更没有吃过真正的关中菜,当然觉得这些东西很好吃。” “听都没听过!”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狠狠地喝了一口粥道:“吃饭,吃饭……” 第五十九章帝流浆出必有妖孽 第五十九章帝流浆出必有妖孽 想吃辣子鸡,没辣子,想吃大盘鸡没粉条跟土豆,想吃火锅…… 算了……云琅把刚刚写在地上的菜名用脚抹去,心中有说不完的惆怅。 这些菜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甚至有些无辣不欢的嗜好。 在大汉,不是没有制造辣味的东西,其中芥末跟茱萸就是最出名的两种。 这两种东西确实能够制造出辣味来,可是,跟云琅想要的复合辣味相去甚远。 没有辣椒,云琅连臭豆腐都懒得弄,眼看着昨日从豆腐作坊里拉来的豆腐被丢掉。 丢弃腐烂的食物,对梁翁来说就是要他的命,死死的抱着豆腐篮子哀求云琅,这样的好东西千万不能丢,他一个人就能马上吃掉。 云家的人都喜欢吃豆腐,这一篮子豆腐是梁翁昨日舍不得全部吃掉,专门给云琅留的,谁知道仅仅过了一夜,豆腐就酸了。 “如果家里喂了猪可以给猪吃,总之,凡是腐烂,发霉的东西都不能吃。” 卓姬眼看着梁翁含泪把豆腐倒掉,砸吧着嘴巴道:“啧啧,确实是金贵人啊,豆腐作坊里的豆腐可不是用来在西市上卖的,只有富贵人家才有机会从豆腐作坊里弄一点尝尝鲜。 你就这么倒了?一点都不知道粮食的金贵。”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粮食之所以比黄金贱,是因为它本身就值这个价钱,即便偶尔有大的波动,也是市场的选择,最终,它还是要回归它本来的价值的。 不要把粮食跟道德联系在一起,他不过是跟丝绸,麻布,一样的生存必需品。” 卓姬很喜欢跟云琅说话,一来此人说话的方式非常的有趣,明明是标准的关中腔调,却能给人一种新奇的异域风情。 “你存这么多的粮食做什么?即便是有灾荒,到了明年,粮食又会从地里长出来。 等到雨停,其余地方的粮食也会全部涌到长安,不如现在卖掉,还能有一个好价钱。” 云琅摇摇头道:‘我准备留足自家吃的,剩余的全部送去上林苑。” 卓姬拍手道:“好办法,山外遭灾,没道理山里面会风调雨顺,那些野人遭受的灾害恐怕更大。 这时候带着粮食去上林苑,不用捉拿,那些饿肚子的野人也会自动来你家觅食。 这样就能做到你想要的不死人而最终获得奴隶是不是?” 云琅无语的瞅着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女奴隶主,叹息一声道:“山外面的人多少有条活路,山里面野人的死活谁管? 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极致时候,夏秋日还有野菜之类的东西可以勉强果腹,如果到了冬天……山里面的场面一定是惨不堪言。 天灾之下,再谈论什么奴隶,我担心会遭受天罚,这些粮食就是送给他们吃的,不管来不来我家当仆役,先吃饱肚子再说,别变成了野兽口中的粮食。 物伤其类,人同此心,无论如何,这种心绪要有。” 卓姬费解的摇摇头,继续低着头吃饭,只是餐盘中的饭食,没有刚才吃的时候那么香甜。 晚饭后,平叟提着一包茶叶来访,满意的看到卓姬霸占了云琅的房间,心情大好。 跟云琅一起坐在屋檐下喝茶,他并有什么不适应,依旧悠闲自得。 炒熟的芝麻一粒粒的用手指沾着吃,非常的享受。 对于云家有这么多的存粮,他也丝毫不感到惊讶。 他拍着云家堆积在门口的粮包笑道:“听说小郎准备把粮食带去上林苑,看来已经有了计较?” 云琅笑道:“不过是以心换心而已。” 平叟点头道:“这才是正途啊,小郎孤身一人在这险恶的人世行走,处处小心,步步谨慎这才走的长远。 钱买来的仆役没忠心,抢来的仆役只会恨你,用心换来的仆役,如果小郎能够辨别其中居心叵测之辈,自然是最安稳的。 即便是人数少,用起来放心,一个人顶一个人用,反而比买,或者抢来的要管用的太多。 只是不知小郎何时启程?” 云琅叹口气道:“怎么也要等霍去病从禁足中被解脱出来才行。 您也看到了,凭我的本事,没办法把这么多的粮食运出阳陵邑。” 平叟大笑道:“迟一些好,迟一些好啊,人不到绝境的地步,感受不来你给他救助的意义。” 云琅笑道:“粮食还是少了些……” 平叟朝楼上努努嘴,然后拍拍云琅的肩膀,就潇洒的告辞离开。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张铺开的白纸,不论是挥毫作书,还是泼墨作画,意境都非常不错。 可是,当一个女人拿着小刀子费力的削竹简,刮竹简,烤汗青,钻眼,最后用牛皮绳把竹简穿起来,这个过程基本上就是苦力劳作,与美丽没有半点的关系。 讲究一些的读书人,用来书写文章词句的简读都是自己制作的,甚至于对竹子杀青多少都有一定的要求。 很显然,卓姬就是这么一个人,从她手里的竹简颜色来看,她喜欢青竹皮。 见云琅站在门口,卓姬就放下手里的竹简道:“刚刚起了作赋的心思,结果竹简做好了,却没了那个心思。” 云琅轻笑一声指着案几上的古琴道:“寒雨连夜,灾民哭嚎,官吏叱咤之声不绝于耳,纵有诗意还是留待日后散发。 这个时候不如听你弹琴!” 卓姬鄙弃的瞅瞅云琅断然拒绝道:“知音少!” 云琅坐在门槛上,尴尬的道:“听说你跟司马相如就是一曲定情?说来听听。” 卓姬脸上顿时就有了羞恼之色,不过,在眼珠子转动一圈之后,她叹息一声道:“男子总是薄情寡义的。” 云琅点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所以我们就不要谈什么感情了,直接进入商业谈判进程如何? 你需要我做出什么样的承诺跟质押,才肯帮我弄五千石粮食回来……” 云琅浑身湿漉漉的从楼上下来了,脑门上还有一大片红斑,甚至有些发肿。 当然,茶壶砸在脑门上,然后碎裂,就会造成现在的状况。 女人发狂之后往往力大无穷,以云琅的机敏,也没有躲过卓姬的饿虎扑食,生生的被她咬住耳朵,大叫了很久才逃脱。 丑庸幽怨的帮小郎擦拭耳朵上的血,还不时的恨恨朝楼上看一眼。 她觉得小郎太没有眼力了,如果想要女人,找她就好,她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奇怪的声响,更不会咬破小郎的耳朵,也不会用茶壶砸他。 弄成现在的样子何苦来哉! 云琅止住了疼痛,见梁翁一家三口都诡异的看着他,干咳一声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梁翁宽容的一笑,然后把老婆,闺女赶回房间,又冲着丑庸咳嗽一声,见丑庸不愿意走,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将她硬是给拖回了小虫的房间。 这个时候一定要喝点酒才应景…… 脑袋挨揍,小兄弟却肿胀的厉害,成年人的脑子,少年人的身体,再加上一个美艳的妇人,最后遭罪的一定是这具无辜的身体。 身为过来人的云琅岂能不知道卓姬在干什么,经过这么多次的暗示,他要是再不明白,那颗脑袋就白长了。 以前当工程师的时候,他对自己穷人的身份很满意。 主要是自己不算太差的长相跟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一颗七巧玲珑心,让他非常的有女人缘。 从相识到热恋的过程永远都是美丽的,只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事情往往就会发生变化。 每一次的分别都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之后,他忽然发现,这样似乎也不错。 生命里的每一段旅程都有一个别致的人陪着度过…… 于是,一个只求开始不求结果的渣男就这样生生的被人家锻炼出来了。 现在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云琅就不太愿意穿新鞋走老路……好吧,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具身体还太小了…… 有的孤儿重情,渴望得到自己缺少的情感,把感情看的比命重。 至于云琅,他本身就喜欢孤独,尤其是跟人接触多了之后他就越发的喜欢狗! 清冷的月辉洒遍大地的时候,云琅的心情也就变好了,连续这么多天都是阴雨天,月亮一出来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皎洁,格外的明亮。 空气中的水分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月光似乎变成了有形的物质,丝丝缕缕的……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帝流浆。 据说这东西每六十年才出现一次,也只有这一年七月十五才会有帝流浆…… 凡草木成妖,必须受月华精气,但非庚申夜月华不可。 因庚申夜月华,其中有帝流浆,其形如无数橄榄,万道金丝,累累贯串垂下…… “老虎该沐浴一下这月光的……” 虽然目光被高墙挡住,云琅似乎依旧看见了老虎蹲在山上,对月咆哮……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或许是心有所感,云琅将这一句足足唱了三遍,才轰然倒地……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你昨晚唱歌了!” 卓姬见云琅从丑庸的房间里出来,就急切的道。 云琅的脑袋痛的厉害,昨晚被梁翁他们拖进丑庸的房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知觉,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头很痛,嘴巴很渴,非常的想喝水,可是家里除了蹲在门口晒太阳装聋子的梁翁之外,丑庸,小虫,以及梁翁有病的老婆全都不见了。 听卓姬问的急切,一边弄茶水一边烦躁的道。 “我这人会的多,时不时地就会唱一两首歌,下回给你唱更好听的,打扰你睡觉的事情,你就忘了吧!” “不是,你昨晚唱的那首短歌确实不错,就是差一句有气势的结尾,以至于这首短歌只有自艾自怜却没有了高山大河般的气势,最终难免落入了下乘。” “有这种事?我昨晚唱了什么歌,让你如此感慨?” 弄到茶水喝的云琅终于复活了,脑子也变得灵光起来。 卓姬惋惜的看着云琅道:“看来也不过是灵光一闪的巧合而已,终究年轻,才智有限,再过上十年,你就能写出更好的短歌来。 幸好我早晚帮你记着,要不然,难得的一首好歌,就白白的被浪费了。 听好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听了第一句,云琅额头的汗水就哗哗的往下淌……他记得曹操的这首《短歌行》最后一句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他很想立刻捂住卓姬的嘴,这个女人的声音又高又嘹亮,隔着两条街估计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曹操就是唱完这首歌,然后被人家周瑜一把火烧的屁滚尿流……云琅现在觉得自己的脖子痒得厉害,可能会有一把鬼头刀正在思念这个位置。 在汉代唱这首歌的人就没好下场……曹丞相都不能幸免。 一脸惶恐的云琅快被汗水淹死的时候,卓姬又女高音唱完“绕树三匝,无枝可依”之后,就遗憾的停了下来,对云琅道:“意犹未尽啊……” “没了?”云琅满怀希望的问道。 “没了,你昨晚就唱到了这里,还凄惨的唱了三遍,然后就醉倒了……你今天没事,不妨好好想想,把最后一句补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快要跳出来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就这样吧,这世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留点遗憾其实挺好,有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更多的时候能救命!” 就在两人闲谈的时候,有人敲门。 老梁打开门之后,就发现眼前站着两个老者,一人头发斑白,却面如冠玉,三绺长须飘在胸前,气势不凡,身上的衣衫做工,刺绣虽然上乘,却有些破旧。 另一位身着灰色深衣,五短身材,腹大如鼓,头发上的插着的青玉簪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不等老梁见礼,深衣老汉就丢给他一把钱道:“打扰高邻了,我等是被讴者的歌声引来的,想要再听一遍,还请主人家莫要见怪。” 深衣老者说完,就自顾自的走进了院落,与同伴大刺刺在座位上坐定,指着卓姬道:“讴者好颜色,再来一曲!” 梁翁不敢阻拦,只能手足无措的看着云琅,云琅挥手示意梁翁离开。 呵呵的拱手笑道:“还未请教长者大名。” 三绺长须的老者笑道:“记住了,这位就是我大汉执掌乐府的大乐令韩泽,常在陛下身边走动,你一介羽林郎还惹不起,快快奉酒,如此妙音不可无酒。” 大乐令韩泽大笑道:“大名鼎鼎的旁光侯刘颖,文帝子孙,窦后血脉也来用老夫小小的大乐令来威胁孩子了吗?” 听到此人是旁光侯刘颖,原本一脸怒气的卓姬,立刻就换上了一张满是微笑的脸,重重的在傻乎乎的思考膀胱问题的云琅腰上扭了一把,然后上前一步道:“小女子无意吟唱一首新词,没想到惊扰了贵人。 贵人稍安,且容小女再次唱来。” 刘颖并没有看卓姬那张漂亮的脸,而是很有深意的瞅着云琅道:“少年人心如熊罴,胆如猛虎,依仗元朔犁就能在上林苑获取三千亩地营造庄园,真是罕见啊。 韩泽,你以为能与陛下赌斗的人,是我一介散侯所能吓唬住的吗?” 卓姬色变,云琅上前一步道:“总之是利国利民之事,也是陛下仁慈,公主大度,国道昌明,才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赌局。” 韩泽欣赏的瞅着云琅那张云淡风轻的脸道:“旁光侯素来喜欢机关消息之术,浸淫此道四十年,为天下人共仰,李师是皇族子孙,同时也是墨家矩子。” 听韩泽这样说,卓姬的身体抖动的厉害,墨家自墨翟,禽滑釐之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支。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化天下目的。 他们以裘褐(破羊皮)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乐,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卓姬很害怕云琅的师门就是墨家……墨家秘术从不外传,一旦外传,遂九死也需追索。 平叟曾经猜测过云琅的师门,只是被云琅好舒适的性格打消了他对云琅是墨家子弟的怀疑。 现在,人家墨家矩子刘颖都追过来了,卓姬才猛然间想起云琅说过,他是师门弃徒的说法,她的身子抖动的更加厉害了。 “孟子说,天下之说,不归杨,就归墨,(说的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杨朱,与主张“兼爱”的墨子)云郎官,你师出何门?” 刘颖坐了下来,云琅才发现这个穿着旧衣服的家伙脚下确实踩着一双草鞋。 云琅笑道:“矩子舍本就末了,您既然是被卓氏大女的歌喉引来,何不,先喝口茶水,听听让两位念念不忘的新曲子如何?” 刘颖楞了一下,一双纤长白皙的手放在案几上,轻声道:“唐突了。”声音低沉,竟然有些黯然之意。 云琅拱手道:“长者稍安,云家有一些新奇的汤水供奉,且容云琅去准备一下。” 云琅去了厨房,心惊胆战的卓姬也跟着去了厨房,刚赶进去,就一把拉住云琅的手哀求道:“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墨家的弃徒。” 云琅手下不停,一边熟练地将茶饼掰碎放进茶罐,一边笑道:“当一个皇族子弟成为墨家矩子之后,墨家基本上也就完蛋了。 不用怕他们,他们快完蛋了。” “你到底是不是墨家弃徒啊?”卓姬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她卓氏冶铁作坊,现在用的就是云琅给的冶铁法子冶铁。 如果墨家开始追索,她不敢想那个后果。 云琅快速的把几盘子糕点摆在餐盘里,递给卓姬道:“放心吧,我跟墨家八竿子都打不着。” 卓姬抱着木盘怀疑的道:“真的?” 云琅笑道:“自然是真的,比他们高级的太多了。” 高级这个词,卓姬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既然云琅这样说,应该是真的,只要云琅不是墨家,今天来家里的两个人,不管身份多么尊贵,也不外乎是两个客人而已。 卓姬端着绿豆糕,以及花花花绿绿的米糕出去了,云琅透过门缝,再次打量了一下来的这两个人。 他确信,那个乐府大乐令确实是因为卓姬的歌喉来的,因为这个老汉,前些天他见过,就是那个跟他一起站在二楼看阳陵邑的人。 不过,这样的人一般都很遵守礼数,即便是想过来,也会先派仆役过来说一声,得到主人家的欢迎之后才会来。 像这样蛮横的拍门而入,恐怕是就是出自那位膀胱的怂恿了。 茶水沸腾了,香味四溢,不论是韩泽还是刘颖都对这种药汤很喜欢。 三人就这种南方嘉木赞叹不绝,更对云家的糕点持肯定态度。 当然,卓姬的演唱也是非常成功的,乐府大乐令对这首《短歌》极为推崇,当场要来白绢,在上面亲笔记录下来。 云琅偷偷地看了一眼,结果一头雾水,白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圈或圆点、以及大小不一的方框,如同涂鸦。 茶水喝了两轮,大乐令韩泽愉快的跟卓姬用一张古琴来为这首新歌定音。 刘颖则一脸哀愁的道:“世人不知墨家为何物久矣。” 云琅看着刘颖沉默了片刻,小声道:“水车,水磨之事矩子可知?” 刘颖点点头。 云琅笑道:“我有一个困难。” 刘颖的脸上也浮现出笑意,拱手道:“郎官请说,只要有益于我墨家,万事皆可商量。” 第六十一章脆弱的古代人 第六十一章脆弱的古代人 膀胱放在人身上是一个很重要的器官,自然,旁光侯也就不是等闲之辈。 敢无视长平公主的人,在大汉不是很多,一来,皇帝对这个同胞姐姐非常的尊重,二来,一连嫁了三个关内侯的人谁敢小觑? 刘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水车跟水磨的发明权,也就是说,他想要云琅告诉别人,这两样东西其实是他们墨家的发明…… 云琅现在是穷鬼,有三千亩地却没有能力盖房子,刘颖很有钱…… 水磨已经给皇帝了,至于是谁发明的他觉得无所谓。 利益交换要比接受别人施舍好一万倍……尤其是长平,她并非是施舍,而是要挟,是控制。 在后世的时候,云琅不觉得自己很自由,只要不犯罪,就可以无视所有人。 也没有谁一定要把他攥在手心里当奴隶使唤。 在大汉,他一样讨厌被人家控制,这让他觉得自己跟大汉土著没有什么区别。 明明多进化了两千多年,如果日子过得跟梁翁一样,不如死了算了…… 卓姬虽然在跟韩泽弄音符,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的看云琅跟刘颖。 见云琅露出了那种人畜无害的奸笑,就知道他可能又达成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么说,水车,水磨都将由我墨家的人来修建?”刘颖小声道。 “当然,当然由你们来修建,我出图,你们按图施工,施工完毕,你们拿走图就是了。 至于我这里,会给陛下再出一份图,至于出处,我会告诉别人,是从你们墨家的机关消息中得到的启发。” 刘颖瞅着云琅道:“你其实可以加入我墨家的,你现在年纪还幼,等老夫百年之后,以你的才智,不难成为墨家矩子。” 云琅很想骂人……这种不值钱的许诺,但凡是大人物都用的很顺手,是世界上最无聊的骗术,尤其是拿来骗年轻人,简直无往而不利。 云琅不答话,刘颖就叹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有兼爱世人之心,整日里享受醇酒美妇,再无古人淳朴之心。” 云琅羞涩的笑道:“小子荒唐惯了,让长辈见笑了。” “无妨!” 刘颖大度的摆摆手,他今日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自然心满意足,至于没有骗到云琅,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无损大局。 墨家沉寂的太久了……董仲舒在未央宫上的一席话,让刘颖似乎已经看到了墨家的末日。 墨家主张的兼爱,非攻,没一个是现在皇帝所喜欢并接受的。 一心想给皇帝一个新墨家形象的刘颖,在与云琅达成协议之后,就决定三天之后,墨家进驻上林苑,开始着手修建云氏庄园。 刘颖跟谢泽离开之后,卓姬咬着嘴唇轻声道:“你还缺少多少粮食?” 翻看着帛书的云琅叹口气道:“昨日还缺很多,今日已经不缺了。” 卓姬小声道:“旁光侯?” “是啊,他决定帮我出人,出钱,出粮食修建云氏庄园。” “为什么啊?” “因为我手里有一颗梧桐树啊,有了梧桐树再找金凤凰就不是很难了。” 卓姬有些难堪的道:‘其实卓氏在终南山的庄园里还有一些存粮。” 云琅笑道:“那就运来,全当是我借的,庄园建成之后,我还需要很多粮食来招纳野人。 等我家的庄园有了产出,我再加倍还你。” 卓姬愣愣的看着这个往日对她尖酸刻薄的少年很久,才黯然道:“你怎么就没能早生几年?” 云琅摇头道:“早生两年也不娶你,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原本泫然泪下的卓姬听到这句话,已经流出来的眼泪一瞬间就被眼睛里的怒火蒸发的干干净净,见一只胖手在她面前晃悠,一把抓过来就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丑庸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声。 卓姬抬头才看清楚,自己嘴里的咬的是丑庸的胖手,而云琅手里却抓着丑庸的臂膀…… “小郎,被咬破了。” 丑庸抽咽着把流血的手放在云琅面前抱怨。 云琅无奈的道:“谁叫你刚才偷偷摸摸的伸手问我要钱来着?正好被人家拿个正着。” 丑庸咧开大嘴哭道:“今天上街,看到一匹青绸,最适合给小郎做衣衫,我们身上的钱不够,才让伙计抱着青绸来家里取,谁知道大女会咬我。” 云琅瞅瞅丑庸手背上的那一圈渗血的压印,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太狠了!” 能治疗丑庸伤口的自然只有钱,能弥补丑庸受伤心灵的,也只有钱。 总之,一小块金子放在丑庸手里之后,这丫头也不知是聪明还是蠢,立刻就笑开了花,紧紧的攥着一小块金子就喜滋滋的跑了。 当丫鬟当久了,对于拧,捏,掐,扭包括咬这些伤害早就习惯了。 老梁在一边道:“那些金子能买两匹青绸。” 云琅大度的挥挥手道:“我今天找到了一个大金主来帮我们修建庄园,这点钱不算什么,今晚,弄只羊,我们煮羊肉汤喝。” 老梁佩服的看着自家小郎,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的阳陵邑里一片愁云惨雾,只有自家的庄园要开始起大房子了,这得多大的本事才能办到。 下午的时候,霍去病回来了。 这家伙来到云家的时候,几乎处在一种半死状态。 披风早就变成了泥巴披风,铠甲的缝隙里也全是泥巴,就连他的脸上也布满了泥点子,都已经干了,一说话,脸皮上的泥屑就刷刷的往下掉。 梁翁,小虫,丑庸忙着给他烧热水洗澡,这家伙躺在屋檐下的席子上喝了满满一壶茶水,才交代了他这些天的去向。 长平侯府在蓝田的庄子倒霉了,这一次倒霉的很彻底,一股山洪从山里裹挟着巨石泥浆浩浩荡荡的将长平侯府家的庄园摧毁的干干净净。 听起来很解气,可是,再听到霍去病哀痛的话云琅也有些不忍心。 长平侯府食邑三百户,经过这一场洪水之后,就剩下一百户不到了…… “惨不忍睹!泥浆中混杂着尸体,太阳一晒,就恶臭十里。 尸体太多,要尽快埋掉,否则一旦起了瘟疫,那里的人就要全部杀掉。 舅母仁慈,不忍心这样做,就下令府里所有人都参与救援,埋尸体。 忙了半个月,才清理完毕,下手虽然快,还是有几个仆役上吐下泻的回不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就皱着眉头对梁翁道:“给澡盆里添加醋,多多的添加,然后再煮一些柳枝水兑进去。” 霍去病惊讶的道:“这是为何?” 云琅不自觉的离霍去病远些,然后才道:“清除你身上的疫病。” 霍去病叫道:“我没疫病!” “每个得了疫病的人都这么说。” “我真的没有!” “那也要被醋水跟柳枝水煮过之后才能确定,等一会我会让梁翁把水弄热些,你要在里面多泡一阵子,全身都要泡到。” “这能预防疫病?” “能减弱疫病,并杀死你携带的疫病。” “你怎么知道?” “你废话很多啊,其实我应该用石灰水泡你的,现在,家里没有石灰窑,只要用醋代替。” 霍去病很无耻,当着丑庸,小虫,老梁的面就脱得赤条条的跳进了木桶,刚进去又闪电般的窜了出来,疵牙咧嘴的指着木桶道:“烫啊--” “你慢慢适应。” 云琅没心情看霍去病的光身子,背着手出了洗澡间。 见卓姬趴在二楼朝下看,云琅就对卓姬道:“赶紧回作坊,如果家里有发烧打摆子的人,就赶紧隔离,如果可能,就带着作坊里的人先离开阳陵邑,去你的南山庄园里躲几天。 我感觉这里快要发疫病了。” 卓姬被疫病这个字吓坏了,这两个字在大汉几乎就是索命阎罗般的存在,它可不分什么贵族,奴役,只要沾染上了一样会死。 “回去之后,记着给作坊里下一道令,不准任何人喝凉水,必须煮开了喝,也不要吃生食,另外,再管管你作坊里的人,不准他们随地便溺。 如果有人得痢疾死了,或者打摆子,就一把火把尸体烧成灰,要不然,死的人会更多。” 云琅说一句,卓姬就一脸惨白的点一下头,从来就没人知道疫病是怎么得来的,且不说云琅说的对不对,至少他说出来了一个办法。 原本对这事毫不在意的霍去病,也听见了云琅的话,光着身子打了一个哆嗦,就咬着牙重新跳进了澡桶,这一次,他虽然很痛苦,却咬着牙一声不吭,并且按照云琅的吩咐,把脑袋也没进热水里。 云琅看着家里的四个人道:“女的去厨房,用你们常用的木桶装水洗澡,同样是热水,同样加醋,同样加柳枝水,身上的衣衫换掉之后,装在陶盆里用水煮开再晾晒。 小虫,你要是再敢啃生萝卜你看我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第六十二章鸟兽散 第六十二章鸟兽散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放在后世这句话就变成了大灾之后防大疫。 一旦发生了巨大的灾情,灾区里面就会充满了把全身裹在白色防化服里面的恐怖的人,背着一个喷雾器满世界的喷洒药水,不但杀毒,也杀蚊虫。 云琅相信这是一个必须的手段,以后世强大先进的卫生防疫能力,每次都如临大敌,在这个生态脆弱,人人喜欢满地便溺,吸收天地灵气的时代里,如果可能,他想把家里的这几个人包括他自己全部泡进巴斯消毒液里煮一遍。 云家最不缺的就是炉子,主要是主人很难伺候,总是需要热水,自然就会多备几个铁炉子来烧水。 不一会,在浓烟滚滚中,又烧好了一大桶热水,梁翁驱赶着三个妇人进了厨房洗澡,他自己等小郎泡过之后,也赶紧泡进了药水里。 云琅不准霍去病再用清水洗身体,换上云琅的衣裳,两人的身体上散发着同样酸溜溜的味道,坐在屋檐下开始喝茶,吃点心。 枣糕这种东西,霍去病就吃不够,一个人吃了一盆枣糕,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盆子,喝了一口茶水。 “我想回去,云琅,你别怪我,我知道我舅母在难为你,可是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说了,却招来了禁足……可是……” 云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快回去,就按照我家的法子办,主要是不能喝生水,吃生食,不得随地便溺,发现有人发热,闹肚子就一定要隔离,家里多备纱帐,不能有蚊蝇。” 霍去病感激的看看云琅,咬咬牙,穿着云琅的衣裳就翻墙进了长平侯府。 以德报怨自然不是云琅的本意,只是疫病这东西太过恶毒,一旦真的爆发,后果太恐怖…… 在大汉,一个村庄发生疫病,那就封锁一个村庄,如果一个镇子发生了疫病,就会封锁一个镇子,如果一座城发生疫病,他们就会封锁一座城……只许进,不许出,直到疫病彻底结束…… “收拾东西,我们明日一大早就出城,去上林苑。” 云琅对梁翁吩咐道。 “小郎,咱家在上林苑里没房子,去了住在那里?” “松林里有一间木屋,我们暂时住在那里,就算是那里有野兽,也没有城里的疫病可怕。” 梁翁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这就去准备。” 很快,梁翁就找来了三辆马车,四个人忙忙碌碌的往马车上装行李。 傍晚的时候,疲惫的卓姬回来了,她身上也是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看来也用醋洗了一个澡。 卓姬看着忙碌的丑庸,以及被堆得高高的马车,不解的问道:“你们要去那里?” 云琅把一床厚厚的羊毛褥子丢上马车道:“出城!” “出城?为何?” “躲疫病!” “疫病是可以躲开的吗?” “废话,人烟稀少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少,人烟稠密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高,这是常识。” “等等,我也跟你们出城!对了,你要去哪里?” “上林苑!” “那里是荒野,你不如跟我去终南山!” 云琅上前一把抱住卓姬,在她耳边轻声道:“谢谢你,你算是第二个真正关心我的人,这份情谊我记住了。” 卓姬这一次没有发怒,她能感受的出来,云琅这一次拥抱她没有占她便宜的意思,只是一门心思的想要表达感激之心。 “终南山里有粮食,如果你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去拉。” 云琅笑道:“你以后如果有什么过不去的难题,记着来找我,一次一斤黄金,童叟无欺。” 卓姬笑了起来,她记得当初在渭水河畔,云琅就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被人勒索了,现在,这句话重新出现,她却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 “什么时候帮我解决问题能不收钱?” “这不可能,如果我免费帮你出主意,后世子孙一定会怪我夺了他们的衣食。” “好,等你的庄园修建好了,我登门祝贺!” “快去准备吧,无论城里会不会有疫病爆发,人烟稀少的地方总是安全一些。” 跟云琅相比,大汉的人总是显得迟钝一些,天明的时候,在霍去病的护送下,云琅带着家里的一千担粮食出城,并没有受到城卫的为难。 看样子长平已经吩咐过了。 “你真的不要护卫守护吗?” “不用。” “你保护不了你的四个仆役。” “只要在山林里,我就能!” “为何?” “因为我有粮食!” “这话说反了吧?就因为你有粮食,才是招贼的根源。” “放心,我会用爱心来感化他们的。” “我想骂人!” “这里天高海阔,只要不骂我,你可以随便骂,就算是骂你舅母,我也装作听不见。” 霍去病叹口气道:“昨日,我舅母对我说,她很担心你活不到成年。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她一样只会用怀柔手段,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摆脱羁绊之后像她这样的温和的放弃。” “刘颖是一个贪婪的人,而且还有些无耻,我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且看吧!” 霍去病担忧的道:“旁光侯看似平和,其实心胸最是狭窄不过,陛下之所以弃用旁光侯,最大的原因就是此人野心太大。 抛弃了皇室的尊严,穿着草鞋充当墨家的矩子,以墨家之名,行他收拢人心之事,是一个心机深沉之辈,你要小心。” 云琅整理一下游春马的马鬃无所谓的道:“看样子皇家好人不多啊。” 霍去病看看周围无奈的道:“四十几个藩王两百多公主,一个个相互倾扎,好人活不长的。” “看来以后要远离诸侯王,更要远离皇帝才能活得好啊。” 霍去病笑道:“无所求自然要远离,有所求自然要靠拢。” “所以我选择了把上林苑当家,这样做不但能获得皇家的庇护,也能最大限度的远离皇家。 霍兄,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我们需要足够的智慧,皇帝如同一个能湮没一切的黑洞,你要小心,别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却把生命搭在上面。” “你今天说的话很怪,有点像是在交代后事,难道说你不去羽林了? 能拖到现在,将军已经是看在我舅母的份上了,再不去,会有人来捉你。” 云琅看着两边萧瑟的山野,长吸了一口气道:“我已经给公孙将军去了一封信,说明了这里的事情,短时间内,他应该不会来烦我,毕竟,水车,水磨关系到百姓生计,将军会有计较的。” 霍去病摇头道:“我总觉得你哪里不对,你在刻意的疏远所有人。” 云琅笑道:“目的达到了,继续在那个危险的漩涡里挣扎,你觉得是好事? 以后想要见我,就来上林苑吧!” “你不回阳陵邑,也不去长安了?” “躲闪都来不及呢,如何会主动粘上去?” “这么说,你的目的就是这三千亩地?” “对啊!” “我们这些人算什么?” “朋友!” 霍去病淡然的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云琅表现出来的疏离感,依旧让他很不舒服。 云琅取出那柄红玉匕首,递给霍去病道:“你馋这柄匕首很久了,现在送给你。” “算是我帮你运粮出阳陵邑的报酬吗?” “滚,这柄匕首比这些粮食加起来都值钱。” 霍去病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让你兄弟准备好,明年清明,我们好好地恶战一场。” 车队很长,一千担粮食就占据了五十辆马车,粮包摞得高高的,这让云琅非常担心马车脆弱的木头轮子能否承受这样的重压。 走了三十里地之后,他终于放心了,那些车轮虽然给人的感觉很脆弱,却吱吱呀呀的走了三十里路之后依旧在坚持。 城外一片破败。田野里还有倒伏的庄稼,这些庄稼的禾穗被剪走了,地里依旧还有宫奴在不死心的翻检地里的庄稼,看样子是想捡拾一点漏掉的禾穗。 “大灾已经酿成,今明两年,他们的日子难过了……”云琅指着那些赤身裸体的人,一脸的黯然。 “大灾之后总有关于疫病的谣言,城里的人也将离开,一来是为了躲避疫病,二来方便去乡下就食,总之,就是一场闹哄哄的鸟兽散。” 霍去病明显更加关心城里的人。 第六十三章仓促的开端 第六十三章仓促的开端 回到了骊山脚下,云琅觉得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跳跃。 黛色的山顶,松涛阵阵,旁边的渭水,浊水滔滔。 脚下的平原如同一张绿毯从脚下铺开,延伸到了远方。 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片大地。 听到远处的虎啸狼嚎,云琅的脸上浮现笑意,梁翁,丑庸他们却瑟瑟发抖。 霍去病看着云琅如此陶醉,不由得有些羡慕,这里环境虽然险恶,却是一方自由的天空。 云琅陶醉完毕,见丑庸,小虫脸上满是泪水,就指着群山对她们道:“以后这片土地就是咱们家的。” 丑庸抓着云琅的胳膊道:“有老虎……” 云琅莞尔一笑,拍拍丑庸的头顶道:“那也是咱们家的老虎!” 丑庸喜欢自家的东西多多的,比如自家的马,自家的牛,自家的猪羊,自家的鸡,可是小郎说的自家的老虎,她还是接受不了。 “老虎咬人!”小虫也在一旁发抖。 “这里的老虎不咬人!”深知瘟疫厉害的梁翁咬着牙骗自家闺女。 霍去病看着这奇怪的一家人,大笑两声,就命仆役们将马车赶进了松林。 他似乎很熟悉这里,几乎没有走岔路,就来到了那座木屋前面。 一座木屋肯定是不够住的,霍去病带来的仆役中间有高手,在他的指挥下,开始伐木。 长平家的部曲实力非常的强大,云琅眼看着这群人拿着他新制作的超级工具,轻易地锯断一颗颗大树,然后再把巨木分成小段,那些壮汉然后就两两分开,扯动大锯,轻易地将那些木头分成两半,埋在事先挖好的壕沟里,七八颗大树并排用长钉钉起来就成了一堵墙。 修理树干剩下的树枝也没有浪费,与收割来的芦苇编织之后,就搭在修建好的尖锥形的房顶上,然后把活好的泥巴丢上去,上面再铺设一层,然后再铺一层泥巴。 如此三次之后,在日落之前,三间还挂着新鲜松树枝子的木头房子就被盖好了。 云琅看了,很是满意,虽然门窗都是粗树枝编织成的,却非常的结实,虽然简陋,却处处透着大气。 “这是军中的营造阀门,用了你拿来的钉子之后,不用卯榫,也不用捆扎,建造起来就更快了。 不知不觉,我已经用了你很多的独门秘技。” 云琅笑道:“自从你把自己的压岁的金葫芦都拿出来之后,我觉得我的东西你都能用,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傻话。” “如果我要你的那些东西你会不会怪罪?”霍去病想了很久之后才小心翼翼的道。 云琅叹口气道:“我做的所有图,你那一天不翻个十遍八遍的?” 霍去病拍拍自己的脑门,然后认真的对云琅道:“以后,只要是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 云琅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又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 长平家的部曲们似乎非常喜欢云家的工具,尤其是斧头跟各种锯子。 他们甚至顾不上吃完饭,趁着天边还有一丝亮光,抓紧清理小屋前面的空地。 很不错,大树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大桌子,粗大的梁木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凳子,一道一丈高的围栏就很快出现了。 他们乘着月光,再用夯锤将地面齐齐的夯了一遍,铺上运来的新河沙,二更时分,一座古朴的小院子就出现在了云琅面前。 云琅拍着粗大的梁柱道:“这可是军中修建军寨的法门啊。” 霍去病笑道:“他们本身就是我舅舅的部曲,自然通晓军中营造之法。” 新建成的房间还住不了人,部曲们往每一个新房间里丢了很多的炭火,由于木料都是湿的,并不担心起火,烧红的炭火遇到湿木柴之后,很快就冒出大量的浓烟,诺大的房间如同蒸笼一般。 这样的熏蒸要进行两天才能把木料外面,以及里面的虫子全部熏死,炭火也要烧死那些没有被连根拔出的大树,让它的根部碳化,从而变得不容易腐朽。 “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接受我舅母赠送的奴仆?至少他们还是有一些勇力,可以保护你不受歹人伤害。” 云琅出神的瞅着被烟雾笼罩的房子,过了片刻才答道:“我喜欢光屁股打天下的感觉,那种从无到有的过程才是人间最大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虽然我知道这又是屁话,不过啊,听起来很长精神。 明日清晨,我们就要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云琅看着黑乎乎的骊山笑道:“只要这座山里还有山神,我就不会出事。” 霍去病找了一张毯子跟部曲们靠在一起不一会就呼呼大睡。 云琅走进了原来的木屋,见梁翁还没有睡,就小声道:“外面有人守卫,放心睡吧。” 梁翁扬扬手里明晃晃的斧头道:“从今往后,这里就要靠老奴这柄斧头来保护大家的周全。” 云琅笑道:“我看见铁匠炉子也支起来了,我们从今后就一边看墨家人帮我们建设庄园,一边打点铁器。” 打铁是梁翁的老本行,提起这些,他就来精神,见三个妇人睡得深沉,就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给他们盖上,蹲在云琅身边道:“我们打点什么好呢?” “铠甲,战具!” 梁翁听了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连连摇头道:“小郎,这个真不成,被官府捉到会砍头的。” 云琅笑道:“我们是在为羽林军打造铠甲战具,哪来的麻烦呢?” 梁翁长出一口气道:“吓死老奴了,还以为您要私造军械呢。” 云琅叹口气道:’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你家小郎我身子骨看起来还算结实,却经不起羽林军的摧残,更不能丢下你们去边关取战功。 只好用铠甲战具来换取不去军营的特权,如此,能保住我的官职,也能换来羽林对这里的保护。” 梁翁惭愧的道:“老奴刚才还觉得小郎太莽撞了,没想到小郎早有安排,早知如此,老奴何必这般担心。” 云琅笑道:“早点睡吧,明日,墨家人就会到来,上林署的人也会到来,我们要丈量出三千亩土地,恐怕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卫青跟长平两个,管家的时候用的军法……所以那些部曲三更天才睡去,五更天就已经起来了,摸着黑站在院子里报名。 被吵醒的云家五口人齐齐的趴在窗户上朝外看,天色还暗,看不清人脸,只能影影绰绰的看见百十个高大的身影。 随着一片嘈杂的脚步声过后,院子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霍去病并没有跟云琅打招呼,带着仆役部曲赶着空空的马车回阳陵邑去了。 粮食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一个木头棚子下面,垫着厚厚的木料,粮食堆上上满是干草,即便是下雨,也不会浸湿粮食,这些人想的非常周到。 太阳出来的时候,一家人才开始站在诺大的院子里欣赏自家的房子。一丈多高的围墙给了丑庸三个妇人极大的心理安慰,再不像昨日那般胆战心惊,多少有了一些笑脸。 湿漉漉的房子依旧在冒着白烟,白烟中夹杂着大量的水汽,那些部曲走的时候,又给上面铺了一层碳灰,足够烧到晚上的。 “下午的时候,就要把碳灰清理出去垫墙根,木头里面的水汽已经逼得差不多了,再烧下去,说不定会着火。” 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就有人开始敲木门,“笃笃的声响如同啄木鸟敲击空树干。 三个妇人立刻就钻进了木屋,梁翁也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斧头。 云琅瞅了一眼大门笑道:“烧水,烹茶,待客!” 第六十四章散播文明的方式 第六十四章散播文明的方式 荒野中的刘颖才是真正的墨家矩子模样。 麻衣,草鞋,斗笠,披发,木杖,被摩挲的泛着红色古意的水葫芦,往门外一站,器宇轩昂的厉害,傻子都知道来了一位世外高人。 “矩子请进,荣小子奉茶。” 刘颖摇摇头道:“不必了,我们是来履行承诺的,不是来喝茶的。” 云琅不由自主的向他的身后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他身后,军队般站立着七八百名大汉,与刘颖一般无二的打扮,像军队多过像文士。 云琅愣了一下,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来到上林苑的,尤其是他们很多人中,腰上还挂着长剑,有的腰里还别着一柄大铁锤,更有过分的,背后交叉背着两柄长刀,一看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八百个这样的人进了皇家禁苑,也不知道伪帝刘彻能不能睡着觉。 刘颖似乎看穿了云琅的担心,就笑着道:“郎官放心,刘氏子弟进入自家花园,还用不着向陛下报备。” 云琅吃了一惊,呐呐的道:“这些人都是皇家子弟?” 刘颖点头道:“家族百年传承,总有一些亲眷家世已然没落……” “矩子还是进院子吧,小子不仅仅是想请矩子喝茶,主要是有一批工具需要矩子接收,有了这些东西,施工进度就能提高不少。 不怕矩子笑话,小子还准备在这座庄园里过今年的冬天呢。” 刘颖的眼睛一亮,哦了一声,就很自然的进了们,目光首先就盯在梁翁手中的斧头上。 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刘颖就已经到了梁翁身边,那柄斧头已经落进了刘颖的手中。 大喝一声,斧头在空中画了一个半圆,就落在了云家的木头桩子充当的凳子上。 斧头似乎没有受到阻碍,直径一尺的木桩子就应声裂成两半。 刘颖的手轻轻一抖,斧子就翻滚着重新飞起,他单手捉着斧头查看了一下钢口,叹息一声道:“百炼钢用在斧头上了,可惜。” 云琅笑道:“以墨家兼爱,非攻之精神,用在斧头上才是正途。” 刘颖把目光从斧头上收回来笑道:“如果郎官这样看待我墨家,那就太偏颇了。” 刘颖并不打算给云琅解释一下墨家现在的精神文化,即便受到质疑也一笑了之,非常的有风度。 带着云琅风格的各种工具被抬出来之后,刘颖的眼睛有些发红,两只耳朵也变成了红色,自然脖子也变成了著名的红脖子。 “这是我给矩子的礼物!” 这句话一定要快点说出来,刘颖的手已经摸到剑柄上了。 “只求矩子能够快快赶工,小子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破房子里过冬。” 工具箱子很重,刘颖单手就拎在手里,从他青筋暴跳的手背来看,他是不准备撒手了。 “这有何难,有这八百墨家子弟,起一片山庄还用不了四个月…… 郎官静待,第一场雪落之前,这里会出现一座新的庄园。” 云琅指着他手里的工具笑道:“矩子需要尽快将这些工具散播出去,如果迟了,卓氏铁器作坊就会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首创。” 刘颖冷哼一声道:“区区商贾,也配!”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此后的三天里,云家的人就没有迈出大门一步,在他家的门外,是一座非常热闹的工地。 参天大树一颗颗的被砍倒,大片的灌木林子被耕牛一片片的连根拔出,石壁上烧火取石头的火焰彻夜不息,一辆辆运送晒干的木料,青砖,青瓦的马车源源不绝。 云琅不知道刘颖动用了多少人力,仅仅是工地上,人数就不下一千人。 很巧,云琅看见了那个不把云家当回事,骄傲的如同上帝一样的木匠,他现在,看不到任何可以让他骄傲的地方,一样的麻衣,一样的灯笼裤,一样的草鞋,站在泥地里,指挥一群人干活。 只要稍有不对,旁边站着的墨家子弟就会大声的呵斥。 云琅从房顶上下来,叹息一声,怪不得刘颖敢说大话,墨家子弟现在根本就不干活,他们是监工,是打手,唯独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墨家。 施工图给出去了,就没有云琅什么事情了,这也是人家刘颖要的效果。 庄园是云家的,刘颖却是修给皇帝看的,这或许是他向皇帝表达臣服的一种方式。 竹林,水洼,草坪,山溪,瀑布,松林,花池,温泉,楼阁,院落,假山,亭台,想要全部修建好,大概需要云琅付出一辈子的时间。 事实上,刘颖在看到图纸的时候,也惊讶的合不拢嘴,然后,他就粗暴的砍掉了这里面大部分的工程…… 这就是为什么云琅连续三天窝在家里不出去的原因所在。 占便宜没占到就是吃亏! 这样的日子,不能去找太宰,也不能去看老虎,这让云琅有些伤心。 老虎总是在晚上嚎叫,它知道云琅就在这里,却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人而不能过来。 忍耐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折磨。 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一年,云琅就感受到了足够多的恶意。 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跟他们孜孜不倦的剥削穷人有关,云琅想要突破阶级的束缚,就要面对所有勋贵的打压,这不是那些人在有意识的打压,而是一种本能,毕竟,山顶上的位置有限,不能容纳下所有人。 一无所有的云琅,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他的智慧,以及他从他的世界带来的那些精神财富。 卓姬的古琴弹奏的很好,云琅却对音乐没有任何的天赋,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都吹不响,更不要说演奏了。 第五天的时候,云琅打开了木门,走出了松林,第一次站在高处俯视这片繁忙的工地。 刘秀就坐在高处,他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即便是跪坐着,腰板依旧挺得笔直。 他是刘颖的外甥,至少刘颖就是这么介绍的,他自从拿到了那套工具之后就离开了上林苑,把这里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刘秀。 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贵族的影子,仅仅是那一双满是茧子的双手,就让云琅在第一时间把他规划到穷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应该先蓄水,而不是先挖池塘。”云琅善意的指着泡在水里挖泥的劳力对刘秀道。 “我们需要泥制作泥砖,修建围墙的时候,多少泥砖都不够用的。” 刘秀依旧看着工地,却没有看云琅。 “三千亩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这不可能。”云琅明知道这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话,他依旧问了出来。 “我们要修建的是一座庄园,不是城池……”刘秀似乎不愿意跟云琅多说话,站起身就离开了,把云琅丢在原地。 “墨家的人都很冷淡。”云琅对跟在他身后的梁翁道。 “很无礼!” 梁翁附和道。 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绕着这片土地走一圈,看看上林署的官员,是否按照地契上的数量给云家划够了三千亩土地。 如果不是刘颖参与了土地丈量,上林署给云家划分田亩的时候会用井田划分法,也就是一步宽,百步长为一亩……比通用的大亩会少八成…… 这个该死的世界里全是坑! 在刘彻之前,这个国家施行的是无为而治,也就是说,国家对百姓的事情大部分是放任自流的,乱的一塌糊涂。 云家最具欺骗性的人就是丑庸,她每天早上在水潭边上汲水的时候,总能遇见一些向她讨要食物的野人妇孺。 云琅跟梁翁出现的时候就一个都看不见。 云家建造庄园,其实就是一个破坏原生态的一个过程,三千亩地其实很大,在修建庄园的时候,首先要清理的就是各种野生动物,自然也包括野人。 丑庸认为这很不公平,云家盖房子,就把人家的房子拔掉,把那些人撵的像兔子一样满山乱跑。 云琅跟梁翁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这里的野人合不合用。 云家的庄园马上就要修建好了,三千亩地的地方只住五个人,这也太空旷了。 第六十五章丑庸的黄馍馍 第六十五章丑庸的黄馍馍 三千亩地很大,云琅跟梁翁一起转悠了一整天,除了看见几只野鸡跟兔子,一个人都没有看见。 回到家就看见丑庸跟小虫两人正在卖力的磨面,小小的石磨跟前已经堆了好大一堆糜子面。 不仅仅如此,昨日她们就磨了很多糜子面,学云琅那样连夜揉好,放在瓦缸里发酵一晚,现在,磨盘边上堆满了蒸好的黄馍馍。 云琅从磨盘上取了一个黄馍馍,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有点发甜,他就不爱吃这东西。 刚刚蒸出来的黄馍馍还算不错,放凉之后,咬一口就跟咬在沙子上差不多,松散的厉害。 梁翁跟着云琅转了一天,也早就饿了,跟着取了一个,大口的吃了起来。 云琅的眼睛余光忽然发现,丑庸跟小虫两人正仇恨的看着他跟梁翁。 等他想要看仔细的时候,发现两个丫头又低下头卖力的磨面。 “疯了,工匠们的伙食又不归我们管,你们弄这么多的黄馍馍做什么?” “我饿!”丑庸回答的很快。 “好,我以后就盯着你吃,你要是不吃完,我打破你的脑袋灌进你肚子里去。” 云琅愤怒的用指头点着丑庸的脑袋,这个傻丫头说话根本就不过脑子。 小虫陪着笑脸道:“能吃完,我也喜欢吃!” 云琅哼了一声,就进了刚刚烤干的新房间,他喜欢这种带着原始粗犷感觉的房子。 对于小丫头们吃饭,云琅是从来不管,也从来不限制的,他认为吃饭是一个极其愉悦的过程,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打搅都是不可原谅的。 家里的粮食多,云琅从来都没有挨过饿,对于粮食他没有多大的感觉,既然丑庸她们喜欢吃,那就吃,无非是多做了一些,算得了什么。 梁翁若有所思的咬着黄馍馍进了房间,从云琅这里混了一大杯茶水之后,小声道:“这两娃不对劲啊。” 云琅笑道:“喜欢吃就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也正常,等以后家里养了鸡,给她们一人添个鸡蛋,身体吃的壮壮的比什么都好。” “小郎,不是要管她们吃喝,主要是这两个丫头在遭谎哩。 自从家里开始吃白面以后,她们对糜子碰都不碰,现在突然喜欢吃了,真是怪哉!“ 云琅笑道:“吃东西就不要管了,你先帮我弄些竹简回来才是正事。” 梁翁笑着答应了,云琅对家里这两个丑丫头不是一般的宠溺。 不像是对仆役,更像是长兄对弟妹的样子。 梁翁没有猜错,云琅这个人因为在孤儿院待得久了,很容易就把自己带入到长兄这个身份里去。 当然,首先要能进入他的心里才成。 云琅对水的要求很高,刘颖派工匠从山泉边上引来泉水因为是水沟的方式引来的,云琅嫌弃水里有土腥味,所以,每日清晨,丑庸就会带着小虫去一里地以外的泉眼处汲水。 这一天也不例外。 天刚亮,丑庸就跟小虫偷偷摸摸的出发了,梁翁皱着眉头悄悄地在后面跟上。 这个时间去汲水,外面的工地上人很少,他很担心两个孩子的安危。 水罐子不装在背篓里,抱在怀里算怎么回事? 背篓里装满了东西,还用麻布盖上,她们要干什么? 眼看着两丫头蹦蹦跳跳的向泉眼处走去,梁翁握紧了斧头,继续跟上。 泉眼就在不远处,甚至不用穿过松林,堪堪在松林的边上,有一大股泉水从松树根底下冒了出来,云琅将它称之为松根水,乃是烹茶的上品水源。 丑庸跟小虫来到了泉眼边上,放下罐子,就警惕的朝四周看,确定没有什么人了,才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学布谷鸟叫。 “布谷,布谷!” 马上,松林里也传来了“布谷,布谷”的叫声,在远处跟踪的梁翁,一张老脸一下子就变得阴沉起来。 他决定就在这里看着,看看这两个死丫头到底在私会何人。 先是一个赤着上身的半大小子从松林里钻了出来,等了片刻,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就朝林子里呼喝了一声:“出来吧,丑庸姐姐给我们带吃的了。” 话音刚落,就从松林里涌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急切的向丑庸跟小虫伸出了手。 “今天吃的很多,每人都有,不要抢,先给小的吃。” 很快,丑庸跟小虫掀开背篓,从里面取出黄馍馍一个个的递给那些孩子。 梁翁攥紧斧头的手慢慢松了下来,靠在松树上看远处那些孩子就着泉水狼吞虎咽的吃黄馍馍。 丑庸把最大的一个黄馍馍递给最先出来的少年道:“褚狼,这个给你!” 少年接过黄馍馍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多谢丑庸姐姐。” 丑庸有些不痛快的道:“快吃吧,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强盗。” 少年尴尬的一个劲的冲着丑庸赔不是,从他絮絮叨叨的废话里,梁翁听出,就是这小子前两天抢劫了丑庸。 怪不得那一天丑庸回来的时候,裙子上满是泥巴,问她还说是摔跤了。 就目前的样子来看,这丫头根本就是在帮那个小子隐瞒! 那些孩子没人吃了一个黄馍馍,手里还拿着一个,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帮丑庸,小虫的罐子灌满了水,帮着背到他们最能接近院子的地方,这才放下背篓,一头钻进了松林。 每天这个时候,云琅已经起身了,在院子里跑上几十圈,松开筋骨之后,就要吃早餐了。 见小虫跟丑庸背着背篓进来了,皱着眉头道:“每天不要这么早就出去,等人多了再去,这个时候老虎都没回山洞呢。” 小虫下的脖子一缩吐了一下舌头,丑庸则笑道:“早上的泉水干净。” 云琅笑道:“这倒是真的,早上空气清冽,泉水的味道要比中午好上一个档次,就算是凉着喝也清心润肺。 不过啊,你们还是不要大清早就出去了,等以后家里有了男仆,让他们去。” 丑庸放下背篓,拉着云琅的袖子欢喜的道:“咱家要收男仆了?” 云琅在饭桌前坐定笑道:“那是自然,不但要收男仆,还要收很多人进来,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只有我们五个可不成。” 丑庸用力的抱着云琅的手臂,将他的手臂用两个已经颇具规模的胸脯包裹起来,继续扭着道:“年纪小点的男仆也收?” 云琅奇怪的看着丑庸道:“如果你的家人在,不管老少我们都要,带回来就是了。” 丑庸连连点头,目光有些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虽然很享受这种软绵绵的感觉,他还是把胳膊从丑庸的怀里抽出来,准备吃梁翁老婆给他准备的美味早餐。 美味早餐就是一大碗加了肉臊子的白面条,两碟子山野菜,离开了阳陵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豆花吃了。 刚刚吃完面前的白面条,见丑庸跟小虫吃面条吃的贪婪,就打趣道:“你们不是喜欢吃黄馍馍吗?怎么又吃起面条来了?” 小虫惊恐的看着丑庸,丑庸是撒谎撒习惯的,张嘴道:“黄馍馍留着午饭时吃。” 梁翁提着斧头从外面走了进来,听见了云琅跟丑庸,小虫的对话,恶狠狠地对丑庸跟小虫道:“面条放下,喜欢吃黄馍馍,以后就吃黄馍馍!” 云琅见丑庸跟小虫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无奈的朝梁翁挥挥手道:“吃饭呢,多什么话。” 说着话,把小虫她们的饭碗往她们面前一推道:“快吃,难道还真的想吃黄馍馍不成?” 第六十六章第一次拒绝 第六十六章第一次拒绝 (开篇之前先说一个事情,天啊,谁告诉诸位兄弟姐妹我要把卓姬写成一个好人了?她本身就是一个坏人反派好不好?现在出现的人物,除过太宰已经确定不会伤害云琅之外,就连霍去病都在慢慢磨合之中,至于丑庸她们,说句实话,就是一个笨丫鬟而已,要不然为什么起名叫丑庸?) 梁翁自然把发现的事情跟云琅讲了一遍…… 云琅叹息一声,不得不佩服上苍的眼光,什么人善良,什么人恶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转悠了一天都遇不见一个想要招揽的野人。 丑庸跟小虫两人背个水都能遇见一大群…… 云琅想要的人手是什么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半大小子就不一样了,云琅以为,除过他这种变态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还是很容易把握的。 庄园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时间,可是,庄园的长期修建任务,没有三五年休想有一个雏形,想要完全建设成功,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修建庄园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人心的过程,等庄园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长大了。 亲手修建好的庄园,对他们来说,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云琅要修建的不是庄园,而是一个家。 云琅严令梁翁不要去打扰丑庸跟小虫救济那些孩子的行为。 在他眼中,这些孩子就是一只只正在往筛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虫就是支着筛子的木棒跟绳子,只要这些小麻雀蹦跶到了筛子底下,如果再把绳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会被筛子扣在下面…… 云琅把话说明白之后,他与梁翁两个相视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两个阴谋家。 小虫跟丑庸很聪明,她们知道成袋子的取粮仓上的粮食,会被天天清点粮袋的梁翁发现,于是她们就找来一根竹管,打通竹节再一头削尖,只要插进粮袋,里面的糜子就会顺着管子流出来,每只袋子里都取一点,梁翁根本就发现不了。 “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两个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后面的袋子,袋子上到处都是窟窿,为了不让窟窿淌米,还用草团堵住,这么明显的事情,老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这两个孩子不会是傻子吧?别没有把人骗来,反而被那些小子骗走? 老奴看过了,其中一个小子鬼精鬼精的,两句话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头说的哈哈大笑。” 云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粮食,丑庸跟小虫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梁翁摇摇头道:“难啊,卓氏大女那么聪慧的一个人,不就是被穷酸司马相如从蜀中骗到长安来的吗? 您不知道,这女子长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云琅没有女儿,哪里会明白父亲对女儿的各种担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没有进入筛子之前,他没有阻止丑庸跟小虫继续偷粮食的打算。 羽林军的样子很像机器人,坐在马上的样子也很像,不过啊,一个个好像有些傻,都已经到了大门前了,也不知道下马,直勾勾的坐在战马上,就这么堵着大门。 云琅打开大门,就看到了公孙敖那张丑陋的脸,说他丑陋,其实还是夸赞他了。 面门上被人横斩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现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样。 “拿来!”公孙敖的声音嘶哑,如同铁器互刮,难听的没边了。 “将军还是进屋子详谈吧!” 云琅的镇定出乎了公孙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是一个实在的行动派。 翻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却没有站稳,其余的羽林军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之色,云琅自然也不会,霍去病早就说过,公孙敖从龙城回来之后,就变成瘸子了。 腿部受伤的人不好跪坐,公孙敖却跪坐在云家的席子上面,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只是一双眼睛杀气腾腾,似乎总想干掉云琅。 “长平侯说你在研究如何在长途跋涉的时候节省战马,畜力的损伤,可曾有了结果?” 云琅给公孙敖倒了一杯茶水,见他没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经成了。” “有用吗?” “很有用,就是,将军来的不是时候。” “看东西还要挑拣时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孙敖似乎在笑,眼角却在不断地跳动。 云琅莞尔一笑,用指节轻轻地敲着桌子道:“将军可能觉得云某在羞辱您,事实上云某没心情戏弄将军,军国大事,倾覆只在一念之间,如何看重都不为过。 您甚至以为云某是在利用长平侯来压制您,好获得一些便利,如果将军如此以为,那就太小看我云琅了。” “某,不能先睹为快吗?” 云琅的解释,公孙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云琅敢拿军务开玩笑,在大汉,拿军务开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杀光了。 云琅摇摇头道:“请恕云某无礼,说句实话,兹事体大,将军还没有资格看。” 对云琅的这句话,公孙敖反而没有什么怒火,长平侯与其余三路人马远征龙城,损耗最大的并非人员,而是战马,挽马,以及驮运物资的牲畜。 仅此一战,大汉国就损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资格先睹为快。 “谁有?” 云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长平侯以及长平公主在听说有这样的法子之后,他们就立刻告辞了,没有半分想要听的意思,这也是我为何一定要住进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云琅点点头道:“这一点云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护,自然要做有益于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个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孙敖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道:”一旦事毕,即刻回营。” 云琅笑着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孙敖的面前道:“我这个羽林不上阵!” 话说完,见公孙敖又有发怒的征兆,苦笑道:“活着的云琅,比死去的云琅值钱些。” 公孙敖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果真能解决大问题,你这样的人上了战阵确实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战阵,本将就能将你就地正法。” 云琅朝公孙敖拱手道:“将军如此看重,是云琅的幸运,然而,此事已经上报了,至今还没有人前来,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没人来?”公孙敖吃了一惊。 云琅黯然的摇摇头,卫青出征雁门关在即,他想帮这个国家一把,却没有人理会。 “或许他们以为是一个笑话吧! 一个小小的羽林郎为了博上位,弄出来的一个笑话吧。” 公孙敖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道:“既然别人不当一回事,我就去问问陛下,羽林军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损失一匹马也是好的。” 云琅点点头,看着公孙敖道:“白送的东西没人在意,将军如果见到陛下,就说,在送出办法之后,我还想要张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每样一份即可,就种在上林苑的这个庄园里。” 公孙敖闻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现在相信你真的有办法了! 你且稍待,某家这就快马去长安!” 公孙敖是一个坐起力行的人,赞了一下云家的好汤水,就跳上战马,向长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骑术很好,坐在马上,立刻就成了一个彪悍的骑兵,再也看不出有半点残疾的意思。 第六十七章第二次拒绝 第六十七章第二次拒绝 国王的归国王,上帝的归上帝……自己的当然归自己! 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活,才是云琅最关心的问题,他想吃胡萝卜,想吃卷心菜,想吃茄子,想吃菠菜,想吃各种瓜,还想吃葡萄,吃苹果,想吃哈密瓜,想用甜菜熬糖…… 如果有人能从遥远的美洲再把辣椒,西红柿,土豆弄回来,云琅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大圆满了。 马蹄铁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一个操弄不好,被匈奴得到了,大汉国会更惨。 云琅相信,有了这个东西,大汉骑兵的奔袭速度会更快,会在匈奴人还没有来得及掌握马蹄铁技术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到欧洲去。 那里的百姓更加的蒙昧,也更加的能够忍受匈奴人的残暴。 大汉国的地理位置不好,北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戈壁,以及草原。 残酷的生活环境自然能够养育出一群彪悍野蛮的种族。 以种地为生的汉人,天生就不如与野兽搏斗,与天地自然搏斗过的匈奴人善战。 他们的战士几乎是天生的,只要能够平安的长大,自然就是一个合格的战士。 汉人的战士却需要持之以恒的训练,最后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 好在汉人的种群很大,这才勉强有了跟野蛮人战斗的基础,如果,大汉是一个很小的国家,诺大的中原,早就变成野蛮人的牧场了。 云琅的立身很正,他不一定喜欢伪帝刘彻,却对这片大地上的百姓充满了好感。 跟他们在一起,他的疏离感很轻,即便是一时感到寂寞,也不过是时空造成的,他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会融入这个种群的,毕竟,他本身就属于这个伟大的种群。 不论是曲辕犁,还是水车,水磨,还是将要交出去的马蹄铁,要钱只是很小的附带,让这个种群在这个最强大的时代里能够变得更强大,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过程是曲折的,目的却是正确的,只是,好东西想要送出去,却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有一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他很期待,这一次来的会是谁! 丑庸跟小虫两个小丫头如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一次成功的从家里偷到粮食,都能让她们两人欢喜好久。 家里的小石磨已经被她们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搬到她们房间里去了,两人放着好好地新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进运来的破房子里去,只因为那座房子距离云琅跟梁翁最远。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两个小丫头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心中却在按照她们拿走的粮食来计算,将有多少小麻雀进入自己的筛子…… 总是这么偷粮食,有时候她们也会小小的内疚一下。 “丑庸姐姐,我们总是偷粮食,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小郎,这都是他辛苦挣回来的粮食……”小虫忽然停止推磨,低声道。 正在把糜子面往一起收拢的丑庸也一下子僵在那里了。 这些天她们沉浸在救助别人的快乐中,不知不觉的就忘记了,她们拿走的每一粒粮食都不属于她们。 小虫说的话很是让丑庸难过,在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奴仆的事实。 从小就是奴仆的丑庸,哪里会不知道她之所以能过现在的日子吗,纯粹是因为云琅的大度与善良,如果自己做的很过分的话,就会失去主人的宠爱,再次变成一个真正的奴仆。 她跟小虫现在做的事情,就属于奴仆完全不该做的大忌。 丑庸丢下手里的簸箕,无力地躺在床上,无神的眼睛瞅着房顶,想起那些凄惨的孤儿,他们的脸一张张的从他眼前滑过,这让她的眼泪哗哗的往外淌,过了很久,才再一次变得坚强起来。 “如果被小郎发现,就让他打我一顿好了……不,打我两顿……” 明知道是奢望,丑庸还是抱着最后的幻想这样道。 “丑庸姐姐,我不敢了……”小虫想起可怕的后果,小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丑庸一边揉搓着手里的糜子面,一边咬着牙道:“如果我们不给褚狼他们吃的,他们就只能去当强盗,他们那么小,能抢劫谁呢? 你想看小猪,小豹,小布头他们都死掉吗?” 小虫一下子哭了起来,抱着丑庸的胳膊道:“我们不能总是偷啊,粮包已经被我们弄走一层了,我耶耶这些天看我的眼神都不对。 在这么下去,瞒不住的。” 丑庸木然的道:“能瞒一时就瞒一时,我还有些小郎给的簪子,跟外面的工匠换一点粮食,让褚狼他们吃几顿饱饭,把身子养的再壮一些,小郎说不定就会看上他们,收回家里当仆役。” 小虫流着泪点点头,再次摇动了石磨,只是这一次,两人都没有什么心情说话,屋子里沉闷的厉害。 云琅再一次打开家里大门的时候,欢喜的表情立刻变得黯淡了下来。 门外是一个宦官,一个年级很小的宦官,抱着一柄杂色拂尘,坐在马车上高傲的看着云琅。 大汉的很多宦官并未阉割,眼前的这一位就是如此。 只不过,一个喉结高高并且有靑虚虚胡茬的男子,一切都彻底女性化之后,就让人看的恶心了。 云琅对同性之间的某些感情并不反对,只是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男性心理发生了某些变化,大脑的认知承认他是女性。 至于眼前的这位--他不过是想通过特殊渠道获得荣华富贵的玩物而已。 “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曰……” “砰!” 云琅没有给这个宦官把话说出来的机会,直接关上大门,不论那些人怎么敲门,他都不理不睬。 他的整个心胸都被愤怒填满了……这一刻他真的有反汉复秦的想法。 “你会知道咱家的厉害!”一个尖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告诉米丘恒,想要知道什么,就提你的人头来见我!” 云琅背着手站在门内,朝外面大叫一声。 马车骨碌碌的驶走了,听声音似乎很急促,宦官叫骂的腔调很有趣,完全没有阳刚之气。 梁翁忧愁的看着云琅,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琅长出一口气,拍拍梁翁的肩膀,瞅着院子里已经树好的拴马桩,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刘彻每日要批阅五百斤重的奏折,即便是如此,在晚饭后还要看大量的绢帛密书。 写在简牍上的奏折,是各地的官员所写,写在绢帛上的密书,却是绣衣使者所书。 刘彻看完简牍之后,还会将简牍上的内容跟绢帛上的内容比对一下,然后才会作出决定。 虽然不是所有的简牍都能找到与之对应的绢帛,这个过程刘彻却不会漏掉。 今日的简牍格外的多,刘彻看完之后,已经是三更天了。 刚刚喝了一碗温热的羊奶,站起身活动一下腰身,一个乌衣宦官就匍匐在地轻声道:“羽林郎云琅胆大妄为,驱逐了黄门,还声称,若要再见他,需要拿黄门首级敲门。” 刘彻的眉头轻皱,活动着发酸的脖子道:“这么说,去上林苑的人不是米丘恒?” 宦官低声道:“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昨日要筹办未央宫属玉堂殿翻修事宜,因此派遣了小黄门周永前往。” 刘彻两只手抖了抖,看着明亮的长信宫灯道:“朕的旨意是派他前往,既然他不愿意奔波,说明他已经没有用处了。 斩两奴之头为云氏敲门砖。 着令中卫大夫张汤替朕走一遭,若云氏之法可行,赏赐万金,绢帛百匹,官升羽林千担司马,匹配行走十六,满足其讨要的种子。 若其法不能行,斩之。” 第六十八章天下鹰犬 第六十八章天下鹰犬 荒原中被平整出来了大片的平地,仆役们拉着飞锤夯地,巨大的砸夯声与劳动号子声让松林里的鸟雀全部都搬离了,以至于云琅在清晨再也听不见清脆的鸟鸣声。 人多的好处就是野兽不敢来了。 这是一个进退的问题。 原本在荒原上晃荡的野猪不见了,藏在草丛里的豹子也不见了,至于聪慧的狼群,它们走的更远。 饥饿的仆役们在荒原上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放进瓦罐里面煮,即便是敏捷的田鼠他们都不放过。 刘颖在建造庄园上投入很大,他对云琅是大方的,对那些干活的仆役跟工匠却是吝啬的。 云琅看到了那些工匠们的生活状况,却只能袖手旁观,突兀的当好人的结果,就是成为最终的坏蛋,云琅干脆不理不睬。 哪怕这座庄园最后成为血泪庄园,也不是他的错,庄园里的冤魂即便是要索命,也只能去找刘颖而不是他。 不论刘颖是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不得不让云琅佩服,他是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工程进度很快,平地上堆满了砖瓦,木料,就连高处的水库,也初见雏形,一尺宽,半尺厚一米长的麻条石已经把山涧围堵起来,留给水车转动的水槽也单独分列出来了,只要堵上水口子,再把麻条石的背面堆上土,夯实之后,山溪的水流就只能从水车水槽里向下流。 到时候汹涌的溪水会在这条百米长的水槽上带动水车旋转,也会带动水磨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云琅还想在上面修建一座水力冲压机。 水槽的尽头,还有一个类似千斤闸的装置,用绞盘固定,不论是提升千斤闸,还是放下,都很方便。 山洪来的时候就把水闸全部打开泄洪,水量不足的时候又能放下水闸蓄水。 水车跟水磨才是庄园中最重要的东西,在这方面,刘颖堪称下了大本钱。 在水车,水磨还没有开始转动产生效益之前,云琅哪里都去不了。 每天早上,云琅都会坐在院子里闭目沉思一阵子,归纳一下这几日的得失。 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以前的时候可以马虎,现在可不敢偷懒,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干的事情远比以前干的事情危险的多。 云琅沉思的时候也是这个古朴的院子最美的时候,一个白衣少年跪坐在毡子上,身边有冒着蒸汽的水壶,面前有高高的竹简,还有喝剩下的残茶,斑驳的阳光落在身上,有些落在他乌黑的头发上,如同一幅静态的画。 这个时候也是院子最安静的时候,丑庸最喜欢看小郎思考的样子,觉得他像神仙。 昨晚,太宰来过,所谓的来过,也不过是来到附近,一枝羽箭带着一片帛书飞进了屋子,箭头是被折断的,帛书里的内容让云琅感到全身暖和。 太宰不希望云琅冒险,嘱咐他一旦发现事情不对,就立刻逃离,他会在松林里接应。 云琅固执的拒绝了,这是他唯一能够把始皇陵买下来的机会,一旦错过,此生无望。 两天前拒绝了小黄门,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伪帝刘彻的冷漠,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些失望。 而丑庸跟小虫表露出来的痛苦,又让云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 这两种感觉是矛盾的,是冲突的,甚至是荒谬的,一会温暖,一会冰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精神分裂者。 等待的感觉不好,这等于把选择权交给了对方,自己一方处在被动的状态。 这不是云琅的做事方式,也违背他对刘彻的认知。 人命这东西刘彻从来都不在意,他很小的时候就手握权柄,对建功立业,超越三皇五帝上有着执着的追求。 从小接受的帝王教育里,也没有珍惜人命这一条。 如果付出人命能够得到大收获,他并不在意会死多少人。 原野是亘古存在的,只是上面被人类的车马撵出了一条大路,现在,这条大路上有一辆牛车吱吱呀呀的驶过来。 一只瘦长的手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清癯的长脸,颌下无须,嘴唇上倒有一丛浓密的短须,见云琅站在大门前就笑道:“某家张汤。” 这个名字在长安三辅能止儿啼。 中大夫张汤之名之所以能够威震三辅,跟他从不通权达变有关。 皇太后的侄子犯了错,他就砍皇太后的侄子,平民百姓犯了错,他就砍平民百姓,在他的眼中只有皇帝跟律法,而没有人情或者其他东西的存在。 他自诩为皇帝鹰犬而自傲,不在意世人的毁谤,更不在意史书上的留名。 这让他很自然的成为了一柄剑,一柄专属皇帝使用的宝剑,且锋利异常。 云琅躬身施礼道:“兹事体大,张公不该独自一人来。” 张汤笑吟吟的从牛车上下来,指着车夫道:“这不是两个人吗?郎官认为不够,某家这里还有两颗用来当敲门砖的首级!” 张汤说着话,那个高大的车夫就从车辕底下取过两个包裹,放在云琅面前,打开之后,里面有两颗死不瞑目的脑袋。 “一个是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的首级,另一个是小黄门周永的,云郎官勘验一下。” 云琅蹲下来,重新把包裹包好,站起身道:“已经备好了,张公可以带走了。” 云琅拍拍手,梁翁就从院子里牵出游春马,交给了云琅。 云琅把缰绳放在张汤手里道:“张公可以牵走这匹马,如果觉得可行,再把马还回来。” 张汤绕着游春马看了一圈,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来,就笑道:“有蹊跷?” 云琅笑道:“战马,牲畜远途奔行,最不耐磨的就是蹄甲,云某听说,长平侯远途奔袭龙城战马损耗过半,其中四CD是因为蹄甲破裂,现在,长平侯不用担心了。” 张汤看看已经走到远处的马夫,跪在地上抱着一条马腿看蹄甲。 只见一条半环形的铁片被几枚小钉子牢牢地钉在蹄甲上,不由得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直到把四条腿全部看完。 拍拍手站起来笑道:“可能长久?” 云琅抚摸着游春马笑道:“已经将马掌钉上月余,马掌损耗不到一成,估计再用三月不成问题。” 张汤感慨的拍着游春马的脖子道:“战马与游春马是不同的。” 云琅笑道:“我家的游春马会跑,这些天驮载着云琅日日奔行。” “骡马可行?” “可行!” 张汤叹口气道:“看过郎官手段,张某才知世人何其愚蠢!” 云琅笑道:“战马,挽马,骡马分六组,三组有蹄铁,三组无蹄铁,期间又分战时,平日,远途,驱使一月之后,再看结果。 张公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还我游春马,也记得将我要的种子带来。” 蹄铁太简单了…… 简单到了让张汤看到这东西,就大概可以预估出结果。 见云琅这样说,就指着牛车道:“千担司马的印信,与种子俱在,郎官现在就要吗?”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知道这里的种子有没有适合夏秋日栽种的。” 张汤从怀里取出一枚红布包裹的印信,递给了云琅,又收走了他的郎官印信。 种子也被梁翁从牛车上取下来,牢牢地抱在怀里。 “还有一些黄金与绢帛,不日就会送到,另外,你可以招收一十六名官俸部曲。” “劳烦张公将陛下的赏赐兑换成粮食,即便是国库中的陈粮也无所谓。” “哦?要粮食?” 云琅指指苍茫的上林苑叹息一声道:“多活几个人罢了。” “聚拢野人?” “野人也是人,也是我大汉的子民。” “这个说法新鲜,待某家回去思索一下,如果陛下不反对,你再施行吧,否则,国法之下,无人能逃。” 云琅笑了一下,从袖子里取出一套马蹄铁的原型递给张汤,看看天色抱拳道:“天色不早,云某就不留张公饮茶了。” “正和某意!” 张汤小心的将马蹄铁以及铁钉收进怀里,就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金击子,轻轻一敲,一声清脆的嗡鸣就久久的回荡在荒原上。 一队羽林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赶车的马夫也一样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迅速围拢在张汤的周围。 张汤见云琅有些惊讶,就笑道:“你的头颅不错,可惜今日未能取之,甚憾!” 第六十九章冰冷的心 第六十九章冰冷的心 张汤一离开,荒原就变得春暖花开。 军司马,在大汉已经不是一个小官了,遑论是羽林的军司马,掌军中赏善罚恶职能,羽林军中位置仅仅在公孙敖之下。 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虽然只有两千人,却是皇帝亲军,地位超然,即便是最底层的军卒,也是谒见过天颜的。 只是,羽林军隶属南军,负责皇城守卫,很少成建制的派出作战,往往都是挑选军中最勇悍者编入北军屯卫上阵杀敌。 云琅成了军司马,就已经确定,只要他自己不犯傻,就不可能带兵出征。 对于这个结果,云琅还是很满意的,前些天见识了羽林训练的残酷,现在好了,直接成了长官,再也不担心被公孙敖当狗一样的虐待了。 张汤带来的种子不多,只有一小袋,除过几种瓜子云琅是认识的之外,其余种子他也不认识,他吃过胡萝卜,还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种子。 不过啊,有甜瓜种子,还是让云琅非常的开心,留着口水不断地幻想明年夏日里酣畅淋漓吃甜瓜的场面。 这完全是苦中作乐的想法,云琅到现在后脊梁都有冷汗。 自从张汤把两个宦官首级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知道,如果自己的办法不灵光,张汤下一个动作就是砍掉他的脑袋。 脑袋跟甜瓜的区别很大……不过,终于了却了一件心事。 只希望这马铁蹄能够帮到大汉的百姓,因为军队的每一分损耗,最后的承受者就是百姓。 一场阴雨过后,大队的羽林从云家工地上走过,斗篷殷红,脑袋上的野鸡毛也如同树林一般茂盛。 云琅站在路边,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公孙敖。 霍去病的一张小脸绷的紧紧的,公孙敖似乎很兴奋,用拳头在胸甲上重重的敲一下,还指指他的马蹄。 云琅探手丢出一个银壶,公孙敖伸手接住,摇晃一下,满意的冲云琅翘起大拇指,被战马驮载着从云琅面前呼啸而过。 羽林军这是要去平叛了。 右扶风遭灾之后,有很多百姓遁入了山林,然后就有一个叫做张奇的人在杀了一头巨大的野猪之后,就自称奔豕大王。 收拢了几千流民,啸聚山林,还趁着鄠县县令下乡查看灾情的时候,把县令以及县尉给一锅端了,还把县令携带的粮食分发给灾民,号称要平天下。 云琅相信这个奔豕天王很快就要被人像抓猪一样的抓回来,然后在长安选一个好日子被五马分尸。 那些为了一口吃的跟着他一起造反的百姓,估计也只有死路一条,一千两百羽林,足够把整个右扶风翻个底朝天的。 送别了羽林,云琅就打算忘记这回事,想多了,万一想到自己也曾经想要反汉复秦,就觉得脖子痛。 家里的伙食最近好了很多,只要是菜肴里面忽然多了蘑菇这么一个选项。 蘑菇中有毒的远比没毒的要多得多。 云琅从来就不敢在这个时代采蘑菇,因为后世吃的好多蘑菇都是经过好几千年脱毒之后才没有毒性的,万一吃到一个熟悉的觉得没毒的蘑菇把命送掉,那就太不值得了。 “没有毒!” 丑庸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还上下跳两下,证明自己没被毒死。 这种蘑菇云琅认识,叫做鸡枞,以前常吃,尤其是做成鸡枞油之后,用来拌面条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拿水煮着吃,实在是糟蹋了…… “小郎,真好吃!” 丑庸跟小虫两个尝到鸡枞油拌饭之后,认为自己以前吃的根本就不是蘑菇,是鸡肉。 云琅自己也吃了很多,丢下饭碗道:“以后尽量不要吃蘑菇,这东西弄不好就会让我们中毒。” “没事的,他们常吃!” 小虫刚刚说完话,一张小脸就变得煞白,同时,丑庸的一张脸也变白了。 云琅怒道:“以后不要没事干就去跟那些劳役,工匠们混在一起,更不要把家里的粮食偷偷给他们,这不是我们家应该管的事情,他们都是有主人的,我们管多了,人家会以为我们有什么别的心思,想要拐带他们的奴仆!” “婢子再也不敢了……”丑庸认错的速度出奇的快。 同一时间,小虫也跪在地上,痛快的认错,没有半分的犹豫。 云琅怒道:“拿粮食就拿粮食,把粮食口袋戳的都是窟窿干什么,罚你们两个把戳坏的粮食口袋都给缝补好,没弄好就不要吃晚饭了。” 两个小丫头迅速的去了堆放粮食的地方,卖力的把空了半截的粮食袋子抽出来,一袋袋的背去她们的房间,把粮食倒在床上,然后开始缝口袋。 冷眼旁观的梁翁等两个丫头进了屋子,才小声的道:“小郎,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啊,这两孩子最近连觉都睡不好,小虫母亲还说小虫最近总是做噩梦。” 云琅摇头道:“再等等吧,张汤一天不发话我们一天就不能下手。 天子脚下,办事要牢靠,不能有漏洞把柄被人家捉住。 那些孩子都是些机敏的孩子,你追了这么些天,找到他们的巢穴了?” 梁翁摇摇头道:“没有,主要是不敢深入林子,担心里面有野兽,最近老虎叫唤的更加凶了。 小郎你也要小心,每次您出去散步的时候老虎就叫的越发凶。” 云琅长叹一声道:“慢慢来,慢慢来,稳妥,稳妥第一啊!” 一匹白色的骏马从石板上飞驰而过,马蹄铁踩踏在石板上崩出一团团的火星,在黑夜中显得极为明显。 马上骑士一直来到未央宫前,才翻身下马,气都没有喘均匀,就单膝跪地,等着面前的皇帝检阅。 刘彻等宫卫将那匹马捆在架子上,翻出蹄子,这才走过去细细的看了战马的四个蹄子一遍。 “十一天,跑了多远?” 骑士双手举着一个牛皮筒子大声道:“回禀陛下,臣八月初九日离开长安,一路上晓行夜宿,双马轮换,八月十四日就到了并州晋阳,修整一日,八月十五日往回赶路,方才赶回长安,全途三千里有余,有并州刺史印信为证。” 宦官接过牛皮筒子,烤开了火漆,抽出里面的绢帛看了一眼拿给皇帝道:“起奏陛下,并州刺史印信查验无误。”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对骑士道:“不错,赏赐绢帛十匹,下去吧!” 骑士谢恩之后,被宦官搀扶着出宫去了。 刘彻再次扫视了一眼依旧翻着的马蹄子叹口气道:“四条铁片,几枚铁钉,让朕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云琅身世探查的如何了?” 一身黑色官服白玉为佩的张汤从黑暗里走出来躬身道:“终不可查!” “龙城之战,牲畜战马损失几何?” “一万万四千万钱” 刘彻再次喟叹一声道:“四枚铁片啊!看在这么多钱的份上,不可查,就不可查吧,告诉他,一旦水车,水磨成功,朕不吝关外侯!” 张汤跪倒在地启奏道:“太过!” 刘彻大笑道:“上林苑内的关外侯,有什么过不过的。” 张汤闻言笑道:“陛下圣明!” “他要收拢上林苑内的野人?” “正是,为此,云琅不惜将陛下赏赐的银钱准备要微臣帮忙换成粮食。 还说,野人也是人,也是大汉的子民,陛下德被四海,如天上红日,光芒当照耀我大汉国土上的每一个子民才是。” 刘彻点点头道:“见识还是有一些的,不过,还是年幼,说话不知轻重,既然赏赐了田亩,那就连农户一并赏赐,百户为限。 既然他认为野人也是人,那就让他自己收纳野人吧!” 张汤赞叹道:“陛下仁慈万民称颂!” 第七十章尘埃落定 第七十章尘埃落定 世上最恐怖的动物是什么? 答案--人。 云琅无法从学术层面来讲述这个问题,只能从眼前的现实来判断。 自从这里来了两千个饥饿的劳役,方圆五里之内,除了松鼠还敢在树上乱窜之外,就只有鸟儿在天空飞翔。 就连野兔这种随地可见的动物,也携家带口的远遁深山。 云琅走在松林里心情舒畅。 自家的跟别人家的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哪怕是枯树枝,他也想捡回去烧火。 自家的东西省着点,别人家的别放坏了。这是他在孤儿院里学到的社会精髓。 一头斑斓猛虎猛地从灌木丛里窜出来,一下子就把云琅扑倒在地,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就劈头盖脸的舔下来了。 云琅护着脸无奈的道:“以后不敢这样扑出来了,万一我不小心把别的老虎当成你,死的可就太冤枉了。” 很长时间没见老虎,老虎兴奋地劲头一时半会还过不去,陪着他嬉闹了一阵子,云琅就找了一个干燥的地方,靠在老虎的身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跟以往一样。 “说实话,这个世界比我以前待得那个世界好多了,人也善良一些。 当然,这个世界会认字的全是王八蛋,他们不陷害一下,坑一下,鄙视一下别人就觉得不足以显示自己聪明。 一个个高高在上的跟他妈的神一样,以消遣他人为乐,以坑别人为荣,至于那些不识字的,在他们眼里就不是人,只配跟牛马一样的活着。 老虎,你说我怎么才能痛快的抽这些王八蛋的脸呢? 让他们一个个排队跪好,咱们戴着铁手套一巴掌一巴掌的抽过去? 别舔我的手,你舌头上有倒刺,我的手之所以这么粗,就是你没事干舔的。 你看啊,这片地以后都是咱家的,那些干活的人,等他们把活干的差不多了,就把他们全部撵走。 我们自己找人进来,这样啊,你就能大大方方的出现在咱家的院子里了。 林子里的那些人你不要咬他们,他们以后就是咱家的人,你以后想要吃好吃的,全靠他们辛勤干活……” 老虎身上很干净,太宰现在也学会给老虎洗澡刷毛了,一身金黄色的毛皮镶嵌着一些黑色的条纹,漂亮极了。 没有寄生虫的老虎当然是一头最漂亮的老虎,只是,这家伙长得越发的大了、 巨大的爪子按在地上比碗口还大一些,每回看到老虎的爪子,云琅就会想起霍去病,也不知道这家伙到时候能不能经得起老虎的大爪子拍打! 老虎是云琅唯一可以掏心窝子说话的对象,哪怕是太宰,也有很多话不适合对他说,至于霍去病,不能说的话就更多了。 跟老虎分别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老虎,心情都不是太好。 就像两个约会过的情人,谁都不愿意先离开。 直到老虎钻进了树林,云琅才懒洋洋的向木屋走去,就在刚才,有两只松鼠全程观看了云琅跟老虎的嬉闹,云琅想用石头灭口,可惜没成功。 回家之后,发现院子里多了非常多的粮食,一个面无表情的胥吏,取出一片帛书,要云琅用印。 云琅看看家里堆积如山的粮食,觉得张汤的部属应该不敢贪污,就掏出司马印信痛快的用了印。 “军司马属户百家,只是需要军司马从野人中招揽。” 看得出来,胥吏在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云琅笑道:“却不知每家可有人数上限?” 胥吏笑道:“法无禁止皆可行!” 云琅笑道:“我喜欢这句话,真心喜欢。” 胥吏办事,自然是要收取一些好处的,即便他不贪污,好处是不能少的,这一边是公务,一边是人情,婉婉不可混为一谈。 黄老之术治国,最大的好处就是放任自流,刘彻虽然雄心勃勃的想要改变,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成功的。 游春马回来了,只是马蹄子上的马蹄铁不见了踪影。 这很能说明问题--那就表示皇帝不允许云琅再用马蹄铁。 对于这个时代的工匠,云琅其实是佩服的,能用斧头把一整块木头劈成一块平坦木板的手艺一般人做不到。 水车上的水斗跟横杆居然是用一根木头制作成的,如果非要形容,云琅只能说那是一柄巨大的木勺…… 汉人是直接的,如果整座高达三丈的水车能用一块木头雕刻出来,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 刘颖对水车的外形做了很多改变,变得云琅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他顿时就觉得刘颖这个人很恶心。 别人修改设计,是为了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倒好,是他娘的在复古! 好在基座这东西他们实在是想不出怎么复古没有多大的改动,木杠组成的齿轮组他们也没有那个聪明劲来改动,依旧保持了原样。 整座水车在刘颖他们不懈的努力复古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转盘,带着几十把勺子。 一旦转盘开始转动,就像是一个巨人在不断地用勺子把水从低处舀到高处,非常的具有创意。 相比之下,水磨就好多了,主要是水磨这东西他就是一个水轮带动一只石磨盘转动,是一个简单的机械,可以改动的地方实在是不多。 作为悠闲级别的建筑物,刘颖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这两样东西上面。 如今,基座已经安置好了,劳力们正在加固水库大坝,就这一点,云琅不作丝毫的让步,必须将石墙后面的土层夯结实,他可不愿意出现豆腐渣工程,到时候倒霉的就是云家的庄园。 日子一天天的过,树叶也一天天的变黄,云家庄园也一天天的在变幻模样。 主家居住的三层小楼已经有了模样,只要覆盖上瓦片就是一个好去处。 只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过两里地以外的长门宫。 云琅知道那座宫殿里住着一个千古怨妇--陈阿娇。 长门宫虽然是冷宫,却依旧是金碧辉煌的,伪帝刘彻从来都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他将长门宫修建成了一座金屋,完美的诠释了他幼年时期的誓言--金屋藏娇。 只是他真的把阿娇藏起来了,用一座金屋子藏起来了, 就像是在一座金笼子里关着一只金丝雀,而他从来都不看。 骊山脚下到处都是温泉。 刘颖最钦佩的就是云琅对温泉的运用,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云琅会在庄园底下挖无数的明渠,引来滚烫的温泉水在明渠中流淌,而后盖上石板,木板,如此一来,即便是寒冬,这座庄园依旧会温暖如春。 至于到了春日,温泉水就会被引到别处,明渠中就会有清凉的泉水灌进来,又能在炎炎的夏日里保持清凉。 云家庄园的景致不算好,甚至是附近十里的美景中最差的一处,除了适合种地之外,简直一无所取。 关中之地温泉甚多,在给云家修建庄园的同时,他已经在有意识的筹划另一座宫殿,准备在在皇帝而立之年作为礼物献上。 相比房屋的建设,云琅更在乎地面,关中的山上多得是沉积岩,由于沉积的时代不同,它们呈片状存在,只要开采出来,就是最好的铺设地面的好材料。 尤其是这东西的颜色呈青灰色,非常符合大汉人的审美观点。 又有了新的发现,刘颖也就不再省钱了,他很想看看云琅到底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有拿出来。 水车竖起来的那一天,张汤又来了。即便这家伙有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本事,当他看到那一柄柄大勺子自动将水从沟渠里舀出来倒进加高的木槽中,还是颤抖的如同秋天寒风中的树叶。 水磨的运转也是同一天,他饱食了一顿美味的面食,然后就无情的离开了,以前还说东西成了云家有可能封侯。 在水车,水磨都开始运转之后,不论是皇帝,还是他,都仿佛忘记了这件事。 第七十一章被遗忘的人 第七十一章被遗忘的人 忘记云琅的不仅仅有皇帝以及长平,张汤这些人。 刘颖也离开了云家庄园,只留下不足五百人的仆役继续给云家硬化地面。 云家的主楼起来了,只起来了一座大致的框架跟顶棚,木制的阁楼里面空荡荡的,除过地板之外什么都没有。 主楼边上的云楼,以及塔楼也起来了,同样是一座毛坯楼,粗大的木头裸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刺眼。 好在地基的用料非常的扎实,这些难看的楼阁还算是结实,云琅最担心的下水跟给水也已经解决完毕,路面硬化的也不错,不论刘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工匠仆役们的活计干的还是不错的。 谷场平坦,农田整齐,只要将农田上的灌木杂草烧掉之后,被分割出来的大片农田在明年开春就能耕种了。 五百名工匠在用完最后的一车石板料之后,连招呼都没有跟云琅打,就离开了。 鼠目寸光是刘氏家族的通病,用你的时候千好万好,用不到你的时候,就会不理不睬。 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也是刘氏家族的通病。 相比韩信,英布,以及被剁成肉酱被众人分食的彭越。 云琅觉得自己被皇家遗忘已经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 什么侯不侯的,张良晚年想要隐居都战战兢兢的,自己能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可以全身而退已经是上天保佑了。 出山是为了始皇陵。 出风头弄钱还是为了始皇陵。 出仕当官还是为了始皇陵。 在外面装孙子,当送财童子依旧是为了始皇陵。 如今,目的终于达到了…… 时间虽然很短,云琅却觉得过了很久。 如今,站在没有门窗的高楼上远眺始皇陵,云琅觉得鼻子酸酸的。 如果说他以前面对始皇陵,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现在,再看始皇陵,他就觉得这座陵墓开始有了生命…… 工匠们走了,仆役们走了,三千亩地的云氏庄园,就只剩下云家五口人。 人走,鸟兽前进,这是必然的。当梁翁看到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在院子外面徘徊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前路一片漆黑。 好在那头猛虎仅仅是看了一眼大门,顺手拍死一头不知死活的野猪就离开了。 云琅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装着换洗的衣衫,还有一些丑庸,小虫捡回来的野栗子,每一颗都非常的饱满,再加上一只鸡跟一些糕点,就非常的丰富了。 “小郎,您不能再去温泉了,外面有老虎。” 梁翁见云琅又要去泡温泉,连忙出声阻拦。 云琅笑着摇摇头道:“不妨,前几天就见过那头老虎,送了他一只鸡,我们现在交情不错。你看看,人家不是送咱们一头野猪吗?快点收起来。” 梁翁很想告诉云琅,家里该进一些人了,比如一直被丑庸跟小虫喂养的那些孩子。 见云琅并不在意,就生生的把话咽下去了。 云琅刚刚走进松林,老虎就从大树后面跳跃出来,跟云琅头顶头的玩耍一会,就咬着篮子跟云琅一起去洗澡。 云家的地盘被划定了,野人们也就自动搬离了这一片山林,于是,猎夫们也就不愿意进云家庄园了。 太宰自然也从繁琐的巡山任务中解脱出来,他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断崖上看云家庄园一点点的从荒原变成庄园。 最愉快的就是老虎,他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云家庄园范围内称王称霸,而不担心有猎人伤害他。 温泉池子是云琅最喜欢的地方,自然也是老虎最喜欢的地方。 清澈透明的泉水远处岩石上流淌下来,在山坳里汇聚成一汪清水。 清澈见底,被阳光一照,如同一汪滚动的玉液。 老虎把篮子放在水池边,然后就噗通一声跳了进去,快活的游动几下,然后就仰面朝天的躺在一块石板上,惬意的露出大脑袋,张着嘴问云琅要吃的。 那只鸡就是给他准备的,云琅把鸡撕开,一块一块的喂老虎。 一只鸡对老虎来说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再说了,这家伙总吃熟食对他并没有好处。 光溜溜的躺在老虎身边,瞅着老虎金黄色的皮毛随着水波荡漾,非常的羡慕。 他的头发也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已经可以挽发髻了。 以前总觉得男人挽发髻跟女人似的,现在看习惯了男人挽发髻,也就不觉得那么难为情。 秋天的阳光有些毒辣,不过,躺在温泉水池子里却没有那种坐在大太阳底下的感觉。 露在水面上的皮肤被风一吹,反而有些冷。 云琅把脑袋潜进水里,老虎也跟着把脑袋钻进水里,在水底跟云琅比赛吹泡泡。 米酒一直泡在水里,这东西就是要温热之后喝起来才好。 老虎的酒量不好,喝一口就瞌睡,不一会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太宰走路从来都不出声,却瞒不过老虎,老虎的耳朵抖动了两下就继续酣睡。 取过云琅手里的酒壶,太宰喝了一大口笑道:“怎么?想收那些孩子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总要问过你才成!” 太宰笑道:“你怎么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豢养的?” “在这片荒原上,成人都在苦苦求生,这些孩子怎么可能活这么久? 再者,他们居住的山洞居然就在始皇陵上,我就不信以你的细心,会发现不了?” “这些孩子原本都是我准备好的太宰五代!” “你偷的?” “不是,都是没了爹娘的孤儿,被人家从村子里丢出来的,被我捡回来之后,安置在那个山洞里的。” “这么说,他们都见过你?” “没有,我都是等他们快要饿死了才抱他们去山洞的。 以为我是山神。” 云琅点点头,打了一个哈欠道:“等我睡醒了,我们就去办事。” 躺在温热的水里睡觉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等云琅睡醒之后,老虎早就上了岸,趴在一块大石板上晒太阳。 太宰靠在一棵树上假寐,他已经习惯这种休息方式了。 云琅出门了,梁翁也不在家,丑庸,小虫今天特意多备了一些食物,准备给褚狼他们送过去。 自从工匠们走了之后,丑庸跟小虫就很难有借口再弄到多余的粮食。 当两个丫头背着背篓来到泉水边上,不论她们怎么学布谷鸟叫,也没有人走出来。 两人一想到已经三天没有给褚狼他们给粮食了,就相识一眼,丢下水瓶,拨开一丛灌木背着背篓就钻了进入。 沿着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径走了两里地,就看到一个小小的洞口。 丑庸跟小虫毫不犹豫的就钻了进去,刚刚想要张嘴呼唤褚狼。 就听见山洞里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老虎咆哮。 “嗷--” 一个少年跌跌撞撞的从山洞深处跑出来,刚刚向丑庸伸出了小手,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从踩着岩壁跳跃过来,一爪子将少年拍倒在地,并且用爪子按着少年的脑袋冲着目瞪口呆的丑庸,小虫咆哮一声。 “嗷--” 小虫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的头发被老虎的喷出来的强大气流吹得向后飘飞,一股浓郁的烤鸡味道让她差点窒息,她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老虎,既不躲闪,也不昏厥,就这么直愣愣的站着。 “畜生,滚开啊--”褚狼从山洞里冲出来挥舞着一个火把,想要把老虎赶走。 野兽都是怕火的,即便是老虎这样的猛兽也不例外。 唯独这头老虎是意外,他探出爪子一爪子就拍飞了褚狼手里的火把,见火把跌落到山洞根部才放心的将褚狼扑倒在地,伸出殷红的舌头去舔舐他的脸。 山洞顶部的透气孔中有一道阳光落下来,洒在老虎狰狞的脑袋上,让老虎如同神兽。 褚狼努力的抱住老虎粗壮的腿,惨笑着向丑庸大吼道:“快跑啊--” 刚刚摔倒的那个少年红着眼睛向老虎扑了过去,却被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抽在肚子上,身体如同折断一般向后倒飞,撞在山洞墙壁上,软软的滑下来,半坐在地上。 第七十二章雨落无声 第七十二章雨落无声 丑庸莫名其妙的愤怒了起来,举起背篓重重的砸在老虎头上。 背篓里的糜子面弄了老虎一脑袋,老虎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爪子不由得一松,褚狼趁机从老虎爪子下滚了出来,一把抓住背篓,趁着老虎晃脑袋的功夫牢牢地扣在老虎的头上。 老虎跳了起来,它的后背甚至碰到了山洞顶部,爪子里的尖刺猛然弹出,两把就把背篓撕的粉碎。 褚狼抱起那个靠墙傻坐着的兄弟,拉着丑庸就向外跑,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小虫已经爬到了洞口。 山洞并不大,老虎被人用背篓扣住脑袋,真的生气了,顾不上脑袋上的糜子面,一个虎跃就凌空飞了过来。 褚狼只来得及大力推了丑庸一把,就被老虎尖利的爪子扣住肩膀倒拖了回去。 “老虎啊……” 小虫从山洞里爬出来,看到外面的阳光,第一反应就是大声的叫唤。 丑庸被褚狼大力的一推,虽然出了山洞却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见小虫像一只没头的苍蝇胡乱跑,大声喊道:“快去找小郎--” 云琅躲在大树后面,瞅着家里的两个蠢丫头无奈的拍拍额头。 见小虫马上就要勇猛的冲进一片荆棘林,叹了口气,装作路过的样子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小虫看见了云琅,尖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地上的藤蔓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往前挪动两步,抱着云琅的腿嚎啕大哭。 “有老虎!” 云琅低下身子拍拍小虫的脑袋对丑庸道:“带她回去,我去看看。” 说完话,就钻进了山洞。 在小虫的眼中,自家小郎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眼看着云琅走进了山洞,欢喜的对呆滞的丑庸道:“这下好了。” 丑庸打了一个激灵,立刻就发疯一般的向山洞跑,一边跑,一边喊:“小郎快回来,真的有老虎,真的有老虎。” 不等她跑到山洞,就看见一头斑斓猛虎从山洞里窜了出来,而他家小郎,正骑在老虎的身上,用力的掐着老虎的脖子。 老虎胡蹦乱跳,想要把云琅从背上掀下来,云琅却抓紧了老虎的顶瓜皮,无论老虎怎么蹦跶,他都骑的稳稳地。 一群小少年从山洞里发一声喊就冲了出来,老虎见势不妙,驮着云琅一头钻进树林,几个闪跃之后就不见了。 “小郎--” 丑庸尖叫一声,就踉踉跄跄的向老虎跑掉的地方追了过去。 褚狼一把抱住丑庸艰难的道:“你别去,我去!” 丑庸看着褚狼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来不及说话,就看见褚狼跳过灌木丛,勇猛的向松林深处奔去。 丑庸泪眼朦胧的瞅着面前的一群孩子,捶着胸口大哭道:“是我害了小郎啊--” 老虎驮着云琅熟门熟路的穿过松林,越过峡谷,攀上骊山,最后重新来到了温泉池子边上。 现在的老虎很难容忍自己肮脏,满身的糜子面让他的毛发脏乱不堪,见到温泉池子,毫不犹豫的一头扎进水里。 太宰靠在大树上似乎刚刚醒过来,瞅着正在洗手的云琅道:“干嘛要这么麻烦?” 云琅笑道:“我现在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帮助,更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忠诚。 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我只相信自己争取来的,不相信凭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让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后你以上位者的姿势出现,让他们感恩戴德是不是?” 云琅抖着衣服上的糜子面无奈的道:“不要说得这么难听。 这件事其实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至少知道我是重视他们的。 另一方面,就是你说的施恩与人。” “还不是一样?” “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过之后,我就担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论感情,一旦上升到论感情的地步,就很难拒绝他,我知道这是一个缺陷,可我总是不想弥补上这个漏洞。 因为这样,让我感觉我自己还活着。” 太宰笑道:“随你怎么做吧,反正你的目的与我是一致的,我就装着没看见过程。 你不是说过只有坏蛋才能长命百岁吗?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总是当好人。” 与太宰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浑身燥热,他干脆再一次跳进了温泉池子里,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头。 无力地把脑袋耷拉在岩石上,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觉得很没意思。 太宰把一颗栗子塞老虎嘴里让他咬开,然后剥出一颗黄澄澄的栗子肉,随手塞云琅嘴里道:“知道不,这段时间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轻松的日子,每天坐在断崖上看脚下的庄园一点点的起来,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云琅吃着香甜的栗子道:“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该如此快活才对。 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过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迟。” 太宰瞅着远处的始皇陵,笑容渐渐地褪去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我想要更长久的快活!” 云琅没有看见太宰的脸,更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边跟老虎嬉戏,一边向太宰诉说自己接下来的打算,他不仅仅要自己过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让身边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没了生气的丑庸立刻就爬起来,没看到云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虫也跟着哭,两人都哭得发软没了力气,褚狼只好做了两个滑竿,跟兄弟们一起扛着,把她们送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梁翁站在墙上鬼哭狼嚎的,同样上墙的还有他那个多病的老婆。 “小郎带着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来了力气,从滑竿上跳下来,打开院门一看,一只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今天家里吃饭的人多,丑庸跟小虫以及梁翁的老婆三个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饭菜。 只是,给云琅的是白米饭,其余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旧吃的非常香甜一点腊肉被他们退让了很久才落在一个最小的女孩碗里…… 云琅很高兴…… 别的孩子距离云琅很远,就连梁翁都不敢靠近,这就让云琅吃饭的过程变得很麻烦。 大王不知道怎么了,他的盆子里全是肉不吃,偏偏长大了嘴巴等云琅往他嘴里喂饭。 一盆子白米饭,云琅没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里敢在云琅饭盘里夹菜的只有年纪最小的小虫,十几片好吃的腊肠被小虫不知不觉的给吃光了。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也没放在腊肠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贴了?” 云琅抬手就给了老虎一个嘴巴子,这家伙刚刚吃完生肉,嘴上还沾着血,就敢把嘴巴往云琅的饭盘里塞。 老虎吧唧一声,就用舌头把嘴上的血渍全部舔舐干净,见云琅饭盘里也没什么特殊的东西,就低下头继续吃的野猪肉。 小虫趴在云琅身上,小心的一点点的拿指头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云琅一把抓住,结结实实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虫惨叫一声,屁股着火一般的跑开了。 云琅见那个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褚狼站在云琅面前,多少有些局促,刚才丑庸姐姐说了,小郎是个好人,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年纪轻轻甚至已经是一千担的官员,如果他们能在云家当仆役,以后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爹娘还在吗?”云琅轻声问道。 褚狼摇摇头。 “还有亲眷可以投靠吗?” 褚狼继续摇头,见云琅指向了他的那些伙伴,他连忙道:“他们跟我一样。” 云琅看了一眼焦急的丑庸,笑道:“听丑庸说你们打算进家里当仆役?想好了吗?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还是要告诉你,当仆役之后,就再无改变的可能,你还想当仆役吗?” 褚狼看看一脸喜色的丑庸,认真的点点头,单膝跪地道:“请主人成全。”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一个诺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了。 冬藏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东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近半的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大汉人来说,只能依靠减少一半的口粮来渡过。 在大汉,没有国家赈济灾民的习惯,黄老之术的要义就在于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镇压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开放山泽,允许百姓进入类似上林苑一类的地方自己去觅食。 粮食不够,就上山狩猎,下河捉鱼。 就连皇家也要参与。 上林苑里顿时就人满为患,洁白的雪地上满是被人踩踏出来的脚印。 因为是官府阻止的狩猎捕鱼活动,所以,云家这一块私人土地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没人在这一带搜捕野兽。 渭河到了冬日,一条浑浊的河流立刻就变得清澈见底。 一条条的大网横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头粗细的网眼,就知道他们这是在进行灭绝式的捕捞活动。 云琅站在河边,欣赏眼前难得一见的的大场面。 因为是流水,所以,大网一旦挂了一阵子,立刻就会收网。 这里的渔民很聪明,在河道上拉了两条横向的粗大麻绳,麻绳上挂满了铁环,如果要收网,只需要把麻绳上的铁环拉过来,整条大网就会收拢到河边。 然后就是波澜壮阔的收网阶段。 看着在渔网里蹦跳的各种鱼,云琅觉得这一网至少有五百斤。 一条半米长的鲇鱼落进了云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鲇胡子鱼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 扯网的渔把头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鲇胡子鱼,换不换?” 云琅欢喜的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脑袋点的跟拨浪鼓一般。 “鲇胡子鱼全给老子留着--”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 第七十五章东窗事发 第七十五章东窗事发 “如今,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唯一的麻烦就是年龄太小,所以你就招收了一些跟你同龄的少年野人当仆役。 默默的留在这座荒僻又安全的所在,一边调教自己的仆役,一边等着身体慢慢的长大…… 老夫不敢想你长成出山的那一刻会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你比老夫见过的所有人都稳,都聪明,都博学,还知道进退…… 所以啊,卓氏的这两成份子就是我们的投名状,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在别人前面先抱住你的粗腿,免得以后没机会。” 平叟说很多话,丑庸端上来的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平叟并不在意,就着白米饭吃的很是香甜。 一碗鱼肉吃的精光,又对着那碗青菜汤感慨了很久,下雪天吃青菜的人家在长安三辅几乎没几家,其中就包括皇室在内。 云琅一直不回答,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通过平叟的描述,他仿佛看见一个羽扇纶巾,风流倜傥,弹指间就让樯橹灰飞烟灭的云琅。 问题是这人不像他啊……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非常的明确,就是为了把始皇陵弄成自家的,至于把那些东西散出去,跟谋算有个屁的关系。 之所以把那些东西散出去,唯一的原因就是受不了光屁股在农田里操劳的那些汉人。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把户口从孤儿院往学校迁的时候,民族那一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一个硕大的汉! 也就是说,他跟那些光屁股在农田里劳作的人,都是一伙的。 要是没办法帮这些人也就罢了,问题是自己脑子里装了几百上千种可以改变他们生活的法子,这时候要是再不说出来,就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品质有问题的事情了。 云婆婆允许云琅不择手段的去达到目的,却不允许他不善良。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欺负,云婆婆不希望云琅被人欺负,为此,一个信奉天主的嬷嬷能去学校揪着欺负云琅是孤儿的老师的头发,泼妇一样的撕打。 出门之后,却能把兜里不多的一点钱,施舍给一个长满脓疮的乞丐。奇怪的教育方式,自然就培育出云琅这种与一般人脑回路不一样的人。 云琅吃完了饭,天色也就黑了。 冬日里的天黑的早,褚狼他们吃完饭之后,就匆匆的去了松林小院,太宰还在那里等他们,去晚了,后果很严重。 平叟看着那些孩子一个个都抱着沙盘,惊讶的问道:“你在找人教你的这些小仆役认字?” 云琅懒懒的摊开腿,把一张毯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头枕着老虎软软的肚皮道:“一天认十个字,认不全的会挨打。” 平叟满意的点点头道:“该的,老夫就学的时候,一天只能认五个字,认不全的话,也会挨打。 只需一年,他们就能认识很多的字,接下来再教授学问也就顺理成章了。” 云琅抓着老虎的爪子把玩着道:“刚才说的那些话以前怎么不对我说?” 平叟瞅着老虎道:“缺一个突破口!” “什么样的突破口呢?“ “你是如何准确的找到卓氏这个突破口。” “现在找到了?” 平叟点点头道:“找到了,看到老虎的第一眼起,我就找到了,也明白你为何会找到我卓氏,并且把最大的一块好处给了我卓氏。” 云琅按着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不断地让埋在肉垫缝隙里的爪子弹出,又收回。 “是你卓氏运气好!” “不是,是你无耻的偷看了我家大女沐浴,然后觉得心中有愧,给的一点补偿!” 云琅皱眉道:“这就有点毁人清誉了。” 平叟大笑道:“带着老虎偷看女人沐浴这种事你都干的出来,还谈什么清誉! 不过啊,话说回来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是人之常理,既然看了我家大女的身子,难道就没有一点什么想法?” 刚刚还是盖世高人的平叟,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淫猥的老汉。 “老夫阅女多矣,卓氏大女不论从学识,风姿,教养,形貌都是上上之选,小郎,你看过了,难道还能无动于衷? 你的明月玉牌,可就挂在大女的腰上……” 云琅看看傻乎乎的老虎,长叹一声,这一次算是被人家抓了一个正着,偷看女人洗澡是件很不好的事情,人家不但不生气,看样子还准备把人都给送过来。 平叟见云琅终于把帛书拿走了,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他觉得自己给卓氏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唯有这一次,是最成功的一次投资,也是最大的一笔投资。 两个喜欢喝茶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是要喝茶的,换着法子喝茶,是两人最大的乐趣。 “你最好找人从蜀中带些茶树苗子回来,我打算种在骊山。” 平叟瞅瞅窗外的大雪,摇头道:“茶树生南国,这里种不活。” 云琅笑道:“温泉边上应该可以,说不定还能种出滋味不一样的茶叶。” 平叟笑道:“这很方便,老夫回去就修书一封,让犬子捎带过来就是,犬子对茶叶一道也颇有心得,不如就在你门下担任谒者如何?” 云琅笑道:“谒者可是宰相府才有的官职,别忘了我仅仅是一个千担司马,俸禄还没谒者高。” 平叟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现在不能当谒者,不表示以后不能当谒者,你现在是千担司马,不代表以后不能成为关内侯。” 两人喝茶谈话一直到了后半夜。 窗外的白雪没有停歇,簌簌的落下,让这个平安的夜晚,显得更加的静谧。 天亮的时候,平叟吃过早饭就准备回去了。 云琅将他送到大道边。 两人的目光一起被道路上的几个雪包吸引了,从雪包的外形来见,里面应该是人。 一夜大雪给了平叟,云琅一个美丽的夜晚,却给了这些人一个何其残酷的寒冬。 护卫掸掉雪包上的白雪,一具具尸体就暴露了出来……男女都有,表情却是一致的,漆黑得面庞上都挂着一张诡异的笑脸。(冻死的人都是笑脸) 平叟长叹一声,就上了马车,车轮碾着白雪离开了云家庄园,云琅让孩子们在门口搭建了一个棚子,开始煮香浓的小米粥,那些想要喝粥的人,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帮着掩埋尸体。 因为看到了外面的惨状,家里的伙食档次急剧下降,肥美的鲇胡子鱼变成了一碗碗的鱼汤,白米饭,面条也变成了糜子面跟小米粥,更多的时候还是豆子粥…… 即便如此,云家的粮食依旧消耗的很快,每天来这里喝粥找活干的人更多了。 云琅没有停止施粥,却规定只给妇孺们喝,至于壮年男人,还是需要自己去山野里找草籽,树根一类的东西充饥。 官府也来了,没给云琅带来一粒米,只是给了一张匾额,上书良善人家! 绣衣使者也来了,仔细调查了云家,认为一屋子的小孩妇人跟一个糟老头实在是没有聚众造反的可能,在喝了云家一顿米粥之后,也走了。 张汤来的时候看着围在云家大门口的妇孺,冷冷的说了一句——莫要生事!然后也就走了。 卓姬派人送来了五百担粮食,自己却没有露面,长平送来了一千担粮食,说是欠云家的,现在还上,人也没有来。 事实上,自从云琅决定在门口架粥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大门一步,从头到尾,干这事的人是梁翁,与丑庸,褚狼他们…… 事实证明,主人对一件事情撒手不管之后,后果非常的严重。 当云琅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走出家门才发现——他已经成了一个拥有四百多仆役的奴隶主,原本在门外喝粥的人,全部住在了云家继续喝粥。拜他先前那道命令所赐,云家的仆役全是妇人跟小孩,一个成年男子都没有。 云琅在弄清楚了事情之后,又回到房间,紧紧的关上房门。 不久,胆战心惊的梁翁,丑庸,褚狼他们就听见主人的房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狼嚎—— 第七十六章自作自受 第七十六章自作自受 云琅躺在床上,脑门上盖着湿麻布,不断地呻吟着,紧皱的眉头即便是睡着了也拧成了一疙瘩。 “报应啊——” 云琅从昏睡中醒来,瞅着趴在床沿上已经睡着的丑庸,感慨出声。 如果他当初不是很阴暗的利用丑庸,小虫的同情心去收拢褚狼他们的话,丑庸,小虫,褚狼他们绝对不会有胆子往家里塞这么多人。 都是他纵容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官府的账册上,已经登记了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去处,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在云家执役。 家主云琅名下已经有四百三十八个仆役……年纪最大的五十七岁年纪最小的两个月…… 成年男丁——一人! 云琅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整个长安三辅奴隶主中最大的笑话。 他也相信,官府中的那些屁用不顶的蠹虫现在恐怕已经笑的直不起腰了。 把这些人开革出家门,只是云琅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当年云婆婆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收养孤儿的珠玉在前,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把人撵走这样的事情。 家里一下子进来了四百多人,原本空旷的庄园顿时就有人满为患的感觉。 不论是谷仓,还是塔楼,厢房,马厩,藏书楼,亦或是太宰居住的松林居,处处人满为患。 好在梁翁,丑庸他们知道主人对整洁有着近似变态的要求。 于是,家里的人虽然穿的破破烂烂,却还算干净,毕竟,云家最不缺少的就是热水。 家里的人多了,云琅他们开垦出来的六百亩土地就不够用了。必须全部开垦完毕才能满足这些人对食物的要求。 冬天,大地被冻得硬邦邦的,直接犁地,只会活活的累死耕牛,弄坏犁头。 于是,在褚狼的带领下,大大小小的人都参与了找柴火这个工作,当柴火铺满田地的时候,一把大火下去,田野重新变成了火海。 大汉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植被太茂盛,这些妇孺们努力找到的柴火足足让田野燃烧了两天。 当地皮还都烫手的时候,褚狼就带着所有的大孩子们开始犁地,妇人们跟在后面捡拾地里的草根,树根,好晒干之后继续烧火。 不用云琅管,褚狼他们干的很有章法,烧一片地,就犁一片地,等腊月到来的时候,剩余的一千八百亩地竟然被他们齐齐的犁了一遍。 闲下来的妇人们,甚至开始在地埂子边上编织篱笆,好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野猪,狐狸一类的害兽。 她们吃的是如此至少,干的却是如此之多…… 以前的时候,大汉国没有元旦这么一个说法,一般都是根据皇帝的生辰来定年节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变成人们参考时间的对照物之后,每年的最后一个月的结束,就变成了一个需要庆祝的节日。 虽然还没有被皇家承认,百姓们已经自发地这样做了。 云琅最近总是感觉到饿,主要是稀粥这东西根本就吃不饱人,粥喝多了,每天肚子里面的水咣当,咣当的,跟大牲口差不多。 既然年节就要到了,云琅就想怎么着,也要给家里的仆役们每人一套衣裳,每人一双鞋子,如果可能,再弄些羊毛毯子回来,虽然家里有地热,可是,在寒冬腊月天,如果不盖东西还是冷得厉害。 总让太宰去搬他同袍的遗物也不是个办法,这样做太危险了。 家里的粮食,如果是二十几个人吃,能吃好几年的,可惜,现在有四百多张嘴,估计吃到四五月就会没吃的了。 即便是全家喝稀粥,也只能坚持到六月,中间至少还缺一个多月的口粮。 云琅决定先不管了,先过好一个年节再说。 长安三辅流传着一句名言——买东西,找张汤! 云琅进了阳陵邑之后,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张汤,这人虽然耿直酷毒得让人恶心,不过,相对来说,他也是最公平的一个人。 中卫大夫的衙门在长安城,张汤如今却坐镇在阳陵邑,这里是长安三辅最大的一个县城,同时也是长安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张汤最拿手的事情就是把一个小小的罪名最后弄成一个滔天大罪,最后好抄别人家。 别奇怪,每当国朝出现大灾难的时候,那些被国朝养肥了的肥猪们就会被皇帝拉出来宰杀几头拿来充饥。 张汤就是干这事的人。 这家伙就是一个穷鬼,如果云琅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最后被砍头抄家的时候,家里连成串的钱都找不出来。 “尔收容四百余妇孺所为何来?”穷鬼张汤把玩着云家漂亮的金子,随口问道。 “我说是我管教不严造成的恶果,您信不信?” 张汤的三角眼神光很足,看了云琅半天才点点头道:“信!” 云琅奇怪的问道:“您这就信了。” 张汤指着他的眼睛笑道:“法眼无差,再者你说的是实话,本官为何不信? 一句话就能解脱的麻烦,你拿着最好的金子来买麻布,买粮食,买皮裘,本官为何不信?” 云琅遗憾的看着自己的金子叹口气道:“那就帮我算便宜点,就当是赈济灾民了。” 张汤摇摇头道:“国法无情,不可苟且,尔可以从这卷账簿上寻找你需要的东西,价目就在上面!” 说完就把手里的金子丢给胥吏,转身出去了。 云琅仔细的看完了账簿,倒吸了一口凉气对胥吏道:“这上面的东西我全要了。” 胥吏笑眯眯的道:“云司马,人不可过贪,张大夫能够给出刚才的那一番话,小人非常的吃惊,按照账簿上的价钱卖货,这还是下官仅见。”云琅遗憾的放下账簿道:“粮食麻布,农具,种子,能买多少买多少吧。” 胥吏笑道:“这就对了,这才是您庄子上必须的东西,一下子涌进来四百多妇孺,张大夫就算是帮衬一把,也无人能说什么闲话。” 装东西的地方不在官府的仓库,而是在别人家! 男丁一个个被捆得结实,跪在冰冷的地面上,脑袋低垂着,脖子上架着钢刀。 女眷们一个个靠着墙根站立,鬼哭狼嚎的,一帮纨绔子嘻嘻哈哈的站在前面,对那些女眷指指点点,挑肥拣瘦。 胥吏指着那些纨绔子笑道:“这些都是长安城里的王侯子弟,平日里最喜去那些破家的大户人家挑选女眷回去糟践。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兴致,也不怕有朝一日这样的惨剧落在他们家!” 听这个胥吏这样说,云琅觉得这家伙很牛,连忙拱手问道:“还不知官人名姓!” 胥吏笑吟吟的道:“下官王温舒!” 好吧,云琅听了这家伙的名字就想赶紧拉了这家倒霉蛋的粮食跟麻布走人,中尉府就没有好人,这个王温舒,也是伪帝刘彻麾下赫赫有名的酷吏。 被抄家的这户人家姓来,以前是梁王府上的国相,才回到长安不到两年,主人就死了,主人刚死,官府就来抄家了。 冤枉不冤枉的谁知道? 反正云琅很少对政治人物产生过同情心。 政治就是一门斗争的艺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与对错无关,也与人的品行无关,是政治斗争中必须的牺牲品。 就在云琅带着褚狼等人努力拉别人家产的时候,妇孺堆里忽然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一把抱住云琅的腿哀求道:“小郎救救我!” 云琅瞅瞅那些对他横眉竖眼的纨绔,再看看脚下的小男孩,正要推脱,却看见一个妇人悲戚道:“求小郎给他一条生路!” 话音刚落,那个妇人就掏出一把刀子照着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下去…… 第七十七章两重天 第七十七章两重天 妇人距离云琅不太远,刀子刺进胸膛的时候云琅却来不及阻止,他眼看着那个妇人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瞅着他然后倒在地上,手指却一直指着那个已经傻掉的孩子。 云琅蹲下来看了看妇人中刀的位置,就知道没救了,这一刀堪称稳准狠的典范,一刀入心,可见这个妇人的死志是何等的坚定。 妇人倒地的时候,血喷涌的老高,以至于沾染到了云琅的脸上,这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低头见那个孩子长大了嘴巴,眼睛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叹口气,手掌在孩子纤细的脖子上用力一捏,孩子就软软的靠在他身上昏厥了过去。 王温舒踱着步子走过来,用脚扒拉一下那个死去的妇人叹息一声道:“可惜了,这是这家里颜色最好的一个……” 刚才的突发事件让那几个纨绔子弟愣住了,原本他们看中的就是这个妇人,只是王温舒要价太高,准备合伙凑钱买下来…… 云琅的出现让他们的打算落空了,他们很想冲过来找云琅的晦气,只是看见云琅挂在腰上的羽林腰牌,还是纯黑色的高级军官,不知道云琅的底细,只好忍着,只是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王温舒朝几个纨绔子弟拱手笑道:“这是一个意外,下官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几位请继续。” 云琅把那个抱上了让褚狼照顾好,冲着王温舒抱拳道:“这孩子一并卖给本官吧。” 王温舒苦笑一声道:“自然可以,只是来氏族人不能平价卖出,这是陛下对来氏族人的惩处。”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使者尽管从本金中扣除就是。” 王温舒笑着点头,指指地上的尸体道:“不如这具尸体也请云司马代为处置?” 云琅无言的抱抱拳,算是承了人家的情。 云家的马车,牛车,骡车,驴车上装满粮食,麻布,农具与盐巴等家用物事之后就驶出了来氏。 王温舒的办事效率惊人,进门的时候还看见门口跪了一群男人,转瞬间,那些男人都变成了无头尸体,一堆堆的横在院子里,满地都是已经凝固的献血。 有衙役在用温水清洗那些被砍下来的人头,估计沾满血迹的脑袋不好给贵人验看。 云家来的都是些半大小子,看到这个场景之后,一个个恐惧的发抖,只有云琅跟褚狼还算是好些,只是云琅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褚狼则捏紧了拳头,不知道那些死尸让他想起了什么。 这些小子们来阳陵邑之前,一个个兴奋地快要飞起来了,野人能进入到城市里,对他们来说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在路上的时候,一个个央求云琅在阳陵邑多停留一天,现在,看了这一幕之后,他们只想赶快离家这片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地方。 繁华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吸引力。 云琅一直强忍着心头那股子想要呕吐的欲望,正好看到有一队羽林军也押送着大批的粮秣准备回上林苑,云琅就跟领头的郎官,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云家的车队就跟羽林的车队混编成了一支队伍。 跟着军队走的好处就是不用上税,在大汉国,进城要交税,出城如果携带货物也要交税。 云琅虽然没有正式进入军营,名声却已经传遍了羽林军,两千人的羽林军,虽然人数少,却军法森严,上下尊卑不但明确而且渗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尽管云琅还没有进军营,玉林郎官依旧以部属之礼见了云琅,而且很聪明的没有问起云家的马车上为何会多出一具女尸。 “这么说,将军他们该回来了?” 云琅坐在羽林的马车上,拍着粮包问道。 郎官姓李,叫李染,云琅不知道他是不是跟飞将军李广家有关系。 李染抱拳道:“三日前收到军报,将军他们已经剿灭了叛贼,五天之后就会班师回营。” 云琅感慨的道:“都是他娘的这场灾害闹的。” 李染摇头道:“贼骨头就是贼骨头,今日不叛,明日也会叛乱的,早点剿灭,我们也好放心去北面。” 云琅点头道:“这话在理,匈奴才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不把匈奴斩尽杀绝,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李染看着云琅好半天才道:“司马为何久久不愿入营?” 云琅笑道:“你看我像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士吗?” 李染见云琅语气和蔼,就尴尬的摇着头道:“没见您显露过。” 云琅笑道:“还是别显露了,一显露就成笑话了,我的本事不在军阵上,在如何把你们装备成世上最精锐的战士,如果上阵,还要依靠你们。” 李染嘿嘿的傻笑,不知道该怎么接云琅的话。 傍晚扎营的时候,李染就已经喜欢上了云琅,因为云琅竟然用他的头盔,做出来了一种叫做锅盔的面食。 只用了一点荤油跟烫熟的面团,加了一点盐就做出来非常美味的面食,这东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面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后,就让李染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制作方便,随便点堆火,将士们用自己的铁盔就能做饭…… “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种军粮,还没有完成,我准备以这东西为基础,制作出真正适合将士们吃的食物来,一来要保证美味,而来,要保证方便,第三,做出来的东西一定要耐储存……” 云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说了些什么,天亮之后,就忘记了,如今的荒野一点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风,好让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全力保护他。 当云家的车队进了云家庄园之后,他就连李染这个人都忘记了。 紧张了一路的少年们,在踏进庄园的那一刻,就欢喜起来了,他们欢乐的情绪感染了云琅,他站在一个最高的粮车上,跟那些少年们一起尽情的嚎叫。 家里的妇孺们也很高兴,她们总是担心自己这些人会把主家吃穷了,现在,又有新的粮食来了,由不得她们不欢喜。 那个小男孩跟他母亲的尸体,云琅交给了梁翁去处理,这方面他应该很有经验。 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吃了一顿羊肉汤,云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丑庸已经点上了油灯,跟小虫两个坐在温热的地板上,小声说着话。 见云琅起来了,就端来了一碗热粥,让他充饥。 “那个孩子安顿好了?” 丑庸点点头道:“安顿好了,只是,小郎您没有发现她是一个女子吗?” 云琅摇摇头道:“当时啊,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惨烈,她母亲给本就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就直接自杀了,血都喷到我脸上了,我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做? 哪有功夫看哪个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着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来,是要伺候您呢,还是要我们伺候她。” 云琅叹口气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岁不到十岁的样子,针对她做什么? 这世道活着就算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着叹口气道:“好吧,让她跟着我,学学咱家的规矩,也让她知道知道,她已经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了。” 小虫怏怏的道:“人家还会写字呢,会写墓碑!” 听小虫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抬手就给小虫后脑勺一巴掌。 “你学了两个月的字,连你耶耶跟你母亲,还有你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小虫委屈的瞅着云琅道:“会写名字,可是我不会写墓碑。” 丑庸连忙搂住小虫低声道:“快闭嘴吧,墓碑上写的就是名字!” “啊?”小虫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 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云琅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进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饿的眼睛发绿的家伙们钻进山林,莫要说野猪,豹子,狼一类的东西,就连老鼠他们都不放过…… 红袖很怕老虎,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惧,向老虎靠拢,还颤巍巍的把自己碗里的咸鱼拔掉刺准备喂给老虎吃。 一丁点咸鱼,老虎一口就吃没了…… 云琅笑着摇摇头,这就是一个聪明的,自己当初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先不讨好太宰,先从老虎身上下手。 吃过中午饭,一群妇人就带着老虎进山去找她们需要的染料了,红袖也想去,却被丑庸给骂了一顿,然后就跟着小虫一起带着驴子去水磨那里装褚狼他们磨好的面粉。 云琅跟太宰喝了一会茶,就重新开始设计云家的房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挤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里,毕竟,藏书楼,马厩一类的地方本来就不是给人住的地方。 “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么多的架子?” “这叫三脚架,砖墙起来之后,只要把三脚架搭在房顶,再铺上檩条再铺一层麦草泥,最后铺上瓦片,一栋房子就建成了,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砖石的法子。 结构简单,妇人孩子们能也能把这样的房子盖起来,最重要的,这样的房子是一长条,只要把温泉沟从房子底下铺过去,一整栋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无言的点点头,这方面,云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话。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圆之夜,我们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迟早都要见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点点头道:“十年前,还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个人了,也不知道这个五年,还能剩下几个人。”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揉揉眼眶道:“五年聚会一次?” “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别人在干什么?” “谋划反汉复秦大业!” “怪不得他们的死伤会如此惨重!” 太宰叹息一声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汉子啊!” 云琅想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摇头道:“这种秘辛如何能让所有人知道?赢氏后人已经不知所踪,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这种事情还是就我们两人知道最好,没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为身受皇恩,愿意赴汤蹈火,这种恩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四五代人过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说不定会有人生出别的想法。” “这不可能,都是铁骨铮……” “别铁骨铮铮了,凡是铁骨铮铮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来家的下场,叫骂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求饶的还是被人家砍掉了脑袋,两者之间的区别没你想的那么大。 想要复国,汉国初期是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大秦的旧贵族还没有被杀光,汉国新的贵族还没有形成统治,错过了这个机会,就要等,等很长的时间。 就像楚国灭亡的时候,人家在呐喊——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也得有这样的决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头看着房顶,悲伤的道:“如今是汉室最强大的时刻,等到汉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琅当然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可能完成这一壮举的时间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绿林赤眉起义才有可能,当然,前提还必须是先铲除掉混进起义军队伍里的败类——刘秀! 云琅从来没有把反汉复秦大业当成一回事,事实上,他对难度太高的事情没有多少兴趣。 不论是对大秦,还是大汉,他都没有多少感觉,之所以亲近大秦,完全是因为有太宰这个傻蛋的缘故。 他觉得骗着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时间过完,最后把他的尸体安放进皇陵,最后把断龙石轰隆一声放下来,将这座皇陵彻底的关进大地深处,云家以后的人,继续守卫这座皇陵的意义就变了。 守祖坟跟看守皇陵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不提反汉复秦大业的话,太宰这些日子过得很不错,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身边总围绕着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许是这家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对待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孩子居然没有半分的厌烦。 云琅问清楚了二十天后聚会的地方,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布置,虽然那个地方距离皇陵很远,依旧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危险。 家里还有四百多妇孺呢,如果跟前朝余孽真正搅合在一起,来家的昨日就是云家的明日。 虽然太宰只说雪山下,青草地,六个字,云琅已经基本上知道了他们聚会的地点。 云琅可不想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大秦义士,赔上家里的四百多条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云琅想杀死这些人……毕竟嘴巴最严实的人,只有死人。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听云琅说这样能增加粮食产量,他们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 水车源源不断的拨开水面的浮冰,将水从低处送到高出,然后再沿着水渠流淌进高处的水塘。 一旦开春,水塘里的水就会顺着水渠流淌进田地里。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车日夜不停地向里面注水,现在连水塘的三CD没有装满, 云琅跟梁翁两个人在铁匠房子里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云琅想要的铁臂弩。 这东西动力强劲,一旦扣动机括,三支铁羽箭就会飞出去,百步之内,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铁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随身携带,云琅只能把这东西当做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台使用。 偏心轮制作失败了,这样的铁臂弩,云琅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拉上弦,他试过了,最多拉动三次,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牛筋制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险,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如果不是云琅把蚕丝揉进牛筋,这东西很可能会未伤敌,先伤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后的准备了,云琅就带着老虎,梅花鹿,让他们帮着背着自己刚刚制作的所有武器,拖着一个小爬犁就向骊山的后山进发。 骊山是一座孤独的山丘,即便秦岭近在咫尺,他们也不相连,云琅需要穿过整座骊山,一路向白雪皑皑的雪山进发,最后找到有雪见青的后世洪庆山就算是到地头了。 真正说起来,云琅可能比太宰这个在骊山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骊山周边的地势。 骊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笼子,而骊山对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立体的存在,他不仅仅见过航拍下的骊山,也见过被人制作成沙盘的骊山,不管这座山有多大的变化,山形地貌的改变终究有限。 事实上老虎是认识路的,看样子太宰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洪庆山一带,有他带路,云琅跟梅花鹿跟着走的飞快。 这一次去杀人的决定,是云琅反复斟酌之后得出来的决定,虽然是冒险,却是值得的。 他准备看情况再说,有机会干掉这些人,他就干掉,没机会干掉就跟他们汇合,看局势发展再论。 总之,以干掉这些人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后世的人种庙不见踪影,而这里已经是骊山的最高处,那些古怪的石头还在,只是没有后世那么惟妙惟肖,看来还需要风雨再雕琢上两千年才能成型。 天上阴云密布,冬日里总不会再有旱雷下来了吧? 云琅对自己上一次的遭遇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人种庙,一团火球突然炸开,把自己炸上天的…… 躲在石头后面的云琅眼睛咕噜噜的转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有旱雷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从石头后面钻出来,老虎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这么小心,用头拱着他继续前行。 上了山,自然是要下山的,然后,云琅就下了整整一天的山。 下山的过程中,收获不错,四只野鸡,两只斑鸠,老虎还捉到了一头小野猪。 如果不是云琅阻止,老虎甚至想把那头最大的野猪也弄死,这些天委屈他吃粮食,他已经忍无可忍了。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在一条结冰的小溪边上宿营,他坚持不准老虎把那头小野猪囫囵吃掉,在他看来,那太脏了。 把野猪剥洗干净去皮之后,一头小野猪就不怎么够老虎吃了,这家伙直到吃了三只野鸡,这才罢休。 云琅炖了一锅野鸡斑鸠汤,就着发酵面制作的松软锅盔吃了一些,然后就疲惫的靠在老虎身上,睡着了。 梅花鹿卧在云琅的脚下,不断地吃着夜食,两只耳朵警惕的听着帐篷外面的动静,它忘记了,这座山里最恐怖的猛兽就睡在它的身边。 从后半夜开始,天上就开始落雪渣子,山里的气温太低,等不及空中的水汽凝结成雪花,就变成雪渣子掉了下来。 云琅看着面前绵延无边的竹林,觉得很泄气,这东西长得密密匝匝的,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如何越过这片林子? 就在云琅手足无措的时候,老虎却有了新发现。 一串脚印出现在竹林的边上,脚印很新,没有被雪渣子掩埋掉,按照雪渣子落下的速度来看,这串脚印的主人最多是在半个时辰前走过这里的。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自己脚上的靴子,这靴子的印痕他简直太熟悉了,跟他脚上的一模一样。 这种带有高跟并且分左右的靴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两双,一双穿在他脚上,另一双穿在太宰的脚上…… 脚印是从山的另一侧延伸过来的,难怪老虎没有嗅到他的气味。 这就是说,如果云琅早半个时辰出发,他会在这里遇到太宰。 现在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六天…… 得出这个结论,就让云琅伤心了,太宰居然骗他,说什么聚会是在月圆之夜,恐怕月圆之夜结束才是真的。 有了脚印,云琅就决定跟着脚印去看看。 竹林很大,云琅随着脚印足足走了半天,才从一个小小的溪谷中穿过竹林,面前却出现了一大片的松林。 出现松林就说明云琅又在上山,竹子还没办法在半山腰上存活。 太宰的脚印执着的上了山,云琅却不想上去了,他想等等再说,目标地就在那片松林后面,没必要那么着急。 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点了一小堆火,把昨天吃剩下的野鸡烤烤随便凑活了两口,就把梅花鹿跟老虎安置在这里,自己一个人拖着小爬犁上了山。 第八十章杀阵 第八十章杀阵 天色暗下来了,一小堆火焰就成了一个明显的目标。 一个毛茸茸的人枯坐在火堆边上,不吃也不喝的,只是不断地往火堆里丢柴火。 云琅顶着一片麻布趴在一丛枯草上,面前放着那具铁臂弩,铁臂弩被两根支架给支起来了,前面视野辽阔,背后是一颗巨大的松树,松树周围洒满了三角刺,云琅不认为有谁会从这棵松树边上不受伤害的过来。 不仅仅如此,在三角刺的外围,以及这个小山谷的入口处,云琅还绑了很多的丝线,只要丝线被触发,云琅身边的小铃铛就会响起。 雪渣子依旧在往下掉,云琅透过铁臂弩的望山,能清晰的看到太宰在轻微的咳嗽着,他的咳嗽声,也传出去老远,他似乎没有任何想要遮掩的意思。 雪沫子簌簌的落着,落在太宰的裘衣上,也落在橘黄色的火焰上,更落在云琅背上的麻布上。 云琅有些不满意,这个家伙居然脱掉了手套,从怀里取出一壶酒开始喝,很久以前,云琅就不允许他喝酒,他的肺已经出毛病了,喝这样的冷酒没好处,就不知道放在火堆上烤烤? 云琅制作的连身狼皮衣裤很暖和,身下又是软绵绵的干燥的枯草,趴了一一阵倦意袭来,云琅就决定小睡一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琅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抬头瞅瞅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雪停了,大半个上弦月露了出来。 “黔夫,今年只有你来了吗?” 听到太宰熟悉的声音,云琅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朝火堆边上望去,只见火堆边上多了一个高大的人形。 云琅疑惑的瞅瞅眼前的小铃铛,不明白那家伙是怎么走进这个小山谷的。 “太宰,皇陵使者也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吗?” 太宰痛苦的点点头道:“阈值三年前就死了。” 那个高大的身影蹲在火堆边上烤着火道:“我们死的人太多了,大秦复国遥遥无期,我们等不住了。” 太宰慢慢的坐下来看着面前的大汉道:“那就放弃吧,从今天起,你们可以忘记自己的使命,过普通人的日子去吧。” 大汉抬起头看着太宰笑道:“没有钱粮,怎么过日子啊?” “五年前你们拿走了三十镒黄金,明珠十斗,说是要在巨鹿起事,为何毫无动静?” 黔夫吐了一口口水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起事?事情刚刚谋划好,就被绣衣使者发现,平子负当场战死,华盛被绣衣使者活捉,就在巨鹿被活活车裂,我如果不是连夜逃奔邯郸,也难逃车裂之刑。 今年又在右扶风蛊惑山民造反,刚刚立了一个傀儡奔豕大王张奇,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胆大包天的弄死了县令,然后就被羽林军给盯上了,没法子,我们只好再次奔逃。 现在我们已经心灰意冷了,太宰,拿出秦皇宝藏,我们兄弟分掉之后就各奔东西,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太宰悲凉的道:“这些年,为了支持你们起事,宝库之中已经没有半个钱可以拿出来了。” 黔夫冷笑一声道:“秦皇宝藏何等的丰富,岂能是我等拿走的那点钱粮所能掏空的。 太宰,你没有子嗣,没有家人,要那么多的财宝没有用处,不如拿出来给我们大家分分,也算是好聚好散。” 太宰重重的低下头,听得出来,这家伙哭的非常凄惨。 黔夫叹息一声,也坐了下来,取出一只觱篥轻轻地吹了一下,云琅就听到耳边的小铃铛有了微微的响动,他不由得顺着丝线向南边看去。 两个敏捷地身影在月光下,几个起落,就快捷的来到山凹处。 黔夫对后面来的两个人道:“阈值已经死了,太宰说宝库里已经没有钱了。” 一个尖利的声音毫无来由的响起:“这不可能,秦皇宝库乃是大秦的复国之资,如何能如此轻易地就被我们掏光。” 太宰抬起头瞅着那个瘦高的身影道:“蓬度,再大的宝库被你们孜孜不倦的掏了八十年,也会掏干的。” 蓬度冷笑一声道:“既然如此,你就带我们去看看那个空荡荡的秦皇宝库。” 太宰漠然道:“陛下陵寝之地岂是尔等外臣可以进入之地?” 黔夫笑道:“陛下已经死了,如今汉室运道正隆盛,天道已经变换不是我等区区之力所能扭转的。 太宰,领我们去陛下的陵寝看看,我们随便拿走一些陪葬之物就走,绝不打扰陛下的阴灵。” 一柄剑从太宰的袍子底下穿出,眼看着就要刺进黔夫的腰肋,就听叮的一声响,太宰宝剑的去势被一柄长刀斩断,黔夫迅速倒退几步,与蓬度卫仲站在一起。 太宰宝剑齐胸,指着黔夫等人道:“拿走我的命可以,想要觊觎陛下陪葬休想。” 卫仲叹息一声道:“太宰,我们从幼子之时就朝夕相伴,如今,你为了一个死人,就像我们伸出宝剑,心中就没有惭愧之念吗?” 太宰凄声道:“卫仲,我们这些人中,你的学识是最渊博的,你觉得我能做背弃陛下的事情吗?” 卫仲摇头笑道:“当然可以,要你打开皇陵,取走一些陪葬之物的主意本身就是我想出来的。 从小你就是一个淡薄钱财的人,所以啊,你才会成为太宰,掌管秦皇宝库。 你刚才说的没错,经过这年的靡费,再大的宝库也经不起这样花销,五年前你拿出的那笔钱,应该是最后的家底了,这一点我是笃信无疑的。 我们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进入皇陵,只要你给我们一百镒黄金,我们立刻就走,去燕地,齐地做我们的富家翁,你觉得如何?” 太宰悲愤的仰天长啸,他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生死兄弟,会无耻到这个地步。 云琅好不容易等到这三个人站在了一条线上,立刻扣动了弩机,低沉的嗡鸣声在夹杂在太宰的长啸声中几不可闻。 然而,站在最外侧的卫仲却向左面扑了出去,即便如此,他的肩头依旧窜起一溜血花。 中间的蓬度却没有卫仲的好运气,被铁羽箭穿透了脑壳,天灵盖都被强大的冲击力给掀起来了,铁羽箭去势不衰,不等黔夫躲闪,铁羽箭就牢牢的钉在他的肩头,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 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的卫仲大吼道:“太宰阈值没有死是吧?阈值,你这个暗算;老兄弟的混账,有本事出来与耶耶大战三百回合!” 太宰愣住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黔夫从肩头拔下来的那根铁羽箭只有云琅有。 事已至此,太宰长叹一声,坐在火堆旁,瞅着蓬度烂西瓜一样的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他不相信卫仲,黔夫这两个人知道他的所在,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事件爆发后,云琅就一直在看着眼前的小铃铛,他很想知道这三个家伙到底有没有同伙。 等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铃铛依旧没有动静,云琅透过望山,正好看见黔夫暴露在外面的后背,于是,他再一次扣动了机括,第二根弩弦带着第二支铁羽箭再一次飞了出去。 电光火石之间,惊惶失措的黔夫胡乱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却被铁羽箭从后背钻了进去,而后又从前胸钻了出来,最后叮的一声钉在了岩石上。黔夫高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太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敢看黔夫狂吐鲜血的那张脸。 云琅杀完黔夫之后,就再也找不见卫仲了,不过,云琅并不着急,他眼前的铃铛一阵乱响,这家伙居然在兜着圈子快速的接近中。 太宰也从铁羽箭的落点找到了云琅的立身地,他迅速的跳起来,向云琅这边狂奔。 云琅把身体稍微向大树边移动一下,抖掉铁臂弩上包裹的乱草,让黑黝黝的弩弓暴露在月光之下。 第八十一章杀阵2 第八十一章杀阵(2) 铃铛一直在响,从铃铛的层次上来看,卫仲正在从左面迅速地接近,脆弱的丝线,在这个夜晚中几乎不可探查,即便是被腿绊到,也会随着腿的冲力断开…… 云琅将全身裹在麻布中,抱着手里的短弩,静静地看着左面。 铃铛声忽然停止了,云琅依旧一动不动,耳朵里全是太宰怒吼的声音,完全没有响动的铃铛还有三个,也就是说,卫仲如今正在他左面十五米外的巨石后面。 “阈值出来,你亲手杀死了你的兄弟,就不能站出来面对面的杀死我吗?” 卫仲的声音从巨石后面传来。 云琅手里的强弩对他的威慑性很大,他躲在石头后面,看不见云琅,又担心被强弩所伤,因此,很想逼迫云琅出来。 太宰终于赶到了,他害怕的全身发抖,唯恐云琅被卫仲所伤,见到卫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举剑就刺。 卫仲连连招架,却被太宰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看着就要退出巨石范围了,卫仲大喊道:“好,我走,我什么都不要了,我走!” 太宰停住手里的剑,喘息着道:“好,你走吧!” 卫仲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看看太宰,又看看云琅藏身的地方大声道:“阈值,你出来,让我看看你。” 太宰摇头道:“他不会出来的。”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道:“他是谁?他不是阈值,阈值不会这样凶狠的对救过他性命不止一次的兄弟下手。” 太宰叹口气道:”阈值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射杀蓬度跟黔夫的是始皇帝陛下的第五代太宰!” 卫仲脸色大变怒吼道:“你让一个外人进入了皇陵,却不让我们这些跟你生死与共了几十年的兄弟进去,天理何在?” 太宰痛苦的摇摇头道:“你们要偷皇陵里的陪葬物!这是盗墓贼的行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再说自己是皇帝陛下的卫士! 滚,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来这里!”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缓缓地离开了巨石,只听嗡的一声响,有弩箭破空的声响。 太宰色变,一句手下留情还没有喊出来,就看见卫仲捂着胸膛,艰难的指着太宰,然后颓然倒地。 太宰双膝一软,跌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 云琅从山壁处走出来,坐在太宰的身边低声道:“不能留情,你是晓得的。” 两地泪珠从太宰的眼眶里滚落,他低声道:“以前在营地的时候,我跟卫仲的情谊最深,我的剑术几乎都是他教的……黔夫,蓬度,也是……那时候黔夫的胃口最大,练习剑术的时候却不允许吃饱饭,晚上饿的嗷嗷叫,我们也很饿,每一次都是卫仲出去给我们偷吃的……被师傅捉住,打的很惨,他却从来都没有出卖过我们…… 我知道他们这一次是绝望了……我也知道他们确实尽力了……只是,真的没有一百镒金子啊,如果有,我一定会给他们的…… 他们这些年的辛苦顶得上一百镒金子,哪怕是一万镒,只要我有,我一定会给的……哈哈哈哈……” 太宰近似癫狂的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又说又笑。 云琅趁机翻检了一遍卫仲,黔夫,蓬度三人的尸体,他没有搜索他们的身体,只是在确定他们全部死亡之后,就把火堆移到太宰的身边。 将麻布披在他的身上,云琅就开始艰难的用铲子挖坑。 天亮的时候,又开始下雪了,云琅终于挖好了三个坑,本来想挖一个的,见太宰实在是伤心,就干脆挖了三个。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里美的惊人,天上白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地面上白雪皑皑,却有一团团的绿色顽强的从雪层下面露出来,肥厚的叶面上即便覆盖了白雪,依旧生机勃勃,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雪见青。 太宰坐在云琅铺就的厚厚枯草上,即便是天亮了,他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诉说着往事。 看来他们兄弟的情谊确实丰厚…… 云琅很小心的吧地面填平,还用脚齐齐的踩了一遍,努力让坟地与周围的环境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为此,他甚至从远处移栽了几棵雪见青栽种在上面,又从松柏枝子上取来了白雪,均匀的洒在坟地上。 站在远处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坟地,随着新的白雪覆盖,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只要这个冬天过去,到了春日,万物勃发的时节,这三个人的踪迹将被大自然永远的抹掉。 太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云琅也没打算将他唤醒,沉迷在往日的快乐中,也好过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的时间里,云琅发现,这世上全是狠人,你如果不对他们狠,他们就会狠狠的对待你。 杀完人了要干什么? 自然是立刻离开杀人现场…… 清除掉炭火,云琅将太宰抱上了爬犁,自己拖拽着爬犁,沿着先前上来的雪道艰难的下山。 回到自己的营地,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老虎见到云琅回来了快活的扑了上来,见太宰躺在爬犁上,上前闻闻,就乖乖的回到了帐篷,卧在毯子上无聊的舔舐着自己爪子上的毛发。 云琅饿极了,好在老虎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一只黄羊,他自己已经吃了半只,云琅将剩下的半只黄羊挑完整的地方,用刀子切割下来,丢进锅里煮,他现在很需要热量,估计太宰可能更加的需要。 听着锅子里煮肉的动静,云琅疲惫的将身体靠在老虎的肚皮上,梅花鹿亲昵的用脑袋蹭着他的脑袋。 太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且鼾声如雷…… 没有佐料,黄羊肉并不好吃,冬日里的黄羊也太瘦,没有什么油脂,更何况老虎抓来的这只黄羊实在是太老了。 煮了很久,云琅才能勉强咬动。 太宰依旧在酣睡,把自己的毯子也盖在太宰的身上,云琅就几乎是在用全身的力气跟那只老羊腿较劲。 鼾声停止,太宰睁开眼睛,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怎么来了?” 正在啃羊腿的云琅眨巴两下眼睛,一脸无辜的道:“你带我来的啊!” 太宰皱眉道:“不成,你不能去,等我确定了你再去见他们不迟!” 云琅瞅着太宰道:“难道他们会心怀不轨不成?” 太宰敲敲脑袋道:“这一次我们没钱给他们,可能会出事情。” 云琅放下羊腿,从锅里舀出一碗热羊汤,把锅盔掰碎了泡在碗里,递给太宰道:“你身体太差了,不如你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去就是了。” 太宰摇头道:“不成,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吗?”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太宰迅速地把羊汤跟锅盔吃完,把饭碗放下,拿起自己的长剑对云琅道:“你留在这里,我去见他们,已经晚了一天,他们该等急了。”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要是没人去呢?” 太宰把裘衣穿好,看看外面的小雪道:“那也要去!”说完话就走了出去。 云琅没有阻拦,让太宰白走一趟未必是坏事。 看得出来,他因为受的刺激太大,脑子为了自我保护,选择性的遗忘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云琅只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想起这段惨事。 只要太宰不强求,老虎一般是不愿意跟着他的,这一次也一样,老虎瞅着太宰离开,也无动于衷,继续认真的舔舐自己的毛皮。 天已经快要黑了,等太宰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应该就全黑了,这样他应该什么都发现不了。 太宰睡过的被窝里依旧有余温,云琅舒服的钻了进去,拍拍老虎脑袋要他看好门,然后随手从皮囊里抓了一把豆子丢给梅花鹿,抓抓老虎的皮毛。弄顺溜了,就枕在上面,听着外面簌簌的落雪声,长叹一口气,就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二章卓姬要嫁人 第八十二章卓姬要嫁人了 云琅在这个小山沟里停留了三天。 因为太宰执意要在这里等待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太宰才跟着云琅离开。 他似乎很开心,没有半点失望的样子。 云琅不是很确定太宰是不是真的得了忘记了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决定,只要太宰不提起,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 很多时候,无知是一种幸福…… 再一次回到人种庙所在的地方的时候,云琅虔诚的在朝阳中跪拜了下去,太宰不明白云琅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只好站在一边看着。 云琅不愿意,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停留,感谢过女娲娘娘的不杀之恩之后,他就赶紧催着太宰下山。 太宰想带着云琅去皇陵,云琅不愿意,他觉得现在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时候。 “从断崖处就能进去,哪里有一条专门留出来的小路,也是一个通风口,可以扫除皇陵里面的秽气。 断龙石也在这条小路上,如果拨动断龙石,断崖就会垮塌掉,彻底的封死皇陵。” 太宰絮絮叨叨的,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云琅无奈的道:“这些话等你快死的时候再对我说,现在说实在是太早了,我还没有做好接管皇陵守护任务的准备。” 太宰笑道:“里面有奇珍异宝无数……”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道:“能拿出来换钱不?” 太宰认真的道:“不成!” “不成你说什么,看了拿不到,你这不是在害人吗?” 太宰干笑一声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很多时候,始皇陵对云琅来说,就是一个博物馆一类的存在,那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却只能看看,长学问是极好的,如果拿出来……还是算了,不论在大汉,还是后世,都会死的很惨。 尤其是在大汉,很有可能会被活埋—— 断崖边上的房子依旧在,只是冷冰冰的没了人气,用火烤了一天才把里面的寒气驱逐干净。 太宰看着满屋子的竹简木牍,长叹一口气,说是要在这里停留几天,好把这些东西全部都送进皇陵宫卫那边去。 云琅答应了,这个工作不好交给别人,不是他干,就是太宰干,离开家已经快十天了,再不回去,估计家里就要乱了。 从断崖上俯视云家庄园,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美的惊人,主要是庄园里升起的缕缕炊烟,让人有从天上俯视人间的感觉。 梅花鹿留给太宰,帮着拉爬犁运东西,老虎是一定要回家的,这家伙对于云家来说,是一个类似保护神一般的存在。 当老虎背着东西懒洋洋的出现在平原上,首先高呼的就是那些捡柴肥地的孩子们。 他们一拥而上,抱着老虎的脖子如同见到了亲人。 看到这些孩子们,云琅回头瞅了一眼骊山,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太宰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 所有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演戏…… 有时候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他总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找到与众不同的地方,这让他的生活永远都不幸福。 云琅坐在孩子们拉柴火的爬犁上,让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伙们拖着他回家。 至于报酬,就是他们在山上没有吃完的锅盔。 老虎得到解脱之后,在雪地上蹦跶几下,就不见了踪影,云琅很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嗅到了母老虎的味道。 家里到处都是染料酸不拉唧的味道,谷场上的绳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麻布,各种颜色都有,只是颜色都不是很正,这是妇人们对于染衣服的时候对于时间跟温度掌控的都不是很好造成的。 在大汉,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在云家庄子,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开始穿内裤了,这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进步。 桑麻,这是农家永远都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关中自古以来就有养蚕沤麻的习惯。 云琅刚刚回家,就被一群上了年纪的妇人追着要蚕种,再有十几天,天气就要转热,就到了晒蚕种的时候了,农时可耽误不起。 云琅的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 “养蚕?” “是啊,是啊,这可是大事,老婆子以前在家里养了一房蚕呢,五月出新丝,能卖不少钱,也更换不少粮食回来……” “可是咱家没有桑田……” “这不要紧,六里地以外就有一片老桑树林子,今年就采桑枝扦插,明年就有桑田了,今年的蚕种,可以吃老桑树上的叶子……” “还有麻,也要早点点下去,家里的地多,所有的田埂上都要点上麻,不好的地上也要种麻……” “家里水塘多,要养一些鸭子,还有鸡,这活计轻省,孩子们就能干,还要养猪,养羊,尤其是猪,一把草就能养大……” 被妇人们围住,云琅的脑袋都快要炸了。 “梁翁!” 云琅大吼一声,妇人们吓了一跳,见梁翁快速的赶过来,就知道家主可能要发话了,连忙竖起耳朵听。 云琅指指那些妇人对梁翁道:“满足她们所有的要求,你看着指派,安置,不管是桑蚕,还是沤麻,还是猪狗牛羊鸡鸭鹅,你统统看着置办,实在不成,就带着她们回一趟阳陵邑,每人发一百个钱,顺便去走走亲戚,最后再把她们要的东西带回来,坐牛车去……” 梁翁瞅瞅那些妇人没好气的吼道:“家主才回来,能不能等家主歇息一下再说? 现在去找丑庸,把要买的东西记下来,一百二十八个大人,一人一百个钱也领了。 不要再围着家主,像什么样子。” 梁翁轰走了妇人们,很狗腿的凑过来道:“家主辛苦了,要不要准备好洗澡水?还是直接在热水沟里洗?” 云琅恹恹的道:“热水沟吧,那里的水热一些,让丑庸把换洗衣衫直接拿过去,臭的受不了了。” “家里来了客人……” “管什么客人啊,洗干净了再说,另外,再给我弄一碗小米粥回来,先垫垫肚子。” 不用云琅吩咐,梁翁就快速的将云琅包在麻布里的铁臂弩收进了库房,见云琅去了热水沟,就飞快的去通知丑庸,小虫她们给家主拿换洗的衣衫。 熊皮袄,狼皮裤十天没下过身,这些东西保暖是保暖,可他不透气啊,才脱掉衣服,云琅就把衣裤丢的远远的,至于狼皮靴子,更是被他丢出了八丈远。 这些东西本来就硝制的不好,这一路上又是雪,又是汗水的,再混合上皮子本来的味道,云琅已经忍耐很久了。 赤条条的钻进热水沟,被温泉水一激,全身都发痒,如同有一万只虱子同时在撕咬他,长吸一口气,坐在温泉水底的石板上,如同受刑的烈士,咬紧牙关,等待这一股子刺痒劲头过去。 “你家的老虎呢?”卓姬清冷的声音就从头顶传过来。 云琅捂住胯下无奈的道:“我在洗澡!” 卓姬冷笑道:“我洗澡的时候你好像也没有避开!” 云琅苦笑道:“误会,误会!” 卓姬笑道:“看了我洗澡,还知道留下一枚玉牌,算是看我洗澡之后给的赏赐?” 云琅不想在这件事情上纠缠,越是纠缠自己就越是没理,干笑一声后道:“听说平叟你要成亲了?司马相如文采不错,跟你珠联璧合,是很好的一对!” 卓姬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别人也这么说,你到时候来不来?” 云琅连忙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卓姬点点头道:“去盯着也好,我成亲之后第二天就要回蜀中了。”“这是为何?” “因为我耶耶想要阳陵邑作坊的冶铁秘方。” “你准备给?” “不给不成,官家对我们的产量不满意,我父兄有准备断我的铁料来源,与其给别人,不如给我耶耶,我也好要一些补偿。” 第八十三章低级与高级 第八十三章低级与高级 两人的谈话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卓姬也下了水沟。 “女人一生没有多少盼头,总要做出牺牲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 “我觉得你不一样啊,你很厉害,坑了你爹,坑了你兄弟,现在又要从他们手里要好处,他们会答应吗?”云琅尽量低着头,不去看卓姬那对嫣红的肉山。 “所以啊,我要嫁给司马相如啊,听说陛下喜欢上了他的诗赋,他很快就要飞黄腾达了。 然而,仅仅喜欢是不够的,他还需要拿出大量的钱财来讨好那些黄门,好让他的诗赋更多的出现在陛下的案头。 我需要他的官职来应付我耶耶跟兄长们,他需要我的钱财去捞取更大的官职,你不觉得这很公平吗?” 卓姬涂满蔻丹的长指甲在云琅白皙的胸口滑动,最后挑起云琅的下巴道:“那天看的放肆无理,今天怎么装起君子来了?是我的身子不好看吗?” 云琅瞅着卓姬娇艳的面容,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的面颊上,轻声道:“代价太大了。” 卓姬笑道:“你如果再大五岁,我的新郎就会是你。” 说完这话将云琅的手放在她的胸膛上笑道:“相比你刚才说的那句怜香惜玉的话,我更喜欢纯粹的情欲……”(本来想再写点的,害怕被和谐,只好这样了,很对不起主角) 丑庸趴在桌子上,瞅着桌子上明亮的灯焰发愣,桌子上的饭菜已经热了三遍,而小郎还没有洗完澡。 给小郎送换洗衣服的时候,水沟里的动静很奇怪,还准备去看看,却不小心发现了卓姬的衣衫,丑庸就连忙放下衣衫跑回来了。 小郎不喜欢卓姬,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洗澡呢? 丑庸很想问坐在另一张桌子上一个人下棋的平叟,这个老头很聪明,在卓氏的时候她就知道。 平叟今天的兴致很好,抿一口茶水,再落一枚棋子,左手落的黑色棋子已经被白色棋子围的死死的,只有一口气可以延伸,棋盘终究是有边线的,落子到最后,黑棋终究是要被边线堵死最后一口气的。 月光照进水沟,卓姬仰面朝天躺在云琅的身上,面庞被月光照得惨白,几缕凌乱的头发覆盖在眼睛上,沉重的呼吸声与潺潺的水流混为一体,两人都有些无话可说。 “就是这个样子!” 卓姬将头靠在云琅的颈项间呢喃道。 “什么?”云琅低声问道。 刚刚才结束的不知道是第几次的癫狂,让他的脑袋空空的,失去了几乎所有的思维能力。 “就该是这个样子!” 卓姬转身骑坐在云琅的腰上,认真的对云琅道。 “你想说什么?” 云琅被卓姬饱满的胸膛刺激的又有些蠢蠢欲动。 卓姬狡黠的笑道:“我是说,我的日子过的就该是这个样子,自由自在,无法无天,谁都不能限制我,谁也不能命令我,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快活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今天刚从山上下来,先是被一群妇人拦住要蚕种,要沤麻,要猪羊,鸡鸭鹅,好不容易脱身,你又出现在我身边,直到现在,我还一脑子的浆糊,你又说这些没头没尾的话……” 卓姬大笑道:“我是说,我从今往后,只为我自己活!我要弹琴,我要作赋,我要走马猎鹰,我要爬最高的山……” 卓姬神情激昂,身子扭动的幅度很大,已经沉浸在她的幻想当中不可自拔……而云琅觉得腰不断地撞在石头上很痛! 平叟满意的喝了一口茶,几乎是一口吸干了茶壶。 黑棋终于被他活活的给围在中间,虽然还有一口气,却已经无路可逃,于是,他愉快的将一枚白子落在天元的位置上,再看看被围住的黑棋,嘿嘿一笑,大声叫道:“丑庸,给耶耶拿酒来!” 男女亲热这种事云琅以前做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有这一次这样痴迷跟热了,热烈。 云琅确定,是卓姬的名字让他陷入了癫狂之中…… 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历史与时空产生了错乱,也产生了扭曲,云琅一会觉得自己在天堂,一会觉得自己在地狱…… 世界对他来说变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诺大的蛋壳中只有两个人的存在,或许可以准确的说,是两具肉体的存在。 当卓姬最后一声尖叫过后,两人齐齐的倒进了水中,整个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体被缓缓流动的水流簇拥着顺流而下。 “你会游水?” “蜀中女儿有几个不会游水的,那时候我们可以光溜溜的在水里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亲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样快活过了。” “你真的会嫁给司马相如?” “会,你们男人怎么这么讨厌,占了一次便宜,就觉得我应该永远都是你的?笑话!” 云琅苦笑道:“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 “咦?在我之前你还有过很多次吗?” “梦中——” “哦,那就不用说了,少年人的春梦很恶心!” 云家的洗澡用的水沟不算长,沿着小路拐了一个弯之后,就会流进暗沟,水流的尽头是一道木栅栏,眼看就要到头了,卓姬站起身,攀着水沟边的石头溯流而上。 云琅没有动弹,被水流压在栅栏口,干脆就坐在那里,目送卓姬走回了出发点。 她走的很干脆,没有多少留恋,只是在上岸的时候,回头看了云琅一眼,或许是月光的缘故,她的脸很白…… 云琅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平叟依旧在喝酒,他似乎已经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云琅听不懂的歌。 丑庸狐疑的看着云琅,摆放餐盘的时候都有些慌乱,肉汤洒了一桌子,还只顾看云琅的脸。 云琅把肉汤倒在米饭上,一口菜没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饭之后,就回屋子睡觉了。 第二天,云琅起来的很晚,吃早饭的时候,梁翁告诉他,卓姬跟平叟已经走了。 “不是要你带着人进城去买蚕种跟家畜去了吗?怎么还在家里?”云琅打断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连忙道:“这就去,这就去。” 吃完了饭,云琅丢下饭碗,四处找不见老虎,就皱眉问道:“老虎那里去了?” 正在收拾残羹剩饭的小虫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饭就没见老虎。” 云琅叹了一口气嘟囔道:“没一个靠谱的啊……” 身为地主兼奴隶主,太阳高升的时候不好好睡个回笼觉实在是对不起这两个名头。 躺在床上,云琅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不论是跟太宰生出来的嫌隙,还是跟卓姬跟进一步的关系,都让他烦恼。 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却一定是正确的。 太宰的三个生死兄弟被云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论太宰恨不恨那三个人,太宰也会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云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后患。 该下手的时候比狼都狠! 尽管云琅做的事情没有错,他却很难接受,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他极力的想要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估计正在纠结中。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直接把断龙石拉下来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进入始皇陵,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这一点还做个屁的始皇帝忠臣。 一点决断都没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个疯狂的晚上,与其说是两情相悦,不如说是卓姬单方面的发泄。 心高气傲的她忽然发现,即便是已经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时候,依旧逃不脱男人的羁绊。 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场大浪过来,全部将不复存在。 高级人有高级人的烦恼,低级人有低级人的烦恼,一个关乎灵魂,一个关乎肉体。 云琅准备好好的当一个低级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只关心地里的庄稼,只关心圈里的猪羊……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云家的妇人们很聪明,去城里的时候,每人带了一点家里产的绿菜。 隆冬腊月里这就是最好的伴手礼,带着一小捆子绿菜去拜访亲友一点都不失面子。 云家温泉水道上种的青菜,无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过留了一些供云琅吃的青菜,其余的都被妇人们割走了。 小白菜这东西长得快,种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月又会长得绿油油的一片。 韭菜就更加的没问题了,割掉一茬,马上就会长出一茬。 云琅不在乎,反正家里的青菜吃不完,让她们拿去走亲戚也是不错的,这些妇人干起活来可是卖了死力气的。 丑庸就不这么看了,她认为长在云家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小郎的,那里容得下那些妇人如此糟践。 锱铢必较才能家财万贯,这就是大汉奴隶主以及地主商贾们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汉国内的奴仆跟农夫,以及工匠们想不勤奋一些都不成,因为没人愿意白白的给他们半分好处。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来了,只是寒风依旧统御着这片大地,或许只有山间淙淙流淌的小溪,水边渐渐渐渐变得湿润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来的消息。 太宰从山里回来了,要求云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云琅粗暴地拒绝了。 “放下断龙石,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如果始皇帝复活呢?” 太宰见云琅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他,连忙改口道:“我带你去看看,总不能让你一辈子守护始皇陵,却连始皇陵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试探我,说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断龙石放下来,让山崩掉,我就烧高香了。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杀你的兄弟了,再来一次,我们两个连见面都没有法子见了。 听我的话,放下断龙石,让始皇帝好好的在里面安息,我们在外面好好的过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听云琅这么说,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骂道:“混账啊,老夫已经在努力忘掉这件事,你为什么还要提起来?啊? 你就不能听听老夫的话,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让始皇帝见见我给他选的新太宰,然后我好安心去死? 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成不成?” 云琅听太宰这样哀求自己,依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阳底下过几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个妇人想要成亲我都帮你办。 我也求求你,千万别死,你可怜,老子比你还可怜,说起来,我在这里就你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了,你总想着死,你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可怜不可怜?” 太宰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睛瞅着云琅,猛地一把将云琅揽在怀里哽咽道:“我活着好难受啊……” 云琅红着眼睛道:“我把卓姬给睡了,以后还要睡别的女人,会有好多孩子,每生一个孩子,我们就有了一个亲人。 你好好的活着,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有很多亲人,不再是两个孤魂野鬼了。 你说好不好?” 太宰松开云琅,扶着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紧了,我这个身子骨已经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几年。 断龙石还是不要放下来,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尸骨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尸骨都放进去,我这些天,把卫仲,黔夫,蓬度的尸体也挖出来了,做成了骨头架子,你莫要恨他们,一起放进去吧!” 云琅黯然点头道:“好吧……” 太宰一脸幸福的笑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云琅长叹一声道:“你都开始安排后事了,我能不答应吗?” 安排后事的绝对不止太宰一个人…… “我死了以后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一定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丑庸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筋不对头,一大早就抱着一袭大红袍服冲着云琅吼。 云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着床铺道:“好,好,莫说这件红色的,你把那套绿色的穿上也没问题!” “那套绿色的也给我?”丑庸眨巴着不算大的眼睛,不确认的问道。 “都给你……”云琅痛不欲生。 说完话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昨晚听太宰说了一晚上忠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着,又被丑庸给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来的喜服,她知道云家就没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给云琅准备了两套,还给陪云琅去参加她喜宴的丫鬟也准备了两套,一红,一绿赛过狗屁! 小虫太小了,穿上那套绿色的衣衫跟装在麻袋里一样,那套红色的小一点,丑庸却死拽着不放。 云琅不想去参加卓姬的婚礼,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几天前他还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沟里抵死缠绵呢,现在就要去参加人家的婚礼? 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贴的平叟看得很开,笑吟吟的道:“成亲?你怎么会看成是成亲? 这就是一桩买卖,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好? 大女从此可以彻底的摆脱父兄的纠缠,司马相如从此也有了走马章台的本钱,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妨看开些。” “我总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妇人,哪一个不是这么干的? 不说别人,大名鼎鼎的馆陶长公主嫁给堂邑侯陈午就是一桩买卖,长公主给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个是堂邑侯的了? 很多时候啊,馆陶长公主在馆舍与情人幽会,堂邑侯一般都会躲在书房里不出来,等事情完毕之后,还要问公主有没有尽兴……” 听平叟说这些八卦,云琅脑门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为唐朝的公主就已经够彪悍的,没想到大汉的公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叟瞅了云琅一眼没好气的又道:“你以为堂邑侯吃亏了?老夫告诉你啊,人家可是占大便宜了。 想当年,秦末大乱,陈午的祖父陈婴被百姓推举为大王,麾下足足两万余人,雄心勃勃的陈婴听他母亲说,他陈家祖上就没有出过显赫的人物,突然显贵不只是福是祸。 不如投靠别人,一旦别人成功了,这样还不失一个侯爵之位。 于是陈婴就投靠了项梁项羽叔侄,让人马只有八千的项梁一时异军突起,显赫之极。 只可惜项梁战败,他又成了项羽的部属,项羽战败,他又投降了我大汉。 嘿嘿嘿,这样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开国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数第二,封户也只有六百,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陈婴已经很满足了,和他同样是三姓家奴的人,坟头上的草木种子都已经变成大树了,唯有他平安无事。 按理说,陈婴死后,堂邑侯也就该完蛋了。 可是,人家没完蛋,就因为陈午把馆陶长公主伺候的好,陈家的封户从六百户变成了一千八百户,后来更是变成了八千户! 什么都没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亲,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长门冷宫,堂邑侯还是堂邑侯,什么都没改变…… 你说说,一人荣辱在家族盛衰之间算得了什么?” 听了平叟讲古,云琅脑袋上的细汗很快就变成了瀑布汗,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这个确实不好评价,反正自从陈午两年前死掉之后,馆陶公主就与一个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处,据说连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间早就传遍了,云琅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就听说过。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云琅一眼道:“莫说你与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马相如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以你羽林司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样以礼相待!” 云琅仰天大吼一声道:“太恶心了,我不去!”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哈哈哈哈……”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猫头鹰,那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笑完了,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说。 这反而让云琅有些心虚,连忙拉住平叟道:“说清楚啊。这么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平叟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终究有一个要脸皮的,老夫还以为大汉尽是不要脸的泼皮。 云琅苦笑道:“事情已经干的很不要脸了。” 平叟瞅着远处的骊山叹息一声道:“你与大女相会,是在她嫁人之前,一个孀妇,一个少年,春风一度不过互为安慰而已…… (这首《别离》乃是孑与写书之中慨然之作,送给大家一笑而过。一场春梦了无痕,醒后分散各西东,君骑白马过大河,妾乘青牛上东山,再会已是异乡客,拱手笑问客何来。) 就如同老夫对你说的,大女性子高傲,当初十三岁嫁人,十八岁守寡,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罢了。 她这六年是如何过来的,老夫知之甚详,一个好女子却没有好归宿,只能寄情于三尺古琴,纵把手指弹破,杜鹃啼血,谁又能知她心音? 初见司马相如之时,以为可以托付终身,又有谁知道一曲《凤求凰》之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心思。 曲辕犁一事,此人终于抛开了脸面,露出真容,蝇营狗苟之辈为钻营,为求得一官半职,两年恩情一朝抛弃,全忘了卓姬当垆卖酒之艰辛。 人事无常,世事艰辛,一朝抛却,前路全开,哈哈哈,如此境遇听起来荒唐,说起来污秽,却无人知晓这是上苍对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场荒唐戏,你不去也罢……” 平叟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很快就驱车上了古道,车马辚辚,被护卫家仆簇拥着去了阳陵邑那座繁华的地方。 云家的蚕种在太阳地里静静地孵化着,依旧是一个个的小黑点,有些却已经发亮了,听看守蚕种的刘婆说,那些发亮的小点,就是快要孵化出来的幼蚕。 云琅长叹一声,回到屋里,在竹简上匆匆写道:“你有一间房子,背山面河,左松右竹,廊下有四时之花,池下有不凉之香汤,无车马之喧闹,无尘埃之浸染,只有尝不尽的山珍,用不尽的美味,可以调素琴,阅古经,朝看日出,暮观霞霭,直至老死!” 写完之后,云琅再次叹息一声,女人总是要哄骗的,不管她有多聪明,有多坚强,既然已经得手了,多哄骗一下没坏处,置之不理才是禽兽行径。 将竹简装在一个锦囊里,喊来了褚狼,要他骑马去追平叟,务必把这个锦囊亲手转交给卓姬。 等蚕从麻布上孵化出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刘婆而言,却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对春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地皮变得湿润了…… 卓姬坐在卧室里,她的妆容已经无可挑剔,两个专门负责调妆容的婆子依旧在忙碌,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也不容错乱。 妆容不是给司马相如看的,而是给宾客们看的,长安三辅到处轰传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抱得美人归的传奇,那就不妨让司马相如再骄傲一些。 屋子里堆积着十几箱子绫罗绸缎,金饼子,云琅重新炼制过的金饼子,即便在灯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这些都是给司马相如的酬劳…… 司马相如进来的时候,目光落在绫罗绸缎以及金饼子上,他很满意,瞅着跪坐在胡毡上的卓姬,多少有些惊艳。 很快,他就重新调整了心态,彬彬有礼的道:“该去见宾客了。” 卓姬瞅了司马相如一眼道:“稍等片刻,平叟也该回来了。” 司马相如皱眉道:“可还有什么未了之事?” 卓姬笑道:“你我今日一聚,明日便各自东西。我走蜀中大河,你去齐地大海,天各一方,长卿当保重才是。” 司马相如笑道:“我去齐国任詹事府詹事,此事你出力良多,长卿得偿所愿,此恩永世难忘。” 卓姬笑道:“多记一些恩情,将来下手的时候就会轻些。” 司马相如干笑道:“何至于此?” 卓姬笑道:“但愿如此!” 话已经说完,被烛火照耀的亮堂堂的房间变得寂静。门外的平叟咳嗽一声抬脚进来,尴尬的司马相如随便拱拱手就趁机逃开了。 卓姬见只有平叟进来,冷着脸道:“他不肯来?又是一个没良心的。” 平叟笑道:“但凡是有点脸皮的都不会来。” 卓姬怒道:“我就是要这些没良心的人看看我的下场!” 平叟知道卓姬此刻的心情,也不以为甚,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递给卓姬道:“礼物来了。” 卓姬好奇的打开锦囊,取出里面的竹简,瞅了一眼上面的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流淌下来。 将竹简递给平叟道:“我终究有一个安身之地是不是?” 平叟没有看竹简,而是把竹简卷起来重新装进锦囊还给卓姬道:“锁起来,以后有用处。” 卓姬咬着牙道:“当然要锁起来,从他嘴里要句话比登天还难。” 说完话就看看黑漆漆的夜色,站起身道:“该去让那些人羡慕一下了,也好让那些人知道司马长卿不但抱得美人归,还收获了一座金山!” 平叟笑道:“卓姬的金山!” 卓姬笑道:“没错,我的金山!” 老虎出去了两天,才病恹恹的回来了,回到家没干别的,从鹿群里找了一头比较肥硕的公鹿一口咬死,就叼着重新跑出去了。 “你就不能把老婆带回家来啊?”暴怒的云琅在后面跳着脚骂。 老虎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很快就钻进了松树林子。 松林里传来阵阵虎啸,应该是两只老虎的叫声,一应一和的看样子还是比较恩爱的。 这段时间,云琅是不允许家里的人去松林的。 大王可能不会伤害家里的人,大王今年的老婆就很难说了,都是吃肉的,而云家的孩子经过一个冬天的大补之后,一个个肥肥胖胖的很是可口,被母老虎吃掉那就太糟糕了。 笸箩里全是鸡雏,足足有十个大笸箩里装的全是鸡雏,还有十几只黄嘴的小鹅,鸭子没听说过,至少阳陵邑里没有鸭子。 家里的孩子都被鸡雏,小鹅吸引,没事也不出家门,都是听话孩子,知道出去之后很有可能会喂老虎。 丑庸正在跟梁翁商量,要不要把家里的青菜拿去城里卖,冬天是弄不成的,路上要走两天呢,再好的青菜被冻上两天之后,也会变成烂泥。 现在不同了,渭河边上的冰都开始融化了,只要用麻布包裹好,就不会冻坏,现在的青菜,在阳陵邑可是能卖大价钱的。 云琅忙着跟一群大孩子一起盖房子,大汉的十二三岁的少年跟后世那些还在上六年级的孩子有着完全的不同。 家境好点的,成亲的都有,也不再有人认为他们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先盖的是一长溜平房,里面有三间屋子的那种,外面会有一个小院子,再盖一间小屋子当厨房就很好了。 说是孩子们盖,实际上出力的还是请来的工匠,孩子们负责打下手,按照云琅的计算,等家里的十几栋平房盖好之后,以后的房子就该交给他们盖了。 刘颖在云家庄园干的唯一好事就是留下了很多的砖瓦,云琅需要的楼阁只盖了三座,其余六座这家伙根本就没动工。 最好的一片地方,被云琅空出来了,既然给了卓姬一个承诺,这里就该有一座人家的小楼。 处处都是工程,处处都是工地,不论是引水,还是下水,抑或是沿着热水渠留出来的菜地,在冰河解冻之后,云家的庄园再一次变得繁忙起来,云琅对建设一座真正的庄园有着持之以恒的毅力。 第八十六章春天的烦恼 第八十六章春天的麻烦 家,还是自己亲自修建起来的才有归宿感。 对人或者野兽都是一样的。 刘婆的蚕种终于孵化出来了,老虎却把自己睡觉用的毯子衔着去了松林。 开春的时候,云琅希望能种很多的油菜,即便是给荒坡上播种油菜种子这样的事情他也想试试。 这样的话,到了六月天,这里该是满山的金黄。 生活跟梦想差别很大,云琅这时候宁愿多做一点梦,很多时候,他认为自己活得太过现实,就是缺少一些梦。 蚕种黑黑的在麻布上蠕动,刘婆带着一些妇人,很小心的将蚕种用毛笔一点点的扫进了笸箩。 笸箩里面有剪得很碎的桑叶,桑叶也是新发出来的,还有些泛黄,刘婆说了,桑树是一种有灵魂的树,它知晓每家的蚕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叶子…… 田地里已经开始忙碌了,云琅站在一张藤条编制的藤牌上,被牛拖着在原野里晃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田地里的土块压碎,压平,浇上一遍水之后,等到真正春暖花开了,就重新犁地,磨平,播种。 上林苑里排名第一的地主是皇帝,排名第二的地主就是云琅,野人们不敢去找皇帝,一些实在没有食物吃的野人,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云家。 也只有在云家附近,才不会有猎夫来捉他们。 云琅很想帮帮他们,可惜,他自己的粮食也不多了,现在的阳陵邑已经到了拿着钱也买不到多少粮食的地步了。 真正造成粮食紧缺的不是去岁的那场大雨,而是卫青的出征…… 皇帝明明知道那场大雨造成了粮食歉收,如果他肯打开府库救济一下灾民,这场灾难很快就过去了,以大汉充沛的粮食储备,一场中等的灾难还不至于饿死这么多人。 只可惜,皇帝的大军要出征了,卫青虽然只带走了一千六百人的亲兵,然而,跟在他后面的行军长史却带走了十六万担粮食,以及无数的牛马牲畜。 对皇帝来说,消灭雁门关外的匈奴,一雪耻辱,比关中的灾民更加的重要。 “消灭匈奴当然比关内的百姓重要!这还用得着想?”太宰对云琅的奇怪思维觉得不可理解。 “为何?难道不该是先照顾国内百姓吗?”云琅嘴里的面条都没有吞下去,就吃惊的问道。 “始皇帝当年也是这样做的,蒙恬大将军当年修造长城驱赶匈奴七百里的时候,关中百姓也吃不饱肚子,始皇帝还是驱赶这些吃不饱肚子的百姓去修筑长城去了。” 云琅就无法理解太宰的思维,这家伙遇到事情基本上不动脑子,直接从始皇帝生平事迹中找一段,然后生吞活剥的套用上去,就成了他的思维,且不可动摇。 云琅无奈的瞅瞅太宰,跟古人没法子谈平民主义,看来啊,这东西是一个舶来品。 太宰无法接受一个没有皇帝的世界,就像蜂群,蚁群没法接受没有蜂王,蚁后一般,皇帝是一定要有的,要不然大家的生活就没了章法,没了方向。 云琅觉得这样很没意思,他觉得自己就不需要一个皇帝骑在脑袋上指挥他前进的方向,没了那东西,他可能会生活的更好。 “小郎,文婆跟韩婆打起来了,撕扯的很凶,梁翁上去劝了一下,就被抓破了脸。” 丑庸气喘吁吁的进来,来不及给太宰施礼,就冲着云琅嚷嚷。 等云琅过去的时候,两个衣衫不整的婆子已经不打了,各自坐在地上呼天抢地的哭泣,期间夹杂着各种云琅听不明白的骂人话语,偶尔有两句能听明白的也是对方与各种动物**的激烈描述。 云琅来了,;两个婆子一人抱着云琅的一条腿哭的更加大声…… 云琅直到现在还不晓得这两个婆子为什么打架,路上问过丑庸,她居然也不知道。 对这两个婆子,云琅是没办法的,只好瞅着文婆的儿子小文问道:“说清楚!” 小文觉得老娘这样做让他很没脸面,见家主问起就连忙道:“我母亲觉得韩婆婆可能偷了她晾晒在外面的苦丁……” 文婆听儿子这样说,更加疯狂的怒吼道:“就是她偷的,昨日里还有半笸箩,今天就剩下一个底子了,一样多的苦丁,就她家的最多,不是偷了我们家的,还能是哪里来的?” 韩婆听了之后,先是一声高亢如云的尖叫,然后指着文婆道:“我本来挖的苦丁就比你家多……” 云琅闭上眼睛,过了一会睁开眼睛道:“苦丁是啥?” 文婆的儿子连忙端来一个笸箩给云琅看。 “苦苦菜啊……” 春日里什么样的野菜最多?毫无疑问,就是苦苦菜跟蒲公英。 尤其是春日里刚刚发芽的苦苦菜,上面小小的叶片,下面却有一根洁白肥厚的根茎,苦味还不是很浓郁,用来做小菜是最好不过的东西。 问题是小菜不重要,重要的是云家庄子里面有一百多个没了丈夫的妇人…… 春天到了,草木复苏,人性也在复苏中,人一旦没了饥饿这个危机压迫,立刻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方面。 云琅可以去找卓姬,老虎可以去山林里找母老虎,家里的母牛正在梁翁的主持下有计划的配种,驴子也有母驴为伴,圈里的母鹿也整天被公鹿嗅屁股…… 空气里荡漾着春天的气息,也洋溢着浓浓的荷尔蒙的气味……于是人的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了。 这一刻云琅终于改变了对皇帝的看法,在这片大地上,由于众口难调的原因,确实需要一个不讲理的皇帝! 不讲理的皇帝可以用不讲理的方式平息大部分的事件。 云琅原本想要弄一些壮劳力回来的,却被这些妇人们集体给抵制了,她们宁愿干活累死,也不愿意家主弄一些成年男人回来,伤害她们的孩子,为此,她们整天跟牛马一样的干活,不论是犁地还是砸石头,砍树,所有的工地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云琅不想跟她们讲理,就扭头瞅着文婆,韩婆的孩子们…… 韩婆的儿子很大气,从自家的笸箩里分了一半苦丁给文婆,文婆的儿子小文对韩婆的儿子韩大道:”今天砍柴的时候,我多挖一些苦丁给你。” 韩大点点头,就去拖拽他愤怒的母亲。 两个十岁的孩子如同大人一般交谈,显得很是平静,母亲的作为让他们觉得羞耻。 这是太宰灌输给他们的信念,也是太宰教会孩子们,读书人与一般人的区别。 早就会写自己名字的孩子,即便是年纪幼小,做事也透着大气。 两个婆子也好再闹,无论如何,儿子的颜面还是维护的,只是相互怒骂两句,就松开云琅的腿跑了,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该死的婆子才意识到云琅是家主。 “以后有事情,直接通知家里最大的一个孩子,就不告诉这些妇人了,没孩子的妇人跟孩子还小的妇人照旧!” 云琅朝着梁翁大叫。 要梁翁去管一群妇人真的很难为他,一群除了孩子再无长物的妇人,只要没死,凶悍起来老虎都怕。 吵闹结束了,所有的人又去干自己正在干的事情了,就连太宰也在制作简牍准备抄书给孩子。 最无聊的就是云琅,霍去病以权谋私的用羽林军辎重送来重达八十斤的书信他已经看过三遍了,闲着没事准备再看一遍。 信里面的话很有意思,比如说他阵斩叛匪十六人的事,他在信中用整整八斤的分量阐明,他杀的真的是拿刀拿枪的叛匪,不是手持木棍,锄头的饥民…… 云琅每次看到这里就会会心的一笑,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八十七章改造与冲动 第八十七章改造与冲动 霍去病在砍人的时候知道区分那些事该死的,那些不是该死的,这就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或许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谁知道呢,反正云琅觉得这是好事,至少让他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间相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跟着坏朋友可能变得更坏,跟着好朋友可能会变得更好。 只有跟云琅这样的人交朋友,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好不坏的混蛋。 善良起来,世界充满了光辉,哪怕是飞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挥手驱赶走而已,如果恶毒起来,即便是天使在身边,他也会用最粗暴地方式亵渎。 这是后世人的特点,云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准备在大汉发扬光大。 祖先们总是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如变成双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觉得两面三刀是一个美丽的普世价值观,应该隆重推广,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老虎回来了,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就变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瘪的,前胛骨高高的耸立着,毛发也失去了光泽,最要命的是这家伙的毛发里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来就懒洋洋的趴在云琅脚下,叫声跟小猫一样虚弱…… 这就是一个没出息的。 太宰说,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这家伙还是喜欢泡热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后,就跟着云琅来到了热水沟里,才钻进去,云琅就看到无数的黑色小虫从毛发里钻出来在清澈的热水里挣扎,很快就被水流冲走了。 让这家伙站在大盆子里,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个时辰,才算是杀灭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老虎回来的时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来了,丑庸跟小虫两个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张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干净。 “这就是一个没良心的。” 丑庸用手点着老虎的鼻头笑道。 “毯子就给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还要生儿育女呢。” 老虎明显不同意丑庸的说法,等到毯子晒干了,他就趴在上面,谁动跟谁呲牙咧嘴。 百兽之王没了威风,每日里最喜欢吃肉糜,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开支,主要是这家伙现在只吃不狩猎。 “这家伙现在跟伪帝刘彻是何其的相像啊……” 云琅探出一只脚用脚底板揉着老虎的肚皮对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给简牍穿牛皮绳,笑着摇头道:“不怕他不干活,只怕他什么都吃,如果仅仅是咬死,却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 对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亲不愿意再给她供应铁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价的事情。 她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筹码,跟司马相如成亲了。” “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她并非你的良配。” “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云琅一眼道:“没有共患难,也没有共荣华,唯一有的就是银钱上的一点纠葛,根基薄弱,经不起风浪的。 只看她这一次嫁给了司马相如就知道,人家爱对你并无爱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间的云雾变幻莫测,你莫要太看重了。” 云琅想起那晚两人随波逐流的场景不由得笑道:“随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长安不出来了,也不准备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里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以让他狩猎的。 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上林苑里的野兽糟了大难,成群结队的百姓们在荒原上组团打猎,他们可不理睬什么猎杀不绝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还是带崽子的,他们一概不放过。 这样做对云家庄子是个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没有什么害兽回来祸害云家的庄稼。 农妇们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头上刚刚露出一点青色,她们就把蒜头分瓣种进了田野里。 其实这个时候种蒜还有点早,架不住云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们才不顾农时种下去了。 说起来很可怜,中原诺大的大地方就产不出几样好东西,蒜头,萝卜,以及刚刚种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 云琅很想知道张骞为什么没有把棉花种子带回来,多大的遗憾啊。 不过,也不算什么,吐鲁番,高昌不算远,将来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个强大的人,这体现在他的自信上,也体现在他的行动上,跟这样的家伙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满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后再做适当的打击,是个不错的主意。 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他奋进…… 这家伙把所有的话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简上说完了,来到云家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不用解说自己半年时间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说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云家对他来说跟自己家没有多少差别,因为云琅把他的压岁钱都拿去买东西了。 丢给梁翁,丑庸,小虫一些粉色的石头之后,就坐在云琅的椅子上,等云家的家主回来。 “芙蓉玉!” 见梁翁他们在发傻,霍去病懒洋洋的解说了一句。 以前他对下人可不是这个样子,多说一句话就好像玷污了他的贵族身份。 云家待着太舒服,于是,霍去病就把脚放在桌子上,把身体的重量全部交给了椅子。 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耳朵痒的厉害,转过头,就看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仅仅用双臂,就把身体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楼的楼板,腰上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上了二楼。 云琅把肩头的藤条编制的农磨放在地上,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怎么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摇摇头道:“没什么,你养的老虎?” 云琅摇头道:“准确的说是他在养我,我兄弟,今年四岁,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张脸涨得通红,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是你那个只有四岁,却力大无穷的兄弟?” 云琅拍拍绕着他转圈的老虎的脑袋,很无良的笑道:“没错。” “有兵刃,有铠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给你一匹马你能跑的比老虎还快。” “你总是骗我!” “你好骗啊,不骗你骗谁?” “我下来的话,老虎会不会咬我?” “不会!” “别骗我!” 霍去病终身一跃,就站在了地上,强忍着恐惧,将手放在老虎的脑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帮他挠肚皮,他会更加高兴。” “我要的是这头老虎臣服与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没办法了,你们打一架吧!” 云琅转身就走,将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里。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双大眼睛阴冷的瞅着这个陌生人,霍去病动一动,他的脑袋也就跟着动一动,将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丑庸用棒槌撵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云琅端着一碗绿了吧唧的东西从屋子里出来,瞅着脱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里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惫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养只老虎。” 云琅指指松林道:“那里边还有一头母老虎,估计是怀孕了,再过三个多月就会产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头小老虎回来,这个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没办法了,据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从小养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那就准备过一天到晚穿铠甲的日子吧。” 第八十八章春水荡漾 第八十八章春水荡漾 云琅从来都没有劝阻别人的习惯,他认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非这人会影响到他的命运。 因此,他可以劝阻太宰不要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比如反汉复秦,至于卓姬想要通过婚姻借用司马相如的官威去对付想要侵吞她财富的父兄,霍去病想要养大老虎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他看到别人要跳楼,也只是报警,剩下的他什么都没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从楼顶纵身一跃,最后被摔的稀巴烂,他的心情很平静。 生与死说起来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选择的,就没什么好伤心的,有时候,对某一个人来说,死亡不一定就是坏事。 霍去病对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那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反击匈奴大业中去。 杀死每一个匈奴是他心中最高的理想,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这个伟大目标服务的。 云琅养老虎是用无尽宠溺的法子来让老虎离不开自己,霍去病养老虎的法子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 春天里,每一个人都很辛苦,于是,云家从开始耕种以来,就一直在吃干饭,中间甚至还有烤饼子做加餐。 人在出苦力的时候,如果还吃不好,身体会垮得很厉害。 云琅从不对人说农活有多幸苦,这些天,他也在下地,身为云家不多的壮劳力,他更加的辛苦。 很多诗人羡慕田园生活,却不知道田园生活是一种最苦的生活,他们喜欢看到别人在农田里劳作,喜欢看见别人挥汗如雨,把这当成一幅画卷,或者一首诗。 如果要他们去辛苦劳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耕地的跟看人耕地完全是两回事。 “你也能吃得下这种苦?”喜欢吃面条的霍去病小声问道。 云琅停下手里的筷子道:“我又不是你这种纨绔子弟,种子种到地里秋天才有饭吃!”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怎么就纨绔了?每天四更天就起来打熬力气,二更天了还在看兵书战策,想纨绔都没有时间。” “你舅舅到现在都没消息吗?” “没有,大军出了边塞,想要消息只有等战况有了定论才成,或者胜,或者败,如同赌博一般啊。 我舅母在家里也是忐忑的要命,整天神叨叨的,脾气暴躁的让人不敢近身,五天前才处死了两个仆役。 你放心,她现在没时间找你的麻烦。” “找我麻烦?”云琅诧异的问道。 霍去病看着云琅道:“我舅母觉得她被你算计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豆腐作坊,比不上她付出的这块地吗?” 霍去病不好腹诽长辈,低声道:“马蹄铁实在是个好东西,将军要我代他向你致谢,还说羽林现在刚刚剿匪归来,正是修养期,你家里如果事情多,可以晚一些去军营。 至于我舅母,以经被我舅舅劝住了,我舅舅说了你弄出的马蹄铁,让他军中的战力至少增加了两成!”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道:“能让我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活到老死,就是对我最大的宽容了。” 霍去病吃一口苦苦菜,可能不合口味,皱着眉头吃了下去,对云琅道:“我舅母之所以觉得被你算计了,原因就是这块地,她认为你最终的目的就是这块地,为了这块地,你似乎有些不计代价的意味在里面。 说说啊,这块地有什么好的?” 云琅叹口气道:“有人对我说过,献殷勤不能无缘无故,看来这句话是对的,我确实付出太多,以后会记住的。”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云琅不想说,他也不问,吃过午饭之后,就跟着云琅下地了。 今天的太阳很不错,红艳艳的挂在天上,不冷也不算热,扶着耕犁眼看着松软的土地顺着犁铧的边沿被抛出,霍去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的话都不多,一个犁地,一个踩着磨平地,广袤的原野上只有微风拂过,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你见过匈奴人吗?” 一块地犁好了,也磨平了,霍去病将牛身上的曲辕犁卸掉,让它自由自在的吃着刚刚发芽的青草。 “没见过,应该是穷凶极恶之辈。” “我也没见过,听我舅舅说,不需要提前知道,匈奴人在该出现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我们要做的就是杀死他们而已。”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卫青这话说的没错,既然已经是死敌了,所有了解匈奴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们这一个目标。 确实没必要进一步的了解他们。 “我舅舅说草原很大,大的几乎没有边际,张骞说戈壁也很大,也是大的没有边际,比戈壁还要大的是沙漠,那是匈奴人死后要去的地方,他们的灵魂在沙漠里被风沙磨砺之后,又会变成匈奴人,比以前还要厉害。” “这是胡说八道,草原没有你想的那么大,戈壁沙漠也是,尤其是沙漠,只是一片没有长草的荒地罢了。 匈奴人被你砍一刀也会流血,被你把脑袋剁下来之后也会死,他们不是从沙漠里死而复生的,死了就是死了,新的生命只有在女人的肚子里才能孕育。 跟我们一样,也需要经历幼儿,少年,成年,最后死亡这么一个过程。 匈奴人之所以更加厉害,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更强壮,战技更加的娴熟,他们的将军越发的会打仗了,不要相信那些奇怪的传说。” 霍去病点点头,又道:“农耕结束,你抡锤子我烧火,我们两个重新给我打造一套武器吧。” “你的武器不是已经很好了吗?都是百炼钢,我看过,我们两个打造,最好的状况也不过如此。” 霍去病摇摇头,拍着身边的犁铧道:“那些武器斩杀了不少叛贼,上面被叛贼的血糊满了,我以后要出征匈奴,这些叛贼虽然是叛贼,却也是我大汉人,我如何能用沾满汉人鲜血的刀子再去斩杀匈奴? 那会玷污我大汉血脉!” 无论如何,霍去病都是纯粹的大汉主义者,放眼世界,除了大汉,剩下的全是蛮夷,在他眼中,蛮夷就算不得人。 事实上,这也是大汉人目前的统一认识,哪怕去问乞丐,他也会这么说的。 “要凶狠的,还是要漂亮的?“ “自然是凶狠的,如果能淬毒那就更好了” “……” 从耕田到播种,中间足足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当云琅跟霍去病站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瞅着平坦的良田,满足感油然而生。 “等我立功了,我就去找陛下也要一块田地,跟你作伴,这样一来你就不显眼了。 如果可能,我会多找一些羽林孤儿一起要这里的土地赏赐,等我们上了战场,妻儿老小就交给你照顾,我相信你一定能把他们照顾的很好。” 云琅站在刚刚绽发出新芽的柳树下得意的道:“这话倒是真的,我最拿手的其实就是照顾人。 这辈子干的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照顾人。” 霍去病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在前方厮杀,你在后面帮我稳定军心。我要杀到龙城去,我要把这些该死的匈奴人全部杀光,即便不能,也要把他们驱赶到地狱一般黑暗的北方去。” 云琅笑道:“志向不错,不过啊,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司马,你是郎官这么一个严重的事实。 我的官职比你高三级,羽林军中,我堪称老二! 等你成了羽林军的老大,再说这话不迟!” 第八十九章一觉睡成千古恨 第八十九章一觉睡成千古恨! 当青蒜顶出地面的时候,卫青终于有了消息。 “车骑将军此次出雁门,阵斩匈奴千长以下三千四百三十三人,俘获裨小王巴彦洞以下一百七十六人,缴获牛羊四万八千头只,深入右谷蠡王属地六百里。 如此大胜,臣谨为陛下贺!” 丞相薛泽兼任大司马之职,特意在未央宫大殿之上当着百官的面,向皇帝禀报了这个皇帝早就知道的消息。 随后满殿朝臣纷纷拜倒,举着笏板为皇帝贺。 刘彻将黑色的袍袖挥一挥,众臣各自归位,他又命黄门取过薛泽手中的笏板,提着朱笔在笏板上修改了几笔,然后让黄门还给薛泽道:“这几处数字不实,按照这个数字昭告天下吧!” 薛泽拿到笏板之后一看,只见笏板上原来记录的阵斩三千四百四十三人变成了一万四千四百四十三人……皇帝改动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都不少…… 跟霍去病一起进城买东西的云琅听见了宣礼官朗诵的数据,看着霍去病道:“一场了不起的大捷,我们去喝酒吧!”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从舅母那里听来的数字可不是这样的,既然是宣礼官念的,他不好说什么,催一下战马,与云琅一起并骑进了阳陵邑。 云家的小院子还在,只是里面住着两个老妪,五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足足有八十岁,佝偻着腰给云琅打开了家门,迎接家主回来。 这两个老妪,已经没了劳动能力,被云琅打发到这里看家,他四处看了一遍,还不错,屋子很干净。 “婆子们每日都打扫一遍……” 听老婆子絮絮叨叨的说话,云琅随手取过一包麦芽糖递给了老妪道:“没事干就到处走走,没必要一直守在家里,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活得高兴一些才是正理。” 婆子欢喜的接过麦芽糖,她们嘴里的牙不多了,吃不了硬东西,最大的爱好就是含一点麦芽糖吃。 霍去病最不耐烦的就是云琅跟下人絮叨,想把手里的战马缰绳给婆子,又怕战马性子暴烈把婆子踢死。 就自己牵着战马送到马厩里,倒上清水饲料之后,就使劲的催促云琅快些走。 今天还要去卓氏挑好的铁料呢,哪来的功夫跟下人胡扯。 云琅的游春马根本就不敢往霍去病的战马身边凑,刚刚凑过去,就被一蹄子给踹过来了。 “你就不能管管你那匹破马,他总是踹我的坐骑。” “嗤……你那也好意思叫坐骑?大汉国脾气刚烈些的女子都不骑的废物,侯府养了七八匹呢,被我的枣骝踹死了,我再赔你一匹。” “你的枣骝?还不是见到大王腿就软,屎都被吓出来了,我家游春马至少敢在老虎身上乱蹭!” 提起老虎,霍去病就没话说了,恨恨的跺跺脚,就强忍着性子看云琅安慰游春马。 卓氏的铁匠铺子在城西,云琅跟霍去病去的时候,才发现半年多不见,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至少在规模上比云琅当大掌柜的时候大了两倍不止,看样子这里的生意很好。 新来的大掌柜是平叟的二儿子平沅,是一个胖子跟精瘦的平叟一点都不像,看来是报应! 老家伙惯会以权谋私,就这德行还想着把他不成器的大儿子塞到云家当大管家呢。 平沅对云琅跟霍去病的到来非常惊喜,亲自陪着两人在铁匠作坊里乱窜。 “云司马,霍郎官,主人走的时候早就有吩咐,但凡是您两位来了,只要是我卓氏有的,一定会拿出来请您两位过目。” 平沅知道云琅才是铁匠一行的行家,见云琅对他拿出来的精铁嗤之以鼻,连忙解释道。 云琅不理会平沅,对霍去病道:“不成啊,铁料里的杂质太多,黑里泛黄说明铁料里面含硫,冶铁的时候没有把这东西烧掉,导致铁料变脆,还很容易上锈。 烧的时候,炭火太软,供风不足,导致炉温太低,没有彻底的让铁料液化,成品铁料里面有夹砂,是废品。” 听云琅一番话,平沅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好好的精钢被云琅一说,立刻就一钱不值了。 云琅瞅着平沅道:“没贬低你们铁料的意思,事实就是如此,别家的铁料如何?” 平沅精神一振,立刻就派人取来了大汉最大的冶铁商人孔仅家店铺里的铁料。 云琅瞅了一眼,将两块铁料敲击一下,随手丢在地上对霍去病道:“全是垃圾!” 霍去病皱眉道:“这么多,没一块能看入眼的?” 云琅摇头道:“没有,比我以前监工的时候还差,这些铁料用来打造农具有余,用来制造兵刃就是笑话了。” 说完话有对平沅道:“如果不想给你主人招灾,就尽量不要去碰军械制造。” 说完话,就带着霍去病直接去了铁矿场,平沅能不能听进去是他的事情,与云琅无关。 看到满场子的黄铁矿就没有话说了,如果卓氏想制造硫酸,这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如果不制造硫酸,这东西完全就是废物。 现在云琅才知道卓姬被她父兄害得有多惨了,为什么会不惜代价的嫁给司马相如,好借用司马相如那点官威来对付父兄。 将冶铁好原料云子矿(赤铁矿)与黄铁矿混着坑自己闺女,这样的父亲也真是奇葩,商业对手都干不出来的事情,被他们成功的利用自己闺女的信任给办到了。 “这是从蜀中运来的铁矿,铁把头不敢用……我就少少的掺了一点加在云子矿里面冶铁……” 平沅显然是一个知道内情的。 既然卓姬已经正在蜀中处理这件事,云琅也就不想多说,霍去病说的没错,闲事管多了会招来猜疑。 他让铁匠铺里的伙计从大堆的黄铁矿里检出一些混杂的赤铁矿,足足有五百斤,就让铁建铺子送去云家庄园。 霍去病很认真的付了钱,平沅想不接都不成,这方面他是跟云琅学的,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千万千万不要指望用人情去解决。 且不论是谁的人情。 走出卓氏铁匠铺子之后,霍去病就一直在奇怪的眼神瞅着云琅,问他看什么,他只是摇头,什么都不说。 回到云家小院子之后,他才笑道:“你把卓姬给睡了?” 云琅身体一震愣住了。 霍去病笑道:“看来是真的。” 事已至此,云琅也丢掉脸面道:“你怎么知道的。” 霍去病笑的嘎嘎的,见云琅面色铁青,这才止住笑声道:“该知道的全知道,不知道的自然不知道。 你以为孀妇是好占便宜的?人家付出了,就一定要收回一点利息。 我母亲跟姓霍的有了关系,然后姓霍的就养了我母亲十一年,直到我舅舅发迹之后,才算是断了联系,因为我舅舅的关系,现在再联系姓霍的,吃亏的就是我母亲跟我舅舅。 直到现在我母亲都说那时候的做法吃亏了……” 云琅痛苦的发现,大汉女子没有隐瞒情人存在的习惯……从皇帝到平民都没有这个习惯。 她们喜欢让别人知道她们是有情人的……这样做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确定孩子的生父……翻开大汉史册……这样香艳的故事层出不群! 云琅努力的吞着饭,他很不习惯大汉女人的这种做法。 霍去病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云琅道:“这不算什么,别人说我舅舅是陛下的**,我舅舅都没有反驳,你这点事算什么。” 事实证明霍去病这个大嘴巴就不会安慰人,他越是安慰云琅,云琅就越是想哭。 一觉睡成千古恨啊! 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 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 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 第九十一章我高兴 第九十一章我高兴! 一个官员要是混到靠俸禄过日子,他这个官就当很没意思了。 张汤就是一个依靠俸禄生活的人。 他来到云家查看西域种苗生长状况的时候,人已经变得很瘦了,颧骨都高高的耸起,只是这家伙面色依旧红润,精神勃发的厉害。 这个人就是一个喝凉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给他官职,给他审问犯人的权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风都成。 来到云家,把吃派饭的铜牌子丢给云琅,然后就让梁翁带着他去了田野。 胡萝卜很好吃,云家已经吃了一茬了,现在是第二茬,张汤从地里拔出一颗指头粗细的胡萝卜,在水渠里清洗干净就开吃,最后连秧子都没放过,吃的比羊都仔细。 “长势很好,要记得留种,秋后上缴种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对官员的时候一般不敢说话,跟在后面的云琅连忙道:“这是一定的。” 云家种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连架子都不需要搭建,云琅见张汤又有下手的意思,连忙阻拦道:“这东西刚刚长出来,留种其实就是剪下枝子扦插,想要留种扦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张汤点点头,指着才一根指头高的核桃苗道:“这东西也是?” 云琅摇头道:“不是,这东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后等核桃壳裂开之后种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种。” “这个留种二十斤!” 云琅见张汤又指着冬瓜苗子发号施令,还加倍,这明显是在惩罚自己给他解说核桃,葡萄留种的不当言辞。 可是冬瓜这东西,明显是关中的东西,已经种植好几百年了,他难道不认识? 云琅连忙道:“大夫好眼光,这东西产量大,下官准备重点培育,秋后上缴种子三十斤还是可行的。” 冬瓜是云琅准备的储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种了很多,他甚至准备用冬瓜来腌制瓜条给孩子们当零食吃。 至于贩卖?还是算了,在大汉,还没有形成商业环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如果能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形成自给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隶主最大的胜利。 自从吕不韦用皇帝做了一桩大买卖之后,那种人口买卖的生存土壤已经被皇室给铲除了,也就是因为吕不韦的行为,让每一代的皇族都对商人虎视眈眈。 最悲剧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张汤对云家种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应该种粮食……云琅没办法告诉他在人的食物构成中,油脂远比粮食能产生更多的热量。 这一点在张汤吃饭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装进了食盒,这东西是他带来的,是一个漆盒,纯黑色的,上面星星点点的镶嵌着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后,在纯黑色的漆面上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个艺术品,如果装了七八根鸡腿,鸡翅,跟半个猪蹄髈,大半条红烧鲇胡子鱼,半盒子白米饭就变得很有生活气息。 张汤小心的盖上盖子,亲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汤汁,递给亲随道:“日落之前,快马送回家里。” 亲随领命,提着漆盒,就跳上了战马,八十里路,快马只需要一个半时辰就能赶到。 张汤见云琅在看远去的骑士,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道:“家中还有老母在堂!” 云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张汤摇摇头,继续就着剩下的黄馍馍吃着野菜,似乎觉得这不是一个需要解释的话题。 “听说你最近在制造甲胄兵刃?”张汤用最后的一点黄馍馍擦拭了一下餐盘里的汤汁,满意的吃下去之后才问云琅。 “不是在制造,而是在修造羽林们的武器!” “那就是在制造!带我去看看。” 云琅带着张汤来到云家小小的铁匠房,里面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在抡大锤敲打面前的铁条。 见云琅进来了,就让梁翁夹着铁条重新放进焦炭火中煅烧,自己擦一把汗道:“还不到百炼!” 云琅看一下炉子里的火苗道:“炉温可以再高一些,煅烧的时间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征兆,现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来。免得这块钢铁太脆!” 壮汉瞅瞅张汤皱眉道:“中大夫来此所为何事?” 张汤饶有兴致的翻检着木头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边架子上一柄马槊头,再瞅瞅炉火里煅烧的铁块,笑吟吟的道:“公孙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孙敖笑道:“没错,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风有了损伤,不堪使用,就拿来这里重新锻造一番。 如果有不妥之处,还请中大夫海涵,末将这就改过。” 张汤笑道:“这有什么不妥的,公孙校尉既然在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适的。”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以后凡是在这里修造的武器甲胄,必须记录在册,每隔一月,交于本官查验。” 说完就走了,甚至没有跟公孙敖打个招呼。 云琅自然很高兴,只要自己做了记录,有了地方呈现,云家制造军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后如果有麻烦,也会有人站出来证明一下云家是在为将士们修武器,而不是别有用心的在国朝体制之外制造武器。 “呸!” 公孙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对云琅道:“怎么不关好门让豺狗进来了?以后少跟他扯关系,谁扯谁就死的更快!” 说完话见炉火里的铁条重新被锻烧成了亮红色,就让梁翁夹出来,小锤领路,大锤发力,铁匠房里又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打铁声。 云家的主楼,是看风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 张汤坐在二楼跟云琅喝着茶水,欣赏日落的美景,谁都没有说话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头,天边漂浮着一片巨鲸一般的云彩,被阳光镶上了一道金边,旁边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云片,宛如巨鲸鼓荡起来的波涛,云随风走,巨鲸也在慢慢漂移,过了一会,巨鲸就被高天上的狂风撕扯成碎片,很快就变成一群在波涛中飞跃的海豚,最后,终于什么都不是了,太阳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总在律法的边缘游荡……很危险!”张汤的声音很低沉。 “没法子啊……”云琅指指真正院子里吃晚饭的仆妇孩子们叹了口气摇摇头。 “你不必这样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谁来做呢?” “这是天道!” “这不是天道,给她们一点粮食,她们就能活,能被粮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个是一个,等我完蛋了,帮不了她们了,我至少问心无愧,即便是倒霉了,我也能告诉他们我尽力了。她们如果再死,就跟我没关系了。” “求心安?” “必须的!” “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你云家就成大地主了,一个拥有很多壮年且忠心耿耿的仆役。” “您想多了,他们长大之后,有的可能会成为商人,有的可能会成为农夫,有的可能还会成为官员,有的甚至可能会成为为国杀敌的将军,谁知道呢。” “你准备等他们长大之后全部放良?”张汤吃惊的看着云琅,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云琅会这样回答他。 “云家只有三千亩粮食地,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没有土地可以买,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别的地方买,大汉并不禁止土地买卖! 你这样不求回报的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高兴!” 第九十二章大将军刘婆 第九十二章大将军刘婆 “你高兴?”霍去病的惊诧声好大。 “对啊,我高兴! 老子如果想要求官,这不是难事,今年春天阳陵县还因为我在去年冬天收拢了灾民,且活人无数,给皇帝上书保奏我为孝廉。 你也知道孝廉是个身份,只要愿意,就能当一个小县的县长。 如果求财,假如这颗心黑一些,脸皮再厚一些,老子现在早就腰缠万贯了。 既然我没心思当官,也没心思求财,我活的高兴一点,活一些人求点心安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霍去病瞅着云琅看了半天,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不觉得云琅会成为一个圣人。 这家伙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强,不可能无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报。 “你这话说出来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灯底下,继续编织自己永远也编织不完的竹简。 “本来就没有希望别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头张大了嘴巴嗷呜的叫一声,算是回应了云琅的问话。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见云琅跟老虎扭作一团,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准备,我们该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们的根,每个人都要有跟脚的,我的跟脚可能还有选择的余地,你的跟脚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里面的好东西,忍不住想拿怎么办?” “那就拿呗!玩腻味了记得放回去就成。” “带大王一起去。” “那就带着,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毕竟守卫皇陵好几年了。” “先保证,你不会在皇陵里干什么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杀这种事情不能做,你必须做出保证。” 太宰烦躁的丢下手里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会去找死?一句话,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实早就想看看,只是担心你会干一些乱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这还差不多,时间到了我告诉你,你准备三牲香烛,龟甲,我写文表。,记得给我弄几块玉圭,白玉的就好,千万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来我自己雕刻,汉制与秦制不同,万万不可出错!” 祭拜皇帝很麻烦啊…… 三牲这就很要命。 猪羊好说,麻烦的是牛……云琅拼命地搜刮三辅之地剩余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弄了十六头。 这十六头牛,全部在官府的册页上,少一头都会有大麻烦。 事实上,大汉大规模的用牛耕田才刚刚开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车,曲辕犁出现之后,耕牛的价格才起来了,以前耕牛虽然已经开始使用,却没有骡子,驴子那么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认识到耕牛的作用之后,才下了不准随意宰杀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实只要首级就成,硕大的身子基本上没用,看样子庄子里的人又要大吃一顿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这东西的买卖是有限制的,杂色玉基本上有钱就能买到,只有白玉属于皇族专用,非常讨厌的是这东西根本就没地方买。 不过啊,霍去病有…… 云琅觉得牛头也应该找霍去病,长平公主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里没事干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汉是最高级的食物,且没有之一的说法,什么虎鞭,熊掌,豹子胆,象鼻子都要靠后。 皇帝的禁令对皇家人基本上没有多少约束力。 “你看,就是这个样子,我想做到独立,事实上却做不到,要用铁器就必须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须找你,家里用的盐巴只有东郭咸阳那里有得卖,更不要说盖房子,修花园这种事情。 何况,我还不敢把家里弄得太舒坦,万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话我就得搬家,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着上身,趴在沙模子上,云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为了制造出一个标准的铠甲模子,他只能这么干。 确定合适了,霍去病才从沙子上爬起来,云琅专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体压出来的模子上刷水。 云琅会一点钣金,技术却不是很好,以前机场上有一个很牛的大师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状,且不用任何模具。 云琅没那个本事,只能先制作出模具,再把铁板贴在模具上,一点点的按照模具的形状把铁板敲成铠甲。 没错,云琅跟霍去病商讨之后,他打算给自己制作一副铁板铠甲,一具能严格保护上身的铁板铠甲。 这需要不断地实验最后才能成功,所花费的银钱自然不会少,据霍去病说,这些钱都是长平掏的。 这几天家里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里的蚕已经成熟了,刘婆她们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茧山。 每一个格子里都放一条身体肥胖的大蚕,这些蚕已经不吃东西了,放进茧山之后开始胡乱动弹。 云琅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就买了五百张蚕种,现在居然会有这么多的蚕…… 那些仆妇们细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彻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后,那些房子全部变成了蚕吐丝的地方。 至于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着这些宝贝吐丝。 刘婆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声音嘶哑的厉害,训斥起人来也丝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经在养蚕的过程中培养起来了,所有妇人都在她的指挥下井井有条的干活。 云家庄子里的火把彻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错!” 霍去病难得夸赞一声。 云琅看着蚂蚁一般忙碌的妇人们,叹息一声道:“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霍去病瞅了云琅一眼道:“这有什么问题吗?” 云琅摇头道:“没问题!这都是贵人们该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后就该这么想,你话里的遍身罗绮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从来都不穿丝绸!”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丝绸,这些仆妇们养出来的蚕吐出来的丝线最后卖给谁去?她们拿什么养家?” “《市场论》啊,霍兄大才!” 云琅的拇指翘得老高。 “开始吐丝了——”只有丑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声音。 然后就看见她嘴里塞着一个小笤帚被刘婆给赶出来了…… 云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们两个都没见过蚕吐丝的场景。 走进最大的一个蚕室,顿时被眼前的场景给震撼的不轻,放眼望去,整个屋子里全是呈8字形摇动的蚕脑袋,一根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蚕丝被吐了出来粘结在茧山上。 刘婆骄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着眼前这些吐丝的蚕,眼中有说不出的温柔。 她是这里的王! 云琅跟霍去病两个闲散人员不能打扰刘婆最幸福的时刻,悄悄地退出来之后,云琅就吩咐丑庸给刘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刚才嫌我说话大声,往我嘴里塞笤帚!”丑庸有些委屈。 “这时候家里她最大,别说往你嘴里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里塞笤帚我也只能忍着。 你说说,刚才的场面好看不?” “好看!” “壮观不?” “壮观!” “这就对了,每一条吐丝的蚕就是刘婆的底气,这跟每一位军卒是大将军的底气是一样的,傻丫头,你刚才违反军规了,不信,你问问在军中无故喧哗是个什么罪名。” “斩首示众!” 霍去病冷冷的道。 丑庸缩了一下脖子,二话不说就匆匆的跑去厨房给刘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这个婆子确实不错!” “这话你说两遍了。” “这样的婆子从哪找?将来我搬出来之后也需要这样的婆子。” 云琅笑道:“你如果肯对你家里的婆子好一些,这样的婆子你家里的也会有的。” 第九十三章大汉皇帝乱挥刀 第九十三章大汉皇帝乱挥刀 “小郎,老妪估计啊,咱们家这一季桑蚕,能产六千束丝,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茧缫丝了。 家里的器具不全,要尽快添置。” 刘婆今天收拾的很干净,头发油光光的梳在脑后,隐约有点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这个老妇人坐在云琅面前再无昔日唯唯诺诺的模样。 说到六千束丝,云琅对这个数字是没有概念的,他仅仅记得在某一个青铜器上,曾经记载过匹马束丝的典故。 也就是说,一匹马,一束丝可以兑换五个青壮奴隶! 那个时代估计要远比西汉早,不过,以西汉的社会发展,一束丝也不会便宜到那里去。 “一束丝可以换一袋米!”刘婆担心云琅这种不学无术的富贵子弟对一束丝没有概念,用手比划了好大一袋米,好让云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白米!” 说完话,又补充了一句。 云琅一句话不说,就在家里的大柜子里找竹简,刘婆卖身的竹简,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刘婆面前道:“想恢复良人身份不?” 刘婆眼中垂泪,哽咽着道:“老妪跟女儿两人如何做良人?老妪愿意在庄子上给小郎做牛做马一辈子,只求您容老妪将女儿养在身边,待到她出嫁的时候恢复她的良人身份。” 云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没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仆役,还谈什么良人不良人的。” 刘婆愣了一下道:“没有?” 云琅笑道:“男孩子是没法子的事情,他们只要过了十二岁就要缴纳赋税,为了逃避赋税才给他们订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岁之后才算成人,我们为什么要订立身契啊?” 刘婆端端正正的一头磕了下去,云琅拦都拦不住,刘婆磕头完毕之后流泪对云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是! 这是你的身契跟三两好银,存好了,给闺女当嫁妆。”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 “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 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 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 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 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 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 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 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 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 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 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 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 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 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第九十四章没饭吃就没尊严 第九十四章没饭吃就没尊严 长安三辅目前的场面很紧张。 没错,就是很紧张。 由于卫青的大军杀了右谷蠡王属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发誓报复。 消息是从军中传来的,准确的说,是从卫青带回来的大军中传来的,着让皇帝非常的恼怒,卫青刚刚回到长安,就被使者带进了皇宫。 天快黑的时候才从皇宫里走出来,神情憔悴! 边军难得进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细柳营,掌管军队的将军,校尉们却被安排进了馆驿。 羽林军也进了细柳营,这支军队将暂时由他们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于云琅,羽林军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还有他这样的一位军司马的存在。 云家土地边缘位置上栽满了麻,这东西生长的很快,还会产一些麻籽,这东西用来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来的油饼发绿,云琅不是很喜欢。 说到油饼,云琅立刻就馋了…… 可以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觉得嘴里寡淡的厉害,总是想吃点什么东西弥补一下,可惜,这里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饱肚子的功能。 仆妇们正在清理麻树上的嫩枝,好让麻树长得修长一些,这样剥下来的麻就能长一些。 最好的麻树能长到两米高,虽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长了三个月,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郁郁葱葱的很有规模。 麻树林子里有男女繁衍生命的声音传来,一些仆妇捂着嘴吃吃笑,云琅黑着脸绕道离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根据梁翁的说法,这些妇人才来云家半年多的时间,就有怀孕三四个月的人存在。 他极力撇清自己,声称这事与他无关,毕竟,在诺大的云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远处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现在彪悍的刘婆,丢下手里的桑叶,举着一根长棍子就杀进了麻田,顿时,麻田里面就慌慌张张的跑出好几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这一幕都在云琅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他顿时觉得家里应该多几个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汉人跟后世的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来到这里一年多,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事情。 前者粗犷,后者精细的多。 既然都粗犷了,那么,很多细节就没办法追究。 都说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太慢,距离太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很明显,大汉人是不这么看的。 爱不到远处的爱人,她们就就会就近找一个……很多军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却在家里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回来之后,依旧会愉快的把孩子养大…… “这不能忍啊!”云琅听了太宰的说法之后,三观都崩塌了。 “怎么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传宗接代的,这么干,要老婆干什么?最后还要帮别人养大孩子……” 云琅尽量的挑选了一个符合古代人观念的说法。 “狗屁,官府都认同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什么?官府会赞同别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将士的老婆?” 太宰叹口气道:“你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战争是怎么回事吗?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一场仗打下来之后最好的状况。 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百姓人一般认为,男人上了战场就等于死掉了,已经死掉了……她还要活,一个孤独的妇人能活? 他们可没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没有你的本事转瞬间就聚拢数百人为你所用,她们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个……作为自己老迈之后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这个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的宽容。 将士百战归来,能有一个家已经不错了,如果不喜欢,大可再去娶一个妇人,重头再来,一旦国家开始征招,他们这些老兵是首选,于是,这样的事情又会重来…… 久而久之,将士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还听过许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讲述家里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战归来,最后全家团圆……” 太宰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云琅道:“就因为稀罕,所以才会成为故事,就因为少,才会被人赞颂……” 云琅觉得太宰有时候简直就是哲人。 这话说的太精辟了。 瞅着妇人们从田野上归来,云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纵有千般不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从霍去病嘴里云琅得知,卫青这一场大战,其实并未占到多少便宜,准确的说,他没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军队。 大军这一次出关,仅仅是横扫了六百里线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军战损了一千四百余人…… 马蹄铁经过这一场战役之后,被证明是有效的,除过累死,病死,被敌人杀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头牲畜是因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这十六头因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头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马蹄铁中途脱落…… 帝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牺牲了大量的战士,饿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后取得的战果,并没有皇帝预料的大。 云琅知道,匈奴对于大汉来说就是一柄插在后背上的利刃,他让大汉流血不止,不论是刘彻还是百姓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这样的战事还会继续下去,只要刘彻不死,战争不止! 被俘虏的匈奴人在长安市上被斩首,或者被五马分尸,或者被处以桀刑,总之,大汉早在先帝时代就已经取消的刑罚,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与匈奴撕破脸皮的刘彻,已经用行为证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头,更不可能停止对匈奴的战争。 张汤的护卫又来到了云家,没说话,只是递上了张汤家那个漂亮的食盒。 云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一句话都没说,让丑庸跟小虫给食盒里装满了云家精心烹调的食物,那个吃饱了饭的护卫就提上食盒骑上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在春雨的滋润下,云琅甚至能听到植物生长的声音。 家里水塘多,因此蚊蝇也就多,紧接着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来,这些恼人的家伙们,能大声地吟唱一整夜,惹得云琅经常彻夜难眠。 半夜的时候拥被坐起,瞅着大汉明亮的月亮,一发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后云家庄子里浓厚的生活气息,才能让他摆脱时空错乱的感觉。 想想也没什么。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进,太宰的视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现在也长得很胖了,丑庸越来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轻,小虫也开始抽条了,一个黄毛丫头很快就要变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里教训老虎,要他不准再没事干就吞一只小鸡,然后再把鸡毛吹得到处都是。 云家还是有背水的习惯,只不过换成了小虫跟红袖,她们只需要背云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并不算是辛苦。 红袖好像忘记了母亲的惨死,也好像忘记了全家被杀光的惨剧,如今穿着跟小虫一般无二的麻衣,背着背篓去泉水口子处背水。 心情看起来似乎不错,但愿她能从噩梦中走出来。 家里的仆妇们很自然地认为,云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虫,跟红袖。 云琅也喜欢给他她们留下这个印象。 第九十五章胆小如鼠的云琅 第九十五章胆小如鼠的云琅 云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谒那些死去的护卫长辈的遗骸。 一具具的骷髅排成了军阵站在幽幽的灯火里,骷髅上的黑眼眶里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动。 山洞明明是封闭的,却不知道哪来那么些灰尘,弄得骨骼上全是这东西。 好在云琅用马尾巴毛制作了几把大刷子,不过,即便是有大刷子,两个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尘,也用了一整天。 来的次数多了,这里的骷髅对云琅来说再也没有恐怖阴森的感觉,一边干活,一边听太宰讲述这些人的过往,他甚至有些亲切。 “这位就是陵卫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韩完,惯用的兵刃是一跟铁棍,是真正的百人敌猛士,如果身贯重甲,能只身破盾阵!” 云琅仰头瞅着这具高大的骷髅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壮的腿骨,叹息道:“可惜这样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时候,经常挂在他的胳膊上荡秋千,跟我关系非常的亲厚,你以后给他们身上覆盖泥塑的时候,记着,他有一脸的大胡须,左手有六根手指!”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到时候你亲自监工就是了,现在庄子里的人还不能被信任,再过五年吧!” “我死了以后你怎么给我覆盖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个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会给你塑造上去,手里还会有朝笏,还会给你穿衣服,脸上会贴金,放在最前面,你将是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个。” “哈哈哈,说得好啊,不过啊,你还是在我死后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干净,休想偷懒连我的尸体一起塑造进塑像里去,这样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损坏的。” “那就把你浇筑进金铁里面,这样几千年都不坏。” “滚!”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间,见老虎依旧在酣睡,就叹口气道:“这家伙指望不上,原本准备在我死的时候带它一起走的,现在不成了,他还要陪你。” 云琅疲惫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个哈欠道:“我死,他都不会死,如果我要死了,就会让他回到山林里去,做一个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会变成灰色的,这跟他的经历有关,从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鹫一样总是围绕着他飞。 越是担心死亡,死亡就离他越近,被云琅杀死的最后三个伙伴,将他心头最后一丝求活的欲望给熄灭了。 他现在与其实说是活着,不如说已经死了。 山洞的最后面摆着三具洁白的骨骼,他们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骨头还保持着一点弹性跟光泽。 “他们三个你见过,记得按照他们的相貌来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们也就会原谅你。” 太宰探手弹弹其中的一具骨骼,声音发闷。 “不需要他们原谅,既然他们想要伤害你,我杀了他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心,更何况,我去后山,目的就是斩草除根!” 太宰并不生气,瞅着云琅笑道:“你是对的,在事不可为的时候断尾求生才是大道。 如果把我换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做出与你一样的选择,我耶耶总是说我生性犹豫难成大事,他们的眼光很准。 你比我更合适当一个太宰,我不管了,这里的事情我都交代给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 再过一个月,我带你拜见过陛下之后,守卫皇陵就彻底变成你的使命,我就在庄子里教教孩子们读书,看看你的孩子什么时候诞生,等我这具身体彻底腐朽之后,我就去陪陛下了。” 云琅没好气的拉动铁环,巨大的铁链缓缓地下沉,铁链上的火焰逐渐被那些浓稠的油浸灭。 云琅举着火把在前面开路,太宰走在中间,老虎跟在最后面,两人一兽沿着阶梯缓缓向上走。 “其实啊,从第九个台阶开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级台阶,都有一个小小的石柱,用锤子将凸出来的一个石柱砸进地面,这些台阶就会凸出去一大块,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阶梯,阶梯会送你去另外一道门,门上有一个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个缺口,用力的往里面推,那扇门就会打开……” 云琅不等太宰把后面的事情说完,就打断他的话。 “现在说太早了,还是你带我进去比较好,说实话,就算是你带我进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难道我会害你?”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没意见,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进去过两次,没有问题啊。” “天知道第三次进去是个什么模样,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当年能把太宰老祖宗当鹿给射杀,再弄点陷阱在自己的陵寝里面,弄死另外一个太宰对他来说不算事。 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会毫无保留的对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后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还要多疑。” 云琅怒道:“我就一条命!一旦弄错,就会死掉!不珍惜一点怎么成?始皇陵对我的诱惑还没有大到拿命去换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难听的笑声在山洞里发出巨大的轰响,甚至有一些尘土砂砾都从头顶上簌簌的往下掉。 云琅根本就信不过这个时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么快做什么?放心,山洞不会坍塌的,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会拿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给刘彻了。” 太宰匆匆的赶上云琅的步伐,嘴上却不停。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你怕死!从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讨好官员开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铁,再用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马铁蹄讨好每一个人开始,你都是有计划地为保命做准备。 以前还以为你是为了皇陵,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天啊,我活了这么些年,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怕死的! 小子,你记住,你越是怕死,死亡这种事他就偏偏会找到你头上,只有跟他对着干,才能长命百岁。” 云琅以前跟现在就靠骗人活命呢,堪称骗子的祖宗,心智坚如铁石,如何会被太宰的这几句话撼动心神。 举着短弩爬出了山洞,云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转动,发现没有人这才让太宰跟老虎爬上来,老虎刚刚爬上来,就一头钻进了山林,找寻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云琅身边,取出水葫芦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么这么怕死啊? 你说说你,智慧,应变,人情,世故,哪一样都是上上之选,偏偏就是胆小! 