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启示录》 青莲问世 昆仑山,紫阳洞府,洞体是黑漆漆的玄武岩构成,有一种质朴厚重的金属感,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此时洞府的石床上躺着着一个老道,老道很老,雪白的头发盘成髻斜插一根木簪,雪白的眉毛,白胡子总有一尺余飘在胸前,穿一身藏青色道袍,飘飘然有出尘之姿,似不食人间烟火,可惜的是眼中弥漫着一股死气,处于生命的尽头。 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坐在石床边,握着老道的枯干的手泣不成声。老道道号紫阳,乃天机门內宗第三代掌门,老道在交代后事。 老道陷入深深地回忆:“14年前,也就是大业十一年秋八月的一天,为师游历归来经过长安蓝田桃花河边时,在一个小树林边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哭声十分凄惨,为师四处一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怎么会有婴儿?哭声凄切,怎么会没有大人安抚。” “为师充满疑惑,循着哭声在树林中一块巨大的岩石后发现一名年轻的女子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婴儿。女子背后中箭,鲜血染红了衣服已经死去了,只是因为保护婴儿的执念,临死还保持者坐姿,将婴儿紧紧护在怀中。婴儿不知道母亲已经死去,见无人理他,哭得撕心裂肺。” “为师抱起婴儿,这婴儿见了为师,竟然渐渐停止了啼哭,转着黑漆漆的眼珠对为师咯咯笑着,一双小手努力抓着为师的胡子。呵呵,为师一心向道,孑然一身,临到老了竟遇见这个孩子,也是一种缘分吧。” “女子身边没有包裹,家常打扮,不像是出门探亲访友的样子,应该是突然遇到灾难逃到此处。婴儿胸前一朵青莲胎记,栩栩如生,脖子上挂着一个玉玦。玉玦很古老,天然的纹路隐隐组成莲花,正面刻着一个李字,背面则是蓝田二字,古朴的小篆弥漫着沧桑的气息。冥冥中为师觉得不简单,这青莲、这玉玦、这婴儿都让人感觉不简单。看来婴儿应该姓李,既天生青莲,那就叫李青莲吧。” “为师天资愚钝,已近一百岁,修为不得寸进,一心想找个天资卓绝的传人,将本门传承发扬光大。如今老天让为师遇到这个一身神秘感的孩子,那就让他继承自己的衣钵吧。” “为师将那个女子葬在岩石边,对于这个死了还不忘守护孩子的母亲,在巨石上刻了一个李字。为师心中凄然,记住地方,日后等孩子长大,好让他来祭拜自己的母亲。安息吧,你的孩子老道将他带回去抚养成人”。 “本门为祖师天机老人所创,祖师天资卓绝,所学颇为庞杂,不仅仅有武道功法,还涉及星象、占卜、医道、数算、兵法等等,到传到你师祖时,他老人家有感人力有穷时,把本门一分为二,只有內宗才掌握全部传承,而将星象、占卜、数算之道再立一个外宗,让外宗入世,好让內宗能一心避世修行。所以为师继承了內宗,而授袁守城为外宗传人。祖师享年百余岁离世。” 紫阳真人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袁守城师弟在俗世里倒是混的风生水起,有半仙之称。为师在这昆仑山闭关修行,修至先天再无寸进,可能是为师的资质太过平常吧。本门虽有道号,但并未规定出家,所以青莲啊,为师已经时日无多,大限已到,待为师归天后你就回到长安去吧,为师觉得你还有家人在世,找到家人,呵护家人,才是完整的人生。生于红尘,就到红尘中悟道吧,为师晚年独居于此,思来想去,总觉得一个人抛弃一切,离世修行,是不完整的道。一个人连亲情都不顾,还修的什么道?若道是如此无情,不修也罢。这也算是为师的一点感悟吧,虽然有点迟,呵呵……” 师傅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随时会离开自己。李青莲除了紫阳真人,就没有见过任何亲人,自然对亲情十分珍惜,对师父十分依恋。李青莲看着师父,心中凄然,不由眼睛发红:“师父……” 紫阳真人轻轻摸着李青莲的肩头:“痴儿,莫要伤心。为师活了一百多岁,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只可惜不能看着你成家立业了。好了好了,为师不是好好的在这吗?又不是马上就死了,莫做小儿女状。” 面对生死,李青莲无能为力,师傅终究还是走到了生命尽头。李青莲失声痛哭,觉得天都塌了。又一次失去亲人,又一次成了孤儿。 那些生在家人呵护之下,那些爹爹疼奶奶爱,父母宠,姊妹兄弟一大群的人是体会不到亲情有多么珍贵,也许有那么一天亲人不在的时候,良心发现地喊一嗓子:“子欲养而亲不在。” 李青莲很在乎亲情,自己出生七八个月的时候,母亲死了,估计家人也差不多了。好不容易跟了师傅在昆仑山学艺,感受了十多年的亲情,如今紫阳真人也死了。为什么老天这样薄待自己?为什么我就想得到有点儿亲情这么难?为什么对我好的人都死了?为什么?为什么?…… 我没有太大奢望,我就想不做孤儿,我就想过有亲人的生活,老天啊,这么点的愿望都成了奢望!所有接近我的人都死了,难道我是天煞孤星…… 李青莲陷入自责,陷入梦魇,陷入心中的执念。每个人都有执念,执念是你在乎的人,执念是你在乎的事,没有执念的人是行尸走肉。李青莲有走火入魔的迹象,泪流满面,两眼通红,十分危险。紫阳真人已经陨落,还有谁能帮助李青莲走出心魔? 李青莲心口那个胎记,那朵青莲仿佛活了过来,发出阵阵青光,青光在莲花间流转,散发一股子莫名的道韵,玄之又玄。随着青光的滋润,李青莲的脸色慢慢平静起来,呼吸平缓,心神安宁。李青莲不知道发生什么事,随着他走出心魔的困扰,青莲暗淡下去又成了普普通通的胎记。 李青莲替师父整理了一下仪容,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料理了师傅的后事,按照师傅的遗言离开昆仑山,去长安寻找亲人。 师父,弟子走了,弟子会让天机门传承下去的,弟子会回来看你的。 第一章 人间 朝阳初升,悬于东方,方向很好辨别。迎着早晨清凉的山风,李青莲在昆仑山中快速穿行。越来越接近昆仑山外围,海拔越来越低,雪山不见了,入眼的满是郁郁葱葱,这年头人口太少,生态就是好。古木参天,枝连着枝,叶叠着叶,入眼一片绿色的海洋,在风中绵延起伏,沙沙作响。 森林里不在沉寂,多了各种各样的动物。抱着松塔的松鼠,在树梢打秋千的猴子,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喳喳,在朝阳里歌唱。透过密密的枝叶,森林里隐藏着大型的食肉动物,正寻找机会捕猎那无忧无虑低头吃草的羚羊、马鹿。这是大自然的法则,适者生存,亿万年来演化着生命的轮回。 渐渐地山越来越矮,海拔越来越低,高大的森林已在身后,地面上则是低矮的灌木丛。密密麻麻的,不时见到一群群野驴、雪鸡漫步丛中觅食,火红的赤狐一闪而逝,苍鹰在低空盘旋,忽然嗖地一下冲向地面抓起一只雪鸡又振翅飞起。矫健的雪豹如一道白色闪电,在追捕猎物,可怜的猎物东奔西窜,仍然逃脱不了命运。 无数条溪流自群山中流下,渐渐地汇成一条小河向山下流淌,终于出山了,李青莲看向远方的草原,心中惊喜莫名,面对人世间有点期盼,又有点忐忑。走进人烟的地方,预示着离家人又近了一步,不知道长安还有那些亲人,这些年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李青莲有种不好的预感,十四年前的遭难,幸存的亲人一定过得无比艰难。 李青莲落在地上,准备修整一下。长安米贵,居之不易,为了没有见面的亲人能过的,决定在这天然宝库里捞一笔。赤狐雪豹皮,可是极为珍贵,一皮难求。拿出弓箭,要保持皮毛的完好,只有用箭从眼睛射入脑海。 取下射日弓,搭上玄铁箭,微微瞄准一箭射出,快如流星,那只正在捕猎的雪豹没有任何悬念的倒下了,一箭自左眼进,右眼出。两只赤狐惊慌失措夺路而逃,李青莲来不及收拾雪豹,两箭连环射出,赤狐应声而倒。 不愧是动物天堂,不用费力寻找,很快李青莲就有了不错的收获,没有继续下去,和它们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发点小财,见好就收。清点了收获,共计三只雪豹,六只赤狐,收回玄铁箭,用短刀一一拨下皮毛,稍稍处理一下,困在一起,毛皮处理很麻烦,可不是一会儿功夫的事,只有到了牧民区再处理。 收起毛皮,对着一地的血肉发愁,李青莲是个不主张浪费的人,可是也没有办法带出去。纠结了一会子,算了,就让给这里的猛兽吧,也算是对它们的一点补偿。今天得找到有人烟的地方,草原牧民逐水而居,顺着小河走,总能找到人的。 为了避免麻烦,李青莲只有用双脚赶路,顺着弯弯曲曲的小河走向人世间。 走出了灌木丛,进入了草原,说是草原,其实并不那么准确。眼前的草原有点荒凉,没有想象中那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感觉。牧草并不丰美,夹杂着一块块戈壁滩,好比一个人害了瘌痢头一样有点磕碜。 也难怪,这里不是北方的大草原,长着无边无际丰美的牧草,是牛羊天然的牧场。这里是荒凉的大西北,沙漠边缘的荒原,应该只有零星的牧民在这里艰难地求生,还吸引不了大势力的关注。 走走停停,几番回首,再见了,我的昆仑山,我还会回来。 不知何时耳中突然传来狼的嚎叫,夹杂着惊慌的羊咩咩,杂乱的人声。应该是狼群袭击牧民,荒原上的狼异常凶狠,荒原上的狼群是无敌的凶星。落单的牧民遇到狼群,等死就是他们的宿命。这是李青莲出了昆仑山第一次遇到的同类,不忍看这宿命发生。李青莲加快脚步,施展古武轻身之术流星赶月,飞速向狼群方向赶去,身后留下一串残影。 迎面跑来几只惊慌失措的羊,后面跟着两只强壮的野狼,看到有人挡在前面,什么东西竟敢阻挡荒原霸主的路,真是获得不耐烦了。两只野狼凶狠地龇牙咧嘴,仰天长嚎。李青莲没有片刻停顿,拔出残月刀随手一挥,继续前进,过了好大一会儿,两只野狼倒下了,血光冲天,狼头刚刚和身体分离,狼眼里写满着不甘心。 前面是一片恐怖的景象,群狼环伺之下,羊群朝四面八方奔逃,慌不择路。又怎么能躲过战狼的利齿。 中间一老一少两个牧民,老的还不清楚年纪,荒原上的风霜过早地侵蚀了身体,留下无尽岁月的痕迹。小的大约十三四岁,小脸儿憋得通红,也许是愤怒,也许是惊恐,捏着刀把子的手青筋毕露,似乎想要和狼群拼命。 老人害怕地浑身颤抖,哆哆嗦嗦地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就那么相依在中间听天由命。老人空洞的眼神绝望地看着倒地的羊群,那是一大家子的希望,是命。牛羊就是牧民所拥有的一切财产,是一家人渡过寒冷冬天的保障。草原人没有了牛羊,是活不下去的,等待他们的是那悲惨的宿命。 荒原人故老相传两大恶魔,狼群和白灾,狼群会吃尽他们的牛羊,白灾会吞噬天地间一切生命。面对恶魔,荒原人是那么无力,一年年一代代的祈祷着上天,天神啊,可怜可怜你弱小的子民吧,降下你座前无敌的勇士,杀尽狼群,赶走白灾,让我们的子孙能够繁衍生息。 老人已经心如死灰,天神已经遗忘了他们。在狼群和白灾的袭击下,族人已经越来越少,总有那么一天,部落会永久埋在白灾之下。 第二章 狼群 孩子忽然用力推着老人,呀呀呀呀地说着什么,老人陷入悲伤之中没有醒来,这是出于本能双手紧紧抱紧孩子:“阿嘎,认命吧。这是天神降下的惩罚,我们无力反抗,这就是我们的命,躲在阿爸的后面,就让它们先吃阿爸吧,要是天神慈悲,就能等到你阿哥他们。” “阿爸,”阿嘎用力地挣扎,伸出小手指向前方:“天神派来了勇士,我们有救了。” 老人充满了疑惑,天神派来了勇士?天神听到了祈祷?什么时候我的祈祷怎么灵?愣了半天顺着阿嘎小手指的方向一看,天哪?老人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 只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在飞舞,在狼群中飞舞,身影太快了,看不清楚面容。一道道白光闪过,血光四射,一只只狼身首分离。 转眼间野狼已经倒了一地,那一直稳稳站在小山丘上欣赏着狼捉羊的狼王终于不淡定了,那个不知道从哪旮旯冒出来的恶魔在屠杀自己的子民,伟大的狼神啊,从来没有一个渺小的人类敢如此挑衅我们荒原狼族的尊严。 人类是天狼神豢养的奴仆,在这荒原里为我们狼族牧养牛羊,好让我们狼族随时随地享受大餐。如今这个风一般冒出来的可恶的人类,既然敢挑衅伟大的狼族,就要接受最残酷的处罚。 那么来吧,用你卑微的生命,不,用所有牧民的生命来祭献伟大的天狼神。我,荒原狼王,天狼神的代言人,将用鲜血捍卫荒原世界的铁律。 狼王身体高大如小牛,身体修长,体态矫健,浑身漆黑,唯有额头上长了一撮金黄色的长毛,如同王者的标记。王者是孤独的,王者是冷漠的,两眼放出冷冽的寒光,俯视着整个战场。 狼王不愧是狼王,没有头脑发热横冲直撞,纵然它的正在李青莲的屠刀下痛苦地呻吟,也没有丝毫影响它的行动。狼王注视着李青莲,专项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在等待着最佳偷袭时机,追求不出则已,一击必中,狼王出马,从无失手。 机会来了,当李青莲的背对着狼王,奋力与面前的几只强壮的战狼搏杀的时候,就是狼王最好的机会。嘿嘿,小子,死定了,这下你死定了,不相信你背后还能长着眼睛。不知道我们狼族最擅长的就是在背后突袭,然后那么轻轻地温柔一咬,你的生命就会随着咬破的喉头逝去。 狼王抓住机会,跑了几步纵身一跃,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瞬间到了李青莲背后,张嘴就咬,动作熟练,一气呵成,看狼王必杀技:我咬咬咬。在狼王的森森利齿之下一切都会被咬碎,不出意外地咬住了,牙齿狠狠咬住,上下一合,好痛,什么都没有咬到,只有牙齿重重咬到一起,咔嚓一声。明明咬到了,怎么会什么都没有,狼王很诱惑,很纠结。 一声刀声,刀在风中的声音,没有看到刀,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狼王飞了起来,飞向空中,这个感觉很奇妙。看到了飞溅的血花和一具身体高大的无头狼尸,感觉怎么像自己,狼王的思绪在慢慢涣散。 狼王死了,无论是族内争王,还是对外征战,十多年来打出来好大一片江山,狼王是无数荒原小狼的偶像,是年轻的母狼们的大众情人,狼王是狼族的战神,是荒原的传奇。 狼王是寂寞的,一头狼默默体会着高处不胜寒的寂寞。如今从无敌手的狼王竟然死了,死在一个人类的手中。一声刀声,刀在风中的声音,不见刀身,只闻刀声,好快的一刀,能死在这惊艳的一刀之下,狼王应该再也不会感到寂寞了吧。 剩下的二十多只余孽已经魂飞魄散,吓破了胆,哪里还有半点战斗的胆量,虽然没有狼王那样灵智大开,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们如同先前的羊群一般四散逃命。对于穷凶极恶之辈务必,打狼不死,必遭其害。 狼群四散而逃,李青莲将刀插在地上,手拿射日弓,随意地弯弓搭箭射向狼群,箭如流星,一只只狼倒毙,临死前凄厉的狼嚎此起彼伏,不绝与耳。二十七只狼,二十七只箭,没有一只漏网之狼。狼群被彻底消灭,总共一百一十二只狼被斩杀殆尽,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 李青莲觉得莫名的轻松,从昆仑山寻宝以来,心中一直郁闷不已,如今经过狼血的洗礼,胸中的凶兽得以释放,整个人多了一种玄妙的气息。 老牧民带着孩子匍匐于地,额头紧挨着地面,浑不管地上碎石的棱角磨破了皮肤,一滴滴鲜血滴在石头上,虔诚地念念有词。 弱小的人类总是喜欢把一切归于神灵,面对绝望的灾难不知道抗争,逆来顺受地认为这是天神的愤怒降临。被人从灾难中救出来,首先想的不是感谢救命的恩人,而是感谢万能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天神,派下最伟大的勇士拯救他的子民。 李青莲没有打断牧民对天神的感恩,牧民的行为看起来很可笑,看起来很可怜,呵呵,李青莲一点儿都没有觉得可笑。牧民面对无法对抗的灾难,还能对着他们信仰的天神祈祷,呵呵,李青莲有点心酸,想起自己的身世,面对那双无形的手,是那么无力,我该向谁祈祷?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大地一阵阵颤抖,由远而近,如密集的战鼓敲响荒原的心。很快,一些小黑点出现在视野中,慢慢变大。变成奔腾的马群,数十匹马的身影在荒原里疾行,散乱无章的队伍预示着这是一群牧民。 渐渐地,越来越近,马群领头的是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骑士,至于年龄,这些长着浓密胡子的牧民的年龄很难准确区分,至少在李青莲的眼里荒原的男人们,除了孩子和白发老人,其他人都差不多。这些人丝毫不怜惜马力,乱噪噪地吆喝着打马狂奔,看来是这一老一少两个牧民部落里的人,得知他们遭遇狼群前来救援。 牧民不是以种族或者家庭来划分的,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一起,为了活下去这么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目的,组成或大或小的部落,相互扶持相互守望,千百年来就这么生活在荒原或者草原中。或慢慢繁衍壮大,或泯灭于天灾之中。 部落极少会出现叛徒,因为在荒原人的世界里叛徒没有任何人任何部落会接受。当然部落之间也会发生战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 强大的吞并小的,并不会赶尽杀绝,而是接受妇女孩子,还有所有愿意屈服的男人。荒原人的世界里,只有两种最重要,食物和人口,没有食物活不过冬天。没有人口就没办法繁衍生息,部落渐渐地消失在风沙中。 第三章 首领阿不力 从马上的骑士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不大的部落,估计这是部落所有能够战斗的男人了。 有的胡须花白,有的脸上明显地漏出一丝稚嫩,骑术都很好,随意地跨坐在马背上,身体随着马的奔跑一上一下如波浪般起伏。这是最节省骑士体力的姿势,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从小与马匹为伍,练就一身好骑术。 牧民们是来救人的,所以都带着武器。弯刀、自制的弓箭、牛皮做的长鞭,甚至还有削尖的木棍,从武器上可以看出这里很荒凉贫瘠。 本来游牧民族就缺少铁,好不容易换点铁,还不见得能有匠人给你铸成武器,况且历朝历代盐铁专卖,铁是战略物资,不许卖给异族的。会铸铁的工匠控制在朝廷和大户人家手里,谁没事会到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来。 所以异族为了获得盐铁和工匠,有事没事成群结队到汉人地盘溜达溜达,抢一些盐啊铁啊,掠夺一些工匠去做客。不愿意?这可由不得你,俺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大老远的跑一趟容易吗?不就是为了你们?谁让你们会铸造武器呢?俺们缺武器,缺食物,缺盐,啥都缺,只好对不住了。拿绳子全家绑成一串,全都带回去。 牧民的武器很简陋,拿着这些简陋的武器来跟狼群搏斗,简直是找死。可是牧民们一个个豪情勃发,奋勇争先,面对危险没有迟疑退缩。千百年来荒原人就是这么战斗的,没有锋利的武器,荒原人凭的是勇气。 牧民渐渐地近了,能看到一个个红光满面,眼冒金光,豆大的汗珠顺着胡子流淌。焦急、骚动,还有那么一点点激动。挥舞着弓刀,准备和狼群决一死战,不成功便成仁。 “阿哥,阿哥。”那个小牧民兴奋地跳了起来,两只小手对着来人挥舞着,劫后余生看到亲人,天底下没有什么比这更加高兴的事情。老牧民仿佛是个聋子,对着马蹄声浑然不觉,还在撅着皮鼓五体投地地感谢着天神。 首领一拉缰绳,马儿稳稳地停在离小牧民一丈远的地方,看到没有明显没受到伤害的两个牧民,松了口气,看来来得还算是及时。见首领停下,身后的牧民们一一吆喝着马儿停下,散开在在首领两侧。首领举目四下一看,虽然人没事,不代表牛羊没事,看来应该损失不小。 首领的络腮胡子根根站起,两眼瞪得溜圆,七月天的骄阳照射下,嘴里冒出一阵阵冷气。眼前好一副血腥的景象,肢离破碎的羊,身首分离的狼,横七竖八地到处都是,影子狼嘴里咬着一块血淋淋的羊肉,准备享受美味,脑袋已经和身体分离。 殷红的血染红了牧场,在风中摇晃的蒿草时不时的滴下几滴血珠,浓浓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天上有几只苍鹰盘旋,忌惮那浓郁的杀气,不敢下来觅食。人间地狱,好一幅人间的森罗地狱。 一个身着青衫的身影站在小山丘上,一动不动,左手拿着一张强弓,身前插着一把长刀,雪白的刀身上染红鲜血。能看清这是一个少年,十五六模样,一头青丝挽成一个髻斜插一根木簪,眉清目秀,皮肤白皙,青色道袍一尘不染,浑身上下流露这一股子飘逸的气质。这样的少年不应该出现在这血腥的地方,本应该在曲江池边有美人相伴,饮酒作诗,弹琴起舞。 可他就偏偏出现在这里,极目四望,没有其他身影,难道满地的狼尸就是这个清秀的少年所为?简直是难以置信,作为荒原人,作为荒原人的首领,是知道狼群的可拍的,狼群是荒原人的噩梦,什么样的人能一个人斩杀整个狼群? 小牧民阿嘎不停地拽着首领的腿,首领不愧是首领,很快在这恐怖怪异的环境里平静下来,翻身下马,任凭阿嘎拽着衣服,仔细听着阿嘎的诉说。孩子就是孩子,刚刚经历九死一生的打击,说起事来不免有些颠三倒四。 首领很有耐心,时不时问几句,终于搞明白了事情的大概经过。看看狼尸,看看少年,不由得又倒吸一口冷气。看来事情同自己的猜测差不多,这个少年屠杀了整个狼群,救了他们。 首领其实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名叫阿不力,是阿嘎的阿哥,粗硬的头发不长,和他那络腮胡子有的一比。燕颔虎须,豹头环眼,因为高原强烈的阳光和风吹雨淋,皮肤黑黑,身材高大,孔武有力。 阿不力是去年接任部落首领的,老的首领年纪大了,破败的身体无法支撑他为族人效力,退位成了长老。阿不力是部落成年小伙子中最勇猛的人,在篝火大会中打败了所有的挑战者,又独自猎回一只雪豹,正式成了部落新的首领。首领也要放牧,并没有什么特权,只有责任。 阿不力和阿爹带着阿嘎放牧,突然遇到了狼群,荒原上遇到狼很正常,可遇到这么大的整个狼群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阿不力虽然勇猛,还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能独抗整个狼群,就是那狼王也不是他能对付的。 阿不力虽然长的粗壮,但不是一个没脑子的人,为了减少损失,想带着阿爹他们一起跑,可是顽皮的阿嘎拽着阿爹正在远处抓兔子。顾不上阿爹他们,趁着狼群还有一段路赶紧骑马跑了。 呵呵,阿不力可不是逃命,他是赶回去喊人,带着族人一起来救人。 如今带着族人赶来了,阿爹阿嘎安然无恙,狼群也已经被屠杀殆尽。阿爹还在那儿撅着屁股祈祷天神,阿不力回头看看不远处的昆仑山,阳光下那一座座披着皑皑白雪的山峰那么古老,那么圣洁。 圣洁的神山啊,千万年不变。居住于神山上的天神啊,是您听到信徒们的祈祷,降下了使者拯救了我们吗?阿不力面向神山,面容肃穆,整理一下衣服,匍匐在地,滔滔不绝地感谢着天神的慈悲,牧民们一个个同样匍匐在地,此起彼伏地对着天神祈祷,请他老人家继续保佑他们繁衍生息。 第四章 且末遗民 感谢了好一会儿,阿不力觉得有点儿不对劲,想了又想明白了哪里不对劲。 阿不力觉得把天神派来的勇士搁在一边很不礼貌,爬起来恭恭敬敬来到李青莲身前,深深弯下腰,手按着胸口行了一个牧民最最隆重的礼节,用汉人的语言,到目前为止,李青莲还没有见过一个唐人,只能和紫阳真人来比较,习惯性地称为汉人的语言:“感谢天神,最尊贵的勇士,感谢您救了我们,您的身影好比神山一样高大,您的眼睛好比天空一样纯净。您的英勇战胜了荒原的恶魔,您的事迹将永远被传唱,请您收下一个牧民一颗真诚感谢的心。” 见首领到李青莲的面前感谢,牧民们哗啦一下都围了上来,用最尊敬的礼节和优美的语言感谢着天神的使者,可惜和那个首领不同,李青莲听不明白他们的语言,不过从他们那恭敬的样子也能猜到说什么。 连那个老牧民也被阿嘎拽起来,老牧民没有弯腰,而是一下子匍匐在地,撅着屁股,一脸虔诚地祈祷。哦,应该不是祈祷,而是感谢。 李青莲把老牧民扶起来,让一个老人给自己下跪有点儿不适应,看来做唐朝人的路还很长,慢慢适应吧。四顾看了一下子,语言障碍,只能和首领交流了:“某是大唐人,经过此地见狼群祸害牛羊,就帮了一把,算不了什么。可惜某来迟了,已经糟蹋了很多牛羊。” 首领赶紧又行了一个礼:“尊贵的勇士,您的品德如同神山上的雪一样皎洁,牛羊的损失并不大,很多只是走散了。您杀光了困扰了我们多年的狼群,把我们从恶魔的噩梦里解救出来,没有了狼群的袭扰,牛羊很快就能繁衍生息,您给了我们活下去的希望,你的恩情比昆仑山还要高大,比草原还要广阔。” 不能再感谢下去了,李青莲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可不能早早陷入吹捧的海洋。赶紧制止:“勇敢的首领,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唐人,不是什么天神的勇士,某姓李,名青莲,敢问首领大名?” 勇士不高兴了,不愿意做天神反使者,老牧民急了,赶紧又匍匐在地,嘴里念念有词。看李青莲不耐烦的样子,首领拉起阿爹,嘀嘀咕咕说了一会,老牧民似乎不愿意,可是在首领耐心劝说下没有坚持。 首领对着李青莲说:“尊贵的客人,我叫阿不力。我们原本是且末人,居住在水草丰美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有一天,宁静被打破了,噩梦降临。强大的敌人到来了,屠杀我们的勇士,强抢我们的女人和牛羊,霸占我们的家园。我们且末人是爱好和平的人,只想在天神赐予的草原上牧养牛羊,过着平静的生活。” “敌人毁了我们的家园,我们没有能力抗争,只好带着残余的人迁徙,不敢向水草丰美的地方走,只能找荒无人烟的地方。我们这一支沿着沙漠边缘来到神山的脚下,祈求天神能护佑我们部落繁衍生息。几百年了,我们在这荒原上牧养牛羊,这儿虽然荒凉,但是很偏僻,让我们避开了敌人的追寻。因为狼群的袭扰,加上冬天的白灾,食物的紧缺,发展很艰难,到如今也才有了一百多人。” 且末人,汉时西域诸族的一支,属于比较弱小的种族,在各族弱肉强食的吞并中渐渐地消失在历史长河里。