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纪元》 第一章 生死三十分 20xx年9月1号,是新生入学的日子,洪北大学在校门口拉出了欢迎新生的横幅。 学校内,不管是人还是物,一切都显得喜气洋洋。 新生忙着入学报道,老生正在为假期的实践报告犯愁。校领导开着永远开不完的会议,教员们则在处理开学的琐事。 一件必将改变人类历史的大事件就要发生了,然而所有人都一无所知。 除了一个人。 这是哪?我死了吗?还是变成了怪物?好黑,什么也看不见…… 苏默陷入了永沉黑暗的恐慌之中,他试着睁开眼皮,居然成功了! 窗外的阳光很刺眼,但苏默却一眨不眨的盯着看。 在灾难爆发后期,明媚的阳光,本身就是一件奢侈品。 直到看的眼睛发干,苏默才恋恋不舍的收回了视线。 他开始打量四周,愕然发现,自己不在避难所了。 这狭窄的空间,低矮的天花板,米黄色的写字桌,带扶梯的双层床,再配上那红漆的大门,明显是一间学生寝室。 “怎么会这样?”苏默开始冒冷汗,学生寝室是典型的人口密集区,只是在灾难发生后,人口密集区就意味着丧尸密集区…… 更糟糕的是,苏默伸手抓向腰间,却摸了个空。 那里本该有一条腰带,腰带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但现在,连腰带都没有了! 屋外传来阵阵声响,苏默的神经,立刻紧绷。 他竖起耳朵,屏息凝气,听到的不是丧尸的嚎叫,而是欢声笑语。 有什么不对。苏默小心翼翼的打开寝室门,门外是进进出出的新生,手里头还抱着一摞摞的课本,臂下夹着刚领到的军训服。 嘭的一声,苏默把门关上。 他回来了,回到了灾变发生前的时代! 这样的话……苏默将手伸进口袋,果然,摸出了一部手机。 他看了一眼日期,9月1号,眉头不由得皱起。 该死的9月1号,苏默记得很清楚,就是在这一天,他刚入学,连室友的面都没见到,灾变就爆发了。 他又看了一眼时间,上午11:30,眉头皱的更紧。 后来学者推测出来的灾变时间点,是9月1号,正午12点整。 也就是说,苏默只剩下三十分钟了,三十分钟后,就是漫长的地狱。 时间太紧,这点时间,只够围着校园兜个风。 至于精良的武器,那就更别想了,学校里连一把消防斧都没有。 苏默边思考边下楼,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没时间趴在桌上抓耳挠腮,现在就得行动。 走廊的人看着跑着下楼的苏默,纷纷侧目。 苏默也不解释,冲人们喊什么灾变爆发、世界末日啊,那不是救世主行为,那是神经病行为。 他取出现金,挤进超市,买了一张地图,其余的全部买饼干和矿泉水,耗时5分钟,剩下25分钟。 选中一辆吉普车,在众目睽睽之下撬开,借走,耗时10分钟,剩下15分钟。 这种技术活,对末日里摸爬滚打多年的苏默来说,已是轻车熟路。 至于“借车”的行为是否合法,很抱歉,苏默没那个美国时间考虑,他正在看地图,规划逃生路线。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苏默翻出手机,拇指已经搭上了关机键,却又鬼使神差般的收了回来。 驱使他这样做的,是一条来自班群的信息:“大家好,我是唐诗雅,暂代本班班长,下面是我的联系方式……” 唐诗雅!看到这三个字时,苏默的脑海里电光一闪。 突变药剂,是一种开发潜能、加速进化的药物。这种药物,在危机四伏的末日,称它是救命药,也丝毫不为过。 而突变药剂的发明者,正是一位叫做唐诗雅的生物学家。 惊喜来的太突然,苏默自己都不敢相信,他能有如此逆天的运气。 会不会是同名同姓?苏默无法确定,不过他愿意赌一赌。 于是苏默拨通了电话,两三秒后,话筒里传来一个柔和的女声:“喂,请问你是哪位?” “我是苏默,你的同班同学。” “嗯,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默一边打电话,一边驱车,赶往唐诗雅所在的女寝。 像唐诗雅这样的校花级女生,不是那么好约的。 如果一张口,就说请吃饭,很可能把人家吓跑,所以苏默找了个借口:“是这样的,我还没有报名……” “啊?你还没报名呀,马上就要截止了耶。” “嘿嘿,我忘了去哪里报。”苏默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讪笑,但脸色却十分严肃。 他盯着车上的电子时钟,手心都是汗。如果五分钟之内,没能将唐诗雅约出来,苏默就必须撤离。 唐诗雅很热心的回答:“报名到教务处,你要是不知道怎么走的话,我这儿正好有张地图,等会通过qq传给你。” “地图没用,我路痴。”苏默一句话顶了回去。 “这样啊,那我去找你,你现在在哪?” “不知道诶。”苏默装模作样的说道,“不过我左边有栋楼,上面写着洪安。” “洪安楼是吧?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到。”唐诗雅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约见唐诗雅,耗时5分钟,剩余10分钟。 苏默的拳头松开了,十分钟,马力全开的话,应该能冲出校园。 洪安楼,离女寝的直线距离不到一百米,唐诗雅应该很快就能过来。 但苏默算漏了一点,女生出门,总是比较慢,越爱美的女生越是如此,像那种素面朝天,脸不洗就出门的女汉子,毕竟少数。 苏默盯着跳动的电子表,无比焦躁,每多呆一秒,危险便会多一分。 男生免进的牌子竖在女寝楼下,苏默却看都不看一眼。如果不是不知道唐诗雅住哪,他早闯进去了。 终于,一个有腰有腿的窈窕倩影,从黑洞洞的寝室楼里走出来。 可苏默却嫌她走的太慢,直接开着吉普过去,问道:“唐诗雅?” “嗯。”唐诗雅下意识的点点头。 “我是苏默,上车!”苏默打开车门,他仅仅扫了唐诗雅一眼,便移开视线,目光像鹰鹫一般四处游弋。 唐诗雅愣住了,这斩钉截铁的语气,与电话里那个马马虎虎的男生形象,完全不配套啊。 见唐诗雅半天没动,苏默干脆一个公主抱,将唐诗雅拦腰抱了起来,往车里头一抛,锁上车门。 唐诗雅被丢到副驾驶上,才想起来要尖叫:“啊啊啊啊啊!” “安静。”苏默的语气不重,声音不大,但唐诗雅却打了个寒战。 过了好一会儿,唐诗雅才壮起胆子,可怜兮兮的问道:“你、你要带我去哪?” “带你逃。”苏默开着吉普车飞驰,在校园的小路上,硬是开出了高速公路的感觉。 “逃?逃什么?为什么要逃?”唐诗雅连问三个问题,心里却想,臭绑匪,我才不信你的话呢,等会……要你好看! “还有三十秒,”苏默开着吉普,掠过校门,在宽敞的大道上停住。 “你要干什么?”唐诗雅毕竟是个女孩儿,一颗心立刻悬了起来。 苏默指了指窗外:“看一看你的校园吧,这估计是最后一眼了。” 唐诗雅问道:“什么意思?” 苏默自顾自的倒数:“十、九、八、七……” 数到六的时候,校园的宁静突然被打破了,被惨嚎、尖叫、嘶吼等各种不安的声音所充斥。 苏默摇头道:“还没到十二点就爆发了,那些专家,真是一如既往的不靠谱。” 一个女生捂着肩膀,跌跌撞撞的冲出校门,嘴里大喊:“救我救我!” 可惜她的喊声,不但没有救她的命,反而招来的死亡。 保安室的大门被撞开,一个穿着制服的黑影扑了出来,按倒女生就咬,门卫也变成了丧尸。 女生发出无助的尖叫,引来了更多丧尸。 唐诗雅想下车救人,车门却被锁住了。她转过头,像一头张牙舞爪的小老虎,冲着苏默命令道:“打开车门,马上!” “不开,你救不了她,只能送死。” 唐诗雅问:“那你为什么救我?” 苏默答:“心情好。” 唐诗雅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去救她?” “为什么要去救她?”苏默的眼神忽然变得幽深起来。 “她被咬了,救来也无济于事……再说,我不是好人,从来都不是。”苏默道。 唐诗雅哑然,她透过苏默的眸子,仿佛看到一片沉重的乌云,沉重的让她说不出话来。 女生的尖叫,就像是开饭的铃声。 不止是校园,摇摇晃晃的影子,从各种意想不到的角落里钻出来,身上穿着西装、t恤、汗衫、连衣裙…… 不管它们生前是打工仔还是高级白领,现在它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丧尸。 丧尸围住了女孩,开始大快朵颐。 它们进餐的场面血腥至极,即使苏默见过这么多次,依然无法用文字,来描述这种残忍的进餐。 唐诗雅则扭过头去,一阵干呕。 “该走了。”苏默发动引擎,吉普微微震动,马达发出巨大的轰鸣。 一些处在外围,抢不到血肉的丧尸齐齐转过头,苍白的眼珠子突出眼眶,死死的盯住吉普。 它们对钢铁做的吉普没兴趣,但是它们对一切发出声响的东西都有兴趣。 发出声响,就代表有生物,有生物,就可以吃…… 唐诗雅被吓坏了,有些丧尸嘴上还挂着血!那是吃过人的证据。 她不顾淑女的形象,歇斯底里的大叫:“它们过来了,快跑!快跑!” 苏默不作声,只是踩下油门,吉普车便飞驰而出,将还未完全聚拢的丧尸撞散,远远的甩在身后。 第二章 绝境 黄昏的大道上,一辆吉普车孤单的奔驰着,仿佛要开到世界尽头。 唐诗雅额头贴着车窗,小脸憔悴。看着外面一片死寂,她不由得心生绝望,说道:“走了这么远,一个人都没有看到,除了丧尸还是丧尸。这个城市的人都死光了吗?” 苏默道:“当然没有。” “那我怎么没看见?”自从确定苏默不是绑匪,唐诗雅就心中一宽,说话的方式,也随意了许多。 苏默指了指家家户户紧闭的门窗,说道:“因为他们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唐诗雅托着下巴道:“其实躲在家里也不错啊。” 苏默却不同意:“躲在家里就是等死,除非口粮充足。” “谁说的?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半个月,国家一定会来救我们的,不信你看。”唐诗雅信誓旦旦的说,一看就是从小生活在红旗下的好少女。 苏默只是笑而不语,有些东西只有他知道,但他不会轻易说出来。 初期的尸变,具有不确定性,百分之九十的人类都会中招。病毒可没有性别歧视,更不会畏惧人类的权势。 比方说在美国,特狼普和希拉丽这两位炙手可热的总统候选人,就双双尸变,张开血盆大口,咬向自己的选民。 总而言之,不管男女老少、贫富贱贵,病毒皆一视同仁。 据统计,最先反应过来的国家,也是在大灾变一年之后,才采取措施。 为什么这么慢?不是效率低,而是因为从发号施令,到执行命令的人都被感染了,十不存一。 夜幕降临,苏默将车拐进一条偏僻的小道,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唐诗雅赖在副驾驶上左腾右挪,十分不安。 苏默给出教科书般的回答:“日落后,依靠嗅觉和听觉捕猎的丧尸,比白天更加危险。这段时间赶路,很可能赶到丧尸的嘴里。” “真的假的?”唐诗雅瞅着浓的化不开的夜色,小心肝砰砰直跳。 白天还不觉得,到了晚上,黑暗下的一草一木,披上了狰狞的外衣,显得十分可疑。 再配上丧尸那似近似远的哀嚎……唐诗雅只想堵上自己的耳朵。 见唐诗雅表现的如此不堪,苏默微微摇头。 他还有很多没说呢,比方说夜晚的丧尸更加活跃,有些野外露营的人,明明离丧尸还有十几公里远,却睡着睡着,就成了丧尸的盘中餐。 甚至有很多实例表明,能冲垮避难所的大型尸潮,十有八九都发生在夜晚。 “睡觉吧。”苏默道。 “哦。”唐诗雅眼睛闭了会,秀眉却没有舒展开来,眼珠子也不肯消停,一直在眼皮底下转来转去。 她睁开眼,问道:“要是晚上,丧尸来了怎么办?” “我守夜。”苏默回答。 “哦。” 唐诗雅的眼睛闭了没有五秒,又再次睁开,叽叽喳喳的像个小麻雀:“要是你睡着了怎么办?” 苏默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厘藏了只兔子,在突突突的跳动。 虽然很生气,但他用温和的声音,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睡着,我只知道,你再叽叽喳喳,可能会引来丧尸,它们听觉敏锐。” 唐诗雅吓的捂住小嘴,不一会儿竟保持着这个姿势睡着了,看的苏默好生无语。 这倒是蠢呢?还是萌呢?反正看起来不像突变药剂的发明者,苏默有种亏本的感觉。 要知道,他把世界末日前三十分钟的二分之一,都花在了这妹纸身上。 到底有没有亏本呢?苏默坐在黑暗中,盯着唐诗雅精致的脸蛋,盯了一夜。 第二天,东方露出鱼肚白,唐诗雅醒了。 她没有直接把眼睁开,而是先打开一条小缝,透过这条小缝,偷偷打量外面的世界。 然后唐诗雅就发现了,苏默时不时的就瞄自己一眼,一张木木讷的脸上,完全看不出表情。 不过仔细看去,就能发现,苏默的眼白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 这家伙不会一晚上没合眼,光看我了吧?难道说,他之所以救我,是垂涎我的美色? 唐诗雅的眼皮稍微抬了抬,缝隙也变大了一点点。 她透过缝隙,更清楚的打量着苏默,突然惊讶的发现,这家伙长的其实不赖…… 想到这,唐诗雅心跳加速,薄薄的脸皮发热起来,再也无法装睡了。 她索性睁开眼睛,恶狠狠的瞪了苏默一眼:“你看我干吗?我脸上写了字吗?” 一点也不贤淑,苏默收回目光,失望的打了一个哈欠。 据他说知,那位突变药剂的发明人,是一位温柔的女士,很眼前的小老虎是天差地别。 算了,捡都捡回来了,懒得丢了。苏默虽然不是好人,却有一个好习惯:他从不抛弃伙伴,哪怕是不小心捡来的伙伴。 面对唐诗雅的质问,苏默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扔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你会开车吧?” “会、会啊。”虽然唐诗雅自以为占到了上风,捉到了苏默的把柄。可苏默一开口,唐诗雅却总是情不自禁的去听。 此时,唐诗雅还没意识到,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 “那你开车,照着地图上画好的线路开,我先睡一会。”苏默把方向盘让出来,躺到后座上。 “这算什么?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唐诗雅骂骂咧咧的,声音却很小,不知是怕引来丧尸,还是担心打扰苏默睡觉。 说归说,唐诗雅还是翻出了地图,把吉普车发动起来,按照计划好的线路行驶。 不知过了多久,苏默在争执声中醒来,吉普车停在一座加油站前,被一群人团团围住。 他听到一个破锣嗓子,隔着车窗咆哮:“小娘皮,老子再问一遍,你下不下车?” “不下!”唐诗雅固执的说,带了点哭腔。 “他奶奶滴!”随着咒骂声,车前窗被敲破了,一只毛茸茸的大手从破口探进来,乱抓一气。 没来由的,苏默想起一位前辈对他说的话:“人类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人类,不管是灾变前,还是灾变后。” 就在大手即将碰到唐诗雅的发丝时,苏默的脚鬼魅般出现在大手上方,迅疾的劈落。 一阵令人牙酸的血肉摩擦声,那条粗壮的手臂像劣质的一次性竹筷,断了。 手的主人是一个纹身男,跪在车门前哭嚎。他都不敢把手拉出来,因为车窗上还有很多锋利的玻璃碎片,这一拉,手上的肉,可能就刮没了。 苏默却猛的开门,毫不留情的将纹身男撞飞。 车门半开,苏默就坐在车上,一只脚伸出来,脚尖拍地,将那一趟血泊踩的啧啧发响。 外面还有不少人,看上去是纹身男的小弟,然而在苏默不带丝毫温度的逼视下,却没有一人上前。 嘭! 苏默又把门关上了,有个胆小的家伙腿一抖,竟吓的坐到了地上。 “开车吧,我还想睡会儿。”苏默若无其事的道。 “嗯。”唐诗雅乖巧的点点头,心中忽然涌出一股莫大的安全感,好像只要有苏默在,这末日的世界,依旧哪里都可去得。 唐诗雅发动汽车,人群如潮水般退开,让出一条道来,目送吉普远去。 其中一小混混心有余悸的道:“他娘滴,本来以为是条小肥羊,谁知道后边还藏了头大灰狼,唬死我鸟。” 车开了一段路,又停下了。唐诗雅扒着苏默的肩膀,一个劲的摇晃:“醒一醒!醒一醒!” “又出事了?”苏默懒洋洋的抬起右眼的眼皮,他向窗外瞄了一眼,两只眼顿时瞪圆。 前方的路被堵住了,不只是马路被赌,自行车道也被堵了,人行道也被堵了。 更糟糕的是,堵住路的不是什么其他的东西,正是一群丧尸! 黑压压的丧尸构成一片尸墙,就是吉普车也无法撞开。 “尸群堵路?我选的都是人少的地方,怎么会有尸群堵路?”苏默看着逐渐推进的尸群,心急如焚。 但苏默知道,越是遇到紧急情况,越是需要冷静。 苏默打了个手势:“先换条路。” 吉普调转车头,向来时的方向开去。 看到后视镜里的尸群被甩不见了,苏默才松了口气,然后就开始找原因了,问道:“你确定没走错路?” “我是按你给的路线图开的!”唐诗雅气鼓鼓的说。 苏默有些莫名其妙,心道:我就问一句,她怎么就生气了? 一直单身的苏默并不知道,有时候女性生气,是不需要理由的,要不然就不会有怨妇这个词了。 不过尸群当前,苏默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既然唐诗雅没错,苏默也没错,那么到底谁错了呢? 按照本来的路线,那里顶多有丧尸两三只,而不是一大群。 在市内开了一圈,吉普车又遇上了尸群。 苏默道:“调头。” 片刻之后,唐诗雅:“又是尸群!” 苏默:“调头。” 这次,为了避开人多的地方,吉普车特意开进了一条林间小道,结果尸群再次出现了。 怎么会这样?苏默低头看地图,百思不得其解。 额头上的冷汗滴落,打在地图上,苏默才惊觉,他们已经把所有能走的路都走过了,却怎么也走不出去! 第三章 神曲计划 尸群封城!苏默拿着地图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已经不是尸群了,这是尸潮,而且是中型尸潮! 只不过苏默他们跑得快,尸潮的恐怖还没有显现而已。 可是,苏默曾在这座城市呆过整整三十天,三十天内,别说中型尸潮,连像样的小型尸潮都没有。 而眼下才第二天,就遇上中型尸潮了! 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自己这只小蝴蝶翅膀扇一扇,就引发了可怕的尸潮? 哪有这种可能?苏默到现在以来,也就救了一个唐诗雅而已,怎么会影响那么大? 还有另一个可能,是唐诗雅吸引了丧尸。 不过这个可能,很快就被苏默否定了。 丧尸的胃口一向很好,从不挑食,也不对某种特定的食物表示偏爱,只要是血肉,它们都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直到撑破肠胃,撑破肚皮。 它们是活死人,没有厌恶,也谈不上爱好。 那怎么会这样?苏默苦苦思索,忽然想到了一个理论。 据说尸潮的形成原因很复杂,除了晚上比白天易发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特征。 谁也不知道丧尸们为什么要聚在一起,又是如何从尸群发展到尸潮的。 有人说,丧尸的哀嚎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能够呼朋引伴,但大多数人对持怀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丧尸的大脑虽然是丧尸的要害,但它不具备思考能力,它只是驱使丧尸吃人的一件器官。 说白了就是丧尸没智商,怎么可能会有语言交流? 丧尸哀嚎,引来同伴,最合理的解释是,它听到声音了。 实验证明,就算一只老鼠吱吱叫,丧尸也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然后吧唧吧唧的吃掉老鼠。 没人知道尸潮是如何发生的,有位学者便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即使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就算那一天重新再来一次,尸潮也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 直到尸潮真正发生前,没人知道它是否一定发生,所有关于尸潮的预测都是碰运气。 “看来我运气很糟啊。”苏默挠了挠头。 接着,他沮丧的发现,自己虽然解开了尸潮之谜,却并没什么卵用,尸群还在那里,过不去就是过不去。 “现在怎么办?”唐诗雅可怜巴巴的望着苏默。 苏默目光闪动:“先回市内,拿点东西。” 街道上静悄悄的,整座城市,似乎都失去了声音。 吉普车慢慢的开到一家五金店前,苏默开门下车,又轻轻的合上车门。 他悄无声息的走到透明的玻璃门前,将铁丝插入锁孔。 唐诗雅在一旁翻白眼:“这么小心干嘛?这是一扇玻璃门,直接打破不就得了。” 苏默摆了摆手指,示意唐诗雅不要说话。 咔哒,一声轻响,锁簧弹开,苏默的动作很慢,一寸一寸的拉开玻璃门。 但这玻璃门的金属门轴,似乎生锈了,即使苏默如此小心,玻璃门依旧发出了刺耳的嘎嘎噪音。 苏默拉门的手立即顿住,但噪音已经传开。 这条街道醒了过来,丧尸们从阴暗的角落里钻出来,残破的声带发出嘶哑回应。 “马上走!”苏默将唐诗雅推向吉普车,自己却一个箭步,冲进五金店。 一个店员打扮的丧尸扑向苏默,苏默身子微微一偏,闪过丧尸的撕咬,同时双手探出,从后方按住丧尸的脑袋,往玻璃柜台用力一砸。 柜台用的是加强的钢化玻璃,但是在苏默的大力下,玻璃被砸碎了,丧尸的脑袋也开了花。 “快上车!”唐诗雅叫道,靠近驾驶座的车窗是破的,已经有两三只丧尸扑到近前,争先恐后的往破洞里挤。 好在丧尸不懂得配合,你挤我我挤你,结果没人挤进来。唐诗雅趁机抄起一块木板,又把破洞堵住了。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破损的车窗上,裂纹正在蔓延,恐怕再耽误几秒,连一窗之隔都没有了,而唐诗雅手里的木板只有a4纸大小,根本堵不住。 苏默用衣服扫开柜台上的玻璃,抄起两把撬棍,匆匆上车。 他刚坐稳,唐诗雅那边的车窗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声。 “拿开木板!”苏默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拿开木板,丧尸就有可能钻进来了。木板是唐诗雅的最后防御,但她还是拿开了,没有一点迟疑。 一只秃头丧尸成功将脑袋挤进破洞,发出兴奋的嚎叫。 丧尸近在咫尺,令人作呕的浓烈尸臭充满车厢,唐诗雅就像被吓蒙的小兔子,一动不动。 就在秃头丧尸即将啃到鲜美的人肉时,一根撬棍由下至上,捅穿了它的口腔。 苏默再一用力,撬棍的尖端从丧尸脑后冒出,彻底破坏了它的大脑。 “走吧。”苏默收回染血的撬棍道。 吉普车很快就离开了街区,街道两旁的丧尸,冲着呼啸而过的吉普车徒劳的嚎叫,却只能望尘莫及。 苏默把一根撬棍塞给唐诗雅,说道:“拿上,待会可能要用。” 唐诗雅看着手里简陋的武器,有些无语:“你跑到五金店,就是为了这个?” “不要小瞧了撬棍。”苏默两指一拨,撬棍就在他的指间转动起来。 只听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它既能刺穿丧尸的大脑,又能撬开铁锁,而且又短又轻,便于携带。” “你想要武器,可以去警察局里找啊。再不行到工地也行啊,随便抽根钢筋,都比撬棍好用。”唐诗雅嘟着小嘴道。 在她看来,撬棍作为武器,实在太短了,唐诗雅只想和丧尸离的远远的,最好看不到丧尸,按个按钮,就能将讨厌的丧尸通通炸没。 “工地是人口密集区,丧尸也多。而且,工地上的丧尸是戴着安全帽的,想破坏它们的大脑,要费一番手脚。”苏默说道,“至于警察局……” “警察局怎么了?”唐诗雅眨巴着大眼问道。 “警察局里不一定只有警察。他们手里有枪,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威胁。”苏默说道。 实际上,灾变爆发那天,警察局正好收押了一批打架斗殴的流氓。 在和平安定的时期,就算借他们一万个胆,他们不敢袭警。 可是灾变爆发,世界乱套,所有秩序崩溃,这帮凶徒就嚣张起来,夺枪杀警,再干掉丧尸,将警察局变成了一个贼窝。后来更是穿上警服,到处招摇撞骗。 被他们直接或间接害死的人,可能比丧尸害死的还多。 直到一年多后,军队进驻城区,才将这一窝祸害剿灭。 吉普车继续行驶,苏默看了一下时间,离日落还有四小时。 “开快点,争取今晚离开市中心。”苏默说道。 唐诗雅犯了迷糊,眨着大眼问道:“离开市中心?路不是被尸群堵住了吗?怎么离开?” 苏默胸有成竹的道:“没事,只要能拿到酒吧的音响。” 唐诗雅道:“你要音响干嘛?” “作诱饵。” “那你为什么要去酒吧?”唐诗雅一指路边,“那里有一座电脑城,里面也有音响吧?” 苏默解释道:“因为电脑城人很多,而在白天,酒吧几乎没有人。” “哦,人多所以丧尸多。”唐诗雅懵懵懂懂的点头,看着苏默,她有种面对大学教授的感觉,苏默懂得太多了。 酒吧到了,正如苏默所想,虽墙上糊了一滩血,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苏默很顺利的就搬走了两台漫步者音响,还顺了几瓶好酒。 唐诗雅咂舌:“啧啧啧,真是太奢侈了,到这个时候,你还酒不离手。” 苏默没有去辩解,只是说:“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制成。” “那个……莫什么托夫鸡尾酒,是什么东东?”唐诗雅也觉得自己问的太多了,但就是架不住该死的好奇心。 苏默更正道:“是,一种土制燃烧弹。” 唐诗雅正想赞一句:“哇,你懂得真多。” 却见苏默下车了,将笨重的漫步者音响往路中间一放,一个还不够,苏默又搬下来一个。 插上电源与数据线,各种噪音级的洗脑神曲,便争相斗艳,欢快的响了起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倍儿爽 爽爽爽爽……” “偶爸江南死歹……” 唐诗雅看着苏默一脸严肃做这件逗逼事,有种哭笑不得感觉。 摁下音响的开关后,苏默调头就跑,活像怕被春雷炸到的小孩。 在他背后,是响彻云霄的神曲响,还有一大票丧尸,踩着发癫一般的鼓点,正摇摇晃晃的赶来。 方圆两三公里内,所有的丧尸都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向神曲的播放地点集结。 苏默三步并作两步,蹿上副驾驶,大声催道:“开车!” 神曲的噪音太大了,苏默必须吼着,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去哪里?”唐诗雅同样吼着反问。 苏默吼回去:“去水清路!” “你说什么?水清路?水清路不是被堵了吗?” 苏默指着噪音震天的音响,大声喊:“诱饵!水清路的尸群,会被引到这!” 第四章 人祸 拥堵的水清路清空了,之前黑压压的尸群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小猫三两只,它们都去参加“神曲派对”了。 吉普车轻轻松松的避开那几只掉队的丧尸,顺利离开了市中心。 出了繁华地段后,道路两旁的建筑高度陡然缩水,再也不是望不到头的摩天大厦。 抬起头就能看到完整的天空,而不是某栋建筑的顶层标牌:xxxx公司。 此时夕阳西下,风景别致,苏默却坐在后座,像个账房先生似的,拿起饼干等零食,借着夕阳余晖,在小本子上一一标记。 唐诗雅瞥了一眼车内后视镜,突然触景生情,她感觉她就像一个小丈夫,自己开车,带着老婆孩子自驾游。 这是什么感觉?太荒唐了!唐诗雅拍了拍发热的小脸蛋,想将自己拍醒。 后座上,苏默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了什么,突然将手中的笔纸一丢。 唐诗雅心中一惊,被他发现了吗? “快加速,开到最大马力!”苏默道。 唐诗雅问:“怎、怎么了?” 苏默道:“有一辆警车跟着我们。” “警车?那是好事啊!”唐诗雅喜上眉梢,“人民警察来救我们了。” 苏默沉声道:“警车里的未必是警察,他们早就死光了。” “你怎么知道?”唐诗雅刚问出这个问题,后边的警车里,就探出一个脑袋:“停下来,接受检查!” 苏默冷笑:“别听他们废话,继续开!” 唐诗雅哦了一声,既然苏默说警察是假的,那就一定是假的。 毕竟这一路来,苏默说的每一话,全都应验了。 见吉普车的速度不减反增,警车里一个破锣嗓子骂道:“格老子滴,敬酒不吃吃罚酒,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唐诗雅听到这嗓音,娇躯一颤:“是那个加油站的纹身男!” 紧接着,一把黑色的警用左轮手枪伸出窗外,嘭的一枪,没中。 唐诗雅脸都吓白了,苏默却一副谈笑风生的模样,点评道:“不怕,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我们在射程之外。” “那流弹呢?我们的车体积这么大,会不会被流弹打中?要是被击中油箱,会不会爆炸?”一想到在这,唐诗雅就坐立不安,越想越慌,蹦出一串问题来。 苏默指了指道路两边的沙地,淡然道:“下公路,我们这是越野车,跑沙地的话,警车追不上,只要甩掉他们,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唐诗雅闻言,果断调转车头,冲入沙地,警车也跟衔尾追至。 然而到沙地上一跑,起伏不定的土地,颠的警车上下左右的摇,不但没追上去,反而越拉越远。 “他奶奶个熊!把老子的冲锋枪拿出来!” 一只79式冲锋枪伸出窗口,纹身男一手缠了绷带,另一手端着冲锋枪,看都不堪,枪口刚抬起来,就扣下扳机。 砰砰砰!一梭子子弹打出去,左前方的一颗大树被打的木屑乱飞,从中间折断。 79冲锋枪是一条功勋卓越的老枪,最初,它是为丛林战而生的。 它的精度高,又可靠,只不过人机功效实在不能说好。 比如这条冲锋枪的射速快,弹容却少,突突几下,子弹就光了。 再比如开膛待机,有利于冷却子弹,却容易混入杂物。 这就有点像神船电脑,配置高的吓人,亲身去体验,却十分坑爹。 后来军队嫌弃,就把79冲锋枪转给警用,反正警察一般开两枪就完事了,用不着高强度的枪战。 尽管79不令人如意的地方再多,但是枪就是枪,它作为冲锋枪家族的一员,打出去的子弹,照样威力十足。 “怎么办?”唐诗雅问,那颗被打断的树,示威似的横在车前,她有点不敢继续开车了。 苏默叹了口气:“停车吧。” “真的要停?”一想到要面对纹身男,唐诗雅就紧张起来,她宁愿去面对丧尸! “当然要停!我们的车挡不了子弹。”苏默道,“不过等会,我说跑,你就马上跑,不许回头!” “啊?”唐诗雅好像明白了什么,芳心一下子揪紧了,“那、那你怎么办?” 苏默冷冷的斜了她一眼,生硬的说:“我如何,与你无关!” 这句话,就像一簇箭雨,将唐诗雅的心戳的千疮百孔。 “你、你……”唐诗雅的泪花一下就涌上来了,这两天同安共苦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闪过。 难道他一点都不在乎? 算了,他不在乎,那我也不在乎。唐诗雅抹去眼泪,倔强的说道:“好,我走。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苏默皱眉:“你没资格和我谈条件。” 唐诗雅却自顾自的道:“我会到泰京去,如果你这次活下来了,一定要去泰京找我!” “那得看心情。”苏默说完,不等吉普停稳,便打开车门,一跃而出。 苏默眯眼看向警车,思绪却神游物外。泰京啊……那份改变历史的突变药剂,就是在泰京基地发明的。 纹身男看到苏默出来了,兴奋的大叫:“表哥,就是这小子,弄断了俺的胳膊!对了,还有个女的呢?滚出来!” “我在这!”唐诗雅走下车,到苏默身后站定。 夕阳给这两人镀上一层金辉,竟显得意外般配。 纹身男酸酸的道:“真他么的一对狗男女!” 一个身高两米,体型接近方块的板寸头走出警车。 车门对他来说太过狭窄,但板寸头蛮横的一撞,就挤了出来。 “伤我表弟的,就是你小子?”板寸头大摇大摆的走来,直到贴到苏默近前才停下。 他抱臂而立,就像一座铁塔,连阳光都被挡住了,只给苏默留下阴影。 “是我。”苏默道,他斗的过丧尸,却被同类抓住了,应该沮丧才对。 但苏默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一双眼睛,既不怒睁,也不躲闪,就那样与板寸头对视。 “你小子挺有种嘛!”板寸头咧嘴笑了,伸手捏了捏苏默的皮外套,“穿这么多,不热吗?” 后边的纹身男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他这位表哥,喜好有些特殊,不喜欢女人。 “你想知道?”苏默问。 板寸头摇了摇头:“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很热,我帮你脱衣服吧?” 苏默手腕一抖,袖中撬棍便滑入手心。 “不劳费心。”苏默回答,与此同时,撬棍刺出! 板寸头低头,看了看插在心口上的撬棍,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来不及说,就断气了。 苏默抬起一只手,搭在板寸头的肩膀上,将板寸头的尸体按住不倒。 这样,在旁人看来,他们俩还在亲密的交谈。 然后他回头对唐诗雅作了一个口型:“跑。” 纹身男看着不对劲,叫道:“喂,怎么回事,那小娘皮跑什么?不许跑!” 苏默说道:“大哥叫她去拿点东西。” 纹身男闻言一愣,大哥?我的表哥,怎么成他的大哥啦? 难道那小子被我大哥收服啦?那我的手怎么办?白断了吗?纹身男越想越憋屈。 直到唐诗雅把吉普车开走,他才反应过来。 “诶!那娘们怎么把车开走啦?”纹身男大呼小叫。 “不管我的事,一定是她想开车逃跑。”苏默道,“不信,你可以问问大哥。” 苏默说着,将板寸头转过来,示意大哥有话要说。 一帮小弟俯首聆听,等了半天,却不见大哥的教诲,抬头一看,大哥的背心上都是血,已经断气了。 “表哥!”纹身男嚎了一嗓子,这其中不见悲痛,反而有股子藏不住的兴奋。 表哥死后,他就是大哥啦! 不过该报的仇还是要报。纹身男暗中揪了揪自己的大腿,眼泪便哗啦啦的往下流。 只见他一边流伤心的眼泪,一边悲怆的说:“这小子害死了大哥,大家杀啊,为大哥报仇雪恨!” 一辆警车一共只能坐五个人,除去没气的板寸头,其他四人都在这里。 四个人,四条枪,瞄准了苏默,一起开火。 第五条枪就挂在板寸头的腰带上,苏默缩在板寸头身后,靠板寸头厚实的肌肉挡了几枪,接着闪电般出手,探向腰带。 枪不是一般人能接触的,那四个混混又不懂得节制,拿到枪就一个劲的扣扳机,跟打小游戏似的。 结果有的人没开几枪,手腕就震麻了。 纹身男更惨,79冲锋枪的射速太快,弹容又少,一不留神,子弹打空了。 没了子弹的枪,还没铁棍好使。 在他们歇息的时候,苏默抬起了枪。 嘭!嘭! 两声枪响,两人倒下,弹孔就在眉心。 纹身男看的心惊胆战,这小子枪玩得这么溜,不会是行刑队出来的吧? 他吃牢饭的时候,曾听前辈说过,行刑队的人枪法极准,有些神射手都比不了。 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是执行枪决的专业人士,你要是一枪没把人家打死,再开一枪,没打中,再开一枪,那都把人活活折磨死了,这个太不人道…… 另一人也吓的不轻,两人对视一眼,争先恐后的向警车跑去。 警车绝尘而去之际,纹身男还不忘摞狠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你给老子等着……” 第五章 银瞳现 警车在沙地上颠簸而行,越跑越远,直至消失,苏默却捂着大腿,缓缓的坐到地上。 他中弹了。 现实毕竟不是脑残剧,主角在枪林弹雨中使劲蹦跶,依旧毫发无伤。 苏默咬紧了牙关,被子弹击中的头五秒,是没有感觉的,而现在五秒早已过去,中枪处仿佛有千百根针刺一般。 苏默学过一点战地医术,咬咬牙,狠下心,也能把子弹挖出来,要是有酒精和抗生素的话,他还能做一下伤口消毒,预防感染。 但现在是在野外,苏默没有趁手的工具,连锋利的小刀都没有,只有一根撬棍。 用撬棍挖子弹,那是第一滴血里的硬汉兰博,都做不来的事。 苏默苦笑:“好不容易离开城市,看来还得回去。” 他撕下一片布,简单的包扎了伤口,然后折断一根比较直的树枝充当拐杖,蹒跚着朝城市的方向走去。 夜深了,苏默还在赶路。 晚上是丧尸的天下,苏默本来应该休息了,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伤口不幸的恶化,使他头重脚轻,不停的冒冷汗。 苏默很想睡一觉,却不敢睡,他害怕一觉睡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 更何况,黑暗中有丧尸的嚎叫,在为他“提神”。 或许是苏默太惨,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在午夜的时候,苏默捡到一辆破卡车。 灾变爆发第三日。 一辆破卡车冲破清晨的薄雾,嘎吱一声,停在药店门前。 车门打开了,苏默踉踉跄跄的跌出来。 经过一整晚的颠簸,苏默的伤口裂开了,包扎的布片已经被完全染红,看不出原来颜色。 细菌感染,再加上细菌感染,使苏默无比虚弱,双眼发花,看东西都带重影。 而眼下这家药店,不知是怎么想的,用铁门就算了,居然还加装了防盗网! 苏默抖抖索索的取出铁丝,试了好几次,却怎么也插不进锁眼,手抖的太厉害了。 他取出撬棍,插进门缝。 一下、两下、三下…… 铁门依旧牢固,没有打开。 苏默额头抵着铁门,虚弱的喘息着。 忽然他瞳仁一缩,一道人形轮廓的影子出现在地面上,伴随着阵阵恶臭。 活人多半是不会这样靠近的,那是被撬门发出的声响,引来的丧尸。 苏默的体内,仿佛有一道电流通过,他抓起撬棍,回首反刺! 就在这时,一股无法抵抗的眩晕感袭来,苏默刺了个空。 那头丧尸张牙舞爪的袭来,两只手臂胡乱挥舞,竟恰巧扫中撬棍。 苏默只感觉手中一空,撬棍就斜飞出去,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苏默强行打起精神,弯腰去捡,那头丧尸不依不饶,猛的一撞,竟将苏默扑倒在地。 “他么的!”苏默红了眼,胸中腾起一股无名的怒火。 他拔枪,抵住丧尸的脑门,狠狠的扣下扳机。 嘭! 枪声在寂静的街道上空回响, 有那么一个短短的瞬间,街道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可是紧接着,丧尸的哀嚎声,便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 尸群要来了! 苏默不知哪来的力气,一枪崩掉门锁,闪进药店,然后将里面能搬的桌椅全部叠起来,将铁门堵的严严实实。 保证安全后,苏默才开始一瘸一拐的搜索药店。 过了一会儿,苏默找到了一把裁纸刀、医用酒精、一大堆药品和若干杂物。 他找出了一个矿泉水瓶,削掉颈部,往里面倒了些酒精,把裁纸刀丢进去泡着,自己在一旁闭目养神。 小憩了一会儿,苏默被疼醒了。他小心翼翼的揭开布片,发现伤口的形势,更加恶化。 “该动手术了。”苏默眼珠子翻了翻,抓起裁纸刀,一刀刺了下去…… 当啷!半个小时后,一颗扭曲变形的子弹掉进盘子里,红色的血晕在盘底中扩散开来。 苏默瘫在椅子上,身上的衣物,已经完全湿透。 接下来他服用了口服抗生素,又把水瓶、塑料管和注射器的针头消毒了一下,挂起了点滴。 其实口服抗生素已经可以了,打点滴反而有一大堆风险和副作用。 但苏默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没有养病的时间,谁知道那些沙发椅子,能挡住丧尸多久? 这一忙,便从白天忙到了黑夜,苏默再也抵抗不住睡意,陷入梦乡。 灾变后第四日,晴空万里,阳光却没有从窗外照进来。 苏默睁开眼,发现屋内黑黢黢的,还以为是晚上。 这种睡下时是黑夜,醒来时还是黑夜的情况,很容易让人时间错乱。 苏默看向窗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黑了。 屋外,数不清的丧尸围住了这间药店,人头孱动,密不透风,将阳光完全挡住。 若不是有层防盗网,丧尸早就破窗而入了,而苏默也根本没机会醒来。 咕咕,苏默的肚子叫了两声,他饿了。 但是药店里除了几瓶葡萄糖溶液,什么都没有。 而现在外面到处都是丧尸,咬你一口,就把你变成它们的同类。 苏默还不清楚丧尸的数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的数量,绝对要比苏默的子弹多。 这时候往外跑,就是找死。 不,死都死不成,丧尸瓜分了你的血肉后,你的尸骸会在病毒的鞭策下,加入食人的大军,永无安宁。 苏默靠着两瓶葡萄糖溶液,又熬了两天。 他的忍耐力已经很强了,但是还是熬不过丧尸。 苏默望了一眼窗外,总感觉丧尸的数目又多了。 这并不是错觉,有时候,一群嘈杂的丧尸聚在一起,往往会引来更多的丧尸。 苏默困在药店里,看着窗外你挤我我挤你的尸群,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出去! 灾变后第七日。 苏默配制了一份药剂。 这份药剂又被称为鸠酒,比突变药剂出现的还要早。 鸠酒的作用,和突变药剂一样,能够开发人体潜能,激发隐藏的天赋,而且效果更佳! 不过和温和的突变药剂不同,鸠酒的药理,是破而后立,置死地而后生,通过死亡,来逼迫出生命潜能,。 故而,鸠酒的副作用和它的名字一样可怕,服下后,死亡几率高达八成,还有一成会变成废物,只有剩下一成的幸运儿,才能成功进化。 鸠酒的配方极其简单易学,不过它不是给正常人用的,它适用于处于绝境之人。 要被丧尸吃掉了,无论如何都逃不出去?那就来一杯鸠酒吧。 这便是鸠酒的发明人,俄国的疯狂科学家,伏罗希洛夫博士的名言。 值得讽刺的是,伏罗希洛夫本人在陷入绝境后,服下鸠酒,然后就死翘翘了。 “要么生,要么死。”苏默说道,将鸠酒药剂一饮而尽。 第七日,夜晚。 苏默蓦然睁眼,就看到一头丧尸在不远处晃悠。 他连忙拔枪瞄准,还未扣下扳机,那头丧尸的身影忽然变得模糊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堵墙壁。 “这是?”苏默稍微集中注意力,凝神看去,那堵墙壁又消失了,只剩下一个透明的虚影。墙外的丧尸则出现在他的视野当中。 “透视!?” 苏默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拥有透视的能力,简直就是男人的梦想。 无论是打扑克还是玩赌石,等于是开了外挂,几乎稳赢不输,去拉斯维加斯逛一圈,回来就百万富翁了。 但现在是灾变后,末日时期,透视能有多大的用?谁陪你玩扑克? 虽然透视异性的偷窥功能还在,但苏默现在需要的,不是这个。 很快,苏默又发现了异常。 现在明明是深夜,街上的路灯都熄灭了,可是在苏默的视野里,光线只是略显黯淡,就像在阴天一样。 “夜视?我觉醒了两种异能?”苏默心想道,鸠酒的效果,果然霸道,虽然风险大,但回报也大。 苏默在穿越之前,觉醒的只有一项异能,那就是远视。 他心中一动,试了一下,视野中那头丧尸的影像,被瞬间拉进,连大黄牙上的牙垢,都看的一清二楚。 苏默来到镜子前,药店里没电,灯开不了。 没有光,镜中黑幽幽的,只有两点银芒。 苏默眨了眨眼,那两点银芒也眨了眨。 “咦?还带夜光效果?这算不算半个异能?”苏默瞪着一双银瞳,有些惊喜。 一下子觉醒三个半的异能,的确可喜可贺。 不过这三个半的异能都有些鸡肋,夜视就是夜视仪,远视等于望远镜,透视约等于红外探测仪,至于夜光效果……还是不说了。 异能分为能力增强,和元素掌控两种,苏默想要的,是元素掌控。 比如掌控了火元素,出门一把火,就能将外面的丧尸烧成焦炭,还用得着在这里苦恼? 再不行,增强弹跳能力不错啊,遇到危险,从这栋楼跳到那栋楼,从楼下跳到楼顶,笨拙的丧尸,连衣角都够不到。 偏偏是视觉增强,总不能拿眼睛瞪死丧尸吧? 苏默陷入苦恼,抬头望天,这一望,就叫他望穿了天花板,望见了楼上的情景。 第六章 一场交换 药店有两层,苏默在第二层,再往上一层就是居民楼了。 此时此刻,二楼的天花板在苏默的眼里,变得逐渐透明,三楼里的景象,慢慢显现。 那是一间粉红色的闺房,闺房的女主人容颜姣好,身披纱裙,正锲而不舍的撞门。 她已经尸变了,黄褐色的尸斑,点缀在端正的五官之间。 苏默举起了枪。 嘭的一声,高速飞行的子弹,穿透了天花板,钻进女主人的眉心。 苏默的左腿伤稍微好了一些,他爬出了二楼的窗户,屋外的丧尸们立即骚动起来,一个个仰起脖子,冲苏默发出低沉的嘶吼。 苏默毫无感情的瞥了尸群一眼,便收回目光,双手扒住三楼的窗棂,一个引体向上,右腿再借力一蹬,翻进三楼。 女主人就躺在地板上,苏默扯过床单,将女主人的尸体盖住,接着便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通过透视,苏默在房间里发现了许多小零食,这才是他来此的目的。 吃完一包薯片后,苏默擦了擦手,开始清点零食的数量,最终得出结论,眼下的零食,只够他再撑三天。 这还是他每顿只吃个半饱的情况下。 三天,外面的尸群会自行散去吗?苏默表示怀疑。 得想办法将它们引开。 苏默抓起一个玻璃杯,向五十米外的楼房墙壁砸去。 啪!玻璃杯摔的粉碎,声音刺耳,几只外围的丧尸晃晃悠悠的跑过去。 但更多的丧尸依然原地不动,流着哈喇子,仰望苏默。 过了一会儿,那几只外围的丧尸又跑回来了,加入“围观”苏默的队伍。 不行,距离太近了,丧尸能闻到我的气味。苏默心想。 丧尸的嗅觉非常灵敏,想要避开它们的狗鼻子,至少得爬到最高那一层楼。 但苏默现在腿伤还没完全愈合,而且他这几天吃的也不多,徒手爬楼房,是非常耗费体力的。 一旦失手,就会掉下去摔成肉饼,然后被群尸分食。 至于爬楼梯……丧尸也会爬楼梯的,它们与港片中只能蹦跳行走的中国僵尸,不是一个东西。 眼下被尸群困死了,苏默却并不如何沮丧。 他也没时间沮丧,苏默的信念简单而朴素:只要他还活着,就会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去求生。 苏默的双眼,在黑暗中闪烁着银光。他开启了远视和透视的异能,视野逐渐扩展,无论是建筑还是草木,都不能阻挡苏默的视线。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四百米…… 他看到了! 在五百米外有一栋别墅,别墅高高的铁栅栏,将丧尸拒之门外。 这栋别墅内,粮食储备很足,但是缺乏药品。 透过遮的严严实实的窗帘,能够看见一张床,一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嘴唇干燥,皮肤发红,瘦弱的胸脯,无力的起伏着。 一个焦急的妇人坐在床边,应该是女孩的母亲。 她从女孩腋下取出一根老式温度计,苏默看的清楚,水银柱到了三十九摄氏度的位置。 高烧三十九度,那可是会要人命的! 可惜如今是末日,正值人命微贱的时代。 妇人看向一位男子,眼泪汪汪,应该是女孩的父亲。 但那位父亲,只是捧着双筒望远镜,眼巴巴的看着望着五百米之外的药店。 就是那家被尸群围住的药店! 苏默灵机一动,准备了一番,然后打开了手电筒。 骤然亮起的灯光,引起女孩父亲的注意。 他仔细看去,发现一个年轻人站在窗前,手里高举一张纸,上面写着:“想拿药吗?” 女孩的父亲忙不迭的点头。 那妇人见丈夫小鸡啄米般的点头,问他怎么回事,于是丈夫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了妻子。 “怎么可能?”妇人大呼,“他怎么会知道我们需要药,而且那家药店离我们家这么远……你是不是眼花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丈夫生怕苏默不见了,举齐望眼镜看去,果然,苏默还在原处。 