说你胆小也不算正确,至少你一个人就敢杀掉猎夫,又敢一个人跟踪潜伏,杀掉三员大秦悍将。 方式,法子且不论,就这份胆识在陵卫中也能排进前三,你偏偏又给人胆小如鼠的感觉,真是怪异。” 云琅叹口气,往嘴里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说的,在跟老天挣命! 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险我一定要摒弃,不需要的争执我一定要退让,我来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宝贵的性命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太宰瞅着云琅当初突然出现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边的云琅,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你确实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第九十六章悲惨的李敢 第九十六章悲惨的李敢 皇帝是一种生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帝总说自己是龙。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龙的评价都不是很好。 在东方的神话体系中,龙高兴的时候可以兴云布雨,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掀风鼓浪造成无边灾害。 善恶只在一念间。 西方神话体系里的龙,除了喜欢金币之外,就是喜欢抓一个漂亮的公主关在塔楼里,公主对他来说是没什么用处的,他之所以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无聊,搞点事情让人间忙乱。 秦皇,汉武,是两个功标千秋的两头龙。 一头正躺在云琅脚下的坟墓里等待起死回生,另一头正在人间掀风鼓浪,意气满满的准备绞杀匈奴。 对与错不要紧,反正都是万世功业。 山阴处的野葱长得正好,云琅收割的不亦乐乎,太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刚刚才说完进入皇陵的法子,这个人怎么没有半点心动的表现,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葱? 难道说伟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还比不上一顿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来了,没有发现附近有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他不相信有谁能在小小的山林里避开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问道。 “皇陵的事情只适合在皇陵里面说,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辈子都不提是不是?” 说完话,就怒气冲冲的径自走了。 云琅跟老虎就眼看着他强横的穿过灌木林走远了。 云琅抓着老虎耳朵道:“老家伙的身子骨好像还不错。” 回头看一眼始皇陵,云琅就想把这事给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会对太宰以及守卫们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态度,从皇帝的角度,从一个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进皇陵,其实就跟把脑袋塞进老虎嘴没有区别……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这两句话是一种境界,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般都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 曹操是枭雄中的枭雄,所以他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始皇帝是一个阴损的英雄,所以他不说,只做! 云琅当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后世已经参观完毕了兵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烂烂的泥人,也把云琅看的血脉贲张,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远古的精灵站在一起组成无敌的战阵。 当然啦,那是在确定没有流沙掩埋,没有乱箭飞出,没有乱石砸下来,没有翻板,没有陷阱,没有僵尸,没有鬼魂,没有乱七八糟的吃人虫子的情况下,他才有那样的感觉。 前面站着可以勾搭的漂亮导游,旁边站着衣着性感的美女,后面站着一群虎视眈眈的保安,耳朵里听着特意制作的辽远雄浑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疯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经病了,也确定会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总之来说,安全第一。 至于现在的始皇陵……云琅只要想想这些天那些羽林孤儿们在他家打造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进始皇陵,一点都不想进去。 只有太宰这种把殉葬始皇陵当成毕生追求的人才会不顾那里面暗藏的杀机,一次次的把自己送进虎口。 云琅把手探进老虎嘴,抚摸着老虎的两颗巨大的犬齿……只要老虎闭嘴,他的手就会从手腕处断掉,老虎的牙齿比铡刀都他娘的锋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无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声,麻籽地里顿时就会跑出几个光屁股男人出来,而家里的妇人们,却会用麻籽树遮掩着自己的身体,瞅着云琅吃吃发笑……越发的无法无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跑不动了就装死狗往地上一躺随老虎干什么。 通过这么长的时间交往,他们也知道云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现在确实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脑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几下,就算是惩罚过了。 这对他们来说不算事,有些不要脸的还敢远远的问云琅,家里要不要男仆,有些还挺胸腆肚的向云琅夸耀他们强壮的身躯。 一个光屁股男人冲着另一个男人摆姿势,这他娘的实在是太恶心了,于是,云琅就让老虎再惩罚他们一次。 老虎一年只发情两个月,人却一年四季都在发情……或许这就是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长的原因所在。 一个忧郁的年轻人骑着马走在田间小路上,他的战马屁股后面还拖着一辆两轮的轻便小车,小车上装着一个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现,战马被吓得好惨,扭身就要跑,却被马背上的年轻人生生的给控制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转子。 年轻人见老虎并未攻击他,而是横卧在小路上,就跳下马扬声喊道:“云司马可在?” 云琅从路边的桑田里穿过来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轻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见过司马!” 云琅笑道:“算了吧,我现在都成羽林之耻了,就别来这一套,将军给你休沐时间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的汉子,拱手道:“七日!” 云琅撵走了老虎,让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战马这才安静了下来。 他羡慕的瞅着老虎道:“如此灵兽,羡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只月子里的老虎,亲自养上三五年,这样的灵兽你也有。” 李敢闻言大喜:“原来如此,某定要捉一只回来饲养,将来上了战阵也有一个好帮手!” 云琅摇头道:“你想多了,军营里养老虎,要是被将军发现你的老虎惊扰了马队,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人,闻言大笑道:“平日里带着狩猎也不错,进了军中,可能真的会被将军砍死,那就太冤枉了。 这几日就劳主人家照拂了。” 云琅瞅瞅那个巨大的包裹,见一张巨弓露在外面,就叹息一声道:“四担弓?” 李敢也叹口气道:“只能开三次!” “为什么不用三担弓?” “我耶耶用五担弓,我两位兄长都用四担弓,我用三担弓很丢脸。” “狗屁话啊,你耶耶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担弓才让人看不起,你兄长已经长成,虽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摆在那里,身高力不亏,就你?现在一副豆芽模样,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三担弓吧,免得伤了身体,后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担弓。”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没法子了,羽林军中尽出棒槌,只要你愿意,随你。” 十四五岁的少年其实都是病人……他们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有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会继续坚持,多撞几回墙之后就好了。 用不着别人去教导,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不过,这个阶段很短暂,撞墙撞明白的就会成为人中豪杰,撞墙撞傻了的,一般就会成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进了云家为什么一定要在滚烫的温泉水里泡一个时辰,他拿来的干净衣衫也被两个仆妇拿走装在罐子里面煮。 “我很干净!” 李敢愤怒的大叫,不过,他很快就不喊了,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用一块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污垢就从他的肩头掉了下来。 “该死的!我经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虽然有些痛苦,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其实这是人从婴儿期就养成的习惯,每一个人其实都渴望被同类抚摸,只是年纪大了之后,就将这种近似羞耻的感觉给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即便是不愿意也会很享受的。 当然,变态一点的就会追求更进一步的快感,比如刘彻,比如张嫣,此不为人所道也。 洗干净了的李敢其实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子,浓眉大眼遗传自他的父亲李广。 飞将军之名虽然强悍,却也是最让人惋惜的一位将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几乎成了悲剧的典范。 至于李敢,就更加的可怜了,他是被霍去病给射死的…… 云琅蹲在二楼瞅着白净的李敢在一楼狼吞虎咽的吃饭,他就觉得很有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把饭一辈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岁吧? 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张汤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会到来一次…… 云琅依旧让丑庸将食盒装满,让张汤的护卫提走……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征兆,张汤没有忘记云琅,也就代表着廷尉衙门没有忘记云琅。 廷尉府是帝国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们如同站在高处的兀鹫,冷冷的看着诺大的汉帝国。 张汤不断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琅,万万不可行差踏错! 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要融入一个族群,更需要耐心与毅力。 李敢抡着大锤,不断地敲击在暗红色的铁条上,每一次敲击,都会绽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旁边的水桶里浸着十余枝铁羽箭,每一枝都散发着幽幽的寒光。 这种羽箭足足有七八两重,是专门供五担弓使用的,只有强大的初速度才能给这样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杀伤力。 这是云琅建议由李敢来完成,这样沉重的羽箭,李敢还用不了,他准备当做父亲的寿礼献给父亲。 雁门关一战,李广也出动了,只可惜他什么都没有捞着,身为卫青的后卫,他走过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卫青取走头颅的匈奴尸体,是他做过与战争唯一有关的事情。 皇帝赏赐了卫青,李广什么都没有得到,他麾下的战士,同样一无所获。 李敢希望这一袋铁羽箭能够给父亲一点小小的安慰。 云琅很忙,他忙着誊抄《百工谱》,这东西是李广家的一部藏书,李敢这人不愿意欠别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来了《百工谱》让云琅看。 这时代的书籍,只要是稍微珍贵一点的,都是孤品,云琅决定誊抄一部留在家里,等自己彻底的安全了,安稳了,再试着把纸张做出来,把这些书籍全部刊印成书。 孤品,善本,实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誊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一部书誊抄完毕之后,他对这本书的内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书,这上面记载了很多关于城池营造方面的工艺,剩下的就是马车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琅才发现,大汉人对于如何营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详。 云楼,箭楼,垛口,藏兵洞,瓮城,内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员的安排,突击兵力配置,如何预防敌人有秩序的进攻,上面都有详细的解说。 至于马车制造,在这个时代它的制造工艺不亚于后世汽车制造。 大汉马车的种类复杂、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辂,皇太子与诸侯王乘坐的王青盖车、“金钲车”。 行猎用的“猎车”、丧葬用的“辒辌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类型繁多,种类各异。 贵者乘车,贱者徒行,这是大汉人显示身份的一个分界岭。 所以出门乘车与否彰显着人们的身份与地位。而乘哪种车,有多少骑吏和导从车,又表明了乘车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汉,不同等级的官吏都有相应的“座驾”。 这些车虽然名称各异,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别的只是构件的质地、车饰的图案、车盖的大小和用料、马的数量等。 另外,除大小贵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车外,还规定了导从车和骑吏的数量。如三百担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辆导车,后有两辆从车;三公以下至二千担,骑吏四人。 像云琅这种一千担的官员,在勋贵面前,连乘坐牛车的资格都没有,只能骑马! 一部残缺的《百工谱》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迹太小,很多地方还残缺不全,云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弥补上残缺的部分。 看到马车,云琅就想了好久,他觉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开一个马车铺子还是不错的。 以他对舒适的理解程度,估计会让云家的马车铺子在最短的时间里兴旺起来。 透过纱窗,褚狼他们还在院子里大呼小叫的游戏,丑庸就站在边上不断地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专注。 这可能就是爱情! 云琅摇头一笑,爱情这东西已经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了,以前就觉得跟后世的姑娘们有隔阂,现在,隔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又多了足足两千多年。 等云琅誊抄好《百工谱》之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琅誊抄的《百工谱》,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丢铁匠炉子里,自己又按照云琅誊抄的《百工谱》重新誊抄了一遍,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就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个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没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过,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还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这就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过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这个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这样的书,就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就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里,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上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个跟我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这人比你想的还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就别进军营,你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里。”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这么说。”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说完话,就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没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上独自过一夜,他却没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这是一个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就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上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里,尤其是看到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上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就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上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们还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说法。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云琅是一个婴儿。 对于大汉来说,他仅仅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探索世界的过程,需要小心翼翼。 当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或许是新奇的,或许是恐怖的,也或许是没有意识的。 云琅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婴儿,这有助于他迅速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 大汉的天空清澈无比,白云纤尘不染,同时,也表明,这里并非是云琅熟悉的工业化世界。 太宰依旧在生云琅的气——他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云琅,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惊喜跟狂欢,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即便云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饭,也得不到一点好脸色。 “多吃点豆腐啊,你本身钙质流失严重,不多补钙的话,骨头会酥掉的。” “我喜欢吃肉!”太宰夹起一块最肥的猪肉,一下子就填嘴里了。 “牙都没几颗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汤!”云琅给太宰装了一碗大骨头汤推过去。 这些天啊,云琅一直在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关于盗墓贼跟考古发掘的小说跟记录。 就是为了能陪着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这家伙实在是不足以信任,总要准备好了,进去的时候才会放心,面对始皇帝,云琅觉得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丢掉,简直无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跟考古队一样弄几万人把陵墓掀开,等自己看完,做完记录之后再把陵墓给填上。 这样做,至少安全。 至于盗墓贼的法子,云琅想想就心惊胆颤,那些该死的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给书里面设计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盗墓! 不过啊,这样也不错,至少按照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准备过度也比准备不足要好。 “今天,刘婆她们要开始缫丝了,您不准备去看看?听说妇人们煮茧缫丝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滚!” “行,行,不愿意看妇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烧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么把鹅卵石变成白色粉末的吗?” “滚!” “好,好,我听野人说,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专门做泥人的老汉,我准备把他们弄回来,专门给陵卫们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里的筷子停顿了一下,还是慢慢摇摇头道:“你打算等两个工匠做完泥塑之后就杀掉他们?” 云琅也愣住了,过了好一阵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杀卫仲他们的时候可是一副铁石心肠啊!” “不一样,卫仲他们是知情人,他们死了,我们就安全了,那两个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样,他们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请他们来干活,干完活再杀了,这事我实在是干不出来。” “那就学手艺!” “谁学?我一天忙的要死,让别人学跟让匠人塑像有什么区别?最后还不是要杀掉?” “我学……” 从太宰那里出来之后,云琅的心情很好,一个人总想着去死,大部分都是因为无聊。 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条狗一般,他哪里还有时间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其实啊,给陵卫造像这回事,云琅早就有别的好办法,那就是雕刻十几个模子,然后把尸骨放进模子里面,倒进泥浆,等泥浆干透了,打开模子,一个塑像就造好了…… 现在,他更愿意让太宰一个个的捏制,将近两千具骸骨,够他弄十几年的。 刘婆弄出来的场面很大,煮茧的地方就在温泉口子边上,温泉水是不能用来煮茧的,于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种好法子,先是将定制的大木桶沉浸在滚烫的温泉里,然后把泉水倒进去,只要一夜,七八个巨大的木桶里的泉水,也就变成了滚烫的热水。 这些热水取出来倒进煮茧的大锅里面,将蚕茧浸泡在满是皂角的热水里,浸泡一段时间之后,再放进另外一口水温更高的锅里面煮,然后再捞出来放进水温低的锅里面……很辛苦。 最后开始缫丝,一排排的木头架子,上面有一个个的飞轮,妇人们找到茧头之后,就会抽丝,四五根蚕茧组成一根丝,只要轻轻转动飞轮,蚕茧就欢快的在水里翻滚,一根根几不可见的丝线,就会缠绕在飞轮上……非常的神奇。 最神奇的事情就是,云琅坐在家里,眼看着妇人们抬着一筐筐的蚕茧出去,拿回来的却是一盘盘乳白色的丝线…… 骊山脚下盖房子确实很漂亮,只可惜这里地下水很丰富,地上潮湿的厉害。 还没有进入夏天,砖墙上就起来了一层水渍…… 云琅决定用白色的石灰把墙壁刷一下,这东西不错,不但防潮,还能起到杀虫子的作用,再用石灰跟沙土,黏土混合之后做成三合土,把地面再铺一下,应该能起到非常好的防潮作用。 鹅卵石渭河边上,山溪里面多的是,挑选拳头大小的一股脑的倒进挖好的柴窑里面,然后就点火猛烧,等石头全部都烧透了,取出来的就是石灰。 用的时候只要泡进水里,石灰跟水反应之后,就成了石膏泥,拿来刷墙再好不过了。 云琅很怀念徽派建筑中的青砖白墙,准备把云家庄子也弄成那种模样,虽然建筑充满了大汉风格,只要有了青砖白墙,云琅说这就是一种新的建筑艺术,有谁敢反对? 云家的半大小子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个都是男子汉,干起活来很麻利,即便是烧石灰这种重体力活,他们也干的有声有色。 在云家,一旦孩子们开始不管猪,牛,羊,鸡,鹅就说明这个孩子已经长大了。 石灰是要烧一天一夜的,好在云家根本就不缺少木柴,开辟这片庄子的时候砍下来的杂木柈子堆了足足一亩地,十年都烧不完,即便是云家一直在烧木炭,也没有消耗多少。 云琅满意的看着绿油油的群山,觉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有办法把这些树全部砍光,在大汉高喊环境保护会被人骂成傻子的。 云家庄子冒起来的股股浓烟,五里地之外都能看见,充分说明了这里的人气很旺盛,是好事!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阁楼上,正在遥望云家庄子里冒出来的股股浓烟,青天白日下,烟柱冲天而起,蔚为壮观。 女子的面容精致,妆容一丝不苟,葱白一般的手指纤长,指甲上的蔻丹嫣红的刺眼,看了一阵浓烟,就轻启朱唇道。 “长秋,冒烟的地方是着山火了吗?” 一个戴着乌纱冠的宦官躬身道:“启禀皇后,冒烟所在乃是云氏庄园,估计是在烧炭吧。” “咦?上林苑什么时候也有外姓可以入住了?” “启禀皇后,云家的主人有大功于我大汉,因此蒙陛下赏赐,才得以进入上林苑。” “什么大功?说说。” “也没什么,就是制作了一种新的耕犁,陛下命名为元朔犁。” 美人笑道:“总算不是一个幸进的小人。” 大长秋小心地看了一眼美人的脸色,低声道:“皇后,这些话不可再说。” 美人闻听此言,勃然大怒道:“怎么就说不得?他刘彻拥千百美人夜夜笙歌,身边尽是一些奸佞之徒,就连卫子夫这个贱婢也被抬举成了皇后。 我陈阿娇身处名门,当年一句“金屋藏娇”就让我母亲为他刘彻登基操碎了心。 成亲的时候你侬我侬,就因为一些奸佞之徒的谗言,他就狠心的剥夺了我所有的荣光,刘彻!你好狠的心啊!” 大长秋对陈阿娇间歇性的发疯似乎并不吃惊,把身体稍微侧一侧,果然,一个朱漆托盘就被摔在了地上,然后,就是发簪与袍服…… 第九十九章骗鹿 第九十九章骗鹿 自从云家的大池塘里多了三十几只鹅,池塘里的鱼就多了起来。 这很奇怪,鹅是吃鱼的…… 随地大小便的鹅粪好像又能养鱼……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小小的生态圈就形成了。 这个池塘里的鱼,云琅是不吃的,丑庸她们倒是很喜欢,自从云家有了新的做鱼方法,她们就会变着法的捞鱼吃。 红烧,红烧,还是红烧…… 云琅不想家里除了红烧鱼之外,再有别的吃鱼方式。 吃过鹅粪便的鱼他不想吃,想吃野生鱼就要去云家庄子左边,那里是长门宫的范围,云琅不敢进去。 刘彻放逐老婆的地方,野男人进去了,下场很可怕,不是陈阿娇下场可怕,是野男人的下场很可怕。 云琅试着在渭水里钓鱼,枯坐了一整天,也没有什么收获,期间还有几个闲的没事的野人跑来告诉他,在渭水捞鱼要用渔网。 满骊山的野人现在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往云家背煤石,云家对这东西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 现在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条产业。 煤矿在十里之外,可惜道路不通,没法子用大车去拉,全靠野人一背篼一背篼的背过来。 被煤炭弄得浑身黑乎乎的野人,现在看起来更像是野人了。 “滚开,每回都骗我的油饼吃。” 云琅对煤炭工人没有歧视,相反,他更觉得亲近。凡是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在云琅眼中差别不大。 “小郎君,北边的园子里有一群美人,你就不想去看看?”煤矿工人瞅着云琅篮子里的油饼流口水,依旧不断地给他提供美人的消息。 “别想了,我不去,你们也不准踏进那地方,谁进去谁死,知道不?” “董大就去过,还跟一位小娘嘿嘿嘿……” “他还活着?” “活着啊,还捞了一支银挠头,现在天天去。” 云琅取出一个油饼丢给煤矿工人道:“帮我一个忙,揍这家伙一顿,打到他不敢去北边为止,要不然,他会害死你们所有人的。” “那就再来一个油饼!”煤矿工人非常的豪爽。 最后,云琅半篮子油饼都没了。 回到家里,云琅就郑重的告诫家里的所有人,不准去北边,至少不准踏出云家庄子地界一步。 他甚至给家里人下令,没事干就在庄子北边种树,种那种长的快,而且还高大的树种。树底下栽满荆棘,荆棘里面种满花椒树,总之,云家的一条狗都不许去那边。 老虎更是被云琅带着去了北边,揪着老虎耳朵告诫了这家伙一万遍,不准去那边。 北边山青水秀的基本上没有高大的乔木,更不要说灌木了,不到一尺高的草丛,对老虎没有什么吸引力,因此,不用云琅说,老虎也不愿意去那边。 长门宫很大,陈阿娇的活动范围只能是长门宫附近两里地,云琅看见了骑着游春马在草地上瞎逛的彩衣宫女。 长相看的不是很清楚,云琅也觉得没必要看清楚。 家里多了两个会捏泥人的老汉,捏出来的泥人惟妙惟肖,须眉可辨,就是不点眼珠子。 其中一个老汉说了,没有点眼珠子的泥人是泥人,点了眼珠子的泥人就变成了生灵。 这让云琅很怀疑这两个家伙是女娲转世,因为把泥巴变成人,是女娲娘娘的独门本事。 人跟野人的区别只是一件衣裳罢了。 两个洗干净的老汉,穿上新麻衣,竟然有了那么一点仙风道骨的意思,整天坐在门廊下,笑呵呵的看着家里的仆役们忙忙碌碌。 刘婆她们忙碌了半个月,才把家里的蚕茧统统弄成了桑蚕丝,不要说云琅,就是在家里混饭吃的霍去病跟李敢两人,也有叹为观止的感觉。 “六千四百四十七束丝!”刘婆的两只手已经被热水泡的没了肉色,依旧骄傲的对云琅道。 “泉水边上的作坊要盖顶棚,要起房子,眼看着秋蚕又要煮茧缫丝了,等不起!” 刘婆的话说的理直气壮,听起来很无理,可是,即便是霍去病,李敢两个彻头彻尾的奴隶主,也没有觉得刘婆这样长气的说话有什么不妥。 看来,在大汉国,还是很尊敬有本事的人的。 云琅自然是同意了刘婆的建议,让她自己去组织家里人盖房子,自己人弄不好的地方,请外面的高价木匠就是了。 “养了一季桑蚕,你就把去年的投入全部找回来了。”霍去病比较中意云家的锅盔,抱着一个大饼,掰着吃。 “他去年都投入了些什么?”李敢好奇的问。 霍去病放下锅盔拍拍手上的渣滓笑道:“这些人的口粮跟衣衫。” “这么好赚?”李敢有些吃惊。 云琅摇着鹅毛扇笑道:“作坊化劳作就是这个样子,如果家里的妇人们会纺织,会织绸布,会染色,养桑蚕这活就跟铸钱没区别,而且比铸钱来的轻松。” 李敢笑道:“绸布可以当银钱使唤,可能比银钱还好出手一些,是一门好营生。 我家里也有不少桑田,回去告诉我母亲,看看能不能也把家里的仆妇聚拢起来养蚕。” 霍去病嗤的一声笑道:“你得先有一个这么能干的管事!大家族里的仆妇有几个是能干事的? 莫说仆妇,就是男仆,也一个个唯唯诺诺的,在主人面前大气都不敢出,稍微有点地位的仆役,一旦被提拔,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欺辱比他还要弱小的仆人。 要他们干事情,难啊! 对啊,云琅,你是怎么弄的?” 云琅摇着鹅毛扇如同诸葛之亮,微笑道:“无他,惟行黄老之术尔!” “黄老之术?已经过时了,现在陛下正在推行儒术!” “儒术?李敢,你来告诉我何为儒术?” 李敢瞅着天空,好半天才转过头对霍去病道:“老霍,你知道不?”霍去病摇着脑袋道:“去年的时候董仲舒进宫给陛下讲解儒术的时候,我跑去听了,听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出来了。” 云琅见霍去病跟李敢齐齐的看着自己,就笑道:“仁义礼智信就是儒,也是儒家的五种道术。 这五种美好的品性是儒家希望人能够具备的五种美德,身怀这五种美德而不显露的人被他们称之为君子。 儒家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每一个汉人都改造成君子,一旦成功,天下就会出现道不过三代,法不二后王这样有秩序的场面。” 只要看看两人吃东西的样子,云琅就知道自己的话白说了,说句老实话,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所谓学问,就是没事干不经意的多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久而久之别人就会远离你,并且认为你是一个高人。 在大汉这社会里,没有两把刷子真的是没办法混的,有学问的人一见面就会张嘴问你:“何为道?” 你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就会被人耻笑的。 尤其是在大家伙玩曲水流觞的时候,酒壶上说不定就搁着一只竹简,上面就写着这个问题,要是回答不上来,连酒都没得喝。 因此,云琅就找太宰帮他恶补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太宰在很多问题上也说不清楚,云琅只好自己弥补。 云家的鹿群在草地上狂奔,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骑着马在后面紧紧追赶,不时地弯弓搭箭,一支支圆头羽箭将野鹿冲击的东倒西歪。 母鹿自然是不会参与这种粗暴活动的,跟老虎依偎在一起,享受老虎粗暴地抚摸。 母鹿又怀孕了,这家伙自从没有了食物危机之后,就怀孕怀的很勤快,老虎似乎也知道这家伙怀孕了,粗大的爪子从来不去碰母鹿的肚皮,而是扣在母鹿的脖子上,指甲都露出来了,只要一用力,母鹿的脖子就会被撕开。 一个像虐待狂,一个像受虐狂,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和谐。 “你家的鹿不好捉。”李敢从战马上跳下里,擦试一把汗水对云琅道。 “我只要想吃鹿肉了,就会派老虎去捉,时间久了,这些鹿也就会一些奔跑逃脱的技巧。” “我们今晚就吃鹿肉吧?” “不成,只要;鹿群逃脱了追杀,回到了鹿圈,人家就有活下去的资本,我们要讲道理!” “你跟一头鹿讲道理?” “为什么不呢?你以为我家的鹿都是从哪来来的? 都是自己跑来的,鹿圈是我划定的一个绝对安全区。 只要在这个区域里面,所有的鹿都是绝对安全的,而且还有人定期投放食物,它们在这里交配,生育不会有天敌来伤害它们。 久而久之,骊山所有的鹿群都知晓这里是一个安全的地方,都会来这里生育后代。” “然后你再从中偷取人家的幼鹿自己饲养是不是?” “对啊,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是人,就因为我们比较聪明,鹿群就没有阴谋这个概念,所以我们就能动手脚。” 第一百章玩物 第一百章玩物! “呀,这就是兵法啊!”李敢赞叹道。 “这是当然!”云琅不由自主的拿出鹅毛扇再挥动两下。 “狗屁的兵法!” “狗屁兵法他也是兵法,你不要管我的兵法狗屁不狗屁,只要管用,就算是其臭难闻,你也只能忍着!” 霍去病大怒道:“将之道在智,信,仁,勇,严……那里有你这般卑劣……” 等他说完了一大通废话,却发现云琅跟李敢已经窃窃私语着走远了,只留下老虎总想趴着他的马屁股到马背上来。 霍去病的战马早就熟悉了老虎,因此并不是非常的畏惧,只是不敢动弹。 霍去病按着老虎的脑袋把他推开,战马这才如蒙大赦一般的向云琅跟李敢追逐了过去。 掉在地上的老虎非常恼怒,一巴掌拍翻了谄媚的母鹿,大叫一声就追逐了下去。 “呀,三位小将军在官道上纵马狂奔,真是吓死奴家啦!” 三人的马匹才超越了一溜马车,一颗美人头探出车窗,笑吟吟的瞅着英武的三人众。 云琅定睛一看,美人是美人,这一点都没错,只是分不清楚是男是女。 霍去病的眉头皱了起来,李敢却拱手道:“原来是董君当面,我等孟浪了。” 美人掩着小嘴笑道:“荒野古道无聊,没想到遇见了三位小将军,不如来到车上,我们把臂同游,岂不是一桩快事?” 霍去病的眉头拧成了一疙瘩张嘴就道:“我们兄弟三个,各个勇猛,董君能承受得起?” 美人儿没好气的啐了霍去病一口,娇笑道:“好好的古道路遇被你说成什么了。 快上来,我这里可有你们平日里见不到的糕点哟。” 听他这么说,云琅,李敢齐齐的打了一个冷颤,这个王八蛋真的敢在青天白日下就邀请别人跟他一起荒淫。 霍去病狞笑道:“看来我们三兄弟还没被董君看在眼里,再加一个兄弟如何?” 说着话就张嘴长啸一声,顿时,老虎大王就从旁边的草丛里跳了出来,趴在董君的车窗上大吼一声。 “嗷呜——” 老虎出来的那一刻,董君的马车就开始狂奔,紧跟着他的车队也跟着跑了。 李敢挥挥袖子驱赶一下眼前的灰尘,回头看着云琅道:“那家伙屎被吓出来啦了,臭死了。” 云琅坏笑道:“老霍刚才还准备打人家的主意呢。” 霍去病恨恨的吐了一口唾沫道:“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 李敢笑道:“小心人家去找窦太主哭诉!” 霍去病眼瞅着董君远去的马车道:“太无法无天了,馆陶竟然敢派一个玩物去长门宫!” 霍去病的话说完,云琅就摇着鹅毛扇瞅着天空,天上的云彩真是好看,一朵朵,一片片,白的令人心醉。 李敢则抚摸着老虎的脑袋,专心致志的往老虎嘴里塞肉干,谁都没有听到霍去病到底说了些了什么。 霍去病不屑的对两人道:“我才不会用这种手段去打击别人呢,没的脏了嘴巴,你们两个也不用装傻了。” 两人顿时如梦初醒,云琅朝李敢拱拱手道:“我昨日在前面的河湾处下了笼子,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收获。” 李敢笑道:“看过就知。” 霍去病觉得战马在战栗,回头就看见老虎正蹲在他的马屁股上,舔着舌头等着他驱马前进呢。 恼怒的将老虎推下马,再来几次,他觉得他的战马可能就废了。 渭水只有在冬日的时候才会变得清澈,像现在,根本就是一河的黄汤。 还没到地方,两个野人就从河湾里钻了出来,远远的朝云琅呼喊:“小郎君,小郎君,你下的笼子里有鱼!” 云琅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找个干净的地方,把马洗涮干净。” 野人慌不迭的接过缰绳,心惊胆颤的瞅着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身着羽林军军服的家伙。 以前的时候,羽林军看到他们一般都会动手就杀,没什么好说的。 霍去病很自然地将战马缰绳丢给野人道:“伺候好了。” 李敢刀子都快要抽出来了,见云琅跟霍去病如此,也就罢了杀人的心思,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有丝毫损伤,耶耶活剥你。” 野人如蒙大赦,高兴的牵着三匹马就去了树荫下的溪流,那里的水干净。 “喂喂,见到野人你们两个怎么不杀?” 李敢匆匆的下了河滩,问云琅跟霍去病。 霍去病摇摇头道:“杀他们很有意思吗?” 李敢摇头道:“很没意思!” “没意思你弄死他们干什么?让他们活着还能帮我们喂马,以后少干这种没意思的事情。” 云琅正吃力的往上拽自己的笼子,见这两个混蛋袖手旁观,就怒道:“没看见上官在干活?你们两个就不能长点眼色?” 两人一起冲着云琅呲呲牙齿,就上前帮着拉笼子。 笼子足足有四米长,里面大外面小,鱼只要贪吃鱼饵钻进了笼子,就别想在出来了。 渭水里的鲤鱼土腥气太重,云琅不喜欢,所以给笼子里下的是荤饵,只有喜欢吃肉的鲇胡子鱼跟黑鱼才会进去。 笼子很重,三人费尽力气才把它拖拽上来。 云琅瞅着胡乱跳弹的笼子满意的道:“还不错,有收获!” 揪着笼子底往外一抖,哗啦啦掉出来一堆鱼。 跟云琅预料的差不多,除了鲇胡子就是黑鱼,其中有一条最生猛的黑鱼,在笼子里还把两条鲇胡子鱼咬成了两截! “晚上就吃这条吧,看着生猛!”霍去病就这德行,宠物喜欢云琅的老虎,战马喜欢最烈的战马,吃东西也喜欢最生猛的,估计将来娶老婆也会娶一个最彪悍的。 “那你就要看住了,这家伙在陆地上也能跑,别让它溜回水里。”云琅见黑鱼在地上不断地跳弹,就出声提醒霍去病。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瞅着在沙滩上蠕动滑行的黑鱼,赞叹道:“长见识了,这家伙堪称捍卒,身陷死地犹自奋力求生,不如我们成全他算了。” 李敢抽出一枝圆头箭重重的瞧在黑鱼的脑袋上,见这家伙在抽搐不乱跑了,才出声道:“它跑了,咱们今晚还怎么吃糖醋鱼?再说了,两军对阵,妇人之仁最要不得。” 霍去病笑道:“这世上猛士太少,总要优待一些才好。” 云琅才不管两个神经病在说些什么,一扎长的肥泥鳅多少年没见过了? 这东西不论是拿来炖豆腐,还是爆炒,都是极品美味,一般有好泥鳅吃的时候,他就看不上黑鱼这种东西了。 喊过来一个人正在给老虎洗屁股的野人,让他们把河滩上的鱼以及笼子一起背会云家,脑袋被黑鱼咬掉的鲇胡子鱼就算赏赐给他们了。 回到了庄子上,李敢看着梁翁给两个野人一人装了一碗糜子面,摇摇头道:“还挺好使唤的。” 霍去病拍拍李敢的肩膀道:“反正我是准备好了,一旦立下军功,就跟陛下要上林苑的园子,就在云家庄子南边,你如果冬天来云家庄子,啧啧,那时候,这里就他娘的是神仙地!” 李敢瞅瞅四周的旷野,撇撇嘴道:“继续吹!” 霍去病笑道:“不说别的,光是冬天有青菜吃,晚上睡觉屋子里不用放火盆依旧温暖如春这两条,我说是神仙地就不为过吧?” 李敢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砸吧一下嘴巴道:“今年冬日来试一下,如果是真的,我也干了。” 云琅吩咐完厨房之后,正好听到李敢的话,就拍拍他的肩膀道:“你会赖在我家不走的。”12989 第一零一章贼喊捉贼 第一零一章贼喊捉贼 云琅的耐心很好,直到三人吃了一顿美味的晚饭之后,他才煮上一壶茶准备跟霍去病,李敢打听一下大汉国贵族的风俗。 毕竟,那个叫做董君的家伙,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强大了,大马路上就香艳的邀请三个少年与他同车,云琅觉得一般人干不出这事。 “他怎么会是一般人? 人家可聪明了。 咱们三个中间人家其实只看上了老霍,准确的说人家希望勾引老霍,一旦成功,一来可以跟馆陶献媚,二来可以让皇后的脸上无光。”云琅仅仅开了一个话题,李敢就兴致勃勃的接上了。 “他母亲是阳陵邑买珠子的,有一天馆陶看中了他家的珠子,让他母亲拿珠子进府,他母亲就带着他去了。 然后……哈哈哈,他就伺候了馆陶五年,两人以母子相称,至于怎么个称法,你明白不?”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知。 李敢往云琅身边凑凑,一脸淫猥之色。 “你知道不?馆陶啊……董君啊……陈午啊……还有一个马夫……两个游侠……哈哈哈哈,现在明白了吧?” 云琅连连点头,又小声问道:“就没人管管?” 李敢拍一下大腿道:“以前窦太后在,没人敢管,现在管了就会让人想到废后,这是陛下的心病,也就没人管了。” 两人说的热烈,霍去病看不惯两个贱人的模样,就找了一本书简,靠在窗户边上看书,只是鄙夷的眼神不时地飘过来。 丑庸给褚狼擦汗的场景吸引了霍去病的注意力。 他干脆放下竹简,隔着纱窗看丑庸跟褚狼。 当他看到丑庸踮着脚尖亲吻了一下褚狼的面颊,就微微一笑,重新拿起书简继续看书。 喜欢待在云家的原因就在这,在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唯唯诺诺的奴仆。 丑庸长得不好看,还胖,然而,她却是一个聪明人,卓姬当初说她傻,其实是没有看到丑庸的另一面。 这是一个极有决断的女子,且有自知之明,她知道云琅对她是个什么态度,所以她就不指望在云琅这里获得更多,挑选了云家最有前途的仆役,也算是明智之举。 两个彻底满足了八卦欲望的贱人,在举着茶杯碰了一下之后,就哈哈一笑,所有的心思都在不言中。 李敢对云家的桑蚕产业非常的感兴趣,这两天没事就按照刘婆说的换过衣衫之后就去了蚕房。 霍去病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致,提着梁翁给他特意打制的一袋子轻量版铁羽箭去了没人的地方练箭。 云家最清净的地方是哪里? 就是北边,与长门宫毗邻的地方。 这地方的地面上长着矮矮的青草,只有十来个五六岁的男女孩子吆着一群鸡跟鹅在草地上找虫子吃。 霍去病安置好了箭垛,特意选了一棵大树当自己的遮阴之所,他站在大树下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风。 在风稍歇的那一刻,拉弓射箭如同呼吸一般容易。 黑色的铁箭飞过长长的距离,最后落在箭垛上…… 霍去病遗憾的摇摇头,铁箭很沉重,自己的弓力不足,射出去的羽箭不但飞行速度慢,而且杀伤力很有限,最重要的是,铁羽箭对弓弦的伤害太大。 云琅也到了这边,瞅着满草地的公鸡有些伤感,买小鸡的妇人被那些无良的商人给骗了。 不仅仅如此,大白鹅还野性难驯,谁家养的鹅能忽闪着翅膀飞起来?最远都能飞两三百米…… 相比鹅,云琅更想要鸭子,只可惜在大汉,这东西居然只有吴越两地有,适合关中养的鸭子还没有被驯化!!! 几百只公鸡追着三四十只母鸡踩蛋的场面惨不忍睹,云琅决定再弄一些母鸡回来,至于这些已经养了大半年的公鸡,吃掉,或者做成风干鸡都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霍去病提着箭囊来到云琅身边道:“铁羽箭太重了。” 云琅皱眉道:“木杆羽箭你用的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选用铁杆箭?自己给自己找这个麻烦做什么。” “我想要一种可以射的远,而且杀伤力大的东西。” “既然是这样,你就应该在弓上想办法,在羽箭上想办法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大黄弓就这样了,弓力太大我拉不开,即便是能拉开,也没有持续作战的能力,没什么用处。 云琅笑道:“其实啊,以你的力气拉开五担弓没有什么难度,只是要在弓上面做些手脚。” 霍去病笑道:“光拉开有什么用,我需要的是杀伤力,真正的五担弓的杀伤力。” 云琅取过霍去病手里的弓,轻轻地弹了一下道:“想要在弓上取巧,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弓。 这东西说白了是一个蓄力的机关,把我们拉弓的力气蓄积储存起来,然后在需要的时候突然爆发出去的一种机关。 既然弄明白了什么是弓,我们接下来就要解决,怎么让弓蓄积的力量比我们动用的力气多就成了。” 霍去病皱眉道:“有办法?” “怎么就没办法了,这种省力的法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比如绞盘,比如辘轳比如家里的水车,水磨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才出现的,把那些装置缩小一点用在弓上就成了。” 霍去病伸长了脖子瞅瞅云家正在缓缓转动的高大水车,没好气的从云琅手里抢过弓,继续去自己想办法。 云琅见这家伙想的可怜,就道:“实在不行就用空心的铁箭,这样可以减轻羽箭的重量,还可以随时调整重量,直到你满意为止。” 霍去病转过头冲着云琅笑道:“这个法子不错。” 云琅正要准备进一步嘲笑霍去病不选择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却一定要选择治标的法子,却听得麻籽地那一边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两人对视一眼,让孩子们吆着鸡去别的地方,他们两人钻进了麻籽地,拨开了麻叶向长门宫方向看过去。 一个野人正在亡命的向云家庄子这边狂奔,在他的身后是十余骑武士,手里挥舞着各种武器兴奋地嗷嗷叫,董君也骑在其中一匹战马的背上,手里携着一柄长弓,正在瞄准那个野人射击。 董君手里的弓是软弓,这样的弓箭只适合来猎杀兔子,但是,董君的箭法却准的惊人。 弓弦响过,那个野人的背上又多了一支羽箭,于是,野人跑的更加迅捷。 “你家的仆人?”霍去病举着弓问云琅。 云琅仔细辨认之后摇头道:“不是,此人自寻死路,怪不得别人。”“你认识?” “见过,给我家背过一阵子的煤石,不知道怎么的就与隔壁的宫女有染,我让人劝过了,看样子他没听啊。” 霍去病瞅着那个野人的大腿上中了一箭之后,就摇头道:“他完蛋了。” 两人眼看着那个叫做董大的野人被武士们用绳子套住脖子拖拽去了一个大树桩子,对视一眼,就准备离开。 忽然就听对面有人道:“两位郎君今日不会再用老虎来吓唬人家了吧?” 云琅站起身朝董大拱拱手道:“方才听见有人惨叫,还以为有歹人潜入,没想到是董君在处置下人,多有得罪,这就告退。” 董大听着云琅说话,却把目光盯在霍去病身上娇笑道:“难道说这个仆役不是你云家的人?” 霍去病冷冷的看了董君一眼,并不做声。 云琅笑道:“云家的成年男子只有一个老仆,剩余都是在去年冬日收拢的妇孺,既然此人犯了宫禁,董君处置就是,莫要牵连我云氏。” 董君笑吟吟的道:“如果我一定要说此人是你云氏庄园的仆役呢?” 云琅笑道:“廷尉府的中大夫张汤,对云家有多少人手知道的清清楚楚,董君还是莫要打我家的主意了,我听说,中大夫最喜虐杀你这样的俊俏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董君有些犹豫不定,见霍去病,云琅已经走了,就怒气冲冲的对武士们道:“折断他的手脚,用木槌砸烂他的心……” 说完,也打马远去。 第一零二章寂寞是一种大毛病 第一零二章寂寞是一种大毛病 长门宫是一个很奇怪的存在。 这座宫殿原本属于馆陶公主,十四年前,馆陶把这座宫殿送给了皇帝。 现在,皇帝用她送的这座宫殿来安置她失宠的女儿。 这世上的事情很多时候都带着一股子可笑的宿命论。 云琅有的时候其实很同情这个时代荒淫的勋贵们,在这个除了喝酒看歌舞之外再没有多少娱乐的时代里,除了两性的欢愉之外,想要更多的娱乐是找不到的。 唯一代表高尚情操的文学欣赏,音乐欣赏面对的人群却过于小众,不足以娱乐大众。 云琅知道,精神生活一旦匮乏,导致的结果就是肉欲的横生,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一旦娱乐活动集中在一两个方面,那么,造成的后果就是这种娱乐活动会畸形的发达。 阳陵邑中最漂亮的,最豪华的所在,一定是青楼,最喧嚣,最混乱的场合一定是赌场。 茫茫夜色中,只有这两处所在依旧灯火辉煌。其它的地方早就漆黑一片了。 至于打麻将就轻松愉快了。 云琅,霍去病,李敢加上一个最近沉迷于此的太宰,三更天了,四个人的精神依旧健旺。 “五饼!” “碰!” “什么人啊,这牌也能打出来?”李敢恨恨的丢出一张六饼,他的夹张没了。 “糊了!” 太宰面无表情的推倒牌…… 李敢瞅瞅云琅面前好大一堆铜钱,商量道:“先借我一点!” 云琅摇头道:“牌桌上借钱不吉利,你就不要想了。” 霍去病见李敢又在看他,指指他面前不多的几个铜钱道:“我也没几个了。” 李敢跟太宰不熟悉,再加上太宰那张难看的脸,让他长不开口,最后瞅着小虫道:“小虫,小郎白日里给了你不少赏赐,先拿来让小郎用用,下回来了加倍还你。” 霍去病把面前的牌推倒没好气的道:“没钱了就结束,跟丫鬟借钱,你丢不丢人?” 李敢抓耳挠腮的道:“我还想玩……” 太宰把面前的铜钱,银锭,金叶子全部拢进一个木头盒子,也不发话,起身抱着木盒子就走了。 “你家的教书先生遭过腐刑?”霍去病见太宰下楼走远了,掌灯的仆役们也散了,这才小声问道? 云琅一边吧竹制的麻将牌往盒子里归拢,一边小声道:“不遭受过奇耻大辱,你觉得一个读书人会隐姓埋名的来我家教仆役们识字?” “到底什么来头啊?听他授课,比教我读书的先生还要好。” 云琅把最后一枚麻将牌收进了箱子,叹口气道:“有一个厉害的人来家里帮忙,还多问什么啊,有的用就不错了。” 云琅一直在有计划地让太宰,老虎出现在人前,这是一种策略,如果把他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才会招人怀疑,当太宰老虎已经习惯人群,并且融入人群,才是真正的保护。 大隐隐于市,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天亮之后,霍去病跟李敢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云家,今天再不去军营值守,公孙敖会发疯的。 回军营,就会路过长门宫,长门宫的山门外边的树桩子上绑着一具尸体。 尸体的手脚都被拧断了,怪异的向后垂着,被绳子固定在大树桩子上,一根粗大的木棒插在尸体的胸口上,看起来非常的凄惨。 霍去病跟李敢的战马飞驰而过的时候,惊动了尸体上的苍蝇,如同惊动了一股黑色的龙卷风。 李敢奇怪的瞅了一眼,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打马跟上霍去病。 取阳陵邑采买的梁翁在回程的时候也看到了那具尸体,告诉云狼之后,云琅沉默了一会,就摇摇头,此事与云家无关。 张汤来云家的时候,也看见了那具已经腐烂的看不出模样的尸体,派人去长门宫打听之后,就来到了云家。 他是来视察云家庄稼的。 胡麻已经开出了淡蓝色的小花,结蕾就在这几天,油菜花也开得漫山遍野,诺大的山坡如同一张黄色的花毯。 甜瓜已经有核桃大小了,核桃树已经有两尺高了,至于胡萝卜,张汤已经吃了三根。 云琅狠下心掰了一片卷心菜嫩叶递给张汤道:“尝尝,这种新蔬菜,味道不错。” 张汤坦然的将那片卷心菜塞嘴里,慢慢的嚼碎吃了下去,点点头道:“甜香,味道不错,哪来的?” 云琅笑道:“就是您送来的种子里面夹杂的几颗,只长出来十六棵,我决定全部留种。” 张汤笑道:“这算是上天的恩赐,看守好这些东西,就算是不做官,也足以留名青史。” 云琅笑道:“我不在乎,九死一生之人,只要平安过完一生就是邀天之幸。 您送来的种子里面,还有另外的宝贝,也长出来了。” 张汤的眉头皱了起来,司农寺错过一种可以原谅,错过两种,那就是渎职了。 见云琅指着一片葱,张汤笑了:“葱姜不算!” 云琅笑着点点头,这句话说的真是太好了,葱姜不算,那么,洋葱这种葱也应该不算吧? “你种了太多的油菜啊,也种了太多的麦子,为什么不种小米跟糜子呢?” “小米种了一些,至于糜子,我准备等麦子收割完毕之后再种!” 张汤的眼睛一亮沉声问道:“能做到两熟?” 云琅笑道:“总要试试的。” “如果成功,你将名扬天下!” “还是继续忘记我吧!” “雷霆雨露均是君恩,不可心存怨望。” “真心话啊……” 张汤瞅着云家左边的长门宫叹口气道:“总有奸佞让这个世界不得安宁!” 云琅拱手道:“中大夫法眼无差,想必小人在您眼中,应该无所遁形。” “且容他嚣张几日!” 张汤高耸的颧骨变得有些潮红,这一幕云琅见过,当初去红袖家取粮食的时候,他就是这副模样。 所谓皇帝鹰犬,自然要为皇帝分忧,做皇帝做不到的事情,替皇帝想皇帝想不到的事情,将所有威胁皇帝安全以及声誉的事情消弭于无形,这才是一个合格的鹰犬。 一旦被鹰犬认为是奸佞的人,下场已经被注定了。 “听说你家今年仅仅是养蚕缫丝,就获得了七千余束丝?” “确有此事,安排专门的人去干专门的事情,总能事半功倍,秋蚕收获在即,大夫想去看看吗?” 张汤笑道:“自然要看看,诺大的一个农庄,从无到有仅仅一年时间,本官自然要看看你说的专门人士是如何干活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穿过一片甜菜田,这一次,云琅没有向张汤解说这种东西的根部,只说这东西的叶子也能当菜吃,只是味道不如卷心菜。 云家的桑苗还小,不能频繁的采叶,因此,妇人们只能拿着长长的钩镰去远处采集荒野里的桑树叶子。 牛车上装满了桑叶,云琅跟张汤两人让开小路,让牛车先走,五辆牛车上装满了新鲜的桑叶,张汤满意的问道:“养了很多蚕?” 云琅点头道:“管事说能产一万束丝。” 张汤笑着摇头道:“该信的一定要信,该不信的一定要看个究竟,大汉国还没有人这么大规模的养蚕。” 云家的蚕房很大,只是建造的很简陋,一群孩子正在用石膏填蚕房砖石上的缝子。 青色的砖,白色的勾缝,远远看起来很是漂亮。 通风的大窗户打开着,前后左右都有窗户的房子让张汤看的有些发愣,指着蚕房问道:“这房子是专门用来养蚕的?” 云琅笑道:“是的,今年工匠好找,就先盖了这些,等明年钱多了,就准备多盖几间,家里全是妇孺,总要每个人都有事情做才好。”13189 第一零三章利国利民的麻将 第一零三章利国利民的麻将 蚕房里面的空气清新,黑色的纱布包住了窗户,透过了风,却遮蔽了一部分的阳光,房间里稍微有点暗,桑蚕啮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 张汤跟云琅两个换上了干净的麻布,戴上了一个奇怪的口罩,沿着一摞摞巨大的笸箩架子边走边看。 “再有五天,这里的桑蚕就会停止进食,准备去蚕山了。”同样打扮的刘婆轻声道。 张汤回首看了一眼不计其数的桑蚕笸箩低声问道:“会有一万束丝的产出?” 云琅示意刘婆来回答。 刘婆施礼道:“只多不少,婆子发现,家里的桑蚕长得普遍比外面的桑蚕大一些,如此,产出的蚕丝也就多,一万束丝只少不多。” 张汤再看看身着同样衣衫的其他仆妇问刘婆:“为何要穿这样的衣衫?” 刘婆笑道:“这些衣衫,每穿一次就要用烧开的水烫洗一次,进到这里的人不能涂脂抹粉,身上不得有异味,这些蚕宝宝啊,娇贵着哪,一个伺候不好,就会成群的生病……” 听一个婆子说话,张汤没有半点的不耐烦,直到刘婆絮絮叨叨的说完,才叹口气道:“果然是专门的人才。” 直到此刻,张汤对这座桑蚕作坊能产出一万束丝没了任何怀疑。 走出蚕房,换掉衣衫之后,正好看到一群孩子吆着庞大的鸡鹅群回来,白茫茫的从草坡上转过,看的张汤欢喜异常。 “这么说,你家准备再开一个专门养鸡,养鹅的作坊?” 云琅苦笑道:“有这打算,不过啊,失败了,买来的鸡雏有九CD是公的,这些鸡除过吃肉之外,没多少用处,我其实想要它们下蛋来着,不卖鸡,只靠卖鸡蛋就能有不错的入息。” 张汤笑呵呵的道:“这算什么失败,来年再多抓一些鸡雏,分清公母,不就成了吗?” 云琅摇头道:“靠母鸡孵小鸡是不成的,数量太少不说,没办法供应一座庞大的养鸡场的。家里正在进行人工孵化,大夫想不想去看看?” “哦?不依靠母鸡就能孵出小鸡来?” “正在试验,目前刚刚有了一些门道。” 云琅邀请张汤向松林里边走去,孵小鸡的地方在温泉附近,也只有这里才能给鸡蛋创造合适的孵化温度。 “其实啊,这没有神奇之处,母鸡是靠体温来孵化小鸡的,我就在想,是不是只要给鸡蛋合适的温度,不用母鸡我们也能孵出小鸡来呢。 正好庄园里有两股温泉,我就想用一下温泉水,来试验一下自己的想法。” 张汤哈哈大笑道:“好奇怪的心思,好有用的心思。咦,这又是什么?” 走了一段路之后,张汤就看见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座简陋的棚子,还有高高的木架竖在其中。“ “哦,这里就是煮茧缫丝作坊,是妇人们自己修建起来的,不是很好,准备等冬天再重新翻修一下。” 张汤点点头,钻进去看了一遍,然后跟着云琅继续往里走。 松林中有一片空地,这里面南背北,是接受阳光最好的地方,地上有一长溜低矮的草房,需要人蹲下身子才能钻进去。 三个只穿着短裤的半大小子正在忙碌,一会钻进这座茅屋,一会又钻进另外一座。 张汤蹲在一座茅屋前面,饶有兴趣的往里看,只见一个小子正灵活的翻动着草窝里的鸡蛋,翻动之后,就重新把干草覆盖上。 “成功了吗?” 云琅摇摇头道:“已经损失了不下五百个鸡蛋了,这是新的一批,但愿能成。” 张汤想了一下道:“本官以为你的方向是对的,只要尝试总会找到合适的办法。 这样祸害鸡蛋,也只有大户人家能祸害的起,可这天下又有几个大户人家愿意为养鸡而耗费这么多的鸡蛋…… 一旦功成,养鸡这种妇孺都能干的活计,也不知道能养活多少人。” 云琅笑道:“一旦功成,至少会有多的吃不完的鸡蛋!” “多的吃不完的鸡蛋?哈哈哈,这话有趣,云琅,如果本官真的有一天能看到鸡蛋多的吃不完这样的盛景,本官情愿亲自做你的驭手,赶着马车带着你夸耀长安城!” 云琅笑道:“今年就这样了,明年我才会好好的规划一下山庄,明年这时候你再来,又会不一样。 我现在马上就要有一万多束丝了,你有没有好的商家可以介绍给我,卖给官家实在是太亏。” 张汤挨个看了孵小鸡用的草棚子,听云琅这样说,笑道:“卖给官家其实不亏,主要看谁来收你家的桑蚕丝,如果是内府桑弘羊来收,你确实会亏本。 如果交给本官来处置,这些桑蚕丝能卖的比市价高半成。” “以货易货?” “这是当然,本官手里可没有那么多的钱。” “有匠奴吗?” “你需要?” “当然啊,我家里都是妇孺,如果再没有一些匠奴来帮着干活,我还怎么继续操持农庄?” 张汤摸着下巴想了一下道:“哪方面的?” “哪一方面的都成,我有挑拣的余地吗?” “老兵要不要?” “啊?我可以拥有甲士?” “是啊,十六名扈从,这是陛下准许的,也是你一千担官职可以匹配的。” “我们大汉的军卒不是……” “有一些还是可以退下来的,中军府衙就有一批刚刚从雁门关下来的老军,你明日可以提前去挑选。 你要的工匠我也会去找,剩余的用粮食,牛马,皮货,漆器,生铁,还有一些铜器交换,你看如何? 想不要要歌姬?” “歌姬不要,别的都要,牛马,生铁,铜器要占到至少六成货值,如果可能,驴子也要多些,家里妇孺多,驴子比较好使唤。还有啊,有砖瓦我也要,越多越好。” 张汤点点头道:“就这么说定了,先期交割七千束丝,秋蚕收获之后我们再交割剩余的一万束丝。” 从松林里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商讨完毕了所有交换事宜,此时的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还下着小雨。 张汤眼看着是回不去了,云琅自然殷勤的招待一番。 饭后的麻将,不等云琅说,丑庸,小虫,梁翁,刘婆四个就已经摆开了战场。 好奇的张汤跟云琅两个一人抱着一个红泥茶壶在外围观战。 看了几圈之后,丑庸跟小虫两个就被撵下桌子,换上了云琅跟张汤。 张汤果然杀伐果断,还总会喜欢拆牌,两圈下来就被云琅跟刘婆两人给杀得丢盔弃甲。 “好东西,比围棋投壶有趣的太多了,你弄出来的?”张汤虽然输了很多钱,却面不改色,还小声问云琅这东西的出处。 云琅笑道:“日落之后,大汉能玩耍的事情不多,除过酒色之外还能剩下什么?坏风气啊,不如打两圈麻将再睡觉来的逍遥。” “有道理,这一副竹牌本官就不客气了。” 云琅让丑庸拿来一个精巧的小木盒,里面装着一副新的竹牌放在桌子上,对张汤道:“家里做了一些,您看看还有谁需要,五两好银一副,童叟无欺。” 张汤掀开盒子,瞅瞅里面制作精巧的的竹牌,叹口气道:“你这样的人如果不发财,那就是上天无眼啊。” 云琅笑道:“他们购买的不是竹牌,而是智慧,五两好银的价格不贵,这个钱我最多只能赚半年,超过这个时间,人家就会弄出更好的麻将牌,比如白玉的,比如玛瑙的,比如象牙的。 所以说啊,赚大钱的其实是那些卖我竹牌的人,说句实话,我本该要五两金子的。” 第一零四章刘彻的大裁军 第一零四章刘彻的大裁军 云家到现在,一直是在无序的生长中。 云琅做了一个大致的结构,剩余的枝叶就被云家几个分不清主次的仆人们给主导了。 云琅不熟悉汉人做事情的方法,因此,他一般都会站在后面看,看看普通的大汉人是怎么做事情的。 结果,他发现,普通做事现在做的事情跟两千年以后的普通人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只顾眼前不看以后。 至于勋贵们做的事情就跟后世的权贵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作恶不需要遮拦,不需要伪饰,一副我是勋贵我有道理的嘴脸让人很想呕吐。 就是因为害怕这些勋贵们肆无忌惮的做派,云琅才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忍受丑庸她们做的愚蠢决定带来的恶果。 好在上帝保佑,就因为这些愚蠢的做法,让云琅终于脱离了张汤的监管。 此时的云琅,在张汤眼中已经由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变成了一个对世事一窍不通,一门心思研究百工之术的学者。 在大汉国,有两种人只会受到尊敬不会受到迫害,一种就是大司农麾下专门负责研究农作物的司农寺博士,另一种人就是大匠作麾下专门研究各色建筑,城池,桥梁以及农田水利的大匠。 即便是在吕后专权的时候,也没有向这两种人挥起过屠刀。 这一季庄稼成熟之后,云琅相信,他一定能够进入两者的行列。 刘婆的出现,已经表明,云家开始从混乱无序中走出来,开始向有序整齐进发。 十六位武士的进入,则代表着云家彻底进入了自主阶段。 不论是梁翁,还是丑庸,他们对云家马上就要有强大的武士欢呼,他们之前之所以会大肆的往云家拉人,就是抱着最原始的抱团取暖的想法才做出这些事情的。 至于给云家招揽妇孺,没有招揽强壮的男人,也是基于安全的出发点考虑的,只是,他们不懂得循序渐进,事情做的急躁而愚蠢。 大汉的军队分为三种,一种是边军,以及属国军,他们的数量是最多的,不但要负责边防,还要负责地方的安宁。 第二种就是强大的北军衙门,北军衙门所属的大军,无疑是军中最强大的一支,攻城略地,突袭强攻,远征蛮夷,压制四夷,维持汉帝国威严全靠他们,常年驻守在长安三辅。 第三种就是南军衙门,云琅所属的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军就属于南军衙门所属,长安城卫军,宫卫都属于这个衙门麾下。 成员都是良家子,或者勋贵子弟,也是汉帝国政权最忠贞的维护者。 在这三种军政衙门之外,还有一个负责军伍事宜的中军府衙,这个衙门没有统兵权,只负责招募军卒,以及军卒退役事宜。 云琅跟张汤回到阳陵邑之后,就匆匆来到了中军府衙。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居然会如此的热闹…… 无数苍老的军卒,正盘膝坐在中军府衙门前,静静地瞅着大门,没有喧闹,也没有哭喊,场面死寂一片,之所以说热闹,纯粹是因为周边旁观的百姓在那里起哄。 有的要老军跟他走,他家里还缺少一个长工,有的喊着要老军跟他们走,他家有一个守寡的妹子可以婚配。 张汤笑吟吟的瞅着混乱的中军府衙笑道:“陛下开恩,准许五十岁以上的老军还家。” 云琅瞅着这些老军,皱眉道:“陛下没有给他们一些补偿吗?” 张汤笑道:“能脱离军队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恩赐,回到乡下,官府自然有土地分配,且不用纳税,从此可以老死乡间,再也不必受远征之苦,他们赚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实在是弄不明白刘彻的想法。 一个从十五六岁就开始当兵,转战天下三十余年的人,你叫他放下武器拿起锄头? 且不论他还会不会种庄稼,即便是会种,这些无依无靠的老军难道真的可以依靠种地颐养天年? 与其这样,不如趁着还能动弹,当强盗快速的致富之后,再颐养天年不迟。 云琅不知道眼前这些静坐的老军是怎么想的,至少,他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落到这个地步,一定会先去打家劫舍弄一大笔钱,然后再按照官府安排的流程,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种地养老。 说白了,刘彻的政策很好,唯独少了一笔给老军的补偿银钱…… 云琅指指老军对张汤道:“他们似乎有些不情愿!”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知天高地厚!” 说完就带着云琅施施然的穿过静坐的老军群,向衙门口走去。 或许是云琅的军装引起了老军们的主意,一个苍老的老军拉住云琅衣袍恳求道:“求郎官替俺们说说话,连归家的路费都没有,老卒如何返乡?” 张汤冷冰冰的眼神扫过来,老卒顿时就住嘴了,重新低下斑白的头颅一脸的凄然之色。 “就近安置!本来的打算就是就近安置,家在燕赵之地的难道也要走几千里地回家吗? 需要多少银钱做路费你们难道不晓得? 陛下仁慈,不忍见你们老死军中,连骸骨都不得归乡,特意降下旨意给了你们一条活路,莫要得寸进尺!” “校尉啊,老卒情愿老死军中,求校尉给个恩典,打发老卒重新回归细柳营。” “哼,当兵还当成油皮了,军中钱粮自有定数,哪里容得你们在其中耗费,陛下的旨意从无更改的先例。 有在我这里耗费的功夫,不如去找一个新的家主是正经。 来人啊,将他们给我叉出去!” 云琅刚刚走进中军府衙,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激辩之声,紧接着几个衣衫破旧的老军就被几个护卫推推搡搡赶了出来。 其中一个走的稍慢,被护卫一脚揣在屁股上,从大门里跌了出来。 张汤跟云琅两人站在大厅下的小院子里,仔细的研究着园子里开的正艳的石榴花,对眼前的一幕似乎没有看见。 不过,云琅从那个跌倒的老军眼睛里,已经看到了强盗的雏形。 等老军首领被赶出院子之后,张汤笑吟吟的走进大厅,冲着大厅上端坐的大胡子校尉拱手道:“子良兄因何暴跳如雷焉?” 大胡子校尉连忙起身拱手施礼道:“大夫何来?” 张汤拉过云琅介绍道:“陛下准备羽林司马云琅匹配一十六名骑卫,某家听闻子良兄这里人满为患,就来了。”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这位仁兄乃是中军府曹椽校尉孟度,为人素来雅达,云司马如果想要骑卫,尽管与这位仁兄交涉。” 孟度看着云琅笑道:“以幼龄就任羽林司马的云琅,某家早就有所耳闻,今日一见,总算是得偿所愿,来来来,赶紧入席,过得几年,某家就算是见到司马,也要尊一声上官了。” 说完话就拉着云琅入席跪坐在案几后面。 云琅苦笑一声道:“在下愚蠢之名已经入了曹椽之耳,恐怕将来想要再进一步难比登天。” 孟度大度的挥挥手道:“在你这年纪犯错算什么,老夫在你这年纪还在跟狗打架呢,历练上几年,一定是国之干材!” 云琅躬身道:“多谢长者提携。” 孟度拿手指指云琅对张汤道:“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老夫的孩子,昨日才被老夫用鞭子教训了一顿,唉,没法比啊。” 张汤笑道:“喜欢这孩子,就让你家的小子多跟他接触一下,这次老夫去他家的庄园看过了。 陛下交代的几样活计,样样干的漂亮,就算是人家家中全是妇孺,他却把妇孺的用处发挥到了极点。 老孟,不是我张汤看不起你,莫说你儿子,就算是你,在治理家业方面也跟云司马相去甚远啊。” “哦?”孟度惊讶的道:“这还是某家第一次听兄长夸赞一个人,此言当真?”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说别的,他家的庄园从无到有不到一年,已经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就这一条,你比的上吗?” 孟度霍然起身,拉着云琅的手道:“不到一年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此言当真?” 云琅苦笑道:“张公谬赞了,只有七千束丝,另外一万束丝还在桑蚕的肚子里没有吐出来。” 孟度握紧了云琅的手道:“已经了不起了。不如选一个日子,老夫亲自去看看。” 张汤笑道:“让少君去吧,妇人煮茧缫丝,男子去了多有不便。” 孟度大笑道:“是极,是极,不若犬子与拙荆同去?”89 第一零五章官员的行为习惯 第一零五章官员的行为习惯 云琅不明白张汤为何要这样做,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这个孟度与张汤应该是同一个利益共同体里的人。 张汤之所以关注云氏,一来是因为他习惯性的怀疑任何人,二来也是受皇帝之命监管给云家的新式种子。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张汤得出了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那就是云氏的出现对大汉只有好处没有过坏处。 尤其是云家层出不穷的新式农具,水利器具,以及马蹄铁,都从侧面证明了云氏不可能是什么心怀叵测之徒。 如果有谁肯用这几样东西作为隐藏奸细的代价,即便他真的是奸细,皇帝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希望这样的奸细越多越好。 大汉朝的官员勋贵不可交,这一点张汤看的非常清楚,他们的荣辱盛衰都维系在君恩上。 当今皇帝并非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仁德之君,昨日还钟鸣鼎食的大富之家,失去了君恩,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 这样的人家,张汤看的多了,也亲手干掉的多了。 像云氏这种专心桑麻的人家,才有可能永远的鼎盛下去,因为这样的人家对帝王没有威胁,反过来说,这样的人家是帝王真正的臂助,只要皇帝不是昏聩到了极点,这样的人家永远都是皇帝拉拢的对象。 皇帝此次大裁军,张汤更是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的陛下就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君王。 军中有用的军卒,他给的待遇丰厚,有功之臣更是不吝厚赐,唯独对那些已经没有大用的老军,一裁了之。 见云琅与孟度交谈的愉快,张汤不由自主的摇摇头,有本事的人,不论在那里,都能遇见对他和善的人。 “门口的那些老军在下不敢要啊。” 寒暄过后,云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孟度笑道:“外面的这些人都是该死的杀才,已经习惯在军中混日子了,现在没了钱粮,自然要闹事,某家也是看在他们为国征战多年,这才耐着性子任由他们胡来。 只要过了本官容忍的底线,他们只能去劳役营,云司马所想本官明白,这里还有一份名单,小郎大可放心挑选,都是有跟脚的人家,只要不是太苛待,他们一定会忠心耿耿。” 张汤凑过来瞅了一眼书简道:“嗯?全是关中良家子?” 孟度点点头道:“有家有室,只是不耐农活,想用一身的本事换一种活法。 放心,都是从北军大营里出来的捍卒,别看年纪大,一般的军卒在他们手底下可走不了两个回合。” 云琅拱手道:“在下看着书简名单也是两眼一抹黑,还劳长者替云氏挑选一十六名护卫。” 孟度点头道:“这是自然,告诉你啊,挑选护卫首先要摒弃的就是军官! 再者,同一县的尽量要少取,同一乡,同一亭更是在摒弃之列。 军中最重同乡,要是人家拧成一股绳的对抗主家,这样的护卫不如不要。 再去掉立下军功的杀才,剩下来就很好挑了,年纪轻一些的,家里人口多的,都是首选。” 孟度说着话,就提起朱笔在名单上勾画,不一会,就勾选出来一十六人,还特意在这些人的名字后面缀上了武械二字。 然后丢下毛笔笑道:“这是本官能做的极致了,至于战马,就需要小郎君自己配备了。” 张汤拿起名册瞅了一眼笑道:“你还真是会拿国器做人情,算了,你就当我没看见。” 孟度怒道:“你看见了又如何?他们的武械早就报损了,丢在仓库里也没人用,难道就让他们白白的锈蚀掉? 军卒离开大营,带走属于自己的武械,乃是军中惯例。” 张汤微微一笑也不争辩,只是拿眼睛看着云琅。 云琅岂能不知这是张汤在给孟度做人情,连忙拱手道:“孟公厚爱,云琅感激不尽,只是不知这十六名护卫的家眷是否会算进云氏百户仆役数目之中?” 张汤摇头道:“良家子如何会自降身份操持贱役,自然是不同的,除过官家给的俸禄,你可以给他们分一些田地,建造几座房屋,从此他们就是你的部曲。 他们的赋税也是要你来出的。 等到老卒老死,或者不堪使用,你还能从他们的子侄中间挑选一个来继承老卒的官俸,继续为你所用。” 孟度笑道:“既然事情已经办妥,那就同去我府上饮一杯酒。” 张汤哈哈一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要貔貅吐出请人饮酒二字,可是难上加难,千古良机,不可不去!” 云琅笑吟吟的应承了,跟张汤在一起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的控制欲太强烈,即便是在无意之中,也会把握住主动性,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云琅任何选择的余地。 跟官员打交道就是这个模样,前后两千年,没什么变化。 云琅喜欢别人拿他当小孩子看,人畜无害的小孩子跟谁打交道都能占一些便宜。 即便是说错话,做错事,也很少有人会把这些事情归类到人心险恶当中,只会认为是童言无忌,或者经验不足。 回想起跟长平打交道的过程,如果自己是一个成人,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结果。 孟度有两个傻儿子…… 在得知孟度与老婆乃是表兄妹之后,云琅就很理解他家的两个儿子为什么都十五六岁了,还流鼻涕。 见了鬼了,孟度的老婆很漂亮,是真的漂亮,柳叶眉,瓜子脸,长脖子,高胸脯,身段更是没的挑,根本就看不出是三十二岁的人,孟度在他老婆面前似乎没有什么地位。 眼看着他老婆跟张汤调情,他还一个劲的劝云琅喝酒…… 更可怕的是孟度的两个儿子都他娘的成亲了,娶的还是表妹,一气娶两个! 就这一点,云琅就好像已经看到了孟度家族的未来…… “你家有鹅?”孟大含糊不清的问云琅。 “有啊,三十几只,每天早上就跳进池塘里捉鱼吃,每次捉到鱼,那些大白鹅就仰着头把鱼丢到半空,然后再一嘴咬住吞下去,可好玩了,你去我家的时候就能看到。” 云琅上辈子就是在智力有缺陷的孩子群中长大的,对这样的孩子,他从没有歧视过,相反,有着极大的耐心来跟他们交流。 “娘娘,咱家也养大白鹅好不好?”孟二拉着快要坐进张汤怀里的母亲连声问道。 孟家的少君满是风情的眼角流露出一丝苦涩的意味,敷衍道:“好啊,咱家也养大白鹅!” 云琅笑着对一脸幻想傻笑的孟大道:“我家养鹅,可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养大之后卖钱,你知道不,鹅蛋很腥不好吃,我家一般都是把鹅蛋用盐水腌渍了,然后煮熟,那东西下饭最好。” “想吃!” “现在不成,我家的鹅太小,还不到下蛋的时候,想吃盐水鹅蛋,要等到明年才成。” 云琅见孟大,孟二失望至极的模样,噗嗤一声笑道:“笨蛋啊,没有鹅蛋,我家有鸡蛋啊,说起来,咸鸡蛋可比咸鹅蛋好吃,尤其是腌透了的咸鸡蛋,里面会有蛋黄油,我每次吃的时候都是先吃蛋黄,一口连油一起吞下去,蛋黄沙沙的,里面的油香香的……” 孟大,孟二的表情单纯的云琅一眼就能看透,不知不觉的云琅似乎又回到了在孤儿院的场景,傻傻的小朵又抱着他的腿要吃豆花…… 孟度淡淡的道:“云司马与小儿倒是合得来。” 云琅叹口气道:“一样米养百样人,徒呼奈何!” 张汤疑惑的道:“孟大,孟二愚钝,这在阳陵邑并非什么秘闻,小郎看似与他们……” “我小的时候,曾经与十余名愚钝的人一起相依为命,他们虽然愚钝,心性却是最好的,与他们在一起也是云琅此生最快活的时光。” 云琅的语气逐渐有些不耐烦。 张汤追问道:“能否……” 云琅决绝的摇头道:“我会用我的命来维护他们的尊严!”. 第一零六章臭嘴曹襄 第一零六章臭嘴曹襄 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坏,他忽然想起,婆婆不在了,自己也不在了,小朵她们怎么办? 张汤笑吟吟的道:“看来这就是你的逆鳞?” 云琅皮笑肉不笑的道:“那是我的神殿!” 张汤挥挥手道:“好吧,不问,不问,你这个坏脾气的小子。” 孟度忽然施礼道:“某家刚才失礼了。” 云琅瞅着孟大,孟二道:“有时间送他们去我的庄子里玩耍,神志这东西是后天培育出来的,上天有好生之德,为某一个人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为他开一扇窗。” 说完话,云琅就起身告辞,孟度将云琅送出门,至于张汤,似乎要住在孟家…… 看的出来,孟度很想跟云琅多说会话,云琅却不愿意久留,他很担心孟度提出要他留宿的话。 云家的小院子依旧安静,跟着云琅来阳陵邑的褚狼很快活,见家主早早就睡觉了,他却坐在门墩上看着来往的人群,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只要开始思念云婆婆他们,就会催自己早点入睡,只有进入了梦乡才会跟她们相见。 早上醒来的时候,云琅的枕头湿漉漉的,他枯坐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昨晚梦见了什么。 重重的一拳砸在大腿上,触电般的酥麻顿时让他的后脑勺出了一层白毛汗。 拖着失去知觉的腿下了床,把脑袋闷在木盆里面,直到快要闷死了,才抬起头。 “继续啊,你闷的没我时间长!”霍去病坐在二楼的栏杆上晃荡着腿。 见云琅依旧处在梦游状态,他就找来一个装满井水的木桶,跟云琅的木盆并排放在一起。 然后就按着云琅的脑袋跟他一起比试闭气功夫。 这回闭气的时间很长,一个喝了半盆水,一个喝了半桶水,走起路来肚子里都是叮铃咣啷的乱响。 “你差点淹死我……呕……”云琅一边往外吐水,一边道。 “我也差不多了……呕……”霍去病吐水吐得跟鲸鱼一样。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日,听说你来了,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相亲的,结果去了孟度家里去了,怎么样,他家的婆娘滋味如何?” “不知道,你可能要去问张汤,他昨晚留宿了,你说哪个孟度怎么回事?好歹也是一个高官,脸皮都不要了?” “你管人家的闲事做什么,陛下都不管,你以为你是谁?” “啊?这样的事情陛下也不管管?” “怎么管?孟度在陛下还是胶东王的时候就是陛下的武士总管,为陛下出生入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生了六个孩子死了四个,活了两个,还是两个傻子,术士张裕说他当年杀人太多,煞气太重,得罪了阴灵,除非找灵秀之人跟他老婆睡觉才能化解阴煞……” “等会,先让我吐一会……” “好,吐完了,你接着说。” “没什么好说的,人人都说张汤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能审判老鼠,(张汤小时候受父命看守一块肉,结果被老鼠给偷走了,被他父亲揍了一顿,张汤不服,就挖开老鼠洞,找到了剩下的肉,也捉到了老鼠,这家伙就写了一张判词,判了老鼠磔刑,这张判词写的很老道,比老刑名写的也不差那里去,人人都说张汤有宿慧。) 是真正的有宿慧之人,是最好的开解煞气的人选,然后,你懂得。” “我懂什么啊?” “你也有宿慧啊,我舅母说的,真奇怪,你没被孟度留在府中过夜真是出人预料。” “那个叫做张裕的术士死了没有?” “没有啊,前几天还告诉陛下,只要用金器装食物能得长生!我舅母昨日还专门给宫里送了一个金碗,一个金盘子,跟一双金筷子。”(别喷,此处为史实,非作者杜撰,他甚至把卫子夫生的长女当利公主嫁给了术士栾大。) “这我就放心啦。”云琅长出了一口气,只要刘彻还是一贯的愚蠢,他对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安身立命就没有多少担忧。 “麻将呢?”霍去病在云琅屋子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麻将,很生气。 “我是来办事的,拿麻将干什么?你不是拿走了一副吗?” “被我舅母要走了,要不回来了。” “我们两个人打什么麻将啊。” “我已经告诉李敢你来阳陵邑了,马上就会有很多人,我还派人去采买了,中午饭,晚饭都要在你这里吃。” “滚蛋,我今天要接收家将!” “哦?你要有家将了?在哪?我去看看!” 听说没有麻将,霍去病就蔫了一半,听说云家有家将了,他忽然又兴奋起来了,这人就这样,一惊一乍的,云琅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经常犯中二病的少年跟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冠军侯联系在一起。 历史上的霍去病显得很独,现在不一样了,他至少跟李敢已经成了好朋友,估计干不出一箭射杀李敢的事情了。 对于这个小小的改变,云琅很得意。 还没有到中午,云家小院子里就挤满了人,李敢拿来了麻将,找了四个纨绔就在小院子里开战。 来的基本上都不算什么好人,连云琅一直想要弄死的长平公主的儿子曹襄也来了。 最让云琅没想到的是孟度的两个傻儿子孟大,孟二也来了,满满当当的挤了一院子。 没说的,孟大,孟二的到来立刻就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这些家伙总是在问孟大,孟二跟他老婆在闺房的场景。 “真的,冉冉总是骑在我身上欺负我……” “要不,你把她喊出来,让她骑在我身上欺负我如何?” “好啊,好啊……” “这就说……哎呀!” 一个穿着绿衣服的纨绔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霍去病跟李敢两人提着手脚给丢出去了。 霍去病还踩着那人的脸道:“我刚刚订完亲,你不打算让岸头侯家的长女骑在你身上欺负你?” 那个纨绔连连道不敢。 李敢搬开霍去病的腿把那个纨绔拉起来道:“能进入这个院子的,我李敢都把他当兄弟,谋算兄弟的老婆算什么兄弟,你走吧,今后我们就当不认识。 某家真的害怕有一天在我家内室的床上看见你。” 纨绔也自觉失言,朝李敢拱拱手转身就离开了,他不恨李敢,却恨霍去病。 李敢见那个纨绔走远了,就皱眉道:“你这话说的好没道理,张次公的长女贤良淑德,你不该这样羞辱她。” 霍去病撇撇嘴道:“一个妇人而已,算得了什么!快进去,耶耶这一把就要胡牌了。” 云琅跟孟大,孟二玩的很愉快,主要是孟大这家伙人看起来很傻,却有一双灵巧的手,云琅都没有去干净的鸡骨头,被他捣鼓了几下之后,竟然完整的掏出来了。 这家伙有当厨子的特质,云琅将肚包鸡的做法演示了一遍,很快,一口大锅里就飘着七八只用猪肚包起来的肥鸡。 三个老妪忙着烙饼,这是云家的特产,一大锅鸡汤,鸡肉,肚子,再加上一大摞子葱油饼,对付一顿午餐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纨绔隔着云琅的肩头看大锅里煮的肚包鸡,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好几次口水都滴下来了。 云琅不耐烦的抖抖肩膀道:“你谁啊?” “曹襄,就是你总想一拳打死的那个曹襄!” “你怎么知道我想打死你?” “霍去病说的,哎呀,你问这干什么,这鸡肉熟了没有?” “还没……你对我想一拳打死你有什么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你又不敢一拳打死我娘,只好打死我泄愤,满长安想一拳打死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云琅乖乖的挑起大拇指,这么直爽的人,确实很罕见。 第一零七章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 第一零七章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 给竹竿穿上衣衫,戴一顶荷叶,就是曹襄的样子。 人瘦,却非常的能吃,一只肚包鸡被他一个人吃了,又连续吃了三张比锅盖小不了多少的葱油饼,就这,还意犹未尽的喝了两碗鸡汤。 东西吃下去了,原本就大肚皮就鼓的更大了,人也变得如同一个不倒翁显得更加滑稽。 云琅叹了口气,着他娘的分明就是一个血吸虫病患者,还他娘的是晚期。 “你快死了!”云琅端着另外一个碗吃着肚包鸡,他不想过度靠近这个该死的患者。 曹襄喝了一口鸡汤点点头道:“医者说我已经无救!术士说我最多再活一年。” “你不担心?不害怕?” “以前担忧,也害怕,后来就这么着了。” “你如果不是那么喜欢吃鱼脍的话,就不会得这种病!” 端着汤碗的曹襄楞了一下道:“你知道病因?” 云琅点点头,继续吃鸡肉。 曹襄放下饭碗道:“你是不是也知道怎么才能治好?” 云琅嚼着鸡肉道:“九成!” “帮我治,治好了我念你一辈子。” “不用念我一辈子,只要你老娘不要再来找我麻烦,我就帮你治,去年的时候,被你娘坑的好惨!” “母债子还。” “拉倒吧,就你那个老娘,不把人捏手心里她能睡得着觉?我总觉得这段时间她没来找我,肯定憋着什么坏呢,我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就怕她打上门来。” 曹襄皱眉道:“曹氏我说了算!” “真的?” 曹襄叹了口气道:“假的,不过,我的小命危在旦夕,她身为母亲总要顾忌一下的。” “过程很危险,不过,有九成把握,也就是说,十个感染血吸虫病的人,有九个能治好,剩下一个就看运气了。” “不会比等死更糟糕吧?” “当然不会,最糟糕的状况也能让你的病情不再扩散。” “你说我肚子里有虫子?叫什么来着?” “血吸虫!” “听名字很厉害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的这种病,在水泽密布的南方很普遍……” “我要怎么做?” “在云氏庄园,用最快的速度盖一座三层小楼,打开后窗户要能看见骊山,打开前窗户要能看见渭水,左面的窗户打开之后正好欣赏雨后的彩虹,打开右边的窗户,必须能欣赏我家的草场。” “这跟我的病有关?” “没关系,不过啊,你也可以不造!” “造,必须要造,不造非人哉,你看,一座够吗?” “我家还少围墙……” 长平听完曹襄的话之后,一下子就从锦榻上跳起来,张开双臂就要搂抱儿子。 曹襄向后退了一步避开母亲的怀抱低声道:“孩儿肚子里全是血吸虫。” 长平不管不顾的再次搂住儿子道:“我宁愿你肚子里的虫子全部钻进我的肚子,也不让你受这么多年的苦楚。” 曹襄幽怨的瞅着母亲道:“云琅说我这病都是吃鱼脍吃出来的病,娘啊,我第一次吃鱼脍还是您带我吃的。” “啊?那个小混帐真是这么说的?” “真的,他又不知道我喜欢吃鱼脍,去病向来大大咧咧的,更不会在意这些事。也不会告诉云琅。” 长平擦拭一把眼角,拖着曹襄就向外走,一边走还一边大声的吩咐仆役们准备车马。 “娘啊,我们去哪?”曹襄莫名其妙。 “去哪?自然去云家,你的病一刻都耽误不起。” “可是我答应给他家盖楼,弄围墙呢……” “只要治好你的病,莫说楼阁,围墙,就算是把侯府拆了,为娘也干了,要是敢糊弄我们,为娘一定要把云家庄园踏为平地! 滚开,给我牵马来,马车给侯爷坐!” 曹襄眼看向来温柔的母亲一脚就把一个丫鬟踹了一个跟头,只好缩缩脖子乖巧的上了马车。 半个时辰后,云琅就已经跟曹襄坐在一辆马车上行驶在阳陵邑城外的大道上了。 他甚至连外衣都没有穿,一件背心,一条内裤就是他身上所有的遮蔽物。 曹襄看着云琅的内裤道:“这衣服不错,明天也让织娘给我也来一套,穿上这东西,下面不漏风。” 云琅靠在马车箱壁上脑袋被颠簸的马车磕的梆梆作响,痛苦的道:“你没跟你母亲说我的条件?” “说了,一字不漏,对了,忘了问你,你怎么跟去病,李敢三人睡一张床啊?” “酒喝高了,有什么不对吗?” “这样啊,等我病好了,也跟你睡一张床!” “滚!” 马车门忽然开了,霍去病打着哈湫从外面钻进马车,他身上也只有内裤跟亵衣,刚刚下过雨,晚春的深夜还是很凉的,更不要提纵马了。 “呀呀,去病也穿着一样的衣服,李敢呢?李敢是不是也穿着?你们都有啊,这有什么寓意吗?” 曹襄的嘴巴很臭,云琅问霍去病:“这就是你要一拳打死他的理由?” 霍去病摇摇头道:“自从上一次追杀他的时候,让他摔了一跤,我就被我舅舅吊起来用皮鞭抽,打那以后,我就不理睬他。 算了,睡吧,你想跟皇家讲理,等你八十岁以后吧,现在,呵呵,忍着吧。” 曹襄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一时半会睡不着,见云琅跟霍去病两个人盖着一床毯子睡觉,眼睛咕噜噜的乱转,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天色刚刚亮,车队就已经到了云家庄子。 在马上坐了一夜的长平看不出半点疲惫之态,进了云家庄子之后,就很自然地派人开始整理云家的正楼,也就是云琅的睡觉会客的地方。 梁翁,丑庸,小虫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脑袋看一大群衣着艳丽的仆妇把云家的正楼用清水擦拭了一遍。 丑庸悲哀的发现,人家手里的抹布都比她身上的衣服料子好。 云琅总算是有衣服穿了,霍去病也换上了云琅的衣衫,倒是曹襄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 “接下来怎么做?”长平一身的猎装,声音低沉而威严, “采药!”云琅无奈的摊摊手。 “什么药?” “马鞭草,苏叶,青蒿这三种。” 长平疑惑的瞅着同行的一个老者道:“医者,你可知这三味药?” 年迈的医者沉思了片刻道:“苏叶应该是紫苏,老夫药囊里就有,只有七月之后的才堪入药,青蒿哪里都有,马鞭草为何物?” 云琅懒得回答医者的话,当初云婆婆欠了医院很多钱,其中一位很同情孤儿准许她赊欠药费的主任被问责之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便血吸虫病这是一种可以免费治疗的病症,也没人给孤儿治疗。 没办法之下,就是用这个法子治好了一个外地孤儿的血吸虫病,从那以后,云琅看每一个医者都像血吸虫。 这是三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药物,马鞭草也是如此。 霍去病陪着云琅上了骊山,中午回来的时候,满背篓装的都是草药,马鞭草淡紫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嗅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药香。 “这东西真的能治曹襄的病?”霍去病觉得很不靠谱,云琅就在水沟边上找到这些药材的。 “治病的药,只看对症不对症,可不看名贵不名贵。曹襄患病时间已经很长了,肚子鼓大,这是明显的肝部受损症状,还需要配上野三七帮他补肝才好。” 霍去病闻言松了一口气,事实上,连他都不明白,自己对云琅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云家之后,曹襄已经睡醒了,正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眺望远方,见云琅跟霍去病回来了,就笑道:“等我病好了,我带你们去长门宫玩,那里的女子很好看。” 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齐齐的道:“不去!” “呀呀,你们应该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有些怪!” 云琅咬着牙道:‘等我治好你的病,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揍你一顿!” 第一零八章大汉国无自由 第一零八章大汉国无自由 ——“零点上架,有四章” 揍死曹襄的话只能在曹襄面前说,在长平面前说会被长平抢先揍死,而曹襄这个可怜的孩子对于被别人揍死有着说不出的向往。 很久很久以来,他都像一个瓷器人一般的行走在世上,平生受到的最大伤害就是被霍去病追赶摔了一跤。 他经常命令仆役,家将们去揍人,却从未品尝过挨揍的滋味,他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他的人生不太圆满。 马鞭草苏叶,青蒿熬成的汁液说实话,味道不太好,可是,曹襄就像喝水一样的喝下去了一大碗,他似乎很适应汤药里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味道。 或者说,他对药草的怪味已经不是很敏感了。 云琅发现,他对云家的控制其实是虚假的。 自从长平走进云家的那一刻起,家主就变成了她…… “既然进了云家,那就要一心一意,忠心耿耿,本宫不管你们中间有谁家的探子,在这一刻,给我忘掉你们以前的主人,如果因为你们让云家倒了霉,即便你是陛下派来的探子,我也能让陛下下令夷灭你的三族,听清楚了吗?” 站在门外的云琅还没有进门,就感受到了长平散发出来的属于皇家的霸气,她的语声清冷,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金属之音,这一刻没人怀疑长平能否做到她刚才说过的话。 十六个护卫跪在地上,脑袋抬都不敢抬,有两个护卫身体局促的挪动了一下,长平就接着道:“感到为难的现在就可以滚了,被我日后发现,就不是死一个人能结束事情的。” 那两个挪动身体的护卫如蒙大赦,重重的叩头之后就趴着后退,挪到门口,就迅速的起身,一刻都不停留的向外走去。 长平见云琅趴在门口,就朗声道:“襄儿喝完药了?” 云琅走进来瞅着剩余的十四个护卫对长平道:“喝完了,他的身体很弱,至少要在这里待半年。” 长平点点头,瞅着那些头发花白的老卒皱眉道:“你从哪里找到了这些老卒?” “中军府,都是从北府退下来的好汉。” 长平撇撇嘴道:“北府的好汉哪里轮得到你招揽,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人家别有用心的安排在那里的,就等着你这种新进的官员招揽,好慢慢找你的把柄,最后为他们所用。 全部开革了吧,本宫帮你重新找!” 云琅摇摇头道:“家里不安稳,又住在荒郊野外,需要人手看护,就他们吧,这里没有什么秘密怕人知道,我也志不在朝堂,有个身份保护我,保护家里的这些妇孺就足够了。” 长平笑道:“你倒是坦荡,也罢,这些老货你还能用几年,等家里的少年成长起来之后就换掉他们,给他们一个养老吃饭的差事也就是了,私密的事情还是不能交给他们。” 云琅连连点头,长平能陪着他给这些护卫演一出亲近的戏,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梁翁带着剩余的护卫出去给他们指定居住的地方,长平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告诉我实话,曹襄真的能治好吗?” 云琅给长平的茶杯倒满水之后道:“九成可能,即便是治不好,也能续命。” “可有治好的成例?” “有!” 长平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总算是对得起他死去的父亲。” 直到此刻,云琅才从长平的身上多少看出一点女人的样子,不论怎么说,一个母亲对儿子总不会差到那里去。 老虎大王伸着懒腰从院子外面走进来,满院子的仆役丫鬟乱成了一团,看到这一幕,老虎就高兴,张嘴嗷呜叫唤了一声,胆小的丫鬟嗓子眼里呴喽一声就昏倒了,胆子大一点的仆役就开始高声叫喊“打老虎!” 长平倒是一点都不害怕,饶有兴趣的瞅着老虎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豢养的那头老虎?” 云琅连忙点点头。 长平斥退了涌进来的护卫,跟云琅一起走到老虎身边,探手抚摸一下老虎毛茸茸的脑袋道:“还算乖巧,不过啊,你既然豢养了猛兽,就要管好,出了事,人家只问你这个主人。” 老虎用脑袋蹭着云琅的腰,云琅抓着老虎的耳朵道:“这是我兄弟,没它我活不到现在。” 长平站在太阳地里,伸了一个懒腰,仰着头让阳光洒在脸上,看的出来她这一刻真的很放松。 “对谁都有戒心的小子啊,你的心就是一颗石头,揣进怀里也捂不热,你想要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大汉是找不到的。 如果你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忽视,那样的你,将会如同路边的野草,不论是被马踏了,车碾了,牛羊吃了,镰刀割掉了,都没有人为你惋惜,也不会有人为你出头。 如果你对所有人太有用了,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争夺,在人有我无的状况下,你被人撕碎了都有可能。 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度,把握好这个度可不容易啊,小子,你有把握好这个度的能力吗?” 云琅咬着牙道:“我野惯了,受不得约束!” 长平拢拢垂下来的头发,依旧眯缝着眼睛看太阳,懒洋洋的道:“自在?这可是大汉朝最昂贵的东西。 本宫就这样看着你,看你如何能够在大汉朝活得自在!” 云琅笑道:“如果真的不自在了,我就带着老虎跟那头梅花鹿周游天下,用我一生的时间来踏遍这片土地,找一处真正的人间乐土,蹉跎一生也是人间乐事。” “你就不觉得可惜了你一身的本领?” “有什么可惜的,我会的东西都已经一股脑的给了大汉,不能再把自己的一生搭上。 我终究是要为自己活一生的,不可能把全部都献给这个国家跟这里的人。” 长平见云琅说的平淡无奇,却知道越是说的平淡,最后这样做的可能就越大。 “你家的庄子不错,我还听说你家用了大半年就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不得不说,好本事。” 云琅摇头道:“我对桑蚕一窍不通,是家里的一个仆妇带着一群妇人弄出来的,我可不敢居功。” “我还听说,你家孵小鸡不用老母鸡?” “胡乱试试,已经丢了五六百个臭蛋了……” “那就是快成功了!你不准备带我看看你家吗?” 云琅皱眉道:“难道您就不关心曹襄?他喝完药不长时间就喊着肚子痛。” 长平的脸色黯淡了下来,瞅着楼上道:“他已经痛了六年,该习惯了。” 说完就朝云琅摆摆手,被胆小的丫鬟搀扶着进了主楼下的一间屋子,丫鬟们把门关上,很快就无声无息了。 云琅的屋子里恶臭熏天,一个男仆捂着鼻子提着一个净桶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就被医者拦住,他也不嫌恶臭,仔细观看净桶,看样子还有品尝一下的欲望,好在他最终没有这样做,就让仆役提走,仆役刚刚下楼,就将早就备好的生石灰投进净桶,一股奇怪的臭味再次弥漫开来。 曹襄汗津津的提着裤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趴在栏杆上朝楼下的云琅喊道:“这药不错,至少我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云琅,霍去病,李敢一脸骇然的瞅着曹襄…… “看我干什么?快把你家的麻将拿出来,趁着日头好,我们正好摸上八圈。” 云狼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道:“这座楼归你们母子了,你赶紧给我盖新楼。” “急什么啊,我母亲昨晚就吩咐大匠作了,正在往你家运送材料,一座木楼而已,十天就给盖好,就是诺大的围墙需要时日。” 霍去病皱着眉头道:“我从未见过能散发出如此恶臭之人,你还是先去洗澡吧,那边就有温泉水。” 云琅摇头道:“他不能下温泉,只能在木桶里洗澡,而且,他的洗澡水需要重新烧开,倒进石灰才能丢弃。” 曹襄的脸色有些发青:“你的意思是虫子会从我身体里跑出来,从那里跑出来?” 李敢一脸的恶趣味,阴笑着道:“你说呢?” 曹襄惊恐地对仆役道:“给我准备热水,越热越好……” 霍去病见曹襄跑进了屋子,不满的对云琅道:“你吓唬他做什么?他已经在惊吓中度过六个年头。” 云琅皱眉道:“谁吓唬他了,他的肚子里真的全是虫子,那些药的作用就是杀死虫子,他不但要用热水洗澡,还要用醋水浸泡,他的衣服也要每天用水煮,一点马虎不得。” 第一零九章阿娇的家底 第一零九章阿娇的家底 病从口入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云琅觉得自己之所以能从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平安长大,靠的就是干净这两个字。 只要有条件,云琅是从来不吃生冷食物的,只要有水,他必定是要洗漱的,以至于云婆婆都叫他浣熊。 他执着的认为,人只要把自己清洗干净,就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只要把食物弄熟了吃,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担忧,即便是食物里有虫子,只要煮熟了,它就是一块肉。 长平家的仆役衣着要比云家的仆役衣着好得多,但是,论到干净,长平家的仆役先洗七八次澡之后再比。 傍晚的时候,忙碌一天的云家人收工回来,十几个厨娘正在做饭,在等待吃饭的功夫,云家的女人们就会端着属于自己的木盆去属于她们的热水沟里泡温泉,木盆里的东西很丰富,不但有洗头发的皂角,还有一些花里胡哨的小食物, 小孩子跟着母亲,再大一点的男孩子就去了专门给他们挖的一个大水坑,每个孩子都知道云家的第一条家规,没有洗澡,就没有食物。 自从上回跟卓姬亲热之后,梁翁就专门找人在小楼的后面,修建了一个带棚子的水池子,水依旧是活水,只是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云琅的水池子自然被长平给占用了,她专门去看了云家妇人是如何享受温泉之后,也带着各色酒水糕点,去了水池子。 长平的随从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加上云家的人,把水池子塞的满满当当。 云琅只好带着老虎,霍去病,李敢,曹襄去半山腰处的天然水池。 温泉水里有硫磺,蚊子自然不敢过来,霍去病等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水池子边上。 老虎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快活的划动着四条腿在水池子里转来转去。 曹襄很羡慕云琅,霍去病跟李敢,他也想下来,被云琅严辞拒绝,如果他真的要洗,也只能去下面的一个小沙坑。 一条生猪腿是老虎的食物,它总是吃熟食不好,因此,云琅总是让老虎吃生食吃饱,然后再给它喂一点熟食,就当是打牙祭。 “我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庄园,你觉得如何?”曹襄给老虎喂了半只鸡之后,不知道触动了那根神经,悠悠的对云琅道。 “可以啊,反正你家要一块地,陛下不会要价两千万的。” 曹襄笑道:“陛下总以为我快要死了,所以对我比较宽容一些,这种小小的要求不会拒绝我的。”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别选云家南边的那块地,那是我已经选好的地方。” 李敢也悠悠的道:“也别选去病家旁边的那块地,那是我选好的地方。” 曹襄笑道:“没人愿意跟阿娇做邻居?北边的山景更好看啊。” 云琅楞了一下道:“怎么说?” 曹襄笑道:“你如果不想让陛下来骊山,就要想办法让阿娇长命百岁,所以啊,我去长门宫的另一边盖庄子去。” 云琅,霍去病,李敢,齐齐的一人抓了一块点心把嘴堵住,然后就把身子沉在水里,只露出一只脑袋,用力的嚼着点心。 曹襄蹲在岸边道:“这法子真的很好,陛下自觉对阿娇有些亏欠,所以就不愿意见到阿娇,只要我们跟……” 霍去病还是忍不住张嘴道:“跟陛下比起来,阿娇更恨我们,她之所以会倒霉,跟我们家脱离不了关系。 你就好好的治病,养病好不好?别添乱,我知道你这些年病的五劳七伤的,惯会胡思乱想。 既然你的病有望治好,就好好吃饭,好好吃药,好好的活动一下身子骨,别的事就不劳你操心了。” 曹襄撇撇嘴并不在乎,他回首瞅着山下的长门宫,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法子很可行…… 曹襄就任平阳侯的时候只有十一岁,现在也不过十五岁而已,父亲曹时去世的早,曹家便一直在长平的照拂之下平安的过活,即便曹襄病重,他平阳侯的位子也稳如泰山。 如果是孟大跟孟二两人纯粹是智力上出了毛病,那么,曹襄纯粹是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 刚刚有了一点痊愈的希望,他就想着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在云琅看来,这还是病。 长平来了,太宰就搬回山上去住了,他的模样可以骗得过别人,很难骗得过长平这种跟宦官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 就在云琅专心给曹襄看病的时候,云家的第二季桑蚕终于要爬山了…… 对云琅来说收获桑蚕带来的喜悦超越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收获的所有快乐。 也只有那些摇着8字头吐丝的桑蚕,才证明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不是一个虚幻的世界。 长平在亲眼目睹了云家如何收获桑蚕之后,就带着人离开了,毕竟,在长安城,在阳陵邑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她去处理。 “有什么难题就告诉我!” 这是长平临走时说的一句话,也许是一句承诺。 霍去病,李敢跟着回了阳陵邑,羽林军法森严,他们还不敢违背。 曹襄来了,云家就有豆腐吃了,也拥有喝不完的豆浆。 清晨的时候吃上一碗甜甜的豆花,就成了全家人最大的享受。 云琅喜欢吃咸豆花,更喜欢吃泼上红油的豆花,只可惜没有辣椒,还不如吃甜的。 蔗糖珍贵的简直没有道理,好在有曹襄在,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问题。 曹襄说他的精神好了许多,至少,走路的时候没有那么困难了,他肿胀的肚子正在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变平。 没了肚子的曹襄,瘦的让人担忧。 他真的从云家跑去了长门宫,在哪里胡吃海塞了一顿又回来了,还是被那个人妖一样的董君亲自送回来的。 “我邀请阿娇明日打麻将!你多装一点钱,主要是金子,铜子什么的就不要拿出来丢人了。” 一碗汤药喝下去,曹襄额头上的青筋就暴起,药汁进入了肠胃,给他的伤害很大,毕竟,马鞭草,紫苏都有一些毒性。 “你带着麻将去,哪怕把麻将送给阿娇也无所谓,我不能去啊。”云琅叹息了一声,继续看手里的书简。 马鞭草,紫苏为曹襄带来的疼痛越来越轻,一柱香的功夫,他的身体就恢复了正常,看来,明日起,他的药量要增加了。 “你也就这两年能去长门宫,我也一样,一旦你长到十五岁,而我的身体又恢复了,我们就不能去长门宫了。 所以啊,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我们现在去无碍的。 云琅,我在生病的时候琢磨出来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曹襄看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耶耶发现,人生真他娘的短啊!” 云琅点点头道:“我家婆婆去世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苦了一辈子,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结果……” “你既然知道人生苦短,怎么还敢浪费自己的日子?整日里与农妇为伍,接触的不是桑蚕,就是庄稼,这样的日子你打算过到什么时候? 从哪天看到你真的不用老母鸡就把小鸡给孵出来了,我就知道你的本事很厉害! 怎么样?先跟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 云琅摇摇头道:“不去!在你不说明目的之前,我一定不会去!” 曹襄笑道:“现在的人一个个鬼精鬼精的,不太好骗了,好吧,我说,我想要长门宫卫!” “长门宫卫?什么意思?长门宫就在我家边上,他们家的护卫并不多,你要他们做什么?” 曹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长门宫卫共有五百,阿娇成为皇后的那一天,陛下亲自赐予阿娇的,这些人不论生死都是阿娇的护卫,五百人全部都盟誓用生命护卫阿娇……”. 第一一零章无所谓的世界(求订阅,求月票) 第一一零章无所谓的世界 “呃,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曹襄觉得云琅的眼神不对。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有些无耻!” “无耻?为什么?” “因为你打算拿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身上最后一件衣衫。” “阿娇可怜?你是这么认为的?” “被自己丈夫抛弃难道还不可怜吗?” “那要看抛弃她的男人是谁了。” 云琅忽然明白,长平的儿子怎么可能是一个白痴?他根本就是一个政治动物。 这种本事甚至是天生的。 “有资格可怜阿娇的人不多,这中间绝对不会有你我。就像那头被你家老虎抛弃的母老虎,她即便大着肚子依旧是老虎。 你觉得阿娇可怜,难道就不觉得那些长门宫卫更加的可怜吗? 本来可以在战场上博取战功的好汉,现在只能操持贱业,沦落到替赌场青楼看守门户的地步。 阿娇虽然失势,钱财却是不缺的,这么些年,阿娇可曾管过他们的死活? 说起来,他们才是可怜人,另外,你直到阿娇被废后的时候死了多少人吗? 不用你猜,死了三百三十三人,这是当年阿娇母亲给她陪嫁的人手,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长门宫卫既然已经被陛下赐给了阿娇,就再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你说说,那些汉子亏不亏?” 云琅站起身,拍拍手道:“你要接近阿娇,那是你的事情,我不打算参与,能弄到长门宫卫是你的本事,弄不到是你能力不成,总之,不关我的事情。” 曹襄无奈的大叫道:“你还真是胸无大志啊。”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理睬,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并没有帮曹襄谋人产业人手这一条。 他知道曹襄想要带着他玩一些高端的东西,可是,他不喜欢! 见曹襄怏怏的走了,云琅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少年人的心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阴晴不定,或许,好好的睡一觉,曹襄就会找到更加好玩的事情,忘记阿娇手里的长门宫卫。 如果云琅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陷阱。 云家的十六个护卫,被长平吓唬走了两个,剩下的十四个也不能保证是忠心的。 在这之前,云琅甚至不认识他们,对他们没有任何的恩义,奢求人家一见面就纳头下拜,这非常的不现实。 长平走后,云琅就再一次见了自家的护卫。 十四个高矮不一的老头,有的强壮,有的瘦弱,有的还强忍着不咳嗽。 最强壮的一个老汉上前一步拱手道:“启禀司马,老汉等人虽然老弱,依旧有擒虎射熊之力,只要是司马交代下来的事情,卑职一定竭力做到。”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这些人看了云家的模样,应该没有什么长留的决心。 如果真有这样的心思,这一会,云琅见到的应该是十四个年轻壮汉,而不是十四个糟老头子,他们家里都有年轻的晚辈可以接替他们的差事,现在一个都没有,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云琅是一个很会取舍的人,既然得不到更好的,眼前的这些人的能力也需要发挥到最大。 既然他们抱着混日子的态度来到了云家,而薪俸又不用云家出,云琅自然也只能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跟他们摆家主的架子是可笑的,打成一团才是正确的态度。 嘻嘻哈哈的告诉了那个领头老汉云家的要求,然后就由老汉安排其他人的工作,云琅就在一边笑眯眯的听着。 最后,见老汉有些谄媚的瞅着他,云琅就笑着把管理这些老汉的任务交给了他,每个月有一千个钱的额外收入。 过程非常的完美……云家多了十四个在庄子外面巡逻的人,十四个老汉有了在云家居住的权力,这是一个互惠的过程。 至于名册,云琅记录的很详细,明明写了一式两份,他却没有记住十四个人中的任何一人的名字。 他相信,过了今年冬天,这些人就会找无数的理由离开云家……最后,云家依旧没有护卫!11 曹襄听说云琅这样处置护卫的事情之后,再一次开始劝解云琅,这不是一个做好家主的方式。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除过太宰与老虎,跟眼前高大的始皇陵,他不在乎任何人跟任何东西。 庄园里妇孺,庄园里出产的丝,跑的鸡,鹅,猪圈里圈养的猪,以及草地上的牛羊,都不过是始皇陵的遮蔽物。 他想让世人熟悉他的存在,顺便也让世人明白,云家庄园后面的那座土山,不过是一座土山而已。 曹襄的医者早就接替了云琅给曹襄治病的工作,不论从采药,煎药,都是一手包办的。 曹襄拿着麻将跟阿娇大战了一场之后,他就告辞回家了,医者告诉曹襄,他家里的环境更适合养病。 曹襄走了,喜欢鸡鹅的孟大,孟二却留下来了,他们的存在跟没有没什么区别,这两个傻孩子每天的活动半径就是鸡鹅的活动半径,跟那些四五岁的孩子在一起,他们很开心。 六月十五日,丙午月,癸酉日,宜祭祀,沐浴,整理手足,修理围墙……是一个很好的日子。 云家的围墙正在修筑,云家的高楼正在拔地而起,云琅很认真的洗了澡,剪掉了手脚上长长的指甲,穿上最干净的一套麻衣,就牵着一头长了一年的牛犊上了骊山。 石头屋子依旧在,太宰就站在门前等待云琅,老虎也似乎非常的开心,在两个大石头上来回的纵越。 牛犊子见到老虎哞哞的叫着不断后退,太宰的眉头稍微皱一下,抬手一刀就深深的刺进了这头小牛的胸膛,刀子抽出来的时候,一股血飙飞出来染红了地面。 太宰闪身躲过,接着一刀就砍在了牛脖子上,他手里的战刀很沉重,一刀就砍下了牛头。 凌空接住牛头,就看着云琅道:“白玉呢?” 云琅从包袱里取出六面白玉牌那给了太宰。 太宰从死去的牛脖子上接了一点牛血,就用毛笔在白玉牌上涂抹。 白玉牌的质量很好,牛血刚刚落在玉牌上就凝结成血滴滚落下来。 太宰并不理会,毛笔依旧在玉牌上飞舞,看的出来,他写的就是金文。 云琅提着牛头进了石屋,屋子里纤尘不染,一张黑色的供桌摆在屋子最中央的位置上,两座沉重的仙鹤模样的青铜灯闪烁着两朵黄色的焰火。 一个硕大的猪头摆在左边,一只羊头摆在右边,中间的一个青铜盘子空着,云琅就把牛头端端正正的摆在中间。 三牲的下面,就是云家出产的八种糕点,油饼也算一种,摞的高高的非常丰盛。 太宰用盘子将六个白玉牌端了上来,恭敬地放在三牲的上面。 三支艾草鞣制的香插在一个三足鼎里,太宰点燃三柱香之后,念叨了冗长的一段废话之后就笑着对云琅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云琅点点头道:“反悔了!” 太宰笑眯眯的指着香火道:“晚了,香火有灵,送我吉言上九霄,始皇帝已经认同了。” 云琅顺着太宰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三支艾草鞣制的粗香冒出来的袅袅青烟,居然呈线状没入了石壁。 “这上面有一间屋子?” 云琅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神迹,青烟之所以会钻进石壁,只能说明石壁后面有空间,而且还是直接通到房顶上,形成了一个烟囱样的东西,才能让烟柱这样诡异。 太宰笑呵呵的跳起来,抓住一块石头,用身体下落的力量拉了一下,一块石板就轰隆一声掉了下来。 准确的说石板只掉下来一半,另外一半挂在房顶并没有下来。 太宰糅身进了房顶,云琅翻着白眼在底下等。 在这间屋子里居住了这么长时间,自己居然不知道屋子里还有一个暗室。 不过,以石屋里外的体积来看,那间暗室应该没有多大。两个人挤进去恐怕连站立的地方都没有。 第一一一章秦始皇的放射源(求首订求月票) 第一一一章秦始皇的放射源(求首订求月票) 始皇帝是一个小心眼的皇帝,太宰其实也是一个小心眼的太宰,他就像是一个快要病死的老爷爷。 在临死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仅存的一点珍藏一一展现给后辈看,带着些许的狡黠,也带一丝丝的遗憾。 夜明珠这种东西云琅确定是第一次见到…… 这东西居然能散发出白蒙蒙的豪光,只需要一颗,就能照亮一丈方圆…… 这东西被装在一个沉重的青铜盒子里,太宰仅仅打开一条缝隙,白色的光芒就照的云琅差点睁不开眼睛。 “烛龙之眼,举世独此一颗!” “废话啊,传说中烛龙就一只眼睛好不好?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是白天,闭上眼睛的时候是黑夜。 问题是,烛龙之眼在这里,天上那颗明晃晃的东西算什么?” 云琅有些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无礼!”太宰羞怒的合上盖子,手放在盖子上颇有一些睥睨四方的样子。 也是,不论是谁手握一件稀世珍宝都会有这种神情的。 云琅以前见过一些夜明珠,大多是一些含有稀土元素的矿石,其中以萤石原矿最多。 一般来说,自己会发光的石头多多少少都有些放射性元素,别的夜明珠最多在黑夜里发出一些微弱的荧光,这一颗比较特别……在黑夜里能当灯泡使唤…… 她娘的,这块石头的辐射度该有多高才能发出这么亮的光芒……这颗矿石的分子活跃到了什么程度才会历经上百年依旧分裂不衰? 云琅以前听说过有一个科学家用手把两块足以制造微型核爆的矿石生生的分开了,然后吗,就没有听说那个科学家的消息,估计,已经死了很多年。 现在,他终于见到了一位活着的…… 云琅刚才看的很清楚,青铜盒子里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铅……这说明给太宰这颗夜明珠的人很清楚这东西不是什么良善之物。 一刹那间,云琅就想通了几乎的事情,他的膝盖立刻在发软,用最后一丝理智控制着双腿向外走去,这一刻,他只想离这间石头屋子越远越好,如果可能,他觉得一辈子都不用来这地方了…… “只有每代的太宰才能持有这颗夜明珠,一旦始皇帝复活,这颗夜明珠将会成为太宰一族的酬劳! 你不用避嫌,现在,这颗夜明珠该给你了。”太宰慈眉善目的捧着青铜盒子对跑出石屋子的云琅道。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这东西是别人用来害死太宰一族的重要媒介,可能这就是始皇帝对付太宰一族的杀手锏。 “这是大秦皇宫浩如烟海的珍宝中最珍贵的宝贝……当年,始皇帝亲手将这颗宝石给了我家第二代太宰,尝言:此为朕之心肝,今托付卿家,朕若有命复生,此物当为卿家之酬劳,并裂土封侯,如若朕无复生之望……卿家自去吧! 云琅,我太宰一族之所以能在始皇陵枯守九十载,就是因为有这颗神物不断地给我们信心。 最珍贵的宝物就在我们的手里,始皇陵里面的其余珍宝加起来也未必有这颗烛龙之眼珍贵。 现在,你看到了这颗神物,还怀疑始皇帝会伤害我们吗? 云琅,始皇帝的大气魄如何? 最后关头能下重注,敢把最珍贵的东西托付于人,敢相信我太宰一族的忠贞。 始皇帝以国士待我,太宰一族必以性命报答,千古之下必成美谈! 现在,我以第四代太宰之名,将这枚夜明珠托付于你,我的第五代太宰。 太宰一族筚路蓝缕,玉汝于成,薪火相传至今,终于传承到了第五代,你可知我此时心中是如何的欢喜吗? 你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有大智慧的太宰,更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机变之能的太宰,昔日的太宰人曰:忠厚,今日之太宰人曰:智慧! 从今往后,人言太宰曰:忠厚,智慧! 我望你继承我太宰之忠厚门风,弘扬我太宰智慧之名,无论如何将这座始皇陵继续保护下去。 这座陵墓里掩埋的不仅仅是始皇帝的遗蜕,更有我太宰一族的先人,更是我们太宰一族忠贞不二的见证! 云琅,接过这颗珍宝,从此,你就是这座陵墓的守护人,也是太宰一族的首领!” 云琅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溃烂,觉得自己的眼睛正在发炎,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头发指甲正在不断地掉落……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尤其是太宰以极度庄严的态度将青铜盒子放进他怀里的时候,云琅觉得自己正处在核爆的正中心,身体如同消融的雪人…… “呵呵,拿好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比你还要狼狈,两天之后才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呵呵,现在他属于你了,好好的藏起来,甚至别让我知道,也别让任何人知道,想要欣赏这绝世珍宝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独自一人观看,即便是父母妻儿也不可共享,除非是你选定的下一代继承人才能与你一起欣赏这人间瑰宝。” 好好的休息,好好的欣赏,明日,我们一起进入始皇陵,拜谒陛下,希望陛下会喜欢你这个新的太宰!” 太宰说完话,就把他脑袋上的那顶破旧的纱帽戴在云琅的头上,还细心的帮他拴好带子。 搬正了云琅软塌塌的脖子,好好的欣赏了一下云琅戴乌纱冠的样子,亲昵的在云琅的鼻子上点一下笑道:“乌纱冠戴在你头上才好看,戴在我头上糟蹋了。” 云琅软软的靠在石屋子的门槛上,绝望的看着太宰跟老虎一前一后的离开了石屋子,想要大声地呼唤,嗓子眼里却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般,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一阵山风吹来,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因为突如其来的惊骇导致失去控制的身体,再一次回归了。 他小心地将青铜盒子放在地上,然后就找来了一把锄头,用尽平生之力掀开了一块石板,然后就在石板的下面,疯狂的挖掘。 云琅干了整整一天,一个近两米深的小坑出现了,云琅毫不犹豫的将那个青铜盒子丢进坑底,然后点燃了小小的铁匠炉子,把屋子里的两座锡器烛台丢进坩埚里,直到将锡器完全融化,才端起坩埚,把融化的铅锡一股脑的浇在青铜盒子上…… 这个工作他进行了三次,直到青铜盒子彻底的被铅锡包裹成一个铅锡疙瘩这才罢休,最后将这座坑重新填好,铺上石板。 就在刚才,他重新温习了一遍今日发生的事情。 首先,始皇帝为了诱惑太宰一族,拿出来了一个天然放射源,这东西不但美丽,而且,独一无二,并且可以杀人于无形。 始皇帝知道这东西的危险性,知道这东西虽然美丽,却是世上最恶毒的东西,可以在不是很长的时间里就能让一个人慢慢的衰老然后死去,太宰三十七岁的练武不辍的身体如同七十三岁的模样就很说明问题。 说什么接触死人多了被尸毒感染才变成了虎外婆的模样,这根本就是常年被辐射照射才造成的后果。 同理,也能推断出一个事实,那就是这种放射源的威力并没有云琅想的那么大。 他对人的伤害是一个缓慢地,叠加的过程,毕竟,在这个时代里想要合成人工恒定的放射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太宰每一次独享宝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被辐射伤害的一个过程,他接手这颗辐射源已经十五个年头了…… 云琅将一只手塞嘴里用力的咬着,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在一颗强烈的辐射源底下睡了那么多天,居然还活着……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一一二章云琅的愤怒(求首订,求月票) 第一一二章云琅的愤怒 阴谋下的幸福,让太宰四代人幸福了很久。 一百年里他们前赴后继的为始皇帝伟大的信任献出了生命,不论遭遇了多么不公正的事情,都无怨无悔。 云琅的眼泪不争气的流淌了下来,不是为自己刚刚死里逃生感到后怕,而是觉得这个世界对太宰他们太残忍了。 “怎么?舍不得把宝贝藏起来?” 太宰靠在石屋子门框上,手里拿着一根烤的油黄的鸡腿喜滋滋的笑话云琅。 云琅不好意思的抹掉眼泪道:“这需要大毅力!” 太宰把鸡腿递给云琅道:“吃点东西,你能这么快就醒过来,已经出乎我的预料了。 第三代太宰,不眠不休的看了这东西三天三夜,结果硬是把自己看的骨淆神离,还没进始皇陵听封就死了,没办法,只好便宜了我耶耶,他成了第三代太宰。 嘻嘻,小子,你看见那东西上面转圜的七彩霞光了没有?是不是看的时间久了,就有一种魂魄与身体分离的感觉?” 云琅笑道:“其实那些霞光不是在变换,更像是在翻涌,就像喷涌的泉水,燃烧的火焰,美不胜收!” 太宰坐在云琅身边道:“是极,是极,就是这种样子,真是太美了,太美了……” 太宰用肩膀破碰云琅又道:“你知道这些年来,我多么想跟人分享我看到了什么,我到底拥有一件什么样的瑰宝……我想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所有人都嫉妒我……在无数次难眠的夜晚,我都在幻想这颗瑰宝落在世人眼中是个什么模样。 哈,天下会乱的!” 云琅一手搂着太宰瘦俏的肩膀道:“你现在可以对我说了,我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对瑰宝的每一个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不管你用多么优美的文字跟话语,也无法形容它的美丽于万一!” 太宰容光焕发的厉害,枯黄的脸色似乎蒙上了一层蜡,在夕阳中熠熠生辉。 “对啊,对啊,现在可以回答你以前的问题了,云琅,你还觉得我枯守始皇陵这么些年吃亏了吗? 哈哈哈,有谁知道我的幸福,我的快乐? 如此珍宝自然要独自一人欣赏……要不,你再拿出来一次,我们一起欣赏一下?” 太宰的眼睛变得很亮。 “不可能!” 云琅回答的斩钉截铁:“现在宝贝是我的,你多看一次,我就吃亏一次,不行!” 太宰张大了嘴巴,有些失望,遗憾的瞅瞅石屋子,又抬头瞅瞅房顶上的那个洞,叹息一声道:“你是对的,我不该这么贪心。” 云琅握住太宰冰凉的手道:“如果你死了,我会把那东西当成你的陪葬,让它永远跟你在一起。” 太宰闻言一下子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道:“你,我?你?我死,你真的会?” 云琅笑着点头道:“一定,你的幸福将不会有边际!” 太宰偷偷看云琅一眼,局促的搓着手道:“这不合适!” 云琅笑道:“合适,最合适不过了,我见过瑰宝了,看一次就足够了,再多看几次,可能就会沉迷在里面,重复你走过的路我不干,我的将来应该更加的灿烂。 你死后,我会把你的尸体放进始皇陵,然后落下断龙石,让你跟你最尊敬的始皇帝,最亲厚的同伴,最亲的亲人,最爱的珍宝永远永远的在一起。” 太宰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艰难地扭过头道:“快去睡吧,明日,我们就要拜谒始皇帝,我希望你能用最好的精神去见始皇帝!” 云狼确实感到很疲惫,点点头就爬上自己的大床,任由太宰帮他盖上毯子。 他将身体缩成了一团,如同在母体中的模样,身体颤动的如同筛糠,将手指咬在嘴里,才能让自己不要嚎哭出声,眼泪溪水一般的流淌,**了木床,有一些甚至顺着木板的缝隙流淌到了地上…… 始皇帝的行为,是对忠贞这两个字最大的羞辱! 天亮的时候,云琅自然就睡醒了,昨夜哭泣的有些多,眼泪流的也有些多,有些轻微的脱水。 太宰熬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粥,云琅一人就喝了整整一锅,肚子撑的溜圆,太宰见云琅喜欢喝粥,就吃了一些饼子,笑话云琅的心绪不平静,昨夜磨牙的声音把老虎都吓得不在屋子里睡觉了。 昨日面对始皇帝的灵位,云琅还能很自然地跪拜下去,今日,他只是朝灵位笑笑,待太宰收拾好了灵位,就打算离开。11 跪在前面恭敬磕头的太宰并没有发现云琅这一不恭敬的举动,自己背上了牛头,让云琅背上猪头,羊头,就迎着朝阳离开了石屋子。 太宰的身体明显变得更虚弱了,云琅初见他的时候,即便是彪悍的豹子见到他的时候也会狼狈逃窜,现在,背着牛头走一段山路,他就显得非常吃力。 “我的鼻子最近总是流血,有时候不流淌半个时辰不会停止,身体也不是很好,膝盖就像是生锈了一般,挪动一步都很艰难,总要用最热的温泉水浸泡之后才能好一些。 云琅,你说,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云琅将猪头羊头绑在一起挂在老虎背上,取过太宰身上的牛头背身上道:“我只希望你今后每一天都快活。” 太宰笑道:“哈哈哈,我昨天跟今天都过得非常快活。” 云琅笑道:“要继续保持!” 太宰撩开一根挡路的树枝道:“借你一句话,这是一定的!” 两人一虎沿着山路很快就下到了瀑布边上,云琅轻松地攀上岩壁,找到了那块石头用力的一拉,山门立刻洞开。 关上山门,巨大的陵卫所就被铁链上缠绕的灯芯照耀的如同白昼,太宰今日一连拉动了三条铁链,三条铁链上的灯芯很快就形成了三条火焰瀑布,这是往日所没有的奇景。 “你以后有钱了,就多购买一些鲸油添加进来,总是这样耗费,大鼎里的鲸油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云琅来到十几具泥人面前道:“这是你的手笔?” 太宰笑道:“是的,就是手法不好,老甘,老梅总是说我不是干这一行的料。 以后要靠你了。” “这是一定的!”云琅无所谓的回答了一下,现在看来,用老甘,老梅两个会塑像的野人来激发太宰的生机是一桩无用功。 “我以后啊,会雕刻一个模子,先把尸骨放在模子里面,然后往里面灌上泥浆,等泥浆干了就打开模子,自然就有一个不错的塑像了。 放心吧,不太难。”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这法子真好,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等你有闲暇时间了,就抓紧做吧。” 云琅点点头,带着老虎就沿着石阶向上走,云琅每走一步,太宰就挥动木槌,敲击在台阶上一根凸起的小石柱上,然后,云琅就看到了脚下的石头台阶在缓慢地移动,将他送到了半空,脚下就是一道幽深的沟壑。 此时,牛头,猪头,羊头全部都在云琅的背上,老虎打死都不肯踏上悬在半空里的台阶。 虽然不知道太宰为什么一定要他背上三牲,云琅还是乖巧的没有发问,他相信太宰不会害他。 有些台阶伸出去很长,有的伸出去却很短,有高处的台阶会滑落下来来到低处,又有低处的台阶会上浮,最终,站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云琅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螺旋状的楼梯。 楼梯很高,一直延伸到沟壑的另一边,在台阶的尽头,有一面青灰色的石壁光滑如镜! 第一一三章 王翦!(求首订,求月票) 第一一三章王翦!(求首订,求月票) 在太宰无比欢喜的目光中,云琅登上了阶梯最终来到了那面石壁前面。 他抬起手,曲起指节,就像去别人家拜访一般,轻轻地在石壁上叩了几下。 太宰在下面笑道:“石壁很厚,里面的人听不见,这里是你的家,进去吧,主人家不用别人允许。” 云琅瞅着太宰道:“你不上来一起进去吗?” 太宰笑道:“这是你的大日子,我等一会。” 云琅笑道:“上来吧,你不指路我没法走。” 太宰轻声道:“进去吧,只有一条路,每走一步都会有灯火为你引路。” 云琅站在那里不动身,太宰叹息一声走上了阶梯来到云琅面前道:“始皇帝的大臣上殿,从无陪侍,你呀……”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你,不是为了里面的始皇帝,这一点你该知道,你永远都是始皇帝的太宰,而我?最终的目的是要放下断龙石,始皇帝可能不愿意见我。” 太宰按着云琅的手将印信塞进了凹槽,用力的扭动之后,就对云琅道:“开了门,就要把牛头,猪头,羊头丢给神龙,不要犹豫。” “神龙?”云琅的眼睛瞪得有鸭蛋大。“你可没说里面有这种东西啊,要不,我们不进去了,一听这两个字我就知道不是什么善类。” 太宰拍了云琅的后脑勺一下怒道:“就是一条大蛇,蟒蛇!” “蟒蛇我也怕,能吞下牛头,猪头的蟒蛇弄死我没有什么问题!” “滚,蟒蛇是皇陵里面必须有的东西,要不然里面海量的老鼠怎么处理?” “老鼠?海量?”云琅的声音有些尖利。 “是啊,陵墓里面怎么可能会没有老鼠?小心脚下,门马上就开了,老鼠会跑出来的……” 云琅闻言,第一时间把太宰推在最前面,咬着牙道:“我有多怕老鼠你难道不知么?” 太宰无奈的立在最见面,耳听得山壁咔嚓一声响了一下,山壁就缓缓地向一边滑开了。 云琅皱着眉头,他好像听见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断裂了,太宰却神色如常,继续对云琅道:“只要听见这种声音,就说明机括的效用犹在,你进去之后,还要给滑道上加油。” 嘴上说着话,脚下却丝毫不乱,左右扫荡两下,就有十几只老鼠被他从台阶上扫荡下去了,耳听得那些老鼠吱吱叫着跌进了深渊。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就小心的从太宰肩膀后面瞅那道已经打开的两尺宽的裂隙。 一股风从里面吹出来,非常的阴冷,太宰拖着云琅向里面跨了一步,一溜火光顿时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最深处。 火光的下面是一道天生桥。云琅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生桥,而是一条倚靠悬崖修建的栈道,整个栈道是黑色的,中间竖着一道墙,墙上满是彩绘图案,在半明半暗的火光下,看不见另外半边,给人一种桥梁凌空生成的奇异感觉。 太宰眼看着云琅吃力的从桥梁上卸下来两座青铜灯座,放在大门处,防止大门突然合上。不由得摇头道:“你不走,大门不会关上。” 云琅喘着粗气道:“预防万一!” 太宰眼看云琅又从背包里拿出一盘白色的绳子正在往灯柱上捆绑,拍着前额道:“你又在干什么?” 云琅快速的绑好绳子,对太宰道:“全蚕丝的,为了这盘绳子我用了十一束丝,万一这座栈道断了怎么办?我至少还有一根绳子。” “你信不过我?” “信得过,我不信始皇帝!” 太宰一把捂住云琅的嘴巴轻声道:“慎言!” 云琅的眼睛瞪得很大,比见到老鼠的时候瞪得更大,无他,一条足足有他家饭碗粗的蟒蛇正从栈道的另一头,快速的滑过来。 太宰见云琅安静了,这才松开手,刚刚松开,就听云琅用颤抖的声音道:“蛇,好大的蛇!” 太宰哼了一声,取过云琅肩头的牛头就甩了出去,原本冲着太宰,云琅游过来的那条蛇,立刻就冲着滚动的牛头滑过去了。 “神龙吞掉牛头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然后就会躲起来睡眠,这段时间它不会来骚扰我们。” 云琅晃动一下背后的猪头,羊头,颤声问道:“神龙不止一条是不是?” 太宰点头道:“这是自然,当初选择神龙的时候,就是一条大的,一条中等的,一条小的,大的死掉了,中等的就会代替它继续清除老鼠,中等的死掉了小的就会代替。” 黑暗中传来蟒蛇悉悉索索吞咽牛头的动静,云琅不由自主的朝那边看了一眼小心的问道:“这东西会死?” 太宰一步踏上栈道郁闷的道:“最多活八十年,这还是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这里阴冷,不适合神龙活动,南边有一道温泉,老鼠多,神龙一般在那里活动,只有大门被打开的时候,老鼠才会向这里逃跑,神龙也会追过来,除此之外,它们一般不会乱跑的。 你记住了啊。刚才那条蛇已经活了快五十年,看样子离死不远了,等它死后,你要是没有放下断龙石,就一定要记得再捉一条小蟒蛇放进来替换它。 不要母蛇,只能是公蛇,要不然啊,用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成蛇窝。” 云琅一边跟着太宰向里面走,一边道:“我放断龙石之前一定会给里面丢三条母蛇,让这里变成蛇窝最好。 死去的就该死去,活着的就该奋斗,总是挖祖坟捞好处算什么好汉!” 说着话,两人已经通过了栈道,太宰对云琅继续绑缚丝线绳子的行为已经很无奈了。 指着前面黑漆漆的甬道说:“这里是陵道,两边都是各色塑像,石雕,陵道两边的石壁上雕凿的是始皇帝生平工业,你可以仔细看看。” 云琅感受着甬道里吹来的风,发现自己的衣袂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瞅着太宰道:“哪来的风?难道说对面还有一个进风口?” 太宰摇头道:“这扇山门打开之后,这座陵墓里的其余六条甬道就会同时打开一条缝隙,一柱香的功夫,就会把这里面的浊气全部换掉,等你关上那扇门的时候,其余的甬道也会同时关闭。” “外人从那些门里进来怎么办?”云琅又看见了一条蟒蛇,果然如同太宰所言,这条蟒蛇小一些,也不用太宰发话,他就把猪头丢了过去。 “太宰见蟒蛇开始猪头就笑道:“进不来的!” 甬道里面的风很大,不过,这里面的大型牛皮灯笼却把甬道招摇的明晃晃的。 石壁上的壁画被灯火照耀的纤毫毕露,一幕幕熟悉的历史画卷被工匠生动的表现在了石壁上。 从始皇帝出生,再到登基,与吕不韦的斗争,再到灭掉六国,一统天下,每一幅图案上都有一个不同时期的始皇帝。 如果云琅不知道始皇帝的生平,仅仅看这些浮雕,始皇帝的伟大一定会让他臣服膜拜。 会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是属于始皇帝的,只要看看那幅图案上的婴儿时期的始皇帝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眼,就知道他的出生就是对这个世界最好的怜悯。 现在,不过是一幅幅的精美浮雕而已。 太宰自然是赞叹不绝的……包括,始皇帝跨坐在一只老鹰的背上从赵地回到咸阳的样子。 浮雕的尽头,有一个金甲武士手杵长剑端正的站在那里,时光剥夺了金甲的光彩,颜色非常的黯淡,唯有他脸面上还留存了一些颜色鲜亮的金漆。 “这是王翦!”太宰见云琅长时间的观看那个金甲武士就低声介绍。 第一一四章咸阳(继续战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新书上架就变成了一场战争…… 孑2 本性如猪,如羊,如牛,面对这样的状况,也不得不化身野猪,野羊,野牛,如果可能,还要变成豹子,老虎,狼,不管不顾的向前猛冲!!! 这时候平时斯文的样子要不得了,这时候再装猪,很可能就真的变成猪了。好在,你们的孑2即便是猪,也是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冲杀起来不输猛虎。 不管怎么说,这个月爆发定了,每日四更,现在手头还有一点存稿,一旦存稿发布完毕,孑2就写一章发一章,即便再艰难,也绝对不会放弃孑与一向在意的质量,这一点请兄弟姐妹们放心。 孑与只求,兄弟姐妹们如果看书看得愉快,就给孑与一点小小的支持,订阅一下,给点月票,让孑与有更加充足的精神与信心为大家献上一个更加优美的故事。 请放心,这必将是一本超越前书的好书,孑与经过上千万字的磨练,现在写作手法日趋成熟,这本书后面不精彩,你来抽我……哈哈哈哈。 请兄弟姐们助我一臂之力,莫要让成绩太难看,孑与拜谢!! 第一一五章伟大的演奏家(接着战斗) 第一一四章咸阳 云琅敲敲铠甲,发出梆梆的声响。 太宰瞅瞅云琅道:“你不会以为这是王翦上将军的尸骨吧?”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有陪葬的人俑,不过啊,不会是王翦上将军,也不会是杨端和,蒙骜,王贲他们。” 云琅笑道:“李斯赵高不可能,会是谁呢?” 太宰瞅着云琅道:“六国美女两百四十名,再加上我大秦美女三十六人,以及六十一名乐工!” “没有宦官?”云琅带着讥诮之意问道。 太宰用手指着不远处提着灯笼的人俑道:“章台宫里的两百一十一名宦官尽在此地……” 云琅默然。 越过王翦的铠甲人俑,云琅眼前豁然开朗。 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太宰迈过黄河,小心地避开函谷关,回头对云琅道:“下脚小心些,莫要碰坏了箭楼。” 云琅扫视了一眼脚下的山川地理模型道:“比例不对,黄河,渭水之间的间距不对,华山上的莲花峰被弄成了一个蘑菇,始皇帝难道就不能找几个好点的工匠来做这东西吗? 另外,我还以为河流湖泊里流淌的都该是水银才对,怎么会是水?这会导致陵墓潮湿,不利于尸体的养护。 另外,陵墓的顶上也该有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不该用一些破烂灯笼来代替吧?” 太宰苦笑一声道:“二世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已经算是不容易了,他如何会倾尽国帑来为始皇帝修建山陵?” 云琅踮着脚尖踩在那片应该是龙首原的位置上,俯首瞅着上林苑的位置道:“阿房宫呢?” 太宰指指插满了染绿的枯树枝道:“那里就是?看到那两条小小的水渠了没有?那里就是流经阿房宫的潏河,跟渭水。” 云琅小心地提起腿,踩在渭水边上指着一座一尺高的阁楼道:“二世皇帝这也太敷衍始皇帝了吧? 我尝闻,阿房宫前殿就能供一万人就坐,这里就一座木阁楼。” 太宰冷笑道:“始皇帝已死,还能怎样?” 云琅漫声道:“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 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暖响,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我还以为这里至少能看到微缩景观,却没有料到又被二世皇帝给糊弄了。” 太宰冷笑道:“人在,威严在,人死,不如狗!快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前面,才是始皇帝亲自督造的地方。” 云琅不由得笑了,太宰吹嘘的人间少有的是始皇陵是这般模样,确实让他非常的丢脸。 整座陵墓的大结构确实恢弘大气,只可惜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处处都表露出二世皇帝的不耐烦与敷衍。 孩子玩具一般的山川地理图也就罢了,就连陵道上的青石板也变成了随处可见的麻条石。 云琅忽然想道,如果整座陵墓最后的完成工作是由胡亥完成的,那就太有趣了。 不论始皇帝的预测有多么的精妙,碰到一个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再精妙的设计也会变得漏洞百出。 “这里原本是一条山涧,始皇帝命人将两座山头削平,然后在山涧上修建了顶棚,中间就自然产生了一个诺大的空洞。 整座陵墓就修建在这座山涧之内,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 太宰悠悠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云琅的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路上不会动的行人很多。 有的在叫卖,有的在沉默,有的在织布,有的在微笑,还有不少儿童夹杂在人群里,在大人的腿边玩耍嬉戏。 云琅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就酸臭不堪,酒精飞逸完毕,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息,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难闻的气味依旧让云琅烦闷欲呕。 饭碗里的小米饭早就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没有任何食欲,木匠手里的斧头,也已经快要腐烂干净了,手里只有半截朽木,斧头掉在脚下,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柄斧头。 一条黑色的蜈蚣从织娘的发髻里钻出来,对着云琅扭动两下身体,就立刻钻进织娘破旧的衣衫里。 铁匠还在,却没了所有的家伙事,诺大的铁匠铺子里空荡荡的。 太宰见云琅在看他,就没好气的道:“你用的就是人家的东西,将来记得还给人家。” “那些麻布跟绸缎也是?” 太宰叹口气道:“不从这里拿,你以为我能去哪里拿?很多东西都腐朽了,能用的不多,与其白白腐朽,不如拿出来用一下。” 云琅环顾四周,在摇曳的火光下,映照在他们脸庞上的光线明灭不定,每一个雕塑似乎都有了活的表情,或者欢喜,或者悲苦,或者兴奋,或者沮丧…… 一具乞丐的雕塑因为躺在地上,被地下水浸泡了的时间太久,半个身体已经风化了,支撑他身体的并非是白骨,而是一些竹篾…… 不论地面上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已经改朝换代,这并不重要,至少,这里依旧是大秦世界。 一个酒肆里面有一些长条凳,其中一张长条凳子上的灰尘格外的少,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屁股印子。 云琅来到那张凳子上,坐在上面,将双手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太宰道:“你很喜欢坐在这里?” 太宰点点头,熟练的从橱柜里面掏出一壶酒,一个黑陶酒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自己就着罐子喝了一大口酒道:“在这里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太宰的酒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酒,这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媒介。 云琅完全能想象的出来,太宰一个人坐在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寂寞。喝完酒,云琅就穿过集市,在距离集市一箭之遥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名曰——咸阳! 这座城可不是秦胡亥胡乱凑合出来的假货,而是一座真正的城池。 高大的城墙将诺大的峡谷从中截断,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到峡谷上方,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城墙一般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云琅看不清他们的眉目,只能感受他们带来的强烈的压抑感。 “始皇帝一统六国之后,征天下富户十二万徙居咸阳,收天下金铁铸造十二金人,自以为天下从此平安无事,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之辈,仅靠竹竿,木矛就能让钢铁大秦轰然倒地。 如今,十二万户富户早就灰飞烟灭,唯有十二金人依旧守在这里,然而,大秦何在?” 云琅仰着头看这两个金人,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具金人最多只有一百吨左右的重,十二金人合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吨重,他不稀奇在大秦时代,他们就有几千吨的金铁,他只是怀疑这十二座一百吨重的金人是如何被他们安置在这里的。 或者说,他们是凭借什么工具,让一百吨重的金人移动! 走近城墙,云琅才发现这十二个金人铸造的非常差劲,而且,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形罢了,或者说,他们就是一块金铁,被工匠用一锅锅的铜水,铁水一层层混合浇筑起来的。 假如云琅能弄倒这具金人,想必,金人一定会被摔的四分五裂。 云琅敲敲铠甲,发出梆梆的声响。 太宰瞅瞅云琅道:“你不会以为这是王翦上将军的尸骨吧?”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有陪葬的人俑,不过啊,不会是王翦上将军,也不会是杨端和,蒙骜,王贲他们。” 云琅笑道:“李斯赵高不可能,会是谁呢?” 太宰瞅着云琅道:“六国美女两百四十名,再加上我大秦美女三十六人,以及六十一名乐工!” “没有宦官?”云琅带着讥诮之意问道。 太宰用手指着不远处提着灯笼的人俑道:“章台宫里的两百一十一名宦官尽在此地……” 云琅默然。 越过王翦的铠甲人俑,云琅眼前豁然开朗。 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太宰迈过黄河,小心地避开函谷关,回头对云琅道:“下脚小心些,莫要碰坏了箭楼。” 云琅扫视了一眼脚下的山川地理模型道:“比例不对,黄河,渭水之间的间距不对,华山上的莲花峰被弄成了一个蘑菇,始皇帝难道就不能找几个好点的工匠来做这东西吗? 另外,我还以为河流湖泊里流淌的都该是水银才对,怎么会是水?这会导致陵墓潮湿,不利于尸体的养护。 另外,陵墓的顶上也该有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不该用一些破烂灯笼来代替吧?” 太宰苦笑一声道:“二世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已经算是不容易了,他如何会倾尽国帑来为始皇帝修建山陵?” 云琅踮着脚尖踩在那片应该是龙首原的位置上,俯首瞅着上林苑的位置道:“阿房宫呢?” 太宰指指插满了染绿的枯树枝道:“那里就是?看到那两条小小的水渠了没有?那里就是流经阿房宫的潏河,跟渭水。” 云琅小心地提起腿,踩在渭水边上指着一座一尺高的阁楼道:“二世皇帝这也太敷衍始皇帝了吧? 我尝闻,阿房宫前殿就能供一万人就坐,这里就一座木阁楼。” 太宰冷笑道:“始皇帝已死,还能怎样?” 云琅漫声道:“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 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暖响,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我还以为这里至少能看到微缩景观,却没有料到又被二世皇帝给糊弄了。” 太宰冷笑道:“人在,威严在,人死,不如狗!快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前面,才是始皇帝亲自督造的地方。” 云琅不由得笑了,太宰吹嘘的人间少有的是始皇陵是这般模样,确实让他非常的丢脸。 整座陵墓的大结构确实恢弘大气,只可惜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处处都表露出二世皇帝的不耐烦与敷衍。 孩子玩具一般的山川地理图也就罢了,就连陵道上的青石板也变成了随处可见的麻条石。 云琅忽然想道,如果整座陵墓最后的完成工作是由胡亥完成的,那就太有趣了。 不论始皇帝的预测有多么的精妙,碰到一个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再精妙的设计也会变得漏洞百出。 “这里原本是一条山涧,始皇帝命人将两座山头削平,然后在山涧上修建了顶棚,中间就自然产生了一个诺大的空洞。 整座陵墓就修建在这座山涧之内,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 太宰悠悠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云琅的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路上不会动的行人很多。 有的在叫卖,有的在沉默,有的在织布,有的在微笑,还有不少儿童夹杂在人群里,在大人的腿边玩耍嬉戏。 云琅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就酸臭不堪,酒精飞逸完毕,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息,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难闻的气味依旧让云琅烦闷欲呕。 饭碗里的小米饭早就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没有任何食欲,木匠手里的斧头,也已经快要腐烂干净了,手里只有半截朽木,斧头掉在脚下,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柄斧头。 一条黑色的蜈蚣从织娘的发髻里钻出来,对着云琅扭动两下身体,就立刻钻进织娘破旧的衣衫里。 铁匠还在,却没了所有的家伙事,诺大的铁匠铺子里空荡荡的。 太宰见云琅在看他,就没好气的道:“你用的就是人家的东西,将来记得还给人家。” “那些麻布跟绸缎也是?” 太宰叹口气道:“不从这里拿,你以为我能去哪里拿?很多东西都腐朽了,能用的不多,与其白白腐朽,不如拿出来用一下。” 云琅环顾四周,在摇曳的火光下,映照在他们脸庞上的光线明灭不定,每一个雕塑似乎都有了活的表情,或者欢喜,或者悲苦,或者兴奋,或者沮丧…… 一具乞丐的雕塑因为躺在地上,被地下水浸泡了的时间太久,半个身体已经风化了,支撑他身体的并非是白骨,而是一些竹篾…… 不论地面上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已经改朝换代,这并不重要,至少,这里依旧是大秦世界。 一个酒肆里面有一些长条凳,其中一张长条凳子上的灰尘格外的少,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屁股印子。 云琅来到那张凳子上,坐在上面,将双手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太宰道:“你很喜欢坐在这里?” 太宰点点头,熟练的从橱柜里面掏出一壶酒,一个黑陶酒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自己就着罐子喝了一大口酒道:“在这里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太宰的酒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酒,这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媒介。 云琅完全能想象的出来,太宰一个人坐在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寂寞。喝完酒,云琅就穿过集市,在距离集市一箭之遥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名曰——咸阳! 这座城可不是秦胡亥胡乱凑合出来的假货,而是一座真正的城池。 高大的城墙将诺大的峡谷从中截断,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到峡谷上方,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城墙一般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云琅看不清他们的眉目,只能感受他们带来的强烈的压抑感。 “始皇帝一统六国之后,征天下富户十二万徙居咸阳,收天下金铁铸造十二金人,自以为天下从此平安无事,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之辈,仅靠竹竿,木矛就能让钢铁大秦轰然倒地。 如今,十二万户富户早就灰飞烟灭,唯有十二金人依旧守在这里,然而,大秦何在?” 云琅仰着头看这两个金人,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具金人最多只有一百吨左右的重,十二金人合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吨重,他不稀奇在大秦时代,他们就有几千吨的金铁,他只是怀疑这十二座一百吨重的金人是如何被他们安置在这里的。 或者说,他们是凭借什么工具,让一百吨重的金人移动! 走近城墙,云琅才发现这十二个金人铸造的非常差劲,而且,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形罢了,或者说,他们就是一块金铁,被工匠用一锅锅的铜水,铁水一层层混合浇筑起来的。 假如云琅能弄倒这具金人,想必,金人一定会被摔的四分五裂。 第一一六章龟虽寿(继续战斗) 第一一六章龟虽寿 政治人物的生死完全用不着同情。 他们本身就是人中龙凤,想要索取更多,必然就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不论是一展胸怀,还是济世救民都是索取的一种,所以,不论遭遇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不过是奋斗失败的结果。 他们有能力,也有足够的智慧去面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后果,我们可以赞扬他契而不舍的精神,羡慕他有一颗为了理想献身的心,至于同情,还是算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 遭受无妄之灾的人才需要别人的同情,比如这个弹琴的红衣女子。 云琅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家在何方,仅仅一声琴音,不足以推断出这背后的所有故事。 一座高大金人站在城门的后面,他手里拎着一只硕大的链子锤,自从云琅不小心触发了十二枚铜刺球之后,这只巨大的链子锤就开始无风自动,开始只是轻轻的摇摆,逐渐的,链子锤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到了最后,链子锤带着破风之声,不再有变化。 云琅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链子锤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钟摆…… 众所周知,钟摆的作用是用来固定(长度)和调整周期(调整长度)用的。 可是在链子锤摆动的破风声中,云琅还听到了类似钟表上弦时的咔嗒声。 “这是机关被触动了?” 云琅赶紧问太宰。 太宰疑惑的瞅着从头顶掠过的巨大的链子锤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还是第一次遇见。” “我们回去吧!” 云琅说完话就拖着太宰向蛇洞方向后退,不论这东西代表着什么,云琅也没兴趣知道,先把自己弄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探索精神是给无畏的探险者准备的,云琅觉得自己不是探险者,始皇帝连放射源都有,再出现什么诡异的杀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此,没有必要去冒险。 云琅的胆小,太宰如何会不了解?见云琅不容置疑的拖着他钻蛇洞,他只好叹息一声,跟着他一头钻进了蛇洞。 重新来到了咸阳城外面,云琅确定自己再一次站在胡亥修建的部分,心头那股子压抑感才逐渐消失。 他确信,胡亥修建的部分不可能与始皇帝修建的部分连为一体,那样的话,耗费太大了。 过多的耗费无疑,是胡亥不愿意的。 高大的城墙就像是一面黑色的铁幕,将墓地分割成两半。 里面的光线传不出来,外面的光线也进不去。 云琅拉着太宰重新来到了集市上,再一次坐在那家酒肆里面,重新开始喝酒。 站在远处看火山爆发才是正常的观赏模式。 “城门开了!” 一直盯着那道城墙的太宰惊叫起来。 云琅抬头望去,果然,一道明亮的缝隙先是出现在城墙上,接着那扇巨大的城门真的就缓缓打开了。 城门口亮晃晃的,如同一道通往天国的大门。 云琅,太宰齐齐的站在城门前,谁都不开要进去的口。 一条手臂粗细的蟒蛇从水沟里爬出来,看样子它准备去那一片光明之地,只是,蟒蛇到了城门口,却盘成蛇阵,吐着长长的舌头四处搜索。 云琅取出羊头,用力的丢进了城门,蟒蛇似乎感受到了食物的存在,经不起诱惑,缓缓地向城门游了过去。 蟒蛇游到了城门下,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于是就张开了大嘴,努力的吞咽着羊头。 太宰咬咬牙道:“我先进去,如果大事不妙你就跑!” 云琅诧异的问道:“我们有必须要进去的理由吗?” 太宰愣住了,过了片刻咬着牙道:“不行,我必须带你去见始皇帝,否则,你这个太宰就不完整。” 云琅笑道:“我要是你努力一下,大汉国的关外乡侯都当了,还会在乎一个太宰的职位? 之所以来到这里,纯粹是因为你要求的,你要是不要求,我一定不会进来的。 所以啊,对我来说,重要的人是你,不是始皇帝,是你要我当太宰我才当太宰的,始皇帝要我当太宰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做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云琅笑道:“我半途而废的事情干的多了,比如唱歌,比如跳舞,比如绘画,比如做学问,再多一种有什么关系?”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做学问,绘画也就罢了,你学唱歌,跳舞做什么?” 云琅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马上换了一张笑脸道:“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本事也就多一个吃饭的门路。” 太宰太了解云琅了,根本就不理会他胡说八道,转过头朝城门口望去,只见刚才还在努力吞噬羊头的蟒蛇,如今被四条铁刺捅穿了身体,而且被高高的挑起来,正在经受一道丈许高的火焰烧烤。 不等火焰熄灭,城门两边箭如飞蝗,刚刚还痛苦的缠绕在铁刺上的蟒蛇,不但被烧成了焦炭,还被密集的羽箭给射成了七八节,除过依旧穿在铁刺上的部分,其余的部分掉进了铁刺穿出来的坑洞。 “很危险啊,老顾,你不想我也变成烤猪吧?我已经被烤熟了一次,绝对不想再来第二次。” 太宰先是一愣,接着就有些兴致勃勃的样子了,指着那道大门对云琅道:“你这么聪明,一定有法子彻底解除这里的机关吧?” 云琅笑道:“当然可以,只要毁掉那个手持链子锤的金人,大门口所有的机关也就死掉了。 问题是我一点都不想去探究,咱们回去吧。” 太宰怒道:“你一个少年人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云琅跟着怒道:“我就是好奇心太重,才落到目前这个地步的。” 明亮的天空似乎变得昏暗了下来,高大的城门再一次缓缓地合拢,挑着蟒蛇尸体的铁刺也缓缓的落下,地上的那个黑洞也有石板慢慢的滑过来覆盖在上面,地面重新变成了一块。 假如不是空气中还存留着烧肉的味道,太宰几乎要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 集市上的灯火也在逐渐变暗,太宰叹息一声,就与云琅一起返回,这是一次并不成功的探险,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是,某些人的胆量太小。 “你能活一百岁!” “你能活一百岁!!” “你绝对能活到一百岁!!!” 太宰的神情非常的狰狞,尤其是在火光下,如同一个真正的虎外婆。“那是自然,龟虽寿啊!”云琅对自己的明智选择很满意。 往前走一般情况下都会不容易,可是啊,往后走,就会容易得多,至少云琅再见王翦铠甲人俑的时候还能拍拍他的肩膀,说一声再见。 甬道里的壁画这一次看起来就顺眼的多,栈道走起来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丝线绳子云琅并没有解下来,反而重新绑缚了一遍,让它绑的更加结实。 大门上的青铜灯台重新被取开,太宰扭动了太宰印信之后,大门就轰隆隆的关上了。 那些呈螺旋状的楼梯就非常的麻烦了,走一级台阶就需要把上一级台阶用力的给推回去,来到第一级台阶上的时候,云琅,太宰两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从山顶的出口爬出来的时候,老虎就守着出口,见到云琅跟太宰显得非常亲热,恍如隔世。 “你到底怎样才肯彻底的把始皇陵走一遍?怎样才肯去拜谒始皇帝?”太宰的神情多少有些萎靡。 “除非这座始皇陵彻底的由我来控制,我才会真正放心,只要始皇陵中还有不受我控制的地方,我一定不会完全彻底的进去。”云琅喝了一口水,把话说的很清楚。 “这是对始皇帝的亵渎!” “一个活人受死人摆布,才是对我最大的亵渎。” 第一一七章 皇帝的自信(继续战斗) 第一一七章皇帝的自信 云琅不喜欢始皇陵。 他觉得那是死人的地方,任何活色生香的生物进到了里面,都会变成幽灵。 人世间的阴冷还带着一点保护色,那里的阴冷不但没有任何的遮掩,反而故意暴露的非常彻底。 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里面的所有景致都是假的。 假的丰功伟绩,假的将军,假的树木,假的草地,假的集市,假的城池…… 他从地上拔了一棵狗尾巴草随意地叼在嘴里,草根处稍微有一点苦涩,却带着草木该有的清香。 这就足够了…… “断龙石在哪里?”云琅舒展一下双臂,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问道。 “自己找!” 太宰怒气冲冲的下山了。 老虎瞅瞅太宰,再看看云琅,然后就果断的留在云琅的身边,目送太宰远去。 麻籽地里的麻树已经有一人高了,里面依旧有男女欢好的动静,这一次,不论云琅如何大声的咒骂,也没有人提着裤子跑出来。 这片浓密的青纱帐足矣给他们提供天然的保护所。 走过麻籽地,那里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子正在吐穗,风一吹,花粉就飞的满天都是。 云琅带着老虎从麦田埂子上穿过,或许是好几天不洗澡的原因,老虎身上的兽中之王的气息很浓重,一大群野鸭子从麦田里扑棱棱的飞了起来,老虎努力的扑击了一把,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云琅微微一笑,走进了野鸭子飞起来的地方,果不其然,那里散落着十几枚鸭子蛋。 野鸭子能骗得过老虎,却骗不过他,十几枚野鸭子蛋装了满满一口袋,这些蛋快要被孵化出来了,云琅并不想浪费。 鉴于关中这时候还没有养鸭子的习惯,他决定开关中养鸭子的先河。 如果有人问大汉的女人什么时候最美? 云琅一定会说是劳动的时候。 云家的人干活的时候都是喜欢穿衣服的,所以,用青色麻布手帕包着头发,用各种材料的衣钩勾住袖子的妇人探出半截臂膀拔草的样子简直美不胜收。 尤其是她们看到云琅喜欢招手,这就更了不得啦,宽大的袖子一旦扬起来,能从这只袖子看到另一只袖子外边的美景。 云琅低着头不敢乱看,惹来一群妇人杠铃般的大笑,有些特别豪放的甚至会故意拉开衣襟向云琅显摆她们强大的育儿本钱。 丰乳肥臀是平民娶妻的审美要点,繁衍出健壮的后代才是人们最关注的事情。 至于帝王贵族,他们一般不是人,他们喜欢腰细纤弱,能做掌上舞的女子,女子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玩物,生育并非第一选择,所以不能归类于人。 大汉的少女一般会把身体捂得严严实实,至于妇人……在这个三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妪的年代里,她们什么都不在乎。 储存脂肪是一种美德…… 至少表现在丑庸的身上,就更加的明显,这个家伙现在终于有了胡吃海塞的条件,所以她储存的脂肪格外的多。 洗完澡的云琅见丑庸艰难的爬上楼梯给他端来了饭食,就叹息了一声道:“一天不要总是想着吃,你看看你,再吃下去眼睛都被肉堵住了,还怎么嫁给褚狼啊?” 丑庸撅着嘴巴道:“褚狼说了,他就喜欢我圆滚滚的样子,当初啊,他母亲就是因为太瘦才被活活饿死了。” 这个理由很强大! 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就把一碟子白花花的胙肉推给丑庸道:“既然如此就拿去吃吧!” “胙肉很好吃的,郎君难道不喜欢?” 云琅摇摇头道:“把凉拌好的五倍子再给我来一盘,胙肉就算了,最近心里发腻,吃点清淡的。” 丑庸欢喜的端着胙肉下楼了,不一会,云琅就听见她跟小虫抢胙肉的动静。 红袖端着云琅要的凉拌五倍子走上二楼,正在吃饭的云琅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女子。 发现美丽这种东西真的是天生的,跟后天的培养关系不大。 即便是一身麻衣,穿在红袖的身上,只会衬托她白皙的肌肤,穿在丑庸身上,就变成包裹香肠的外皮。 十岁的孩子遭遇了灭门之祸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沉静,她的仇人是强大的没有边际的皇帝,所以,只能认命。 五倍子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也是云琅最喜欢的野菜品种,只是这种东西需要晒干之后做成干菜,然后再浸泡脱掉怪味道,最后煮熟,再浸泡然后用麻油拌了,味道才会可口。 红袖端来的五倍子与丑庸送来的那一盘味道大大的不同,五味调和的恰到好处,油水不多,却能吃出一股子香味来。 “以后我吃的野菜就由你来做,今天做的五倍子味道很好。” 红袖有些欢喜,又有些惶恐,懦弱的用手指指指院子里的丑庸。 云琅笑道:“丑庸明年就要出嫁,我不能指望她伺候我一辈子。” 红袖的脸色大变,噗通一声跪地道:“婢子不嫁,愿意伺候主人一辈子。” 云琅笑道:“别总是拿一辈子说事,事实上啊,没我们连明天的主都做不了。 你将来可能会遇到让你倾心的男子,会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总是陪着我你会后悔的。” 红袖倔强地摇摇头道:“我母亲就遇到了倾心的男子,然后……” 云琅阻止了红袖的倾诉,摆摆手道:“忘记这些事情,只记住你母亲对你的好,把她的失败当成你的经验就好,快活的过日子,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能快活一生,就是对你母亲最好的怀念。” 红袖点点头,然后非常有礼貌的躬身退下。 “你家里的仆役,就这么一个好的,其余的都该活埋!”曹襄那张丑陋的脸从窗户外面探进来,手上还拿着半个香瓜。 “我家就该多招收一些类似丑庸这样的仆役,这样一来,就没有恶客能登堂入室了。”云琅放下筷子喃喃自语道。 “你这些天去哪里了?”曹襄坐在窗棂上继续啃着香瓜问道。 “你不是回家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母亲把怂恿我回家的医者杖毙了。” 云琅愣了一下道:“多好的医者啊,怎么就打死了呢?” 曹襄把剩下的瓜皮丢进云琅的垃圾筐,在身上擦了一把手道:“我母亲说,这个医者在贪天之功为己有!” 云琅无奈的笑了,用指节敲敲桌子道:“曲辕犁才是!” 曹襄大笑道:“这要分人的,我母亲可以杖毙一个医者,皇帝却能杖毙我的母亲,这就是差别!” “我记得你回家治病的事情是你母亲默许的。” 曹襄摇摇头道:“那是我母亲给医者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默许这种事情一般只会出现在低位相差不大的两个人之间,至于医者……还是不说他了。 我母亲送我来你家的时候,跟阿娇打了一场麻将,我也是四个人中的一个。” 云琅看着曹襄道:“还有一个是谁?” “董君啊!” 云琅笑道:“多好的麻将搭子啊,以后多玩。” 曹襄看着云琅道:“玩不成了,我母亲回去了,张汤昨天去了长门宫,拉住董君就地给阉割了,我亲眼所见,阉割的非常干净,他的胯下现在非常的干净,一点凸起的东西都没有了。 想要打麻将,估计要等半年之后!” 云琅抓抓后脑勺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么狠?” 曹襄冷笑一声道:“有人向陛下告密说阿娇秽乱宫廷,然后张汤就来解除后患了。” 云琅看着曹襄皱眉道:“看你的意思是要拉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你就不怕我被张汤给阉割了?” 曹襄鄙夷的瞅瞅云琅道:“你想多了,别人告密阿娇秽乱宫廷,知道陛下怎么回答的吗?” 云琅凑趣的摇摇头。 “陛下说,绝无此事!陛下还说,他不是相信那个董君,而是相信阿娇,阿娇即便有万般不是,看男人的眼界却奇高无比,能被阿娇看在眼中的男子,绝对不会有董君这种玩物!” 第一一八章孟大的理想(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一八章孟大的理想 云琅搓着双手道:“那完蛋了,像我这种长得玉树临风,又才气逼人的美少年,见了阿娇估计会被陛下剁成肉酱喂狗! 你还是重新找麻将搭子,必须找丑的。” 曹襄的身手似乎变得敏捷了,一个虎跳就扑过来了,勒着云琅的脖子道:“你这是在说我是丑八怪?” 云琅连忙道:“肚子大,身子细,你不是丑八怪谁是?我觉得陛下可能连你都想阉割掉,只是觉得你丑,才放你一马。” 曹襄被云琅侮辱了,却不生气,从怀里掏出一面精美的铜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自恋的道:“以前这么说我的人,一般都在乱葬岗才能找到,现在,你这么说,不过是嫉妒而已,嫉妒我即将恢复的容貌。 你看看,我的肚皮已经消下去了,母亲说我的双颊也有了肉,再有三五个月,双臂,双腿的肉长出来之后,让你再看看我的容貌。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长安第一美少年之称。”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该好好吃饭,我记得最能让人长肉的饭食就是猪油拌饭跟炖菜! 你从今天起就这么吃就好!” 曹襄欢喜的点点头,他觉得云琅这人真是识情知趣。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曹襄,还别说,这家伙的骨架粗大,身高也比一般人高一些,如果能持之以恒的用倭国相扑手的饭食进补,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相扑手的,至于美少年什么的,估计跟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曹襄是一个很有行动力的人,云琅刚刚吃完饭,他就已经按照云琅说的,弄了一大碗不加盐的白米饭拌猪油吃的艰难无比。 丑庸也想这么吃,被云琅一顿鸡毛掸子给抽的没了胆子。 这就是活色生香的生活…… 云琅瞅着被晚霞笼罩的始皇陵,微微叹口气,他希望太宰能再活一段时间,能再活一段不是笑话的生活。 曹襄为了长肉,早早地吃过自己的饭食之后,就睡了…… 云琅踩着斑驳的月色,跟老虎来到了松林里的老院子。 院子里漆黑一片,太宰枯坐在屋檐下,瞅着黑漆漆的松林不知道在想什么,两个喜欢捏泥人的野人老甘,老梅早早地就睡了,上了年纪的人很喜欢早睡早起,这是他们逃避黑暗世界的法宝。 “你不喜欢是吗?”太宰不用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云琅跟老虎来了。 “不喜欢,那是一段已经过去的时光,不能总是让他来干扰我现在的生活。 我在竭力的忘记过去,想要真真正正的活一回,我希望你也这样,你被过去禁锢的太久了。” 太宰看着云琅,月光下的脸上有丝丝泪光,哀声道:“掌控它,你才是太宰!” 云琅皱眉道:“我当然会掌控它,以我的方式进行,他对我来说是一座学问的宝库,等我掌握了这些学问,也就掌握了它。” “别让我等太久,我可能等不了多长时间,我的手有时候不听使唤,捏不好泥人。” 云琅坐在太宰身边笑道:“我帮你!” “我们每十天去一次好不好?” 云琅不忍心拒绝太宰,沉重的点头道:“没问题!” “今天是第一天?” “没问题!” 云琅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给了太宰多少承诺,反正,天亮之后他就后悔了…… 孟大的被窝里放着二十枚鸡蛋,他准备用自己的体温把小鸡孵出来,结果,晚上不小心翻了身,就压碎了四颗鸡蛋。 所以,天刚刚亮,他就哭的如同没了父母的孤儿! 孟二也在哭,他被窝里的鸡蛋非常的完整,只是单纯的为他哥哥感到伤心。 智力不够的人,往往会有惊人的耐心,尤其是孵鸡蛋这种事,他们能做到常人所不能做到的地步。 孟度夫妇看着哭泣的两个儿子脸色铁青,即便是陪他们一起来云家的张汤脸色也好不到那里去。 云琅很有耐心的拿起孟大压碎的鸡蛋壳,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对孟大道:“不可行啊。” 孟大抽噎着道:“是不成,我晚上已经绑住双腿,双手了,结果还是会翻身。” 云琅摆弄着其余的鸡蛋道:“被窝里不够热吧?” 孟二点头道:“已经用了三个毯子,还是不如温泉热!”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放弃,专攻温泉孵蛋,毕竟,已经有成功的先例了。” 孟大,孟二对视一眼,然后坚决的道:“放弃!” 说完话就匆匆的去了温泉水道上的孵化房。 孟度的一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咬牙道:“你就是这样教导我儿的?” 张汤一脸的尴尬,正要帮云琅说说好话,却见云琅冷冷的道:“你们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我儿在孵蛋!!” “孵蛋有什么不对吗?” “你!!” 张汤拉开暴跳如雷的孟度,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不该这样戏弄故人之子!你以前不是都在用温泉水来孵鸡蛋的吗?” 云琅看着掩面而泣的张氏道:“你也觉得我是在戏弄孟大跟孟二?” 张汤见云琅似乎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解的问道:“既然没有戏弄之心,为何会做如此荒唐的事情?” 云琅将双手背在身后,瞅着孟度道:“世人多愚昧,你们只看见孟大孟二孵蛋是一桩丑事,却从没想过,一旦孟大,孟二孵蛋成功了,会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粮食这东西对大汉国来说是永远都不够的,不管我们出产了多少粮食,每年饿死的人依旧数不胜数。 养鸡,养鹅,也是在生产粮食,而且比庄稼更加的可口,这种事情是妇人幼童都能干的事情,之所以饲养的人少,麻烦就出在种苗上。 如果不依靠母鸡,母鹅来孵化,依靠人工一次性大量的孵出小鸡,小鹅,仅仅是养鸡,养鹅,就比种地的收益高出十倍不止。 孟大,孟二,在被窝里孵鸡蛋,看似荒唐,却也是一种可能性,当这种可能性失败之后,那就要试试别的可能性。 利用温泉水带来的热量孵化小鸡确实比被窝里孵鸡蛋要合理,可是,天下间,有几处温泉水? 孟大,孟二在得知温泉不可能普及之后,自告奋勇的想依靠自己的体温来孵蛋,有什么好可笑的? 孟公,你何不去看看令郎现在做的事情,再做论断呢?” 张汤的眼睛瞪得比鹅蛋还要大,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云琅竟然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孟度的眼睛也有些迷茫,倒是他老婆张氏擦了一把眼泪,就提这裙子匆匆的去追她的两个傻儿子去了。 云家的孵蛋房就在庄子外面,一排排低矮的木头房子整齐有序。 张汤以及孟度夫妇刚刚来到这里,就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里几乎是小鸡,小鹅的海洋…… 十几个巨大的笸箩里全是鹅黄色的小鸡,孟大正抓着小鸡看鸡屁股,有的丢进了标着红字的笸箩里,有的丢进了标着蓝字的笸箩里。 张氏蹲下身子问儿子:“阿大,你在干什么?” 孟大不耐烦的道:“分鸡!” 张氏不解的又问道:“分鸡干什么?” 孟大烦躁的道:“母鸡用来下蛋,公鸡用来吃肉,饲养方式不同,自然要分开,别打扰我干活!” 张氏讨了一个没趣,就把注意力放在半个身子都钻进木头房子里的孟二。 趴在一边看了良久,才发现儿子正在翻弄鸡窝里的鸡蛋,发现他翻动鸡蛋的速度很快,而且给鸡蛋覆盖麦草的手法也极为娴熟,一个木房子里的百十颗鸡蛋,在孟二手中转瞬间就翻了一个身。 张汤抓起一只淡黄色的小鸡疑惑的看着云琅道:“这是孟大,孟二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哼了一声道:“眼睛看见的难道还做不得准吗?” 孟度有些谄媚的靠近云琅,小声道:“真是我儿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指着满地的小鸡道:“孵化小鸡是一门苦差事,需要人时刻注意孵化房的冷热,不能过热,也不能过凉,适合孵化小鸡的冷热差别很小,需要人实时掌握。 即便是如此,失败也是常有之事,偶尔成功一次,却无法重复,自从孟大,孟二来了之后,他们就接手了云家的孵化房,自从失败了两次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出过差错。” 张汤粗粗的扫视了一眼遍地的小鸡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怕不是有一千只!” “一千一百三十四只,昨天死掉了十四只,剩下一千一百二十只了!”孟大瓮声瓮气的道。 “我儿会数数了,还会数这么多!”张氏在一边尖叫了一声,差点昏厥过去。 云琅叹了口气,指指旁边插在木盒子里的一大丛麦草杆子道:“一只鸡一根麦草,每日都要数三遍甚至更多,如何会记不下来?” 张汤喜形于色,朝孟度拱拱手道:“如果此法能够大行天下,令郎可以据此求官了。” 孟大听到这句话却像是被马蜂蛰了一般挑起来,拉着母亲的手摇晃着道:“我不当官,我要养鸡!” 第一一九章孟家的新方向(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一九章孟家的新方向 孟度瞅着两个憨态可掬的儿子,长叹一声道:“养鸡好啊,养鸡好啊,我儿就好好养鸡!” 对于自己的儿子,孟度原本是绝望的……当期望值降到最低之后,养鸡也就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情。 云家的鸡很多,当张汤看到云家大大小小的鸡在草地上追逐,啄食虫子的欢乐场景,也觉得养鸡并非什么贱业。 “你家为何要养这么多的鸡?”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张汤就觉得自己好像很傻。 云琅淡淡的道:“草丛里的蝗虫太多了,多养一些鸡,就不会有蝗灾这种事了。” “怎么说?”张汤对云琅解决蝗灾的说法很有兴趣。 云琅笑道:“万物相生相克,只要运用得当,自然可以调节天下。” 张汤点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云琅觉得这家伙没听懂,生物循环跟可持续利用工程在后世也不是人人都懂的事情,更不要说张汤这个土鳖了。 “你家的庄稼长势很好,一亩地应该能收两担吧!” 张汤明显的不愿意跟云琅讨论他不熟悉的东西,遂指着广袤的原野装农业内行。 “一亩地产两百斤粮食对我来说是一种羞辱而非夸赞!” “咦?” 云琅不理睬张汤惊讶的目光,继续瞅着农田道:“我见过一亩地产八担的田地,也听说过一亩地能出产三十担的粮食作物,两担的亩产量你觉得我能快活的起来?” 张汤呵呵一笑,他觉得云琅年纪还小,偶尔吹嘘一下自己的本领完全可以原谅。 每到这个时候,云琅就有严重的夏虫不可语冰的快感,明明说的是实话,人家却以为你在吹牛,这个感觉很美妙。 张汤看看围着鸡娃子的孟度一家,摇着头笑道:“傻子终究是傻子,堂堂的猛士,如今快为两个傻儿子变成泥巴了。” 云琅呵呵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张汤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对,他是皇帝的鹰犬,时时刻刻都准备为皇帝出击捕获猎物,确实没必要关心孟度这种可怜虫。 天气很热,因此,云家今天吃的是凉面,一种非常简单的面食,只要有醋,有蒜,有菜,拌在一起就是很好吃的美食。 云家的十几个厨娘很忙碌,因为吃饭的人多,所以晾在笸箩里面的凉面也堆积的如同山一般高。 张汤今天不吃肉,也准备学云家吃饭的方式吃一点饭,孟度跟老婆对吃凉面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云家的仆役跟他们吃一样的饭食。 直到他们看见曹襄端着一个大碗过来,往碗里弄了好多面条,然后就熟练的拌上菜蔬,边吃边走,只是不理睬他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去面条山那里取面条。 孟大,孟二用的是盆子,两个以前吃饭需要仆妇伺候的傻小子,现在表现的非常生猛。 “鸡蛋!” 孟大给盆子里装满面条跟蔬菜之后就冲着厨娘大叫。 厨娘从厨房里用铲子端着两个煎得很漂亮的煎蛋放进他的盆子里,孟大这才满意的笑了。 孟二瞅着哥哥盆子里的鸡蛋,猛地在哥哥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吃什么鸡蛋,就不能把鸡蛋孵成小鸡吗? 等小鸡多了,才有更多的鸡蛋吃!” 孟大努力的想了一下,然后把盆子里的一个鸡蛋挑进弟弟的盆子里道:“好办法,以后不吃了,等小鸡多了再吃!” 云琅一般认为,只要会思考的人就不是傻子,不论他思考的问题有多可笑,那依旧是单体思考,是一个独立的人。 思想可笑不可笑不是别人能判断的,或者说,别人没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思维是否可笑。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上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上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就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就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 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上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 “滚开,谁家刚开始练习骑马的时候会穿铠甲?再说了,你手上连茧子都没有一个,比我家侍女的手还绵润一些。” “你个死玻璃,以后不许抓我的手!” “玻璃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赞美你的东西!” “哦,死玻璃,你就不能告诉我护具是什么吗?如果珍贵,我再帮你盖一座楼成不成?” 云琅觉得这个生意能做,云家的图纸上本该有九座楼阁的,现在只有三个,还缺少六个呢。 “也好,把我家左边的迎风楼盖好,我帮你弄一套,仅限于你自己以及你家人使用,不得外传!” “那就说定了,我等一会就去吩咐管事开干,对了,死玻璃,城里的兄弟们准备来你家避暑,行不行的说句话。” “我有好处没有?” “死玻璃!能来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你还敢要好处?以后要是混熟了,长安城你就能横着走,报那一个的名字都管用!” “我家房子不够!” “你个死玻璃,谁会住你家了,人家带着娇妻美妾来的,准备换个地方奋战不休,在你家能尽兴吗?都有帐篷!” 云琅无奈的道:“你能不能左一个死玻璃,右一个死玻璃的乱说?把人夸赞的多了也会厌烦的。” 曹襄冷笑道:“我只这么赞美你!” “你就不能显得蠢一点?非要这么聪明的让人讨厌!” “耶耶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讨好你?” 好好的贵族少年,偏偏长了一张臭嘴,云琅也很无奈,说起来,曹襄邀请纨绔们来山庄,其实是想帮他,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云家不能总是冷冷清清的神游物外,有些亲朋好友才算是正常人家,现在的纨绔基本上就是以后大汉国的栋梁,这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曹襄瞥了云狼一眼道:“就你家这个穷酸样子,能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耶耶们出游,从来都是准备全套,马桶,洗屁股的清水都不缺,你只要准备好麻将就好……对了,今天吃的那个凉面味道真正的不错,也弄上几百斤!” “一群猪啊,吃这么多?” 曹襄大笑道:“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几百斤麦子面而已,就让你这么为难,好吧,麦子面我出!” 云琅的一张脸快要变成黑色的了,拍着曹襄的肩膀道:“你是不是也考虑一下我家仆役的工钱?” 曹襄笑道:“要不要连你家的地租一起收了?” “如此最好!” 曹襄哼了一声道:“你敢要,我明天就敢收!” 云琅犹豫一下道:“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无耻?我们换一个收钱的法子你看怎么样?” 曹襄惨叫一声,然后就跟屁股中箭一般快快的跑了,在云琅面前论无耻,他还不够资格。 半夜时分,云琅卧室的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踹开了,烛光下,孟大两只眼睛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惨兮兮的瞅着刚刚被惊醒的云琅,一句话都不说。 云琅抱着毯子惊恐地瞅着孟大,他的人有时候会干出令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来,云琅经历过一个小伙伴把他的宠物蛇放进被子里的惨剧,原因竟然是他喜欢云琅,愿意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跟他共享…… 孟大颤抖着把一只手探出来,慢慢松开了手,嘴里发出最凄厉的大叫:“鸭子!” 一只灰褐色的小鸭子出现在他的手中,扁扁的嘴巴无力地翕张着,努力的把身体靠在孟大手中,似乎很害怕云琅。 云琅松了一口气,忍着怒火从床上跳下来,小心地把他的手合上,推着孟大的肩膀道:“好了,现在你是它母亲了,你们要好好相处,如果想找人说话,去那边找曹襄!” 然后就把这个半夜不睡觉喜欢拿着蜡烛乱跑的混蛋推出了大门。 鸭子被孵出来不算什么惊喜,本来就要被人家母鸭子快要孵出来了,孟大不过是照顾了最后五天…… 早上起床的时候,曹襄无奈的看着在楼下遛鸭子的孟大,他身体比较虚弱,赶不走找他倾诉孵出鸭子之后变得狂喜的孟大,被他带着鸭子骚扰了一个晚上。 云琅也没有好到那里去,孟二又去他那里了,如果不是云琅把老虎喊进来,孟二绝对能找他说一晚上的话。 “傻子到了你家都能变成栋梁,确实了不起!”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夸赞道。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孟大,孟二身后的十几只鸭子道:“怎么,看出门道来了?” 曹襄点点头道:“一只野鸭子三十个钱!” 云琅笑道:“如果等鸭子长大了,只要它生一颗蛋,你就拿走一颗蛋,这样一来,鸭子就会不断地下蛋。” 曹襄点点头道:“我们以后有吃不完的鸭子蛋?” 云琅叹息一声道:“想多了。” 理想跟现实是两回事,人们总是抱着最美好的愿望去憧憬美好的未来,埋下一颗种子就希望夏日能开最美的花朵,秋日能收获最肥美的果实…… “孟大的愿望已经实现了,你的愿望呢?”云琅转过头看着曹襄道。 “如果你肯陪我去打麻将,我现在应该已经把阿娇的宫卫赢过来了。” “阿娇没有那么傻吧?” “她当然没有那么傻,只是太寂寞!” “你知道的,长成我这样的男人不适合去见闺中怨妇,这会害死人的。” 曹襄对云琅的自恋早就见怪不怪了,叹息一声道:“我想找一个麻将高手,帮我赢阿娇!” 云琅皱眉道:“你居然在输钱?” 曹襄瞅着天边的红日哀怨的道:“平阳侯府去年跟今年的入息,以经被我输光了,再这么下去,我估计要卖掉一些祖产才成。” “你们赌这么大?” “你以为皇后昔日的宫卫很便宜吗?” “咦?你居然是在摆明了车马跟阿娇对赌?” 曹襄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愤怒起来,用拳头砸着栏杆道:“她就算是弃妇,也是皇帝的弃妇,皇帝可以不理睬她,可以讨厌她,可是啊,别人要是欺负她一下试试! 我可以正大光明的赢过来,一个愿赌一个愿挨,这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皇帝即便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只会说阿娇的不是。 这就是我的策略! 可是啊……这个该死的阿娇,以前不学无术,除了骄纵再无优点,可是……偏偏啊……偏偏啊……她对麻将却有常人所不能及的天赋……我除过刚开始赢了一点,其余的时候都是在输钱啊…… 而且,她的运气好到天上去了,我三六九饼糊不过人家的夹八万……摸到底的糊法……她能连摸四次……我一张都摸不到……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云琅觉得牙齿很痛……曹襄倒霉到这个地步还真是罕见。 “她最近手气很旺,你就先忍忍,过一段时间再去!” “哈哈哈……”曹襄爆发出一阵猛烈的惨笑。 “阿娇说了,用宫卫当赌注仅此一次,我如果敢一天不去,她就要改赌注了,我要她家的宫女跟钱财干什么? 耶耶只想要她家不要的宫卫!” 云琅抓抓后脑勺,也替曹襄难过,赌场上有一句话叫做情场失意,赌场得意,阿娇是天底下最大的情场失意者,她要是不能纵横赌场才是怪事情。 第一二一章 长门赋(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二一章长门赋 (解释一下一一四章的问题,是我弄错了,对不起,删除不掉,上架作品想要删除文章很难,而且字数只能多,不能少,容我日后补偿大家,对不起,) “曹襄今天怎么还没有来?” 一身红衣,慵懒的靠在软塌上的阿娇懒懒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嘿嘿笑道:“怕是不敢来了吧?” 阿娇轻轻摇晃着羽毛扇道:“不会的,他还是会来的,半途而废可不是曹襄的性格。 听说这个快死的孩子被我们的新邻居给救活了?” 大长秋笑道:“应该是,以前奴婢见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总是病恹恹的挺着一个大肚皮,不像是一个长寿的人。 昨日他来长门宫,奴婢发现他虽然很瘦,却很有精神,大肚皮也消退了,麻将整整打了三个时辰,一点疲惫的样子都没有,看来,坊间传言是真的。” 阿娇笑道:“弄不明白这些少年人,以前病的快要死了,就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病才好就想着建功立业,把主意打到宫卫头上来了,不过啊,他要是不提,我还真的就把宫卫们给忘记了。 长秋,这些天既然赢钱了,就把拖欠宫卫们的俸禄加倍下发吧。” 大长秋愣了一下,脸上立刻就堆满了笑容,躬身道:“皇后英明!” 阿娇笑道:“英明什么啊,只是这些天打麻将打出一个道理出来了,你知道是什么道理?” 大长秋笑道:“还请皇后示下!” 阿娇停下手里的羽扇瞅着外面响晴的天空悠悠的道:“长辈,夫君兄弟再有本事也不如自己有本事的好……我以前总以为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天生就该是我的。 现在看来,都是一场笑话! 派人告诉母亲,董君被阉割,就阉割了,他是自找的,我这里本来就是是非之地,她还派董君过来也不知道安得什么心思。” 大长秋吃惊的看着皇后,他一点都不明白仅仅打过几场麻将的阿娇居然像是换了一个人。 就在主仆二人谈笑的时候,侍卫来报,平阳侯携羽林司马云琅前来拜谒长辈。 阿娇漂亮的丹凤眼立刻就眯缝了起来,刹那间又睁得大大的,对大长秋笑道:“带帮手来了,今天你也上场,称量一下我们这个邻居的本事!” 云琅第一眼看到阿娇的时候,就觉得金屋藏娇这个典故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 这个骄傲的如同凤凰一般的女子,用一座进屋子豢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好过分的。 阿娇长得倒不是非常的精致漂亮,而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难以明言的高贵气息。 即便是云琅,也不敢跟阿娇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对视! 她的长发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用一条丝带绑成一束,斜斜的顺着耳边垂下来,一条红色的襦裙,没有绊臂,坐在一张四四方方的席子上,手里捏着一枚白玉制作的麻将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跟曹襄。 “卑职羽林司马云琅见过……主人家!” 阿娇随意地挥挥手道:“别琢磨称呼了,没人能给我一个公道,既然曹襄领了你过来,就说明他对你多少还有点信心。 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阿娇面南背北的坐在主位上没有要起来的意思,看样子也不用丢色子选位置了,曹襄毫不犹豫的坐在阿娇的下手,云琅自然坐在曹襄的对面,一个老的快没牙齿的宦官,笑眯眯的坐在阿娇的对面。 长时间的纵横麻将场给了阿娇极大的自信心,探手握住色子目光从其余三人脸上扫过,葱白一般的手指轻轻一松,两颗色子就在牌桌上滴溜溜的转动。 “九自手!” 色子果然一个五,一个四,停在九自手这个位置上,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阿娇的运气果然是极好的。 牌抓上来了,阿娇直接推倒了手里的牌笑眯眯的看着云琅跟曹襄道:“天糊!” 云琅…… “呀,自摸了……” “呀,又自摸了……” “真是太糟糕了,最后一张孤品也被我抓到了……好吧,剩下的牌跟我没关系了,你们加把劲啊,再这么玩下去,很没意思……” 天快黑的时候曹襄,云琅离开了长门宫,他们没有走大门,穿过一片草地就是云家的麻籽地,从这里走比较近。 “今天比昨日多输了一倍多,云琅,我发现你好像在故意帮阿娇,而不是帮我,好几次我要抓牌的时候你都要碰,说说其中的道理!” “我觉得你要是一直输钱,可能会得到那些宫卫,如果你想依靠赢钱来获取宫卫,我觉得这几乎没有可能!” 曹襄叹口气道:“我母亲也是这么说的,她只要我一直陪阿娇把麻将打下去,无论输多少钱也要继续打下去。” “那就打下去,据我所知,陛下唯一心软放过的人就是阿娇,哪怕她用巫蛊之术祸乱宫廷,陛下也没有伤害她。 她恐怕也是唯一走进陛下心里的人,说句老实话,霍去病的阿姨虽然是现在的皇后,在陛下的心里未必有阿娇重要。” “凭什么这么说?” “将心比心啊,男人最难忘的就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自己第一次春情勃发时的第一个女人。 哪怕这个女人伤害过他,他心中恨得要死,也不会轻易地伤害这个女人,因为他害怕万一自己以后又想见他,见不到怎么办?” 曹襄皱眉道:“我怎么不记得我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你那是交配,不是爱恋!”云琅没好气的道。 曹襄坏笑着呲着大白牙道:“你跟卓姬算什么?被跟我说你准备娶这个大你十几岁的老女人!” “滚!” 上流圈子里发生点什么事情好像谁都知道,不管你隐藏的多么严密,总会有人知道,最后传播的全世界都知道。 孟度老婆张氏跟张汤那点事情所有的人都知道,不过啊,鄙视他们的人很少,羡慕张汤的人倒是很多。 阿娇笑眯眯的站在三楼的楼台上瞅着曹襄跟云琅穿过麻籽地回到了云家,就问大长秋:“那个叫云琅的少年人如何?” 大长秋笑道:“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见风头不对,就转过来帮您,努力的帮自己朋友博取您的好感,曹襄有一个不错的朋友。” 阿娇展颜一笑,眼波中都荡漾着笑意,那一刹那,美人的风情展露无遗。 大长秋愣了一下,马上跪地俯首恳求道:“皇后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笑意,即便是陛下来了,也会舍不得离开。” 阿娇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别人总是比对阿彘宽容一些,很多时候阿彘如果肯说一句软话,我怎么都会从他,可他从来都不肯说。” 大长秋连连叩头道:“陛下头戴皇冠,不可低头。” 阿娇叹口气道:“闺房内室之中也不行吗?” 大长秋摇头道:“上有神灵,下有阴灵,而皇权通神,怎可因为无人就雌伏皇后裙下。” 阿娇瞅着天边的落日,幽幽的道:“小时候,阿彘哥哥不是这样的……他肯背着我,肯带着我去抓鱼,肯陪着我看雏鸡…… 我向司马相如百金求来的一赋也不能打动他的心吗?” 说罢轻轻吟诵道:“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娱。魂逾跌而不返兮,形枯稿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伊予志之漫愚兮,怀真悫之懽心。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 奉虚言而望召猓?诔悄现?x宫。修薄具而自设兮,君曾不肯乎幸临。廓独潜而专精兮,天飘飘而疾风。登兰台而遥望兮,神怳怳而外淫。” 听着阿娇吟诵这首凄婉的辞赋,大长秋缓缓起身,长叹一声,就缓步下楼,皇后直到今日,还不明白,她越是可怜,皇帝就越是看轻了她。 皇后的失败不在容貌,家世,更不在情谊,而是失败在她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母仪天下的本事她一样都没有…… 长龙飞天,有凤来仪,才是琴瑟和鸣之道……阿娇不知道这些,也教不会,学不来…… 第一二二章 曹襄的兄弟们(继续四章战斗到底) 第一二二章曹襄的兄弟们 煮熟的小米被孟大孟二放在手心,那些小鸭子就在他们的手上啄食,小小的嘴巴扁扁的,一刻都不愿停歇。 麻将牌打输了的云琅跟曹襄两个没心情好好吃饭,一人一张夹着卤肉的大饼有气无力的咬着。 ”今天输了七十万钱!“ “对你家来说是小事,问你母亲讨要!” 曹襄摇头道:“母亲如今是长平侯府的女主人,与平阳侯府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怎么厚颜无耻的去跟母亲要钱,没的让人笑话!”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很丢人,不如我们做买卖吧?” “那更丢人!”曹襄一口回绝:“平阳侯府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更没有与罪囚,赘婿成为同一种人的打算。”(汉代商人地位低下,与罪囚,赘婿为同一等级,一旦遇到战事,他们就会被征召戌守边关,十死无生!) 云琅知道曹襄不可能同意,就指指蹲在院子里喂养鸭子的孟大,孟二道:“养鸭子卖鸭子算不算是商贾?” 曹襄摇头道:“这如何算得?农家自己养的鸡鸭,拿去集市换钱,怎么能算是商贾?” 云琅笑道:“这就好,这就好,我们不做买卖,我们只养鸡鸭鹅,养猪,养牛,养羊,养鹿,养鱼就算了,那东西太费油,只要是能养的,我们统统养上,就骊山附近的草场,足够我们养几十万头只的,如果能让长安三辅的人都吃我们养的家畜,这也是一笔大收入,比你家土地的上的产出大的太多了。” 曹襄摇摇头道:“你自己玩吧,平阳侯府就不参与了,耶耶只要获取一次军功,收益比你养牲畜大的太多了。” 云琅笑道:“不见得吧!” 曹襄皱眉道:“怎么不见的了?你有多少粮食喂养牲畜?你不会以为牲畜都不用吃粮食的吧?” 云琅笑道:“可能会吃一点杂粮,不过啊,更多的是吃草,你知道我开春的时候从张汤拿来的种子里发现了什么东西吗?” “什么东西?”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山脚下一大片正盛开着紫色花朵的绿草不言语。 曹襄随着云琅的视线看过去皱眉道:“还是草而已。” “这东西叫做紫花苜蓿,匈奴的战马之所以肥壮全靠此物支撑,有了这东西,饲养牲畜就用不了多少粮食。” 曹襄叹息一声道:“即便是匈奴,也没有办法时时刻刻进犯我大汉,他们只会在秋日战马积蓄了足够的秋膘之后才会发动进攻。 即便是如此,匈奴每进攻一次,就会休养生息一年,才有力气再次进犯。 大汉就不同了,我们的战马因为是用豆料喂养出来的,一年中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作战,这是我们的优势,也是我们的负担。 可惜,耗费实在是太大了,你知道不,一匹战马饲养一年的费用顶得上中户人家一年所食。” 云琅笑而不语,催肥战马的方式太多了,如果有足够的油料作物,有足够多的麸皮,再添加一点豆饼,剩余的再用青储饲料来饲养,耗费就没有那么多了。 总的说起来,还是粮食作物的亩产量太低,品种太单一,从客观上抬高了牲畜饲养的费用。 后世十几亿人努力的吃牛肉,吃毛肚火锅,从未听说过牛不够吃的事情,倒是养牛的农家总是发愁牛的销售。 大汉国现在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惊喜,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的太多了。 不论是什么地方造反还是什么地方发生了惨案,因为消息闭塞的缘故,他们传播的很慢,只要刘彻不弄得全天下百姓都没饭吃,他的江山就是非常稳当的。 说起来,百姓对大汉国目前的状况一般都持赞许态度,不论是文帝,还是景帝都是百姓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就是在他们的统治阶段,全天下的百姓总算是品尝到了太平盛世的滋味。 对大汉国有意见的人不太多,矛盾最尖锐的其实就是云琅自己。 他鄙视这个时代的所有规章制度,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所有改革建议,更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法律,以及这个时代的所有人物!! 云琅很想站在最高处指着这个世界所有人鼻子说一句——你们其实就是垃圾,我不是说你们中的某些人,而是在说你们所有人都是垃圾! 当然,他不敢真的这么做,当全世界的人都是垃圾,就你一个人是精英的时候,人们一般会选择干掉精英。 好让全世界变得大同,大家都是傻瓜,都傻乎乎的生活,傻乎乎的治理国家,傻乎乎的作战,这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傻子装成精英很难,问题是精英主动降低智商变成傻子也很难,才能这东西就是一根锥子,哪怕它在你的肚皮里面,时间长了,也会刺破肚皮自己露出来…… 这让云琅非常的痛苦,很多时候他认为很容易就解决的问题,非要看着别人拐了十八个弯子之后才艰难的解决,或者失败,这让他的肚皮里面总是装着一肚子最恶毒的骂人的话。 历史上不是没有出现过卓尔不群的人,杨修是,祢衡是,李白是,还有很多,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没有太好的结局。 聪明人永远是痛苦的,受命运摆布的聪明人更是痛苦的无以复加。 所以啊,当云琅举着酒壶看一群纨绔在草地上撒欢的时候,眼睛里不由自主的就会流露出一丝丝的不屑之意。 一群傻逼抓了一个不知道是谁家的美丽姬妾在她脑袋上顶了一颗削平底子的香瓜,然后大家举着弓箭轮流射……完全无视那个女子已经被吓得尿裤子。 结果不太好,不等云琅去阻止,那个美女的脖子就被一个箭法不好的傻逼射穿了,血流淌了一地……(绿衣托瓜,最变态的是皓齿红珠,就是嘴里咬一颗珠子,让别人用箭射) 云琅用腿托着女子的脑袋,观察女子伤势的时候,引来众纨绔狼嚎一般的大笑,认为云琅在怜惜美人,马上他们又抓了一个已经快要被吓死的女子出来…… 云琅一边帮女子拔掉没有箭头的羽箭,按着她的劲动脉减缓血流的速度,一边还要大叫道:“有更好玩的游戏,这种游戏太他妈的没意思了。” 曹襄看的出来,云琅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就凑趣道:“你要是能弄出更加有意思的游戏,这两个美女都归你。” 中箭的女子很幸运,大血管没有破,只是脖子上多了一个洞,云琅招手让丑庸过来,帮他把女子送回家,丑庸却脸色煞白的摇着头,然后一溜烟的就跑了,她实在太害怕了,害怕那些人把她捉去顶香瓜。 倒是红袖的胆子很大,一个人拖着云家运送桑叶的小车,战战兢兢的来到云琅身边,在云琅的帮助下一个人把女子拖回去了。 云琅擦拭掉手上的血迹,笑眯眯的瞅着眼前的这一群精力充沛到无处宣泄的纨绔,觉得不穿防护的美式橄榄球很适合这些人。 这是他早就为这些纨绔准备好的游戏,不过,之前是有护臂,护腿,护裆,以及竹子编制的头盔,现在看起来,这些东西都用不着了。 大汉国的侯爷多如牛毛,当然,这些侯爷大多数是关外侯,家主不在长安,一个个为了表忠心,将家中的长子放在长安当质子。 他们与长安本土的关内侯纨绔有很大的不同,凡是关内侯的子侄一般都会在军中,朝堂上担任官职,不会这么闲散。 能被曹襄打一声招呼就来云家的,基本上都是没用的人。 既然是人质,也就是说这些人是被家里抛弃的人,一个个胆战心惊的在长安苟延残喘,天知道家里会干出什么惹皇帝生气的事情,害自己被砍头。 时间长了,也就变成了一个个的变态。 美式橄榄球的规则很简单,尤其是被云琅简化之后就变得更加简单,一块草地上划出了区域,众人在简单的熟悉了一下规则之后,就开始玩球。 玩美式橄榄球没有身体冲撞是不可能的,再加上这群人也不喜欢什么章法,很快就演变成两群牛在斗殴。 云琅提着一壶酒看这些人玩,见曹襄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就问道:“你从你这些兄弟身上弄到了多少钱?” 曹襄笑道:“一百四十万钱,够我们再输两天的。” 第一二三章 冤大头的二次运用 第一二三章冤大头的二次运用 这些人来的时候一个个报过名字的,不过,云琅选择了忘记,不是他没有礼貌,而是没有记住的必要。 至少他在欢迎这些人到来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人家为了参加曹襄的聚会花了很多钱,即便是做生意,云琅也做到了让这些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云家的卤肉很好吃,凉面更是一绝,十几样凉拌的野菜也非常的爽口,即便是刚刚从菜地里摘来的黄瓜,也顶花带刺新鲜的不能再新鲜。至于十字花科的莲花菜,他们更是第一次见。 这些东西在长安三辅是吃不到的,尤其是黄瓜跟莲花菜这种高级菜蔬,也不是他们能享用的。 认识一大群这样的人,不如认识曹襄一个管用。 以前的时候,谁都知道曹襄要死了,所以一个个对曹襄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 现在不一样了,曹襄的病眼看就要好了,这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讨好曹襄这个大汉国重要的勋贵,那就太不应该了。 一场聚会其实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曹襄弄到了很多可以继续输给阿娇的钱。 那些人亲近了一次平阳侯府,可以告诉家里人,已经成功的变成了曹襄的朋友,好从家里要更多的钱。 至于云琅,自然不会有什么损失,除过家里突然多了两个美艳的妇人之外,家里出产的黄瓜,莲花菜,以及各种蔬菜都有了一个稳定的售卖渠道。 这很好,一个很好的商业展示会被云琅开得极为成功。 曹襄没打算放过这些人,晚上的时候开了麻将场子……然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又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曹襄看不起做生意的商贾,他这样做,几乎不用什么本钱,就能捞到很多钱,比抢劫要好的太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那两个被吓坏的妇人,脖子上中箭的妇人陷入了昏迷还在发烧,红袖守在一边给她额头上覆盖冰水布条。 另一个妇人缩在墙角,眼睛直勾勾的瞅着大门,只要有人进来,她就会大喊大叫。 丑庸跪在门口,哭的已经没有了人形,从云琅喊她过去而她没有过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想继续在云家高高在上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时不该叫你的,那样的场面谁都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不要说红袖,那丫头就是一个怪人,当时的场面,你们身为仆役,害怕是应该的,不害怕才是奇怪的。” 丑庸抽噎着道:“我当不了内宅的家。”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现在的生活跟你以前的生活差别太大,不适应也是情理之中,以后啊,这样的场面只会更多而不会变少。 “奴婢想有自己的家,求小郎可怜!” “你想好了?褚狼同意吗?” 丑庸点点头道:“我们商量好了,褚狼在家里继续当仆役,奴婢在家里给他生儿育女。” 云琅鼓掌大笑道:“这就该有一场婚礼啊,却不知褚狼准备好提亲的礼物了吗? 如果礼物轻了,你可不要轻易答应哟。” 丑庸匍匐两步,抱着云琅的小腿无声的哭泣,直到眼泪把云琅的鞋子都弄湿了,才抬起头流着泪笑道:“换了一户人家,婢子早就被勒死了,只有在您这里,丑庸才能活得像一个人。可以任性一下。” 云琅探手捏捏丑庸的胖脸道:“说的这么伤感做什么,你以后还是要在家里生活的,没道理褚狼在家里,你却住到别的地方去,万一褚狼移情别恋,你哭都没有地方哭。” 丑庸笑道:“他敢!” “哈哈哈。”云琅笑的很开心,无论如何,丑庸有一个不错的结果,也是追随他的人中间,第一个算是获得幸福的人。 这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好,这个又丑又平庸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出现生活没有变坏,而是变得更好了,这也是云琅真正开心的原因所在。 昏迷的妇人依旧在昏迷,惊恐地妇人依旧在惊恐,直到云琅怒喝一声,要那个妇人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替换红袖干活,那个妇人呆滞的双眼似乎才变得灵动起来,抱着碗匆匆的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偷看云琅。 只要对新主人有用,她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否则,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可怕的厄运再一次落在她的头上。 老虎懒洋洋的从太宰那边回来了,这几天太宰不是很安份,总是喜欢在林子里转悠,有时候还会跑去后山,后山上的野兽很多,没有老虎保护。云琅非常的不放心。 现在,老虎既然回来了,就说明太宰也回来了。 云琅知道他在干什么,自从上次观察了一下始皇陵,太宰就很担心其余的门户,他看似毫无目的的在山林里乱窜,实际上,是在探查其余的门户,他很想看看其余的门户是不是跟正门一样安全。 这是强迫症的一种,劝阻是无效的,云琅只好任由太宰去探查,要他安静的待着,比让他停止巡山要困难的多。 清晨的时候,云琅没看见曹襄,问过曹襄的仆人才知道这家伙昨晚一夜没睡,跟那些纨绔打了一夜的牌。 见仆役笑的开心,就知道收获不错,不过,下午还要去跟阿娇打牌输钱,也不知道这个仆人到底开心什么。 很快,云琅就知道仆人为什么会开心了,中午的时候,曹襄带着两个精心挑选的纨绔去找阿娇打牌了。 对于曹襄不带他去的原因云琅很理解,毕竟是替死鬼,能让别人去,自己真正的朋友就算了。 下午的时候,云琅愉快的跟那些纨绔们打了一场橄榄球,虽然被人家的野蛮冲撞撞得人仰马翻,他依旧欢喜。 这种活动可以很有效的让这些纨绔们把心中郁积的戾气给发泄掉,打完球之后,即便是云琅都懒得动手指,更不要说那些不怎么勤快的纨绔了。 无论如何,玩球要比杀人好的太多。 不得不说,人家的歌姬确实不错,不论是北地的胭脂,江南的红粉都是很出彩的,即便是在草地上唱歌跳舞,也显得妖娆多姿。 “啊,云兄,小弟也想加入羽林,不知云兄这里有没有门路?至于花费多少,兄弟尽管开口。” 无心侯世子在云琅喝酒喝的半酣的时候低声问道。 云琅也跟着小声道:“能受得住苦,经受得起煎熬吗?毕竟,公孙将军算不得一位善人!” 无心侯世子皱眉道:“早就听说公孙将军驭下极严,以为军中都需要苦熬才能出头,小弟见兄长活的惬意,也想追随兄长骥尾,不知可行否?” 云琅惭愧的拱拱手道:“我是怎么进的羽林,兄长难道不知道吗?如果不是长公主的面子,小弟现在恐怕早就被公孙将军赶出羽林军了,所以啊,前面有现成的人不找,找小弟恐怕是缘木求鱼啊。” 曹襄四肢摊开,坐在一张厚厚的毛毡上,光着脚提着一个银壶往嘴里灌酒,今天有两个送财童子陪他去见了阿娇自然没有输钱,甚至还赢了一点。 无心侯世子见曹襄心情不错,跟云琅挤挤眼睛,就很愉快的凑了过去…… 月上东山,一场闹哄哄的酒宴才算是结束了,曹襄喝的有些高,云琅喝的也差不多了。 站在一块菜地边上撒尿完毕之后,打了一个激灵,酒意立刻就消失了两分。 “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喝酒?”曹襄的脸被月光照的一片惨白。 “是啊,你还有病,尤其是肝脏有毛病,当然不能喝酒!” “可是,你没有阻止我。” “我干嘛要阻止你?命是你的,你不在乎,我担什么心!” 曹襄哈哈大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才是朋友!” 第一二四章小心过度 第一二四章小心过度 无礼的干涉朋友的选择是一件很蠢的事情,万万不能用自己的见解去衡量的朋友的做派,除非他提出要求。 如此,才是一个独立的人。 很多强大的人身边总是围拢着一群谄媚者,原因就是强大的人随意做出的决定,也比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要好。 这个好,不是指正确,而是指收获…… 越是出身高贵,或者本身强大的人对于独立人格的要求就越高,霍去病如此,李敢如此,曹襄也是如此,唯有张汤不是。 云琅站在场外,冷眼旁观了自己认识的所有人,然后就制定了分门别类的交友方式。 就目前看,效果不错。 一个很大的家里,一般都会迅速地形成自己的某些习惯,云家也是如此,从每天洗澡,一天吃三顿饭,再到穿衣的习惯,让云家显得跟别人家有很大的区别。 说起来,大汉国的百姓一般都是脏兮兮的,即便是家里有些钱的人也做不到干净整洁。 干净的人看起来总是顺眼一些。 现在,不论是官府还是猎夫,区分野人跟云家仆役的方式就是看整洁程度。 这个东西模仿不来,野人即便是想要把自己弄干净,也没有机会保持下去,至少,他们寻找食物的过程非常的艰辛。 相对简单的觅食方法就是背着煤石去云家交换食物。 云琅手里基本上是不存钱的,只要手里的有点钱,云琅就会把这些钱换成粮食跟物资。 在大汉,以物易物要比钱财来的实惠而且方便。 自耕农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很多家里有很多田土牛羊的富裕人家,其实也找不出几个钱来。 如果家人生病了,就背上一口袋粮食去找大夫,家里没有盐巴了,也背上几口袋粮食去换,哪怕是雇工,给的报酬也是粮食。 在刘彻之前,在大汉国,谁都可以铸钱,只要你手里有铜,有工匠就能造钱,这是一门利润丰厚的行当。 铸钱的人多了,铸造出来的钱币质量就会直线下降,便宜的铅锡一个劲的往铜水里面添加,一斤铜会变成一斤半铜……然后,到老百姓手里的铜钱就会变成一捏就碎的烂玩意。 云琅自然之道其中的奥妙,自然不愿意拿自家辛苦生产出来的蚕丝,蔬菜,粮食,去换那些没有丝毫信用担保的烂铜钱,掺杂了太多的铅锡的铜钱,想要还原成纯铜非常的困难。 因此,云琅喜欢这种最古朴的交易方式,哪怕他明明知道这是一种倒退。 管他呢,粮食成为交易基础对云家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家里人口多,所以,每一寸土地都被利用的很充分,第一季粮食云琅准备拿来筛选种子粮。 粗大,而且饱满的禾穗会被特意选出来,然后单独存放,留作明年的种子。 到了明年,继续筛选更加粗壮的禾穗继续来充当种子,只要坚持不懈的选种,并且保持这片农田的独立性,迟早会选出最好的种子。 胡萝卜的种子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斤,这对五十亩的胡萝卜种植面积来说不算多。 眼看着卷心菜没有被食用,而是全部长老抽穗,最后开花长出种子,云家人很小心的收集了种子,不算多,只有两斤多一点。 张汤说上林苑里的核桃树到了长安就不再结果子了,有些树已经长了六年之久,依旧不长核桃。 云琅很自然地就把这些所谓的废物接手过来,即便是大树,他也派人挖出来种在自家的宅院里。 至于核桃树需要十三年以上才结核桃的事情他不准备对张汤说。 在大汉,最值钱的东西永远都是农作物跟牲畜,丝绸之类的东西虽然很昂贵,它们的需求却是有限的,在这个普遍穷困的世界里,它并非是交易的主流。 云家从皇家手里接过了种子,然后再还人家十倍的种子这非常的公平,当夏末秋收的时候,云家完美的完成了任务,张汤看着云家依旧一片葱茏的原野,叹息一声,就回去了。 烤麦穗吃需要一定的水平,云琅对此有着很好的把握,一把青色的麦穗捆扎成一小束之后,就放在火上烤,火焰会烧掉麦芒,将麦穗烧的黑乎乎的,然后趁机放在手心上揉搓,用力一吹,麦壳就被吹跑,留下一小把烧熟的麦粒。 即便吃的满嘴焦黑,云琅依旧吃的津津有味,虽然把青涩的麦粒揉搓下来,放在铁锅里加盐炒熟味道可能更好,云琅却更加喜欢烧焦的麦子,这样会多许多野趣。 连续走了两趟始皇陵,让云琅对阳光下的生活更加的眷恋。 白天在阳光下行走,夜晚却在始皇陵里面巡梭,活人的世界跟死人的世界差别太大,让云琅无数次的怀疑自己的人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折磨他自己。 再一次站在咸阳城门,风从城门里面吹出来,像是一阵阵绝望的叹息,里面黑洞洞的,再也没有前几次进去那般光明大作。 上一次进来的时候,云琅将巨鼎里面的油脂全部放光,让它们流进了特意准备好的木桶里。 相比那些神奇的机关,云琅更加的相信自己手里的火把。 太宰的身体很差,蜡黄的脸即便有火光映照也没有多少血色。 “你确定你会把这些火油重新灌进大鼎?而不是拿到外面点灯?” “放心吧,一定会复原的,不过,这必须是在我弄明白这里面的所有奥秘之后才会做的事情。” “你好歹快点啊,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云琅默不作声,从咸阳城大门径直走了过去,那些翻板已经被他用木板给铺盖住了,城门两边的弩箭孔洞,也已经被他用木头橛子给塞死了,那些能弹出长矛的孔洞,也做了同样的处置。 为了防备城头的千斤闸,两座铜香炉被他从不远处给撬动过来,安放在城门口,一来,堵住城门不让它闭上,二来,一旦千斤闸掉下来了,也有两个结实的支撑物,不至于让千斤闸把他弄成一滩肉酱。 太宰对云琅这种破坏性的安全意识非常的鄙视,却对拿定了主意的云琅毫无办法。 仰头瞅着两尊高大的金人,云琅用锤子敲击了一下,声音清脆,然后,云琅就拉着太宰重新跑回来了。 “你在干什么?” “小心没大错,金人身体居然是空的,我不可不认为始皇帝会没事干放两尊雕像在这里。” 说完话,就趴在地上,努力的给自己的铁臂弩上好了弓弦,瞄准一座金人的手腕扣动了弩机。 铁杆弩箭准确的落在金人手臂上,发出很大的嗡鸣,只听咔哒一声响,金人的手臂居然掉下来了…… “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太宰有些气急败坏。 云琅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见金人毫无动静,就再一次小心地来到金人脚下,攀着金人腿上的供匠人上下的铁环来到了金人损坏的臂膀上。 站到金人的臂膀才发现金人的身体居然真的是实心的,只有臂膀,四肢才是空心的。 忽然觉得脚下有些晃动,云琅吃了一惊,连忙牢牢的抓住金人肩部的凸起大叫起来,太宰在下面急得跳脚,却毫无办法,眼看着金人缓缓地倾倒最后轰隆一声靠在城墙上,一时间,尘土飞扬,金人的身体碎裂开来,巨大的脑袋被城墙磕碰了一下,就从脖子上滚落下来。 太宰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口的金人碎裂,而后轰然倒地,绝望的抱着脑袋发出夜枭一般的惨叫。 第一二五章没什么值得我拼命(继续战斗,继续四章) 第一二五章没什么值得我拼命 尘土还没有散开,就听云琅惶急的声音从尘土中传来:“快帮我拿梯子,我快坚持不住了。” 太宰听得很清楚,连忙扛着竹梯跑了过去,在灰尘中找不到云琅的所在,着急的大喊大叫。 灰尘散尽,太宰才发现云琅正趴在高的城墙上,两只手抓在一个被金人砸出来的豁口上两条腿乱蹬,非常的危急。 梯子支在云琅的脚下,他才小心地攀着梯子灰头土脸的沿着梯子爬下来,刚一下来,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我的祖宗啊,你不要再玩了成不成?再这么下去,没有危险也会被你弄出危险来的。” 云琅苦着脸对太宰道:“很麻烦,不知道这次震动又会触发什么机关。” 太宰摇头道:“哪来的那么多的机关,我们只要好好的钻洞进去,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太宰话音未落,云琅就惊骇的瞅着他们以前进出咸阳城的那个蛇洞,只见一条大蛇惊慌的从洞里游了出来,然后就盘成巨大的蛇阵,吐着分叉的舌头警惕的面对洞口,似乎里面有什么恐怖的东西会钻出来。 蛇洞里面轰隆隆的响声不断,太宰云琅两人忘记了抱怨,齐齐的瞅着洞口,他们也想知道是什么东西能把始皇陵里面最大的一条蟒蛇吓成这个样子。 轰隆隆的雷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急,云琅觉得自己身处的地方非常的不安全,就拖着太宰来到了倒地的金人残块后面,只露出两颗脑袋观察将要发生的事情。 一颗足足有篮球大小的刺球嗖的一声就从那个洞里面飞了出来,大蛇甚至来不及躲避,就被那颗大刺球重重的砸在脑袋上,巨大的身体被刺球上的尖刺挂着向后倒飞了两丈多远,才吧唧一声掉在地上,大蛇的脑袋已经跟刺球混为一体了,身体颤抖着缠紧了刺球,云琅跟太宰两人眼看着刺球上的尖刺将大蛇的身体刺穿,也无可奈何。 轰隆隆的声音依旧没有停止,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乃至第四,第五,第六颗刺球如同天女散花一般的从洞口喷涌而出,城墙里面的轰响才戛然而止。 大蛇已经成了肉酱一般的存在,六颗青铜刺球散乱的落在城前的广场上,乱糟糟的没有什么章法。 太宰忧郁的看着那六颗青铜刺球道:“你是要拆掉始皇陵啊。” 云琅擦一把脸道:“你的想法真是奇怪,为什么不想想如果在我们两个钻洞的时候,这些铜刺球突然滚下来的后果?” “是你触动了机关!” “走人的地方就不该有机关……” 跟太宰就没办法说始皇帝的坏话,他身体还好的时候,说一说还成,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坏到了极点,就不允许云琅再对始皇帝不敬了。 走进城门,那尊拎着链子锤的金人,已经不再摆动他的链子锤,一道粗大的绳索牢牢的将链子锤的锤头绑缚住,固定在他的腿上,即便是再次触发机关,链子锤也没办法给机关上弦。 穿过停留着六颗更加巨大刺球的凹地,云琅拍拍那些上次差点要了他的性命的铜刺球对太宰道:“里面真的很危险啊。” 太宰阴沉着脸道:“前面就是镇墓兽的所在地,你莫要乱来。” 说完话就再次前进。 云琅不知道始皇帝是什么心思,什么都要高大的,眼前这座镇墓兽就高大的出奇。 以前云琅在国家博物馆见到了两座镇墓兽,只有不到一米高,完全没有跟眼前这一座比较的可能。 云琅站在这座镇墓兽的一根爪子上,躺倒了睡觉毫无问题。 别人家的镇墓兽如果不是泥塑的,就是石头雕刻的,眼前的这一座镇墓兽却是实实在在的金铁铸造而成的。 九十年不见天日,这座镇墓兽浑身爆起了一层铜锈,人头兽身看起来异常的狰狞。 “这是方相氏,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 所以死亡者的家人常令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 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 云琅举着火把一面听太宰的解说,一边看镇墓兽身上的火焰纹,这些飘逸的火焰纹上全是形形色色的怪兽,与阴魂,一个个做痛苦状,看样子,被这个镇墓兽伤害的不轻。 “这东西难道不应该放在坟墓外面吗?” 太宰轻轻一笑道:“这里就是坟墓的外边。” 云琅瞅瞅黑漆漆的前路道:“这里没有灯火吗?” 太宰摇头道:“没有,我们只能提着灯笼前进。” “有什么说法吗?” “有,这里是陪葬的大臣,再往前是陪葬的王公贵族,再往前,就是殉葬的宫妃,以及宦官。” “我想看看!” “别看了,给他们留一些体面,九十年过去了,他们身上的衣衫都腐朽了,昔日的名臣,名将,王公,勋贵,如今都不过是一把枯骨,不管他们的过去如何的辉煌,如今,就剩一把骨头了……” 太宰有些感慨,也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一丝丝的兴奋, 云琅手上的火把被太宰熄灭了,转瞬间一盏牛皮灯笼就亮了起来,灯笼的亮度很差,只能照亮脚下的一小片土地。 光线只在一米之内,一米以外就是亡灵的世界,云琅总觉得好像有无数双阴森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 走在太宰前面,觉得前面黑漆漆的很恐怖,走在太宰后面总觉得后背发寒,似乎总有爪子在摸他的后背,走在左边右边起鸡皮疙瘩,走在右边左边冷的厉害,总之,他不论走到哪里都觉得不舒服。 “要是把老虎带来就好了。” 太宰阴恻恻的道:“老虎来了,好跟我把你夹在中间是不是?”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要是再来两个人把我包围在中间就好了。” “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啊!” 云琅怒道:“我不是胆小,我只是觉得把命丢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非常的不值得。” “那你说说你遇到什么情形你才肯拼命?” 云琅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一个自己必须拼命的理由,撇撇嘴道:“还没有发现!” 太宰耻笑道:“那就是胆小!” 云琅忽然大叫一声,跳起来就趴在太宰的背上,刚才有人在拖拽他的衣角,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 太宰背着云琅转过身,用灯笼照亮了后面,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下来,是一截树根!” 云琅小心地朝哪边看过去,果然,有一截树根从旁边的石壁上探出来,勾勾丫丫的满是须根,正是一截枯死的须根勾住了他的衣角。 很不好意思的从太宰身上下来,尴尬的对太宰道:“我就怕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 你知道不,我以前不是这样的,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我的弟妹们身体多多少少有些不合适,有兔唇的,有瘸腿的,有聋哑的,总有人取笑他们,为了弟妹们我曾经跟一个学校的王八蛋们战斗过,上了六年小学,我整整打了六年的架,在那六年里,我身上的皮肉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后来一个嬷嬷告诉我,如果我继续这样打架斗殴,无视学校的纪律,学校就不会再要我跟我的那些弟妹们了,他要我忍耐。 我其实一点都不想上学,可是,弟妹们说想要上学,所以,我就不敢打架了,即便是人家打我,我也不敢还手。 我当时想着,等到弟妹们都毕业了,我就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家伙全部杀光,并且为此制定了很详细的计划。 后来又是嬷嬷告诉我,千万不敢出事,家里的米粮不多了,我是最大的,要给弟妹们找粮食吃……然后我的计划就胎死腹中! 后来,嬷嬷死了,弟妹们也被官府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也去了别的城市生活,我多年的努力好像一下子全都变得没了意义,再也找不到能让我为之拼命地存在,生活也就变得非常平庸,非常的没有意思。 太宰,你想不想听我那个计划是什么样的吗?” 太宰闷哼一声,继续回头走路,在灯笼晃动的时间里,云琅看见了一大排背靠石壁坐着的骷髅。 看不见的东西才可怕,看见了,云琅反倒不怕了,骷髅而已…… 第一二六章龙图腾(献给最圆的月亮) 第一二六章龙图腾 走了一柱香的时间,太宰就掀开灯笼,小心地用蜡烛点燃了墙上的一个火把,很快,火把就连成了一条火线,向黑暗深处蜿蜒而去。 随着灯火不断地被点燃,云琅被眼前的奢华震惊得张大了嘴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巨大的骸骨,骸骨之大远远超出了云琅的想象…… “这是什么骨头?”云琅用梦呓一般的语气问道……有了这具骸骨,镶嵌在石壁上的各色正在闪耀着光芒的宝石就黯然失色了。 “龙!”太宰眯缝着眼睛慢慢的适应着强烈的光线。 云琅的目光落在四只粗大短小的爪子上,难以置信的自言自语道:“真的有龙这种生物?” 云琅很确定自己看见了一头龙! 不论是它头上的鹿角,还是马面一般的面骨,还是蛇一般细长圆润的肋骨,抑或是散落在地面上的巨大鳞片,以及支撑着骸骨不倒的四只粗大的爪子,都证明这就是一头龙的遗骸。 “大王在渭水之滨祭天的时候遇到了一条黑龙……”太宰抚摸着巨龙的骸骨,满是追忆的神色,似乎他本人见过当时的场景似的。 “始皇帝渭水祭天见到了黑龙这是真的?” 太宰笑道:“自然是真的,史书上有记载的。” “是这头吗?” 太宰的神色有些闪烁,言不由衷的道:“应该就是吧!” 云琅被这条长达五丈的巨龙骸骨给迷惑住了,想了很久才发现这头龙没有皮肉。 只有骨头,而且骨架子完整的骇人听闻,跟云琅在后世见到的那些恐龙骸骨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他从地上捡起一片巴掌大的鳞片,这东西很像鱼鳞,或者说它就是鱼鳞,即便时间过去了太久,已经没有了鱼腥味,可是,鱼鳞上还有一丝丝残存的经络附着在上面,这应该是真正的鳞片,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大鱼的,还是龙的。 太宰见云琅看巨龙骸骨看的入神,就走到大厅边上,举起一只小锤子,很有韵律的奏响了放在那里的一套编钟。 声音清越,悠扬…… 云琅骑在龙头上,仔细的观察龙头骨,当他发现长角的部位与其余头骨部分并非是一体的时候,心里就隐隐有些失望…… 果然,他继续检查过龙头骨的其余部分之后,就对这具龙骨,毫无兴趣了。 整颗龙头骨是用,鹿头,牛头,马头骨巧妙地镶嵌在一起的,然后利用鹿头,牛头,马头上天然形成的弧线最后拼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龙头。 看的出来,始皇帝为了彰显自己的奇遇,可是下了大功夫的,鹿头,牛头,马头好找,可是,长达十五米的巨蛇身体,以及它腹下那四只巨大的爪子,乃至那些巴掌大的鱼鳞,就是非常稀罕的东西了,尤其是那四只大爪子,云琅觉得那该是从一条非常,非常巨大的鳄鱼身上取下来来。 云琅捡拾了十几片大鱼鳞装进了背囊里,而太宰恰好敲完了一首《山鬼》中规中矩的,敲完之后还弯腰施礼,似乎自己正站在始皇帝的大殿上为始皇帝奏乐。 “看完巨龙了?”太宰骄傲的问道。 云琅没办法说这东西是假的,只好装作满怀钦佩的样子点头道:“原来龙是这个样子的!” 太宰愈发的骄傲,拍着骸骨道:“这还是一条幼龙,身体还远远没有长大,据我耶耶说,长成的巨龙身体足足有数百丈,在天空可以播云吐雾,在江河湖海,就能掀起滔天巨浪。 我大秦得天庇佑,才能有幸得到一条天龙……只可惜天龙年幼,并未长成,因此,我大秦才有二世而亡的惨痛经历。 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而赋大风才奠定了汉国的基业,我耶耶当初以为,刘邦斩杀的那条白蛇也是一头龙,更是一头比我大秦朝得到的这头龙还要幼小。 既然我大秦的护国神龙足足长到了五丈,只能庇佑我大秦两世,刘邦斩杀的那条更加幼小的神龙就更加的不堪了。 刘邦死后,汉国乱象纷呈,我耶耶们以为汉国就要倒霉了,就要灭亡了,就不断地鼓动资助那些不甘心的人……结果,汉文帝继位之后,很快就平定了天下…… 陵卫们这才想起,我大秦自秦仲封国乃至庄公到子婴已经三十五代了……” 云琅很想大笑,见太宰一脸的伤心之色,又不敢笑,只好把脑袋扭过去,免得被太宰看到笑容就不好了。 太宰见云琅的肩背在抖动,叹息一声道:“想笑就笑,忍着干什么,当初耶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也笑了很久,有些人直接就笑死了。” 一句话就说的云琅笑不出来了,指着太宰道:“冷笑话不能这么讲啊,听的人心里满不是滋味的。” 太宰指着远处黑漆漆的地方道:“那里坐着更多的笑话。“ 说完就熟练的拉动了铁链,眼看着火线慢慢浸入冷油之中逐渐熄灭,就重新点亮了蜡烛,提着灯笼往回走。 云琅奇怪的道:“今天时间还早,怎么就要回去了?” “修大门!”太宰冷冷的回答,眼看着太宰要走远了,云琅瞅瞅身边黑漆漆的龙骨头,打了一个寒颤,快步跟上。 明知道这头龙是假的,看着太宰认真的样子,云琅还是不由得暗暗叹息,这个假话也不知道被始皇帝说了多少次,不是真的也要变成真的了。 即便是后世,人们都知道龙这种生物应该是没有的,可是,还有无数关于龙的传说在世间弥漫,而龙王庙里的香火依旧鼎盛。 不论是哪一个世界,都是真真假假的难以说清楚。 不过也好,正是有了这个东西的存在,华夏人,商人,周人,秦人,楚人,晋国人……乃至汉人,晋人,唐宋,元明清的人才能一以贯之,最终将一口气无休止的延续下去。 跟古人讲古自然是可笑的,所以云琅坚决不说,活到太宰这个地步,无知是一种福气。 大门口的那两只巨鼎,被云琅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给搬走了,可是,那座高大的城门依旧没有关上,不论太宰如何晃动巨大的城门,城门依旧岿然不动,门坏了! 自从发现大门关不上,云琅就躲得远远的,他觉得太宰可能会非常的生气。 果然,太宰在气喘吁吁的搬弄了一阵子大门之后就冲着云琅大吼:“云琅——” 云琅无奈的挠挠后脑勺,苦着脸蹲在城门口道:“门口的那两座金人可能就跟这座大门有关,既然金人已经毁坏了,大门是关不上了,不如我们把千斤闸放下来算了。” 太宰无奈的坐在地上道:“千斤闸一旦放下来,凭我们两个人的力气再也提不起来。” 云琅指指蛇洞道:“那就继续钻洞吧!” 指望太宰爬城墙这不合适,云琅只好自己上,将拿进来的两架梯子绑在一起,勉强搭在城墙上,云琅就踩着软啦吧唧的梯子,一步步的往上爬。 “小心啊!”太宰在下面看的胆颤心惊的。 云琅自然不会太鲁莽,到了足矣摔死他的高度,他就往城墙上钉铁环,然后再把腰上的绳子拴在铁还上,基本上两步一个铁环。 就这样他踩着晃晃悠悠的梯子终于爬到了山洞的顶端。 城墙与山洞顶部混为一体,好在因为有垛堞的存在,云琅还有一些空间钻进去。 城头顶部都是巨大的梁木,被粗大的石柱支撑着,城头的垛堞不仅仅起到装扮城头的作用,同时也是支撑顶棚的柱子。 一架强弩就放在垛堞的口子上,操持强弩的军兵是一具陶俑,涂着大红的脸蛋,嘴唇更是红的吓人,脸上的皮肤不是贴在脸上的,而是垂在下巴上…… 没人可以依靠的时候,云琅一般是不会惊叫来吓唬自己的,城头是最潮湿的地方,这里的兵马俑受潮掉皮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第一二七章司马迁的漏洞(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二七章司马迁的漏洞 即便是一座地下城,城墙的结构依旧与咸阳城一般无二,宽大的城头足以跑马,各色装备一样不缺,即便是滚木擂石,渔网,金汁,灰瓶,床弩,也样样不缺。 只是,看守这些城池的军卒都是陶俑罢了。 每一具陶俑都有真人大小,至少,身高比云琅还要高一些,只是脸上的笑容变得神秘而阴森。 云琅一手举着火把,一手不断地单手作揖,嘴里更是念念有词:“诸兄莫怪,小弟叨扰了,放下千斤闸之后就离开……” 一个陶俑的脑袋忽然掉了下来,居然没有摔碎,就在云琅的脚下骨碌碌的乱转,借着火把的光芒不断地变换着笑脸,就差发出笑声来了。 云琅浑身的汗毛直竖,僵立了很久,太宰焦急地在外面喊道:“你有没有事啊?如果没有就跟我说话,或者发出声音,让我知道你没事。” “我没事——”云琅鼓足了勇气大声喊了出来。 说起来,他对始皇陵的记忆来自于《史记》,以前的时候,云琅对于《史记》上的记载是笃信不移的。 自从来到骊山之后,他对《史记》上的记载就多了很多的疑问。 《史记》原记关于秦始皇陵:“行从直道至咸阳,发丧。 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郦山。 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 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 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 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这一段的解说问题很大,疑问很多。 司马迁现在不过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是史官司马谈之子,如今正在协助父亲整理史料。 这事云琅早就问过霍去病跟曹襄了,他们两人都只说司马迁此人好读书,除此之外再无名声。 云琅很想知道,我想知道司马迁是如何知道皇陵内部的情况的? 难道他进过皇陵? 这完全没有可能,太宰一族已经守护这里快百年了,没发现司马迁进去过。 既然如此,他是如何知道始皇陵里面的状况的? 如果他都能知道始皇陵在什么地方,以项羽,刘邦的能力,不可能放过装满财货的始皇陵的。 如果说司马迁是根据史书记载来描述的,云琅想问下他根据的是那本史书? 哪本史书可能会记载这么敏感的事情? 他是根据什么来写大秦历史的?难道全是道听途说?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是:“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 难道大火烧了三个月,还能给你留下点什么东西? 云琅很想问问是什么样的大火能烧三月不灭? 据记载火烧咸阳是在秋季,难道三个月就不曾下过一点雨? 任其烧三个月? 除非项羽隔上几天就会放一次火! 项羽对始皇帝的仇恨很深,灭国之仇用什么样的手段报复都不为过,按理说项羽肯定会挖掘皇陵,可也没见司马迁记载项羽是否挖过始皇陵,可是他对始皇陵内部的描述却如此详细,云琅非常的惊讶。 他记录的非常详细,却忘记记载兵马俑如此宏大的场面,这是何道理? 云琅的脑子转动个不停,看事物的眼光趋于理性,眼前这一幕幕恐怖的画面对他就造不成多大的困扰了。 从那些人俑的背后走过,有时候会不小心碰到人俑身上佩戴的武器,有些佩剑的带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撞一下武器就会当啷一声掉下来,总之,等云琅穿越过那一队人俑军队,当啷声就不绝于耳。 司马迁的有些记录看样子也是有问题的,很多事情经不起考究,而他用写故事的方式写出来的《史记》被称之为无韵之离骚,虽然很美,到底还是多了一些演绎的成分,少了一份学问研究上的严谨。 云琅穿过那一队军卒之后,眼前就空荡荡的,只有一些人脑袋大小的石块散乱的堆放的垛堞口子上,墙头还用木架子堆积着一些快要腐朽的木料,云琅如果用刀子砍断上面的绳索,这些滚木擂石就会从城头倾泻而下。 云琅行走的更加小心,他很怕一不小心触碰了这些快要散架的防守工事,会把守在城墙下边的太宰弄死。 “你躲远一点,城头上很危险,上面有滚木擂石,架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一下就会掉下去。” 云琅大声地对城头下的太宰大喊。 “好,我离开了,你自己小心,别掉下来!” 云琅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大跟头,火把也脱手了,两只手掌摩擦在石板上火辣辣的疼。 他连忙爬起来,捡回火把,瞅着不远处的绞盘继续想: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这样的神迹,明明是不符合事实的,最多,刘邦就杀掉了一条蛇,为什么司马迁还会把种种神迹添加在刘邦的身上? 很明显,司马迁在记录这些事情的时候依靠的是传说与口述…… “所听者信也,而听尤不可信,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 云琅嘴里絮絮叨叨的背诵着孔子跟颜回说的话,烦躁的把扑倒在绞盘上的一具人俑推倒…… 刚刚推倒了人俑,绞盘就嘎吱嘎吱的响动起来,支撑绞盘的圆木忽然碎裂开来,巨大的绞盘向外倾倒,一根暗红色的木头楔子猛地从中断开,缠绕在绞盘上的铁链子,明明都锈蚀在一起了,却忽然滑动了起来,带着一个巨大的绞盘飞舞起来。 城墙隐隐有些摇晃,不大工夫,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城下尘土飞扬,太宰呛咳着道:“好了,你慢慢下来,千斤闸放下来了。” 云琅趴在地上,耳朵里全是绞盘在半空里飞舞的巨响,才听见绞盘落地的声响,就看见城头上堆积的滚木擂石雨点似的从城头倾斜了下去。那些原本摆列成队伍的人俑也纷纷摔倒,磕在坚硬的条石上,摔的四分五裂。 云琅小心地举着火把从垛堞处探出头去,只见太宰就站在距离城墙不远的地方,努力的举高火把,希望能看见云琅。 云琅从竹梯子上爬下来,跟太宰一起坐在城门口发呆,他们两个只想把千斤闸放下来,没想要毁掉咸阳城的防御工事。 太宰支起身子叹口气道:“走吧,今天在这里耽搁的足够久了。” 他没有责备云琅,很认命的以为这就是上苍的安排。 两人又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清理城门口的滚木擂石与那个碎裂的金人…… 再一次见到老虎的时候,老虎却不愿意凑到云琅的身边,虽然它很想跟云琅亲热,可是,云琅身体上散发出来的一股子古怪的酸味,让它灵敏的鼻子非常的难受。 太宰见云琅自己也在抽鼻子,就笑道:“用醋浸泡衣衫可以预防尸毒?你从哪学来的?” 云琅笑道:“自己创造的,觉得醋是一个好东西就一时冲动,就倒在身上了,看样子不怎么招老虎待见,下回用烈酒试试。” 太宰疲惫的朝云琅挥挥手,也不言语,就孤身下了山。他知道,云琅必定是要去洗澡的。 第一二八章被人尊敬的感觉(求月票) 第一二八章被人尊敬的感觉 云琅想多留太宰一段时间! 太宰身上的积蓄的死气浓郁的可怕,只要看看他坐在泥人堆里那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就知道,活着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负担。 后世的时候有一种说法,叫做必死之人如果能够平安幸福的离去,也是一种幸福,至少直到临死的那一刻,他的生活质量很高。 因此,很多患有不治之症的人都会签署一种协议,希望自己不要被医院过度的抢救。 嬷嬷就是这种人,而云琅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把嬷嬷多留在世上一段时间,以至于嬷嬷去世之后,他几乎崩溃。 现在,太宰也是这个模样,云琅当然不会干休,只要能让太宰多活一天他就要为止努力一天,哪怕这样做非常的自私,他也不肯放手。 曹襄在泡温泉的时候遇到了云琅,他没有问云琅一天一夜不见人去了哪里,云琅自然也不会问他跟阿娇之间的斗争到底进行到了那一步。 每个人都有隐私,各安其便最好。 “材官将军韩安国死在了右北平的任上,这事你不知道吧?” 曹襄趴在属于他一个人的温泉池子边上对躺在另一个池子里的云琅道。 云琅摇摇头道:“不知道,倒是听说过韩安国这个人。” 曹襄喝了一口羊奶道:“好人才总是死的很快,没用的人倒是活的跟老虎一般勇猛。” 云琅笑道:“人才一般都会被用在刀刃上,你什么时候看见刀背上有缺口?” 曹襄笑道:“是这个道理,所以你就不愿意当人才是不是?” 云琅喝一口泡在温泉里面的米酒笑道:“我本来就不是人才,你这样的人才是,等你身子养好了,陛下就该多重用你这样的人。” 曹襄笑道:“好好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不知怎么的就带着浓浓的讽刺之意,弄得我都不好接话了。” 云琅摇头道:‘真的没有讥讽之意,我是真的佩服你们这些保家卫国的人,我没本事保家卫国,对有这种本事的人从不敢有看不起的意思。” “当文官也没见你有兴趣啊!” “你把我看成一个泥腿子就很合适,千万不要拔高了,钻营了一个军司马,就是为了日子能好过一些,不至于被胥吏豪强给欺负了,没有别的意思。” 曹襄又喝了一大口羊奶苦笑道:“我母亲说你看不起大汉的人……” 云琅怵然一惊,然后笑道:“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 曹襄想了想道:“我也觉得我母亲说的没道理。” 云琅大笑道:“这就对了。” 两人正说着话,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走了过来,把手里提着的篮子往云琅身边一放,然后就脱得赤条条的跳下池子,对篮子跟前的鸭子道:“看好我的衣衫。” 云琅跟曹襄一起瞅着孟大怪异的行为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听孟大一本正经的给他俩介绍道:“红鸭子家的老大。” 然后就舒坦的坐在温泉池子里,哼着没人能听懂的歌,心情看起来极好。 过了片刻,孟二也来了,他怀里有一只灰鸭子…… “鸭子今天的食量很好,我拌了一些麸皮,野草,它们全部吃光了,这几天准备继续减少麸皮的用量,添加更多的野草跟虫子,等到鸭子不再需要用粮食饲养的时候,鸭子就该能大量的饲养了。” 孟二同样让鸭子帮他看好衣衫之后就对云琅道。 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块麻布闭着眼睛道:“冬天的时候鸭子就该产蛋了,这些蛋不要吃,留着孵化,鸭子不成群,就扩散不成了。” 曹襄呆滞的瞅着云琅,这两位如果不是行为表现的那么极端的话,这些话放到哪里都是金玉良言。 云琅耸耸肩膀,就从孟大的篮子里取出半块锅盔啃了起来,这东西也是这两兄弟亲自制作的,原因就是他们喜欢吃。 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如果知道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衣服穿的整整齐齐,再有一点谋生的本事,这就比大汉的正常人都要正常! 孟大,孟二就是这样的,在云琅用棍子把两人喜欢含糊说话的毛病去掉之后,不知道底细的人只会认为这两兄弟爱鸭子成癖,属于怪人,绝对不会在他们归类于傻子。 想一下啊,当一个人人都说是傻子的人,穿的干干净净的站在面前,口齿清晰的跟你讨论着鸭子的饲养跟培育,并且拿出自己亲自制作的酥香的锅盔,端来滚烫的茶水招待你,你敢说他是傻子? 如果你对养鸭子一无所知,这时候,到底谁才是傻子? 既然孟大,孟二除过养鸭子,养鸡,养鹅之外对别的事情都一窍不通,干嘛要跟你讨论国家大事? 这世上有人爱竹成痴,有人爱鹤成瘾,更有人把梅花当老婆,把仙鹤当儿子,喜欢鸭子跟鹅有什么不对的呢? 这就是云琅这些天教孟大,孟二兄弟的全部内容。 曹襄擦干了身体穿上衣衫,愉快的活动一下双臂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解决他们愚痴的方法?” 云琅把头发扎起来随意地垂在脑后,很女性化的扭扭脖子笑道:“不好吗?” 曹襄叹口气道:“我还能说什么?刚才听他们两兄弟谈及扩大鸭子饲养种群范围的时候,我更像一个傻子! 连傻子都变得聪明起来了,这世上的聪明人好像一下子变多了。” 云琅笑道:’怎么,在阿娇那里吃亏了?” 曹襄点点头道:“今日里阿娇把话说清楚了,可以把长门宫卫借给我,却不能送给我……”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要开始忙碌了?” 曹襄点点头道:“是的,长门宫卫已经四年未曾操演了,如今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几分战力,必须重新训练啊。 阿娇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同意把长门宫卫借给我使用的,她不用出一个钱,将来就能得到一大队精悍的武士,便宜都被她占尽了。” “你怎么这么急啊?” 泡过温泉之后,人就会体乏无力,曹襄这种大病初愈之人更是如此,见前面有一个长条凳子就坐了下来,吩咐僮仆取些酒水过来,准备跟云琅长谈。 “韩安国死了,材官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我想要这个职位,可是,郎官令李息也想要这个职位。 我母亲为我奔走,陛下犹豫不定,这个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一些符合材官将军的才能,你说,我该怎么做?” 云琅瞅着笼罩在晚霞中的骊山笑道:“你想表现那些才能?” 曹襄道:“总该表现一下领兵才能吧。” 云琅见曹襄底气不足,就笑道:“这一点上,你比李息强?” 曹襄摇摇头道:“李息堪与李广比肩,我即便再对李息不满,也不能说违心的话。”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要是这么想,这个材官将军的职位就跟你无缘了,不管李息以前是什么人,现在,他是你的竞争对手,对手可以尊敬,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说出来。 如果陛下知道你如此推崇李息,那还想什么啊?直接任命李息就是了,连你都自认不如李息,陛下为什么要选你?” 曹襄认真的看看云琅道:“我知道,我想陷害一下李息你觉得怎么样?” “会害得李息被抄家灭族吗?” “不至于,总要他只能躲在家里避灾,不能跳出来跟我抢这个材官将军才成。”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既然后果不严重,对你又有利,你干嘛不干?” 曹襄笑道:“已经开始干了,就是怕你看不起我,这才准备问问你的意见。” 云琅不由得心头一暖,再次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反对,你就会终止对李息的陷害?”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那怎么可能!开弓哪有回头箭!”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 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第一三零章 强悍的西汉贵妇(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三零章强悍的西汉贵妇 到了诉说心里苦楚的地步,两人就算是真的成朋友了。 同仇敌忾之心却没有那么容易共同建立起来,因为曹襄是绝对的受益者,并且,长平是他亲妈。 长平来的时候,霍去病,李敢也来了。 秋收季节里,军伍中也放假了,当然,仅限于家在长安三辅的人,而且必须是军官才成。 “吃了一个多月的猪食……”李敢悲愤的对云琅道。 云琅还没有来得及同情李敢,就听霍去病道:“此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孙敖认为吃猪食有利于战力提高,我们就身为属下,遵守就是了,如果真的想吃好饭食,等自己成了将军再说。” 一个多月没见霍去病,云琅觉得这个家伙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变得有了一些棱角。 关中尽出美男子,不仅仅是霍去病长得精神,李敢的相貌也是堂堂正正的国字脸,至于云琅跟曹襄两个就显得有些阴柔,尤其是曹襄,刚刚长出来了一点身形,站没站相的杵在那里前挺后撅的如同一个正在招揽客人的青楼女子。 长平看的欢喜,也不顾云琅他们在场,就揽着儿子的腰上上下下的打量,不仅仅如此,还上下其手的乱摸。 曹襄羞愧极了,因为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正露出八颗标准的白牙笑嘻嘻的看着他。 “还是瘦弱!多吃些!马车里就有母亲从宫里要来的补药,好好的进补一番,我儿还是那个最俊美的少年曹襄!” 说着话还把儿子拉到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中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见四个少年个个英气勃勃,就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才是我大汉的好儿郎!” 云琅笑道:“别用补药,只要食物吃的合适,就是最好的补药,那些有乱七八糟功能的药材,只会坏事。 襄哥儿的身体现在已经见好,只要继续坚持就能有最好的结果,这时候抄捷径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对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即为满意的长平,拉着四个少年人说了一会闲话,就把目光落在远处的长门宫。 “跟我走!” 长平说着话,就把裙摆挂在腰畔的金钩上,迈开腿径直向长门宫走去,这一次,她可没有走大门的兴致。 曹襄做了一个鬼脸给云琅,云琅心领神会的拖着李敢,跟在霍去病的身后也向长门宫走去。 大长秋远远的就接到了护卫们的禀报,匆匆的站在跟云家毗邻的地界,笑吟吟的施礼道:“奴婢见过长公主!” 长平清冷的声音从嘴里吐了出来:“领路!” 大长秋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待遇,轻笑道:“阿娇正在午睡,听说长公主来了,正在梳妆!” 云琅偷偷地瞅了一眼长平,发现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等大长秋领路,自己先开路了。 可能跟太宰混的缘故,云琅对于阉人没有任何的歧视,在两家边界种植粮食的时候早就跟大长秋混的很熟了。 见大长秋疑惑的看着自己,就小声道:“小的被娘娘祸害惨了,人家母亲就打上门来了。” 大长秋嘿嘿一笑,似乎并不在意,仅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阿娇并非没有心理准备,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 大长公主对废后,这场面很稀罕。 很遗憾,两人见面没有火星撞地球一般的火爆,唯有笑语轻言,交情莫逆的如同一对亲姐妹。 “妹妹还是清减了一些,这样也好,阿彘也不喜欢过于轻盈的美人儿,现在刚刚好。” 长平拉着阿娇的手打量过之后,关切的话说的情深义重。 阿娇可能领会错了意思,一边拉着长平的手往楼阁里走,一边道:“刘家人大多薄情寡义,曹家人呢又是一个短命的,你平时应该多做一些善事,多求求神灵,好保佑曹襄福寿安康。” 两人脚步不停,直接就去了阿娇的卧房,据说阿娇有一件了不得的衣衫要穿给长平看,想请长平把把关,看看穿上这件衣衫之后能否打动刘彻那颗冷酷的心。 阿娇跟曹襄即便是再亲近,这时候也不能随意进入阿娇的卧房,云琅,霍去病,李敢更是不敢放肆,哪怕云琅非常想看两个大人物吵架,他也不敢进去。 就在刚刚,一个嫌弃阿娇以前长得胖,才丢掉了帝心,另一个就诅咒对方,守寡再嫁,儿子没好下场。 恶毒的话用美丽的话语说出来,就显得更加的没人情味。 曹襄似乎对母亲有着非同一般的信心,背着手站在厅堂里面打量这里的陈设,而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则在认真的研究放在架子上的一个巨大的贝壳,贝壳里面装满了珍珠,被午后的阳光一照就暗光流转,漂亮的几乎不是人间之物。 “十万钱能买下来不?”云琅羡慕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从里面拈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放在云琅的手上道:“拿好,别丢了,这就是十万钱。” 霍去病一脸的怒容,觉得自己朋友被人羞辱了,李敢也觉得很尴尬,唯有云琅安然的将珍珠揣进怀里,拍拍珍珠所在的位置道:“一定不会丢,就算是你想要反悔,也晚了,现在,这颗珍珠是我的了。” 大长秋哈哈一笑,看着云琅道:“四个少年人里面,就你最有意思。” 说完话,就走进了阿娇的卧房,估计是去帮主子跟长公主吵架去了。 霍去病正要喝问云琅为何如此没有骨气,就看见曹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贝壳里捞了一把珍珠,快捷的揣进怀里,脸上一丝羞愧的表情都没有。 做完这些之后,还凑到站在角落里的婢女道:“敢说出去,耶耶揍死你。” 霍去病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黑炭,拉过曹襄怒道:“欺辱一个下人算什么本事!” 曹襄笑道:“这些珍珠本来就是我的,是被阿娇赢走的,人家把珍珠摆在这里,就是打算给我母亲难堪的。 也就是说,人家已经准备把这些珍珠还给我们了,那个该死的老宦官给云琅珍珠,其实就是在慷他人之慨! 东西进了我母亲手里,你觉得还有我什么事情?不乘机拿回来一点,还等什么? 我威胁这个侍婢不准她告诉我母亲,这有什么错?” 霍去病听曹襄这么说,一张黑脸终于恢复了正常,曹襄说的没错,钱财只要进了长平手里,就基本上算是进了貔貅的嘴里,指望那东西吐出钱财,不如指望山棱崩! 李敢小心地指着另一个桌案上的一棵小小的红色珊瑚树问道:“那也是你家的东西?” 曹襄无奈的叹口气道:“你说呢?” 李敢闻言大喜,上前就把珊瑚装进盒子里,用腰带绑在背后,看样子是不打算解下来了。 长平跟阿娇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依旧一副手拉手的亲热摸样。 “长门宫卫已经荒废良久,就拜托曹襄好好的训练他们一下,阿娇铭记五中。” 长平笑道:“你是曹襄的长辈,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就告诉他,晚辈自然没有白拿长辈的好处却不报答的道理。” 大长秋笑吟吟的命人将厅堂里的东西全部装箱,眼光从那颗大贝壳上掠过,就皱着眉头看云琅。 这种锅云琅自然是不肯背的,用手指指曹襄,大长秋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继续指挥婢女把宝贝装箱子。 既然曹襄要偷他自己的东西,大长秋自然不会说破,只是觉得非常有趣。 第一三一章论阿娇 第一三一章论阿娇 “长平携卫青在雁门关外的大胜之威,带着四个英气勃勃的少年英杰,以水银泻地般进攻,让阿娇这个失去皇帝庇佑的废后不得不低下她高贵的头颅,乖乖的将赢走的钱财全部归还,而且在自己家的大堂上,还屈辱的签下了一系列耻辱的不平等条约——史曰:长门条约。 此条约内容纷呈,其中有一十八条内容最是让人无法接受,然,长平兵临城下,阿娇不得不乖乖低头,任人鱼肉! 现在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当事人,平阳侯曹襄为我们仔细解说条约内容,以及签订这些条约对他以后的仕途有何帮助!” 云琅端着酒杯站在二楼上,向其余三个东倒西歪的少年人侃侃而谈。 果然是知母莫若子,在曹襄极度失望的目光中,长平毫无道理的将那些原本属于平阳侯府的财货统统带回了家,如同当初拿走云琅可怜的一百万钱一样,美其名曰——保管! 在霍去病,李敢热烈的脚声中,曹襄满意的喝了一口羊奶笑道:“此次之所以能够大胜,与诸位兄弟的倾力帮助是有很大关联的,其中以羽林军司马云琅,羽林郎李敢偷窃事实最为点睛之笔。 两个傻X顺手牵羊的弄走了我不少钱! 去病,你给评评理,我母亲把我的钱拿走也就是了,为什么他们两个也要拿?” 霍去病端着酒杯靠在老虎的肚皮上,舒坦的打了一个哈欠道:“据我所知,他们下手偷窃的时候,那些钱还属于长门宫。 也就是说,他们偷的是长门宫的钱,只要长门宫的人不追究,你有什么鸟资格去问人家?” 李敢嘿嘿笑道:“乱世好发财啊,今日的场面耶耶一辈子也遇不到几次,如果再不知道下黑手,耶耶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勋贵吗? 说起来,我们几个人里面,以阿琅的心思转的最快,耶耶还没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通过试探大长秋弄到了一颗珠子,从而为我们兄弟发财铺平了一条大路。 佩服,佩服。” 霍去病又笑道:“说起来,阿娇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被娇惯坏了。 自她出生,就被天下最尊贵的人奉为掌上明珠,不论是窦太后,还是先帝,哪一个不是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我要是出生在她的环境,可能比她还要骄纵一些。 人人都说阿娇跋扈,很多的人却忘记了,就是因为有阿娇,他们在陷入死地的时候才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那些年,被阿娇拯救的勋贵还少了?有些固然是出了钱的,有些却是阿娇仗义执言帮忙的。 据我所知,只要阿娇愿意组建自己的班底,那些受过阿娇恩惠的人定会死心塌地的追随。 可是,阿娇帮完人之后就忘记了那些人的存在,她觉得自己是天空中的金凤凰,没必要记得自己随手救了谁。 即便是如此,在阿娇被废后的那一天,依旧有两位老臣碰死在宫门前,那可是两位自命清高的老臣,不是一点金银权势就能收买的人。 阿襄,你在从阿娇这里得好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千万不敢过分,我很担心你真正惹怒了阿娇,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曹襄苦笑道:“我母亲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她如今嫁入了长平侯府,你舅舅,姨母跟阿娇就是死对头,毕竟,阿娇之所以能沦落到今日,跟你们家是有很大关联的。 我母亲一向是吃谁家饭帮谁家说话的,所以啊,你就不要想着我母亲能跟阿娇好到那里去,能维系目前的局面已经很不容易了。” 霍去病嗤的笑了一声道:“谁告诉你,是我的姨母皇后害的阿娇走到这一步的? 阿娇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当初阿娇走出皇后寝宫的时候,可是将凤冠当做废物一样丢给我姨母的,还说什么,身为女人,谁能比她好。 站在空庭里面指着皇帝所在的方向大骂了足足半个时辰,说陛下有眼无珠,自甘下贱,居然宠爱一个女奴! 人家自始自终,就没看得起过我姨母,还谈什么仇恨。 依我看来,哪怕是陛下的废后诏书已经下了,只要阿娇肯在皇帝面前低头认错,这事八成就过去了,她依旧是当她的皇后,那来后来的那么多的事情。” 霍去病就是这个样子,他一向把自己从事件里面剥出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 云琅对他的分析历来信服,只是,这家伙少年心性,一旦跟某人交好,就掏心掏肺说话的习惯云琅觉得应该好好改改。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朋友想要一路相互扶持着走下去很难,尤其是有地位的人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曹襄尴尬的弹弹脑门道:“这么说,这一次我做的有些过分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依然是一个率性的性子,那么,如果她觉得你的行为是她不能接受的,她会很自然地拒绝,她既然已经答应了,这说明她并不在意。 好好的对待那些长门宫卫吧,我想,阿娇不会再把那些人收回来了,她现在有点心如死灰的意思。” 李敢点点头道:“听说阿娇千金买赋,从司马相如那里弄来了一篇《长门赋》皇帝听了之后潸然泪下。 匆匆来到长门宫与阿娇见面,两人相会一晚之后,皇帝就离开了,再无下文,听说,他们两人相处的并不愉快。” 云琅叹息一声道:“两个性格刚硬的人在一起,谁都不愿意低头做小,这就很难相处的融洽了。” 曹襄皱眉道:“《长门赋》很幽怨啊,还有无穷的悔意!” 云琅笑道:“言为心声,如果那一篇《长门赋》出自阿娇之手,自然可以作为衡量阿娇心性的一个根据。 只可惜,那片文章是司马相如写的,那是一个很会写文章的人,能敏锐的把握住皇帝心思的人,他按照阿娇的处境,皇帝的心境写的文章,如何能不打动皇帝?” 霍去病皱眉道:“女人真是麻烦,过几年,如果岸头侯家的女儿也是这般模样,我会被烦死。” 李敢躺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手里把玩着老虎粗大的尾巴道:“娶老婆就该娶贫民小户人家的闺女,这样的闺女一旦娶回家,家里还不是耶耶说了算? 我算是看来了,这辈子不打算在这种事情上怄气。” 说着话转过头瞅着云琅道:“喂,阿琅,你打算睡一个女人就起一座楼吗?如果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你家的地不够啊。 我要是学你,将来可能会把阿房宫盖起来的,去病跟阿襄也是这样,你算算,上林苑都有多少地供我们盖四座阿房宫的?” 曹襄没好气的道:“不学无术之辈,阿房宫是一片宫殿群,可不是一座。 不过啊,话说到这里,今年的秋收节我们怎么过?” 听曹襄说起秋收节,李敢一骨碌坐起来,两眼冒着精光,拍着地板大叫道:“今年有吴越之地的歌姬献舞,听说吴越自古出美女,我们不可不去!” 少年人的聚会就是这个样子,前一秒钟还在为阿娇鸣不平,下一秒钟脑袋里就装满了对吴越之地美女的各种幻想。 老虎是不会在乎美女美不美的,天气太热,这座楼房里有穿堂风吹过,最是凉爽不过。 抬头看看四个乱喊乱叫的少年人,就重新把脑袋搭在爪子上睡觉,这个季节去找母老虎,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阿娇觉得浑身燥热,坐在窗前瞅着远山,不住的挥舞着手帕扇风,侍女在的时候她觉得烦闷,侍女不在的时候她又觉得燥热。 无意中看到一群云家的小仆役,脱得赤条条的往溪水里乱跳,就忍不住扬声道:“长秋,我要在家里挖水池!” 第一三二章阿娇的大水池 第一三二章阿娇的大水池 挖水池可是一项大工程! 尤其是阿娇要的水池非常的大,她随手比划一下,大长秋的一张老脸就扭曲了起来。 因为阿娇比划的方式很夸张,从这座三层楼到远处的柳树,足足有三十丈,按照阿娇比划的宽度,大长秋觉得如果没有十五丈宽,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阿娇拖出的长音…… 阿娇要的水池自然不会是一般的泥水坑……地下不能渗水,不能硌脚,边上不能有泥土弄脏身子……最重要的是还必须漂亮! 然后,大长秋就头大如斗! 秋收的时候,谁有时间出来当工匠?工匠现在也在自家的田地里忙碌着呢。 至于官府的匠奴,现在正在给皇帝修建陵寝,这东西从皇帝登基的那一天就开工了…… 阿娇在最不合适的时间里,提出了一个最不合适的要求。 大长秋没有告诉阿娇这么做不合适,这位祖奶奶做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忙秋的时候挖水池?这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错误。 云家依旧在大兴土木,长平侯府家的匠奴们很卖力,云家的小楼已经初具雏形,长长的围墙现在也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 大长秋准备跟云琅商量一下,能不能让那些给云家干活的匠奴给阿娇先把池子给挖了。 阿娇从来就没有什么耐性,一旦施工晚了,她可能会发脾气。 云琅仔细听了大长秋的解说,笑道:“我这里没有问题,可是,匠奴是长平侯府跟平阳侯家的人,小子无权动用,曹襄就在对面的小楼上,要不您去问问他?” 大长秋笑着摇摇手道:“曹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当然会做出最聪明的选择,只是老夫害你家里的工地停工,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老太监的品性很好,说话不疾不徐的,也很有道理,尤其是老家伙笑眯眯的瞅着楼下仆役们用饭的场景就满是缅怀之色,看来,这顿饭不请不行了。 凉面很好吃,卖相也好,小葱,跟绿菜覆盖在淡黄色的面条上面,很好看,如果有油泼辣子,颜色会更好的。 一小盘猪耳朵,几片卤肉,几片生卷心菜上涂抹了黄豆酱,再加上一壶冰凉的米酒,就是云琅宴请大长秋的所有菜式。 很明显,大长秋这种老人很喜欢面食这种容易克化的食物,哪怕是卷心菜他也吃的香甜。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宦官坚守了一辈子的规矩,一顿饭吃了半柱香的时间,一点食物都没有剩下。 红袖给老宦官送温水漱口的时候,老宦官却看了一眼红袖的面容,点点头道:“来家的孩子啊,规矩很好的。” 说完又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叹口气,指指天空,然后就不再多说话。 大长秋慢悠悠的道:“雷霆雨露均是君恩,吾辈凡人受着就是了。”说完就开始慢慢的品鉴云家的米酒。 曹襄睡醒的时候才知道大长秋来了,赶紧来到云琅的客厅,听云琅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连忙笑道:“不妨事,长门宫卫们现在正好被我纠集起来了。 先不忙着练兵,先开挖水池就好!” 云琅吃了一惊道:“你不怕引起兵变?” 曹襄咬牙道:“他们还没有这个胆子,这几年下来,长门宫卫们少了调教,沾染了很多的坏毛病,正好利用他们服苦役的机会打磨一下,堪用的留着,不堪用的除籍! 等他们坑挖好了,秋忙也就过去了,你家的小楼跟围墙也就修建的差不多了,正好备下石料,让工匠们做最后的修缮。” 两人说话的功夫,大长秋就出去了,走进来的时候,红袖手上提着一个竹子编制的食盒。 大长秋先是朝云琅笑了一下,然后对曹襄道:“安排好了没有?明日能开工吗?” 曹襄讪笑道:“在给晚辈两天准备,总要把人从阳陵邑弄过来才好。” 大长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三天,三天后如果不动工,老朽就去找陛下要工匠。” 云琅笑道:“其实啊,在水池边上应该栽种一些垂柳,另外,在水池的另一边可以挖两个小一些的池子,种些芙蓉还是很好的,如果再从云家弄一些肥鹅,鸭子养在里面,可以肥水也能养些鱼,闲来垂钓很不错。” 大长秋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有道理,阿娇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脾气暴躁的,环境好一些,对她修心养性极好。 “既然如此,云司马不妨再看看,这座池子还需要如何装扮一下才好?” 在曹襄幽怨的目光中,云琅大包大揽了设计的工作,约定明日勘察过长门宫地形之后再做确实的设计。 大长秋跟云琅商量好时间,就由红袖提着食盒随他一起去了长门宫。 目送两人远走,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他把你家的漂亮侍女给拐走了。” 云琅笑道:“他们似乎认识,估计有什么话说,去就去吧!” “上回我们耍那个扁球的时候,我问你要这个侍女伺候起居,你干嘛拒绝的那么干脆?” 云琅恼怒的看着曹襄道:“大长秋是宦官,你是色鬼,难道你心里就没点数吗?” 曹襄笑道:“你家的胖丫头丑庸哪里去了?好些天没见到她了。” 云琅叹口气道:“她跟褚狼去了阳陵邑,帮我看守城里面的宅子,明年开春,他们就要成亲。” “我以为你把她给埋了呢,主家召唤竟然敢不上前,这样的家仆要她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你家是侯府,是平阳侯府,那座府邸里满是你祖先的荣光与记忆。 你要做的就是不让祖先蒙羞,并且将祖先的荣光发扬光大。 有所求就必须有一个齐心协力的队伍,你用军法治家当然没错。 云家不一样,云家现在就是一个大杂院,这里住满了很多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人。 等到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居住在云家了,他们就会离开,在这个过程中,志同道合的人会留下,我会慢慢的沉淀人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营造一个真正的云家。 丑庸不过是在云家屋檐下住过的一只燕子,有了新家,离去是很正常的事情,用不着杀人。” 曹襄笑道:“霍去病也是这么想的,这家伙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他想有一个大院子,里面住满了奇人异士,有很多旅人会从远方带来无数的新的消息,让他得以拓展一下眼界。 朋友来了,就喝酒,敌人来了,就比剑,敌友未明的人来了,就纵论四海风物。 现在啊,你跟霍去病都在努力的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后,朋友这东西,如果差距太大,也就做不成了。” 云琅笑而不语。 霍去病跟李敢是两个非常有实践精神的人,他们对如何打理好一个农庄非常的感兴趣。 为此,他们不惜从最基础的农耕开始。 云家的麦子长势很好,主要是冬日里的时候,施加在田地里的草木灰起了很大的作用。 一亩地的产量达到了三担,这在=样的收获即便是熟田也很难达到,没想到云家的生田却已经达到了。 新式农具的大量运用,对作物的生长非常的有好处,其中,仅仅是深耕这一条,就能把土地里的腐殖土从深处翻出来,最后达到滋养土地的目的。 云家种植的小米,糜子很少,基本上全是麦子,当初张汤对于云家只种麦子的事情很不满,所以,麦子收获的时候,他再一次来到了云家。 第一三三章云家的新农业(继续四章求月票) 第一三三章云家的新农业(继续四章求月票) “你准备马上补种糜子跟谷子?” “是啊,你也看见了,仆役们正在选种,小家伙们正在准备耕犁,麦子收获之后,会把麦秸烧掉还田,然后翻耕土地,继续播种!” 张汤皱眉道:“大汉也有四耕五作之说,不过,指的可不是关中一带。” 云琅笑道:“不试验一下怎么知道成不成?失败了,最多损失一些人力跟种子,如果成功了,收获可就大了。” 张汤摇头道:“有人已经这样做了,也成功了,只是地力有穷时,不给土地修养的机会,一连两三年都休想有好收成,得不偿失啊。” 云琅笑道:“地力其实是可以增强或者弥补的,牲畜的粪便,树林里的落叶,麦子收割之后残留的麦秸都是增补地力的好东西,哪怕是池塘里的淤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张汤笑着指指云琅道:“该信的时候就信,不该信的时候总该看看结果再做论断。等你收获了下一茬庄稼之后我们再说吧。 听说你彻底治愈了平阳侯的怪病?”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哪里是什么怪病啊,淮河以北种植稻米的地方,这种疾病非常的普遍,而且,越是往南,这种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就越多。 南人多信神巫,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大多都会被当做妖魔鬼怪烧死,大夫有所不知,患病的人被烧死虽然不可取,然而,这却是减少这种病患发生的最粗暴,最有效地捷径。 这么多年以来,也不知有多少人死在神巫的手中,我的药方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有效,无论如何,少死几个就几个吧。” 张汤跟着叹口气道:“南蛮之地,烟瘴横行,仅仅一个云梦泽(洞庭湖以及江汉平原的前身)就阻隔了南北要冲之地。 当年秦皇派遣赵佗,任嚣攻打南越国,秦末大乱之时,任嚣病死,赵佗自立南越国,诺大的一个南越国纵横万里之遥,堪比昔日之楚国,至今犹未归顺,仅仅以诸侯国的身份供奉吾皇陛下,国内依旧以皇帝自居甚是可恨。 你的药方一旦散布出去,受惠最大的不是我大汉,而是南越国,因此,只能由国朝太医令掌管,你莫要有什么想法。” 云琅怵然一惊,连忙道:“被长平杖毙的医官……” 张汤笑道:“长平并非嗜杀之人……” 云琅当然知道赵佗,中国历史上活了一百多岁的高寿皇帝也就他一位,能在类似原始地区生活,且活到一百多岁,云琅想记不住都难。 他努力的想让自己忘记那个可怜的医官,想想都后怕,云家庄子里知道这个药方的人更多…… 张汤的话让云琅汗毛都竖起来了,长平对那个医官下死手,原来是在保护云家庄子……枉他还鄙视了长平好久…… 只要张汤来到云家,上林苑就没有好天气。 今天也不例外,刮着好大的风,不过,这样的风对于刚刚碾压脱壳完毕的麦子好处很大,只要举着木锨将麦子扬起来,大风自然就会吹走干瘪的麦子,跟麦壳,留下暗黄色的麦粒,堆在地上。 云琅阻止了家里的小家伙们想要在这种天气里点燃麦秸的冲动,他担心火烧连营之下,连骊山都保不住。 红袖在下午的时候回来了,很明显的哭过,至少红红的眼睛把什么都暴露了。 “你跟大长秋是旧识?”云琅本来想不问的,后来还是没忍住。 “长秋公公跟我母亲是旧识,我母亲以前是长乐宫里的宫人,被陛下赏赐给了来家……” 云琅不等红袖把话说完,就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的**,笑道:“这些话藏在心里,对谁都不要说。 如果实在想要跟人倾诉,我觉得你带上一篮子香瓜去你母亲的坟上说,现在,那里很安静,没人打扰你。” 红袖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感激的看了云琅一眼就红着眼睛出去了,不大工夫,就看见她提着一个小小的篮子,里面装满了果子,向她母亲的坟地走去。 小虫的父母都在,她自然无法理解红袖的痛苦,本来想跟着红袖一起去的,被她母亲给拦住了。 自从丑庸去了阳陵邑,小虫的性子就活泼不起来了,云琅朝小虫挥挥手,小虫就愉快的拉着老虎尾巴爬上了楼。 给了小虫一支蜡刀,跟一些融化的蜡,这孩子就快活的趴在一块满是纹饰的麻布上,准备用蜡将麻布上的那些已经勾勒出来的花样空隙覆盖住。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蜡染,也是云琅能想到的除过刺绣之外唯一能给单调的麻布上增添花纹的方式。 最晚到明年开春,云家不但会出产数不尽的丝线,更会有大量的麻布出现。 今年的麻树长得很好,不但长得高,而且还没有多少枝杈,那些笔直的麻杆上,能剥出最好,最长的麻皮,经过浸泡捶打之后,就能得到织造麻布所需的所有材料。 生产的准备总要做在前面的,这是云琅做事的习惯。 总体上来说,云家是一个农业工厂,云琅也愿意把云家变成一个农业工厂。 对农业来说,工厂化作业,永远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劳作方式,大量的雇佣妇孺来做这些事情,也是云琅为以后男子大量战死沙场之后所做的一点准备。 如果仅仅依靠妇孺,就能有大量的农业产出,至少,饿死人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会少一些。 在这个什么东西都属于皇帝,什么事情都要优先于军事的时代里,云琅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挖掘汉民族最后的一点潜力。 天亮之后,云琅就如约来到了长门宫。 长门宫其实只是阿娇一个人的囚牢,虽然皇帝没有明说不许阿娇乱跑的话,阿娇却自觉地守在长门宫,没有去别的地方。 五六个拉着绳子的护卫被云琅指挥的团团转,在得到确实的数据之后,云琅就在一张丝帛上开始绘制图样。 经过测绘云家庄子之后,他对这一套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寥寥几笔,一个碧波荡漾的水池已经出现在丝帛上,为了突出效果,云琅甚至在大水池边上的两个小水池里,绘制了满水塘的荷花。 水池边特意铺上绵软的河沙,一些躺椅模样的东西被绘制在垂杨柳下,在水池的边沿处,他甚至绘制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滑道,滑道边上有一架高大的水车,正将低矮处的水举到高出,最后落在滑道上,让水流顺着滑道倾泻而下。 同时,人也可以顺着这条滑道滑下来一直冲进水里。 游泳池被他设计成了一个活水池子,这边利用滑道进水,那边利用地沟排水,如此安置下来,这个池子就不会胡乱长什么水藻,如果在进水口出添加一个温泉进水处,混合了硫磺温泉的水池,将会彻底的杀死最后残存的水藻。 由于是分解图,云琅画好一幅,大长秋就会拿走一幅交给另外一座楼阁里的阿娇看,到了后来,阿娇自己也来到了云琅绘制图形的地方,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的非常入神。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木台?”阿娇忍不住问道,并且探出一根手指在云琅绘制的木台上点点,没想到颜料没有干,在她春葱一般的手指尖上沾染了一点淡黄色的颜料。 云琅笑道:“游水是一种乐趣,尤其适合女子,听说,经常游水的女子可以利用水流来塑造身形。 