原来还有一支都在这昆仑山下的荒原上艰难地生息。是啊,天道之下,万物皆有一线生机,也许未来会被恶劣的环境吞噬,会被强大的种族同化。 阿不力继续恭敬地说着:“我们的部落就在前方,顺着小河很快就到了。尊贵的客人,请到我们的部落,让我们用肥美的羊肉,甘甜的美酒招待您。您的到来,将是我们最欢快的节日。” 看看吧,同狼群的战斗很激烈,李青莲也有点饿了,正好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初临人世间,得慢慢适应一下,看看能不能从这些牧民身上得到一些大唐的信息。这阿不力汉话说得不错,应该是唐言说得不错,阿不力应该经常和外来人接触,否则从哪里学的唐言呢? 李青莲接受了阿不力的邀请,把射日弓背在背后,拿起残月刀还刀入鞘。玄铁箭还没有收回,这可是玄铁箭,一只难求的玄铁箭,得收回来。 看着李青莲要去拔箭,阿不力自然明白这些黑幽幽的箭是好东西,当然这点小事怎么能让尊贵的客人动手,太没有礼貌了。 阿不力随口用他们的语言吩咐几句,牧民们纷纷投身拔箭的事业,拔出箭,用衣袍擦干净血迹,不大一会功夫,箭拔完了,又四处仔细找了几遍,生怕遗漏了客人的宝箭,应该没有了,这才你二根,他三支地堆在李青莲的面前,阿不力小心地税:“尊贵的客人,您看看还有没有遗失的箭” 二十七只狼,二十七支箭,李青莲随便一扫不多不少正好二十七支玄铁箭,被牧民们擦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儿血迹,泛着阴森森的寒光,把箭收进箭匣。 还有在山脚弄的那些珍贵的皮毛,看到那些雪豹和赤狐的皮毛,阿不力可是个识货的人,能弄到这些皮毛,李青莲的身影又高大了几分。皮毛没有见过深处理,这样子在夏天没法保存;“尊贵的客人,请让我们为您效劳吧。”李青莲可没有办法深处理皮毛,本来就打算找个牧民帮忙的,这下正好。 阿不力让人牵过来一匹马,身体高大,体态匀称,四肢修长。浑身长着青色的毛,没有一点杂色,修长的颈背飘扬着长长的鬃毛,看来驯化已久十分温顺。阿不力亲自接过来说:“这是一匹刚刚成年的青鬃马,脚力矫健,性子温顺,请客人上马。” 第五章 第一次骑马 好马,看得出是一匹好马,一起来的马儿大多在无精打采地恢复体力,这匹青鬃马悠然自得,呼吸均匀,没有一点儿疲惫感,好像是阿不力骑来的马,用首领的马供客人骑乘,确实是牧民们对待贵客最高的礼节。 好马是好马,李青莲不会骑马,从来都没有骑过马。连昆仑山都没有出来过,连马都是第一次看到。 可是,如今,现在,眼前这个情况下,不会骑马这个说法太难成立。不会骑马?哪来的怪物?这年头有人不会骑马?!不说咱们牧民从光着屁股就懒在马背上,就是那唐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骑马射箭,飞鹰走狗,也是有模有样。你说你不会骑马?要是不想被人当成妖怪用石头慢慢砸死。 悲催啊,李青莲不由得苦笑,俺真的不会骑马啊,可是为了不被人当成怪物用石头慢慢砸死,不敢说。好在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至少见过阿不力他们的马上英姿。骑马吗?不就是扳鞍上马,两腿分开跨坐在马背上,手拿缰绳,用马鞭一甩马屁股:“驾,”马儿唏溜溜一声迈开四蹄飞驰而去。 李青莲是个实践派,说骑咋就骑,风风火火闯荒原。一踩马镫飞身上马,两腿一分跨坐在马背上,很稳,作为一个高手中的高手,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高手,坐在马背上还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接过马的缰绳,伸手轻轻地抚摸着青鬃马那飘逸的鬃毛,与马儿好好地沟通一下。 李青莲是个先天高手,浑身散发的气息很好闻,能让人心情宁静,不由自主地想和你亲近。青鬃马虽然是一匹普通的马,没有开灵智,只是不能地感到亲近,这就够了,只要马儿不抗拒你,那么你的骑马大业就算是完成了九十步。 牧民们留下大多数人,他们还要收拢四散的羊群,顺便把死狼带回去,狼皮是个好东西,做成皮裘,既漂亮又暖和,很受中原的有钱人喜爱,能够和中原来的行商交换盐巴,狼肉也是不错的食物,狼脸子更是佐酒的美味,虽然损失了一些羊,这些狼肉足可以弥补了。 狼群已经被消灭,眼下的荒原从未有过的宁静,暂时可以无忧无虑地放牧牛羊,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年轻的小伙子们、热情似火的姑娘一对对相拥到天明,直到另一只狼群来临为止。 那还是很遥远的事,牧民们珍惜眼前的快乐,珍惜开开心心的每一天,是啊,一个连冬天都不知道能不能挨过的民族,谁会有闲心考虑未来的事情。珍惜眼前,努力地活下去,知足常乐,这就是牧民。 阿不力抱着阿嘎带着另两个牧民陪着李青莲回部落,顺着从昆仑山上流下来的小河边走着。阿不力不知道李青莲没有骑过马,谁知道走在荒原里的人没有骑过马,谁敢说天神的使者不会骑马?所以马的速度很快,虽然不能和来时相提并论,对李青莲这个菜鸟也算是飞快。 还在李青莲的轻功不错,放松两腿,就那么黏在马背上,骑马的时候两腿不能用力,那样整个人显得僵硬,容易疲劳。这一点书上有,曾经无意中看过,想不到今天用到了,看来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只有无用的人。 李青莲一边小心翼翼地控制马,一边仔细观察阿不力他们骑马的姿势和动作,活学活用,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还别说李青莲的领悟力确实不凡,渐渐地在马上放松身体,随着马的奔跑一起一伏随波逐流,有模有样。 人一放松,不在专注于一件事情,心就活络起来。 李青莲舒舒服服骑着青鬃马,欣赏着荒原的风景。已经是夏末初秋时节,万物停止了生长,荒原的草参差不齐,东倒西歪的有些营养不良,间或还有一片片蒿草夹杂在中间。 零零散散的榆树孤立地站在荒原上,在广阔的天幕下格外矮小,那反射着刺眼阳光的是石头,白色的石头,黑色的石头,东一片西一片散漫随意,无拘无束地躺在地上已不知多少年,那一道道不规则的褶皱是岁月侵袭的伤痕。 远方有一头马鹿在低头吃草,不小心惊动了灌木丛里的雪鸡,扑棱一下惊慌地飞起,马鹿不知道侵犯了别人的领地,茫然四顾,又低头吃草。 小河弯弯曲曲,欢快的流淌,自天边来,又流向遥远的天际。从山脚下的溪流慢慢变成三四丈宽,河水不深,能看见河底的卵石,五颜六色的的石头被河水冲刷的圆溜溜,几条手指长的小鱼在河底悠闲地游着,碰碰卵石,碰碰砂子,你追我逐,好不惬意。 河滩铺满圆溜溜的卵石,阳光照射下五彩斑斓,十分艳丽。河边是低矮的灌木丛,几只兔子,一只羚羊在河边喝水,荒原上的水源十分珍贵,生命离不开水源,水源属于牧民,也属于这些野生的动物,严格的说它们才是荒原的原住民,荒原的主人。 秋天来了,动物们要可着劲儿吃草,储存足够的养分,最好长一身肥膘好挨过漫长的冬季。当然了,运气不好的,就会成为牧民肥美的大餐,或者猛兽的早点。 极目四眺,天高云淡,心旷神怡。耳边传来荒原汉子苍凉低沉的歌声: 草原啊草原, 我生命的摇篮, 清澈甘甜的流水是哺育我的乳汁, 芳草淡淡的清香润我生命的心田, 圣洁坚实的马背是我成长的登攀, 阿妈期待的笑脸是我力量的源泉。 想你啊草原, 我心中的草原, 想你是甜甜的回忆, 想你是苦苦的眷恋, 想起你就情深绵绵, 伴着阿妈伴着蓝天到永远…… 第六章 野马海边的毡房 前面有一个湖,方圆半里地,小河静静地流入湖里。湖里难得有几根水草,湖边还有一小丛芦荻,几只鸟儿浮在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蓝蓝的天空倒映水中,几匹马在湖边饮水,一条鱼跳出水面,红艳艳的鱼鳞在阳光中画了一道红线,扑棱一下水花四溅,惊起了水鸟,搅碎了白云片片。 阿不力一指湖水:“尊贵的客人,我们的部落就在这野马海边。当年我们的先人在荒原里寻找居住地的时候,是跟着一群野马来到这里,我们牧民离不开水源,这个海子有从神山上流下的河流源源不断地注入活水,是牧民最理想的家园,为了感谢野马群,我们叫它野马海。” 荒原人管湖泊叫海子,只不过是一种叫法,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可别以为荒原人夜郎自大地认为这就是大海,荒原人没见过大海,甚至于没听说过大海,只是为了表示这些水源的珍贵,才用海来形容。 野马海边多了一些树,低矮的榆树,粗糙的枝干顶着弯弯曲曲的树冠;高大挺拔的胡杨,看着你伟岸的身影不由感叹:你真的是三百年不死,三百年不倒,三百年不腐吗?那开满花儿如同披着一身白雪,是沙枣吗?淡淡的香气随风飘出好远。 一座座毡房围在海子边,那是牧民们休养生息的家。毡房很旧,有些破败,一群老人、女人和孩子站在毡房前,脸上写满了忐忑不安。 他们的勇士们去和狼群战斗,面对危险,他们不会阻止,因为这是荒原男人的责任。 妻子为丈夫系好袍服,老人为儿子拿来武器,孩子们用崇拜的眼神为阿爸鼓气,送他们踏上危险的征程。然后虔诚地向天神祈祷,祈祷天神保佑他们平安地回来,站在毡房前眺望远方,期盼看到亲人的身影。 看到了远方反身影,毡房前一片欢呼声,那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欢呼声。身影慢慢近了,毡房前一片死寂,孤零零的几道身影,让留守的牧民的心沉到海底。 以往也出现过,归来的勇士满身伤痕累累,血染皮袍,马背上还驮着几个死去的牧民,看到受伤归来的,赶紧递上热腾腾的青稞酒,接过马匹。看到亲人死去的,哭得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可是从来没有如同今天这样让人绝望,几十人活蹦乱跳地出去,就回来四匹马,几个人,连驮着尸体的马都没有。 到底遇到了什么样可怕的恶魔,让他们连族人的尸体都抛弃。噩梦降临了,部落的勇士被一网打尽,在这危险的荒原里,等待一群老弱妇孺的是什么命运?也许到了冬天,部落就好消失在白灾里。 阿不力放慢下来,让马儿慢慢走到毡房前,见到了一个个伤心欲绝的族人,不由得心酸起来。这是他淳朴的族人,里面有他的婆娘和阿母,看到阿不力和怀里的阿嘎,虽然轻松了一点,可是没有看到其他人也是一样焦急。 阿不力抱着阿嘎跳下马来,放下阿嘎,转身牵住青鬃马,伏低身子,请尊贵的客人下马,经过这一路的练习,你绝对看不出李青莲是一个第一次骑马的菜鸟。李青莲一偏身轻松下马,在阿不力的陪伴下走向毡房。 阿嘎早就跑到阿妈前,拽着阿妈叽里呱啦说个不停,面对狼群的绝望,李青莲屠杀狼群,渐渐地人群里热闹起来,幸福就这么一下子降临,没有损失一个人,甚至于没有一个人受伤,对于他们是天大的喜讯。 阿嘎说得口干舌燥,抓起一个酒袋狠狠灌下一大口,荒原人十二三岁已经是大半个成年人了,放牧,骑马,当然包括喝酒。 一个长着一尺多长白胡子老牧民制止了人群的喧闹,带着人们面对李青莲恭恭敬敬手抚胸口行起大礼,用还算流利的唐言说道:“感谢天神,尊贵的客人,是您的勇敢拯救了我们,让我们从噩梦中醒来,赶走了我们的悲伤,赐予我们明媚的阳光,解救了一群迷途的羔羊。请收下我们最真诚的感谢和祝福,愿您和神山一样永恒。”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的老首领克里,现在的部落长老,是我们部落最有智慧的人,同来这里的行商很熟悉,我的唐言就是长老教的。” 李青莲赶紧回礼:“尊敬的长老,我是一个路过的唐人,只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您知道狼群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尊贵的客人,你的胸怀如同宽广的天空,你的谦逊真让我感慨万分。来吧,尊贵的客人,请到我们简陋的毡房里,请允许老克里奉上一碗青稞酒,一碗酥油茶吧。”长老满脸都是谦卑的笑容,热情地恭迎客人。 李青莲没有拒绝,和阿不力一道走向毡房,当然是阿不力的毡房,因为阿不力是现在的首领,不过荒原人来了客人,就是整个部落的客人,整个部落都在欢庆。 阿不力的毡房在野马海边,面朝海子,冬暖夏凉,位置不错,视野不错,弄个躺椅躺着晒太阳,我躺在海子边看风景,别人在远方看着我,既然你已在风景中,还看什么风景? 阿不力的毡房很大,估计一来家里人多,二来阿爹阿妈给他们养了不少牛羊。毡房虽然有些年头,好在没有破损,牛毛编织的毡子,蒙在木头搭成的架子上,四四方方的,不像传说中的蒙古包。 毡房里很简单,没有按照使用功能分隔成厨卫客卧,几块毡子铺在地上,堆着一些羊皮估计就是睡觉的地方。中间一张看不出什么木头做的矮几,阿不力拿一张稍微新一点的毡子铺在上首,请李青莲坐下来。 李青莲不敢坐,这里可不是大唐,谁官大谁坐上首,管你主人不主人。荒原里,再尊贵的客人你也是客人,可不敢坐在上首,让人笑话咱不懂礼仪。 看李青莲不肯坐,这是客人尊重荒原的礼仪,把毡子移到了左边请他坐下来,唐以左为尊,这回李青莲没有推辞,再推辞下去有点做作,盘腿坐在毡子上,荒原人是盘坐,不像大唐人跪坐。 长老坐在右边,阿不力在主位盘腿坐了下来,没有毡子,直接坐在地上,看来毡子也是客人的待遇。李青莲不由得感慨万分,同荒原人比起来,自己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第七章 有了回家的路 阿嘎抱着一大罐热腾腾的青稞酒,看着李青莲眼里全是小星星。李青莲那挥刀大战狼群的英姿深深印在他的心中,这辈子是无法忘记了。 荒原的小男子汉是崇拜英雄的,眼前是篝火大会上打败挑战者的阿哥,现在吗阿哥的身影已经很矮小了,把位置让给了李青莲。 阿嘎还是个十二三岁未成年的少年,虽然李青莲看上去也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所有人自动忽视了他的年龄,英雄是不能用年龄衡量的。 阿不力觉得阿嘎在这杵着对客人不礼貌,可是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让人很纠结。 李青莲拍拍阿嘎的肩头,是肩头不是头,无论是哪个民族,拍头都是一种忌讳:“你叫阿嘎?面对狼群你很勇敢哦。” 长老哈哈一笑:“尊贵的客人,阿嘎是个好孩子,他要成为像阿不力一样的勇士,保护我们这些老人。” 阿嘎的小脸红了,有点不好意思,面对狼群的时候差点尿了裤子,世上可没有尿裤子的勇士。 阿不力倒了一碗酒双手捧给李青莲,和长老一起高声唱起来:“神山上的冰雪万年不花,那里啊是天神的家,悠悠的白云是他的衣裳,轻快的风儿是他在歌唱。青青的草原是我的家,这里有我的阿爸阿妈,骏马好似彩云朵,牛羊遍地似河沙。美丽的姑娘放声歌唱,愉快的歌声满天涯。……” 浑厚的歌喉,苍凉古朴的歌声,幽远绵长,歌声里有历经沧桑的伤感,有对着生活的期望,没有下里巴人,不是阳春白雪,有点是荒原人的奔放。 李青莲接过酒碗,浑浊的青稞酒上有一层酒沫,不管味道如何,仰头喝了下去,哥喝的不是酒,是感情。 也许是李青莲喝酒的姿势很对荒原汉子们的胃口,阿不力和长老的拘束少了一些,陪着李青莲继续喝着青稞酒。 青稞酒是青稞酿造的,贫瘠的荒原上并不适合农作物生长,青稞的生命力十分顽强,成了荒原人主要的粮食,可以酿酒,可以做饭,还能做成美味的糌粑,磨成粉做成炒面。 青稞酒劲道比较绵软,到有一股子清香,很适合聚会时畅饮。边喝边聊,几个时辰过去了,宾主尽兴。 李青莲十分高兴,倒不是说喝了什么名酒珍馐,是喜欢这种氛围,有着浓浓的情感,温暖、温馨、舒心,让人陶醉,呵呵酒不醉人人自醉。看来自己离成仙还早,还离不开人世间。 阿不力的阿妈和婆娘在灶子前忙碌,旁边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娃娃,这一家子年龄结构太紊乱,李青莲有点迷糊。阿不力笑着介绍:“这是我阿妈,这是我婆娘,那是我阿妹达娃,抱着的是我儿子。” 阿妈在打着糌粑,阿不力的婆娘煮着酥油茶,毡房里弥漫着浓浓的香气,一股子异域风情。朴实的牧民,总会拿出所有的好东西招待客人,这年头在这荒原里,茶叶可是好东西,就是在大唐喝茶也是士族的专利,不知道阿不力从哪弄到了这么一小块茶砖,估计能值几头牛。 吃着清香的糌粑,喝着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李青莲很享受,作为一个修士,本不是一个挑剔的人。一边吃喝,一边闲扯:“阿不力首领,克里长老,某是大唐人,自幼随师父在昆仑山中学艺,如今师父仙逝,某准备回长安探亲。某自幼年以来从未回过长安,不知路途,两位可知道外面的情况,可知道到长安的路?” 长老有点激动:“客人自神山而来?客人知道神山上的老神仙吗?几十年来老神仙每隔几个月就会来我们部落,教我们唐言,为我们治病。这有一阵子没来了,客人你认识老神仙吗?” 老神仙?莫非是师父紫阳真人?师父曾经说过经常到山脚的部落里换取一些粮食,应该是吧。没听说昆仑山还要别的老神仙? 李青莲:“家师紫阳真人,不知道是不是长老说的人?” “紫阳真人?”长老沉吟了一下:“对,老神仙的名字就叫紫阳真人,蒲昌海那个行商说老神仙可是中原最厉害的人。老神仙可好?” 糟了,虽然能说唐言,也只懂一些简单的口语,看来理解能力有限,文绉绉的不行:“长老,某师父已经在一个月前过世了,就是永远离开了我,到了天上。”李青莲用手指了指天上,人死后升天,应该是绝大多数种族的良好愿望,没听说那个种族希望死后下地狱。 过世了?恩,天上?长老点了点头,能明白就是死了。死了?老神仙死了?那可是一个好人啊,为什么天神要让一个好人离开我们? 长老不明白,长老有点伤心,李青莲只好陪着他伤感一下。百行孝为先,别人对你的师父哀悼,你怎么的也不能表示不耐烦吧,这是做人的底线,千年不变。 伤感了好一阵子,又干了一碗酒,表示表示对老神仙的纪念,回到了正常的话题,还是阿不力先说话:“客人,我们部落十分偏僻,荒原外面是一望无边的沙漠,和神山一起包围了我们的栖息地。可我们也需要盐巴和布匹,没有行商会来这里,我们只好寻找出去的路,发现沙漠并不是连成一片,中间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通道,通道上有几处水源,我们就是沿着这个通道去蒲昌海和那里的行商换取盐巴和布匹,客人要是需要我们带路,我们很荣幸为您效劳。” 太好了,终于听到有用的信息,沙漠中间的通道,估计根本就不是什么通道,而是两个沙漠中间的空地。蒲昌海?罗布泊。罗布泊是大唐和西域交流的必经之路,有大量去西域淘金的中原行商,也有仰慕长安到长安朝拜的胡商,只要到了罗布泊,还怕找不到回家的路? 心情放松了,糌粑也香了,酒也喝得多了,交流也容易了。对于这些朴实的牧民,李青莲想帮帮他们改善一下生活,可惜他是个过客,以后吧,以后有缘再会吧。 阿嘎拉着阿哥,在阿哥耳边说着什么,阿不力小心地看看李青莲,摇摇头似乎拒绝了,可是阿嘎很倔强,似乎坚持着什么。 李青莲见着哥俩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不时为难地看着自己,看来这事情很为难,又和自己有关,不由笑到:“阿不力首领,怎么了?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第八章 第一个追随者 听到李青莲的话,阿不力挠了挠头,魁梧的大汉有点不好意思:“尊贵的客人,您不远万里前去长安,像您这样的勇士身边,应该需要一个仆人伺候,我的阿弟阿嘎虽然才十三岁,可以替您背背行李,喂喂马,您能收下这个仆人吗?” 长老的话言犹在耳,这小子心中一直有一个英雄的梦,能追随英雄,那自己离英雄还远吗?为了英雄的梦,倔强的小子死缠烂打,弄的阿哥手足无措。做一个盖世英雄的仆人,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怎么的也该是一个像自己这样的魁梧大汉,你说你一个小屁孩瞎凑什么热闹? 李青莲可没想这么多,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盖世英雄,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上未知的路,能有个伴也不错。至于阿嘎的年龄,正好和自己差不多,孩子还是和孩子有共同语言,弄一个大胡子整天在眼前晃荡,反而别扭。 看着眼前三人不同的眼光,兴趣满满的长老,期待的阿不力,满眼星星的阿嘎,李青莲觉得有意思,有意思极了:“阿嘎,你愿意离开你阿爸阿妈,跟着我回长安?这一去,山高路远,再回来不知何年了。” 阿嘎到底是个孩子,英雄是他的理想,对阿爸阿妈还是很依恋的,看看阿妈,看看阿妹,又看看阿哥。 阿妈没有想象中的流着眼泪依依不舍的模样,笑着点点头充满了鼓励。荒原的男人不属于毡房,不属于女人,属于无边无际的荒原,属于辽阔的天空。 阿不力用力地拍拍阿嘎的双肩:“阿嘎,猎狗应该在荒原上追逐猛兽,雄鹰应该翱翔于苍天。阿哥也想去荒原外看一看,可是保护部落是我的责任。带上阿哥的心,去吧,荒原外广阔的天地等着你,用你的生命一生一世,守护着你的主人。” 阿嘎用力点点头,目光一下子坚定起来,来到李青莲面前,单膝跪下,一手抚胸,用庄重的礼节发出誓言:“天神在上,我以我的生命和尊严起誓,终生侍奉我的主人,视主人的耻辱为我的耻辱,主人的愤怒为我的愤怒,用我的鲜血和生命捍卫主人的尊严,一生一世,永不背叛。” 看来这就是荒原人最高的誓言,以天神名义发的誓言是不能背叛的,一旦背叛就成了孤魂野鬼,天地虽大,再无立锥之地。接下来该怎么办?李青莲没有经历过,对了,收下一个追随者应该表示表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一把上好的短刀递给阿嘎:“我,唐人李青莲,接受你的誓言,从今往后阿嘎就是我的追随者。” 短刀不短,长一尺五寸,极为锋利。阿嘎双手接过刀,拔出刀来在左手臂上划了一刀,流出殷红的鲜血,这是用鲜血效忠,李青莲正纠结自己是不是也要来上一刀,长老笑道:“尊贵的客人,主人不能见血的,那样子不吉利。” 李青莲松了一口气,仪式完成了,阿嘎的手臂还在流血,现在是自家人了,拿出一包自制的伤药,给伤口均匀地撒上药粉。很快血止了,拿块干净布裹上。神奇的药粉,长老是识货的,眼冒金光,就差流出口水了。李青莲收了人家一个大小伙子,一包药粉还不至于舍不得,递给阿不力:“阿不力首领,这是我配置的药粉,对外伤很有效果,希望能帮助你们。” 荒原人是豪爽的,见客人是真心赠送,就收了下来。阿嘎挺直了身子,忠心地守在主人的身后。 外面传来一片喧哗,原来是牧民们回来了,带着找回来的牛羊和一百多匹狼尸,再次震撼了毡房。百闻不如一见,看到辉煌的战果,李青莲的身影在牧民心中又高大了几分。牛羊归圈,牧民们一起投入剥皮大业中,油亮亮的狼皮,肥美的狼肉,让牧民们忘记了哀伤,欢声笑语,还有人唱起美妙的歌谣。 阿不力很开心:“客人,您的那些珍贵的皮毛已经硝制好了,等几天晾干就能储存。到时候和这些狼皮一起交给您。” “不不,”李青莲摆了摆手:“这些狼皮留给你们吧,给部落换一点盐巴,给孩子们换一点过冬的衣服。不用推辞,你们是阿嘎的族人,你们比我需要这些。” 阿不力很感动:“您真是个大方的好人,这些狼皮能换来不少的东西,这个冬天有希望了,感谢您,伟大的好人,今夜让我们用熊熊的篝火,可口的美酒,悠扬的歌声,嗯,还有美丽的姑娘来欢迎您。” 篝火?美酒?歌声?不错,很向往。姑娘?算了吧,不是说你们的姑娘不美丽,咱只是个过客,不是花蝴蝶,就不用处处留情了。 牧民们都在忙,阿不力告罪去准备篝火晚会,好久部落里没有这样欢快了,今晚就让族人们尽情欢乐吧。苦难的日子需要发泄,一直紧绷着弦会断,日子还要过下去,所以篝火晚会产生了。百无禁忌,尽情释放你的浑身力气吧,暂时忘记苦难,睡一觉明天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李青莲在阿嘎的陪同下,在毡房区闲逛,牧民们的居住地很简陋,也很新奇。 太阳落入西边的群山怀抱里,哪里是它休憩的港湾。天色黑了起来,飞鸟夜归林,牛羊已进圈,荒原的一天已经过去。满天繁星,斗转星移,拱卫着一轮弯月,如钩般高高挂在天幕。 第九章 篝火晚会 荒原的夜宁静而多情,夜空没有遮拦,可以尽情的欣赏满天繁星,淡淡的的月光洒满大地。 李青莲在牧民们地簇拥下来到毡房区中间的空地,场地中央架起一堆木柴,熊熊燃烧的篝火代表着荒原人民的热情和奔放,篝火映红了夜空,映红了大家伙的笑脸,这一刻将成为心中永远抹不去的一道艳丽的霞光,这一刻是幸福和希望。 木架上架着的是一块块狼肉,被火烤出的油滋滋作响,滴在火里冒出一丝儿青烟。还有一整只羊被架在木架上,身上抹着草汁,撒上盐粒,在火上慢慢烤着,烤羊的老人是阿不力的阿爹,老人很仔细地翻动着羊,让火均匀地烧烤,看来也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事。空气里弥漫着肉香,今夜有充足的肉食,足够的青稞酒。 男女老少都汇集在篝火旁,小孩子流着口水望着香喷喷的烤肉眼睛舍不得离开,老人们纷纷拿出好手艺仔细烤肉,眼里不知道是烟熏的还是幸福的眼泪,女人们在准备一罐罐青稞酒,姑娘们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好似蝴蝶在花丛里飘来飘去,小伙子们漏出发达的胸肌,狼一样的眼睛盯着心爱的姑娘。今夜是荒原人的节日,今夜是欢乐的海洋,今夜无眠。 李青莲被安排在上位,由阿不力首领和克里长老相陪,当然还有忠心的追随者阿嘎。人有着群居性,一个人处于欢乐的海洋中,你也会欢乐起来,从里到外的被快乐包围,说不出的轻快。 羊烤好了,老阿爸的手艺真的很好,金黄色的羊昂着高贵的头,浑身冒油,香气扑鼻。分配羊肉是首领的权利,阿不力拿着银刀割下最肥美的部位献给最尊贵的客人,还有荒原人心中无上珍馐狼脸子,第二个献给长老,然后将银刀交给阿爸,老人依次给阿不力和其他男人分配羊肉。 今夜只有一只羊,所以只有男人才能享用,其他人们狼肉管够。倒上满满的美酒,照例要唱祝酒歌,这次是一百多荒原人一起唱,歌声嘹亮,惊起了海子边树上的飞鸟,婉转悠扬,苍凉古朴。 歌罢喝酒,李青莲端起大碗一口干了,晚会正式开始。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羊肉外焦里嫩,松软可口,混合着一股子青草的香味。狼脸子嚼起来,劲道十足,拿刀子切一块,放嘴里慢慢嚼,再喝一大口青稞酒,李青莲不由得感慨万分: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此情此景,此时此地,遥望长安,家人何在? 牧民们喝了几碗酒,吃了几块肉,心中的火燃烧起来。