只不过这次苏默换了一张纸板,上面写道:“我可以帮你拿药,作为交换,你得做一件事。” 丈夫回头看了女儿一眼,一咬牙,学着苏默的样子,也弄个纸板,写道:“只要你能拿到药,要我做什么都行!” 苏默举起另一张纸板:“帮我引开丧尸。” “怎么做?”丈夫在纸板上写道。 “制造噪音,越大声越好。” “最好再弄点血。”苏默又加了一句。 仅仅是噪音,丧尸未必会放弃眼前的鲜肉。 丈夫一言不发,卷起袖子,提着一根钢管便出了门。 几分钟后,别墅的铁栅栏被敲的当当直响,与此相伴的,是一个男人愤怒的骂声:“死东西们!都给我过来!老子这有肉,还有热腾腾的血,有种来吃我啊!” 别墅周围的丧尸都被引了过去,但药店外的尸群却不见动。 五百米太远了,丧尸会不会被男人的血引过去,苏默无法确定。 “吃我啊!过来吃我啊!”过了一会儿,男人的声音开始虚弱。 他也知道,只有引开丧尸,苏默才能从药店里出来,所以男人一狠心,就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大血口,出血量很大,血流不止。 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回头路了,苏默在等待,男人也在等待。 风向忽然变了,将血腥味从别墅,带到了五百米外的药店。 丧尸们不哀嚎了,纷纷抬起头,扇着腐烂的鼻翼,在空气中嗅来嗅去。 最外围的一头丧尸,转过了身子,放出一声嚎叫:“嗷呜!” 这一声嚎叫,如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引起一连串效应。 尸群终于移动了,循着血腥味的方向,浩浩荡荡的离开。 等了一会儿,确定尸群离开足够远了后,苏默将堵门的桌椅移开,打开一条门缝,一双银色的眸子,向外张望。 空气里还残留着丧尸的恶臭,但苏默看的非常清楚,丧尸已经离开了,一只也没有留下。 他将药店里的药品全部打包,一股脑扔进卡车,向别墅开去。 苏默开着大卡车,一路横冲直撞,顷刻间便追上慢腾腾的尸群。 几头丧尸木然的转过头来,如果丧尸会思考的话,它们一定会诧异,停在药店门前的大家伙,怎么会跑到这来。 “让路!”苏默吼道。 不过他知道,丧尸是听不懂人话的,所以苏默将油门一踩到底,一路碾压过去,留下一地碎片。 前面就是别墅了,苏默没有去踩刹车,将铁栅栏前的一排丧尸撞飞,接着反作用力停下车来。 “你的药,接着!”苏默抬起一个大包裹,扔过铁栅栏。 “太谢谢你了!”男子顿了一顿,又说:“你可以留下来,我们这里很安全。” 苏默望向东方,那是泰京的方向。 男子露出了然的表情,感慨的说道:“是很重要的人吧?” 苏默摇摇头:“那倒不是。” 然后就开着卡车走了。 觉醒了夜视、远视以及透视三大异能后,苏默只需抬抬眼皮,就能确定丧尸的精确方位。 遇到落单的丧尸就撞飞它,遇到大规模尸群,就提前避开,走的一帆风顺,好不轻松。 但一路上,苏默的眉心始终拧成一个疙瘩。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既然已经觉醒了异能,还有必要去找唐诗雅吗? 起初,苏默救下唐诗雅,是为了弄到一份突变药剂。 突变药剂里的高级货,能够针对性的开发人体潜能,你想要力量,就服用力量药剂,想要速度,就服用速度药剂。 可是异能具有排它性,你第一次觉醒的是力量异能,其他的异能都会被压制,你以后再变强,强化的也是力量,其他能力提升的幅度,微乎其微。 比方说九阶力量的超级强者,多多少少都激发了掌控火元素之类的能力。 只不过他们召唤出的火焰,只能用来点烟…… 而如今,苏默觉醒的是视觉方面的异能,这种异能也不错,但是再往上提升,难不成还能用眼睛发激光? 苏默想来想去,也没个结果,那撞飞无数丧尸的破卡车,依旧驶在去往泰京的路上。 水西市,扼守着泰京的门喉,是通往泰京必经之路。 自从与苏默分别后,唐诗雅情绪低落,运气也不好。 这不,她的吉普才刚停了一晚,就丧尸围住了。 “糟糕,车窗上有洞!” 丧尸们扑来,唐诗雅用小木板去挡,根本挡不住,她又用撬棍去捅,却因为不会用,只在丧尸干瘪的手臂上留了几道划痕。 这对没有痛觉的丧尸来说,连饶痒痒都算不上。 “苏默,你这个臭魂淡,叫人家先走,就知道逞英雄……你在哪里啊?”唐诗雅咬着红唇,说着说着,就抽泣起来。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洪亮的吼声:“兄弟们,开火!” 接着就是一阵密集的枪响。 激烈的枪声,引来了更多的丧尸,但马上被又在弹雨倒下。 所有丧尸都被清理,硝烟散去,小道的尽头,不知何时出现一列军车。 一个剑眉星目的年轻军人下车,踏过丧尸的尸体,大步来到吉普车前。 他并拢双脚,军鞋的鞋跟啪的一碰,敬礼:“黑豹突击队第三小队队长,严艺龙,奉首长之命,前来报道!” 第七章 以牙还牙 严艺龙作了个请的手势:“唐小姐,你已经安全了,请下车吧。” 唐诗雅紧张的抓住方向盘,不肯撒手:“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开车就好。” 严艺龙道:“为什么?坐在军车里,不是更安全吗?” 唐诗雅支支吾吾的说:“这辆吉普车不错,而且陪了我这么久,已经生出感情了,丢了实在可惜。” 她是真的舍不得这辆吉普,车里有那个人的味道。 这些天唐诗雅老是往后看,就好像苏默还在后座躺着一样。 灾变后第八日,白天。 苏默对着车内后视镜照了照,即使在光线充足的晴天,他眼中的银芒,依然不显黯淡, 目光转动间,银芒也会跟着闪烁,苏默的双眼里,仿佛藏着两柄刀,随时会飞出去,取人性命。 这样太惹眼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世界上第一个不普通的人,也就是自然进化的异能者,是一位美国人。 他的结局很倒霉,号称崇尚自由的联邦政府,逮住了他,并以拯救人类的大义,将他架上了手术台。 直到日后大批的异能者涌现,那货才被放出来。 苏默可不想尝这种苦头,他想了想,翻出一副墨镜戴上,继续开车赶路。 前方传来几声枪响,苏默循声望去,远视能力自启,远处的几个小黑影,被迅速拉近、放大。 那是四个人,围着一辆警车,警车旁还倒着几只丧尸。 其中两个壮年男子腰间挎枪,身着深蓝色的警服,一个是高级督察,另一个是一级警员,两人看上去都挺有范,派头十足。 但苏默却看得分明,两人在警服掩盖下的胸膛上,有着大片大片的刺青。 另外两人,一个是满脸皱褶的老头,一个是年方十八的少女。 此时那老头正冲着“警察”点头哈腰,满脸笑容。 车子接近了,断断续续的交谈声,飘进苏默的耳朵。 老头道:“谢谢你们,救了我们的命。” 左边那穿警服的男子道:“应该的应该的,我们是警察,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 接着,右边的男子热情的拿过老头手里的包裹,说道:“老爷子,这么沉的行李,我来拿吧。” 老头乐的合不拢嘴:“哎呀,你们太客气啦,你们真是大好人啊。” 在同伴助人为乐的时候,左边那男子也没闲着,他迫不及待的抓住少女的手腕,说道:“女士,小心点,我扶你上车。” 等行李和孙女都上了警车后,老爷子也弯腰迈腿,准备坐进去。 谁想那“警察”突然变了脸,一把将老头推出车外。 老头摔了个踉跄,一屁股坐到马路牙子,茫然道:“推我干什么?” “不推你推谁?我有说让你上车么?你还真把咱们当警察啦?” “至于你的行李和孙女,就当我们救你一命的报酬吧!” “哈哈哈!”两个泼皮发出一串狂笑,驱车离去。 果然是纹身男的手下! 苏默的猜测不幸证实。 宽容,这个闪烁着伟光正的词语,在苏默的词典里完全查不到。 苏默信奉的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 纹身男招惹了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既然在这里碰上了纹身男的手下,那就先讨点利息吧。 笔直的公路上,警车迎面开来。 苏默五指张开,抓住枪,食指顺势滑动到扳机的位置。 除掉眼前这两个人,会不会打草惊蛇? 苏默可不想让纹身男警惕起来,给接下来的行动增添难度。 就在苏默迟疑时,警车里的两个泼皮,也注意到了苏默的卡车。 两泼皮似乎装警察装上了瘾,其中一人拿出大喇叭,喊道:“前面的那辆卡车,说的就是你,立即停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警察里那位被拐的少女,看到卡车真停了下来,眼中闪过一丝同情。 泼皮一号提溜着警棍,迈着八字步,耀武扬威的走向卡车。 “喂,带着枪!”泼皮二号好心的提醒他。 泼皮一号回头笑道:“没事,我穿着警服呢!” 车门打开了,迎接泼皮一号的,不是想象中献媚的笑容,而是一只大脚,毫不留情的将泼皮一号踹飞。 泼皮一号滚到草丛中,狼狈的爬起来,不可置信的道:“你、你敢袭警?” “在我面前,还装什么警察?”苏默冷冷的道,扬手就是一枪。 车内的少女眼睛瞪的大大的,小嘴变成o形。 泼皮一号头部中弹,身躯后仰,倒在了草地上。 泼皮二号看直了眼,弹痕就在眉心中央,宛若一颗红痣,他认识这种死法! 几天前,他曾和老大一起合围一个神秘的青年,四条枪对一条枪,却死了两个兄弟,最后还落荒而逃。 苏默转过头来,泼皮二号腿一软,要不是扶着警车,他这就给跪了。 黑色的墨镜,遮住了苏默的眼神,却使得他气质更加阴郁,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另一方面,泼皮二号看不见苏默眼神,也更加的不安。 苏默就这么看着,没有说话。他正在思考善后的问题,眼下死了一个人,纹身男多半会警惕起来,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泼皮二号却受不了这种沉重的僵持,他只感觉空气的杀机弥漫,越来越浓。 其实苏默只是在沉思罢了。 泼皮二号的心跳越来越快,终于受不了了,主动丢掉手枪,双手举过头顶,做“大侠饶命”状。 “你知道回去之后,该怎么说吗?”苏默道。 “知道知道。”泼皮二号忙答,“我什么都不会说!” “不,你要说。”苏默道,“你要说你遭到了尸群袭击,你的同伴被丧尸咬死了,只有你一个逃了出来。” 泼皮二号不解何意,又不敢去问苏默,只得一个劲儿的点头。 苏默又道:“还有,你明天出来一趟,带上狙击枪和子弹。” 泼皮二号不停的点头,乖的跟条狗似的。 苏默皱眉,他要对方听话,可这个人也太听话了,反而让他有些不放心。 苏默不知道,他已经把对方吓破了胆。 泼皮二号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一等一的。 他一见苏默皱眉,当机立断,跪在了地上,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大哥的任务,我一定圆满完成,我愿切指为证!” “够了,去办事吧。”苏默挥挥手,让这个马屁精走开。 泼皮二号如蒙大赦,屁颠屁颠的开着警车跑了。 警车开走后,苏默却发现被拐少女一声不响的站在那里,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苏默问:“你要干嘛?” 少女忸怩的回答,声如蚊呐:“那个,那个假警察,要我留下,说是孝敬你的礼物……” 说着说着,头垂的越来越低。 苏默仔细看去,少女一身简单的素白运动衫,皮肤细腻,富有光洁,没有倾国倾城的绝世美貌,却有邻家少女的平易近人。 再看去,透视能力隐然发动,衣物消失……接着是皮肤消失,呈现在苏默眼前的,是一副人体血液循环图、内脏分布图以及骨骼图。 透视过度,真是大煞风景! 苏默摇了摇头,问少女:“你会干嘛?” “我会的可多了。”少女扳着指头数道,“我会做饭,我会洗衣服,我会铺床,我会拖地,我会洗碗……” 苏默看着天真无邪的少女,实在起不了龌龊的心思,伸手揉了揉了少女的秀发:“算了,回你爷爷身边吧。” 少女却有些不太愿意,翘起的小嘴,都能挂油壶了。 这是依恋吗?不,这只是依赖。弱者对强者的依赖,苏默在末世,见到很多类似的情况。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有的女性甚至宁愿被虐待,也不愿孤身一人讨生活。 将依依不舍的少女送走后,苏默驱车来带警察局附近,停留了一夜。 天刚刚亮,陈华就提着一个长方形的手提箱跑来。 陈华,就是二号泼皮的名字, 苏默打开手提箱,迷彩色的衬布内,躺着一把砂黄色的狙击枪,枪管长达二十四英寸,枪托和其他部件,看上去棱角分明,与那些流线形的狙击枪风格迥然。 “雷明顿模块化狙击步枪?”苏默的眼睛一亮,略微动容,警局里竟然有这种好东西。 “这个大家伙,是某领导的珍藏品,我好不容易找出来的。”陈华得意的拍了拍枪身。 苏默拿过来摆弄了两下,很快就发现了问题。 他屈起指关,敲了敲光学瞄准镜,说道:“这瞄准镜,坏了吧?” 陈华赔笑道:“如果不是坏了,我也带不出来,我们老大,不,是那个纹身男,他眼馋这把枪好久了。” 因为苏默把他们老大叫纹身男,陈华为了讨好苏默,就跟着学舌。 其实瞄准镜对苏默来说,意义不大,他的远视异能,可视范围远远超过普通的军事望远镜。 不过谨慎起见,苏默还是训了陈华一顿,才将他赶走。 这瞄准镜的后镜没了,但苏默在前镜的中间,刻了一个十字架,照样能用。 接着,苏默立马行动起来。 他避开街上的丧尸,找到一处制高点,架起狙击枪,枪口朝向警局的方向,缓缓的移动,直到象征着死亡的十字架,套住了纹身男的身影。 纹身男送给苏默一颗子弹,苏默就还给他一颗子弹, 第八章 再遇 陈华刚刚回到警局,就听到老大死亡的消息。 他才刚把枪交出来,老大就死了?这才多久?想到这,陈华的心底一阵发寒,发誓一定要讨好苏默,绝不可怠慢。 他却不知道,苏默一击得手后,便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这座城市。 入夜,水西市。 唐诗雅和搜救小队呆在一起。 吉普车没有被丢弃,但严艺龙坐在了驾驶座上,操控着方向盘。 唐诗雅在后座,她望着茫茫的夜色,提议道:“我们停下来吧,现在是晚上,丧尸比白天更加的活跃。” 严艺龙自信的笑了笑:“对普通市民来说,确实应该如此,但我们不同,我们是军人。” 他深情并茂的说:“唐小姐,放心吧,只要有我的枪在,丧尸就伤不到你一根头发。” 严艺龙刚夸下海口,前面就出了情况。 车队被迫停了下来,激烈的枪声,响个不停。 严艺龙抓起对讲机,严厉的训斥道:“怎么回事?没我的命令,怎么能擅自开火?” 对讲机那头说道:“报告队长,发现大量丧尸,我们被包围了!那个……我们应该继续开火吗?” “继续继续!”严艺龙不耐烦的切断通信,没好气的骂道:“真是一帮浪费兵粮的废柴!” 严艺龙骂完,才想起唐诗雅还在旁边,连忙换上一副和善的面孔,说道:“唐小姐,请你留在车上,我去去就回。” 结果他去了半天,也没回来,车外的枪声,一直没有间断。 唐诗雅一个人呆在黑暗封闭的车厢内,外面的枪声和惨嚎夹杂在一起,时远时近。 她降下车窗,想弄清楚战况如何,刚探出小脑袋,就见一头狰狞的丧尸扑来。 “啊!”唐诗雅失声尖叫,急忙缩回身子,另一只手在黑暗中摸来摸去。 撬棍其实就在唐诗雅的手边,但她惊慌失措之下,却越找越慌。 丧尸钻进了车子,大半个身子都探了进来,唐诗雅连忙打开另一边的车门,跳下车去。 可是另一头也有丧尸,是一头穿着护士服的女丧尸。 唐诗雅一跳,就跳到了女丧尸的怀里。 女丧尸看着主动投怀送抱的小人儿,兴奋的嘴角裂开,低头就咬。 “我要死了吗?”唐诗雅绝望了,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 严艺龙在远处来不及救援,看到这一幕,心中一突:完了! 突然,女丧尸的脑袋,像被棒球砸中的西瓜,陡然炸开。 过了数秒,才有隆隆的枪声传来,声如滚雷。 “有狙击手!” 严艺龙和他的手下都是一愣,他们之中可没有狙击人才,难道是军方另外派了人,暗中保护? 就在众人分神的时候,又一丧尸突破了范围圈,向一个年轻的战士咬去。 一位老兵怒吼:“小王,当心!” 千米外,一颗子弹飞来,掀开了丧尸的头盖骨。 劫后余生的战士,向夜空深处感激的看了一眼,继续加入战斗。 经过漫长的拉锯战,战斗结束了,空气中到处都是硝烟的味道。 搜救小队阵亡了三人,被爆头的丧尸,则在一百具以上,仅从数据的层面上看,似乎是一场大胜利。 严艺龙巡视战场,难得夸了一句:“大家都干的不错,再接再厉啊,回去我给大家论功行赏。” 没人说话,场面有点冷。 被死人包围,让已死的人再死上一次,这样的军功,不是他们想要的。 哒哒哒,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传来,苏默背着狙击枪,从浓浓的夜色中现身。 严艺龙上下打量苏默,撇了撇嘴,很不客气的嘀咕道:“大晚上戴墨镜,真骚包!” 那个叫小王的年轻战士,看到苏默背上的狙击枪,打那个激灵,马上走过去,激动的道:“我叫王振林,刚才真是多谢你了。” “举手之劳。”苏默说道,目光越过众人,投向吉普边上的少女。 真的……真的是他!他还活着,他来找我了!唐诗雅激动的不能自已,双手纠结的缠在一起,不知道该往哪放。 若不是这么多人看着,她早就乳燕投林,飞到苏默那边去了。 唐诗雅的掩饰是拙劣的,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效果。 严艺龙瞥见她故作矜持的样子,心中怒火中烧,本来就不看苏默不顺眼,现在就更不顺眼了。 他想起出发之前,舅舅对他的交待。 当时舅舅拿着唐诗雅的照片,对严艺龙说:“我给你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把这丫头搞定,对你,对我,都有好处。你一定要把她拿下来!” 王振林还在向苏默道谢,严艺龙却上前一步,打断道:“小王,退下,不要因为别人救了你的命,就放松警惕!” 警惕救命恩人干什么?王振林想不出来,但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还是退了下去。 严艺龙踱步,来到苏默跟前,带着十足的官腔问道:“你这枪,是哪来的?” 法律是禁枪的,严艺龙见苏默不像是军人,又不像是警察,这枪,肯定是来路不明了。 严艺龙要收了苏默的枪,给他一个下马威! 苏默还没说话,唐诗雅就先开口了。 只见她气势汹汹的走来,指着严艺龙的鼻子说:“严少尉,苏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可以保证,他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严艺龙是低着头听这话的,眼底的嫉妒,一闪而过。 抬起头,严艺龙揉了揉鼻子,说道:“呵呵,既然有唐小姐的保证,那就没问题了。我们也是谨慎起见,防备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唐小姐不要见外。” 接着他向苏默伸出手,道:“你叫苏默是吧?欢迎加入我们。” 旁人纷纷诧异,他们长官,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礼貌了,还主动与人握手。 苏默实在没有与对方虚以为蛇的兴趣,淡淡的道:“不好意思,我只跟朋友握手。” 严艺龙脸色一变,皮笑肉不笑的道:“会的,你会和我握手的。” 唐诗雅听出了点威胁的意味,不悦的说:“严少尉,你这是什么意思。” 严艺龙打了个哈哈:“我的意思是说,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是朋友就会握手的,没别的意思。” 无视掉严艺龙,苏默对唐诗雅说:“继续走吧。” 唐诗雅点了点,跟了上去。 苏默说什么就是什么,照着做就行,在唐诗雅看来,再也没有比这更轻松愉快的事情了。 严艺龙插嘴道:“等一等,唐小姐说过,晚上丧尸比较活跃,等天亮了,再行动不迟。” 苏默摇了摇头,说道:“那是在一般情况下,之前这里的枪声,已经传出很远,会吸引很多丧尸过来,继续留在这,只会变成丧尸的口粮。” 大家都听的毛骨悚然,严艺龙企业冷笑道:“唐小姐的父亲,可是国内最权威的生物学家,唐小姐显然也有这方面的天赋,你有什么资格质疑她的话?” 唐诗雅忽然回头,红着脸道:“那个……晚上丧尸会更活跃,不是我说的,是苏默说的,我只是重复他的话。” 严艺龙:“……” 尽管严艺龙对苏默各种不爽,但唐诗雅愿意跟着苏默走,他作为护送人员,不可能去强迫唐大小姐,只好不情不愿的跟随苏默。 灾变后第十日。 苏默带着众人走了一夜,直到光明驱散黑暗。 这一晚上,因为苏默的视觉异能,先知先觉,提前作出了判断,众人没有遇到任何一头丧尸。 这是几天来的头一次,大家都啧啧称奇。 严艺龙苦着张脸,很不高兴。 刚才他起床放水的时候,听到跟别人小声议论,说什么没遇到丧尸,都是苏默的功劳,他认为苏默一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能提前侦查到丧尸。 更有老兵说,苏默是身怀大气运、福缘深厚之人,大家跟着苏默,沾了点福分,所以才没有遇到丧尸。 这些个只知道盲目崇拜的封建迷信大头兵,他们懂个屁!严艺龙恨恨的呸了一口。 就在严艺龙郁闷时,苏默突然冒了出来,吓了他一跳。 “你干什么?”严艺龙厌恶的说。 苏默也注意了到队里的情况,他不喜欢被人谈论,被谈论,是暴露的第一步,那个可怜的美国异能者,就是这样被联邦政府逮着的。 反正这队人弹药充足,有车有油,又不缺口粮,他们有足够的资本和实力,走出这座城市,不需要自己来当引路人。 于是苏默说道:“这是你的小队,还是由你来带路吧。” “哦?好好好!”严艺龙愣了一下,回过神来,满心欢喜,这小子,还挺会做人的嘛! 再去看苏默,严艺龙就觉得不是那么讨厌了,连那副骚包的墨镜,也变得极具个性。 第十七章 寻人 “不要,不要杀我,我只是犯了一个小错误,每个人都会犯错,饶我一次吧……”朱志的求生意识极其顽强,在手断了情况下,还在不停求饶。 小错误?这种小错误,差点害死苏默,又差点害死了刘明。 苏默冷冷的看着他,说道:“杀你这种人,简直脏了我的手。” 这是要放了我吗?朱志脸上的喜色一闪而逝,眼巴巴的盯着苏默,就像一条等待骨头的狗。 只要苏默吐出一个滚字,他就立马窜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被钉在地上的刘明,狠狠的叫了起来:“师傅,我不介意手脏,能不能帮我拔掉匕首?我想亲手干掉这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你趴在那别动。”苏默吩咐了一声,刘明就乖乖的趴下了。 朱志嘴角抽搐,笑的比哭还难看:“呵呵,你会放了我的,对吧?” 苏默不言。 片刻之后,野地里响起了一声枪鸣。 之后,苏默提着药箱走向刘明,拔出他肩头的匕首,消毒伤口,并打上绷带。 刘明吊着膀子,垂头丧气的道:“师傅,我错了,我应该早点开枪。” “没必要道歉。”苏默道:“我说过,你看着办。” 刘明终于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自己装成叛徒,是对朱志的考验,而绝望反扑的朱志,又何尝不是对自己的考验? 这场考验要不是苏默最后插手,他现在尸体都冷了。 一夜过去,灾变后第三十三日,太阳照常升起,三人却只剩下两人。 苏默望着远方的城市,对刘明道:“你留下来,看车。” 刘明点了点头。 他知道自己受了伤,行动不便,伤口处处散发的血腥味,还可能引来丧尸,跟着苏默进城,不但帮不上忙,反而是个拖累。 苏默步行进入南山市。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苏默找到了一些食物,遇到了很多丧尸,但是连柯北河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只要一个电话,就能找到想找的人。 但是灾变爆发后,几乎所有的通讯都断掉了。 未来的柯北河,曾在回忆录里写到一些灾变前的生活,包括他所住的地方。 苏默知道柯北河的地址,但是他从没来过南山市,这座城市,对他来说是陌生的。 放眼望去,丧尸是唯一在动的物体,千米范围内,连一个幸存者都没有,苏默总不能向丧尸问路吧? 又过了一阵子,苏默终于找到了一个旅游店,在里面搜到了一张南山市的地图。 得到了地图,苏默径自赶往目的地。 遇到丧尸挡路,只要周围没有其他丧尸,苏默就会开枪,一路杀到柯北河的小区楼下。 柯北河就住在一楼,厚厚的水泥墙壁,在苏默的透视能力下,不再是阻碍。 苏默看清了屋内的情景,里面空无一人,客厅的茶几上,积了一层薄灰。 怎么会没人?苏默心中一突,移动视线,将一楼到二十楼,整栋楼层都看了个遍。 还是没人,连邻居家都没人,只有几头丧尸,被困在屋里。 这下怎么办? 南山市是一座很大的城市,即使像苏默这样的千里眼,想从偌大的南山市里,找出一个柯北河来,其难度不会比大海捞针小多少。 要放弃了吗?苏默不甘心,柯北河在他的计划中,是很重要的一环。 就在苏默冥思苦想时,小区门口来了一堆丧尸,招摇而至。 它们始终朝着一个方向行进,并不是漫无目的的游荡,显然,这群丧尸嗅到了人类的气味。 “又来了,这里丧尸真多。”苏默道。 必须尽快解决这些丧尸,苏默现在没有车,等它们靠近,一切都完了。 他爬上楼顶,将楼道的大门锁死,然后支起雷明顿狙击枪,又支起另一把狙击枪,这样一来,苏默可以节省换子弹和冷却枪管的时间…… 南山市的交通部门,就坐落在市区中央,距离小区数公里外的地方。 此时的交通部,窗帘紧闭,室内昏暗,几台电脑屏幕闪烁着微光。 若仔细看,就会发现,屏幕上都是各个路段的监控录像。 坐在其中一台电脑前的人,身上套着一件海贼王的t恤。 他望着屏幕,笑呵呵的说道:“辛亏是王哥是交通部的,又清理了发电厂,恢复了马路摄像头的供电,现在不用出去侦查,躺在椅子上,鼠标一点,就知道丧尸在哪里了。” “就你会拍马屁,好好干活。你马屁拍的再多,那包德芙巧克力,我也不会给你。”一个国字脸的男子笑骂道。 “不要啊。”t恤男惨叫一声,“王伟大哥,我好好干活,我甚至可以少吃点饭,但巧克力一定要留给我!” 接着,他在数台电脑前来回跑动,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飞快的切换监控录像。 “龙庭区,中央美院附近,目测有三千头丧尸,极度危险,不可靠近!” “大禹陵,儿童乐园附近,少多了,只有两百头丧尸,看来丧尸对小屁孩没兴趣。” “谷口区,相国寺附近,大约有六十头丧尸,可以去一下,不过我估计搞不到食物。” “瑞符区,府东街小区,大约有一百头丧尸,等等,地上那些是什么?躺了好多丧尸,它们死掉了吗?天,又一头丧尸倒下了,又是一头!” 听到t恤男的大呼小叫,王伟忙问:“怎么回事?” t恤男指着屏幕,结结巴巴的道:“有、有人在杀丧尸,几乎是秒杀。” 王伟精神一震,说道:“秒杀丧尸?谁有这么厉害?快快,快把监控画面调出来!” 他一眨不眨的盯着屏幕,看着上面的丧尸一头接一头的倒下,激动的浑身发抖。 “这种杀戮,这种效率,一定是军队,我们有救了!”王伟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 可t恤男哭丧着脸,对王伟说:“调不出来,那些人应该在高处,我们的摄像头拍不到。” 就在他俩说话的功夫,屏幕上的丧尸死光了。 监控画面的一角,戴着墨镜的苏默走过,背上着两杆狙击枪,正好构成一个交叉的十字。 “军队呢?怎么只有一个人?”王伟一头扑倒电脑前,像是要把屏幕吃掉。 “王哥,他正在往东边的方向看……”t恤男弱弱说道,声音带着说不出的惊恐。 “往东边看怎么了?”王伟不耐烦的道,“东边……” 王伟说着说着,忽然明白了,心里一揪。 东边,站在府东街小区向东看,正好是交通部的方向,也就是他们所在的地方。 “他发现我们了?你开什么国际玩笑?”王伟想笑一笑,缓解一下气氛,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约莫二十分钟后,交通部的电闸拉断了,电脑也关机了,屏幕一片漆黑。 王伟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放弃这个宝贵的据点。 苏默的战绩,太惊世骇俗了。即使他没有恶意,王伟也不愿和他面对面,那是一种与猛兽对持的压力。 就像砍柴的樵夫不愿遇到老虎,即使那只老虎吃饱了,懒洋洋的睡在地上。 t恤男将窗帘扒开一条小小的缝,往外看了一眼,带着哭音道:“王哥,他到楼下了。” 王伟的手一抖,行李落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说……谁来了?”王伟跑到窗边瞄了瞄,松了口气,“外面没人嘛,你不要吓我。” 咚咚咚!敲门声响了起来,王伟的心脏仿佛被大锤砸中,脸上失去了血色。 屋里的人都不敢动,唯恐发出一丝声音,他们躲丧尸就是这样躲过去的。 咚咚咚,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似乎十分确定,屋里一定有人。 王伟用眼神失意t恤男:“你去看门。” t恤男用眼神回应:“你是大哥,你去开。” 砰!一声枪响,门锁被轰爆了。 苏默推开门,走了进来:“敲门没人应,不能怪我。” 王伟和t恤男面面相觑,他们一直把苏默当成一个单杀百头丧尸的大怪物,如今一看,似乎没那么吓人。 t恤男拍马屁的毛病又犯了,嘴欠道:“哈哈,你还蛮平易近人的嘛,就像邻家男孩一样,如果忽略掉墨镜、匕首、手枪、狙击枪……的话……” 他拍着拍着,忽然发现拍错了马屁,苏默就是气质偏冷,即使忽略再多,也跟邻家男孩联系不上。 王伟干咳了一声,把t恤男赶到一边,对苏默道:“请问,你找我们有什么事?” “我想看一下监控录像,找一个人。”苏默抛给王伟一大包食物,“这是报酬。” 王伟抱着沉甸甸的包裹,拉开拉链,看了一眼,心中大喜,土豪啊,这里面食物,够吃一个多月了! t恤男在一旁探头探脑,当他一眼就看到了,包裹中有几个长条形的、包装闪亮的零食。 “是德芙巧克力!”t恤男尖叫道。 他立即将电闸合上,启动电脑,边敲键盘边道:“等着啊,我马上开监控。” 第十八章 为情所困的建筑师 看了一晚上的监控,期间狂摁快进键,还暂停了十多次。 苏默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望着窗外的初日,吐了一口浊气。 终于找到了! 在录像里,灾变后的第十天,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遛出了府东街小区,在有惊无险的避开丧尸后,躲进了一片建筑工地,八成现在还在里面。 那狼狈不堪的模样,与后世充满自信的柯北河,完全不一样,差点让苏默错过。 “找到啦?”王伟关心的问。 “嗯。”苏默点点头。 听到苏默的回答,王伟心中一宽,他生怕苏默没找到人,会把那包食物要回去…… 那种情况要是真的发生,王伟就算想还也还不了了。 因为t恤男已经撕开了巧克力的包装,大快朵颐,吃的腮帮鼓鼓的,活像一只仓鼠。 t恤男自认为与苏默混的很熟了,他嚼着巧克力,口齿不清的问:“苏默,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 “说吧。”苏默找到了柯北河的踪迹,心情大好。 “你在府东街小区的时候,隔着几好几公里,是怎么找到我们的?”t恤男问,“难道你有千里眼?” 王伟脸色一变,这个蠢货,哪壶不开揭哪壶!这种秘密的底牌,能够随便问吗?一个不好,就会引来杀身之祸! 苏默能干掉上百头丧尸,自然也能干掉上百个人。 “你管人家做什么?”王伟狠狠的给了t恤男一板栗,然后赔笑道:“苏默,这小子什么都不懂,只是好奇,说的玩的,你不用往心里过……” “不用紧张,告诉你们也没什么。”苏默推了推墨镜,“我这幅墨镜,能像望远镜一样,看到远处的东西。” “我们窗帘是关着的。”t恤男又蹦出一句。 苏默面色不变,道:“我说的是红外望远镜。” “那不是比柯南的眼镜还叼?”t恤男兴奋起来,双眼放光,“哥们你是特工吧?” “不是。”苏默很诚实的回答。 “我懂我懂。”t恤男道,“除了007那样的骚包,特工是不能说自己是特工的。前年就有个新闻,几个年轻的俄罗斯特工毕业后,到处炫耀,结果第二天就被开除了。” 苏默无语,前有刘明,后有t恤男,他怎么遇到这么多的逗比呢?还是说,丧尸病毒在传播时,刻意的避开了逗比? 离开交通部后,苏默赶到了一片建筑工地。 这片工地快要收工了,就差落成揭红这最后一步,只不过遇上了灾变爆发,只好就此废弃。 通过透视,苏默清清楚楚的看到,柯北河就躲里面。 终于见到了目标人物,但苏默没有急着凑过去,而是在附近潜伏起来,静静的等待。 现在柯北河还是安全的,但他的食物不多,早晚会出来寻找补给。 苏默在等待一个出场的机会,当柯北河遭遇危机时候,他就会出手化解。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这样一来,苏默和柯北河将来的关系,会牢固的多。 三天过去了。 灾变后第三十七日,柯北河吃光了食物,又饿了两天,终于扛不住了。 在观察了附近的环境后,柯北河离开了建筑工地。 三小时后,柯北河在一家零售店找到了一些零食。 可他的好运就到此为止了,一群丧尸围住了零售店。 柯北河虽然提前拉上了卷闸门,但丧尸的数量太多了,将卷闸门挤的摇摇欲坠。 “我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死!”柯北河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在狭窄的店里乱转。 他左盼右顾,希望找到一条逃生之路来。 可这家零售店完只有一个出口,那就是被尸群堵死的大门。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爆鸣响起,有点类似鞭炮的声音,可是有不像,说是枪声,音量又太低了点。 仅凭一根钢筋防身的柯北河,根本没想到消音器这种高级货。 古怪的声音响了一阵子,然后又消失了。 店外格外的安静。 “等等,那些丧尸呢?它们怎么不叫了?”柯北河蹑手蹑脚的靠近卷闸门…… 哗啦!卷闸门被拉起,柯北河看见一道人影立在门口。 由于是背对阳光,卷闸门又只拉起了一半,那道人影就显得格外高大,仿佛将整个世界都占据了,在人影背后,倒了一堆丧尸。 “柯北河?”那人影问。 “是的。” “跟我来。”苏默的话简短有力,富有说服力。 在看到苏默的第一眼,柯北河就确定,眼前的年轻人,能够带他离开这座人间地狱。 出乎意料的是,柯北河犹豫了一下,竟拒绝了苏默的好意。 他显然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语气苦涩:“不行,我……不能跟你走,我妻子还在这里。” “你的妻子?”苏默略微惊讶,据他所知,柯北河应该是一个单身汉才对。 “是前妻,那段时期,我事业不顺,每天都很烦,老是跟她吵架,所以闹翻了……”柯北河絮絮叨叨的解释。 “她长什么样?”苏默打断道,“说不定我能帮你。” “她啊,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真的是乌黑发亮,很好认的,仅凭头发,她就能当选校花……她最喜欢青色,喜欢穿青色的衣裙,在下雨的时候,她撑着青色的伞,就像池塘中的一片荷叶……真是怀念啊。”柯北河眯起眼,沉浸在过去的美好时光中。 “你说的,是不是那个?”苏默忽然道。 柯北河身子一颤,惶恐的道:“哪个?你不要吓唬我!” 苏默拍了拍柯北河的肩膀,递给他一个望远镜,道:“十二点钟方向,车站的站牌下面。” “淑惠啊!”柯北河几乎要崩溃了,他撒腿就跑,恨不得立即飞过去,飞到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旁。 苏默一个虎扑,按倒柯北河:“那不是你的淑惠了!那是一头丧尸!” “不,不会的!”柯北河接受不了,死命的挣扎,“我的淑惠,怎么可能是吃人的丧尸?你放开我,让我过去看看,我就看一眼!” “然后被咬上一口?”苏默不待柯北河回答,就一拳将他打晕。 不知过了多久,柯北河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一间小屋里。 柯北河摸了摸青肿的额头,坐起来,看到苏默就站在窗边,窗外是满天星斗。 几乎是柯北河刚坐起来,苏默就道:“醒了?” 苏默没有回头,柯北河搞不清楚他是怎么知道自己醒了,也不想知道。 淑惠死了,不,比死了更糟,她变成了它,一具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 一想到这,柯北河就万念俱灰。 “你找我,是看中了我设计建筑的能力吧?”柯北河声音低沉的问。 “是。”苏默直言不讳。 柯北河惨然一笑:“其实我不是柯北河,我是柯北河的胞弟,我不懂建筑,对你无用。” 他突然狂笑了起来:“我骗了你,我骗了你知道吗?我把你玩弄在鼓掌之间,我是不是很厉害,你是不是很生气?快快,是男人就该报仇,你有胆子弄死我不?你没胆子,哈哈哈!” 苏默转身,怜悯的看着这个疯言疯语的男人。 柯北河根本没有胞弟,柯家就他一个独苗。柯北河故意激怒苏默,就是想自杀! “你真的想死?”苏默问。 “对,没错。”柯北河点了点自己的眉心,“我看你枪法挺准,来来来,照这打,给我一个痛快!” “我不想浪费子弹。”苏默说完,照着柯北河的屁股,用力一脚,将他从二楼踹出窗外。 砰!一声重物坠落的闷响。 “啊啊——” 虽然有花坛接着,但柯北河还是发出凄厉的惨叫。 花丛中,那些带刺的玫瑰,都被柯北河坐在屁股下面。 柯北河的鬼哭狼嚎,引来了几头丧尸。 当苏默探头去看时,柯北河抠开了花坛边缘的石砖头,两手各拿一块,呼飞了左边那头丧尸半张脸,拍碎右边那头丧尸的脑袋。 这两头丧尸倒下后,紧接着,第三头第四头第五头围了上来。 砰砰砰,柯北河头顶传来三声枪响,三头丧尸全灭。 柯北河抬头,就听上边的苏默说:“你现在还想死吗?” “想!”柯北河固执的道,“但我要按照我的方法死,而不是被丧尸吃掉,那样太痛了!” 居然说痛……苏默愣了愣,又道:“柯北河,如果你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女儿的话,你还会急着寻死吗?” “我有女儿?你别瞎说!”柯北河大吃一惊,“我和淑慧离婚都八年了,哪来的女儿?” “莫非……”柯北河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苏默道:“是的,你妻子在和你分手的时候,其实就有了身孕。后来瞒着你,生下了一个小女婴,独自抚养。灾变爆发前,那个女婴应该在读小学二年级。” “我有女儿?我有女儿?”柯北河自言自语道,他的眼里,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你现在还想死吗?我可以给你一颗子弹。”苏默拿起了枪。 “不死了!”柯北河急忙道,“我女儿在哪?快带我去。” 苏默露出耐人寻味的微笑:“跟我来。” 第十九章 穿越尸群 柯北河真的有女儿吗? 就苏默所知,问题的答案是没有! 不过没有也没关系,他已经想好了对策。 没有女儿,那就找一个女儿出来! 苏默告诉柯北河,他的女儿,在南山市附近的一个二线城市上小学,由外婆照顾。 谎言越具体,就越容易被拆穿,但苏默顾不了这么多。 他不能在南山市找。南山市的面积太大,丧尸的数目太多。 灾变爆发前,南山市人口接近五千万,灾变后,这座城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民,都转变成了丧尸。 也就是说,在此时的南山市里,活跃着四千五百万头丧尸! 在这样的丧尸之城闯荡,苏默没有信心。 好在一听说自己有了女儿,柯北河的智商就直线下降,他相信了苏默的说法,心甘情愿的跟着苏默。 南山市大大小小的主干道,不是被丧尸挤满了,就是被遗弃的车辆挤满了。 车里一般会有两头丧尸,一头是爬进去咬人的丧尸,另一头生前是受害者,现在也是丧尸。 远远的扫了一眼高速公路,苏默不由暗自庆幸,幸好没把装甲车开过来。 这种堵的像果酱的路况,就算把坦克开来都没用。 柯北河看到那一辆辆车子,眼睛放光:“这么多车啊,嘿嘿嘿,我脚都走的长水泡了,开一辆走就好……” “不能过去!”苏默低声阻止。 但已经晚了,柯北河离公路的路口还有十几米,车队里的丧尸就被惊动了。 这条车队有好几公里,几乎每辆里都塞着丧尸。 它们不知道如何开门,被困在车内动弹不得,但它们可以嚎叫。 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那种噩梦般的声音,足以灭绝一切希望。 苏默没有去再指责怪柯北河,他催促道:“快跑起来!” “怎么了?”柯北河问,他觉得万尸齐嚎的场面虽然很吓人,但没什么实质的危险吧? “周围的丧尸全被惊动了,朝我们这边来。”苏默收回投向四周的目光,带头跑了起来。 “靠!”柯北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跟着跑。 嗷呜……嗷呜…… 死人的哀嚎从四面八方传来。 在幸存者中,有一个恐怖的说法,一直流传,经久不衰。 据说,因为一些未知的原因,丧尸的听觉是人类的数倍。 这就意味着,当你通过哀嚎发现丧尸时,丧尸也能听到你。 “我们被包围了!”柯北河两条大腿哆嗦打抖,跑步都不利索了。 每个方向都有哀嚎,柯北河不知往哪跑。 苏默极目远眺,千里范围内,丧尸的分布情况,尽收眼底。 浩浩荡荡的尸群,形成一片巨大的黑潮,从容不迫的逼近,将黑色的柏油路、绿色的草地、黄色的土壤统统淹没! 这番绝望的景象,可以让意志不坚的人生出轻生的念头,好在苏默见过更加绝望的画面。 这次可来不及用噪音引开尸群了,苏默苦笑。 而且丧尸一旦嗅到了人肉的气味,就决不放弃。 今天风向恒定,空气质量也不错,味道可以传的很远,苏默怀疑它们已经嗅到了。 他一刻也没犹豫,指着东方道:“往那边跑!” 东方的丧尸也很多,但和其他方向一比,丧尸的密度算是稀疏了。 柯北河来不及问为什么,跟着苏默埋头狂奔。 灾变初期,丧尸的速度都很慢,连正常人类的步伐都跟不上。 甩掉丧尸最好的办法就是慢跑,这样可以节省体力。 但现在,苏默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早一点冲出包围圈,就多出一分生还的希望。 一路狂奔了八多分钟,苏默跑出了足足三公里。他的肺都快炸了,唾液里带着一股铁腥味。 苏默慢慢停下来,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尸群就在前方不远,而柯北河还在后面吭哧吭哧的磨蹭。 不过不要紧,苏默正好需要时间来调整。 一分钟后,苏默的呼吸平静下来,满身热汗,也被冷风吹干了。 正常人的步行速度是四公里每小时。以丧尸一瘸一拐的步伐,一分钟的时间,大概才走出五十米。 苏默支起狙击枪,开始瞄准头排的丧尸。 又过了五分钟,柯北河才追上苏默,气喘如牛。 在这段时间里,丧尸只前进了两百五十米。 但是别忘了,后边也有丧尸。 也就是说,丧尸的包围圈,缩小了整整五百米。 “给你一分钟休息。”苏默丢给柯北河一瓶矿泉水,说道。 柯北河来不及搭话。他扭开瓶盖,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半瓶矿泉水,才声音嘶哑的说:“啊?只有一分钟?能不能多休息会?” 苏默道:“可以,但那样的话,你可能见不到你的女儿。” 一分钟后,尸群的包围圈又缩小了一百米,苏默拉起柯北河继续跑。 大约四分钟后,人与丧尸遭遇。 一面是成百上千的邪恶丧尸,另一面,只有两个血肉之躯的人类。 苏默指着尸群道:“看到了吗?我已经把那些扎堆的丧尸干掉了,现在每个丧尸之间,空隙比较大,那些空隙,就是我们逃生的空间……还有,把衣角扎到裤子里,丧尸可能会抓住你的衣角,不要给它们任何机会!” 柯北河连忙整理着装。 “准备好了么?”苏默问。 “为了我的女儿!”柯北河怒吼了一声,两人一起冲入尸群。 当活人进入尸群会怎么样?就像往蚂蚁窝里丢上一颗方糖,或者往水里倒入一颗黄豆大小的金属钠。 整个尸群都沸腾了,嗷嗷的嚎叫,不断刺激着苏默的耳膜。 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糕。 苏默和柯北河,就像两块强力磁铁,那些作为小铁屑的丧尸,不是在附近,也不是在周围,就近在咫尺! 开始的时候,突进速度的确很快。 但当苏默和柯北河到了尸群中部,压力骤然加大,前后左右的丧尸,全都朝他们涌来。 之前苏默精心制造出的空隙,都被挤的没有了。 想要打开空隙,就只有一个办法,杀! 苏默双枪在手,一起开火,连换子弹的闲暇都没有,打空一把枪,立即换另一把。 就这样一路杀,一路走,不知过了多久,丧尸的密度,终于变得稀疏起来,到了可以忍受的程度。 “柯北河,你还在吧?”苏默一枪撂倒眼前的丧尸,问道。 “在。”柯北河脸色苍白,手中的钢筋上,涂满了黑色的尸血,滑腻腻的,都快握不住了。 这还是大多数丧尸,都被苏默干掉了的情况下。 “最近的高架桥在哪里?”苏默问,他的子弹快打光了,得找一个更有优势的地形,留在这只能等死。 柯北河回答道:“在大学城那边,往前走,再往左拐,沿着街道走个八百多米就到了。” 只有百八米?苏默开始了远视能力和透视的能力,他的目光,穿过一栋栋高楼大厦的阻碍,落在那座桥上。 “天桥?”苏默看清了那座桥的模样。 “对,那是一座天桥。”柯北河点头。 “不行,换一个!” 天桥是建在陆地上的,而且长度一般很短,人站在桥上,丧尸一下就跑上来了。 柯北河犹豫了片刻,说:“另外一个就有点远了……” 苏默斩钉截铁的道:“再远也得去,我走前面,你指路。” 由于有一群丧尸在后边跟着,又嚎又叫,两人始终不得安宁。 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丧尸就会被惊动,加入嚎叫的队伍,张牙舞爪的向他们扑来。 “这丧尸,怎么越杀越多?”柯北河挥舞着撬棍,到处乱戳,他的钢筋在混战中,卡在了某个丧尸的脑壳里,被带走了。 因为我们每杀一批丧尸,就会有更多的丧尸加入进来。 “错觉吧。”苏默道,他没告诉柯北河实情。 承受过多的绝望,有时会让人举步不前。 “唔,我也觉得是错觉。”柯北河点头。 当两人杀的筋疲力尽,肌肉酸麻的时候,柯北河忽然振奋起来:“看到了吗?那两栋挨得很近的楼?” “看到了。”苏默早就看到了,也看到了两栋大楼之间的奇怪建筑。 “那其实不是两栋楼,那是一栋楼,一栋双子楼,由一座高空大桥连接……”谈到专业领域,柯北河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 “你设计的?”苏默问。 柯北河顿时阉了:“我朋友设计的。” “设计不错,是个宰丧尸的好地方。”苏默道。 “宰丧尸?我的胳臂都抬不起来了……”柯北河叫苦连天,“我们不是上去躲丧尸的吗?” “别废话,你的朋友把桥设计的太高了,大概在五十层的位置,电梯不能用,我们得爬楼梯。”苏默当先冲入大楼。 柯北河先跟着苏默来了个万米马拉松,现在又要爬五十层的楼梯…… 当柯北河抵达高空大桥时,他是趴在地上的,喘气喘的话都说不清楚:“我觉得……我这大半辈子……的运动量,加起来……都赶不上……今天……一天……” 第九章 自作自受 严艺龙重获“引路权”,带领小队,意气风发,一路急行。 可是没过几天,苏默就看不下去了。 哪里有丧尸,严艺龙就往哪里钻,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八个小时能看到丧尸的身影,剩下六个小时是睡觉时间。 这导致小队成员,早晨睁眼的第一件事,就是互相打招呼:“丧尸来了没有?” 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全军覆没了。 