这个木台是用来跳水的,炎炎夏日,从这个木台上纵身一跃,跳进清凉的水池里,最是舒坦不过了。” 云琅笑的很温暖,声音也变得柔和,阿娇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看着云琅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很有些花枝乱颤的意思。 拍着手掌道:“太好了,快修,快修,我已经等不及要看到这个水池了,阿彘也一定会喜欢的!” 第一三四章千金赋,万金池!(继续战斗,求月票) 第一三四章千金赋,万金池! 阿娇非常的大方,一座三尺高的红色珊瑚树眼睛眨都不眨的就随手送给了云琅当酬劳,仅仅是云琅的眼神在这座珊瑚树上多停留了片刻。 大长秋在送云琅离开的时候笑吟吟的道:“这棵树可是南越国献给阿娇的礼物,当年,如果不是阿娇分说,赵佗的儿子赵始就会死在长安,哪来他现在登基做南越皇帝的事情。” 云琅觉得有些不安,正要说话,就见大长秋挥挥宽大的袍袖道:“无妨,尽管拿着,这样的东西阿娇有六座,全是南越国进贡的,阿娇就是这样,只要是她看顺眼的人,她根本就不会吝惜财货。” 云琅呐呐的道:“恐怕是阿娇自己就没有什么金钱概念吧?” 大长秋愣住了,过了片刻才爆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恐怕是这样的。” 富人家的一个寻常物件,放在小门小户手里就能乐昏几个,云家在阿娇面前,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户人家。 乐昏的人就是梁翁,他本来欢笑着去迎接阿娇家的马车,长门宫的仆役故意掀开了红珊瑚树上的红色绸子,珊瑚树就这样无遮无拦的暴露在璀璨的阳光下面,堪称玲珑剔透,光艳之极。 梁翁眼神呆滞的瞅了一眼红珊瑚,就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长门宫的仆役似乎看惯了这样的场面,轻轻的一推梁翁,梁翁就应声而倒,幸好他闺女小虫就在他身后看热闹,用力的顶着父亲的身躯,着急的大喊大叫。 长门宫的仆役们见炫耀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哈哈大笑着离开了云家,连赏钱都不要了,在他们看来,就云家这种穷鬼家族,哪里能给得出符合他们身份的赏钱,万一给的少了,不接不行,接了又会破坏他们家的行情,让以后给赏钱的人为难。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站在二楼上不断地摇头,曹襄看着身边的云琅道:“你家该换一个有见识的管家了,老梁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云琅笑道:“我家本身就是泥腿子出身,见不得宝贝,有什么好奇怪的?” 霍去病皱眉道:“丢人其实无所谓,最多被人笑话罢了。 你现在交游逐渐广阔,接触的贵人也越来越多,很多贵人都是有怪癖的,如果被老梁无意中触碰到了贵人的伤处,贵人要你斩杀老梁泄愤,你干是不干?” 云琅笑道:“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是因为他们在智慧上,情操上,行为上高贵才会成为贵人。 这样的贵人如何会与老梁一介老仆一般见识呢?” 李敢笑道:“你说的那种贵人我也想见啊,可是,你见到的贵人跟你说的贵人是两回事。 现在的贵人模样是出入有车马,行走有仆婢护佑,锦衣玉食,稍有忤逆就大发雷霆,且不死不休,不如此不足以彰显自己贵人的身份。 所以,老云,你还是换一个管家比较好。” 云琅再看一眼缓缓醒过来的梁翁还是摇摇头道:“我比梁翁还要粗俗,接受不了梁翁的贵人,不认识也罢。” 三人见云琅似乎已经咬定了牙关不肯换掉梁翁,只好随他去,毕竟,梁翁是云家的仆人,不是他们家的仆人。 当所有人都在忙碌,而自己清闲,这样的时光就显得难能可贵,两个美艳的妇人,在垂着芦苇帘子的凉房里准备好各色瓜果,加冰的饮料以及麻将之后,其中一个绿衣服的美妇就退身来到窗前,“仙嗡,仙嗡”的弹奏起古筝来,另一个黄衣女子就跪坐在一个红泥小火炉前面,往炉子里投进松果煮水,泡茶。 曹襄一边打麻将一边看那两个妇人,看了一会就对云琅道:“今天的阵仗怎么这么大?” 云琅笑道:“这些就是这两个妇人今后的谋生之道,先拿你们来试验一下,如果不错,就在阳陵邑开一家麻将房,专门伺候那些安静的达官贵人,她们只收一些茶水钱,用来养活自己,平阳侯认为可还使得?” 曹襄品尝了一口茶水,丢下一张牌道:“还不错,如果阳陵邑有这样的所在,我还是愿意去的。” 云琅摸了一张牌,对那个眼巴巴瞅着自己的黄衣妇人道:“良姬,还不过来谢过平阳侯的照拂?要知道从今后你们就能说支持你们开店的人是平阳侯曹襄!” 两个妇人连忙过来,拜倒在地连声感谢。 曹襄是一个大气的人,挥挥手道:“好了,就这么办,以后在阳陵邑如果遭人欺辱,就去告诉侯府的家将曹福,他会帮你们处理麻烦事情的。” 说完话就看着云琅道:“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是你带来的混账玩意拿人家练箭法的,现在侥幸活命,你出力气赔偿人家一些有什么不妥的?” 坐在云琅对面的霍去病抬起头瞅了两个妇人一眼,从桌子上取了一锭金子丢给两个妇人道:“这是今天的茶钱!” 两妇人见云琅笑嘻嘻的,就欢喜的收下了那锭金子,伺候的更加殷勤,毕竟,这是她们的第一笔收获。 三圈麻将打下来,霍去病最大方,果然赢的也最多,李敢最小气,所以这家伙输的也最多。 霍去病丢出去了一锭金子,却收获了四锭金子跟两颗珍珠,手气正旺,准备继续,却被云琅给阻止了。 给阿娇家修建水池是一个很繁琐,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个水池云琅有大用处,断然不能小觑,今天下午,他准备把水池的立体木头模型给建造出来,不能再玩了。 小小的水车,滑道模型,家里的匠奴已经制造好了,云琅现在只要构筑好水池就好。 模型不大,三尺见方而已,材料都是现成的,两个捏泥人的匠人,不但能捏泥人,还能用麦秸搭建出楼阁模型出来,各种各样的楼阁,人物,器具模型摆满了一屋子,架子上甚至有七八套城池模型,每一个都惟妙惟肖。 云琅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材料一一的归位,最后拼凑出一个整体模型,眼看模型就要完工,曹襄却从屋子外面的松树上剪下一些松树枝子一一的插在木板水池边缘的小洞里。 原本,建造模型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却似乎很迷恋。 云琅抬着自己的模型已经走出屋子了,那三个人依旧趴在木板上玩的不亦乐乎,看样子一时半会是不会出来了。 毛孩,危笃是云家孩子中除过褚狼最优秀的两个,与褚狼的沉默寡言不同,他们要机敏的多。 他们两个抬着模型,云琅手里提着一篮子蔬菜,穿过已经有些枯黄的麻籽地,再一次来到了长门宫。 大长秋见云琅三人来了,就笑呵呵的道:“老夫准备在这里修一条路,不知高邻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自无不可,小子还指望时时来长门宫向长者请益。” 大长秋似笑非笑的道:“就不怕给你带来麻烦么?” 云琅摇摇头道:“长门宫如果有事,小子一家必定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下场,没什么好顾忌的。” 大长秋嘿嘿笑道:“果然聪明,只是世故了一些,不像是一个热血的少年人,更像是一个历经世事的中年人。 也罢,好意总不能拒绝。” 说着话就瞅瞅两个少年人手上抬着的模型叹息道:“你觉得修建一个水池子真的能把陛下引诱过来,让陛下与阿娇重归于好?” 云琅皱眉道:“恐怕不能,至少阿娇的皇后之位已经失去,不可能再拿回来了。 不过,以在下判断,陛下与阿娇情意未绝,虽不能重归皇宫,未必不能再续前缘!” 大长秋长笑一声道:“计将安出?” 第一三五章不按常理出牌啊! 第一三五章不按常理出牌啊! 云琅苦笑一声道:“情义无价,何来计谋可用? 唯求以最大的努力换取最好的结果罢了。” 大长秋笑的更加开心,用他的三角眼看着云琅道:“办事老道的如同朝中那些千年老贼,你真的只有十五岁?” 云琅干笑一声道:“我说我三十岁了,您也不信啊。” 大长秋没有过多的关注模型,却围绕着云琅转了两圈,啧啧赞叹道:“也不知道你的先生是如何调教出你这样的人才的。 别看长门宫安静,对于自家的邻居还是了解一些的,一个小小少年,就知道吃亏是福的道理,这非常的不简单。 而且看事情看的如此辽远,更是难能可贵,董君的事情是你做的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不关我事!” 大长秋看着云琅笑道:“就是你做的,只是借用了张汤手里的刀子而已,在老夫面前你还不用隐藏心思。 你知道的,一旦阿娇与董君出现了丑事是一个什么后果,以陛下高傲的性子,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之后,上林苑里的活人可能就剩不下几个了。 这件事做的非常符合老夫的心思,即便你不动手,老夫也会动手,老夫动手,就不是仅仅将董君去势了……” 云琅额头冒出一层细汗,他总以为自己做的很谨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李敢,亦或是张汤,都没有看出什么蹊跷来,没想到被这个老宦官一眼就看了个通透。 老宦官笑眯眯的看着云琅又道:“董君伤势复发,已经死了。” 云琅的心咯噔一下,轻声道:“前些日子小子还听人说,董君伤势已经痊愈,正满世界扬言要与张汤理论吗?” 老宦官嘿嘿的笑道:“谁知道呢,有些人活的好好的却一睡不起,有些人病入膏肓了,却不药而愈,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神奇。” 云琅连连点头,人家都说神奇了,自己还纠结个屁啊。 他不由自主的怀念起自己极度无聊的后世生活,那里虽然算不得好,杀一个人却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不像现在,一个老宦官张张牙齿不多的嘴巴,那个人就死掉了。 “云家的饭食不错,老夫昨日拿回来的饭食,阿娇吃的很是香甜,作为邻居,日后但凡有什么好味道的吃食就送过来,对了,就让那个叫做红袖的小姑娘送过来。” 大长秋对那个池塘不感兴趣,云琅既然要利用那个池塘,就一定会倾尽全力的,既然自己在修造池塘上不如云琅,还不如撒手不管呢。 这一看就是一个上位者的习惯,统御人手的本事非常的强大。 “云家的甜瓜都比别人家的好吃一些!” 阿娇毫无形象的拿着半个甜瓜用勺子挖着吃,长长的乌发随意地垂在脑后,脚上套着一双木屐,边吃边走动,木屐把楼板敲的嗒嗒作响,她似乎很喜欢这种动静。 模型就放在一张桌案上,阿娇瞅了一眼就笑道:“这个池子能装得下陛下的那些宠妃们吧?” 大长秋连忙道:“陛下来长门宫从不带其余妃子过来。” 阿娇冷笑一声道:“晾他也不敢!” 大长秋拍拍脑门道:“娘娘以后万万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会惹得陛下不喜。” 阿娇狠狠地吃了一口甜瓜道:“他可曾关顾过我的喜怒?骗子,从小就骗我!” 说完话,就坐在桌子前面一面看模型,一边吃着手里的半个甜瓜,似乎忘记了自己刚刚说的话。 这让大长秋很是惊奇,平日里,阿娇只要开始发怒,不怒够半个时辰无论如何都不会停止的,今天怎么了? “这里应该安置一个秋千架,这里应该安置一部卧榻,卧榻一定要高,能看得清左右两边的荷塘才好,另外啊,荷塘边上应该设置一个钓鱼台,要距离荷塘近,让我躺在卧榻上就能钓鱼。 至于荷塘里蚊子多这种事情,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要是我被一只蚊子咬了,你就去揍云琅!” 阿娇说一句,大长秋就点头一次,到了后来,他也记不清阿娇到底提出了多少条件,只能期望阿娇的贴身婢女能够多记忆一些。 “让云琅把他家的卷心菜全部拿来,我喜欢吃,比菘菜好吃的多,还甜。 再把厨娘派去他们家好好学学,自从出宫之后,我就没吃过几顿可口的饭食,昨日那个凉面味道就很好,只不该放那么多的芥末。 最后告诉云琅,让他转告曹襄,拿走了我的长门宫卫,就再不露面,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大长秋见阿娇一只白皙的脚丫子挑着木屐不断地晃悠,知道这是这位主子心情极为愉快的表现,就告一声罪,转身下楼。 没有事情的时候,云琅连进人家楼阁的机会都没有,事实上云琅也不想进去,自己跟卓姬的事情已经在勋贵圈子里传开了,很多人都说自己喜欢年纪大一些的妇人,比这更难听的话还有好多。 要是让别人嚼舌头说自己跟阿娇有什么……问题就大了,董君的殷鉴不远,云琅可不想步那个倒霉蛋的后尘。 水塘其实就是一个陷阱,或者说是一棵招引刘彻这只凤凰栖息的梧桐树,帝王的戒心很重,刘彻更是从来未曾相信过任何人,要他来亲眼看一眼云家庄子,对云家有一个切实的印象,这对云家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好的影响,至少,没人再会怀疑皇帝都不怀疑的人。 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也是云琅能做到的极限,为了取信这些大汉人,云琅堪称殚精竭虑,无所不用其极。 云家庄子是要久远存在的,骊山始皇陵的秘密是要久远保密的,只要论到久远,一个稳固的根基是万万不能少的。 只有找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那个说算的人背书才有可能获得这个久远的使命。 这个世界谁说了算? 毫无疑问就是刘彻,哪怕云琅对这个世界的人一直存有一种俯视的心态,也不得不承认刘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这一前提。 皇权是一座根本就无法绕开的大山,愚公移山虽然讲述的是一个挖墙根造反的故事,云琅却不愿意学愚公。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权势的道路上去,他觉得非常的不划算。 这个原始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他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海岸,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群山,想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去狩猎,更想去浩瀚的大漠去看霍去病他们是如何马踏燕然的。 如此,才不负自己来大汉一遭! 站在楼外等候大长秋的时候,云琅漫无目的的在楼前面的草地上踱步,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土地竟然是熟地,而且是非常肥沃的那种,随意地踢踢草根,草根下的黑色腐殖土就暴露了出来。 “以前种了一些陇西牡丹,不知为何没有成活,阿娇也没有心思看花,就弄成草地了。” 大长秋刚刚出了楼阁,就看到云琅蹲在地上,捏着一团黑土在研究,就扬声道。 “那种花是吃肉的花……” 大长秋笑道:“难怪长寿宫里的牡丹开的最艳!” 这种话大长秋不知道为什么敢这样说出来,云琅却是不敢的,因为长寿宫就是大名鼎鼎的皇后吕雉的住所。 这个女人居住过的房子周围死尸多一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被她弄成花肥的男人,女人不是一般的多。 大长秋见云琅不接话,就把阿娇的要求一一说了出来,云琅特意把这些要求记录在绢帛上,准备回去之后就动手修改图纸。 “陛下调拨了一千五百工匠进驻长门宫,平阳侯府也把八百名长门宫卫派来协助施工,这样一来,长门宫就住不成了。 因此,阿娇准备征召你家一半的楼阁当做暂时的落脚地,回去准备把,必须尽快把楼阁腾出来,闲杂人等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第一三六章 鹊巢鸠占 第一三六章鹊巢鸠占 云琅的脸有些抽搐…… “阿娇可以离开长门宫?” “陛下什么时候说过阿娇不许离开长门宫了?她之所以不离开,是因为这句话是她丈夫说的,她可以不理睬皇帝,却不能违背自己丈夫的要求。 现在,长门宫要动土,阿娇按理说可以搬去馆陶公主那里去居住,可是啊,她们母女刚刚因为董君的事情闹翻了,而阿娇也不愿意去莫名其妙多了两个弟弟的家里去居住。 征召你家的房子最好,一来呢,你家就在长门宫附近,阿娇可以向陛下继续表示她遵守夫命的决心,二来,阿娇久不与人接触,脾气渐渐变得乖戾,你家中,大多为妇孺,居住在你家也少了几分猜忌,还能与人亲近一些,多少沾染一些人气。 对谁都好啊。” 大长秋的话很有道理,这样安排确实对阿娇是最好的一种安排,也确实对所有人都好。,这个所有人包括,阿娇,皇帝,也包括云家妇孺,只是没有把云琅这个人算在里面。 唯独对云琅来说,是一个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选择。 阿娇来到云家借住的后果是什么? 稍微想想,云琅就头大如斗…… 大长秋呵呵笑道:“也不为难你,留你一个人你就是箭垛,所以,老夫向陛下请求,让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个人帮你守卫阿娇,如此一来,你就没有那么耀眼了吧?” 云琅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道:“上林苑中,陛下的行宫多如牛毛……” 大长秋斜着眼睛瞅瞅云琅道:“奈何阿娇不去啊!” 这个理由很强大……云琅无力推翻。 回到家里的时候,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的脸色很难看,见云琅一脸愁容的回来了,曹襄就笑道:“我就说这不是阿琅的主意,不用想就知道是哪个死太监的主意。” 霍去病抽抽鼻子对曹襄道:“你手下的人手脚快一点,早点把水池子修建完毕,我们也好早点回军伍上去。” 李敢无所谓的大笑道:“有上命,我们遵令就是了,想那么多做什么,左右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 云琅摇头道:“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陛下从皇陵工地上抽调了一千五百高明的工匠专门来给阿娇修造水池子。 如果把这些人交给我安排,分成三班作业的话,半个月就能把水池挖出来,如果再把引水渠,排水渠另外派人挖掘,速度还能更快一些,现在让人发愁的其实就是石料!” 霍去病漠然的瞅瞅荒原,淡淡的道:“这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石料,你说要哪一种石料我去阿房宫旧址上给你找,保管要什么石料有什么石料。” 曹襄拍拍脑门道:“这确实是一个好法子,我帮着去伐木!锯木板。” 李敢鼓掌笑道:“看来耶耶隐藏多年的手艺终于派上了用场,不是要给池子边上栽树吗?我这就出发,满上林苑没人比我更加清楚好看的柳树在那里了。” 云琅幽怨的瞅着这三个大难来临各自飞的傻X,无奈的道:“总要有人来保护阿娇才好啊。”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这些年阿娇独自一人住在荒野里是怎么过来的?她连长门宫卫都不要啊! 你看看,她在这里居住了四年可有半点的危险? 人家也不傻,就留了三十几个护卫,把长门宫的安危全部交给了皇帝,这时候,害怕阿娇出事的人是皇帝,可不是阿娇。” 云琅担心的瞅瞅四周小声道:“这么说,长门宫周边全是护卫?” 李敢笑道:“反正我曾经在长门宫左近训练了一年多的时间,去病估计也在长门宫周边训练过吧? 你想想将军是怎么安排的?所有的哨探面向的是不是都是长门宫?这样的训练是不是总是在进行?” 曹襄笑道:“羽林卫每次参与训练的人有多少?” 霍去病笑道:“五百,即便是我们去右扶风剿匪的时候,那里依旧有五百兄弟在训练。 当然,现在也不例外!” 曹襄对云琅展颜一笑道:“人家根本就没指望我们四个人去守卫阿娇,那个死太监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阿娇的名誉考虑,不管怎么说,阿娇都是昔日威风八面的皇后,该有的尊荣不能失。 所以啊,我们兄弟就乖乖的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全部离开云家,把这里教给阿娇算了,随她怎么玩。 反正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云琅觉得曹襄说的很有道理,正要出言赞叹一下,满足一下这家伙的虚荣心,转眼就看见一身黑甲的公孙敖进了云家的院子。 曹襄哈哈一笑道:“守卫阿娇的人来了。” 云琅迎了出去,霍去病,李敢也匆匆的跟上,这一位堪称三人的顶头上司,谁都不敢怠慢,倒是曹襄很不在乎,他的爵位犹在公孙敖之上,自然不可能出迎。 公孙敖很不客气,进了云家跟在自己家一般自在,从炉子上取了水壶倒了一杯茶,趁热喝了下去,就对云琅三人道:“阿娇在云家期间,你们三人不得踏进家门一步,否则军法处置!” 曹襄远远的喊道:“我们住哪?” 公孙敖哼了一声道:“草稞子,麦草堆,露天,随你们的便!” 曹襄尴尬的笑道:“那就帐篷了!” 说话的功夫,梁翁就已经给公孙敖准备了一个食盒,公孙敖嗅嗅食盒满意的对梁翁笑道:“好奴才,知道耶耶稀罕你家的葱油鸡跟卤肉,不错,不错!” 笑着对梁翁说完话又转过脸冷冰冰的对云琅,霍去病,李敢道:“明日辰时离开云家!” 说完话,就提着食盒大踏步的离开了云家,跨上战马一溜烟的跑的不知所踪。 云琅瞅了半天,也没发现羽林卫们都藏在哪里,就听见曹襄在抱怨:“那只葱油鸡是我的晚饭啊,老梁,你这个狗才,为何将我的葱油鸡给了公孙敖?” 梁翁满脸堆笑道:“老奴吩咐厨房做了四只,您的葱油鸡还好端端的在厨房里,倒是我家少爷的葱油鸡给了客人。” 霍去病,李敢,云琅一起哈哈大笑,早上才说完梁翁不是一个合格的管家,现在人家做事的方式就很稳妥,这让曹襄很没脸面。 帐篷云家有,而且还有很多,上一回,那些纨绔子来云家的时候带来了很多帐篷,全部被曹襄强留了下来,现在又有了大用处,这让曹襄很快就得意了起来。 麦场上的麦子已经晒好进了粮仓,麦场上只有不多的一些麦秸留了下来,云家人喜欢烧煤石,不怎么喜欢用麦秸烧火做饭,冬日取暖更是有温泉,用不着麦草,因此,云家的麦秸大部分都烧成灰堆在田地里肥田了。 留下的一点麦秸纯粹是为了给秋蚕搭建蚕山用的。 帐篷搭建在麦场上最好,这些天云家的仆役们正在抢种糜子跟谷子,这些能干的妇人们抢种完毕糜子跟谷子之后,马上就要为秋蚕忙碌了,一年到头没有一天的清闲。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带着各自的仆役,晚上就住进帐篷里去了,那两个善于烹茶,调琴,伺候人打麻将的美妇也跟着住进了帐篷,听说,阿娇不喜欢自己身边有漂亮的女人。 至于红袖,她年纪还小,没有魅惑男人的本钱,所以,内宅里的事情全部交给她跟小虫打理。 至于梁翁留在家里没有任何问题,一个听用的老仆而已,没人会在乎他的存在。 云琅他们刚刚离开云家去了麦场,大长秋派来的两个宦官就带着大批的侍女进了云家,如果他们刚才离开的晚一些,说不定会被赶走。 眼看着天黑的时候,有侍女关上了大门,云琅回头对其余三人道:“这算怎么回事啊!” 第一三七章谁是谁的家产?(四更求月票) 第一三七章谁是谁的家产? 刘邦当年是一个无赖子,他的父亲经常说他不如他的二哥会置办产业,为此刘邦经常以为羞。 等到刘邦底定天下之后,在一场酒宴上,拉着父亲的手指着窗外的大好江山道:“耶耶当年说我不如二哥会置办家业,不知孩儿现在置办的这番家业如何?” 刘邦的父亲连连道:“不可比,不可比!” 就在刘邦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臣子如萧何,张良之辈一起恭贺刘邦,丝毫不觉得皇帝说天下是他家的家产有什么不妥。 广义的家天下的传说也就从此开始…… 也就是说,阿娇要用云家的房子,云琅必须无条件的给人家腾出来,然后按照公孙敖说的那样,在草稞子,麦草堆里凑合,或者露宿荒野,且不得有怨言。 因为这天下是皇帝的! 云琅觉得有些屈辱,曹襄,霍去病,李敢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莫说云家,皇帝要平阳侯府,或者长平侯府的人立刻把宅子给他腾出来,这两家一样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乖乖的照办。 刘彻不单是大汉国的皇帝,同时,他也是大汉国的族长,这一点在每年上辛日祭天的时候,表文里面说的非常清楚。 即便在太宰向始皇帝祝祷的时候,开篇也是——吾族之长…… 帐篷里面非常的热,两大堆蓍草正在冒着浓烟,即便是如此,也驱赶不走如同轰炸机一般侵扰众人的蚊子。 云琅当然是有蚊帐的…… 然后他的蚊帐里就钻进来了三个几乎赤条条的大汉。 “蓍草是用来卜卦用的,你拿来熏蚊子是不是有些过分?”曹襄到了任何时候都不忘彰显一下他的臭嘴。 李敢舒坦的躺在蚊帐里,瞅着蚊帐外面的蚊子舒坦的喘口气道:“能摆脱这些害人精,用一点蓍草算什么! 阿琅,明日里让你家的仆妇多做一些蚊帐,我阿爷,阿娘,还在家里受苦呢。” 云琅迷迷糊糊的道:“好吧,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只要把麻布织造的稀疏一些就成,如果想要高级一些的,就用纱,算不得什么秘技,告诉你家的仆妇,她们就能做,我家的仆妇我现在没法子调动。” 霍去病翻了一个身道:“我突然发现我们好像很蠢,既然害怕蚊子,就找个罩子把蚊虫隔绝在外面就是了,这能有多难?为何我们就想不到呢?” 曹襄一骨碌爬起来,站在蚊帐里大声道:“是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想,我们一门心思的是在考虑如何能获得军功,获得功劳,如何能把门楣发扬光大,自然就不会考虑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敢皱眉道:“你看看阿琅,他弄出来的元朔犁,水车,水磨这些东西都很重要啊,不见得比军功差多少。”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什么人什么命,我们的命就是拿来上战场争雄的,阿琅的命就是拿来做这些事情的,不能比,也没法子比,我们要是抛弃了自己唯一的长出跟阿琅干一样的事情,来我保证我们一定会一事无成的。” 云琅不想说话,因为老虎也钻进来了,肥硕的身体有一大半倒在云琅的身上…… 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明白的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怎么能才获得自己想要的,就这一条,霍去病就要比曹襄跟李敢高明一些。 云家的清晨总是忙碌的,每一个清晨也是在鸡飞狗跳中开始的。 厨娘永远都是早晨的主宰者,尤其是当她拎着大马勺站在粥锅边上的时候更是威风凛凛。 头发梳得整齐,衣衫整洁的妇人就能多一勺子米汤,邋遢一些的妇人就只能喝上面的稀汤。 云家从来就不缺好妇人孩子们的那口食物,厨娘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刘婆要求的。 “黄赵氏,头发都不梳你就这样疯头疯脸的出来了?妇人家的颜面看样子你是不要了是不是?”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衫整洁的没有褶子的刘婆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妇人张嘴就骂。 妇人犹豫了一下,见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连忙红着脸回自己的屋子梳洗去了。 刘婆在粥锅边上走了两步,面对所有仆妇道:“云家是一个体面人家,处处都要讲规矩的,不是你们的死鬼男人家,可以不穿衣衫就跑进田地里干活。 你们给我记住了,以后要记得要这张老脸皮,要是被你们的娃子们学到了你们的邋遢样子,看老身会不会剥了你们的皮。 这些好孩子,少爷都有大用场,万万沾不得你们身上的穷酸气,听见了没有?” 妇人们稀稀疏疏的回答了几声,见刘婆离开了粥锅,就继续端着饭碗领饭吃。 阿娇正好从角门走进来,一进到云家,就看到了这一幕,她不由得笑着对大长秋道:“好威风的妇人!” 大长秋笑道:“这个妇人可不简单,人家可是统御这四百多仆妇的领头人物。 仅仅是一季春蚕,就给云家生产了七千束丝,今年的秋蚕听说长势更好,据说生产一万束丝毫无问题。 云家的农庄也大多靠这些妇人操持,您看看,这么大的一片庄稼都收割的干干净净,半点都没有耽误农时,很了不起。” 大长秋的一番话说的阿娇好奇心大作,她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一大群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挪步来到粥锅边上,准备看个仔细。 锅里是浓稠的小米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粮食的清香很浓郁,一副很好喝的样子。 厨娘从来没见过贵人,尤其是阿娇这种天生就有生人勿进气息的贵人,见阿娇来到了粥锅边上,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阿娇皱眉道:“继续干你的活!” 厨娘连忙给正在等候的一个妇人装了一碗米粥。又给她的另一个碗里放了一大块饼子,跟一勺子腌菜。 阿娇朝后面看了看,没发现大长秋说的小孩子,就问道:“怎么,云家不给当不成劳力的娃子们吃饭?” 早就得到云琅吩咐的刘婆连忙走过来笑道:“好叫贵人得知,娃子们精贵,不像我们这些没用的妇人,他们吃的饭食要好得多,不跟我们一起吃。” 阿娇撇撇嘴道:“带路!” 刘婆连忙闪身在一边,走在路边为阿娇带路。 小虫跟红袖今天很忙,从今天起,她们两个就要负责家里少年人的饭食。 昨天跟小虫琢磨了一下午才决定包包子,老虎从山林里带回来一头野猪,除了留足老虎的晚饭之后,大部分都拿来包肉包子。 毛孩,危笃,宣真是孩子中除过褚狼之外最大的三个,很自然地承担起帮助小虫跟红袖分发食物的工作。 大葱肉馅的包子闻起来香喷喷的,每一个都有成人拳头大,平日里,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吃的也是这东西。 小米粥跟仆妇那边的是一样的,只是没有腌菜,云琅从来就不喜欢吃腌菜,仆妇们却很喜欢,她们一天要进行艰苦的劳作,必须要摄入大量的盐分。 “这是什么?”阿娇穿过一道月亮门,就看见摞的高高的蒸笼,红袖正站在一个梯子上,从最上面给篮子里捡拾热包子。 红袖见阿娇过来了,吓得腿上发软,身子不由得一歪,就从三角梯子上掉下来了,装包子的篮子也倾倒了。 阿娇依旧笑吟吟的瞅着马上就要摔倒在地上的红袖。 大长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梯子边上,挥手就把倾倒的梯子拍到一边,探手揽住了掉下来的红袖,另一只拍走梯子的手稳稳地接住了篮子,他甚至有功夫晃动篮子,把散落在空中的包子一一接住,这才松手放开了红袖,拍拍她的小脸道:“干活的时候仔细些。” 第一三八章混乱,极度的混乱! 第一三八章混乱,极度的混乱 (公告,发布时间更改,有兄弟在骂了,认为半夜发布不人道,所以,从九日起,发布时间更改为早七点,晚六点各两章,孑与决心将每日四更坚持到月底) “红袖拜见贵人!” 红袖施礼拜倒,旁边张大嘴巴的小虫这才想起来施礼,跟红袖相比,小虫显得瓷笨。 阿娇却对礼仪周到的红袖不理不睬,反而拉着小虫的手笑吟吟的问她多大了,有没有许配人家。 还从袖笼里取出一颗珠子赏赐给了小虫。 惊惶失措的小虫被巨大的幸福击垮了,嘴里不断地吐着气,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最后灵机一动,居然从笼屉里取出来了四个最大的包子装在盘子里请阿娇吃。 大长秋想要阻拦,阿娇的凤眼一瞪,大长秋只好退下,眼看着阿娇准备找个地方坐下吃饭,恨恨的跺跺脚,就跟了过来。 云家的小少年们似乎很镇定,齐齐的朝阿娇拱手为礼,然后就让出来一张最新的桌子给阿娇。 阿娇愣了一下,瞅瞅大长秋。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都是读书人!” 阿娇举着盘子晃了一下问道:“都是?” 大长秋点点头道:“全是!” 阿娇坐在长条凳上,放下盘子道:“了不起!” 小虫巴巴的端着一碗粥跟一碟子炝过的香醋放在阿娇的面前,喜滋滋的道:“请贵人尝尝我家的包子。” 阿娇笑吟吟的谢过,居然真的拿起筷子,在万众瞩目中开始吃包子,而大长秋则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 “包包子的肉是野猪肉,是我家老虎抓回来的……昨晚特意选了野猪身上最好的肉包成了包子,还特意在里面加了花椒,吃起来麻麻的,是不是很好?” 正在吃包子的阿娇停顿了一下,把嘴里的包子吃下去之后就惊奇的问道:“老虎?” 小虫一点都没看见大长秋那杀人般的眼神,更是不理睬不断拉她袖子的红袖,将一根手指放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也在吃早饭,老虎懒洋洋的趴在他的毯子上嘴里不断地玩弄着一根肉骨头。 一声响亮的唿哨传来,老虎腾地一声就站起来了,一头拱开帐篷的帘子就冲了出去。 云琅脸色大变,向前一扑想要捉住老虎的尾巴,谁知道老虎把尾巴一卷,就避开了,扑的太急的云琅吧唧一声摔倒在地上。 第二个反应过来的是霍去病,他原本坐着,双手一按凳子,真个人就向帐篷外面窜了出去。 阿娇要是被老虎吓死,他们几个也就不用活了。 爬起来钻出帐篷的云琅绝望的发现,老虎避开了霍去病伸出去的手,顺着门缝钻进了云家。 大长秋的两颗眼珠子咕噜噜的乱转,他知道云家有一条很听话的老虎,可是,这种猛兽是阿娇这种娇滴滴的贵妇能见的吗? 等他发现老虎从门外跑进来的时候,已经晚了,阿娇已经看见了老虎。 阿娇的手哆嗦的很厉害,以至于手里的包子都掉了,大长秋老鹰一样的飞了出去,准备在老虎靠近小虫之前就把它给弄出去。 老虎不满的咆哮了一声,避开大长秋,一个虎扑就来到了小虫身边,用大脑袋蹭着小虫的腰肢要肉吃。 小虫拍着老虎的脑袋对呆若木鸡的阿娇道:“贵人您看,这就是我家的老虎。” 原本快要被吓傻的阿娇,忽然打了一个激灵,惨白的面容一瞬间就变得潮红,颤声问小虫:“不咬人?” 小虫露出一嘴健康的大白牙笑道:“不咬人,也不臭,婢子每天都会给它洗澡,可听话啦。” 阿娇欢喜的似乎身子都在颤抖,连忙问道:“你会养老虎?” 小虫笑道:“会啊,会啊,我家少爷说,养老虎一定要从小养起,一定要跟老虎当朋友,时间长了,老虎就会认为你是它的朋友,就再也不会咬你了。” 阿娇闻言大喜,探出发抖的手猛地触碰一下老虎的耳朵,然后就高声叫道:“大长秋,我要老虎!小小的那种!” 云琅,霍去病耷拉着脑袋走了进来,看都不敢看阿娇,一人揪着一只老虎耳朵就匆匆的出去了。 “哼!你们谁要是敢处罚这个婢子,我饶不了他!”阿娇清冷的声音从云琅背后传过来了。 云琅无奈的回身施礼,就跟霍去病一起带着老虎出去了。 才出门,霍去病就怒道:“早就叫你换贴身丫鬟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啊?她就是一个傻子!” 云琅哭丧着脸道:“过了今天就换!” 曹襄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口的包子道:“阿娇被吓死了没有?” “闭上你的乌鸦嘴!”云琅跟霍去病一起断喝。 “那就是没被吓死喽?”曹襄耸耸肩膀表示遗憾,然后就重新进了帐篷。 阿娇被老虎吓了一跳,胃口反而大开,一面听小虫吱吱喳喳的跟她诉说老虎的种种日常,一面大口的吃着包子。 小虫很会讲故事,比如,她家老虎会爬树啦,她家老虎会自己洗澡啦,她家老虎还会从水里把调皮的小孩子叼出来啦,甚至连她家老虎出去找老婆完毕之后,连毯子都銜回来啦…… 惹得阿娇笑的前仰后合,不知不觉的一连吃了四个拳头大小的包子,一碗粥也喝了个精光。 大长秋很想捏死小虫,红袖一边给其余的少年人分发包子,一边幽怨的看着小虫,她实在是想不明白,以自家少爷的睿智,为何会有这么愚钝的一个侍女。 “红袖,给我十个包子,要最大的。” 一个大咧咧的声音把红袖从自责中拖拽了出来,抬头看的时候,她的一张小脸立刻就变得有些绿…… 孟大,孟二不知什么时候排队排到了跟前,一人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将一个硕大的盆子递给了红袖。 见红袖不接他们的盆子,就放下盆子摊开双手道:“我们洗手了,真的洗了。” 孟二在后面帮腔道:“刚刚洗的,洗的很用心。” 红袖偷眼瞅了一下阿娇。 还好,阿娇正跟小虫说老虎说的开心,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两个头顶鸭子的傻瓜。 红袖打了一个激灵,用最快的速度往孟大,孟二的盆子里装满了包子,然后就指着大门笑道:“少爷正好要找你们,在外面的帐篷里面,快去吧!” “粥呢?光吃包子没有粥,你想噎死我们啊?” 孟二不满的又递过来一个盆子,示意红袖快点装粥。 给他们的盆子装满了粥,孟大却大剌剌的来到阿娇的身边,扶着脑袋上的鸭子对阿娇道:“二主子,您也来云家混饭了?” 阿娇没好气的白了孟大一眼,催促小虫继续讲养老虎的好处。 “二主子,云家的饭食很好吃,我爹说了,只要我肚子饿了,就一定要吃饱,你也要多吃些,免得吃亏!”孟二端着装满了米粥的盆子来到了阿娇的身边,神神秘秘的对阿娇道。 阿娇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一巴掌拍在孟二没鸭子站立的另半边脑袋上怒道:“你们两个夯货怎么也在云家?” 孟二打了一个哆嗦,急忙护住脑袋上站立不稳的鸭子道:“养鸭子啊,赚钱啊,养老娘,养老婆!” “咦?你们两个变聪明了?”阿娇狐疑的瞅瞅孟大,又瞅瞅孟二不管确定刚才的那一番话是孟二说出来的。 大长秋连忙在一边道:“他们说的是真的,云琅从野地里捡来了几颗野鸭子蛋,交给了他们兄弟两孵化,结果,还真的被他们给孵化出来了。 中军校尉孟度已经给陛下上表彰显自家儿子的功绩,他认为他儿子驯化了鸭子,给大汉添加了一门家禽,有功于社稷,应该受到嘉奖。 如今,这道奏章已经引起群臣弹劾,认为孟度这是在谎报功劳,为子徇私呢。” 阿娇冷笑道:“孟度一向憨厚,生的儿子更是朴拙,那些人连一个老臣最后的一点希望也要剥夺吗? 你告诉阿彘,就说我看见了孟大,孟二,驯服的鸭子,如果还有谁不服气,就来问我!” 第一三九章阿娇的新视野 第一三九章阿娇的新视野(其余两章在早七点!) 大长秋很想告诉阿娇,她已经不是皇后这回事,可是没看到阿娇怒气勃发的面容,叹了口气点头道:“您放心,此事自有公论!” 阿娇探手用手帕擦拭掉孟二嘴角的油渍道:“这也是两个吃过苦的孩子。 以前的时候,他们兄弟两总是跟在我后面讨要糕饼吃,几年不见,已经长成大人了……” 大长秋看着猛吃猛喝的孟氏兄弟两,想想孟度与妻子这几年遭的罪,也觉得有些凄然。 孟度是皇帝的贴身侍卫,在皇帝最凶险的日子里不离不弃,身上到底受了多少创伤,恐怕都数不清楚,这样的一位猛士,现在却因为术士的一句话就遭受奇耻大辱,也不知道是谁的错。 孟大,孟二的两只鸭子,很乖巧,就蹲在他们的手边,在地上捡拾一些残羹剩饭。 灰色的鸭子一点都不好看,阿娇却看的很是认真,过了半晌才对大长秋道:“这是野鸭子,我认识。” 孟大笑道:“他以前叫大黄,后来变成了灰色的了,就只好叫做大灰,再过一阵子它们就能飞了。” 阿娇笑道:“鸭子都飞走了,你还怎么养鸭子赚钱,养你母亲,养你妻子?” 孟大认真的道:“大灰,二灰必须放走,如果不放走,明年我就再也没有野鸭子抓了。 别的鸭子,我会剪掉它们的翅膀,把它们养的肥肥的,这样它们就飞不起来了。” 阿娇吃了一惊,再次疑惑的看看大长秋。 大长秋笑道:“只要不谈论别的事情,只谈论养鸭子,养鸡,养鹅,他们比一般人都要聪慧一些。” “既然如此,他们就一辈子养鸡,养鸭子,养鹅好了,农桑历来是国之大事,只要养好这些家禽,未必不能建功立业! 阿彘的眼睛瞎掉了吗?这么大的事情都看不见?他要是看不起养家禽的,就让孟大孟二来我长门宫饲养,我就不信,会没有一个好结果。” 就在阿娇与孟大,孟二纠缠的时候,红袖连忙把小虫拖拽过来,低声的告诫她,在贵人面前万万不能放肆,这样会给少爷带来灾难的。 小虫听得面色煞白,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自己召唤老虎过来的事情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一时间泫然欲泣。 阿娇在,孟大,孟二就很自然地跟在阿娇身后,如同小时候一样,阿娇也似乎很享受孟大,孟二的殷勤。 见红袖在教训小虫,一张脸就变得阴沉下来,朝小虫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等小虫过来了,就牵着小虫的手道:“我就是喜欢傻丫头,最讨厌那些狐媚子。 傻丫头的心思浅,一眼就能看个通透,不像那些表面恭敬,暗地里却无恶不作的贱人。” 红袖无端招了一顿骂,顿时觉得很委屈,却无处去诉。 眼看着阿娇带着孟大,孟二,小虫三个傻子在院子里乱转,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大长秋拍拍小丫头的脑袋道:“没事的,好好做你的事就好,顺便告诉你家主人,小老虎不需要他去找,只是,大老虎要是再敢进门,他就等着为他的爱宠收尸吧。” 红袖答应一声,就把手里的活计交给了毛孩,危笃跟宣真,自己就匆匆的出门了。 老虎继续无聊的咬着一根没有肉的大骨头,大骨头一会从嘴巴的左面出来,一会又从嘴巴的右边出来,它玩的很开心,只是口水滴答了一地。 “阿娇不怕老虎!”云琅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她是母老虎,还怕什么老虎?”曹襄的嘴里从来就没有好话。 “这才是贵族,一个妇人面对老虎而不惊,堪称典范。”霍去病赞叹了一声道。 “这时候了你们还说这样的屁话,我很担心陛下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赶紧想想怎么应对吧。”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没办法,只要涉及到陛下,基本上没有办法缓和,听天由命吧,但愿来的人是张汤。” 就在四人喋喋不休的讨论的时候,红袖进来了,把大长秋的话原原本本的给云琅说了一遍。 曹襄打了一个哈哈道:“那就没事了,老太监帮我们扛了。” 云琅也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没有见过皇帝,这个世界却充满了皇帝存在的痕迹,不论是被满门抄斩的来家,还是张汤战战兢兢的做事方式,无一不充满了刘彻暴戾的气息。 皇帝就是靠影响力跟压制力混日子的,这一点云琅很清楚,不过,刘彻能把自己的威压贯彻到每一个子民的生活中,这让云琅非常的佩服,皇权到了他的时代,确实已经被拓展到了极致。 阿娇手里拿着一根柔柔的柳枝,不断地抽打着走在她前面的孟大跟孟二,这两兄弟小心地护着自己的鸭子,即便是被阿娇轻轻地抽打了,也傻乎乎的笑着,还磕磕巴巴的给阿娇讲述养鸡比养老虎好太多的正确理念。 小虫提着篮子,篮子里装满了云家盛产的瓜果,其实只有甜瓜跟黄瓜,这两种东西都是才种出来的,外面还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接到了父亲传来的消息,要她不要再胡说八道,只要把这个贵人伺候到走就很好了。 大长秋走在最后面,心里感慨的厉害,今天应该是阿娇四年多来笑的最多的一天。 “前面是缫丝的地方,我们不能进!” 孟大,孟二在松林边上停下了脚步,妇人们昨日就开始缫丝了,所以,那里面不是他们两个能去的地方。 “为什么?”阿娇摇着手里的柳枝问道。 “我们是男子汉,不能进妇人们的地方。”孟二连忙道。 阿娇鄙视的瞅瞅孟大,孟二道:“有我在呢,进去!” 孟大,孟二脸色大变,立刻坐在地上一人抱着一棵松树大声道:“二主子,不能去,去了我们就当不成男子汉了。” 阿娇怒道:“你们敢不听我的话?” 大长秋笑道:“他们确实不能进去,老奴听说缫丝的时候,妇人身上没有几片布,男子进去不好。” “缫丝?什么是缫丝?为什么不穿衣服?” 大长秋指指从树梢上漏下来的几缕阳光道:“天太热,缫丝作坊里面更热,穿不住衣衫。” 阿娇皱眉道:“田地里干活的妇人也不穿衣衫,还不是走来走去的。” 小虫小声道:“那是宫奴。” 阿娇转过身瞅着小虫道:“她们不是仆妇吗?” “云家的仆妇是穿衣裳的,哪怕是干活的时候,只是缫丝作坊里面实在是太热,才穿的少些。” “进去看看!”阿娇说着话就向前走,这一次她不要求孟大,孟二跟她一起进去了。 两个宫女匆匆的跟上,小虫也只好追上去。 不大工夫阿娇就从作坊里狼狈的跑出来了,指着那个冒着热气的房子对大长秋道:“蚕丝是这样抽出来的?” 等候在外面的大长秋笑道:“就是这样一根根抽出来的,这是一项很苦的活计。” 阿娇沉默了一下道:“我还以为蚕丝是桑蚕直接吐丝,然后就能制成绸布,最后变成漂亮衣衫的,原来是这么来的。 那些妇人汗流浃背,每一个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依旧劳作不休……” 话没有说完就瞅着小虫道:“云家给这些妇人多少钱?” 小虫疑惑的摇头道:“不给钱,只是碰到过节的时候有一些赏赐,我家没钱。” “不给钱?难道给丝绸?” “也不给丝绸。”小虫被阿娇凌厉的眼神吓得连连后退。 “该死的,还以为云琅是个不错的少年郎,没想到他也是一个黑了心的,那些妇人快要累死了,他居然不给人家钱。 大长秋——” 大长秋无奈的搓搓面颊对阿娇解释道:“这些妇人都是流民,被云家收拢,才有衣服穿,有饭食吃,要不然会饿死,不给钱是该的,别人家的仆役也没钱可拿。” “怎么可能会饿死?我朝自文皇帝就开始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民户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 先帝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天下大治,百姓富裕。 到陛下登基之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积粟如山,陈粮喂马,马都不吃,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 这一幕乃是我亲眼所见,阿彘曾经带着我看过,还对我夸口说,即便天下三年颗粒无收,粮仓里的粮食也够天下人吃的,国家如此富庶,百姓怎么可能会饿死?” 第一四零章防止死灰复燃的那泡尿 第一四零章防止死灰复燃的那泡尿 大长秋沉默不语……他觉得没有办法跟阿娇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自从阿娇成为皇后,她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后宫争斗之中。 她这些年过的其实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生活,即便她想知道外面的事情,所有的精力也被无休止的斗争消耗的干干净净。 失去皇后的位置之后,她又枯守在长门宫,心中充满了幽怨,恨世上所有的人,哪来的心思去了解外面的世界。 她对大汉国的认知,依旧徘徊在文景大治的辉煌之中。 阿娇见大长秋不言语,就什么都明白了,叹了口气道:“阿彘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就一点都不怜惜祖宗留下的江山社稷吗?” 她的话注定不会有人回答,她也不指望有人能回答,再看了一眼蒸汽缭绕的木棚子,重重的叹了口气就往回走。 等她回到云家的时候,那座最大,最漂亮的两层楼阁已经被侍女们给收拾出来了。 云家的破烂被那些人全部丢了出来,再被云家的仆役们小心地收到仓库里,等待少爷回家之后再做处理。 云家的小楼跟长门宫的小楼完全不一样,至少那个可以沐浴,可以方便的净桶就非常的讨阿娇喜欢。 慵懒的坐在云琅的躺椅上,瞅着外边奔马一般形状的骊山,阿娇很久没有说话。 红袖提着一个小小的红泥炉子走了上来,在一个下风位上点燃了里面的松果,将一个小小的黑铁壶坐在炉子上,轻轻地扇动蒲扇烧水。 不大工夫,水就烧开了,红袖用竹木小铲子取出一些茶叶放在一个扁平的黑陶茶盏里,滗掉第一遍水,重新将茶叶冲泡了一遍,就把茶盏放在阿娇顺手的位置上。 “这是什么?”阿娇闻到了茶香,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道。 “这是茶,是我家少爷亲手炮制的。” “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这两行字也是你家少爷写的?” 红袖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两行字,小声道:“是我家少爷在一个红霞满天的傍晚亲手所书。” “有些意思。” 阿娇从未喝过茶,却好像天生就知道如何优雅的喝茶,拈起茶盏轻轻地咂了一口淡黄色的茶水,品味了一下味道,然会就把茶盏放在鼻子处闻闻香,又喝了一口道:“有些苦。” 红袖连忙道:“喝茶时苦,回味却好,贵人不妨慢慢品味。” 阿娇又喝了一口茶,不置可否的摇摇头,看看已经走到中天的太阳,漫声道:“匠奴可曾齐备?” 红袖低声道:“已经来了,就是将作不让我家少爷只会匠奴。” 阿娇嗯了一声,然后对侍立在一边的侍女道:“去告诉那个将作,我不需要他,让他从哪里来就回那里去。” 红袖面有不忍之色,却听阿娇继续道:“这么些年过去了,那些人好像已经忘记了我阿娇是谁,忘记了我也是一个有不容忍悖逆的性子的人。 如今,见我不是皇后了,一个小小的将作也敢质疑我的主张,好啊,那就让皇帝看着处理吧。” 侍女躬身领命,就匆匆的出去了。 阿娇看了一眼红袖道:“以前就不喜欢你们来家的人,他们就是一个个顺杆爬的猴子,谁有权势就靠向谁,却不知道这是最危险的,一个大家族,频繁地改变立场,你们不死,谁死? 也不知道来老头临死的时候觉悟了没有?” 红袖的小脸涨得通红,忍不住仰头道:“婢子如今是云家的婢子,少爷带我极好,婢子也在这里活的快活,已经快要忘记来家了。” 阿娇笑道:“这样做很好,快些把来家忘掉,你才能活的真正开心,反正没什么好人是不是?” 红袖垂着头不敢回答,阿娇却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女子竟然能笑出男子一般的豪迈气势来。 云琅站在门口,眼看着那个将作跪在大门口把脑袋都磕烂了,依旧拿自己的脑袋跟石头过不去,忍不住道:“你就回去吧,这里的事情我们会干好的。” 将作绝望的看着云琅怒道:“都是你……” 云琅有些莫名其妙,曹襄在一边大笑道:“刚才要你听使唤,现在晚了,人家不要你了,就是不知道陛下会不会砍你的脑袋。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转动的,难道以为阿娇不是皇后了你们就能羞辱他一下? 当年韩安国被狱卒羞辱的旧事怎么一个个都记不住呢?” 将作大声道:“我只是……” 曹襄打断将作的话道:“这里是云家,那边是长门宫,能说话的就两个人,你算老几,快点滚开,莫要打扰耶耶们干活。” 将作凄凉的看看云家依旧紧闭的大门,哀嚎两声,就坐上一辆马车孤独的向长安走去。 一千五百名劳役,再加上八百一十三名长门宫卫,动用这么多的人手来挖一个大水池,两个小水池,简直就是靡费人力。 在云琅的指挥下,这些人给耕牛套上元朔犁,先将要挖坑的地方齐齐的犁了一遍,然后就有挑着箩筐的劳役们将松软的土全部运走,填进长门宫边上的一个大坑里,云琅准备在哪里修造一座小山。 六头耕牛轮换犁地,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整座水池的地基已经下降了三尺有余。 这是一个一边深一边浅的水池子,深处足足有六尺,浅水处只有四尺,这么多的人手,一日夜就足以挖好,难的是后期的工作。 大长秋老于世故,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趁着霍去病他们准备石料的功夫,驱动这些劳役,将诺大的长门宫重新整修了一遍。 傍晚的时候,兄弟四人重新聚首,一个个长吁短叹的,除过云琅挖坑挖的顺利无比之外,其余三人没有一个顺利的。 霍去病找石头的工作处处碰壁,上林苑里虽然到处是断壁残垣,可是那里的石头都是有主的,主人就是皇帝刘彻。 上林苑里的树木长得密密麻麻,可是,每一棵树也是有主的,主人恰好也是刘彻。 平日里砍一棵树拖一块石头没人说话,可是到了给长门宫修建水池的时候却困难重重,上林监里的人死活要他们拿出皇帝准许看书拉石头的文书才能继续。 曹襄吃着一根鸡腿表现的很无所谓,霍去病也是如此,平日里那么骄横跋扈的一个人现在却被人阻止之后,就立刻退回来了,连争辩一下的冲动都没有。 倒是李敢从荒野里挖了十几棵粗大的柳树,掐头去尾之后拖回长门宫已经栽种在水池边上了。 “这时有人从中作梗,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总之,我们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 曹襄丢掉只剩骨头的鸡腿,拍拍肚子道。 霍去病笑道:“那些支持陛下废后的人呗,还能有谁,韩安国死灰复燃的故事早就名扬天下,那些人无非是担心阿娇死灰复燃,然后,他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云琅笑道:“皇帝表现的并不是很坚决啊,如果他真的想为阿娇做点事情,就不至于让阿娇处处受制了。” 曹襄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要小心了,莫要被牵连进去,这种程度的较量,还不是我们几个小螳螂能参与的。” 李敢大笑道:“这段时间我们的日子过的真是痛快,平日里见不到的人见到了,平日里遇不到的事情我们遇到了。 像今天这种丈夫为难妻子的事情也发生了,我倒想留在这里彻底的把这场戏看完,这对我们以后前进的路途一定大有裨益。” 霍去病也跟着笑道:“等这个国家的风云老奸贼全部死光了,也就轮到我们兄弟登堂入室了,现在,且让他得意一时。” 第一四一章刘彻的逆反心理 第一四一章刘彻的逆反心理 阿娇的反应很奇怪,她不但没有发怒,反而非常的欢喜。 大长秋也整天笑吟吟的,既不去催促上林监的官员,也不去工地上,整天拉着云琅,霍去病,李敢在帐篷里打麻将,至于曹襄,才要上牌桌就被他撵下去了,还话里话外的讥讽他输不起。 阿娇的日子过的快活极了,整日里领着孟大,孟二,以及小虫,老虎在田野里游荡,后来因为喜欢上了茶水的滋味,又带上了红袖。 老虎就是一个没出息的,阿娇每天都喂它十斤生牛肉,它就毫不犹豫的抛弃了云琅他们,跟着阿娇尽情的在田野上嬉戏。 小宦官每隔一柱香的时间就向大长秋禀报阿娇的动向,一会说阿娇在犁地,一会又说阿娇站在藤磨上磨地,一会又说阿娇正在学那些妇人们往地里撒种子…… 同样的消息也传进了未央宫。 处理完毕了朝政之后,刘彻的双手已经有些酸麻,每日里要看五百斤重的奏章,对他来说是一个永远都服不完的苦役。 “阿娇今日还是在跟孟大,孟二一起玩耍吗?”刘彻活动一下手腕子问道。 空空如也的大殿中忽然有一个尖细的声音回禀道:“回禀陛下,阿娇今日辰时出门,一直在亲农桑,身边有孟大,孟二,以及云氏的两个仆婢随行,更有一头锦毛斑斓猛虎伺候左右,状极愉悦。” 刘彻轻笑一声道:“她倒是会选玩伴,这样也好,开心些总比整天愁眉苦脸的强。 刘胜,宗正卿怎么说?” 一个黑衣宦官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拜伏于地道:“宗正卿刘受曰:阿娇已经是皇家弃妇,陛下启用一千五百劳役为她修建水池已经越秩,如何再能利用上林苑物产供她一人奢靡?” 刘彻笑道:“宗正卿老而弥坚,看来是人老心不老啊,去问问他,是否有意出荆州牧!” 黑衣宦官再拜之后,就匆匆的出了大殿。 卫子夫提着食盒从大殿外进来,还没有来得及施礼,就听刘彻道:“未央宫你以后不要轻易过来,这里是处理政事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寝宫。” 卫子夫已经很熟悉刘彻的脾气,轻笑道:“伺候陛下喝过汤药之后,子夫自然退下。” 刘彻无奈的道:“又是汤药啊,予不过咳嗽两声,何至于此?” 卫子夫取出食盒里的汤药,又取出一碟子糖霜,放在皇帝面前,亲自用银勺喝了一口,才端给刘彻道:“子夫只知道陛下治理天下乃是天职,太医令见陛下龙体有恙,开出汤药,也是他的天职,至于子夫,服侍陛下进药,也是子夫的天职。” 刘彻一口喝光了汤药,将药碗丢在桌子上,抓了一把糖霜塞嘴里含着,良久之后才道:“哪来那么多的天职啊,太医令只想告诉朕他并非尸位其上而已,至于你,只是想找机会来看看朕是不是又在纵酒狂欢,唉,诸事纷杂,千头万绪的不好理清。” 卫子夫笑道:“臣妾听说陛下为阿娇造水池,不惜万金?” 刘彻大笑道:“还以为你能多忍耐几日,没想到只有五日,你就按捺不住了,怎么,你也反对?” 卫子夫摇头道:“此事臣妾不好多言,不论是说多了,还是说少了都不好,陛下乾纲独断就好,不必理会臣妾。” 刘彻长叹一声道:“阿娇如果有你半分温顺,朕也不至于废后。” 卫子夫揽着刘彻的肩膀道:“但愿姐姐能够幡然醒悟。” 刘彻摇摇头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阿娇的本性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她一个女子,被窦太后宠爱,被先帝宠爱,被馆陶那个不知进退的女人宠爱,后来又被我宠爱…… 说起来,是我们把她推到了天上,以至于让她变得无法无天,明知道魇镇之术乃是宫中大忌,她偏偏要逆天而行,行此恶事,即便在证据确凿之下,她犹自不知悔改,真是不可理喻。” 卫子夫忽然笑了,这让刘彻有些愤怒,瞪着卫子夫道:“很好笑吗?” 卫子夫连忙道:“臣妾并非是在笑话阿娇,而是在笑话我的外甥去病儿。” “笑话他作甚?” “去病儿说,魇镇之术不过是术士的胡言乱语,还说如果这种邪术管用,还要我大汉的万千军马做什么,只要发动魇镇之术弄死敌人,我大汉岂不是天下无敌?陛下还担忧什么匈奴。” 刘彻楞了一下,继而笑道:“胡闹!” 卫子夫摇摇头道:“他可没有胡闹,而是很认真的跟我兄长说,他愿意被别人魇镇,如果一个不够就多找几个,几个不够就找一万个,看看能不能咒死他。 被我兄长痛殴了一顿才算是消停了。” 刘彻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自言自语的道:“拿去病儿做靶子自然是不行的,找几个死囚来做这件事还是可行的。 栾大,少翁都说自己通达鬼神,待魇镇一事验真过之后,我们再验证他们……” 卫子夫见皇帝陷入了沉思,就微笑一下,提着食盒离开了未央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彻从沉思中醒来,看着空荡荡的宫门幽幽的道:“你以为转移了朕的心思,朕就会忘记阿娇了吗? 阿娇是谁?他是朕最初的**,是朕征服的第一座高山,朕如何会让这座高山蒙羞?” 空荡荡的大殿里,无人回应,刘彻长出了一口气,来到大殿门口,俯视着未央宫外的长安城,直到将整座城贪婪的看了一遍,才重新回到了未央宫,轻轻地敲击一下金钟,一个黑衣宦官走了进来等待皇帝吩咐。 “长门宫修缮事宜十五日完工!” “喏!” 正在打麻将的云琅忽然被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惊的站起来,跟同样惊讶的曹襄,霍去病,一起朝外看。 只见一长队满载石料的牛车从他家门前经过,径直的驶入了工地,石料都是汉白玉,这种石料每一块都来之不易,原产于易州,仅仅是千里迢迢的运进长安就价比黄金了,没想到刘彻居然舍得用这样的石料来帮阿娇修一个水池子。 云琅疑惑的瞅瞅依旧坐在牌桌上的大长秋,只见这个老家伙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菊花,就明白了,不管怎么说,这一场纷争是阿娇赢了。 曹襄手里握着一张发财走进了帐篷笑道:“木料也运送来了,都是已经阴干的好木料,据说是楠木。” 李敢大笑着走进来道:“各种奇花异木,装了二十几辆牛车,看来我的差事已经提前完成了。” 大长秋丢下手里的牌笑道:“没什么好奇怪的,阿娇毕竟是阿娇,与旁人终究是不同的。” 说完话就喜滋滋的去找阿娇禀报这个好消息。 霍去病苦笑着走进来道:“陛下的脾气果然是这样的,别人越是阻止他干的事情,他偏偏要干的更加过分。 怪不得阿娇一点都不担心,说起对皇帝的了解,这世上恐怕无人能出阿娇之右。” 云琅笑道:“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阿娇岂能不知皇帝?这个女人如果早早这样清醒,何至于连皇后的位置都丢掉?” 正在云琅模型房里胡乱摆弄模型的阿娇听大长秋禀报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叹息一声道:“写封信告诉阿彘,这个缺点以后要好好改改,我能猜到的事情,别人一样能猜到。 这对他很不利!” 大长秋愣了一下道:“合适吗?刚刚获得的圣眷啊。” 阿娇笑道:“我如果想要什么劳什子圣眷,谁能抢的过我?我们虽然在怄气,我却不希望阿彘倒霉。” 第一四二章毕竟东流去(1) 第一四二章毕竟东流去(1)(兄弟姐妹们如果有意,请加孑与不2的公众号一叙) 这一次来了一位大匠作,这位大匠作很好说话,大长秋说严格按照云琅绘制的图形修建水池子,大匠作二话不说,跟云琅校对了图形之后,就开始夯制水池地面…… 大匠作的水准云琅觉得自己不该质疑,很快,他的这个判断就已经得到了验证,大水池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渗漏,夯制过的地面,载铺上一层红色胶泥土,然后继续夯制……这个过程要重复六遍之多。 重新变得无所事事的云琅,在天色已经黑下来之后,云琅就来到了太宰居住的木头房子。 即便是炎热的七月天,太宰依旧坐在火塘边上,他的身体已经感受不到多少热量了,只有依靠不断地烘烤,或者晒太阳,才能稍微祛除一下他身体里的寒意。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太宰扒拉着火塘,淡淡的道。 “我又进了一步!” “依靠刘彻对阿娇的怜惜,从而让这片土地永远成为大汉国统治的法外之地?” “是的。” “能成吗?” “总要试过才知道。” 太宰叹息一声,摇头道:“我没有时间了,而你却错过了一个十天,这让我很痛苦。” 云琅看着太宰火光下显得有些暗黄的眼珠,点点头道:“此事一了,我们继续探索,这一次,我们会直趋始皇帝灵前。” “还是慢慢来吧,哪怕是我死了,你也不要太冒险,我又进了一次始皇陵,向前走了一段,用你的法子试探了一下,结果发现,咸阳城里面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沙海。 我原本以为,这是始皇帝为了保护陵寝干燥的一种手段,结果我在沙海边上看到了很多干尸,这些干尸都是被沙子埋没掉的,我们前些天触动了机关,沙子好像在流动,露出来了干尸,有十一具跟我们一样都是太宰。” 云琅诧异的道:“不是只有四位太宰吗?哪来如许多的太宰?” 太宰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以前陵卫很多……” “这就是说,我有可能是第十七八代太宰?” “很有可能啊,我们说的四代太宰,是指确实接受了始皇帝册封的太宰,不算那些已经死掉的备选太宰。“ “陵寝里面的沙子其实很好理解,这是用来预防盗墓贼的,因为没有人能在沙子里挖掘出一条地道的,盗墓贼一旦挖掘到沙海,就会被沙子埋掉。 你确定里面都是太宰而不是盗墓贼?” 太宰点点头道:“有两具干尸我可能认识!” 云琅笑道:“是不是你已经找不到以前进出的道路了?” 太宰再次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进去?不如就直接放下断龙石,一了百了为好。” 太宰笑道:“我试着放了,结果,断龙石没有下来,如果断龙石能放下来,你已经看不见我了。” 云琅痛苦的皱着眉头,用力的将手里的火钳子扔了出去,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欺骗了。 太宰咕咕的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让我离开,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一定不允许我一个人留在始皇陵里面。 可是,我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我真的好冷,好痛,每天只能睡小半个时辰,即便是睡着了,也总是在梦里遇见昔日的同袍,他们都在喊我的名字,希望我能早点跟他们在一起。” 云琅苦笑道:“帮痛苦之人早日得到解脱的事情我做过一次,结果,不太好,她走的很舒坦,很安详,我却痛苦了很久…… 两个人一起痛总比一个人痛来得好,至少可以有个慰籍!” 太宰看着云琅那张扭曲的脸平静的道:“是始皇陵让你痛苦吗?” “不是,是你总想死才让我痛苦!” “你知道的,我马上就要死了……” 云琅在帐篷外面枯坐了一整夜,身后就是灯火通明的工地,劳役们似乎不知道疲倦,一刻都不停地将巨大的条石铺在水池的底部,而后用桐油活着麻线将所有的缝隙牢牢的堵住。 嘈杂声对云琅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远处的那座高大的封土山上。 始皇陵对太宰来说是一个归宿,对于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终结,一个巨大的末路。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云琅的衣衫,他将目光从那座陵墓上收回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个弃儿,连太宰都活的比他有意义。 用阴暗的眼光看世界,这个世界就不可能有好人,用无所谓的态度去面对所有的人,别人也会报以无所谓的态度。 云琅觉得自己就像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一般,没有生命,有的只是一个宏伟的外形而已。 “唉,该走的终究留不住,走吧……” 云琅说完这句话,就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瞅着初升的朝阳张开了双臂,似乎在拥抱整个世界。 就在今天,他准备再一次跟太宰进入始皇陵,人最多的时候,恰好是最安全的时候。 云琅吃过早饭,熟练的背上了自己的背篓,对梁翁道:“我预备进山一趟,可能要两三天,家里有霍去病他们照拂,应该没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就好。” 说完话,不等梁翁说话,就打了一个呼哨,唤来了老虎,一人一虎就走进了茂密的树林。 曹襄站在门口目送云琅远去,对依旧在吃饭的霍去病道:“这家伙的心情好像一点都不好。” 李敢笑道:“要是我家被人占据了,我的心情也会不好的。” 霍去病摇头道:“他已经不对劲很多天了,等他回来,我们好好问问,这世上还没有过不去的槛。” 熟门熟路的走进了陵卫营,这里已经灯火辉煌了,太宰就站在门前,等着云琅用木槌敲击石柱,他已经没有力气挥动锤子了。 云琅熟练的挥动锤子,那些最近被经常弹出来的阶梯,出来的很顺利,太宰带着好奇的老虎踩着这些阶梯步步高升,就像走在去天国的路上。 走进了大门,云琅点亮了那些粗大的铁链子,一条臂膀粗细的蛇缓缓的游了过来,在太宰的面前盘成蛇阵,似乎在讨要食物。 云浪按住了老虎,他可不希望这条仅剩蟒蛇被老虎撕碎。 太宰从背篓里取出一块猪肉放在蟒蛇的跟前笑道:“吃吧,吃吧,上次给你的肉块实在是小了些。” 过了桥,山道里就起风了,不知为什么,这一次的风声中夹杂着呜呜呀呀的声音,像是有一个妇人在悲伤的哭泣。 太宰走的很慢,几乎是一步一挪,云琅搀扶着他,陪他默默地在长长的山道里顶着风前行。 老虎今天很是乖巧,背着两个背篓一声怪叫也没有发出,也默默地走在云琅的身后。 街市上依旧热闹,只是那个倒酒的小厮笑的非常讨人厌,太宰从桌子底下取出一坛子酒,轻轻地晃晃,遗憾的对云琅道:“就剩最后一口了。” 云琅从腰上解下一个酒壶递给太宰道:“我这里还有好的。” 太宰笑道:“其实我喝什么都没有味道了,好坏无所谓,只想临死前禀告上皇,我太宰一脉并为断绝。” 云琅陪着太宰喝完了他留存在这个集市上的最后一口酒,就来到了咸阳城高大的城墙下。 这一次云琅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就率先爬进了蛇洞,一边爬,一边用绳子拖拽着太宰一起前进。 太宰喘息的厉害,山洞里全是他沉重的呼吸,云琅回头道:“不要用力,我能把你拖出去的。” 太宰笑道:“老虎总是催我,看,它又用脑袋拱我了。” 第一四三章毕竟东流去(2) 第一四三章毕竟东流去(2) 巨大的青铜鼎里火光熊熊,这可能是青铜鼎里面最后的一些鲸油在最后一次照亮这个地下宫城。 云琅很没道理的把一具穿着华丽衣衫的骷髅从一辆两轮轻便马车上推了下去,又从别的马车上面扯下人家的垫子,拍打了尘土之后就铺在那辆马车上。 太宰叹息一声道:“你把成荫君的尸体推下去做什么,人家是皇族,我还能走的动路。”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他已经死了,该你坐一会。” 说着话有把拉车的陶马一锤子敲碎,把马车拖出来,将太宰抱上了马车。 “你已经没有什么份量了。” “那是自然,油尽灯枯之人,你还指望我能有多少肉?” 云琅从老虎的背上取下一个沉重的铅疙瘩放在太宰的身边道:“烛龙之眼!你可以多看,就不要让我看了,我担心会忍不住从你怀里抢回来,现在,你可打不过我。” “为什么用铅水给封住了?” “可以遏制我的贪欲!我已经用刀子帮你挑开了一条缝隙,你要是想看,掀开盖子就成。” “哦,那我可要看好了,免得你后悔。” 太宰说着话,将那个粗陋的铅疙瘩抱在怀里,垂下头将面颊紧紧地贴在上面,非常的幸福。 云琅抽抽鼻子,拉着马车向咸阳城深处走去。 地面不但平坦,而且光滑,整条大路宽丈二,中间有一条凹下去的车辙印子,马车的两个轮子正好镶嵌在车辙印痕里转动,云琅甚至不用去管方向,只需要给马车一点向前的力道就好了。 “这是驰道,关中地方的驰道就是这样的,即便是在夜晚,因为有车辙印痕的存在,也不担心会走错路,当年啊,始皇帝还在岭南修建了南驰道,驰道上铺就了轨道,马车轮子只要卡在轨道上就可以日夜奔驰,任嚣,赵佗他们之所能统御四十万大军进军岭南,依靠的就是这是条路。 虽说是靡费了一些,这些驰道却是始皇帝的大功业,轻便马车在驰道上一日夜奔行千里,并非难事。 以前的时候,六国纷争,每个国家为了区别于其它国家,各有各的钱币,各有各的度量方式,甚至各有各的文字。 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天下统一,也就统一了度量衡,以及文字。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喜欢始皇帝,可是你要知道,再暴虐的大秦,也比六国连年征战要好的太多。 皇帝啊,不能太多,一个就好,两个就会有战争,三个就会战乱不绝,六个就会民不聊生。 大汉国如今一道政令传遍天下,最需要感谢的人就是始皇帝,仔细想来,如今的汉帝刘彻也是始皇帝的延续罢了。 一个帝王的血脉延续可能会断绝,一个国家的统继可能会缺失,唯有他留下来的典章,法度,礼仪,是不可能失传的,后世帝王,无论是不是始皇帝的子孙,只要他效法始皇帝的主张,赞同始皇帝做法,承认始皇帝与他处于同一血脉,谁当皇帝又有什么关系呢? 前年大雪,我还深恨大雪不亡汉国,如今快要死了,却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往往不以人力为转移,既然不能扭转乾坤,顺着人间大势滚滚奔流也不算是坏事。 我们以前总是称呼刘彻为伪帝,这个说法普天之下可能也只剩下我们两个这样称呼人家了吧? 我马上就要走了,你莫要坚持了,秦帝国已经灭亡了,就让他好好的睡在坟墓里,你日后也莫要以老秦人自居,要自称汉人。 我死之后,世上再无秦人,这个罪孽是我的,不是你的,你是凭空掉下来的人,因为老夫才成为秦人,让你成为秦人是老夫过于自私了。 为了这座陵墓,为了一个没有用处的老秦人身份,你为友不义,为臣不忠,为人不诚,就连情人,都不是一个好情人。 哈哈哈,现在我要死了,你可以丢弃这一切了,想办法修好断龙石,把它放下来,斩断你所有不名誉的过往。 你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你的前途一定无可限量,你的将来一定会璀璨无比,即便在青史上,你也一定会留下一段耀眼的文字。” 太宰躺在马车上不断地说着话,他的话音不是很高,却一个字一个字说的非常清楚。 云琅拉着马车缓步向前,脸上的泪水从未停止过,道路两边黑漆漆的,只有一盏孤灯在照耀他前行。 “到了!” 太宰缓缓地从马车上抬起身子,费力的对云琅道。 前面出现了一座大鼎,一道铁链从大鼎里伸向远方,云琅熟门熟路的扯动了铁链子,点燃了大鼎外面的一条粗大的麻线…… 光明从脚下顺着铁链子延伸了出去,一片赭黄色的沙海出现在云琅的脚下。 “沙海的另一边就是宫城,咸阳宫就在那里,最高处就是章台,始皇帝的陵寝就在章台之上。” 云琅放下马车,站在石壁的边缘瞅着眼前足足有百丈宽的沙海道:“里面有很多干尸。” “沙海边上原本有一艘沙舟的,你到处找找,我上次进来的时候体力不支没有找到。” 云琅瞅瞅着火的铁链子道:“沙舟应该系在铁链子上吧?” 太宰摇摇头。 云琅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大鼎,见两道细细的青铜链子从大鼎上延伸了出去,就试着拉动了一条。 不一会,就看见有一艘一丈长的轻便平底舟从对面被拖拽了过来。 小舟上并非空无一物,而是堆满了各色金器,如果不是在沙子上滑动,云琅根本就拉不动。 “对面有人!”云琅淡淡的对太宰道。 太宰笑道:“应该是死人!” “可是装金器的袋子很新,不像是久远之前的东西。” “或许吧,不过,凡是动金银器的人必死无疑这一点老夫还是可以断言的。” 云琅看看太宰道:“我先过去,然后拉你跟老虎一起过来,小心无大错。” 太宰见云琅准备去搬金器,皱眉道:“不要碰!冥器活人触碰不吉。” 云琅笑笑,戴上一双鹿皮手套用铁钩子将袋子拖上来丢在一边,等所有的袋子都拖上来了,他就从巨鼎里面弄了一些鲸油泼洒在金器上,最后点了一把火。 太宰怒道:“不是说不让你拿这里的器具吗?” 云琅笑道:“这是贼人偷的,不是我偷的。只要一把大火将这些金器重新锻炼一番,不管他有什么古怪都不必担心了。” 太宰忽然笑了,对云琅道:“我现在不担心了,我死之后,你还是会活的好好的。” 云琅跳上了船,一边拉着铁链向对面滑过去,一边道:“好好的活着才能对得起你们对我的付出。” 太宰坐在地上靠着老虎的肚子大笑道:“这句话很好啊,我喜欢听。” 铁链子拖着沙舟在沙子上滑行,云琅脸上的汗珠子掉在臂膀上也毫无知觉,一具干尸探出来手爪子勾在沙舟上随着沙舟一起滑行。 满是乱发的干枯脑袋上长着一张很大的嘴巴,露出半寸长的牙齿如同恶鬼一般冲着云琅笑。 一刀斩断手爪子,那具干尸就扑倒在沙子上,就像是一个趴在沙漠上将要死去的旅人。 好不容易来到了对岸,云琅举着短弩两只眼睛瞪得如同牛铃铛一般,恨不得一下就将所有的信息收入眼帘。 对于高大的宫城来说,两条火链还不足以照亮所有的地方,云琅总是觉得有人在暗中偷窥,搜索了两遍一无所获,就准备把太宰跟老虎拖过来。 一只枯树干一般的手突然从黑暗里探出来,抓着云琅的衣角不断地撕扯……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 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 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 第一四五章毕竟东流去(4)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 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 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 第一四六章始皇帝 第一四五章始皇帝 石阶之上有一对石头雕刻的麒麟,昂首挺胸,遥望远方。 石雕很高大,足足有一丈三尺高,只是整座雕像并不像后世的麒麟那般栩栩如生,而是以大写意的雕刻方式制作出来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认出那是一对麒麟而不是别的东西,完全是因为它身上的鳞甲。 长着龙头,马身的神兽不太多,麒麟是最常见的一种。 云琅看的很仔细,石雕艺术的起源本来就发轫于北方,而人像雕刻艺术更是发轫于先秦。 很早以前云琅就从史书上得知,在咸阳桥头有一座孟贲的雕像,这座雕像背着绳子似乎正在拖拽着咸阳桥,不使它坠落河面。 这尊雕像足足有三丈高,据说,常有神异之事发生。 从平地上往章台走,台阶很高,云琅想要一步步的走上去很难,也不知道始皇帝为什么要修建这么高的台阶,难道说他认为自己复活之后就会变得高大? 台阶的中间是巨大的砖雕纹饰,每一块秦砖都巨大无比,仅仅是上面繁复的夔龙纹纹饰,就足以让云琅赞叹不绝。 走上第一级台阶,云琅回头看看远处的太宰,只见太宰已经打开了铅壳子,正在欣赏壳子里面的烛龙之眼,对云琅的去留毫不在意。 现在没关系了,不管太宰怎么看都无所谓了…… 云琅转过头看着矗立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两个巨大的金人,叹息一声就准备继续往上爬。 两个金人一个手持巨剑,一个手持巨斧,巨剑与巨斧交叉挡在前路上,不管是谁想要过去,只能从巨剑与巨斧交叉的空档里钻过去。 刚刚靠近巨剑,巨斧,云琅挂在腰上的短弩就飘了起来,如果不是有钩子挂着,它早就贴到巨剑跟巨斧上面了。 弩箭自动离开了袋子,一枝枝的贴在巨剑上,云琅怀里的匕首,也有蠢蠢欲动的意思。 巨剑跟巨斧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卸甲”二字,云琅按着怀里的匕首,俯身从巨剑巨斧地下经过,别人或许会惊诧莫名,对云琅来说,两块磁铁还算不了什么。 弩箭也被他收回来了,虽然向外走的时候吃力一些,走的远了,磁力对金属的影响已经很小了。 项藉或许对于始皇陵里面的财富不怎么看的上眼,然而,这十二座金人,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是世上无敌的统帅,却不是一个英明的统治者,当他带着大军纵横天下的时候,刘邦正带着部下在蜀中休养生息,当他平定了天下准备开始结束流窜作战的习惯,开始寻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国立业的时候,刘邦带着他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出山了。 他击败了刘邦无数次,每一次,刘邦战败之后都能回到蜀中休养生息,准备卷土重来,而项藉,依旧在消耗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元气。 垓下一战,项藉战败,不是他不勇猛,而是敌人的武器比他的锋利,敌人的铠甲比他的结实,敌人的战士吃的比他的战士饱,敌人的战士穿的也比他的战士暖和…… 刘邦一辈子都在项藉面前是一个失败者,他只胜利了一次,天下从此姓刘! 如果项藉得到了十二金人……历史或许会重写。 站在秦国的大殿上思念项藉跟刘邦,这明显是不符合时宜的,只是,秦帝国如今就只剩下这一座陵墓了,想来始皇帝不会有意见。 这就是时势比人强,如果现在依旧是大秦的时代,仅仅是数之不尽的铁骑甲士,就能让云琅对他盛出足够多的尊敬来。 大秦国以铁骑得到了天下,又因为更强的铁骑而失去了江山,这本身就非常的公平。 秦国尚黑,因此,章台上除过浓的如同黑夜一般的黑色就剩下血一样的暗红色了。 一个摊着手的的陶俑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与前面威武的六个金人不同,这家伙看起来非常的瘦弱,既然人家已经把手探出来了,总要给点什么。 云琅取出一块从外面捡拾的金饼子放在他的手上…… 金子是好东西,云琅以前就这么认为,金子放在了手上,这家伙的肚子就裂开了,一套黑色的冠冕就露了出来。 云琅取出来一看,发现这就是一套属于太宰的服饰,当年看起来应该非常的华贵,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洗礼,即便没有人穿过,这套衣衫看起来也已经非常的陈旧了。 云琅抖抖衣衫上的灰尘,就穿上了,只是那双难看的鞋子他的脚刚刚放进去,就鞋面就裂开了,他只好重新穿上自己的鞋子,取过宦官手里的金饼子,咬着牙准备去见见汉文明中的第一位皇帝。 章台上破败无比,这里有风,所以,那些华美的丝绸帷幕已经七零八落了,如同逝去的秦帝国。 来到了大秦的天下,云琅自然不敢随意造次,学着太宰的模样高声叫道:“臣信任章台太宰云琅觐见始皇帝陛下!” 或许是声音大了一些,章台上轰隆的响了一下,一根用来悬挂帷幕的杆子从房顶掉了下来,帷幕上沾染的灰尘扑溅开来,弄得云琅一头一脸的灰尘。 烟尘散尽之后,章台就变成了一座无人问津的古庙,所有的苍凉,荒芜,破败都能在这里找到。 云琅感叹一声,就踏进了大殿,这最后一步无论如何都要走进去,外面的太宰之所以还没有死,就等着他穿上新的太宰衣衫见他最后一次呢。 皇帝的殿堂云琅见过很多,在北京见过清王朝的,在开封府见过宋王朝的,在西安见过模拟的唐帝国的,眼前秦王朝的章台并没有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巨大的宫殿里满是粗大的柱子,站在门口看进去,如同看到了一片柱子组成的树林。 每一根柱子后面都有一个全副武装的甲士,每一个甲士的样子都是一副择人而噬的狰狞模样,云琅丝毫不怀疑这些柱子跟柱子后面的武士依旧具有杀伤力,只要看看柱子上的孔洞,跟武士手上的锋利武器就知道。 一枚金饼子被云琅丢了出去,金饼子在光洁的地面上发出一连串的脆响,最后滴溜溜的停在一块地板上转悠。 云琅每走一步就往下一块地板上丢一枚金饼子,等到他来到太宰所说的第二十步位置上的时候,他就坚决的停下了脚步,按照太宰教过的那样,挥舞着袖子后退一步,又前趋一步,如同舞蹈一般的行过礼仪之后就跪坐在地板上朗声道:“臣章台宫新任太宰云琅拜见始皇帝陛下。” 大殿里寂寥无声,云琅也不在乎,眼睛盯着那个巨大的棺椁道:“第四代太宰顾允如今气血两枯,寿不久矣,因此推荐微臣为第五代太宰侍奉陛下,还请陛下恩准顾允告老,云琅履新,微臣定不负陛下所托,看守陵寝,静候陛下归来。” 始皇帝的棺椁寂寥无声,既没有一个枯瘦干瘪的爪子掀开棺椁然后抓着云琅大嚼,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说出一个“准”字,留给云琅的依旧是一片寂静。 云琅早就把这一趟旅程当成了上坟,自然不期待有人回应,始皇帝的身体即便是在棺椁中,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一捆子竹简,大声地朗诵道:“臣章台太宰云琅启奏始皇帝陛下。 如今汉室当道,伪帝刘彻有虎狼之威,搜杀我大秦义士如猛火煎油,又有项氏余孽频频骚扰,臣等誓死反击,不足三年,陵卫已经死伤殆尽,惟太宰顾允依旧……” 第一四七章项羽的阴魂 第一四七章项羽的阴魂(请大家有空关注一下孑与不2公众号,谢谢) 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 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成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文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 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 这就是始皇帝的功业……然而,他如今安静的躺在棺椁里听云琅絮絮叨叨的说着陵卫,太宰们遇到的无法逾越的困境。 他听得很明白,云琅这是要放下断龙石,封闭这座宫城,霸烈天下的始皇帝却说不出一句话…… 他的身体即便有丹砂保护,也经不住时间的侵蚀慢慢的腐朽了。 云琅将《封闭陵寝事陈情表》点燃焚化了,站起身望着二十步外的棺椁道:“这样对大家都好。 失去的就不要再想着夺回来,已经成为事实的现实就不要想着再扭转,您失去的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留下的却是一个统一的中华,皇权与您创造的功绩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两千多年以后,我们依旧记得那个雄风赫赫的始皇帝,记得那个将我中华寰宇一统的帝王。 请我皇安息!” 云琅郑重的拜了三拜,然后就捏熄了手里的宫灯,将黑暗留给了始皇帝,而后转身向门外的光明地走了过去。 那个宦官的肚皮裂开着,手依旧摊开着,脸上的笑容依旧谄媚。 云琅探手合上宦官裂开的肚皮盒子,帮他整理好衣衫,掏出太宰官印看了看又收回去了,重新拿出一枚金饼子放在宦官陶俑的手里,拍拍他的肩膀就一跳一跳的下了台阶。 云琅不敢找台阶两边武士摸样的金人的麻烦,在金人身上他吃足了苦头,没事绝对不敢去触碰的。 不过,当他走到卸甲台附近的时候,却停下了脚步,这个时代磁石不太好找,他想弄块磁石做一些指南针送人。 从道路旁边的武士人俑手里取过一根铜锤,先是小心的在那柄巨剑上敲了一下,然后就迅速地跳开,没发现金人有什么反应,就卯足了力气,重重的一锤子敲击在巨剑的剑尖上,然后立刻趴在台阶下面等待可能发生的后续反应。 等了好一阵子也没有什么动静,他就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巨剑,果然,巨剑的剑尖已经断掉了,只是翻滚了一下调换了一下南北极就重新吸附在巨剑上。 云琅拼尽全力才把这块两斤重的剑尖从巨剑上抠下来,抵抗着强大的吸力,跳下来台阶…… 喷火的貔貅依旧在喷火,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火焰丝毫没有变小的意思,从台阶底下向上望去,这样的火柱足足有上百道。 太宰睡着了,他的帽子掉在了地上,被流动的空气吹得滚来滚去,满头的白发也肆意的舞动着,只是脸上带着温暖的笑意。 云琅解下自己的帽子收拢了散乱的的白发然后给太宰戴上,想把铅壳子从他手里抽出来纯属做梦。 云琅抽动了两次都没有拿下来,太宰脸上带着笑意,像是在说:“既然已经给我了,就休想拿走!” “我没想拿走,只想给你换一个地方放,你抱在身上难道就感觉不到重吗?” 太宰不松手,云琅也没有办法,咳嗽了一声,才惊觉自己居然没有戴猪嘴,连忙戴上猪嘴,这才重新帮太宰整理好乱糟糟的毯子。 俯下身,戴着猪嘴亲吻了一下那个苍老的额头,扬起头看了一会始皇陵黑漆漆的假的天空,就重新背好自己的背篓,向来时路走去。 始皇陵里的甬道也不知道有多少,这座迷宫也不知道有多大,没有置身其中,根本就无法理解过这座迷宫的恐惧心理。 尤其是一团团青灰色的水银蒸汽从甬道里弥漫的时候,云琅即便是戴着猪嘴,头上的汗水依旧涔涔而下。 好不容易出了迷宫,看到了那座白色的白玉丹樨,云琅的心才算是平静了下来。 来到丹樨上,云琅蹲下来仔细的寻找太宰说的那个白玉盘,在丹樨角落的位置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东西真的好小,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根本就觉察不出来。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那根铜锤,重重的砸在白玉盘上,直到那块白玉石被完全砸烂,什么都看不出来之后,他才小心地收拾了掉在地上的碎石块,远远的抛进不远处的迷宫里。 此后,这座皇陵不进也罢! 还没有经过江山社稷图,云琅的一张脸就变得非常阴沉,因为他隐隐听到了老虎的咆哮声。 他对老虎太熟悉了,很轻易地就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到了太多的愤怒跟委屈。 云琅提起短弩,看看黑漆漆的甬道,犹豫再三,也没有胆子走进那些被太宰称为死亡地的甬道。 想了片刻,云琅收起了猪嘴,重新把湿布绑在口鼻上,将猪嘴挂在人俑的腰上,咬着牙快速的通过了喷吐着水银蒸汽的江山社稷图。 一个红衣大汉站在沙海的边上朝云琅拱手道:“项城见过大秦太宰! 不知太宰此次履新可还顺利?” 云琅走出水银迷雾,卸掉脸上的湿布笑道:“陛下对本太宰还是满意的。” 项城大笑道:“可喜可贺,不知太宰能否引荐我等一起一睹天颜?” 云琅笑道:“看样子不引荐也不成了,却不知在下的老虎哪里去了?” 项城对云琅的回答非常的满意,拍拍手,就有六条大汉抬着一张巨大的木板走过来,老虎的四肢摊开,四只爪子被人家塞进四个洞里,在木板的另一边绑的结结实实,脸上的蒙布也不见了,看到了云琅只知道大声地叫唤。 云琅惋惜的看着那六个伤痕累累老少不一的大汉,叹息一声道:“项氏也零落了。” 项城似乎很是感慨,跟着叹口气道:“顾允没有出来,看样子是死在里面了,你太宰一族,如今就剩下你一个人了是不是?” 云琅沉痛的点点头道:“里面太危险了,你确定要把最后的族人也断送在这里?” 项城笑道:“快一百年了,总该有个了结,我们两族虽说厮杀了上百年,却是谁都没有占到便宜,你们枯守始皇陵百年,我们想要发掘始皇陵百年,哈哈哈,都已经说不清楚这是什么一回事了。 如果说我们是为了里面的宝藏,哈哈哈,如果我们项氏一族用那些死掉的猛士去抢劫,一百年下来的积蓄未必会比始皇陵里面的宝藏差。 大家都靠一口气撑着,撑到现在总算是该有一个结果了。” 云琅皱眉道:“我觉得你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十二金人,可是,始皇陵的外城里面,就有三个金人,你们既然能够突破到这里,没道理找不到那三个金人啊。” 项城忽然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指着云琅道:“你看看,我们如今就剩下七个人了,你说说,依靠七个人如何能把百万斤重的金人拿走? 又有什么办法将百万斤重的金人融化成金铁? 即便是融化了,我们又哪来的人手风云再起?” 云琅摇头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当年儿歌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项王就是依靠八千江东子弟席卷大地,是何等的威风,怎么,你们现在就没有胆子再来一次了?” 第一五零章大病 第一五零章大病 “啊湫!” 云琅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随意的擦拭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就重新把脸对着太阳,吸收那颗恒星散发出来的热量。 红袖小心地将少爷的双脚放在一个热水盆子里细细的擦拭着,小虫则跟着父亲一起将屋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往外搬。 石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火堆,无数的竹简已经在火堆里化作了灰烬。 “少爷,这些书都要烧掉啊?太可惜了。”小虫舍不得丢掉手里的竹简,毕竟,这些竹简制作的很是漂亮。 梁翁怒骂道:“多什么嘴,少爷要你烧掉,就烧掉,以后不许多问。” “阿娇走了没有?”云琅问红袖。 红袖摇头道:“没有,不过啊,她家的水池子已经快要修好了,再有两天就能往里面放水了。” “那就是说已经修好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跟孟大,孟二学孵小鸡呢,跟着刘婆学缫丝,还要跟那些仆妇们下地,看样子不想走了。 少爷,你说,她一个贵人学这些手艺做什么?”小虫的嘴巴依旧是那么的快。 云琅笑道:“她是在弥补她以前的不足之处呢,这天下,皇帝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男人,皇后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妇人。 她以前不懂这个道理,现在想要弥补,还不算晚。” “您不在的这十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看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能笑死个人。”小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捂着嘴巴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自称东方朔,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任职公车署,是平原郡人,婢子不喜欢此人,过于轻佻了。” 云琅瞅着只有十岁的红袖,拍拍她的脑袋道:“你才十岁,知道什么是轻佻? 没事干跟小虫多学学,心里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十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三十岁,你累不累啊?” 红袖在云家久了,也就变得活泼了一些,用湿漉漉的手抓着云琅的袖子道:“红袖也想活的没心没肺的,可是,家里没心没肺的人已经很多了,婢子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 云琅大笑,小虫知道红袖在说她,却毫不在乎的跟着大笑,只有梁翁一人暗自摇头,这样的傻闺女将来可怎么嫁人哟。 竹简木牍在熊熊的烈火中终于化作了灰烬,不过,那上面记载的文字,却留在了云琅的脑海中,他准备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就抢在蔡伦之前把纸张制造出来,然后将太宰的记录记载在纸张上,一屋子的竹简,如果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的一本而已。 云琅的身体很虚弱,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老虎发现情形不对把小虫拉过来,云琅不一定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小虫来的时候云琅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腹泻的缘故,诺大的石屋子里臭气熏天。 即便是被小虫,梁翁红袖给救过来了,云琅依旧拒绝吃除过胡萝卜之外的任何食物。 这东西能够有效地清除云琅血液里的汞毒,这一点云琅是清楚的。 胡萝卜吃多了全身就会发黄,这是胡萝卜素在作怪,因此,昔日白皙的云琅现在看起来黄黄的,病恹恹的,就比断气好那么一点。 他每天都要喝大量的水,好在,腹泻的毛病逐渐好了,只是总要小便。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小便由赤红变成淡黄,再到现在的清澈,非常的欢喜,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不过,汞中毒是个很危险的事情,目前虽说没事了,将来很难说,最麻烦的是,汞中毒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云琅答应过太宰,要生一群孩子的。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第一五一章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 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 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 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 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 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家小吏,见了我母亲之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不敢来。 这理由虽然扯淡,可是我母亲大笑着说此人滑稽,就再也不谈此事了。” 云琅不由得笑了,长平小心眼的毛病无论如何是该不掉的,她对东方朔的评价是滑稽,结果,人家东方朔就上了司马迁所书的滑稽列传,真正的是害人不浅。 “接到我的信笺,东方朔一定会来的,没跟你们开玩笑。” 云琅说着话站起来,裹上一条麻布单子就出了水渠,想法有了就必须尽快实现。 其余三人见云琅有了兴致,也就没了泡澡的想法,齐齐的裹上麻布单子就去看云琅到底要怎么把东方朔骗过来。 云家女人太多,阴气太重,所以,四个半身**的半大少年出现在院子里,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非常热闹。 就连阿娇也被惊动了,见四个少年被一群妇人围在中间,顿时就笑的趴在栏杆上快上不来气了。 妇人们早就听说家主生了一场大病,眼看他光着身子到处乱跑,这还了得,转身就抱着自家的毯子要给家主捂上。 云琅无奈的披着两张毯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转眼间霍去病四人也披着毯子走了进来。 曹襄笑道:“我还以为……” 霍去病一脚踢在曹襄的小腿上道:“不许说,好好的事情到了你嘴里,就听不成了。” 这里是云家最小的一座楼,这还是阿娇听说云琅生了一场大病才格外开恩,赏赐下来的,要不然,他们四个依旧只能住在帐篷里。 云琅准备好笔墨,竹简,提笔就在竹简上写道:“闻君博览全书,有全君子之称,也不知是真是假。 在下新得一样宝物,能近金铁而远竹石,最妙者,有指南之效,却不类似司南,一旦制成,大军长途奔袭,艨艟远渡大洋,将无误期之忧。 既然君自称世间万物无不通晓,可来一观,君之谏言若有益于此物之万一,也将福泽后世。” 云琅在竹简上写完,连同自己的红漆拜帖一起装进一个皮桶子转手就递给曹襄。 第一五二章 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第一五二章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曹襄家仆拿着云琅的信笺来到东方朔在长安西市边上的家里,还没有进门就被一件从屋子里丢出来的妇人的红肚兜当头罩住。 取下来一看,忿忿的丢在地上,连声大叫“晦气!” 一个长着三绺长须的汉子从破旧的大门里探出头,见曹氏家仆捧着一个皮桶子,立刻欢喜的大叫道:“救命的人来了!” 说罢,不等曹氏家仆说话,就取过皮桶子笑道:“这是给某家的?” 家仆刚刚点头,那个汉子就很无礼的打开了皮桶子,里面的竹制拜帖跟一小卷竹简掉了出来。 他并不理会这些,而是继续抖动皮桶子,见里面再无东西落下,就极度失望的对曹氏家仆道:“你家主人邀请我去宴饮,怎么没有车马之资?” 曹氏家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索要车马之资的,不由的愣住了,好在他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就施礼道:“马车已经准备妥当,只要郎君愿意,现在就可启程。” 汉子摇摇头道:“没有铜,我却出不得家门。” 说着话就俯身拾起地上的大红肚兜揣怀里道:“不知高门在何处?” “长门宫——” “哎呀,如何能让贵人相侯,这就走,车马何在?” “边上的云氏庄子!” “你这僮仆好无道理,话就不能一气说出来吗?既然是云氏,且容某家安顿好家事再说。” 说完话就匆匆的进了家门,留下曹氏家仆在外面目瞪口呆。 院子里有女子发出的高亢的咆哮之声,家仆缩缩脑袋,小心地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他可不想再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了。 东方朔家的院子不算好,紧挨着嘈杂西市的院子不是贵人们的首选。 一人高的围墙上满是青苔,即便是那扇黑色的大门,也裂开了七八道口子,最大的一条口子手掌都能塞进去。 曹氏家仆站立的位置刚刚好,正好能看见东方朔抱着一个鱼一样不断跳弹的女子……估计在想办法让那个女子安静下来。 曹氏家仆之所以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个女子上身是**的…… 一柱香的时间过后,院子里的吵闹声渐渐地低下去了,曹氏家仆听得很清楚,东方朔在说了一句——好吧,我现在就去帮你弄钱,然后,院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估计东方朔就要出来了,曹氏家仆就正正帽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拱手侍立在门前。 果然,等了片刻,院子门就再一次打开了,东方朔多少有些狼狈,脖子上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见曹氏仆役依旧等在门口,东方朔就大笑道:“家里的葫芦架倒了。” 曹氏仆役邀请东方朔上马车,含笑道:“女人在家,家里就不该种葫芦!” 东方朔再次大笑,拍拍仆役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长安的秋老虎很厉害,更何况现在仅仅是初秋,大雨带来的凉爽天气不过维持了两天,天气就变得愈发闷热。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修建好了,昨日还满坑满谷的工匠,天亮之后就一个都看不见了。 只给阿娇留下了一个整饬一新的长门宫,就连往日已经有些褪色的门廊,也被重新添加了彩绘。 水池里碧波盈盈,旁边的两个小水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微风一吹就掀起了两块绿波。 “这些荷花连同底下的莲藕是从哪里弄来的?”云琅看到那些荷花非常的吃惊。 “不知道!”曹襄无所谓的道:“反正只要陛下发话,这都是小事情。” 云琅抬头瞅瞅高大的水车,叹息一声道:“比我家的好太多了。” 李敢笑道,你家的水车就是一圈大勺子在舀水,这里的水车可是真正的水车,你看看,水流冲下来的时候几乎半点不洒的流进了水槽里。” 霍去病感叹的抚摸着光滑的白色石板道:“不说别的,仅仅是打磨这些石头,就不是我们能做到的。” 云琅蹲在水池边用手撩一把清水,池水温温的,并不冷,水车往池子里倒冰冷的泉水,另一条水槽里却流淌着热气蒸腾的温泉,冷热两股水流在一个小池子里汇合之后,再流淌进大水池,这样就能让这个巨大的水池里的水温永远保持恒定。 池子边上的柳树是光秃秃的,只有几根枝杈,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树如果不剪枝就栽不活,如果种小树,估计阿娇是不愿意等小树长成大树的。 其实水池周边最碍眼的不是这些光秃秃的柳树,而是周边高大的围墙。 看样子,刘彻知道阿娇想干什么,他可不愿意阿娇的春光外泄。 “池子太深了!” 大长秋阴测测的对云琅道,目光中基本上没有善意。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就拿出来了十几个羊皮囊,让人吹鼓了气之后,就丢进水池子里,对大长秋道:“水池子浅了怎么游水啊,刚开始就用这东西帮着漂浮就好。” 大长秋瞅了瞅那些被云琅扎成鸭子,或者老虎形状的羊皮囊,点点头算是认可。 马上,他就让长门宫里的宦官把池子里的羊皮囊捞出来,要求他们给羊皮囊上漆…… “我们能进去吗?” 曹襄很没底气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老气横秋的道:“怎么长的心思?要阿娇嬉戏你们的洗澡水吗?” 李敢很没脑子的道:“我们嬉戏阿娇的洗澡水也没问题啊!” 大长秋手里的拂尘一下子就抽在李敢的背上,李敢醒悟过来,转身就跑,却被大长秋乘机又抽了好几下,云琅看着都替李敢感到疼痛,大长秋的拂尘抽的又狠又重,马尾拂尘的梢子都带着破风之音了。 “滚,都给老夫滚蛋,阿娇要下水了。”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个下水法,反正云琅没有胆子把后世的女式游泳衣给贡献出来。 被人撵出长门宫,霍去病对那个水池子依旧念念不忘,对云琅道:“你家也挖一个吧。” 可能想到云琅是穷鬼,又道:“不要弄得那么奢华,一个大水坑就足够了。” 云琅笑道:“等秋收之后再说,我准备把山里的那个温泉池子扩一下,就是一个现成的水池子,也多了一些野趣,哪里有流水有瀑布,比阿娇的那个池子好多了。” 曹襄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片刻道:“你说,我拿蓝田的地跟陛下换骊山的荒地,陛下会不会答应?” 李敢连忙道:“你要是真的想去办这事,不妨连我的事情一块办了,我家里给我的地在眉县啊,如果能换到骊山那就太好了。” 曹襄看看霍去病道:“你在阳陵邑有一个庄子,舍不舍得换过来?” 霍去病笑道:“不划算,我还是用军功来跟陛下换比较好,那时候还能挑拣,你们要是现在换地,指不准陛下会给你分到那里去。 如果不能跟云家庄子,长门宫挨着,还不如不换。” 几个人正在谈论换地划算不划算的事情,就远远的看见曹氏家仆从大路上狂奔而至。 听了仆人的诉说,云琅诧异的问曹襄:“此人好色如命?” 曹襄咧嘴笑道:“反正他每年换一个老婆是长安出了名的,他的俸禄其实不少,参加各种宴饮得到的赏赐更多,就是因为这个毛病,他现在依旧是一个穷鬼。” “换老婆?你确定?” “当然确定啊,人家看中一个女子就娶人家过门,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身份,一年之后,他就会说爱意全无,就会打发这个女子离开,一般情况下,他家的家财全部归那个女子,他自己净身出户。 所以啊,长安但凡是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期望嫁给他呢!”曹襄满脸的钦佩之色,似乎对东方朔的生活极为向往。(诸位莫喷,这就是真实的东方朔,他爱女子,只是时间短暂,每年都会离婚一次,被人传为笑柄,是真实的历史记载!) 第一五三章不畏人言东方朔 第一五三章不畏人言东方朔(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号) 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 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 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 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 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 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 第一五四章英雄易老红颜难久 第一五四章英雄易老红颜难久(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霍去病拍拍脑袋道:“每人准备跟你辩论,听我们说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云琅就想见见你,他正在弄一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想让你也看看,最后确定一下这东西的可靠性。 毕竟,这东西是给大军指明方向用的,有了偏差就很危险,找一些智慧超绝之人,一起来参研一下,最后为这个东西做一个肯定。” 东方朔迷惑的看着云琅,霍去病。曹襄以及李敢,他觉得这四个人像纨绔多过像才学之士。 曹襄接着道:“你没看云琅的拜帖吧?人家拜帖上面写的很清楚。” 东方朔面红耳赤的从怀里取出那枚竹片拜帖,惭愧的拱手道:“云郎写的信笺被平姬丢进火塘里去了,东方朔惭愧无地!” 云琅笑着接过东方朔手里的拜帖道:“小事尔,不足挂齿,指南针多有借助先生之处,还请先生莫要推诿。” 东方朔直起身,见对面的四人全部都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忍不住叹口气道:“东方朔参与的宴饮多矣,人人以为某家乃是弄臣,今日上门听诸位语气不善,又以老虎为引子羞辱某家,还以为……” 云琅笑着摆手道:“先生一代奇人,所行所为更是天性烂漫,我等哪里会有嘲弄之心,而老虎确实是云氏家人,云某以兄长视之。 与先生生平相同,先生乃是兄嫂抚养长大,云某落难之时,却是蒙老虎日日銜食,方能活到今日。” 东方朔慨然起身面对老虎重重一揖:“不知虎兄高义,东方朔知罪了。” 霍去病大笑道:“现在好了,既然解开了误会,我们正好纵论天下大事。” 云琅的身体依旧虚弱,只能靠在锦榻上听东方朔侃侃而谈。 这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男子,他尤其喜欢用诙谐地语言来说一件庄严的事情,他觉得这样的谈话方式非常的轻松,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很多时候,在谈话的时候应该是有限制的,畅所欲言永远都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这个世界是由人来构成的,每一个人的想法就不尽相同,想要满足任何人,你的谈话就只能剩下天气很好一类的废话。 有这种说话习惯的名人还有一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庄子。 用卑微的故事来阐述一个伟大的道理,庄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云琅尤其喜欢他的《逍遥游》____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那是一种何等的自由啊. 巨鲸在大海上掀波鼓浪,大鹏在天空振翅就是三千里,生物以气息想吹,蕴满了生气…… 然而,万里纵横终究还是要落地,落在了地上,就只能服从自然法则,想要突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伊尹之于商汤,吕望之于周文王,他们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 君臣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褒有德,禄贤能,帝业由是而昌。 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 于是,伊尹、吕望“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 与太公、伊尹相比,关龙逄,比干的遭遇就太坏了……” 东方朔的语气从平缓逐渐变得激昂,语气也变得越发尖利,八年来不受重用的怨气,似乎想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 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听的面红耳赤,随着东方朔的激昂而激昂,随着东方朔的低沉而悲伤。 云琅暗中叹口气,双臂撑起身体,走出了屋子,东方朔实在是太倒霉了,就他今天的这一番话,估计他还要在公车署继续当小吏三年。 阿娇男子一般背着手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东方朔慷慨激昂的言辞,眉头深锁,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见云琅出来了,阿娇就低声问道:“这个狂士到底是谁?” 云琅笑道:“您不知道?” 阿娇疑惑的摇摇头。 云琅笑道:“这太好了,一个醉汉的胡言乱语,您就莫要放在心上。” 阿娇冷笑道:“我不会传闲话,我只想问问,阿彘真的连桀纣这两个昏君都不如吗?” 云琅摇头道:“陛下自然不是桀纣,此人也非伊尹,吕望,想为国分忧,想的有些魔怔了,您何必在意呢?” “我不会在意,只是这样的狂士想要入朝为官,还需多多磨砺一些时日。” “这对他太残酷了,他自负饱学之士,满怀襟抱却不能大开,说到底他今日对陛下的怨愤,一旦受到陛下重用,必会化作满腔的爱意。” 阿娇看了云琅一眼道:“你是一个不错的说客,我的怒火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你且跟我来!” 云琅不知道阿娇想要干什么,就跟在她身后来到了云家跟长门宫交界的地方。 阿娇停下脚步,随侍的宦官立刻就抬来了锦榻,阿娇坐在锦榻上,指着长门宫以西的大片土地道:“明年这里也要耕种,你家种植什么,这里就种植什么。 所以,夏收的时候,你家收获了多少,这里也要收获多少,能不能做到?” 云琅迟疑了一下道:“这里的土地更加的平整,也更加的肥沃,只要按照云氏种植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不难。” 阿娇点点头道:“很好,你家里养了很多的鸡鸭鹅,孟大,孟二说再有两月功夫,你家就能收获很多蛋是吗?” 云琅点点头道:“家里的鸡鸭鹅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万只,马上就要全部长成,入冬之前,虽然不是鸡鸭鹅产蛋的好时候,估计每日收千余枚蛋,还是不难做到的。” “那好,给你半年时间,长门宫里也要有上万只鸡鸭鹅,孟大,孟二说了,你家现在孵小鸡已经完全用不着母鸡,母鸭子,母鹅了,只要把蛋放进暖室,就有源源不断的小鸡,小鸭子,小鹅出来是也不是?” 云琅苦笑道:“小鸡有可能,小鸭子现在只有十余只,想要孵化,也需要有鸭蛋才成啊。” “好,鸭子不计,以后再说,鸡鹅应该不缺吧?” “这个只能勉强达到。” 阿娇站起身,瞅着云家的松林道:“蚕!” 云琅连忙拱手道:“这个不可能,长门宫里没桑树,也没有足够多的仆妇。” 阿娇笑道:“桑树会有的……” 云琅瞅着不远处那两座开满了荷花的池塘,觉得阿娇似乎可以平白弄出一片桑田来。 再次拱手道:“农桑乃是知天时,顺天理的一种生产方式,不能拔苗助长,违背天理一定会失败的。” 阿娇叹口气道:“等不及啊……” 云琅回头看看自家的高楼,再看看阿娇,家里已经有一个感慨时不我待的人了,这里又多了一位不愿意蹉跎岁月的家伙,突然觉得很难办。 阿娇瞅着自家的平原,喟叹一声道:“我要趁着容颜还没有老去,尽快的帮阿彘一些,如果拖得时间长了,阿彘就不愿意再来看我了,那时候,不论我做了什么,他都不会在意的。” 云琅皱眉道:“那就只有依靠大量的投入来产生规模效应了,不过,这很难,需要很多的钱,非常多的钱,也需要很多的人力,非常多的人力。” 阿娇笑道:“我不修造坟墓了,把那里的钱粮,工匠,仆役全部调过来,应该能满足吧。” 第一五五章急功近利 第一五五章急功近利(敬请关注公众号孑与不2) 云琅其实非常的疑惑。 他以前从卓姬,平叟的身上就感受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当时还以为这是商人的本性。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他就发现,急功近利似乎是大汉国人的一种普遍状态。 不论是皇帝刘彻,还是今日见到的东方朔,以及阿娇突然提出的农业大计划,无不将急功近利的心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击败匈奴方面,刘彻太急躁了,如果他肯静下心来,用两代人去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大汉国不至于到后期出现国力匮乏,民无再战之心。 如果东方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闭上嘴,他应该已经站在朝堂上跟皇帝一起纵论天下了,而不是在这里对着三个毛头小伙子畅谈自己的《非有先生论》。 阿娇如果不是过于想要独占皇帝,她也不可能沦落到现在的境遇。 一个大国,要的是从容不迫的心态,据云琅所知,只有一些小国家才会事事紧迫,恨不能在一日之内完成所有的事情,最好连子孙后世的事情一起处理完。 日本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现在的大汉国,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何其的相似。 人力总有穷蹙的时候,拔苗助长对生物没有任何的好处。 云琅写的剧本总是不按照常理发展,他想给阿娇修建一个漂亮的温泉池子,目的就在于吸引刘彻过来,最后通过长门宫固宠达到稳固云氏庄子的目的。 结果,阿娇现在要种地了,她居然想要用内在美来再一次赢得刘彻的爱情。 云琅以为东方朔应该是一个对获得智慧充满热情的人,所以才想用指南针来吸引他。 结果不太好,东方朔现在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不够,而是认为智慧太多,并且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归结于智慧太多的缘故。 云琅只想安全的把太宰这个最后的秦人送进秦国的土地,结果,也不好,太宰确实在秦国的土地上安息了,他却差一点死在那里。 所有的事情都出了偏差,付出的跟得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让云琅非常的绝望。 好在,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康复,他家的庄子也正在欣欣向荣的发展着,除过那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云琅的生活在外人看起来堪称完美。 有东方朔在,酒宴就会变得非常热闹,甚至说非常的狂放,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几个人开始用酒坛子喝酒,而不是用酒杯或者酒碗。 老虎踉踉跄跄的走到云琅身边,吧唧一声就趴在他的脚背上,一颗大脑袋鼓槌一样砸在地面上。 这该是喝醉了。 “平生于国兮,长于原野。言语讷譅兮,又无强辅。浅智褊能兮,闻见又寡。数言便事兮,见怨门下……哈哈哈哈,我们继续喝,东海枯竭方见雌雄……” 东方朔举着酒坛子邀饮,其余三人轰然应诺。 云琅摊开腿坐在地板上,老虎就趴在他的腿上,他够不到酒杯,只好从案子上取过一碟子新煮的毛豆,一颗一颗的吃着,品味狂放的环境中仅有的一点苦涩。 骊山的清晨最是让人心旷神怡,蒙蒙的水汽笼罩着大地,呼吸一口沁心润肺,不用洗脸,晨雾从脸上划过,一张脸就变得湿漉漉的,顺手擦一把,昨日积存的污垢就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清晨最适合牵着游春马在小路上闲逛,被露水打湿衣角,人就变得更加清爽。 路边的野草莓已经成熟了,红红的,小小的,在绿莹莹的草丛里发着红色的光。 抓一把塞嘴里,酸甜的味道就能在胸肺里存留好久,呼一口气都是香甜的。 云琅其实就想不明白,阿娇想在她家的地里种庄稼,为何总是跑到云家的地里闲逛? 最可恨的是她还收获满满,游春马的马鞍子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篮子,篮子里满是云家种植的新蔬菜。 她下手很黑,一扎长的黄瓜还戴着顶花,就被她摘下来了,至于,云琅想要留种的卷心菜,她的篮子里也有一颗。胡萝卜长长的缨子从篮子边上露出来,还能看见桔红色的半截果肉。 至于甜瓜,跟菜瓜,更是数不胜数,大长秋背着一个大口袋跟在阿娇身后,如同一只土贼。 见云琅挡在小路上,阿娇烦躁的挥挥手,示意他让开。 “家里有客人来,没工夫跟你掰扯。” 云琅赶紧牵着游春马让开小路,就听擦肩而过的阿娇嘀咕道:“一个大男人牵着游春马,也不知道丢人的,偏偏又长的细皮嫩肉的……” 云琅很想大喊一声自己的性取向很正常,他从不肯让别人误会他身上有董君的影子。 整片大地上最勤劳的人其实是那些野人,露水还没下去的时间内,他们已经背着一筐筐的煤炭向云家,或者向长门宫进发。 自从这些人开始干起被煤炭的生意之后,上林苑里的猎夫就不敢再碰他们了。 尤其是长门宫也开始跟云家一样大肆的收购煤炭之后,猎夫们就远离了这片土地。 长门宫的侍卫们对待猎夫的态度比对待野人的态度还差,只要猎夫出现在弩箭射杀范围之内,他们立刻就会动手,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至于背着煤石的野人,他们表现的很热情,虽然还是把这些人当牲口使唤,却不会轻易的伤害他们,自从长门宫开始用云家的铁炉子,他们对煤石的需求非常大。 眼看着就要到冬天了,如果没有储存到足够多的煤石,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重新烧木柴的话,就意味着他们需要自己去砍柴。 云琅从一个黑黑的野人手里接过一串野葡萄,丢给了野人两个钱,现在,这些家伙家里有了存粮,也开始接受铜钱了。 野葡萄这东西就不能吃吗,主要是籽太多,还酸的厉害,用来酿酒还差不多。 云琅要这些熟透的野葡萄,其实就是为了栽种之后嫁接家的葡萄苗,看看能不能弄出一种新的葡萄品种出来。 太阳升起来了,露水渐渐地消失,清凉的早晨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变得炎热起来。 云琅扣上草帽,沿着始皇陵走了一圈子之后,就回到了家里。 老虎跌跌撞撞的从楼上下来,快要走下来的时候,一只爪子却踩空了,一骨碌从楼梯上掉了下来,就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不起来。 云琅被老虎嘴里的酒气熏得眼泪都下来了,太臭了…… “昨晚要你家的仆婢侍寝,被人家打了一顿!” 东方朔懒懒的趴在栏杆上,额头上有一个大包。 云琅揉着老虎的脖子,希望这家伙快点醒过来,一边对东方朔道:“下回小心,她们身上都有刀子!” “咦?这是什么道理?” “没道理,只要她们喜欢,干什么都成,她们要是不喜欢,就会动刀子。” “哦,那还是不要找你家仆婢了,那两个煮茶的仆婢还是很不错的,明明满脸都是风尘之色,却对男人不假辞色这是何道理?难道说我的文采风流不足以吸引她们?” 云琅好不容易把老虎拽起来,喘着粗气道:“那是两个聪明的妇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亲近,什么样的人不能亲近。 在她们看来,你就属于那种完全不可亲近的人。” 东方朔大度的挥挥手道:“哦,这是要准备过日子的女人啊,算了,确实跟我不是一路人。 对了,你昨日说的那个指南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第一五六章平天下? 第一五六章平天下? 云琅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东方朔要说天下大事,现在,东方朔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云琅却只想跟他说农桑。 人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有时候做事完全是被一时的冲动簇拥着狂奔,等到完全冷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很无趣。 这就是机会的得失。 东方朔如果有参与指南针制造的背景,他应该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刘彻的视线,可惜,他似乎更喜欢抱怨。 “云氏以桑麻起家,如今正在培育新的家禽,蒙陛下厚爱,也获得了一些新种子,如今也陆续有了结果,先生不妨一观。” 东方朔才走到云家的鸡舍猪圈边上就不愿意再走了,叹口气道:“某家努力一生就是为了脱离鸡豕农桑,明知道这里面有大文章可做,某家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看也罢!” 云琅看了东方朔一眼道:“为官到底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敬君王,牧四方,平天下!” 云琅点点头不再说话,东方朔是一个有话就说的人,这应该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云琅从来没有指望过这个时代的官员会站在百姓的立场上说话,即便是有一些看似为民张目的官员,他们实际上是站在律法的角度上在做事,实际上还是为了皇权的稳固,不许其它人做一些过于过分的事情。 百姓生产粮食,生产各种物资在他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在他们眼中,百姓就是干这个事情的。 可能是猪圈,鸡舍勾起了东方朔一些不好的回忆,所以他跑的很快,转瞬间就不见影子了。 云琅回头瞅着满身鸡毛的孟大,孟二,再看看干净的猪圈里面养着的那些肥猪,不由得摇摇头。 农家的产业都是有关联的,比如猪羊,鸡鸭鹅的粪便可以肥地,可以提高粮食的产出,粮食多了,反过来又能饲养更多的牲畜,以及鸡鸭鹅,这些东西一旦多了,又能改善百姓的伙食,减少人们对粮食的需求量。 这是一门大学问! 一门很大的学问,东方朔却弃之如敝履,直到此刻,云琅才可以肯定地说,东方朔将来在仕途上未必能超越喜欢养鸡鸭鹅的孟大跟孟二。 云琅也能清晰地看到孟大,孟二两人最后的下场,这两个智力有缺陷的家伙,将来一定能够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而无倾覆之忧。 刘彻即便是再暴虐,也不会伤害这两个只会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不可能生出任何坏心思的傻子。 短短的一日时间,东方朔就错过了两个能够让他一展宏图的机会…… “中山人公冶长擅长鸟语,并时常以此为傲。有一天一只乌鸦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就去了南山,果然发现了一头刚刚死掉的羊,于是他就把羊背回家大吃了一顿,只是忘记了给乌鸦吃羊肠。 后来有一天,乌鸦又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大喜,再一次去了南山,结果,南山里只有一个刚刚被人杀死的商贾。 公冶长才要跑,就被官府捉住,百口难辩之下,被官府当做贼人给砍了脑袋。 所以说,人有异术并非好事!“ 清谈这种事情,从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有用简短的小故事来讲述一个深刻道理习惯的只有道家。 云琅见东方朔一直在看着自己,知道这个故事是他讲给自己听的。 就举起茶杯笑道:“先生出自道门?却不知修习的是老庄,还是黄老?” 东方朔笑道:“我酷爱庄子,就是担心自己会有劈棺惊梦的残酷经历,所以我只爱妇人一年……” 李敢瞅着东方朔道:“何为劈棺惊梦?” 东方朔笑道:“庄子妻年少,曾与庄子相约,君死我绝不再嫁,守节而终。 一日庄子进山,见一女子正在用扇子扇坟,惊问其故,妇人曰:与亡夫有约,待其坟头土干之时方能再嫁,等了九日,坟土依旧不干,遂执扇扇之,盼其速干! 庄子心头惴惴想起与妻子的约定,不由得忧心忡忡,不过三日就亡故了。 庄子妻大悲,日日守在棺木之前哀痛不绝…… 有楚王孙过庄子门外,见庄子妻年少貌美,遂百般诱之,庄子妻开始不从,后经受不住楚王孙诱惑,与楚王孙成其好事。 不过两日就如胶似漆,楚王孙有心痛之疾,非人心为药引不能活命,仓促间哪来人心。 庄子妻隧道:“死五日之人心可成?” 楚王孙曰:善! 是夜,雷雨交加,狂风大作,庄子妻手持利斧劈棺,准备摘庄子之心以缪楚王孙心疾…… 利斧劈棺,雷电缭绕,炸开棺木,庄子起身坐起,哈哈大笑着进入了雨地不知所踪。 庄子妻羞愧难当,回首却不见了楚王孙与一干从人,这才知道,什么楚王孙,什么富贵梦,不过是庄子幻化而成,羞急之下以利斧割颈而亡…… 妇人不过是大树上的叶子,大树死了,叶子也就随风飘落异乡,不若一秋一换新叶,主人家以为如何?” 曹襄怒道:“这妇人如此不知廉耻,若是落在我手上,定会一刀两断。” 云琅皱眉道:“此事错在庄子,并非错在庄子妻。” 东方朔笑道:“此话怎讲?” 云琅叹息一声道:“事情的起源乃是庄子对妻子的不信任,而后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人心多变,不能试探,试探的多了,信义也就没有了,庄子妻好好的在为庄子守灵,是他幻化出来了一个绝美的富贵少年。 是庄子有错在先,试问,在他试探之前,他可曾对自己的妻子有过半分的信任? 被人劈棺摘心不过是他咎由自取而已,说出来也是自取其辱. 你道家不是讲究道法自然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庄子一代圣人,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吗?” 霍去病慨然起身,指着东方朔道:“大丈夫出则虎步龙行,入则风停云收,一双铁肩自能担起世间万物,怎么总是把目光落在妇人身上,这样的高论,不听也罢!” 说完就从二楼跳了出去。 东方朔面不改色,拱手朝云琅施礼道:“不知主人家能否为东方朔引见一下阿娇贵人。 东方朔这里有许多的话要对阿娇贵人说,或有益于云氏,也将有益于阿娇贵人。” 云琅笑了一下道:“云氏与长门宫有小径相通,这条小径只限于长门宫人来云氏,云氏却不能进长门宫,或可派一二仆役,去那边守着,一旦遇到大长秋,就能为先生说项,至于成不成,云氏不做保证。” 东方朔起身笑道:“足矣,待某家这就去小径尽头守候。” 曹襄见东方朔匆匆的出门了,就对云琅道:“太急了。” 云琅笑道:“不光是东方朔急促,你也急促啊,长门宫卫的整训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却不顾那些长门宫卫家人的死活,将他们圈禁在骊山,也不知他们的父母妻儿吃什么。 一群每日心怀后顾之忧的人,能训练出什么东西来,你要是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出现逃兵。” “少不了他们的钱粮!” “我知道,你知道,李敢知道,问题是那些长门宫卫们知道吗?阿娇把那些人丢在阳陵邑四年不闻不问,他们就算是想的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李敢攀着曹襄的肩膀道:“先弄一些米粮发给他们,别让他们的家人挨饿,反正你不缺少那点钱粮,如果实在是舍不得呢,发给他们的钱粮以后从他们的俸禄中抠出来就是。” 第一五七章 傻乎乎的大汉人 第一五七章傻乎乎的大汉人 曹襄虽然聪明,却毕竟年幼,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心中全是驱虎狼雄霸天下的大事,自然就想不到军中的那些小事情了。 “阿琅,你来我军中担任司马吧,比你在羽林军中担任司马要好的多。” 曹襄觉得云琅是一个不错的人才,就张嘴招揽。 云琅撇撇嘴道:“我之所以会当羽林军的司马,完全是因为当了这个司马,我可以不去军中管事,就能领取一份不错的俸禄,当了你的司马,这样做能成吗?” 曹襄怒道:“自然是不成的!这支军队初创,自然有很多的事情要干,我只管领军,其余的事情我不管,都要司马来处理.” 云琅笑道:“既然你的军队全是骑兵,别的忙我帮不上你,改造一下你的骑兵我还是能做到的。” 曹襄摇头道:“怎么改造?马蹄铁已经装上了。” 云琅怒道:“一个个蠢得可以啊,知道有一边马镫很容易上马,怎么就没有想过给战马装上两只马镫? 这样一来不就能空出两只手了? 用双腿控制战马用两只手拿着武器作战怎么也要比一只手有力气吧? 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天啊,知道给战马装单边马镫,难道就不知道装两个,有了两个马镫,骑兵就能站在马背上作战了,也能在马上开弓射箭了,你们总说匈奴人骑着光背马都能开弓射箭,就不想着改变一下? 总是把一条腿垂在马肚子上,你们就不难受吗?” 曹襄,李敢被云琅说的面红耳赤,他们发现事情好像真的是这样的,知道方便一边的腿,却不知道方便两边的腿,确实有些愚蠢。 “一个个傻不拉唧的,让我怎么能低下身子给你们去当司马?老子丢不起那个人啊……” 曹襄咬着牙道:“我先去找人试试你的双边马镫,如果不成我们再算账。” 云琅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如果成了呢?” 曹襄怒骂道:“我知道你看上我的那套掐丝金棋盘了,要是能成,他就是你的。” 云琅大笑道:“你就是一个识情知趣的家伙,放心,以后有了想法继续便宜你。” 曹襄拉着李敢直奔云家的马厩,他们的战马都在云家养着,只是最近不太骑。 坐在二楼的平台上,云琅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 有一个猥琐的家伙守在小路尽头等待与贵人偶遇,有一个傻子正跟老虎搏斗,一次次的被老虎压在地下,依旧乐此不疲,还有两个把别人战马身上的单边马镫解下来,往自己的战马身上装。 妇人们散在田野里愉快的劳作者,有的还唱着歌,乐府的那个糟老头韩泽如果来这里,一定会记录到很多好听的曲子。 半大的小子们更是勤劳,有的在烧石灰,有的在接收野人送来的煤石,有的在山坡草地上放牧,有的跟着孟大孟二侍候家禽,家畜。 至于一整天都不见人影的小虫跟红袖估计穿着连体游泳衣去阿娇家的池子里显摆去了。 如果可能的话,云琅很想就这样生活下去,带着一群本来没什么希望的人,慢慢的变得有希望,慢慢的变得富足,变得有人的模样,这很好。 只是看到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云琅的鼻子就酸涩的厉害,太宰一向怕冷,也不知道他现在躺在那个冰冷的台阶上,会不会感到难受。 云琅觉得自己还必须去一趟始皇陵,找到彻底关上始皇陵的办法,如果不能,他就准备配点火药,把整座陵墓炸塌陷算了。 小虫一拱一拱的在水池子乱刨,白皙的屁股蛋大半露在外面,很有看头。 阿娇现在就盯着小虫的屁股看,怎么看怎么觉得小虫身上的游泳衣很好看,就那么几片布,就把女人最美的身段显露无疑。 这也就是穿在小虫的身上,她还是一个孩子,没胸没屁股的跟男孩子差别不大……如果…… 阿娇低头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从一只大鹅状的羊皮囊上跳下来大声喊道:“大长秋!” 大长秋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咻的一声就出现在阿娇的身边。 阿娇指指小虫身上的游泳衣道:“拿着我的尺寸也做一件。” 大长秋眯缝着眼睛瞅瞅小虫依旧撅着的屁股蛋子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 “给陛下看吗?” 阿娇怒道:“要不是为了你们这些狗奴才有点出头的机会,你以为我会这么没羞没臊的吗?” 大长秋连忙躬身道:“谢贵人怜惜奴婢。” 大长秋招招手,立刻就过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宫女,在他的示意下从水里把小虫捞出来,然后就抬着去了小楼。 穿着一身纱衣的阿娇重新爬上那个天鹅状的羊皮囊,划着水来到一片荫凉处问道:“云琅他们在干什么?” 大长秋蹲在岸边道:“云琅在喝茶,东方朔守在小径处准备与奴婢来一场偶遇呢,霍去病在跟老虎较力,曹襄跟李敢躲在马厩里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贵人,东方朔……” 阿娇睁开眼睛道:“他怎么了?” “听小黄门禀报,东方朔口口声声说有一些有益于我长门宫的谏言奉上。”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又是一个大言炎炎之辈,这些人哪,嘴上说起来头头是道,办起事情来往往会缩头缩脑,无非是一些要我克己守礼,知晓尊卑的话,宫里鹌鹑一样的女子还少了?也没见有谁笼络住阿彘的心。 他们的废话不听也罢。” 大长秋犹豫了一下又道:“卫青去了右北平。” 阿娇的神情立刻就变得有些黯然,一只白皙的手轻轻地撩拨着身下的清水,叹口气道:“终究是要用实力来说话的,卫子夫运气好,有一个能打仗的弟弟,就处处占尽了便宜。 呵呵,你说说,我那些哥哥弟弟们怎么就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呢?” 大长秋笑道:“咱们家隔壁不就住着四个不错的少年郎吗?虽说霍去病,曹襄跟卫子夫干系很深,可是啊,云琅跟李敢却与卫子夫没有任何的干系…… 就奴婢看来,这四人中间,当以云琅的才能为第一,霍去病勇猛刚毅次之,曹襄狡猾多智再次之,李敢落的一个忠谨勇猛最次之…… 放眼整个大汉国,超越他们四人的才智少年不多。” 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总觉得云琅似乎在有求于我们,自从他大病一场之后,这种感觉就不见了,这是何故?” 大长秋笑道:“自然是出了变故,还是打变故,奴婢初见云琅之时,他的眼底还有紫色血斑,这可不是什么病痛导致的,应该是中了剧毒。 他归来之后,日日以胡萝卜清水为食,老奴以为这是一个解毒的过程。” 阿娇皱眉道:“云琅身上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吗?” 大长秋点头道:“很多,比如他的来历,这件事就连陛下都没有弄明白,绣衣使者去了中山国,蔡地,那里的云氏已经因为战乱星散不知所踪。 他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骊山,在这之前,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听说过他,他一出现就非常的引人注目,蜀中卓氏,长平公主,乃至于旁光侯刘颖,丞相薛泽都对此子有很大的兴趣,只是此子后来进入了陛下的视线,那些人才偃旗息鼓,不敢拉拢云琅。 陛下之所以同意将骊山的三千亩土地给他,也是为了就近观察,毕竟,以元朔犁,水车,水磨,马蹄铁这几样东西的贡献,值得陛下为他冒险,忘记他可疑的出身。” “这么说,阿彘把他安排在长门宫附近,就是为了方便护卫我们的羽林军就近监视他?” 大长秋笑道:“不是这样的,云氏现在保有的这块地,是云琅亲自挑选的,看样子,他完全是为了利用温泉,才挑选这里的,与我们做邻居,应该是一个偶然。” 第一五八章 霍去病的野望 第一五八章霍去病的野望 云琅现在不太在乎别人的调查。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就一直在努力的让自己的过去逐渐变得丰满起来。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填空的事情,做一件事情填一个空格,有些人阅历丰富,早早地就填满了空格,有的人阅历单纯,就会慢一些,不过,迟早,这些空格都是要被填满的。 云琅在大汉是不一样的,他前面的空格是按照设想来填的,牵着梅花鹿出现在管道上的那一刻才是按照真实事件来填写的,所以,他的表格很漂亮。 仅仅是一个学问广博的条件,就把他从普罗大众里挑选了出来,然后,再露了两手冶铁,制器的本事之后,他的来历很快就变成了隐士高人的门徒,再加上他平日里偶尔泄露的一两句话,更是坐实了这个身份。 普通人隐居起来让官府找不到,那叫逃户,也叫野人,高人隐居起来不让官府找到那就是淡泊名利的表现。 非常的不公平,却没有地方讲理去。 东方朔是一个有大毅力的人,一个人蹲在小径的尽头待了足足两天,见到了很多的小黄门,也见到了很多的护卫,话说了很多,钱财也赏赐出去不少,只可惜,他依旧没有获得阿娇的召见,这让他是如此的失望。 “你下回再见到小黄门的时候没直接抓起来揍他一顿,说不定你就有见到主人家的机会了。” 曹襄今天胃口大开,捧着一大盆他酷爱的凉面,吃的极为起劲,一边吃,还有功夫给东方朔出馊主意。 东方朔一点胃口都没有,一碗面条已经被他搅成糊糊了依旧没有吃几口。 “小黄门不能动,我回去之后准备找几个优伶试试,那些该死的侏儒跟我拿的俸禄一样,却能天天见到陛下,天下不公莫过于此。” 东方朔确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通过这几天的相处,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个人。 他的知识面并不是非常的宽广,只是,他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胡说八道也能自圆其说。 云琅上小学的时候就从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中知道了一种叫做怪哉的虫子,他至今都不知道这种叫做怪哉的虫子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见到了东方朔本人,他决定求证一下,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怨气所化的虫子,是不是真的被酒浇过之后就会溶解。 “胡说八道!” 这就是东方朔给云琅的回答,非常的确切,也非常的肯定,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怪哉虫。 不过,他的话语里充满了愤怒,估计是不愿意说,而不是不知道。 曹襄凑到云琅身边小声道:“我家的仆役把他不要的老婆给拐走了,他自然很不高兴。” 云琅回头瞅瞅曹家的那个趾高气扬的家仆点点头,有对曹襄道:“你家里都是些什么人啊?” 曹襄端着饭盆抽抽鼻子道:“我家的家仆也比东方朔富裕一些,那个女人正无处可去呢,有人接手,而且家境不错,自然就跟着走了。” “他不是不在乎吗?怎么生这么大的气?” “曹福把那个女人带来云家了……” “哦,你是要羞辱东方朔?” “不是我,是我母亲!她深恨东方朔总是一副骄狂的样子,还在很多时候对妇人口出不逊之言,这一次是要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妇人也有尊严。” “这么说那个良姬只是配合一下?” “嘘——莫要大声,这家伙的女人缘真不错,都要被赶出家门了,那个女人还想着跟东方朔和好。” “他们一个个的是不是脑袋里进水了?用这种法子逼迫东方朔回心转意?你没见东方朔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曹襄撇撇嘴道:“谁知道那个妇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母亲泄愤的目的达到了。” 云琅知道曹襄把事情和盘托出的缘故,他对东方朔的印象很好,不想看他尴尬,又不好戳穿母亲的计划,就告诉云琅,通过云琅的嘴巴来告诉东方朔。 云琅很讨厌当人家的传声筒,不过,看在东方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的份上,决定帮他一次。 就冲着东方朔眨眨眼睛。 本来愤怒的快要炸开的东方朔见云琅冲他眨眼睛,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了两圈。 已经胀红的脸迅速就回归于平静,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刚才只是被怒火蒙蔽了灵智,稍微安静一下,就立刻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联。 再看那个趾高气扬的曹氏家仆,眼中的嘲弄之色就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了。 腾地站起身,冲着大厅外面吼道:“良姬,回家!”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往外走,一个背着小包袱的女子急匆匆的跑出来,迈着碎步低着头跟在东方朔的身后,一步都不愿意离开。 东方朔在马车跟前停下来,笑吟吟的冲云琅拱拱手道:“蒙君款待,东方朔受用之极,下次如果再有这样的宴饮,片言相邀,东方朔即便在千里之外,也将飞马赴会。” 云琅大笑道:“先生何其谬也,山高无声,水深无言,话说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东方朔哈哈大笑,再次朝云琅拱手道:“某家脾性已成,强行改之,只会落人笑柄。 借用云郎妙语——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哈哈哈哈,曹氏家奴何在,速速为某家赶车!” 曹襄在曹福的腿上踹一脚,曹福就立刻弯腰弓背的跳上车辕,挥挥马鞭,就驱车远去。 霍去病丢下饭碗道:“不是一路人,不过,傲上而不欺下也算是一条汉子,就他刚才呼唤那个妇人与他同行的事情,就让某家高看他一眼。” 李敢笑道:“总归是跟妇人纠缠在一起,没什么大出息!就是故事讲的好听。” 云琅笑道:“锥子放在布袋里,总归是要出头的,此人心性坚毅,一两次的失败对他算不了什么,就看他持之以恒的劲头,就该知道,他没那么容易认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舅舅去了右北平,我想同去,却被斥责,舅母也不同意我现在就去北地。 该死的,我何时才能真正的长大!” 曹襄笑道:“你长大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却是成亲,我听说岸头侯已经派人跟我母亲商量你的婚期了……哈哈哈,我估计啊,在你没有生出儿子之前,恐怕没机会出征!” 霍去病恨恨的一拳砸在地板上道:“那就明日成亲,后日生子……” 头天成亲后天生子,这事有难度,即便是真的成功了,生的也是别人家的儿子。 所以,霍去病想要搭上卫青出右北平的顺风车,无论如何都是赶不及的。 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快快长大,他们总觉得成年人的世界要比他们的世界精彩的多。 而老年人却总是盼着时光倒流,假如可能,他们甚至希望自己的时间永远定格在少年世界中。 在少年人无限的渴盼中,秋天终于来了…… 云家在夏收之后种植的糜子跟谷子已经长成,沉甸甸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来晃去。 云家的秋粮并没有像张汤说的那样大幅减产,也不像云琅说的那样丰收。 秋粮的亩产量不过是中平而已。 不过,云家的缫丝工艺却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刘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妇人,在经过云琅三言两语的启发之后,迅速地将多达十六道的缫丝工艺简化到了十一道,这让云家的缫丝速度比以前整整快了一倍。 第一五九章商业化养殖的初级阶段 第一五九章商业化养殖的初级阶段 工艺的简化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减轻了妇人们的劳动量。 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如果在后世,工艺的改进带来的将是产量的飙升,以及利润的大幅度上涨。 可惜,在大汉国,云家的缫丝作坊没有足够多的蚕茧来供他们缫丝。 “少爷,明年的春蚕,我们可以多养一些。” 刘婆的头发梳的光光的,昔日憔悴的模样再也看不见了,脸上多了一些肉,这让她以前看起来瘦长的脸变得圆润了一些。 云琅的鼻子很灵敏,他甚至闻到了刘婆身上有桂花油的味道。 在她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姑娘,看样子是她收拢的小丫鬟。 云琅从怀里摸出一颗从曹襄那里弄来的珠子放在刘婆的手里道:“换换你的首饰,云家的大管事总要有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才成。” 刘婆紧紧地攥着那颗珠子,都快要攥出油来了,她知道这颗珠子的来历,也知道这颗珠子的价值。 “老婆子明年一定养更多的桑蚕,正好,咱家的桑田也能采叶了,这是老天爷让我云家发财啊!” 云琅点点头道:“不管云家发多少财,桑蚕收益里面总有你的半成。这是规矩,从明年春蚕收获之后就开始。” 刘婆的嘴巴哆嗦的厉害,身为云家的桑蚕大管事,她知道这半成的份子是多少钱。 “老婆子就算是拼了老命,也会让云家发这笔桑蚕大财!” 云琅拉着刘婆的手道:“家里就这么个状况,得用的人不多,好好干活,我打算让当初投奔我云家的妇人们都变成财主,哈哈哈,这就要看你们干的怎么样了。” 刘婆犹豫一下道:“老婆子最近也算是见了一些世面,没听说主家给仆役们发钱的,这不和规矩。” 云琅瞅着这个已经从赤贫一族变成半个资本家的妇人道:“云家要那么多的钱做什么?当初收留你们实在是因为看不下去你们受苦。 既然进了云家,那就一起吃好的,也算你们运气。” 刘婆讪讪的一笑,她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不妥。 梁翁扶着帽子走了进来,小心地关上了大门,今天外面的风大,吹得窗棂哗哗作响。 刘婆起身给梁翁施礼,她是大管事,而梁翁现在充当着云氏揭者的身份,也就是管家。 云琅不明白梁翁说的——家里的蛋多的吃不完这句话。 他总觉得只要是食物,在大汉国永远都是不够的。 “少爷,今天咱们家总共收了两千六百八十四颗鸡蛋,十七颗鸭蛋,三百六十一颗鹅蛋。 被孟少爷他们拿去继续孵蛋的种蛋有一百三十四颗,剩下的鸡蛋,鹅蛋,怎么办?” 云琅抓抓后脑勺道:“那就卖掉啊,我当初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鸡蛋值钱着呢。” 梁翁苦笑道:“少爷,太远了,马车运过去之后,就全部磕烂了,会活活的糟蹋掉那些好东西的。” 说着话还小心地指指阿娇家的方向,这老东西在云家一年多了也变得聪明起来了。 老梁说的没错,就现在的马车,现在的路,人坐上去都能颠个半死,指望鸡蛋运过去,就跟梁翁说的那样,走不到阳陵邑就全部弄碎了。 “家里现在有多少颗蛋?” “鸡蛋三万两千三百一十二枚,鹅蛋两千四百七十七枚,至于鸭蛋,全部被孟家少爷拿去孵鸭子去了。” 云琅敲敲脑袋,他不知道梁翁是怎么把鸡蛋的数量精确到个位数的,可是,庞大的数量真是让他吃了一惊。 “以后家里每人每天一颗鸡蛋,你跟刘婆加倍,剩下的蛋我去问问阿娇贵人,她们家能买多少。 先去给我拿二十颗鸡蛋过来,我做点新东西,拿去请阿娇贵人尝尝。” 听了云琅的话,梁翁的眼泪花子都出来了,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谁家仆役每天吃鸡蛋?这样是传出去,人家会说少爷您不会持家。” 刘婆也在边上阻拦,她也认为这事不妥当。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就这么着了,养鸡的没鸡蛋吃不像话。快去给我拿鸡蛋吧。” 梁翁,刘婆见家主心意已定,就千恩万谢的匆匆出门,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小虫听了这个消息撇撇嘴,她每天都吃好几个鸡蛋,如果不是少爷说这东西吃多了不好,她还准备多吃些。 家里的孩子们听到这个消息也没有多大反应,自从家里的鸡开始下蛋之后,他们每天本来就有一颗蛋吃,没什么好新鲜的。 仆妇们的感觉就不太一样了,身为妇人,家里缺粮的时候,她们往往是第一个开始挨饿的,现在,每天都有一颗鸡蛋吃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云琅站在二楼上,瞅着这些激动地妇人,不由得有些惭愧。 其实云家的伙食也就那样,多一个馒头这些妇人感觉不到伙食有什么变化,现在没有多一个馒头,而是多了一颗鸡蛋,她们就觉得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资本欺骗而已。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提着一盆子茶叶蛋来到小路尽头,让守在那里的小黄门禀报大长秋,就说云琅求见。 很快,大长秋就坐着一辆轻便马车过来了,先是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大笑道:“我家侍卫们说你是天下最大的败家子,且让老夫好好看看。” 云琅站直了身子道:“那就好好看看,败家子就是我这样的。” 大长秋摇着头笑道:“阿娇今天都被你的大手笔给惊到了,你云家真的已经富庶到仆妇每天都有鸡蛋吃的地步了?” 云琅笑道:“养鸡的吃一颗鸡蛋算什么,这不,我还特意煮了一些稀罕些的鸡蛋,特意拿来请贵人尝尝。” 大长秋吧鼻子靠近盆子用手撩撩盆子里散发出的热气,笑着道:“糟蹋东西吗,居然用茶叶来煮鸡蛋。” 云琅坐上大长秋的轻便马车道:“等一会尝过之后你就知道味道了,我可是在小火上煮了整整一下午呢。” 阿娇穿着一双绵软的拖鞋,正翘着脚坐在软榻上看竹简,云琅进来了,她也懒得起身,随手指指台子下面的垫子,示意云琅跪坐在那里。 然后放下竹简瞅着云琅道:“你家的鸡蛋真的已经多的吃不完了?” 云琅把盆子给了大长秋,跪坐在毯子上道:“三万多颗鸡蛋,好几千只鹅蛋,总要想个法子卖出去才成。” 正要吃大长秋给她剥好的茶叶蛋的阿娇手哆嗦了一下,顾不上吃茶叶蛋,丹凤眼睁得大大的道:“多少?” “准确的数字是三万两千多,管家记得清楚,我哪能记住那么多。 今年还都是小鸡,产蛋量不高到了明年,估计一天就有五千枚鸡蛋。” 阿娇默默地吃完茶叶蛋评价道:“味道怪怪的,还是鸡蛋的味道,我问你,我要的小鸡,小鹅什么时候能到位?” 云琅苦笑道:“您家里的田地还没有整饬好,没有粮食,您拿什么喂鸡?不多的几只还好,它们自己捉虫子吃就成,几千上万只鸡,中间牵涉的东西可就多了,万一来一场鸡瘟,您可就血本无归了。” 阿娇豪迈的摆摆手道:“总要亏本后才能知道养鸡不易,明年开春,种地,养鸡,养蚕,一样都不能少。 另外,你家吃不完的鸡蛋全部给我,有的是人吃,找大长秋去算钱去吧。” 说完话就重新拿起一卷竹简看,只是目光没有放在竹简上,而是直勾勾的瞅着屋顶,非常的吓人。 第一六零章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第一六零章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不理睬就是阿娇撵客人走的方式,她从小就这样,并不因为高看云琅一眼就有所改变。 大长秋虽然是长门宫的大管事,他对三万颗鸡蛋也没有什么概念,直到在云家看到了慢慢一屋子的鸡蛋,他才明白,就靠长门宫里有资格吃鸡蛋的六个人,没可能把这些鸡蛋全部吃光的。 堆积如山的食物,对大长秋这种见惯世面的人来说,冲击力很大,如果是一屋子的金银,他反而不是很在乎。 手里握着一枚硕大的鹅蛋,大长秋笑道:“明年,长门宫里也能有这么多的蛋?” 云琅苦笑道:“如果阿娇的想法成为了现实,你家的蛋要比我这里多一倍。” 大长秋不断地将手里的鹅蛋抛起,然后接住,慢悠悠的道:“陛下来长门宫三趟了……” 云琅点点头道:“阿娇本来就是绝世佳人。” “与佳人什么的无关,陛下想要美女,什么样的得不到?还不至于为了一个美人在一个月中连续出宫三次,他只是喜欢跟阿娇在一起罢了。 这是他自幼儿时期就养成的习惯,只要阿娇不发火,不纠缠,陛下还是非常愿意跟阿娇亲近的。 一月相会三次,呵呵,宫里面的那些妃子,夫人都没有这样的荣幸。” “一枚鸡蛋五个钱,鹅蛋十个钱您看如何?” 宫闱秘事不适合云琅这样的外人听,云琅不知道大长秋为什么要跟他说起这些,云琅还是决定不说这些事为妙。 大长秋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难道不觉得陛下临幸长门宫比你这几个鸡蛋更重要吗?就陛下赏赐下来的钱,就比你养十年鸡赚的钱要多。” 云琅皱眉道:“不觉得,陛下有钱,可是陛下的钱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还不是百姓耕种种出来的,商贾经营买卖出来的,工匠做工做出来的。 货物与铜钱相等的时候铜钱才算是钱,才算是有价值的,一旦没了类似鸡蛋一类的货物,陛下有多少钱也没用啊。 所以,我们现在只谈一个鸡蛋五个铜钱,余者不谈。” 大长秋愕然道:“似乎有点道理,你的意思是从今后阿娇就不该要陛下的钱?” 云琅皱眉道:“没必要用那些赏赐下来的钱,阿娇越是把自己看的高贵,她的地位也就越超然。 无所求,便不会受制于人。” 大长秋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比司马相如高明一百倍,这些蛋就按照你说的价钱的一倍算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我觉得我也很高贵!” 大长秋大笑起来,指着云琅道:“阿娇说你看似谦卑,实则高傲无比,果然如此。” 云琅陪着笑脸道:“已经活的不容易了,要是再为钱弯腰,那就太不值了。” 大长秋叹口气道:“人还是活的有骨气一些比较好,虽然会损失一些东西,却落得一个痛快。 老夫这等阉人就没机会挺直腰板做人了,那一刀,把什么精气神都给割掉了。”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尊敬的一个人也是阉人……他的精气神可没有丢掉。” 大长秋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云琅一眼,发现他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丝哀痛之色,就不再问了,拍拍他的肩膀,就出了仓库。 刘彻的桌案上放着两枚蛋,一枚鸡蛋,一枚鹅蛋,这两颗蛋非常的普通,跟集市上的鸡蛋,鹅蛋没有任何的区别,刘彻却看的很仔细。 张汤跪坐在垫子上,低着脑袋瞅着地面,随时准备回答皇帝的问题。 半晌,刘彻才抬起头道:“这么说,还真的有人家鸡蛋,鹅蛋到了吃不完的地步?” 张汤连忙道:“至少云氏就是,微臣亲自查看过,他家的鸡蛋,鹅蛋已经装满了一间仓库。 即便如此,云氏的家仆还每人,每日有一颗鸡蛋的份例,微臣已经求证过了,属实。” 刘彻抬起头瞅着未央宫高大华丽的藻顶幽幽的道:“阿娇说她近日采购了一大批鸡蛋,问朕要不要,还说一枚鸡蛋十个钱,一枚鹅蛋十五个钱,还需要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更需要朕派人去长门宫去拉。 你来告诉朕,阿娇什么时候开始干商贾的勾当了?” 张汤忽然想起云琅以前问他关于商贾定位的为题,微微一笑,拱手道:“长门宫如今正在开垦荒地,兴修水渠,移栽桑苗,动静很大啊,如此一来,长门宫也就算得上是自耕农,农户粜卖一点鸡蛋,鹅蛋怎么就成商户了?” 刘彻的脸上露出笑容,又问道:“阿娇给的鸡蛋鹅蛋价格你觉得怎么样?” 张汤呆滞了一下,连忙道:“有些霸道!” “哈哈哈哈哈……” 刘彻的大笑声顿时就在未央宫里轰然响起。 “未必,朕刚才找人查看了宫里的采买记录,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朕每日里吃的鸡蛋,一枚竟然需要二十钱,内库居然就这样支应了,给朕的理由是朕吃的每一颗鸡蛋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余枚鸡蛋才能挑出一颗,所以二十个钱的买价并不算高。 张汤,你觉得内库管事们说的有道理吗?” 张汤俯首道:“正该如此!” “咦?你平日里不是最恨贪渎之辈吗?今天怎么就转性子了?” 张汤直起身子拱手道:“事关陛下衣食安危,多靡费一些,臣以为没有什么不妥。” 刘彻继续靠在巨大的锦榻上,仰着头幽幽的道:“当年先祖文皇帝为了减少宫中靡费,曾自耕籍田,以供赀盛,朕几乎忘记了这样的事情,如今,阿娇准备效法文皇帝自食其力,朕以为可!” 说完话又看看桌子上的两颗蛋道:“云氏立寨不过一年多,能做到这种地步,实属难得,这就是一只有本事的猴子,总是在那里跳弹。 你看紧一些,莫要让他行差踏错,待他长成,朕自然会重用,大汉国国土广袤,朕不怕有更多的人才跳出来。” 张汤俯首应道:“喏!” 一队宦官来到了云家,大长秋大刺刺的走在最前面,来到云家的仓库跟前,指着里面的鸡蛋道:“给老夫数仔细了,少算一枚,老夫就拿你们的脑袋算账!” 仓库里的货物已经是长门宫的了,云家仆役自然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梁翁很想帮忙去数一下鸡蛋,鹅蛋,毕竟,又过了好几天,家里的鸡蛋,鹅蛋又多了不少。 清点完数目,大长秋瞅瞅梁翁,见梁翁没意见,就算是同意了,指着两辆拉钱的马车对梁翁道:“你家一辆,长门宫一辆,随便挑一辆吧!” 梁翁干惯了铁匠,对于重量非常的敏感,瞅了一眼两辆马车压出来的车辙,果断的选择了一辆车辙更深的马车。 大长秋笑道:“果然有云氏风范!” 说完就轰走了那些拉鸡蛋的黄门,找自家的车夫赶走了一辆马车,看样子是不打算把马车还给皇帝了。 云家自然不敢这么做,梁翁用最快的速度找人把一车铜钱搬下马车,手里抓了一把把的铜钱,往那些小黄门的袖子里塞,家主说了,这是一桩长久买卖,可不敢把人都得罪光了。 大长秋走了,小黄门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个个面露笑容伸直了胳膊等着梁翁往他们的袖子里装钱,这才是跟皇家做生意的模样。 长门宫大长秋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买卖!! 一个黄门首领模样的人悄悄地问梁翁,能不能以后直接跟云氏交易,避开长门宫。 梁翁小声道:“您这么想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氏哪里敢忤逆长门宫啊,您也看到了,有大长秋在这里,这件事恐怕是做不成的。” 黄门瞅瞅不远处的长门宫,沉重的点点头,他也觉得这个主意不是很靠谱。 第一六一章安宁的日子 第一六一章安宁的日子 梁翁跟黄门约定,每隔十日就来云家拉一次鸡蛋,中间就不找大长秋了,直接把一半的钱交给人家就成。 有大长秋在,很多别的交易根本就无法继续进行。 梁翁拉来的铜钱都是散钱,哗啦啦的堆在屋檐下面,这一次拉来的钱成色不错,小虫,跟红袖两个带着三个妇人忙着把钱一个个用麻绳串起来,这样好存放。 小虫捡起一个钱,就对着太阳仔细地看,然后再一脸陶醉的串在绳子上,被父亲呵斥了一顿之后,才开始认真的串钱。 云家久很少有这么大量的铜钱进账,蚕丝全部被云琅跟张汤换成了粮食跟牲口,说起来,卖鸡蛋的钱才是云家第一笔正经的收入。 粮库里的粮食很多,多到云琅都数不过来,这东西就是安定人心的定海神针。 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在大汉国尤其如此。 对大汉国的人来说,家里的房子,库房里的粮食,满地乱跑的家禽,家畜,以及田地里正在生长的庄稼,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至于钱,有没有关系不大。 同一时间,阿娇也在数钱,还兴致勃勃的,这也是她第一次靠本事赚的第一笔钱。 至于以前,她对钱就没有什么概念。 “这些钱能买十头牛吧?”阿娇瞅着面前的好大一堆钱,不懂装懂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苦着脸道:“最多能买两头牛,还不能是壮牛。” “这么多钱呢!” “如果是吃的肉牛,买十头没问题,如果是耕地拉车的熟牛,最多两头。” 阿娇惋惜的瞅着地上的钱道:“太少了。” 大长秋可不敢打消阿娇的积极性,连忙道:“上户人家一年都赚不到这些钱,咱们只是过一遍手,就能有这么多的入息,已经很好了,再说,这可是一大笔活钱,每隔十天就有一堆。” “明年,明年我们要赚多多的钱,最好把整个长门宫都给我装满!” 大长秋狠狠地点点头道:“一定要装满!” 阿娇笑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有了异样的神采。 大长秋看着阿娇的肚子,暗自道:“如果你腹中有了陛下的骨肉,装满钱的长门宫算什么。” 初秋过后,就是中秋,大汉人没有过中秋节的习惯,秋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就逐渐变得一天冷似一天。 长空中开始有了一声声的雁叫,云家饲养的鸭子,也在水面上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追随那些大雁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只可惜,它们的翅膀上的大羽毛全部被孟大,孟二给铰了,不论它们怎么呼扇光秃秃的翅膀,也没能从池塘上飞起来,倒是滑动的轨迹把池水搅得满是涟漪。 孟大,孟二兄弟两饲养的两只鸭子却振翅飞走了,两兄弟明明知道是这个结果,却追着飞走的鸭子足足跑了五里地,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鸭子是早上飞走的,傍晚的时候,孟大,孟二才回来,两人身上脏的不成样子,见到小虫在发晚饭,就想凑过来吃饭,小虫的大眼睛一翻,两兄弟就哆嗦一下,赶紧去水渠里洗澡。 洗完澡回来之后,小虫已经准备了两份饭,装的高高的白米饭上还多了一根油汪汪的鸡腿。 孟大一边吃饭,一边对小虫道:“小虫,你做我婆娘吧,我保证对你好。” 正在磕着炒熟的麻籽的小虫大眼睛翻一下道:“你有婆娘,少打我的主意,我才不要嫁给傻子呢。” 孟大连忙放下勺子道:“我不傻,少爷说了我不傻,我会养鸡,养鸭子,养鹅,正在学怎么养猪,养牛,以后能养活你,我不要家里的婆娘,我要你当我婆娘!” 这样的话孟大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小虫吐掉嘴里的麻籽皮笑道:“好啊,等你没婆娘了再说。” 孟大第一次说的时候,小虫只是羞怒,这话被执着的孟大说了一百遍之后,她就懒得跟孟大纠缠了,只是随口敷衍。 孟大听小虫同意了,就嘿嘿的笑着,低头用力的往嘴里塞米饭。 “没书看啊!” 云琅丢下手里的竹简,遗憾的对守在一边做刺绣的红袖嘟囔一句。 红袖抬起头看着少爷道:“您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 “两千多斤重的竹简能看多长时间?知道不,你家少爷我无聊的连历法都看了两遍。” “可是,霍家小郎,李家小郎,曹家小郎家的书您也看完了,现在,长门宫里的书您又看完了,咱们想找书就不容易了。” 云琅懊恼的道:“百十万字放在以前,是你家少爷一星期的阅读量,如果痴迷一些,两天都用不了…… 现在,你家少爷看书,不再是以字数来论了,而是以一天看了几担书……惨啊!” “您比那个东方朔博学多了。” “废话,我看书看得胳膊都粗了,能不比他博学吗?” 云琅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懒懒的从躺椅上站起身子,觉得自己身体都快要生锈了。 同时,生锈的可不光是身体,脑子好像也变得非常的不灵光,在这么下去,云琅认为自己可能就要废了。 “您应该自己写本书。”红袖放下绣花针欢喜的道。 云琅摇摇头道:“算了,我脑子里装的东西跟你们装的不一样,安卓系统跟苹果不兼容,就算是写出来了,别人也不会赞同,只会认为我在妖言惑众。 这年头写书太可怕了,动辄有掉脑袋的危险,露巧不如藏拙,我们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算了。” 红袖点点头,她可听不懂什么安卓,苹果的比喻,却对云琅藏拙的说法深以为然,听母亲说,来家就是处处争先才被皇帝抄家灭族的,她可不希望云家也遭受这样的厄运。 去年的时候,云家的田野上浓烟滚滚,今年,云家跟长门宫的田野上一起浓烟滚滚。 昔日碧绿的原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被平整好的土地。 云琅带着老虎,在荒原上散步,一只梅花鹿呦呦的叫唤着从远处跑来。 老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头该死的母鹿来了,它今天刚刚洗过的澡应该是白洗了。 云家的鹿场,就是靠这头母鹿到处诱骗过日子呢,云琅还不允许老虎把她给吃掉。 母鹿跑过来,也不理睬云琅,就欢喜的在老虎身上蹭来蹭去的,老虎一脸的忧伤,任由母鹿把身上的虫子,杂草,尘土蹭到它闪闪发亮的皮毛上。 母鹿无礼的嗅他的屁股的时候,老虎才一巴掌把这头无聊的母鹿拍开,然后,这样的游戏就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田野里已经枯黄一片,一小块甜菜叶子正在慢慢变红,这是云家未来的大进项,云琅扒拉开肥厚的甜菜叶子,瞅着底下肥厚的根茎,非常的满意,种子已经收了两茬,每一包种子都有记录,接下来就是找含糖量最高的根茎,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甜菜。 在云家的另一边,十几个人正拉着绳子丈量土地,为首的老汉云琅认识,是曹家的揭者曹胜,远远的看见云琅在田野里瞎逛,就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滚过来行礼。 “怎么,曹襄真的把地换过来了?” 曹胜肥胖的脸上满是油汗,堆满了笑容道:“换过来了,换过来了,七千亩上田换了这里三千亩荒地,别人都说我家侯爷是败家子,他们知道个屁,只有我们这些常来云家庄子的人才知道这笔买卖有多划算。 您看看,长门宫里的贵人不也开始开荒了吗?” 第一六二章歇斯底里(四更求月票) 第一六二章歇斯底里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示意曹胜继续去丈量土地,他带着老虎母鹿继续在田野上漫步。 秋高气爽之下,又站在宽广的原野上,云琅就难免会生出几分思古的幽情来。 刘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矜持,外人有好的地方,立刻就拿来以为己用。 大一统的国家就要有大一统的气势,刘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者,他才不管那些东西是大秦的,那些东西是赵国的,那些东西是楚国的。 只要有用,刘邦连父亲的肉都能吃。 就是在这种性子的驱使下,大汉国迅速地凝结了所有人的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重新演化出一种新的文明,这个文明就叫做大汉文明。 在大汉文明之前,中华家的图腾,理念已经完成了,只是经过春秋战国五百五十年的战乱割据,又衍生出来了很多偏僻的文明。 当人们以为战国的状态将无休止的延续下去的时候,大秦国横空出世,最后一统天下。 此时的大秦所占据的土地,已经远超上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周。 只是始皇帝还没有来得及转换自己的战国思维,大秦就轰然倒塌了。 文景两位皇帝最大的功勋不是施行了轻徭薄赋的国策,而是利用有限的几十年,彻底的消化了战国以来遗存的纷争。 如果说大秦国,还有人打着恢复什么赵国,楚国,燕国,齐国一类的口号揭竿而起。 到了大汉,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即便有也是什么奔豕大王一类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文景之治下,已经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些已经消失在烽烟中的战国诸雄了。 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的帝国逐渐就成形了。 脑子骨碌碌的转了很久,云琅就觉得心旷神怡,很久不动脑子,人会变得痴呆。 现在既然已经活动了一下脑子,看什么东西都顺眼。 就算是衣衫褴褛的野人,这时候看起来也觉得很亲切。 野人们对云家的老虎已经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了,这一年多以来,老虎干的最凶悍的一件事情,就是一爪子拍掉了某一个家伙的半个屁股,这还是某个家伙想要偷偷进云家的结果。 不知什么时候,在距离云家不远的官道上,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这个集市里面主要的货物就是煤石,骊山的北坡上有一片很大的煤石层,野人们就是靠挖掘这些煤石拿来卖,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 现在挖煤石的野人越来越多了,云家跟长门宫用不了那么多的煤石,于是,这个小小的集市也就成形了。 大汉的炉子都是土炉子,要嘛就是火盆,再讲究一些的人家就用铜炉,这三种炉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用来烧柴火跟木炭。 大汉人用铁炉子烧煤炭的习惯,是卓氏铁器作坊弄出铁炉子,贴烟囱之后才开始的。 煤石比木柴耐烧的太多了,也便宜的太多了,于是,这种小范围使用的炉子,在煤石开始多起来之后,也就盛行于长安,阳陵邑了。 云琅带着老虎母鹿笑咪咪的瞅着热闹的煤石交易市场,这个市场上,云琅不但看到了有贩卖一些吃食的小贩,更看到了军酒税司的税吏。 那些背着煤石过来交易的野人,似乎并不害怕这个穿着官服腰胯宝剑的税吏,每交易过一背篓煤石之后,就会往税吏面前的一个箩筐里丢两个铜钱。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官府对野人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不再拿他们当野兽对待了。 自从去年那场大饥荒开始之后,刘彻放开了上林苑不许外人轻易进入的禁制,准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自己寻找果腹的食物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设置什么禁制,直到现在百姓依旧可以进入上林苑而不用担心会被羽林军驱赶出去。 这对野人也是一桩好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外面的人交易的机会。 手里有了钱的野人,就会趁机在这个小小的集市上购买一些平日里吃不到的食物,或者用煤石换取一卷麻布,然后就重新走进了荒野。 那些专门收购煤石的商贾们,已经在路边搭建了很多的棚子。 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云琅相信,一旦这些试探着收购煤石的商贾有了赚头之后,这些简陋的木头棚子很快就会变成一幢幢的房子,这里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热闹的露天集市。 如果时间够久,煤石够多,这里就算是变成一座新城市云琅也不感到奇怪。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就看见曹襄摊开了四肢,有气无力的躺在台阶上晒太阳,他身上的甲胄都没有卸掉,两条腿上全是污泥,在他脑袋边上坐着云家的茶博士侍女,弄好一杯茶,吹凉了,就倒进曹襄的嘴里。 老虎走过去,低头在曹襄的脸上嗅嗅,就被曹襄烦躁的一把推开。 云琅坐过去,拿了一杯茶道:“怎么会这么狼狈?” “公孙敖,我要杀了他!”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可不太容易,他把你怎么了?” “我娘请了公孙敖来帮我训练长门宫卫。” “哦,明白了,公孙敖是不是连你一起给训练了?” “是啊,今天跟长门宫卫们一起穿着铠甲,背着两把长刀,一柄长矛,十五斤粮食,走了整整五十里……好好的大路不走,那里难走,那里有水坑他就要求我们走哪!” “这是你自找的,你曹家好好的文官不当,怎么想起当将军了? 这句话我藏肚子里好久了,早就想问你,萧规曹随就是你家祖宗干的漂亮事情,你怎么就不能接着随呢?” “你知道个屁啊,文官早就不吃香了,全部变成了看皇帝眼色行事的傀儡。 现在一个侯爵要是没了军功支持,爵位迟早会被撸掉,你以为曹家就我一个人? 好大一家子呢,有资格进灵堂的男子就不下四十二个,平阳侯府如果没了爵位,立马就是树倒猢狲散的下场。 曹家也就很快从显族沦落成豪族,最后变成平民,这个后果我这个家主承担不起啊!!!” 云琅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为了家族,你这个大病初愈的人就一定要上战场?” 曹襄怒道:“成不了百战百胜的大将军,我战死还不成吗?一样能保住爵位不失。” 人一旦歇斯底里了,就开始不讲道理,对别人不讲道理,也不跟自己讲道理,只想痛痛快快的宣泄一下。 霍去病说自己会成为一个英明的统帅,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因为他身上有成为名将的所有特质。 他刻苦,他勇猛,他无畏,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情绪,知道研究敌人的心态,知道从自己名将舅舅那里汲取一些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成为名将,可能性很大。 曹襄就不一样了,他祖上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成为无敌统帅的基因,只给了他一个体弱多病的身体,跟一个与他能力丝毫不相配的高贵爵位。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妇人围绕着,在柔声软语中被呵护着长大,少年时的一场大病,几乎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让他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一场梦。 当云琅救活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的梦想也开始复苏,只是在开始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被公孙敖给了当头一棒。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是否是正确的,就这个看似很合理的怀疑,云琅就知道,曹襄想要成为一个名将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了。 “我把所有人都赶走,你尽情地哭一会,哭够了我们就开饭。” 云琅站在曹襄的头顶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就让院子里的人全部出去。 第一六三章别把自己当人 第一六三章别把自己当人(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柱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 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的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的马确实不错,这么久才追上,真的了不起。”曹襄在两匹马擦身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夸赞。 当游春马原本散开的呼吸白雾,变成柱状的时候,军营已经近在眼前了。 云琅放缓了马速,让游春马自己慢慢的从疾驰改变成慢跑,最后缓缓走到营寨前面,等先到的曹襄报名入营。 大汉国的军队规矩多,并且能持之以恒,即便是以后到了黄巾军造反的时候,大汉国的军队依旧强悍无比。 这也就是那句——国恒以弱灭,汉独以强亡的出处。 此时天色大亮,军寨大门已经大开,一队七百余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公孙敖坐在马背上,如同一座雕像,在他的身后,一个壮汉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大汉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曹襄跳下马扯着嗓子大吼道:“军校曹襄报名入列!” 云琅赶紧也跳下马接着喊道:“军校云琅报名入列!” 公孙敖用玩味的眼神瞅瞅曹襄,云琅,挥挥马鞭子道:“入列!” 鼓声停止,公孙敖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经历了昨日一番苦熬,还以为会有几个怂包今天不敢来,没想到今日反倒多了一个。 哈哈哈……有种! 耶耶最喜欢有种的汉子,更喜欢看那些自称有种的汉子,在某家手下变成一滩烂泥。 别以为你们不是羽林军,耶耶就会放过你们,既然你们要去疆场厮杀,耶耶的手就不会软。 哈哈哈,只有过了耶耶这一关的汉子,才有资格去疆场跟匈奴人杀个你死我活,才有资格拿着匈奴人的脑袋去博取他的战功。 听清楚了,想要过耶耶这一关!你们就别把自己当人!” 长门宫卫一起捶着胸甲吼道:“喏!” 公孙敖笑了一下道:“既然都认为自己是好汉,那就先给耶耶练出一副铁脚板出来!” 一串号角声响起,八个羽林军校尉背着红旗就率先离开了军寨口,其余长门宫卫紧紧的跟上,唯一的差别就是羽林校尉们全部骑着马…… 跑步是云琅的强项,虽然身上的装备重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的。 曹襄小声道:“这个家伙昨日就是这么折磨我的。” 云琅小声道:“留着力气应对今日的考验吧,我估计今天的操练一定比昨日更狠!” 第一六四章不准在水中哭泣 第一六四章不准在水中哭泣(敬请关注——孑与不2) 太阳西斜的时候,云琅扶着曹襄慢吞吞的从荒原深处一步一步的步挪回来。 很奇怪,曹襄今天没有想哭的意思,反而笑的非常开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对云琅道:“现在你知道公孙敖就是一个牲口了吧?” 云琅摇摇头,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特种兵训练的场景,今天只是普通的负重野跑而已,真算不得什么。 “今天还不够狠?” “如果公孙敖只有这两下子,他训练不出什么好军队。” “你是说,如果这支军队落到你手里,我现在的下场会更惨?” “对啊,负重五十里奔跑,真不算什么,当年魏国吴起挑选魏武卒的时候,可是负重百斤,奔行百里者为优。” “你能做到?” “估计不成,会被累死!” 两人一言一语的慢慢走上大路,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素质而言,长门宫卫中的哪一个都比他们两人强。 “我想坐一会。”曹襄瞅瞅四下无人,就对云琅道。 “不成,按照规矩,停顿,屁股落地为失败!” “没人看见!” “我能看见你,你能看见我。” “天老爷啊,你会卖我?” “如果是这事,一定会!” “你真我的挚友……” 曹襄抱怨着,依旧一步步的挪动着,他很聪明,对于聪明人来说,偷懒的后门被堵死了,继续勤奋将是最好的选择。 又走了半个时辰,羽林军营遥遥在望,曹襄舔一下干涩的嘴唇对云琅道:“你还有水吗?” 云琅晃晃水葫芦道:“没有了。” “中午路过那个泉眼的时候,怎么就忘记灌水了。” 云琅怒道:“我灌了,是你担心负重没灌水,我的水都被你喝光了,我就喝了一口!” 曹襄咧咧嘴笑道:“回去请你喝葡萄酿,加了冰那种。” “现在拿出来才算是有诚意,回到家里你以为我就弄不到加冰的葡萄酿喝?” “告诉你啊,喝葡萄酿这种东西,最好喝别人的才畅快,喝自己家的实在是太心疼。” 两人谁都不敢停止说话,他们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只有不断地说话,才能分散一下**的疲惫跟痛苦。 公孙敖赤身**的躺在一张躺椅上,别人看他总是会把目光落在他比常人更加雄壮的家伙上。 云琅没兴趣看公孙敖遛鸟,目光落在躺椅上,看躺椅的式样,应该是从云家拿来的。 两条毛茸茸的大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黝黑的腱子肉一疙瘩一疙瘩的,这副模样,比他穿上铠甲看起来还要吓人。 手里端着一个黑陶大碗,一口一口的喝着碗里的东西,意态悠闲。 见云琅跟曹襄两个相互搀扶着走过来了,就嘿嘿笑道:“军中规定,不得相帮,你们今日的操演不过关!” 曹襄早就没了争辩的心思,毕竟一大群长门宫卫们看着呢,不过,他们过的也不轻松,一人手里握着一柄巨大的木槌,正在用力的捶着一根根大腿粗的木头桩子,木头桩子入地三尺才算是合格。 “不要停,他在故意激怒你们,好浪费你们的时间,现在抓紧砸木桩子!” 霍去病熟悉的声音从一边传过来。 霍去病,李敢从一边走过来,一人手里拿着一柄木槌,分别给了云琅跟曹襄,半拖半拽的将两人弄到最远处的两根刚刚入土的木桩子跟前。 “半蹲,腰背挺直,木锤动,全身动,腰发力,腿支撑,木锤上扬,提走半身,木锤下落,双脚不动,捶捶连环,最为省力,这是口诀,一定要记住了。” 只要不动双腿,曹襄觉得自己还有力气,论起锤子重重的敲击在木桩子上,木头桩子颤抖了一下,下降了一寸。 曹襄大喜,看来砸木头桩子不是很难,一锤子一寸,三十锤子就应该能完工。 霍去病,李敢,见曹襄开始疯狂的砸木头桩子了,叹口气就把目光转向云琅。 云琅很悠闲的从怀里取出一副麻布手套戴上,手套制作的不错,手掌指头肚子的地方特意垫了一层薄薄的兔皮,而且非常的贴合他的手掌。 带好手套,就拎着锤子试验一下,感受一下分量,然后按照霍去病说的口诀,双腿半蹲,木槌在身后抡了一个半圆,然后就吐气开声,重重的砸在木桩子上。 他并没有停,趁着锤子被反弹了起来,双手紧握锤柄,待锤子下降的时候,趁势发力,让锤子再一次转了一个圆圈,狠狠的砸在木头桩子上,木头桩子猛地下沉,云琅再次借力…… 让木头桩子下沉一尺,是最简单的,云琅一连砸了百十锤子,感觉胸口发闷快要吐血了,才停了下来。 槌子丢在一边,双手扶着膝盖,眼前一阵阵的发黑,金星乱冒,汗水顺着下巴,鼻尖,眉毛胡乱的流淌。 曹襄嗷嗷的叫着如同一只疯狗,木槌雨点般的落在木头桩子上,像发泄多过像训练。 一锤比一锤艰难…… 云琅眼看着木头桩子上的红线没入地面,双手松开了木槌,两只手颤抖地如同寒风里的枯叶。 曹襄比云琅还要先完成训练,只是他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嘴角有白色的口涎流出来,两只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天空,一动不动。 霍去病提着一桶水浇在曹襄的脸上,曹襄打了一个激灵,一口悠长的气息终于从鼓鼓的胸腔里吐了出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想哭,只是这家伙拼命地扭过头找云琅,如果云琅哭了,他一定会哭的天昏地暗! 云琅当然不会哭,他把脑袋埋在木桶里,好让自己快要炸开的脑袋平静下来。 “你耍赖,不准在水桶里流眼泪……”曹襄带着哭腔怒吼道。 说着话,就爬到一个水桶跟前,也把脑袋栽了进去,身体一抽一抽的,抓着水桶边缘的手血迹斑斑。 公孙敖甩着胯下的不文之物走了过来,瞅瞅地上的木头桩子,再看看一边的霍去病跟李敢道:“下不为例!” 云琅喘息着道:“将军,卑职好歹也是军司马,你身上不着存缕,坦率而行,是不是有碍观瞻?” 公孙敖喝了一口酒道:“耶耶还在军中喝酒了,看不顺眼就去弹劾,君命没下来之前,耶耶就算是放屁,你也要给耶耶好好的闻着。 今天的操演你做的还是不错的,虽然更像是一个娘们,骨头还是硬的,只要你熬过操演,来羽林军中就职,耶耶也捂着鼻子认了。” 瞅着公孙敖一瘸一拐的扭着黑屁股蛋子走了,云琅问霍去病:“将军一直这么没遮拦吗?” 李敢小声道:“我们听说,将军在疆场上睡觉,一定要跟母马在一个帐篷,至于要母马干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霍去病怒道:“道听途说之言,你也信?” 曹襄一下子就把脑袋从木桶里拔出来大声道:“信,耶耶信,谁不信谁是骡子!” 霍去病瞅瞅天色,对云琅道:“军寨马上就要关闭了,你们快点回去吧。” 话音刚落,沉重的鼓声就响了起来,霍去病,李敢两人胡乱拍拍云琅,曹襄的肩膀,就快步回军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军寨外面的一大群人就不见了。 一个长门宫卫,把两人的战马从军寨里牵出来,小心地把他们搀扶上马,施礼之后就回了军寨。 曹襄勉强在马上挺直了腰板道:“有效果了,长门宫卫以前很恨我,现在肯帮我们牵马了。” 云琅强忍着腹中的饥饿,对曹襄道:“对他们好一些,最好能称为兄弟,这样,你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第一六五章莽夫 第一六五章莽夫(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从军,是一个苦差事,云琅有吃苦的思想准备。 在这个法律还处在野蛮状态的时代里,黑店,强盗多如牛毛,个人的武力高强与否还是非常重要的。 游走天下的读书人,不会击剑,不会骑马,没有过人的胆识是不成的。 太宰的身体埋葬在了始皇陵,云琅就觉得自己跟大秦的关系已经划上了句号。 反汉复秦这样的大事,无论如何也不该是他的责任。 这个世界很精彩,他还没有看够…… 骑在马上的两个人都没什么说话的兴趣,好在云琅的游春马对回家的路很熟悉,晃晃悠悠的带着他们回家。 老虎蹲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看见云琅回来了,从山坡上扑了下来,云琅的坐骑跟曹襄的宝马,都不安地停下脚步,也不敢跑,跑了之后被老虎追上后果更严重。 曹襄不安地对云琅道:“你家的老虎喜欢蹲马屁股上这是从哪来的习惯?” 云琅懒懒的道:“反正不是跟我学的,你要是不想让老虎蹲在你的马屁股上,就给它弄一匹马吧。” 曹襄两只胳膊抬不起来,只好用脑袋顶顶老虎的下巴道:“你能不能下去,你太重了,我的宝马可驮不动我们两个。” 老虎对曹襄的话自然是置若罔闻的,继续蹲在马屁股上巡视他的领地。 当两人重新躺在温泉水渠里的时候,谁都不想说话,一天的操演,已经把他们不多的精力完全消耗光了。 “阿琅,谢谢你……”曹襄冷不丁的说出一句感谢话。 “应该的,我有我的目的,不是专门陪你吃苦。” “我知道,你做事目标永远都非常的明确,我知道你这么干一定有你的道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至少,我才是你参与操演的始因。” 云琅小心地把身体往外挪了一点,这家伙总想靠近他。 最后一排南飞的大雁走了,骊山就开始落霜了,云琅总是吹不好笛子,曹襄这家伙却对长萧非常的擅长,在羽林军寨一曲《夜月》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 天太冷,公孙敖没办法遛鸟了,所以,他今天也穿的整整齐齐的。 霍去病的箭法高超,即便是在黑暗的环境下,也能将羽箭一支支的钉在几乎不可见的箭垛上。 李敢的箭法也好,只是四担的巨弓让他不能连续射击,可是他射出的每一支箭都带着摄人心魄的尖啸。 公孙敖随手丢出酒碗,一支羽箭就击碎了酒碗,碎陶片字乱飞,每次,曹襄都要怒视公孙敖一眼,这混蛋根本就是故意的。 长门宫卫们完成了操演,被淘汰的只有四人,不是这四人不能完成操演,而是这四人根本就无心参与操演。 曹襄解除了他们的军职,这四人痛哭流涕,却感念曹襄的仁慈,大礼叩拜之后就离开了军营,开始自己平民的生活。 不论是曹襄,还是云琅都没有问他们为什么会心不在焉,就算他们有天大的理由,军营里也不能留他们继续瞎混。 军队终究是要上阵的,心无旁骛才是一个好的战士,牵挂太多,会伤害到别的将士。 当酒碗的残渣再一次掉在脑袋上,曹襄怒道:“公孙敖,你要干什么?” 公孙敖又将一个酒碗丢上半空,冷冷的道:“我看到两个乱滚带爬才通过操演的混账,马上就要统带七百六十二个好汉,耶耶心中有气,不服!” 云琅丢下笛子用袖子遮盖着脑袋无奈的道:“牵连我做什么,我是来让自己变得强悍的!” “呸!想要变强悍,那就拿出真正的本事来,总是投机取巧算怎么回事?” “我哪里投机取巧了?别人跑五十里地,我也跟着跑五十里地,别人砸木头桩子,我也跟着砸木头桩子,别人骑马两百里奔袭我也骑着马跑了两百里……” “住嘴!别人跑五十里地用一个半时辰,你们用两个半时辰,别人砸木头桩子三百锤到位,你们用了多少锤子? 还两百里奔袭,骑马骑的快要断气的人真是罕见啊!射箭勉强上箭垛,还有脸用弩箭!! 一千次劈杀,两千次刺杀,一千次挥盾,你们完成了那样? 居然有脸说长门宫卫的标准就是这样,耶耶的,长门宫卫们是好样的,就是你们——你们是长门宫卫的耻辱! 这也就是在长门宫卫,这支军队不受老夫管辖,如果在御林军中,每日的惩罚鞭子,早就把你们抽成一堆烂肉了。” 公孙敖是标准的大汉军人,一般人家不这样称呼他,都叫他武夫。 这种得罪人的话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是真正的没脑子。 这样的人冲锋陷阵很不错,真的拿来当将军使唤,是非常不正确的。 好在刘彻非常的知人善任,不让这个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家伙领兵打战,只允许他训练军卒。 曹襄的鼻子已经快要气歪了,云琅瞅瞅曹襄那双在夜色中显得绿油油的眼睛,就知道公孙敖这家伙已经跟曹襄算是结仇了。 霍去病拖走了已经喝高了的公孙敖,李敢来到云琅身边道:“他就是口快一些。” “他是在嫉妒!” 曹襄阴恻恻的道。 “公孙敖与家父是好友,我不好说别的。” 云琅笑道:“你父亲如果想要马上封侯,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尤其是直言不讳的习惯一定要改掉。” “军人不就是这样的吗?”李敢不解的问道。 “可是侯爷不是这样的,灌夫,窦婴是怎么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家父为人豪爽……” “在军营里豪爽没错,回到家里就不要豪爽了,我听说你父亲自封为神箭将军,有人已经暗地里称呼你父亲为箭侯,你觉得这是好事?” “有这种事?”李敢大惊。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这首诗给你了,你可以传出去,夸赞你父亲箭法如神就好了,不要自封什么箭侯,你都自封了,你认为皇帝还会封赏你父亲吗?” 云琅打了一个酒嗝,慢条斯理的给李敢分析道。 李敢把云琅吟诵的那断短句,背诵了两遍,然后道:“休沐之日我就回长安,跟我父亲好好说说。” 霍去病回来了,无奈的朝曹襄拱拱手道:“阿襄莫要记恨!”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去病不用帮他说项,事情已经出来了,公孙敖的一番话让我在长门宫卫中颜面扫地,想要统御这支军队,就要花费更大的心思跟钱粮。 他甚至让我这一个半月来的辛苦全部白费了,这已经不是无心之失了,是真正的包藏祸心!” 说完话,就恨恨的将酒杯摔在地上,不用他吆喝,曹氏的家将们就簇拥着曹襄跨上战马扬长而去。 “我不该邀请将军跟同僚们过来。”霍去病有些后悔。 云琅把一根刚刚烤好的羊腿递给霍去病道:“好好吃你的吧,关你屁事,你必须笼络住羽林军中的人,你没见阿襄刚才愤怒成那个样子也没有当场发作,而是悄悄离去的? 这就是在给你留颜面,我们兄弟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公孙敖这样的将军已经过气了。 多一个少一个其实问题不大。” 霍去病啃了一口羊腿,无奈的道:“你怎么也这么说啊?” 云琅笑道:“我也有气啊,那混蛋刚才说我无耻,还一连说了三遍! 再说了,我也不喜欢这种口无遮拦的人,勇敢是一回事,喜欢把自己的不满随意宣泄的人就不是勇敢了,而是莽夫! 你以后为将,如果少一个敢冲锋陷阵的人,公孙敖是一个极好的人选,如果需要一个带兵的人……” 第一六六章始皇陵的后时代开发 第一六六章始皇陵的后时代开发(敬请关注——孑与不2) 云琅早上醒来的时候,依旧觉得脑袋很疼,大汉国的残次品绿蚁酒喝多了就这症状。 醪糟不像醪糟,酒不像酒,甚至还有一股子醋糟子味道,一大口酒下肚,然后再吐出半口酒糟,确实很无趣。 红袖包的小馄饨很好吃,一口可以吃两个,一大碗馄饨下肚,被绿蚁酒弄没的魂魄也就归来了。 曹襄昨晚就没回长门宫卫的营地,而是住到了云琅的隔壁,云琅吃馄饨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早饭,正在院子里比划一杆长枪。 “别弄了,你就是再勤恳,在个人武力上也比不过霍去病跟李敢,不如把工夫用在你比较擅长的阴谋诡计上。” 云琅端着饭碗瞅着一板一眼的练习刺杀的曹襄道。 曹襄拍拍脑袋道:“阴谋诡计不用练习,我天生就是一个阴谋家,总归是要上战场的,多练练没坏处。” “别生公孙敖的气了,那就是一个莽夫,不值得你如此大动肝火。” 提起公孙敖,曹襄的怒火就压制不住,丢下手里的长枪道:“什么东西!昨日我特意摆下那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向他表示感谢,代我母亲向他致谢,证明我曹氏领了他此次帮忙的人情,日后定有后报。 现在,他一句话就把自己辛苦挣来的人情挥霍一空,天底下怎么就有他这种人?” 云琅把最后一只馄饨塞嘴里吞下去,放下饭碗道:“等你眼界再宽广一些,你就不生气了。 现在你的问题是,怎么面对你那些骄兵悍将对你的轻视之心?” “无他,唯功名利禄而已,我或许没有强大的武力,却有强大的权势!”曹襄重新捡起长枪,插在门廊下的兵器架子上,泱泱的上了楼。 云琅相信曹襄会处理好这件事,而且是用他自己的方式,驾驭部属是他从小就会干的事情。 一个半月的训练,让云琅强壮了很多,至少胸部,腹部的肌肉已经有了一些形状。 他握着栏杆,在半空晃悠一下就从二楼跳了下来,老虎欢快的跟上,它以为云琅要跟他开始游戏了。 一人一虎冲出云家,沿着长长的水槽架子向松林狂奔,老虎跑一阵子就要停下来等云琅,一旦云琅将要抓到他的尾巴了,这家伙就再一次狂奔,这样的游戏老虎非常的享受。 松林里的缫丝工棚鸦雀无声,偶尔有一两只麻雀从棚子里飞出来,两个看守工棚的妇人,悠闲地坐在向阳坡上缝制着冬衣也顺便享受初冬的阳光。 老虎淘气的衔着人家的针线笸箩跑到云琅身边献媚,云琅把妇人的针线笸箩还回去,说了两句闲话,就咬着牙走进了太宰居住过的那座大院子。 这些天以来,云琅尽量避开来这里,没了太宰的大院子,也就是松林里的一个普通院落罢了。 太宰走了,云家的教书先生也就不见了,自从小虫问过一次,被云琅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就没人再问他了。 两个老人乐呵呵的坐在阳光底下,一个用磨石打磨木片,一个摆弄着麦秸,又有一个快要完成的小小的宫殿模型出现在屋檐下的桌子上。 云琅坐在桌子前面,开始按照自己的设想重新摆弄个组合模型…… 摆弄好了,就把它用鱼胶固定好,搬进屋子里的,放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跟其余部分一起拼好,如果太宰还活着,他就能看的出来,这是一座始皇陵寝的模型图。 模型图已经完成了两成,云琅特意掩去了章台宫,即便如此,巨大的桌案上还有很大一片空白。 在桌案的边上,还有一座模型,也就是云氏庄园的微缩模型,如果仅仅是进来看这些东西,人们只会被两个会手艺的野人精巧的手艺所震感,会认为云琅正在谋划建造一座更加美丽的庄园,而不会联想到其它。 至少,阿娇就对云家的模型非常的有兴趣,长门宫里也有一套阿娇自己摆布的长门宫微缩模型。 而霍去病在云家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座城池模型,他经常彻夜不休的研究如何守城,或者攻城。 将始皇陵变成一座微缩模型的计划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每一次进入始皇陵,其实就是云琅对始皇陵做的一次探索,那些密布始皇陵的丝线,是云琅在测量始皇陵各个部位的尺寸留下的东西。 太宰以为云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做的一些准备,哪里知道,这是云琅在计算整座皇陵的面积,以这座山一般巨大的封土堆来说,皇陵的面积实在是显得有些小了。 以始皇帝的雄才大略,他不可能只给将要复活的自己准备这么一点东西。 相比这座巨大的陵墓,云琅对那个伏剑自杀的秦国公主更有兴趣。 她死去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身为皇家贵胄的她,陵卫们居然没有去给她收尸,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太宰拿到那柄短剑的时候,痛苦的样子是瞒不过云琅这个有心人的。 该是太宰的东西,全部归太宰,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云琅烧断了栈桥,封闭了章台宫。 然而,章台宫的外面,云琅理所当然的认为该是属于他的,是他一个人的宝藏。 这些事情在太宰活着的时候,云琅不能去做,如今,太宰死去了,云琅将再无顾忌。 松林院子距离那个瀑布不是很远,也就距离皇陵卫士们的陵墓不远。 冬日的时候,瀑布的水流很小,却极为清澈,云琅站在那座石壁面前,沉默了良久还是没有没有进去。 雕像的模型早就制作好了,只要云琅愿意,他就能把陵墓里的陵卫骨骼全部凝结在黏土里。 云琅不想早点开始这个工作,他想亲手把这个堪称艰巨的工作独立完成,当成献给太宰的最后一瓣心香。 断龙石终究应该放下来,云琅凭借直觉,认为太宰能进去的地方,一定不会是太重要的地方。 或许云琅对于始皇陵的了解要比太宰还多一些,至少,距离始皇陵东侧三里地长满麻籽土地下,就有三座巨大的兵马俑就是太宰所不知道的。 陵墓太大了,占地范围也太广了,渺小的人站在上面总是不能一窥全貌的,因此,欺骗,隐瞒,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诺大的始皇陵对于云朗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未解之谜,云琅很想知道始皇帝死后到底弄出来了多少的谜团。 独占一座密藏的感觉是幸福的,这足够云朗用一生去发掘,最终独享宝藏。 云朗离开了骊山,跟老虎一起漫步在松林间,老虎总是喜欢去追逐那些乱飞的松鸡,却总是不能得逞。 它现在已经有些养尊处优了,对于钻进荆棘丛的松鸡从不强行抓捕,这会弄乱他美丽的皮毛。 阿娇的长门宫浓烟滚滚,这是阿娇的仆役们正在准备耕种的土地上烧野草,灌木。 高贵的人只要跟农家联系起来,就会变得朴实无华,头上包着一块蓝色绸布的阿娇如同一个地主家的女主人,正在调派仆役们放火烧地。 见云琅过来了,就朝他招招手,指着那些已经烧过的土地道:“你看看,灰烬够不够?” 云琅叹息一声,对于土豪家的做派非常的感慨,云家烧地的时候地上只有半寸厚的一层灰烬,阿娇家土地上的灰烬,足足有半尺厚,也不知道她这些天到底在土地上烧了多少东西。 “灰烬足够了,只是,您要马上耕地啊,把这些灰烬全部翻进泥土里,要不然风一吹,灰烬要是被风吹跑了,您就白干了。”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聪明吗?大长秋早就想到了,灰烬是湿的,怎么跑? 即便是跑了一千里又如何,还不是在我家的土地上!” 第一六七章和匈奴的第一次偶遇 第一六七章和匈奴的第一次偶遇(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博) 跟阿娇这种人就没办法好好地说话,她只要一张嘴,就能把云琅这种普通人噎一个大跟头。 事实上,她这句话没什么错,大汉国就是她家的,哪怕她是一个下堂妇,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 阿娇见云琅不说话了,柳叶眉变得有些竖,怒道:“问你话呢,明年这里的收成能不能比你家高?” 云琅连连点头道:“这是必然,这是必然。” “我家的小鸡,昨日死了两只……” 云琅眨巴着眼睛听阿娇絮叨,她家现在有三千多只小鸡,死掉两只是一个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在大汉,三千多个孩子都没可能全部活下来,更别说小鸡了。 “明年的粮食仔细些种,有人要看!”阿娇显摆够了之后,冷不丁的就说了一个大消息给云琅听。 能让阿娇带话的人除了刘彻不会有其他人,听到这个消息,云琅笑了,刘彻终于忍不住要来了。 “是不是有些得意?”阿娇瞅着云琅道。 “诚惶诚恐!” 阿娇叹口气道:“诚惶诚恐?这样做就对了,大长秋也总是规劝我诚惶诚恐一些,我却做不到,如果非要那个样子才能让他过来,我宁可一个人在长门宫过日子。” 阿娇很明显没有跟云琅再说话的意思,这个女人做事情全看心情,心情很好了,即便是在她面前放肆一些也没关系,心情不好了,就会立刻翻脸。 云琅拱手施礼之后就离开了,阿娇依旧站在高处装她的农妇,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彻底的带入了农妇的幻境之中。 大片的田地里全是焦黑的灰烬,想要干净的回去,云琅只好绕道回家。 重新回到了骊山,这里就让人愉快的多,淙淙的流水,高大的树木,还有一匹难看的战马,一个蹲在泉水边上喝水的人。 此人身材低矮,黝黑,身上的衣衫穿的乱糟糟的,他喝水的样子非常的奇怪,云琅一般都是双腿蹲在水边喝水,那家伙不一样,他的左腿蹲着,右腿却向后弯曲,脚掌还稳稳的蹬在地上,似乎准备随时暴起杀人,或者逃跑。 几乎在云琅发现这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也发现了孤身一人的云琅,他站起身,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云琅……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匹狼在看着一只羊。 “此处乃是私人园林,这位兄台为何不告而入?”云琅停下脚步,警惕的问道。 那个汉子张嘴笑了,只露出一口大白牙,缓缓地向云琅靠近,由于他站在上风位,一股浓重的腥膻气随风飘了过来。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笑道:“不论如何,远来的就是客,先饮一口酒。” 云狼笑眯眯的将酒葫芦丢给了那个已经靠近他不足十米的汉子。 汉子探手抓住酒葫芦,摇晃一下,就丢在地上,两只眼睛鹰隼一般的盯着云琅,然后就冲了过来。 云琅吧唧一声就趴在了地上,冲过来的汉子惊骇欲绝的发现,一个硕大的猛虎脑袋正处在他的对面。 猛虎的两只爪子已经张开了,两寸长的利爪迎着他脸就狠狠的抓了过来。 汉子大叫一声,身体向侧面滚落,堪堪避过老虎的左爪子,却被右爪子抓了一个正着。 比钢勾还要锋利些的老虎爪子从他的脸上划过,飙起来一连串的血花。 躺在地上的云琅看的很清楚,自家的老虎兄弟这一爪子几乎把那个人的脸给切开了,还是切割成了五份,最长的那根爪子甚至把他的一只眼睛也给抠出来了。 就在云琅以为这人已经完蛋了的时候,他居然从地上再次翻身爬起,快速的向战马方向狂奔,战马身上有他所有的武器。 老虎昂首咆哮一声,那匹战马就哀鸣一声跪倒在地,老虎一个起跃就超过了那个汉子,一只大爪子按在不断悲鸣的战马脑袋上,摇晃着尾巴,等汉子靠近。 汉子的脸上血流如注,似乎知道已经没了退路,就狼一般的嚎叫一声,探手扯掉身上碍事的衣衫,张开了双臂面对老虎,竟然一步不退。 云琅站在一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那个汉子道:“你是匈奴人吧?怎么过来的?” 匈奴汉子对云琅的问话充耳不闻,缓缓地向溪水慢慢的靠拢。 老虎的爪子在战马的脸上用力蹬踏了一下,那匹马的脑袋就被爪子撕开了一条好大的口子,眼看是活不成了。 “投降吧,我可以绕你不死。” 云琅觉得那个匈奴人身上的血快要流干了,虽然从他受伤到现在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经过的地面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了。 有老虎看着他,他根本就不敢转身逃走,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知道,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猛兽是个什么下场。 云琅忽然想起春日的时候霍去病说过,匈奴左谷蠡王可能会报复,他顿时就变得紧张起来。 这就说明,过来的匈奴人绝对不仅仅是这一个人。 他心中大急,冲着老虎大叫了一声,老虎不满的瞅瞅云琅,然后就再一次向匈奴人扑击了过去。 云琅趁着老虎跟匈奴人扭打成了一团,连忙来到那匹已经死掉的战马跟前,撕开匈奴人的马包,匈奴人的弯刀赫然暴露了出来。 云琅大叫一声,见匈奴人已经被老虎牢牢的按住了,就取出随身短剑,一剑就捅在匈奴人的大腿根部,匈奴人大叫一声,用脑袋顶着老虎的下颌奋力坐起,云琅的短剑却趁机在他的两个肩窝上各自捅了一遍。 匈奴人呵呵出声,挣扎了两下,就无力地倒地。 云琅来不及理睬这个匈奴人,一想到阿娇就在左近,万一这个女人被匈奴掳走了,大汉国那可真正的就成了一个大笑话。 几乎是狂奔着回到了原野上,阿娇依旧站在高坡上假扮农妇,才出了林子云琅就朝阿娇大吼道:“快跑啊,匈奴人来了!”距离太远,阿娇听得不是很清楚,疑惑的看着狂奔的云琅,示意他走近点。 云琅刚刚跑了两步,就发现大长秋几乎是飞一样的从另外一边跑过来,身后还牵着一匹狂奔的骏马,就骏马跑动的样子来看,这可不是什么游春马。 “匈奴来袭!”大长秋大喊一声,就来到了阿娇面前,屈身跪倒,让阿娇踩着他的后背上马。 “什么?”阿娇大叫一声,立刻就踩着大长秋的肩膀上了战马,她不能落在匈奴人手里,这一点阿娇还是清楚的。 阿娇刚刚上马,又有十六名骑士惶急的跑过来,见阿娇已经上了马,就立刻让出一匹坐骑给大长秋,然后迅速的簇拥着阿娇远去。 此时的云琅窜出去足足有十丈远了,阿娇无恙,这时候就要考虑家里人了,匈奴人来了,他们怎么来的?来了多少? 云琅来不及想这些事情,一想到家里的四百多个妇孺,他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 云家吃饭的钟声响起来,这也是云家召集仆役的讯号,家里的仆妇们全部匆匆的出了居住的地方,叽叽喳喳的说笑着向主家居住的木楼前涌过来。 她们很高兴,每一次家主召集大家聚会的时候都有好消息宣布,比如上一次给大家加鸡蛋吃的事情,就是仆妇们最津津乐道的事情。 “匈奴人来了,快走!” 梁翁脸色发白,大吼着要仆妇们跟着他进松林,这是云家人唯一能躲避的地方。 “带着自己的孩子,不要着急,匈奴人还没有过来呢,我们去松林那边躲避一下,等匈奴人走了,我们再回来。” 云琅实在是不敢催促这些妇人,他很怕一旦催促了,后果会更加严重。 第一六八章 杀奴(1) 第一六八章杀奴(1) “我要回去拿包袱!”一个高大的妇人听说匈奴人来了,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而是要回去拿自己积攒的财物。 刘婆一巴掌抽在妇人的脸上怒吼道:“带着孩子去松林那边,谁敢回去,老婆子今天就砍死她。” 高大的妇人捂着脸大哭起来,她这一哭,好多妇人也跟着大哭,那些年幼的孩子更是跟着嚎啕大哭。 不过还好,刘婆那柄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刀子终究是发挥了作用,一大群妇孺跌跌撞撞的向松林跑去。 妇人们很害怕,听说匈奴人吃人不吐骨头,上一次匈奴突袭甘泉宫的时候不过是十二年前的事情,这些妇人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 听说匈奴人又来了,顿时没了主张,只能是主家说什么,她们就怎么做。 宣真,毛孩等孩子大呼道:“去松林山洞躲避一时。” 于是,宣真在前面带路,毛孩在后面压阵,这才维持了队伍的齐整,快速的进入了松林。 云琅有军职,还是羽林军司马,羽林军的职责就是守卫建章宫,也称为建章宫骑。 既然匈奴人已经摸到骊山了,必然威胁到了建章宫,此时如果再不归营,就是泼天的大罪。 好在已经捉了一个匈奴,有了一个脱罪的借口,就今天这事,不论建章宫有没有事情,全长安三辅的军队都有大罪。 尤其是云中,雁门,定襄,太原四郡的军队,郡守,更是罪不可赦。 云琅穿好了盔甲,全副武装守在门前,护送妇孺们往松林走,就在这个功夫,云琅看见西北方向冒起了无数股狼烟,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等家里的妇孺全部进了松林,并且隐藏在褚狼他们以前藏身的山洞里,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里比较安全,除过云氏之外,基本上没人知晓,匈奴人劫掠如风,短时间内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的。 找到溪水边的那个匈奴人的时候,匈奴人的血已经流干了,看了满身披挂的云琅,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云琅找不到云家的护卫,就在刚才,那些护卫们的家眷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梁翁抱着云琅的铁壁弩战战兢兢的跟在云琅身后,怒气冲冲的道。 “都跑了,老奴去找何良他们,他们说匈奴人打过来了,就带着家小跑了。” 云琅笑道:“不是一家人,没可能进一家门的,他们以为云氏的庄园宏大,一定会遭受匈奴人重点劫掠,所以弃甲而逃。 他们却不知道,匈奴人的这一次进攻,与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进攻有着天壤之别。 离开云家这个坚守的地方,反而带着全家暴露荒野,更容易遭受灭顶之灾。” 梁翁见云琅很平静,慌乱的他也就安定了下来,这才看见地上的那具尸体。 “匈奴!我刚刚杀的!” 梁翁一听这话,两只眼睛顿时冒光,从腰里取出一柄斧头,三五下就把匈奴人的脑袋砍了下来,举着血淋淋的脑袋兴奋地对云琅道:“少爷,斩首一级,这可是军功,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是匈奴当户,还是将军,都尉。” 云琅指指倒毙的战马道:“他的东西在那里,你好好的搜搜,最好能找到可以证明身份的令牌,这家伙非常的彪悍,我跟老虎一起才杀了他。” 梁翁拍拍老虎的脑袋,又亲昵的拿脑袋蹭蹭老虎脑袋,然后就去收拾那个匈奴人的遗物去了。 云琅瞅着荒野道:“这里偏僻,匈奴人应该不会跑这里来的,你就留在这里,我跟老虎去羽林大营。” 云琅为云家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打气道。 “少爷,您不知道先帝病重时期,匈奴人就来过一次上林苑,还把甘泉宫给烧了,听说,匈奴人攻破了雁门关,北方四郡全部失守,被匈奴掳走的百姓不下十万之多。 少爷,你也藏起来吧,咱们家已经斩首一级了,怎么都能交代的过去,老奴一个人看家就成了。” 云琅摇摇头,在梁翁担忧的目光中,骑着游春马带着老虎离开了骊山。 狼烟升起了,上林苑里的所有活物似乎都藏了起来,云琅跟老虎不敢走大道,现在,有很高的可能会遇见匈奴人的骑兵大队。 如果是汉人之间的战争,云琅一定会避开的,如今,既然来的是匈奴人,即便是再危险,云琅也要试一下的。 如果,连他这个羽林司马都躲起来了,还指望谁能站起来跟匈奴作战呢? 走了不到十里地,云琅的衣衫就被汗水湿透了,他觉得不能再往前走了,老虎在不断地低声咆哮,这是警讯,老虎已经觉得这里很危险了。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包,正好卡在路边,山包上的茅草很深,是一个不错的伏击地点。 如果来的匈奴人很多,云琅就决定藏起来,如果来的是零散的匈奴人,云琅就准备用铁臂弩杀了他们。 游春马很乖巧的卧在草丛里,老虎也静静的趴在草丛中,云琅不紧不慢的安置好铁臂弩的三脚架,将上满弩箭的铁臂弩装在三角架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射击的精度。 云琅安排好了一切,刚刚准备休息一会,就看见三骑一先一后的从大路上狂奔过来,云琅将身体伏低,通过弩弓望山仔细的观察来人。 前面跑的明显是一个汉人,身上血迹斑斑,背后还背着一个牛皮筒子,看样子是信使。 后面的两个骑兵明显就不是汉人,虽然穿着汉人的衣服,云琅依旧不认为他们是汉人,因为霍去病说过,汉人目前还没有本事纵马弯弓…… 羽箭嗖嗖的从信使背后飞过吗,信使紧紧地趴在马背上毫无还手之力。 云琅微笑着放过狂奔的信使,将后面的那个匈奴人的身形套进了望山。 小山相距大路不过三十米,正好在铁臂弩威力最大得射程之内,云琅轻轻地扣动了机括,一支铁羽弩箭就咻的一声,刺进了那个正要发箭的匈奴人的脑袋,铁箭射穿了头颅,匈奴人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云琅来不及看战果,就迅速的将弩箭瞄准了第一个匈奴人,这一次他几乎没有等待,匈奴人的身体刚刚进入望山,他就扣发了弩机。 弩箭追上了狂奔的匈奴人,从他宽阔的后背刺了进去,匈奴人大叫一声,趴在马背上拨转马头就要斜刺里进入荒原,他非常的机敏,一刹那的功夫他就察觉了弩箭是从哪里飞来的。 趴在草丛里的老虎悄无声息的钻出草丛,带着厚厚肉垫子的爪子落地无声,悄悄地缀了上去。 在浓密的荒草里,那是老虎的天下。 信使明显的发现了身后的追兵已经被干掉了,就停下战马,拱手朝云琅所在的方位吼道:“多谢兄长救护,张六子感激不尽,军务在身不敢停留,如果兄长去了我北大营,只要说出今日的事情,张六子定有厚报。” 云琅静静地看着那个叫做张六子的北大营信使,一言不发,等张六子离开了,他才下了山包,牵着匈奴人的战马拖着那个匈奴人的尸体进了草丛。 老虎回来了,巨大的犬齿上血迹斑斑,两只爪子上也满是血迹,肚皮翕张的厉害,可见刚才的战斗也非常的激烈。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给它的打嘴里倒了一点酒,老虎砸吧两下嘴巴,就重新把脑袋搁在爪子上休息。 杀了人,云琅没有任何的不适,身体反而兴奋地有些颤抖,他重新趴在荒草丛里,继续通过铁臂弩的望山,观察这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第一六九章杀奴(2) 第一六九章杀奴(2) 每一次,只要老虎的耳朵开始摆动,云琅就会瞭望四周,这个过程经历了足足三个时辰。 在这段时间内,有六拨人从他的望山世界里走过,有惶急的商贾,有乱跑的野人,也有赶着马车的富家子。 云琅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哪,每一个人都像是身处世界末日一半,惶惶不可终日。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理解刘彻为什么要穷兵黩武了,这种随时有人要你命的感觉真的不好,一点都不好。 大路上忽然有隆隆的马车声,云琅起身观望,只见十余辆华贵的马车从道路的远处驶来,车夫站在车辕上奋力驱赶马匹,两个武装护卫站在马车后面,紧张的瞅着后面的情形。 车速极快,拉车的马匹口吐白涎已经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依旧狂奔不休。 领头的一辆马车的车轴忽然折断,华贵的车厢轰然倒地,被狂奔的战马拖拽着继续前行了百十步,战马力竭,也翻倒在地上。 两个翠衣**哭叫着从残破的马车里爬出来,头脸上全是血迹,紧接着一个胖胖的男子也从马车里爬出来,虽然狼狈了一些,却似乎没有受伤,举着一柄剑怒吼道。 “不跑了,不跑了,耶耶不跑了,就在这里干死匈奴人。” 听了那个胖子的话,两个翠衣**的哭声越发的大了。 后面的马车绕不过前面的马车,也只好停下来,一个绿衣男子从马车里跳出来吼道:“张连,快把你的马车弄开,匈奴人追来了。” 那个叫做张连的胖子摇摇头道:“杜预,别跑了,马已经撑不住了,你看看你的马,已经在吐白沫子了。最多还能跑三里地,趁着现在有点时间,不如把这些马车堵在道路上,我们跟匈奴人大战一场。” “你说什么?张胖子,就你还能跟匈奴人大战?是送死吧?你没看见薛亮是怎么死的?是被匈奴丢出来的绳子勒死的。 让开,老子能跑多远算多远。” 从马车里跳出来的纨绔越来越多,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人,准备看他们怎么选择,匈奴人的估计已经追过来了,云琅已经看见后面有尘土扬起来了。 这些纨绔有很多人他其实是认识的,曹襄上次在家里召集冤大头帮他凑钱,其中就有这里面的好几个人。 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祖宗就是大名赫赫的留侯张良,那个叫薛亮的,他父亲就是宰相薛泽,还有那个长的最高的家伙,他就是周勃的后代。 十余辆马车,二十几个护卫,十余个马夫,女人倒是有十七八个,无论如何,也算是有点战斗力。 云琅不知道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如何组织这群乌合之众来对付强敌。 拉车的马因为猛然停了下来,再也没有力气负担马车了,一个个哀鸣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想要逃走的薛亮,顿时面如土色。 张连从车厢里取出一架弩弓,一边上弦,一边道:“我不敢逃了,我把庄子里的仆役全部留给了匈奴**害,回到家也是被我耶耶打死的命,不如在这里拼一下,战死了,家里也好对外解释庄子里发生的事情。” 这些纨绔子非常的出乎云琅的预料,还以为这群好色胆小的混账,一定会逃跑的,没想到,他们竟然很快就达成了统一意见,由周勃家那个老护卫指挥,在这里跟追兵大战一场。 张连在一个翠衣女子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又指着荒原道:“何氏,你带着陈氏快跑吧,告诉你,哪怕被荒原里的野兽咬死,也比落在匈奴人手里好一百倍。 如果能活着,就回到你们夫君身边去吧,我们在阳陵邑的院子也归你们了,好好过日子。” 一大群妇人顿时头都不回的就钻进了荒原…… 张连遗憾的看着跑走的妇人,对薛亮道:“可惜了哟!” 周鸿瓮声瓮气的道:“有什么好可惜的,等耶耶们活着回去,再找回来就是!” 周鸿音刚落,云琅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处传来,很快,一队骑兵就出现在云琅的视线里。 只是看看衣着,云琅就知道这是一队匈奴人,三十几骑从大路上烟尘滚滚的追过来,仅仅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就让人心头生畏。 “举弩,准备,一百步平射!” 周勃家的家将,多少还算是有些见识,知道如果不能在第一波弩箭齐射就杀死一半的匈奴人,他们将在无活路。 马蹄声越来越近,云琅的脸上全是汗水,扣在扳机上的手也湿漉漉的。 他看见纨绔们排成了一个乱糟糟的队形,家将的命令刚刚下达,就有稀稀疏疏的弩箭平射了出去。 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厚重羊皮袄的匈奴人,他手里的武器非常的简单,就是一根粗大的硬木棒子,一头大,一头小,如同锤子一般抡起来之后,就挡飞了迎面过来的弩箭。 “啊哦哈——”匈奴猛将抖手把自己手里的棒子抡了出去,靠在马车边上的一个汉人躲避不及,竟然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粉红色的脑浆子飞溅的到处都是。 距离太近了,匈奴人的马速也太快,张连他们只能射出一支弩箭,就看见匈奴人狰狞的面容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张连怪叫一声,丢掉手里的弩弓,用肩膀扛着翻到的马车,竟然生生的将翻倒的马车给顶到了大陆边上。 一个匈奴人躲避不及,人马一起撞在马车上,将马车撞的粉碎,那个匈奴人连同战马,却再也分辨不出形状了。 张连也被强大的冲撞力量顶的飞了出去,掉在地上就开始大口的吐血。 那个雄壮的匈奴将军,带马绕过残破的马车,手上早就换上了一柄鹤嘴斧,在经过马车的时候,鹤嘴斧趁势敲击在一个护卫的胸口,那个护卫身体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两截,虽然没有断,却倒飞了出去,撞倒了身后的马夫。 薛亮嗷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一辆马车的底下,周鸿却举着一柄剑迎着那个头上绑着恐怖骨甲的匈奴猛将冲了过去,如果不能挡住这个家伙,后面的匈奴人就会全部过来。 周鸿的长剑跟鹤嘴斧撞在一起,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周鸿精工打造的百炼钢剑,居然砍断了鹤嘴斧,去势不竭的铁剑掠过匈奴猛将的腰腹,在他的腰上开了一道很大的血口子。 云琅一条腿压着老虎,不让它冲出去,手上却冷静的不断扣动弩机,每一枝弩箭离开铁臂弩的瞬间,就会贯入一个匈奴人的要害之处。 也就是有云琅的存在后续的匈奴人才不得不放缓进攻的速度,四处寻找发射冷箭的人。 周鸿虽然挡住了匈奴猛将,他握剑的虎口已经被刚才剧烈的撞击弄得撕开了,大拇指奇怪的扭曲着。 一柄长剑从匈奴猛将的身后刺过来,匈奴人闪身避开,大叫一声居然用胳膊与腰肋生生的将那柄长剑夹在肋下。身体扭转,握剑的周氏护卫就被抡了起来,跟周鸿撞在一起。 云琅低下头,一枝枝羽箭嗖嗖的从头顶飞过,如果不是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让他的身体低于山头,他早就中箭了。 一排牛皮绳圈飞了过来,有的套住了挡在路上的马车上,有的直接套在人的脖子上,挡在路上的马车连同那些无法动弹的挽马一起被强悍的匈奴人拖走了。 云琅用脚重新给铁臂弩上好了弦,安置好铁臂弩之后,就看见一个肮脏的面孔就在距他不到两尺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那个家伙喷出来的臭气。 第一七零章杀奴(3) 第一七零章杀奴(3)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博 一支粗大的爪子探过去,臭气立刻就变成了血腥气,那个爬上山包的匈奴人发出一声恐怖至极的叫声,就从山包上滚落下去了。 估计他到了地狱也忘记不了刚才看见的那颗狰狞至极的老虎脑袋。 有了铁剑的匈奴猛将催动战马,在纨绔群中左突右杀,所到之处残肢断臂乱飞,原本还有一点战意的纨绔们顿时就哭爹喊娘的往马车下面钻。 那些作战经验丰富的护卫们却前赴后继的向匈奴猛将扑过去,周氏家将声嘶力竭的吼道:“杀死他!我们有援军!” 匈奴猛将哈哈大笑,手里的铁剑简直太合适他了,这东西杀起人来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匈奴人的铜刀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 眼看着自己的部属也越过了马车障碍,他的铁剑挥舞的更加有力。 老护卫眼看着匈奴猛将的铁剑就要砍到额头上了,眼睛一闭用手中长剑用力的格挡了上去。 匈奴人的铁剑落在他的剑上,却没有多少力道,诧异的睁开眼,却发现匈奴猛将正在用力的催动战马,低头一看,才发现张连躺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抱着匈奴猛将的一只战马蹄子,一边吐血一边哭喊:“杀死他!” 周鸿的眼珠子似乎都有些红了,他的右手已经废掉了,干脆不加理会,双臂张开,无视刺过来的长剑一头撞在匈奴猛将的身上。 匈奴猛将终于在马上坐不稳当了,嚎叫一声从马上滚落。周氏护卫惨叫一声,他看的很清楚,匈奴人的长剑刺穿了小主人的身体。 这时候他再也顾不得指挥战场了,从马车后面跳出来,举剑就刺。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剑刃,匈奴猛将狞笑着一膝盖顶开趴在他身上的周鸿,单手抓着护卫的长剑,即便献血长流,他也不在乎。 一个纨绔嚎叫着从马车底下窜出来,他的武器早就丢了,却跳上匈奴猛将的后背,张开嘴就咬在那家伙的脖子上,不论匈奴人怎么挣扎都甩不开这个如同跗骨之蛆的家伙。 然后,又跳出来一个纨绔,直到那个匈奴猛将被人海淹没。 云琅射出去了十五枝铁羽箭,铁臂弩上也仅剩下最后一支了,他的脑袋眩晕的厉害,最短的时间里,他为铁臂弩上了五次弓弦,这远远的超过了他能承受的极限。 强忍着扣动了弩机,将最后一支铁羽箭射进了一个要去救援他们将军的匈奴人胸口。 然后就丢掉铁臂弩,举着长矛呐喊一声,从山包上冲了下来,这一刻,他好像忘记了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死这样一个后果。 每个人都在死战,马夫笨拙的举着长剑围绕着匈奴骑兵团团乱转,虽然总有同伴被匈奴人杀死,他们也总能找到机会杀死那些停止不动的骑兵。 云琅的长矛斜斜的从一个匈奴骑兵的腰肋处刺了进去,锋利的长矛一直深入到那家伙的胸腔,云琅不敢松手,推着长矛向前进,直到把那个匈奴从战马上推下来。 那个巨大的人球忽然散开了,匈奴猛将摇摇晃晃的从人堆里站起来,一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面,两只耳朵也早就不见了踪影,他从一具尸体身上拔出一柄长剑,正要刺下去的时候,一只手抱住了他举剑的胳膊,很快,就有很多只手缠绕在他的身上,让他雄壮的身体不得不再一次倾倒。 云琅听的脑后一阵狂风刮过,回头一看,才发现老虎整只身体扑在一个举着铜刀的匈奴骑兵身上,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过后,那只握着铜刀的手就掉了下来。 云琅反手将长矛刺了出去,这个动作他曾经每天都要重复两千次,所以非常的熟练。 匈奴人的铜刀击打在长矛上荡开了长矛,云琅松开了长矛,一柄短短的投枪出现在手上,胳膊稍微弯曲一下,投枪就惯进了匈奴人的战马脖子,战马嘶鸣一声倒在地上,三四个拿着各色武器的马夫就压在了那个匈奴人的身上。 云琅的左肩处麻木的厉害,这地方刚才挨了一刀,因为有铠甲护着,铜刀被弹起来,可是匈奴人强大的力道依旧作用在了他的身上。 老虎咆哮一声,一支羽箭插在它的肩胛处,这引起老虎更大的愤怒,抛弃了那个脑袋被他蹂躏的已经没有模样的匈奴人,一个空翻就向那个拿着弓箭在外围放冷箭的匈奴人。 云琅踉跄两步想要去帮老虎,眼前却金星乱冒,他咬破舌尖,从背后卸下短弩,只要眼前出现匈奴人,他就果断的扣发弩机,眼看着坐在马上的匈奴人越来越少,云琅第一次觉得胜利的天平正在向他们这一方倾斜。 弩箭射完了,云琅想要给弩箭上弦,却发现他的左臂一点力都使不上。 一匹战马撞在云琅的胸口,将他撞得向后倒去,马上的匈奴人也从马上掉了下来,一柄长矛就刺穿了那个匈奴人的咽喉。 云琅努力的眨巴着眼睛,想要看清楚面前这张熟悉的面孔,却怎么都想不起来的他是谁。 天空在旋转,大地在倾斜,他努力的探出手去,却没有抓住眼前这个人,软软的倒在地上。 耳朵里全是人嘶马叫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混成一团,有人对着他大吼,他却分辨不清楚是谁的声音,也听不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老虎的大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他探出去的手抓住了老虎嘴边的软肉,胡须有些扎手,不过,很真实。 有人掰开他咬的紧紧的嘴巴,往里面倒了很多酒,云琅渴极了,大口的吞咽着酒浆,酸涩的酒浆变得非常甘甜,如同玉液琼浆一般滋润着他焦渴的五脏六肺。 “好样的,一人击杀了十三个匈奴,不愧是我御林军的军司马。” 五官的感觉终于回来了,云琅也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公孙敖喋喋不休的说着话,看云琅的眼神都冒着金光。 “十六个!” 云琅如果没有立功也罢,如果真的立功了,他绝对不允许别人贪墨他的功劳,尤其是杀匈奴这种功劳,他一点都不嫌多。 公孙敖笑道:“再拿三个人头过来,耶耶就立刻给你再记三级功劳。” 云琅拍拍老虎的脑袋,脑袋上有一道刀伤的老虎立刻就钻进荒草里,不一会就拖回两具匈奴人的尸体。 “还有一级在家里。” 公孙敖狞笑道:“这就派人去取,哈哈哈,我羽林军此次斩首六百七十七级,还有谁再敢说我羽林军全是娃娃?” “小郎啊——你可不能死啊!”一个凄惨的声音从云琅身边传来,云琅转过头去,只见那个老家将抱着肚子上插着一柄剑的周鸿哭的凄惨无比。 那一剑云琅看的很清楚,没从肚子中间穿过去,只是穿过了腰肋处的皮肉,应该死不掉才对啊。 “小郎,你的两条腿被战马踩碎了。”一个健壮的护卫抱着同样凄惨的不能再凄惨的张连痛哭失声。 “快看看耶耶的家伙还在不在?如果不在,你就一剑弄死我,否则我就弄死你。” “在,在,在啊,你的膝盖骨被马蹄子踏碎了。”护卫连忙解开他血糊糊的下裳瞅了一眼道。 张连长吁了一口气看着天空道:“老天总算是待我不薄啊,只要家伙在,用腿换一辈子的安逸,也值了,回去就把何氏,陈氏给耶耶抓回来……” 公孙敖冲着张连挑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汉子,留侯家的子孙,果然没有废物。” 张连傲然道:“那是自然,是某家决定要在这里跟匈奴人决战的,要是继续跑,被人家追上逐个击破,没人能活下来……” 第一七一章 风雨欲来 第一七一章风雨欲来 杀死匈奴大当户的功劳很大,可是杀死这个匈奴人的猛士很多,于是,功劳就不好分了,最好他们还是达成了统一的意见。 张连付出的最多,所以,他分到了脑袋,周鸿分到了两只手臂,其余纨绔们就把剩下的部位给分了。 大汉的军功要求非常的严苛,没有实物不得记功,这是一条铁律,当初项羽被一群人杀死之后,他们就是这么分功的。 唯一没有分派到功劳的人是薛亮,就连胆小的杜预都分到了匈奴猛将的一只脚,唯有他没有任何功劳。 倒是他家残存的一个家将跟马夫分到了一个匈奴人的首级,薛亮正在低声的跟自家的人商量,能不能把那个匈奴人的首级算在他的头上,却被护卫跟马夫严词拒绝了。 在公孙敖面前商量这种事情是极为不妥当的,一旦护卫跟马夫同意这个建议,公孙敖一定会直接取消他们的功劳,并且会拿他们去治罪。 碰了一鼻子灰的薛良想要重新加入纨绔圈子,却被那些焦头烂额的纨绔们给推了出去,从今天起,他很明显的被所有人抛弃了。 云琅给老虎包扎脑袋,那一刀砍的很重,伤口也很长,云琅找了一根缝衣服的针线,火烧之后,就用开水里煮过的丝线给老虎缝伤口,过程自然是非常的痛苦,老虎嚎叫着直到云琅给它缝好了伤口,才无力地趴在一边。 肩胛上还挨了一箭,不过这一箭对老虎来说不算什么,匈奴人的狼牙箭对他的伤害很有限。 霍去病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躺在一张爬犁上,被游春马拖着往家里走。 云琅的爬犁上还拴着十一匹匈奴战马,这都是他的缴获。 李敢看的眼红,一个劲的叹息,他就不该离开云家,如果还在云家,今天这场小小的狙击战他就能严重的参与了,有他带领一群纨绔作战,会让他一战扬名天下的。 霍去病的样子也不好,脸色苍白,坐在马上也不妥当。 李敢叹息一声道:“你们两个好运气,一个刚好碰见了一小股匈奴人,阵斩一十六人,一个在甘泉宫守卫太后,阵斩了一个裨王,击溃了裨王所属两百八十余骑。啊——你们运气怎么这么好啊!”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以后有的是机会,大战这就要开始了,匈奴左谷蠡王发动的这次突袭,让陛下颜面无光,我们一定会发起反击的。” “到底怎么会事?现在可不是先帝时期,内有八王之乱,外有匈奴压境,最后让左贤王偷袭得手。 现在北边的四郡都有重兵把守,怎么会让匈奴人跑到甘泉宫来了?” 霍去病拍拍老虎的肚皮小声道:“等事情平息了我再对你说,牵涉太多了,也太深了。 阿敢,你的嘴巴一定要封牢,不能在外面胡说八道,等我们从军营解散之后,就去阿琅家,不要留在阳陵邑,更不要踏进长安城一步。” 李敢点点头道:“知道,这一次恐怕没人有好日子过了。” 听霍去病说的严重,再想到公孙敖那副得意的劲头,云琅就把这事抛诸脑后,既然羽林军只会有功,不会有罪责,自己这个羽林军司马也就安然无恙,说不定还能升官,别人倒霉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回家的路上,云琅发现一群群的大汉军马在荒原上游荡,如同梳子一般在清理可能溃散的匈奴人。 云琅不知道前来偷袭甘泉宫的匈奴人有多少,不过,看目前的状况,应该不算太多,而且已经被大汉的军队击溃了。 回到家里,家里依旧一个人都没有,送云琅回来的羽林军在院子里喊了好久,梁翁才战战兢兢的从一个地窖里爬出来,眼见云琅跟老虎都躺在爬犁上,哆嗦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云琅笑着打发走了羽林军同僚,对梁翁笑道:“安稳了,把她们从山洞里找回来,赶紧做饭,我快要饿死了。” 梁翁紧张的看看拴在帕里上的十一匹彪悍的战马道:“这些马……” 云琅笑道:“我跟老虎杀了十六个匈奴人,缴获了十一匹战马,这些马都是咱家的了。” 梁翁正要出去找那些妇孺,好让她们回家,山洞里什么都没有,一大群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还不知道怎么受罪呢。 就看见宣真跟毛孩两个缩头缩脑的从外面溜进来,见梁翁跟云琅都在,就欢呼一声跑过来道:“家住没事就太好了。” 云琅笑道:“去告诉刘婆婆,警讯已经解除,匈奴人也都被大军给杀光了,可以回来了。” 两个半大的少年闻言大为欢喜,一溜烟的就抢着向山洞跑去,想要早一点把好消息告诉每一个人。 梁翁搀扶着云琅上到了二楼,老虎也跟着爬上来,这个憨货今天算是吃够了苦头,守在云琅身边一动都不愿意动。 刘婆她们回来之前,云琅就沉沉的昏睡过去了。 这一场大战,对云琅来说是一场劫难。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一个人挺着长矛从山包上冲杀下去。 明明早就想好了,一定要守在土包上,只用铁臂弩杀敌,绝不近距离与匈奴人作战的,为什么脑袋一热就会冲下去呢? “哪来的胆子啊——”即便是在昏睡,云琅依旧在梦中感慨出声。 睡眠可能是最好的药。 云琅一觉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老虎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舔舐着饭盆里的蛋液。 见云琅睁开了眼睛,就看他一眼,然后继续慢慢的吃自己的饭。 红袖,小虫,刘婆,以及云氏的两个奉茶女子,都守在云琅的床边。 被人托着坐起来,云琅对刘婆道:“家里一切都好吧?” 刘婆施礼道:“小郎,家中一切都好,就是家里的牲畜跟家禽一天没有喂食,有些焦躁,现在也好了。” “告诉梁翁,云家从今日起开革十六名护卫,也就是从今日起,他们必须离开云氏,不得迁延。” 云家的护卫就是摆设,就像云家的工匠一样,云家只能使唤,却不能留住。 工匠到底是国家的,云家有资格动用已经是很难得了,可是那些护卫们,事情就做的很过分,在云家平日里混工钱,混钱粮,一旦云氏有难,他们就一窝蜂的跑了,这样的护卫要他们做什么。 “他们也没脸回来了,小郎只要把文书递给官家,官家自然会处置,咱们不用做恶人。 您受了伤,先把伤养好才是家里的头等大事,莫要动怒,与那些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人动怒,不值得。” 听说家里一切安好,云琅也就放心了。 “长门宫那边的是个什么情形?”云琅又问。 小虫回答道:“仆婢们回来了,阿娇贵人不见踪影。“ 红袖连忙补充道:“大长秋也没有回来,如今,长门宫里只有百十个守卫在看守,看样子阿娇贵人很快就会回来的。” 云琅叹口气道:“还以为能好好的过几年安生日子,这才几天啊,匈奴人都跑到家门口了。 刘婆,吩咐下去,这些天不要轻易地离开家,红袖,小虫也不用出外背水了,等官府的公告出来之后再做安排!” 一群人伺候云琅吃过饭,就把安静的空间留给了云琅,她们知道家主在这个时候一定有很多的事情要想,梁翁下令,不许任何人打搅。 云琅最担心的其实还是曹襄,不知为什么霍去病,李敢,刘婆,梁翁他们谁都没有跟云琅说起过曹襄的事情。 这让云琅隐隐约约的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第一七二章云家需要更多的资源 第一七二章云家需要更多的资源 运送到云家的伤患很多,包括昨日在大路上迎击匈奴人的一众纨绔。 双腿肿的跟大象腿一样的张连早就没有了昨日的嚣张,浑身滚烫,如果不能降温,就会被自己的体温给活活的烧死。 周鸿也好不到那里去,肋部的贯穿伤,已经有些发炎了,如今面如金纸昏迷不醒,且水米不进。 至于别的纨绔也好不到那里去,几乎个个带伤,骨断筋折者算是最轻的伤患。 不仅仅如此,羽林军中的伤患也被公孙敖一股脑的给送过来了,百十个伤患,躺在云家的饭堂里,非常的壮观。 看着杀猪匠一般的医生,伸着一双黑不拉叽的手就开始为军卒处理伤患,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决定还是自己动手的好。 事实上他也没有好办法,没有那些药物,他只知道高温消毒这一条,知道病人居住的环境越干净越好。 于是,他就让人先把那两个杀猪匠一般的医生,放在滚烫的水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一遍,至于什么胡须头发眉毛全部剃掉,还警告那两个医生,看完一个伤患就用柳枝水洗一遍手,敢少洗一次就乱棍打出。 在大汉军队中,医生的地位并不高,主要是高居不下的伤患死亡率造成的恶果。 在很多人看来,有没有医生其实不重要吗,他们能干的事情一些老道的军卒干的更好。 伤病一旦进了伤兵营,就看个人的造化了,命硬的能活下来,命格浅的死了是必然,不死才是奇迹。 大汉国不是没有高明的医生,只是,这种医生乃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再加上高明的人又有隐居的习惯,别人不求上门,他们轻易不会出手的。 在云琅的催促下,凡是开放性的创伤,他的办法就只有一个,用浓浓的皂角水洗干净伤口之后,再用盐水洗一遍,最后用丝线缝上就好。 伤口浅的直接缝死,伤口深的,就缝两遍,肥一些的缝三层,最后留一点口子在伤口上插一截芦苇管子引流了事。 大汉国的金疮药云琅看过,内容很丰富,有公猪油,有面粉,有黄蜡,有甘草,有血竭,有苍龙草,加水搅拌之后,依靠药膏的黏性来堵住伤口,不让伤口继续流血。 还有一些更过分,里面含有大量的硫磺…… 云家有三七,研成粉末之后添加两样清凉的药材比如薄荷,甘草最后用一点蜂蜜黏在消毒过的麻布条子上,最后绑在伤口处,立刻就获得了伤患的一致好评,他们都说伤口处凉凉的,感觉很舒坦。 药里面添加了薄荷,要是不清凉才会出怪事。 这些事情,云琅一个人可干不过来,更何况这些当兵的全是脏鬼,云琅清洁了两个医生,自然也要清洁他们的,尤其是他们身上那些可怕的寄生虫让云琅忍无可忍。 云家的仆妇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一个脏了吧唧的**男人出现在面前她们根本就不再在乎。 一边七手八脚的给放在台子上的**男人清洁身体,一边还有功夫对每一个男人品头论足。 就性别而言,男人似乎更有侵略性,不过,那是在一般情况下,现在,他的伤患处被麻布包扎的密密匝匝,被人剥光了如同待宰的猪一样放在台子上,他们就比女人还要害羞。 一个大胡子军卒被妇人清理干净之后,穿上干净简单的病号衣衫,痛不欲生的趴在干净的单人床榻上无声的饮泣。 其余军卒也没有看笑话的意思,被一群妇人围观,拨弄,清洁身体的过程他们也要经历一遍,尤其是那些妇人还用一块麻布遮住口鼻,看不清美丑…… 云琅觉得大汉人很耐活,砍掉胳膊拿着烧红的烙铁把伤口封闭起来,那些人也就是嚎叫两声,连昏迷的都很少,第二天就能大口的喝粥。 张连还似有些失落,他的两条腿被战马踩塌成肉饼了,膝盖以下没有复原的可能。 他却不愿意把自己的两条腿锯掉,那怕两条腿已经有味道了,他依旧不肯。 “锯掉吧,一了百了,你哪天不是说了吗,只要中间的家伙还在,就千值万值吗? 赶紧的做决定,腿锯掉之后养好伤,你还是那个纵横花丛的好汉。” 云琅站在张连的床边温言劝解。 “腿没了能长出来吗?” “有这种可能,听说世上有几种药物,能够活死人肉白骨,肢体再生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能弄到那种药。” 张连连忙拉着云琅的手问道:“什么药?那里有得卖?我这就派人去买。” 云琅抽抽鼻子道:“不好买,听说玄菟郡那里有一座白头山,山上有一种叫做人参的东西,只要长够一千年的,就会幻化成人参娃娃,就有这种功效。 另外,昆仑山的冰天雪地里长着一种叫做雪莲的东西,天气越是寒冷,它就绽放的越是美丽,听说雪莲花开的时候,整座山的野兽都会被吸引过来,围着这朵花跪拜……” 张连似乎被故事吸引住了,眼中满是憧憬之色,低头看看自己已经彻底变形的双腿咬着牙道:“去掉吧!” 不知道为什么,云琅看到张连的两条腿被屠夫一样的医生举着利斧一刀两断的时候觉得很壮观。 就连这家伙的惨叫声似乎也比别人的惨叫动听。 再看着医生用烧红的烙铁死死的摁在他断腿的伤口处,滋滋作响,油脂从烙铁上滴落,这家伙以前不论造了什么孽,这一刻也应该还干净了。 云家成了一个临时的医院,好处多多,至少,羽林军,阳陵邑,上林监运来的粮食,麻布药材,够云家吃好多年的。 只是,曹襄一直没有来…… 公孙敖来到云家,一脸的沉痛之色,当他看到云家饭堂里依旧躺着的那些军卒,脸上的神情有了一丝变化。 送来的这么多人,现在还有这么多人。 “死了多少?” 云琅摇头道:“到目前还没有死的,昏迷不醒的还有十三个,能不能活过来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一个死掉的都没有?” “只能说目前没有!” “好样的,老夫觉得你越来越合适当军司马了,再努力打磨几年,来羽林军当真正的司马耶耶也认了。” 公孙敖跟云琅说完悄悄话,就哈哈大笑着去看他的部下,拍拍这个,挠挠那个,在这个胸口擂一拳,赌咒发誓的说一旦他们伤好了,就能就见到陛下给的赏赐。 伤兵们被公孙敖这一闹,原本郁闷的心情似乎缓解了很多,开始有说有笑的跟公孙敖抱怨。 公孙敖看过伤病之后,又来到云琅的小楼上,指着不远处的饭堂道:“以后羽林军中的伤患都送到你这里成不?” 云琅笑道:“不是不成,主要是住不下。你也看见了,让兄弟们睡在饭堂里,我有些不忍心。” 公孙敖苦笑一声道:“有本事的人即便是拿捏人的痛脚,也拿捏的让你无话可说。 行啊,不就是几栋屋子吗,羽林军将作还是有些本事的,至少盖几座房子没有问题。” 云琅摇头道:“军队要想没有顾忌的打仗,军医很重要,我说的军医可不是你送来的那两个屠夫,我要真正的医生,同时,如果有妇人专门修习护理之道,对于伤病的恢复极为有利。 卑职希望在云家开始试行护理法度,专门聘请一些妇人专门负责照顾伤患。” 公孙敖皱眉道:“没有这个先例,妇人不得进入军营。” 云琅笑道:“上战场的医生,必然是男的,回到上林苑之后,就只能是妇人了。” 公孙敖想了一下,对云琅道:“上报中军府吧!” 第一七三章 刘彻要来了 第一七三章刘彻要来了 云琅的消息其实是封闭的,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对于消息都不是很敏感。 身份越高贵的人消息的灵敏度就越高,很多时候他们就是一个个消息的来源。 谁的消息最灵敏呢?自然是皇帝! 云琅不好去找皇帝打探消息,就只好去找刚刚从甘泉宫回来的阿娇那里听消息。 “雁门关被人家攻破了,上郡也被人家劫掠了一半,左谷蠡王派来了六千死士,目的与上一次袭击甘泉宫的目的相同,就是为了掳掠我大汉的皇太后,然后威胁大汉国,要赎金,弥补人家被卫青袭击遭受的损失。 你遇到的那几十个匈奴人,其实是听说我住在长门宫,就专门跑来抓我的,还好,被你给杀死了,这个人情我领了。 不过,为什么袭击甘泉宫的匈奴人足足有四千,跑来袭击我的匈奴人却连四十个都没有? 这分明是看不起我,估计啊,长安三辅的贵妇们可有的嘲笑了……” 云琅跪坐在毯子上,听阿娇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大一通,他到现在都没有听清楚阿娇所要叙述的重点是什么。 听她的意思,似乎对只有四十个匈奴人来袭击她,非常的不满意,觉得人来少了,让她非常的丢脸。 别人不知道,云琅开始亲眼所见,她一听匈奴人来了,一刻都不犹豫的踩着大长秋的肩膀就骑马跑了。 这才来了四十个人,要是四千个,还不知道她会被吓成什么样子。 “为何没有听到长门宫卫的下落?”云琅趁着阿娇喝水的功夫,连忙插嘴道。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操的心多,人家有一个长公主母亲,大将军继父,会有什么事情? 别人击溃了匈奴人,他就带着长门宫卫们追杀下去了,打落水狗的好机会他们家怎么可能错过? 现在估计都快要太原郡了。” 云琅长吁了一口气笑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阿娇离开高高的软塌,走下来瞅着云琅道:“你这人做朋友真是没得说,听说你为了几个纨绔朋友一个人举着长矛从躲藏的山包上冲下来,还一口气杀死了十六个匈奴人?” 云琅苦笑道:“上林苑乱套了,我这个羽林军司马要是还不归营,这是军律所不能容忍的,所以我就准备去军营效命。 走到半路上看见了匈奴人,当然要抵抗一下的,不瞒您说,我当时抱着战死的心态去的。 躲在草丛里射杀了七八个人,见张连,周鸿他们苦战,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没有看袍泽战死而袖手不顾的道理,所以,这才硬着头皮冲下去的。 现在想想,后脊背也是一身冷汗啊。” 阿娇点点头,对云琅中肯的回答很满意,叹口气道:“男人家总是想着建功立业,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建功立业有多难。 有文采的,就卖弄文字,为博得君王的一声夸赞就绞尽脑汁,有武艺的,就披挂上阵,尽力杀敌,战场上可没有只许我杀你,不许你杀我的事情,一个个红着眼珠子厮杀,尸山血海的出来才能弄一个侯爵,也真是可怜啊。” 云琅幽怨的看着阿娇在哪里大言不惭,这女人难道以为大汉国真正的侯爷就跟萝卜一样多么? 有本事把这话说给李广,苏建,公孙敖他们去听听,看他们会不会发狂。 “就看在你杀死了匈奴哨探,还专门跑来向我示警的份上,就告诉你一件事,这一次被中尉府下狱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我不准你去找张汤,去为某人讲情。 更不许打着我的旗号去帮别人,这一次跟以往不同,匈奴人都打到上林苑来了,总归要死一些酒囊饭袋的,要不然,这大汉的天下就危险了。 好好的在你家里琢磨着怎么救人,才是该干的事情,哪怕跟那些纨绔们一起花天酒地也没关系,就是不要掺和进这一次的事情里。 免得人没有救出来,反而把你给带进去,听清楚了没有?” 云琅也是这么想的,他在大汉的人际关系简单,能让他牵挂的也只有霍去病,李敢,曹襄三个,这三个人是他以后在长安三辅能否过上好日子的关键,不敢有事。 至于别人,只要不是自家人,谁死都无所谓。 “把你家冬天种菜的本事教给大长秋,长门宫冬日里也该有些绿菜,长安温汤监人家不愿意给我供应,还是自己种一些,免得看人眼色,跌了身份。” 云琅觉得很不可思议,刘彻除了拿掉了她的皇后身份,其余的一点都没碰,各种待遇甚至还在皇后之上,大长秋早就说过,长门宫的份例是比照甘泉宫的。 甘泉宫是刘彻母亲王氏居住的地方,打死云琅都不相信一个小小的温汤监敢克扣她的绿菜。 阿娇见云琅似乎不相信,就怒道:“胡萝卜,卷心菜,黄瓜,红葱头,还有那种蒸着吃的甜萝卜,我要了,一样都没有,就给我送来了一些茄子,水芹,油菜,韭菜!” 听阿娇这样说,云琅总算是明白了,阿娇平日里在云家的菜园子里摘菜,已经摘习惯了,她认为云家有的东西,皇家就该一样不缺甚至更多。 云琅不打算解释这件事,阿娇之所以会抱怨,其实就是打算以后天长日久的在云家菜园子里继续摘菜,这可能是她不多的一点乐趣。 “冬日里蔬菜长势不好,有些菜没法子种植,不过,云家的热水渠上还是有一些的,您如果喜欢,尽管去摘,这是云家的无上荣光。” 阿娇的嘴角上翘,目的达到了,就看云琅有些不顺眼,她在宫里就不喜欢韩嫣那个妖人,云琅长得似乎比韩嫣还要俊秀一些,这让她有些烦躁。 云琅如何看不出来阿娇的表情变化,这个死女人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敷衍,或者说,她从根本上就懒得敷衍任何人。 起身告辞,被大长秋送出长门宫。 忍不住抱怨道:“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大长秋哈哈大笑道:“贵人对长得好看的男子从来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尤其是你这种长得阴柔的人,更是讨厌,能跟你说这么多的话,老夫都感到奇怪。 对了,你不会幸进吧?” “什么意思?” “董君!”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干呕了一声道:“我只喜欢女子,只喜欢美丽的女子,我还打算生儿育女,还准备福泽绵长。 官职有没有无所谓,家里能不能富贵也无所谓,您不能这样羞辱我。” “老夫见到跟你亲近的人,无一不是相貌英俊之辈,你们举止也亲密,还以为你……” “明天,就明天,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敢登门,一律用大棍子撵出去,以后只结交公孙敖,张连,周鸿这一类的人,长得越丑越好。” “如此,老夫就放心了,走好,不送。” 云琅走在回家的路上,嘴角上翘的厉害,阿娇跟大长秋都如此担心他会勾引刘彻——这说明,刘彻就要来了。 云家需要刘彻的到来,然后敲定脚跟,确定云家在上林苑居住的合法性,大汉的法律虽然变来变去的,只有刘彻没有变,至少在未来将近五十年的时间里,他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吃晚饭的时候,云琅见到了公孙敖,他跟伤兵们在一起,吃面条吃的很愉快。 至于把碗里的肉挑给军卒吃,这个表演就太明显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看着这些小家伙们受伤,心里就不得劲,家里把他们送到羽林军,就指望他们出人头地,能给自己挣一份家业,如果还没出战,就死在长安,没法子交代啊。” 第一七四章能收钱的就不收人情 第一七四章能收钱的就不收人情 莽夫学老奸巨猾的人说话,样子很恶心,云琅几乎都不敢看公孙敖抽成包子一样的脸。 他带兵就每仁慈过,据霍去病跟李敢说,他教训军卒的唯一手段就是鞭子。 此人嘴笨,军卒错了,他也没办法说的清楚,只是按照一个老军伍的直觉判断,胡乱抽犯错的军卒,希望他能够顿悟。 “云家这几天收拾干净一些,一些看起来肮脏的病患就转移到后面去,仆妇们也挑拣几个长得周正的,如果你家没有,就去我家拉,总归,要让贵人看着顺眼。” 公孙敖瞅着云家那些长相很一般的仆妇有些发愁。 “将军不用担心,这些仆妇就因为长得普通,她们才肯干这种伺候人的活计,您要是找来一群美艳的妇人,您觉得像吗? 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体现在高人一筹的眼光上,人家来云家要看的也是最真实的场面,如果作假,很可能会被贵人一眼看穿,到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 公孙敖笑道:“还是你们这些读过几天书的人会办这种事情,我们这些军汉操持出来的总是被人家笑话。 小子,好好的操持,如果能让贵人看的入眼,以后羽林军中的粮秣就交给你来管。” 给云琅许了好处,也自认为激励过了,公孙敖就摇晃着身子去了一间单独的屋子,那是云家最暖和的一间屋子,原来里面住着六个重伤的军卒,被他给搬到其它地方去了。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公孙敖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根本就不在乎这个羽林军司马的职位,哪怕是把羽林军司马换成上林苑都监,云琅可能会更加的高兴。 他却时时刻刻的用本该羽林司马掌握的权力来诱惑云琅,希望云琅能够为他尽心的效力。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满长安的军队差不多都将要接受惩罚,只有羽林军一家受奖,他这时候应该诚惶诚恐才对。 摆出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也不知道是给谁看,等到夸赞羽林军的上谕一旦下达,别的将军不敢记恨刘彻,只会记恨此次事件的唯一受益者羽林军。 羽林军在大汉并非最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北大营,细柳营才是大汉军队出征的首选。 此次匈奴人绕过北大营,跟细柳营的防区,通过小路进入了上林苑,这才让羽林军捡了一个大便宜,即便如此,羽林军战损三成,除了捞取了一个敢战的名头,再无好处,他到底有什么好得意的。 天天守在云家,就等着皇帝亲临,好乘机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 霍去病就做的很好,跟李敢一起带着北大营的骑兵穷搜上林苑,四处寻找可能的漏网之鱼。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捞取了一个苦劳。 云琅敷衍完毕了公孙敖,就再一次去查看了一下那些依旧昏迷不醒的军卒。 云琅让仆妇每隔半个时辰就用从山上取回来的冰块擦拭这些人的额头,腋窝,以及大腿根,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至少能让他们的高热降下去。 羽林军军卒的年岁都不是很大,昏迷中,也会耶耶,母亲的乱叫唤。 听得云家的仆妇们眼泪汪汪的。 云琅瞅瞅外面的天气,也暗暗的为这些少年人鼓劲,严寒的天气不利于细菌的繁殖,云家也尽量做到了不让他们的伤口二次感染。 但愿他们的身体足够强壮,能熬过这一劫。 “小米熬出米油,添加一点细碎的肉糜,加盐喂下去,如果不能吞咽,就用管子插进喉咙里,灌下去。 这两天的高热,应该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必须要补充一点食物,否则,熬不过去。” 云琅不是医生,现在却做着医生该干的事情,这是很无奈的,也是对伤兵最负责的态度。 他信不过那两个被他弄成光猪一样的医生,云琅跟他们谈过,他们对医术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黄帝内经》,而且全是自学成材,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是给军营中的牛马看病,给人看病只是捎带的,他们唯一会做的就是给伤兵的伤口上糊满金疮药。 云琅看见他们是如何治疗箭伤的,虽没有直接把箭杆锯断不管肉里面的箭簇那么夸张,却也差不多,也不看中箭的部位,抓着箭杆一用力就把箭给拔出来了,然后一大把金疮药就呼上去了。 伤到了血管大出血而死,算那个伤兵倒霉,没伤到血管,也没被金疮药弄感染,算那个伤兵运气好。 经历了这一次的事情之后,云琅对大汉国的医生彻底的持不信任态度。 或许是云琅用草药治好了曹襄大肚子病的缘故,两个军医不敢违抗云琅的话。其余军卒对云琅也非常的信任,毕竟,快死的曹襄都被他救活了,一点刀剑创伤,应该不在话下。 自从伤兵进了云家,已经三天没有伤兵死去,已经有人开始暗地里称呼云琅为神医。 这件事在云琅的世界里会被警察抓走,会被判刑蹲监狱,可是,在这个时代,云琅觉得自己对医药的了解要比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的医生要高明的太多。 “我的肚子上以后会不会多出一个洞?” 周鸿吸着凉气,看着云琅从他肋部的伤口里拽出一截淡黄色的麻布,惴惴不安的问道。 “不会,等你的伤口不再有炎症,会慢慢愈合的。”云琅重新给他的伤口塞上新的麻布之后道。 “世上真的有你说的,千年人参,千年雪莲这样的药材?我怎么从未听人说起过。” 张连坐在床上,瞅着自己的断腿问道。 “有,只是想要获得太难了,当年徐福就曾渡海去蓬莱为始皇帝求长生不老药,只是后来渺无踪迹罢了。” “这事我知道,唉,也罢,当年秦皇何等的权势都苦求不得,我就算了,一辈子就在榻上过活算了。” 张连有些失望。 刚才的动作有些大,云琅的左臂也疼痛起来,他靠在门上对张连道:“有一种车子可以帮你的忙,你平日里只要坐在上面。自己就能用双臂驱动车子,虽然不能让你重新站起来,它带着你四处游走还是没问题的。” 张连看着云琅惊喜的道:“哪里有这种车子?即便百万钱我也要买到。” 云琅活动一下左臂道:“不用百万钱,拿五十万钱给我,十天之后你就有这样的车子坐了。” 张连楞了一下道:“好!” 周鸿在一边笑道:“也给我来一辆,家里的祖宗太老,已经走不了道了,偏偏是一个屋子里的坐不住的,有这样一辆车子兴许能够讨她喜欢。” “好啊,五十万钱。” 周鸿也愣了一下道:“好,明日就让家人去拉钱。” 等云琅走了,躺在同一间屋子的杜预有些不屑地道:“哥哥们哪一个是缺钱的主? 莫要说两位哥哥,就算是杜预,拿出五十万钱也不算难事,难道他不知道两位哥哥的人情要比一百万钱有用吗?” 张连嗤的笑了一声,对杜预道:“还没看清楚吗?人家就不愿意跟我们攀交情,宁愿收钱办事。 云琅知道我们对他有感激之心,可他不愿意接受,就弄出来一辆车子,故意提高价钱,好让我们有一个还人情的机会。 此事过后,大家恩怨两清,再无纠缠。” 杜预不解的道:“他区区一介羽林军司马,还没有跟我们兄弟攀交情的资格吧。” 周鸿怒道:“就因为他知道你们会这样想,人家才不愿意攀扯,这几天你们也该看来了,人家就是一个有本事的。 这种人大多心高气傲,你看不起他,他还看不起我们这群纨绔呢。” 第一七五章少上造 第一七五章少上造 云琅其实没有看不起谁,他只想把自己的日子过的简单一些,他想拥有最简单,最有效地人际关系,而不是拥有一大堆毫无用处的乱糟糟的关系,继而让这些凌乱的关系带给他预料之外的危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云琅都需要安宁,过于耀眼的生活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落霜的时节,皇帝来过上林苑,却没有来云家。 公孙敖何其的失望。 云琅却没有任何的失落感,出其不意的做事情是大人物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他早在机场工作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很像那里的突然检查。 估计刘彻也要这么干,这些人明知道底下人为了迎合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是对他尊敬的具体表现,他们偏偏不领情,非要看到最真实,最原始的一面。 一般情况下,突然袭击确实能看到最真实的一面,只是他们看到之后一般都会大发雷霆。 有素质的官员就不会这样胡来,他们下来的时候会提前说好,底下人也会提前准备好,甚至连供他批评指正的瑕疵都准备好了。 所以,他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往往是最好的一面,在欢喜的同时还能指出底下人工作的不足。 落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 云琅不知道刘彻想看什么,以他一贯不信任他们的心态,说不定会假扮叫花子来云家门前乞讨。 这事西方的上帝常干,结果被人家羞辱了,然后,他就降下无数的灾难给世人,通过惩罚所有人来达到惩罚一小撮坏蛋的目的。 这是最恶心的做法。 刘彻的权势跟西方的那个上帝差不多,可能还要强一些,毕竟,上帝只是人们信仰的产物,刘彻却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只要他愿意,他能带给人间无数远比大洪水一类的惩罚要严重的多的灾害。 云家的日常就是最美的,这是一定的,至少云家人的生活场面远不是大汉人能比拟的。 在云家,人们才能彻底的品尝到封建社会的好处,在这里没有饥馑之忧,没有冻死之苦。 幼童肥硕,少年人强壮,成年人欲火焚身,牛羊肥壮,粮食装满了仓库,人人衣着整洁面露笑容。 这就是那些人都喜欢在云家居留的原因所在。 只要住在云家,就会忘记世上还有冻饿而死的人,就会忘记关内外盗贼如麻,就会忘记边关的战火,也就会忘记凶恶的匈奴人…… 刘彻来了云家,会认为他的统治已经达到了三皇五帝治世的水准。 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有一些伤兵离开了云家,他们已经痊愈了,也就在这一天,一个叫做雷宁的羽林军将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是十三个昏迷不醒的羽林军卒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今年不过十五岁,受的伤也是最重的。 其余十二人都已经清醒过来了,虽然有两个身体变坏了,吃口东西都喂不到嘴里,却好歹还活着。 雷宁死了,他的胸口受了重击,胸骨折断了,那两个在云家吃的白白胖胖的医生,曾经小声说过,如果在军营,雷宁早就死了。 张连目送两个军卒抬着雷宁的尸体远去,转着自己的轮椅对周鸿道:“我的模样不算差!” 周鸿笑道:“你算是有福的,以后会更有福的,听说你的封赏下来了,九级的五大夫,原本这个级别没资格领封户,你却有一百户食邑,可以混吃等死啦。” 张连叹了一口气瞅着自己断腿道:“我这是在吃自己的腿啊!算了,不说这些晦气话,你呢?” “从军,羽林校尉!”周鸿苦笑道。 “杜预他们呢?” “全部进羽林军,考功司已经把他们的户籍从家里迁出来了,也就是说,陛下开恩,《推恩令》不在我们这些人中间施行,家里可以放心了。” “云琅呢?他可是斩首十六级,按理说应该是少上造,你说陛下会不会给他这个少上造呢? 我怎么听说陛下以前给他许过一个关外侯?” 周鸿笑道:“就是少上造,没有什么遗憾,也没有什么惊喜,中规中矩的。 至于关外侯就是一个笑话,是乡侯还是亭侯?除过关中,其余的地方哪里值得去封侯? 天下的富庶之地也就那么多,给谁都不合适,你看看这些年封赏的关外侯,好多都是荒僻之地,治下能有十户百姓不? 没了人,要那个关外侯做什么?” 张连摇着头笑道:“《推恩令》原本是陛下拿来对付诸侯王的,现在倒好,面对的是所有勋贵。 一个大家族,一旦把财货,封地均分给了家里的所有子侄,不出两代人,这个大家族也就烟消云散了。 好狠的主父偃啊,他一句——“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的话,真是活活的坑死我们了。 云琅运气好,避开了关外侯这个大坑,进爵少上造,这就是说,陛下准备给他一个正经的出身。” 周鸿羡慕的道:“他的起步就很高,这一步算是真正踏上青云梯了。”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成了少上造,今天早上丞相府特意派来了一位揭者,一位良人,揭者宣读旨意,良人监督,见礼,就彻底的坐实了云琅这个少上造。 一并赏赐下来的有锦缎五十匹,黄金十斤,白金五十斤,钱十万,车一辆,缁衣,也就是朝服两套,靴子两双。 如今,这些东西都摆在大厅最显眼的地方,按照大汉律令,云琅可以把这些东西摆在大厅中十日,好让所有的宾客都知晓皇恩浩荡。 军功赏赐果然丰厚,怪不得霍去病李敢宁愿拼死夺取战功,也不愿意跟云琅一起做什么生意。 这些东西摆在大厅里,却没有人前来祝贺,阿娇对这些东西的态度一般都是嗤之以鼻的。 长平对这些东西虽然看重,却因为爵位太小,提不起精神来帮云琅操办。 至于霍去病,李敢,依旧在寒冷的荒原礼里奔波,如同猎人一般四处狩猎匈奴人。 曹襄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唯一能为云琅感到高兴的就是梁翁跟刘婆,丑庸,褚狼都从阳陵邑赶回来,参加这场属于全家人的盛宴。 家里的人太多,再加上依旧有很多的伤患在家里养病,所以,云琅没有大操大办,仅仅是命厨娘杀了两头猪,五只羊,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就算是庆祝过了。 最让长安人吃惊的是孟大跟孟二,他们两兄弟获得了博士的称谓,虽然被称之为农博士。 这三个字不仅仅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官职,还是大汉国最清贵的职位。 一般情况下,当五年博士之后,一旦出任地方官,最小的官职都是一州刺史。 在朝中播弄《推恩令》的主父偃就是博士出身。 孟度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几乎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搬来了云家,他们夫妇也似乎有常住云家的打算。 并且希望能把家从阳陵邑搬来上林苑。 冬日里的云家炊烟袅袅,且从早到晚从不熄灭,主要是来云家吃饭的人太多,人多了,也就没有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随时随地给客人做饭吃,已经成了云家的常态。 霍去病,李敢终于回来了。 是踩着冬雪回来的,长久的在野外搜寻,他们两已经邋遢的不成了人样子。 两人的神色看起来都不是很好,跟云琅见面之后就去了温泉水渠,并且在那里泡了半天。 公孙敖功封合骑侯!霍去病,李敢受到了皇帝的叱责,还把他们两人的部属,从羽林军中分离出来,变成了一支八百人的小军队,云琅贬官两级,任司马! 第一七六章与身份匹配的好安排 第一七六章与身份匹配的好安排(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 云琅没法子拒绝,刘彻也没有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跟可能,印信都刻好了,他不能不识抬举,刘彻可没有多少兴趣跟你玩礼让三先的把戏。 爵位给了,军职却降低了,所有人都在为云琅祝贺。 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事情。 如果云琅以前的官职是皇帝以奖励性质的目的给的,他现在的官职就是大汉国必须给云琅的一种安排。 前者,俸禄可能会没有,可能会有,现在,跟他的任命书一起下来的还有拖欠了他快一年的俸禄。 以前,羽林军将士见到云琅,只会简单的拱手一礼,权当他是一个泥雕木塑的神像。 现在不一样了,云琅不点头,那些军卒就不能放下拱着的双手。 只是,这些军卒大多数比较瘦弱。 公孙敖很过分,他将受伤的将士一股脑的分配给了霍去病,李敢跟云琅三人统御。 战马也只给最瘦弱的,兵刃更是如此,军中的强弩全部被公孙敖给留下来了,哪怕是将士们自己装备的私人武器也是如此。 霍去病跟中军府申诉过,似乎并没有理睬。 卫青历来是不管这些事情的,他认为一个将军如果没有能力给部下创造一个合适的作战环境,那么,这个将军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没有军营,没有装备,只有八百个人跟八百匹战马,以及他们随身携带的长刀跟矛戈,以及可供八百人食用半个月的粮食,战马食用半个月的粮草。 这样下去不行。 军队本身就是一头吞金兽,八百人一月的耗费绝不仅仅是一点粮食。 不得已,他只好去找阿娇,看看她哪里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找阿娇的意思,就是准备让皇帝知道,霍去病跟自己的苦衷,至于阿娇,她对一支军队得病补给能有什么办法? “曹襄能养得起他的军队,你们就不成吗?我能有什么办法,要不,我资助你们一百万钱如何,这个我有。” 阿娇笑的很难看,明显带着调侃的意味,云琅总觉得在他的笑容背后,有刘彻不怀好意的影子。 一句话就把云琅想要求助的话堵的死死的一点缝隙都不留。 云琅到底还是拿了阿娇捐助的一百万钱,这个时候可不是耍脾气的时候,有一百万钱总比没有要好。 上林苑很给力,告诉云琅,只要是羽林军骑都尉看中了那块地,就把那块地划分给骑都尉部属充当营盘。 这算是这些天来唯一能让云琅开心的事情。 这道军令来的太突然了,谁都没有想到皇帝会在一瞬间就决定将他新近训练的羽林军一分为二。 这种分配是极为不合理的,公孙敖拿走了羽林军力量的九成……军中说不公平明显是一个大笑话,想要公平先拿出与自己想要的公平相对应的实力来。 因此,霍去病,李敢,云琅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断地向中军府提出申诉,一次不成,就两次,三次。 朝廷的大军,问朝廷要补给物资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如果不要,不喊,才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或许会被中尉府认为居心叵测。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八百人的住宿问题,霍去病,李敢仅仅伤感了一晚上,就带着部下开始在云家边上建造新的军营。 再盖好房子之前,这八百人只好委屈的挤在云家的仓库里,饭堂里,所有能住人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云琅自然也不能偷闲,事实上,修建营房的工作被云琅全部接手。霍去病中军府,李敢去了北大营,争取为这八百人弄到足够的战马跟武器。 中军府好说话,孟度在这里权威很高,但凡是中军府能给的,李敢都拿到了。 北大营对公孙敖非常厌烦,却对霍去病好感很深,一来,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算得上是自己人,再者,他们认为,就是因为在匈奴流窜到上林苑的时候,是霍去病帮他们说了一句公道话,最后还带着北大营的人在上林苑穷搜匈奴余孽,给了他们最后的将功赎罪的机会。 所以,霍去病,李敢回来的时候,他们背后的马车上不但有粮秣,还有铠甲跟武器。 中军府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的仓库里全是军队不收的破烂,烂皮甲,烂马鞍子,烂战衣,生锈的战刀,矛戈的木柄已经腐朽了,弩弓的弓弦早就没有了任何强度,稍微用力拉扯一下就会断裂,腐朽的绳子,自然也有一坛坛文皇帝时期的盐菜。 李敢把这些破烂弄回来了很多,尤其是破烂的刀剑,矛戈,箭矢,几乎是全部拉回来了。 他准备利用云家的铁匠房,把这些破烂全部回炉锻造一遍,无论如何,也比直接用生铁冶炼要好的多。 “三百匹战马,这是北大营能力的极限了,再多,监军就会质问苏建将军。” 李敢苦笑一声:“我就好好的带着能动的兄弟们当铁匠好了,只可惜中军府没有多余的材料,如果牛角,牛筋,箭杆,尾羽白蜡再多一些就好了。” “其实现在挺好的,陛下把我们放在火上烤,就不要怪我们干一些出格的事情。 给不了我们物资,就要给我们钱,给不了我们钱,就要给我们绝对的自由,如果连自由都不给,那就是耍赖皮。” 霍去病瞅着云琅问道:“你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匈奴都打到了上林苑,我能想什么,要看陛下怎么想,他只会问我们要一支强悍的军队,其余的事情,在他看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好事。 骑都尉现在没有补给,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我们只能在这个其他事情上想法子。” “伤兵现在归营了多少?” “三百四十七人,还有八十三人还需要修养半个月,其中两人已经废了,吃饭都有问题,四人没了大拇指,握不了刀,拉不开弓箭,十六人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哦,还有一个胸骨折断的,从今后不能出力气。” 李敢听了云琅的话,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大怒道:“这是要干什么?还没开始训练,我们就减员二十三个人,这可是两个什伍的人马。” 霍去病冷笑道:“我们不是人人都夸赞的少年英杰吗?所以人家就给了符合我们少年英杰的待遇。 有兵,有将,有钱粮武器谁不会打仗啊? 公孙敖说了,能给八百人已经是看在陛下跟我舅舅的面子上才给的,要不然,他准备一个人都不给,要我们重新招募军队,自己训练,自己使用。” 云琅叹口气:“我们年级到底太小,如果再大两岁,就没人怀疑我们的能力了。 公孙敖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就是看准了朝中的那些重臣不会支持我们,只会冷眼旁观。” 霍去病站起身,拍拍胸口道:“那就别抱怨了,现在开始干吧,耶耶不信打造不出一支合格的军队。” 大汉军队即便有千万不好,遵从将令这一点却没有差错,分配到骑都尉的少年羽林,虽然心灰意冷,在执行军令这一方面却一丝不苟,即便是云琅这么挑剔的人,也无话可说。 云家还没有来得及覆盖石板的温泉水渠上他们从远处废弃的宫殿遗迹上拉来了石板,覆盖在水渠上,再堵死缺口,这些石板立刻就成了一张张温暖的床榻。 在这些石板上面盖好简陋的木屋,一个暂时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出现了。 霍去病丢下最后一块石板,抬头瞅着铅灰色的天空道:“也不知道老天爷给不给颜面。” 云琅在他对面,只听见了后半句话,奇怪的问道:“什么颜面?” 霍去病沉默片刻道:“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杀人日子。” “杀谁?”云琅追问道。 第180章 一心为云家好的酷吏 第一七七章一心为云家好的酷吏(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号) 云琅很聪明的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匈奴突破雁门关,突破上郡,在大汉的国土上行军超过六百里,却无人知晓,这对大汉国来说,是一个难以洗涮的耻辱。 总要有人为此负责的,总要有人为此人头落地的。 比如说雁门校尉陈适,上郡郡守吴章…… 只是,越是这样,公孙敖就越发的得意,跑来霍去病的军营看了一遍正在干活的军卒,哈哈一笑就扬长而去。 全然不见前些日子的猥琐,显得很是意气风发。 公孙敖越是如此,张汤脸上的讥诮之色就越是浓重。 他是给云家送工匠来的,十六个铁匠,八个木匠,六个砖瓦工匠,还有三个市籍商贾。 云琅比较了解工匠的用途,却不明白三个市籍商贾的作用,就难免要向张汤求教一下。 张汤看着天空淡淡的一笑,拍拍云琅的胳膊笑道:“无需问,问了就是悲伤。” “为何?” “为何? 犯官,赘婿,逃犯,贾人,市籍者,父母为市籍者,祖父母为市籍者,此七类人名曰——七科谪。” “七科谪?什么意思?” 张汤诧异的看看云琅,认真的解释道:“边塞但凡有战事,边军应接不暇之时,朝廷就会征发七科谪之属出征。 你云家家业日渐增长,农科兑换已经不足以满足你云氏,就只能去市上买进卖出。 既然要进市,就必须由市籍者助你进行买卖,你是朝廷官员,一个少上造的爵位高贵无匹,不能沾染半点铜臭气。 云氏最初的买卖可以认定是农户交换,粜卖,现在,你云家蒸蒸日上,仅仅是鸡蛋,鹅蛋,就能赚到一般商贾一年都不能企及的金钱,再说是农户粜卖就是掩耳盗铃了,朝廷不许,国法不许,百姓也不许。 当然,你云氏如果愿意加入市籍,某家自然是无话可说,如果云氏不准备玷污自家的门楣,就必须将售卖之事交于市籍者。 你要是不要?” 云琅抽抽鼻子,看着那三个笑的灿烂的市籍者,无奈的道:“还能如何呢?” 张汤笑道:“不要嫌弃市籍者赚的多,你可知,他们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赚到这些钱? 领头的市籍者名曰车五,他们家兄弟六人,现在仅剩下兄弟两人,其余四人全部战死在疆场上了。” 云琅看看那三个市籍者问道:“我对他们有没有约束力?” 张汤笑了:“如何会没有呢?如果没有,我大汉所有勋贵岂非都要受这些腌臜人的盘剥? 他们如果不能事主以诚,送交官府杀之即可。 据某家所知,官府至今还没有放过过一个背叛家主的市籍者,不论家主是贫穷还是豪富,此事从无例外。” “这是自然啊,官府掌权者大多为勋贵,教训这些背叛家主的人,其实就是在教训自家的市籍者,岂能轻易饶恕。” “是这个道理,没什么不能说的,吾辈削尖了脑袋往上钻,所求者无非是方方面面的便利而已,如果连这点特殊的权利都没有,吾辈何须如此? 大难来临时逃离你家的十四个护卫,已经被罢职,三代之内不得进入正军,每年入奴军时间不得少于七个月,也就是说,他们十四家人,已经为他们的短视跟胆小,付出了极为可怕的代价,三代之内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愣了一下,霍去病跟他说过奴军这支大汉军队中最特殊的存在。 张汤说的七个月的服役期其实根本就不存在,这些人只要进入奴军,想要脱身,除非斩首三级,否则,一辈子就在奴隶营中苦熬吧。 每当大汉军队出征的时候,奴隶营永远为大军前驱,作战,攻城,往往会携带着最简陋的武器冲锋在前,用死战来消耗敌人的锋锐之气。 因此,奴隶营中的死士,能活下来的不多。 云琅叹息道:“他们如果不跑,仅仅是藏起来,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至少,我不会追究的,当初,他们来云氏的时候,我就没有指望他们能够护卫云氏。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张汤撇着嘴习惯性讥诮的道:“你如果没有阵斩匈奴的功绩,你以为会有人去追究他们逃离的罪责吗? 你如果没有少上造的封爵,你以为会有人去找他们的麻烦吗?大汉国的律法,只保护真正的勋贵,对于那些豪族,朝廷正在不断地压制,在顾及他们利益的事情上,力所不逮啊。” 云琅听了这番话,深以为然。 大汉国说起来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实际上,中央的权力只能深入到郡县,却无法深入到每个人头上。 更不要说桀骜不驯的岭南,以及阴奉阳违的各个封国,很多时候,刘彻之所以会持续不断的向匈奴用兵,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向国内彰显他强大的武力。 这样做非常的危险,一旦大汉军队不能战胜匈奴遭到毁灭性的失败,刘彻国内的政权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土崩瓦解。 因此,大汉国不能容忍失败,皇帝也对战败的将领,格外的严苛一些。 张汤交卸完这趟完全不必由他来执行的差事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云家,问云琅要了一间不大的房子,就住进去了,整日里深居简出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云琅不愿意听长安传来的消息,可是,这些消息还是像长了腿一般来到了云家。 在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过后,六十四个要对这次匈奴进犯负责的人,倒在了大雪中。 皇帝的命令如同北风一样残酷,没有怜悯,没有宽恕,只有残酷的刑罚。 死掉的六十四个人中间有将领,有文官,也有绣衣使者,以及一些没法子辨识身份的人。 同时被处死的还有被大汉军队活捉的匈奴人,除掉一个被砍掉双臂割掉耳朵的匈奴大当户被军队送归匈奴传话之外,其余被活捉的一千四百二十一个匈奴人,全部被斩首,并且,将她们的首级送去雁门关外,制作成了京观,以威慑关外的匈奴。 雁门校尉陈适被处死了,取代陈适出任雁门校尉的人选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公孙敖。 听说这个任命下来之后,公孙敖长跪建章宫外不起,涕泪横流的感激皇帝给了他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直觉的认为这是一个大坑,一个非常大的大坑。 雁门关被匈奴人攻破,此时的雁门关一定残破不堪,还听说匈奴人掳走了雁门郡能找到的所有大汉百姓,他一定找不到什么人来帮他修筑城池,工事。 再加上有一千四百多匈奴人的头颅被垒成京观,左谷蠡王一定会发疯的,也一定会强攻雁门关报仇雪恨,他这时候带着两千两百余名羽林军去雁门关,生死难料。 “大汉国的主力军队去了右北平,我不知道雁门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至少,在右北平,你舅舅应该能获得一场大胜!” 云琅丢下茶杯,对一直看着地图模型的霍去病道。 “雁门关用来吸引敌人的主力,右北平主动出击,攻击匈奴人虚弱的燕然山。 北匈奴威逼乌桓,鲜卑两部,屡屡进犯,使我大汉北疆不得安宁,希望这一战能够平静数年。” 云琅抬头笑道:“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我舅舅在家中从不谈军事,此次离家,也没有跟我做什么交代,只说好生打熬筋骨。” 霍去病似乎对卫青的离去没有什么遗憾,云琅也没办法,手头的消息实在是太少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雁门关一定是一个大坑,一个很大的坑,就等着左谷蠡王来跳。 当然,公孙敖本身就是这个大坑里的诱饵。 被公孙敖挑拣过的骑都尉大多是年纪太小的军卒,这次跟匈奴野战过后,公孙敖发现,战死的,受伤的大多是少年羽林军,因此,他毫不犹疑的将这些被他认为是拖累的少年人全部留给了霍去病。 看着这些少年人都有些颓废,云琅觉得,该给他们找点东西提提神。 第181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第一七八章明珠暗投这是必然(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刘彻躺在滚烫的温泉池子里,半闭着眼睛听阿娇给他吟诵云琅邪给骑都尉将士的文告。 短短的几句话听完之后,刘彻睁开眼睛瞅着衣着暴露的阿娇道:“这几句话不该由你来念,该找一个关西铁汉来念最有韵味。 阿娇摆了一个让人血脉贲张的姿势斜着眼睛瞅着刘彻道:“长门宫里倒是有您说的关西铁汉,要不要把他喊进来?” 刘彻砸吧一下嘴巴对守在一边的大长秋道:“去,把长门宫里的关西汉子全部打发去北大营,然后去上郡戌守。” 大长秋俯首道:“长门宫中只有一个关西人,名叫桑褶子,充任长门宫庖厨,未有军籍,陛下要打发他去上郡戌守,最好能让他继续给军中将士做饭,此人烧得一手好羊肉。” 刘彻喝了一口殷红的葡萄酿笑了:“庖厨?那就算了,想来他也没机会进来,饶他一命吧。” 阿娇哈哈大笑,大长秋的一张老脸也堆满了笑意,刘彻更是为自己刚才的无趣大笑不已。 刘彻又喝了一口酒,探手把蹲在身边的阿娇从岸上拽下来,抱在怀里道:“你这里比皇宫还舒适一些,温暖如春不说,难得的是没有炭火气。” 阿娇乖巧的趴在刘彻怀里轻声呢喃:“这里的房子没有炭火盆子,只有地下的热水道,所以,地面是热的,屋子里自然也就是暖和的,水里太热了一些,我们去卧榻。” 刘彻一巴掌拍在阿娇肥硕的臀部大笑道:“以前都是我求你,现在终于轮到你求我了。 没那么便宜的事情,你刚才不是说你种了青菜吗?我准备去看看你种的青菜。” “大长秋!” 阿娇尖利的声音在水池子里响起,大长秋连忙凑过来道:“贵人有何吩咐?” “把热水道上的青菜全给我铲了!” 刘彻发出一阵震天的大笑,一把从水里捞起光溜溜的阿娇道:“青菜还是让它长在地里吧,我们不去床榻,就在这里,让我看看……” 大长秋很知趣的躬身退出了这间有热水池的房间,关好门,然后就垂首站在门前,似乎睡着了一般。 云家的粮食很快就有一大部分变成了铜钱,不论是张汤,还是霍去病都从云家购买粮食。 这让有存粮习惯的云琅很不高兴。 “好好的,一张脸都抽成包子了,你家蓄积这么多的粮食,你准备干什么?”张汤见云琅吃饭的时候还有些不高兴,就用筷子敲敲饭盘道。 “吃啊!” “你家算上新来的工匠,也没有五百人,你存足够一千人吃两年的粮食做什么?” “我一般会给家里存足够三年吃的粮食,如此才能心安。” “你就不怕人家说你私蓄军粮?” “军粮?我家连护卫都没有,存谁家的军粮?” “哼,你也就是没有进过中尉府,如果你去过,就该知道一句话,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不是马上就要就任中尉府大人,我还担心什么?” “廷尉,卫尉,中尉的职责你真的弄清楚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 张汤叹息一声道:“你要为官,怎么能不知道朝廷官职?我这一次要升迁卫尉,不是廷尉,更不是中尉。 中尉负责纠察天下,卫尉负责宫门禁卫以及长安治安,廷尉乃是九卿之一,我目前还没有资格。” “这么说,我以后只能在长安跋扈,不能在外嚣张是不是?” 张汤笑了,指着云琅道:“怎么,很怕王温舒?” 云琅惊讶的道:“接替你中尉职务的人是王温舒?” “有何不妥?” 云琅自然没什么意见,有意见也不说出来,皇帝喜欢用酷吏来维系自己的统治,自己说的话有个屁用。 以前的时候云琅觉得皇帝用酷吏简直不可理喻,现在见到了真实的酷吏,他忽然发现,酷吏并不像史书上写的那么残酷,尤其是张汤这家伙,待人温文有礼,不但自己清廉,还肩负着监察百官,不许他们贪渎的大任。 来云家,最多也就混一顿饭,带给云家的好处却很多。 云琅即便是再对酷吏印象不好,人家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证明,他是一个合格的官员。 至于王温舒,虽然上一次在来家,看到了这家伙是如何对待来家的,却恨不起来,至少砍来氏脑袋的时候,人家正在帮着往云家的马车上装来家的粮食呢。 都是好人啊,不好太诋毁。 霍去病回来的时候满身泥水,李敢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两人刚刚进门就趴在暖和的地板上,只是双手颤抖地如同抽风。 “就你两成这样了,还是大家都成这样了?” 李敢哆嗦着发青的嘴唇道:“全都成这样了,有一个傻子挖坑,结果把不远处的一个山塘给挖漏了,山塘里面的冰水全流下来了,我跟去病带着大伙一起堵漏,就成这样了。” “其余的人呢,冬天泡水可不是闹着玩的。” “全在你家热水渠里面泡着呢,衣服交给你家仆妇去洗,现在都等人拿干净衣衫。” 听李敢这么说,云琅就放心了,温泉水实在是一个好东西,大冬天的如果没有这东西,这些年轻人还会遭更大的罪。 大汉的冬天寒冷而湿润,有了充沛的水汽助威,这就让寒冷的威力愈盛。 在外面活动的时间长了,人们就更加珍惜屋子里的那点热气,其实温泉带给房间的温度不是很高,至少,云琅还需要在屋子里穿上裘衣才能抵御寒冷,感到暖和。 对耐寒的大汉人来说,从石板上传来的那点热量已经足够他们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 阿娇家新盖的房子就不一样了,她把地下全部挖空了,因此,她家的房子就是盖在一个滚烫的温泉池子上面,诺大的屋子里不要说炭火气,连蜡烛都是那种可以虹吸烟气的仙鹤回首灯。 刘彻就躺在铺了羊毛毡子上的地板上,阿娇小猫一般的蜷缩在刘彻的怀里,两人都没有什么兴致说话,刚才在池子里体力消耗的太大了。 一个纱衣宫女走过来,跪在刘彻的身边,将刘彻的一只脚抱在怀里,用细长白皙的双手轻轻的揉捏脚。 另一个宫女也悄悄地靠近阿娇,刚刚触碰了阿娇的腿,就被阿娇一脚给踢出去了。 宫女不敢叫唤,阿娇探出脚又把刘彻身边的宫女也给踹出去了。 刘彻不满的咕哝一声,却没有什么表示,两个宫女被阿娇凌厉的目光给逼出了屋子。 然后,阿娇就给刘彻的脑后放了一个枕头,然后抱起刘彻的脚用力的揉捏起来。 刘彻感慨的瞅着卖力揉捏的阿娇,咬着牙道:“你早干什么去了,要是早这个样子,哪怕你不会捏脚,捏的人生疼,我也生受了,就算你脾气再坏,谁有本事动你的后位!” 阿娇瞟了刘彻一眼道:“你以为我稀罕那个后位?我从头到尾稀罕的是你这个人。 我阿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一辈子,不像你今天喜欢一个,明天喜欢一个的,哼,你如果不是皇帝,莫说抓挠你,我敢拎着刀子砍你,你信不信?” 刘彻叹口气道:“你就死性不改吧!” 阿娇却吃吃的笑道:“改什么改,这样挺好,我不管你在宫里是个什么模样,来到长门宫,你就是我一个人的。 丢掉的后位,我不稀罕,丢掉的东西我阿娇也不要,要我去宫里重新面对你的那群女人,还不如就留在长门宫里,至少有个盼头。” 阿娇说着话,就趴在刘彻的胸口上闭着眼睛道:“我经常想啊,你不是在建章宫里,而是带着千军万马去跟匈奴作战去了。 我就是一个等待夫君归来的女子……等待良人归来那一刻,眼泪为你歌唱……骄傲的泪不敢润湿我眼睛,在我离你远去哪一天……” 阿娇一连唱了两遍,却只有这两句,这是云琅跟她讲故事的时候听来的,云琅当时唱了好多,阿娇只记住了这两句。 刘彻见阿娇的眼泪都出来了,叹息一声,探手搂住阿娇,《长门赋》里的阿娇是假的,这两句乡间俚曲里的阿娇才是真实的。 ▲手机下载app看书神器,百度搜关键词:书掌柜app或直接访问官方网站.net▲ 第182章 温柔乡拦不住刘彻 第一七九章温柔乡拦不住刘彻(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云琅很希望刘彻听到《少年中国说》残篇能够震动一下的,结果就像一颗石头丢大海里,一点反应都没有。 据大长秋说,阿娇特意念了,皇帝也听了,然后……他就不说了。 云琅瞅着大长秋道:“阿娇莫非是在热水池里念给陛下听的?” 大长秋喝了一口茶点头道:“然也!” 云琅抽抽鼻子,心中了然,阿娇的脸没有太多的特色,可是她的身材……云琅幻想一下都会流鼻血,穿着游泳衣的阿娇有多魅惑人,云琅能想象的到,可怜梁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变成了人家的助兴之物。 阿娇办事就不靠谱! 云琅多少有些愤怒。 骑都尉如今正在泥沼里挣扎,八百多人连居住之所都没有,只能挤在云家苟延残喘。 想找皇帝开点特例,已经走奸佞之徒的路子了,还被阿娇办砸了。 刘彻起来的很早,这是他不多的一点优点,披着裘衣在暖道上散步,看着脚下的青菜非常的稀奇。 大长秋不敢离开左右,见皇帝停下脚步就连忙上前介绍道:“陛下,这是菘菜,最是耐寒。” 刘彻拔了一棵菜瞅瞅道:“比温汤监种植的大一些。” 大长秋掩着嘴吃吃笑道:“长门宫的邻居云琅说,这东西将来有可能长到婴儿大小,一颗最终有十几斤不成问题。” 刘彻也跟着笑了,随意道:“胡说八道!” “可是云琅跟阿娇贵人打赌,说给他三年,他就会种出七八斤重的白菜,赌注可是一个温泉水口呢。” 刘彻哈哈一笑,觉得很有趣,云琅这种送礼的方式倒是新鲜。 外面是冰天雪地,棚子底下却是绿油油的蔬菜,尤其以菠薐菜跟甜菜长势最好,韭菜被一层厚厚的土埋起来,只露出一星半点芽苗,煞是好看。 白菜,韭菜也就罢了,刘彻常见,只是这菠薐菜跟甜菜他还是头一次得见。 大长秋何许人也,吃的就是看皇帝脸色饭的人,见皇帝面露思索之色连忙道:“这是博望侯给的种子种出来的,开始以为是杂草,云琅觉得这是皇家御赐之物,就没有拔掉,结果,长成之后,叶脉肥厚,居然美味可口,方知,博望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没有一颗是无用的。 至于这种大叶子的菜蔬,名曰甜菜,云琅说甜菜的叶子可以食用,根茎却能熬糖,不比岭南进献的蔗浆逊色。” “嗯,嗯?蔗浆?拔一棵来!” 大长秋连忙走进甜菜地里,找了一颗最大的甜菜拔了出来,只是根茎尚未长成,没什么看头。 大长秋在旁边的溪水中把甜菜洗干净,才拿给刘彻。 刘彻撕扯下一片叶子递给大长秋,大长秋接过来就大嚼了起来,吞咽下去之后笑道:“叶子不甜。” 刘彻见大长秋没有被毒死,这才撕扯了一小片放嘴里嚼一下然后吐掉道:“没甚味道!” 至于甜菜块茎,他是不愿意吃的,天知道这东西会不会有毒。 “陛下,这种菜蔬云氏已经吃了半年,不论是大人还是幼童吃了之后都安泰得很,孟家的两个傻儿子,最喜欢吃蒸熟的甜菜根,一日不吃就要闹腾。” 听大长秋说起孟家的两个傻儿子,刘彻的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笑意,指着远处的水塘道:“那两个憨货不是就在那里吗?” 