老阿爸不知从哪拿出一把稽琴坐地上,用干枯的手奏出悠长的琴声,琴声忽近忽远,忽高忽低,时而苍凉,时而欢快,苍凉是怀念遥远的岁月,欢快是歌唱今夜的篝火。牧民们一个个手牵着手围着篝火载歌载舞,转着圈子释放着似火热情。 红红的火光映红了姑娘的衣衫,红彤彤的脸好似一个个待嫁的新娘,那跃跃欲试的是谁的情郎,用低沉的歌声为谁而唱?姑娘用火辣辣的目光,好似闪电射向他的心房。献上我们的祝福吧,祝福他们地久天长。 没有人青睐的小伙子们,没有失望,来吧,让我们在篝火中较量一番,看看谁的力气大,谁的跤术强,只有最强壮的勇士才能配上最美丽的姑娘。小伙子们在一对一的较量,姑娘们围着指指点点,时而尖叫,时而大笑,这是属于男人的时光。 阿不力坐不住了,甩开膀子走进场中,加入摔跤,阿不力不愧是荒原第一勇士,很少有人能坚持几回合不倒。姑娘们大声叫好,火辣辣的眼神是那么肆无忌惮。 篝火晚会的高潮到了,无需组织,在酒的燃烧下很自然地到了。连长老都摇摇晃晃地跑到篝火旁手舞足蹈,阿嘎是荒原人,很想去,可是主人没动弹,只能眼巴巴地观望。呵呵,也许有小姑娘在等着他,拍拍肩膀示意他去寻找他的姑娘。 李青莲正准备给自己到一碗酒,有人端着一碗酒双手捧着,一个穿着红色长袍的姑娘正唱着歌劝酒呢,姑娘十六七岁,荒原人从小放牧,身体发育很好,带点儿蓝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荒原人的礼节还是不太懂,万一有个啥误会的多不好,美丽的姑娘捧着酒眼巴巴地看着他。不知什么时候长老来解了围,笑呵呵地让客人尽管喝酒,尽管去跳舞,尽管……停停停,剩下的别尽管了。 李青莲喝下酒,没办法入乡随俗,被这位美丽的朱古丽姑娘拉着手走到篝火边,美丽的姑娘围着他边歌边舞,移颈翻腕,柳腰轻摆,眼波流动,深情款款,纤纤手姿曲线柔,颤颤颈移神情美。那旋转的裙摆如燃烧的火焰,似飞舞的红云,悠扬的歌声,有淡淡的忧伤,我热情似火,却无法温暖你的心肠? 荒原人的舞没有什么太多的拘束,伸出你的手,扭扭你的腰,把你的热情从骨子里释放出来吧,李青莲不由自主地和姑娘舞动起来,美丽多情的姑娘,你不要这么忧伤,你弯弯的眉毛,好似啊天边的弯月亮,你圆圆的眼睛,好似那湖水一样蓝。你动听的歌声,好似黄莺儿在歌唱;你美妙的身影啊,好似神山上的仙女轻舞飞扬。 红裙似热火,青衫如月色。 一曲舞罢,回到座位,当然了还有那美丽的朱古丽姑娘,长老笑眯眯地看着他们,阿不力说道:“尊贵的客人,朱古丽是个可怜的姑娘,他的阿爸阿妈死在狼群里,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是长老带大的,于今是我们部落最美丽的花朵,不知多少小伙子们爱慕着。朱古丽和长老学了流利的唐言,也去过蒲昌海,很是向往大唐的文化。” 什么意思?对着一个大唐人说向往大唐,在这荒原上捡了一个追随者,再送上一个美丽的侍女?有点头疼,看看长老那乐见其成的笑脸,看看朱古丽冒火的眼睛,这下子麻烦大了。 不如喝酒,一醉解千愁。喝酒?荒原人最喜欢喝酒,尊贵的客人阿不力敬您一碗,喝。尊贵的客人,老克里敬您一碗,喝。尊敬的主人,阿嘎敬您一碗,喝。朱古丽在旁边不停倒酒,抽空也敬了一碗,和。 夜色已深,凉风习习,月儿高挂中天。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儿须成名,酒须醉,醉后易畅言。 第十章 出发 醒来后头很疼,眼睛发花,眼前的东西有点晃来晃去的感觉,嘴里发干发苦,这是醉酒后遗症。至于浑身疼痛,有气无力,得益于修士的身体到没什么反应。 定了定神,坐了起来,发现躺在毡子上,好在还是夏末秋初时节,天气并不冷,旁边有人,怎么回事?李青莲冒出冷汗,不会吧,遇到了传说中的豪放女? 不对,呼噜声震天,扭头一看,原来是是长老正呼呼大睡,看脸色醉的不轻,口水顺着胡子流淌,打湿了好大一片毡子,一时半会还醒不过来。 看来这是长老的毡房,昨夜终于醉了,难得的发泄了一下情绪,然后不知道被谁背回来,享受和长老同床共眠的待遇。长老老了,可比不得年轻人,李青莲仔细观察了一下,长老呼吸还算平稳,也没有呕吐物,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让他继续睡到自然醒吧,能一觉睡到自然醒也是一种福分。 既然醒了,那就出去走走吧,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不会是日已中天吧,还是夕阳西下?爬起来整理一下道袍,没人给自己脱衣服,荒原人生活很简陋,一张毡子铺在地上,没有被子,冬天弄几张牛羊皮御寒,穿着衣服总暖喝一些,没那么多讲究。自然不会担心春光外泄,少了尴尬。 走向门口,靠门的地方有个人,一张破旧的毡子铺在地上,一身火红的衣服格外显眼,朱古丽红着脸蜷缩着躺那,看来酒也没有醒来。美人醉酒,美人春睡,就是不知道春梦里是不是找到了心爱的情郎,睡着了还在偷笑。 李青莲注视着这个大胆的荒原姑娘,有点无可奈何,自嘲地笑笑,小心地放轻脚步准备挑开门帘,朱古丽的美梦被打破,眼睛一睁,打了个呵欠,就看到了鬼鬼祟祟准备出门的李青莲:“你醒了?”一翻身爬了起来,得看牢了,不能让他偷偷跑了。 “醒了有点头疼,准备出去到海子边走走。”李青莲进退两难。 “我陪你走走,”做侍女就要有做侍女的觉悟,朱古丽陪着李青莲出了毡房,整个毡房区静悄悄的,没有看到人,看来昨夜都嗨过了头,还在梦乡里游荡。看看天空,太阳离山顶不高,朝霞还未完全褪去,绚丽多彩恣意地渲染天际,烘托着红彤彤的朝阳。远方的荒原上,几只马鹿在悠闲的吃草,早起的马鹿有草吃,昨夜它们可是无酒无肉。 天色还早,秋初的早晨有点儿凉了,风儿一吹人清醒了许多。李青莲看看朱古丽,想拿件衣服给她披上,可自己身上只穿着一件道袍,脱下来可就走光了。 嘴里混合着各种味道,很不舒服,脸上好像舔着什么东西,皱皱眉头也不舒服,还是先到海子边洗把脸清醒清醒。清晨的野马海很宁静,平静的水面,青青的芦荻,自由自在的鱼儿,飞来飞去的小鸟,将大自然的和谐完美的勾画出来,如不着墨的素描恰到好处。 捧起水洗了一把脸,有点儿凉,更多的是舒服,整个人变得清爽起来。再捧一口水喝一口在嘴里咕一咕,吐出去,拿出葫芦弄点盐擦擦牙齿,再用水清理干净。没办法,想弄根杨柳枝吧,可这是荒原。算了吧,能用雪花盐擦牙,在朱古丽的眼中已经是一件奢侈的事儿了。 李青莲看到她盯着葫芦,笑道:“这是盐,吃的盐巴,可以用来刷牙,我请你刷牙。”刷牙不是什么难事,朱古丽有样学样,这是有的心痛盐,从来没有见过的雪白的盐,这人竟然用来刷牙,太浪费了,太奢侈了,太可耻了。 刷完牙,朱古丽替他解开头发,把乌木簪咬在嘴里,拿出一把缺了几根齿的木梳准备替他梳头,这可是姑娘心爱的东西,是她十岁生日的时候,长老在蒲昌海换来的生日礼物。伴着姑娘的少女时代,如今断了几根齿都没舍得扔掉。李青莲掏出自己的长柄雕花紫檀木梳,递过去:“朱古丽,用这个吧,送给你了。” 姑娘愣了一下,木梳造型新颖,眼下还没有长柄木梳,木纹清晰,色泽古朴,清香阵阵,雕刻精细,用美目偷偷瞟了一眼李青莲,一丝儿红云爬上脸颊,接过梳子小心地梳着他的长发。挽上髻插上乌木簪,又拿着一块布蘸上水仔仔细细擦着脸,就像一个收藏家擦拭心爱的古董。李青莲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浑然不知道送一把梳子给姑娘的含义。 世界是美好的,日子还要一天天过下去,牧民们又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放牧牛羊,打理青稞。只有我们的李青莲十分悠闲,在忠心的仆人阿嘎和美丽的侍女朱古丽陪伴下,看遍了荒原的日落日出,风云变幻。 不知不觉七天过去了,皮毛已经处理好了,该离开了,荒原终归不是我的家。长老年纪大了,没办法再去蒲昌海,责任已经传给新的首领阿布力。李青莲给长老留下一包盐,这年头虽然珍贵,拐走人家的养女怎么也得表示表示。 一行人踏上去蒲昌海的路,阿布力他们带着准备交换的毛皮,荒原人也没啥让行商们看上眼的东西。李青莲骑着青鬃马,这是阿布力坚持送给他的坐骑,李青莲没有拒绝,也没法拒绝,数千里路途没有马是不现实的,用脚慢慢量,到长安不知道什么马月猴年。朱古丽骑着一匹枣红马,看来这姑娘对红色有点偏好,如同荒原里飘起一朵红云。至于阿嘎,骑着一匹黑马,看牙口岁数不大,和他倒是般配。马儿呀马儿呀,你快些儿跑,跑向大唐,跑向长安。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荒原的云彩。 那清香的美酒,化作心底的忧伤; 那熊熊的篝火,在我的心头荡漾。 悠扬的稽琴声,把荒原的岁月奏响; 美丽的姑娘,你为了谁在歌唱。 寻梦?骑一匹快马,在荒原里飞行, 插上一双翅膀,我的梦儿在长安。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第十一章 风中的刀声 出了荒原,顺着沙漠的边缘,正如李青莲猜测的那样,这是一条夹在两块沙漠之间的一片小山丘和戈壁滩组成的通道,大约五里地宽,山丘有一些土壤,满眼的灌木丛,一人高的蒿草,在这沙漠中倒是难得的绿色风情,这斑驳的绿色似一条腰带就这么系在两块沙漠的腰间。 不远处的沙漠,无边的黄沙蔓延在这片无边的土地上,眼前的沙漠呈现一派金色,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大自然给这里铺上了一张黄色的地毯,风一吹,好像有人提起地毯在抖动,满天扬起尘烟。沙漠上有的是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打着转在沙漠上飞跑。 这就是沙漠,象征死亡是沙漠,吞噬一切的沙漠。气候无常,时而烈日高照,云雾蒸腾;时而狂风大起,卷起漫天沙尘成了一个个漩涡。 比起沙漠,眼前的这条通道可爱了几分,偶尔见到一只兔子一边吃草,一边竖起耳朵提防着危险。蒿草丛里,时不时地惊起一只野鸡,扑棱着退化的翅膀,擦着蒿草的头顶飞向安全的地方。 有蒿草有兔子野鸡的地方,就会有水源。一路上的水源点都牢牢记在阿布力的脑袋里,在这里没有什么比水源更加珍贵。水源虽然不多,但足够支持他们的补给,没到一个水源点,都会把水装满水袋,李青莲没有水袋,也不需要水袋,葫芦就是装水的最好器皿,加上一点点盐,在这样的环境里补充盐分和补充水一样的重要。 戈壁里的夜晚荒凉死寂,为了这次远行阿布力做好了准备,足够的干粮,简易的帐篷,在水源点附近安营。捡点柴火,把在路上打的那几只倒霉的兔子浑然野鸡开膛破肚,架在火上烤。相比起干粮,这算是美味的牙祭了。 就这么走了十多天,根据阿布力的推算离蒲昌海不远了,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可以看到蒲昌海。目的地快到了,大家变得轻松起来,比起荒凉的荒原,蒲昌海的交易地在荒原人眼里已经是繁华之地了。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见识?尤其是第一次走出荒原的阿嘎,一直兴奋地咧着嘴傻笑。朱古丽不是偷看着李青莲,心中满是对长安的向往,蒲昌海到了,长安还会远吗? “主人快看,前面有人。”阿嘎兴奋地手指着前方。 前面是一片石林,一块块巨石矗立在荒漠中,巨石错落有致,千姿百态,棱角分明,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千万年的风吹日晒,侵袭的千疮百孔。 一群黑衣人,黑色的长袍把人裹得只剩下两只眼睛,手上拿着一种细剑,长而窄的剑身变化灵活,速度极快,李青莲不由得皱起眉头,黑衣蒙面,拿着刺客的剑,这些人的身份显然是那种见不得光的黑暗幽灵,只有杀手,因为他们只有代号不需要身份。拿着这种剑的人剑法诡异,如同毒蛇防不胜防。 黑衣人正在围攻一个女子,离得远了看不清楚面容,身穿白衣,用的也是一柄剑,身法飘逸,剑法轻灵,在黑衣人的围攻中闪转腾挪,如飞天之舞。 阿布力自言自语:“看样子好像是魔鬼城石林,传说里面住着恶魔,靠近石林都能听到一阵阵恶魔的嚎叫,没人敢走近魔鬼城。不对呀,我们离魔鬼城还早呢,怎么会看到?沙漠蜃景。” 沙漠蜃景?和海市蜃楼一个意思,阳光照射下沙漠里水汽蒸腾,产生分离层,将远处的景色反射到眼前,实际上很远。李青莲对那些杀手没什么好感,这些人就像躲在阴沟里的老鼠,草丛里的毒蛇,时刻准备着偷袭猎物。这些人是没有理智的,对任何的怀疑都懒得去调查,直接抹杀。 既然已不远,既然在我们的必经之路上,谁知道等我们到了石林外,不会遭到他们的袭击?既然有危险,就把危险抹杀,这是李青莲的法则。 “阿布力首领,我们全速奔跑,大概多长时间能赶到石林?”李青莲问道。 阿布力抬头看看太阳:“大概要两个人和一顿酒的功夫。” 荒原人的时间单位不同,荒原人两个人在一起和一顿酒估摸着一个时辰吧:“阿布力首领,我们躲不开石林,我想既然躲不开不如就杀光他们。你们断后,我先去一步。” “不,”阿布力挺直了腰:“荒原人没有怕死的胆小鬼,我们愿和您同在。” 李青莲没有坚持,无法拒绝一个勇士的决心,那就一起战斗吧,我的兄弟。李青莲带头打马狂奔,阿布力他们紧跟后面,冲石林而去。 光阴如箭马如龙,李青莲的目力能看见石林了,那白衣女子已经险象环生,右肩被鲜血染红,手中的剑有些无力。黑衣人有八个,相互配合默契,白衣女子的武艺虽然高一些,架不住对方人多,有些乱了阵脚。 李青莲停了下来,对阿布力说;“首领,我相信你们都是勇敢的人,可是对手都是凶悍的恶魔,每一个都比狼王凶悍,你们还有家人在等待你们回家,我不能让你们白白送死,带着他们找个安全的地方隐蔽起来。” 阿布力虽然不甘心,可是听说每一个都是堪比狼王的恶魔,为了族人的性命只能点头答应,拽起不甘心的阿嘎和族人们在山坡后躲好。李青莲下了马,短距离的冲刺以他的功夫比马儿还要快,青衫在风中飘舞,身后是一串串残影。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黑衣人中一个身材矮小的,剑法极为毒辣,总是恰到好处地攻击白衣女子的破绽,应该是他们的首领。李青莲离着还有十多丈远,飞刀已无声无息飞向黑衣人首领的咽喉,由于李青莲速度太快,黑衣人甚至于还没有发现他的来临,飞刀入喉,黑衣人首领瞪大眼睛,嘴巴一张一合,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最终不甘心的倒地。 黑衣人首领倒地,不过电光火石之间,李青莲已经杀到黑衣人身边,没有来一段切口,更没有自报姓名,刀已出鞘,没有刀光,只有刀声,如同魔鬼城那呜呜咽咽的风声,青色身影一闪而过,已经穿过黑衣人来到白衣女子面前,还刀入鞘,关心地问着白衣女子伤情怎么样。 看着李青莲身后的黑衣人,再看看面前将后背交给敌人神经大条的好心人,白衣女子不知道说啥好,正要开口提醒,眼睛瞪得溜圆,长大小嘴,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事情。 确实是可怕的事情,黑衣人为什么不动手?就那么静悄悄地保持着姿势。受了诅咒?刚刚好好的脖子上出现一道红线,绕着脖子一圈,红线慢慢地变粗,越来越粗,血光飞溅,黑衣人的脑袋飞了起来,七个脑袋几乎同时飞起,白衣女子似乎看到一个脑袋上的眼睛眨了一下。 白衣女子如同见了鬼一般,从未见过这么诡异的事,连听都未曾听闻。白衣女子不时没有杀过人,可从来没有人死的如此怪异,如此恐怖。 刀声,风中的刀声,只闻刀声,不见刀光,这是多么快的刀,多么奇怪的人。 第十二章 春十九娘 李青莲打量了一下,白衣女子一头黑发挽成飞天髻,皮肤白皙,脸盘清秀,淡扫娥眉,朱唇粉面,身材修长,白衣胜雪,衣裾飘飘,似巫山神女,又像敦煌飞天,好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仙。 虽然长得极美,但是看年龄该有二十岁的模样。不知道是不是嫁作商人妇?该怎么称呼呢? 算了叫娘子,女人称呼娘子一般都没什么问题:“这位娘子,某是李青莲,和一些同伴从远方来要去蒲昌海,路过此地,不知娘子伤势如何?” 白衣女子觉得有些失礼,着人救了自己,还没表示一下谢意呢,于是施礼道:“儿是长安人士,人都称儿春十九娘,谢过郎君救命之恩。” 春十九娘的伤不轻,这施礼的动静大了些,血又在流,李青莲赶紧到:“娘子伤情颇重,某同伴中有女子,待某唤他们来。” 李青莲飞身跳到最高的石头上,朝着阿布力的藏身处招了招手,他相信他们一定在偷偷地观望,果然一会儿工夫,几匹马跑了过来,最前面的是一匹红马,不是朱古丽还有谁?着姑娘见李青莲招手,哪管危险不危险。 李青莲让春十九娘和朱古丽在一块石头后面,把注意的地方和方法告诉朱古丽,再把药粉交给她,自己则背对着她们,又不能走开,万一有啥事呢? 朱古丽的手脚很灵活,不像一般荒原女子,替春十九娘解开外衣,一道窄窄的伤口在肩胛骨下面一点,竟然穿胸而过,这个部位容易活动,又是贯穿伤,直接用药粉作用不大。 朱古丽详细的告诉李青莲,还在自己身上比划比划,着伤口很麻烦,又不能一直躺在石林里养伤。办法不是没有,三国时期华佗就可以使用特制的药线用针把伤口缝合起来,可是麻烦啊麻烦,受伤的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年轻女子,又伤在肩下,这地方有点敏感。 要是不出手,春十九娘就是侥幸不死,至少右臂是残了,让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变成一只手,也不像话。还是明说吧,看看她自己的意见。 李青莲没有转身,低声说道:“娘子的伤在肩胛下,一剑贯穿,十分棘手,稍不注意轻则残疾,重则有性命危险。朱古丽姑娘没办法处理,某有些特殊办法处理,只是男女有别,娘子的意思如何?” 春十九娘粉面通红,伤的部位在肩胛下,让一个男人处理十分难为情。沉吟了一会子,不知怎么下了决心,可能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吧:“全凭郎君处理。”虽然声音好比文字哼,李青莲还是听得明明白白。 既然人家娘子都不介意,自己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介意的? 转身来到春十九娘身前,春十九娘闭着眼睛,终究有点不好意思,白色外衫褪至胸口,还好里面有件青色抹胸遮掩,倒也不至于有多少春光外泄。 伤口还在流血,李青莲边用烈酒仔细消毒,边对春十九娘说:“娘子,某的方法有点痛痛,请娘子忍一忍。”说罢也没等春十九娘回答,用针穿着药线缝合了伤口,前面五针,后面五针,一共十针,李青莲看着伤口很满意,伤口处理的很平整,线也很整齐,美人香肩上倒也俏皮。 春十九娘很疼,脸上香汗淋漓,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麻佛散,用针在肉里穿过来穿过去的,想想都可拍。我们的朱古丽姑娘就很怕,怕的有点冷,春十九娘是疼的冒汗,朱古丽是冒着冷汗。再撒上药粉,那布一层层裹了起来,拍拍手大功告成。 让朱古丽替她穿好外衣,春十九娘觉得不怎么疼了,伤口凉丝丝的十分舒服,准备起来感谢一下,李青莲赶紧制止:“娘子的伤虽然已经处理好了,但是尽量少活动,尤其是右手臂不能动。伤口不能见水,隔几天还要换一次药,过个十天吧再把外面的线拆掉就差不多了。” 收拾好东西,让朱古丽扶着春十九娘和大家汇合一起,商量一下下一步行程。至于黑衣人,收尸就不必了,反正这魔鬼城石林里就是死亡的墓地,他们终日里躲在黑暗里,想必是十分渴望阳光的。让阿不力他们搜一搜,说不定能找到啥好东西,至少总能找到一点钱财。 还真找到了一些钱财,圆圆的大唐通宝,李青莲还是第一次见到。杀手出门在外不可能带很多通宝,那玩意儿太占分量。多为金银,总有五十两金,三百多两银子。 这时候金银的产量很少,多为皇家自用和赏赐功臣,十分贵重,并不是通用的官方货币。但是大户人家非常喜欢,瞧着贵气,携带方便,所以出远门交易多以金银为重。 这些金银私下交易能折合通宝一千贯出头,这可是李青莲的战利品,阿不力全交给李青莲,李青莲把那些通宝大概有十贯钱,又拿了十两金子一百两银子交给朱古丽保管,剩下的让阿不力拿着:“阿不力首领,别推辞,冬天要来临,荒原上还缺少过冬的衣服被子和粮食,这些不是给你个人的,阿嘎和朱古丽跟随了我,我可不想他们失去族人。” 阿不力的眼睛红了,坚强的汉子知道有了这些金银就可以和行商换取好多的东西,让族人安全度过冬天。荒原汉子深深地行礼,感谢天神派下了仁慈的李青莲。 东西不止这些,搜刮的很干净,要不是李青莲制止连衣服都给他们扒了。 八把细剑,刺客专用的细剑,剑身窄而薄,很容易折断的样子,连阿布力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摇摇了头,在荒原人的眼里这种剑只能做富人的装饰品,砍个柴都能折断。 其实细剑没那么次,是用精钢百炼而成,当然了和大刀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刺客本不以力见长,细剑在刺客的手里就是毒蛇的吻,黄蜂的刺,一击必中。 第十三章 惊闻血杀 八块牌子,应该是身份牌,一枚银牌,七枚铜牌,看来这群杀手不简单,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势力不小啊。 牌子正面写着一个血红的杀字,应该和组织的名字有关,不过对于大唐天下到目前为止李青莲还是两眼一抹黑。 背面应该是他们在组织里的编号,杀手是没有名字的,一入杀手组织,你的人你的命你的一切都不在是属于你自己了,可以这么说你已经死了,只剩下一个肉体,你的肉体属于组织,所以你只有编号。根据编号来决定你的价值,你在组织中的地位。 银牌的编号是三,银牌、铜牌,看来还有金牌,不知道有没有铁牌。银三,属于实力很强的杀手了,杀手组织也是一个金字塔结构,越往上人数越少,金牌就是那塔尖,一个顶级杀手的培养需要太多的资源。 目前只能看出这是一群和杀字有关的杀手组织,等级不低,其它的一无所知。也不能说一无所知,最少春十九娘应该知道一些,被一群杀手追杀,你不能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吧。 可这事是人家的私密,不好问,李青莲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人,既然惹了这个麻烦,还是自己背吧。 春十九娘对这个男人很好奇,高明的刀法,神奇的医术,清秀的脸庞,沉稳的性子,一切的一切都很好奇,浑然不知道好奇心很害死女人的。 春十九娘指着牌子说:“郎君心里一定有很多疑惑,却没有开口问儿,郎君真是谦谦君子,让儿十分钦佩。儿就来为郎君解惑,这是一个古老的杀手组织,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根基所在,也无人知道首领是谁?甚至于不知道组织的名字,只能根据身份牌上的这个血红的杀字,叫它血杀。他们的组织很严密,从没有人能活捉一个杀手,他们牙齿里藏着用蜡密封的毒药,一旦任务失败,立即咬碎药丸自杀。江湖中对他们很少头疼,连官府都经常被刺杀,因为没有线索,最后不了了之。多少年来唯一知道的就是,这群杀手遗落的身份牌,分为金银铜铁四个等级,金牌杀手极少,应该有先天实力,今天这个人能身居银牌三号,地位算是比较高的了,郎君于刹那间就灭杀八名杀手,至少也该有先天修为吧?” 李青莲没有否认,春十九娘接着说:“为了儿的事,到让郎君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儿真是过意不去。郎君,看来对江湖上的事知道的不多?” 知道的不多?好人啊,善解人意,我是一无所知:“娘子不知,某本长安蓝田人氏,自由随家师在昆仑山学艺,从未回过中土,所以,这个所以对大唐知道的不多。” “原来如此,倒是儿失礼了。”春十九娘浅浅一笑:“儿是长安红袖招中人,幼时家中遭难成了孤女,幸得师傅收留,在红袖招中长大,视师傅如母。年前来师傅隐居之地天山探望,不想师傅竟仙去了……” 春十九娘两眼湿润,点点滴滴的眼泪流下香腮,想来和师傅感情很深。都是孤儿,同样的命运,李青莲不由得引起了共鸣:同是天涯飘零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朱古丽姑娘也是一个孤女,陪着春十九娘吧嗒吧嗒掉着眼泪,李青莲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们。 春十九娘伤感了好一会子,继续说道:“师傅仙去,儿料理了师傅的后事,想着红袖招的姐妹尚且不知,就带着师傅的遗物动身回长安,不知怎么被这群杀手盯上。好似他们对儿的行踪了如指掌,连师傅仙去都清清楚楚,专门在这魔鬼城设下埋伏等着儿,要儿交出师傅的遗物。师傅之恩大于天,儿虽一女子,也知道义。一言不合就交起手来,可怜我那两位姐妹为了掩护我被杀手杀死,儿挂念师傅遗物,没有硬拼,边战边逃,到了这石林,后来的事郎君已经知晓。” 红袖招?同自己有点联系,准确的说是紫阳真人和她们那师傅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牵绊,这两位还真的有意思,连仙去都差不多约好了,就是不知谁先谁后?既然有点香火情,今天这麻烦惹得倒也不冤。既然知道有瓜葛,李青莲只能坦白了:“某不知是红袖招的师姐,失礼了。” 一声师姐叫的春十九娘有点莫名其妙,美目写满了疑惑。李青莲一笑:“师姐不知,家师天机门紫阳真人,不知尊师可曾告诉过师姐?”拿出自己的身份玉牌,递给春十九娘。 “紫阳真人?”春十九娘接过玉牌,仔细看了看,古朴的玉牌本身就极为珍贵,玉牌泛着氤氲之气,天机门第四代李青莲,师傅和紫阳真人的事不是很清楚,好像关系有点复杂,不过师傅说起紫阳真人来倒是颇为尊重,尊其为古武领袖,世外高人。 这样算起来,这模样俊俏,武艺高强的小郎君成了师弟?不知道想什么美事,春十九娘的嘴角微微翘起,美目流转,含辞未吐,气若幽兰…… 想茬了,春十九娘还回玉牌:“原来郎君竟是紫阳真人高徒,怪不得有神鬼莫测之能,天机一门,果然是人间翘楚,世外仙门。儿身份卑微,岂敢当郎君高称?” 我本人间客,此来就红尘。李青莲忙道:“十九娘,你我师门颇有些儿渊源,不如就以名相称,免得生疏起来,来日到长安,彼此也好走动走动。” 话说到这份上,春十九娘也是江湖儿女,再扭捏倒是有些造作了,点头应了。 李青莲看了看十九娘,又看了看阿布力他们,微微蹙眉:“十九娘的伤不能骑马奔波,这倒是个麻烦事儿。” “儿是坐马车赶路的,就在前方不远,初次碰到杀手的地方。”春十九娘用左手略指了指方向。 有了马车就好办了,一行人赶到马车所在地,车还在,一辆十分宽敞的篷车,拉车的马正低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草,浑然不管地上的两具女尸,看来就是春十九娘的两个姐妹了。 