灾变后第十三天,搜救小队遭遇尸群,发生了严重的战斗减员。 死者五人,伤者十二人,共计十七人。 其实伤者和死者差不多,被丧尸咬了,就只能坐等死期到来。 王振林枪毙了一位即将尸变的战友,背过身,默默的抹眼泪。 那位受伤战友的痛苦是解决了,但谁来解决他的痛苦呢? 苏默决定不再旁观,向严艺龙提议道:“市区人口密集,直接穿过市区,肯定会遭遇大量的丧尸,不如绕远路,从郊区离开水西市。” “哦哦哦,我知道了。”严艺龙当时答应的好好的,第二天继续我行我素。 灾变后第十四日,苏默又提议,严艺龙回答:“恩,我听到了,你下去吧。” 灾变后第十五日,苏默第三次提议,严艺龙这才正面回答:“我们是军人,军人和你们普通人不一样,我们身负重要任务,军情紧急,耽误不得,穿越市区是有些难度,但有些苦是必须吃的。你要是受不了,你可以走啊。” 严艺龙又不是傻子,没事专门往丧尸堆里挤干嘛? 赶走苏默,这才是严艺龙一系列荒唐行为的背后,真正的目的。 灾变后第十六日,凌晨四点半,天色灰蒙蒙的,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苏默摘下墨镜,露出银色的双瞳。 他极目远眺,数千米范围内的所有景象,尽收眼底。 严艺龙这些日子,三天一次小枪战,两天一次大枪战,枪声就像引战的号角,整座城市的丧尸都被惊动了。 它们以群为单位,汇集成一个个箭头,缓慢却耐心的接近。 箭头所指的方向,赫然是此处的营地。 “该走了。”苏默道。 一个故意装睡的人,苏默是无法叫醒的,那就让其自生自灭吧。 苏默背上枪,离开营地。 六点整,营地的人醒过来,爬出帐篷,有人漱口,有人煮饭。 一个小兵气喘吁吁的跑到严艺龙的帐篷前,大声道:“报!苏默……不见了。” 严艺龙嗤笑道:“不见了就不见了,有什么好稀奇的?那家伙也就枪法好一点,其实胆小如鼠,我早知道他会偷偷跑掉。” 一旁的王振林听了,很是不以为然,一个敢在末世,孤身一人流浪的家伙,会是个胆小鬼?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世上就找不出大胆的人了。 小兵支支吾吾的道:“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严艺龙不悦道,“那种胆小鬼走掉,是一件好事啊。” “可是,唐小姐也跟着走了。” 小兵的声音很低,落在严艺龙耳里,却不亚于一道惊雷。 他急忙冲出帐篷,将所有人动员起来:“还吃什么早餐?唐小姐不见了,快去给我追回来!” 可惜,这伙腹中空空的大兵们追出没多远,就遭遇了尸群,一场大战爆发。 与此同时,一辆吉普悠闲的奔驰在羊肠小道上,道路两旁生着金黄的麦子,风景如画。 车里却是另外一幅画面,女的盯着男的,像盯住青蛙的蛇,空气里弥漫着紧张的情绪。 唐诗雅皱着一张小脸,气鼓鼓的望着苏默:“你走的时候居然不叫我,还偷了我的吉普车!” 苏默脸色古怪:“这车什么时候成你的了?明明是我的好不好?” “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唐诗雅刁蛮的道。 漂亮的女孩都有无理取闹的特权。苏默忽然想到了这么一句话。 他看了看唐诗雅,决定多给她一些特权。 苏默开了一天的车,时而在高速上奔驰,时而在土路上颠簸。 直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唐诗雅都没见过一只讨厌的丧尸。 “好厉害!”唐诗雅拍手称奇,调侃道,“怪得不那些老兵都叫你幸运苏,说你是福缘深厚之人,搞不好是真的。” 苏默耸了耸肩,道:“他们只说对了一半,就是幸运苏这一部分,我只是运气好罢了。” “真希望我也能有这样的运气。”唐诗雅期翼道,扭头一看,却发现苏默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已经睡着了。 “睡睡睡,就知道睡,跟个猪似的!”唐诗雅在心中徘復,真是的,也不陪我聊聊天。 嘴上骂着,唐诗雅望向苏默的目光,却逐渐变得柔和起来,依偎在苏默身旁,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唐诗雅早早的醒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苏默,发现他还在沉睡。 多大的人了,睡相怎么跟小孩子似的。 唐诗雅捂嘴偷笑,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小说,里面的男主人公有个爱好,总是在女主人公睡着的时候,偷偷数她的睫毛。 苏默的睫毛,是什么样子的?唐诗雅的心中,忽然多出一股数睫毛的冲动。 可是苏默的眼睛,被墨镜挡住了,别说睫毛,连眉毛都藏在墨镜下头。 唐诗雅小心翼翼的观察了苏默一会儿,偷偷的伸出一只芊芊玉手,将墨镜轻轻的摘下。 唰! 唐诗雅还没来得及看一眼睫毛,苏默的双眼,就忽然睁开,两点银芒,从眼眸深处亮起。 “啊!你的眼睛……”看到那双妖异的眸子,唐诗雅吃了一惊。 苏默醒了,凝视远方,眼中的银芒像风中烛火,明灭不定。 “怎么了?”唐诗雅从未见过苏默表情如此凝重,一时间连眼睛的事都忘了。 “丧尸,大量的丧尸。”苏默道,“在丧尸的前面,有几个人,是严艺龙他们。” “是吗?”唐诗雅学着苏默的样子,眺望远方,看到的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地平线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关于我的眼睛,一个字都不要对外人说。”苏默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 “恩恩。”唐诗雅乖巧的点点头,一颗芳心,仿佛被蜜填满了一样,不要对外人说,那我就是他的内人喽? 苏默戴好墨镜,驱车离开。 吉普车的越野能力,比普通的小轿车强,但跟专业的军工产品一比,又逊色了许多。 到中午的时候,一辆军车出现在后视镜里,严艺龙就坐在里面。 “他真的在我们后面!”唐诗雅惊讶万分,她以为苏默只是说着玩的。 “停车,不要逼我动武!”严艺龙咬牙切齿的道。 严艺龙可没苏默的本事,为了追上唐诗雅,他带人与尸群战斗了一天一夜,才得以突围,部下死伤惨重。 这辆车里的人,就是严艺龙现在所有的队员了,其他人,都倒在了突围的途中。 苏默置若罔闻,吉普车继续狂奔。 轰!一声巨响,土石翻飞,地上出现一个大坑,爆炸的余波,让吉普沉重的车体,都为之一震。 严艺龙肩上扛着火箭炮,炮口冒着袅袅青烟。 苏默下了车,面色不变,好像没事人一样,这份定力,让严艺龙又羡又妒。 “如果没有你,我就不会失去这么多的兄弟,如果没有你,唐小姐也不会擅自离开,如果没有你,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在严艺龙的眼里,苏默就是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 他情绪激动,拔枪指向苏默,厉喝道:“现在,你给我把唐小姐交出来,然后立即滚蛋!” “严艺龙!你想干什么?”唐诗雅柳眉倒竖,就要站到苏默前面。 苏默抬手,按住唐诗雅的肩膀,对严艺龙道:“把枪收起来。” 严艺龙被激怒了:“你凭什么命令我?快把唐小姐交出来,不要执迷不悟,否则,休怪枪弹无眼!” 王振林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小心翼翼的说道:“队长,先把枪放下吧,咱们好好谈。” 另一人道:“队长,后边的丧尸追上来了,这事先放一放,咱们快走吧。” 第三名战士昏昏沉沉,没有说话。 “都给我闭嘴!你们帮一个他外人作什么?难道你们想背叛我?”严艺龙越说越激动,扣住扳机的食指,不自觉的收紧了。 苏默眼皮一跳,果断开枪。 嘭!枪响了,严艺龙惨叫一声,半截食指飞到地上。 血点溅到第三名战士的脸上,那名战士猛的睁开眼,双眼呈现一片死灰色。 原来这名战士之前就被丧尸咬了,只是伤口太小,没有注意到。 尸变后的战士,顺着血腥味,一口啃掉严艺龙半边肩膀。 “不好!”王振林等人赶紧拉开尸变的战友。 严艺龙却坐到地上,精神恍惚,嘴里不断的念叨着:“我被咬了,我被咬了……” 苏默走过去,丢给他一把枪:“选吧,是你自己开枪,还是我来开枪。” 严艺龙木然的抬起头,抖抖索索的捡起手枪,枪口却对准了苏默。 他神经兮兮的笑道:“呵呵,我要你陪我,下地狱!” 严艺龙扣下扳机,撞针击发,发出清脆的金属交击声,却没有一颗子弹射出来。 “空弹匣,你心好狠,”严艺龙忽然明白了,无论怎么选,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似乎已经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 他惨笑道:“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来。” 笑完,严艺龙拔出匕首,割喉自刎。 第二十章 丧尸跳楼记 就在柯北河累成了狗,身心俱疲的时候,苏默踢了踢柯北河,催促他起来。 柯北河紧张的东张西望:“怎么了,丧尸这么快就来了?” “我要炸桥。”苏默道,语气平淡,就像在餐馆,对服务生说:“我要炸丸子。” 这都什么人啊?柯北河连滚带爬的跑到一边去。 苏默布置好了炸弹,退进双子楼的另一边。 按照柯北河的叫法,是月楼,而与月楼相对的日楼,是他们进来的那栋楼。 数秒后,这座离地三百多米的高空大桥,在一声巨大的轰鸣,灰飞烟灭。 巨大的噪声,令尸群更加兴奋。 它们顺着两人留下的气味,沿途而上。 尸群的头部,出现在了对面的日楼,而尸群的尾部,还在楼下挤来挤去。 桥被炸了,日楼和月楼之间,是宽达三十米的天堑。 “哈哈,这群畜生,它们过不来!”柯北河朝尸群,竖了一个中指。 “不,它们会来的。”苏默笑道。 丧尸真的来了,它们嗅到了人肉的气息,坚定不移的迈出步子……然后一脚踏空,啪!摔成一滩烂泥。 到底有多少同类掉了下去?丧尸不关心,它们只是一个劲儿的往前挤,后面的丧尸挤前面的丧尸,前面的丧尸掉下去,不断重复,前仆后继。 “还可以这样?”柯北河看呆了,现在每一秒钟,都有三五只丧尸坠楼,比他用钢筋一个个的捅,快了不知多少倍。 “还不够。”苏默冷不丁的抽出雪亮的匕首,在他手背上划了个大口子。 伤口不浅,鲜血淋漓。 然后,苏默又慢条斯理的打开背包,从里面抓出一大把棉花来。 白白的棉花,按在柯北河的手背上,伤口附近的血,被棉花吸的干干净净。 棉花吸饱了血,变成血红色的一团,苏默又翻出一条绳子,似乎想把血棉花捆起来。 感受到伤口的刺痛,柯北河这才反应过来,大叫道:“你刺我干嘛?” 苏默说道:“你看看下面。” 柯北河探出脑袋,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不知何时,月楼下面,也聚积了一群丧尸。 他连忙问:“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在三百米的高空,风应该把气味吹散了,它们还能闻的到?” “是声音。”苏默指了指对面的尸群,道,“我们需要离开这,有什么能让丧尸留下来,不跟在我们后面吵闹吵闹,并且继续跳楼呢?” “那种东西,真的存在吗?”柯北河好奇的问。 “有的,就是你的血。”苏默提起捆好的血棉花,把它绑在大桥的残垣断壁上。 日楼上的丧尸嗅到血腥味,跳楼跳的更起劲了。 柯北河激动道:“那怎么不用你的血?” 苏默一本正经的回答:“我?我双手使枪,受伤会影响枪法。” “……”柯北河心想,我也要戳丧尸啊,虽然我戳死的,不及你爆头的十分之一。 苏默低头,透视开启,说道:“走吧,楼下的丧尸进来了。” “这么快?”柯北河赶紧追上苏默。 下楼下到一半,两人脚下的地板,震动起来,那是大量丧尸弄出的动静。 苏默呵道:“把手伸出来,快!” 柯北河看到那雪亮的匕首,把手藏在怀里:“坚决~不!” “不会疼的,至少不会比被丧尸咬的疼……”苏默举着匕首,一步步逼近。 “不要啊,能不能换左手?”柯北河可怜兮兮的道。 唰!刀光一闪,鲜血没有四溅,全被一团棉花吸走了。 苏默将泡制好的血棉花,吊在窗外,楼下的丧尸一个个探出身子去够,苏默就用一根拖把杆,将它们戳的掉下楼去。 捅了一阵子,苏默道:“走吧,丧尸都掉下去了。” 柯北河揣着两个包的像粽子似的手,委屈的跟着苏默下楼。 丧尸都聚积在血棉花周围,直到两人出了双子楼,尸群也没有再跟上来。 灾变后第三十九日,苏默带着柯北河离开了南山市。 八个大轮子的装甲车,静静的停在树荫下。苏默却脸色一变,按照刘明坐不住的性子,早该出来迎接了,难道说…… 他急走几步,赶到装甲车前。 “怎么了?”柯北河问。 苏默没有说话,打开车门,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那个天真乐观的刘明,脑门上插着一把匕首,死了。 他的手里还拽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我被捉住了……他们放丧尸咬我,想把我做成陷阱……小心他们…… 后边的字迹看不清,被斑驳的血迹污染。 饮弹、自刎、跳楼、上吊……在摧残人性的末世,苏默见过各种各样的自杀形式,但眼前的情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将匕首插进自己的脑袋,需要多大的勇气? 苏默深吸了口气,冷静下来,他注意到了一个词——陷阱。 刘明已经被丧尸咬了,如果他没有自杀,苏默毫无防备的打开车门话,迎接他的不会是刘明的微笑,而是丧尸的血盆大口。 把活人整成丧尸,再让丧尸来害人,这种阴险卑鄙的陷阱,成功激起苏默的杀意! 远视能力开启,透视能力开启,苏默举目四望,果然,在百米开外,有几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躲在灌木丛中,向这边窥视。 苏默二话不说,拔枪就射。 枪声惊起了一群飞鸟,还有一道人影,从灌木丛中猛然窜出。 苏默怎会漏掉,又是一枪,那人影腿部中弹,应声而倒。 灌木后躺着几具尸体,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腿部中弹的那位。 苏默走过去,什么都还没问,那人就叫了起来:“你的朋友不是我害的,是我们老大干的,我只是个小喽啰,不关我的事,不要杀我……” “带我去你们营地。”苏默打断道。 “可以是可以……”小喽啰毫不犹豫的出卖了伙伴,并试探性的问:“但你能不能不杀我?饶我一命?我一定改过自新。” “行。”苏默点头,然后对柯北河道,“你留在这儿吧,我要去处理一些私事。” 柯北河知道苏默要去报仇,但他忧女心切,忍不住问道:“苏默,你要去多久?” “不久,很快就会解决。”苏默语气肯定,在前方带路德小喽啰听到这句话,不由得缩起脖子。 路上,苏默忽然问:“你们是怎么进入装甲车,抓住刘明的?” “嗨,我们哪有那本事?我们找了一个人装可怜,说自己快要饿死了,你那位朋友,就自己从装甲车里出来了……”小喽啰边说,边去看苏默的脸色。 可惜他注定失望,苏默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既不显得悲哀,也不显得愤怒。 “那你们为什么不把装甲车开走呢?”苏默又问。 “我们听说你朋友说,他有个很厉害的师傅,比007还要厉害……”小喽啰瞥了苏默一眼,才道,“我们都认为他在胡说,但老大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有必要,给你留个陷阱,所以我们只拿走了枪……” “后边的就不用说了。”苏默摆摆手,凝望东边。 如果仔细去看,会发现一个小小的村庄倒影,映在他的瞳孔之中。 “你们的营地,就在东边的村子那儿?”苏默问。 小喽啰咦了一声:“原来你知道啊,那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走了?” “可以。”苏默说话的时候,走在前面背对苏默的小喽啰,偷偷从袖中摸出一把手枪。 “真是太感谢你啦……作为报答,请你去死好了!”小喽啰豁然转身,正要给苏默一枪,却见到橘黄的枪焰,一闪而逝。 小喽啰低头,看着胸口扩散开来的血污,不可置信的道:“你、你骗我……” “我为什么不能骗你?”苏默道,“难道只准坏人骗人,好人受骗?更何况,我压根就不是好人。” “你!”小喽啰倒下了,死不瞑目。 孤身一人的苏默,又走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一个小村庄。 村庄被大块大块的农田包围,农田中,原本是安放稻草人的位置上,却炫耀般的插着一排排尸体。 那不是丧尸的尸体,而是村民的尸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并且苏默还发现,这些村民身上没有咬伤,也就是说,他们没被丧尸感染,全都是被人类杀死的。 苏默很久不动的心,不禁感到一丝悲凉。 灾变爆发在丰收的九月,这些村民们好不容易熬过了丧尸,想进田收割作物,却被自己的同胞,残忍的杀死,暴尸野外。 放眼望去,方圆千米以内,找不到一个村民,这座小村庄里,只剩下一伙外来的强盗。 “这样也好,不会伤及无辜。”苏默支起狙击枪,并把装满子弹的弹夹,一个个的码好…… 两个半小时后,苏默回来了,带着一身还未平息的杀气。 柯北河强忍不适问:“搞定了?” “搞定了。”苏默道,“等我埋了刘明,我们就出发,去找你女儿。” 第十章 泰京基地 泰京军事基地内,高墙林立,各个路口都有士兵巡逻,实枪荷弹,不分昼夜的执勤。 仅仅最外层的那道铁丝网,对丧尸来说,就是一道难以翻越的防线。 这道铁丝网,至少目前还挡得住。 每当有丧尸靠近铁丝网时,墙内巡逻的士兵,就会拔出军刺,隔着铁丝网,毫不留情的刺穿它们的脑袋。 今天巡逻的士兵,却有些三心二意,因为基地门口,站着两个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大人物。 一位穿着白大褂,头发乱蓬蓬的,跟鸡窝似的,却从来没有人嘲笑过他的发型。 因为他是国宝级科学家,生物学界的执牛耳者,唐国安教授。 另一位在身份上毫不逊色,他是泰京军区司令员,刘雄华上将,这座基地的最高领导人。 这两位往基地门口一站,顿时营造出一种风雨欲来的兆头。 两个巡逻的小兵窃窃私语: “什么人这么厉害,居然让两位大佬亲自迎接?” “不会是首相大人吧?” “可是首相不是前几天刚来这里,安抚军心吗?当时我记得,司令员在门口迎接,唐教授却躲在实验室搞研究,事后首相还夸唐教授敬业来着。” “……可是,这天底下,还有比首相更大的官儿吗?” 一个军官经过,听到两人谈话,训斥道:“你们俩说什么呢?好好巡逻,不准开小差!” 就在这时,基地沉重的铁门打开,那军官也顾不得教训部下,伸长脖子,向门口望去。 一辆军车开了进来,车身上溅满黑色的尸血,看上去极其惨烈。 车上坐着的,到底是谁?将士们更加好奇了。 车门打开,只见一个娇滴滴的女孩飞了出来,扑进白大褂的怀里。 “哦,原来是唐教授的女儿。”小兵恍然大悟,怪不得工作狂人唐国安,舍得抽出宝贵的时间,离开实验室,到门口来等着。 有眼尖的士兵道:“等等,还有其他人!” “啊,我看见了,那几个大兵应该是黑豹突击队的,他们是我们的人。” “不是,我说的是大兵后面的,那个戴墨镜的男子。” 一个枪迷士兵道:“看到了看到了,嘿,他背上背的是雷明顿狙击枪吗?真有型!” 另一个士兵突发奇想:“那个男的,该不会是唐教授的女婿吧。” 第三名士兵自嘲道:“怎么可能?背枪的都是咱们这些大头兵,你看司令员就从来不背枪。” 那位一直没出声的军官突然瞪大了眼:“我靠!司令员跟那小子握手了,还用力的拍他肩膀!” 一干大头兵顿时傻了眼。 刘雄华拍着苏默的肩膀,豪爽的道:“实话跟你说,我和老唐是发小,老唐的女儿,也可以说是我的女儿,你救了诗雅,算得上是大功一件,你想要什么奖励?” 到底该奖什么,刘雄华其实还没想好,他又忙得很,干脆就把这个问题,丢给苏默。 以刘上将的阅历来看,年轻人最想要的东西,无非就是地位、权势和财富,这三样东西。 刘雄华自己也很清贫,给不了苏默财富,好在如今钞票变成了废纸,其他两样,苏默的胃口再大,他都能满足。 谁料苏默眼睛眨都不眨,脱口便道:“我要枪弹、食物和水。” “就这么简单?”刘雄华挑起白眉,“你要想好,一旦决定,可就不能反悔了。” “我不会反悔。”苏默肯定的说。 “好,那我就不多废话了。”刘雄华招来一个勤务兵,“小胡,你去后勤部打声招呼。” “是!首长。”小胡领命而去。 这时候,唐国安靠过来,激动的抓住苏默的手:“年轻人,我都听诗雅说了,这一路上,多亏了你的照顾,你想要什么,就跟……” 刘雄华打断道:“诶,老唐,这话我已经说过了。” “那……那我们去吃个饭?”唐国安呐呐的道。 除了巡逻的士兵外,还有另一个观察者,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基地大门的方向。 少将严宇从窗外收回目光,面色铁青,自言自语的道:“我外甥呢?他怎么没有回来?” 严宇想了想,忽然抬头,向秘书道:“给我查!黑豹突击队,第三小队队长,严艺龙少尉,都有哪些部下。” 秘书转身去了资料室,回来的时候带着一串长长的名单:“有王振林……” 严宇道:“就是他,把他叫来。” 他是严艺龙的舅舅,过一段时间,军部肯定会通知他,但严宇等不及了。 王振林刚打开办公室的门,脚还没踏进来,严宇就问:“严艺龙呢?” “队长他殉职了。”王振林低下头,小声说道。 严宇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怎么回事?” 严宇贵为少将,而王振林只是一个下士,面对上司的顶头上司,他不敢撒谎。 “……就是这些,属下说完了。”王振林见严宇盯着桌面,没反应,小声的叫道,“严将军,严将军?您请节哀……” 严宇抬起头,王振林看到的一双杀机腾腾的眼睛。 “说完啦?说完了就滚!” 王振林打了一个哆嗦,在严宇的咆哮中,逃出了办公室。 严宇发了一顿火后,冷静下来,如一座沉寂的火山,等待着下一次,将怒火喷向天空。 “让人盯住苏默。”严宇吩咐道。 秘书面露难色:“那个苏默,现在跟高层走得很近,唐教授还请他吃饭,司令员也似乎很赏识他,要送他一批枪。” 事情的真相,毕竟是有刘雄华和苏默这两个当事人知晓。 流言传到严宇这儿,就变成了司令员赠枪,搞得跟宝剑赠英雄似的。 “走了运的小子。”严宇是不敢去撩司令员的虎须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 严宇目光阴冷,狞笑道:“那小子不是要枪吗?那咱们就给他枪!” 秘书不解其意,小心翼翼的问道:“将军的意思是……” “找人去后勤部要枪,以苏默的名义!” 片刻之后,后勤部的门口来了一位军官。 守卫问道:“你有什么事?” 那军官桀骜的回答:“苏先生吩咐我,叫我来拿枪。” “哪位苏先生?” “当然是苏默苏先生!” 守卫一听苏默的名号,马上就让开了,之前就有人来打过招呼,那可是司令员身边的人! 军火库打开了,军官走进去,并不自己动手,而是虚画了一个大圈:“这些还有那些,统统搬走!” 这个大圈几乎将整座军火库都囊括了进去。 看守军火库的老兵面露难色:“长官,您要的太多了吧?” 军官斜了老兵一眼,阴阳怪气的道:“怎么,你有意见?” 老兵连忙摆手:“没有意见没有意见。” 嘴上如是说,老兵心里头却不舒服,那个叫苏默的,太不知分寸了,司令员给他一个承诺,他就准备搬空军火库啊? 到时候司令员怪罪下来,哼哼! 想到这,老兵也不阻拦了,冷眼看着那趾高气扬的军官,将武器一件件的搬走。 末日里,时间就是生命,所以苏默吃饭的速度飞快,满满的一碗饭,一下就见了底。 饭桌上另外两位大人物,才刚夹几筷子菜,看的目瞪口呆。 苏默扒饭的速度,让刘雄华的思绪,飞到了长征那会儿。 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 爬雪山过草地的时候,环境那真叫苦,即便如此,刘雄华上将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 苏默以风卷残云的方式进食,按理说早该下桌了,苏默自己也想早点吃完饭,早点离开。 奈何唐诗雅就坐在他旁边,一双筷子,像誓要填海的精卫鸟似的,不停的在满桌饭菜和苏默的碗之间,来来回回。 只不过精卫往海里面丢的是石头,唐诗雅往碗里夹的是菜。 唐国安见女儿只顾着给别人夹菜,心疼的道:“诗雅,你多吃一点,看你瘦成了什么样。” 唐诗雅抱着满满一碗没有动过的饭,咯咯笑道:“爸,我吃饱了,不饿。” 说完,她又转头去看苏默,看看他需不需要菜。 完了,女儿傻了,中了名为爱情的病毒。唐国安心中升起一股深切的无力感,什么好心情都没了。 唐国安将筷子一抛,闷闷不乐的道:“诗雅你慢慢吃,我回实验室去了。” “哦。”唐诗雅头也不会回的说。 “哎。”唐国安深深的叹了口气,离去的背影,显得无比的萧索。 门口的警卫纳闷:一项意气风发的唐教授,这是怎么了?难道遇上了什么无解的难题? 第二十一章 谎言 灾变后第四十日,临近南山市的一座小城。 苏默刚踏进这座城市,一团淡金色的小东西就撞在他的脚上,反弹回去。 那球一样的小东西,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露出一个粉扑扑的小鼻子。 它抬起一对黑不溜秋的绿豆眼,瞪了苏默一眼,瞪完就跑。 苏默却伸出手,将它一把捞起来。 “仓鼠?”柯北河面露难色,“这个巴掌大的小东西,能有多少肉?你也太饥不择食了吧?” “吃它干什么?”苏默反问。 柯北河的脸色变得更古怪了:“不是吃,难道你要养着?” “没错。”苏默切了一小截火腿肠,刚才还挣扎不休的仓鼠,立即停下,两对小爪抱起火腿,啃的津津有味。 柯北河半赞半讽道:“啧啧,真看不出来,你还喜欢养小动物。” “不是白养。苏默道,“老鼠的嗅觉和听觉都比人类强,它们对丧尸的反应比人类更加的敏感。当我睡觉的时候,可以用这只仓鼠守夜。” 柯北河挺起胸膛:“不是还有我么?我们可以轮换守夜。” “不行,你靠不住。”苏默直言道,将柯北河的自尊心,戳的千疮百孔。 这座小城里的丧尸数目,远远比不上南山市。苏默和柯北河在小城里过的很轻松,甚至可以说是愉快。 但愉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三天之后。 柯北河瞪着通红的眼睛,声音嘶哑,不知在和谁说话:“都找了三天了,女儿,你到底在哪里?” “休息一会。”苏默道,“你都三天三夜没合眼了。” 柯北河很不客气的道:“休息什么?现在是休息的时间吗?我得找到我的女儿!” “那就对不起了。”苏默卷起袖口,露出结实的胳膊。 柯北河瞪着熊猫眼,紧张的叫道:“你、你又要干什么?” “请你小睡一会。”苏默说完,手起刀落,一个手刀,劈在柯北河的后颈。 过了会,苏默撩开帐篷,把昏迷的柯北河抬进装甲车。 将车门反锁之后,苏默才离开,踏入沉沉夜色。 儿童游乐园,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躲在滑滑梯上小房子里。 滑梯下方围了一群丧尸,小女孩在小房子里哭个不停。 她哭着哭着,忽然发现千米外,黑暗深处,有点点橘黄色的火焰如鬼火般跳动着,小女孩揉了揉眼睛,火焰又消失了。 小女孩没有注意到,滑梯下的丧尸,在一头接一头的栽倒。 当所有丧尸倒下后,苏默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冲小女孩一笑:“小朋友……” “哇啊啊啊啊啊!”小女孩哭的更厉害了。 苏默无语,他知道自己笑起来不怎么好看,但也不至于把小女孩吓哭吧? 刚才被丧尸包围得时候,这丫头都没哭的这么响亮。 还好,带了杀手锏。苏默灵机一动,把正在睡觉的仓鼠,从口袋里掏出来,用力捏了捏。 仓鼠:“吱吱!” 小女孩不哭了,目光黏在了毛茸茸的仓鼠身上,怎么也移不开。 苏默举起手,把仓鼠送到小女孩面前。 可以在苏默手心里打滚的仓鼠,小女孩却用两只手小心翼翼的捧着。 一人一鼠,四目相对。 仓鼠眨了眨绿豆眼,忽然扭头去看苏默,它肚子饿了。 苏默横了它一眼,眼神传递了一个信息:“搞砸了,就饿死你!” 不知那仓鼠是真的读懂了苏默的眼神,还是它以前就受过类似的训练,总之,这只淡金色的仓鼠,拱起小爪子,作恭喜发财状,各种卖萌。 “好可爱啊。”小女孩露出了甜甜的笑容,苏默忽然发现,这丫头不哭的时候,声音还挺好听的。 “它有名字吗?”小女孩问。 “有的,它叫萌萌。”苏默强忍反胃,继续道,“小妹妹,你知道了萌萌的名字,现在,你该让萌萌知道你的名字了。” “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点点头,对着仓鼠作自我介绍:“我叫柯茜茜……” 姓柯?真是太巧了,完美的人选!苏默心中一动,又问:“茜茜,你爸爸呢?” “我还没见过爸爸。”柯茜茜道,“不过,我妈妈说,我很快就能见到爸爸了,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还有个妈妈,看来不是柯北河的女儿了。苏默刚才心存侥幸,以为真的找到了柯北河的亲身骨肉,那样的话,他就用不着骗人了。 “那你妈妈呢?”苏默看了看周围,没有发现任何女性幸存者。 “她叫我在这等一下,一会儿就回来接我……”柯茜茜说着说着,忽然委屈的哭了起来。 柯茜茜岂止等了一会儿?她一个人,在丧尸的包围下,等了整整两天! 是被抛弃了吗?苏默心想,恐怕是的了。 哭声会引来丧尸,带上这样一个爱哭鬼,会让大多数幸存者丧命。 如果那个女人,是跟着大部队行动的话,情况会更糟。团队里的其他人,都会去逼迫她抛弃女儿。 又或许纯粹是因为意外,回不来了? 管他的,苏默只知道,他如果转身离开,这个小女孩不是被饿死,就是被丧尸吃掉,第三种下场就是变成一头小丧尸。 柯北河需要一个女儿,小女孩需要一个爸爸,苏默又需要留住柯北河。 为什么不让她去当柯北河的女儿呢? 苏默叹了口气:“跟我来,我带你去找爸爸。” “真的吗?”小女孩扬起小脑袋。 “真的,我们可以拉勾。”苏默脸上笑着,心里却是一抽。 “嗯。”拉完钩之后,柯茜茜擦干眼泪,一手托着小仓鼠,一手拉着苏默的手指,蹦蹦跳跳的离开了游乐园。 第二天早晨,柯北河醒来,发现苏默身边跟了一个小尾巴。 他已经意识到有什么发生了,却因过度紧张,而手足无措。 柯茜茜歪了歪脑袋,奶声奶气的问了一声:“你是我爸爸?” 此话一出,柯北河再也忍不住了,泣不成声:“是的,我是你爸爸……” 苏默坐在附近,看着这对拥在一起的“父女”,心绪复杂。 得知妻子变成丧尸后,柯北河曾绝望的想自杀,苏默骗柯北河,说他有一个女儿,给了柯北河活下去的理由。 从某种方面说,苏默救了他一命。 苏默尝试着剥离自我,从大多数人的角度来思考。 他们大概会认为,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吧? 苏默深吸口气,切换到自己的思维模式,他想到的却是另外一句俗语:纸包不住火。 谎言瞒的越久,所造成的破坏力就越大。 试想一下,如果柯北河建堡垒建到一半,突然发现自己被骗了,会发生什么情况? 柯北河会不会一怒之下,做出什么疯狂的行为?谁也不知道。 苏默正在苦恼之中,另一边,找到女儿的柯北河,却人逢喜事精神爽。 他的语气轻松,充满干劲儿:“苏默,接下来该干什么?” “我还没想好。”苏默语焉不详,疲惫的合上双眼。 柯北河没有多想,牵起小女孩的手,道:“走,茜茜,咱们到那边玩去,让大哥哥休息一会儿。” “嗯。”柯茜茜乖巧的应了一声。 黄昏时分的天色,与清晨极为相似,天空都是暗红色的,太阳懒洋洋的垂挂在地平线的边缘。 又过了几个小时,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天空被黑暗统治。 篝火哔啵哔啵的燃烧着,柯茜茜就睡在温软的篝火旁。 柯北河看着小女孩,眼神柔和。 他心里想,为了我的女儿,我一定要盖出全世界最坚固的房子,将丧尸全部挡在外边。 “柯北河,别看了。”苏默忽然道,“听我说,她不是你的女儿。” 这句话包含的信息,实在太过惊悚,太过突然,柯北河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你说什么?”柯北河惊恐的睁大眼睛,就像好像苏默背后站了一头丧尸。 苏默重复了一遍,并加重了语气:“我说,她不是你的女儿,她只是一个找不到家人的小女孩,被丧尸包围,正好被我捡回来了。” “那、那我女儿呢?”柯北河浑身发抖,他有种预感,真相就要出来了,冷冰冰,血淋淋的真相! “就我所知,你没有女儿。”苏默声音平缓,柯北河却感觉胸腔内多一把锯子,来来回回的锯他的心脏。 “为什么……要骗我?”柯北河的面孔,因痛苦而扭曲了。 “因为你有才能,而我需要你队伍才能。”苏默看了看熟睡中的小女孩,“另外,她也需要一个父亲。” 柯北河快要疯了,恨不得狠狠的给苏默一拳。 但苏默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不能那样做。 柯北河只能揪扯自己的头发,不停的揪,不停的扯。 “如果,我是说如果……”柯北河的眼神,在柯茜茜身上瞟了一眼,又愧疚的缩了回来。 他说道:“苏默,你告诉我,如果,如果我弃她而去的话,你是不是也会抛弃她?” “或许会。”苏默面无表情的道,柯北河的眼皮跳了跳。 苏默又道:“或许不会。不过,你敢赌吗?” 柯北河脸色变化莫测,显然正做激烈的思想斗争。 良久,柯北河吐出长长的一口气,虚弱无力的道:“你赢了。苏默,你真是个魔鬼。” 第十一章 相见恨晚 就在唐教授负气而去的时候,严宇带着一个胖乎乎的大肚军官,在军火库附近的小道散步。 这位大肚军官,名叫朱煜闻,肥头大耳的,看上去就像旧时代那些团团和气的乡绅。 实际上,朱煜闻的性格耿直,脾气火爆,军衔不高,却跟谁都敢顶牛。 而且他平生最爱干的事,就是到处找茬,连严宇都忌惮三分,若不是为了外甥的事,严宇肯定躲的远远的。 严宇一边和朱煜闻谈天说地,一边有意无意的向军火库的方向靠近。 走了一会儿,两人来到了后勤部。 一辆嚣张的卡车,就堵在后勤部大门门口,士兵们出出进进,将武器成捆成箱的往上搬。 朱煜闻胖手一抓,扯过一个小兵道:“怎么回事?把这么多武器搬出来干嘛?” 小兵一见是朱煜闻,连忙摆手:“不管我的事,这是上头的命令……” “什么上头的命令,我怎么不知道?”朱煜闻嗅到了阴谋的气味,一双小小的绿豆眼瞪的滚圆。 “朱大校,有座军火库都快要被搬空了,老头子我看的心疼,您可要给我做主啊……”一旁看门的老大爷,早就对苏默心生不满,主动跑来诉苦。 严宇看着添油加醋的老大爷,心中想到: “从王振林的说法里可以看出,苏默是个心骄气傲的小子,心娇气傲的人都受不了委屈,朱大校又是个坏脾气,他肯定会朱大校发生冲突,一旦苏默犯下大错,哼哼,军事基地可不是想来就来,想出就出的地方……” 另一边,苏默好不容易摆脱了唐诗雅的喂饭,刚从司令员的住所出来,迎面就走来一队宪兵队。 “跟我们走,朱大校要见你!”宪兵生硬的道。 “行。”苏默刚吃完饭,心情还不错,就跟着他们走了一趟。 进门时,宪兵队长要求收身,并要没收苏默的武器。 苏默脸色一沉:“好大的威风,我见刘将军时,都没被没收武器。” “你已经见过司令员了?”宪兵队长上下打量苏默,惊疑不定。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时,门内传出一声轻咳:“让他进来。” 苏默隔着门瞧了一眼,道:“真胖。” “算是见过吧。”苏默盯着门道。 宪兵队长这下真被惊到了,小心翼翼的问:“你,认识我们王大校?” “算是见过吧。”苏默说道。 这可是大实话,就在刚才,苏默的视线,穿过了大门的阻碍,看到了屋内那位胖乎乎的军官。 门打开了,朱煜闻坐在太师椅上,等苏默也坐下后,笑眯眯的道:“你就是苏默吧?” 不等苏默答话,朱煜闻忽然翻脸,表情由大晴天变成大暴雨,声音响亮的像炸开的爆竹:“进屋还带墨镜,你看你像个什么话!” 先扬后抑,嘿嘿,我翻脸这么快,效果肯定震撼,这小子说不定被我吓呆了。朱煜闻得意洋洋的想到。 然而事实与朱煜闻的设想,正好相反,苏默不咸不淡的道:“朱大校,你该不会因为墨镜的问题,把我叫来吧?” “你还敢顶撞……”朱煜闻本来准备说顶撞上司的,不过一想起苏默不是自己手下的兵,只好将抬起的大手,讪讪放下。 输了一茬,必须夺回气势!朱煜闻眼珠子转了转,又道:“墨镜的事,就暂且揭过。我问你,你把军火库搬空,到底想干什么?带那么多武器到外边去,难道你想自立为王?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这叫叛国!” 朱煜闻一边义愤填膺的喷口水,一边心中暗爽,呵呵,给你安上叛国的帽子,看你急不急。 仅凭搬走大量军火,就认定苏默叛国,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朱煜闻只想吓唬吓唬苏默,最好吓的苏默把他肚子里的“阴谋”,全部吐露出来。 人一慌神,心理防线就会变得漏洞百出,这种的手法,朱煜闻用过多次,次次生效。 不过朱煜闻以后向他人吹牛时,只能加上几乎两个字,因为眼下的苏默,完全没有被震慑住,既不叫屈,也没有愤怒。 这份定力,让朱煜闻心底冒出一丝寒气,这小子到底是哪来的妖孽? 苏默道:“我向来是用多少,拿多少。一座军火库的武器,你认为我用的了吗?” 朱煜闻抓住机会,狠狠的拍打着梨花木桌:“你怎么这么多问题?别老反问,现在不是你问我,而是我问你,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搬空军火库?” 苏默道:“我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为什么有人以我的名义,去搬空一座军火库?” 朱煜闻快抓狂了,问题问题,又是一个问题,这小子根本不听话啊…… 严宇在办公室静坐了十五分钟又二十七秒,在滴答滴答的时钟走动声中,他终于坐不住了,溜到朱煜闻隔壁的办公室,把耳朵贴在墙壁上。 一些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声音经过墙壁,有些走调,不过还是能够分辨出来,洪亮的那个,准是朱煜闻的声音,剩下的另一个,就只能是苏默的声音了。 只听朱煜闻道:“年轻人,你这样子的态度,就不怕我一个不高兴,找你麻烦吗?” 苏默道:“我一不是你的属下,二不求你办事,你能找我什么麻烦?” 朱煜闻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被逗乐了:“你小子懂不懂为人处世?你得学会用和善的语气说话,即使是面对那些你讨厌的人,虚伪一点,没什么不好,否则你会被孤立起来。” 苏默道:“无所谓,无论是霸王龙还是东北虎,食肉动物大多数都是独来独往的,只有食草动物才需要挤在一起取暖。” 接着是拍桌子的声音,不像是愤怒的拍桌子,更像是拍桌子叫好。朱煜闻:“好小子,有种!有我当年一半的风范!” 苏默冷淡的道:“确实,我的体重只有你的一半。” 朱大胖子:“……” 发生了什么,怎么变成讨论人生了?他们俩不应该互掐吗?严宇在隔壁听傻了。 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两个桀骜不驯的人相遇,有可能互相不顺眼,也有可能臭味相投,甚至“相见恨晚,一见钟情”。 就在严宇的世界观崩塌的时候,苏默似有所感,瞥了墙壁一眼,透视发动。 当苏默透过墙壁,看到严宇那张与严艺龙七分相似的脸时,他就明白了。 苏默道:“朱大校,严艺龙的家人,有在军中任职的吗?” “殉职的那个严艺龙?有的啊,严宇就是。”朱煜闻忽然一拍脑袋,“等等,我到后勤部的时候,严宇就在我旁边,难道说……” 朱煜闻的脸色沉了下来。显然,苏默与严宇有矛盾,而苏默又是司令员的座上宾,严宇不敢妄动,就把他当枪使。 苏默又添了一把火:“朱大校,真相恐怕就是你想的那样。” 一墙之隔,严宇听到这,吓的冷汗淋淋。 朱煜闻咬牙切齿,自言自语道:“哼,把我当枪使,严宇,你很好!让我想想,伪造军令,这个罪名不错,应该配得上你。” “完了完了,朱煜闻开始找我的茬了……”严宇头也不回,拔脚跑出办公室。 虽然隔着一面墙,但苏默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严宇。 一见严宇跑路,苏默便道:“咦?我刚才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和严艺龙长得很像。” “是严宇!”朱煜闻立即从太师椅上跳起来,冲门外叫道:“卫兵,给我拿下严宇!” “啊!”严宇发出类似遇害小姑娘的叫声,被人高马大的卫兵按倒在地。 “蠢货,快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什么人吗?看到我的军衔没有?你们这是以下犯上!”严宇一边在地上徒劳的扭动,一边叫道。 然而这里卫兵都是宪兵队的,而且是朱煜闻的心腹。 除了司令员外,他们只听朱煜闻一人的话,任严宇如何挣扎,他们都死不松手。 “你说怎么处置?”朱煜闻问苏默。 苏默道:“我不知道,或许司令员知道。” 朱煜闻笑着点头:“好,就去问司令员。” “不不,我错了,苏默,求你了,不要让我去见司令员!”严宇大声求饶,被一路拖行至司令部。 刘雄华在了解事情经过之后,紧绷着脸,沉默着一言不发,司令部的上空,仿佛布满了阴云。 “严宇……”刘雄华终于开口了,叫道严宇的名字,令他打了一个哆嗦。 “以前发生这种事情,我会上报中央,然后你会被停职查办,情况严重的话,甚至会撕掉你的肩章,剥夺你的军籍,勒令你退役。”刘雄华道,“不过,我现在暂时联系不上中央,念你有旧功,你走吧,带上你的人,滚出基地。” “外面都是丧尸,我、我到哪里去?”严宇一想到外面那些怪物,就头皮发麻。 将军也是分种类的,有纯粹靠军功,从小兵一点一点的爬上来的,比如刘雄华,也有一些是荣誉军衔,比方说一些有杰出贡献的文工团演员,或者是研究国防的科学家。 而严宇,就胆量而言,大概只比文工团的演员将士好上一点。 “哪里有丧尸,你就去哪,就当是将功赎罪。”刘华雄闭上了眼,似乎不想再看到严宇这个人。 “是……”严宇头垂的低低的,眼中却闪过一丝怒火。 都怪苏默,都是他害的! 第二十二章 最后的枪手部落 “无所谓。”苏默笑了笑,在满是丧尸的末世,当个魔鬼又如何? 柯北河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茜茜长大之后怎么办?万一她知道我不是她父亲……” 苏默道:“我会告诉她的,在她的叛逆期到来之前。” 原来他什么都想好了。柯北河心中有些宽慰,又有种掉入坑中的不甘。 苏默见柯北河情绪低落,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在那天到来之前,你就是她的父亲。” 柯北河看了眼熟睡的小女孩,实在不忍将她抛弃,只能妥协了:“好吧,就按你说的来……接下来呢,我们是不是要建一座安全屋?” 按照柯北河的想法,苏默处心积虑的做了这么多事,就是看上了他建筑设计的能力。 谁料苏默却否定了他的提议:“不急,这世上没有一栋高墙,能永远的挡住丧尸。真正能挡住丧尸的,只能是人类自己,我们要先找人。” “去哪找?”柯北河听不懂,茫然的问。 “去一个海拔很高的地方。”苏默神秘的说,“到那个地方,可能会有些不适,提前锻炼一下身体,对你们有好处。” “我们?” “对,你和柯茜茜都要。” 灾变后第四十七日,云藏高原。 柯茜茜仰着小脑袋,笑眯眯的望着天空:“爸爸,天空看起来好近呢!” “当然近啦,我们可是站在海拔三千多米的地方。”柯北河苦笑,他的适应能力还比不上一个小孩,被高原反应折磨的死去活来,现在才缓过劲。 “吱吱!”苏默上衣的口袋一阵蠕动,一只仓鼠探出头来,粉扑扑的鼻子嗅来嗅去,分辨着空气中的味道。 “萌萌怎么了?是肚子饿了吗?”柯茜茜关切的问。 “不。”苏默的视野,向极远处伸展开来。 “怎么了?”柯北河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你自己看吧。”苏默递给柯北河一个望远镜。 于是柯北河看到了那座原始落后的村庄,被密密麻麻的丧尸包围着,就像在海浪中挣扎颠簸的小船。 “上车,我们过去。”苏默道。 “开坦克喽~”柯茜茜蹦着跳着,就要往装甲车上跑。 在孩子眼里装甲车和坦克长的差不多。 柯北河却拉住了柯茜茜,对苏默道:“你吃错药了?什么时候变得乐于助人了?” 苏默耐心的解释:“那个村庄虽然原始落后,但里面每一个村民,都是优秀的战士,他们,就是我要找的人。” “可是,那么多的丧尸……”柯北河有些犹豫。 “你可以不去。”苏默道,“等我搞定了丧尸,再来接你。” “不不不不,我去,我去!”柯北河连忙大叫,他又不是傻子,为什么不去? 柯北河很清楚,即便苏默要闯入尸群,呆在他的身边,也比呆在其他地方要安全许多。 装甲车在黄土路上奔驰,向尸群开去。 柯北河为了缓解心中的紧张,随口问苏默:“对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村庄?” “我在新闻上看的。”苏默道。 他说的是实话,在未来,那个叫岜沙苗寨的小村庄,的确登上了头版头条。 三百名村民,抗击几十万丧尸大军的消息,给世界反丧尸联盟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然而,在辉煌的战果背后,是巨大的伤亡,整个村子都覆灭了,无一人生还。 后人只能从村庄的遗骸,和丧尸留下的尸体数目,来还原当时的战况。 等装甲车开近了,柯北河吓了一跳:“那些村民,怎么人人带枪?民风这么彪悍?” 苏默道:“你不知道么?岜沙苗寨是国内唯一可以合法持枪的地方,所以又被称为阳光下最后一个枪手部落。” 岜沙苗寨内。 一个挎刀背枪的猎人跑进高脚楼,叫道:“村长,外边来了一辆坦克!” 另一人道:“什么坦克,没见识!那叫装甲车,坦克是有履带的。” 村长挑起白眉,道:“别吵了,让车进来,小心点,别把丧尸也放进来了。” “晓得!”猎人又风风火火的跑出去。 岜沙苗寨的门口,两扇沉重的木门缓缓打开,装甲车驶入村子,大门又缓缓合拢。 在关门的瞬间,几头丧尸遛了进来。 猎人们抬枪欲射,却见装甲车上下来一个戴墨镜的年轻男子,转身,利落的开枪,枪枪爆头,几下就把尾随的丧尸,全部干掉。 “好枪法,怕是连格隆大哥也比不上吧?”一个猎人赞道。 在打猎为生的岜沙苗寨,枪法越出色,越容易赢得尊敬。 “干得好!”一个强壮的猎人走了出来,指着自己道:“我叫果基格隆,整个寨子最好的猎人。外面的朋友,敢不敢和我比比枪法?” 对于果基格隆的态度,苏默并没有感到诧异。 在灾变爆发初期,很多自诩本领高强的家伙,都像果基格隆这样乐观。 在他们眼中,慢吞吞的丧尸,只是一个活靶子,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苏默环顾四周,惊讶的发现,村里的其他人,也一个个眼睛发光,带着期盼的神色。 他甚至看到一个熊孩子,搬来了个小板凳,等着看好戏。 至于外边那些可怕的丧尸,则被完全忽视了。 这里的民风,真是彪悍。苏默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好了。 等一等,他们不是崇拜神枪手吗?或许能用另一种方法,收服这群天生的战士。 苏默心中一动,说道:“那个谁,你叫果基格隆是吧?我接受你的挑战。” 柯北河急了,忙扯苏默的袖子:“喂喂,现在是比枪法的时候么?” 苏默不可置否的道:“正是时候。” “说的好,正是时候!”果基格隆拍了拍簸箕大的巴掌,指着苏默的墨镜道:“如果我赢了,我就要你的眼镜。” “那我赢了呢?”苏默问。 果基格隆瓮声瓮气的道:“如果你赢了,我就把头人的位置让给你,咱们大家都听你的。” 