大长秋看了一眼满水塘的鸭子,跟穿的跟熊一样放鸭子的孟家哥俩苦笑道:“也就是这两个憨货,才能出入长门宫如无物,阿娇贵人怜悯他两人有残疾,就由得他们胡闹。” 刘彻笑道:“阿娇就该跟这种心思质朴之人多来往才好,至于云琅,哼!刁滑之辈耳!” 大长秋陪着笑脸道:“还不是陛下手心里的猴子,再跳弹也跳弹不出陛下的手掌心。” “嗯?这话是个什么典故?” “这是云琅跟老奴喝茶的时候,讲的一个故事,说是天地初开之时,有一颗灵石天生地孕了一只猴子,而后破石而生,这只猴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仰仗从奇人之处学来的一身本事在人间胡作非为,最终被天帝收服,从而造福人间。” 大长秋一面看刘彻的脸色,一面讲述故事,见刘彻的脸色没有变化,这才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故事复述了一遍。 刘彻还在回味故事,大长秋却瞅着云家地界,暗暗发狠:“老子帮你帮到了这个地步,若是再敢对红袖儿不好,看老夫会不会剥了你的皮!” 故事是云琅说的没错,至于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的话却是大长秋自己加上去的,故事原本只是讲述一只猴子的反抗精神,被大长秋转述之后,就变成了——被天帝收服,造福人间的主旋律故事。 可见,人嘴两张皮,正反可以两说,主要看说故事的环境。 刘彻听完故事,回味了片刻,哑然失笑道:“告诉云琅,好好的为国效力,他以前的事情,朕当做没看见。” 大长秋大喜,连忙口诵陛下英明。 刘彻背着手闷哼一声道:“也不知道你这个老货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一只猴子解说。 也罢,朕没有查出他的来历,就当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往事不论,且看今朝!” 孟大,孟二,早就看见了刘彻,却不敢过来,刘彻带给这兄弟两的回忆不太好,他们没少挨刘彻的揍。 只是赶着鸭子走的很慢,眼看就要脱离刘彻的视线了,就听刘彻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再敢走一步,我就把你们塞进鸡笼里面!” 兄弟两如遭雷击,抬起的脚都不敢落下,大主子跟二主子不同,他说塞鸡笼就绝对不会把他们兄弟两塞猪笼。 这个道理,他们兄弟两从小就明白。 眼看着哪兄弟两战战兢兢的挪着碎步往过走,刘彻显得很兴奋,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亲手揍过人了,今天应该好好的试试拳脚。 见到自己这个主子,不但不过来见礼,反而想跑,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你欺负他们算什么本事,有本事骑上马去找匈奴大战一场,前两天就有匈奴人过来,也不见你有这么威风!” 阿娇清脆的声音传进了刘彻的耳朵,刘彻有些意兴阑珊,无奈的道:“谁要欺负他们了?” “哼,衣袍都塞腰带里了,箭袖都露出来了,两只手一张一合的,你哪一次打人不是这样?” 孟大,孟二见阿娇来了,如蒙大赦,快走两步就趴在阿娇身边,小狗一般的瞅着阿娇。 阿娇抬手摸摸孟大,孟二的脑袋道:“放心,在长门宫你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轮不到一个不常来的人欺负你们!” 刘彻啧啧赞叹两声,瞅着孟大,孟二道:“果然变聪明了,知道找人护着,嘿嘿,可是,我想打你们的心思已经起来了,怎么把它按下去,你们给我一个理由。” 刘彻现在对阿娇说的那些诛心之言,早就不在乎了,她以前干过更过分的事情。 如今看到孟大,孟二,他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胶东王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就是这样,自己心情不好拿孟大,孟二出气,阿娇总是帮这对傻兄弟。 孟大抬起头小心地防备着刘彻道:“大主子,孟大以前帮不上大主子才会挨打,现在,孟大会养鸡,养鸭子,养鹅,还会养猪,能养好多,好多,能养活很多人,大主子您就不要再打孟大,孟二了好不好?” 刘彻僵住了,他性情素来狷介,喜怒不行于色,这会听了孟大说的话,潜邸的酸甜苦辣一瞬间涌了上来,眼眶都不由自主的泛红,眼球已经蒙上了一层水汽。 阿娇见刘彻这副模样,叹了口气搀扶着他找了一个长椅坐了下来,温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当年伺候你的人都没有变化,只有你高高在上的忘记了过去。 你当皇帝太久了,总不能事事向前,偶尔回顾一下,也给自己一点宽松的日子。 建章宫里蝇营狗苟,刀光剑影的,如果觉得累了,就来妾身这里宽松一下,睡一个安稳觉也是好的。” 刘彻眼中的水汽很快就消失了,沉声道:“进一步何等的艰难,朕如何可以退后?” 阿娇靠在刘彻身上瞅着灰蒙蒙的天空道:“你呀,这一辈子都休想安生,就像宫里推磨的驴子,至死方休,我也不知道当初帮你拿到皇位到底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总觉得,你当了皇帝之后虽然英气勃发,却不快活。” 刘彻轻轻地在孟大,孟二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笑道:“耶耶如果想要安逸,还当什么皇帝!” 说完,就冲着孟大,孟二怒吼道:“还不快点滚起来,带我去看看你们养的鸭子。” 孟大,孟二听皇帝说起鸭子,他们立刻就不害怕了,抽抽鼻子,兴致勃勃的将一百多只大大小小的鸭子撵过来,好让皇帝检阅。 第183章 天理不容 第一八零章天理不容(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一百多只鸭子围着刘彻乱转,乱叫,场面混乱不堪,刘彻却随手抓起一只鸭子,仔细地看,还用手捏捏肥瘦,亲手挑选了一只最肥的丢给大长秋道:“晚上熬汤!” 大长秋开心至极,皇帝此次来到长门宫远比以前来的时候用心。 以前只会赏赐大量的财帛,这一次不同,仅仅携带了三千亲卫就来到了长门宫。 不但没有赏赐什么财物,反而长气的如同男主人一般,与阿娇相处也没了昔日的生疏,就像是回到了潜邸一般。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阿娇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这在大汉已经是公论,也就是因为触犯了众怒,皇帝才会将阿娇贬斥长门宫。 巫蛊之祸乃是宫中大忌,一旦宫中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一场大屠杀是避免不了的。 唯有阿娇在干了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之后,唯一的处罚就是剥夺了后位。 大长秋觉得阿娇就留在长门宫,要比她重新进入皇宫,更加的有利。 云琅这时候正站在另一座皇宫前面,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一条蟒蛇蜿蜒而至,越过云琅,径直去了远处的血食堆,估计有好一阵子不能再来沙海边上了。 空气中满是烟火气,昔日长长的栈道已经消失了,那座索桥也消失在沙海中。 一具焦枯的尸体趴在甬道上,从地上的已经发黑的血迹来看,他爬行了很久。 云琅回过头,瞅着道路两边影影绰绰的雕塑道:“我要关闭这里了,这是对你们最好的保护,或许两千年以后你们能够重见天日,只希望你们莫要怨恨。” “没有人回答,我就当你们答应了,这件事就这么办好了。” 云琅等了片刻见没有人反对,就举着火把离开了咸阳城。 在钻进蛇洞之前,云琅松开了绑缚金人链子锤的丝线绳子,刚刚松开,链子锤就呼呼地摆动起来,与此同时,巨大的金人也跟着嘎嘎的转动起来。 云琅快快的钻进洞里,亡命的向外爬。 他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只知道,这个带有防卫性质的金人一旦开动,这一次就不会再停下来,尤其是在云琅将限制动作幅度的青铜橛子去掉之后,只会更加的狂暴。 高大的城墙遮住了云琅的视线,只听见轰隆隆的巨响在城墙的哪一边接连响起,犹如天崩地裂一般。 坟墓里的东西没什么好稀罕的,多存两千年可能还价值连城,现在,一堆才过了百年的东西能有什么价值? 更何况在大汉,大家都喜欢新东西,谁他娘的会喜欢用旧的? 里面的铜钱很多,可是,秦半两真的能在汉八铢钱,五分钱大行其道的时候使用吗? 还不是要重新融化成铜,然后再铸造。 大汉国铸钱的工艺实在是太落后了,铸造一百个钱,如果不算掺假,就要花费八十个钱,两成的收益而已,云琅觉得很不划算,有那功夫他有更多的门路去赚钱,利润远比铸钱高。 一块城砖飞出来十余丈远,就落在云琅身边,吓了一跳的云琅赶紧继续向后跑,最后来到太宰经常喝酒的地方,熟门熟路的掏出一坛子酒,喝了起来。 这样的酒坛子还有很多,是云琅特意给太宰准备的,他非常希望太宰能够从里面走出来,哪怕被那块石头辐射成怪物他也高兴,可惜,这里的酒没人喝过。大股的黄沙从蛇洞里面滑出来。 看来历史上记载的是对的,秦陵周边确实有十里沙海。 云琅静静地坐在长条凳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一坛子酒喝完了,就看见城头上的缝隙处有大股的黄沙倾泻下来,慢慢的掩盖住了那座倾倒的金人,也掩埋住了高大的城墙。 云琅见沙海再无动静,就微微的喟叹一声,背上自己的背包,转身离去。 当他再一次从那道裂隙中走出来的时候,天空中星斗漫天,有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西天飞往北边。 老虎趴在云琅身边,似乎有些哀愁。 刘彻来长门宫的时候,正是骊山最安全的时候,杜绝每一个野人,或者其余的什么人进入长门宫范围,是三千宫卫们的职责,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云琅才会没有多少顾忌进入始皇陵。 “下午的时候地龙翻身了。” 梁翁把脑袋凑到云琅耳边轻声道。 “地龙翻身,没什么稀奇的,你这么小声做什么?” “陛下在长门宫啊,人家是天龙,地龙这时候出来拜见一下也是常情。” “你怎么知道陛下在长门宫?这可是国之大事,到处乱说就不怕人家把你灭口了?” 梁翁见主人这么说,连忙捂住了嘴巴,骇然的瞅着云琅。 “好了,吓唬你的,这话是谁传出来的?” “孟大,孟二!” “告诉他们闭上嘴巴,不准乱说,既然地龙翻身了,家里人今晚睡觉一定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 梁翁领命而去,云琅就去了伤兵居住的地方查看了一番,诺大的一间库房里,居住的伤兵已经没几个了,被霍去病隔开之后又住进来百十个羽林军。 云琅过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那群军卒在窃窃私语,诺大的仓库里如同马蜂窝一般嗡嗡作响。 只要看看那些羽林军少年们激动地神情,就知道皇帝就住在他们的隔壁,让他们非常的兴奋。 “司马,既然有贵人在,我羽林军当执戈守卫。”一个老成一些的羽林军见云琅来了,就轻声道。 云琅笑道:“这就要看校尉的了,他如何安排,我们就如何做,总要协调好才成,免得被那些宫卫们以为我们在图谋不轨,打起来我们可没有理。” 羽林军卒连连点头,觉得司马说的很在理,羽林军没有接到护卫的职责,贸然出去反而不美。 云琅继续道:“公孙敖去了雁门关,长门宫的守卫少不得要交到我们手里,公文下来是迟早的事情,且等着吧。” 云琅话音刚落,霍去病掀开门帘走了进来,沉声道:“全副武装,今夜,北面的护卫军务由我们来做。” 众人听了大喜,不等霍去病催促,就忙着顶盔掼甲。 霍去病见云琅也在,皱着眉头道:“你身为司马,不能动不动就找不到人。” 云琅小声道:‘我这个司马也是假的,反正又不上战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霍去病盯着云琅道:“谁说你的这个司马是假的?以前在羽林的时候还能说说,现在可不一样了,你的告身,旌配,印信,半面掌军虎符已经送入了太尉府,一旦另一半发给你,就是你出战之时,怎么能说是假的?” 云琅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拉着霍去病道:“不是说我没有虎符吗?就是帮你管管军务后勤……” 霍去病冷冰冰的瞅着云琅道:“我只要战死,你就是我的继任者,大军就需要你来掌控,你去问问,但凡是军司马,哪一个没有备用虎符?” “你他娘的坑我!” “骂错人了,关我屁事,这是军中惯例,军司马掌辎重营,掌军法事,没有虎符你调动谁去?你敢处罚谁?你以为地方上来的那些军卒,民夫,罪囚,看你长得好看就听你的?” “我怎么才能不要虎符?” “可以不拿,按照大汉军律,无虎符不掌军,你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一个小卒,还会因为没有佩戴虎符被大将军斩首示众。” “还讲不讲理了,我从来没有打算除去作战!” 霍去病讥诮的道:“你以为你可以白白享受少上造的荣耀?却不用付出? 这天底下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琅瘫坐在凳子上,拍着脑袋道:“我以为是对我阵斩十六个匈奴的奖赏。” 霍去病坐在云琅身边苦笑道:“太尉府的原则很简单,遇见一个能杀敌的就一定会往死里用,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 你一口气阵斩十六个匈奴,其中一个还是人家的精锐百户,此次击退匈奴之后论功,你阵斩十六人,论功仅仅排在我之下,还被张连他们把你吹得天上罕见,地上少有的英勇。 如果你要是看了太尉府的简牍,你自己都会认为,你这种有勇有谋的亡命之徒,如果不被弄上战场,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想想办法,我装傻成不?” 霍去病冷笑道:“你没有获得官职之前,你装傻人家只会说你品行高洁,不愿意入朝为官,现在你拿了朝廷给的所有好处,现在却不愿意出战了,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看你? 不把你当成没胆子的赘婿看才是怪事。莫说到时候你的庄子保不住,就连云家的人也休想有一个能昂首挺胸做人。 在大汉,个人的荣耀,尊严永远是从战场上取回来的,想要混吃等死,记着下辈子千万莫要投胎到我大汉国!” 云琅仔细看看霍去病涨红的脸膛怒道:“我被弄上战场,你似乎看起来很兴奋啊。” 霍去病大笑道:“这是自然,谁上战场不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自己亲亲的兄弟? 你放心,上阵冲锋的事情呢,由我跟李敢来干,你帮我们照顾好后路,只要你不主动上阵杀敌,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说有军司马战死的。” 第184章 鸡同鸭讲 第一八一章鸡同鸭讲(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号) 云琅觉得霍去病在骗他。 军阵之上,一旦战败,身处军中的军司马能有好果子吃?即便是逃回来了,以刘彻的性子,估计也是被他砍头的下场。 云琅还不想这么快速的结束他在大汉国的旅程,无论如何,也要愉快的把这一生过完才好。 昨天晚上,始皇陵崩塌的动静,也波及到了云家庄子,云琅自然是知道是什么缘故,刘彻却在地龙翻身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跑回长安去了。 皇帝获罪于天,才会有地龙翻身这种事情,这就是董仲舒在他儒家学说中夹杂了邹衍的《五行终始说》后阐述的一种天人感应的例子。 这让刘彻很担心,对骊山来说只是一阵震动,对别的地方,很可能是一场大灾难。 世上所有的学说,只要能够对统治者有帮助的,一般都能大行其道。 而中国的很多学说,之所以能够绵延数千年,其本质就是在为统治者服务。 没有这个理念的学说,想要扩散非常的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就连孔子都能以异类的名头诛杀少正卯,就不要指望后世的帝王们能有更高的思想准则。 这个冬天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东方朔决定结束他一年一**的先锋行为。 如今很老实的在公车署上班,异于众人的行为收敛了很多。 聪明人一旦能沉下心来,干事情一般都会比普通人干的好,要快。 所以,当张汤说起东方朔的时候,也是交口称赞,认为这家伙是一个可造之才,就是做的事情总是不合时宜。 云琅非常的愤怒,这个混蛋之所以会有异于常人的表现,纯粹是因为,他从云家看到了四轮马车的模型之后,拿去在公车署做实验…… 大汉国没有专利法一说,所以他从云家看到四轮马车模型后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的认为是自己的创造。 云琅仔细想了一遍之后,也就释然了,四轮马车之所以没有在大汉大行其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汉国的马路不适合四轮马车。 始皇帝造就的车同轨不是开玩笑的,所有的道路都是以标准马车车辙进行设计施工的,大汉国,继承了大秦帝国的一切,自然也包括道路。 虽然四轮马车在载货量以及骡马的利用效率上高过两轮马车,舒适性上也超过了两轮马车。 在面对大汉国糟糕的路况,跟不讲道理的律法,想要大行其道还任重道远。 张汤将云家的四轮马车模型放在桌子上推来推去的玩耍,如同一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这样的马车既然是你想出来的,怎么就没想着推广出去?”张汤玩累了,就坐下来喝茶问云琅。 “我怕被你砍头!” 张汤欣慰的点点头道:“长进了很多啊,比东方朔要聪明,也明白事理,你要知道,大汉律法继承了大部分秦法,车马令就是其中的一项。 驾驭不合规则的马车,自然会被受罚,只是惩处的力度没有大秦律法严苛,文帝时期已经把劓刑改为笞三百。” 云琅吃了一惊,连忙问道:“劓刑就是割掉鼻子是不是?” 张汤笑了起来,露出自己鲨鱼一般洁白的牙齿道:“确实如此。” “这么说,东方朔现在住在监牢里?” 张汤笑道:“这是我离开中尉府办理的最后一桩案件,按照律法,东方朔要被笞三百。 某家就是觉得他弄的马车多少还有点意思,所以才会来你家,看看最初的模型,也看看是否能够将四轮马车的事情上奏陛下,看看有没有法外施仁的可能。 三百苔鞭,抽完,东方朔的半条命也就没有了。” 云琅连忙道:“此事因我而起,能否纳铜赎罪?” 张汤点点头道:“如此也好,纳铜五十斤,他就被放出来了,只是官职不保,而且要背上一个犯官的名头,以后想要过舒坦日子恐怕不可能了。 还是等我上奏陛下之后再说吧,纳铜是最后的保命手段,能不用就不要用。” 云琅抓抓脑袋道:“我觉得找阿娇贵人可能更加的快些。” 张汤咳嗽一声道:“旁门左道!” 说完话就闭上眼睛仔细的品鉴茶水的滋味,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立刻拿起那个漂亮的四轮马车模型,就径直去了阿娇家。 阿娇看到那辆马车模型之后立刻就要云琅给她造一辆,要跟模型一模一样的…… “犯法!” “犯谁家的法?你说的是祖皇帝的“约法三章”还是《九章律》?” “《九章律》!” “《九章律》有不许百姓胡乱制造马车的律条?” “有,车辙的宽度有要求。” “哦,我不知道,这样吧,大长秋,你去把那个会造马车的东方朔给找来,让他在长门宫给我制造四轮马车。 如果造的好看,舒适,就没事,如果造的不好,你也不用带他来见我,一刀砍死埋田里肥田!” 潜心厨艺的阿娇对别的事情没什么兴趣,云琅都舍不得吃一口的冬黄瓜,被阿娇左一刀右一刀砍的乱七八糟,眼看就糟蹋了。 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陪着笑脸道:“黄瓜凉拌起来味道不错,只是,用刀切出来的酱醋味道进不去,不好吃,如果用拍的,就能很好的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阿娇提起云氏菜刀,一刀就拍在一根黄瓜上,眼看黄瓜被拍碎,这才随便砍两刀,就倒进盆子里,浇上事先调好的酱汁,胡乱搅拌两下,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胡瓜,还是要拍出来的好吃,大长秋,记下来,这是我今天的新发现。” 阿娇拍黄瓜拍的上瘾,云琅悄悄地凑到奋笔疾书的大长秋身边道:“真的没问题吗?” 大长秋瞟了云琅一眼道:“以后有事就说,像这次这样,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就成。 那些事阿娇能做,那些不能做,阿娇自有主意,能帮的随手就帮了,不能帮的,你也莫要强求。” 云琅又小声问道:“再帮我问问阿娇,能不能把我从羽林军里弄出来啊,总要上战场的……” 大长秋懒懒的道:“很简单。” 云琅喜形于色连忙道:“多谢,多谢!” 大长秋看了云琅一眼道:“只要你能接受宫刑,就能来长门宫伺候阿娇贵人,说实话,阿娇贵人还是很喜欢你的,干我们这一行,你前途远大啊。” 云琅不由自主的瞅瞅胯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大长秋讥诮的道:“食髓知味了吧?怪不得会舍不得,怎么,那个卓氏女的滋味很足?” 云琅懊丧的拍着脑袋道:“怎么谁都知道啊?” 大长秋冷哼道:“你自己行为不检,还埋怨别人都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最看不起你们这种浮华浪子,仗着腰间有一个子孙根就肆意胡为,却不知道那也是惹祸的根苗。 你看着吧,以后有你烦恼的地方呢。” “大长秋,把这些胡瓜赏赐给那些宫女,谁要是敢剩下,就割掉舌头,多好的青菜啊,也敢浪费。” 阿娇在另一边不耐烦的喊道。 大长秋起身对云琅小声道:“老夫很忙,快要忙不过来了,你如果害怕上战场,就来老夫这里,老夫一手的快刀,保你无恙。” 云琅立刻就抱着马车模型走了…… 他宁愿上阵跟匈奴作战,也不想变成太监! 东方朔来到长门宫的时候,云琅快要认不出他了。 “无论如何,先让某家吃一顿饱饭,而后,要杀要剐随意就好!” 蓬头垢面的东方朔,见到云琅,先不感谢云琅对他的救命之恩,而是先要吃的。 一锅汤面条下了肚子,东方朔嘴里咬着一根鸡腿道:“听说我是来这里造马车的?”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准确的说,你是在偷我家的马车!” “好东西藏起来可不是君子的行为,晓谕天下,造福天下,才是我辈读书人该干的事情。” “你就不感到惭愧?那是我的心血啊——”云琅暴跳如雷。 “某家帮你将四轮马车施行天下,你该感谢某家才对,知道不,某家已经注明此车名曰——云氏车。 日后云氏车遍行天下,你云氏之名也将名扬四海,为此事我已经身陷囹圄,你居然不知好歹的怪我帮你!” 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大,怒道:“你的意思是,我救你纯属必然,是对你帮我的一种补偿,而不需要感恩戴德是不是?” 东方朔吃完了鸡腿,把身上的脏衣服丢掉,一边光着屁股往温泉水渠走,一边道:“我本来准备用威胁那些侏儒的方式让陛下注意到我,为了酬谢你前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特意选择了四轮马车这个有争议的事情来做。 如果不是为了帮助你,你觉得为吃饱了撑的去触犯律法? 现在好了,阿娇贵人要四轮马车,也就是云氏车,只要这一辆马车造成,效仿者一定会遍布天下,你云氏的名声,自然就起来了。 等我洗完澡好好的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才能弥补我的损失。” 第185章 知恩图报?或许是! 第一八二章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 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 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 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 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 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 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 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 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 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手机下载app看书神器,百度搜关键词:书掌柜app或直接访问官方网站.net▲ 第186章 好人就该被奖励 第一八三章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诺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 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的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 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红袖给东方朔装了一碗白米饭,米粒晶莹,与红烧肉交相辉映,再加上香味缭绕,身为老饕的东方朔哪里还有什么理智,不由自主的端起碗筷,捞了一块一寸见方的肉块,放在米饭上,想了想,又给米饭上浇了一些肉汤,深深的嗅一口香味,然后就不知世上何年…… 红袖一步三回头的跟着云琅离开了地暖棚子,走远之后忍不住问云琅:“小郎,为何如此款待此人?”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云家忙忙碌碌的仆妇们叹口气道:“这世上的恶人太多,好人太少。 能不惜损坏自己的名声帮助他人的人更是少的可怜。 恶人干了恶事,自然有利益作为奖赏,好人做了好事,却往往不得善终。 这样是不对的……既然老天不肯眷顾好人,那么,就让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小小的奖赏一下好人。 毕竟,好人如果只干好事,而收不到起码的尊重,一颗助人的心迟早会冷掉。” 红袖回头看看狼吞虎咽的东方朔狐疑的道:“他是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他真的是好人!” “比您还好?” “比我还要好!” “婢子不信!”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位东方先生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做完了这些事情,云琅很欣慰,如今的东方先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东方朔终于重合了。 这样的东方朔,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东方朔。 抬头瞅瞅阴沉的天空,有白雪飘下,落在云琅温暖的掌心,瞬间就化为水渍,多落了一些雪花,那些水渍终于汇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云琅抖落那颗水珠,抬起头对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地道:“大汉国终于没有让我失望到极点!” 没人的时候,云琅总觉得自己才是大汉的神,毕竟,太宰就是这么看的,还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了快一年,在事实上,云琅自觉自己远比大汉人知道的多。 也只有他的目光能够穿透万里烟云,跨越五湖四海,思绪能够沉浸到马里亚纳海沟也能飞上珠穆朗玛峰。 可以看非洲大草原上轰轰烈烈的角马迁徙,也能看到美洲愚神奇的玛雅人正在祭拜他们的太阳神。 他似乎能听见罗马长老院里铿锵有力的演说,也能听到北极的野人正在与巨熊搏斗发出的怒吼…… 因此,在寂寥无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变得极为高大。 一个没有神通的神落在地面上很凄惨…… 在面对喜怒无常且喜欢消灭别人肉体顺带消灭别人精神刘彻,以及他的一干爪牙。 就算云琅有神的眼光,神的思维,在没有神的力量之前,能做的只能是忍耐,或者臣服。 就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感觉,让云琅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很差,尤其在他心灵与力量不成正比的时候,就越发的讨厌这个不受他控制的世界。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也做一顿东方朔吃的那种饭食?” 吃晚饭的时候,曹襄非常的不满,他现在不喜欢吃云氏厨娘做的难吃的红烧肉。 云琅放下饭碗看着曹襄道:“庖厨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五味调和,火候的掌握,食材的选择,每一样都是大学问。 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饭菜,你到现在都没有做出值得我全身心投入为你做一顿饭菜的事情,所以啊,你就不要想了。” “耶耶啊,吃一顿饭也能扯到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典故,我还是吃我符合我身份的饭食吧。 不过,那个东方朔吃完你的饭,为什么连一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反而处处躲着你?” “他以为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耶耶啊,又是燕太子丹与荆轲的典故,你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句话都带典故了? 还好我家学渊源,要是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草包在这里,你说的话,他们一句可能都听不懂。” “我能听懂!” 霍去病好听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这家伙是四个少年人中最先脱离变声期公鸭嗓子的一个,不但如此,他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渐渐长长,变得有棱有角,活脱脱的变成了两道剑眉。 再配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一个活脱脱的高傲贵公子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接下铠甲,霍去病端起茶壶道:“东方朔干了什么让你从心底里佩服的事情?” 云琅探头朝楼下瞅瞅,没看见李敢,就问道:“李敢呢?” 霍去病见云琅不太想谈东方朔,就回答道:“他父亲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马上就要赴任,所以回家去了。” 云琅见窗外的雪下得越发大了,就笑道:“这样的日子里,你也不忘操练军卒?” 霍去病喝足了水,盘腿坐在矮几前道:“弹汗山,杭爱山,贺兰山,这几个地方的雪下的都比长安大,还没有出征,总要先尝试一下。” 第187章 待机而动 第一八四章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诺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所以,他也愿意给这些无助的野人提供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天气太冷,老虎卧在暖和的地板上,无聊的张着嘴巴,让小虫帮它清理牙齿缝隙里的食物残渣。 每次看到小虫把手塞进老虎嘴巴,东方朔就总想说话,最后也总是忍住不说。 他觉得老虎锋利的牙齿会在某一个瞬间,咔嚓一下咬断小虫细细的手腕。 “其实你可以修一条路,一直通到产煤石的地方,虽然中间要过几处山涧,山道也难走,以你家里的那几座桥梁模型来看,应该难不住你才对。” 自从东方朔吃了云琅那顿非常有仪式感的饭食之后,他总觉得欠云氏什么东西。 在经历了忐忑不安的几天之后,云琅并没有提出要他去刺杀某个皇帝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做超出他能力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任何要招揽他做家臣的举动。 这让东方朔每次见到云琅心头都发虚。 “修路当然难不倒我,修桥也是如此,旁光侯刘颖已经跟我说过无数次了,想不要钱帮我修路造桥,统统被我拒绝了。 先生难道就没有想明白,我为何会放弃这种不要钱就能得到道路跟桥梁的好处吗?” 东方朔的眉心出现了一道悬针纹,这是他思虑的表现。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背着篓筐艰难跋涉的野人,松开紧皱的眉头道:“是为了那些野人?” 云琅笑道:“是啊,我如果开路,修桥,然后再雇佣这些野人用马车拉山里的煤石,相信我很快就能富甲一方。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 相信很快就有效仿我的人,只要开了这个头,那些野人的末日也就会到来。 以我大汉有钱人的德行,那些不需要钱就能获得的野人,此生最好的结果将是老死矿洞,一辈子也洗不干净身上的煤灰,用自己的命去为别人赚钱。 这个钱太血腥了,我不敢要。” “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东方朔很不满意云琅的迂腐:“如果由你来做这件事情,那些野人的下场可能还会好一些。” 云琅笑了,东方朔就是这样,总喜欢开头,却不怎么喜欢结尾,也就是说,他只喜欢空洞的描述一张美丽的图画给别人,然后就撒手不管,也不管不顾因为他的建议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再没有现代化采煤机械之前,采煤本身就是一件没什么人性的工作。 云琅如果想发财,制造四轮马车都比采煤容易,还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他想要云家边上多出一个繁华的城镇,形成城镇的条件很简单,基本上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人,一个是钱。 现在,因为煤石的缘故,那个小小的草市子两样都不缺,如果再有一个强力人士推动,一个因为煤石繁华起来的城镇应该很快就会形成。 现在,这些野人采的每一块煤石,都属于他们,不管采煤的过程有多苦,有多艰难,有多危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么危险,艰苦的工作一旦是为了别人,反抗或者不满的心思很容易就会产生。 在这个很容易抱团造反的时代里,如果云家没有弄好,让这些野人造反了,刘彻第一个砍掉的脑袋将会是云琅的。 云琅喜欢烧煤取暖,却不很不喜欢因为烧煤的原因掉脑袋。 “阿娇贵人难道就没有看到这是一桩大财源吗?”东方朔可能想清楚了其中的道理。 云琅给东方朔续上茶水笑道:“阿娇贵人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而我是不愿意赚这种钱。 即便是别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阿娇没有动手之前,没人敢动手。 阿娇贵人最近对做生意很有兴趣,不过啊,她不是很喜欢出力多,见效少,麻烦的生意,最喜欢从别的地方低价收购东西,然后再高价卖出去。 就像云氏的鸡蛋一样。 煤石也是如此,只要阿娇贵人愿意按照现在的价格收购野人的煤石,然后再加一倍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就能坐收无数钱财,同时,也算是间接的保护了那些野人。” 东方朔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看来你是希望让我这个聪明人去帮你游说阿娇贵人来做这桩生意是吧? 我就知道你的那顿饭吃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把这个主意给阿娇贵人出了,那些正在草市子上收购煤石的商贾会恨死我的。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是大仇恨。” 云琅站起身,看着东方朔笑了一下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还我一饭之恩的最好办法吗? 再者,你总想出人头地,总想让自己的才华有一个施展的地方,为阿娇贵人出谋划策,要比你通过威胁那些侏儒优伶直达天听要好一些。” 老虎的肚子咕噜噜的在响,这个可怜的家伙最近总是闹肚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云琅必须带它出去,免得这家伙毫无顾忌的把屋子弄得臭气熏天。 至于东方朔,不用理睬,聪明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最后做出决断。 在大汉,只要下大雪,就算是阻绝了交通,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 即便是下雪,云家却显得很热闹,尤其是铁匠房,锤子敲击铁块的声响从未断绝。 霍去病的八百大军想要重新装备,就离不开云氏的铁匠房,诺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堆满了新打造好的矛戈,刀剑,还有一捆捆得弩箭,以及一些锤子,斧头,铁鞭一类的重武器。 受伤的军卒们也没有闲着,云琅让人打造出来了很多的铁甲叶子,需要这些人按照木头傀儡的模样,用结实的丝线绳子将甲叶固定在一副皮甲上面。 这样的工作很多,估计这个冬天,在云氏庄园居住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多少空闲时光。 老虎排泄了一大堆东西,云琅捂着鼻子看了,这家伙腹泻的原因找到了,是吃了太多油脂的缘故。 这就是小虫的责任了,这个死丫头自己喜欢吃猪油夹热馒头,就很不负责的将她眼中的美食推荐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把满满一罐子猪油,舔舐了一个干净。 云琅忽然笑了,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才有一个个不算好的果。 ▲手机下载app看书神器,百度搜关键词:书掌柜app或直接访问官方网站.net▲ 第188章 山鬼祈福 第一八五章山鬼祈福(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太初历》还没有真正的施行,所以大汉国的天文学家落下闳就很郁闷。 然后,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很好的推广《太初历》的办法,那就是过年。 年是一种猛兽,专门吃小孩子,还能给人世间带来灾难的殃祸之神,每一个人都要防御它。 事实证明落下闳的手段是成功的,不论是《太初历》里的正月初一,还是二月二,三月三……一直到九月九,这些日子都是极阳之日。 不是一个合适欢庆的日子,是大家一起用各种方式抵御灾祸的时刻。 在巫神横行的大汉国里,人们对巫婆的崇信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在正月初一的前十天,刘婆跟梁翁就专门去了落下山邀请一位能够飞沙走石的神巫来云氏为所有人祈福。 为了表示崇敬之心,他们两个是背着干粮赶着马车带着两个仆妇,两个工匠步行去了落下山。 同时,还抬走了云氏一箱子钱,两只羊,一匹驴子。 正月初一当天,那个叫做山鬼的神巫来了,云琅见到神巫的那一刻,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至于曹襄,李敢口水流得哗哗的,只有霍去病依旧冷冰冰的,面对一位裸体美人儿没有任何心动的意思。 云琅穿的跟狗熊一样厚实,这位山鬼美人儿浑身上下只披着一袭轻纱,胸前的两粒嫣红似乎能吸引男人的魂魄,赤着脚走在雪地上,就像走在最柔软的地毯上。 牵着一头小老虎的无聊人士阿娇,瞅了一眼云氏请来的山鬼,详细的询问给了多少礼数之后道:“还行。” 云琅小声问阿娇:“她不嫌冷?”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鬼神附体的时候才叫冷,她们的身子如果是暖烘烘的,那个阴神敢上身?” 大长秋在一边笑呵呵的道:“这些女子本身就是极阴之人,平日里在山野中漫步,与虎狼为伴,与鸷鸟相亲,渴饮朝露,饿餐云霞,冥冥中与天人相交,不可亵渎。” 阿娇把小老虎丢给宫女,卸掉手上的丝绢手套探手拉住山鬼的手道:“这家里没有上年级的老人,还是我来招待你。” 山鬼轻轻点头,就随着阿娇去了云氏给山鬼准备的屋子。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你家那点钱就能请来这样的山鬼?你看见了没有,她的皮肉几乎是透明的,整个人就像是玉石雕刻出来的玉美人,冰冰凉凉的不知道搂在怀里是个什么感觉。” 话音刚落,他的后脑勺就被大长秋狠狠地抽了一巴掌,曹襄自知失言,连忙缩缩脖子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躲在云琅身后偷看大长秋。 “不知好歹的东西,对鬼神都不敬,还指望你对陛下有多少敬畏之心?哼!” 对曹襄不满的不仅仅只是大长秋一个人,就连平日里对曹襄卑躬屈膝的刘婆,梁翁都怒目而视。 很明显,山鬼的身份低位很高,就算是穿的有伤风化,对所有人来说,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李敢很开心,明明曹襄刚才说的话他也很想说,现在有答案了。有损友的好处就在于他能抢在自己之前把错事干一遍,自己再踩着损友的尸体好好生活。 正月初一到了,春天也就正式开始了,只是外面的大雪依旧在飘飞,预示着元朔二年将是一个丰收年。 一个巨大的庄子,最让人欢喜的就是人多,人一多,即便是最简陋的欢庆,也会掀起极大的高潮。 云家本身就有近五百人,再加上八百多羽林军卒,以及五百多长门宫卫,近两千人将诺大的谷场挤得满满当当。 阿娇也带着长门宫里的宫女,宦官,侍卫也来云氏玩耍。 在方便看热闹的地方,大长秋铺上厚厚的羊毛地毯,又在地毯上放了一张巨大的软塌,最后,披着一身洁白狐裘的阿娇戴着皮帽子慵懒的躺在软榻上,就在她脚下的木头架子上,放着四个熊熊燃烧的炭盆。 为了酬谢辛苦了一年的仆妇们,云家今天准备了巨量的吃食,尤其是各色糕点,更是所有人平生仅见。 云家的糕点,其实就是白面馒头,白面包子,糜子馍馍,小米糕,白米糕,油炸的麻花,油条,面叶,煮熟的鸡蛋,油炸的鸡蛋,腌制的咸鸡蛋,咸鸭蛋,还有一些卤肉,一些可以当水果吃的新鲜菜蔬。 馒头上面镶嵌了一些红枣,糟糕上镶嵌一些红枣,糜子馍馍上也镶嵌一些红枣……然后,这些东西就变成了非常高级的糕点,不但摸样好看,还好吃。 阿娇揪着吃馒头上蒸软的红枣,一连吃了四五个才问云琅:“花费不薄吧?” 云琅摇头笑道:“高兴的时候不说花费。” 阿娇又拿了一根麻花咬了一口道:“酥香,咦?不是荤油?” “豆油,大部分都是豆油,还有一点是菜籽油,家里今年把菜籽种少了,明年准备在野地里也撒一些种子,官府那里就要您去出头了,免得我被张汤抓去长安游街示众。” 阿娇点点头道:“荒地上撒一把种子的事情,都是为了多一口粮食吃,谁敢追问?” “有些事您怎么做都合适,我要做了就惨不忍睹啊,没听说以前的丞相田蚡占用了一点荒地,就被罢官夺爵的事情吗?” “田蚡啊,有些人该死的时候,就算是迈错脚也是杀他的理由,不该死的人干什么都没事。” “种子还是您派人去撒吧,我实在是害怕。” 阿娇吃完麻花,优雅的擦擦嘴道:“有敬畏之心是对的,没了敬畏之心就该杀掉,这种人留着就是祸害。 也罢,种子我派人去撒,也派人去收,收成给我一半,我也弄些素油吃,荤油吃多了长肚子。” “怎么没看见东方朔?”云琅跟阿娇谈完开春胡乱种油菜的事情,就东张西望的找东方朔。 “事情没干完出来干什么,看不出来,这个东方朔还是很有能力的。 我问你,由长门宫来收那些野人的煤石,再卖出去是不是你出的主意?” 云琅点头道:“东方朔是人才,需要一个崛起的由头。” 阿娇笑道:“那可找错了人,我现在不干涉朝政是最好的自保之道,两千担以上的官职需要陛下亲自任命,我没有这个本事,也不能这么做。 你刚才说的那个田蚡,真正的罪责不是他侵占了先皇陵寝用地,而是他肆意胡为,以至于陛下要任命官职都需要等他任命完毕之后再说。 这样的人不早点杀掉难道等着过节? 东方朔如果能把买卖煤石的事情办好,再把那个小镇子建立起来,陛下自然能看到他的才能,也自然会给他更高的官职去施展他的才华。 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好了,现在话说完了,就不要挡着我看山鬼祈福。” 山鬼曼妙的身影出现在纱窗上的时候,晚会也就要开始了。 看到山鬼在屋子里随意地扭动身体,云琅才算是明白了一件事——巫者舞也! 怪不得刘婆,梁翁他们对山鬼夸张地穿着没有任何意见,不论在任何时代,艺术家总是能得到更多的宽容。 天色刚刚暗下来,梁翁就迫不及待的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点起来了。 两个手持火把的壮汉赤裸着上身,腰间拴着两条丝绢,腰后有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这两个家伙从皮囊里抓出一大把碳粉猛地砸在火把上,一团团明亮的火焰就轰然爆起。 云琅听着阿娇嗷嗷的大叫,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还不错。 老虎很疑惑,趴在云琅跟霍去病两人中间,对那个戴着他模样面具的家伙非常的不满,只是看在这家伙会弄出大蓬的火焰,这才趴在原地不敢动弹。 山鬼跟老虎很配,早就听说,山鬼走在山间的时候,她的坐骑就是一头猛虎,或者是一头巨熊,因此,当山鬼出现并且开始扭动腰肢的时候,目光总是不断地落在老虎身上。 云琅很理解山鬼此时的心情,如果她有一头老虎为伴,估计云氏请她出场卖艺,大概要花费多十倍的钱财才成。 不过,她很快就把目光落在阿娇脚下趴着的一头小老虎的身上,这只小老虎身上拴着链子,已经快要被阿娇的宠溺训练弄成一只狗了。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山鬼刚刚开始唱歌,阿娇却先声夺人的开始唱了,而且唱的还不错。 山鬼见贵人有兴致,就不再唱,而是来到主人席这边,挥动白色的纱袖跳的愈发起劲。 一个幽幽的声音在云琅耳边响起:“山鬼原本就是一个失爱的怨妇……阿娇贵人有这样的感悟也不错。” 云琅转过头就看见东方朔坐在他背后,一边饮酒,一边喝茶似乎非常悠闲。 “乘赤豹兮从文狸,这句我很喜欢,你想啊,一个美丽的女子骑着老虎……怎么?不对?” 云琅说了一半就看见东方朔眼神不对,连忙问道。 东方朔抽抽鼻子不屑地看着云琅道:“借您一句话,对你妹啊! 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强壮的山民们在驱逐赤豹,追捕斑皮虎的壮观豪迈驾势。 是那些男子们炫耀体魄技能,向美丽的“山鬼”邀功求欢的举动,你老师是如何给你解释成山鬼喜欢乘坐虎豹在山涧行走的? 仅此一点,某家就觉得你的老师也高明不到那里去。” ▲手机下载app看书神器,百度搜关键词:书掌柜app或直接访问官方网站.net▲ 第189章 来之不易的高兴生活(龙图腾终结) 第一八六章来之不易的高兴生活 云琅叹口气道:“你如果不是这么尖酸刻薄的话,你的前途将会无量!” “某家如果没了本性,要那个狗屁的无量前途做什么? 自某家就学以来,日夜苦读,不敢有丝毫的倦怠,唯恐辜负了兄嫂的期望。 学了一肚子的学问之后,再看看天下尽是些蝇营狗苟之辈在操弄权柄,不由得为天下生民大哀!” “你觉得你行?” 云琅顾不上看山鬼因为旋转身体而让裙子飞扬起来露在外面的一双大长腿,因为东方朔的话实在是让他太吃惊了。 “你不去做,我不去做,一个个都做了缩头乌龟,还有谁会去做?” 东方朔烦躁的从云琅面前拿了几根麻花塞给坐在他身后看山鬼跳舞的平姬。 “汝还记得先民开土的艰辛吗?”山鬼高亢的声音落入云琅的耳朵。 “我记得!”包括阿娇在内的所有人一起大喊。 山鬼的腰肢盈盈下拜,而后就向后伸腰,直到脑袋垂在地上又喊道:“汝还记得父母养育你们的艰辛吗?” “我记得!” 在场众人一起站起来向山鬼施礼回答。 一个裸身壮汉敲响了鼙鼓,闷雷一般的鼓声雨点般的砸过来,山鬼再一次单手撑地,用一只手支撑着自己全身的重量再次问道:“汝还记得五谷是如何从大地里生长出来的吗?” “永不敢忘!” 山鬼一个旋身如同一股白色的云雾,两条晶莹的长腿如同两只盘旋而上的蛟龙,等衣裙落下,山鬼已经双脚踏地,盈盈下拜再次问道:“匈奴来袭,尔等可曾奋勇作战?” 霍去病等一干军卒,齐齐的捶击一下胸口大吼道:“敢不效死!” 山鬼拜伏于地,似乎在感谢众人,而后抬起头露出一张如花娇颜大笑一声道:“如此,来年将五谷丰登,人畜平安!” 云琅起身施礼道:“谢!” 山鬼回礼,而后就来到云氏给她安排的锦榻,倒了一杯酒,然后洒在大地上,而后又倒了一杯酒,用手指沾点酒浆弹向天空,最后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姿态优美至极。 两个壮汉将皮囊里的碳粉全部洒进巨大的篝火堆里,一团明亮之极的火焰腾空而起,直冲云霄。 至此,山鬼的祈福活动才算是终结。 美丽的山鬼给大家跳了半个时辰的美丽舞蹈,不仅仅如此,她的舞蹈还非常的有教育意义,比如问你记不记得祖先的荣耀,问你孝顺不孝顺父母,问你还忘没忘种地的本能,最后见云氏家里军人多,还特意问了军卒勇敢不勇敢。 非常的与时俱进,这个山鬼应该很不简单! 阿娇很大方,赏赐了一盘子金饼子,曹襄也很大方,一枚青鱼玉佩放在盘子里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 霍去病赏赐的是一枚珠子,就是上次从阿娇家拿曹襄的珠子,也算是说的过去。 相比之下,云琅给了一盘子好银,就上不了台面,至于东方朔他很豪爽的从云琅腰带上解下一枚玉佩放在盘子里,李敢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很冲动的把自己的一支羽箭放在盘子里。 阿娇笑的非常厉害,指着盘子里的羽箭对山鬼道:“有人想护卫你一生,你愿不愿意?” 山鬼没有半分羞涩,抬头看着李敢施礼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罗敷有夫,不敢相从。” 李敢抓着头发道:“神巫也会有夫君?” 山鬼大笑道:“五岁嫁与山神矣!” 看着李敢那副傻样子,阿娇已经快要笑死了,其余仆妇也快要笑死了。 霍去病额头的青筋乱跳,曹襄早就四脚朝天满地打滚,云琅捂着脸觉得没脸见人,这混蛋也知道神巫不能嫁人,偏偏要跟人家求爱,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 东方朔皱眉道:“李郎只说护卫神巫,却未说要迎娶神巫,诸位为何如此嘲笑于他。 即便是有求偶之意,少年郎慕少艾乃是天性,又有何错?” 被众人笑的不知所措的李敢见有明白人替他说话,一把抱住东方朔,一瞬间就引为平生知己。 云琅以前总以为山鬼,神巫一类的人都阴沉无比,现在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山鬼,神巫才发现人家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种人,或许是身上有神灵的光辉,即便是跟阿娇一起说话,也谈笑风生的没有半点隔阂。 阿娇素来不喜欢美貌的女子,唯独对山鬼没有什么成见,两人最后挤到一张锦榻上,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丰盛的食物,永远是聚会中的重头戏,更不要说云家的糕饼本来就花样繁多。 冬日里收获了一些甜菜,弄碎了之后熬糖,居然让云琅获得了两斗红糖。 数量太少不划算脱色成糖霜,家里女人多,难免会有一些难缠的女人病,虽说甜菜做成的红糖没有甘蔗汁熬煮成的红糖有那么多的功效,作为带着甜味的安慰剂还是很有效果的。 一碗滚烫的红糖水就成了云家妇人治疗任何病症的一剂良药,仅仅是因为云琅说这东西对妇人病大有裨益的话。 事实上,阿娇也喝,还告诉云琅非常的有效果…… 糕饼里面多少添加了一点红糖,让糕饼带一些甜味,这对大汉人来说,已经是无上的美味! 云琅喝的醉醺醺的瞅着谷场上欢乐的人群,觉得很幸福,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用处的。 东方朔在作赋,听不清他在念叨什么,阿娇叫好的声音很大,李敢脱掉上衣,站在火堆旁向所有人挑战,号称一人就能摔倒所有人。 总有不服气的,可能数量有点多,李敢在揍倒了几个人之后,就被人群给淹没了…… 妇人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手拉着手围成几个巨大的圈子在学山鬼跳舞,不管跳的好看不好看,全部在跳,全部在笑。 山鬼站在圈子中间的桌子上跳舞,舞姿妖娆夸张,丝毫不顾忌春光外露。阿娇也想上去,被大长秋死死的拉住不让她上去丢人。 小虫披着一袭白色纱衣骑着老虎到处乱跑,被一群少年人追逐着号称自己就是另一个山鬼。 孟大早就喝的醉眼朦胧,大叫着追逐小虫,却总是追不上,摔倒在谷场上,被很多孩子从他的身上踩过…… 红袖守在云琅身边,她也喝了不少的酒,小脸红扑扑的,看着谁都笑,跟傻子一样。 梁翁跟刘婆似乎有些纠葛,两人一碗一碗的喝酒,最后纠缠着倒在一起……梁翁那个多病的老婆怎么拉都拉不开。 快乐的时候就快乐,太清醒就没有乐趣了。 霍去病一碗接一碗的往嘴里灌酒,曹襄陪着他喝,只是喝一碗倒半碗的诡计被霍去病发现,如今霍去病正骑在曹襄的身体上一拳一拳的揍他,还说已经忍耐他好多年了。 云琅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红袖的小脸就在他的眼睛上方,云琅笑嘻嘻的道:“你高兴吗?” 红袖笑着道:“高兴,最好一辈子都这么高兴。” “那样的话,我们就要努力了,努力让自己活的高兴,高兴的日子才值得我们用命去换……” 第二天中午,云琅才抱着脑袋从房间里出来,家里依旧静悄悄的,没几个人在外面。 梁翁倒是很精神,站在院子里指挥一些仆妇收拢昨日散出去的碗碟。 见云琅起来了,就要过来见礼,云琅摆摆手示意他去干自己的事情不要理睬他,他现在一说话脑袋就疼。 找不见红袖,倒是看见小虫一半身在床上,一半身子在床下拖着,依旧睡得不省人事。 云琅强忍着眩晕,点着了红泥炉子,给自己煮茶。 昨晚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肚子里空荡荡的,一杯热茶下去,整个胃一下子就缩成了一小团,刚刚才喝下去的茶水又被他给吐出来了。 霍去病热气缭绕的从外面走进来,这家伙全身上下就一条短裤,全身的腱子肉油光致致,估计已经狠狠地虐待过一遍身体了,整个人如同刚刚从蒸笼里取出来一般。 见云琅痛苦不堪的模样很是不满,皱眉道:“出去跑十里地,或者打几遍拳,舞动两千次长矛,把身体里的酒气散发出去就没这么难受了。” 云琅摇摇头,他觉得躺在床上恢复的可能更快一些,还没有那么痛苦。 “练好身子骨,我们才永远享受这样的快活日子,只有获得足够的功勋,我们才能让这里的人永远快活。 昨晚品尝到了纯粹的快乐滋味,我不想只能享受一次!” 云琅努力的鼓掌,霍去病的这一番话说的太好了,不过,他还是决定继续睡觉。 云琅带着笑意,踉踉跄跄的回到了卧室,将身体丢在床上,也不脱衣衫,用毯子把自己包裹的如同将要破茧的蚕。 他想乘着这个难得晴天睡一觉,把所有的不愉快,跟悲伤统统的埋葬在元朔一年。 狠狠地睡一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也就该到春天了。 ▲手机下载app看书神器,百度搜关键词:书掌柜app或直接访问官方网站.net▲ 第190章 愤怒的主父偃 第一章愤怒的主父偃 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 ——此为推恩令! 主父偃站在高堤上,俯视脚下的大片荒原。 准确的说,这片荒原也不算是荒原,就在高堤下,农人已经开始劳作。 初春的太阳虽然算不得毒辣,却也让人非常的不舒服,尤其是今日,直射的阳光,让久居密室贪恋阳光的主父偃也觉得不是那么愉快。 农田里的农夫一个个戴着大大的草帽,耕牛在前面缓缓而行,在它们身后,一架耕犁轻松地破开松软的土壤,将黝黑的田土暴露在阳光之下。 主父偃对这种耕犁一点都不陌生,就是他利用大司农衙门将这种叫做元朔犁的耕犁传播到整个关中。 一头牛,一个人已经犁完了高堤下的田野,农夫掀开草帽擦试一把汗水,就取过挂在耕犁上的水葫芦,往一个竹杯里倒了一些水,痛快的喝了起来。 主父偃这才看清楚,这个身材矮小的农夫,竟然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郎。 少年郎与主父偃见惯了的农夫有很大的不同,这孩子虽然在干农活,身上的衣衫却整整齐齐,即便是喝水,也大有法度,而不是跟野蛮人一般捧起水洼里的雪水狂饮。 毛孩见高堤上站立的那位郎君走了下来,就拱手道:“郎君可是迷路了? 此地就是云氏庄园,向北一里地就是长门宫,向西走过那片树林,您就能看到大道,渭水也在那边。” 主父偃楞了一下,拱手还礼道:“某家非是迷路,只是见小郎君耕田,心有所感,因此前来问候一声。” 毛孩笑道:“如果您见到每一个农夫都这样多礼,今日恐怕没有时间回家了。” 主父偃拍着依旧立在田地里的元朔犁,又看看拉犁的肥硕耕牛叹息道:“汝家已是上户人家了吧?” 毛孩大笑道:“我家家主说了,我家现在依旧是贫户,刚刚有一件衣衫遮住屁股,刚刚有一口稀粥哄饱肚皮。 云家一定要坚持一百年不变的方针,坚持认为自己是贫户五十年,五十年之后再看看云家能不能变成中户,至于上户,我家家主以为,他此生无望!” 主父偃淡淡的扫视了毛孩一眼道:“有牛,有田,耕犁已经是上户之家了,你家主人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一些,敢低报户籍,就不怕王法森严吗?” 毛孩不屑地道:“听说大汉国如今执行的乃是一个叫做主父偃的人指定的户籍分户策。 如果按照他的解释,我云氏自然是上户,无非是每年多缴纳几个钱的赋税而已,你去官府打听一下,云氏何曾少过那几个钱。 我家主人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个叫做主父偃的人也就登上了一个土坷垃,就制定了这种可笑的户籍分户策略,也就仅此而已罢了。” 主父偃不怒反笑,捋着胡须笑道:“却不知你家主人是如何分辨上中下三户的?” 毛孩大笑一声,觉得这人似乎是一个傻子,跟他说主人的高论无异于对牛弹琴。 想到这里。就费力的将耕犁装在一个两轮小车里,吆喝一声耕牛,耕牛就拖着两轮小车,去了下一片土地。 主人说过,不跟傻子说道,不跟军人讲理,有这功夫还不如多耕一块田地是正经。 “呔,小子,你且给某家说清楚!”被无视的主父偃大怒。 “小郎我不跟傻子说道,说多了我也会变傻!” 毛孩只是挥挥手里的草帽,随意回答了一句,就去了另外一块田地。 主父偃感受到了毛孩给予他的赤裸裸的无视,胸中怒火高涨,想他主父偃自持智计无双,先是《盐铁令》,纳天下资财为国用,出《推恩令》旷古奇谋,解天下诸王祸患,如此赫赫功勋竟然被人认为是傻子! 即便主父偃怒火高涨,却不好跟一个乡间小子一般见识,既然这话是云氏的家主云琅说的,那就只找他! 匆匆的回到长门宫,主父偃依旧怒火难平,只能气冲冲的坐在一个遮阳棚子底下,喝长门宫特有的茶水。 东方朔从棚子边上匆匆走过,主父偃喝了一壶茶,东方朔又从棚子边上走过,主父偃又喝了一壶茶…… 第三遍走过棚子的时候,东方朔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是谁将陛下内朝(刘彻在皇宫建立的顾问机构,被史书誉为内朝)宰相主父偃能气成这样。 “此为牛饮,坏了喝茶的韵味,中大夫一年四次高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主父偃忽然笑了,邀请东方朔同饮。 东方朔坐在主父偃的对面大笑道:“骊山如骏马,山中多妖孽,中大夫偶遇山精鬼怪不足为奇。” 主父偃指指长门宫边上的云氏庄园道:“兄台可知邻家何人?家资几何?” 东方朔喝了一口茶喊了一声淡,就泼掉茶壶里的旧茶水,重新煮了一壶茶道:“一个穷家破落户罢了。” 主父偃指着云氏高大的彩绘楼,层起鳞比的房屋道:“这就是你说的穷家破落户?” 东方朔小心地往小炉子里丢了两颗松果道:“确实如此,中大夫问东方朔,东方朔如此回答,问阿娇贵人,阿娇贵人也是如此回答。” 主父偃闭上眼睛让自己躁动的心平静一下,又指着雕梁画栋的长门宫问道:“既然如此,长门宫算什么?” 大长秋恰好路过茶棚,大笑道:“家道小康而已!” 东方朔瞅着大长秋笑道:“我记得原本的评价似乎是——看似豪奢无度,实则光腚穿皮裘处处漏风。” 大长秋嘿嘿笑道:“此处家主为妇人,还是说的文雅一些为妙。” 东方朔摇头道:“说的中肯,说的奇妙,为何不能说?即便是阿娇贵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主父偃见两人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咬着牙道:“户值十万为上,五万为中,下等次之,乃是某家遍观天下五十六州户籍,核算三年而成,为何到了两位这里就成了笑话?” 东方朔笑道:“因为有人说,五口之家,丁壮两人,健妇两人,幼童一名,当有上田三十亩,中田二十亩,荒田五十亩,犍牛两头,驴子一头,房屋四间,农具一套,年有五担之存粮,岁有可用之钱一万,老有所养,少有所学,方为人!——也就是下户。” 主父偃一拳砸在桌子上怒道:“上户不过如此,此人殊为可恶,为了盘剥……” 主父偃的话说了一半,见东方朔笑吟吟的瞅着他,猛然惊醒,官府素来只喜欢把下户变成中户,中户变成上户之说,如此才能多收刍藁税,上户变成下户,只会对百姓有利,何来盘剥? 大长秋笑嘻嘻的道:“这话别人说来,老夫一定会把吐沫吐在他的脸上。 云氏主人说,老夫只有听得份,当初云氏来上林苑,全家不过丁口五人,一壮男,一弱男,三女子,一年后,云氏已经有仆妇五百,家财数百万。 他看不起中大夫制定的民户分级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以老夫之见,三年之后,云氏庄园产出将不下万万钱。 少年人又有本事,空出狂言才是该的,如果老成于事,老夫才会胆寒。” 主父偃不屑的道:“世间安有凭空生财者?” 说完就起身拂袖而去…… 睡在春风里历来是云琅的期望。 今日阳光好的让人欢喜,取出躺椅,薄被,再把老虎喊来卧在身边,云琅用薄被盖住头脸,就着温暖的阳光呼呼大睡。 小虫本来想带老虎去松林里走一遭,见老虎跟家主睡得香甜,就只好喊上孟大,孟二兄弟两跟她一起去松林捡拾干透的松果回来煮茶用。 红袖用一团厚厚的麻布包着一壶茶放在家主身边,家主历来有睡醒喝温茶的习惯,等他睡醒,茶壶里的热茶刚好进口。 见小虫跟孟大,孟二出门,就匆匆的背上自己的背篓,跟着小虫一起去松林玩耍。 春日正是大忙的时节,刘婆忙着晒蚕种,梁翁忙着指挥家人耕田,往荒原里撒菜籽,每个人都忙的不可开交。 不知为何,进出家门的人,不论多忙,只要看到家主在太阳底下酣睡,就会自觉地放轻脚步,露出笑意。 云琅现在已经不用干活了,家里的半大小子们已经能够轻松驾驭耕牛犁铧,每日里虽然劳累,却把种田当成了一种乐趣。 谁家的家主会下地干活? 梁翁,刘婆等人都不下地干活了,家主要是再干活,让他们如何自处? 没的丢了少上造爵位的颜面! 霍去病,李敢,曹襄疲惫的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云琅刚好睡醒,伸着懒腰问霍去病:“我们晚上打麻将吧?” 霍去病木然的摇摇头,指指远处的兵营道:“巡营!” 李敢见云琅看他,连忙道:“洗个澡吃点饭就要去看我家的庄子修造进程,没空。” 曹襄冷哼一声道:“我娘晚上过来!” 第191章 术士的预言能信吗? 第二章术士的预言能信吗? 最让云琅头疼的人不是阿娇,阿娇只是一个被娇纵坏了的善良女人,只要让她继续保持她的尊贵,她会在很多地方帮助你,且大度的不要任何酬劳。 长平就不一样了。 对云琅来说,她就是一个带着尖帽子骑着扫帚乱飞的漂亮巫婆。 长平只要来到云家,总有一个或者数个倒霉蛋正在死亡,或者已经死亡。 云琅对此非常的不理解,按理说长平在嫁给让她满意的卫青之后,生活应该是美满且幸福的,如果能再给曹襄生一两个弟弟或者妹妹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这个女人宁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阴暗的权谋上,也不愿意安心的在家里生孩子。 这一回死的人是云琅的老熟人旁光侯刘颖! 跟他一起死的还有一个叫做墨恒的人。 据说刘颖在病死之前,这个叫做墨恒的人就对别人说:墨家的矩子死了,如何能没有殉葬者? “刘颖死了,中尉府抄家的时候只从旁光侯家里抄出钱一千四百一十一枚!” 长平坐在云家的主位上,捧着一个精美的柴烧陶器喝着茶轻轻地说出一个可笑的数字。 “这关我何事?”云琅对长平一直盯着他说钱数非常的不满,好像是他拿走了刘颖的钱。 “刘颖死之前,交往最密的就是你——少上造云琅!” “是他强行要水磨,水车还有我家的斧子,刨子,凿子墨斗锯子,他是侯爷,我能拒绝吗?” 长平叹口气道:“旁光侯的家人说,旁光侯把家里的所有的钱都拿去给你盖房子了,所以家中一贫如洗。” 云琅笑道:“你情我愿的买卖,指责我就过分了。” 长平斜着眼睛瞅了云琅一眼道:“到底是不一样了,当初见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小子,现在敢反驳我的话了。” 听长平这么说,云琅的心立刻就咯噔一下,不等他窜出房间,就被两个高大的仆妇兜头捉住,云琅重重的一肘击打在一个胖大妇人的胸口,只见妇人的胸口上的肥肉如同水波一般荡漾一下就把力道消弭于无形,等云琅反应过来,他已经被一个妇人拦腰抱住,另一个妇人死死的抱着他的脑袋闷在胸口上,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解脱。 一口气被堵在胸中,出不来也咽不下去,眼前不断地冒着金星,就在云琅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妇人将他丢在地上,其中一个妇人坐在云琅的腰上,让他动弹不得,此时的云琅如同一条被丢上岸的鱼,除了大口的呼吸再无其它。 “你以为可以翅膀硬了,就能飞吗?”长平蹲在地上,探出一根手指挑起云琅的下巴,轻蔑的道。 云琅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面对长平似笑非笑的脸道:“你怎么欺负我的,我会从曹襄身上找回来的。” 长平嘿嘿笑道:“你吃准了我不会弄死你,你知不知道,我也吃准了你不会弄死曹襄。 那孩子最近不听话的厉害,我早就想教训他一下,只是怜惜他父亲去世得早,自由孤苦,下不去手啊,能通过你来教训他一下也不错。” 云琅用力的挣扎一下,腰背上坐着的那个妇人却如同一座肉山,让他动弹不得。 长平笑道:“别挣扎了,你以为这些妇人是哪里来的?告诉你吧?她们出自长寿宫,当年韩信厉害吧?盖世名将啊,还不是被跟她们一样的妇人给活活打死了?” 云琅无奈的拍着地板怒吼道:“你到底要干什么,明白的说出来,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不能答应的你就算弄死我也不能答应。”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虽然你这时候什么事情都会答应,不过啊,这样说比较好听,不学好!聪明劲全部用到这上面去了。” 云琅反手推一下背后的胖大妇人,见推不动,就对长平道:“刘颖怎么了?” “一个月的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就暴瘦的没了人形,依稀能看出一点昔日的样子,死掉之后,没一个人敢确定死掉的就是刘颖。 他的家臣墨恒咬定牙关说死掉的就是旁光侯,还特意走进了刘颖停尸的屋子,一把火把自己跟刘颖的尸体全部烧成灰烬了,这一切都发生在《推恩令》施行以前。 所以,现在的旁光侯变成了刘颖的儿子刘达。 侯爵没改变,依旧是旁光侯,依旧是彻侯,依旧是关内侯,依旧是高祖皇帝高贵的直系血脉。 这让陛下全力推行的《推恩令》成了一个笑话,也是大汉国第一起对抗陛下施行《推恩令》的事件。 这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国朝的那些诸侯王们,会让自己的直系子弟一一的死掉,然后他们的封国依旧会一脉单传下去,从而让陛下的《推恩令》落空。” “这又关我何事?” “有人说,刘颖从你这里得到了假死药,人服药之后,即便是被埋进泥土里十天半月,挖出来之后也会活的好好的。” “假死药?我哪有那东西?” “有,你的本事大得很,张连的一双腿被你给剁掉了,军营里的郎中说张连已经死了,你却说还活着,结果,张连死掉三天之后就复活了!” 云琅张大了嘴巴觉得自己好像没话可说,张连的双腿被剁掉之后,又被烧红的烙铁封闭了伤口,经历了那么严重的创伤,那家伙的身体自然进入了一种假死状态,脉搏跳动之微弱,几乎无法探查,就连云琅自己都认为这家伙死定了,用丝绵探视他的呼吸,发现这家伙好像还有一口气,就派人精心照顾了三天,然后这家伙就从鬼门关走了一个来回。 为这事,云琅还感慨古人生命力之顽强,谁知道,这居然成了自己创造的神迹的一部分,被人广为传扬。 听说了这个故事,云琅脑海中自然而然的就浮现出两颗蛋头,就是那两个被他剃干净所有毛发的郎中……估计就是这两个蠢货帮他吹嘘造成的恶果。 长平见云琅一脸的无奈,不由得长笑一声道:“张连回到长安城,逢人就夸赞你的医术无双。 别人半信半疑,我却是相信的,曹襄从小就得了大肚子怪病,皇宫里的医者都说他的病患无救,最多再能活一年,在你这里居住了两月之后,就变得活蹦乱跳,最后还带着兵将长途追击匈奴残余一千四百余里。 有这样的例子在前,容不得我不信。”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努力活动一下酸痛的腰肢道:“您到底要说什么,直说,我照办就是。”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样才是好孩子,第一,旁光侯家的家财全部被你给勒索光了,这件事你要认!” 云琅艰难地吞咽一口口水道:“这么说,旁光侯家里搜出来的钱应该不止一千四百多个钱。” “第二,旁光侯没有死,而是躲进深山老林里当他的墨家矩子去了。” 云琅痛苦的道:“这么说,刘颖应该是真的死掉了。” “第三,你已经把最后的三颗假死药敬献给了陛下,因为药材等其他原因,世上再无假死药。” 云琅吃惊的瞅着长平道:“这么说,陛下需要三个死人起死回……” “这句话我没有听到!”长平粗暴地打断了云琅的话,恶狠狠的道。 “好,好,我重说,我现在已经成了陛下的爪牙了是吧?” 长平神色难明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总要成陛下爪牙的,这应该是你的荣幸。” 云琅趴在地上低声道:“我真的只想在这座庄子里老死,我真的只想没事干去大河长川看看,然后幸福的老死。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汉人能活的更加幸福,我真的不想掺和进皇家,或者大臣,或者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里面去……” 长平挥挥手,两个壮硕如山的妇人就消失了,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 长平坐在云琅跟前轻声道:“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云琅抬起头瞅着眼前这个高贵华丽的贵妇道:“连你儿子都不喜欢你为他做的一切,你干嘛还要帮我安排后面的路?” 长平的脸色平静,过了片刻涩声道:“你们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其中的凶险。 去病儿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统帅,曹襄儿会成为一位合格的侯爵,你,将来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谋士,李敢也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猛将…… 去病儿的性情淑均,善于攻击,却不善于防守,曹襄儿虽有小智慧却无应变之能,李敢勇猛,却心志不坚,最容易受人蛊惑,他们三人如果没有你居中调和,将来恐怕会不得善终。” “所以你就把我弄进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之中,好让我快点死掉?” 长平苦涩的笑道:“我请人暗中看过的面相了,四个术士都认为你是长寿之相,且福寿双全。” 云琅狐疑的瞅着长平道:“你也帮去病,曹襄,李敢看过?” 长平点点头道:“三人断定去病儿活不到而立之年,四人断定李敢乃是横死之像,四人认为曹襄儿活不过弱冠之年,而今年,是曹襄儿加冠之期。” 第192章 阿娇永远是最高贵的 第三章阿娇永远是最高贵的 云琅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霍去病多大年纪死的,他非常的清楚,李敢是怎么死的他也很清楚,唯有曹襄名不见史册…… “那四个术士到底是谁?”云琅小声的问了一句。 长平看了云琅一眼没有回答,反而靠近了云琅,继续道:“你们四个人如果相亲相爱,应该都能有一个好结果。” “我们还什么事情都没做呢,您就肯定了我们的下场,既然如此,我们大家一起辞官不做,快快活活的在家种地,不招人也不惹人,到时间就纳税,轮到我们了就出劳役,如此能否活的长久?” 长平摇头道:“还是不成的,你们不甘心!” 云琅摇摇头道:“我很甘心!” 长平笑了,抓过云琅的左手瞅了一遍道:“这双手种不了地,也拿不了铁匠的锤子。” 云琅指指外面忙碌的仆妇们道:“我不用干活。” “不客气的说,这些都不是你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有一身乱七八糟的本事让陛下对你另眼相看,如果不是因为从一开始我就看你顺眼,如果不是因为你攀龙附凤的抱着阿娇的大腿,你以为你云氏能在上林苑里过安生日子?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上林苑里的田地,山林垂涎三尺?你知不知道在你弄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有用东西之后,凭什么没有人来打搅你的安宁日子? 这一切都构筑在你对大汉国有大用的基础之上,如果你不求上进,混吃等死,你看看那些吃惯了人肉的勋贵们会不会把你剥皮煎骨吞掉。 大汉国的尊荣,富足是留给对大汉国有用的人才享用的,不是给那些混吃等死的人享用的。 《推恩令》就是对付有你这种小富即安心思的人的一根皮鞭,是杜绝一人富贵,子孙永远富贵弊端的一柄利刃。 我在努力把你往有用的那堆人里面推搡,你却认为我在害你,真是岂有此理! 靠山妇!” 长平越说越气,原本抓着云琅的手很温柔,后来就变成攥着,最后变成掐着,涂满蔻丹的红指甲已经扎进云琅的手背里去了。 两个粗壮的妇人再一次从门外走进来,云琅连忙大叫道:“好好说话,好好说话,我们讲道理!” 长平丢开云琅的手怒道:“跟你没道理好讲,讲的再多你也听不进去,老主意依旧拿的稳稳地糊弄我!” “为什么一定要打仗啊?我不打仗也对大汉国有大用!” “放屁!大汉国秉承秦制,军功第一!没有军功谁相信你会为大汉国肝脑涂地? 没有军功,天知道你是不是匈奴的狼崽子?” “讲道理好吧,我已经弄死了十六个匈奴人,你说我什么都成,再说我是匈奴人我就跟你拼命!” “所以你才有了少上造的爵位,所以你才有资格抱住阿娇的大腿过活。才能把诺大的骊山当成你家的后花园! 拼命?你打得过我吗?” 长平一把捉住云琅的手指,用力的一拗,云琅就惨叫连天。 这个死女人的两根手指如同铁钳子一般,云琅想要把手指头抽回来都做不到…… 没有立场的云琅为了把自己的手指头从铁钳子一般的魔爪里解脱出来,也不知道答应了多少不平等条约,这才被长平放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其余几个人都回来了,见云琅翘着兰花指吃饭,又瞅瞅上座的长平那张阴沉的脸,齐齐的低头吃饭,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 长平有午睡的习惯,吃完饭去溜腿。 霍去病见长平走了,才对云琅道:“你被舅母拗手指了?” 云琅点点头道:“两根!” 曹襄吃了一口饭怜悯的瞅着云琅的手指道:“我母亲从五岁就开始练武……十根手指套上指刀可以空手接白刃!” 云琅扒拉一下饭盘里的饭食幽幽的道:“我今天被一个胖大的妇人骑在后腰上……可能要倒霉半年。” 李敢放下筷子吃惊的道:“动用了靠山妇?那是长寿宫死士!韩信都死在他们手中,据说用的是菜刀!” “你以前怎么没有告诉我你母亲会武功的事情?”云琅的面颊抽搐着问曹襄。 “揍你的人是我母亲,有本事去找她,别拿我出气!”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曹襄确实有些无辜,就叹息一声道:“你母亲去找阿娇了,希望阿娇能说服陛下把长门宫卫跟羽林军混在一起使用。” “谁为首?”曹襄一句话就问到了重要处。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觉得你可以?” 曹襄吃了一口饭点点头道:“那就是去病了。” 霍去病抬起头,目光从云琅曹襄等人身上一一划过,淡淡的道:“中军战兵八百,不能再多了。” 李敢皱眉道:“斥候前军三百,非精锐不取。” 曹襄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可以当后军,有三百家将即可。” 云琅也看了一遍其余三人道:“垃圾全归我是吧?” 霍去病哼一声道:“是辎重营!” 曹襄笑道:“也是伙夫营!” 李敢插嘴道:“我只负责骑马作战,战马也要你来管。” “这就是说,我不但是军司马,还是伙夫头,也是马夫头是吧?” 没人回答云琅的问话,霍去病迅速吃完饭,就对曹襄道:“从今日下午,两军编练。” 长平披着一袭纱衣,凸凹有致的身材显露无疑,一双玉足泡在温泉池子里,瞅着阿娇在池子里瞎扑腾。 长平即便是女子,在看到阿娇的身形之后,也赞叹不已,说到底这是一个被上苍钟秀的一个绝世尤物。 “衣服不错!”长平见阿娇披着一张毯子向自己款款走来,不由得违心赞叹。 阿娇托一下饱满的胸脯坐在长平身旁,一边揉搓着长发一边道:“你是无事不登门的人,有什么事就说,能办的我一定帮忙,不能帮的就爱莫能助了。” 长平瞅着阿娇皱眉道:“你以前不会这么说话的,以前的你要嘛就拒绝,要嘛一口答应,模棱两可看情况办事可不是你的性子。” 阿娇哼了一声道:“自从被你跟卫氏联手把我从皇后的位置上推下来,我就学会这么说话了。” 长平冷笑一声道:“你如果不倒行逆施,谁能夺走你的皇后之位?” “没了皇后的位置又如何,我阿娇依旧是整个大汉国最有权势的女人,你的那个姻亲卫氏,只不过是一尊放在皇宫里的木偶!而你,一位长公主,依旧要来求我达到你的目的。” 长平看着阿娇突然道:“如果卫氏请退皇后之尊,你以为如何?” 阿娇轻笑一声道:“算了吧,那就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你们就别折磨她了。 皇后的位子是我自己丢掉的,我亲手丢掉的东西丢掉也就是了,要回来做什么?” 长平出了一口长气,刚才做那个决断对她来说一点都不轻松,其不说卫氏愿不愿意,仅仅是卫青那里就很难交代。 阿娇低头看着长平又道:“告诉卫氏,我阿娇饶过她了,让她放心的当她的皇后吧。 我就住在长门宫,哪里都不去!” 长平想起来长门宫的路上,看到的热闹的劳作场面,不由自主的道:“长门宫要比长安更有生气。” 阿娇傲然道:“我要这片荒僻之地变成一座繁华的城池,我要上林苑里的野人全部变成我大汉的顺民,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阿娇之所以高贵,不是因为谁而高贵,而是因为我天生就高贵!” 长平面对阿娇的过度吹嘘无奈的道:“我准备将去病儿麾下的羽林军跟长门宫卫合兵一处,你以为如何?” 阿娇讥诮的一笑,瞅着长平道:“你从小就打熬筋骨,为了达到你成为将军的傻愿望,硬是把胸口的肉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练到了大腿上。 到最后女将军没有做成,反而成了皇家笼络勋贵的工具,为了嫁人,还不是要用药水泡掉手脚上的茧子,免得夫君不喜欢你的粗手粗脚。 一生的心血成空,吃了这么大的亏,你怎么还不知道收敛一下,一个女人非要掺和进国家大事之中?” 长平站起身俯视着阿娇道:“因为我姓刘!这天下的一草一木都归我刘氏所属,凡是刘氏子,不论男女,都有保家卫国的自觉。 你不过是依附在我刘氏这棵大树上的一只鸟,大树不存,鸟巢安在?” 阿娇皱皱漂亮的鼻子,丢掉毛毯跳进了温泉池子,痛快的用狗刨姿势在水里游了一圈,从水里抬起头冲着岸上的长平喊道:“长门宫卫已经送给了曹襄,愿意怎么安排是你们的事情,与我长门宫无关。” 长平站在岸上喊道:“此事还需要你去跟陛下分说!” 阿娇一个翻身潜进水里,丰满的臀部在水面上晃荡那个一下就全部没进水里,游鱼一般从不远处钻出水面,抹一把脸上的水珠道:“除非你放开那四个小崽子,让他们自己去闯,去拼,能混成什么样子听天由命,外人不得干涉!” 长平咬着牙道:“他们年纪还小!” “小?哈哈哈,全都到了看着我流口水的年纪,还小吗? 刘绰!你管着他们只会害了他们,没有你帮忙的四个小崽子,陛下才会将他们用到极致!” 第193章 试验田 第四章试验田 忠诚这两个字一般来说是一个多义词。 云琅一般把忠诚这个词汇当做形容词来用,因为这东西他会变,而且会随着时间,态势,产生新的变化。 人们之所以忠诚,完全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的缘故。 现在他已经开始不确定以上的理论是不是正确的了。 不管是太宰,还是霍去病,抑或是李敢,张连,甚至是张汤,这些人背后似乎都写着大大的忠诚两个字。 且不管他们忠诚于谁,至少,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不断地给云琅诠释忠诚这两个字存在的意义。 太宰活着的时候,为了不让他伤心,云琅必须忠诚于始皇帝,与其说云琅是在向始皇帝输出忠诚,不如说云琅忠诚的对象是太宰这个人。 不论是秦皇还是汉武,对云琅来说都是历史书上的两个伟大的君王,如果遇见供奉这两个帝王的神庙,云琅绝对会进去磕头上香,就当是在祭拜祖宗。 死掉的秦皇还好说,云琅已经封闭了他的地宫,他现在只能永永远远的活在史书里。 而活着的汉武就比较尴尬了,云琅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位叫做刘彻的皇帝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汉武帝。 轻易地对活着的汉武帝屈膝,云琅觉得很别扭。 长平用武力胁迫他对刘彻效忠,在肉体的疼痛下,云琅可以暂时抛弃自己的节操,当肉体不再疼痛的时候,主观思想又开始占领思想的高峰。 这是后世大部分人的实际状态,在没有受到极端的压迫,遭受过极端的痛苦之后,很难用生命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去保证自己的发言权。 和平年代,生命最大! 主父偃正在仔细的研究云氏的鼠尾账本,这种账本原本是官府每年八月编练上中下民户差役时候用的一种账。 很适合用来记录云氏杂乱无章的入息跟出息。 云琅从来没有想过用货清簿,银清簿之类的账簿来记录云氏的生产生活状况。 如今的云氏还处在发展的最初期,家里的仆妇们没本事弄清楚这些账册,刘婆,梁翁都不识字,有了账簿等于没有,还不如梁翁用豆子来计数可靠。 也就是说,主父偃想要弄清楚云氏的资财,除非花大力气去数梁翁屋子里的那几坛子颜色各异的豆子。 别说主父偃了,即便是云琅自己也隐约记得扁豆好像代表着铜钱…… 云氏自然是上户,爵位小于彻侯的人家都是要交税的,其中人头税,刍藁税,这两种税务,只要你的爵位小于左庶长级别,那是要全额缴纳的。 云琅的少上造恰恰比左庶长小一些,因此,云氏承担的税务是全额税务,仅仅被免除的是劳役! 一顷地的收成中的一成要缴纳刍税,这东西就是战马吃的豆料,还要缴纳藁税,也就是草料,也是供战马食用的。 人头税更是少不了,云氏的成年男丁现在加上工匠也只有十九个人,妇人的人头税减半,今年夏收之后,云氏就要开始缴纳平生第一次税务了。 这些东西对大汉国来说乃是国之命脉,对于云琅来说就非常的无聊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俸禄在缴纳完毕税务之后,能剩下一百个钱…… 主父偃在研究了云氏的糊涂账之后,不得不放弃这种最方便的探查云氏税务问题的方式,开始用最笨的方式,数云氏的人头以及牲口的数目,以及田亩的数量,桑蚕的产量。 陪着主父偃一起来云氏的人是张汤。 他们两人都属于皇帝内朝的肱骨之臣,私交算不得好,却必须相互配合。 主父偃在张汤的强烈要求下穿上古怪的麻衣走进了云氏的桑蚕房。 云氏的春蚕已经长到半寸长了,还没有彻底的变成白色,依旧有些发灰,巨大的笸箩里全是碧绿的桑叶,春蚕啮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沙沙声不绝于耳。 主父偃发誓,他虽然是农家出身,却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桑蚕……站在蚕房入口,放眼望去,全是密密匝匝的笸箩,笸箩被架子堆积起来,每一个架子上至少放了八个笸箩,一些穿着跟他身上一样衣衫的妇人,嘴脸上蒙着一块麻布,正在蚕房里忙碌个不停,仅仅是装蚕沙的竹筐,就不下十个。 “这到底有多少桑蚕?”主父偃不由自主的惊叹出声。 张汤笑道:“中大夫意欲清算云氏资财,为云氏重新订户,数这里的笸箩也就是了。” “一季桑蚕怕不是要出产一万束丝?” “这是去年的秋蚕的出产,今年听说云氏对桑蚕投入的更多,只会比去年多,不会比去年少。” 主父偃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张汤道:“张公对云氏很熟悉吗?” 张汤笑道:“云氏在上林苑开始修筑第一座木屋的时候,某家就与云氏相识。” 主父偃笑道:“既然有张公照看,云氏料来无不妥之处。” 张汤轻笑一声,来到蚕笸箩跟前,瞅着肥胖的蚕在桑叶上游走淡淡的道:“中大夫若能查出云氏不妥之处,记得告诉某家一声,大汉律法还不容张某徇私情。 只是中大夫对民户的划分某家也觉得不妥,仅仅从表面来看,上户之家多为勋贵官宦,巨贾,豪强,这些人总有办法避开税务,他们得到太多,付出太少。 他们往往会将自己应该缴纳的赋税转嫁到中户身上, 两层盘剥之下,而中户百姓往往求告无门,只能按照律法纳税,时日久了,中户百姓必然会变成下户,乃至于野人。 某家以为,纳税的主力应该是上户而非中户,下户!” 主父偃笑道:“一个制度的形成,总要先能施行下去,然后再看结果慢慢调整,如果一次到位,却不能实施,终究是空谈。 张公只说上户,为何独独不提梁王,城阳王等诸侯? 据某家所知,梁王府库金银珠贝堆积如山,堪比国库,城阳王占据齐地过半,有鱼盐之利,豪奢之处陛下亦不能及,张公何时能够打开这两座府库,某家就何时能够重新整顿上户,做到多者出而贫者入,最后达到天下大同的初愿。” “云氏致富在于生产,而非掠夺,中大夫在制定国策之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生产富国,掠夺瘠国,生产纳众人之力无中生有,让世上的货物,粮食多起来。 而梁王,城阳王之流纳天下资财为一人用,夺百姓口中食专肥一人,仅此一点来看,高下立判!” 张汤并不在乎主父偃的攻击,他的官职较为主父偃高,虽说主父偃有一年四次升迁的恩宠,说到底还是根基太浅。 而《推恩令》一出,天下勋贵恨主父偃如恨寇仇,这样的人或许能够得用于一时,却不会长久。 看罢桑蚕作坊,主父偃又被张汤带去了养鸡,养鸭子,养鹅,养猪,养羊的山脚。 主父偃仅仅看了一眼羊群就皱眉道:“此处已经离开了云氏地界!” 张汤笑道:“陛下不许百姓占有上林苑之地,却准许百姓在上林苑自谋活路,羊群游走上林苑,索取者不过野草而已,并无占地之实,中大夫为何苛求焉?” 主父偃瞄了羊群一眼就对张汤道:“羊不下三百!” 路过猪圈,主父偃再一次对张汤道:“豕不下两百!” 张汤微笑不语,转瞬间两人来到了鸡舍,张汤笑道:“却不知鸡鸭几何?” 主父偃长出一口气道:“云氏竟然豪富至此!” 张汤大笑道:“中大夫以为的豪奢,在云氏家主看来,不过是刚刚吃饱罢了。 某家之所以处处维护云氏,一来是人才难得,与云氏亲近是为了就近监视,修正,免得他行差踏错。 二来,某家也想看看云氏的少年家主,凭借麾下四百余仆妇童子能走到那一步,更想看看他说的共同富裕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主父偃再看看云氏池塘里的大鹅,鸭子,摇头道:“某家自幼随父耕种,却看不懂云氏所作所为,难道说,只要大规模的饲养家禽就能致富? 这些家禽每日消耗的粮食并非少数,一饮一啄之下,家禽多了,粮食却少了,云氏何来如许多的粮食饲养鸡豕?” 张汤摇头道:“某家也没有看懂,云氏自去年秋收之后就再无购粮之举,而鸡豕数量却远比去年为多。 想要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看他家里的粮食能否支撑到秋收,如果不能,则算不得好事。” 主父偃喟叹一声道:“张公口口声声要我等待秋日再论云氏之事,难道就是为了一个答案吗?” 张汤无声的笑了一下,并不打算告诉主父偃,真正想看云氏生产过程跟结果的人,其实是陛下。 陛下更想看跟随云氏一起饲养家禽,耕种土地的长门宫是否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不管主父偃想干什么,张汤都清楚的知道,一旦云氏的生产模式可以转嫁,并维持一定的效果,对大汉国的农事,将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改变。 第五章隔空传话 一  第五章隔空传话 官员最大的乐趣就是眼看着自己的竞争对手一步步走进泥沼而不自知。 这比娶新妇,喝老酒,更让人心旷神怡。 新的王朝自然是要有新的气象,官员去陈出新也是自然。 职位就那么多,能少一个就少一个,是好事! 章台宫的使者来云家拉鸡蛋,鹅蛋的时候,张汤,主父偃就在一边看着,云氏贾人张石忙着清算货物,计算售价。云家的大管事梁翁亲热的拉着使者的手不断地说着感谢的话。 张汤,主父偃却很清楚的看到,使者原本轻飘飘的袖子猛地变沉了,使者笑着抖抖袍袖,袖子上那块明显的凸起就不见了。 主父偃用肩膀顶顶张汤道:“这应该有二两好银吧?见恶视而不见可不是你中尉府的风格。” 张汤笑道:“某家刚刚交卸了中尉府的差事,还没有接廷尉府,如今正赋闲在家,名不正,言不顺,你让某家拿什么去管制?” 主父偃皱眉道:“贪赃受贿,这也太猖狂了!” 张汤不以为然的道:“云氏售卖鸡蛋,鹅蛋的售价已经比章台宫往日购买蛋类的价格低了四成,而这些货物全是新鲜的好货物,没有以次充好之嫌,人家买卖双方有点银钱来往,也是人之常情,某家不以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律法。” 主父偃奇道:“张公何时变得如此好说话了?” 张汤笑而不语。 主父偃自然不会明白张汤心中的忧虑,当年在废除陈皇后的事情上,他张汤可是皇帝派处的马前卒。 原以为陈皇后的下场除过一死之外再无它途。 没想到陈阿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犯下了巫蛊之祸,依旧平安逃脱不说,现在反而有重登皇后之位的可能,这让张汤如何不感到胆战心惊。 好在陈皇后现在似乎很忙,没有对付他的意思,这个时候,张汤即便是再大胆,也不敢主动去撩拨重新获得皇帝恩宠的陈阿娇。 主父偃只是瞄一眼拉钱的车子车辙的深度,就大致推算出来了这一次交易的成果。 不由得咂舌道:“十日交易一次,一次百万钱,一年下来三千余万……” 张汤也羡慕的摇着头道:“只有羡慕的份!” “农家如此赚钱?”刚刚看到的一幕有些颠覆主父偃对农家的认知。 张汤捋着胡须笑道:“等云氏桑蚕上了蚕山,蚕茧进了缫丝房,你再来看,就会对云氏有一个新的认知。” “仅仅是饲养桑蚕跟家禽?” 张汤笑道:“中大夫看到的就是某家看到的,确实只有桑蚕跟家禽! 等家禽不再下蛋了,云氏又会大肆的售卖鸡鹅,那该是一笔多大的入息啊。” 就身家来说,不论是张汤还是主父偃都还在起步阶段,仕途开始的时候不能捞太多的钱财,这是官员们的共识。 即便他们能预料到自己一定会大富大贵,也觉得没有法子跟云氏这种发财速度相媲美。 阿娇的四轮马车路过云氏,车夫昂首挺胸的坐在前面,全身被华丽的斗篷包裹着,稍微抖抖缰绳,拉车的四匹挽马就扬蹄飞奔,在八个甲士骑兵的护卫下轰隆隆的驶进了长门宫。 马车整体为黑色,车厢上镶嵌着两朵巨大的金丝牡丹,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装饰,只是整体宏大的设计,坚固的包铁车轮,寒光烁烁的凸出轮轴,让这辆马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洪荒猛兽。 本来还有龙凤文饰的,被特立独行的阿娇完全给否定了,她对马车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表现出神威如狱的高贵感,让别人一看到马车就必须知道她是大汉国最高贵的女人。 云琅对阿娇的这个要求非常的反对……一个女子的座驾难道不该是将好看,美丽放在第一位吗? 但是,没人能让阿娇改变主意,东方朔自持口舌如簧,向去劝解一下,希望阿娇能改变主意。 可惜,回来的时候脑袋上有好大一个包,且悲愤莫名,能用礼器打人的女子,普天下只有阿娇一个。 于是,整个冬天里,这辆马车不断地修造成功,又不断地被拆掉,然后继续修造。 直到成了这种带有浓烈玄幻风的样子,才算是被阿娇接受了。 有了这辆马车,数年来从未离开长门宫一步的阿娇,乘坐这辆马车走遍了长安三辅…… 这辆马车因为受限于长安的道路,整体不是很大,因为有了云琅参与设计,他将这辆马车内部当做飞机机舱来弄,小小的空间里,每一个物件都一专多能。 甚至连洗浴设备都有,虽然只能勉强容纳一人,阿娇却欢喜的无以复加。 最重要的是,这辆马车因为装了很多弹簧减震,即便是在疾驰中,独立于车架的车厢也感受不到多少震动。 当然,这也仅限于大汉的条件,即便是后世的拖拉机也比这辆马车好了很多…… 云琅自然是不满意的,阿娇却非常的满意,凡是乘坐过大汉马车的人没有不满意的。 云琅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发现,阿娇实在是一个太好的产品代言人…… 这样的马车放在后世卖五百万估计会被人家砍死,放在大汉,就千值万值了。 这种最初级的工业产品,在大汉国简直就是抢钱的利器。 只要是奢侈品,在大汉国根本就不愁没有销路,富豪们为了显摆,能把自家的丝绸挂在树林子上,还一挂就是十里。 更有富豪为了显摆自家的豪奢,把美女蒸熟了端上饭桌,显摆自家美女如云……(出自石崇,王恺斗富) 现在有了能真正彰显他们身份的超级马车,哪里还有不快快入手的道理。 “这就是咱们的军费?”霍去病瞅着阿娇的大马车滚滚而去,眼中满是欢喜。 云琅瞅着依旧在旷野中训练的骑兵淡淡的道:“大汉国对战死军人的抚恤配不上这些猛士。” “霍去病笑道:“我收到的所有赏赐都可以分给兄弟们。”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舅舅是这么做的,可是,他受到的诟病也是最多的,给穷困的军卒分配一点财物而已,竟然也能被人扣上邀买人心的帽子。 人家公孙敖就没有……获得的每一个钱的赏赐都拿回家。” 李敢皱眉道:“大部分将领都是如此,我父亲也只分给亲厚的军卒一点财物,绝对不会是全部。” 曹襄笑道:“我们有钱……哈哈哈哈哈,看不顺眼的就给耶耶闭上嘴,敢乱说话,看耶耶不打掉他的满嘴牙。” “因此,我们的军队数量就绝对不能多,我觉得以后以三千人为限最好。”云琅笑道。 霍去病摇摇头道:“不成,想独立组成一军,非五千人不成军,只有军队的数量达到这个级别,我们才能独立面对任何敌人,剩下的,无非就是进退二字罢了。” 云琅笑道:“我无所谓,三千只羊是赶,五千只羊也是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要你觉得自己统御五千不一样的大军不会招来麻烦,你想要更多的军队我也没意见。” 曹襄见霍去病几人把目光放在他身上,不由得有些慌乱,连连摆手道:“不成,不成,我不敢见陛下!”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此事以后再说,反正我们现在只有一千三百人,如果打出效果来了,陛下应该不会反对。” 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特意避开人,因此,这些话很快就传进了刘彻的耳朵里。 刘彻看到这些被写在竹简上的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看完这些话,刘彻笑的很厉害。 写密奏的人很有纪实精神,不但一个字都没改动,还特意描述了他们四人说这话的环境跟表情,语气。 看了这道密奏,很容易想象出四人站在高坡上的样子。 “想要一军?还担心朕猜忌?还要弄一支不一样的军队?就凭你们,还没资格让朕猜忌。 朕唯恐自己的大军不够强悍,朕唯恐自己的将军不够勇猛!至于猜忌,且等你们露出不臣之心的苗头,朕再猜忌不迟!” 刘彻做完决定,就把密奏丢到一边,继续研判眼前的奏折。 这封奏折是卫青从右北平快马送来的军报。 军报上的消息算不得好,卫青在军报中说,右北平的匈奴人已经离开了,大军在右北平继续留着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他希望大军能够转道云中,攻击匈奴王中,最富庶的白羊王与楼烦王,只有夺取白羊王,楼烦王两王手中的数百万头牲畜,才能弥补去年冬日左谷蠡王对雁门,上郡,太原三郡侵扰的损失。 他在军报中详细的分析了目前的态势,所有匈奴人都认为大汉的大军一定会去找寻左谷蠡王的麻烦,不如趁这个机会全力进攻白羊王,楼烦王,彻底的占领水草丰美的河套之地,让朔方郡这个顶在最前面的大汉国土,从虚置到真正变成现实。 刘彻把卫青的奏章在脑海中过一遍,很想找一些人来商量一下,就在话语吐口的那一瞬间,刘彻改变了主意,在军报上批注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然后对站在门外的宦官隋越道:“阿娇的马车不错,命东方朔给朕也造一辆!” 第六章统一战线 第六章统一战线 霍去病跟云琅学会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比较重要的事情这个行为习惯。 大汉人很多时候都是大嘴巴,在这个缺少资讯的世界里,想要吸引别人注意,你就要说点别人不知道的。 所以,只要他们知道,哪怕是仅仅知道一星半点都会说的满世界人都知道。 勋贵们理所当然的成了谈资的贡献者,云琅则贡献出来了一出香艳至极的爱情戏。 到现在云琅都不知道这个消息到底是谁传出去的,霍去病说是卓姬自己说的,云琅有些不信,卓姬到底是有学问的女子,不可能这么无聊的把自己的艳情宣告的满世界都知道。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平叟这个老混蛋说出去的,一个总喜欢躺在太阳底下遛鸟的淫猥老家伙为了某些利益,说出去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易经》里面的这句话,云琅觉得就是给大汉人说的。 云琅说机密事情的时候一般是分场合的。 如果是心中最大的隐秘,就会去始皇陵对里面死去的陵卫们说。 如果是自己个人的坏心思,则一般只会跟老虎说,说完之后还要嘱咐老虎不许说出去。 再次一等的事情能跟霍去病说,不过,到了这个等级,即便是被别人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隐患。 身边有绣衣使者存在这回事,不但云琅知道,霍去病,曹襄,李敢都知道,只是不能确定是谁。 虽然云琅用排除法很容易确定谁是绣衣使者,他却从来没有刻意的去找过,人家暴露了又如何? 暴露了可能会被招回去,然后再给你弄一个你不认识的绣衣使者过来,后果可能更加的糟糕。 太祖在统一战线大会上曾经说过一句话——统一战线就是把我们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我们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云琅深以为然,从国家层面上,绣衣使者跟他是站在一个战壕里的,匈奴人要是打过来了,不会因为他是绣衣使者就会少砍他一刀,还不是要跟大家扭秤一股绳,一起努力的抵抗凶恶的匈奴人? 在这个大环境下,云琅觉得应该团结那个绣衣使者,集体的力量很容易同化某一个特定的人。 虽然这会让那个如同告密者一般的绣衣使者感到痛苦,云琅相信,这种痛苦一定会伴随那个绣衣使者一生。 四个人躺在温泉池子里才是说真正机密事情的场合,一般这个时候,老虎都会趴在池子边上啃骨头玩。 再一次嘲笑过李敢硕大的家伙之后,四个人就懒懒的躺在池子里说闲话。 “你觉得有人会把我们说的话告诉陛下吗?”曹襄的肚子里基本上就存不住话。 云琅喝一口醪糟笑道:“会的。” “我们为什么不找出那个绣衣使者呢?”李敢确定老虎没有警惕的反应,这才小声道。 霍去病白了李敢一眼道:“你连大声说这种话的胆量都没有,还敢去找?” 云琅摇头道:“我一辈子都不想知道我们着一千三百个兄弟中到底谁才是绣衣使者。 有他在,我们的行为以及要求才能最快的传进陛下的耳朵里,且不担心有被篡改的危险。 不过啊,在这样做之前,我们首先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忠君爱国这种话一定要经常挂在嘴上。 虽然我们兄弟四个都不是傻蛋,一个比一个聪慧,在这件事情上,我希望大家能够表现出十几岁少年的本来模样来。 另外,像昨日那种事情一定要少干,一两次不打紧,次数多了,你觉得陛下会看不穿我们的用意? 总之,不要表现的比陛下聪明,要是谁表现的比陛下还聪明,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耶耶天资聪颖,你让我扮傻瓜这很难啊。” 霍去病瞅了曹襄一眼道:“你现在的样子就足够愚蠢了。” 曹襄瞅瞅霍去病,叹口气没说话。 霍去病这两年变化的太厉害了,连他这个对霍去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在跟霍去病打交道的时候都能感受到拘束,就不要说羽林军中别的军卒了。 “这就是名将的样子?名将等于不喜欢说话,一说话就能把人噎死?”曹襄不甘心的对云琅道。 云琅把麻布巾子弄湿了顶在头上,无可奈何的道:“从细微处听惊雷,这本身就是名将的特质,放心吧,我们四个人里面,最适合成为名将的人就是去病。” 曹襄指指一脸享受的霍去病道:“你看看他的样子,他居然连客套的意思都没有。” 云琅苦笑道:“你母亲说了,长袖善舞才是你的特质。” “你呢?” “我就是一滩烂泥,丢哪里都成,放哪里都不算出类拔萃,却都能拿来抵挡一阵。” “你很厉害啊!我不信我母亲会这样说你。” “她就是这么说的,还是在我被靠山妇的大屁股压住的时候说的,还说我要是能一直强硬下去,她还能高看我一眼,偏偏在看似强硬的时候,因为一小点痛苦,就立刻毫无立场的投降。 还说从她认识我的那一天起,就知道我绝对是大汉国之耻!” 李敢瞅瞅忿忿不平的云琅小声道:“大汉国之耻不是中行说那个燕地老宦官吗?”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舅母的意思是云琅千万不要被匈奴捉去,否则为害更烈。”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们到时候看着办,反正我是没胆子自杀的。”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不用自杀,只要坚持几天,我就会把你救回来。” 云琅大笑道:“不用你们冒险,我会自己回来的。如果连那些数数都不会的野人都骗不了,我云琅也就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听了这话,其余三人都信服的点头,就骗人这一项本事而言,云琅算得上技高一筹。 老虎丢下那根牛腿骨不玩了,警惕的抬起头,云琅朝老虎注意的方向瞅了一眼,就看见东方朔兴冲冲的朝水池子这边跑过来。 “大喜,大喜,陛下要我再修造一架车马,车马署给了一千万钱!” 东方朔激动地不能自己。 想想也能想明白,这家伙为了让皇帝看到他的才能,也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特立独行的怪异事情。 还以为此生无望受重用,没想到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机会却悄无声息的到来了。 “让车马署派人来,这辆马车我们不能独自营造。”云琅的眉头皱的很厉害。 “某家就是车马署的博士,还要什么别人。” 云琅瞅着有些得意忘形的东方朔,多少有些失望,看来这家伙到目前还没有生活给磨练出来。 “给皇帝营造马车自然是一桩大功劳,你就没想过,功劳大,危险性也高吗?” 东方朔大笑道:“某家如何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机会难得,大造化必有大恐怖,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某家赌了。” 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如果处处都跟云琅一般小心翼翼,难免会糟蹋了自己的志向。 话不投机半句多,又跟云琅磨牙的功夫,不如现在就去准备为皇帝制造一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马车! “喂,东方朔看不起你唉。”曹襄从来就不会放过挑拨离间的机会,这种技能已经变成了他的本能。 霍去病见东方朔走远了,就对云琅道:“这就是陛下的反应?” 云琅笑道:“应该是,看样子陛下一点都不担心我们会玩出什么花活来,你统御现在的一千三百人没有问题,将来统御一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 就不知道陛下见到我们成军之后,会不会还这样想。” “耶耶成军,总要给世人一点惊讶的!”霍去病傲然道。 温泉水不宜泡的时间太长,否则皮肤就会变皱,霍去病的身体虽然精瘦,却如同钢浇铁铸的一般,赤裸着站在水池边上,如同一尊精美的雕像。 李敢就是另外一种雄壮了,可能是日复一日练习射箭的缘故,他的胸肌非常的发达,再加上雄厚的男人本钱,看的云琅跟曹襄二人连连叹息。 曹襄瞅瞅自己的肚子无奈的道:“什么时候才能跟你们三个一样有棱角分明的肚子。” “已经不错了,你以前的肚皮太大,肚子缩回去之后皮肤却不会轻易缩回去,现在能贴着你的肚子已经很不错了。 想要有腹肌,再练一年吧。” 说完之后他就开始大笑,霍去病,李敢也跟着大笑,只有曹襄弄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 云琅对于目前的态势很满意,在大汉,至少有三个家伙能慢慢的跟上他的思维跟语境。 他觉得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努力下去,他迟早会拥有一大批更他有同样思维的人。 这样的人多了,这个世界或许能被他改造成他希望的样子,他对此坚信不疑。 这很重要,对云琅来说非常的重要,重要程度远远超过了霍去病想要组建的新军,更超过了刘彻想要的大马车。 第七章古今同?大不易! 第七章古今同?大不易! 跟霍去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云琅是一个样子,跟陵卫们的骸骨在一起的时候,云琅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只要有点空闲,他就会进入陵卫营地给那些陵卫的骸骨添加泥塑身体。 经过这么多天的摸索,干这事他已经非常的熟练了,先给模子刷上桐油,往里面倒一半泥浆,然后再把尸骨放进去,然后再把模子盖上,从预留的孔里继续往里面灌添加了很多麻线的泥浆。 直到另一个预留的孔洞里开始往外冒泥浆了,这具人俑就算是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慢慢的等待了。 成品已经有百十个了,只是没有上颜色,也没有打磨,看起来没有什么生气。 人俑其实要烧一下的,云琅目前没有这个条件,只好用红色的胶泥代替,至于能支持多少年不坏,云琅无从预测。 一座人俑加上模子不下四百斤重,云琅自然是拉不起来的,于是,他就在陵卫营的顶棚上,加装了很多的吊索跟滑轮,为此,他忙碌了整整一个冬天。 他甚至不能确定这个秘密能够保守多少年。 湮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云琅在湮灭了始皇陵之后,却对这座陵卫营实在是下不去手,也没有办法毁灭。 他知道这里面依旧有很多的秘密,他却懒得去寻找,找到了又能如何? 能收获的无非是财富或者危险。 这两样没一样是他喜欢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太宰的遗愿自己正在一点点的完成,云氏庄园也正在一点点的变得繁盛,自己的朋友也在不断地增加。 自从开春之后,云氏庄园的访客就络绎不绝。 对于客人的到来,云琅是持欢迎态度的,只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些人之所以来云氏,并非是来拜访他这个少上造爵位的军司马的,绝大部分人的目标依旧是长门宫。 “趋炎附势之徒!”阿娇抱着一只大白鹅的脖子坐在毯子上随意轻蔑的道。 她家的小老虎总想把阿娇从大白鹅的身边解救出来,被大长秋一脚踢得远远的。 “即便是趋炎附势之徒,也算是您的门下的走狗,或者说愿意当您的走狗,这不是坏事。 可是,他们来不了您这里,却站在云家的土地上伸长了脖子朝长门宫看,这就让我很尴尬了。” 阿娇笑道:“你最近收礼物不是收的很愉快吗?没听说你把谁拒之门外。” “他们吃我的,喝我的,还要观赏考察我家的产业,这是他们应该付出的,我收点礼物不算过分。” 阿娇松开了快要被她折断脖子的大白鹅,想用大白鹅的脖子打一个结看来行不通。 “再忍几天,富贵镇还要依靠这些人帮忙才能兴起,这时候烦一点,我们以后能收到大好处。” 富贵镇云琅知道,就是那个变成煤石集散地的草市子,距离云氏跟长门宫都不算远。 自从阿娇开始接手收购煤石的生意,富贵镇这个奇怪的名字就不胫而走,很多连煤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的人,纷纷派家人来富贵镇购买煤石。 这就导致富贵镇的煤石成了紧俏货,这种紧俏状况,并非是铁炉子大肆横行之后造成的货物短缺。 而是有一大批已经快要被皇帝扫进垃圾堆的旧勋贵们为了支持阿娇新建一个城市而做出的奉献。 阿娇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人,她现在喜欢养鸡鸭鹅,喜欢养猪,养羊,养牛,喜欢养蚕,喜欢种别人家没有的新作物,更喜欢做别的皇后从未做过的事情。 当然,她有足够的权力跟影响力让别人去做,她就站在一边看着,只分享成功后的荣耀,不承担失败后的指责。 富贵镇这个说法应该是出自阿娇之口,然后被能力极强的大长秋给宣扬出去。 这个还不存在的镇子是阿娇向全世界宣布她重新回到权力巅峰的一个证明。 这一次回归的阿娇,不再是那个娇蛮的美丽女子,而是一个充满智慧,充满力量的高贵女子。 云琅总觉得阿娇似乎没有这样的脑子来策划这么大的计划,跟阿娇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对阿娇能聪明到什么程度还是有点估量的。 至于阿娇身边最重要的谋士大长秋,也似乎没有这样的能力,云琅很想知道这个帮助阿娇策划了这一切的人到底是谁。 每一次云琅向大长秋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总能看见大长秋嘴角表露的那一次笑意。 云琅已经开始怀疑某一个人了,只是,这个怀疑还需要更多的事情来证明。 “想要煤石被更多的人利用,就必须在这里兴建一座铁器作坊,用来打造专门烧煤用的铁炉子以及烟囱,如果您答应的话,云家还准备在那里兴建一座四轮马车作坊,只是四轮马车与律法相违背……” “那就去造,只要在富贵镇造就没有大碍……只是,云琅你先要告诉我,你这么做不是为了照顾你那个年纪很大的老情人?” 阿娇回答的有些快,说的也非常的恶毒,尤其是她那张红润的嘴唇轻轻地撇着,有说不出的鄙夷之意,云琅很想把那张漂亮性感的嘴巴给撕开…… 大长秋轻轻地咳嗽一声道:“还是要禀报内府的,此事以后再议。” 阿娇不满的道:“谁敢阻拦我兴建富贵镇?造,现在就去造,先把陛下的马车造出来。 便宜你的老情人我也认了!” 大长秋无奈的叹口气,就示意云琅该走了。 云琅自然心领神会,要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了,顺便也得到了一大串羞辱,再留下没有任何的意义。 大长秋送云琅离开长门宫,在云琅就要回到云氏的时候,大长秋淡淡的道:“管好嘴!” 云琅一脸的茫然,追问道:“有什么事是不能说的,请大长秋明言。”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子里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就转身走了,他最见不得云琅装傻的恶心样子。 云琅走过麻籽地的时候,地里的麻籽苗刚刚钻出土地,嫩嫩的叶苗在春风里摇荡,再有两个月,它们就能长起来,再一次变成隔离云氏跟长门宫的篱笆墙。 伟大的人可能连想法都有相似之处,在云琅以前的世界里就有一位伟大的人这样做过,结果,让那个贫弱的国家在四十年里变得无比强大。 想到这样的方法其实不难,难的在于持之以恒的坚持,以及拓展全国的雄心。 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子,是改变大汉国目前穷困状态的最好办法,只是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刘彻可能是一时兴起,云琅却知道这条路走下去会遇到多少阻碍跟困难,尤其是大汉国那道对商贾近乎羞辱的律法,就是其中最大的一块绊脚石。 能投资的起富贵镇的人,除过商贾之外,恐怕就剩下勋贵了,让勋贵们变得强大,这与刘彻的国策是完全相反的。 云琅很想看看刘彻的雄心到底有多大! 皇帝的一个决定一般会影响很多人,有的是伤害,有的是抚慰,这一次,他的决定惠及了很多人。 原本战战兢兢在荒野中如同野兽一般谋生的野人,现在,因为煤石的原因,他们逐渐从山野里搬出来了,小心地在没有耕种价值的地方修建了自家的房屋。 开始只是一些草棚子,过了一个冬天之后,那些野人发现没人驱赶他们,就大着胆子开始修建自家的木屋了。 这些木屋虽然距离富贵镇有些远,云琅相信,这些人最终会把房子修建到富贵镇上,最后还会有官府的人过来管理他们。 这是大汉国最早的一批无产者。 所谓的无产者其实就是赤贫的代称,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牲畜,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双手双脚。 煤石成了他们唯一的谋生来源。 这可能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早的一批煤矿工人。 刘彻坐在章台宫里俯视着大地,云琅则站在大地上瞅着这个世界的新变化。 旧的历史对他没有多少意义,不论卫青取得了什么样的功勋,那也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只有这些新的变化,才是云琅要关注的地方,这是自己只蝴蝶在大汉扇动翅膀之后引起的新反应。 “你在看什么?某家见你这几天在看野人,难道说你又有什么新想法了?” 张汤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云琅扭过头去,见张汤一身麻衣,脚踩木屐,光着头,一副寻常人的模样,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位微微发胖的中年人,三绺胡须垂在胸前,看云琅的目光多少有些不善。 云琅微微一笑,主父偃来云氏已经不算是一个秘密了,只是这家伙能忍到现在才来见主人,可见这家伙的心思之深,脸皮之厚了。 “见过张公,见过中大夫!” 不等身份比较高的张汤发话,主父偃抢先道:“你差点毁了陛下的《盐铁令》,现在又要毁我大汉淳朴的民风吗?” 云琅知道主父偃说的是卓氏冶铁作坊从原料生产,变成钢铁深加工作坊,从而避开《盐铁令》控制的事情。 遂拱手道:“中大夫此话怎讲?” (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第八章纵横家跟法令 第八章纵横家跟法令 纵横家最令人诟病,最让云琅讨厌的就是喜欢耸人听闻。 先用可怕的气势来吓住你,然后再用严重的后果来恐吓你,最后用耸人听闻的话语来让你进入他织造的语境之中,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鬼谷子的门徒,每一个都让天下天下风云变色,不论是孙膑,庞涓,还是苏秦张仪哪一个不是煊赫于一时。 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每一次订计都是以谋主的利益出发,冷静客观之极,因此,成功率奇高。 六国时纵横家知大局,善揣摩,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能决断。无所不出,无所不入,无所不可,游说开合有度、纵横自如。 主父偃身上就有明显的纵横家的影子,不论是桑弘羊的《盐铁令》,还是主父偃推崇的《推恩令》都是针砭时事要害,虽然有很大的弊端,却利大于弊,这一点,即便是云琅也要承认的。 “自秦末以来,我刘汉崛起,中间不过百年,然而在这休养生息的百年间,你可知道冶铁,煮盐,缫丝,织绸这些关乎民生,关乎帝国命运的产业已经全部被豪门把持……” 云琅不等主父偃把这些话说完,就非常不礼貌的打断他的话道:“这些事关我何事?” “你——“ “卓氏冶铁一旦被收归官营,倒霉的是卓姬,我当时受雇于卓姬,拿着人家的工钱生活,于情于理都要帮她,这有什么错? 另外,你们制定的《盐铁令》条例不周密,中间有空子可以钻,按照我大汉律法,法无禁止皆可行的原则,我们放弃了对国家伤害最深的矿山,转而进行专门的冶铁营生。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改良了冶铁方式,卓姬以炒钢术向国朝换取继续经营冶铁作坊,一进一出,收益最大的是国朝,而非卓氏,这与陛下颁布《盐铁令》的初衷相同。 您倒是说说,错在何处?” 云琅根本就不给主父偃这种人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旦被他们掌握了话语权,以他的辩才,很难与主父偃这种纵横家相抗衡。 “另外,云氏生产出来了更多的货物难道有错? 难道中大夫以为农田产出越少越好?难道以为农户饲养的鸡鸭鹅越少越好?难道认为云氏的桑蚕应该全部死掉? 如此才符合中大夫对于民风的要求? 这些话,即便是陛下也不会说出口吧? 哼,无知无识之辈,无需多言!” 云琅怒气冲冲的发了一通火之后,甩甩袖子就走了,从头到尾都不给主父偃任何辩解的机会。 主父偃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被云琅一番乱七八糟断章取义的狡辩给气的三尸神暴跳,等他组织好了反驳的话,却发现云琅已经走远了。 “竖子无礼!”主父偃怒吼道。 张汤在一边扯扯主父偃的袖子道:“他是军司马,爵位少上造,比你的爵位要高一些,即便无礼,你也不能反驳,待中大夫的爵位高过他,再去教训不迟。” 主父偃不满的道:“此子因何得以高位显爵?” 张汤微笑道:“阵斩匈奴首级一十六级!” 主父偃叹息一声道:“无军功者不得侯,从军确实乃是攀山的捷径。”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大汉国,而且表现的更加明显。 有多大的权力就说多大的话,如果一个胥吏或者更低一级的良家子跟主父偃这样说话,下场会很惨。 因为大汉国有一整套的阶级制度能够保证勋贵,官宦人上人的权力。 白衣傲王侯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出现,即便是偶尔出现了,那也是那个白衣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骑都尉的骑兵从荒原上呼啸而过,马上的骑士娴熟的控制着战马上坡,下坡,越沟,骑兵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或者俯身捡拾起落在地上的羽箭,或者挥刀斩断手臂粗的木桩子,或者双脚踩在马镫上,站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拉弓射箭。 有的骑士从战马上滚落下来,有的被骤然停步的战马丢进水沟,有的脚被马蹬套住,被战马拖着在草地上滑行…… 与匈奴相比,大汉骑士的骑术要比匈奴差很多,那些该死的匈奴骑在光背马上,也比装备精良的骑士骑在马上更加稳当。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有不断地训练,不断地培养人与战马的默契,才能勉强达到匈奴人的骑马水平。 虽是春日,云氏靠近山脚的那一片苜蓿却早早地就长出来了,草地上有百十匹战马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苜蓿。 有了这东西,战马对精饲料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只需要在晚间再给战马添一顿豆子,就完全能满足战马一日所需。 云氏因为喜欢用豆子榨油的缘故,家里有不少的豆饼,也因为家里人喜欢吃豆腐的原因,豆渣也有很多。 不过,这些东西云琅一般不会留给皇帝的这些战马的,全部进了家里饲养的猪肚子里去了。 云琅现在干什么事情都仅仅是做一个样子,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东西去喂养皇帝的战马,即便这些战马全部隶属于骑都尉也不成。 他觉得很有必要将国家的与自己的切割清楚,一个人如果过于投入的报答国家,最后很可能连人带身家都成了国家的一部分。 这是大汉国律法要求的,个人来饲养一支军队,不会得到皇帝的夸奖,只会带来灾难。 在皇帝的眼中,这个世上没有如此正大无私之人,之所以会用自己的家财去供养军队,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想要获取更多…… 云琅的骑术已经很好了。当然,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当霍去病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过来的时候,云琅胯下的游春马就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不敢与霍去病的高大战马站在一处。 老虎自然是不管这些的,蹲在高出,肚皮翕张的厉害,刚才随着云琅一起狂奔了不短的距离,让它感到了劳累。 毕竟,老虎短途狂奔还行,一旦长距离的奔跑,对它的身体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这里的战马整日里跟老虎在一起,已经不是很害怕老虎了,霍去病胯下的大黑马甚至刨着蹄子表达对老虎的不满。 “陛下要收服河套之地了。”霍去病低声道。 云琅奇怪的道:“你舅舅不是去了右北平吗?” “这是我舅舅的计谋,他向东去了右北平,已经把匈奴人的注意力吸引去了那边, 河套之地的白羊王,楼烦王就没那么警惕了,听探报说,白羊王,楼烦王今年夏日牧场非常的靠近朔方,这是难得机会,我舅舅不想放过。” “声东击西之计,不错啊!匈奴人的消息传递缓慢,虽然比我们悍勇,反应的速度却慢,你舅舅这一次可能又会打一次大胜仗。” 霍去病点点头道:“总体上来说,我们的骑士还是比不上匈奴人擅骑,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对决,匈奴人不如大汉军队,一旦在平原上野战,我们的速度很慢,很吃亏。 阿琅,我想要重点训练这些军卒的骑术,我们以后外出作战,不要步卒,一个都不要,即便是伙夫也要骑马行军。 你现在要好好想想如何能在全骑兵的状况下携带更多的粮秣补给。 我不允许你的辎重后队拖慢我全军的前进速度。” 历史上的霍去病是怎么打仗的云琅很清楚,带了八百骑兵就敢深入匈奴腹地,建立不世之功,依仗的就是快速的突进速度,打了匈奴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样的要求迟早会到来的,云琅有心理准备。 “这事要跟匈奴人学才好,匈奴人的大军还没有携带粮秣的习惯,他们所有的装备都在骑兵身上,唯一的粮秣补充就是大群的牛羊,所以啊,他们的粮秣是会自己行走的。” 霍去病看着笑嘻嘻的云琅,虽然他不是很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既然云琅没有在意他刚才提出来的要求,这说明云琅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你好好的练兵,辎重粮秣我会想办法,总之,不会拖慢你的行军速度。” 霍去病对云琅还是相信的,见云琅有了办法,也就不再提快速行军的事情。 指着漫山遍野的骑兵叹息一声道:“战马总是不够的,我们训练的太狠,战马折损的数量居高不下,中军府已经警告我两次了,说中军府已经没有战马继续提供给我们损耗了。” 这事,云琅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汉国的战马一向都是优先供应卫青大军的。 像骑都尉这样的三流军队,能让中军府动问已经很不容易了,这已经是看在霍去病跟曹襄的家世面子上,换一支军队,别说全部配备战马,能配备三成已经是侥天之幸。 霍去病并没有打算让云琅给他出一个主意,而是悠悠的瞅着远处高大的始皇陵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战马,你说我们取不取?” 云琅咕咚一声吞咽一口口水道:“看样子不怎么符合大汉法令吧?” 第九章别出心裁的送礼方式 第九章别出心裁的送礼方式 每隔三年,是皇家祭祖的大日子,各路诸侯都要进京来朝拜列祖列宗。 不论是位高权重的梁王刘买,还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刘喜,亦或是一贤明著称的淮南王刘安,都会在今年进京。 梁孝王刘武的封地被皇帝一分为五,均匀的分给了刘武的五个儿子,其中以刘买获得的封地最为富庶。 皇帝怜惜刘武乃是第一个遭受《推恩令》伤害的诸侯,因此对刘武这个大儿子格外的优容。 而刘武在死前,已经知道自己的封国会遭遇什么什么命运,为了避免梁国被皇帝进一步分散,刘武提前抽空了梁国周边郡县的府库,以及兵甲库,存放在梁国都城睢阳。 刘武死后,睢阳城里的所有东西全部归了刘买。 这就导致了刘武其余四个儿子对大哥非常的不满,刘武次子济川王刘明,三子济东王刘彭离,四子山阳王刘定,五子济阴王刘不识就很自然地结成了共盟,一起抵抗来自大哥的威压。 即便是兄弟五人结伴来京,也相互提防,兄弟见面,更是被甲士簇拥如临大敌。 死去的梁孝王刘武乃是大汉国赫赫有名的兵法大家,即便是死了,河间铁骑之名煊赫大梁城,刘买以一国之力,压制的其余四国连气都喘不过来。 霍去病说的有马的人家,自然不是刘买,也不是刘买的几个弟弟家。 梁王的部属太强悍,还不是骑都尉里的这群少年人能对付得了的。 他的目标是城阳王刘喜! “你的意思是抢劫城阳王刘喜?”云琅非常的惊讶。 曹襄似乎并不吃惊,骑在马上懒懒的道:“就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抢到。” “我们抢劫城阳王,难道不会出事吗?”云琅又问道。 霍去病笑道:“只要不被刘喜的甲士抓住,或者杀死就没事,城阳王不会去告状,陛下也不会管。” “什么意思?” “意思是刘喜喜欢被人抢劫,尤其是喜欢在长安被人家抢劫,所以,他每次来长安,都会带大批的宝物……” “这人有病啊?”云琅大吃一惊,世上还有喜欢被抢劫的人? 曹襄笑道:“有病的是你,人家聪明着呢,藩王结交大臣乃是朝廷大忌,被抢走就没问题了!” “我还是觉得他有病,万一被他的仇人抢走了怎么办?” “抢走就抢走呗,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他的仇人的实力比他大,他需要加强武备了。” “如果被不相干的人抢走了呢?比如我们!” “人家也不亏,至少知道了长安又出现了一些强悍的人!”霍去病信心满满。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主要是城阳王钱多,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这点钱,遇到他想结交的抢劫者人家会退让。 其实这就是城阳王结交大臣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很多时候抢走他钱粮的不是陛下,就是北大营或者细柳营的军卒。 后来就演变成陛下与城阳王暗中交锋的一种方式! 去病啊,你真的想谋算一下城阳王?” 霍去病笑道:“没错!” 曹襄苦笑着摇头道:“你觉得我们能打得过由齐地著名高手组成的甲士队伍,拿到城阳王的宝贝?” 霍去病挠挠头皮道:“打不过,我也没想跟齐地甲士硬拼,我们这点能力上去了有八成要栽!” 李敢摇头道:“不是八成,是十成十会栽,我父亲那种人在抢劫的队伍中也不过是一个军头而已,三年前参与了这场争斗,虽然抢到了宝物,我父亲身边两个追随了他十余年的亲兵也战死在卧虎地。 其中一个是教我们兄弟剑法的老师,他的剑术在军中也是出类拔萃的,说实话,我们当小兵的资格都不够!”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不会打着坐山观虎斗的主意吧?” 霍去病嘿嘿笑道:“就是这个主意,你们想啊,一旦陛下的人手跟城阳王的人手打起来了,都是捍卒,伤亡一定惨重,我们在他们打的筋疲力竭的时候冲出去……嘿嘿嘿……” 云琅跳起来给了霍去病一拳道:“我敢保证,有这样想法的绝对不止我们一家,北大营,细柳营,甚至还有很多凑热闹的勋贵,豪族,我们跟他们比起来屁都不是。 那些人哪一个不是从尸山血海里闯出来的人,我们的这点伎俩,不够人家看的。” 霍去病笑道:“做到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才能让别人把我们看在眼里,要是连试一下的胆量都没有,那才丢人。 我舅舅说过,陛下最讨厌的就是缩头缩脑之辈,最喜欢的就是胆大妄为之人。 所以,城阳王的东西我们抢定了!” 霍去病虽然是在笑着说话,话语却坚定无比,他是主将,拿定了主意,云琅等人只有帮着想办法怎么抢到城阳王的宝物,再不能提出异议。 军中就是这个样子,平日里大家可以嘻嘻哈哈,一旦进了军营,就变成了上下级。 曹襄换上便装回阳陵邑去了,准备问问他老娘,今年到底都有那些人对城阳王的宝物有兴趣。 他相信,他老娘一定会有非常详细的消息。 李敢带着一车酒去了北大营打听消息,他家世代从军,不论是他父亲李广,还是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北大营执役。 自从李敢从家里搬出来,准备把家安在上林苑,他跟哥哥们之间的怨隙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时候打听点消息应该不难。 霍去病却开始挑选部下,为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五百人为限,这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一个数字。” “只能在卧虎地动手吗?” “只能在卧虎地,再向前一步就是长安地界,在长安动刀兵,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 再远,也就没有群龙夺宝的意义了。 所以,卧虎地是最好的动手地点,城阳王承袭王爵已经二十四年了,卧虎地争执,也已经有过五次,每一次都在卧虎地。” “都有谁曾经对城阳王的宝物起过心思?” “陛下,田蚡,窦婴,灌夫,薛泽,张次公,苏建,以及我岳父公孙贺,李敢的父亲李广,都参与过,大将中间,只有我舅舅家没有参与三年前的那次争夺。 但是那一次,我舅舅,李广,公孙敖都是陛下参与争夺的人手,这一次还要算上我们。” “田蚡,窦婴,灌夫都死了……” “这种事情哼哼……陛下一日不禁止,参与的人只会更多。” “我们只要战马是吧?” “如果能顺手把宝物弄走,也不错。” 云琅想了一下道:“还是明确一下目标比较好,要战马遇到的阻力要小得多。”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们的力量还是太小了,如果公孙敖不抽走所有精锐,我们应该是有机会的。” “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做准备?” “不到四十天。 城阳王虽然每三年都要参与一次祭祖大典,但是他从不与运送宝物的队伍一起出发,而是在淮南,梁地,与淮南王,梁王汇合之后才一起进入长安,这也是惯例。” 云琅叹口气道:“这哪里是城阳王一家的事情啊,明显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一起弄出来的事情。 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什么送礼,他们的目标是陛下,是在向陛下表达自己的不满。 在夺宝的过程中,必然是血肉横飞的战场,而战场最是无情,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财货,就能让陛下的臣子心生怨隙,离间陛下与大臣。 陛下是一个从不服输的人,明知道是计谋,也不愿意妥协,这恐怕才是陛下主动派人参与夺宝的真像。” 霍去病笑道:“一个将军想的太多不是好事,我没想那么远,只想给骑都尉弄到足够多的战马,你要知道,齐地,梁地,都有很多的良马。” 霍去病一直都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云琅还没有见过比他更喜欢战场的人,这个家伙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人。 云琅对于大汉这个原本应该非常熟悉的国度,现在感到无比的陌生。 还以为这个国度在刘彻的大一统之下,只会有一个舵手操控这艘大船从辉煌驶向辉煌。 现在看起来,觊觎舵手位置的人很多,刘彻的权势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绝对。 能在这么多人掣肘的情况下,依旧把匈奴杀得落花流水,千古一帝的称谓放在他头上,似乎并不过分。 云琅知道刘彻活了很多年,比他所有的敌人活的时间都长,这就让他的胜利显得更加的彻底。 大汉国的地图非常的模糊,经常给云琅一种看图画的错觉,卧虎地算不得险要,却是一个风水非常好的地方,背山面水,中间凹陷,有大片的荒原,荒原上还有不大不小的山垄, 云琅看不出这些山垄之间的距离,也就无从测算战马奔驰的速度,更不知把铁臂弩安放在那里才合适。 一切都要等人手抵达卧虎地之后才能知道。 “远程狙杀最好!”云琅对霍去病小声道。 “远程狙杀虽好,弩箭对身披重铠的甲士影响不大,除非你有很多的铁臂弩。” “十二具!” 第十章事态很严重,少年当小心 第十章事态很严重,少年当小心 因为云琅坚持的缘故,骑都尉军中的强弩多过弓箭,甚至很少的一些弓箭,云琅也不是很赞成继续存留。 如果不是李敢把自己的长弓视为性命一般爱护,骑都尉军中早就没有弓箭这种东西存在了。 弩弓这种东西事实上是一种已经快要发展到极致的武器,战国策》中韩策记载:“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 汉代许慎也说,天下好弩材料中有“溪子”,韩国出的这些弩都很有名。 《荀子》记载,魏武精锐能用十二石弩。此说看似夸张,但云琅就知道大汉军中就有种叫大黄弩或大黄参连弩的,从一到十石拉力的都有。 最夸张的就是那具被架在战车上的十二石强弩,云琅没见过十二石强弩发射的壮观模样。 同样,无论石的换算单位是什么标准,十二石弩都是很恐怖的射远器。 只是九石以上的超级强弩,骑都尉这种三流战兵没资格拥有,只有禁卫,以及北军五校士才能装备这样的东西。 云琅看过一次十二石的强弩之后,就绝了要仿造的心思,因为那东西堪称是一个战争堡垒,是被装在马车上的,由六头牛拉着前行,车上站着八个身高八尺力大无穷的军校才能控制这架战争怪兽。 骑都尉连多余的战马都没有,根本就没有什么财力去支持那种笨重的战争堡垒。 也就是看过军队装备之后,云琅终于明白百姓们为什么会过得那么辛苦,他们的劳作所得,全部被皇帝用到军备上去了。 这或许就是大汉直到灭国,军力也非常强大的原因所在。 云琅的铁臂弩其实就是神臂弩的现代版,虽然没有十二石大黄弩那么恐怖的杀伤力,如果能够抵近到五十步,甲士对于铁臂弩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十二具铁臂弩就挂在云琅在军营的房间里,用油布细心地包裹着,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桐油味道就散发了出来,每一具都寒光闪闪的,一看就知道是利器。 “太少了!”霍去病叹息一声。 “弩箭更少……”云琅给霍去病泼凉水。 “我们的人手太少,合格的军卒也少……” “那就不要用那么多人,我以为一百人就够了,既然你想要去捡便宜,我们就不会跟敌人硬拼,我觉得一百人就足够了。” “卧虎地地形复杂,人少不足成事。” “人多更麻烦,隐蔽这种事还是有办法的,高出不行,我们就藏在地下。” “藏哪里?” “藏地下,挖坑,人藏坑里,他们交战的时候我们不动弹,等非他们交战完毕了,我们再出来捡拾战马,能捡多少就捡多少,不要强求,你也知道,我们的实力是这群争夺宝贝的势力中最弱小的一支,能捡点破烂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兄弟,咱们弱小,就要有弱小的觉悟,别高估自己的能力,相信我吧,你最好把这一次出击当成一次战场观摩最好,这对我们将来作战有莫大的好处。” 霍去病咬着牙道:“看看再说!” 云琅不放心的道:“我就怕你看的热血沸腾的自己跳出去给人家当了靶子。” “我忍的住!” 听霍去病做出了承诺,云琅这才放心,又打开柜子指着满柜子的铁羽箭道:“放一点暗箭还是可以的。” 霍去病取出一支弩箭拿在手里掂量一下笑道:“破甲锥?你没打算给甲士留活路?” “如果能捡拾一些铁甲,我觉得也是大收获,城阳王的宝贝我们不要,那里一定是战场最核心的位置,我们就待在战场外围,收集跑散的战马。” 霍去病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了,轻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全军去卧虎地,埋伏在那里的人只需要百人,挖地道地坑的人手却不能少。” “嘿嘿嘿……正合我意。” 曹襄回来了,脸上有一个清晰地掌印,估计他老娘给他印上去的。 “这一次去卧虎地,我一定要亲自上战场,我倒要看看,我要是战死了,她会不会流一滴眼泪!” 正在吃饭的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云琅道:“又闹翻了?” “闹翻了,彻底闹翻了,她说我们有这个念头就该一个个全挂在房梁上用鞭子抽死,免得她在战场上找到我们残缺不全的尸体不好下葬!” 霍去病放下饭碗道:“消息探听到了没有?” “探听到了,禁军八校尉里面的长水校尉,胡骑校尉,越骑校尉都会参战,我母亲说,有这一群胡人在,我们只有被马踏死的份。” 曹襄愤怒的坐在毯子上,捞过一根鸡腿咬的咯吱咯吱的。 云琅还是第一次听说大汉军中竟然有胡人,不由得把目光落在霍去病的身上。 “归化胡! 从文皇帝时期就已经建立了,以鲜卑,乌桓人为最,最初招揽这些人是为了训练我大汉骑兵,后来匈奴人数逐渐增多,陛下就组建了胡骑三校尉。 平日里派遣作战还算得力,也就这么着了。” 曹襄是一个标准的大汉贵族,大汉人能被他看起的都不多,更不要说这些异族人了。 霍去病对谁参与抢夺已经不太关心了,他只想知道城阳王的部下能否抵抗得住这些如狼似虎的抢夺者。 “我母亲没告诉我关于城阳王他们的事情,只是不允许我们参与,还要我告诉你们,去抢城阳王的珍宝,就等于自寻死路。” 云琅诧异的问道:“这些话你母亲为何不亲自对我们说?以前她总是喜欢管我们啊。” 霍去病也很奇怪,这不是长平的做法。 不过,他们很快就把这事抛诸脑后,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搞清楚,现在,先考虑怎么才能从这场每三年就发生一次的私人战争中捞取足够多的好处。 转变思路跟目的之后,霍去病的想法就赢得了包括伍长什长乃至部曲长的支持。 他们也认为经过长时间训练之后的骑都尉,应该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 李敢从北大营回来之后,心情很沉重,这一次,北大营的四大将军,各自派出了一支抢夺宝物的军队,每一支军队都是由北大营军中的佼佼者构成的,他们甚至准备动用重型武器,包括弩车! 他的哥哥们警告李敢,无论如何要说服霍去病放弃参与夺宝这个危险的举动。 因为这一次的较量早就不是什么夺宝活动了,而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向陛下权威发起的一次军事挑战,保护宝物的军队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五千人之多。 如果城阳王他们赢了,陛下就必须放弃《推恩令》,并且斩杀主父偃以平息他们的怒火。 如果陛下赢了,这些人就必须遵从《推恩令》,并且将封国之内两百石以上官员的任命权,交付陛下。 “这就是说,这是一场战争?”云琅很不确定的问李敢。 李敢喝口水道:“按照我大哥的说法,这将是一场惨烈到极致的大战,他们的赌注下的太大了。” “机会选择的不错,在我舅舅领兵出关收服河套的时候发起这样的考验,这三位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啊。 既然是这样,我们更有必要去看看,即便是什么都捞不到,看看也是好的。” 面对不断变化的局面,霍去病已经放弃了最初想要夺宝的想法,更是在云琅的建议基础上,将骑都尉的身段放的更低了。 两只猛虎打架的时候,小狗因该离远一点,不论被那一头老虎拍一爪子,都不是小狗能承受的起的。 云琅回到家里,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瞅着繁忙的云氏,愣了很长时间。 他发现自己这段时间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 如果说以前他是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上看大汉国,现在,他已经不知不觉的跳进了大汉国这个烂泥坑里了。 “你们也想参与卧虎地夺宝?” 大长秋阴恻恻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 云琅叹息一声:“军中还能不能有点机密了?” “机密?跟老夫谈机密?即便是陛下,在做一些隐私事情的时候也从不避开老夫。你们算什么东西?” “没打算夺宝,我们只打算去开开眼界,顺便看看能不能从战场上捡点破烂,您也知道骑都尉有多穷。” 大长秋挨着老虎坐下来,抬手抚摸着老虎毛茸茸的脑袋笑道:“还以为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准备去送死呢。”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我们真的一点夺宝的可能都没有吗?” 大长秋见云浪问的认真,特意想了一下,认真的对云琅道:“没有,半成的可能都没有。三个王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也不是兵甲最锋利的小梁王,而是阴沉的淮南王。 自从刘安的父亲刘长叛乱被先帝诛杀之后,先帝仁慈,认为不能绝了刘长香火供应,就裁减了淮南王封地,立刘长长子刘安就任淮南王。 刘安就任淮南王之后,对朝廷毕恭毕敬几十年,还给陛下上了《离骚传》这样的美文,陛下对刘安这个长辈也处处礼敬有加,每次回刘安信笺的时候,都要邀请文采出众者再三研判才最终发出。 此人心性坚韧,往往谋定而后动,平日里他绝对不会与城阳王,梁王这些人走在一起的,这一次,他们不但结伴而行,而且还与陛下争执。 可见,刘安已经认为,他们这一次赢定了,所以才会如此的不管不顾。 听老夫的话,放弃吧,卧虎地这一战,恐怕超乎寻常的凶险,国内可能有变!” (孑与不2公众号,会陆续发布唐砖人物图,云烨,李安澜,窦燕山等,欢迎大家关注) 第十一章任性的少年人 第十一章任性的少年人 在所有人眼中,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少年人依旧不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更不具备独立自主的能力,他们的年纪还小,需要有引路人来带领他们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毫无疑问,长平,李敢的兄长,以及大长秋都是这么看的。也是这么做的。 没有人否认这四个少年人是大汉少年人中的佼佼者,于是,那些跟他们有关系的人,都希望他们能够走得更远,更加稳当。 他们期待少年们将来会建功立业,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们现在就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娇听了大长秋的禀报无所谓的道:“去看看应该没坏处吧?城阳王他们即便再跋扈,也不至于对一群少年人下手吧?” 大长秋忧虑的摇摇头道:“我更担心霍去病他们对城阳王的护卫下手,一旦加入战团,生死就顾不上了。” “云琅是一个胆小的!” “恐怕没有您想的那么胆小,能杀死十六名匈奴的人,再说胆小就是一个笑话了。” 阿娇笑了,她觉得云琅杀死十六个匈奴人的事情很可笑,尤其是一想到云琅哇哇大叫着挺着长枪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模样就更觉得好笑。 将士杀敌本该慷慨激烈,气势惨烈,可是放在云琅身上,就有说不出的滑稽。 “我总觉得他就不该出现在战场上,他就是一个异类,杀个敌都让人觉得好笑。” 大长秋也忍不住笑了,云琅那一天来长门宫给阿娇讲述他杀敌经过的时候,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很可笑。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云琅现在也有一大群人跟着他吃饭呢,想要他庄子里的那些妇孺有饭吃,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往敌阵里冲杀,说起来怪不容易的。” “他一个少年人想要顶门立户,又不愿意让追随自己的人过的比别人差,不拼命如何能办到? 骑都尉是四个少年人建功立业的基础,更是他们将来的亲信部曲,现在连战马都配备不整齐,难为他们了。” 阿娇摇头道:“贵族之所以高贵,就高贵在斗志上,一个总想着过安稳日子的贵族,也就不配称之为贵族,而一个没有斗志的贵族,距离死亡也就不太远了。 你去告诉云琅他们万事小心,这是我阿娇唯一能给他们的帮助,就是祝愿他们得偿所愿。” 大长秋长叹一声,默不作声,阿娇为了维持自己的高贵付出了什么大长秋是知道的,这样要求几个她看得起的少年人,也算是符合她的脾性了。 云琅总觉得那些话是刘彻说的,因为这些话里面带着浓烈的汉武帝的影子。 如果是历史上的皇帝有谁更像一头传说中的龙,毫无疑问,刘彻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私,多疑,暴戾,固执,冷酷无情却又知人善任,豪迈,慷慨,目光长远,泽被苍生! 云琅把大长秋劝告他的话对霍去病说了,霍去病拿出离京远途训练的文书,向云琅下达了全军拔营离开骊山的军令。 没有中军府太中大夫的命令,骑都尉是没有办法离开驻地的,而超过百人的军事调动,必须经过皇帝首肯。 “我们就是去看看……”曹襄对暴跳如雷的长平如是说。 “我们就是去看看……李敢对重新有了兄弟情谊的两个哥哥如是说。 “哦,我们就是去看看……”霍去病对中军府的太中大夫如是说。 “你觉得我们仅仅是看看而已吗?”云琅瞅着一手抓着游春马缰绳的的大长秋恨恨的道! “你们是在找死,骑着游春马去作战的军司马老夫还是首次得见!去死吧!”大长秋咆哮一声,就离开了这群不知死活的少年郎。 一千三百人加上曹襄的三百家将部曲,共计一千六百人在第二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带着诅咒,或者祝福离开了营寨,向洛阳进发。 路过云氏的时候,梁翁,刘婆,红袖,小虫,孟家兄弟,站在门口目送家主离开。 虽然伤感却不凌乱,毕竟这只是一场军事远足而已。 云家现在有没有云琅其实一样运转,经过一年多的磨合,梁翁管理外事,刘婆管理妇孺,已经干的很熟练了。 送走了云琅之后,云氏的每一个人,立刻就忙碌起来了,眼看就要到孟春了,第一季春蚕就要开始吐丝了,蚕山需要尽快扎好,地里的秧苗已经有一扎高了,又要开始除草了,浇水了。 春日里,鸡鸭鹅的产蛋高峰已经到来了……农活如此之多,没有人有闲工夫伤感。 骑都尉军中的少年,难得有机会离开京师,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兴奋,在每人都能分到一匹战马的情况下,一日就奔行了一百四十里。 前往卧虎地的道路并不算难走,始皇帝早在一百多年前为了方便攻赵,早就修建了一条宽大的驰道,只是多年以来未曾好好修缮,风吹雨淋之下,变得崎岖不平。 眼看就要过华山了,云琅却找不到潼关的影子,隐晦的问过霍去病之后才知道,这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潼关。 一路上见到了无数的甲士正兴冲冲的向卧虎地前行,看到了他们,云琅才知道自己对这些少年羽林军实在是高看了,仅仅是身形,还未长成的少年人如何能与那些壮年大汉相比较,即便是骑都尉军中的那些长门宫卫,跟那些雄壮的汉军相比也至少差了一个档次。 大汉军中藏龙卧虎,高手辈出,据霍去病讲,有身披重铠可以挥重戈千次而面不改色者。 也有身负百斤重物,奔行十里依旧有力气参与战斗者。 有双手投掷飞矛连环不断,每一枝飞矛都能力透重甲者。 也有身轻如猿猴,攀山,过关如履平地者。 至于箭发连环,骁勇善战者更是数不胜数。 骑都尉也要参与夺宝,这在军中并非什么秘密,早就是长安这些年以来最大的一个笑话。 每一支经过骑都尉马队的大军,都用不怀好意的目光将这群少年人从头到尾看一遍。 好心一些的会大喊着要这群娃娃滚回长安去,好好训练十年之后再来卧虎地找死。 性情粗暴一些的,则会发出各种怪笑,看这群少年人如看已经长肥的牛羊。 霍去病应对的很干脆,掏出手弩一连射伤了三个口出不逊之言的北大营军卒,这才让那些捍卒们知晓了一个道理,眼前的这支军队虽然看起来如同弱鸡,里面却全是功勋子弟,他们可以轻视,却惹不起。 下邽县,地处渭河平原,以低矮丘陵以及大片平原为主,乃是京都向东最远的一个县治。 卧虎地就在这里,依靠青山绵延一百二十六里。 建元元年,也就是刘彻登基的那一年,大汉真正的主人窦太后为了长安的长治久安,也为了防止诸侯国趁乱进京,下令收缩京师防御圈,将下邽县以东广大地区,包括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全部纳入了弘农郡管辖,交给了地方郡县屯守,将京师庞大的军队进一步收缩,全部部署在长安三辅左近。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下邽县外的卧虎地成了诸侯王甲士能抵达的最远区域,百人以上的甲士一旦过了卧虎地,就罪同谋反。 卧虎地不单是大汉捍卒们争夺宝物的战场,更是诸侯王剥掉最后一层保护色的伤心地。 “过了卧虎地,两眼泪不干,往前看,鬼门关,向后看,米粮川……” 淮南王刘安坐在车上,瞅着起伏不定的绿色丘陵对身边的梁王刘买道。 第十二章大王策 第十二章大王策 “叔王何出此言?我等乃是大汉宗亲,刘彻即便再不讲道理,难道还敢扣留我们不成?”小梁王不屑地道。 刘安呵呵一笑,亲自执壶给刘买倒了一杯酒道:“叔王老了,想的难免会多一些,总是喜欢把事情向最坏的地方想,不像你们青春年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看事情总是要欢快一些。” 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的城阳王挪动一下肥硕的身体,看着马车外面的甲士叹口气道:“刘彻但凡能退让一些,我们也不至于更他兵戎相见。” 刘安苦笑一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跟刘彻讲道理吗?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的性命哀求刘彻,求他给我们一条生路。 我的王兄啊,据我所知,刘彻此子自从十岁之后就没有跟任何人讲过道理,哪怕是他的太傅刘祢也只能按照刘彻的选择给他讲他爱听的课业。对付刘彻,放弃尊严去恳求,要比威胁更有用。” 城阳王讥诮的瞅着刘安道:“既然如此,王弟为何还要参与进来?五千甲士里面可有你的一千部属,不仅仅如此,你还派来了你淮南八骏中的第一人雷被掌军,这可不像是你说的求饶啊。” 刘安对城阳王的讽刺的话像是没有听见,瞅着马车外面的卧虎地长叹一声道:“这样的比试不过是饮鸩止渴之计,以一隅敌全国本非明智之选,奈何我们每隔三年就要来送死一次,就像我们身上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迟早,我们的血会流干的。” 小梁王刘买皱眉道:“我们可以不干。” 城阳王冷笑道:“一旦你梁国两百石以上的官员都需要由刘彻任命,届时,我等不过是刘彻豢养在王宫的猪狗而已。” 刘安苦笑道:“且熬着吧,看看还能熬多少年,总有一些人熬不住会主动出手,我们到时候再看风向……” 城阳王很胖,可以说非常的胖,(野史记载这家伙有四百斤重)因此他乘坐的六匹马拉的马车也宽大无比,走在官道上,前面需要常备两百民夫替他扩展或者填平道路。 常有走齐地的商贾说,希望城阳王能够每年入京一次,如此,关中到齐地之路当常用常新。 三位王爵已经到了卧虎地,却不能在这里停留,朝廷派来的使者已经在下邽县备好了仪仗准备迎接他们进京,早日与皇帝共叙亲族之情。 云琅在小梁王的车队中间看到了司马相如,一年多不见,这个男子似乎变得更加伟岸且风采照人。 同一时间,坐在没有盖子的马车上的司马相如也看到了云琅,微笑着拱手施礼。 曹襄用肩膀顶顶云琅道:“你的连襟正在对你施礼呢,为何要装作看不见?”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件事你准备说多久?” 曹襄贱兮兮的挖挖鼻孔道:“先来三十年,如果三十年后我还没死,再继续。” “贱人!” 云琅恨恨的咒骂一声,也拱手向司马相如还礼。 说起来,司马相如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安抚,帮助如同刘买一般心怀悲愤的王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这家伙在小梁王王府里担任属官虽然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却非常的受刘买尊敬。 就是因为有司马相如从中斡旋,刘买跟皇帝刘彻之间的关系才没有变得更坏。 见到司马相如,云琅也就不由自主的想起卓姬。 那个女人去了蜀中之后就再无音讯,同时没有音讯的还有平叟这只老狐狸。 去卓氏冶铁作坊也探听不到她们的消息,唯一令云琅感到安慰的是,十天前收到了平叟从蜀中运送过来的春茶。 茶叶来了,却没有信笺…… 刘安看到了骑都尉的战旗,转过头对刘买道:“连一些未成年的娃子们也来夺宝了。” 刘买冷笑一声道:“自寻死路!” 城阳王笑道:“该有一点赏赐的,不把他们的眼睛弄红了,到时候本王担心他们不敢冲上去!” 说着话,抬手敲敲一座金钟,喊进来一个内侍,吩咐一声,那个内侍就打开一个箱子,从里面抓了一把金钱朝路边的骑都尉队伍里撒过去大喊道:“王赏!骑都尉接着。” 霍去病不动如山,任由金钱掉在身上,然后跌落,云琅探手抓住一枚金钱瞅了瞅,有些羡慕,城阳王确实有钱,随手散出来的钱也是真正的金钱,不是铜钱。 鉴定完金钱,又随手丢掉,这时候可不能坏了霍去病的气势。 不动如山的不仅仅是霍去病,骑都尉其余军卒也岿然不动,内侍没有看到自己期待的一幕,不由得有些愤怒。 又撒出一大把金钱大叫道:“拿着,你们这些破落户,王给的赏赐你们竟然敢让他掉在地上。” 霍去病摆头避开一枚飞过来的金钱,脸上已经有了怒色,手放在战马脖颈皮囊里的短矛上。 云琅很确定,只要那个内侍再敢撩拨一下霍去病,他很可能会遭殃。 “一颗珠子,我赌那个内侍会死!”曹襄悄悄地在云琅耳边道。 “不用赌,去病已经把短矛丢出去了,——全军戒备!后退!” 云琅眼看着那个内侍气急败坏的指着霍去病骂——贼球囊的,然后,霍去病就很自然地将手里的短矛丢出去了。 不到两丈的距离,精钢短矛才脱手,就刺进那个嚣张的内侍胸膛,将他牢牢的钉在马车上。 城阳王的护卫甲士蜂拥而至,云琅大喊全军戒备,都不过是顷刻间的事情。 甲士高举大盾将马车与骑都尉隔离开来,高举大盾的甲士猛地向后退缩一步,一排举着长戈的甲士脱阵而出,一步步的向骑都尉逼近。 距离太近,不利于骑兵,云琅在大喊一声之后,霍去病就调转了马头,随着大队在弩军的掩护下缓缓后退。 精钢短矛刺穿了内侍的身体,也同样刺穿了马车车厢,两寸长的矛尖带着血迹,出现在三个王的面前。 不论是刘安,还是刘买,抑或是城阳王都没有多少吃惊的意思,刘安探手抚摸一下矛尖道:“武器不错!” 城阳王笑道:“我现在该发怒还是该大度的一笑了之?” 年轻的刘买笑道:“我们只有两百九十七个甲士,不一笑了之又能如何?不过,您的国相应该去找刘彻的使者,交涉一下。或许刘彻能赔偿您几个钱。” 刘安也笑道:“刘彻的小走狗也敢对三位大王下手,这样的事情应该传扬一下,您不妨说的严重一些。 另外,也不要表现的这么临危不惧,流点眼泪,惨叫两声更好!毕竟,这里看热闹的人多,传出去也能让别的大王更加害怕一些。” 城阳王刘喜点点头,重新敲击一下金钟,又有一个内侍跪在马车门前,刘喜轻声的吩咐两声。 顷刻间那群举着大盾的甲士身后,就传来凄惨至极的哭声。 正在与甲士对峙的云琅突然听到凄惨的哭声,就对霍去病道:“你把人家弄哭了。” 霍去病怒道:“不要说话,继续向后退,我们打不过这些甲士。” 云琅重新审视一下距离他只有七八丈远,并且继续逼近的甲士,连连点头道:“全部身披铁铠,我们确实啃不动,不过,他们跑不快,我们再走的远些。” 云琅很希望这些甲士能够继续追击他们,如果能绕过那边那个山根就更好了,只要他们敢过来,云琅就敢用铁臂弩把这些人弄死,然后剥下他们身上的铁铠,那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稀少了。 第十三章差距 第十三章差距 当年刘邦夺得天下之后,学习周武王将天下分给了自己的直系血亲,他希望这些直系血亲能够跟皇帝一起来护卫刘氏天下。 他甚至对自己最忠心的不下萧何说,即便诸侯王造反,夺得了天下,而天下依旧姓刘,他的陵墓一样会有人祭祀。 这明显就是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心态,更是家天下的开始。 很明显,他的后代刘彻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最初的大汉典籍规定,诸侯国的税赋归诸侯王、有铸币权,郡县官吏归诸侯王辖制,诸侯王有自己的卫队、并且可以指挥王国辖下的郡县军队。 这一切让刘彻这个对权力有着无穷贪欲的人难受至极,想方设法的要改变这种局面,最终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 卧虎地的纷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初城阳王一个小小的炫耀,送礼的举动,被皇帝稍微改换了一下,就变成削弱王国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士,重点就是甲士。 在大汉,只有部曲长以上的人才能称之为甲士,因为他们身上覆盖着皮甲,他们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远超一般军卒,乃是帝国最强悍武力的象征。 后来,随着战争越发的残酷,国家越发的富裕,皮甲变成了防御力更加高的铁铠,大汉军中,身披铁铠的人也从部曲长扩散到了伍长什长一级,即便如此,诺大的北军大营,铁铠武士也不超过三万人。 每隔三年,皇帝就会收割一次诸侯国的甲士,他不愿意让诸侯国积累更多的站立强悍的甲士,即便要付出一定的牺牲,这也比诸侯国甲士如云的场面要好的多。 低沉的号角声传来,追击霍去病的执戈甲士停下脚步,前队变后队,秩序井然的向本阵退却。 云琅非常的失望,他已经在浅浅的土层里埋下了绳索,一旦这些甲士冲过山脚,他就准备用这些突然拉紧的绳索绊倒甲士,然后活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铁铠…… 一个持戈甲士突然停下脚步,大声对霍去病吼道:“王曰:浮滑小儿杀我内侍宠臣,此事必不与卫青干休!” 曹襄瞅瞅脚下埋绳子的地方,又看看远去的执戈甲士,非常的不甘心。 李敢抽出刀子道:“要不,我去把他们引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没机会了,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再来,就是我们无理了,攻击藩王,走到哪里都不好交代。” 曹襄瞅着被甲士簇拥着离开的藩王,低声道:“我们惹不起那五千铁甲,难道还惹不起这三百个甲士吗?” 云琅踢了曹襄一脚道:“你能不能想点好主意?陛下是不喜欢藩王,可是还没有放任到任由我们干掉藩王的地步。 也就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人家才允许我们靠近,要不然,那些甲士早就开始驱赶我们了。” “小子们,胆子再大一点就好了,可惜了!”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云琅等人赶紧朝山包上看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溜着两个用力挣扎的骑都尉少年,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们。 霍去病见不下被人活捉,大怒,催动战马就上了高坡,不由分说手里的长矛就捅了出去。 壮汉大笑一声,提起一个军卒迎着霍去病的长矛送了过去,霍去病连忙收回长矛,却看见那个大汉竟然将他的手里的少年军卒朝他丢了过来。 少年军卒倔强地咬着牙齿不做声,霍去病见来势甚急,只好丢掉手里的长矛,探手捉住同伴,胯下的乌骓马猛然受力,昂嘶一声,向后连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壮汉见霍去病接住了少年军卒,大笑一声道:“还不错,再还你一个。” 说着话,另一个少年人也被他丢了过来,霍去病松手丢下接住的少年人,探出手臂再次去接另一个部下。 壮汉大笑,身体随着丢出去的少年人糅身而进,张开蒲扇大小的爪子恶狠狠的抓向霍去病。 他的手刚刚探出去,忽然听到一声弩箭的嗡鸣声,脸色大变,前冲的身体,扑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耳边也一阵阵的发烫,探手在脸上一模,居然摸了一手的血。 怪叫一声,身体在地上连续翻滚,两个起落之后,就已经藏在一颗巨大的柳树后面,小心地朝弩箭飞过来的地方张望。 霍去病放下接住的部下,重新拿起插在地上的长矛冲着柳树后面的壮汉吼道:“连蛰,你给老子滚出来!” 壮汉连蛰紧张的朝四面张望,刚才那两支弩箭真的吓坏他了,其中,第一支弩箭绝对是奔着他的脑袋去的,他虽然身披重铠,却不敢指望重铠能够拦住那支弩箭。 就在刚才,他看的很清楚,从他耳边擦过的那支弩箭,整枝箭都钻进黄土里面去了,这样的力道之下,他不认为重铠能够拦得住。 “霍去病,弩车不是你们这支三流军队该有的东西,你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连蛰话音未落,又有一支弩箭重重的扎在柳树上,入木半尺有余。 连蛰小心地将身体藏好,扬声道:“霍校尉,都是军中同僚,不用硬要看某家出丑吧?” 曹襄从山脚下缓缓走上来,瞅着;连蛰笑道:“你羞辱我骑都尉,这已经不是私仇可以比拟的,连大统领,你在北军跋扈也就是了,羞辱到我骑都尉,只能怨你命不好。” 连蛰笑道:“一场玩笑而已,侯爷不用在意吧。” 曹襄停下脚步笑道:“好了,弓弩手终于到了你的后面,耶耶还是离你远一些,免得被你活捉。” 曹襄见霍去病似乎又找连蛰单挑的想法,连忙又道:“去病,能智取就莫要力敌。” 霍去病摇头道:“此人乃是北大营五部中的第一猛士,双臂有千斤之力,我不是他的对手。” 连蛰笑道:“不如你让开道路,我们就此别过如何?” 霍去病又对曹襄道:“此人乃是军中出了名的心胸狭窄,眦睚必报的性情更是赫赫有名,今日放他离开,来日一定会复仇,因此,放它不得!” 曹襄皱眉道:“杀自家手足不好吧?” 云琅的声音自草丛中传过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杀之,就说是被城阳王所杀。” 云琅话音刚落,连蛰就怒吼一声,双手护住头脸,蛮牛一般的从柳树后面冲出来,两个军卒挺着长枪刺过去,连蛰双臂用力,夹住长枪,稍微一用力,就将两个不肯放开长枪的少年人连人带枪一起丢了出去。 弩弓机括激发之声狂响,连蛰双手抱头,竟然把全身缩成一个肉球一骨碌从山顶就滚落了下去。 云琅提着铁臂弩自草丛中走出来,瞅着一溜烟逃走的连蛰笑道:“跑的真快,真不甘心啊,好想一箭射死他。” 曹襄冷哼道:“既然想弄死他,刚才为何故意射偏?” 霍去病看着跑远的连蛰叹息一声道:“走吧,向北三十扎营。” 一日之间见识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悍勇,这对骑都尉的打击很大,不论是城阳王部属整齐划一一往无前的气势,还是连蛰动如脱兔的惊艳,都让这些少年人感到了极为沉重的压力。 霍去病猛然站立在战马上,面对自己的部属大声嘶吼道:“再给我们三年,定教这天下猛士皆拜伏在我们脚下!” 云琅,李敢,曹襄立刻接话吼道:“顶让校尉如意!” 其余少年也立刻跟着怒吼,小小的山谷里顿时回荡着骑都尉部属的誓言。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门宫卫拱手道:“校尉,我等已经多年不曾上战阵了,即便如何训练也不足以成事,不若请校尉禀报阿娇贵人,准许末将等人挑选家中子侄前来应役如何?” 霍去病看着那个长门宫卫道:“定让你等如愿!” 第十四章另辟蹊径 第十四章另辟蹊径 长门宫卫们看的很清楚,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李敢都有着远大的雄心壮志。 在大汉国,有雄心壮志的人一般只会有两个下场,一个是大富大贵,另一个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人们一般都会忽视死无葬身之地这个事情,因为,死掉的人只会死在外面,活着,享受荣华富贵的人,却每天都会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用各种奢华的生活方式来让那些胆怯过的人痛悔三生。 长门宫卫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既然跟着霍去病这些人有可能博取一个马上富贵,为什么不把这个机会让给他们最有出息的孩子呢? 长门宫卫们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在大汉,超过三十五岁已经可以自称某家,或者老夫,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已经是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爷爷了。 除非没有子嗣,但凡有子嗣的长门宫卫,这时候对自己的考虑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在为自己家族的将来做安排。 说起来可能很可笑,实际上,在大汉,能平安活到五十岁的男人已经算是高寿。 长门宫卫们从主将那里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悬在心头最大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其中一个年长一些的宫卫上前低声对霍去病道:“校尉有所不知,那连蛰以前是陛下藏武库的丁目,此事极为机密,知者寥寥无几。此次前来,似乎有考校之意,并非简单的飞扬跋扈。” 霍去病拍拍老兵的肩膀,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军深入卧虎地,云琅不由得暗自感慨,此时的关中平原,依旧算是一个地广人稀之地。 卧虎地其实算得上是一片水草丰茂之地,低矮的丘陵之间溪水潺潺,只要稍加改造,就是一片乐土。 在卧虎地崎岖的道路上又走了两天,骑都尉就被一群不怎么会说汉话的胡人给拦住了,不许他们继续前行。 此地,已经是他们早就设定好的战场了。 城阳王的部属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在卧虎地已经构筑了一个坚固的城寨,远远望去,不高的山包上满是鹿角丫杈,到处都是阻挡骑兵前进的坑道与羁绊。 诺大的城寨如同一只巨大的刺猬。 山不算高,却深得居高临下深意,山下就是两道水量充足的泉水,仅仅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些甲士在淮南八骏之一的雷被统御下,准备死守这座城寨。 “以前都是野战的,这一次怎么就变成攻城战了?”曹襄不解的问道。 云琅叹口气道:“城阳王,梁王,淮南王不怎么服气啊,估计是以前损失太惨重了,这一次,他们下定了决心,要让陛下付出沉重的代价。 你只要看看率先出动的人是长水校尉的属下,就该知道,陛下也很清楚局面,准备先让胡人帮着北大营的将军们消耗这些甲士的实力。 看样子,陛下已经做好流血的准备了。” 李敢不解的问道:“什么样的宝贝,值得这么多精兵悍将为之流血厮杀?”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怪不得我舅母,大长秋,你兄长都不许我们参与夺宝。 这里面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次贸然出来,确实是我们犯了轻率地毛病。 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有得,我们就去争取,如果形势不妙,我们就溜之大吉。” 曹襄苦笑道:“如果什么都拿不到就灰溜溜的回去,岂不是会被人家笑话?” 云琅怒道:“打仗就跟赌钱是一个道理,不赔就算是赚到了,你怎么敢要求这么多?” 霍去病用马鞭指着营寨外的溪水道:“现在,那些胡人应该已经开始截断水源了。” 云琅瞅了一眼那座简陋却充满暴力美学的城寨,皱眉道:“这座城寨算不得大,如果雷被手中真的有五千人,应该不会把所有人手都安置在这里。” 李敢道:“从兵法上来看,将所有兵力都放置在城中,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城外一定会有一支游骑,专门负责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从侧翼攻击敌人。 如果把全部兵力都放在城寨里,这种没有后援的城寨,守不了多久的。” 霍去病点点头,瞅瞅自己的部下道:“我们距离战场还是太近了,我很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游骑会偷袭我们。 无论如何,我们看起来都像是一群送死的羔羊。 向后退一点吧,别让我们成了雷被立威的靶子,他娘的,这里面就我们最弱。” 云琅深以为然,来到了战场才知道战场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即便这里阳光明媚,春意融融,只要变成战场,立刻就让人觉得阴风测测。 骑都尉最拿手的自然是修建营寨,在过去的那个冬日里,他们们亲手修建了自己的驻地,亲手修建了一座兵营,粮仓,还有无数的工事。 云琅觉得左边那座长满松树的山包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驻地,只要把松树砍光,再用松树来制作寨墙,就能快速的弄好一个不错的城寨。 骑都尉里别的东西都缺少,唯独不缺少的就是工具,只要工具趁手,一千五百人干起活来很麻利,仅仅用了一个下午,他们就把山头上的松树全部砍倒,再用锯子将粗大的树干全部锯成一丈半高的木料,然后密密麻麻的并排埋在最外围。 军卒们砍树的时候是有选择地砍的,如此一来,将那些木料跟大树相连接,用不着埋得很深,一道坚固的墙壁就出现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这座城寨已经完成了两成。 云琅坐在一个大叔墩子上对目前的进度很满意,再有一天时间,城寨的外墙就会成功。 最难熬的就是今天晚上,天知道雷被会不会来偷袭城寨,毕竟,这座城寨比雷被的那座城寨要高一些,如果有弩车,居高临下,应该能威胁到雷被的城寨。 所以,云琅准备连夜动工…… 三更天的时候,云琅睡醒了,揉着眼睛出了帐篷,帐篷外面还未成形的城寨被灯笼火把照耀的如同白昼,霍去病,曹襄,两人穿着铠甲,守在南北需要守卫的巨大缺口上,看不到半点疲惫的意思,这是预留的城寨大门! 城寨的外墙,已经成型了大半,看来到了天亮,最多到中午时分,这座营寨就会初具规模。 几十个军卒正在缺口上制造营寨大门,巨大的铰链被他们装在碗口粗的松木上,固定大门的是两颗足足有一抱粗的大树,有这样的树木当柱子这座大门应该会很结实。 霍去病见云琅出来了,就起身回到帐篷里睡觉去了,而李敢也接替了曹襄,负责守卫的军卒也开始换班,只有那些抢修城寨的军卒依旧忙碌个不停。 这是一个没有月色的夜晚,除过灯火通明的工地,外边黑漆漆的,云琅总觉得外面似乎有人在偷窥。 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右边的雷被大营除过几个依旧熊熊燃烧的火把,死一般的寂静。 “照明的火把向外扩撒百步!” 云琅对守在身边的亲卫道。 亲卫是一个年纪很大的长门宫卫,他小声的道:“外面的荒草里可能会有敌人的细作,司马,不如我们往外射火箭,点燃那些荒草算了,属下看过了,那些荒草半干半湿,新的荒草还没有长高,外面全是干的枯草,一点就着。” 云琅瞅瞅外面,小声道:“会不会把我们自己给烧了?” 长门宫卫笑道:“现在是南风!” 第十五章胡骑 第十五章胡骑 骑都尉军中最多的武器就是箭! 因为有云家的小型冶铁作坊,军卒们将原先的羽箭拆分开来,换上新铸造的箭头,再重新装配后面的平衡羽,两枝原先的羽箭勉强能制造一根新式羽箭。 以前的三角形箭头,变成了更加锋利的三棱锥模样,破甲的功效更加的强大,即便增加了羽箭的重量,减少了射程,军卒们也喜欢用这种威力更大的新式羽箭。 至少,中了这种新式羽箭的敌人,不会背着羽箭继续向他们冲锋,一旦中间,三棱形的箭头就能迅速的放干他们的血。 为了方便作战,骑都尉的羽箭被分成了很多种类,其中一种,就是磷火箭! 这种箭的箭头平日里都被竹管跟胶泥密封的严严实实,一旦要使用了,就拔掉竹管,快速的将羽箭射出去,羽箭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就会自动燃烧,点燃羽箭上的油脂最终变成一枝火箭。 云琅下令之后,百十枝火箭就被发射了出去,落在一箭之地,百十枝火箭如同百十枝火把在夜色中放出明亮的光,很快就点燃了周边的野草。 十几个黑影自草丛中爬起来,然后就飞快的遁入了黑暗中。 云琅没有要求军卒们向那些黑影射击,他放火箭的目的,就是想赶走那些觊觎营寨的敌人。 荒原上的野草燃烧了半个晚上,可能是制造了很多浓烟的缘故,潮湿的水汽与浓烟混合之后,在清晨时分,山谷里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天亮的时候,军寨的大门终于在一百多人齐心协力的劳作下,稳稳地立起来了。 骑都尉也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堡垒。 昨晚的野火烧光了野草,也烧毁了一些灌木丛,现在,只要坐在营寨里的大门口,就能看见左边山头上的雷被大营,如果站在特意竖立起来刁斗上,就能俯视整个雷被军营,能看清楚他们的一举一动。 天亮之后,另一队军卒休息够了,他们就开始在军寨外面挖很深的壕沟,因为有铁锹的缘故,挖壕沟对军卒们来说并不算艰难,尤其是在这片黄土高坡上。 军卒们在营寨的高处用一些树木的边角料修建了一个大平台,平台上还搭建了一个简陋的棚子,棚子上面覆盖了一层黄土,即便在下雨,棚子地下也非常的干燥。 李敢用炭火烤着弓弦,这就是弓箭的坏处,牛筋,牛皮索一旦遇到潮湿的空气,就会变软,变的松弛。 这个状况对汉军来说还不算严重,对于长水胡骑来说就会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游牧民族的关系,他们身上的装备也大多来自牛羊,皮甲,皮索,牛角弓,在湿乎乎的空气中,都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尤其是皮甲,一旦被湿空气泡软,防御能力最多能下降六成之多。 曹襄想要喝酒,见霍去病脸色不善,就把刚刚掏出来的酒壶又塞回怀里,笑嘻嘻的对云琅道:“这雨水一时半会停不了,我们有干燥的地方睡觉,那些胡人就惨了,牛皮帐篷见水就会发胀,住在帐篷里,跟住在牛肚子里一样,惨啊。” 云琅吃掉一块饼笑道:“我们马上就要没有营寨了。” 曹襄怒道:“这是为何?先说清楚,我可不打算把军寨给那些胡骑,谁来说都不成。” 云琅瞅瞅曹襄道:“是我派人去跟长水胡骑说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 李敢张嘴打了一个哈欠道:“看在一百二十匹战马的份上,我愿意住进牛肚子。” “你拿营寨去跟胡骑换马了?” “那是自然,昨天你也看见了,我们能打得过谁?既然打不过,也抢不来战马,我们就只好交换了。” 曹襄看着霍去病担心的道:“你答应了?” 霍去病咬着手里的大饼道:“我们缺马,非常的缺,胡骑是大汉军队中战马最多的地方,而且,他们还有自己的牧场,用一百二十匹战马交换咱们的营寨,我觉得挺好。” “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继续修建营寨了,看看能不能跟别人再换一些好东西。 如果可能,云琅还打算跟雷被换东西呢。” “我们是来抢东西的!!” “你确定能抢到?” “好像有点难。” “反正我们的目标是战马,只要目的达到了,怎么达到的就不重要了。 人家胡骑一人三马,我们一人一匹驽马还不能保证,没有马我们就没法作战。” 曹襄见霍去病,云琅,李敢全部都同意用营寨换马,也只好点头同意,谁让骑都尉现在正处在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时候呢。 至于打仗,曹襄在衡量过形势之后,也没了坚决作战的决心。 这里不是国战的现场,更不是跟匈奴作战的战场,不管谁杀死谁,死的都是大汉的甲士,这也是他们对于拼死作战没有多少兴趣的真正原因所在。 用营寨换战马的主意是云琅昨晚想到的,那些逃跑的探子中间,不但有雷被的人,也有胡骑的探子,甚至还有北大营,细柳营的人马。 云琅选在这个地方修建营寨,眼光很好,一下子就把雷被居高临下的军事优势给抵消掉了。 作为进攻方,不用像雷被一样考虑水源问题,因此,他可以将营寨建在最高的山上。 早饭过后,胡骑的人就来接收营地了。 这也是云琅第一次近距离好好地观察异族人,上一次遇见匈奴只有亡命的厮杀,那时候的云琅眼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人……他只想砍倒杀死眼前任何一个会动的生物。 曹襄瞅着那队一言不发的军队来到营寨口,小声对云琅霍去病,李敢介绍道:“高祖时期,匈奴破东胡,东胡人因此星散,据说一部分去了乌丸山,也就成了今日的乌桓人,另一部分被匈奴人驱赶进了右北平,被文皇帝收拢,组成了胡骑校尉,为我大汉征战。 几十年下来还算忠瑾,作战也不甘人后,陛下为了奖励这些胡骑,特意给他们去掉了胡骑之名,赐名长水。 为首的胡人,名叫辖竭,乃是长水校尉军营中的头号猛将,据说双臂有千斤之力,可以生撕虎豹,一会打交道的时候注意一点,胡人最是无信,必须要先交马,然后腾营地。” 辖竭带着胡骑来到军营前,瞅瞅霍去病,云琅等人并不说话,而是重重的一脚踹在门柱上,粗大的门柱岿然不动,辖竭反而被这棵长在地里去掉枝干的大树震得连连后退,差一点一屁股坐地上。 引的骑都尉营中军卒哄堂大笑起来。 辖竭却不以为意,反而走近霍去病用极为标准的汉话道:“军寨很结实。” 云琅受不了这些人身上散发的浓烈腥膻气,换了一个方位,也不说话,静静的看霍去病与胡骑打交道。 “一百二十匹战马,只要给我,这座军寨就是你们的。” 霍去病没有客套,直奔主题。 辖竭点点头道:“很公平,先让我看完军寨之后,你会得到你想要的战马。” 云琅知道霍去病很讨厌谈生意,就上前一步,肃手邀请辖竭进军寨参观。 随辖竭进入军寨的共有六个乌桓猛士,才进军寨,他们就叽里咕噜的说着外国话,似乎有些兴奋。 辖竭见云琅在一边笑着看他们,就结束了说外国话,指着另一个山包上的雷被军寨道:“一千两百步?” 云琅点头道:“一千三百二十步,超出了一般弩车的攻击范围,除非你有十二石弩车,那座平台可以放置弩车,居高临下,可用的战术很多。” 辖竭又指着木墙外面的壕沟道:“据马?” 云琅点头道:“壕沟深六尺,宽一丈,战马一跃不能过,即便有快马纵越,墙下也只有三尺之地,没有立足的空间,目前还未成型,想要全部完工,还需两日!” 辖竭摇头道:“我们是来进攻的,不是来防守的。”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军寨中的防卫手段我就不一一解说了,只要将军把战马给我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第十六章 艰难的生意 第十六章艰难的生意 自从这个高鼻深目灰眼珠黄头发的家伙露出猥琐笑容的那一刻,云琅就知道这笔生意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容易。 “大汉皇帝说,本军乃是大汉禁军,我们难道不该是袍泽吗?” 辖竭笑着拱手,礼仪周祥。 云琅笑道:“一百二十匹战马交给我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又道:“乌桓部位大汉国东征西讨六十年了,期间战死的部族猛士比这山上的树木还要多,流淌的猛士血可以汇集成湖泊,大汉皇帝曰:能!曰:忠,曰:勇,如此,还比不上一座仓促间建立的军寨吗?” 云琅笑道:“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军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站直了身子,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冷冷的看着云琅道:“我乌桓一族不擅长交易,每一次跟汉人做交易,都是我们吃亏……” 面对辖竭的血盆大口以及满嘴的黄板牙,云琅如同复读机一般道:“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愤怒至极,一拳砸在一个木桩上怒吼道:“我们即便为大汉流淌再多的血,你们也不会把我们当做袍泽看,我们依旧是你们可以随意宰割的牛羊,是吗?” 云琅笑道:“你们可以不要,可以试着自己修建一座军寨,那样,就没有人跟你要战马了。” 辖竭笑道:“好一个固执己见的少年人,我的族中为何没有你这样的好少年。 好吧,你赢了,等我们回到长安,你会拿到属于你们的一百二十匹战马。” 云琅依旧笑道:“不,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皱眉道:“少年人,我已经答应了。” 云琅笑道:“我也说过了好多遍了,有马,你们有营寨,没有马,你们就没有营寨。” 辖竭大怒,大叫一声,握着一双巨大的拳头,就向云琅走来。 云琅的眼神冷冰冰的,轻轻挥挥手,只听“嗤”的一声,一枝铁羽箭就钻进了辖竭脚下,三尺长的铁羽箭,入土两尺有余,外面仅仅露出一截箭尾。 辖竭猛地停下脚步,看着云琅道:“我不信你敢将弩箭射在我的身上。” 云琅皱眉道:“你可以试试!” 辖竭没有前进,而是看着天空让雨水落在脸上,凄婉的道:“胡人之命贱如狗,看来匈奴人说的是对的。” 云琅背着手,平静的瞅着辖竭道:“以匈奴人高傲的性子,他们一般不会说这种话,如果硬要我猜的话,我觉得原话应该是东胡之人贱如狗。 你们为大汉血战,大汉也为保护你们牺牲了无数好儿郎,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高大,别以为大汉国欠你什么,如果你觉的你的族人喜欢住在乌丸山还是喜欢住在右北平? 我们正在进行的是一场公平的交易,谈不到谁欺负谁,我听说乌桓人向来豪爽,长安市上为博美人一笑一掷万金面不改色。 更把自己族人的性命看的比金子还要珍贵,从你的身上,我没有看到乌桓人的豪阔,也没有看到乌桓人珍惜族人生命的举动,只看到一个一心想要占便宜的无赖乌桓人。 请离开我们的军寨,你要是觉得我们在故意盘剥你们乌桓人,你可以看看我们是怎么把这个营寨卖给北大营或者细柳营的兄弟们的。” 辖竭四处看看,指着不远处的高台道:“你的弩车很多吗?” 云琅淡淡的道:“不算多,留下你们六人,没有任何问题。” 辖竭瞪着云琅,挥手让一个族人出了营寨,曼声道:“希望你们能保护好这些战马。” 说完话就径直去了中间的木屋,重重的关上门,再也没有出来过。 一百二十匹战马被卸掉了马鞍子,挤在营寨门口,霍去病坐在马上,亲眼看着战马被部下拉走,亲眼看着部下搬空了营寨,这才跟李敢二人,下了山坡。 云琅没工夫看乌桓人进驻军寨,骑都尉没了军寨,自己也就没了安身之地,好在不远处就是一个高大的土崖。 这里的黄土非常的厚实,不算软,也不算硬,用铁锹加上锄头,很轻易的就能在土崖上挖出一个又一个不算大的窑洞。 日落时分,所有的军卒跟战马又有了一个简陋的安身之所。 云琅疲惫极了,同样疲惫的还有霍去病,李敢,跟曹襄,至于那些挖了一天窑洞的军卒们,更是在匆匆吃了一顿简陋的晚饭,就进了窑洞休息。 春日的雨天,还是有些寒冷,云琅,霍去病四人围坐在一堆篝火边上,一个看着一个,都没什么心情说话。 霍去病最终打破了沉闷,笑了一下道:“才来了两天,我们就弄到了一百二十匹战马,是一个好的开端。” 曹襄打量一下居住的窑洞摇头道:“我们不能总是依靠修建营寨来赚战马。 阿琅,你不会明天又把我们居住的这个地方也给卖了吧?” 云琅强撑着坐起来,背靠在窑洞墙壁上道:“如果有人肯用战马来换,我会这么干的。 你不知道,我们骑都尉事实上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粮秣不缺,剩下的我们什么都缺啊。 将士们苦苦训练了一个冬天,我们积累的物资就被消耗了大半,不说别的,仅仅是给将士们配备足够的衣衫,去病已经仗着大将军的势,从中军府要来了骑都尉四年的麻布配给。 也就是说,兄弟们夏日的穿着,现在都没影子呢。 军中的药材,武械,铠甲,战马的豆料,马鞍,肚带,笼头,一个个看起来不起眼,一旦数量多了,消耗就非常的惊人。 弟兄们训练的艰苦,又不能从嘴上节省,还有我们私下里给兄弟们贴补了一点俸禄,就把积存的钱粮消耗了七成。 如果不是穷疯了,你以为去病来这里做什么?” 曹襄瞅瞅手里的饼子诧异的道:“我们不缺钱啊……” 话音刚落,就看见云琅跟霍去病一起恶狠狠地看着他,连忙改口道:“好吧,我去联系细柳营的人,问问他们要不要这这些土窑洞。” 霍去病见曹襄想要离开就沉声道:“坐下吧,不急于一时,现在,我们该好好地规划一下,看看能不能弄到更多的战马,有了战马,其余的麻烦我们慢慢解决。 云琅苦笑一声道:“你们看着吧,这场仗可能要打很长时间。 雷被这家伙一来到卧虎地就修建营寨,这是摆明了打算据城而守,是要跟各路赶来夺宝的大汉甲士死磕。 我甚至怀疑,这家伙准备用这座营寨,以及麾下的五千铁甲让大汉国吃一个前所未有的苦头。 我们现在不能急,战事还没有开始,如果我们自乱阵脚,后面的事情也就不必做了。 我觉得我们还能做的,有两点,一个是给那些铁甲军提供饭食,一个是救助伤兵,好让他们专心作战。 这样一来,我们在雷被战败之后就能分到一些战利品,然后再用这些战利品换取战马跟铁铠。” 李敢瞅瞅手上的饼子哆嗦了一下道:“你不会在两军阵前卖烧饼吧?” 霍去病笑道:“如果能用烧饼换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也可以帮着烙烧饼。 曹襄双手顶着下巴,幽幽的道:“我以为来卧虎地能有一场大战,没想到,居然是要卖烧饼。” 云琅嘿嘿笑道:“你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实话告诉你,如果我们把烧饼卖得好,最后的收益,不一定比那些夺取宝贝的人小多少。” 十月小节 在写总结之前,首先要感谢兄弟姐妹们的大力支持。然后要向所有的兄弟姐妹们谢罪。孑与2没有完成四更到月底的承诺,请兄弟们扔完臭鸡蛋之后,孑与再解释说明…… 丢完了吧? 那我就说了——十月的时间完全不受孑与控制,我都想好了在家里疯狂码字直到月底再休息的,结果——我需要学习,无法拒绝的学习,早上八点半上课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半上课到五点,晚上七点半以后还要讨论观摩十九大,一个月之内我频繁的往来于白银市跟北京之间——足足三个来回啊。一个来回两天时间就废掉了。 孑与在飞机上写,在机场厕所里写(可以偷偷抽烟)),在等车的间隙里写,在人家作报告的时间里写,甚至在半夜靠着冰啤酒提神写——这一个月对我来说就是炼狱。 好在,孑与依旧在这个月写了二十四万字,这对我来说是从唐砖之后再也没有过的高速。 孑与码字很慢,一个小时也就一千五百左右,有时候甚至还要慢一些,没有完成男人的承诺这让我很丢脸。 只是,我真的尽力了啊——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事务性事物,每件事物都不是我能推脱的,也不敢推脱,只能咬着牙坚持下去。 从本质上孑与就是一个写小说的,蒙兄弟姐妹们厚爱赏一口饭吃,我非常的满足,也非常的幸福,《汉乡》首订均定一万七,一个月后均定变成了两万五,这与大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孑与鞠躬感谢! 作家的本质是作品跟写作,人家看得起你邀请你去参加活动,是看在你昔日的成绩上给的面子,如果我今后再无寸进,谁还会认识你是谁啊? 以后,孑与准备减少事务性事物,全身心的投入到为兄弟姐妹们的服务这一中心上来,我分的清孰重孰轻。 再一次鞠躬谢罪,请兄弟姐妹们放心,孑与一定会抱着一颗平常心生活,写作,不为外物所扰。 孑与拜上 第十七章真的在卖烧饼 第十七章真的在卖烧饼 “我知道让将士们去卖烧饼这很丢人,真的很丢人,但是啊,我们必须得承认一个事实。 来这里的军队,哪一支我们也打不过。 既然战场没有我们的份,我们自然不能白来,我们的目标既然是战马跟铁铠,那就直奔这个目标前进就是了,更何况我们已经弄到了一百二十匹战马。 这是好事情啊。 这场大战下来,你们看着,一定会死伤惨重,这是陛下跟藩王们的一次大决斗,陛下只有赢了这场决斗,才能把所有的力量都投入到与匈奴作战的战场上来。 那些藩王也能安静好多年。 所以,这是一场内战,很没意思的内战,虽然战胜的一方肯定会获取无数的功劳跟赏赐,实际上,这是一场没有什么意义的战斗。 不管谁杀死了谁,都没有什么荣耀好让你炫耀给子孙听。 别人死伤惨重还不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咱们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收获一定会非常的大。 你们知道不,以前的时候,有一个地方被人发现了黄金矿,然后很多人都去那个地方挖矿。 有一个聪明人到了金矿之后发现,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有的挖到矿了,有的没有。 于是他就在那个地方修建了一个食肆,一个卖杂货的店铺。 后来,人们把那里的金矿挖光了,极少的一部分人成了富翁,有些人一无所获,还有一些人死在了那里。 而那个开店铺的人你们猜怎么着?嘿嘿……他从那些挖金矿的人身上赚到了别人一辈子做梦都得不到的金钱。 他的收获甚至超越了那些挖到金子的人……现在,我们就要做那个开店铺的人。” 李敢抓抓脑袋道:“那个人真的赚到了钱?” 云琅肯定的点头道:“比所有人都多。” 曹襄皱眉道:“我们也能卖东西给雷被他们吗?” 霍去病叹口气道:“陛下需要那些人死战到底,如此才有机会把他们全部杀死在卧虎地。如此,陛下才能清除心腹大患,从而让天下诸侯国一心一意的侍奉陛下。” 曹襄无所谓的一笑:“也就是说,我们支持雷被血战到底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云琅笑道:“不能这样干,以后我们还要在长安活人呢,不能把军队里的所有人都推到我们对面去,即便是为了陛下也不值得我们这样做。 不过,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劝降,也能收拢雷被的伤兵,不过,我估计那些人投降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一点把柄,城阳王不会把他们带到长安来的。” 其余三人对于云琅说即便是皇帝也不值得他们站在所有军队的对立面的话,有些不以为然,不过,他们都没有争辩,也没有纠正云琅这句大逆不道之言。 窑洞外面的细雨依旧下个不停,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离开了自己的窑洞,去了军中,趁着下雨,跟属下们谈笑言欢,脸上看不到一点沮丧的神情。 士气很重要,不论干什么士气都非常的重要,有了士气,即便是不好干的事情,也可能被所有人的热情融化难关,最终闯开一条金光大道。 “司马,我们真的要去卖烧饼?” “胡说,我们不但要卖烧饼,还要卖馄饨,卖面条,卖卤肉,卖油饼,只要是能赚钱的我们都要卖。” “那些军汉们没钱……” “我们也不指望要钱,没钱可以用战马,铁铠换钱,他们不就有钱了?” “啊?我们到底是卖还是买啊?” 云琅哈哈大笑,招招手让窑洞里的所有军卒把脑袋凑过来,神神秘秘的小声道:“我们把军寨卖了一百二十匹战马的事情你们知道吧?” 众军卒齐齐点头。 “我们劳累了一天一夜修建起来的营寨你们觉得在长安能换到一百二十匹战马?” 众军卒齐齐摇头。 云琅笑道:“以咱们现在的装备跟武技我们能从淮南八骏之首的雷被手中夺来一百二十匹战马吗?” 一个少年咬牙道:“现在不成,等我们力气长成了,就能成!” 云琅满意的拍拍少年人的肩膀道:“说的太好了,我们现在冲过去跟雷被作战,即便是损失惨重了也不一定能拿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如果你们在没有成长起来就战死在这里,说实话,咱们的将主可能会活活的痛死。 这时候我们就要想办法了,我们是什么人?羽林军,长门宫卫,不说别的,仅仅是见识,你们觉得外面那群农夫,厮杀汉能跟我们这些天子近卫相比吗?“ 众军卒齐齐摇头,羽林,长门宫卫都有自己骄傲的过去,如何能容忍那些厮杀汉小看他们。 “更别说外面的那群胡人了,既然我们一个破营寨就能换取一百二十匹战马,那些你们平日里吃习惯的食物,你们觉得那些吃惯了猪食家伙们会不喜欢?” 一个老成的长门宫卫笑道:“别说他们,我每次休沐的时候都会从军中淘换很多油饼,包子,卤肉回去,老婆孩子别提有多喜欢了,呃——司马,我真是淘换的,不是偷。” 云琅佯怒道:“偷就偷,说什么淘换,以后不许了,喜欢吃就自己做去,少拿兄弟们的口粮。” “是兄弟们吃剩下的……” “滚,现在没工夫教训你,我们继续说买卖,刚才说哪了?” “您说那些粗汉跟胡子一定会喜欢我们的吃食。” “那是当然啊,你们想想,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军卒们最喜欢干什么?” “去青楼……” “滚,是吃一顿好吃的!死里逃生出来的人,最不在乎的就是身外之物。 甲士的脑袋是军功,这个东西我们可以不要,可是他们从战场上缴获的碎铠甲,烂兵刃,活的战马,死掉的战马,对我们可都有大用。 咱们这段时间修整自己兵刃铠甲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因为没有好一些的材料弥补而烦恼? 现在不用了,只要我们把那些人从战场上弄回来的东西换回来,嘿嘿,七拼八凑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副属于自己的铁铠,修造一些属于自己的兵刃,我们每人都会有战马,不用再骑着骡子,驴子练习冲锋陷阵了。 最妙的是,我们不用上战场,可以近距离的观摩那些人是怎么作战的。 看胡子怎么作战,看甲士怎么作战,看他们的阵型,冲锋的方式,看如何应战,如何进攻,如何撤退,弩箭何时覆盖,骑兵何时突击。 等我们看完了,本事也就长了一大截,等我们以后要面临真正的战阵的时候,心里就会有数,知道怎么应对。 这种临阵观摩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云琅说的这些话,同一时间也通过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的嘴巴很快就蔓延到了全军。 等云琅四人说的口干舌燥,从军卒们的窑洞里出来之后,四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集一下,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笑容。 云琅说的那些话是实话,也是真话,只是换了一种说话的方式,就很自然的将羽林,长门宫卫们放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不但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更是让他们忘记了自己马上就要干卖烧饼一类的贱役。 “现在我们干什么?”曹襄笑着问道,刚才对军卒们宣讲大道理的时候,那些大道理也说服了他。 “现在就要去病出马了,去告诉两边的人,骑都尉是来观战的,不是来抢夺宝贝的,更不是来偷袭谁的,先把自己从这场战事里摘出来,然后再论其它。 大家好好地睡一觉,我觉得只要这场雨停了,战事说不定就要开始了。”(今日孑与不2的公众号将展示大将牛进达的图例,敬请关注) 第十八章将军苏凉 第十八章将军苏凉 云琅又猜错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春雨依旧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 骑都尉的军卒们很忙,最忙的却是火头军,从天亮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制作各种吃食,即便有军卒们帮忙,骑都尉军中特有的三十口大铁锅没有半分空闲,笼屉摞得高高的,每当一笼屉包子蒸熟之后,立刻就会有另外一笼屉包子被架上蒸锅。 满世界都是包包子的人,云琅也不例外。 这些包子是北大营苏建军中定制的,想要满足五百个彪形大汉的胃口,云琅带着七百个长门宫卫已经忙了一个半时辰了。 军中的伙食只要滋味好,足够大就能获得所有人的欢心,因此,这些马肉包子刚刚出笼,就先被骑都尉自己人消耗了一大半。 至于战事,从昨晚就开始了,胡骑辖竭有一句话确实没有说错,他们就是大汉军队的敢死队跟炮灰。 云琅只是在天快亮的时候看了一眼,就回来了,霍去病却带着那些少年人看的如痴如醉。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辖竭先是依靠军寨居高临下的优势,扎了很多巨大的干草球,上面糊满了牛油,羊油一类的东西,点燃之后就从高坡上推下去了,几十个直径足足有一米的干草球冒着浓烟就跳下了山坡,直奔雷被军寨。 大火球撞在鹿角丫杈上被撕成碎片,大火球一下子就变成了无数个小火球,从鹿角丫杈的缝隙里钻了进去,火星洒落了一地,最终变成了无数个熊熊燃烧的小火堆。 两百个下了马的胡人举着盾牌呐喊一声就沿着火球滑落的地方抬着梯子狂奔。 那些火堆成了最好的指路明灯…… 云琅叹息一声,转过身去,霍去病也叹息一声,却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些站在明晃晃的光芒里向黑暗处进攻的胡人。 “轰”的一声响,黑暗的城头突然爆发出大片的光明,紧接着无数长弓就暴露在火光中,一蓬箭雨飞上半空,混着雨水一起落下,第一波羽箭刚刚落地第二蓬羽箭又飞上了天空,如此三遍之后,弓箭手再次隐没,城头上的光芒也随之熄灭。 箭雨密集,咻咻的落在地上,盾牌上,或者人的身上,战场上顿时就传来接连不断地惨叫声。 两百胡人被箭雨笼罩,却出奇的没有死掉太多人,云琅转过头的时候才发现,跑回来的胡人足足有一百多人,留在冲锋路上的胡人不过四五十个。 “他们是为了把梯子送上去。” 霍去病瞅着逐渐熄灭的火焰淡淡的道。 “送一些梯子上去就要死这么多人?”云琅非常的不理解。 “梯子放置的地方都是事先算好的,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梯子并不是用来翻墙用的,而是用来构筑第一道堡垒用的,你看着,火快要灭掉了,马上就要有甲士出动了。” 霍去病似乎进入了战争状态,说起话来冷冰冰的。 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甲士铿锵的脚步声在黑暗中传出老远,云琅看不见甲士是从哪来出来的,有些钦佩的瞅瞅霍去病。 对于战争,他远不如霍去病熟悉。 “刚才,那些胡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清除掉了很多障碍,也留下了只有那些胡人自己能看见的路标,这些甲士过去,就是为了用巨盾加上那些梯子,构建好第一道冲锋阵地,为天亮之后的大战做准备。” 霍去病说的很大声,看来这家伙不仅仅是在给云琅解释,同时也是说给自己的其余部下听。 城头的火把再一次亮了起来,依旧是弓箭手,向城下再一次发射了羽箭,不过,这一次落在地上的全是火箭,每一支火箭都如同一支浇不灭的蜡烛,城下瞬间就光明大作。 一支分散的甲士暴露在火光中,他们无畏无惧,依旧举着盾牌,踩着沉重的脚步向城头靠近。 “嗤”得一声响,一个甲士忽然凌空飞了起来,只是不是向前,而是向后,重重的落在火箭中间,云琅这才看清楚,那家伙的胸口上插着一支粗大的弩箭。 “嗤嗤”声不绝于耳,不断地有甲士被射死或者被弩箭带走一部分身体,只要没被弩箭照顾到,那些甲士依旧坚定的向前冲锋,很快就来到了胡骑死去的受伤的地方。 云琅看的很清楚,那些甲士居然将死去的胡骑尸体飞快的堆成一堆,组成了一道齐胸高的人墙,有些胡骑明显没有死掉,手脚还在挥舞,依旧被那些甲士丢在人堆上,并且挨着这赌墙,把那些梯子高高的竖起来。 梯子顶上捆着的一堆物事飞快的滑落,十几个梯子做着同样的动作,等那些物事滑落之后,蒙着一层物事的梯子就变成了一堵高墙,虽然被弩箭轻易地就穿透了,那些甲士不理不睬,用一些铁钩将梯子连接起来,打开梯子后面的支撑腿,让梯子稳稳的立在原地。 几个没有穿铁铠的武士,迅速的攀上梯子,将甲士递过来的盾牌挂在梯子后面,于是,这座由梯子组成的幕墙迅速就变得坚固了很多。 “中规中矩,这些胡人的进攻没有多少出人预料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大的疏漏,只是没想到,连胡人的攻城战都变得如此稔熟,真是让人感到惊讶。” “这应该是从汉军中学会的吧?”云琅问道。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都是自己人,自然不好过多的藏私,有这样的变化也是必然,只是丢失了骑马狂飙技能的胡人,想要在攻城战中与汉军争锋,他们还差得远。 好好看吧,他们的牛群该出动了,该死,这些混蛋用的是马!” 霍去病的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就从山谷的另一边传来,这些战马的双眼都被蒙住了,它们的屁股上还冒着血,看来刚刚被人插了一刀子。 受惊的战马沿着大路就狂飙过来,一路上撞飞了无数障碍,有的战马被鹿角丫杈挂住,痛苦的嘶鸣着,有的撞开了那些鹿角丫杈继续向前狂奔,云琅随意的数了数,至少有七十匹战马就这样白白的被葬送在这里了。 “他们在干什么?”云琅觉得心都在流血。 “干什么?为了扫平障碍,也是为了打出气势,告诉城里的人,他们有不破城池誓不还的决心!” 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声从背后传来,云琅看了一眼,发现不认识这个不戴头盔的甲士。 “去病见过苏叔叔!”霍去病抱拳施礼。 “苏将军!军中没有你的什么叔叔,有的只有将军苏凉跟校尉霍去病!” “校尉霍去病见过苏将军!” 中年男子电锯一般的目光从云琅的身上划过,最后落在想要逃跑的曹襄身上。 “见了我,不见礼就要跑吗?” 曹襄无奈的停下脚步拱手道:“校尉曹襄见过苏将军。” 姓苏的家伙不理睬曹襄,重新对霍去病道:“能在最后关头退出这场争夺,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 某家这两天一直等着看你们血肉横飞的模样,很遗憾,没看到,却听说你们用一座营寨换取了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 说说,谁的主意?” 云琅只好走出来施礼道:“骑都尉司马云琅见过苏将军!” 苏将军上下打量了一下云琅撇撇嘴对霍去病道:“这种商贾气的事情谅你也想不出来,怎么,想在两军阵前做生意?” 霍去病苦笑道:“技不如人,力不如人,只好求新求变,换一种法子达到目的。” 苏将军笑道:“抢劫是最好的达到目的的方法,如果连抢劫都做不到的事情,其余的法子也就不太管用。 我倒是很想知道,也很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求新求变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云琅见霍去病看着他,就再一次抱拳对苏将军道:“如果将军能把死在战场上的那些战马给我们弄回来,您就能看到我们是如何开始的。” 第十九章 玩具 第十九章玩具 苏凉看了云琅一眼笑道:“还不错,马掌是个好东西,听说出自你手?” 云琅见苏凉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了他,见他问话,只好抱拳道:“雕虫小技尔。” “马掌可不算是什么雕虫小技,中间的好处不用我说你们也都明白,能弄出马掌的聪明人怎么就非要跳进这趟浑水里来?” 云琅笑道:“来看看,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怕是来坐收渔翁之利来的吧?小子们,回去吧,在这里没人能收到渔翁之利,就算有那样的利益,也不是你们能收割的。 好好的少年人,就好好的在上林苑练兵,三五年之后就堪大用,这时候折损了太可惜。” 苏凉说完话就走了,并没有理会云琅要死去的战马的事情,或许在他看来,这件事没有任何意义。 云琅掀开蒸笼,吃了一个肉包子,虽然是马肉,因为放足了葱蒜花椒八角,马肉原本浓重的土腥气被遮盖的一点不剩。 苏凉没有帮他,他依旧得到了那些死去的战马,因为胡骑在稳固了前进阵地之后,就用长长的铁钩子,将暴露在空地上的死人,死马全部拖回来了。并且随意地丢弃在空地上任由雨水浇灌…… 大汉国的战争并没有像云琅想的那样愚蠢,那些胡骑同样知道步步为营的道理,连续两天,都在冒雨前进,那种用梯子跟盾牌构筑起来的阵地,一步步的向城墙靠近。 这时候本来应该派出骑兵出城来破坏这些前进阵地的,即便骑兵不来,也应该派出刀盾手解除危机,一旦任由这些梯子抵达营寨,那些不像梯子的梯子,在一瞬间就会变成一条条通往营寨顶部的大路。 看不懂雷被想要干什么,整日里看人被羽箭射死,一连看了两天,看多了也就很无趣,云琅宁愿留在营地里蒸包子。 霍去病,曹襄,李敢从前面回来,云琅抓了三个热腾腾肉包子丢给他们,霍去病,李敢吃的很香甜,唯有曹襄左右打量着肉包子,还一阵阵的干呕…… “他怎么了?” “今天雷被出动了石炮,把那些胡骑砸的好惨,辛苦建立起来的阵地也被一通乱石砸了一个稀巴烂。 咱们幸好没有出动,满天都是乱飞的巨石,有多少军队也不够人家砸的。” 霍去病一边吃包子一边说,从他的眼中,云琅能看到深深的恐惧。 云琅斜着脑袋瞅着灰蒙蒙的天空,他记得投石机,回回炮这种东西应该是南宋之后才被蒙古人带进了中原,怎么现在就有? 曹襄终于没有胃口把肉包子吃下去,惋惜的放在一边喝口水道:“雷被手中居然有石炮?”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看他的眼神也不由得诡异起来。 “从满天都是乱石的场面看,雷被手中居然有十二梢的石炮,这一次,咱们的人有苦头吃了,所有人来到卧虎地基本上都是轻装简从,短短时间内,也没人能想到携带笨重的石炮。 怪不得雷被前两日没有派人出城寨作战。” 云琅有吃了一个包子漫不经心的问道:“什么样的石炮?” 霍去病知道云琅没见过这东西,就蹲下来,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巨大的底座,然后在底座上胡乱画了很多树干,树干顶部有一个筐子,筐子下面还胡乱画了很多条绳子。 画完之后,他指着那东西道:“石炮笨重,搬动不易,一般是拿来守城的,一旦敌人来袭,就会派百十个力士扯动这些绳索,等粗竹长杆弯到一定程度,就会有军士往筐子里放石块,然后一起松开绳索,筐子里的石块就会飞出去杀敌,最多的时候一架石炮上有十二根粗竹,一旦发动乱石铺天盖地,端是厉害。 当年秦将李信帅二十万秦军攻楚,渡河的时候遇到了楚人的石炮,二十万大军被乱石砸的死伤大半,秦将李信也不知所踪。” 霍去病说的很凝重,云琅从地上捡起一个木片,一手握底部,另一手夹着一个小石块放在木片的顶端,并用力的将木片拉弯,然后猛地松手,那颗石子就咻的一声飞出去老远。 然后丢掉木片道:“就这东西?” 李敢呆呆的忘记了吃包子,曹襄连连点头道:“就这东西,只是大了无数倍。” 云琅笑道:“看来我们除过卖包子又有新东西卖了。” “谈何容易,这里没竹子,即便有也找不到合适的实心竹子,虽说柳树也能凑合,可是柳树制成的石炮力道不够,射不远啊。” 云琅笑道:“你尽管去问苏凉将军,一门比雷被手中的石炮好得多的石炮换他十匹战马成不成?” 霍去病最是了解云琅,见他忍不住嘴角上翘,就高兴的道:“多长时间能弄出来?” “一天弄出十门炮还是没问题的,主要是我们要砍很多木料,这个比较费事。” 曹襄摇摇头道:“还是先不要告诉苏将军,我们自己试验过后再说,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话说大了,以苏将军的性子,我们吃不了要兜着走的。” 云琅见李敢等人都是一副不相信的模样,也就笑笑不再说话。 这群没上过小学手工课的少年人,如何知道云琅曾经用可乐罐子,橡皮筋,勺子,就制造过威力无穷的投石机,虽然因为石头乱飞不小心打到了老师脸上,被老师没收了投石机,也被云嬷嬷狠狠地揍了一顿,这依旧不妨碍他怀念那一段美好的时光。 云琅不但用可乐罐子制造过投石机,也用几根木条,线绳制造过悬臂投石车,就是那种在一头配上配重,然后延长悬臂,再给悬臂顶上绑好绳子,绳子上再弄一个皮兜,只要压下悬臂,把石头放在皮兜子里面,最后猛地松手,配重块就会让延长臂猛地扬起来,延长臂再带动绳索,让绳索在空中兜一个很大圈子,等到兜子扬到最高处,捆绑兜子的活结就会被固定的一根细绳扯开,石头自然就会飞出去。 一般情况下,延长臂越长,石头被甩出去的就越远。 既然雷被现在连钢尺弹弓都拿出来了,云琅就觉得该是展现自己真正实力的时候了。 相对而言,可乐罐子投石机需要用到橡皮筋,鉴于这里没有这东西,牛马的筋腱弹性也不是很好,还需要众多的人力拉杠杆,云琅还是觉得悬臂投石车最经济,也最方便。 对于一个机械工程师来说,制造这么一个投石车,简直就是工程师们的耻辱。 虽然还有无数种更加精巧的投石车可以选择,云琅还是坚持制造最粗糙的哪一种,一下子把最先进的东西丢出来,对大汉国不但没有好处,还有莫大的坏处。 拔苗助长这个故事就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个道理。 这种投石车自然是要用到铁轴的,仓促间没有这东西,云琅只好把自家马车上的铁轴给卸下来,好在铁轴的中间是方的,两头是铸造出来的圆形,很适合用在投石车上。 一个下午的时间,一架粗糙的连树皮都没有剥掉的投石车就造好了。 李敢迫不及待的往皮兜子里放置了一块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的石头,他很想看看,这架投石机能把这块巨石扔多远。 小投石机云琅自然是不怕的,指头蛋大小的石头威力再大能大到那里去? 这架投石车就不一样了,一百五十斤的鹅卵石,不管砸在那里都是大事故。 等所有人都藏好了,云琅一刀子就割断了延长臂上的麻绳,只听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响起之后,沉重的配重石块迅速地将延长臂压起来,延长臂同时也带动了绳索,绳索带着石块旋转了起来,延长臂看似动的很慢,延长臂上的绳索却旋转的非常有力,在半空中加速度一圈之后,就被事先设定好的绳子扯开了皮兜子,那块一百五十斤重的鹅卵石就顺势飞了出去。 眼看着石头飞出去了,霍去病,李敢,曹襄以及一干将士齐齐的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高声欢呼。 石头被丢出去老远,云琅目测不少于三百米,沉重的石头最终掉进了树林,一颗大腿粗的松树被拦腰砸断,声势惊人。 第二十章残酷到底 第二十章残酷到底 第一次试射非常的成功,第二次试射就非常的不好了,一块快两百斤重的石头被投石机丢上了半空,却没有丢远,几乎是笔直的飞上了天空,等上升的力道消失之后,这块巨石就开始往下掉,轰的一声砸在距离投石机不足三尺远的地方,一下子入土半尺有余。 霍去病吞咽一口口水道:“就不能准一点吗?” 云琅耸耸肩膀道:“剩下的就要靠操控投石机的人慢慢琢磨了,人跟投石机相互配合,总能找到最好的操控投石机的法子的,东西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就看你能不能把它卖掉了。” 霍去病皱眉道:‘我还是多试几次,等我能稳定的操控投石机了,再去跟苏将军说。” 很多时候,云琅都只负责开头,将新事物填补完整丰满是大汉人的工作,云琅不想一次性的把所有事情干完。 如果大汉人仅仅是知道,会使用,那些新物事,最终人们就会把这种新物事给神话掉,时间再久远一点,新事物就会自然消亡。 投石机就是战争武器,是专门用来杀人的,相比能赚大钱的投石机,云琅更喜欢那些美味的食物。 疲惫的甲士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战场,来到云琅的摊子跟前,面无表情的丢下一条死人胳膊,然后就用带血的大手抓起两个肉包子边走边吃。 死人手臂自然是不值钱的,值钱的是手臂上残破的臂甲,骑都尉的少年们熟练的卸下臂甲,然后把那条手臂远远的丢开。 投石机虽然厉害,却总还是有漏洞可循的,辖揭也算得上是一个好军官,眼见地面上的进攻受阻,他立刻就在那个残破的前进阵地后面挖掘地道。 十几条半开放式的地道齐头并进,向城寨延伸,雷被应对挖掘地道攻城的法子也非常的中规中矩。 那就是在军寨前面,横着挖一条深沟,于是,两方的军卒,在城寨下面,就很自然地相遇了,厮杀也就开始了。 狭窄的空间里,数百个沾满泥浆的泥人,在齐膝深的泥浆里相互厮杀,云琅很怀疑,他们是如何分辨敌我的。 厮杀的难解难分,也残酷异常,云琅却感受不到半点热血上头的感觉,因为这样的厮杀是在无数人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 观看战争,顺便在骑都尉的摊子上买些食物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热闹的就像是后世的庙会。 一声锣响之后,正在厮杀的胡骑缓缓退出战团,顶着密集的箭雨退回坑道。 今天的雨下的实在是太大了,完全不适合继续战斗。 一个粗壮的胡骑拖着一具无头尸体来到云琅的摊子跟前,丢下尸体,然后就指指油饼。 一大摞子油饼放在那个胡骑的手上,手上的泥浆丝毫不影响他吃东西。 雨水清洗干净了他身上的泥水,也把那具尸体清洗干净了。 一颗狰狞的人头挂在胡骑的腰上,那颗头颅应该是属于地上这具尸体的。 按照大汉律,斩首甲士人头,才算是战功,斩杀民夫,仆从军一类的人,是不能计入军功的。 战场上每一颗甲士的脑袋都是非常值钱的,只要是军人,没人愿意放过。 想当年,商鞅的兄长如果能斩获一级甲士头颅,他瞎眼的母亲就不至于依旧是奴隶,在严苛的秦法之下,即便是商鞅贵为商君,也无法改变他母亲是奴隶的命运。 汉承秦制,军法一脉相承,无军功者不得封侯,李广悍勇一生,即便是自刎于战场,也落得一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憾事。 刚刚从战场上侥幸活下来的人,对钱财已经没有什么概念了,尸体上的甲胄很全,看起来也很新,然而,那个胡骑却因为几个油饼就完全放弃了那具可以卖五万个钱的铁铠。 城阳王的王旗依旧飘扬在军寨上,只是一瞬间,刚刚还沸腾的战场就变得安静无比。 雨水带着黄土落进壕沟,将里面的血水浸染成了土黄色。 曹襄看着那具被雨水泡的发白的尸体,又开始作呕,两个少年却面不改色的动手剥出无头尸体上的铁铠。 铁铠下面,只有一袭单薄的麻衣,少年人给这具尸体留下了最后这块遮羞布。 不过,这样的体面没有维持多长时间,一个有些瘦弱的胡人蹲在尸体堆里,把尸体身上的最后一件麻衣也剥走了。 辖揭是最后一个退出战场的人,长刀拖在身后,铠甲湿淋淋的,杂乱的胡须上水珠成串的往下掉,路过骑都尉营地的时候,呆呆的看着堆积如山的食物,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捡拾了一盘子包子递给他,辖揭咬了一口包子,然后就把刚刚吃进嘴里的包子吐掉,把盘子还给云琅道:“马肉?” 云琅点头道:“这里找不到别的肉食,你还是吃点别的吧。” 辖揭忽然蹲下来抱着脑袋嚎啕大哭,嘴里不断地絮叨着一句话:“我们一定要全部死光你们才满意吗?” 云琅觉得辖揭其实很可怜,这几天攻城的只有他们三部胡骑。 北大营,细柳营,以及一些弄不清楚是哪里来的甲士们,包括骑都尉就站在旁边冷冷的看着他们厮杀,看着他们被雷被的羽箭,滚木礌石,弩箭,投石机所杀。 那些人似乎全部以苏凉马首是瞻,苏凉就坐在一个茅草棚子下亲临战场,从早到晚一刻都不离去。 云琅觉得他不是在给胡骑鼓劲加油的,更像是一个监军,监视着胡骑三部去营寨下送死。 天空是铅灰色的,人沾满了泥浆跟血色变成了黄褐色,两边的山包是黑色的,再加上远山上铁色的松林,让人活泼不得。 可能是物伤其类的缘故,不管什么环境,如果有了很多死人,斑斓的颜色就会褪去。 别人站在远处看着,厮杀的只有胡骑三部,这对他们自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过,在这个地方,没有人讨论什么公平,即便是辖揭也似乎非常的认命,没有抱怨,也没有反抗,只是一次次的参与进攻,直到他也加入了战团。 在苏凉他们的眼中,不管辖揭怎么做,胡人的驯服度是永远都达不到他们心中那个标准。 关闭了很多天的营寨大门终于打开了,从里面走出很多穿着麻衣的劳役,他们跳进壕沟里开始收拢里面的尸骸。 人到了战场,就精贵不起来了,不管是甲士,还是长矛手,都被那些劳役们丢上一辆马车,然后运到远处去埋葬。 天色暗下来了,云琅的食物却剩下来好多,不是没有人拿着钱来买这些食物,不知为何云琅忽然就没了赚钱的心思,告诉那些甲士,这里的食物需要用战场的缴获来换取,金钱不收。 “这样的天气里明知道不可能取得什么战果,还要继续战斗的唯一理由就是对雷被继续施加压力。 我舅舅说,战斗一旦陷入这种纠缠的局面,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立即离开,另一个就是保持持续不断的攻击,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现在看起来,苏将军不打算放弃,准备用胡骑三部消耗雷被的物资跟战力,一旦时机合适,他就会全军压上,争取一次性解决战斗。 不过,按照我舅舅的说法,为将者一定要避免进行这种消耗性的战斗,骑兵就该在旷野上奔驰,甲士就该在平原上决杀,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军种性质决定的。 只是,这种最好的状态一般很难遇到,不论是攻,是守,都在尽量的给敌人设置障碍,不会在最适合敌人作战的地形作战,不给敌军便利,也是将军在作战前优先考虑的事情。” 霍去病解下被雨水打湿的斗篷,带着与少年人活泼气质完全不相符的老成。 “你们回去吧,我准备再等等,这里的食物还多,应该还有人过来交换。”云琅催促霍去病他们回去,军营中没有守将可不成,即便已经确定两方面都没人打他们的主意,也是不成的。 “你不会是准备看那些劳役怎么处理尸体吧?” 曹襄用一种看变态的眼神狐疑的瞅着云琅。 云琅笑道:“要残酷就干脆残酷到底,看完整个战争流程,我以后就不会彷徨。”(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公众号,今日有唐砖主人云烨与大宋的智慧主人云铮的空间对话) 第二十一章值钱的云琅 第二十一章值钱的云琅 “回去之后,我准备去青楼里住几天。”曹襄不知所谓的道:“好好睡几天,就是好好的睡几天,我要满屋子的女人陪着我,却不会碰她们,只要求他们在我的屋子里待着,哪怕我睡着了也不许走,要唱歌,要跳舞,要喝酒,要喧哗……” “其实你的这个目的今晚就能办到,既然你不愿意碰女人,那么,男人女人就没什么区别,要不,今晚我们在你的窑洞里喝酒唱歌喧闹到天亮?” 李敢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毕竟看了好几天人与人的厮杀,多少有些不舒适。 “我一个贵公子,这样的天气里应该依红偎翠,喝酒,唱歌,跳舞,嬉戏…… 如今却淋着冷雨,看一群莽汉厮杀,整日里鼻腔里满是血腥气,目光所及尸横遍野,与战马同居一室也就罢了,还有心怀不轨的同伴时时觊觎老子的美貌,真是不知道为了什么。” 云琅知道曹襄有些看不下去了,整日里看长相,穿着跟自己没有差别的人被一些胡人杀死,这对他的触动应该是很大的。 之所以说这些,就是为了给他自己一个不看这惨烈战场的理由。 以前的时候总有说战争是勇敢者的游戏,云琅深以为然。在亲眼看到战争之后就不这么看了。 战争不是生活,卖肉包子才是生活,大汉军中的食物云琅不想评判,反正他是没勇气吃。 因此,骑都尉在端出那些食物之后,生意就非常的兴隆,那些军卒即便手上没有缴获的东西,也愿意用一些东西来交换,有的可能是一副辔头,有的可能是一支马鞭,更有人会拿出一面护心镜来交换食物。 大战前用自己的备用武器交换食物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很傻,而那些吃过骑都尉军营中的饭食之后,他们觉得很值得,并且期待在将要开始的大战中多弄一些缴获,好继续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苏凉这几天也没有闲着,他派人绕到雷被军寨后面,将山谷中的两条溪流给改道了。 他不仅仅将溪水改道了,还特意冒着箭雨修整了两条便道,好让他的部属可以绕到雷被军寨的后面,扩大一下攻击面,军寨前门实在是太狭窄,摆不下过多的大军。 短时间内,这样的做法自然没有什么作用,天上还下着雨水呢,而卧虎地这地方水源不算缺少,只要雷被军肯下力气挖水井总能挖出水来。 这个时候逼迫雷被走出军寨来野战,是最符合大汉军队利益的,然而雷被似乎打定了主意不肯出来,即便苏凉不断地派遣军队加入攻击的队列,他依旧据城死守。 投石机不是总能起到作用的,自从发现雷被手中有投石机,十几个简易的盾车就被造好了。 这东西非常的简陋,其实就是用粗大的木料搭建成一个带轮子的木头棚子,然后由军卒嘿哟,嘿哟的推着向军寨的高墙靠近,投石机丢过来的石头太小,还不足以摧毁这些盾车。 当这些盾车靠近军寨之后,藏身在盾车里的力士就挥动长柄巨斧砍伐那些充当军寨围墙的木头柱子。 军寨上的甲士忽然喊声大作,一些圆滚滚的巨石从军寨上被丢下来,千余斤的巨石准确的落在盾车上,坚固的盾车立刻碎裂,可怜盾车里的历史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就成了肉饼。 “你今日又能用食物换取很多残破的铁铠了。”苏凉不知什么时候又来到了云琅的买卖摊子前面。 云琅看看不断惨叫着从军寨上掉下来的侯国军漠然的点头道:“那些被缴获的铁铠最好能完整一些。您总是用弩车攻击他们,将侯国军卒的尸体弄得四分五裂,我想弄到一副完整的铁铠很难。” “怎么?对某家的作为不满?” “不,我觉得您可以把雷被这种人五马分尸,至于这些军卒就算了。” 苏凉嘿嘿笑道:“到底是没胆子说城阳王啊。” 云琅小心地用干净麻布盖住油饼,低声道:“您也不敢!” 苏凉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是刘氏天下,我们不过是陛下的爪牙而已,雄鹰扑击于天,终将自取其辱,这句话适用于城阳王,也适用于某家,至于你们,毛都没有长齐,这么多愁善感的做什么? 有些话军中能说,离开了军营,就闭上嘴。” 苏凉说的很中肯,云琅点头受教。 “霍去病弄得那个投石车不错,能投巨石于六十丈外,用的人力也少,虽说不能发石如雨,对付雷被的城寨应该是很有用的,某家筹集了三百匹战马酬谢你们的功劳,你以为如何?” 苏凉背着手瞅着另一座山头上的雷被军寨悠悠的道。 “出高价一般是为了谋取长远利益,您对云氏那座小小的作坊感兴趣吗?如果是,送您了。” 云琅听的很清楚,也知道苏凉接下来要说什么话。 “某家只对你感兴趣,三百匹战马不过是在补偿霍去病,如果你肯来细柳营,依旧是军司马!” 云琅算了一下,骑都尉军司马跟细柳营军司马之间最少差了四个档次,苏凉非常的有诚意。 “霍去病同意了吗?” “只要你同意,无需问霍去病。” 云琅咧开嘴笑了,指着远处的骑都尉军寨道:“我听主将的,只要他同意,哪怕是去匈奴当司马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苏凉哈哈一笑,拿了一个肉包子没给钱就走了,似乎非常的愉快。 苏凉说的没错,今天的生意好的出奇,基本完整的铁铠足足弄到了六具,更不要说那些铁铠的碎片了。 战马也弄到了两匹,不过是死的,只能用来剥皮吃肉,即便如此,云琅也非常的满意。 刚刚回到军寨,就看见一颗巨大的石头从山腰处飞起,远远的落进山下的树林里。 紧接着又有七八颗巨石飞起,沿着先前那颗巨石运动的轨迹也落进了树林,这一次,颇有些地动山摇的意思。 云琅微微一笑,看样子这两天制作的另外八架投石车跟先前的那架投石机同样的好用。 让军卒们收拢好卖食物的家伙,云琅小心翼翼的贴着窑洞墙壁向投石机所在的地方溜过去。 诺大的一个军营里根本就看不见一个人,即便有出来的,也动如脱兔,用最快的速度干完自己的事情,然后立刻就钻进窑洞里去了。 霍去病眼看着投石机再一次把石头丢到远处,满意的点点头,对云琅道:”现在十次有七次能把石头按照意愿丢出去了,只是剩余的三次,危险性一次比一次大。” 云琅点头道:“那是,能一次性的将三块巨石丢进咱们自己的军营里,没死人算运气了。” “哈哈哈,三百匹战马,苏凉一次付清,没打半点磕巴,他这一次实在是太大方了。” 云琅抽抽鼻子道:“你觉得我值多少匹战马?” 霍去病奇怪的瞅瞅云琅道:“作践自己干什么,我们兄弟岂是战马能衡量的?” “刚才苏凉找我了,说一百匹战马是付给你的辛苦钱,另外两百匹战马是买我的价格,哦,还要算上细柳营的军司马,我觉得人家诚意很足啊。” 霍去病冷峻的面孔忽然抽抽起来了,不过,他很快就狡黠的四处瞅瞅,然后对云琅道:“三百匹马咱们不会还回去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我看苏凉一副很轻松的样子,可能觉得你很好搞定,千万别大意。” “我一点都不好搞定,你是知道的,是吧?”霍去病拍拍粗大的投石机笑的如同一只老狐狸。 第二十二章恶战 第二十二章恶战 信任是一个很好的东西,可是很多人没有。 云琅有,他确定霍去病不会为了两百匹战马就把他给卖掉。 霍去病也要有,他确定云琅一定不会用还人家两百匹战马这种愚蠢的方式来断绝苏凉挖人的野心。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倒霉吃亏的只能是苏凉。 细柳营里面有十二校尉,每个校尉下面又有十二个军司马,如果身为细柳营副将的苏凉愿意,他可以有二十四个司马。 天子兼领细柳营,这是一个常态,自从周亚夫不允许文皇帝的车马半夜进入细柳营之后,细柳,棘门,霸上这三处守卫京畿要地的军营就很少有武将能够连任两年以上的。 自从刘彻成年之后,这三处的主将就被皇帝兼领,真正统领大军的人就是副将。 苏凉是真正的位高权重者。 云琅不知道远在京城的皇帝是不是正在宗正的带领下与刘氏宗亲一起拜谒祖先,是不是其乐融融,他只知道,冷酷的苏凉正在用霍去病送去的投石机猛烈的轰击雷被的城寨。 在五百斤巨石的轰击下,城寨就像是一个脆弱的鸡蛋壳,高大的城寨,粗大的树干一一被砸碎,至于城头守卫的军卒更是被巨石砸的血肉横飞。 高大的军寨大门吱呀的叫唤着,轰然倒地,不等辖揭带领胡骑冲锋,军寨中反倒冲出一支骑兵,他们在羽箭的掩护下,仅仅一个呼吸的功夫就杀进了准备攻击城寨的甲士群里。 冲锋不起来的骑兵面对站稳脚跟的甲士,那是自寻死路,雷被的骑兵自然不是这样,他们早在城寨大门倒地的时候,骑兵已经从军寨最远处开始冲锋了,城门倒地,骑兵突击! 高大的战马仓促间狠狠地撞在猝不及防的甲士胸口上,甲士喷着血向后摔倒,不等他再次起身,就被战马的蹄子活活的踏死。 骑兵手里的长戈,长矛被他们夹在肋下,武器刺进或者顶进甲士的身体,长长的木质长杆迅速地变弯,而后断裂木屑纷飞。 丢弃了长兵刃的骑兵刚刚抽出长刀,长剑,就发现自己的战马已经冲出来敌阵。 那些战死的甲士唯一做到的就是让敌人战马速度降了下来,骑兵们用圆盾挡着胸口,只从圆盾的上面露出一双双血红的眼睛,死命的用一只马镫磕碰战马的肚子,只要战马再一次跑起来,他们就能破坏掉依旧在发射石弹的投石机。 苏凉冷漠的挥挥手,立刻,在投石机的后面就有无数的弩箭平射过来。 首先倒霉的是目标比较大的战马,为首的几匹战马连同他们背上的骑士,全部被密集的弩箭射成了刺猬,他们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就连人带马摔倒在地,再无声息。 一队长矛兵越阵而出,斜举着长矛,在部曲长的呼喝下,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步的向那些没有多少回旋余地的骑兵靠近。 在他们的头顶,弩箭依旧暴雨一般的倾泻着,刚刚冲出来的骑兵焦急地在箭雨中盘旋,为首的骑士干脆丢掉插满弩箭的圆盾,双手握刀荡开了长矛兵刺过来的长矛,大吼一声,从伤痕累累的战马背上向长矛兵阵中扑击了过去。 这样做的骑兵为数不少,如果他们不能快速的击溃长矛兵,不等他们的援兵到来,冲出来的五百骑兵将被弩箭全部射杀。 十几个长矛兵的长矛上挑着那些扑击过来的骑兵尸体,发一声喊就把尸体顶了回去,长矛抽回,第二排的长矛兵已经越过第一队长矛兵,再一次斜举着长矛向左突右杀的骑兵合围了过去。 随着包围圈逐渐变小,一些身手敏捷的跳荡兵踩着最后一排长矛兵的膝盖跳上了前排长矛兵的肩膀,随着长矛兵大力的抖动肩膀送这些跳荡兵一程,身披轻甲,手持短刀,圆盾的跳荡兵如同猿猴一般向战阵中的骑兵扑了过去。 他们身轻如燕,在骑兵们的战马背上纵跃如飞,手里的短刀不断地收割着骑兵的性命。 也有跳荡兵从马背上滑落,不等身体落地,他们就在半空中挥动短刀,狠狠地斩在马腿上,而后就把身体蜷缩成一团用圆盾扣在身上,任由战马,或者军卒的大脚踩踏在圆盾上。 苏凉的攻击连绵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本数目不算少的骑兵,在一连接受了三波攻击之后,能骑在战马背上的骑兵已经不到十人。 部曲长大吼一声:“散!” 那些原本围着骑兵砍杀的跳荡兵第一时间就向两边滚开,而长矛兵,也迅速的变成了锥形阵,用双臂护着面孔。 一阵急促的梆子响过之后,从对面射过来一蓬密集的羽箭,来不及脱离射击面的跳荡兵虽然有圆盾,却不足以护住全身,只要是暴露在盾牌外面的部分全部都插满了羽箭,有的嘶喊一声,身体一歪,立刻就有更多的羽箭落在他的身上,那些轻薄的皮甲在箭矢面前,如同一张纸。 一排举着塔盾的高大甲士从军寨深处大踏步的走来,一人高的巨盾提在他们手上如同提着一根灯草,四尺长的斩马剑笔直的探出,刚刚闯进军寨的辖揭怪叫一声:“铁兜!”就扯一下战马缰绳,亡命的向两边闪避。 苏凉冷笑一声,再一次挥挥手,云琅就看到有他制作的不靠谱的投石机再一次开始转动延长臂…… 巨石落在铁兜阵中,铁兜惨不忍睹,圆滚滚的巨石在铁兜阵中不断地翻滚,往往一颗圆形石弹被丢进去,就会在铁兜阵中滚出一道笔直的通道。 云琅,曹襄,李敢,以及一众骑都尉少年军看的汗流浃背,缺少实战经验的他们,终于在近距离上感受了一遍汉军的强大,以及诸侯国军的多变。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边寨的凶险尤甚此地,我们还需多加操练。 就在刚才短短时间里,射击用的“云阵”,包围敌军用的“赢渭”阵,奇袭用“阖燧”阵,面向山陵用的“封”阵全部都出现了一遍。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两军对峙,攻防得统一步调,共同进退,单兵或者单骑盲目向对方阵中冲,只会自取灭亡。 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必须令行禁止,做到闻鼓出击,鸣金收兵,由旗帜和号角调度收发自如。 要保持自己的战阵在开战前阵脚不散不乱,除了自己军队的军纪严谨外,还必须防止敌方的冲击,用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全力保护自己,杀伤敌军,如此,才有取胜的可能。” 四兄弟中间,霍去病的军事素养最高,其余三人还看得眼花缭乱,霍去病已经可以准确的指出此次战斗的要点何在。 投石机不是火炮,它的杀敌功能是一个效率型的事情,云琅不止一次的看到,苏凉下令丢出来的有些巨石,杀死的不是诸侯国军中的铁兜军,而是自己人。 其中就有曾经不可一世的辖揭,一颗偏离了轨道的巨石,砸在寨墙上,然后反弹回来,就重重的砸在躲避在城寨高墙边上的辖揭身上。 冲击在最前面的全是胡骑三部,看得出来,苏凉并没有把这些胡人当做自己袍泽。 骑兵,甲士,就在暴雨般的箭雨中作战,不论是诸侯军还是大汉军,他们都在无差别的向战场的分界处投射羽箭,在这片区域中,只要不是甲士,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云琅瞅着混乱的战场,牙痛般地吸着凉气,眼看着辖揭被巨石活活砸死,就对霍去病大吼道:“我们一定要全军着铁铠!” (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公众号,今日展出的人物图谱是——所有人的好友程处默)” 第二十三章不安 第二十三章不安 以前看历史或者小说的时候,云琅对于战争的理解不是大胜,就是大败,那些著名的战役构成了中国历史最辉煌灿烂的篇章,也构成小说最让人热血上涌的桥段。 今天发生在眼前的这场战事,云琅却没有从中看出任何美感来,除了两条腿抖动的厉害之外,就是对自己贸然答应霍去病杀匈奴建功立业这事也有着极为强烈的后悔之意。 没人告诉他,一场千把人的战斗会中午厮杀到傍晚依旧不分胜负,也没有人告诉过他,刀子把敌人的胳膊都砍断了,那个受伤的家伙也会哭喊着冲上来用牙咬…… 从天而降的巨石掉谁身上,就算谁倒霉,乱跑的无主战马会变得非常狂暴,即便是地上的尸体它们也要狠狠地踩几脚。 人对人的残酷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云琅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整天看一群人怎么琢磨着杀死另外一群人,时间一长就感到非常的厌倦。 “有一个人的脑袋被砍掉了,你看,那个家伙被长戈刺进了肚子,天啊,长戈的横枝把他的肠子掏出来了……” 曹襄的脸色惨白,嘴里不断地絮叨着,到了最后,没人能听懂他都说了些什么。 这几天下来,霍去病的神色越来越凝重,云琅的脸色越来越黑,李敢越来越兴奋,至于曹襄,其余三人认为这家伙已经死掉了。 中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阴雨连绵的天气一瞬间就停止了,只是这里的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燥热起来。 也是,农历四月的关中,麦子都已经有一尺高了,前几日的阴冷才是反常的气候。 或许是太阳出来了,两军都没有了继续战斗的兴致,不约而同的鸣金收兵。 很奇怪,收兵的金锣一响,正在恶斗的两方军卒同时罢手,即便刀子已经砍到敌人的脖子上了,那个军卒也会毫不犹豫的收刀后撤,而且是大摇大摆的转身离去,似乎对身后的敌人非常的放心。 “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作战样子!”霍去病咬着牙重重的一拳砸在低档流矢的盾牌上。 云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里的战争像是一场游戏,可是死去的人确实死去了,如果说这里是真正的战场,这些作战经验极为丰富的甲士,却似乎很厌烦这里,作战的时候虽然勇猛,退下来之后就没有半点的斗志了。 一个铁盔丢了过来,云琅探手捉住,那个丢头盔过来的甲士,从笸箩里抓了两个油饼吃着就离开了,他好像对云琅也没有什么好感,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太好吃的话,没有人愿意来到他们这群观看他们死战的人身边。 云琅制定的价格就成了一个大笑话,没人遵守,那些从战场上退下来的甲士,随便往箩筐里丢点东西,然后就自己去笸箩里拿自己喜欢的食物。 “这是一个好汉,剥掉他盔甲的时候不要坏了他的尸身,然后找个不错的地方把他埋了吧。” 一个须发花白的老甲士拖着一具尸体的腿走了过来,将尸体放在摊子跟前,抓了两个肉包子之后对云琅道。 云琅解下酒壶递给老兵道:“喝一口,润润嗓子。” 老兵吃了一个包子,想了一下接过云琅的酒壶,喝了一口砸吧一下嘴巴道:“好酒。” 云琅笑道:“喜欢就喝光。” “你们这群小崽子留在这里做什么?做生意?” 云琅回头瞅瞅骑都尉的少年人道:“想看看前辈们是如何作战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战斗的规律,然后好训练他们,将来上战场也能少折损几个人。” 老兵长出了一口气,又咕咚喝了一大口酒道:“哦,这就能说话了,还以为都是些富家子来看我们这些厮杀汉拼命呢。 既然是在学怎么作战,那就没问题了,只是你们只看不去战场没有大用。 作战这种事是看不会的,只有上战场才能知道其中三味,一千个人上了战阵,活着回来八百,这八百人就是合格的军卒,再上战阵,回来五百个,这五百个就是一般的精锐,精锐再上战场,回来一百个,这一百个就是精锐中的精锐。 捍卒都是这么出来的,没听说是看出来的。” 云琅吞咽了一口唾沫,他相信这个老家伙说的是实话,而且是大实话。 他很想把这个很有思想很有见识的老家伙留下来,可是,话还没有出口,那个老家伙就喝完了酒壶里的酒,把酒壶还给云琅,然后就拖着自己的长刀走了。 今天的食物很快就没有了,毕竟这么一场恶战下来,云琅收到了很多的破烂。 甚至还有十几匹受伤的战马,每一匹云琅都看过,战马伤的不重,只要尽心照顾,迟早都会恢复。 在云琅他们准备离开战场的时候,苏凉的投石机又开始向那座破烂的军寨里投掷石块,又有一些劳役,驱赶着牛车,面无表情的走进战场,去打扫已经狼藉一片的战场。 一个黑甲人,在一群近卫的护卫下,漫步在残破的军寨内,头顶上不时有巨石呼啸而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而是站在一个缺口处向外看。 他出来的时间并不长,端详过战场之后,又看了站在山顶上的云琅几人一眼就回去了。 “那个人就该是雷被吧?你们谁认识?” 霍去病摇头道:“不认识,苏将军应该认识。” 苏凉并没有看见这一幕,对他来说,今天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你们觉得他明天会如何应对苏将军的进攻?” “明日就该是决战了吧?军寨已经被毁的差不多了,那些民夫正在清理战场,应该是在为骑兵冲锋扫清大路呢。” “按理说军寨已经不足为依托,雷被为什么还要死守这里?他的地利优势已经没有了。” 霍去病没有参与云琅,曹襄,李敢的讨论,重新看了一遍战场笑道:“我们回去吧,雷被想要干什么明天就清楚了,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情。”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因为他每回这样说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不安地感觉从霍去病说过那句话之后就一直笼罩着云琅,即便是晚上睡觉前,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寒意也没有消退。 窑洞没有门帘子,皎洁的月光自然就照耀在云琅的床头,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窑洞外面再也不是前些天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 云琅披衣坐起,穿好鞋子来到窑洞外面,一般来说,只要霍去病不试验投石车,这里还是非常安全的。 今晚的值星官是霍去病,他刚刚巡视完军伍回来,见云琅站在院子里,就奇怪的问道:“你平日里不是天黑就睡了,今天睡不着吗?” 云琅拍拍太阳穴道:“感觉很不舒服。” 霍去病抬头瞅瞅天空玉盘一般的月亮笑道:“月色有些扰人清梦,把帘子挂上继续睡吧,三更天你就要起来准备明日换东西用的食物,到时候月亮就会下山,你想睡都睡不成。” “你说苏将军会不会趁着月色好去偷袭雷被啊?” “不会,月色太好,不好偷袭,苏将军也是百战名将,他的营寨一定会布置的很妥当,不可能给雷被机会的。 晚间作战很麻烦,敌我难辨,一个弄好反而会把自己人陷进去,不过,这样的大月亮晚间,最容易出现的是营啸,也是将官们整夜巡逻的时候。 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偷袭时机。”(孑与不2公众号发布了《唐砖》电视剧新消息,一份《唐砖》试卷等你来答。) 第二十四章殃祸 第二十四章殃祸 事实证明,人很多时候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毛病,云琅就是如此,他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非常艰难的晚上。 为此,他一夜没睡,也一夜没有卸掉铠甲。 天亮的时候,雷被没有偷袭苏凉,苏凉也没有偷袭雷被,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也让霍去病嘲笑了他一柱香的功夫。 之所以说是一柱香的功夫,是因为,他们在吃早饭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 站在山顶负责瞭望的军卒拼命地敲响了金锣,急促的锣声一下子就惊醒了所有人,他们第一时间就抓起来自己的武器,然后再左顾右盼的看看自己是不是还有穿铠甲的时间。 “着甲,着甲!”部曲长的嘶吼声很大,很难听,却很快让军卒们安定了下来。 穿着铠甲的军卒,在李敢的带领下轰隆隆的向营寨门口跑,没有着甲的军卒抓紧时间着甲,一时间,军营中非常的忙乱。 云琅站在一口巨大的蒸锅旁边,得意的瞅瞅自己身上的铠甲,这就是有先见之明的好处。 偷袭不可怕,只要被发现了,那就不是偷袭而是正常作战了,以苏凉的本事应该不会被人家一击而溃。 兴冲冲带着部属冲出去的霍去病,很快就回来了,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懊丧神色。 “吃个包子,今天的包子味道格外的好些。”云琅笑眯眯的给了霍去病一盘子包子。 “雷被军消失了,昨夜三更天走的,北面的哨探被人家给杀了,今早,苏将军不见哨探回报,就带兵杀入雷被军寨,结果,诺大的雷被军寨里竟然是空的。” “卧虎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将近五千人呢,他雷被能藏到那里去?” 云琅安慰霍去病多吃点饭,少操点心,五千人的大军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蒸发不见, “苏将军已经追下去了。” 云琅发愁的看看已经做出来的食物道:“这里都没人了,我们弄出来的饭食卖给谁去?” “放心吧,有人吃,还是一个大美人。”霍去病把话说了半截就端着餐盘回窑洞去了。 云琅快走两步拉住他道:“把话说清楚,这地方哪来的美人?即便有,前面有那么多的牲口,轮得到我们?” 霍去病嘴里咬着包子,含含糊糊的道:“快被送来了,你马上就会知晓。” 云琅来到了军寨门口,不大工夫就看见李敢脸色阴沉的护送着十几辆马车沿着山间崎岖的道路来到了营寨。 李敢看到云琅站在军寨门口,心情顿时就好了,朝着最前面的那辆马车拱手道:“翁主,军寨到了,我司马将军亲自来迎接翁主。” 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了,一个紫衣女子就坐在马车中,微微欠身施礼道:“有劳将军了,荣本翁主与司马将军见礼。” 云琅一头的雾水上前见礼,能自称翁主的女子,至少都是诸侯国王的女儿。 这样的女人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隔着纱幔看不清楚,依稀能看清楚里面是一个女子,既然敢在千军万马中自称翁主,想来不会是假冒的。 云琅强忍着心头的疑惑朝马车施礼道:“骑都尉司马云琅见过翁主。” 一个轻柔的声音从纱幔后面传来:“淮南国刘陵见过司马,叨扰了。” 云琅愣了一下,马上堆满笑容道:“只恐军中简陋怠慢了翁主,不如由某家派兵送翁主入京如何?” “唉,我也想早日会长安,与我皇兄见面,只可惜,此地的琐事未了,我还走不得,这些日子难免要叨扰司马。” 语调很平缓,带着一丝丝的柔弱,与阿娇,长平都不相同,那两位的声音厚重,在大殿这种有聚音效果的地方往往会带着回音,有铁石的韵味。 这位就有些不一样了,声音甜糯,一句三叹气的很是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云琅不想跟这样的女人多说话,尤其是在长安赫赫有名的刘陵翁主,更是碰都不能碰。 不说别的,敢造谣说自己跟皇帝堂哥春风几十度的女人,满大汉也只有这位刘陵翁主了。 不仅仅如此,大汉女子似乎都有把自己的恩主是谁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的习惯。 刘陵翁主的恩主名单,是整个长安城最长的。 既然是这位来了,怪不得霍去病的脸色会那么难看,也怪不得李敢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 “苏将军交代下来的,我们没办法。”李敢小声对云琅道。 “这么说,这位翁主是从雷被军寨里被发现的?” “不是,人家的车马就堵在营寨大门口,阻挡苏将军追击雷被大军足足一柱香的时间,苏将军不耐烦了,命人将翁主的马车搬开,这才率兵追击。 这时候,我跟去病刚好赶到准备看热闹,结果苏将军就很自然地把麻烦丢给了我们。” 伺候一位翁主很麻烦,尤其是在军营中伺候一位艳帜高张的皇家翁主更是麻烦。 太阳才升起两尺高,这位翁主就当着骑都尉将校的面说自己要沐浴,还要霍去病帮她准备好食物,她洗过澡之后就要进食。 听刘陵这样要求,云琅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了,这种低级的暧昧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是那么难缠。 当这个鬼女人下马车抬抬手拢拢发髻,然后把自己饱满的胸膛透过宽大的袍袖若影若现的给霍去病看的时候,云琅笑的更加开心了。 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魅惑技能是跟谁学的,连青楼女子的招数都拿出来了。 于是,云琅就找来军中最健硕的两个老长门宫卫来接受这位翁主的调遣。 那种简单的魅惑可能对少年人有着非常大的诱惑,对于常年守卫宫禁的长门宫卫来说,就不怎么够看了,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见惯了宫中女子的风貌,对于这种简单的诱惑有着很强的抵抗力,再加上,他们自从第一天在长门宫执役的时候,就被上官严厉的告诫过,比大部分都明白皇家女子不可轻易招惹。 霍去病见刘陵进了窑洞,就无视云琅戏璩的目光正色道:“接下来就是骑兵作战了,卧虎地丘陵众多,不是很适合骑兵作战,这非常的考校骑兵的骑射功夫。 我觉得雷被这一次要栽,不论是北军大营的将校,还是细柳营的悍将,他们的战马如今都钉了马掌,也装备了双马蹬,听说细柳营的人已经开始给骑兵装备可以双后握着的长兵刃了。 我相信,这两样东西应该还没有传入淮南国,雷被想要在骑射一道上战胜苏将军,难度很大。” “翁主的胸脯很大……”曹襄小声对云琅道。 “雷被可能是发现胡骑三部已经被他重创,辖揭也被投石机砸死了,就欺负苏将军手下再无骑术高超的猛士,所以才选择了这样的作战方式。 他也不想想,如果苏将军没有后手,如何会强令胡骑三部这些最不适合攻城的人去攻城送死呢? 所以说,目前的状态对苏将军有利,雷被已经落入了苏将军彀中,战败是迟早的事情。” 霍去病接续滔滔不绝的分析两军的战略。 “这个女人的胸脯再大也不能要啊,听说田蚡当年可是枕着那对恩物当枕头的……” 曹襄继续小声对云琅道。 李敢瞅瞅滔滔不绝的霍去病,低声对云琅道:“你来长安来的晚,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麻烦,告诫你一下,这个女人不能碰,谁碰谁最后就会死。” “为何?” “这个女子是淮南国留在长安最大的密谍,田蚡死后,她沉寂了很长时间,没想到现在又出现了。” 霍去病见其余三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军略上,也就不再谈什么军略了,对于刘陵这个女人他也有很多话说要。 第二十五章自暴自弃 第二十五章自暴自弃 云琅不明白,满世界人都知道刘陵是密谍,为什么她还能继续留在长安三辅干自己的事情? 这中间不知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上一次云琅把豆腐弄出来,就被长平好好的查问了一番,如果不是云琅还有点用处,早就被当做淮南国的密谍给砍头了。 从曹襄,霍去病,李敢这些人丰富的表情中云琅大概能猜出来几分,刘彻可能真的跟自己的堂妹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刘陵也似乎知道自己不是很受人欢迎,进了窑洞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山谷里安静的厉害,两支大军纠缠着跑去了别的地方,留下骑都尉不但要帮着他们看守营寨,还要照顾伤兵。 北大营,细柳营以及勋贵军伍中的后勤营地就是一个大猪圈,到处都是伤兵们留下的污秽。能走动的伤兵宁愿躺在野地里等死也不愿意留在伤兵营。 雷被军伍的伤兵营与北大营伤兵营没有什么差别,一样的肮脏,一样的屠夫模样的大夫,一样的污秽遍地。 可能都是老兵的缘故,他们没有多少人怨天尤人,也没有人呼天抢地,自我感觉能活下来的军卒默默地吃饭,默默地忍耐,等待伤口自然复原。 自我感觉要死的军卒,则瞪大了眼睛瞅着帐篷顶部,努力的呼吸着,期望能制造奇迹。 打架的人都走了,这里霍去病的官职最大,于是,这个愣头青就下了一道很没道理的军令,将两方的伤兵聚拢在一起,安置在窑洞里。 无论如何,窑洞里要比帐篷好的太多了。 对于军中的大夫,骑都尉自然知晓该怎么办,四个大夫嚎哭着被剃光了所有毛发,丢进石灰水里浸泡了半个时辰,确定他们身体上不可能再有细菌存活,这才用清水洗干净,再给他们穿上用开水煮过的麻衣。 剩下的活计就好办了,该锯腿的锯腿,该剁手的剁手,该挖肉的挖肉,该把伤口缝上的就给缝上。 云琅只会这么多,想要更多的法子也没有。 “下一个。”云琅疲惫的道,已经干了一早上屠夫的活计,这时候他真的已经算是心力交瘁了。 一个被洗的很干净的老兵被抬了过来,云琅低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这个人他认识,就是昨日里跟他讲大道理的那个老兵。 老兵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别费功夫了,如果司马好心,就赏老汉一些酒,让我活活的醉死,这该是最好的死法。 云琅瞅着他肋下的那个大洞笑道:“肚子都漏了,还喝什么酒啊,能活着还是好好的活着,你被长矛给捅穿了,不过还好,没伤到内腹,清理过后,只要没有炎症,活下来不难。” 老兵皱皱眉头道:“刚才在外面,听你说这话已经说了六遍,总骗人可不好。” 云琅指挥大夫用开水煮过的刀子割开他的伤口,开始用柳枝水清洗他的伤口,大夫清洗的很用心,这就让老兵痛不欲生了,眼看他额头上黄豆大小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云琅叹息一声,还是取出酒壶往他的嘴里灌了一些酒。 老兵突兀着眼珠子硬是将酒水一滴不剩的喝了下去,而后大喊一声,就昏死了过去。 大夫胆怯的瞅瞅云琅,云琅淡淡的道:“继续。” 窑洞里腥臭难闻,云琅解下包在口鼻上的麻布,叹息一声就出了窑洞。 霍去病跟李敢追着苏凉大军的背影继续去观摩战事了,曹襄躺在躺椅上,愣愣的瞅着蓝天,已经看了一天。 刘陵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洗澡,从昨日来到骑都尉营地到现在,她已经清洗了不下六次身体,也不知道她的身体到底有多脏。 一个断腿的老兵懒洋洋的靠在窑洞墙壁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饼子,他的断腿处已经用烙铁烫过了,如今伤口上蒙着油布,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兵不断地用冰凉的溪水给他的伤口处降温,这基本上没什么作用,却能让老兵舒坦一些。 大汉军中的精锐,说白了就是一些上了年纪,作战经验丰富,经历了很多战事没有死掉的老鬼。 大部分都是三十岁以上的老兵,年轻的甲士在军中很少见。 老兵见云琅在看他,就呵呵笑道:“命保住了。” 云琅拱手笑道:“恭喜!” “能回家了啊,孙子都三岁了,终于能回去看看。”老兵坦然接受云琅的祝贺。 “当了一辈子的战兵,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不感到遗憾吗?” “没,能活着回去就不错了,老汉是一个粗人,没有你们这些读书人的大志向,当初当兵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想着能保全一条老命回家耕田,现在好了,终于安生了。” “不担心城阳王战败?” 老兵笑道:“老汉努力作战了,还为大王丢了一条腿,大王不会怪罪我的。” 云琅点点头道:“淮南是个好地方啊,水草丰茂,土地肥沃,只要人勤快,没有活不下去的,我还听说淮南王是个难得的好大王,轻徭薄赋的,庶民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老兵皱眉道:“老汉是城阳王所属,乃是齐人。” “算了吧,一嘴的淮南话瞒得过谁,城阳王有钱,却没有你们这样的捍卒,一个出钱,一个出人,也算是合理。” “说淮南话的也是城阳王属下,这一点司马万万不能弄错,刚才是老汉多嘴了。” 云琅鄙夷的瞅瞅老兵道:“心思放正,没人打算从你们这些不值钱的小兵嘴里掏消息,要掏也是从你们翁主嘴里掏。” “不知道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只要您问,本翁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知什么时候,刘陵从窑洞里出来了,就站在云琅的身后。 云琅回头看看刘陵,又看看那个被小兵搀扶着一瘸一拐离开的老兵,不满的对刘陵道:“看你把那些人吓得,就不能让我们好好的聊聊?” 刘陵掀掉面纱,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容笑道:“他知道些什么,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问我便是。”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刘陵,然后笑道:“你怎么会受伤?还伤的这么重,总用水清洗只会催发伤势加重,人有病啊,他就该治,强忍着,后果难料。” 见刘陵的侍女要发怒,云琅摆摆手又道:“没打算帮你加翁主看病,所以你就不要多嘴,该吃晚饭了,翁主应该多吃一些,今天的荠荠菜包子味道不错。” 伤兵满营,云琅就固执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多吃一些野菜,尤其是荠荠菜跟蒲公英更是不可或缺。 曹襄已经傻掉了,云琅端来一盘子包子,往自己的嘴里塞一个,就往曹襄的嘴里也塞一个。 两人吃的一样快,因此,一盘子包子很快就没有了,云琅抽抽鼻子,起身又装了一盘子热包子,重复刚才的动作。 “我可能真的不适合战场。”曹襄取下嘴上的包子,认真的对云琅道。 “我记得你曾经雄心万丈,要马踏燕然,建功立业。” “那时候比较傻,现在看清楚了,人活着不一定非要为别人活,我想为自己好好活一次。”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悠悠的道:“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唯一一个能把贪生怕死说的如此清新脱俗的人。” 曹襄咬了一口包子道:“不这么说怎么办?直接说自己贪生怕死,我担心你们会看不起我。” 云琅拍拍额头道:“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你过,难道你自己心里没数?” 曹襄长出了一口气道:“这我就放心了。” 第二十六章第一次招聘 第二十六章第一次招聘 云琅认为怕死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绪。 尤其是见到战场的残酷之后,有这种情绪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别说曹襄想要退缩,云琅自己也认真的想过退缩的问题,只是因为霍去病在历史上创造的赫赫战功,让他对未来还有那么一丝期望。 都说吹净黄沙始见金,曹襄跟他一样都是掩盖黄金的沙子,曹襄是纯粹的沙子,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伪装成沙子的沙子,是附着在黄金身上的最后一粒尘埃。 没有激情,所以营地中就一片死寂,天黑的时候霍去病李敢跟那群少年人没有回来。 看来战事依旧在猛烈的进行着,留在营地里的都是一些老于世故的长门宫卫,他们对于战事不感兴趣,更不关心谁胜谁负,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今天灌装的马血肠会不会有问题。 说骑兵不吃战马的人,都是没真正见过骑兵的人,反正云琅已经连续弄了七八天的马肉包子,没有人能拒绝它的味道,甚至对马骨头熬的肉汤赞不绝口。 马匹留着裹尸体,这是真的,这东西实在是太形象了,一匹战马的皮正好可以把一个死去的军卒包裹的严严实实。 事实上,小兵是没有什么资格用马皮来包裹尸体最后下葬的,大部分能有一块麻布包裹着下葬就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天气太热,伤兵们的死亡率很高,每天都有军卒死于炎症,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柳枝水根本就起不到彻底杀菌的目的。 云琅以前还指望能从酒里面提炼出酒精来,他试过了,七八度的酒水里想要提出酒精纯属做梦。 这一次为军卒治疗伤势,与上次为羽林少年们治疗伤势完全不同,一个是寒冬,寒冷的天气里细菌本来就不容易存活,只要手法得当,救活外伤病人的成功率很高。 现在却是初夏,苍蝇蚊子肆虐不说,高温更是细菌繁衍的好媒介……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每天都有人死掉,最后被裹上麻布快速的埋掉,心里很不舒服。 然而,那四个没毛的大夫却幸喜若狂,他们觉得军营里的伤兵没有死掉七成以上,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勋了。 刘陵窑洞里面的香料味道浓郁的已经能让人窒息了,云琅却知道刘陵的伤口应该已经开始腐烂了…… 曹襄更加的颓废,以前还能帮着云琅在晚上巡营,现在,他每日里都喝的大醉,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于是,云琅就更加的忙碌了。 今天的晚饭很不错,小米粥,糜子饭,配上卤制的马肉跟一些山野菜,云琅吃了很多,即便是颓废的曹襄也吃了不少。 “今晚我巡营,你好好睡一觉。” 曹襄低声道。 “怎么了,不准备继续颓废下去了?”云琅不屑地道。 “还以为你会阻止我颓废,没想到你不闻不问,这还是兄弟做的事情吗?” 云琅叹口气道:“傻子啊,我阻止你有个屁用,只会让你更加的颓废。 你从小就接受的是王霸教育,那一条,那一章允许你颓废了? 别人活成一滩烂泥最多招来人家的笑话,你要是活成一滩烂泥,跟着你混饭吃的平阳侯府那有活路? 真可怜,连活成烂泥的资格都没有。” 曹襄笑道:“也只有你整天可怜我这个与国同休的侯爵,也不怕被人笑话。” 云琅见曹襄重新变得活泼起来了,也就不再理会他了,这几天总是暗地里瞅着他,总觉得他好像得了抑郁症。 说话的功夫,刘陵的侍女已经在云琅的窑洞外面走了七八趟,云琅心知肚明,却不理会,只是一味的跟曹襄瞎扯。 “刘陵翁主夜晚寂寞难耐,邀请你去侍寝,为什么不去?”曹襄也看见了那个侍女,不由得冲着云琅挑挑眉毛。 “那个女人的身体都腐烂了,你有心情去招惹吗?” “刘陵受伤了,这可是奇闻,这么说,那个侍女是来求你去帮刘陵看病的?” “应该是这样。” “你去不去?” “正好我也想问你。” “去吧,陛下没有杀掉刘陵,就说明陛下不希望这个女人死掉,刘陵死了,说不定又会影响陛下这次开宗亲大会的目的。” 曹襄说的非常认真。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女人到底伤到了什么程度。” 云琅走出窑洞,侍女深深的一礼,却不说话,只是脸上的惶急之色无法掩盖。 “翁主睡过去了。” 来到刘陵的窑洞里,云琅命侍女挑起门帘,将屋子里面的香气散一散。 刘陵躺在床上,面色蜡黄,一头长发如同蛇一般胡乱缠绕在身上,在他的左腰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正在向外流淌着浓水,腥臭扑鼻。 整个人已经昏迷过去了,体温高的吓人,云琅摸了一下估计这女人体温快有四十度了。 小孩子有这样的高热,一般问题不大,大人一旦烧到这个程度就距离死亡不是很远了。 刘陵身体下的毯子已经被汗水了,在不补充淡盐水,不用伤口继续溃烂,她就会电解质紊乱而死。 “先把体温降下来,再给她灌水,一定要多喝水,只有等他的体温下去了,咱们再解溃烂处。” 有了云琅当主心骨,四个侍女立刻飞快的端来了冰凉的泉水,等云琅出去之后,就用麻布沾水擦拭刘陵的全身。 一份盐,一份糖,云琅很快就配置出一份盐糖水,交给侍女,要她们无论如何也要给刘陵把满满一盆盐糖水给灌下去。 做完这些事,云琅就跟曹襄回去睡觉了,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没有什么不忍之心,刘陵能熬过去,就说明她命不该死,如果她不幸死掉了,云琅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大汉国的老兵经历了三天的生不如死之后,他就熬过来了,很幸运,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贯通伤也没有发炎,塞在伤口里的麻布不再是湿漉漉的。 据老兵自己说,他已经活过来了。 他的伤口很麻烦,给他换药的时候,能从伤口的这头看到伤口的那头,这个洞估计没什么机会痊愈了。 “比那个老狗好……”老兵靠在床头,指着外面那个少了一条腿的老兵笑呵呵的。 “知道不,我的伤就是那个老狗给捅的,他的腿也是我用刀子给剁掉的……哈哈哈。 说起来这军中,老汉还没有佩服过谁,这老狗算一个,不论是身法,机变,应对都是上上之选,还以为老汉的那手拖刀计能瞒得过他,谁知晓偏偏是我中了他的暗算。 混战中,敢把自己唯一的兵刃丢出去杀敌的家伙,不佩服都不成。” “就你这伤势,即便是复原了,也会元气大伤,军中不养废人,你要被大军赶出军营了,想好去哪里了没有?”云琅打断了老兵自吹自擂。 老兵笑呵呵的看着云琅道:“看样子司马已经给老汉安排好去处了?” “来我家当护卫吧!” “不去,与其给人当走狗,不如给陛下当走狗,按照老汉立下的军功,回到家乡当一任里长问题不大。 老汉孤苦一生,没有娶亲,没有子嗣总觉得对不起祖宗,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怎么样也要给我侯家留下一条根才成。”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我家全是妇孺,你要是来我家当护卫头子,家里的妇人还不是任你挑捡?” 老兵见云琅似乎没有说笑的意思,遂认真的问道:“听说司马爵封少上造,家中十八个护卫乃是官配,听你的意思,你家中……” 云琅苦笑道:“别提了,官家是给了我十八个护卫,可是,上次匈奴人进犯上林苑的时候,他们全跑了,丢下我这个家主跟四五百妇孺就跑了。” 老兵想了一下,指着躺在墙根晒太阳的淮南老兵道:“你要是能把他抓来给我当副手,老汉就去你家,去挑选你家的美人儿给老汉当婆娘。” 第二十七章 玉石俱焚 第二十七章玉石俱焚 对于那个断腿的老兵,云琅觉得拿下来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主要是刘陵今早的时候清醒过来了,高烧也退了。 如果能把她腰上的那个伤口给治好,问她要一个老兵估计不成什么问题,即便是老兵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孙子,也能给他一口气全要过来。 既然分配到的军务是留守大营,那么,云琅自然不会放过那两座大营中的所有好东西。 尤其是胡骑三部的营寨中,好东西尤其多,他们的人死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没死的也被云琅抬回了骑都尉的军寨治疗伤患。 云琅觉得把他们已经用不了的战马顺便拖回来对那个医药费,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由头。 雷被军寨更是如此,由于是轻骑离开军寨,他们的军寨里剩余的物资堪称堆积如山。 为了免得那些人回来之后出口舌之争,云琅派了两百长门宫卫先期押运这他们收获的大批好东西回上林苑军营。 万一起了纠纷,以阿娇的暴脾气,应该没人能从骑都尉拿走一针一线。 清醒过来的刘陵很好说话,尤其是她在见识了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对于治疗非常的配合,再也没有前几天那种讳疾忌医的毛病。 不过,换云琅在她的处境,他也不相信大汉的神医…… 刘陵的肩背很好看,腰肢纤细,从腰肢以下,臀部隆起一条惊人的弧线,算得上是真正的欺霜赛雪。 伤口在腰部的软肉上,位置还算不错,这里的神经虽然多,血管却很少,大部分都是脂肪。 云琅的刀子轻轻地割开了皮肉,一股淡黄色的浓汁就喷涌而出,在给那么多的军卒粗暴地治疗过伤患之后,云琅面对这点小场面早就处变不惊了。 戴着口罩看不清表情,他取出一大团麻布,熟练的擦拭着那些脓血,当脓包彻底的瘪下去之后,云琅在她的伤口处居然找到了半截钢针。 这东西很歹毒,也非常的精巧,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却有无数的倒钩,牢牢的镶嵌在肌肉中,难怪会留下半截子藏在肉里。 现在好了,钢针附着的肌肉已经腐烂了,云琅用一把小镊子轻轻一夹,就取出来了,放在眼前瞅瞅,然后满意的丢进旁边装污物的小盘子里。 咬着牙忍痛的刘陵,看到了那半截钢针,眼中有浓烈的怨毒之色。 云琅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去问,是谁把这枚钢针射进她体内的,这种给自己找麻烦的事情能不问就不要问。 切割掉李陵腰肢上大片死皮,死肉,没了浓汁腐肉的伤口已经凹陷下去好大一块。 将来即便是长好了,也会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伤疤,如果这个伤口放在老兵身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放在刘陵这具美丽的胴体上就有些触目惊心的感觉。 或许是流血流得太多的缘故,清除掉腐肉死皮之后,伤口只渗出很少的一点血渍。 云琅不断地按压,直到没有血渍出现,这才用盐水做最后的清洗。 “啊——” 刘陵的身体如同美人鱼一般痉挛起来,身体在三个侍女的按压下,依旧扭曲的如同一条大鱼。 扭曲过后然后伸展,美丽的身体完全暴露在云琅的目光之下,大大的眼睛里全是哀求之色。 云琅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依旧一板一眼的清理着伤口,只有将伤口彻底的消炎,她才能活下去,至于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 “有一个淮南国断腿老兵,我很想要他,不知翁主能不能做主将他给我,顺便把他的家人也一起送过来。” 云琅一边仔细的检查着伤口,在确认伤口上没有脓血,全是新鲜粉白的肌肉之后,在等待水汽干燥的那一刻,小声对刘陵道。 “我不干涉兵事。”刘陵非常的痛苦,拒绝起云琅来却斩钉截铁。 “其实不是我想要那个累赘伤兵,是我要招揽的一个老兵不知怎么的就看中了你家的残废老兵,这个条件是他提出来的,你不答应就算了。” 云琅等侍女用扇子扇干了伤口上的水汽,就用干净的麻布覆盖住伤口,在一侧留下一个通气口,就准备离开。 刘陵咬着牙道:“我如果不答应,你就不管我的死活了是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两回事,我在治病救人的时候,从不考虑这人是不是跟我不对付。 如果有仇,我宁愿治好他之后再杀死他,也不会在治疗的时候动什么手脚,这是我身为一个医者的尊严,不容亵渎。” “我不信!”刘陵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半晌才叹息道:“我可以去跟我父王说,成不成在于他。 在淮南国,我没有你想的那样位高权重。 云琅点点头道:”预料之中,只要你说了应该能成,因为这事本身就没有什么阴谋在里面,就是一个简单的要求。 接下来几天里,你要用鱼腥草煎水清洗伤口,两天一次,保持伤口干燥清洁,只要不再有炎症,半个月后你就没事了。” “如果我不答应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说这些医嘱了?” 云琅认真的摇摇头道:“不会。” 他说完话就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又转过头对刘陵道:“好奇的问一下,盘子里的那根针,是怎么造出来的?很精巧,材质也很不错,全是上好的百炼钢,你有完整的吗?我想看看。” “公输家的手艺,你很感兴趣?可惜我这里只有损坏的,没有完整的。” 刘陵美丽的身体被侍女重新用毯子包起来,在她的示意下,另一个侍女拿来一个小小的锦盒,将盘子里的半截断针装进盒子,然后就连盒子一起给了云琅。 云琅打开盒子看了一下,果然,盒子里装着两半截长针,合上盖子,他朝刘陵随便拱拱手,就转身离开了窑洞。 刘陵扭动一下身体,不小心触碰到了伤处,不由得呻吟一声,过得片刻对侍女道:“查查这个少年人,我一年多不在长安,长安何时出了这么一个少上造。” 侍女低声道:“我们无法进城。” 刘陵仰面朝天瞅着光秃秃的窑洞顶部道:“能进去的,想办法,一定要进去……” 李敢回来了,只是,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云琅很想知道他出去的这四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见这家伙一副要死的模样,只好让让他吃饱饭之后再说。 反正不可能是什么好消息,如果是好消息,李敢也不至于一声不吭埋头吃饭了。 曹襄也看出李敢的异样来,一个劲的给李敢拿包子,也不问,跟云琅打一样的主意。 李敢在吃了三盘子包子,两碗稀粥之后,才丢下饭碗仰天大哭两声,才捂着脸道:“太惨了!” 云琅站起身瞅着李敢回来的方向道:“两败俱伤吗?” 李敢痛苦的点点头道:“都是精锐,都是捍卒,将领也没有一个窝囊废,武器装备也相差无几,我们唯一占优的就是骑兵,至于步卒……” 曹襄咬牙道:“谁赢了?” 李敢摇头道:“没人赢,都死的差不多了,连蛰这种深知明哲保身的人都丢了一条臂膀,哪来的赢家?” 云琅惨笑一声道:“还是有赢家的。” 李敢抬头道:“谁?” 云琅恨恨的道:“我们!” 曹襄一屁股坐在地上,挥着手道:“这样的胜利不要也罢。” “沉舟侧畔千帆过,枯木前头草木春,两支大军的毁灭,换来骑都尉的新生,也不算太坏。” “这话说的太没良心……” “去他娘的,事情都这样了,还不允许我骗骗自己吗?” 李敢指着回来的方向道:“等他们回来,你要是还能笑的出来耶耶跟你姓。” 第二十八章下一个 第二十八章下一个 傍晚的时候,霍去病他们回来了,云琅果然笑不出来了,哪怕是苦笑也笑不出来。 去的时候,霍去病携带着大军所需的所有粮草,回来的时候粮草一星半点都没有了,马车上运载的全是伤兵…… “看着能活的我都带回来了,活不了的全丢在跑虎岭,马车不够……” 霍去病的话语很是淡然,或者说是麻木了,马车走了一路,车板底下就流了一路的血。 七八个伤兵挤在一辆马车上,有些根本就不用救,早就没有了呼吸。 苏凉骑在一匹战马背上,头盔不知道去了哪里,斑白的头发随风飘舞,两只眼珠子红的如同炭火,虽然依旧威风凛凛,云琅却能从中看出一丝老迈之气来。 “救活他们!”苏凉用马鞭指着一个哀哀痛哭的军汉沉声对云琅道。 云琅检查了一下那个军卒,他的伤口在肚子上,露出来的肠子已经发黑了,伤口翻卷着还发青,上还趴着几只苍蝇。 “救不活了。” 一滴老泪从苏凉炭火般通红的眼睛里流出来,他须发虬张想要怒吼,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哀求:“救活他!” 云琅摇摇头,转身离开,边走边对长门宫卫们吼道:“挑拣能活的送过来!”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轻易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也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大夫,一个掌握别人生命的大夫。 他知道自己不是大夫,自己除了知晓一点急救常识,一点消毒常识之外,对医疗堪称一窍不通。 现在好了,他居然成了这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 云琅吼那句话的时候,眼泪如同瀑布一般往下奔流,他第一次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云婆婆的话去学医科,而是选择了那个该死的工科。 会修飞机在这里有个屁用,就算是能造出飞机来又有一个屁用,在人命面前,就算是造出航天飞机又能如何? 走进早就搭建好的麻布帐篷,云琅一遍遍的用皂角水清洗双手,然后再把手放进很烫的水里面,眼看着双手被热水煮的通红,才把手取出来。 那四个军中大夫遭遇了同样的困境,云琅能强忍着不发出叫声,他们没有这个顾忌,四个人一起杀猪一般的嚎叫,让本来就鬼气森森的麻布帐篷更是显得诡异。 清洗伤口,缝合,插芦苇管引流,裹药,锯腿,上烙铁,用油布包裹,然后浸泡冰水……剁手,上烙铁,然后包裹,降温,……割开喉咙,给气管上插芦苇管子…… 云琅的嗅觉已经失去了作用,他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曹襄不断地往他嘴里塞肉包子,他已经整整干了一天一夜,外面的伤兵似乎还是不见少。 “好多人流血流死了。” “我知道有一种过血的法子,可惜,我不知道如何辨别血的不同之处,所以不敢用。” “耶耶,有法子就用啊,这时候还说什么敢用不敢用,就算是医死了,也比让他们等死强。” “不成,弄错了血的种类,胡乱过血,伤兵会立刻死掉,没有改正的机会,即便是蒙对了一个,下一个还是要靠蒙,即便是父母至亲也不能直接过血,一旦弄错,必死无疑。” “为何?我可以确定我是我娘亲生的,也不能过血?” “滚,你身上的血还有一半是你父亲的,两种血脉交融,可能会产生第三种血脉出来。 好了我吃饱了,还要继续,天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依靠狗屁不通的医术讨生活啊……” 云琅的叫声非常的凄厉,然而,伤兵流水般的送进来,他只好继续自己的大夫生涯! 病人最多的地方是那里?自然是战场,这里的病人不是被动生病,而是主动生病,或者说两者兼而有之,只要拿起刀子在自己或者别人身上剌一下,立刻就会制造出一个完美的病人。 四个大夫已经有一个疯了,坐在帐篷的角落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虽然这家伙疯了,却没人笑话他,不管是谁,三天三夜不睡觉,整天守在血淋淋的帐篷里,不是锯掉别人的腿,就是剁掉别人的胳膊,多少都会有些问题的。 另外三个的状态也不是很好,不敢违抗云琅的命令,只能机械的接受指令,按照云琅的吩咐继续做着各种反人类的举动。 “这个已经死了,抬出去吧。”云琅淡淡的吩咐道。 台子上的那个已经死掉的伤兵被抬出去之后,云琅习惯性的对外面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却没有动静。 云琅再次提高了嗓门用沙哑的声音大叫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依旧没有动静。 过了片刻,霍去病的声音传了进来:“没了。” 三个早就疲倦的歪歪扭扭的军中大夫闻言,呻吟一声就倒在满是血污的地上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比屠夫围裙还要污秽的麻衣,脱得一丝不挂,他光着身子走出帐篷,抬头瞅瞅外面明媚的阳光,就这样毫无遮掩的向山下的小溪走去。 他准备好好的洗个澡…… 霍去病瞅瞅那个傻乎乎的还在自言自语的军中大夫,又看看帐篷里是哪个即便在酣睡中依旧大喊大叫的军中大夫,再看看就那么赤裸着在山路上散步的云琅,担忧的对曹襄道:“他会不会也傻掉?” 曹襄摇摇头道:“这家伙的心就像是铁石做的,这些天你数过死在他手里的人了吗?” 霍去病怒道:“他救活的更多!” 两人对视一眼,就匆匆的追着云琅的脚步下了山包。 云琅愉快的泡在冰凉的泉水里,非常的享受。 泉水从他的肌肤上流淌而过,他甚至能感受到泉水摩擦皮肤的那种丝滑感。 不管自己干了什么,至少自己努力过了,是真的努力过了,没有丝毫保留的努力过了。 这一刻他觉得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松弛,心中一点遗憾都没有,肩头万斤的重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的感觉,让他如坠云中,飘荡欲仙。 “你平日里不是都喜欢洗热水澡的吗?”霍去病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担忧的瞅着满脸享受之色的云琅道。 “身上有血,这东西是能用热水洗的吗?等我洗干净了血渍,你给我准备好一桶热水,我要好好的泡泡。” “喝点酒吗?”曹襄蹲在另一头小声道。 “好,也准备一点吃食,不要太多,我一会洗完澡之后就要睡觉,可能要睡很久,吃的太饱不好。” “还穿衣服吗?”曹襄抖抖拿来的衣衫。 “自然要穿,只穿内裤就好,免得一会脱起来麻烦。” 霍去病长出了一口气,拍拍云琅的肩膀道:“没事就好!” 云琅抬头愣愣的看着霍去病道:“怎么可能会没事?我现在是在用最后的一丝理智控制着这具身体,不让他暴躁起来,等我睡醒之后,你们要小心点,千万不要惹我,事事顺着我可能会没事。” 曹襄连忙道:“没问题,没问题,你睡醒之后就会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乖巧的人了,你让我撵狗,我绝对不会去轰鸡!” 霍去病笑道:“只要你没事,我这几天什么都能忍,先说好,回到上林苑之后,你就不许这样了,再有脾气也要藏起来,等没人的时候再发火。” 云琅没有回答,低头看着身上的血渍一点点的融化,最后被流动的泉水带走一丝丝的血色,两颗眼珠子也从清明逐渐变得混乱。 第二十九章 心底的欲望 第二十九章心底的欲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这句话云琅是知道的,而且知道的非常清楚,更加知道没有人能够轻轻松松的就成功。 在后世,也许有一些站在大风口就能轻易飞起来的猪,在大汉时代,没有这样的可能,哪怕是韩嫣这种以男色娱人的男子,付出的也不仅仅是他的肉体。 云琅没有想到自从他来到大汉国,从来就没有遇到什么可以轻松完成的任务。 始皇陵的重任刚刚告一段落,就开始了另一段绝对不会让人愉快的跋涉。 如果说始皇陵这样的任务还算是正常,那么,现在开始的任务对他来说就是泰山压顶。 他勉强支撑了一阵子,就被这座泰山给生生压垮了。 天刚亮的时候云琅就醒过来了,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目前的生活,觉得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死掉的。 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与他毫无关系,这里的人或许在理论上与他有血缘关系,可是,那一丝血脉未免过于单薄了。 “亏大了啊……”云琅轻声对自己说。 孤独的躺在一个清爽的帐篷里,威风拂起了纱帐一觉,让他轻易地就看见了外面明媚的阳光。 一丛小草正在帐篷的外面茁壮成长,顶芽上还挂着一滴露珠,露珠晶莹剔透,光华流转。 云琅哀怨的看着那颗露珠,眼看着它逐渐变大,最终小草的顶芽不堪重负,一低头,那颗露珠就掉在了地上,然后就与潮湿的地面融为一体。 有一双大手出现在那个缺口处,用力的将纱帐压平,并放上一块石头。 纱帐隔绝了云琅的目光,云琅也闭上眼睛,他还想再睡一会。 清醒与昏睡其实就隔着一双眼皮,睁开眼就代表清醒,闭上眼睛,世界就变得混沌,都是看脑子的意愿而已。 霍去病将纱帐压好之后,就走了进来,见云琅依旧在昏睡,遂低声道:“四天了,我们要回家了,你继续睡,我给你弄了一个马车,铺的厚厚的,你睡醒了,也就到家了。” 云琅睁开眼睛,霍去病愣了一下,神色有些尴尬,云琅笑道:“睡醒了,能骑马回去,马车还是留给那些伤兵吧。” 霍去病看看云琅清澈的眼睛也跟着笑了,指指外面道:“我去看看曹襄他们准备好了没有。” 云琅捶着僵硬的腰肢下了床,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皱皱眉头,就战备再去洗洗,睡觉之前,虽然洗的很干净,可是血腥气依旧没有彻底的清除掉。 站在帐篷外面伸一个懒腰,就有军卒过来听候使唤,以前的时候,他们可没有这么殷勤。 听说云琅要洗澡,立刻就有一群军卒忙着去张罗,云琅自己面前已经多了一张桌子跟凳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 沉睡了四天,云琅的肚子早就瘪了,顾不上洗漱,就狼吞虎咽起来。 一张油饼下肚,再喝一口米粥,云琅满意的快要呻吟起来的时候,就看见刘陵从窑洞里走出来,朝着云琅盈盈一礼道:“刘陵谢过司马妙手活命之恩。” 云琅吞下嘴里的米粥道:“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我不介意多救一个人,不论他是谁。” 刘陵帮云琅重新装了一碗米粥放在他面前道:“仁者无心,受者感恩,世间的事情本不过如此。” 云琅瞅瞅自己碟子里的小块豆腐乳笑道:“听说豆腐是你父亲造出来的?” 刘陵顺势坐在云琅对面皱眉道:“说来也怪,豆腐确实是我父王门客所造,据我所知,秘方至今尚未泄露,长安三辅的豆腐却卖的红红火火,小女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云琅用大拇指骄傲的指指自己道:“是我造出来的,不但造出来了豆腐,也弄出来了豆腐干,豆腐皮,以及这种盐豆腐,佐食稀粥最是美味,翁主不妨尝尝。” 刘陵最让云琅欣赏的一点就是不做作,很自然地取过一个碗装稀粥,很自然地取过一个油饼咬了一口,也很自然地学着云琅的样子将豆腐乳抹在油饼上,然后一起吃,而后再喝一口粥。 她吃的很是享受。 如果不是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曾经用身体诱惑过云琅他们的话,云琅认为刘陵是一个很好的谈话人选。 “家父的门客仅仅是制造出了豆腐,而且味道很难让人接受,我曾经吃过几次,每一次都偷偷吐掉,父亲很生气,就会勒令我把自己餐盘里的豆腐全部吃掉,一块都不许剩下。” “呵呵,你有所不知,豆腐可是一个好东西,站在医家的角度来看豆腐,这东西可是可以媲美肉食的东西。 我大汉子民,没有机会吃到更多的肉食,因此,基本上都患有夜盲症,两只眼睛到了晚上,就什么都看不见,那些胡人不同,他们的食物大多是肉,奶,所以啊,他们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实际上,食肉的野兽在视力这一道上,都比食草的畜生好得多。 现在有了豆腐,于情于理我们就一定要多吃,吃豆腐要比吃豆子好的太多了,不但没有了胀气的后患,还把豆子变得更加美味。 就农桑一道来说,种过豆子的土地,来年再种糜子,麦子,小米,一般都会获得丰收。 很神奇吧?” 刘陵仰慕的瞅着云琅道:“您真是太博学了,相比之下,家父的那些门客应该全部剁碎了喂狗。” 云琅大度的摆摆手道:“不能因为我知道的多,你就高看我一眼,也不能因为你家的门客知道的少,就拿去剁碎了喂狗。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好像没有用处,那么,你一定要问问自己,把他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了没有。” 刘陵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掩着嘴巴对云琅道:“小女的身体还未痊愈,云郎若有什么心思,不妨等小女身子痊愈之后,再论不迟!” 说完话还妩媚的瞅了云琅一眼又道:“能否劳驾司马为小女查一下患处是否已经痊愈。” 云琅避开刘陵带钩子的目光,皱眉道:“想要痊愈,没有那么容易,我半个时辰后会查看你的伤势,然后再决定你是否能够承受得住长途跋涉之苦。“ 刘陵笑道:“小女恭候!” 看着刘陵慢慢的回到窑洞,曹襄的脑袋从云琅的肩膀后面探出来,同样瞅着远去的刘陵道:“就她这个样子,你应该能折腾死她吧?” “什么意思?”云琅对曹襄的话非常的不解。 曹襄揉揉鼻子道:“你洗完澡之后就发狂了,大喊着要把刘陵那个啥死,我们拖都拖不住啊,去病还要我们两个去把刘陵的侍女抓住,好方便你行事,如果不是看刘陵伤的太重,兄弟们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云琅痛苦的闭上眼睛,呻吟出声:“我还干了什么?” “脱光衣服在军营里遛鸟算不算?” “还有呢?”云琅咬着牙齿问道。 “有啊,唱歌啊,还不错,什么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还有什么天黑亲个够之类的,话语直白,意思明显,哥哥我听得热血沸腾啊,就是你后来不唱了。” 云琅的手开始发抖……颤声问道:“还有什么?” 曹襄学云琅的样子耸耸肩膀道:“没了,然后你就睡得跟猪一样,一连睡了快四天,我跟去病每隔一个时辰就要去探探你的鼻息,看你死掉了没有。 哪怕你发疯,也比你死死的沉睡好他娘的一万倍啊。” 第三十章卧虎地的悲伤 第三十章卧虎地的悲伤 对于霍去病,曹襄两人对他的友情,云琅从不怀疑,至少从这一次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来,云琅在他们的心中要比,一个翁主高的太多了。 想想刘陵刚才表露出来的魅惑之意,云琅总算是弄明白了到底是为了什么。 既然刘陵已经知道自己发狂的时候说的那些话,有那种心思也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麻烦的是等一会怎么去给刘陵检查伤口,再没有说这些话之前,云琅哪怕是面对赤裸的刘陵也能做到心中无愧。 现在形势变了,云琅知道自己曾经胡言乱语过什么,这时候再去掀掉刘陵的衣衫检查伤口,就变成了很严重的猥亵。 都说医者父母心,云琅觉得自己严重亵渎了这句名言。 从这件事情上也能看出来,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不论是好坏其实都是一个自我欺骗的过程,只要把埋藏在心底里的肮脏心思不暴露出来就是君子,一旦暴露出来了,君子立刻就变成了无耻小人。 君子与无耻小人之间是存在转换关系的,而真实就是促成转换关系的变量。 云琅想了一会,就重新走进了刘陵居住的窑洞,很多人亲眼看着云琅走进去了,他们的每一个人都带着一种说不出含义的诡异笑容,哪怕是那些生死两难的伤兵们也是如此。 这一幕云琅看见了,他只能叹息自己当初大喊大叫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让全军营的人都听见了。 云琅进去了,刘陵的侍女就出来了,她们的眼角全是春意,并且笑的嘻嘻哈哈的。 刘陵趴在床上,全身上下就只有一袭纱衣,如果不是腰肋处绑着麻布,这具身体还是很有看头的。 云琅的目光非常的清澈,既没有往刘陵身体重要不为去看,两只手除过触碰伤口之外,也没有多余的动作,这是一场很正常的医生检查。 “不错,不错,你的身体非常的健壮,没想到仅仅过了六天,你的伤口就结疤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啊,没有炎症,堪称奇迹,恭喜你,你活下来了。” 云琅一边在准备好的铜盆里洗手,笑着对刘陵道。 “你不妨看仔细一些,我的胸口有些发闷,腰肢也很僵硬,是不是还有什么内伤。” 刘陵非常的失望,他对这个俊俏的少年人很是喜欢,总觉得他与大汉国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 云琅转过脸去笑道:“那是你趴的时间太长了导致的胸闷,伤口上的疤再有十天就会脱落,还是不敢沾水,伤口上挖掉的腐肉太多,以后难免会留下很大的疤痕,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刘陵嫣然一笑,既然云琅对她的身体没有别的心思,她自然也是要顾及脸面的,扯过一条毯子盖在身上道:“能活下来已经是侥幸了,如何能顾及其他。” 云琅叹口气低声道:“前几日在下因为医治了太多的伤兵,损了心脉,胡言乱语了几句,冒犯了翁主,还请翁主看在我神智错乱的缘由上饶恕言语冒犯之罪。” 刘陵嗤的笑了一声:“你们男子总是这样,对女色的追求没有止境,如此这般也就罢了,偏偏很多时候心里想的与表面上说的完全不同,真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是这样。” 云琅干笑一声:“人还是多一点顾忌比较好,如果事事由心,就很难被称之为人。 就因为我们知道克制自己的欲望,这才将我们从野兽中分离出来,是好事,不能指责。” 刘陵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琅道:“这样为自己污秽心思做解脱倒是很巧妙。” 云琅跟着笑道:“我本就是一个俗人,没有翁主想的那么君子,既然翁主伤势大好,云琅就此别过,待回到长安之后再会。” 刘陵玩味了一下云琅的话,看着他道:“你真的希望我去长安见你?” 云琅叹口气无奈的道:“好吧,我承认,刚才说的确实是一句客套话,你父王与陛下如今势成水火,两不相融,我这时候与你相交,确实会有很多麻烦。” “雷被逃遁不知所踪,所以,这一次比斗,是陛下赢了,城阳王的盐山,我父王的铜矿,小梁王的牧场,全部归陛下了。 不仅仅如此,齐地的琅琊郡,淮南的豫章郡,梁王的大好梁园也一同归属陛下。 经此一战,我父王苦心经营的淮南国少了一半之地,再也无力与陛下争执些什么。 这样也好,陛下对三国也少了猜忌,大家都能安生的过几年日子。” 云琅不想听这些话,偏偏这些话自己钻进了云琅的耳朵,想想也是,唯有如此大的利益,才能让皇帝出动这么多的精锐来自相残杀。 如果仅仅是为了一点名声与宝物,以刘彻的性子,还不至于如此昏聩。 云琅哈哈一笑拱手道:“既然如此,你我就两厢安好,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刘陵大笑道:“没有相濡以沫,何以相忘于江湖?云郎保重,我们终有再见之日。” 云琅摇着头走出窑洞,不仅仅是侍女,就连那些一脸期盼的军卒们也纷纷摇头,他进去的时间太短了,很是让人失望。 “你也算是大病一场,表现不好也许在情理之中,回头我派人找些好东西,大补一顿一定能还你赫赫雄风。” 曹襄的狗嘴里从来就吐不出什么好话,倒是霍去病皱眉道:“怎么办啊,苏凉三天前就回京了,只带走了不到两百个能骑马的人,他把剩下的人全丢给我们,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大事,能丢下自己受伤的袍泽自己走了。” 云琅看看军营中满地的伤兵叹口气道:“回去领功了,这一战人家的功勋大的没边了,等于为陛下拿下了豫章郡,琅琊郡,以及梁园,更有盐山,铜矿跟牧场,不快一点把胜利的消息禀报正在京城等候消息的陛下跟三个国王,他如何肯甘心? 