看到惨死的姐妹,春十九娘伤心起来,受伤的人老是这么伤心对伤势恢复不好:“十九娘,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吧。如今你受了伤,不能总是伤心,对身体不好。两位姑娘是入土为安?还是……只能带着骨灰了。” 如今这样,也只有带着骨灰了,这事交给阿布力。 趁着天色尚早,赶紧赶路吧,魔鬼城是个不祥的地方,有太多的麻烦,也有春十九娘太多的伤心,不适合做宿营地。春十九娘坐在马车里,朱古丽陪着,阿嘎光荣地成为车手。 一群人继续向蒲昌海赶去。远离了血腥气,李青莲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觉得阳光也柔和了,风儿也轻快了,人也年轻了…… 第十四章 荒凉的蒲昌海 一片片的胡杨矗立着,依然高大挺拔,枝头只剩下少量的绿色,有一些已经光秃秃的没有了生命力,只是因为心中的执念没有倒下,默默守护着谁?寒鸦在盘旋,是不是失去了绿叶的依偎没有了家园? 夕阳下,丘陵密布,沟壑相连,东一块西一块的荒草斑驳点点,一群牛羊在牧民的吆喝下依依不舍地回家,远方已是沙漠的边缘,古老的孔雀河实在是老了,曾经宽阔的河床只剩下涓涓细流,那一潭湖水就是昔日烟波渺渺的蒲昌海? 走在古老而干涸的河床上,脚下是亮晶晶的盐泽地,不见了昔日的碧水蓝天,那黄昏中渔歌唱晚,逐着夜风传遍苍凉角落,吹不尽的尘埃,落满百年的忧伤,终是无奈。 昔日丝绸之路上的明珠,繁华喧嚣的古楼兰已经被岁月磨灭,剩下眼前的小镇。破败的房屋,消瘦的牛羊,褴褛的衣裳,这些楼兰遗民在遗址里苟延残喘,也许某一天就会和蒲昌海一样消亡。 靠近蒲昌海边,明显热闹了一些,竟然还有几家铺子,竖起招牌,挑着灯笼,甚至于还有一家客栈,多是中原人面孔,这就是走西北的行商。还有的则是来自西域的胡子,搂着风骚的胡娘,用珍贵的银碗,喝着珍贵的葡萄酿。胡娘看到路上的行人,放肆地招手,放肆地大笑。 阿布力看来熟门熟路,先来到客栈里面喊了一嗓子:“老刀子,给我们两间屋子,准备饭菜,招待好我们的客人。” 走进客栈里,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老汉,明显是唐人打扮,长时间呆在蒲昌海,脸上满是风霜侵袭的痕迹:“阿布力,发财了,怎么这回不住大通铺?” 阿布力冲他哈哈一笑:“这回我们有尊贵的客人,要住屋子,至于我们还是住大通铺。对了,给我们上一些好的食物,还有酒。” 李青莲让朱古丽陪着春十九娘先去房间休息,让老刀子先准备一点清淡的东西送进房间,朱古丽弄了水替春十九娘洗去一路的风尘。李青莲把东西放在胡床上,看了看憔悴的春十九娘,拿出一颗小还丹:“十九娘,你的身子有些虚弱,这枚丹药对你的伤有些作用。” 丹药在这个时代还是很稀奇的,治病的时候都是抓一副药用水煎服,只听说一些道门高人开炉炼丹,十分珍贵。春十九娘谢了一声,反正已经欠了一条命,再多一颗丹药也没什么了。瞧着这便宜师弟武艺高强,宝物颇多,自己也没有什么能让人看上眼的,除非……春十九娘脸一红,暗暗啐了一口。 李青莲回到大堂,酒菜已经摆上,很丰富,恐怕是客栈里能拿的出来的最好东西了,大盆的牛羊肉,油油的胡饼,还有一盆子鱼,估计是当地人在蒲昌海里捞上来的。在这荒凉的大西北有鱼有肉,很不错很满足了。 不过人哪去了?一看,阿布力正和人在一起嘀嘀咕咕,看着皮毛,看来客栈里有走西北的行商,碰一起随时随地做起交易。牧民和行商的交易非常简单,我需要你的皮毛,你需要我的盐巴布匹,原始的以货易货,看好皮毛的成色,谈好盐巴布匹的数量,成交。 阿布力的皮毛成色很好,尤其多了大量的狼皮,至于狼王的皮不在内,阿布力死活塞在李青莲的包裹里。 交易达成了,毛皮全都交给了行商,而盐巴布匹点清了数量,阿布力还用杀手的金银换来好多东西全堆进大通铺的屋子里,这儿的东西只要交易清楚,就不用担心有人反悔,有人偷窃。 古老的契约所有人都会遵守,也必须遵守,否则会被所有人排斥,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地。 交换了丰富的物资,冬天有保障了,阿布力的心情很好,看到李青莲出来了,拉着那行商的首领一起过来喝一杯:“尊贵的客人,这是来自大唐长安的行商孙掌柜,孙掌柜的交易很公道,我们以前都是和他交易,他知道很多长安的消息。“ 李青莲虽然身着道袍,但是生的眉清目秀,器宇不凡,孙掌柜可不敢拿大,士农工商,商可是最没有地位的,无论你有多少钱财,都没有地位,因为在权贵的眼里,你的钱财一句话就会变成他的钱财。 孙掌柜拱手一礼:“某孙富贵见过郎君,长安海云斋的掌柜,替东家在这西北之地跑跑腿。” 长安的商人?聊聊长安也不错,听听大唐到低是不是自己熟知的那个大唐,于是还礼:“见过孙掌柜,某李青莲,长安蓝田人氏,幼年家中不幸遭难,被师傅带到这西北之地,从未回过长安。不怕掌柜的笑话,某连回长安的路都不知道,孙掌柜不嫌弃一起喝一杯,某正要请教路途。” 孙掌柜也没有推辞,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喝了几碗酒话匣子打开了,主要是孙掌柜说大家听,其实就是李青莲听。 唐朝平定天下已经好几年,李世民发动了玄武门之变,干掉了自己的兄弟,在把老子赶下台自己当了皇帝,贞观之治的历史车轮在滚滚前进。 贞观元年发生渭桥之盟,今年蝗虫席卷了关中大地,赤地千里,饿殍遍地。老李还上演了生吃蝗虫的大戏,咬牙切齿祈求上苍将惩罚降临于他一人,放过天下子民。 北方突厥也不安份,趁着关中天灾侵犯边境,李靖正带着大军在草原边晃荡,可如今大唐国库空虚,打仗也要吃饱肚子啊。孙掌柜不愧是商人,商人中的行商,非常健谈,大唐的大事,甚至于皇家的私事,一一道来,知道皇家的私事在这个时代并不稀奇。 这是个皇权和世家对立的时代,皇权还不具备一言堂的地位,世家们瞪大眼睛监视着皇家一举一动,口诛笔伐,利用他们深厚的底蕴把皇家的隐私传扬天下,让你无地可遁。杀兄弑弟,逼父欺嫂,披着汉人衣冠,掩饰不了骨子里胡人的恶习。 正是因为皇家不守纲常,造成天降蝗灾,荼毒生灵。世家们抓着老李的痛脚可着劲儿攻击老李,没办法啊,谁让老李家是中原世家的大敌。 李家的崛起造成关陇士族的得势,分了中原士族的蛋糕,中原士族同仇敌忾,坚决不和皇家联姻,抓住一切机会要重新夺回主导权。皇权和世家是一场长期战争,一时半会看不到结局。 没有千年的王朝,又何曾有万年的世家? 第十五章 酒后的消息 聊了国事,聊家事,孙掌柜是替长安海云斋打工的,实际上是家奴。东家是官宦人家,这没啥稀奇的,大多商家都是世家大族控制的,别看商人地位低,排在社会最底层,可是谁也离不开黄灿灿的通宝。没有通宝,你能端着葡萄酿,搂着新罗婢,看春花秋月,唱“食有鱼,出有车”? 所以呢世家大族家主们做了分配,嫡系子弟整天高朋满座大谈阳春白雪,风花雪月。至于旁支子弟就带着家奴去行走天下,做下里巴人。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孙掌柜的东家是官宦不稀奇,稀奇的是主家打理海云斋的是个未出阁的小娘子,主家没有子嗣,自从主母死后,没有续弦,带着两个小娘子过日子。后来主家外放登州为官,偌大的家业无人管理也不是办法,妹妹还小,小娘子就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如今把个偌大的商铺打理的十分红火,家里上上下下的人没有不佩服的。 孙掌柜来蒲昌海有一段日子了,和周边各个部落的生意交换的差不多了,按照计划接下来去朔方一趟,接了货就赶回长安。这些皮毛带回长安,加工成成品,要趁着年前出手。对于生意人来说,过年是生意最红火的季节,长安富贵人家准备了大把大把银钱一个一个比着挥霍,过年吗少不得走亲访友,弄一件上好的皮裘,搏一声满堂喝彩,权贵得了面子,商人得了银钱,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孙掌柜的半醒半醉之间,透漏了不少消息,商人的信息最是灵通,三教九流无所不交,庞大的人脉关系织成了一张网,遍布天下,整天打听什么地方的皮毛多如牛毛,什么地方的人有钱没处花。 这可是李青莲目前最想知道的事情,支起耳朵仔细听着,李靖是总管突厥战事,不过原本在后方管理补给的程咬金由于柴绍突然病重,现在成了朔方总管,手下兵强马壮,和李靖、李绩分庭抗礼。 听到程咬金在朔方,李青莲的心思活了起来,得做点什么。这里是大唐,是没有人权的地方,是有贵族和平民之分的时代。自己的家可以想得到是毁了,重建家园,守护家人,空有一身武艺是没有用的。 鲜衣怒马,快意恩仇?没有不受朝廷约束的江湖,那种江湖只有出现在梦里,看看郭解的下场就知道了,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没有哪个王朝能容忍游离于皇权之外的存在。 要想和家人过得好,就要有权势。权势权势,权和势,有自己的一班人马那叫势力,而权只有进入朝堂才能拥有,只有皇帝才能恩赐。就这么回长安,找到亲人,做一个商人? 别说当年自己家的遭难是不是有什么黑幕,就算没有,在权贵云集的长安能保住钱财?一个不留神钱财没保住,反而家破人亡。所以要想家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首先得有权利。怎么获得权利?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先抱着老李的大腿,弄一个一官半职。当然了,自己一个平民直接去找老李也不现实,眼下倒是个机会,大唐注重军功,军功是步入官场最好的捷径,而和师父有点瓜葛的程咬金就是最好的借力。眼下可是贞观三年秋天,秋高马肥,正好厮杀,突厥是大有可为啊。 李青莲一直以来表现的无欲无求,对什么都很淡薄,其实不过一种假象。在大唐有自己在意的亲人,十四年杳无音信,怎么可能无欲无求?只不过在荒原和戈壁滩里,远离大唐,也没啥能求的到。如今机会在眼前,不抓住可就追悔莫及。可是怎么去朔方呢?蒲昌海到朔方该怎么走? 嗯?眼前不就是一个最好的向导吗?想个办法套套感情,忽悠一下孙掌柜的,带我一起到朔方,这一路上遇到个沙匪马贼的,俺还能给你们做个免费的保镖呢。 “孙掌柜,你的见识可真是渊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某最佩服游历天下的人,最喜欢听各地的人情风俗,来,某敬你一碗。” 两人又干了一大碗,酒是好酒,西域来的三勒浆,长安权贵的最爱。不过对于酒的抵抗力,孙掌柜是无法和身为先天高手的李青莲相提并论的。 孙掌柜明显喝高了,被风霜侵袭的黝黑的脸现在红的像煮熟的大虾,酒是人和人沟通最好的介质,三碗酒下去,现在我们是兄弟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别和我客气,和我客气我和你急。 李青莲又给倒了一碗酒,故作迟疑状,犹豫半响:“孙掌柜,某有件为难的事,说起来不怕你笑话,我不认识回长安的路,你看我能不能和你的商队搭个伴?” “就这事儿?”孙掌柜不以为然:“只要郎君看得起,就是某的荣幸。不过,某先得到朔方去一趟,耽误不了几天,郎君要是不急着回家,就和某一起如何?” 耽误?不耽误。我的目的就是要到朔方呢,还想着怎么绕呢,这下好了不用绕了:“如此就谢过孙掌柜的了,某对草原向往已久,正好领略一下塞北风情呢。来,孙掌柜,你真是古道热肠,某再敬你一碗。” 又干了一碗,孙掌柜已经不胜酒力,趴下了,自有同来的伙计扶回屋子休息。 李青莲松了一口气,去朔方的事情解决了,阿不力的交易也完成了,明天就要各奔东西,阿不力这个魁梧的大汉也有点伤感:“尊贵的客人,明天我们就要回部落了,您要多保重,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了。阿噶,你要侍奉好你的主人,家里的事有阿哥,你不用担心。” 李青莲端起酒碗:“阿不力首领,保重,天神会保佑你们。将来有时间,我会带着阿噶和朱古丽回荒原看望你们,长老年纪大了,照顾好他。” 荒原的汉子不只有豪爽,也有柔情。既然离别不能避免,那么再来一碗酒,如我们把彼此记在心中。 第十六章 好一只呆头鹅 太阳已经高高升起,蒲昌海外的胡杨林边,离别已经来临。 阿不力用力地拍了拍阿噶的肩膀,带着族人走上了回荒原的路途,魁梧的汉子尽量挤出满脸的笑容,一双虎目已经湿润。一路走好,我的荒原朋友,我的祝福就是平安,平平安安地度过度过饥荒,度过白灾。 阿不力他们渐渐地消失在沙尘里,李青莲收拾心情,安慰着阿噶和朱古丽,跟着孙掌柜的商队踏上去朔方之路。春十九娘的伤口恢复很好,得益于小还丹的功效调理了内息,功力还有精进,已经触摸到先天之境的瓶颈。 至于绕路去朔方,春十九娘没有反对,绕路朔方也多不了几日路程,而且对于这次魔鬼城遭袭击的事十分蹊跷,敌人似乎对她的行踪路线了如指掌,不知道在前面还有多少埋伏。绕路朔方,也是一个临时起意的注意,不相信敌人还能提前布置好埋伏? 所以春十九娘躺在她那辆宽敞舒服的马车里,由朱古丽陪着,女人是有共同语言的,这才多长时间两个姑娘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一切的秘密一起共享,当然了主要是李青莲的秘密。阿噶的情绪有点低落,毕竟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荒原越来越远,一路陪伴的阿哥也离开了,无精打采地赶着马车,李青莲没有急着安慰他,这种事只有时间是最好的安慰。 商队的规模不小,上上下下有三百多人,几十辆马车装着收来的毛皮,和胡商交换的三勒浆,还有预备运到朔方交易的物资。剩下的是骑着马的护卫撒开来,保护着整个商队的安全。西北的路不太平,即使走过了多少遍,也不知道啥时候冒出一路沙匪马贼。离开了蒲昌海,偏离了到长安的路,渐渐地没有了人烟,只有无尽的草原。 李青莲骑着青鬃马,护着马车走在后面,到朔方的路途还远,不如享受这草原风情,看护卫们忙里偷闲地射杀野兔,三百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即使遇到野狼也可以拿来打打牙祭。 有人在喊自己,李青莲顺着声音一看是朱古丽从车窗里伸出脑袋,正在朝自己招手。靠近马车,原来是春十九娘让他上车,把马系在车后,一掀帘子走进马车,春十九娘拿东西垫在背后靠在榻上,李青莲上前问道:“十九娘,是不是一路颠簸伤口不舒服?” 十九娘翻了一个白眼:“漫漫旅途,整天骑着马可不好受,你漂亮的侍女心疼你才喊你到车上休息,谁知道某人一点都不明白人家的好意,朱古丽,你的好心白费了。” 呵呵,李青莲有点尴尬,这女孩子的心思还真的不明白,以前的二十岁,如今的十五岁,从未有过那样的经历,俗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何况是这样的小女人?只好装傻:“朱古丽,谢谢你。” 荒原上的姑娘是个直性子,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不是我……哦!”尖叫一声,李青莲看到春十九娘悄悄地伸手在朱古丽腿上掐了一下:“傻丫头,这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郎君,朱古丽离乡背井地跟着你,一颗心全放在你的身上,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咱们女人心眼儿小,可装不下太多的东西。” “朱古丽,你既然选择跟着我,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阿妹,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你和阿噶就是我的家人。”李青莲只能继续装傻,抓着朱古丽漂亮的小手在煽情,红衣服的姑娘很容易满足,红着脸低着头不知道心里满是幸福。 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美好的意境被人打断;“哼,呆头鹅。”车里面弥漫着浓浓的醋意,熏得在外面驾马的阿噶牙齿发酸,浑身哆嗦了一下,抬头看看天,艳阳高照,心底纳闷怎么这么冷? 人不与鹅语,春十九娘轻咬贝齿,换了一个话题:“郎君是蓝田人氏,不知具体是什么地方?家中的人可有些线索?” 师傅说家中应该还有人在,也是一种推测,按照当年的情况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仇家所害,一种是遭遇流寇山贼。 若是山贼还好一些,山贼不可能长期为害,烧杀抢劫一番就会远走高飞,幸存的家人还能有一条活路。 若是仇家所为就麻烦了,即使当日有人能幸存下来,十四年来能不能躲过仇家的追杀还很难说。不管哪种情况,遭遇灭顶之灾的幸存者,在这兵荒马乱天灾不断的年月,日子自是十分艰难。兵荒马乱,天灾人祸,会发生什么事? 李青莲不敢想下去了,脸色发白,神情凄然:“某当年才几个月大,被阿母抱着逃到桃花河畔一个小树林里,阿母中箭已经亡故,天可怜见师傅路过救了某,十四年来某一直在昆仑山中学艺,从未下山,更没有家人消息。不过既然师傅他老人家说应该尚有家人幸存,某相信上天有好生之德,某一定要找到家人,守护他们,尽一个子孙的责任。” 李青莲很伤感,家人是太他的心病,是他在这大唐唯一在乎的执念。 春十九娘没有再使小性子,一脸的庄重,想了一会儿,沉吟起来:“桃花河?蓝田靠近秦岭有一条河好像是叫桃花河,源自秦岭,流入灞水,沿河多是山地有点偏僻。按照郎君所说当时情形,郎君的家应该在桃花河一带,虽然这些年兵荒马乱的,好在时间相隔只有十多年,总能找到幸存一些老人,锁定一个范围。既然郎君能确定姓李,这样子范围又小了很多,花些心事总能找到。不过……” 春十九娘小心的看了看李青莲,李青莲陷入沉思中,眉头微蹙,脸上写满忧伤。男人的外表无论多么坚强,心底总有那么一处柔软,家人就是他心底的柔软。 第十七章 女中诸葛 春十九娘继续分析:“郎君应该能猜得到他们的日子有多艰难,多么需要郎君的呵护。那么,长安城是权贵的天下,小小庶民的日子活得很艰难,郎君想要呵护家人,又作何打算?” 对于春十九娘的推心置腹,李青莲很感动,一直以来,除了师傅,不曾有谁替自己细细打算过。话已至此,再装傻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李青莲拱手为礼;“谢过十九娘,某也曾经考虑过,也有点打算。当年的事扑朔迷离,没有一点头绪,某想先暗暗地寻着家人,妥善安置,再从长计议。” 春十九娘颔首笑道:“这也算是一个妥善的办法,不过郎君要想呵护家人,重建家园,得有一定的实力,郎君准备如何立足?江湖?从商?朝堂?还是军中?” “某自幼随师傅隐居昆仑山,不知世事,不知十九娘有什么建议?”李青莲说的很诚恳,这是事实,自己对长安,对朝堂形势一无所知。 春十九娘看来胸有成竹:“郎君,首先说江湖,江湖是什么?往大了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我已在江湖。往小了说,江湖是那绿林好汉三教九流混迹的地方,郎君也心有不甘吧?做个商人?私底下花些钱财派几个下人打理一份产业,倒也不错,可是商人没有地位,一旦成了商贾人家低人一等,子子孙孙连出仕的路都被堵死了,想来此亦非郎君所愿。” “至于朝堂,走科举的道路太慢,从一个小吏做起何年何月才能功成名就?即使有人保举也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最好的路即使从军,大唐以武立国,最重军功,满朝的权贵多是武人,郎君满腹珠玑,武艺非凡,何不入军队寻找机会,建功立业,加官进爵,荫封族人。” 春十九娘娓娓道来,给李青莲规划了一个大好前程,语气轻柔,如邻家阿妹的细语绵绵,善解人意的她懂得男人不需要一个指手画脚的女人。说出你的想法,提出你的建议,但是千万不要给男人拿主意。男人是坚强的高山,需要女人如水一般温柔地环绕轻轻地流淌。美人心,相思塚,谁能说得清? 红颜如水,知己难求。 李青莲看着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子,颇为感慨:“十九娘真是兰心慧质,女中诸葛。不瞒十九娘,某来朔方城就是想到军中谋个出身,如今朔方主将是程知节,家师昔年对他有一点恩情。” “程知节?”春十九娘点点头:“程知节这个人粗鲁耿直,性情豪迈,实际上粗中有细,勇猛又不失谋略,重感情,不忘旧。同秦琼、牛进达感情极好,在军中颇有威望,圣眷正浓。郎君既然和程知节有旧,倒是省了不少事。” 李青莲看了看朱古丽:“某这一入军中,一年半载想来难以回到长安,这寻找家人的事又不能耽误。朱古丽和阿嘎又不能待在军中,还要麻烦十九娘带他们先回长安。某尙有些钱财,想在长安置办一处房产,安顿他们,顺便寻找一下家人,某的家人如今的生活想来是不好的……” “这事好办,”春十九娘接过话来:“到了朔方我的伤也就全好了,等商队回程的时候一起回长安。置办房产也是一件好事,怎么的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至于寻找郎君家人的事儿,红袖招还是能帮上忙的,替郎君打听一下消息什么的也好。其实郎君在长安还是有一些助力的,离桃花河不远的秦岭隐仙谷中有一处江湖人称神剑山庄,庄子里有千余人口,几乎人人习武,庄主夫妇燕南飞李秋水更是早已达先天高手之境,郎君应该不陌生吧?” 燕南飞李秋水就是师傅当年一时兴起传下一鳞半爪的两个幸运儿,想不到闯下如此势力,千余人口,人人习武,了不起啊。李青莲点点头没有否认:“他二人算是家师在俗世的记名弟子。” 春十九娘接着说:“郎君是天机门这一代唯一的亲传弟子,拿江湖的话说郎君就是天机门的掌门人,可以写一封信给他们,让他们帮忙寻找家人岂不是事半功倍。还有青牛观的袁老真人和袁天罡道长,在朝堂上颇有影响,连当今圣上都十分推崇他们,这官场上上下下的谁不给他们几分面子,你们本是同门,郎君大可以请他们帮忙,这样子万一遇到官场的瓜葛也好有个照应。” “十九娘,谢谢你。能遇到你真是李青莲的幸运,三言两语就解决了某多日来忧心忡忡的事情,待某回长安的时候再登门拜谢。”李青莲起身郑重地行礼。 看到李青莲如此郑重地行礼,春十九娘不好躺着,要起身还礼,李青莲赶紧扶着她躺好:“你的伤还没好,可不能乱动,今日让你为了我的事伤神半日已是不该,快好好休息,这有一颗丹药服下去,稳定一下心神。” 丹药是个好东西,上次一颗丹药服下,伤好的差不多了,如今再来一颗,伤势应该能复原吧。春十九娘服下丹药,不大一会儿工夫,药力化开,一股磅礴的元气直接冲向丹田,好磅礴的元气,这是什么情况? 春十九娘吓了一跳,李青莲扶她盘坐在榻上,伸手护住她的心脉,引导元气顺着任督二脉运行,春十九娘已达后天巅峰,只要任督二脉一通就能进入先天之境。人体经脉初生是比较单薄细小,武者修炼就是不断用真气冲刷经脉,拓宽经脉,以让经脉能承受更多的真气。 这个过程很困难也很危险,一旦经脉受损,轻者修为再无寸进,重者经脉破碎成了废人。所以冲脉时有高手守护最好,李青莲将自身元气融入春十九娘的经脉内,随她的真气一起缓慢地冲刷着经脉,真气冲破一个个屏障,拓宽这经脉,而元气则在后面温养修复着受损的经脉。一刚一柔,相辅相成。 春十九娘感觉到任督二脉里的屏障一个个被打破,有一点疼痛,不过很快被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包裹着,十分舒服。轰的一声,最后的屏障被打破了,任督二脉通了,天地之桥连接起来,形成周天循环。 真气欢快地运行,周而复始,绵绵不绝。一个周天,两个周天……经脉不断拓宽,元气修复着经脉,运行三十六周天,真气稳定下来,自行运作,这就是先天之境,多少武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达到的先天之境,整个江湖也没有几个先天高手,一入先天就进入一个更高的境界,摸索真正的武道。 年仅二十多岁的先天,春十九娘心里美美的,自然也明白是那颗丹药的原因,丹药里仿佛容纳了数十年功力,人生长不过百年,一下子省了数十年的时间修炼,这是何等逆天的丹药,珍贵程度无法用语言描述。 李青莲站起了,随意地笑了笑:“一颗大还丹而已,十九娘真心实意为了某日后殚精竭虑,细细打算,某自然希望十九娘能早日康复,日后还要时常请教呢。朱古丽,我先出去走走,你帮十九娘换换衣服。” 李青莲掀开帘子走了,春十九娘才醒过神来,“啊”一身尖叫,身上太难闻了,黏糊糊的浑身不舒服,受不了,一个女人更是受不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尤其是受不了,赶紧让朱古丽弄些水来,清洗身体,换身衣服,顺便让朱古丽也换了身唐人女子衣服,如今进入大唐,胡子女子的打扮总是不方便。 第十八章 马贼一阵风 瓦蓝色的天空,飘过几朵白云,秋日的阳光照射在荒野里,荒野里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路是黄土路,由于是天然形成有点崎岖不平,弯弯曲曲的向远方延伸,没入天的尽头。 天上有两只鹰在高高的飞翔,仿佛在追逐着白云,自由自在,鹰是属于天空的,正如鱼儿离不开水,牛羊离不开草原。 春十九娘的伤完全好了,伤口拆了线,平平坦坦只留下浅浅的伤痕,如一条淡淡的蜈蚣趴在肩胛,倒也俏皮。 一路上很平静,日升日落,斗转星移。每日里除了和孙掌柜他们喝的小酒,天南海北地胡吹大侃,就是躲在马车里和春十九娘朱古丽谈谈人生,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惬意的日子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被打断,有些人仿佛天注定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这不李青莲正在和春十九娘谈人生谈的正起劲的时候,马车剧烈摇晃起来,感觉到马车在飞跑,周围人语马嘶,乱成一团。 李青莲从车帘里伸头一看,好家伙,整个车队正被集中在一起,护卫们把车队围在里面,一个个拿着武器列着队列,马头向外如临大敌。远处烟尘滚滚,隆隆的马蹄声如战鼓敲打着大地。 看这阵势来头不小啊,李青莲可不认为在这荒野里会有人组织人来热烈地欢迎自己,遭遇马贼了。这是蒲昌海到朔方的路,并不是官道,不说千里无人烟,也是十分荒凉的。商队走廊好多天,也没有见过几个村落,别说大队的骑士了,唯一的可能就是马贼。 荒野是马贼的天地,是马贼的乐园,马贼是荒原的宠儿,是荒野的主人。轻骑出行,抢了就跑,居无定所,神出鬼没,流动性极大,防不胜防。 转眼间已经到了,离开一箭之地,马贼散开队形,隐隐包围着商队。好家伙,粗略一看足有三百人上下,骑着马,衣着混乱,有穿着皮袄的,有穿着单衣的,有人身着青衫似一个儒生,还有人竟然穿着一领道袍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刀剑长槊,狼牙棒、开山斧,甚至还有拿着柴刀在手里乱舞。 