苏默暗喜,他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之前准备的几套备用方案都白费了,让苏默都有些可惜。 “慢着!”一个老人从远处走来。 老人衣着朴素,那些看见他的猎人,却毕恭毕敬的弯腰行礼。 果基格隆回头,哎了一声:“爹,不,村长,您怎么来了?” 村子没好气的道:“我不来,就等着你把咱们寨子败光?” “哪会呢?爹,我很有信心的……”果基格隆还想找几句理由,却见老人扬起了枣木拐杖。 他连忙叫道:“爹,我都快奔三了,你怎么还说打就打?” “不想挨打,就滚一边去。”村长赶走了果基格隆,然后把苏默等人领到高脚屋。 一进屋,村长就坐在首座上,开门见山的问:“说吧,你们到岜沙苗寨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苏默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村长,你知道现在村外,有多少头丧尸吗?” 老村长摸了摸胡子,道:“大概百来头吧,不会超过一千。” “一千头丧尸,你们对付得了么?”苏默又问。 “有什么对付不了的?”老村长扑哧一笑,“年轻人,我们可不是养尊处优的城里人,我们是山中的猎户。一千头丧尸,只需三十个儿郎,就能把它们统统干掉。” “如果丧尸的规模,再增加十倍呢?” 老村长傲然道:“我们寨有三百户人家。我们岜沙苗寨的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人人都能拿枪。” “如果增加几百倍呢?”苏默道。 “增加几百倍?”老村长一激动,差点没把胡子给揪下来。 增加一百倍,那就是几十万头丧尸了,而整个岜沙苗寨的子弹,也才十来万颗。 就算寨子里人人都是神枪手,也对付不了那么多的丧尸。 苏默接着追问:“当你们耗光了弹药,用什么对付丧尸,光靠砍刀、铲子和锄头吗?” 老村长嘴硬道:“有什么不行?我岜沙苗寨的汉子,使刀的本领,跟使枪一样出色。” “冷兵器时代,人多的一方,往往是战争的胜利者。”苏默道,“而且丧尸是不懂得害怕的,换句话说,它们是一支悍不畏死的军队!这些,老爷子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老村长嘟哝了几句,忍不住问:“真会有好几十万的丧尸?你不是在骗我吧?” 苏默道:“我的武器比你们好,装备比你们的好,也不缺粮食,你认为,我想要骗你什么?” “骗我们的人。”老村长一针见血的道,憨厚中带着一点狡黠,“小伙子,别以为我住在山里,就当我没见识。人也是一种资源,这点我还是知道的。” 被拆穿了!柯北河老脸一红,下意识的避开老村长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苏默却站起来,径直向外走去。 老村长叫道:“哎,怎么走了呢?” “你不信我,我还留在这干什么?”苏默说完,头也不会的离开了高脚楼。 老村长望着果断离去的苏默,心里头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那小子说的话,难不成都是真的? 第二十三章 说服 柯北河追上苏默,发着牢骚:“我们大老远的跑来,就这么放弃了?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甘心。” 苏默道:“谁说我放弃了?” “可你不是谈崩么……”柯北河被搞糊涂了,一头雾水。 “是谈崩了,不过没关系,他会回来求我的。”苏默笃信的道。 柯北河不明觉厉,又有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窃喜。 哈哈,又有人要被苏默坑了。呃,我绝不是在幸灾乐祸,绝对却没有。柯北河如此告诉自己。 灾变后第五十一日。 老村长睁着眼,看到东方渐白,又是一夜没睡。 他满面倦容,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丧尸啊,村子外的丧尸又多了! 自从跟苏默那次不愉快的谈话之后,已经过去了四天。 前两天还好,正如老人所料想的那样,一切顺利。 但是后面两天,不知道哪里冒出来一堆丧尸,情况急转直下,丧尸越杀越多,完全脱离了村长的控制。 寨子的大门被尸群撞的咚咚响,不停摇晃。 甚至有一名木匠,在加固木门时,被晃了下来,掉进尸群,眨眼间就成了白骨。 自从那名木匠死后,寨子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沉闷,就连果基格隆那样的乐观派,脸上都渐渐失去了笑容。 这些情况,老村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老村长下定了决心,道:“来人,把苏默请来。” 高脚楼内,老村长亲自给苏默泡了一碗茶,说道:“年轻人,现在的情况,你早有预见了吧?” 苏默道:“是的。” 老村长身体前倾,直勾勾的盯着苏默:“那你一定做了些准备喽?” “对。”苏默从怀中掏出一叠图纸,“这就是我的准备。” 第一张图纸上,画了八面方形巨盾,这巨盾有一扇门那么大,可以完全保护住持盾者的身体。 第二张图纸上,下端尖锐的巨盾,被插入土中,八面巨盾围起来,形成正八边形的围墙。 但奇怪的是,每一面墙壁之间,都留有一道空隙,正好容一人通过,一共有八道缝隙。 老村长看不下去了,蚕眉拧成了白麻花:“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防御工事。”苏默道。 老村长听了很惊讶,粗短的指头戳了戳图纸:“八条这么大个缝,能防御什么?” “那是给丧尸留下的通道。”苏默道。 老村长觉得不可理喻:“给丧尸留通道干什么?让它们进来咬人?” 面对村长的不理解,苏默并没有急躁,而是慢慢的道:“你听说过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句话吗?我的防御工事,模拟的就是这种地形。” 屁话!我看你这是纸上谈兵。老村长气的吹胡子瞪眼,不过他一想到之前,苏默的预言都灵验了,万一这次又灵验了呢? 想到在,他硬是把骂到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 老村长换了一个委婉的说法:“你搞的这个东西,太胡里花哨了……漏风的盾,是挡不住丧尸的。” 苏默反问:“村长,你的目的,就是挡住丧尸?” 老村长被问的有些心虚,不明就里的道:“昂,有什么问题吗?” “仅仅挡住丧尸有什么用?它们难道还会知难而退?”苏默斩钉截铁的道,“唯有主动出击,将丧尸全部杀死,才能解决眼下的麻烦。” “谁说我们没主动出击了?”村长反驳,“我们岜沙苗寨的儿郎,个个都是……” 苏默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们寨子里的人很英勇,但根据我的观察,你们的人只有在丧尸威胁到大门时,才开枪,主动出击的猎人,少之又少。” 村长呐呐的道:“这是人之常情,丧尸没惹我们,我们主动去招惹它们干嘛?” 苏默道:“那你愿意让这所谓的人之常情,毁掉你的寨子?” 村长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还是摆了摆手:“不行,真的不行,你的主意,风险太大了,换个方法吧……” 苏默的语气,陡然一冷:“另想方法,是需要时间的。明天的丧尸会比今天的多,后天的丧尸会比明天多。你可以继续固守,不过我得走了,我不想死在这,我还有很多事想做。” 说完,苏默大步流星的离开。 老村长在后面无声的望着他。 一步、两步、三步……九步、十步,苏默走出了高脚屋的屋檐。 老村长依旧端坐,稳如泰山。 过了会儿,一个猎人跑进来报告:“村长,装甲车要走了,我们开不开门?” 老村长听了,拍案而起,大骂:“那个小兔崽子,还真走啊!” “那……我们到底开不开门?”猎人问。 “开个屁啊!”老村长大发雷霆,“不准让他们走,特别是那个叫苏默的。” 猎人眼中闪过一丝狠色,大声道:“是!” “等等。”老村长拉住了他,“你这杀气腾腾,是要去干嘛?” “把他们抓起来呀。”猎人理所当然的说。 “蠢货,我是叫你把他们留下来,不是抓起来!” 猎人眼神迷茫:“可是,不先抓起来,怎么把他们留下来呢?” 老村长差点被气吐血:“请他们喝茶,喝茶懂不?” 片刻之后,苏默回到高脚楼:“老村长,我们又见面了。” “呵呵,是啊是啊。”老村长揉了揉鼻子,掩饰尴尬。 苏默笑容收敛起来,正色道:“村长,你确定想好了?” “这个……”老村长又开始纠结起来,万一苏默的计划失败,整个寨子,都会被尸群吞没。 这可是他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更别说寨子里还有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老村长压力颇大。 “这样好了。”苏默提议道,“我需要六组人马,每组人包含一个木匠,两个樵夫,三个农民,四个猎人,一共六十人。” 这小子,就不能安分一点吗?老村长心中一突,问道:“你、你要这些人干嘛?” 苏默道,“你不是不相信吗?我会将他们,分六次运到村外,让你亲眼看看,我的方案,是不是纸上谈兵。” “你疯了!”老村长指着村外,“外面有数万头丧尸,在我们说话的这会,丧尸还在增加,它们会把那六十个人,全部撕成粉碎!你这是草菅人命啊!” “我会跟他们一起去。”苏默道。 这句话,像寒冬的湖水,瞬间让老村长手脚冰冷。 “你也去?你也去?”老村长反复问道。 苏默道:“别问了,你没有听错。” 老村长上下打量苏默,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苏默激将道:“我把自己的命都堵上了,你还在怕什么?如果你怕担不起这个责任,那就把村长的位置,早点让出来吧,随便一个人,都干的比你好。” “谁说我怕了?”老村长咬牙道,“六十个人是吧?我给!” 村长的命令传下去后,整个寨子都沸腾了。 在末世摸爬滚打数十载之后,如今,能让苏默意外的事情不多。 但眼下就有一件:苏默还没去“挑壮丁”,主动报名的人数,就超过了六十。 苏默看着面前的一排小伙,问道:“你们都要到村子外面去?” “是的!”众人齐喊。 苏默沉声道:“这可不是打猎游戏,这是生死之战,你们要是被丧尸咬了,除了一发子弹,我什么都不会给你们,我希望还没做好准备的人,提前退出来。” 没人吭声。 苏默像狩猎的大猫,围着羊群转来转去。 当转到队伍侧面的时候,苏默突然就是一枪,子弹擦着众人的发梢飞过,有几人的头发甚至被烫卷了点,空气中多出一股焦味。 但是没有人动。 苏默收起枪,站在人群面前,道:“从左往右,报数。” “一!” “二!” …… “六十一!” “六十二!” 苏默道:“数到十三、二十五、四十九这三个数的人,出列。” 三个年轻人,垂头丧气的走了出来。 其中一人不甘心,问道:“为什么是我?” 苏默道:“在我开枪的时候,你们有人眨了眼睛,有人皱了眉头,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正常的反应,但你们是天天玩枪的人……” “我什么都没做啊。”那人急忙辩解。 苏默看了过去,道:“你的手握成了拳头。” 那人被苏默看的心惊肉跳,靠,我的手可是藏在袖子里的,这都能发现! 柯北河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眉开眼笑的道:“是不是正好差一人?那就带上我吧。” “你去干什么?”苏默瞧了瞧柯北河的小身材板。 “不要看不起我,我好歹也是在南山市混过的人。再说了,我还有这个!”柯北河举起手中的钢筋,磨锐的尖端,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哈哈哈!”附近的人都笑了起来,但柯北河还是坚持要上车。 苏默问他理由,他说:“我要更多的观察丧尸,找出它们的行动规律,设计出真正针对丧尸的建筑物。” 建筑大师的名头,果然不是白来的。听到柯北河的回答,苏默肃然起敬。 第十二章 将才 严宇被赶出了办公室,走的时候,比丧家之犬还要狼狈。 但苏默却一直盯着严宇的背影,目送他远去。 刚才严宇低头时,脸上的不甘和愤恨,瞒得过其他人,却瞒不过苏默。 即使他低下头把脸上的表情藏起来,苏默也能看得到。 刘雄华扫了苏默一眼,说道:“是不是觉得我对严宇太宽容了,惩罚的有点轻?” “无所谓。”苏默耸了耸肩,“反正我也要离开这座基地。” 言下之意就是说,他会和严宇再次见面,到时候,苏默将用自己的方法,讨回公道。 刘雄华倒没有多想,但是听到苏默说要走,还是难免有些吃惊。 他迟疑的看着苏默道:“你没必要走,基地里很安全。” 泰京基地真的安全吗?据苏默所知,灾变后的第三个年头,有幸存者流浪到泰京基地,看到的却是一副破败的景象,里面是空的,一个士兵都没有。 这种事,就算说出来,刘雄华也不会相信,若非早就知道结局,苏默自己都未必信。 看看窗外,这座基地兵强马壮,怎么会陷落呢? 苏默想了想,说道:“现在很安全,但不代表未来也很安全。” 刘雄华却不怎么认为,如果哪一天,连军事基地都不安全了,那世界上还有安全的地方吗? 他没把苏默的话当回事,随口问道:“那你有打算吗?” “有。”苏默说道,他的声调,头一次变的激昂起来,“我要搜罗各方各面的人才,建立一座永不落幕的要塞,像钉子一样钉在荒野之上,以此为根据地,肃清周边的丧尸,可以的话,我要杀光丧尸,终结末日!” 若是其他的人,听到这番大话,准会大肆嘲笑一番。 “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啊?你连你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着拯救世界?” 但刘雄华,这位德高望重的将军,在听了苏默的话后,肃然起敬。 他大手一挥,道:“那座军火库里的东西,你可以全部拿走!” 苏默冷静下来,像刘雄华这样身居高位的人物,一举一动必有他的理由。 一句豪言壮语,就能激的刘雄华心潮澎湃?他又不是长了青春痘的毛头小子,他可是总司令,整个泰京军区的最高领导人。 于是苏默问:“要我做什么?” 刘雄华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要你遇到有困难的人时,能帮就帮。” 帮助他人,一听到这个词,苏默下意识的就有些反感。 在灾变之前,苏默还是初中生的时候,就整天被灌心灵鸡汤,都快被灌吐了。 至于灾变后,人性的丑恶更是被无限的放大,坚持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几乎就是和作死划上了等号。 世界上最操蛋的事情,莫过于你帮了别人,别人却反手捅你一刀,所以农夫与蛇的故事才流传的那么广。 苏默的脸上写满了拒绝,刘雄华只好放出了杀手锏:“只要你答应我,我在一座军火库的基础上,再给你一辆装甲车,你干不干?” 要是有一辆装甲车,几乎可以横着走了。起码在丧尸出现群体分化的前期,是这样的。 苏默道:“好,我答应你,不过我只救值得救的人,我不养米虫。” 刘雄华一拍大腿:“有你这句话就行!” 敲定了交易后,两人都心神愉快。 刘雄华感慨的道:“哎呀,你要是愿意留下来就好了,再过几天,我们将来一次大反攻,赶走丧尸,收服周边三市。这可是必将载入史册的大事件,你确定不多留几天?说不定就青史留名了呢!” 苏默没有理会刘雄华的调侃,他注意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根据后世的文献资料,灾变爆发一年后,各国的军队才聚积起力量,有所作为。 可是眼下的情况,该怎么解释? 苏默道:“我能不能问一下这次军事行动的详情?” 刘雄华拉开抽屉,拿出一份标有绝密字样的红头文件,大大方方的丢在桌上:“看吧,反正你也不可能向活死人泄密。” 苏默拿起文件,逐字逐句的。 越往下看,苏默的眉头皱的就越厉害。 谜题终于揭开了,依照这份文件,刘雄华的反攻计划,恐怕会彻底破灭! 这倒不是军队的战斗能力不强,而是另外一方面的因素。 军队的敌人是什么?只可能是另外一支军队,也就是说,所有战术、所有武器,全都是针对人类开发的,他们没有与丧尸作战的经验。 比方说破片手雷,绝对的战场利器。手雷的杀伤力不在于爆炸,而在于爆炸之后,炸开成百上千的细小碎片,像无数的刀,射向四面八方,无可抵挡。 但是无可抵挡又有什么用?丧尸不是活人,它几乎不需要挡! 丧尸不会因为大动脉破裂,就失血而亡,断手断脚、心脏破裂、肺部穿孔、开膛破肚……这些致命伤对丧尸来说,只是毛毛雨罢了。 只要大脑完好,它就会继续动,猎食活人。 刘雄华见苏默皱眉,理解的笑了笑:“是不是看不懂?这份计划其实是我主笔的,写的时候,用了一些专业术语,对外行人来说,可能太高深了一点。” 苏默抬头道:“你写的?” 怎么这个语气?刘雄华盯着苏默的脸,找不出一丝崇拜的表情,他有些闷闷不乐的问:“怎么,有什么问题?” 苏默委婉的道:“你要听实话,还是好话?” 刘雄华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没好气的道:“当然是实话!” 苏默坦言道:“实话实说,这份作战计划,相当糟糕。” 刘雄华的脸,黑的能挤出墨来,他用指关节敲击着桌子:“哪里不好,你给我说说!” 不给我说清楚,我就只给你装甲车,不给你油!刘雄华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苏默一开口,便滔滔不绝:“一个训练有素的精英士兵,或许在战力上强与单个丧尸,但他的持续作战能力绝对比不上活死人,刀会崩口,子弹会打光,人也会疲惫,会害怕。而丧尸不知伤痛,永不停歇,只要它还没被爆头。由精英战士执行的肃清行动,只能为第二阶段的到来,争取一些时间。” 刘雄华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的放下将军的身段,问道:“什么第二阶段?” 苏默道:“人类全面溃败,生力军锐减的阶段,或者,逐步抵御甚至是压制活死人的阶段。” “原来这个就叫第二阶段……”刘雄华恍然发觉,眼前的小伙子,居然是个天生的将才。 什么是将才?冲锋陷阵的是勇士,而调度战场的才是将才,一个将才,比一百个勇士还要珍稀的多!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小子,一定要留下! 想到这些,刘雄华抬起头,笑眯眯的道:“苏默,那你认为,这场仗应该怎么打,我们两探讨探讨?” 苏默一下子警惕起来,没别的原因,刘雄华得笑容,让他联想到了偷鸡的老狐狸。 灾变后第二十二天,清晨。 初升的旭日,刚从地平线上探出脸来,泰京市里,出现了一道奇景。 三米多高的军绿色运兵车,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万原广场,曾经泰京市最繁华的地段,如今却是丧尸最多的地段。 在丧尸群的包围中,一个班的班长毫无惧色,爬上车顶,挺胸收腹,深深地吸了口气:“预备,唱!” 几百个粗嗓门嚎了起来:“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称不上好听,但是绝对嘹亮的军歌,将周围的丧尸都给引了过来,聚集在三米多高的运兵车下,望着车上的血食,不停蹦跳。 接着,枪声突突突的响起,取代了军歌。 虽然蹦跳中的丧尸,增加了一枪爆头的难度,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这运兵车够高,丧尸爬不上来,只管开枪就够了。 刘雄华问身边的参谋长:“苏默的这个方法,你怎么看?” 参谋长给出了两个词:“简单,粗暴。” “简单粗暴好啊,军人就应该简单粗暴!”刘雄华看着一排排倒下的丧尸,笑的合不拢嘴。 泰京军事基地,实验室内。 唐国安教授,正沉迷在生物学的海洋之中,一如既往。 没有敲门声,实验室的门忽然就打开了,唐国安沉声道:“谁?” 当看清来人的身影时,从不阿谀奉承的唐国安,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女儿啊,找爸爸有什么事?” 唐诗雅急匆匆的道:“爸,苏默要走了!” 听到苏默这个名字,唐国安的笑容,瞬间就消失的一干二净,没好气的道:“那小子爱走就走,你管他干什么?” 唐诗雅跺了跺小脚:“爸爸,你怎么这样,苏默是我的救命恩人耶!还是人家的……” “嗯?还是你的什么?”唐国安一紧张,桌上一个保存着珍贵样本的培养皿,被扫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不过唐国安这时候,没心情去管什么样本,他的心肝宝贝女儿,就要被人拐跑了。 “他还是,他还是……我的同学。” 听到女儿的回答后,唐国安稍微松了口气,但他马上又反应过来。 如果只是同学那么单纯的关系,用得着支支吾吾的吗? 第二十四章 漏风的防御 轰隆隆,寨子沉重的大门,缓缓开合,一辆装甲车飞驰而出,撞开挡路的丧尸,绝尘而去。 过了几个时辰,装甲车又裹着一股旋风,冲进寨子。 寨门闭合,将丧尸都拦在外面。 几分钟后,装甲车再出驶出,将尸群冲的七零八落。 如此来回五次,在第六次出发时,突出重围的装甲车,忽然来了一个急停,不动了。 装甲板两侧的球形射击孔打开了,一条条又细又长的铁管伸出,那是寨民的猎枪,简陋但火力强劲。 当跌跌撞撞的丧尸大军,距离装甲车五十米的时候,猎枪开火了,将一头头的丧尸撂倒。 等丧尸好不容易穿过了枪林弹雨,接近了装甲车,它们胡乱挥舞的手臂,还没摸一摸甲板,装甲车就嗡的一声发动起来,开到五十米开外,又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响,数十头丧尸倒下…… 装甲车内,果基格隆一边往猎枪里填子弹,一边兴奋的说道:“打的太爽了,这趟果然没白来!” 苏默笑道:“别急,这才刚刚开始。” 就这样,装甲车一路停,一路走,车屁股后边跟着一片丧尸的森林。 当有丧尸掉队时,苏默还会朝空鸣枪,吸引它们的注意。 此时,巴莎苗寨内,站在阁楼高处的老村长,眼睛睁的有铜铃那么大。 “村长,村长,您没事吧?”旁边一人道,他就是被刷下来的年轻人。 “一边去,你挡着我视线了!”老村长推开年轻人,拄着拐,目不转睛的向远处眺望。 他看到了一副奇景! 最前面的装甲车,就像一只领头羊,后边的丧尸们就像羊群,跟着头羊一步步离开村寨。 只有一小撮丧尸留在了原地,不过老村长并不担心,这么点丧尸,对村寨没多大威胁。 老村长想起苏默,临别前胸有成竹的姿态,不禁笑了起来:“呵呵,有两把刷子啊。好运的小子,希望你能继续好运下去。” “三儿,扶我回去,”老人哈欠连天,“好几天没睡了,我要睡一睡。” 装甲车一路走走停停,一直开到数十公里外。 后面是浩浩荡荡的丧尸大军,它们无时无刻的哀嚎,将之前轻松的气氛,冲刷的一干二净。 由于一直开枪,车厢里充满了火药味,配上丧尸的哀嚎,环境更显恶劣。 “没完没了的,吵死人了!”果基格隆烦躁的道,恨不得拿子弹去堵耳朵。 就在这时,装甲车突然加速,果基格隆的身子不由得往后一仰,贴在了椅背上。 “怎么了?”他连忙问。 苏默道:“你不是嫌吵吗?不用再忍了,你马上就能让它们闭嘴!” “真的?”果基格隆面色一喜,还想说些什么,装甲车开始不停的变向,车身也剧烈的颠簸。 车内的人,在惯性的作用下,忽左忽右,忽上忽下。 终于车停下了,果基格隆面色惨白的走出车外,脚还有些发软:“怎么回事,我怎么记得这条山路前年修过一次,怎么颠成这样……” “那是因为我又修了一次。”苏默道。 果基格隆顺着苏默指出队伍方向看去,吓了一大跳。 蜿蜒的山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大坑,那规则的长方形轮廓,一看就是人为的痕迹。 “这、这些坑是干什么的?”果基格隆问。 “那是我叫农民挖的,为准备丧尸的坟墓。”苏默说着,远处的丧尸大军追了上来。 最前面那头丧尸,脑袋转了过来,眼神空洞无物,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它没有看地面,一脚踩进了坑里。估计就算看到有坑,它也不会避开。 丧尸的眼里只有肉,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包括它自己。 噗通、噗通……重物落地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 丧尸军团前进,再前进,然后掉进坑底。 直到一个坑被丧尸填满,没有掉进去的丧尸,就踩过同类的脑袋,向着下一个坑奔赴。 在方圆百米的地面上,还有更多空荡荡的坑洞,静静的等待丧尸。 果基格隆不由得目露同情,摇头道:“哎,一群可怜的蠢蛋。” “如果丧尸有了智慧,那可怜的就是我们了。”苏默拍了拍手,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木匠,木匠师傅在哪?” “在这儿!”一个踩着满地木屑的老木匠叫道,在他身边,还围了五个年轻的木匠。 “巨盾做了几面出来?”苏默四下打量。 “虽然时间有限,但我们一共赶制了五十面巨盾!”年轻的木匠,骄傲的道。 苏默点头,开始指挥现场:“好,把木盾都立起来,插进土里,围成一个八边形,盾之间要有缝隙,不要太大,刚好只能让一人通过,我们一共需要六个这样的八边形……” 果基格隆插嘴道:“那些坑效果挺好的嘛,还要那些盾干什么?” “因为……”苏默还没说完,柯北河就接过话头,滔滔不绝的道:“你看那些坑,长五宽四,深度不到三米,每个坑最多只能容纳五十头丧尸,而我们引来了近万头丧尸,想要让这么多的丧尸,全部呆在坑底,至少要挖两百个大坑……” 旁边一个农民道:“我挖是五个这样的坑,就累的要死要活,挖两百个坑,那岂不是要我的命?” 柯北河转头看向果基格隆:“就是这样,你现在懂了吧?” “懂了懂了,那边还有几面木盾,我去把它立起来……”果基格隆落荒而逃,跑的时候,嘴里还嘀咕道:“我最讨厌数学了,没想那老小子,居然是个数学老师。” 约莫半个小时后,地面上所有的坑洞,都被丧尸填满了。 但远处,丧尸大军还在源源不断的前来。 那些被填满的坑洞,不再是障碍,被后来的丧尸轻松越过。 另一面,苏默等人所在的位置。 四十八面大小不一的巨盾,拔地而起,环环相扣,大环套小环,形成六组中心重合的八边形。 最外围的巨盾格外宽阔,每面巨盾后面,能容纳五个成年人躲藏。 苏默就在其中一面巨盾之后。 透过巨盾之间的缝隙,可以清楚的看见外面,那些丧尸形成一道不见头尾的黑潮,不急不缓的逼近。 无形的压力在蓄积着,巨盾阵的上空,仿佛有乌云压顶。 没人开枪,他们在等待一个命令。 前排的丧尸进入射程。 是时候了,苏默大吼一声:“开火!” 一阵枪声响起,前排的丧尸倒下了,后面的活死人,跨过同伴的尸体,继续机械的前进。 巨盾阵内,开完火的猎人立刻后侧,给身后的伙伴让出位置来。 又是一轮齐射,丧尸倒下一批…… 终于,丧尸跨过漫长的距离,到了巨盾阵前。 “吼!”一头丧尸挤开同伴,从缝隙中钻了进来,一名猎人赶紧上前,一刀剁开它的额骨。 “抵住,一定要抵住!”苏默来回奔走,每次经过巨盾之间的缝隙时,他就抽冷子开一枪,爆掉丧尸的脑袋。 “不要太早杀死它们!等丧尸进来之后再下手。” “把丧尸的尸体砸出去,别让它们堵住缝隙。” 巨盾阵,模拟出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优势,这种优势,正在逐步显现。 其他人没那么敏感,只管埋头杀丧尸,但柯北河已经察觉到了。 在巨盾阵外,有近万头丧尸,而苏默这边,只有区区六十一人。 六十一人,想杀光万头丧尸,无疑是天方夜谭。 临时建造的巨盾阵,绝对比不上正规的防御工事,但是它留下了八道入口。 只要有入口,尸群就不会围城,它们会想尽一切办法,钻到入口里面去。 而这个入口,只容一人通过。 只要到了巨盾阵内部,每个落单的丧尸,就要面对数人的围攻。 一只丧尸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丧尸,而巨盾阵,将丧尸的群体优势被消弱到零。 只要踏入阵内,那头丧尸的命运就已经决定了,只能饮恨。 柯北河激动的两眼放光,“苏默,你真是太变态了,居然能想出这种转守卫攻的建筑,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苏默笑而不语,巨盾阵的发明人,其实就是柯北河自己。 这种实用的战地建筑,在灾变初期,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就连苏默自己,也是巨盾阵的受益者,劫后余生后,当时他觉得柯北河简直就是个鬼才! 想不到会被自己崇拜的对象崇拜啊。苏默在心中小小的感慨了一把。 然而好景不长。 尽管苏默多次强调,要在丧尸进入缝隙之后,才可以干掉它们,要不然缝隙会被堵住,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这样做。 他们不是故意的,而是做不到。 面对丧尸这种恐怖的怪物,不害怕的手抖就不错了,还得忍住恶性,不能马上干掉它?眼睁睁的看着它向你扑来? 开什么玩笑?被咬了怎么办? 纪律性强的军队,或经过反复练习的平民,或许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对这些头一次尝试的猎人来说,实在是强人所难。 第二十五章 犁战尸群 随着时间的推移,倒在外面的丧尸,越来越多。东南方向的缝隙,被堵住了一小半,但却无法疏通。 没人能做到那一点,就算是苏默也不能。 外面是丧尸的天下,离开了巨盾的保护,就会被几十双手同时捉住,接下来,就是丧尸的血盆大口。 只要被咬破一丁点表皮,你就没救了。 苏默时不时看那道缝隙一眼,神色焦虑。 “你们换个位置。”苏默注意那些控制不住枪口的人,将他们调到其他防线去。 东南方向的缝隙,总算没有再变小了。 但这个方法,治标不治本。 又过了一段时间,丧尸的尸体越积越多,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座尸山是倾斜的,靠在巨盾之上,大部分的重量,都压在了上面。 缝隙也被堵住了,后边的丧尸,爬上尸山,鱼贯而入。 在丧尸攀爬尸山的时候,下面的巨盾,被踩的咯吱作响。 失去了缝隙的限制,丧尸们进攻的速度快了许多, 一头头丧尸翻过巨盾,跳进圈内,很快就超过了人类的数量。 果基格隆抬枪,干掉眼前的丧尸,斜刺里却伸出一只尸爪,抓住了他的枪管。 “该死!”果基格隆只被缠了一会儿,就有更多的尸爪伸了过来。 砰!苏默一枪打断抓住枪管的尸爪。 刚一摆脱纠缠,果基格隆就急忙挥舞枪托,砸倒几头丧尸,突出重围。 “那个……谢谢……”果基格隆略显笨拙的说。 苏默摆摆手,转头对四周所有人喊:“快撤!往里撤,都撤到内层去!” 他自己则留在原地,牵制失控的尸群。 枪口的准星,套住了丧尸的头部,苏默的呼吸稳定下来。 周围的嘈杂,渐渐远离,苏默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 以心跳为信号,心脏一跳,苏默就开枪。 咚咚!嘭! 咚咚!嘭! 内在的心跳,与外界的枪响,融为了一体。 子弹出膛后,苏默也不看结果,枪口迅速游移,寻找下一头丧尸。 一只染发的黄毛丧尸,出现在苏默的视野里,就在他要扣下扳机时,黄毛丧尸的脑袋突然炸开。 果基格隆放下枪,冲苏默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大白牙:“你叫我们撤,自己却留在这,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苏默道:“那好,我也要撤了,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吧。” “诶,你等等我。”一听苏默要走,果基格隆马上认怂,学着苏默的样子,一边开枪,一边后撤。 被杀死的丧尸,堵住缝隙的事情,不可避免的,再一次出现。 对丧尸的恐惧,是人类的本能,是无法控制的,总有人等不到丧尸进入圈内,就提前开枪。 苏默反复的强调根本没起作用,索性就不再强调。 犁战了几个小时,第五层防御圈的一处缝隙,被完全堵住,丧尸踏着尸山,翻了进来,苏默带着众人撤退。 接着,第四层被攻破了,众人撤入第三层…… 当第三层防御圈被攻破时,人们退入第二层,背后只剩下最后一层防御圈。 第二层防御圈的寿命,比前面四层加起来还要长。 不能再退了,再退就无处可退了。人们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六十个人,死守着八面巨盾,子弹没了就用枪砸,枪砸断了就用石头丢,石头没了,就用衣服裹住手臂,抡起拳头,揍扁丧尸! 但第二层防御圈,还是抵不过数千只丧尸的冲击。 盾与盾之间的空隙,没有被堵住,但是巨盾本身的承受力到了极限,从中间裂开,被丧尸撞的七零八落。 巨盾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道宽阔的通道。 这条通道,是由巨盾本身所占的空间,与旁边两道缝隙合并而成。 形势急转直下,就像河堤崩溃,尸群形成的洪水,猛的灌了进来。 “怎么会这样?是因为采用了木头,强度不够吗?”柯北河面色苍白。 “别想了,快点跑!”苏默推了他一把,赶在丧尸袭来之前,将柯北河拖离险境。 汹涌的尸潮,撞上巨盾组成的墙壁,前进的速度慢了下来。 大部分的丧尸都被挡在了外面,苏默抽出开山刀,上前一步,将一只挤进缝隙的幸运儿砍倒。 一头丧尸倒下了,又一头丧尸挤了进来,苏默继续砍杀。 在这个时候,巨盾阵唯一的劣势,终于显现出来。 这种防御阵型,一旦被海量的丧尸包围,只会出现两种结局:要么杀光丧尸,要么被丧尸杀死。 逃?那是不可能的,离开盾阵的庇护,只会死的更快。 但有时候,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 乌压压的丧尸,不仅刺激的众人的眼球,还带来了无尽的绝望。 有些猎人精神萎靡,动作也越发的无力,他们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就等丧尸一口咬来,结束痛苦的生命。 而苏默依旧生龙活虎,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他挥舞着开山刀,砍翻数头丧尸,直到砍的卷刃。 苏默抹去脸上的污血,转身面对众人,道:“我想我们要死了,你们还有什么遗愿吗?” 在他说话的时候,仓鼠萌萌从口袋里钻了出来,屁颠屁颠的跑了。 连老鼠都觉得,这场仗没希望。 “有,我还没娶媳妇呢!”一个猎人道,这个猎人格外年轻,他的嘴唇上,还长着一圈绒毛。 “哈哈哈哈!乳臭未干的小子,就惦记着娶媳妇!”众人哄笑,绝望的气氛,被冲淡了一些。 等小声散去后,柯北河磕磕巴巴的开口了,说:“苏默,我知道你是有本事的人。如果我们之中,有谁最后活了下来,那一定是你。” “能不能……”柯北河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信封。 苏默猜透了他的心意:“你想让我帮你,带一封遗书?” “是的,给柯茜茜的遗书。”柯北河点点头,“我还有个请求,希望你在我死后,能够照顾她,她一个小女孩,想要在末世生存下去,实在太难了……” “不行。”苏默摇了摇头。 “你……”尽管早就知道苏默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柯北河还是无法相信,苏默竟能如此冷酷无情。 苏默没有搭理他,扫视众人:“不只是柯北河,你们所有人的请求,无论是合情合理的,还是无理取闹的……” 苏默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一字一顿的道:“我都不会答应!” “怎么能这样?” “太过分了!” “心比蝎子还毒!” 苏默冷笑:“骂吧,尽管骂吧,弱者,本来就没有生存的权利。看在曾经共同作战的份上,在你们变成丧尸之后,我会将你们的脑袋一一砍下来……” 不知是谁,第一个叫了出来:“狗娘养的,我一定要活下来,而且比你活的还长,你他么得休想砍我脑袋!” “说得好,咱们一定要活着回去,不能让别人嘲笑。丧尸挡了咱们的路,咱们就灭了它。” “弟兄们,给我杀!” “杀丧尸!杀丧尸!” “杀杀杀!” 众人叫着骂着,向丧尸发起反扑。 苏默笑了,这群脑袋单纯的家伙,稍微激将一下,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头脑单纯,也是成为铁血战士的潜质之一,只有头脑单纯的人,才不会有太多顾虑,只管勇往直前。 巴莎苗寨的村民,本身就极其彪悍,此时他们的血性,被苏默彻底激发,顿时爆发出令人侧目的战斗力。 一边是丧尸,一边是村民,两边都是悍不畏死的存在,然而村民一个都没倒下,丧尸的数目,却在不断的减少。 巴萨苗寨的村民,把除了牙齿咬之外的一切攻击手段,统统用上了,他们的战斗方式,足以让丧尸胆寒,如果它们的。心脏还能跳的话。 “没错,就该这样。”苏默的血液,也奔腾起来,他身上的子弹早用完了,刀也卷了刃。 但是没关系,苏默撩开衣角,露出一排匕首。 一头丧尸逼近,苏默抽出其中的两把,捅进丧尸的眼窝,双臂用力,向外一拉,刀锋分开筋骨,将丧尸的脑壳生生撕裂。 苏默交叉匕首,抹去上面的血浆,就这么一会儿,他已经看到十几头丧尸倒下,都是那些打了鸡血的村民干的,他们变得比丧尸还癫狂。 “不够,这样还不够。”苏默道,在子弹用完后,只靠冷兵器,杀伤效率太低了。 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理论上,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苏默一个人,就可以将眼下的丧尸,全部杀死。 拼杀,本来就是一个争分夺秒的过程,必须赶在被丧尸杀死之前,杀死丧尸。 苏默目光一闪,既然效率无法提高,那就只有想办法延长这场战斗的时间! 第二十六章 活人的胜利 果基格隆是猎人的首领,论号召力的话,他比苏默这个外来人,无疑要强的多。 苏默用匕首开路,找到了他,说道:“你这样做……” “什么?”周围都是丧尸的吼叫,果基格隆听的不太清楚。 但他知道,苏默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要他去做。 果基格隆翻了翻白眼,咧开大嘴道:“凭什么听你的?我要活的比你长!” 这个憨货,苏默哭笑不得。 既然言语上讲不通,那就只好用拳头说话。 其实苏默也挺喜欢用拳头说话的,这种方式虽然野蛮粗暴,但效率特高。 他曲臂,肌肉绷紧,一拳打在果基格隆的小腹上。 果基格隆捂着肚子,缓缓地蹲下去了,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卷缩的虾米。 “现在,你知道该干什么了吗?”苏默问,脸上挂着春风般和煦的微笑。 果基格隆打了个寒战,二话不说,对众人吼道:“弟兄们,把丧尸的尸体堆起来,垫在地上……” 这场毫无希望的战斗,还在持续着。 很多人都到了极限,但丧尸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 西南方向的那面巨盾,第一个被尸群挤歪,接着是第二面、第三面…… 好在众人的脚下,踩着丧尸堆成的平台。 由于时间仓促,这座平台堆成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梯形。 但平台有三米多高,笨拙的丧尸,想要爬上来,很要花费一番功夫。 丧尸想要吃人,就得爬平台,它们爬平台,就得花费更多的时间。 而人类有了这些多出的时间,就能杀死更多的丧尸。 苏默居高临下,用一只削尖的木矛,捅穿了丧尸的头颅。 然后他收回木矛,丧尸的尸体滚落下去,就像一个保龄球,把下边的丧尸砸倒一片。 被砸倒的丧尸没有爬起来的机会,它们被后来的丧尸踩在脚下。 数百双大脚踩着它们,直到它们陷入泥土之中。 后来的丧尸继续攀爬平台,若它们侥幸成功,有机会露出脑袋,嗅探平台上人类的气味,苏默就会刺出一矛,将它们送回地狱。 丧尸的尸体沿着斜坡滚落,像保龄球一样,砸倒下面的丧尸…… 如此循环往复,苏默也不知道杀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折断了八根木矛,腰间的匕首,也只剩下最后一把,其他的,都在这场惨烈的混战中遗失了。 有时候,苏默刺穿一只丧尸的脑袋,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就得去对付下一只。 平台上,尸臭弥漫,活人汗臭,与死人的尸臭混在一起,变得更加恶心。 这个时候,从北边刮来一阵风,吹散了臭烘烘的空气。 苏默精神一振,望着忽然开阔起来的视野,恍然道:“没了,没有丧尸了……” “丧尸没了?”果基格隆已经杀麻木了,不确信的问道,“我们把丧尸杀光了?” “是的。”苏默用力点头,“我们,杀光了它们!” 没有欢呼,没有掌声,更没有什么激动的泪水。 很多人不顾脚下就是尸体,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们,实在是太累了,再也挤不出一丁点力气,去做其他事。 苏默强忍疲倦,慢慢的走下了平台,将自己的武器,一一回收。 过了一阵子,柯北河缓过劲儿来,见苏默一个人战场上晃悠,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我真佩服你,还有精力打扫战场……” “还有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到。”苏默道。 在墨镜之下,苏默的银瞳猛地亮起来,像两盏小灯。 苏默移开一头丧尸的尸体,扒开被压实的杂草,地面上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你在找什么?”柯北河好奇的问。 苏默将手伸进洞里。 掏了一阵子,苏默把手从洞里拔出来,道:“就是这个。” 苏默摊开手,仓鼠萌萌就缩在他的掌心里。苏默两指捏了捏,这货就讨好的吱两声。 休息到了黄昏,还有很多用脱力的人,躺在地上,懒得动。 不过咕咕叫的肚子,催促他们起来吃饭。 在尸群旁吃饭,是个技术活。 丧尸很恶心,让人倒胃口,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你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为那些叮过尸体的苍蝇就围着你,飞来飞去。 你必须保护好你的食物,免受苍蝇的玷污。 吃过饭后,苏默更不想动,血液集中在胃部,倦意像潮水一样涌来。 如果苏默这时候开车,准会一头撞上大树。 苏默的意识模糊了,恍惚间,他听到小动物微弱的叫声。 那是仓鼠萌萌的叫声,它的身上套着一件蓝色的小衣服,用的是牛仔裤上裁下来的布片。 此时,仓鼠正挥舞着四条小短腿,拼命的往外跑,但一步也没有前进。 它被尼龙线拉住了,尼龙线一端连着小衣服,另一端绕在苏默的指头上。 仓鼠拼命的跑,扯动了苏默的手指。 苏默惊觉,把仓鼠塞进口袋,向远方的望了一眼,冷汗顿时冒了出来,大声咆哮:“尸群来袭!” “丧尸又来了?”果基格隆睁开朦胧的睡眼,但没有看见丧尸的影子。 “什么,原来是骗人……”他翻了翻身子,准备继续睡。 “开起来。”苏默踢了他一脚,“丧尸在一千米外,你看不到,不代表没有。” “一千米啊,那还远着呢。”果基格隆懒散的坐起来,“我们有车,一下就能把它们甩掉……” 说到这,果基格隆忽然惊恐起来。 是的,他们有车,但车只有一辆,而他们有六十多个人! 其实用走的,正常人也能比丧尸快,但他们能一直走下去吗? 他们这次出来,并没带多少口粮,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等他们耗光粮食,又累又饿,就会被后面的丧尸追上。 “现在就出发,还来得及吗?”果基格隆问。 “来不及,我们去一趟村子,需要四十分钟,再算上回来的时间,需要八十分钟。丧尸的速度再慢,八十分钟,一千米的路程,用爬的也能爬完。” 苏默说完,果基格隆面色如土。 挣扎了许久,果基格隆颤声道:“我去引开丧尸,苏默,你能不能给我爹带句话?” “我说过,不能。”苏默沉吟道,“我刚想到了一个法子,你或许用不着死。” “什么法子?”果基格隆连忙竖耳聆听。 “我会先带走十个人,你带剩下的人马上启程。不需要跑的多快,只需要比丧尸快一点就好。我把那十个人送回村子就回来,再接走十个人,剩下的人继续跑……” 果基格隆一听,就知道这方法可行,连连点头:“好,我跟大伙说一声……” 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在商量的时候,有个愣头愣脑的猎人叫道:“格隆大哥,咱们凭什么听那个外人的?他之前,还笑我们,没有生存的权利咧,这不拐着弯骂人吗?” “你傻不傻?”果基格隆道,“那叫鸡什么法来着……” 苏默咳了两声,小声提醒道:“是激将法。” “对头,就是鸡架法!”果基格隆指指点点的道,“不用鸡架法,你们哪来的斗志?你们能像打架的斗鸡一样,最后把所有丧尸都弄死么?不要辜负了苏大哥的一片苦心……” 苏默捂脸,把激将法听成鸡架法,还解释了一遍,你已经辜负了我的苦心。 经过果基格隆的循循善诱之后,众人都不再有抵触情绪,该上车的上车,该留下的留下。 人心齐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苏默开着装甲车,十二次穿过尸群,成功的将所有人运回巴莎苗寨。 若不是外边还有少数丧尸围着,而噪音和火光,又会引来更多的丧尸,那些喜极而泣的村民,非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不可。 巨盾阵,这种看似漏风的防御工事,取得了实践上巨大的成功,让老村长开心不已,他索性不再干预苏默了,让他放手去做。 于是休息了一天,在第三天,苏默带上更加齐全队伍装备和人手,依靠一环套一环的巨盾阵,消灭了更多的丧尸。 又过了几天,当砖头被烧出来后,苏默带着众人在树上埋伏,一等丧尸靠近,就把砖头丢下去。 被丢下去的,有零散的砖头雨,也有被布包裹的砖头大礼包。 这些大礼包外边,还涂着鸡血鸭血,对烫死的丧尸,有着致命的吸引。 当大礼包掉下去的时候,丧尸会主动往上凑,然后被大礼包砸个脑袋开花。 就这样,苏默变着法虐丧尸,从坑杀、砖砸、地刺什么都有,各种战术交叉使用。 灾变后第五十七天,霜降,天气渐冷。 人们走出屋子,惊讶的发现,寨子格外的安静,笼罩在一片安静祥和的晨雾里。 丧尸都消失了,那些听惯了丧尸哀嚎的人们,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 不过,失去了那些哀嚎,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想念的。 沉静很快就被打破,消息传开,家家户户都热闹起来。 “丧尸没了,它们真的都死了?” “太好了,被尸群围困的这几十天,我都不敢大声说话。” “我比你更惨,我半夜都不敢点灯。” 第二十七章 丰收 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地方。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连接各大城市的枢纽。 根据和平时期的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 当灾变爆发,死人复苏时,有车的人,当然会开车逃跑。 