什么功劳能简在帝心?这次就是,我看啊,我们也不要急着回长安了,现在带着一群伤兵回去,只会给陛下添堵,等这些人的伤势好点了,再慢慢回去,陛下拿到了赌注,说不定就会想起这些人的功劳。” 霍去病摇头道:“必须回去,中军府给我们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无令携甲士在外最同谋反,这是禁忌破不得。” 李敢瞅着云琅道:“如果不是为了等你醒来,我们早就拔营回长安了,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军令一下,无人敢违抗。” 事已至此,云琅也没办法,李敢说的没错,大汉军规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情好讲,触犯了军规,就是触犯了军规,军司马就会按照军规处置,没听说有谁触犯军规之后还能平安无事。 最先走的却是刘陵,她在侍女跟护卫的簇拥下坐着马车离开了卧虎地,走的非常干脆,经过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个小团体的时候掀开马车帘子嫣然一笑就飘然远去,非常的干脆。 云琅他们想走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满营的伤兵,动作激烈一点就会死掉好几个。 这些人都是云狼费尽力气救回来的,他哪里肯让这些人轻易地死掉,腾出所有的马车给了伤兵,即便如此,马车也装不下所有的伤兵,好在军营中战马甚多,每两匹战马拖着一个爬犁,总算是安置好了所有的伤兵。 至于营地里堆积如山的物资,只能由骑都尉自己来处理了,所有的军卒马背上驮满了物资,剩余的物资就由军卒背负,负责带兵的霍去病,李敢同样背负着沉重的物资,在一声令下之后,缓缓离开了卧虎地。 大军离开了,军寨却不能留下来,否则容易招来强人占山为王,一把大火在军队离开之后在三座军寨燃起。 云琅不想回头看大火,他不知道卧虎地以后还能不能安静下来,至少,卧虎地里的那些坟茔非常的安静…… 第三十一章一半惊喜 第三十一章一半惊喜 霍去病一路上很沉默,背上背着巨大的行囊低头赶路,乌骓马身上更是挂着两个更大的行囊,静静地跟在他身边。 李敢走在最前面,他就走在最后面,曹襄骑着马在中间来回奔走,而云琅,则需要走在马车队伍里,照料那些伤势沉重的伤兵。 走了二十里地,云琅就要求休息,不是他坚持不住,而是有两个伤兵已经昏迷过去了。 霍去病木然的下令全军休息一柱香的功夫,云琅就快速的让人把那两个昏迷的军卒从马车上抬下来,放在阴凉处,用冰凉的泉水为他们降温。 他们的伤口有液体渗出,云琅烦躁的摇摇头,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现在天气炎热不说,马车胡乱摇晃,很容易摩擦到他们的伤口,这种状况下,很多伤病熬不到长安就会没命。 他一再的向霍去病要求就地扎营,哪怕能停两天,这些伤兵们的成活率也会高出很大一截。 “军令不可违抗!”霍去病总是这样冷冰冰的说。 “我们呈递上去申诉文书,没有回应,就只好继续回京,不管有什么理由不能按时出现在骑都尉在上林苑的军营里,就有大祸临头。” 曹襄有些为难,骑都尉军中对外联络的事情都是他在负责,这时候想要一点晚归的便利,他都做不到。 霍去病喝口水道:“不怪阿襄,据我所知,陛下已经下了严令,要长安三辅的所有驻军必须在五月十八日前各归营地,此事不得迁延。 中军府对此也没有办法,陛下有令在前,不管什么状况都不能违背陛下的皇命。” “你们走,我带着伤兵慢慢走行不行?” “不成,伤兵也是军卒!”霍去病一口回绝云琅的要求之后,就把头盔扣在头上,背起自己的大包裹,继续前进。 两个伤势在脑袋上的伤兵,把那个伤口崩开的伤兵,放在他们的肚皮上,并且用手牢牢的抓着他,不让他移动,如此,才能让那个伤兵感觉舒坦一些。 坐在爬犁上的感受并不好,战马走动,爬犁划过土地扬起的灰尘很自然地落在他们身上,不大工夫,他们一个个就成了土人。 走出卧虎地,道路上的行人就多了起来,面对骑都尉这样一支伤兵满营的军队,他们很自然地躲的远远的。 这样的军队戾气很重,天知道会不会把怒火发泄在他们身上。 路上的行人商贾没有叨扰骑都尉的意思,骑都尉也没有欺负那些行人商贾的意思,只是默默地行军。 ”这个人的伤口不应该这样包扎,应该把伤口袒露出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忽然闯进了云琅的耳朵。 他木然的抬起头,发现在他乘坐的爬犁边上,有一个骑着驴子的驴子女子正在对他说话。 女子的年龄应该不大,戴着锥帽,一层质地不好的薄纱完全遮住了她的容颜,不过,从她露在外面的那双小手就能看出,这应该是一个少女。 在她身边还跟着两个步行的键仆。 那个被指责的伤兵怒道:“妇人家懂得什么,走开!” 云琅瞅瞅那个伤兵肩膀上的麻布道:“刘二,人家说的没错,你肩膀上的伤口也开始渗液了,这说明包裹伤口的麻布磨损了伤口,卸掉吧。” 刘二见云琅也这么说,就小心地在旁人的帮助下解开麻布,云琅看了一下,发现覆盖伤口的药膏已经散开了,被针线缝住的伤口有了红肿的迹象,云琅插在伤口上的芦苇管子,正在往下流淌淡黄色的体液。 “这位将军的伤口已经有了溃烂的征兆,应该静养才好,将军何不下令停止行军?” 刘二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女子淡淡的道:“军令不敢违。” 女子掀开锥帽露出半张面颊,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刘二的伤口道:”为你治伤的人真是好本事,居然用丝线缝住了伤口,这样能加速伤口愈合,只是,你伤口上裹着的伤药,实在是太差了。 如果用我家的行军水清洗伤口,再用三花散外敷,就能止住伤口溃烂。” 云琅皱皱眉头,探出手道:“拿来!” 女子怵然一惊,立刻勒住驴子停止前进,她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两个键仆连忙抓着驴子的笼头就打算带着女子落荒而逃。 这个女人很有见识,云琅治疗伤口的本事自然是不差的,至于药材,他真的是一窍不通,那四个屠夫一样的军中大夫弄出来的药膏能好到那里去。 既然发现了有用的人,坐困愁城的云琅,如何会放过。 一声令下,立刻就有护卫军卒冲上来,将女子抢过来,丢在云琅乘坐的爬犁上,至于两个键仆,已经被护卫们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即便如此,他们还大声地嘶叫着,努力的挣扎着想要来拯救自己的女主人。 “一起带走!”云琅轻声吩咐之后,就对惊恐不安的女子道:“行军水,三花散在哪?” 女子不敢看云琅满是灰尘的脸,颤抖着从袖子里取出两个小小的陶瓶递给了云琅。 云琅打开其中一个写着行军水的陶瓶放在鼻子跟前嗅嗅,然后倒出来一点在手上看着紫色的药水,疑惑的看着那个女子道:“你从哪来的?” “右扶风,你不要乱来,我耶耶是右扶风医博士,跟屯驻右扶风的大将军乃是挚交。” “从那一年过来的?” “建元元年,随耶耶从姑苏来的长安。” “见过汽车吗?” “汽车?没有!” 云琅听这个女子这样说,眼中满是失望之色,手里有紫药水的人却没有看到过汽车,真是太遗憾了。 他忽然想到另外一种可能急忙问道:“你耶耶何在?” 女子愣了一下,过了片刻才道:“耶耶在李沮将军府上做客。“ ”骗子!”云琅莫名其妙的愤怒起来,李沮这人他还是知道的,三年前,这家伙就已经去了代国当国相去了,这个在女子信口胡柴。 爬犁上并没有多少空余位置,女子见云琅面容狰狞,不由得连连后退,最后一下居然将手撑到了地上,哎哟叫了一声,就从爬犁上掉下去了。 云琅眼疾手快,趁着这个女子还没被后面的战马踩到,一把又将她拖回来了。 女子的锥帽滚落在地上,长发披散了下来,一双大眼睛如同惊恐地小鹿一般看着云琅。 云琅没来由的心头一软,将女子放在爬犁上,将举在手上的陶瓶放在女子面前道:“能告诉我怎么造出来的吗?我试验过,没有成功。” 女子向后缩缩,靠在低头装鸵鸟的刘二身边道:“我把秘方告诉你,能放我走吗?” 云琅摇摇头道:“我不会伤害你,只是想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你也看见了,这里全是伤兵,紫药水对阻止伤口溃烂有奇效,我想救这些人,请告诉我制作方法,我不惜以千金相求。” 说着话,他就从口袋里抓住一大把珠子放在女子的面前,然后就直勾勾的瞅着这个女子。 “龙胆草……” “那是制作紫色颜料的东西!”云琅不由得再一次提高了嗓门。 “可是这东西能快速的让伤口干燥,结痂……不过,大多时候能管用,有些时候不管用,即便是用了行军水,伤口也会化脓,在硬痂之下。” 云琅叹息一声道:“紫药水只能在伤口还没有溃烂的时候使用,如果伤口已经溃烂,就必须先要清洗伤口,剥除损坏的皮肉之后再使用。” 听女子说完话,一切也就了然了。 这个女子的家人无意中发现了被人当做染料的龙胆草能有收缩伤口的功效,这才当做不传之秘。 如果从后世知晓了紫药水的秘密,他们就不可能不知道紫药水不能用于已经溃烂的伤口。 还以为自己这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没想到,仅仅是欢喜了一半。 第三十二章 素质?苏稚! 第三十二章素质?苏稚! 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如果愚蠢一些,至少能能多幻想一下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同类的幸福感。 欢喜的心情消失之后,这个女子也就没有先前看起来那么美丽了。 也是,一个女子的美丽与否跟男子心中的爱意与欢喜度有关,如果爱意多如潮水,即便是长相平平,在男子心中她也是光彩夺目的。 如果没有爱意,剩下的不过是一具可以让那个人荷尔蒙高升的物件。 “你弄掉了我的锥帽……”云琅对面的女子哭泣了起来。 烦躁的刘二扭头瞅着已经被后面的战马踏成一团的锥帽怒道:“你要怎的?你手里的珠子能买一万顶锥帽。” 云琅变戏法一般的从袖子里抽出好大一块丝巾,放在那个女子手里道:“暂时用它绑在脸上。到了前面的镇子再去换掉。” 神志回来了,他就觉得自己刚才做的很过分,有强抢民女之嫌。 “你还抢了我家的秘方……”女子哭的更加伤心。 “我用珠子跟你换的。”云琅指指被女子死死攥在手里的珠子道。 “我不想换,还准备用秘方在阳陵邑开医馆。” “你一个女子开医馆?你刚才还说你是去投靠亲友的,还说你耶耶在李沮府上。” “女子怎么就不能开医馆了?” 云琅瞥了女子一眼,很会避重就轻嘛。 “既然你要开医馆,这里就有无数的伤患,你要是把他们都治好了,你在阳陵邑的医馆将来一定会名声大噪,生意兴隆的。” “我本来就是要救人,你们不顾他们的死活,强行赶路,我身为医者,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听到女子这样说,云琅不由得认真打量一下这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子,轻声道:“是我鲁莽了,不如,你现在就开始给他们治伤,我们会另外付给你诊金。” 女子擦干了眼泪问道:“不能停下来吗?” 云琅忧郁的摇摇头:“不成,我们身负军令,时间太紧,不容我们就地修整。” “我的药包在从人身上。” 云琅示意护卫们放开那两个键仆,见女子轻盈的跳下爬犁,匆匆的自驴背上取下一个包裹,然后快走几步又跳上了爬犁。 她很想给刘二的伤口上涂抹行军水,见云琅摇头,就低下头想想,就用云琅手里的另外一个瓶子里的三花散,覆盖在刘二的伤口上。 白色的粉末覆盖住刘二的伤口之后,云琅就叹息一声道:“石灰这东西腐蚀性太强,里面即便是有药物,对伤口也有很大的伤害,虽然这样能保证刘二活下来,将来他的身上,会留下一个难看的瘢痕。” 女子白了云琅一眼道:“你又偷我家的秘方。” 云琅笑道:“生石灰里面添加薄荷,这种治病的法子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一个热,一个凉,你在玩冰火两重天吗?” 云琅说的龌龊,无奈他的黄色笑话没人能听得懂,刘二更是一脸享受的对云琅道:“开始很疼,不过很快就冰凉一片了。” 女子也有些得意,扬扬手里的药瓶道:“这里面的药材很多,可不仅仅只有你说的那两种,而且,你说的还不对。” 刚才云琅还觉得这个女子很聪慧,现在他又觉得这个女人是一个傻子。 一个五岁的孩子手里抱着一个金元宝走在强盗窝里就是她现在的行为的写照, 大汉军队无疑是强悍的,但是,对于大汉百姓来说,大汉军队也是可怕的,军队里的高官,平日里抢一两个民女,对这位高官来说不是什么污点。 比如云琅刚才的行为,就被所有伤兵看在眼中,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拦,反而趴在马车上,爬犁上饶有趣味的看着自家军司马发威。 苏稚的手在衣袖下微微的颤抖着,只有在出手给伤兵治伤的时候才变得稳定。 她很想利用自家的好药材稳住这个可恶的军官心神,免得他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 她的手似乎有魔力,只要经过她的手治疗过的军卒,慢慢的恢复了安静,呻吟声,惨叫声慢慢的平息。 或许是灰尘,或许是汗水,也或许是刻意,总之,每从马车,或者爬犁上跳上,跳下一次,她的脸上就会多一块灰尘,等她跟云琅跑遍了马车跟爬犁,一个满脸灰尘,一身尘土的脏丫头就完美的出现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无法与刚才那个明人的小姑娘有任何的关联性。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霍去病依旧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打算,只是行军速度不免慢了下来。 苏稚不止一次的表示要离开,都被云琅给拒绝了,瞅着那双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云琅却把一张油饼递给了她。 “上了贼船,就不要想着下去,在大汉国,好大夫太难找了,既然碰见一个,就要往死里使唤,这是军中的传统。 不过啊,你放心,没人伤害你,你也就没必要再往脸上涂抹尘土了,厮杀汉们如果真的对你有兴趣,就算是把自己丢粪坑里也难逃厄运,就你刚才那一番施药问诊的做法,这里的伤兵也不会允许有人伤害你。 既然是要在阳陵邑开医馆的,少了病人怎么成,这些人都会成为你的主顾,多照看些没坏处。” “你不讲理!”苏稚大眼睛里的泪水终于滑落,很快就在她脏兮兮的脸蛋上冲出两道白皙的泪痕来。 云琅咬一口油饼笑道:“亏你还是医家,怎么一点上进心都没有啊?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这些人的伤口为什么会被缝上?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那些伤势沉重的人,为什么还能继续活下来? 更何况,这里有如此多的伤病,你一旦参与了这么多人的医治过程,是不是就能极大的提高你的医术? 还有,我会允许你脸上沾满灰尘,却绝对不允许你的手上有半点污垢?为什么一定要求你在触碰伤兵伤口的时候先洗手?而且治疗一个人,就清洗一次? 这么多关于医术上的疑问,也不能让你忘记恐惧吗?” 苏稚擦一把泪水,哽咽着道:“我一个女子身处军营,总是多有不便。” 云琅微微一笑,又把一壶茶水推给苏稚:“既然知道不妥,见到我们就该跑远,还故意凑过来,难道不是在打这些伤兵的主意吗? 我让你得偿所愿,还付给了你丰厚的诊金,你要记得感谢我,不要总是躲着我,我又不吃人。” 眼见这个军官没有放人离开的意思,苏稚就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上的奇怪吃食,从上午到傍晚,不断地在马车,爬犁上跳上跳下,她即便年轻,也感到非常饥饿跟疲惫了。 奇怪的吃食出人预料的好吃,茶壶里的饮料也出人预料的好喝,这是苏稚第一次吃油饼喝茶水,她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两样东西了。 “对了,还没有告诉你我是谁,我是骑都尉军司马云琅……”云琅说完之后就瞅着苏稚。 苏稚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琅,手已经按在茶壶上了。 云琅无奈的道:“一般情况下,我自我介绍之后,你是不是也应该把你的名字告诉我?你耶耶难道就没教过你礼仪吗?” “苏稚!” “素质?我很有素质……不对,你叫苏稚是吧?呵呵呵,素质这两个字现在还不能出现。” 苏稚介绍过自己之后,就不再说话,低着头继续吃油饼喝茶水,看的出来,她真的很疲惫了。 云琅一脚把刘二踹下爬犁,这家伙打呼噜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刘二从爬犁上滚落,想要发怒,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抽抽鼻子,找了一个人少的爬犁跳上去,继续睡觉。 刘二不在爬犁上,苏稚显得非常惊慌,正准备也跳下爬犁,就看见云琅自己跳下爬犁,还把两张毯子丢上爬犁。 “今夜可能要继续行军,好好休息,明日里还有更多的活等我们干呢。” 第三十四章 骗人精 第三十三章骗人精 行军水对于干燥伤口非常的有效果,这个云琅比较相信,石灰加上不知名的药草对于阻止伤口发炎似乎也很有效果,这一点云琅依旧心存疑虑。 问那些伤兵,他们的反应是一致良好。 为了戳穿他们的谎言,云琅用军中常用的草木灰来代替三花散给伤兵们裹伤,再问他们,他们依旧欢喜的说,女神医的药膏非常的有效果,他们已经感觉好多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美丽少女,一脸认真的帮那些傻啦吧唧的大兵们裹伤,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别说只是往伤口上放石灰,就算是放毒药他们也会觉得美女是在帮他们。 奇怪就奇怪在这,路上走了两天,那些伤兵们的伤势确实是在向好的方面转换。 这就颠覆了云琅对医药学的一贯认知……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祸害! 如果说两天前,云琅如果想要祸害这个妖精,骑都尉里的所有军卒都会嘻嘻哈哈的看热闹。 现在,云琅如果敢玷污这个妖精,那些把这个妖精视为救命恩人的傻大兵们会把云琅活活的吞掉。 云琅觉得自己才是这些混蛋的救命恩人…… 军中的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半斤,苏稚一次能吃三个,她的嘴巴很小,可是那张小小的嘴巴一点点的撕咬硕大的肉包子,比起狼吞虎咽的壮汉,吃的一点都不慢。 她还喜欢喝奶……春日里,军中的马奶供应充分,自从发现这东西之后,就没见过她喝水。 马奶一点都不好喝,苏稚却一点都不介意马奶里的腥膻味道,如同一个匈奴婆子。 云琅自然也有马奶喝,不过,他喝的一般都是酸马奶,有时候还会给里面加一点糖。 自从苏稚发现云琅的马奶比较好喝之后,她就果断的放弃了她的新鲜马奶,改喝云琅的。 “这样的女子好养活……”曹襄远远的看着躲在树下吃东西喝酸马奶的苏稚小声对云琅道。 “这是一个好女子,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应该能快活一生,福寿双全!” 这是老兵刘二的原话。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想让我舅母出面,招揽她为我门下的门客,你以为如何?” 霍去病瞅着忙碌不停的苏稚对云琅小声道。 “她是我抢回来的!” 云琅说的很干脆,事实上他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这种待遇一般都是属于他的,现在,这个女人才来了军中两天半,也就有了这样的待遇。 不过,很难对这个女子生气,每当云琅怒火高涨,准备找这个肆意胡为的女子算账的时候,被她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无辜的瞅着,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她是在真诚的祸害人……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大汉人其实不需要好医生,他们只需要尽心尽责的庸医,只要心灵上得到了满足,这些顽强的如同野草一般的人就能活的很好。 想想也是,一千八百年后,人们对细菌才有了一个简单的认知,两千年后,医药学才进入了一个有据可循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西方的巫医治疗病患的唯一手段就是放血……感冒发烧放血,肠胃不好放血……云琅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导致西方人口少的一个诱因。 大汉国的医学也好不到那里去,不论是《黄帝内经》抑或是别的医学著作,比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云琅统统把这些归类于哲学著作,而非医学著作。 这个时代的医学其实就是一个经验学,大夫某一次不小心治好了一个病人,然后,再遇到这样的病症,他就会沿用上一次的治疗手段,治好了皆大欢喜,治不好……算你倒霉。 苏稚的耶耶应该是一位比较出名的经验学医生,苏稚学会了耶耶的所有手段,再加上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以让那些快死的伤兵情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为苏稚继续增加经验。 这个时代的医生,需要好胆量,也需要一颗大心脏,很明显,苏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回到水汽充沛的上林苑之后,苏稚依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在军中过的非常快活,这里的每一个人,上自校尉霍去病,下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兵卒,每一个人对她都非常的好,加上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好,让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不但能赚到钱,还能过的很好的集体。 云琅对她自然是不好的,苏稚也只头疼云琅这个军司马一人,她不喜欢云琅这个异类,这个聪明人总是能够揭穿她的谎言,总是让她非常的难堪。 “你耶耶应该不在李沮府上吧?” “在呢!” “胡说,李沮就任代国相已经三年了,全家都去了代国,在长安哪里还有府邸?” “那就在别人家。”苏稚的声音小了下去。 “谁家?” “不知道!” “我很奇怪,你用什么法子让那两个游侠儿,心甘情愿的护送你去阳陵邑,而且,还对你忠心耿耿?” “我对他们很好,他们自然会对我好啊!” 苏稚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云琅愣住了,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法子反驳,毕竟,以心换心,以好意博取好意,这是正确的,似乎没有什么错误,至少,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 那两个游侠儿为了拯救落入云琅魔爪的苏稚,连绑架人质交换苏稚的法子都用过了,虽然没有成功,还被护卫们殴打的很惨,他们依旧矢志不渝。 如果不是苏稚劝说,那两个混蛋已经开始谋划执行火烧大军草料引起混乱之后,再救援苏稚离开火坑的行动了。 也就是说,这两个游侠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苏稚的性命看的比他们的性命重要。 这样的关系就不能用蛊惑两个字能解释得了的。 “罔替岸大哥跟申谷大哥都是非常讲信义的好汉子,我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他们就答应送我到阳陵邑,小女非常的感激!” 云琅点点头,大汉人的承诺要比后世人的承诺有信义的太多,这一点云琅还是相信的。 毕竟,在律法不完整的时代里,大家想要混的好一些,就必须用道德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 “话说回来了,你的家人呢?看你的样子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的,不像是一个满世界流浪的人。” 苏稚双手抱着膝盖,瞅着远处的骊山悠悠的道:“没骗你,有一天,我醒来之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在家等了半个月,他们依旧没有回来,然后我就想起耶耶曾经说过,他想去阳陵邑拜会李沮将军,我就从右扶风启程去阳陵邑,去找他们,顺便问一下我耶耶,他们为何会把我一个人丢在右扶风。” 云琅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苏稚讲述的情形非常的诡异,也非常的不合常理。 “你家中几口人呢?” 苏稚也皱起了眉头,呐呐的道:“七口人!” 云琅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居高临下的对苏稚道:“骗子!” 苏稚抬头看着云琅道:“你的心是铁石做的。” 云琅怒道:“即便是扯谎,你也持之以恒好不好,不能对我说一个样子,又对别人说一个样子,这样很容易露除马脚啊。” “可是他们喜欢听啊,尤其是曹襄,他很喜欢我说的游侠故事,你这人总是神神怪怪的,我就说一个诡异的故事给你听,你还来怪我! 对了,霍校尉要我带着重伤的人去你家住,顺便帮他们看病,你家在哪?” 云琅僵在那里,过了片刻努力的将火气压下去,指着不远处的云家庄子道:“那里就是我家,你确实不适合住在军营里,我害怕时间长了,你会把这支军队给祸害掉。” 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这就是我当初不愿意让你进入羽林军的原因所在,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对别人也有了这种看法,算是不错了,看样子,这两年你长进很大。” 霍去病从嘴里抽出一截猪肋骨,至于上面的肉已经被他漱口一样的给吃掉了。 云琅当然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阻拦他进羽林军的,为此,不惜口出恶言,如果当初云琅有一丝怀疑霍去病用心的话,两人的友情在那个时候就该戛然而止。 “我当年只是想弄一个云氏庄园罢了,没想着认真去当兵,我如果认真起来了,一般人赶不上。” 霍去病笑道:“你唯一一次认真做的事,就是这次救治伤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认真做一件事,知道不,你给一百四十七个伤兵治疗了伤患,至少让百十个必死的伤兵活下来了。 我的兄弟,你以后能不能一直这么认真的做事情?如果你一直这样,咱们骑都尉的战力至少能再提升三成。 一旦我们的大军练成,我们就能在万里胡地横冲直闯,建立我们自己的不朽功业,你觉得如何?” 云琅沉重的点点头,努力的让自己的目光盯在霍去病没有修整的鼻毛上,霍去病的名将潜质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忽悠别认为大军效死力,也是名将的特点之一。 他觉得自己这些天很倒霉,碰到的不是骗子就是蛊惑者,还都是很真诚的那种。 “中军府怎么说?三百多伤患怎么处理,其中六十二名属国军伤患怎么处理?有没有章程?” 云琅强行扭转了话题。 霍去病失望的摇摇头道:“我在跟你说正事,你总是不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我跟你说的就是正事,没有比处理伤兵,清算两军装备对我们骑都尉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别忘了,我们这一次之所以会去倒霉的卧虎地,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激发我真性情,而是为了获得战马,铁铠,你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马,铁铠这些东西我们一定会有的,只是早拥有跟晚拥有的问题,激发你的野性比那些东西重要的太多了。” 云琅诧异的道:“我有点理智难道不好吗?” “但凡成大事的人都是疯子,你处处小心,处处计较,是没法子干大事的,我舅舅说过,算计小利益的人,往往会丢掉大利益。” “你舅舅说的不对,我们可以积少成多,更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用兵不仅仅是冒险……” “不对,我舅舅刚刚奇兵攻击了白羊王跟楼烦王,一举拿下了河套之地,斩首六千,缴获牛羊百万,一战之下,河东,朔方两郡转危为安,雁门的公孙敖也在苦苦支撑了三月之后站稳了脚跟。 你看看,别人辛苦一辈子培植跟脚,比不上我舅舅一战功成,你这人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 以后一定要改!” 云琅重重的用双手揉着面孔,这种话音未落就被人家用事实打脸的感觉非常不好。 卫青大胜,征服白羊王,楼烦王于河套之地,如果仅仅是打赢了匈奴也就罢了,偏偏这一次他还抢到了上百万的牛羊,战马,这就难能可贵了。 一下子就把刘彻穷兵黩武的名头给去掉了,毕竟,大汉国这次战争的收获,远比付出的要大得多。 以前骑都尉之所以没有战马,是因为中军府没有战马可以发下来,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喂养战马,估计要多少,中军府都会给你发下来。 霍去病终于可以训斥云琅一次,见他无话可说,就得意的背着手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能把云琅说的无言以对,是他很久以来的梦想。 卫青此次千里大挪移,从右北平一路转换到了河东,河套之地,是真正的奇兵突出。 不仅仅出乎了杭爱山匈奴王的预料之外,也出乎刚刚攻击了大汉国腹地的左谷蠡王的预料,至于,白羊王,楼烦王这两位河套的地主,更是一战就被卫青彻底打残, 对于匈奴人来说,重要的不是人,他们认为,匈奴战士会源源不断的从沙漠戈壁中被匈奴人的昆仑神制造出来。 唯有牛羊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才是大地的恩赐。 没了牛羊,就没有敬献给昆仑神的祭品,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会死亡,昆仑神也就不会继续制造多多的匈奴战士,这才是匈奴最害怕的事情。 难怪皇帝会对卧虎地发生的事情不怎么在乎,只要能赢,就是大功一件,至于损失了人马这件事,是预料之内的事情,苏凉孤身回京,不但没有被五马分尸,反而进爵关内侯。 长安三辅的官民,喜气洋洋,都在庆贺国朝第一次对匈奴作战取得的辉煌战绩。 所有人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这样的战事再来两次,就能彻底的打垮不可一世的匈奴人。 这也是卧虎地伤兵被人遗忘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军府要求骑都尉不惜一切代价快速回京,彻底平息卧虎地事件的根本原因。 被霍去病运回来的卧虎地伤兵,不论是北大营的,还是细柳营的,抑或是那些勋贵们的部曲,都被国朝上下,有意无意的给忘记了。 没有受伤的军卒被苏凉带走了,轻伤的也自己回到了大营,没有赏赐,也没有惩罚,就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卧虎地事件。 皇帝与城阳王,淮南王,小梁王在长安相处的其乐融融,兄友弟恭,孝悌有加。 他们一起拜谒祖宗,一起骑马在上林苑游春,一起在长安的建章宫里通宵达旦的宴饮。 骑都尉的军卒们回归了营地,长门宫卫们却接到了休假的命令,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开始整顿骑都尉,他不想要那些年龄偏大,且没有多少斗志的长门宫卫,而长门宫卫们也看到了骑都尉光明的未来,纷纷准备退役,好吧家中年轻的子侄送过来。 云琅回到家,就倒在柳树下的躺椅上不起来,准备死在上面,将近一个月的卧虎地之行,让他的心力憔悴。 分别了这么长的时间,老虎的心情也非常的不好,自从云琅回来之后,它就卧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肯去。 红袖,小虫也是如此,黏在云琅身边,宁愿无所事事的玩抓杏核,也不愿意离开院子。 云琅喝一口清茶,立刻就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点心被塞嘴里,刚刚出了一点虚汗,小虫立刻就会帮他扇扇子,把手垂下去,老虎立刻就会伸出舌头舔舐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很好。 “这才是耶耶要过的生活。”云琅如是说。 苏稚不知道在干什么,一柱香的功夫就从云琅的面前跑过四五趟,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看她的样子吗,似乎非常的愉快。 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不论是蚕房里的秋蚕,还是漫山遍野的鸡鸭鹅,哪怕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她也能趴在矮墙上看的津津有味。 她对云家有那么多的妇孺非常的不理解,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云琅这人喜欢欺负女子,所以才会在家里养这么多的妇人,直到她跟一些妇人深入的交谈之后才算是把云琅从色魔的印象中解脱出来。 云家对她来说是新奇的,每一样都是。一群妇人就能撑起一个诺大的家族,并且能够做到财源滚滚,每一个妇人都富足安康,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健康活泼,这似乎不是她认识的大汉国,确有实实在在的是大汉国。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说有笑的。 两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尤其灿烂,尽管被小虫连踢带骂的往外驱赶,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变化,反而会把一大束刚刚结苞的荷花放在门口。 小虫跟两个傻子纠缠不清,红袖却趁机拿走了荷苞,一本正经的往一个大肚瓶子里插。 那个可恶的家伙,懒懒的躺在一把奇怪的软榻上,一只赤裸的脚踩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肚皮上不断地踩踏。 老虎好像很享受,脑袋靠在一张烂毯子上,斑斓的毛皮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 两个美艳的妇人,一脸媚笑的跪坐在另外一张席子上,小心地照顾着红泥小火炉上的一柄铁壶,动作优美的如同舞蹈。 他身边的桌案上摆满了食物,苏稚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对那些堆积如山的糕饼,却闻所未闻。 尤其是堆积在糕饼堆最高处的那颗桃子模样的糕饼,仅仅看颜色跟形状,就似乎非常的好吃。 初夏并非是杏子成熟的季节,他的手跟前,却摆着一盘子黄澄澄的甜杏。 这该是树梢上最早成熟的那一批杏子。 苏稚看的清楚,这盘子甜杏是那些背着农具回来的少年人们贡献的,每人一两颗,洗的干干净净,最终摆成了那一道令人垂涎的果盘。 这不是最让苏稚惊讶的地方,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小虫,这个长相普通的厉害丫鬟,撵走了两个傻子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果盘里取出一枚杏子,然后靠坐在云琅的软榻上大嚼,杏子很软,汁水飞溅,一些甜糯的汁水顺着小虫的嘴角往下流,看的苏稚满嘴都是口水。 正在插花的红袖听见了苏稚吸溜口水的声音,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也去了云琅身边,用手帕兜了五六枚杏子,邀请苏稚一起吃。 “你拿来主人家的杏子,他不恼怒吗?”苏稚一连吃了两枚甜杏,解馋之后才问红袖。 红袖从小嘴里吐出一枚干干净净的杏核道:“生气?小郎从不会因为谁多吃了一口东西生气。” 苏稚又拿了一枚杏子塞嘴里,咕哝两下嘴巴,那枚杏子里多汁的果肉,就被她吸的干干净净。 学着红袖的样子从嘴里吐出杏核又道:“他会为什么事情生气啊?” “会因为我想娘亲总是哭生气,会因为小虫学不会写字生气,会因为刘婆又克扣了谁家的工钱生气,也会因为梁翁欺负了那几个可怜的商贾生气。” 苏稚拢拢头上的发髻,瞪大了眼睛道:“你把你家小郎说成圣人了。” 红袖有些不满的瞅了苏稚一眼道:“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跟孩子都会在两年前被饿死,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如何会昂着脑袋回娘家,没有小郎,我可能早就被人家欺负死了。 所以,在这个家里,小郎就是天,你既然也住在我们家,就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 这世上,没有比小郎更好的人了。” 苏稚见红袖生气了,连忙赔礼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家小郎这样的人,难免多嘴了一些,妹妹莫要生气。” 红袖笑了一下,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却也不愿意再理会苏稚,继续专心的插自己还没有插好的花。 头顶的太阳不断地往中天移动,地上的阴影也就不断地缩小,为了不被太阳曝晒,苏稚也只好不断地随着阴影移动。 当太阳走到当空的时候,她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只有云琅躺着的地方,才一直都有阴凉。 或许是靠的太近,老虎抬起头不满的嗷呜了一声,吓了苏稚一跳,不过,她看见云琅的手在老虎脑袋上拍一下,老虎就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躺在云琅脚下睡觉。 就在苏稚将将把手放在那颗桃子状的点心上,院子里的一口铜钟,被一个健硕的妇人敲的咣咣响。 苏稚的手一抖,那个桃子状的点心就从手上滑落了。 云琅的手一伸,就从半空接住了那个点心,随手塞给苏稚,无奈的道:“想吃就正大光明的过来拿,至于一点点的挪到我跟前再出手吗? 有人敲钟了,中午饭该好了,这时候吃点心,一会你还怎么吃饭。” 苏稚原本涨得通红的脸蛋,被云琅奚落之后,反倒变得正常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点心道:“我是被太阳逼过来的,不是偷偷摸摸过来的,更不是打你点心的主意才过来的。” 云琅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俯身拍拍老虎的脑袋道:“别睡了,该吃饭了。” 苏稚看着云琅跟老虎晃晃悠悠的走了,瞅瞅桌案上的点心高声道:“我能吃你的点心吗?” 云琅随意地摆摆手道:“随便吃,只是一会看到午饭不要后悔。” 苏稚嘀咕一声道:“糜子饭那有点心好吃。” 很快,苏稚就后悔了。 她打着饱嗝瞅着笸箩里堆积如山的黄澄澄的面条,盘子里碧绿的菜码,油汪汪的肉臊子深恨自己为何要吃那么多的点心。 这样的饭食,仅仅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一定非常好。 “我不吃鸡蛋……有臭味。”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子刚刚嚎出声,后脑勺就被他母亲揍了一巴掌,立刻就把哭声给打没了。 母亲一边恶狠狠的剥着鸡蛋皮,一边怒骂道:“以前吃鸡屎都没有,现在有鸡蛋可以吃,竟然还嫌弃,这就是不记得挨饿是个什么滋味。” 苏稚的脸皮不由自主的开始抽搐,鸡蛋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把鸡蛋当金贵食物。 小孩子是最贪吃的,居然嫌弃鸡蛋有味道不肯吃。 吃鸡蛋最多的自然是老虎,它吃鸡蛋是连壳一起吃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吃,而是在吞。 小虫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半盆子鸡蛋丢进了老虎嘴里,然后给老虎的饭盆里放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猪肉,就忙着去面条山那里去给自己拌凉面去了。 “少点面条,多放青菜,前些天在卧虎地尽吃面条了,一口菜都没吃着。” 云琅端着一个碗在喝一种裹着蛋花的青菜汤,汤喝完了,红袖也把一盘子面条端过来了,黄亮的面条配上碧绿的青菜,再舀上一勺子肉臊子跟酱醋水,不用品尝,只要看看颜色,闻闻蒜香,酸香,就知道这一盘子面条应该非常的好吃。 苏稚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 她总觉得云氏庄园是另外一个世界,现在,她彻底相信,这里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伤害,有的只是富足跟安康。 主人家跟仆妇一起从面条山上取面条吃,一起从一个汤锅里舀蛋花菜汤喝。 璇玑城里虽然在吃饭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然而,论到富足,幸福,璇玑城根本就无法与云氏相提并论。 公孙诡(梁孝王谋士,诡计多端,与羊胜合谋刺杀袁盎失败,被汉景帝追迫,无奈自杀)自杀前有书信回到璇玑城,言天下大乱就在十余年后,没想到自己出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十六章尝到甜头的阿娇 第三十六章尝到甜头的阿娇 苏稚在观察云琅的同时,云琅也在观察苏稚。 云琅就是凭空一跃,就突然出现在骊山的,所以,他对所有没名堂的人都非常的关心。 在确定苏稚不是跟自己同一个来路之后,他就想看看苏稚是如何来掩盖自己身份的。 什么医家之女,什么一觉睡醒,全家都不见了,什么李沮的好友。 这一切明显都是虚构出来的。 从长安到代国找李沮求证,一路上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云琅觉得苏稚能在长安停留的时间,估计也只有两个月。 超过了这个时间,对苏稚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不知为什么,一个男子满嘴胡柴很容易把自己弄成千夫所指,相反的,一个女子胡说八道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而且还是因为谎话引起来的同情。 男子一般很倒霉,为了女子而死会被认为是一种大丈夫有种的表现,如果让一个女子为男子而死,这就糟糕了,那个男子即便是活下来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污名恐怕是洗刷不掉了。 在云琅看来,苏稚应该不会是来要他命的人,只要她不是来杀人的,云琅就很想把苏稚的表演从头看到尾。 直到现在,苏稚表现的可圈可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最能激发男子保护欲望的年纪。 而她表现出来的有异于其余女子的大度,自信,爽朗,活泼更是让人从心底里对这个小姑娘产生好感。 饿了,就是饿了,拿起东西就吃,不做作,不伪饰在任何地方都表现的如同在自己家一般自在。 如果一个男子这样做会被撵出去,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这样做,就只会让人生出怜爱之心来,尤其当这个小姑娘还长的非常漂亮,怜爱之心就会加倍。 云琅现在没时间去关注这个奇怪的小姑娘,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阿娇邀请他吃饭。 阿娇请人吃饭一般是不管时间的,也不会理睬你是不是刚刚吃过,只要她发出了邀请,那个人就得来。 她处在万人中央的时候是这样霸道,身处冷宫的时候同样如此。 只是现在显得尤其霸道。 云琅穿过麻籽地来到长门宫的见到阿娇的时候,他就深深的叹了口气,别的女人都是越长越老,她不一样,竟然越长越年轻,可能是天天在温泉里游泳的缘故,温泉不但消耗掉了她身上多余的脂肪,水流还重新塑造了她的身体,让她显得更加年轻,身段也变得更加妖娆。 这就是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身的女人,天底下的好事全部都被她一个人占尽了。 云琅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个大口撕扯肥鸡的女人,为什么她的身材会如同魔鬼一般玲珑有致。 “低着头干什么。”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对云琅道。 “一月不见,您更加光彩照人了,小子还是少看几眼比较好,看多了,陛下可能会挖掉我的眼睛。” 云琅选择了老实回答。 “哈哈哈……”阿娇笑的豪迈异常,很奇怪,这种很男性化的动作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可能很不协调,放在阿娇身上就显得理所当然。 “我家的鸡鸭鹅也开始下蛋了,建章宫吃不了那么多的鸡蛋,你说怎么办?” 云琅笑道:“好办,从明天起,长门宫的鸡蛋直接供应建章宫就好,云氏的鸡蛋就在集市上售卖。” 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皱眉道:“这样一来你家卖鸡蛋的钱可就会少一半多。” 云琅幽怨的瞅着阿娇低声道:“无妨!” 阿娇听云琅这样说,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追问道:“说说,你就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这中间可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勾当不成?”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筒里,仰头看着天空,他似乎忘记了云氏每卖一次鸡蛋就要分给长门宫一半钱财的事情,他更加忘记了云氏每卖掉一批鸡蛋,还要分给商贾一分的事实。 再加上云氏每个月都要孝敬那些贪婪的小黄门不菲的金银,卖给皇家的鸡蛋,看似卖了高价,整体算下来,还真的不如放在集市上售卖。 反正,在大汉国,鸡蛋与金银一样都是硬通货,还不至于出现买不掉最终坏掉的场面。 “云氏小门小户的,跟皇室做生意,总觉得脖子上凉飕飕的,家里的人口简单,少卖几个钱不妨事。” 阿娇烦恼的有些幸福,将身体靠在软塌上懒懒的道:“我也没想到家里的那些鸡鸭鹅,一天居然能下那么多的蛋。 问过陛下了,陛下说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宫中每个人的饭食都是有规定的,不宜破戒,免得坏了规矩,哪怕鸡蛋多出来了也不成。 不过呢,陛下也说了,这绝对是好事,不会让你云氏吃亏,辛苦养的鸡下的蛋,不能放坏了。” 云琅很害怕官家插手自己的经营,一旦官家插手了,云氏就距离破产不算太远了。 “微臣感谢陛下仁慈,只是云氏不能总是依靠陛下扶持,这样不是走远路的法子。 想要大汉真真切切的有吃不完的鸡蛋,还需要云氏自己想办法,如此,才能走的长远。” “算了吧,你就是不愿意让官府掺和进来是不是?好吧,既然是我家的鸡蛋挤兑了你家的鸡蛋,就让你得意一次,你云氏的鸡蛋可以自己处理,如果处理不完,还是卖给陛下,他总有法子处理的。” 阿娇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以逮着皇帝一个人坑为耻。 云琅抓抓后脑勺瞅着阿娇道:“这么说,您家里的这一季春蚕丝……” “卖给了陛下!” “那些不下蛋多出来的公鸡公鸭子,公鹅……” “也卖给了陛下吃肉。” “您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养了很多的猪羊,莫非也卖给了陛下?” “那是自然,除了陛下,还有谁有资格吃我阿娇庄园的产出?” “那是,那是,您只需要陛下这么一个客商就好,只是,您难道没有想过把生意做的大大的,赚数之不尽的钱财,然后在陛下财货紧张的时候拿出来帮陛下支应一下国朝的开支?” 阿娇听云琅这么说,一只手杵在桌案上,用拇指食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想了一下对大长秋道:“你去告诉东方朔,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让长门宫的产出继续增加,如何才能让我长门宫赚更多的钱财。 他如果想不出办法,你就直接抽他鞭子,直到他想出来为止!” 云朗听阿娇这么说,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东方朔这家伙讲古,办事还算不错,要他仓促间帮阿娇想出一个或者几个赚钱的法子,这是再难为他,估计这鞭子他是挨定了。 “其实想要赚钱没有您想的那么艰难,只要您以后不要再卖丝线,而是卖绸布,这样您就能多赚一倍的钱,如果您再把丝绸制作成漂亮的衣衫,让所有贵妇来买,您又能在卖丝绸的基础上再多赚三倍,乃至十倍的钱。 如果您能将养蚕的规模扩大十倍,百倍,您就能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绸买卖。 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买卖丝绸或者漂亮衣衫赚到的钱,可能不比长安三辅一年的岁入少!” “能赚这么多?”阿娇有些不相信,就把目光投在她一向信任的大长秋身上。 大长秋躬身道:“回禀贵人,云琅所言极是,长门宫,云氏今年春蚕蚕丝的数量就有足足六万两千束,就这,已经是长安三辅最大的蚕丝供应商贾了。 长门宫卖掉丝线赚到的钱,足足有长安三辅夏税的半成,如果明年我们继续增加桑蚕饲养的数量,再修造织造所,媲美长安三辅的岁入,并非遥不可及。” 阿娇欢喜的站了起来,双手叉腰意气风发的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明年,继续多养桑蚕,多养鸡,多养猪羊,哈哈,如果阿彘库房里的钱财还不如我这里的多,我要看看,谁还敢指责陛下来我长门宫次数太多?” 第三十七章璇玑城 第三十七章璇玑城 在大汉做生意其实真的很好,除了缴税,处理好身份问题,剩下的全是赚的。 这是一个物资极其匮乏的时代,只要你能生产出来足够多的物资,尤其是食物,以大汉人干瘪的胃口,就一定能够全部消化掉。 很羡慕阿娇,她只需要维系一个客户就能完成她做生意的全部过程,至于税收?估计大汉国的上计官,丝绢官是没胆子跑长门宫来收税的。 大汉国的税务其实并不高,早在高祖皇帝立国的时候眼见天下穷蹙,就将商税定为十五税一,文皇帝的时候天下大治,文皇帝为了藏富于民,又将商税定为三十税一,直到景皇帝的时候,国库富庶,钱粮大丰,于是,就将三十税一的国策用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当今陛下登基之后,连年征战,国库穷蹙,就有些后悔将商税订立的太低,主父偃,公孙弘等人就迎合上意制定了盐铁官卖,以提高盐铁售价的方式,变相的提高税收。 云琅估计等阿娇卖鸡蛋,卖猪羊,卖丝绸卖马车卖的比长安三辅的税收总和还要多的时候,估计,丝绢,车马,鸡蛋专卖也要开始了。 一点小钱,皇帝自然会容忍阿娇胡闹,一旦变成可以影响帝国命运的产业,即便是皇帝也不会继续允许阿娇敛财。 不过,管他呢,做生意对阿娇来说不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而已,成功能因其皇帝对她更大的关注,不能成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她总是会有饭吃的。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想的,有圆润的陶碗陶杯不用,她非要用银器来当茶碗。 银器的过热性非常的好,于是,热茶倒进银杯之后,就没人能直接拿起滚烫的银杯喝滚烫的茶水。 云琅说的口干舌燥,很想喝一口热茶,只可惜,他试验了几次都烫手的厉害,只好放弃。 闲谈的时候东方朔进来了,这个色鬼在面对阿娇的时候,那双眼睛却变得清澈无比,跪坐在那里,一只手优雅的拿起银杯,稳稳当当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就优雅的将杯子放下,继续带着笑意听纱幕后面的阿娇吹嘘自己的理想。 “不外乎钱粮而已,长门宫既然已经做到了自给自足,那么,这个章法是不是就该推行到全国? 只要每个农户家里能饲养两头猪,五只羊,一头牛,百十只鸡鸭鹅,不出两年,天下间哪里还有什么饥馑之忧?” 云琅拱手笑道:“贵人高见。” 东方朔也笑着拱手道:“贵人之言,发人深省,妙不可言,只可惜这天下之人大多是庸庸碌碌之辈,明明有我长门宫珠玉在前,也不知效仿,真是愚不可及。” 阿娇非常满意这两个马屁精的反应,又高声道:“先从富贵镇开始,给那些背煤石的野人全部上户籍,他们该缴纳的人头税,刍藁税从我们这里出,先把他们身上的野人气给我弄干净,然后再提做人。” 东方朔连忙拱手道:“回禀贵人知晓,富贵镇的官员尚未任命,虽有阳陵邑税吏来收税,却无人管理民户。” 阿娇怒道:“富贵镇是我的,哪来的税吏?大长秋撵走那些不相干的人,即便是收税,也该是长门宫来收。 按照长门宫地契来算,云氏庄园以西十里之内都是我长门宫的地界,富贵镇就在长门宫的地界上,官府过来收税,还有没有王法了。 东方朔,你去富贵镇当里长,负责规划,收税,安排民户,不要把那里弄得跟猪圈一样,要是让我看的不顺眼,仔细你的皮!” 东方朔大喜,俯身拜谢道:“定不辜负贵人期望。” 有外人的时候,大长秋一般都不说话,等云琅跟东方朔离开之后,才对阿娇道:“驱赶阳陵邑税吏,是否不妥当?” 阿娇在没人的时候也没了那副骄狂的模样,笑道:“税吏第一天收税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个时候我还不确定富贵镇能否繁华起来,现在,那里已经有三百多户野人在那里居住,只要我们继续扩大富贵镇,迟早,上林苑里会出现一座大城。 我前些日子去长安请教过宗城公,宗城公详细听了我的诉说之后,他认为,上林苑被陛下封锁十余年,正是山肥水美的好时候,再加上石炭这个宝贝应运而生,富贵镇想要繁华起来,并非难事。 宗城公还说,富贵镇靠近渭水,虽然这条河流上的大部分水域不适合行舟,但是啊,关中这一段行走一百料以下的舟船还是可行的,如果陛下能够在关中,沟通八水,富贵镇成为洛阳那样的通都大邑也并非难事。 所以啊,我们一定要牢牢的将富贵镇握在手心,哪怕富贵镇将来达不到洛阳那样的繁华程度,也能让我有足够的条件站在最高的位置上面对天下人。” 大长秋闻言,松了一口气道:“原来是宗城公给您的建议,既然如此,某家这就去派人去干阳陵邑税官,然后派揭者过去,协助东方朔治理富贵镇。” 阿娇莞尔一笑,轻轻地拍拍手,一头半大的老虎就从后面跑过来,熟练的卧在阿娇的脚下,探出爪子去够阿娇耷拉在锦榻外面的脚。 “宗城公也说了,稷下学宫也会有人出山来帮我,只是见不光,所以啊,东方朔放在明面上还是不错的。” 大长秋思索了一下道:“既然稷下学宫的人会来,那么璇玑城的人说不定也会出来,毕竟,他们两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既然贵人接纳了齐地的稷下学宫,那么,琅琊地的璇玑城该如何面对?” 阿娇笑道:“卧虎地一战,陛下虽然损失惨重,收获却非常的惊人,琅琊郡归了陛下,稷下学宫,璇玑城想要继续在陛下跟城阳王之间摇摆那是不成的。 尤其是璇玑城,他们马上就要归属陛下了,而陛下听信了董仲舒的话,正准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呢。 他们如何能坐得住,总要派一些人出来见见世面,找找风头,你放心吧,该来的总会来,一群丧家之犬罢了,如果能用,就收几个好用的,如果不堪大用,就让他们去死好了。 反正我们的要求不高,就是要一个真正可以托付终身的依仗,还用不了那么多经天纬地的人才。” 大长秋笑道:“陛下这一次应该是满意的,城阳王,淮南王这些人如今没了威风,大义又在陛下手中,只要诸侯国三百担以上的官员由陛下任命完毕,诸侯国想要翻身就再也没机会了。” 阿娇笑道:“阿彘这一次算是真正打开了大汉国人才的大门,从今往后,诸子百家的学子想要不死,就必须效忠阿彘,否则,以董仲舒那个阴狠的性子,他们恐怕没有多少活路。 算了,不管那些人,我们还是管好自己的事情,长秋宫,你说我为什么就怀不上陛下的孩子呢? 按理说,我们的身子都非常的康健,老天爷为什么偏偏就不给我一个孩子呢?”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此事奴婢隐晦的问过云琅,云琅却说他擅长金疮科,对于,儿科,带下科并不熟悉。 不过,璇玑城之人最熟悉此道,既然璇玑城的人已经出山,老奴一定会多方打探,让他们为为贵人除此心腹大患。” 阿娇叹口气道:“术士说我福格太重,一般生命不会进入我的腹中坐胎,还需时时养气,静待天时,总之,这是我的命,为了能有一个孩子,我不惜放弃跟卫子夫争夺皇后之位,就是想跟上天做一个交换,即便请来了璇玑城的人,那也是逆天改命之举,福祸难料啊。” 第三十八章 土鳖就是土鳖 第三十八章土鳖就是土鳖 东方朔给皇帝建造的马车已经有了雏形,马车底盘依旧采用了阿娇那辆马车的底盘,只是更加的厚实宽大,毕竟,给皇帝拉车的马匹足足有六匹之多,有这样的拖拽力,再沉重的马车它们也能拖得动。 只是马车的样子没法子形容,准确的说,这根本就不是一辆马车,而是一座移动的宫殿…… 移动的宫殿也就罢了,马车车辕后面居然还有一座一丈高的小型华表。 华表这东西,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一个图腾柱,相传,在尧帝时期,尧帝为了倾听民间声音,就在路口设立了华表,任何人都能在华表上写字,可以针砭时弊,也可以指责尧帝在施政时期产生的谬误。 以后这东西就被当做皇帝愿意倾听民间声音的一种象征被一代代的帝王留了下来。 云琅不觉得刘彻是一个喜欢听别人谏言的皇帝,也不是一个能听进去别人谏言的皇帝,他更喜欢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跟一群睿智且高明的人制定新的国策。 后世人把这种政治模式叫做精英政治,好与坏各有分论,云琅也分辨不出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剩下的自然就是一头巨大的龙,宫殿四角的飞檐上都有一头做怒吼状的狰狞龙头。 这样的东西云琅上一次见还是在一个暴发户盖的会所里面,号称九龙阁,没有消费够八万八千八就别想出来。 云琅没有见过刘彻,对他的审美情趣无法把握,又对大汉人的审美观没有足够的研究,所以,也就对东方朔设计的造型没有评判资格。 “应该,大概,好像还可以吧……”云琅非常不安的道。 “用了金粉两斤,银粉六斤,珍珠一斗,玛瑙石四十块,白玉六方,完全符合天子车驾的规秩。 知道不,某家想了三天,又在修造的过程中不断改进,精益求精,方有目前之局面…… 此车一出,天下无车矣!” 东方朔口才了得,云琅刚刚就听见他前面说的几个字,剩下的全是骈四俪六的短句,云琅听了一头的雾水。 云琅总觉得这样的马车给刘彻送上去,可能福祸难料,狠狠地抓一下头发道:“你给大长秋或者车马监他们看过没有?” 东方朔鄙夷的一笑:“寺人如何知晓何为肃穆,何为天子之威?车马监里多为碌碌之辈,不问也罢!” “这就是说,这东西是你这个土鳖自己蹲在书房里研究出来的是吧?”云琅的心顿时就咯噔一下,如果大长秋,车马监的人看过也就罢了,这说明大汉国从上到下就这审美水平,一个个的只喜欢贵的,不喜欢便宜的。 如果大长秋这种服侍过皇帝很多年的人都不喜欢,车马监那些给皇帝造了很多马车的人想看热闹,那么,问题就大了,以刘彻的脾气,会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蔑视跟侮辱,一怒之下砍掉东方朔的头一点都不奇怪。 “何为土鳖?” “意思就是说,毫无见识的傻子!” “东方朔毫无见识?哈哈哈,土鳖,某家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评价东方朔。” 云琅呆呆的看着这个骄傲自大的家伙,痛苦的拍拍那个巨大的骨灰盒道:“你最好找大长秋他们看看,如果你不找他们帮你看,我就立刻撤出我家的工匠,你自己一人去玩吧,免得你被人家以靡费国帑之名砍头的时候顺带捎上我。” 东方朔见云琅没开玩笑,而且一脸的黑色,心头也不由得惴惴不安,很没底气道:“如此华车……” ‘这是你这种层次的人喜欢的马车,不是陛下喜欢的马车,既然你喜欢故事,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听听是不是很有道理。 两农妇在地头闲聊,一个对另一个道:你说,皇帝种地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样的锄头? 另一个道:怕不是金锄头吧? 第一个说话的农妇又道:恐怕是真的,一想到皇帝用金锄头锄地,每顿吃干饭,两个皇后在他身后提着金篮子往地里撒粪,咱们可比不了。” 云琅说完,就瞅着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要大的东方朔半点都不避让。 “你在羞辱与我!”东方朔勃然大怒。 “哈哈哈哈……”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从马车后面传来。 云琅,东方朔一起怒视从马车后面摇摇摆摆晃出来的人。 从马车后面滚出来的人自然是苏稚,这个女人对云氏庄园充满了好奇心,基本上没有她不去的地方。 苏稚笑的已经跪在了地上,可能觉得满世界只有她的笑声而别人都不说话有些诡异,就努力的控制住不再大笑,抹一把笑出来的眼泪,就胡乱朝两个怒气冲冲的男人摆摆手,就打算开溜。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这是云氏禁地。”云琅怒吼道。 苏稚小心地瞅瞅云琅,怯生生的道:“没人跟我说……” 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怒气慢慢的道:“这一次就算了,再有下一次你就会直到云氏族规是怎么回事。 现在知道了,还不赶紧离开。” 苏稚见云琅真的发怒了,连忙点头道:“哦,这就离开。” 说完话,一刻都不停留,飞快的跑了。 云琅按一下噗噗直跳的太阳穴,对东方朔道:“一定要找大长秋,或者车马监的人帮你背书,如果没有他们的意见,你这样肆意胡为是在自寻死路你知不知道?” “哼!既然你一再要求,某家就找大长秋他们来观瞻一下,也让他们评评理!” 东方朔怒气冲冲的应了一声,也大步流星的走了。 云琅见两个棒槌全走了,一屁股坐在马车的金台阶上,不断地喘粗气,心口隐隐作痛。 瞅着湛蓝的天空,只见两只苍鹰正在天空盘旋,自从云氏庄园跟长门宫饲养了很多鸡鸭鹅之后,喜欢来骊山寻找食物的苍鹰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这关我屁事啊!” 一口浊气被云琅缓缓地从胸中吐出来,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 “喂,这辆马车好丑!”苏稚的小脑袋又从马车后面露出来:“就是把一堆钱挂在木头架子上。” “你不该来这里,去找红袖他们玩吧。”怒火泻掉了,云琅也就不是很在意苏稚来这里的事情。 “红袖要弹琴,小虫要去长门宫陪贵人沐浴,两个好玩的傻子要喂鸡,其余的人都有活计要干,伤兵那里基本上没有事情,我只好到处找你这个主人,看看你能不能陪我走走,我有很多事情要像你请教。 另外你说话不要总是老气横秋的,你比我能大几岁?” 云琅低头瞅瞅自己白皙的双手苦笑一声,站起来指着松林里面的缫丝作坊道:“你可以去看看刘婆她们是怎么缫丝的,云家很快就要自己织造绸布了。” “这里为什么不能来?就因为这辆丑丑的马车吗?你家里的马车好多啊。”苏稚小声问道。 “不是不能来,是最好不要来,有些工匠不喜欢自己干活的时候被别人看,有些没有完成的马车,比如这辆丑丑的马车,被外人看见,传扬出去,我家里的其余马车就不好卖了。” 话到嘴边云琅还是换了一个借口,没有说这辆马车是给皇帝用的。 “您知道公孙诡这个人吗?”苏稚忽然张嘴问道、 云琅愣了一下,看了苏稚一眼道:“怎么,此人与你有亲?” 苏稚摇摇头道:“没有,这人已经死了。” 云琅笑道:“你在跟我打听一个死人吗?” 苏稚笑道:“每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活着,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死掉,他们活着的时候是在创造故事,死掉之后是在沉淀故事,等时间到了,那些故事一定会名扬天下的。 所以,我想在所有人都知道之前,先要知道这写故事,先睹为快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云琅皱眉道:“你好歹把自己密谍的身份多隐藏几天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让我很为难。” 苏稚摇头道:“我不是密谍,我是偷跑出来的,就是想直到公孙诡这人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 “所以你找到了小梁王?他不肯告诉你?” “是啊,刘陵也不肯!” 云琅愣了一下,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打开之后露出那枚断掉的钢针道:“你干的?” 第三十九章西北理工 第三十九章西北理工 “我不会杀人,只会救人!” 苏稚似乎对云琅手中的那枚断针很厌恶,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云琅松了一口气欣慰的道:“这样就很好,如果你喜欢杀人,我会让你立刻离开云家。” 苏稚笑道:“你是哪家的弟子?稷下学宫?白石城,还是墨家,公输家? 看你的样子又像是农家,医术也高明,机关之术也不错,这就很难猜了。” 云琅愣愣的眨巴了两下眼睛道:“我西北理工的……” “西北理工?没听先生说过啊,不要紧,看你的本事很高明啊,教你学问的先生也应该很厉害才是。 我是璇玑城的,学的就是如何治病救人,你拿给我的那根针是公输家的,那一家子没什么好人,一个个长的獐头鼠目的,跟老鼠一样总是在背地里害人。 我是从璇玑城偷跑出来的,手艺还没有学到家,让你见笑了。” 苏稚似乎非常的愉快,小嘴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云琅的脑袋里却在飞速的运转,仔细的考量自己目前的处境。 很明显,眼前的这个小傻蛋应该在见识了云氏庄园的各个不同之处后,就很自然地认为云琅也是一个刚刚学成出山的隐士高人的弟子。 她嘴里说的那些名词云琅很陌生,只有一个稷下学宫在史书上还有点名气,剩下的简直闻所未闻。 “好了,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同道,我可以放心的住在你这里了,告诉你啊,我的谎话你要帮我圆回来,那个李沮我根本就不认识,被人拆穿之后,我就要有麻烦了。 对了,你家的学问有没有不许外人学的规矩?如果有就早点说,我会注意的,你那间装满精巧机关消息的房子我看了,不过,也即是看看,一样都没动。” 云琅木然的摇摇头道:“没有,我家的学问,只要人不是太傻,再缴纳学费之后,谁都能学。” “天啊,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家如此的豪奢,我就说嘛,你一个人在外,没有师门帮助,怎么可能一个人弄起这么大的山庄。 你家有师长在吗?容我洗漱之后去拜见。” “以前有一个师长,去年冬天的时候去世了,所以就剩下我一个,既然是师妹来了,那就把这里当做你家,应该百无禁忌。”云琅终于笑了,笑的如同一只刚刚偷吃了一只肥鸡的老狐狸。 苏稚俏生生的双手抱拳冲着云琅施礼道:“见过云琅师兄。” 云琅也笑吟吟的抱拳还礼道:“欢迎苏稚师妹做客云氏。”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很是相得。 见礼过后,苏稚明显轻松了很多,与云琅并肩而行,一路上有说有笑,算是真正没了顾忌。 “你要找的那个公孙诡啊,很多年前就死了,当初先帝酒后曾说要传位给梁孝王刘武,却被袁盎这个人给阻止了,梁孝王刘武恼怒非常,却对袁盎毫无办法,听说公孙诡跟羊胜两个人为了帮梁孝王刘武出气,就派了刺客去谋杀袁盎。 第一次派去的刺客不太合格,见识了袁盎之后,被人家一通游说,就放弃了谋杀,还把谋主告诉了袁盎。 结果,就在袁盎准备去皇帝面前告状的时候,才出家门,就被公孙诡跟羊胜派来的第二波刺客给杀了。 这下子就算是捅破天了,先帝就命刘武交出谋主,没法子,刘武就逼迫公孙诡跟羊胜自杀。 这件事流传的很广,事情又过去了很多年,师妹你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师兄有所不知,我们璇玑城在琅琊山里,平日里就没有什么访客,整日里见到的不是猎人就是樵夫。 师长们说,刘氏人心不正,又分封天下,造成的后果就是骨肉相残,吴王刘濞乱天下,天下生民死伤二三,我璇玑城即便是再有活人命肉白骨之术,也救不了天下人。 因此就关闭了山门,等天下纷争平息之后再来济世。 云琅师兄,你们西北理工既然一直在时间行走,想必对这个世间非常的熟悉,以后苏稚要向师兄请教之处良多,还请师兄莫要厌烦才好。” “这个自然,只是师妹如何发现愚兄跟你乃是一类人的,还如此的肯定,愚兄自觉掩藏的还算是严实。” “嘻嘻,师兄还不是第一次见我就发现我了我的不妥之处,咱们自己人看自己人当然容易。 小妹问过人了,您也是孤身一人突然地出现在人间,又在短短时间就挣下了诺大的家业,且官至军司马,爵位更是到了少上造,这样的少年英杰,人间不是没有,却少的可怜,也只有我们这些世家才能培育出像师兄这样的绝顶干材来。 更何况,小妹还看到了您诺大的云氏,不论是吃食,还是做工的方式,都大异于常人,尤其是您那一屋子的机关消息摆件,小妹自然是十足十的相信您跟小妹是一路人。 就算是您的西北理工听起来陌生一些,也是无妨,师长们常说,这荒野大泽之中,还不知道潜藏着多少高人,要我们时时保持谦卑。 果然,小妹在您身上就看到了大学问,师长的教诲真是太有道理了。” “啊?哈哈哈哈……师妹谬赞了,哈哈哈哈” “师兄,我饿了,想吃小虫说的卤肉!” “一个女孩子总是吃肉,看样子你们璇玑城平日里过的何等清苦,今天师兄就给你露一手我们西北理工的压轴名菜——红烧蹄髈。 啧啧,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当初愚兄在山中求学的时候,等闲盼不到这道名菜,即便是偶然见到了,也往往是囊中羞涩,买不起啊,只好几个师兄弟合伙买一个蹄髈……愚兄我有一些爱干净的毛病,想着用筷子吃……结果,那几个牲口竟然直接上手啊……等我拿来筷子,盘子里就剩下一根光骨头……” “哈哈哈哈……真是有趣,不过,师兄啊,你们西北理工吃饭为何要用钱买?” “西北理工的师训就是——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师长们认为,这天下的万物,没有一种不是不能为人类造福的,人之所以生活的困顿,就是因为对世间万物开发的不够。 而更多的原因,就是人性中有惰性,有得过且过的毛病,所以师长们才制定了这一条师训。 要我们秉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念,不但要在西北理工努力的求学,还要在求学的同时,为自己的肚子努力……” “哈哈哈,太有意思了,不过,日子应该很不好过吧?” “还成,说说你们璇玑城,我很好奇啊,你们整日里吃青菜能受的了吗?” “啊——璇玑城里的人都喜欢吃草你知道吗?每日里去吃饭你都能看到绿莹莹的一片,天啊,我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把自己想成一只兔子,才能活到现在。 师兄你知道吗?春夏秋饭堂里一片绿色,到了冬日就成一片黑色了,我实在是吃盐菜吃害怕了。 呜呜,师兄,你知道我有多想吃肉吗?我甚至连草丛里的蚂蚱都拿来烤着吃……呜呜。” 云琅拍拍苏稚的脑袋,怜惜的道:“好了,既然到了师兄这里,咱们就一口青菜都不吃,先大吃三天肉食,再考虑要不要吃点青菜调和一下胃口。 先从红烧蹄髈开始,师兄争取让你每天不重样的吃肉,对了,卤蛋也不错,你要不要吃?” “吃!” “烧鸡呢?” “吃!” “烤鸭现在还不成,师兄的手艺不到位,以后练好了再请你吃!” “好,今天先吃你说的红烧蹄髈,两个!” “错了,是四个,我也想吃了,你看,我的口水都流下来了哈哈哈。” “哈哈,我也流口水了。” 第四十章新身份 第四十章新身份 苏稚的到来,让云琅感觉自己的前途一下子变得光明起来。 还以为满大汉只有他一个人来历可疑面目可憎,哪里想到,在这个国度里,有这么多随时随地愿意把自己跟人群隔离开的人,并且,还都是一群看起来似乎很高明的人。 给自己弄一个合适的,明白的出身,是云琅一直想要做的事情,现在,一切都完美的被解决了。 从苏稚的行为中可以看到,她为自己的身份骄傲,并且认为只有跟她一样来自奇奇怪怪地方的人才配跟她成为同伴。 她的这种骄傲感云琅不知道是从哪来来的,反正,她们璇玑城对自己人的爱城主义教育做的不错。 天上掉下来了一个小师妹,云琅就决定拿出浑身解数来好好的讨好一下他的这个便宜师妹。 从军中回来的霍去病,曹襄,李敢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云氏的那颗大柳树底下,一个穿着鹅黄色衫子的小女子毫无形象的盘腿坐在一张长条桌后面。 在她的面前,有一个淡白色的玉盘,盘子上放着两块糖醋排骨,第三块则被苏稚拿在手里大嚼。 玉盘边上,更有无数的陶盘,但凡是云氏能见到的美食,全在这些陶盘里。 云琅手里还端着一个盘子,正在用一种近乎宠溺的目光瞅着埋头大吃的苏稚。 “吃的慢一些,如此才能品味出好滋味来,喝口芙蓉汤压压油腻。” 苏稚三两口吃光了糖醋排骨,立刻就把目光投注在云琅端着的盘子里满怀期望的道:“这又是什么?” “香肠,还是过年的时候灌装的,里面添加了山茱萸,味道很奇特,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苏稚小狗一般的在盘子上嗅嗅,立刻鼓掌道:”味道好特别啊,我要吃!“ 云琅用一柄小刀,切开了香肠,明亮的油脂立刻就流了出来,山茱萸,花椒的香味也就散发了出来,苏稚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小小的嘴巴鼓起来一个包,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味,就在这一刻,她已经完全沉浸在食物带来的快乐之中。 曹襄走过来想要弄一块香肠吃,这东西他过年的时候吃过,只是吃过一次,云琅就说太少,再也没让厨娘给他做过。 苏稚惊恐地瞅着曹襄探过来的手,一把抱住盘子,可能觉得不妥,就将吃的只剩一块的糖醋排骨给曹襄推了过去。 曹襄也不挑拣,抓着最后一块排骨吃了起来,不这样不成,云琅看他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能给兄弟一碗芙蓉蛋汤喝吗?在军营里忙碌了大半天,肚子真的空了。” 霍去病走上前来,没有贸然的去动苏稚跟前的饭食,而是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怪异神色,提出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要求。 很快,三碗芙蓉蛋汤就放在三人面前,霍去病,曹襄,李敢就一人捧着一碗蛋汤喝,一面瞅着云琅殷勤得伺候苏稚大吃大喝。 苏稚人看起来小,饭量却不比曹襄这个大肚汉差多少,人多起来之后,她吃东西的速度明显在变快,一寸见方的那种红烧肉,她两口就吃了下去,而且一连吃了三块。 “师兄,这是我此生吃饭吃的最痛快的一次。” 裹着肉汁的白米饭一连吞了两勺之后,苏稚才含糊不清的对云琅撒娇。 云琅笑眯眯的道:“慢慢吃,别撑坏了,这可能是你第一次吃这样的饭食,师兄保证这绝对不会是你最后一次吃。” 霍去病的眼睛一亮,瞅着云琅道:“师兄?” 云琅笑道:“我师妹来自璇玑城,这事你们知道就好,别说出去。” 曹襄愣了一下,看看苏稚,又看看云琅,很小心的问道:“你也是璇玑城的人?” 苏稚把嘴里的米饭吞下去之后道:“我师兄来自西北理工,你们不知道吗?” 李敢傻傻的摇头道:“不知道!” 云琅笑的灿烂,将手在麻衣上擦拭一下道:“你们也没问过啊!” 曹襄木然的道:“你果然是有来历的,我母亲就说过,大汉国还没有人能够教出你这种通才来的人,如果有,我母亲不可能不知道。 你弄出来了那么多东西,比如曲辕犁,比如水车,比如水磨,这些东西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出来的,因该是经过不断地磨合,调整之后的成熟东西。 你隐瞒了我们这么久,不该啊。” “你们都不问,我干嘛要说,送上门的东西你们谁会稀罕,你们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个惊喜吗? 知道了,就要帮我继续保守秘密,包括我师妹的,你们也知道,董仲舒这群人看我们很不顺眼,被人家陷害了,我们可没地方伸冤去。” 霍去病摇头道:“山门里的人在长安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大家其实都是心照不宣,不说破而已。 朝廷需要各种人才,需要各种人参与国家的治理,陛下也需要倾听来自所有智者的建议,所以对你们这些山门里出来的人还是比较容忍的。 董仲舒虽然说动了陛下,然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事情还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陛下还没有下令执行,所以,你们师兄妹就好好的在云氏庄园里待着,屁事没有。” 曹襄道:“不成,不能保密,至少不能对我母亲保密,必须先告诉她,免得将来因为身份的事情出麻烦,我母亲就算是相帮我们也措手不及。” 云琅撇撇嘴,瞅瞅苏稚,苏稚也同样撇撇嘴,两人非常不屑曹襄的说法。 山门中人对朝廷勋贵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言不发就逼迫的刘邦改变了废立太子的想法,只能悲伤的与戚夫人垂泪以对,哪怕明知道他死之后戚夫人母子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依旧无法改变现状。 曹襄见云琅,苏稚不反对,立刻起身去找他家的家臣,要他们立刻将云琅,苏稚的新身份告诉母亲。 霍去病指指长门宫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我舅母知道的事情,而阿娇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后果,你应该清楚。” 云琅笑道:“一会,我们师兄妹要去拜会阿娇,陈说此事,既然瞒不住了,不妨就说出来。” “现在就去啊,我舅母就在来上林苑的路上,曹襄派出去的人又骑着快马……” 苏稚恋恋不舍的从桌子后面站起来,霍去病立刻就占领了她的位置,云琅今天可是将云家所有的美食都拿出来了,苏稚即便是能吃,也吃不了多少。 菜式还在源源不断的上来,全便宜了霍去病跟李敢。 红袖很开心,对苏稚的不满,一下子全部消失了,山门的人啊,当年她家也有过一个,只是后来不见了。 母亲还说,如果河图先生还在,她们家不至于沦落到被人满门抄斩的地步。 “小郎,您真的是山门中人?苏稚小娘也是?” 在伺候云琅换衣服的时候,红袖忍不住问道。 “现在,你家小郎不是山门中人也是山门中人了,即便没有跟脚,我就自创一个,没什么大不了的,苏稚是璇玑城的人,你要是有兴趣,就去跟苏稚学两手妇科,儿科,她们璇玑城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家里妇人众多,你要是学成了也能帮助大家。” 红袖摇摇头道:“我不去,要学也跟着小郎学,您比她厉害多了。” “你这个死丫头,别不知好歹,璇玑城的老祖宗是扁鹊,那可是真正的擅长妇科,带下科,儿科的高手,虽然生死人肉白骨可能有些夸大。 相信一般的病症还真的难不住他们。” “那也不去,就跟着您学。” 第四十一章 云琅杀师(第一章) 第四十一章云琅杀师 人生在世,总是以不断改进自己生活环境为最终目的,当一种环境已经无法容纳逐渐臃肿的身体的时候,那么拓宽生存环境就是当务之急。 在这一点上,云琅做的很好,他最开始的生活环境不过是一副烧焦的外壳,后来就变成了太宰的石屋,然后就是整座骊山,而后就变成了始皇陵。 死寂的始皇陵带不给他足够多的生气,于是,他就勇敢的向阳陵邑踏出了一步。 阳陵邑的世界自然要比骊山或者始皇陵大,人也多,需要应付或者维系的关系也就多。自然,找茬,或者心怀不轨的人也就多,这就需要云琅拥有足够的智慧去应对。 苏稚自然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她给云琅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这扇门背后,是一个广阔的新世界。 如果云琅没有后世人的果决与眼光,他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抛出他的新身份。 与后世相比,大汉国对云琅来说是一个运转缓慢地世界,就如同某些人说的那样,因为信笺的传递太慢的缘故,一个人一生只能够炽热的恋爱一次,也只能疯狂的奋斗一次。 苏稚很害怕,在山里居住了太久,大山挡住的不光是她们的眼光,还有对外面世界的判断。 他们对山门以外的人总是以怀疑眼光来看评判他们,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山门里的东西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所以很多时候,他们不屑从山里出来,去面对芸芸众生。 云琅以为中国的自然科学之所以上千年都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最大的原因恐怕除了战争之外,就是那些掌握着学问的人,总喜欢把自己的学说藏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然后就躺在坟墓里期待某一天能有一个傻小子得到这些精神宝藏,然后发扬光大。 这是一个概率极小的事情,魔怪小说中或许会有某一个傻小子获得古人的传承,最终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现实中,那些被藏在南山的著作,不是被时光慢慢的腐蚀成灰烬,就是被无意中得到著作的樵夫,拿去点火了。 苏稚小心地跟在云琅的身后,云琅则笑容满面,他看苏稚的眼神有些狂热,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美丽的苏稚这一刻在他的眼中变成了一只美味的可以吊出大鱼的鱼饵。 学问这东西是有时效性的,一旦错过了时效性,昔日人人求之不得的学问,会最终变成没有多少作用的垃圾。 尤其是在大汉国这个唯心论横行的时代里,某些注定要辉煌一时,并且对大汉国将来产生重要影响力的想法,如果不能被后世人不断地修正,填补,充实,最终的会被湮没在历史大河。 云琅需要所有的山门中人勇敢的从山门中走出来,在人间传播他们的学说,他们的思想,尤其是在董仲舒已经把他的美女思想推荐给了刘彻之后,这些山门中人如果再不出来,他们以后也就没机会出来了。 “不要紧张,阿娇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别被外面的那些传言给吓坏了,你只有获得她的认可,才能正大光明的在长安干你想干的任何事情!” “任何事情吗?” “那是自然!” “我想开一家女医馆也成吗?” “当然可以,只是你的年纪太小,城里的人又长着一双势利眼,没有贵人帮忙,你的医馆即便是开张了,也很难有病人登门,现在见阿娇贵人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我总觉得有些不妥当。”苏稚快要哭了,山门中人跟勋贵们走在一起是一桩很忌讳的事情。 师长们说过,勋贵们只要见到山门里的人,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留住为他们所用。 为勋贵们所用的山门人下场都不好,远的如荆轲,高渐离,近的如公孙诡羊胜。 “你是要开医馆的奇女子,干的是治病救人的事情,我听说医者有父母心,只要见到生灵有难都会尽心救治,你家老祖宗扁鹊不是曾经给饿狼治疗过伤患吗? 所以啊,你把所有人都看成病人就很好了,这样既不违反你璇玑城的规矩,也不违背你的良心,又能解天下百姓的危难,让他们免于受庸医的荼毒。 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 在云琅巧舌如簧的劝说下,苏稚虽然聪慧却到底年幼,再加上对云琅这个同龄伙伴没有多少提防之心,也就觉得云琅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再说了,苏稚很想在长安开一家医馆,总是留在琅琊山里学医术,却没有用武之地,这让苏稚非常的不喜欢。 穿过麻籽地,小路的尽头就有一座圆拱门,在云琅去卧虎地的短短时间里,小心眼的刘彻,居然派人在最短的时间里,用一道蜿蜒如长城的砖墙将长门宫围的严严实实。 只是特意在靠近云氏的这个方向,开了一座小门。 大长秋近日变得有些仙风道骨,难得的不没穿宦官服饰,也没有戴宦官专有的纱帽,除过下巴上少了胡须之外,如同一位养气功夫精深的学者。 见到云琅,却不理睬云琅,笑吟吟的朝苏稚道:“家主人听说有山门里的小先生要来拜访,已经恭候多时了。” 苏稚在云琅面前可能还会表现一点惊惶之意,在大长秋这个外人面前却显得非常从容。 面无表情的施礼道:“叨扰了。” 说完话就非常自然的上了大长秋为她准备的一辆双轮马车,放下帘子,马车就轻捷的在小路上移动起来。 云琅原本也想上马车的,大长秋却拉着脸道:“你回去吧!” 云琅吃惊的看着大长秋道:“你翻脸翻得未免太快了吧?” 大长秋瞪着云琅道:“你也是山门中人?”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道:“我自然是山门中人,鼎鼎大名的西北理工你都没有听说过?” 大长秋强忍着怒火道:“老夫相信你是山门中人,却绝对不相信你的师门叫什么西北理工! 信口胡诌你也挑一个好的,不要把天下人都当做傻子。” 云琅苦笑着抬起一只手道:“云琅真的出自西北理工门下,如果有半句谎言,教我不得好死!” 事实证明,在大汉国发誓赌咒还是很有用的,尤其是发这么恶毒的一个誓言,在大汉国需要莫大的勇气。 大长秋的神色从不屑变成了惊愕,过了片刻才狐疑的看着云琅道:“你真的出自西北理工?还真的有一个山门叫做西北理工?你山门中的其余人呢?” “冬天的时候,最后一位师长也去世了。”云琅有些伤感。 大长秋冷笑道:“用毒药毒死你的师长,目的达到了,你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啊,怎么,排毒排了一个多月的滋味不好受吧?”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到底毒死了谁,觉得大长秋一定是误解了,遂张嘴问道:“您都知道些什么?” 大长秋诡秘地一笑,然后道:“知道的比你想的还要多,比如你为了夺取你西北理工的独门传承,弄死你师长的事情。” “我没有弄死我师长!” “你师长大冬天的死掉了,紧接着你也中了剧毒,而且身受重伤,老夫能想到那是一场何等惨烈的对决。 看样子是两败俱伤,不过最终的胜利属于你,因为你活下来了,你的师长却死了。 哈哈哈,大丈夫行事自有担当,为了独门传承,师长嚒,杀了就杀了,没什么稀罕的。 你要是不承认,才让人看不起! 好了,此事就此打住,你我心知肚明就好,毕竟弄死自己师长不是什么好名声,当初看你一副快要死掉的样子,也不仅仅是因为中毒,更多的恐怕是心病吧? 你恩师对你不错吧?要不然你也不是那么伤心,看你小子干的那些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这世上有智慧,有心计,还有手段的人太少了,堪称凤毛麟角!” 第四十二章搭伴过日子 (第二章) 第四十二章搭伴过日子 只要想起或者提起太宰,云琅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差。 那个可怜的人直到死都不知道他的始皇帝到底对他做了些什么,即便是死,他也情愿匍匐在他的王脚下长眠。 他一生从来没有过自己的生活,他的岁月,他的忠诚,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生命都献给了他的王。 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云琅一心要成为对这个世界有用的人,也想成为给这个世界带来快乐的人。 结果,最需要快乐的太宰却在病痛缠身中结束了生命,最终长眠在那个冰冷的坟墓里。 还以为已经忘记了那个可怜的人,大长秋无意中提起,云琅才发现那个家伙已经在他的心底里扎了根,只要触碰一下,就痛不可当。 大长秋眼看着泪水从云琅的眼角溢出,最终泪流成河,也不再出言讽刺于他,只是拍拍云琅的肩膀,叹息一声就关上了那扇圆拱门。 他相信,云琅但凡有一丝一毫别的选择,也不会杀掉自己的师长,各家有各家的难言之隐,谁是谁非,谁想杀谁,谁又能说的清楚? 他久居深宫,见识过比他想象的云琅的故事还要凄惨一万倍的事情。 云琅哭了好一阵子,才擦干了眼泪,就在他想要跟大长秋解释一下自己没有干杀老师这种事情的时候,才发现,麻籽地边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即便是守卫圆拱门的护卫们,也跑的远远的,好心的给他留下了一片伤心地。 揉着眼睛的云琅一屁股坐在地上,他估计,这个误会大概是解不开了。 其实解释不解释的并不重要,这是一个人人争当恶人的世界,有决断的人要比没主张的人更有生命力。 老虎不知怎么的就找到了云琅,安静的卧在一边等云琅彻底恢复,然后好回家。 老虎最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阿娇家的三头老虎已经快长大了,没事干就会隔着院墙挑衅老虎的威严,毕竟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有四头老虎,实在是太多了。 东方朔从长门宫里走出来,看到云琅哀伤的坐在一个树桩子上,哼了一声,就飘然而去。 他自然有得意的理由,马车的土鳖造型被车马监里的官员大加赞赏,就算是大长秋这一次也觉得东方朔干的很不错。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涨了东方朔的嚣张气焰,现在就等马车的图样被送给皇帝御览之后,就能彻底的给马车定型,然后就立刻进行内部的装修。 当人人都爱土鳖的时候,云琅就成了真正的土鳖。 蹲在溪水边上,云琅看着自己红肿的眼睛很是头疼,刚才不由自主的哭泣了太长时间,现在要是回去,谁都能看出他哭过,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唯一能解决这问题的方式就是洗澡加熏蒸,反正只要洗一个热水澡,再用蒸汽熏蒸一番,即便是哭过,也能解释为眼睛被熏蒸后流眼泪了。 得过老寒腿的刘二恨不得睡在温泉水池子里。 当云琅跳进池子的时候,刘二依旧躺在池子里泡澡,那条伤臂被他小心地搁在池子边上,还用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司马,如果你早说你家有热水池子,我早就跑过来了,哪里还用得着你再三邀请。” 云琅为了遮掩哭泣过的模样,把脑袋塞在温水里面好久才抬头道:“少来了,你就是看到云氏富庶,才决定留在云氏混吃等死的。” 刘二嘿嘿笑道:“在你家过活一日等于在军营中过活一年,满长安城想要找到比你家更好的养老地,不太容易。 这几天看啊,你也是一个性子淡薄的人,没有那么多的乱七八糟的想法,所以,我才决定留在你家。” “你就不能说一见到我就心生膜拜之意,也能让我骄傲一些,你也好乘机蒙骗一些工钱。” 刘二张大了嘴巴呆滞了片刻道:“一个大字不识的人哪里有你们这些读书人的那些花花肠子。 我现在学你这么说成不?” 云琅摇头道:“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们才好蒙骗,既然已经知道了,你再这样做,我岂不是成了憨大?” 刘二摇摇头道:“里外都是你们占便宜的事情,多退让一些也不成吗? 这些天,我从伤兵中间挑选了一些还有战力的,不知道八十个人多不多?” 云琅皱眉道:“我少上造爵位规定我只能有十六个护卫,两名甲士。” 刘二凄惨的一笑,举起自己剩了少半截的胳膊道:“我们的军籍已除,如何能成为你的护卫? 只能勉强算是家丁,部曲都能算。” “你们被开革了军籍?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早上,一个从吏给我们发还了还乡令,老夫的里长派遣都下来了,你如果把工钱给的少,老夫就亏了。” 云琅笑道:“你的这个里长恐怕不好当吧?” 刘二抽抽鼻子道:“华亭里现在有四个里长,老夫排第五,要等前面四个都死了,才能轮到我。” “中军府就这样糊弄你们?” 刘二笑道:“不算糊弄,还给了一万个钱,不错了……” 刘二的脸上笑的灿烂,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喜悦的意思,如果不看他的脸,云琅就只能听到无穷的落寞。 云琅想了一下,撩起一把水又洗了一下眼睛道:“你一个月两千钱,别的兄弟一月一千钱,如果不喜欢钱,就可以折算粮食,想要丝绢家里也有。 有家眷的可以把婆娘娃都带来家里混吃喝,至于住的地方,就在麻籽地的右边,那两排房子应该够你们住的了。” 刘二直起身子看着云琅道:“立契?” “当然要立契,要不然你们像以前那些护卫一样跑了我怎么办?岂不是人财两失?” 刘二懒洋洋的模样立刻就不见了,坐直了身子认真的对云琅道:“我们以后就听你的,只盼着司马能马上封侯,公侯万代,莫要把我们这群可怜人带进死路。” 云琅摇头道:“我连马上封侯的想法都没有,只想着怎么才能活的长久,公侯万代还是算了,当初有这种想法的人,现在全死光了。” “好,那就希望郎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们跟在一边捡点残羹剩饭就好。” 云琅哼了一声道:“跟着我没有残羹剩饭吃,那是云家用来喂猪的。 是人,就该吃人吃的饭食,过人过的日子,我不求你们为我效死力,只求你们能帮着我保住这片土地,能让我们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活的像个人。” 刘二的眼睛有些发红,咬着牙根道:“保住这片土地,就是保住我们自己的家,为此,我老刘的命随时都能丢出去,就算是死了也不亏,至少我老刘在临死的时候知道,老子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战死的。” 云琅的眼睛又有点发红,沉重的点点头道:“大家搭伙过日子罢了,别弄得太沉重,我有些扛不住。” 刘二瞅瞅澡堂子四周,叹息一声道:“我可能要死在这里了,也愿意死在这里,腴膏之地啊。” 云琅却看着背后的骊山,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利用这些朴实的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来保卫那个已经死掉的始皇帝,云琅对自己死后上天堂的事情,已经不抱任何指望了。 苏稚是踩着饭点回来的,小虫跟她是一起回来的,两个人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看样子阿娇已经用她家尊贵至极的游泳池招待过苏稚了。 这丫头手里还捧着一个小布包,看她珍惜的模样,以及小虫瘪着的嘴巴,就知道小包里的东西一定价值不菲。 “我要在富贵镇开医馆,阿娇贵人已经答应帮我盖一座大大的医馆,药材也是她来筹备。 师兄,你说的没错,山门中人确实应该出来走动一下了,我准备找人帮我传信给山门,请几位师长出山。” 云琅笑着指指今晚的蒜拌面道:“赶紧吃饭,着急也不在一时。” 苏稚端起饭碗,又放了下来,摇头道:“不成,我现在就要写信!” 第四十三章大局与细节(第三章) 第四十三章大局与细节 云琅觉得自己利用一下苏稚是完全可以的,却不能一下子就把她推进火坑里。 之所以一定要把苏稚介绍好给阿娇,就是因为阿娇那个天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能生育的毛病。 这方面刘彻绝对没有什么问题,卫子夫怀孕生子,张美人也生了一个女儿,所以,有毛病的只能是阿娇。 阿娇之所以从皇后的位置上掉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巫蛊之祸,而是因为无子! 也就是因为无子,才让阿娇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才会针对卫子夫那个可怜的婢女。 假如阿娇有儿子,她依旧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不论卫子夫多么的受宠,也绝对不会放在她的眼中。 “不要轻易地去给阿娇看病,更不要给阿娇出药方,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只有等你师门的人来了之后,才能由你的师长们给阿娇把脉。” 吃完饭喝茶的时候,云琅还是对苏稚做了交待,这个小姑娘看似聪慧,实际上还带着浓厚的孩子气。 “知道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傻,今天阿娇贵人就想要我帮她把脉的意思,被我岔开了。 我知道我不成,你也看不起我,哼,等我姐姐来了,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杏林高手!” “也?这么说,你姐姐也看不起你的医术?” “哼,你们都是一副死样子,每个人都看不起我,在琅琊,人人都说我姐姐比我强,到了这里,又有人说你比我强,我倒是没看出你们两个比我强在哪!” 可能被云琅说中了心事,苏稚连最喜欢吃的杏子都不吃了,起身跺跺脚,跑了。 “我还是没有探听到西北理工到底是何方神圣,肖先生也说从未听闻。” 曹襄很烦恼,他第一次觉得自家无所不知的家臣,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三五个人的事情,他们要是知道才是怪事情。”云琅喝了很随意的敷衍了一句。 “这么说,你的师门就剩下你一个人了?”霍去病似乎对这个状况很满意。 “没错,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太好了,有师门是一个好事,没有师门也是一个好事,前者会有人帮助你,后者没有人来牵绊你,总之,我觉得你现在的日子应该很好过才对。”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喜欢光屁股打天下,却不知你本来就不是光屁股的人,你要不是皇后的外甥,大将军的外甥,你看有人理睬你不?” 霍去病笑道:“你不是也一样?你要是没有这一身从师门带来的本事,就你的所作所为,早就被张汤拉去砍头了。” “咦?说起张汤,怎么这些日子就没看见过他?” 曹襄张嘴道:“张汤去我大将军军中了,同去的还有主父偃,大将军不愿意处理军中收缴的财货,特意上书陛下,请陛下派员处置。” 霍去病不满的道:“你喊我舅舅一声亚父能死啊?” 曹襄无奈的摊手道:“我没问题,直接喊大将军为耶耶也没问题,可是我家里还有一大堆姓曹的人,我要是这么干了,置他们于何地?” 云琅不想理睬霍去病跟曹襄之间的那一屁股烂账,更不想接受李敢的提议,一起打麻将。 今晚的月色很好,有打麻将的功夫不如在庄子里走走。 云氏庄园的夜晚非常的静谧,其实,在大汉国最不缺少的就是静谧的夜晚,这个时候,在别的地方人们已经开始入眠了。 传统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才是主流。 任何点着明晃晃的油灯不干正事的人都是异类。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不错的意境,先生白日里还趾高气扬,春风得意,现在怎么变得如此萧瑟?” 坐在灯光下饮酒的东方朔似乎已经喝了很长时间的酒,醉眼惺忪冲云琅扬扬酒杯道:“共饮一杯无?” 云琅摇摇头道:“不饮,你是故意在这里等我呢!” 东方朔大笑道:“我白日里在你面前趾高气扬的,就是想让你来找我理论,没想到还是被你看穿了。” “以后有话直接说,如果我没有猜透你的心思,你今晚岂不是要白白坐在这里喂蚊子?” “怎么可能白白蹉跎岁月,你来,我们共商大事,你不来,我也乐陶陶的自得其乐,没有损失。” 云琅指着富贵镇方向道:“麻烦来自那里?” 东方朔点点头道:“阿娇贵人做事太过霸道,想以一人之力建立一座城市,却不知,已经快要众叛亲离了。” “有资格说出让阿娇众叛亲离这句话的人恐怕只有馆陶公主了,怎么,她又对阿娇的事情感兴趣了?” 东方朔摇头道:“馆陶不过是一只腐肉上的蛆虫,去之不难,难的是那些鼓动馆陶鼓噪不休的那些人。 说句实话,世间愚蠢者莫过于馆陶,她忘记了她之所以能恶事干尽之后还能逍遥自在,全部托赖于阿娇。 如今为了少许钱财,就再一次想要戕害自己的依仗,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这么说,富贵镇的事情已经压制不住了,到了必须分一杯羹给别人的地步了?” “主要是煤石的利益在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中,突然变成了一桩炙手可热的财源,已经有人上奏陛下,要将煤石采收收归国有,依例《盐铁专卖》。 富贵镇之所以能够繁荣的基石就是煤石,一旦没有了煤石产业支撑,富贵镇就没可能变得富贵起来。” 云琅笑了起来,坐在东方朔的面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那就邀请他们进来啊,阿娇贵人即便没有煤石利益也无碍,她只要拥有富贵镇就好了。 煤石现在之所以看起来很值钱,真正的原因就在于煤石太少,我相信,一旦煤石值钱这个事情晓谕天下了,煤石就会层出不穷的被发现。 这个时候,煤石产生的利益才足以动人心。 如果阿娇能早一天建成富贵镇,那么她的地位就早一天稳固,这也是那些阿娇的追随者们希望的事情。 这个时候,凝聚人心是阿娇要做的头等大事,至于利益,目前还不是阿娇能考虑的。 我以前就听一位先生说过,把自己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自己的敌人搞的少少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东方朔点头道:“道理如此,只是人心难测,更有欲壑难填,一旦尾大不掉,阿娇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云琅一口喝掉杯子里的酒笑道:“做了再说!” 然后也不等东方朔追问,就背着手走进了松林。 一边走一边笑,东方朔看样子还算是一个合适的家臣人选,一个小小的富贵镇就让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为阿娇巩固资产上。 却忘了这个天下实际上是属于刘彻的。 云琅完全能够想象的到,刘彻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笑的是何等的灿烂。 他才不管富贵镇最后落在谁的手中,只要富贵镇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富裕之地,最终的赢家只可能是一个人,那就是刘彻! 阿娇最不能得罪的人恰恰是刘彻。 所以,阿娇在很多时候,刘彻的利益是相同的,不管别人如何相争,只要富贵镇变成了一个税源,就是阿娇的胜利。 云琅不知道东方朔能不能想通这个问题,只要想通了,他的眼界会一下子扩大很多。 作为后世人,他知道地球是什么样子的,知道陆地形态,知道海洋地形,因此,云琅思考事情的方式与古人有很大的区别,在想一件事情之前,他会考虑大局,然后慢慢的缩小自己考虑事情的范围,最终落在事情的本身上。 一般来说,大局高于细节,如果大局都错了,那么,细节干的再好,导致的后果也会越发的严重。 (兄弟姐妹们念念不忘的女主评选开始了,直到现在,女主终于出现了,请大家移步孑与不2公众号猜猜女主到底是谁!) 第四十四章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第四十四章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只有劳动才是真实的,也只有劳动者才是最纯粹的人。 云家的缫丝作坊依旧灯火辉煌,到处都是忙碌的妇人,从蚕茧入了热水锅之后,她们就再也不得清闲。 云琅见到刘婆穿着单薄的衣衫垂着头,靠在一棵树上休憩,她身上的衣衫简陋至极,几乎遮不住她胖大的身体,不仅仅是她,其余妇人也是如此,至于守在热水锅跟前的妇人,基本上都是一丝不挂的。 这里是妇人的世界,也是她们谋生的地方。 云琅一般是不来这里的,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没见到刘婆她们,云琅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瞅瞅。 脚步声惊醒了刘婆,她抬起红红的眼睛见到云琅过来了,就笑道:“小郎怎么过来了。” 云琅指指刘婆的衣衫,示意她裹好,然后道:“听小虫说你们晚上就吃了几口包子,还要干这么重的活计,我不怎么放心就过来看看。” 刘婆裹紧衣衫摇头道:“今年的桑蚕长得不是太好,蚕茧结的不够大,抽出来的丝线有些发黄,算不得一等丝,蚕茧小了,丝线就短,如果再断丝,品质就更差了,马虎不得,必须一口气把这些下等蚕茧全部剥出来。” 云琅指指缫丝作坊道:“其实无所谓的,差一点就差一点,你看人家长门宫,就没有你们忙碌。 无非是少卖点钱,咱们亏得起。” “那怎么成!”刘婆瞪大了眼睛“长门宫里的桑蚕丝就算是扭成一疙瘩,人家也能卖掉,咱们没那个本事,就只能一根丝一根丝的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卖到高价。 长门宫那样做不但糟蹋了东西,还被人戳脊梁骨。” 刘婆很自然地拒绝了云琅给出的愚蠢建议,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桩子上又道:“这里都是婆娘们干活的地方,您这个男子就不要过来,有老婆子在,万事顺遂,要是没做好,您这个当家主的再来不迟。” 很明显的撵人的话,云琅咧嘴笑了一下道:“这就走,没有偷看你们的打算,等一会红袖跟小虫会挑一些米酒过来,都好好的喝一碗,别亏了身子。” 刘婆笑呵呵的道:“那就谢过主家,就不要那些婆子出来谢恩了,一个个衣衫不整的没的让您笑话。 三天,再有三天,咱家的丝线就会全部抽完,到时候婆子还要去阳陵邑德胜坊去看看官作,咱家的也要开始制造绫子了。” “放心,我已经跟张汤说好了,他的手令就在咱家,你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找我拿手令。” 刘婆笑道:“这才是您该干的事情,您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些小事情就不要操心了,婆子虽然没用,打理这些事情还是手拿把抓的。” 云琅站起身,指指挑着米酒过来的红袖跟小虫道:“那就不打扰你们喝酒了,你看,老虎也来了,有它在,你们在树林子里也安全一些。” 刘婆冷笑一声道:“也就是在这个家里,一群没用的婆娘才变成了宝贝,换一户人家,遇到灾年,吃掉的都不在少数!” 云琅无奈的道:“你现在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大了,我们管好自己家的人就成了,至于外人,我们还没力气管。” 刘婆摇摇头,挥手要云琅回去,她自己站在松树下,回头看看身后的缫丝作坊,咬咬牙朝里面吼了一声道:“家主送酒过来了,没死的就过来喝一口继续干活,活不干完,死都给我死在锅边上。” 在这里,刘婆就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这是一个被埋没的人才,她深深的知道,只有当一个人对别人有用处,能产出,能创造财富,这个人才有被当作人看的基本条件。 云琅相信,如果这个婆子能多识几个字,能长得漂亮些,不要这样胖大,她成为大汉国叱咤风云的人物一点都不稀奇。 不想看那群乌泱泱跑出来的婆娘,一群男人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会非常的小心,如果是一个男子,一群女子,那群女子就会变成主动调戏男子的流氓。 云琅加快了脚步,遇到老虎的时候拍拍它的脑袋指指松林,老虎就张大了嘴巴咆哮一声,惊起无数夜鸟,正式宣告他是这片土地之王。 小虫丢下酒桶就气喘吁吁的追上云琅,万分委屈的道:“明明我更卖力,贵人却给了苏稚一堆好东西,就给了一个银锭。” 云琅没好气的在小虫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就知足吧,要是没有苏稚,你连银锭也捞不到。” “我本来想要两个的,这样就能打造一副银锁,一串银挂饰,丑庸姐姐秋天就要生了,准备留给小娃娃当礼物。 可是,大长秋就给了我一个,上次红袖去,大长秋还赏赐了一个金锭子” 云琅见小虫的小嘴又要瘪下去了,这是要哭的征兆,他没办法说阿娇这人给别人礼物从来都是按照重要性来分等级的。 她有求于苏稚,自然会出重礼,红袖母亲跟大长秋有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大长秋自然会偏爱她一点。 至于小虫,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云家的小丫鬟,能经常出入长门宫已经是阿娇格外开恩了。 云琅从红袖绣的歪歪扭扭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拍在小虫手上道:“不准哭!” 眼泪鼻涕都要流出来的小虫见到了小银锭,神奇的吸吸鼻子,不论是鼻涕还是眼泪立刻就不见了。 红袖人小,跑的慢,等她跑过来的时候,小虫已经张大了嘴巴笑嘻嘻的对红袖道:“红袖,你看啊,这是小郎给我的银锭子,这一次你可没有!” 红袖同样笑嘻嘻的道:“我可不要,我有。” 说完话还对云琅挤挤眼睛,示意要他看傻妞! 回到房间的时候,霍去病房间的灯依旧亮着,曹襄坐在平台上正在跟摆弄巨弓的李敢说着闲话。 见云琅回来了,就指指霍去病的房间小声道:“去病正在研究军阵,还准备重新把战车装备到骑都尉中。” 云琅靠着他坐下来道:“怎么看不起战车?” “不敢,细柳营中都有的东西我如何敢轻视?只是他这样做,就有景从他舅舅的嫌疑,毕竟,长平侯这一次在河套之地可算是收获了我大汉对阵匈奴以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怎么?看不起长平侯?” 正在给巨弓上缠绕丝线的李敢淡淡的问道。 “不敢,我只是认为既然我骑都尉被人称为新军,那就该有新气象,处处师法别人未免折损了威风。” 云琅笑道:“你们曹家就是靠萧规曹随这个本事混世界的,你居然看不起别人的高明之处? 我两天前还在笑话东方朔建造的马车太土,结果,一大群人都说那是一个真正符合皇帝身份的辇车。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自以为傲的眼光出了问题,是我没有考虑到陛下的辇车根本就不用考虑陛下的意见,它只需要将最华贵,最坚固的马车敬献给陛下就成了。 新东西不一定就比老东西更好,既然人们接受新东西还需要一点时间,在这个时候,不妨就用最方便的。” “就像我手里的大弓,虽说我们军中有无数的弩弓,想要扬威域外,弓箭比弩弓更能让敌人胆寒!” 李敢显摆一下大弓,起身拉了半弓,缓缓松开弓弦满意的对云琅道:“我家的庄子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明日去我家喝酒!” 曹襄苦着脸道:“我娘明天就道庄子上了,你确定要请我娘去你家的庄子?” 李敢皱眉道:“长辈来了,如何能不邀请?” 云琅瞅着天空中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明天又有谁会死?” 第四十五章伍被?雷被?(第二章) 第四十五章伍被?雷被?(第二章) 长平只要来云家,基本上就会有一个人死掉,这一次也没有例外,死掉的人是有淮南八骏之一的伍被! 这件事很难让人理解,跟苏凉在卧虎地大战的人是雷被,伍被不过是一员偏将。 云琅预料到小心眼的刘彻一定会找敌方大将算后账的,只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给胡骑辖揭抵命的的人居然是伍被。 他小心地打量一下长平的神色,见她表现的极为平静,伍被之死被她说出来有一种人命如草芥的味道。 “你这里的茶水还是不错的。”长平放下茶碗,温柔的看着云琅。 “可能是茶叶好的缘故,这是平叟的二儿子送到庄子里来的。”云琅连忙回答。 “怎么还跟那个蜀中商贾有来往?旧情难忘?放在你们身上不合适,要是喜欢美貌的女子,长平侯府有的是,挑一个丫鬟来伺候也就是了。” 云琅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长平侯府的女人还是少沾为妙,很多女子都是长平亲手训练出来的,天知道来的是女谍还是女人。 “这样也好,收收心神,好好的办事,将来找一门好亲事,相互帮扶着也能走远路。 准备一下,三天后随我进京,既然你是山门中人,总要让人家看看你才好,免得人家总以为你是我蓄养的谋臣。” “谁要见我?谁又这么多事?” “董仲舒!这一次他就要随淮南王去淮南国出任国相,大祭之后就要随淮南王回淮南就职,你再不见见人家,积累一点情面,小心人家对你下毒手!” “我一个小小的军司马,如何会被他放在眼里,眨巴一下眼睛,我就没了。” “你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就一个元朔犁就足以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尤其是元朔犁风行天下之后,更是好评如潮,各地观风使上报的新开垦的田亩数量,远超前年。” “小事而已。” 长平抓住云琅的手,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下,然后叹息道:“司农卿说仅仅是长安三辅之地,在元朔犁风行之后,今年的春耕,比往年早结束了六天。 这些事情知道的人不多,可就是这些不多的几个人,在知道你的重要性之后,你才真正有了面子。” 云琅很怕长平再拗他的手指,不着痕迹的将手抽回来,被长平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的那个小师妹是怎么回事?璇玑城的人轻易不入世,来一个就有大用,你把她塞给阿娇算怎么回事? 难道你对我已经没有了亲近之心?” 云琅摇摇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确定不会弄死我的人里面,就有你,阿娇不在!” 长平冷笑一声道:“算你有点良心。大长秋可是认定,你确实是山门中人,却不一定是什么西北理工这个门派的人,他更加肯定你在某种不得已地状况下弄死了自己的师长。 你那个师长是谁?莫非就是当初教授你家下人学问的那个先生?以貌取人确实不对,然而,襄儿却说那人长得模样恐怖,不似好人。 你的本性不坏,但凡还有一丝选择,你应该不会向自己的师长下毒手。 大长秋还说你曾经中了剧毒,也算是死里逃生,杀了也就杀了,我不问情由,更不问你宗门里的隐秘,把心放在肚子里,如果想要找人帮手清理余孽,我希望你第一个来找的人应该是我。” 云琅垂下头小声道:“我杀了不是一个,是四个,现在,全宗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哈哈哈……”长平大笑起来,抚掌道:“太好了,你也算是一统师门了,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从今后,你的师门将以你为尊,只要你干出一番大事业,也算是光宗耀祖!” 云琅没法子理解大汉人的思维,大长秋说杀得好,长平也说杀得好,可见,一个人没事干多杀几个老师,是大汉国人的普遍行为。 红袖,小虫战战兢兢的给长平端来了各种点心,然后习惯性的领取了赏赐,就退下去了。 云琅非常狗腿的将长平最喜欢吃的枣糕往长平面前推推道:“加了糖霜。” 长平很喜欢吃甜食,吃枣糕的模样显得非常的满足,两只大眼睛都眯缝成了月牙状。 “家里也学着你家的样子做枣糕,总是没有你家做的好吃,这是何故?” 再一次得到云琅肯定的长平心情很好,立刻就从天潢贵胄变成了一个女人。 云琅已经很习惯她变来变去的样子,她的儿子曹襄已经被她折腾成了精神病,云琅只希望自己能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莫要被她带进沟里去。 “如果董仲舒要见我,为何不是他来上林苑,而是我去长安城?” 长平吃着枣糕瞥了云琅一眼道:“上下尊卑,长幼有序,注定了该是你去见他,而不是他来见你。 除非你将来声望,官职都在他之上,才有这种可能。” 云琅闭着眼睛道:“当初去病告诉我他本来有机会听董仲舒给陛下进那场著名的言论,却因为尿急跑了,我听他这样说捶胸顿足不已,觉得去病放弃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场面。 我在上林苑与阳陵邑已经居住了两年多,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就在昨晚,我去看家里的仆妇们缫丝,见她们明明已经困顿不堪,依旧咬着牙在坚持,那么是一根好的丝线都不愿意放过,这让我的心非常的痛苦。 就在那一刹那,我觉得高高在上的人说的不一定就有道理,即便董仲舒说的那些话,对大汉国的统治是有帮助的,然而,对于大汉国的长治久安来说,不一定就是好事。 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一个择优的过程,最后才施行,一旦陛下根除了诸子百家,也就失去了很多选择。 我为山门中人,在董仲舒已经明说要摒弃天下无数学说,独尊儒术,我是有看法的。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相见不如不见。” 长平停下手里的勺子,瞅着云琅道:“知道为什么会是伍被死了而不是雷被死掉?” 云琅摇摇头。 “这是因为,伍被死掉淮南王能够接受,雷被死掉淮南王无法接受。 陛下施行中庸之道,舍雷被而就伍被,在陛下看来,不论死掉的是雷被还是伍被,死掉的都是淮南国的英才,对陛下来说都有好处。 一次将淮南王逼到绝路不好,那就宽松一些,杀掉伍被就好,等陛下的实力增长到了一定高度,不论是淮南王,还是雷被都注定了要成为陛下的刀下之鬼。 你现在就出在伍被的位置上。 当初袁盎被公孙诡,羊胜谋杀,陛下就对山门使用魑魅魍魉般地下作手段达到目的做法深恶痛绝。 因此,你的山门身份,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只会招来灾难。 陛下还没有动那些名宿想法,用你们这些小字辈来祭旗还时能做到的。 山门之所以会兴盛,那是因为自我大汉开国以来,施行的都是黄老之术,任由天下苍生自生自灭。 现在不同了,陛下一心想要洗刷匈奴人带给他的耻辱,就需要全国上下只能有一个声音,然后才能安心的与匈奴作战。 这个时候,董仲舒的想法很不错,从神权到皇权,形成了完美的统一,有助于陛下的位置稳固。 假如不是因为董仲舒想要动用天人感应之说来挟持皇权,他将代替薛泽成为我大汉的国相,而非成为淮南国的相国。” 云琅咕叽一声笑了出来,董仲舒总以为自己送给刘彻的是一个绝世美人,但是,刘彻这人根本就不允许别人挟持他的美人儿来要求他低头。 第四十六章虚假的面具(第三章) 第四十六章虚假的面具 云琅觉得长平很想当他的妈妈,因为长平对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从一个标准的母亲角度出发的,包括找那些恐怖的妇人揍他,也是出于这种变态的心理。 事实上曹襄才是她的儿子…… 曹襄躺在躺椅上得意的朝云琅挥挥手,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母亲从长安带过来的奶酪,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少女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身体。 云琅已经好几次丢下手里的毛笔,怒气冲冲的跑了,却总是会被那些壮硕如山的妇人给抓回来,毛笔一次次的塞进他的手里,竹简就摆在他的面前。 从今天起,他就必须为他的西北理工学派将已经丢失烧毁的学问,一一的记录在竹简上,尤其是云琅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所说的算学。 长平认为,自己身边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能做学问的人,那就一定要抓紧。 算学在大汉,基本上与神怪是结为一体的,号称可以驭神算而测无常。 其中最具有榜样性质的人就是撰写了《九章算术》的张苍,张文侯。 听曹襄讲了张苍的发迹史之后,就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如果屁股长的好看,也能让他飞黄腾达。(以下为史实,并非作者杜撰) 据曹襄说,张苍本来是始皇帝的御史,后来天下大乱之后,他被沛公活捉,斩首的时候因为要赤身裸体,所以他那个长的如同南瓜子一般洁白美丽的屁股被沛公的宠臣王陵看见了,就对沛公说此人不凡,希望沛公能够饶恕他。 结果,沛公听信了王陵的话,就饶恕了这个屁股很好看的男子。 结果此人果然表现出极大的不凡,不但制定了音律,还制定了新的历法,最让云狼不能理解的就是,这个骑马就能上阵杀敌,下马就能提笔写《九章算术》的家伙居然活了一百零四岁,其中担任宰相的时间就有十五年。 死后还留下了一百多个侍妾……还被追封为文官最高显爵文侯! 云琅很羡慕这个家伙,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十六年,他真的很想拜此人为师。 老师身为领路人,最要紧的不是学问精深,而是要活的足够长,官职要足够大,如此才能亲手包办学生的所有事情,如果可能的话,能死在老师前面,就是这个学生此生最大的幸福。 《九章算术》这种学术著作,云琅当然看过,只不过这本书里还没有专门提出数学这个概念。 更多的是将数学概念用在计算天体距离上了。 其中最著名的勾股定理就首次出现在这本书里,不过,看到一颗恒星与另外一颗恒星相距七万六千里之类的记录,云琅就非常的伤心。 这是标准的弄错了计算单位之后获得的错误的答案,两颗恒星之间相距七万六千光年有可能,绝对不可能是七万六千里。 张苍身为文侯,他自然是不能错的,也是不会错的,任何质疑张文侯错误的人,就是在质疑大汉国全体智者。 云琅当然不会傻乎乎的指责张苍的错误,相反,他跟所有人一样,都对《九章算术》报以最大的敬意。 “张文侯的学问精深程度已经可以直追古代先贤,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吃人奶这个毛病,张公,就会变成张子! 我们看他写的书都要先跪拜!” 曹襄吐掉也不知道是第多少颗杏核,幽幽的对云琅道。 云琅放下撰写求证勾股定理过程的笔,疑惑的看着曹襄道:“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曹襄又往嘴里丢了一颗杏子道:“一个缠绵病榻快要死的孩子,如果想知道一点外面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又有谁忍心拒绝呢?” 云琅跟着叹口气,曹襄这家伙基本上没有过过几天好日子,想到这里,云琅再一次提起笔,继续求证勾股定理。 长平每次来云家,其实目标都是长门宫。 阿娇今天很忙,长门宫里的桑蚕也开始爬蚕山了,家里的缫丝作坊也开始全力运转。 长门宫有钱,有人,饲养的桑蚕数量几乎是云氏的一倍,完全照搬了云氏的饲养方式。 只是桑叶要从一百多里地外运来,导致她家的桑蚕丝成本极高,不过,看阿娇欢喜的样子,只要有东西出来,她就不觉得吃了什么亏。 长平手里拿着一束丝,熟练的整理好之后,就挂在凉房里等水分被蒸发掉。 阿娇手里拿着另外一束丝,也装模作样的挂好,就对长平道:”以前亲农的时候我怎么没有这样欢喜?” 长平翻了一下眼睛道:“你以前眼睛就长在脑门上,眼睛里除过阿彘,哪里能容得下其它物件。” 阿娇不以为忤摇头道:“蹉跎了很多岁月啊,早些年如果有现在的心境,不知道现在会成什么样子。” 长平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阿娇道:“伍被会送来长门宫,要毁容吞炭之后,再被送回淮南国,阿彘希望此人由你派出,而不是由他来发号施令。” “可以啊,只要是阿彘的事情我不会拒绝的,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废后了,就算伍被被人发现,知道了是我派去的,淮南王他们还能奈我何? 什么时候把人送来?” “他就在我的马车上。” “如何保证此人能够乖乖的听话?” “他的一对儿女已经被送到了鹿苑,公孙弘答应他,只要摧毁了淮南国,他死,子女生!” 阿娇撩撩垂下来的发梢叹息一声道:“有了孩子,就有了被人家可以利用的把柄,幸好我还没有孩子。” 长平笑道:“只要你能静下心来,上苍未必会如此绝情的对待你,说不定会送一个孩子来到你的身边。” 阿娇抬起头平静的看着长平道:“不要阻挠璇玑城里的人来上林苑,否则,你会知道我是怎么发疯的。” 长平点点头道:“你其实比以前疯得更加厉害了,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平和了很多。 我很担心,这样的你还能维持多久?” 阿娇笑道:“:只要我有孩子,我就不会发疯,哪怕这孩子将来只能做一个诸侯王,我也心满意足。” 长平怔怔的瞅着阿娇,这样的阿娇,要比当初在皇宫中发疯的阿娇更加的可怕。 “不管是谁,如果妨害了我怀孕生子,他就是我的生死仇敌,长平,你给我记住这句话!” 第四十七章 警告(第一章) 第四十七章警告(第一章) 这句话就是阿娇的宣言。 好像她的肚子里已经孕育了生命一样。 “你可以谋算璇玑城,哪怕是收拢也成,只是不要打云琅的主意,陛下现在对这几个少年郎更有兴趣了。” 阿娇点头道:“卧虎地大战一场,受惠最重的是陛下,第二个占便宜的居然就是骑都尉。 陛下占的便宜都是大势上的便宜,骑都尉却白白获得了一万多大汉国最强悍的甲士遗留下来的东西。 陛下曾经笑着说,这群少年人,知进退,有章法,明知不能与两方甲士争雄,就立刻放弃了以武力抢夺宝物的做法,坐看两军厮杀的尸横遍野的捡便宜。 现在,骑都尉军中不但马匹充盈,铁铠可能更多,云琅擅长工造,那么多残破铁铠,也不知道被他拼凑出了多少完整的甲胄,如果以战马,铁铠数量来计算,骑都尉可谓大汉军中装备最齐全的军队。” 长平笑道:“年初的时候,我还在为他们争取将你的长门宫卫划入骑都尉序列,这才过去半年,他们就开始嫌弃长门宫卫的年纪太大,开始接手长门宫卫请辞,换他们年轻的子弟来执役。 三五年后,一旦这支军队长大了,我大汉必将多出一支虎贲之师。” 阿娇停下手里的活计看来长平一眼道:“你不该管这么多,是妇人就该管好后园,扎紧篱笆,不要让狼跑进来。” 长平轻笑道:“长平侯府的后园稳如泰山,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我说的是你,听说长平侯远征的时候,你府上经常有术士出没,还一日三换的,就不怕坏了长平侯府风评?” “放心,我的房间除了我夫郎能进之外,别人还没机会进去,到是你,该好好的修养一下身心,你的长袍下面什么都没穿吧?” 阿娇闪电般的撩起长袍,稍微显露一下自己的白色内裤就奸笑着对长平道:“你还穿着开裆裤?不嫌凉吗?” 长平笑道:“这样的半截里衣最先穿的可不是你,长平侯府的丫鬟也这样穿。” 见长平跟阿娇又开始了日常吵架,大长秋很警惕的离开了凉房,站在外面大声的呵斥那些干活缓慢的宫女,仆妇们。 今天有官家来云府,每三年一次的土地丈量开始了,来云家丈量土地的不是阳陵邑的椽曹,也不是上林苑的农监,而是少府的两个管事。 云琅虽然心中很不满,却没有表露出来,依旧恭恭敬敬的将人请进家门,准备了好饭好菜招待,云琅这个家主也降尊纡贵的全程陪同。 只要是官员,在华夏这片土地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即便是时空有差别,做事的方法也没有大的改变。 按理说,在你没有发现问题之前,接受主人款待,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然后在酒桌上借着酒劲把发现的问题轻描淡写的说一下,再把可能引起的后果给主人家说到,就算是一场令人满意的官方检查。 华夏很少有不教而诛的事情,第一次检查基本上都是警告性质的,第二次,第三次检查才是真正的检查,如果主人家没有把第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那就是藐视官府,第二次会更加的严厉,当然,第三次检查的时候如果还没有引起主人家的重视,不论官府怎么惩罚打板子,主人家也只能承受,无话可说。 今天来云家的两位管事的脸黑的如同锅底,明明对云家的美食垂涎三尺,却一口不动。 明明云琅已经让红袖给他们斟满了美酒,他们也一动不动,反而用嘲弄的目光瞅着云琅。 看来这两位是实在人,梁翁笑呵呵的拉着官员的手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往这两人的袖子里揣了两锭银子。 没想到这两位居然把已经揣袖子里的银子从袖子里掏出来,一言不发的摆放在桌子上。 云琅的脸发烫,这就是被别人打脸了。 既然人家是来真正办事的,云琅也就不好再招待他们,命人撤掉宴席,水都没给一杯,静待这两个人发话。 “稷五,黍三,麦二,豆一,田埂空缺处种植桑麻,次乃是农令,为何云氏只种麦,豆,麻?” 一个年纪稍长的官员见云琅不高兴了,也不理会,直接动问。 “你们还没有去田野里实际看过,如何就下了这样的定论?再者,查看农情,乃是大司农的政务,似乎与少府无关。” 年轻的官员咳嗽一声,朗声道:“二月初六,上谕,上林苑归属少府事。” 云琅拱手道:“失敬,失敬山野匹夫无知,还请上官见谅。” 年长的主事摇头道:“无妨,敬与不敬在心不在口,军司马官职爵位远在我二人之上,上官的称谓不敢当。 只是农事事关大汉国运不可不察,云氏庄园田亩两千一百三十三亩,种植小米的亩数只有三十一亩,至于糜子更是一亩都没有,敢问这是何故?” 云琅本来想要给这两个胥吏好好的解释一下麦子的产量要比糜子高,吃起来要比糜子好吃,结果,他很快就发现,这两个家伙似乎对麦子的优势并不感兴趣,遂直白的道。 “我也很想种植糜子,小米,以及豆子,只可惜,长门宫给了我严令,不许胡乱种植,免得弄坏了长门宫的景致,所以,只好这样了。” “你!” 年长的胥吏被云琅一句话给噎的说不出话来, “还有啊,长平公主认为,她家的田亩大多数种植了豆子,所以,每年都要从云氏粜运大量的麦子,因此,云氏只能大规模的种植麦子。” “无法无天!”年少的胥吏恨恨的在桌子上敲击了一下,被年长的胥吏瞪了一眼之后就乖乖闭上了嘴巴。 云琅笑道:“确如上官所言,长平公主骄横跋扈,阿娇贵人不管别人死活,还请上官速速为云氏做主。” 胥吏见云琅笑的阴险,连连摆手道:“休要牵连别人,某家只问你家为何不守规矩?” 云琅站起身,鄙夷的瞅瞅那个胥吏道:“我敬你们代表着朝廷,该给的尊重一分不少,你们却用朝廷的威仪来压迫我。 如果你们真的想要知道云氏为何只种植麦子,放弃了糜子,小米等作物的种植,不妨让公孙弘亲自走一趟云氏。 我少上造的爵位还在他的都伯之上,他亲自登门不算委屈他,来人,送客!” 既然是来找麻烦的,云琅自然不会对他们客气,不管是谁想要难为云家,这时候自然是不能退缩的。 一旦退缩,人家就会趁机骑到你脖子上为所欲为。 按理说能在长安做官的人,基本上都是消息灵通人士,阿娇现在已经把长门宫周边几十里地理所当然的划归自己,并且要努力经营富贵镇的意图傻子都能看的到。 云氏说白了就是一个存在于长门宫势力范围内的一个异类,这时候出手对付云氏,无异于是在针对阿娇。 明天,李敢的庄子也就要正式入驻上林苑了,虽说规模不如云氏,与长门宫更是相去甚远,可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以李广为首的一些旧军人,已经在努力的向阿娇身边靠拢。 霍去病,曹襄在听说这两个无礼的胥吏来云氏之后,齐齐的锁紧了眉头。 胥吏自然不敢这样做,除非他们们背后有人支持,还必须是强大的支持才能让他们两个忘记了身份上的差异,以胥吏的身份,以种植不均的破烂理由来警告云氏,不要以为有贵人照顾,就为所欲为。 这应该是一种警告! 第四十八章敲山震虎?(第二章) 第四十八章敲山震虎? 威胁别人的首要条件就是你比威胁的对象要强大,或者你捏着对手的一些致命的把柄。 阿娇本身就是一艘破船,这艘船之所以还能劈风斩浪的在大海上航行,依仗的就是船底下有一双大手托着它前进。 只要有这双大手的存在,阿娇的破船上即便是没有风帆,没有船桨,船橹,甚至没有船舵都不要紧。 阿娇这家伙如今正在逆生长,今年的阿娇看起来比去年的阿娇年轻了有五六岁。 成熟妇人的风韵让云琅看的眼晕,反正包括后世的那些美人儿,没有一个人能与阿娇相媲美。 再加上她本来就出身高贵,不屑使用什么阴谋诡计,骄傲自大是她灵魂中带来的特质,征服这样的女人,应该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其中就包括帮着阿娇兜底的刘彻。 在刘彻很小的时候,他其实是生活在阿娇的阴影之中的,见到权盖天下的窦太后的时候,窦太后能容忍阿娇在她怀里胡闹,如果刘彻这样做,只会挨板子。 如今,阿娇倒霉了,皇后之位被她自己给弄丢了,所有人都期待着阿娇在长门宫自哀自怨的死亡。 谁知道阿娇却在长门宫干起自己的事情来了,自身不但比在皇宫里的时候更加有风韵,还依托长门宫,养起了鸡鸭鹅,桑蚕,猪羊,包揽了煤石的售卖生意。 年初的时候更是一口拒绝了皇帝给长门宫分拨的款项,坚持自给自足,并且活的比以前更好。 什么是高贵,身处高处子衿自傲,身在低处则自强不息,前者依靠高贵的出身,后者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 刘彻可以临幸天下美女,而高傲的阿娇,却认为全天下只有皇帝一人有资格踏进她的闺房。 这样一整套流程下来,刘彻即便好色如命,也只会将阿娇一人看作自己的伴侣,至于别的女人,不过是美人而已。 精神上的依靠,要比肉体上的迷恋强大的太多了,每一次,刘彻见到阿娇都会生气,总觉得这个女人有可能会逃出他的手掌心,而每一次,这个女人在世界的边缘溜达一圈回来之后,都会恼怒的靠在他的怀里,诉说外面那些男子的卑劣跟龌龊。 刘彻很享受这种感觉,唯有在长门宫,他才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优秀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威严的帝王。 女人在骗男人这种事情上,根本就不用人来教,这是她们的天赋,云琅不过开启了阿娇的新人生之后,她就很自然的用女人天生的本钱,将酷烈如野马的刘彻笼络在她的怀里。 只要阿娇不要脑袋坏了去挑战皇帝的威严,皇帝对她只会更加的宠爱,也愿意看着阿娇长久的高贵下去。 云琅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现阿娇有替代刘彻的意思,毕竟,武曌那样的女子,几千年来也不过出现了一个而已。 很多时候,阿娇的脑袋是不够用的,她虽然也很聪慧,可是跟刘彻,长平,这样的人比起来,她纯洁无害的如同一只小白兔。 基于以上判断,云琅很自然地就认为,在这个时候,谁想对付阿娇,纯属脑袋坏掉了。 为此,他专门给少府事公孙弘写了一封信,派老梁亲自走一遭少监府,问问公孙弘是不是真的想要问罪云氏! 长平今日跟阿娇吵架大获全胜,回到云家胃口大开,她不是很喜欢食肉,所以,云家菜圃里的蔬菜被她挨个临幸了一遍。 她最喜欢吃的蔬菜居然是包菜,这东西跟油炸的豆腐炒过之后,据她说,美味赛过肉羹。 “你家今年有多少束丝?五万束有没有?” 云琅摇头道:“那有那么多,最多三万束丝线。” 长平遗憾的摇摇头道:“没有十万束丝,休想撼动蜀中的丝帛产业。” 云琅轻笑一声道:“十万束丝也不足以撼动蜀中的丝帛,想要真实的达到这个目的,一百万束丝才能产生一点影响,真正想要让丝帛产业的重心向长安三辅靠拢,先产出五百万或者一千万束丝再说。 另外,长安跟蜀中比起来不管是天时,气候都不太适合蓄养桑蚕,人家蜀中之所以能以桑蚕扬名大汉,是因为人家种植桑树,养殖桑蚕的本钱低。 你之所以想着用十万束丝来打压蜀中丝帛,就是看在人家运输费用高昂,用本钱来伤人,一旦蜀中栈道被贯通了,人家从大河上一路放舟,再从汉中抵达长安费不了多少事,你到时候可就没本钱可以欺负人家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大家都养蚕,织造出更多的丝帛,这样对谁都有好处,反正丝帛在大汉永远都不够用。” “产那么多的丝线做什么?大汉国用不完那么多的丝帛。” “用不完我们可以拿出去跟匈奴交换牛羊啊,跟西域交换金银,铜,乃至于香料,地毯,干果。必要的时候还能用丝帛雇佣西域人帮我们作战围剿匈奴。 我想不通啊,前段时间阿娇说鸡蛋太多了,现在你又说丝帛太多了,那里多了?你没见农妇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连衣衫都舍不得穿?” 长平低头看看桌子上五颜六色的蔬菜点头道:“如果大汉人都能吃到这样的饭菜,那就好了。” 云琅笑道:“我还以为你们都希望那些穷鬼一直穷下去,好让你们高高在上。” “放肆!” “别骂我啊,你是这么想的,可是你们干的却是与你的想法背道而驰的事情。 就在您去长门宫的时候,有两个胥吏来我家,说我家在胡乱种植庄稼,看他们的样子似乎要我把地里的麦子全部铲掉,然后再种植糜子,小米,他们才能满意。 哼,我已经给公孙弘去信了,问他我们云氏需不需要把地里马上就要成熟的麦子一把火烧掉,再种糜子跟小米!” “你没说你家种糜子跟小米是夏收之后的事情吗?” “说这些有什么用处,人家就是来找茬的,估计是那位大佬看阿娇不顺眼,也觉得您最近很多事,就拿云氏这个小虾米开刀,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长平轻笑了一声,用筷子敲着饭盘道:“他们就不担心把真老虎给敲出来?” 云琅笑道:“我已经把家里有老虎的事情告诉了公孙弘,就不知道人家怕不怕。” 长平嫣然一笑,指指桌子上的饭菜道:“想要我帮你出头,就拿出诚意来,好饭菜准备好,也把好学问给我准备好,看我怎么收拾那个佞幸小臣公孙弘。” 又给长平烤了一条羊腿送上去,云琅就马不停蹄的去找大长秋,一头母老虎公孙弘对付起来吃力,还是有些办法可想的,如果是两头母老虎,估计公孙弘会尸骨无存。 大长秋表现的极为平静,只是嘴角带着一丝鄙夷之气,看样子这个老家伙也没有把公孙弘放在眼里。 随意说了一句知道了,就要把云琅撵出长门宫,自从苏稚住进长门宫之后,云琅发现自己好像非常的不受待见。 “我师妹是怎么给贵人保养身体的?”云琅有些不放心,毕竟苏稚的包袱里还有七八根铁针……他很担心半瓶水的苏稚会对阿娇用针灸,艾炙的法子来拔出所谓的邪气。 “只进行了“角法”养身。” 云琅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道:“拔火罐不怕,可以拔出阿娇体内的湿气,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 大长秋对云琅的反应很满意,这说明云琅还是很关心阿娇的安危。 把云琅推出圆拱门之后道:“公孙弘如果来了,就说阿娇贵人有召!” 第四十九章扬眉吐气的李敢 (第三章) 第四十九章扬眉吐气的李敢 李敢的乔迁之喜从早上就开始了。 云琅也是第一次看到了李敢的老婆,看过之后,不仅仅是他,霍去病跟曹襄也用异样的眼光看李敢。 李敢尴尬的挠着后脑勺道:“这是家母帮我选的。” 云琅,霍去病,曹襄不约而同的转过脑袋,暗地里决定今后一定要离这个变态远远的。 本来,一个青春少妇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画面。 可惜,李敢七八斤重的大胖儿子被一个瘦弱的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抱在怀里,那场面就不怎么好看了,如果这个小姑娘是丫鬟一类的帮手,也能理解。 当这个小姑娘吃力的抱着一个大胖孩子向云琅,霍去病,曹襄施礼喊叔叔的时候,云琅再看这个李杨氏一种悲壮的感觉就油然而生。 曹襄吃惊的比划一下那个大胖孩子,一边瞅瞅李杨氏,吃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他弄不明白,那么大的一个孩子是怎么从这么小的一具身体里孕育出来的。 云琅目测十七岁的李敢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至少一百八十斤,而他的老婆,身高最多一米五,体重能有八十斤就算是不错了。 李敢见云琅,霍去病,曹襄都是一股子若有所思的模样,连忙尴尬的道:“还有客人来,某去庄子门口迎接。” 云琅一边剥着吃核桃,一边对干着同样事情的霍去病道:“你老婆不会也是这么弱小吧?” 霍去病的两只手比核桃钳子管用的太多了,两颗核桃握在手心,稍微用力,核桃坚硬的外壳就碎裂开来,他忙着吃核桃,没工夫回答云琅的无聊问题。 倒是曹襄插嘴道:“岸头侯家的大女,自幼弓马娴熟,双臂有五百斤的力气,据说扭断一束麻布不在话下。” 云琅从霍去病的手里取过一个捏碎的核桃笑道:“看样子该是一门美满的婚姻。 长相如何?” 曹襄惊讶的道:“娶了勋贵之女你还敢要求长相?” 云琅立刻怜悯的对霍去病道:“成亲后晚上难熬了,身为男人长得比老婆漂亮,确实是一场大灾难。” 霍去病抖掉袍子上的核桃皮起身看着云琅道:“你以为你能好过到那里去?据我所知,我舅母正在到处为你跟阿襄寻找一门好亲事。”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娘眼中的好亲事,恐怕不会有长相这个条件在里面。 如果只有我一个,我一定誓死不从,现在,有几个好兄弟相陪,兄弟我心里还有点骄傲。 我们兄弟四个一个比一个长得英武,老婆却一个赛一个的丑,说出去也是一场佳话。” 霍去病点头道:“这倒是实话啊,娶一个丑老婆放家里,我们才能放心的征战四方,如果再彪悍一些就更好了,一旦我们战死了,她也能带着孩子继续活下去。” 云琅瞅着这两个彪悍且认命的汉子小声道:“能否守住规矩似乎跟长相没关系吧? 要是娶到一个丑的还喜欢招蜂引蝶的,我们兄弟岂不是死掉了都合不上眼?” 霍去病笑道:“家臣啊,你以为家臣是吃素的?找几个好的家臣,妇人们如果敢乱来,命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云琅愣了一下,连忙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将来的家臣有杀死我们婆娘的权力?” 曹襄笑道:“如果你嘱咐过,他们就有,如果你没嘱咐过,没给他们下过这样的命令,他们就会装作看不见,会努力的扶助少主长大,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再把这个问题交给他去处置。” 云琅总以为家臣这种怪胎已经随着战国的消失而消失了,今天听了霍去病跟曹襄的解说,他才发现,这种变态的制度直到现在依旧顽强的保留了下来。 最著名的家臣故事,就是大名鼎鼎的《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将家臣的所有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展露的淋漓尽致。 家臣为了主公的儿子,宁愿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主公的孩子送给敌人杀掉。 然后苦心孤诣的抚养少主长大,最后终于报仇雪恨,完成了巨大的逆袭。 在家臣功成名就之后,他不会选择跟着少主享受荣华富贵,而是在主公的坟墓前在无数观众的泪眼中,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一样,以最庄严的,最优美的姿势伏剑自杀,让这个家臣的故事升华到一种近乎于道的境界。 “这种家臣不好找……” “废话,托妻付子这种事当然要慎之又慎,一个弄不好就会害了老婆孩子。 阿琅,你就是这种可以托妻付子的人。”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非常的感动,身子都有点颤抖,一拳捶在霍去病的肩膀上道:“别说丧气话,我们兄弟一个个都必须全须全影的从战场上回来,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养,别指望我。” 或许是见过太多的死人,云琅现在对死亡非常的忌讳。 李家的官爵不是很显赫,可是身为老牌军人世家,人脉却非常的广,不断地有马车从大路上驶进李家小小的庄园。 才到中午,李敢家的院子里就挤满了人。 跟云家一样,李敢家也有一整套新式家具,椅子,凳子,桌子,屏风样样俱全,李敢甚至请云家的工匠给他家打造了三张实木大床,最大的一个床,跟拳击擂台一般大小,足足能摆满大半间屋子。 至于装东西用的杯盘碗盏,更是秉承了强烈的云氏风范,虽然还是陶器,一个个造型美丽,让人不忍释手。 云琅不是没有想过制造瓷器,只可惜,他对这东西的制造一窍不通,对瓷器的全部知识也只有提高窑温,猛火锻烧。 这些东西给李敢撑足了门面,跪坐习惯了的大汉人,头一次坐在椅子上,就像屁股上长了痔疮一般左右来回的扭动,没一个安分的。 眼看着贵妇们拉着李敢的小个子老婆窃窃私语,云琅就觉得自家应该再开一个家具店。 “两成!”站在云琅身边的霍去病忽然用肩膀碰碰云琅小声道。 “富贵镇的地皮,店铺你出!” 霍去病满意的点头道:“成交。” 云琅叹息一声,这就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坏处,很多时候不用问,就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李敢被老婆叫到屏风后面嘀嘀咕咕了许久,就匆匆的来到云琅身边,满怀希望的看着他。 “两成,不能再多了。” 李敢非常的兴奋连连点头道:“没问题,阳陵邑的店铺我家来置办!” 当曹襄幽怨的目光传过来的时候,云琅也只好点头道:“两成!” 曹襄满意的点点头,拍着胸脯道:“长安城的店铺我家出!” 长平到来的时候,满院子的人都来到门外肃立迎接大汉的长公主。 长平并没有进李敢家的庄子,明明是特意前来祝贺的,却非要说是路过此地。 仆役们从马车里抬出两箱子礼物,长平的马车就继续驶向云氏庄园。 今天来的人大部分都是军官,她一个长公主不好混在里面。 不过,即便是如此,李敢的两个哥哥也激动的说话都不利索了,一个劲的嘱咐他的弟弟万万不能忘记了长公主的厚赐。 李敢有些不以为然,见惯了长平,他对长平已经没有任何畏惧感,据他测算,身为长平认可的晚辈,就算是做错事情,长平最多惩罚他一顿,绝对不会再有什么更大的危险。 祝贺李家乔迁最大的高潮,是在大长秋到来之后,这个死太监阴恻恻的扫视了一遍李家的贺客。 于是,连小儿都忘记了啼哭。 直到大长秋说出祝贺李敢乔迁的好话,并且丢下一个小箱子离开之后,众人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李敢的两位兄长以不可思议的目光死死的盯着他那个几乎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拿的就从家里出来的兄弟! 第五十章朕很好奇 (第一章) 第五十章朕很好奇 霍去病给李敢的礼物是五斤金子,这是皇帝赏赐给他的三十斤黄金中的一部分。 曹襄给李敢的礼物是仆役十六人,男女各半,全都是壮年劳力。 云琅给的礼物就很多了,蚕种,鸡雏,鸭雏,小鹅,小猪,小羊,小牛,一整套农具,以及各色云氏特有的种子。 有了这些东西,一个三百亩大小的庄园就可以自给自足了。 李敢对这个小庄园用了很多的心血,从房屋的布局,直到农田,桑林的布置,跟云氏如出一辙。 北山这边的一道温泉被引进了家里,在李家土地的最低凹处自然地形成了一个一亩地大小的汤池。 这是李敢特意要求的,他没有钱,所以他家的汤池是用鹅卵石跟细沙铺就的,虽然简陋,也别有一番风味。 相比于国家,大汉人更注重自己的家,经营好自己的家,让家天下代代流传,并且逐渐强大,就是大汉人的最终追求,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大汉国其实就是刘彻需要经营的家。 直到现在,大汉国对国家的统治也仅仅浮于表面,也就是说大汉皇帝的统治仅仅到县就结束了,而不是深入到亭,里,那里有无数的豪族,他们牢牢的把握着大汉国所有的国民。 这是一个皇室利用若干个大家族来统治无数小家族,自用无数小家族来统治每一个人的世界。 大汉国的律法,在很多时候,只在京畿之地有效,距离京畿越远,大汉律法的施行效果就越差。 好在京畿之地永远都是大汉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以就有无数的好东西从这里流往偏远之地。 让那些边缘部落的汉人对大汉国的自然产生望之弥高的感觉。 元朔犁就是刘彻登基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送给百姓的礼物,据说这个东西,是皇帝陛下夜观天象,俯视地理山川,然后普查民情,最后不眠不休三百天才研制出来造福万民的好东西。 当然,史官不会那么无耻,所以,在一根细细的简牍上,就有了一行小字,“元朔元年,云琅进献元朔犁!” 李敢的乔迁之喜原来准备进行整整三天,结果,在李敢母亲要求李敢把收到的礼物分出七成送到大家里去,被李敢一口回绝之后,乔迁之喜就在第二天下午就匆匆结束了 对于母亲忿然离去这件事,李敢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妻子李杨氏似乎也没有在意。 李杨氏在结束了乔迁之喜之后,就迅速的随着丈夫来到了云家,云氏没有女主人,家里又是一大堆妇孺,这给了李杨氏极大的便利,除过云琅的卧房,书房,以及密室不能进之外,没有放过云氏任何一个地方。 这两天,云琅没有去伤兵营继续为那些伤兵治伤,而是留在云氏等待公孙弘的到来。 结果,公孙弘好像忘记了这件事。 在阿娇发卖富贵镇地皮,并且售卖煤石商号股份,准备筹集一大笔钱来建设富贵镇之后,公孙弘再也坐不住了,他带着礼物亲自拜会了阿娇,并且愉快的收购了煤石商号两成的份子之后,就得意洋洋地打道回府了。 至于云氏,在他眼里就是一只不值得一顾的臭虫,不捉会吸血,捉了很麻烦,还不如放任自流算了。 回到京城的公孙弘就很自然地来到了刘彻的面前,送上奏章之后,就安静的跪坐在毯子上,等待皇帝发话。 公孙弘的奏章很长,十几斤重的奏章,刘彻看了一柱香之后才算是看完。 放下奏折不确定的问公孙弘:“阿娇果真能依仗一己之力修筑出一座坚城出来?” 公孙弘睁开闭着的眼睛拱手道:“阿娇贵人的偏厅中有一座富贵镇的小样,如果完全按照那个小样建造出来的城池,可以算作我大汉的二等城池,超越了阳陵邑,与洛阳相差无几。 至于财力,微臣以为,只要阿娇贵人再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绢产业,再辅以家禽饲养,家畜饲养,牛马贩运,马车制造,农具打造,陶器经营,维持这样的一座城池并不难,他们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人口太少。 阿娇贵人说,人口迁徙乃是国朝大事,她不欲私下与陛下商量,免得陷陛下于不公之境,要求微臣代他禀奏陛下,是否准许富贵镇收拢上林苑里面的野人,一来可以给富贵镇增加人口,二来也能彰显我皇仁慈之心。” 刘彻微笑道:“爱卿怎么没有提起官员设置,以及城守人选?” 公孙弘再次拱手道:“阿娇贵人希望由东方朔出任地方官,负责管理富贵镇税收,刑名,教化事。” “城守呢?”刘彻笑吟吟的追问。 公孙弘难为的瞅着皇帝道:“任命东方朔为富贵镇地方官,阿娇贵人已经央求微臣向陛下多说好话,为此不惜以明珠百颗贿赂微臣。 至于城守人选,不论是阿娇贵人还是微臣,都不认为除过陛下,还有谁能有资格决定派哪一位将军驻守富贵镇。” 公孙弘乃是刘彻夹袋里的人物,因此刘彻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拍着桌子笑道:“阿娇要是四年前有这样的见地,即便无子,朕也不会褫夺她的后位。” 公孙弘笑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古人诚不我欺。” “朕听闻爱卿曾经对云氏不满?” 公孙弘笑道:“敲山震虎罢了,长平长公主如同护崽的母虎轻易招惹不得,阿娇贵人更是眼高于顶,睥睨天下少有几人能入她眼。 如今微臣听闻,他们两家身家丰厚,置办的家产更有日进斗金之嫌,微臣要为陛下的大雄心,大气魄准备钱粮,自然需要锱铢必较。 两位贵人等闲找惹不得,微臣只有敲打弱小的云氏,继而达到让两位贵人警醒的目的,让她们莫要忘记,身为我大汉勋贵,家国在前,赚钱不过是一种手段。 现在看起来成效不错,一旦富贵镇变成了城池,陛下派遣了城守,微臣自然会去找东方朔要他们该缴纳的国帑。” 刘彻非常的惊讶,觉得这些话能从公孙弘的口中说出非常的让人不可思议,至少,公孙弘在对付盐铁商贾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仁慈,更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时间。 公孙弘见皇帝不解连忙拱手道:“此次不过是一个试探,微臣就想知道阿娇贵人,长平长公主,以及云氏,李氏是否知道分享富贵镇的财富,是否有将富贵镇变成私人领地的想法。 因此,微臣提出购买煤石商号的两成份子,结果顺利的达到了目标。 又试探了她们对管理富贵镇的底线,结果,也达到了目标,既然她们无意将富贵镇经营成铁板一块,那说明,富贵镇依旧受我大汉管辖。 如今,富贵镇百废待兴,经营这座城寨需要大量的钱财,微臣自然不会做杀鸡取卵之事。 微臣有时间有耐心等待富贵镇繁荣起来。” 刘彻听完公孙弘的禀奏,满意的点头道:“爱卿所言极是,富贵镇如今不过是一个小样,那个小样朕也看过,听说这东西完全出自云琅之手,整座城池布局非常的合理,虽有高墙,却没有过多的追求防务。 为此,朕问过阿娇,阿娇道:上林苑乃是我皇家园林,天子郊游之所,只所以有城墙,是为了便于治理富贵镇,如果在这里也要以防守为第一要务,让我大汉边关城池情何以堪。 朕的意见也是看看再说,看一群妇孺到底能将富贵镇变成一个什么样子,朕非常的好奇。” 公孙弘大笑道:“微臣也好奇的要命!哈哈哈……” 第五十一章猪马牛羊 (第二章) 第五十一章猪马牛羊 “朱侯家中的长女,颜色出众,更难得的是人家是嫡女,肯下嫁你这个穷鬼,已经是天大的委屈,你要知道感恩!” 长平端着手里的茶碗,吹掉了茶水上的浮沫慢条斯理的对云琅道。 云琅哪里知道这位朱侯是谁,连忙看向曹襄。 “庆州朱受,他家的闺女不能娶,据说身高丈二,脾性爆烈,有生撕虎豹之能,多年以来随军征战,以女身受军爵十二,也就比你的少上造低一点。” 听了曹襄的解说,云琅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不成!” 长平轻轻地吐掉嘴里的茶叶鄙夷的道:“你还挑拣人家?却不知这样的女子有多少人争夺呢,是我派了得力人手才说动朱侯夫人才给你一个机会,你还端上架子了。” 云琅的面皮抽搐两下道:“小子无意高官显爵,这样的金凤凰不要也罢。” 长平显然也没有把朱家的闺女当一回事,继续道:“射声校尉马荣的三女儿今年刚好一十四岁,我亲眼看过,长得好颜色,难得的是知书达理,更是深通商贾之道,射声校尉家中的皮货生意经她打理之后,如今已然蜚声长安三辅。 你若娶了她,你云氏兴旺可期!” 这一次不等云琅看曹襄,就听曹襄从喉咙里挤出一阵压抑之极的笑声。 听到曹襄的笑声,云琅哪里还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不成!” 长平见儿子拆她的台,抓起一颗杏子就砸在儿子的脑门上怒道:“不就是长了一颗龅牙吗?深宅大户的,要的是能顶门立户的女子,要颜色好的从那里找不到?” 训斥完一脑门杏浆子的儿子,见云琅黑着一张脸,不由得叹息一声道:“你现在年纪还小,等年纪再大一些,就该知道娶妻娶贤这个道理了。 算了,看你少年心性,看样子没有一个颜色好的你是不会答应的。 破虏校尉牛正家的小女儿,可是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颜色真正的周正,弹得一手好琴,古琴圣手怀古先生也夸过好的,既然你性子淡薄,配你正合适,成婚之后,你们小夫妻也能照朝观红日,暮赏晚霞过快活日子。” 云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曹襄身上,只见曹襄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唧唧歪歪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用小狗看主人的眼神不断地哀求云琅。 这就明白了,这混蛋竟然爱慕这位牛家小姐,云琅历来爽快,为一个没见过的女人伤害兄弟这事绝对不能做,于是,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成!” 长平也看见了儿子的模样,无奈的摇着脑袋道:“你娶不了妞妞的,怎么还不明白啊? 牛正为长平侯麾下的第一猛将,你如果娶了妞妞,你牛叔叔就要请辞北大营,或者卸甲归田,兹事体大,容不得你们胡来。” 曹襄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看样子他不愿意改变主意。 长平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再也没心思帮云琅娶老婆了,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从阁楼里走出来,曹襄看着云琅道:“不是兄弟见色起意,而是妞妞真的不适合你。” 云琅哼了一声道:“你放心,跟你有染的女子,给我八个胆子也不会娶,就你这种出了名的有杀掉没放过的性子,哼哼哼…… 对了,如果姓牛的不成,你娘不会再给我介绍一个姓杨的吧?如此一来,猪马牛羊算是凑齐了。”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放心吧,我娘只会给你介绍四只蹄子全在地上的姓氏的女子,即便不是也是姓石,姓木的好匹配你这个古怪的云姓,我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反正是我娘找了术士之后才确定的。”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娶老婆这件事上我真的很挑,以前一事无成,只要是能看的过去的女人娶回来就好,现在既然有了大变化,我就不想委屈自己,要过一辈子啊,胡乱定下对我,对人家都不好。” 曹襄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以为有了高官显爵就能自由自在的挑老婆?你做梦去吧,如果真是这样,我早就把妞妞娶过门了,还能等到我母亲把妞妞指给你? 告诉你,我们有挑选侍妾的权力,唯独没有挑选老婆的权力,兄弟啊,我告诉你,如果有一天你重要到连陛下都要对你另眼相看的时候,你即便是娶到了顺眼的老婆,陛下一声令下,你老婆就会突然死掉,然后陛下就会重新给你指一门亲事。 这个过程容不得你拒绝!”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忽然就想到了卫青,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国,跟霍去病,曹襄,长平,李敢的交情这么好,从未听他们说起过卫青第一任妻子的消息,只是模模糊糊的听说,卫青的老婆是得病死了。 云琅连忙赶走了某些奇怪的念头,看在卫青跟长平恩爱有加的份上,再看在长平对自己算是倾心照顾的份上,就算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云琅也决定忘掉。 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一个讲道理就能活的世界。 要问云家庄子里最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所有的云家妇孺都会异口同声的说——孟大! 如果问她们第二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她们也会异口同声的说——孟二! 云琅要是不小心跑去了女子洗澡的地方,一定会被人家用石头打出来,可是,孟大要是走错路跑进去,就会被那些妇人们调戏一阵子然后送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孟大极力抵抗,那些妇人会帮孟大洗澡的。 有一次孟大找到了一种黑脖子的野鸭子,举着野鸭子一头冲进了阿娇游水的温泉池子。 虽然被打出来了,不过,也就被打出来而已,再无后续惩罚,阿娇穿好衣衫之后还跟孟大一起观摩了那只黑脖子鸭子。 云琅,曹襄其实也很想去阿娇的游泳池看看,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们两个给掐死了。 李敢亲眼看着自己老婆跟孟大,孟二形影不离的满云氏庄子乱窜,不但不嫉妒,反而心疼老婆这样下去会累坏了身子。 “人人都知道孟大喜欢的是小虫,现在孟大就在等待他老婆死掉之后好把小虫娶回家,为此,每隔十天就必须派人去他长安的家里看他老婆死掉了没有,真是太痴情了。 所以啊,我老婆跟孟大在一起,跟女子在一起有什么分别,养鸭子,养鸡,养鹅这些事情,不跟孟大,孟二学跟谁学?” 李敢振振有词! 云狼愤怒的敲敲桌子道:“我管你老婆跟谁在一起呢,我就想知道,你家就在旁边,为什么你们一家三口都要在我家吃饭?” 曹襄抬起头怒道:“这就是说我呢,我娘,加上我都在你家吃饭,不满意就去对我娘说,有本事把她赶走才是本事!” 说完就跟李敢两人无耻的哈哈一笑,端着饭盆又去找好吃的。 云家的客人脾气都比主人大,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这里与其说是云家,不如说是她们的度假地。 也不知道为什么,云氏非常的招人,很多时候,只要在云家待过一阵子的人,基本上就会留在云家不愿意离开。 也不仅仅是云氏的饭菜可口,而是每个人都觉得待在杂乱无章的云家似乎非常的舒坦。 北面的房檐下,放着好长一排藤椅,每个藤椅上都躺着一个衣着清凉的妇人。 这些妇人刚刚结束了云氏的缫丝作业,为此,云琅给她们放了五天的假期。 在这五天里,这些妇人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她们似乎要把一辈子没睡好的觉都给补回来。 一个妇人打了一个哈欠伸着懒腰坐起来,见旁边的人睁着眼睛无聊的看着天空就迷迷糊糊的道:“不能睡了,再睡就成懒婆娘了。” 另一个妇人挪动一下身体,幸福的瞅着不远处忙忙碌碌的厨娘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厨娘恶声恶气的道:“白米饭,撑死你们! 第五十二章榜样的力量 (第三章) 第五十二章榜样的力量 李杨氏对云氏的铺张浪费觉得很不理解,她认为没有必要给仆妇们吃那么好的饭食。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琅,曹襄,霍去病以及自己的丈夫不应该跟仆妇们吃一样的东西。 夏日里,云氏做的最多的自然就是凉面,这种简单快捷的饭食非常适合在炎热的天气里享用。 李敢痛快的吃完一盆面条之后,舒坦的对老婆道:“这一手一定要学会,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吃。” 李杨氏见云琅等人离得远,就小声问道:“家里的仆役们也吃这样的饭食?” 李敢愣了一下,瞅瞅老婆道:“最开始我以为阿琅这样做,会把云氏吃空的。 结果,你也看见了,云家变得更加富裕了,我是一个粗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不过,这不要紧,阿琅聪明啊,而且他还不会害我,我弄不懂不要紧,只要跟着他走就行。 你回到家里一定要注意,千万放开心胸,不要小家子气,该给仆役们吃的就让他们敞开了吃,该给他们的赏钱要从宽里给,总之你要做的比他们想的要好。” 李杨氏犹豫地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李敢眯缝着眼睛瞅着正在跟曹襄骂架的云琅道:“指给你说一件事,自从我认识阿琅跟去病,阿襄结为好友之后,我从未吃过亏。 咱家搬家的时候,大哥,二哥的眼神你也看到了,恨不得从我身上剜一块肉下来。 我从小就不受耶耶喜爱,也不能博得母亲喜爱,在那个家里让你吃了不少苦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了。 现在好了,我们搬出来了,从今后你就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再也不能让我低头,你看着,你男人一定会让你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李杨氏想起以前在大宅子里过的日子,眼眶有些发红,用力的点点头,就继续吃饭,只是眼泪混进了饭盆,多少有些苦涩。 霍去病瞅着李敢夫妇在哪里嘀嘀咕咕的,就对刚刚把筷子丢到曹襄脑袋上的云琅道:“我想成亲,快点从舅舅家搬出来。” 曹襄擦拭一把脸上的面条道:“你母亲也要接过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我弟弟刚刚两岁,我母亲又是一个爱热闹的,上林苑清苦,应该不会来。” 曹襄低头瞅瞅自己饭盆里花花绿绿的凉面,不解的看着霍去病道:“你没告诉她这里的实际样子?” 霍去病苦笑道:“那有机会说啊,一见面,她就问我有没有活的阿娇贵人的青睐。 我一听这话必然会大怒,所以,我们母子想要好好说一场话都不可得,那有机会说闲话。” 云琅笑道:“那就快点成亲,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反正岸头侯家的闺女你是娶定了。 顺便问一句,那些将门家的闺女是不是都是那种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主?” 霍去病摇头道:“也不尽然,将门里面念不了书的人自然就要练武,如果能念的进去书的,自然还是要念书的。 我之所以想成亲,不是为了逃避什么,而是想要更多的自由,想要活的更自在。” 男人只要变得伤感了,就没有多少话好说,闷头吃饭云琅又不喜欢,三心二意的吃着饭,却不小心看到刘二这个家伙背靠着那颗大柳树偷偷地看那些仆妇。 云琅端着饭盆走过去,重重的一脚踹在刘二的腿上,这个老家伙张嘴要骂,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拉着云琅一起蹲在柳树后面,指着胖胖的刘婆问道:“您说,这个妇人还有机会生养不?” 云琅捞了一口面条若有所思的道:“她跟你是同姓,不能娶的。” 刘二张开嘴无声的笑了一声,老兵痞的神态表露无遗,看样子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定成俗的规矩。 云琅吃完面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穷鬼,再看看富态的刘婆,一点都不看好刘二的爱情。 刘婆现在的资产,放在阳陵邑也是有数的富婆,随时随地拿出十万个钱跟本就不在话下。 更何况,今年的桑蚕丝变成绢帛之后,她还能拿到半成的份子钱,一个没了一条胳膊的老兵痞想要求爱,能成功的可能性无限的低。 “嘿嘿嘿,好汉怕病,烈女怕缠,某家舍弃这张脸皮不要,小郎觉得如何?” 云琅看这刘二,无言的起身,端着饭盆走了,刘婆听起来似乎很老,实际上,她今年不过三十一二岁,如果放在后世,结婚没结婚的都说不准,到了大汉已经变成奶奶级的人物了。 刘婆生了三个孩子,前面两个大的,都没活下来,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闺女,对这个孩子,六婆可是往死里宠爱,整天把这个孩子放到红袖身边认字,学弹琴,看样子对孩子将来的期望很高。 不过,刘二也非泛泛之辈,这是一个从十二岁就在军营里混到四十岁的老油条。 平生经历过的战阵数不胜数,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猛士。 只是性格不讨上官喜欢,虽说军功赫赫,却到头来只混了一个里长的位置,人生失败至极。 无所谓…… 这就是云琅现在的心态,别人家的仆妇基本上没有婚配自由的,至于云家,云琅还想保留最后的一点现代人的骄傲,不想限制她们最后的一点幸福,准备随她们的去自由的生活。 苏稚这些天一直居住在长门宫,稍微有点闲暇,她就会钻进伤兵营里,研究军营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伤患。 走在整洁的伤兵营里,苏稚的心情一般都会很好,医家讲究整洁,就这一点来说,伤兵营几乎做到了极致。 她有时候觉得云琅这人有病,明明干净的一尘不染的麻布,他也要放进开水锅里煮半个时辰,才会捞出来放在阳光猛烈的地方曝晒。 晒干之后的麻布条子,就会被人用同样处理过的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用的时候,必须戴上一副同样经过蒸煮,曝晒这一流程的麻布手套,才能取用。 他不允许任何人不戴手套就接触伤兵的伤口。 苏稚一辈子都忘不掉云琅在教她给伤兵处理伤口时经历的那场噩梦。 将双手放进滚烫的水里浸泡一柱香的时间,再放进醋水里浸泡,最后再放进盐水里浸泡。 当时还以为云琅发疯了,要把两人的双手做成什么奇怪的吃食。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伤兵营里的伤患,恢复的状况很好,除过刚刚抵达军营的时候,死掉了三个人之外,剩下的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哪怕是有些被剁手剁脚的重伤患,也眼看着一天好似一天。 苏稚不是不知道外伤伤患有多容易在夏日里的死亡。 只要开始发烧,伤口开始化脓,能活下来的军卒十不余一,有很多明明是轻伤的伤患,硬是眼看着身体逐渐溃烂而亡。 伤兵营里伤兵有如此高的治愈数量,对苏稚来说就是一个谜,她现在想要解开这个谜团。 苏稚掀开一个伤病的衣衫,瞅瞅他肚子上的那个伤口,轻轻地用手按一下伤口,见插在肚皮上的芦苇管子里没有积液排出,就笑吟吟的对伤兵道:“伤口就要长好了,我今天要把你伤口上的丝线抽出来,芦苇管子也要抽出来,可能比较痛,你忍耐一下。” 伤兵的年纪很大,瞅着苏稚笑道:“肠子都露出来了,某家都没有喊疼,抽丝线而已,不算什么。” 苏稚笑道:“军司马本来要求七到十天之后就必须抽丝线,我担心你的伤口愈合不好,就推迟了几天,现在丝线都长到肉里面去了,是我的错。” 老兵低头看看自己肚皮上那道蜈蚣一般的伤口摇头道:“这不算什么,这不算什么,能活下来某家就算是赚到了。” 第五十三章心安处(第一章) 第五十三章心安处 医学上的任何一点小小的改进,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了不得的福音。 云琅做的就是把后世的医学常识带回来,最终付诸实施。 真正的现代医学大行其道的时间很短,在这之前,医学与玄学,与巫蛊之术是密不可分的。 或许有一些高明的医生如同会形变一般划破长空,留下了璀璨的轨迹,却不得长久。 人类对生命的认知少的可怜,文化昌明之前的医学都是经验学,就是这点微弱的火光,最终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 苏稚对伤兵营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兴趣,她以自己方式打量着这里的新事物,并最终做出自己认可的理解。 这对苏稚来说是一个新的世界。 云琅最痛恨的就是跟阿娇打麻将,如果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就是陪着阿娇,长平,大长秋一起打麻将。 赢钱了会被臭骂,输钱了会被讽刺,她们不和牌全是云琅的错,要是放水让其中的一个赢了钱,另外一个就会发飙…… 打了一会牌之后,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两个女人从来就没有对付过,无时不刻不在相互较劲。 好在下午的时候阿娇有睡觉的习惯,云琅这才得到了解脱。 阿娇家的荷塘已经长满了荷花,巨大的荷叶铺满了水塘,叶子层层叠叠的,被风一吹就起来一波绿浪。 长平趺坐在一块毯子上,沐浴着和风意态悠闲。 “去病儿要搬离长平侯府此事你可知晓?” “知道!” 长平白了云琅一眼道:“没一个有良心的。” “您会放去病离开吗?” 长平叹口气道:“侯爷想要放手,我不想,却没有法子留住他,你们终究是男子汉,不能长留府中。” “雏鸟长大了就会飞走,乳虎长成后就会另觅山林,这本是世之常态,您大可不必如此伤心。” “他离开了,还会回来吗?” “据我所知,您对去病关爱有加,犹如生母,去病也非薄凉之辈,如何会忘记您的恩情呢?” “终究是要走的……” “只是来上林苑而已,近在咫尺,您要是想念去病了,随时就能过来探望,您应该高兴才是,您又多了一个家园。” 长平皱眉道:“襄儿也要住在这里是不是?” “别院而已。” “别院?恐怕他以后会把这里当做主宅!” “平阳侯府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吧?最值钱的是平阳侯府的爵位,这东西已经扣在他的脑袋上了,不用担心别人抢走。” 长平苦笑道:“世家大族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云琅笑道:“老虎什么时候管过兔子狐狸的想法?” 长平瞪了云琅一眼道:“首先,他得是一头老虎才成!去病儿我不担心,这孩子是天生的蛟龙猛虎,襄儿不同,他自幼被病魔摧残,没有好好的过过几天好日子,有时候不免会任性一些,这些都是缺憾啊。 不过也没什么,四头猛虎并行,其中一头弱小一些,谁又敢打他的主意。” 云琅幽怨的瞅着长平道:“我们本来就是兄弟伙,您一遍遍的提醒,反而会让阿襄感到难堪,今后不要再说什么谁高明,谁弱小的事情,您知道不?这给了阿襄很大的压力,也让我们很难堪。 说到底,他的本源还没有恢复,为了能让您看得起他,他拼了老命跟我们一起完成了羽林军的全部训练课程,不知道您见过他因为奔跑太剧烈,趴在地上呕吐,没以至于苦胆都吐出来的事情吗? 您知道他把自己绑在战马上狂奔了一千四百里,以致大腿两侧皮肉破裂,鲜血满裤裆的惨状吗? 我见过,我给他剪粘在皮肉上的碎布的时候,他哭的像个孩子,一个劲的喊娘,哭过之后却死不承认。 阿襄有多聪明您知道吗? 骑都尉军中一千三百三十七人,他张嘴就能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不仅仅如此,他还知晓每一个人的优点,缺点,就这一条,军司马就该是他来当。 他的脑袋瓜里装满了我大汉这些年与匈奴作战的每一次战役布局,来到我制作的沙盘上,不用想,就能复原一次次的战事过程,虽说讲出来的优劣点可能有些幼稚,可是,这种人才,您觉得大汉军中有很多吗? 您以为去病将后军交给阿襄纯粹是看在我们是兄弟的情面上?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去病是个什么人您应该清楚,当初我要进羽林军,他都极力阻拦,如果阿襄不是一个合格的将领,如何会把重要的后军交给他? 您以后要多夸夸阿襄,不要总是说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喜欢那个叫做妞妞的,就给他娶回去。 长平侯真正崛起依靠的是无双的战功,而不是因为他的姐姐是皇后,就因为有了战功,您才能下嫁与他。 我们兄弟是真正的高贵人,我们可以偷,可以骗,可以抢,可以利用别人,可以谋杀别人,却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亲人当做筹码来交换那点荣华富贵。 就如您所说,我们是老虎不是野狗,不吃别人的残渣剩饭,也不从不向别人乞讨,肚子饿了我们自己会狩猎。” “说的太好了!”阿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荷塘边上,慵懒的站在柳树下,美好的身段上裹着一袭纱衣,山峦起伏的让人心醉。 “小子,从今天起你可以对别人说是我阿娇的属下!贵人就是贵人,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身子却要挺直。” 很明显,阿娇已经把她对贵人的理解强加给云琅了,她高傲到了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高傲的人,像云琅这种想要学着高傲的人就该拜她为开山祖师。 人生在世不能总是太强硬,太聪明,有时候当一下傻蛋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就像孟大,孟二兄弟俩傻啦吧唧的,即便是看见了刘彻老婆的肉体也不是什么大事,有足够的理由来原谅他们。 成为阿娇的人好处很多,最大的好处就是让其余有力量的人将暂时忘记骑都尉的存在。 看遍大汉历史,这个世界聪明人实在是太多,而推动这个世界前进的,却往往都是傻瓜。 长平见云琅神色奇怪,叹口气道:“我的牵绊太多,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你们这样的好孩子我一个都不肯放过。” 云琅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卫青是外戚! 大汉国自从建立之后,就饱受外戚之苦,所以到了刘彻这里,他就给外戚套上了很多重枷锁,禁忌极多。 老虎吐着舌头吧唧一声就趴在云琅脚下,看得出来,这家伙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不是很好过。 它嘴里吐出来的气息滚烫,即便是舔舐了半盆子冰水好像也没有解除燥热。 云琅带着老虎沿着溪流而上,不久,就来到了那道山壁前面,拉动了铁链,山门打开,一人一虎就消失在黑暗中。 山东外面燥热无比,山洞里面依旧阴森森的,一排排已经浇筑好的人俑肃立在诺大的山洞里,军阵一丝不乱。 老虎熟练的找到了自己的窝,张大了嘴巴打了一个哈欠,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外衣,换上一身素色麻衣,重新和泥准备浇筑人俑。 半个时辰之后,稀泥已经和好了,还需要静置一个时辰,云琅趁这个机会打开模范,清理上一次浇筑好的人俑。 上一次浇筑的人俑已经阴干了,云琅用吊环将模范里面的泥塑吊出来,用刀子削掉浇筑口,然后就按照军阵的样子重新摆放…… 第五十四章万一成功了呢?(第二章) 第五十四章万一成功了呢?(第二章) 一个人在从事与艺术有关的事物的时候,精神也就自然而然的变得高尚起来,做起事来也就有了一种仪式感。 这一批人俑制作的还不错,浇筑的很完整,没有气泡跟残缺,只要再描绘上颜料,就成了一个真正的人俑。 一批十个人俑,云琅对十夫长下的功夫最深,甚至用刀子刻出发髻的纹理,好让整个人俑变得更加生动。 给模范里面刷桐油,在骸骨固定在模范里,然后灌注泥浆,最后不断地震动,赶走泥浆里面的气泡,一个人俑就算是完成了。 整个过程看起来简单却非常的劳累,云琅不是很在意这些,制作每一个人俑的时候,都一丝不苟,就像在创造一个新的生命,当这些人俑全部完成,就是他封闭这座山洞的时候。 原本云琅可以不再理会这些骸骨,他其实已经做好放弃的准备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只有来到这里干活,才能保持宁静。 不过,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搬动一具具骷髅,然后再给他们裹上泥浆,这也很变态。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太宰死掉之后,云琅就觉得死人比活人看起来更安全。 天色昏黄的时候,云琅从陵卫营里出来了,这一片地方已经被云琅划归为云氏的禁地,因为整个云氏庄园的水源源头就在这里。 云琅的洁癖是出了名的严重,所以没人有胆子私自跑进这个小山谷里来。 他本来想用一堵墙堵住山谷口,再派老兵守住,后来一想觉得不妥。 大汉人的好奇心实在是太重了,没人理睬的小山谷,他们也就没了理睬的兴趣,如果有人看守,就一定会有人好奇心大作,跑进来看看的。 刚刚回到家里,就被长平给叫过去了。 “你认识刘陵?” “认识!” “有瓜葛?” “没有,只给她治疗过伤患。” “她是怎么受伤的?” 云琅取出那两截断针给了长平,没有多做解释,因为他发现长平现在非常的严肃。 长平打开小包瞅了一眼道:“公输家的钢针,据说被这样的针刺中之后很难施救,伤在四肢就要斩断四肢才能活命,如果受伤的部位在躯干处,即便是能活过来,也是九死一生,你是怎么把刘陵救活的?” 云琅皱眉道:“这种针之所以被你们说的如此可怕,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种针上有倒刺。 一旦被这种针给刺伤的人,伤口都非常的深,有倒刺拔不出来,剜肉的后果更加可怕,而且,这种针遇到血渍就会生锈,最后导致伤口溃烂而死。 刘陵的运气不错,我遇到她的时候,她的伤口已经有些腐烂了,所以拔出伤口里的针没有多大的阻碍。 加上刘陵命不该绝,硬是从鬼门关夺回来一条命。 我与她的瓜葛就这些。” “你确定没有被这个妖女魅惑?”长平不放心的追问道。 云琅皱眉道:“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浑身散发着恶臭,再说,我一般给人治伤的时候,从不把对方当人看。” “可是,她现在来找你了!”长平说完话,就把身子靠在靠枕上,面无表情的观察云琅的反应。 “那就去见见!”云琅说完就要出去。 “你就这样去见她?” 云琅奇怪的道:“有客人登门了,不这样去见,难道还要偷偷摸摸的见?” 长平愣了片刻道:“也好!” 云琅见到刘陵的时候,这个鬼女人正坐在他家的大平台上,慢条斯理的喝着茶水,欣赏着晚霞,盘子里的糕饼少了一些,看样子她已经来很久了。 “你家不错,你也是个会享福的,仅仅就茶水,点心,晚霞而论,你云氏当为长安第一。” 刘陵没有起身,依旧趺坐在原地,头发绑成一束散乱的垂在脑侧,意态慵懒。 “我听说淮南王祭祖大事已了,你这是来跟我告辞的?” 刘陵摇头道:“不是,我以后可能要长居长安,等着陛下将我远嫁匈奴!” 云琅端茶杯的手抖了一下,咬咬牙齿还是轻声道:“最是无情帝王家啊。” “不,不,不,不……”刘陵摇着一根洁白的食指道:“陛下最恨和亲,所以也不可能会和亲。 不过,我喜欢远嫁匈奴,就主动上书陛下,看看陛下有没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此处为史实,刘陵自请远嫁匈奴) 云琅吃了一惊,瞳孔都有些缩起来了,吃惊的问道:“你难道不知嫁给匈奴就等于嫁给匈奴全族吗?” 刘陵白了云琅一眼道:“你在我的腰间挖了那么大的一个坑,你觉得有那个坑存在,再加上我以前名声狼藉,还有可能嫁给你们这些青年才俊吗? 你如果肯要我,我就立刻请求陛下收回那道奏章!” “这个……” “哈哈哈,别这个,那个的了,你为人还算不错,至少还不愿意骗我。 告诉你啊,我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女人,要让我在大汉国找一个庸碌之徒了此一生,还不如死掉。 如果远嫁匈奴,至少凭我的手段,掌握一些蛮族的权力应该不难。” 云琅皱眉道:“你的目标……” “大单于!” “军臣单于?你要嫁给那个老家伙?” “你知道什么,就因为军臣单于够老,我嫁过去才有出头的机会。” 云琅抓抓脑袋大声道:“你也太想当然了吧?你觉得你就一定能嫁给军臣单于?” 刘陵哈哈笑道:“嫁过去,总有机会,不嫁过去,那就一点机会都没有。 我还听说军臣单于的儿子是一个废物,他的弟弟伊稚斜倒是一个不错的英雄。” “听谁说的?”云琅非常的吃惊,大汉国与匈奴之间消息历来闭塞,刘陵从那里知道伊稚斜的? “中行说!” “啊?这个老混蛋不是已经死了了吗?” “是死了啊,可是他写的笔记还在啊,他害怕匈奴人看不懂,一不小心把他的笔记给弄丢了,就找人送回大汉,不小心被我得到了,我觉得很有用!” 云琅张大了嘴巴好一阵子才小声道:“你准备当中行说第二?” 刘陵眯缝着眼睛笑眯眯的道:“如果由我来掌控匈奴大权,你不觉得这对大汉是天大的好事吗? 匈奴人野蛮且无礼,他们最强大的武器就是野蛮,如果我能教化一部分匈奴贵族,再由匈奴贵族来教化他的子民,只要运转得当,几代人过后,匈奴人也就懂得了礼仪。 到了那个时候,大汉就能好好的跟匈奴人对话了……” 云琅觉得这个女人在胡诌,她嫁给匈奴王的事情可能是真的,如果说她把自己远嫁到匈奴是为了大汉国的利益,这个可信度就非常的低了。 云琅没办法弄明白这些权力欲望极高的女人,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权力,宁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我在卧虎地就发现,你们几个人的野心不小,你们每一刻都在为将来征伐匈奴做准备。 这个准备的过程可能有点长,可是我相信你们将来一定会成长起来的,所以,我来你们家,就是想跟你们几人做一个约定。 我帮助你们扬威异域,建立不世之功,你们也要帮我达到成为匈奴王后的目的。” 云琅笑道:“太渺茫了。” 刘陵笑道:“万一成功了呢?” 云琅大笑道:“我不做任何不切实际的约定!我也不会做任何损害大汉国的事情。 中行说可以当汉奸,云琅的脸皮薄还做不出为了一点荣华富贵就出卖祖宗的事情。” 第五十五章女人的武器 (第三章) 第五十五章女人的武器 对于云琅近乎于宣誓一样的话语,刘陵其实非常的满意。 她提出来的本身就是一个近乎没有可能完成的计划,云琅并没有拒绝附和计划,只说自己不会背叛大汉国,不会给出任何书面的约定。 没有被云琅当做疯婆子赶出去,已经超乎刘陵的预料了,同样的话她实际上已经跟很多人说过,包括高高在上的皇帝…… 她得到的除过嘲笑跟讽刺之外,很少有别的看法,之所以来到云氏,纯粹是因为,她很想在这个温暖的少年身上,寻找一点安慰。 淮南国完蛋了。 一郡之地被割除,淮南国的势力就少了七成,她的父亲整日里酩酊大醉,她的兄长们整日里躲在馆驿中变着花样的折磨那些可怜的婢女。 而皇帝在处理淮南国的时候没有半分的仁慈,那些官员如同闻到血腥气的饿狼,流着口水围拢了过来。 刘陵觉得自己最好的下场,就是被皇帝赐婚,将她这个昔日高贵的翁主奖励给某一个取得战功的莽夫。 既然命运已经注定了,既然一定要嫁给莽夫,刘陵觉得不妨嫁给更加野蛮的匈奴王。 既然上天给了她一个聪明的脑袋,一具美丽的身体,为何不用这些去换取,自己最渴望得到的权势呢? 至于匈奴的穷蹙,匈奴人的野蛮,匈奴人令一个汉人女子感到无尽羞耻的,父死子承母,兄死弟承嫂的传统又算得了什么。 说完了事情,两人对坐高台,谁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刚才说的事情本来就不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 不知为何,云琅就觉得有必要款待一下刘陵,不管她要去匈奴干什么,首先,她在做这件事,就要付出普通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代价。 对于勇敢的人,云琅向来尊敬。 于是,他就准备了一顿非常丰盛的饭菜来招待刘陵。 为此他亲自下厨,给刘陵做了一桌子美食,全部是以羊肉为基础的餐食。 “羊肉,实际上非常的美味,只是匈奴野人不懂得如何烹调,最终让这一道美味,变成了难以下咽的腥膻之物。 来,尝尝,这东西叫做手把肉,虽说是白水煮肉,却带着一股子淡淡的松香,这股子味道与羊肉本来就有的腥膻味道混合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种近似草木的清香。 吃这种东西的时候,不需要添加别的佐料,需要的就是上好的精盐,一点盐,一块肉组合之后就是无上的美味…… 当然,如果与蒜瓣同嚼,你会发现羊肉乃是天下至鲜之物,一口下去,吃羊皮会是一种滋味,吃肥膏又是一种滋味,吃里面的红肉有多一种变化,几种滋味混合之后,会让人欲罢不能。” 听云琅讲解的如此详细,原本笑嘻嘻的刘陵安静了下来,仔细地听云琅的解说,且一边听,一边亲口品尝。 “既然是白水煮羊肉,味道却小郎所说鲜美无比,却不知妙诀何在?” 云琅从桌子底下抽出一根一尺长的剥皮松木棒放在桌子上道:“羊肉与新鲜的松木棒同煮!”(云氏秘方,吐血外传) 刘陵取过这跟儿臂粗细松木棒打量一下,然后拱手道:“刘陵记下了。” 吃过了手把肉,红袖端来了茶水,云琅邀请刘陵一起用茶水漱口完毕,再指着桌子上那道浓香扑鼻的菜肴道。 “这道菜名曰黄焖羊肉!此菜口味香酥,肥而不腻,乃是我西北理工的压箱底的精美菜肴。 这不仅仅是一道菜,也是一道药膳,具有暖中补气、滋养、御风寒、生肌健力等功效。 只是制作的法子非常的繁琐,且需要一整套新式炊具,而糖霜,酱料,姜蒜,更不是草原上能有的东西。 你不可轻易地拿出来,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偶尔制作一次,想来一定能收到很好的功效。” 刘陵夹了一块黄焖羊肉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快速的吃了几口,放下筷子道:“刘陵将多加修习,希望不负小郎的期盼。” 云琅见刘陵惋惜的看着那盘子色香味俱全的黄焖羊肉摇摇头道:“等一会再吃,你现在要看的是这个东西!” 云琅拍拍手,红袖跟小虫两个就抬上来一个小小的红泥小火炉,小火炉里面的松果燃烧的正旺,红袖又端上来一个铜锅放在小火炉上,铜锅里煮着一锅水,里面除了一截葱段,两个姜片再无其它。 云琅瞅着红袖送上来的一大块羊肉叹息一声道:“这道菜最讲究刀工,要求切出来的羊肉薄如绢帛,隔着肉片以能透出光亮为宜。 我性子不安定,还没有这个本事,今日只是让你知道怎么做就好。” 刘陵见云琅切肉的本事实在是算不得高明,从袖子里取出一柄手叉子,一手按着肉块,一手快速的切割,不一会,一盘子薄如蝉翼的羊肉片就被刘陵给切出来了。 “刘陵素来喜爱鱼脍,切羊肉算不得艰难。” 云琅对于刘家的贵女人人使得一手好刀剑早就见怪不怪了,见刘陵切好了羊肉。 就从一个小碗里挖了一些腌制的韭菜花对刘陵道:“羊肉本味至鲜,想要可口,还需要五味调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韭菜花跟姜末,大草原上没有韭菜,却又味道更好的野葱,采野葱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 再辅以盐巴粉,芝麻油,也就能吃了,这已经考虑到大草原上荒僻,更多的香料无法筹集,只好如此了。 云琅说着话,就夹了一筷子肉片,在开水锅里来回涮了几下,见羊肉已经变色,就把肉片在韭菜花酱料碗里沾沾,然后一口吞掉,满意的闭上眼睛品尝来之不易的美味。 刘陵有样学样,重复了一遍云琅的动作,就彻底被涮羊肉的美味给彻底征服了。 “天生万物以养人,没有难吃的食物,只有不合格的庖厨,我以前的时候听一位老妇人说过,想要抓住男人,就一定要抓住男人的胃,抓住了他的胃,你才能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这比以色娱人要可靠一百倍。” 刘陵呆呆的看着云琅眼中忽然有泪水溢出来,半晌才停止了抽泣,对云琅道:“我为何不早十年遇见你?” 云琅抬头瞅着漫天的星斗道:“十年前我哪里懂得这些!” “这都是你西北理工的绝学吗?” “不是,是家学,关于我云氏饕餮的笑话你听过没?” 刘陵不由得笑了,那张本来哭的稀里哗啦的脸就像花蕾绽放一般,极有光彩。 “你云氏先祖偷吃了祭天的冷猪肉!” 云琅笑吟吟的指着桌子上的美食道:“今天就说这么多,你明日再跟厨娘学学怎么制作牛羊肉食,跟一些简单的能在草原上制作的面食,这对你很重要,至少能让你快速的在草原上安定下来。 你好自为之吧!” 云琅说完话,就下了平台,将诺大的平台留给了刘陵,才走下平台,就听见刘陵撕心裂肺的哭声。 云琅的脚步停止了片刻,摇摇头然后就继续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他的屋子里有很多人,长平,霍去病,曹襄,李敢都在,他的书桌上堆满了饭盘,包括李杨氏,红袖,小虫,都在满意的剔着牙齿,毕竟,吃手把肉不塞牙是不可能的。 长平灌了一口茶水,斥退李杨氏,红袖,小虫之后看着云琅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在这个女人身上下这么大的本钱?” 云琅低声道:“我怕她不去匈奴,我们对匈奴知道的太少了,她既然喜欢做女谍,那就不妨在匈奴展现一下的全本本领!” 第五十六章刘陵的进攻方式(第一章) 第五十六章刘陵的进攻方式 小看女人?小看大汉女子?反正云琅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就没敢小看过一个女子。 相反,但凡是他遇到的女子没一个是在他正常认识范围中的女人。 相比男子,她们活的更加精致,也更加的果决。 从卓姬开始,他就没有在女人身上占到过任何便宜,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亦或是苏稚,刘陵。 云琅唯一能胜过她们的就是两千年来的见识! 如果剥除这些见识,云琅相信,就算是大汉朝的一条狗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更不要说这些天之骄女了。 卓姬想要经济自由,想要人身自由,于是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长平自幼习武,长大之后不得已成为了皇室拉拢勋贵们的工具,即便如此,她依旧奋斗不休,在最不利的环境下为自己争取到了最大的权利。 阿娇更不用说,云琅来之前,她不过是陷入了一种自怨自艾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一旦她开始醒悟,一个高贵的如同放着万丈光芒的女神就降临了人间。 苏稚看似幼稚,她却以大无畏的精神靠近了那些伤兵,通过治疗那些伤兵,让她的医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从而为她在长安开医馆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而刘陵,这个全身都散发着权力欲望的女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她藐视人间一切礼法,并不惜冒大险,行难路,她坚信自己的付出会收到丰硕的果实。 这样的女子谁敢小看,谁又有资格小看,即便是云琅自诩聪慧也被这些女子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刘陵在平台上枯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她将平台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端着水盆来到云琅的房门口,等待云琅从睡梦中醒来。 云琅没有拒绝刘陵的好意,漱口,洗脸之后,就对刘陵道:“我没有力量帮你达成目标,只能做一点小事情,只愿你将来能够一帆风顺。 我不求你善待天下人,只求你看在大家都是华夏一脉的情面上,善待那些被匈奴掳走的汉民。” “到了匈奴,那些汉民就是我唯一能够依靠的亲族,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该怎么做。 先生,既然您教了我自保之道,那么,先生应该也有进攻之法,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云琅笑道:“你要什么样的进攻之道!” 刘陵咬着牙道:“杀人于无形之中!” 云琅瞅着刘陵道:“这方面你应该比我熟悉。” “我要杀人之后无人知道的杀人方法。” 云琅摇头道:“据我所知,凡是教人这种方法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你还是自己去寻找吧。” “先生手中有这样的法子是也不是?” 云琅摇头道:“没有!” 刘陵见云琅拒绝的干脆,知道不可强求,就深深一礼谢过云琅,就很有眼色的去找云家的厨子去学抓住军臣单于胃口的本事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曹襄总是看云琅,云琅却坐的稳如泰山,好几次张嘴要问,最终还是强行忍住了。 霍去病回来之后,曹襄就拉着霍去病在一边嘀嘀咕咕的,不断地指着在柳树下睡觉的云琅。 “这世上真的有杀人于无形的东西?”曹襄拽着霍去病来到云琅身边,急不可耐的问道。 云琅叹息一声道:“没有!” 曹襄发急道:“真的没有?” 云琅无奈的坐起来认真的对曹襄道:“什么叫杀人于无形?说白了就是你杀人之后别人都不知道,就算是杀人于无形了。 如果这样解释,可用的法子就多如牛毛,阿襄,这样算起来,你比我知道的要多。” 曹襄抓着脑袋道:“我娘说过,高明的医者,基本上都是高明的杀手,我就是想知道几种最简单,最容易的法子。” 云琅笑了,看着霍去病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喜欢杀人?” 霍去病把手里的菜瓜咬了一口道:“你是我们几个人中,杀人最多的!” 云琅愣住了,他稍微计算了一下,就发现霍去病说的好像是真的。 他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杀人于无形,至少在身边那座巨大的陵墓里埋着的始皇帝面前,他不敢这样说。 通过放射物质来杀人,这在云琅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里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杀人行为。 云琅知道铅是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至少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的男勋贵们就喜欢用铅制作的酒壶,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 还因为铅这种东西有美白作用,罗马帝国的贵妇们很喜欢把它涂在脸上取悦男人。 这导致的结果很明显,他们的子孙被伤害的很惨,据说这个时代的罗马勋贵很少能生出健康的孩子。 也导致他们在年纪轻轻地时候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另外,如果你有杀人欲望的话。始皇陵里面的水银也是一个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品。 云琅就被那东西折腾的很惨,直到现在,他都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个恐怖的东西全部排出体外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想吃胡萝卜…… 怎么样善待他人,这需要好好的教,至于怎么害人,云琅觉得没必要教,他认识的人,已经够坏了,用不着把他们教的更坏。 无论人间是个什么样子,天地都在按照他的规律在运转。 麦子黄了,这是云家最忙碌的时候,与春蚕上了茧山相比,这一次忙碌的是云家所有人。 夏收的好天气只有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就会打一年的饥荒。 养蚕是赚钱,种田却是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孰重孰轻,云家人分的很清楚。 云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农夫! 别人被麦芒蛰一下,最多有点发痒,他就不一样了,后背被麦芒碰到了,再被汗水浸透,他的后背就变成了红彤彤的一片。 “轻点!用冰水敷一下,对用冰水!” “你有病啊!你居然用井水……哎呀,灌裤子里了!” “你走开,别碰我的裤子!” 每当云琅咆哮的时候,刘陵就笑的非常开心。 在云家居住了快一个月,已经快没人认出她是一个显贵的翁主。 头上包着青色的麻布帕子,身上穿着黄不拉几的土麻布衣衫,脚上穿着一双牛耳麻鞋,一双原本白皙的脚丫子,已经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脱掉鞋子,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鞋面样子。 “凉面做的不错,不过,你学这东西干什么?匈奴人没有麦子这东西,只有草籽吃。” “羊肚是个好东西,只是要清理干净,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去掉异味,然后切丝凉拌,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味。” “煮牛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东西很容易缩水,你不能这样来煮,把一斤生牛肉煮成半斤这是败家子行为。 记着,猪煮肉上味其实就是一个液体交换的结果,用浓郁的汤汁替换掉肉里面的汁水,等你达到这个程度再说你的厨艺过关的话。” “你妹啊,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才能把毒药弄进肉里面去,做饭就好好做饭,你要是再问这方面的事情,我就不吃你煮的东西了,我还想多活几年。 顺便问一句啊,你是怎么做到一边跟男人浓情蜜意的调情,一边把毒药往他嘴里灌的? 我觉得这需要一个很大的心脏才能干出这事来!” “啥?把毒药丢水里?溪水?我不知道这是谁干过的事情,不过啊,离开了剂量说毒性这是一种标准的流氓行径! 你没有那么多的牵机药,牵机药的配置虽说不难,可是,我不碰这东西,打死都不碰!” 第五十七章好日子谁都喜欢(第二章) 第五十七章好日子谁都喜欢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中药马钱子,这个在古代是绝对的秘方,但是对于云琅这种在后世也不安分的人来说,如何会不知道这种小小的公开的秘密? 马钱子属于神经性毒素,一旦中毒,人的手脚就会抽搐,脑袋就会自动下垂,最后手脚头颅佝偻到一起,死状极惨。 大汉皇宫中就有这样的秘药,既然皇帝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云琅自然也会不会把这个秘方散播的满世界都知道。 在这个缺少法律观念的时代里,一旦人人都掌握了这种杀人夺命的药材,大汉官府可能将要面对层出不群的牵机药事件。 这里有两个极端的女人,一个希望能在魅惑男人之后获得她想要的东西之后就杀死男人。 另一个则不同,她希望每一个受伤的人都能获得治疗,最终痊愈,她将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 这样的两个女人,哪一个更可爱一些? 云琅问过很多人,结果,喜欢刘陵的人明显超过了喜欢苏稚的人,其中,以男人的看法最为偏颇。 穿着农妇衣衫的刘陵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跟她说话,也喜欢帮她干活。 两只手插在胸前大口袋里的苏稚,就没有那么招人喜欢了,她很喜欢训斥那些不尊重医嘱的伤兵,如果有违背医嘱过份的家伙,她甚至会惩罚,包括把他们的酒葫芦丢到窗外,再狠狠地踩上两脚。 她已经在伤兵中建立了属于她的权威! 云琅从来都没有把这两个女人当女人看,哪一个男人要是瞎了眼睛喜欢上了她们,一生中最永恒的噩梦将会开始。 天气炎热到了极点……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彻底的换上了凉水,刘彻躺在一个巨大的床铺一样的牛皮囊上漂浮在水面上。 在他的身边,阿娇躺在一张荷叶状的皮囊上,接受侍女殷勤的推拿。 “暑气全消啊……” 刘彻探出一只手格挡着从柳枝缝隙里透过来的阳光,吐了一口气。 “您就该早点来长门宫,章台宫里放了冰山,风一吹立刻就是寒天腊月,一会热,一会冷的容易闹病。” 阿娇换了一下姿势,肥硕的臀部被泳裤勾勒之后更显得雄伟。 刘彻艰难的将目光从阿娇的要害处收回来,摩挲着自己多毛的胸膛道:“政务还是在政务殿中处置的好,来这里也是忙里偷闲。” 阿娇笑道:“您的马车可还好使?” 刘彻点点头道:“甚合朕意,平稳,不颠簸,仅仅这两点好处,东方朔就该嘉奖。” “马车是云琅造的,你嘉奖东方朔做什么?” “他年纪还小,不堪其重!再说了,他们用无耻的方法获得了朕的战马,甲胄,武器,够他们消受一阵子的。 朕嘉奖东方朔,也就是在嘉奖你,阿娇,你还缺少什么?只要是你看中的,就去宫里搬!” 阿娇从侍女手里取过一碗加了糖霜跟碎冰的胡萝卜汁,用芦苇管子美美的吸了一口道:“宫里都有些什么你以为我不知道? 丝绸?我家今年也要织造,我想要什么样子的,织女们就会给我织造出来。 金子?那东西我也有,还不少呢,我住在乡下也没有多少花销,最没用的就是它。 美食?您真的认为皇宫里面的吃食有我长门宫精美? 歌舞?谁跳舞能跳的比我好看? 优伶?我有孟大,孟二两个傻子可以逗着玩,不比你宫里的那些丑陋的三寸丁好玩。 更何况,我还有你姐姐陪着打麻将,没事干赢几个傻小子的钱就当是消遣日子,谁有空谋算你藏在宫里的那几个钱,你先紧着扛宰相的勒索吧,不用管我。” 刘彻也探手接过一碗碧绿的汁水喝了一口皱皱眉头道:“这是什么?” “黄瓜汁水,加了蜂糖跟碎冰,看看你脑门上的红包,快点喝了败败火。” 刘彻低头嗅嗅,然后果断的一口喝完,他不耐烦用芦苇管子吸着喝。 “来的时候见大长秋正在主持夏粮入库,怎么,今年的收成不错?” 这句话正好问到了阿娇的瘙痒出,仰天哈的大笑一声,然后举着三根手指道:“猜猜?” 刘彻莞尔一笑,见阿娇娇憨的模样不由得心生怜惜,遂凑趣道:“三十万斤?” 阿娇鄙夷的摇摇手指,指指隔壁的云氏道:“云家今年都收了六十万斤,全是麦子,长门宫的地比云家多了五六倍,要是只收三十万斤,我的脸往哪里搁?” 刘彻吃了一惊,从皮囊上坐了起来,却不防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刚刚掉下水,就被四个侍女捞了起来,刘彻挥退侍女,甩甩脑袋上的水,在水中慢慢的移动到阿娇的荷叶皮囊边上,双手抓着皮囊瞅着阿娇道:“这么多?” 阿娇侧过头挑逗性的挑挑眉毛道:“上林苑的土地肥沃,且浇灌便利,仅仅是渭水两侧的荒地就能开出不下五十万亩的水浇地。 如果再从渭水高出开凿顺流渠,再利用水车将水挑到高处,至少还能浇灌二十万亩田地。 平白多出七十万亩良田,足够供应你一次大军远征了,至于让你背着坏名声,施行什么盐铁官卖,还把背弃祖宗盟约,又将商税从三十税一,提升到二十税一,让人家指着你的脊梁骨说你刻薄。” 说着话,还探出手摸着刘彻的脸满是怜悯之意。 刘彻甩掉阿娇不规矩的手怒道:“你知道什么,都是国策,容不得朝令夕改!” “谁要你朝令夕改了? 我夫君下的皇命,就算是不妥,天下人也给我老老实实听着!该官卖的继续官卖,该增加的就增加,打败匈奴才是天下第一等的大事。 我只是告诉你,您要是没粮食了,别忘了长门宫还给您屯着三百万,再给我几年,我还能多给你积存一些。” 刘彻长吸了一口气,将脑袋耷拉在身边小声道:“只有你在为我着想。” 阿娇俯身抱着刘彻的脑袋叹息一声道:“你知道不,我恨不得将你一口吞下去,只有这样,你才真真正正的属于我一个人。” 刘彻狞笑抬起头道:“这话该反过来说!” 机灵的侍女们用最快的速度,用一道帐幔围住了水池,将诺大的水池留给了皇帝跟阿娇…… 夏收虽然繁忙,却短暂,连续工作十五天之后,云家的粮食已经全部装进粮仓里去了。 冬天里,那些孩子们不断地往田野里埋草木灰,对庄稼的收成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云氏今年又迎来了一个不错的丰收年。 两千多亩麦子收成达到了六十二万斤,仅仅这一点就足够让云琅骄傲了。 官家上门来收夏税,见云氏缴纳的全是麦子有些不高兴,不等官员提出抗议,梁翁早就把准备好的糜子跟谷子让仆役们给官家运来了。 能用糜子,谷子替换麦子,云家人很高兴。 这些东西都是云家从外面粜来的新粮食,今年关中大熟,糜子跟谷子的价格很低,比麦子还要低。 自从有了水磨之后,云家人就开始爱上麦子这东西了,谷子碾成小米还可以熬粥,至于糜子,没人爱吃,这东西很粗,熬粥喝剌喉咙。 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三斤各色粮食,上好的苜蓿草十一万三千斤,钱,三万两千三百四十,鸡鸭鹅,猪牛羊的杂税共计四万一千两百钱,云氏又缴纳丝六百束。 如此云氏就完成了整个夏税的缴纳,其中因为有六百束丝,寄托在云氏的男丁一百四十一口,将免于劳役派遣。 官府收了云家的税,很干脆的就从云家的税赋中取出六成,再填补了两百斤盐,两百斤干菜,丝帛六匹,就算是付清了云琅一年的俸禄。 如此,在这个夏天,云琅跟大汉国的经济往来中,处于最好的两清状态。 第五十八章长生不老李少君 (第三章) 第五十八章长生不老李少君 夏收之后什么东西最多? 如果在农家生活过,会立刻告诉你,夏收之后最多的是虫子! 而且是漫山遍野的虫子! 绿的,黄的,红的,毛茸茸的蠕动着无处不在! 于是云家的鸡鸭,就有了大显身手的余地,只要放眼望去,云氏的鸡鸭在妇孺们的驱动下正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平原的这边向平原的尽头碾压。 刘彻清晨从睡梦里醒来,小心地把手脚从阿娇的纠缠中解脱出来,任由侍女给他披上一袭长袍,就站在长门宫的最高处俯视大地。 这是他的习惯,在建章宫里如此,在长门宫也是如此,每日里如果不站在高出眺望一下大地,他就感到很不舒服。 云氏的鸡鸭在光秃秃的原野上非常的醒目,刘彻看了一会问道:“那是什么?” 永远都跟在刘彻身边的大长秋低声道:“回禀陛下,夏收之后,真是虫蟊泛滥之时,云氏驱赶鸡鸭正在除虫,一来可以节省喂养鸡鸭的米粮,二来可以除虫,来年,田野里就没有那么多与百姓争食的害虫了。” 刘彻瞅瞅一条正沿着梁柱努力攀爬的花花绿绿的虫子道:“长门宫不是也有鸡鸭吗?怎么不放出来?” 大长秋躬身道:“陛下有所不知,鸡鸭除虫自然是极好的,只是鸡鸭为扁毛畜生,一路过后,会留下大片的污秽,陛下在此,长门宫自然不敢让不洁之物污了陛下的眼睛。” “天生万物,自然是一物降一物,扁毛畜生对虫蟊甚合天理,怎能因为一点小小的缺憾就阻止天道轮回? 放出来吧,少一只虫蟊,百姓就多一粒粮食。” 大长秋尴尬的施礼道:“只是咱家的鸡鸭还缺少调教,少了章法,陛下莫要见怪。” “放出来!不见怪!” 刘彻把话说完,就重新进了寝宫,见阿娇已经起身就笑道:“怎么起来了?我记得你是最贪睡的。” 阿娇笑道:“没规矩了半辈子,总不能到这岁数了还没规矩吧,该起来了,今日东方朔要来禀报富贵镇煤石产业的分派结果,您要是有兴趣也来听听?” “煤石产业?” “是啊,煤石产业,云琅说这东西很重要,只要配合合适的炉具,就能减少百姓砍伐木柴的数量。 当年齐国临淄城百姓伐光牛山草木,结果导致山崩的惨事不能再现!那是上天对人贪得无厌的惩罚。” “牛山濯濯?” “对啊,语出《孟子·告子上》: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 关中可不能再出牛山这样的地方,光秃秃的难看死了。” 刘彻对牛山不牛山的没什么兴趣,听阿娇居然出口就是孟子曰,这让他非常的吃惊,看着阿娇道:“你在读书?” 阿娇皱眉道:“小时候论起读书,我读的比你还好些,就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不如你了。” 刘彻叹口气道:“母后为了让我讨好父皇,太后,小小年纪就三更睡,五更起的背诵古圣贤之言,很没意思啊。” 两人正说着话,一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扑棱棱的从窗口飞了进来,哆哆两口,就把栏杆上的虫子吃干净,然后就站在栏杆上呼扇着翅膀引亢高歌,打断了阿娇与刘彻回忆儿时往事,气的阿娇脸都黑了。 大长秋闪电般的从外面冲过来,探手捉住那只大公鸡,就要拗断它的脖子。 “住手,这位大将军刚刚扑捉了害虫,自然是要在朕面前夸耀一下功绩,何错之有?快快放他离开。” 刘彻觉得整件事很有趣,尤其是看到阿娇一脸怒容之后,更觉得好笑,遂打趣道。 大长秋尴尬的随手把那只大公鸡丢下楼,眼看着这位彪悍的大将军呼扇着翅膀飞到了地上。 “啊——大长秋,谁让你吧所有的鸡都给我放出来了?”阿娇大叫了一声,就责问大长秋。 刘彻扶着栏杆瞅着满院子乱飞乱跳乱蹦跶的追着虫子的鸡鸭,哈哈大笑着道:“干的好,朕最讨厌虫蟊了。” 阿娇没好气的道:“院子里会臭好几天的。” “好啊,那就跟我回长安住几天,等味道散尽了再回来。” 阿娇摇头道:“臭点就臭点,我还是不要去长安给你添麻烦了,那些冬烘先生不喜欢在长安看到我。” “无妨!”刘彻揽住阿娇的腰笑道。 阿娇苦笑道:“我当年在长安城里干了什么你忘记了,我可没有忘记,你说我这么骄傲的一个人当初为什么会跟乡间泼妇一般大哭大闹,最终连巫蛊之术都用上了?” 这个问题刘彻最近也在想,现在的阿娇在他看来就是最好状态的阿娇,高贵,聪慧,美丽,深情,一样都不缺,跟在皇宫里的样子有着天壤之别。 “魇镇?”刘彻有些拿不准主意。 “不是!没人魇镇我,你也别胡思乱想的认为我被人家给魇镇了,弄得满城风雨的,皇宫能容得下巫蛊之祸,容不下更严重的魇镇。 我对我当时干的事情清清楚楚的,就是在撒泼,谁让你当时说不要我了。” “不是魇镇?”刘彻还是不确定,他已经开始怀疑是谁把他的阿娇给魇镇成那种泼妇模样。 阿娇冷笑一声道:“我找人魇镇过我,结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该发怒还是发怒,该睡觉还是睡觉,就算是欢喜的模样也有过,晚上连梦都没一个,可见魇镇之术是胡说八道!” “你找人魇镇过你?是术士不敢伤害你吧?” “哼哼哼,他不敢,我告诉过他,如果不能成功的魇镇我,他的项上人头不保!” “术士呢?” “没有成功魇镇我,自然被我给杀了,后来又找了两个法力高深的术士,他们的下场一样。 自从我杀了三个术士,我从此就不再信什么魇镇之术,巫蛊之祸了,当初为了挽回你,我竟然愚蠢的选择相信术士的话,真是一失足从千古恨啊!” 刘彻仔细打量了一下阿娇,还捏捏阿娇的脸蛋,确定眼前这个妇人确实是阿娇,这才道:“不可不信啊,你没事说不定就是因为你找的术士是骗子,不是真正的高人!” 阿娇指指云家的方向道:“那里还有四个不相信什么巫蛊之祸,什么魇镇之术的人。 我之所以会这样做,就是被那里的四个混账给勾引的,他们没事干就口出狂言,要别人用最凶狠的巫术来对付他们,只要施术成功,他们奖赏术士一万钱! 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术士拿走那一万钱,陛下要是觉得您的术士管用,不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试试,也好让我开开眼界。” 刘彻咳嗽一声,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就出现在梁柱边上,像是从空气里平空出来的。 “请李仙师过来,好好的教训一下这里的四个狂妄之徒!” 黑衣人俯首遵命,而后就再一次隐身在梁柱后面。 “李少君?那个一直说自己只有七十岁的李少君?” 刘彻笑道:“就是那个懂得祭祀灶神求福、种谷得金、长生不老,能驱鬼神,擅用药物,能让人返老还童,去过蓬莱仙岛的李少君。 阿娇,你现在还敢赌吗?” 阿娇的神色有些凝重,如果是别的术士,阿娇自然不会在乎,可是李少君是不同的,这家伙在田蚡的宴会上和一位九十多岁的老人讨论老人祖父游玩的地方,无一不中。 还言中了皇帝拿来的的铜器是齐桓公用过的。他还说他见过安期生,去过蓬莱仙岛…… 阿娇一时心乱如麻! 第五十九章天变(第一章) 第五十九章天变 “骗子!”苏稚愤怒的冲着云琅大吼。 “我骗你什么了?”云琅翻动着老虎的皮毛,给他捉寄生虫,没办法,就算老虎很喜欢洗澡,它身上还是沾染了寄生虫。 “你说要帮我修建医馆的。” “那是阿娇答应你的,我可没答应!” “阿娇总说我一个人开不了医馆,一定要我把师门里的人请来,她才会帮我修建医馆!” “这话没错啊,你一个人确实开不了医馆。” “我能!” “拉倒吧,上一个说这话的孩子被狼给咬死了。” “你不能这样欺负我……”苏稚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流转,却怎么也掉不下来。 云琅把弄得乱糟糟的老虎毛发捋顺,抬头瞅着倔强地站在那里看天的苏稚道:“开医馆就要对人命负责,你真的认为你已经到了可以自己给人诊病的地步了? 你以后要医治的不是军汉,军汉们死掉一个两个,没关系,只要大部分人活下来了,就是你的大功。 百姓,勋贵们不一样,被你治死了一个你的名声就完蛋了,你知道大汉国是如何处置庸医的吗?” 苏稚瞪大了眼睛道:“我不怕!” 云琅无奈的道:“这要剥光衣服游街的,你想想啊,你治死了人,官府就会剥光你的衣服,然后用绳子牵着你游街,满街的百姓都知道你是庸医,就会把臭鸡蛋,烂菜叶子,过分点的还会往你身上涂抹粪尿,你确定你受得了?” “啊?” “啊什么呀,这里是长安,可不是琅琊山,这里的人可不知道你出自琅琊山,乃是名门之后,他们只会认为你一个小姑娘胡乱给人看病,就把人给治死了,即便是自己死掉的,人家也会说是你弄死的,到时候百口莫辩之下……嘿嘿嘿。” 苏稚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衣衫,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咕噜噜的转动两下,就冷笑着对云琅道:“我师姐就要来了,有本事你把这话对我师姐说。” 云琅哈哈一笑道:“你师姐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苏稚笑道:“我师姐可是一个大美人!” “嘁,云家最不缺的就是美人,红袖,红袖你过来一下。” 正在洗衣衫的红袖听云琅在喊她,丢下手里的衣衫,两只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擦拭一下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 云琅把红袖推到苏稚的面前道:“有我们家的小美人好看吗?” 苏稚并不愤怒,看样子她对自己的师姐有着绝对的信心。 红袖这个小姑娘,在云家待了一年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居然越长越漂亮,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小了点,长平不止一次的在话里话外暗示云琅,应该把这个小美人送给她,都被云琅给无视了,问的烦了,直接就告诉长平,云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随意地交给别人,能掌握他们命运的,只有他们自己。 听云琅调侃她漂亮,红袖有些害羞,却没有跑开,反而挡在云琅前面勇敢的看着暴怒的苏稚。 “你见到我师姐就知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为美人,既然你说的后果严重,我就再等两天,等我师姐到来之后,我看你还怎么敷衍我。” 说完话,苏稚就跑了。 云琅拍拍红袖的脑袋道:“你是小美女,可不敢学她一身的臭脾气。” 红袖笑道:“婢子才不会跟小郎生气。” 云琅笑的如同一朵花一般,满意的连连点头。 这一次为了消灭掉家里的虫子,大部分人手都跟着孟大,孟二去放鸡鸭了,家里变得空荡荡的,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几个人出现。 长平看云琅的眼神很是古怪,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云琅的警觉性却提高到了极点。 有些话不必说,云琅就能明白,能让长平做出这副欲言又止模样的人,只有刘彻。 皇帝驾临长门宫现在基本上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对云氏来说不是秘密。 只要小虫去了长门宫被人拦住了,那就表示皇帝来到了长门宫。 不知道皇帝准备要干什么,长平是不会说的,能让她有这种表情,已经难能可贵了。 “你要记得谢我!”长平叹息一声就离开了饭桌,住进了云氏的主楼,并且表示要闭门谢客。 在别人家占用别人家的主楼闭门谢客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长平才能干的理直气壮。 “你确定不害怕什么巫蛊诅咒之术?” 大长秋来看红袖的时候,很没道理的问了云琅一句话。 云琅的眼珠子转动几下,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四周,然后坚决的点头道:“相比巫蛊诅咒,我更害怕别人用刀子砍死我,用毒药毒死我之类的危险。” “你对神灵就没有半分的尊敬吗?” “这话是怎么说的?祭拜天地神灵的时候我比谁都虔诚。”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害怕巫蛊诅咒之术?” “巫蛊诅咒之术跟神灵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没有关系吗?” 云琅忽然笑了,看着大长秋道:“我师父曾将告诉过我,神灵居于九天之上终不可见,如果我在人世中见到了神灵,那么这个神灵一定是假的,要我直接下手弄死他,这就是我西北理工的另一要义,名曰——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大长秋没有从云琅的眼睛里看到半点畏惧之色,满意的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小心了。” 见大长秋笑的诡异,云琅硬着头皮道:“有人在以巫蛊之术诅咒我?” 大长秋神色难明的指指外面的天空道:“恐怕已经开始了。” 云琅疑惑的瞅瞅外面,只见刚才还晴朗朗的天空,已经出现了一片乌云,正翻滚着向上林苑遮蔽了过来。 云琅神色大变,大叫一声不好,就一个箭步窜出房间,冲着东张西望的刘二吼道:“召集人手,我们有大,麻烦了。” 刘二也抬头看看天空,立刻大吼道:“刘奎,张丰召集人手,准备战马,我们即刻出发!” 随着刘二的大呼小叫,云家乱作一团,眼看着乌云就要压顶,云琅的脸色越发的难看,游春马刚刚被牵过来,他就跳上马背,冲着老虎吼了一声道:“老虎,我们走!”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就追着云琅的背影向荒原上跑去。 大长秋见云琅带着自己的部曲冲进来荒原,叹口气道:“还算不错,至少还有应对的法门。” 长平不知何时鬼魅一般的出现在大长秋背后,阴恻恻的道:“你觉得他有战胜的可能吗?” “能看出危险的人,至少懂得如何躲避。李仙人既然动用了天地之威,就没有罢手的可能,云琅宅心仁厚,不愿意带着云氏妇孺一起遭难,离开家去了荒原,这已经是示弱了。” 大长秋的话音刚落,一道闪电锁链就把天空照耀的透亮,闪电刚刚消失,一声闷雷就在他的头顶炸响。 长平脸色惨白,手里的一枚平安珏从手中跌落,掉在青石地板上摔的粉碎。 刘彻坐在长门宫高大的平台上,笑吟吟的对阿娇道:“李仙人已经发威了。” 阿娇涂满蔻丹的指甲已经陷入了掌心,眼见昏暗的天空中,金蛇乱舞,闷雷阵阵,不由得心生恐惧之意。 “咦?云琅居然带着人离开了云氏庄园,去了彤云最密集之处,不错,不错,不管他是不是李仙人的对手,至少这份敢于迎战的勇气就配得上朕先前给他的厚遇。” “不如请李仙人放弃施法吧,云琅毕竟人才难得。”阿娇咬着牙在闷雷炸响的间隙为云琅求情。 刘彻笑的更加开心,指着又出现的一条闪电道:“确实是人才,能让李仙师引发天地之威来对付的人,朕如何会不关心,放心,只要他能扛过这道灾难,朕一定对他另眼相看。” 阿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一道狂风却从远处席卷而来,裹挟着倾盆大雨瞬间即至。 一颗葡萄大小的冰珠子砸在木板上,蹦蹦跳跳的滚到刘彻的面前,刘彻伸手捉住那粒冰雹攥在掌心…… 第六十章杂家李少君(第二章) 第六十章杂家李少君 开始,只有一两粒冰雹,很快,大雨就彻底的变成了大冰雹,冰雹密密匝匝的落在长门宫上,整座宫殿都回应出巨响,似乎也不堪重负。 一个须发皆白脸上却没有一丝皱纹的男子背着手看着密密匝匝的冰雹,双手捂住面颊,痛苦的嘶吼道:“阴神聚会,天地交征,十万生灵献祭,错不在我!” 围在男子身边的宦官,护卫无不骇然,见男子似乎已经疯魔了,齐齐的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男子萧瑟的垂下双手,任由宽大的袍袖拖在地面上缓步而行,步廊外面,冰雹肆虐,步廊里面有伤心人。 他缓步上了长门宫,来到刘彻面前匍匐在地,颤声道:“阴神聚会,天地交征,十万生灵献祭,我之罪也!” 刘彻亲手扶起白发男子道:“是朕强行要李仙师出手,你何罪之有?如果说有罪,也是朕自找的。” 白发男子李少君苦笑道:“夏日里地气蒸腾,有乾坤倒转之意,天不仁,自然压制,两者形成了微妙的平衡,老夫失察,以微薄之力撼动了阴阳平衡,所以才酿成大祸。 之所以说有罪,乃是指老夫窥破天机无端插手,死伤十万生灵造成了无数孽债。 站在陛下的立场上,您不但无错,反而以上林苑为祭品拯救了关中万民。 不管怎么算,陛下您都是赚的。” 刘彻哈哈大笑道:“如此说来,朕也算是洪福齐天了。” 李少君拱手道:“自然如此!” 阿娇整顿袍服,恭恭敬敬的拜伏于地恭贺道:“谨为陛下贺,为万民贺!” 刘彻心中畅快至极,举杯道:“来,饮甚!” 阿娇喝完了酒,就小心地问李少君:“却不知那个狂妄子云琅如何了?” 李少君苦笑着探手入怀,手掌从怀里取出来的时候,已是血迹斑斑。 刘彻惊讶的道:“仙师受伤了?” 李少君看着满是血迹的手掌再次苦笑道:“陛下您从哪里寻来的少年英才,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无耻之尤。 并且身怀避雷之术,七七四十九道雷霆不能伤他分毫。 雷霆乃是上苍之剑,不见血不归鞘,既然不能伤到云琅,那就只好趁着老夫施法之后身体孱弱来伤我了。” 阿娇的两只无神的眼睛立刻有了光彩,强忍着要跳起来欢庆的冲动再次问道:“这么说云琅没事?” 李少君嘿嘿冷笑道:“哪有那么便宜!” “他也受伤了?” 李少君并不回答阿娇的问话,眼见外面的冰雹再一次变成了瓢泼大雨,起身向刘彻施礼道:“老夫要去渡劫了!” 说完话竟然不顾刘彻的挽留,大踏步的下了长门宫,披上一件蓑衣,骑着一匹马就冲进了茫茫大雨中。 满脑袋包的云琅看着满地的死鸡,死鸭子欲哭无泪,刚才那一场冰雹让云氏养殖的鸡鸭死伤无数。 孟大,孟二虽然没死,却也跟死掉差不多了,冰雹来袭的时候,别人还知道丢下鸡躲进松林里面去,他们兄弟却一定要护着鸡鸭,宁死不退。 眼见乌云过来的时候,云琅就知道不好,这片乌云来的又急又猛,尤其是在夏收这个时候,来一场暴雨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引发山洪,在外面放养鸡鸭的孟大,孟二就会有很大的危险,这才骑着马来找孟大孟二,希望能帮他们一把。 结果,冰雹来了,他即便是戴着斗笠,捂着脑袋,也被数不清的冰雹砸的浑身疼痛。 眼见云氏妇孺的模样更是凄惨,他只好忍着疼,把好几个脑袋都被打破的妇孺送上战马,让刘二引着她们先回云氏庄园。 至于还在哭天抢地的哀嚎那些死去的鸡鸭的孟大,孟二,则被送上了一辆马车。 留下来的云氏护卫们,就跟云琅一起收集那些死掉的鸡鸭,免得被雨水冲走。 没有受伤的妇孺则躲在刚刚用树枝子搭建的棚子里,看护那些没死的鸡鸭。 夏日的雷雨来的急,去的也快,等云琅把死掉的鸡鸭收集停当之后,大雨也就变成了毛毛雨。 满身泥水,且疲惫不堪的云琅刚刚坐在一块石头上准备歇息一下,就看见一个骑着马披着蓑衣的白发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谁啊?”云琅的心情一点都不好。 “老夫李少君,刚才那场冰雹就是老夫呼风唤雨的结果!” 云琅吃惊的瞪大了眼睛瞅着这个著名的神棍,拳头都已经捏紧了,准备打在这个神棍的眼睛上,却不小心看见了那座由鸡鸭尸体堆积成的山,缓缓松开了捏紧的拳头。 本来云家的损失已经成了定局,现在居然冒出来一个愿意承担责任的,让他非常的惊喜。 “冰雹是你弄的是吧?”云琅努力的抑制着心头的愉悦,这一次没有死人,鸡鸭的损失也眼看着就要有补偿了,他不想因为自己太着急把这个愿意承担责任的傻蛋吓跑。 “正是老夫!” 云琅上前一步,拉着李少君的手指着堆积如山的鸡鸭尸体道:“赔一下!” 李少君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云琅会是这种反应,艰难的指着鸡鸭尸体大山道:“你要我赔这些鸡鸭?” 云琅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既然冰雹是你弄出来的,你弄出来的冰雹又砸死了我家的鸡鸭,还打伤了我家的仆役,难道不该赔偿我一下吗?” 李少君挣脱云琅的手怒道:“老夫乃是李少君,李仙师!”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有本事你再给我弄出一场冰雹来,老子把你当神仙供起来。” “你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赫赫有名的神棍李少君,听说你永远都七十岁,你今天如果赔了我家的损失也就罢了,如果不赔,老子就在你脸上划一刀,下一次见你的时候看你还能不能继续七十岁。 说真的,其实挺佩服你的,能把一个法子用很多年而不被别人拆穿,就这一点来说,太他娘的难了。” 李少君听云琅这样说,不由得笑了起来,拖着云琅来到树林边上,悠悠的问道:“山门中人?” “西北理工!” “没听说过!” “废话,我师门总共就五个人,还被我杀了三个,你觉得你能听说过?” “呀,失敬,失敬,原来你的师门历来一脉单传啊,统继还没有断绝,真是太不容易了。 既然大家都是山门中人,客气话就不多少了,我杂家现在有很大的麻烦,需要你来帮我让整件事圆满起来。” 云琅鄙夷的瞅着李少君道:“杂家?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的杂家?” 李少君笑道:“正是!” 云琅笑了,杂家这个门派非常的有意思,这群人什么都知道一点,却没有一样是精通的,所以办起事情来总是半瓶子水,很难有一个完美的结果。 “皇帝告诉我上林苑有一个奇人叫做云琅,从不相信什么巫蛊诅咒之术,他准备让我给你一个难忘的教训,同时也有验证我是否真的有仙术的意思在里面。 皇帝四个月前才车裂了两个术士,其中就有栾大,我这些日子被皇帝困在宫中,苦无脱身之策,眼见这一次无法遮掩,就只想趁着施法给自己一个痛快。 本来我已经给了自己一刀,准备自杀,免得被皇帝五马分尸,却看到山外乌云滚滚,就决定赌一下,结果不错,不但来了电闪雷鸣,还有大雨倾盆,更有冰雹肆虐于后……哈哈哈,这是上苍在救我…… 好了,不说这些了,既然你是山门中人,我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现在,轮到你上场了!” 云琅傻傻的瞅着李少君无意识的道:“轮到我上场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一章百家从未软弱过 (第三章) 第六十一章百家从未软弱过 “我的事情干完了,马上就该死了。 该你上了,小子,记着把刘彻坑的狠一点,否则,你都对不起他颁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李少君说着话,一缕血就从嘴角溢了出来。 云琅皱皱眉头,打开李少君的衣衫,只是看了一眼,又帮他合上了衣衫。 “听说你医术高明,老实告诉我,我还有没有救?”李少君虚弱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你下手太狠了,那一刀刺的太深,如果仅仅如此,你还有三成的可能活着,你好像还给刀子上喂了毒,如今伤口都在发黑,我没法子了。” 李少君苦笑道:“我当初生怕不能一刀毙命,会被皇帝处以更加残酷的刑罚,没想到会这样…… 小子,你运气好……我运气不好……我告诉皇帝我有通天之能,又有长生不老之术,这就是我致死的原因。 假话终归会是假话,总有一天会被戳穿。 你的计划不错,一开始就说自己不信巫蛊之术,这就给了你无数的可能,不论你做什么都可以正大光明,甚至可以依靠师门的学识成为刘彻的少上造…… 可怜我今年只有二十七岁,就要死了,我真的不服啊,如果再给我一些时间,我能让刘彻彻底的崇信巫蛊之术,然后再用这东西来让他的帝国分奔离析! 我就要死了……我死之后你怎么说都可以……可怜我辛苦十年,全部为你做了嫁衣裳……” 李少君身体里的毒素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屏蔽了疼痛活了好一阵子。 这家伙一会慷慨的就像是烈士,一会又胆小的如同一只老鼠,总是要求云琅再看看他是否有救。 这家伙的嘴巴很能说,也一直不停的说,根本就不给云琅插话的机会。 不过,也让云琅明白了一件事,刘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不是没有反击,李少君就是反击的一个棋子。 苏稚一直想要弄明白那个叫做公孙诡的家伙,很可能也是跟这事有关。 已经很明显了,诸子百家支持的很可能就是梁王刘武,希望他当皇帝,这才有了公孙诡这些人豁出命帮他,结果刘武很没用,失败了。 后来诸子百家又在支持淮南王刘安,所以刘安才会编篡出鸿篇巨著《淮南子》。 这个根本就是一个大坑,谁掉下去,谁死! 李少君发现云琅也是山门中人,他也就很自然地认为,云琅就是来接替他的存在,原以为死定了,谁知道一场冰雹让他吹嘘的作法借天地之威的事情成为了事实。 如果他不是因为害怕给了自己一刀,此时,他必定是刘彻最信任的术士,他也能借助刘彻的信任,达成自己的目标。 李少君死掉之后,很快就变得硬邦邦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云琅努力的不去想巫蛊之祸给了刘彻多大的伤害,一想到他的皇后,他的太子,他的女儿,他的大臣都将因为巫蛊之祸死无葬身之地,云琅的心头就凉的厉害。 雨停了,云氏的马车队伍也就艰难地来到了松林边上,梁翁等人阴沉着脸将死去的鸡鸭往马车上装,这些鸡鸭都是被冰雹打死的,弄回去之后褪毛还能做成卤味。 长平也来了,她第一眼就看到了守在李少君尸体边上的云琅,悄悄地走过来,见李少君已经死的硬梆梆的,不由得长吐了一口气。 “他怎么死的?” 鼻青脸肿的云琅指着那些死鸡道:“因为害死了很多只鸡,内疚而死的。” 长平听了云琅的胡说八道,不但没有发怒,反而惋惜的道:“不论是一只鸡,还是一个人,都是有生命的,一只鸡死了,跟一个人死了,对李仙师来说都是一样的。” 别人脑补出来的答案,一般情况下都是最合理的答案,不管这个答案听起来有多么的不靠谱,只要当事人相信就是好答案。 云琅根本就没有拆穿李少君的意思,以前,他单纯的以为在大汉国盛行的巫蛊之术是利用了大汉皇帝的无知。 现在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全他娘的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已经成为傻子的刘彻,不妨就让他一直傻下去,谁要是戳穿了这个皇帝的新衣,谁就会死,而且会死的惨不堪言! “小郎,咱家的鸡鸭死了三千七百六十一只!”梁翁带着哭腔向云琅哭诉,脸上老泪纵横。 云琅转过乱七八糟的脸瞅着长平道:“有没有人赔偿一下云氏?” 长平叹息一声道:“确实是无妄之灾,我来赔偿你吧!” 云琅又指指因为中毒,已经变得黑不溜秋的李少君尸体道:“就地焚化吧,此人不宜入土为安。” 长平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必须尽快,一旦天黑就会酿成大祸。” 随行的武士极度无礼的将云家的两辆马车给拆成了柴火,将李少君的尸体丢上柴火堆,浇上灯油,就飞快的点燃了。 尸体受热,经络收缩,李少君的尸体居然在火中变成了抱膝蜷身的幼儿状态,两只眼睛的眼皮也在收缩,最终让李少君的尸体变成了一个抱膝蜷身睁着眼睛的怪异模样。 “元婴赤子,维我心灯!”长平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嘴里念念有词。 这幅怪异的模样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尸体就在融化,火焰将尸体里的油脂烤出来,最终,让尸体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来的马车多,云琅就独占了一辆,四仰八叉的躺在马车上,道路颠簸,云琅的脑袋如同鼓槌一般敲击在车板上,他没有改变一下状况的意思,短短的时间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他很想把这些事情忘掉,最好这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九个全副武装的甲士,守在焚化李少君尸体的地方,按照长平的命令,他们天明之后才能返回云氏庄园。 长平跳上云琅的马车,见云琅颓废的厉害,就盘膝坐在车板上,将云琅的脑袋放在她的腿上,一只手如同拍婴儿一般的拍着云琅道:“你还不信巫蛊之事吗?” 云琅感受着长平的体温,不觉得有些陶醉,这种感觉他从来都没有过,很安静,很温馨,就像一只小船停泊在港口里轻轻地摇晃。 “不信!西北理工要求我见神杀神,见鬼杀鬼,不可让鬼神事坏我心境!” “你确信你的师门教导你的东西都是对的?” “那是自然,我连自家的学问都不能肯定,还做什么学问,这个世界很神奇,不为人所知的东西我们都笼统的交给了鬼神,我要做的就是戳破这些猜疑,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实!” 长平低头看着云琅道:“你们这些山门中人啊,总是那么的固执,诸子百家都说自己是对的,那么,世上真的有这么多的真确事情吗?不见得吧?” “去芜存真!” “哼,那就是杀戮啊,等你混到董仲舒的地步你再说罢黜百家,独尊你西北理工的事情吧,在这之前,你要先依靠你西北理工的学识建立前人没有建立的功勋,才能服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云琅傲然道。 马车回到了云氏,大长秋站在门口的大灯笼底下,见云琅的脑袋枕在长平的腿上,见长平,云琅都没有什么异样,就松了一口气,胡乱扒拉一下云琅的脑袋道:“死了没?没死就回话!” “赔我家的鸡鸭!”云琅把这一句话说的咬牙切齿的! 第六十二章恐怖的误会 (第一章) 第六十二章恐怖的误会 “好,报个数上来,我长门宫赔了。”大长秋见云琅有力气跟他要赔偿,立刻就松了一口气,满口答应赔偿。 云琅挣扎着坐起来攀着栏杆道:“这一次怎么这么好说话?” 大长秋扫视一下云琅的身体,确定他只是皮外伤,咧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但凡是有本事的人,长门宫花多少钱都不心疼。 小子,七七四十九道雷霆你是怎么避开的?” “七七四十九道雷霆……比这多吧?” “我也没数,只知道当时金蛇乱舞,惊雷一个接着一个,闪电密密麻麻的布满天空,李仙师说四十九道,那就只好说四十九道了。” “避雷其实不难,只要找……” “李代桃僵?哈哈哈……果然如此,那些鸡替你抗雷了是不是? 既然如此,这些鸡也是死得其所,李仙师说会死十万生灵,你真是聪明啊,用鸡鸭来代替…… 啧啧,看来你西北理工的学说还是很有用的,回头老夫就请阿娇贵人帮你向陛下推荐。 我大汉国言论纷纷,说东,说西的人不缺,唯独缺少能真正解决事情的法门。 自你来上林苑,一举一动老夫都看在眼里,你没有说过什么大道理,只是用行动来阐述你的学说,不论是元朔犁,还是马掌,抑或是水磨,水车,马车,农家之学,样样都是在针砭时弊的创造。 小子,听老夫一句话,以后还要继续这样做,多干活,少说话,诸子百家的众多言论就是在放屁,国家该怎么治理那是陛下跟文武百官的事情,不是他诸子百家随便说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相比之下,你这样干实事的方式,最受陛下以及阿娇贵人喜欢,不论是新式马车,还是新的种植庄稼的法门,只要在你云氏庄园跟长门宫检验之后发现可行,陛下就会立刻施行,有真实的例子在前,百官即便是有意见,也无话可说。 小子你记住了,实打实的东西,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谏章!别人想要阻拦你,唯一的法子就是拿出比你更好的方法,如果没有,他们就只能闭嘴。 用这样的法子宣扬你西北理工的主张,虽然见效慢,可是,只要走一步,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一步,积少成多之下,老夫看好你西北理工的学说。 将来风行天下也不是难事,再有陛下,阿娇贵人,长平贵人襄助,你即便被后世人称为云子,老夫也毫不奇怪!” 不等云琅说出避雷针原理,大长秋立刻就兴奋地帮他说出了答案……还顺便帮云琅展望了一下西北理工辉煌的未来!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他觉得无话可说,捂着被冰雹砸伤的脸吸着凉气道:“先容我休息一下,裹一下伤,我真的好痛。” 曹襄见到母亲搀扶着云琅从马车上下来,下巴都要惊讶的掉在地上了,他不记得自己的母亲曾经这样温柔的对待过谁。 从母亲手里接过云琅,见他满身泥水,且鼻青脸肿的,忍不住问道:“下冰雹呢,你跑哪里去了?” 云琅将全身的重量放在曹襄的肩膀上然后故作轻松的道:“如果我说这一场冰雹是有人专门来对付我的,你信不?” 曹襄坚决的摇头道:“胡说八道!” 云琅点一下脑袋,摊开手苦笑道:“现在啊,陛下是这么认为的,阿娇是这么认为的,你母亲是这么认为的,大长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你还觉得他们是在胡说八道?” “啊?”曹襄的嘴巴张的能塞进去一个拳头。 “别惊讶,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呢,你先把我弄进水池子里,让我好好的泡泡澡,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好好的捋一遍,然后告诉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现在就说,要不,我陪你泡澡,你先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捋一下事情,要是等你捋清楚了,你说的话就成假话了。” “那就去喊去病,我们一起想。” 曹襄对云琅没有提起李敢,并不惊讶,他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是兄弟,有些话也需要分开说。 霍去病跳进水池子的时候,云琅的眼睛已经肿的就剩下一条缝隙了,全身上下紫青一片,几乎看不到多少好皮肉。 他素来沉稳,虽然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耐着性子听云琅把整件事说完。 “这么说,你骑上马匆匆的跑出去就是为了保护你家的鸡鸭?” “不全是,我还想着孟大跟妇孺们的生死。” “好,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意思就是说,你根本就不知道有人要对付你?”曹襄接着问道。 “你母亲跟大长秋都明里暗里的警告过我,你们也知道,我从来就不信什么巫蛊之术,你觉得我会在意有人在远处用针扎写有我名字的小人这回事吗?” 霍去病噗嗤笑了,点着头道:“我也不在乎!” “然后就有一个自称李少君的家伙,骑着马跑来找我说刚才那场让我损失惨重的冰雹是他弄出来的,你们觉得我会有什么反应?” “揍他!”霍去病道。 “赔钱!”曹襄道。 云琅点点头道:“我两种想法都有,后来为了让他赔钱,我没有揭穿他,还顺着他的话说,结果,这家伙认出来我出自山门之后,就主动告诉我,他是一个骗子,还说我运气好,要我接着骗陛下,这样就能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既然陛下已经相信这场雷暴,冰雹是他做法引来的,他为什么要自杀?继续欺骗陛下岂不是更有好处?” 云琅感慨的叹息一声道:“事情奇妙就奇妙在这里,李少君向陛下吹嘘,说他能够呼风唤雨,长生不老,并且已经通过一些神奇的事情证明过他确实有这样的能耐。 结果呢,陛下很相信他,听阿娇说我不信巫蛊之事,就派了李少君作法考验我。 我们想都能想到,李少君接到这个命令,他有多害怕,尤其是在陛下前不久把骗他的栾大等人车裂之后,李少君接到命令的时候一定生不如死,想要逃跑没门路,又害怕因为欺骗陛下的事情暴露,被陛下五马分尸。 于是,在谎言就要被拆穿之前,他就选择给了自己一刀,担心自己死不掉,还在刀上涂抹了剧毒……然后,他期盼的乌云来了……” “咕咕咕……”为了不让自己的大笑声传出去,霍去病,曹襄两人不约而同的把手塞嘴里,发出类似蛤蟆叫一般的笑声。 云琅在心中叹息一声,能告诉霍去病跟曹襄的,只能是这些,至于诸子百家,还是不要说了,稍微不留神,那会是一个尸横遍野的下场。 不是不信任他们,把事情完全说出来,只会给他们这两个大汉国的臣子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 这两个家伙笑了很长时间,好不容易停止了大笑,想到这件事牵涉到皇帝,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整个事件里,云琅最无辜,李少君罪该万死,皇帝则充当了一个被愚弄的角色。 李少君死了,这件事就成了一个死局!一个无法帮皇帝恢复名誉的死局! “把这事忘了吧,阿琅就说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今天本来好好的天气为什么会变成雷暴冰雹天气,不知道为什么李少君会突然自杀,你只是去荒原上解救自己的鸡鸭…… 天啊,不仅是阿琅要忘记这件事,去病,我们两个也一样,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们都要坚定地站在阿琅背后,一起说巫蛊之术纯属胡说八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以陛下的英明神武,他为什么就看不破这个骗局呢? 呼风唤雨?长生不老?真是……” 把烦恼分派给被人之后,云琅就觉得自己轻松了很多,他全身都肿起来了,自然不好多泡热水澡。 眯缝着眼睛被曹襄,霍去病弄出澡堂子,裹着薄薄的毯子躺在床上,依稀看见窗外的明月,忍不住长叹一声,沉沉睡去。 第六十三章迷雾里的春光 (第二章) 第六十三章迷雾里的春光 刘彻听长平说李少君已经死了,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脸色阴沉的几乎能拧出水来。 这个时候,即便受宠如阿娇也不敢打搅他,谁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多年以来,刘彻一直都在求仙问道,如今,刚刚找到了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他竟然已经死了。 “你说李仙师的法体被烈火焚烧的时候,依旧维持稚子之态?” 听到刘彻的问话,长平清一下嗓子到:“元婴赤子之态,看到的不仅仅是我一个,在场的众人都看的很清楚,当场跪拜者也不在少数。” 刘彻点点头道:“阿姊的话,我自然是信得过的,你说李仙师死后尸体如同牛筋一般坚韧?” 长平点头道:“云琅捶击李仙师尸骸,如击皮鼓,且咚咚作响,弯曲四肢,顷刻间又会恢复临死之状……这是尸变的前奏,为了京师不出旱魃,是我下令烧毁了这具躯壳,还留下九名死士看守四面八方,预防旱魃暴起复活!” 刘彻屈指敲击着案几道:“:阿姊做的很好,一旦旱魃横行,长安必将大旱三年,趁着旱魃尚未成型,一把火焚毁乃是明智之举。 不知阿姊可曾问过云琅李仙师到底是为何自杀?” 长平皱眉道:“云琅说,李仙师因为无端害死了三千七百六十一只鸡鸭,从而内疚而死!” “胡说八道!”刘彻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似乎对这个理由非常的不满。 阿娇见长平有不解之色,遂解说道:“李仙师在找到云琅之前,就受了重伤,此为陛下亲眼所见。” 刘彻冷笑道:“李仙师见我之时恐怕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只是想去看看云琅,看看他的战果,见云琅还活着,才羞怒而死的吧?” 这事长平可不知道,连忙问道:“李仙师见云琅之前就受了重伤?”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探手入怀,摸出一把血来,如今思来,那血鲜艳异常,恐怕是心血……他的伤口何在?” “胸口,伤口漆黑一片。”长平连忙补充道。 刘彻闭上眼睛,意态阑珊的道:“了无生机……”说完就自顾自的回后殿去了。 阿娇见刘彻走远了,连忙问道:“云琅怎么样了?” 长平苦笑道:“遍体鳞伤!” “厉害啊!居然没死!”阿娇惊叹一声,就追着刘彻的脚步也去了后殿。 长平端起茶杯轻轻啜饮一口茶水,朝站在角落里的大长秋道:“陛下怎么如此失落? 死了一个李少君,不是又来了一个更厉害的云琅吗?一失一得,陛下没有损失。” 大长秋淡淡的道:“云琅不会长生不老之术!” 长平低下头,微微叹息一声,就一口喝光了茶水,离开了长门宫。 云琅的这一夜,过的并不安稳,全身上下滚烫,没有一处不感到疼痛的,早上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昨晚似乎被一万匹野马从身体上踩踏而过。 听声音,他的床边应该有很多人,睁开眼睛看的时候眼前却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我看不见了!”云琅大叫一声。 “当然看不见了,眼皮肿的已经挤在一起了,你能看见什么?”苏稚冷冰冰的声音在云琅的头顶响起。 “被冰雹把全身击打了一遍,还洗热水澡,你不变成肥猪谁变成肥猪?” 听苏稚这样说,云琅松了一口气道:“该冷敷的,昨日里出的事情太多,忘记了。” “亏你还是一个医者!” “谁告诉你我是一个医者了?真正的医者是有能力治病救人的那一群人,我做的不过是头疼砍头,脚疼砍脚的事情,在医者眼中这可是屠夫才干的事情。 苏稚啊,成为一个医者很难,我以前听我的先生说过,想要成为一个好的医者,首先要读书识字,等到十七八岁心智长成之后,再去专门学六年的医术,才能被称之为医者,如果想要成为更高明的医者,一生都需要学习。 你我这种对医术一知半解的人,真的不能称之为医者,现在没办法,没有好的医者,我们两个才能大行其道,一旦真正的医者出现了,我们两个就必须靠边站,你就饶过那些生病的人好吧,等真正的医者到来之后再开医馆。” “你总是看不起我!”苏稚跺着脚在生气。 “苏稚,不要胡闹!云师兄说的极是,药婆婆也说过同样的话,你一心只想着开医馆,只想着接受伤患的感恩,却完全没有为伤患着想的心,这样的医馆不如不开!” 声音很陌生,还带着一股子云琅不曾听过的吴越口音,话语严厉,却被甜糯的声音给中和掉啦,基本上没有什么威慑力。 “宋乔,你们就知道小看我,在山里是这样,在外面还是这样,你知不知道,我已经给很多人看过病了,我看过的病人,比你看过的病人要多十倍,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我恨你们!” “苏稚,苏稚……不要乱跑,快回来!” 一连串的脚步声越跑越远,云琅嗅嗅四周,然后转过头对身边的红袖道:“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红袖轻轻地用温水打湿了手帕,帮云琅擦拭糊满眼屎的眼睛,等云琅勉强睁开了眼睛才道:“不认识,是苏稚带来的,听苏稚喊她师姐。” “同行的还有什么人?” “一个白头发的老婆婆,两个仆妇,一个哑巴少年,那个少年看起来很吓人,他的脸上有蓝靛纹饰,身上背着一张大弓,一柄长剑,一桶羽箭,好像很厉害。” “咦?你怎么知道他很厉害?” “他是来咱家的人中间,第一个不怕老虎,还想着跟老虎搏斗的人,老虎也没有直接扑上去,而是围着这个少年乱转,最后老虎被霍郎君唤走了。 小郎,你是不是很想问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美不美?” 云琅笑道:“打听人家的容貌做什么,这非常的无礼,当然,如果你看过的话……” 红袖掩着嘴巴吃吃笑道:“您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呼吸都停止了,告诉您吧,她的眼睛很大,笑起来就会变成弯月,嘴巴不大也不小,就是有些棱角分明,脸蛋像剥了壳的煮鸡蛋,比苏稚漂亮多了。 呀,小郎的头脸肿的厉害,看不清眉眼,如果您没有受伤,婢子以为,那个宋乔小娘一定会喜欢你的。” 云琅自然能从小屁孩的话语里听到酸意,拍拍小丫头的手道:“大人的事情你少管,把自己照顾好比什么都好。 对了,他们是住在咱家,还是去了长门宫?” “当然是住在咱家里,皇帝还没有离开长门宫,她们怎么能进去? 梁翁把她们安排在了北楼,小虫老大的不愿意!” “别说怪话,还小虫不满意,是你不愿意吧?好了,告诉梁翁,刘婆,把这些人招待好了,万万不可失礼,顺便代我向客人道歉,就说我受伤了,不宜招待贵客,请她们把云家当做自己家一般,千万莫要客气。” 红袖撅着嘴答应了,见云琅有准备睡觉,就在他耳边轻声道:“您干嘛要把自己弄的肿起来啊?以前婢子脚扭伤的时候,您还专门让婢子用冰冷敷两天之后才开始热敷的,怎么到您这里就什么都忘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就是吃人家饭,看人家脸色的坏处,你家小郎我现在越是凄惨,以后受的罪就越少,你信不信,如果你家小郎现在看起来活蹦乱跳的,马上就会有灾祸降临!”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奏对(第三章)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奏对 云琅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那个甜美的声音,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心思,因为阿娇正在拿手捏他的脸。 “真的肿成猪头了!”阿娇的声音里没有半点的情绪。 云琅努力的睁开眼睛,想要针扎着下床,就听阿娇冷冷的道:“躺着吧。” 云琅还是坚持着下了床,朝阿娇拱手道:“贵人有何谕令?” 阿娇咬着牙道:“李少君死了你知道不?” 云琅沉声道:“他死在我的面前,我如何会不知道?” 阿娇有些伤感的道:“一个仙人死了。” 云琅摇着巨大的头颅道:“仙人怎么会死?会死的如何会是仙人?” 阿娇愣了一下,迷茫的瞅着窗外的蓝天道:“话是这样说,毕竟李少君消失了,我今天去看了,他的尸体已经烧成灰烬了,九个甲士盯了一夜,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云琅叹息一声道:“仙人本就不在人的范畴之内,他们行事必然与我们不同,我以为,仙人的存在对国朝没有任何好处。” 阿娇瞅着云琅怒道:“何出此言?” 云琅咬着牙道:“任何超脱于我大汉律法的存在都需要剿灭,而非供奉!” “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学说?”阿娇不以为然。 云琅的耳朵微微的动了一下,想了片刻再次拱手道。 “贵人也是熟读史书之人,请贵人告诉我,史书上可有准确的对仙人事迹的记载? 周穆王驭八骏,驾长车,朝东海而暮苍梧,与西王母私会,得不死药而获长生,而今安在? 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泽之浦,过巫山而梦神女,结果如何? 始皇帝驻跸东海,求蓬莱瀛洲路,终不可得,路死南关道,尸臭熏天,堂堂帝王与鲍鱼(咸鱼)同车方回咸阳。 可见神仙之说过于渺茫,即便是与神仙偶然相遇,又有谁知道他是神仙? 李少君侍奉陛下已经六年有余,这六年来,虽不能说与陛下朝夕相处,也算是天子近臣,六年来,陛下恩遇不可谓不厚,然而,他可曾主动为陛下分忧? 反而殚精竭虑的隐藏自己的本事,此次见陛下已然动怒,再没有神迹出现恐有杀身之祸,这才不得不倾尽手段施为。 结果如何?他自己身死道消,一场冰雹毁我云氏鸡鸭三千余,云氏夏日菜圃更是惨遭荼毒,不仅仅是我云氏,长门宫一年的幸苦恐怕也被毁坏了大半。 幸好此人法力低微,冰雹之祸没有蔓延关中,仅仅落在这十里之地,若是真正的引发天灾,关中恐怕又有易子而食的惨祸! 由此可见,仙人就是人间最大的灾祸源泉,微臣以为,任何不受国法控制的力量都必须剪除!” “说的好听,尔诸子百家遁深山,绝沟壑,人不出山却让天下舆论纷纷,闲暇之时派遣一二弟子祸乱天下以为乐事。 朕以为,乱天下者就是你诸子百家,与尔等相比,神仙之事虽然渺茫,却无伤大雅。” 云琅没见过刘彻,更没有听过刘彻的声音,可是他话语里的那个朕字,云琅听的清楚。 既然皇帝已经发话了,云琅慌乱中竟然辨不清楚东南西北,居然对着一堵墙拜伏于地高声道:“微臣不知陛下驾临,死罪,死罪!” 刘彻站在窗外怒道:“不知朕来了,因何字字句句都是奏对模样?其心可诛!” 云琅面对墙壁道:“阿娇贵人平日里待微臣如对晚辈,历来关爱有加,想要问话,自然不会兜圈子,唯有今日却多了几分凌厉,微臣自然之道不妙,哪里还敢放肆。” 听云琅这样说,阿娇就冲着刘彻尴尬的笑一下,刘彻怒哼一声道:“君不君,臣不臣的像什么样子。” 阿娇连忙道:“我长门宫尽出人才,最后还不是全部便宜了陛下? 妾身现在可不是什么君,一个乡下妇人穷极无聊之下调教几个可用的人才,自然用不到朝廷的法度。” 刘彻就像是没有听见阿娇的抱怨,继续冷声道:“云琅,你确定李少君并不能长生不老吗?” 云琅低声道:“李少君连自己的区区伤患都不能治疗,如何能帮他人长生不老?” “你的意思是说,李少君是骗子?”刘彻的声音提高了一些,话音中隐隐有了金石之音。 云琅烦躁的用拳头捶着脑袋道:“孔丘有一句话说的极为中肯,“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道尽天下神鬼事。 又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为君子道,乃是天下之理。 家师尝言,当见神杀神,见鬼杀鬼,鬼神除尽心神安,心神安则天下再无疑难事。 我西北理工从不信什么神仙鬼怪,可是,微臣却没有办法解释李少君驱动的这场雷暴,无法解释那场让微臣受尽苦楚的冰雹,更无法解释李少君死后的种种灵异之事。 基于以上的理由,微臣想要说李少君是骗子,也没有道理支撑,更难以服众。” 刘彻讥笑道:“看来你西北理工也并非全知全明,你想跟朕推荐你的学说,且等你自圆其说之后再来吧。” 云琅摇头道:“西北理工的学说并非朝堂上的学问,他面对的乃是农夫,将作,商贾,天下四民我西北理工只取其三。” 刘彻被云琅的话说的有些发笑,攀着窗台道:“士人呢?” 云琅笑道:“家师尝言,取三民已是我西北理工之极限,若是贪多,不给其余百家活路,我西北理工将成众矢之的,乃是自取灭亡之道。” 刘彻大笑一声道:“朕的四民竟如此不堪吗?你们以为朕的四民将会任由尔等鱼肉?大言不惭!” 云琅挤出一个极为难看的笑脸道:“人的肚皮总是比较诚实些。” 刘彻悠悠的道:“朕将眼见为实……” 云琅笑而不语…… 过了片刻就听阿娇懒懒的道:“别笑了,陛下已经走了,就你这笑容,比哭还难看。” 云琅一屁股坐在地上,扶着墙喘息的厉害,好一阵子才喘匀了气道:“我没说错话吧?” 阿娇笑道:“还成,主要你说的全是大实话,没有隐瞒陛下的地方,所以才会过关。 对陛下来说,话说的好听不好听的其实不重要,他更想听实话,既然你说的是实话,就不担心陛下会把你如何。 李少君死了就死了,好像很值钱似的,你说的没错,史书我可是读过不少,只要神仙出现,史书上就没有什么好事情发生。 好好养伤,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再一起谋划一下富贵镇的事情,东方朔那个家伙死笨死笨的,就干不好个事情。” 云琅抓着床沿重新躺在床上,无奈的对阿娇道:“跟陛下奏对太消耗心神,先让我睡一觉,等我没有这么肿了,再说富贵镇的事情。” 阿娇没好气的道:“那就快点好起来。” 说完话就向外走,刚走了两步就听云琅低声道:“谢谢您!” 阿娇胡乱摆摆手示意知道了,就跨过了门槛,脚步声再一次远去了。 云琅的身体彻底的松懈了下来,汗水立刻就打湿了衣衫…… 这是云琅第一次跟刘彻面对面的说话,面对刘彻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就在刚才,阿娇捏他脸蛋的时候就听见阿娇低声说了陛下二字。 如果阿娇没有提醒,云琅绝对不会把话说的如此滴水不漏,每一个字都要在心底里盘亘三遍才出口,这非常考验一个人随机应变的本事。 刚才消耗的精力实在是太大了,云琅仅仅来得及将奏对重新过一遍脑子,就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第六十五章宋有乔木(第一章) 第六十五章宋有乔木 大世界永远都是属于一小部分人的,更多的人拥有的不过是能保证喂饱他肚子的那点土地。 拥有更多的世界并不能让人长生不老,这就是刘彻最遗憾的事情。 他的身体非常的壮硕,即便在武将中也不多见,虽然是皇帝早就有了酒池肉林的资格,刘彻却非常的节制,每日里舞剑半个时辰,开弓百次,骑马半个时辰,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这一日从外面骑马回来,就下令摆驾回宫。 长门宫,云氏被冰雹肆虐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致了,留在这里只会让他感到失望,不如回到皇宫里去,毕竟,卫青已经班师回朝了。 跟长生不老比起来,无聊枯燥的朝政没有半点吸引力,刘彻以极其强大的毅力说服自己回到长安去处理那些必须处理的朝政,从而保证这个庞大的帝国继续保持运转。 云琅的模样很惨,即便是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天,他依旧是鼻青脸肿的存在。 不过,这没有什么好嘲笑地,云氏庄园中,到处都是鼻青脸肿的人,包括妇人跟很多孩子。 在眼睛刚刚能看见东西之后,云琅就必须带着家人一起处置那些死去的鸡鸭。 这些鸡鸭都是最好的食物,不能白白浪费掉。 鸡毛,鸭毛,都是很有用的,云家用大锅加上皂角煮过之后,就摊开晾晒,云琅准备再清洗几遍,直到没有臭味之后,就把这些鸡毛,鸭毛绞碎之后用来做被子。 至于鸡鸭肉,当然不会浪费,清洗干净之后,就用盐腌制了,挂在房檐下风干,当做最好的储备粮食。 梁翁从一只死鸡的肚子里掏出两颗软壳蛋,捧在手里哭的跟孩子一样。 一场大灾害,就把云家的鸡鸭打死了一成多,大部分都是正处在产蛋旺季的鸡鸭。 云琅一声不吭的收拾鸡鸭,凄惨的模样不用多说话,已经让苏稚这样的姑娘哭了好几次。 不仅仅是云琅一个人鼻青脸肿,如果只有只有他一个人,苏稚一定会仰天大笑出来。 可是一院子鼻青脸肿的妇人,幼童,一起哭泣着收拾死去的鸡鸭,那场面——就算是心肠再硬的人都很难高兴的起来。 前两天还郁郁葱葱硕果满园的菜圃,如今被冰雹打的七零八落,苏稚最喜欢吃的菜瓜也被冰雹打的稀烂,让她如何能忍着不哭? 长平如约送来了很多钱,大长秋也送来了好几车,这些钱足矣弥补云家受的损失,甚至绰绰有余。 可是,云氏从上到下没有一个露出笑脸的,依旧沉默着干着手里的活计。 清洗鸡鸭流出来的血水染红了整条小溪,老虎无精打采的趴在柳树下,对满院子洗净剥好的鸡鸭没有任何食欲。 苏稚受够了,云家今天的中午饭都没有着落,她到现在都饿着肚子。 厨娘也参与了收拾残局的工作,直到太阳偏西,才从厨房取出几个装满锅盔的笸箩,谁饿了,就去拿。 苏稚啃着锅盔问云琅:“不是已经有补偿了吗?” 云琅放下手里处理好的一只鸡叹口气道:“你觉得我缺少那些钱财? 你来告诉我钱财是什么?是那些钱吗?” 苏稚瞅着云琅傻愣愣的道:“钱不是钱财,那么什么才是钱财?” 云琅在溪水里洗洗手,慢条斯理的擦干后道:“财富从来就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这些鸡鸭才是财富,如果没有鸡鸭,粮食,布帛,钱财就没有任何意义,它就是一堆废铜,饥不能食渴不能饮。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以物易物非常的不方便,这才挑选了铜作为一种替代物来方便人们交易。 云氏受到的损失确实有人弥补,不知道你想过没有,这些鸡鸭死掉之后,它们就不能再继续源源不断的给我们产蛋,给我们制造粮食。 相比这些钱财,我更想要我家的这些鸡活过来。 知道不,这些鸡死了,不只是云家受到了损失,大汉国也同时损失了一笔财富。 你也看到了,财富的积累很艰难,葬送起来却非常的容易。” 苏稚又啃了一口锅盔道:“你的意思是他们弥补给你的钱不够多?” 云琅皱眉道:“我说过了,我不是很在乎钱。” “你是在想办法跟长平公主,大长秋那里多要些钱?” 云琅怒道:“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苏稚鄙夷的看了云琅一眼,送给他两颗大大的白眼道:“虚伪的骗子!” 云琅换了一张难看的笑脸道:“你师姐呢?怎么没看见她?” “你找我师姐做什么?”苏稚警惕的瞅着云琅,如同一只护雏的老母鸡。 “好吧,不找你师姐,这一次你们师门有长辈来了,我去拜见一下长辈总可以吧?” 苏稚松了一口气警告云琅:“别打我师姐的主意,这世上就没有男子能够配的上我师姐,你这副猪头模样就更别想了。” 云琅无奈的道:“我现在是受伤了,以前我是很英俊的,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男人长了一副女相,有什么好看的,胡子都没有,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还有脸说自己英俊!” 云琅真诚的抱拳施礼道:“衷心地祝愿师妹以后能找到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豹子头,老虎眼,满脸络腮胡,胸口长黑毛,胳膊腿上都被毛发覆盖的盖世英雄做夫君。” 苏稚撇撇嘴道:“那也比你好! 药婆婆不喜欢见外人,尤其是男子,我师姐喜欢读书,这时候是她雷打不动的读书时间,所以你也见不到,撒忽尔是大月氏人,听不懂汉话,所以你也不用找他,有事情对我说就成了。” 云琅笑道:“开医馆的事情你也能做主?” 苏稚立刻眉开眼笑,连连点头道:“能,能,能!” “她不能!”一个软糯的声音的从云琅的背后传来。 云琅转过头,终于看清楚了这个被苏稚吹嘘的人间少有,天上罕见的师姐。 他的心神稍微愣了一下,就拱手道:“云琅见过医家师姐!” 宋乔将手里的竹简随意地插在腰带上,同样拱手道:“宋乔自来上林苑,安居两日还未曾拜见主人翁,还请师兄见谅。” 云琅笑道:“同道中人,何来些许俗礼,师姐能在云氏安居,乃是云氏的荣耀,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海涵!” “师兄客气了,听苏稚说起师兄宗门的种种神奇,让宋乔心思神往,只是师兄沉疴在身,不好拜访,如今见师兄已有痊愈之像,真是可喜可贺!” 云琅甩开苏稚抓着他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亭子道:“云氏鄙陋,幸有两盏好茶尚能待客,请师姐移步品鉴。” 宋乔粲然一笑,犹如百花盛开,也不推辞,率先走向远处的亭子。 “你就是对我师姐心怀不轨!”苏稚再一次抓住云琅的袖子低声嘀咕。 “小屁孩走开,我有事情跟你师姐商谈,不要添乱!”云琅再一次甩开苏稚,整理一下衣衫,见身上没有沾染鸡鸭的血渍,就抬步前行。 “不成,医馆是我的!”苏稚再一次抱住了云琅的胳膊。 “成,名字就叫苏稚馆!” “一言为定!不许骗我!” “我绝不骗你!” 摆平了苏稚,云琅就隐晦的给梁翁打了一个手势,老练的梁翁顿时心领神会,哭脸变成了笑脸,又恶狠狠的瞅了一眼厨娘,厨娘立刻起身,在溪水里洗干净了双手,在两个帮厨的妇人屁股上踢一脚,三个人就快速的去了厨房。 第六十六章一见倾心?不见得吧! (第二章) 第六十六章一见倾心?不见得吧! 云家的两个美艳的茶娘,已经在亭子里恭候,一个巧手烹茶,另一个有意无意的拨弄一下琴弦,似乎在一瞬间,琴声就与淙淙的溪流,风吹柳叶的声响融为一体。 茶娘奉茶,云琅邀请宋乔共饮:“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云家的酒太浊,且饮一杯茶。” 宋乔端起茶盏,先是轻轻的嗅一下,然后展颜笑道:“此物为荼,师兄却称为茶,是何故?(茶字最早出现在陆羽之后,是他将荼字去掉一横之后创造出来的字)” 云琅笑道:“出自云某与友人的一句戏言,荼为药,蜀中之人却煎水为饮,引用之后通体舒泰,且有去积食,化油腻的好处,无病而用药,大不吉利,因此就就将荼字去掉一横,演变为茶,师姐且品尝一口,看我改的可有道理。” 宋乔抬头看了云琅的猪头一眼,这个猪头模样的人居然还在努力的装雅士,再也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觉得有些失礼,连忙低下头品茶。 茶水刚刚进口,宋乔就非常的惊讶,荼的味道苦涩,她是品尝过的,如今,这杯荼饮却入口微苦,仔细品尝之后还有回甘,且意蕴悠长。 有了好茶,猪头一般的云琅看起来也就没有那么古怪了,喝了三盏茶之后,宋乔放下茶盏道:“兰心慧智不足以说明师兄之才。” 云琅呵呵笑道:“在山门的时候,云琅最难控制的就是一张嘴,师傅常常说我不专注学问,却总在一张嘴上抓挠,还总是说他已经修炼到了麋鹿兴于左,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程度。 不过,师傅总是因材施教的,见我沉迷于美食,就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做的美食能够打动他,方能下山。 于是,愚兄就用了四年功夫,苦心孤诣的研究美食,终于,爱吃鱼的家师,终于拜倒在我制作的一道松鼠桂鱼之下,愚兄这才能有机会走出山门。” “啊?师兄,你西北理工就是如此完成出门考校的吗?” “我喜欢吃,自然考校吃食,有人喜欢种田,自然就考校种田,我出山门的时候,有一位老师兄在海水里种出稻子来了,家师欣喜若狂,然后就把我踢出山门了。” “啊?” 云琅喜欢看宋乔圆润的小嘴张的圆圆的样子,咳嗽一声又道:“一位喜欢机关消息的师兄,制造了一直铁鸟,在空中飞腾了足足一个时辰才落地,我离开山门的时候,听说那位师兄正在研究如何制造出能让人骑在上面飞行的铁鸟……” “这不可能!”宋乔有些混乱。 “这其实不算什么,还有一位师兄说我们居住的大地是圆的,而且这颗圆球是会旋转的,只是被一种气托着才不会掉下去,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山门中没人能够回答他提出来的疑问,所以他已经六十岁了,还不能下山……” 宋乔觉得自己的脑筋已经不够用了,就在短短的一个时辰里,猪头一样的云琅已经彻底颠覆了她对世界的认知。 “北海真的有白熊?” “有,而且比所有的熊都要大!” “极南之处果真是白雪皑皑?” “那是自然,还有一种肥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人的血有区别?还足足有四种?” “对啊,甲乙丙丁四种,同样血型的人可以输血,血型不一样的输血只会死掉!” “如何区分?”宋乔觉得自己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不知道!” “啊?这么有用的学问你为何不知道?你都在山门里学了些什么?” “我在研究怎么吃……” 云琅擦拭一下脑门上的茶叶沫子,笑盈盈的道:“知道那些有什么用?他们又出不来,倒是我这个一心研究怎么吃的人反倒离开了山门。 尝尝,这是我精心研制的蛋糕,你先来一块,吃了这东西你的心情就会愉悦起来。 宋乔一双明亮的眸子已经被云琅折磨的黯淡无光,嘴里念念有词,习惯性的探出手取了一块蛋糕,吃了一口,那双无神的眸子立刻就明亮了起来。 牛奶,鸡蛋,糖霜,蜂蜜,面粉混合烤制出来的蛋糕对少女的杀伤力绝对不容小觑。 为了改造宋乔,云琅不惜直接跳过一般的美食,直接拿出少女杀器蜂蜜蛋糕! 云琅保证,宋乔一定没有吃过这东西,一个身处甜食匮乏时代的少女,接受蜂蜜蛋糕,就等于接受了后世文化的密集轰炸。 “还有没有?”苏稚大叫道。 沉浸在幻想中的云琅这才发现,接受蜂蜜蛋糕轰炸的人居然变成了苏稚,而宋乔,已经走远了。 “为什么是你?”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 “怎么不能是我?你看着我师姐流口水,我自然就挡在师姐面前,问你话呢,这东西还有没有?” “没有!”云琅咬着牙道。 “小气,我师姐就吃了一块,剩余的都被我给吃了,你要想讨好我师姐,就再拿一些出来,我帮你送给师姐!” “是送你肚子里去吧?” 苏稚的脸一下子就垮了,抱着云琅的胳膊甩来甩去的道:“我就吃一小块。” 汗津津的厨娘端着一块一尺直径的蛋糕从厨房里跑出来,放在云琅的面前道:“还热着呢,最是好吃!” 不等云琅反应过来,苏稚一个虎跳,抱起蛋糕就跑,云琅伸出手臂一把没抓住,眼看着苏稚跑的没了影子。 云琅瞅瞅怒火中烧的坏脾气厨娘无奈的道:“再烤几个吧,瞒不住了,长门宫送一个,长平那里送一个,也别忘了红袖,小虫……算了,烤十个!” 厨娘为难的道:“烤了蛋糕,就没时间做晚饭了。” “让别的厨娘多做些,我估计你以后没机会做一般的吃食了,估计要做一辈子的甜点。” 胖胖的厨娘嘿嘿笑道:“婢子喜欢做甜点!” 云琅瞅瞅厨娘圆滚滚的身体叹息一声道:“这东西别吃的太多,很容易肥起来!” “婢子不怕!”厨娘雄心万丈的回答道。 下午的时候,仆妇们终于在鸡鸭发臭之前处理完毕了三千多只鸡鸭的尸体。 诺大的院子里挂满了涂满了盐巴的鸡鸭,只要等太阳晒干了鸡鸭肉里的水分,这些鸡鸭储藏一年都没有问题。 “你家不论干什么都能干出好大的气魄来!”长平用手帕捂着口鼻在晾晒鸡鸭的架子中间走来走去。 “晒一天,明天就要放在阴凉处风干,冬日里蒸煮之后用来下酒最是好味道。” “能储存多久?” “我吃过储存了五年的风鸡!” “哦,那就是说可以充当军粮是吧?” “可以,只是军队中恐怕采购不起吧? “哦,那就算了,我来是想问你,那个蛋糕,你能不能让我家的厨娘去学一下?” “不能,这是云氏的不传之秘,想吃,在家里吃。” “哼!有本事在阿娇面前强硬才算是本事!” “大长秋已经来问过了,我也是这么回答的。” 长平摇着头道:“猪头还没长成人样子,就腆着一个猪头来骗人了,医家的女子就那么值钱?值得你暴露不传之秘来讨好?还有没有一点男子气概。”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道:“她真的好美……” 长平疑惑的看看云琅的脸,皱眉道:“不见得吧?我见过了,样貌虽然迎人,还没有美丽到可以迷惑你心智的地步吧?” 云琅挠挠后脑勺迷茫的道:“不知道,反正是见了她就喜欢,心跳的噗通噗通的,本来在好好的喝茶,天知道我怎么就让梁翁把蛋糕拿出来了。” “一见倾心?”长平好像在干呕。 “我从不相信一见倾心这种事!”云琅斩钉截铁的回答! 第六十七章刘陵的骄傲 (第三章) 第六十七章刘陵的骄傲 刘陵吃蛋糕的样子很好看,皇家的教养不是白给的,只是,她一边吃蛋糕一边不断地看云琅,而且还时不时的放下蛋糕在云琅的身上嗅嗅。 “蛋糕很好吃,真的很好吃,尤其是对于女子来说,很难抗拒这种诱惑。 这东西我就不学了,给匈奴人吃会糟蹋了好东西。” 从这一点来看,刘陵的自制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你想学我也不教,好东西还是留在自家比较好。”云琅继续用用手摩擦面颊,希望猪头的样子早点离自己远去。 刘陵笑道:“真正的女人看男人从不看皮囊,只有那些傻乎乎的女子才会以貌取人。 好男儿自然精彩,自然能令女子心神俱醉,谁还有功夫去看他的容貌。” “你说我就是那种不需要容貌就能征服女子的人?”云琅有些兴奋,毕竟刘陵阅人千万,对男人应该有很深的研究。 刘陵苦笑道:“我很想说你是那种男子,可惜,你不是,还是好好的保护你这张漂亮的脸蛋,迷惑一些无知女子应该是足够了。” “你信巫蛊之术吗?”云琅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 “不信!”刘陵回答的非常干脆。 “为什么?皇帝都信!” “刘彻坐在那个位置上整天疑神疑鬼的,任何对他不利的事情都会被百官跟他放大一万倍来看,冥冥中有很多事情无法解释,所以他不得不信。 至于我为什么不信,你想知道原因吗?” 云琅见刘陵的笑容诡异,连忙摇头道:“不想听!一定不会是什么好故事!” 刘陵把最后一块蛋糕放进嘴里,还吸吮一下手指,满意的拍拍肚子,然后笑道:“我五岁的时候就知道巫蛊之术,结果呢,就找了我的侍女来做实验,我每日里都在写有侍女生辰八字以及名字的人偶上扎针,结果,那个侍女好端端的,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 后来我长大了,就继续做这种实验,毕竟,如果成功,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杀人术。 我试验过不下十次,有六次还是找来最高明的术士施法,结果,是个被诅咒的对象就死掉了一个,后来根据我的查验,那个死掉的家伙还是被术士活活毒死的。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信什么巫蛊之术,谁在我面前提起,就会被我杀掉,因为我知道,不论是谁,只要在我面前提起巫蛊之术,就是想要骗我。” 云琅笑道:‘我不信皇帝没有试验过!” 刘陵笑道:“我也不信!皇帝用巫蛊之术的理由杀人吗,是在诛心,诛杀的是看客的心。 毕竟对皇族心怀怨愤这一个理由就足以诛他九族了。” “不说这种不好的事情了,你告诉我,你看这个宋乔如何?”云琅满怀期待的问道。 “没有倾城倾国的相貌,没有让人血脉贲张的身材,没有天生内媚,也没有一见面就让人亲近的气质。 我脱光了你的心跳都没有加快,还能字正腔圆的跟我说话,今天看到了那个女子居然失魂落魄的像个傻子。” 听了刘陵的回答,云琅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问一个女人另外一个女人好不好,很难获得一个中肯的回答。 “讲道理好不,我总要娶个老婆的,如果不自己找,长平就会给我做主弄猪马牛羊四大家族的女子给我当老婆。 到时候会更加凄惨。” 刘陵冷笑道:“娶贵女才不会凄惨呢,只要你有利用的价值,她就会超乎你想象的安排好你期望的日子,且温顺的如同一只绵羊,长平就是这个样子。 知道不,当你喜欢美女,只要你愿意,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会有一个脱光的美女出现在你的床上。 如果你喜欢钱财,天下的财货会任你取用。 当然,获得这些的前提是你有用处,如果有一天你没用处了,她们对你就会弃之敝履,杀掉你也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 以你层出不穷的本事,娶了贵女应该能快活的过完一辈子。” 云琅咬着牙道:“不说这事了,你的想法总是跟我起冲突,说说你去匈奴的打算吧,你真的准备嫁给军臣单于?一辈子伺候一个肮脏的老家伙?” 刘陵捋着垂在胸前的长发笑道:“如果军臣单于老迈昏聩,我一定会尽心竭虑的伺候好他,让他延年益寿,如果他很精明,就一定要尽快弄死他,继续寻找下一个昏聩的继承人。” “这么简单?” 刘陵笑道:“能有多复杂呢?老迈昏聩我才能使用他的权力,如果精明,对我来说就太危险了,你不会以为,我去了就是为了当单于的一个阏氏吧?” “太危险了!”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 “能有多危险呢?我今年已经二十有三,青春年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想要依靠美色娱人,已经快没有本钱了。 你害怕长平给你找猪马牛羊四家的贵女,我难道就不害怕被我父王当做礼物送给某一个人吗? 既然我注定不能得到夫君的喜爱,还不如用这具快要失去颜色的身体拼一下,万一成功了呢?” 云琅神色黯然,历史上的刘陵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妖女,云琅见到刘陵之后,发现司马迁没有胡说八道,刘陵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只是,云琅发现自己好像对刘陵没办法鄙视起来,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的钦佩之意。 这是一个一只在努力的向目标前进的女子,为了实现目标,她不惜付出所有,包括生命! 所以说,她是一个纯粹的人,比大汉国的大部分人都要纯粹的多。 “我以后不再说这样的话了。”云琅的声音有些沙哑。 刘陵笑道:“除非你肯娶我,否则别的废话就不要说,嫁给你,我至少不会受罪,能平安的过一辈子。” 云琅摇头道:“换一个!我没办法用自己的幸福来成全你的幸福。” 刘陵笑道:“别的我也不要,即便是你肯娶我,那也必须是你真正的喜欢我才成。 如果出于怜悯,我刘陵还不稀罕,宁愿去匈奴闯荡一番,看看天下到底有多大!” “我听说匈奴使节跟卫青一起回到了长安……” “所以,我三天后就会去长安……” “三天后,你做一顿大餐,算是考校你的手艺,另外,我请你喝酒,不醉不归!” 刘陵摇头道:“后天晚上吧,我想清醒的去长安,不能醉醺醺的去,三天后,我就要准备作战了。” 刘陵的蛋糕早就吃完了,云琅的茶水也早就喝完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两人对坐在高台上,只有晚风呜咽…… 早上起来的时候,云琅发现身上的淤青变淡了好多,肿大的身体也在慢慢的消肿,至少五官已经归位,肥厚的嘴唇已经不再外翻,看起来正常了好多。 晚上吃的太油腻,早晨的时候就只能吃点小米粥配盐菜,云家的菜圃被冰雹毁掉了,云琅想吃一点爽口的青菜,只能等待菜圃里重新种下的种子发芽成长才行。 小米粥不能太稠,自然也不能过稀,太稠的话就成了小米饭,太稀了又找不到小米划过喉咙的爽滑感,只有梁翁的老婆才能把握云琅的口味,能把小米粥煮的恰到好处。 云琅即便是睡不好也看不出来,反正他现在依旧是鼻青脸肿的,宋乔没有睡好,就会被别人一眼看穿。 “师兄,小妹问你,人的血真的分甲乙丙丁四种样子吗?” 云琅点点头道:“实际上说只有四种是不确切的,只能说这四种最常见,之所以没有被发现,很可能是我们漏掉了,随着医家不断发展,总有一天会整理齐全的。” (《唐砖》电视剧开机拍摄的视频以及李二,长孙,云烨,等人的定妆照已经发布,请移步孑与不2公众号,回复定妆照或者开机视频,即可获得拍摄视频与演员定妆照) 第六十八章新事物的吸引力 (第一章) 第六十八章新事物的吸引力 云琅非常喜欢看宋乔的脖子,她的脖子白皙而修长因为繻衣的领子有些低,这方便他顺便欣赏一下宋乔裸露的锁骨,尤其是在她微微低头的时候,如天鹅一般的长颈就会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度,这让云琅的嘴唇干的厉害。 “这个可以试验的。”云琅眼睛瞅着宋乔的脖子,嘴巴却在飞快的回答问题。 “怎么试验?弄不好会死人的。” “那就没办法了,凭借肉眼,你看不出这四种血液的有什么不同,除非你能弄出一种检验血液类型的法子,不过啊,这还是绕不过实体试验,也就是说,没有实体试验,你的任何想法都是空想。” “您哪位古怪的师兄是怎么弄的?” “他很奇怪啊,一个人住一个最偏远的山洞,山洞里养着很多猴子,他一般都是拿猴子来做实验的。 不过,有时候,我一些喜欢行侠仗义的师兄从山外面会抓回来一些十恶不赦的恶徒……” “啊?药人?” “不知道,反正进了我师兄山洞的人,除过我们自己生病受伤的师兄弟,很少有人能活着出来。” 宋乔难以置信的瞅着云琅,好半天才道:“这有伤天和……你们的做法不妥……” 云琅挠挠下巴道:“我知道啊,那个山洞里发生了太多的不足以为外人道的事情,所以在一场地龙翻身的事故中,整座山塌下来了……” “完了?”宋乔用力的抓着云琅的胳膊几乎用全身的力气怒吼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那个古怪的师兄连同他用别人的尸骨积累下来的学问一起被埋在大山底下了。 我师傅就说,没事干研究那些东西干什么,该死的人就算你如何努力,他也会死,不该死的人就算丢下悬崖,他也会被树枝子勾住最后活下来。 后来,我师傅就要我专心研究如何摆弄吃食,来,师妹,尝尝云家的小米粥,你憔悴的厉害,正好需要进补一下。” “你除了吃还知道什么?”宋乔有些歇斯底里。 “我还会种地,养鸡,养蚕,能让一个赤贫的百姓在两三年间成为不愁吃穿的安康人家,我师傅说这才是大本事,其余的都是花架子没什么屁用。 最多算是吃饱穿暖了之后才想的事情。” “啊——”满满淑女气质的宋乔大叫了一声,又跑了,云琅瞅着她的背影低声道:“上了我西北理工的钩,你能跑哪去?” “不如我家妞妞啊!”曹襄站在云琅背后踮着脚尖瞅跑远的宋乔,很是感慨。 “妞妞才是女人中的女人,这个女子穿着宽大的麻衣,看不出来啊。” 曹襄对女人的认知非常的浅薄,他说的女人味与行为无关,只跟胸部的大小有关,而且成正比例。 “妞妞姓牛,人家姓宋,没有可比性!” 曹襄怜悯的瞅着云琅道:“你也不是没有过女人,对她们的看法怎么会如此的偏颇? 你想想啊,看中的女子要同床共枕几十年的,有时候心里喜欢是没用的,毕竟,再来一点外在刺激,就能多喜欢几分,你也会轻松很多。 对了,我让厨娘做了二十个蛋糕,准备回长安,阳陵邑拜访一下亲友,结果厨娘不愿意,你去说一下啊,你家的厨娘比主子都厉害,真是少见。” 云琅苦笑一声道:“厨娘现在一定哭的很厉害,阿娇要了五十个,你娘要了五十个,去病要了二十个,阿敢的老婆就守在厨娘那里,出炉一个就拿走一个,准备带回娘家显摆,你再来二十个,厨娘这两天就不用睡觉了。” 曹襄叹口气道:“一道点心而已……不过,真他娘的好吃啊……阿琅,你真的在师门研究的就是如何吃喝?” “对啊,你没见我别的本是都是半瓶子水,之所以知道一点救人的法子,纯粹是因为帮我师兄干活,看来的一点学问,没治死你,算你走运。” “既然如此,你的师门应该很庞大,为何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而且有些还被你给杀了。”曹襄问这话的时候非常的小心,一边看云琅的脸色,一边发问。 “地龙翻身……活着的没几个,其中几个人总想着统御另外的几个人,然后建立不世之功业,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下手杀人谁都没机会手下留情,也不敢手下留情,毕竟,一个个都是深谙此道的高手…… 你对我以前的事情有个屁的兴趣,以后不要充当你母亲的传声筒,害得我说谎话的时候总觉得对不起你。” “谁要听你的真话了,我就是想要一个说法,回去说给我娘听,谎话不谎话的关我屁事,这个答案不错,回去我就对我娘这么说,信不信是她的事情。” 云琅叹口气道:“顺便告诉你母亲,刚才的话,九真一假,不能说的打死都不会说。” 曹襄摇头道:“没必要说后面的,我就告诉我娘,你说的全是真的,免得她总是胡思乱想。” 不让朋友为难这才是正确的相处之道,曹襄很明白这一点,他相信,云琅有些话不说,一定有他的理由,用不着刨根问题。 夏日的时候,李敢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脱得精光,躺在自家的院子里晒太阳,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打熬筋骨的一种法子。 李杨氏喜滋滋的从外面走进来,见夫君又脱得赤条条的,轻轻地啐一口就找了一个薄毯子给他盖上。 李敢喝了一口茶水抱怨道:“盖上做什么,我跟阿琅,阿襄他们不一样,他们还指望一张小白脸混老婆呢,我没那个必要了,晒出一副黑铁塔一般的身子才有威慑力。” “那也盖上,一会仆妇要进来。” “她们进来做什么,你换脾气了?准许女人进内院?” “妾身从阿琅那里弄来了十个蛋糕,准备回娘家显摆一下,你赶紧穿好衣衫,我收拾好儿子我们就走,快一点的话明天中午就到阳陵邑了。” “想回去,你自己回去,我在上林苑待的好好的,不去干什么,我母亲,你母亲,这两人我看着脑袋就大,有那个功夫,我还不如留在家里种田,糜子,谷子都到种的时候了。” “您是家主,种什么地啊,您也不会种地,交给下人们就好,回来了,他们要是还不能种好地,仔细他们的皮!” 李敢摇摇头道:“在一个地方就要遵守一个地方的规矩,阿娇在种地,阿琅亲自下地耕种,阿襄,去病也没少下地,我没他们精贵,还是下地比较好。 你想回娘家就带着孩子回去,喜欢住就多住几天,把钱带足,别让人家小看了就成。” 李杨氏为难的道:“您不会去,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回去啊?会被人家笑话的。” 李敢翻了一个身呵呵笑道:“你日子过不好才会被人家笑话,带着两个家将回去,把礼物送周全,以后我出战之后,你要干的事情多着呢,不可能事事都等我回来处理。” 提起出征,李杨氏的回娘家的兴致就没了大半,如果可能,她希望丈夫永远都不要上战场。 只是,生在李氏将门,这不过是奢望罢了。 云琅不知道他已经在无意中改变的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站在平台上瞅着宋乔提着药箱跟苏稚去了伤兵营,这让他非常的欣慰。 看的病人多了,疑惑也就会多,最终还是会来找他解惑。 从红袖捧着的铜镜里,他发现自己的相貌正在慢慢的复原,或许,再过几天,就不会再有人喊他猪头了。 第六十九章北方有佳人(第二章) 第六十九章北方有佳人 在大汉国,说起来是一个国家,不如说这只是一个国家的雏形。 伟大的帝王只能用强大的武力让这片国土上的所有人低头,并接受他的命令。 然而,很多时候帝王的命令并不能准确的传达到每一个人,甚至会被一些人藐视。 一大群自以为占据了智慧制高点的人倔强地认为,帝王只能统治人的肉体,而作为智慧的君王,他们才统治着这片广袤的土地。 在遥远的地方,那里的人还处在茹毛饮血之中,即便在这样严酷的环境里,统御他们肉体的王,与统御他们头脑的智者也开始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每当匈奴的王开始张开双臂向昆仑神祈求的时候,昆仑神总是用烧过的牛骨头告诉匈奴王,他们该去汉地抢劫了。 白灾来临时昆仑神会这样告诉单于,部族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昆仑神也会这样告诉单于,遇到祭祀昆仑神的大日子的时候,昆仑神也是这样告诉单于的。 总之,去汉地是昆仑神解决草原上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只要这个药方开下来,所有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即便是饿着肚子,匈奴人也想着汉地的粮食跟美丽的女人。 不过,自从一个叫做刘彻的人登上皇位之后,大匈奴的使者就再也没有从汉地带回美丽的公主,跟好吃的粮食。 弹汗山,杭爱山,龙城,在这几年变得不怎么安稳了,汉人军队也似乎学会了劫掠。 尤其是这一次,白羊王,楼烦王的损失实在是太严重了。 军臣单于认为自己有责任帮助可怜的楼烦王,白羊王讨回他们失去的财富。 “陛下以楼烦王,白羊王对他不敬的理由,吊死了随同军臣单于使者一起来的两个匈奴大当户,然后说军臣单于英武了得,不因为两个愚蠢的小王的无耻行径就损失了威严,决定将自己的堂妹,一个真正的大汉公主嫁给军臣单于做大阏氏。 军臣单于的使者威胁陛下,大汉公主恐怕会遭遇匈奴大当户一样的命运。 陛下不以为意,认为军臣单于,不会因为两个卑贱的下人,就会伤害一个真正的高贵的大汉公主。” 曹襄说完话之后,就看着安静的坐在一边的刘陵。 刘陵似乎没有任何反应,就在曹襄以为刘陵被吓傻了,准备提醒她一下的时候,刘陵笑道:“还有什么?” 曹襄摊摊手道:“没了,陛下把军臣单于的使者将庸安排在了馆驿,就再也没有理会过。” 云琅苦笑道:“这可能是最糟糕的情况。” 刘陵笑道:“错了,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军臣单于知道了一件事。” “什么事?”曹襄不解的问道。 “我是被皇帝送去匈奴之地送死的……” 云琅摇摇头,很想说这并不是什么优势,刘陵却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欠身道:“本想与云兄好好相聚两日,现在看来,我必须先期回长安,如果不能降服将庸,我可能会没机会活着去匈奴。” 说完话,就起身离开了平台,每一步都走的很稳,没有丝毫的惊慌。 “这女人很厉害啊!”曹襄目送刘陵离开,忍不住低声道。 云琅咬着牙齿道:“如果她不死,不出五年,我们在大汉就能听到她的消息。” 刘陵的马车早就准备好了,她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来云家,本身就没有携带太多的行礼。 刘陵面无表情的坐在一辆只有盖子的马车上,如同一尊雕像。 云琅来到马车边上,将一个漂亮的木头盒子递给了刘陵,刘陵打开盒子,只见盒子里安放着一个精美的缠枝纹提梁银壶,以及四个同样纹饰的银杯。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东西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极大的减少一个人的寿命,三十年的寿命估计能缩短到五年,也能让一个人以后的子嗣成为痴呆或者畸形人。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用这个提梁壶煮酒,或者煮汤给你的目标人物吃。 一两次可能不要紧,如果用的时间长了……效果会非常的显著。” 刘陵紧紧地抱着木盒问道:“如果我不小心喝了这里面的东西呢?” 云琅看了刘陵一眼道:“少喝无妨,如果……你自求多福吧。” “没有人能查出来吗?” 云琅看着碧蓝的天空悠悠的道:“几百年内,应该无人能够察觉。” 刘陵诧异于云琅的自信,不过,她还是非常开心,将木盒小心地用头巾包裹起来,双目微红,瞅着云琅道:“我们是朋友吗?” 云琅笑道:“当然是,我还特意为你写了一首歌。” 刘陵眼中的眼泪终于蓄满了眼眶,流泪笑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亲自唱给我听?” 云琅,摸摸自己满是淤青的脸叹息一声道:“原以为等你走的时候,我脸上的伤应该已经好了,谁知道你会离开的这么突然。 这首歌原本应该是白衣美少年站在陌上为你送行时唱的,那时候,美少年白衣飘飘,佳人绝尘远去应该很美。 现在没法子了,我的脸已经看不成了,你要是觉得难受,就闭上眼睛,幻想一下我没有伤的时候的样子,再听这首歌。” 刘陵笑的越发厉害,眼中的眼泪如同瀑布一般纵横,摇头道:“你本来就是美少年,就算是满脸淤青,也比世上所有的男子都要美……” 云琅的眼珠子也有些泛红,轻轻地拍着马车栏杆唱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云琅一连唱了三遍,刘陵眼中的泪水越来越少了,跟在云琅身边的红袖,苏稚却哭得稀里哗啦的。 等云琅唱完,刘陵抱着木盒子站在马车上大笑道:“我记住你的情谊了,现在,大汉的翁主要去北方了。 御者,为我驾辕。目标,龙城! 