一个个龇牙咧嘴,凶神恶煞地吆喝着马匹,歪着脑袋如苍鹰瞪着小鸡般看着商队,哈哈大笑,兴奋莫名。 马贼,毫无疑问是马贼无疑。还是一伙势力很大的马贼,孙掌柜的喃喃自语:“一阵风?怎么这么大阵势,往日里咱们过境不是派几个喽啰来收一下过路费,彼此相安无事吗?今天这是怎么回事?” 孙掌柜认识马贼,看样子以前还打过不少交道,有几分交情?马贼天生就是打劫商队的,不过商队也有准备,带来很多护卫,打起来不说谁胜谁败,损失都不小,于是乎双方在一起喝个茶,聊聊天,谈一下收个保护费啥的,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点,事情就完美的解决了。 你继续行商天下赚你的钱财,我坐地分赃喝我的小酒,不用流血流汗伤了感情,多好的事儿。马贼也是有智慧的,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灭一双,弄的没人敢走这条路,以后吃啥喝啥? 既然有交情,孙掌柜准备上前聊聊天,对李青莲说:“郎君既然进了某的商队,就是某的客人,尽管待在这儿和家眷在一起,自有咱们的护卫保护,某去和一阵风打个招呼,一个是一个求财的事。” 说着话,招呼身边那个容貌精廋干练的中年护卫头子一起打马上前,当然了得有个安全距离,一箭之地不能少,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在马上对着马贼打头的一个大汉拱手为礼:“某是长安海云斋的孙富贵,见过大当家的,大当家一向可好。” 那大汉身材高大,倒也不显得魁梧,一脸黄色似带着病容,三十上下,骑着一匹黄骠马,只见此马,蹄至背高八尺,头至尾长丈二,浑身如一匹黄色锦缎,没有一根杂毛,端的是一匹好马。 大汉手里拿着一根狼牙棒,见孙掌柜上前问话,不好补打,将狼牙棒往肩膀上一抗,大声笑道:“原来是孙大掌柜的,俺这里有礼了。” 有门,孙掌柜陪着笑脸:“大当家的,规矩某懂,打发个兄弟过来一下就行了,某早已经备上一份心意,望大当家的笑纳。”一挥手,有伙计送上不少钱财布帛粮食,当然了酒是少不了的,孙掌柜确实是大手笔,这么多东西至少得值个几百贯钱。 一阵风看了看东西,似乎很满意孙掌柜识相,迟疑了起来。孙掌柜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按照以往的规矩,拿了孝敬该哈哈大笑几声再聊聊天气啥的各奔东西才是,今天是怎么了?不满意? 这可是孙掌柜的看他们来者不善,特意的多加了三成。再要加,咱们这趟生意可就白做了,怎么和东家交代?再说了,几百人走西北,不就是为了多挣几个钱,全给你们了,咱们图啥啊? 看一阵风还在迟疑,孙掌柜准备着放下身段诉诉苦,装装穷。一阵风身边的一个长山羊胡子的马贼凑到一阵风身边,交头接耳起来,似乎还争论了几下。 随着山羊胡子的咬耳朵,一阵风的身子挺了起来,目光也坚定了起来,冲孙掌柜的喊道:“得罪了孙掌柜,不是我一阵风不讲交情,实在是最近兄弟们手头太紧了,不怕你们笑话,兄弟们都已经几个月没开过荤了,今儿看在以往的交情上,把货全留下,你们走吧。” 这是撕破脸了,马贼也是有道义的,马贼重然诺,这样撕破脸的事很少发生的。孙掌柜还想套套交情,一阵风挥手打断:“孙掌柜,给你们一炷香时间,回去商量一下,一炷香过,可别怪俺不讲交情了。” 第十九章 破贼 护卫头子拉住孙掌柜的马回到商队中央,几个为首的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商议着,孙掌柜把情形告诉了大家:“一阵风的条件就是这样,没什么缓和的余地了。交出货,咱们的损失就大了,本钱没了,这半年大家好白忙活了,大家伙家里的妻子儿女等着工钱过日子呢,再说了,怎么和东家交代?怎么对得起东家?” 护卫头子没有犹豫:“掌柜的,东家对咱们的好咱都记得,做人不能忘恩负义,既然撕破脸了,也没啥好说的,你几位待在这儿照应着货,咱孙旺带着兄弟们和马贼干上一场,咱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 一番话说得大义凛然,护卫吗,过得就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平日里吃香的喝辣的,遇到马贼没别的,并肩子上,拿命拼就是。 话说道这份上了,谁敢反对?说什么?把货送给马贼,然后光溜溜地回长安,告诉东家我把货送给马贼了?脑子有问题,吐沫星子能淹死人,以后还咱混?谁还敢带你混啊?一个字,和马贼拼了,群情激愤,磨刀霍霍向马贼。 呼啦一下,孙旺带着护卫们抄起家伙打马迎上了马贼,护卫们和马贼差不多,年龄结构参差不齐,有头发斑驳两鬓染霜的老者,有稚嫩的少年,更多的是青壮,武器倒是比马贼统一,刀,长刀,清一色的长刀。 大唐好武,对武器虽然没有以后那么严厉管制,但是制式武器还是不允许民间拥有的。而普通的长刀不在管制之内,尤其是边民更是少不了的。一群人义无反顾地冲向马贼,热血沸腾,斗志昂扬,丝毫不管人数上的差距。 护卫只有一百五十多人,而马贼足有三百人,整整一倍的差距。剩下的一百多人都是普通的伙计,这时候把老弱护在中间,其他的人拿着长刀,弓箭守着货物,大有人在货在,货亡人亡的意思。 多了一倍的人,马贼们很轻松,吹着呼哨,散开来迎向护卫,毕竟不是军队,没有临阵三射,没有如钢铁洪流般撞击在一起,更多是游记,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打在一起,时不时的用冷箭偷袭一下。 刀起刀落,鲜血四溅,不时地有人落马,失去主人的马儿低头闻着主人,似乎在呼唤主人起来和自己战斗。有护卫倒下去,也有马贼落马,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活着的护卫在浴血奋战,身上伤痕累累,至死还在挥刀要和敌人同归于尽。 孙旺拿一把大刀敌住一阵风,一阵风力大势沉的狼牙棒只有一个招式,砸,抡圆了砸向孙旺的脑袋。一招鲜吃遍天,俺的力气大,狼牙棒的份量沉,俺就砸死你,砸不死你也累死你。 孙旺的武艺不简单,身手灵活,招式老练泼辣,一把刀使的是行云流水精彩之极。两人你来我往,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时半会还分不出胜负。 毕竟人数悬虚的太多,护卫们再勇敢也落了下风,已经伤了几十人。而在李青莲看来,孙旺虽然和一阵风打的难解难分,实际上一阵风的天生神力对孙旺恰恰有着克制,时间一长孙旺的气力消耗太多落败是不可避免的,到时整个商队就是待宰羔羊,是马贼口里的食物了。 大家萍水相逢,孙掌柜在危险的时候还记得把李青莲他们护在中间,这就是这个时代才有的道义,李青莲不能坐看商队的覆灭,不能坐看这些奋不顾身忠心护主的铮铮铁汉一个个伤亡,不能坐看那些老弱妇孺失去亲人的凄惨模样。 既然我在,至少能多救几个好汉子,少几个孤儿。安慰了一下春十九娘他们,让他们待在车里。男人生在天地间,骑马挥刀向敌酋。男人是属于战争的,十九娘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子,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保重。” 李青莲在孙掌柜愕然的眼光下,拿了好几壶箭挂在马鞍旁,手拿射日弓跨上青鬃马打马上前。 李青莲没有盲目地冲上去,而是看着整个场上局势,孙旺还能坚持一下,其他的护卫局势不妙,只剩下七八十人了,几乎人人带伤,马贼还有二百人左右。 马贼势头正旺,围着护卫们,并不急着杀死他们,而是刀刀不至命,仿佛享受这猫戏老鼠的快感。眼前局势一目了然,李青莲弯弓搭箭,射向那些洋洋得意的马贼,救下陷入险境的护卫。 李青莲的箭总是那么恰到好处地出现在应该出现的地方,护卫睁大了眼睛不甘心地看着眼前的刀影,可刀不见了,拿刀的人也不见了,一头栽于马下。 一个个护卫得救了,一个个嚣张的马贼栽于马下,场上的形势不知不觉间得到逆转。仿佛有神灵保佑,护卫们士气大涨,马贼们惊慌失措,马贼毕竟是一群乌合之众,上风时一个个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处于逆境就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如丧家之犬。 李青莲挂好射日弓,抽出残月刀。是时候给他们致命一击了。一催青鬃马,杀向马贼。 一刀砍了一个马贼,夺下他的马槊,左手马槊,右手残月,于马贼群里杀进杀出,人如流星马如龙,马槊连连点在马贼的咽喉,杀人不见血,槊下一点红,身后是扑通扑通马贼倒地的声音。 残月一闪,血光冲天,人头飞起,如同恶魔降临人间,马贼死了一片,场中如森罗地狱。马贼们魂飞魄散,恨马儿怎么不长八条腿,四散逃命。 一阵风见事不可为,没有留手了,趁着孙旺一个空挡,不在想着砸人了,这下砸马,狼牙棒砸在马的后腿上,马扑通倒下了,还压住了孙旺。一转马身,黄骠马撒开四蹄落荒而逃。不愧是宝马良驹,一眨眼绝尘而去。跑?没有李青莲的同意跑得了? 马贼们已经死的死,剩下几条漏网之鱼也无法兴风作浪,不过对于一阵风李青莲很感兴趣,实际上是对一阵风的老巢很感兴趣。收了这么多年保护费,也该给俺交点保护费了吧。 第二十章 马贼的狗窝 一阵风如同丧家之犬漏网之鱼,惶惶然打马飞奔,丝毫不珍惜马力。只想着尽快离开那个人间地狱,离开那个魔星。马儿啊你快些儿跑,回家后俺请你吃香喷喷的肥羊,和美味的三勒浆,再给你找几匹漂亮的小母马。 黄骠马不愧是宝马良驹,四蹄腾空,如同在草上飞一般,一骑绝尘,消失在天际。 幸亏李青莲的马儿也不懒,远远地吊在后面,只要不让一阵风离开视线就行。 人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回到家里,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一阵风此时想到的就是回家,只有回到老巢,心里才能安稳,然后躲在老巢里,吃点肥羊,喝点三勒浆,再找几个女人,慢慢舔着伤口,等着东山再起。 跑了约摸着五六十里地,前面出现一条河,三四十丈宽,河水哗啦啦欢快地流淌。河边有一座山,山不高,也许是得到了河水的滋润,山上树木郁郁葱葱,长得很是茂盛。 一条上山的小路蜿蜒在林荫间,见到有人靠近,在树林里钻出两个人来四处张望,见到一阵风迎了出来。一阵风这时候才顾得上回头看看,李青莲没敢靠近,远远地在一阵风的视线之外猫着。 见恶魔没有跟来,一阵风松了一口气,擦了一把脸上豆大的汗珠,没好气地吆喝着:“你们俩守好路口,有人来了赶紧发信号,若有差池老子要你们的小命。” 骑着黄骠马慢慢向山上走去,他娘的总算回家了,老子的小命总算保住了。太可怕了,恶魔啊,老子睡觉肯定要买做噩梦。不行,赶紧吃点肥羊,喝点三勒浆,安慰安慰自己,这次身体亏得太多,起码要少活二十年啊,得赶紧补补身子。 李青莲找个地儿把青鬃马放好,摸摸青鬃马的大脑袋,让它随意吃点儿草,松松筋骨,顺顺气儿。一个人远远地挨着山脚从树林中摸向路口,两个喽啰靠着大树,拿着酒袋子你一口我一口的美美地喝着小酒,顺便聊聊天:“三儿,大当家的带着全寨的弟兄出去劫肥羊,咋一个人慌里慌张地回来了,弟兄们怎么一个都没跟着?” 三儿喝了一口小酒:“是不是这阵子咱们坏了规矩,抢光杀光商队,吓得商队都绕路走了,没有生意上门,大当家的让弟兄们四处搜寻,自己先回来了。” “不对劲,”年纪大的喽啰皱着眉:“大当家回来就回来,用得着逃命似的跑的衣衫不整,满头大汗吗?不会是遇到点子硬,丢下弟兄们一个人逃回来的吧?” 喽啰还不简单,两个人嘀嘀咕咕地把事实猜的大差不离的。 一声刀声,一道青色身影从眼前飘过,喽啰看到有人想到了大当家的吩咐:“有人……”没了,咽喉一抹嫣红,鲜血慢慢流下衣襟。 李青莲顺着上山的小路摸索着前行,感应着有没有暗藏的哨卡。马贼这么多年在这荒野里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从来也没有人敢来山寨闹事,山寨里自然没有安排啥哨卡。况且这次一阵风几乎是带走了全部的马贼,如今这留守山寨的也就小猫三两只。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对马贼也一样。 李青莲的上山之路异常顺利,偶尔几只小猫也被不声不响地抹了脖子,很快看到了山顶,几间茅屋,几个山洞,看来就是马贼的老巢了。破破烂烂的茅屋勉强遮掩风雨,看来这些马贼的日子过得也不怎么样嘛。 呼啦一下,从茅屋山洞里钻出十多人,一个个满面红光,打着饱嗝,还有一个马贼嘴里咬着一根鸡腿,一伙子正在吃吃喝喝的,胡天胡地吹着男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被李青莲搅和了。 一个个气愤填膺咬牙切齿,拎着刀棍围了上来,看来是不高兴,连话都懒得说一句就抄家伙杀向前来。既然是马贼,就要有被剿灭的觉悟,李青莲拿着残月刀手起刀落,如砍瓜切菜,十多人还真的不多,三下五除二全趴地下了,脖子上一道口子鲜血汩汩地流着,生于尘土,死于尘土,让你们的鲜血回馈大地吧,也算是洗刷一点罪孽,来世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吧。 几间茅屋,巴掌大的地方,一间间寻找,没有一阵风的影子,更是没有找到马贼的藏宝。难道马贼已经很久没开张了,怪不得对孙掌柜的孝敬不满意,要赶尽杀绝。看来这趟白忙乎了,赶紧找到一阵风杀了走路。 咦?最后一间茅屋里有个人,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二十五六的样子,身上穿着皱巴巴的青衫做书生打扮。坐在地上,面前一张矮几放着几本账册,那人正看着李青莲,一脸的平静,没有愤怒,没有惊慌,仿佛对外面的血腥场面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高手?绝顶的高手,只有步入无喜无悲无欲无求的境界,才会有这种波澜不惊,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淡定。想不到马贼窝里还能遇到这种高手,看来还真是小看了天下的英雄。 嗯?怎么这人脚上拴着铁链,高手被蒙汗药迷倒,失手被擒,锁在茅屋里? 那书生扶着矮几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有气无力地说:“这位郎君,外面那些马贼是你所杀?” “不错,”李青莲没有否认:“伤天害理的马贼,人人得而诛之。某只是追着一阵风而来,不知你是何人?怎么被锁在这里?” 第二十一章 洞中洞 书生很激动,激动得直哆嗦:“郎君一个人敢闯上贼窝,手刃群贼,古之豪侠莫过如此。好让郎君得知,某姓赵名风,是扬州人氏,家中原也算是小富之家,薄有田产。得父母庇护,某幼读诗书,不问世事,一心想得个功名光宗耀祖。” “可惜啊心比天高,命有不殆,某一白身,如何认识高门名仕,哪里找得到行卷的门路,蹉跎岁月无缘仕途。而家中父母先后逝去,某除了读书不懂农桑,家中渐渐败落,入不敷出。娘子毫无怨言,回娘家寻求接济度日,娘家也是普通农人,日子并不宽裕,一来二去不免口角相讥。” “想某大好男儿不能养活妻子,有何面目立于天地间。某一怒之下卖了房屋田产,凑了一笔钱跟人搭伙做买卖。娘子对某不离不弃,跟着某餐风露宿,风雨无悔。前日听人说这西北的商路赚钱,就走了一趟货,谁知被这伙马贼掳上山来。一阵风这个恶贼夺了某的货,还要某娘子从了他。娘子不甘受辱从那山崖跳入大河,尸骨无存。” “娘子一走,某生无可恋,本该随了去,可是某不甘心,某要找机会报仇,杀了这个千刀万剐的恶贼为娘子报仇。一阵风见某读书识字,就让某留在山寨做个账房,又不放心,就用铁链锁住双脚,每日里拿些残汤剩饭充饥,饥一餐饱一顿。再多的苦某都不怕,可是始终没有报仇的机会,连行动都不能,某是心灰意冷了无生趣。感谢苍天,不想今日见到了郎君,某愿一生一世为郎君之牛马,只求郎君能让某亲手杀了一阵风替娘子报仇,若违此誓,天诛地灭永不超生。” 说着说着,书生赵风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这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故事太悲伤,家世败落,娘子被贼人所害,为了报仇屈身事贼,也算是一个有当担的好男儿。家破人亡,有帮他报仇的大恩德,以后的忠心自是没什么问题。 又是个读书人,自己还少一个管家,阿嘎那种一根筋的可不能胜任。反正就是来杀一阵风的,谁杀不是杀? 李青莲扶起赵风:“某答应你让你亲手杀了一阵风,给你家娘子报仇。人死不能复生,想来你娘子也不愿你始终沉沦在悲伤中度日,节哀吧,日后就跟着某,某叫李青莲,长安蓝田人。” 赵风坚持着行了参拜大礼:“小的赵风,见过阿郎。” 李青莲仔细看了看赵风脚上的铁链,手指粗的铁链天长日久磨破了皮肤,对于这么粗的铁链,用力一掰铁链断成两节,又给伤口上撒了药粉,包扎了一下。李青莲问道:“你知道一阵风躲在哪儿?” 赵风回道:“回阿郎的话,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一阵风的老巢就在那中间山洞里,抢来的财务也都藏在那里,小的给阿郎带路。” 李青莲制止了他:“算了,巴掌大的地方,某自己去就行了。某看你应该是饿得慌了,先去隔壁找些吃的吧,某自会吧一阵风带到你面前。” 李青莲先对其它几个山洞搜了一遍,没人。然后直接进入中间的山洞,比两边的大了不少,看来是一阵风的狗窝了。把洞里翻了个地朝天,也没找到一阵风的鬼影。难道一阵风早已经跑了? 里侧有个床榻,榻上胡乱地堆着衣服。一个倒下的酒坛子,里面一小半酒水在起起落落的晃荡,半只鸡,满地的骨头…… 嘿嘿,李青莲冷笑一声,一伸手抓住床榻给扔了出去,原本床榻的地方果然有一个洞。洞中洞,一阵风不愧是马贼的首领,也知道狡兔三窟的道理啊。 洞里面传来一阵阵急促的呼吸声,李青莲艺高人胆大走进洞中,没发现机关消息,一阵风正躲在一排箱子后面浑身哆嗦。 既然没有危险,李青莲拎着刀走进密道,一步步走到一阵风躲避的箱子前,用刀敲了敲箱子:“一阵风,出来吧,咱们聊聊。” 聊聊?聊你大爷的,老子都躲到洞里了,你这个恶魔还不放过我,老子的命咋咱们苦啊。一阵风欲哭无泪,躲又躲不了,打又打不过,只有乖乖的出来。 把手里的狼牙棒扔的老远,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声泪俱下:“英雄,求你开恩放了我吧。我家中还有八十岁老娘等着我养老送终,你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也不顾一脸一手的鼻涕眼泪想抱住李青莲的大腿,李青莲一脚把一阵风给踢了个跟头:“停停停,跪好。某有几个问题要问问你,看你老实不老实。” “英雄,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您尽管问。”一阵风赶紧赌咒发誓。 李青莲故意沉吟起来:“听说以前你虽然做马贼,倒也是盗亦有道,只要收了保护费就对过往的商队秋毫无犯,最近你这么穷凶极恶,赶尽杀绝呢?说真话,我的耐心不怎么好。” “是是是,”一阵风连连点头:“正如英雄所说,干咱们这行的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也不想沾上太多的血债。只是只是,最近是没法子了,俺也是为人所迫身不由己啊。” “身不由己?有意思,一个马贼也会身不由己,说说你的理由。”李青莲觉得太有意思了。 一阵风长叹了一声:“罢了,事已如此,俺昔年曾经惹上不该惹的人,被人追杀无路可走。有人帮俺解决了麻烦,对俺有大恩。还帮俺在这西北立下了一片基业,俺虽然是个贼人,也知道有恩必报的道理。恩人从未来要俺做过什么,今年六月天的时候,恩人派人来找俺,要俺提供一些钱粮,俺虽然有些积蓄,无奈恩人所需太大,不过杯水车薪。恩人对俺恩重如山,为了恩人俺就破了规矩,尽可能的抢劫商队和过往行人,一个都不放过……” 积攒钱粮,还大量?想干什么?造反?不可能,如今大唐天下一统,兵精将勇,谁脑子坏了敢拉起一票人造反? “行了,说说是什么人要钱粮的。”李青莲没兴趣听他感恩。 一阵风一哆嗦,头摇得像不倒翁:“不知道,俺真的不知道恩人是什么人?只认得来人的信物,就是这块牌子。” 第二十二章 哪来的娘子 为了活命,一阵风顾不得那个恩人了,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李青莲接过来一瞧,这牌子怎么这么眼熟?一块铁牌,一个血红的杀字,没有编号,血杀?怪不得有一种熟悉感。这个血杀不简单,一个杀手组织广集钱粮干啥?看来所图不小,李青莲对血杀又高看了一等。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该饶俺一条小命了吧。一阵风松了一口气,突然眼前一黑扑通趴在地上。李青莲没有杀他,倒不是有了恻隐之心,而是留着让赵风报仇,用刀背敲晕了。接下来要办点事儿,可不想有人在一旁。 洞里的货物很多,粗略看了看,布帛没劲,粮食?算了。皮毛?放那。盐?好东西,虽然不是雪花盐,也是朔方急缺的东西。 箱子里是啥?一箱箱打开,明晃晃一片晃花了眼,黄的是金子,白的是银子,黄不溜秋的是大唐通宝,还有珍珠宝石。他娘的,这一阵风祸害了多少人啊,聚集了这么一大笔财富。李青莲笑纳了,金银珠宝,还有大唐通宝,装了十多个个箱子。 一手把一阵风给拎出来山洞,赵风看来吃饱喝足了,正站在洞口守着。下人就有下人的规矩,主人没让你进去,你就守着门口,等着主人招呼。 李青莲把一阵风往地上一扔,兴许是磕到哪儿疼的一龇牙,醒了过来,惊慌失措地摸摸脑袋,脑袋还在,没死?有希望了,一瞧。嗯?谁呀?咱有什么深仇大恨啊,用得着怎么咬牙切齿吗? 赵风一见一阵风,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满怀希冀地看着李青莲。 李青莲一笑:“他是你的了,想杀想剐随你。”说着把刀递给赵风,赵风接过刀二话不说就捅进一阵风的肚子,一阵风还在那哇哇大叫;“俺全都说了,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呢,啊……”一声惨叫,惊飞了一群鸟儿。 我捅我捅我捅,赵风才不管一阵风叫的有多惨,捅过来捅过去,倒下了不好捅,就砍,砍啊砍啊,一阵风早已经没气了,身子被砍得破破烂烂。许是力气用完了,再也拎不住刀子,赵风抱头大哭,口子喃喃自语:“英娘,为夫终于杀了这个千刀万剐的一阵风,替你报仇了,你一路走好,来生咱们再做夫妻……” 一个人伤心的时候就让他把悲伤尽情地释放出来,憋在心里始终是个危险的炸弹,总有一天会伤人伤己,哭吧,男人的眼泪不是罪。眼泪哗哗地流,悲伤随着泪水流逝,剩下的是思念,深深地埋在心里随着地老天荒。 赵风的泪水带走了他的悲伤,对父母双亲的愧疚,对娘子的愧疚,对自己的懦弱,化为泪水流去。如今仇人已死,用仇人的血祭奠了娘子的亡灵,娘子啊,为夫不能马上去找你。人无信不立,男人生在天地间,忠义二字记心田。阿郎为咱们报了仇,我要坚守誓言,一生一世侍奉阿郎,永不背叛。娘子你等着我,等我来生咱们再做夫妻。 赵风擦干眼泪,郑重地跪倒尘埃,用刀划破手臂起誓,一生一世侍奉主人,永不背弃。李青莲扶起赵风,安慰一番,主仆二人来到地洞,对于堆积于山的货物赵风倒是没有大惊小怪。他就是被一阵风劫持的货主,不用说这些都是一阵风劫来的赃物,不过这年头可没人有兴趣去寻找失主,再一一送上门去。赃物如今就是李青莲的战利品,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没有人会有意见,当然了也没有人敢有意见。 李青莲没有兴趣考教赵风:“这些货物,几箱钱财某有用处,将来回长安安置家人也用得着,盐和粮食某有大用,现在的问题是这么多货物怎么运出去?” 做下人的就是为主人排忧解难的,赵风连忙回答:“山上的马车不少,只要有足够的马匹运走这些货物不难。只是现在没有马匹,也没有驾车的人倒是个难题。” 马车不少?这些货物倒是抢的商队,自然连货带车一把抢到山上。有了马车就没有问题,孙掌柜的手下都是长年走西北的行商,自然人人会赶马车,至于马匹,应该有不少战利品吧。该去通知孙掌柜他们,想到这里,李青莲有点犯难。赵风又不知道孙掌柜他们在哪?让他守在这儿吧,万一有一个两个漏网之鱼的马贼,就他这身板可不够马贼砍的。 正寻思间,几匹马跑上山来,打头的正是阿嘎,这小子看到李青莲没等马儿停稳就跳下马来,挥着两手高喊:“主人,主人。” 是个不错的追随者,虽然年纪小了点。后面的是商队的护卫头子孙旺和几个护卫,孙旺扳鞍下马,很是恭敬:“今日得郎君所救,使俺商队免遭灭顶之灾,郎君高义,请受孙旺一拜。” 李青莲赶紧扶起孙旺:“某一路得蒙孙掌柜和各位照顾,感激之至。今遇马贼,某等本为一体,马贼破商队后,某能独活?既然同仇敌忾,出手灭贼何来感谢?商队此次一定损失不小,某追贼至此,略有所获,正不知该如何通知你们,不想你们来了,确是正好。如今马贼老巢已经被某剿灭,山上到有些吃食,野外不利宿营,请孙头领派人通知孙掌柜一行来山上修养几日。” 商队这一次伤亡惨重,在这荒郊野外如何过夜?这山寨倒是不错的地方。孙旺留下几个人打扫一下,自己带着几个人告别了李青莲回去了。山寨也没什么好打扫的,不过是把那些马贼尸体给扔下山崖了事,把粮食归集一处,山上有泉水,倒是十分省事。 阿嘎正拉着主人一一汇报:“主人追马贼去后,娘子十分当心,准备亲自来寻找。孙掌柜的不同意,说万一娘子有个三长两短的他怎么和主人交代。然后派孙头领领人来找主人,娘子让阿嘎一起来了,主人平安无事,娘子一定很开心。” 娘子?这事大发了,八字不见一撇的这就成了娘子?不过对于春十九娘的关心,李青莲的心里还是暖洋洋的,被人关心的滋味真好,自从师傅死后,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人吗?活的不是钱财,是感情! 第二十三章 红颜 天色将晚,秋日的太阳落在远方的山巅,绚丽的晚霞把天幕染的红彤彤金灿灿,似一幅用五颜六色的颜料恣意渲染的油画。 飞鸟已归林,天地之间寂静下来,晚风吹来满山树叶哗哗轻响,秋虫迫不及待地唱响秋夜的催眠曲,提醒人们该休息了,把夜晚的世家让给它们。 极目远眺,无边的荒野里真是一番苍凉,寂寞随着河水哗啦啦地不知疲倦流向远方。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孙掌柜带着商队来到山上,车辚辚,马萧萧,商队少了很多熟悉的面孔。走西北,走的是刀尖上的路,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随时就会少了几个伙伴。