他们会选择往哪跑?跑回家的人少之又少。 即使有人跑回家,也会马上启程,开车上高速。 大量的人跑向高速,于是高速就堵车了。 接着,丧尸来了,把困在车里,动弹不得的乘客,吃个干净,只留下啃不动的车子。 然后,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丧尸会选择躲在车里,就在车上安家落户。 高速上有车,这是肯定的,但该不该去呢? 苏默还在犹豫,上次在南山市的时候,他和柯北河就惊动了高速路口的丧尸。现在想想,那真是一场噩梦。 另外,据他所知,几乎所有敢打高速注意的人,都死的很惨。 只要接近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就会惊动丧尸,只要惊动丧尸,丧尸就会开始嚎叫,惊动下一只丧尸,下一只丧尸又开始鬼嚎,惊动第三只、第四、五、六只……直到引来恐怖的丧尸军团。 想要活命,就得赶在丧尸大军到来之前,把车开走! 你没有时间打破车窗,然后站在安全距离之外,等着丧尸慢吞吞的爬出来,你得用非正规的方式开车门,也就是——撬车。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即使有合适的工具,也很难办到这一点,除非你正好有钥匙。 而对业内人士来说,也绝非易事。 撬开车门,仅仅是第一关,注意,里面还有丧尸呢! 撬开车门后,门往往不是你打开的,而是被里面的丧尸推开的,这种时候,极易受伤。 苏默就认识一个人,他麻利的撬开车门,将冒头的丧尸打死,迫不及待的钻进去,装备开车,结果一只藏在座位底下的丧尸爬出来,咬掉了他的脚。 有的时候更倒霉,你完成了上面几步,却不幸的发现,车子放太久,打不着火,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等等,装甲车的话,载重有五吨左右吧?苏默目光闪烁,一辆卡车,总量在五到二十吨之间,而除了宝马7系和奔驰s之外,其他普通的小轿车,一般不会超过两吨。 如果用拿的话,以装甲车的麻利,完全可以拉动。 唯一的麻烦,就是下坡的时候,后面的车可能滑动,撞上前面的装甲车。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再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上坡或平地的时候,装甲车在前面拉,下坡的时候,另一辆车在后面拉,防止中间的车滑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可以叫人推。 等远离了高速,到达相对安全的地带,就可以杀死车里的丧尸,直接将车开走了…… 这个方法,刚冒出来,就像魔鬼一样,不停的缠着苏默,诱惑他立即行动。 苏默反复的思考,不断的进行情景模拟,他越是想,就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干吧。”苏默每一次行动,都会思考很久,但是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再有片刻的犹豫。 他给果基格隆说了一声,果基格隆很高兴,欣然应许。 然后他俩叫上了更多的人,直到坐满了装甲车,一行人带齐装备,就这样风风火火的出了寨子。 灾变后第五十九日,兰海高速。 这条高速,是距离巴莎苗寨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 苏默顺着兰海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沿路闪过车窗的路标,不断提示:离贵羊还有xx公里。 又开了一会儿,果不其然,在高速公路的后半段,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车的车头,都指向前方,车屁股,则对着苏默等人这边,看样子逃难者似乎认为,到了前方的大城市,就能逃避尸灾。 果基格隆从舱盖探出脑袋,向外面瞧了一眼,感慨道:“哇,好多车啊,一眼望不到头。” 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 第二十八章 组建车队 “怎么搞的?”苏默感到一阵恶寒,高速上的车龙,难道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永远不可触碰? 果基格隆沮丧的道:“后备箱没关好,里面藏了一只丧尸,它偷袭了我……” 偷袭?不对,偷袭是静悄悄的。如果后备箱里有丧尸,果基格隆一考进去,它就会发出噪音,丧尸不是大猫,它们不可能搞偷袭的。 苏默察觉到一丝异常,他开启透视能力,向后备箱看去。 “这不是丧尸。”苏默打开后备箱,松了口气。 他指着卷缩在其中的尸体道,“丧尸的血是黑的,和粘稠的沥青差不多,但这个血,是红色的。” “不是丧尸?”果基格隆的表情立即舒缓下来,就像一个刚被赦免的死刑犯。 他又怕这不是真的,问道:“不是丧尸的话,那怎么会咬人呢?” 苏默道:“在末世,有些人存活了下来,但心里上却接受不了。在这种人之中,有一小撮人的精神状态,极度扭曲,他们害怕丧尸,非常的怕,就把自己想象成丧尸的同类,去模仿丧尸的行为……咬你的这个伪尸,其实就是这样的人。” “呸!末日已经够乱了,他们还出来添乱,真是吓死我了……”果基格隆骂完,心里头一阵后怕,要真是丧尸,那他可就完了。 这场有惊无险的风波过去了,果基格隆麻利的拿起铁链,将这辆黑色奥迪与装甲车连在一起。 已经有零星的丧尸围了上来,苏默将装甲车发动起来。 虽然后面拖了一辆奥迪,但以装甲车的速度,还是很快就甩开了尸群。 跑出一千米后,丧尸还远远的跟在后边,苏默继续往前开。 两千米、三千米、五千米……苏默停下了车子。 “应该没有跟来吧?”苏默望着远方。 他的远视异能,能看清千米外的一根线,但他的目力,最多扩展到五千米。 在这个距离上,丧尸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再远就看不清了。 苏默拔枪瞄准,扣动扳机。 子弹穿过奥迪的车窗,将里面的丧尸爆头。 接着,苏默清理了丧尸,检查了一下部件,确定车是好的。 然后他用酒精给奥迪作了个简单的消毒,把油箱加满,让果基格隆开着奥迪,跟在装甲车的后面。 等找不到猎物的丧尸,自行散开之后,两辆车又调头返回,去拖下一辆车。 就这样,苏默凑齐了一支车队。 在返回巴莎苗寨的路上,每个人都开着一辆车子,显得非常开心。 苏默却注意到,公路旁的草丛中,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你们直接回去,中途不要停……”苏默交代完,就向那道人影追去。 装甲车太显眼了,很容易被发现,即使茂盛的杂草也挡不住,所以苏默把车藏了起来,然后徒步追踪。 苏默压低身子,在草丛中穿梭,动作轻巧,像一只捕猎的花豹。 那人在数百米开外,不紧不慢的走着,根本不知道后边有个人。 苏默心想,车队在高速上呼啸而过,那么大的动静,这个人想不注意都难。 他知道车队的存在,也肯定看见了装甲车。 在和平时期,有一辆豪车,可以吸引很多拜金女,而在灾变时期,人命微贱,一把没有卷刃的刀子,就能换到一个女人,那么一整支车队,又会引起多大的骚乱? 而且那个人不是孤身一人,他是团体行动的,这点从他口袋里的对讲机,能够看出来。 不能冒险,杀了他!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苏默的意识深处冒出来,但又很快被他压下。 他不想变成野兽。 那些曾经是人的野兽,“适应”了末世,他们与残酷的环境融为一体,成为残酷的一部分。 见到丧尸,杀,见到动物,杀,见到人,还是杀! 管你是带着敌意还是善意,杀了再说,死掉的人,才是安全的。 他们认为把全世界都杀光了,就不会再有东西伤害他们了。 苏默可不想变成那种非人非兽的东西,他曾经堕落过一次,沉浸在杀戮之中,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但是另一方面,哪怕是再小的威胁,苏默也不会忽视。 人心隔肚皮,如何判断对方有没有恶意? 把他抓起来拷问,确实是个好办法,但苏默没那个闲情逸致。 这里是野外,丧尸的主场,你呆在这种开阔的地方,一段时间不移动,呆久就有可能遇到丧尸,运气再差点,就可能碰到尸群。 就算苏默把他抓回村寨,慢慢逼问,又有谁能保证,对方说的一定是实话? 苏默拥有透视能力,可看穿万物,唯独看不透人心。 其实苏默倒想简单粗暴一点,就像之前那样,将那人捉来,警告他不准多嘴。 但苏默不能赌。 前面几次苏默不怕,是因为他居无定所,而且马上要去更远的地方,不怕别人找麻烦。 而这一次,苏默选择了巴莎苗寨,作为兴起之地,他的计划一环套一环,不容许出一点差错。 除了灭口和逼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苏默在后边跟踪,苦思良久,还真想出了一个良策。 他藏起枪,藏起刀,把全身的武装,一一解除,只带上一把匕首,一把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然后苏默将头发揉乱,又往脸上擦了点土,锐利的气息,逐渐收敛。 经过一番化妆之后,此时的苏默,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的大学生。 只不过前提是,忽略那副墨镜,没有哪个大学生,在丧尸满地、朝夕不保的末世里,还非要戴着墨镜。 不过这没有关系,苏默要扮演的,并不是大学生。 在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大学生就是天真的代名词,因此对大学生的防范心会弱一点,尤其是对女大学生。 但是还有一类人,比大学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苏默要扮演的,就是这样一类人,他用匕首砍下一根长长的树枝,作为拐杖。 拐杖配上墨镜,再加上苏默每走一步,都要用拐杖点来点去,一个失明青年的可怜形象,就如此诞生了。 “喂,请问,那个方向有人吗?”苏默喊道,主动暴露自己的位置。 在前面的小伙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盲眼人站在半人高的草丛中,用导盲杖艰难的探路。 哪来的盲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小伙真的很想闭上嘴,一走了之,但心里又有些过意不去。 于是他回应了苏默:“有人的,在这里!” 苏默侧过头,竖着耳朵听了听,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好人啊,你真是好人。”苏默握着小伙的手说,“之前我遇到的几个人,他们都不肯理我,但是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能听到他们的呼吸。” 这盲人的手劲儿好大。小伙想把手抽回来,却发现抽不动,他现在也后悔了,不该理这个盲人。 苏默扯着小伙,继续道:“我有食物,不会拖你的后腿……” 其实苏默本想说:“我有食物,可以分给你,只要你们愿意收留我……” 但是苏默转念一想,这样以利诱之,会使测试的效果,不太完美。 如果小伙见财起意,苏默当然会二话不说,立即反杀。 但是如果小伙真的愿意收留他呢?谁知道那是看在食物的面子上,还是单纯的想要帮助苏默。 于是苏默继续装可怜:“我知道我是瞎子,帮不上什么忙,不过我要求很低,只要有口饭吃,有个遮风避雨、能够睡觉觉的小窝就行……” 小伙听了一阵头大,可把一个瞎子丢这不管,等同于谋杀。 这种事,小伙还真做不出来。 小伙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你可以跟着我,我带你走,但是收不收留你,还要看刘哥的意思。” “刘哥是……”苏默的墨镜下,目光一闪,核心人物,要出来了吗? “刘哥就是刘啸武,我们的头儿,是他带领我们,抵抗丧尸的。”小伙说到刘啸武的时候,带着崇敬的神情,“你放心吧,我们刘哥为人仗义,应该不会赶你走。”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在末世,则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好人手下一般都不会差,而坏人的手下,多半坏的流脓。 看来会见到一些不错的家伙。苏默在心里想。 苏默跟着小伙走了一段路,似乎是进入了无线电的范围内,小伙拿出对讲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好了。”小伙对苏默道,“不用担心了,刘哥同意让你留下来。” 苏默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 这次不是装出来的,和好人打交道,总比和坏人打交道好。 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个问题,这些人的意图,当他们知道有一支车队后,会怎么处理? 苏默装作不经意的说道:“对了,之前在高速公路附近,我又听到了汽车的声音,真是久违了啊。你看清汽车上面,都是什么人吗?” “似乎是一些苗寨的村民。”小伙道,“不过不用羡慕别人,因为我们很快,也会有汽车了。” 苏默心中一惊,问道:“哦,汽车可不好搞啊,你们准备怎么做?” 小伙说道:“那些苗族人既然有车,就肯定还会开车出来。出山的道,只有那一条,我们打算守株待兔,等他们下次出来时,和他们交换。” “交换?你们拿什么换?”苏默说,“车在和平的时候就很贵,现在更不用说了。” “我们有很多……”小伙说到一半,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含糊其辞的道,“反正等你到了,你就会知道了。” 第二十九章 钢厂幸存者 灾变后第六十日。 一块横卧的巨大花岗岩,闯入苏默的视野,上面镌刻着“砂山钢铁厂”几个苍劲古朴的大字。 苏默开启透视和远视,仔细打量,这座钢铁厂的设备,保存完好,几乎没有受到尸灾的波及,仓库里还堆着大量的铁锭。 看到这些,苏默明白了,这就是他们敢提出交换的底气。 想打造一座铜墙铁壁的要塞,钢铁绝对是必不可少的材料,而且钢铁还能制成武器……苏默想着想着,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个时候,带苏默来的小伙,忽然叫道:“刘哥好!” 刘啸武是一个典型的sd大汉,身高一米八开外,虎背熊腰,有着一张枣红脸,要是给他贴上胡子,马上就能演关公。 “什么刘哥刘哥的?大家都是兄弟,咱不讲这些俗礼。”刘啸武豪爽的道。 “嗯嗯。”小伙的心里头热乎乎的,一时间,感动的找不着东南西北。 过了一会儿,小伙才想起身边还有一个人。 “对了,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小伙指着苏默,向刘啸武介绍。 刘啸武并不在意苏默是一个盲人,热情的拉住苏默的手:“你放心,就住在我们这吧。有我刘啸武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挨饿。” 可是刘啸武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不在意。 一个高高瘦瘦,嘴唇刻薄的男人说道:“等等,刘哥,这样好吗?” 刘啸武不高兴了,板起枣红脸:“黄佑,你什么意思?有话直说!” 黄佑赔了个笑脸,说道:“刘哥,我知道你是个古道心肠的汉子,可是咱也不能什么人也接受啊。这瞎子来历不明,谁知道他是好人坏人?” 苏默是小伙带回来的,如今被黄佑奚落,小伙气不过,顶嘴道:“黄佑,你胆子被狗吃了,一个瞎子能把你怎么样?” 黄佑嘿嘿冷笑:“谁知道他真瞎假瞎?不如摘了他的墨镜,检查一下……” 苏默把头偏向黄佑那边,道:“您说什么?” “我叫你把墨镜摘下来!”黄佑大声命令道。 他和刘啸武说话时,是服从的态度,和小伙说话时,是平等的态度,对待苏默的态度,就不怎么友好了,反正是个瞎子嘛。 “什么?能不能大声点?”苏默继续装傻充愣。 黄佑怒了,指着苏默大骂:“你明明是个瞎子,装什么聋?” “哦,你知道我是瞎子啊。”苏默淡淡一笑,“我还以为你说我装瞎呢,吓死我了。” 黄佑神情窘迫,周围的笑声越大,他的脸色就越红,最后红成了一颗大柿子。 刘啸武忙出来打圆场,让黄佑消消气,然后又把苏默带到钢铁厂的员工宿舍。 夜深了,丧尸变得更加活跃,不时有哀嚎钻进耳朵。 钢铁厂这边,所有薄弱的漏洞,都被工人用钢板焊上了,所以到了晚上,他们睡的很沉,一点也不担心丧尸。 但是晚上,不仅是丧尸活跃的时间,也同时是阴谋诡计活跃的时间。 苏默被住在员工宿舍的一楼,这是刘啸武特意安排的,方便“盲人”苏默下楼。 此时是晚上十点,在没有电、没有wifi,没有手机、电脑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的人,都已经睡了。 苏默戴着墨镜,躺在床上,墨镜后的那双银瞳,却依然闪烁着妖异的光芒。 门外,两个黑影蹑手蹑脚的靠近。 当然,在正常人眼里的两个黑影,落在苏默的眼里,却是纤毫毕露。 就算这两个家伙找不到透气的黑丝袜,随便整了两个臭袜子当头套,苏默也能看清他们的脸。 黑影a说:“你拿到钥匙了?” 黑影b说:“拿到了,宿舍管理员是个老酒鬼,我给他送了点酒……对了,酒是我送的,钥匙也是我拿的,还有,袜子也是我出的,等会我可要多分一点啊。” 黑影a道:“急什么。不是说好了吗?我们一次只能拿一点,那家伙眼瞎,肯定发现不了。但一回拿太多,会被那瞎子察觉的,到时候,要是捅到刘啸武那里,就不好办了。” 黑影b道:“我不管,不管拿多拿少,反正我出力多,要多分一些。” 黑影a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不要说话了,瞎子的耳朵很灵,开门的时候,声音小一点。” 接着,锁簧啪嗒一声,轻轻的弹开。 门缓缓的打开了,两个黑影溜了进来。 他们接着微弱的星光,看了看苏默。 苏默躺在床上,胸口有规律的一起一伏,显然睡的正香。 两个贼见此,放下心来,开始翻箱倒柜。 黑影b喜道:“哦!好东西!” 黑影a道:“嘘,小声点……喔,好东西!” 黑影b鄙视:“切,你还不是一样?” 俩个贼尽兴而归,如果他们回来一趟,肯定会吓个半死,因为他们本以为熟睡的苏默,此时正好整以暇的坐在床沿。 “他们找到了什么,这么高兴?”苏默心想,难道我把枪放在包里,忘记拿出来了? 苏默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包裹,发现只丢了一袋奥利奥和一瓶花生酱。 就这……也值得高兴?他们平时吃的是什么?苏默摇了摇头,将手伸进包底,掏出一个鳕鱼罐头,默默的吃了起来。 吃一个120克的鳕鱼罐头,花了苏默半分钟。 就这短短的半分钟,苏默又发现一件有趣的事。 这家钢铁厂的待遇非常好,员工宿舍都是单人间,但在黄佑的屋子里,却有两个人。 除了黄佑之外,还有一个穿了一身昂贵的名牌,却不懂搭配的家伙。 上身是007代言的布里奥尼西装,下身却是polo的红斑点沙滩裤,露着两条毛茸茸的大腿,再蹬一双阿迪达斯的拖鞋,这人把自己穿成了一朵奇葩。 “怎么样?我这身衣服怎么样?“奇装男向黄佑炫耀着。 “可以可以。”黄佑违心的点头。 奇装男得意洋洋的道:“西装是成衣店拿的,沙滩裤打丧尸爆的,拖鞋是路上捡的,没有花我一分钱,我聪明吧……” 黄佑有些迷茫:“打丧尸,还能爆沙滩裤?” 你他么当是电子游戏,打怪还能爆装备啊?当然,这句话,黄佑是在心里骂的。 奇装男回忆道:“那头丧尸是个有钱人,他家别墅里还有一个超大的泳池,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他的。 然后我打死了他,正好看到那件沙滩裤,polo的耶!这样的裤子,才配得上我,给丧尸穿太浪费了……对了,这条金项链也是他贡献的。” 黄佑听完,差点没吐出来。 于是黄佑换了一个话题:“那个,刘啸武,马上就能搞到车了,大老板的他,有什么吩咐?” “鼬子啊,难得你有这份忠心。”奇装男道,“不用急,刘啸武再怎么努力,也只是给我们做嫁衣而已,他的一切,都会是我们的,等到了那个时候,这家钢铁厂,就交给你来管……” 苏默在一楼,虽然听不到两人说话的声音,但他懂一点唇语。 “原来是这样,这颗外表建康的大树之下,躲着不少害虫啊。”苏默心道。 第二天清晨,刘啸武敲开了苏默的门,给他带来了一份早餐。 这是一碗汤面,清汤上,飘着几段碎葱,连面条的影子都看不到。 那些面条都沉在碗底,这还是苏默拥有透视的能力,才能发现。 苏默看了一眼,他还记得自己是个“瞎子”,又用鼻子嗅了嗅,说道:“是面条,对不对?” “你的鼻子真灵!”刘啸武把汤面搁在桌上,“过的还习惯吧。” “还行。”苏默说着,仓鼠萌萌,从他的口袋里钻出来,两只小爪子,捧着一颗牛肉粒。 肉!刘啸武眼睛一亮,不由得舔了舔嘴角。 他看的不是那一小粒牛肉,而是仓鼠萌萌。 这么肥,这么圆,该有多少肉啊!刘啸武已经一个多月没吃肉了,整天就吃白菜萝卜,那些肉食,因为冰箱没电,早就腐败了。 如今看到肉,刘啸武的眼睛,越发明亮,都快赶上了苏默的银瞳。 仓鼠萌萌察觉到他不怀好意的目光,赶紧将牛肉粒塞进口囊,鼓着腮帮子,一溜烟的蹿进苏默的口袋。 苏默咳了一声:“不好意思,它是我养的宠物。” 刘啸武这才惊醒,讪笑道:“挺可爱的,挺可爱的。” 苏默指了指刘啸武的嘴角:“口水流出来了。” 刘啸武羞愧的无地自容。 正当他想要逃离这个尴尬的地方时,苏默叫住了他。 “其实……”苏默推了推墨镜,“那个叫黄佑的人,说的没错,我眼睛有问题,但不是盲人。” “你说什么?!”刘啸武霍然回头,“你到底是谁!” 苏默悠悠的道:“你不是想用钢铁交换汽车吗?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那支车队,是你的?”刘啸武震惊的无可附加,心中的疑问一个接着一个,蹦出嘴巴,“你为什么要装成一个瞎子,为什么又要告诉我真相?” “那是一个测试。”苏默道,“测试你们是否是可靠的合作伙伴。” 第三十章 疑点重重 “那……测试结果是什么?”刘啸武问,此时这个sd大汉坐立不安,就像一个忐忑的小学生。 “结果,合格。” 听到苏默的回答,刘啸武顿时松了一口气。 汽车对于他,不是对整个钢铁厂来说,太重要了。 从九月一日,灾变之日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六十一天。刘啸武他们,完全是靠钢厂食堂的存粮活下来的。 而现在存粮快吃完了,刘啸武曾派人出去寻找食物,可是他们没有车,每次都只能在钢厂附近探索。 再远一点,回来的时候,可能就是深夜了。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碰到丧尸,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刘啸武他们也不敢在外留宿,每次为了找一个安全的落脚地,总会永远的失去一两位工友。 有了车,这一切的悲剧,都可以避免。 等有了车,就可以开到乡村去,把田里的农作物,全部搬到钢铁厂来,说不定还能吃点野味! 刘啸武再一次的,沉浸在对未来的遐想之中。 苏默开口了:“不过……” “不过什么?”刘啸武从遐想中惊醒,“是怕钢铁不够的问题吗?不要紧,我们有足够的钢铁,一辆车按两吨来计算,你给我一辆车,我就给你五倍重量的钢铁。” “那就是十吨钢铁。”苏默轻笑:“十吨钢铁,能买一辆车吗?20xx年的钢铁,好像是三千元一吨,你是钢铁厂的,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刘啸武涨红了脸,他的那点小心思,被看穿了。 “既然如此……”刘啸武一咬牙,“那就按一辆车一百万来算,钢铁还是三千一吨!” 在末世,钢材既能做武器,又能作建筑材料,它的价格,绝对超出三千元一吨。 刘啸武还按以前的价来算,其实是变相的赔礼道歉。 “可以。”苏默道,“不过有件事,我要声明一下。” 刘啸武拍着胸脯说:“什么事?只要我能办到的,就一定办到。” 苏默道:“有两个人,认为我是瞎子,好欺负,夜里过来偷食物。” “他们是谁?”刘啸武声音中夹杂着愤怒。 “待会儿我会指出来的。”苏默作了个手势,示意稍安勿躁。 刘啸武虽然闭上了嘴,但眼里的怒火,却毫不掩饰。 “那两人只是犯了点小事。”苏默道,“还有一个人,胆子更大。” “还有人?!”刘啸武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兄弟里头,居然有那么多人心怀鬼胎。 “他叫黄佑,我记得是这个名字。”苏默说到一半,突然被刘啸武打断。 “不用说了,黄佑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一定是搞错了。”刘啸武道。 “如果他已经背叛了你呢?”苏默盯着刘啸武,打量着他的表情。 “不可能!”刘啸武固执的道,“你不清楚,他曾经救过我的命,冒着生命危险!” 苏默目光一闪:“能不能说一下?” “有一次,我带人出去寻找食物,那天天黑的特别早,我们在寻找落脚点的时候,在一座看上去很安全的房子里,被尸群袭击……”刘啸武陷入了回忆,“死了很多人,我昏过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只看见黄佑,他遍体鳞生,他说其他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他和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看我昏迷,想要抛弃我,还想抢走我的武器,是黄佑保护了我,杀死那个人。” 也可能是那个人想要保护你,结果被黄佑杀了。苏默猜测道。 不过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刘啸武明显是一个固执的家伙。 在苏默与黄佑之间,他肯定会选择相信他的救命恩人,黄佑。 于是苏默开始谈交易事项。 “我们需要的钢铁量很大。”苏默道,“尤其是钢板,不过钢板的宽厚长高的,我得问过我们的建筑师后,才能给你答案。” 刘啸武开玩笑道:“你们还有建筑师?该不会想建一座钢铁之城吧?” 苏默没有理会这个玩笑,继续道:“钢板的事情,先放一放。现在我们来谈武器。我们需要一种钢矛,造法很简单,磨去建筑钢筋上的螺纹,然后将钢筋的顶端砸扁,打出一个菱形平面,然后给这个菱形平面开锋,别忘了加血槽,这样不会被血压封住,容易拔出来。” 刘啸武听着听着,明明是凉爽的秋天,他的背后,却出了一身冷汗。 太可怕了,这家伙以前是干什么的? 苏默接着道:“然后……” 还有然后?刘啸武抬手,扶住桌沿,才没摔倒。 “然后我们还需要钢盾。” “全钢的盾牌?那个太重了吧?”刘啸武打量苏默的身板,有些怀疑。 “不用全钢,用木盾,外层包钢,钢材必须要最好的,能保护里面的木质结构。”苏默解释道,“木头的话,之后会送过来。” “木盾,会不会不结实?”刘啸武关心的问,他被苏默说动了,也想自己搞一套武器。 “不会。”苏默道,“以前冷兵器时代,用的就是这样的盾牌。” “这样啊,我说那些古代的士兵,怎么拿着几百斤重的盾牌到处跑呢。”刘啸武大开眼界。 定好了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之后,苏默就离开了,在他身后,钢铁厂开足了马力,为汽车而奋斗。 七天过去了,灾变后第六十八日。 第一批钢矛生产了出来。 空旷的马路上,停着一支车队,车队由一辆装甲车打头。 装甲车的车门打开了,肃杀的秋风灌进来,吹的苏默衣袍飞舞。 风中夹杂着一股奇臭无比的味道,附近,几十个游荡的丧尸,摇摇晃晃的走来。 一向警觉的苏默,似乎神游物外,他没有拔枪。 他身后,突然出现一群高大的猎人,一阵枪响,丧尸摇摇晃晃的倒下了,正如它们摇摇晃晃的来。 从丧尸出现,到倒下的整个过程,苏默自始至终,都没有往那边看一眼。 这就是有团队的好处了,不必什么事,都亲自动手。 苏默望着远方的地平线,果基格隆则望着苏默,他总觉得,苏默这个人很奇怪,似乎能看到一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们来了。”苏默转过身,看着身后神情肃穆、暴力特征明显的猎人们,说:“笑一笑,别吓着人家。” 果基格隆裂开大嘴,突然爆出一串长笑:“啊哈哈哈哈哈!” 在场的人,被笑出了一身鸡皮疙瘩,苏默扶额:“果基格隆,你还是闭嘴吧!” 苏默说他们来了,过了一会儿,钢铁厂的人,果真来了。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辆蓝色的小货车,上面映着可口可乐的蓝色广告。 这辆小货车,还是苏默借给钢铁厂的,用于运送钢矛。 小货车开到近前,上面下来一个中年人,看打扮,应该是钢铁厂的一线工人。 但这个人,苏默没见过。 没见过就没见过吧,虽然苏默曾用透视能力,看过钢铁厂所有的人面孔,但他也不可能过目不忘。 苏默瞥了他一眼,问道:“刘啸武呢?他怎么没来?” 中年人露出谦卑的笑容:“您说刘哥啊,他这几天忙着生产,没注意休息,累倒了。” 他抬头看了苏默一眼,视线越过苏默的肩头,落到了后方。 中年人看到了那些猎人。 这些人!中年人脸上肌肉一抽,但又马上恢复平静。 他变脸的速度如此之快,连苏默都没发现。 接着,中年人就像没事人一样,将苏默请到车后验货。 当中年人打开车厢,露出满满一厢的钢矛时,苏默有些震惊。 钢矛的数量太多了,远远超出苏默的预料。 这么短的时间,生产这么多的钢矛,那些钢铁厂的工人,恐怕昼夜不息的干活,才能生产这么多吧? 想到这,刘啸武累倒的事情,似乎得到了解释。 是我想多了吗?苏默总觉得有些怪异,但却抓不住重点。 到底怪异在哪? 直到中年男子开车离开,苏默才捅破那层纸。 刘啸武身为钢铁厂的首领,连他都累的病倒了,那个中年男子,怎么一点倦色都没有? 仅仅是因为,中年男子要运送货物吗? 这个时候,一个猎人站了出来,他的话,使苏默更加的不安。 “那个人,我好想见过。”猎人道。 苏默忙问:“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就在一年前,在我们寨子里。”猎人道,“他带了一些人过来,想要高价收购我们的枪,不过我们没答应,因为我们村都有枪,他们也不敢强迫,就灰溜溜的走了。” “买枪?他是干什么的?”苏默问。 猎人不屑的道:“还能干什么?他就是一个混混。” 一个混混,怎么跑到钢铁厂去了?那个中年男子的身份,越发的可疑起来。 疑点太多,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苏默不想再等了。 他果断道:“留几个人,把钢矛运回寨子,其他人上车!” 果基格隆知道他要去追中年男子,问道,“那个人都跑不见了,咱们去哪追?” 苏默推了推墨镜,双眼始终锁定一个方向,肯定的道:“放心,他逃不掉!” 第三十一章 狼墓 中年男子开着小货车,一路风驰电掣,油门一直踩到最大。 他并没有回到钢铁厂,而是开进了一家温泉旅馆。 刚把车停好,中年男子就奔下车,边跑边叫:“大老板,大老板,大事不好了!” “瞎嚷嚷什么?”一个左臂纹青龙,右臂纹白虎的男人,沉声道:“我们道上混的,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有一颗强大的心。我说了很多次,你怎么就记不住呢?掌嘴!” 旁边立马闪出两个打手,一个人架起中年男子,另一人甩开大巴掌,左右开弓。 直到中年男子被打的满嘴是血,大老板才挥了挥手,两名打手退下。 大老板说:“再有下次,割掉你的舌头。” “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中年男子以头抢地。 大老板不耐烦的道:“好了,说吧,到底什么事?” 中年男子道:“我、我见到了的那些人,是岜沙苗寨的……” 坐在大老板下手的奇装男,激动的站了起来:“岜沙苗寨?他们没有被丧尸灭了吗?” 大老板也道:“是啊,我们把我们这边的丧尸,都引到他们那边去了,他们怎么可能还活得下来?而且还搞到了一支车队?” 中年男子说:“千真万确,那些人,确实是岜沙苗寨的,我以前见过他们。” 奇装男沉吟:“这倒是个麻烦,要是这个事情,被死脑筋的村民知道,恐怕会不死不休吧?” 大老板豪放的笑道:“没事,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再说我们是接着钢铁厂的名义,和他们做交易,不怕!” 窗外忽然响起了阵阵声响,那是汽车引擎在咆哮。 “怎么这么吵?”大老板看了窗外一眼,然后问中年男:“你这次交易,到底换回了几辆车?” “就、就一辆啊。”中年男忽然意识到什么,跑到窗边一看,惊慌失措的大叫:“是他们,他们来了!” 一个花瓶飞来,击中中年男的后脑勺,将他砸晕。 “叫你别瞎嚷嚷,你又嚷!”大老板拍了两下手,“有客人来了,开门,迎客!” 苏默进来了,带着一群杀气腾腾的猎人。 他在大厅中央站定,后边的猎人,也立刻停下。 虽然他们的动作,比不了真正的军队,但那些猎人沉重如山的气势,比那些小混混,好上百倍。 大老板看的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好,我这个人,最喜欢勇士了,你们有兴趣,跟我干吗?” “不要废话。”苏默直接问:“刘啸武呢?” 大老板也不答苏默的话,继续说:“你们能和刘啸武合作,为什么不能和我合作呢?在我的管理之下,那些懒惰的钢厂工人,能够发挥出更高的效率,这点,我相信你已经发现了吧?” “与你们合作?”苏默问。 “对。”大老板笑着点头,心想,这家伙终于肯回答我的话了。 肯回答,就代表动心了嘛,大老板趁热打铁,道:“如果你和我合作,会获得更多的利益,你可以更低廉的价格,换取我的钢……” 可是他还没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嘴巴,因为苏默给了他一枪。 血像喷泉一样,从大老板的口中喷出,一旁的打手,被浇了个正着。 大老板就这么死掉了,下面的混混们躁动起来,有人想跑,也有人想跳上来拼命。 岜沙苗寨的猎人们挑起枪口,所有的混混都安静了,变成了一群小绵羊。 “刘啸武在哪?你知道吗?”苏默问那个打手。 那个打手用颤抖的手,摸了摸脸色的血,似乎还没回过神来。 “刘啸武在哪?你不知道的话……”苏默把玩着手枪,枪口有节奏的打着摆子,屡次飘向打手。 “知道,知道!”那个打手像是被针戳了屁股,大声叫了起来,“他就在钢铁厂,被我们的人押着。” “你们的人有多少?用的是什么武器?”苏默问清楚的情况后,就准备动身去钢铁厂。 果基格隆道:“苏默,剩下的人怎么办?” “他们……”苏默环视一周,忽然发现少了点什么。 那个奇装男呢?难道他和这个大老板,不是一伙的? 苏默开启了透视异能,温泉旅馆所隐藏的秘密,在他面前来一点点的显现。 在窗外传来大量汽车的轰鸣时,奇装男就感到大事不妙。 他趁无人注意的时候,偷偷的溜进一号贵宾房。 一号贵宾房里,有一条密道,通向外面。 奇装男钻进黑坳坳的密道,不知爬了多久,终于见到一线光明。 “逃出来了,哈哈,我逃出来了!”奇装男张开环抱,仿佛在拥抱自由。 在奇装男的背后,温泉旅馆正冒着滚滚黑烟。 他回头看了一眼,不甘的道:“要是有枪……要是有枪,我哪会输的这么惨。” 奇装男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往前走,。 突然,他脚下的土地陷了下去,大地张开了大口,将奇装男吞没。 “好疼!”奇装男落进了一个深坑,他从地上爬起来,打量四周。 阳光从外面斜斜的射进来,照亮了黑暗的坑洞。 一排排黑色的枪支,靠在青色的岩壁上,散发着森然的气息。 “我不是在做梦吧?”奇装男使劲的甩了自己一耳光。 啪!脸颊火辣辣的疼。 不是梦!这些枪……都是真的! 奇装男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肆意大笑:“哈哈哈,有了这些枪,我就能重新拉起一支队伍,然后再找个傀儡当大老板,东山再起……这地方真是太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是啊,这地方不错。”一个低沉的声音,幽幽的响起。 “谁?”奇装男被吓坏了,忙转身,回应他的,却是一颗子弹。 奇装男倒下了,苏默从黑暗中走出来。 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躺着一块金属标牌。 上面写着:“国民革命军整编第xx师。” “原来是的武器库。”苏默再看周围的武器样式,一切都明白了。 这里的武器,全是美国佬在二战时,支援的。 虽说这批老旧过时了的美式枪械,远不如刘雄华司令赠给他的那批军火,但苏默并不挑食,不管怎么说,有总比没好。 更让苏默惊喜的是,他继续往里走,竟找到了一条隧道,隧道的另一头,连着一座的防空洞。 苏默的心思活络起来,他回到岜沙苗寨,把这个件事跟柯北河一说,两人一拍即合,准备修一条地下隧道,将村寨和防空洞连在一起。 这样进可攻,退可守,要塞的雏形,初步奠定。 “不过……”柯北河愁眉不展,“岜沙苗寨位于高山,而防空洞在地下,这条隧道,要挖的话,恐怕要挖的很深。在不清楚地质结构的情况下,万一挖到了地下暗河……” 苏默还以为是什么难题,听了柯北河的话后,他松了口气道:“这件事,我来办。” 想要探索地质结构,其他人可能需要专业工具和丰富的地理知识,但苏默不需要这么麻烦,他拥有透视眼,一望便知。 次日,苏默上了山。 他一手拿纸,一手拿笔,时不时停下来,在纸上写写画画。 苏默的目光盯着地上的青草,但是纸上却描绘出一幅手法业余、但纹理清晰的地质图。 他画着画着,忽然动了动鼻子,空气中有一股腐臭的气味。 这种气味,苏默闻到过很多次,他抬起头,果然,在十步开外的一棵老树下,倒了一头丧尸。 那头丧尸的颈部伤口,呈锯齿状,整个脑袋都被撕扯下来。 丧尸的肉,含有大量的毒性和病菌,大概是世上最肮脏的东西。 人如果误食了丧尸的肉,会出现两种情况,如果是经过烹饪的熟尸肉,人会被毒死。如果是未经处理的生尸肉,人会变成丧尸。 而野兽如果吃了丧尸的肉,只有死路一条,哪怕仅仅咬了一小口。 草地上有一条拖拽的血迹,那头丧尸,似乎是在什么地方被杀死后,被移到大树下的。 苏默沿着血迹望去,透视和远视能力开启,野草、石块、树干等等一切障碍物,都变得透明起来。 他看到了一个小土堆,土堆里埋着一头母狼。 再往前看,山坡底下有一个洞,洞的深处铺着干燥的草,一只毛发蓬松的白色小狼,静静的睡在干草搭成的窝里。 很明显,母狼为了保护小狼,撕碎了丧尸,然后母狼也死了,因为丧尸肉里的剧毒。 问题是,谁会埋葬一头母狼呢? 苏默沉思,肯定不会是岜沙苗寨的村民,他们都是一群吃货。 要是他们捡到一条狼,肯定扛回去炖成汤,还要叫来亲朋好友一起品尝。 第三十二章 一山难容二虎,除非…… 忽然,斜刺里飞来一物,苏默险险的避开。 那东西擦过他的面颊,钉进树干,木屑乱飞。 苏默来不及看那是什么,向飞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一个少女,伏在枯黄的草丛里,身上搭着一件简陋的兽皮衣。乍一看,活像一头雌豹,蓄势待发,只等一个时机,就扑倒猎物,痛饮鲜血。 少女与苏默之间,隔了有一百多米,中间还有茂盛的草木,她大概认为自己藏的很完美,苏默发现不了。 苏默毫无征兆的开枪,枪声响了,子弹却落到空处,只削起一层泥土。 好快! 这个念头,刚从苏默心中闪过,一道残影,就逼到他近前。 苏默再次开枪,那残影一阵扭曲,子弹再次落空。 又没打中? 苏默心惊,子弹两次落空,他终于确定了,那少女能避开子弹,绝不是侥幸,而是靠着野兽般的直觉,和奇快无比的身手。 但是,这种速度……未免太惊悚了吧?以苏默的目力,几乎看不清少女的影子。 莫非是自然进化的能力者? 苏默没时间细想,因为那纤细却霸道的身影,再次急掠而来,地上的枯叶,被她身侧的劲风,卷的飞起。 苏默开了一枪,然后趁那道身影闪避时,抓住机会,伸手去摘背上的冲锋枪。 但那野兽般的少女,似乎察觉到了危机,退开之后,又忽的近身,洁白的素手,像白蛇甩动的蛇尾,擦过苏默的小臂。 少女的动作,十分轻盈,但是当她收手退下时,苏默的小臂上,裂开了一道血线。 冲锋枪的带子,也被划断了,掉进草中。 苏默弯下腰,就能把冲锋枪捡起来。 但他连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因为少女就在几步开外,用乌黑发亮的眼神盯着他,不是男女之间的眼神,而是死神的眼神。 这丫头,到底哪里蹦出来的?苏默同样盯着对方,他终于看清了,少女手里抓着的,是一把打磨粗糙的骨刀。 少女能割断冲锋枪的带子,并划开苏默的皮肤,靠的不是骨刀,而是她自身的极速。 两人僵持不下,准确的说,是苏默落了下风。 他的一身战力,八成在枪法之上,少女靠的这么近,又拥有疑似异能的极速,正好克制了苏默。 咔嚓咔嚓,是枯叶被踩碎的细微声响,声音来自苏默的背后。 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靠近,但苏默不能回头。 一回头,少女手里那把粗糙的骨刀,就可能插进他的喉咙。 苏默没有回头,死死的盯着少女。 他突然发现,少女的眼神,起了一丝波澜。 什么情况?苏默远视能力开启,少女瞳孔中的倒影,被迅速的放大。 在倒影中,苏默看到了自己,还看到了自己身后,一只白色的小狼,越跑越近。 小狼? 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个! 苏默毫不犹豫的转身,少女望着主动露出破绽的苏默,却一动也不敢动。 因为那条毛发蓬松的小白狼,被苏默捏住脖颈,提在手中。 他只要稍一用力,就能捏断小狼脆弱的颈椎。 “武器,交出来!”苏默从一动不动的少女手中,抢过骨刀。 本来苏默还准备找根绳子,将少女捆起来,但他很快发现,这样做,完全多余。 只要小白狼在苏默的手上,少女就不敢有异动。 只不过,苏默往哪走,少女就往哪走。 不是那种默默的的跟着你,而是像跟踪猎物那样,无声无息的跟随着。 苏默总觉得身后跟着一匹狼,而不一个少女。 忍了五六分钟,苏默的背就湿透了,山风一吹,凉到心扉。 苏默再也忍不住了,转身道:“你往后退,一直退到看不见我为止,我会将小狼放在这里,你到时候来拿。” 少女一动不动,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看着苏默。 但她就是不说话! 苏默没法,他一走,少女就跟着走,有点不离不弃的味道。 但苏默一点都不想她不离不弃,谁愿意背后跟着一头母狼? 苏默也不敢放手,让小狼离开。 以少女的速度,苏默一放手,她就能瞬间攻击。 虽然少女被缴了武器,但是,还有很多其他的攻击方式啊,比如撩阴腿,只要没练过铁档功,任何壮汉都受不了,苏默也一样。 干脆把她带到巴莎苗寨去吧,那里是我的地盘。 苏默想到就做。 当苏默领着少女,出现在巴莎苗寨的门口时,大家都惊呆了。 有人赞道:“好俊俏的女娃!” 另一人则翘起大拇指:“真有本事,出去晃荡一圈,都能捡个姑娘回来,整个村,我只服你苏默!” 反而那只毛色稀少的小白狼,无人关注。 果基格隆走近了,却是泪眼朦胧:“妹子啊!” 他嚎嚎大哭,像野猪一样拱开人群,冲了过来。 少女不声不响的闪开,冲过头的果基格隆,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苏默一把抓住他:“你不要瞎认亲戚,那女人不简单,你惹不起。” “什么那女人?”果基格隆牛眼一瞪,“她是我妹妹!不信的话,你看她左手,她的手背上,是不是有块蝴蝶胎记?” 苏默凝神一瞧,还真有! 村口的骚动惊动了老村长,他一看见少女,就跟果基格隆一样,嘴里叫着“女儿女儿”的大哭,老泪纵横。 这下,苏默心中再无怀疑,问果基格隆:“你妹妹,怎么会跑到深山老林里?” 果基格隆想到往事,悲从中来:“那年狼特别多,我妹妹她,刚一出生,就被狼叼走了,气得我爹进山,剐了三十多张狼皮,可惜还是没把妹妹找回来……” 苏默明白了,看向少女,原来她是被狼养大的,有那种身手,那么可怕的直觉,就不稀奇了。 过了一会儿,少女似乎是躲烦了,懒得再躲,可怜的老村长,终于握住了女儿的手,哭的稀里哗啦的:“我的女儿哟,你都长这么大了,在山里头受了多少苦啊……” 是时候了!苏默见少女被老村长缠住,马上将小狼放到地上。 小狼抱着苏默的腿,似乎不肯走。 苏默没法,轻轻的踢开它。 小狼呜的哼了一声,被老村长缠住的少女耳朵动了动,立即回头。 嗖! 老村长还没回过神来,他的宝贝女儿就不见了。 再去看,少女如风般掠过,一把抄起小狼,又如风一般远去。 秀发像一面旗帜,在少女身后飘舞。 老村长这才惊醒:“来人,拦下她,拦下她!” 十几个身强体壮的村民站了出来,围成一道人墙。 然后呢?然后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首先,这人是个女的,村民在心理上,就看轻了一分。 再者,他们刚才知道,这少女身份不简单,是老村长失而复得的宝贝闺女,可不能对她动粗。 苏默闭上了眼,他已经知道,会是怎么样的结果了。 嘭嘭! 几声闷响传来,一个个大汉,像沙包似的,被少女的小脚踢飞。 人墙瞬间被踢开一个缺口,少女抱着小狼,扬长而去,惊掉一地眼球。 “你们干什么吃的!”果基格隆愤怒的咆哮,“连个小丫头都拦不住。” “格隆大哥,那丫头太彪悍了……”一个伤者,揉着胸口说道,他被少女踢了一脚,现在还胸闷。 “那是,你也不看看是谁妹妹。”果基格隆傲然道。 “你自豪个屁啊!”老村长的拐杖,打在果基格隆的头上,“你妹妹都跑进山了,还不带人去追?” “是是……”果基格隆带了一群人上山。 当天傍晚,他们就回来了,垂头丧气。 “没追到?”苏默问,这个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 以少女可怕的速度,进了地势复杂的深山老林,就算一只真正的狼,也追不上她。 “嗯。”果基格隆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他抬头望了苏默一眼,突然说道:“你那只仓鼠呢?听说它鼻子很灵,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苏默笑了笑:“你们有猎犬,都没追上她,要仓鼠有什么用……” 忽然,苏默不笑了,现在是傍晚,平时这个时候,仓鼠早就出来讨吃的了,今天怎么这么安静? 苏默一摸口袋,心中一凉,口袋是空的! 与此同时,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少女靠着一棵树小憩。 她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小狼,忽然发现,在小狼纯白的绒毛中,夹杂了一抹淡黄。 少女伸手掏了掏,掏出一个小豆丁。 小豆丁坐在少女的手心里,讨好的吱了一声。 山里的老鼠,都是又臭又脏的丑八怪,少女哪里见过仓鼠这种萌物? 一时间,少女的心都要化了,用双手捧起仓鼠,凑近去看。 她忘了,自己还抱着一只小狼呢。 小狼从她怀中滑落,掉落地上,被摔的直翻白眼。 第三十三章 狼要吃奶 当天晚上,山上下来一个黑影,摸进牛棚。 一个妇人路过,听到异响,提着灯笼,好奇的往牛棚里一照。 