看啊!大汉国的翁主就要去北方了! 云琅别为我难过! 几年后,鸿雁会告诉你大匈奴的阏氏是如何的威风! 到时候,我会让你成为大汉国最荣耀的将军!” 云琅挥手告别刘陵,那个倔强的女子,却再也没有回头,云琅不知道自己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她。 在他所知道的历史中,她死于长安,在张汤的拷问下,吞金而死。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曰: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辩。王爱陵,常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 历史上关于刘陵的记载只有这几十个字,仅此而已!!!! 现在多少有了一些变化,她去了北方。 云琅也特意查了周易,卦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这个卦象很好,很符合刘陵目前的处境,只是不知道,军臣单于是不是可以让她龙飞九天的大人。 “刘陵根本就配不上那首歌,她腰上有很大的一个坑,我看见过。 你该吧这首歌给我师姐的,说不定她就会喜欢你!” 苏稚在云琅的耳边不断地尖叫,这个被嫉妒心折磨的快要发疯的少女,这一刻显得极为失态。 “傻丫头,你要是有了宝贝会怎么做?” “藏起来啊!” “很聪明啊,我也是这么干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师姐是你的宝物,你要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知晓?” “废话,大汉国遍地色狼,你会不知道吗?” “那你为何把那么美的一首歌给了刘陵?” “傻丫头,那个可怜人需要这首歌!” 第七十章一花一世界(第三章) 第七十章一花一世界 “刘陵当然需要那首歌,那个该死的女人一到长安就让人到处传唱这首歌。 曲子好听,韵调简单,又朗朗上口,现在连水井边挑水的妇人都会唱这首《美人歌》。 云琅,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要离这个女人远点吗,你不但不听话,反而给她写歌,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那就是滔天大祸。” 长平气咻咻的坐在案几后面,大声地喝骂。 往日里云琅一定会认怂,这一次,他没有多少反应,淡淡的道:“一个弱女子去了虎狼窝,我不知道她将会遭遇什么样的事情,只想在她走之前,给她一点安慰,在草原上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两件可以思念的事情,一两个可以思念的人,也让她对大汉国的恨意不要那么深。 说句您不爱听的话,和亲这事我好像很难接受,不论有什么理由,不论和亲有什么样的好处,我可能不是干大事的人,总是容易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可怜的妇人身上。” 长平左右看看,不由得笑道:“你可能真的招女人喜欢,一个男子最初领着四五百个妇人孺子,在冰天雪地里谋生,确实不容易。 你再看看你交往的人,就知道你的女人缘不错,卓姬就算了,那就是一个商贾,在你眼中无足轻重,我只是奇怪连阿娇那种眼高于顶的人都对你优容有加,真是怪事!” 云琅想起自己前世被人发了那么多的好人卡,不由得喟叹一声道:“我可能真的是一个好人,明知道身边的女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我却不自量力的想要去帮助,想要去保护,虽然很多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最后造成的事实,就是我是色鬼。” 云琅的一句话把长平逗的哈哈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早就有人说了,长安三辅有一个色中饿鬼,家中豢养着四五百妇人供他一人享用。 开始我还以为说的是别人,还跟她们一起讨伐来着,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居然就是你!” 云琅幽怨的看着长平道:“万一刘陵上位了呢?” 长平一下子愣住了。 云琅继续道:“以前我们送去的都是羊羔一般的女子,羊羔进了虎狼窝能活多久? 刘陵不同,她可不是什么羊羔,她是一头母豹子,现在收起爪子装羔羊,一旦需要她露出爪子的时候,你看那些粗鄙的匈奴女子是不是她的对手。” 长平见云琅一直在看她,就怒道:“你本来想说把我送过去是不是?” 云琅无奈的道:“您要是早几年过去,现在早就成匈奴的大阏氏了,说不定军臣单于的骨头早就能当鼓槌用了,现在的匈奴单于说不定就跟曹襄一样看您的眼色做人。 所以啊,从太祖高皇帝开始,送人就送错了。” 长平的眉毛都竖起来了,低声怒道:“你是不是还认为早在冒顿单于在白登山索要太祖高皇后的时候,就该把太祖高皇后送去?” 云琅摊摊手道:“如果是那样,哪里还有什么匈奴,陛下现在早就是大汉匈奴帝国的皇帝了。” 也不见长平如何动作,她的双臂撑一下地板,身子就从矮几后面飞过来了,前伸的虎爪一下子就扣在云琅的咽喉上,一只脚稍微在地上撑一下,就用一只手将云琅牢牢的按在地上。 低声道:“这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再胆敢对皇室不敬,下一次,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说完话,手一抖云琅就一下子从大厅里滑到外面去了…… 云琅揉着脖子,笑嘻嘻的从地板上站起来,掸掸不存在的灰尘,就得意洋洋地下楼了。 临下楼的时候他看的清楚,长平正在仰首看屋顶,估计刚才的那一番话对她的冲击很大。 想想也是,娇弱的女子去了匈奴人那里,就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如果是女间谍去了匈奴人那里,后果恐怕真的很难预料。 云琅觉得自己至少拯救了大汉国的很多弱女子,所以,在遇到宋乔的时候,云琅神秘兮兮的道:“你要感谢我,我可能又救了你一命!” 宋乔面无表情的道:“哦,那就多谢你了。”说完就走,一刻都不愿意停留。 云琅倒退着跟上来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救你了?” 宋乔摇头道:“无知是福。” 说完话,特意转了半个圈子,回自己的房间了。 云琅的脸皮再厚,也没有追到人家闺房里面的道理,只好叹口气准备去看看菜圃,如果白菜再种不出来,今年冬天就只能吃腌菜了。 苏稚抱着一个好大的菜瓜坐在马厩边上的杠子上,甩着两条腿一边看一个老婆婆给一匹马治伤,一边吃东西,也不嫌弃马厩里的浓烈的尿骚味。 见云琅过来了,就随手把剩下的半个菜瓜塞马嘴里,跳下杠子追过来道:“医馆!” 云琅不得不停下脚步,笑道:“已经找东方朔给你在富贵镇找地皮去了,只要地皮弄好了,下雪之前,你就能有一家药铺,一家医馆。” 苏稚笑的眼睛弯弯的,抓着云琅的胳膊道:“你真好!” 云琅笑道:“遂了你的意,我就是好人,不遂你的意,我就是无耻的骗子。” 说完话又冲着那个白发婆婆努努嘴小声问道:“药婆婆不是一直在给阿娇调理身体吗? 今天怎么有空给马看病?” 苏稚道:“婆婆说了,她能做的都做了,现在就看老天的意思,还说子嗣之事与人品有关,要阿娇贵人静心养气,有没有结果时间会告诉她答案。” 云琅点点头,这就能看出一个老医生跟年轻医生的区别了,年轻的医生恨不得一开口就告诉你他能包治百病,老医生则不同,只说尽力,至于结果还要看病患的运气,让你即便是明知道她做的屁用不顶,也没出找她发脾气,砸他的招牌。 毕竟,你的病没看好,完全是你人品不好,关医生屁事。 “喂,刚才看见你追着我师姐说话了,我师姐不睬你。” “关你屁事!” “你如果肯给我吃乳酪,我说不定就会帮你。” “你找厨娘去要啊,那东西腥味太重,我不喜欢,红袖,小虫的那份你不能吃,可以把我的那一份吃掉。” “那你要给我两份,我师姐也很喜欢吃那种酸酸的乳酪。” “你可以连曹襄的那份也拿走!如果不够的话,霍去病的也能拿走。” 苏稚翻着白眼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要,你就给一份,我师姐要,你就能毫不犹豫的连朋友一起给卖了。” “你要不要?” “要!” “这就对了,白吃还嫌核大,你如果真的想帮我,就告诉你师姐,我好想想起过血的一些事情了,如果她想知道,晚上我在天台等她。” 苏稚一跳三尺高,欢快的道:“我也去!”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你去的话,今晚的蛋糕就没你的份了。” 苏稚一张脸顿时就垮了下来,挥舞着拳头怒道:“云琅,你就是天底下最无耻的混蛋!” 吃过晚饭后,云琅亲自在天台上安置好了红泥火炉,以及茶叶,四样精美的小点心。 就在他刚刚把松果点燃的时候,宋乔戴着幕篱走上了天台,很自然地盘膝坐在云琅对面的锦垫上,等云琅煮好茶给她倒了一杯,这才隔着幕篱道:“云师兄又想起来了什么?” 云琅邀请宋乔喝茶,见宋乔不得不掀起幕篱露出圆润的下巴,就笑道:“一花一世界!” 第七十一章本源?绝路 (第一章) 第七十一章本源?绝路 “一花一世界?”宋乔很迷惑,她很想说云琅是在装神弄鬼,可是这四个字却好像非常的有道理,只是她弄不明白道理何在。 “对啊,不同的物种,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不相同的,你现在看到的是我们人类眼中的师姐。 然而,对于蚂蚁来说,这个世界可能又不相同,不知师妹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大槐国的奇怪故事?” “没听过。” 云琅就笑着给宋乔倒了一杯茶,又把一份绿豆糕向她的身边推一推道:“这东西可是厨娘花了心思的,尝尝。” 宋乔拿起一块绿色的点心放在眼前看了一会,小小的咬了一口道:“我现在相信你真的是学庖厨之术的,就吃食一道上,我没见过比你更强的人。” 云琅傲然道:“那是自然!” 宋乔沉吟一下道:“你的才能不差,智慧通变也是上上之选,听你寥寥几句,就知道你西北理工乃是藏龙卧虎之地,为何你偏偏选择了庖厨?” 云琅轻声道:“任何学问一旦研究到了高深处,就非常的无聊,也非常的灭绝人性。 仅仅就医学一道来说,初学者自以为是在治病救人,会感到极大的满足跟愉悦,比如苏稚就是如此。 可是,一旦超越了苏稚的见识,就必须接触更多的学问,医学到了精妙处,就不再是一种治病救人的法门了,而是会变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想要把这门学问学通,就必须从本源着手,医学的本源是什么?不外乎人而已。 想要了解人,又活生生的人是不够的,我师兄就曾经将人完整的切开,看血脉,看肌肉,看皮肤,看骨髓,看骨骼,切开脑袋看脑浆,破开肚腹看五脏六腑。 看完了男人的还要看女人的,看完女人的还要看老人,孩子的。 你应该知道,医学学习他就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谁的经验足,谁的医术就高,这是毫无疑问的。” 云琅说完这些耸人听闻的话,却发现宋乔的脸色虽然苍白,却没有崩溃。 就笑着摇头道:“看来你璇玑城一脉也是这样做的。” 宋乔咬着牙道:“药婆婆切开过尸体。” 云琅耸耸肩膀道:“这是必须的,也是唯一的路,药婆婆想要突破她的医术桎梏,这么做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只愿意学庖厨之术了吧?跟切割冷冰冰的尸体相比,我更喜欢整治食材,研究食材,在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之后,顺便惠及农夫,你不觉得这比学其它的东西要好的多吗?” “你还可以学别的?”宋乔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她的睫毛又黑又长又弯。 “学铸剑?自从听说铸剑师喜欢把老婆儿子丢进炼钢炉的事情后,我就完全没了兴趣。 我要有了老婆儿子,那可是比我性命还重要的东西,宝剑跟她们比起来,屁都不算。 学机关消息?这东西能运用的地方不多,最多的却是坟墓,要不然就是险关要塞,不论在那一个地方,设置了机关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保密。 这世上还有谁能比死人更能保守秘密呢? 你看看公输班的后人,现在活的跟鬼一样,隐姓埋名不说,还要时时提防家学外泄。 兵法?杀人之道,不学也罢! 治世?蛊惑平衡之道,不学也罢! 当庖厨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死,死人没法子当庖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论发生了什么样的大灾难,庖厨都有法子吃饱肚皮。” 宋乔彻底的卸掉幕篱,双手捧着茶杯道:“苏稚说你喜欢我,我也能看出来,你似乎喜欢我。 师兄,能告诉我原因么?毕竟我们相处的时日并不长。” 云琅皱着眉头想了无数个说辞,最后还是咬着牙道:“你的声音很好听。” “就因为这个?”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宋乔的预料。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其实这么说也不是很准确,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所以就先从你的声音开始认识你。 而在你来之前,苏稚就曾说过,她有一个非常好的师姐,不仅仅为人善良,还医术精深,性格更是好的无以复加。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吹捧你,但是,在听到你说话的那一刻起,苏稚说的话在我脑子里已经变成了现实。 可以说,你先是活在我的心里,然后才活在我的世界里。再见到你的那一刻,心中的你跟现实里的你重合了,所以,我如何会放过?” 宋乔微微欠身施礼道:“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处世之道?” 云琅笑道:“家师曾经说过,这世上美好的事物太少,一旦发现了就要如同猛虎一般扑上去,一旦错过,就只剩下回忆跟后悔了,西北理工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追悔莫及!” 宋乔无奈的笑道:“师兄错爱了,宋乔此身已许医道,人伦之念已经尽去。” 云琅给宋乔的茶杯倒满茶水道:“我西北理工曾经流传着一个故事,请师妹品鉴一下,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宋乔展颜一笑,理一理遮住眼睛的头发道:“小妹洗耳恭听!” 云琅整理一下语言,学着宋乔的样子抱着茶杯道:“西北理工有一个老师兄,我五岁进山门的时候,有人说他已经八十岁了,年纪比我恩师都要老的多。 说起学问,他可能是我西北理工中最博学的一位,但是,他就是没有法子成为先生,只能一辈子以学生的身份在西北理工里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宋乔忍不住插话道:“既然学问精深,为何不能成为先生?” 云琅摆摆手,示意宋乔让他说完。 “老师兄虽然不是先生,却做着先生才能做的事,他的学问精深,却痴迷于微小之物。 而且从年轻的时候就痴迷。 一花一世界就是他常说的话,他认为,人有人的世界,野兽有野兽的世界,那么,蚂蚁,蜜蜂各自有各自的世界也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老师兄就发出一个猜想,他以为,这个世界是由生命组成的,有大的生命,如老虎,熊罴,人,那么也就该有小的生命。 他甚至设想,一朵花上面也有无数个生命,这无数个生命也形成了一个生命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也有国王,也有大臣,也有百姓……只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 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学说,这个学说没有得到验证,他就一辈子沉迷其中,不婚不子,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没有悲伤生命的消失,反而非常兴奋的告诉我们,他如果成了鬼,可能就能发现那些微小的生命。” 宋乔听着云琅说一门奇怪的学问,听他说一位契而不舍的学者宁死也要追求真相的故事,眼眶有些泛红。 一个近乎真实的白发慈祥老者的音容笑貌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不由得啧啧赞叹道:“好一位智者!” “你是这么认为的?”云琅瞪大了眼睛瞅着宋乔。 “自然,我辈楷模!” 云琅叹口气把一碟子香酥饼推给宋乔道:“想不想知道我师傅是怎么说我这位老师兄的吗?” ‘怎么说的?” “我师傅说,从我老师兄发出一花一世界那句名言的时候啊,他就已经死了,活着的不过是一个躯壳,即便是活着,也不再是人了,而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相信我吧宋乔,千万别把自己许给一个冰冷的事物,你的体温不足以温暖他,从他那里你得不到任何的回报。 我知道,血型之说给了你极大的启发,你想弄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我来告诉你,你是妄想。 每一个人的血看上去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想要辨别出他们的不同,就要看眼睛看不到的差别,这样做,与我那个老师兄有什么区别。 已经有一个人去另外一个世界找答案去了,你就好好的生活,比如嫁给我!” 第七十二章关山门(第二章) 第七十二章关山门 “昨晚见你跟宋乔谈的投机,没敢过去打搅,怎么样?有进展了?” 大清早的,曹襄跟云琅一人拿着一根牙刷刷牙,今天红袖给牙刷上放的盐太多了,有些蛰口。 曹襄见云琅呲牙咧嘴的就摇着头道:“嘴里面烂了是吧?你昨晚准备装作无意中亲吻人家,结果亲到人家的后脑勺上了,那一下子有些惨啊。” “胡说八道,我见她坐倒了,就想去扶她,结果她自己站起来了,就撞到我嘴巴上了。” “看你昨晚勾女的招数娴熟,看来你以前没有少干这种勾当。 其实啊,大可不必,我们兄弟想要女人简单,只要把钱拿出去,多美的女人也有。 宋乔虽然有山野之美,还不值得我们兄弟付出这么大的心思。 陛下秋日大点兵就在最近,骑都尉打不过人家,军容总还是要准备一下的。 你这个军司马不能整日里将心思放在无关女子身上。” 云琅探出手拍拍曹襄的胳膊道:“可怜的纨绔子。” 连曹襄这样的家伙都在期待秋日的沙场点兵,云琅又如何会不知道阅兵的意义? 只不过,大汉国的秋日沙场大点兵是一个数人头的过程,后世的大阅兵是一个宣扬国威的过程,一个对内,一个对外,不可同日而语。 沙场点兵在大汉国非常的普通,皇帝每三年就会数一下自己的军兵到底还有多少。 当然,每一次沙场秋点兵都会弄一个功勋卓著的将军出来,拜一下将。 大汉国真正拜的第一位将军,其实就是韩信,这个智慧很高情商却很低的将军,第一次登坛拜将,就说出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狂妄之语。 这可能就是他日后之所以会倒霉的一个引子,毕竟,在他登坛拜将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和他一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这里面的学问很多,曹操曾经就把点兵当做一个策略用了出来。 在邀请关羽观看军容的时候,他特意将最好看的甲士放在最前面,等甲士过后,就是骑兵,当步兵过后,最前面的甲士又出来了,诺大的军阵如同一个大圆圈,只要他愿意,他的兵将会多的数不完。 如果不是关羽聪明,曹操的阵仗就会成功,至少东吴的使者就被下的双股站站。 通过这件事情,往前面推一下,就会知道沙场秋点兵这回事从来都是有猫腻的。 只是不知道今年会出现什么样好玩的事情。 长平病了,得的还是可以传染给别人的风疾,需要静养,而且是绝对的静养,正好云氏偏僻,长平就选择了云家当她的疗养地。 云琅自然是知道的,长平确实病了,不过,她得的是一种叫做登坛拜将的病。 她丈夫没有完成这个仪式之前,她的病就没办法好。 刘彻准备拜卫青为将,就是为了给匈奴使者将庸看的,也顺便通过将庸的嘴巴告诉军臣单于,他喜欢跟军臣单于作战。 一个国家,或者是一支军队,在很多时候会沾染上最高指挥者的气质。 文帝谦卑,景帝隐忍,到了刘彻,经过几次征战大胜之后,他就变得有些骄狂。 从这几年对待勋贵,藩王,以及羁縻国的方式,就能看出刘彻的意志是强硬的,是不可逆转的。 今年沙场秋点兵,赵佗的子孙如果还不臣服,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的大军将会从象鼻郡通过漓江进攻南越国。 相比臣服,刘彻更喜欢用大军剿灭南越国。 这样做更加的彻底,也更加的纯粹,南越国臣服之后,他还要安抚,如果剿灭,那里将会彻底变成大汉国的郡县。 大汉国军卒的衣衫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皇帝却最喜欢黑色。 只是因为黄色的染料最容易得到,他也只好屈服于经济因素。 云琅早就看大汉军队的土黄色衣衫不顺眼了,这个颜色很难形容,如果染的整齐也就罢了,偏偏深一坨,浅一坨的,远看可能不错,近看,晦气! 云琅将一枚铆钉砸死之后,就把一顶铁盔丢在地上,这样的铁盔摆了满满一屋子,无论如何,云琅也要把霍去病辛苦训练出来的军队装扮的更加威风些。 “你会不会强抢我师姐啊?药婆婆很担心,她说你是一个好色无德的纨绔子,师姐如果嫁给你当侍妾,一身的本领就算是毁掉了。” 苏稚坐在砧铁上也不怕脏。 “如果你师姐也喜欢我的话,而药婆婆她们又不准许,我当然会把你师姐抢过来。” “我师姐的脾气很倔,你要是强抢,她会自杀。”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抢了,反正她也不喜欢我,抢回来白吃饭啊?”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家这么富,多一个人吃饭也吃不穷你。” 云琅放下锤子道:“你师姐没日没夜的偷看我家的学问,害怕我可以跑啊,偏偏不跑,还每天都在我我眼前晃荡,她就不怕我那一天突然兽性大发?” “婆婆很担心,师姐好像不怕,还告诉婆婆,说你是一个谆谆君子,不会胡来的。” 云琅呵呵笑道:“这就算是吃定我了。”说完话,又拿起锤子,准备修理下一个被石头砸扁的铁盔。 “既然你不在乎我们白吃白住,能不能不要再折磨虎力齿了,他被霍去病殴打的好惨,每天晚上回来都是一身的伤,他是一个丁零蛮子,不会说汉话,被霍去病打了,也只会啊啊啊的大喊大叫。” 云琅停下手里的锤子,亲昵的摸摸苏稚的头发道:“你才是最乖的一个小姑娘。 你放心,我不会跑去强奸你师姐,也不会活活的把那个叫做虎力齿的蛮子活活打死。 你师姐爱看我家的简牍,她就去看,只是不要偷偷摸摸的看,点上油灯仔细看,就着月光看会看坏眼睛的。 很多简牍里面都有我的批注,那里面混杂了很多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对她应该很有裨益。 至于那个蛮子,不是霍去病要揍他,而是他总是一声不吭的就去挑战霍去病,李敢跟他打过,两人打了一个平手,骑都尉军中,也只有霍去病能打过他。 虽然听不懂这家伙在说些什么,不过,据我猜测,他是在找人磨练他的武技。 你也告诉他,他要是再敢去找老虎摔跤,我会打断他的腿!” 苏稚那张明显带着胆怯之色的小脸被云琅给开解的有了笑容,跳过来抱着云琅的胳膊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云琅愣了一下,仔细瞅瞅苏稚的小脸疑惑的道:“前些天你们不是这种寄人篱下的模样,不管干什么都是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 苏稚的一双眼睛立刻就变红了,放声大哭道:“第二批来长安的人没有来,只有一个信使说,璇玑城彻底关闭山门了,要搬去别的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去哪里了。” 云琅愣住了,好一阵子才无奈的道:“雷被担任淮南国相了,他随淮南王去了淮南,这一次淮南国损失惨重,刘安一定会想办法收拢人才,你们山门本来就处在半隐世的状态,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璇玑城的。 藏起来也好,至少不会被刘安牵连。” “可是,我们……” “你们怎么了?难道云家的饭菜不好吃?既然来了,就安心的在云家住下来,等医馆盖好了,那就好好的在富贵镇行医,有阿娇保护,不会有事的。” 苏稚破涕为笑,胡乱擦拭一下脸上的泪水道:“要不然我以后也跟红袖一样伺候你好不好?” “滚蛋——好好的学你的医术去……” “你总是不肯好好对我!”苏稚跺跺脚就跑了。 云琅一锤子敲在铆钉上自言自语道:“你是小屁孩,难道老子也是小屁孩吗?谁有功夫跟你玩过家家。” 第七十三章两百里将军 第七十三章两百里将军 如果宋乔背后有人撑腰,依旧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云琅自然会用尽手段来追求人家。 不管怎么说,追求到了,就是荣耀,将来也好显摆给孩子听。 现在不成了,宋乔,苏稚一下子成了孤儿一样的存在,再用以前的法子,恐怕威胁的意味要比爱慕的意味多。 即便是成功了,总有一个人觉得委屈,这样的爱情婚姻,云琅还不想要,即便再喜欢也不成。 很多时候,对贵女耍流氓,是英雄,对落魄者耍流氓,那就真的成流氓了。 自从知道山门出事之后,宋乔就基本上没有跟云琅单独相处过。 在这段时间里,云家的秋粮已经种下去了,去年沤的麻,今年可以往下剥了。 这是一项需要全家老少一起干的活计。 在水里浸泡了半年的麻杆,只留下纤维,至于麻上残存的没有用的废物,全部被水给融化了。 长长的麻纤维被扯下来之后,就被妇人们弄成一束一束的,接下来,还要继续劈分麻线,让麻线变得很细,纺成线,最后用木槌捶软,变成真正的麻线,最终会缠在梭子上,被纺织成麻布。 这东西的附加值很少,不过,大汉国九成以上的人就依靠它来遮羞御寒。 一个农户,如果总是去购买麻布,会被人家笑话的,农家是最讲究自给自足的人家,能在家中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要借用外在的力量,这是一种共识。 事实上云家基本上就没有穿丝绸的人,虽然云氏现在也出产一些绢帛,却主要是用来防御羽箭的。 只要把绢帛织造的厚厚的,密密的,当羽箭射中这种绢帛制造的衣衫,就能有效的抵御羽箭的伤害,即便是被羽箭射中了,羽箭也会带着衣料一起陷入肉体,拔箭的时候很方便,遭受的创伤也要小的多。 霍去病原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是无稽之谈,结果亲自试验过之后,他终于认可了云琅的做法。 这就让丝绸的属性从美观保暖,变成了辅助防御,所以,云家的丝绸不需要织造的多么美观,只需要足够结实,就能体现出丝绸的价值了。 这样的工艺很适合云家那些初涉丝绸织造的妇人,云家今年生产的蚕丝,一束都没有外卖,全部被妇人们给织造成了厚厚的蚕丝布。 云琅并没有立刻将这些丝绸布卖出去,在大汉军方还没有认识到丝绸布对于羽箭的防御能力之前,这样的绸布还卖不上价钱。 麻布就不一样,云家的每一个人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只是云家的荒地很少,没有种太多的麻,所以,连自家人的衣料也备不齐。 云家地界以外都是荒地,他们却不能在那里种任何桑麻,当初田蚡家就是因为在帝陵附近种植了一些桑树,导致的结果就是身死族灭。 相比有些沉闷的云家,富贵镇早就变成了一片工地,那些以背煤石为生的野人,现在偶尔也能出现在工地上找一些活计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没有猎夫整日里追杀,没有羽林军把他们当野兽射杀,现在虽然穷了一些,辛苦了一些,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苏稚,宋乔一次次的去看正在修建的医馆,且久久的不愿离去,她们甚至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卧室。 “云师兄,我住这间屋子怎么样?”苏稚又一次拿出云琅设计的图纸,满怀期望的问云琅。 “那间屋子不合适你住,谁家女孩子能住在前楼?哪里是药铺,是放药橱,以及制药的地方,不能见光,所以黑乎乎的,你的屋子应该在后院。 你看,就是有水井的地方,向左六尺之地还有一座眉楼,那座楼才是住人的地方。” “可是我想住在前面,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外面的街道,来往的人很多,有好多卖东西的商贩,他们的叫卖声很有趣。” “笨蛋,只有青楼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高台上,让别人看,你是好好的闺女,不要太张扬,喜欢看街道就去街道上,大大方方的,你又不是贼!” “好吧,不过,我师姐喜欢左面的这间,她也要住在前楼,你为什么不说?” “她不用说,等楼阁院子都修建好了,她自己会做出先择的,不用担心。” 苏稚没话说了,依旧瞅着云琅,过了一会咬着牙道:“你现在怎么不去找师姐了,是因为我们没师门了吗?” 这话说的云琅心头一酸,拍拍小姑娘的脑袋笑道:“你知道我有多想跟你师姐说话,只是现在不合适,是你师姐不愿意多理睬我,我要是上门勤快了,人家就会说我是无赖子。” “你以前还在路上拦着我师姐说话,现在怎么就变了?” 云琅无奈的笑道:“等你师姐以医术名噪长安城之后,我还会去路上拦她,说不定还会爬他的墙根。” 苏稚虽然聪明,到底还是年轻,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怏怏的去了北楼,她还是觉得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她师姐了。 “一伍,披甲。” “喏!” “二伍,披甲。” “喏!” “三伍,披甲。” “喏!” “四伍……” 今日是骑都尉全军换甲胄的日子,一千三百副黝黑的铠甲一字排开,摆放在麻布上,头盔,胸甲,战裙,腿甲,腰带,护心镜,棉丝软甲以及两双牛皮靴子,就是骑都尉甲士的全副护具。 大汉的铁铠事实上已经很不错了,有骑兵披挂的半身铠,也有铁甲步卒使用的蒙面重铠。 后世常用的步人甲这时候自然是不存在的,云琅能做的,就是给铁铠多配备一副护心镜,有了这东西保护要害,遇到匈奴人的木棒也能多挨两下。 人靠衣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当一千三百六十四人齐齐的披挂完毕之后,骊山脚下就多出来了一支虎贲! 霍去病纵马缓缓向前,面对这一千三百六十四人沉声道:“战马齐备,甲胄周全,矛戈锋利,铁盾坚实,这就是我当初给你们承诺的。 现在,你们给我的承诺呢?” 最前列的百夫长吼道:“将军破敌,某为前锋!” 随即,他麾下的军卒一起吼道:“某位前锋!死不旋踵!” 云琅见全军一起开始大吼,就对身边的曹襄道:“战马备齐了没有?” 曹襄点头道:“全部匹配了战马,战兵做到了一人双马,辅兵一人一匹。” “这就是说,我们全军,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李敢在一边道:“差的远呢,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 想要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全部配备了战马,也不成。 一千三百多人的大军全副武装走一百五十里,跟十几个人奔行是两回事。 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不仅仅是战兵,辅助兵能随大军一起行动才算是大本事。” 云琅笑道:“光是死命的训练军卒应该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还需要对器具做进一步的改良。 等将士们熟悉器具跟战马了,知道怎么样行军最方便省力,估计就能达到这个目标了。” 做完动员的霍去病回来了,听云琅这样说,皱眉道:“一百五十里不够,必须在轻装简从之下奔袭两百里才能达到我的要求。” 曹襄怒道:“这不可能。” 霍去病瞅着远处的军卒道:“我舅舅说了,只有达到一日两百里才能对匈奴完成有效地包围。” 第七十四章金瓯无缺 第七十四章金瓯无缺 很明显,这样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霍去病想要一日奔袭两百里,如果在不作战的状况下这是可行的,当然,这样做的话,不能携带强大的强弩,以及兵车,战斗力立刻减半。 如果按照曹襄的法子,大汉军队如果慢腾腾的去围剿匈奴,估计等包围圈形成了,匈奴早就跑远了。 草原上最大的特质就是地方大,天空跟一口锅一般扣在大地上,最神奇的是,随着你不断地移动,这口大锅也会移动。 这就是云琅对草原为数不多的认知之一,至于那种会钻进肉里面的叫做小咬的虫子,则是云琅第二个关于草原痛苦的记忆。 霍去病要一日奔袭两百里,云琅是没话说的,几个人里面,霍去病的意见是最重要的,至于曹襄,这家伙一般会充任兄弟伙里面那个总是唱反调的角色。 一个团体里离不开这种人,而且会非常的重要。 云琅搞不明白,烤山药有什么好吃的,这东西就该煲汤,煮粥或者清炒,烤过的山药软塌塌的吃一口还能拉出好长的丝。 不过,看在宋乔一片心意的份上,云琅还是勉强吃了两条。 “璇玑城里没有人对吃食有研究,小妹只好因陋就简的烤了几条,这在璇玑城可是难得的美味。” 云琅擦擦嘴笑道:“颇有野趣。” 宋乔有些失望,低下头轻声道:“师兄敬我,宋乔却无以为报。” 云琅嘿嘿笑道:“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宋乔,低着头做什么,就因为你们现在借住在云家? 刚来时候的那股子劲怎么就没有了?就因为你们的山门关闭了? 师妹啊,自从你们来云氏,能让云氏扫榻以待的不是你们的山门,而是你们本身。 想想啊,换一个地方,你跟药婆婆是我们请都请不来的贵客,谁会嫌弃你们,谁又敢因为你们山门关闭了,就对你们无礼? 骄傲一点,我的小师妹,骄傲的宋乔才是光芒四射的宋乔,因为一点麻烦就低头的宋乔,那不是你。” 宋乔抬起头瞅着云琅忽然笑了,指着盘子里的山药道:“就因为我烤的山药不好吃?” 云琅点点头,见宋乔篮子里还有两根生山药,就提着篮子道:“稍微等一会,我给你做一种最简单的山药吃法,烤山药在野地里很有趣,在家里未免就太寡淡了。” 宋乔没有拒绝,拿起仅剩的半根烤山药慢慢的吃了起来,这一次,她没有低头,而是吃的津津有味。 云琅没有说错,以璇玑城的医术来说,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低头。 云琅去的快,回来的也快,手上多了一个盘子,盘子里装着高高的一摞金黄色的长条,上面的油脂还在滋滋作响,甜香扑鼻。 “黄金山药,最简单的做法,只需要用热油炸两遍,原本需要给上面裹一层面粉的,这样吃起来就会外酥里嫩,口感十足,现在不需要了,我给山药上撒了糖霜,当然,如果粘上蜂糖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宋乔吃了一条,两只眼睛愉悦的眯缝了起来,弯弯的很是耐看。 “相比山门的底蕴,我更相信个人的能力,就像这山药,烤着吃只能饱腹,如果用采油炸一遍,再添一点配料,就会变成难得的美食。 你现在就是一根山药啊,在山门里只能无声无息的存在,既然出来了,那就给自己添加一些东西,最终成为一道无上的佳肴,让世人全部垂涎三尺! 唉!你别走啊,我没说我要垂涎三尺,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没调戏你!” 宋乔轻笑一声,就端着盘子如同飘着一般去了北楼。 “我快要累死了,你居然还躲在家里调戏美女,能不能长点心啊,你该去劝劝去病,训练是有一个度的,这样没节制的操练,会出人命,今天就有两个从马背上滚下来的人。 如果不是滚下战马的时候脱开了马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曹襄就站在高台底下,仰着头从木板缝隙里看着云琅。 “你来多久了?” “从你要人家闺女骄傲一些的时候就来了。” “我下楼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看见你?” “我藏起来了!”曹襄把无耻的话说的理直气壮。 很明显,宋乔就是发现了曹襄的存在才跑掉的……如果刚才曹襄不在,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开端。 云琅昨晚还在幻想自己在大汉国的第一次恋爱到底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宋乔与他曾经碰到过,或者拥有过的女子完全不同,这让他没有了参考的对象。 所以,他可以寡廉鲜耻的宣称宋乔可能是他的第一次爱恋。 霍去病的训练方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跟李敢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要求那些军卒也必须做到这不是什么太过分的事情, 现在,重要的是宋乔,云家缺一个女主人…… 没人能够理解云琅对拥有一个家有是多么的渴望,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家…… “你听到了没有?去病现在疯了,他在折磨那些可怜的军卒,也在折磨他自己,李敢一句话都不说的就跟上去了,你什么看法?” 云琅坐在平台上,低头抽着平台下面的曹襄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明天也应该加入训练。 这他娘的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大战开始,人家都跑了,就剩我们两个跑不动,岂不是等着被匈奴人捉到?” “啊?” “别叫唤,就这么决定了,今晚好好的睡一觉,明天起准备过苦日子吧,这一次,屁股上没有被马鞍子磨出老茧,咱们休想停下来。” “啊——” “别叫唤了,按照我们说好的,少数服从多数,你没资格反对了。” “我就说一句,你们都是牲口——” 曹襄大骂着走了,云琅的耳朵终于安静下来了。 越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云琅就觉得自己越需要安静,通过打熬肉体的方式放空脑袋,能让他对目前的形式有一个新的认知。 世界已经变了,璇玑城关闭了山门,如果云琅没有预料错的话,像齐国的稷下学宫这些半隐半名的山门也会跟着关闭。 董仲舒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他就不会白白的空走一趟,云琅现在有些后悔,当初董仲舒邀请他去长安他为什么没有去。 长平是大汉国消息最灵通的人,云琅想要知道一些秘闻,只能去找长平,至于阿娇,她一向是依靠刘彻的,她但凡有了疑问就会直接去问刘彻,最终会得到一个无比正确的答案。 长平的屋子的地面上摆着一张巨大的绸布地图,地图上的比例乱七八糟,不过,勉强能分辨出东南西北来。 反正,大汉国的地图都是以长安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有山的地方就画一座山,有河的地方就画一条河,云梦泽是一个巨大的湖泊,现在已经有了分裂的趋势,至少云琅已经能勉强看出洞庭湖的大致模样。 燕山被长平踩在脚下,另一只脚却踩在琅琊山上,诺大的山东四王封地就在她的胯下。 地图有些破旧,看样子长平经常拿这张地图当地毯。 “龙城在什么地方?”云琅乖乖的跪坐在地图边上仰着头问长平。 “上面三尺的地方。” “朔方呢?” “龙城左下角两尺的地方。” “陛下的目标是什么地方?” “最下面的岭南……” “您上次不是说,陛下与南越王赵胡相处甚欢吗?” “那是因为闽越王造反了,陛下需要与南越王赵胡一起剿灭闽越王。 现在,闽越王已经死了四年了,赵胡却一直没有来长安朝拜,仅仅派了他的儿子赵婴齐来长安为人质。 说好了今年祭祖的时候会有厚礼敬上,结果,只送了四头大象,陛下非常的不满。 加之大将军在河曲重创了匈奴人,陛下认为暂时与匈奴不会有太大的战事,就想收回南越国。” 第七十五章富贵逼人? 第七十五章富贵逼人? 刘彻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他当初能因为汗血马就派贰师将军两次远征大宛国,最后以极其强硬的手段的获得了心头好。 汗血马终于出现在大汉国的皇家园林里,而大宛国几乎被灭国,同样的远征的大汉将士也损失惨重。 这样的损失不是因为战争收到的损失,而是因为漫长的一万多里长路。 现在,刘彻因为不喜欢大象,或者是不喜欢赵胡这个人,就想着灭掉南越国。 云琅尽量的用少年人的心思去考究刘彻,他不愿意用成人的心思去思量刘彻的用心。 从长平的口中,他知道了一件事,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大军对桂林的压迫完全是一个幌子,真正厉害的杀手是潜伏在南越国西边的楼船将军杨浦,与屯兵桂阳的弓弩将军贺寿。 皇帝已经准备好开战了,现在就等南越王赵胡最后的答复。 “陛下的准备真是太精妙了,云琅佩服之至。” 听完长平的论述,云琅由衷的赞叹道。 “你们也要去!” “啊?这不好吧,骑都尉的所有训练都是针对匈奴人的,怎么能去泥泞的南越作战? 这不好!” “你刚才不是还说陛下的安排很精妙吗?既然精妙,稍微有些差池也无关紧要。” 云琅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不成,不成,我们现在的重任就是训练,不断地训练,直到可以一日奔袭两百里为止,绝对不能南下的。” 长平冷笑道:“也就是说,别人去南越作战你没有意见,派你们骑都尉去南边作战就不成是吧?” “当然不是那样的,身为帝国将士,但凡有战事自然应该奋勇向前。 可是,将士请战是一回事,将军能否同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南方气候酷热,潮湿多雨,仅仅是这一条就能让一半的骑都尉将士病倒或者折损,这种事不能干。 北方将士干北方的事情,南方的将士干南方的事情,但凡有选择,两者就不能互换。 您要是坚持,可以派去病,我,曹襄,李敢去,反正不能派骑都尉将士们全体开拔,我宁愿他们死在与匈奴作战的战场上,也不能让他们被瘟疫,酷暑折磨死。” 话说完了,云琅就想赶快溜走,这个女人疯了,现在的岭南就是真正的原始世界,南方来的商人能活着抵达长安的不多,不是被华南虎给吃了,就是被鳄鱼拖水里吃了,被熊猫咬死的也不在少数,据说还有好几丈长的巨蟒躲在水沟里等人经过…… 当年任嚣带着大秦军队进入岭南,二十万大军到了番禹没经过几场正经的战斗,减员却达到了骇人的三成。 对付烟瘴之地拿着木棒的原住民,用不了多少强悍的武力就能达到目标,只是,大军必须走到那里才成。 “这么说,你其实不同意现在就进军岭南是不是?”长平一把抓住云琅的衣领,不准他离开。 云琅叹息一声道:“拿下岭南做什么用啊?收取赋税?还是那里有丰富的物产? 即便是有,从岭南运回长安的耗损就比那点赋税还多,物产再丰富有什么用?运不回来啊! 春秋吴国当年开凿的邗沟,现在已经被淤泥填平了,即便有水军也不能进入南方,我们连富裕的吴越之地都还没有彻底的稳定,现在就谋求岭南,实在是太急躁了。 让赵胡那些人多经营几年成不成啊?等到南越富裕到了值得我们攻伐,再下手也不迟,干嘛非要现在就办这事?” 长平松开手,缓缓地坐在地图上皱眉道:“说的也有道理,现在确实不是攻伐南越国的时候。 大汉国的心腹大患是匈奴,只有击败匈奴,我大汉的北方才能稳定,北方再是重中之重啊……“ 一个女人忧心国事的样子很可笑,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而是因为不论长平如何忧虑,大汉国依旧会根据刘彻的心意运转,她的忧虑对大汉国没有影响,甚至会起反作用。 这些事该卫青去考虑,而不是长平在殚精竭虑,卫青是熟悉骑兵征战之术,却不一定熟悉舟船,更不要去南方作战了。 如果桂州司马梁赞,骁骑将军马服部,楼船将军杨浦,弓弩将军贺寿,取得了南征大捷,并且得到了灭国之功,对卫青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 卫青现在一定非常的为难,皇帝将他送上来拜将台,大汉拜将的时候,皇帝是要向自己的臣子施礼的。 这是一桩凡人无法承受的荣耀,如果将军在接受了这样的荣耀之后不能为大汉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恐怖的后果,从韩信,周亚夫乃至梁王起就已经形成了这样的规律,有时候身为大将,活的时间足够长也是一种原罪。 坐在地图上的长平很难过,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肩膀上,最后垂在地图上,一只白玉般的脚从袍服下面露出来,显得极为苍白。 云琅知道,她不是在为皇帝的战略担心,而是担心自己的丈夫是不是有足够的事情可以做。 只要大汉国还需要一个智勇双全的统帅征战四方,卫青就一定会荣耀一生,如果大汉国举国生平,国家战略从外敌转换到内政,卫青的日子就会非常的难过。 一个在丈夫登上荣耀巅峰的时候都不能出现在丈夫身边的女人,确实需要好好地伤心一下。 她之所以会全力帮助霍去病组建骑都尉,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卫青找一些可靠地臂膀,如果霍去病的骑都尉真正成熟了,高处不胜寒的卫青就能少掉很多压力。 如果骑都尉是一支彻底属于皇帝的亲军,那么皇帝就不那么在乎卫青会不会功高盖主。 这也是长平明知道阿娇并不喜欢她,却一定要跟阿娇走的很近的原因所在。 长平不知道以后的历史,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云琅却是知道的,他知道霍去病取得的功绩甚至压过了卫青,他更知道霍去病在刘彻的麾下迟早会成为帝国最璀璨的名将。 所以她觉得长平是在杞人忧天,即便是觉得长平焦躁的快要撕扯开胸膛了,还是坐的四平八稳的。 红袖跟小虫抬进来一个很大的蛋糕,后面跟着曹襄。 曹襄把一瓶子蜂糖都浇在蛋糕上,淡黄色的蛋糕在被蜂糖遮盖了一遍,就似乎活过来了,光华流转。 曹襄分给云琅一个木头叉子,也给了母亲一柄,自己拿了一柄。 不用多说话,三个人就围着蛋糕吃了起来…… 从未见过长平流泪,这一次,长平的眼泪滴在蛋糕上,却不溶于蜂糖,稍微一接触就滑落在一边。 蛋糕虽然很大,却极为松软,三个人吃,虽然有些腻,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手里的叉子。 直到最后一口蛋糕吃完,长平的脸上就重新浮现了平日里惯有的高傲之色。 “蛋糕确实好吃,比我昨日吃的味道还要好些,看来厨娘这一次很用心。” 长平取出手帕擦擦狼藉一片的嘴巴,笑眯眯的道,似乎刚才那个痛哭失声的妇人不是她。 云琅笑道:“以前在山门的时候,我的一位师兄就曾经说过,吃甜食能使人感到愉悦,看来这话是真的。” 曹襄膝行几步靠近长平道:“母亲的每一天都应该过的快活,有什么为难事我们这些小儿辈自能应对。” 长平拉着曹襄的手笑道:“我儿说的极是,你们早日成长起来,母亲就能多一日的快活日子。”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晚霞布满天边的时候,云琅骑着游春马缓缓从荒原的深处走出来。 刚刚平复的淤青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一次的伤比被冰雹打过之后更加的严重。 至少,被纱布包裹住的脸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 游春马的四条腿在微微的颤抖,一大片细密的小伤口还在向外渗着血珠子,一大群苍蝇围着乱飞。 如果不是因为游春马原本就是一匹宝马的话,早就支撑不住了。 红色的披风在经过那片荆棘林的时候被撕扯成了布条,一柄长刀被云琅牢牢地绑在手腕上,只要一探手就能迅速的握住刀柄进行战斗。 左边的灌木丛里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云琅不加思考的就从背后抽出一柄短矛狠狠地投进了灌木丛。 “哎哟,阿琅,你他娘的是要杀了我啊。”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过后,曹襄熟悉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来。 云琅喘着粗气道:“你要是敢把铠甲上的白粉印记弄掉,我就用这柄刀再杀你一次。” 全身被铁甲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曹襄从灌木丛里钻出来举着双手道:“我已经是死人了,你不能再攻击我。”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你要相信我是一个有武士精神的骑兵。” 曹襄的模样比云琅好不到那里去,铁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一只靴子也不见了踪影。 云琅见他手里还拿着自己刚刚丢进去的木矛,就警惕的带着战马向后退两步。 “你不要靠近,按理说,我还应该再砍你两刀的,实在是下不去手。” 曹襄丢掉木矛道:“我本来想趁你不备刺你一下,既然看穿了,那就算了。 你杀了几个?” 云琅苦笑道:“一个都没杀掉,还被人家五个人追杀了五六里地,要不是咬着牙钻荆棘林里了,我现在早就阵亡了。 你呢?“ “运气不好,刚刚准备下马休息一下,谁知道我的马被一只大马蜂蜇了,受惊之后跑走了,我追了好久都没追上。 阿琅,这不成啊,我们两已经在这片荒原上转悠一天了,如果没有斩获,就没法子回营,我不想在这里过夜。” 云琅站在马背上朝四周看了一下,然后跳下马道:“这会周围没人,我们休息一下,想想办法。” 曹襄的马跑了,自然没有吃的喝的,从云琅的马包里取出水壶跟锅盔,大吃了一顿,才对云琅道:“你在看什么?” 云琅从马背上取下一柄铲子,在地上杵了两下道:“这里土质松软,那边又是一道山陵,只要是来这里的人,都会习惯性的爬上山陵瞭望一下,你不觉得可以在这里挖陷阱吗?” 曹襄瞅瞅周围的环境,立刻点头道:“就在这里挖,有了陷阱,我们两个还必须有一个人做诱饵。” 云琅笑道:“十里之地,一千四百人在这里到处寻找猎物,每一个人都是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杀敌一人者可归营,杀敌二人者放假一日,杀三人以上者,下次奔袭可先走一炷香的功夫,我们争取多抓几个。” 太阳很快就落山了,饥饿的曹襄在山陵的背面点了一堆火,用一根树枝穿着一只野鸡,小心的烧烤着。 橘红色的火焰照亮了曹襄的脸庞,眼看着那只肥硕的野鸡滋滋的往下滴着油,曹襄急不可耐。 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草丛,正缓慢的向曹襄靠近,几个呼吸的功夫,那个草丛已经向曹襄靠近了两尺有余。 野鸡肉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曹襄给野鸡上涂抹了什么样的香料。 曹襄非常的警惕,每隔一会就回东张西望一下,到了这个时候,那个草丛就不会继续移动。 野鸡终于烤好了,曹襄三两脚就踩灭了火堆,又四处瞅瞅,见大地一片安静,蛙鸣声从远处传来,这里显得更加的安静。 曹襄将野鸡撕成三份,放在铁盾上,贪婪的吸允一下手指上的油脂,就准备大快朵颐。 草丛似乎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并且在缓慢的升高,就在那个草丛变成一个身着布衣的军卒之时,他发现曹襄向他诡异的笑了一下。 军卒知道不好,准备翻身向后摔倒的时候,一双手突然从地面探了出来,紧紧的抓着他的脚脖子,让他的身体重重的向侧面栽去。 不等军卒挣扎,抓着他脚脖子的手已经松开了,而他摔倒的地方却变得极为松软,军卒只来得及叫骂一声,就掉进了一个坑里。 坑不算深,最多能有一人深,军卒掉下去的姿势非常的不好,屁股向下,身体折叠了起来,然后,他就被牢牢地卡在这个坑里了,无奈的瞅着云琅从旁边的小坑里站起来,冲着他笑。 曹襄端着木矛笑嘻嘻的走过来,就要用沾满白灰的木矛在军卒的身上点一下,却被云琅拉住了。 “兄弟,我们不拿你当收获,你跟我们一起重新抓人成不成?” 年轻的军卒大喜过望,连连点头,要是成为人家的收获,明天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训练的时候,骑都尉军中就没有什么司马跟侯爷,连霍去病也是小兵的打扮,所有人在这十里方圆的荒原上相互厮杀。 “田真,前军骁骑四队七什六伍的,见过司马,见过侯爷。” 曹襄把早就分好的一块肉递给田真道:“快吃吧,这里哪来的司马,哪来的侯爷,你见过这么凄惨的侯爷跟司马?” 田真一边撕扯着鸡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见过更加凄惨的将军跟校尉。” “咦?霍去病跟李敢?”云琅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鸡腿。 田真三两口把鸡胸肉吃光,遗憾的摇着头道:“熊罴他们觉得将军跟校尉对他们的威胁太大,就找了一群人,去找将军去了,结果将军跟校尉在一起。 他们在山那边打的很惨,将军跟校尉即便是再神勇也打不过半个百人队,冲出重围之后去了北边。 我的战马丢了,要是跟着去了北边,不知道会便宜谁呢,所以就摸到这边来了。 有不少人跟我是一个想法,这周边一定有很多人,不过,他们好像都是各干各的,一个提防着一个,咱们要是设下陷阱,应该有不错的收获。” 曹襄听得连连点头,丢掉鸡骨头道:“那就再挖一个坑,我们藏在里面,这一次轮到阿琅当诱饵了。” 田真擦擦手就有很自觉地拿起铲子,开始挖坑,对于机关消息,骑都尉们并不陌生,很快就选择好了地方,挖的飞快…… 至于云琅,取出白日里找到的山药,开始选择点火烤山药吸引猎物。 月上中天的时候,霍去病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乌骓马焦渴难耐,兜兜转转的在这片荒原上奔跑了大半天,见到水立刻低头饮水。 霍去病并没有去喝溪水,而是从马包里取出一个水壶,小心的喝了一口水,摇摇水壶,见里面的水不多了,就摇摇头,虽然他依旧很渴,瞅着月色下发黑的溪水还是没有动弹。 他其实很疑惑,云琅不许他喝生水! 他本来觉得这个要求非常的可笑,可是一想起云琅提出这个要求时那张铁青的脸,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霍去病还是决定遵守,不就是不喝没有煮开的水么?算不得什么! 这个世上能让他完全相信的人不多,不管怎么算,云琅好像都是其中的一个。 他知道云琅有一些神秘的本事,或许他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了什么问题,只是不方便告诉他罢了。 第七十七章没有那么完美 第七十七章没有那么完美 以霍去病的战绩,自然能早早地回到营地睡觉了,他没有这样做,希望在战场上能有更多的收获,也顺便看看自己的部下的能力终点到底在哪里。 第一个踏入战场,最后一个离开,这是霍去病坚持的为将理念。 左肋下挨了两棒子,虽然有铠甲挡着,疼痛却是避免不了的,最近的敌人在半里地以外,他想休息一下。 乌骓马跪伏在地,微微的喘着气,霍去病用头盔接满水然后开始细细的给乌骓马擦拭,战马的汗水里有很重的盐分,如果不尽快清洗掉,会糊在毛下,让它不舒服。 清理完毕了战马,霍去病才蹲在溪水边洗脸擦身,水声哗哗的,霍去病的耳朵稍微动了一下,就向溪水里挪动一下,然后就向左边扑出去。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旁边的土包后面扑击了过来,霍去病嘿嘿笑一下,右手就伸了出去,他没用拳头,仅仅在黑影上轻轻地按一下,黑影就失去了平衡,手舞足蹈的跌进了溪水,溅起大片的水花。 不等黑影翻身,霍去病就紧走两步,右手成爪准确的扣在黑影的脖子上。 黑影停止挣扎,无奈的道:“将军,我投降!” 原本准备松手的霍去病听到投降两个字,不由得大怒,提着军卒的脖子就把他从水里拎出来,贴着那军卒的脸低声吼道:“投降?落在敌人手里你居然想投降?” 军卒脖子被抓着没办法说话,双手抓住霍去病的手,直接曲腿重重的向霍去病两腿中间踢了下去。 霍去病闪身躲开,军卒却抓着他的手,借力从他的头上翻了过去,担心将军卒弄死,霍去病不得不松开手。 军卒全身蜷缩成一个球,重重的掉在地上,顺势在地上翻滚两下,然后迅速站起来。 “司马说过,只要能在战场上杀死敌人,让自己活下来,别说投降,喊你耶耶我也干了。” 霍去病怒吼道:“不是告诉你们了吗?不准跟云琅学,我们是堂堂王师,不是山贼!” 军卒笑道:“军令自然是听将军的,至于怎么让自己在战场上活下来,标下还是以为司马说的很对。” “你是那一队那一伍的?” 军卒愣了一下,然欢喜的道:“您以为我傻啊?自报家门等着您收拾我? 哈哈,再会!” 见事不能成,反应非常的干脆,转身就从那道坡上跑下去了,等暴怒的霍去病追过来,只能看见这家伙以一个漂亮的鱼跃动作跳进了灌木丛。 他想继续追,这样的混蛋绝对是骑都尉里面的害群之马,需要花大力气把他的念头扳过来。 可是,乌骓马在这里,霍去病只好摇摇头回到原地,朝乌骓马所在的方向瞅了一眼,却发现那里空无一物,乌骓马不见了…… 霍去病小心的半蹲在地上,借助天边最后一丝亮光检查着地面,找到马蹄印子之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如果计划是出自这个混蛋,他能做一个什长!” 虽然兵刃,战马都没了,霍去病依旧不惊不慌,在确定了乌骓马离开的方向之后,就奋力一跃,跳过小溪,把自己隐没在黑暗中。 “司马,我们已经算是被你们弄死了,身份牌也被你拿走了,干嘛还要躺在我们身上?” 云琅反手抽了一巴掌说话的军卒道:“既然是死尸,那就要有死尸的自觉,谁家死尸会说话? 老子在倦枕敌尸眠,别打扰我睡觉。” “好吧,既然失败了,我认,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田真被您抓住之后就能活?” “之所以弄死你们,是因为我们的队伍已经齐整了,田真之所以能活,是因为我们的队伍那时候不齐整。 我没上过战场,不是很清楚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啊,全力保全自己,杀伤敌人总不会有错。” “不对啊,我的本事比田真还高明些,为何您收拢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傻子啊,招收田真就是因为他的本事差一些,如果他的本事跟你一样高,一个人就能打我跟侯爷两个,那时候还玩个屁啊,他早就拿着我们俩的身份牌到处显摆去了。 亏你还是一个什长,这个道理都想不通?” 什长赵通郁闷的闭上嘴巴,乖乖的继续给云琅当肉垫子。 曹襄从坑里钻出来,同样躺在肉垫子上对云琅道:“我们已经抓了四个,不如回去吧?” 云琅叹口气道:“回去个屁啊,这么简单的一个陷阱,连田真算上已经有五个人跌进来了。 我要看看,到底会有多少傻狍子被我们抓住,如果我们的部下一个个都傻乎乎的,还怎么上战场?” 云琅设计的陷阱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地上挖坑,一个用来蹲人,一个用来坑人,然后再找一个人当诱饵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他原本以为,能抓一两个就顶天了,谁知道一个时辰下来居然能捉到五个…… 这些混蛋只要看到有人落单,就会悄悄地跳下马,偷偷摸摸的潜伏过来,准备从背后捞便宜,结果,就成了别人的便宜。 他们都没有什么耐性观摩敌人,想法一出现,就匆匆的出手了。 轮到曹襄当诱饵了,这家伙还在四个死尸身上铺了一点伪装用的草,免得被别人发现,然后就大咧咧的躺在他们的身上,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今天可把他累坏了。 “侯爷,醒醒啊,醒醒啊,又有傻狍子上钩了。” 死尸之一的赵通比抓人的三个还要兴奋,不但没有警告那个将要掉进陷阱的难兄难弟,反而小声的通知睡熟的曹襄。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翻了一下身子道:“知道了,那个狗日的把裤裆里的东西挺得那么直,收回去,咯腰啊。” 云琅跟田真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来人,同时握紧了手里的木叉跟钩子,这东西是云琅后来弄出来的,用手抓人太危险,骑都尉的家伙们都是好手,要是碰上一个反应快的,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好了。 有了木叉钩子就容易多了,一个勾脚,一个叉住身体让敌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来人明显是一个高手,身体在黑暗中潜行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只要曹襄的身体动一下,他就会立即趴下来,几次悄无声息的纵越非常值得夸奖。 眼看就要到陷阱边上了,他忽然停下了动作,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云琅田真两人几乎是屏住了呼吸,静待这家伙上钩。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家伙居然捡起一个小石头,准确的砸在曹襄的身上。 曹襄咬着牙忍着痛不吱声…… 云琅见曹襄没反应就知道坏了,趁着那个家伙还在钩子的范围之内,就悄无声息的拖动了钩子。 这家伙确实机敏,迅速的抬腿,云琅只勾到了一只脚,眼看着他身体摔倒在地,田真大叫一声就闪电般的将叉子探了出去。 田真的速度很快,可惜,那家伙的身体似乎更快,居然贴着地就滑走了。 力量是如此之大,居然将抓着钩子的云琅也从地洞里拖出来了。 闪电般爬起来的曹襄三两步就追了出去,靠近了之后就凌空飞起打算用身体重重的砸在那个家伙的身上。 没想到那人后退的速度变得更快了,倏地一下又向后窜出去一大截。 曹襄重重的落在地面上,痛苦的大叫。 云琅趁机抓着钩子向上攀爬,终于牢牢地抓住了他的脚,死死的抱着不松开。 来不及站起来的田真,膝行几步,再一次用叉子叉在这家伙的腿上。 即便是如此,那家伙的身体依旧在后退,力量大的不可思议。 第七十八章 天行健 第七十八章天行健 事实上,没有人能像蛇一样依靠肌肉的蠕动来飞快的移动,传说中的高手也不行。 当三个人挂在这家伙的身上,移动的速度明显就慢下来了,并且发出惨叫声。 曹襄终于爬到那个家伙的身上,骑在上面,用沾满白灰的木头匕首在他身上一连捅了七八下,又从他的脖子上取下身份牌这才笑着对继续移动的家伙道:“停下来,要不然我们三个不介意就这样骑着你回营地。 “该死的,割断绳子,割断绳子,我快要被勒死了。” 跟上来的云琅探手一摸,这家伙的胸口上果然有一条绳子绷的紧紧的。 木头刀子割不断绳子,他只好沿着绳子向前摸索,直到抓住了一匹母马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会背靠地也能移动了。 母马历来温顺,当一只爪子摸到屁股上的时候吗,她就很安静的停下了脚步,乖乖的被云琅牵回来。 而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虽然已经翻身坐起,夏日里穿着的单薄衣衫已经完全被磨破了。 “把我的甲胄给我。”梁池捂着屁股大叫。 “都成死尸了,还要什么甲胄!”曹襄在一边阴阳怪气的道。 曹襄这人从来都不欺负小兵的,只要能被他欺负的一般都是官宦或者勋贵子弟。 果然,梁池面对曹襄一点都不畏惧,怒吼道:“曹襄,你欺负人是吧?” 曹襄嘿嘿笑道:“被你看出来了?” 云琅从马包里扯出一条毯子丢给梁池道:“好歹都羽林校尉了,屁股蛋子暴露在外面不好。 你运气好啊,这么好看的屁股没被公孙敖看见。” 梁池快速的用毯子包裹好下半身,算是松了口气,听云琅调侃他,就无奈的道:“老子的家世不错,他公孙敖还不敢持强凌弱。 有吃的没有?今天被人追杀了一天,粒米未进,司马祖上就是有名的饕餮,不会没吃的吧?” 云琅笑道:“早上出来的时候,谁都没有吃的,不过啊,我找到了一些山药,烤烤垫吧一下吧。 你都羽林校尉了,应该是见过一些场面的,怎么会被这么明显的陷阱给迷惑道?” 梁池一边烤着山药,一边瞅着曹襄道:“本来是瞒不住我的,后来发现躺在那里的是曹襄,既然是这个草包,我还犹豫什么,换一个人,我一定会小心的。” 曹襄不屑的道:“老子如果是草包,你岂不是连草包都不如?” 梁池叹口气道:“这会是耶耶栽了,你说什么都有理,怎么,这四个也是你们的战果?” 听梁池这么问,四个本来坐起来看热闹的死尸立刻倒头睡倒,还给梁池腾出来一个位置,示意云琅,这家伙也该被当成床的一部分。 骑都尉跟御林军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军队里除过长官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身份高低之分。 梁池的家世神秘,曹襄都说不清楚,但是,曹襄绝对不会随意招惹这个家伙。 他有一个本事,能分辨出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而且一看一个准,为此云琅曾经夸他是天生的势利眼。 “你刚才躺在他们身上是不是?”梁池咬了一口刚刚被烤热的山药问道。 “倦枕敌尸眠,你有意见?” “没有,等一会给我选一个舒服的好位置让你躺,最近发现我好像也有了公孙敖的坏毛病……” 云琅不理会这两个满嘴污言秽语的混账,带着田真准备换一个地方,总在一个地方钓鱼效果不太好。 李敢跨坐在一颗大树的树干上,手腕上缠着十一条身份牌子,打了一个哈欠,背靠在树干上,准备今晚糊弄过去,明日好回营。 满世界都是敌人,这让李敢有些不适应,平日里都是生死兄弟,今天算是真正的见生死了。 虽然是假的,可是当他从兄弟脖子上扯下身份牌的时候,心头还是剧烈的跳动几下。 云琅在给兄弟们分发身份牌的时候就说过,只要不死,这东西就不能摘下来。 将来上了战场,哪怕被敌人砍成了肉酱,也能根据这个身份牌知道那一堆肉酱是你。 如果这里是真正的战场,他不敢想手里握着十一个兄弟的身份牌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肚子有些饿,李敢想起老婆前一个月前才学阿琅家灌的香肠,那东西用松柏枝子熏过之后实在是太好吃了。 不论是烤,还是蒸,或者是炒……想着想着,李敢的口水就不自觉的流了好多。 夜色已经很深了,阿娇与长平依旧对坐在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子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烤着香肠。 这是云家的新吃法,烤熟之后,刷上酱料,滋味确实很难得。 阿娇咬了一口自己烤的香肠,又吐掉了,烤的有点焦,味道发苦。 长平把自己烤好的香肠递给了阿娇,阿娇接过来吃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 这东西对她来说太油腻,浅尝即可。 “你这一年来向我低头的次数,比过去二十几年加起来还要多,女人啊,就是没出息,一颗心的一半在夫君身上,另一半在儿女身上,唯独没有了自己的位置。” 长平笑道:“我现在不但要担心卫青,还要担心去病,曹襄,云琅,李敢,说起来向你低头做小的次数多了,心里头却觉得痛快了很多。” 阿娇叹口气道:“你至少能收到回报,卫青待你不错,至于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少年,不管你现在付出了多少,将来都能收到百倍,千倍的回报……” 长平看了阿娇一眼道:“抱怨的话就不要说,你跟阿彘才算是两情相悦,说这些话不好,他是帝王,女人对他来说不重要,只是一种点缀,你算好的,就没想过卫子夫她们在皇宫里是如何盼着陛下临幸的?” “我这么好,阿彘不对我好,对谁好?”阿娇挺起了胸膛,骄傲异常。 长平指指自己的眼角道:“看见了什么?” “皱纹!” “这就是了,自古红颜易老,阿娇啊,你虽然天赋异禀,居然能够越长越年轻,但是,这是有限度的,你没可能一觉起来就变成十六岁,年岁最终还是体现在你的身体上。 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有什么打算?” 阿娇笑道等我已经老的连阿彘都不愿意看我了,我就封闭长门宫,决不让他人看到我老态龙钟的模样。” 长平笑着摇摇头,阿娇还是如同以往一样,喜欢自行其是,什么都任着性子来。 “药婆婆的补身汤有效果吗?” 阿娇听长平问这个,神色有些黯然,微微的摇摇头道:“还不知道,药婆婆说我一定要经历秋收,冬藏,才能继续春种,夏长这两个环节。 药每天都喝,却不知道效果,真是……” 长平笑道:“不是已经有希望了吗?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对一个女人来说,有时候是最幸福的,有时候却是最痛苦的,不过,我们都要经历这个阶段。 耐下性子,不要焦躁,即便上苍不给你子嗣,你也要自强才好,毕竟,你是阿娇啊。” 阿娇笑了起来,笑了良久,指着远处黑黢黢的骊山北麓道:“你的期望正在那里自强,你就觉得我也需要自强吗?”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你期望我做到,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吗?” 长平笑道:“慢慢来,慢慢来,这样你就会发现,这个世上不光是只有男人才是女人的天,只要能力足够强,我们也能做自己的天地。” 第七十九章刘陵的征程 第七十九章刘陵的征程 刘陵盛装之后的模样,就很有看头了。 短短的开襟繻衣会因为饱满的胸部而裂开,柔软的丝绸下裳也会因臀部的圆润而变得曲线优美。 乌黑的长发柔柔的披在肩上,而后又用金环束在背后,只需微微的回眸一笑,就让雄壮如山的将庸如坠云雾。 “将军请喝茶!” 一个丰满的婢女端着一杯茶水送到将庸的面前,只是微微的一欠身,一抹白腻就让将庸眼睛发直。 高大的楼阁,精美的装饰,严谨的礼仪,威武的甲士,妖娆地婢女,非金即银的器具,以及高台下两尊正在喷吐香雾的仙鹤,无不彰显着主人高贵的身份。 “单于年岁几何?”刘陵抬起头看着将庸问道。 “单于三千岁!”将庸不加思索的回答。 “老龙盘踞北方,可还有雄心壮志?” “单于每日进食需牛一头,羊十只,每夜还需三十阏氏方能让他安寝。” 刘陵点点头道:“还不错!” 将庸常来汉地,对汉家的女子也算是熟悉,往日见到的汉家女子只要听闻要去匈奴,无不魂飞魄散,而眼前这位高贵的女子,似乎并无惧意。 “翁主不怕我雄壮如山的单于吗?” 刘陵慵懒的伸个懒腰笑道:“我这般相貌,这般身份只能承欢于神龙之下。 汉家神龙与我乃是至亲,不可相亲,我既然想要嫁人也只有单于这条老龙可供选择。 他为雄,我为雌,相见便是夫妇,有何畏惧之处?” 将庸身在暗处,刘陵居于光明之处,仅仅是伸个懒腰,她的大半胴体就透过薄如蝉翼的纱衣被将庸看了一个通透。 满座宾客在侧,即便心如饿狼的将庸也不得不收敛一下自己的色心,勉强坐正了身体,喝了一口香茶。 只觉得这口香茶香醇无比,虽有微微的苦意,却堪比蜜糖水。 一口喝干,立刻就有婢女重新倒满,他再次喝干,婢女再次倒满…… 与此同时,厅堂上已经有歌舞婆娑,暗香阵阵,刘陵不欲跟将庸多说,只见他在一刻不停的喝糖水,就暗自摇头,云琅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些刺激性的味觉感受,对匈奴人来说实在是一种天大的享受。 将庸一口气喝了十来杯香茶,婢女却不再添加,正要发怒,却看见两个庖厨抬着一个巨鼎走了进来,巨鼎中热气蒸腾,浓郁的羊肉味道一下子就钻进了将庸的鼻子。 一个婢女手捧银盘,庖厨从挖出一勺子煮的酥烂的羊肉放在银盘中,只看羊肉的颜色,将庸就已经急不可耐。 刘陵瞅瞅将庸双手齐飞的吃相,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她把云氏的黄焖羊肉用巨鼎来焖炖之后,味道似乎比云家的还要强些。 云琅说过,对待匈奴人应该用最直接的法子,弄得婉转了他们会看不懂,弄不明白。 直白的声色享受就足以让一个整日里只会跟牛羊,战争打交道的野蛮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垮掉。 现在的将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家伙是匈奴王坐下的第一大当户,据说悍勇无双,即便在建章宫面对皇帝的时候也敢出言恫吓。 但是,现在的模样就跟悍勇扯不上任何关系了,如果说有,那也是吃肉,喝酒的速度。 美酒,美食,美女动人的曲子笼罩着他。 在这里将庸觉得自己只有两只手,一张嘴,两只眼睛实在是不够用。 充满香甜意味的空气,以及满耳朵的阿谀之声,夹杂着美人儿有些粗重的喘息声,没有多长时间,将庸就醉的不省人事。 将庸以及随从醉倒之后,大殿里的歌舞也就停了,刘陵挥挥手,满屋子的人也就潮水般的退下。 刘陵披上一件大氅,看了一眼自己的贴身女婢阿莹。 阿莹低声道:“春药裹了蜡衣,最晚半个时辰之后就会发作,得意楼的病妇老妓也已准备停当,翁主给的价格很高,经此一事,到手的钱足够她们让自己有一个体面的丧礼。” 刘陵咬牙道:“历来入匈奴的汉家女子,还没进入匈奴地界,就大多坏在这些混账手中,我们不能重蹈覆辙,一些自保的手段还是要的。 把这些蛮子洗剥干净,毁掉他们!要让他们在路上避我们如同蛇蝎!” 阿莹咬牙道:“婢子这就去安排……只是此事恐怕无法瞒过陛下。” 刘陵笑道:“出了事情由我来抵罪,没出事情对他只有好处的,他即便是知道了又如何? 阿莹,我们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人了,是一个物件,是一个可以随时被人送来送去的物件。 既然不是人,就不要谈人的戒律跟限制,既然一无所有,我们就要把能用的手段用到极尽。 此事一了,立刻安排买一些异族女奴随我进匈奴,我答应过云琅,不带汉家女子同去。” 阿莹忽然笑道:“我跟阿香还是要去的……” 刘陵笑道:“想好了?” 阿莹笑道:“我们三个一起长大,死在一起也不错。” 刘陵探手搂住阿莹咬牙切齿的道:“我尽量不让我们三个死掉,我尽量让你们跟我一起享受这世上最奢华的尊荣!” 当将庸一行人在馆驿享受无边春色的时候,刘彻刚刚放下手里的密奏。 “最毒妇人心啊……” 张汤跪坐在下首低声道:“为时已晚,刘陵翁主不给我们反应的时间。” 刘彻喟叹一声道:“朕从未想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害人法子。” “声色犬马之下,妖孽横生,那些病妇既然以身体为店铺,自然会有盈亏,往日一旦发现有此征兆的妇人,一般都会弃之荒野,永不得归,任其自生自灭。 刘陵借助得意楼归拢了一群病妇谋算将庸,此事过后,臣以为,得意楼将不宜再现人间。” 刘彻烦躁的挥挥手道:“那就去做,即便刘陵是自愿前往匈奴,朕的心头依旧不舒服。 她要是能有中行说的本事,朕认了,如果她真的能够如愿成为匈奴的大阏氏,朕恭贺她,而后,灭之!” 张汤躬身道:“臣此次深受刘陵翁主启发,臣听说脏病经男女合和而生,而后相传,匈奴人粗鄙,父死子替,子娶母嫂乃是寻常事……” “闭嘴!朕乃煌煌天子岂能行此恶事,此事休要再提!”刘彻发怒之后就甩着袖子去了后殿。 张汤见皇帝走了,瞅着站在一边的宦官隋越道:“陛下乃是天子,自当居于明堂,某家乃是天子爪牙,只要有利于我大汉天下,自当百无禁忌……” 隋越如同泥雕木塑的人像一般没有任何反应,张汤却笑着点点头,就躬身退出了建章宫。 天亮了,将庸咬着牙从床榻上爬起来,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前所未有的干净。 且全身散发着一股子甜香,瞅着床榻上的一堆亵衣,将庸抓起来将脸蒙在里面,身上的气味与亵衣的味道相同。 昨晚,将庸并未醉死,相反,他知道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包括一群妇人将他抬进一个香汤池子给他仔细洗刷的过程,只是过程中很香艳,他记不得在池子里停留了多久。 屋子里烛光昏暗,他只记得有很多个柔软的身体与他耳鬓厮磨…… 推开窗户,外面花园里的草木繁盛,鸟鸣啾啾,让他有一种身在杭爱山之感。 昨日那个服侍他饮酒的丰满妇人脸上带着甜笑微微欠身道:“翁主有请!” 会说汉话的将庸笑道:“汝昨夜安在?” 阿莹笑道:“翁主已经是单于阏氏,妾身自然身属单于,昨夜早早安寝,不知人事。” 将庸贪婪的看着阿莹笑道:“单于军务繁忙,照料不来众多阏氏,你选错人了。” 阿莹大笑道:“且看将军在匈奴展现威风之后,再说让妾身雌伏的话。” 第八十章 真实的游戏 第八十章真实的游戏 云琅小心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警惕的左右瞅瞅,才挥手让曹襄跟天真也跟着钻出来。 天真的以为经过昨晚一晚上的努力,就能凭借陷阱多抓几个敌人…… 结果,在四更天的时候还是出事了,六个脑子里全是肌肉的混蛋看到田真孤独的坐在火堆边上,根本就没有隐藏踪影的打算,骑着马嗷嗷叫着就扑过来了。 虽然被陷阱弄倒了一个家伙,其余的人却骑马绕过陷阱,挥舞着木棒撵的云琅,曹襄田真三人狼狈逃窜。 如果不是跑的快,结果就跟梁池他们一样,被人家倦枕敌尸眠。 见云琅他们逃得凄惨,连游春马都跑丢了,梁池等五具尸体居然坏规矩的鼓掌大笑。 钻进灌木丛是曹襄的主意,等三人爬出来,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就扎满了荆棘。 曹襄从脑门上拔下一根刺怒道:“我有两个身份牌,可以回营睡觉了。” 云琅也小心地处理着手上的尖刺,摇头道:“我也想回营地啊,可是去病的这个法子设计的缺德,我们就算是想要回去,散落在这片荒原上的其它兄弟也得能准许我们回去啊。” 田真将头发挽成发髻,然后扣上头盔道:“如果昨日白天能有一个收获,还能回去。 现在不可能了,侯爷您也看见了,像昨晚那样的小队应该不在少数,我们没有马,现在回去,比昨日危险的太多了。” 曹襄瞅着自己烂糟糟的双手哀嚎道:“这是一双属于侯爷的手吗? 你们能想通吗?我堂堂的世袭平阳侯昨晚想吃一口烤山药都吃的心惊胆颤的,这还有天理吗?” 曹襄还准备再叫骂两声,却被云琅跟田真两个架着向山坡下面狂奔…… 另外一个小山坡上已然出现了三个骑兵…… 霍去病大山猫一样的在树干上爬行,在他的身下,有三个疲惫的骑兵正在休息,他看了一圈,没看见他的乌骓马,那个偷马贼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松开抓着树干的手,身子猛地从高处坠落,探出的手掌按在最中心位置的那个骑兵头盔上,将他按得向前扑跌,免得被活活压死。 在为首的骑兵身上借力之后,他的两条腿弹簧一般的左右飞踢,将两个猝不及防的骑兵给踢了出去。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霍去病就用一根沾抹白灰的短矛,闪电般的在他们的胸口刺了几下。 两个躺在地上的骑兵无奈的扯下自己的身份牌递给了霍去病。 被霍去病推出去的那个骑兵本来转身就要来围攻霍去病,突然发现自己的两个兄弟已经阵亡了,这家伙半点犹豫地意思都没有,跳上一匹马,就从斜刺里狂飙出去了。 霍去病从马包里取出一壶水问道:“烧过的?” 垂头丧气的死尸道:“昨晚用头盔烧的,放心,彻底烧开之后才灌的。” 霍去病笑着举起水壶痛快的喝了半壶水,这才道:“刚才跑掉的是你们屯长幕烟吧? 这家伙最是记仇,耶耶在这里等他,看他能耍什么花样。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一日一夜过去了,一个身份牌都没弄到?” 一个骑兵苦笑道:“全在屯长脖子上挂着呢,九枚呢!本来说好了回营之后再分,现在全完蛋了。” 说着话还从腰囊里取出半只烤熟的野兔递给霍去病嘟囔道:“我们试探着向营地方向走,结果,遇到了两路袭击,只好重新回来,在这里干耗,等待训练彻底结束的号角。” 霍去病撕咬着野兔肉狠狠地吃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距离训练结束还有两天一夜,你们就甘心这么白白的等候,就没想着再去弄些身份牌? 单人弄到五个以上身份牌的,可以去司马家大吃一顿,我请客。” 已经战死的骑兵不为所动,另一个骑兵吃的笑道:“满世界都是跟我们差不多的兄弟,那有一个弱者,我们三个一开始就结盟,这才弄到了九个身份牌。 现在啊,但凡是活下来的,哪一个不是成群结队的,也就将军您还在单人匹马。 司马家的美食我们兄弟是没机会吃了,就不知道谁会有这个福分。” “那就滚远,给我留下一匹马,没出息的,连想的胆子都没有。” 两个战死的骑兵嘿嘿一笑,就牵着一匹马离开了,他们两觉得将军既然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下场可能不太好。 幕烟的运气很差,刚刚从霍去病手中逃脱,还想着用什么法子去报复呢,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人一脚从马上给踹下去了,挣扎着坐起来,就被李敢利索的一把扯掉他脖子上挂着的一把身份牌。 “十个啊,没看出来,你老幕竟然是一头肥羊!” 幕烟干脆坐在地上,狠狠地捶一下泥土道:“如果不是耶耶的心思乱了,还轮不到你来偷袭我,现在,便宜你了。” 李敢怒道:“乱战刚刚开始的时候,是谁邀约众人围攻我跟将军的? 我听到你的声音了,就你叫唤的最大声。” 幕烟仰着头道:“这是必然的选择,就单人战力而言,你跟将军是最强的,接下来,才是我们这群人,不先干掉你们,难道等着让你跟将军把我们各个击破?” “不是还有司马跟侯爷吗?为什么不去追杀他们?” “追杀了,只是派去的人少,被他们给溜掉了,你跟将军突围以后,大家的心思就乱了,马上就乱成了一锅粥,提防别人跟防贼一样,哪有时间继续去追杀司马跟侯爷?” 李敢笑了,他觉得只要人去追云琅跟曹襄就是好事情,云琅也就罢了,他占便宜之后一般会装傻,曹襄就不同了,这家伙的那张臭嘴能气死人。 四处瞅瞅,发现这里不是好地方,就在幕烟的叫骂声中骑上幕烟的马跑了。 “阿琅,我跑不动了,我的鞋子丢了一只,我实在是跑不动了,你丢下我,自己跑吧!” 曹襄很想解开腰上绑的绳子,他已经不算是在跑,甚至连走都算不上,如果不是被云琅用绳子拖着,他早就一头倒在地上了。 “坚持一下,前面有个小树林,我们可以在那里藏一会,田真已经阵亡了,我们如果也阵亡了,那就太对不起他一个人低档六个人的进攻了。” “呜呜……我真的扛不住了,我的脚好疼……” “再忍一下,你忘了你答应你母亲的话了?” “我没忘,可是我的脚太疼了。” 云琅没法子回答曹襄的话,他也差不多了,胸膛就跟着火了一般火辣辣的疼,之所以还坚持着,全靠最后的希望。 两人刚刚钻进树林,就一头倒在地上,胸膛剧烈的起伏着,曹襄的脚已经血肉模糊,能坚持到这里极为难得。 “阿襄,我要干一件事情,你别看不起我。” “这事能让我的脚不疼吗?” “可以!” “混蛋啊,那你还不快干,你要是不干,告诉我,我来干!快啊!” 云琅很无奈的打了一个口哨,然后曹襄就看到一头顶着绿草帽的老虎鬼头鬼脑的从树林深处溜过来,快活的扑在云琅的身上乱蹭。 “呜呜,老虎,你来了,帮耶耶看着,要是有人敢靠近,咬死他,算我的……” 曹襄见到老虎来了,欣慰的眼泪都下来了,并且开始胡言乱语。 云琅从老虎身上的褡裢里取出两壶水,一壶丢给曹襄,一壶快速的打开塞子,咣咣咣的痛饮起来。 喝完水,就用水壶里的水帮曹襄清洗伤脚,他的伤看起来吓人,其实不过是皮外伤,云琅取过金疮药倒在他的脚底板上,就迅速的用老虎带来的绷带帮曹襄裹伤。 第八十一章霍去病的见解 第八十一章霍去病的见解 曹襄熟练的从老虎身上的褡裢里取出一张薄薄的煎饼狠狠地咬了一口,又从里面翻出一只鸡腿又是狠狠地一口。 根本就没工夫理睬帮他裹伤的云琅。 “有些对不起去病跟李敢。” 云琅洗手之后咬了一口煎饼,有些愧疚的道。 “算我的。” “事情是我干的,算你的跟算我的没区别。” 曹襄愣了很久,才缓缓吐掉嘴里的食物,艰难的将吃了一半的鸡腿喂给了老虎。 云琅同样将煎饼重新放回褡裢,重重的倒在地上休息,骗自己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 当然,良心这种东西向来是有时效性的,一个时辰之后,曹襄吃着一块卤肉吗,吃的满嘴流油。 云琅则抱着一只肥鸡咬的极为忘我…… 吃饱了之后,愧疚之心再一次占据了上风……他们两个迅速擦掉嘴上的油脂,还撵走了老虎,将吃剩的鸡骨头一类的东西全部埋在地里,这才相视一笑,决定把这事深深的埋在心底,谁都不说。 很快,他们两个又后悔了,应该把老虎留下的,老虎背上还有一顶小巧的蚊帐! 昨夜的时候还算好,可以点火驱蚊子,后半夜又开始逃命,顾不得蚊子叮咬。 今晚不一样了,天刚刚变黑,成群的蚊子侵扰的两人根本就没法子在树林里安稳的待着。 “要不,我们跑出去战死算了!”曹襄用衣服包着脑袋对云琅道。 “据我所知,在这个时候能忍下来的人,一般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要比别人大很多。 我们还是忍忍算了。” “好吧,今天的天气很奇怪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蚊子?比昨晚多的太多了,你看,这些蚊子似乎飞不高。” 云琅仔细的瞅瞅蚊子,发现它们真的好想只能在一张高的低空范围内飞行,一丈以外的天空,一只蚊子都没有。 一朵薄薄的云彩遮住了刚刚升起的月亮,云琅长叹一声道:“要下雨了。” 曹襄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外面的声音,摇头道:“没听见集合的号角,看样子去病不准备收兵回营。” 云琅摇头道:“去病当然不会停止,我当初给他说将士们必须补上这堂生存课业,自然要面对任何可能出现的状况,下雨不算什么! 别傻坐着,快点搭建避雨的茅屋才是正经。” 他们所在的树林子不错,这里的树木不算高大,都是些没有长好的榆树跟柳树,不论榆树枝子还是柳树枝子都是不错的搭建避雨棚子的好东西。 两人的短刀都是好东西,切割起树枝来很迅速,既然没有风,他们就在两颗柳树中间,绑好了两个杆子,然后就不断地往杆子上编织柳条,榆树枝子。 干活的好处就是蚊子不怎么打扰你,尤其是在他们手头有树枝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在月亮彻底被乌云遮盖住之后,云琅跟曹襄终于有了一个一丈方圆的避雨棚子。 在这之前收拢的干柴,被两人小心地堆好,就等天上开始下雨,就立刻点火。 雨声簌簌的从远处扑过来,云琅点亮了柴火,这个时候,有大雨遮盖,别人不会太注意这里的火光。 浓烟升起,棚子底下的蚊子立刻逃遁无踪,两人背靠着柳树,中间有一堆不算大的火,即便是已经开始下雨了,日子还不算难过。 初秋的雨下的不大也不小,有些温柔,没有听见雷声,自然也没有恐怖的闪电。 云琅探出手感受着黑夜中的雨势,手回来的时候,已经被雨淋的湿漉漉的。 “弟兄们要遭罪了。”曹襄直勾勾的瞅着坑里桔红色的火焰对云琅道。 “不会,或许会有些艰难,这点雨水应该还难不住他们,我一直认为骑都尉里就没有傻子。 这样的夜晚不适合突袭,也不适合战斗,所有的人都应该找地方避雨了。 阿襄,你知道不,这不是我期望中的世界,至少我从山里出来的时候看到这个世界很失望。” 曹襄笑道:“我跟你不一样,我生病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最糟糕的,我的病好了之后,看这个世界怎么看怎么喜欢,只要别让我回到过去,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我以前活在一个对大汉人来说非常神奇的世界,我以为所有汉人都该过那样的日子……” “西北理工?” “是啊,那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我跟你不同。如果我能回去就好了,即便是舍弃这里的一切能回去也是好事。” “包括丢下我们?” “对啊,你们都是男子汉,用不着依靠谁也能活的很好,朋友这东西拿来思念要比整天面对要好。” “哼,去病跟李敢应该有不同的看法,我也不敢苟同,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挽着臂膀共进退,才能真正活的过瘾。”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了,是一个很好的婆婆把我养育大,后来她也死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孤独的,即便是站在密集的人群里也同样孤独,也习惯了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 跟你们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有时候甚至有些陶醉,慢慢来,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 曹襄笑道:“我们会一直等你,就像我们从不追问你为什么总会莫名其妙的消失一两天这种事,我们总是担心你会一去不返,结果你总是会回来,这就足够了。” “那是死人的世界,你们去了不好。” “哦!你猜去病会不会到处找我?” “会的!” “为什么?” “他就站在你身后!” 曹襄回头瞅了一眼站在雨水里的霍去病道:“你怎么不进来?” 霍去病擦一把脸上的雨水道:“等阿敢过来。” 嘴上说着等李敢,身体却非常诚实的走进了棚子底下,卸掉身上的甲胄,蹲在火塘边上烤火,即便是初秋,身体被大雨淋湿之后也非常的寒冷。 “我们两在等你的集结号,你总是不吹!” “吹号要等到明日傍晚。”霍去病拧干湿透的衣衫,顺手把衣衫搭在一根树枝上等着被火烤干。 李敢找过来的时候,霍去病已经靠着云琅让出来的树干小睡了一会,看的出来他非常的疲惫。 “开始的时候,以为是一场游戏,谁知道玩到现在,已经没人认为是游戏了,争斗的也越发的凶残。 已经有人开始受伤了,到了明天,受伤的人一定会更多。”李敢一进来就向霍去病谏言。 霍去病坐直了身子淡淡的道:“这本来就不是游戏,现在不过是开始,只在外面待三天,等到以后时间宽裕了,可能要在外面待更久,时间也不会选在温暖的初秋,说不定会是寒冬大雪天。” 李敢脱掉靴子倒掉里面的水,直接把光脚放在火上烤,一股子咸鱼的味道顿时就扩散开来。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霍去病决定的事情很少反驳,如果不满会用肢体语言。 云琅悄悄地换了一个上风位,曹襄同样挪到上风位,只有霍去病不在乎,反而将半只兔子放在火上烤。 这也是他的态度,不管李敢怎么反对,他依旧坚持己见,反正兔子烤热之后还是他李敢吃。 “那就再忍一天,不能再多了,下一次应该有更多的准备才好,像这一次毫无准备的就把所有人丢在荒原上,已经招来不满了,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李敢多过霍去病手里的那半只带着脚味的兔子,大口的撕扯起来。 云琅苦笑着对霍去病道:“我以为这只是一堂标准的野外生存课业。” 霍去病笑道:“想要击败匈奴人,就要比匈奴人更加的野蛮,对自己更加的凶狠!” 第八十二章名满河洛郭大侠 第八十二章名满河洛郭大侠 一个人只要获得了一个瓶子,就总想用什么东西把这个瓶子装满。 有时候根本就不是刻意的行为,而是无意识下的行为,就像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们去做。 骑都尉现在没有老兵,仅有的长门宫卫老兵也被塞给了云琅,成为了辎重兵。 大汉国的军队秉承秦制,如果真正按照大汉军制来计算,骑都尉只能算作两屯人马。 一般来说,大汉正规军作战的时候,一般都会配备两倍以上无甲胄的弩兵与罪囚,赘婿,商贾组成的仆军。 如此一来,霍去病可以调动的人手就非常可观了,只是,霍去病好像并没有招收弩兵跟仆军的打算,他所有的力气都放在了这一千四百人身上,所有的装备也放在了这一千四百人身上,导致的结果就是骑都尉有一千四百名甲士! 一般来说,大部分的正规军只有五分之一左右的人可以成为甲士,毕竟,伍长才能披甲,至于别的军卒,能有皮甲跟半甲就不错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集结号终于响起来了,无数蓬头垢面的军卒从各自的藏身地疲惫的向军营进发。 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四人站在军营门口数回营的军卒,他们很希望所有人都能安全的回家。 “少了三个。” “谁?” “钟离黄,要擒,梁池!” “这三人都是败军之将,应该最早回到军营,为何会失踪?” “不知……” “找出来!” 霍去病一声令下,立刻就有十余骑向四面八方散了开去,十里之地,如果那三人不是故意躲避,找到他们不难。 云琅打了一个呼哨,老虎再一次来到军营前,早就有准备的军卒拿来了梁池的旧衣衫,让老虎嗅嗅,然后一群人就坐在马上等老虎分辨。 老虎在营地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就沿着大道一路向北,直奔富贵镇跑去。 富贵镇里的人对这头脖子上戴着铃铛的老虎并不以为意,即便是最胆小的妇人,面对这头老虎,也不会大喊大叫。 因此,当老虎踱步走在富贵镇仅有的一条街道上,一群孩子就疯了,成群结队的跟在老虎身后,想亲近又不敢,推推搡搡的乱成一团。 事实证明,只要有财源,人类就能创造奇迹,后世如此,大汉时代也是如此。 原本只有几座孤零零仓库的富贵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足足有上千人长期居住的小镇。 青石板路已经铺设了一半,无数的野人从远处的山上采来黑色的片状岩,还在继续铺地。 铺地这事是云琅的主意,他自己讨厌踩在泥巴地里,就恨不得整个富贵镇都被片岩覆盖一遍。 东方朔坐在一座面向街道打开大门的官厅里,见老虎慢条斯理的从官厅门口经过,就对仆役道:“去看看,是否云家的主人翁来了。” 仆役匆匆的出了官厅,就看见十几匹战马旋风一般的从他眼前飙过。 老虎最后停在一座不算高大的屋子前面,探出爪子去抓挠那扇厚重的黑色大门。 霍去病勒住战马缰绳,指着那扇门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匆匆赶来的仆役连忙道:“击剑馆!” 云琅慢悠悠的道:“这东西怎么开到富贵镇来了?谁开的?” “洛阳郭解!” 云琅总觉得好像从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想了一下却没有想起来,见老虎抓门的动作愈发激烈,就瞅瞅霍去病。 两个校尉跳下战马,准备敲门的时候,大门开了,趴在大门上的老虎一下子就向前扑倒,两只锋利的爪子按在开门人的脸上,只要云琅一声令下,那颗脑袋就会变成烂西瓜。 “虎哥儿,回来!” 老虎这才把爪子从那人的脑袋上拿开吗,冲着院子里咆哮一嗓子,然后就蹲在云琅的战马跟前。 “我的人在里面吗?”霍去病轻声问道,好像很平和,只是握着剑柄的手暴露了他的情绪。 开门人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裤裆湿漉漉的,还是抱拳道:“我家馆主有请。” 霍去病不动如山,身边的一个侍从立刻就拿出一个号角吹了一声。 立刻,院子里就有了动静,三个家伙连滚带爬的从屋子里跑出来,见到了霍去病,马上站直了身形施礼道:“下官在!” “为何不归营,跑来这里何事?” 梁池明显喝高了,努力让自己的身形不晃动,钟离黄抱拳道:“末将等人已经归营,久候将军不见踪影,遂来到富贵镇耍子,遇到老友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霍去病正要说话,就听院子里响起一连串洪亮的笑声,一个身材不高,却显得孔武有力的汉子从院子里走出,一见霍去病就施礼道:“贵客临门,郭解惶恐,如蒙不弃,请将军下马共饮一杯如何?” “郭解?”曹襄笑着问道。 “正是某家,不知将军何人?” 曹襄驱马来到郭解身边,啧啧赞叹道:“河洛豪雄第一人,还以为你是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好汉,没想到是一个矮子。” 曹襄嘴里一般没有好话,尤其是跟云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之后,说话越发的刻薄。 郭解还没有说话,那个开门人却咆哮一声,猛地跳起来挥舞着拳头就砸向曹襄。 霍去病的马鞭在空中闪电般的抽动了一下,那个汉子就惨叫一声从空中跌落,在地上翻滚两下,就准备再次向曹襄扑击。 郭解大喊一声,双手牢牢的抓住那个汉子的肩胛骨,让他动弹不得,然后大叫道:“伯然,你这是要害死我吗?” 云琅忽然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然后就对东方朔的仆役道:“回去告诉东方先生,郭解不能留在富贵镇。” 仆役知道云琅与他家主人情谊深厚,施礼答应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郭解听云琅这样说,松开了那个开门人,对云琅抱拳道:“不知某家可曾开罪于将军?” 云琅摇头道:“没有,郭大侠名满河洛,跺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不在河洛纳福,来长安何事?” 郭解摇头道:“所谓人离乡贱,某家也不愿意离开河洛,只是陛下征发家资三百万以上者十万人迁居茂陵(别弄混了,茂陵就是刘彻的坟墓,有汉一朝帝王陵墓都是在生前修建,元朔二年,刘彻下令征发十万富户去茂陵周边居住,这样就能生生的制造出一个新的城池,如同阳陵邑一般。) 某虽一文不名,却被县椽点名为富户,不敢不来长安居住。” 正在低头受教的梁池三人,齐齐的抬起头,梁池瞅着云琅道:“司马不必小题大做,是我等三人在荒野中为了一口吃的打伤了郭氏家仆,结果郭家主人不但不以为忤,反而殷勤招待我们三个一顿饭食,席间更无傲慢之色,如果司马以为我们三人受了委屈,才惩罚郭解,末将以为毫无必要。” 云琅笑道:“不是因为你们三个,才不让他在富贵镇居住,实在是有其他原因。” 郭解看着云琅道:“某家与司马初次见面,实在是想不起来曾经有过什么误会。” 云琅摇头道:“郭大侠受冤屈,敢为郭大侠出生入死者不计其数,更有少年郎仰慕郭大侠,为郭大侠出气杀人之后,还不欲让郭大侠知晓。 你这样的人,我们实在是得罪不起啊,只好请郭大侠去别处居住,富贵镇就算了。” 郭解呆呆的站立了片刻,摇着头道:“膏粱横行,天下之大无我郭解立足之地,也好,郭某这就离开。” 给了云琅一个交代,郭解就豪迈的抱着那个脸上挨了一鞭子的壮汉笑道:“伯然,吾乃不祥之人,击剑馆从此之后,就是你的了。我们后会有期!” 说完话,连击剑馆都不进,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郭兄……你这是要陷我柳伯然于不义。”开门人凄厉的大喊一声,然后掏出一柄刀子,没有半分犹豫的就刺进了自己的咽喉…… 第八十三章郭解的独家学问 第八十三章郭解的独家学问 云琅的脑袋一片空白,一个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人,现在就瞪着一双死鱼眼倒在他的马前,死死的瞅着他。 那一刀实在是太狠了,从柳伯然的下颚直达脑壳,只留下一个刀柄露在外面,就这一点就能看的出来,柳伯然自杀的欲望非常的强烈。 “伯然兄!”已经走出老远的郭解又飞奔回来,顾不上柳伯然胡乱飙飞的血,抱着尸体嚎啕大哭,而且还把柳伯然的尸体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 男人哭起来很难看,尤其是涕泪横流的样子更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从原子涌出很多孔武有力的大汉,见到柳伯然的尸体,眼珠子都红了。 “众位兄弟听我一言,安心留在击剑馆授徒谋生,伯然因我而死,我自然对他会有一个交代,如果你们想要为他报仇,就先踏过我的尸体!”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十几条孔武有力的大汉,因为郭解的一句话就齐齐的蹲在地上大哭,如同一群孩子。 这个时候,这群人应该是恨死他了。 恨云琅的不仅仅是那群游侠,还有梁池,钟离黄跟要擒,这三个家伙居然也泪流满面,虽然还不至于对云琅咬牙切齿,也是神情不善。 曹襄碰碰云琅的肩膀小声道:“这就算是结仇了?” 云琅摊摊手道:“看样子是这样的,郭解是好人,我成了逼死人命的膏粱子弟。” 霍去病冷冷的瞅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对梁池三人道:“不想回去?如果不想回去可以不回去。”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率先离去,死人这事,对霍去病没有任何的影响。 李敢皱眉道:“这下子你没办法驱赶击剑馆的人了吧?” 云琅摇头道:“这人就是一个害群之马,视人命如草芥,如果让他长期盘踞富贵镇,你看着,用不了多少时间,人们只要有了纠纷,就会去找郭解来解决,造成的后果就是官府的信用下降,个人的威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据我所知,太祖高皇帝当年就是这么干的。” “胡说八道”梁池骑着马走在一边怒气冲冲的道:“郭解在河洛就保持着恭敬待人的态度,不敢乘车走进县衙门。 他到旁的郡国去替人办事,事能办成的,一定把它办成,办不成的,也要使有关方面都满意,然后才敢去吃人家酒饭。因此大家都特别尊重他,争着为他效力。 城中少年及附近县城的贤人豪杰,半夜上门拜访郭解的常常有十多辆车子,请求把郭解家的门客接回自家供养。 如此贤人在你眼中居然一文不值!” 梁池说的无礼,云琅抬手就是一鞭子狠狠地抽在梁池的身上,见这家伙被抽的呲牙咧嘴的才道:“就你这种傻子,只要跟郭解相处一月,就能为他贪赃枉法。 跟他相处两月,就能为他出卖军中兄弟,如果相处三月以上,你就会为他心甘情愿的献出生命,相处一年,要你叛离祖宗当匈奴人你都会干。 既然是傻瓜,那就少跟心怀叵测的聪明人走的太近,否则,被人卖了还喜滋滋的帮人家数钱。 你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呢,别因为这么一个人就葬送了你家几代人在大汉国的脸面。” 要擒怒道:“一顿餐饭而已,那有你说的这么严重。” 云琅瞅着要擒道:“你过来,让我抽一鞭子,我才告诉你这是什么道理!” 傻子要擒居然没有反对,反而驱马挤到云琅身边,挺着胸膛准备挨鞭子。 曹襄,李敢以为云琅只是说说的,没想到云琅居然真的举起鞭子重重的抽在要擒的脸上,一鞭子下去,一道通红的鞭痕就从要擒右边的额头延伸到了下巴处。 要擒疼的差点从马上滚下去,他还是死死的攥着战马缰绳抗拒了疼痛带来的瞬间晕眩,咬着牙道:“说道理,如果道理不通,我宁死也要抽回来。” 云琅收起马鞭悠悠的道:“我不是你的耶耶,没有白白教你聪明的道理,这一鞭子就是学费。 你这个蠢货给我记住了,郭解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他甚至通过观察人的行为,无师自通了一门高深的学问,这个学问就叫做行为心理学! 我师门的一位师兄,他养了两只一般大小同样性别的猴子,将两只猴子分开关押在两个笼子里,与之相通的还有一个笼子,里面有一只真正的母猴,还有一个木头雕刻的母猴。 这只母猴就是这两只小猴子的母亲,只是被牢牢的绑缚住了而已。 我的师兄每次将小猴子放进有母猴的笼子,只要小猴子去找它的母亲,就会有烧红的铁针刺小猴,如果小猴去找那个木偶猴子,就会有果子吃。 长此以往,你觉得后果是什么?” 曹襄咕咚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小猴子认木偶猴子当母亲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不仅仅如此,后来,我师兄将小猴故意放在母猴身上的时候,明明没有用烧红的长针刺它,它依旧会发出被长针此过后才有的尖叫,每次受伤之后小猴子都会抱着木偶猴子寻求安慰。 母子之情乃是天性,只要是生灵大多都有,区区的一个试验,就能改变这种最坚固的情感……(西方心理学大师的著名实验,开始是猴子,后来是一个叫做罗伯特的孩子)” 要擒一脸的茫然,云琅讲述了这么多,他发现他好像一句都没有听懂。 曹襄阴恻恻的问道:“你师兄没有用人来试验一下?” 云琅默不作声。 曹襄吓了一跳,连忙道:“真的用人……” 云琅岔开话题对要擒道:“对你来说,郭解就是那只木偶猴子,他用公正,勇猛等等一切美德来让你感受到他的美好,当这种好感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你这个傻瓜,就会迷恋上与郭解在一起的快意恩仇的感觉,最终为他所用。 而我,跟将军,就成了那只被绑缚的母猴子,只要你想要靠近我们,他就会用刚刚发生的这种事情来让你感到痛苦,从而让你远离我们,最终反目成仇。 人最宝贵的是自立,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世界,用自己的脑袋去判断一件事情的对与错,哪怕是错了,那也是你自己做出的决断,而非成为他人的木偶。 无论如何,命是自己的,自己做主最好!” 要擒听完云琅的话,冷冰冰的道:“就这样吧,你给我听了一个神奇的故事,而故事又是你山门的不传之秘,我会养三只猴子试验一下,如果是真的,这一鞭子的仇恨就此一笔勾销,如果骗我,我一定会抽回来。” 说完话,就狠狠地抽战马一鞭子,离开众人率先向军营跑去,同行的还有钟离黄跟梁池,私自离开营地的罪责,他们跑不掉,回到军营,还有更加残酷的军法在等着他们。 霍去病反而放慢了马速,云琅知道他有话说,也放慢了马速,曹襄,李敢见状,追着梁池他们的脚步走了。 天色慢慢的暗下来了,霍去病停下战马,瞅着天边的晚霞道:“郭解曾经向我舅舅求告,希望不要把全家迁来长安,我舅舅帮他在陛下面前求情了。“ 云琅笑道:“这样的结果只会更糟!” “是啊,陛下当时说:一个百姓的权势竟能使将军替他说话,这就可见他家不穷。所以他才会出现在长安。” 云琅笑道:“要擒如果想要成为郭解这样的人,你一定要杀掉他,免得留有后患。 其实啊,去病,你可以试着成为郭解这样的人。” 第八十四章努力走老路的云琅 第八十四章努力走老路的云琅 云琅其实非常盼望成为郭解这样的人。 那个男孩子在小的时候没有一个大侠梦呢? 所谓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郭解这样的人,对升斗小民来说,郭解这样的人在野心还没有爆发之前,对他们是有利的,然而,一旦野心爆发,最终下的下场就是生灵涂炭。 太史公曰:吾视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谚曰:“人貌荣名,岂有既乎!”於戏,惜哉! 又曰:汉兴有朱家、田仲、王公、剧孟、郭解之徒,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 云琅想不明白太史公为何对郭解有这么高的评价,就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来看,这家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善者。 直到现在,云琅都回忆不起来郭解到底长成什么样子,那是一张没有任何特点的脸。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世界的强盗都崇拜他,满世界的侠客都甘愿为他办事,更有无数的人愿意为他去死。 就像那个张伯然,仅仅认为自己有可能沾染上侵吞郭解财货的名声,就立刻把自己给弄死了。 可见,在听郭解说把击剑馆交给他的时候,他的心灵受到了多么大的冲击。 “我学不来郭解的样子,至少我不可能把自己兄弟推出来替我顶缸,自己脱身事外。 我给你说这些话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以后小心点,得罪了郭解,会有无数人杀你而后快,很多想杀你的人甚至毫无关系。” 霍去病现在一天到晚都冷冰冰的,心中除过这支军队之外,很少会有别的心思。 对这支军队他算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了。 “我没有太多的心思,只想带着一支军队横扫匈奴,让他们再也不敢踏出贺兰山一步。 其实啊,你倒是很容易成为郭解那样的人。” 云琅笑道:“不管我们两个谁想当郭解这样的人,首先就要干掉郭解,否则就是班门弄斧。” “你敢杀吗?”霍去病轻蔑的问道。 云琅捶捶脑袋无奈的道:“真不敢啊!只能让皇帝杀,才没有后患。” “别想了,既然郭解来到了阿娇的地盘上,他们迟早会起纷争的,跟阿娇起了纷争,跟皇帝起纠纷差别不大。 半个月后就是沙场秋点兵了,我们好好的修整两日,再训练一下军容,就可以等着中军府点名了。” 一件貌似很大的事情,在霍去病的三言两语中就变成了无关的小事。 云琅不用担心郭解找人来杀他了,霍去病能这样说,就证明这家伙心里有数,会把这事解决掉。 事情干的很亏,得罪了一圈人却没有半点好处,这样的事情,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就没干过。 云琅不用去军营,可以直接回家,在军营中整整泡了一个月,他感觉已经快要逝去的活力又出现在了他的身上。 泡在家里的温泉池子里,发现白皙的肚皮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块肌肉,如果继续在军营里待一个月,他就能拥有跟霍去病,李敢一样的肌肉群。 曹襄的肚皮还是比普通人大一些,肥大的肝脏,不是一时半会能收缩回去的,恢复到目前这个样子,云琅都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的药物起作用了,还是上天给曹襄的恩赐。 刘陵送来的信,根本就没法子看,云琅忍着发狂地欲望,勉强看了一遍之后,就赶紧把这封信给烧掉了。 他相信,如果这封信不小心被匈奴王看到了,哪怕带着全匈奴的猛士杀过来,也要弄死他不可。 将庸完蛋了,来大汉的匈奴人应该全部完蛋了,过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发疯。 听说匈奴人对待有病的匈奴人治疗起来很容易,只要一刀捅死,就百病全消。 刘陵在信里还问到那个有着铅汞内胆的银壶能用多少年,她如今正在用那柄银壶给将庸熬虎狼之药。 云琅给刘陵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在信里告诉刘陵,那个银壶应该能用很多年,只要不被水垢影响了铅汞这两种重金属的输出,就没有问题。 他甚至在信里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匈奴人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刘陵,希望她能在匈奴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这些天在军营,家里的信笺很多,张汤也来了一封信,信里面只说自己非常怀念云家的饭菜,问什么时候过来合适。 这还是张汤第一次对云琅客气。 曹襄处理完军务之后,没有来云氏,而是跟霍去病一起回阳陵邑去了。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肚子的话想问卫青,或许,他们心中的疑惑也只有卫青能够解开。 阿娇家的大门紧闭,不知道里面住进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云琅想进去拜会一下阿娇,都被大长秋给拒绝了,而小虫这些天也没有机会去阿娇家的温泉池子里游泳。 家里一切安好。 因为冰雹损失掉的鸡鸭,随着孟大,孟二的努力,数量正在缓慢地增长,按照梁翁的说法,等到明年,云家的鸡鸭数量又会恢复原状。 秋蚕已经收割了,如今全部变成了蚕丝挂在云氏的仓库里,云琅去看了,巨大的仓库被蚕丝跟绸布,堆得满满的。 秋赋也已经缴纳清楚了,云琅没心情去数梁翁拿来的豆子账本,除过梁翁,没人能弄清楚他的这本天账。 如果梁翁抱着云琅在卓氏的心思,云家一定会损失惨重的。 云琅不在的时候,家里面的气氛似乎更好,每个人都无忧无虑的,云琅回来之后,家里的气氛就紧张了很多。 “好好说啊,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我回来之后你们脸上的笑脸都少了。” 云琅拉住了想要逃跑的红袖,让她说个清楚明白。 “没有什么事情,就是听说平叟从蜀中回来了。” “平叟回来是好事啊,他家的大儿子马上就要来家里对那个揭者了,我再也不用看梁翁的豆子账本了,还有新鲜的茶叶可以喝,你们苦着个脸做什么?” 红袖突然拉着云琅的手急促的道:“您不会娶卓姬吧?” “卓姬?人家已经成亲了,关我什么事情?你们一天操的都是什么心啊?” “平叟带话来说,要婢子们收拾好温泉小楼,等卓姬入住呢。”红袖偷偷地打量云琅的脸色。 云琅抓抓脑门道:“住就住呗,就当客人一样招待就好。” “可是,宋乔跟苏稚就住在北楼呢,小郎您能不能再拖几天让卓姬住进来,等宋乔她们的药铺盖好了,再来也不迟!” “卓姬来了,关宋乔她们什么事情?咱家住的地方多,多一个人能住的下,明白你们担心什么了,放心吧,卓姬来了就是一个客人,不会有什么别的事情。” 红袖明显松了一口气,小脸上也有了笑容,想想也是,小郎今时不同往日,卓姬已经嫁人了,就不能再来坏小郎的好事。 家里的人在得到红袖的解说之后,压抑的气氛立刻就消失了,重新恢复了懒散的模样。 云琅继续躺在柳树下的躺椅里睡了一觉又一觉,老虎依旧趴在云琅的脚下玩弄自己嘴里的大骨头,只有那只梅花鹿似乎不太好,毛发一点都不鲜亮,乱糟糟的鼓着一个大肚皮,继续孕育生命。 一切跟以往没有什么不同。 秋粮正在田野里茁壮的成长,等到九月就可以收割了,云家的菜圃,再一次成长了起来,这一次还多了豆角这种新培育出来的蔬菜。 第八十五章 仗义执言的张汤 第八十五章仗义执言的张汤 牵着一头漂亮的梅花鹿,背着一筐草药哼着曲子从骊山里走出来的宋乔美的不可方物。 云琅已经偶遇宋乔两次了,人家也没有太搭理他,或者瑶瑶手里的一束野花,或者给云琅一个甜甜的笑脸就擦肩而过。 “山里有狼!”云琅大声地警告远去的宋乔。 “山里的狼那有你这头狼危险!” 苏稚骑着一头大公鹿从小路上转出来,恶狠狠的对云琅道。 “你师姐怎么了,为何不愿意理睬我?” 苏稚将篮子挂在鹿角上鄙夷的瞅着云琅道:“你的情人要来了,我们自然不好跟你走的太近,万一人家发怒了,要赶走我们,我们住哪里去?” “胡说八道,那是人家司马相如的老婆!” “那就更恶心了,你连有夫之妇都不放过,让开……” 那头大公鹿似乎很听苏稚的话,肥硕的身子蹭着云琅就从道路中央挤过去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看着云琅露出一个恶心的笑容道:“你的老情人有我师姐一半漂亮吗?” “那是朋友!”云琅准备死扛到底。 “好恶心的朋友!”苏稚朝后挥挥小手就继续骑着大公鹿去了泉水边。 云琅无奈的苦笑一声,有小虫这个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在,自己想保守一点秘密实在是太难了。 云琅路过松林就是去拜访张汤的。 这段时间,云家那群很有闲暇的少年们在属于云氏的地盘上修建了很多木屋,每一座木屋面对的都是最美的一片景致。 张汤居住的木屋叫做松涛听水阁,左近就是大片的马尾松林,一颗古老而巨大的松树根下有一汪清泉日夜喷涌,泉水清澈,用来烹茶,最是神妙。 木屋没有建在地上,而是建在六颗被拦腰锯断的松树干上,屋子算不得大,却飞檐叠嶂的造出来了很多奇怪的褶皱。 整座屋子都是用木条,木板搭建而成,坐在低矮的窗前,耳边听着阵阵松涛,脚下是一片碧绿的草毯,草毯跟农田相连,深绿浅绿带着一点黄褐色,直到被一条碧蓝的河水拦住。 木屋外面是一道篱笆墙,墙上爬满了各色的喇叭花,虽然才栽种了不长时间,因为潮湿的缘故,青苔已经浸染了木板,让木板有了一些微微的绿色。 “如果宋乔住在这里就好了……”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张汤住在这里糟蹋了景致……越是恶心的人就越是喜欢糟蹋好景致,好像这样做能让他变得不那么恶心……” 云琅腹诽着该死的张汤,顺手敲响了挂在门上的一口小巧的铜钟。 张汤打着哈欠从窗户边上探出头来,见到了云琅,就笑着拉动了窗边的一根绳子,柴扉的门就开了。 “哎呀呀,主人翁来的何其迟也!” “我正在想要不要离开,不做扰人清梦的讨厌鬼。” 云琅说着话走进了院子,顺手关上柴扉,沿着一道木头铺就的小路上了木楼。 张汤拥着一床薄薄的毯子坐在地板上,亵衣敞开着,露出多毛的胸膛,看不出来,这家伙的身体油光水滑的看起来非常的健康。 云琅坐在张汤的对面抱怨道:“住在我家再给我具帖,也只有张公能赶出这事来。” “礼节而已,莫要聒噪,老夫在外幸苦半年,难得休沐半月,全部浪费在你云氏,你应该高兴才对。” 云琅四处瞅瞅没看见张家老仆,奇怪的道:“这里山高林密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不忍言之事……云氏岂不是会倒大霉?” 张汤大笑道:“能有什么麻烦?” 云琅熟练的点燃了小炉子坐上小水壶道:“你没有麻烦,我有啊,前日才得罪了郭解,生死难料!” 张汤冷笑道:“蝼蚁罢了,不动则罢,如果敢在长安横行,自有国法制裁。”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贸然得罪他,觉得他居住在富贵镇会带坏富贵镇淳朴的民风,没想到,就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有人认为郭解受到了我的欺压,当着我的面把自己捅死了,尸体就倒在我的马前。 由此可见,国法并非面面俱到,中间有太多的漏洞可以钻营了。” 张汤哈哈笑道:“如今公孙弘身居高位对天下虎视狼顾,征发十万户上等人家入茂陵,便是他的杰作,此事老夫不管,若有不忍言之事,自有公孙弘介入。” “也就是说,我被郭解干掉之后,公孙弘再出面帮我报仇?” “你想多了,公孙弘可不是在为你报仇,而是在维护国法的威严。” 云琅觉得张汤说的很对,死掉的云琅一文不值,公孙弘自然不会出头,能以维护国法威严的理由杀掉郭解,已经非常的给面子了。 “先秦的时候,皇帝就有征发天下富户入咸阳的事情,怎么我们大汉也会这么做?” “强干弱枝!” “事实上这样做对地方的发展很不利,一个地方能否变得富裕,不是看贫民有多少,而是看富人有多少! 陛下这样做有杀鸡取卵之嫌。” “没错啊,最需要富裕起来的地方就是长安三辅!” “这不讲道理啊,好多富户之所以成为富户,就是依靠当地的山川河泽或者百姓的产出成为了富户,如此眉毛胡须一把抓,效果不好,只会让大汉国整体的实力下降。” “无论如何也要保持长安三辅成为天下最富庶之地。” 云琅点点头,将刚刚泡好的茶水给张汤倒了一杯道:“其实这跟帝国的控制力有关,距离长安越远的地方,大汉朝廷对那里的约束力就越少。 所以,国朝不能容忍太多的地方富裕起来,只要维持好长安,蜀中,广陵这些不多的富裕之地就可以了是吗?” 张汤的脸皮抽搐一下,无奈的道:“鞭长莫及啊,如果吴越之地叛乱,等消息到达长安,至少需要一个月,等到长安有军令下达吴越驻军,又需要一个月。 一来一回就是两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叛乱早成水火之势,国朝能做的就是事后平叛而已。 一个贫瘠之地的人造反,与一个富裕之地人造反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事情,既然如此,还不如先把外地的富户全部调走,一来,乡间少了豪强,二来,可以让长安变得更加富裕。 这就是大汉国策,想要国家平安,就一定要这样做。” 云琅品了一口茶水,啧啧赞叹道:“明白了,国朝的政策其实很自私,所有的行为政策都是在为陛下考虑,也是在为刘氏皇朝考虑,余者不论。 你奏章上说大规模移民劳命伤财,最终会造成天下纷纷,鼓励本地农户富裕起来才是上策,现在为何要帮着公孙弘那些人说话?” 张汤冷哼一声道:“这些话在这里说说也就罢了,万万不能在别的地方说,否则,一个心怀怨望的罪名你是逃不掉的。” 云琅笑道:“你也别说我,你奏章上面的内容比我说的要严重多了,怎么?就因为这种话说多了害怕,就来到云家的树林里藏起来了?” 张汤笑道:“不藏起来不成啊,如今人人都在弹劾我,躲远些,陛下可能就把我说的那些不好的话就忘记了。” “如此一来,你岂不是白说那些得罪人的话了?” “我只想得罪公孙弘,没想得罪其余的人。因此,该说的话要说,该做的事要做,哪怕明知道结果不好也要说,也要做,否则,就是真正的尸位其上。” 第八十六章事情不能想的太明白 第八十六章事情不能想的太明白 张汤需要一个对手,却不需要一群对手,所以他在给皇帝上书指斥弊政之后就认怂跑来云氏隐居。 一般来说,没人喜欢说真话的人,尤其是指责别人毛病的人,但是啊,但凡有点自知之明的人,在经历开始的不愉快之后,他的理智就会告诉他,他的生活离不开这个说真话,并且能指出他毛病的人,于是,一般就会压抑着心头的怒火,控制着要杀死他的心把人恭敬的请回来,并委以重任。 这么一来,张汤就能彰显他在皇朝中的重要性,力压公孙弘一头,并且树立自己为干城之具,怎么看怎么划算。 所谓优秀,其实全靠同行衬托,这个道理张汤明白很久了。 皇帝准备继续往长安三辅迁徙二十万户,这二十万户明显都是各地的富户,搜刮天下财货说出去不好听,如果把天下富户都迁徙来长安,说出去就没什么问题了。 公孙弘甚至打算,每隔三五年就这么来一次,这样就能保证长安永远富庶,边地永远贫穷,从而在财富层面形成对天下的威压。 张汤跟云琅谈论了一上午的生财之道,云琅也只是笼统的告诉他,这个时候,只能依靠土地的产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捷径可走,即便是想要经商,首先,你需要有足够多的货物。 大汉朝鼓励农桑是对的,只有填饱了肚皮之后还有剩余,商业才有可能兴盛。 至于派军队有规模的抢劫,这一条也不成立,早在卫青回来的时候,云琅就跟霍去病,曹襄,李敢算了一笔简单的账,收获减掉投入就是盈利。 结果不太好,此次征服白羊王,楼烦王,听起来大获全胜,实际上,除掉政治,军事上的因素之外,仅仅以商业目的来考虑,大汉国亏损了四成! 这笔账云琅也用算筹跟张汤计算了一遍,他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运用算筹来计算一些比较大的数字量。 匈奴之所以每次抢劫大汉都有结余,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家成本太低,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成本,只要抢到了就算是胜利,哪怕抢到了一口锅,一个健壮的匈奴勇士也觉得自己不虚此行。 张汤探手拂乱摆的整整齐齐的算筹,喟叹一声道:“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 国虽大好战必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怀揣黄金去抢劫光屁股的匈奴人,焉能不亏?” “国虽大好战必亡?相比这半句,我更欣赏后半句——国家虽安忘战必危! 有限度的战争可以让一个国家显得年轻,所以战争还是不能少的。 抢劫这种事情,从来就不是一种大规模的行动,而是一种小规模的行动,并且要保持长久,最后形成产业,才能形成另外一种规模效应。” 张汤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也是你山门的学问?” “不是,是我根据我山门总结出来的一些道理,运用到实际情况之中得出来的结果。” “匈奴太大了,小规模的战争其实没有什么用处。” “这话可就说的太偏颇了,一日杀一人,夺一羊,一年下来,就能顶我大汉百姓十年耕作所得,积小胜为大胜,日积月累你会看到一个极为恐怖的数字。” “你想去?”张汤坐直了身体满怀期望的问道。 “我不去,我明明依靠种地就能发家致富,为什么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你既然不想去,为何还要如此努力的训练?你们前几日的训练老夫问过,堪称艰难。” 云琅笑道:“我之所以参与训练,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大汉人,一个大汉人如果不想着杀死一两个匈奴,那就太亏了。 杀匈奴对我来说就是一项近乎于宿命一样的事情,必须要完成这个宿命,我才有好心情留在长安享受我自己创造的荣华富贵。” 张汤愣愣的道:“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云琅莞尔一笑,再一次给张汤斟满茶水道:“我这人做事,一般都会遵循道理,这是一个好习惯,你以后也不妨试试。” 张汤大笑道:“老夫就算了,当初宋襄公这么干过,结果身败名裂,数万大军毁于一旦,去休,去休,邪门歪道莫进我门。” 这就是谢客了。 云琅知道这家伙想要剽窃自己的想法,给皇帝再上一次奏折,就是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说,天底下的道理其实大多是车轱辘话,怎么理解,都成。 回家的路上,云琅听见隔壁阿娇家好像非常的热闹,听到里面鼓乐声声,看样子是在宴客,还有傩戏特有的鼓点铃声传来,煞是热闹。 云琅很想过去,却没有接到邀请,这让他有些心痒难熬,急迫的等待曹襄从阳陵邑回来,这家伙不在,云琅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瞎子,聋子,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地位,身份不够,就没有资格知道太多的事情,不仅仅是云琅如此,李敢比云琅还要不堪。 至于张汤,想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简直难于登天,除非他想告诉你。 “一群妇人在聚会,你去干什么?”李敢来云家蹭酒喝的时候奇怪的问道。 “你知道?” “我怎么就不知道了,我母亲也在其中,在去长门宫之前,还专门来到我家跟我老婆显摆,说阿娇贵人准备传授她们富家之道,我老婆身份低微,没资格去。 害得她到现在都怄气着呢,我也是因为不愿意看她的臭脸才来你家找自在的。”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你老婆不知道阿娇家的各个产业都是从我家照搬去的? 你老婆来我家,也把我家的产业照搬了一遍,说起来比阿娇家的还要先进一些,有什么好难过的?” 李敢放下酒碗道:“是啊,我怎么没想起来?算了,不管那个傻婆娘了,我们兄弟再喝一碗。” 听李敢说明缘由之后,云琅对隔壁的好奇心一下子就没了,满长安的贵妇,贵女,这时候都在长门宫,自己一个男子确实不好进去,难怪大长秋会一点脸面都不给。 云琅才这么想完,就被现实抽了一个大嘴巴,一个小黄门来找云琅,说阿娇贵人邀请孟大,孟二,走一遭长门宫,听他的意思,是要这兄弟两去给那群妇人传授饲养家禽之道。 云琅自然是满口答应,这是帮孟大,孟二打名声的好机会,虽然这两兄弟在云家干的是长工的活计,却也不是云琅能随意吩咐的,需要问他们兄弟两的意见。 “不去!” 孟大孟二拒绝的非常干脆,似乎还有一点害怕,也不知道阿娇把这一对傻兄弟怎么了。 小黄门似乎早就有准备,拍拍手门后面就来了四个抬着软兜的宦官,粗暴地把孟大,孟二塞进软兜里,也不管两兄弟如何挣扎呼救抬起来就走。 云琅有些不忍心,拉住那个小黄门道:“要不然我也去吧,由我照看他们,也能方便一些。” 小黄门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道:“他们兄弟是痴人,男女之防不重,即便是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也不会有人去计较。 司马却是兰心慧智之辈,您觉得您看见一群穿的很少的正在戏水的妇人,到时候该如何交代?” 听了这话,云琅立刻跑的远远的,云氏住在阿娇隔壁在外人看来已经属于大逆不道了,如何敢再进一步? 孟大,孟二,兄弟两在刘彻的眼中可能连人都算不上,更像是阿娇养的两条小狗。 人多的时候抱出来显摆两下,告诉别的妇人,在她阿娇的调教下,两个傻子都有大用处,且成为了大汉国首屈一指的饲养家禽方面的大能。 难怪孟大,孟二兄弟两一点都不愿意去。 第八十七章牙签移泰山 第八十七章牙签移泰山 皇帝要在上林苑点兵,这座已经开禁两年的皇家园林再一次被大军封闭。 云家的秋粮长势很好,糜子,谷子,地埂上豆子葱茏一片,就等着被秋风一吹,就可以收获了。 在这个将要丰收的季节里,张汤也要接受一场属于他的收获,一场关于刑狱的收获。 每年秋决对于长安人来说都是一场视觉盛宴,露出毛茸茸肚皮的肥壮刽子手,黑乎乎的却有一道白色锋刃的大砍刀,已经软的不能走路被人提上刑场的人犯,如果有几个自己能走上刑场的人犯就会引来轰天的叫好声。 如果中间能有几个犯了重罪,却罪不至死的,就能看到期盼已久的肉刑…… 这样的场面云琅自然是不去看的,这种从肉体上彻底毁灭人的形式,他不是很喜欢。 但是,对于云氏这一群口袋里有钱,又有闲暇时光的妇人们,每年这个时候的长安,对她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秋决之后,大汉王朝最浩大的货物售卖活动就会开始,而且要延续整整六天。 在这六天里,长安城金吾不禁,只要缴纳两个钱就能正大光明的走进去,见识一下大汉帝国的商业繁华。 事实证明,一个人只有在有了钱之后才会有购买商品的欲望,只有在能预期自己能挣到更多钱之后,才会疯狂的花钱。 云琅瞅着一车一车的妇人带着孩子在一两个护卫的保护下离开了云家。 瞅着欢欢喜喜去城里闲逛的妇人们,云琅自然是不羡慕的,如果有可能,他很想睡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苏稚非常的羡慕,依旧穿着自己的前面有一个大口袋的麻布衣衫,将手揣在口袋里目送妇人们离去,神情黯淡。 云琅都进出两次院子了,发现苏稚还是那副样子且遗憾的看着不远处的古道。 “想去就去啊,刘婆她们还没走,跟她们一起去,好好的玩两天再回来。” 苏稚忧郁的摇摇头道:“今天要制作药膏。” 云琅笑道:“我这两天没什么事情,不如我来帮你好不好?” 苏稚看着云琅想了一下继续摇头道:“不成,留下师姐一个人很危险。” 云琅看见了忙碌不停的宋乔,这姑娘从来到云家之后,就一直忙着制作各种药丸,药膏,药粉,很少看见她有闲暇的时候。 “你跟你师姐都能去啊,剩下的交给我跟药婆婆两个做就成了。” “真的?”忧郁的苏稚一跳三尺高,殷勤的拉着云琅的袖子问道。 “自然是真的,我还有很多药理方面的事情想跟药婆婆请教,尤其是三七该如何运用,一定要弄清楚,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是我的一个大缺陷。” “那你就问吧,药婆婆人很好,一定会告诉你的,我要跟师姐去城里。 师姐,师姐,我们去长安耍子……” 很明显,宋乔也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姑娘,听到苏稚嘀嘀咕咕的说完事情经过之后,就难得的给了云琅一个笑脸,拉着苏稚的手就回房间换衣服,拿钱…… 女人喜欢逛街看热闹这似乎是一种遗传,最早出现这种状况的时候不可考,反正,苏稚跟宋乔已经有了这种遗传。 刘婆的大马车是四轮的,这是云氏木匠作坊出产的一种面对普通富贵人家销售的新品,刘婆也是云家人,自然就以最低的价格拿到了这辆别人要等好久的新式马车。 宋乔钻进了马车,跟刘婆以及刘婆的闺女待在马车里面,至于苏稚,则勇猛的坐在马车前面,靠着一个把年迈的独臂老兵,一起赶马车。 刘婆去长安不仅仅是要去看热闹,她去长安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看看长安丝绸的价格,最后跟云氏出产的丝绸做一个简单的比较,然后看看不足之处在哪里,最后想办法改进。 同时,云氏按照张汤的要求交付给中军府的五十匹加厚丝绸也要一同带去,经过中军府的检验之后,再看看能不能把丝绸内衣普及到将校一级。 家将首领刘二一般不会离开云家,所以陪伴刘婆一起出发的是家将刘奎跟张丰。 虽然从上林苑到阳陵邑,再到长安城这一路上基本上已经没有剪径的蟊贼了,云琅依旧不放心,他就差点被蟊贼毁掉,所以该有的警惕之心绝不会少。 刘婆离开云氏之后,往日人满为患的云氏立刻就变得空荡荡的。 刘二跟一个瘸腿家将关上大门,就提着酒葫芦跟一些卤肉去了院墙上的小箭楼,一边喝酒,一边吃肉这样的小日子,他们过一辈子都不厌烦。 云琅摇着头往回走,既然来到了云氏,不管是谁,云琅都希望他能过的快活些。 该死的世界已经太残酷了,如果连云家这样一个可以让那个人喘口气的地方都没有,那就太惨了。 药婆婆的脸没办法看,不是因为苍老,如果是仅仅是苍老,云琅看过比她还要苍老的面孔。 主要是她的脸上布满了蓝靛构成的图案,加上皮肤黝黑,眼珠淡黄,最后配上低沉嘶哑的嗓音,如果不是熟人,没人愿意靠近她,至少,云家的孩子们被药婆婆骇人的外貌吓哭的不只是一个两个。 药婆婆枯瘦的两只手臂上也有蓝靛刺出来的图案,云琅仔细看了一遍,没有分辨出那是什么图案。 “这是太一纹,乃是先楚之天帝的万千化身之一,太一主风雨、水旱、兵革、饥疫、灾害。 祭祠太一,可以招致神仙。拜祭时,信众以歌舞娱神。” 云琅点头道:“如此说来,婆婆也是一位大巫?小子听说这些法纹并不是可以随意就能刻在身上的。” 药婆婆坐了下来,看着云琅用铡刀切药,低声道:“巫,医不分家,你西北理工既然深通医道,为何不知巫术?” 云琅苦笑道:“家师尝言,西北理工的医术是以尸体为基础研究出来的一门学问,虽说有见效快,能治本的好处,却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活人与死人的区别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在所难免。 加之,我西北理工只对天地敬仰,却对天地间的神灵缺少敬意,认为天地间的那些神灵,不过是人类没有发现的神奇罢了,所以,摒弃了那些不能直接作用在病体上的手段,只用人类能够理解,能够看见的手段治病。” 药婆婆摇摇头道:“我以前在大巴山的时候,认为只要是病症,没有神灵治不好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十年之后,我见过太多善良的人死于残酷的病魔,却束手无力,问过大巫,大巫却告诉我是那些得罪了神灵,所以才会遭此罹难。 从那一刻起,我忽然发现神灵是任性的,所以我就想依靠不任性的草药来治疗疾病,然而,随着我对病症的认知逐渐深入,却变得越来越茫然……” 药婆婆把云琅的话当做山门之间的学术交流来应对,所以回答的非常诚恳,回答的深度与云琅透露西北理工的医理差不多一样多。 云琅站直了身子瞅着药婆婆道:“家师最终还是把大汉医术归类为尽人事听天命的一种手段。 所谓药医不死病就是这个道理。” 药婆婆露出一嘴的黑牙笑道:“听你师傅这样说,岂不是说我们这些以治病救人为生的人都是一些骗子?” 云琅叹口气道:“家师说如果世上的病症如同泰山一般巍峨,我们这些医者,是在用牙签挑土,希望能够移走这座大山。” 第八十八章失败的诱导 第八十八章失败的诱导 药婆婆饶有趣味的瞅着云琅道:“这么说来,你西北理工的狂人用刀子切开尸体,摘取人的五脏六腑,清理的肠肚,砸开头颅,就是为了观察人的内在? 也属于用牙签挑泰山之土的一种手段?”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艰难的道:“是谁这么说的?” “苏稚那个小丫头,怎么,有误?” 云琅仔细回忆了一下后世的解剖学,发现苏稚说的好像是正确的,曾经听那些医学院的学生把解剖尸体的过程说的比这还恶心一万倍。 事已至此,只好点点头道:“好像是这样的。” 药婆婆愣愣的看着云琅,过了良久才低声道:“老婆子也想这么干!只是苦无尸体……” 云琅脸色发白,虽然他曾经杀过十几个人,但是,要他给药婆婆送药人,他觉得还是做不到。 “您在说笑?” 药婆婆阴笑道:“老婆子见过无数的疑难杂症,对人体也算是熟悉,然而,老婆子熟悉的只是人的外在,用脉搏,体温,粪便,尿液来推测人的内在,老婆子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你知道有多少次,老婆子看着那些垂死之人,有多么想破开他的身体,看看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形,最终导致他生病死亡,如今,由你西北理工作伐,老婆子已经闯过了那道心关……” 云琅拔腿就跑!身后传来药婆婆如同夜枭一般的大笑声…… 跑到药婆婆看不见的地方,云琅自然就放慢了脚步,他希望药婆婆用她说的那种法子去研究人体,绝不希望自己去给药婆婆找尸体供她研究。 要知道,在大汉那么做的话,会被朝廷当做巫术恶魔放在火堆里烧死的。 药婆婆的反应很正确,听得出来,她说要解剖尸体的说法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任何一个对医学狂热到她这个地步的人,谁不想把尸体切碎,一点点的研究一下呢? 通过这一点来看,云家的厨娘绝对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一头被她刚刚宰杀的肥猪就挂在一个树杈上。 锋利的刀子从肥猪雪白的肚皮划过,花花绿绿的肠子,肚子就装了满满一盆。 再用一把斧头沿着脊椎的位置往下剁,叮当几斧头之后,整头猪就变成了均匀的两半。 肥硕的厨娘用肩膀扛着半片猪稍微一用力,就从钩子上取下来了,丢在巨大的案子上,锋利的刀子在磨石上蹭两下,就飞快的将半片猪,分解成七八块。 她的动作是如此的娴熟,猪蹄,猪肘排骨被卸下来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就连骨头都几乎是完整的。 她甚至用一柄小刀子,从肥猪的脊椎位置上切下一片薄如蝉翼的里脊肉,撒了一点点椒盐,就一口吞下,且一脸的满足。 云琅一巴掌打掉了小虫也要学厨娘吃生肉的打算,这孩子就是一个傻子,什么都敢尝试。 “吃生肉长鸡眼不知道吗?” 小虫怒道:“厨娘为什么不长?” 厨娘立刻帮着云琅说话道:“谁说我没有,左脚上足足有两个呢。” “看到了没有?以后不准吃生肉!” 云琅抓着小虫的脖子回到了自己的小楼,红袖端着一壶茶从屋子里走出来,诧异的瞅着他们两。 “这丫头傻了,要吃生肉。” “我就是想想!” “想想也不成。” 云琅松开了小虫的脖子回到了平台上,太阳此时已经跑到屋子后面去了,平台凉凉的,很适合聊天。 刚才跟药婆婆的聊天过程不是很愉快,主要是两个人目的性都太强,非常的无趣。 “你们怎么没去长安,小虫,你不是最喜欢买东西吗?” 小虫撇撇嘴道:“又不是没去过,吃的比咱家差远了,东西也没有几样看上眼的,就是想买一点蜡烛,偏偏贵的要死,问了两家就没有买的心思了。” “不错,咱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只是,那些妇人抢着去长安做什么?” “显摆啊!谁家仆妇能成群结队的出门?更别说去长安了,婢子听上林苑的宫奴们说,她们平日里在家中,连路都懒得走两步,走的路多了,肚子会饿。” “你没跟以前一样偷拿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吧?” “给了,却不是偷拿咱家的,婢子有钱,阿娇贵人也赏赐了不少,孟大,孟二两个人的钱也都在我这里,随便跟我耶耶买点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充饥,算不得什么。 就是见不得她们可怜,小郎,咱家能不能再收一点仆妇?刘婆婆总说家里的人手不够用。” 说起来了这事,云琅就不由得想起丑庸,这丫头已经给褚狼生了一个闺女,现在肚子里装着第二个。 守着云氏在阳陵邑的小院子,专门接待去城里采买的管事跟护卫,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就是不太愿意回上林苑。 褚狼还是很能干的,云氏售卖一些零散货物的铺子,已经在他的经营下很有些欣欣向荣的意思,主要是云氏出产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好东西。 不论是冬日里的蔬菜,还是各种豆制品,更不要说云氏出产的各类吃食,比如馒头,包子,油条,豆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风靡了整个阳陵邑。 可以说,只要是关于食物类别的货物,云家出产的都是最好的。 这两年小虫的眼光变得很高,一般的小东西根本就没法子入她的眼,长安集市上的东西没有自家的精致这是必然。 自从云氏有了二十七个工匠跟三个商贾,但凡是街面上有的东西,云氏的工匠就会立刻给模仿出来,这是一个你模仿我,我模仿你的时代,家里确实什么都不缺。 自给自足是对这个时代的地主最大的褒奖,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庄园,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小小的王国。 云家只要关上门,云琅就是地位最高的人,如可他愿意,他在这个小小的三千亩地大小的庄园里,对其余的人拥有绝对的予取予夺的权力。 大汉国,依旧是一个家天下的时代。 至于红袖,这孩子在来家就被吓坏了,最喜欢待在家里,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那片松林,取松根水回来给云琅烹茶。 只要能不出门,她希望这一辈子老死云家。 家里的人很少,就显得寡寡的,云琅已经看完了所有能找到的藏书,加上记性又好,实在是没有兴趣再看一遍已经看过的书。 云琅其实知道,那些妇人之所以愿意去阳陵邑,愿意去长安,很多时候都是在向自己以前的亲眷,邻居宣告一个事实,她们不是云家的仆役,而是一个自由的平民。 云琅不干涉她们的婚嫁,不干涉她们的自由,还给她们发工钱,所以那些妇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能做自己的主,有些有远见的妇人,已经趁着去阳陵邑,长安的机会,想给自家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一个好老婆或者找一个好婆家。 对于云琅如此宽松的对待自家的仆妇这件事,不论是长平还是曹襄都隐晦的警告过云琅,认为如此宽松的对待这些妇人,只会收获一个苦涩的结果。 红袖烹茶的手艺越来越高了,淡黄色的茶水含在嘴里已经有了一些后世茶水的基本滋味。 “有没有妇人想要带着孩子或者自己想要离开云家的?”云琅笑着问道。 小虫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道:“除非您赶她们出去,否则谁会这么干?” 云琅放下茶杯笑道:“或许有人在云家赚到钱之后,就想去外面赚更多的钱,给自己一个更好的生活。” “在这里她们就过着最好的日子啊!” 红袖看着云琅眼中满是惊恐。 终于有了一些结果 很久以前,孑与就抱着一种要写出令中国纸贵的盖世文章出来……结果,蹉跎二十年,一事无成不说,还因为抱着一种近乎有洁癖的写作心理,固执的坚持要教育什么,要指导什么……要语不惊人死不休……结果,孑与差点把自己给弄死了。 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是个蠢货…… 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这个世界的智慧之光从未消亡,这些智慧之光来自于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或者艰难,或者愉快的生活着。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智慧的个体,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目标何在,从来就不需要别人指导该怎么生活,该怎么思考,就像我书中所说的思想精神一样——哪怕是我想错了,那也是我的想法,我的大脑指挥着我的身体前进,即便是走进了绝路,那也是我的生活——我不后悔。 有人说我不该写网文的——————————呵呵—— 昨日,本来预备多写两章的,结果——我被一个巨大的喜讯给弄的脑袋成了浆糊——————————你们忠实的朋友孑与2,荣获了矛盾文学——网络新人奖——————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我的朋友们。 一千多万字的积累,让孑与终于有资格获此殊荣,要知道,这是我梦寐以求的,这是网络文学的最高奖项,也是对我这些年来的辛勤写作的最大回报。 感谢有你们一路随行,这是孑与的幸福,谢谢你们,忍不住把这个好消息跟大家共享。 另外,身为一个合格的网文作者,开单章不求票天理难容,所以一定要吼一嗓子,兄弟姐妹们,你们的保底月票还有吗?都给孑与吧。哈哈哈哈——请大家关注孑与不2的公众号,我们在那里继续讨论关于新电视剧,与已经完本的小说,谢谢。 孑与拜上(欢喜的颠三倒四的) 第八十九章弄不明白的郭解 第八十九章弄不明白的郭解 红袖害怕云家发生什么改变,他非常的担心云家会变成以前来家的样子。 “想什么呢,云家不会变的,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只要你家小郎我有一口吃的,就有所有人的一口饭吃。” 云琅说的斩钉截铁,虽然他知道吃大锅饭最后的下场一般都会比较惨,他依然愿意维持云氏目前的状态。 他一直在有目的改造云家,他希望云家能够发展到后世的模样,即便不能,也要尽量的相似。 这样做很难,却并非没有机会,大汉国与后世不论在任何方面都相去太远,说起来像是没有希望,实际上,就因为差距太大,任何一点小小的进步对于大汉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改革。 后世的国家能够把近乎于原始的少数民族独龙族一下子就踢进了社会主义时期,云琅觉得自己应该有能力直接让云家的这人,直接从大汉时期越过后面的十几个时代进入他熟悉的社会模式。 就目前来看,已经进入了吃大锅饭的时代。 这样的变化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他曾经无数次的梦想过,一旦有飞机从云氏庄园起飞,不知道是一个什么场景。 安下心来的红袖就很愉快的跟小虫玩起了抓杏核的游戏,她们的手非常的灵巧,红褐色的杏核在她们白皙的手指上翻飞,其实挺好看的。 老虎可能刚刚洗完澡,身上的皮毛还有些潮湿,这家伙现在长得实在是太肥了,眼皮上的肉快要遮住两只大眼睛了,往云琅身边一趴,就对小虫张大了嘴巴讨要食物。 云家刚刚开始的时候,还要依靠这家伙狩猎,才能给家里的妇孺弄一点肉食吃,现在,云家的猪圈,羊圈,鹿圈,牛圈,里养满了它的食物,这家伙就一点狩猎的欲望都没有了。 早些时候,还知道自己去抓两只鸡打打牙祭,后来,连抓这个过程都省略了,直接等厨娘把鸡杀死,褪毛之后它再一口吞掉。 “不要再给它喂吃的,等它饿了,会自己去找食物的,一头老虎,在这么下去,就被你养成猪了。” “它以前那么瘦……” “瘦才能灵活,才能捕捉到野兽,现在肥成这个样子,走路都喘气,还怎么狩猎。” “咱家的猪多,可以多喂一点。” “老虎就是老虎,天生就是要狩猎来喂饱自己的,如果不狩猎,老虎就成你们的玩物了,不能这样。” “您还不是整天躺着不动弹?” 诺大的云家,敢这样傻乎乎顶嘴的人就小虫一个,不过,她说的很有道理,云琅就准备趁着这点空闲时间,带老虎去野外奔跑一阵子。 这家伙的体型越发的大了,足足有三百斤,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跑起来却很悲惨。 才跟着游春马跑了三里地,老虎似乎就忘记了它肥硕的身形,就一个虎跃准备站在游春马的屁股上。 游春马哀鸣一声,后腿一软,就坐倒在地上,老虎则到底是老虎,在半空中艰难的翻了一个身,就稳稳地站在地面上。 云琅却一个大翻身,从游春马背上掉下来了。 还没有爬起来,就听到老虎咆哮了一声,似乎在向别人示威。 云琅连忙站起来,就看到了骑马携弓一身猎装打扮的郭解。 老虎的尖牙都露出来了,而郭解正在张弓搭箭,还有机会用玩味的目光看着云琅。 “野兽到底是野兽,某家替司马除掉这个祸害如何?” 云琅从刚刚站起来的游春马马包里抽出一根短矛道:“老虎要是掉了一根毛,我杀你全家!” 郭解笑道:“前几日,司马还告诉郭解一定要遵纪守法,怎么,才过了几天,司马就因为你的宠兽掉了一根毛,就要灭我郭氏满门,不知道这又是大汉律法中的那一条规矩决定的?” 云琅瞅瞅已经从云氏出发的几匹战马狞笑道:“我杀你,军爵折三成,杀你全家,发配军前效命,只要斩首九级,就能将功折罪。 老子依照的是大汉军法。” 郭解缓缓地松开弓弦摇头道:“何其之不公也!” 云琅见刘二等人已经过来了,就收回短矛,重新插在马包里道:“少上造有权征召百姓入军伍,莫如就从你开始?” 郭解笑道:“恐怕不成,郭某已经被洛阳地方举荐为孝廉,此次入京准备从白身进阶官身。 少上造能征召百姓入伍,恐怕还不能让一个堂堂孝廉去你军中任你鱼肉。” 云琅环顾四周,哑然失笑道:“在这里,渭河里的王八都比你这个孝廉大一些,芝麻大小的官身,也敢在上林苑放肆? 如今,上林苑已经接到了封禁的上谕,你在上林苑走马携弓所谓何来?” 郭解取出一面令牌道:“某家如今已然是富贵镇的假县尉,自有巡逻,警视,预防歹人的职责,不知司马对郭某这番解释可还满意?“ 郭解说完话,他身后跟随的几个游侠顿时笑声大作。 云琅此刻的脸色极为难看,自从来到大汉国,即便是在最糟糕的境遇里,也没有被人如此嘲笑过。 眼看着刘二等人就要发作,被云琅给拦住了,他瞅着郭解道:“我看你第一眼,就非常的讨厌你,能给我这样感觉的人,你还是第一个。” 郭解笑道:“某家也很疑惑,虽说郭某其貌不扬很难引起司马的爱护之心,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让司马见到郭某的第一眼,就起杀心吧,这一点司马不用掩饰,郭某自信阅人多矣,应该不会有差。” 云琅想了一下,瞅着天空道背书一样的背诵道:“郭解为人个子矮小,精明强悍,不喝酒,善断者如许负者曾言,尔当为人中龙凤, 你之所以不喝酒就是因为父亲因为喝酒之后当街杀人,为文皇帝所诛杀。 你小时候残忍狠毒,心中愤慨不快时,亲手杀的人很多。不惜牺牲生命去替朋友报仇,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抢劫,停下来就私铸钱币,盗挖坟墓,你堪称罪恶滔天。 可是,你的狗运好,在窘迫危急时常常能够脱身,或者遇到大赦。 等到你年龄大了,就改变行为,检点自己,用恩惠报答怨恨自己的人,多多地施舍别人,少望别人报答自己。 这时候你其实已经是一个变态了。 你总觉得许负所言不差,你应当有一场大作为。 所以啊,你救了别人的生命,却不自夸功劳,并且经常能够做到事了拂衣去。 如果你真的能够做到里外如一,云某也不得不对你的行侠仗义之举说一声佩服! 但是你内心仍然残忍狠毒,为小事突然怨怒行凶的事依然如故。 轵人杨季主的儿子当县椽,是他提名迁徙你来长安的。你的侄子就砍掉杨县椽的头。 杨季主与你理论,你又杀了杨季主,我还听说杨季主的家人来长安告状,好像也被你给杀了。 你之所以没有去茂陵安居,却来花了大价钱贿赂官员到了荒僻的富贵镇,就是为了想要平息这件事。 在你没有得罪我之前,我还想着把你的事情当一场游戏来看,看你什么时候开始倒霉。 没想到你今日居然胆敢在我面前耍威风,自以为我奈何你不得,却不知似你这等操控人心的大奸大恶之徒,犯下的罪行早就罄竹难书。 现在缺少的就是有一个人想要认真的对付你而已,我现在就想认真的对付你一下。” 郭解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你如何得知?” 云琅愣住了,奇怪的问道:“你居然承认了?” 郭解笑道:“既然是某家侄儿做的,算到某家身上自然合情合理,大丈夫光明磊落,杀了人,就杀了人,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云琅皱眉道:“你不担心会被明正典刑吗?” 郭解大笑道:“杀头之事先放一边,先快意恩仇之后再说。” 第九十章郭大侠的气概 第九十章郭大侠的气概 “司马为什么不去富贵镇问问,自从郭某到来之后,富贵镇可再有一起欺压良善之事发生? 司马也可以去问问商贾,自从郭某到来之后,他们可曾再被地方泼皮侵扰。 司马也可以去问问请我来富贵镇的期门官,自从郭某到来之后,这里可有一起违法乱纪之事发生! 自我来富贵镇之后,唯一发生的一起事件就是我的兄弟张伯然愤而自杀事件。 司马是读书知理之人,为何不扪心自问,你在青天白日下煎迫郭某,到底对也不对!” 郭解慷慨激昂的口沫横飞,他身后的一干游侠无不以凶狠悲愤的目光恫吓云琅。 云琅苦笑道:“听你这么说,我发现,我才是恶人,而你郭解是一个大好人。 专门观潮朝廷动静,在国家大赦之前犯罪,机会点选的又狠又准。 也罢,你既然有本事蒙蔽天下人,这也是你的本事,我不佩服都不成。 云某自付还算聪颖,却在你这里找不到半点的道理,用你昔日的罪恶来攻击你,也显得我不够厚道。 从今日起,云某不会再多事,我只会冷眼旁观,等你某一天被押赴刑场问斩的时候,我会去送你一程。” 云琅说完话,就带着刘二他们准备离开,就听郭解在他身后道:“日久见人心,司马想要看我郭某的下场,恐怕会失望,等郭某日后被世人交口称赞的时候,郭某一定会去府上拜访,亲自听司马的教诲。” 这一场对峙以郭解的胜利而告终。 这是一个真正已经成气候的枭雄,他手下最不缺少的就是亡命之徒,云琅虽然有军职,有军队做靠山,却无法长期的提防郭解这样的人。 云氏多妇孺,即便云琅不在乎郭解,那些妇孺在郭解面前却是一只只羔羊。 除非云家从此关闭大门与世隔绝,否则,这些游侠对于云氏的威胁就是实实在在的。 说起来是云琅认怂了,刘二看云琅的目光却多了几分崇敬,亲自帮云琅牵着马,一边走一边道:“刚才如果起了冲突,老奴没有必杀的把握。” 云琅点点头道:“你们来了之后,郭解的队形就变得非常松散,有两个人几乎落在一箭之地,你们想要把他们全部杀死,并且做到密不透风,这是不可能的。 只要有人逃脱,他们对云氏来说就是跗骨之蛆,云家从今后想要过平静的日子难如登天。” 刘二呵呵笑道:“这次不是一个好的杀人的机会,如果有一天老奴发现了一个良机,请主上准许老奴即刻发动。” 云琅摇头道:“我认怂一次没关系,虽说有些丢脸,却比面对死去的妇孺要好。 拔除郭解这样的人的职责是官府的,不是我们云氏的,既然已经提出了警告,郭解一定会有所收敛。 只要他不伤害我们的人,就随他去,这人活不长。 你的职责就是看好家园,莫让家里的妇孺遭难,不是去干这些阴私勾当,让人诟病。” “老奴就怕这些人得寸进尺。” “不会的,我们有能力杀死他,郭解明白,他只是想要在别的游侠面前展现自己不畏权贵的男儿本色,不是要真的得罪我们。 如今,我用我的颜面给了他一个台阶,他会乖乖的走下来的,你看着,以人家郭大侠的风范,下一次见到我会执礼甚恭,绝对不会再有半分跋扈之色。 如此,才能真正成就人家的大侠之名。” 刘二明显听不懂云琅话里的意思,云琅也没有继续说明,只是让老虎减肥的事情就彻底泡汤了。 三天后,曹襄回来的时候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古怪,就像是在看一坨大便。 霍去病也不言不语的,坐在云琅跟前,似乎非常的内疚,至于李敢,搓着双手走来走去的如同一头困兽。 少年人就是这样,把脸面看的比天都大,有时候甚至认为颜面高于生命。 这样想就很愚蠢了。 云琅早就经历过一次少年时光,自然明白这种感觉,也自然知道,他们三个这时候是如何的愤怒。 这种感觉不是不好,而是云琅活的比他们久,早就没有这种感觉了。 曾几何时,他精心准备了一些合成炸药,拐了无数个弯得到了一些剧毒,他甚至还找机会从一些车里面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汽油,也探查过那些伤害过孤儿院的那些混蛋的生活习惯跟住址。 他曾经设计过很多精妙的谋杀手段,甚至还预演过其中的计划。 他甚至想过利用损坏了刹车的大卡车来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 后来,他动手了…… 结果一点都不完美,事情一点都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进行,当大卡车被那个吓傻的司机开到墙上,与那个卑劣的混蛋擦肩而过。 他看到那个大卡车司机在嚎啕大哭,那个抱着孩子领着老婆的混蛋,在大卡车奔着他过来的时候,甩飞了儿子,推开了老婆,自己被擦身而过的大卡车吓得尿裤子,清醒过来之后问的第一句话却是——儿子摔伤了没有? 在他们一家三口的抱头痛哭中云琅离开了事故的现场……他忽然发现,复仇可能不是那么痛快的一件事。 从那一刻起,云婆婆说他已经长大了。 后来,云琅就特意观察了很多人,他发现,少年人一般都非常的勇猛,敢作敢当,等到成家立业之后,昔日敢做敢当的汉子就没有那么勇猛了。 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命不再是属于他一个人了,他勇敢不起来。 这些话自然不能霍去病,曹襄,李敢他们说,他们目前还想不到这些。 “明天我就去找郭解。”霍去病淡淡的对云琅道。 “把他的屎尿打出来!”李敢恶狠狠的道。 “派家将捉住他,随便找个理由丢监牢里去。”曹襄轻蔑的瞅着云琅道。 云琅笑道:“怎么不说杀死他的话?” “郭解罪不至死。”霍去病道。 云琅叹口气道:“那个家伙就是人渣中的人渣,还是一个包裹的非常漂亮的人渣,把他丢到田地里沤烂了当肥料,可能都不是什么好肥料。 所以说,在我眼中,这家伙一钱不值。 我今天本来有机会杀死他,只是不能斩草除根,所以我咽下了这口气。” 曹襄怒道:“难道你还害怕他报复你不成?匈奴武士你都杀了十几个,怎么就会害怕他?” 云琅看着曹襄道:“他要是害我家的仆妇孩童怎么办?那种烂人你觉得他干不出这种事情?” “仆妇?”曹襄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 “对啊,仆妇!你可能觉得无所谓,我可不成,家里的这些人我都当做自己的家人在看,哪一个遭了灾,我都不会太愉快。 所以我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不会动郭解,如果郭解没有伤害那些仆妇,我宁愿忘记这件事。 前几天我还不知道,等我知道郭解是被长门宫的期门官特意请来的之后,他在不在富贵镇就不关我事了。 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利害冲突,我自然可以退一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你们看,唯一受损的是我的面子。” 曹襄叹口气道:“阳陵邑已经在流传郭解将你呵斥的羞惭无地的传说。” 云琅笑道:“被人欺凌的云氏,才是一个好现象,这样,就不会有太多人来惦记我。 像我这样一般来说还比较有用的人,没胆子挡别人的路,别人想要那捏我也容易,可以被威胁,可以被利用,还有谁会认为我是一个麻烦呢?” 第九十一章 大侠就是圣人 第九十一章大侠就是圣人 “总要反击一下的,大汉国以尚武为荣,民风彪悍,如果你一味的低头忍让,最终会被人家踩进泥土里。 如果你连一个游侠都没有办法制服,以后还怎么应付勋贵间的战斗?” 曹襄有些恨铁不成钢。 云琅笑道:“你们以后也要努力的说郭解的好话,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告诉别人郭解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如此才能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大好局面。” 李敢摸摸云琅的额头,诧异的道:“你昏头了?” 霍去病笑了,敲敲桌子道:“说说,怎么个章程?”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窗外的原野淡淡的道:“没什么章程,只是想做一个实验,实验的目标就是郭解!” 曹襄顿时喜笑颜开,拍着大腿道:“就知道你阿琅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 说说,怎么做实验?就像你那个喜欢医术的师兄把人剥皮煎骨拆零散了,还是把他关在笼子里要他喜欢上母猴子?” “太下乘!” 李敢的眼睛一亮连忙道:“难道说你要把他关起来试毒,日日折磨他最后让他成为一个百毒不侵的毒人?” 云琅被李敢的话吓了一跳,连忙道:“胡说八道,哪有这种事。” “你以前不是经常跟我说,有个人能够一跳八丈高,双掌汇聚内力勃发之后就会有七八条龙盘绕在身,与一个毒人大战三天三夜之后力竭而亡,在那个故事里,毒人只要吐口气方圆八丈范围之内就会草木枯萎,蚊虫尽落……好厉害啊……” 云琅瞅瞅这个分不清现实跟武侠世界的傻子怜悯的摇摇头对霍去病道:“大汉最缺少什么人?” 霍去病脱口而出:“身经百战,悍勇如狮的猛士!” 云琅摇头道:“错,大汉国从来就不缺少敢为人先的猛士,我们缺少的是真正的好人。 仔细算起来啊,我们四个大概都算不得纯粹的好人,在某些人眼中我们可能还是四个纨绔坏蛋。 我觉得郭解这个人啊,具有成为人间圣人的所有潜在条件,现在就缺少我们在后面推波助澜了。 所以,我这个实验的名字就叫做,如何培养出一个人间圣人。” “怎么说?”三人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 云琅悠悠的道:“如果一个人倾其一生无休止的只干好事,不干坏事,你们说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从为国死战到帮助老妪背负重物,从调解族群与族群之间的纠纷,到帮助女童取下挂在树上的纸鸢,见道路不平立刻填平,见有人孤苦立刻倾其所有。 言则必定提义之所在,闭口则如高岸青松,对国忠,对友义,对父母孝,对兄弟孝悌,以一颗陈恳之心面对世界,世界自然回报他无限的善意与爱戴……” 霍去病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被其余三人听得清清楚楚。 曹襄抓着脑门犹豫的道:“他大概做不到吧?” 李敢皱着眉头道:“如果他真的做到了这些,我给他磕头都不算丢人,这他娘的已经完全是一个圣人了。” 云琅笑道:“大汉国结束了暴秦的统治,又以黄老之术治国百年与民休息。 然而,自战国留存下来的分裂流毒依旧生生不息,人心暴虐,路有剪径之贼,山有作恶之匪,相邻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这都是大汉国的隐患,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人站出来大声地告诉大汉国的每一个人,人与人相处应该礼敬互爱,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以心度人,化解天下人心中的戾气,让世间变得平安喜乐。” “这他娘的要不是圣人,耶耶把脑袋割下来!”曹襄忿忿的道。 “我听说郭解此人颇为好色,每月都要夜宿青楼十天,怎么可能变成你说的那种人?” 云琅看看李敢道:“那就找人去劝说,要成圣人的人,这么干肯定是不成的,听说郭解此人最善于听取别人的劝解,会听话的。” “郭解此人颇好财货,他离开洛阳的时候,当地人曾经为他奉上钱一千万。” “那就看好他,以前的钱不算,要留着赈济孤老贫弱,以后只要他敢坐地分赃,收黑钱,我们就有责任规劝他走正路。” “如果他不听呢?” “那就打到他听为止,既然卫青已经上书说郭解此人颇为难得,乃是我大汉的鲁仲连,我们就要给他坐正这个名头,免得以后人家说长平侯没有识人之明。 所以,阿襄啊,这事你要告诉你母亲,我也会去告诉阿娇,去病,阿敢你们也要告知所有的亲朋好友,我们要集合大家之力一定要把这事干好,一定让郭解成为一个,不好色,不贪财,不当强盗,不做亏心事,克己奉公先人后己,见百姓有难则饭食难以下咽,见人间困苦则嚎啕大哭,彻夜难眠的好人。 我们,以及我们认识的所有人都将参与这个实验,要无时不刻的盯住这个人,他只要稍有出格,则立即加以修正,哪怕他大便之后不洗屁股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要管!” 曹襄打了一个冷颤,牙齿叩的咔咔作响,好一阵子才道:“我见你自甘羞辱,还以为你忘记了你还有我们这么一群人可以使唤。 没想到你是这么想的,阿琅,你真的要把他弄成圣人?” 云琅讥诮的撇撇嘴道:“他既然一心想要利用做好事来博取名声,并且想用自己的名声来牟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成全他呢? 长平侯是我们的长辈,既然已经在陛下面前为此人求情,我们就不能干出与长辈南辕北辙的事情,杀他不可能,那就让他得遂所愿好了。” 霍去病鼓掌大笑道:“这事实在是太有趣了,我这就去告诉阳陵刺史先将郭解此人的户籍钉死在阳陵邑,钉死在富贵镇,在他没有成为圣人一样的人之前,不许离开阳陵邑,否则就拿他全家问罪!” 霍去病历来是坐起立行的人,一个大翻身下了云家二楼,骑上马就向阳陵邑一路狂奔。 曹襄不怀好意的道:“这主意一定非常合我母亲的胃口,我这就去写信。” 李敢则大笑道:“细柳营,北大营的那些牲口最见不得沽名钓誉的家伙,现在有机会自己造一个圣人出来,他们一定非常的有兴趣。 阿襄,阳陵邑,长安城的纨绔们也不能忘了,张连,周鸿他们还欠阿琅一条命呢。” 曹襄笑道:“我当然不会忘记,不仅仅是张连周鸿他们,凡是长安城,阳陵邑,茂陵的纨绔我都会发动起来,耶耶就不信动用这么多的人手,还不能把一个泼皮游侠培育成一个人见人爱的圣人!” 云琅笑道:“不要说的那么难听,不仅仅要培育郭解,郭解那个喜欢杀人的侄子,以及他们家的亲眷都要培育,一个圣人出现一定不是偶然的,应该是他们整个家族日积月累做好事的结果。 有了这样一个家族,就能带动一大片一大群喜欢做好事的人,如果影响力再大一些,说不定就能扭转我大汉国民间的风气,要注意帮郭解扬名,我要让世界对郭解发出的每一声赞叹都变成一块石头压在他的身上。 让他以后要适应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不改其乐的圣人生活。” 曹襄笑道:“他一定会适应的,即便是不适应,我们也会让他适应的,我会告诉我母亲,日后要是再出现一些急人所急的大侠,都会照此办理!” 第九十二章圣人出(1) 第九十二章圣人出 什么是侠? 太史公曰:汉兴有朱家、田仲、王公、剧孟、郭解之徒,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 又有名仕曰:游侠豪倨,藉藉有声。权行州里,力折公卿。朱家脱季,剧孟定倾。急人之难,免雠於更。伟哉翁伯,人貌荣名。 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甚至写出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样的盖世名句。 后来又有人写出了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 总之大家对侠客精神给了很高的正面形象。 东方朔能准许郭解就任富贵镇假县尉就有这种崇拜侠客的心理在作怪。 一般来说,对自由有向往之心的人就会对侠客精神产生向往之心。 对社会不满,又无力改变社会现状的人,就会梦想身边有一个侠客。 到了云琅所在的后世,无数的盖世英雄被人们臆造出来,他们或者力大无穷,或者快如闪电,或者能够飞天遁地,无时无刻的在向世人宣告侠客精神,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标准的无政府,无法律,以自身判断为裁决依据的超人。 相比超人,郭解自然是可以拯救一下的,至少这家伙不可能跑的比闪电快,更不可能放进熔炉里都烧不死。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谎话说的次数多了,也就成了真话。 云琅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郭解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侠客,他甚至能借此重新拟定一下人们对侠客的定义。 比如,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八个字就非常的好,如果再能沾上一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更加完美了。 云琅见到阿娇的时候,这个女人正在吃蛋糕,她似乎对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了四五块狗熊模样的小蛋糕。 “这东西虽然好吃,却不能多吃,她是女子身材的天敌,长肉很快的。” 云琅小声说了一句,阿娇正在往嘴里放蛋糕的手就僵住了。 “吃甜食长肥肉,这是西北理工的师兄们亲自实验过的,他们分了两组白老鼠做实验,一组以蛋糕为食,另一组以普通食物为食,半年过后,吃蛋糕的那一组老鼠比持普通食物的老鼠重一倍左右,还有一些老鼠死了……” 阿娇将吃了一半的蛋糕放在盘子里,恶狠狠地道:“你们西北理工很喜欢做实验吗?”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们一般把一些好的想法叫做理论,这时候还不能坚定理论是否正确,就只能做一些实验来证明,如果实验结果与理论一致,理论就会变成真理,是可以真正施行的想法跟办法。” 阿娇撇撇嘴道:“也就是你们经常干这些伤天害理的实验,所以才会被上天降罪,一场地龙翻身,将你西北理工彻底埋葬,听说,仅存的几个人还被你给杀了? 没看出来,你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 云琅并不想解释这个美丽的错误,如果解释清楚了,自己又要编造一套说辞了,他现在非常的讨厌编瞎话。 “看看,看看,只要是人堆里,就会出这样的恶心事情,一个个斗得头破血流的,值得吗? 你看看鸡窝里的公鸡,它们相互争斗是为了抢夺母鸡,你们却是为了一些没名堂的权力。 现在好了,你把你的同门全部干掉了,你有权力了吗?” 阿娇现在对自己正在进行的禽类饲养大业非常的满足,这些天,她招来了全长安的贵妇来看她是如何养鸡养蚕种地的,这是一个大家族的女主人必须要懂得的技能。 一个大家族里,男子们在外奋斗,女子们就在家的经营,家族如果被人看不起,那是男人们没有挣到脸面,家里面如果穷困不堪,那就是女子没有经营好家业。 “就不能好好的养几只鸡,养些牛羊,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男人能挣钱,我们女人也能挣钱,花自己的钱腰杆才硬气,男人缺钱了给男人不贴钱,那更是扬眉吐气,这样的女子,即便是在后宅,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都不做,别人也只有围着你转的道理,用不着低眉顺眼的伺候男人……” 云琅目瞪口呆的瞅着阿娇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诉说大女子无钱就是悲哀的一整套理论,直到阿娇话说多了,渴了,找水喝的时候云琅才趁机道:“我们刚才似乎在说怎么将郭解调教成一个真正的好人这回事。” 阿娇喝了一口水道:“那就去做,你是为他好,要怎么帮忙去找大长秋,秋收之后啊你再过来,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来年的年景,争取明年的收息要比今年好。” 云琅走出长门宫大殿,一段时间没来阿娇这里,她的宫殿越发的像皇宫了,仅仅是大殿门前两座高大的青铜灯山,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弄的起的。 “别看了,小心脚下的丹墀,百鸟朝凤灯山你家用不起,也不能用,那可是朝廷贵妇们一人一座灯盏拼凑起来的灯山,你家要是用了会被砍头。” 大长秋的头发越发的少了,人却越来越讨厌了,说起话来一丝半点的颜面都不给云琅留。 “啧啧,人阴损到你这个地步也真是难得啊,一个小小的泼皮,看不顺眼,杀了也就杀了,到时候官府问起来就说是我长门宫让杀的。 自己没胆子杀人,却想着法的算计人,你的那一套我刚才听得真切,每一条,每一款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如此长久的下去,老夫若是郭解,宁愿被千刀万剐也不干这样的事情。 听你的意思,以后的圣人只能每日里吃粗粮水煮菜,不得见一点荤腥,还要戒杀生,戒偷盗,戒,戒妄语,戒饮酒,戒着香华,戒坐卧高广大床,戒非时食。 还要见孤苦而自怜,见罪恶而挺身,见非礼而告诫众人……云琅,郭解与其做你口中的圣人,不如挖一个坑把自己埋掉算了。” 云琅笑道:“如果按照大汉律法,郭解此人早就该明正典刑八次了,可是,他如今依旧活的愉快,那么,他昔日造下的孽债该如何偿还。 小子以为,将一个坐地分赃的大盗教化成一个人间圣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荀子又说人之初性本恶,小子很想看看能否通过教化之功,改变一个人,我是指从本性上改变,而非只改变他的外在。 无论如何,世上多一个好人总比多一个恶人好吧?” 大长秋瞅着天空喟叹一声道:“青天白日下这样谋算一个人,老夫都感到浑身发凉,说吧,你要老夫如何帮你?”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大卷子竹简递给大长秋道:“这上面写着富贵镇县尉职事规范要求,您刚才说的八戒就在其中,这是小子耗费了一夜的功夫编写的,可能还不够成熟,先这样要求郭解,如果有不足之处,我后面再慢慢地修改添加。” 大长秋接过竹简粗粗的瞅了一眼就惊叫起来:“郭氏族人六十五口,你准备全部把他们接进长门宫?”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郭解一再说自己是耕读人家,长门宫中多余的地块甚多,随便给他们全家一块,就足够他们安身立命了,小子知道,长门宫西边两地之地,有一座小小的山谷,那座山谷应该很适合郭解安家。” 大长秋皱眉道:“你不觉得有些过分吗?” 第九十三章圣人出(2) 第九十三章圣人出(2) 云琅瞅着大长秋道:“来长安告状的杨季主被郭解的侄子杀了,官府说查无实据。 可是他告状的文书却进了官府,我找了张汤,请他誊抄了一份。 如果您看了,就会明白,郭解家乃是一个游侠世家,他的父亲被文皇帝所杀,自他父亲起,郭家犯下的罪恶,一件件,一桩桩,被杨季主记录在案,每一件,每一桩都有据可查,时间,地点,人物清晰无比。 我这个从不关心外面事物的人都看的手脚冰冷,如果您看了,应该也会觉得上天让此人的家族出现在世上,是对世人的极大惩罚。 为了不至于冤枉人,我还专门请教了张汤,张汤说,以他多年办案的经验,杨季主说的应该不是假话。 他答应派人去探查,一旦坐实了,我相信你对郭家将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情。 这家人不论男女都在犯罪……” 云琅把话说完,又从袖子里取出一封被抄写在绢帛上的文书递给了大长秋。 大长秋瞅着手上的绢帛叹口气道:“也罢,既然你都这样说了,即便郭解没有犯下这些罪责,老夫也会帮你,就算郭解倒霉好了。 老夫会派人取来他的家眷,也会派人监督郭解严格按照你给的典章行事。 长门宫仁慈的平静的太久了,或许也需要做出一两件事情来为阿娇贵人立一立威风了。” 云琅笑道:“且请阿娇贵人慢慢看,不出五年,我大汉定会多一个道德言行都毫无瑕疵的标杆性人物。” 大长秋笑道:“你预备从哪里下手?” 云琅笑道:“先从他的生死兄弟哪里下手,找一个罪恶滔天的,让他亲自审判,亲自斩杀,来彰显他无私的品质,获得百姓们的信任才是第一步。” “行商君故智?” “没错,总要迈出第一步的。” “张汤肯帮你?” “他非常的有兴趣,甚至超越了对郭解罪行的兴趣,他很想看看我们的实验到底能不能成功。 所以,他答应全力支持!” 大长秋道:“所以,长门宫是最后一环?” 云琅笑道:“其实陛下那里才是最后一环。” “你这么做为什么呢?”大长秋认真的看着云琅问道? 云琅苦笑道:“我要是知道为什么就好了,或许是我的生活过的太平静,也或许是我想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改变,或许是我想让陛下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学问的重要性。 总之,我不太喜欢大汉现在的样子,沉闷的能够捏出水来,哪怕往这个水池里丢一块石头,泛起一点涟漪都好。” “沉闷?前几日长安才斩决了一百二十三名人犯,人头滚滚的数个大家族顷刻间烟消云散。 前几日,阿娇贵人一声令下,全长安的贵妇齐齐的来到长门宫行百鸟朝丹凤大礼,再有半月,陛下就要行沙场点兵大仪仗,短短时日,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你居然嫌弃这里沉闷?真是不知所谓!”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我已经没书看了,我已经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我已经把能借到的书都看完了。 如果你们再不给我找些书来看,天知道我在穷极无聊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告诉你,药婆婆已经在勾引我找尸体给她解剖,以后说不定会找活人给她做实验,再以后说不定会弄出一个刀枪不入的毒人出来荼毒天下,以后说不定会收集无数枯骨当摆设,到时候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长门宫六间藏书,你真的都看完了?”大长秋对云琅说的那些屁话丝毫不以为意,只是关心他看书的事情。 云琅怒道:“我连长门宫的值更记录都看完了,你说我看完了没有?” 大长秋砸吧一下嘴巴道:“看来你真的看完了,不过啊,人家都说学以致用,你不妨把你的学问带进日常,看看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收拾郭解就是学以致用!” 大长秋怜悯的看着乱踢石头的云琅道:“你该成亲了,红袖丫头的年纪还小了些,你再等几年,那孩子是一个很好地妻子,只要你肯等。” “说什么呢,红袖,小虫这两个小丫头我当妹子来养的,盼着她们将来能找一个好夫婿,你塞给我做什么。” 大长秋一把拉住云琅的衣领怒道:“红袖每日里给你铺床叠被,伺候你的日常起居,你让她嫁给谁去?” “她才十岁,懂个屁啊。” “十一岁了!” “那也太小了,我又不是禽兽。” “嘿嘿嘿,你以后要是不娶她,老夫让你连当禽兽的机会都没有!” 大长秋发完脾气,气咻咻的走了,看的出来,这个老倌真的生气了。 云琅回到家里,眼看着红袖小小的身体从眼前走过,就叹息一声,等红袖再次走过的时候就再一次喟叹一声。 小丫头长得瘦瘦小小的,虽然有一张迎人的面孔,身材却跟带鱼似的,跟家里的小男孩几乎看不出多少差别。 孤儿院出来的人,很容易把对自己好,喜欢跟自己亲近的小女孩,小男孩当成弟妹的,且很容易培养出纯粹的兄妹之情。 云琅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身边的弟妹总是一茬一茬的换,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容易滋生这种情感。 在孤儿院的时候,很多年纪小的弟妹就是喜欢伺候他的,因为这个哥哥总能弄来无数好吃的,好玩的,所以,他根本就不觉得红袖伺候自己起居有什么不对。 “红袖以后想要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婿啊?”红袖第三次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云琅忍不住问道。 端着水盆的红袖放下水盆,撩一下额头碍眼的长发道:“我不嫁人。” “那怎么成,没个女孩子都要嫁人的,每一个男孩子也要娶亲的,这就是人伦。” 红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道:“那就嫁给小郎。” 她痛快的说出来了,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 “你不觉得我们就像兄妹吗?” “是啊,小郎就是我哥哥。” “哥哥不能娶妹子的,这也是人伦。” 红袖轻蹙蛾眉不解的问道:“人伦怎么什么都管?” 云琅楞了一下道:“我哪里知道。” “小郎这样博学的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人伦,可见人伦就是一个坏东西,我们不遵从也就罢了。” 说完话就重新端起水盆,卖力的擦拭地板。 这个小丫头的心思很重,平日里也难得有一个快乐的时候,她好像很喜欢干活,除过干活之外,她就剩下看书这么一个消遣了。 跟活泼的小虫不一样,小虫可以骑着老虎满园子晃荡,红袖却从来没有玩过骑老虎这个云家最有意思的活动,她更喜欢用软毛刷子给老虎刷毛。 老虎在小虫的眼中是护卫,是玩具,在红袖眼中则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只要经过她的手,老虎缎子一般柔滑的皮毛就会鲜艳的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 云琅知道红袖有一头花脑袋的梅花鹿,她每天都要去看这头小鹿的,去从来不愿意把小鹿从鹿圈里带出来。 所以,那一头小鹿跟她一样的胆小,一样的柔弱…… 苏稚跟宋乔昨日就回来了,听刘婆说,她们购买了很多的东西,足足装了半个马车,却不知道她们都买了些什么,两个人回到云家,从昨天起就没有出门,也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即便是吃饭,也是厨娘给她们送过去了的。 云琅巡视了一遍云家,一切安好,出去的人都回来了,每个人都很愉快,就像小虫跟红袖说的那样,没人有离开的意思! 第九十四章干大事的人 第九十四章干大事的人 对于有志之士来说,一个庞大的家庭是他的负累,更是大丈夫一展雄心壮志的阻碍。 云琅自然不会这样看,即便在他最沮丧的日子里,有过那种想法,等心情平复之后,他还是会尽心尽力的爱着自己的家,就像一只孤独的小狗在大雨中,也要回家一样,不但执着,而且风雨无阻。 有人说过,你眼中的世界,就是你本身的模样,这句话很抽象,却说得极为精辟。 身为后世人来到了大汉,他本来毫不起眼的能力因为穿越了茫茫两千年之后,被时空的力量放大了无数倍。 在这里他能轻易地成功,即便是大汉国最阴险的野心家,也不会比他的目光更加的长远。 田野里的粮食,菜圃里的蔬菜,鸡圈里的家禽,山坡上的牛羊,以及一群勤劳的人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 对云琅来说,非常的珍贵。 他可以对全世界的人撒谎,回到家里就能按照自己最真实的心思生活。 为什么会对付郭解,云琅早就说过,是为了不让家里的妇孺们受到伤害,他从郭解的眼中看到了危险。 可是,对于,曹襄,霍去病,李敢,阿娇,大长秋来说,因为担心妇孺们的安全就大费周章的去对付一个人,这非常的不符合常理。 他们觉得天底下有无数的人,着无数的人都有可能会顶替那些受当伤害的妇孺,所以,一两个妇孺的遭遇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 云琅当然不会这么想,他总觉得自己的羽翼有限,不可能庇护全天下的人,只要是已经躲在他羽翼下的人,只要她们不愿意出去,云琅就宁愿一直庇护她们直到生命的尽头。 有人守护的感觉很好,事实上,庇护别人的感觉会更好。 这种感觉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抛弃,自然是没人庇护的,而云婆婆只是用最简单的法子把他抚养成人,然后……云琅就一直在自力更生……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庇护孤儿院里的那些弟妹。 早慧的云琅有时候觉得自己有病,明明肚子饿的厉害,也馋的厉害,他的手却坚定不移的把糕点给了那些弟妹,并且没有后悔的意思。 这应该是一种病,云琅却从未被治好过。 郭解就要得这种病了,或者说他已经病了。 他那个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兄弟赛舞阳如今就趴在他的脚下,铁剑已经有人塞他手里了,周围则是里三层外三层的的人群。 他们口中欢呼着郭大侠的名字,又咒骂着那个已经快要被打死的恶徒,有人欢呼,有人痛哭,还有人直愣愣的看着郭解,看他能不能亲手杀了那个民愤极大的恶徒。 东方朔就坐在一张摆在街道上的矮几后面,平静的看着郭解,此人今后能否使用,要看他今天的决断。 只要这一剑下去,郭解昔日的种种,东方朔都不准备过问,毕竟,能被皇朝大赦四次的人,应该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大哥饶过我吧……”赛舞阳抱着郭解的小腿哀哀求告。 郭解潸然泪下…… “大哥,我今后封剑,一心务农去,不再奔走江湖,大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回家去……” 郭解的双目通红,手中的长剑猛地下落,转了一个小巧的角度准确的刺在赛舞阳的咽喉部位,这一剑刺杀的很有技巧,从赛舞阳的下颌钻进去,直透天灵盖。 这是让赛舞阳最快死去的一种方式,突然,而没有痛苦。 杀了赛舞阳的郭解,瞬间就泪流满面,丢掉铁剑,坐在地上抱着赛舞阳依旧温暖的尸体嚎啕大哭。 “兄弟啊,莫要怪做哥哥的心狠,实在是你走错了路,大丈夫行得正,立得端,如果你手头缺少银钱使唤,找哥哥就是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劫杀啊…… 如今,哥哥即便有心救你,国法却不容情啊……兄弟啊吗,痛杀哥哥我了……” 东方朔看的很清楚,郭解的那一剑刺杀的有准又很,赛舞阳绝对没有生还的希望。 赛舞阳死了,事情也就结束了,不论他生前犯过什么样的罪恶,这一刻也抵消的干干净净。 身为富贵县的县令,东方朔上前拍拍痛哭的郭解肩膀道:“节哀,你是县尉,以后还要多多约束你的伙伴,莫要再经历这样的人间惨事了,官身与豪侠不得两全,长门宫有对你青眼有加,一日从假校尉而至校尉,某家也沾你的光由镇长而至县令。 你我二人,今后当小心办事,死而后已。” 郭解擦一把眼泪看着东方朔道:“我这个县尉为何要有无数的条例要遵守?而别人不需要?” 东方朔看一眼地上的赛舞阳小声道:“先去埋葬你的兄弟,等你回来之后,某与你细谈。” 郭解点点头,俯身抱起赛舞阳的尸体,径直向剑道馆走去,在那里,他已经为赛舞阳准备好了棺木。 赛舞阳的葬礼办的极为宏大,郭解一身素衣跪在门口为赛舞阳守孝。 不仅仅如此,他还告诉别人,赛舞阳虽然因罪而死,却还是他的兄弟,为此,他宁愿一生茹素…… “赛舞阳流泪杀人的典故已经传遍长安了,不仅仅没有损伤他的大侠之名,反而引来更多的追随者。 以前你说的那些话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信了,这家伙绝对就是一个祸害。” 东方朔坐在云琅面前,有些难过。 云琅皱眉道:“杀人没什么,对郭解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他比我们更加了解哪些游侠的心态,所以有应对之法在情理之中。 我担心的是这家伙果决的性子,说吃素,就吃素,没有一丝半点的犹豫。 还以为他会偷偷吃,阿襄买通了他家的仆役,仆役说,自从他说吃素之后,他就真的没有吃过一口肉,喝过一口酒。 以己推人,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东方朔摇头道:“别看我,我也做不出来。” “恐怕我们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一个能做出来的,老天爷啊,这家伙难道真的是一个怪物不成?” “赶走他算了,不要在他身上费力气了,某家觉得你要是再这样把这个家伙培育下去,会弄出一个怪物来的,一个真正的怪物。” 东方朔的说法其实是有道理的,云琅预料到这个仅仅粗通文字的家伙会是一个心机深沉的人,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的心性居然如此坚忍。 东方朔告诉郭解的那一套很明显被他看穿了,他甚至还会怀疑长门宫。 现在,应该是这个家伙的蛰伏期,无论抛出什么样的难题,他都会接受。 现在放弃根本就不可能,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都不是那种轻易承认失败的人。 郭解表现的越好,这两个穷极无聊的妇人就会更加的有兴趣。 “现在啊,你就不要动了,该长安三辅的纨绔们出手了,他们这群对于把人逼迫成坏人,没什么兴趣,这种事他们长干,对于把一个坏蛋逼迫成好人,应该很有兴趣。 再者,这件事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绝对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分出胜负的,且看着吧!” 送走了东方朔,云琅微微的摇摇头,东方朔虽然聪明,却少了当官最需要的隐忍,能守得住寂寞的人,才有资格面对日后的辉煌。 毫无疑问,郭解绝对是一个人才,一个真正的人才,一个对自己都狠毒的人,对待别人也就谈不到怜悯了。 云琅很想去看看郭解现在模样,却没有多少时间,毕竟,秋风一阵紧似一阵,皇帝的沙场秋点兵终于要开始了。 第九十五章沙场秋点兵 第九十五章沙场秋点兵 云琅背着一杆红色的丹凤朝阳旗子,从山坡下骑着游春马跑上高坡,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在他身后还有一百二十个老兵,再加上云氏的十六个家将,队伍不算很大,却非常的显眼,无他,只因为这一百多人的小队伍全是由黑色铁甲组成的军阵。 刘二瞅着远处高台上的巨大旗子对云琅道:“我们还要按照军旗指引的方向往西跑两里地,那里才是我们应该停留的位置。” 云琅喝口水,瞅瞅那杆追命鬼一样的令旗,轻轻地磕一下战马的肚子,整支军队就再一次沿着令旗指引的方向狂飙。 皇帝点兵的时候,带兵的将官是不能离开令旗手视线的,还必须背上鲜艳醒目的旗子好让人家看见。 骊山下的教军场在军旗的指引下沸腾成了一锅粥,无数的军队在动弹,在不停的变幻阵型,一会能看见投石机的石弹漫天飞舞,一会儿又看见一片由羽箭组成的云雾突然飞起,又带着怪啸落下…… 云琅这个时候根本就找不到霍去病的影子,就在刚才,他还跟背着螭龙背日旗的霍去病一起在军伍中穿插,这一会他已经被红色的丹凤朝阳旗子给调离了大军,跟在一群背着同样旗子的军官,带着部下向左翼集结。 刘彻就站在一个高台上,按着剑威风凛凛的看着自己的军队,掌旗官卫青,已经挥舞了快一个时辰的旗子,额头已经微微有了汗意。 三万多人的大军,想要精细的调动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卫青平日里都是待在皇帝现在待得位置上,掌旗官的活他很久没有干过了,此时干起来有些生疏,加之担心出纰漏,让他有些疲于应付。 云琅来到了左翼,居然神奇地跟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汇合了,这让他刚才升起来的荒谬感,一下子就消失了。 瞅瞅霍去病背着的螭龙背日旗不明白,卫青看似胡乱的调动,为何最后依旧能让所有人回归本阵的。 一声狂暴的战马嘶鸣让胡思乱想的云琅开始紧张起来,一个身披锁子甲的真正军司马纵马从骑都尉军阵前面驰过,随手丢下一支小红旗大吼道:“突击三!” 而后就向旁边的校尉左营狂奔,丢下一面黑色的旗子大吼:“标高六!” 云琅碰碰身边的霍去病道:“什么意思?” 霍去病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你这种不认识军令的军司马就该被千刀万剐。 刚才那面小旗子是在告诉我们,我们是第三波突击的主力,也就是决胜局,不见胜负决不收兵。 左营的军令是弩箭覆盖,标高六,我们是甲士,他们就能在我们与敌作战的时候用弩箭覆盖射击,充分的射杀敌人,为我们解围。“ “连我们都射?”云琅吓了一跳。 “我们有铁甲,匈奴人没有……”霍去病回答了云琅的白痴问题之后就继续盯着高台上的令旗。 喧闹声先是从右翼出现的,一队举着大盾的军卒,一步一喝的向前推进,长矛如林,刀盾如墙。 他们推进的很慢,犹如乌云压境。 “很少有大将将右翼作为主攻的方向,因此,右翼推进,是在促进军阵重心偏移向左,这就预示大将军准备派出骑兵强攻了。” 即便在这个紧张的时候,霍去病也担心云琅这个傻子出错,一面盯着军旗,一面给他讲解。 然而,霍去病说错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响之后,率先出征的是……战车? 云琅还从来没有见过战车,他以为这东西早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就被淘汰了,没想到还有。 一个披着铁甲的彪形大汉,被四根铁链牢牢地固定在战车上,手里挥舞着一丈多长的大戟,他甚至不用费力,大戟上的横枝就如同镰刀一般可以轻易地收割首级。 两匹马拖拽的铁车,在平坦的平原上如同一道钢铁洪流,确实有撕碎一切的气魄。 这东西应该就是冲阵,破阵的利器,云琅大致估算了一下,大汉军中的简易盾城应该是拦不住战车冲锋的,如果是步卒,在战车的冲击下应该会被碾成肉泥。 “我不喜欢用战车,太笨重了。”霍去病有些咬牙切齿。 “你舅舅很喜欢啊。” “这东西有什么好的,战车制造不易,战车上的甲士也需要精挑细选,战车战技需要常年累月的练习,毁灭起来却非常的容易,一道沟壑,一道绊马索,一些铁蒺藜就能让他损失惨重。” “我们面对的是匈奴蛮子,战车的气势多足啊,我敢保证,一旦战车出现在战场上,那些匈奴蛮子只有四散奔逃的份了,我决定了,骑都尉里面也该有一点战车。” 李敢撇嘴道:“我的前锋营不要!” 霍去病也跟着道:“中军不要!” 曹襄瞅瞅霍去病,再瞅瞅云琅,还是觉得在战场上听霍去病的比较明智,就歉意的朝云琅笑笑:“后军也不要了。” “不要算了,我全部装备在辎重营里。”碰了一鼻子灰的云琅并不气馁。 后世军中还有坦克车呢…… 战车队跑远了,云琅还看见战场中间有几辆倾覆的战车,模样很惨,战车早就被后面的战车撞击的七零八落,拉车的战马跟驭手被碾成了肉泥,那个高大的甲士坐在残破的车厢里,依旧被四根铁链固定着,只是脑袋还耷拉着,估计已经被巨大的撞击动力活活的给震死了。 一个演习就死一地的人,云琅非常的无语。 “这既是车战的弊端,对作战场地要求太高,这里还是预先选择好的,如果在更加糟糕一些的地面上作战,死的人会更多。”曹襄不懂装懂的附和霍去病的论调。 霍去病回头看了一眼曹襄道:“胡说八道,如果战车冲进了敌阵,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在密集的人群中作战,车战反而非常的有利,一辆战车就是一个堡垒,根本就用不着像现在这样大规模的移动,你要知道,今天的战车上只有一个长戈甲士,如果是战时,上面还会有两个弩兵,车速也不会这么快。 我之所以看不起战车,是因为我的敌人是匈奴,战车长驱万里很难,如果在中原作战,战车还是非常有作用的。” 碰了一鼻子灰的曹襄怒道:“我这是在帮你说话。” 霍去病皱眉道:“坚持一下自己的主见啊,我们是兄弟用得着这样说话吗? 我已经习惯你的一张臭嘴了,你现在变成这样,我反而不太习惯啊。” 曹襄还想反驳一下,就看见身边的李敢,大叫一声,就催动战马向前狂奔。 他的军旗与李敢是联动的,顾不得斗嘴,也赶紧催马冲了出去。 与此同时,左翼的大批骑兵也同一时间发动了攻击,无数只战马的蹄子踩踏在大地上,地动山摇,向前席卷的威势更甚于战车。 霍去病不动如山,云琅也只好一动不动,留在原地瞅着骑兵从身边鱼贯而出,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艘在惊涛骇浪里挣扎的破船。 透过尘土,云琅依稀看见刘彻高举着长剑猛地下落,长剑所指的方向就是骑兵冲锋的方向。 一万多骑兵一旦冲锋起来,对敌人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云琅相信,还处在野蛮时期的匈奴人是无法抵挡这样的钢铁洪流的。 这些骑兵就是大汉国的骄傲,也是刘彻这个皇帝威服四方的力量,也是他之所以能统御四海的基础。 第九十六章暗箭 第九十六章暗箭 骑兵的对面就是好大一片匈奴人模样的草人,草人里面绑的全是胳膊粗的木头桩子。 骑兵在疾驰的时候要借助马力,腰力斩断这些草人才成,这是一个非常需要技巧跟力量的活。 排在最前面的自然是百战的悍将,他们出手,那些草人纷纷折断成了两截,有出刀速度快的,甚至将草人斩成了三截。 至于排在后面的就差一点,有些勉强斩断了草人,有些不但没有斩断草人,还把自己的武器留在草人身上了。 好在人数实在是太多,一两千个草人根本就不够这些骑兵砍的,等到骑兵浪潮席卷而过,那里的草人已经全部被斩断,只留下一地的草木。 骑兵出击整齐自然是谈不到的,一大坨骑兵就那样挤成一团冲了过去,相比整齐,他们更在乎气势。 骑兵挤成一坨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预防敌人的羽箭攻击,只要骑兵们举起盾牌,就会很自然的形成一个盾阵,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还能预防同伴被伤害。 最重要的是,一整队的骑兵连续不断的冲击,很容易撕开敌人的防线,一旦敌人的防线被撕开,没有了成建制的抵抗,就能被骑兵们从容的收割。 红色的令旗下压,霍去病举起手,等红色的令旗完全压下来之后,他的战马已经窜出去了。 云琅很害怕,他还是咬着牙跟着窜了出去,虽然天上还在不断地往下落箭雨,总比留在原地被该死的军法官砍死要好。 云琅很想让霍去病把马速降下来,因为,覆盖射击的羽箭,总是落在他们战马前三五丈远的地方,一个不小心就会战马就会钻进箭雨里面去。 “快,快,快,我们只有十五息的时间……”霍去病咆哮着再次催动战马狂飙起来。 云琅明白,十五息要是到不了预定的区域,就会招来敌人的羽箭射击,自己人的羽箭覆盖射击,放在后世就是炮火延伸掩护,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样危险的战术。 他亲眼看见,有一支落后的羽箭掉在霍去病的后背上,然后被铠甲弹开,这样的场景不止一次的出现,这让云琅感觉自己的后背凉嗖嗖的。 “这他娘的到底是演习还是杀人啊!” 云琅亲眼看见一个左营的军校被一支羽箭射穿了脖颈从战马上落下来,然后被后续的战马踩踏成肉泥,他就忍不住大声的咆哮起来。 可是,没人理会他,游春马被骑兵群簇拥着如同潮水一般上了山坡,然后又如同水银一般从高坡上冲下来…… “投矛!”霍去病大叫一声,手里的短矛就被他投掷了出去,因为借助了战马力量的缘故,他的短矛被投出好远,准确的落在一个由乱石组成的堡垒上。 云琅自然也把短矛丢出去了,他只保证自己确实丢出去了,至于丢在什么地方,天知道。 一座堡垒很快就成了刺猬,紧接着第二个堡垒也成了刺猬,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直到最后一座堡垒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霍去病居然大叫一声道:“跳荡兵!” 然后,云琅就看见霍去病从战马上站立起来,在战马经过最后一座堡垒的时候,他居然跳了出去…… 此时,正是战马从山坡冲下来,速度到达巅峰的时候,云琅粗粗测算一下战马的速度这时候足足有四十迈。 眼看着霍去病炮弹一般飞向堡垒,云琅绝望的大叫起来,这家伙不死也要受重伤。 不等云琅的尖叫声响起,一个又一个的军卒做出了跟霍去病一样的动作…… 眼看着霍去病重重的砸在这个木制的堡垒上,诺大的堡垒都晃动了一下,霍去病却似乎没有什么感觉,探出一只手抓住一根椽子,仅仅凭借自己的臂力,就把整个身子提上高台。 堡垒晃动的越发厉害,那是一个又一个的跳荡兵跳上了堡垒,准确的说是砸在堡垒上,有些家伙还吐了两口血,手脚却不停的跟着霍去病向上攀登。 云琅的战马快速的从堡垒边上掠过,他发现地上还有两个没有来得及抓住椽子的军卒,正在努力的把身子向堡垒上靠,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后续的战马踩死。 右边的山坡是骑都尉重新集合的位置,云琅这时候顾不得霍去病,无论如何也要把军卒们都带去集合点,骑都尉的这一次冲锋才算是彻底完成。 他背上的丹凤朝阳旗子起的就是指引作用。 来到集合地,云琅丢出背上的旗子,旗子重重的插在骑都尉集合的地点上,所有的骑都尉甲士纷纷在旗子边上降低马速,最终停下了脚步。 云琅紧张的瞅着一群甲士在攀爬高达五丈的木头堡垒,身上背着旗子的可不仅仅是霍去病一人,还有四个背着旗子的壮汉同样像猿猴一样的向上攀爬。 霍去病比别人爬的都快一些,云琅不由自主的紧张了起来,这个家伙从来没有说演习的过程中还有竞争性的挑战。 一群黑甲跳荡兵挡在霍去病的身后,阻止其余人上前,不断地有人从堡垒上掉下来,然后再爬上去。 不算大的堡垒上爬满了人,人分五色,黑色的骑都尉最为显眼。 云琅忽然看见,霍去病的甲胄上突然多了一支箭,刚刚还在快速的向上攀爬的霍去病,似乎一脚踩空了,顿时就滑下来两尺,行动变得缓慢起来。 云琅四处张望,只见一个背着蓝色旗子的家伙刚刚收回了长弓。 云琅的血往上涌,从马包里抽出铁臂弩扣上弓弦之后,就瞄准了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 想都不想,就扣动了弩机,一只铁羽箭越过长长的坡道,准确的钻进了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身体里。 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大叫一声,见云琅又在向他瞄准,拨转马头就从斜刺里窜了出去。 云琅并不准备罢休,抽出长剑对刘二道:“不许妄动,我去去就回。” 刘二大惊,一把扯住云琅的战马缰绳道:“擅离职守者军法处置。” “会死吗?” “应该不会,您有爵位护体,最坏的状况是没了爵位,当然,如果是战阵上就会被斩首。” “军司马有护卫主将之责,我去杀了那个家伙。” 刘二见云琅主意已定,咬着牙道:“我去!” 云琅收回铁壁弩,取出手弩,挂好长矛轻声道:“我去不会死,你去就死定了。” 说完话,甩开刘二的手,策动游春马就离开本阵向那个逃亡的家伙追了下去。 云琅的战马刚刚离开本阵,就引来大片的惊呼,即便是趴在高台上的那些人也似乎忘记了继续争夺。 霍去病大叫了一声,云琅充耳不闻,战马越过一排据马,继续向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追了下去。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云琅的眼中只有那面蓝色的旗子,他觉得今天如果不能将那个家伙杀死,这支军队今天所做的所有牺牲跟准备都没有意义。 背后暗算自己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忍让。 刚才距离太远,铁壁弩的杀伤力应该很有限,如果这家伙穿着重甲,应该不会死,不过吗,即便是如此,想要取出铁羽箭那也是千难万难,光是倒刺就足够让他惨不堪言。 他活动的越是厉害,倒刺就会带着铁羽箭继续向他的肉里面钻,直到他彻底死亡。 霍去病咬着牙继续向上攀爬,其余的跳荡兵们似乎也清醒过来,混战再一次开始了。 第九十七章槛车底下的人 第九十七章槛车底下的人 那个中箭的家伙只要不停下来,一定会死,铁羽箭的歹毒之处就在这里,小刀子一样的箭簇会不断地切割他的肌肉,然后被那些密密匝匝的倒刺将铁羽箭送到伤口深处。 云琅起步虽然晚了一些,却不着急追逐,在万众瞩目之下,风度非常重要。 因此,游春马在他的控制下昂首挺胸不可一世。 飞越过了鹿角丫杈,又飞越过了壕沟,人与马的配合堪称绝妙。 刘彻冷冷的看着在校军场奔走的云琅,与那个倒霉的放暗箭者,没有半分要阻拦的意思。 他掌控全军,绣衣使者在这个时候密布大军之中,因此,云琅与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的冲突刚刚开始,就有密探将前因后果禀报了刘彻。 卫青在一边听得清楚,却握着旗子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刘彻的下一个军令。 暗算霍去病的人是边军,很巧,他们以前也是羽林军,本来镇守在雁门关,那座残破的城关日日都要经受匈奴人的侵扰,公孙敖带去的两千六百名羽林军,早就战损过半。 如果不是卫青在河套之地击败了白羊王,楼烦王,雁门关迟早会被匈奴人再一次攻破。 毕竟,雁门关的地势险要,正好阻拦在匈奴人通往中原的道路上。 五色旗之争,乃是军演时候的惯例,是为了培养军中将士奋勇争先的勇气而设立的,一旦率先登城,奖励之丰厚堪比军功。 公孙敖很需要这个军功来将功折罪,毕竟,在没有大规模的战斗的情况下,他的部下伤亡过半,无论如何都交代不过去。 眼看着霍去病就要获胜了,雁门边军就再也忍不住,这个胜利对他们来说太重要。 射伤霍去病的人是公孙敖的族第公孙进,他以为不会有人发现是他暗算的霍去病,没想到,被云琅看个正着,这就没有法子再用流矢伤人这个借口了。 公孙进知道自己死定了,他这时候之所以会逃跑,完全是出于本能。 那支弩箭他扯了两次没有扯下来,却让他疼痛的差点昏厥过去。 身体伏在战马的背上,眼前的人虽然多,却没有一人向他伸出援救之手。 公孙进不知不觉的已经跑到了皇帝所在的高台下,绝望的他,从战马上翻滚下来,抱着伤口双膝跪地,将头杵在地上,他此时只希望自己一时的冲动莫要连累族人。 云琅骑着游春马也来到了高台下,他同样翻身下马,用长矛刺死了公孙进,然后,也学着公孙进的模样,拜倒在地。 高台上的群臣鸦雀无声,而刘彻的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至少这两个混蛋还记得他这个帝王在这里。 “打入槛车,军演之后另行发落。” 这道军令明显是针对云琅发出的,公孙进这时候已经死了,仰面朝天躺在尘埃里一动不动。 两个宫卫走过来,拔掉云琅背上的丹凤朝阳旗子,卸掉他的铠甲,解下他的头盔,打散了云琅的发髻,一条黄色的丝绦虚虚的挂在他的脖子上,说了一声走。 云琅就朝皇帝礼拜一次,而后起身,被两个宫卫夹在中间向大营走去。 游春马昂嘶一声,就跟在后面,寸步不离。 卫青本来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看着皇帝道:“这都是微臣疏于管教,罪在微臣。” 刘彻讥笑道:“长平都没有办法插手这几个混账的事情,你常年征战在外,有什么罪? 倒是朕对这几个混账少了管束,一味地纵容,才让他们无法无天至此。” 宰相薛泽忽然插话道:“军司马有护卫主将之责,云琅如此做虽说事出有因,扰乱点兵,依旧不可轻饶。” 刘彻阴郁的瞅了一眼薛泽道:“五彩旗之争已经有了结果继续操演,右翼龙骧变虎跃,推进五十丈!” 这一次卫青右手的黑虎旗下压,两个壮硕的赤膊大汉抡起鼓槌,重重的擂响了战鼓。 “咚咚咚咚咚”五声沉闷的鼓声响过之后,右翼的大股步军迅速站起,举着盾牌,缓缓前移。 这些军卒的脚步坚定至极,看样子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 云琅现在可以好好地看军演了,他的位置好极了,槛车就在一个山包上,山包下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营。 两个宫卫把云琅锁进槛车只露出一个脑袋,倒是没有给手脚上锁,所以他就能坐在槛车里看周围的风景。 霍去病终于爬到了木楼的最高处,他站在木楼的尖顶上,高举着一面金龙旗不断地挥舞,从方向看,他正在向高台上的皇帝示意。 别人可能还会认为这是霍去病在向皇帝夸功,云琅知道,霍去病这时候一定非常想用这个荣耀来换一条命,换云琅的生命,所以,他才会那么着急。 事情已经做了,就不要想太多,从清晨到现在,忙碌了快一整天,一口东西没吃,云琅也是饿了。 游春马马包里面有不少的吃食,云琅从槛车的缝隙里探出手臂,取出一堆东西,堆在槛车里,放心的大吃大喝起来。 “给老夫一些!” 正在啃鸡腿的云琅楞了一下,他没有想到旁边还有人,四处瞅瞅没看见,就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怒道:“朝下看,年纪不大一个个却把眼睛长在额头上。” 云琅怒道:“我的脖子卡在槛车上,你觉得我能低头吗?想吃,自己来拿。” “拿不了,老夫的脚被人家用铁链子锁着,够不到你那里,看来吃不了了。” “你在哪?” “槛车下面!” “我这有一块牛肉,用荷叶包着,我小心地滚下去,你接着。” 云琅说着话,就把一块牛肉顺着槛车的边小心的丢了下去,就听槛车下面一阵铁链的哗哗声,那块牛肉应该被下面那人拿到了。 一阵狼吞虎咽的声响过后,就听底下的那位仁兄又道:“你就酒?” “不够两人喝的。”云琅又喝了一口酒,平日里不怎么起眼的米酒,这时候出奇的好喝。 “给老夫喝一口!”声音出奇的苍老。 云琅犹豫一下,看在这家伙实在是太老的份上,就把酒壶也丢了下去。 牛肉很大块,应该让那个人吃饱了,云琅也吃完了鸡,就坐在槛车上继续看大军回收。 军队放出去是一回事,收回来也是一门大学问,尤其是此时夕阳西下,天边铺满了彩云,五色旗与天上的云霞相辉映,加上潮水一般的军队,有说不出的壮观。 “年轻人,能吃得起牛肉,又能劳驾宫卫把你送过来,看样子你的家世不错,吃了你的牛肉,老夫也不白吃,告诉你啊,能被送到这里来的人,想出去很难,趁着才进来,赶紧找门路出去,时间晚了,就来不及了。” 云琅苦笑道:“我刚刚在陛下面前杀了一个人,你觉得谁有法子把我弄出去?” “啊?刚才,就在大军面前?” “是啊!” “哎呀呀,老夫还是小看了你的门路,当着陛下的面杀人没有被陛下当场下令剁成肉泥,你还是第一个。 陛下怎么说?” “另行处置!” “咦?怪哉!” “有什么好奇怪的?” “告诉你啊,陛下有个习惯,如果想要杀一个人的话,他会立刻执行,绝对不会多等一刻,既然另行处置了,那就是说陛下心中有疑虑,你有一半的可能能活。” “我有爵位,死不掉!最多夺爵。” “小子,陛下杀人什么时候管过爵位?你以为陛下没有杀过侯爵?关内侯杀的也不在少数,快别拿你的那个小爵位拿出来丢人,只有军功或许能让陛下饶你一命。” “我有军功啊,阵斩匈奴首级一十六级,功封少上造!” “这就差不多了,你杀的那个人该死不?” “那家伙暗算了我军的主将,我是军司马,你说我该不该弄死他?” 第九十八章真本事 第九十八章真本事 “你不该在陛下面前杀他啊!” 云琅听槛车底下的人说了这句话之后,立刻就没了跟这人说话的兴趣。 开始听他说话,还以为自己碰到奇人了,遇到这种人虚心一点没什么坏处,就宁愿梗着脖子也要把事情说清楚。 这句话一出,此人的秉性暴露无遗,更不要说什么奇人了,跟他再说什么话,显得自己很没有水平。 “你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觉得老夫说的是对的?”槛车底下的人再次得意的道。 “你要是再不闭嘴,耶耶从槛车里的出来会撕碎你的嘴,少拿耶耶的事情来逗趣。” “也?你这少年人怎么如此无礼?” 云琅闭上嘴巴,却拉一下游春马的嘴巴,游春马立刻抬起蹄子重重的一脚踢了出去。 “哎哟!管管你的马。” 好在槛车底下的人在被游春马踢了一脚之后,总算是闭嘴了,云琅更加没了看风景的心思,就用两只手攀着槛车的上板,垂着脑袋睡觉。 太阳下山之后,天色依旧光明,大军陆续回营,不一会营地里就冒起了缕缕炊烟,大军到埋锅造饭的时候了。 云琅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曹襄跟李敢,他们四人就跪在山丘下面,霍去病双手捧着一面金龙旗将脑袋垂得很低。 即便是刘彻没有来,他们三个也跪拜的极为端正。 卸掉甲胄的刘彻在卫青,薛泽一干大臣的陪同下走出那座巨大的营帐。 见霍去病三人跪在那里,刘彻就迈步来到霍去病的身边,瞅了一眼他缠着厚厚麻布的右肩,取过那面金龙旗道:“脊杖三十!” 霍去病闻言大喜抬头看着皇帝道:“谢主隆恩。” 李敢,曹襄膝行两步连忙道:“将军中了暗算,再受脊杖会加重伤势,微臣请以身代之。” 刘彻怒道:“既然知道军法无情,为何还要屡屡犯禁?你们莫非以为受了三十脊杖此时就算过去了吗?” 三人连忙垂首道:“微臣不敢。” 刘彻瞅瞅薛泽道:“丞相先前的说法很有见地,和不再给这四人断个是非?” 薛泽吃了一惊,拱手道:“陛下金口玉言已然决断,哪里有微臣多嘴的权力。” 刘彻笑道:“你为宰相,总理百官,调教天下,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免得人家总是说你是朕的影子。” 薛泽笑道:“能成为陛下的影子,微臣何其荣耀,区区几句流言,何足挂齿。” 见薛泽再一次服软,刘彻心情很好,指指山包道:“那就跟朕一起去见见那个胆大包天的混账,问问他哪来的胆子在朕的面前行凶。” 霍去病三人还要说话,却被卫青给狠狠地瞪了一眼,就迅速的低下头,皇帝既然不说话了,那就算是默许了曹襄跟李敢替霍去病挨板子,现在皇帝因为白日校阅大军很成功,心情很好,云琅遭受处罚是一定的,只要他应对合适,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事情。 毕竟,是公孙进暗算骑都尉主将在前,云琅这个军司马有职责护卫主将安全,如果云琅在霍去病被暗算之后还无动于衷,皇帝才会真的发怒。 “微臣听说云琅此子出自什么西北理工,却不知此事是否真实?” 薛泽跟在皇帝身后向高坡上走,一边小心的问道。 刘彻皱眉道:“西北理工之名,朕也是闻所未闻,遣人去淮南问过董仲舒,他对隐世门派算是熟悉的,却也一无所知。 不过,董仲舒偏向于西北理工确实存在这个判断,因为一个门派可以胡编乱造出来,然而,西北理工传出来的法门却绝对无法臆造。 仅仅是百工之术,医术就已经让人对这个西北理工另眼相看了,据张汤禀报,云琅对这两门学问也只知道一点皮毛,这与他平日里的表现相符合。” 薛泽赞叹道:“如此说来,这个西北理工确实不凡,通晓一点皮毛的人,就能有元朔犁,水车,水磨,铁器制造便利天下,更能治好曹侯的怪病,卧虎地更是收治伤患无数,据老臣得知,重伤患者死亡不足一成,轻伤无一死亡,仅仅就这一点,就让军中诸将对次子垂涎三啊……哈哈哈。” 张汤见皇帝笑的开朗,就凑趣道:“陛下,您可知云琅最拿手的学问是什么吗?” 刘彻瞅了张汤一眼苦笑道:“竟然是庖厨之术!不过,就这一道而言,云琅算得上天下第一。” 御史中丞费通惊讶的道:“这岂非入宝山而空回!” 张汤摇头道:“费公此言差矣,云琅的庖厨之术却不仅仅是制作美食,还包括农耕,家禽饲养,家畜饲养,这三项,却是富国强民必须用到的手段。 陛下有所不知,这两年多来,云氏就在微臣的眼皮底下,从一个一文不名的中户之家,变成了长安三辅难得的巨富之家,家中钱粮堆积如山,牲畜满山坡,家禽更是满坑满谷,至于丝帛所属,已经占据了长安一成的份子,堪称长安第二人。” 御史中丞费通皱眉道:“骤然暴富……” “不,不,不,费公多虑了,张某可以保证,云氏暴富与所有人暴富完全不同。 他凭借的就是土地的产出,没有不法事,若说有什么不妥,也仅仅是在上林苑超越了云氏地界放牧牛羊,张某以为不值一晒。 最难能可贵者,云氏暴富,周边之人也纷纷受益,一个煤炭,一个铁炉子,就让躲在深山野地里的野民,纷纷下山被阳陵邑编入户籍,如今,上林苑就已经多了一个数千人的小县,名曰——富贵县。” 御史中丞乃是自文帝时期就入朝为官的老臣,抖抖寿眉道:“果真如此?既然如此,比云氏还要富庶的是哪一家?” 费通与薛泽不同,前者耿介了一辈子,后者一直在混日子,论起威势,远不是薛泽这个丞相能比拟的。 张汤缩缩脑袋,自然不敢说是阿娇,薛泽也知道此事,也很聪明的闭口不言。 费通今年八十岁了,早就老成了精,只要看看张汤,薛泽的模样,再想想上林苑里还有谁,就大笑道:“莫非是阿娇那个小妮子?” 刘彻笑道:“费公,您能想象昔日那个挥金如土,不知体恤民力的阿娇,如今已然自食其力吗?” “哦?竟有此事?” 刘彻大笑道:“她一月之内向朕的大内售卖了六万余鸡子,即便如此,依旧有大量的剩余卖给长安的勋贵之家,可以说,如今长安勋贵人家吃的鸡子,全部来自于云氏跟长门宫。 您更加想象不到,长门宫今年春蚕,秋蚕,两季下来,就出产的十一万三千束丝线。 不仅仅如此,富贵镇的煤石生意中还有阿娇的六成份子。 前些日子朕驻跸长门宫,阿娇居然问朕是不是没钱了,还准备资助朕一二哈哈哈……” 费通见皇帝说的有趣,也跟着大笑一阵,然后加快了步伐道:“既然不信,那就要眼见为实,待陛下点兵之后,老臣准备亲自走一遭长门宫。 此时此地,就让老夫先看看这个以庖厨之术名震长安的云氏少上造,看看他是否长了三头六臂,能干下如此伟业。” 刘彻上来的时候,云琅赶紧低下头,此时此地,自己毕竟是罪犯,表现的对皇权有敬畏感一点比较好。 皇帝最讨厌狂士,哪怕有才能也不成,想想刘彻将以为文学博士派去镇守柴垄与匈奴厮杀的事情,他的心里就很担忧。 第九十九章人球 第九十九章人球 “抬起头来!”刘彻冷峻的声音在云琅不远处响起。 云琅刚刚抬起头,一道鞭影就甩过来了,他很想避开,只可惜脖子被卡在槛车里,只觉得脑门炸裂一般的疼痛,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好不容易等眼泪流完了,这才看清楚拿鞭子抽他的人就是刘彻…… 看到刘彻动手打人,卫青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只要刘彻动手惩罚人了,那么,别人就没有资格再惩罚云琅,在三军面前杀人的事情也就会烟消云散。 “你不是自诩好汉么?怎么就流泪了?” “抽到鼻子上了。” “咦?这理由倒是新鲜。” 刘彻说着话准备再次提起鞭子,地上的一条铁链映入了他的眼帘,他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看一眼旁边的宫卫。 宫卫连忙从地上扯起一条细铁链子用力的往怀里拖拽一下,一个少儿大小的人影就惨叫着从槛车底下被拖拽出来了。 云琅顾不得火辣辣发痛的额头,瞪大了眼睛看这个跟自己说了好一阵子话的家伙。 果不其然,被宫卫拖拽出来的家伙是一个侏儒,虽然只有三尺高,身体却痴肥,落地之后如同肉球一般的在地上弹跳两下才停了下来。 这家伙见到了刘彻,扯着嗓子嚎啕大哭一声,就努力的迈动小短腿向刘彻扑了过去。 “陛下啊……”声音之凄惨,即便是云琅都心生怜悯之意。 “滚开!”刘彻抬脚踹飞了那个侏儒…… 那家伙就是一个戏精,明明刘彻出脚不那么重,他却凌空飞起,在半空中转了两个圈之后才再一次落在地上,依旧如同皮球弹跳两下,才停在距离刘彻三丈远的地方。 刘彻踢飞了那个侏儒,就不再理睬,瞅着云琅道:“知道错在哪么?” 云琅小心的看了一眼刘彻手里的鞭子道:“不该在您点兵的时候动手杀人。” 看样子刘彻对这个解释还比较认可,用鞭子敲着槛车的面板道:“一个将军没了血气之勇,也就成了废人,朕也就是看在你还有三分血气之勇的份上,才没有将你立即斩首。 勇猛之外,对国朝来说还有一个不可违背的事项,那就是规矩。 朕今日将血气之勇放在规矩前面,已经算是格外的开恩了,只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 张汤,将云琅关入中尉府牢……六十天吧!” 张汤应诺,刘彻就离开了,他来这里好像就是为了专门抽云琅一鞭子。 刘彻走了,云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面对杀伐决断的刘彻,没人能轻松地下来,尤其是像云琅这种明显让他丢了面子的人,更是生死难料。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凑到云琅跟前,仔细的看看云琅对身边的另一个老人道:“出奇的年轻啊。” 另外一个老人也凑过来瞅瞅云琅,捋着胡须道:“这些年,那些山门中的老人似乎很少出山,出山的都是一些少年人,公输家的公输盘就只有二十一岁,稷下学宫也有一个侯哲的年轻人出山了,辩才甚是了得。 看来这些年轻人都是人家放出来的马前卒,嘿嘿,那些人真是越活越胆小,早就没了昔日,一人一剑折服天下的勇气了。” 开始看云琅的那个白发老者笑道:“既然陛下说这个小子庖厨之术天下无双,不如我们先试试?” 另一个白发老者笑道:“妙极,可怜老朽这把老骨头却要露宿荒山野地,吃一顿好的慰劳一下也无不妥。” 两人评头论足一番,就佝偻着身体离开了,他们俩一离开,别人也就离开了,卫青笑着抚摸了一下云琅的脑袋也走了,他看起来似乎非常的欣慰! 只是,他们好像忘记把云琅从槛车里放出来了。 那个痴肥的侏儒不怀好意的看着云琅…… “哈,你被陛下用鞭子抽了,呀呀呀,真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子,居然惹陛下生气了,我一定要代替陛下教训你。” 云琅眼看着那个该死的侏儒狞笑着从远处走过来,眼看着他爬上了槛车,然后就抬起一只脚,重重的踹在这个家伙的肚皮上…… 他短粗的小手抓不住栏杆,噗通一声就从槛车上掉了下去,摔下去的地方距离地面足足有一米高,这家伙摔在地上却没有多少反应,在地上翻滚了两下之后,就重新站起来。 被云琅踹出去的侏儒非常的愤怒,他见云琅的一条腿还在槛车外面,就用手抓着云琅的脚脖子拼命地向后拽。 “你他娘的有完没完了?”云琅大怒,被刘彻抽了一鞭子已经让他怒火中烧了,这个该死的侏儒也趁机来欺负他。 “我是陛下最宠爱的优伶,陛下高兴我就高兴,陛下不高兴我就要想办法让陛下高兴,你这个该死的虫子也敢让伟大的皇帝陛下不高兴,我就让你也高兴不起来……” 这家伙说话的速度非常的快,一大段话一瞬间就说完了,却难得的字正腔圆,云琅居然清楚地听到了每一个字的发音,也听懂了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家伙的力气很大,云琅用尽力气,也把腿收不回来,这个阴损的混蛋居然扯着云琅的腿,想让云琅的胯下去跟栅栏进行最亲密的接触。 就在云琅拼尽全力与这个该死的侏儒拔河的时候,游春马出现在侏儒的身后昂嘶人立而起,两只碗口大的蹄子没头没脸的朝侏儒踩踏了下来。 别看侏儒矮小,这家伙却极为灵活,身子向一边翻滚出去,游春马的蹄子就踩空了。 云琅趁机收回那条腿,瞅着跟游春马对峙的侏儒道:“我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你干嘛要折腾我? 就不怕老子六十天之后出来找你算账?” 侏儒不屑的朝云琅吐了一口口水道:“六十天?你就算六个时辰后出来也找不到咱家,那时候咱家早就回宫了。 至于为何要找你麻烦,那是因为咱家就是看你不顺眼,谁让你看到陛下用脚踹我了,那可是咱家独门绝技。”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你的独门绝技不会就是被人当秋踢吧?” 侏儒狞笑道:“这是咱家独门的吃饭本事,你休要抢夺!”说完话,一大把尘土就摔在云琅的头上,云琅避无可避,只能不断地呛咳,流泪。 一时间,石子,尘土,马粪,杂草,树枝,连续不断的落在云琅的脑袋上,这让他痛苦不堪,却无能为力。 好不容易停下来了,那个侏儒就大叫道:“你还敢找机会被陛下用鞭子抽打吗?” 云琅脑子转了七八个圈子之后才弄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怒火向天灵盖上往冲,破口大骂道:“你喜欢被陛下当球踢,就觉得耶耶我会喜欢被陛下用鞭子抽? 你过来,耶耶要掐死你!” 侏儒听了云琅的喝骂,居然不以为忤,反而张嘴甜甜的喊了云琅一声耶耶,听得云琅寒毛直竖,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王八蛋。 游春马发现了绑在侏儒身上的铁链子,就叼着铁链子送到云琅手上,这一手它平日里的干的很熟练。 等围着槛车大骂云琅的侏儒发现,那根链子已经被云琅缠绕在槛车栏杆上,正在用一根短短的木棍搅动铁链子。 侏儒破口大骂,用力的向外挣扎,他的力量再大,也没有绞盘加持过后的云琅力气大。 不一会,这家伙就被云琅用简易绞盘将他拖拽到了槛车跟前,由于铁链子绑在侏儒的脚上,等云琅将铁链子完全收紧之后,侏儒就被倒吊在的槛车上。 云琅用短木棍别好铁链子,摸索着抓住侏儒的脖子道:“有本事就再骂一句!” 侏儒挣扎哀求道:“我不过是一个卑微的优伶,您将来是要封侯拜将的,何苦跟我这个下贱人一般见识?” 云琅怒道:“你这种人最是该杀,占据上风的时候就不给人半点活路,落在下风的时候就哀哀相告,我这时候只要松开手,你这个王八蛋还不知道会怎样羞辱我呢。” 第一百章谁是好人? 第一百章谁是好人? 云琅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混蛋,弄死他,他还下不了手,如果他现在没有被困在槛车里,揍这家伙一顿是一个很好地选择,即便如此,他的拳头已经穿过槛车栏杆雨点般的落在侏儒的身上,直到打累了,才停手。 现在?只能让这家伙继续倒吊在槛车边上,就像一只刚刚被他射死的野猪。 这家伙人虽然不大,眼泪口水却多的令人崩溃,不一会槛车栏杆上就被他的口水跟眼泪浸湿了一大片。 再加上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巴,云琅不得不用被他丢过来的石头塞住。 “皇家不讲理啊,说好了要把我送牢房里,怎么还关在槛车里。” 侏儒偷偷地把石头从嘴里取出来,四处瞅瞅见没有人在这里,就小声道:“对你好你还不领情,还把我吊在槛车上,有你这么报答恩人的吗?” 云琅笑道:“你对我好的方式就是羞辱我,还往我头上丢尘土,丢石头,丢木棍杂草?” 侏儒苦笑一声道:“我跟在陛下身边已经十五年了,你觉得是你了解陛下,还是我了解陛下?” 云琅愣了一下道:“自然是你!” 侏儒淡淡的道:“我伺候了陛下十五年,也被他踢了十五年,你以为我这一身挨揍的本事哪里来的?那是被陛下生生的给踢出来的,踢啊,踢啊,不管是谁被脾气不好的陛下踢了十五年之后,也会有这身本事。 知道不?我的骨头断过二十七次,外伤,内伤能是家常便饭,我吐过的血没有一盆子也有七八碗。 陛下跟阿娇贵人闹翻的那个晚上,我的肋骨断了四根,宫里的郎中一度以为我已经死了,结果,天亮之后,我又活过来了,且能大口的吃饭。 两个月后,我又站在陛下的面前了,还能继续给陛下表演傩戏,陛下还是那么喜欢用脚踢我。” 云琅的脖子弯不下来,只能瞅着前方道:“优伶不是可以离开大内的吗?” “我这样的人离开大内还怎么活?不出三天,我这些年积攒的钱财就会被别人抢光,如果侥幸没死,沿街乞讨就该是一个最好的下场了,还不如在皇宫里挨日子。” 云琅想了一下,就松开铁链子,让这个侏儒落在地上,不论这家伙说的是不是真的,至少这一番话打动了云琅。 侏儒坐在地上一边整理铁链子一边道:“我很确定,你得罪了陛下,陛下是一个非常小气的人,只要心里有了一根刺,这根刺就会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最后成为对你的成见。 想要以后的日子好过,就要把这根刺拔掉,你现在的遭遇越是凄惨,以后的日子就越是好过。 如果凄惨到让陛下以为你接受的惩罚远远超过了对他的冒犯,那么,这根刺就不存在了。 陛下原本是要抽你三鞭子的,结果,他身后跟着文武百官,为了彰显仁慈之心,陛下只抽了一鞭子,所以,你在他心中已经种了一根刺。 天知道这根刺会在什么时候生根发芽…… 知道不?我今天是第一次吃牛肉,还是别人没吃过的肉,是你把我当人一般正式给的吃食。 我连捷人虽然长得矮,心里却从来把自己当成了大丈夫,一饭之恩,我连捷就通过帮你拔除陛下心中的那根刺来报答吧。 听我的,现在趁着没人把你弄得再凄惨一些,再愤怒一些,英雄好汉我见得多了,在陛下面前充英雄好汉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就算如日中天的大将军卫青,在陛下面前也是绕指柔,没脾气的,高台上才接受了陛下的大礼,回到宫中,他的跪坐就比别人高一些。” “怎么说?” “怎么说?呵呵,高一些的就不是跪坐,而是真的在跪拜,一场酒宴一个半时辰,卫青就跪了一个半时辰。 酒宴散尽,人人都夸大将军礼仪周到,没有一人嘲笑大将军向陛下服软,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如果他们碰到这样的事情,做的只会更加的不堪。” 云琅从善如流,一头就撞在槛车上,鼻血长流,也不制止,任由鼻血流的满下巴都是。 他准备活很长时间,准备生很多的孩子,准备给这个世界丢下自己的痕迹,准备将始皇陵完全掩埋掉,所以,他一点都不想死。 侏儒连捷又往云琅脸上丢了一把灰尘,还爬上槛车,费力的撕碎了云琅的上衣,累的气喘吁吁,这才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想想不合适,这家伙又爬上槛车,从云琅的下巴上借了一点血涂在脸上,然后就躺在地上,按着游春马的蹄子,在他的肚子上留下了几个印痕。 张汤上来的时候,云琅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说话,却死死的盯着那个侏儒连捷,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算了,那是陛下的开心果,陛下踢他一次,大将军就会在北方大捷一次,所以,被陛下改名为连捷,他被你的坐骑伤的不轻,就由他去吧。” 张汤仅仅看了一下现场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似乎非常的无所谓,看来,这个连捷真的非常受皇帝喜爱。 云琅怒道:“不知道这人能否用钱买?我想买回去,天天当球踢!” 张汤鄙夷的瞅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连捷道:“陛下也就讨一个彩头,一旦没了兴致,一个伶人而已,你就算把他千刀万剐也没有人会过问。 这样的人得势便猖狂,一介狗才罢了,当年韩安国也抵辱于奴隶人之手,跟他们计较没的辱没了身份。” 云琅终于从槛车里出来了,他蹲在连捷的身边,连捷吓得用双臂撑着连连后退。 “我在我家等着你,到了我家,你一定会欢喜的度过一生的,嘿嘿嘿,我家有老虎,你会喜欢上我们家的。” “别……”连捷的眼泪都下来了,将一张胖胖的脏脸冲出两道痕迹,恐惧的全身发抖。 云琅再次见到刘彻的时候,凄惨的模样果然博得了刘彻的欢心,满屋子的大臣在看到云琅的第一眼就哄堂大笑。 唯有坐在大帐外面的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的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 刘彻很享受云琅的狼狈,举杯对年迈的费通劝饮道:“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对这些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家伙教训最是深刻。” 费通大笑道:“年轻人就该吃尽人间苦楚,受尽人间磨难,该吃的亏要吃,然后方知人间正道是沧桑,如此三起三落之后方可大用。” 刘彻笑道:“才学是够了,性情还要继续磨勘,却又不能把性子磨光了,一个个都成了滑不留手的圆球,也是大汉国的灾难。” 费通笑着对尴尬的站在帐篷中间的云琅道:“吃一堑长一智,年轻人吃点亏不算坏事,回家后准备一下,老夫要去你府上尝尝陛下说的天下第一庖厨的手段。” 卫青在一边连忙拱手道:“费公抬爱了。” 然后冲着云琅喝道:“还不下去换衣洗漱,这个样子好看吗?” 云琅知道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单膝跪地向刘彻行礼道:“微臣谢过陛下恩遇。” 刘彻放下酒杯道:“朕原以为惩罚的轻了,既然你还是没有避开惩罚,就当是朕对你的处罚已然结束,从此之后如果还是如此孟浪,两罪并罚。” 云琅应诺一声就离开了大帐,虽然获得了真正大佬的喜爱,他对这里也没有半分的留恋。 这里的说的话很假,笑容也是假的,有应付这些人的功夫,不如去看看霍去病他们那张让人心情愉悦的脸。 第一零一章司马迁 第一零一章司马迁 云琅走出帐篷的时候心里有无限的感慨。 这是他第三次见刘彻,每见他一次,心里的惆怅就要多一分,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维持多久。 普天之下只有刘彻一个人可以被称为一个完整的人,除此之外都是他的臣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大汉这个种族在文字可以规律性写作不久之后就得出的结论。 云琅猜想他们应该不知道普天有多大,率土之滨有多远,如果他们知道,就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了。 天底下,总有几个人不那么愿意成为别人臣子的人。霍去病他们或许是,或许承认,云琅对大汉国却总是亲近不起来,他宁愿用阴暗的心思来猜度皇帝,也不愿意用自己的真心去触碰这个世界。 直到现在,云琅还没有真心实意的为这个世界做出过真正的贡献。 现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时事所迫的产物罢了。 跟小人物亲近很容易,只要给他们希望,给他们幸福就能获得他们真心地拥戴,云琅想不出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填饱帝王的那个永无止境的肚子。 霍去病的嘴皮上起了一层血痂,曹襄只能半躺在地上朝着云琅笑,李敢站的笔直,两条腿却在微微的颤抖。 “霍去病有伤,陛下开恩,准许曹襄,李敢二人代替霍去病受罚!” 霍去病一把抱住云琅,抱得很紧,额头用力的在云琅的肩头撞击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躺在地上的曹襄大叫道:“事情过去了吧?” 李敢闷声闷气的道:“哪来那么容易的事情,阿琅还要去中尉府大牢蹲六十天才成,你又不是不知道。” 云琅等霍去病的情感宣泄的差不多了,就笑着对霍去病道:“我最恨手足相残,背后暗算别人的人!” 曹襄哎哟哎哟的叫着道:“我也讨厌啊!” 李敢见云琅又看着他,摊摊手道:“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混账,交给我来处置。” 张汤笑着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跟我去中尉府大牢吧,六十天,很容易熬过去的。” 云琅咧嘴苦笑道:“能不能不要坐槛车?很不舒服。” 张汤道:“不坐不成,不过呢,可以不用木枷。” “帮我看好家,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久。” 霍去病拍拍胸口道:“一定!” 云琅拍拍曹襄的脑袋,又狠狠地抱了一下李敢,就上了张汤带来的槛车,这一次没有木枷卡脖子,总算是舒服了很多。” 看着云琅坐上槛车离开了,曹襄叹口气道:“我怎么就觉得很没意思呢?” 李敢看看沉默的霍去病问道:“怎么说?” “一个小小的五色旗之争,就有人不惜下重手暗算自己的手足同袍,他当时怎么能下得去手?” 李敢嗤的笑了一声道:“我看见过两个乞丐为了一块带肉的骨头打的死去活来。” 霍去病沉声道:“我们以后尽量不出这种风头了,阿襄说的没错,确实很没有意思。 我们兄弟志不在荣华富贵,那就做点实事,如果可能,我想早点去跟匈奴人一争高下。” “我只想保住爵位,保证传给我儿子的时候已然是关内侯,而不是什么杂牌侯爷。” 有子万事足的李敢嘿嘿笑道:“首先你得有一个儿子。” 曹襄笑道:“一旦妞妞的肚子大了,我就不信我母亲会不认妞妞这个儿媳?” 霍去病忧郁的道:“这段时间阿琅不在,你还是先把后勤这一块通管起来,此次点兵,我们骑都尉做的并不好……” 从上林苑到长安中尉府大牢,要走足足三天,槛车就不是给人乘坐的车子,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云琅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被槛车颠散架了。 一米宽,一米五长的槛车基本上就是一个大笼子,在里面只能坐着,或者躺着,即便是躺着,身体也伸不直。 一天除过两次上厕所的时间外,他都需要留在笼子里,云琅不敢想象,如果他被张汤锁上木枷,这时候脖子一定被磨的惨不忍睹。 还以为罪囚只有他一个,没想到张汤一路上不断地接手槛车,才道阳陵邑,云琅身后的槛车已经足足有十个。 张汤的马车自然是很舒服的云氏制造,他的马车与云琅乘坐的槛车并辔而行,这一路上,张汤并未闲着,而是看了一路的竹简。 云琅身后的槛车里关着一个老头子,头发已经花白了,明明脖子已经血肉模糊了,依旧保持着那个犀牛望月的古怪姿势一声不吭。 看的出来,这个老家伙应该是一个读书人,读书人在大汉的时代基本上就是士人的代称。 同样是看书,云琅看书只会增长见闻,这些人看书却会增长骨气,这是云琅一直都没有搞明白的一件事。 华发,高颧骨,炯炯有神的目光,超乎一般人的忍耐力,终于引起了云琅的好奇。 “张公,我后面那个老者是何人?” 张汤抬起头看了云琅一眼道:“不该你知道的就不要问,你这次去中尉府,只要老老实实的在监牢里居住五十天,就能毫发无伤的回家。 知道的太多,对你没好处。” 云琅知道张汤担心他多事,毕竟,来家被灭门的时候,云琅冒险救下了一个小女子,这事让张汤非常的难堪。 到了吃饭的时间,云琅的饭食还算不错,有肉,有酒,有刚刚在大汉国兴盛起来的面饼,这应该是不错的优待了。 那个老者这时候也被放下来了,跌坐在槛车边上,任由一个青年人给他清理脖子上的伤痕。 已经一起走了两天,云琅就没有听见这个老家伙说一句话。 云琅有吃的,这些人却没有,他看一下手里的面饼,就招手唤过宫卫,指指槛车里的肉块道:“送过去吧,我吃点面饼就好。” 槛车与槛车的距离很近,老者自然听到了云琅的话,微微笑了一下道:“相比肉块,老夫更想要酒!” 云琅笑了,就让宫卫把肉块跟酒葫芦一起送给了那个老者。 老者起身恭敬地施礼道:“小哥好人才,老夫生受了。” 说完话见酒肉送过来了,就把肉块给了那个青年人,自己举起酒葫芦咕嘟咕嘟的痛饮起来。 云琅瞅着老者上下滑动的喉结很是怀疑,那一葫芦绿蚁酒真的有那么好喝? 老者饮酒如同长鲸吸水,诺大的一葫芦酒足足有五斤,被这个酒鬼老者一口气喝的涓滴不剩。 老者一口气喝光了一葫芦酒却面不改色,小心的放下酒葫芦大笑道:“平生饮酒,竟以此次为最。” 青年人这时候也吃完了一块肉,将另外一块比较大的肉放在老者手中,就来到云琅的槛车前面拱手道:“困顿之时得君厚赐酒肉助我父子度过难关,司马迁感激不尽!”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脑门似乎被一柄巨锤重重的轰击在耳门上,脑袋里这时候什么奇怪的声音都有,他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还礼。 司马迁见云琅神游天外,还以为人家不愿意与他这个罪囚之子结交,也不生气,再次拱手施礼之后就回到了父亲身边。 “怎么,那个少年郎不愿意与我儿结交?”司马谈吃光了肉块笑呵呵的看着儿子道。 司马迁摇头道:“他似乎心神不在,对孩儿说的话充耳不闻。” 司马谈笑道:“此子也算是一员烈士,因为主将在点兵中被人暗箭所伤,他不惜脱离大队扰乱陛下点兵,就在陛下的面前诛杀了那个无耻小人。 这样的人很少见了,我儿不妨记下。” 第一零二章家学渊源 第一零二章家学渊源 直到槛车再次起行,云琅依旧没有从震撼中清醒过来。 司马迁这三个字对他造成的冲击远远超过了刘彻。 《史记》这本书对司马迁名望的加成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云琅在离开自己的家,去寻找伟大的时候,他看的最后一本书就是《史记》。 那本书里记录了大汉族三千年的荣辱兴衰,也奠定了后世人自称华夏五千年文明史的底气。 槛车继续上路,云琅就倒着坐,他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司马迁,这给司马迁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父亲,那个少年人又在看着我。”司马迁实在是受不了云琅的烁烁贼眼,只好小声对父亲抱怨。 司马谈看了一眼云琅笑道:“他或许听说过你的名字。” 司马迁摇头道:“孩儿一向在老家耕读,如果不是父亲此次获罪于天,孩儿也不会来到长安陪伴父亲,如何会有人听说过我的名字呢?” 司马谈皱皱眉头道:“看那个少年似乎对我们没有敌意,等我们都进了中尉府大牢,问问清楚也就是了。” 父子俩说话的功夫,一个没了一条臂膀的老汉提着一个袋子走了过来,直接放在扶着父亲槛车步行的司马迁手里,瓮声瓮气的道:“我家小郎请你们吃的。” 司马迁很想问问他家小郎为何如此厚爱,那个粗壮的老汉却已经离开了,正在很用心的伺候他家小郎吃梨子。 布袋里的东西非常的丰盛,不但有风干的鸡,还有一些条状物,不过,闻起来香喷喷的,味道应该不错,最让司马谈欢喜的是,袋子里还有一葫芦酒。 他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口,非常的满意,这一次喝到的酒,比中午的时候喝到的酒强一百倍。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司马迁低声对父亲嘀咕了一句。 司马谈笑道:“无妨,你父亲这个太史令能否继续干下去,很难说,即便是能继续干,也是一个清水衙门,无权无势的谁会巴结。 说到底无非是一些酒肉而已,算不得什么,你呀,自幼读史书,已经读坏了心思。 早就告诉过你,春秋之后的史书不可多读,读的多了,心思自然会阴暗,满篇的权谋之术,层出不穷的害人勾当,读这样的书只会把人教坏,想要重新归于敦厚那可就难了。” 司马迁笑道:“耶耶记录了三十年的小记,难道也不算是好事情吗?” 司马谈大笑一声,脖子虽然被卡在木枷里,人却显得极为豪迈,用手拍着木枷道:“史书一道,说理,说人,说天下,秉笔直书,人杰有瑕疵必说,枭雄有善意必录。 一部史书,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也。 我司马氏为史官已经三代矣,犹如站在高坡看江河东流,立于九天观世间风云,不与人争高官厚禄,不与人夺天下资财,守一方瓦砚,执一枝瘦笔,自能附白骥尾翼,而后流芳百世,小子何其愚也。” “既然如此,您为何还要孩儿守在公孙弘麾下,出使南方,日日与野人为伴?” 司马谈笑道:“走,乃是史官重要的看天下的步奏。 “我仔细检查史书的记裁,考察历史上的事变,发现在一百年之中,五星皆有逆行现象。 五星在逆行时,往往变得特别明亮。 日月的蚀食及其向南向北的运行,都有一定的速度和周期,这是星象学所要依据的最基本的依据。 而星空中的紫宫星垣和东西南北四宫星宿及其所属的众多星辰,都是位置不变的,它们的大小程度和相互向的距离也是一定不变的,它们的分布排列象征着天上五官的位置。 所以我猜想,星空的变化应该与人间的变化相吻合,只要能精准的掌握天象,就能预测到人间将要到来的大变化。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与此同时天子衰微、诸候力政、五伯代兴及到战国及秦乃至于汉,每一次权力的更迭都有恐怖的星象出现。 因此,耶耶以为,天运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是三十年一小变,一百年一中变,五百年一大变。 虽说如此,耶耶却不能说服我自己,毕竟我们的阳寿太短,无法见微知著,无法确认每一件事件的真伪。这就需要我们司马家族世代传承,一代代的看下去,最终给出一个答案。” 司马迁抓抓头发道:“道阻且长啊,耶耶您刚刚跟皇帝提出“推古天变”,就被人家打入牢狱,您也希望孩儿跟您一样,也被打入牢狱吃苦?” 司马谈怒道:“聪明一点啊,耶耶这次已经试探出来了,皇帝就不是一个肯吃亏的人。 他虽然接受了董仲舒的那一套治理国家的想法,却对“天人感应”非常的反感。 ”推古天变“与“天人感应”只沾一点点的边,皇帝都受不了,董仲舒总想着依靠天地之威来限制皇权岂不是缘木求鱼? 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求学,走路,观天下,体察世间百态之后再动手著书,就能得心应手。 你要记住,无论到了什么境遇,一定要将“推古天变”这个想法修补完整,耶耶觉得,这可能是我司马氏一族名扬后世的唯一手段了。” 父子俩又说有笑,这一路上走的并不寂寞,尤其是谈到家学,他们更是忘记了现实的险恶。 云琅竖起耳朵想要听听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可是,槛车行走的声响太大,他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济于事。 夕阳西下的时候,高大的长安城就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那座黝黑的城池,如同一头趴伏在地上的猛虎威风不可一世。 进城的人不多,出城的人却非常的多,云琅觉得自己坐在槛车里面就像是一只任人观赏的猴子。 于是,他就盘腿坐在槛车里,努力的挺直了胸膛,即便是当猴子,他也准备当一只最漂亮的猴子。 能被官府装在槛车里,并且排在第一位的时候不多,云琅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云兄,云兄……兄弟来晚一步啊……” 一个凄婉至极的嚎哭声一下子就引起了众人围观的兴趣,云琅恶狠狠地看着张连这个王八蛋摇着一个镶金嵌玉的轮椅从城门口滚出来,一把抓住云琅的槛车嚎啕大哭。 “等我死了你再哭成不?”云琅咬着牙道。 张连一下子就停止了哭泣,惊讶的看着云琅道:“你不会死?当着陛下的面杀了人你居然不会死?”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耶耶不过是被关六十天,谁告诉你我要死了?” 张连瞪大了眼睛道:“富贵镇都传遍了,说你无故在陛下面前行凶杀人,这一次最轻都是五马分尸啊。” 提到富贵镇云琅立刻就想到了郭解的那张丑脸,这个家伙居然在这个时候把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给说出来了。 “周鸿呢?” “消息到的迟,他给你定制棺材去了,长安城最近死的人多,棺材不太好定。 这么说,你真的死不掉了?就不痛不痒的关六十天?” 云琅肯定的点点头,指指张汤的马车道:“中尉府的老主官张汤就在那,要不,你去问问?” 张连瞅瞅张汤的马车摇摇头道:“不是一路人,还是小心为妙,跟这样的阴人沾上关系,一时半会没可能脱身。 走吧,中尉府大牢已经给你准备妥当了,原以为你只剩下几天好活了,就特意做了一些布置。 对了,美貌的女子你喜欢十二岁的还是十六岁的?” 第一零三章 司马迁的见闻 第一零三章司马迁的见闻 张连,周鸿为了让云琅把最后的时光过得愉快些,一间很大的牢房被他们装扮的花团锦簇。 如果不是因为周边总有犯人发出的惨叫声,云琅很怀疑自己来到了青楼。 两个穿着漂亮囚衣的少女,见云琅进来了就甜甜的喊了一声“耶耶!” 云琅瞅了一眼张连道:“从哪学来的坏毛病?” 张连叹口气道:“自从两条腿没了,就喜欢上别人喊我耶耶的感觉。” “闲的无聊?” “是啊,家里现在把我当猪养,上一次与匈奴人作战给家里挣够了脸面,以前总骂我的人,现在什么话都不说,还给我找了一个小户人家的闺女当老婆,他们对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阿娇准备把长安的丝帛买卖彻底拿下来,你要是有精力,就帮我家拿一部分份额,中间有你的两成份子。” “你让我去经商?” “怎么?很丢人?” “是很丢人啊,我家祖宗要是知道他的不肖子孙居然去经商了,会气的从坟墓里跳出来掐死我。” “你家老祖宗不是不知所踪了吗?怎么会有坟墓?” 张连耸耸肩膀道:“谁知道呢,反正寒食节是要祭祀的,经商就算了吧,我耶耶真的会杀了我。” 云琅笑道:“走街串巷的兜售针头线脑,你父亲当然会杀了你,如果手握全长安的丝帛买卖,一言可让人富贵,一言可让人沦为乞丐,当你手里的资财超过你家的时候,你父亲应该就会忘记你是一个商贾的事实。“ 张连坚决的摇头道:“成吕不韦那样的商贾也不成,我耶耶一样会打死我。 我可以乱花钱,要是敢乱挣钱,就死定了。”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道:“好吧,还以为这样的好事情会有人抢着干,结果……” 张连打断云琅的感慨怒道:“别惋惜了,这事没什么好惋惜的,你好好的找一个不怕死的商贾来做这事就成了,别找我们,找谁,谁死。” 说完话就跟见了鬼一般,摇着轮椅跑了。 “难办啊!” 云琅感慨一声,躺在柔软的如同云朵一般的锦榻上,两个囚衣少女立刻开始帮他洗脚。 富贵镇想要富裕起来,没有商业支撑还富贵个屁啊,仅靠煤炭跟鸡蛋,是支撑不起一个商业之城的。 大汉国的监狱其实非常的人性化,犯了罪了的人,即便住在监狱里,也能接受家人的照顾。 比如司马谈就是这样。 司马迁不知道从哪来抱来很多柔软的麦草,将监牢里面潮湿发霉的麦草全部换掉,并且用手抓着麦草将肮脏的监牢齐齐的刷了一遍,这才给父亲铺上厚厚的毯子跟皮毛,伺候疲惫至极的父亲洗漱。 白日的谈话消耗了司马谈太多的精力,勉强洗漱之后就倒在厚厚的床铺上呼呼大睡。 司马迁见父亲睡着了,就盘腿坐在一个草甸子上,走了一天的路,他也很疲惫,就在他准备坐着睡一会的时候,忽然听到对面有人发出“噼嘶,噼嘶”的声音。 抬头看的时候,发现那个给他们东西吃的少年郎正满脸堆笑的隔着栅栏举着一只肥鸡示意要他来拿。 司马迁回头看看沉睡的父亲,再一次闭上眼睛,如果父亲不饿的话,他觉得没必要接受嗟来之食。 对面的监牢奢华的不像话,厚厚的地毯,柔软的锦榻,华美的矮几,矮几上还有一个陶瓶,里面还插着一束秋菊。 矮几对面的一个长条桌上堆满了各色食物,有很多食物司马迁闻所未闻,那些食物制作的极为精美,仅仅闻闻诱人的香气就知道那该是人间美味。 “我请你吃啊!” 那个少年郎努力的把肥鸡继续递过来。 被精美的食物引诱的有些饿的司马迁从包袱里掏出一块糜子馍馍,咬了一口,吃的非常香甜。 “我听说你走遍了天南,是不是真的?” 司马迁微微一笑,此子果然是对自己游历天下的见闻感兴趣,只是,这一路过来,让司马迁感慨至极,如何能是一两句话能说的清楚? 这一路上的风霜见闻,又岂是一个膏粱子弟所能理解的。 万般感慨到了嘴边,最终却变成了一句闲话:“也就是走了一些路而已,算不得什么。” 那个少年人点点头,似乎很有感慨的道:“对某些人来说不过是走了一些路罢了,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很久以前,我就想游历天下,结果,才出山,就困在了长安,原本以为被困长安只是暂时的,结果就莫名其妙的在这里停留了三年。 直到眼前都没有解脱的希望……” 司马迁笑了一下,抬起头看着牢房黑乎乎的房顶,又吃了一口黄馍馍,觉得有些唏嘘…… 他从京师长安出发东南行,出武关至宛。南下襄樊到江陵。渡江,溯沅水至湘西,然后折向东南到九疑。 窥九疑后北上长沙,到旧罗屈原沉渊处凭吊,越洞庭,出长江,顺流东下。 登庐山,观禹疏九江,展转到钱塘。 上会稽,探禹穴。还吴游观春申君宫室。 上姑苏,望五湖。之后,北上渡江,过淮阴,至临淄、曲阜,看遍齐鲁之地,观孔子留下的遗风,受困于鄱、薛、彭城,然后沿着秦汉之际风起云涌的豪杰步伐看了沛县,鸿沟,垓下,凭吊了楚汉相争的战场,经彭城,历沛、丰、砀、睢阳,至梁,听到父亲有难,这才回到父亲司马谈身边。 “你走过那么多的地方,看了那么多的风景,可曾找到安乐乡?” 云琅说着话,用一根树杈将一壶茶水推向司马迁。 司马迁吃黄馍馍吃的口渴,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笑道:“蜀人常喝此物,你这里做的更加精妙,味道少了几分苦涩,多了几分回甘,更多了几分雅致,好东西啊。” 云琅闻言满脸堆笑,自从他将茶叶炒出来做成茶饮以后,能准确地说出茶饮好处的人,除过平叟,就目前这位一人,忍不住挑起了大拇指。 “说到安乐乡,也不是没有,在江陵,我就遇到过一群人,他们居住在绝壁高崖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日日与虎豹相争,却自得其乐。 说的是楚音,有巫女作歌,高亢嘹亮至极,隔着两座山脉也清晰可辨。 这些人不知世上已经没有楚国,见到我这个外人长者还要我代替他们向楚王熊耳献礼,而献礼不过是一枚铜鼓,一束稻米,一卷蟒皮而已。 我不忍心戳破他们的美梦,带着礼物离开了他们,过楚王墓的时候,代替他们将礼物敬献在祭台上,而祭台早就荒芜了…… 所以说,无知就是人们的安乐之所。” 云琅轻声笑道:“我知道你讲这个故事是在笑话我的无知,不过,你这就小看我了。 你虽然走了万里路,有了一万里的见识,但是啊,这是不够的,你的故事不够深刻,且听我给你讲一个同样的故事。 汉建元四年,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第一零四章都是经验主义者 第一零四章都是经验主义者 最早的文学作品,其实就是由简单的故事衍生而成的,只是在配上足够优美的文字之后,就变成了脍炙人口的文学篇章。 只要看看《诗经》就会明白最早的文学表述多么的苍白无力,如果去掉那些美丽的隽永的文字,故事的核心往往很简单,通过文字描述,环境渲染之后,它就美的不可方物。 陶渊明的作品自然是美丽的,这种故事不但对后世人有杀伤力,对于司马迁这样的古人更具有杀伤力。 他不是一个矫揉造作的人,在听完云琅把《桃花源记》讲述了一遍之后,钦佩的拱拱手,就继续吃自己的黄馍馍。 他觉得云琅刚才特意编造了一个美丽的故事来反击他,所以很佩服云琅的才情,却并不在意。 父亲睡得很是香甜,尤其是被困在槛车里几天之后,第一次得以放松身体,应该有一个好的睡眠。 监牢里慢慢的变黑,黑夜无可避免的来临了,司马迁放下手里的竹简,揉揉昏花的眼睛,有些羡慕的瞅着灯火通明的云琅居住的那间牢房。 需要记录的事件太多,而每日里太阳落山的时间又太早,这让他不能尽兴的记录那些装在脑袋里的故事。 “为什么不去问对面的少年人要一盏灯?”司马谈从睡梦中醒来,打了一个哈欠之后,很自然的问儿子。 司马迁不解的看着父亲道:“您以前说……” “骨气是吧?” “对啊!” “那是在你不了解骨气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培育你有一种高尚骨气的说辞。 现在,你早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骨气,那么,你就该知道,向着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你真正表达骨气的一种方式。 借一盏灯,完成你想要记录的愿望,这并不损伤你的骨气,应该是一种通便,不是屈辱。” “可是孩儿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人,他对我们好的有些过分。” 司马谈无声的笑道:“不喜欢别人对你好是个什么想法?难道说你觉得别人如果处处为难你才是一种正常的事情?” “也不是这样,就是孩儿不喜欢看他那张脸,或者说,是孩儿一点都不喜欢他那双泛着贼光的眼睛。” 司马谈无奈的摇摇头,冲着云琅居住的牢房高声道:“少年人,能给我们一盏油灯吗?” 云琅迅速的拉开遮盖监牢的帷幕,笑着将一盏刚刚加满油的油灯推了过来,一同推过来的还有两支蜡烛。 “请用,不够了再说,我再去问狱卒要。” 司马迁取过油灯跟蜡烛,见云琅一副好像很想跟他说话的样子,就连忙道:“你也在槛车里困了三天,好好地睡一觉吧。” 见司马迁不愿意跟他多说话,云琅只好遗憾的重新拉上帷幕,躺在柔软的锦榻上假寐。 说实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司马迁这事他曾经在脑海中预演过无数遍,他甚至设计好了见面时的仪表跟穿着,甚至构思好了要说的第一句话。 他相信那该是一场极为美丽的邂逅,应该是一场现代人与古代历史进行一场真正交流的开端。 结果,事情并不那么美好,司马迁是一个冷峻的人,他似乎不习惯跟陌生人进行一场深入的交谈。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牛不饮水不能强按头。 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却已经是天光大亮的时候了。 司马谈的囚牢空荡荡的,他们父子都不在,云琅有些莫名的心慌。 “牢头,牢头,我对面住的那父子俩哪里去了?” 早就被张连他们喂饱了的牢头满脸堆笑的道:“太史令司马谈今日过堂,他儿子跟着过去了。” 云琅瞅了一眼司马谈父子留下的行礼,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问道。 “我什么时候过堂?” 牢头惊讶的道:“您不用过堂,小人接到的文书就是关押您六十天,除此,再无别的惩罚。” “你知道对面那个老头犯了什么罪过?不会被施以腐刑吧?” 牢头瞪大了眼睛道:“那老头不过是被陛下说了一句尸位其上,算不得大罪过,怎么可能会被施以腐刑?” 话说完,见云琅似乎非常的失望,就压低嗓门道:“这老头只是一个太史令,在朝中并没有过多的关节,如果,司马想要让这个老头被施以腐刑,并不是没有办法。” 云琅被牢头的话吓了一跳,连忙道:“谁想要那个被人阉掉了?就是随口问问。” 牢头依旧腆这着脸:“牢里面也有两个被施以腐刑的人,如果司马好奇,小人可以安排,只是一个下体伤口已经溃烂了,腥臭难闻,另一个似乎好些,这些天插上麦秆之后已经能撒尿了,就是总尿床……” 云琅差点捂上耳朵,怔怔的看着牢头把那些恶心的话说完,吃力朝牢头摆摆手,就坐在桌子后面,准备写点东西,六十天不在家,家里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安排。 比如围墙还需要继续加高,这些泥水活一定要在上冻之前干完。 比如,家里的蚕丝,绢帛就要开始售卖了,刘婆想要高价的想法不错,云琅还是觉得先落下一个朴实的名头再说。 家里的鸡鸭鹅不能再多了,连续饲养了这么多的家禽两年,他很担心会因为污染的原因,从而产生鸡瘟。 如果产生了鸡瘟,对上林苑刚刚兴起的家禽饲养业,会形成致命的破坏。 不仅仅不能继续增加家禽养殖,这时候还应该逐渐淘汰一部分的成年鸡,以产蛋量为指标开始培育云氏的第二代鸡雏。 只有不断地改良家禽的种类,存活率才会变高。 最让云琅担忧的不是家里会不会因为群龙无首,从而出现一些麻烦,产生一些损失。 而是那座堆满骷髅的陵卫军营…… 要交代的事情太多,云琅不知不觉的就写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对于竹简的笨重,云琅几乎已经习惯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司马谈在司马迁的搀扶下回到了牢房,司马谈的手有些颤抖……司马迁似乎刚刚哭过,两只眼睛红彤彤的。 这是必须的,进入中尉府,不论有没有罪责,先挨一顿杀威棒是必须的,即便司马谈是太史令也逃脱不了这一关。 司马谈扶着牢房门对云琅笑道:“小郎手里还有没有酒?” 脊杖十下,这是必须的,也是一个基数,司马谈是太史令,已经被从轻处罚了,依旧挨了十下板子。 这一次司马谈要酒不是为了喝,而是用酒来清洗被殴打的红肿一片的脊背,据说,这样做能迅速的消肿。 这也不知道是哪一家的无稽之谈,已经被棍棒打的肿起来的后背,在被酒浆清洗之后,红肿的更加明显了。 司马迁眼看着父亲的脊背肿胀起来了,不但不忧虑,反而欢喜的对父亲道:“淤血快要出来了,耶耶再忍一下,等到肿的再大一些,孩儿就用铁针刺血,把所有的淤血都给放出来,孩儿在楚地见人施行过,很有效果。” 云琅忍不住出言道:“这时候难道不应该用冰水清洗伤口之后,再用冰水里捞出来的手帕覆盖红肿之处吗?” 司马迁鄙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我见过……” 这就是明显的拒绝了帮助,云琅无奈的摇摇头,坐在司马谈的对面,眼睁睁的看着他背上的红肿部位最后青紫色,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随便找了一根铁针,就挑开了他父亲背后的皮肤。 第一零五章温润君子 第一零五章温润君子 不论是冷敷还是热敷,本来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医疗问题,等一个少年跟一个青年之间有了争论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执念。 执念这东西带来的好处实际上很少,表现在司马谈身上就是直接流淌了半斤血。 不知道为什么,大汉人一面认为血液是珍贵的,一面又认为只要生病了,放出一些毒血就好。 云琅很想知道,他们是凭借什么来确定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是毒血还是好血? 不过啊,司马谈在损失了半斤血之后,整个人好像舒服了很多,就连呻吟声都变得轻微了。 自从司马谈再一次睡着之后,司马迁看云琅的眼神就变得更加不屑。 双手扶着监牢栅栏的云琅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用最粗暴的手段给他父亲治病,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用一根针把他父亲的后背扎出几十个窟窿,就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的可怕。 这充分的证明了一件事,大汉国流传万代的父慈子孝其实没有对错好说,只要是怀着一片好心,即便是把父亲弄死也绝对是大孝,史书只会夸赞,绝对不会贬斥,因为,连司马迁都是这么干的。 “喝点茶吧!” 云琅把茶壶推过去。 司马迁这一次没有拒绝,刚才那一番操作,他也很累,尤其是听到父亲的闷哼声,他心里也不好受。 “陛下对武人过于优厚了。”司马迁喝了一杯茶水之后看着云琅豪华的牢房就感慨了一声。 “这倒是,不过,爱之深责之切也是常有之事,文人触怒了陛下,可能还有一条活路。 武人如果忤逆了陛下,基本上没听说有谁还能活着。 帝国内治将以维持稳定为主要方向,从今后,帝国将会跟我们最大的敌人匈奴做生死之战,在陛下需要武人为国征战的时候,优待一下武人也是理所当然。” “既然生死大战就要开始,为何西华公主还要和亲于匈奴?送去给匈奴人杀掉吗?” “西华公主?谁啊?” “淮南王女刘陵!” “她从翁主升格成公主了?” “匈奴单于的阏氏不能是翁主。” “你可拉倒吧,匈奴王单于连自家的牛羊有多少都弄不明白,你指望他知道翁主与公主的差别? 这都是大汉人自以为是给加上去的,等到人家以后真的弄明白了这些阶级差别,向陛下要真正的公主的时候,有陛下难过的时候。” 云琅回答了司马迁隐晦的问题,却对刘陵出嫁的事情讳莫如深,他准备从现在起,让刘陵这个女人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这是对刘陵最大的帮助。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司马迁拍着栏杆唱着这首《佳人歌》竟流露出几分萧瑟之意。 “如此佳人竟然双手奉与有胡!” 歌罢,司马迁慨然一拳砸在栏杆上怒道:“男儿之耻也!” “既然舍不得这样的美女嫁给匈奴,你可以带着人在周原一带伏击匈奴人,抢夺美人而还,最终双双隐居于泉林之畔岂不美哉!” 云琅斜着眼睛小心的看着司马迁,现在他可以确定了,现在的司马迁因为没有接受过腐刑,男儿热血气概充沛的如同东海之水,跟别的年轻人一样见不得自家的美女外流。 “这个,这个,还是再议吧,我就算有解救佳人于倒悬之中的心,恐怕佳人也不会嫁给我。” 司马迁的回答让云琅楞了一下,他万万没有想到司马迁居然真的会对刘陵充满了向往。 “呵呵,你喜欢的是《佳人歌》里面的西华公主,而非活生生的西华公主,《佳人歌》里的西华公主尽善尽美,活生生的西华公主却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 别想了!” 正在睡觉的司马谈翻了一个身坐起,看着儿子怜爱的道。 “表倾城之色,期有德于传闻,这些终究是靠不住的,迁儿,你迟迟未曾婚配,待耶耶回家之后,不如就给成纪柳氏去信,倩娘已经十三岁了,过了今年,明年正好完婚。” “耶耶!” 司马迁有些不满父亲在云琅面前说他的私事,有些羞恼。 司马谈笑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总比你当着别人的面唱着人家写给女子的爱慕曲子要好!” “什么?”司马迁的一张脸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块红布。 云琅双手抓着栏杆认真的道:“这首《佳人歌》就是我写的,不过不牵涉私情,就是想作歌,司马兄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唱,云某只会欢喜,绝无不满之意。” 这句话一说出来,司马迁的一张脸就红的似乎能滴出血来,勉强收摄心神怒吼道:“无耻!” 说完就一个虎跃跳上父亲刚刚躺着的那张软床,监牢里面无处躲藏,他干脆就用毯子把全身盖住,羞于见人。 司马谈呵呵笑着对云琅道:“我这儿子,为人过于方正,就是这点不好,应该小友多亲近一些才好。” 云琅惊讶的道:“太史令知我?” 司马谈笑道:“元朔年冬日,长安饥馑,当各家各户节衣缩食之时,唯有一白衣少年大开家门,但凡有无助之妇孺尽可入云氏得一顿饱食,长安三辅饿殍无数,长安饱食之家皆应有愧色,唯有云氏可以心安理得,五百妇孺在云氏庇护之下不仅仅安然过冬,如今,五百无助妇孺已成长安城中最让人羡慕的存在。 不论其它,仅此一件事,司马家身为史官,就该为云氏歌功颂德!” 云琅不知为何,鼻子有些酸涩,还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无人理解,没想到,只要是真正做事的人,这个世界依旧会很善良的对待他。 司马迁从毯子里露出脑袋吃惊的看着父亲道:“他干过这种事?“ 司马谈笑道:“你以为耶耶什么人的东西都会要吗?有些人的东西吃了能延年益寿,有些人的东西吃了,比鸩毒还要毒辣。 云家的东西,就是能让人延年益寿的好东西。我儿不妨多吃一些。” 司马迁似乎对父亲非常的信服,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理直气壮地指着云琅桌子上的肴肉道:“先把那东西给我,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了。” 云琅笑眯眯的把肴肉推过去,司马迁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发生的尴尬事,挖了一大块肴肉美美的吃了一口,满足的闭上眼睛道细细的品味。 司马谈宠溺的瞅瞅已经成年的儿子然后对云琅道:“云司马教场发威,可不是为官之道啊!” “我只想要一个可以平等的跟人说话的地位,没想着封侯拜相。 云某一生站着的时候多,跪着的时候少,突然间要我弯下膝盖总觉得疼痛难忍,只好先混一个跟人说话不用跪拜的地位再说。” 司马谈叹息一声道:“想要站着,何其艰难哉!” 云琅黯淡的道:“总要试试的,一时的跪拜没关系,我就怕自己逐渐习惯跪拜,那就糟糕了。” 司马谈低声道:“总有人会在背上添加重物让你弯曲膝盖,你自己也会自我添加重物,做不到独夫,很难自立。 史书上那些刚烈的,辉煌的,光耀万世的人下场都不好,不过,他们活的真是痛快啊!” 云琅见司马谈已经沉浸在古贤人的光辉事迹中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摇头道:“我就想躲起来,没想着跟人硬抗!” 司马谈笑道:“你要的很多,却不愿意付出,这很难办啊,年轻人,这个世界不会围着你转,更不会按照你的想法前进,等你到我这个岁数的时候就会知道,个人——何其的渺小。“ 第一零六章云氏魔鬼 第一零六章云氏魔鬼 事实上,云琅对司马谈的话早就免疫了,这种事后诸葛亮一般的话,不但他讲过,长平,大长秋,张汤这些人基本上都说过,最大的差别就是说话的语气跟语言不同,至于中心意思——别无二致。 他更注意吃东西的司马迁。 司马迁吃的非常香甜,一盆子肥腻的冷肴肉很快就被他吃光了,里面的皮冻一样的东西也被他吃的干干净净…… 为了吃东西,他浑然忘记了父亲正在跟一个以狡猾著称的家伙谈论理想。 美味的食物让人的魂魄长居九天之外,即便是已经吃完了肴肉,他依旧留恋的看着空盆子,一言不发,他的身体依旧在味蕾的统治之下。 于是,云琅就把一大块松软的蛋糕又递了过去…… 司马迁用最大的意志力从大块的蛋糕上切下来一半留给了父亲,然后就再一次沉浸在蜜糖与松软的鸡蛋糕之间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意志力极其强大的人,现在,在美食的攻击下,他已经溃不成军。 蛋糕没有了,一小碗果浆乳酪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司马迁觉得自己抗争过,可惜抗争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几乎让人看不出他有抗争的举动。 云琅饲养一样的喂司马迁吃东西,司马谈自然是看出来了,他却没有阻拦的意思,一边吃着儿子奉上的美食,一边看儿子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的样子暗自叹息。 当云琅敲开了一个泥块,露出一只热气腾腾的肥美的叫花鸡,已经吃了很多东西的司马迁依旧伸手去接,这一次,司马谈阻止了司马迁叹息一声道:“不能再吃了,吃的太多了。” 云琅点点头就把茶壶递过去了小声道:“喝口茶水,化化油腻。” 一杯热茶进了肚子,司马迁如梦方醒,疑惑的看着摆在面前的各种装食物的器皿,简直不信这是他这个一向崇尚简朴克己的人吃掉的东西。 他将目光停在父亲的身上,想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司马谈苦笑道:“别怀疑,就是你吃的。” 司马迁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然后低下头拱手道:“让你看笑话了。” 不诿过,这就是司马迁的教养。 云琅看着他面前装食物的器具低声道:“我有一年饿极了,路过一家食肆,那里的有一种很好吃面条,只要用油泼过之后滋味就变得很厚重…… 我很想吃,却没有钱,我在食肆门口站立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没人给我吃,于是,我就趁着店老板刚刚作出一碗面条的时候,就放火点了他家的柴堆…… 大火烧起来了,店主去救火,我拿走了那碗面条就回家了,面条真的很好吃……只是,那天的风很大,那一把火烧掉了半个街…… 没人知道那是我放的火,所以没人来找我,都以为食肆的老板不小心酿成的大祸,那个食肆老板的下场很惨…… 从那以后,我就认为,当一个人饥饿的时候,只要我们有能力,就一定要给他一碗饭吃,否则,天知道会因为饥饿引出什么事情来。” 司马迁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吃惊的看着云琅道:“你居然没有内疚?” 云琅坐在毯子上淡淡的道:“我当时非常的饿!” “饥饿也不是你干出这样恶事的理由!”司马迁显得非常愤怒。 云琅翻翻眼皮道:“你居然对一个饥饿到一定程度的孩子讲道理? 当时对他来说,吃饭才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 司马谈无奈的道:“这就是你在关中大灾的时候喂饱那些妇孺的理由?” 云琅伸了一个懒腰道:“是啊,我们吃饱了之后才是人,饥饿的人算不得人,那个时候掌控他行为的是胃肠,而不是心或者别的东西。 所以,我在山门中学的就是如何能尽快的得到食物,如何能用最短的食物生产最多的食物。 今天之所以请你无节制的吃东西,就是想要告诉你,在学会讲述一件事情之前,先讲好肠胃的事情。 我们最大的敌人并非匈奴,而是肚皮。饥饿可能是老天对人类最大的惩罚。” 司马迁拍拍自己鼓鼓的肚皮苦笑道:“这么说我现在是一个幸福的人?” 云琅点头道:“能吃饱肚皮的人都是幸福的人。” 司马谈指指监牢外面对儿子道:“再喝一点茶水,出去走走,慢慢走,走足一个时辰。” 司马迁艰难的站起来,冲着云琅笑一下,就走出去了,大汉的监牢很自由,如果不是重犯,基本上没人干涉你的自由。 皇帝只对犯了轻罪的人施行画地为牢的策略,从而彰显他的文治武功。 “你努力结交我儿可是想要涉足史书?” 云琅坚决的摇头,写历史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工作。 “可是天文,星象?” 云琅愣了一下,再一次摇头,论到对太空的了解,谁能比他更强? 别看司马谈懂得制作星图,懂得日月星辰运转的规律,并且能依据太阳或者月亮来制定历法,只要他们还以为脚下的大地是宇宙的中心,就无法在宏观层面超越他。 “呵呵,司马家族唯一能让人牵挂的就是记录跟星象,除此之外,老夫想不出司马家还有什么东西能引起司马这样的人中豪杰如此眷顾?” 云琅茫然的看着监牢黑乎乎的房顶自嘲的笑了一下,指着脑袋对司马谈道:“如果我说只是看着司马迁非常的顺眼您信不信?” 司马谈疑惑的道:“听起来很怪啊。” 云琅双手狠狠地摩擦一下脸道:“对司马迁我竟然有一种相识很多年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的真实,就像我们已经是多年的老友一般,促使我想跟他更加的亲近一些。” 司马谈怪异的瞅着云琅道:“确实很怪异!” 只要看一眼司马谈怪异的目光云琅就知道他想的不对,连忙解释道:“我没有龙阳之念,我一般情况下不喜欢跟男子太亲近,就是单纯的认为我们该是老友。” 司马谈抓抓头发道:“这就更加怪异了。” 云琅摊摊手道:“这就没办法了解释了。” 这事当然没有办法解释,他总不能说他了解司马迁是通过《史记》。 现在,这本书连影子都没有呢,说出来了只会让司马谈更加的疑惑。 一顿美食对司马迁的伤害非常的大,他居然在监牢外面转悠了整整半天,即便是回到了监牢,也坐在那个草毯子上疑惑的看着小小的窗口外面的那一方黑漆漆的天空。 害得云琅很担心因为自己一顿美食就把伟大的《史记》就给毁掉。 好在司马迁是一个强大的人。 专门来到长安给云琅做饭的云家厨娘再次给家主送早饭的时候,他跟父亲两人这一次很轻松的吃着油饼,小米稀饭跟煎鸡蛋。 或许,这一次的食物比较普通,他吃的非常优雅,只是动作很别扭,看得出来,这一次,他真的是在控制着自己的行为,或许,他已经把吃饭当成了一种修行。 世上所有的修行都是以抵御诱惑为主要行为。让自己的精神变得纯粹,变得彻底,才是修行的最终目的,放弃肉体的享受,收获纯粹的精神享受,这让修行者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高尚起来。 云家的所有东西以肉体享受为最终目的,对这些修行者而言,云家就是标准的邪魔外道。 云琅悄悄地测度,他此时在司马迁的心中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模样,或许早就长了尾巴跟尖耳朵,皮肤也很可能是恶心的绿色……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世上最有意思的事情不是让一个人变得高尚,而是将他拖入平庸,跟所有平庸的人站在同一个阵营里,一起抗争智者的统治。 第一零七章强项令 第一零七章强项令 自从司马迁认为吃云家的东西是一种修行之后,他就吃的又快又多…… 大清早都要用叫花鸡漱口的人,云琅已经没有话说了。 读书人痴起来很可爱,云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一个食品供应者变成了一个满怀恶意的魔鬼。 吃魔鬼的东西饱肚子,再把魔鬼丢到墙外边,这就是司马迁如今正在做的事情。 眼看着司马迁把一块蒸煮的酥烂的带把肘子吃完,云琅叹息一声道:“早上不用这么吃吧?” 司马迁冷笑一声,瞅瞅云琅跟他父亲司马谈碗里的小米粥继续拿起一只猪蹄撕咬起来。 司马谈敲破一个煮鸡蛋,剥掉壳,先是在鸡蛋上咬了一个小平台,然后就把云家秘制的豆腐乳抹了一点在上面,最后愉快的咬了一口,和着一口小米粥一起咽下肚子,那份潇洒的模样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 中尉府大牢一般只关押犯官,自从出了韩安国被狱卒羞辱之事后,大汉国关押犯官的监牢就直接变成了中尉府大牢,在这里,被皇帝打入监牢的官员一般会受到一点点的优待,至少不会出现韩安国那种生不如死的状况。 穿过长长的,昏暗的甬道,就是一个不算太大的天井,每隔三天,犯官们就会有一个在天井里溜腿的机会。 没人愿意放弃这难得的见天日的机会,在监牢中,暗无天日这句话绝对不是拿来说说的,而是事实。 云琅要在监牢里面居住六十天,因为是皇帝亲自下的令,少一天的可能都没有。 司马谈因为新历法的事情被皇帝批为尸位其上,这事就很难说的清楚了,无论如何也要等皇帝再次想起他来,才能走出监牢。 所以,他们堪称难兄难弟。 同一天走进监牢,自然是同一天去天井放风。 还以为天井应该是一个风景绝佳的好去处,因为,在大汉国,只要是有天井的人家,都会将这里拾掇一下,毕竟,这里是妇人孩童玩耍的地方,不会太寒酸。 云琅来到天井之后才发现自己错的厉害,中尉府的天井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黄沙之外,什么都没有,如果硬要说还有什么装饰,那么,只能说那一缕从天井灌入的阳光了。 司马谈推推发愣的云琅笑道:“在监牢里有阳光,这就足够了。” 云琅愕然。 司马谈笑道:“某家也不是第一次进监牢了。” 云琅失笑道:“能把太史令这个官职干的进监狱,您也算是前无来者,后无古人了。” 司马谈笑道:“如果某家愿意跟着陛下的想法走,不说那些陛下不爱听的话,自然会平安无事,既然某家是陛下的臣子,就要尽到臣子的职责。 太史所值不过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本就缥缈难以测度,如果再虚言媚上,要太史令作甚?” 云琅笑着摇头,这该是一个读书人的坚持,或者说他想在皇帝面前保持自己最后的一点尊严,为此,他宁愿坐牢,也不愿意随波逐流。 “咦?司马兄,你为何也进来了?” 一个清越的声音从左后方传来,司马谈回首望去,只见一个身披葛衣,长发披面的中年汉子,赤着脚坐在墙根晒太阳,见司马谈看他并不起身,而是招招手笑道:“来这里,来这里,这里的位置好,能多晒一会太阳。” 司马谈疑惑的走近两步,直到那个汉子撩开覆面的长发,这才惊叫一声道:“雪林兄,你为何不在阳陵邑任上处置公务,来此中尉府何事?” 雪林兄翻了一个白眼道:“你读书读傻了?我在中尉府自然是被打入大牢了,还能有什么事情?” 司马谈三步并做两步快速来到葛衣人面前,蹲下来,仔细的瞅瞅老友,才叹息一声道:“总是不安稳啊。” 雪林兄将司马谈扯到墙根坐下淡淡的道:“没办法,某家是县令,治下还有一万六千七百八十四户百姓,我如果不帮他们出声,也就没人出声了。” 司马谈痛苦的拍拍脑门道:“这一次你又得罪谁了?” “南宫公主!” “啊?南宫侯张坐?南宫侯为人历来小心,从听说有跋扈之事,你如何会得罪他?” 雪林兄冷哼一声道:“自从昨年开始,也不知怎么的,长安城的贵人们就喜欢上了在河道上架设水磨。 用此物来磨碎麦子,最终获得面粉,虽然磨一次麦子,只需一文钱,却架不住磨面的人多,水磨日夜不停,但凡有一点收息就是纯利。 阳陵邑南边有一条不大的河流名曰——章水,现如今,章水之上已经有水磨六十二架。 每建造一座水磨,就需要拦河筑坝一次,以加快水流速度好让水磨的叶片转动起来干活。 区区四十里的溪流,就被拦截六十二次,如果遇到枯水之时,他们还要关闭闸门蓄水,春耕之时,下游乡民急需河水灌养禾苗,这时候恰恰是河水枯竭之时,那些贵人们不理睬百姓的恳求,不但不放水,反而关闸蓄水,仅仅属于南宫公主家的水磨就有四十七座之多。 百姓告到县里,你觉得我该如何处置?” “商谈……” 雪林兄长笑一声道:“如果商谈管用,某家何至于来到中尉府大牢? 嘿嘿,商谈无果之下,某家派人一夜之间拆毁了五十一座私家水磨,勒令其余官家水磨开闸放水。” 司马谈惊叫道:“即便如此,也不过是公务啊!” 雪林兄摸摸鼻子笑道:“如果我还打断了南宫公主家恶奴的腿你觉得如何?” 司马谈皱眉道:“即便是如此,以陛下之英明叱责或许有之,也不会将你下狱啊。” 雪林兄长叹一口气道:“如果陛下仅仅是叱责应某,应某也就认了,毕竟,某家做事还是急切了一些。 可是,陛下要我向公主磕头认错,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应某自付做事无差大节,而春苗焦渴还容不得应某从容行事,某家是陛下的臣子,以天子礼服侍陛下乃是应有之义。 南宫已经下嫁张坐,难道也要某家以天子礼服侍张氏妇人吗?置朝廷法度于何地? 陛下可以不计较,某家身为汉家人臣却不能不计较,此事断无退让的余地。 某家不肯退让,哪怕被人按着脖子低头也不成!” 司马谈靠着应雪林坐了下来,摊开腿舒服的晒着太阳,也学着应雪林的模样解开长发覆盖在脸上,懒懒的道:“那就坐牢吧!” 应雪林吧嗒一下嘴巴对司马谈道:“如果有一壶酒,某家即便是再坐三月的牢也不在乎。” 司马谈大笑,指着躲得远远地云琅道:“云氏子,你想躲到哪里去?你造的水磨害人不浅,难道不该弄一壶酒来犒劳一下被你害惨的某人?” 云琅尴尬的朝应雪林拱拱手道:“给县尊添麻烦了。” 应雪林大笑道:“今日算是找到根苗了,水磨确实是一个好东西,却不该被滥用,要你一壶酒老弥补一下老夫,也不为过。” 从听见水车惹祸之后,云琅就不愿意跟这个与水磨有关的人多打交道,毕竟,这位是大汉国第一个因为水磨拓展被皇帝弄进监牢的人。 听他说了过程,云琅对于胡乱建造水磨作坊对农田水利造成的伤害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这世间万物的发展都应该有一个度,如果超越了这个度,好事转瞬间就会变成坏事。 从监牢里提出一个篮子,里面不但有一壶酒,还有六七个黄澄澄的梨子,这些东西都是张连派人送来的,这时候全便宜这位强项令了。 第一零八章监牢里的好人 第一零八章监牢里的好人 云琅以前对于大汉国的文官体系并不熟悉,唯一长期接触的文官就是张汤。 张汤为人狷介,只要不牵涉刑案,与他谈话总是能让人如沐春风。 史书上东方朔此人滑稽古怪,可是云琅见到的是那个还没有被皇帝打击的千疮百孔并且自暴自弃的东方朔。 如今的他各种雄心勃勃,无论如何也让人欢喜不起来。 而且,东方朔这种官场新人,跟应雪林这种老道的官吏比起来到底缺少了一些治世的能力,办起事来到处透着小气。 问过张连之后才知道,应雪林此人之所以会强行住进监牢,唯一的原因就是要皇帝下定决心,管束一下长安三辅皇亲国戚们。 如果皇亲国戚们过于强势,对于关中那些柔弱的百姓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龙子龙孙们想要操弄那些升斗小民,升斗小民哪来的抵抗之力?唯有任人鱼肉的份。 他不出监狱,案子就没有办法了结,南宫侯不能继续在章水上重新恢复他家的水磨,而别的皇亲国戚以及勋贵们都在等皇帝下令,准备看看皇帝如何处置应雪林,再决定自家到底是继续修建水磨还是拆除水磨。 张连说皇帝似乎很为难,宰相薛泽倾向于制定一条专门针对水磨的律法,有条件的开放水磨建造事宜。 大司农却认为,任何妨害农田水利的事情都应该全力禁止,从源头上解决这一伤农之事。 事实上,不论皇帝如何处置应雪林,最后的胜利者都是这位强项令。 这件事到了这个地步,对他而言,要嘛收获名望,要嘛名望,官职一起收获。 对于大汉国人来说,只有通过地方举荐或者朝廷查访贤能才能完成从百姓到官吏的转变。 有了名望的应雪林,即便是不再做官,他的子侄辈也能通过长辈的获得的名望,轻而易举的成为大汉国新一代的官吏。 所以说,对于一个官吏来说,一生中能有一件可以提升名望的事件,绝对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有了司马谈相伴在监狱的应雪林心情大好,而有了应雪林陪伴在监狱的司马谈更是早就忘记了这是在监狱。 无论如何,一个有美食,有老友,还有儿子伺候的地方,跟家里有多大的区别? 官员的朋友很多,很多时候,犯官的朋友更多,才经历了一次放风的云琅,很快就发现,他需要让家里送来更多的食物跟美酒。 张汤的脸黑的如同锅底,眼看着一大群犯官在他的监牢里面谈古论今,喝酒作赋,欢快的如同在宴饮,他就忍不住对云琅咆哮。 “这里是监牢,不是你家后院!” “唯音乐与美食不可辜负!”云琅醉醺醺的回答道。 张汤其实想不明白,一群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犯官,如今也参加了云琅组织的酒宴,即便是背后被杀威棒打的乱七八糟的,却能一边大口食肉,大口喝酒,放肆起来甚至超越了在监牢之外。 这里面不乏真正要被发配远方,或者等待明年秋天砍头的人。 云琅递给张汤一个酒碗笑道:“当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快乐就成了他唯一的期望。” 张汤喝了一碗酒,似乎想明白了什么,瞅着热闹的监牢摇摇头,然后就把酒碗还给云琅,转身离去了。 天底下没有多少事情可以瞒过刘彻,即便是发生在监牢里,他该知道的也总是会知道的。 夜幕中的建章宫如同一头噬人的猛兽静静的蹲在黑暗中,大殿的门打开着,透出昏黄的灯光,如同猛兽张大的血盆大口。 一身黑衣的刘彻坐在一张锦榻上,面前依旧堆满了简牍,他疲惫的丢下最后一卷竹简,就将头靠在巨大的软枕上,轻轻闭上了眼睛。 一个秀丽的宫女悄无声息的来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太阳穴。 安定了心神之后,刘彻闭着眼睛道:“隋越,念吧!” 宦官隋越从梁柱下走出来,瞅了一眼宫女,宫女就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倒退着离开了建章宫。 “辰时,有黑衣人进薛泽府上,从偏门而入,停留了一柱香的时间,而后从后门离开,最终回到了南宫侯府,绣衣使者依旧守在南宫侯府门口,只要那个黑衣人不再遮面,就会认出此人是谁。” “同样是辰时,大将军府有一快马离开侯府,在城门大开的第一时间就奔赴上林苑,不知去了云氏还是长门宫,明日另有密奏说明。” “九月十六日,匈奴使者一行两百四十四人携西华公主主仆三人以及六十二名胡姬已经出了函谷关,行走的是赵地,应该从代郡进入胡地。 匈奴使者将庸在函谷关秘密的寻找过医者,听医者事后回禀,匈奴使者队伍中,已经有大半染上了脏病,其中以将庸的病情最为沉重,下体已经彻底糜烂……医者以柴胡,干草调和为主药覆盖伤口,医者说,痊愈无望。” “午时,云琅在中尉府大牢设宴款待犯官,张汤怒不可遏,前去阻止,却不知为何,又退回来了,酒宴依旧。” “未时两刻,长平公主出长平侯府拜会岸头侯,听绣衣使者说,长公主此行,是为了霍去病的婚事,两家已经商议完毕,等待千秋节之后,将为霍去病行大婚之礼。” “北大营张涵楚密奏曰:昭阳侯韩古取北大营新到甲胄一十一副与亲卫,换下一十一副旧甲胄,亲兵首领韩阳又私自取军中新式三棱破甲锥二十四枚,用来替换他旧有的羽箭。” “细柳营孙受密奏曰:细柳营军粮已经亏欠七日,军卒日日以米糠度日,依旧不见好转……” 刘彻听完密奏,挥挥手,隋越就再一次隐入黑暗,刘彻清脆的鼓掌声在大殿中响起,顷刻间灯山上昏暗的的灯光就光明大作,一队舞女拖着长长的舞袖就行云流水一般的走进来,齐齐的施礼之后,没有音乐的舞蹈就款款舞动,她们的脚步轻盈,步履矫健,一条条的长袖飞起之后如同一片片灿烂的云霞。 云琅睡醒的时候,发现司马迁正眼巴巴的看着他。 “今天吃什么?” 云琅揉揉眼睛,拿起一卷竹简瞅了一眼道:“面条,今天全体吃素。” 司马迁点点头,就重新坐回自己的蒲团,继续拿起一卷书就着一缕朝阳仔细的研读。 “看了这么多年的书,还有什么书是你没看过的?”云琅很惊讶,按照司马迁的家世,他应该已经读完了能找到的所有的书。 “温故而知新!” 司马迁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就重新咏哦有声。 云琅仔细听了司马迁诵读的内容之后笑道:“蓬莱,方丈,瀛洲这三处海外仙山,我只去过蓬莱。” 司马迁瞅了云琅一眼道:“哦?睡梦中?你吃到长生不老药了?” 云琅摇头道:“真的去过,那就是一座荒岛,上面什么都没有。” 司马迁指指手里的竹简道:“哦,你一定是去错地了,书里说,瀛洲在天上。” 云琅笑道:“那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是蓬莱倒映在天空中的影子,算不得惊奇。” 司马迁对于云琅这些突发奇想的说明早就有了预防能力,放下手里的书本道:“眼睛不会骗人的。” 云琅笑道:“骗人最厉害的其实就是眼睛,墨家曾经做过一个小小的实验,只要透过一个小孔点一根蜡烛,通过小孔映照在幕布上的蜡烛就是倒立的。 书中记载的海外仙山之所以会出现在天空,就是这个道理,只是光线在折射罢了,并非是真实的。” 第一零九章肉体毕竟是事实存在的 第一零九章肉体毕竟是事实存在的 一间暗室,一块黑布,一根蜡烛,云琅跟司马迁很容易就在监牢里面完成了小孔成像的实验。 这是一个开创性的实验,在此之前,还没有人重复过墨子的这个成功的实验。 很多人以为,书里面记录的这段话,与公输般制造的那只能在天空中飞三天三夜的木鸟,与庄子在《逍遥游》文里提到的鲲鹏一般,都不过是一种臆想。 “做实验是一件非常严肃地事情,他能通过小范围的实践来证明无穷大的道理,能把构想变成现实。” 司马迁端着酒碗笑道:“可惜我探索的不是事物,而是人,很多时候你没办法用实验的方法来证明一个人的行为。” 云琅笑道:“不,不,不,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关于人的实验叫做——圣人计划。 现在已经脱离了初级阶段,马上就要进入第二阶段了,如果全部五个阶段的实验都能够成功,你就在富贵镇看到一位真正圣人的诞生。” 司马迁听闻此言,坐直了身子道:“什么圣人?” 云琅笑道:“一个杀人无数,坐地分赃的人,如今马上就要变成人人爱戴,人人称颂的圣人了。” 司马迁怒道:“他何德何能可以被人如此称颂?” 云琅喝了一口酒笑道:“他的外甥因为与人争论,别人处处忍让,他外甥依旧不依不饶,结果,在撕打的过程中被对方给打死了。 他的姐姐要求我们实验的对象出手杀死对方,结果,我的实验对象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发现错误不在对方的身上,不但跟打死他外甥的人道歉,甚至还赔偿了对方五千钱。 我的实验对象的姐姐听闻此事之后,就把他外甥的尸体丢在大街上,说那个死去的人是一只没有舅舅的野狗。 别人都以为我的实验对象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的,结果,他亲自去了大街上,背着已经发臭的外甥尸体,亲自入殓,亲自挖坑埋在野外。 就此一件事,我的实验对象已经树立了自己公平的形象,在富贵镇人人都找他来评判公平与否,听说啊,经过他评判的事情,还没有出现一例不公平的。” 应雪林皱眉道:“大奸大恶也需要大智慧,超出人性的大善人,某家一般不会与他交往。” 司马谈大笑道:“陛下这种维护亲人,冤枉你入狱的行为雪林兄就能接受吗?” 应雪林笑道:“陛下委屈我,这属于人的范畴,是我们能预测的一种结果,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 如果云琅的那个实验对象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伤害一下杀死他外甥的那个人,某家完全能够想明白,哪怕他不理不睬那个杀人者,某家也能理解。 可是,他不但不怪罪那个杀死他外甥的人,反而因为他外甥弄烂了人家的衣衫,就赔偿五千钱,这就过了,至于亲自背负外甥发臭的尸体入殓,这就更加的过了。 这些事没有任何的意义,只是做给外人看的,看样子云琅的这个实验对象心中确实有大世界。” 云琅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你们看,这就是实验的结果,在一定的诱惑跟压力之下,一个人就很容易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 我的一个师兄曾经说过,人对痛苦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如果将畏惧感强行去掉之后呢,这个人在遭受痛苦的时候反而会感受到愉悦。 我们的这个实验目标目前正处在割裂痛苦的阶段,如果成功,他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圣人。” 司马迁冷笑道:“假的就是假的,如何能成真!” 云琅笑道:“骗一个人一时自然是骗人,如果持之以恒的骗这个人一生,即便是假的,跟真的又有什么区别?” “我能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等我从监牢里面出去,就带你去看,你会觉得我们的实验是有价值的。” 应雪林皱皱眉头插了一嘴:“某家也想去看看,看看你们是如何诛杀一个人的心。” 司马谈笑道:“同去!” 欢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的少,加上有人见不得这些人欢乐,于是,他们的欢乐日子就更加的短暂了。 所有人的快乐都来自云氏的食物跟美酒,当张汤不准许张连给监牢里面送食物之后,每三天一次的聚会就显得非常的无聊。 如果没有吃过云氏的美食,黄馍馍也是一种美味,这种馍馍有一股子淡淡的甜味,且回味悠长。 司马迁吃了一口黄馍馍打了一个饱嗝,事实上他今天从早上到中午还一口饭没吃呢。 他悻悻的将黄馍馍放在简牍上,偷偷看了一眼云琅,发现这个家伙捧着黄馍馍吃的非常香甜。 不仅仅把他的黄馍馍吃光了,还看着司马迁放在简牍上的大半个黄馍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意思。 司马迁把黄馍馍递给云琅,只见他丝毫不客气,三两口就把那大半个黄馍馍吃的一干二净。 “你应该是一个吃惯美食的人,为何也能吃得下粗粝的食物?”司马迁犹豫一下,还是问了起来。 “食物对我来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能否填饱肚子的区别,有条件的时候我自然喜欢吃好东西,没条件的时候把肚子喂饱我就很满足了。” 司马朗笑道:“你就是一个饿过肚子的。” 云琅摇摇头道:“算不得……” 晚秋的风已经逐渐变凉,一股很大的风从高墙外面带进来好多树叶,这些树叶还泛着一丝青色,却无力抵御秋风。 喜欢晒太阳的人很多,喜欢在萧瑟的秋风里晒太阳的人就没有几个了,至于喜欢晒月亮的人,就剩下云琅一个了。 天太冷,沙子里的最后一丝热量也消失了,云琅就把赤裸的脚丫子从沙子里抽出来,瞅着天上的明月,想要思量些事情,却最终一无所得。 这个时候想什么都是在做无用功,皇帝的阴影笼罩着他,不论他干出了什么样经天纬地的事情,皇帝只需要探出一只手就能化作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对于大汉人来说,这样的压力每时每刻都存在,只是他们已经习惯了,熟悉到了可以忽略这样的压力。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这是大汉人孜孜以求的超脱的目标,却很少有人能做到。 有些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有的人为此付出了名誉,即便是在监牢里,人们也会憧憬这种美好的未来。 一场秋雨赶走了大地上最后的一丝暖意,冰冷的秋雨拍打在监牢的窗户上,有几丝雨点落进监牢,云琅赶紧将毯子裹得更紧一些。 就在昨日,他的监牢里还有厚厚的软床,还有火盆,还有侍女伪装成囚犯的侍女进来伺候他洗漱。 现在什么都没了,皇帝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收走了他所有的特权。 他只好跟对面的司马谈一样裹紧毯子依靠体温来抵抗晚秋的寒凉。 皇帝发话了,张连他们自然不敢再踏进监牢一步。 不过,皇帝的话却挡不住霍去病。 就在云琅考虑要不要点燃地上的麦草来取暖的时候,霍去病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提着一只鸡,一坛子酒。 不等他发话,云琅就夺过那只鸡,撕下一只鸡腿之后,就把剩下的大半只鸡丢给了对面的司马谈。 今天一整天,也没有什么人来给大家送吃的…… 霍去病找到了一只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就很自然的把剩下的酒送给了司马谈父子。 “我问过张汤了,还有二十一天,你就能出去了。” 霍去病找了一处干净的麦草堆悠然的坐下来,笑着对云琅道。 第一一零章老骥伏枥 第一一零章老骥伏枥 “只要别让我挨饿,住一年我也无所谓。” 这句话一说出来,云琅就愣住了,他发现自己现在的要求好低。 “你被陛下罚俸一年,还要另外罚铜三十斤,按照大汉律法,你如果愿意缴纳五十斤铜,就能免除剩余二十一天的刑罚,钱我已经帮你交了,现在就能走了。” “我记得陛下要我住满六十天的。” “陛下说过这句话,事实上你已经完成了六成的刑罚,如果没有陛下这句话,你杀死公孙进的事情中尉府已经有了章程,你有功无过,即便是犯了冲撞陛下的罪过,也只需要缴纳一百斤铜就能免于处罚。” “这就是说,我还是被陛下给坑了?他看似大度,实际上却在害我?” “大概就是这样,陛下看你不顺眼,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他为什么看我不顺眼?” “因为你活的比他还要舒坦……” “这也是罪过?” “必须是!” 云琅摇头,从怀里掏出那根藏在怀里的鸡腿递给司马迁道:“这个也给你了。” 司马迁接过鸡腿嘎嘎的笑道:“出去重新做人啊!” 云琅喜欢现在的司马迁,拍拍他的手,又朝司马谈拱手施礼,最后冲着监牢深处喊道:“应先生,我走了。” 