面对危险,没有退缩,父死子继,兄死弟承,一代代老人退去,一代代稚嫩的面孔接过父辈的马鞭,拿起父辈的钢刀,继续走在西北的荒野里。一个人死在床上,难道所有人都去睡地上? 死了六十多名护卫,化为瓦罐里的灰,将随着商队魂归故乡交到亲人的手里,接受子孙血食供奉,香火不绝。 受伤的已经经过包扎,常年走西北,商队的药物还是准备的很充足的。至于伤势太重的,也只有听天由命,李青莲也只有那么一点好一点的药,拿了点特制的药粉给他们止止血,其它的也没有好办法。让大家伙到茅屋山洞里休息,一边派人搜罗山寨的粮食做饭,不管怎么说有屋子住有热饭吃,多日的奔波和担惊受怕也该平息一下。 李青莲带着春十九娘、赵风、阿噶和朱古丽到中间的山洞里休息,又叫了孙掌柜来商议事儿。短短的一日之间,孙掌柜又苍老了几岁,一起走南闯北的兄弟,损失了这么多,搁谁心里也不好受。不过也不是李青莲阴差阳错的搭伴而行,这次恐怕就是人财两空全军覆没了。可说是李青莲是整个商队的救命恩人,恩重如山,礼不可废。孙掌柜整整衣裳,拜倒于地:“此次活命全靠郎君相救,某代商队上上下下拜谢郎君。” “孙掌柜不必如此,”如此有情有义的汉子值得人尊敬:“某等本是唇齿相依,何分彼此。孙掌柜,这次商队损失不小,有些人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一家子的依靠没了,剩下的孤寡老弱的日子自然十分艰难。某在山洞里发现了一阵风劫获的货物,数量不少,所以请孙掌柜的商量一下,怎么给死难的护卫一些补偿。” 孙掌柜连忙推辞:“护卫们是为了商队死的,相信东家自然不会亏待他们的家人。此次全凭郎君一己之力,所有的缴获都归郎君所有,某等万不敢接受。” 算了,这事先放一放,还是看看货要紧。李青莲拉着孙掌柜下到密室,堆积如山的货物连见过大世面的孙掌柜都吓了一跳。这一阵风得打劫多少人啊,这事伤天害理恶贯满盈。 李青莲指了指货物:“孙掌柜的,某也不说客套话了。几口箱子里有点钱财,估摸着值个上万贯,某回长安重置家业用得着某就留下了。至于这些盐、粮食、药材和御寒的衣物某有大用,剩下的东西就由孙掌柜的变卖了银钱给死伤的人家里吧。” 孙掌柜是经商的老手,随意翻看了一下货物,心里默算了一阵子,拱手道:“郎君的好意某代弟兄们心领了,不过某等也有做人的原则,郎君要重振家门也需要大量钱财,所以某代弟兄们愧领一成……” 一成?李青莲心有不忍;“孙掌柜,一成岂不是太少?” 孙掌柜又重新默算了几下,神情肯定滴说:“以某的眼光初步测算,加上马贼的马匹兵器,这些足以值个五万贯上下,一成就是五千贯,已经不少了。弟兄们拿命走西北,闯荡一生也余不下几十贯钱财。郎君,就这么说定了,再多某不敢接受。这些货某替郎君处理了,某身上也没有这么多钱财,代某写个凭证,郎君随时可到长安海云斋拿钱。” 也罢,看孙掌柜的模样,坚决的很,李青莲也只好作罢,几十贯钱财可以让普通人家过多少年生活,凡事不能拿富人标准衡量。 事情完美结束,至于怎么运走?有马有车有人,就是孙掌柜的事儿了。孙掌柜写了一个凭证,盖上腰里随身带的印章递给李青莲就转身走了,一大票的事都等着他安排,管理一个这么大的商队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李青莲随手把凭证交给了赵风:“到了朔方,找个机会带着阿噶、朱古丽和十九娘一起先回长安,替我买处宅子,有合适的铺子可以吃进,先随便的做点买卖不亏本就行。主要是打听我的家人,凡事多听十九娘的吩咐,遇到事不用急,惹不了的人惹不了的事先忍一忍,待我回家再做计议。” 赵风拿着薄薄的一张纸,两手直哆嗦,仿佛有千斤重。这才几个时辰的工夫,阿郎竟然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可是几万贯钱财啊,就这么没有丝毫迟疑地交给了自己。谁家家主不是防贼一样防着家奴,有主如此,夫复何求?赵风的眼睛湿润了,那颗自娘子跳崖后死去的心活络起来:“阿郎放心,小的一定办好阿郎交代的事,遇事会禀报娘子那注意的,若有差池小的誓死相报。” 春十九娘脸腾的一下红了,这都哪跟哪的,怎么一个个的都娘子过来娘子过去的,片片正主儿一点反应都没有,日后让人怎么…… 李青莲没注意十九娘,拍拍赵风的肩膀:“钱财不过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记住无论何时先保着你的命,某这家业还要靠你打理呢。” 见春十九娘今天有点反常,怎么这么安静,怎么脸红红的,伤不是好了吗,难道又起了反复:“十九娘,是不是伤口不舒服?” “多谢郎君关心,儿不是伤口不舒服,是心口不舒服,不知道郎君能不能治?”春十九娘眉目流转,斜了他一眼。 “呵呵,”十九娘亦怒亦嗔,眉似春山,眼如秋水,傻子都看得出来杀意思,李青莲不是傻子,老这么装傻也行不通,于是收起嬉笑,正了面容;“十九娘的心意某自是明白,能得姑娘青睐是某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只是某如今家人音信全无,如同无根浮萍在世间飘零,不知来处,不识祖宗。不知何时才能和家人团聚,岂不是耽误了姑娘的大好青春年华。” 话说到这份上了,春十九娘也没法坐着了,起身正色回答:“儿虽出身风尘之地,也知道洁身自好,自郎君那日为儿疗伤,儿就打定主意一生侍奉郎君。郎君放心去建功立业,儿自会为郎君寻找家人,待郎君合家相聚之时。儿自知出身不求大妇名分,只求郎君身边留一席之地。” 人生得一红颜知己,足矣!李青莲眼红了,有点湿润。不觉得伸手揽住了十九娘,十九娘顺势把脸埋在他的胸口。 “好感人啊。”这是红衣服姑娘朱古丽的感叹,为什么他抱着的人不是我?一双有力的手揽住她的肩头。 阿噶也觉得很感人,刚想发点感慨,被赵风一把拽出山洞。 第二十四章 榆树渡边望夫石 河面变得宽阔,河水得到释放,水流慢慢缓和了很多。 河边多了一些榆树,榆树下是一处渡口,就叫老榆渡。有河流的地方就有渡口,因为总有人需要过河,渡口往往就在水流舒缓的地方。这是一段水流舒缓的好地方,可能是前往朔方的必经之路,往来的商队催生了这个渡口。 一条大船停在石头垒砌的简易码头,码头有一间客栈,十多间房屋。客栈前面搭着凉棚,几个艄公随意地或坐或躺,无聊的看看远方的商路,看看天空。 往日里渡口的生意很好,艄公们时常能切点猪头肉,沽点小酒,几个人一起谈天说地吹牛打屁,倒也是苦中作乐,十分惬意。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几个月了没有一趟生意,没有生意就没有收入。别说吃点猪头肉喝点小酒,家中都快要断炊了,老婆子天天黑着个脸,照这样子下去干脆把船卖了算了。 客栈是一队老夫妻开的,自打他爷爷时就经营着这个营生,如今好几十年了。老夫妻岁数大了,儿子去年娶了儿媳,于今把客栈交到了儿子手里,在店里帮帮忙等着带孙子。渡口没有生意,客栈自然也就没有生意,小伙子整日里唉声叹气。 客栈里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是几个月前在河里捞起来的,当时还剩下一口气。老夫妻俩一生信佛,积德行善,自然不能见死不救,把妇人从鬼门关拉回来。 妇人一腔江南口音,只说同夫君走西北做生意遇到马贼,为免受辱跳下了山崖,不想落入河里,漂到此地。 妇人叫英娘,人长得不错,手脚也利索,就在客栈里帮忙。只是时不时地发呆,眼神呆呆地望着远方,也不知在看着什么。 没有生意,大家伙都闲得慌,英娘又站在榆树下望着西来的路,如同一块望夫石。望着望着,忽然眼里多了一丝期盼,一丝激动,不过没人注意。 渐渐地,西来的路上传来喧闹的声音,车辚辚,马萧萧,人的吆喝声,好大的车队进入视线。打头的渐渐近了,后面还看不到尾巴。 多久没有见到西来的路上有人出现?多久没见过这么多的马车? 艄公也罢,老夫妻和儿子儿媳都兴奋地站起来,多日的阴霾一扫而空,脸上堆满笑容。 有商队就有生意,有生意就有收入,升斗小民的心思就这么简单。 来的自然是李青莲和孙掌柜一行,不过李青莲正躲在马车里和春十九娘、朱古丽聊人生,阿噶眼不斜视地驾着马车。赵风已经进入管家的角色,独自驾着一辆马车拉着李青莲的财产,也就是山洞里剩下的几个箱子。 孙旺骑着马走在前头,看到了渡口松了一口气,这条路走过多次,过了河离朔方就近了,一路上能见到人烟安全了许多。这么多车马想过河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孙掌柜熟门熟路吩咐下去,今天就在客栈修整,大家伙放松放松,从明日起分批过河。 一行人还有二百多个,客栈那几间屋子可住不下去,孙掌柜给李青莲安排两间,男人一间,女人一间。至于商队的人,受伤的和年纪大的住屋子里,其他的在客栈前空地里安营扎寨,反正那些车马放外面也不放心。 住在河边,自然有了很多方便。多日来餐风露宿的风尘仆仆,如今终于可以梳洗一番,换件干净衣服。 几百人,客栈里忙成一片,连艄公们都乐呵呵地跑东跑西的帮忙。客房里的贵人需要热水梳洗,马儿需要喂草料,需要准备热腾腾的肉食,火辣辣的美酒。甚至于一个艄公兴致来了,抄起一条渔网准备在河里逮几条鲜鱼。 所幸老夫妻和商队的人都混熟了,手脚健全的小伙子们卸车喂马,烧水扎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孙掌柜的让把所有的肉食煮起来,把所有的烈酒拿出来,今天就让弟兄们痛痛快快醉一回,把痛苦和悲伤留下,明日带着欢快的心情过河。 有了热腾腾的水,女人自然要洗澡。女人天生爱干净,无论这个女人是八岁还是八十岁。 李青莲也接到热腾腾的水,还有朱古丽送来的里里外外一身衣裳。白叠布做的内衣,淡青色长衫,从裁剪到针线都很精致,是春十九娘从马贼那批布帛里用心地找出来几匹布,给他一针一线缝的。 这女人真的不简单,出门在外,在马车里都能做出一手好针线。热水是用来洗澡的,衣服是拿来换的,朱古丽是来伺候的。啥,要一姑娘伺候洗澡?虽然李青莲知道这时候的大户人家都这样,可是还是不习惯。至于以后? 以后再说吧,把噘着嘴的朱古丽哄回去伺候十九娘,自己痛痛快快洗了一个澡,换上衣服,还别说春十九娘的手艺真的好,也没见拿把尺子比划比划,衣服很合身。 收拾妥当,神清气爽,顾影自怜,翩翩世间一美少年。 这里是最后的停留了,过了河要不了几天就到了朔方,虽说世间无不散的筵席,一路上和孙掌柜的也很是投缘,今天就在这客栈里叫一席酒菜提前告个别吧。 李青莲让阿噶去和店家说一声,送一席酒菜到屋子里,顺便把孙掌柜的叫来。 然后,李青莲慢腾腾度着官步,看看春十九娘他们收拾完没有。当然没有,这是女人的天性,也是女人的权利。只好在门外说一声,让她们一起过来吃饭。 第二十五章 破镜重圆 如今是初秋时节,天高云淡,阳光高照,还有一点儿闷热。 客栈里里外外非常热闹,好几口大锅里煮着热腾腾的羊肉,浓浓的香气混合着浓浓的膻味,商队的护卫伙计们围着大锅,直接坐在地上,一手抓着肉吃的满嘴流油,一手拿着大碗酒倒下肚子。 确实是倒下去的,仰起脖子,张大嘴巴,哗啦一下酒没了。 大块肉,大碗酒,喝得就是豪气,喝得就是心情。 走西北的汉子们唱不了杨柳岸晓风残月,俺只能弹着铁琵琶大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几个艄公满脸高兴地里里外外,给他们添肉加酒。锅下面大块的劈柴,烧的红艳艳。锅里是大块的羊肉,在高汤里翻滚。 烈酒洗去了多日的风尘和郁闷,羊肉温暖了受伤的心。心里的火在烧,用尽全身力气吼起来,吼起粗犷的秦腔,吼起咱关中人的调调来。 吼着吼着,亲切的乡音温暖了关中人的心田,湿润了眼睛,不知不觉就有那流着眼泪痛哭失声。 男儿生在天地间, 不羡鸳鸯不羡仙。 风里来,雨里去, 刀山火海不皱眉。 天当被来地为床, 莽莽荒野是我家。 不求名来不求利, 兄弟情义记心田。 孙掌柜老眼浑浊,满含热泪,端着大碗酒,和弟兄们一起唱着,乡音在客栈里外回响,乡情在心间流淌。为家中等待的爹娘,为掰着指头数日子却怎么也数不过来的妻儿,为半路上死难的兄弟们,干上一大碗酒,今天半醉半醒。 亲人,兄弟,亲情,是李青莲心中永远的疼,羡慕、妒忌、没有恨。 春十九娘用自己的小手紧紧握住那双细腻又有点冰凉的手,让我做你的亲人吧,一生一世默默守着你,用我的柔情温暖你孤单的心,永不相弃。 孙掌柜陪兄弟们干了几碗酒,记起和李青莲的约定,告别了兄弟们,让孙旺陪他们吃好喝好,赶紧到李青莲的屋子里。 一张胡床,在孙掌柜的坚持下李青莲和春十九娘坐在上首,孙掌柜居左,唐以左为尊。朱古丽在右,至于阿噶和赵风在下手伺候。 菜还没来,酒是阿噶顺道搬回来的,朱古丽让阿噶去催一下菜,一群人在一起小的总是吃点亏的,谁让你小呢? 老爷爷老奶奶和英娘端着菜来了,屋子里是贵客,自然不会和外面一样,分开装着几个盆子。香喷喷的羊肉,香喷喷的羊骨汤,一盆鱼,红艳艳的正躺在汤里,那艄公还真的网到了鱼。红艳艳的鲤鱼,撒上一把野葱掩盖了土腥气,河水煮河鱼,人间美味啊,李青莲垂涎欲滴。 赵风坐在下首,自然帮着摆菜,接过那盆鱼:“大娘子,我来吧。”把鱼放在胡床上,心里扑通扑通,感觉不对劲。赵风正疑惑,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郎君,真的是你吗?” 就是这声音,陪伴自己多年,怎么也忘不了的声音,自己朝思墓想,愁肠百断的声音。 妇人满含深情地看着赵风,揉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 赵风回头一看,这妇人正是自己的娘子英娘,娘子还活着?赵风不敢相信,狠狠打了自己一耳光,火辣辣的疼痛才敢相信眼前的人是真实的。 英娘顾不上屋子里还有很多人,眼中只有她的夫郎,心疼地轻轻摸着那红红的脸颊,眼泪哗啦啦地流。 劫后余生,破镜重圆,感动的朱古丽哭得稀里糊涂,春十九娘一边拍着她的背安慰着朴实的荒原姑娘,一边也轻抹眼角。 老爷爷老奶奶高心,多少日子来这苦命的妇人总是默默无语,心事重重,一个人望着远方发呆。如今和夫郎团员,总是感谢佛陀,狠狠地念了几声佛号。 两个人的故事大家伙基本上都知道的七七八八,不用解释也明白了什么事。 孙掌柜的年纪大些,对两人说:“恭喜赵管家夫妇历尽磨难,破镜重圆,苦尽甘来,福泽绵长。不如一起坐下来,慢慢的聊。” 赵风夫妇这才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太投入了,还有一大群人围观呢。先对着老夫妻俩跪下恭恭敬敬磕了几个响头,感谢老人家救命之恩,老人家菩萨心肠,好人有好报,一定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老夫妻很受用,儿子成了家,媳妇很孝顺,就爱听这抱孙子的话。 赵风又对着娘子说了分别后的经历:“娘子,为夫被恩公所救,恩公让我手刃一阵风那个恶贼替娘子报了仇。为夫已经决定了认恩公为主人,一生一世侍奉主人,不知娘子怎么想” 李青莲打断了他的话:“赵风,先前以为你家娘子遭遇不幸,你一个人跟着某无凡。如今你夫妇团聚,岂可再屈身为奴?某资助你一些钱财,你二人寻个小买卖过日子吧。” 赵风急了,人岂可无信?娘子若是不愿,不凡在外面租个屋子让她住下,至于自己那是一生一世要跟定主人的。 英娘拉住急红了眼的夫郎:“郎君,奴虽是妇人,也知道知恩不报非君子所为。郎君去哪里,奴自是去哪里。” 说着朝李青莲行了个蹲礼:“奴英娘见过阿郎,见过主母,多谢阿郎,才有今日我夫妇重逢,奴虽愚笨,尚能做些粗活,请阿郎收下。” 一家子上赶着做仆人,朴实的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家产变卖了,家财被马贼夺了,不过还有人。我用我的人感谢你的恩情,这就是普通的人朴实的想法,真诚的让人心酸。 李青莲无力改变这个世界,那么就对他们好一些,尽量不把他们当下人,总该做得到吧。 “主母”发话了,老这么被人误会让春十九娘有点郁闷;“英娘,奴可不是主母,你家主母还不知道在哪个秀楼里伤春悲秋呢?以后和男人好好替阿郎打理家业,尽心尽力,你家阿郎重情重义的人,不会亏待了你们。对了,这客栈的老人家是个慈眉善目的人,等会儿拿一些布帛,再拿一百贯钱给他们表示一些谢意。” 作为家主,李青莲得表态:“就按照十九娘的话做吧,来来来,咱们一起来为赵风夫妇团聚恭贺。” 秋风起,吹不冷心里的火热。 第一章 李靖的无奈 贞观三年八月初十,夜。 今夜无月,不见星辰,天空阴云密布,黑漆漆地笼罩四野。 北风起,草原上的草已经开始枯黄,随着风吹起起伏伏,总有一些折断了枯黄的枝干再也站不起来。低矮的榆树已经见不到几片叶子,光秃秃的枝丫在风中摇曳,偶尔一片叶子离开了枝头被风吹着盘旋飘舞,不忍离去。 马邑城,唐军大营,大旗在风中哗哗响着,破败的营房被大风一吹,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军士们已经入睡,有时候睡觉也是一种不错的保持体力的好办法,减少消耗,保存体力,似乎还听说能节约粮食。 值夜的军士在寒风中哆嗦着,面有菜色,抱着马槊,尽力站直身子。可惜的是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唤,晚饭那点儿没有油水的饭食不顶事啊,要是能来块羊肉,再喝一口小酒该多好。 想着想着,就有口水不争气地流淌。 有脚步声,作为一个大唐军人时刻保持警惕,军士握紧马槊盯着来人的方向。 来人走近了,军士赶紧行礼:“见过大总管。” 来人是个花甲之年的老将军,花白的头发梳得服服帖帖,一丝不苟,挽着一个道髻用一根木簪簪好。身材高大挺拔,面容清瘦,眼神锐利,身上穿着亮晃晃的明光铠,束甲的丝绦系的一丝不苟中规中矩。迈着坚定的步伐,巡视着他的领地。 老将军正是大唐一代军神,兵部尚书、领定襄道行军总管节制各路兵马抵御突厥的大将军李靖。 大唐今年可谓是内忧外患,关中蝗灾造成几十个县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朝廷忙于征集物资四处救灾,户部的人忙的焦头烂额。经过多年战乱,流离失所的人们才刚刚稳定不久,没有多少积余。据说连长孙皇后都下令缩减内宫使用,省出钱粮支援灾民。老李陛下咬牙切齿生吞蝗虫,祈求上苍放过他的天下子民。 北方的突厥可汗颉利也趁机兴风作浪,领兵寇边,袭扰边民。企图借蝗灾时机再来一次渭水之盟,从大唐身上割下一块肥肉。 主辱臣死,大唐众将群情激奋,摩拳擦掌纷纷请战,要马踏阴山,生擒颉利,把这只肥大的蝗虫献俘太庙。 可是一场大战需要消耗的物资是何等的庞大,汉武当年可是倾尽全国之力才支持卫青霍去病大破匈奴。缺少粮食,缺少药品,缺少御寒的衣物,将士们食不果腹,士气低迷。 李靖身负重任,既要思索一个击破突厥的妙计,又要操劳三军的衣食住行,愁的是夜不能寐,寝食难安,最后的几根黑头发也全白了。 看着面黄肌瘦的军士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却努力挺直的身体,李靖的眼角湿润了,多好的军士啊,用力拍拍军士的肩膀,夸一声好样的。努力没有让眼泪流下来,强忍着向前走去。 陛下啊,如今国库空虚,无力发动灭国之战,你就不能等一等吗? 有护卫过来附耳小声汇报了什么,李靖的眼中不见了悲伤,又变得锐利。挥了挥手,大踏步向自己的大帐走去,清瘦高大的身影在夜色里显得孤单。 走到大帐门口,吩咐护卫:“警戒,十丈内格杀勿论。” 说完不等护卫回话,也没有必要,对自己的护卫李靖知道,他们会不折不扣的执行。一掀帘子进入大帐,只见里面有个老者在等着他。老者很老,连胡子都白了,一尺长的白胡子正被老者捋来捋去,不耐烦地在大帐里转着圈子,不知道是谁惹他不高兴。 李靖见到老者十分恭敬,拱手弯腰行礼:“见过大贤者,不知大贤者深夜来访有何事?” 老者,也就是李靖口子的大贤者挥挥手:“药师不必多礼,确实因为发生了重大变故,吾不得不连夜赶来。药师啊,你师父知道你在李唐的处境并不好,为前隋降将,又和老李家有着过节,这些年你兢兢业业为了李唐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可惜李渊又被赶下了皇位。你又不是当今的从龙之臣,在朝中没有什么助力,地位其实很尴尬。这些是个大好机会,若能灭了突厥,即讨了当今陛下的欢心,又可稳固你的地位。所以你师父才亲自过问,让上上下下想方设法地为你筹集钱粮,好解你燃眉之急。本来近日西北有一大笔物资可以支援你,说知道出了什么纰漏,西北的势力被一网打尽,功亏一篑啊。” 一句话,钱粮没戏了。 为了这场战争,李靖只能厚着脸皮向他那神秘的师门求援。 当然了,师门也需要李靖建立不世之功,好增加他们对朝廷的影响力。 李靖的师门不简单,自战国时起,每当改朝换代的时候都有他们的影子。 当然是派出杰出的人杰去各方,寻找明主逐鹿天下,无论最后谁胜谁败,他们都获得了利益。 李靖很失望,失望之情写满脸上。冬天要来了,没有物质,别说打颉利,就是怎么过冬都是个难题。 那位大贤者是个忠厚的老者,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勉强安慰着李靖:“药师,你也别太急啊,咱们还在想办法。天下这么大,总能弄到粮食的。” 只是声音很小,看来说话的人自己也没有底气。 李靖仰天长叹,无可奈何。 第二章 朔方城的危机 贞观三年,八月十一,申时。 不到一丈高的土围子围着的就是朔方城,黄土铺就的街道被北风一吹,漫天的尘土飞扬雾蒙蒙一片。 低矮的平房,粗糙的篱笆墙上布满缝隙,仿佛在咧嘴嘲笑着北风。屋顶的茅草已经加固了,还是在风中蠢蠢欲动,欲随风而去飘摇万里,去寻找天空的痕迹。 朔方城地处北方边境,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乱,如今也没有剩下多少人,萧条破旧,驻扎着边军,再就是无孔不入的商人。几家客栈,几家小吃,支撑着朔方城的脸面,才不至于那么清冷。客栈里,聚着南来北往的商人,和周边村落来兑换物品的人,甚至还有几个突厥商人,带着大量的皮毛来交换盐巴和丝绸,以及奢侈的瓷器。商人是不分种族的,商人也是没有国家之分,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有人的地方就有商人,有需求的地方就离不开商人,即使是战争时期也不会驱逐商人,因为有时候军队也要向商人购买补给。 客栈里已经燃起火盆,粗大的木柴在噼啪作响,红彤彤的火焰驱逐了阴云密布的寒冷。地不分南北,人不论老少,全围着火盆子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南北奇闻,东西趣事。说说今年的皮毛质量行情,说说关中的灾民,骂一声这这该死的鬼天气,转身再谈谈平康坊里哪家姑娘身段好,哪家姑娘会撩人。 朔方城最大的房子是以前的城主府,在这北国算得上高大宽敞富丽堂皇,估计在以前的战乱中被火烧了不少,钱粮吃紧也没空去修理。就这么不伦不类地杵在城中央,披着烟熏火燎的外衣,损坏的门窗在风中吱呀吱呀地反抗。 现在是金河道行军总管、右武卫大将军、卢国公程知节的帅府,帅府里最好最大的一间房是程知节的帅帐,窗户上新贴着窗纸,被风吹得哗啦啦的让人心惊胆战。 帅帐中用来研究行军布阵的案几上,行军图早被扔到地上,此时有三个人围着案几跪坐着。每人面前一份糜子饭,没看见有菜。 这是晚食的时间,大唐人一天只有两餐,朝食和晚食。没有早点、午餐、下午茶、夜宵。这年头粮食紧缺,粮食珍贵,粮食就是天下的命,粮食就是王朝的根基,可不能随着你浪费。所以上至皇家、满朝勋贵,下至黎庶,都是本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每日二食,过期作废。 晚上饿了,对不起,睡觉。反正大唐有宵禁,哪儿也去不了,天黑后只有洗洗睡。 睡觉多好,省力气,睡着了也就不感到饿了,多好。 上首是一个魁武大汉,年约四旬,方面大耳,浓眉大眼,满脸虬髯,正甩开腮帮子大口吞着糜子饭,嘴里吧嗒吧嗒吃的津津有味。好像面前的不是糜子饭,是美味的羊肉,可口的珍馐。 大汉左手边是一个个子高大,身形颀长的中年人,看着比虬髯大汉小那么几岁,小心翼翼地挑着饭粒吃到嘴里,一口一口慢慢咀嚼,满脸的享受,眼神迷离,仿佛他吃的不是饭,是回忆。 至于下首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一样的魁武,一样的眉目,一样的满脸虬髯,只是那虬髯短了些。此时正端着碗,看着那糜子饭有一口没一口地扒拉着,愁眉苦脸,似乎那不是饭是苦药。 左首的中年人看了少年人一眼,轻轻问道:“怎么了处默,哪里不舒服,吃不下饭?” 少年人咧着嘴,似乎牙疼,偷偷看看上首的人,小声哼哼:“牛叔,一点盐都没有,嚼起来嘴里能淡出个鸟来。” 坐于上首的大汉已经吃完了碗里的糜子饭,很自然地用袖子擦擦嘴巴,打了个饱嗝,用手指甲抠了抠牙,斜着眼瞪了少年人一眼:“嘴里没啥味道?没有油水?你他娘的滚回家去,天天去平康坊,哪里味道美,油水足。吃不下?来来,老子好没有吃饱,老子替你吃。” 那叫牛叔的赶紧打圆场:“老程,我说你多大人怎么跟孩子较劲?别人家孩子还在长安城胡天胡地,飞鹰斗狗呢。处默十六岁就跟着你在军中,你还有啥不满意的?” 说完了老的,牛叔又说起了小的:“处默啊,别怪你爹。今年关中大灾,朝廷艰难,军中补给不足。咱们朔方靠着你爹胡搅蛮缠,还算好的,总算能有一口糜子饭吃,其他几路已经是半饥半饿,食不果腹了。眼看着天一天天变冷,说不得哪天下起雪来,这日子可就更难熬了,你爹是心急上火啊。” 少年人眼红红的,吸了一口鼻子,端起碗来,呼啦啦几口吧糜子饭囫囵吞枣地吞下去。也不知道一起吞下去几多眼泪和鼻涕。 吃完了饭,少年人收拾碗筷送去伙房,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中年人,满脸虬髯的自然是金河道行军总管卢国公程知节,也就是程咬金。老程原名程咬金,后来抱住李唐的大腿功成名就,嫌程咬金太难听,取了个斯文的名字程知节。 另一个略微小几岁的是他的铁哥们牛进达,两人在瓦岗寨好的穿一条裤子,那是程不离牛,牛不离程,造反一起造,跳槽一起跳。从瓦岗寨李密跳槽到洛阳王世充,再到李唐,终于修成正果,立地成佛。 程知节搓着大板牙,叹了一口气:“老牛,这狗养的长孙无忌就这么像叫花子一样打法咱们,有一顿没一顿的,军中存粮可不多了,再要不来给养,大雪封路,就是有粮食也没法子运啊,冬天可怎么过?他娘的柴绍早不生病,万不生病,偏偏在这时候生病,让老子来接他的烂泥坑,早知道这样你,老子也该装病才是。” 作为同生共死,穿一条裤子的老伙计,牛进达对老程的埋怨充耳不闻,不过眼前这局势实在是让人发愁啊。粮食不足,自然士气低落,没有盐吃,军士们浑身乏力;没有足够的药材,耽误了很多军士的救治。