昏黄的烛光,驱散了黑暗,只见牛棚里站着一个倩影。 “哎哟,村长的宝贝闺女,又回来啦!” 那妇人叫了一嗓子,周围几家的窗户,都亮了起来。 “哪儿呢?哪儿呢?” 村民都跑来看热闹,少女被发现了,也不慌张,她将小狼轻轻的放在母牛腹下。 这只小狼还在哺乳期,咬不动肉,需要吃奶。 牛棚这里的发生的事,一传十,十传百,惊动了老村长。 老村长马上集结一批好汉,将牛棚围的严严实实。 这次,绝不能再把闺女弄丢了。 又过了一会儿,苏默也听到了消息,前来查看。 谁想他刚露面,少女就有所感应,,一把抓起小狼,像离弦的箭,射出牛棚。 “拦住她!”老村长忙道。 可惜一切都是白费功夫,在他喊话的同时,少女就冲破包围圈。 几个鼻青脸肿的好汉倒了一地,战斗结束的太快了,他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看到地面向自己压来。 第二天晚上,少女又出现了,带着吃奶的小狼,将村寨搅的鸡飞狗跳。 第三天,一大清早,苏默就搬了个小板凳,守在牛棚旁边。 期间,有一头大公牛耐不住寂寞,想过来跟小母牛交流交流感情,结果苏默一枪,把它吓的撒蹄子狂奔。 苏默心情正糟糕。 仓鼠又一次跑掉了。 这没什么,一只仓鼠而已,逃掉了就逃掉了。关键的是,它跑到少女那边去了。 这就让苏默不开心了。 当然,还有其他的事情,让苏默不开心,他自己也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就是不爽。 第三天晚上,苏默看到山林深处,少女从大树后,探出一颗小脑袋。 她看到了苏默,退走了。 这天晚上,村民睡了个安慰的好觉,老村长却没能睡着。 第四天,少女没有来。 第五天,少女还是没来。 …… 直到第七天,少女终于现身。 她低头,看了看怀里,快要饿扁的小狼,紧了紧腰间的骨刃。 苏默看到了少女的眼睛,那里面,藏着熊熊的战意。 少女的背拱起来,整个人,像一张绷紧的弓。 面对如临大敌的少女,苏默却横垮一步,让开了牛棚的路。 “你可以喂你的小狼。”苏默道,“不过,你得为我做事。” 少女歪着脑袋,眨了眨眼,似乎在疑惑,苏默为什么不打了呢? 她是狼养大的女孩,不会说,也不会听。 小狼可不管这么多,它跳出少女的怀抱,一溜烟的钻进牛棚,娴熟的叼住母牛的房。 强大的吸力,让母牛不安的哞了一声,小狼都饿坏了。 少女见苏默没去伤害小狼,警惕的眼神,逐渐变得柔和起来。 灾变后第七十六日,岜沙苗寨多了一个成员,果基苏薇。 这是老村长给女儿的名字,果基传至老祖宗的姓氏,而苏薇,是少女的名。 苏薇的苏,是老村长为了感谢苏默,特意加进去的。 果基苏薇住下来后,苏默就三天两头的去找她,他想弄清楚,少女到底是不是能力者。 可惜,少女不会说话,两人的沟通有问题,苏默的疑问,就只能一直存在下去。 岜沙苗寨安定了几天,开始大量的派出车辆,搜刮周边城市的食品和物质。 秋天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山上许多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变成了秃头树,丑陋的枝丫,直指天空。 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在冬天到来之前,得准备好过冬的粮食。 随着车队的频繁进出,村里的粮仓越堆越满。 终于有一天,果基格隆找了上来,愁眉不展:“苏默,快没汽油了。” “这倒是个麻烦。”苏默皱起眉头,汽油是不可再生资源, 汽油来源于石油,云藏高原的石油储量较少,西北那边的石油,倒是比较丰富。 但是灾变爆发,全球的交通系统就瘫痪了,汽油成了紧缺物资,用一点就少一点。 现在的情况还好,在灾变爆发初期,靠一辆足够结实的车,,就能在尸群中驰骋,朝慢悠悠的丧尸竖中指。 等到以后,更艰苦的时期到来,什么车都不管用了,连呆在坦克里面,都不见得安全。 到了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交通瘫痪。 没了车,谁能跟不知疲倦的丧尸比赛跑? 苏默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对果基格隆道:“把你手下最好的猎人叫来,记住,我只要精英。” 果基格隆心潮澎湃:“是不是又有什么大行动了?” 苏默不答,只是道:“对了,你把刘啸武也找来。” “找他们干什么?”果基格隆问,“那些工人,也就抡锤子打铁的本事还行,真要单挑的话,我一个人能打他们十个。” 老村长走了进来,瞪了儿子一眼:“整天就知道打打打,快去办正事!” 果基格隆不敢违抗老爹,脚底抹油,飞快的走了。 “老村长,有什么事?”苏默可不认为,这位村长闲的没事,晃到这来,就是为了吼果基格隆一顿。 老村长点头,道:“你不是要制造一批钢盾吗?我或许能帮上点忙。” 如果这话是刘啸武说的,苏默还能相信,但老村长是猎人出身的,他能帮上什么? 尽管心中有百般不解,但苏默还是跟着老村长,来到阴凉的后山。 路已经没了,但老村长还是迈着老腿,往山上走。 到底要去哪?苏默忍不住了,透视与远视的能力齐开。 只见前方山峦叠嶂,高低起伏,在一片山谷中,有一处隐蔽的地穴。 地穴呈葫芦形,上窄下宽,仅有一个小口,通向地面。 而且这个小口,还被巨石堵住了。巨石旁,又有野草覆盖,就算有人经过,也不可能发现。 老村长走过去,拍了拍那块巨石,巨石居然摇晃起来,向一旁移动,露出地下的小口。 “这……”苏默瞠目结舌,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巨石底下,根本就没有什么机关。 这么重的巨石,老村长是怎么移动的? 见到苏默脸上的表情,老村长心中暗算,呵呵,你也会惊讶? 老村长只顾自己乐呵,他完全忘了,当初他第一次来到这里,看到前任村长推动巨石时,惊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而苏默只是有些吃惊而已。 苏默上前,推了推石头,巨石纹丝不动。 “这块石头是真的。”老村长笑呵呵的道,然后将前任村长的话,复述了一遍: “想移动这块石头,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你要么用蛮力,搬走这块巨石,要么像我一样,拍这里……” 老村长说着,用手拍中巨石的某个点,那块巨石,登时震动起来,带着脚下的地面,也跟着摇晃。 “这儿是巨石的平衡点,只有历代村长,才知道这个平衡点的位置……”老村长似乎忆起往事,语气唏嘘。 苏默看着那个点,忽然反应过来:“等等,你说只有村长才知道?” 老村长笑着点头:“是的,没错,我想让你,来当我们岜沙苗寨的村长。” “为什么?”苏默问,在人心否测的末世,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很可是陷阱。 老村长摸了摸花白的胡子,道:“我已经老了,你认为,我还能活几年?你认为,这该死的末世,还要持续多少年?” 不等苏默说话,老村长就自问自答道:“末日或许有一天会终结,但我觉得,自己活不到那一天。” “虽然我这个村长,没起什么作用,但是有一天,我突然死去,剩下的人怎么办?” 老村长抬起老眼,说道:“只有你,苏默,你一直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似乎知道许多东西……不过,管他的呢,只要你留下来,我们岜沙苗寨,就能够继续存在下去,有这点就够了。” 苏默耸耸肩:“放心,我不会走的。” 老村长露出宽慰的笑容:“那好,那好。咱们下去,我有好东西给你看。” 两人到了地穴之中,老村长点燃了火把。 苏默看到一排码的整整齐齐的原木,原木色泽,深沉如铁,木纹紧密,似乎极有分量。 “铁舰木。”老村长走上前,用拐杖使劲敲了敲木头,发出的声音,不是那种沉闷的邦邦声,而是当当的脆响。 似乎老村长敲的不是木头,而是金属矿物。 苏默拔出匕首,刺出一刀。 刀尖没入木头,仅仅刺进去几毫米,就再难推进,而苏默则被震得虎口发麻。 “好硬!”苏默拔出匕首,刀尖竟有些扭曲。 “铁舰木,是一种典型的硅化木。”老村长道,“钻石的硬度是10,钢铁的硬度是5~6,而铁舰木的硬度,在6到7之间。它具备钢铁的性质,却比钢铁更轻。” 苏默眼睛一亮,这种木头,简直是为盾牌而生的。 第三十四章 飞来横祸 “这种叫铁舰木的木头,真的能达到铁的硬度?”苏默问。 老村长道:“千真万确。” 苏默敲了敲铁舰木,道:“这么高的硬度,你打算怎么加工呢?” 钢铁能融化成铁水,但木头能融化吗?木头只能化成灰。 “这个不碍事。”老村长道,“我有祖宗流传下来的秘法,就是时间花得长了点。” 苏默闻言,问道:“如果只加工八面木盾,需要多长时间?” 老村长回答:“半个月,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天。” “行。”苏默点头。 接着,他爬出地穴,与老村长分别后,又去找了果基格隆,道:“行动延后,二十天后,我们再出发。” “这么久?不是说好了马上走吗?”果基格隆是个彻头彻尾的好战分子,如今行动延后,令他郁闷不已。 “我在等一批盾牌。”苏默道。 “嗨!那些丧尸弱的要死,几枪就崩掉了,还要什么盾牌?”果基格隆大大咧咧的道。 “行,你这么有自信,明天你就去市中心一趟,不许带帮手。”苏默道。 果基格隆打了个哆嗦,市中心,是一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段,无论是灾变前,还是灾变后,这一点都没有变。 只不过,灾变前,市中心之所以热闹,是因为人多,灾变后,市中心之所以热闹,是因为丧尸多。 在市中心,基本上是不能开枪的,那里的丧尸多如牛毛,开枪打死一个丧尸,就等于向其他成百上千的丧尸宣告:“我在这,来吃我呀!” 苏默看到果基格隆的窘样,没有笑,只是道:“永远不要小瞧丧尸。” “那、那个市中心,我去还是不去?”果基格隆冲着苏默的背影叫道。 “随你便,你想去我不拦你。”苏默头也不会回的道。 二十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是在末世,最宝贵的东西,就是时间。 苏默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这二十天,他也没有闲着。 钢铁厂的钢矛已经送来了,苏默每天早晨,就带着村寨的男丁出操。 呼呼! 呼呼! 一排排钢矛,带着尖锐的啸音,刺破清晨的薄雾。 怀抱小狼的少女飘然而至,随意的瞥了一眼,似乎对钢矛这种笨拙的武器不感兴趣,浅浅的打了个哈欠,又脚不着地的飘走了。 苏默倒不在意,少女阴柔鬼魅的身法,更偏向于刺客。 再说,他早已为少女选好了武器。 下午,苏默将一对小巧玲珑的兵刃,递给少女。 这双兵刃用的是特种钢,从铸造到锻打,再到开锋,全部由刘啸武亲自完成。 刀柄也由全钢打造,与刀身浑然一体。 刀身呈弧形,光照在上面,寒光闪闪,如一轮清冷的弯月。 少女高兴极了,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她忽然注意到,刀柄上铭了小字。 “刀名狼牙,就像你的名字,是果基苏薇一样。”虽然明知少女听不懂,但苏默还是将铭文读了出来。 “南~呀?”少女笨拙的学舌,声音清脆悦耳,如山泉叮咚。 这是苏默第一次听到她说话。 可惜了,这么好听的声音。苏默正想着,忽然哧溜一下! 苏默抬手,碰了碰湿润的脸,再看了看一脸友好的少女,他……他刚才被舔了! 仔细想想,就不奇怪了。少女是由狼带大的,舔,对于狼来说,不正是表示亲近愉悦的意思吗? 虽然想明白了,但苏默还是觉得脸上有点痒。 或许不是痒,反正就是各种不自在,苏默送完东西后,就掩面而走。 来看望妹子的果基格隆感到奇怪,问:“苏默,捂着脸干嘛?牙疼吗?” 这家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苏默微怒,但常年在生死线上挣扎磨练,,使他沉住了气。 只见苏默面色不改的道:“被蜂子蛰了,” “哦。”果基格隆走了几步,又用第三声,疑问的腔调哦了一声:“不对啊,天气这么冷,哪里还有蜂子?” 他还想问,但苏默哪会给他这个机会?早走远了。 灾变后第八十一日,农历十月廿三,小雪。 冬至还没到,北风就呼啦啦的吹了起来,将寒冷带入人间。 仅仅一夜,气温就连降十多度,在个位数附近徘徊。 这天清晨,苏默和平时一样,在六点半钟,准时起起床。 在早上操练的过程中,枪阵队伍里,屡屡传出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连体格强壮的棒小伙都变成了这样,村里的其他人,自不用说了。 疾病,是除了丧尸外,第二大致死因素。 不能在这样下去了,苏默带着这帮小伙,去找村里的医生。 医生的小诊所人满为患,苏默好不容易挤进去一问,却听那医生轻松的说:“不打紧,小小的流行感冒,咱们山里人身体好,在家卧床休息,多喝水,过个几天就没事了。” 其他病人见医生这样说,就都放下了心,纷纷离去。 苏默却没走,说道:“医生,流行感冒,可不是小病。” 有很多人,都分不清流行感冒和普通感冒的区别。 普通感冒,也就是鼻塞头晕,再加上发点烧。 但流行性感冒可不同。 流行感冒是由流行病毒引起的,像甲型h1n1,就是一种流行病毒中的一种。 轻微的流行性感冒,两到三天就能好,但严重的,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是不算小病,不过我们山里人身体好,没你想的那么差……”医生还在顾左言他,被苏默不耐烦的打断了。 他揪住医生的领口,把医生提了起来,道:“流感不时有潜伏期的吗?怎么一下子倒了那么多人?你别想糊弄我!” 医生嘴唇哆嗦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化为一声叹息:“苏先生,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 苏默最后还是放了医生,但是,他的人离开了小诊所,目光却没有离开。 他的透视能力,不是砖瓦搭起来的诊所小墙,能够挡住的。 傍晚,医生在收拾东西,打包行李,他准备趁着夜色逃走。 嘭的一声,诊所的小门,忽然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外面,大风从他身后,呜的吹了进来,冷空气灌满整间屋子。 “医生,我要听实话。”苏默说道,手里拿着一把枪。 医生瞧了一眼,那枪的保险已经打开了。 这家伙来真的!医生的心脏狂跳,面对枪口,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说出实情。 原来村民的病,在云藏高原流传已久,是一种叫做灰疫的古病,传染性和致死率都很高。 在上世纪十九年代的时候,这种灰疫病就消失了,如今却不知为何冒了出来。 “这种病,没人治的了?”苏默问。 “有人能治。”医生道,“他就是我们这些巫医的首领,德干大长老,祖宗留下来的药方,都在他一人手里。” “那他人呢?”苏默又问。 医生愁眉苦脸的说:“他早就死了,德干长老在给人治病的时候,被病人咬了,再后来,他变成了丧尸,被你们杀了……” 难道线索就这么断了?苏默不甘心的问:“那些药方在哪?带我去找。” 医生一摊手,苦笑道,:“找不到的,我们的医术多是口口相传,德干长老的药方,在他脑子里,他一死,药方就没了。” 医生见苏默愁眉不展,继续道:“苏先生,灰疫爆发,这个村的人都已经没救了,你再留在这,只会被灰疫病找上,不如,咱们一起走吧。” 有这么一个超级保镖结伴而行,再难走的路,也成了坦途。医生心中的小算盘,噼啪作响。 苏默却盯着他,道:“这里的村民,都是你的族人,你就忍心看着他们,走上绝路?” 医生笑道:“他们是我的族人,这点不错,但是,我是一个医生,在末世,一个医生可是很宝贵的,我的命,要比他们珍贵的多,我有什么理由,陪他们一起死?我要留着这条命,还有很多人等待我去救呢。” 这种扭曲变态的理由,着实把苏默恶心到了。 他懒得再废话下去,枪口扬起。 “等等,我是一个医生,我能救很多人的命!”医生惊呼道。 “关我屁事。”苏默道,扣下扳机。,亮起的枪焰,照亮了医生的脸,他脸上的恐惧,就此定格。 第三十五章 奇异的城市 苏默拿出了一份名单,喃喃自语道:“看来得提前了。” 在这份伟人名单的第五个位置,赫然写着:中医圣手华雍。 灾变后第八十二日。 经过多天的接触,果基苏薇已经摸清了苏默的作息时间。 现在是早晨,苏默肯定不在屋。 少女出现在苏默的住所附近,探头探脑的瞧了一会儿。 确定周围没人,少女便一跳一蹦的跑进小屋,像欢快的小鹿似的。 她轻车熟路的找到了笼子,笼子里却是空的,几颗咬过的瓜子壳,散落在笼子里。 少女上扬的嘴角,立即耷拉下来。 她是来找仓鼠萌萌的,仓鼠却不在。 百无聊赖的逛了一会儿,少女在桌上发现一张纸条。 少女不认识字,但她知道果基格隆认识字,就把纸条带给了他。 果基格隆接过纸条,读着上面的内容:“去捞一个人,勿念……” 捞人是什么?算了,不管了。今天病倒的人更多了,医生也不知所踪,果基格隆已经焦头烂额。 很久没捞人了,苏默这些天一直忙这忙那,骨头都有点酸。 砰!苏默故意操纵装甲车,撞飞一个丧尸,还是这种感觉好。 临近毕间市,苏默把车停了下来。 前方,就是通往城市的主干道,几个穿着保安服的人把守关卡。 关键的是,这些人手里有枪,也不知从哪搞来的。 苏默把车藏好后,下了公路,绕开关卡,又步行了十几公里,才到达毕间市。 这座城市很特别,当其他城市还在丧尸的蹂躏下哀嚎时,这座城市,似乎已经肃清了丧尸,恢复了文明。 街道上,走来走去的都是人类,他们神态安详,就好像灾变从未发生一样。 两颗大树之间,拉着一道横幅,上面写着: “城主最新发言,打造安全城市,让罪犯和丧尸无处可逃。” 旁边的摩天楼上,还挂了一幅巨大的肖像画,大概就是那位自封的“城主”了。 有意思,苏默饶有兴致的看着一切,这座现代化城市,似乎退化到封建时期。 另外,城市的掌控者,不知道是西幻小说看多了还是怎么样,居然给自己安了一个城主的称谓。 不过不管如何说,就苏默所见,千米范围内,确实没有一头丧尸。 这一点很难得,也不知道那位城主,是怎么做到的。 苏默正想拦下一个路人,问问华雍医生在哪,突然,一个白面公子哥样的青年男子,指着苏默大叫:“我看见了,就是他,治安官,快把他抓起来。” 几名身穿制服的男子,闻讯而来,他们腰间挎枪,头上戴着大檐帽,胸前还挂了一颗星星,不西不东,不伦不类,大概就是青年男子口中的治安官了。 是认错人了吗?苏默正要解释,为首的治安官抽出枪,一串喝骂:“把手举起来,抱头,蹲下!” 见到这群人如此野蛮,苏默脸色微沉,看来和颜悦色没用。 嘭!他开了一枪,没用消声器,巨大的枪响,立即把治安官的声音压了下去。 枪一响,路人就全跑了个干净。 刚才还车水马龙的街道,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只听苏默道:“我想,这是个误会。” 其他的治安官面露怒色,似乎要放几句狠话,却被为首的治安官拦住了。 “是啊,都是误会。”为首的治安官满脸赔笑。 苏默走了,临别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治安官的额头,冒出几颗冷汗。 其实苏默没有看他,苏默看的是另一条街上,正在赶来的大批人马。 那些人和治安官,穿着同样不伦不类的衣服,不过人数更多,再不走就迟了。 苏默走后,其余的治安官马上质问道:“老胡,就这样放他走?那小子那么嚣张,咱们不追?万一上头怪罪下来……” 那位姓胡的治安官首领,指了指自己的头顶,道:“你们看到我的帽子了吗?” 其他人定睛一看,吓了一大跳,只见黑色的大檐帽上,有一个焦黑的糊洞,由于都是黑色的,所以看起来不明显。 老胡摘下大檐帽,手还有点抖:“追什么追?上头怪罪,最多关个禁闭,就咱们这点人,真要追上去,怕还不够人家杀的。” 治安官还是有些不放心:“那到时候上边问起来……” “怕个鸟毛。”老胡切了一声,道:“不是我们无能,而是敌人太凶残!” 众人纷纷点头。 灾变爆发,人口大幅度锐减,很多房子都是空的。 苏默使用透视的能力,很轻松的就找到一间空房,在里面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晨,苏默还没出门,他的目光穿透墙壁,看到街道旁的电线杆子上,贴了一幅画,仔细看,上面还配有说明,悬赏罪犯。 这应该是一张悬赏令,再看说明:该罪犯穷凶极恶,奸杀妇女后,曾于昨日下午xx大道,与治安官交火…… 苏默一愣,与治安官交火,这是在说我吗? 时间对的上,地点也对的上,只不过,奸杀妇女是怎么回事?难道那位犯了事的罪犯,刚好和自己长的差不多? 苏默回忆当时的情景,总觉得认错人的可能性,小的可怜。 还有,那副肖像画也对不上,一张铅笔素描,画的跟卡通人物似的,画中人还有一对熊猫眼,苏默眯着眼睛认了半天,才认出那是墨镜。 苏默认真想想,就不觉得奇怪了。 这帮人由一个自封的城主领导,那位自封的城主,又封了一批治安官。 但是,这帮治安官的职业素养,哪能和真正的警察相比? 从那幅“熊猫人”的肖像画,就能窥见一斑。 那副悬赏令,因为画工技术太渣,对苏默构不成多大的威胁。 认识到这点,苏默吃了个牛角面包当早餐,就出了门。 电线杆下围了一些人,他们对着悬赏令指指点点,一边说:“太可怕了”,一边流着口水说:“赏金真高啊”。 苏默挤进人群,拍了拍一人的肩膀,问道:“老兄,在看什么呢?” 那人上下打量了苏默几眼,不悦道:“纸张上白纸黑字的写着呢,你不识字啊?” 苏默不仅不生气,反而十分开心,看来确实认不出来。 “知道华雍在哪里吗?”苏默问。 那男子笑出声来:“就你这熊样,还想见中医圣手华雍?” 苏默为了不惹人注目,确实穿的寒酸了一点。 不过在末世,能有口饭吃,就是最大的幸福。这男的还讲究穿着,实在是个极品。 苏默拿出一包旺旺雪饼,“华雍在哪?谁告诉我这包雪饼就是谁的。” 男子眼睛一亮,舔了舔嘴唇,正想说些什么。 突然,另一人抢答道:“东郊巷!华医生就住在东郊巷15栋2号的仁济大药房。” “接好。”苏默把雪饼抛向那人,满意的离开了。 男子对那人瞪眼:“这本来应该是我的!” “放屁!”那人毫不示弱的反瞪回去。 男子见那人魁梧的身材,只能悻悻的闭上嘴。 他瞄了苏默快要消息的背影,恶狠狠的诅咒道:“哼!就算你侥幸见到了华雍,把自己卖了,也付不起华雍的诊费。” 有一人拍了拍男子的肩膀。 男子回头,惊道:“鸿哥,您怎么来了?” 鸿哥不答,只是直勾勾的望着苏默离开的方向,说道:“我看那小子是个扮猪吃虎的货,他未必付不起。” “您的意思是说……”男子小心翼翼的问。 鸿哥咧嘴邪笑:“城主发的那点东西,哪里够吃?梭子,想不想跟大哥干一票?” 第三十六章 流年不利 由于不熟悉毕间市,苏默问了几次路,才找到仁济大药房。 当他到达药店时,梭子和鸿哥的弟兄们,已经在附近埋伏好了。 仁济大药房对面,有家钟点房,他们就躲在钟点房里。 当苏默现身时,鸿哥嘿嘿一笑:“弟兄们,都打起精神来,肥羊出现了。” 梭子心虚道:“鸿哥,我怎么觉得,那家伙老往这边看……” “是啊,我也有这种感觉。” “你们也有?我还以为只有我这么觉得。” 屋内人心浮动,那种神经兮兮的氛围,把鸿哥弄烦了,他生气的挥手:“都给我闭嘴!你们瞎想个屁啊,尽自己吓自己。” 他骂骂咧咧的分开窗帘,往外头看了看,突然,身子猛地一颤! 梭子见情况不对劲,忙问:“鸿哥?你看到啥了?” 问话的时候,梭子碰了下鸿哥的肩膀。 就这么轻轻的一碰,却引起了巨大的动静。 砰的一声闷响,鸿哥重重地仰面倒下,眉心一个血红色的弹孔,还哧溜溜的往外喷血。 “啊!”梭子吓坏了,鸿哥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死了呢? 咻咻,又有几颗子弹破窗而入。 “死人啦!” 不知谁叫了一声,早已吓破胆的众匪,一哄而散。 仁济大药房门口。 苏默的目光跨越一切障碍,追随着那些匪徒,直到他们跑的一干二净。 搞定了,苏默悄悄的收起手枪。 清理了杂鱼之后,该办正事了。 仁济大药房是一所仿古的中式建筑,门头红砖绿瓦,苏默迈开步子,正要跨过门槛,不经意间,他的目光一扫,快要迈出去的左腿,硬生生的收了回来。 药房里有一人,苏默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看到那张过分阴柔的面孔,苏默想起来了,昨天就是这个小白脸嚎了一嗓子,把治安官给引来了。 “周公子,你的伤,涂上樟灵膏,修养几天就不碍事。”一个白发白须的唐装老者道。 “多谢华神医。”周少募道。 “不谢不谢,举手之劳耳。”华雍摸了摸胡须,笑的有些勉强。 两人一边说,一边向药店外走去。 那个姓周的昨天见过我,肯定会认出我来!苏默眼神一凌,闪身躲进墙角。 周少募出了药店,也不走,就在门口的长椅坐着,似乎在等什么人。 远处,开来了一支车队。 打头阵的车,是一辆敞篷的吉普,后边跟着一溜颜色各异的车子。 有的车上漆着麦当劳,有的上面漆着一只头大身子小的大脸猫,甚至还有一辆结实的中型车,上面漆着xx押运。 显然,这些汽车,也是拼凑起来的。 老胡就坐在敞篷吉普上,他把头伸到车外,虽然此时是深秋,临近冬天,但他却春风得意。 敞篷吉普从路灯下开过,这处地方,恰好是唯一可以看到墙角的地方。 又恰好,顾盼春风的老胡,在恰好开过路灯的时候,转了个头。 于是,老胡看到了苏默,他俩四目相对。 老胡张开了嘴,苏默拔出了枪,老胡又把嘴闭上了,苏默的。枪,却没有收回去。 吉普从路灯下掠过,老胡看不到墙角了,想当然的认为,苏默也看不到自己。 他碰了碰身边的同僚,指了指那处墙角,作了个攻击的手势。 这是老胡此生所做的最后一件事,苏默隔着墙壁,将老胡的动作,看的清清楚楚。 于是苏默,慷慨的送出了一颗子弹。 老胡倒在了同僚的腿上,死不瞑目。 那人差点吓死了,使出吃奶的力气尖叫:“敌袭,敌袭!” 这下子,所有人都惊动了,二十多辆车里的一百个治安官,全部抓起枪支,拉动枪栓的声音,连成一片。 被这么多条枪指着,就算是一块钢板,也会被打成筛子。 就在治安官们如临大敌时,苏默却主动从墙角里走出来,手举的高高的。 怎么办?一般治安官傻了眼,人家这么老实,都主动缴械了,总不能崩了他吧? 也有的人,想为老胡报仇,但他扳机还没扣动,被众人保护的周少募,就叫了出来:“是你!” “没错,是我。”苏默笑道,“周少爷,别来无恙?” 周少募见苏默冲自己笑,更加心虚了。 旁边一个治安官走过来,敬了个不伦不类的军礼,问:“周公子,此人要如何处置?” 他并不知道苏默是谁,更不知道,那张鬼画符似的通缉令,画的就是苏默。他只知道,这位周公子,与苏默似乎认识。 周少募板着脸道:“把他带到我家上去,我要单独审问!” 治安官面露难色:“周公子,城主说了……” 周少募眼皮一跳,反感的道:“我知道,不用你说,等审问完了,我就把人犯还回去。” “好好。”治安官退下了。 周少募的家,是一栋占地面积特大的别墅,简直像一个小庄园。 苏默进屋便道:“周公子,你才是奸杀妇女的真凶吧?” 这话如一记惊雷,把周少募吓了一跳。 周少募斥退左右,恶狠狠的道:“你瞎说什么!?” 苏默见到周少募的反应,心中了然。 昨天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小白脸不对劲了。 这小子嚎一句“就是他!”那些治安官立即就出现了。 他们出现的速度太快了,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就算在灾变之前,真正训练有素的警局出警,赶到案发现场,怎么也要个五六分钟。 如果周公子喊叫的时候,几个治安官就在旁边,那就更加可疑了。 “果然是你干的。”苏默盯着周少募的眼睛,对方贪于酒色,眼袋相当的重。 “你诈我?”周少募回过味来,恼羞成怒,“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你不敢。”苏默道,“你需要一个人,来替你顶罪。” 周少募听了这话,立即软了下去,整个身子都陷进了沙发。 他现在非常惊慌失措。 那个被他玩过的女人,本来以为是个普通人家,谁知那女人一醒,就自称是黄磊的妻子,她要告诉黄磊,让周少募倒大霉。 黄磊可是城主的亲弟弟,整个毕间市的幸存者,正好有一万多人,而黄磊就是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他怎么惹得起? 周少募一惊之下,就把那女人掐死了。 如果苏默在和治安官的交火中死掉了,那还好说,这就成了一桩凶手伏法的定案,黄磊除了发发脾气,什么也做不了。 但苏默没死,依城主的怪癖,在处死苏默之前,肯定要把苏默提去审审。 审问的过程,往往相当残忍,万一苏默在大刑之下,说些什么…… 将之死人,是不会撒谎的,到时候城主一定会知道,奸杀弟媳的真凶另有其人。 至于弄死苏默,杀人灭口,那只是周少募一厢情愿的妄想而已。 苏默要是真的死在周家,周少募作为第一嫌疑人,还是逃不了麻烦。 “不如……”苏默开口了,“我来解决周公子的麻烦?” “你、你要替我顶罪?”周少募大为诧异。 苏默一笑:“是的,反正我已经杀死了你们的治安官,再背一条罪,也没什么。” 有人主动顶罪,周少募都心花路放了,他当然不会傻到拒绝,忙道:“你想要什么?” 苏默道:“食物,我需要很多食物。我进城,就是为了寻找食物的。” “好,要多少我都给你。”周少募道,他家的食物很充足,整个毕间市的粮仓,就在他们周家。 于是苏默让周少募,把食物都放在城外的某个地方,并说:“我的朋友会来取的,他们和我一样,有的是子弹和枪,就是缺少食物。” 周少募心中一跳,他可是知道,饿狠了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一群持枪的饿汉,破坏力会有多强? 想都不敢想,周少募赶紧打消了赖账的念头。 第三十七章 猛虎出笼 达成协议后,周少募把苏默送了出去,然后一群治安官接手,开车将他押往监狱。 一路上,治安官们荷枪实弹,反观苏默,没枪没刀,手还被绑在背后,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 “到监狱了,下来!”一个治安官,将苏默粗鲁的推下车。 说是监狱,其实就是一个动物园。 苏默远远望去,动物园里的笼子都是空的,里面一只动物都没有,也不知去了哪。 治安官注意到苏默望着空笼子,得意的笑道:“不用看啦,里面的狮子老虎长颈鹿,都进了哥几个的五脏庙。” 几个稀稀拉拉的人影,在动物园的门口闲晃。 他们穿的制服和治安官样式相同,但没有配枪,只在皮带上拴了一根甩棍,看样子,似乎是监狱的守卫。 其中一人见到车队,远远的跑过来,面带笑容道:“几位哥,又逮着犯人啦?” “少来套近乎。”治安官指着苏默道:“这人是重犯,罗小奇,你可要看好了,出了半点差错,当心城主活剐了你!” “晓得晓得。”那叫罗小奇的守卫点头哈腰,将众人带到一个特大号的铁笼前,笼前的标示牌上写着:东北虎。 “瞧,这笼子以前是关老虎的,够满意吧?”罗小奇问道。 治安官淡淡的嗯了一声,亲眼看着苏默被关进虎笼,才带队离开。 汽车开走了,动物园又恢复了冷清。 整个动物园占地极广,那几个守卫,却站的很散漫,东戳一个,西戳一个,就像杀到残局的象棋棋子。 罗小奇还没走远,他站的位置,离虎笼最近。 苏默把手伸出笼子招了招,叫道:“罗小奇!罗小奇!”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能让罗小奇听的到,又不会惊动其他人。 “叫什么叫?”罗小奇气呼呼的跑过来,“我罗小奇的名字,也是你能叫的?” 他说着,就抽出黑漆漆的甩棍,准备打苏默的手。 城主本来就喜欢折磨犯人,治安官所说的出岔子,指的是囚犯死了,或者逃了。 仅仅打几棍子,城主是不会追究的。 苏默淡淡的道:“你就不怕,把你的机遇打没了吗?” 罗小奇赶紧止住甩棍,眨了眨眼,道:“机遇?什么机遇?” 苏默看罗小奇面带菜色,心中一动,道:“你们城主,给你发的食物不多吧?” 罗小奇神色一凛,扬起了甩棍:“你想干什么?离间计那一套,对我没用!” 苏默伸出三根指头:“你让我出去,就能得到三百斤大米和面粉。” 罗小奇大义凛然的道:“我对城主的忠心,日月可鉴!” “那六百斤。”苏默把数目翻了一翻。 六百斤的大米和面粉,那得吃多久?罗小奇都快算不过来了,但他还是道:“你休想收买我!” 说的时候,罗小奇暗自咽了咽口水。 要不是城主积威太盛,只要有一百斤的粮食,罗小奇就会把苏默给放了。 “三吨!” 苏默掷地有声的吐出这两个字,罗小奇差点就给跪了。 三吨粮食,就是周少募付给苏默的全部报酬。 苏默早就计划好了,这批粮食,就用来买通监狱守卫的。 这是苏默当时想出的最好办法。 面对三吨粮食,没人可以不动心。 有了这三吨粮食,罗小奇估计自己这辈子都不愁吃了,到时候带着粮食远走高飞,城主也奈何不了他,还当个屁的监狱守卫? 而得到这些,只需要把苏默放走。 罗小奇心动了:“可是……” 他看了看远处,其他那几个看守,正百无聊赖的晃来晃去。 有几人还好奇的望过来,似乎在好奇,罗小奇跟刚进来的囚犯,在聊些什么,把罗小奇急的抓耳挠腮。 苏默胸有成竹的笑道:“他们不会碍事的,附耳过来,我说,你做。” 几分钟后,苏默突然捂着肚子,痛的打滚起来。 罗小奇敞开嗓子叫道:“不好了,犯人犯病了。” 远处的几个守卫,连忙跑来查看。 他们一共也就三个人。 其中一个守卫道:“我当啥事,病了就病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另一个道:“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就犯病了呢?” 第三个监狱守卫,舞着甩棍,跃跃欲试:“犯人生病,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了。” 罗小奇把眼睛一翻:“我看这病像是急性阑尾炎,犯人疼死了咋办?” 犯人在监狱里出了事,可是要掉脑袋的。 一想到城主的手段,所有监狱守卫都噤若寒蝉。 有人小声提议:“要不,给他找个医生?” 这哥们好,把我要说的说了,罗小奇大喜,一挥手:“走起,咱们把犯人弄到医院去。” 说着,罗小奇就打开虎笼,其余三个守卫鱼贯而入,按住满地打滚的苏默,抬手的抬手,抬脚的抬脚。 他们的姿势,极其不专业,抬病患跟抬水泥袋似的,若苏默真是重病之人,恐怕会被他们给抬死。 三人合力,好不容易将苏默抬起来,离地一尺,正准备往外移动,苏默忽然唉哟一声,左手腕部外翻,就挣开了那人的束缚。 那名守卫没在意,以苏默是痛的难受,伸手去拿苏默的左手。 苏默用恢复自由的左手,捂着肚子痛呼,实际上却从皮带里夹了一把小刀,紧紧的扣在手心。 那名守卫捉住苏默的左手,往外扳,苏默则往回收。 两人僵持了几秒,苏默似乎是力竭,突然左手一松,被守卫拉了过去。 “呵呵,还是我力气大。”那守卫暗自得意,却没有察觉到,自己做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 他把苏默的左手,扳到了自己脖子下边。 机会!苏默手中寒芒微吐,尖锐的刀锋,划开了守卫的喉咙,飚出一蓬血箭。 对面抬人的守卫被淋了一头一脸,他擦了擦脸,茫然的想:“哪来的血啊?” 正当他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时,一股大力从脑后传来,那守卫脑袋嗡了一声,倒地不起。 罗小奇就站在他身后,手里举起的甩棍,还没有放下。 “罗小奇,你干什么?”第三名守卫忙去拿腰间的甩棍。 他松手去拿甩棍,苏默的双腿,就得到了自由。 甩棍还没来得及拔出来,苏默一个兔子蹬鹰,正中他的下巴。 第三名守卫被踢的倒飞出去,哐当一声,撞上铁笼又被弹回来,晕死过去。 苏默拍拍屁股,起身,腕子一抖,耍了个刀花,将小刀上的血迹甩去,捏着刀尖,递到罗小奇面前。 “你的刀不错。”苏默道。 “不用还了,送你吧,”罗小奇故作大方的摆摆手,飞快的离开了动物园。 他是靠偷袭,才放倒一个守卫,而苏默打守卫,就跟砍菜切瓜似的。 这时候,罗小奇才意识到,自己放出来的,是怎样一个凶人,哪里还愿意多呆?生怕苏默变卦,把自己也给砍了。 苏默将小刀抛起,小刀化为一道寒光,发出咻咻的破空声,落下时又被苏默稳稳接住。 这刀的品质不错,快赶上苏默送给果基苏薇的狼牙了。 不过苏默的武器,都被缴了,想在毕间市闯荡,仅凭一把小刀,肯定不够。 去哪找枪呢?苏默想起来了,他曾用透视眼打量过周家的府邸,那栋堪称小型庄园的别墅里,有许许多多的秘密库房,其中一间里,就存放着军火。 正好,苏默还有点事,要找周公子,如果不是周少募,苏默此行,也不会多出那么多的破事…… 第三十八章 大闹周家 周家别墅。 夜色下,一个黑影越过了围墙,轻飘飘的落在草坪上。 整栋别墅黑漆漆的,如同一座鬼宅。 苏默睁开眼,夜视能力开启,黑暗中的别墅轮廓,在他视野里一点点的亮了起来。 接着,苏默又开启了透视,实体的别墅,变成了一张透明的三维图模。 他缓缓地移动视线,墨镜下的银瞳忽大忽小,将别墅的每一个角落拉近放大,不放过一点细枝末节。 找到了! 苏默精神一振,他看见了储藏军火的库房。 只不过,库房的大门紧锁,锁的结构精密复杂,堪比银行金库,怪不得无人看守。 苏默知道自己的斤两,像这种锁,他是没法撬开的。 得找钥匙。 苏默心想到,瞪大双眼,将整座别墅,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了两遍、看了三遍…… 周家的别墅太大,而钥匙实在太小,直到看第五遍的时候,苏默一共找出了一百多把钥匙。 既有门房钥匙,也有抽屉柜子的钥匙,而且这些钥匙,并非放在一起。 有的是仆人掌管,有的在管家手中。这栋别墅还有护院的保镖,他们的裤腰上,同样挂着一串钥匙,钥匙旁边就是枪套。 苏默摩擦着小刀深红的木柄,还是放弃了偷袭保镖的打算。 他擅长用枪,拳脚功夫和冷兵器的运用,也就比普通人强,对上专门看家护院的保镖,风险太大。 苏默还注意到,其中一个保镖太阳穴鼓涨如丘,拳口磨平,恐怕是个练家子。 这样一来,风险性就更大了。 苏默又将目标转向其他人,大脑飞快地转动。 那间库房,相当于一个小型军火库,仆人会有军火库的钥匙吗? 周少募本人也在房间,作为周家少主,他最有可能持有军火库的钥匙。 不过,周少募的门外,还有两名保镖,都是带枪的。 管家年纪最大,身上带的钥匙也是最多…… 就选他吧。 苏默身形一闪,贴着草坪飞奔,爬上一颗大树。 大树离别墅有三四米的样子,正对面就是管家的窗户。 大树可不是平地,几乎没有助跑的地方,苏默使出全力,脚下一蹬,借着枝条的弹性,飞身向窗户扑去。 跳到中途,力道尽了,苏默开始往下掉。 他现在离地十米,掉下去就算摔不死人,闹出的动静,也会把保镖引来。 嗖嗖的凉风往上吹,苏默却往下掉,这种脚下空空,无地可踩的感觉,是相当可怕的。 苏默强忍惊惧,竭尽全力的伸出手臂,五指怒张。 终于,苏默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够到了窗台的边沿,下落的趋势一缓。 两根指头承受整个身体的重量,再加上下坠的惯性,苏默只感觉指头都快崩断了。 撑不住,绝对撑不住…… 但马上,另一个声音在苏默的脑海里响起:“撑不住也要撑!” 他咬牙,双脚连踢,恰好蹬在砖瓦的缝隙间,终于借到力,整个人上升了半米,攀上窗台。 短短三四米的距离,苏默惊出了一身冷汗。 别墅的窗户,是老式的内开窗,而不是现代的推拉窗。苏默将小刀插进窗缝,挑开插栓,跳进屋内,轻轻地向床边走去。 管家睡的很死,一大串钥匙,就随意的摆在床头柜上,苏默轻而易举的拿走了钥匙。 希望没有白来一趟。苏默收好钥匙确认门外无人后,便推门走了出去。 刚走出几步,苏默就身躯大震。 他只注意有没有人,却不想在天花板的角落里,看到一个椭圆形的摄像头。 要糟!这栋别墅通了电,苏默记得很清楚,周少募屋里的电灯,就是亮着的。 不对,有摄像头的话,就应该有人看着监视屏幕,可苏默刚才将整栋别墅看了五遍,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人。 莫非?苏默在摄像头下站定,等了一会,果然,周围还是静悄悄的,没人知道府里来一位不速之客。 苏默再次张开透视视野,外面的那些保镖,依旧在按部就班的巡逻,没有异况。 他们把摄像头关了?苏默以前好像听谁说过,摄像头比较费电。 至于在末世,电有多宝贵,就不用说了。 透视能力,赋予了苏默全无死角的视野,他总是先一步发现对方,从容避开巡逻的保镖,轻轻松松的就来到了藏匿军火的库房。 从管家那顺来的钥匙有很多,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大概七八十个。 苏默看了库房一眼,门锁采用类似银行金库的结构。 金库的钥匙,肯定与普通钥匙长的不一样,苏默首先就把那些长着“大众脸”的钥匙排除在外。 然后,苏默又挑出了几十个印着保德安的钥匙。 保德安锁,又被称为半圆锁,常用于民间的防盗门,有七个弹珠,每个弹珠上,有三个假口弹子,防盗效果显著,但是,跟金库锁不是一个级别。 剔除了两道,剩下的钥匙没有几把,苏默就一个一个的试。 试到第三把钥匙的时候,锁开了,苏默推门而入。 库房里的枪琳琅满目,但是有数量没质量,比不上苏默以前缉获的雷明顿狙击枪,更无法和刘司令赠予的军用品相比。 不过,用来料理周少募,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苏默在一堆烂枪里,选了几把好的,别在腰间,又背了几盒子弹,便出了门,直奔周少募的房间。 他看到一扇雕刻华丽的楠木门,停下脚步,周少募就在门后。 两个保镖立在门前,机警的目光,扫来扫去。 嘭!苏默开枪,打掉电灯。 光线骤然消失,走廊里突然就黑了下来,那两名保镖虽被闪花了,依旧做出了反抗,他们一个的前滚翻,离开原地后,迅速爬起,以半蹲半跪的姿势,准备开枪反击。 嘭嘭!又是两枪,黑暗对苏默全无影响,两名保镖被爆头。 周少募的房间隔音效果极佳,外面打的热闹,里面的人却毫无察觉。 苏默的指头已经搭上了扳机,正要破门而入,却见屋内除了周少募外,还有一名唐装老人。 华雍?我一会儿没看,他怎么跑到周家来了? 苏默转念一想,这样也好,正好省去他找人的时间。 嘭!苏默一枪击穿门锁,破门而入。 周少募猛地抬头,看见苏默,当场愣住:“你、你怎么在这?” “我来送你一程。”苏默瞥了眼一旁的华神医,目光回到周少募身上。 在透视能力下,周少募的身体透明了,他的表象被一点点的剥离,肌肉、血管和骨骼取代了衣衫,一颗心脏,在两肺之间跳动。 苏默瞄准几秒,一枪射穿了周少募的心室。 即使华雍在场,苏默也没有改变心意。 苏默放下枪,道:“华雍?” “正是老朽。”华老爷子唐装沾了血,除了脸色有些发白之外,倒还算镇定。 “我们走。”苏默道。 华雍苦笑:“年轻人,周家好进难出啊,你开了几枪,恐怕把周家的保镖全都惊动了。” 苏默比华雍更清楚,他已经看到,一群保镖正飞快地爬楼梯,马上就要过来了。 苏默走了几步,华雍不禁色变,就他在以为,这个年轻的杀胚要对他不利时,苏默已经走过他身边,推开一扇窗户。 时间仅够做这些,周家保镖的效率很高,苏默刚转身,他们就已经出现在门口。 “少爷被歹徒袭击!” 华雍诧异的转过身来,刚才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袭击了周少募的苏默。 只听他继续叫道:“少爷中了枪!” 说着,苏默当先一步,抓住华雍:“华神医,你可要救救少爷!” 华雍狂汗,人都被你一枪毙了,还救什么救? 可是苏默不由分说,把华雍硬扯过来。 华雍没办法,装模作样的把了脉,周少募心跳都没了,自然什么也把不出来。 但在苏默的逼视下,华雍只好用袖子擦了擦汗,皱着白眉,对保镖们说:“你家少爷怕是撑不住了,生命危在旦夕……” 苏默抢过话头:“快送少爷去医院!” 然后他率先行动,小心翼翼的扶起周少募,那动作,生怕动了周少募一根毫毛,比忠仆还忠仆。 “等等,袭击少爷的歹徒呢?”有保镖问。 苏默暗自汗颜,他忙着飙戏,差点忘了这茬。 他一指窗口:“歹徒从窗户跑啦!” 保镖们不疑有他,大批人下楼追歹徒去了,只有少数人留了下来,帮着苏默抬周少募。 周少募才死了一会儿,尸体还有余温,几个搭把手的保镖,也没发觉异常。 华雍站在原地没动,他也不想动。 苏默岂能让他得逞,大声叫道:“华神医,您老人家帮忙扶一把!” 他说着,右手就放开周少募,往大衣口袋里摸去。 华雍毛骨悚然,他老虽老,但记忆力不错,苏默在毙掉周少募后,手枪就是放在右边的口袋里的。 老神医被这么一吓,赶紧跑来帮忙。 苏默、华雍和两个保镖,一行四个人,将周少募抬上车。 另一边,追击歹徒的保镖们,卯足劲儿,吭哧吭哧的跑出七八百米,突然一个人回过味来,说道:“少爷房里的那个年轻人,挺面生的啊。” 那位貌似高手的保镖头子,脸色一变:“不好!” 保镖们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返身去追,却见一辆黑色大奔呼啸而过。 保镖头子分明看见,苏默在开车经过的那一瞬间,冲他眨了眨眼。 他气的肺都要炸了,怒吼道:“备车!” 随着他一声怒吼,车库爆炸,燃起熊熊大火。 苏默为了防止他们追上来,炸了车库。 第三十九章 乱上加乱 毕间市,城主听了保镖的报告,大怒,调了五十名治安官,一整支车队,去捉拿苏默。 此时苏默正操纵着奔驰车上的方向盘,宽敞舒适的车厢内,除了他之外,就只有华雍。 另外两个保镖,早在周家的时候,就被苏默打晕,和周少募的尸首,一起沉入别墅前那个带喷泉的水池。 开了一会儿,苏默忽然停下车,华雍以为他打算回城自首,半喜半忧。 喜的是,他终于自由了,忧的是,他又要回到毕间市。 那座看似安宁的城市,实际上是在尸山血海上建立起来的,要不是形势所逼,华雍早就搬走了。 但苏默要做的,似乎不是回城自首。 只见他扛了一支长杆步枪,爬上车顶。 接下来是一阵枪响,在荒野寂静的天空回荡。 黄昏时分,视野很差,华雍眯着眼睛瞧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 他开枪打空气干什么?末世的子弹十分珍贵,华雍弄不懂苏默的行为。 开了几枪后,苏默继续开车。 远方的地平线上,不知何时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像。 随着车子的继续前进,华雍看清楚了,那是一座关卡。 近了更近了,一股血腥味飘来,华雍心中一跳。 关卡前,苏默停下了奔驰车。 这次,华雍看的更清楚了,几个关治安官倒在关卡里,东倒西歪,他们的配枪还在枪套里,没来得及拔出来,此时被苏默通通收走。 华雍意识到了什么,数了数关卡里的尸体,一共五具,而苏默之前,正好开了五枪。 原来他打的不是空气是这些治安官!华老爷子倒吸了口冷气。 那么远的距离……等等,没记错的话,那杆步枪上好像没见着瞄准镜!华雍怀疑自己的记忆出错了,想确认一下。 于是他坐在奔驰里左顾右盼,去找苏默,却不料苏默正盯着他,墨镜深黑,透着寒意。 “华老爷子,你有发现什么吗?”苏默问。 “没有。”华雍连忙抬头看天,“我发现……今天晚霞不错。” “是不错。”苏默见华雍如此识相,冲他点点头,“下车吧,我们换一辆。” 华雍不明就里,老老实实的跟着苏默。 当苏默挪开伪装的野草杆子,露出雄壮威武的装甲车时,华雍看的眼睛都直了。 他忍不住喜道:“好好好,有了它,一定能离开毕间市!” 这老头怎么比我还积极,苏默不禁疑惑,问道:“老爷子,毕间市有什么不好吗?” 华雍脸色一暗,反问道:“毕间市没有丧尸,有水有电,在你眼里,是不是很好?” 苏默点头。 华雍又问:“你知道毕间市为什么没有丧尸吗?” 说道这,老爷子情绪激动,不等苏默回答,就愤慨的道:“因为他趁疫情还未扩大,就把所有可能尸变的人,全部杀了! 只要身上带伤的,杀!从丧尸沦陷区逃过来的难民,杀!咳嗽的人,杀!发烧的人,杀!