应雪林从监牢里面探出头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你走了,狱卒就不会克扣我们的口粮了,约会允许家眷来看我们,赶紧走吧,估计我这几日也会出去,听说你家冬日不冷,给某家留一间净室,我要修道。” 云琅笑道:“求之不得。” 说完话,就在狱友们的告别声中离开了监牢。 张汤站在二重门的后面,背着手瞅着满天飞舞的黄叶,见云琅出来了,就苦笑道:“你还不如再坐二十一天的牢。” 云琅摇头道:“不成,我如果这一次没有反抗,下一次陛下会关我一年的。 原本只是让应县令降降火气的,没想到降火气也需要半年之久,人生苦短,浪费不起。” “你总是不听别人最中肯的建议,这样会吃很多亏的。” 张汤叹了口气,似乎非常的不满。 “我其实是一个野人,现在我并不忌讳把这事告诉您,主要是我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自保能力,至少,不用在刻意的掩饰我野人的身份。 既然我是野人,天生就喜欢自由自在,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以前当我还是一个野人的时候,虽然过的没有现在这么舒坦,却不用担心有谁会把我抓进监牢。 如果那个人想要杀我的话,我甚至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除了自由自在的活着,我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求。“ 张汤看着云琅笑了,捋着胡须转身走上台阶。 之给云琅留下“你想多了”这四个字。 游春马就在中尉府大牢的门口,刘二牵着它正在等待云琅,有些人不用多说话,一个笑容,一个眼神就能有千言万语。 “回家!” 刘二跨上战马吆喝一声,十六匹战马就簇拥着云琅泼喇喇的出了长安城。 对于这座城市,云琅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快马抵达阳陵邑的时候,却被长平给拦住了,上了她的马车,才看见卫青笑吟吟的看着他。 “你家冬日里暖和,就去你家过冬。” 卫青笑的和煦,眉宇间尽是温柔,不见一丝一毫的大将军霸气。 此时的卫青与点将台上的卫青判若两人。 “您不必如此!” 云琅的声音有些颤抖,卫青是出了名的不替人出面的人,但凡与长平侯府有关的事情,都由长平来处理,卫青留给世人的印象除过醉心军事战阵之外再无所求。 现在他却要住进云家去,这里面的含义不言而明。 长平在云家居住一辈子都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卫青居住一次袒护云琅的意思就非常的明显。 “少年人喜欢鲜衣怒马,就不要跟我们两个长辈待在一起了,去骑马领路吧。” 卫青见云琅有些失态,就轻笑一声帮他解了围。 长平见云琅下了马车,就对卫青道:“早知道他这么好拿捏,你就该早些出手才是。” 卫青笑道:“就算是小狗被你捏在手里他也会叫唤几声,何况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少年。 拿捏他做什么,做长辈的是给晚辈铺路的,紧要的关头,即便是用身体垫在他们的马蹄下,也要助他们纵马狂奔离开泥潭。 兵法云:攻心为上!” 长平亲昵的趴在卫青的膝盖上娇笑道:“男孩子就该夫君这样的英雄出马,你看看那个混账小子,被我打得那么惨虽然在求饶,却口不应心的。 您就说了一句话,那家伙眼泪都要下来了。” 卫青着长平锦缎一般的长发喟叹一声道:“我又不是一个圣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似云琅这样的少年人,又有谁会不喜欢呢? 陛下喜欢人的方式就是折磨他,打磨他然后委以重任,陛下忘记了一件事,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般喜欢功名利禄,有些人即便是躺在泥潭里也自得其乐。” 长平坐起身懊恼的对卫青道:“不能这样说,您是兵家门徒,又不是师从黄老之术,既然是一柄锋利的长剑,就不该总是藏在套子里。” 卫青笑而不言,只是透过车窗看外面的荒原,过了很久低声对长平道:“等我杀光匈奴人,我就陪你在骊山隐居,足不出户直到老死。” 长平深深地叹了口气,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能够归隐泉林也是一大幸事。 两天后,云琅回到了云家,小虫跟红袖一人抱着他的一条腿哭得快要死过去了。 两个月没回家,而且被关进了监狱,她们两个也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云家的人全来了,一大群人将大门口挤得水泄不通,有欢笑的,有大哭的,有一边笑一边哭的。 云琅脸上满满的都是笑意,不好甩开小虫跟红袖,远远地看见宋乔站在小楼下,就得意的挥挥手,宋乔手抬高了一半,就迅速的回自己居住的小楼去了。 苏稚自然是不管不顾的大喊大叫,人太多,云琅听不清她在喊些什么,勉强给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就被自家的仆妇簇拥着进了家。 好在梁翁还知道招待卫青跟长平,急促的将长平,卫青安顿在长平平日里居住的主楼上,吩咐茶娘奉茶,就匆匆的离开去看自家小郎去了。 卫青笑吟吟的瞅着云琅被一群妇人簇拥着去了热水池子洗刷牢狱晦气,回过头对长平道:“很好地一群妇人。” 长平感慨的摇摇头道:“也不知这小子是怎么做到万众归心的,虽说他对这些妇孺有活命之恩,可是啊,这种发自内心的欢喜却不是假装就能做出来的。” “所以说,这是一群很好的人。”卫青漫步走上二楼瞅着雾霭沉沉的骊山漫不经心的道。 “咦?您在看什么?” 卫青笑道:“我在看这座奇怪的山,它状如奔马,隳突乎南北,左冲右杀终难逃终南山之羁绊。” 长平吃了一惊连忙道:“不敢胡思乱想!” 卫青低下头宠溺的看着长平道:“就是兴之所至,随便想想,还不敢脱离羁绊。 不过啊,我希望那个小家伙能冲杀出去,活的自由自在,你要知道,骏马本就不该有马具!” 长平松了一口气道:“老马就该守住马槽!” 卫青大笑道:“你不能连老马的一点想法都阻止吧?那样做可就太霸道了。” 长平认真的看着卫青道:“我比任何人都知道我的弟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忘记你刚才的想法,想想可以,不要说出来。” 第一一一章小女婴 第一一一章小女婴 “大将军静极思动去了云家?” 刘彻放下手中的简牍轻声问道。 张汤躬身道:“云琅离开中尉府监牢四个时辰后,就与大将军在阳陵邑汇合,一同去了云家。” 刘彻探头看了一眼张汤,重新拿起简牍悠悠的道:“大将军不是罪囚,只要没有离开长安,还无需向朕报备。 至于云家子,既然少坐了二十一天的监牢,以后有的是机会补上。” 张汤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无奈的道:“云氏缴纳了罚铜,此事已经了结。” 听张汤这么说,刘彻感到很惊讶,因为张汤的每一封奏折都是言之有物的,都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立场给出来的谏言,现在,为了云琅这么一个无名小卒居然说出了心里话,真是怪哉! “朕喜欢看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样子你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么?”刘彻饶有趣味的瞅着张汤。 张汤连忙拱手道:“陛下的意志就是帝国的意志,臣下焉敢有什么意见。” 刘彻笑道:“嘴上说没意见,心里恐怕正在腹诽朕吧?认为朕太小气? 如今长安盛传——人人都爱云琅,真是怪哉,为何朕每次看到他都恨不得将他捏成肉球,摆在桌案上?” 短短时间,刘彻一连说了两次怪哉,张汤从皇帝的话语里并未感受到恶意,遂笑道:“陛下对云琅爱之深责之切也是人之常情。” “不,不,不……”刘彻摇晃着一根手指发出了一连串的不字。 “朕总觉得这家伙是一个异类!” “异类?”张汤有些摸不着头脑。 刘彻把身体靠在锦榻上让自己舒服一些,然后道:“一个种地,养鸡都能把自己弄成豪富的人,朕翻遍了史书,他还是第一个。 至于养蚕,大汉国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数千年,然则,真正依靠养蚕最终变成豪富的人又有几个? 骊山的煤石,以前不是没有人用过,为何到了这家伙的手里就能大行其道? 说白了,也仅仅是多了一个铁炉子罢了,朕见过铁炉子,没什么出奇的,为何别人就不晓得运用? 水磨这东西不需人力就能为谷物脱壳,大司农说,不仅仅是如此,食物变得更加精致之后,人的寿命也会随之增加。 哈哈,如今,好端端的水磨已经变成了祸害,应雪林不肯低头,南宫也不愿意让步,朕这个皇帝居然被陷在中间难以做出取舍…… 渭水旱源边上的百姓正在当地官府的推动下大肆的制造水车,龙首原的官员禀报说,只要六十七架水车架设成功,龙首原上的三千顷旱地立刻就能变成水浇地,只需一年,粮食就能增产一倍以上,至于龙首原下的平地,原来浇不到水的旱地也会变成水浇地,靠南的一些田地,甚至能种植产量更高的稻米……哈哈,张汤,这些事只要有一个人能想出其中的一件,那就是了不得的功劳。 现在,却聚集在一个人的身上。 事出反常即为妖! 你要多替朕盯着这个家伙,再这么下去,不用他制造圣人,他就先一步成为圣人了。 对了,他要调教的那个圣人现在怎么样了?朕很想去亲自看看。” 张汤的嘴巴张的很大,好一阵子才消受了皇帝的这一番话,想了一阵子拱手道。 “就微臣与云琅交往的过程来看,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无非聪慧一些,无非是来历诡异一些,刀剑砍在身上会流血,砍在要命处也会呜呼哀哉。 他不是匈奴人,也不是山越人,他洗澡的样子微臣也见识过,与我大汉少年的模样别无二致。 他的样子长得像我汉人,声音听起来也像我汉人,衣冠礼仪无差,因此,微臣以为,他就是我汉家的一个少年郎,见到钱财会欢喜,见到美貌的女子也会动情。 陛下有所不知,此子与卓氏女春风一度之后,卓氏女居然珠胎暗结,于去年在成都诞下一个女婴。 哈哈哈,这就是微臣对云琅越发亲近的原因。” “卓氏女?司马相如之妻?” “正是!”张汤淫笑出声。 刘彻忽然爆发出一阵震天大笑,手里的简牍都丢在地上了,也顾不得理会,依旧哈哈大笑。 张汤站在一边也乐不可支,他贯会给人戴绿帽子,如今有了同道,颇有些吾道不孤的感觉,只是,云琅跟卓氏女的事情发生在卓氏女与司马相如大婚之前,让他未免有些遗憾。 刘彻大笑了良久,才停下来,擦试一把笑出来的眼泪对张汤道:“云琅可曾知否?” 张汤摇头道:“微臣未曾告知云琅,卓氏女久居蜀中恐怕也不想告知云琅此事。” “张汤,你觉得这个女婴可以成为云琅的软肋?” 张汤笑道:“一个多陌生妇孺都关爱有加的人,如果听到自己有了亲骨肉,微臣不敢想是个什么情形。” 刘彻皱眉想了一下,挥挥手道:“调任司马相如为成都郡赞者,擢升卓氏女为五华夫人,朕给了他们想要的,那么……那个女婴…… 算了,朕还做不出挟持女婴羁绊云琅的事情。” 张汤钦佩的弯腰施礼道:“陛下仁慈!其实不用挟持什么女婴,只要他们父女活在我大汉的国土上,就是我大汉的子民,自然也要遵守我大汉的规矩。” 刘彻微微点点头,他之所以对云琅的聪明才智有些忌惮,就是因为云琅在大汉国乃是孤身一人,如今,这家伙多了一条小尾巴……哈哈哈,想到这里刘彻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能被皇族控制的人,刘彻从不担心他的才华有多么惊人,只担心他们空有盛名。 自从云琅献上了元朔犁,他的名字就已经镌刻在刘彻的心上,那时候还以为自己得到了一个大匠,就随意的在空旷的上林苑给了他一块地。 没想到自从这块地到了云琅的手中,就迸发出惊人的能量,土地里的产出不算,仅仅是云氏庄园精巧的布局,以及对温泉水的利用,就让刘彻对云琅的认识又多了一层。 出于皇帝警惕的本能,他本能的怀疑一切,怀疑任何不受他控制的人与事。 现在没关系了,只要那个小小的女婴能在云氏庄园里生活,天下虽大,无论云琅跑到那里去,他终究是要回来的。 小女婴的出现,就像给云琅这匹没有定性随时就会逃跑的野马套上了一根绳索。 这是一个不是羁绊的羁绊,没有比这个更完美的绳子了。 “令蜀中绣衣使者行首沈叛,取回那个小小的女婴,一路之上不得有任何差池,若有差错,提头来见!” 张汤依旧抱着双手肃立的台阶下,他知道这道命令不是对他下达的。 果然,隋越第一时间从帷幕后面走出来,躬身道:“奴婢遵命,云氏小女婴不能有任何的差池,否则,沈叛提头来见!” 刘彻点点头,隋越就退下了,刘彻又看看张汤,张汤连忙躬身道:“在陛下将小女婴交付云氏之前,微臣会闭口不言。” “你去告诉阿娇,准备接受云氏女婴为义女,一切按翁主例。” 张汤笑眯眯的道:“陛下厚待云氏,云氏敢不肝脑涂地为陛下效命!” 张汤离开了建章宫,刘彻对着空无一人的大殿低声道:“大将军跟云琅都谈了些什么?” 帷幕后面一个嘶哑的声音回禀道:“并无实际接触,大将军住进了山居,由长公主陪伴,大将军夫妇琴瑟和鸣,出行有白鹿为伴,闲暇有猛虎嬉戏,恬淡悠闲,羡煞旁人!” 第一一二章山居图 第一一二章山居图 清晨,浓雾从山谷里慢慢泄出,在山脚下铺了一地,而后就被后续的云雾推搡着,弥漫过了松林,最终将诺大的云氏庄园笼罩的如同仙境。 一个女子提着水桶,矫健的从小溪这一边跳到另一边,蓝色碎花的裙子也随之舞动,如同一朵盛开的蓝色莲花。 一个年纪更小一点的蓝衣少女站在小溪这头,接过少女手里的水桶钦佩的叫道:“哇,小虫姐姐真厉害,跳过来一滴水都没有洒。” 小虫姐姐骄傲的哼了一声道:“再过两年,就该你去溪水尽头打水了。” 小女孩吃惊的抬起头看着小虫姐姐道:“你真的要嫁给傻大跟傻二?一次嫁给他们两个人?” 小虫姐姐怒道:“胡说八道,他们有老婆,还有八个,我怎么可能嫁给他们。” “可是,那两个傻蛋说非你不娶的,孟耶耶也说到时候他来提亲,会把那些女子都赶走。 其实傻大,傻二傻傻的人不错,嫁给一个还差不多,嫁给两个会被人笑话死。” 小虫姐姐笑道:“十一岁就想着嫁人,还嫁两个,你羞不羞啊? 哼哼哼,丑庸姐姐被嫁掉了,我要是在被嫁掉了,小郎就成你一个人的了。 想的美啊…… 不过,我长得太丑,配不上小郎,所以你不用为我操心,小心宋乔跟苏稚那两个妖精吧。 苏稚也就罢了,给她一点吃的她就什么都忘记了,倒是那个宋乔,长了一对桃花眼,每次看小郎的眼神都像是带着钩子,她才是你的敌人。” 红袖用她那双圆圆的眼睛瞅着一脸狡狯模样的小虫道:“我还小呢。” 小虫在红袖的脸蛋上点一下道:“就你鬼心思多。” 晨雾缥缈,两个少女的身影很快就被浓雾遮掩的隐隐约约,一头斑斓猛虎撞破了浓雾来到溪水边,舔舐了一些溪水之后就习惯性的仰起头咆哮起来。 虎啸阵阵虽有浓雾遮掩,依旧传遍的山林,几只蠢笨的野鸡仓皇从灌木丛里飞出来,远远地落在松林里,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叫吃!” 长平得意洋洋的将一枚黑色棋子放在一颗白棋边上,围三阙一,只有一口气的白棋眼看着就要无路可逃。 卫青微微一笑,不理睬那枚将要被吃掉的棋子反而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放了一颗白色棋子。 长平得意洋洋的又放了一颗棋子,将围在中间的那颗白色棋子从棋盘上拿掉,还特意瞅了丈夫一眼。 卫青叹了口气道:“你还是那副性子,从不放过到手的利益啊,这样做一时半会可能没有问题,时间长了是要吃亏的。 为了叫杀一子,你走了三步棋,分寸之地占优,却不知外面的大局面早就改变了。 你夺我一城,却不知你的壶遂,武方,盘亘三城已经陷入了死地。” 长平扭扭腰肢得意的道:“我是女子,管外边的三座城干什么,我只要固守中馈就成。”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后不能再这样了,去病儿,小襄儿就要长大成人了,要为他们多想想。” 卫青从棋盘上收回白子,胜负已定已经没有继续走下去的必要了。 长平笑道:“他们这样其实挺好的,只要不贪功冒进,终究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的。 倒是家里的那三个实在是让我不放心。” 卫青摇头道:“卫家不能总是出盖世英雄,出几个纨绔其实也不错。 有些人适合当铁匠,有的适合当马夫,有的适合当将军,自然也就有人适合当纨绔。 卫伉才智平平,又胆小怕事、如果你不准备再生孩子的话,我的爵位将来就是他的。 至于卫不疑、卫登,小小年纪已经展现了纨绔的苗头,这几年若不是你勤于教诲,还不知道他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长平犹豫一下道:“你莫怪我没有把他们跟去病儿,云琅他们搅合在一起。” 卫青慨然道:“老虎群里你塞进来几只羔羊,他们能活吗?去病儿且不说,仅仅是云琅在陛下面前纵马杀死公孙进,就不是卫伉、卫不疑、卫登他们所能比拟的。 你知道吗,陛下亲眼看着云琅杀死了公孙进,当时并未生气,反而夸赞云琅好风仪。 不论是纵马还是提枪,乃至于刺杀一气呵成,没有半点的犹豫。 去病儿或许能做到,襄儿,李敢还差一些,至于家里的三个孩子,就更加不必说了。 你要是强行把他们三个塞给去病儿他们,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打的骨断筋折。” 长平白了卫青一眼道:“你就不能找一个好一些的女子生出三个好孩子来? 妾婢生的孩子能好到那里去?” 卫青一脸的黑线,皱眉道:“你当时还是平阳侯夫人呢,我能怎么办? 没在娶你之前立正妻,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长平笑着倒在卫青怀里低声道:“远声亭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热水池子,我们去那里……” 卫青哈哈一笑,就打横抱起长平就下了小楼,两个仆妇连忙快步跟上,另外几个侍女则快速的准备好贵人洗浴用的东西,抄近路去了远声亭。 云琅不准备起床,瞅了一眼窗户外面的云雾,就重新把头放在枕头上。 红袖已经催促他好几回,早饭已经凉了,云琅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离开被窝比较好。 昨日去了军营,被全军兄弟拉住庆祝了一番,尤其是被大家丢上半空然后接住这一个动作,就让他腰上的骨头似乎要折断一般。 他发誓,以后要是那个王八蛋还敢穿着铠甲帮他往天空丢,他一定翻脸。 不管是皮甲,还是铁铠,手腕部分都有一块铁,这是用来抵挡敌人砍过来的刀剑的,不是用来对付他的腰骨的。 晚秋的骊山美的荡人心魄,漫山遍野的红叶在秋风中哗啦啦的上下翻飞,再等一段时间,这些黄叶,红叶,就会被风吹得到处都是,那时候,整座骊山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小郎,该吃饭了,小米粥都成糊糊了。” “那就拿去喂猪!” “啊?糟蹋粮食会被天罚的。” “别信他们的,都是胡说八道,用粮食喂猪怎么可能是浪费?只是把小米转化成猪肉了,快去,这是我们赚便宜的事情。” “不成的,还是我喝了吧,鸡蛋给小郎吃。” “你又不是小猪,小米粥熬化了就不好喝了,拿去喂猪,你要是想喝了,就去重新煮。 现在,你把鸡蛋吃掉,我现在见不得鸡蛋。” 云琅咕哝完毕,就重新把脑袋塞毯子里,准备再睡一会,反正外面的大雾一时半会散不掉。 晚秋到来了,云家就彻底的进入了农闲时光,现在的云家,除过种植暖棚蔬菜的,跟养鸡鸭家畜的,就剩下丝帛织造作坊在日夜然不停的运转。 属于男人们的活计不多了,少年人们却非常的忙碌,云家的马车作坊忙碌的一塌糊涂,云家的铁器作坊里也忙碌的稀里糊涂。 云琅起床后,发现家里空荡荡的,有些后悔把家里的人都撵的跟牲口一样的干活。 小米粥没了,云琅只好喝青菜疙瘩汤,厨娘们要忙着给吃中午饭的仆妇,少年,工匠,商贾们准备午饭,云琅不想再给她们添乱,就随便对付两口。 眼看着年迈的梁翁在云琅喝一碗疙瘩汤的功夫就从眼前走过五六次了。 云琅就叫住梁翁怒道:“人手够就去招揽,把家里的人都赶得跟牲口一样的做什么?” 第一一三章反人类行为 第一一三章反人类行为 “够,足够了,再多的活计家里人也能应付过来,那些半大的崽子如今也能帮着干活了。” 梁翁连忙停下脚步,跟家主解释。 “人傻就要多读书! 那些半大的小子能帮家里干多少活?能多认识几个字,比他们多干点活强多了。 人手实在不够,就去富贵镇招揽,记住了,只要无家可归的妇孺,不要男丁。 你家小郎我现在是众矢之的,妇孺养的再多最多被人说我荒淫,男丁养多了,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咱们家还背不起。” 梁翁挠着脑袋道:“家里的活计都是轻省活,妇孺确实也能干,再招揽一些的话也不是不成。 就是家里的这些妇人们不干啊,她们宁愿累死也不肯让家里把好处给了外人。” 云琅皱眉道:“她们担心人多了会把家里吃垮?” 梁翁连忙道:“是啊,是啊,这才开始过好日子,人人都准备拿命来守着,外面招来的人没吃过开庄子时候的苦,一来就享福,大家都不高兴。” 云琅笑道:“真是妇人之见,她们这两年的份例都不知道涨过多少次了,刚进门的人怎么可能一来就跟她们一样? 比照当年她们进门时候的份例发放就是了。 在云家执役的时间越长,份例就越高,你跟刘婆商量一下,拿出一个章程来。 另外,你跟刘婆从今后不再负责具体的家务,一个是外管家,一个是内管家,你们再提拔几个得用的管事出来负责具体的事情。 再这么下去,你们两个会被活活累死的。” 梁翁连连点头道:“小郎说的是,老奴这就去找刘婆商议,尽快采买人手,不敢耽误明年家里用人。” 云琅见梁翁走了,就摇着头把疙瘩汤喝完。 做官对大汉人来说永远都有吸引力,哪怕是在奴仆之中当了管束奴仆的官,他们也非常的满意。 云琅希望家里的管事都是从自己家里提拔出来的,这样一来大家的利益都捆绑在一起,会导致背叛的代价非常的高。 家里取暖用煤炭,可是,依旧需要大量的木柴。 从森林里找到一颗颗枯萎的树木,再用牛马拖回家,最后锯成一截截的劈柴。 树枝会被烧成银霜碳,专供家里烧烤之用。 云琅喜欢松柏木燃烧后散发出来的香气,很想弄一个壁炉,可惜,云家的房子都是木楼,弄一个壁炉的后果就是连房子一起被烧掉。 刘二单臂劈柴的模样真的很好看,全身的腱子肉会随着斧头挥动上下滑动,深秋的日子里砍柴砍得浑身蒸汽缭绕,皮肤油光水滑的确实有看头。 只是,当刘婆走了之后,他就对劈柴这事一点热情都没有了,木头墩子上还有一根劈了一半的柴火,他也不闻不问。 刘婆喜欢梅花鹿,跟家主要了一头放在她的院子里养着,刘二每天都要借着去看梅花鹿的功夫去调戏一下刘婆,顺便跟刘婆的闺女亲近一下,完全是一副准备当后爹的模样。 云琅看刘二劈柴,看了好一阵子,见刘婆走了,就悄无声息的来到刘二身边道:“得手了?” 刘二用一根细柴火棍剔着牙,吐出一根塞牙的肉丝骄傲的道:“妇人要比闺女好的太多了,主要是贴心,忙活一宿,早上起来有糖鸡蛋跟羊肉汤补身子,闺女就想不到这一点。” 男人间的话有时候根本就不能听,两个猥琐的人一起嘿嘿笑一阵子,云琅又问道:“什么时候成亲啊?看样子我要准备两份厚礼才成。” 刘二皱眉道:“你说怪不?这婆娘如今对我千肯万肯的,就是不能提成亲的事情,你说怪不怪?” 云琅鄙夷的瞅瞅刘二,懒得跟他解释什么是肉体需要,对如今的白富美刘婆来说,他刘二就是一个牛郎的角色。 跟刘二成亲,刘婆首先就要考虑她哪一份绝对算得上丰厚的家产的归属问题。 大汉的律法制定的对男人太有利了,不管是男人婚前富裕,还是女人婚前富裕,成亲之后只要不是赘婿,那就一定是男人富裕! 糖鸡蛋跟羊肉汤? 笑话,人家只需要你身为男人最有用的一点,自然要保护好,至于别的,刘婆还真得没看得起刘二。 阿娇今天突兀的来到了云家,很无礼的用一根手指挑起云琅的下巴仔细的端详,嘴里还发出啧啧的嫌弃之音。 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还以为她看上自己了,不由得大惊! 不过,看到阿娇在用手帕擦拭那根刚刚触碰了他下巴的手指,就知道自己想多了。 “我不喜欢丑人!”阿娇斩钉截铁的对大长秋道。 大长秋无奈的道:“他长得还算不错,要是长成孟大,孟二那样的才是贵人您的灾难。” 阿娇想了一下觉得大长秋的话有几分道理,就撇撇嘴瞅着云琅道:“千万别让我失望!” 云琅一头的雾水,这两个人却一句多余的解释的话都不给,就在一群宫女的簇拥下去了云家的菜圃。 云琅拉住大长秋的袖子道:“解释一下啊,我这长相怎么啦?” 大长秋不耐烦的抖开云琅的手道:“过些日子你总会知道的,现在问这么多做什么? 我问你,你的胡萝卜地里的萝卜怎么那么少?贵人打算送人都凑不够数。” 大长秋不愿意说的话,没人能从他的嘴里掏出来,云琅没好气的道:“初秋的时候要你们多种一些,你们非要多种一些好看的,现在好了,你家的菜圃被你们给祸祸光了,现在就来祸害我家的菜圃。” 大长秋白了云琅一眼阴阳怪气的道:“你可以不给啊!莫非你觉得卫青住在你家里,贵人就要给你几分薄面?” 云琅瞅瞅后山无奈的道:“大将军跟长公主自从来到云家就住进了主楼,第二天就搬进了山居,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便是观赏景致,也只是坐在观景台上看一眼,我想跟大将军多说一句话,长公主都跟防贼一样的防着我。 你拿大将军出来说事,这就太欺负人了。” “满长安三辅,愿意被阿娇贵人欺负的勋贵人家多了去了,也没见阿娇贵人跑人家家里去欺负人。 别不知道好歹,以后再说这种没轻没重的废话,你仔细你的那一身皮!” 大长秋听到阿娇在菜圃里叫唤,赶紧舍弃了云琅,就一头钻进了有草棚子遮盖的菜圃。 不一会,就看见大长秋抱着一颗足足有五斤重的大白菜从菜圃里面钻出来。 云琅的心都在滴血,早就告诉阿娇了,十亩地的油菜田,就长出这么十六颗变异的白菜,这还是经过两年的精心培育,好不容易培育的有五斤重了,只要再经过两次大大结合,优选育种,说不定就能培育出十斤重的大白菜来。 现在,少了一颗! 她怎么下得去手? 云琅的臭脸自然被阿娇看的清清楚楚,愤怒之下还想再砍一颗大白菜,觉得不妥当,就对云琅道:“今天心里不舒服,不舒服!专门拿你撒气来了。” 云琅苦笑道:“您总要我死个清楚明白吧?到底哪里做的不好让您生气了。” 眼看阿娇就要说出来了,就听大长秋咳嗽了一声,阿娇愤怒的甩甩袖子,就闭嘴不言了。 云琅跟阿娇当邻居两年多了三年了,他当然清楚,阿娇这人平日里绝对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对于变异的大白菜,她付出的心血也不少,她家种了百十亩油菜,也在努力的选种,育种,大白菜这种经过七八代变异就能变型的蔬菜,她家迟早也会弄出来的。 问题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阿娇做出砍掉一颗实验用的白菜这种反人类的事情呢? 第一一四章人人都要保密 第一一四章人人都要保密 秘密这种事情就是对云琅这种无关紧要的闲散人员而定的,对那些手握重权的人来说,大汉国能对他们保守的秘密很少,如果他们想要刻意的去探索一些不知道的秘密的话,基本上是难不住他们的。 卫青自然不会不会去打探皇帝的秘密,除非皇帝的秘密跟他有关。 长平却是一个喜欢多事的人,天生就长了一副灵敏的耳朵,加上她手里有长平侯府这个新贵,平阳侯府这个老牌侯府,不论是新旧勋贵都会把她当做自己人。 加上她本身就是威风赫赫的长公主,皇族里的人对她也不排斥,于是,长安三辅之中,很少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云琅想要听真真正正的皇家秘闻,就只好找长平了,最重要的是,只要是阿娇想要保守的秘密,长平一定会忍不住给说出来。 求人的时刻,猪头不能少。 阿娇刚走,云琅就让人杀了一头肥猪,他亲眼盯着,让厨娘将一颗完整的猪头给卸下来。 自己带着小虫跟红袖两个仔细的用镊子一根根的将猪毛拔的干干净净,又把猪头从中间一劈两半,揉上盐,用香料腌制,最后涂抹上蜂蜜挂在院子里控了一夜的血水。 早上起来,又被寒霜打了一遍之后,这才放进大油锅里炸,等到猪头完全变成金黄色之后,就加上姜,葱,蒜,茱萸,大火蒸。 大火蒸了一个时辰之后,就用竹签子将两半猪头戳出无数个小洞,眼看着白亮的油脂从小洞里流出来,就改用小火慢炖,又半个时辰之后,取出猪头,去掉猪头骨,将控出肥油的猪头肉再一次放进笼屉里,添加酱汁,继续大火蒸半个时辰。 到了这个时候,猪头已经被烹煮的喷香酥烂,立刻从笼屉里取出来,趁热将猪头肉分成若干份,一层猪皮,一层猪耳朵,一层猪舌头,一层肥肉,一层脆肉摆好,趁热用麻布包起来,底下放一个竹排,上面压一块木板,木板上再压一块巨石。 猪头肉里的水,油都会被巨石压榨出来,顺着竹排流走,最终滴在竹排下面的一个大盆里。 厨娘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浪费一星半点的油脂。 傍晚的时候,被叠起来的猪头肉重新在重压之下变成了方方正正的一大块。 厨娘知道小郎费劲的制作这个猪头是有大用处的,就用最好的刀工,切出薄如蝉翼的猪头肉片。 这一片肉上有脆骨,有肉皮,有精肉,有口条,有脆肉,更有肥肉,只要蘸上蒜泥跟香醋,一口下去几种滋味不断地在嘴里糅合又重新整合出新的味道,千变万化,且层出不穷。 好的食物一定要配上好的器皿这才能活色生香,云琅试着用胡萝卜雕花,结果雕刻出来之后发现还不如不雕,太难看了,就只好选了几根形状颜色都好看的胡萝卜带着一点碧绿的胡萝卜缨子,跟晶莹剔透的猪头肉一起装在一个黑色漆盒里。 颜色很丰富,看着都有食欲。 云家的米酒早就酿好了,加上糖霜,一起装进食盒,云琅就踩着夕阳去了长平,卫青居住的山居。 卫青居然会弹琴? 才走到山居边上,就听见叮叮咚咚的琴声配着潺潺的溪流声,混成一色。 长平在跳舞? 腰肢扭得夸张,还不时摆出一个美人照镜的姿势,轻歌曼舞的很不要脸的唱着云琅写给刘陵的《佳人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琅很想把曹襄拉过来看他母亲跳舞唱歌…… 忽然,“嘎嘣”一声,卫青的琴弦断了,就听卫青曼声道:“偷听他人琴声非君子也。” 云琅挎着食盒一边向高台上走,一边鼓掌赞叹道:“音是高山流水,舞是红袄绿腰,曲子更是只应天上有,人家哪得几回闻啊。 美中不足啊,少了人间珍馐,与绝世美酒,小子来的还真是时候!” 长平脸上涂抹着厚厚的浓妆,一张脸白的如同妖怪,一张小嘴居然画成了梅花状,手里还有一柄翠玉团扇,一袭长长的纱裙拖在地板上,即便隔着浓妆,云琅也能感受到长平散发出来的冰冷的杀意。 人家夫妇在操弄高雅,云琅自然需要融入到这个高雅的场景之中,提着食盒稳稳当当的走上了高台,每一步跨出的距离都是相同的,甚至暗合音律。 卫青眼中蕴满了笑意,眼角虽然多了一些鱼尾纹,却比美少年更加的耐看。 长平旋转一下长袖坐在地毯上冷冷的道:“最好给我一个能接受的理由,否则——靠山妇!” 四个带着兜帽的妇人掀开兜帽,露出满是刺青的脸,冷冰冰的看着云琅,只要他一句话说不合适,她们就会一拥而上。 云琅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会引起长平的反击,就很优雅的打开食盒,一样样的将里面的食物取出来,放在卫青的面前。 “尝尝看,能否品尝出是什么肉食!” 听云琅这样说,长平的注意力果然被食物给吸引住了,竖起耳朵听云琅的下文。 “世人以龙肝凤髓为人间绝味,却不知,如果不知道烹调手法,即便是龙肝凤髓也会腥臭难闻。 相反,如果烹调手法得当,就算是普通食材也能做出超过龙肝凤髓的美味。 这道菜,乃是小子初创,做成之后环顾四方,唯有两位长辈有资格品尝,余者不论。” 长平取过筷子就要吃,云琅看着她那张满是脂粉的脸道:“伯父的琴音绝妙,伯母的舞姿歌喉无双,恕小子孟浪,这道菜还能勉强配上这灿烂的晚霞。” 长平放下筷子,进了屋子洗漱。 卫青瞅着云琅道:“你可把她得罪的狠了,如果你拿来的食物配不上你的说辞,还是尽快离去吧。” 云琅笑着给卫青倒了一碗温热的米酒,转身开始给两人调配蒜泥跟醋汁。 不一会,长平就从屋子里走出来,短短的时间她不仅洗掉了铅华,还换了一套衣服,很庄重的那种。 云琅端着酒碗眼看着卫青跟长平开始吃猪头肉,就轻轻地啜饮一口,酸甜的米酒味道很好。 卫青一连吃了三片猪头肉,就放下筷子,转头开始吃胡萝卜,对猪头肉看都不看一眼。 云琅瞅瞅长平雨点般的落筷子惊讶的道:“伯父觉得不合胃口?” 卫青喝了一口米酒道:“相反,味道确实让人难以自拔,吃三片就好,再多吃,就会沉迷其中。 你以后要记住,迷惑心智,使人堕落的不仅仅有声色两项,任何欲望得到了彻底的满足之后,都会让人堕落。 因此,事不可满,欲望不可尽!” 云琅点头受教。 长平吃完最后一片猪头肉,就把食盒推到一边问道:“这道菜很难做吗?” “不算难!” “这种肉很难得吗?” “猪肉而已!” “猪肉?你觉得我没有吃过猪肉?” “一颗完整的猪头罢了。” 长平努力的回忆了一下猪头的模样,跟刚刚吃过的东西做了一个对比,很难把他们联系到一起,遂摇头道:“我不管,再做两份出来,一份我亲自尝试之后会带去长安,另一份你要拿给阿娇。 这一次,因为你的事情,阿娇的损失很大。” 云琅吃惊的道:“昨日里,阿娇生气砍掉了一颗留种的大白菜,还说是我欠她的,我就是想不明白,才找您来求证一下。” 长平摇头道:“不能说,正月之后你就会明白的,对你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陛下给的?” 长平认真的点点头。 云琅哆嗦的更加厉害了,他真的好怕皇帝的赏赐,有时候你明明渴的要死,皇帝说不定就会赏赐你一盆火,还不允许你拒绝。 “是真正的好事,站在你的立场看也是天大的好事,这件事你不会拒绝,也不会反对,甚至会对陛下感恩戴德。” “陛下把我的山门从大山底下挖出来了?” 长平莞尔一笑道:“正月之后你自然会知道。” 第一一五章生动的世界 第一一五章生动的世界 云琅忧郁的瞅着隐没在黑暗中的始皇陵,用力的揉搓着头发,他很害怕始皇陵的秘密被皇帝知道了。 始皇陵就建造在关中,参与始皇陵建设的人足足有数百万,还整整建造了二十年,如果说,没有人知道始皇陵在那里,那就太自欺欺人了。 云家能有什么喜事呢? 最大的喜事就是在云家的地界里突然发现了一个宝藏。 就像后世的人在自家的院子突然发现了一个油井…… 这就是灾难啊。 云琅仔细的思量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到底扯过多少谎话。 算了半天没有算清楚,如果每一个谎言都被戳穿的话,云琅觉得自己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大的骗子。 很多谎言说的非常恶劣,仔细算起来,就是在拿大汉国所有人当傻子玩弄。 心怀鬼胎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回到房间之后,云琅收拾好了自己要带的所有东西,准备一旦发现不妙,就带着老虎逃进骊山,无论如何先跑掉之后再说其他。 至于骗人这回事是客观存在的,即便是被所有人认为他是一个无耻的骗子,云琅也绝对不会有什么自杀的念头。 了不起,此生再也不来长安三辅就是了,换个名字,隐姓埋名的在别的地方东山再起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一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枕着包袱睡觉的云琅,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依旧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长平看他的眼色似乎温柔了一些。 第三天,阿娇忽然派来了六个上了年纪了嬷嬷,伺候云琅洗澡,并且在伺候他洗澡的过程中,把他全身上下看了一个遍,最后在他的脚底板上发现了一块铜钱大小的暗红色的胎记,然后就如获至宝的回去了。 第四天,云琅困倦的快要睁不开眼睛了,整个人憔悴的厉害,脸上的笑容虚假的厉害,不论是谁都能看出来云琅是在强撑。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跟曹襄来了…… “事情已经干下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认命算了,里外不过是家里多一口人的事,你现在家大业大的多一口人吃饭算的什么? 等到孩子长大了,出一份嫁妆也就是了,至于把你折腾成这个模样?” 正在把脑袋搁在桌子上准备忏悔的云琅忽然愣住了,抬起头用那双缺少睡眠变得血红的眼睛瞅着曹襄道:“什么多一口人吃饭,什么嫁妆?” 霍去病羡慕的瞅着云琅道:“春风一度就珠胎暗结,也只有你有这本事!” 云琅的眼珠子都要掉出眼眶了,一把抓住霍去病道:“什么春风一度,谁珠胎暗结?说清楚?” “刚刚从梁王府回到长安的司马相如指天画地的发誓,卓姬生下的那个女婴,绝对不是他的。” 云琅的身体一下子就僵住了,眼睛直勾勾的瞅着霍去病,见他重重的点了头。 喉头就发出“呴喽”一声响,然后就软软的倒在毯子上…… 霍去病在云琅的脖子上摸一把对曹襄道:“竟然昏过去了。” 曹襄苦笑道:“要是我现在突然多出一个女儿来,还要面对所有人的非议,也会昏过去。 不过啊,这一次司马相如跟卓姬算是赚大了,一个就任成都郡的赞者,一个直接成为五华夫人。 司马相如获得的那个赞者也就罢了,无非就是一个官职,卓姬获封五华夫人这个就厉害了。 五华山的铁矿这下子就成了卓姬的私产,估计她的父亲会被活活的气死。 最厉害的还是陛下啊,一道旨意下去,硬是去掉了卓氏一半的性命。 蜀中旷日持久的铁矿之争,终于尘埃落定了。” 身份地位的不同导致每个人的见识也是不一样的。 云琅很讨厌这句话,但是,这毕竟是事实。 他费尽心力想要知道的消息,对霍去病跟曹襄两人来说并不算什么。 即便他们的长辈不肯告诉他们,他们也总是有自己的渠道得到消息。 年长的勋贵里面,他们的立场是不同的,阿娇,长平跟皇帝站在一起,自然立场是一样的,可是,有些人——他们的立场跟皇帝并不相同。 尤其是牵涉到五华山铁矿利益之后,矛头就非常的明显了。 于是,连阿娇都不敢轻易说出来的秘密,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宣扬的满世界都是。 他们利用这个事情来羞辱司马相如,将卓姬描述成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让卓氏的人知晓,他们家的女儿是用什么手段来达到侵吞家族财产目的的。 司马相如知道这件事的可怕性,知道是皇帝的旨意,于是,他宁愿忍着漫天的流言蜚语,咬着牙承认那个小小的女婴并非他的孩子。 他不敢想象,一旦他承认这个女婴是自己的孩子,从而毁掉皇帝的用意,后果是多么的可怕。 只要是大汉人都知道一件事——他们的皇帝陛下非常的小气。 他只在乎自己的计划能否实现,至于麾下的人会遭受什么样的噩梦,他一般是不理睬的。 云琅昏迷了半个时辰之后,就醒过来了。 “你怎么不多睡一会?”霍去病一脸的怒容。 云琅笑道:“我昏过去了。” 曹襄冷笑道:“我第一次发现昏过去的人还能打呼噜。” 云琅摊摊手笑道:“既然昏过去了,就不妨顺便睡一会,这几天把我折磨坏了。” 霍去病见云琅笑的开朗,拍拍桌子道:“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如果顺利,明年入冬的时候就会生一个到两个儿子,把你闺女给我儿子留着。” 云琅鄙夷的看着霍去病道:“想帮我的女儿正名?你觉得需要吗?” 曹襄惊讶的道:“这孩子的出身是有问题的。” 云琅笑道:“只要是我生的,就没有问题,也不会有问题,就算是有问题,我也会让她变得没问题!” “你信卓姬?”曹襄追问一句。 云琅指指自己的脑袋道:“我信!” “占便宜的可是卓姬啊,五华山的铁矿落在她的手中,卓氏一半的命脉没了。” “占便宜的是我……”云琅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话,就走出了屋子。 夕阳西下,红彤彤的太阳即将落山,天边没有晚霞,只有一大团灰色的云彩被夕阳镶上了一道金边,骊山最高出的那颗古松似乎张开了双臂正在拥抱太阳。 山风呼啸,黑色的松林松涛阵阵,如同虎啸龙吟,吹起斑斓的霜叶漫天飞舞,如同一群彩色的蝴蝶翩翩飞舞,最终落入山涧。 云琅大叫了一声,侧耳倾听着远山的回音,他从未发现这个世界居然会如此的灿烂,如此的清晰。 他从未奢想过会有一个孩子,他以为自己经历了可怕的事情,应该不可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没想到,这个世界对他会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宠爱,他三心二意的给了这个世界一点微不足道的报答。 这个世界却给了他一座金灿灿的金山! 于是,云琅第一次虔诚的跪倒在地上,面对夕阳行三拜九叩大礼……他感谢这个世界,感谢这个世界上所有可能存在又不可能存在的神灵。 “看样子,一个孩子才是云琅最想要的……”卫青背着手站在大门外,看着云琅朝长安方向行叩拜大礼! 长平苦笑道:“我那个弟弟啊,看人真是奇准,对谁都有戒心的云琅,这一次居然心甘情愿的……” 霍去病,曹襄也惊讶到了极点,要知道,云琅即便是在校军场,在所有人都对皇帝叩拜的时候,他的膝盖也没有落在实处。 第一一六章安全第一 第一一六章安全第一 奋斗这种事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无聊了。 作为一个上知五百年,下知两千年的妖孽来说,任何奋斗都不不可能出乎他的预料,也就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他就像是一个上帝,站在九天之上俯视人间众生被各种欲望挣扎,呼号。 当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小女婴突然出现在他的世界之后,这个世界就彻底坍塌了。 他可以漠然的看着其余的人在这个世界里挣扎,却不能无视这个小小的女婴,因为,她的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 对于这个孩子的真实性,云琅是不怀疑的,对于这个孩子的是否是他的孩子,他也不怀疑,毕竟,皇帝对这个孩子的调查绝对是全方位的。 没有人比云琅更加清楚那一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皇帝弄一个假的,对于控制云琅就不可能有任何作用,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孩子什么时候能到长安?”云琅做完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就问曹襄。 “不知道,不过啊,应该会非常的快……” 云琅皱眉道:“孩子太小,经不起颠簸,我能通过谁来告诉陛下,请他不要太着急把孩子从蜀中送回来,最好让卓姬抱着孩子亲自回来一趟。”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办法,陛下的敕令已经发出了,所以就会有人坚决的执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去蜀中接孩子来长安的人已经快到蜀中了。” 云琅的眉头紧锁,看着霍去病道:“我想亲自走一遭蜀中,把孩子接回来,她既然已经失去了母亲,就不该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千里奔波。” 曹襄苦笑道:“没那么容易……” 霍去病跟着笑道:“家里添丁进口,自然是好事,你却不能表现的太急迫,否则会引来很多的麻烦。” “我没有什么麻烦,有麻烦的是卓姬。” “一个五华夫人还不能弥补她么?”曹襄有些讨厌卓姬,在他眼中,卓姬就是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女人。 云琅笑了,拍拍栏杆笑道:“如果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我从不认为是问题。 如果卓姬愿意放弃孩子,我愿意倾尽云氏家财来补偿她,这算不得什么。” 云琅此时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独自待一会,霍去病跟曹襄都看出他正在强忍着情绪跟他们说话,就很自觉的告辞了。 云琅一个人坐在高台上,眼看着夕阳慢慢的落山,眼看着骊山被黑夜渐渐地吞没,眼看着云氏灯火辉煌。 “你应该有一个孩子的,你应该有很多很多孩子的……”这是太宰临终前给他的祝福。 “你应该拥有幸福,我的孩子,你应该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幸福,你吃了那么多的苦,却依旧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无可论如何你会成为伟大的人。” 云婆婆的话语如同春风一般从云琅的心底飘起,然后就温暖了他的身体,即便夜风寒彻入骨,云琅也感觉不到半点的寒意,他的心是温暖的,身体也就是温暖的。 我们常人只能把命运臣服为一件衣裳,幸福而安逸的折叠在某种思想的箱子中,表面看起来,人与人有所不同,而所谓的不同不过是一件皮衣和一件布衫的差别而已。 有人喜欢皮衣,自然也就有人会喜欢布衣,很不幸,云琅穿着铠甲,所以他注定要走与常人不同的路。 时间每过去一秒,云琅就觉得有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向自己靠拢一步,即便是隔着千山万水,血脉觉醒之后,也就有了联系。 “你就是有病!还说什么孩子已经过了剑门,胡说八道,这时候能动身已经是一桩了不得的事情了。” 曹襄一边啃着猪脚,一边对云琅的絮叨嗤之以鼻。 好不容易让云琅放弃了去迎接孩子的想法,云琅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男人。 不就是一个女儿么怎么看的比命还要重要? 他家里其实有三个妹子,都是父亲的妾婢所生,可是,论起出身,他父亲只有他一个孩子而已。 他认为云琅的这个女儿也应该跟家里的那三个妹子差不多,多了固然欢喜,没了也没有那么失望。 他知道梁翁正在跟大长秋商量,如何将云氏的散碎铜钱全部换成金子。 那应该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云琅已经决定了,换好的金子会全部交给卓姬。 一座小巧的楼阁正在日夜赶工中,这座小巧的楼阁恰好就在云氏的最中心位置,楼阁不算高只有三层,每一层上都有密密的栅栏,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从中间钻过去。 云琅准备住在这座小楼里,小楼第二层有两间房子,一间大的吓人,另一间却很小。 大屋子里的空荡荡的,小屋子里将被东西塞的满满的,不论是木马,还是摇床,抑或是风铃,或者是巨大的兔子布偶,云琅都准备了很多。 小楼一天天的变高,一天天的变得奢华,当一些五颜六色的漆被涂上之后,这座小楼仿佛在一夜中就变得光彩夺目。 云琅亲自拿着斧头,刨子修整屋子里所有的尖角,任何可能伤害到这个正在学习走路的孩子的东西,都会被他亲自修理一遍,最后变成圆润的球或者平面。 当一种扭上竹皮发条就能沿着两根竹棍缓慢奔跑的怪车,出现在屋子里的时候,即便是卫青也不由得长叹一声。 “如果有人不把孩子给你呢?”长平挑衅般的问道。 云琅拎着斧头站起来,直勾勾的瞅着长平道:“谁会这么干呢?” 这是长平第一次从云琅的身上感受到了猛兽的气息。 “你会为此杀人是不是?” 云琅抽抽鼻子道:“可能会杀他全家!” “你已经入魔了!” 长平忍不住尖叫出声。 云琅摇头道:“我好得很,现在做的一切不过是想给我的孩子一个完美的世界。” “从来就没有什么完美世界!” “那我就创造一个小的给她,让她在这个小的完美世界里愉快的生活。” 长平楞了一下道:“你是指云氏庄园?” 云琅笑了,指着忙碌的仆妇跟家丁们道:“云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坏人,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好人,个个都非常的勤劳,我很喜欢她们,他们也会喜欢我的女儿的。” “他们都是好人?” “对啊!” “你确定?” 云琅看着长平犀利的眼神笑道:“我保证!” 卫青从水池边洗完手回来,拉着云琅的手笑道:“你的本事应该不止这一点。”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不止这一点。” 卫青满意的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料。 你放心,只要你能一直保持目前的样子,你的孩子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也能平安一生。” 长平不明白卫青看出来了什么端倪,一会看看云琅,一会瞅瞅丈夫,发现这两个男人都在哈哈大笑,只不过,老的那个笑的苍凉,年轻的那个笑的涕泪横流。 云家并不是云琅想的那样全是好人,三天后,刘彻的案头就放着一封奏报,这封奏报里面将云氏发生的大小事端都说了一个清楚明白。 即便是云琅听到孩子的事情,昏迷了半个时辰的事情,密奏里面也写的清清楚楚,就像云琅昏倒的时候,那个告密者就站在他的身边。 刘彻看完了密奏,就对那份密奏完全没了兴趣,云琅出乎预料之外的喜欢孩子,这就足够了,剩下的,不过是把这个孩子亲手交给云琅。 刘彻打心底里希望这个孩子能够长命百岁,幸福安康。 第一一七章恐惧能使人发疯 第一一七章恐惧能使人发疯 当所有人都希望同一件事情按照他们意愿行事的时候,事情一般就会按照期望的方向前进。 中间即便是有一些小小的波澜,也会被大家齐心合力的给平息掉。 卓姬坐在马车里,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木然的看着马车外面起伏的山峦,眼泪再一次从眼眶中跌落。 她原本以为自己不用再回到长安,可以跟怀里这个小小的人儿过几年快活的日子,能亲眼看着这个小小的人儿一点点的长大,最后披上红妆,嫁作他人妇。 她甚至预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并且做了非常多的安排,现在,全部都成了泡影。 高高在上的帝王,发来了敕令,要夺走这个孩子,将她还给她的父亲。 卓姬抗争过,只可惜,最终还是投降了,她的父亲,那个冷血的商人,在付出了五华山铁矿之后,依旧哀求卓姬回到长安去,亲手把那个孩子还给云琅。 整个过程,没有愤怒,没有哀伤,只有无穷的恐惧。 她做不到绝情决意,她相信孩子在云琅那里会过得更加幸福,她记忆中的云琅,从来都是一个很不温柔的人。 从使者要求她继续保密,卓姬就明白,云琅对孩子的事情依旧一无所知,而无所不知的人仅仅是皇帝而已。 她只是不能确定,云琅在看到孩子的时候会不会喜欢她,毕竟,这个孩子的出生并非那么名誉。 “大女准备如何处理与司马相如的关系?” 平叟坐在对面,担忧的问道。 卓姬瞅瞅睡得香甜的孩子无所谓的道:“他能拿我怎样?” 平叟皱眉道:“他能剥夺您的产业!至少可以剥夺您留在蜀中的产业,五华山的铁矿是一个是非根源,老夫建议,大女能舍弃就舍弃,专心经营长安铁坊。” 卓姬奇怪的看了平叟一眼道:“你应该知道,五华山铁矿是皇帝硬塞给我的,容不得我拒绝。” “陛下没有将铁矿硬塞给你,而是在等着你把铁矿投献给朝廷,这是一桩非常明显的事情。” 卓姬咬牙道:“也就是说,我们不过是一颗陛下用来巧取豪夺的一枚棋子而已!” 平叟叹息一声道:“老主人看的很清楚,所以他不怨恨你,他只求你看清楚面前的路,莫要因为一个铁矿,就害得卓氏满门遭殃。 《盐铁令》到底是要施行的,卓氏先期获得的那点自由不过是陛下的缓兵之计罢了。 自明年起我大汉国,将不再仅仅是有一个《盐铁令》,还会有仓库令,沽酒令,捕蝗令,捕兽令,擅兴令,营缮令,工作令,禁土令 共计九令齐发,其中上杂令为三,中杂令为三,下杂令为三。 陛下因为有组训,不好提高二十税一的商税,就只好从上中下杂令下手,期望收获更多的国帑,用来支持大军北伐。 此刻为多事之秋,大女一个应付不当,就有倾覆之忧。” 卓姬瞅着平叟怒道:“我的孩子都要被别人夺走了,你现在竟然在跟我说商贾事。” 平叟瞅着卓姬怀里睡得香甜的孩子笑道:“这就该是一个享福的,不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孩子不过是从母亲的怀里跳到了父亲的怀抱里而已。 她能有什么事情? 云琅给大汉国立下的功劳全部便宜了这个孩子,如今,才牙牙学语的孩子,就已经是大汉国的翁主了,大王家的女子都没有这么快就成为翁主的。“ “云琅不是她的父亲!” 卓姬咬牙道。 平叟笑道:“您说了不算,老夫说了也不算,说了算的是陛下。 在大汉国陛下的意志就是天命,大女,别抵抗了,陛下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让长安铁商孔仅变成了一个中户,如今正在全力对付盐商东郭咸阳,暂时没注意到您,这个时候就不要挣扎了。” 卓姬低头轻轻地用脸颊蹭一下孩子的小手低声道:“云琅会好好地待她么?” 平叟笑道:“会的,一定会的,您要相信云琅不是一个无情的人。” 卓姬无力地将头靠在马车上,虽然脑袋被滚动的马车撞击的邦邦作响,也不愿意把身子坐直。 平叟叹息一声就下了马车,才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就看到绣衣使者行首沈叛那张令人永远都无法忘记的脸。 “小翁主可还安泰?”沈叛面无表情的道。 平叟躬身道:“还好,还好,刚刚睡着了。” 沈叛点点头道:“过了栈道我们就要出蜀中,后面的道路就会很好走了。 告诉你家主人,好生的照顾好小翁主,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旦小翁主有半点的差池,你们就不用再去长安了,我的的脑袋也会保不住。“ 平叟笑道:“大女乃是翁主的母亲……” “住口,谁告诉你卓姬是翁主的母亲?她一介商贾也配成为翁主的母亲? 在这里说也就罢了,一旦到了长安城,想过好日子就让你的主人闭上自己的嘴。“ 平叟并不生气,笑眯眯的看着沈叛道:“行首此次回京可曾知道要去何处任职?” 沈叛鄙夷的看着平叟道:“你也配知道?” 平叟面不改色的笑道:“行首在大巴山毁伤了面容,这绣衣使者恐怕是干不成了,毕竟,只要有人看到您的脸,就会想起行首绣衣使者的身份。 离开了绣衣使者,行首准备去哪里啊?” 沈叛不由自主的摸摸脸上的那道疤痕,一句话都不说。 绣衣使者权势滔天,这些年为天子爪牙,也不知道明里暗里的得罪了多少人。 如果失去了身份的庇护,下场之惨已经是一件可以预期的事情。 “行首应该是知道的,我家大女的夫婿乃是成都府的赞者,虽不能说位高权重,也算的上是镇守一方的大员……” 沈叛不等平叟把话说完就嗤的笑道:“他会帮你们?” “会啊! 我家大女与司马赞者缔结夫妻,到底是怎么回事长安城不知者应该不多。 既然大家都是因为利害联系到一起的,就不要说什么夫妻的情分,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不妨继续下去。 如果行首能够得我家大女一句话,去找司马赞者助你上下打点一下,虽说离开绣衣使者已经是无可避免之事,找一处僻静之地为官还是不错的。” 沈叛眯缝着眼睛瞅着平叟道:“如果用别人家的孩子来替换掉翁主,这件事我是不敢做的。” 平叟笑道:“翁主是要去他父亲那里,调换做什么,老夫只想求行首一件事!” 沈叛道:“什么事情?” 平叟咬咬牙道:“让老夫的次子先走一步。” “去哪里?” “去找翁主的父亲。” 沈叛眼中光芒一闪,沉声道:“如果你能说服翁主的父亲帮我脱离苦海,放你次子先走一步又如何?” 平叟笑道:“这是自然,翁主的父亲盼这个孩子如渴牛盼水,自然会全力帮助行首。” 沈叛沉吟片刻,对外面随行的军兵道:“某家要睡一阵子。”说完倒头就睡。 平叟唤过次子平遮,将一辆马车交给了他,然后又给他配备了六个武士,就目送儿子离开。 卓姬自然也是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得将怀里的孩子抱得更加紧密一些。 皇帝只在乎云琅的感受,却对卓氏半分好感都没有,她很担心,孩子交到云琅手中的时候,就是她卓氏灰飞烟灭之时。 此刻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云琅求救,卓姬希望跟以前几次一样,可以借助云琅的智慧,让卓氏再次逃出生天。 第一一八章 重操旧业 第一一八章重操旧业 云琅非常的烦恼。 主要是老虎不肯把指甲剪掉! 平日里云琅跟老虎嬉戏,老虎一般都会爪子缩起来,即便是这样,这家伙四百斤重的身体还是太重了,再加上隐藏在肉垫中间的爪子有时候会本能的弹出来。 因此,云琅没有少被老虎抓伤。 最过分的是,这家伙在冬天的时候,最大的喜好就是睡懒觉,以前呢,它会趴在自己的窝里面睡觉,后来发现云琅的床上比较暖和。 于是,它会在半夜最冷的时候跳上云琅的床,结果就是云琅会被挤下床。 孩子要来了,那么小的一个小肉团,刚好够老虎一口吞的,虽然云琅坚持认为老虎不会伤害孩子,可是这家伙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云琅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抬着老虎的爪子,拼命地按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也不见这家伙把指甲伸出来。 反而烦躁的将爪子从云琅的怀里抽回来,不安的把爪子藏在肚皮下面,抬起脑袋瞅着黛色的骊山,显得非常忧郁。 忧郁的不仅仅是老虎,还有梁翁,他觉得小郎疯了,居然在金子最贵的时候用一样能花用的铜钱来兑换金子。 眼看着家里的钱被一车车的拉走,然后换回来一块或者两块丑陋的金饼子,梁翁的心都在滴血。 听说,这些钱都是要补偿给卓姬的,这就让梁翁越发的痛恨起那个该死的女人来。 大长秋倒是很满意,在大汉国,人们主要使用的就是铜钱,至于金银,不过是大宗货物兑换的时候才能使用的到的东西,如今,云氏不知为何一定要使用这么多的金银,对金银最多的长门宫来说,绝对是一件很好地事情。 阿娇贵人的心情依旧不好,她很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这么多年以来,她虽然孤独一人,却从未考虑过收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 现在,有了,而且跟皇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就让她很难接受这个事实。 大汉国的开国皇帝出身卑微,所以,在明面上,大汉国似乎对于血统并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 也只有她们这些皇族才知晓,就因为缺少原始的贵族血脉,所以,大汉皇族才会对血脉的要求达到了一个近乎苛刻的地步。 高傲如阿娇者,更是这一血统论的支持者。 “云琅换走了黄金五百斤,这应该是云氏所有能动用的财力。” “就因为那个孩子?” “确实如此,听说,云氏把这些金子拿回去还要进一步冶炼,提升金子的成色,准备做到尽善尽美。 为此,云琅特意利用瀑布水的力量准备制作一种新的机关,名曰——冲压机! 据说冶炼完毕,再利用冲压机对黄金重新整形的黄金,不但美观,还能做到每一个金锭重量不差分毫。 老奴估计,这是云琅新一轮的敛财开端,毕竟,他当初在卓氏所做的事情,在长平侯府已经臭名昭著了。” 阿娇放下手里的那支枯萎的莲蓬瞅着大长秋道:“他准备如何敛财?敛谁的财?” 大长秋苦笑道:“目标很可能是整个长安勋贵。” 阿娇轻笑一声道:“他凭什么认为那些地主老财会把家里的金银拿出来让他敛财?” 大长秋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木盒,放在阿娇的面前。 “这是什么?”阿娇疑惑的打开木盒,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目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只见这个不大的木盒子里,静静的躺着一对金光闪闪且造型别致的金豆荚。 两枚金豆荚还用一根细细的金链子连接着,躺在淡绿色的丝绸上面,只要看一眼,就再也挪不开目光。 阿娇探手从盒子里取出那一对金豆荚,惊讶的发现,那上面还刻着字,一个写着“亘寿永昌”,另一枚上面“富贵延年”。 “这是云琅送来的?” “这是云氏为贵人准备的八样寿诞礼物中的一种。” “另外七样呢?”阿娇急不可耐的问道。 大长秋暗自叹口气,他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就这,拿来的还是最不起眼的一对金豆荚。 刚刚还说不许云氏从长门宫赚钱,现在看起来,云氏想不赚取长门宫的钱都不成了。 一枝凤形簪子被阿娇从锦盒里面取出来,她无师自通的将披散的长发挽成一个发髻,自然地将簪子插在头上,然后就对着铜镜左看右看。 这枚簪子的造型在云琅看来说不上好,只是好在手工上,就连云琅都想不到,家里的铜匠手艺会好到这个地步,一整只颤颤巍巍振翅欲飞的凤凰彻底的被表现出来了,如果插在头上,每走一步,那只金凤凰就有振翅欲飞之像…… 大汉国不是没有发簪,只是大汉国的发簪大多是一根用名贵材料制作的长针,固定头发的作用,远比装饰性能来的要强,现在,有了这枚簪子,阿娇觉得自己的容颜似乎都生动起来了。 至于那一对由一股股细细的金丝缠绕而成的臂钏上面竟然有一朵朵金色的梅花,阿娇同样自然地套在手腕上。 大汉妇人用的臂钏大多为白玉或者其它颜色的玉石制作而成,这种由金子制作而成的臂钏真的非常的少见。 这些首饰也就罢了,阿娇毕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贵妇,满大汉的名贵宝物任由她赏玩,所以,见到了喜欢的首饰就随手戴上,并不会让她激动的忘乎所以。 问题是最后一个比较大的木盒子就让她有些难以割舍了。 木盒子里装着四个金锭,从大到小都有,最大的一个应该有一斤,最小的一个只有一两。 大汉国的金饼子铸造的惨不忍睹,往往在浇口处还会有黑色的残渣,饼子也半扁不圆且厚度不一,除过价值之外,再无半点可取之处。 盒子里的这四个金锭就不一样了,它们的表面不仅光滑,也看不到浇口,整个金锭呈上大下小的半圆状结构,两边还有云纹凸起,周边同样向内翻卷,黄亮亮,金灿灿,一看就是一个吸引人眼球的好东西。 如果再联想到它的价值,即便一向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的阿娇,也觉得这东西确实有魅惑人心的力量。 “取五百斤金饼子,命云琅尽快打造成这八样器物,上元之时我有用处。” 阿娇一边欣赏那些金灿灿的东西,一边吩咐道。 “有三成的火耗!”大长秋小心的禀报。 “内府融金火耗几何?” “两成!” “怎么他们云家就要多要?不成,就两成!” “贵人,云家需要工钱,多出来的一成就是!” 阿娇想了想点头道:“也罢,云氏卖鸡蛋的时候,你没出力一样有两成的收息,既然如此,那就三成,大长秋算清楚了,莫要让云琅钻了空子。” 大长秋笑道:“五百斤金饼子去了云氏,老奴收回三百五十斤金器,不得有差。” 同样的金器,长平手里也有一份,卫青拿着一枚金锭仔细的瞅着,然后叹口气道:“都说财帛动人心,今日见了这枚金锭才知道此言果然不虚。” 长平从头发上取下金簪道:“需要感慨,先帮我想想云琅这家伙是靠什么来赚钱的。 如果只收三成火耗,他没有多少赚头。 这家伙为了女儿把家里弄得一穷二白的,一定会想办法把他家的倒霉事转嫁到别人头上去。 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他的敛财大计,先想清楚他是靠什么来赚钱的,否则,这些东西传出去之后,云氏还不知道会发多少黑心财!“ 第一一九章买椟还珠这是必然 第一一九章买椟还珠这是必然 如果皇帝不多事的话,云琅有的是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 自从皇帝插手之后,以一种不容拒绝的霸道行为把所有的事情搞的一团糟。 大人无所谓,既然已经把事情做出来了,不论是云琅还是卓姬被人用口水吞没这不算事,敢做就要敢当。 问题是孩子! 那个小小的孩子还什么都不懂呢,她的名誉已经完蛋了,而且是被一种人尽皆知的方式给结束了。 云琅能想象的到,他那个才一岁三个月的女儿,现在已经被人贴上了非好人家的女儿这个恶毒的标签。 这是不能容忍的…… 他决定惩罚所有人…… 他决定让金子的价值进一步提高,让铜钱兑换金子变得更加的困难。 当每一个人都拿到了精美的金元宝,金饼子,金币之后,就迅速的储存起来,为了继续收纳更多的金子,他们会千方百计的通过自己控制的商贾,与农夫继续收纳金子。 当金子不再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货币保证物脱离市场之后,大宗的交易就会以铜钱为主。 如此一来,市面上的铜钱就会变得稀缺起来,从而让物价变得更高,也更加的稀缺。 在这样的场景下,大汉国原始的货币经济就会受到打击,从而让大汉国退回到以货易货的节奏中。 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受损最大的就是大汉国,当百姓手中的货币不足以支付国家的税收,那么,大汉国就只能收取大量的货物,数量之繁多,一定会让刘彻头疼的。 如果这样做还不能达到目标。 云琅还想用自己榨取的那些黄金来收购铜钱……这就是著名的——银贵铜贱痹症!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云琅通过自家的商贾班头贾三召集了长安,三辅所有能接触到的铜匠,金匠,把云氏的新产品给这些人看,并且以低廉的价格开始发售模具,以及水利冲床。 如果有金匠愿意出一笔大价钱,云琅甚至会出售他独有的黄金冶炼方法,争取让全天下的金子的品质都提升一个档次。 阿娇家的五百斤金子很快就变成了三百五十斤颜色好看的金子,对此,阿娇非常的满意。 长平因为对云琅这个人一直心存疑虑,所以,她家的金子只送来了一百斤……当她发现全长安的人都开始讨论一种漂亮的黄金的时候,她又送来了五百斤…… 勤俭持家是大汉族自远古以来就存有的美好品德,只可惜,这一美好的品德,在遇到需要他们努力的将金子花出去才能挽救大汉国薄弱的货币制度的时候,把金子藏起来,就是一种罪恶。 梁翁原本每日里都要面对云氏空荡荡的钱库伤心一阵子,现在,他不伤心了,每天都有金灿灿的金子运进钱库,非常有效的抚慰了他受伤的心。 以利益驱动人的积极性的时候,云琅相信,这股风潮一定会席卷大汉全国,速度之快,甚至能在大汉朝廷反应过来之前就结束。 云琅甚至相信,即便这样的行为给大汉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他们也不可能找到事情的根源出在黄金品质的提升上。 世上最赚钱的行当大多都是损人利己式的,属于掠夺……军事战争是一种手段,经济战争同样是,虽然没有血肉横飞的战场,却往往来的比战场还要残酷。 提升金子的品质原本算不得错,如果云琅能在提升金子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一下铜钱的质量,这将是一个莫大的善政。 当精美的铜钱大行其道的时候,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多如牛毛的私铸钱。 对于国朝回收铸币权是有莫大好处的,同时也能继续扩大使用钱币交易的人群,最后因为使用同一种货币的原因,自然而然的会成为一个族群,也就是说,这东西对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来说极为重要。 很可惜,大汉国那么多的才智之士,对收回铸币权,禁止私人铸造钱币的重要性并没有一个清楚地认知。 云琅觉得让他们目前吃点亏,对他们的将来有好处。 一枚精致的金子制作的铃铛在云琅的手中发出清脆的响声,他皱皱眉头,金子里面添加的黄铜不够多,声音不够清脆。 他将铃铛放在一边,重新写好了材料的配比,交给了梁翁,这个老铁匠一定会造出符合他心思的铃铛来。 他想制作一百零八个这样的铃铛,准备挂在闺女的窗外,小小的孩子,应该会喜欢这种能发出动听音乐的小东西。 孩子用的木马还是有些粗糙了,云琅亲自用手摩挲过整只木马,感觉有些地方还是有一些细微的木刺,就决定重新用砺将它重新打磨一遍。 平遮到来的时候,云琅正在打磨木马,听说平遮来了,头都不抬的问道:“人到哪里了?” “陈仓!”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我有了一个孩子?” 平遮想起父亲来时的叮嘱,苦笑道:“卓姬以性命相要挟!” 云琅轻轻地打磨一下木马的头部,冷冰冰的道:“我自认为与你父亲的关系还算是融洽,他以前戕害过我无数次,我都一笑了之,这一次怎么算?” 平遮躬身道:“父亲命我一生为云氏家臣,来抵偿隐瞒您的罪过。” 云琅抬起头瞅着平遮道:“阴阳一脉果然贯会见风使舵,轻易地就把一件恶毒的事情利用颠倒黑白的手段说成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真是难得啊。” 平遮拱手道:“某家现在已经是云氏家臣,只要家主想要惩罚平遮,何时不可行呢。 现在,有更重要的事件需要家主处理。” 云琅停下手里的活计想了一下道:“我还真的答应过你父亲收你为云氏家臣。 你不用说什么,直接回去告诉卓姬,卖掉卓氏铁坊,不要再有任何幻想了,孔仅已经倒霉了,所以啊,现在基本上没有铁器商人的活路了,以后,所有的铁器都需要官卖。 我想,卓姬应该没有充当官府店铺掌柜的心力吧?” 平遮大惊道:“如此一来,跟随卓氏的一干铁匠将如何谋生? 铁器作坊是卓姬赖以生存的保证,如何可以轻易地舍弃?” 云琅看了平遮一眼道:“你好像是我云氏的家臣,不是卓氏家臣。” 平遮毫不畏惧的跟云琅对视,直言道:“我以为家主夺人子女,而后对子女之母弃之不顾,道义有差。”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放下木马道:“果然是他娘的一笔生意,我可怜的孩子啊,有谁知道你在爹爹的眼中根本就是一个无价之宝。 那个愚蠢的女人竟然连这一点都想不通,用一个破烂的铁器作坊来衡量我孩儿的身价,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云琅愤然起身,抖落身上的木屑,指着平遮道:“跟我来!”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小楼,不明所以的平遮连忙跟上。 不一会就来了云氏主楼前面,守候在这里的梁翁费力的推开一个石头制作成的路灯亭子,一道铁门就暴露在平遮的面前。 梁翁打开那扇铁门,云琅率先走下地道,平遮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了下去。 梁翁快速的越过云琅又打开一扇沉重的铁门,一连过了三道铁门之后,平遮就跟云琅来到了一间由巨石砌造的石屋,石屋里有一盏长明灯。 透过昏黄的灯光,平遮看到石屋中间摆着十口松木箱子。 “打开!” 云琅沉声吩咐梁翁。 梁翁依次将木箱子打开之后,平遮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惊道:“这么多金子?” 云琅背着手,继续站在黑暗里,等平遮激动过后才轻声道:“既然卓姬把孩子还给她的父亲这件事当做一笔生意,我就让她赚的盆满钵满。 只要把孩子送过来,这些钱都是她的。” 第一二零章 丧心病狂的云琅 第一二零章丧心病狂的云琅 “孩子回来之后,我就希望你能彻底的忘记这件事,永远都不要对任何人提起。” 云琅青筋暴跳的手死死的捏着一个金元宝,恨恨的丢在木箱子里对平遮道。 平遮有些慌乱,额头上的汗水都下来了,他很想说卓姬跟他父亲商定的不是这一幕。 然而,透过事情的表面看最终的结果,他发现,好像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些钱足够卓姬建立一百个铁器作坊,拿走!” 云琅怒吼了一声之后,就转身离开了金库。 梁翁默默地解下挂在腰上的那一串钥匙,放在装满金子的木箱上,然后也离开了金库。 金库里只剩下平遮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跌坐在地上,目光却从未离开那一箱箱金光璀璨的金子。 这些金子能做很多的事。 平遮从小就在卓氏这个商贾之家长大,没人比他更加晓得金子的力量有多大。 财帛动人心。 过了良久,平遮才从地上站起来,将木头箱子一一的盖上,再把一道道的铁门锁好,最后将路灯亭子推回原位。 见云琅继续用砺石修理那个精致的木马,就上了楼,跪坐在云琅的下首。 “卓氏乃是商贾之家,卓姬虽然出尘清雅,久居鲍鱼之肆,难免会沾染一些商人习气。 家主不必为此动怒。” 云琅摇头道:“没有动怒,用钱能解决的事情,对我而言是最简单的事情。 我原本还在想如何安慰卓姬,如何抚慰她失去孩子的事情,现在看来简单了,你把钱带给她,想必她就会忘记她曾经有过一个孩子。 你既然已经以云氏家臣自居,那么,就把这事办好,当我的孩子住进了这栋小楼,就是你真正成为云氏家臣的一天。” 平遮用最平静的语调道:“事情确实变得简单了,却也变得锋利如刀。”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 把这词句带给卓姬,没办法抵抗命数,那就低头吧,强求的代价太大,一般人付不起。” 平遮取出一支笔,很自然的将这首诗抄录在他的袍子下摆处,低声道:“家主只要孩子?” 云琅瞅了平遮一眼道:“那是云氏大女——云音” 平遮笑道:“可有出处?” “琅琅之音!” “家主就不想听听卓姬为大女起的名字吗?” “我的女儿叫云音!” “听说陛下给大女的封号是骊!” “我女儿叫云音!” 平遮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哆嗦,他被云琅眼中暴虐的神色吓坏了。 他发现眼前的云琅跟父亲口中的云琅似乎是两个人,一个无害的如同山林里的麋鹿,一个暴虐的如同山涧里的恶龙。 梁翁走了进来,轻声对云琅道:“客人的饭食已经准备好了,给大女准备的新马车也已经准备好了。 客人现在就能上路,可以一边走一边进食。” “刘二他们十六人准备好了吗?” “已经披甲完毕!” 云琅看了一眼平遮道:“拿着钱去吧!” 平遮还想张嘴说话,就被云琅冷冷的给打断了:“没有什么事情比我的大女更重要!” 平遮只好起身,在梁翁的陪伴下离开了小楼。 平遮站在楼前极目四望,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看云氏庄园,只见初冬时分的云氏庄园,依旧处处透着绿色,山脚处的油菜田依旧有些郁郁葱葱的意思。 这些油菜会被寒冬大雪最终覆盖,然而,根已经扎下了,一旦春风吹起,就能迅速的抽枝长高,最终会变成一片黄色的花朵海洋。 云家的马车非常的平稳,也非常的舒服,马车里已经准备了一些饭菜,饭菜依旧袅袅的冒着热气,甚至还有一壶酒。 在他乘坐的马车后面,还有一架更大的马车,马车外边刷着桐油,帘子也是黑色的,看不清楚里面到底有什么,外观看起来也非常的普通,唯一的差别就是大了一些。 云琅站在小楼的阳台上,瞅着楼下的刘二道:“把大女带回来。” 刘二捶捶胸甲道:“不敢辱命!” 车夫们见家主挥挥手,就立刻驱赶着挽马,快速的向陈仓方向疾驰。 卫青夫妇透过主楼的窗户瞅着云氏车队离开了庄园,长平撇撇嘴道:“一个小屁孩,竟然有一股子大将之风。” 卫青关上窗户笑道:“这一次,这孩子看样子是真的认真了,也更像一个家主了。” 长平轻笑道:“都说女子为母则强,没想到你们男子为父也会变强!” 卫青眯缝着眼睛透过窗纱瞅着依旧扶栏远望的云琅道:“你们费尽心力的想要这个年轻人成熟起来,现在啊,目的达到了,却不知,你们以后面对的将是一个成熟的家主,再想从他手里白白的捞取好处,恐怕不可能了。” 长平冷笑道:“我更喜欢跟一个家主打交道,跟一个晚辈打交道,欺负他,总让我觉得羞耻。” 卫青大笑道:“且看你们相争,我只看结果。” 长平指着窗外的那座小楼道:“为了让女儿的小楼一年四季温暖如春,云琅竟然把最高处的那座温泉围起来了,还特意用陶管修建成水道,最后连接进了小楼里面的铜管,你知不知道,那些铜管都是上好的铜钱融化之后铸造的。 我还听说铜管子并不好铸造,每铸造好一根,就要废掉五根,啧啧,这家伙为了女儿可真是下了血本。 就身价而言,一般的翁主跟这孩子没有什么可比性。 就这也就算了,他前些日子跟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打的火热,现在闺女来了,就对那个女子不闻不问,你说说,你们男子是不是都这么绝情寡义?” 卫青笑道:“我怎么知道!” 长平狠狠地瞪了一眼卫青道:“你不知道?我到现在都没有身孕呢。” 卫青看看天色,恨恨的道:“晚上再说!” 云琅这些天的注意力全在小楼上,这座小楼的每一个卯榫,每一处连接,他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为了让那些难闻的漆皮早点干透,他不惜给这座小楼的每一层都点上炉子,加上铜管里透出的温泉热浪,整座小楼热的如同一座烤箱。 暴力催熟的结果不太好,虽然难闻的漆皮味道没有了,却多了浓重的煤烟味道。 然后,又要清理煤烟,云氏的仆妇们又用清水把整座小楼清洗了三遍。 云琅干这样的愚蠢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比如给闺女挑选最好看的小鹿,给闺女挑选最干净,最洁白的小羊,给闺女挑选最温顺的大鹅,他甚至意图给闺女弄一匹长不大的矮马。 为此,霍去病跟曹襄一致认为云琅已经病的不轻。 尤其是要给老虎剪指甲这事,即便是卫青也无法忍受,害得老虎已经跑去山林里,好几天都没有回家。 当云琅戴着一双雪白的绢丝手套开始检查小楼是否被擦拭干净的时候,实在看不下去的长平终于爆发了。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 这段词句是你写的? 你从今后准备躲在小楼里给你的闺女当牛马骑?“ 云琅无所谓的摊摊手道:“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千斤肥马一旦无用,就只能成为屠夫案板上的一堆肥肉。” 云琅笑道:“我总要表明我的态度吧?” “你是说,这些句子是写给陛下看的?” 云琅咬着牙道:“是写给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们看的。” 第一二一章天知道她想要什么 第一二一章天知道她想要什么 陈仓到长安只有三百五十里,当两队人马相向而行之后,路程就缩短了一半。 当年刘邦就是从陈仓道出川,与项羽展开争夺天下的战争的。 当年的汉王终于成为汉皇之后,天下在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平静。 于是,胆小的汉皇刘邦就认为,自己有必要继续稳固后方,即便是被那一处的敌人突然击败了,也能东山再起。 所以,出川的道路被当做大汉初期最重要的事情来对待,因此,陈仓道也成了蜀中对外交通的生命线。 然而,这条生命线对于商贾来说依旧凶险,且不说一路上数之不尽的豺狼虎豹,即便是一场雨,一场雪也会彻底让道路断绝,没有几个月的修复根本就无法通行。 即便沈叛心急如焚,在车队出了陈仓道之后,也不得不在陈仓修整两天。 云氏的车队还没有抵达陈仓,平遮派出的快马却先一步遇到了沈叛的车队。 卓姬抱着孩子一言不发,等待平叟看完书信。 平叟看书信用了很长时间,卓姬也等待了很长时间,却没有催促。 她发现平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怎么,他在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吗?” 卓姬平静的说出这句非常残酷的话,心头却隐隐的期待云琅能够真的这样认为。 平叟放下竹简曼声道:“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 卓姬认真的听完,皱着眉头道:“云琅写的?” 平叟放下竹简道:“是的,他的状况也不好,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没想到帝王恩也能让人踟蹰不前。” 卓姬冷冷的道:“我不管他目前是个什么状况,我只问他准备怎么安排孩子?” 平叟苦笑道:“自从听到孩子的事情的第二天,云氏就大兴土木,听平遮讲,那座小楼真的是奢华无比,真正的公主寝宫也不能与之相比。” 卓姬嗤的冷笑一声道:“他没有把孩子送给阿娇抚养的念头?” 平叟摇头道:“云琅已经给孩子起了名字,名曰——云音,琅琅之音的音。” “云氏大女?” 平叟笑道:“这是自然。” 卓姬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再次问道:“铁器作坊能否留住?” 平叟叹口气道:“云琅对于卓氏铁器作坊嗤之以鼻,根本就不屑理会。” 卓姬怒道:“果然是一个负心人,这孩子是他的,他就对孩子千好百好,我这个做母亲的他就不准备理睬,没了铁匠铺子让我自生自灭不成?” 平叟微微叹了口气,卓姬的相法还真是不可理喻,她是司马相如的妻子,并非云氏女主,五华山的铁矿可能拿不到,五华夫人的俸禄却不会少。 卓氏铁器店铺女主不过是一个卑微的商贾,哪里能比得上五华夫人的尊号来的雍容。 皇帝既然已经封赏她为五华夫人,就注定了她再也不能涉足贱业。 “云琅拿出了一千斤黄金,云氏所有的家底来补偿你!”平叟还是将竹简递给了卓姬。 卓姬匆匆看了一遍,脸色苍白,颤抖着问平叟:“他在用一千斤黄金来买女儿。” 平叟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平遮说,此时的云琅如同一头疯虎,稍有忤逆就会暴起伤人!” 卓姬忽然清醒过来,惨笑一声道:“这么说我赚大了? 以前常听别人自称自家的女儿为千金,没想到我的女儿真的价值千金! 还是一千斤黄金!” 平叟瞅着失态的卓姬道:“黄金也被平遮带来了。” 卓姬咬着牙道:“他只要孩子不要我是吗?他以前说过云氏会有我的一个栖身之所,他反悔了?” “恐怕是的……” “云氏派来了奶妈,派来了家中的内宅管事,又派来了十六个甲士,是来跟我争夺女儿的是吗?” 平叟无奈的摇摇头道:“大女是被皇帝从你身边夺走的,当初,如果你发现有了身孕之后,留在长安安胎,在云琅的关注下产下大女,我想,云琅会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安排。 你想独自占有大女,并且对云琅隐瞒消息长达两年,我想,他一定非常的暴怒。” 卓姬丢掉手里的书信,怒道:“孩子是我生的。” 平叟指指马车里堆积的很高的竹简道:“律法里说的很清楚,子女随父!” “他不是我夫君,司马相如才是!” 平叟也有些暴躁,拍着大腿怒道:“那个窝囊废有胆子承认吗?” 卓姬大哭起来,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拉着平叟的手哀求道:“帮帮我。” 云音也被母亲的哭声惊醒了,揉揉惺忪的睡眼,见母亲在大哭,她也跟着大哭起来。 烦躁的平叟听到云音的哭声,原本茫然的双眼忽然变得有神起来,他突然发现,事情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糟! 想到沈叛正在等候回应,平叟就离开了卓姬的马车。 果然,一下马车,他就看到沈叛正在盯着他看。 一个被利用过的人,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安抚好这个人。 “怎么说?”沈叛的脸色非常的难看。 平叟摇头道:“你的这个官职不做也罢!” 沈叛的手捏上了剑柄轻声道:“没人肯帮我是吗?” 平叟笑道:“你一定要继续做官吗?你继续做官还可能前途吗?” 沈叛的脸色阴沉的似乎能拧出水来,却一言不发,眼中的杀意却越发的浓重了。 “有了十斤黄金,您去那里不能安身?” 沈叛楞了一下苦涩的道:“某家为官清廉,十数年来只知道为陛下效命,何来十斤黄金?” 平叟招招手,卓氏的武士首领卓蒙就提着一个沉重的布包走了过来,平叟接过布包,放在沈叛的手中道:“现在有了!” 沈叛迷茫的接过金子,瞅着平叟道:“从一开始,你就没有为我着想是吗?” 平叟点点头道:“你失败了一次,而且还负伤了,所以,重新成为绣衣使者完全不可能。 老夫从未听说有绣衣使者可以转换成其余官职的。 你们是陛下的爪牙,检查天下,拷问百官,跟所有人都是对立的,如果你依旧在绣衣使者群中,自然没有问题,然而,一旦你没了绣衣使者的名号保护,就人人得而诛之了。” 沈叛惨笑一声,掂量一下手里的黄金道:“回到东京,只要陛下不准备杀我,我就求去,做一个乡野村夫也非坏事。” 平叟笑道:“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不妨去云氏看看,一样的做山野村夫,在那里可就太舒坦了。” “云氏会收留我?” “会的,那是一个即将兴起的世家,正处在求贤若渴的境地里,兄台乃是绣衣使者中的佼佼者,虽然偶尔失败一次,又岂会没有人赏识? 马上就该有云氏的人来迎接云氏大女,兄台只要交好他们,给些许的便利,将来去了云氏也好有人引荐!” 沈叛深以为然,听说云氏与阿娇夫人走的极近,如果能通过云氏获得阿娇夫人的一句话,重归绣衣使者也并非不可能。 云氏的快马轻车走的极为迅速,加上又是四个轮子的,在平地上飞奔走的又快又稳。 红袖还是第一次离开上林苑,趴在车窗上贪婪的看着外面的景致。 两天时间,马车走过闹市,也走过村庄,每一样事物都能引来她的大呼小叫。 两个乳娘又是激动,又是担忧的听刘婆给她们交代事项。 “咱们云氏最不缺的就是乳娘,五百多妇人呢,为什么就挑你们两个,还不是看在你们在家里待得最久? 这一次你们算是捡着了,只要安心的将大女奶大,将来就算是家里的老嬷嬷了,有的是福享。 家里的野孩子给我先忘掉,专心喂养大女,要是有半点的怠慢,仔细我剥了你们的皮!” 第一二二章最难受的就是等待 第一二二章最难受的就是等待 对目前这个结果,云琅总体上来说还是满意的。 自从生下来,他就没有得到过太好的东西。 任何他想要的东西都必须经过一番痛苦的磨砺之后才能获得,当然,也有一些即便是努力了也什么也没有落下。 人生不能有太高的期望。 这是云琅五岁的时候想要一块一吨重的糖块的愿望没有实现之后,他就有了这个觉悟。 十七岁的时代他经历过,如今正准备在过第二遍,他把来到大汉国的那一天当做了生日,所以,他的十七岁生涯还没有到来,还差九个月。 所以说,他是一个十六岁的父亲。 十六岁的父亲在大汉不稀奇,一点都不稀奇,堪称比比皆是,这个年纪的男子,早就成一家之主了。 清晨的时候,骊山的云雾没有飘下山,主要是因为天空阴沉沉的,眼看着初冬的雪就要落下来了,云琅很担心,这场将要到来的大雪会耽误他看到孩子。 云琅渴望见到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他生命中第一个至亲,没人能体会他此时的心情。 荒原上的小路上倒是人来人往的,一队队背着煤石的富贵镇百姓背着沉重的背篓在艰难的跋涉。 两条宽宽的麻布带子勒在肩膀上,一条更加宽大的带子挂在前额,这样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更把全身的力气用在抵抗重力上。 背篓底下还有一根丁字杖,等到疲惫的时候,就能将背篓杵在丁字杖上稍作歇息。 有经验的背煤人每天都走固定的距离就立刻休息,他们将漫长的道路分成数份,甚至将每一份道路能赚到的钱都计算的很清楚,唯有如此,才能面对背煤这样的苦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 云家每年都是最大的用煤大户,阿娇家也是,李敢家就差了一些,不过,李敢老婆还是学云家的样子尽量的储存了很多的煤。 看着在荒野里跋涉的背煤人,云琅觉得阿娇就做对了一件事,她不允许别人用马车拉煤,她早就有禁令在先,不接受任何除人力背煤之外的运煤方式。 这听起来有些反人类,然而,对于那些刚刚从荒野里进入富贵镇变成平民的野人来说意义重大。 背煤,可能是他们唯一能找到并且能够长期维系的一种谋生本事。 任何用机械力量运输的行为,都会造成煤石积压的场面,从而导致这些背煤挣口粮的人饿肚子。 云家钱多,却在积极地推行以物易物,每当那些背煤的汉子领到了表示成交的竹筹之后,就会小心的收起来,等到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他们就会拿着三个或者两个竹筹来云氏帐房兑换钱粮。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这些人早就变成了黑人,云家的管事嫌弃这些人太脏,就在庄子外面用石头沙子箍了一个很大的池子,这些疲惫的人必须洗干净之后才能去领钱领粮食。 当然,疲惫饥饿的人不适合泡热水,所以,云氏还会大度的赏赐他们一个糜子馍馍,跟一大桶菜汤。 这虽然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举动,却把云氏跟黑了心肠的长门宫完全区分开了。 洗干净了身子,再吃一个糜子馍馍,喝一碗热汤,白日里的疲惫也就去了小半。 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洗干净的关中人还是很有看头的,高大的身材,配上一张方脸以及浓眉大眼睛,说不出的精神。 云家的兑换竹筹的管事是一个少了一条腿的瘸子,这家伙以前是伤兵,没出去了,云琅又不能把他丢到荒野里,于是,也就在云家混日子,时间长了,因为对数字比较敏感,居然混成了外宅的一个小管事。 “哎呀,你居然有四个竹筹,一天跑了四趟?真是一个棒小伙子。”管事申平在拿着竹筹的少年身上拍了一巴掌大为夸赞。 “悠着点啊,少年人力气长得快,虽说睡一觉就能回来,也不能这么熬身子骨,年纪大了你就知道苦楚了。 怎么样?要钱?还是要粮食?要布帛就要攒够十个竹筹才成啊。” 少年人并不大,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看得出来,背煤换钱粮他还是第一次经历,站在那里瞅瞅挂在墙壁上的钱串子,又瞅瞅一边粮斗里面的粮食,又看看用油布盖着的布帛,每一样他都想要。 “放心,云氏是出了名的好人家,从不欺骗良善,听我老申的,今天呢,就换粮食,换成高粱或者糜子,够两口人吃三天的,攒够过冬的粮食之后呢,再想别的。” 少年人的一张脸憋得通红,半晌才道:“想给媳妇弄块布!” 排在他后面的老汉拍了他一巴掌道:“要什么新衣服?你老娘还饿着肚子呢。 不准换钱,铜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就换粮食,换高粱,那东西一次换的多。” 老申见少年人把粮食口袋递过来了,后面的云家小子就笑嘻嘻的用粮斗给他装粮食,居然装了小半口袋。 目送小伙子将粮食装进背篓走了,老申感慨的对那个老汉道:“又一个能养家糊口的棒小伙子。” 老汉把自己的三个竹筹递给老申低声道:“申管事,府上今年冬天要的煤石还多吗?” 申管事嘿嘿笑道:“你这老狗可是吃云氏的便宜吃上瘾了?不妨告诉你,我家大女就要回来了,所以啊,今年府上的事情也就多,梁翁已经发话了,今年家里要的煤石要比去年多一倍都不止,放心吧,煤仓都腾出来了,十一个啊,有的是让你们赚钱的由头。 咦?你这老狗居然已经储存了八个竹筹,怎么的?要麻布?” 老汉难为情的笑了一下,搓着手道:“闺女要出嫁,能不能从府上兑换一些碎绸布,给闺女弄一个花戴?” 老申笑了,指着老汉道:“也就是敢在云氏乱涨价,也成啊,你的十个竹筹归我了,我去给你问内宅的丫头们要点碎绸布,明日给你,也就是看在你的老情面上了。” 老汉连连作揖,老申又给他兑换了一个竹筹的高粱米,背着粮食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只要是不急着回家的,都喜欢跟云氏的管事聊聊天,处处都透着朴实的狡黠。 不等天黑,老申就送走了最后一个背夫,刚刚关上帐房门,就看见自家小郎,依旧站在一个山包上,看着不远处的古道。 老申想了一下,就打开帐房门,取出一个凳子,就拄着拐杖深一脚浅一脚的上了山包。 “郎君,您歇歇!”老申上了山包,云琅似乎没有觉察到,直到老申开口了,他才收回目光,瞅瞅老申点点头道。 “今晚可能要下雪啊。” 老申把一根手指塞嘴里弄湿了,然后把指头迎着风试探一下,摇头道:“风干,雪下不来。” 云琅点点头,随即又怒道:“一趟陈仓而已,怎么就走了四天?” 老申苦笑道:“好我的郎君啊,陈仓到长安三百五十里之遥啊,老汉当年在细柳营执役的时候,去过陈仓,大军行军,一日八十里也走了足足四天,更何况刘二他们要走一个来回呢。 今天估计是回不来了,您还是早些回去歇息把,看您被冷风吹了半天。” 云琅又想骂人,手才抬起来,又无奈的放下,挥挥袖子就走下山包,见老申还站在山包上,就回到山包拿起凳子再一次下了山包。 老申无声的笑了一下,就跟在云琅身后道:“今天啊,有一个小伙子一天就赚了四个竹筹,年岁跟您一般大小……” 第一二三章福报?可能是! 第一二三章福报?可能是! 老申说的的笑话一点都不可笑……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弄的银贵铜贱之法,有些过分了。 为了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错,惩罚所有人可能有点问题。 大汉初年根本就没有人去想钱币的事情,高祖皇帝登基沿用的依旧是秦半两,吕后,文帝,景帝晚期曾经铸造过一些钱,不过啊,这些钱很糟糕,最糟糕的一种钱重量只有一克,叫做“荚钱。 如此糟糕的钱币,在云琅重新铸造过的黄金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力。 最要命的就是,在大汉国,谁都能造钱! 这让云琅对于大汉的钱币,有一种后世冥币的感觉。 这种感觉曾经让他欢呼雀跃……想想啊,自己就能铸钱!哪怕铜三铅五锡二这样的钱,放在大汉国依旧是非常好的钱币。 听了老申的故事之后,云琅忽然发现,他的良心在隐隐作痛……骗傻子的感觉很不好受。 那些人都在豁出命去出卖劳力来换取一个好日子,如果自己无限制的降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想到这里,云琅的良心就撕心裂肺的痛。 还以为,百姓可以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避开他这一次对大汉人的惩罚。 结果,他惊讶的发现,由于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对称,那些有钱人最后还是会把损失转嫁给百姓,这种手法,他们已经玩了好几千年,堪称顺手无比。 女儿没回来,云琅只好找点别的事情来分散一下注意力,长平已经不准云琅再踏入女儿的小楼里,在那里,他总能找到新的不足之处,然后加以整改。 真正算起来,二楼的房间已经被拆过两遍了,至今,还是不符合云琅的审美观点。 其中卫生间是云琅最不满意的。 他原以为瓷器很好烧,只要温度高一点就能实现,事实证明他想多了,烧出好看的瓷器,不仅仅是需要提高炉温…… 因此,马桶自然是没有的,浴缸自然是没有的。 好在云家比较富庶,当云琅用银子打造了一个马桶,一个浴缸之后,即便是阿娇都认为他是在暴殄天物。 所以,云琅只好把全部身心用在提升铜钱品质上。 大汉的铜钱,是铸造出来的,事实上,大汉之前的时代使用的铜钱也是铸造出来的。 这就很麻烦了,先要制作模具,然后再用模具跟沙子做造型,然后要烧烤沙模定型,然后往沙模里浇灌铜水,最后打开沙模,从铸造成功的铜钱树上一枚枚的将铜钱剪下来,最后打磨成型,一套铸钱工艺下来,如果废品率很高,铜钱的造价会比与铜钱等值的货物更贵,这就亏损了。 云家的铜钱不准备用铸造的,铸造出来的铜钱无论如何都赶不上冲压出来的。 所以,云家的工匠会先铸造一些铜棍,然后再把高温加热的铜棍放在两根铁棍中间碾压,让它变成厚厚的铜板,然后继续加热碾压,直到铜板变成一毫米厚的铜板,然后就能利用模具在铜板上冲压上元朔二字,另一边冲压模糊的刘彻像,同时切下来。 如此一来,一枚冲压出来的铜钱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第一批铜钱,云琅特意提高了铜含量,冲压出来的钱,黄澄澄的,除了中间没有孔之外,与秦半两别无二致。 当然,这些都是云琅的设想,想要成功,还需要实际操作,仅仅是制作铁模具以道工序,就不是十天半月能完成的。 不过,云琅确定这样的工艺是没有问题的,应该能制造出新钱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按照实际生产,微微的调一下生产工艺,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线。 创造的快乐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为了制造出新钱,让自己的良心不再疼痛,云琅为此不眠不休的干了一天一夜。 大门突然被打开了,刘婆走进屋子,与此同时纷飞的大雪随着风一起进了房间。 云琅才抬起头,就僵住了。 一个戴着虎头帽的胖孩子正用乌溜溜的眼睛怯怯的看着他,眼中蕴满了眼泪。 他僵硬的抬起胳膊,艰难的指指孩子,抱着孩子的刘婆就俯身放下孩子,指着云琅甜甜的对孩子道:“乖囡囡,这是耶耶!叫耶耶!” “哇……”胖孩子哭了起来,眼珠子如同珠链一般簌簌的跌落。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自己的闺女,眼中泪光闪烁一言不发。 刘婆微微一礼,就出了门,然后关好大门,将空间留给了这对初次见面的父女。 云琅的眼泪也一瞬间就从眼中滑落,咸涩的眼泪顺着脸颊淌下来最后流进了嘴角…… 那个胖孩子的眼泪也是如此的流淌路径,只是一眼,云琅就非常的确定,这绝对是自己的亲骨肉。 孩子哭的无助,张开了双臂找人拥抱,云琅豹子一般从案几后面窜过来,打翻了砚台,撞飞了竹简,刚刚绘制好的铜钱模样被他踩在脚下,连同丝帛一起变成一团墨迹。 膝盖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滑行了一丈远,张开的双臂一下子就把这个胖孩子抱在怀里。 即便如此,他在滑行的过程中,还顺手扯开了一根绳子,叮咚一阵急响,一串串金色的,银色的铃铛就从房顶滑落,一阵嘈杂的响声过后,铃声终于恢复了有序动听的原来模样。 孩子软软的,虽然并不是很香,脸上的鼻涕眼泪早就一塌糊涂了,云琅却没有半分嫌弃的意思,顾不上自己的眼泪还挂在脸上,先掏出手帕给孩子仔细的清洁。 下雪天,孩子的脸上皮肤嫩,别给淹了。 父亲的脸比不上铃铛好看,有趣,云音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瀑布一般洒落的铃铛给吸引住了,立刻停止了哭泣,张开小手去抓近在咫尺的金色铃铛。 云琅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云音身上,云音的全部注意力却在铃铛的身上。 有了铃铛,并且把它摇的叮当作响,云音就张开只有八颗牙的小嘴巴笑的咯咯的。 云琅的手却捏遍了孩子的身体,还好,孩子长得很壮实,小胳膊小腿挥动有力,视力听力注意力,都没有问题。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这一套检查孩子身体的方式,是他在以前跟云婆婆学来的,毕竟,送到孤儿院的孩子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毛病。 他曾经代替云婆婆接收过很多孤儿,接触过很多触目惊心的惨状,如今,见自己的孩子没有任何外在的不可弥补的毛病,这才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毕竟,他与卓姬在一起的时候,身体的年龄实在是有点小。 对于哄孩子,这世上比云琅更熟练的人不多,比云琅熟悉的男人可以说一个都没有。 当云音嘴里嚼着磨牙的手指饼干,眼睛瞅着呼啦啦旋转的彩色风车,耳朵里听着金银铃铛清脆的碰撞声,就很自然的忘记了想念母亲。 当干净的一丝尘土都没有的老虎走进来之后,云音的小嘴巴就嗷嗷的叫着扑了上去,掰开老虎的大嘴往里面塞手指饼干。 担心老虎的毛太硬,伤到孩子稚嫩的皮肤,云琅在老虎的背上放了一块毯子,这才把闺女放在老虎的背上,让老虎驮着缓慢的兜圈子,他则趴在地上小心的看护着,唯恐云音从老虎背上掉下来…… 卓姬的马车就在楼下,她期待孩子大哭,然后云琅手足无措的邀请她上楼,没想到,那个臭孩子就哭了一嗓子,剩下的全部都是欢笑…… “没良心的……姓云的都是些死没良心的……”卓姬想到悲哀处,再也忍不住心头的酸楚,泪水哗哗的往下淌。 第一二四章人间界 第一二四章人间界 有了闺女,云琅还在乎谁? 这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他也没有什么心情理会。 一颗心全被眼前这个不算香,也不算臭的小人儿占的满满的,虽然她在老虎背上玩了一会,就蹲在地上撒尿,老虎为此跑的远远地,云琅却凑过去,帮闺女料理干净。 一岁半的孩子虽然缠娘亲,却也是好奇心最重的时候,再加上总有磨牙的手指饼干,奶香浓郁的小馍馍,渴了就喝一点温热的加糖牛奶,总重要的是,还有一只大猫跟她玩耍,所以,还记不起自己的母亲。 直到这孩子趴在老虎的背上开始打盹,云琅才把她抱进了柔软的如同云彩一般的淡蓝色摇篮里。 随着摇篮轻轻摇晃,云琅哼着轻柔的小曲,云音就舒展开身体,慢慢的睡着了。 等孩子睡着了,云琅就坐在摇篮边上,全神贯注的仔细看自己的孩子。 还探出一根手指,轻轻地触碰一下孩子的脸蛋,额头,鼻子,眼睛,嘴唇,心头快活的几乎要让他飞起来了。 平生最大的梦想,就这样突如其来的活生生的实现了。 云琅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的孩子到底是长成了什么样子,也恐惧的思量过孩子在倒霉的大汉国该如何茁壮的成长,这里没有疫苗,没有靠谱的医生,没有能够对症的药物,这里几乎没有任何能够为这个小生命成长保驾护航的东西。 云音看起来非常的疲惫,睡得很香甜,两只胖胖的小手捏成拳头举在脑袋两边。 过于安静的场合并不适合孩子睡觉,所以,云琅就偶尔拨动一下风铃,让它发出一两声低低的轻鸣。 刘婆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还没有说话,就看见云琅跟老虎一起用绿幽幽的眼睛瞅着她,刘婆打了一个哆嗦,又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 “小郎不见人。” 下了楼的刘婆,对守在小楼外面的平叟道。 平叟神情黯然,点点头道:“多谢刘管事。” 刘婆听着马车里卓姬暗哑的哭声,有些不忍,就低声道:“靠近松林那边的那座朱红色楼阁,就是小郎为卓氏大女准备的,大女不妨先去那里安身!” 平叟干笑一声道:“老朽几乎忘记了,云氏还有我家大女的一处安身之所,劳烦管事带路。” 卓姬出行依旧声势浩大,虽然是商贾之女,家业却庞大,随行的侍女就有十人之多,至于护卫,管事已经被刘二带去外宅安置。 卓姬的马车来到松林畔的楼阁,平叟就松了一口气,至少,这座楼阁不论是选地,还是建造,都显得诚意满满,更是一处风景绝佳之地。 背后百十步外就是松林,松林边上是一片菜地,虽说还下着大雪,棚子下面的菜地依旧绿意盎然。 一座八角的亭子下面,是一汪蒸汽缭绕的温泉池子,有廊道与楼阁相连,只要围上布幔,就是女眷们沐浴的不二之选。 楼阁建造在一个低矮的土丘上,可以俯视整个云氏庄园,是云氏第三高的楼阁,整座楼阁雕梁画栋,虽说绘制的图样,花纹算不上好,依旧给人富丽堂皇之感。 “楼阁里一应物事俱全,后面还有一座小厨房,在家中执役的厨娘已经配备,大女若是想要用汤饭,只要吩咐下去就是。 大女的马车已经破损不堪,老身自作主张给大女重新配置了云氏的四轮碧油箱车,马夫也已经配备齐全,大女但凡出行,使唤就是了。 云氏护卫不进内宅,这是家里的规矩,大女如果要见自家的护卫,还请移步前宅。” 刘婆介绍的很详细,刚刚下车的卓姬却凄婉的道:“我能随时离开,也能回来吗?” 刘婆默不作声,这不是她一个下人能决定的事。 “那么,我能见到我的孩子吗?” 刘婆依旧不做声,以她刚才的经历,她觉得卓姬可能想多了,很明显,小郎已经把孩子爱到了骨头里,天知道会不会让卓姬再见孩子。 卓姬见刘婆不做声,连忙问道:“我能见到云琅吗?” 平叟叹息一声对卓姬道:“云氏已然是钟鸣鼎食之家。” 卓姬默不作声,在侍女的搀扶下走进了楼阁,心中之懊丧简直难以言表。 平叟随着刘婆回到主楼前,指着灯火辉煌的主楼道:“云琅是否住在这里?” 刘婆摇头道:“此间借住的是长平侯夫妇。” 平叟点点头道:“能否给我一间靠近云琅的静室?” 刘婆笑道:“您居住的地方小郎已经选好,就在不远处的山居,平遮已经去了那里。” 平叟长叹一声道:“云氏为何重卓氏之老仆,却轻视卓氏之大女?” “小郎说,平先生乃是云氏之友,并非什么卓氏老仆。” 居移气养移体,刘婆经过几年的打磨,早就不是唯唯诺诺的农妇,而是一个称职的管家。 平叟笑道:“平氏惯为人仆,不知平遮现在在云氏如何差遣?” 刘婆笑道:“接替梁翁打理云氏除养蚕,缫丝,织绸以外的所有作坊。” “哦?梁翁已经年老昏聩了吗?” “并非如此,梁翁今后一心服侍家主,大女,顾不得那些小事,杂事了。” “如此说来,云氏重人不重财货?” 刘婆瞅了平叟一眼道:“家主为了大女,倾尽云氏家财,只希望能让卓氏满意。” 平叟笑道:“你们却心有怨言?” 刘婆摇头道:“钱财没了,我们继续挣来就是了,我们只是觉得小郎可怜。 以前看小郎总是孤零零的独来独往,天可见怜,如今终于有了一丝骨血。 有些话小郎不好说,我刘婆来说,平先生,大女是云氏的大女,从此与卓氏无干,可否?” 平叟摇头道:“不好。” 刘婆冷笑一声道:“我云氏将为贵胄,卓氏不过一介商贾,之所以能存活至今,全赖小郎替尔等周旋。 卓氏可以欺负小郎心软,老婆子与梁翁却不同,我们全部都经历过人间惨事,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好日子,不容任何人摧毁。 如果事不可为,我刘婆宁愿背上恶名,也要护卫云氏周全。” 平叟长大了嘴巴看着刘婆道:“你已经是云氏家臣?” 刘婆骄傲的挺挺胸膛道:“正是,从此与云氏休戚与共。” 平叟认真的点点头道:“你确实有成为云氏家臣的资格。” 刘婆大笑道:“小郎神仙一般的人物,将我刘婆检拔于微末,又分衣推食延我母女之性命,刘婆贱命一条,还给小郎也不算什么大事。 老身方才所说之事,还请平先生三思,放眼云氏,愿为小郎效死命者五百余,虽为妇人,孺子也不容人轻觑。” 刘婆警告完毕,就唤过一个妇人,要她领着平叟去了山居,自己再一次来到小楼上,轻轻叩响了门扉,低声道:“小郎放心,卓氏并无与小郎争夺大女之心,到底是商贾心性,所求者,无非财货罢了。” “很好,那就板上钉钉,将此事敲死,把造钱流水线给他们一套吧。 只要钱?这是最好的结果。” 刘婆轻声答应一声,拍拍手,两个壮硕的乳娘就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此时距大女还家,已经过去三个时辰了,孩子也该睡醒吃奶了。 一岁半的孩子已经可以不吃母乳了,云琅却信不过大汉国粗粝的食物,米粮还好,牛乳,肉类还是少吃为妙,毕竟,天知道这些东西里面有没有寄生虫。 还是再吃半年的奶水,等孩子再大一点,抵抗力再强一点再说。 ps: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成千上万的书迷一起穿越到了战国时期,我们一起开疆拓土,一起征战天下!英雄梦能实现吗?码字间,我拨通了《不败传说》产品经理的电话,没错,就是那个由我架构世界观的国战游戏,他愿意为“汉乡”书迷专门开设一个区服并把命名权给了我,我想了想,就叫它“汉乡情”吧!对了,这是个端游,需要用电脑下载下来才可以玩,我已经预约好了角色,名字叫汉乡二哥,坐标吴国,有兴趣的书迷朋友可以来吴国找我,名字也带上汉乡二字,看看我们汉乡大军,能不能在这里打个天下! 第一二五章有志气的人哪里都有 第一二五章有志气的人哪里都有 刚刚能跌跌撞撞的走几步的孩子已经开始认人了,吃饱了之后,就开始用哭声来呼唤母亲。 云琅抱着云音,可能是因为身上的味道不对,孩子哭泣的更加大声了,这一次,不管是老虎,还是铃铛,亦或是五颜六色的木马都不管用。 门外的雪下个不停,原本还有一点绿色的原野彻底变成了白色。 云琅用小被子裹好孩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擎着一把油布伞缓缓下了小楼。 或许是白色的世界引起了孩子的好奇心,她不再哭泣,转动着乌溜溜的眼睛看她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云琅不能停下脚步,只要停下来,孩子就会哭泣,于是,他只好抱着孩子来到了卓姬的门前。 两人相见没有什么多余的话,都在跟孩子较劲,云音回到母亲的怀抱之后,立刻就停止哭泣了。 “这孩子认人,如果不抓着我的头发,就无法安静。” 云琅看着云音玩弄着母亲的长发,微微叹口气道:“母女连心,这是天性,我无法阻止。” 卓姬的泪水滑落,掉在云音肥胖的小手上,哽咽着道:“还是要阻止啊!” 云琅愣了一下道:“怎么说?” 卓姬凄声道:“骊翁主不该有一个商贾身份的母亲。” 云琅淡漠的摇摇头道:“你知道我不在乎你的身份,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只不过我努力的把身份洗白了而已。” “我们三人能以一家人的身份活在同一片屋檐下?” 云琅笑道:“只要你愿意,孩子高兴,没什么不可以的,你知道的,我这人羞耻感很高,一般人言辞上的羞辱对我没有什么用处,达不到让我产生羞耻感的程度。” 卓姬抬头看着云琅道:“其实我的羞耻感也很高,也不是很在乎别人的说辞,否则,当年也不会在蜀中当垆卖酒!” 云琅瞅瞅欢快的云音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卓姬摇头道:“你不要脸皮强娶人妇,我不要脸皮与你私通,这都没关系,我们要不要脸皮其实无所谓……蒙着脸也能过…… 可是啊……我们的女儿还要脸皮,我希望她将来有一门好姻缘,嫁得一个如意郎君,希望她此生永远高高在上,希望他的父亲完美无瑕……” 卓姬说的非常激烈,竟然把剪刀都掏出来了,不是大汉人常用的那种单刃手刀,而是一柄云琅亲自研发的可以张合的剪刀。 云琅大惊,急忙伸出手要去夺剪刀,却又担心伤到孩子,急的跳着脚道:“别干傻事!” 卓姬的剪刀从咽喉边上掠过,并没有刺进咽喉,而是一剪刀就把粗粗的一绺头发给剪下来了。 这一绺头发被云音抓着,见头发掉下来了,欢喜的咯咯直叫。 卓姬将云音手里的断发取过来,挽成了一个结重新还给不依不饶的女儿,冲着云琅笑了一下道。 “我这种人很难生出绝望的心思。” 云琅的一颗心放下来了,吁了一口气道:“我其实应该了解你的,我们都是一类人,不管遭遇了什么都会死皮赖脸的活着,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 卓姬将云音送还到云琅手里,轻轻地触碰一下女儿的胖脸腻声道:“你该是一个享福的,我的乖乖!” 说完话就转身回到了房间,轻轻地掩上房门,很快,门里面就传来压抑的哭声…… “你随时都能来看孩子,我也会告诉孩子你就是她的母亲,这孩子比较倒霉,该她承受的还是要承受的,刻意的庇护这对她可不是好事。” 云琅抱着不再哭泣的云音举着伞缓缓地回到了小楼,有了母亲的头发在手,云音非常的活泼,很快就跟老虎玩闹的不可开交。 “云琅刚才所言,乃是发自肺腑,并非敷衍之语,大女为何不立刻应承?” 平叟等卓姬停止了哭泣,才低声问道。 “他的爱怜全部给了他的女儿,相处一炷香的时间,你可曾见到他对我有半分的爱意? 卓姬虽然不才,也有自己的骄傲,我宁愿再次当垆卖酒,也不愿意因为别人可怜我,就战战兢兢的生活。 玉娃儿留在云琅身边是最好的一个结果,留在我身边,只会招来无穷的诽谤与流言。 平叟,就按照云琅所言,卖掉铁器作坊,只留下十六个心腹匠奴,解散卓氏匠奴,还他们一个自由身,一切都随他们去。” 平叟对卓姬的决定并不感到意外,事实上,卓氏铁坊如果再不解散,不论是公孙弘,还是主父偃都不会让他们有好日子过。 平叟点点头,算是同意了卓姬的做法,又道:“不知大女今后准备在何处安身?” 卓姬苦笑道:“蜀中回不去了,司马相如如狼,我耶耶如虎,蜀中已成我的虎狼之地,不回也罢。” 平叟笑道:“一鸡死一鸡鸣,解散铁坊并非是坏事,云氏答应给我们一套制钱流水线,大女现在要做的就是储存大量的铜。 我卓氏不再冶铁,改铸钱了,地点就该在富贵镇!” 卓姬点点头道:“既然平老已经安排妥当,那就去做吧,大雪初晴,我们就离开云氏去阳陵邑办事。 那些金子就存放在云氏,等我们需要的时候再来拿!” 平叟皱眉道:“大女不该要那些金子的,我卓氏的积蓄足够我们做很多事情。 这样做,会让云琅看不起。” 卓姬苦笑一声道:“虽然会被看不起,却能让云琅高兴起来,别看他方才将玉娃儿大度的放在我怀里,你没见他那一双眼睛一直跟看贼一样的看着我。 我这一次就遂了他的心意,让他彻底的放心!” 平叟忽然觉得卓姬似乎有些英气勃勃的样子,这样的神情,他好久没有在卓姬身上看到了。 或许,她当初因为一曲《凤求凰》离开卓氏的时候有这样的英气……或许她在成都市上当垆卖酒的时候也有这样的精气神。 平叟挺直了腰板,只要一个人有了精气神,基本上就什么都会有。 霍去病冒着大雪来到了云氏,把一个不算小的锦盒拿给了云琅,等身体烤热了,就坐在地板上逗弄云音。 云琅瞅了一眼锦盒无奈的道:“这些东西你应该留给你的儿子,而不是拿给我。” 这个盒子云琅不是第一次见了,上一次见到这个盒子的时候是云琅买地的时候,霍去病把自己小时候收到的各种小金饰,珍宝都拿给了云琅,希望他卖掉之后凑点银钱买地。 “我留下了一半,给云音一半。” 霍去病头都不回的道。 云音似乎很喜欢这个伯伯,也不哭,咯咯的笑着去抓霍去病探出来的手指。 “曹襄来不了,他被陛下召进建章宫了,听说,平阳侯的封地有了变动。” 云琅指指长平夫妇居住的主楼。 霍去病笑道:“既然长公主没有着急,那就说明是好事,我们就听他的回音就好。 怎么?你不着急把孩子送到阿娇那里接受骊翁主的封号?”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不提,我就希望她能永远的忘掉,接了所谓的骊翁主,我孩儿就成了皇族,将来万一把我孩儿弄去和亲你说我该怎么办?” 霍去病笑道:“这有何难,我们只需在小云音长成人之前杀光匈奴也就是了。” 云琅神色难明的瞅着霍去病道:“这可能很难!” 霍去病大笑道:“没有难度的事情,我们还要做吗?” “你今天似乎非常的兴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霍去病将修长的手指放在云音的小手里,嘿嘿笑道:“三天前,陛下在建章宫对百官曰:寇可往,我亦可往!” 云琅的手哆嗦了一下,一把抓住霍去病的手道:“怎么说?” 第一二六章皮袍下的小人物 第一二六章皮袍下的小人物 当云琅把日子过得惨无天日的时候,大汉帝国却迎来了他最强盛的时刻。 半年时间,河套之战的胜利,终于转化成了大汉帝国反击的力量。 渔阳,右北平,汉州,上谷,云中,雁门乃至整个大汉帝国漫长的北方防线上,匈奴开始撤退了。 河套之战的失败,让那些匈奴贵族们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汉人也能深入草原,荒漠,戈壁,也能在这些地方击败他们,并且掳走他们的牛羊。 也就是在这一刻,大汉皇帝刘彻在建章宫也敏锐的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就很自然的发出了“寇可往,我亦可往”的琅琅之音。 也就是在这句话出口之后,大汉帝国将会在长达万里的北方边境上,开始酝酿有史以来最庞大,最猛烈的反击。 整个世界不会因为一两个人的失意就有所止步,霍去病之所以冒着大雪来到云氏,就是为了告诉云琅,个人的一些挫折,委屈不能成为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你来看! 自元朔二年我舅舅突袭河南之地后,匈奴不甘心失败,先后袭掠代郡、雁门、定襄、上郡等地。 右贤王率骑数攻汉边郡,并入河南,袭扰朔方郡,杀掳民众,虽然被边军一一击退,然而,我大汉也损失惨重。 雁门的公孙敖手下八千于骑兵,如今仅剩下不足三千,定襄的张次公,朔方的李沮,上郡的苏建,也损失惨重,亟待回长安休整。 如今,匈奴人退去了,正是我大汉调整边防的时候,阿琅,我们敢不敢要一处险隘守卫? 并为将来突袭匈奴做好准备!” 云琅怀里的云音不断地在父亲的腿上跳动,虽然云琅的头发被闺女扯得乱七八糟的,并且还扯下来一些,他依旧没有什么感觉,一手护着闺女,一边看霍去病摊开的军事地图。 地图上有很多不错的关隘,霍去病却总是把手指有意无意的点在白登山上。 白登山很有名,就在白登道边上,大汉初年,大汉朝不堪匈奴侵扰,太祖高皇帝亲自率领三十二万大军出征匈奴,先在铜辊告捷,后来又乘胜追击、直至楼烦一带。 时值寒冬天气,天降大雪,气候十分寒冷,汉军虽然手指被冻掉者十之二三,但见匈奴只有老弱残兵,比汉军更加的疲弱,更是获胜心切,便不顾前哨探军刘敬的劝解阻拦,直追到白登山,结果中了匈奴诱兵之计。 太祖高皇帝率兵刚到自登,冒顿单于忽然率领四十万铁骑伏兵将汉军团团围住。 匈奴围困白登山七天七夜,汉军断粮断水,十分危困。 多亏谋士陈平为刘邦出谋划策,送重金和美女图像给冒顿单于之妻阔氏,另外又写了一封书信,信中说:“如果单于继续围困,汉朝则将美女送给单于,到那时候,阀氏之地位就保不住了……” 阈氏受贿后,极力劝说单于撤军,单于闻听汉军增援部队即将赶到,惟恐对自己不利,只好解围撤兵。 太祖高皇帝收军回师广武之后,对探军刘敬说:“吾不用公言,以困平城。” 遂重赏陈平和刘敬,并封刘敬为关内侯,号建信侯。为防止匈奴侵扰,命周勃、樊哈率兵二十万驻守代地。 也就是说,这块地方非常的适合匈奴大规模骑兵作战,不适合大汉兵车,步军作战,是大汉国真正的伤心地。 每一年,在这里战死的汉军都不下万人,军中有哀歌曰:生人不入白登道! “皇帝不喜欢公孙敖,就派他去镇守雁门,八千将士死伤超过五千,人人都以为这是对公孙敖的惩罚,为什么你一定要去更加惨烈的白登山呢? 我听说那里的战事几乎每日都有,不论是左贤王,还是右贤王还是单于本部,都会把白登山作为练兵之场所,我大汉国也是如此想法。 此地厮杀之惨烈,冠绝天下,还听说此地白日里都能听到鬼鸣啾啾。 你一定要带着大家去白登山吗?” 霍去病听云琅这样讲,就笑着从他怀里接过云音,让这孩子站在他的掌心跳跃,等孩子玩闹的开心了,才小声道:“我从不觉得公孙敖去雁门关是一种惩罚,相反,我认为公孙敖去雁门关是临危受命。 公孙进刺杀我,又被你所杀,此事好像就算过去了,陛下没有任何问责的意思,更没有惩罚公孙敖的意思,一个骠骑大将军的封号下来,公孙敖的气焰更胜往昔。 白登山,白登山,乃是大汉之耻,当年,太祖高皇帝在白登山战战兢兢,一日三惊,唯恐死在白登山,也就在那里,冒顿单于写信给吕后,要她前去匈奴侍寝…… 此乃奇耻大辱,我欲雪之。” 云琅见闺女已经在抱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他肩膀上爬,连忙接过孩子把她放在老虎的肚皮上,这才道:“我一般不会立下什么雄心壮志,很多时候,我只会离有雄心壮志的人远远地,免得被那个家伙爆发出来的傻气给祸害死。 为什么这些冒着傻气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我的心总会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呢?” 霍去病大笑,拦着云琅的脖子道:“因为我们是一类人,一样的愚蠢。” 云琅低头怜爱的瞅着四仰八叉的躺在老虎肚皮上的云音,缓缓地道:“我以为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我就会变得胆小,变得更加的谨小慎微。 谁知道,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我的胆量却在无限制的变大,以前的时候,我以为让我跟一头野老虎搏斗是一件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现在有可能了,如果那头老虎威胁到了我孩儿的安全,我敢赤手空拳冲上去。” 霍去病大笑道:“终于清醒了?” 云琅苦笑道:“必须清醒啊,皇帝猜忌我,大臣们忌惮我,百姓们恐惧我,但凡我有一点新东西,就会有人来抢夺,但凡我有一点出格的行为,就会有人来规劝我,监视我…… 我反抗的激烈了,会有生命之忧,我要是不反抗,只会让他们更加的肆无忌惮。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这个人对大汉国来说,是一个外人! 我想努力的融合,为此不惜与匈奴作战,不惜将自己制造的好东西广而告之,甚至一而再买再而三的容忍他人对我的索取。 结果,我的处境更加的糟糕了。 我知道陛下将我闺女还给我的目的何在,我也知道我的闺女为何会被封为骊翁主,我更加知道阿娇为何会对我闺女不闻不问,原因就在于,陛下对我还是不信任,大臣们对我也不信任。 可是,我立下的功勋却不能不赏赐,于是,我的闺女就超越了大汉朝的封爵制度,成为了大汉国开国以来的第一位异姓翁主,从今往后,只要是我立下的功勋,陛下一定会全部记在我闺女头上。” 霍去病撇着嘴不屑的道:“你也太小看陛下的心胸了,陛下之所以在你身上下了重注,最大的原因不是你的身份,大汉国从来只看中才华。 如果真的只认身份不认人,你早就被五马分尸了,那有机会一步步的成为少上造? 举国征战的时候,你献上来的耕犁,耧车,水车,水磨,可以大规模的提高我大汉的粮食产量,你探索出来的养鸡,养鸭,集群饲养猪羊之法,可以为我大汉生产出更多的肉食,此为内政。 你鼓捣出来的马蹄铁,马镫,新式弩弓,提出的武器机关可以互换的法子,极大的提高了我大汉骑兵的威力,此为军政。 最害你的不是你没有根底的身份,而是你做事总是遮遮掩掩,毫不光明磊落,让人不得不提防你。 你不对所有人敞开心胸,就不要苛求人人都对你光明磊落!“ 因为我闺女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汉人。” 第一二七章正大光明 第一二七章正大光明 霍去病把自己活的如同一柄锋利的铁矛,除过战斗之外不作他想。 跟这样的人吐槽,效果很好。 因为跟他在一起,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过的蝇营狗苟的日子没有半点意义。 必须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抗击匈奴大业中,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为后世子孙打下一个可以平安生活的国度,才是一个好男儿平生大事。 让大汉武功扬威天下,令蛮族不敢侧目窥视大汉,才是一个好男儿此生意兴最浓烈的时刻。 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也是这样做的,至于马上封侯这种事,他认为只是大义下捎带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 “好吧,我们有一千三百人!” “不,我们有一千两百人!” “还有一百人去哪里了?” “独子!” 云琅的脸色很精彩,低声道:“你就没想过我也是独……” 霍去病的手指指着啊呀,啊呀叫着的云音,这让云琅说了一半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你认为我死掉比活着的时候用处大?” 霍去病摇摇头道:“你要是再不痛快的活一回,还不如死掉。” “你说的痛快就是去白登山跟无数的匈奴新兵死战?” 霍去病笑道:“听我的,做好准备,开春我们就开拔!” 云琅脸色大变,指着霍去病道:“你不是才开始计划这件事吗?为何一瞬间就变成现实了?” “为将者,有时候就需要独断专行,讨论得失是大战之后的事情。” “曹襄是被你吓跑的吧?”云琅诡异的瞅着霍去病道。 “胡说,阿襄的胆子还是很大的,且一心想要建功立业!”霍去病回答的慷慨激昂。 云琅狐疑摇摇头道:“不对,这不像是我认识的阿襄。” “别管了,反正他没有别的选择,这次要是不去,他的平阳侯爵位真的会有问题。 朝廷刚刚有了决断,武侯如果没有将军衔,就会被夺爵,同时,文候如果不能贡献三千万钱,还会被调整封地。”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阿襄有钱!” 霍去病冷笑道:“平阳侯府不出,有钱又怎样?” “阿襄是……” 云琅把话说了一半就停下来了,不满十八岁的侯爵,无法掌控侯府……也就是说,现在掌控平阳侯府的人依旧是长平。 接下来的话就没办法说了,因为长平跟卫青也走进了房间。 “准备好去哪里?”卫青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就像是在问霍去病春游去哪里一般。 “白登山!”霍去病笑道。 卫青笑了一下,来到云琅的身边,指着白登山的位置道:“不错的选择,经营了八十年的防线,总要比其他地方好一些的。” “就怕匈奴人不来!” 卫青听霍去病这样说,大笑道:“陛下既然说了,寇可往,我亦可往!的话,匈奴不来我们总要过去的。” 说到这里有对云琅道:“河曲之战,某家携各色牲畜六十五万纵横两千里,折损却不到一成,你敬献的马蹄铁居功甚伟。 双边马镫取代单边马镫也极大的缓解了大军长途跋涉之苦,算是一项不错的善政。 说来可笑,以前骑兵之所以全是单边马镫,是因为国朝缺少铜器,没想到便宜的铁器横行之后,居然没有一个人认为马镫本该就是双面的。“ 说起家常的卫青依旧儒雅,一件危险至极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让人有难以置信的踏实感。 “军人总是要出征的,这是天命所在,由不得我们挑拣,如果说军人上阵杀敌只是为了博一个马上封侯未免浅薄了一些。 云琅没有去过边地,也没有见识过匈奴人的残毒,自然会认为战事不是一个好事,可以躲避,可以换一个法子来达到目的。 某家相信,如果你见识过边地百姓的模样,就不会这么想了,也可以说,很多抱着马上封侯想法的人,到了边地之后都会有一些改变。 到了两军阵前,马上封侯?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只要是战场,就没有所谓的安全之地,诺大的战场动一发而牵全身,攻守变幻无常,谁都知道危险的地方,很可能一场大战下来,那里连一枝羽箭也没有射出去过,谁都以为的安稳之地,很可能在一场大战下来,见不到几个活人。 这就是战场,你们不当兵也就罢了,既然选择当兵,就不要光想着拿好处,要知道,你们现在享受的一且,都是前辈战死老兵的血汗。” 卫青的话说的很重,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站起来是一杆枪,坐下来是一座山。 大汉人只要听说领军出征的人是卫青,就会早早地准备庆祝胜利。 河曲之战结束之后,没几个人知晓,诺大的朔方城里屯驻的大军只有三千人。 楼烦王,白羊王借来的大军想要越过朔方城去追回自己失去的牛羊,当他们看到卫青的大旗牢牢地插在城头,徘徊三天之后还是离去了,极为不甘的吞咽下了这枚苦果。 当时负责清点转运战利品的张汤回来告诉云琅这件事的时候,即便是他,也感慨万分,认为只要擎着卫青的旗子,就能让来汉地掳掠的匈奴人望风而逃。 “阿襄必定是要去白登山的。”长平抱着云音,一边衡量他们父女的相似度,一边痛快的决定了曹襄的命运。 云琅搬起云音的胖脚丫,指着脚心处的一处小小的暗红色胎记道:“我也有。” 长平啐了云琅一口,这是大汉朝老妇人最拿手的羞辱别人的法子。 卫青回头看着长平道:“勋贵世家只能勇猛精进,哪有回头路可以走,阿襄既然承继了曹侯之位,如何能容他懈怠?” 还以为让曹襄跟着去白登山,是长平的主意,没想到却是出自卫青这个后爹之手。 如果换一个人,云琅一定会怀疑曹襄的这个后爹在图谋他家的财产,既然这个要送便宜儿子上战场的人是卫青,那就只能理解成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曹襄好。 跟卫青一起干什么事情都要讲兵法,即便是一起吃一锅涮羊肉,也不能免俗。 开水锅里先放羊肉,吃完羊肉之后,开水也就变成羊汤了,然后放豆腐,豆皮,豆干,这样一来,豆制品也充满了羊肉的鲜美味道,最后放青菜,再最后用菜汤泡米饭,一顿羊肉火锅结束。 中间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偏差,即便是长平想要在羊肉吃完之前煮点豆腐吃也丝毫不给面子。 如果说卫青喜欢遵循兵法,云琅还能忍受,长平根本就是肆意胡来,云琅的脸皮抽动着见长平从锅里捞出一块豆腐,晾凉之后放在一个小碗里塞给云音,他就想冲过去抢夺。 这孩子最近在吃初乳,是她成长起来之后最重要的免疫来源,现在吃豆腐,会把孩子肚子里的有益菌群破坏掉。 “不妥,这孩子最近在吃母乳,在母乳未曾克化之前,不宜多吃食物。”云琅按住闺女的手,生怕这孩子把豆腐给一口吞掉。 “胡说八道,孩子都长八颗牙齿了,怎么就不能吃饭食了》只有败家子家的孩子才会吃两年的奶水。 曹襄十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喝米粥了,就你事情多,宠孩子也不是这样的宠法。” 大汉妇人与后世妇人不同,孩子落地之后,没有坐月子的习惯,只要能动弹,第二天下地干活的都有,云家正好有两个生完孩子两天的妇人,这时候吃她们的奶水,对云音的免疫功能帮助实在是太大了,没想到才吃了两天,就被长平毁于一旦。 第一二七章最合适的人 第一二七章最合适的人 现实的力量超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强大,比如云音似乎更喜欢吃饭而不是喝奶水。 之所以会继续喝奶水,不过是喜欢那一对精美的饭碗罢了。 云琅发现,他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按照后世的育儿方式喂养这个天使一样的孩子。 云音吃饱之后,在仆妇的照顾下洗了澡,然后就躺在她的摇篮里睡得香甜,对她这么大的孩子来说,吃饭睡觉才是最重要的。 小火炉上温着米酒,好长时间没有人喝,小小的铁壶噗噗的冒着热气,酒香四溢。 云琅隔着窗户瞅了一眼熟睡的云音,摊开双腿,倒了一杯滚烫的米酒,放在平台上厚厚的雪层上,很快,粗陶制作成的酒杯就在积雪上融出一个雪洞。 把酒杯从雪洞里掏出来,酒温正好。 霍去病没有喝酒的心思,他没有征求别人的意见就主动要求戌守边关,这让他的心理负担很重。 实际上,在大汉,主将基本上是不用征求部属意见的,只是因为他们四人的关系实在是太特殊,才给他造成了目前的困境。 “阿襄非常的纠结……”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负担很重……所有人对他都有很高的期望,这让他害怕了。” “你会跟我走一遭的是吧?” “当然,不过,不是因为你,是我自己想要去一遭白登山,我很想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子,说实话,我对长安已经感到厌倦了。” “就是放不下云音?” “是有些内疚,我刚刚把她从她母亲那里夺过来,原本想着多陪她几年,没想到开春就要分离了。” “正因为有了这个孩子,你才有机会走出长安,否则,穷其一生也休想离开。” 云琅点点头,表示认同。 霍去病把大氅往身上盖一下,指着屋檐外面的大雪道:“听我舅舅说,草原上的大雪比这还要大一些,白登山地处北方,非常的寒冷,每年都有从白登山回来的将士,他们最骄傲的不是斩杀了多少敌人,而是能有一双完整的手。” 云琅又喝了一杯温酒道:“那就是一群傻子,我们骑都尉使用手套这东西已经两年了,他们居然还不知道。” 霍去病也取了一杯酒喝了一口道:“你以为边军能跟骑都尉相比吗? 知道与子同袍是什么意思吗?” 云琅笑道:“指的是你我这种关系。” 霍去病摇摇头,把剩余的酒一口喝干,然后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冰雪上等着它变凉。 “早年间大汉军备不齐,将士们身上能够御寒的衣物就身上的那一套衣袍。 天气太冷的时候,将士们就把身上的衣袍解下来,披在最外面的那些人身上,剩下的人就在外边的那些兄弟的簇拥下,赤裸着身子取暖……一个人身上的衣袍从来都不是只属于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所有人的。 这才是与子同袍的来历。” 云琅笑道:“骑都尉不同,两年下来,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鸡鸭绒毛,把这些东西塞进夹袄里面,只要多走针线,会非常的暖和的。 另外,我还做了一种贴身穿的衣服,这东西能紧紧的绑在身上,取暖效果要比一般的衣衫要好,只不过不那么美观就是了,告诉你吧,衣袍从来都不是最保暖的衣衫,嘿嘿,上下透风,左右透风,还非常的靡费麻布。 霍去病掀开云琅的袍子,瞅瞅他腿上的秋裤道:“就这东西?” 云琅点头道:“就这东西,原本应该有一些弹性的,可惜我弄不出来,只好这样了,不过,保暖效果一流。 明天起床之后,就穿上,感受一下,保证你会喜欢。” 霍去病叹口气道:“我只能跟你保证,我们只去一年。” “多少年无所谓,别胡乱应承,这不是你一个偏将能决定的事情,另外啊,咱们骑都尉出行不能要民夫。” “为什么,没有民夫,谁来建造工事?” “我们自己!” “也好,没有民夫拖累,我们的迂回余地就很大,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在军营里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每一次作战,死伤最惨重的就是他们……” 虽然没有刻意的去喝酒,一壶酒还是被两人喝完了,雪地里明晃晃的,有一点光就璀璨的不行,霍去病翻了一个身就做起来了,指着云琅道:“大雪初晴,我就要成亲了,过来喝酒。” “太仓促了吧?” “我恨不得就我们四个人知道……”霍去病摇晃着回了自己的房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 云琅眼看着乳娘抱着云音把尿,等孩子再一次睡熟之后,他就胡乱躺在孩子摇篮边的大床上,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鸡鸣时刻才沉沉睡去。 真正的大事情在爆发之前都没有多少预兆,有预兆的事情一般也就不称之为大事了。 只有事情爆发的突然,来的猛烈,才能带给人最大的惊慌,这才是真正的大事。 “雪晴了之后,去病就要成亲了,听说他最后还是挑选了岸头侯张次公家的女儿。” 云琅站在一棵雪松下面,对正在整理药材的宋乔道。 “跟我说这些做什么,霍去病的婚事我去不合适。” “没有想要你去的意思,我就算是想问问你,有没有成亲的心思?” 宋乔的手抖了一下,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你意欲何为?” 云琅笑道:“我只是想跟你求亲罢了。” 宋乔勃然大怒握着药刀上前一步盯着云琅道:“安敢如此羞辱与我?” 云琅退了一步连连摆手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哪里有亵渎之意,是在认真的向你求亲。 如果你不反对,我自然是要走三媒六证之礼,然后挑选一个良辰吉日迎你进门。” 见云琅说的真诚,并非巧言调戏,宋乔悠然道:“而今,你云氏乱成了一团麻,自顾不暇,还能再承其重吗?” “你说山门是吧?” “是啊,我们已经成了弃子。”宋乔说的极其认真,看样子自从璇玑城消失之后,并没有人来寻找她们。 “我自己山门的学问还需要归纳整理,哪有功夫觊觎你们璇玑城的那点学问,你嫁过来就会知道,跟我西北理工比起来,璇玑城不过是皓月边上的一团萤火。” “我能学?” “有什么不能学的,我还准备等云氏彻底安定下来之后就开书院教授学子。将西北理工的学说宣教天下。 有一点学问不但不传扬广大,一个个的隐藏于深山,生怕别人知晓了自家的那点东西,以至于无数的学问被死人带进了地狱,何苦来着?” “为什么是我?”宋乔退后一步,扶着药案问道。 云琅朝四周扫视了一眼道:“除了你,你看看周围还有合适的吗?” “就因为我合适?”宋乔的脸色又变得难看了。 云琅又指指周围道:“你看看四周有比我更合适你婚配的人吗? 西北理工自然处处讲理,做实验的时候,一旦去除那些最不可能的因素,那么,剩下的就一定是合适的,或者说是最接近合适的人。” “你是用这个法子来寻找妻子的?” 云琅点点头道:“不论如何,你我都相处了不算短的日子,总比盲婚哑嫁要好。” 宋乔低下头轻声道:“容我三思……” 云琅笑道:“你慢慢想,我去准备婚事……” 宋乔发急道:“没有那么快!” 云琅朝宋乔招招手道:“也不会比你想的慢。” “我心有不甘!” “婚后慢慢来,你会幸福的。” ps杜蕾丝和我的亲笔签名书你们想要哪个?在我参与架构世界观的游戏《不败传说》中,打怪可以爆出我的亲笔签名实体书兑换券和杜杜,这就很有意思了,不知道我自己能不能爆几个!对了,官网活动也会送我的亲笔签名书哦,游戏明天下午1点就开测了,希望大家有空来支持支持吧!下载后进入“汉乡情”新区,记得预约吴国哦,汉乡孑2等你一起打天下。 第一二八章坏人好人分不清 第一二八章坏人好人分不清 其实不用挑选…… 宋乔不管从哪一方面都是云琅妻子的最佳人选。 至于有孩子这一条,对大汉单身勋贵来说,这是加分项。 对于情感,云琅是麻木的,恰恰,宋乔也是如此。 人长大了就要成亲,生子,这是一个非常规律性的事情,容不得你拒绝或者推延。 就像春风来了,广袤的原野上,生物又到了发情期一样,不论欢喜不欢喜,生命总要延续。 天晴之后,卓姬就走了,走的很是畅快,连同她一起来的家臣,家仆一起走了,她甚至没有再看一眼小云音。 云琅送了两里地,才知道卓姬要回阳陵邑了,而平叟却要开始在富贵镇安家。 卓姬的别离很有些诀别的意味在里面。 高高在上的皇帝无情的挑开了她精心准备的层层面纱,让她不名誉的事情完全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此时此刻,她既不能说自己是司马相如之妻,也不能说自己是云家妇,这两个看似都跟她有关的家,没有一个真正属于她。 所以,她除了坚强之外再无长物。 “你想看孩子就去看,任何时候都成,就算是把孩子接走短期跟你在一起也没关系。” 云琅觉得卓姬是云音的母亲,自然就有看自己孩子的权力,母女关系并不会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关系而改变,或者说,她与云音的关系才是她此生拥有的关系中,最纯粹的一个。 不过,他这种简单的后世逻辑,在大汉国听起来就非常的诡异,云琅只要抚养权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 “不会的,我多看一次孩子,孩子就要多倒霉一分,不过,我能偷偷去看孩子吗?不被她发现的那种!” 卓姬的倔强在孩子身上就不起作用了,面对孩子,她更愿意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到跌进尘土的地位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笑了,拍拍马车的车门道:“正大光明的去看就好,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虽然听起来荒唐,却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毕竟,在那一刻,我们都很沉迷。” 卓姬煞白的脸上多了一层羞恼产生的红晕,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放肆。 “听平叟说你准备迎娶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 “是啊,找来找去,就她合适,如果她不反对的话,我觉得这件事还是不错的。” 卓姬苦笑道:“有魅力的是你云氏,不是你,你这人太精明,永远都在趋利避害,偏偏你又足够聪慧,总能得逞。 找夫君过日子,傻一些的人才好。” 云琅笑了,瞅着卓姬道:“小时候倒霉惯了,总觉得别人都想害我,所以就努力的去争夺利益,这样做了之后,偏偏又非常的伤人。 我已经习惯了,你也要学会习惯,心里如果不高兴,没人的时候在背地里骂两声也成,哪怕是按照我的样子做几个小人,整天拿针扎也没关系。 只要你觉得解气怎么干都成,就是别把自己弄成怨妇。” 卓姬哑然失笑,指着云琅道:“你是一个真正的小人!” 云琅笑道:“仅仅对你而言,对别人我做事还是很讲究的。” “混蛋!” 卓姬叫骂一声,就催促马夫赶车走了,看样子已经不那么悲伤了。 平叟跟在云琅身后道:“大女说错了,你该是一个好人。” 云琅冷哼一声道:“好人总要吃亏,我宁愿自己心硬如铁,做一个真正的小人,也该比做一个好人来的痛快。” 平叟知晓云琅此时的心情非常的差,就岔开话题道:“我给你带来了一千斤茶叶,都是按照你说的秘法炮制的,我品尝过,还是炒制的茶叶清香一些,你弄得那种茶饼子,味道算不得好。” 云琅目送卓姬远去,淡然的道:“你把茶饼子再放几年试试看。” “你似乎对这东西非常熟悉啊,不像是才开始探索的样子。”平叟狐疑的道。 “你知道的太多了。” “已经如此了,不妨再多知道一点,你本来对卓姬无情,现在却又表现出藕断丝连的模样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开春之后就要去戌边了……” “你着急成亲也是因为戌边?” “有了孩子,就有了根,有了根,就要有土地扎根,想要有真正的扎根土地,就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汉人,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汉人,就要先戌边,这是一个混账的不能再混账的道理,我逃不出这个樊笼,只能迎头而上。” 平叟点点头道:“是这个理,现在你可以灭口了。” “且活着吧……” 云琅没有把话说透,事实上,跟平叟谈话不用说透。 被大雪覆盖了的富贵镇非常的耐看,房顶上,树梢上都挂满了厚厚的白雪,不过,总有一些精力充沛的小孩子们会把树上的雪抖下来,祸害别人一头一脸。 身披皮裘的郭解挎着长剑,大步流星的走在街市上。 探手捉住两个恶作剧成功的皮孩子,在他们的屁股上踢两脚,呼喝两下,就彻底扭转了这群皮孩子的行为。 他们的父母就站在一边看着,对于自家孩子的遭遇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跟着街边的人一起看自家的孩子出丑。 煤石是一种燃料,燃料自然就能取暖。 所以,大雪封冻的日子里,就是煤石最好卖的时候,富贵镇最大的产业就是煤石买卖,因此,诺大的街道两边都是堆积如山的煤石,与白雪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别把矸石掺和在煤石里,富贵镇做买卖不偷奸耍滑,矸石能卖几个钱,万万不敢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毁了大家的饭碗。” 郭解一路走过煤堆,检查煤石,一边大声的对两边的商户大声嚷嚷。 “哪能呢,我们进山是为了背煤石,可不是为了背矸石的,只有那些不懂行的才会把矸石背回来。” 两边的商户也热情的回应着郭解,有殷勤一些的人家,还知道倒一碗热汤送过来。 郭解也不嫌弃人家的粗瓷大碗,仰脖子喝完了人家的热汤,还知道夸赞一声人家婆娘的手艺。 没了游侠儿左右呼应的郭解,很容易就让人亲近起来,尤其是当他看到一辆拉煤的车子陷进泥坑出不来,居然矮下身子用肩膀发力帮人家把煤车从泥坑里扛出来。 挥手送走了拉煤人,就皱着眉头看旁边的商户。 立刻就有两个面红耳赤的商户赶紧跑出来,用黄土,砂石,煤灰迅速的将泥坑填平。 郭解在刚刚填平的坑上重重踩踏了两脚,对那两个依旧羞臊的商户道:“一个烂泥坑不填,以后就会有百十个烂泥坑没人填,到了那个时候,这条路也就完蛋了。 煤车进不来,会影响大家伙生计。” 羞臊的商户连连点头,保证以后只要路上出现一寸深的小坑也会填平。 郭解满意的拍拍商贾的肩膀道:“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这个道理要懂。 你们是一群有福气的人,县尊刚刚做好了一个决议,那就是把阳陵邑的官营铁器作坊搬来煤市,主要生产,铁锅,铁壶农具跟铁炉子。 冶铁要用焦煤,我去看过,铁器作坊的大炉子那就是一个吞吃焦煤的大嘴啊,你们的好生意马上就要来了。” 商户们听了大喜,然而一听铁器作坊只要焦煤,就纷纷垂头丧气。 一个熟悉郭解的商户道:“烧焦那是云氏的产业,也是人家的独门秘方,我们不会啊。 再说了,云氏要煤石,从来不跟我们交易,只买那些苦力的煤石,您这话,算是白说了,有发财的,只可能是云氏。” 郭解大笑道:“听说云氏历来是一个积善人家,不会赚黑心财而不顾大家的死活。 只要大家去找县尊,说不定就能从云氏套要出秘方来。” 第一二九章不一般的富贵镇 第一二九章不一般的富贵镇 炼焦? 如果不考虑环境伤害跟煤炭利用效率,谁都能做。 云家的炼焦作坊就坐落在一个不大的山包下,关中的黄土很容易就挖出一个个窑洞,然后将窑洞用石头垒砌之后形成一座石窑。 留出通气孔,然后点燃清洗过的煤石,刚开始自然是浓烟滚滚,过一段时间之后,通气孔不再冒烟了,就关死通气孔,让窑洞里的煤石因为没有了空气助燃,最后熄灭,燃烧剩下的东西就是焦煤。 煤石一般是不能直接来冶铁的,煤石里面蕴含的硫磷那一样都能对冶铁结果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只能用焦煤。 大汉人是质朴的,他们执着的认为云氏能干这个活计,他们也能,于是,一个与民争利的名头就安在了云琅的脑袋上。 东方朔废了好大的口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之后,云琅就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没问题,他们可以炼焦,我的权势还没有大到不允许别人炼焦的地步。 告诉那些人,直接去干就好,用不着问云氏同意不同意,如果他们炼焦成功,记得卖给云氏,这东西对云氏来说永远都不够。” “你不生气?”见云琅乐不可支,东方朔有些拿捏不准,云氏这个家族虽然不大,却处处透着神秘,别人看来难比登天的事情,到了云氏手里都能用一种近乎可笑的法子解决,他很担心那些被人怂恿的富贵镇商户们会倒霉。 “生什么气啊,如果我因为这点事情都生气,早就被气死了,你不用担心我口不应心,我是真的没有意见。 如果说真有意见,那就是请那些想要炼焦的人把石窑弄到别处去,毕竟,炼焦的人多了,富贵镇就住不成人了。” 东方朔再瞅一眼云琅,见他的心情确实不错,继续道:“他们不会炼焦……” 云琅亲热的拉住东方朔的手道:“不会没关系,我家的匠户可以教大家如何炼焦,也不收大家的钱,只要大家将炼出来的每一炉焦煤,给我家一成,这没有问题吧?” “不!”东方朔拒绝的斩钉截铁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我们可以出钱买!” 云琅拉下脸想了一下道:“也成啊,一百斤金子,云氏包教包会,绝不隐瞒。” 东方朔得到了一个答案,就匆匆的回富贵镇与那里的商户商量,毕竟,一百斤黄金如今的价值不菲。 云琅也要离开了,两天后就是霍去病大婚的时刻,他可不想错过这个好日子。 另外,好多天没有见过曹襄了,也非常的想念。 云音对于出门充满了欢喜,抓着马车窗户瞪着两只乌溜溜的眼珠看外面的世界。 关中之地地气热,昨日还铺满大地的白雪,今日就消融了一大半,只有山阴处的白雪还算是完整。 这一次去参加霍去病的婚礼,是云氏第一次出现在大汉勋贵们的聚会上,不论是梁翁,还是刘婆,在这个时候都拿不出手,只能让云氏新管事平遮出马。 霍去病大婚,长平跟卫青却没有动身的意思,依旧老神在在的在云氏过他们没羞没臊的日子。 云琅不敢问,他相信,只要他问了,长平就会把他训斥成一个愚蠢的白痴。 “去病两天后成亲。”云琅在上车之前笑眯眯的正在干活的宋乔道。 宋乔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没有接话,苏稚却抬起头瞅了云琅道:“你准备什么时候成亲?” “等你师姐的意愿,她想什么时候成亲我们就什么时候成亲,东西都准备好了,我们两个都没有长辈,只要拜谢了天地的养育之恩就能成亲。” 苏稚明显对这个结果不怎么奇怪,点点头道:“好多人都是在冬天成亲,是为了什么?” “第一啊,是因为冬日里人比较闲,第二,冬日里孕育的孩子来年秋日生产,正好有充足的粮食,可以保证孩子茁壮成长。这其实跟野兽在春日里交合……” 宋乔大怒,掀翻了刚刚整理好的笸箩,瞪了云琅一眼就回屋子里去了。 苏稚却大叫道:“师姐,你生什么气啊,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谈学问的时候不要乱想成不成啊?” 说着话就急匆匆的追下去了。 梁翁凑过来小声对云琅道:“刘婆昨日里给宋家大女量衣,大女并未拒绝。 老奴今日准备再去请大女挑拣头面首饰,等到万事俱备了,大女也就顺理成章的嫁过来了。” 云琅摸着下巴笑道:“一定要多操心啊,你家小郎现在不受人家待见,你们就要多出力。” 梁翁嘿嘿笑道:“小郎放心,家里有老奴跟刘婆在呢,不会耽误您的事情,咱们家确实需要一个女主人了。” 云琅给了梁翁一个你办事我放心的眼神,就上了马车,抱着闺女一路向阳陵邑狂奔。 这条路因为是皇帝要经常走的路,所以,被照料的非常好,夯的厚实的三合土上铺垫上一层薄薄的黄山,只要车轮卡在被碾出来的凹槽中,马夫几乎不用控马,挽马就能自动拖拽着马车抵达阳陵邑,最后抵达长安。 云家马车路过富贵镇的时候,道路两边的商贾都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瞅着云氏的车队。 他们已经知道了云氏提出的条件,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一百斤黄金跟每一炉一成焦煤的份子,都不是一个小数,也与他们最初想要白拿的期望相去甚远。 “果然是为富不仁啊!”一个商户目送云氏的豪华车队离开富贵镇非常的感慨。 “郭家的击剑馆授徒都不要钱粮,一个炼焦的秘方就要我们一百斤黄金,他云氏为何不去抢?” “我觉得此事还要找郭大侠出面,要不然,只能眼看着云氏发财,我们干瞪眼。” “说得好,说得好,这就去找郭大侠商议……” 东方朔听下人禀报说大群的商贾去了郭解的府上商议如何逼迫云氏拿出炼焦秘方,就微微的笑了一下。 如今的郭解与昔日的郭解大为不同,如果说昔日的郭解还处处有受人诟病的地方。 现在的郭解绝对是一个人中楷模。 不仅仅是修桥补路,抚恤孤老这些杂事他抢着干,就连被秋决的强盗,他也出钱收敛掩埋。 富贵镇今年秋决,一共斩首了六十一名强盗,比长安城斩首的都要多,这都要归功于郭解。 名下的游侠散去之后,郭解的名望不但不下降,反而再次上升,有无数的游侠儿来富贵镇,不为别的,只为远远看一眼郭解,然后就上马远去。 再次来富贵镇的时候,或者携带着一两颗强盗的人头,或者用绳子拖着一两个强盗,理直气壮地把人头或者强盗往东方朔这里一放,只说是郭解捉到的,然后连赏钱都不要,就飘然离去。 于是,郭解一介县尉,半年时间就擒杀上百名强盗,一时间,郭解在京师的声名大振。 张汤在看到无数为郭解请功的奏报之后,曾经一度笑的差点背过气去。 他也没有贪墨郭解的功劳,把这事当做一个笑话对皇帝讲述了,据说,皇帝整整龙颜大悦了一天一夜。 还问张汤,圣人计划能否在大汉其余地方施行。 被张汤一口回绝,此事只要一个操弄不慎,就会酿成大祸,在长安郭解即便是成了真正的圣人,生死也只在皇帝一念之间,如果在其余的地方,郭解很可能就会成为大祸患。 ps 好多书迷问我《不败传说》是个什么游戏,它是属于国战类型的客户端游戏,背景是战国时期,和传统网游不同,它是无经验升级模式,砍一个boss就能升一级,玩一会就可以直接参与千人打群架,非常适合上班族和学生党,轻松不累特别激情。今天下午1点游戏就开区啦,我在吴国,快来找我,名字也带上汉乡二字,我们一起组建一个汉乡大军。 第一三零章糟糕的婚事 第一三零章糟糕的婚事 云琅自然不知道这些乡野人物在臧否他,更不知道皇帝对郭解已经有了很浓厚的兴趣。 霍去病成亲才是他目前的头等大事。 大汉人成亲,其实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只是聘礼不能少,即便是聘礼,也不一定是男子给女方,很有可能是女方给男子。 大汉国的丞相陈平成亲的时候,就是女方给了他家很多的财货,最后,贫穷的陈平借助这些财富成就了他的旷世伟业。 嫁女儿能与投资人才,这一手从前秦吕不韦时期就已经非常的盛行,到了大汉,挑选一个有潜力的平民女婿已经成了勋贵之家出嫁妾生女儿的一种率普遍手段。 没人敢这样羞辱霍去病,于是,霍去病娶老婆的时候,花了很多钱。 没有迎亲,没有拜天地那回事,一辆云氏出产的碧油箱车从岸头侯家中驶出,直接进入了霍家的后院。 该走的迎亲礼仪早就走完了,如今不过是走一走婚礼,即:沃盥礼,对席礼,同牢礼,合卺礼,解缨礼。 云琅来的早,新娘子却来的更早,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进了霍家的院子。 首先需要过霍去病那一关,至于这个礼仪是怎么个过法,云琅不是很清楚,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用常人根本就听不明白的长音在吟诵着什么。 明明已经冻得鼻涕长流,依旧忘我的陶醉在美妙的祝祷词语之中不可自拔。 霍家的院子不算大,前后女也就三进的模样,一个清秀的中年人站在内宅门口迎客。 云琅抱着闺女走到门口,还没有想好该如何称呼这个叫做霍仲孺的人,就被他亲热的拉着手,左一个云家小郎,右一个云家小郎称呼的亲热。 不管怎么说,这位都是霍去病的父亲,云琅也只好跟着连声伯伯的称呼。 “沃盥礼就要开始,小郎不妨在静室休憩片刻,大女也耐不得风寒。” 云琅随着侍女来到了一间有铁炉子的房间,把云音交给了乳娘,就坐在窗前看院子里的热闹场面。 很奇怪,没有真正的勋贵到来,不过,礼物来了,非常的丰厚。 不要说卫青家人,即便是卫青的三个儿子也不见,更不要说张连等一干纨绔。 毕竟,霍仲孺的面子还没有那么大。 曹襄自然是来了,本来这家伙被安排在另外一间静室里,听说云琅来了,很快就出现在云琅的窗前。 这家伙先是认真的看了云音一遍,然后很认真地对云琅道:“和你长得一模一样。” 云琅笑道:“客套话怎么说到我头上来了?” 曹襄一本正经的道:“你知道个屁啊,刚才我是以曹氏主人的身份在承认这个孩子是你云氏的大女,今后要写进曹氏《往来谱》上的,是通家之好的一种表现。 你以为这句话谁都能随便说?” 有了客人,红袖,乳娘就抱着云音去了里间,将外面的厅堂留给了云琅。 “去病在干什么?检查他的新娘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 曹襄笑道:“怎么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一男一女裸身相对,不仅仅是去病检查人家,人家也是堂堂的大女,自然也要检查一下去病的。 你也知道,这检查来,检查去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对于这一点,云琅表示了解,两个在这之前从未见过的男女想要突然间产生爱情这很难,所以,能讨论的也只有子嗣问题了,如何确定两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 只好真刀真枪的实验一下,说起来荒唐,大汉朝的勋贵对于子嗣的态度,即便是后世也难以企及。 “不光是张氏大女,还有张氏大女带来的两个从小就一起长大的侍女,所以啊,需要的时间可能就更长了。 对了,你家大女也该找伙伴了,如果你不愿意从云氏挑选,我让嬷嬷帮你挑选两个,让她们陪伴大女一起长大!” 云琅断然拒绝道:“找玩伴可以,却不会一起出嫁给一个人。” 曹襄为难的摊摊手道:“讲道理好吧,这是勋贵的传统,除非你女儿不嫁给勋贵,选择一个平民。” “那就找一个只喜欢我女儿一个人的勋贵少年,这样的人虽然不多,找找还是有的,如果实在是没有,我也会培育出来一个。” 云琅看的出来,曹襄极力的将话题向外胡扯,他好像很不愿意跟云琅商量春日去白登山的事情。 门外一声金钟响动,满院子的宾客就齐齐的走进了大堂,云琅,曹襄也被管事请进了大堂观礼。 李敢凑到云琅身边道:“今晚我们就一起离开,去病告诉我说,这个家他一刻都不想停留。” “发生了什么事情?” “张氏宁愿跟去病住在牛棚里,也不愿意住在名不正言不顺的霍家。” “不住霍家他住哪里?哦对了,我在阳陵邑还有一套小宅子送给去病算了,今天还是莫要闹僵。” 李敢点点头道:’我去跟去病说一声。” 话音未落,云琅就看见李敢如同一条鱼一般在人群中游动,很快就不见了。 曹襄撅着嘴巴道:“去病才不会要你的小宅子,我估计,这家伙是要把老婆只接带去军营,住帐篷。 嘿嘿,去病的这个老婆看样子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将门中人……” 云琅的话没有说完,就看见霍去病从里间走了出来,在他身后跟着一个身高几乎与霍去病差不多的女子,脸上有纱幕看不清楚,不过,这个女子身后跟着的两个少女却非常的美艳。 所谓的沃盥礼就是两人在婚礼开始之前净手,洁净的山泉水从上面的铜簋中流出,洁净两人的双手之后,就流进了底下的铜盘。 过程非常的无聊。 霍去病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反而有些怒意,看样子刚才张氏有些难为他了。 对坐礼就更加的无聊,一张朱红矮几横在霍去病与张氏之间,那两个穿着深衣的张氏婢女,泥雕木塑一样的跪坐在两人的中间,张氏端起一个盘子行了齐眉礼再奉给霍去病,名曰——举案齐眉。 张氏捧着盘子,霍去病随意的吃了两口盘子里的菜肴,就算是行礼完毕。 至于同牢礼,就更加的没意思了,也就是夫妇二人同吃一碗饭而已。 合卺礼还算是有些创意,一个用红绳子捆住的葫芦,在绳子被解开之后,就变成了两半,礼官往两半个葫芦里倾倒蜜酒,被两人一饮而尽,葫芦味道苦,蜜酒甜,这一口下去意味着生活的韵味,不论是苦是甜,两人愿意同甘共苦。 最后的礼节就很有意思了,张氏从头发上解下一束红缨放在霍去病的面前,这该是表示雌伏之意。 以上的过程走完,婚礼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霍氏大宴宾客的场面。 云琅,曹襄,李敢被安排在云琅亭居的静室里吃吃喝喝,顺便等候霍去病的到来。 果然,一炷香过后,霍去病走了进来,怒气冲冲的,抢夺过云琅手里的酒碗,一连喝了三碗酒,重重的将酒碗放在矮几上道:“吾欲休妻!” 已经知道前因后果的曹襄大笑道:“试验过了?张氏不合胃口?如果是这样,做兄弟的人自然帮你,休书我替你送去岸头侯家里。” 霍去病摇头道:“张氏认为我乃是大英雄,大豪杰,不该龟缩在霍氏受辱。 还说,今日在霍氏成亲乃是她的奇耻大辱,如果不是为了我母亲低头,她情愿跟我在军中马厩成亲,也不会来霍氏。” 听完霍去病的诉说,云琅终于弄明白,为什么长平夫妇,以及阳陵邑勋贵纨绔们不来霍家了…… 第一三一章开山大弟子 第一三一章开山大弟子 云琅家的小院子霍去病没有要,曹襄家的豪华别院张氏不要,李敢家新修的宅院,也同样被霍去病夫妇拒绝了。 “想住马厩,老子就成全她。” 霍去病丢下这句硬梆梆的话,就回去了后院,准备带着自己新婚的老婆连夜上路,回军营住马厩。 目瞪口呆的曹襄连忙拉住云琅的袖子道:“劝劝啊,会成大笑话的。” 云琅抱着闺女笑道:“将军住马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说不定会成为美谈。” 懵头懵脑的李敢问道:“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去病的耶耶想跟去病的舅舅争夺去病,就这么简单。” “怎么争?去病已经成年了,又是一头倔驴,该有的主意早就有了,谁能说动他?” 李敢还是傻乎乎的追问,曹襄却似乎明白了,摆着手道:“去病要去住马厩的主意其实不错。 阿琅,你家离得近,能不能派人帮着把军营马厩收拾出来?” 云琅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大丈夫马革裹尸都不怕,还怕住什么马厩,放心吧,等我们到了上林苑,应该有一座马厩式样的别院被修造出来。” 曹襄笑道:“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应该留在这里了,到了上林苑再跟去病畅饮也不迟。” 冬天的黑夜总是来的很早,太阳刚刚落山,天色就变得昏暗异常。 客人已经告辞的差不多了,云琅,曹襄,李敢跟霍仲孺告辞,能看的出来,这个经年老吏非常的失落。 三人礼节上不敢有失,态度上却显得不是那么亲近。 “让三位小郎见笑了。”霍仲孺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是内宅里传出来的妇人叫骂声隐隐入耳。 “去病是陛下的臣子,别人多想会招来灾难的。”云琅低声解说了一句,就上了马车。 霍仲孺攀着云琅的马车车窗低声道:“霍家不过是一个小户人家,养不了鲲鹏,也住不下巨鲸,这个道理老夫明白,只是很多事情由不得老夫,也由不得霍家。” 云琅笑道:“霍公多虑了,只要去病在,霍氏当无忧患。” 霍仲孺大笑道:“小郎说的有理,既然是有理,那就要听,既然去病已经前程远大,那么,他就没道理不提携一下他的亲弟弟。” 说着话,他身后的一个老嬷嬷就把一个孩子塞进云琅的马车里,不等云琅多说话,霍仲孺就轻轻地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笑道:“天色已晚,再不走就出不了城了,老夫已经嘱咐过城门尉,留门一个时辰。” 云琅的马车动了,而霍去病骑着马已经走出去老远,即便如此,还有一个妇人追着霍去病叫骂不休。 马车经过妇人身边的时候,云琅仔细看了一眼霍去病这个近似癫狂的母亲,发现,这个妇人确实长的好颜色。 妇人见云琅趴在窗口冲她笑,挤出一个僵硬的笑脸,算是给了云琅一分薄面,不再大声的叫骂。 应付完霍家人,云琅立刻就把那个被老嬷嬷塞进来的小子拉过来仔细的看。 “霍光?”云琅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如果这孩子真的是霍光,即便是被霍仲孺利用,云琅也甘之如饴,如果这孩子不是霍光,云琅就准备把他从窗户里丢出去。 “是!”这孩子明显对云琅的粗暴手段有些反抗,还是乖乖的答应了。 “几岁了?” “五岁!” “可曾读书?” “正在沙盘摹字!” “太好了,从今后,我就是你老师,来,乖孩子,跪好了,磕三个头,从此就是我西北理工的门下了。” “耶耶说不能随便给别人下跪。” “那是别人,我是你大哥的生死兄弟,给我磕头不委屈你,给,吃蛋糕,这东西可不常见。” “大哥拿回来过……” “那是厨娘瞎做的,就是骗骗人,这可是我亲自做的,里面放了蜜饯,绝对跟你吃过的不一样……如果不喜欢吃蛋糕,师傅这里还有酱好的猪蹄……” 马车已经走出好远了,跟随霍去病一起骑马的曹襄见云琅的马车里面亮堂堂的,就好奇的凑过来,掀开帘子往里面看,没看见别的,只看见云琅那张暴怒的脸。 “滚!” 云琅怒骂一声,就重新把帘子扯好,并且关上了窗户。 然后就听见马车里传来云琅谄媚的声音:“小光啊,西北理工可不是那些杂鱼一般的山门,进了我门,他就能让你飞上九天,与大鹏同飞,下到大洋深处与巨鲲同游,而且还有吃不完的美味,看不尽的神奇……”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来到垂头丧气的霍去病身边道:“完蛋了,阿琅正在诱骗你弟弟拜他为师呢。” “嗯?小光也来了?” “对啊,我看见霍仲孺把小光塞进云琅马车的。” “这怎么行?我如今在极力的避开那群人,阿琅怎么能主动凑过去? 我这就派人送小光回去。” 曹襄连忙拉住霍去病的袖子道:“别啊,我从来没见过阿琅对某一个人会如此的谄媚,这一次恐怕是认真了。 再者,我觉得阿琅收小光为弟子,好像不是什么坏事,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清楚除过军事之外,还有什么事情是阿琅不知道的,我还准备等我有儿子了就送到阿琅门下读书呢。” 边上的李敢顿时兴奋了,搓着手呼着大口的白气道:“我有儿子,我有儿子……” 霍去病想了一下,觉得曹襄说的很对,就策马来到云琅马车边上,敲敲车窗。 过了片刻云琅那张冷峻的脸出现在车窗上,把车窗堵得死死的小声对霍去病道:“去陪你的新娘子吧,少来管我的事情。” 霍去病无奈的指指马车。 云琅恶声恶气的道:“有麻烦那也是我的麻烦,不关你的事,告诉你,你要是敢破坏我的好事,兄弟都没得做!” 匆匆的说完话,云琅就砰的一声重新关上了车窗…… 霍去病吃了闭门羹,回到曹襄跟李敢身边道:“确实非常的诡异,我在小光身上并未看到出奇之处,为何阿琅会如此看重,刚才问了,人家不是因为我才收小光为弟子的,我甚至觉得相比我,阿琅更看重小光。” 李敢连忙道:“回家就把儿子抱给阿琅看……” 云琅当然看中霍光,如果说霍去病是一颗璀璨的流星,那么霍光对于大汉国来说,就是一颗永恒的太阳。 他老成持重,而又果敢善断,知人善任,实为具有深谋远略的政治家。 他击败上官桀等人发动的政变,废刘贺,立汉宣帝,使汉室转危为安,其政治胆略颇可与萧何相比。 他改变武帝末年急征暴敛、赋税无度的政策,不断调整阶级关系,使空痹的大汉国转危为安,产生了大汉国自文景之治后的第二个盛世。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乃至两千年之后的王朝,全部都是人治社会,想要推动一件事,或者说要有所改变,都需要具体的人来实施。 云琅觉得没有谁能比霍光更适合接受自己的教育了,也没有人能比他更加适合传播自己带来的后世学问。 看着被蛋糕,猪蹄,酱牛肉,烤鸡收买过来的霍光有模有样的冲他磕头,行拜师礼,云琅的眼泪都忍不住流下来了。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太宰为何对他好到骨子里的原因了,有的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传承要比生命更加的重要一些。 相比得到霍光,霍仲孺那些人的那点蝇营狗苟的心思实在是不值得一提。 哪怕后果再严重些,他也不在乎。 毕竟,为了西北理工这个最合适的开山大弟子,云琅能赴汤蹈火! ps昨天晚上玩了几小时《不败传说》,让我真的很受感动,没想到只是前两天吆喝了几句,就有那么多朋友来吴国找我,不停的有人加我好友,好友里面清一色的“汉乡”开头的名字,打boss时候,汉乡大军也是浩浩荡荡的在我的周围奔跑。真的很感谢大家对我和汉乡的支持,也欢迎更多的朋友来加入我们汉乡大军!《不败传说》,吴国,汉乡大军,我在这里等你。 第一三二章不给 第一三二章不给 一个人的力量太小,即便他很强大,在面对整个世界的时候依然渺小。 所以云琅会觉得宋乔才是自己最合适的妻子人选,所以才会认为霍光是自己最合适的弟子人选。 他需要一个很好的团队来实现他的梦想。 太宰除了敌人之外没有留给他任何人脉,当然,如果死去的大秦军团算是人脉的话,云琅也只能死后才能用到。 霍去病早就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人格,曹襄这一辈子估计都不可能形成他独特的人格,至于李敢,他只在意马上封侯。 其实啊,社会建设要高于军事要求的,只是人们习惯性认为战场才是好男儿展现勇武之姿的地方。 这跟人类的发展有关,很久以前,一个男子需要手持简单的工具狩猎,如果一天不与大自然搏斗,就会被大自然淘汰。 这就让男子必须激发骨子里面最后的一丝武勇,去面对残酷的大自然,久而久之,男人们会认为,一切的荣誉都来自于战争。 婚,这个字很有意思,按照云琅的理解,应该是一个男人手持木棒敲晕了一女子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婚配这种事。 他也觉得这种娶老婆的法子其实很靠谱,只要去掉无用的感情,男子在用木棒求婚的过程中不但展现了自己的勇猛,狡狯,以及灵活的身手,甚至连智慧也在敲晕女子的那一瞬间得到了全面的展现。 女子想必是警惕的,只有最优秀的男子才能达到目标。 如果是霍去病老婆张氏这种女子,估计只有很少的人才会去做木棒求婚这种尝试。 反正,只要看,张氏与霍去病在残雪中翻翻滚滚战斗的模样,云琅觉得他应该是没有向张氏这种女中豪杰求婚的资格。 “去病又舍不得真正打张氏,干嘛要纠缠那么久?”李敢是个识货的,看了一阵子就不满的对云琅道。 云琅见霍光背着云音站在一边看热闹,就把大氅披在两个孩子身上,很奇妙的两个小人,刚刚还在抢食物,现在又笑的嘎嘎的。 “去病不满张氏擅作主张,张氏不满去病自甘下贱,反正两个人谁都说不服谁,只好手上见真章了。 这也是张氏换了一种方式在跟去病服软,很不错的女人。” 眼看着霍去病的白蜡杆子点在张氏的眼前,这一场龙争虎斗总算是结束了。 “我大哥赢了!”霍光从大氅里费力的探出头问云琅。 “谁知道呢,夫妻间的输赢不太好说,有时候赢了,未必就是赢了,有时候输了,未必就是输。” 云琅给霍光解释了一下,见这孩子依旧是一脸的迷惑,知道自己习惯性装神棍的语言这孩子听不懂。 就笑道:“你大哥赢了。” 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的张氏一张脸红扑扑的,大大方方的走到云琅他们面前施礼道:“让几位叔叔见笑了。” 云琅笑道:“别说客气话,你要是真能在马厩里住下去,我们才服气呢。” 张氏掩嘴笑道:“云叔叔果然如去病说的那般有趣,张莹只是认为如我夫君这般的大英雄,自当赤手空拳打天下,如此治下的家业留给子孙才长气。” 云琅大笑道:“去病的土地就在上林苑,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庄园自己去修建就是了,以你跟去病的能力,一年足够修建好一个庄园了。” 张莹听了云琅的话有些扭捏,求助般的看向霍去病。 霍去病将两根白蜡杆子丢给家将没好气的道:“她想借助你家的山居……” 云琅笑着对张莹道:“不打算住马厩了?” 张莹笑道:“那是说给外人听的,既然云叔叔家中有华宅,张莹也没有必要硬撑着去住马厩。” 云琅笑着对霍去病道:“通权达变,这是一个美德,去病,这一方面你可就差远了。”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谁说我不会通权达变了?把乌骓马牵去山居,只要跟马住在一起就算是住马厩了。” 曹襄冷冷的道:“这一套也就在我们三个面前使使,换一群人,你一定会住进马厩里去的。” 李敢大笑道:“既然没有住在马厩里的打算,就不要拖延时间给军卒留什么收拾马厩的时间了,我们这就快些走。” 霍去病刚要跟弟弟说两句话,却发现云琅抱着霍光跟云音去了马车,刚刚上了马车,马车就迅速的沿着渭水向云家狂奔。 张莹皱眉道:“你弟弟……” 霍去病摇头道:“别问,阿琅这人做事历来是走一步看三步,别看年纪小,做事沉稳的如同经年老吏。 他看中了小光,那是小光的福分。” 张莹低声道:“小光应该在您的身边受教。” 霍去病将张莹扶上马车,摇摇头道:“你太小看阿琅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极限在那里,这样的人,长安城没有几个,你到了云氏就会知道,阿琅的不凡之处到底在哪里。” 张莹拉住霍去病的手道:“天太冷,您也别骑马了,坐在车里暖和。” 霍去病摇头道:“我马上就要去白登山了,不经历一些风雪如何在白登山立足。” 张莹也不再坚持,关上车门,隔着车窗与霍去病聊天。 新婚夫妇,又是刚刚食髓知味,即便如霍去病这样的人,也不忍冷落这个性格奇特的女子。 远处的山是白的,近处的大地却是枯黄的,身边的渭水颜色泛黑,走在这样的大地上,即便是心中还有几分愤懑之意,也会被这里的风霜消解的干干净净。 车队进了富贵镇,也就算是到了云氏,云琅瞅着热闹的煤石市场有些感慨。 走的时候,长达一里的街市上全部都堆满了煤石,仅仅四天的功夫,这里的煤石已经少了很多。 听着商铺里的活计大声威胁顾客再不买就要涨价的嚣张声音,云琅觉得非常亲切。 也不是谁喊了一声:“云氏贪财!” 整条街市上的喧闹之声,顿时就消失了,不管是卖煤石的,还是买煤石的都齐齐的停止了喧哗,瞅着云氏的漂亮马车。 刘二凑到云琅的车窗前道:“喊话的人老奴看到了。” 云琅微微笑道:“不必,你去告诉这些人,从明日起,云氏将再次大规模的收煤石,如果有需要煤石的人家,可以去云氏煤场交易,价格比这里的市价低半成。” 刘二知晓家里的状况,由于跟野人的关系历来融洽,只要云氏开始收煤石,基本上就没人往富贵镇送煤石。 云家本来可以垄断煤石产业的,只是因为重重顾虑没有下这个手,现在有了云音,贪财的云琅对刘彻来说,是一项美德。 刘二的话刚刚出口,寂静的市场顿时就沸腾起来,所有的商户都在斥责云氏不给人活路,有一些胆子大一些的,居然靠近了云琅的马车想要当面斥责云琅。 云琅打开车窗,指着站在屋檐下的郭解道:“你不准备过来帮我驱走这些无赖?” 郭解向前一步,解下长剑丢在地上道:“身为少上造却与民争利,为富不仁! 郭某手中剑虽然锋利却不会指向懦民,如果你是在看不惯郭某,尽管剥夺我的官身就是了。” 云琅皱眉道:“你想要干什么?云氏为富不仁的事情不多,这样泼脏水未免过分了吧?” 郭解换了一张笑脸道:“只要云氏将焦煤秘方公之于众,乡野间自然有云氏的贤名传颂。” 云琅笑眯眯的朝郭解招手,等到郭解走过来之后,云琅一口口水吐在郭解的脸上笑道:“不给!” 第一三三章失败的郭解 第一三三章失败的郭解 云琅以为郭解会大怒,他已经做好了要刘二他们一起上教训这家伙一顿。 结果,他低估了郭解隐忍的能力,这家伙居然有唾面自干的本事。 在云琅戏璩的目光下,郭解缓缓退后,摊开双手道:“我手中无剑,不存在冲撞贵人的由头。” 说完话,就捡起自己的长剑,转过身带着一脸的唾沫对周围的商户道:“云氏不同意!” 商户们顿时喧哗起来,连正在进行的生意都不在意了,一群人围着云琅的马车,高声叫骂。 起先,有一块矸石砸在云琅的马车上,紧接着,就有无数的石头土块,煤矸石砸在云琅的马车上。 刘二大怒,挥舞长鞭将靠近的商户重新驱赶出去,然后,就与其余十五个甲士组成一个小范围的圈子将云琅的马车紧紧的包围在里面。 如果包围马车的人是普通百姓,或者是走投无路的农夫,云琅自然会害怕,如果仅仅是商贾……他并不在意。 大汉国上下对商贾的看法很微妙,基本上没有人理睬这个群体,只有在缺钱用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个群体。 而大汉的商贾并未形成商业文化,唯利是图也是造成声名不好的主要原因。 最原始的商业,自然是唯利是图的,只考虑货物能否给他们带来利润,至于商业文化,还没有演化到考虑这些东西的程度。 当年吕不韦以皇帝为货物的殷鉴不远,想要统治者开始垂青商贾,是一桩非常难的事情。 而商贾,也是大汉国中最纯粹的一群人,他们的纯粹的地方就在于盈利。 做事没有必死之心,索求没有仁慈之念,所以他们的叫嚣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 甲士的长剑刚刚出鞘,挤得满满当当的商贾们,就发一声喊四处乱跑,胆小的早就跑回自家的店铺,匆匆的关上大门,从门缝里战战兢兢的向外偷看。 郭解站在远处,悲凉的望着眼前这一幕,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些刚才还群情汹汹的商贾,还没有见血,就已经结束了。 云琅朝郭解挥挥手,车队就继续前行,等霍去病,曹襄,李敢他们到来的时候,诺大的富贵镇只剩下零散的几个买货的人茫然的站在大街上。 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翻译出来就是;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这句话固然有些偏颇,放之四海不一定准确,却是一个大趋势,自古以来,敢造反,并且造反成功的人,都是那些没了活路的赤贫者。 还没听说有商人可以成就开国大业的。 云琅的车队远去之后,就有无数的人站出来跳着脚叫骂,并且发誓报复。 郭解转身离去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在富贵镇做的事情一点价值都没有,他或许能从这些商贾手中取得一些财货,却不能获得别的支持,遑论一起出生入死了。 富贵镇的底层百姓,也就是那些背煤的野人,是郭解从来没有看得起的一群人。 而这群人,已经被云琅早早地通过小恩小惠收归云氏门下。 仅仅过了半个时辰,那些背煤来到富贵镇的野人们,已经知道了云氏将要打量收购煤石的事情,转身就背着煤石去了云氏,不论那些商户如何威逼利诱,也不回头。 控制一个产业,如果控制在明处,那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所有的人都会扑上来阻止你一人获利。 这也就是云琅为何要求阿娇不能全盘控制煤石交易,又不允许马车进入山中采煤区的原因。 控制货物的输出,可以保证一个好价格,这是阿娇获利的根源,控制采煤人员,从而达到优先供应的目的,这是云琅孜孜以求的目标。 至于别的,不论是阿娇,还是云琅都不是很在乎。 万一出错,不过是重新建立一个富贵镇而已,不会伤筋动骨。 天上飘起来小雪,轻盈的雪花稀稀疏疏的漫天飞舞,被北风冻得硬梆梆的土地上很快就变白了。 墨色的云氏庄园就在眼前,李敢瞅着云氏庄园边上的自己家,叹口气道:“差的还远。” 曹襄笑道:“云家只是显得很大,楼阁多一些,一些房屋还修建在丘陵上,所以看起来巍峨壮观,你家里拥有的全是平地,所以在气势上不足,这是必然的。” 李敢指着曹襄家的工地道:“你家的模样也不差。” 曹襄指着紧邻他家的那片空地道:“去病家也要开始修建了,明年冬日,这里一定会更加的繁华。 但愿我们还能活着回来看到这一盛景。” 李敢奇怪的看着曹襄道:“走一趟白登山而已,怎么就不能活着回来了?” 曹襄楞了一下道:“你不担心?” “担心什么?战死沙场?这本来就是我们的宿命,区别不大啊,只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情。 现在就开始担心,未免为时过早。” 曹襄苦笑一声,重重的拍了李敢一巴掌道:“如果我力所不逮,你要帮我。” 李敢又重重的回拍了曹襄一巴掌道:“放心吧,我死之前,你一定会活着。” 长平,卫青远远地看到一群人回来了,就笑着回到了房间,等着霍去病带着新人前来拜见。 对于霍去病在新婚之日就回到上林苑的事情,长平,卫青非常的满意。 这说明,这孩子的志向并没有改变,依旧向往战场,依旧是那个想要杀光匈奴的好汉。 “你真的准备让他们驻守白登山?”这句话在长平心中已经忍受了很久了。 “我在白登山都助手了两年,去病他们如何去不得?” “你那个时候是个马夫,刚刚被提拔成校尉,自然要效死力气,没有你昔日的苦战,哪有这几个孩子金贵!” 卫青转过头看着长平道:“你的意思是贫家子就该战死,富家子就该坐享其成?” 长平笑道:“看似不公平,其实很公平,富家子的祖上以前也是穷鬼,是他们的父祖吃尽了苦楚,才成为富家子,贫家子可以吃尽苦楚,然后否极泰来,这样,他们的孩子也就成了富家子,也就不必吃那些不该吃的苦楚了。” 卫青怒道:“谬论!” 长平娇嗔道:“那里是谬论了,我大汉国如今四门大开,陛下求贤若渴,虽白衣匠奴,若有智慧大才也能毛遂自荐,被陛下委以重任者不在少数。 如果徒有勇力,也能效力于军伍之中,凭借百战而封侯,您且看军中悍将,哪一位不是一刀一枪拿命博来的。” 卫青叹口气道:“难道富家子从此就可以锦衣玉食,浑浑噩噩的度日了吗?” 长平笑道:“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新旧更替也是人之常情,国之干城,常换常新,此为奋进之道。 去病儿心有不甘,意欲马上封侯,自然就能去白登山,曹襄不过是一匹养坏了的马驹,他去白登山与送死何异? 让我儿用命去博一个马上封侯,我心不甘。” 卫青长叹一声道:“你到底还是一个母亲,还以为你能硬着心肠到底。” 长平苦笑道:“曹襄未战而先胆怯,我总不能眼看着他去送死吧!有我在,他一生富贵还是能保证的。” 卫青瞅着将要走进楼阁的四个少年人,忽然笑道:“还是去吧,如果曹襄不去,他会后悔终生! 有些事总要在做过之后才能评判!” 第一三四章宋乔的夫婿 第一三四章宋乔的夫婿 云家的山庄,就是一个温柔乡,在最舒服的环境中,像曹襄这样的家伙就会对生命更加的重视。 毕竟,在一个有美食,居住舒适,人与人往来更是轻松写意,再加上人人都显得生机勃勃,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是有人喜欢去最残酷的环境里拼死作战才是怪事。 曹襄端着一个小盘子,用木头叉子吃一口蛋糕,就叹息一声,舌头品尝着蜜糖的甜美,心头却苦涩的厉害。 霍去病的舌头跟大脑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他喜欢美食不假,没有美食的时候,军中的猪食也能吃下去。 张氏出身富贵人家,却对云氏厨房里的设备赞叹不绝,很多炊具莫要说见过,就连听都未曾听过。 至于云氏的美食,更是差点让她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女几乎沉迷其中。 她从未想过一道简单的食物,出自云氏厨娘之手后,就会变得如此的与众不同。 被白雪覆盖的山居如同神仙居一般,这些都不是张氏能在阳陵邑或者长安能享受到的。 云琅最关心的并非张氏,这个女人跟他无关,虽然样子长得还算不错,兄弟老婆,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他的目标是霍光,也只关心霍光吃饱吃好了没有。 眼看着霍光满意的吃完了满满一饭盘的米饭跟羊肉,云琅也非常的满意。 霍去病总想找机会教训一下弟弟,云琅总是不给他机会,只好眼看着霍光被仆妇领走去小楼里洗澡。 “不能这样惯着他!”霍去病重重的对云琅道。 云琅看了霍去病一眼道:“该怎么教育孩子,我西北理工有自己的见解,非你所能猜度的。” 霍去病怒道:“娇纵他将会有大祸患。” 云琅耻笑道:“你知道教育为何物?孔子的有教无类恐怕已经是你对教育理解的最高准则了吧? 你知不知道教育孩子要从几个方面下手?你知道真正控制人思维的是脑子而非心吗? 你知道算学对孩子的心智开发有什么样的优势?你知道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 你知不知道好孩子一般都是夸出来的吗?你知道适当的挫折教育会对孩子人格的形成有什么重要之处吗? 你知道最适合孩子启蒙的书是什么? 你看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会张大了嘴巴流口水,我西北理工的神妙之处岂是你这样的武夫所能理解的。” 云琅的质问如同箭矢一样,一根根的插在霍去病的心上,云琅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不要说知道了,就连听懂都很难。 云琅又叹息了一声道:“这天下的学问繁杂无比,鸟儿为什么会在天上飞,而不跌落,鱼儿为何会在水里游而不会被淹死。 观泰山之阴,便知泰山之高,取渭水一盒便知河中泥沙几何,鸡兔同笼,韩信点兵,这些难题你又知道多少? 至于更高深的《政治经济学》你又了解多少? 学问浩如烟海,岂是一个人一生所能堪透的!” “老子一样都听不懂!” 被云琅羞辱的暴跳如雷的霍去病终于爆发了,一把抓住云琅的咽喉道:“既然你喜欢教,那就去教,教不好了在看我如何对付你。” 云琅挣脱了霍去病的爪子,整理一下衣衫笑道:“我有时候喝高了啊,就很想说这天下人都是垃圾,废物,隐忍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说出来了。” 曹襄被波及了,忍不住抬起头道:“有本事把这话对陛下跟阿娇说说,再不济去对我娘说,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少在我们面前自吹自擂。” 李敢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抱着自己一岁的儿子不断地在云琅面前晃悠,还不停地诱导不会说过话的儿子喊云琅“师傅。” 云琅接过孩子,亲亲孩子的胖脸笑道:“终归也是要入我门下的。” 曹襄对霍去病道:“我们就赶紧多生一些孩子,到时候全部丢给他。” 霍去病哼了一声就直接回了山居。 “决定去白登山了?”云琅逗弄着李敢的儿子问曹襄。 “唉——” 曹襄长叹一声,做出这个决定对他来说非常的难。 小雪依旧慢慢的飘落,被马车碾压出来的黑色条纹再一次被白雪覆盖。 高台上的小火炉努力的向外喷吐着火舌,橘红色的火苗,给这个寒夜多少增添了一丝温暖。 云琅感受不到多少温暖,站在雪地里的他只能仰望着火苗发愣。 宋乔坐在小火炉面前,同样在发愣。 四天前,那一场随便的求偶方式,让宋乔的心中充满了忧虑感,无论如何,她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把自己嫁掉。 “上来吧!”宋乔被一股寒风惊醒,手忙脚乱的招呼云琅上来叙话。 云琅上了小楼,见苏稚正躺在一张锦榻上无聊的摆弄着一团丝线,就没有惊扰她,悄悄地沿着廊道来到了二楼的平台上。 四处打量一下,云琅笑道:“我还是第一次上这座楼,建造的时候苏稚不许我上来。” “你太宠她了,婆婆说你是一个好人。”宋乔的小脸在炉火的映照下显得红扑扑的。 云琅坐在宋乔的对面,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道:“婆婆呢?” “婆婆居住在长门宫,等闲不回来,阿娇贵人想要孩子都要想疯了。” 云琅笑道:“只要有了孩子,阿娇的人生将会完美无瑕,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宋乔低头露出修长的脖颈,低声道:“谁的人生能是完美的呢?总是苦中作乐罢了。” “只要自己愿意开心,那里其实都是乐土,完美不过是虚妄,我们至少可以把虚妄变成现实。” 宋乔抱着双膝瞅着云琅道:“你会是良人吗?” 云琅摸摸鼻子苦笑道:“我刚刚从一个妇人手里抢来了孩子,又对那个妇人不闻不问,给了一些钱就算是打发出门了,如果我自称良人,那也太对不起良人这两个字了。” 宋乔笑道:“当年那场荒唐梦,你可曾后悔?” 云琅想了一下道:“说后悔更加的可耻,所以我不后悔,更何况还有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对我的重要性你可能不了解。 我已经孤独很久了,现在突然有了一个血脉亲人,这让我对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看法。 你不明白孤独的感觉有多么的可怕。” 宋乔从膝盖上抬起小脸笑道:“我怎么会不明白,从懂事的时候就在璇玑城,别人都有亲眷,苏稚能扑在她娘亲怀里撒娇,骑在她耶耶的脖子上去看傩戏…… 只有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一场傩戏,小的时候我挤不到前面,年纪大了,看傩戏的心情也就淡了,只有跟随亲人一起看才有意思,一个人看毫无趣味,甚至有些恨傩戏。” 云琅拉过宋乔的手握在掌心道:“从今后,就由我来陪你看傩戏吧,如果挤不进去,就骑在我的脖子上看!” “这怎么成!”宋乔的脸越发的红了。 云琅大笑道:“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我愿意,只要你喜欢,我就能这么干,让那些看不惯的人跳着脚去骂,只要我们开心就好。” 宋乔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很快就变得滚烫,红着脸抽回手羞恼道:“谁要骑在你脖子上了。” 云琅大笑道:“随你,你还没说你想过你夫君是什么样子了没有?” 宋乔笑道:“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 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 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直千万余。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 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第一三五章婚事 第一三五章婚事 “《陌上桑》啊。” 宋乔点点头。 “秦罗敷?” 宋乔再次点点头。 “那我没问题,你看啊,白马从骊驹咱家没问题吧? 我骑的游春马价值百万,其余的也很相似,出行有甲士护佑,回来则仆婢成群,除了没胡须之外……这也简单,我从今天起开始使劲刮脸,不用一年,我的脸上就会长满大胡子。” 云琅满嘴胡诌,一只手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宋乔丰满的臀部,只是轻轻地放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宋乔瞅了一眼云琅的爪子笑道:“你们西北理工有没有试验过男女之情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云琅没有把手收回来的意思,放在那里的感觉很好,优美的弧度与手掌的曲度贴合的和奇妙,这让他的心噗通噗通的剧烈跳了起来。 “有一位师兄说,这是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在起作用,这东西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只要我们的身体长成,他就会促使我们产生交配的欲望,人类能繁衍至今就是基于此。 在远古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创造出足够多的文字,足够多的财富,男女之情被合作取得食物这个冲动给代替了。 在那个时候,一个男人愿意给一个女人食物,愿意保护她,愿意为她跟猛兽搏斗,那就表示他们有了男女之情。 食物给的越多,保护的越是稳妥,情感就越是浓厚。 后来呢,我们有了文字,有了衣衫,有了房子,有了国家,男女之情就变得非常复杂。 食物有了剩余,所以啊,食物也就代表不了男女之情,这个时候,男女之情就超越了物质,开始追求灵肉合一的境界。 男女之情也被贤者们作了严格的规定,男子不能再一棒子敲晕女子就把她带回山洞成亲,不过,用食物诱惑女子上当,这个习惯被我们很好地保持了下来。” 宋乔笑了一声,又低声道:“你想一棒子敲晕我么?” 云琅想了一下道:“任何男人都有这种想法,考虑到我们要一起白头到老的,所以,只好继续骗不能用棒子。” 宋乔抬头瞅着云琅道:“我有时候更愿意让你一棒子敲晕带走,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也不用患得患失。 我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女子,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师傅说我要识字了,于是,我就识字,师傅说我要学医,于是我就学医,师傅说什么我从未反抗过,因为,她是我认识的人中间,对我最好的一个。 我之所以努力的学医,就是想要对得起她的期望。 现在,山门关闭了,她们抛弃了我们,一时间什么事情都要我来做主,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云琅的爪子收缩了一下,宋乔轻呼一声,却没有反抗,于是,云琅就有些得意,在她的耳畔轻声道:“你不要总想着是师门抛弃了你,你应该这样想,你的师门要把你们放在人间,作为他们的种子,作为他们试探人间的一个方式。 等你们完全成长为参天大树之后,她们或许就会来找你们,毕竟,长久的远遁深山,对一个门派的发展非常的不利。” “对啊!是这样的!”苏稚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在两人背后响起。 云琅的爪子闪电般的从宋乔的敏感部位收回来,而宋乔干脆把头埋在胸前不敢见人。 苏稚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般坐在两人对面如同往常一样,将手塞在胸前的大口袋里继续道。 “药婆婆说了,我们三个是最适合留在人间的,其余的人避世太久,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跟外面的人打交道了。 所以她们才会藏起来。 药婆婆喜欢云氏,她觉得这里很安静,又比山里富庶,云氏本来也是山门中人,你嫁给云琅也算是门当户对,这样一来,很多的医术探索就不用避开云琅,是我们最好的安身地。 从今后,你做你的云氏女主人,我跟婆婆两个去富贵镇的医馆治病救人,长久的留在富贵镇。 云琅,你什么时候迎娶我师姐?璇玑城虽然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却也不是随意就能在一起的,至少要有一场婚礼。 你抓紧吧,我怕继续耽搁下去,我师姐会成第二个卓姬。” 云琅尴尬的道:“你指的是什么?” 苏稚冷哼一声道:“还没成亲就给你生一个孩子!” 宋乔猛地抬起头,那一张脸像是被涂抹了红色颜料一般,跳起来就跑进屋子里去了。 宋乔见师姐跑了,就再次冷哼一声道:“还指望她来照顾我呢,现在还不是需要我来照顾她!” 云琅笑道:“女孩子在成亲这种事情上总是比较害羞的。” “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家猪啊,羊啊,牛啊交配的时候我看的多了。” 苏稚的话让云琅这个后世人都感到尴尬,只好举手投降道:“好,好,你做主就好,只是聘礼该交给谁?” 苏稚伸出一只小手笑道:“当然那是交给我了,药婆婆又不管事,不交给我交给谁,告诉你啊,聘礼我会收,陪嫁没有,你看着办。” 云琅无奈的道:“你口袋里的每一个铜钱都是我给的……我还会指望陪嫁吗?” “那就好,快去准备聘礼吧,好看的衣服,漂亮的首饰,闪闪发光的金锭,银锭,绣满金线的丝绸,每一样都不能少。 从明天起,你就不能再见我师姐了,直到你前来迎亲……” 云琅挑挑大拇指夸赞一声道:“你将来一定能成大事!” 苏稚挑挑下巴道;“师姐出嫁了,医馆终于轮到我说了算了。” 说完,就欢快的扭着腰身就跑了,云琅完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得意的。 既然决定要成亲,那就一定要快,云琅刚刚把消息告诉了刘婆跟梁翁,原本寂静的云家大院立刻就沸腾起来了。 即便是已经半夜了,满院子的灯火全部亮起来,时不时地能听到刘婆用高亢的嗓音调派仆妇。 云琅成亲没有那么简单,必须要报备官府的,这种文书云琅没有写过,只好去请教刚刚写过这种文书的霍去病。 能把战马养在自己房间里的人,只有霍去病。 新婚夫妇的屋子外人不太好进去,尤其是大清早,天知道人家在干什么。 山居里没有仆役,不过,还有霍去病的两个侍妾,她们可没有功夫去照顾霍去病,两个人正坐在门廊下百无聊赖的有一下,没一下的给乌骓马喂草料。 见云琅过来了,马上变得精神抖擞,规规矩矩的跪坐在木地板上向云琅施礼。 “没起来?”云琅指指山居。 “打猎去了!”一个穿红衣的侍妾似乎有些委屈。 云琅当然不会理睬那个受委屈的侍妾,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这种阴天,视野不好,应该不是一个好的打猎天气。 正在胡思乱想呢,就看见霍去病背着一张长弓挎着箭壶,手持一柄钢叉挑着两只兔子从松林深处走来。 身后的张氏也是一身紧凑打扮,她的腰上还挂着两只死去的松鸡。 看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就知道日子过得很快活。 “报备文书怎么个写法,赶紧说,我还忙着娶老婆呢。” 云琅没有客套的意思,一把扯过霍去病就把一捆子竹简丢给了他。 霍去病接过竹简笑道:“你终于要成亲了,就是璇玑城的宋乔?” 云琅点点头。 “不娶苏稚?” 云琅摇摇头。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还是一起娶了来的痛快!” 第一三六章霍去病的大胃口 第一三六章霍去病的大胃口 霍去病最擅长的就是奇兵出击,大迂回,大包抄,将敌人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然后再一口吞。 看来一个人的做事风格一旦形成,就会运用在方方面面,对于娶老婆这事他也觉得与兵法是相通的。 云琅瞅瞅那两个看着霍去病眼睛冒光的侍妾,觉得还是不要听他的话,只让他写报备文书就好,大汉的公文很麻烦,没有经过正式的学习,一定会弄不好。 霍去病是一个很干脆的人,一边提笔在竹简上写字一边道:“苏稚是你身边亲近的人,你舍得让她外嫁他人? 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寻常事……一个大家族里面,只有一个老婆是管理不好家事的……“ 云琅偷偷瞅瞅张氏的脸色,发现这个女人一脸的欣慰,似乎对丈夫说出来的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语非常的赞同。 “你不娶苏稚,你让苏稚怎么去嫁人?从她住在你家的第一天开始,人家就以为你们不干不净了……身为男子汉一点担当都没有……” 霍去病笔走龙蛇,手底下写的很快,嘴上也说个不停。 他老婆张氏也在一边帮话:“按理说,那些从小跟你在一起的女子都应该是你内宅里的人。 诺大的一个家,总有一些不足于外人道的东西,尤其是你家,秘方多,很多时候一不小心泄露出去一两句不该说的,就会给家里造成大损失。 再说了,那些女子就算是对你忠贞,嫁给了别人还帮着你瞒着,你让人家的夫家怎么看? 她还能好好地过日子吗?” 云琅摇头道:“你们也太小看苏稚了,告诉你们,她要是不能成为名震千古的女名医,你来问我!” 张氏惊叫一声道:“呀呀,原来苏稚是一个女医啊,这可是真真得宝贝,你要是不要,我这就去替我夫君去求娶苏稚,万万不敢错过这样的宝贝,夫君,娶了她!” 霍去病听了这话,终于停下笔怒道:“胡说八道什么?” 张氏不惧看着霍去病道:“就算是不娶回家,我也要去跟这位未来的女神医亲近一下。 妖娆,妖娆,去把我的漆盒拿来,我们去拜访一下苏稚,顺便问问我最近怎么了,身子总是不舒服。” 霍去病的两个侍妾连忙回到山居,不一会就抱着大氅跟一个漆盒走了出来。 张氏一点都不含糊,披上大氅,就径直去了苏稚居住的小楼。 云琅指指远去的张氏问霍去病:“你老婆天生的急脾气?” 霍去病同样瞅着老婆远去的身影道:“我们一共见了六天的面,也敦伦了三回,跟她说的话还没有跟你说的半成多,她什么脾气我也正摸索呢。” 云琅取过霍去病写的报备文书看了一眼怒道:“什么叫做数人?我只娶一个老婆!” 霍去病笑道:“你知道个屁啊,娶老婆这种事谁能料到自己能娶几个? 数量放宽裕些,以后有了封赏,还能多捞几个封号,大户人家都是这么干的。” “你也是?” “当然,阿琅我告诉你,我们这些人迟早要上战场的,一个老婆能留几个后?多几个老婆帮衬,稳当一些。 前些日子见你为卓姬的事情弄得心神不定,其实这算什么事情啊,就算是把卓姬留在家中那又如何? 我就不信,司马相如敢上家里来抢人! 身为武将,武将的蛮横一点都没学会,也没有文人的阴险心思,你以后就不要想着做什么高官显爵,混一个安稳的关内侯屁事不管的往庄园里窝着,千万不要去朝堂,否则,人皮都会被人家扒下来。” 云琅笑道:“好朋友总是觉得自己的兄弟是一个傻子,永远都担心没了他的保护兄弟就会吃亏。 殊不知,你真正的兄弟也只会在你面前傻,在别人面前,他比狼都狠。” 霍去病双手按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我就是担心你狠不起来,阿襄跟李敢两人还需要我们照顾,你一定要狠起来,千万不敢有半分的仁慈之念,我不想你在白登山后悔,不想你看着阿襄或者李敢的尸体大哭。 如果那样的话,你我的这一辈子基本上就毁了。” 云琅笑道:“照顾好你自己,阿襄,李敢都是好样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照顾好自己的,你最好把精力放在正事上,我们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云琅回到大院子的时候,刘婆正谄媚的跟在宋乔的后面,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说着什么话。 宋乔似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一边走一边听却不说话,或许她认为现在还不是她说话的时候。 准备帮丈夫跟苏稚求婚的张氏,似乎忘记了自己的使命,正和厨娘在一起,还用厚厚的麻布手套将一个个烤盘从烤炉里取出来,烤盘上全是撒了很多芝麻的麻饼。 霍去病的两个侍妾就跟在张氏身边,其中一个年纪小的还趁机拿了一个刚刚烤出来的麻饼,却被滚烫的麻饼烫的疵牙咧嘴的。 张氏并没有因为这个小妾的无理举动而恼火,反而继续端着烤盘鼓励那个小妾多拿一些。 老虎弯曲着身体趴在二楼的平台上,霍光带着云音趴在老虎的肚皮上,朝下面看,每当云音准备爬过老虎的身体去外面,都会被霍光给拖回来。 直到红袖端着一盘子麻饼来到了平台上,云音才停止了攀爬,乖乖的被老虎簇拥着吃她的点心。 平遮匆匆自门外回来,跳下马车就跟梁翁低声商讨一些事情,看样子梁翁给出了一个答案,平遮又坐上马车匆匆的向外面去了。 云琅把文书给了刘二,刘二自然知道该把这些文书送去那里,这不用家主操心。 本来有些饥饿的云琅想去厨房那些麻饼吃,见张氏跟两个侍妾在那里,就不好过去,闻着烤麻饼的焦香味道,吞咽了一口口水,准备去看闺女。 梁翁走过来低声道:“小郎,没人来咱家买煤石,咱家的煤石已经积累了很多。” 云琅想了一下,几百个背夫才背了不到三天的煤石,再多能多到那里去? 大汉商贾从不生产商品,他们仅仅是在搬运商品,因此,只要云氏一直在收煤石,那么,他们手里的煤石卖掉一些,就少一些,等到彻底没有煤石了,他们会自己到云氏来求告的。 煤石不同于别的商品,尤其是块煤,风吹雨淋对它几乎没有什么耗损,不说别的光是堆在那里,云琅看着就舒心。 家里存煤跟存钱是一个道理,尽快的把家里的好钱换成煤石,这些好钱才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继续收煤石,直到把家里的好钱花光。如果那些商贾想要来买煤石,那就告诉他们,云氏只收好钱,不要杂钱。” 梁翁瞪大了眼睛道:“自从咱家用好钱开始买煤,那些背夫们都选择要好钱,不要粮食了,这样下去,咱们家会很亏。” 云琅笑道:“怎么会亏?只要咱家的好钱成为长安市上的主要流通钱币,咱们家就亏不了。” “小郎另有安排?” 云琅叹息一声道:“只不过想给长安的钱币立一个规矩,只要这个规矩立下了,云氏想要什么好东西都能获得。” 梁翁对云琅的判断历来是笃信不疑的,既然是云琅的吩咐,他自然就会不折不扣的执行。 自从云琅经历了富贵镇的事情之后,就开始用云氏的好钱大量的购进货物,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跟云氏交易的人,都喜欢用好钱来做交易。 这样一来,云氏库存的好钱,立刻就流水般的从仓库里流向了市场。 第一三七章倒行逆施 第一三七章倒行逆施 云氏的钱并非铸造而成,而是用了冲压的法子,虽然冲压铜钱的铜板凸凹不平,一整张自然是没法子看的,可是,一旦把那些瑕疵分散到一枚枚铜钱上,那些瑕疵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云琅为这些铜钱可谓是下了血本,总体算下来,一枚铜钱本身的造价,与一枚鸡蛋的价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于是,云氏铜钱参考兑换劳力或者货物的比率,也就是以一个半鸡蛋为基础的。 即便如此,云氏铜钱依旧供不应求,它硬生生的在长安货币市场上成为了抢手货。 杂钱,云氏不收,长门宫也不收,到了后来,卖煤的背夫们也不收。 云氏的鸡蛋只卖给有云氏铜钱的人,或者只允许用丝绸粮食等货物来换取。 经历了文景之治的大汉国,百姓已经从赤贫阶段慢慢的复苏过来了,虽然日子依旧难熬,兴旺的苗头已经彰显无疑。 这就给大变革产生了很大的机会。 前秦是这片大陆上,第一个真正的大一统的国家,然而,他刚刚完成了统合,就再一次变得四分五裂。 刘邦再一次艰难的将这片国土捏合成一个新的整体,并且在艰难中摸索前行,而后,因为没有一个现成的前例来参照,他又不愿意以前秦暴政为楷模,自己又缺乏真正的前瞻性目光,只好依照全体百姓的要求,选择了道家的无为而治。 让百姓自由的疯长…… 文景之治给了这片素来紧张的大路一个舒缓的机会,于是,短短五十年,国家在表面上就显得非常的繁荣。 云琅不认为年轻的刘彻有后世太宗的眼光与雄心,可以对大汉国进行深层次的改造,历史早就证明了。 刘彻选择用对外战争来捏合民心的法子……这个法子很管用,人人都担心野兽一样的匈奴人会夺取所有人生存的机会,于是,刘彻利用百姓对匈奴的恐惧压制了国内所有的反对声音,也停止了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全部希望。 直到匈奴人被逐出草原,此时的大汉已经奄奄一息了…… 击败匈奴,驱逐匈奴并非没有代价,代价非常的沉重,人口大量的减少,百业凋敝,当百姓再也无法承受其重的时候,骄傲的刘彻下达了有史以来的第一封《罪己诏》。 云琅通过阿娇试探过皇帝,他发现,没人能阻止皇帝那颗复仇的心,更无法阻止皇帝想要当天底下第一尊贵人的冲动,让皇帝只发动有限度的战争,同时顾及民生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既然战争不可避免,也不能避免,云琅就准备积极地投入进去,以一个大汉人的身份投入到这场极度考验大汉国命运的战争里去。 等到某一天,云琅不再回忆后世,不再质问自己身份的时候,云琅才会把这里当做自己真正的家。 在参与这场战争之前,云琅很怕自己会死在战场上,因此,他准备高屋建瓴的将自己对这片大地的所有爱意都展现出来。 无论如何,有了新的农具,有了新的种子,有了新的耕作方式,有了新的——真正的可以被称作钱的钱,将来,当这个大帝国开始从战场上扭过头看国内的时候,也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元气。 为此,云琅觉得云氏吃点亏,或者说少赚取一些就是对这个大帝国展现的最大善意。 大长秋自然是有样学样,长门宫的鸡蛋,鸡雏,肉鸡,也是如此,黄门们拉去长门宫的铜钱被长门宫毫不客气的给退回来了,阿娇口出狂言,这些鸡蛋就算是补贴给皇室了。 这种话也只有这位昔日的皇宫女主人敢说,所以,很快,刘彻的桌案上就放着百十枚新铜钱。 “有龙形图案的是长门宫定制的,没有龙形图案,只有陛下年号的铜钱就是云氏好钱!” 公孙弘跪坐在皇帝对面,把那些铜钱一一的排开给皇帝看。 “中间没有孔……”刘彻捡起一枚铜钱上下看了一眼。 “微臣问过,云氏说,这种新钱的价值高,百姓基本上用不到太多,所以就用不着给中间穿孔,不用成串。” 刘彻冷哼一声道:“恐怕是中间穿孔又会多出一道工艺,增加制钱难度吧? 公孙弘,朕没有想明白,云氏制钱,利润从哪来来?他上一次重新铸造金子,导致金贵钱贱,以至于以钱购买民爵者纷纷,这笔账朕还没有来得及找他清算,他居然又制造了新钱。 如果说重新铸金,他云氏有利可图,制造新钱朕就想不明白他能捞到什么好处? 这里面定有古怪,你去看看!” 公孙弘施礼道:“微臣遵命,只是此去上林苑,若发现有不法事,微臣该如何施为?” 刘彻瞅了公孙弘一眼道:“不法事?你别高估你自己了,云氏既然敢做,那就必定是经得起查验的。 朕也相信,阿娇不会眼看着朕的国家吃亏而无动于衷,你去云氏,只要看看人家的制钱作坊是如何运转的就成,带着一双眼睛去,不要带嘴! 回来之后就照着做,做完之后再来向朕禀报,云氏为何会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坐在侧殿案几后面记录皇帝起居的主父偃起身施礼道:“陛下,微臣请一同前往。” 刘彻道:“那就去吧,看的仔细些。” 主父偃与公孙弘联袂出了建章宫,沿着高台向下走,青石铺就的台阶因为小雪的缘故有些湿滑。 公孙弘接应了一下身体肥胖的主父偃,主父偃站直了身体笑道:“又要见那个小子了。 次卿可曾做好了准备?” 公孙弘笑道:“这两年以来,我虽然只见过这个年轻人一次,与他作战的次数已经多得数不清了。” “次卿兄可知我此次为何要随您一同前往吗?” 公孙弘笑吟吟的道:“莫非公以为弘不足以成事?” 主父偃站在高处居高临下的看着公孙弘道:“我知道你欲杀我,我也做好了准备。 此次去云氏,老夫却并非有其余的心思,只想去云氏好好地看看,昨年虽然看了一个遍,短短时日云氏居然又有了新的变化,昨年之时,老夫就受辱于云氏奴仆。 不知道此次又会有什么遭遇。” 公孙弘大笑道:“云氏并无不法事,公何故心怀不满耶?” 主父偃真诚的对公孙弘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窃以为云氏就是只摧毁大堤的蚂蚁,不妨早早除掉。” 公孙弘不为所动,抬头看着居高临下的主父偃道:“念及公之功勋,公孙弘自愧不如,说动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为功第一。 迁天下富户十万于茂陵为功第二。 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此为三。 如此功勋,人人侧目,公位极人臣,富贵荣华享用不尽,人人都以为公该歇歇了,却不料公依旧急如烈火。 云氏如今虽说与众不同,却有功于国,山门中人做事必定与众不同,虽然频频让我等难堪,难道就因为公一句话就让云氏覆灭? 公孙弘就想问公一句话,公如此蛮横且急功近利所为何来?” 主父偃叹息一声道:“老夫结发游学四十馀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阸日久矣。 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吾日暮途远,只要有异于老夫政见者便是异端,常恨不死贼人太多,故倒行逆施之。” 公孙弘大笑道:“如此天下,只余主父偃一人即可,其余人等皆可死矣!” 说完就挥挥袍袖转身离去,再也不看主父偃一眼。 主父偃大叫道:“今日不听我言,他日你我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三八章 卫氏朝鲜的灾难之源 第一三八章卫氏朝鲜的灾难之源 “我怎么就死无葬身了?” 云琅躺在地板上,随意的翻了一个身,搂住云音,父女两就撕扯了起来。 “敢打我的主意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没打你的主意,我也不敢打你的主意。” “帮你的狐朋狗友打我的主意也不成!”苏稚张牙舞爪的非常愤怒,张氏的一番话让她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 “不会的,我家的苏稚就是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好话人人爱听,尤其是周敦颐用诗一样的语言写出来的拍马屁的话更是让人欢喜,苏稚愤怒的脸终于松缓了下来,不再气咻咻的。 云琅抱着闺女滚到苏稚身边瞅着她的大眼睛道:“不过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想嫁给什么样的人呢? 别因为自己的矜持就错过了好姻缘。” 苏稚坐直了身子正色道:“喜欢的,虽是贩夫走卒也嫁,不喜欢,虽是公子王孙也不嫁!” 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道:“这就对了,我不怕你挑选,就怕你一生孤独。” 苏稚摇头道:“师姐在医术上没了冲劲,我就要接上。” 云琅奇怪的道:“成亲归成亲,我可没有阻止你师姐继续钻研医术。” 苏稚摇头道:“没人阻止她,是她自己没了心劲,我不指望一个拿着绣花针的女子能成为一个好的医者。” “小乔在绣嫁衣?” 苏稚苦涩的点点头道:“我才发现师姐最想要的是一个家,而不是成为一个医者。 云琅点点头道:“一个家,也是我最想要的,好啊,现在这个家里有我,有小乔,有我的女儿,如此,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如果再来一个儿子,我就拜谢普天下的所有神灵。” “现在,最重要的是让阿娇怀孕,只要她怀孕了,不管是男是女,上林苑都会成为人家的封地,我们才能安稳的在这里开医馆或者生活。”苏稚小小的脸庞上多了一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东西。 “药婆婆的药物起作用了吗?” “很难,药婆婆说阿娇天生的寒脉,女宫坐不住孩子,再加上她以前忧思过度,导致中气不足,想要有孩子,就必须滋补温养,弥补中气更是重中之重,这不是一日一夜就能有效果的。 而且药物停了之后,才能看出效果来,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提阳补气药草总是不尽人意。 药婆婆说这只能看天意!” “人参这种药材你听说过没有?”云琅想了一下问道。 “知道啊,上党之地就有,药斝里有这味药,虽有补气之效,却没有太大的药力。吃多了还会伤胃,不足取。” 云琅笑道:“我说的不是党参,而是人参!” “有什么不同吗?” “有啊,论起补气人参第一,论起补血,三七为王,这句话你听过没有?” 苏稚皱着眉头想了好久才摇头道:“我背过很多草药的名字,唯独没有听过人参这味药,你说的这味药是什么样子,画出来给我看,是不是你记错名字了。” 云琅瞅瞅自家的闺女,孩子很安静抓着两个不响的铃铛玩的不亦乐乎。 人参这种吊命用的药材,家里还是需要常备一些的,只是人参这东西长在卫氏朝鲜沃沮故地,云琅想要得到这东西基本上没有可能。 现在既然是阿娇需要,云琅觉得自家也很快就会有,以刘彻对阿娇的重视程度,幽州刺史府应该能很快的办好这件事,毕竟,再过三十年,大汉国的玄菟郡,乐浪郡就要正式出现在版图上了。 云琅很认真的特意在白绢上描绘出来了人参的模样,不论是叶子,还是花朵,亦或是种子,以及根茎全部都清晰地展现出来,最后舔舔干涩的嘴唇将白绢给了苏稚。 苏稚看了很久,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东西,就怀疑的问道:“你确定这东西确实能够补气益中?” 云琅抱着闺女大笑道:“如果这东西都没有达到药婆婆所要的效果,阿娇干脆就绝了要孩子的心思。” “再信你一次!”苏稚说着话就跳起来跑了,甚至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她知道,云琅这人虽然有诸多的毛病,却从来都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 他说这种药材有这个效果,那么,八成就有,至于卫氏朝鲜沃沮故地在那里,苏稚是不管的,也不想知道,反正皇帝一定会有办法就是了。 云琅有收集药材的习惯,这个工作从云氏开始建立的时候就一直在进行。 那些背煤的背夫以及猎人们也知晓云氏的这个习惯,只要在山里看到了没有见过的奇怪植物,就会采来让云氏瞅瞅,然后就期盼着获得大奖。 骊山如今近乎于原始森林,至于南边的终南山以及更加遥远一些的秦岭更是莽荒地带。 这样的场合滋生出来的药材,堪称瑰宝,绝不是后世那些人工种植的贱货所能比拟的。 不仅仅是那些背夫猎人,满长安的贵族也知道新晋勋贵云氏有这个习惯,尤其是在云琅治好了曹襄的大肚子病之后,经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会派人送来一些药材。 别的东西云琅或许还会婉拒,药材这东西他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 多一种对症的好药材,在大汉这个病死率极高的国家,很可能就代表着一条命。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大汉人就是按照这八个字进行生活的。 农事活动就这么多,冬日里的原野苍茫一片且萧条的厉害。 没有农事,人也闲下来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吃饱,很多的人都抱着半饱的肚子,懒懒的缩在墙根处说着闲话,有一些调皮的孩子剧烈的奔跑过,就会被家里的长辈,或者族里的长辈教训,任何剧烈的活动都会消耗肚子里的不多的热量,因此,这是被严厉拒绝的。 云氏不太一样,冬日里的云氏显得更加的忙碌,坐在织机前面的妇人,手脚并用,努力的织绸,织布,一些手艺最高超的妇人则忙碌着织锦。 家里找不到几个闲人,厨娘摊开腿让两个学厨艺的小丫头给她捶腿,站立了一早上,这双腿早就撑不住她肥硕的身体了。 豹子一般的少年推着一辆牛车从厨娘身边走过,牛车上堆着高高的竹简,这是要送去云氏书房里的。 厨娘见少年特意把牛车停在她身边,再看看他那张谄媚的脸就不耐烦的对捶腿的小丫头道:“给你们的毛孩哥哥拿一张炊饼,要是敢动笼屉上的包子,仔细你们的皮。” 毛孩擦一把汗水笑道:“嬷嬷好人!” 厨娘懒懒的道:“也不知道小郎是怎么想的,养了这么大一群能吃的半大小子,每天早上就能吃半笼屉的馒头,老身看着就替小郎心疼。” 毛孩拍拍自己壮硕的胸口道:“能吃也能干啊!” 厨娘笑骂道:“外边的背夫比你们能干多了,却没有你们吃的多,看看,一个个都吃的跟牛犊子似的。” 毛孩凑到厨娘身边谄媚的道:“都是您喂的好。” 厨娘哈哈大笑冲着厨房里的小丫头喊道:“你毛孩哥哥嘴甜,再给他一个肉包子。” 小丫头甜甜的答应了,飞快的拿来了一张炊饼塞给毛孩,又给了他一个包着包子的手帕, 毛孩冲着小丫头嘿嘿一笑,三两口就吃完了包在手帕里的包子,将炊饼叼在嘴巴上,准备继续推车。 见小丫头冲他的牛车撇撇嘴,毛孩笑的更加开心了,等走远一些,就能看见牛车上的另外一个肉包子了。 第一三九章无妄之灾 第一三九章无妄之灾 少年人不管吃多少,过了很短的时间之后,总会重新变得饥饿起来。 他们的身体如同家里熊熊燃烧的火炉,需要不断的往里面添加煤石才能继续燃烧。 能得到食物的时候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小郎总是很费简牍,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学问需要简牍来记录,总之,他一个人用的简牍比别人一大家子用的还多。 为此,家里不得不专门找了两个没有腿的伤兵来给他制作简牍。 毛孩喜欢听那两个没腿的老兵吹牛,说战场上的故事,所以,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就会去老兵那里厮混,顺便把他们做好的简牍给小郎送过去。 “一定要把纸张做出来!” 这是小郎在连续搬了十几捆简牍之后咆哮出来的话。 毛孩自然是不懂什么是纸张,想问,又发现小郎的脸色很难看,就只好等下一次小郎不生气的时候再问。 干完这些事情之后,毛孩就找了太阳能晒到的地方,准备把小妹们藏给他的包子继续吃完,毕竟,肉包子凉了就不好吃。 这时候在院子里吃包子是一桩很有风险的事情。 危机不是来自小郎或者梁翁,刘婆,平遮他们,而是自己那群同样时时感到饥饿的伙伴。 毛孩知道那种饥饿其实是一种假象,毕竟,一个时辰前才吃完一盆子肉汤浇米饭的人是没资格喊饿的。 所以,毛孩准备独自享用这个小小的点心,吃这个包子,已经超越了填饱肚子的范畴,这是一种享受…… 前几年没来小郎家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饥饿,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一下,吃饱了之后又多吃几口的愉悦感。 大门外面有三棵大松树,冬日里落下了一地的松针,松树上的松塔早就被采的差不多了,只有树梢上的几个松塔是留给居住在这三棵松树上的两只松树的。 这三棵松树上的松塔格外的大,里面的松子也比别的地方的松子大很多。 小郎很喜欢吃松子,他每回都把松塔才回来,用火烧开松塔,取出里面的松子用水煮,然后加上菜油调料沙子一起炒,这样弄出来的松子好吃的要命。 毛孩将厚厚的松针聚拢在一起,然后满意的靠在松树上,晒着冬日里的太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手帕。 手帕是丝绸的,也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开始有制作手帕这个习惯的,凡是碎绸缎都会被小丫头们拿去做成各色各样的手帕,送给她们喜欢的人。 毛孩有些骄傲,这样的丝绸手帕他有四个!这该是第五个。 白色丝帕里包裹着一枚肥胖的包子。 十八个褶! 没错,这就是云家的包子,绝对不是军伍里那些粗糙的贱货能媲美的,云家的包子不论大小,都是十八个褶。 一口一个的包子只有小郎才会喜欢,吃起来很没有意思,还是这个足足有手掌大小的包子吃起来才过瘾。 云家的包子皮厚,第一口一定要狠狠咬,才能咬穿包子皮,品尝到里面的肉丸子,肉丸子里面的鲜美汤汁才会跟包子皮混合在一起成为绝世美味。 毛孩的嘴巴刚刚挨到包子上,准备发力的时候就听旁边有人道:“你家主人可在?” 暴怒的毛孩循声看去,怒火再一次高涨起来,又是那个看云家不顺眼的死胖子。 想起小郎说云氏不生气的教诲,就放下肉包子,很有礼貌的抱拳道:“家中有揭者,长者尽管去问。” 得到了回答的主父偃并没有离去,反而兴致勃勃的趴在马车窗口问道:“看你很眼熟啊。” 毛孩再次拱手道:“春日犁地的时候听过长者的教诲。” “哦?可曾将老夫的教诲记在心中?” 毛孩目眦欲裂的瞅着两只松鼠强盗扛着他的包子钻进了松针堆,连手帕都没有给他剩下。 他想要抢回来。 为时已晚,毛孩知道松针底下有一个洞,这个洞就在松树腐朽的树根上,直通树干…… 这一幕同样被笑吟吟的主父偃看在眼里,他似乎很得意,刚才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觊觎包子的时候他看的很是清楚。 能让这个伶牙俐齿的少年吃亏,他自然不会出言提醒。 毛孩长吸了一口气道:“小子顽劣,平日里受我家小郎教诲已经是在疲于奔命,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量,背诵不相干的人的教诲。” 主父偃皱眉道:“如此说来,你觉得你家小郎说的都是对的?” 毛孩拱手道:“就算是错的,我也学,长者莫要耽搁,速速去叫门,再有半个时辰就是我云氏开饭的时候,您拜访完我家小郎之后正好吃顿好的。” 主父偃怒道:“老夫不远百里而来,难道就是为了混你云氏一顿饭不成?” 说着话,就抛洒出一把铜钱丢给毛孩。 毛孩叹息一声道:“我家小郎早就说过,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当念物力维艰。 先生不要铜钱,也莫要随意抛洒。” 说完话,就矮下身去,把主父偃抛洒的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放在车辕上。 “你不要吗?你不喜欢铜钱?刚才看你为一点食物都动了嗔念,这些铜钱应该能买很多吃食才对。” 主父偃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要别人赏钱的奴仆。 毛孩瞅着那些铜钱撇撇嘴道:“那些是杂钱,除了有盘剥百姓的作用之外,毫无价值。” “此言何意?” 毛孩笑道:“五枚杂钱果然能价值一颗鸡蛋吗?” 说完话,就拱拱手向主父偃告辞,准备回去找个长杆子,包子是找不回来了,手帕无论如何要追讨回来。 主父偃才要继续追问,却发现那个少年已经急匆匆的跑远了,重重的一拳砸在车窗对,对一同坐车前来的公孙弘道:“这就是刁滑的云氏!” 公孙弘的马车比较小,远不及主父偃的马车高大,即便是毛孩都以为后面的这辆小马车是主父偃的随从,而不加理会。 公孙弘睁开眼睛淡淡的道:“少年人好不容易获得了美食,准备大快朵颐却被你生生的打断了,导致他的美食为松鼠所夺,如果是老夫当年,定不与你干休。 此少年依旧能耐着性子与你以礼相见,已经难能可贵了,你再次恶言相向,还抛洒铜钱,想看他急切捡拾的样子,意欲羞辱于他,结果……呵呵反被少年人羞辱……哈哈哈,老夫心怀大慰。 如此云氏,真是要好好的看看,仆人都如此机智,也不知云氏主人家该是何等的风采。 驭者,我们走,早就听闻云氏美食甲天下,陛下只让老夫带着眼睛来,莫要带嘴,老夫以为,嘴还是要带的,不说话,品尝些美食还是可以的。” 驭者大笑道:“正是,仆下也久慕云氏美食,听说有一种叫做蛋糕的美食,已经风靡长安,长上不可不尝。” 驭者大笑着回答了公孙弘的话,就驾车越过主父偃的马车继续向云氏大门走去。 主父偃面无表情的瞅着公孙弘的马车从他身边驶过,见公孙弘再一次闭上了眼睛,没有跟他搭话的意思,也拉上车帘,下令驭者跟上。 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公孙弘可能真的想要杀了他,那个可怕的传闻似乎是真的。 主父偃行事虽然急躁,却毕竟是权谋之士,稍微在信中盘算片刻,心中就已经有了主张,无非是斗争而已,他主父偃有怕过谁来! 两位揭者登门,云氏自然大门洞开,云琅从大门走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见礼,就听主父偃冷冷的道:“陛下有令,查验云氏!” 第一四零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 (1) 第一四零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 听主父偃这样说,云琅的瞳孔都微微的收缩了一下。 正在思量如何应对的时候,公孙弘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笑眯眯的朝云琅拱手道:“两天走了一百五十里路,不堪颠簸,主人家速速摆上吃食,荣老夫大快朵颐之后,将你云氏从头到尾看上一看。” 两个人都在做主,公孙弘的话可信度要比主父偃的话可信度高多了,因为,公孙弘的官职要比主父偃的官职小很多。 可是,相比主父偃,公孙弘却是大汉朝真正的官员,至于主父偃,不过是皇帝的客卿。 虽然散骑常侍这个官职要比少府这个实职更加清贵,在话语权上却远远不及。 云琅决定听公孙弘的,据他所知,主父偃的下场不太好,而公孙弘的下场虽然也不是很好,倒霉的时间却比主父偃晚的多,而且,据说主父偃就是被公孙弘给杀掉的。 这件事情司马迁写的很清楚,云琅决定相信那个家伙。 “既然如此,少府请进府门一叙,云氏虽然粗茶淡饭惯了,总会让少府吃饱,不至于饿肚子。” 公孙弘是一个妙人,每当别人给他颜面的时候,他都会尽量的不给别人添麻烦,这就是他能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 “陛下要仆来云氏看看,而且只让老夫带着一双眼睛,不准带嘴,老夫擅自改动了一下,嘴巴也带来了,只是嘴巴最重要的功用不是说话,而是吃饭。 至于散骑常侍乃是自愿随老夫来云氏瞧瞧,云司马不必多加理睬,只需让揭者陪伴去云氏四处走走也就是了。” 公孙弘说话的时候,主父偃一张胖脸迅速的变成了紫茄子,他万万没有想到,公孙弘到了云氏,连最起码的同僚礼仪都不顾了,明目张胆的揭穿他的谎话。 云琅似笑非笑的瞅着主父偃道:“云氏并无揭者,好在长门宫的大长秋很愿意与散骑常侍攀谈,在下已经请了大长秋过来。 散骑常侍放心,云氏对大长秋没有秘密,他定能带着您将云氏看一个通透。” 主父偃怒目而视,云琅依旧笑吟吟的,礼数周全。 公孙弘在一边大笑道:“哈哈,当年阿娇贵人被黜落长门宫,散骑常侍可没少出力啊……哈哈哈。 长门宫一介荒僻宫苑,却有一位大长秋真是罕见啊,原以为我大汉十二卿相不全,没想到最后一位在长门宫……啧啧。 云司马能请动如此人物来款待散骑常侍,真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云琅笑道:“礼不可废啊。” “是极,是极,老夫这样的官位,有云司马相陪就心满意足了。” 公孙弘心中极为畅快,话说完就牵着云琅的手要茶水喝,要食物吃。 “竖子无礼!”主父偃勃然大怒。 早就来到云氏的大长秋将双手插在袖子里,抖动着八字眉阴测测道:“怎么?老夫没有陪你的资格吗? 来,来,来,散骑常侍既然要看云氏,不如看我长门宫,云氏有的我长门宫一样不缺,云氏没有的,我长门宫反倒有很多,不可不看。” 站在屋子里正给公孙弘倒茶水的云琅瞅着主父偃被一大群长门宫宦官簇拥着去了长门宫,有些担忧的道:“云氏无妨,有阿娇贵人的羽翼庇护不会倒霉。 倒是少府如此明目张胆的……” 公孙弘笑道:“无妨,无妨,时辰尚早,能否带老夫先去看看云氏铸钱作坊?” 跟这样的老狐狸套话自然会失败,公孙弘匆匆的喝了三杯热茶就披上大氅准备去看云氏铸钱作坊。 走在温泉水道上,暖烘烘的地气升腾而起,公孙弘越走越热,挥手唤来一个仆婢拿走了大氅,他自己却蹲在碧绿的菜畦边上,神情的瞅着绿油油的菠菜。 “元朔二年的时候,陛下赏赐了云氏一口袋种子,种子的数量很多,却杂乱无章,很多种子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其中的功用,好在,经过两年的辨别,有些种子的性能已经确定。 比如这种绿叶菜,极为耐寒,只要地气足够热,就能在大雪中存活,叶柄吃起来极为鲜美,算是一门不错的蔬菜。” 公孙弘听了云琅的解说点点头道:“春夏之时吃绿菜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寒冬腊月能吃到绿菜,才是别出心裁啊。” 云琅苦笑道:“虽然奇妙,却对百姓没有多少好处,除非他们也能找到足够多的热泉,否则,冬日里吃青菜终究是大梦一场而已。 云氏出产的这些青菜,一部分自家食用,大部分都被长门宫买走,专门供应皇宫了。” 公孙弘皱眉道:“此风不可长,陛下膳食也要依照四时而动,如果坏了章程,陛下就会在冬日里吃青果,夏日里食用寒冰,最终会加重百姓负担。” 云琅摇头道:“天下万物终究是为人作伐的,只要我们善用地利,陛下这点小小的要求并不碍事。 反而会为天下农人多出一条生路。” 公孙弘站起身不解的道:“此言何解?” 云琅笑道:‘只要陛下,乃至勋贵们愿意出钱购买冬日里的绿菜,夏日里的寒冰,百姓们自然就会寻找适合冬日种菜,夏日储藏冰雪的法子,天下又多了两门生计,有何不好?” 公孙弘想了想,指着云琅道:“你的想法总是出人预料之外,且听起来似乎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愿你的想法是对的。” 云琅笑道:“让百姓吃饱肚子,多一门活命的本事,总不可能是错的。” 公孙弘一言不发。 路过一片胡萝卜地,云琅俯身拔出两根橙黄色的胡萝卜,放在清水缸里洗干净,递给公孙弘一根道。 “此物第一次种植出来的时候呈紫色,在这里种植了八次之后就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听说胡人将此物的种子当做香料来使用,在下大着胆子食用了几次之后,发现此物的根茎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就大面积种植,效果不错。” 公孙弘咬了一口胡萝卜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俗。”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最是喜欢此物,一日不可或缺,小女也喜欢此物,所以家中就多种植了一些。” 公孙弘又咬了一口胡萝卜嚼碎了吞下去之后道:“没有后患?” 云琅大笑道:“最早为牛羊食,而后少量食用,最后吃过的人都说,有此佳果,虽死无憾啊。” 公孙弘听了也爆发出一阵大笑。 云氏的一条廊道就是一座很大的菜圃,能在寒冬看到这样的景致,确实让人心醉。 走过一片菜瓜地的时候,见三五个小婢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在淡黄色的花朵上来回触碰,公孙弘停下脚步,指着那些小婢道:“此为何意?” 云琅笑道:“雌雄相交而已,春夏有蝴蝶,蜜蜂能帮助雌雄花朵传粉,冬日里不见昆虫,自然只有动用人手了。” 公孙弘取过小婢手中的毛笔,在雄花的花蕊上拨动两下,而后将沾满花粉的毛笔放进带果的雌花中抖动两下,淫猥的笑道:“可是如此?” 云琅大笑道:“少府莫要以为荒唐,云氏就是依靠此法培育出来了一种新的蔬菜,一颗足足有八斤重,只要夏末播种,秋日就能收获,冬日储存,就能让天下人一个冬日都有吃不完的青菜。” 公孙弘吃了一惊道:“此言当真?” 云琅指指廊道的尽头道:“眼见为实才好!” 公孙弘摇头道:“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老夫不以为你云氏有如此偷天换日只能,自然要好好地观瞧一番。” 第一四一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2) 第一四一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2) 秋日里已经长成的十三棵大白菜,如今已然被收割了,被仆妇们细心地用透气的麻布一个个包裹好,放在不远处的地窖里。 每一棵白菜都胖墩墩的,整整齐齐的码在木板上,底下的根茎更是被一大团土包着,一个还算清秀的仆妇守在边上,见云琅来了,就连忙道:“每三天给菜根喷一次水,婢子不敢怠慢。” 云琅笑道:“做了就成,没必要天天守着它,这东西虽然金贵,还没有金贵到让你一直守着它的地步。” 公孙弘来到一棵白菜跟前,背对着云琅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肩膀颤抖的厉害。 “亩产几何?”公孙弘观察了这十三棵白菜良久之后才问道。 “一大亩可以种植一千五百棵白菜,大田里的产量自然比不上精耕细作的试验田,所以,也不可能每一棵都长到六七斤(汉斤为250克),估计三四斤还是有把握的。” 公孙弘直起身子着被麻布包裹的白菜喃喃自语道:“那也六千斤了……” 见公孙弘失态,云琅就让看守白菜的仆妇离开了这个通风的菜窖,低声道:“在下发现,这东西似乎还有继续变大的空间,如果再继续优中选优继续培育,一棵白菜长到十斤以上问题不大。” “味道如何?”公孙弘一把抓住云琅的手腕子,他抓的很用力,如同铁箍子一般扣在上面。 云琅扒拉掉公孙弘的手,随手掀开包裹白菜的麻布,撕下一片叶子递给公孙弘道:“微甜,可口。” 云琅撕白菜的粗暴动作,让公孙弘的心都颤抖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云琅一眼,然后就接过白菜叶子慢慢的品尝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连白菜帮子都没有放过…… “这道菜是个好东西啊,冬日里与豆腐一起熬煮,添加一些猪肉就是人间美味。” 公孙弘的三角眼射出电锯一般的目光,让云琅头皮发麻,他想不明白自己干了什么事情能让公孙弘对他如此愤恨。 “这么说,你已经吃过这东西了,是吗?” 这种问话的方式绝对谈不到友好,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阿娇贵人秋日的时候砍掉了一棵,我们品尝了一下。” 公孙弘依旧瞅着那十三棵白菜看不出喜怒,过了良久,亲自动手把云琅掀开的麻布仔细的包在白菜上。 又亲自数了一遍白菜,这才问道:“如何留种?” 云琅笑道:“春日之后,将白菜上半部分砍掉,只留带根的一半重新种植,而后自然就会接球,抽茎,开花,结种。 这东西生命力极强,不用太细心照料。” “与油菜同?” 云琅笑道:“本来就是油菜培育出来的,自然相通。” “西北理工之术妙到毫巅,公孙弘佩服之至,如果云氏能将此物献于陛下,不仅仅你云氏富贵可期,你云氏子孙也将受用不尽。” 云琅发现公孙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慌乱,自然知晓他在担心什么,大笑道:“云氏如今只有两口,就算富贵到了极致又能如何,大白菜原本就是为了天下百姓能在冬日里多吃两口青菜才研制的。 云氏从未想过要独占此物,一旦种子收获的多了,自然要借助官府之力传播天下。” 公孙弘闻言大喜,郑重的抱拳施礼道:“云公所言足以愧煞天下碌碌之辈,公孙弘敬之,贺之。” 一个公字,彻底表明了公孙弘的态度,也就是说,从今往后,他将以平辈同等身份对待云琅,并不以年龄为异。 云琅笑吟吟的看着公孙弘,知道这家伙还有别的话要说,大汉人说话历来是先扬后抑,他早就习惯了。 果然,公孙弘施礼之后又道:“陛下千秋节就在眼前,云公不妨以此物为陛下寿。” 话说到这个地步,根本就不容云琅拒绝。 不过,公孙弘说的有些晚了,这东西已经被阿娇预定了,因为培育白菜花的钱,全是人家阿娇的…… “这东西必然会成为陛下众多贺礼中的一员,不过呢,却不是我云氏的礼物,是人家长门宫的。” 听云琅说完,公孙弘皱眉道:“这是为何?” 云琅笑道:“想要培育这东西,首先就要找最大的油菜,云氏虽然也种植了很多油菜,最大的油菜却不是出自云氏,而是阿娇贵人从关中大地上遴选出来的。 每一季油菜都要大规模的遴选一遍,云家如何有这么大的能力,更别说号令官府帮着办事了。” 公孙弘闻言轻笑一声道:“那么说,这东西到底还是陛下的东西,你云氏不过是负责保管而已?” 云琅拱手道:“少府所言极是……” 公孙弘摇摇头无奈的道:“有你这样的家主,云氏兴旺可期! 可笑主父偃常说自己日暮途远,只能倒行逆施,却不知这是真正的取死之道,一介插标卖首之老贼,至今犹在大言不惭,真真是笑煞旁人啊!” 公孙弘说着话与云琅一起出了菜窖,随口吩咐随同他一起来的老仆,要他守好菜窖,除过那个要给白菜保湿的云氏仆婢之外,不许任何人踏进菜窖一步。 “随后就有少府中人,前来看守,云公莫要阻拦。” “长门宫……” “阿娇昔日肆意妄为,坏了不知多少好事,如今,只因为一时之怒,就砍掉一棵白菜,这如何使得? 白菜兹事体大,容不得阿娇贵人再使小性子。” 云琅没有想到少府的权力会如此大,对阿娇这样的人都能下约束令。 在真正的权势上,主父偃无法与他相提并论,这让云琅更加坚定了主父偃是皇帝替罪羊这样的一个想法。 晁错进言削藩,限制诸侯王的权力,结果被腰斩了,主父偃想出了更加阴险的《推恩令》,得罪的人更多。 反正晁错已经死了,跟他有着相同经历的主父偃如何会不死?否则拿什么来平息诸侯王与勋贵们的怒火? 两人继续沿着廊道前行,走了一路,公孙弘就赞叹了一路,他第一次发现,大汉国的蔬菜种类原来如此之多。 黄瓜,青蒜,这些他没有见过的青菜也就罢了,即便是大汉常见的冬葵,芹菜,空心菜,蔓菁这些常见的菜蔬,在云家菜圃中也长得与众不同,显得格外高大。 “这一片菜圃堪称云氏庄园的精华所在,陛下也曾经看过,那时候还是盛夏,陛下之意并不在此,所以并未留心……” 公孙弘道:“陛下乃是天子,亲农也不过是种植五谷,如何会知晓大汉到底有多少菜蔬? 阿娇贵人也是如此,与陛下相比,她对农事知晓的更少,恐怕将你云氏菜圃宝地当成她的花园了。 如此严冬,你云氏菜圃依旧郁郁葱葱所为何故?” 云琅太佩服这个人了,敢笑话皇帝五谷不分的人就他一个,天下人都知晓皇帝受不得批评,偏偏他似乎不怎么在乎,什么话都敢说。 估计他将来的之所以会以非列侯之位而成为丞相的原因。 刘彻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当全天下的人都对他唯唯诺诺的时候,身边就该有一个敢批评他的人存在。 “这片地脉燥热,冬日的时候落雪就融化,凿开地脉地下就会有温泉涌出,夏日种植菜蔬不见的好,却非常适合冬日种植,是真正的宝地。” 公孙弘大笑道:“这就是你当初摈弃关外侯不要,一定要这块土地的原因吗?”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并不做回答。 公孙弘大笑道:“宝地在合适的人眼中才是宝地,在不合适的人眼中一文不值。 天下人眼盲,看不清此地的价值,云氏慧眼有加,这没什么不好说的。 当初人人都笑云氏子愚钝,老夫今日方知,愚钝者乃天下人也。” 第一四二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3) 第一四二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3) 廊道弯弯曲曲首尾相接。 走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半个时辰过去了,公孙弘才惊觉,自己才看了云氏的菜圃与菜窖。 菜圃算不得大,也就两亩地的样子,他想不通自己为何会看了这么久。 “当,当,当……” 云氏的钟声响起,公孙弘站在廊道里眼看着云氏忙碌的仆婢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说说笑笑的沿着廊道穿过月亮门去了云氏前院。 “少府,该进餐了。” 公孙弘禁不住摇头道:“果然是钟鸣鼎食之家,晚些进食无妨,老夫如今游性正浓,云公可以继续带老夫四处看看,区区一座菜圃就让老夫神魂颠倒,却不知制钱作坊会让老夫如何震惊。” 云琅指着月亮门外来去的工匠道:“已经到了吃饭时间,这天下事有什么事情能大的过吃饭呢?” “皇命!”公孙弘斩钉截铁的道。 云琅苦笑道:“少府行行好,人人都等这顿饭长力气呢,皇命虽急,却不差饿兵。 云氏作坊数量奇多,不是一时半会能看完的,我们吃饱喝足之后再去慢慢看,疾风掠影的也看不明白啊。” 公孙弘左右瞅瞅,发现他身边的亲卫也有些期盼之色,就苦笑道:“也罢,先吃饭,这是老夫第一次置皇命于不顾!饭菜不丰盛可不成。” 云氏开饭,永远是长安地界中最震撼人心的场面。 当六七百人在巨大的院落里分成七八块进食,那种场面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公孙弘也惊诧不已。 他不是没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所有的人都清洗过手脸之后才规规矩矩的坐在已经安放好的长条桌上,三四十个围着麻布围裙的妇人在在人群中穿梭,短短时间,每个人的面前就多了一个木盘。 公孙弘看的清楚,每个木盘里都有,一菜,一汤,一钵子高粱米饭。 这完全颠覆了公孙弘对仆人匠奴们的餐食认知。最让公孙弘惊讶的是,木盘中居然还有一颗鸡蛋。 没有号令,只要面前的餐食摆放完毕,仆妇匠奴们就迅速的开始进食,除过咀嚼食物的声音之外,竟然再无喧哗之声。 “这一套是家里的管事弄的,他出身匠奴,总觉得大户人家就该有大户人家的气派,所以规定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 却不知云氏那里算得上是什么大户人家。” “如果不是云氏的妇孺就占了全部人手的八成,老夫看到此情此景,一定会毛骨悚然。” “我也知道这个样子非常的可疑,所以啊,云氏很少要工匠之外的男丁,就是为了避嫌。” 云琅抱着闺女,给她围上围脖,用木勺滴了一滴牛乳在手腕上,觉得不烫了,才放在闺女面前,让她慢慢的喝。 霍光面前的饭菜就非常的丰盛,这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喜欢吃的就是饺子,每顿饭没有饺子吃就会发脾气。 云琅见公孙弘在打量这两个孩子,指指霍光跟云音道:“劣徒,小女!” 两个孩子太小,公孙弘稍微夸赞了一下,就重新那目光放在外边的大食堂里。 他亲眼看见,仆婢,匠奴对这样的饭菜并无惊奇之意,饭量大的吃完盘子里的饭食,就会要求那些围着围裙的仆婢们再给添加一些,装饭的仆婢也非常熟练的在人群里穿梭,对这样的事情似乎非常的熟练。 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丫头跟一个一看就皮实的半大丫头各自端着一个大盘子走上小楼,很快,公孙弘的面前就堆满了食物。 云家几乎没有什么更多的讲究,公孙弘也似乎认为这样没有什么不妥。 用两个小巧的银勾将长长的胡须分开挂在耳边之后就开始进食。 他本想跟云琅一边喝酒一边吃饭,一边聊天的。 结果从开始吃饭,他就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老御史中丞费通曾经说过,唯美食与美人不可错过,这句话是至理名言,这一刻他深以为然。 大汉人的食物粗糙且古怪,反正他们总喜欢把肉食弄成肉糜之后再吃,即便是有大块的肉食,不是蒸煮,就是烧烤,如云氏这般将肉片切得极薄然后爆炒的手法他闻所未闻。 至于云氏的羊肉更是滋味香浓,不但去除了腥膻味,还保留了羊肉特有的滋味,堪称一绝。 公孙弘吃的饭食并没有什么出奇的,跟云琅面前的饭食一样,三菜一汤,一高粱米饭而已。 就在距离公孙弘不远处的主楼上,长平,卫青,霍去病,张氏,曹襄也在用饭。 跟云琅他们的三菜一汤不同,这里的饭菜就要丰富的太多了。 曹襄夹了一块鱼肉,在汤汁里浸泡一下然后慢慢的吃了下去,在吃饭的同时,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母亲。 长平就像是没看见儿子在看她,慢条斯理的吃着面前的饭食,跟卫青低声谈论,公孙弘跟主父偃的来意。 “陛下这是不放心云氏了,找了专门的人才来看看底细。” 卫青笑道:“公孙弘有富国之才,他来看看也就是了,主父偃来这里做什么?” 长平白了卫青一眼道:“就你是君子,到现在都不愿意说说主父偃这个卑鄙小人。” 卫青放下筷子道:“看来啊,主父偃想出来的推恩令,却是把皇族得罪的不轻啊。 我倒是无所谓,去病有本事为他挣一个前程,即便是我给的他也不会要,至于家里的那三个,做个富家翁平安一生也不错。” 曹襄瞅瞅两位大人的神色,见他们似乎并不生气,就插话道:“听长门宫里的人说,阿娇把主父偃关进马厩里去了。” 长平笑道:“看样子阿娇知道些什么,否则,以她现在的性子,不会做这种出格的事情。” 说完话又对卫青道:“您在幽州不是也有不少老部下吗?云琅说的人参你是不是也给家里弄一些?” 卫青皱眉道:“你拿走了云氏的三七,我已经觉得不妥了,怎么又想着要人参?” “我问过云琅了,他说那东西是真正的好东西,据他说能吊快死的人的命。 这样的好东西咱们就算是不做生意,也要多储备一些才好,你们三个总是要上战场的,有备无患。” 卫青摇头道:“既然阿娇已经跟陛下哭诉要这东西了,幽州那边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传来了。 既然是老部下,自然能想到我这个老长官,且等着吧。” 曹襄见母亲轻描淡写的就把话题岔开了,连忙追问道:“主父偃是不是要倒霉了?” 长平瞪了曹襄一眼道:“学学去病,不该问的不要问,你是一员战将,就不要轻易的去动问朝廷里的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曹襄咕哝一声,就继续低下头吃饭,张氏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伺候霍去病用饭。 霍去病忽然放下筷子道:“阿琅为什么一定要带公孙弘将云氏彻底的看一遍? 显示他大公无私?” 卫青只是摇摇头笑了一下。 长平道:“要云琅大公无私,恐怕比所有人想的都要难,每当别人想要了解他的时候,面前都会出现一片疑云。 让人更想知道他的一切,可惜,知道的越多,就越是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也就对他有了更大的期待。 你如果把公孙弘看做陛下,就会明白云琅为和要这样做了。 让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永远保持期待感,是一种最好的存身之道。” 霍去病想了一下摇头道:“不明白!” 长平惋惜的瞅了一眼同样一头雾水的曹襄道:“这可能就是云琅比你们高明的地方。 他至少知道如何将自己的长处发挥到极致……” 第一四三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4) 第一四三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4) 老奸巨猾说的其实就是公孙弘这种人。 指望用一顿饭就收买掉这个老贼,云琅即便是在梦里都没有这样想过。 所以他只想给公孙弘看一个真实的云氏。 人世间的很多误会都来自于不了解,如果真正做到一目了然了,误会与怀疑也就会少很多。 史书上用这种方式自证清白的人很多,王翦与李靖无疑就是最著名的两个人。 一个邀请始皇帝的随从看他的家里,并且不断地抱怨田宅太小,从而获得了大量的赏赐,最终为他统兵五十万灭楚国扫平了道路。 至于李靖,面对皇帝对皇帝怀疑的时候,做的更加彻底,他打开了自家大门,拆掉了影壁,自己酣睡于大堂之上,街上的行人只需扭头就能看见他在大堂上的所有行为…… 其实,这样做挺惨的,却很有效。 云琅以为,只要始皇陵没有被皇帝发现,看看别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云氏将来绝对不能以神秘著称于世,应该以智慧闻名全国。 这就是云琅对云氏的定位。 两个孩子吃饭的模样很快就引起了公孙弘的注意,毕竟,身为男子他从来没有跟自己这么小的孩子一起吃过饭。 云琅却似乎很习惯照料小孩子吃饭,一会给云音擦擦小嘴上的牛乳,一会给霍光的鱼肉剥掉鱼刺,然后找机会自己狼吞虎咽两口,看似忙碌,却难得的温情。 “这些事难道不该仆妇们去做吗?” 云琅抱着云音笑道:“这是我的孩子,还是亲力亲为比较好,本来跟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就短,开春之后又要去白登山了,还是多亲近些好。” 公孙弘皱眉道:“为何一定要去白登山?” 云琅淡淡的道:“既然是我是大汉人,如何就不能去白登山呢? 谁都知道那里是一座血肉磨坊,朝廷却没有半分退让的意思,都说兹事体大,一退就会没了血战的勇气,会让匈奴看不起大汉人。 既然不能退让,在下乃是骑都尉军司马,率兵去白登山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公孙弘叹口气道:“不后悔吗?” 云琅摇头道:“不敢说后悔二字,近百年来战死在白登山的大汉猛士不下三十万众,我没听说他们有谁说过后悔二字,所以,云琅也不敢。” “你是奇才,其实可以不用去白登山……”公孙弘低声道。 白登山早就成了大汉国的屈辱之地,太祖高皇帝临死前依旧念叨此事,凡大汉志士都引以为耻,所有人都知道在白登山屯军,乃是下策,却无人敢提撤兵二字。 “奇才?奇才也是父母生养的,与那些战死的袍泽没有什么区别。 今日之所以带少府看云氏秘技,就是想要告诉朝廷,云氏没有白白的靡费皇恩,陛下给的每一分赏赐,都用在了正经事情上了。 云琅只想请少府归去之后回禀陛下,希望将云氏庄园定为大汉农桑研究基地,万世流传下去,我想,区区一块地,会长久的带给大汉惊喜。” “何不纳入司农寺?” 公孙弘这句话刚刚出口,他就懊恼的拍拍脑门道:“不妥,不妥。”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见闺女跟霍光已经吃饱了,就把她交给乳娘,准备给公孙弘安排客房,休憩片刻之后,再去看云氏工坊。 “不劳主人家费心,趁着时日还早,让老夫多看看云氏秘技,否则心中瘙痒难奈,享有休憩,也无心睡眠。” 眼看着云音跟霍光被乳娘领着去午睡,云琅邀请公孙弘直接穿过内宅去了云氏工坊。 马车作坊里的匠人们已经开始干活了,即便是寒冬腊月,沸腾的人气,忙碌的工作依旧让人不觉得寒冷。 “云氏的四轮马车就产自这里,最早的时候是为阿娇贵人制作了一辆四轮马车,后来陛下觉得云氏四轮马车还算不错,就派了东方朔亲自监督造了一辆辇车,陛下还算满意。 于是,云氏的四轮马车从此蜚声长安,接到的订单多的数都数不清。” 公孙弘苦笑一声道:“云氏马车卖遍了长安,此事老夫知晓,云公可知你四轮马车卖出去了,大汉国的驰道却无法承受这种能够驮负重物的马车。 且四轮马车的车辙比两轮马车的车辙要宽,于是,哈哈,大汉的驰道就多了两条车辙,这并不符合大汉律法。” 云琅笑道:“前面有车,后面有辙,既然前车是陛下,那么,官府就不要怪罪驰道上会多出两道车辙来。” 公孙弘大笑道:“人人都说其心可诛这四个字,老夫今日算是见到了真正其心可诛的人。 如果不是因为四轮马车真正的用途是载货,就算是老夫这里,你也休想过去。 这天下是刘氏江山,刘氏又有几人?还不是全天下人的?举国之力换陛下一人欢心这样的事情,在大汉国还是行不通的。” 云琅仰面朝天忽然想起了汗血天马的故事。 为了几匹宝马,皇帝派了十六万将士远征大宛……所以,这一刻他非常的鄙视公孙弘,这个老头也是一个信口开河的。 不过啊,想想贰师将军取天马的事情发生在公孙弘死后,也不好多怪罪他。 老家伙还算是一个聪明人,没有被云氏花里胡哨的马车给蒙蔽住,而是敏锐的发现了四轮马车载货量更大这个事实。 “四轮马车最重要的机关就是这个铁转盘。” 云琅来到摆放转盘的地方,轻轻拨弄一下转盘,两片转盘就灵活的转动起来。 公孙弘仔细的看了一下转盘连接处,皱眉道:“居然是铜的?” 云琅摇头道:“是铁的,包裹铁轴的是两片小铜瓦,这是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轴,当铁轴与铜瓦摩擦的时候,只要油脂足够,就互不伤害,如果油脂供应不足,铜瓦就会被磨坏,一旦出了问题,更换两片铜瓦,转盘就能继续运转了。” 云琅说着话就把一对铜瓦递给了公孙弘,叹息一声道:“我总想借助水力来切削铜铁,让铁轴变得更加圆润,让铜瓦变得更加光洁,这样就能极大的提升转盘的灵活性,以及耐用性,到底还是失败了。” 公孙弘放下铜瓦,跟着叹息道:“欲速则不达,老夫虽然不懂这些道理,却感慨你西北理工秘技之精妙。 不论是农事,还是马车,至少让老夫明白了一个道理,西北理工的学说,只会利民,强国,不会打乱大汉国刚刚建立起来的秩序。 从今往后,老夫定会全力支持云公宣扬你西北理工的学说。” 云琅深深一礼谢过公孙弘,然后指着满屋子的工匠道:“士农工商,各安其道,岂不妙哉?” 公孙弘大笑道:“确实如此,农者种田补养天下,工者盖屋架桥富贵天下,商者互通有无,便利天下,士子居于庙堂之上大可调配天下,此为四民之利。”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自我感觉极度良好的公孙弘,这个老倌不可能知道当工商一旦形成了气候,他们就会自动向士人索要说话的权力,索要调配天下的权力。 到时候,公孙弘再美的想法,也会被富裕起来的工商撕扯的粉碎,如果不给工商调配天下的权力,他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离开了忙碌的马车作坊,公孙弘只觉得不虚此行,短短半个时辰,他就发现了云氏马车工坊里的很多秘密。 其中以云氏马车工坊里的前秦流水工艺对他的震撼最大。 在马车工坊里,一辆马车被分成了无数个细节,制造车轮的绝对不会去制造车厢,车辕,更不会去制造转盘。 他们永远只关心自己的车轮。 公孙弘忽然觉得有些兴奋,毕竟,从未有人知晓来历的西北理工,在他的眼中已经出现了一丝线索。 第一四四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5) 第一四四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5) 云琅冷眼旁观…… 公孙弘如同猴子一般在工坊里前后乱窜,并且专心于工艺流程,他如何会看不见。 大秦的匠作工艺妙到毫巅,其中以治器之能冠绝天下,虽说经历了战乱之后已经失传。 毕竟,大汉统一这片国土的时间还不到百年,关于大秦治器的传说依旧在工匠中心口相传,博学如公孙弘这样的人如何会不知道呢? “老夫观马车作坊治器,如同流水般顺畅,比之大汉匠作高出一筹不止,这是何故?也是你西北理工之秘传?” 公孙弘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问道,这一刻他不想错过云琅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云琅摇头道:“这可不是我西北理工的法子,这种治器工艺名曰——流水法。 意思是说,一个人负责一道工艺,互不干扰,上一道工艺完成之后再交给负责下一道工序的匠人,直至马车整体完成。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再依靠高明工匠来完成整部车子,只需要一些精通自己那一道工艺的人通力合作来完成一辆马车。 高明的匠人很难得,只精通一道工艺的匠人却很容易培养出来,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单个的工匠离开了,或者故去了,并不影响整部车子的完成。 这样的法子,其实最早是用在军械制作上的,前秦商君想出来的法子,我西北理工可不敢夺人之美。” “商君?你说商鞅?”公孙弘明显有些失望。 云琅笑道:“其核心要点不过是《秦律,十八种》中《工律》记载的第一句话——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亦必等。 做到这些,大汉工匠也能做到大秦工匠曾经做过的事情。” 公孙弘皱眉道:“秦法?”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世间万物看似岿然不动,实则每时每刻都在变化。 前人总结,归纳出来的好东西,后人就有责任在批判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光大。 摈弃坏的,留下好的,才是治世之道,如果对前人的功绩一言蔽之,我们谈何前进? 我相信,我大汉有海纳百川之心胸,不至于偏执到否定前秦所有的好东西。” 公孙弘只是笑笑,指着前面的另外一座工坊道:“那里是制作什么的?看起来很宏大啊。” 云琅心中暗叹一声,看来大汉官吏对大秦的一且都持否定态度,公孙弘已经算是比较开明的人了,连他都不能理解他的话,这让云琅对始皇陵的担忧又加重了一层。 “那里是造船工坊。” 公孙弘大惊:“造船?你云氏可以造船?” 云琅笑道:“这里的船不是少府想象的那种船,而是在制作一种平底阔船。 主要是用在渭水上的,您也看见了,随着上林苑的产出日渐丰富,向外运输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上林苑是产地,而阳陵邑,长安城就是销售地,如果仅仅依靠马车,不但费力还费时。 如果在上林苑渭水边上修建几座码头,上林苑的货物只需顺流而下,一日夜就能抵达长安,且不靡费人力,畜力,一艘船可以装载十余马车的货物,如此一来,上林苑卖到阳陵邑,长安的货物就没有那么昂贵了。 货物便宜了,购买货物的百姓就多了,反过来,上林苑就能生产出更多的货物。 上林苑能这样做,凡是渭水边上的州县其实也能这样做,一旦航道开通,渭水两边的州县很快就能富裕起来。 毕竟,全大汉的富户,都在长安三辅!” 公孙弘笑道:“云公此言差矣,渭水并非大河,夏秋之日水量充沛自然可以行舟,冬春枯水之时,很多地方只有五尺深,更有一些浅滩,连稚子都在水中嬉戏,如何行的了大船?” 云琅低头看着脚,对大汉的聪明人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或许是黄老之术治理国家治理的时间长了,所有的官吏都认为无为而治就是不错的治国良策。 公孙弘明明已经提出来了问题,却不知道去解决。 流水的水平面是一定的,除了筑坝之外没有别的提高水平面的办法。 可是,可以向下挖掘疏浚浅水河道,约束河堤,自然就能把浅水区变成适合行船的深水区,更何况,平底阔船最大的好处就是吃水浅。 公孙弘见云琅不说话,有些尴尬的道:“云公这里还是有解决的办法是也不是? 否则你也不会动手修造舟船了。” 大汉的官吏们的本事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察言观色,他们可用通过自己的一些神奇的判断,来确定一件事能做不能做。 公孙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只有一个想法,剩下的就要靠不断地试验了,云氏之所以制造这艘船,就是为了验证我的想法。 成了,自然对云氏有百利而无一害,不成,区区一艘船,云氏还负担得起。 少府,请这边走,云氏最重要的产业并非是什么铸钱,造车,造船,而是丝绸与家禽,家畜饲养。” “哦?制钱作坊并非云氏最重要的家业吗?” “一时心血来潮,见不得那些背夫们受商贾压榨,就特意赔钱制作了一些新钱,算得了什么重要家业。 说到底,云氏还是一个以农为主,以工为辅,耕读传家的一户人家。 商贾乃是贱业,家里虽然有投身的商贾,却从来没把买进卖出当做主要营生。 云氏爵位虽然不高,却荣耀无匹,云某不会让爵位蒙羞,也不准备让子孙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说这话的时候,云琅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他在大汉国最想做的其实就是商人。 这个时代的人实在太朴实了,物资太匮乏了,只要是他能想出来的东西,在这里全是高档货,跟这样的人做生意完全是一种享受。 如果不是因为在大汉国,连叫花子都看不起商贾的话,他早就跟着卓姬一起当商人了。 更不要说在大汉国当商贾,还要被抓去戌边,服劳役,明明是一桩很高尚的行业,却活的悲惨如狗。 公孙弘对云琅的话深以为然。 “太祖高皇帝时期,国穷民蹙,即便是想找出六匹同色的挽马为太祖高皇帝拉辇车都不可得的时候,那些商贾依旧囤聚居奇,贱收高卖,以致都邑之内物价腾贵,下户之家一年所得竟然不足商贾之家的一顿饭食……” 云琅听着公孙弘口沫横飞的演讲,再一次对大汉的商贾掬一把同情之泪。 明明不偷不抢的谋生,却像是犯下了滔天大罪,即便被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万只脚,让商贾们永世不得翻身。 大秦覆灭,大汉见过,诺大的一个天下被兵灾蹂躏了不下十遍。 物资匮乏已经到了动人心魄的地步,这个时候,整顿商贾必然是一种必须的手段。 任何王朝在建国初期,都不会鼓励商贾的,因为这个时候商贾对王朝是有害的。 他们会努力的发展民生,当百姓出产的货物多了之后,商人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他们才能真正回到互通有无这个最根本的道路上来。 看着头发斑白的公孙弘痛心疾首的批判商贾,他似乎忘记了,商人这个阶层从未被消灭过。 只不过他们从街面上回到了朝堂之上…… 只要是勋贵,只要是官员,他们哪一个不是商贾? 只不过商贾这两个难听的字眼,被他家的仆役或者奴隶背了,他们只要好处,不要痛苦。 一面数着大笔的进项,一边鄙薄着那些可怜的所谓的商人。 这是一种新的认知,云琅觉得下回贾三再来家中缴纳钱粮,他一定要保证做到高高在上,不能再跟他蹲在一起喝茶了。 第一四五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 (6) 第一四五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6) 不能说古人的想法是错的,这种推断一般是看了历史书的后人对他们的评价。 但是,站在古人的立场上,用他们的思维去考虑,就会发现很多错误其实算不上是错误。 只是一旦将时间轴拉长,短视的弊端就会逐渐显露,最后变成一个遗臭千古的大错误。 其实啊,所有人的眼前都是黑的,当然,这并不包括云琅这个特例。 只能用手头有限的条件去臆测未来,这是一件非常考验智慧跟经验的事情。 云琅以为,这跟赌博没有多少差别。 公孙弘一路上受到的惊喜太多,等他来到制钱工坊的时候,对这里的新奇特场面,已经不太惊讶了。 云氏产业如果不能带给他惊讶,才会让他感到失望。 青铜钱的主要成分是铜与铅,云氏重新冶炼铜钱之后,也就自然地得到了这两样金属。 铜的熔点比铅高出太多,自然就很容易把他们分离出来。先融化的是铅,后面融化的就是铜,至于其余的杂质,云琅以为没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离。 公孙弘眼看着云氏融掉了那些杂钱,然后再把铜水倒在模板上,弄成一张张不规则的铜板,然后再次放进熔炉里烧,在铜即将融化的时刻,把铜板拿出来,塞进两个不断转动的滚轮之间,当铜板从这一端抵达另一端之后,一张比较规范的铜板就出现了,然后再把铜板放进火里,再塞进另外一对缝隙更小的滚轮中间不断地压榨,如此三次之后,一张符合铜钱厚度的铜板就出现在了公孙弘的面前。 “这是铜六,铅三,杂质一的铜板,是青铜钱,本来我更希望铸造出黄铜钱来的,结果,本钱太高了,只好放弃。” 公孙弘看着面前这张滚烫的铜板问道:“杂钱里面的铜多么?” 云琅苦笑道:“杂钱里面的铜含量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再加上火耗,云氏制造新钱岂不是会亏本?” 云琅敲敲铜板无奈的道:“还好,新钱一枚足以顶用五枚杂钱,所以云氏制造的新钱又叫做一当五钱。” 公孙弘皱眉道:“如此一来你云氏造钱,岂不是有五倍的利?” 云琅摇头道:“没有那么多,杂钱之所以被称为杂钱,一来,这东西的分量很轻,二来,杂质多,其三,铸造的粗糙。 云氏一当五钱的分量足以媲美秦半两,为十二铢钱,而我大汉盛行的临苗四铢,宜阳四铢、东阿四铢、容邑四铢、下蔡四半等钱币,顾名思义,只有云氏一当五的三成分量,再加上云氏一当五钱里的铜要比私铸钱要高,因此,一当五并无剥夺百姓的想法。 我西北理工认为,始皇帝在统一六国后,确定统一法律、度量衡、货币和文字,此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功绩。 并不比他统一六国的功绩来的小。 他还废止了战国后期六国旧钱,在战国秦半两钱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在全国通行,结束了六国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 这对民生的促进是非常有利的。 反观我大汉,自开国以来依旧沿用秦半两,官府却没有继续铸造新钱,以至于私铸钱成风。 十二铢的半两钱,越来越小,有的小到直径不到一分,重不到两铢,且一捱即碎。 这是一种典型的盘剥百姓的手法,官府却没有制止的意思,任由百姓叫苦连天。 云氏身为陛下的臣子,自然见不得陛下的子民被人盘剥,所以才在自己的力量范围之内,铸造一些新钱,补偿一下百姓,云氏自己并无获利之念。” 公孙弘看着铜板再次被加热之后送进了一个不断上下冲击的圆柱下,只听一连串轻微的咔嚓声,一块块的铜元就从下面的孔洞里掉了下来。 然后又有工匠拿着铜元去了另外一个铁圆柱下,放置好,就有年轻力壮的工匠不断地按动手柄,一枚枚精美的铜元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公孙弘看着云琅长叹一声道:“云氏做事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的令人叹为观止。 你为了制造新钱,不惜为勋贵们重新铸造黄金,故意引起金贵铜贱之风,而后你云氏又趁机用大量的金子来收购民间的铜钱,最后融化民间的铜钱,重新制造出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你来说说,在这个过程中,你果然没有收受好处吗?老夫不才,窃以为对人的本性还是有一些认知的。 老夫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你会在没有好处的情形下,白白的操作这么复杂的一件事。”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好处自然是有的,只不过啊,云氏的利润来自于炼金,而非炼铜。 少府明白云琅所说何意了么?” “用富贵人家的钱来补偿百姓?” 云琅笑道:“我更愿意把这个法子称作劫富济贫,当然,只是利用一下富人,并非减少了他们的财富。 富人拿到了满意的黄金,且价值不减反增,百姓有了真正的好铜钱可以使用,不用担心被人家骗,陛下收税的时候也不用再收什么实物税,直接收钱也就是了,中间省略掉的关节靡费,就是好大的一笔钱粮。 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情,少府为何还要故意说破呢?” 公孙弘瞪着眼睛瞅着云琅高声道:“世上哪来两全其美甚至三全其美的事情。 更没有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有一方得利,就必然会有一方失利。 你现在告诉我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不论是富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亦或是陛下,朝廷,甚至还有你云氏。 我就想知道,所有人的利益来自何方?” 云琅非常不负责任的耸耸肩膀道:“我也不知道,反正那些拿金子来找我冶炼的人,对于金子的品质非常的满意,也对金子的数量没有什么意见。 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购买粮食,粮食商人欣然接纳,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支付背夫们的工钱,背夫们也非常的欢喜,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缴纳秋税,官府也非常满意的接纳了。 既然没有人说自己被云氏坑了,所有人都满意,人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吃亏。 这是一桩多好的事情啊,陛下手里有了一种价值稳定人人都愿意接纳的钱币,为什么还要问个不停呢?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答案。” “被坑的是富贵人家?你刚才说了什么劫富济贫!” 公孙弘手里抓着一大把温热的铜钱满怀期望地问。 云琅笑道:“至今还有富贵人家拿来黄金请我云氏为他们重新冶炼,然后标上他们家的独门印记! 您怎么能说是我坑了他们呢?” 云琅坚信,以公孙弘对货币的认知,他还猜不透其中的奥秘,一来他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货币,二来,他对政治经济学一无所知,第三:他不知道,货币的价值一旦没有了一个固定的标的,就会变出无数的花花来。 没有把虚拟货币,股票,期货给大汉弄出来,云琅觉得自己已经是世上最善良的人了。 云氏总是缺钱的,他还希望将来再弄一把金币跟银币呢,彻底的把大汉的货币体系给确定下来,现在,如何能把底牌全部亮出去呢? “看来啊,现在才说到你西北理工真正的秘技了,这一手莫非叫做无中生有?” 云琅不说,公孙弘就越是心痒难耐,只好漫无目的的瞎猜。 “云氏真正的秘技在土地,在耕种,在养殖,唯独不在这些无所谓的小事上。” “小事?”公孙弘认真的问道。 “小事!”云琅郑重的回答。 第一四六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7) 第一四六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7) 人类的所有财物来自于大地与海洋…… 当人们还没有能力去牧海的时候,土地就是所有财富的来源。 离开了云氏的工坊,太阳已经西斜了,微弱的阳光照射在广袤的荒原上,带不来丝毫的热量。 总有些风从远处袭来,带着一些枯草跟灰尘越过漫步的云琅跟公孙弘,最后消失在松林间。 一座高大的水车矗立在溪水边,不知疲倦的将溪水送进了水渠,最后被水渠送去了田地里。 现在正是冬灌的好时候,地面上多一层水,能有效的杀死那些准备过冬的害虫,并且给田地多一份墒情。 云琅从水车上掰下一根晶莹的冰柱,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咯吱咯吱的嚼冰声音,听得公孙弘牙齿发酸。 “我最喜欢看田野,不管是冬日的荒芜,还是春夏的葱茏,秋日的丰硕,我都喜欢。 对我来说,这里才是我大汉国的财富来源。 只要到了冬日,我都会对明年充满了渴望,我知道这片大地正在休息,正在积攒力量,好为明年的作物提供最充分的养料。 我敬畏这片大地如同敬畏神灵,我祭拜这片大地如同在祭拜我的先祖。 这里面有我先祖的骨肉化作的泥土,这些泥土一年又一年的在为我们提供活命所需的一切。 对我来说,大汉就是这片土地,这片土地也就是我的国,我的家,我的命! 所有的人对于大地来说不过是匆匆的过客,不管你立下什么样的盖世功绩,最后也只能化为一抷黄土。” 公孙弘笑道:“热腹暖冰?云公觉得大汉国对你过于苛刻了吗? 呵呵呵,官员的权力需要得到监管,需要得到控制,皇帝的野心也需要得到控制,相同的,个人的智慧也需要得到监管。 当然,一般的人,大汉国对他们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表示乐观其成,对于妖孽一般的人,就必须加以控制。 这个世界其实属于普通人的,他们在这个世界里出生,长大,而后繁衍,死亡,最后如你所说,尘归尘,土归土,世界对他们没有多少记忆。 世界在妖孽的眼中是光怪陆离的,是可以随意改造或者改变的,普通人在人世间扎下的篱笆,原本是防范狐狸的,如果来了一头猛虎,篱笆那里还有什么作用。 能够被大地记住的人,不是对这个世界做过大改变的人,就是曾经对这片大地有过很大伤害的人。 他们都不是这个世界最欢迎的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为虚,一为实,虚实交替变幻无穷,龙藏于渊,虎隐于山都不过是免祸的本能而已。 云公既然已经出山,无论如何就要遵守人间的规矩,如果弄到了天怒人愤的时候,想要两全,恐怕终究会成为泡影。” 云琅丢掉手里的冰柱大笑道:“我哪里算的上什么世外高人,人间界该有的毛病我都有。 我喜欢美色,喜欢金子,喜欢权势,喜欢美食,喜欢华服,喜欢被人伺候的生活,也喜欢活生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想要真实的进入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而非冷眼旁观。 不过,我最爱的还是我的生命,所以,不要指望我会以我血祭奠轩辕,出了危险,你会发现我是跑的最快的一个。” 公孙弘满意的点点头,看着云琅道:“这些话是要我传给陛下听的?” 云琅点头,拍着水车道:“我已经对大汉表现出了我最大的诚意,这里是我的家,你们不能赶我走,也不能排斥我,哪怕不理我,也莫要将我分成另类。 该为这个国家作战的时候,我不会逃避的,该为这个国家死的时候,如果我真的避无可避的时候,死也就死了。” 公孙弘看到云琅眼中孕育的泪花,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山门中人也是我大汉子民,难道说进了山就真的成了闲云野鹤,成了世外神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并非是随意说说的,帝王术教化第一篇,就是这句话。” 云琅苦笑道:“我野惯了,如今正在学习如何成为别人的一个好臣子,多少给我一些时间。” 公孙弘大笑道:“你以为我每次跪拜的时候膝盖就不疼痛吗?只是慢慢习惯罢了,等老夫成为列侯,成为宰相,就不用跪拜了,估计你也很快会成为列侯的。” “因为白菜?” “不止,或者还会因为白登山!” 两人离开了水车,继续向松林走去…… 当十几个半大的男孩子撵着大群的鸡鸭从旷野里走回来的时候,公孙弘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一个孩子发现了云琅,惊叫了一声,其余的孩子也就立刻发现了云琅,一起大叫着穿过鸡鸭群就冲了过来。 “小郎,小郎,我今天捡到了十八颗鸭蛋,该死的麻鸭子不知道把蛋下到哪里去了,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小郎,我今天从冰上捡了一只脚被冻住的兔子,你看看,多肥啊,回去就给我娘让她煮肉。” “小郎……” “小郎……” 可能跟鸡鸭在一起的时间太久,这些家伙们似乎变得比鸡鸭还要嘈杂。 公孙弘似乎非常喜欢这样的场面,一一的检视了孩子们的成果,还一一夸奖了一番。 他的随从们也学着公孙弘的样子满脸的笑意。 只有云琅仔细的打量一下这群皮孩子之后脸色很难看。 “沙盘呢?竹笔呢?”云琅冷冷的问道。 刚才还熙熙攘攘的小子们顿时就没了声音。 倒是公孙弘惊讶地问道:“云氏仆役们识字?” 云琅道:“老的不会,年轻的必须会!” 说完就问年纪最大的华耀:“说,为什么没有拿沙盘跟竹笔?红袖昨晚应该教你们新的学问了吧?” 华耀期期艾艾了片刻,最后挺起胸膛道:“拿沙盘,竹笔太麻烦,我们就在沙地上写了。” 云琅看了一眼华耀道:“那就在这里写给我看,如果撒谎是要挨鞭子的,还是你娘亲自抽!” 华耀紧张的神情立刻就松弛下来,朝别的孩子打了一个招呼就纷纷去找木棍,然后就一字排开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道——“豹首落莫兔双鹤,春草鸣翘凫翁濯。” 字迹谈不到工整,却也能看出模样。 “咦?这是《急就篇》第八皇游篇中的一句啊,乃是宫中秘藏,陛下并未发布民间,尔等是怎么知道的?” 云琅满意的瞅着孩子们把昨夜的课业写出来了,就有些得意,这么难的字,有好几个他都不熟悉。 “长门宫藏书中找来的……” 目送孩子们赶着鸡鸭回鸡舍去了,公孙弘看了很久,直到孩子们的身影转过松林,他才叹息一声道:“都是读书人啊。” 云琅笑道:“读过书的总比不读书的聪明些,就算是将来学手艺,也比不识字的要快。 大汉工匠,农夫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做了一辈子的工匠,种了一辈子的田地,问他工匠,种地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的,这两样活计最重要的是积累跟传承,总说,师傅是这么干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盲耕哑工的干了一辈子活,最后一样好东西都没留下。 长此以往,种一天的庄稼,跟种一千年的庄稼没有区别,做工也是如此。” 公孙弘瞪大了眼睛道:“你培养的这些读书人将来不征辟做官吗?”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只培养最好的工匠,最好的农夫,就是不去培养最好的官员,那是陛下跟您这个未来宰相的事情。” 第一四七章好长的一道奏折 第一四七章好长的一道奏折 “我马上就要成亲了。” 离开云氏奶牛场后,云琅对公孙弘道。 公孙弘大笑道:“按照你方才所说,一百头牛里面放置两三头公牛,两三头公牛不断地交配,让尽量多的母牛来受孕,如此,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牛奶供你们取用。 这法子其实也适合于于你云氏,你应该多成亲几次才好。” 云琅只是笑笑,公孙弘还算是一个好人,他还是看不惯集体养殖之后产生的一些牛群的伦理问题。 他更加看不惯,云氏残忍的从母牛身边夺走小牛,杀掉公牛犊子,留下母牛犊的行为。 因此,当云琅谈到自己要成亲的时候,就忍不住出言讽刺。 云琅笑道:“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这是一个杀人魔王曾经给自己杀人找到的一个理由。 杀人自然是不对的,不过啊,他说的第一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天生万物以养人!”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应该不是泛泛之辈,再加上你说他是杀人魔王,老夫为何从未听说过?” 公孙弘觉得跟不上云琅的思维。 “你会听说的,迟早会听说的……” 虽然张献忠屠杀蜀中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云琅觉得那样悲惨的事情,即便公孙弘那时候已经死掉了,也应该在地狱里能见到张献忠。 那样的一个杀人魔王一旦下了地狱,应该会是一个名人。 “正在发生的事情?”公孙弘有些警惕。 云琅笑道:“谁知道呢……” 公孙弘怒道:“不会做比喻就不要胡乱学庄子讲故事,大汉如今需要的安定祥和,而非动乱。” “少府所说极是!” 云琅欠身受教。 表面上还是要维持一个大善人的形象,只是心里不以为然罢了,说来也怪,大汉勋贵们对于牛马的感情很深,唯独对于人的感官非常的差。 冬日里自然是不适合养蚕的。 云氏巨大的蚕房里如今空荡荡的,只有摞起摆放在角落里的木头架子,以及堆积如山的蚕笸箩还显示着这里曾经的繁盛。 “春日的时候,这里就会满是桑蚕,在以前啊,我对桑蚕这东西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就是一些丑丑的小虫子…… 自从家里的仆妇们开始养蚕,开始抽丝,开始织锦……我才知道小小的桑蚕其实就是在给大汉制造财富。 桑蚕管事刘婆说,咱大汉的女子没有不会养蚕的,只是她们缺少蚕种,缺少桑叶,只要满足这两点,天下的妇人都会富裕起来的…… 哈哈哈,这话说的好没道理,不过呢,我还是相信了,就给了她们足够的蚕种,足够的桑叶……然后,云氏就富裕起来了。 少府,天下百姓其实跟云氏的仆妇差不多,只要官府能给她们提供蚕种,提供桑叶,她们就会回报你数不尽的丝绸。” 公孙弘摇头道:“天下当无为而治,百姓自有谋生之道,百姓生产,官府收税乃是天经地义。 即便你说的很有道理,官府也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如果官府什么都管,也就会变成什么都不管,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 云琅点点头道:“您说的在理,官府只能管辖最重要的事情,不可能面面俱到……既然如此,云氏今年的蚕种很多,是不是可以分发给富贵镇的妇人,只要陛下再允许她们采取上林苑的桑叶,我想她们也会富裕起来的,如此,官府也能收取更多的赋税!” 公孙弘瞅瞅远处的旷野,算是默认了此事,上林苑里的人口本就稀少,昔日的桑田早就长荒了,让那些妇人采取一些也不算什么大事。 “您看啊,云氏今年的猪仔已经泛滥成灾了,区区云氏根本就饲养不过来,官府能不能允许云氏将猪仔分发给富贵镇的百姓,只要陛下允许她们在上林苑收割猪草,这又是一大笔税收啊。” 公孙弘闻弦音而知雅意,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不知你云氏有没有多余的牛犊,羊羔跟雏鸡也可以一并分发给富贵镇的百姓,让他们早日富裕起来,国朝也能多收一些赋税。 只是,你云氏又从哪里获利呢?” 云琅有些不好意的笑道:“只要富贵镇的百姓们将收获的桑蚕丝,长大的猪,羊,以及鸡蛋扣除掉云氏的付出,再卖给云氏就成。” 公孙弘大笑道:“如果你这样做了,即便是老夫这个讨厌商贾的人,也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如果世上的商贾都像你云氏这样赚钱,国朝何至于将他们打入地狱!” 落日下,羊群回归的气势很大,上千只羊咩咩的叫着从山谷里涌出来,在牧羊犬的帮助下回归了羊圈,如同一片白云收进了宝盒,说不出的壮美。 “云氏就是这样的,您说神奇特也算是神奇,毕竟在下将西北理工的一些理念用在了农耕上,匠作上,用最少的人,产生了最大的利益。 说她不神奇,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要给仆妇们选定一个正确的方向,即便没有云氏,她们也能自食其力,通过干活让自己丰衣足食。 家师尝言:这世上最重要的永远都是人,有了人才有了一且,如果没有了人,权力,富贵,财货都会成为一场大笑话。 为今之计,陛下只要让我大汉的人口不断地增长,通过征战,威服给她们提供足够的土地与山川。 陛下迟早会成为天下人最爱戴的皇帝,刘氏子孙的江山,也自然就能做到万世流传。” 公孙弘长叹一口气道:“好长的一道奏折啊……诺大的云氏不是什么农庄,而是一道有史以来最长的奏折。 这道奏折囊括了大汉国几乎所有的弊端,解决了多年来困扰陛下的无数难题。 云公,何不入朝为官?老夫以为,不论是大匠作,还是司农寺都是你一展所长的位置。” 云琅用指节敲敲脑壳道:“我有奇思妙想,却无理政之能,人贵有知,朝堂就不去了,我还是跟霍去病他们一起去白登山吧,我自幼在深山长大,对国家基本上没有多少归属感。 云氏子孙以后还要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我这个做家主的自然要让天下人都知晓,云氏也有人为大汉杀过敌人,为大汉戌过边,如此,我云氏才能理直气壮地活在这片土地上。” 公孙弘笑道:“云氏既然有此心,老夫在这里先预祝云氏兴旺发达,子孙绵长。” 云琅大喇喇的接受了公孙弘的祝福,摆摆袖子道:“少府对云氏还有什么不解之处,尽管问来,云某在这里一一解答。” 公孙弘拱手道:“想要了解云氏这道大奏章,请云公允许公孙弘在云氏居住一段时间,等老夫融会贯通之后,自然会将这道大奏折呈递于我皇面前。” 云琅大笑道:“荣幸之至,只是少府居住云氏,云氏必然以礼相待,可怜主父偃如今与挽马为伴,即便是今晚这个寒夜,想要度过去也非易事。” 公孙弘笑眯眯的道:“发落他的是阿娇贵人,能阻止阿娇贵人的只有陛下。 自今年以来,陛下对当初废除阿娇贵人后位的决定已经有了些许悔意。 当初的始作俑者就是主父偃,老夫以为陛下不会帮助主父偃说话的。” 云琅笑而不语,只要关系到阿娇跟皇帝,云琅都会闭上嘴巴,那夫妻二人没有一个是好的,只要一句话说不好,就会有雷霆降下。 第一四八章不信苍生信鬼神 第一四八章不信苍生信鬼神 “爸爸!爸爸!” 云琅抱着闺女,一遍遍的教她说话。 “薄薄,薄薄!” 云音很大声的回应父亲。 可能是薄薄这两个字叫习惯了,这孩子就再也不肯改口,连珠炮一般的冲着云琅大叫。 宋乔站在楼下,笑眯眯的看着他们父女两,云琅也笑眯眯的看着楼下。 马上就要成亲了,苏稚看的很紧,不准宋乔跟云琅近距离接触。 云音嘎嘎的笑着把自己的小铃铛丢了下去,宋乔探手捉住,在手里轻轻摇晃一下,银铃就叮铃铃响了起来。 云音更加高兴,想要挣脱父亲的怀抱,使劲的拍着栏杆,见父亲不肯松手,这孩子就扯过铃铛帘子,啊呀,啊呀的想要把上面的铃铛扯下来。 孩子的小手自然扯不断丝线,于是她就上嘴。 云家的银铃铛每一个足足有核桃大小,还不至于被孩子当一顿饭给吞了。 云琅在一边帮着闺女剪下一个铃铛,闺女就往下丢一个,宋乔就趁机挂在门前的小松树上,没一会,那颗尖锥型的小松树,就被宋乔装饰的如同圣诞树一般。 “上来吧,我们一起玩。” 宋乔摇摇头,羞涩的用手帕包着一个物事,直接丢了上来。 云琅探手捉住,打开手帕发现里面包着的是一枚长方形的玉牌。 玉色很好,白里泛青,握在手中很是温润,闻之,还有淡淡的幽香,这该是宋乔的贴身之物。 相比宋乔,云琅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他不想让宋乔失望,就回到屋子里,翻腾了好久,才找到当初太宰要的祭祀用的玉器。 其中有一枚玉环,玉质最好,就用手帕包了,腾腾腾的下了楼阁,将玉环放在宋乔手里道:“这是我师傅的遗物,是我最珍贵的收藏,如今,你来帮我保存吧。” 宋乔摇头道:“我给你一方玉佩,是想要你压住衣袍的下摆,莫要行路匆匆。” 云琅打开手帕,把玉环套在她白皙的手腕上道:“委屈你了,我们相守一生吧。” 宋乔羞涩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指指被乳娘抱在怀里的云音道:“我们三个。” 云琅摇头道:“只有我们两个,云氏的孩子注定了不会枯守云氏庄园,我希望他们去更远的地方。” “我们不把孩子留在身边?” 很明显,宋乔早就对婚后的生活畅想过一万遍,因此,云琅刚刚开了一个头,她就很自然的把自己梦想的事情说出来了。 “最优秀的孩子自然是要出去的,至于我们的家,只会留给最弱小的孩子,这就是云家的规矩。” 被云琅握住的小手一下子就变得滚烫,远处传来苏稚呼唤声,宋乔只好挣开云琅的手,胡乱答应苏稚一声,就匆匆的离去。 云琅轻轻地嗅一下手掌,这里也有一股子馥郁的香气,听刘婆说,宋乔这几天,在用什么桃花汤来沐浴身体,据说这样就会遍体生香,看样子,有一点效果了。 云琅对婚礼没有什么好渴盼的,他渴盼的是通过婚姻连接成的血脉亲情。 公孙弘居住的二楼上依旧亮着灯火,自从他住到云氏之后,每日里不到子时是不会灭灯的。 自从两天前,云琅带他看过整个云家之后,云琅这个主人就很少能看到公孙弘了。 听梁翁说,公孙弘非常的忙碌,有时会在云氏的厨房待一整天,有时候又会在马车作坊待很久,即便是烧焦炭的作坊,他也没有放过。 他的信使每日都会离开,每个信使离开的时候,背上总是背着厚厚的一卷子竹简。 云琅很担心,到了后期,公孙弘可能会变成孤家寡人。 真正变成孤家寡人的是主父偃。 马厩外面有一轮皎洁的明月,清冷的月辉洒下来,带不来一丝一毫的暖意。 主父偃把身体缩在草料里面,努力的裹紧了大氅,最寒冷的日子里,加上中午刚刚吃过一个干饼子,这一会,他觉得身体冷得厉害,也饿的厉害。 马厩外面站立着两个裹得如同大熊一样的护卫,他们的任务就是看好主父偃,不准他离开马厩。 对于这样的遭遇,主父偃并没有对阿娇有什么不满的,没有给他一碗毒药喝,已经是阿娇格外留手了,毕竟,在废后的时候,主父偃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 阿娇不管对他做了什么,主父偃只能忍受,皇帝不可能为了他就去得罪如日中天的阿娇。 死灰复燃什么的,是最让人讨厌的事情,这会让当初想要用一泡尿滋灭灰烬的人很难自处。 主父偃是一个聪明人,从不把自己的力气消耗在无用的事情上,阿娇他自然是不敢去对付的,在这三天里,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如何让公孙弘以及云琅这两个卑鄙小人死无葬身之地。 “这位将军,能否给老夫一碗热汤?” 忍耐了很久,主父偃还是强忍着耻辱问出了这句话。 一个护卫喝了热汤,回首看了主父偃一眼道:“有钱就有热汤,没钱就没热汤!” 主父偃大怒道:“死灰复燃之事不知两位将军听过没有?” 护卫笑道:“韩安国的旧事,自然是听说过的。” 主父偃冷冷的道:“你们就不担心这样的事情也出现在我的身上吗?更何况,我并没有被陛下罢官夺爵,只是被阿娇贵人囚禁泄愤而已,只要老夫离开长门宫,自然有所报答。” 护卫跟着冷笑道:“你既然还有力气说废话,看样子你冷的不够劲啊,老宋,搭把手,剥掉他的氅子。” 眼看着两个护卫一步步逼近,主父偃尖着嗓子吼道:“贼子安敢如此羞辱老夫!” 护卫老宋狞笑道:“耶耶当初好好地在长安执役,就是因为你这个老贼无所不用其极的陷害贵人,害得我们兄弟抛家舍业的来到荒僻的长门宫当了六年的野人。 现在,我长门宫刚刚有了一些起色,你这老贼还敢来长门宫搬口舌,耶耶们就算是要不了你的命,也要让你吃遍苦头!” “救命!” 主父偃疯狂的呼喊起来,年老体弱的他如何是两个虎狼一般的护卫的对手,很快,他身上的大氅就被护卫剥掉,重新被丢回草料堆。 “贼子尔敢……贼子尔敢……” 刚刚被丢回草料堆的主父偃终于暴怒起来,他终于感受到了阿娇对他的愤怒。 如此寒夜,有皮氅子都寒冷难耐,没了皮氅子,那就是一场恐怖的灾难。 主父偃如同疯虎一般的向外冲,一次次的被意兴盎然的护卫丢回草料堆,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程度的冬日运动。 “我有钱,还我氅子……” 疲惫不堪的主父偃颤巍巍的抽出头上的白玉发簪递给老赵…… 刘彻也没有睡眠,他的面前堆放着高高的一摞子竹简,这些竹简他已经看了足足三遍。 薛泽背靠火龙柱也在看公孙弘送来的竹简,在薛泽的身边,安坐着老迈的司农卿张晗,以及御史中丞费通。 “世上果真有一年比一年大的菜蔬吗?”空旷的建章宫里想起了刘彻清冷的声音。 司农卿张晗抬头看着皇帝道:“公孙弘不敢欺君罔上,云氏不敢信口胡柴,阿娇贵人更不允许任何人期满陛下!” 刘彻点点头道:“朕知晓,只是朕总是觉得不太真实,张卿,这莫非是一种道术?” 御史中丞费通怒道:“当初先文皇帝夜半召见贾谊,遂有了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典故,陛下难道要把这个本事也要从先帝那里继承下来吗?” 第一四九章万千宠爱于一身 第一四九章万千宠爱于一身 对于费通,刘彻不好训斥,这个老贼的年纪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可以无视人间礼法的地步。 身为人瑞,他本来应该好好地在家里混吃等死,这个老贼却偏偏要在朝堂上为难皇帝。 别人家八十四岁的人,要嘛昏聩,要嘛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唯独这个该死的老贼偏偏长着一口的好牙齿,吃肉喝酒的不亦乐乎。 入冬之前,这个老贼十七岁的小妾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是真正的没有天理。 刘彻咬着牙齿,心中暗恨。 “司农寺可有本事接手云氏的这些庄稼?”刘彻问张晗。 张晗想了片刻施礼道:“兹事体大,不明其中道理,司农寺不敢轻易接手。 云氏既然没有将秘技藏着掖着,这说明云氏希望这些东西传播于世,如此,那些作物留在云氏与放在司农寺毫无二致。“ “如此说来,西北理工的学说还是高出司农寺学说一筹是么?朕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张翰喟叹一声道:“比不过就是比不过,这样说虽然很丢脸,老臣还是认为说实话比较好。 大汉司农寺更多的是在制作节气天历,在梳理农田,农具改良,对于如何改良种苗上,大司农司还没有涉及。 既然没有育种这样的计划,比较自然就无从谈起。” 丞相薛泽卷起公孙弘的奏折笑道:“既然没有,那就派人去学,不知诸位可有好的人选?” 费通半闭着的眼睛猛地睁开,看着皇帝道:“天下田亩最广者乃是皇族,与其养着这些千斤肥马,不如让他们自食其力。” 薛泽张了张嘴,还是选择了闭嘴,费通敢说的话,他不敢,反正全天下人都在盼望这个老贼快点死掉,那么,这些得罪人的话就让这个老贼说吧。 刘彻无奈的道:“费公,也不能这么说吧?皇族子弟这些年不论是作战还是为官,都还算不错。” “朝廷每年收到的国帑,有两成被皇族靡费……” 薛泽见皇帝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只好硬着头皮道:“费公,皇族俸禄乃是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制定了的,现在拿出来说毫无意义。” 费通摆摆手,艰难的站起来,朝刘彻施礼道:“老臣还没有昏聩到指责全部皇族的地步。 也知道陛下这些年不再给皇族封国,改用钱粮安慰的目的何在。 更加清楚这样的安排,对我大汉有着长远的好处。” 刘彻冷峻的面容稍微解冻,淡淡的道:“费公既然知晓,为何还要指责朕呢?” 费通呵呵笑道:“如果老臣没有去长门宫做客,没有被阿娇那个孩子盛情款待过,当然不会说出让皇族自食其力的想法。 阿娇那个孩子是个什么性情老夫焉能不知?自她诞生,老夫就看在眼里,也眼看着他被先帝,馆陶,太皇太后,以及陛下宠溺成了一个什么样子。 更是眼看着她从天之骄子被废黜到冷僻荒宫之中。 还以为这孩子剩下的时光只能在悔恨,痛苦中草草一生。 谁知道,老夫去了长门宫之后,看到的却是一个艳光四气神充沛的漂亮孩子。 虽然依旧颐气指使的高傲绝伦,却多了一份真正的上位者的威严,这样的气质,老臣以前从未在这孩子的身上见到过。 假如她早几年有这样的气势,这样的见识,这样的心性,又有谁能把她从后位上拉扯下来呢?” 刘彻冷哼一声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如今就要为她昔日的肆意胡为在付出代价。” “哈哈哈……”费通大笑道:“陛下放心,老臣没有重提废后一事的意思。 当初是她自作孽,怨不得旁人,这已经是朝堂上的共识,不用改,也没必要改变。 老臣要说的是长门宫的自立! 听说从去年夏收之后,长门宫就从未领取过一粒米,一匹绢,一个铜钱的份例,这可是事实?” 刘彻牙痛一般的吸了一口凉气道:“确实没有,事实上,长门宫还在负担甘泉宫太后处的花用,太后屡次在朕的面前说她孝心可嘉,即便是朕,每日也会食用阿娇送来的各种菜蔬以及禽蛋。” “这就是了,阿娇这个孩子都能做到的事情,没道理别的皇族做不到,即便是不会,跟着阿娇或者云氏去学就是了。” 费通一席话说完,满意的拍打着自己鼓鼓的肚皮,似乎非常的得意。 刘彻愣住了,薛泽更是苦笑连连,心中更加痛恨这个老贼。 这个老贼当年原本就跟馆陶打的火热,算得上是阿娇一系中的领头羊。 当初阿娇被废后,就是这个老贼率众叩阙,阻止阿娇被废,如果当初阿娇能够安稳下来不再胡闹,废后之事很可能就会化为泡影。 现在,这个老贼口口声声不提阿娇重为皇后的事情,却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眼都在为阿娇争权夺利。 一旦让阿娇掌控了那些没有官职,没有封地的皇族子弟,她还当什么皇后啊,直接就任大宗正算了。 费通见刘彻与薛泽正在思量怎么化解他的计划,就拍着肚皮笑道:“是长门宫的,也就是建章宫的……” 刘彻的眼皮跳动了一下,凝重的神色慢慢变得平静。 这句话很重要…… 有一点,刘彻非常的有把握,那就是,不论他想干什么,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他的人就是阿娇。 所以,他其实不是很介意阿娇掌握更多的权力。 大司农张晗老神在在的靠着火龙柱子取暖,他从来都参与宫闱之争,眼见争斗已经尘埃落定了,才咳嗽一声道:“春日里,云琅将会戌守边关,云氏家主不在,该有什么样的章程应该早点定下来。” 费通挥挥袖子道:“这样的人才,如何能去戌守边关,请陛下驳回吧!” 刘彻摇摇头道:“重用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使用,而是磨勘,心有大汉,心向大汉之人才能重用,就这一条朕并不打算退让,减免。 哪怕朕派出护卫在白登山护卫他的周全,也不会驳回他要去白登山的奏折。 一个人堪用不堪用,上一遭战场就全部明白了。” 薛泽硬着头皮上奏道:“该如何订立章程,该定立怎么样的章程,该谁来订立章程,请我皇示下。” 刘彻看了一眼费通道:“交付阿娇……” 薛泽暗叹一声又道:“主父偃困居于马厩之中,有失人臣体面……” 刘彻淡淡的道:“召回吧!” 凄冷的寒夜,主父偃不住地哀嚎…… 声音透过宽大的空地,钻进了大长秋的耳朵。 正在整理书简的大长秋似乎闻所未闻,从浩如烟海的书简中找到一份尘封的诏书,整理干净了,就抱着它去了阿娇的寝宫。 的阿娇躺在锦榻上,露出白皙的肚皮,肚脐上有一缕青烟慢慢的升起。 等艾柱完全燃烧完毕之后,药婆婆就取下搁置在阿娇肚脐上的小小玉盘,用温热的玉盘缓缓地在阿娇的肚皮上滑动。 不一会,阿娇白皙的肚皮就变得通红……她忍不住疼痛,呻吟了起来。 阿娇现在只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为了这个目标,她能忍受任何痛苦。 药婆婆见阿娇忍耐的痛苦,就张开那张一嘴黑牙的嘴巴道:“比起以前,贵人的身体里的寒气已经拔除的差不多了,以老妪之见,再有一月,就无需艾炙了。 只要云琅所说的那一味药到来,娘娘就会彻底痊愈。” 宫女擦拭一下阿娇额头上的汗水,悄悄退下,回过神来的阿娇咬牙道:“大长秋,幽州刺史是干什么吃的,区区一味药怎么还没有送来?” 刚刚上楼的大长秋连忙道:“陛下已经连发了三道旨意,幽州刺史应该不敢怠慢。” 阿娇怒道:“那些人阳奉阴违的习惯了,请费公再给幽州刺史府一封信,告诉幽州刺史,野地里能找到就给我挖,野地里没有就给我去抢! 开春之前,我一定要亲眼看到这味药。 如果幽州刺史做不到,我会派能找到这味药的人去做幽州刺史!” 第一五零章烦躁的气息 第一五零章烦躁的气息 这样霸气十足的话,阿娇已经可以说了。 自从她被贬斥长门宫,很多依附在她身上的勋贵们的日子很难过。 皇帝是一个勇猛精进的人,一旦跟不上他的步伐,就会被他无情的抛弃。 在大汉国,一个勋贵如果被皇帝抛弃了,他最好的下场就是在乡间做一个富家翁。 如今,阿娇又起来了,这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的阿娇,与过去的阿娇完全不同。 显得更加睿智,更加的高贵,也更加的自立。 那些被皇帝抛弃的勋贵们经过多方试探之后,发现如今的阿娇与皇帝才真正算得上是天作地设的一对。 