而最大的难题就是北方寒冷的冬天,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别说抵御突厥人的袭击,能不能保住小命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时节都难说,还拿什么去反击? 愁啊愁,愁白了头。 第三章 程处默的口水 贞观三年,八月十一,申时二刻。 朔方城破旧的城门前,迎来了长长的车队。数百辆马车,一辆接一辆地向城门驶来。车辚辚,马萧萧,声势浩大。 守城门的唐军赶紧吹响了号角,又把那破旧的木门紧紧关闭,一小队唐军登上城楼,拉开弓箭射住阵脚,也就是射出一个安全距离,来人止步,大家派出代表聊一聊,谈一谈,看看有什么误会或者有什么协商的余地。 车队离着箭还有几丈远就停止不前,大军当前,产生误会可不是开玩笑的。孙掌柜和孙旺下了马,没有带任何武器,把双手放在显眼的地方,步行到箭的旁边,没办法离得太远没法喊话。 孙掌柜清了清嗓子,运气丹田之气喊道:“城上的军爷,某是长安海云斋的孙掌柜,自蒲昌海而来,到朔方城交换货物的,有京兆府的文书为凭。” 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举着文书,太远了,没有千里眼谁能看得清? 这年头走南闯北的,谁知道你是谁?所以出门在外的人都会到住地官府开一份文书,也就是身份证明,写着某某某,某地人氏,黑脸白脸,有没有胡子,多大岁数,也就是证明你是谁?你是大唐的良民。 城门口就十多个人,七八条槊,大家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该不该出去看看。人少官小,做不了这个主啊。结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致决定等,号角已经吹过,总会有大官来的。 大官来了,一匹黑马,驮着一个满脸虬髯的少年,风驰电挚,卷起一路尘烟,尘烟里一大票骑士呼啦啦赶向城门口。 号角示警,多少岁月没有听到了,刺激的人热血沸腾,生锈的老胳膊老腿的终于能活到活到了。 骑兵旋风般转眼间来到城门口,少年下马,拎着唐刀上了城楼,老远就亮起大嗓门:“发生什么事?突厥人打来了?” 守城门的伙长一见来人,赶紧小步跑上前汇报:“禀程校尉,不是突厥人,他们说是长安的海云斋商队,打头的自称是孙掌柜,手里拿着的是京兆府文书,可情况不明,小的人手不够不敢出去验证啊,请校尉做主。” 他娘的不是突厥人你吹什么号角,你不知道号角一吹就是军令,等会大将军都要来,到时怎么交代? 没见过商队吗?不知道什么环节出了问题?也许是饿的脑子错乱吧。 程处默抬头往外一看,还真的别说,这阵势不小。黑压压的得有几百辆马车,这的有多少物资啊,程处默眼睛冒火,回头得让老爹也就是大将军出点血,买点给弟兄们补充补充。 既然是海云斋的,作为长安贵公子,海云斋自然知道,自己在那就消费了不少银钱。 虽然车辆不少,没见到多少人,一个车夫赶一辆车,就算车里藏着人,能有多少。咱们这有好几万大唐精兵,能被这些歪瓜裂枣的吓破胆? 一挥手:“打开城门,本校尉出去验证一番。” 天塌下来有大个顶着,程校尉一开口,伙长屁颠屁颠地带人打开城门,吱呀吱呀的刺耳声中,城门大开,程处默带着骑兵呼啦一下出了城门,来到孙掌柜面前,用马鞭一指:“拿上来。” 孙掌柜慢慢移着步子,把文书递给了程处默。程处默接过文书,翻来覆去地瞧得很仔细,没办法读书的时候老打瞌睡,先生交了几年没记住几个字,不过京兆府的大印还是认得的。这年头的人还是很重气节的,伪造文书还没有泛滥成灾。 把文书还给孙掌柜的,这就算是认可了他们的商队身份。 程处默对文书不怎么感兴趣,瞅着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地道的关中人,哪有一点点突厥人的样子。 程处默关心的是这批货,也没有啥急需的好东西?把车队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看的是两眼冒光:“孙掌柜的是吧,你这都是些什么货啊,能不能让本校尉见识见识?” 这有啥不能说的,货吗?就是让人看的,让人买的,谁买不是买? 孙掌柜仔细介绍着货物:“校尉,小人这批货数量比较多,大多数是布帛丝绸锦缎、瓷器、毛皮,剩下的是一些酒、粮食、盐和一些御寒的衣物” 等等,丝绸锦缎瓷器没兴趣,那是胡子们喜欢的东西。粮食?盐巴?酒?御寒的衣物?程处默感到肚子不争气的咕咕作响,嘴里淡出个鸟来,吧嗒吧嗒流着口水,身子一阵阵发冷? “校尉?校尉”这人是怎么了?孙掌柜看着程处默,小心地喊着。 “嗯?什么事?”程处默从梦游里醒过来,咧嘴一笑,尽量装出一副亲切的模样:“这个,孙掌柜的,某有件事想跟你商量商量。你看啊,这鬼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可怜三军将士吃不饱,穿不暖,就连大将军都吃着半碗没油没盐糜子饭。你看,把这些盐巴粮食酒水,还有那御寒的衣物卖给咱们,当然我们给钱,怎么样?” “这?”孙掌柜为难了,你要是开口要那些丝绸锦缎什么的,俺一口答应就是,俺也是唐人,这份心还是有的。可你偏僻要 孙掌柜陪着小心:“校尉,别的东西,你要什么尽管搬什么,可你说的那些,小的做不了主啊,那不是小的货物。” “怎么,这商队里还有两个东家?这事真的不能怪孙掌柜的,行,咱跟那位东家谈谈。”程处默今天的脾气是特别好,谁让俺人穷志短呢。 跟货主谈?郎君啊,可不能怪俺老孙把你卖了,这也是没办法啊。孙掌柜只好把程处默引到李青莲的马车前:“郎君,朔方城的校尉有事想和您商量。” 程处默觉得有点意思,这是什么人?弄一个小胡子赶着马车。马车上系着两匹马,一匹青鬃马,看得出是匹好马,就是刚刚成年,马力还没有达到巅峰,再养个一年半载无疑是一匹千里马。 再看看旁边那黄骠马,程处默眼睛亮起来,再次看到那种吓人的精光,有火焰在燃烧。 第四章 宝马配英雄 千里马,足足成年的千里马啊,世上伯乐不常有,千里马也不常有啊。 没有人不爱千里马的,更没有一个武人不爱千里马的。 程处默是个武人,武人中的武人,一个十足的武痴。所以程处默十分向往能有一匹千里马,骑着千里马到平康坊显摆显摆,啊不,是到战场上冲锋陷阵。程处默的目光专注,哈喇子不由自主地流出来。 这是个什么样的商人?有胡子驾车,还有两匹千里马,程处默很好奇。 车帘撩起,出来一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在程处默的衬托下格外的风度翩翩,美少年自然就是李青莲。 李青莲道:“某长安蓝田人李青莲,不知道这位校尉如何称呼?” 程处默咧嘴一笑:“哈哈哈,某家程处默,大将军账下宣节校尉。” 程处默,好像是程咬金的大儿子,问一问确定一下:“原来是程校尉,某冒昧地问一下,卢国公程大将军和校尉” “是俺爹。”程处默爽快地回答,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果然是程咬金的儿子,既然自己来朔方城,就是准备抱程咬金大腿的,先搞好程处默的关系。怎么搞好关系,这太简单了,投其所好。这小子好什么呢? 美人?没美人送,有也不能送。 钱财?太明显了,虽然人人爱钱财,这么多人看着也没办法出手啊。 咦?这小子两眼愣愣地看啥呢?马。程处默的心里只有那匹黄骠马,对其它的到时心不在焉。 好,就送马。反正是从一阵风那抢来的,自己也没有打算骑。李青莲觉得还是阿不力送的青鬃马好,温顺,脾气好。加上阿不力的情义,总不能把人家送的马让给别人。 李青莲哈哈一笑:“程校尉,一表人才,果然是我大唐好男儿。俗话说的好,宝马配英雄,某乃俗人一个,这黄骠马应该配程校尉这样的英雄,一起驰骋沙场,建功立业,才不辜负千里马的美名。” 程处默有点动心:“送给我?如此宝马良驹,万金难求。俺不能要,买,俺也买不起。” “程校尉,某最崇拜英雄,今日和程校尉一见如故,甚是投缘,何惜一马耳?” “不行不行,”程处默还是很有原则的,看来程咬金的家庭教育还是很成功的,没有变成欺男霸女的恶少。 “要不这样,程校尉你看行不行?人难免有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马你骑去,至于钱吗等你什么时候有了再还给我,怎么样?”李青莲谆谆诱导。 嗯?这人怎么这样?怎么上赶着把千里马送给我,这不是让我犯错误吗?咦?俺是来商量买盐粮的怎么老跟马较劲,还是言归正传:“这个郎君,俺是来问一问你这些盐巴粮食酒水还有御寒的衣物能不能卖给俺们?” “盐巴?粮食?酒水?御寒的衣物?”李青莲说一样,程处默的脑袋就点一下。 李青莲纳闷了,怎么好好地说着马,一下子跑题了:“不卖。这些东西本就是某送给程大将军的见面礼,怎么能要钱呢?不过,现在某改变主意了,加了一个附加条件,程校尉必须收下这匹黄骠马。” 程处默给弄的一惊一乍的,小心肝扑通扑通跳个不停。马儿呀,俺不敢打你的主意啊,你是我马大爷行了吧,怎么老和马叫上劲。 程处默纠结万分,没注意一个大嗓门如同平地一声惊雷:“小子,你和俺老程素未平生,不远千里而来就是为了上赶着给俺老程送礼,所谓何来啊?” 只见一匹高大的黑马过来了,马上一人身材魁梧,年约四旬,方面大耳,浓眉大眼,满脸虬髯,程处默一看来人,可算来了救星。巴巴地过去叫了一声大将军,把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有意思的人,程咬金很感兴趣。 李青莲拱手为礼;“不知是不是程大将军当面?” “俺就是程知节。”老程手捻虬髯哈哈大笑。 “小子见过程大将军,小子并非无故献殷勤,而是和大将军受大将军故人遗命前来朔方城找大将军的。小子来见长辈,自然不能空手而来,就随意备了一些东西,算不算什么珍贵玩意。” “故人?”老程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头疼。不想了,还是直接问:“是哪位故人?” “哪位故人让小子带一句话给大将军:逢李相投,遇民而安。不知道大将军,这些年悟的如何?”李青莲故作神秘。 嘶,老程牙疼,咧着嘴半天合不起来。 八个字,八个要命的字,老程可以肯定这天底下包括自己只有两个人知道。连瓦岗寨的老伙计牛进达、秦琼都没有告诉,就连老婆子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一生,反了李密,反了王世充,反了李建成,死心塌地跟着老李走,不是自己的眼光多长远,也不是自己有神机妙算的能力,就因为这八个字。 当初为了弄明白这八个字的意思,是绞尽脑汁啊,又不能和人商议。遇到李密,以为就是逢李相投的李,后来听说了李世民,才知道这个李字指的是李世民的李,遇民而安自然就是抱住李世民的大腿,高枕无忧了。所以在玄武门之变时,立场坚定,身先士卒,果然高官厚禄,富贵极致。 老程的心里打起拨浪鼓,这小子是什么人呢?到底想干什么呢? 见老程眼珠子走来走去,脸色变换的跟变色龙一个样,不能装了,再装下去老程估计要杀人灭口了。 李青莲摸出两块牌子递给老程,老程一拿到手里,刚刚一看,脸色大变,自然是天机门掌门令牌和紫阳真人的身份牌。古朴的牌子,老程不认为有谁能够伪造,当然了谁敢伪造老神仙的令牌? 李青莲收起笑容,正了正衣冠;“大将军,某是紫阳真人唯一传人,天机门第四代李青莲。家师已于今年夏六月,在昆仑山仙去,留下遗言让某前来大将军账下听令。” 话半真半假,大部分是真的,来老程这混功名自然是李青莲假借的名义。没办法,剧情需要,师父您老人家不会怪我吧。 第五章 为了一口盐 吧嗒吧嗒,老程的泪水哗啦啦流下,魁梧的大汉抱头痛哭,苦的是那个稀里哗啦。 看得出老程是真的伤心,恩人啊,自己能有今日多亏老神仙的点拨,想着什么时候能得见老神仙的仙颜,当面致谢,谁知道已经添人相隔,报恩无门,实乃人生一大憾事。 老程在那哭,程处默不知道情况,不明白老爹怎么突然抱头大哭,不过明显不是自己能搅和的事,还是离远点,安全。 李青莲陪着伤心了一伙,对师父的感情到不用装,自然也流了几多眼泪。可这么苦也不是办法啊,伤神啊。 正在李青莲纠结时候,车帘又被撩起,朱古丽扶着春十九娘出来,春十九娘下了马车,对着老程敛容一礼:“儿春十九娘拜见大将军,老神仙在俗世几近两百年,如今修得正果,位列仙班,相来在天上逍遥自在呢。大将军节哀,莫要苦伤了身体。” 春十九娘的出现转移了老程的心思,慢慢平复了心情,抹了一把眼泪,嗓子有点沙哑:“老夫就托大喊你一声青莲,既然到了朔方城,那就是到了家,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回城老夫好好地给你接风。”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进了朔方城,老程打死也不同意李青莲他们去住客栈,拉着一起回他的大帐,也就是以前的城主府。不过好说歹说同意了,接受那批物资。没办法啊,谁让朔方城缺衣少食呢? 至于孙掌柜自然到客栈,继续他的买卖,不过约好了过几日回长安的时候带上春十九娘他们同行。 行军打仗,自然不会一窝蜂的冲上去,号角报警,老程领兵出巡,牛进达就只有守着大营,以为策应。 牛进达正在大门口焦急地走来走去,老程出去这么长时间了,怎么也没个人回来传达一下消息。外面很平静,没听见人语马嘶的厮杀声,应该不是突厥人袭击。这儿离颉利的定襄城还有好几百里地,颉利除非脑子坏了大队人马来袭,少量的人马还不够老子塞牙缝的。 他奶奶的,下次老子出去,让老程看家,这看家的事太折磨人了。 城主府前朔方城那最宽敞的黄土大道尘土飞扬,看来回来了。好几百骑兵护着几十辆大车,什么情况?老陈这是去打劫了,怎么把人货物抢回来,咱在困难也不能干这种事,这让陛下知道了,让朝堂那群文官知道了,还怎么活命啊? 老陈的眼睛红红的,有点肿,不过脸上写满宽慰的笑容。一路上,李青莲把自己的身世和以后的打算记得扼要地告诉了老程,自己的身世没什么漏洞,就是有一点半点的,看在老神仙份上,谁敢刨根问底。 话说明白了,身世交代了,李青莲觉得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今日这一说,这就是李青莲在大唐正式的身份了,有了来龙去脉,有了有力的证人老程,以后的事就变得顺理成章。当然了,这只是一半的身份,另一半就得找到幸存的家人了。 来到府门前,将李青莲介绍给牛进达,然后牛进达带着人清点物资,存入库房。将士们看着一车车盐巴,一罐罐烈酒,口水流了一地。老程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丢人啦,又有点伤心,大嗓门一亮,吩咐今天晚上加餐,加上盐巴,每人一口酒,多了不行,这是行军打仗呢。 大营炸了,欢呼声此起彼伏,传扬数十里地。什么时候,连吃上一口盐巴都这么欢天喜地,苦哇,我大唐将士!壮哉,我大唐将士! 进了老程的城主府,老程让人收拾最好的房间准备给李青莲他们住,城主府虽然烧了一下,确实够大,房间不缺,就是不能保证间间不漏风漏雨的。 朱古丽先陪着春十九娘去房间休息,赵风夫妻俩护着主人的那几个箱子也分了一间房。至于阿噶自然牵着几匹马,准备问人该马房在哪里? 看到黄骠马,李青莲想起来这马的事还没有解决,男子汉大丈夫说出的话,岂可儿戏!拉过黄骠马递到程处默手里,诚心诚意地说:“处默兄,现在咱们可是一家人了,这匹黄骠马弟可是真心实意地送给你的,你就不要再推辞了。” 程处默望望马,又看看他爹,没有言语。 好马,老程可是大半辈子在马背上过的,自然知道这是一匹千里马。老程自己那黑马也不是凡物,虽然比不上黄骠马,也差不了多少。作为一个武将,战马就是第二条命,没有不爱惜马的。 老程又看了看那匹青鬃马,也是一匹好马,过个一年半载也是一匹宝马良驹,不过总觉得还是要差黄骠马一点。干嘛把好马送人,这小子和处默对上眼了。 老程一点疑惑:“青莲啊,要不黄骠马你留着自己骑,把那青鬃马让给大郎。” “程叔叔有所不知,青鬃马是小子下山受到的第一个礼物,是朋友所赠,看到它就看到了朋友,所以不能送人。至于黄骠马本为马贼所有,是小子抢来的,所以,所以” “哈哈哈”老程大笑:“好好好,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处默啊,别像个女人一样扭扭捏捏的,既然是你兄弟的心意,收下吧,日后好好照顾好你兄弟。” 终于得了心爱的黄骠马,程处默嘿嘿傻乐,摸着马脖子,就像摸着情人的脸一样温柔:“老爹,青莲兄弟,天色还早,俺先去溜溜马,晚上再陪兄弟好好喝一杯。” 也没有等别人回话,骑着黄骠马冲出大门,绝尘而去。不愧是将门子弟,被老程从小打熬的精湛骑术可不是李青莲这个半路出家的能比的。 老程哈哈大笑,连连骂了几句这小子,招呼李青莲进了他的帅帐。 还是那张矮几,地上铺了席子,老程在上首跪坐,李青莲在右手边相陪。没办法,跪坐不舒服,可这是礼仪。正式场合该有的礼仪一点都不能含糊,这是上层社会的规矩。 几千年的文化沉淀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弄张椅子?还是省省吧?就连老程这种粗汉都规规矩矩地跪坐,想当一个贵族吗?先学会跪坐。 懂礼节的孩子谁都喜欢,看着规规矩矩跪坐着,上身挺的笔直的李青莲,满意地点点头:“青莲啊,军中艰苦,没有办法啊,等回到长安,叔叔再好好招待你。 第六章 参赞军机 “叔叔您太客气了,”李青莲莞尔一笑:“叔叔一大把年纪,尚在朔方城苦寒之地,为国征战不休。小子年少,自幼跟着师傅在昆仑山学艺,吃苦吗也是家常便饭,能有一瓢饮一箪食足矣。” 老程摸摸胡子,赞了一声:“好!青莲啊,既然你叫我一声叔叔,那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日后有何打算,说给叔叔听听,叔叔给你参详参详。” 李青莲正了正身子:“不瞒叔叔,这一路上小子仔细地想过,也有一点点打算。小子家族蒙难,凶多吉少,就是有几个幸存的家人,如今也是生活艰难,举步维艰。小子现在就是一白身,没有丝毫的根基,长安米贵,将来和家人何以立身?” 老程点了点头,等着李青莲继续说:“小子是这么打算的,准备让路上相投的几个家人先随着商队回长安,替我慢慢寻找家人,若侥天之幸寻得家人先安置下来,等我回到长安再做打算。至于小子,想投军在叔叔帐下,谋个出身,将来也好立点功劳,得个一官半职的护佑家人。” “不错不错,”老程笑道:“年轻人遇到难处,不骄不躁,沉着冷静,大有可为。青莲啊,老夫不日将派一队将士回长安催要补给,你那几个家人可一同回去,路上也有个照应。至于寻找家人,老夫派家人同回,着你婶婶帮着打听安置一下。长安水深的很,几个家人能成什么事?就算找到了,万一和豪门权贵有一丝一毫的牵扯,如何处理?这点就这么办了,叔叔当年蒙老神仙大恩,无以为报,幸好老神仙把你这么个重情重义的娃娃交到我跟前,老夫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也不缺少几个人的嚼用。” “青莲,你既然打算在军中发展,你想从文还是从武?老夫蒙陛下信任,总管朔方兵马,自有权宜之便,正七品以下可自行委任,事后报备长安即可。只是我大唐以军功立国,这武职非军功不授。”老程将军中的规矩一一讲给李青莲听,感情归感情,规矩是规矩,老程作为一军之主也不能打破规矩。 是啊,自己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就是给个伙长也不合规矩。 这时牛进达估计点清了补给,来和老程交差,大家见过礼,重新落座,老程和牛进达是多年的匪友,好的能穿一条裤子,自然没什么好隐瞒的,把刚刚和李青莲商量的事和他说了一遍,让牛进达参详一把。 牛进达寻思了好长时间,又看了看李青莲:“老神仙学究天人,不知青莲所学如何?这数算、兵法可曾学过?” 李青莲明白了,看来老牛的脑子比老程好,这些年没少给老程把关。既然武职不行,那就在文职上动心眼,军中都是厮杀汉,读书识字的少,谁家读书识字的小伙子愿意做个粗鲁的军人? 数算?李青莲心中不以为然,天机一门一神算就是基本功,就是现如今数算宗师那在俺眼里也是一个渣。不过做个书记,点点物资,谢谢文书,没兴趣。没有功劳,何年何月才能出人头地? 李青莲现在打的是军中速成投机的主意,必须跟战场挨上边。兵法?就是它了。 跟在师傅身边,孙子兵法三韬六略还是熟读过的,至于师父留下的太公兵法三卷也已经吃透的差不多了,这年头兵法都是家传的宝贝,一代代单线相传。别说传给外人,就是家族里也是选择最优秀的作为传承人。 随便弄一些来应付一下:“二位叔叔,小子读过几本兵书,略有所得。” 老程看了看老牛,老牛微微一笑:“那么老夫问你:何以将将?”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李青莲张口就来。 老牛继续问:“战场之上,战守之道如何决策?” 李青莲答道:“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老程和老牛听的连连点头,老程沉吟起来:“青莲,如今突厥寇边,而我军补给不力。如今天气转冷,眼看要下起雪来,到时大雪封路,形势更为艰难,对此战可有什么看法?” 问到正题了,可不能随口胡说八道的忽悠了:“大将军,兵法有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今我数路大军合围突厥,双方之势已逆转,突厥或守或遁,我可攻可守。至于天气变化对我对突厥一样有影响,突厥以牧养牛羊为生,天寒地冻对其影响更大。我可守住地利,对其合围保持压力,时常骚扰一番,惊其心,疲其力,等待时机出其不意一击必胜。小子无知,粗鄙之言,两位将军莫怪。” 老程老牛对望一眼,老牛笑道:“不愧是老神仙弟子,熟读兵书,对形势分析的是一针见血,难能可贵。如此少年英才,末将为大唐贺,为大将军贺!” 老程乐得扯着虬髯大笑:“哈哈哈,好好好,某军中尚缺一参军,李青莲,某任命你为金河道行军参军,从七品上,随军参赞军机。” 金河道行军参军,顾名思义有金河道才有这个参军,这场战争一结束,没得参军了。这就是一个临时的职务,老程作为金河道行军总管自然可以自行任命,连报备兵部都不用。 临时职务有了,得想办法转正,不过李青莲一点都不担心,这场突厥灭国之战还怕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抢,也要从李靖身上抢下一份功劳来。没办法,谁让俺想要呢? 第七章 泼墨写意的地图 中秋时节,江南水乡还有一点燥热,身着夏衫,凉爽的秋风一吹无比的惬意,看满山红叶,唱一曲悲秋。 长安此时微微一点冷意,换上夹衣,在曲江池畔呼朋唤友,饮酒作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而朔方城的中秋时节,那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寒风阵阵,北雁南归,天地间一片肃杀之气。 寒冬已经来临,牲畜经过一个夏天的胡吃海喝,积攒了大量的脂肪准备挨过漫长的冬天。苍鹰在草原上盘旋,准备在大雪来临之前好好地来顿大餐。 趁着大雪尚未来临,道路通畅之际,老程派出一百人马回京找兵部讨要补给。今年朝廷困难,国库空虚,边军补给一直跟不上,这次多半要不了多少给养,可是你的讨要。能不能要到是一回事,要不要是另一回事,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老程最精通。 春十九娘他们带着李青莲的全部家当,也就是那几口大木箱,跟着回长安。李青莲给隐仙谷的燕南飞和青牛观的袁天罡写了信,带上紫阳真人的身份牌作为信物,寻求帮助。 老程是个负责任的长辈,派家人大牛、二牛回去,给夫人的信中写明不惜一切,帮助李青莲找到家人,妥善安置,不可慢怠。朔方城外,执子之手,依依惜别,互道珍重。 送走了春十九娘一行,李青莲无精打采地骑着青鬃马回城,程处默在一旁咂摸着嘴,不断感叹:“青莲啊,知足吧。有这样的美人知己,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不就是熬个一年半载不能相见吗。很有那胡子女人也不错,这胡子什么时候也有这么漂亮的女子?你说老程我怎么就一个都遇不到呢?哎” 老程不在,他成老程了。 是啊,不就是分别个一年半载吗,咱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呢,岂能陷入儿女情长。 李青莲打马飞奔,去追寻建功立业,把程处默一个人丢在后面黯然神伤。 李青莲过上了幸福的参军岁月,还别说,这个参军虽说是个临时工,没有多少事情,过的是非常惬意。不用训练军士,不用操心柴米油盐,当然了也不需要你决断军务,整饬军纪。那参军干啥呢,看书。看各地收集来的情报,看行军地图,看战况分析,归纳出重点,根据形势提出你的看法,接受主帅的问询。 李青莲花了几天时间,吧能收集到的资料都看完了,对着地图对着地图无语。大唐的地图如同写意派大师,寥寥几笔勾勒出大好河山。画个点点写个城池名字,画条长线,写两字“黄河”,至于其它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对不起,没那工夫。 李青莲彻底无语,自己也不清楚塞北的地名。还是发动群众吧,人民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 把想法汇报给老程,老程和老牛大眼瞪小眼,:“我说青莲啊,这地图不都是这样的吗,全大唐的地图都这样子,不是用的好好地吗?” 习惯害人啊,拿着地图知道个大致方向就行,其它的没想过。 李青莲耐心地解释:“大将军你们看,这是朔方城,这是定襄,这是阴山。中间没了,两者之间有没有山,有没有河流?是直着走,还是需要绕道而行?有什么水源地?有多少牧民部落?” 山?河流?不知道?直着走还是绕道?没走过,不清楚。是啊,怎么说,咱们对突厥的地形还真是一无所知,这要是行军打仗,要走多少天的路?带多少干粮?可不是抓瞎吗。 这么一说情况真的很严重,不了解地形,糊里糊涂地行军,万一被人家半路给埋伏了,怎么得了? 这是个大事情,得支持,得赶紧补救。 老程拿定了注意,他是一军之主,自然得他拍板:“行,那就发动军士们一起补救,由青莲你负责,让你牛叔安排。不过青莲啊,这军中都是厮杀汉,万一记错了怎么办?况且再往北定襄阴山在颉利手里,咱们也不清楚。” “程叔叔,军士们记错是难免的,不过一个人记错,不可能十个人记错吧,咱们多问几个人一一分析对比总能找到正确的答案。还可以找当地的老居民、过往商人打听打听,商人走南闯北到过的地方比咱们多。再派斥候四处哨探,寻机会逮几个突厥人,慢慢来总会知道的越来越多,反正咱们也没什么损失。”李青莲仔细解释。 是啊,探到消息,能得到周密详细的地图。反之,大不了地图还是那个地图,又不会缺少啥。事情就这么定了,交代由牛进达指挥,李青莲执行。 首先从内部做起,慢慢来。 李青莲拿着地图一个军营一个军营找军士们了解地形,这只军队不止有关中人,还有在边军打了多少年战的突厥老对手,甚至还有梁师都投降的部下,对着一代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有那么几个曾经跟着梁师都去过阴山突厥的老巢。