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清楚病毒是如何传染的,他们甚至屠杀小孩和老人,只因为几个庸医出馊主意,说什么老人和小孩免疫力底下,属于易感染人群,简直是疯了!” 华雍说着,白眉越拧越紧,显然,这段回忆让他格外痛苦。 还有这样的事?饶是苏默这样见识多广的幸存者,也吃了一惊。 “你说的他们,指的是?” “就是城主,和他的治安官!” 苏默叹了口气,初见毕间,还以为是一座新兴的末日之城呢,没想到…… 这就是秩序下的黑暗吧?苏默感慨了几秒钟,收拾一下纷乱的心情,开着装甲车,沿着公路远去。 两个小时后,一支车队带着烟尘,滚滚而来。 他们发现了苏默遗弃的奔驰,又发现了关卡里的尸体。 治安队长检查了一下尸体,咋舌道:“乖乖,枪枪爆头,弹无虚发啊。” 人群骚动起来,这里五个,再算上城里的两个,倒在苏默手上的治安官,已有七个之多,不少人萌生退意。 他们成为所谓的治安官之前,不过是小区保安,欺负欺负老实人可以,用来对付亡命之徒,那就不够看了。 治安队长大怒,他是个矮子,跳起来骂道:“我们这么多人,五十个抓一个,还怕抓不到?” 抓肯定是抓的到的,不过肯定会死人。 去抓苏默那种神枪手,就跟抽签一样,在场的治安官都不说话,谁也不想抽到阎王爷的签。 治安队长恼了:“你们谁敢偷懒,我就告诉城主!” 一群人立马行动起来,城主的恐怖凶名,早已渗入他们的骨子里,无人敢不从。 他们追着追着,突然有人叫道:“那是什么!?” 只见一辆装甲车轰隆隆的开来,八个大轮胎,硬是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在双方相距两千米的时候,苏默就通过后视镜,发现了这些家伙的踪迹。 在平坦的公路上,笨重的装甲车,自然没有轿车快。 苏默思量,既然早晚会被追上,不如主动出击。 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 治安官都懵了,装甲车代表着军方,他们只是一群小喽啰,哪敢跟军方对抗? 唯有治安队长胆大包天:“现在是什么时代?是末世!是咱们的时代,军人算个球?” “可是,咱们这些车皮薄,哪拼的过人家……” 手下还想说什么,被治安队长不耐烦的打断:“来几个人,去迎接装甲车,其他人都把枪拿好了,只要有人下车,咱们就开枪!” 前面几个小喽啰,举着白旗,站在装甲车前进的路上,可劲儿的挥舞。 还有个逗比装模作样的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治安队长的逻辑,非常简单,咱们是装作良民,一定能骗过那些榆木脑袋的蠢大兵。 可惜,装甲车的驾驶者不是单纯的军人,而是苏默。 看到这帮治安官,苏默毫不犹豫的摁下攻击按钮。 轰隆隆!装甲车配备两挺的机枪,喷出死亡的火舌。 一般的车子,根本挡不住大口径机枪的扫射,全部被打成筛子。 治安官怪叫一声,赶紧缩到座位底下装死,他的车比较高级,车底较厚的钢板硬抗了几枪,没被子弹穿透。 可惜,一切装死,对拥有透视能力的苏默来说,都是徒劳。 他在料理了其他人后,转过机枪,对准治安队长的车尾,瞄定一个点,连续射击。 子弹打穿了油箱,擦出的火花引爆了燃油,治安队长的车变成一个铁桶的,连人带车一起炸上天空。 机枪停了,硝烟弥漫,仅仅三分钟不到,城主派来的车队,就被苏默轰成一堆废铁。 机枪虽好,但太费子弹了,一分钟上千发的射速,威力很强,可是平摊在每颗子弹上,损敌率就变的非常低下,这对于习惯了一枪一命的苏默来说,简直不能忍。 他走下车,提着一个带着塑料管的特殊装备,将那些车上里的油,都一滴不漏的抽出来。 巴莎苗寨极度缺油,他不想能浪费,要连着那些子弹的份,一起赚回来。 除了油,苏默还找回了自己的雷明顿狙击枪,被锁在一辆车的后备箱里。 本来这把好枪,是要上交城主的,不过苏默太凶悍,一事刚平,一事又起,那名逮捕了苏默的治安官,还没见着城主,就又被派了出去。 只不过这次,他回不去了。 苏默提着满满一大桶的汽油上车,却发现,华雍的眼角,噙着一点混浊的老泪。 华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擦了擦眼角,深吸几口气,平静下来。 “死的好啊。”华雍望着车队的残骸,神游物外,低声呢喃:“老夫的孙子,就是被那孬子治安队长害死的……” 巴莎苗寨。 苏默走的这几天,灰疫病越发猖獗。 村寨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病倒了,起先只是咳嗽,现在浑身乏力、浮肿,病的下不了床。 最可怕的不是病情,而是谣言。 不知谁是先开始传的,有人说:“死去的人会复活,加入丧尸的行列。” 村寨里,健康的人只剩下两成,如果这个谣言是真的,那么,他们将要面临四倍数目的丧尸。 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残忍的建议:“先下手为强。” “放你妈的屁,只要我还在,你们就休想碰我爹一根指头!”果基格隆站在家门口咆哮,老村长也病倒了。 果基格隆身为猎人首领,兼任部落的头人,威信不低。 他这么一吼,许多人就被镇住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怕果基格隆。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发老妪走出来,她是果基格隆的姑姑,也是临时选出来的代理村长。 老妪道:“大侄子,手足相残的事,咱们也不愿意做,但是一旦发生尸变,谁负的起这个责任?” 果基格隆被问哑了,不知该如何应对。 “这样吧。”老妪道,“咱们各退一步,我们不会伤害老村长的,你也别拦着我们。” 果基格隆警惕起来,“你们想干什么?” 老妪摆摆手,安抚道:“大侄子,不要紧张,我们只是想给你爹戴个手铐,以防万一。” “这怎么能行?”果基格隆声音颤抖,“我爹都病成那样了,你们还要给他戴上手铐?” “不行,绝对不行!”果基格隆固执的道。 “不行也得行!”老妪把手里的拐杖,重重的一顿地,立即有两名大汉挺起胸脯。 老妪阴侧侧的道:“来人啊,格隆多日未眠,脑袋已经不清楚了,带他下去休息。” “是!” 第四十章 归来 果基格隆臂力惊人,两名大汉根本拉不动。 老妪淡淡的看了眼,又点了四名大汉子:“你们上去帮帮。”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六个人一起围攻? 没一会儿,果基格隆就落了下风,被那六人合力拖开。 “走,咱们进去。”老妪拄着拐,带着一帮人,正要闯进屋。 突然,枪响了,正迈过门槛的老妪吓得脚一抖,差点绊倒。 “谁开的枪?”老妪稳住身形,眯起老眼,扫来扫去。 “是我,苏默。” 此话一出,众人如潮水般分开,露出那位面容冷峻的青年。 苏默虽是外人,但他带着村里的青壮年,打了几场硬仗,干掉的丧尸不计其数,他的威信,比起果基格隆,只高不低。 “苏默,你终于来啦!”果基格隆激动的大呼小叫,“快阻止他们,我爹病倒了,他们想要我爹的命!” 老妪阴阳怪气的道:“大侄子,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我这是为了大家好。” 苏默隐约明白了什么,问道:“怎么回事?” 老妪突然变脸,很不客气的厉声道:“姓苏的,我们巴莎苗寨的事情,你一个外人插什么嘴?” 苏默目中,闪过一丝戾气,这老太太,实在不识好歹,苏默恨不得把她崩了,一了百了! 不过这只是想想罢了,于情于理,苏默都不能这样做。 真要这样做了,不但没法解决问题,苏默还会从巴莎苗寨的英雄,变成寨子的敌人。 虽说如此,可苏默向来没有忍气吞声的习惯,当即反唇相讥:“外人这个词,真是可笑!我们大家同为人类,有着共同的敌人,你不去对付丧尸,反而分什么内外,老太太,你精力过盛的话,就去对付丧尸吧……” 老妪活了一打大把年纪,仗着辈分倚老卖老,威风惯了,谁敢这样对她说话? 她气坏了,举起拐杖朝苏默一指,恶狠狠的道:“给我掌他的嘴!” 人群不动,像没听见似的。 老妪的脾气有多坏,他们早就有所领教,而苏默虽是外人,却是个说打就打的狠辣角色,没人愿意卷入两人的争斗。 只有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忠实的履行命令,他是老妪的亲孙子。 嘭!一颗子弹射在那人脚下,打的火星一冒。 苏默毫无诚意的笑道:“不好意思,太紧张,走火了。” 寨子民风彪悍,那年轻人胆子也大,遭到攻击,马上去摸背上的火铳。 苏默高声道:“你敢摸枪试试?” 年轻人的手,僵在了半空,苏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众人皆知。 老妪见制不了苏默,就把矛头指向其他人:“我这都是为你们好!你们却听信一个外人,万一耽误了时机,等病人死了,变成丧尸起来咬人,我看你们一个个怎么办!” 人们议论纷纷,老的少的都开始骚动起来,大有一扑而上的趋势。 苏默面不改色,一针见血的道:“谁说死人会变成丧尸?那只是一种病毒,不是什么诅咒!” “呵呵。谁知道,科学解释不了的事,多的去了。”老妪讥笑道。 苏默道:“真要是死人复活的诅咒,你们的祖宗,早就从棺材板里爬出来了。” 虽然寨子里,古老相传,有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说,但人们见苏默说的有鼻子有眼,都不住的点头。 老妪不甘的道:“万一呢?万一死人也会变成丧尸呢?” 苏默笑了,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没关系,只要让病人不死就行。”苏默转身请出一位唐装老者,“华神医,该您出马了。” 不得不说,华雍医术了得,卖相极佳,他一出面,众人就都被震住,这是从哪请来的医生?好像很了不起的样子。 老妪却道:“苏默,你以为随便找一个不入流的赤脚医生,就能糊弄过去吗?” 这下苏默真的恼了,在末世,一般的幸存者团队,有个会打针的小护士,就谢天谢地了,我请了一名医生来,你还挑三拣四。 苏默正要发作,人群中,突然有人激动起来,惊呼:“您、您难道是华雍,华老先生?” “不错,正是老夫。”华雍矜持的抚了抚胡须。 “原来是老神医!” 人群哗然,华雍这个名字,在云藏高原那是响当当的传奇,即使偏僻的巴莎苗寨,也有所耳闻。 “咳。”苏默清了清嗓子,“华先生,病情危急……” “哦哦,看病看病。” 华雍无愧神医之名,给老村长把把脉,望望气,问了几句病情,操起纸来,思考了片刻,便笔走龙蛇,开出了一张药方。 “按这个剂量,早晚各一份。”华雍道。 至此,老妪知道再无扳倒苏默的希望,灰溜溜的走了出去。 有了神医驻村,寨子里的士气高涨,苏默的威望,也与日俱增。 不过,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调理了八九天,村子里的病情,才逐渐好转起来。 灾变后第九十五日。 冬天到了,北风怒嚎,天上飘起小雪。 八面以铁舰木为原材料的木盾,也制作完成。 冬天带来了寒冷,这是坏事,也是好事。 等天气再冷一点,水结成冰,在野外游荡的丧尸,就会被冻住,它们的威胁将大幅度的降低。 果基格隆奉命,把村里最顶尖的猎人召集起来,此时他们就站在苏默面前。 “是时候来一次远征了。”苏默道。 村民得到消息,自发的来到村口,为他们送行。 送鱼的送鱼,送腌肉的送腌肉,苏默一再解释,他们已经带足了口粮,村民依旧不依,将耐放的腌制品和干粮,一股脑塞进装甲车。 “苏默消灭了丧尸,又赶走了灰疫病,他是咱们村的救星,不能让救星饿肚子。”村民们如是说。 果基格隆嘴里叼着一个窝窝头,口齿不清的道:“切,我还以,都是给我吃的咧。” 老村长提了根拐杖,把儿子撵的鸡飞狗跳:“吃吃吃,就知道吃!” 柯北河三步一晃的走过来,背着手点评道:“嗯,民心可用!” 然后他笑着问苏默:“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屁!尽添麻烦。”苏默骂了一句,走了。 柯北河像是发现了火星,拖着下巴思考:“唉哟,这小子莫非是在害羞?” 苏默钻进装甲车,正要把车门关上,突然一阵风,然后车里头就多了一个人。 少女占据了副驾驶座,双臂抱起,目不斜视。 本来想坐这个位置的果基格隆,只好灰溜溜的到后边去了。 苏默古怪得看了少女一眼,少女的性子就像幽谷青莲,淡泊宁静,无拘无束。 他本以为少女是不会来的,所以就没叫她。 果基苏薇瞥了苏默一眼,道:“凯~册。” 兴许是在寨子中呆久了,少女也学会了说话。不过她只会说很简短的句子,而且发音不准。 “好好,开车。”苏默回过神来,轰隆隆的装甲车,出了村寨,向遥远的西北进发。 旅途是枯燥的,偶有丧尸挡路,也被装甲车撞了个稀巴烂,根本轮不到猎人动手。 “咦,那有个加油站!”果基格隆指着路边。 “戒备。”苏默道,他把装甲车开进加油站,车上的猎人,则纷纷检查枪械弹药。 七分钟前,装甲车还远在数千米外,苏默就发现这个加油站了。 这座加油站很干净,地下油罐是满的,地面上也没有丧尸。 不过,有一个衬衫男,躲在值班室的柜台底下,鬼鬼祟祟的向外窥探。 苏默下了车,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向加油机走去。 等走近了,苏默突然改变方向,直奔值班室! 他怎么发现我的?衬衫男吓了一大跳。 不等苏默接近,衬衫男就下了鱼死网破的决心。 他主动跳出来,手里举着一物,大吼:“都不许动!” 苏默刹住身形,衬衫男手里拿着一个打火机,大拇指正压在打火机的按手上。 就是那种一块钱一个的塑料打火机,实在太不起眼了,苏默之前竟没注意到。 “怕个球,看俺一枪毙了他!”有一个猎人抬起枪。 “停!”果基格隆赶紧拦住他,“这里是加油站,禁明火的,你想大家被炸死啊?” 衬衫男眼睛一亮,“你们有枪?” 他舔了舔舌头:“太好了,把枪都交出来!” 一个猎人忿忿不平:“这是咱们的枪,凭啥给你?” 衬衫男晃了晃打火机,狞笑道:“反正我烂命一条,你们不给我枪,我就拉着你们一起陪葬!” 又是这种贪婪的嘴脸。苏默脸色阴沉:“给你枪,你有命用吗?” “关你屁事?”衬衫男骂了一句,突然注意到苏默身旁,有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这三个月来,衬衫男连一头老母猪都没见过,突然见到这么漂亮的姑娘,他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衬衫男贪心大起,指了指果基苏薇:“就她!你们把枪交给她,然后让她送过来。” “不行!”果基格隆大怒,这这个混蛋畜生,他想要把妹妹当人质啊!果基格隆怎会答应? 第四十一章 汽油远征队 “不行我就拉着你们一起去死!”衬衫男狞笑道。 他笑着笑着,忽然感到一股寒意。衬衫男下意识的看向四周,却见那亭亭玉立的少女,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自己。 这眼神,怎么看着像猫盯老鼠?衬衫男心虚的想。 就在他分神的时候,苏默摸出小刀,脱手而出。 一点寒芒闪过,小刀正中衬衫男的手背,深深的插进骨头。 剧痛让衬衫男惨叫了一声,打火机也掉在了地上。 他不顾疼痛,连忙去捡。 少女脚下一动,整个化作一道黑影,与衬衫男擦身而过。 衬衫男还保持着捡东西的姿势,脖子上慢慢的裂开一道血线,血线越裂越开,变成一道沟壑。 地上的打火机,他是永远捡不起来了。 果基格隆心说,老妹这么彪悍,怕是要嫁不出去啊。 不过……他又瞥了一眼苏默,陷入了沉思。 灾变后第九十八日。 在路上跑了两三天,四千多公里,苏默一行人,终于来到边陲之地,西疆。 西疆向来是苦寒之地。当苏默几人到达时,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放眼望去,遍地银装素裹,一切污垢,都被大雪覆盖了。 公路荒废已久,路上的积雪无人清理,连配备了八个大轮胎的装甲车,跑起来都格外吃力。 果基格隆看向窗外,咋舌道:“好大的雪,我还是头一次见。” 苏默道:“把衣服穿厚点,手套、帽子都要戴上,这里冬天,能够冻死人。” 装甲车在路边停下,苏默拉开驾驶室的车门,狂风夹杂大雪,立刻灌了进来。 一时间,众人眼前雪花乱舞,耳边尽是风声。 果基格隆跟着下车,一脚踩进齐膝的深雪里,废了老大劲才拔出来。 “这种鬼地方,真的有油田么?”果基格隆说话时,嘴里碰着热腾腾的白雾,一会儿就被大风吹散了。 他左看右看,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别说油田,连加油站的影子都没有,整个世界,都被白色统治。 “没有。”苏默道,“油田在沙漠里。” 果基格隆疑不解:“那我们来这里干嘛?” 苏默从车上提了把铲子,又搬下一个大桶。 “沙漠里缺水。”苏默说道,将一铲子雪,倒进桶里,“雪融化就是水,不要白不要。” “也是。”果基格隆点头,跟着一起铲雪。 铲了几桶雪后,一行人继续上路。 果基格隆窝在相对暖和的车厢里,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哈哟喂~这里真安静啊,一只丧尸都见不着,它们都去冬眠了吗?” “可以这么说。”苏默道,“丧尸不比人,不会想法子取暖。你看前面。” 果基格隆闻声望去,只见一头丧尸立在路边,身上堆满了雪。 仔细观察的话,依稀可以发现,在雪的下面,丧尸穿着一件长袖单衣,夏末秋初的款式。 显然,自从灾变爆发,变成丧尸以后,它的衣服就没换过。 装甲车开了过来,那头丧尸喉咙里发出一串呼噜呼噜的闷响,却没有扑过来,只是徒劳的摆动手臂。 果基格隆奇怪,多看了一眼,原来丧尸的脚埋在雪下,和大团大团的雪冻在一起。 车向西开了一阵子,苏默忽然面色一变。 漫天飞舞的雪花,使视野变得相当差,苏默的透视和远视异能时刻开启,本来是为了看清公路,现在,他却发现一个了不得的事情。 在千米外的另一条街上,有一家拉起了铁栅栏的公司。 公司门口,摆了几台笨重的柴油发电机组,刷着瓦蓝色的烤漆,下面的排气管冒着腾腾烟雾。 在公司的门楼顶端,几个霓虹灯的牌子一闪一闪,组成一行大字:“塔中木油田勘探开发公司分部”。 苏默运足目力,再仔细一看,视线渗入建筑物的内部。 不看不要紧,里面竟有不少幸存者,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这是怎么回事?苏默感到古怪,不动声色的调整方向盘,向那边开去。 过了一会儿,巨大的噪音传来,声音之大,就像好几个建筑工地,同时施工。 那是柴油发电机组全力运行,所发出的声音。 车里其他人也注意到了异常,果基格隆望着楼顶的牌子,念道:“塔中木油田勘探开发公司……乖乖,塔中木盆地那块儿,好像是大片沙漠吧?怎么搬到这来了?” “不清楚。”苏默道,他发现地底下,埋着错综复杂的输油管道,这些管道自西南而来,正是塔中木油田所在地。 开发公司的大后院,一帮穿着皮袄、戴着皮帽的男人,围着大圆桌吃吃喝喝。 大圆桌中央有个洞,洞下面是熊熊燃烧的火盆,洞上面架着一只全羊。 这只羊还没熟透,男人们却等不急了。 文明点的,用刀子切,其他人直接上手撕,一只全羊被扯的只剩骨架,连羊眼珠子被人挖去吃了。 有一人突然闯了进来,打断了全羊宴,道:“尼加提,外面来了一辆车!” 尼加提用小刀抠出牙缝中的肉丝,丢回嘴里头,嚼了两下,习惯性的问道:“什么牌照的车?” “没有牌照,是一辆装甲车。” “哦?”尼加提抖了抖茂密的卧蚕眉,来了兴致。 大院里温度不低,火盆熊熊燃烧,再加上满肚子羊肉,身子燥热燥热的,有个伙计摘下皮毛,露出青皮大光头:尼加提,要不做了他们?” 尼加提瞪了他一眼,毫不留情的训斥:“西日阿洪,你太急躁了!这么急着咬人,也不怕崩掉你的大牙!” “尼加提教训的是。”西日阿洪低下了光头,眼底却闪过一丝愤怒之色。 “走,跟我去迎接客人。”尼加提在这个小团体中,极有威望,他大手一挥,院子里的人便都跟了出去。 出了院子,穿过大厅的时候,惊动了不少了人,有一个丰胸细腰的维族少女问:“尼加提,出了什么事?” 尼加提见到少女,行了一礼,恭敬的回答:“帕夏汗,来客人了,我去看看。” “真的?我还以为我们是最后的幸存者了呢。”帕夏汗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爱猫。 “不会的,还有其他人活着,他们只是没胆子出来而已。”尼加提哼了一声,对那些躲起来的人嗤之以鼻。 帕夏汗见尼加提越走越远,忙叫了一声:“等等我。” 她拎了一根长鞭,风风火火的下了楼。 这家公司占地不小,里面住了有千把人。一听说有客人上门,都跑去凑热闹。 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逐渐形成一道人海。 尼加提率着众人,来到门口,只看到一辆军绿色的庞然大物,停在路边。 “这车不赖。”尼加提赞叹道。 西日阿洪却冲着装甲车叫骂:“都出来说话,躲在乌龟壳子里头算什么,没脸见人么?” 西日阿洪主动挑刺,这次尼加提却没有阻拦,他要试探一下对方的勇气。 果基格隆大怒,主动请缨:“让我下车,给他点教训!” 他正要从座位上站起来,肩上突然传来一股大力,生生的把他按了回去。 苏默收回手,道:“你不太会说话,我去跟他们交涉。” 果基格隆想想也是,毕竟他们不是跑来打架的。 西日阿洪叫了半天,不见人出来。尼加提心中暗叹,连下车的勇气都没有,看来绵羊就是绵羊,就算是武装到牙齿,也拜托不了食草动物懦弱的本性。 “呸,没卵子的胆小鬼!”西日阿洪蹲在地上,抠起一块红砖,砸向装甲车。 就在这时,装甲车的侧门滑开,露出一个年轻人。 砖头飞到猝不及防的苏默面前,有些不怀好意的家伙,嘴角已经翘了起来,这么近的距离,肯定是躲不开了。 西日阿洪的蛮劲,又是出了名的大,那个小白脸,怕是连鼻梁都要被砸断。 帕夏汗心善,不忍得撇过头去。 可惜苏默有一双透视眼,隔着甲板,他就看到西日阿洪砸车子的动作。 如今砖头飞来,苏默并非他人所想的那样猝不及防,他早就张开了五指,抬手一抓,稳稳的捞住砖头。 在不解实情的外人看来,西日阿洪砸出的砖头,就好像跟苏默约好了似的,主动飞进苏默手中。 “他奶奶的!”西日阿洪这次不动砖头了,锵啷一声,拔出雪亮的英吉沙小刀。 “我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打架斗殴的。”苏默面不改色的说道,他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什么场面没见过?他看西日阿洪,就像看一个拿着裁纸刀的小学生。 尼加提眉宇间,多出一抹凝重。他注意到,苏默的手臂自然下垂,腰间露出铁黑色的枪柄。 身上带着枪,面对有人持刀威胁,苏默却碰都不碰,连下意识掏枪的小动作都没有。 这是个硬茬啊。尼加提睁开了眼,说道:“西日阿洪,把刀子收起来。” 然后,他问苏默:“你想做什么生意?” “汽油。”苏默道。 尼加提幽幽的说:“哦,是汽油啊,那很贵的,远方的客人,你想用什么来换?” 第四十二章 各怀鬼胎 “粮食。”苏默想都不想,脱口而出道。 塔中木油田开发公司,有水有电,也不缺人手,但粮食,是他们的死穴。 西疆地处边陲,主要以畜牧业为主,农耕文明不发达。 而畜牧业养的是牛羊,与田地里的庄稼不同,牛羊长了四条腿,丧尸一来,它们全跑光了。 所以西疆比其他地方更缺粮。 现在苏默愿意用粮食换汽油,正好解决了尼加提的燃眉之急。 尼加提大喜,非要苏默等人留下来,一起共进晚餐。 苏默委婉的拒绝:“不好意思,我们还有其他事。” 果基格隆等人听了苏默的话,都没有出声反驳。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道理,就连果基格隆这样的大憨货都明白。 西日阿洪咋呼呼的道:“连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我看你是不给面子!” 苏默沉声道:“不给又如何?” 此话一出,刚刚缓和的气氛,又变得紧张起来。 “不得对客人无礼。”尼加提斥退了西日阿洪,然后问苏默:“你们什么时候来拿汽油?” “越快越好。”苏默道,这里是别人的地盘,他担心迟则生变。 尼加提思考了一番,道:“这样吧,你们五天后来拿货。” “行。”苏默不动声色的点头,心中却警惕起来,五天,有点长了。 不过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表达任何不满,驱车离开。 装甲车已经开出了老远,回头望去,尼加提和他的手下们,还在恋恋不舍的挥手告白。 西日阿洪突然把手放下了,捏了捏肩膀:“酸死我了,尼加提,为什么和他们换?” 尼加提并不表态,反问道:“要是你,你想怎么做?” 西日阿洪狞笑起来:“嘿嘿,照我看,应该把他们统统抓起来,严刑拷打!他们肯定不止那一点粮食,我要把他们藏粮食的地方,全部问出来。” “是个法子,但不太稳妥。”尼加提眯起眼,点评道,“成功了,好处不用说。失败了,颗粒无收。没饭吃,只有死路一条,我们赌不起啊。” 西日阿洪心想:“那就想个稳妥的法子!” 另一边,装甲车里。 果基格隆问:“快天黑了,咱们现在去哪?” 苏默道:“随便找个空房,凑合一下,这里的丧尸基本都被冻住了,晚上过夜不用憋在车里。” 车里一片欢呼,他们这几天忙着赶路,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个小时闷在车里,都快闷死了。 另外一人插嘴道:“为什么不住那家公司呢?他们现在是合作伙伴,应该不会害我们吧?” 苏默道:“你想的太简单了。我要的汽油不多,他们却说需要两天时间,才能筹集起来,这里头肯定有猫腻……” 果基格隆抢过话头,故作深沉的说:“事有反常必有妖!” 这憨货终于开窍了,苏默欣慰的点点头,结果下一秒,就听到果基格隆嚣张的声音:“有妖又怕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哥专治不服!” “行啊。”苏默停下车,冷笑道,“我不服,你要不要来治治?” “来来来!”果基格隆好久没打架,也是皮痒了,上来就干。 片刻之后,装甲车的侧门打开,果基格隆鼻青脸肿的从里面滚出来。凛冽的北风,夹杂着冰冷的雪花,瞬间就把果基格隆冻成狗,不到五分钟,连嘴唇都紫了。 装甲车又开动起来,果基格隆一看,这是要抛弃我的节奏啊! 他吓坏了,可怜兮兮的边追边喊:“等等我。” 装甲车一开就是好几公里,果基格隆也在雪地里跋涉了好几公里。 苏默停下车,过了半个多小时,果基格隆才吭哧吭哧的追上来,眉毛上面都结起了小冰晶。 “冷吧?”苏默递过去一瓶热水。 水刚烧开不久,滚烫滚烫的,果基格隆却一把抢过来,不撒手,哆嗦的嘴唇,抖出一个字:“冷。” “但是那群西疆人,祖祖辈辈生活在此,早已适应了这里恶劣的环境。”苏默道,“换句话说,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果基格隆抱着热水瓶,这会缓过神来,不忿的道:“我留意过了,那些人连一条枪都没有,用得着这样谨慎吗?” 苏默反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要五天之后,才肯交货?第一次交易,我要的汽油不多,但他们却拖那么久。也许五天之后,他们会多出一批强援,又或许,在这五天的时间里,他们会对汽油作手脚。当然,这些只是我的猜测。” 果基格隆被问哑了:“那我们怎么办?等他们打上来?” 苏默思索一番,说道:“好好睡一觉,今晚去侦查一下。” 灾变后第一百日,深夜。 塔中木油田开发公司,寂静的夜里,门口的柴油发电机组日夜不断的运行着,发出隆隆的轰鸣。 整个城市都是黑的,唯有公司附近通了电,路灯亮着,昏黄的灯光,驱散了街道上的黑暗。 雪下的更大了。 对面阁楼的窗户里,伸出一根枪管。 大门外无人把守,但公司周围有很多监视器,大部分是新装的。 围墙上的摄像头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门口的监视器,反而最少。 噗!大部分噪音被消音器过滤了,膛焰闪了一下,子弹横跨数百米,准确的打掉公司门口的监视器。 枪声很轻,没有惊动任何人。 但是,值班室内的人员,发现监控屏幕上一片雪花,立即发出警报,整个公司的人,都从熟睡中惊醒,进入备战状态。 实际上苏默并没有扣动扳机,刚才的画面,只不过是他脑海里的一次推演。 果基格隆见苏默心事重重的样子,便问:“怎么了?” 苏默道:“有人值班,盯着监控,开枪的话,会惊动他们。” “那还不简单?”果基格隆担起狗头军师的角色,出计道:“先把值班室里的人干掉,再打掉监控。” 苏默扫了他一眼:“你怎么进入值班室?” “杀进去呗……”果基格隆说到一半,突然语塞。 想杀进值班室,就必须先打掉监控,但是打掉监控,又必定会惊动值班人员。 果基格隆发现,他掉入了无解的死循环。 他看了看苏默的狙击枪:“你不是神枪手吗?直接远距离狙杀不就行了?” 苏默摇了摇头,道:“值班室不在门口,在建筑中央,视野不清晰,障碍物太多。就算能精确定位,子弹也没法穿墙。” 果基格隆急的抓耳挠腮,不甘道:“干脆把装甲车弄来,直接杀进去!” 第四十三章 栽了 苏默道:“不妥,大开杀戒,对我们没有好处。” 果基格隆泄气了,自暴自弃的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看我们还是回去算了。” “好,你一个人回去吧,我会跟其他人解释的。”苏默故意道。 这是一个很隐蔽的激将法,自尊极强的果基格隆,果然中招。 他夸口说:“不,我要留下来,这点小困难,还难不倒本大爷!” 真好骗。苏默懒洋洋的想,过了会儿,他又烦恼起来。 值班室里的那些人真变态,连拿杯子喝水的时候,眼睛都舍不得离开监控屏幕。 监控录像里除了雪在动,没有任何其他动静。一直盯着一成不变的画面,他们就不累吗? 连深夜都如此警惕,或许真的进不去吧? 苏默的心中,也不由得生出退却之意。 真的没办法了吗?苏默不甘心,他还想搏上一搏。 “果基格隆!”寂静的黑暗里,苏默突然道,把果基格隆吓了一跳。 “你要干嘛?”果基格隆问。 苏默道:“看过无间道吗?” “看过。”果基格隆一头雾水,“你干嘛问这个?” 苏默一笑:“我有一个计划。等会我们合作演一场戏……” 果基格隆听的眉飞色舞,一拍大腿道:“懂了,就是当特工,打入敌人内部。这个我擅长!我小时后的梦想,就是当我们国家的007。” 苏默无语,以果基格隆的天赋,绝对不适合当007的,最多当个憨豆特工。 不过苏默不忍心打击他,语重心长的道:“别急着答应,这是一个苦肉计,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当特工的人,是要挨打的,搞不好要挨子弹,你确定你想好了?” 果基格隆踌躇起来,在挨打和梦想之间徘徊许久。 最后,他异想天开的问:“苏默,要不咱俩一起当特工,你把我该挨打的份,一起挨了?” “去尼玛!”苏默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徒,一脚将他踹出窗外。 果基格隆还没来得及惨叫,就掉到地上。 原来他是二楼摔下来的,离地不过十米,果基格隆一惊之下,忘了这茬。 “二楼也好疼。”他揉着,嘟哝。 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正是苏默。 脚刚粘地,苏默就一拳打去。 果基格隆连忙曲臂格挡,求饶道:“别打脸。” 苏默恶意满满的拒绝了他:“不行,这场戏已经开始了,要演就演真的,……” 苏默用上了真功夫,拳拳到肉,果基格隆哎哟喂,哎哟喂的惨叫起来。 揍人期间,苏默还低声指引:“你往摄像头底下挪挪,得让他们看到,要不然白打了。” 他抽空望了一眼,值班室内,两个人瞪着屏幕,表情木然。 搞什么鬼?苏默疑惑起来,打的这么激烈,怎么没反应?该不会,他们玩的是眼皮上画眼睛的把戏吧? 以前上课睡觉的时候,苏默的同桌就做过这样的事,那双假眼睛还是苏默画的,因为他是全班画画最好的人。 苏默画的眼睛栩栩如生,帮那哥们瞒过了一整节课,结果到课间眼保健操的时间,那哥们被抓了,别人都在闭眼揉天明穴,就他“瞪着一双大眼”,鹤立鸡群。 过了一会儿,两个值班的人有了。动静。 a说:“你看,门口有人打架。” b说:“早看到了,不用管,两个而已。” 苏默差点气晕了,就在这时,果基格隆背对着监视器,悄悄的挤眉弄眼:“演的够不够?” “不够!”苏默手上的力道,又增了一分,打的果基格隆哇哇叫:“妈耶,我不当特工了……” 苏默命令道:“不想当特工,就赶紧拔枪!” 果基格隆拔出枪来,却迟迟不肯开火,压低嗓子问:“苏默,你确定要挨枪子?” 苏默的手,也搭在了快拔枪套上:“少废话,叫你打就打!打完就跑。” 嘭!枪声巨响,盖过了发电机组的轰鸣。 苏默中弹了,身体晃了几下,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 这个憨货,也不知道照肉多的地方打。苏默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子弹到底打在了什么地方,怎么这么疼?他感觉血流的有点多了。 尽管如此,苏默还是强忍求生的欲望,闭眼装死。 不好!果基格隆手足无措,这名巴莎苗寨的神枪手,以前从未对同伴开过枪。 他刚才太过紧张,导致发挥失常,一枪打偏了,枪口……似乎开在了动脉附近…… 果基格隆担忧的看了苏默一眼,下意识的想去扶,不过他最终克制住了冲动,扭头跑掉了。 苏默虽然闭着眼,但眼皮不能阻挡他的视线。 通过透视,苏默如愿以偿的看见,值班室里的人慌了起来。 而巨大的枪声,也惊动了其他人。 西日阿洪和衣而睡,连鞋子都不脱。 枪声响起,他是第一个爬起来的,也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比值班室里的人还快。 “这不是下午那群人的首领吗?”西日阿洪看到躺在雪地里的苏默,眼中杀机一闪。 要糟!苏默感到强烈的威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好在穿着厚厚的皮袄,外人看不出来。 没等西日阿洪进行下一步动作,尼加提就从人群中钻了出来。 他蹲下身,察看苏默的伤势,抬头道:“有的救,还愣着干嘛?快把人抬进去!” “我来。” 又有人靠近,苏默此时神智模糊,眼前发黑,不知谁来了,只闻到一缕檀香,绷紧的神经松开,然后,便如释重负的陷入昏迷。 不知过了多久,苏默醒了过来,北风呼啸,风压将窗户拍的阵响。 现在是白天,雪依然下着,天空呈铅灰色,不见太阳。 苏默的视线逐渐延伸,他看到了好几条街外,停靠在路边的装甲车。 还好,那些人都忠实的留在装甲车附近。 苏默最怕的是,当他意外受伤的消息传出,队友们会一哄而散,甚至分武器,抢装甲车,把车开走。 幸好他选择的队友,都是朴实忠厚的山中汉子。 果基格隆也在这群人当中,脸色不佳,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苏默心中稍安。 也许果基格隆是故意打偏的,他之前中枪的时候,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现在看来,应该只是个意外。 苏默静静的发了一会呆,突然看到,他的墨镜放在床头柜上。 靠!谁又把我的墨镜摘掉了? 一阵脚步声传来,苏默赶紧闭眼,不为其他的,那双银瞳要是被人看见,解释起来会很麻烦。 眼睛闭上了,苏默的眼睛珠子,却很不老实的躲在眼皮底下,滴溜溜的转动。 在苏默的视野里墙壁变得透明,他看见了,走廊上来了三个人。 其中两个他认识,秃头的那个是西日阿洪,宽肩虎背的那个是尼加提。 令苏默不解的是,西日阿洪和尼加提,都没有走在最前面。 他们落后一步,跟着一位婀娜多姿的红衣少女,看上去就像少女的随从。 走在前面的人,身份比走在后面的人高,这几乎是全社会默认的规则。 不过,那位少女怎么看都不像是这里的最高掌权者,她虽然英姿飒爽,但没有那种长居高位的气质。 也许西疆这边习俗不同吧?苏默心中猜想。 第四十四章 暴乱之夜 走廊上,西日阿洪和尼加提吵了起来。 西日阿洪说:“那个苏默的家伙,落在我们手里,这次天赐良机!我们可以把他当做人质,要挟那些南方佬,换取更多的粮食。” 尼加提犹豫了片刻,委婉的说道:“这件事,等他醒来再说。” 西日阿洪急了:“还要等他醒?不行,咱们得先弄条绳子,把他捆起来,等他醒过来,万一跑掉怎么办?” 尼加提不悦道:“西日阿洪,这种做法太极端了,他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需要长期交易的,你的做法,只会种下仇恨!” 走在前面的帕夏汗,突然转身,双手叉腰道:“吵死了,病人需要安静,你们两个,都给我出去。” 帕夏汗进了苏默的病房,嘭的一声,毫不客气的把门关上。 尼加提和西日阿洪吃了个闭门羹,悻悻的离开了。 临走前,西日阿洪回头望了望尼加提的背影,暗道:“不行!如果让尼加提办成了这件事,他的声望会更高,我只能一辈子屈居人下……” 另一边,帕夏汗向病榻走来,苏默的眼珠停止转动,老老实实的在眼皮底下蛰伏起来。 帕夏汗走来了,苏默的鼻腔里,钻进一缕熟悉的檀香。 原来是她。苏默恍然大悟,他再次开启透视,看清了帕夏汗的面孔,把她的样子记了下来。 有机会回报一下。苏默心想。 帕夏汗手脚麻利,很快就换完了绷带,在走之前,她突然伸出指头,在苏默的下巴尖撩了一下。 “啧啧,真有弹性。”帕夏汗捻动指头,头也不回的走了。 如果她此时回头看一眼,就会发现躺在床上的那位病人,脸色黑的可怕。 病房里,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苏默一人。 什么鬼!苏默擦了擦下巴,收拾一下纷乱的情绪,开始分析情报。 根据刚才的所见所闻,尼加提是真心合作的,很有诚意,可以留。 而西日阿洪这家伙,就是个蛮不讲理的强盗,绝不能留。 苏默心中杀机一闪,却又生出一股无力感。 他的腿上绑着绷带,果基格隆开枪的时候打偏了,导致苏默的伤,比他想象中的要重要许多。 苏默试着动了动大腿肌肉,一股钻心的疼痛,扩散开来。 看来不行。苏默心想了想,暂时放弃暗杀西日阿洪的打算。 就算他的腿是好的,这样做,也不合适。 苏默刚来,西日阿洪就死了,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将两件事联系起来。 中午和晚上,帕夏汗送了两次饭,由于苏默还在“昏迷”中,没有自理能力,所以饭是帕夏汗拿勺子喂的。 刚开始的时候,苏默还有点小期待,被喂了两餐之后,苏默甚至都不想再装睡了。 帕夏汗喂饭的姿势,一点都不温柔,那哪里是喂啊,分明是灌,有一次苏默差点被呛死了。 晚餐后,帕夏汗收拾餐盘离开,苏默马上就睁开眼。 不能再装下去了,苏默心中有了决意,明天早餐之前,就得醒过来,再装下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午夜时分,苏默睡的很浅,迷迷糊糊间,他突然听到一阵杂音。 那是撬锁的声音! 苏默立即醒来,黑暗中多出一双银瞳。 他看见了,门外有个人,是西日阿洪,正拿工具撬锁。 啪,一声脆响,门开了,几乎是同一时间,苏默闭上了眼。 银色的眸子,虽然很有型,但在黑暗的室内,就是枪靶子。 西日阿洪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手电,照来照去。 他来干什么?苏默来不及多想,盖在棉被下的手一动,翻出早就藏好的折叠小刀,大拇指将锋利的刀刃,轻轻的推出来。 西日阿洪行为诡异,他没有去找苏默,而是将手电筒含在嘴里,电筒的光,照着一个大柜子。 柜子上有锁,苏默的随身物品,大多放在外面,但枪械和子弹,都锁在了柜子里。 西日阿洪撬开锁,找出一把枪,在手里头颠了颠,猥琐的笑了。 笑完之后,他将柜子门轻轻掩上,溜出病房。 他半夜三更,又是撬门,又是撬锁,就为了偷一把枪?柜子还有很多大口径的枪和子弹,怎么不全偷去? 苏默看的稀里糊涂,目光继续追随西日阿洪,想弄清楚他的目的。 黑暗中,西日阿洪贴着墙角潜行,在一扇门前停下,掏出工具,开始撬门。 苏默心中一动,西日阿洪还在与锁战斗,苏默的视线,就穿过了大门。 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苏默多瞅了一眼,大惊失色。 西日阿洪想潜入的,竟是尼加提的房子! 一瞬间,所有疑点都联系了起来。西日阿洪要用苏默的枪,杀死尼加提,为了栽赃陷害! 门无声无息的推开了,西日阿洪成功潜入房间。 苏默汗毛炸立,他必须做点什么,把尼加提弄醒。 大喊大叫是没有用的,门口的发电机组日夜不断的响着,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夜间的噪音。 枪,得用枪! 苏默踉跄着爬下病床,用单腿支撑,蹦到柜子的前。 西日阿洪走的很急,没有把柜子的锁锁上。 事实上,西日阿洪连病房的门都没关好,也许他等会还要回来还枪。 这正好方便了苏默,他抓起一条步枪,想了想,又拿上消音器,装在枪口。 三百米外,一个油桶孤零零的立着。 此时,另一间房,西日阿洪已经举起了手枪,瞄准熟睡中的尼加提。 轰! 苏默开枪了,子弹打穿铁桶,引爆了燃油。 汽油桶炸开,带着汽油飞上天空,火油如雨泼下,点亮了黑夜,巨大的爆鸣,将一楼的窗户震的粉碎。 窗外映成了红色,一片火海,西日阿洪略一分神,竟忘记他来这里的目的。 尼加提被爆炸惊醒,他睁开眼,就看到西日阿洪拿着枪,愣愣的看向窗外。 来不及多想,尼加提从被子里跳出来,一个虎扑,将西日阿洪拦腰撞倒。 枪被甩到了一边,两人在地板上扭打起来,用最原始野蛮的方式,你一拳,我一脚。 整栋楼的人都被惊醒了,很多人忙着打水救火,尼加提的屋里又是黑的,竟无人发现异样。 娘的,还得靠我自己! 苏默一瘸一拐的下了楼。 此时打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尼加提和西日阿洪都是年轻力壮的棒小伙,谁也奈何不了谁。 但尼加提只穿了睡衣,西日阿洪全是有备而来,他抽出别在裤腰的撬棍,猛打尼加提的脑袋。 尼加提用一只手护着头,挨了一棍,两棍……挨到第五棍的时候,尼加提眼冒金星,按住西日阿洪的那只手有所松懈。 西日阿洪一下挣脱出来,连滚带爬,捡起了地上的枪:“哈哈哈,我赢了!” “西日阿洪,别做傻事!”终于有人发现了异样,一道红色的倩影出现在门口。 “帕夏汗!”西日阿洪露出野兽般的眼神,“别急,下一个就轮到你。” 嘭!他一枪崩掉了尼加提,然后将还在冒烟的枪口,对准帕夏汗。 “啊!”帕夏汗尖叫着逃走,突然撞进一个陌生人的怀里。 完蛋了。帕夏汗绝望的闭上眼。 “谁也救不了你。”西日阿洪追了上来,口里不住的叫嚣。 “让开。”苏默揽过帕夏汗的柳腰,身子往旁边一侧,与西日阿洪对了一枪。 西日阿洪的子弹,擦过苏默的脸颊,而苏默的子弹,准确的打进西日阿洪的眉心。 第四十五章 群龙无首 西日阿洪倒下了,地板为之一震。 危机解除,帕夏汗回过神来,抬头看了看陌生人的脸,忽然发现有些眼熟。 “你……”帕夏汗眼神迷离,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里,似乎有秋波荡漾。 这是什么眼神?难道我又变帅了?苏默在疑惑的同时,还有点小开心。 “你!”帕夏汗突然加重语气,美目含煞,“马上给本姑娘回病房去!” “我是来救火的。”虽然出乎意料,但苏默还是说出了早已想好的借口。 “救火的事不要你管,快回去,立刻!马上!不要逼我动手。”帕夏汗昂首挺胸,像一只气势汹汹的小母鸡。 “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如何,动手吧。”苏默笑了,肩膀靠着墙,态度不屑一顾。 帕夏汗猛地跳过来,张开怀抱,紧紧的抱住苏默的手臂,又拖又拉,就像对男票撒娇似的。 可她只顾着和苏默斗气,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尴尬的姿势。 苏默反倒被闹了个大红脸,甩开手,用刻意冰冷的语气道:“不用你拉,我自己会走。” 帕夏汗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消失在走廊尽头,嫣然一笑:“嘻,小样,就这点儿道行,还想和本姑娘斗。” 尼加提死了,西日阿洪也死了,当救火的人回来,发现走廊里躺了两具尸体,顿时乱作一团。 病房里,苏默并没有躺下,他的目光洞穿九幽,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群龙无首,要乱了。”苏默叹息了一声,合衣睡下。 三楼。 “死了,尼加提和西日阿洪都死了。” “死的好啊,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该我了。” “老大,想要服众,首先就要喂饱他们……” 六楼。 有人坐在窗边,摇头晃脑,声音拖的老长:“彼可取而代之……” 另一人进言道:“我们什么都不缺,就缺粮!那个叫苏默的南方人,他有很多的粮食,得苏默者得天下!” 当夜,无数的阴谋诡计,在黑暗中蕴育、滋生、疯长。 第二天,自从早餐之后,就有人源源不断的跑来病房,探病的人一波又一波。 他们假模假样嘘寒问暖,其真实目的,只有一个:从苏默这里得到交换粮食的权利。 苏默被这群苍蝇般的说客包围,刚开始的时候,苏默还耐心的打交道。 到后来,说客的态度越发恶劣、嚣张,苏默烦不胜烦,把他们统统轰了出去。 当天夜里,大多数人都睡下的时候,病房的门,被粗暴的推开。 一群人闯了进来,为首的,是一个壮的像头牛的汉子。 那汉子单手提起长凳,大马金刀的坐在苏默跟前,瓮声瓮气的道:“我叫尧里瓦斯,你可能不知道我,没关系,我很快就会成为这里的最高统治者!” 苏默冷笑,讥讽道:“统治什么?一个小的石油厂?” “不准笑!”尧里瓦斯吼了一声,连玻璃窗,都跟着震了一震。 尧里瓦斯指着苏默,又指了指自己:“你,想用粮食换汽油,就必须跟我合作。你只要好好干,我就多给你几桶油。” 苏默被这傲慢的态度气乐了,摆手道:“不好意思,我只跟赢家合作,等你们决出真正具有决定权的首领来,再来找我。” 尧里瓦斯噌的跳起来,拔出弯刀,架在苏默的脖子上,厉声道:“你不干,就得死!” 苏默眼都不眨一下,淡淡的说:“你杀了我,什么也得不到。” 尧里瓦斯被激的脸红脖子粗,大声道:“小赤佬,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旁边的高瘦男子急了,连忙打眼色。 尧里瓦斯收了刀子,哼了一声:“看在阔孜巴依的份上,饶你一命。” 临走前,那位叫阔孜巴依的高瘦男回头,冲苏默叫道:“你好好想想,我们还会来的!” 这个时候,门又开了,一个人走进来,正好与刚要离去的尧里瓦斯相遇。 “干什么的?”尧里瓦斯问。 那人回答:“没你的事,滚边去。” 阔孜巴依插了一嘴:“是不是来找苏默要粮食的?” 那人愣了愣,显然是被猜中了心思。但他仍然嘴硬道:“大爷我想来就来,关你什么事?” 阔孜巴依与尧里瓦斯交换了一下眼神,突然暴起,拔刀捅进那人的肚皮。 那个人捂着肚子,慢慢的蹲了下去,缩成了一个球。 尧里瓦斯不依不饶,抬脚踹过去,把他踢出门外。 “就你这吊样,老子一勾见踹死你!”尧里瓦斯骂了一句,扬长而去。 “撑住。”苏默扶起被捅的那人,沉着脸,去叫帕夏汗。 听说出了事,帕夏汗一下就醒了,披着睡衣跑过来,检查一番,小声道,“脾脏破裂,没救了。” 帕夏汗离开后,苏默的脸色更加阴沉,他没想到,只不过是粮食的交易权,竟然搞出了人命! 冲突升级的太快,远远超出苏默的预料。 苏默感到了危险,他取出一颗信号弹,压入弹匣。 他曾与果基格隆等人约定过,一发信号弹,果基格隆等人便会火速赶完此地。 苏默把枪伸出窗外,枪口朝上,对着夜空,却迟迟没有扣动扳机。 他低头,看了看腕表。 两根夜光指针,在十二点的位置重合。 此时是午夜十二点…… 远视、夜色和透视,三大能力一齐开启。 距离被缩短,黑夜变成白天,墙壁变得透明,苏默看到了自己的装甲车,车里的人睡的正香。 