大汉朝自从经历了吕后,窦太后时期之后,对权力掌控有着极度占有欲的刘彻,下了死手限制后宫的权力。 也可以说,如今的卫氏皇后,权力出不了她的寝宫。 阿娇就不同了,由于不是皇后,她反而可以尽情的发挥自己的力量,只要不失去皇帝的宠爱,她可以做任何事。 勋贵们深深地知道,美色对于皇帝并没有多少吸引力,想要维持皇帝与阿娇之间情义,基础就是利害二字。 也唯有利害才能让皇帝永远的宠爱阿娇。 大长秋最近做的工作就是接待大批来访的旧勋贵,为了立威,让那些勋贵们知晓阿娇的厉害,所以才有了将主父偃放逐马厩的举动。 这些天,狼狈的主父偃已经被无数的旧勋贵们远远地参观过,一些与主父偃有仇的家伙,甚至主动来到马厩羞辱一下饥寒交迫的主父偃。 “去云琅家的药房翻一下,看看他家有没有人参,如果他敢暗藏人参不拿出来,就把他丢到马厩里跟主父偃为伴。” 越想越烦躁的阿娇坐起身,看着大长秋疾声厉喝。 大长秋无奈的道:“云氏与长门宫是一体的,如果有人参,云琅岂有不拿出来的道理。 就算有,也一定是有原因的,您就不要胡思乱想了,既然云琅已经说出来药物的产地,模样,幽州刺史就一定会找到的,您再稍等一段时间。” 阿娇等药婆婆走了,就盖上一张毯子苦笑道:“还是快些好,快些好,云琅会明白的,他也该知道我有了孩子跟没有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身边的人多了,负担也就重了,责任更是让您食不知味,老奴甚至都不知道这到底是是好事还是坏事。” 阿娇拍着发烫的额头自嘲的一笑。 “当初幽居长门宫的时候我深恨帝王的薄情,勋贵们的势利,如今皇帝变得深情了,势利的勋贵们又来了,我又会觉得烦躁,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人啊,永远都在得失之间徘徊,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真是可怜啊……” 大长秋呵呵笑道:“平常心,您只需要以平常心待之便可,您没有野心,您想要的只是陛下的情义罢了。 既然有了这个目标,我们就向这个目标前进,不管情义是怎么得来的,靠什么得来的,并不重要。 明年,明年就会大不同,大不同!” 老虎吐着白气吭哧吭哧的在院子里上蹿下跳,一刻都不得安闲,由于有了一个硕大的肚皮,这让它的动作变得非常的迟缓。 老虎早就累了,可是它不敢停下来,霍去病就站在二楼上,手里拿着一根长棍,只要老虎敢偷懒,他就会下死手。 云琅抱着闺女忧愁的看着可怜的老虎道:“还是太肥了,这么下去可怎么得了!” 曹襄笑道:“你不缺喂老虎的那几块肉吧?” 云琅看着曹襄叹息道:“老虎就该自己捕食才好。” 曹襄怒道:“你又在影射我是不是?” 云琅退开一步道:“你最近怎么这么难以相处,我说的就是老虎,不是你。” 曹襄抓抓脸依旧愤怒的道:“我已经答应去白登山了,为什么人人都用一副怜悯的目光看着我?” “主要是他们认为你不可能活着从白登山回来……” “我会死么?” “不会,你母亲,你继父,他们应该早就衡量过你去白登山的利弊了,既然催着你去,那么,你活着回来的可能性超过了八成!” “你有几成回来的把握?” 云琅瞅瞅怀里的闺女笑道:“只要我脑子不抽抽,自己跑去乱军阵中找死,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大概是十成!” 曹襄有些好笑地指着云琅道:“我只有八成,为什么你会有十成可能? 你有我这么多的家将护卫么?你有我家这么多的老兵么?”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道:“我这些天,孔雀开屏一样的向大汉皇帝展现我云氏的家底,你以为是为了什么?” 曹襄疑惑的问道:“不就是想要爵位么?” 云琅摇摇头道:“是要告诉皇帝,以及全大汉的臣子们,我——云琅对大汉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比你们这些愚蠢的勋贵要重要一千倍。 大汉国以后还想要什么新东西,好东西,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保证我不死! 一旦白登山发生了什么不可言之事,要保证我是第一个被朝廷撤下来的人。” “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白登山!”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我如果表现出不想去的意思,皇帝捆绑也会把我捆绑去,既然如此,不如我自己请求去白登山,再展现我的作用,这样对谁都好。” 曹襄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也就不生气了,悄悄地对云琅道:“这么说,去了白登山之后,我最好跟你在一起是吧?” 云琅笑道:“没错,跟着我应该是最安全的。” 今天是云琅跟宋乔的文定之礼,去宋乔住地送礼的是长平,她现在就爱干这个,自从霍去病成亲没有她出面之后,她就怨念不断,听说云琅要成亲,硬是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大家长的位置上,大小事情无不需要经过她之手。 很奇怪,苏稚在云琅面前飞扬跋扈,在长平面前就没有半点烟火气了。 看着她施礼送长平出来,云琅总觉得那个一板一眼的闺女不是他认识的苏稚。 霍去病老婆张氏仰着头站在长平身边,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颐气指使的模样很是欠打。 见张氏用一根手指挑起苏稚的下巴啧啧赞叹,云琅就只好对霍去病道:“能不能管管你老婆?” 霍去病从楼上跳下来,看了一眼自己老婆,摇头道:“没办法管,那个婆娘早就疯了,她总是嫌弃我的女人太少,正满世界给我找呢。” 曹襄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张氏,然后低声道:“我怎么有一种张氏在给她自己挑女人的感觉,看她跟女子在一起,我总觉得不论是手法还是行为都跟我以前很像啊。 阿琅,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云琅点头道:“我也觉得去病老婆喜欢女人多过喜欢男人!” “够了啊!调侃我也该有个限度。” 曹襄又看了一眼张氏跟苏稚,用肩膀顶一下云琅道:“你发现了没有,苏稚也好像很喜欢被张氏调戏……这里面是不是有事?” 云琅的脑子里立刻出现了很多后世见过的画面,用力的摇摇头把这些少儿不宜得画面甩出脑袋,义正辞严的道:“张氏身手了得,苏稚打不过!” 两人正暗自嘀咕,长平已经带着一群爪牙走了过来,笑吟吟的对云琅道:“十天之后成亲!” “宋乔同意了?” 鉴于长平有化不可能为可能的手段,云琅不放心的追问一句。 “有什么好推辞的,水到渠成的事情,也容不得她拒绝。” 长平回答的硬梆梆的,这是一贯的做派。 云琅有些不放心,将云音给了长平,不理睬苏稚的阻拦就大踏步的走进了宋乔居住的小楼,无论如何,他都要听宋乔亲口答应才成。 第一五一章骂你是爱护你 第一五一章骂你是爱护你 或许是要成亲的缘故,这座小楼里的气氛似乎也有些旖旎,烛光透过红色的纱灯之后,光线就成了暗红色。 宋乔坐在一张矮几后面,正在一张白绢上写着什么,不时地用手帕擦拭一下眼角,看得出来她似乎非常的难过。 “长平颐气指使习惯了,骨子里又有些盛气凌人,不是一个好的说媒人。 你也知道,我身边能担任这个大任的人只有长平跟阿娇,如果请阿娇来,你会更加的难受,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能是长平了,你忍忍,这段时间过去就好了。” 云琅想要靠近宋乔,发现这个女子起身躲到了帷幕后面,只好停步。 “我没有生气,真的没有,长平长公主来给我们订婚,是我的福气,她也没有看不起我,只是说了一些媒人该说的话,顺便教训了我一些妇人该遵守得典范。” 宋乔的声音从帷幕后面传出来,似乎有些羞涩。 云琅笑了,压低了声音对宋乔道:“想你的家人了?” “嗯!” “能确定你的长辈都去世了么?” “是的。” “这样啊,你其实可以在骊山修建一座衣冠冢的,时时祭拜,他们就会活在你的心里。 云氏庄园就是你的家,你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我们成亲之后,不会捆住你的手脚,应该让你感到更加愉悦才好。 如此,你嫁人才有意义,如果感受不到快乐,你随时都能拒绝我的,这样的婚事不举行也罢。” 宋乔沉默了片刻,然后涩声道:“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 云琅大笑道:“你才见过几个男人啊,既然打定主意了,就不准反悔,我这就去准备婚事了。 你乖乖的待在这里等着出嫁就好。” “你总是这样待我……”宋乔有些愠怒。 “哈哈哈,想听情话,以后有的是机会,我会让你听到吐的……” “呀——你这个坏人” 一只荷包从帷幕后面丢了出来,云琅捡了起来,放在鼻端嗅一下大笑道:“真香,归我了。” 刚刚走出小楼就看见苏稚那张毫无表情的死人脸。 “说点私房话!” 云琅匆匆的解释了一下,就迅速离开,然后就听到苏稚大声的对宋乔吼叫:“你就不能矜持一点吗?” 长平自然是不会等云琅的,她很喜欢云音,最重要的是云音这孩子喜欢香喷喷的人,只要能让这孩子鼻子舒服了,她就不会哭闹。 疲惫的老虎也跟着长平走了,它发现,只要跟着长平,那个很凶的家伙就不会逼迫它上蹿下跳。 梁翁,刘婆笑眯眯的守在小楼下,见云琅挑起了一根大拇指,就一起哈的叫了一声,就去忙了。 天可见怜,小郎终于要成亲了。 云琅每次见阿娇的时候,都有些心旌摇动,这一次同样不例外,大汉妇人似乎很乐意向男人展现自己优美的一面。 于是,云琅见到阿娇的时候根本就不敢抬头。 阿娇的屋子热的如同火炉,地板下面流淌着温泉水,四根巨大的蟠龙铜柱还不断地向外散发着灼人的热气,因此,在这样的房间里不穿衣服都热,更何况云琅还穿着厚厚的裘衣。 阿娇自然就不一样了,她只穿了一身纱衣,纱衣下面有没有衣服云琅根本就不敢看,反正,阿娇曼妙的身材在一瞥之间就让云琅的鼻子有喷血的冲动。 当一个古典美人与现代女郎的火爆身材融合之后,阿娇就绝对变成了一个妖孽。 “屋子里很热么?”阿娇半躺在锦榻上慵懒的问道。 “不热……” “那你满头的汗水是怎么回事?” “每次见到您,我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心乱如麻,努力思量就把自己逼迫到这个份上了。” “还算是老实……” 不等阿娇说出什么暧昧的话,冷着一张脸的大长秋就把一张纱幕拉开,挡在云琅跟阿娇之间。 “哈哈哈……”阿娇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大笑了起来。 “小子十日后就要成亲,不知能否有幸邀请贵人驾凌。” “咦?你要成亲了?谁家的闺女?” “妻方出身璇玑城!” “哦?药婆婆的那个大弟子?她有身孕了?” “啊?我们还没有成亲呢!” “滚蛋,就你这幅色胚样子,能放过好人家的闺女? 卓氏女还是别人老婆呢,你不一样没放过?” “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总之是你们男子占了女子的便宜,然后就成了薄情郎,把人家一脚踢开,自己快快活活的娶新妇。 我听说啊,那个卓氏女如今正在阳陵邑卖自己的家产呢,你就不过问一下?毕竟是你闺女的母亲。 你要了小的,总不能就把大的丢过墙吧?” 云琅哀叹一声,觉得自己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正好碰到阿娇心情不好的时候。 他忽然想起阿娇也是被人家抛弃过的,所以……他云琅很自然的就成了阿娇眼中薄情的负心郎。 “卓姬是人家老婆……”云琅觉得自己的辩解似乎有些苍白无力。 “明知人家有夫君,你为什么还要去招惹?” “我哪里知道她第三天就嫁人了。” “无耻,卑鄙,下流……” 一连串的咒骂从阿娇的嘴里喷吐出来,这一开口,就足足骂了一柱香的时间。 云琅好几次想要站起来跑路,大长秋的一只手就按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动一下,那只手就变得如同泰山一般沉重。 骂完人,宣泄怒火完毕的阿娇立刻就变得容光焕发,尤其是在换上了一件枚红色的长裙之后,更是显得精神奕奕。 “走啊!” “去哪?”被骂晕头的云琅茫然的问道。 “看你的新妻子!” “我没有旧妻子!”旧恨新仇一下子涌上心头,云琅梗着脖子反驳。 “哼,再不走,我就把卓氏女弄来给你当老婆,让你一家三口彻底的团圆!” 这个威胁实在是太可怕了,云琅丝毫不怀疑阿娇有这样的本事。 无奈的站起来,泱泱的出了长门宫。 阿娇自然是不会在这样的寒夜里走路的,两个壮硕如山的妇人抬着一顶软轿跟在后面。 大长秋跟云琅并排走着,对于云琅幽怨的目光视而不见。 长门宫的马厩就在云氏跟长门宫的中间。 此时正是寒风呼啸,冷月清辉的时候,裹着裘衣的云琅都被冻得手脚发麻,只有一身单衣跟一堆草料御寒的主父偃更是不堪。 他的吼叫声已经完全变调了,就像野兽的嘶嚎,根本就听不出是人喊叫出来的。 一排灯笼经过马厩,主父偃似乎听到有人来了,嘶吼声变成了凄厉的哀嚎:“贵人饶命,贵人饶命啊……” 大长秋对云琅听到主父偃的嘶嚎声还面不改色的样子很满意,倒是阿娇命人停下了软轿,软轿拐了一个弯就走进了马厩。 当主父偃见到阿娇的软轿之后,居然从草料堆里钻了出来,歪歪扭扭的跪倒在地上,将脑袋在地上碰的梆梆作响。 此时的主父偃已经没有了丝毫的雍容模样,他的脸冻得乌青,两只手肿的如同馒头一般,身上沾满了草芥,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阿娇从软轿中探出头来,瞅了一眼主父偃,笑着对跟进来的云琅跟大长秋道:“这两个该死的混账东西办事不力啊。” 阿娇的话音刚落,大长秋袖子里的鞭子就已经抽在了那两个跪在地上的侍卫身上。 大长秋下手极重,一鞭子下去,侍卫身上的老羊皮袄就裂开了一道缝隙。 四五鞭子之后,侍卫身上的皮袄就变成了碎片。 主父偃绝望的抬头看着阿娇道:“身负皇命,不敢不从!” 阿娇大笑道:“当迫我离开大内的时候,乌妆筪都不允许我拿走的可是你主父偃?” 听到这句话,主父偃彻底明白了一件事,想从阿娇这里得到宽恕根本就不可能。 他第一次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卷入宫闱争斗里面去。 他笃定的认为,阿娇纵算是不断地折磨他,却不敢取他的性命,毕竟,直到此时,他依旧是衔皇命而来。 于是,咬着牙道:“贵人不喜主父偃,何不一剑杀之,如此折磨大臣,有失皇家法度。” 阿娇笑而不答,两个刚刚被惩罚过的侍卫,猛地跳起来,提起一桶饮马的清水,连着里面的冰碴子兜头倒在主父偃的头上。 主父偃如同被烈火焚烧了一般,惨叫一声,就在地上用力的翻滚…… 大长秋看了一眼主父偃,然后对呆若木鸡的云琅道:“骂你是爱护你,这才是阿娇泄愤的方式!” 第一五二章割耳谢恩 第一五二章割耳谢恩 寒风呼啸的寒夜,云琅的脑袋在不断地冒蒸汽。 跟在阿娇的软轿后面低声问大长秋:“主父偃可是大臣啊……” 大长秋无所谓的冷笑一声道:“比之齐王如何?” “那个齐王?” “韩信!” “我听说还有一个被剁成肉酱的……” “哦,你说的是梁王彭越啊,他这人就是不知足,太祖高皇帝削掉了他的职权,放他归乡,本来就是在放他一条生路,他偏偏要在太后面前哭诉,他不被剁成肉酱,谁能被剁成肉酱?” 云琅挑起大拇指道:“言之有理!” 出了长门宫就是云氏,一道大门竖在中间,长门宫的侍卫打开大门之后,阿娇的软轿就进了云氏。 也就是说,这道大门是针对云氏而设的,只有长门宫的人可以随意进出云氏,云氏绝对不能随意的进出长门宫。 在大汉国,只要是被皇帝,皇族,大臣们公认的皇帝正牌老婆,权力大的吓人。 吕后且不说,仅仅是窦太后一人就能掌控大汉政权二十年。 阿娇如果不是因为骄纵的缘故丢了皇后的位置,估计当场弄死主父偃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主父偃的喊叫声逐渐远去,云氏的牛皮大灯笼已经全部点起来了。 出来迎接的不仅仅是云氏的所有家人,即便是阿娇,卫青,霍去病,张氏,曹襄也站在主楼前躬身施礼。 这就完全是在行君臣之礼了。 自从卫青知道阿娇没有回归皇宫当主人的消息之后,就对阿娇保持了起码的礼敬。 没人比他更加清楚,自己的姐姐卫子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她之所以能当皇后,完全是因为时事造就的,加上出身问题,想要如同阿娇一般掌控大权完全是一个梦想。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皇家的气势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不论是掌灯,提香炉,打着屏山的宫娥,仅仅是两边雁翅般排开的金甲侍卫,就能让人窒息。 阿娇并未下软轿,只是探出头仔细的看了一眼全身被七八个灯笼照的发亮的宋乔,满意的点点头,就赏赐了一盒子乱七八糟的好东西,就有宦官开始喝道,软轿转了一个弯之后就扬长而去。 从进到云氏,再到离开云氏,也就一柱香的时间,即便如此,刘婆,梁翁,以及平遮已经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直站在黑暗处的公孙弘笑着摇摇头就重新回到了他的住处,把刚才的见闻又添加到奏折里去了。 云琅送阿娇到了门口,见阿娇没有再召唤他的意思,也就回到了宋乔的小楼边,眼看着宋乔跟苏稚站在楼前,长出一口气道:“最后的障碍也清除了……” 苏稚蹦蹦跳跳的来到云琅面前欢喜的道:“六朵宫花唉,六朵宫花唉,这是诸侯礼。” 云琅抓抓头发,对于这些规矩,他一无所知。 他很奇怪苏稚这个山门中的女子居然也知道。 不过转眼一想也就明白了,只要是关于嫁娶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子如何会不知道,不清楚呢。 “六朵宫花?”凑过来的张氏羡慕的看了一眼羞涩的宋乔,然后回头看着霍去病道:“我只有四朵。” 霍去病点点头道:“以后给你弄几十朵戴。” 张氏认真的看着丈夫道:“我要上面有金丝的。” 霍去病笑道:“我会给你弄来纯金的。” “滚开……”张氏有些生气,她觉得霍去病是在敷衍她。 长平看着几个嬉闹的少男少女,对一脸羡慕的儿子道:“你成亲的时候有七朵。” 曹襄揉搓一下被冻得生疼的面颊道:“我明天就娶妞妞好不好?” 长平叹口气道:“你娶妻哪有那么容易,一来要经过大宗正,二来,要经过你舅舅,我这个做母亲的什么态度发儿无足轻重,总之,你想娶妞妞,后果很严重,只要婚讯传出,你牛伯伯就休想在军中任职。” 卫青忽然笑道:“去提亲吧,老牛的弓弩校尉可能要换一个地方去当了。 再说,老牛多年以来在北方与匈奴鏖战,伤病奇多,趁这个机会去南边吧,陛下收复岭南的心意不会更改了。” 长平大急道:“不可,老牛是你麾下的一员猛将,没了他,你怎么办?” 卫青背着手瞅瞅天上的月亮有些落寞的道:“陛下不会让同一位将军在我手下太长时间的……” 这一夜,云氏无眠…… 公孙弘本来已经准备要走了,却又留了下来,一头钻进云氏的机关消息模型房又不愿意走了。 他像一个刚刚获得新玩具的孩子,对里面的每一个模型都爱不释手。 并且亲自拜会了那两个会捏泥人,用麦秸木片修建宫室模型的的伤残野人。 公孙弘走,也就是主父偃走的时候,既然公孙弘不想走,那么,主父偃只能继续在阿娇家的马棚里受罪。 云琅觉得主父偃可能要死了……不管是谁,在大冬天里被人用冰水浇透几乎就没有什么活路了。 事实上,人类的求生精神还是颠覆了云琅对人类的认知。 听大长秋说,主父偃竟然在寒夜里奔跑了一夜,用自己的体温蒸发干了身上的水汽,平安的渡过了那个寒夜。 不知道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意志让自己奔跑一夜的,云琅自付做不到。 “死到临头的时候就能做到了,只要这个人想要继续活下去,他就能爆发出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力量。 主父偃出身贫寒,几经周折之后才有了富贵,这样的人哪里会少了毅力,成名之后又积蓄了大量的钱财,家中娇妻美婢一样不缺,对他而言,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如何能舍得死?” 卫青似乎对主父偃这种人非常的熟悉。 “公孙弘既然知道主父偃是在垂死挣扎,他自然要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个机会致主父偃于死地。 打蛇不死悔三秋,这样的决断公孙弘还是有的。 不过啊,阿娇不会让主父偃死掉的,毕竟,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惩罚一下主父偃陛下不会管,杀死主父偃陛下会不高兴的,以阿娇现在的见识,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长公主似乎更加熟悉长平。 他们两人的判断是对的,中午的时候,衣衫光鲜的主父偃被送来了云氏。 仅仅十天的光景,大腹便便的主父偃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着狼一样恶毒眼神的瘦峭主父偃,他的两只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仅没有半点虚弱的意思,反而显得很精神。 恶毒的目光从云琅,公孙弘的身上扫过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 云琅瞅瞅主父偃滴着黄水的耳朵,觉得这家伙的左面的耳朵可能没希望保住。 就上前一步拱手道:“先生可要在云氏裹伤?如此严重的冻伤,恐怕会让您无法抵达长安。” 主父偃猛地睁开眼睛,掏出一把刀子一刀就把左面的耳朵给割下来了,这只耳朵果然没救了,割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有流多少血。 主父偃用一只手捧着耳朵冲着云琅狞笑道:“某家就用这只耳朵来感谢云氏的厚爱。” 云琅笑道:“先生误解云琅的意思了,我只想给你裹伤,不过,这只耳朵割下来也好,先生此去长安路途遥远,不方便保护这只耳朵,留在云氏也好,先生日后有空闲,再来取走就是。” 说完话就对梁翁道:“找一个木盒好生将先生的耳朵收起来,中间多放置石灰,冰片等防腐香料。” 主父偃看着梁翁拿走了他的耳朵,冲着云琅狰狞的一笑。 公孙弘怀里还抱着一架水车模型,见主父偃已经交代完毕了事情,就对驭者道:“回长安!” 主父偃不顾耳朵根子还在流血,也吩咐蓬头垢面的驭者,下令启程,无论如何,他一刻都不想在云氏多停留一刻。 第一五三章万年老二 第一五三章万年老二 被人仇恨的感觉很奇妙。 云琅有些兴奋,又有些感慨,甚至还有些得意。 不过,他一想到主父偃马上就要经历一个破鼓万人捶的下场,也就得意不起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个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当中,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的到来到底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走向。 这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救霍去病李敢他们命的大事,云琅情愿站在前面得罪一下失势的主父偃,试验一下蝴蝶翅膀煽动的威力。 虽然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云琅不怕丢人……因为,无人知晓。 云氏庄园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云家的第一厨娘发誓要举办一次奢华无比的盛宴来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要让全大汉的人都知道天下美食尽在云氏。 云家的仆妇们准备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戴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向前来祝贺的客人们展现一下云氏的富足。 云家的孺子们不论男女都会穿上小巧合身的麻布青衫,准备在迎亲的时候一起朗诵《诗经》第一曲《国风,周南,关雎》。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一起吟唱《诗经》之《有女同车》。 刘二准备亲自刻画傩舞的头饰,还准备亲自带着云氏的伤残甲士上场为主家舞蹈驱邪。 至于,云氏匠奴,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预备在云氏的主楼前面搭建一座高台,供奉云氏先祖牌位。 长平对待云琅婚礼的态度,与对待霍去病的婚礼态度完全不同。 她甚至都没有出席霍去病婚礼,却在云琅准备大婚的时候,四处散发英雄帖,召唤她门下的走狗来为云琅祝福。 阿娇既然已经插手云琅婚礼了,于是,大长秋也很忙…… 云琅看到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宾客名单,痛不欲生。 霍去病看完宾客名单之后就把名单交给了一脸悻悻之色的张氏,就在昨日,张氏还在抱怨她的婚礼冷清。 张氏仅仅看了其中的一小卷,就丢下名单,拍着高耸的胸脯对霍去病道:“还好,还好!” 自从母亲同意他娶妞妞之后,曹襄的心情就大好,喝着酒懒懒的道:“云氏成了战场啊……那一天总有一些人会生不如死的……阿琅,你婚礼的时候,我帮你照顾后院吧?一些不相干的人就不要让我见了。” “你是迎宾,去病是傧相,阿敢是知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嘴臭,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罪名可是会落你身上的。” “你要是有胆子得罪客人,我没意见。” 曹襄叹口气道:“董仲舒也要来啊……还是专门从淮南赶来的……就这位大爷,就能灭你云氏满门啊。 我听说,这两年死在这位大爷手上的山门中人,比死在始皇帝手中的山门中人还要多。” “我就是一个种地的厨子,董仲舒年高德劭的,他难为我做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孔丘还诛杀了少正卯呢,学说不同本身就是大罪,比杀他爹娘的罪过还大。” “你应该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研读儒家经典,我家的孩子们在婚礼上都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我婚礼的开场白,哦,这么说起来,我其实也是儒家弟子。” “要点脸啊,你西北理工的大名,已经传遍了长安三辅,你又是敬献元朔犁,又是发明水车,又是水磨,又是工具,又是改良种子,又是琢磨吃食的,养个蚕,养些鸡鸭都比别人强一百倍,傻子都被你调教成专门的禽蛋博士。 再加上哥哥我一个必死之人被你调养了两年之后就能追逐匈奴八百里,更不要那些被你救下来的伤兵,经他们的嘴,你早就成无所不能的神人了。 在很多地方,你西北理工的名望甚至超越了儒家,儒家的名头只在士林中响亮。 论到实用,还得数你西北理工! 这时候你突然说自己也是出自儒家门下………… 卧槽啊——你真的要入儒家门下?” 曹襄猛地从地板上坐起来,死死的盯着云琅。 霍去病大笑道:“内斗什么的最讨厌了,如果阿琅将西北理工并入儒学,儒学才会真正变得完整。 你以为董仲舒为什么会不远千里来上林苑为阿琅贺喜,就因为这老儿知晓西北理工并入儒学之后,会对儒学有什么样的帮助,大家都是要实际利益的人,只要方向一致,没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云琅大笑道:“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源头在哪里呢?谁都不愿意并入其余学说中,谁都想让自己的学说成为万法之源,谁都想要成为开山鼻祖。 好在西北理工我一个人说了算,你也知道,我最讨厌当什么老大了,很多时候,当个万年老二有坏处吗?”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道:“这事应该告诉我娘。” 霍去病笑道:“本就是舅母安排的……” “这么说,所有人里面就我最傻?” 李敢皱着眉头道:“你比我聪明些,我到现在都没听明白你们说的话都是什么意思。” 云氏筹办婚礼筹办的热火朝天,阳陵邑里面却没有什么动静,这座通都大邑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情就改变原有的步调。 “婚礼应该很热闹吧?” 卓姬放下手里的简牍问平叟。 “云氏已经开始杀猪宰羊,收购鱼获,采买各色丝绸,邀请阳陵邑最出名的杂耍伶人……” 卓姬笑道:“应该很热闹,我们也该准备礼物了,就让平沅去吧,我们就不去了。” 平叟苦笑道:“云氏可能不会邀请我们。” 卓姬笑道:“会的,只是我不会去罢了。” “司马相如的泼水文章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地文采飞扬……”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没有了羁绊,也能活得快活些。” “云音过的如何?” “已经成了云琅的心头肉,即便是阿娇贵人索要,他也没有送过去,看样子,一个骊翁主,云琅并不在意。” 卓姬轻笑道:“还是那个高傲的性子,依旧看不起全天下人,包括皇帝在内。” 平叟犹豫了一下道:“既然司马相如已经出具了休书,大女是不是……” 卓姬笑着摇头道:“等我没有了安身之所,再论此事,如果我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云琅想不要我都不成。” 平叟郁闷的道:“按照我们现在的样子看,大女怎么可能会没有立足之地? 仅仅是铜钱买卖获得的收益,就足够您十辈子花用不尽了。“ 卓姬大笑道:“当年我与他本就两不相欠,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丈夫,不想弱了名头,才给我写了那封《我有一间房子》的怪话歌。 既然他想展现一下他的男子气概,我如何能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我也写了一首歌名曰——《白头吟》。 平沅去祝贺的时候,一并带给云琅,我倒要看看这个负心人,如何过好一个新婚夜!” 平叟接过卓姬递过来的竹简,打开看了一遍,不由得低声吟诵道。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呀,大女的诗歌越发的有灵性了,哈哈,不如云琅大婚之日就由老夫去祝贺吧。 真的很想看看云琅见到这首歌是个什么模样。” 卓姬笑道:“歌可以送去,你却不能去,我只想给云琅添些麻烦,却没有捣乱他婚事的意思。 我并非是他的良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晓,回到蜀中就不是不想与他再见,谁料到一夕之欢居然有了云音。 这是昊天的意思,我与他注定了要纠缠一生,现在,切让他再得意些时日。” 卓姬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主意打定之后,就把心头的甜蜜,酸楚,哀伤,悲凉全部抛诸脑后,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商家的女主人。 她如今所思所想的全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收到的杂钱全部变成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有消息传来,公孙弘已经进驻了云氏,估计回到长安之后,朝廷就会有新的《钱法》颁布下来,想要继续利用一当五钱牟利,可能性不算大了。 有了五华夫人这个名号,卓姬终于有资格在长安三辅大规模的购置土地了。 目标地都已经选好了,就是上林苑里的富贵镇! 第一五四章大奸若愚的云琅 第一五四章大奸若愚的云琅 古代的猪牛羊肉其实都不怎么好吃,尤其是大汉时代的牲畜,依旧带着野性。 云家养的猪猪嘴很长,如果没有被猪圈圈住,这些猪在三五个月里就会变成野猪,长出獠牙来不算什么事情。 只有经过一代代的饲养,也才能慢慢的褪去野性,猪肉的品质也会逐渐上升。 不过呢,阉割过的猪,还是不错的,不论是肌肉的纹理,还是表面的特征,都有了后世猪的模样。 因此,云氏杀猪一般是不扒皮的,对于一道丰美的红烧肉来说,没了猪皮,就少了至少三分滋味。 杀猪的时候猪会疯狂的嚎叫,似乎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杀羊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了,它们会一声不吭的接受命运。 至于杀牛这种事,就需要有一颗大心脏,因为牛一般也不会反抗,只是那双大眼睛里会有泪水流出来。 “不要在我面前杀牛,该死的,把它牵的远远去杀,娘的,牛流出来眼泪快把我的心给融化了。” 曹襄大声的嚷嚷着,他喜欢吃牛肉,却不喜欢看着牛被杀掉。 冬日里宰杀牲畜,是个很好地季节,不想夏秋日,杀一头猪能把全世界的苍蝇都吸引过来。 对于大汉勋贵来说,如此大规模的宰杀牲畜依旧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 尤其是牛,如果没有阿娇点头,云氏也不能宰杀自家饲养的肉牛。 霍去病身着麻衣,扛着半片牛就去了山居,吃牛肉长力气,他准备放起来慢慢吃。 李敢杀羊杀的性起,一上午的时间,就有十二只羊死在了他的刀下,不仅仅如此,他剥羊皮的手艺如今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贵公子原来是不干这些活计的,自从这三个人跟云琅成了好友之后,对于农家的活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莫要说杀牛,杀羊宰猪这类需要勇气的活计,即便是下地割麦他们三个也是一把好手。 冬日里如果有个小炉子,人们就会想着利用这个小炉子烤点什么。 卫青就是这么干的,一个不大的长条铁炉子里燃烧着木炭,炉子上面有细铁条编织的铁筛子,一大块牛肉就放在铁筛子上,正往外吱吱的冒着油脂。 “云琅说冻了一夜的牛肉吃起来最是可口,这话可能是真的,今天吃的牛肉要比昨天吃到的新鲜牛肉嫩了好多。 虽说只有盐巴这一道调味料,论到好吃程度,我觉得那些被烹调的花里胡哨的牛肉,还是远远不足这用炭火盐巴制作出来的牛肉。” 长平用一把竹夹子把酒肉翻了一个个,笑道:“都说君子远庖厨,谁能想到,这样自娱自乐的吃东西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您以后去了军中,这样的炉子可不能少。” 卫青哑然失笑,拍拍长平的手背道:“云琅对牛肉的说法,其实是符合天地道理的。 所谓欲速则不达,任何想要一心完成的事情,都不太容易,如果把自己放在第二,第三的位置上,等前面的人该栽的跟头栽完了,该探索的东西探索完了,第二或者第三再慢慢跟进,如此一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要高的太多了。 董仲舒如今咄咄逼人的想要把儒术献给陛下,陛下至今还在犹豫之中,并未形成一个清晰的意见。 董仲舒如今的所作所为,颇有些倒行逆施的意思,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大肆的打压,消灭诸子百家,也不过是陛下不愿意看到诸子百家扰乱民心,默许的一种行为。 如今,董仲舒以儒家宗主自居,竭力推行儒家学说,而儒家门人也确实争气,如今渐渐地形成了气候。 再过一二十年,儒家或许真的能够一统我大汉思想,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在儒家看来,这个功业不下于太祖高皇帝一统天下。 我们不知道云琅是否与儒生公孙弘达成了什么条件,仅仅就他二人合力对付主父偃就能知道,他们至少有了默契。 长安到淮南,足足有两千里,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传出董仲舒要来长安参加云氏大婚之礼。 如果就时间来看,董仲舒应该还在来长安的路上呢,那么,是谁替董仲舒做了这个决定呢?” 长平将烤好的肉从铁筛子上取下来,放在卫青的面前道:“公孙弘?” 卫青点点头,给烤肉上面撒好盐巴,大大吃了一口,很是满意,这牛肉烤的不老不嫩刚刚好。 “其实,五年前卫绾罢相的时候,陛下就有意让公孙弘出任宰相,只可惜太后那一关并未过去,所以就找了老好人薛泽来过渡一下。 明年开春,将是陛下大展宏图的一年,薛泽无论如何不可能继续就任宰相了,怪不得他敢对主父偃半点情面都不留。” 卫青吃完牛肉,用手帕擦擦嘴笑道:“公孙弘今年六十有四,董仲舒今年五十有四,王臧今年五十有二,二十年间或许会有大作为。 可是,二十年后呢? 云琅今年刚刚满十七岁!” 长平默默地点点头,然后苦笑一声道:“可是,他只有一个人。” 卫青大口吃着牛肉笑道:“自从认识了云琅,你改变了多少?阿娇改变了多少?去病,曹襄,李敢他们改变了多少? 你甚至可以继续想——陛下改变了多少? 对于人来说,云琅就是一场瘟疫,你看着,不出十年,等他家里的这些少年郎一一长成之后,公孙弘,董仲舒,王臧他们放在朝廷里的五十个文学郎中,未必能斗得过他们。 这么多年以来,西北理工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处处以人为本,处处从人的本性出发,先是口腹之欲,而后是衣食住行,再后来……我就不敢想了。 如果以兵法来论云琅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将要取之,必将与之!” 长平伸长脖子瞅瞅正坐在一根杠子上跟苏稚谈笑的云琅,越看越觉得傻,狐疑的道:“他有这么深的心思?” 卫青也抬头看看不远处的云琅,低声笑道:“明年这个时候你再看他!” 长平摇摇头,她还是坚信云琅是一个有些小聪明的小子,绝对不是卫青口中的老奸巨猾之辈。 “你炒的松子为什么很容易剥开?不像我跟师姐烤的松子,要用锤子砸着吃?”苏稚很喜欢椒盐味道的松子,整天都吃。 云琅剥开一颗松子丢嘴里道:“先用清水泡,然后加调料大火煮,然后风干,最后加沙子炒就能吃到开口松子了。” “哦,下回试试,对了,师姐真的听你的话,亲自带着锄头领着人去给你家修祖坟去了。 托我找石匠刻碑文,你家先祖的名字是什么,写给我,刻碑要用。” 云琅原本笑的很开心,听了苏稚的话,一下子不说话了。 “怎么不说话?你家不是在中山国吗?” 云琅艰难的摇摇头道:“我不知道爹娘的名字……” 苏稚叹了一口气道:“怪不得人家都不喜欢我们山门中人,我们为了掩饰山门,总是遭谎,遭的自己都信了。 既然已经遭谎了,那就要把谎话硬撑到底,不知道爹娘的名字,你就给他们起一个,不论如何,你心里想着他们也就是了。” 云琅摇摇头道:“在不知道我是什么原因被丢弃之前,我不准备原谅他们。 名字你去想,阿猫阿狗都无所谓,回头告诉我一声就好。” 说完话他就跳下了木杠子,愤怒的冲着不听话的老虎吼了一声,然后就匆匆的上楼去了。 瞅着闺女睡得通红的小脸,刚才隐隐有些刺痛的心才重新恢复了跳动。 第一五五章人心不古 第一五五章人心不古 云琅最大的敌人就是孤独!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就是这样,为了维系他可怜的亲情,他宁愿去为孤儿院里的弟妹们做任何事情,包括犯罪。 现在,同样如此……只是那个世界如同镜子一般碎裂了,最后变成了回忆。 眼前这个小小的,软软的婴儿就是他孤独世界里的第一颗种子,他希望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最后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深邃的根系能够牢牢地与他的心缠绕在一起。 霍光骑在老虎背上从楼下上来了,老虎轰然倒地,霍光自然就被摔了一跤。 他拍了老虎脑袋一下,就凑到云琅身边,一起看着熟睡的云音。 “师妹总是睡觉!是个懒虫!” 霍光不满的道,他有些羡慕,云音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像他有无数的简牍要读。 云琅解掉霍光身上的白色狐裘,两颗用珍珠做的扣子不知道掉哪里去了,狐裘的下摆大开着,这孩子的身上也汗津津的,看样子,刚才在外面没少胡闹。 “她还小,等她长得跟你一样大了,你学过什么东西,她也要经历一遍的。” 云琅把乳娘端来的热牛奶递给了霍光。 “我父亲昨日来了,问了我很多的话,还要我不要告诉你。” 云琅皱眉道:“下回再见到你父亲,你就告诉他,想你了,就正大光明的来看,不要躲藏,西北理工不是一个绝情决义的地方,你也不是属于我一个人,也同样属于他。” “我父亲说,您将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要我不要忤逆您,专心学业。” 见霍光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他,云琅笑了,摸摸霍光的脑袋道:“错了,我们以后不做大事,专门做小事,大事留给别人去做,我们西北理工专注小事一百年再说。” “为什么?我们凭什么不能做大事?” “我们为什么要做大事呢?” “做大事才能不辜负一生所学,才能展开怀抱,青史留名。” “哦?是这么想的啊,其实呢,做大事的人一般都很倒霉,你最近不是在读史书么? 如果你仔细读了,就该知道做大事的人除了君王之外,其余的做大事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下场。 李悝死于自己制定的律法。 吴起做大事的结果是被人家乱箭射死了。 商鞅做了大事,结果呢?他本人战死之后,人家也不肯放过他,连尸体都被五马分尸了。 晁错算是最近例子,他一心为皇家着想,结果呢?皇家确实得利了,他却被当做替罪羊腰斩了。 师傅我呢,比较没出息,就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就喜欢等我老死的时候你们能守在我的尸体边上哭泣送我一程,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舍不得我死去。 没人能够永远辉煌,这一点是肯定的,各领风骚数百年,已经是人能够做到的最大极限。 师傅在想一种既能让我们施展才华,又能一生无忧的好法子,最近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等师傅把路铺好了,你们就能清清爽爽的上路,至少,脚上不会沾上泥巴。” 霍光懵懂的瞅着云琅,云琅嘿然一笑,就用毯子把衣着单薄的霍光包起来交给乳娘,让她带着霍光去洗澡。 这些话,他可能还听不懂,云琅觉得这并不要紧,等孩子慢慢长大,总会明白的。 他不认为自己苦心孤诣调教出来的好孩子就一定要为某一个皇帝,或者某一个王朝殉葬,他们还不配! 一场婚事,将云氏庄园弄得人尽皆知,这场婚事也是云氏庄园展现自己的一个大平台。 把好东西贸然给别人,人家会怀疑你的用心,如果是他们苦苦恳求才得来的东西,这东西才能有长远的生命力。 过了明年之后的三十年,皇帝的雄心壮志就会爆发的山崩地裂,百十万大军就要离开大汉本土,向匈奴发起最猛烈的进攻,直到将匈奴这个顽疾从大汉身边彻底的撵走。 那些在云氏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农业,工业改革,到了推行天下的时候了。 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百十万大军轮番出战,死于战阵上的人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死于艰难的环境。 云氏庄园从一开始,就主要利用妇孺的力量,有意识的隔离了男丁,这也是一种实验,云琅想要看看云氏在只用妇孺的情况下,能否支撑起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经济体,并且能让这个经济体做到自给自足。 当上至六十,下至十四的男丁都上了战场之后,留在国内的妇孺们不会因为缺衣少食就饥寒而死。 云琅之所以同意去白登山戌边,目的不仅仅在于融入这个慷慨激昂的时代,还有检验云氏庄园在没有了他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兴旺发达。 手头的东西就这么多,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始皇陵是死人的世界,大汉朝就是活人的世界,死去的人已经安眠了,剩下的责任就该活着的人来抗。 史书上只要说起大汉,那页史书就会熠熠生辉,中华史书上这样的时代太少,也太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大汉这个种群的人,都在黑暗中摸索。 漫漫寒夜,云琅依旧在一盏孤灯下奋笔疾书,他想把自己的记忆用毛笔记录下来,他很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东西,他明白,哪怕是他后世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在大汉也是弥足珍贵的财富。 早饭是红袖端来的,明显不是家里厨娘的杰作,不论是小米粥,还是青菜包子,亦或是咸萝卜条,处处透着精致。 云氏的人都跟云琅的秉性差不多,处处都着散漫的气息,食物自然是好的,不过,包装一定是简陋的。 小小的木头筷架,这就不是厨娘能想到的东西。 红袖最近变得很沉默,做起事来也小心翼翼的,不如以前活泼。 “今天的包子是谁包的?味道不错。” “是细君亲手包的,里面加了剁碎的鸡胸肉,青菜也是用鸡油腌制过的,所以比以前的鲜美一些。” 云琅笑了,抬手在红袖娇俏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尽胡说八道,跟谁学的? 阿乔虽然聪慧,医术也不错,论到制作饭食,八个她也比不上你这个小家伙。 阿乔不可能想到把鸡肉跟青菜混在一起包包子的,更别说用鸡油腌制青菜了。 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嗯,给我换别的包子来,剩下的不能再吃了。” “为什么?”红袖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 “为什么?咱家现在最金贵的人可不是我,而是那两个小的,等他们睡醒了,给他们吃。” “您先吃,我再去给大女跟霍家小郎包一些。” 云琅笑着板正了红袖瘦弱的身子,再把她的下巴抬高,拍拍她的脑袋道:“这样才有一些仕女的意思,以后就这样,你没见刘婆现在都傲成什么了,一般的人想要跟她搭话人家都不理。” 红袖破涕为笑:”婢子可不是什么仕女。” 云琅冷笑一声道:“把你这样的女孩子说成仕女,我都觉得委屈了你,以后就昂着头过活,云氏的内宅管事,可不是一个谁都能欺负的小婢女。” “小郎要成亲了,家里该是细君做主才好,以后婢子就不能随意了。” “臭丫头!”云琅没好气的拍了红袖一巴掌道:“学会以退为进了,以前什么样子,我跟阿乔成亲之后还是什么样子,不用避讳,我还指望你以后把整个庄子撑起来呢。” “真的?”红袖歪着脑袋问道。 “废话,当然是真的,你以为什么都不懂的阿乔能撑起庄子?这个庄子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人人有份。” 得到了云琅确切的回答,红袖的精气神就好了很多,端起云琅吃剩下的包子扭着腰身就出去了。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十一岁的小姑娘扭腰真是没什么看头,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第一五六章刘彻四问 第一五六章刘彻四问 云氏家主大婚,这在如今的长安三辅算是一桩大事件。 云氏本身并不起眼,一个少上造的爵位乃至骑都尉军司马的职位在高官多如狗的长安还不至于劳动如此多的大人物光临。 可是啊,加上阿娇跟长平的颜面之后,就大为不同。 云琅在很早以前就入了皇帝夹袋知道的人不算多,可是啊,凡是知道这事的人的哪一个高官显贵? 越少人知道,就显得云琅越发的神秘。 大汉的太祖高皇帝就是泥腿子出身,所以,不用指望大汉的勋贵们能高雅到那里去。 想想萧何,樊哙这些人的出身以及劣根性,区区几十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他们的后代成为真正的贵族。 相比之下,云氏比他们更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 衣着干净的仆妇,虽然端着茶水,糕点伺候前来送礼的揭者们,脸上却没有多少卑微之态,面对这些揭者们的问话,回答的不卑不亢,且条理清晰。 如果来送礼的人是显贵家的门客或者家臣,招待他们的就是云氏的孺子。 那些眼界极高的门客家臣们,在看到这些孩子的第一眼,就没有把他们归类到仆人的行列。 一个老家臣还特意拉住一个孺子的手,仔细看过之后就感叹道:“手心无茧,手背无皲裂,耳后无垢,面色红润,体格健壮,比之上户人家的小郎还要康健干净些。 如果再是一个读过书的,那么……” 其余门客家臣门也忍不住拉着身边伺候的童子攀谈起来,当他们得知这些童子已经读书三年有余之后,很多想要说话的人都闭上了嘴巴。 “刚才伺候老夫茶水的童子乃是一个小女子……” “咦?如此说来,云氏的小女子也识字?” “问过了,至少《急就章》是读过的。 “读过《急就章》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云门无白丁啊……” 人,就是云氏的门面,能被刘婆,梁翁选出来的接待客人的仆妇,童子,哪一个不是见过场面的人精。 尤其是这些小孩子,阿娇宴请昔日故旧的时候,也找了他们去撑门面,云家的这点小场面根本就不算什么。 除过人之外,云氏的庄园的构造也让来人惊诧。 数九寒天的日子里,进了云氏庄园之后,他们能感受到一股暖意。 大汉人对暖和的定义其实很低,只要人站在外面勉强能忍受,他们就称之为暖和。 一旦云氏的温泉渠道全部开启之后,加之无风,前院自然冷不到那里去。 在这样的温度下,再喝一杯热茶,自然寒气尽去。 揭者,门客,家臣之流是没有资格踏进云氏内宅的,云氏主人只会在前院客厅一一接待送礼的人。 眼看着陪客曹襄已经不耐烦的打着哈欠,云琅与揭者,门客,家臣谈话的时间就越来越短。 等到平遮前来禀报说,家宴已经准备完毕,云琅也就停止了接见送礼的人。 让平遮招待他们在前院饭堂进餐。 等这些人刚刚离开,曹襄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礼单,每看一份礼单,嘴里就啧啧出声,看样子,人家送的礼物不薄。 “都是侯爵之礼啊,看样子这些人对你成为列侯抱着很大的期望。 啧啧啧,就这尊马超龙雀铜像,没有十万钱想都不要想,我看看到底是谁送来的贺礼。” 曹襄取过一张白帛,看了一下落款,再次赞叹道:“连除国的舞阳侯樊哙后人也有礼物过来,看样子,他们家还想着死灰复燃呢。 不过啊,这样的礼物送给阿娇更合适。” 云琅看了一眼那尊马超龙雀觉得眼熟,仔细看了一遍,才发现这东西在后世被称之为马踏飞燕。 “是好东西啊,那就收了,反正现在收的礼,等我成亲那一天他们都会收到回报。 不算吃亏!” 曹襄皱眉道:“你真的要把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弄得世人皆知?” 云琅笑道:“这本来就是我的目的,一家富裕,不算富裕,如果大汉都富裕了,我家会更富裕。” 曹襄莫名其妙的道:“这是什么话?我怎么觉得你比郭解更像一个圣人?” “你懂个屁,叫你多看书的,你偏偏不看,怀璧其罪的道理知道不? 你再板着指头数数,凡是号称富可敌国的人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我可不想辛辛苦苦的攒钱,最后全便宜了穷困的某一个陛下。 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呢?答案是把它放进大海里。 在大汉,比我家地多,比我家人多,比我家富裕的人到处都是的时候,就没人关心云家到底有多少钱了。 另外,你如果读过《政治经济学》之后呢,你就会发现,我现在做的事情是多么的正确。 如果可能,云氏以后只卖种粮,种蚕,雏鸡,雏鸭,种猪,种牛,种马一类的东西。 干这个活计,只要云氏没有跟官家对着干,应该可以平安喜乐下去,并且还能混一个好名声。” “你怎么事事都想的这么远?”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咦?你现在张口就是《论语》里面的句子,看样子你真的准备投靠儒家了。” “形势比人强,儒家眼看就要胜利了,诸子百家除了逃跑就没了别的本事,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都已经投靠儒家了,我西北理工也投靠一下不算过分吧?” “说实话,自从见到你,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个西北理工,这几个狗屁不通的字,是不是你杜撰出来掩藏你真面目的? 都是好兄弟,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我帮你一起骗那些混账。” “对天发誓,我真是出自西北理工门下,你要是觉得这几个字有问题,去问我们的第一代山长去,这个破名字是他起的。” “这么说,你西北理工已经传承了不止一两代?” 当张汤的声音在客厅里响起的时候,曹襄立刻告辞,多余的话都不说。 “五十年吧!” “哦?那就是从吕后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啊。真的已经全部毁于地龙翻身?”张汤摩挲着云琅刚刚收到的马超龙雀铜奔马,问的很随意。 云琅皱眉道:“我不想说。” 张汤潇洒的摊摊手道:“不想说就不说,大汉国的崇山峻岭之中隐藏的妖魔鬼怪难道还少了? 我来就跟你问一些消息,你要认真回答,这是陛下要我问的。” 云琅拱手正色道:“请陛下动问。” “云琅,你西北理工真的要并入儒家门下?” 云琅点头道:“正是!” 张汤点点头,然后再次拱手面对皇城位置再次问道:“云琅,你真的要将西北理工典籍公诸于世么?” 云琅再次点头道:“正是!” “为何?” “西北理工秉持“学天下,利天下,公天下,学以致用,”微臣不过是秉承山门训示而已,并无其它。” 张汤神色难明的朝云琅拱拱手,表示钦佩,然后咳嗽一声继续问道:“并入儒家,西北理工如何自处?” 云琅大笑道:“学问就是学问,不会因为西北理工并入儒家而消亡,相反,还能借助儒家兴旺发达,又减少了内耗,云琅何乐而不为之?” 云琅回答完毕了,就赶紧掏出一方丝帛开始抄录云琅刚刚说的话,好一阵子才写完,拿给云琅看。 “看看,有没有出入,如果没有,侍卫就在门外等着拿给陛下呢。” 云琅看完了,确认没有出入,就在张汤的要求下用了军司马印信,张汤自己也掏出印信盖在上面,然后就拍拍手,一个面目凶恶的侍卫走了进来。 也不理睬张汤,云琅,取出一个牛皮筒子将绢帛装了进去,并且当着两人的面,封上火漆,请两人勘验无误之后,就背着牛皮筒子一溜烟的出去了。 第一五七章散播 第一五七章散播 “这是五十斤的《农事博览》云氏的不传之秘,先便宜你了,学着云氏种田,育种,施肥,除虫,明年保证你家收成好!” “别埋怨字丑,都是孩子们当课业抄录的,有得用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 “两千个云钱!” “这些钱可不是书钱,而是孩子们抄录的费用,我答应不让他们白干的,另外啊,再加一千个云钱的竹简钱,这本书就成你家传世之作了。” “什么《器具构成》?这本书你也想要?没问题,三千个云钱拿走。 您还别嫌贵,我当初用这上面的器具跟墨家换了六座小楼,现在才三千个云钱,一点都不贵啊。” “这本《算学初解》对你们来说太深奥了,你就算拿走也看不懂,要这个做什么?” “什么?你家的子弟要跟着来学这些鬼画符?我看没必要吧,好好的读点《诗》《书》《礼》《易》和《春秋》以后好做官,算学没什么用处。” “为什么孟大,孟二都在学《算学初解》?他们脑袋不太灵光,学不来《诗》《书》《礼》《易》和《春秋》,只能学点没用的杂学!” “这是《物理》,没什么用处……” “这是《化学》更没有什么用处……” “这是《政治经济学》你倒是能看看,只是我在山门中学的是庖厨,对于这东西一知半解的,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就随便看看,看到不对的地方一笑了之。” “等等,你要拿走,十万个云钱不能少!” 云琅把手按在竹简上,斩钉截铁的对张汤道。 张汤不疾不徐的伸长了脖子再看了一眼《政治经济学》笑道:“十万个云钱,张汤出的起!”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本书里有一章专门讲的是《货币学》,也是云氏制钱的初衷,你要看,就看吧。” 张汤抬头看了云琅书房里面堆积如山的竹简感慨的道:“汗牛充栋也不过如此。” 云琅苦笑道:“如果你们能做到韦编三绝,也就不算辜负我一片苦心了。” 张汤冷哼一声道:“会有专门的博士做到韦编三绝的,陛下说过,云氏竹简藏书,一个字都不可错过,云氏有的藏书,博士处也必须有!” “这么说,此次采购乃是官买?” “你大婚,陛下赏赐了黄金五十镒,玉斗两方,玉珏十双,绸缎百匹,宫娥四名,嬷嬷两名,死囚十人。 这样大手笔的赏赐,除过军功之外,某家还是首次听闻。” 云琅苦笑道:“别的赏赐我都能理解,只是十名死囚是个什么典故?” 张汤似笑非笑的道:“必死之囚,其情可悯,其罪难饶,其中昔日的绣衣使者六,悍卒一,书吏三!”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瞅着张汤道:“没的更换?” 张汤摇摇头,然后压低声音道:“谁家没有绣衣使者存在?满长安三辅的勋贵人家也就你云氏一族了。 你家满门上下铁板一块,人人唯你之命是从,这是大患,以前陛下不知你的深浅也就罢了,现在,你云氏如此重要,没有绣衣使者存在谁能放心? 能明着告诉你,你家有六个绣衣使者,已经是皇恩浩荡了,你还敢挑三拣四? 陛下为人一向干脆,有了这六个明处的绣衣使者,就不会再有暗处的绣衣使者,你如果推辞,哼哼哼……你就等着你家被绣衣使者渗透成筛子吧。 另外啊,我知道你其实不好女色,所以给你挑了四个年纪小的宫娥……” 云琅咬着牙道:“我其实挺好色的!” 张汤大笑道:“选好了,没得换。”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担心,我去了白登山之后,宋乔一个弱女子,如何掌控这么复杂的一个家。” 张汤的贼眼依旧在简牍上转悠,取下一卷书打开来瞅了一眼道:“《百工谱》?这样珍贵的书你家也有?” 云琅夺过《百工谱》丢在书架上烦躁的道:“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张汤重新拿起《百工谱》笑道:“这有何难?有了这些人,你家细君日后掌控家业会更容易。” “怎么说?” “还怎么说?他们本来就是死囚,来到云氏依旧是死囚,一心一意的在云氏执役也就罢了,胆敢对云氏主人有丝毫的不敬,一声令下杀了就是,甚至都不用向官府备案。 他们每一个人身后都有一大家子人当人质,没人敢反抗。” 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张汤说的没错,在大汉,死囚是一种特别的资源,没事干的时候派到两军阵前充当一下死士,有事干的时候派去蜀中用绳子吊着开凿一下蜀道,再倒霉一点的会被派去幽州刺史府充当人种,每日的工作就是与番女交合,直至,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幽州刺史府的汉人多一些。 反而,真正被砍头的死囚不多,除了一些政治犯与实在是罪恶滔天的人会被秋决,其余的都会派上用场。 大汉的律法实际上已经比前秦柔和的太多了,但是啊,在大汉,依然很容易犯罪,依然很容易变成罪囚。 主要是官员的权力太大了,大到了一言可兴家,一言可灭族的地步。 至于皇帝……数万人的生死只在他一念间。 家里将要进来的人很杂,估计这也是刘彻的意思,把云琅这样的人放在阿娇身边,他依旧是忌惮的。 不管刘彻跟阿娇现在是如何的如胶似漆,在皇权不受威胁这个前提下,刘彻依旧是清醒的。 政治讲究平衡! 不管怎么说,云琅今天都是开心的,因为宋乔来送晚饭的时候,他破天荒的摸到了宋乔的腰肢…… 这是一个大突破,如果不是苏稚那个死丫头咬着一个梨子走进来的话,云琅其实很想今天就洞房的。 来到大汉已经快要五年了,除过跟卓姬春风一度之后,再也没有亲近过女色。 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少年也罢,偏偏在这之前,他的日子过的非常荒唐。 食髓知味之下,想要再忘记,那就太考验一个人的定力了。 云琅的定力一向算不得好,否则也不会因为被卓姬撩拨一下就胡天胡地。 宋乔一个非常敏感的女子,云琅的手才触摸到她的肌肤,她的身体就软的如同一滩泥,身体烫的厉害。 苏稚是大夫,自然知晓是个什么缘故,最让云琅想不通的是,这个死丫头不但不躲避一下,反而彪悍的将瘫软的宋乔挂在肩膀上就拖走了。 还口口声声的说什么,不能让你们犯错! 这让宋乔羞愧的恨不得立刻自杀。 阿娇现在没事干就会站在她家最高的楼上俯瞰云氏,所以,她对云氏将婚礼准备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清清楚楚的。 就在今天,她又看到云氏仆人从渭河边上弄来七八车大鱼,就羡慕的对大长秋道:“场面还不如我大婚。” 大长秋咧嘴笑道:“您大婚的场面岂是云氏能比拟的,不说别的,三千铁甲开路,三千铁甲殿后,陛下铸造黄金台,以珍宝装饰观星阁,十万臣民齐齐恭贺,谁人能比?” 阿娇满意的笑道:“看云氏大婚,也准备的不差,居然弄了如许多的鱼。” 大长秋哈哈哈大笑道:“贵人怎么起了这样奇怪的心思?区区几条鱼罢了。” 阿娇有些羞涩的道:“小门小户的婚事办得怪有意思,恨不得再嫁一次!” 大长秋笑道:“贵人有了怀春之心,以老奴之见,明年,该是贵人大喜之年。” 阿娇满脸带着笑意,两只大眼睛都笑的弯弯的。 幽州刺史府有快马来报,已经找到了传说中的人参,再有月余,就会有使者专门快马送达。 第一百五十八章云氏门槛 第一百五十八章云氏门槛 古老山门的秘技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大汉人的眼前,没有隐藏,没有秘传,没有束之南山,更没有层层考验,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他就像街市上的货物一般堆积在云氏的院子里。 不论是谁,只要付出一千个云钱就能随意翻看,只要再付出两千个云钱的竹简钱,就能拿走这些书简。 守在竹简堆边上的是梁翁,这个老汉经过这几年的滋养,虽然满头白发,却给人一种年高德劭的模样。 云氏准备散播山门秘技的事情,造就传遍了长安三辅,因此,来云氏专门看山门秘技的人多如牛毛。 没有人关心收费一千个云钱的事情,毕竟,在大汉,把学问跟金钱混为一谈,是对学问的最大羞辱。 有钱人自然不会在乎一千个云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西北理工的秘藏,谁会在乎? 当然对于那些没钱的人来说事情就很严重了。 司马迁也来了,西北理工这两年在长安非常的有名,仅仅是马车一项就把这个名字拗口的山门推上了一个顶峰。 不过,他没钱! 看着一个肥头大耳朵的家伙让仆人往一个大筐子里丢了一包钱之后,就大喇喇的拿起一本《几何原本》看的不亦乐乎。 “好书啊!好学问……”胖子摇头晃脑的向同伴夸耀。 梁翁依旧笑眯眯的看着这个胖子,他知道,这些家伙没一个能看懂小郎写的书。 站在另一边的毛孩觉得牙齿都开始痛了,见这个胖子开始向别人胡乱解释何为《几何》的时候,他再也忍耐着不住了,一把夺过那卷《几何原本》,取了一卷《农科全本》递给胖子道:“那卷书是我家小郎的游戏制作,您还是看看这卷《农科全本》吧,都是家里急需的学问。” 胖子并不恼怒,打开《农科全本》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拍拍一大捆竹简堆毛孩道:“这卷书,我黄氏要了。” 毛孩高兴地点点头,就让童子再去书斋里取一套《农科全本》这样的大路货,毛孩带着大一些的孩子抄录了好久,足足有二十套之多。 司马迁的好友任安见胖子又把好几包钱丢进了竹筐叹口气对司马迁道:“走吧,学问也认铜钱,即便精妙,也与我等穷鬼无缘。” 司马迁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云氏既然肯拿出秘藏,就不会只卖这点钱。 我在牢狱里曾经与云氏家主有往来,也听他断断续续的说过一些关于格物方面的见解,仅仅在此一道上,他西北理工就走的极远,我此次前来就为了看他的《物理》论。” 任安叹口气道:“《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此为一等一的好学问,非重金不得观之啊。” 司马迁笑道:“看我的!” 说完就挤进了人群,随意的往箩筐里丢了一枚铜钱,然后就学那个胖子,大喇喇的拿起一本《物理》认真观看。 梁翁依旧笑眯眯的,只是眼中已经有了不悦之意。 毛孩从箩筐里捡起司马迁丢的那枚杂钱,放在太阳底下仔细看过之后就对司马迁道:“这不是一枚金钱,是一枚杂钱中的荚钱。” 说着话张口一吹,那枚荚钱就被吹跑了。 众人哈哈大笑……任安羞愧欲死…… 司马迁倒是毫无愧意,指着竹简上的字迹点评道:“横倒竖歪,几乎如小儿初学。” 毛孩点点头道:“没错,这上面的字都是我家小童所书,指望我家小郎抄写这么多字,你想多了。” 司马迁皱眉道:“你家小郎的原本何在?如此丑陋的字迹,有辱书中高妙的学问。” 众人正要看云氏这个伶牙俐齿的少年如何羞辱司马迁,却听毛孩惊讶的道:“你看的懂?” 司马迁继续看着书简,随口道:“清气上升,浊气下降,风雨云雾,莫不为之,墨翟做小孔成像,虽然然知晓乃是光影之祸,却不知究里,你家小郎在书中言说乃是光影折射之妙,却没有实例证明,由此看来,你家小郎不喜格物之道,所以才不作深究。” 毛孩的嘴巴张的很大,一言不发,在棚子里面给他找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放了一张长条凳,端来了一壶茶放在旁边的架子上躬身道:“郎君且慢慢观瞧,茶水不够吩咐一声就是。” 司马迁随便摆摆手道:“给我再弄一些云氏糕饼过来。” 毛孩丝毫不见恼怒之意,乖乖的应承一声就在梁翁的授意下去给司马迁拿糕饼。 梁翁见围观者默不作声,就拱手笑道:“我家小郎常说,自己写的书近似天书,能看懂者世间寥寥无几。 这位郎君既然能看出书中真意,云氏焉敢怠慢,诸君中若有同样的才智之士,请尽管名言,只要说的有道理,云氏同样有茶点奉上,少顷,我家小郎定会邀请才智之士入我云氏书房详谈。” 任安慢慢的凑到司马迁跟前,瞅瞅云氏碧绿的茶水,以及丰富的糕饼不解的问道:“因何前倨后恭耶?” 司马迁给任安倒了一杯茶水道:“有其主,必有其仆,云氏只敬学问不敬衣衫。 云氏与我相处两月有余,只要是饱学之士,随槛车,囚徒亦敬之,若是草包废物,虽锦衣玉食之辈也当猪狗尔。 任安兄也是饱学之士,自可挑选一门学问折服云氏家仆,今夜我们兄弟二人,就能入住云氏山居,听云氏家主说,那里才真真是人居住的地方。” 任安笑道:“我素来治学于二李,这门学问多偏颇,恐怕与西北理工之术不合!” 司马迁笑道:“李冰父子治水于蜀中,我曾听闻云琅说过一种”自流渠“的治水法门,我兄不妨,慢慢翻看,定会有所收获。” 任安点点头,喝了一口茶水就分开众人,对梁翁道:“我也只有一枚荚钱。” 说完话,就往满是黄灿灿的云钱堆上丢了一枚荚钱。 梁翁笑道:“有才之士在我云氏可为上宾,郎君既然自付有才,请观之!” 任安看了一眼毛孩道:“我擅治水!” 毛孩这一次没有孟浪,而是派小童喊来了正在灌注香肠的严生。 严生过来之后,就从书简堆里找出来一卷《渭水方舆》放在任安的面前道:“这里是渭水水系图,重点是渭水流经上林苑这一段。 您可知在何处?” 任安翻开简牍,从里面取出一方发黄的白绢,仔细的看过之后皱眉道:“渭水发源地是乌鼠山?此论并未成为定论,你家小郎手绘的这幅图,就把乌鼠山标注为源头,恐怕不妥吧?” 严生笑道:“我家小郎不会错的!” 任安争辩道:“因何如此肯定?” 严生笑道:“因为是我家小郎说的。” “你家小郎就从无谬误么?” 严生瞪大眼睛道:“我家小郎如何会有谬误?如果你觉得我家小郎哪里说的不好,拿出你的道理来!” 任安喟叹一声道:“没有亲自走一遭乌鼠山,谁能确定?” 严生笑道:“我家小郎就走过!” 任安大惊:“走过?” 严生挺起胸膛拍拍这卷《渭水方舆》道,如果我家小郎没有去过,如何能把乌鼠山之事说的如此清楚!“ 见任安不说话,严生就对梁翁道:“算是半个懂行的,没法子要钱!” 梁翁大笑道:“能看懂一半也了不起了,毛孩啊,茶水糕饼伺候!” 第一五九章我要读书 第一五九章我要读书 司马迁见任安得意洋洋的走过来,展颜一笑,就继续看自己选定的物理。 任安做了一会,吃了一块糕饼,见司马迁依旧没有走的意思,就低声问道:“在这里如何观书,我们还是去拜访云氏主人吧,早点找一个安身之所为妙。” 司马迁看了任安一眼道:“我们不能白白的在人家家里吃住,虽然云琅曾经说过,不论我什么时候去他都欢迎,我司马氏却不做这样吃白食的人。” 任安愣了一下道:“我们最后的钱都雇了马车,那里还有钱啊。” 司马迁指着看书的人群道:“我们坐在这里就算是帮了云琅,不用给他钱。” “这话怎么说?” 司马迁笑道:“有什么难猜的,云氏如此散书终究不是一个好办法。 这些珍贵的书落在读书人手中自然是有用的,如果落在那些脑满肠肥之人的手中,未免有明珠暗投之遗憾。 如今,你我兄弟只用了一枚荚钱就得到了价值千钱的书简,这就等于给那些有才学又穷困的人开了一条新路。 让云氏的赠书法门更加的有效,也能让没钱的读书人得到他们想看的书,这才是云氏赠书的真意。” 任安有些羡慕的瞅着大竹筐里面的云钱,不确定的问道:“真的如此么?云氏真的不在乎钱财么?” 司马迁将手指竖在嘴边道:“看下去便知。”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 不知不觉,坐在司马迁身边喝茶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身上的衣衫都不算太讲究,每一个有座位,有茶点的人在落座之前都会微笑着朝已经坐在这里的读书人抱拳施礼,然后就施施然的加入了这个群体。 跟这个群体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对面的富裕人家,这些人虽然也有吃有喝,还拿着书看,却吃的是自己的喝的也是自家带来的,手里的书简,也自然是花钱买来的。 司马迁放下书简对任安感慨一声道:“这云氏不简单啊。” 任安放下叼在嘴里的一块麻饼道:“什么不简单?” 司马迁摇头道:“区区一壶清茶,几样糕饼,就掳掠了长安读书人之心,又告诉了那些有钱人,云氏书籍得来不易。 如此计算,还真是符合云氏家主那个狷介的性子。” 任安笑道:“挺好的,至少我先前看他卖书的怨气,现在全都不见了,你别说,云氏糕饼味道真真是不错,就是数量少一些。” 司马迁笑着把自己的那一份推给任安道:“那就多吃一些,不过啊,到了午时吃饭的时候,别后悔就是了。” “午时还有餐饭吃?” “没错,云氏一日三食,看时辰快要开饭了。” “真是富贵人家啊,你我兄弟白日里划粥为食苦不堪言,云氏却钟鸣鼎食金珠玉噎,这世道不公啊。” 司马迁却心安理得的取过一块麻饼咬了一口道:“这里全是粮食的香味,没有血腥气,所以啊,都是干净粮食,云氏虽然富贵却从不巧取豪夺,我们吃的这些饭食,虽然奢华,每一粒粮食却都是云氏自己耕种出来的。 这样的饭食我最是喜欢。” 任安想了一下,重重的咬了一口麻饼道:“那就多吃些,慰劳一下空空的肚肠。 咦?背煤石的也能看书?” 司马迁闻言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满身煤灰的少年郎怔怔的站在书架旁,好几次伸出手去,却又缩回来了。 白胡子梁翁却像是没有看见一般,依旧坐在太阳地里裹着皮裘打瞌睡。 那个伶牙俐齿的云氏小厮则露出八颗大白牙笑眯眯的,就等那个背煤的少年郎去拿书,然后开始呵斥! 当少年郎鼓足了勇气伸手去拿书的时候,却被另外一个黑了吧唧的瘦小少年抱住,大声道:“你不识字,看什么书啊,快走,还有两趟煤石要背呢。” 少年郎甩开那个瘦小的少年大声道:“我就要读书!” “我们读不起!”瘦小少年再一次抱住了少年郎。 “我想读书!”少年郎似乎被周边传来的哄笑声刺激了,甩脱瘦小少年的力气有点大,一下子就把瘦小少年给摔倒在地。 瘦小少年坐在地上,张开手臂似乎要那个少年郎把他拉起来,少年郎却一下子扑过来,抱着瘦小少年道:“阿姐,我真的想要读书!” 听少年郎称呼瘦小少年为阿姐,司马迁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梁翁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笑吟吟的看着那个少年郎道:“在云氏读书花费不了多少钱。” 少年郎的阿姐咬咬牙扶着弟弟的肩膀站起来,从怀里掏出四根竹筹递给梁翁道:“这些够吗?” 梁翁笑道:“无所谓够不够,只是你拿出你们姐弟今日所得,那么,晚上你们吃什么呢?” 阿姐用肮脏的衣袖擦一把脸道:“我下午再背四趟!” 梁翁感慨的道:“一筐煤石五十余斤,走一遭五里地,来回就是十里之遥,四趟就是四十里,你一介弱女子,走一日换取四枚竹筹已经是你的极限了,想要一下午走四趟,难,难,难。” 少年郎闻言,面如死灰,默默地背起放在一边的背篓,就向门外慢慢的走去。 他平日里最喜欢来云氏送煤,如此,就能看见云氏童子坐在屋檐下在沙盘上写字…… 这对他来说,就是世间最美的画面。 他知道梁翁不是坏人,相反,每次来云氏,这个白胡子老翁都慈眉善目的,没有呵斥,没有嫌弃,更多的时候还会给他姐弟一些食物。 一天四个竹筹,也就是四枚云钱,他跟姐姐两人真的付不起。 任安在得知竹筹与云钱之间的换算方式之后,也叹了口气,对司马迁道:“其实不多啊。” 司马迁苦笑一声,对同样表情的诸位读书人道:“比我当初求学时便宜的太多了,先生的束脩远不止这些。” 一个读书人长叹一声,从怀里摸出两个云钱道:“也罢,少吃一顿饭也就是了。” 众人纷纷解囊,不一会,桌子上就多了百余枚云钱。 司马迁微笑着从头上抽出一根白玉发簪放在云钱堆上,然后就用袍子下摆兜上这些财物,放在满身煤灰的少女面前道:“应该够半年所需。” 少女盯着面前的这些钱连连摇头道:“我不值这些钱!” 司马迁笑道:“是我们一干人给你弟弟凑的束脩,不是你的卖身钱。” 少女惊愕的瞅瞅司马迁,又瞅瞅司马迁身后的一干穷书生,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两道眼泪很快就在黑脏的脸上冲出两道痕迹。 一个胖胖的家伙从对面的人群中走出来,掏出一个绣花钱袋,翻转过来抖了一下,两枚金灿灿的金钱,就从钱袋里掉落,就听这个家伙得意的道:“这就够了吧,哈哈哈,看的小爷鼻子都酸了。” 司马迁哈哈大笑道:“有如此善心,活该你锦衣玉食啊!” 胖子楞了一下,接着大笑道:“这话在理!”说完话还横着眼睛瞅了身后的那些人。 少女却抱着怀里的钱,一股脑的堆在梁翁面前急切的问道:“够吗?” 梁翁长笑一声道:“怎么不够?足够了!” 毛孩笑嘻嘻的指着已经走出大门的少年郎道:“快去追啊,你们姐弟两的便宜占大了。” 少女欢快的跳起来,就大声的呼喊着弟弟的名字追了下去。 司马迁找了一根细木棍绾好发髻,就对梁翁道:“老人家,我尝闻云氏一日三餐,如今,已然到了午时,不知何时开饭?” 第一六零章云氏法度 第一六零章云氏法度 梁翁笑道:“云氏确实有三餐,且精美异常,却从不轻舍,诸位有识,有心,有义,正是云氏最好的客人,吃饭钟声将要响起,诸位请随老夫来。” 梁翁走了两步转过头又对那个一脸渴盼的胖少年道:“这位小郎也一并有请。” 胖子哈了一声,就快步跟上,一脸憧憬的问道:“听说云氏有一道菜肴名曰——红烧肉,今日可能有幸吃到?” 梁翁笑道:“红烧肉的滋味最是醇厚,也最适合你们这些少年郎享用,都是云氏贵客,如何会没有这道看家菜肴呢。” 胖少年得意的对司马迁道:“张军侯家的老三曾经在云氏吃过,回来之后赞不绝口,没想到我今日也能吃到,你今日品尝之后就该知道什么才是人间美味。 啊呀,老院公,我还听说云氏有一种糕饼名曰——蛋糕,今日也能吃到么?” 梁翁大笑道:“饭后的甜点,往日是没有的,既然诸位想要尝一下,老汉如何能让诸位贵客失望呢。 不仅仅有蛋糕,我家做的好羊肉诸位也应该尝尝,就是青菜少了一些,还请诸位贵客海涵。” 一个瘦峭的书生惊愕的道:“如此季节还有青菜?” 梁翁点头道:“云氏地热,即便是冬日,也有少量青菜供应家人食用,只是没有夏秋两季那么多而已。” 瘦峭书生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方才在下在《农科全本》中看到的关于利用热泉暖地在寒冬时种植菜蔬之事乃是真的?” 司马迁笑道:“此事由来已久,前秦之时,就已经有了以温泉水灌溉嫩韭的典故,我大汉皇室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菜蔬乃长,不过,也就这几样罢了。 听说云氏的热泉菜圃,种类繁多,还有数种从番邦带来的番菜,听说滋味远胜葵菜。” 梁翁见一群书生加一个白丁胖子交谈的热烈,也不解说,只是在前面缓缓领路。 从外宅进入了前厅,遇到的云氏仆妇就多了起来,这些穿着青色麻布衣裙,带着青色布帕头巾的妇人,见梁翁带着七八个男子从外宅走进来,也不感到奇怪,依旧忙碌着自己的活计,并不轻易避开。 见司马迁似乎有些疑惑,梁翁就解说道:“三年前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的夏粮,没到冬日,关中就已经饥民遍地,及到寒冬,路有冻死骨乃是常见之事尔。 家主怜悯这些无家可归的妇孺饥寒交迫,就打开了家门,供这些妇孺进来避寒,还四处筹粮,才保证这些妇孺不死,结果呢,开春之后,她们无人愿意离去,家主也就收留了她们。 所以啊,我云氏仆妇最多,也是家里的主要劳力。 家主大才,仅仅用了这些妇孺劳作,三年之内,就让云氏从一文不名到如此钟鸣鼎食之家。 因此,云氏仆妇诸位断然不敢等闲视之,云氏兴旺她们出力良多。” 任安感慨的对司马迁道:“原来是真的。” 众人穿过前厅,就来到了一个有小花园的院子,才走进小院子,司马迁就看到一束开的正艳的蔷薇。 “蔷薇?” 他停下脚步嗅嗅花香,确认这是真的蔷薇而非绢帛所扎,就疑惑的看向梁翁。 梁翁笑道:“我家小郎更愿意把这种花叫做月季,意思是每月都开花,去年之时,小郎从隔壁的长门宫移栽过来的,听说,长门宫也是从陛下的乐游苑里移栽的。 人人都说这种花只能从晚春开到仲秋,我家小郎说这种花在冬天也能开,所以就移栽了几棵到了这座暖院,结果,又被我家小郎说中了,如你们所见,它真的开花了。” 司马迁的瞳孔微微的收缩了一下,轻轻地触摸一下娇嫩的淡黄色花瓣道:“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竟然微妙如斯!” 月季花下,种满了荠菜,任安采下一片嫩叶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道:“与春日荠菜并无二致。” 进到小院子之后,一股暖热之气就扑面而来,众人的神思为那几丛月季所夺,一时并未感到闷热。 站立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在这座小院子里穿裘衣并非一个好主意。 尤其是那个白丁胖子更是热的满头大汗。 众人除掉裘衣,胖子伸展一下双臂,感慨的道:“我家也应该有这样的一个小院子。” 任安好奇的看了一遍地下的热水渠笑道:“就地取材,耗费不多。” 胖子连忙道:“这么说我家也能修造这样的一座能在冬日里看到花朵的院子?” 任安大笑道:“首先,你家应该先有一座热泉。” 一个书生接话道:“以前听闻云氏以两千万购置这座庄园,人人都以为云氏是傻瓜,如今看来,说云氏是傻瓜的,才是真正的傻瓜。” 就在众人说话的功夫,云氏开饭的钟声响了,一群围着白色围裙的仆妇端着各色菜式,很快就摆满了一个方桌,最后进来的仆妇还抱着一罐子冒着热气的米酒,一并放在桌子上。 “呀,我的红烧肉!” 有美食在前,胖子早就忘记了要修建一座暖院子的事情,趴在方桌上不断地吸溜口水。 除过司马迁这个早就吃过云氏美食的人,其余众人,无不流露出馋涎欲滴的模样。 梁翁无声的笑了一下,觉得今天完成小郎交代的招收西席先生的任务应该不难完成。 这个时候再说话,就显得很无礼,面对一群馋涎欲滴的人,此时说什么都会招人厌。 “请诸位用餐!” 梁翁话音刚落,一钵子红烧肉就已经不见了踪影,眼看如此状况,梁翁就对留守伺候的仆妇道:“照样再来一份。” 司马迁不急着动筷子,只是笑眯眯的看着梁翁。 梁翁被司马迁的目光看的有些心慌,就拱手问道:“郎君为何不用餐?可是云氏的饭食不合胃口?” 司马迁笑道:“我实在是害怕这顿饭好吃不好克化,这样的饭食我吃过一遍,就那一遍,家父已经被云氏收买,要我必须在你云氏停居两年。 我很担心再吃一顿,我就要卖身于云氏了。” 梁翁瞅瞅那群吃饭吃的极为忘我的人,笑眯眯的小声道:“在云氏担任西席两年,不会辱没先生吧?” 司马迁也同样小声道:“我现在就在想,那两个背煤的姐弟,是不是也是你云氏中人?” 梁翁笑道:“小郎说,云氏用人,可以利诱,可以欺骗,唯独不能强迫……” 司马迁用筷子夹了一块羊肉狠狠的吃了下去,喃喃自语的道:“又是以利诱之,又是以利诱之,这家伙难道非要把人心中的最不可告人的心欲望全部都利用一遍么?” 此时的云朗也在吃饭。 他正在聚精会神的对付一条鱼,仔细的将鱼肉中的鱼刺剥出来,然后捣碎鱼肉添上鱼汤,一小勺,一小勺的伺候闺女吃饭。 同样抱着木碗吃饭的霍光抬头看了师傅一眼道:“您确定能请来一个厉害的先生么?”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位先生,只是来教授你各地风土人情,山川名胜的,除此之外,你其余的课业还是以识字,读书为主,十岁之后吗,才能开始跟着师傅我学习西北理工的学说。” 米粒沾了一脸的霍光继续问道:“西北理工的学问很难学么?” 云琅给闺女擦擦嘴道:“你觉得现在,最难学的是什么?” “算学!” “这就对了,算学是西北理工学说中最基础的一门学科,你现在学的连皮毛都算不上。 小子,你至少要学十六年才能对西北理工的学说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第一六一章刘彻的疑惑 第一六一章刘彻的疑惑 宋乔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在度过开始的羞涩期之后,苏稚就很难再控制她了。 如今,她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坐在云琅对面吃饭,并心安理得的接受红袖跟小虫的服侍。 云音乌溜溜的眼睛一直在看她,看着看着忽然张嘴大哭了起来,将头埋在爹爹的怀里,很没志气的用小指头指着宋乔。 云琅摇晃着闺女,一只手还摩挲着闺女的后背,这让她很快就停止了哭泣,只是大眼睛上还挂着两滴晶莹的泪珠。 宋乔没有育儿经验,见云音似乎不喜欢她,就有些委屈。 “你应该经常抱抱她,让她熟悉你身上的味道就好了。” “她不让我抱她。” “那就等她睡熟之后再抱。” “有用?” “当然,如果你愿意让她吃奶的话……” “滚开……我没有奶水!” “孩子也不是一定要吃奶水……” “这孩子第一次见你就乖乖的让你抱,现在却不喜欢要我抱她,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你是她父亲,而我不是她母亲的缘故?” “别傻了,孩子这么大的时候啊,还没有形成她的独立意识,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本能。 人呢,比较高级,至少懂得判断,如果是一窝小鸡,小鸭子,只要它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动物是谁,它们就会把这个动物当做母亲。 孟大,孟二就是这样,所以,他们哥两现在有调动云氏所有鸡鸭鹅的本事。 我之所以能很快被孩子接受,最大的原因是孩子在我的怀里感觉很舒服,知道不?我怀里曾经抱过不下十个婴儿。” 宋乔大惊:“都是你的?” 云琅看了宋乔一眼道:弟弟妹妹……” “你有十个弟弟妹妹?” “悯孤院里我是老大……” “什么叫悯孤院?” “就是专门收留人家不要的孩子的地方。” “有这样的地方?” “有……闺女睡着了,你抱一会。” “说说你的过去吧,我们马上就要成亲了,我却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 云琅沉吟了片刻,抬头看着宋乔道:“我和这个世上的所有人都不同,这是我唯一能告诉的事情。“ 宋乔抱着云音低声道:“门禁非常严厉么?” 云琅摇头道:“是不可说,一旦说了,这世上很多学问以及认知就会被摧毁。 我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还在仔细探索中,那一场恐怖的灾难让我离开了所有我熟悉的人,以及熟悉的世界……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又好像过了很久,是时间出现了问题,是啊,是时间出现了问题。” 云琅几乎呓语一样的话,宋乔一个字都没有听懂,她探手握住云琅的手道:“既然是不好的回忆,就不要去想了,你现在有了女儿,马上就该有妻子,很快又会有孩子,你该多想想这些事,莫要为过去烦恼。” 云琅笑道:“你是好人,既然被我喜欢上了,你也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我,那么,就准备担惊受怕的过一辈子吧。” 宋乔嫣然一笑,理一理云音蜷曲的头发点头道:“你也是好人,比一般人好得多……” 云音睡得很熟,她不知道,在她的脑袋上方,正有两张脸越贴越近…… “如此说来,云氏并没有积累多少钱财?”刘彻翻动一下简牍瞟了一眼张汤。 “三五千万还是有的,相对云氏诺大的家业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 张汤回答的非常谨慎。 “朕听闻,云氏的马车风行长安,即便是吴国之地也有求购之音,云氏的桑蚕作坊堪称日进斗金,云氏铸钱更是收益惊人,就这还不说云氏家中的土地,牛羊,鸡鸭的产出。 进项如此庞大,钱都去了哪里? 长门宫起步晚,产业也不如云氏繁杂,而阿娇已经给朕储蓄了一万万钱。” 刘彻有些生气,大汉国内的富人,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个的金娃娃,更是他予取予夺的目标。 在他看来,商贾,豪门,都是一群寄居在百姓身上吸取百姓,国家血肉的寄生虫。 既然一个个吃的脑满肠肥,那么,在适当的时候,断然没有让这些人尘归尘,土归土的道理,那些让商贾,豪门肥起来的血肉,不能就这样消失,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 斗地主,打土豪,刘氏江山就是这么来的,猪养大了就要宰杀,猪可以死,猪肉不能浪费。 云琅虽然不能轻易杀掉,却能通过律法,时不时地罚罚铜,降降罪让云氏保持一定的规模,却不至于坐大。 “云琅常说,云氏的钱财都是仆妇,工匠,们辛苦赚来的,所以在分配的时候,仆妇,工匠都能分到不算小的一笔钱财,云氏虽然拿最大的一份,日常的花销也非常的惊人。 据微臣所知,区区一个云氏,身家堪比上户的仆妇,工匠就不下十余人。” “砰!”刘彻重重的拍了案几一巴掌怒道:“将钱财分散于奴仆,他与那些豪门,商贾有何区别!” 张汤笑道:“凡是身家达到上户者,都会从云氏分离出来,这是云氏的一条厉禁,微臣所说的那十余户,其姓名已经录在官府民册上。 不管从那一条来看,仆妇,工匠们拿走的那一部分财货,都与云氏无关。” 刘彻楞了一下,狐疑的道:“他真的在散财?” 张汤无奈的回禀道:“启奏陛下,云琅将这种分配财货的法子叫做奖励。 他还说,世上本来没有人才,只是钱给的多了,也就成了人才。 微臣开始以为他是在说笑,在云氏停留的久了,就发现,他说的都是真的。 在整个云氏,云琅只做计划,至于怎么完成,全看云氏仆妇与工匠们的。 他从不插手,只等待收获。 云氏最初之时,全部身家加起来不足三百万,当一个仆妇问云琅要蚕种,准备养蚕的时候,云琅就花钱购进了大量的蚕种,准备了很多养蚕的器具…… 到了春蚕收割蚕丝的时候,云琅获利五倍,秋蚕之后,云琅获利二十倍。 等到第二年春蚕又开始的时候,云氏奖励那个要蚕种的目不识丁的婆子一成份子,然后,春蚕收割,那个叫做刘婆的仆妇就成了大汉真正的上户人家,其母女二人已经落户阳陵邑,且在阳陵邑购置了家业,只是依旧住在云氏而已。” “你收了云氏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他吹嘘!”刘彻的怒容不见了,多了几分调侃的意味。 没想到张汤居然跪地道:“很多!” “咦?还真有,云氏不会也奖励你了吧?” 张汤笑道:“微臣虽然不才,除却陛下的赏赐,此生还不准备再接受他人的赏赐。 微臣说的好处是,云氏的种子,云氏的雏鸡雏鸭,小猪,小牛,小羊,以及蚕种,农具等物。 这都是微臣利用陛下派遣去云氏公干的时候趁机采买的,两年过后,家中老妻以为,已经可以不指望微臣的俸禄过日子了。” “有意思!” 张汤再次拱手启禀道:“云氏发家与众不同,无剥削平民之事,无戕害大汉之实。 这也是微臣最想不通的一点,按理说,有一得必有一失,微臣到现在都没想到到底是谁失去了云氏赚到的这些财货。” “比如说朕?”刘彻也皱起了眉头,天下财货的总数是有数的,一个人多拿了,那么,必然就有人少拿了。(这是古人对经济总量的看法,直到经济繁荣的北宋,才开始对劳动创造财富有了一定的认知)。 张汤摇头道:“陛下是最大的受益者……”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是这么认为的……来啊,诏五经博士来见朕。” 第一六二章歪嘴的和尚 第一六二章歪嘴的和尚 第一位奉诏的五经博士名叫张会,此人一生专治《春秋》,乃是五经博士中的佼佼者。 在听完皇帝的疑惑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皇帝讲述了春秋范蠡的故事。 范蠡一生中,三次将挣来的财富分给朋友和百姓,分完以后又重新创业。 而且在创业中始终以诚信和仁义为经营的出发点,他从来不像一般商家那样精打细算,盘剥敛财,而是对合作者谦和礼让,对待雇工十分慷慨。 遇到灾年减产,就减免地租,同时,开粥场赈济灾民。 在年初,和一些农民、商人签订货物收购合约,到年底如果货物价格上涨,范蠡按照现价收购,如果价格下跌,就严格履行合约价格。 所以由于他的诚信和仁义使他三次千金散尽后很快又能取得巨大的财富。 范蠡这种乐善好施回报家国的善举,更使范蠡的经商之道和诚信仁义远近闻名、流传后世。 正因为他仗义疏财,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从而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 张会认为,云氏生产自然会增加财富,多生产一颗鸡蛋,那么国家就多了一颗鸡蛋。 而经商不会,他们不过是把一个地方的财富搬运到另一个地方从中赚取差价,行为非常的卑劣应该打击。 云氏的行为很明显,是在师法范蠡,应该受到国朝的奖励。 听完张会的解说,刘彻与张汤更加的疑惑了,于是,刘彻又命召见年纪最大的五经博士申屠根。 申屠根听完张汤的讲述之后,闭目沉思一阵,然后道:“陛下,何以单独言利? 唯有义利相合,才是大政……” 而后,申屠根告诉皇帝跟张汤—— 儒家并不反对对“利”的追求,认为“义”和“利”并不冲突,只是对“利”的获取应该符合“义”的原则。 《论语》中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孔子认为获取“富和贵”(即利益)是人人都想要的,但利益一定要取得的有道义,如果违反道义的去获取财富,是不可以的,所以儒家认为一定是在遵守道义的情况下去取利。 还告诉皇帝,要多读《论语》,一部《论语》中还有许多关于义与利的论述。 如“富与贵,人之所欲也”,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等。 最后告诉皇帝,云氏的做法非常的符合孔丘对义利结合的要求,如此人家,亦是大善之门。 申屠根洋洋洒洒的叙述了一柱香的时间,见皇帝跟张汤都已经理解了何为利,何为义,这才满意的告辞。 申屠根走了很久,张汤小声问皇帝:“陛下,申屠先生可是专治《论语》的大家?” 刘彻看了一眼张汤,若有如无的点点头。 刚才两位先生自然是博学的,他们说的话也没有丝毫的谬误,只是,直到现在,皇帝与张汤依旧没有弄清楚,为何云氏经商对所有人都有利,却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 不过,皇帝之所以与众不同,最大的原因就是他能熟练地从别人的智慧里提炼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刘彻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范蠡每次从别人那里赚来无数钱财之后,他都会散尽家财,保证世间的财富依旧平衡。 而且,他这样做了三次之多,到了最后,他也没有带走多少钱财,而是带着西施泛舟湖上,成了一个渔翁…… 申屠根口中的巨贾子贡也是如此,这个最后弹冠而死的家伙,也没有带走任何财富…… 皇帝是不能疑惑的…… 于是,皇帝与张汤二人很快就达成了一个简单的见解,那就是不把财富拿走,最后还给世界的商贾才是一个好商贾。 余者,不足与论! “云琅成亲,微臣还是要走一趟的,不知陛下可有其它吩咐?” 张汤已经准备告辞了,他今天在皇宫中停留的时间太长,眼看就要天黑了。 刘彻站起身,背着手沉思了片刻道:“告诉云琅,一且封赏朕都给他攒着,白登山回来之后,就是他云氏光耀门楣之时。” “微臣代云琅叩谢吾皇大恩。” 张汤拜谢过皇帝之后,就踩着最后一缕光辉离开了皇城,在将要上马的时候,忍不住回头观望。 金灿灿的阳光给黝黑的皇城涂上了一层亮色,诺大的皇宫如同黄金铸就的一般。 张汤一点都不希望云琅去白登山,之所以会问皇帝最后一句话,就是希望能从皇帝口中听到不准云琅去白登山的消息。 现在看来,皇帝更在乎一个臣子的忠诚,而不是智慧。 去了白登山,生死两茫茫…… 云氏的藏书远比司马迁预料的要多,毕竟,阿娇不喜欢读书,却很喜欢藏书,于是,在最短的时间里,长门宫的藏书有一大半都被云琅找长门宫藏书楼宦官,重新抄写了一份。 这份工作延续了两年多…… 长门宫藏书与其余地方的藏书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处就在于长门宫藏书不用遵守皇家的忌讳,也不用在乎诸子百家的内斗,只要是长门宫没有的书,他们就会积极地收录下来。 比如司马迁看到的这本《淮南子》。 淮南王刘安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悲惨,据说连四匹马拉的马车都已经改成了两匹马来拉。 他的闺女已经远嫁去了匈奴,他的儿子正在阳山为大汉挖铜,他的封国已经被皇帝拿走了一半还多。 所以,只能依靠卖书来维持简朴的生活。 这本《淮南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生活上刘安是简朴的,然而,在精神世界里,刘安却是富裕的。 一本《淮南子》就让司马迁彻夜未眠,通读了三遍之后依旧爱不释手。 即便如此,司马迁还是敏锐的注意到了云氏收藏的西域地图,与他在太史令藏书馆中看到的有很大的不同。 身为一个对世界有着无穷好奇心的人,司马迁将云氏地图与太史馆藏的地图做了对比之后,就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云琅当面交谈一下。 云琅很疲惫。 昨晚,宋乔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两具年轻的肉体在碰撞了一夜之后,铁打的人也会感到疲倦的。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睡不踏实的云音还总是时不时地醒来,然后大哭两声…… “云兄,你家藏有《淮南子》也就罢了,为何你家收藏的西域地图也跟国朝收藏的大为不同呢? 你真的确定,大月氏就在葱岭西边?” 面对司马迁的咄咄逼问,云琅疲惫的打了一个哈欠道:“司马兄,我如今正处在大婚的紧要关头,这时候说这些不合适吧?” “醇酒妇人有什么好的,哪有谈论学问来的有意思。” “那是你啊,我就是一个俗人,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好了,这些天你就好好地在云家休憩。 您的父亲大人既然已经回老家了,你也没有什么牵挂,云氏藏书又多,吃住也不错,你就好好地做学问就成了。 现在啊,不要抓着我问东问西的,小心我会胡说八道。” “既然如此,我就列一个条陈,把自己的疑惑都写在上面,等你大婚之后,你再一一解答。” 他是一个很干脆的人,见云琅不想理睬他,立刻就走,片刻也不停留。 云琅原本还想跟他说一下请他当先生的事情,人就走的不见踪影了。 估计想要请他当家里的先生,就必须先回答他那些无聊的问题,这个人的脾气倔着呢! 第一六三章 婚礼?婚礼! 第一六三章婚礼?婚礼! 不管中间有多少事情,云琅的婚礼如期在一个飘着小雪的天空下开始了。 五十个小子一起吟唱《关雎》倒也像模像样,最让宾客动容的不是吟唱的内容,而是云氏已经有了五十个识文断字的幼童。 长安三辅之内,读书人虽多,却大多数是勋贵子弟,即便是一般的富户,想要供一个读书的孩子也并非易事。 毕竟,即便是上户之家的十岁的少年,这时候首先要学的并非识字,而是种田,耕作,或者打铁,木匠,甚至经商。 十岁的年纪正是长见识,学本事的时候,一般人家谁会舍得把宝压在读书上。 如果读书读到了十三四岁,立刻就到了成亲的年纪,一旦过了十五岁,按照大汉律令,就该分家单过。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一个谋生的本事,会被所有人看不起,想当年,陈平就是因为不事生产,才会被嫂嫂出言羞辱。 朱买臣就是因为一心读书导致家业败落,才会被妻子羞辱,最后横下一条心,去了长安专门求官。 五十个少年人不事生产,这是一件大事……以孔丘的名望,一生也只教授过三千子弟。 前来观礼的阿娇,长平,卫青,也是神色难明,他们知道,在云氏有资格读书的不仅仅是男童,云氏女童也在经历同样的学习过程。 马车载着云琅,宋乔绕着云氏庄子走了一圈,这对新人算是见识过了天地。 再次进门的时候,少年们又开始吟唱《有女同车》。 宋乔缓缓下了马车,当苏稚掀开宋乔幕篱的那一刻,满座宾客终于看到了云氏女主人的模样。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礼节,是要来宾记住这张脸,以后,在云氏,只有这张脸的主人,才是云氏女主人。 霍去病成亲的时候,张氏还没有资格这样做,毕竟,在那座庄园里,霍去病的母亲才是真正的女主人。 刘二的傩舞表演的极好,哪怕是没了半截胳膊,他的舞姿一样充满了神秘感,当带着山魈面具的刘二嘴里咬着刀子摇头摆尾的时候,云氏仆妇在刘婆的带领下,齐齐的向主人夫妇行礼,承认从今往后,宋乔将是家里的女主人。 冗长的礼仪足足进行了大半天,细节之多,即便是云琅也忍无可忍。 深知云琅秉性的霍去病,曹襄,李敢催促礼官快速走完了全部流程,两顶软轿就抬着云氏夫妇,去了山居,一个满脸笑容的婆子,轻轻地掩上后院的门扉……大礼成。 宋乔云琅很想要一个美满的婚礼,只可惜,全庄子人的努力,最后让婚礼变成了一场很大的社交活动。 云琅相信真正祝贺他新婚的人,只有自家的仆妇,工匠,门客,再就是算上霍去病,曹襄,李敢几个人。 至于别人,都在云氏前院开始了干自己的事情…… 还有更多的人,把礼物丢在云氏,然后就一窝蜂的去了长门宫。 走完各种礼数之后,云琅就带着宋乔去了温泉山居,山居边上就是云氏的老院子。 苏稚,乳娘,云音,霍光都住在这里,按照云琅的吩咐,这几天闭门不出。 “按照礼单来看,咱们不亏,就是不想看家里有这么多不相干的人。 我们成亲,他们得意个什么劲啊?” 宋乔整理好了礼单朝云琅埋怨。 “小子们的迎宾歌唱的好,催嫁歌也不错,刘二他们的傩舞我还想看,就是刘婆一嘴扯开红绸的样子妾身也喜欢。 一家人坐在一起好好地吃顿饭,仆妇们围着火堆跳跳圈圈舞,小子们胡乱在外面蹦跶,给老虎吃口肥鸡,妾身就满足了。” 云琅躺在软榻上,仰面朝天瞅着屋顶发愣,听见宋乔在不断地抱怨,就笑道。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一个从山里出来的穷小子,能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云家以后要跟这些人打交道,总要表示一下的,如果冷冰冰的拒绝,连皇帝都不会放过我们。 这世界啊,就是一个站队的世界,不跟皇帝站在一起的人下场可期。 为了以后的安静,目前呢,就一定要忍耐一下。” 宋乔点头道:“是这个理,可是,千里迢迢赶来的董仲舒就对你说了一句——好,很好,就留下一盒毛笔走了,是个什么道理?” “君子之交淡如水!给了一盒毛笔,我以后要用这盒毛笔替儒家发声张目。 你看着,他还会来的,就在这些客人都走了之后。”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一次说完?” “在咱们的婚礼上谈论利益如何划分不好。” “我们家能占到便宜?” “儒家的长处在高端,却没有矮下身子去做实际事情的能力,以前这一块是墨翟,公输般的天下,现在我西北理工在实务上超越了墨翟,在机关消息一道上又超越了公输般。 我们算是弥补了儒家的最后一个短处,不分一些好处给我们怎么成? 另外啊,将西北理工的学说揉进儒学也需要出现一门新的典章,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公孙弘不愿意跟我们谈,我也不愿意跟董仲舒去谈,这中间有很大的错位。” “为什么?董仲舒可是以儒家宗主自居!” 云琅摇摇头道:“他代表不了儒家……” 见丈夫不愿意把话说明白,宋乔乖巧的没有发问,听到云音在里间哼哼唧唧的,就起身进了里间,不一会就披散着头发抱着云音从里间走出来,她的束发丝带被云音捏在手里玩弄。 热闹维持的时间远比云琅想的短,一天之后,热闹的云氏就随着客人的离去,重新恢复了平静。 同时离开的还有长平与卫青,云氏有了女主人,他们身为客人就不好继续住在云氏主楼。 对长安人来说,这是一场胜利的婚礼,也是一场成功的婚礼,所有参加云氏婚礼的人,有的得到了一些东西,有些失去了一些东西,还有的好像销声匿迹了。 不过,每位客人离开的时候都获赠了一个大大的食盒,里面装满了云氏特有的各种糕点,以及香肠,肉丸子卤肉一类的食物,这让客人们对云氏的好感大增。 也彻底奠定了云氏家厨乃是大汉第一家厨的崇高地位。 云琅很喜欢自己家的厨娘成了大汉第一厨娘。 如果可能,他更想让自己家出现大汉第一木匠,第一铁匠,第一织娘,第一绣娘,第一车夫之类的人。 他明白真正能够支撑他野心的绝对不是什么高官厚禄,金银财宝,而是这些实实在在的人。 所有走掉的人,并非云琅想要留下的人,而云琅想要留下的人,如今沉迷在云氏的美食与华宅之间。 这就对了,毫不犹豫离开云氏的人,对云氏的奢华美食并没有太多的留恋,他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或者相对云氏他们有更加奢华的生活要过。 这些人绝对不是云琅能驾驭的了的。 留下来的就是一群有弱点的人,他们或者贫寒,或者求官无路,或者沉迷于云氏藏书。 因此,不用云琅多说,仅仅是宋乔这个女主人出马,云氏就多了五位教书先生…… 这些人的学识良莠不齐。 司马迁这样的当然是一代人杰,任安这样的也是人间难得,至于其余的三位……他们需要求教与前两位,而后再教授学生。 所以,云氏的老宅就彻底的变成了学堂,司马迁几乎是住在云氏藏书楼里不出来,任安整日里乱跑,研究云氏水车,水磨,以及取暖工程。 其余的三位先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要教授整整九十三名云氏幼童,且不论男女! 第一六四章春情躁动的冬日 第一六四章春情躁动的冬日 人人都说艰苦的环境才能培养出真正意志坚强的好汉来。 云琅觉得这句话不太对。 霍去病这种从小就丰衣足食的富贵家伙的毅力,要比云琅这种从小就在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强大的太多了。 云琅居住的山居,距离霍去病夫妇居住的山居仅有百十步远,每当云琅在清晨的时候,拥抱着宋乔高卧的时候,就能听见霍去病跟张氏两人练武的恐怖声音。 因为靠近骊山缘故,这里的温度要比长安低的多,因此,当长安还是风和日丽的时候,骊山一般都在下雪。 天上的太阳红彤彤的,天空中却有雪渣子扑簌簌的往下落,霍去病一枪刺出,稳住枪杆长呼一口气,一道白烟箭一般喷出,久久不散。 “他们夫妇又在练武,夫君,很吵啊。”宋乔抬起白腻的上身,撒一下娇就缩进了云琅的怀里。 天太冷,云琅用毯子把两人裹紧,然后抱怨道:“他们两个再这样下去,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的。” 宋乔在云琅的胸口画着圈吃吃笑道:“我们就一定会有?” “那是自然……我们比他们勤快,天道酬勤!” 如果可能,云琅想在床上度过自己美好的一天,只可惜他还有一个闺女。 这孩子天亮之后就会醒,然后就会从小床上爬下来,自然地来到父亲的床上,在两人中间找一个最暖和的位置钻进来,然后就百十用手抓父亲的嘴巴,她喜欢听父亲讲故事。 再旖旎的场景,多了一个胖孩子之后立刻就会从旖旎变成温馨,这时候,宋乔就会起床,笑吟吟的看着他们父女叽里咕噜的说外星话。 两岁的孩子正是学习说话的时候,这时候自然要满足孩子的说话欲望,即便是没有说话的欲望,也要引导孩子多说话。 《灰姑娘》这样的故事自然不适合云音听,因为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类似公主一类的人物了,绝对不是《灰姑娘》故事中那种只有一个城堡的公主。 云氏的封地放在关外,绝对是乡侯的地位,如果再偏远一些,就是亭侯。 即便是在关中,云琅这个军司马,能在皇家禁苑中拥有一座大庄园的人也是绝无仅有的。 一家三口洗漱完毕之后,空中的湿气早就被寒冷的空气凝结成冰雪掉光了。 包裹好闺女,推开窗户,正好看到张氏正在给赤裸着上身的霍去病擦拭水渍。 云琅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云音就欢喜的咯咯笑,霍去病没好气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准备贪睡到什么时候?再不练习一下枪盾之术,等到了白登山你就有苦头吃了。” “我学的是万人敌,不是你这种百人敌,一般情况下,我以白登山为剑,以马邑为柄,以黑虎山为镡,以大军为锋刃,轻轻一挥,敌军就会灰飞烟灭。” “你的万人敌是嘴上的万人敌,我的百人敌却是枪杆子上的百人敌,我就怕你这样的万人敌,一旦上了战场,会被匈奴的一人敌给干掉。” “白登山的胜败不在匈奴,而在于朝堂之上,如今,我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你做好了么?” “你做好什么准备了?” “逃跑回来却不会被陛下追究罪责的准备……” “你无耻……” “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另外,我可是大军的辎重官,我要上什么战场啊?” 霍去病狞笑道:“等你上了战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战场上哪来的万全之地!” 云琅笑道:“我去白登山,与你们去白登山不太一样,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张氏愣愣的看着他们两人争吵,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两人会打起来,后来发现两人除了斗嘴之外,并没有其它的举动,这才恼怒的将赤裸着上身的霍去病拖拽回去。 “看不出来啊,那个混蛋就是想让你在雪地多冻一会!” 霍去病拍拍健壮的胸膛笑道:“老子的身子就是钢浇铁铸的!” 张氏没来由的红了脸,笑道:“知道,知道,我家夫君的身子骨就是钢浇铁铸的,不过啊,还是不要中云琅的计才好。” “那家伙以前是羽林军之耻,现在又是骑都尉之耻。” 张氏笑道:“说来也怪啊,你一个校尉将军,副手应该是一位假司马,为何会派云琅这样的军司马过来?” 霍去病披上长衫坐在暖位上长叹一声道:“你能想到刚才那个贪生怕死的混蛋,竟然能在匈奴进入上林苑的时候,一人阵斩了一十六个匈奴么?” “啊?” “啊什么啊,你以为他的少上造实爵爵位,军司马的实职军职是怎么来的? 就是他立下了无数乱七八糟的功劳加上斩甲首十六的军功,把他结结实实的送到这个位置上的。” “我还以为他胆小如鼠呢……” 霍去病苦笑道:“他一会胆子大的要死,一会又小的让人发笑,胆小的时候,站在屋檐下都怕被砖瓦打破头。 胆大的时候,敢在陛下脚下,千军万马之前单骑杀死公孙起。 你都不知道,我当时爬在木龙上脑子都抽抽了,生怕,陛下调转一下令旗,他就会被弓弩手给射成刺猬。 不管他胆子到底是大,还是小,我都希望在战场上把后背交给他,哪怕是战死了,我都不用担心杀我的是背后飞来的冷箭。” “你跟李敢两人可以结伴冲锋,云琅可以在后面压阵,曹襄又是怎么回事?他可是真正的胆小鬼。” “你知道什么,只要我还没有战死,阿襄就一定不会跑,如果我都战死了,阿襄不跑还等什么? 以后不要再说阿襄胆小的话,会伤了我们兄弟情义。” 张氏的话让霍去病感到不舒服,他就站起身,离开山居,准备去找一下曹襄,好好谈一下,他可以胆小,但是不能怯阵。 一道淡绿的身影出现在前面,这道绿色身影旁边,真是撑着伞的曹襄,天上已经不掉雪渣子了,他撑的哪门子的伞。 霍去病的眉头一下子就皱起来了,习惯性的抬头瞅一眼云琅的房间,发现这家伙正抱着闺女站在平台上冲着他挤眉弄眼的。 “阿襄也要成亲了!” “那个女人是牛家的闺女?” “对啊,这家伙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霍去病咬咬牙,冲着云琅挥挥袖子就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的山居,他今天不准备出来了。 也准备给云琅,曹襄最后一段松散的好日子,一旦青草开始发芽,他就准备挥师北上。 冬日的山居是休闲恬淡的,只有背煤的背夫们不停歇的穿梭在白茫茫的天地间,踩出一条黑黑的道路来。 董仲舒踩着地上薄薄的白雪,一步一顿的在雪地里漫步,身边没有随从,也没有书童,他只想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尽快的厘清自己的思路,然后与云琅进行一场艰苦的谈判。 董仲舒是一个老派人,他从不相信无缘无故的亲近与好事,他相信这世上存在努力之后得到丰厚的回报这回事,他也相信日积月累之后儒家会兴旺发达的让人纳头就拜。 唯独不相信,云琅这种已经有了一定根基,并且有着明显前途的人,会毫无条件的投在儒家门下。 罢黜百家,顿尊儒术说到底不过是一个说法而已,儒家自卫绾,魏其侯,时期就开始努力推行,到了现在,终于有了一线曙光,一路走来是何等艰难。 一旦公孙弘登上相位,儒家也就真正算是踏上了大汉朝最高的殿堂,从今后,将会是儒家来掌控这个庞大的帝国。 想到公孙弘登上相位,董仲舒未免有些失落…… 皇帝接受了他的学说,却让公孙弘当上了宰相! 第一六五章权谋与洞察 第一六五章权谋与洞察 以前的时候,云琅认为自己在大汉什么都没有,只要有所收获就算是赚到了,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无所畏惧。 现在不同了,有了妻女之后,做事之前都要好好的想一下,想清楚前因后果之后才能动手做事情。 投靠皇帝明显是一个很不靠谱的想法,因为当你用情义去面对皇帝的时候,皇帝一般都会用利益来考量你。 这就不公平了,而且,非常的不公平。 以前的时候,云琅对大义这个概念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解,现在明白了,大汉的大义很多时候都是以皇帝利益为核心存在的。 不论是将士死战,文官死谏,最后得利的是皇帝,有时候人家还不愿意领你这个人情。 大汉朝是没有国家这个概念的,只有天下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又是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里延伸出来的。 所以,在大汉,维持了皇帝的利益,也就是维持了国家的利益,所有人都必须以这个目标为最高行为准则。 董仲舒将自己的学说比喻为绝世美女,如今,这个美女已经嫁给了刘彻,正在为刘彻生儿育女。 云琅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尺多长胡须的男子,现在,他见到了,董仲舒的胡须就有一尺多长,飘散在颌下,让他的头部显得格外的大,也让他的脸显得格外的长。 所谓相貌奇古就该是这个样子。 已经枯坐了快半个时辰了,两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负责茶水的红袖,也乖乖的跪坐在边上,眼观鼻,鼻观心的如同跪坐泥俑。 云琅的脑子咕嘟咕嘟的冒着泡,他在努力的将眼前的董仲舒与史书上的董仲舒合二为一,努力了很久之后,不得不放弃。 书上的来终觉浅…… “元光元年,老夫入仕就任江都王刘非国相,这一任就是十年。 在这十年里,老夫做过很多尝试,最后老夫以为,以《公羊》为治理地方的典范,应该是可行的。 老夫推究“自然灾异”、“阴阳运行错误”的原因,最后发现,在求雨时只要能关闭阳气,释放阴气,能使天下雨,止雨时,只要关闭阴气,释放阳气,使雨停止,且屡试不爽。” 云琅听了董仲舒的话,叹口气道:“您可以把西北理工在《格物》一书中对云雾雨雪的认知认为是胡说八道就好。” 董仲舒皱眉道:“你不辩解一下么?” 云琅笑道:“你老已经做过十年实验,且身体力行的证明了雨水是人能够通过某种方法求来的,并且是可以经过人力来控制的,小子还解说什么?” “你会摈弃你们错误的看法么?” “不会,反而要大力的宣扬,告诉所有人天上的云雾雨雪其实都来自于地面上的水,是被太阳蒸腾化作水汽之后的产物。” “这么说,老夫错了?” 云琅呲着牙笑道:“您是对的。” “为什么如此说?” 云琅拱手道:“您教授的是现在的学生,西北理工教授的是以后的学生,受众不同,答案自然也就不同!” 董仲舒怒道:“你是说老夫是错的,并且要用时间来证明老夫是错的么?” 云琅正色道:“您是对的,这没错,站在您的高度来看风云,您自然是对的。 前不久,还有一个在上林苑发动冰雹,害死我云氏上万只鸡鸭的家伙刚死不久,我也被冰雹砸的满头都是包,才好不长时间,怎么敢说你们说的是错的呢?” 董仲舒咳嗽两声道道:“也有几次不准……老夫以为既然多数是准的,也就可以了。” 云琅皱眉道:“您到底要说什么?” 董仲舒咬着牙齿道:“天人感应!” 云琅笑了,拍着大腿道:“陛下可能不会喜欢!” 董仲舒正色道:“这也是老夫为何只能成为诸侯国相,而不能成为陛下宰相的原因。” 云琅笑道:“我无意朝堂,只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大汉人,一旦证明了,我就躲在家里不出门,我家外面的世界都是你们的,我不干涉!” “李少君死于你手……也就是说,你比他更高明!” “拉倒吧,李少君因为被陛下逼着情动雷霆来对付我,结果两个时辰天雷未至,就对自己下了毒手,抹着毒药的刀子才刺进胸腹,天雷,冰雹就来了,他是被自己活活气死的,跟我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你们想要巫蛊,想要魇镇,想要蛊惑天下人信鬼神,是你们的事情,千万不要拉上我,也不要告诉我,一旦被我知道,我一定会禀报陛下的。 你也知道,只要沾上这几样的人,想好好的死都是一种恩赐。” 董仲舒霍然起身,挥动巨大的袍袖道:“竖子不足与谋!” 云琅笑嘻嘻的站起身施礼道:“您说的很对,云琅就是一个整日里在嘴上抓挠的竖子,担当不了大任,您大可不必在乎我的意见,就当我不存在,直接做主就好!” 董仲舒仰天长叹道:“这天下多的是无识无胆之鼠辈,有胆五识又不堪大用,似你这般有识无胆者却愿意碌碌无为,随波逐流,毫无以天下大任为己任的狗才,真真是上天瞎了眼,给了你们这样的锦绣心思! 也罢,你且在你的云氏庄园尽享富贵,且看老朽等人是如何为尔等狗才奔波!” 云琅长揖不起:“有劳董公!” 董仲舒胸口起伏的厉害,扶着云家的门柱好一阵才平复了心情,回头看着云琅道:“而西北理工学说果然能为我儒家所用?” 云琅笑道:“世上已经没有了西北理工这个说法,从此只有儒家经典,董公也稍微改动一下说辞,至少,人力能够控制风霜雨雾的说法从此不提最好,免得跟我儒家经典——《格物》起了冲突。” “天人感应总要有的,否则天子权势无可制止!” 云琅微笑道:“:既然我们已经把他捧到天子的位置上了,跋扈一些,专权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您只要努力做到让皇帝相信天人感应就好,至于百姓,我们还是慢慢教会他们读书认字,使用工具,为天下生产财富就好了。” “你难道就不怕一个没有制约的皇帝么?” “他们本来就没有制约,手上又有军队,监狱,屠刀,还能受什么制约? 除非您可以控制这三样中的一样,再去跟陛下谈天人感应,如此,效果要好得多。” 董仲舒没有回答,一步步的下了云氏的楼阁,坐上一辆青牛拉扯的牛车,吱吱呀呀的离开了云氏。 大人物就喜欢操心天下事,云琅摇摇头,回到了屋子里。 董仲舒走后,红袖就像是活过来一般,抓着一把松子嗑着,见云琅回来了,就主动分了他一点。 “刚才我们说的话,你要忘掉!”云琅往嘴里丢了一棵松子。 “婢子刚才差点睡着了,您跟别人的谈话,婢子没有听见。” “这就对了,有些话听多了,对寿命不好,而且是对我们全家的寿命都不好。” 红袖紧张的看着云琅道:“小郎以后也不要做对我们全家寿命不好的事情,我就剩下这个家了。” 云琅拍拍红袖的脑袋道:“不做,打死都不做,这个世界对我不亲,很难让我不顾一切的去爱他……” 青牛拖着牛车上了古道,董仲舒依旧趴在窗户上看荒原上的景致。 牛车里没有火盆,冷得如同冰窖,他却没有丝毫的冷意,这点寒冷与他结冰的心比起来,算不得什么。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董仲舒长叹一声,越发觉得这个世界离他越来越远。 第一六六章请君入瓮 第一六六章请君入瓮 董仲舒注定是云琅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此人不敢深交,且万万不可与他混为一谈。 大千世界中,有些物种天生就带着毒素,最好敬而远之。 与董仲舒相比,少了一只耳朵的主父偃看起来就慈眉善目多了。 短短一个月之内,云琅总共被弹劾了七次,这七本弹章全部来自于主父偃。 如果按照弹章的内容来治云琅的罪过,至少需要五马分尸才能宣告正义胜利,如果再把云氏满门抄斩,那将是正义的压倒性的胜利。 不过,当这七本弹章全部都出现在阿娇手里的时候,就屁用不顶了。 “你看看,满篇说的都是我的罪过,还把董君的事情剜出来说我不守妇道。” 云琅看了那本弹章,上面说的是他云琅跟董君交恶的事情,最后借助酷吏张汤除掉了董君,还说董君冤枉至极,上面半个字都没有提及阿娇,也不知道她说的事情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不仅仅如此,这封弹章里面还有关于李少君的事情,说云琅施法弄死了李少君,并且引得上林苑被冰雹袭击,上林苑损失惨重,还说陛下行在周边有妖人环伺,需要尽快处置,以为天下戒!”大长秋也打开一份弹章一边看一边给阿娇解说。 阿娇叹息一声,用一只手撑着红扑扑的面颊忧伤的道:“他疯了?又在影射我当年的巫蛊之事,这件事连陛下都忘记了,他为什么又要提起?” 大长秋笑道:“牲口棚里关押了六天,医者说主父偃至少减寿十年,这可是大恨啊,如何能不回报?” 阿娇笑道:“他也太没用了,明明知道这样的法子不能动我分毫,你说说,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大长秋嘿嘿笑道:“又是太祖高皇帝故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啊——哈哈哈哈,他最近正在筹划将闺女嫁给齐王刘次昌,还请求陛下准许他赶赴齐地就任齐国国相呢。” 阿娇一下子来了精神,用胳膊撑起上身笑吟吟的问道:“齐王可曾答应?” 大长秋笑道:“自然答应了。” 阿娇咯咯笑道:“那就帮他一把吧!” 云琅黑着脸道:“这样做是不是……” 阿娇瞟了云琅一眼道:“狼窝里出了一只小羊羔啊!好啊,大长秋。你把这些弹章全部都留着,他云家大坏事没干一件,小坏事却多如牛毛,人家主父偃在很多事情上还真的没有冤枉他,请陛下再三思一下!” 云琅无奈的道:“在渭河上修码头,在骊山上修山居,在荒原上放牧,这些都是跟您学的啊。” 阿娇撇着嘴道:“你凭什么跟我比?就靠你一个小小的少上造头衔?真是笑死我了。” “好吧,我赞成齐王娶主父偃的女儿总成了吧?” 阿娇冷笑道:“明明是一个坏蛋,偏偏把自己弄得跟大善人一般,有本事你放开主父偃试试,看人家到时候能弄死你全家不?” 云琅当然没有兴趣当《农夫与蛇》里面的那个农夫,事实上,他只要一想到主父偃离开云氏割掉耳朵送给他的场面,心头就忍不住冒寒气,这是生死之仇,没办法解开了。 齐国临淄有10万户人家,仅租税一项,就有黄金24万两之多,人民富饶,超过长安。这两年不知怎么了,连续两年都没有礼物献上来,皇帝正在追问其中缘由,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旨意下来。 因为是皇家的私事,所以,知道的人大多是皇室中人,像主父偃这样的人是不可能知道这些宫内事情的。 当皇室中人都在纷纷与莫名其妙的齐王拉开距离的时候,主父偃这个时候靠上去,只会让皇帝更加的愤怒。 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齐王啊,干错事情了,他那里有煮盐的利益,临淄那个地方又是有名的鱼米之乡,跟城阳王刘喜一样,都是最富有的诸侯国,连续两年都没有给陛下上贡,这是说不过去的。 再加上早就听闻,齐王刘次昌与他的姐姐不清不白的,陛下准备下死手来对付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主父偃未必就不知道齐王面临的危机,人家这也是在死里求活呢。 只要他去了齐国担任国相,就能抓住齐王的把柄来要挟齐王,心存不轨啊。” 阿娇三言两语就把主父偃的打算分析的丝丝入扣,这个从小就在富贵圈子里长大的女子,终于有了她该有的见识跟智慧。 大长秋道:“其实也就是一个由头而已,陛下前两年杀人太多,现在变得稳重了,不再胡乱杀人,而是开始学着用律法来惩处罪人了。” “齐王死定了是吧?”云琅满怀期望的问道。 阿娇冷笑一声道:“谁能比我更加了解阿彘?当齐王第一次没有送来礼物的时候,就已经在阿彘的心中扎下了一根刺,当他第二年还没有送来礼物的时候,他在阿彘的心中早就成了必死之人。 今年见小梁王,城阳王,淮南王惨败于陛下之手,再加倍送来了礼物想要弥补,哼,为时已晚了。 为了一点财货就弄得国除人死的,也不知道刘次昌是怎么想的。陛下猜测的没有错,他就是心怀不轨!” 云琅笑道:“估计在他们心中认为,不想当皇帝的诸侯就不是一个好诸侯。” “哈哈哈……还真是这样的,大汉的诸侯王就没有几个是安稳的。” 三人说说笑笑的就把主父偃的命运给决定了,然后他们就不再提起主父偃。 阿娇今天喊云琅过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富贵镇。 相比云氏跟长门宫在渭水边上修筑的水路码头,富贵镇的码头更是大的吓人。 仅仅三年,长安三辅的人已经开始习惯使用煤炭作为燃料了。 对于大城市里的居民来说,烧柴其实非常的不方便,不仅仅是不耐烧的问题,仅仅是煤炭即便是湿的也能燃烧这一点,就比柴草柴火好的太多了。 于是,富贵镇在两年的时间里,已经扩大了五倍不止。 如果阿娇允许人们进山大规模的开采煤炭,那么,富贵镇变大十倍并不是不可能的。 云琅说的很清楚,骊山里面的煤炭还不足以支撑到富贵镇变成一个通都大邑。 这就注定了富贵镇绝对不能以煤炭为真正的主业,否则,一旦煤炭被挖掘光了,富贵镇将会无以为继,最终重新变成一个荒城。 会因为煤炭而兴盛,也会因为煤炭而衰落,这是经济规律确定的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如今,依靠人力背煤,就能有效的控制采掘进度,也能有效的延长煤市存活的时间。 至于这里出产的煤不够整个长安人用的这一点,云琅并不担心,只要人们知道煤炭是个好东西之后,很快,就会发现其余煤矿的。 背煤自然是一项辛苦的劳作,不过,对于那些赤贫的野人来说,是最稳当,最快的来钱方式,能帮助他们度过最艰难的时光,并且完成自身的初步积累。 “蚕丝,我们已经储存了很多,丝绸也有了一些,如果再算上家里的禽蛋,猪羊产业,支撑富贵镇几千人的生计还是有些单薄了。” “你云氏的舟船,车马,也应该并入富贵镇。” 见阿娇跟大长秋两人眼睛闪烁着贼光,云琅哑然失笑道:“您两位就没有想到药婆婆跟苏稚她们的作用么?” 阿娇皱眉道:“什么作用?” “如果把医馆开的很大,再依靠医馆行采药,制药之事,这同样是一个非常的产业。 如果贵人能够把人参,三七这些贵重药材的集散地放在富贵镇,不出五年,我敢保证医药两项产业,就会成为富贵镇最吸引人的第方。 再者……这也会变成长门宫最大权力的来源!” 阿娇的眼前一亮急急问道:“怎么说?” 第一六七章云中谁寄锦书来 第一六七章云中谁寄锦书来 “贵人如今虽然不是皇后了,却拥有比皇后还要自由的权力,而皇后最重要的一个职责就是——母仪天下! 天下人以陛下为父,所以风调雨顺,生杀予夺之权在陛下,皇后当为天下之母,自然要和风细雨,哺育天下臣民。 民间常有严父慈母之说,因此,贵人的行事风格就不可暴虐,陛下为了准备与匈奴的大战,必然就会显得严苛一些。 这个时候贵人就该表现出极大的仁慈,极大的耐心,让天下人知晓陛下之所以严苛,是为了保护所有人不为匈奴所伤害。 如今,我大汉医者奇缺,在乡野之地,百姓一旦染疾,或者求助于巫祝,或者托庇于神明,这两者虽有安慰之功效,却无治病之奇能。 如果贵人有心,将医药两道遍布天下,救治百姓于水火之中,则贵人当为我大汉之母…… 一个妻子,需要贤良淑德,需要美艳的容貌,而一个母亲,就完全不需要这些,即便是满面皱纹,貌如无盐那又如何?” 阿娇陷入了长久的思索…… 云琅见状,悄然退出,大长秋也跟着走了出来。 “如何施行?” “财力不足,全是空谈!” “长门宫中多年的私蓄不算少!” “放诸天下,依旧是杯水车薪!” “嘶——需要如此之多的财货支持?” “仅仅是初期,就需要在长安三辅修建医馆,药铺不下千家,而这些医馆,药铺绝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医馆里面的医者,药铺的运营都需要长门宫财物支持,而且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年二十年,乃至千秋万世…… 做了这么多,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百姓染疾之后,不至于哀嚎于床榻,路死于沟壑。” “此为千秋功业!” “非常人行非常事,阿娇本非非常人,行此非常事正当其时,不管能做到什么地步,阿娇都将成为千古妇人之典范。 何为高贵,不是身披紫罗,万人朝拜,人人畏惧就能成为高贵之人的,而是要让百姓敬仰,人人爱戴,哪怕是身着麻衣,吃粗粝的食物,也能让百姓从心底里喊一声贵人,方为这世上最尊贵的人。” 大长秋长吸了一口气道:“那就先从富贵镇开始吧,而后是阳陵邑,再后来是霸陵,长安,浠水……” 云琅指指主楼道:“阿娇贵人还没有答应呢。” 大长秋笑道:“会答应的,她已经在想自己成为万民之母之后的场面了。” 云琅笑道:“如此,甚好……注意啊,一项德政往往会在施行的时候会变成害民之政,如何监督,如何施行,我会立一个章法的,回头就送过来。” “钱,依旧很重要……你的意思是不问陛下要钱?” “问陛下要钱?你觉得可行么?” “不可行!” “那就自力更生吧,至少贵人以后想要举办元旦时那样奢华的聚会是不可能了,如果非要举办,那么,收益一定要比花费大很多才好。” “阿娇这些年尽给别人办事了,却没有拿到钱,以后要改改……” 云琅笑着告辞,大长秋则双手插在宽大的袖子里目送云琅离开,他觉得,云琅这一次出的主意,非常的好。 云琅回家之后,心情也很好,毕竟,能让大汉的百姓有病之后有一个看病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是好事。 虽然大汉的医者很不靠谱,医药也非常的值得怀疑,然而,毕竟还是有一些真正的医者,真正的医药,只要慢慢的摸索,慢慢的发现,总会找到最好的医疗之术的。 大汉时代正是汉民族从散漫走向一统的时代,也是版图逐渐固定的时代。 云琅觉得自己既然已经站在源头上,就有必要慢慢的将所有好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的安插进去,看看能不能一直流传下去。 反正汉人喜欢从历史中寻找答案,他就准备给大汉的历史里塞进去更多有益的东西,让后世人多一个选择。 回到家里的时候,宋乔做了雕胡饭,这东西非常的难得,雕胡菜(茭白)本来就难得,雕胡饭在长安更是难得一见。 高粱米一样的东西吃到嘴里却有难得清香气,配上秋日里晒的野菜,柔津津的很有嚼头。 云琅吃的香甜,云音,霍光就不一样了,他们对雕胡饭的反应不是很好,即便是宋乔给他们的饭碗里浇上肉糜,他们一样不喜欢。 云音扭过身子就去找乳娘吃奶,霍光没有奶水喝,只好羡慕的瞅着吃的滋滋作响的云音,不断流口水。 “大女不能再吃奶水了,她已经长得很大了,再吃奶水也吃不饱。” “不用管她,饿了名自然会吃饭的,小光,吃饭!” 云琅吼了一嗓子,霍光打了一个激灵之后,就赶紧低头吃饭。 “夫君今日心情很好啊。” 宋乔吃了一口饭随意的问了一句。 “与你有关!” “跟妾身有关?” “是的,跟你,还有药婆婆,苏稚有关,今天说动了长门宫在天下大肆的修建医馆,药铺,将这些医馆,药铺当做一种福利来做,从今后,大汉的土地上,很快就会有不要钱的医馆,药铺来帮助百姓了。” “咦?有这样的好事情?” 云琅推开饭碗叹息一声道:“没法子,不管是苏稚,还是你,亦或是药婆婆,你们都习惯给人治病,哪一个能站到前面去收钱? 以你们三个人的性子,百姓如果没有钱你们难道就不给人家治病了么?” “那自然是不成的,赚钱是小事,治病才是大事情。” 云琅摊摊手大笑道:“就知道你们会这样想,所以啊,我就干脆给阿娇出了一个好主意,钱跟药材由长门宫出,你们只要负责治病救人就好。” 宋乔笑眯眯的点头道:“我夫君真是体贴,妾身算是没有嫁错人,这张锦书您就收好了,妾身就当没看见。” 宋乔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张锦书递给了云琅。 “这是什么?谁的锦书?” “看过之后就知道了,一个怨妇写的……可怜啊,花心思写的锦书,不敢拿出来,只敢放在礼物盒子里。” 云琅打开锦书,看了一眼无奈的道:“人家就是写给你看的,不是写给我的。” “写给妾身看的?啧啧,您瞧瞧,这首短歌,写的情真意切,哀婉绝伦,妾身可没有这样好文采的情人。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你也真是心狠,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美人儿也舍得放弃。” 云琅吃饱了,还是端起了饭碗继续吃,准备用饭堵住嘴,这样就不用说话了。 宋乔笑道:“这就不说话了?看来啊,你跟人家欢好的时候就存心不良。” 云琅的饭碗被宋乔夺走了,云琅只好苦笑道:“当时谁都没有存着天长日久的念头,就是,时间,地点,环境非常适合,于是就有了大女。” 宋乔瞅了一眼竖起耳朵听闲话的霍光,没好气的在霍光圆脑袋上拍一下道:“快点吃饭,今天的字还没有写完呢。” 霍光见师母的脸色不好看,赶紧低下头猛吃,就差把脑袋塞碗里了。 “总之,就是一笔糊涂账是不是?” 云琅笑道:“我们可以糊涂,大女却糊涂不得,也不敢糊涂,一旦糊涂了,这孩子的出身就麻烦了。” 宋乔傲然抬头道:“有什么好糊涂的,大女是我的长女,以后有人问起,就这么说!” 第一六八章做小事之前先要吹大事 第一六八章做小事之前先要吹大事 阿娇的行动能力非常的强悍,在云琅还被迫跟宋乔研究卓姬送来的《白头吟》的时候。 一座高大的木头楼阁已经悄无声息的完成了最后的装修,矗立在富贵镇最繁华的十字街口。 门头上的招牌无比的巨大,被一匹红色绸缎包裹的严严实实看不清上面写着什么字,只是高大的屋子,奢华的陈设,就让富贵镇里的人围观良久。 苏稚背着手站在大门前,骄傲的扫视了一眼围观的人群,就走了进去。 “主事的怎么是一个小女子?”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 “长门宫的铺子,怎么没有用商人?” “会买煤么?云氏已经把我们害惨了,如果长门宫再来,咱们哪来的活路哟。” “要不,找找郭大侠,请他帮我们说项说项,长门宫如果也卖煤,我们就只能吃煤了……” “找郭大侠也没用,长门宫啊,不是云氏,云氏都不给郭大侠颜面,你指望长门宫会给?” “长门宫不卖煤,也不会与民争利,这里要开的是一家医馆,一家药铺,听说是贵人体恤百姓,专门为百姓抒危解难的。 我还听说,在这里看病不要钱,买药只收本钱,而看病的先生都是贵人特意从璇玑宫请来的高人,从今后,我们富贵镇的人算是有福了。” 说话的人正是郭解。 这段话如同投入水里的石子,众人先是安静了一下,然后立刻就炸锅了…… “郭大侠,果真如此?” “郭大侠,我老母可以找高人看病?” “郭大侠……” 东方朔站在官衙门口,眼看着郭解被众人围在中间,就笑着回去了。 有了郭解在,他就不用学商鞅立木,也能做到让百姓相信官府的话。 官衙的内宅里,大长秋安静的坐在矮几后面喝茶,见东方朔进来了,就取出一卷简牍递给东方朔道:“以后就让郭解按照这上面的条陈做事就好。” 东方朔笑道:“官府如果颁布刑罚,百姓不敢不信,如果颁布善政,百姓就会议论纷纷。 人心呐,真是奇怪,他们宁愿相信一个游侠,也不愿意相信真正的官府。” 大长秋挑挑寿眉道:“这是自然的,人们一想到官府,就会想到徭役,赋税,编练,只会往坏处想,如何会往好处想呢。 云琅当初跟我说要树立一个道德标杆,老夫还以为是他在胡闹,现在看起来,这人的确好用。” 东方朔笑道:“这两年来,郭解日日行善,帮助我们与豪强争锋,也就是因为有他,富贵镇如今才能保持平和一片。 富贵县中多豪侠,这些豪侠已经被县衙收编了,人呐,一旦有了官身,就会有很大的变化,以前他们唯郭解马首是瞻,如今,却以律法为先。 再过两年,某家认为郭解就能寿终正寝了。” 大长秋摇头道:“不必,此人还有大用,皇家医馆,药铺,今后要大行其道,不仅仅是富贵镇一家有,只要是我大汉的州县之地,都该有一个医馆,一个药铺,皇家恩德必定要散播到大汉的每一寸国土上。” 东方朔感慨的道:“这样的计谋才是真计谋,耗费不多,就能接百姓之心,远比大军征讨更有用处。” “慢慢来吧,这样的德政以后会越来越多,陛下行疾风暴雨之事,贵人行春风化雨之能,按照云琅所言,一手大棒,一手蜜糖,必定能让天下安。” 接下来的三天里,郭解不断地向外宣传阿娇要在全大汉建立医馆,药铺的消息,也向外宣传,长门宫正在招纳大量的医者,一旦被长门宫录用,将会一生衣食无忧。 不得不承认,游侠们的消息渠道远比官府管用,当关中已经传遍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官府才慢吞吞的发布了消息,证明游侠所说确有其事。 于是,无数的游医日夜兼程的向上林苑涌来。 不管在哪一个时代,医者都是专门的人才,只要是医者基本上都能做到衣食无忧。 如果一个医者不辞辛劳的来到上林苑想要谋取一个衣食无忧的职位,那么,这位医者的本领明显是不过关的。 于是,培训就成了必须有的节点,且不可少。 云琅不知道阿娇是怎么安排的,不过,看到宫里的宦官这些天不停点的进出长门宫,就知道对这件事阿娇非常的上心。 总体来说,开无数的免费医馆基本上就是一个梦想,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只要想想后世的卫生机构就知道这是一个庞然大物。 即便是再如何精简,也不是阿娇一个小小的长门宫所能推动的,皇帝也不会眼看着长门宫的势力增长到这个地步。 他给出的不过是一个希望而已,解决宋乔,苏稚她们眼前的困难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富贵镇里面突兀的出现一个与大汉格格不入的医馆,药铺是不合常理的。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光,云琅又不在上林苑,只好未雨绸缪的弄出好大的一个动静,好掩盖一下苏稚,宋乔要开的这个带有住院性质的新医馆。 云琅没觉得自己动动嘴,别人就要跑断腿,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讲,推动大汉朝的医疗卫生运动,不可能是坏事。 尤其是要让大汉人养成喝开水这个良好的习惯,毕竟,就在霸陵之地,夏末之时刚刚爆发了一场瘟疫。 长平,卫青这些人之所以喜欢居住在云氏,究其原因就是云氏中人一般都很健康。 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在这个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的时代里,身边全是健康的人,这对勋贵们很重要。 云琅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关注长门宫正在做的事情,毕竟,如果一个人被董仲舒缠上了,就没有别的精力干别的。 这个皓首老者,整日里不辞辛劳的从富贵镇来到云氏,不喝云氏的香茶,也不吃云氏精美的饭食。 每日里除过跟云琅争辩之外,再无别的想法。 “云氏不干政事,如果可能,我情愿一辈子不见陛下。” 云琅这一次没办法再敷衍这个老夫子,毕竟,刘备才三顾茅庐而已,这老夫子已经来云氏五趟了。 “如果将来由你来接任矩子之位,你以为如何?”董仲舒面不改色的道。 “儒家有矩子?” “有的,自然是有的……” “还是没有的好,或者尊崇逝者为尊也行!” “云氏谨慎的过头了。” 云琅笑道:“谨慎有什么不好的?最多不过是走路慢一些,这样却很安稳。 对于云氏来说,富贵险中求这种想法绝对要不得!” 董仲舒摊在腿上的手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拳头,然后缓缓起身,看着云琅悲怆的道:“天下苍生……” 云琅不等他说完,就冷冰冰的截断他的话道:“天下苍生只要活着,就能慢慢找到自己的路,任何剧烈的变化对他们来说都是灾难。 而且,真正维系这个天下的人,不是你我,而是天下百姓,他们或许看起来没有我们睿智,没有我们有先见之明,然而,这是他们的世界,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意愿选择。 我们可以出题,可以告诉他们有多少条路可以选择,唯独不能替他们做出选择。” “天下愚者何其多!” “那就教化,儒家的根本难道不就是教化么?如果我们少参与一些朝堂上的纷争,多潜心教化一些百姓,一旦民智开启,他们的任何诉求都会由他们自己去获取。” “你云氏就是如此做的?” “没错啊,我准备用十年时间来教化我云氏子弟,十年之后,你会看到我云氏上下绝无白丁,一个识字的父亲加上一个识字的母亲,没道理会养育出一个不识字的孩子。 您想想啊,当天下人都识字,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董仲舒咬牙道:“太遥远了,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大业!” 云琅笑道:“主父偃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认为很有道理,他能代表你们所有人。” “日暮途远,倒行逆施?” 云琅点点头道:“且看看他的下场吧!” 第一六九章 冒顿的坟墓? 第一六九章冒顿的坟墓? 云琅的人生观早就被先是淬炼的坚不可摧。 当初为了报复那些恶心的人,专门研究了一下,黑社会教科书《教父》。 并且从中提炼出来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生活经验,不仅仅如此,他还从这本晦暗的书里面砸吧出来了一些人生真谛。 第一步,努力的实现自我价值,这一点对云琅来说,已经完成了,至少,在大汉,他的人生价值已经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第二步,全力照顾好家人,这一点是云琅做梦都想做的事情,然而,他以前没有家人可以照顾,所以就玩命的去照顾那些同样一无所有的弟弟妹妹。 第三步,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对这一点,云琅也有这深刻的认知,虽然帮助恶棍获得的收益可能更大一些,他还是愿意去帮助善良的人,毕竟,这能让他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 第四步,就厉害了,当一个人已经完成原始的积累之后,就要学会为族群发声,虽然大汉的说话环境糟糕了一些,云琅依旧在持之以恒的那样做,只是做的比较隐晦就是了。 第五步,为国家挣得荣誉……这就是云琅将要去边城,将要去长城戌守的原因。 就像鲁迅读史书能从字里行间发现吃人二字,云琅同样从一部看似无聊的小说作品中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没有普世价值,对云琅却非常的重要,他视作经典奉行不渝。 在未来的两千多年里,无数的思想大潮纷至沓来,让云琅目不暇接,因此,无论董仲舒的个人情操有多么的高尚,出发点是如何的好,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些过时的信息,根本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对古代的大人物残酷一些是没有错误的,这能让他们产生反省之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反省,后世人也将受用不尽。 董仲舒悲凉的背影消失在了云琅的视线之外,估计和前几次一样,这位老夫子又会背着手漫步在荒原上作仰首问天状。 小孩子哭闹起来,能让人发疯,尤其是云音,在不愉快的时候就会嘶声裂肺的嚎哭,中间还会伴随着翻滚,乱丢东西的行为。 按理说,正确的行为方式是不理不睬,等她嚎哭够了之后,自然就会平息,说不定还能改掉这个坏毛病。 理智归理智,如果云音是霍去病的孩子,云琅当然会站在老师的立场上这样对待。 问题是,这孩子是亲生的,所有的理智跟思维就没有屁的用处,只知道手忙脚乱的抱着闺女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哄孩子安静下来。 “您不该这样放纵这孩子的。”宋乔明显站在一个外人的立场上看待这件事,毕竟,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所以要她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明显是强人所难。 “以后吧,孩子哭的凄惨,万一把嗓子哭坏了那就糟糕了。”云琅以无比正确的父亲式方式结束了问答。 “您很喜欢孩子是吗?” “那当然,只要是我的孩子,越多我越是喜欢。” “别人家的孩子你就不喜欢了?” “别人家的孩子我也爱看,只要是你生出别人家的孩子就成!” 一句话就引来了一场斗殴,云音眼看着父亲被母亲压在下面痛打,脸上还挂着泪珠,就摇头晃脑的爬过来帮父亲,且笑的咯咯的。 霍去病的蜜月算是过完了,在这两个月里,他成功的让两个女人有了身孕,一个是张氏,另外一个是张氏的婢女。 当药婆婆告诉霍去病这个消息之后,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仰天大笑。 第二天就搬去军营里居住了。 云琅分不清什么是正妻,什么是平妻,反正曹襄娶了牛妞妞,然后牛妞妞就成了平妻,连一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 即便是云琅跟霍去病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的亲…… “能成亲就不错了,再不成亲,妞妞就要显怀了,那时候她就没活路了。” “陛下同意了?” “同意了,我挨了一顿揍!关起门来揍的,陛下下手很重,现在,我没事了,可以一起去白登山死战,即便是死了,我谁的人情都不欠。” “要死你去死,我跟去病,李敢可没想着要死,还等着回来看孩子呢。” 正在喝酒的霍去病附和的点点头道:“是啊,白登山的状况虽然险恶,却没有那么危险,不算什么。” 李敢喝了一口酒道:“我父亲,哥哥都去过白登山,不都好好地回来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运气一向都不好……” 霍去病白了曹襄一眼道:“快死的人还能碰见阿琅,还说运气不好,如果你运气真的不好,这会我们应该给你上坟才是。” 曹襄若有所思的道:“似乎是这样,自从遇见阿琅之后,我运气好多了,能活着这个不算,既然是兄弟,救我的命是他该做的,能娶到妞妞才算是托他的福气。” 李敢见云琅转过头看他,连忙举手道:“你们忙,我也没闲着,老婆又有身孕了。” 霍去病长笑一声道:“家里既然都安顿好了,冰雪解冻,就是我们出征之时。” 大喊大叫完毕了,就发现其余三人都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霍去病皱眉道:“你们难道不想早日去白登山么?” 李敢摇摇头道:“不想!去的越早,屯驻的位置就越是糟糕,我们的兄弟连适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上战场,这样不好,最好等杏花开了之后再去,路上不但不辛苦,还有准备时间。” 云琅看看霍去病对李敢道:“还有这种说法?” 李敢吸了一口气道:“白登山两侧有长城,事实上,在白登山前面还有一段夯土长城。 我父亲李将军神箭的威名就是在那段夯土长城上杀出来的,那时候我父亲只是一名曲长。一曲五百六十二人,活着下来的人不过七十余人。 所以,我父亲早就告诉我了,如果真的要去白登山,无论如何要避开那段夯土长城,那段长城其实是用来阻碍匈奴人牛羊的,更是匈奴人退回草原的要地,每年,最惨烈的战争都发生在那里,躲都躲不掉。” 云琅皱眉道:“我就想不明白了,避开白登山,马邑,白狼堆那边都是大路,匈奴人为什么会死心眼的非要死攻白登山?” “冒顿的坟墓在那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冒顿此人更是杀父妻群母,你指望他们对已经死掉的匈奴王有敬意吗?” 李敢道:“不是这样的,冒顿认为白登山一战乃是平生功业的巅峰,还认为,匈奴一族驰马中原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坟墓放在白登山周边,据说劳动了三十万人,坟墓挖好之后,将他下葬之后,又有十万匹马在上面纵横不休的奔驰了三天,而后又在那里洒上了草籽,三年过后,已经没人知道那里是坟墓,那里是草原了。 我太祖高皇帝受辱于冒顿,我太祖高皇后受辱于冒顿,我大汉文皇帝受辱于冒顿,因此,挖出此人尸骨鞭尸,乃是大汉人的天职。 匈奴人可以不在乎冒顿,却无法忍受冒顿被鞭尸,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 被冒顿收服的月氏,楼烦、白羊河南王,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以及强大的东胡,很可能就会分崩离析,所以,匈奴即便是不愿意,也必须阻止大汉军队找到冒顿坟墓。 所以,这么些年以来,白登山就成了大汉与匈奴的生死斗场,且不死不休。” 第一七零章初具规模 第一七零章初具规模 云琅觉得这个世界再跟他开玩笑。 透过他的窗户就能看到高大的始皇陵。 他不相信,在大汉会没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确切位置,如果大汉皇帝拿出一分寻找冒顿坟墓的精力来寻找始皇陵,应该早就找到了始皇陵。 可是,大汉皇帝,乃至大汉人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热衷,始皇帝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段遥远的过去,并不重要,忘记了,也就忘记了,算不得什么。 这就奇怪了…… 云琅很想知道皇帝心里是怎么想的! 来云氏的人,云琅看似不理不睬,实际上,只要有人对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产生了兴趣,云琅就会知晓。 毕竟,常年生活在骊山里的野人,早就成了他的眼线,只要是这座山里的事情,没有云琅不知道的。 山坳处的那一群野猪今年下了三十二个小猪仔,半山腰上的豹子夫妇今年一个孩子死掉了,住在树洞里的熊罴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配偶整夜大叫,住在后山的白狼群今年接纳了两匹孤狼这样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自从野人被阿娇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猎夫这种古老的职业,就在上林苑消失了。 毕竟,被阿娇捉到的猎夫,下场很凄惨,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也变成野人,唯一的活路就是背煤! 上林苑的野人下山,这对大汉朝是有表率意义的,根据官府推算,全大汉足足有三成的隐匿人口都是野人,只要他们全部下山,对大汉来说意义重大。 野人只会在环境宽松的条件下下山,一旦朝廷开始横征暴敛,估计上山的人会更多。 骊山脚下埋着一个时代巨擘,没想到白登山下也埋着一位时代巨擘。 很多时候,云琅在事情不算紧急的时候是不会刻意去关注前路的。 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会是。 红袖看起来比宋乔更加的像云氏的大妇,除过年龄小了一些之外,气势逼人。 不是说她在家里作威作福,而是她身后永远跟着四个宫装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小姑娘已经被调教的没了人的感情。 如画的眉眼永远是冷冰冰的,目光也是呆滞的,就像是四根没有生气的木头。 宋乔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木头美人,也很忌讳这些少女进入云氏内宅,这些女子既不能退回去,也不能不用,所以就一股脑的打发给了红袖。 至于小虫,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脾气不好,说不定会把这些木头美人活活打死。 对于站着都能睡着的小姑娘,云琅如何会有什么兴趣,不过啊,两个年迈的宫女嬷嬷倒是很随和,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模样,就是那张笑脸看的瘆人,笑脸实际上很好看,就是眼睛里冷冰冰的,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如同鬼怪。 皇宫的规矩自然是森严的,而云氏自然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言的,小虫走路放屁的样子,差点没把这几个皇宫里来的人吓死。 至于偷吃云琅食盒里面的吃食,也就小虫敢干…… 家里养着一头老虎,远远超出了这些宫人的想象,尤其是看大女抱着老虎脑袋咬耳朵的模样,这些宫人就觉得末日就要来临了。 随着她们在云氏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似乎变得活泼了一些,至少,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知道再去拿点吃食。 孟大孟二两个傻子都知道宫里来的这些女人是惹不得的,走路遇见了都绕着走。 傻子都知道的事情,云氏其余人如何会不知道宫里来的这些人背负的使命? 强势的皇帝并没有刻意的去掩饰这一点,每隔十天,就会有长门宫来的宦官跟这六个宫女,嬷嬷们交谈一次。 这是一种阳谋,是皇帝堂堂正正的告诉云琅,他在监视他,只要这六个女子好好的活在云氏,就说明云氏没有其余的想法。 四个小宫女还好,来到云氏之后多少恢复了一点烟火气,两个年长的嬷嬷——就很难说了。 说她们是年迈的嬷嬷,其实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漂亮,且身材饱满。 只要看鼓腾腾的胸部,就知道皇帝在挑选嬷嬷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卓姬的样子挑选的。 可能,刘彻以为云琅的性癖好与众不同,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妇人。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乔坚决不许两个嬷嬷跟云琅见面。 这种事情其实是堵不如疏的…… 云琅自付不是色中饿鬼,无奈没人信,有卓姬这盘珠玉在前,即便是阿娇也觉得皇帝这样做非常的正确。 毕竟,云琅每次见到她的时侯都是一副色眯眯的样子。 身为男主人,云琅能接触的女子不多,一般就是红袖跟小虫,偶尔会见到忙碌不堪的苏稚,至于刘婆,宋乔根本就没有把她算作女人。 总之,皇帝赐下的六个女子在云氏唯一的作用,就是拉高了这个家庭的总体颜值。 以前在关中生活的时候,关中一年也下不了三场雪,没想到在大汉时代,这里的雪多的烦人,一场大雪就阻断了交通,且旧雪未化,又添新雪。 云琅翻看霍去病送来的白登山文书,老虎就靠在云琅的背后呼呼大睡。 文书里记录的东西很简单,地图也没有什么参考性,大汉人习惯性简洁的记录,让云琅没有办法从小处看到大局。 这个时候,他就非常的佩服刘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样简洁的文字描述里,看透事情真相的。 讳莫如深,就是这个时代记录事件的标准想法。 怪不得司马迁的《史记》出来之后,会被后人尊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这也许跟大汉人普遍的低水平文化有关,但凡是能写一篇通顺文字的人,都被人称之为士人。 但凡是士人,就不会跑去军中当兵的。 而军中将领的文字水平,只要看看霍去病跟李敢就知道了,这两个家伙的文化水平,其实就停滞在能写信,能读书的程度上,就这,比起公孙敖之类的莽夫,也高明了不下十倍。 云琅只要想想樊哙这样的杀猪匠,灌夫这样大字不识一斗的人都能成为将军,侯爷,就对大汉军队的文化水平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 骑都尉可能是大汉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支军队,为了让军中人人都识字,云琅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为此不惜与霍去病翻脸,宁愿减少骑射的训练时间,也要保证军卒们的识字时间。 就这件事情传出去之后,云琅在军中立刻就有了教书先生的雅称。 但是,刘彻却不这么看,他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古怪的思维,居然猜测到云琅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培训军卒,而是在大规模的培训军中的低级军官。 为此,他专门下了旨意,要求倔强的霍去病不得干扰云琅这个军司马在非战时对军队的掌控。 人只要识字了,眼界似乎就开阔起来了,平日里霍去病跟他们讲战术,讲配合,需要大棒来恫吓,自从军卒们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之后,他发现,这些人似乎脑袋开窍的,不论是在接受军中常识,还是在遵守军令,执行军令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 进步不仅仅在此,还在军卒们接受骑都尉新式军械上,自从投石车这东西在卧虎地发威之后,骑都尉就对这东西进行了不下十次以上的改良,投石车已经从简单的弹射发射,变成了如今的甩臂丢出去。 空中的石弹,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飞行,而是开始有目的的向预定区域弹射。 不光是投石车,弩车,强弩也是如此,不再以平射为杀敌的主要方式,真正进入了弩箭密集覆盖的作战方式。 有了这个发现,霍去病也就对军卒识字这事上不再阻挠,开始有意识的给军卒们教授一些兵法上的学问。 第一七一章药人 第一七一章药人 阿娇的人参终于到来了,为了十二枝人参,负责护送人参的甲士摔死了一个,战马累死了三匹。 云琅在发傻…… 在他面前的木头盒子里,整齐的摆放着十二枝人参。 每一枝人参都长得像萝卜多过像人参。 他以前见过的野生人参都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现在,盒子里却躺着十二枝肥胖的家伙。 “咕咚!”云琅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不懂得辨别人参,可是眼前这些人参,生长年份要是少于三百年才是大笑话。 阿娇警惕的看着云琅,她也是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对某一种东西会贪婪到这个地步…… “试药!”云琅呲着一嘴的白牙笑着对阿娇道。 “谁来试药?”阿娇用羽毛扇子遮住半边脸问道。 “我来!”云琅说的大义凛然。 “你?你的身体也亏空么?” “我刚刚成亲啊……自然需要补一下。” “那就这棵!” 阿娇挑选了良久才挑出一棵最小的,丢给云琅。 云琅紧紧的抱住人参,起身就走,一刻都不想多留,他生怕阿娇会中途反悔。 阿娇瞅着云琅快速跑路的样子,就对守在身边的大长秋道:”看样子是好东西,把药婆婆找来吧!” 云琅一溜烟的跑回了家,在宋乔惊诧的注视下,一头钻进了书房,然后再把门紧紧的闭上。 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子,那棵枯黄色的人参就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轻轻地抚摸着人参粗糙的根茎,再看看满是瘤子的根须,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扑鼻而来,云琅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是什么东西?”宋乔抱着云音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背后。 “人参!百草之王!” “什么作用呢?” “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这么多的用处?” 宋乔也是医者,听到有这样的好药,立刻就来了兴趣。 她一低身不要紧,云音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立刻就上手了。 “哎呀,我的祖宗,这宝贝可经不住你一爪子。” 云琅努力阻拦了,依旧晚了,云音手里抓着一大把人参的根须,咯咯笑着乱晃。 云琅的心跟捅了一刀一般疼痛,一点点的从闺女手里扯出那些根须,连忙把盒子盖上。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至于吗?” 云琅拍着盒子道:“这一根人参不知道能救多少人的命,尤其是在战场上。” 宋乔身上毫无疑问具有神农尝百草的精神,从云琅手里扯过一根根须就塞进了嘴里,然后就仔细的咀嚼,生涩的人参味道并不算好,她还是吞咽了下去。 这根人参太大了,即便是根须,也有簪子粗细,半尺长的一根全被宋乔给吞下去了,云琅甚至来不及阻拦。 “没什么感觉,味道不好!”宋乔给了一个很底下的评论,就抱着云音出去了。 “这东西拿来炖鸡才是好东西啊……” 云琅舍不得再把手里的人参根须放进木盒子里,仔细的放好木头盒子,径直拿着人参去了厨房。 人参炖鸡,这绝对是一道大餐,尤其是三百年以上年份的人参炖鸡,应该是这个世上超级豪华的一道大餐。 一把根须炖上三只老母鸡,应该够四个人吃了吧?”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锅里的人参根须跟肥鸡,非常的满意,只要小火炖上两个时辰之后,这应该是一道大补的汤。 宋乔的口很渴,脸很热,喝了很多冰水以后好像也没有什么作用,身体依旧滚烫。 云琅炖鸡回来之后,第一眼就看见了宋乔红的几乎要冒血的脸蛋,笑眯眯的道:“现在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了吧?” 宋乔点头道:“药性猛烈,却不伤人,还真是和阿娇的病症,多吃几次就会驱除寒气。 哎呀,热死了,我去洗澡,你也去!” 云琅有些惊恐的抱住胸口道:“你要干什么?” 宋乔一把抓着他的胸口道:“阴阳相济一下……我是医者,当然知道怎么去火。” 这个过程非常的漫长…… 等到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个人应云琅的邀约来吃好东西的时候,云琅依旧没有从主楼里面出来。 就在霍去病忍无可忍的时候,云琅迈着虚滑的步子来到了小楼饭厅。 “睡过了……” 曹襄可不管云琅是不是睡过了,用筷子敲着桌子道:“好吃的呢?” 厨娘费力的搬来了好大一口砂锅,掀开盖子之后,一大团白的气雾就蒸腾而起,鲜美的鸡汤味道四溢,让人口舌生津。 云琅毫不客气的给自己装了好大一碗汤,美美的喝了一口才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刚刚被人当药人用过,现在非常需要进补。 一碗汤下肚,身体里的寒气就随着毛孔冒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大量的汗水。 “这鸡汤奇怪啊,一碗下去,浑身滚烫!”霍去病已经去掉了身上的皮裘,连单衣都去掉,赤裸着上身,继续对付这鲜美的鸡汤。 “你是阳气最重的一个!”云琅找到了机会感慨了一声。 李敢也脱掉了裘衣,在寒冷的天气里就穿着一件单衣,至于曹襄可能是身子底子太薄,喝了两碗鸡汤,依旧没有感到有多热,只是觉得鸡汤非常的好喝。 一大锅鸡汤,经不住四个大男人吃喝,一炷香之后,汤罐里面的鸡汤一滴都不剩。 霍去病活动一下双臂,满意的道:“这汤好,全身血脉都活络起来了,以后要多喝。” 李敢也非常的满意,拍着胸口道:“确实好。” 曹襄笑道:“方子呢,我觉得特别受用。” 云琅笑道:“人参鸡汤啊,我就弄了一根,还准备切片存起来带去白登山救命呢。” 李敢的眼睛一亮,悄悄地指指长门宫道:“来自于长门宫?” 云琅笑道:“长门宫从辽东弄回来的。” 曹襄用竹签剔着牙齿道:“辽东啊,长门宫能从辽东弄来人参,我们应该也可以。 阿敢,我们走吧,这件事要好好的商议一下,看看能不能当做生意做起来,我听说你耶耶在辽东可有不少的故旧呢。” 李敢笑道:“这是自然。” 霍去病见曹襄跟李敢两个勾肩搭背的走了,就皱着眉头问道:“你真的想做这门生意?” 云琅指指曹襄跟李敢道:“他们做!” 霍去病摇头道:“他们做,跟我们四个做有什么分别?” 云琅笑道:“我不在意钱财,在意人参这东西,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去白登山之后,我就能救活更多的兄弟。” 霍去病笑道:“既然如此,背上一个经商的名头也算是值得。” 云琅笑着点头,有了这个共识,这锅鸡汤算是没有白喝。 霍去病摸着自己发烫的面颊道:“我要回家一趟。” 说完话就披上衣衫匆匆的去了张氏的住处。 “夫君——” 云琅刚刚回来,就听到宋乔猫叫一般的声音。 “别吵,我快要累死了,不当你的药人。” “不要你当药人,我只是想跟你说话。” 云琅松了一口气,坐在宋乔的面前道:“说吧。” 宋乔用手指缠绕着长发娇笑道:“以后啊,这些药家里要多存一些。 吃了这种药,全身血气翻涌,生机勃勃,该是一种救命的良药。” 云琅点点头道:“阿襄跟阿敢两个已经琢磨这要做这个生意了,应该不缺你用的那点药。 另外,我再去长门宫一趟,看看能不能再弄一棵过来,十一棵呢,她一个人用不了那些。” 第一七二章救命药与遗言 第一七二章救命药与遗言 云琅再一次来到长门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不过,长门宫的宫灯也一一点亮了。 大长秋站在那棵脱光树叶的大柳树下,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贵人吃了药婆婆蒸煮的汤药,已经安寝了。” 云琅瞅瞅灯光明亮的大楼苦笑道:“喝了那种药,睡不着的,你看,我鼻子都在流血。” 大长秋见云琅用手帕捂着鼻子样子古怪,不由得笑道:“那是你吃多了。” 云琅仰着头瓮声瓮气的对大长秋道:“你也该多吃些人参,你没有虚不受补的状况。” 这种话也就云琅敢说,也就从云琅的嘴里说出来,才不会勾起大长秋的伤心事。 “贵人赏赐了一碗,很受用。” “我还想跟贵人讨要一棵人参,您觉得贵人会答应么?” 大长秋笑道:“当没有人知晓这东西的好处的时候,它就是一棵草,现在既然知道了,阿娇已经把它当命来看了。 你知道不,阿娇喝了汤药之后全身发热的时候,她就想要我问你要回那棵人参,被我给阻止了。 阿娇贵人就重新给幽州刺史写了信,要求他一年进贡一车,还许了他一个关内侯。” 云琅转身就走,阿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不在意金银,但是,她现在做梦都想要一个孩子,而人参是她唯一的希望。 “此事需要保密,人参也需要保密,阿娇已经给陛下去了书信,言说此物当为皇家贡品,不得流落民间。”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大长秋笑道:“在笔下的诏令没有发布之前,你应该还有机会,只是不要忘记了老夫的那份。” 能续命的药谁都想要啊…… 想做生意捞钱的曹襄跟李敢听云琅说了禁止令的事情后,就基本上不敢动弹了。 不过,他们不敢动弹,不代表别人不敢动弹,比如长平! 既然是人参就要变成皇家贡品了,长平这个长公主就觉得自己是有资格出手的。 尤其是在跟卫青品尝了一顿人参炖鸡之后,卫青的五十人的卫队就星夜疾驰随着幽州甲士去了幽州刺史府。 同去的还有长平的一个家臣。 之所以会如此劳师动众,其原因就是卫青在吃了人参炖鸡说了一句很受用,战场上留下的一些伤疤死肉,也隐隐有了一丝活泛。 长平把卫青的命素来看的比她重要,因此才会冒着激怒皇帝的危险去抢先弄回一批人参来。 大人物参与进来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小人物的事情了。 尤其是一旦幽州刺史接到了阿娇的信函与皇帝的诏书之后,再想从官面上弄到人参就根本不可能。 因此,曹襄,李敢非常的丧气,只有霍去病的抱着豁达的心胸在看这件事。 “没的玩了,我母亲已经严厉的告诫过我,不许再去幽州刺史府,还说,不会少了我用的人参。 我能用几颗人参?一连喝了三天的人参鸡汤,我的鼻子就开始冒血,止都止不住,去病喝了一顿就打死不喝第二顿,李敢也是如此,睡一觉起来,发现鼻血能把枕头染红,可见这东西就不是身体好的人吃的东西。 我想弄成药材拿到白登山储备起来,一旦有兄弟受伤,这东西就能拿来吊命。” 李敢点头道:“我父亲也是这么说的,不准我胡乱动弹,更不准我去联系他的故旧。” 云琅笑道:“我们要的其实就是这个效果!如果大家都乌泱泱的去找幽州刺史府,谁还没有一两个亲朋故旧啊,到了那时候,幽州刺史府能做的就是谁都不答应。 可是,陛下的权力再大,也有管不到的地方!” 霍去病皱眉道:“此言不妥,慎言!” 云琅摊摊手掌道:“官面上走不通,我们就走别的路好了,我觉得另外这条路可能比官面上的路还要好走。” 曹襄大喜,拉着云琅的手不断地摇晃着道:“那条路?” “乌桓人!” “乌桓人?你是说那些跟狗一样被人撵来撵去的乌桓人?” 云琅笑道:“这样的乌桓人很多,至少阳陵邑,长安,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地盘被匈奴人抢走了,他们就只能给我大汉人做牛做马。 卧虎地一战,长水胡骑死伤殆尽,如今,在长安贵港,多的是流浪的胡人,只要召集一批衣食无着的乌桓人,给他们资助,让他们回到老家去帮我们找大乌桓山的老乡挖人参。 如今的乌桓人苦受乌桓山朝不保夕的,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发财的路子,他们一定会干的。 带路的人我都选好了,就是苏稚她们带来的那个叫壮虎的乌桓人。 这些人本来就生活在人参生长的区域里,找人参岂不是比幽州刺史府更加的便利?” 曹襄拍拍脑袋道:“陛下只是不准我们通过幽州刺史府去弄人参,可没说不许我们自己去辽东挖是吧?” 李敢点点头道:“这样耗费更小。” 曹襄摩挲着没毛的下巴又道:“应该找一些家眷在长安的乌桓人回去比较好,越是顾家的就越好。” 说完看着云琅道:“把那个壮虎给我,我会做好剩下的事情,所需钱粮我们四人均摊。” 霍去病见云琅不做声,就笑道:“这些事让家里的妇人去做就好,我们没必要参与进去。” 曹襄闻言,重重的在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就起身离开了云家,满长安都是人精,云琅能想到的,别人未必就想不到。 二月初,又是大雪满长安的时候,即便南风已经吹起,柳枝已经泛黄,大雪依旧肆虐长安。 天上虽然在下大雪,雪地里已经不太冷了,空气中潮湿的厉害,即便是山涧里的泉水也冲破了寒冰露出头来,潺潺的在山涧奔流,撕破白色的大地,径直流入乌黑的渭水。 不管云琅愿意不愿意,春天还是执着的到来了。 宋乔已经在为云琅准备出征用的铠甲,他的甲片,每一片都是被水锤重重的轰击过的,因此,要比一般的铸铁片来的轻薄,也结实的太多了。 为了云琅穿着方便,除过胸甲,肩甲,他的甲胄基本上没有一大块一大块的,而是一个个的小铁片如同鱼鳞一般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也称鱼鳞甲。 用丝绦将甲片穿起来这是一个水磨功夫,也只有宋乔想着丈夫要远征,一边落泪一边穿丝绦,苏稚却没心没肺的在一边对宋乔冷嘲热讽。 “我也去白登山,怎么就不见你为我担心?” 宋乔抬起哭红的眼睛看了苏稚一眼道:“夫君不会让你去的。” 苏稚一下子就跳起来,连忙问道:“我是军医!” 宋乔摇头道:“夫君常说,战争让女人走开,所以她不会准许你去白登山的。” “瞎说,军中女将还少了?我知道的就不下三个。” 宋乔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苏稚道:“你凶我做什么,有本事去找夫君发威。” 苏稚重新坐下来,无奈的摇摇头道:“也不知道你到底嫁给了一个什么人,平日里嘻嘻哈哈哈的有求必应,一旦主意拿定了九头牛都拽不回来。” 宋乔又穿上一片甲胄,用丝线牢牢地将甲片固定在厚厚的褙子上,然后低声道:“夫君已经给我留遗言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了只要他死了,我们就要搬离云氏庄子,把庄子还给皇帝,带着全家离开,换一个地方重新生活。最好不要留在上林苑!” 第一章出征自古都是悲伤事 第一章出征自古都是悲伤事 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这是吴起说的话,意思是说,上了战场,你就是一具死尸,认为自己必定会死的就有可能活下来,认为自己准备的妥当,又远离战阵不会死的人,就基本上死定了。 这话是非常没道理的! 云琅无论如何也不会赞同,因为他就是那个上了战场一点都没把自己当死人看的那个人。 他没有做好死的准备…… 所以,他准备了人参,准备了鱼鳞甲,准备了最快的马,一旦发现情形不对,他就准备跑路。 当漫天的雪花,逐渐变成冰雨之后,春天就无可阻碍的到来了。 骑都尉一军一千四百人,携赘婿,商贾,罪犯,两千四百人出征白登山的军令终于下来了。 霍去病站在蒙蒙细雨中,一遍又一遍的检阅部属,一次又一次的为部属鼓劲打气。 他的嗓音已经变得沙哑,依旧一遍遍的询问部属可有未了之事! 军卒们一遍遍的高声回答,马革裹尸,此生无憾! 冰冷的雨水顺着云琅的头盔上滴下来,落在铠甲上,最后顺着战裙掉在地上。 他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看着霍去病在细雨中纵马狂奔,伸出佩剑与部署们探出来的武器碰撞出清脆的响声。 北面的高坡上肃立着一队甲士,这是北大营的督令官,同样是军司马的职位,却比云琅这个军司马高贵了十倍不止。 春雨中不是好的行军时节,然而,北大营督令官的号角已经吹响,骑都尉如果不能在今日傍晚,赶到四十里外的新丰镇,云琅这个军司马是要被斩首的…… 这件事很重要,而且没有人情好讲,云琅耳听得催行的战鼓已经响起,就对亲军刘二下令道:“起行!” 刘二背着一面红色的旗子,直奔军伍的最前头,挥动旗子之后,李敢的前部先锋就已经缓缓离开了军营。 霍去病也回归了中军,在骑兵的簇拥下,也缓缓启程。 曹襄披着一袭红斗篷,战马上还挂着一杆长枪,回头看了远处的云氏庄园一眼,催动部属跟上霍去病。 很快,一千两百骑兵一人双马,在古道上拖出一列长长的队伍。 最前面的车夫首领甩动长鞭,云氏特有的四轮马车就缓缓前行,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被一根长绳拴着依次动了起来。 赘婿,罪囚,商贾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衫,如同牛羊一般跟在大车后面,负责押送这些人的县尉居然是郭解。 长鞭一次次的落在这些下等人身上,这家伙却一脸幸灾乐祸的模样看着云琅。 云琅顾不上理睬郭解,这时候他该考虑如何将粮草物资平安的带去白登山。 骑兵行动自然是无碍的,骑都尉上下都是一骑双马,从长安到白登山足足一千八百里,对他们来说也就是十天的事情。 但是啊,加上辎重跟这些民夫之后,就不一样了,能在三十天的期限内赶到白登山,就算是大功一件。 如果在限期内赶不到白登山,云琅最轻的罪责就是失期,贬官夺爵是分分钟的事情。 因此,云琅第一天的行程终点并非新丰镇,而是新丰镇以北三十里外的阎良。 他准备趁着这些民夫们体力还算充沛的时候,每日多走一些,好给后面留下宽松的时间,应付突发事件。 为了这一次长途行军,云琅特意将四轮马车的轮距缩窄了,就是为了应对大汉糟糕的道路,为了保持载货量不变,他又将四轮马车的长度加长了,如此,整个车队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蜿蜒的长蛇。 车队进了富贵镇,才到皇家医馆,云琅就看到抱着云音站在路边的宋乔。 在她的身后,梁翁,刘婆,平遮,红袖,小虫都在,在更远处,站着张氏一群人,其中一个年轻的妇人哭得几乎昏厥过去了,应该是曹襄的平妻牛氏。 不用云琅动作,游春马就很自然的停在了宋乔身边。 云琅探手逗弄一下云音的鼻子,认真的听云音叫了一声“耶耶。就对宋乔道:“我在,云氏居住云氏庄园无碍,我不在,云氏庄园就是灾祸之源,不可久留!” 宋乔含泪点头,云琅笑了一下道:“最快一年,最慢两年,我一定会回来,看好家,照顾好孩子,宁愿不思进取也不要情急冒进,一切等我回来就好了。 庄园的事情多听刘婆,梁翁的,外面的事情多问问平遮,他有一个老奸巨猾的老子,应该能给你一个不错的答案。” 云琅在给宋乔再一次交代家务的时候,刘婆等人只知道嚎啕大哭,不敢过来。 云琅冲她们招招手,就打算随军前行,却发现郭解正若有所思的瞅着云氏一干妇孺。 回头对跟在身边的刘二道:“等一会出了富贵镇,就带郭解一起走,理由是他被征召了。” 刘二点点头就去找其余兄弟商量怎么才能把郭解征召过来。 云琅抬头见苏稚依旧一身白色的麻布衣裳,双手插在口袋里冷冷的看着他,就大声道:“把医馆开好,等我回来告诉你什么样的医馆才是真正的医馆。” 苏稚白了云琅一眼,转身走了进去。 “家里都摆脱你了……”云琅硬着心肠假装没看到宋乔的泪眼,拍拍游春马,战马打了一个响鼻之后随着大队的民夫向长街深处走去。 有琴声从木楼里传来,云琅没有抬头看,他知道卓姬的店铺就在这里…… 瘦弱的平叟站在雨地里讲一个大大的油布包裹放进云琅的马包中,拍拍游春马的屁股道:“愿将军得胜而还。” 云琅随便挥挥手道:“我会回来的。” 下午的时候,大军抵达了新丰镇,郭解的押送任务已经完成,,正要告辞的时候,却被十几个大汉牢牢地按在泥地里,绑好之后,就丢进了一辆马车。 新丰镇,与大汉的普通村镇是不同的,这地方原先没有这座镇子,是大汉的太祖高皇帝登基之后,担心父亲无聊,就把老家沛县丰邑的乡亲也一起搬来了,不仅仅建筑一模一样,就连水井的位置也不差分毫。 据说丰邑的乡亲们抵达新丰镇的时候,不仅仅是他们没有离乡背井的感觉,就连第一次走进丰邑的牛羊都自觉地各回各家,一时传为佳话。 三原县的县尉已经备好了军粮,两千四百名民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直到日落时分,云琅才匆匆的赶到了阎良…… 李敢在帐篷里烤着弓弦,曹襄把自己缩在一张皮裘里面,霍去病在巡营。 云琅烤着吃了一块干饼子,松了一口气道:“第一天算是过去了。” 曹襄笑道:“以后数着日头过活的时间还长,现在数早了点吧?” 李敢笑道:“明日我将一马当先,疾驰两百里,在弘农郡等你们。” 曹襄长叹一声道:“滚动前进啊,去病把走路也当成练兵的一部分了。” 云琅笑道:“你们三人滚动前进,我在后面慢慢追赶,记得要帮我肃清路上的盗匪,我人手少,又带着粮秣物资,经不起别人暗算。” 李敢笑道:“这是自然,大军出征,本身就有清剿叛贼的职责。” 曹襄也跟着笑道:“大军只要出了弘农郡,国法将不再是我们头上的利刃,便宜行事就是了。” “既然如此,那就要帮我圆一个谎言,就说郭解此人一心为国分忧,在押运民夫的时候,不甘心回到富贵镇,就藏进民夫群中,预备偷偷去白登山为国效力呢!” 云琅随意的朝两位拱拱手,算是谢过他们了。 “你把郭解抓来了?” “不抓来不成,见不得这家伙看我们的家眷那副贼目烁烁的样子。” “那就去杀掉!”曹襄披上裘衣就要出去,被云琅一把拉住了。 “我想看看游侠在战阵上的本事!” 第二章郭解的新作用 第二章郭解的新作用 解开绑绳对于郭解来说并不难,只是想要从一个铁条铆成的箱子里爬出来就非常的困难。 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嘶吼过多少次,也不记得自己求绕过多少次,更不记得自己趁着吃饭,大小解的时候逃跑过多少次。 每一次都是失败的……每一次都会受到惩罚…… 当他终于不用被关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春风已经染绿了大地。 让他引以为傲的官服早就破烂不堪,肮脏不堪,让他引以为傲的长髯也凌乱的如同荒草。 第一次脱离镣铐跟铁链的束缚之后,已经枯瘦的不成人形的郭解在看到云琅的第一眼,就愤怒的大叫。 “我是官员,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云琅明显的愣了一下,狐疑的问道:“你喜欢做官?” 郭解的双腿不能支撑身体,他找了一个石头坐了下来,腰背却挺得很直,义正辞严的道:“大汉有多少官员起于微末?” 云琅想了一下道:“如果真正算起来,我大汉君臣其实都起于微末。” “如此,我喜欢做官,军司马以为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么?” 云琅摇摇头道:“不耻辱,我就是很奇怪,我还以为像你这种人更喜欢坐地分赃,刀头舔血的生活。” 郭解愤怒的道:“如果能做官,谁会去做什么游侠,如果能做官,谁会喜欢带着一群游侠前呼后拥招摇过市? 我之所以会帮人纾解危难,不过是想要感受一下掌握权力的滋味。“ 云琅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外甥被人杀……” “我恨不得将那个杀死我外甥的恶贼碎尸万段,只是当时我正要晋升,不得不忍下来……” 云琅敲着脑袋道:“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说你干了那么多的好事,其实都是为了做官?” 郭解摊开手痛苦的道:“为了积攒名望,我连大街都扫了,你们这些贵人为何还不愿意放过我?” “就是为了做官?” 郭解仰头看着天空道:“不为做官又是为了什么呢?郅都,义纵,宁成这三人哪一个出身比我高贵了? 他们既然能为上大夫,我为何就不能呢?他们三人酷毒,最终没有好下场,我不想变成一个酷毒的人,想要另辟蹊径而行之,为何就这么难呢? 我知道陛下之所以用这三人,唯一的用处就是拿来铲除对手,平息地方之用。 我试过一两次,想要利用你云氏……结果,在听说主父偃被阿娇贵人生生的在马厩里关押了六天,全身溃烂,耳朵都没了,我就知道惹你不起,准备在你离开富贵镇的时候,好生在外面维护一下云氏,结好你家少君,好等你回来之后化解你我之间的怨愤……” 云琅彻底呆滞了……他完全没有想到郭解居然是一个官迷,一个一心想要当官的人,怎么可能会在没有爬上来之前就得罪了无数的勋贵,这种要官的法子,他还真是第一次听闻。 “我知道你想杀我,现在可以杀了,我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事情,被杀也是活该!” 云琅四处看一下,没发现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不同,抓抓头发道:“你第一个官职其实就是我给的!” 郭解摇头道:“不要骗我了。” 云琅往他身边靠近一下认真的道:“真的!当时你确实得罪了我,我又担心你会用游侠来对付我,毕竟,你杀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被你这样的人盯上了,我哪里会有好日子过。 然后呢,我就想着怎么控制你,与其让你在监管范围之外游弋,不如用一个官职困住你,然后你们全家就来到了富贵镇,你开始充任亭长,后来担任了县尉!” 郭解闻言目光炯炯的盯着云琅道:“您还可以继续用官职困住我,说实话,我这人并不在意家里那些废物的死活,他们不过是附着在我身上的虫子,只要我的血肉还在,随时随地就能继续豢养一群虫子。 军司马如果想要用我郭解,郭解一定万死不辞!” 云琅叹息一声,重重的在郭解的肩背上拍了一巴掌道:“好样的,误会说开了也就没事了。 既然我把你带来了白登山,那么,你就安心的在白登山干上一两年,我保证,你回到长安之后,官升三级没有任何困难!” 郭解迅速的从石头上站起来,单膝跪在云琅面前道:“军司马但有差遣,郭解遂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云琅大笑道:“既然如此,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我骑都尉的仆从尉,这两千三百六十二名民夫全部归你节制。 从这一刻起,再有丢失军粮,民夫逃亡者,军法伺候!” 郭解双手抱拳伸过头顶,大声道:“诺!” 云琅笑眯眯的将郭解搀扶起来,拍着郭解的双臂道:“先去洗漱,领甲胄佩剑,然后会有从吏带你去履新。” 郭解大喜,再次应诺一声,就随着一个军中胥吏去了营帐。 刘二很不解眼看着郭解离去就低声道:“小郎,这样做恐怕不妥吧?此人一看就是一个心机深沉,桀骜不驯之辈,您这样委以重任,恐怕会出事。” 云琅悠悠的瞅着天上的白云道:“这一路上,民夫已经死了十六个,跑了二十二个,再跑掉十二个,就到了我接受惩罚的时候了。 大汉军律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情好讲,加上驻守白登山的中部校尉并非长平侯一系的人马,我们一旦犯错,除了被人当做人样子惩处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李敢已经到了白登山,却因为先到了,就被中部校尉的主将谢长川重责了三十军棍。 人家要整肃三军,我们四个这样的纨绔是人家最喜欢拿来立威的好人选。 一来身份够,二来官职高,三来能彻底起到告诫后来者的作用,我要是中部校尉,我也这么干。” 刘二皱眉道:“可是郭解此人……” 云琅叹口气道:“就在刚才,我满嘴的谎话,郭解也是一个妙人,他也是满嘴的谎话。 就像他信不过我一样,我也信不过他,不过呢,有一件事,郭解真的没说错,他是真的想要做官!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我没有过分的煎迫他,他在白登山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就只能依靠我们。 对付民夫,咱们不成,一来狠不下心来杀人,二来呢,这些人又不能在路上损失过多。 要知道,这些民夫可不是给我们骑都尉用的,是人家中部校尉拿来种田供养大军用的。 我们管理不好这些死气沉沉的民夫,但是呢,郭解却是有法子的,只要咱们能够如期赶到白登山,就把郭解与民夫一起交给谢长川,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刘二点点头道:“既然小郎已经拿定了主意,等老奴到了白登山找一些昔日的袍泽,让他们给我盯死了郭解。” 两人说话的功夫,郭解已经洗漱完毕,换好了甲胄,即便是云琅再看不起郭解,也不得不暗赞一声,这个家伙身材魁伟,相貌堂堂,披上战甲之后果然别有一番风采。 “好汉子!”云琅喝了一声彩。 郭解面带笑容躬身施礼道:“谢过司马,标下已经从胥吏那里知晓了情由,既然大军不能失期,标下这就去督促那些下三滥们即刻启程。 若是再有死伤,逃遁者,请司马军法处置!“ 云琅连连点头,拉着郭解的手道:“一切拜托你了,来人,给仆从尉牵一匹马来!” 刘二黑着脸从一边牵过一匹马,郭解长笑一声,就搬鞍上马,冲着云琅抱拳施礼后,就纵马去了民夫营。 第三章白狼口 第三章白狼口 不论是史书上,还是传记小说上,总有人虎威一震就能让各路豪杰纳头就拜从此忠心不二。 直到现在,对云琅忠心不二的人就剩下梁翁跟刘婆两个人了,即便是这两位,也是因为跟云琅是绝对的命运共同体,所以才献上了所有的忠贞。 如果还要往下数的话,那就只有红袖了,至于小虫还是算了,这丫头根本就是一个傻子。 郭解绝对是一个人才。 云琅在赶路的时候就深切的体会到了。 后勤辎重大军今天整整走了六十里地,这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 前几天的时候,十几辆空马车上还坐满了伤号,今天,不论是不是伤号都在老老实实的走路。 不仅仅如此,那些民夫连饭都少吃了一半! 二十多天走下来,这些民夫吃光了十四辆马车的粮食,这已经超过了规定。 只是云琅固执的认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如果连肚子都喂不饱,这一生活着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在云琅宽松的管理下,那些民夫时不时地就会来到他身边哭诉肚子饿,哭诉脚底板痛,哭诉…… 很明显,郭解不这样看,短短的一天半时间他身边就跟着十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两千多人在这十几个壮汉的驱使下,老实的如同绵羊一般,再也没有人跑到云琅的面前哭诉肚子饿,脚底板痛这样的事情了。 出了上郡,就到了云中。 春日里的草原依旧枯黄一片,虽然还有零星的绿芽掺杂其中,总体上,春风还没有完全抵达草原。 “再有一月,或者十天,或者是一晚上,这里的草就会全部变绿,有些草根发红,您只要掀开草皮,说不定就能在草根下面看到一具白骨。” 到了草原上之后,刘二就像一个诗人。 云琅没有笑话刘二文绉绉的样子,在这里,刘二真的是有资格这样说话,毕竟,染红那些草根的血,一定也有他的一份。 平坦的草原上,有一道蜿蜒的边墙从上郡一直延伸到了草原深处,只要走到长城的尽头,白登山也就到了。 与这些夯土长城相对应的,是一座座巨大的烽燧,每隔十里就有一座烽燧,每座烽燧里面都有五个戌卒,跟一个甲士。 大军只要经过烽燧,就有五六个肮脏不堪的汉子赤裸着上身,在路边大呼小叫。 白狼口,就有一座烽燧,这座烽燧格外的大,上下三层,里面屯驻着五十个人,带队的是一个曲长名叫幕烟。 云琅拒绝了幕烟奉上的清水,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水,骑都尉军中,严禁喝生水,自从云琅暴怒过一次之后,基本上没人再敢喝生水。 酒葫芦丢给了幕烟,云琅背靠烽燧坐了下来,随后问道:“这里到白登山还有多远?” 幕烟喝了一口酒才擦拭一下沾在络腮胡上的酒水道:“三百四十里。” “守了几年?” 幕烟板着指头算了一下笑道:“快七年了,狗日的,在这里日子过得慢,还以为过了一辈子呢。” “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跑马,放哨,匈奴来了就点狼烟,全军立刻退守长城,总之就是这些闲事情。 以前匈奴来的勤,自从大将军扫荡河中之后,现在不常来了,有时候匈奴牧人会无意闯进来,一般割掉耳朵后会被放还,一般不杀人。 这几年不一样了,自从前年匈奴跑进了上林苑之后,郡守就不允许我们留手了,全部都要杀光。” 云琅看看一望无际的草原点点头道:“我们对匈奴仁慈,人家祸害起我们来可不会手下留情。 前年的那场兵灾,我在家门口都要跟匈奴作战,你能想到么?几个侯爵家的贵公子,拼死与匈奴作战,死了三个,残废了两个,在大汉,我们人人都在跟匈奴作战。” 幕烟笑道:“那些家伙就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般,怎么杀都杀不完。” 云琅看看幕烟身上破烂的衣衫,再看看他腰间的铁剑,叹口气道:“有什么要求么?” 幕烟也不客气,把空了的酒葫芦还给云琅道:“司马,弟兄们今年的号衣还没有发下来,烽燧上的弩弓还好,就是弩箭不多了,这个该死的地方全是草地,想要找一棵能充当枪杆的树都找不到啊。” 云琅点点头,命刘二从骑都尉的武械中取出两千枝普通弩箭,又给了一捆白蜡杆子,以及十匹麻布,放在幕烟的跟前。 指着正在痛饮清水的民夫对幕烟道:“军中从此不得喝生水,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匈奴人如今正在向内地的河流里投掷死牛死羊传播瘟疫。 把水煮开了喝就没事了,千万莫要大意,起了瘟疫,你一个烽燧的部下能活下来的没几个。” 有东西可拿,幕烟这种老兵油子自然毕恭毕敬的满口答应,至于他们会不会执行那就天知道了。 辎重大军在白狼口修整了半个时辰,又要出发了,还有三百多里地呢,距离全军抵达白登山的最后日期不到七天了,没有时间继续浪费。 云琅坐在马上,再一次对幕烟道:“别大意。” 幕烟应诺一声,就在云琅的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送他离开。 眼看着大军车队出了白狼口,一群军卒就欢呼一声,围在幕烟的身边,仔细的打量云琅丢下的东西。 “狗日的,精钢弩箭啊,你看看这些箭头,全都是三棱的,还有倒刺,这一戳……乖乖,不流三五斤血才是怪事啊。” “曲长,这位司马什么来头?跟前些天经过这里的那支全甲胄骑兵是不是一伙的?” 幕烟烦躁的挥挥手道:“赶紧把东西搬回去,缺少弩箭的就快点补充,枪杆子断了的就赶紧换枪头,赵大胆子,带几个人尽快用这些麻布给兄弟们把夏天穿的单衣给弄出来,再有一个月,这里就热的待不住人了。” 一群军卒迅速抱着东西就上了烽燧。 一个年长的甲士坐在幕烟身边道:“情形不对啊!” 幕烟吐了一口唾沫道:“当然不对了,以前派来的军伍大多是属国军,这两年就不对了,赵大胆子,你看看今年从我们眼皮子底下过去的大军,一支比一支雄壮。 这尤其是这半个月,全甲骑兵就过去了一千多,还他娘的都是一骑双马。 骑士看着年纪不大,却一个个彪悍的厉害,今年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赵大胆子从箭壶里抽出一支弩箭递给幕烟道:“精钢的,大汉什么时候起开始如此奢侈的用起精钢箭头了?” “大战就要开始了,告诉兄弟们,从今天起给我机灵着点,游骑哨探要放出去三里地,诺大的一片草原,咱们就占了几个点,剩下的草地全他娘的是匈奴骑兵的天下。” 赵大胆子回头看着枯黄的草原自言自语的道:“是该警醒一点啊……” 云琅沿着长城继续向北进发。 眼看着白登山越来越近,这里的长城也就破损的越发厉害了,在很多地方,夯土长城被匈奴人挖开了很多缺口,在这座由芦苇跟夯土交替砌造的长城缺口上,偶尔能看到一两枝残破的骨箭,也就是匈奴人常说的狼牙箭。 白狼口烽燧,是云琅这一路上见到的最大的烽燧,再往前走,见到的烽燧不但破烂,里面屯驻的军卒也一个个死气沉沉的,没有半点属于军队的活力。 烽燧边上有很多两尺高的土堆,土堆上压满了石头,匈奴人的招魂幡插在土堆上,正随风飘舞。 刘二指指土堆道:“里面都是战死的汉家子……” 第四章钩子山 第四章钩子山 破旧的长城与簇新的长城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破旧代表了历史,簇新代表了现在。 满世界的人中间,只有云琅的思绪会在新与旧之间翻滚不休。 对于大汉人来说,这座破旧的长城存在两百多年,已经很古老了,对于云琅来说,它破旧的还不够。 他眼中的长城,是一个古老的记忆,起码,与军事防御没有多大的关系。 然而,大汉人不这么看,有了这两道长城,胡马就不能轻易地南下…… 一层夯土,一层芦苇制造的长城,经不起风沙的侵蚀,长城脚下,已经堆积了厚厚的一层黄土,只要掀开这层黄土,就能在黄土中找到数不清的土鳖虫。 这东西在中药药典上被称之为土元,算是一个值钱的药材,然而,云琅现在对它毫无兴趣,他总觉得这些土鳖虫是吸食了大汉将士血肉之后才长得如此巨大。 原本云琅不可能发现土鳖虫这种东西,只是,当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一起蹲在长城脚下,逗弄土鳖虫玩的时候,他想不看见都难。 “谢长川这条老狗,再敢让小爷在这里停留一夜,小爷宁愿不要官职了,也要与他恶斗一场。” 曹襄的土鳖虫被霍去病的土鳖虫弄翻之后,他就非常的不高兴。 云琅找了一个足足有指甲盖大小的土鳖虫也加入了战局,至于曹襄没脑子的抱怨,他们三个就当没听见。 斗土鳖虫自然没有斗蛐蛐来的精彩,斗了两场之后,即便是最喜欢玩这个的李敢都觉得无趣。 民夫被谢长川理所当然的收走了,至于骑都尉,如今只能驻扎在长城之下等待谢长川进一步的命令。 被人家小看就是这个下场…… 按照谢长川的原话,能活活的气死人。 “来一群猴子都能添加三分力,没想到陛下给我派来了一群纨绔!” 当传令官,再一次重复了谢长川的军令之后,霍去病的太阳穴就在噗噗的乱跳。 曹襄说狠话,云琅可以当他放屁,霍去病这人一般不说狠话,他只做狠事! “忍忍啊,匈奴人就在草海子那边,谢长川的心一定提到嗓子眼上了,担心我们少不更事的可能是有的。 其实我们驻扎在这里挺好的,谢长川也算是给足了面子,担心我们被匈奴人杀掉不好跟长安交代,所以就把我们放在最后面,算起来,是我们欠他的人情。” “我来边关,是为了杀奴,不是为了保全性命!” 霍去病站起来之后就拉住那个传令官要求见谢长川。 主将都这样了,云琅,曹襄,李敢就只能要求一起见谢长川,毕竟,四人是一体的。 传令官并没有推辞,见霍去病四人要求的坚决,就张开满是黄牙的嘴巴,喷吐着臭气道:“几位小将军还是性情中人,那就一起去吧,至于校尉怎么安排就不是我这个小人物能左右的。” 云琅屈指一弹,一枚珍珠就从传令官的面前飞过。 传令官果然不愧是上过战场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非常的强悍,后发先至的捉住那枚珍珠,很自然的揣进怀,然后笑眯眯的道:“白登山几位小将军就不要想了,我家校尉如今驻守的要地就是白登山,一旦这个地方丢掉了,咱们这支军队中曲长以上的军官休想有一个活着。 既然几位小将军准备捞一点战功,回去好光宗耀祖,小人这里倒是有一个建议。” 云琅笑着道:“请将军给一个明示。” 说着话又有一枚珍珠从他的手心飞起…… 传令官捉住了珍珠,等了片刻,见没有珍珠从他面前飞过,就有些失望的道:“白登山几位小将军就不要想了,那里太重要,狄道的防御历来是马忠将军的地盘,他比较独,从不信任除他北大营以外的兄弟。 瞎子河也不成,细柳营跟马忠针锋相对,一个不让一个,别说匈奴从那里过他们会打,就连北大营的人从那里过也会挨打,您几位就不要去凑热闹了……” 霍去病皱眉道:“军中一体……” 传令官叹口气道:“我家校尉的官职是几个人中最低的,陛下偏偏派了我中部校尉来统领一群桀骛不驯的京军,您只要想想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以前有两位侯爷,我家校尉已经不知道该如何伺候了,现在又来了您四位,我家校尉之所以说那些话,不是对您四位无礼,而是已经疯魔了。” 这人的废话很多,云琅丢了两颗珍珠都不能让他说点实在的话,就有些生气。 咳嗽一声道:“哪能捞到军功,还不危险?” 传令官浑身哆嗦了一下,瞅着云琅哭丧着脸道:“好我的司马将军呐,要是有那样的好地方,您觉得我家校尉不会为弟兄们考虑,会让给你们么?” 霍去病沉声道:“我们能屯驻在那里?” “钩子山!” 霍去病稍微思量一下,就对云琅道:“我们就去钩子山,不过,那里没有水源,还是一个孤零零的山包,与白登山互为犄角,却一直没有驻军。 阿琅,你要想办法解决水源问题,只要水源问题解决了,钩子山虽说不到白登山的一成大,就重要性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云琅看看传令官道:“你觉得钩子山能打出水井来么?” 传令官笑道:“很多人都试过,最后都没有打出水来。司马郎家学渊源,说不定能打出水来。” 一群人说说笑笑极为惬意,不一会就来到了中部校尉的军寨前。 说是军寨,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土城,城墙高不过一丈,周围不足三里,背靠长城,面对白登山,将城墙与白登山之间的狭窄山谷,塞得满满当当。 谢长川是一个极为粗豪的汉子,满脸的胡须快把眼睛嘴巴都给淹没了。 云中三校尉,东西两校尉都是读过书的人,唯有这位中部校尉谢长川是从厮杀汉一路走到今日的。 此人虽然粗豪,却不是笨蛋,卫青的锋芒还不是他一个中部校尉敢造次的。 他可以选择避而不见,一旦见了面,就必须给足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一行人礼数。 骑都尉也是校尉阶层,霍去病因为麾下的甲士太多,已经脱离了校尉这个阶层,算是混进了名号将军阵列,不论实际权利有多大,到底是将军,只是谢长川一上来就用下官之礼拜见霍去病,这就有些奇怪了。 霍去病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谢长川一拜后,眯缝着眼睛道:“我的生死我自己负责,校尉不必多想。 我舅父也是从厮杀汉一跃而成为彻侯,对于疆场并不陌生,不会因为水战死了,就来找你的麻烦。” 谢长川看了一眼传令官,传令官立刻把嘴巴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了两句。 听完传令官的耳语,谢长川拍拍厚厚的原木拼成的桌子大笑道:“果然家风蔚然,我老谢佩服,佩服。 既然小将军要求去钩子山,老谢我没有不允的道理,不过呢,我们把话说在前头。 钩子山上已经有十一年没有人驻守了。 之所以没有人驻守,其原因就在于这座山不好长期驻守,不论是我大汉驻军,还是匈奴驻军,驻守钩子山的军队下场都不好。 据我所知,先帝时期,彭氏长子彭翰率军两千驻守钩子山,一共驻守了一百三十一天,算是驻守钩子山时间最长的人。 只是最后被匈奴人趁着秋日放火烧山,连彭翰自己一下一千一百五十人,全部葬身火海。 自从彭翰死后,钩子山上基本上就不留大军长期驻守,成为匈奴与我大汉斥候交锋之地。 如果小将军一定要驻守钩子山,其中的缘由,某家一定要给小将军说清楚。“ 第五集始皇陵的亲兄弟 第五集始皇陵的亲兄弟 土蛋一样的谢长川玩弄起计谋来,同样的老套。 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在霍去病,云琅这些人眼中根本就不值一提。 什么叫把事情说清楚就跟他无关了? 明明想要把霍去病这群人安排去钩子山,却不愿意明说,非要让霍去病他们自己提出来才答应。 最可笑的是谢长川居然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角度跟霍去病谈话,从而达到将他从这个计谋中解脱出来的目的。 云中三校尉是什么官职? 他们大汉朝最重要的武职,之所以被划定为校尉,原因就是为了不彰显云中三校尉的地位。 这三个职位之重要,连朝廷都忌惮,仅仅谢长川麾下就有整整一军三万五千人! 全部都是正兵,还不包括数量达到六万之多的民夫,整个云中中部校尉属下,就有十万青壮供他调动。 不仅仅如此,中部校尉的防御范围极广,谢长川手中不仅仅有军权,同样有权利去管理边地的百姓,虽然这里的百姓大多为罪囚,却让他的话语权变得更加有威严。 如果不是因为是四战之地,谢长川在这里的权力甚至比一般的封国还要强大一些。 有这样权力的人在霍去病这个小将面前低声下气的,怎么可能会有好心眼? 霍去病很不习惯跟人兜圈子,既然谢长川已经做小做到了这个地步,就直言问道:“是谁要我们一定驻守钩子山的?” 谢长川直起身子,也不再假装卑微,背着手淡淡的道:“本帅要你们去驻守钩子山,你们以为如何?”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拱手道:“末将遵命!” 谢长川烦躁的挥挥手道:“那就去吧!” 曹襄临出门的时候笑着对谢长川道:“大帅的家眷应该都在长安城吧? 不知大帅去年新生的儿子什么时候也送去长安城?” 谢长川神色淡淡的道:“已经送去了,母子二人都去了,怎么,侯爷对某家丑陋的妾室也有兴趣?” 曹襄长出一口气道:“如此甚好,假如大帅心中没有羁绊,某家未必有胆量去钩子山屯驻。” 谢长川冷冷的看着曹襄道:“某家在白登山征战了二十一年,从未眼看着自己的袍泽陷入绝境而袖手旁观,这也是某家之所以能在白登山执掌大权六年而无人反对的原因所在。” 霍去病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谢长川道:“你当我是生死袍泽,我就当你是骨肉兄弟,你当我为可以哄骗的傻子,我就当你为一生寇仇!” 谢长川闻言笑道:“非常的公平!” 云琅笑着朝谢长川点点头就离开了土城。 看的出来,谢长川这人虽然没有读过书,却不是一个傻子,相反,这是很聪明的人。 钩子山本身就是白登山防御圈上的一个弱点,就山高来说,这座山甚至比白登山还要高大一些,站在钩子山主峰上可以俯视白登山平坦的山顶。 当年,太祖高皇帝剩余的十七万大军就是被匈奴王冒顿困在这片平坦的山顶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据说,东面的匈奴人全部骑着白马,南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黑马,西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花马,北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红马。 只要站在山顶,看看四面平坦的草原,就能想象当年站在这片草原上的匈奴人的声势该是如何的浩大。 如果不是陈平想出来贿赂冒顿阏氏的主意,太祖高皇帝想要从这里脱身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云琅站在钩子山上瞅着远处的草海子,一道白亮亮的小河将草原劈成两半,那里是匈奴人的地盘,远远望去,半青半黄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牛羊,不时地有匈奴人小股的骑兵在草原上游荡。 草原上只要出现牛羊,时间就会立刻慢下来,地上的牛羊似乎随着天上的白云慢慢的游荡,如果唱一首动人的情歌,这就是人间仙境! 云琅现在很希望刘陵就在那边,只可惜这种就是一个幻想,根据大军探报得知,对面的匈奴王并非单于,而是匈奴左贤王於单,也就是匈奴军臣单于的长子。 匈奴左贤王乃是单于第一继承人,一般都由单于长子就任,比如於单。 云琅记不清这个悲剧性的人物最后的命运,只知道有伊秩斜这位左谷蠡王,他这个左贤王的下场应该不会好到那里去。 上一次在上林苑见到的匈奴人最终都成了尸体,现在,终于看到了原生态的匈奴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兴奋。 在他的印象中,一般是武器占优,智慧占优的种族一般就会横推原始的种族。 但是这一点似乎并不适用于中国,草原上的蛮族从来没有在文明上胜过中原帝国,然后,他们却祸害了中原帝国整整数千年。 似乎,可能,也许,中原帝国很不适应去面对那些依靠强横的肉体去抢,去夺,去征战四方的蛮人。 当然,这也跟文明的优势不够大有关,当火器大行其道之后,蛮人最终沦落成了这个世界最悲惨的民族,大部分落后的民族莫不是当初最骁勇善战的民族。 在看到钩子山第一眼的时候,云琅就想发笑。 这座山与他见过的所有山脉都不同,之所以叫做钩子山,原因就是整座山的形状像一只钩子。如果说的形象一点,就像是一个马蹄形的山脉,被一只狗从中间咬了一口,就变成了一轮弯月。 山长成什么模样其实并不可笑,云琅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对面的白登山上长着密密麻麻的森林,而这座钩子山上只有不多的一些树木,而且,树木都不大。 最重要的是,这座山脉与白登山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白登山郁郁葱葱,钩子山上草木枯黄,即便是已经到了春日,这里依旧草木枯黄,见不到半点生气。 骑都尉的军卒们用铁锹熟练地向下挖水井,已经掘地三尺了,翻上来土依旧是干燥的。 这就说明,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地下水。 同样的黄土层,几乎一样的地势,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差别,即便是钩子山下也没有挖出什么泉水来。 而就在离开钩子山一里地外,只要往下挖五尺深,黄土就变成了泥土,如果继续向下挖,一定会挖出水来的。 如果说钩子山跟那座山想象,云琅以为除过始皇陵之外再无其他。 背山,面水,这就是皇陵最基础的要求…… 他重重的在钩子山上踩了几脚,觉得那位让大汉恐惧了数十年的草原霸主,应该就躺在这里。 这就是经验的重要性,云琅有了始皇陵作为参考物,他就能散发性的想到这里的秘密。 霍去病一遍又一遍的在钩子山上巡梭,最后得出的结果并不好,这座山就不是一座适合屯兵作战的好地方。 没有水源只是其一,没有木料,没有石头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没有了水源,还能利用山下的小河,如果没有了木料跟石头,骑都尉想要修建营寨,利用投石机就成了泡影。 这是霍去病所不能容忍的,既然是驻守,那么一定会引来匈奴人强攻的,没有了大型器械的帮助,这对固守一片单薄山脊的大汉军队来说非常的不利。 他绝对不是一个希望自家兄弟去用血肉抵抗匈奴军队的人。 “如果我们屯兵山上,一旦发现匈奴人到来,就从山上冲下来,定能杀他个落花流水。”曹襄有些兴奋。 他也知道这个主意应该不是一个好主意,只是看到霍去病眉头紧锁,云琅神游物外,就必须开口说话,不管行不行,先抛砖引玉再说。 第六章骑都尉的目标 第六章骑都尉的目标 大汉时代的环境自然是没的说,不论是骊山脚下还是白登山脚下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荒凉依旧是这个时代环境的主旋律。 骊山脚下的云氏庄园,因为有了老虎,所以没有狼群愿意来,即便是彪悍的白狼,它也只会出现在骊山的后山,后来因为进入骊山采煤的人多了,它们又搬家去了大山深处。 白登山不一样,只要云琅愿意学两声狼叫,荒原里总有回应的狼叫传来。 “钩子山,不具备任何固守的价值。”霍去病对曹襄的话就像是没有听见。 “必须要守住啊!”云琅似乎同意了曹襄的意见,这让霍去病有些奇怪。 云琅看看曹襄道:“以前啊,也有人跟你是一个想法,结果他丢了一个重要的叫做街亭的关隘,最后被他的主将给砍头了。” 曹襄想了良久摇头道:“没听说过。” 霍去病也疑惑的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云琅也没有想着跟他们解释这件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冒顿的坟墓就在我们的脚下。”云琅喝了一口水小声道。 霍去病蹭的站起来搬着云琅的肩膀急促的道:“兹事体大,这事不可轻易说出口。” 曹襄,李敢也迅速的围拢过来,准备听云琅的解释。 “大汉跟匈奴都认定冒顿的坟墓就在白登山,所以才会连年征战是也不是?” 霍去病连连点头道:“没错,此事已经成为事实,无需多说,你只要告诉我为什么你会认为冒顿的坟墓就在钩子山!” 云琅笑道:“但凡是帝王陵寝,一般都会修在背山面水向阳的好地段上。 你们只要看看钩子山就会知晓,对面的白登山不过是钩子山陵墓的一个花园罢了。 按照书上所说,大汉皇帝乃是一条赤龙,那么,冒顿这个大匈奴皇帝就是一头黑龙。 这个概念据我所知,就连匈奴人都是承认的,黑龙在白登山击败了赤龙,所以,冒顿将坟墓选在这片让他建立了平生最大功业的地方没什么错误。” 霍去病皱眉道:“这不过是风水之说,不足为信!” 云琅指指脚下丰茂的草木,又指指钩子山上枯黄的草木道:“这片地方跟钩子山有什么不同?” 曹襄抓抓脑袋道:“这边草木已经开始发芽,泛绿,生机勃勃,那边的草木枯黄一片似乎长得并不算好。” “长得不好的原因就是没有水。”霍去病也皱眉道。 云琅轻笑一声道:“我刚才看了一下,钩子山与白登山的土质都是相同的,如果没有中间的这条河,很久以前他们甚至可能是一体的。 所以没道理,白登山上流水潺潺,钩子山上就一滴水都看不见。 我又仔细翻看了白登山的一些记录,尤其是太祖高皇帝北征之时的记录。 结果呢,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当年,钩子山与白登山都在匈奴的包围之中,钩子山上自然也有我大汉军卒,可是,那些记录中从未提到过钩子山缺水这件事。 所以我就猜想,钩子山以前是不缺水的,只因为有人挖断了钩子山的水脉,才导致钩子山如此干旱。 如果从河水这边挖掘,因为地势低的缘故,钩子山上的水脉是挖不断的。 只有从东边的高地处挖掘,才有可能挖断钩子山的水脉。 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谁能如此大兴土木,谁又能有资格如此大兴土木呢,只有冒顿!” 曹襄双眼冒光直勾勾的瞅着钩子山道:“也只有挖断水脉之后,再填土,而后再用三十万匹战马踩踏过后,才能彻底地截断水脉。” 霍去病笑道:“我们现在接到的军令就是固守钩子山,这是没得选的事情,如此说来,我们应该将防御重点选在东边?” 云琅摇头道:“要合理啊,东边那个地方地势开阔,正是人家匈奴人的主战场,我们把军寨扎在那里岂不是送羊入虎口么?还是选在西边,跟白登山护卫犄角比较好,在没有彻底探明东边那片草地下面就是冒顿坟墓之前,我们最好保密,什么话都不要说。” 李敢瓮声瓮气的道:“这么一来,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我们没有水源,怎么办? 大军不可能长期屯守山上,这件事必须解决才好。” 云琅咬咬牙道:“只能修建藏冰洞了,今年先在钩子山上挖一个足够大,足够深的山洞,等今年冬日到来的时候,我们就采大量的冰储存在其中,以待来年。” “今年怎么办?”曹襄不解的问道。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还能怎么办?以前别人是怎么干的,我们就怎么干!” “我是说我们不是打算只待一年的么?” 云琅笑道:“只要我们真的探明,东边就是冒顿单于的陵寝,基本上就不会有我们什么事情了。” “如此一来……这里就真的变成一场大战了……”曹襄呐呐的嘀咕一声。 “如果能够毕其功于一役,是大汉的幸事,舅父常说,与匈奴作战最困难的并非是两军交兵,而是在草原上找到匈奴人,追上匈奴人。 只要军臣单于没有昏聩到糊涂的地步,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世上的事情一般都是想的很好,结果一般只要差强人意就足以让始作俑者欢呼了…… 至少骑都尉已经有了一个清晰地战略目标,不像以前的大汉将士去固守钩子山连一个明确的理由都没有,永远都只有一个模糊的目标——杀奴! 骑都尉几乎是一支甲士的军伍,谢长川之所以会派霍去病去固守钩子山,很可能是因为妒忌心作怪,他的军队算是大汉的一支强军,即便是他们,也只能做到十夫长披甲,伍长一类的悍卒最多能有一件护住上半身的皮甲就已经很高兴了。 瞎子河从白登山与钩子山之间流淌的湍急,想要屯兵钩子山,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瞎子河上架桥。 春日的时候,高山冰雪消融,草原上的冻土也开始复苏,诺大的一个草原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烂泥潭。 多余的水汇集成溪流,全部流进了瞎子河,以至于瞎子河水暴涨,想要修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几个军卒用力的将一根木桩子砸进了河底,才松开辅助的木桩子,就看见那根木桩子被水流冲刷的慢慢倾倒,然后就没进了河水里,等它再露头的时候,已经在下游一里开外了。 直到此时,云琅才明白,当初彭翰之所以几乎全军覆没,就是因为有瞎子河的阻隔,白登山的援兵过不来。 云琅可不想重蹈彭翰的覆辙,他无论如何也要在白登山与钩子山之间构筑一个可以相互救援的通道。 “河底的淤泥太深,不适合下木头桩子!”李敢擦一把脸上的水渍,来找云琅。 “浮桥不好走马,也是不可取的,无论如何要架一座硬桥才好。” 刚才水流冲走木桩的场景霍去病看见了。 云琅点点头道:“硬桥不好修建,我们可以修建一座铁索桥,反正瞎子河也不算宽,十二丈宽的河边铁索桥应该足够过战马了。” “铁料足够么?” “足够了,在上林苑的时候,我们就打造了一批铁链子,原本是用来对付骑兵的,现在看来,先用来架桥吧。” 谢长川坐在土城里,听探马禀报说骑都尉开始在瞎子河上修建桥梁,就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 果不其然,长安城里来的纨绔们,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背靠大军耀武扬威一番,而后回长安加官进爵。 “瞎子河上能建造什么桥梁啊,最多也就是浮桥罢了,匈奴人只要将巨木投入瞎子河上游,那些顺水而下的巨木,轻易就能扯断浮桥……唉……这些人呐……那些好汉跟着这样的将军,算是把命交到了伥鬼嘴里喽!” 第七章生活所迫 第七章生活所迫 匈奴人从来都不会在春日的时候,战马,牛羊瘠瘦这个最不好的季节里开战,这个时候他们连吃一顿饱饭都是奢望,如何肯在这个时候开战? 而春日里正是牛羊吃活命草的时候,牧人们为了这一年的收成忙于放牧,也没有心情打仗。 生活实际上才是所有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话题,战争,不过是一种血腥的点缀。 或者说战争不过是生活的补充而已,一旦匈奴人没饭吃了,就会自动的去抢别人的饭吃。 与其说他们喜欢进攻大汉,不如说抢夺填饱肚子的食物,与维持生活所需的器具,是他们的本能…… 就像狼饿了就会吃羊…… 在他们的眼中汉人就是羔羊,这是从远古以来就养成的习惯,一时半会还改不掉。 既然是本能上的东西……对抗才是真正的好办法,只有羔羊变成了猛虎了,饿狼才会敬畏你,并拿出自己不多的口粮来供奉你…… 没有开始战争的匈奴人其实算是一个非常好客的种族,如果能在荒野中遇到一个牧人,他情愿献上自己所有的一切,好让客人能在他的家里多停留两天。 当然,并不包括白登山周围的牧人,这些人已经不算是牧人了,应该算是真正的全职业军人了。 诺大的一个匈奴部族,真正需要全年披甲作战的战士,也就靠近白登山这一带的牧人。 云琅没有多少心思去研究这些形而上学的东西,他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把铁索桥修建好。 骑都尉军中的铁链子是现成的,白登山这一边有十余人都抱不拢的参天巨松,只要把铁链子拴在这些巨松上问题就不大,至于钩子山就很麻烦了。 这里的土质松软,也没有松树可以借用,只好在河对岸从远处运来巨石,打磨成巨大的条石,在上面钻上孔,然后一块块的堆砌起来,六根沉重的铁棒穿过条石的孔洞,然后用大火灼烧,等铁棒全部烧红之后,就有力士挥舞重锤,将铁棒跟岩石紧密的铆在一起。 谢长川在骑都尉在瞎子河上扯起一根铁链子的时候,就得到了消息。 匆匆的骑马来到河边,眼看着又一道黝黑的碗口粗的铁链子被对面的十几头牛给扯的笔直,满嘴的牙齿都要咬碎了。 一条铁链八百余斤重,这道铁索桥居然需要整整八道铁链子…… “上万斤精铁居然被这些黄口小儿消耗于此!” 军司马裴炎苦笑道:“骑都尉的物资之丰富远胜吾辈,且不说一骑双马,也不说全军甲胄,仅仅是一座桥上耗用的精铁,就比得上我军中储藏的精铁了。” 谢长川叹息一声道:“你我都是起自微末,如何能与这些衔着金子出世的人相比。 每当我们自认为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达到的目标,应该受到所有人敬仰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在付出血汗才能得到的东西,人家在一出生,就有人放在了他们的手心。 每每思及,某家的心就痛如刀割!” 裴炎笑道:“已经忍了二十余年,不妨再忍耐三年,再有三年,你就再也没有留在白登山的理由了,于情于理,你都会回到长安,获得你该有的封赏,然后开始培育你的家。” 谢长川闻言,似乎获得了一丝丝的安慰,笑着点头道:“我大儿与你大女的结为一对如何?” 裴炎嘿嘿一笑指着谢长川道:“你刚刚才说自己是一个土鳖一类的人,似乎有些不服气。 转过头你就做一些土鳖才做的事情,难怪人家看不起你,你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谢长川怒道:“大儿与大女自幼一起长大,如今又到了思春的年纪,再不给他们成亲,难道你准备等他们闹出丑事才肯罢休?” 裴炎冷笑道:“如果真的闹出来了丑事,某家顺水推舟也就是了,最多丢人一点。 如果是正常的嫁娶,你千万莫要开这个口,我也不会答应的。” 谢长川愣住了,他与裴炎生死与共了半生,即便说是亲兄弟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自以为儿子娶了裴家大女,正是亲上加亲的一桩好事,没想到老友居然不答应。 “什么原因?” 谢长川并没有发怒,而是追问,老兄弟之间没有什么好误会的,必定事出有因。 裴炎指着正在河对岸指挥军卒拖拽铁链的曹襄道:“长风营的老牛你知道吧?” 谢长川点头道:“在白登山屁股上中箭的那个?怎么了?” 裴炎道:“这一次我回长安的时候正好遇到那个长平的儿子平阳侯娶亲,娶的就是老牛的闺女。 你知道不,老牛的闺女并未成为曹氏正妻,只是一个平妻罢了。” 谢长川奇怪的啊了一声道:“老牛也是一条好汉,他就甘受这样的羞辱?” 裴炎笑道:“河对岸的那个小子对老牛的闺女喜欢到了心尖上,长平公主下聘也是以正妻之礼下的聘……按理说是一场大欢喜的事情…… 结果,老牛的闺女就成了平妻!” “嘶——”谢长川倒吸了一口凉气道:“陛下?” 裴炎继续指着河对岸的曹襄道:“这个小子也算是一个有骨气的小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老牛家的闺女弄怀孕了,然后一个人跪在建章宫外一日一夜…… 就这样,老牛的大女就成了平阳侯府的平妻! 你家大儿如果有这小子的这份担当,我大女就算是嫁去你家当平妻,我也高兴!” 谢长川苦笑一声,抱歉的对裴炎道:“我大儿被老妻给宠坏了,估计没有曹襄的胆子。” 裴炎怒道:“我们还没有富贵呢,还在泥坑里与野蛮人打的生死难料,我们的后辈就已经废掉了。 多少次,我要你把谢宁带来白登山,你就是不肯,就他那点本事,将来怎么能撑得起谢裴两家? 你看看这四个人,除了那个军司马来历诡异,其余三个哪一个不比谢宁出身高贵? 他们都能来白登山,谢宁为何不能来?我老裴没用,生不出儿子来,如果有一个儿子,我就算是绑也要把她绑来白登山。 我们兄弟没别的本事,只有拼命捞军功换取后半辈子的安逸,也给子孙留点念想。 你要是再把谢宁留在长安,谢裴两家也就是你我这半辈子的富贵命。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何对这四个小家伙处处看不习惯,原因就在于你明白了一件事。 那些出身比我们高贵的人还在努力拼命挣前程,而我们的孩子却在坐享其成! 你心里比谁都明白,就是舍不得你的那点骨血,没有断子绝孙的念头,你还混什么富贵啊!” “啊?我是这么想的?“ 谢长川抓抓后脑勺,有些不确定。 “你必须是这么想的,我们兄弟二十几年,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 云琅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这两个人却似乎没有看见他,说话的声音又大,语速又慢,他想不听清楚都难。 自从上回事发生之后,云琅不敢小看这些表面上大字不识的老贼。 这些人也就是因为不会读书,才能安守现在的环境,一旦他们读书识字了,个顶个的是人间老奸贼。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云琅如果再装傻子那就看不起人了。 只好让军卒赶着牛继续将铁链缠绕在大树上,自己走上前施礼道:“小谢将军可是要来我骑都尉?” 裴炎嘿嘿笑道:“不愧是读过书的聪明人,某家随便胡说两句就明白某家的心思。 是这,谢宁已经被我带来白登山了,跟着我们两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能学到什么,不如,云司马给带带?” 第八章偷袭 第八章偷袭 谢长川担任中部司马校尉十余年中,亲眼看着无数的勋贵子弟走上战场,而后被人用麻布裹着回来。 因此,霍去病,云琅他们这样的精心准备并不算是太出格,有些大家的大男来到白登山,准备的比云琅他们充分的有的是。 所以,他的愤怒全是装出来的。 只是,像骑都尉这样全甲士这样的军队,谢长川还是第一次见到。 就像裴炎说的那样,一个家想要振兴,仅仅是活动在一个小范围的圈子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必须要不断地将触角伸出去,最终组成一个巨大的网,才是一个家族根深蒂固的标志。 两个老不要脸的老贼,为了给自家的子侄铺一条路,居然拉下老脸演戏。 果然,云琅的话音刚落,一个披着轻甲的爽朗年轻人就大笑着从谢长川背后跑出来,先是给了云琅一个熊抱,然后就非常不客气的开始代替云琅指挥军卒们驱赶牛群,继续缠绕铁链子。 裴炎满意的指着谢宁笑道:“好啊,这就是年轻人在一起的好处,只要打个招呼,就能抱成团,阿宁将来有同伴可以一起作战了。” 谢长川也呵呵大笑,挥挥手,就有百十个民夫涌过来,从骑都尉将士手中接过铁锹开始干活。 看得出来,谢长川也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还知道把儿子塞进来之后,必须给骑都尉一点好处。 送走了两个习惯性扮猪吃老虎的老混蛋,云琅就来到谢宁身边笑道:“你父亲也舍得把你丢过来。” 谢宁苦笑道:“您几位身份高贵,我父亲把您几位安排在钩子山这处险地有些说不过去,如果再不把我弄过来,父亲跟裴叔就没法子跟长公主交代。” 这话说的实在,云琅拍拍谢宁的肩膀道:“实在话啊,不过你也别苦着脸,我们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纨绔,之所以会答应下来,就有全身而退的把握。” 谢宁笑道:“您几位算是长安纨绔中的奇人,我父亲跟裴叔早就打听清楚了,您几位也是有军功在身的好汉,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丁。 匈奴人这会忙着给自己找饭吃,没空来钩子山,不知我们现在怎么应对? 看咱们正在建桥,是不是要固守?” 云琅很喜欢这个爽朗的年轻人,这家伙不像是一个有一脸大胡子父亲的家伙,反而显得比较清秀。 身体看起来单薄一些,却遒劲有力,一个人就把一盘两百斤重的铁链子拽的哗哗作响。 “没法子,我们没什么作战经验,目前能做的就是层层防守,先是刀盾兵在前面稳住阵脚,后面是弩阵,然后是山脚两侧的骑兵,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会冲击,如果骑兵回来了,匈奴人又不放过,那就该投石机发威了。 这些都抵挡不住匈奴人,我们就会沿着这座桥退回白登山这边,依靠大军继续杀伤匈奴人。” 谢宁连连点头,非常认可云琅他们的战术。 “也就是说,匈奴人来了,我们不会转身逃跑,而是先抵抗一阵子,把所有的抵抗方法都用一遍,然后就跑,不跟匈奴人死战是不是?”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我们是来跟匈奴作战捞军功的,可不是前来送死的,才打了一场仗如果就死掉了,屁用都不顶,还不如留着老命继续跟匈奴人消耗。” 谢宁笑道:“我父亲说了,他之所以能从一个小兵成为中部校尉,不是因为他的功劳是最大的,而是,他活的时间是当初一群袍泽中最长的。” 云琅挑起大拇指道:“至理名言,以后要记住,去吧,跟主将去报到,去病这人很好相处,当然,前提是你不是一个窝囊废。” 谢宁拍拍胸膛,转身就提起了一柄巨锤,铛铛铛,一连数十锤子,将一根木头桩子捶进了坚硬的地面,然后脸不红气不喘的撂下锤子对云琅拱手道:“先请司马品鉴一下!” 云琅叹口气道:“力气是好力气,就是用的不是地方,你捶进去的那根木桩子是用来造栅栏的,你把它全部捶进地面去了,还他娘的怎么做栅栏?” 谢宁大笑一声,取过一柄铁锹就开始挖……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力道很大,不一会就把那根入土三尺深的木桩子给挖出来了,填平了土坑,还用夯锤将地面捶实,最后几锤子再一次将木桩钉的跟其余木桩一样平齐。 云琅试探了一下木桩,点头道:“我这一关算是过了,不管别的怎么样,至少,听从军令,有错就改这两条你是合格的。” 谢宁一脸沧桑的道:“生在我家,我从小到大尽听从命令了,一次不听,就是一顿马棒啊……” 看着谢宁沿着一根铁链子凌空攀援过了瞎子河,这家伙在云琅眼中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骑都尉伙伴了。 就刚才这一番谈话,双方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谢宁知道了骑都尉不是一群见到匈奴就会嗷嗷叫着扑上去强战功的蠢货。 云琅也知道了,谢宁也不是一个会仰仗父亲是中部校尉就来骑都尉添乱的混账。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来军中,其实就是为了给长平,卫青一个交代,毕竟,将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丢在最危险的地方,他们需要给长平解释清楚。 谢长川用亲儿子加入骑都尉与霍去病一群人并肩作战这个事情,给长平做了最完美的大公无私的诠释。 一个贵公子跟猴子一样的与一群军卒攀援在铁索上说不出的和谐,看他行动的样子就知道这样的事情他没少干。 骑都尉有了他之后,确实能让云琅放心好多,在大汉,能让他放心的事情不多,人也不多。 匈奴人看似对白登山漠不关心,实际上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白登山。 第三天的时候,就在云琅他们开始安装第四条铁索的时候,一根巨木从瞎子河上游随着滔滔的河水,急冲而下,巨大的树木上面还带着无数的枝丫,有着很明显的加工痕迹,这该是匈奴人发现大汉军队在架桥之后施行的破坏手段。 在铁索桥上游百丈之地共有四道拦截网,这样明显的巨木冲下来之后,很自然的就被骑都尉派出去的人手发现了。 巨木才来到第一道拦截网前面,就被汉军的挠钩将巨木给抓住了,然后拖上岸,等这些木头晒干了,就会被分解成木板,铺到铁索桥上。 为此云琅特意下令减缓了铁索桥的修建速度,如果匈奴人能够源源不断的送木头过来,修建铁索桥中最大的麻烦就会消失。 毕竟,这样的巨木,不是哪里都有的,即便是有,也不好运输到工地上。 接下里的几天中,匈奴人不断地往河水里丢木头,骑都尉的军卒们就夜以继日的打捞木头,两者配合的很好。 有时候会在白日里漂过来一大群巨木,有时候又会在夜晚偷偷摸摸的漂过来几根,这样的行为充满了匈奴人低级的小狡黠。 直到一个乌漆吗黑的晚上,将士们在勾走了一片巨木之后,十几个全身涂满了黑油的匈奴人从水里跳出来,用刀子,锤子奋力的劈砍铁链…… 金铁碰撞的火星在夜晚显得格外醒目,十几个人一起劈砍更是如同在放小小的烟花。 云琅站在河岸边,面无表情的瞅着河里的匈奴人破坏铁链,他并不担心铁链子会被破坏掉,就匈奴人手里的兵刃,质量还没有铁链子好,加上铁链子虚晃在半空,没有吃力的地方,效果很差。 李敢笑的很开心,每当一蓬火花冒起来的时候,就有一枝羽箭没入黑暗中,然后就有惨叫声传来。 霍去病也没有理睬匈奴人,背着手对云琅道:“来的人少了些。” 云琅笑道:“本身就不可能来的太多,匈奴人中善于游水的人本来就不多,加上河道狭窄,能有十几个人来就不错了。” 曹襄见李敢不断地发箭,不一会,铁锁链那里就没了动静,就吩咐亲卫道:“把尸体捞回来了没有?“ 亲卫答道:“下游有网。” 谢宁似乎对尸体什么的不是很在意,问霍去病:“能不能依靠这座铁索桥引更多的匈奴人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战场不会在瞎子河上,应该在钩子山!” 第九章人不人,鬼不鬼 第九章人不人,鬼不鬼 霍去病不喜欢这种狩猎式样的作战,他的军事高贵病一旦发作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可挽救的余地。 身为一个枪骑兵,霍去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冲锋,多年的兄弟了,云琅对他这个坏毛病深恶痛绝。 说过无数次,他依旧没有改正的意思。 他就是喜欢举着长枪带着部下排成阵列,冒着箭雨龙卷风一般的杀进敌阵。 然后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从而让他的男性荷尔蒙的分泌达到最高…… 没错,霍去病说过,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自从上回在甘泉宫这么干过之后,他就永生难忘。 李敢居然也说他喜欢那种感觉,至于曹襄,更喜欢站在坚实的刀盾兵后面看着对面的敌人被他指挥的弩箭彻底覆盖。 如果一次覆盖之后,敌人死不完,他不介意再来几次,直到最后一个敌人被弩箭杀死。 如果可能,不跟敌人接阵就杀死敌人是他平生最大的希望。 匈奴人偷袭的时候正是五更天最黑暗的时候,那些黑乎乎的尸体刚刚被打捞上来,天边就出现了一丝鱼肚白。 十四个人…… 军卒确定没有别的匈奴人了,就这十四个人。 云琅看了两三个,就叹息一声离开了。 谢宁面无表情的道:“匈奴人就不会游水,所以,来偷袭的只能是汉奴!” 曹襄也没心情看了,随着云琅去了河边洗手,霍去病倒是看得很仔细。 不仅仅看了面容,还仔细的研究了这些死人的手脚,然后对谢宁道:“都是战士!” 谢宁有些尴尬的道:“应该是投降匈奴的韩王信部族的后裔。” “韩王信啊……杀了那就杀了吧。” 云琅在听说这些人是叛徒之后,心情就好了很多。 韩王信可不是愿意遭受胯下之辱的韩信,不过,这两人的下场都不好。 这家伙早在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投奔了匈奴,作为匈奴人的先锋部队,骚扰汉境,论起凶恶,这些人尤甚匈奴。 这是一群鬼! 他们既不是匈奴,也不是汉人,是游走在匈奴与汉人之间的恶鬼。 他们没有任何信仰,没有希望,自然也没有了人性。 匈奴人不把他们当人看,汉人对他们恨之入骨,大汉朝军队中的七杀令,第一条就是——凡投匈奴之叛贼,人人得而诛之! 汉军对这些人痛恨至极,以至于连收敛尸体的兴趣都消失了,这些人的首级不值钱,杀了他们朝廷没钱给! 这就像荒原上的鬣狗一般,不杀它,它处处惹人厌,处处祸害别人。 狮子弄一点食物它们来一群过来抢,豹子弄一点食物他们也来抢。 杀了它们也是一桩很没意思的事情,鬣狗的肉腥臭难闻,狮子没有饿到极点,是不会碰的。 十四具尸体重新被丢进了瞎子河,爱漂到哪里就漂哪里。 “韩王信啊!” 谢长川看了裴炎一眼。 裴炎叹息一声道:“怎么办?杀呗,为了这些人耗费兵力实在是不值得。” 谢长川点点头,丢出去一支令箭,传令官就拿着令箭出去了,他知道这支令箭该是谁的。 “这么多年以来,这些人为什么还没有死绝?”谢长川喝了一口云琅孝敬的茶水。 “怎么会死光呢?韩地总有人觉得当匈奴比较好,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喜欢抢劫啊,觉得跟着匈奴人能抢到东西……” “抢?现在真的能抢到?” “没法子,抢了一回就没法子收手,就从人变成了鬼,回不到人世间了。” 云琅的铁桥依旧在不断地成型,当他开始铺木板的时候,一座桥的雏形就已经出现了。 铁索桥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够稳定,虽然桥的自重很大,看不到摇晃的样子,不过呢,当一个骑士骑着马上了桥,这座桥就会左右摇晃,战马会受惊,仅仅是实验阶段,就有四个骑士被战马丢进河水里去了。 自从开春之后,瞎子河水就一直在上涨,这也不是一个好兆头,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匈奴人丢进河里的巨木对铁索桥没有多少影响,现在就很麻烦,匈奴人居然知道在巨木上堆积燃料,然后讲巨木从上游放下来,用巨木上横枝拖住铁索桥,想要烧毁掉。 这样的智慧不该是匈奴人该有的,尤其是带着明显工匠匠作痕迹的巨木,也只有那些鬼才能弄出来。 霍去病请命扫荡,被谢长川严词拒绝,他认为固守的军队就该固守,出击的任务应该是别人的。 白登山的防守就像是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该怎么动弹,必须谢长川说了算,就这一点,谢长川从未妥协过。 铁索桥没办法修改了,那么只能让战马适应桥,而且云琅规定好了,凡是上桥的的人,必须人马分离。 他没有心情去训练别人的战马,骑都尉的战马必须适应这座摇晃的桥,以后好方便快速进退。 一场春雨过后,草原上立刻开起了星星点点的花朵,放眼望去,一张绿色的毯子延伸到了天边。 以前只在草原上慢慢溜达的战马,如今开始奔跑了,半个春天过去了,它们已经长足了肌肉,再一次展现出了草原王者的气势。 战马开始奔跑了,就说明草原再一次活过来了。 草原活过来了,匈奴人也就活过来了,他们迅速的完成了从牧人向战士的转变。 钩子山附近开始有匈奴的骑兵出没,他们大声的吆喝着从山脚下呼啸而过。 虽然总有一两个被强弩留了下来,然而,匈奴人依旧没有停止在钩子山耀武扬威。 如果不是云琅在山上栽种了无数的木头桩子,这些勇猛的匈奴人甚至会有向山上冲锋的欲望。 在山上栽种木头桩子,对阻碍骑兵冲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这一点,谢长川在第一次观摩钩子山阵地的时候就赞不绝口,下令,在白登山的周围也栽满了木头桩子。 仅仅就骑兵一道而言,大汉骑兵虽然彪悍,还有新式马具辅助,只论对战马的操控而言,大汉骑兵依旧不如匈奴人。 这些匈奴在马背上披一张毛皮,就能长驱万里的本事,是他们的天赋本能。 因此,在防守的时候,大汉军队愿意更多的使用步卒。 霍去病长久的守在第一线,他希望能够得到谢长川可以出击的军令。 然而,等到匈奴人远去之后,谢长川依旧没有做任何的反应,他在评估了铁桥乃至钩子山一线的防御之后,给了一个很肯定的回答,就回去了白登山。 在他看来,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他们都在认真的做好了战争的准备,并没有多少可以让敌人利用的漏洞。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他担心的地方,那就是骑都尉们跃跃欲试的模样。 他们似乎很希望与眼前的匈奴立刻来一场大战。 这是一支新的军队该有的气势,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只要多经历几次战争,就会慢慢的沉稳下来。 战争终究会到来的…… 谢长川知道,匈奴人正在做新一年里的第一次军事试探,一旦试探的差不多了,他们就会蜂拥而至。 那个时候,骑都尉想不参战都不可能。 云琅很紧张,曹襄也很紧张,两人都知道,战争马上就要到来了。 接下来的战争远远不是上林苑里的那场小规模的战斗能比拟的,一旦开始,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瞎子河水依旧在缓缓地流淌,高天上的飞鹰越聚越多,这说明,匈奴人的大军已经快要聚集完毕了…… 第十章总能有用的郭解 第十章总能有用的郭解 只要是人才,总会发光的,这在云琅看来几乎就是他娘的一个真理。 他多少有些气急败坏。 因为,他亲眼看着郭解带着五百个骑兵烟尘滚滚的冲进了瞎子河上游的草原。 对于一颗真正的种子来说,越是污烂的土地对他的成长就越是有利。 还以为这家伙来到白登山之后,只能带着民夫们干一些苦力活。 结果,才一个月的时间,他就成了一支骑兵的主将,听说目前的职衔是部曲长。 这支骑兵是从近十万民夫中遴选出来的,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都是犯罪的游侠。 郭解在游侠中的威望毋庸置疑,这些人恰恰是民夫群中最勇猛的一批人。 如果让这群没有披甲的骑兵跟骑都尉对冲,云琅认为,只要五十个甲士,就能毫无悬念的干掉这群人。 可是,一旦这群人散开,以他们的方式进行偷袭,埋伏作战,五十个骑士面对他们,后果很难说。 事实上韩地的那群鬼,也是没有甲胄的,他们的武器也同样差。 谢长川用这批人去对付同样神出鬼没的韩地叛贼,堪称明智之极。 如果郭解得到这样的军务,来找云琅耀武扬威,云琅还不会这样郁闷。 问题是,郭解这家伙非常诚恳的来拜谢老恩主,希望老恩主能给他支援一部分武器跟粮草。 眼看着一群热血沸腾的随时准备为国征战的游侠,云琅没有任何拒绝的借口跟理由。 这群人或许平日里会为祸乡里,或者会寻衅滋事,但是,这个时候,让他们拿着锈蚀的刀剑,松松垮垮的弓箭去对付大汉的敌人,云琅还是觉得心痛。 最好的武器自然不能给他们,云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这五百个人增补了两百柄精铁刀剑,一万支弩箭,五十把强弓……以及十五天的野战干粮。 是不是真心帮助,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便郭解对云琅的观感从来都没有好过,他还是非常真诚的感谢了云琅的帮助,并发誓将韩地鬼奴斩杀殆尽。 “别为了你的功劳就把这些人都害死!” 这是在分别的那一刻,云琅对郭解说的话。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厮杀汉人死鸟朝天,顾及不了那么多!” 这也是郭解第一次对云琅说真心话。 也是,上了战场,就没有只允许你杀人,不允许别人杀你的道理,郭解说的话,虽然粗俗,却是至理,在战场上,谁能活着,谁会死去,天知道! 瞎子河上的铁索桥,已经修建完毕,谢长川带着裴炎一干将校站在这座桥上感慨不已。 “可惜了!”谢长川跺跺脚下的厚木板铺就的桥面,对着裴炎苦笑。 “这样的桥,就算是安在陛下的皇宫大门上都是可以的,如今,却出现在这荒芜的北地。” 裴炎感慨了一声,好像想到了什么,疑惑的看着云琅。 “桥好了,大军进退更加迅速!” 云琅陪着笑脸道。 “是为了好逃跑吧?”一个身着破烂铁家的校尉出言不逊。 “大军战略,不过进退二字,后退不算丢人。”霍去病脸上看不出半点怒气。 卫青的名望太高,那个校尉虽然是百战之士,见霍去病说话了,也就闭上了嘴巴,只是起伏不定的胸膛证明,他这时候满肚子都是怒火。 上万斤精铁,对于一支军队有多重要,只要是将军,没有不明白的,如今,变成了这座桥。 “如果骑都尉还有多余的精铁,请看在袍泽的份上也支援我射声营一些,好让兄弟们能多一些箭簇,多杀一些奴贼!” 一个胡须花白的老将笑吟吟的看着霍去病道。 云琅接过话道:“精铁有,只是不好运来,如果老将军想要,派人去长安运来就是,多了没有,五千斤还是有的。” 老将军眼神有些黯淡,他以为这是云琅的推托之词。 霍去病朝那位老将军拱手道:“陈老将军,尽管派人去上林苑骑都尉军中索取就是了。” 说完话就递过去了一枚腰牌。 老将陈余接过腰牌,疑惑的道:“你军中何来如许多的精铁?” 霍去病笑道:“骑都尉成军之日起就精心准备,卧虎山一战,别人都在抢功劳,唯独我骑都尉是在为大军打扫战场,救助伤病,自然就存储了许多。” 云琅,曹襄都认为,霍去病给人家精铁是没有错的,射声营乃是长安八校尉的属下,战力彪悍,更是掌控大军弓弩的主力军,在很多时候,只要他们愿意给关系亲厚的友军一轮弩箭覆盖,友军取胜的机会就要比别人大的多。 谢长川对霍去病的看法跟云琅他们不一样,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不错,终于有点卫仲卿的胸怀了,就是行事有些孟浪,这座桥没必要修成这样,我们都是厮杀汉,不是长安城里的那些拈花贵妇。 我听说你们还在训练战马适应这座桥,这没有必要,等一场大战下来之后,这座桥不会太挤。” 送走了谢长川,曹襄立刻就问云琅:“谢长川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云琅笑道:“他的意思是一场大战下来,我们会死很多人,所以过桥的时候不会太挤。” 曹襄闻言,默默地闭上了嘴巴,谢长川这种人一般不会在战事上故意吓唬人,他们只会说真话。 白登山的战事之惨烈,冠绝大汉,早在长安的时候他就有所耳闻,那时候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来到白登山,现在,身处白登山,才知道那句——一入白登山,两眼泪不干,向前看鬼门关,向后看米粮川…… 钩子山南北很长,东西却非常的薄,所以,云琅准备从钩子的内环向外环直接挖一个山洞出来。 他算过,在最窄的地方,东西只有三十丈,从这里开挖,不但能避开匈奴人的耳目,这座山洞还能成为汉军出击的一个出口。 这就需要将山洞挖的很大,而目前,他挖掘山洞的工具只有锄头跟铁锹。 好在这里的山包,大部分都是黄土山包,即便是有一些石头,也是红砂岩,算不得很难挖掘。 云琅唯一担忧的就是这样挖洞,会不会把山给挖的塌陷掉,这事又不能找民夫,只能是自己人没日没夜的挖掘,危险性很高。 才挖进去了不到五丈,这座山洞就塌陷了两次,松软的黄土虽然很好挖掘,同样也非常的不稳定。 好在,因为谨慎的缘故,并没有出现伤亡,一旦山洞越挖越深,伤亡就不可避免。 忧愁的云琅只能用柱子跟木板将山洞支撑住,一边挖掘一边支撑,进度无比的缓慢。 傍晚的时候云琅正在山洞里检查,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喝彩声。 就出了山洞向营寨大门看去,只见郭解臂膀上裹着伤巾,他身后的游侠们也一个个狼狈不堪,谈不到队列,远看如同一群残兵败将。 然而,这些残兵败将却一个个将脑袋支棱的很高,如同一个个斗胜的公鸡! “杀了一百多,抓了五十七个!” 一个年轻的游侠坐在马背上,不等靠近就大声的向所有人宣告游侠们的战绩。 “怎么抓到的?”有人高声问道。 “我们藏在松林四天,就等到了这群畜生!” “厉害啊,一上场就立下大功了!” “立个屁的功劳,这些鬼奴的脑袋不算功劳!” 听军卒们与游侠们嘻嘻哈哈的说笑,云琅忽然眼睛一亮,就远远地冲着郭解挥手,示意他过来。 “鬼奴什么价!” 郭解才过来,云琅披头就问。 “什么什么价?”郭解一头的雾水。 “我是说,你手里的鬼奴我要了,出个价,等回到上林苑之后我们再结算。” 郭解摸摸脑袋,他之所以会抓鬼奴回来,其实是没有必要的,这些人即便是被抓回来了,也是被砍头的命,他只是想通过抓一些活的鬼奴回来向谢长川证明,他组建的这支游侠军是有存在价值的。 第十一章平淡的边关生涯 第十一章平淡的边关生涯 “军司马要这些腌臜的鬼奴做什么?”郭解并不忙着回答云琅的话,坚持要问清楚鬼奴的用途。 “没事干派去当个死士,干一些苦力活,作战的时候排在最前面抵挡一下匈奴骑兵的锋锐,都是极好的。”云琅回答的漫不经心。 郭解哈哈大笑道:“没想到军司马是要这样用鬼奴,还以为您准备按照上林苑救助野人的套路来救助这些鬼奴。” 云琅摇头道:“基本上我对大汉国所有的子民都没有恶感,不管他是官人,还是野人。 哪怕是国内的叛贼,我对他们的看法都不是很差,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想要异想天开要过还日子的人罢了。 韩地的鬼奴就不一样了,他们如果胆子大到敢抢劫匈奴的地步,我想,不论是朝廷还是百姓都会称他们一声好汉。 问题是,他们做的事情很恶劣,帮着匈奴杀自己人,这就不可原谅了。” 郭解拱手道:“在军司马这里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不论在长安,还是在河洛,我郭解都是一个妄人!“ 云琅笑着摇头道:“错了,你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一个一心想要成就大事的聪明人。” 郭解也不解释,继续道:“那时候,我总认为大丈夫生在天地间,若是不能快意恩仇那就白白来到人世走了一遭。 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了宰相薛泽出行的车马,浩浩荡荡接连半里,城门吏的一声通禀要经过四人传话才能抵达薛泽的耳中。 他轻声细语一句话,整条长街的人都要凝神屏气侧耳倾听……自那之后,郭解不才,自认为才智不下薛泽,名望更是传遍了河洛与长安。 既然如此,我将来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为此,我不惜蜷身低首受制于东方朔之流的手中,更是要忍耐如军司马这样的贵人带来的羞辱。 我甚至从某些渠道得知军司马意图将我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圣人。 哈哈哈哈……本欲将你碎尸万段,转眼一想,我想要的就在你们的手中,惟取悦诸公而已,哈哈哈。” 云琅笑道:“我自然知道你有勾践卧薪尝胆之恒心,也知道你有专诸刺王僚的果决。 所以啊,我对待你的时候,从来就不敢掉以轻心。 不说这些了,我要鬼奴,卖不卖?” “卖,为何不卖?有了钱,追随我的兄弟们即便是战死了也能拿到一些补偿,为何不卖?” 郭解回答的非常快。 “你不是恨我么?” 郭解瞅着云琅道:“至少我们现在是平等的,我们一样都要面对匈奴人,只有等我们两个都活着从白登山回去了,才能继续恨你,在白登山恨你,是自寻死路。” 云琅无所谓的的挥挥手道:“回上林苑恨我也是死路一条,不过呢,你就是看准了我不会在白登山这个地方对你不利,才敢说这些屁话是吧? 说实话,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这人面目可憎,说实话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就是看你面目可憎!” 郭解摩挲一下自己一脸的大胡子嘿嘿笑道:“这张面孔是父母给的,改不了了。 这样吧,一个鬼奴一百个云钱,我知道你出得起,在白登山你没办法跟我讨价还价。” 云琅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一百个云钱在长安可以买一个十五岁的侍女,在这里只能买到一个神憎鬼厌的鬼奴。 “给他一个铜牌,七根竹筹!” 云琅轻飘飘的留了一句话,就让军卒押着那群鬼奴去了钩子山。 “你这是拿我当背煤的背夫……”郭解在后面咆哮的声音很大。 五十七个鬼奴,看起来跟大汉普通百姓别无二致,一样木讷的面容,一样破旧的衣衫,一样畏畏缩缩的神态,只是有很多人身上穿着妇人的衣衫…… “这些人抢劫的时候比恶鬼还可怕!”谢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云琅的身后。 “没告诉你父亲吧?” “我现在是骑都尉的属下,我父亲对骑都尉只有节制的权力,没有具体干涉的权力。 说真的,阿琅,你真的觉得冒顿的坟墓就在钩子山东边?” 云琅点点头道:“可能性很大,不过呢,总要挖掘之后才知道。 掘人坟墓不算什么光彩事,这事能隐瞒还是隐瞒比较好。” 谢宁讪笑道:“我父亲出身于军伍之间,应该不在乎这点污名的。” “告不告诉你父亲都没关系,反正啊,只要确定冒顿的坟墓在这里,你父亲的头功是绕不过去的。 之所以让你瞒着你父亲,不是怕他抢功,是怕他不相信我骑都尉的战力,第一时间把我们给调走。” 谢宁不好接云琅的话,指着那些鬼奴道:“把这些人交给我,我们很快就能挖出一个山洞。” 云琅点点头,这事谢宁做最好,把他拴在工地上,就没有时间去他父亲那里报讯。 让谢宁彻底的倒向骑都尉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现在处在探索阶段,一旦有了确实的消息,云琅相信,谢长川要是不知道才是怪事情。 霍去病今日清晨的时候就带着五十个骑兵出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云琅没有问,曹襄也没有说,看来,霍去病一定嘱咐过曹襄不准告诉云琅他的去向。 云琅没想着要问,只是天马上就要黑了,他还不回来,这就让人担心了。 曹襄见云琅在看着他,慌乱的连手里的茶水都洒出来了。 “去病去了瞎子河上游,说天黑前一定会回来。” “他去瞎子河上游干什么?” “去探查敌情!” 云琅无奈的苦笑一声道:“大将干起了斥候的活计,看来斥候很不合格,传令,将前军斥候曲长郎如意重责三十军棍!” 曹襄摊开手为难的道:“你知道这不是郎如意的错。” 云琅抽抽鼻子道:“我是军司马,处置一个前军斥候曲长还不用给你们解释。” “郎如意跟着去病一起去了,要打等他回来。” “那就等他回来。” 忙碌了一整天的云琅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咯吱作响,顺势躺在霍去病的床榻上,有气无力的对曹襄道:“有时候不能由着他的性子来。 打仗其实是一件非常枯燥无聊的事情,就看谁能稳得住,一般情况下防御总比进攻来的容易。 我们骑都尉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战,只有先依托工事跟匈奴人作战,养胆子,等我们都觉得不依靠工事也能杀掉匈奴,再去跟匈奴野战不迟。” 云琅睡了一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天上已经布满了星辰,霍去病依旧没有回来。 在大汉这个时代里,晚上基本上是没办法作战的,漆黑的没有月色的夜晚,不论是人马都走不稳当,偷袭就是一个大笑话。 所以,霍去病没有回来,云琅只能坐困愁城,想不出一点办法。 在两军对峙的空地上,点上火把去找人那是自寻死路! “准备一下,天一亮,我就出发,你跟李敢两个守好营寨!” 耳听得军中的金柝传来四更天的消息,云琅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了,在这个破地方,即便是没有敌人,到处都藏满了野兽,尤其是狼跟野狗最多。 这些畜生吃战死的尸体,吃了七八十年,早就吃成习惯了,对人没有多少畏惧感,只要落单,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照吃不误。 这时候不敢想霍去病遇见匈奴的事情,云琅只能尽力的向最好的方向想。 天边出现一丝鱼肚白的时候,云琅就带着刘二以及五十个甲士出了钩子山营寨。 他很想多带些将士出门的,只可惜,按照大汉军规,没有霍去病这个主将的允许,他只能统领五十个亲兵! 第十二章伏兵之计 第十二章伏兵之计 霍去病坐在马上,良久才把视线从远处的匈奴军营收回来,刚刚长起来的青草只能没掉他的马蹄,战马已经把蹄子底下的那片青草踩踏的一团糟。 从昨日下午,他就在斥候曲长郎如意的带领下抵达了这片区域。 远远地观看了从东到西大片的匈奴军营,即便是天黑,他也没有离开,而是仔细的观察夜晚时分匈奴人的守卫事宜。 对面与其说是一座军营,不如说那里是一大片由帐幕,勒勒车组成的牧人营地。 很奇怪,匈奴人似乎没有放哨的习惯,即便霍去病就在匈奴军营一里的地方,匈奴人居然也一无所知。 夜晚,匈奴人男男女女围着火堆通宵达旦的歌舞,期间更有不少儿童在跟着在火边嬉戏,看得出来,他们似乎非常的快乐,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倒地就睡。 “给我三千铁骑,我现在就敢向匈奴人的军寨发起攻击!” 霍去病惋惜的看了一眼身边仅有的十余骑喟叹一声道。 “将军,守在外围的都是匈奴牧人,这是他们的惯例,咱们如果进攻,只会杀死一些牧人,牧人后边才是匈奴大军聚集的地方。” 郎如意小声的提醒自家的将军。 霍去病摇头道:“我只想驱赶这些牧人,牛羊向匈奴军营方向跑,只要能够让匈奴的军阵散乱一阵子,就是我门最好的攻击机会。 回去吧,再不回去,阿琅他们就该着急了。” 郎如意一脸的黯然,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将军或许会帮他说话,不过,在司马面前,犯错的将军也没有多少话语权。 一小队骑兵在草原上奔驰,沿途不断地有洒出去的哨探归队,不一会,就有四十个骑兵跟在霍去病的身后。 如此大的目标,再愚钝的匈奴人也会发现,于是,两群骑兵飞快的从东西两个方向朝霍去病围拢过来。 “打出龙旗!” 疾驰中的霍去病大声的吩咐一声,他的亲兵卫阳立刻从怀里取出一面旗子,很熟练的将旗子套在长矛上,随手插进马鞍子前面的过梁上,旗子被风一吹,就立刻散开,呼啦啦,一面黑龙逐日旗就随风招展。 “前方有游骑——数量九——” 一名斥候从左侧大喊着汇入队伍。 霍去病吼道:“冲!” 说完话就抽出自己背后的短矛,握在手中,其余将士则纷纷取出上好弦的弩弓,在马背上投掷投枪准性不是很好,他们还没有霍去病借助战马的冲力将投枪投掷到三十丈之外的那种变态的能力。 几乎是一瞬间,枯黄的荒草后面就出现了一个匈奴骑兵,他的胸口刚刚露出荒草,霍去病手里的投枪就丢了出去,战马继续狂奔。 三十丈的距离内,即便是霍去病也只有投掷两次投枪的机会,为了快速通过匈奴人的堵截,他放弃了投掷第二支,当第一支投枪还在空中飞行的时候,长矛已经被他握在手心。 投枪的力道是如此之大,第二名匈奴人刚刚露头,投枪就已经刺穿了第一个出现的匈奴人胸膛,带着大蓬的血花穿透了匈奴人的身体,最后扎进了地面。 露头的匈奴人大叫一声,挥舞着弯刀不退反进,嗷嗷叫着向霍去病军阵冲击了过来。 箭如飞蝗…… 老道的卫阳纵马越过霍去病,不等那个满身都是弩箭的匈奴人跌落马下,就挥刀斩下了他的人头,另一个亲卫探手捉住飞向他面前的人头,随意的挂在他的马脖子上。 几支狼牙箭从荒草后面射出,霍去病一干人除过随意的用胳膊挡一下眼睛,连腿边的盾牌都懒得举起来。 匈奴人的箭法很好,只是狼牙箭在霍去病的甲胄上划出一道白印就不知道飞去了那里。 带着轻薄甲胄的战马如同洪荒猛兽一般冲进了匈奴人单薄的军阵中,接触只是一刹那,武器上的优势抵消了匈奴人骑术上的优势,霍去病的长矛轻易地刺穿了匈奴人的皮盾,就松开长矛,长矛留在匈奴人的胸口上,等待被胜利的主人再次取回。 钢刀与匈奴人的弯刀碰撞之后,轻易地切断了弯刀,顺势再收割走弯刀后面的生命。 在高速的碰撞中,只有粗大的狼牙棒能够将汉军的钢刀撞飞,再顺势捣在汉军的胸口,当这个汉军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六七柄长矛已经刺穿了伤害他的那个匈奴人的身体。 骑兵交锋,胜败只在须臾间。 东西两边包抄过来的骑兵亲眼目睹了这场战斗,愤怒的大声呼喊,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挽救已经成为现实的战斗,战马四蹄腾空,如同飞一般疾驰,却不能一下子飞到龙旗边上投入战斗。 来不及收割匈奴的收集,那个吐血倒地的同伴,被三根绳子拖拽着在地上滑行,随着绳子不断地收紧,在同伴的帮助下,他被凌空拉起,落在一匹马背上,三匹战马在他的身边左右奔驰,那三根绳子牢牢地将他绑缚在战马背上。 箭如飞蝗……最终消耗光了动能,只能无奈的掉在地上,两支匈奴骑兵汇合成了一支,紧紧的咬在刚刚突出重围的霍去病身后,恨不能将他们碎尸万段。 大汉的战马不如匈奴人的神骏,眼看匈奴人越追越近,霍去病不得不降低乌骓马的速度,好让自己跟同伴保持在同一军阵中。 “将军快走!” 郎如意发疯一般的催促战马,如果是敌人实在太多,他很想调转马头去狙击一下敌人,好给将军多一些离开的时间。 然而,他同样清楚地知道,他身后至少跟着一千个匈奴骑兵,五十个人回身作战,根本就是去送死,根本就没有办法给将军制造任何机会。 郎如意听到耳边狼牙箭嗖嗖的破空声,这时候,除过趴在马背上减少中箭的面积再无其他作为。 “嗖嗖嗖。”霍去病接连投掷出三支投枪,每一支投枪都能杀掉一个匈奴人,而那些匈奴人敏捷的绕开无主的战马,继续逼近。 “呜呜呜呜——” 一声悠扬苍凉的号角声从极远处传来,追逐霍去病的匈奴骑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胯下的战马也跟着慢慢的降低了速度,最终眼看着霍去病一干人离他们越来越远。 就在霍去病的正前方,那里尘土飞扬…… 云琅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不断地把革囊里面的尘土丢向地面,好让游春马拖着粗大的树枝将尘土扬的更大一些。 直到匈奴人撤退的号角声传来,才发现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 五十个骑兵丢弃了马尾巴上的树枝背着五十面旗子从小土包后面转出来,径直站在土包上,俯视着缓缓撤退的匈奴骑兵。 不一会,霍去病来到了土包上,跟云琅一起观看匈奴人是如何撤退的。 “这些匈奴人很快!”霍去病有些感慨。 “这是必然的,当我们还在追求厚实的甲胄,锋利的长矛的时候,他们就在追求速度。 速度是他们的看家本事,如果没有了速度,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所以啊,我们要成为老虎,豹子,狼,不但要有尖牙利爪,还要有速度!” “你已经有了,刚才跑的挺快的……” “你制造了尘土飞扬的假象,让匈奴人以为这里有伏兵?” “是啊,才下过一场雨,骑兵奔驰会有尘土飞扬的场景可能比较奇怪,好在匈奴人比较傻,没发现,如果他们足够聪明,我们可能要损失好些兄弟。” 第十三章烤包子跟柳笛 第十三章烤包子跟柳笛 “去病啊,你难道不觉得主将亲自去探查敌军是不是有些不对头啊?” “我算个屁的主将,总共只有一千三百人,还没有人家一部人多。” “知道不?哥哥我可是很看好你的哟,别看你现在才统领一千多人,再过两年,你说不定就能统领好几万人。 今天啊,也就是匈奴人接连出错,以为你们只是一队斥候,觉得划不来用一千人来换,这才放过你。 如果人家知道卫青的外甥,我大汉的明日将花就在这群人里面,信不信人家不管前面有没有埋伏都要优先干掉你?” 霍去病皱眉道:“你在哄孩子么?这是在羞辱我,你干脆破口大骂我心里还舒坦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原本是想这么干来着,又怕你恼羞成怒,只好换一种委婉的方式。” 霍去病点头道:“确实很委婉……” 云琅对待霍去病非常的委婉,不过呢,回到营地之后,他的做法就非常的不委婉了。 郎如意被一顿棍棒打得鬼叫连天,一同受罚的还有霍去病的亲兵首领卫阳。 对这两个家伙,云琅可没有半点的客气。 霍去病好几次小声提醒云琅他才是始作俑者,都被云琅用委婉的笑容给怼回去了。 至于曹襄,他觉得回来的五十个人都应该一起挨揍,包括那个肋骨断了三根的家伙。 李敢倒是非常羡慕霍去病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在白登山面对匈奴大军的机会,他也很想有这样的经历,觉得如果把他放在霍去病的境地里,只要用他家祖传的神箭技术,就能让匈奴人不敢衔尾追击,还说他老子当年在北地就是这么干的。 不过,当他看到云琅委婉的笑容之后,还是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宁过来的时候,他们四个人重新变得非常和谐,虽然没有酒,还是在用米汤庆贺霍去病斩首匈奴首级四枚,虽然只拿回来了三颗,也算是开门红了。 “山洞又塌了!” 云琅笑道:“继续挖!” “死了……算了,我这就回去继续挖!” 不知为何,谢宁觉得云琅今天的笑容很可怕。 “告诉郭解,我要更多的鬼奴,如果他敢杀良冒功,我就让他去挖洞。” 谢宁点点头,从桌子上顺走了两个包子,就匆匆的去找郭解谈生意去了。 霍去病吃掉一个包子之后不解的问道:“山洞不好挖?” 云琅点头道:“土质太疏松,只能一边坍塌一边挖,等挖到红砂岩就好了。” “噢!”霍去病随意答应一声,就继续吃饭,从昨日到今天,他虽然看着镇定,实际上,一颗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 舅父说过,胆量是训练出来的,即便一个人平时胆子再大,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依旧会胆怯,比如跟随荆轲刺秦王的秦舞阳就是这样的人。 他有胆子十三岁就当街杀人,却没有胆子走进始皇帝的宫殿。 只有经历的多了,人才会麻木,人麻木了,胆子自然就会变大,这是一个奇妙的过程,需要自己用心体会。 云琅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霍去病的冒险,这家伙就是因为不墨守常规才经常奇兵突出,给了匈奴最大限度的打击,如果管束的太狠,说不定就会把他的天性给抹杀了。 如果让他心安理得的接受霍去病一次又一次的突发奇想式的冒险,他的心脏又受不了。 这是一个明显两难的选择…… 大军出发之前,他被长平狠狠的威胁过,如果霍去病跟曹襄两个人中哪一个出了问题,他都不用回去了。 就目前看起来,最适合干危险人物的人选就是李敢……然而,他又下不去手! 至于亲自去冒险这回事从来都不在云琅的选择范围内。 好在,来了一个谢宁,这个家伙不论长短还是肥瘦,似乎都是一个良好的炮灰人选。 只要保证自家兄弟没事,谁会去管谢宁的死活? 这家伙死掉了,算是为大汉捐躯,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算起来,云琅不觉得亏欠了他什么。 看来,以后要多用用这家伙,如果可能,郭解也是一个不错的炮灰人选。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为荣华富贵献身的准备。 想通了事情之后,云琅的胃口就立刻变好了,用匈奴人的羊肉包的羊肉沙葱包子味道确实不错,有上云氏家族菜谱的资格。 不过呢,这种包子在蒸熟之后,再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烤一下,把外皮烤的焦黄,就能做到外焦里嫩,这样的包子吃起来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 曹襄见云琅紧锁眉头好半天不说,就用肩膀撞撞他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放在心上,去病以后不再做就是了。” 云琅瞅瞅有些内疚的霍去病怒道:“谁有空想那些事情,我在如何能让这些包子变得更加的好吃!” “别装了,去病已经很内疚了。” “谁在装啊,我在想,这样美味的包子,如果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烘烤一下,不但能让包子更加的好看,还能彻底激发包子里面肉馅的香味。 如此,一脆一软,用牙齿一咬,两种感觉交替出现,还混合着肉馅的香味,那该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 你们吃,我先去烤几个包子尝尝!” 云琅匆匆的解释完就端着一盘子包子去了伙夫所在地。 曹襄探头见云琅去了厨房,就惊诧的对霍去病跟李敢道:“他真的去烤包子了……”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多变,前一刻云琅还在为霍去病担心,下一刻,他就发现生活才是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主流。 生活包括吃喝拉撒,爱慕与痛恨,唯独不包括不担心这种奇怪的情绪。 茫茫人世间,谁有能比谁高明多少? 所有智慧的选择不过是把利益分的比较清楚地一种普通选择罢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山洞,里面跟昨日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有一些来不及运走的土块散乱的堆在地上,而在洞口,平放着四具尸体。 谢宁指着辛苦挖洞的鬼奴道:“总算是没有拖慢进度,他们也学会了用木料支撑洞壁之后在继续掘进。” 云琅退出山洞淡淡的道:“都是血的教训,他们如何会不接受教训呢。” 谢宁犹豫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做到对外面的那些尸体视而不见的。” 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觉得面前这个家伙就是一个傻子。 “去把尸体都处理掉,别放在我眼前,亲自去吧!” 军人家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谢宁虽然对这个命令非常的不满意,还是找来了一辆马车,将四具鬼奴的尸体丢上马车,亲自赶着车去了河边。 白登山处理敌人尸体的方式就是丢进河里…… 那些劳作的鬼奴出来倒土的时候,总是用看鬼怪的眼神看云琅,他们现在都知道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将军下令,要他们做挖洞这么危险的事情。 云琅并不同情这些人,甚至还有一些厌恶,他不在乎的人对他来说就跟木头,雕塑没有区别。 如果可能,他想把所有自愿背叛这个民族的人全部弄去充当奴隶。 郭解来的时候,云琅正坐在一个小山坡前吹柳笛,春日里的柳树汁液丰富,取一截柳条,只要轻轻地扭一下,树皮就跟树枝脱离,然后倒着抽出白色的柳枝,修整一下柳笛,小心的切出簧片,一个完美的柳笛就会出现。 这是云琅小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方式,直到现在,他依旧喜欢欢,这是纾解寂寞最好的方式。 第十四章寂寞的时候杀敌最好 第十四章寂寞的时候杀敌最好 寂寞这种感觉有时候来的莫名其妙,即便是在人头涌涌的欢宴中,它也会不请自来。 一个寂寞的人,眼神是冰冷的,即便脸上挂着笑意,身处闹市也觉得普天之下只有自己一人。 云琅很害怕这种感觉,每当他觉得寂寞了,他就会关闭自己对外界的反应,将自己关在心关里,细细的品尝这种能让人发疯的孤独。 往往在这个时候,云琅是最冷静,最为清醒的,孤独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他自己,所以,这个时候,他对世界的认知也是最清楚的。 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们的曲调都是以悠扬苍凉取胜,柳笛跟他们比起来,就显得活泼。 呜哇,呜哇的柳笛声传不出多远就会湮没在风中,每当这个时候,云婆婆,太宰的面容就会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的脑海里。 有些人死了,他比活人更加的生动。 郭解是一个妙人儿,见云琅沉浸在柳笛的美妙音色中不可自拔,抽抽鼻子转身就走了,就云琅目前的心情,不论谈论什么都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一阵闷雷一般的马蹄声将云琅从梦幻中唤醒,这是大规模的骑兵奔行的时候才能发出的动静。 他第一时间回到营帐披上铠甲,提着长枪,就来到了钩子山最高处。 汉军的鼓声已经响起很久了,骑都尉的战兵们已经严阵以待,无数的战旗在钩子山上竖起,弩兵们已经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手里的弩弓已经上弦,就等着将军一声令下之后击发。 霍去病站在刀盾兵后面,不断地用长剑敲击盾牌,与同伴们一起发出整齐的“荷荷”之音。 李敢坐在马上,面甲已经拉下,平日里挂在钩环上的长矛紧紧的捏在手中,就在他的身后,还有五百个同样装束的骑兵随时准备出击。 曹襄手忙脚乱的指挥着投石机,怪叫着要军卒们快速的向筐子里添加石弹,却没有什么人听他的,一个曲长冷静的发出一个个号令,负责投石机的军卒们也看不出有多少紧张之色,一板一眼的按照早先训练过无数次的动作,调整投石机。 谢宁就站在第二队,他身边的军卒却是一色的长矛兵,骑都尉的长矛兵手持的长矛,要比一般的长矛兵手里的长矛长出一倍不止。 只要将长矛的尾巴杵在地里,斜着竖起,就是一片枪林。 刀盾兵的职责是砍杀被木桩障碍拖慢的匈奴骑兵的,一旦敌人太多,杀不胜杀,刀盾兵就会缓缓后退,在平坦的地方将巨盾竖起来,变成长枪兵们的枪架子,用巨盾与长矛形成第二道防线。 所有人都在忙碌的时候,云琅就非常的清闲,他站在一个土包上,放眼望去……视野里尽是一望无际的匈奴骑兵。 大军压境到底有多么可怕,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知晓。 人一过万无边无沿……更何况还有数不清的战马…… 万马奔腾的时候大地如同被擂响的巨鼓,大军停止的时候又如同铁索拦江。 匈奴并没有进入钩子山与白登山形成的山谷,静静的矗立在山谷外边,沿着瞎子河排开了阵势。 谢长川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钩子山,朝山下看了一眼笑道:“是右谷蠡王啊!今天看样子打不成了。” 云琅奇怪的道:“这么多骑兵来到钩子山,无论如何也靡费良多,他们为何不战?” 谢长川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只有一万三千骑兵,他如何敢战?” 大将军的威仪这时候谁冒犯谁倒霉,云琅连忙拱手道:“大帅明见!” 谢长川饶有趣味的瞅着眼前的匈奴骑兵笑道:“这是要来给我送战书来了,小子,你是读书人,你来告诉耶耶,匈奴人给人送战书的习惯是打哪来的?” 都已经自称耶耶了,云琅这个儿子连忙拱手道:“匈奴人素来野蛮,连父亲都分不清楚,更没有礼义廉耻,这一套必定是跟我大汉学的,就是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总不外乎是韩王信,中行悦这些败类。 你来告诉我,如果匈奴人真的来送战书了,你准备怎么办?说心里话!” 云琅从眼眶上方悄悄地瞅了一眼谢长川,小声道:“如果大帅不准备要军功的话,小子很想要这个斩首之功。” “哈哈哈哈……”谢长川大笑一声,对身边的一员老将道:“有这样无耻的晚辈后生,我们可以卸甲归田了。” 胡子花白的老将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大笑道:“就是身子单薄一些,只要好好地打磨两年,该是一只能看门的狗!” 军中豪爽的谈话,云琅总是不能适应,刚刚才被人家当成儿子,这会又成了看门狗,看来这些老将们很喜欢当别人爸爸,很喜欢养狗! 众人说着话,就看见有三个骑兵打着一面羊皮旗子从军阵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骑兵手里还捏着一把牛角号,一边走一边呜嘟嘟的乱吹。 老将皱眉道:“右谷蠡王这是要干什么?准备和谈?” 谢长川连犹豫的意思都没有就问云琅:“小子,人家要和谈,你是读书人说说,怎么个谈法?” 云琅这时候非常痛恨自己这个读书人的身份,一次次的被谢长川这只总想当他爸爸的老狗的戏弄。 不回答是不成的,云琅只好拱手道:“能否让小子来主持这次和谈?” “好啊……”谢长川皮笑肉不笑的道。 云琅不理睬一干老将们戏谑的笑容,径直来到游春马边上,取出他的铁壁弩,用脚踏着上好了弩弦,精心挑选了三枝锋利的破甲锥,一一的上在弩弓上,然后就提着弩弓越过谢宁的长枪兵,霍去病的刀盾兵,来到了军阵最前方,选了一处蓬蓬草后方弄好弩弓支架,然后就凝神屏气的准备射杀那三个匈奴使者。 “咦?这种弩弓还是第一次见。” 谢长川的声音如同跗骨之蛆,再一次在云琅的耳边响起。 探手敲敲弩臂又对同行的老将军道:“既然是精钢所制,是稀罕东西! 小子,这东西能射两百步么?” 云琅强忍着朝这个无耻老贼扣动弩箭的冲动小声道:“三百步弩箭不飘。” “嘶……”谢长川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又道:“让耶耶来试试!” “弩箭是铁杆的,与一般的弩箭不同,要计算提前量,还是小子来跟匈奴人谈谈吧!” “你准备用这东西来跟匈奴和谈?” “不用弩箭兵刃,难道用嘴么?” 那个花白胡须的老将呵呵笑道:“妇人的嘴老夫可能还有兴趣,男人谈话还是用弩箭比较好,射的深啊……” 耳朵里听着无耻老贼的污言秽语,云琅的呼吸都乱了,眼看着匈奴人走进了铁壁弩的射程,连忙赶走这些无聊的思绪,重新稳定心神,通过弩弓上的望山瞄准。 这些人只所以会这么放浪形骸的胡说八道,最大的原因出在这里的所有人,包括谢长川在内,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跟匈奴和谈。 只要动了这个心思,云琅相信,不出三天,动心思的人的头颅就会被切下来,遍传诸军。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跟匈奴和谈,那是大汉皇帝刘彻! 臣使君权这是大的没法再大的罪责! 匈奴人的使者来到两百步的时候,终于停下了脚步,左边的那个匈奴人向前一步,用字正腔圆的大汉话吼道:“谷蠡王……啊!” 让使者说出三个字已经是云琅的错误了,扣发弩机的时间晚了一刹那。 黑黝黝的弩箭从蓬蓬草后面嗖的一声钻了,出来,越过长长的空地,从斜上方自上而下的钻进了匈奴使者的胸腔…… 强劲的弩矢破开了他的甲胄,穿透了他的身体,最后钻进了大地! 第十四章孤军 第十四章孤军 弩箭强劲的动能将匈奴使者从马上推下去,眼看着他栽倒在马下,云琅身后的骑都尉齐齐的喝彩一声,长剑敲击在盾牌上的响声更大了。 后面两个使者见传话人已经死掉了,转身就跑,将自己宽大的后背留给了云琅。 铁壁弩跟大汉的弩弓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输出稳定,两条软钢弓臂力量均衡,因此,射出去的弩箭也远比大汉弓弩射出去的稳定。 与弓箭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有尾羽,弓箭飞行的速度要比铁羽箭慢的多,只能用作偷袭之用。 “啪啪”两声过后,那两个刚刚转身的匈奴使者也跌落尘埃,其中一个掉在地上之后,居然还有力气扶着羊皮旗帜的旗杆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云琅在重新上了弩弦之后,在匈奴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中,稳稳地扣动了机括。 弩箭准确的钻进了匈奴人张大的嘴巴,透脑而出! “不错,不错,终于射进嘴里了,老汉就等着看这一场好景致呢。” 云琅没工夫听老贼的污言秽语,紧张的看着匈奴大股骑兵涌进了山谷。 “有本事再靠近五百步!” 谢长川的神情有些狰狞,匈奴人已经到来了,他居然没有回到回到白登山主阵地那边去的意思。 果然如同谢长川所说,匈奴骑兵奔行到弩车射程边缘,就停下了马蹄,只是鼓噪不休。 云琅一口气向匈奴人群射出了十一根弩箭之后,也不看战果,就回到了军阵后面。 四百步!铁壁弩能达到,却没有什么准头,即便如此,也给匈奴人造成了一场不算小的慌乱。 “可惜了,如果人人都能手持这样的宝贝,耶耶就算是跟匈奴人野战又如何?” 跟着云琅回到军阵后面的谢长川贪婪的瞅着云琅手里的铁壁弩,长叹一声。 他清楚,这样的宝贝有一具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想要大规模的制造,没有这个可能! “再给我十年,铁壁弩说不定就能多一些。” “行啊,有盼头就是好事情,到时候告诉老夫,老夫去帮你打铁!” 谢长川也是一个干脆人,见云琅没有割爱的意思,就失望的离开。 临走的时候,就给了霍去病一个紧守门户的军令就过了瞎子河去了白登山。 他似乎一点都不担心匈奴人这时候趁机扑过来。 霍去病带着刀盾兵没有一刻的松懈,直到匈奴人缓缓地退去之后,派出游骑哨探监视匈奴人,这才解除了钩子山的警戒状态。 被匈奴人折腾这一下,吃完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坐在满天星辉下吃烤包子,几个人还是显得很愉快。 “匈奴人就在三十里外,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准备枕着头盔睡觉吧。” 李敢兴致很高,一连吃了三个烤包子才住手。 曹襄就有些晦气,叹口气道:“我还是一个没用的。” 霍去病放下包子认真的对曹襄道:“打一仗就好了,我舅舅说过,第一次临阵没好汉,即便是他也有尿急的感觉。打着打着就没有时间害怕了。” 谢宁看着云琅道:“你杀过很多人?” 云琅点点头道:“比你想象的要多!” “我第一次杀匈奴的时候,一刀下去力道不够,没把匈奴的脑袋砍下来,那个匈奴人的脑袋就耷拉在脖子上,两只手还抓着我,脖子里的血飚起来一丈高,那次,我真的尿裤子了。” 谢宁也很认真的对曹襄道。 一个人认真也就罢了,当两个乃至于四个人都认真的时候,曹襄就有些尴尬了,连连摆手道:“我一定会还魂的,不会拖累大家。” 云琅笑道:“跟我们还说什么拖累不拖累的话,在长安的时候我们三个傻乎乎的,你为什么不觉得我们拖累你? 你的长处在于政事,而不在兵事,这次来白登山对我们几个人来说只是一场考验罢了。 只要过了这个考验,以后就能干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去病,阿敢可以继续领兵作战,你可以进入朝堂观政,然后谋一个不错的位置历练,我呢,就好好的种地,把富贵镇弄起来,知道不,我希望以后富贵镇能变成富国城。 阿宁,你喜欢干什么?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一个太适合带兵打仗的主。” 谢宁叹口气道:“知道不,我喜欢当地方官……” “咦?难道不该进朝堂么?” “不,不,不我就想到一个地方当地方官,哪怕是县令也好,当然,陛下如果要我当刺史我也不反对,总之,我就是喜欢当地方官!” “主政一方确实自由……” “也不是要什么自由,我只要能避开我父亲就成……” “啊?这是为何?” 谢宁咬着牙道:“我有十一个房里人你们敢信么?” “咦?” “哇——” “厉害……” 男人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快乐,一些倒霉事情一旦被拿出来当成兄弟间的笑料,就好像没有那么痛苦了。 匈奴人真的来了,而且是以最强大的状态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一想到今日荒原上骑马矗立的那些匈奴人,每个人的心里就跟塞了一块石头一般沉重。 云琅消除恐惧的法子就是直接面对,霍去病消除恐惧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兴奋起来,李敢消除恐惧的办法就是不去想,至于曹襄,他是真的害怕,且没有面对的方式。 而谢宁,他将自己的隐私当笑话说出来,就说明他已经在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过。 将军们如此,骑都尉那些没有经历过真正大战的军卒是如何想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想要稳定军心,那么,将军们就必须时刻跟部下在一起,按照白日里的安排,霍去病去了刀盾兵,谢宁去了长枪兵,李敢去了骑兵,曹襄去了弩箭兵。 只有云琅继续留在大营里,监督那些该死的鬼奴们夜以继日的挖洞…… 一连三天,匈奴人都没有来,但是,大军哨探却不能再去匈奴人那边窥探了,草原上满是呼啸奔走的匈奴人,根本就不给大汉游骑窥探的机会。 谢长川是一个眼睛很毒的人,他那一天料定匈奴人只是故作声势,那一天匈奴人果然匆匆退走了。 但是,当匈奴开始封锁草原之后,他反而变得紧张起来了,三天里连续开了两天的会议。 在这两天的会议里,他们制定了至少七个预案,来应对匈奴,每一个预案都是针对不同局面而设定的,一旦出现了预定的局面,就直接按照制定好的策略应对。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做到快速应对,不好的地方,这种法子对大军指挥官的要求比较高。 别的军官都是追随谢长川至少五年的老部下,唯有骑都尉是谢长川最不放心的军队。 所以,他只能将骑都尉单独安置在钩子山,免得因为骑都尉的缘故导致白登山的防御出问题。 当云琅通过军事会议发现骑都尉居然是一个孤独的存在的时候,就开始疯狂地筹备钩子山的防御。 他相信,一旦开战,钩子山将是匈奴人第一个拔除的目标,这样的拉锯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每年冬日,匈奴人就会离开白登山,赶着牛羊去他们的过冬地,以他们的财力物力,是没有办法长期在白登山驻军的,而匈奴人也没有守城的习惯。 如果有一天匈奴突然在白登山修筑了城池准备跟大汉国打一场攻城战,想必大汉皇帝刘彻即便是在睡梦中都会大笑。 这么多年下来,不管是大汉还是匈奴都形成了一种默契,夏秋之时,是匈奴人大举进攻的时候。 大汉军队一般是依仗白登山,背靠长城进行严防死守。 当冬天来临的时候,就是匈奴人撤退,大汉军队重新据守白登山的时候。 在彻底明白匈奴人的这个习惯之后,云琅在使用鬼奴的时候就更加的不体恤人命了。 以至于,帮着云琅去捉鬼奴的郭解都抱怨连天,他抓的鬼奴根本就经不起云琅快速的消耗。 第十六章争功! 第十六章争功! 压榨,极度的压榨,往往会催生出反叛! 这应该是一个至理名言。 可是,云琅没有在鬼奴的身上看到这个特点。 匈奴人准备了一个月,云琅也黑着心肠压榨了鬼奴一个月,每日里都有鬼奴的尸体被丢进瞎子河…… 在松软的黄土上挖一个很大很长的洞,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然而,这些鬼奴做到了。 当鬼奴们将山洞掘进到坚硬的夯土层的时候,山洞结构终于变得稳定了,不再有大块的黄土从头顶掉下来,接连三天没有死掉一个鬼奴,这让他们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他们的欢乐仅仅来自于不死人而已。 鬼奴们对于伙伴的消失,或者死亡似乎并不是很在乎,只是单纯的为自己还活着欢呼,只有云琅清楚地知道,第一批来到钩子山挖洞的五十六个鬼奴,到现在,只有两个人还活着。 仔细研究分析之后,云琅发现,这些鬼奴之所以会老老实实的冒着生命危险在这里挖洞,最大的原动力居然是每天都能吃饱这个简单的因素。 云琅不在乎鬼奴的性命,却从来不会克扣他们的口粮,口粮当然算不得好,糜子馍馍却是放开了吃的,偶尔还会有一点咸肉野菜汤,对他们来说已经算是大餐了。 直到此刻云琅终于明白了,这些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成为鬼奴了,原因就是当鬼奴能够不被饿死。 元朔四年的时侯,一场蝗灾席卷了关西,蝗虫从关西一路飞到了敦煌,蝗虫所到之处…… 史书上仅仅只有八个字——“饿殍盈野,死者枕藉”。 直到今年,关西依旧荒芜……即便是春风也吹不醒遭受重创的大地。 自从韩王信投靠了匈奴之后,韩地的人,就成了一群被人遗忘的人群,其余地方的百姓流离失所去别处谋生,官府会开放一些荒芜的山林供他们存身,至于韩地——没人愿意接纳他们。 饱受匈奴劫掠之苦的百姓,对那个带着匈奴人一路杀到甘泉宫的韩王信恨之入骨。 当了鬼奴,死亡就是一种最常见的事情,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匈奴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杀他们,汉人见到鬼奴就会提起长刀,抢劫的时候会遇到强烈的反抗,投降以后,依旧没有什么活路。 因此,在骑都尉吃饱饭之后再去死,对他们来说没有别人想的那么可怕,那么难以接受! 云琅在山洞口立了一盏明亮的油灯,这盏油灯只开了一个亮孔,这个细微的亮孔冲着山洞,一道淡黄色的光斑照射在山洞底部,指引着鬼奴们朝正确的方向挖掘。 挖到了夯土层,就说明鬼奴们已经挖穿了钩子山! 山洞已经很深了,为了解决透气的问题,云琅不得不命令鬼奴们在山洞上方开出十几个碗口大的洞。 他亲自检验过,那些透气孔确实已经抵达了钩子山东边的平原上。 大规模的挖掘会让匈奴人发疯的,而平原地带并不是一个很适合大汉军队作战的场合。 因此,云琅只能像一个盗墓贼一样偷偷挖掘…… 山洞挖到这里,就只能蜿蜒向下,随着鬼奴们不断地挖掘,土层里逐渐出现了人,马,武器,陶俑,铁器,铜器一类的殉葬品。 当一个斜斜的插在泥土中的女性尸骨出现之后,云琅从她身上残留的一点帛片,以及散落在周边泥土里的首饰判断,这该是一个殉葬的女子,身份应该是冒顿宠爱的某一个阏氏。 “匈奴可汗的墓地?” 谢长川欢喜的如同一个孩子! 对于这个恶心的老贼突兀的出现在坑道里,云琅一点都不奇怪,如果在他统领的大军中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还一无所知的话,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目前看来我的猜测是准确的。”云琅将手里那枚擦拭干净的金臂环放在谢长川的手里。 金臂环做工粗犷,连接处的鹰嘴结构不是大汉首饰做工的风格,很符合匈奴人的审美风格。 “不是阿宁告诉我的!” 谢长川靠近油灯观赏着金臂环,一边很随意的说了一句话。 云琅点头道:“阿宁是我骑都尉的将官,吃里扒外的事情自然干不出来,我回去之后只会找郭解的麻烦。” 谢长川连连点头道:“确实该找,确实该找,泼天的功劳啊,被那个小人给毁了。” 谢长川贼目烁烁的四处乱瞅,很不负责任的随意回答。 “没有瞒着大帅的意思,先前不确定,担心破坏了大帅的部属,今日既然已经发现了匈奴可汗的阏氏,自然是要禀报大帅知晓的。” “这是自然啊,读书人就这点好,总能把自己的龌龊心思用最漂亮的话说出来。 耶耶之所以被陛下丢到白登山几十年都不理会,就是学不会你们这种说话的样子。 功劳不少,官职,爵位却没有什么变化,吃亏吃大了!” 云琅每次跟谢长川说话,都有掐死他的冲动,这个老贼扮猪的时候就像是一头猪,一旦成了老虎,狮子他都敢一口吞下去,你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是猪,什么时候是老虎! “挖啊。为什么不挖了?” 谢长川站了一会就兴致勃勃的对云琅道。 “这里的土层不够结实,我进来的时候一般不准动土,免得被这个土洞给埋掉。” “不结实?”谢长川猪的本性又发作了,警惕的瞅瞅头顶,然后笑道:“军中为了功劳不要命的人多,你这种一等一的人才就不要浪费在这里了,让那些不怕死的杀才进来督工,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话,这个刚刚剥夺了云琅指挥权的老贼就匆匆离开了山洞,毕竟,时不时地有黄土渣滓从头顶掉下来,确实很不安全。 被人家剥夺指挥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云琅也没有沮丧的感觉,耸耸肩膀就跟着离开了山洞。 站在青天白日底下,不论是谢长川还是云琅的面孔看起来就没有那么阴森了。 一个慈眉善目谆谆教导如同温润长者,一个垂首受教紧守礼数如谦谦学子。 “小子,别觉得是耶耶夺了你的功劳,这事太大,你脑袋太小,撑不起这桩功劳。” “其实小子领受过比这还要大的功劳,好像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靠山妇一屁股坐在胸口动弹不得,不算什么大事。” 谢长川楞了一下,皱眉道:“陛下动用靠山妇来惩处你?” 云琅无奈的道:“陛下一般不理睬我,如果犯错,惩罚我的人不是阿娇贵人,就是长平长公主,您也知道,她们都是妇人,所以手段有些……” “既然如此,继续由你来发丘,功劳是我中部校尉府的如何?” “发丘中郎将这个职位我还是不要为好,以后回到长安不好见人……” “你到底要什么?” “无他,只想看看一代天骄冒顿可汗的尸体是个什么样子!” “就这一点?” “当然不会只有这一点,去病,阿襄,阿敢,阿宁的功劳还没着落呢,我怎么可能放手?” “大丈夫想要功勋自然是马上取!投机取巧算什么英雄好汉!” 云琅无奈的道:“当初随您一起横刀跃马纵横北疆的英雄好汉如今有几人安在? 关中早就有诗曰——可怜瞎子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我们兄弟来到白登山目的就是为了马上封侯,却没有全部指望用匈奴的首级来换,用冒顿的尸骨来换目标也能达成。 我刚刚成亲,去病的老婆怀有身孕,阿襄的老婆也有身孕,阿敢的第二个孩子正在他老婆的肚子里孕育,阿宁家里还有十一个婆娘等着受孕呢,我们哪一个能死?又有哪一个敢死?“老夫如果硬要你离开这座山洞,去别处公干呢?” “那就没办法了,我们一群小的可不是您的对手,为了这个功劳,说不得要请几位说的上话的长辈在出面跟您好好地唠唠!” “卫青胸怀广阔,没有这么无耻!” “可是,长平,阿娇两位长辈可都是出了名的小心眼……” 第十七章云琅的坚持 第十七章云琅的坚持 “长于妇人之手能有什么大出息!” “问题是跟着陛下这头不会孵蛋的神龙会一不小心被他弄死的,不跟着鸾凤还能怎么办?” “你真的不肯退让?” “我当然会退让,我本来就没有想着把功劳全部揽在身上,只是您要一锅端,这就让人难堪了。” “那好吧,首功是你们五个人的,发丘中郎将需要老夫派出!” 云琅见谢长川没了开玩笑的意思,知道这应该是他的底线,就连忙点头道:“如此甚好!” 谢长川也松了一口气,如果云琅继续坚持,他忽然发现,他好像对这几个少年并没有太多的制约法子。 本来把他们派上战场充当炮灰就可以轻易地解决这件事,然而,这几个人的背景太恐怖,他谢长川在白登山可以说一不二,回到长安之后…… “山洞好生修整,现在还不够大,也不够宽阔,行不了军,也走不了战马!” 听谢长川这样说,云琅的拇指挑的老高,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很容易就发现了这个山洞似乎还有别的用途。 “回去就派三千民夫过来,早点干完这里的事情,也好早点结束战斗,为了冒顿这具尸体,我大汉死掉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 云琅摇头道:“不用民夫,只能用鬼奴,这里太危险!” “民夫而已!” “那也是我们的手足兄弟!” “你居然跟商贾,赘婿,犯官称兄道弟?” “哪怕是大汉的叫花子,那也是我的手足同胞。” “老夫要的是战机!不管死伤多少!” “没用的,您就算派来三千民夫,这个洞就这么大,来了也摆不开,除了多消耗人命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您可以派郭解再捉一些鬼奴过来,我听游骑说,最近这里围过来很多的鬼奴!” 谢长川强忍着怒火离开了,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高兴,云琅甚至肯定,如果获益的五个人里面没有一个叫做谢宁的家伙,谢长川一定不会咽下这口气的。 云琅对发丘这两个字很是敏感,以至于脱口而出一个发丘中郎将的新名词。 很明显,谢长川似乎对这个新名词并不感到惊讶。 还以为这个名词是曹操发明出来的,看样子,在曹操之前就已经有了,至少,谢长川是知道的。 云琅对功劳什么的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身为大汉朝神一样存在的人,想要立功是一桩非常容易的事情。 即便是军功这种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云琅只要跟着霍去病满世界跑一圈,封侯就水到渠成了。 他只是想看看皇帝对冒顿陵墓的看法,以及后续的处置,由此评估一下始皇陵被皇帝发现之后的后果。 谢长川走了不长时间,一个中年人就来到了云琅面前,看到此人,即便是云琅这种见多识广之人,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这样的人云琅见过,是在始皇陵里面见过! 枯瘦,非常的枯瘦,面皮紧紧的包裹在头骨上,完美的勾勒出来了头骨的形状。 他有一张很大的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见云琅感到奇怪,他张开了嘴巴,云琅就直接看到了他的喉咙,他的嘴巴里没有舌头这种物件。 云琅不过是客气一下,将装满包子的盘子递给了这位骷髅兄,这位也不推辞,把包子一枚枚的丢进嘴里,只见喉结上下翻滚,一盘包子就在一瞬间被他吞下去了。 “发丘?”云琅谨慎的问道。 骷髅兄点点头! “发丘中郎将?” 骷髅兄连忙摇头,黝黑的面皮似乎有些害羞,只是太黑了,云琅看不出来。 接过这家伙的调遣文书看过之后,云琅叹口气道:“接下来就看高兄的了。” 高世青点点头,就领着一群戴着脚镣的罪囚走进了山洞。 高世青到来之后,云琅就离开了山洞,跟这位骷髅兄高世青相比,在发丘一道上云琅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祖传的手艺,而且已经历经三代了……至少谢长川的文书上就是这么写的。 匈奴人不知疲倦的骚扰钩子山营寨,他们在弩箭射程之外纵马呼啸不休,还一次次的装出一副要进攻的模样,却每一次都缓缓退下。 情况其实很不妙,匈奴人占据了钩子山的三面,只有钩子内部还处在骑都尉的坚守之下。 对付装备简陋的匈奴人的法子很多,比如地面上那些被云琅他们栽进地面很深的木桩子就是一种。 很多技艺高超的匈奴人用套马杆套住木桩,然后纵马狂奔,希望把那些阻碍他们前进的木头桩子全部拔掉,结果造成的唯一战果就是让自己人仰马翻。 然后聪明的匈奴就联合了四五个骑兵,同时套住一个木头桩子,然后用力地向外扯。 不知道为了什么,这些匈奴人的配合不是很好,他们用力的方向不一致,导致四五匹战马一起翻倒在地。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云琅跟霍去病以及一干将士们看的津津有味。 “你把木头桩子埋了多深?” “三尺!” “不算深啊!为什么战马扯不动?” “每个木头桩子底下还有一些横枝……除非用牛,否则拖不出来。” 发怒的匈奴人发现木头桩子不能被拖走,就开始用自己的武器砍木头桩子,木屑纷飞之后,他们单薄的武器纷纷弯曲或者出现了缺口。 “我想带着骑兵冲杀一阵,长久的固守不出战,对士气不利!” “可以,必须是一沾就走,激怒匈奴人让他们来进攻,我们只有五百名真正的骑兵,不能随意消耗。” 霍去病去了李敢军中,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谢宁点点头,示意弩箭已经准备妥当。 早在建造钩子山防御工事的时候,云琅就已经特意流出来一条通道,这条通道就在防御阵地的正前方,恰好处在弩箭最远射程边缘。 因为地形是东高北低,所以,李敢的骑兵就部署在东边,他们可以借助这道缓坡,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马速提到最高,冲杀一阵之后,再从北面的通道返回钩子山。 如果有变,他们还能进入木桩区域,这里虽然说不适合骑马,却在弩箭的保护之下。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擂响了战鼓,咚咚咚几声巨响之后,东边的寨门霍然打开,霍去病第一个跃马冲出了山寨。 匈奴人的号角也在第一时间响起,那些还在跟木桩子纠缠的匈奴人迅速的后退,并且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排好了阵型,然后一刻都不犹豫的就迎着霍去病冲了过去。 披着战甲的战马咬着铁嚼子口吐白涎,奋力奔跑,四蹄踩踏在大地上如同战鼓轰鸣,洪荒野兽一般的倾泻而下。 居高临下占据了优势,霍去病刚刚离开寨门,就探手取出背上的短矛,也不用瞄准,三柄短矛就借助战马的力量投掷了出去。 就在他投掷短矛的一瞬间,李敢手里的短矛也丢了出去,紧接着,就有无数杆短矛从战马群中飞起,乌云一般的笼罩向狂奔而来的匈奴人。 战马与短矛齐飞…… 咻咻咻……短矛破空的声音,即便是在马蹄的轰鸣声中也听得清清楚楚。 匈奴人似乎知道怎么对付短矛,他们在狂奔中居然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了马肚子下面。 短矛落下,在匈奴人群中掀起一片血雨,锋利的短矛轻易地撕裂了战马的身体,而后从战马的身体里透出,将挂在马肚子下面的匈奴人与战马一起穿在一根短矛上。 即便是没有被短矛伤到的匈奴人也被受伤的战马压在身体下面,一些侥幸没有压住的匈奴人,见霍去病的马蹄已经到来,狂叫一声就向外翻滚了出去。 霍去病怒喝一声,挂在手臂上的小斧头也被他摘了下来,在不足十丈远的地方,再次向汹涌的人潮投掷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