这时间过得没有多久,对一路上山山水水的还记得很清楚。 李青莲把他们的描述详细地记录下来,晚上再一一分析,把矛盾的地方记下了,再找其他人核对。地图上渐渐地多了山川河流、道路,还有牧民的部落。不但标出了名字,还标出大概的路程和规模,以及四季的变化。 军营走访完了,李青莲又到朔方城四处打听,朔方城的老居民,战乱年间的流民,走南闯北的商人。李青莲带着几个护卫,走遍了朔方城里里外外,对地图做了详细的补充。 为了李青莲的计划,老程决定派出斥候出哨百里,每五十人为一组,向北方出哨,一来可以警戒自己的防区,二来找几个落单的突厥人。 程处默这些日子骑着黄骠马在朔方城巴掌大的地方显摆,认为朔方城太小,不过黄骠马显摆的,向老程讨了军令带一队斥候出哨。 日子一天天过去,李青莲忙并快乐着。 第八章 欲赋新诗被打断 贞观三年,八月二十九,午时。 昨夜降下了第一场雪,朔方城的初雪不大,薄薄地覆盖了一层。城外的白茫茫一片中,还能看到枯萎的蒿草在雪中不甘心地挣扎着,不肯倒下。原来的黄土路顺着马儿的蹄印,还能找到踪迹。 雪还在下,雾蒙蒙的雪粉在风中盘旋飘舞,努力要把天地间一切都覆盖住,给他们披上雪白的外衣,让他们好好沉睡吧,在睡梦里恢复创伤,等待春天的消息。 是啊,万物轮回,一年一度休养生息。 彤云密布,天似乎低了三尺。 朔方城的街道很少见到行人,一个个躲在家里,有条件的烧着火盆,弄一点小菜,烫一壶烧酒,一边呷上一口,一边慢慢回忆。 没条件的干脆不起来了,躺床上,多睡觉少活动,晕晕乎乎地又省了一顿嚼用。 朔方的孩子们见多了下雪,一个个缩在屋里,满脑子想的是怎么还不吃饭啊,谁有兴趣满大街疯跑堆雪人打雪仗? 朔方城唯一的客栈,四方客栈,大多数商人已经返程了,之留下几个贪心的倒霉人滞留在朔方。围着暖烘烘的火盆,一边喝着烫的滚热的烧酒,一边相互埋怨,耽误了归途。要是年前没有好天气,滞留在此,错过了过年,这一趟可就是血本无归了。 客栈的周掌柜也闲了下来,忙碌了大半年,送走了南来北往的商队,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今年的生意不错,钱财这东西是赚不完的,如今的客栈里只剩下小猫三两只,都是熟客,自有伙计照应着,偷得浮生半日闲吧。周掌柜的在柜台边烧了个火盆,火生的旺旺的,切了一盆子熟牛肉,牛肉可是好东西,大唐由于耕牛少,皇帝陛下下旨严禁宰杀耕牛,别说普通老百姓,就是权贵勋戚也只能用羊肉解解馋,很少能吃到牛肉。 再打了一大叠胡饼,烫上一大壶酒,陪着李青莲吹牛打屁。 李青莲如今在朔方城混熟了,朔方城男女老少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加上孙掌柜的人情,和周掌柜的成了酒肉知己。 能打听的人差不多都打听了,能去的地方也差不多跑遍了,朔方城往北数百里直到阴山的地形已经有了一个雏形。反正还在等着斥候们有什么收获,李青莲忙里偷闲跑客栈里,找孙掌柜的喝酒聊天。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客栈自古就是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客栈的掌柜则是天底下最会聊天的人之一。为什么说之一呢,因为靠嘴皮子吃饭,察言观色的还有青楼。 “孙掌柜的他们不知道走到哪里了?离长安还有多远?”李青莲有点牵挂春十九娘,自然不好说出来,只能把个孙掌柜的扯淡。 周掌柜迷了一口酒,夹起一块牛肉,慢慢嚼着,很少享受,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呵呵,那有那么快,不过离着朔方城该有五六百里地,这场雪到不了那么远。” 被人看出来了,李青莲有点不好意思,也打个哈哈,吃了一大块牛肉,喝了一大口酒。红红的火,美味的牛肉,滚烫的烧酒,小日子很是享受。不过想到老程老牛他们还在啃着干饭,程处默不听劝阻坚持带着人踏雪而去,在茫茫雪地里找突厥人去了,不禁有些担心,叹了一口气,摇摇头看着门外。 雪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慢慢地从雾蒙蒙的雪粉变成一片片雪花,飘飘洒洒,如柳絮,似芦花。视线已经模糊不清了,房顶上已经厚厚的一层。 今年关中蝗灾,朝廷艰难,国库空虚,周掌柜虽然是个生意人,也是知道的。大军粮饷不足,缺油少盐的也不是什么军事秘密了。 军中生活清苦,像李青莲这样唇红齿白的粉面少年自然感动难熬,别人家这么多的孩子还在爹娘怀里撒娇呢。周掌柜是这么理解李青莲的叹气的,不由生起恻隐之心。给他加满了酒,又指了指牛肉:“蒙你不弃,看得起老头子,肯和老头子一起喝酒吃肉。老头子是留在这猫冬的,不回家了,年里又闲得慌,有空你就来坐坐,别的不说,吃点肉,喝点酒还是不少你那一口的。” 好人啊,多朴实的好人,萍水相逢这才几天,就掏心掏肺的不把你当外人。虽然这个好人把他当成受不了苦的世家子,嘴馋的馋猫。算了,懒得解释,嘴馋就嘴馋,人活着不就是为了来一口吗? 酒有些年头了,味道醇厚,虽然没有经过高温蒸馏,但是天长日久,自然挥发了多余的水分。含一大口,在口里停留一会儿,在慢慢顺着喉咙流下,一股子辛辣刺激着喉咙。慢慢的,胃里有一团火烧起来,温暖了全身。 门外雪在飘,门里火在烧,身体里也有火在烧。 忙活一年,积攒一点余钱,存一些粮食,慢慢度过冬天。人有时候和松鼠也差不多,都是为了生存,为了繁衍生息,一代代相传。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李青莲有点感慨,考虑着是不是把这感慨吟一首诗,被客栈外的街道上传来的杂乱的马蹄声打断。一首可能传承万世的好诗没了,真是人世间最悲哀的事。 马蹄声从北门过来,人语马嘶,十分杂乱。从密集的马蹄声看来,是军队的战马,朔方城的军队啥时候成了一群乌合之众?在严谨的牛进达操练下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出事了,出大事了。 李青莲虽然只是个参军,怎么说也是军人,立马起身和周掌柜告了个罪,要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周掌柜是个明白人,什么都不说顺手把胡饼卷起剩下的牛肉,和着一壶酒塞给李青莲,让他带回去。 李青莲没有拒绝,接过来揣到怀里又道了谢扒开门口看热闹的闲人,来到大街上。 冷风一吹,李青莲不由得打了个激灵,这内外温差太大有点不适应。定了定神,一群马队席卷而来,是唐军,朔方城的唐军。 准确的说是朔方城派出的斥候,昨夜开始下雪,好几路斥候没有回来报到。 作为斥候都是军中的精锐,通过伪装、搏杀、技击层层考验脱颖而出的优秀军士。拥有强悍的野外生存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在执行侦察任务时往往多少天爬冰卧雪,深入敌后,最后顺利完成任务。 军队中的军队,精锐中的精锐,李青莲想不通在这朔方城周边会遇到什么问题。 可是偏偏出了问题,还是不小的问题。 第九章 不能草菅人命 十来匹马没有任何的队形,散乱地从朔方城破旧的北门进来,没有丝毫停留,在街道上飞奔。 马儿身上汗水混合着雪花,浸湿了美丽的鬃毛,在冷冷的北风里渐渐地化成点点冰晶。那点点滴滴的血迹,就像雪地里突然出现一朵朵的红梅,妖娆艳丽。 是朔方城的斥候,一队人应该有五十人,怎么剩下十多人?一个个盔歪甲斜,身上血迹斑斑点点,到底遇到了什么事让他们成了这般模样? 打头是熟悉的黄骠马,见到李青莲亲热地摇着大脑袋打了个响鼻,程处默的头盔不知道去了哪里,散乱的头发沾染了雪花,战袍大块大块的被血染红。 程处默见李青莲对他浑身上下不停打量,咧着大嘴一乐:“没事,都是胡子的血,俺老程命大福大死不了,嘿嘿,嘶” 看来不是牙疼,是大笑扯动了伤口,疼的倒吸凉气。 “还是先回营再说吧。”大街上不是说话之地,军情也应该及时汇报给老程。 回到老程的帅府,斥候们自然有人安排治疗伤情,李青莲扶着程处默进入老程的帅帐。老程老牛都在,还有一个身着光明铠的大将,从来没见过。 年纪约莫三四十岁,想准确看出这些从沙场走出来的厮杀汉的年纪实在困难。个子不高不矮,横向发展的厉害,满脸的胡子拉碴,左边还有一道刀疤十分刺眼。 见到程处默的样子,屋里的人呼啦一下全站起来。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老程还是很关心的,平时的严厉那是恨铁不成钢。那双粗大的大手拍拍这儿,拍拍那儿,大嗓门很急切:“哪儿疼?这里,这里?” 程处默直咧着:“别别,不疼都给你拍疼了。” 牛进达自是叫来军医,给程处默处理伤势。扒去甲胄,扒去外衣,扒的剩下一块兜裆布,反正一屋子男人,也没什么害臊的。 李青莲给火盆里添上柴,扒拉扒拉让火烧得更旺一点。 程处默的伤真的没什么,浑身的血迹大都是敌人的,除了一些皮外伤,就是左臂上一道三寸长伤口,不深,反正没看到骨头。对于他这么一个浑身长着一块块腱子肉壮得和头牛一般的人,实在是没啥问题。 既然没什么大问题,李青莲也没有显摆,毕竟神药虽好,是用一点少一点,一药难求啊。 军医见血差不多凝固,就拿着一块旧布准备给裹起来,回头熬点药和几天就差不多了。这还是因为程处默是大将军的儿子,搁一般军士裹起来就行,药都省了,朔方城的药材存量不多,能省一点是一点。 李青莲不想显摆,不想成为众矢之的,不想被人当成怪物抓起来研究。 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领先十步是妖怪,没的说的,大家一起抄家伙上,必须要消灭。 可是还是忍不住喊停了军医的包扎工作,没办法,你说你这不是草菅人命吗?虽然现在是大雪纷飞,天气寒冷,不容易感染。可你总得把伤口清洗一下吧,万一里面有啥这个那个的碎片啥的,伤口能恢复好吗? 拿烧酒凑合一下给清洗清洗,再弄块干净布包扎包扎。几百年前华佗做到的事儿,怎么现在人反而不知道呢? 李青莲决定给军医上一课,就上点简单的清洗伤口,包扎伤口,简易的防治感染的办法。老程对老神仙是无条件相信的,已经上升到信仰的高度。对于老神仙的弟子,老程决定暂时给予完全的信任。为啥子是暂时呢?因为李青莲在老程的心里还不能喝老神仙相提并论,能不能从暂时变成永久,那就要看李青莲在以后的岁月里的表现了。 李青莲这段时间天天在军营里晃来晃去,官不大,知名度不小,军医自然认识这个年轻的参军。能做参军的都是读书人,这年头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读书的,不说钱财,首先你得有书吧。 读书读书,顾名思义,必须要有书才行。拿钱买?对不起,没地方卖。 书都在世家大族家里藏着,大多数都是手抄本,每家的书还不尽相同。一本论语有多少个版本,那是一个家族一代代杰出的人杰添注的见解和心得,是一个世家的底蕴,是真正的财富。专门建一座藏书楼锁着,比少林寺的藏经阁防守的还要严密。对自家人都像防贼似的,对外人那是概不外借。 所以读书人的地位是很高的,读书人是受人尊敬的,读书人是有一定特权的。 军医对李青莲这个读书人恭恭敬敬:“不知李参军有何吩咐?” “吩咐?谈不上。不过某对治疗外伤有些小小心得,可以减少伤势复发感染。”李青莲淡然道:“牛将军,白叠布还有吧?再让人弄一点烧酒、水,还要一口铁锅。” 酒,水,还铁锅?干啥?就着火盆子,把程处默煮了下酒。 老牛一脸的郁闷,不过还是让人把这些东西拿来了,酒和白叠布还是李青莲上次送的。 李青莲让人把锅架在火盆上,加了水烧,拿着白叠布刺啦刺啦地撕了几个条条,老牛的心随着刺啦刺啦的疼,白叠布啊,这可是比锦缎还要值钱的白叠布,你说你用就用吧,怎么给撕成条条? 李青莲没管老牛的心疼,把布条扔锅里煮,煮了会捞起来晒干,可这也没太阳晒啊。怎么办?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没有太阳,这不有火盆吗?拿火烘干凑合一下。 让两小兵拿着布条烘干,自己又把烧酒倒碗里搁热水里烫一烫,热酒挥发快一点。 不一会,空气里弥漫着酒的香气,浓浓的,化不开的香气。 “咕咚”这是老程吞口水的声音,老牛和那中年将军使劲憋着,程处默流着口水:“兄弟,你知道哥哥受了伤,还记得热了酒慰劳慰劳,不愧是俺的好兄弟。” “这酒可不是给你喝的。”李青莲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这都什么人啊?受了伤,没事人一样,还知道惦记着喝酒。 酒已热,程处默也准备好了,可以开动。当然了,不是大涮程处默。用白叠布蘸酒给程处默的伤口清洗了一遍,红的有点发黑的是血,黑乎乎的是污垢,这年头的人难得洗澡,身上估计可以刮下来几斤污垢。 血水流淌,黑水流淌,看的老程老牛他们慢慢皱眉,看的军医长大了嘴。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一洗,才发现还真脏。 清洗的差不多了,在热酒刺激下程处默的皮肤红彤彤的,从怀里掏出宝贝药粉,心痛啊,用一点少一点,不知道在大唐能不能找齐配置的药材,至少在这朔方城是不可能。 心痛的李青莲把药粉小心地均匀撒在伤口上,白叠布也烘干了,给程处默的手臂上一层层包扎起来,好了。至于其它的擦伤,交给军医吧,没看到这位老兄在一旁两眼发光,跃跃欲试吗。 这玩意也没啥技术含量,看了一遍估计老程都能干。军医小心翼翼地照葫芦画瓢,给程处默身上的擦伤处理了一下,李青莲没给撒药粉,没剩多少了,可不能再浪费。就程处默这皮糙肉厚的,一点点擦伤死不了人,没见这小子还在狠命吸着鼻子,对烧酒念念不舍。 李青莲在一旁给他们普及一下简单的医学常识,伤口为什么会感染,为什么会复发?看见没有拿黑乎乎脏不拉稀的东西?就因为伤口里有脏东西,所以呢要清洗干净。至于用什么清洗?烧酒,没有的话,用一点点盐巴化在水里也可以。裹伤口的布一定要干净,用热水煮一煮,可以杀死那什么脏东西。还有伤口不能碰水,尽量静养多休息。不能饮酒,不能吃刺激性的东西,等等,这年头他有刺激性的东西吗?那行,还有受了伤要增加营养,就是吃一点好东西。 这懂,屋子里的人都在点头。受了伤就是病人,病人吗自然要吃病号饭,这道理懂,至于其它的懂不懂的没什么关系,这不是还有个军医吗,这就是军医该做的事。 军医很激动,今天的日子不错,虽然没有看黄历。学到了神奇的医术,本来吧这年头的技术那都是不传之秘,一代代口口相传,是吃饭的手艺。军医有点不好意思,可李青莲本来就没打算藏着掖着,本来就是让他把这个方法在军中推广开来,他可没有时间没有兴趣天天处理伤口。 交代完了,老程瞪着两眼,很高深的表情,对军医说:“都记得了?都明白了?那就好好地在全军执行。我说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们早怎么就不明白呢?早明白,该多救下多少人,都是好兵啊。” 第十章 青史留名 军医那饱经风霜的一下子变成关公,接着又唰地一下变成张飞。惭愧啊,这么简单的办法怎么就不明白呢?想想那些伤口反复感染的伤员,想想那锯下来的手脚,想想那在高烧中迷迷糊糊死去的好兵,这都是俺造的孽啊。 军医扑通一声朝李青莲跪下,叩首行起大礼:“某张平叩谢师父授艺之恩,弟子一定把您的神技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伤兵得到救治,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您的恩德。” 古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下跪的,你没看着张平见到程咬金也只是略屈身行礼,跪礼是正式的礼节,最高的礼节,只有在最隆重的场合才行跪礼。平时下级见到上级也不过拱拱手,略弯一下腰而已。 这军医张平以跪礼参拜,口称师父吓坏了李青莲,这都是什么事儿?好意教你们救治伤员,你怎么还懒上我了? 李青莲连连摆手;“张军医,某也是大唐军人,为了大唐军士少一点痛苦做了点微不足道的事,此不过微末之技不足一提。某年少识浅,实不敢当张军医如此大礼。” 老程蒲扇般的大手用力拍拍李青莲的肩膀:“小子,这可是你师门绝技,你这老神仙弟子眼里算不了什么,在别人眼里是可以传于子孙后代的传承技艺啊。张平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军医,这辈子也就是到头了。如今得了这么手艺,以后吗可就大有前途,说不得能得个一官半职,封妻荫子。你大可受这一拜,况且学无大小,达者为先,他既然得了天大的好处,不拜你为师,会被别人这么看待?” 大唐人把信义看的比命重,剽窃别人的成果是可耻的,偷学别人的技艺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忘恩负义是自绝于天下,知恩必报是做人的准则。 老牛看着这两个纠结的人,很有意思。满脸风霜的徒弟,唇红齿白的师父,是一点怪异。嘿嘿一笑:“这个,青莲是一点那个太年轻了一些,要不这样,这师徒关系是跑不了的,不过张平啊,你就不要称呼师父,改称先生怎么样?” 看来老牛比老程有文化,师父师父,一个父字太别扭。先生就不一样了,见到有学问的人都可以称呼先生吗?目标小了许多,勉强可以接受。 李青莲勉强点了点头,张平赶忙又称呼了一声先生,李青莲扶起张平,收了徒弟,怎么着也该给点见面礼吧。貌似自己师父都给了不少见面礼,既然是个大夫,把那一小包药粉当做了见面礼。 张平早对着神奇的药粉眼馋了,只是不好意思开口,于今得了赶紧揣怀里生怕谁会抢似得,浑然不管李青莲心疼的眼神。 老程作为一军主帅发话了:“张平,某任命你朔方军医曹,全面负责全军的伤员救治,不可懈怠。将此法推广全军,待有了成效后某要上奏朝廷,推广全国实施,说不定某等也能青史留名,哈哈哈” 张平升官了,虽然和李青莲一样是个临时医官,没听见老程说要上奏朝廷,推广全国吗?对于成效李青莲一点都不怀疑,早经过多少年的试验得出的成果还用你们去检验? 青史留名?李青莲很向往,想不到俺也有机会青史留名,名这玩意儿虽然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穿,这年头的人还偏偏看重,有了名到哪都吃香的喝辣的,受人敬重。 士族重名,当然了钱财也不能缺少。名声对于一个家族的传承非常重要,名声不好的士族是寸步难行。老李家的名声就不是很好,所以拼命地往脸上贴金,利用权力成了陇西李氏的族长,成了老子的后人。可在山东士族眼里不足一提,连和皇家公主联姻都没兴趣,免得糟蹋了他们纯净的血统。 张平兴高采烈地去做他的医曹,出门时候差点把门框撞断。 老程把那个中年将领介绍给了李青莲,薛万彻,左领军将军,老程的副将。领军六千驻扎在朔方城外三十里地,与朔方城成犄角之势,互为支援。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老程还是懂的,朔方城无险可守,大军全蹲在城里,等着敌人一锅端? 大家该认识的也认识了,该说的场面话也说了,老程这才问起程处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程处默嘿嘿的笑,摸了摸脑袋:“俺这次跑的有点远,离定襄城也就七八十里地,发现突厥人正在内讧,一群人马围着一个部落杀得老幼不留,比俺们还很。俺们没隐蔽好被人发现了,被突厥人一路追杀了一百多里地,损失了好多兄弟。大将军,这是俺的失误,俺愿意接受军法处置。” 军中无父子,程咬金就是金河道行军总管、右武卫大将军,程处默就是一个正八品上宣节校尉。军中赏罚分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事归老牛管,看着程处默这个憨货,老牛也很郁闷。你说你没事跑突厥人老窝干啥,那是你们五十人该干的事吗?整个一个没脑子的货。 眼看程处默旧伤未好,又要添新伤,李青莲说话了:“处默,你说突厥人在自己杀自己人?整个部落不分老幼全给杀了?” “是啊,不当杀人,连牛羊都给牵走了。”这事儿程处默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想不明白。 “杀光一个部落,杀光抢光?”李青莲想起来了:“大将军,今年我大唐关中蝗灾肆虐,草原应该也有波及吧?草势长的不好,牛羊就不长膘,况且眼下进入寒冷的冬天,马上大雪冰封,突厥人靠牛羊过冬。这食物一少,可供养不了太多的人口,所以杀死一批不听话的人口,来弥补自己的缺口,颉利这是一举两得呀。处默这次虽然损失一些人马,但是也为咱们带来了突厥人的重要消息,突厥人补给严重不足,正在拼命自保,应该是无力来骚扰咱们。反而给了咱们可乘之机,应可以将功补过。” 老牛见梯子赶紧下:“不错,暂且记下,日后若有再犯,两罪并发。” 老程没反对,怎么说也是他儿子。老程说:“突厥人管大雪叫白灾,每年冬天死在白灾下的牛羊和人口多不胜数。今天草原也受到蝗灾,只是没有关中严重,损失少不了。颉利为了自己的部落安然过冬,对其它部落举起屠刀,看来是没工夫管咱们了。不过,咱们就这么猫在朔方城,喝北方?咱们也困难啊。” “其实,小子有个想法,只是还不成熟,待小子把地形图的事彻底完善一下,再商议办法。”李青莲话没有说满,说话说满是大忌,天下万事千变万化,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变化。 “行了小子,这次让薛万彻来就是为了您的地形图,薛万彻参加了讨伐梁师都,对这很熟悉应该能帮助你。”老程指了指薛万彻。 第十一章 公输不器 薛万彻现在还没有造反的心思,是个老老实实地忠厚人。还别说,薛万彻对塞北还真是很熟悉,给李青莲的地形图上纠正了不少错误,添补了不少遗漏。 忙乎了几天,李青莲心中的阴山之战图终于大功告成,光有地图还不行,这玩意儿不能直观表述山川地形。为了程咬金这样的大老粗们能够看懂地形,李青莲决定祭出一个大杀器。 找老牛要材料,要人。材料好办,沙子、黄土、木头不用花钱,派几个兵去挖啊砍啊就行。人?手艺精湛的木匠,得,木匠军中还是有那么几个,至于手艺精湛?小子,你就凑合凑合用吧,这里是朔方不是长安。 材料很快送来了,木匠来了几个,其实吧差不多就行,李青莲不过是想把城池之类的做的精细一些。真的不行,粗糙就粗糙吧,反正能看懂是座城就行。 先用木头做个底盘,做蛮实点,军中都是粗坯,一个激动一巴掌能给拍散了架。底盘做好了,李青莲根据手艺留下一个白胡子老头,其他的打发回去。剩下的都是慢工出细活,对着地形图用沙子合着黄土堆出山川河流,至于比例凑合吧没办法精细。 朔方城以北的山川河流出现在底盘上,道路雏形一目了然。那白胡子老木匠眯着两眼,看的津津有味,不时地摇头晃脑。 李青莲吩咐老木匠,让他做一些城池、军营的模型,个头要小,还得做一些木牌牌,用来标注用的。 也不知道老木匠也没有听懂,反正老木匠瞅着沙盘,自言自语,然后拿着家伙开工。老木匠噼里啪啦地锯好木头,用斧子给分成大大小小的一堆,不知道从哪弄出一些微型工具,那小刀子很想雕刻印章的刻刀。这个老木匠不简单啊,李青莲很期待。 不大一会儿功夫,在老木匠灵活的手里出现一座城池,四四方方的城墙,很逼真很精细,甚至于城门上还有朔方两个字。捡到宝了,李青莲暗暗起来心思,一定要把这个老木匠忽悠到家里。 老木匠没有什么得意的样子:“参军,不知道要几座城池,几座军营?” 李青莲趴在地形图上一数,大营自然是突厥人的部落,城池也就那么几座就行了。城池军营安置好了,再在木牌上写上字插在沙盘上,一幅阴山周边山川河流,势力分布立体图成功了。程咬金在朔方,李靖在马邑,李绩在云中,李道宗在灵州,颉利目前在定襄城,还有那阴山大营,沿线的部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多少日子的工夫没有白费,看着自己的成果李青莲也有点飘飘然。这种大杀器,对于行军打仗可是划时代的进步,老李应该要表示表示吧,给俺封个爵位玩玩。封个啥呢?男爵,太小。侯爵,蓝田侯? 美梦被人毫不留情地打断:“参军,果然是高人子弟,有神鬼莫测之机。山川河流,尽在方寸之间,今日得见此物,老汉是三生有幸啊。” 这老汉谈吐不凡,出口成章,是个木匠?李青莲既然有心拉拢,自然要礼贤下士:“老丈过奖了,不过雕虫小技难登大雅之堂。倒是老丈的这微雕之艺,让某大开眼界,佩服不已啊。” 常言说得好,水抬船高,人抬人高,花花轿子人抬人。 老木匠看了看沙盘,又看了看李青莲,预言又止踌躇不定,似乎有难言之隐? 李青莲看出来了:“老丈有话但说无妨。” “哎,”老木匠叹了一口气:“不瞒参军老汉确实有事相求,只是恐涉及军机” 李青莲忙道:“不妨说出来听听。” 老丈只好说道:“老汉当年同好友一家子隐居于此地,不想在梁师都时期,被突厥人掳去,老汉趁着一个机会逃回生天,可叹好友一家子陷于突厥人大营,至今杳无音信。老汉留在这朔方城,就是为了打听好友的下落。老汉观参军所为,日后必会攻打突厥老巢,若参军能救回老汉的好友,老汉愿以残生为参军效死。” 又是一个为朋友能付出一切的人,正想着怎么忽悠呢,老木匠自己送上门了。李青莲赶紧做足姿态:“老丈尽管放心,若有一日马踏阴山,某定会为老丈救出好友一家子。至于其它的就不用了,某观老丈亦非普通人,若蒙不弃当作朋友即可。” 好人啊,不愧是高人子弟。对于李青莲,老木匠自然多方打听过,否则也不会开口相求。古人讲究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老木匠凛然道:“参军高义,参军乃天机门紫阳真人高徒,也是我辈中人。不敢瞒参军,老汉复姓公输,名不器,是公输家最后一个人了。我那好友墨不凡,墨家直系传人,可怜我公输氏和墨家先祖斗了一代代,结果到于今只剩下孤零零的两个人,这是天意弄人。” 老木匠十分落寞,谁能知道当年的大匠之祖公输氏和与日中天的墨家落寞如此。等哪一天自己死了,世上再无公输氏,先祖啊,子孙不孝啊。 公输氏?怪不得有这么好的手艺,李青莲安慰着老人:“原来是公输老先生,小子有礼了。对公输氏和墨家,家师是十分推崇的,传承就此断绝老先生不心疼?老先生若是信得过小子,小子一直有个设想,等回到长安一定想办法为老先生找到合适的继承人,把公输一脉传承万年。” 能不能传承万年,李青莲不知道。老木匠公输不器也管不了那么长远的事,既然有求与人,就有付出代价的觉悟,况且这人的身份也不辱没公输氏之名。 老汉摸出一个木头做的小人偶交给李青莲作为信物,这是墨不凡亲手为公输不器制作的人偶,就是以老木匠为版本特制的,别说还真的像。巴掌大的人偶,眉毛胡子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把老木匠刻画出来,甚至于俩眼珠子还在一动一动的,也不知怎么做到的。 既如此,誓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