信号弹只有一发,现在发射,他们肯定看不到。 苏默将枪放在身侧,又将目光收回来,打量四周。 六楼,尧里瓦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在床上辗转反侧,时不时跳起来,对着镜子摆出各种指点江山的造型,还客串热烈鼓掌的观众,活脱脱的大领导演讲的姿态。 这幅哑剧,令人作呕。 折腾了一会儿,尧里瓦斯躺在床上睡着了,苏默却还一直睁着眼。 他推开窗户,外面是冰冷刺骨的夜风,吹的苏默精神一振。 苏默有一种恐惧,现在不能睡觉,搞不好一睡就醒不来了。 夜色褪去,东方亮了起来,天空依旧灰蒙蒙的,但好歹到哪玩早上。六点,半睡半醒的苏默,忽然抓起枪。 与此同时,装甲车内,果基苏薇醒了,她似乎觉得车里空间不够大,爬出车外,在冷空气里伸了一个懒腰。 她调皮的哈了几口气,看着蒸腾的雾气,缓缓地升上天空。 咻!一团火焰,拽着绸缎似的红色尾巴,在高空炸开,那是苏默发射的信号弹。 第四十六章 向我祈祷 发射信号弹后,苏默坐在窗边思考。 那个尧里瓦斯,肯定还会来。 想到这,苏默一瘸一拐的的走下床。 走廊尽头的房间里,帕夏汗已经醒了,正对着镜子梳妆打扮。 苏默敲开了门,说明来意。 帕夏汗道:“你要换房?正好隔壁就有一间多余的,跟我来。” 隔壁的房间里,家具都是齐全的,苏默搬进去就住。 换了房间后,尧里瓦斯带人来找苏默,却扑了个空,原来的旧病房,早已人去楼空。 尧里瓦斯大发雷霆,拿椅子出气,把木椅子都踹散架了,最后才离开病房。 时间到了早上八点,食堂开饭了。 尧里瓦斯的一位手下,正好看到帕夏汗打了两份早餐,饭也不吃了,推开椅子,鬼鬼祟祟跑到阔孜巴依的那张桌子上。 两人耳语一番,阔孜巴依点点头,低声吩咐道:“去找尧里瓦斯,把所有兄弟都叫上。” 咯噔咯噔咯噔…… 帕夏汗端着餐盘,在走廊里轻快的走过。 餐盘里的囊饼个大馅厚,快要溢出杯子的牛奶、堆成小山的葡萄干……每份食物,都比其他人多上一些,这份营养早餐,是她专门为苏默准备的。 病房内,正在闭目养神的苏默,忽然睁开眼。 他看到了,走廊里的景象。 在帕夏汗的身后,有一群面目不善的家伙,蹑手蹑脚的尾随。 苏默握紧手枪,除了已经发射的信号弹,弹匣里还有六颗黄铜子弹。 帕夏汗打开门,向苏默招呼道:“早餐……” 就在这时,有人推了她一把,牛奶被打翻,葡萄干洒了一地,金黄焦脆的囊饼也掉在地上,溅上了灰尘,变得灰扑扑的。 “你们干什么?”帕夏汗气鼓鼓的说。 她一生气,尧里瓦斯带来的手下,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帕夏汗是大阿訇的女儿,她是这片草原上最尊贵的女人之一。 尧里瓦斯却一点都不在乎,他伸出大手,把餐盘里仅剩的几颗葡萄干一把抓过来,丢进口里,细细咀嚼:“妞儿,这里没你的事。” 这间病房本来就不大,一下来了十几个人,空间立刻变得狭窄起来。 “尧里瓦斯,你好大的胆子!”帕夏汗眯起凤眼。 尧里瓦斯不理她,带着人逼向苏默,粗壮的胳臂,随意的搭在腰刀的刀把上。 他身高一米九,往病床前面一站,就像一座铁塔,居高临下的俯视苏默,粗声粗气的问:“小子,想通没?” 苏默眼都不抬,直接拒绝了他:“我昨天就说了,在决出真正的首领之前,别来烦我。” 尧里瓦斯胸中涌起一团怒火,额角青筋暴跳,他简直快气炸了,眼泛火光:“这件事,由不得你。阔孜巴依!” “在!”阔孜巴依上前一步,将瘦骨嶙峋的鸡胸挺的老高。 “把他架起来!”尧里瓦斯命令道。 “是!”阔孜巴依满口答应。 “住手!”帕夏汗一声骄斥,阔孜巴依的目光,在她与尧里瓦斯之间摇摆不定,两面为难。 尧里瓦斯面色铁青,帕夏汗的威信太大了,自己的手下竟然不听话,必须办了她! “帕夏汗,你还以为自己还是草原上的公主吗?”尧里瓦斯厉声道,“尼加提不动你,那是给你面子……” 苏默趁尧里瓦斯转移注意力,手一动,从身后掏出一把枪。 “保护大哥!”阔孜巴依大声叫道,脚却不露痕迹的往后挪了挪。 几条大汉同时跳向病床,依靠体重,将苏默死死的压住。 挣扎间,苏默的手枪不幸的磕在床头的铁护栏上,掉在地板上。 阔孜巴依眼疾手快,一把将手枪抢过来,喜滋滋的别在腰间。 “押到前面去。”尧里瓦斯一挥手,几个大汉掏出一股麻绳,将苏默双手绑起来。 “咱们走。”尧里瓦斯大摇大摆的出了病房。 一群人闲人在走廊里喊:“尧里瓦斯来了,不长眼的都让开!” 尧里瓦斯背着手,走在最后面,看着前面开路的手下,心中升起一股豪情,就像牧民,看着他的羊群。 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从后边追上来:“放开苏默,他是我的病人。” 这女人,太不知好歹了。尧里瓦斯转过身,反手就是一巴掌。 啪!帕夏汗被打的七晕八素,俏脸肿了起来,吹弹可破的肌肤渗出点点血丝。 走廊里的人都惊呆了,帕夏汗是什么身份? 她是大阿訇的女儿,草原之花,竟然有人打她,这怎么下得去手? “真主啊!”一位老教徒看到这一幕,吓得跪下了,不停磕头,向真主祈祷。 尧里瓦斯厌恶的呸了一口,正好吐到老教徒的脸上。 老教徒气的直发抖,抬起干瘦的指头,颤巍巍的指着尧里瓦斯:“你这个恶人,真主会让你下地狱的!” 尧里瓦斯哈哈大笑,笑了一阵子,他突然恶狠狠的盯着老人:“真主算个球,现在你归我管,向我祈祷吧!” “你、你这是亵神!”老教徒一口气没喘上来,竟晕了过去。 这个老教徒人缘不错,但现在他晕了,却没人敢去扶。 走廊里的人都底下了头,臣服于尧里瓦斯的淫威之下。 苏默被推到大厅中央,放眼望去,周围是一张张麻木、胆怯的面孔。 尧里瓦斯大力抓住苏默的肩膀,“我问你最后一次,跟不跟不我干?” 苏默手被绑了,无法竖中指,但他的口舌更加锋利:“跟你干?想得美,洗洗睡吧。” 尧里瓦斯扭过头,环顾众人,大声道:“谁不骚我面子,我就让谁难堪!” “你!”尧里瓦斯用刀鞘,拍打苏默的脸,轻蔑的道:“给我跪下。” 苏默挺胸收腹,傲然而立,像一根笔直的长枪。 “对付硬骨头,我有的是法子。”尧里瓦斯露出奸笑,突然一脚,棕色皮鞋的鞋尖,狠狠的踢在苏默的伤口上。 剧痛袭来,刺激着苏默的神经,他的腿抖了抖,膝盖一折,差点跪了下去。 在离地还有一拳的距离,苏默止住了,一点一点的站了起来。 伤口裂开了,红色的血渗出来,浸透白色的绷带,随着苏默缓缓起身,血滴答滴答的落在地板上。 第四十七章 苍天放过谁 苏默受了伤,这事很多人知道。 他居然还站的起来? 事情的发展,出乎尧里瓦斯的意料,他环顾四周,看到的不是胆怯和麻木的面孔,而是震惊和敬佩。 尧里瓦斯的心中,腾起一股不可抑制的妒火,他要把这妒火发泄出去。 “小赤佬,想当英雄,想当烈士?劳资成全你!”尧里瓦斯骤然暴起,一脚踹向苏默。 这脚势大力沉,要是踹实了,少说也要断几根骨头。 要是苏默的腿没事,肯定能躲过去,但是现在…… 尧里瓦斯的大码皮鞋,在苏默的视野里逐渐放大,他躲不开,只能硬抗。 不过苏默早已下定了决心,就算抗,也要来个以伤换伤。 就在这时,大厅的门忽然被冲开,刺骨的寒风灌了进来,驱散屋内的暖气。 人们打了一个哆嗦,就看见一个娇小玲珑的少女,出现在苏默身旁。 “那是谁啊?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突然就出现了。” 少女没有说一句狠话,只是将架在尧里瓦斯脖子上的狼牙,往上推了推,雪亮的刀锋,陷入尧里瓦斯的皮肉。 尧里瓦斯头皮发麻,他踢出去的脚,早就老老实实的放下了。 现在咽喉贴着冰冷的刀刃,刀子往上一抬,尧里瓦斯不得不随之踮起脚尖,免得被割破喉咙。 老大被挟持了,如果他死了的话……阔孜巴依的心思,活络起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阔孜巴依抽出从苏默那夺来的手枪,大声道:“吃我一枪!” 他装出忠心护主的样子,枪口却对着尧里瓦斯。 嘭嘭嘭嘭嘭嘭…… 门来一梭子子弹,把阔孜巴依脚下的地板打成了粉末。 “谁敢欺负我老妹?”果基格隆扛着机枪,大摇大摆的步入大厅,他身后,跟着一群武装到牙齿的猎人。 嘟嘟嘟!嘟嘟嘟! 警报声急促的响了起来,灯光变成了红色。 一个值班人员跑进来,气喘吁吁的叫道:“不好啦,有人入侵……” “入侵者?哪儿呢?”果基格隆用手搭了个凉棚,装模作样的东张西望。 “哈哈哈哈哈!”寨子里的猎人,爆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好嚣张!值班人员的喉结滚了滚,把没说完的话吞了回去,屁都不敢放。 苏默站定,是清算的时候了。 他冲阔孜巴依招了招手:“枪给我。” 悲剧来的太突然,阔孜巴依哭丧着脸,将还没捂热的手枪,双手奉上,嘴里不住的求饶:“一切都是尧里瓦斯指使的,小的只是奉命行事,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吧……” 苏默拿回手枪,挥了挥手:“一边去。” 阔孜巴依大喜:“您原谅我了?” “做梦,一边呆着去,等会再处理你。”苏默道。 尧里瓦斯见阔孜巴依如此没有骨气,鄙视的别过头。 苏默抬手就是一枪,打碎了尧里瓦斯的膝盖。 尧里瓦斯闷哼一声,跪了下去,满头冷汗,一半是因为痛,另一半是生生吓出来的。 要不是果基苏薇及时撤刀,他的大好头颅,已经被刀子削下来了。 周围的人都露出幸灾乐祸的神色,有几个甚至满面红光,像吃了人参似的。 这一枪打的太爽了,打碎尧里瓦斯的膝盖,也打碎了压在他们身上的暴力统治。 而尧里瓦斯的手下,则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一个个面如蜡纸,时不时哆嗦两下。 一枪之后,苏默犹不解气,他正想着处罚尧里瓦斯的办法,人群自动分开了,让出一条通道。 帕夏汗走出人群,脚下带出一串咯噔咯噔的脆响。 果基苏薇眼中闪过一丝好奇,盯着帕夏汗的脚下,似乎觉得这很有范儿。 “枪能不能借我一下?”帕夏汗说道,“我要报仇!” 帕夏汗身材苗条,一米七八的个子,几乎和苏默差不多高。 苏默仔细打量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饶有兴致的问:“你会用枪?” “不会,但我可以学。”帕夏汗坚持道。 “拿好。”苏默把枪递过去。 帕夏汗一拿到枪,就举了起来,闭上一只眼,对着尧里瓦斯瞄来瞄去。 “手要稳!”苏默在一旁指导,“左脚前,右脚后,双手据枪,右手虎口正对握把,食指第一节虚靠扳机,左手五指并拢,从枪把下方包握右手……” 尧里瓦斯跪在地上,听的冷汗直流。 半天不开枪,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子弹才会打过来,甚至不知道挨了一枪后,还有没有下一枪……实在太折磨人了。 尧里瓦斯学着苏默之前的样子,想站起来,给自己挣点面子。 可是他站不起来,苏默打的很准,膝盖骨粉碎,碎骨里镶着一颗子弹。 剧痛如涨潮一般,源源不断的袭来,尧里瓦斯又后悔又害怕,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去顾及其他的事,更别提站起来了。 到现在,他才明白,自己和苏默之间的差距。 “双臂伸直,枪口略指目标……”苏默还在滔滔不绝的讲解,帕夏汗已经听的有些不耐烦了,一根素白的食指,在扳机周围动来动去,小动作不断。 尧里瓦斯紧张万分,心脏如擂鼓一般狂跳不止,大冬天的,他满头是汗。 一颗汗珠滑进尧里瓦斯的眼角,汗里的盐分,辣的他闭上眼睛。 尧里瓦斯想擦汗,想揉眼睛,却又不敢动一下,只能恨恨的骂道:“这对狗男女……” 敢骂我?帕夏汗耳尖一动,修长的丹凤眼,危险的眯了起来。 她动了动食指,用力的压下扳机。 撞针击发,子弹底火起爆,火苗腾起,钻进导火孔。 被引燃,爆发,在狭窄的金属膛管内,产生巨大的压强。 压强无处可去,全部涌向子弹。 尖锐的弹头,脱离了弹壳,沿着螺旋状的膛线飞转加速,顷刻间,射出枪膛!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尧里瓦斯发出一声非人的惨叫,他的裆部被打开了花,里面血腥一片,惨不忍睹。 巨大的痛楚和耻辱,让这个一米九的巨汉,缩成了一个小虾米。 “我不是故意的。”帕夏汗惊叫道,她轻掩红唇,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就像一个打破花瓶的小女孩。 拥有透视眼的苏默却看得一清二楚,在素手的掩盖下,帕夏汗的唇角,微微翘起。 第四十八章 拔开云雾 公司门口的广场上,跪了一排人。 今天是行刑日,天色阴沉,不过没有雪。 人们幸灾乐祸的围观尧里瓦斯和他的手下,后者跪在寒风里,瑟瑟发抖,不知是怕的还是冻的。 在跪着的人对面,是背枪的猎人。 “验枪!”苏默吐气开声,嘴里的热气喷出来,遇到冷空气,化为一团白雾。 一阵枪栓拉动的声音。猎人们验枪完毕后,又将枪返回身侧。 声音不是很整齐,稀里哗啦的,但用来震慑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绰绰有余。 看热闹的群众啧啧称奇,纷纷夸张苏默治军严谨,各种不入流的马屁满天飞。 而跪着人就没那个心思了,身体抖的更加厉害,有的人连跪的力气都没有了,软软的靠着木桩。 冰冷的空气,多出一股骚味。 围观不怕事大,有人笑了出来:“哈哈,苏默真有本事,比咱们北方爷们儿还彪悍,把人都给吓尿了!” “预备!” 随着苏默一声令下,所有猎人都举起枪来。 说笑的声声音没了,大家都屏气凝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死定了,这回死定了……尧里瓦斯心中绝望到了极点。 绝望让人疯狂,反正都要死了,他心一横,张嘴就骂:“苏默你个狗哔的,给劳资玩这种花样?有种单挑,劳资哔了你……” 面对疯狗似的尧里瓦斯,苏默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开火。” 几十条枪管一起奏鸣,震耳欲聋的枪声,震得围观的闲人捂住耳朵。 跪着的人都倒在了血泊中,除了尧里瓦斯。 时间回到开枪的最后一一刻,苏默突然上前一步,抓住果基格隆的枪管,向上一抬。 子弹偏了,擦着尧里瓦斯的头皮飞过去。 果基格隆抓了抓脑袋,扭头看苏默:“你想饶了他?” 苏默摆了摆手:“看看再说。” 尧里瓦斯坐跌坐在雪地里,完全没有之前骂人时的嚣张。 刚才与死神擦肩而过,他现在才意识到,生命的美好。 “求求你,饶我一命,只要你让我活着,我什么都愿意做……”尧里瓦斯跪在雪地里,头如捣蒜。 苏默见此,露出失望之色,他需要的是一条铮铮铁骨的硬汉。却不料,这世上又多了一个狗奴才。 “怎么办?”果基格隆问。 “杀了。”苏默转身离开。 就这样,苏默用他的铁腕,以尧里瓦斯的血作颜料,给这场如火如荼的“列王纷争”,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其他有异心的人,从此不敢冒头,大小团体纷纷解散。 倒是有一些虔诚的信徒,自发的聚集在帕夏汗的周围。 他们固执的认为,是帕夏汗开的枪,让尧里瓦斯失去了身为男人的尊严,粉碎了他的恐怖统治。 为什么帕夏汗会开枪? 是因为真主的意志。一位老教徒虔诚的说道。 帕夏汗却很有自知之明,既不排斥,也不以此为傲,她只记住了一件事。 她用的枪,是苏默借的,那是他的枪。 其实,他人长得不错,又有本事……帕夏汗趴在沙发上,双手拖着香腮,眼神朦胧起来,开始发飘。 砰砰,砰。 两块一慢的叩门声传来,打断了帕夏汗的遐想。 “进来。”帕夏汗随意的道。 门开了,走进来的是苏默。 帕夏汗连忙爬起来,下意识的整了整仪容,捋顺刘海。 老娘在干什么?帕夏汗忽然回过神来,心中有些小生气,生自己的气。 荒野上的那些女人,通过出卖色相来换取生存的权利,帕夏汗啊帕夏汗,难道你也免不了俗? 一阵厌恶感涌上心头,帕夏汗的逆反心理发作了。 她翘起脚,两条修长的大腿交叠在一起,用女王般高傲的眼神看着苏默,道:“你的枪伤快好了吧,还来找我干什么?” 这是什么情况?谁惹她不高兴了吗?苏默不明觉厉,没有想明白,就将这个疑问抛到脑后。 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决。 苏默说道:“尼加提活着时候,跟我说五天之后来换汽油。为什么要这么久?” 他见帕夏汗没有反应,忍不住喂了几声。 “喂什么喂?”帕夏汗白了他一眼,“我不叫喂,我有名字的,叫我的名字。” 这种近似撒娇的语气,像苏默这样的大老粗,当然注意不到。 他盯着帕夏汗的双眼,认真的说“帕夏汗,这件事很重要,我希望你告诉我真相。” 帕夏汗被盯的发慌,忙道:“你先坐下喝杯水,这件事很复杂,我得理一下头绪。” 她深吸了几口气,胸脯也跟着起伏,苏默视野开阔,眼神不由自主的瞟了过来。 有时候视力太好,也不是好事。苏默揉了揉鼻子,低头喝水。 这个坏人!帕夏汗的心又乱了,又气又羞,当然还是一丝窃喜,她是怎么也不会承认的。 淡定!淡定!帕夏汗终于平复了心绪,将事情娓娓道来。 正如苏默所想,地下埋了许多的输油管,管道的另一头,就是位于塔克拉玛干的油田作业区。 但是,油田作业区,并不能自动开采石油,它需要人来操作。 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公司就会派出一批人,带上水喝食物,穿过丧尸占领区,进入沙漠,替换之前开采石油的工人。 苏默来的时间很巧,在前一天,公司的人正好出发,需要五天才能返回。 这是顺利的情况,如果不顺利的话,比如换班的人死在路上,工人就会困死作业区。 要知道,作业区在沙漠深处,附近水源稀少,全靠调运。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连公司的汽油供应都无法保证了,怎么可能还有多余的汽油,用来交换粮食? “这里的冬天很冷,晚上在室外呆个几个小时,能冻掉你的鼻子。”帕夏汗继续说道,“没有油,柴油发电机就发不了电,没有电,就没有暖气,各种疾病会趁虚而入,这是仅次于吃饭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啊。苏默了然,疾病有多可怕,他深有体会。 而丧尸病毒本身,就是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疾病。 苏默没说话,帕夏汗以为他不高兴了,开解道:“尼加提没告诉你这些,就是害怕你知道了油田所在地,会把油田抢走。” 苏默反问道:“现在你告诉了我,就不怕我抢走油田?” “你会抢吗?”帕夏汗大眼睛眨巴眨巴的问。 “会。”苏默肯定的回答,“不过我会分你们一点。” 帕夏汗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那好,明天就是第五天了,等他们回来,我也分你一点油。” 第四十九章 凯旋 时间回到一天前。 吐尔逊跪在地上,耷拉着脑袋,双眼紧闭。 身披黑袍的再派尔,站在他背后,手里提着一把砍骨大刀。 吐尔逊忽然睁开了眼,说道:“再派尔,我们认识多久了?” “有十多年了。”再派尔淡淡的说道,“如果你想让我放了你,那还是不要说了。你被丧尸咬了,我们之间的交情再好,也不能放你走。” 吐尔逊干涩的道:“我没想走,我只是想要一个葬礼,一个虔诚信徒的葬礼。” 再派尔讽刺道:“哦,你什么时候皈依真主的?你不是不信神的吗?” 笑归笑,再派尔还是熟练的念起悼词: “众世界的养主啊!你饶恕我们,也饶恕他。你让他坟墓宽敞,你让他的坟墓光明。” 他念完,然后端了一碗水,放在吐尔逊身旁。 他用手沾了点水,抹在吐尔逊脸上,这个动作本该有吐尔逊自己做的,不过他现在双手被绑,只好由再派尔代劳。 脸上被吐上清水,像两行眼泪,吐尔逊也念道:“主啊!你襄助我战胜死亡的痛苦和艰难吧。” 再派尔举起了大刀。 “等等!”吐尔逊又喊道。 “你还有什么遗愿?”再派尔耐心的问。 “我想抽根烟。” 再派尔满足了他的愿望,将烟头点燃,递到吐尔逊嘴边。 猩红的烟头上,火星将烟纸一点点烧焦,变成烟灰。 看上去,就像是烟灰不断前进,而烟纸不断后退。 不进则退吗?可我都要死了,进又怎么样?退又怎么样? 吐尔逊再次睁开眼,目露狂色。 他脑袋突然往前一伸,紧紧的咬住再派尔的大拇指。 “啊!”再派尔惨叫了一声,“你干什么?松开!快松开!” 情急之下,再派尔挥动砍骨刀,吐尔逊的脖子被砍断了,身首异处。 但他的人头没有滚到地上,他的脑袋,依旧吊在再派尔的大拇指上,真正意义上的死不松口。 再派尔大怒,将吐尔逊的脑袋砍了个稀巴烂。 吐尔逊的下巴骨都被砍掉了,再派尔才把手抽了出来。 然后呢?再派尔看着大拇指上,深可见骨的牙印,陷入了恐慌。 丧尸咬人会感染,吐尔逊算不算丧尸? 应该不算吧?吐尔逊只是被感染者……再派尔如此安慰自己。 但他不敢回去,面对自己的同伴。 即使身上有一点小伤口,擦破了一块小皮,也会遭到同伴的怀疑。 而咬痕型的伤口,几乎用不着怀疑了,只会将死刑带给再派尔。 我得走,必须离开这!再派尔把目光投向队里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号称自卸王的重型大卡。 几小时后,队里的其他人回来了。 队员们看到一个被砍的稀巴烂的头颅,差点吐了出来。 “那是谁的头?死的这么惨。” “是吐尔逊的。”队长的眉头皱了起来。 队员沉默了,他们让再派尔留下来处理吐尔逊,就是因为他的刀快,不会给人带来痛苦。 现在,怎么搞成这幅惨样? “再派尔!再派尔!”队长大声喊了几喊,没有人回答。 一位急着回家的队员,四处寻找卡车,却发现车不见了,急忙叫道:“队长,卡车不见了!” 队长的脸立刻沉了下来,八成是再派尔干的,他到底在搞什么! 一天之后。 重型大卡开进城市,再派尔看到了公司的影子。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再派尔口齿不清的道,他发着高烧,神智已经模糊。 帕夏汗的房间里,苏默正准备告辞,楼下忽然爆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怎么回事?”苏默问。 帕夏汗向窗外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道:“是他们,你看到那辆卡车了吗?是采油队的卡车。司机是再派尔,他的名字,在汉语里的意思是凯旋。” 苏默闻言望去,远视开启,透视开启。 他看到了驾驶室里的再派尔。 此时的再派尔模样骇人,充满血丝的眼球外突,嘴角还挂着一缕浑浊的涎液,脸上的肌肉,时不时跳两下,显得十分诡异。 在另一幅透视的视野里,苏默还看到,再派尔的心脏,每隔数秒才缓慢的收缩一下,几乎快停止了。 不对,这是尸变的前兆……苏默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探出窗外,用力的大喊:“不要靠近那辆车!” 可是相比几十上百人的欢呼,他一个人的声音太小。 “你在干嘛?”帕夏汗不解的问。 苏默来不及回答,他看见再派尔的眼皮合上了。 也就是说,再派尔即将进入尸变的最后一个阶段,昏迷。 一旦他从昏迷中醒来,他就会丧失人性,变成一具吃人的怪物。 不管是昏迷的人,还是丧尸,都无法操控卡车,更别说踩下刹车。 那辆重型大卡全速开来,笔直的朝向公司。 在大卡车的对面,无知的人群已经围了上去,准备迎接“英雄归来”。 “怎么还不减速?”前排有人叫了一声,刚才还欢声笑语的人们,静饿一下,不安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 “可能是来个高难度的漂移吧?”有人开玩笑道。 人群又恢复了热闹,直到重型大卡开过来。 在这辆重达十二吨的巨无霸面前,公司的大铁门就像纸糊一般,直接被撞的飞起,将旁边一栋土房拦腰斩断。 而重型卡车的速度,几乎没有减慢,连方向都没改变,继续向前突进。 “跑啊!” 人群作鸟兽散,可惜,他们跑的太迟了。 楼上,苏默拔枪瞄准开火,三个步骤一气呵成,速度之快,几乎打破了他个人生涯的记录。 重型卡车的轮胎是特制的,承重力强,也就意味着抗压性也强。 一颗子弹,根本打不穿轮胎,苏默连开数枪,直到打光了弹匣。 他单手卸下弹匣,另一手同时跟进,换上新的弹匣,一口气都来不及喘,立刻开火。 子弹连续击打,火力集中同一区域,轮胎终于瘪了,重型大卡车身歪了歪。 少了一个驱动轮,卡车速度骤降,为人群逃跑赢得一点时间。 但卡车方向没有改变,这辆卡车车身颇长,前四后八,一共十二个轮子,少了一个,还有八个在支撑。 “不够!” 手枪子弹的口径小,威力也小,但这个时候,苏默哪有时间找步枪? 他只能不间断的开火,将弹匣里的子弹全部倾泻出去,并保证精度,让子弹落点尽量靠近,只有这样,才能打穿厚实的轮胎。 第五十章 狡猾的滋味 卡车的轮胎又爆了一个。 突突突!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枪鸣,那是自动步枪的声音,果基格隆等人也加入进来,向卡车开火。 有了大口径步枪的支持,卡车一侧的几个轮胎,接二连三的爆炸。 重装卡车终于无法保持稳定,失去了一侧的轮胎,就等于丢掉了一半的动力。 再加上轮胎也扁了,卡车车身的方向自然改变。 轰隆一声,卡车的车头,深深的陷入发电机组的铁皮外壳,停了下来。 地上趴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腿发软,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孩子刚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要不是卡车的方向忽然改变,他现在已经被压成了肉饼。 嗷呜——一阵悠长的嚎叫,从卡车严重变形的车头里传出来。 再派尔已经变成了丧尸。 他的下半身留在车内,和发电机零件的混在一起。他本人却爬了出来,没有腿,拖着一串挤压变形的内脏器官,活像恐怖片里走出来的怪物。 但这不是恐怖片,这是现实,所以更加恐怖。 小男孩似乎被吓坏了,再派尔拖着上半身向他爬来,小男孩却傻坐着,一动不动。 恐惧占据了小男孩的身心,他甚至忘了喊救命,只感觉手脚冰凉,连说话的能力,都被剥夺了。 碰! 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小男孩打了个哆嗦,被震醒了。 再派尔的头盖骨被掀开,脑浆四溢,仿佛一朵盛开的妖花。 小男孩愣愣的转过头,正好看到楼上,一只拿着枪的手收了回去 他哇的哭了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开了。 苏默收起枪,看向帕夏汗,目中带着疑惑。 “再派尔是那孩子的父亲。”帕夏汗轻轻的说道。 苏默哦了一声,没有什么表示。 这种事,他见过太多太多,早已麻木。 帕夏汗心中有些不舒服,她本以为苏默是一个扶弱锄强的侠客,如今看来…… 呵呵,是我想多了。帕夏汗自嘲道。 苏默没有注意到帕夏汗失落的表情,就算注意到,他也不会去费力解释。 旁人的眼光,苏默不是非常在意。 楼下,一场谁也不曾料到的风暴,正在酝酿着。 再派尔的半截尸身倒在地上,脑袋还开了瓢,不过没人在意这个,人群在发电机旁聚拢。 “天杀的,发电机组坏了!” “没有电,就没有暖气,零下十几度,我这把老骨头,怎么扛得住?” 人们群情激奋,终于将矛头,对准了所谓的“凶手。” “如果不向卡车开枪,卡车就不会撞上发电机!” 有几个头脑清醒的人说道:“不能这样说,如果不向卡车开枪,会死很多人。” 但是,这番理智的话,就像一滴水,很快就被愤怒的海洋淹没了。 有一个中年妇女甚至这样反驳:“被卡车撞一下,会死几个?但是发电机一停,我们大家搞不好都会冻死!” 她的话,马上得到一群人的力挺。 “是死几个人,还是全部死光,这么简单的计算题都不会做?” “到底是谁。第一个开的枪?他开枪之前,不会动动脑子想吗?简直就是个……” “是个什么?” “是个大傻……”那人话说一半,突然抿紧嘴唇。 “是个什么,你倒是说啊?”苏默推了推墨镜,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那人低头看地,不肯吱声。 这里有枪的,只有苏默和他的手下,他还记得,第一声枪响,就是从楼上传来的。 如今,苏默又是从楼道里走出来的,这第一枪,八成是他开的。 苏默何许人也?尧里瓦斯那么嚣张,都栽了。 行刑日枪毙的场景,这些人记得很清楚。 当时只是当热闹看的,现在苏默忽然发起脾气,所有人都噤若寒蝉,行刑日那天的所见所闻,从他们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冒了出来,挥之不去。 装甲车里,一位猎人远远的看见苏默和众人对持,忍不住开口问:“格隆大哥,那里好像出了事,我们要不要帮衬一下?” 果基格隆目光向往一扫,大大咧咧的掏鼻孔:“不要紧,那些人就是一群怂货,别说苏默只有一条腿受伤,他就算两条腿都瘸了,那帮人也伤不了他一根毫毛。” 咯噔咯噔咯噔…… 帕夏汗风风火火的跑了下来,红裙飘舞,像一朵跳动的火焰。 她在苏默身旁站定,双手叉起小蛮腰,张嘴就骂开了:“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东西,人家苏默救了你们一次又一次,你们不知感恩就罢了,还恩将仇报,我看你们就该被车撞死……” 所有人都低着头,像小学生一样挨训。 帕夏汗出身高贵,威望本就不小,再加上苏默这个最强武力,就在她身边,有心反驳的人,也不敢开口,就算心里有意见,也只能烂在肚子里。 一连骂了几分钟,不带重复、不带脏字,帕夏汗把众人骂的脸上发烧、抬不起头来,连苏默都为之动容。 苏默咳了一声:“行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众人纷纷松了口气,没想到苏默这么好说话。 “不过……”苏默话语一转,冷冷的道,“有几个故意挑事的人,必须接受惩罚。” 苏默的视力,恐怕是人类中最好的,他早在楼上,就注意到了动静,默默的关注这场闹剧。 矛盾是哪几人挑起来的,苏默看的一清二楚。 很快,包括中年妇女的那几个人,就被挑了出来,一个漏网之鱼都没有。 他们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心中无比的惶恐。 惩罚,到底是什么惩罚?不会是和尧里瓦斯一样,枪毙示众吧? 其余的人都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带着看热闹的心情,围观不怕事大嘛。 苏默看着两边不一样的面孔,心中很是满意。 总是这样,当一个整体被分割成两块时,他们心理,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比方说现在,那些看热闹的“良民”,绝对不会和制造事端“罪人”,一起同仇敌忾,共同反对苏默这个名义上的外来者。 帕夏汗站的比较近,又喜欢时不时的偷瞄苏默两眼。 结果这一瞄,细心的她,就发现了隐藏在苏默嘴角的笑意。 “你是故意的?”帕夏汗凑过来,呵气如兰,几乎是咬着耳根说。 “哼哼。”苏默笑而不语。 “真狡猾!”帕夏汗气呼呼的说,她看着近在咫尺的耳朵,真想咬上一口,尝尝这狡猾的坏蛋,是什么滋味。 第五十一章 谁有意见 在害群之马被分出去之后,剩下的人,都安心下来。 有人硬着头皮问:“发电机坏了,没有电怎么办?” 等着就是这个问题!帕夏汗自信十足的挥挥小手:“没事,油田作业区那儿,有多余的发电机,我们只要派人去一趟,把发电机带回来就行。” “我们、我们指的是……” 人们的目光,在帕夏汗和苏默之间,来来回回。 他们潜意识的,把帕夏汗当做了他们的首领,而苏默在他们心目中,是外来力量的首领。 人性的自私,在这个时候显露无疑。即使发电机坏了,他们也不想到外面去,把新的发电机带回来。 虽然现在天寒地冻的,大部分丧尸都被冻成了人形冰棍,威胁很低。 但是油田作业区位于沙漠深处,即使是冬天,沙漠夜里的温度,也很少在零度之下。 那里的丧尸,受天气的影响不大,依然猖獗。跑去沙漠,搞不好就被丧尸吃了。 “这样的危险,还是让外人去冒吧,反正他们有枪有子弹,武器又那么好,他们不去谁去?” 很多人都这样想。 “蛀虫。”苏默冷冷的吐出两个字。 他的声音很轻,但是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一个青年人嚯的抬起头来,怒视苏默。 “看我干什么?”苏默陡然提高了音量,震得人耳中嗡鸣,“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还是没人说话,苏默的凶名,是杀出来的,在他面前,没人敢当出头鸟,再不爽也得憋着,否则就有可能召来死亡。 广场上静悄悄的,落针可闻。 就听到苏默一个人的声音,轻轻的说道:“我说你们是蛀虫,你们有没有意见?” 无人敢接话茬。 苏默用戏谑的目光,扫过众人,讥讽道:“你们是真没有意见,还是敢怒不敢言?” “我有意见!” 一个女声从背后传来。 苏默回头,诧异的望着帕夏汗,这娘们怎么跳出来了? 只见帕夏汗气的香腮滚圆,横眉竖眼的道:“他们不是蛀虫,他们只是……不习惯打打杀杀,他们只是比较……善良。” “善良?”苏默笑的很冷,“你用错词了,那不是善良,那是窝囊!” “你看看,你一个女流之辈,都有胆量站出来。”苏默说着,向人群轻蔑的一指,“而他们呢?我骂他们是蛀虫,他们没有一丁点意见。” 最前面的那位青年人,看到苏默指过来,脑袋嗡的一声,血流上涌。 他什么都不管了,往前跨出一大步:“我、我、我有意见!” 虽然磕磕巴巴,但他总算把话说完整了,比起之前屁都不敢放一个,也算是巨大的进步。 “你说什么?”苏默猛然回头。 青年人惊出一声冷汗,站在他面前的,仿佛不是人类,而是一头饥饿的猛虎,他就是被猛虎盯住的梅花鹿。 苏默不知道他给青年带来的多大的压力,他只是面无表情的道:“大声点,我听不见。” 青年知道自己撩了虎须,左右都是一个死字,索性豁出去了,一字一顿的吼:“我、有、意、见!” 他这一声吼,仿佛触发了一个机关,人们接二连三站了出来。 “我、我也有意见!” “还有我!” “有意见的,算我一个!” 青年的眼眶湿润了,风是冷的,吹在身上凉飕飕的,但他的心,却火热火热的。 我不是一个人! 顷刻之间,就有上十人站了出来。 苏默斜眼看着他们,晃着膀子道:“出息了啊,你们知道,有意见的下场,是什么吗?” 他拔出枪,朝天放了一枪,很多人缩了缩脖子。 苏默开枪,往往就意味着有人要死了。 “经过本人的判决,你们的意见,无效驳回!”苏默用指头顶着扳机圈,把手枪装成了风车,架在鼻梁上的墨镜里,嗖嗖的往外冒着寒气。 “还有谁有意见?”苏默问。 还站得住脚的,只剩下十个人,其他几个,都在苏默开了一枪后,默默的挪动脚后跟,缩回人群之中。 苏默走向青年人,步伐稳定,不急不缓。 青年人却感到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 他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一腔热血又凉了,冷汗哗啦啦的往下淌。 谁料苏默很随和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阿里木江。”青年人的喉结滚了滚,“如果有墓碑的话,拜托刻上我的全名,阿里木江?热合木吐拉。” 苏默笑了:“放心,我还不打算杀你,也不打算给你立墓碑。” 青年人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中的疑惑,又多了一分。 苏默的目光,缓缓的扫过那些站出来的人。 他说道:“你们十个人,站了出来,就代表你们不怕死,既然连死都不怕,用得着怕那些丧尸吗?” 苏默向远处招了招手。 过了没一会儿,装甲车就轰隆隆的开了过来。 果基格隆跳下车,鼓着一双牛眼,到处乱蹬,声如洪钟的道:“苏默,这帮怂货又犯贱了?要我说,枪毙几个,他们就不会嗡嗡乱吵了。” 苏默无视掉他的胡言乱语,说道:“果基格隆,你告诉他们,丧尸是什么?” “丧尸?” 令人吃惊的是,果基格隆谈起这吃人的怪物,满脸的不屑一顾:“我承认,成千上万的丧尸聚在一起,的确非常可怕。不过数量不多的话,呵呵,我一个人能打十个!” “那是你有枪!”有人不服气,尖声叫道。 果基格隆翻了翻白眼,几乎是用鼻孔看人的态度说道:“要是用枪,只要弹药充足,我一个能打一百个,甚至更多。我跟你们讲,死在本大爷手上的丧尸,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不能让他吹了,再吹牛皮就破了,反而不美。 “就在几个月前,我们村在苏默的带领下,屠光了围村的丧尸,你知道丧尸有多少吗?”果基格隆张着大嘴,还想再炫一炫他的光辉战绩,苏默及时制止了他。 那是一场恶战,死了十万多头丧尸。 这虽然是真实数据,但是太过骇人了,说出来,这些人肯定不信,只会认定你在吹牛,那就起反作用了。 第五十二章 一夜之间 “现在清楚了吧。”苏默望着那十个人,“丧尸没有那么可怕。” 恰在这时,蓄电池储存的电用完了,没了发电机组的电量供应,路边十几盏灯,一起熄灭。 整个广场都暗了下来,似乎随时会有怪物,从深不可测的黑暗中跳出来,择人而噬。 人群乱了起来,惧怕黑暗,是人类的天性。 苏默见时机已成,大声道:“我的人,会去拿发电机,不过,及时有多余的,我也不会借给你们。” 人群议论纷纷: “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 “那我们不是死定了?” “不能这样做!这是草菅人命!” “安静!”苏默一声呵斥,广场静了下来。 “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机会,是作为一个蛀虫死去,还是去拿发电机?”苏默问。 “呆在这里也是死,还不如拼一拼,把发电机拿回来。” “我们不是蛀虫,我们要发电机!” 在苏默和冷酷现实的双重逼迫下,越来越多的人站了出来,很快,人数就超过了二十,翻了整整一倍。 苏默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你们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就出发。” 果基格隆小声的问:“既然事不宜迟,干嘛还要等明天,今晚走不是更好?反正也可以在车上睡觉。” 苏默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等明天,你会知道的。” 他说完,正要离开,帕夏汗叫住了他:“等等。” “什么事?”苏默问。 那些挑刺的人,还站在风中,等待惩罚。 帕夏汗朝他们努了努嘴:“这些人怎么办?” 苏默随意的扫了一眼,那些人连忙低头,但是,他们的耳朵却竖了起来,唯恐听漏一个字。 看到这帮人的样子,苏默想到一句话:“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我没时间管,你来处理吧。”苏默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由于没有电,没有暖气,这一晚上,大多数人都在半梦半醒中度过的。 天气太冷了,盖多厚的被子都不管用,冷的睡不着。 灾变后第一百零六日。 很多人起床,还没睁开眼,就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有些人赖在相对暖和的被子里,连早饭都不想吃了。 要吃早餐,就得下楼去食堂,要去食堂,就得穿衣服,要穿衣服,就得离开床,离开床,就一个字:冷! 其实也没有冷到冻死人的程度。但他们早已习惯有暖气有地热的生活,现在什么都没了,只能硬抗,很多人都苦不堪言。 苏默在广场吹响了哨子,结果下来了一大票人,人数远远超出二十。 一个人惊奇道:“咦,阿古伯,你不是不去的吗?怎么也来了?” “不去不行,太冷了。” 另外两个人的谈话,就么有那么愉快了。 “穆扎哈提,你这个大蛀虫,你来干什么?” “切,你以为我想来?你们这些九零后,一个个瘦的跟电线杆子似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这么重大的事,交给你们,我能放心么?我得亲自出马。” 看着眼前乌压压的一片人影,果基格隆傻眼了:“哎哟我滴妈,这么多的人,车子装得下吗?” “没事,要是多余的人,就让他们留下来。”苏默轻描淡写的道。 在裁人的时候,还爆发了一点小冲突。 谁愿意留下来挨冻啊?还不如跟苏默去拼一把。 每个人都绞尽脑汁的推荐自己,有的说自己跑得快,可以担任侦察兵,有的说自己力气大,可以以一当十,甚至有个奇葩,说自己的屁非常臭,足以熏倒丧尸。 楼上的窗帘,打开一条缝隙,帕夏汗就站在窗口,看到广场上火热的情景,心中大感诧异。 昨天晚上的时候,这群人还一个都不愿意去呢,到了今天,他们就变得如此积极,恨不得马上出发。 这一切,都只因为一个人。 智勇双全的男人,对帕夏汗这种个性要求的女性来说,不亚于致命的毒药。 她望着苏默的背影,不禁有些痴了。 苏默似有所感,抬头向上看了一眼,帕夏汗惊的退到了好几步,直到臀部撞到桌角。 一时间,帕夏汗的心中,小鹿乱撞。 轰轰轰! 窗外忽然传来发动机的轰鸣。 帕夏汗忙走到窗边,凭栏而望,看到的却是装甲车远去的背影。 “怎么就走了呢?连句再见都不说……”帕夏汗呆呆的望着远方,心事有谁知。 油田作业区,在大漠之中,离城里的公司分部,足足有八百多公里。 车子开了半天,刚走过一小段路程,就遇到了几个人。 那几人也看到了苏默的车队,站在公路边双手挥舞,又蹦又跳。 “是沙吾提!”一个青年人叫了起来。 苏默看了他一眼,依稀记得,这个年轻人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他叫阿里木江。 “沙吾提是谁?”苏默问。 阿里木江恭敬的回答:“他是我们之中最勇敢的人,每次护送工人去作业区,都是沙吾提带队。” 苏默把车停在了路旁,带着阿里木江一起下车。 沙吾提远远的看到装甲车,第一个反应是,有了不得的大人物来了! 他下意识的立正,双手紧贴裤缝,站的笔直,这是以前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 苏默走近了,沙吾提看清了他的脸,却更加疑惑。 这个人是谁?作为一方领导的话,也太年轻了吧? “沙吾提,沙吾提?”阿里木江提醒了几声,沙吾提才回过神来。 这个人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竟然没看到阿里木江! 沙吾提心中骇然,微微的晃了晃脑袋,打起精神来,望着苏默:“这位是?” “他是苏默。”阿里木江把这几天发生的事,娓娓道来。 西日阿洪害死了尼加提。 苏默杀死了西日阿洪。 尧里瓦斯企图上位,被苏默枪决。 卡车撞坏了发电机组,变成丧尸的再派尔爬出来,被苏默消灭…… “我不在的这几天,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沙吾提恍然,这些事,一个比一个惊悚。 作为一个旁观者,沙吾提敏感的注意到,所有的惊变,都有苏默的影子! 第五十三章 沦陷噩耗 这人太可怕了,他难道是扫把星下凡? 沙吾提制止自己再想下去,随口问道:“对了,你们现在去干嘛?” 阿里木江道:“发电机坏了,我们去拿一个新的回来。” 沙吾提闭了闭眼,以免心中所想,通过眼神泄露出去。 毫无疑问,这是件大事,其中又有苏默的参与。 “还有位置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也跟你们走一趟。”沙吾提说道,他要亲眼看一看,苏默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没位置了。”阿里木江遗憾的耸了耸肩“报名的人太多了。” 什么,报名的人很多?这不科学!沙吾提太了解那帮人了,自私自利,做什么都不积极,更别说让他们去执行危险任务了。 苏默到底使了什么手段,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服从? 要知道,每次人手不够的时候,沙吾提用的都是抓阄的方式,谁倒霉谁上。 沙吾提越发的好奇了,他不甘心,也不服气,左看右看,装甲车的后边,还跟着一辆大巴,是公司的车。 他忽然盯住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那少年低着头,似乎在掩饰着什么。 沙吾提吼了一声:“大侄子!” “大伯……”少年见暴露了,无奈的抬起头来。 “下来下来,你去凑什么热闹?” 沙吾提把自家侄子赶了下来,如愿以偿的坐上了大巴。 而他的大侄子,只好跟着苦逼的站在路边,看着大巴远去。 一个手下拍了一下少年的后脑勺:“小子,外面很危险,沙吾提是为你好,你嘴翘那么高干啥?” 少年摇摇头:“跟着苏默的那种感觉,你不懂。” 那人嗤笑:“呵呵,小子你太单纯了。那个叫苏默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打一百个赌,一碰到尸群,他就会拿你们当炮灰!” “不会的。”少年争辩道,“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大伯干嘛跟他一起走?” 那人被问住了,恼火道:“别瞎说,队长有队长的考虑,哪里是你这样的小娃娃猜得到的?” 一天之后。 路程已经走了大半,离沙漠越来越近了,温度也逐渐升高。 路上的积雪少了起来,只剩下浅浅的一层,被装甲车的车轮一压,就化为雪水。 远方,出现了几个双脚走路的影子,在道路中央摇摇晃晃。 风吹过街道,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哀嚎和腐臭。 “是丧尸!交给我。”果基格隆早就等不及了,打开舱盖,上半身探出车外,举枪瞄准。 苏默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突然一个急刹车,果基格隆差点被甩了出去,子弹都打偏了,连丧尸的毛都没碰到。 果基格隆重新瞄准,还要再次开枪,却被苏默拦住了。 “别开枪!” “为什么?”果基格隆想了想道,“难道你想用车撞?那样把车搞得血淋漓,有点不好吧?” 苏默没好气的道:“谁说我要撞他们了?他们不是丧尸。” 果基格隆张开鼻孔,深吸了好几个口气,得意的笑了起来:“嘿嘿,苏默,这会你可错了。你闻到臭味没有?虽然很淡,但这种恶臭,肯定是丧尸。” 苏默没搭话,扭头在包里翻着什么。 果基格隆越发得意,抖着胯子,文绉绉的道:“古人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错?所以啊,苏默,你用不着灰心丧气……咦,你拿望远镜干嘛?” 苏默也不说别的,把望远镜往前一递:“你再看看。” 果基格隆举起望远镜一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我靠!真弄错了。” 远处的那几个黑影,正在跑动。丧尸是不会跑的,它们只会慢吞吞的步行。 那些人玩命的跑,时不时的回头,神色慌张,好像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他们一样。 果基格隆等了一会儿,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一群歪歪扭扭的身影。 真正的丧尸来了,就跟在那些人的后面。 这就是果基格隆能闻到臭味的原因。 “坐好,准备上了。”苏默道。 果基格隆闻言,立即带上舱盖, 他的屁股,刚挨着坐垫,苏默就踩下了油门,一股推背感袭来,果基格隆不由自主的抓住扶手。 笨重的装甲车,被苏默开出的方程式赛车的感觉。 千米距离,一晃而过。 那几个幸存者只感到一阵狂风刮过,装甲车就开过身边,如一头灰熊,冲进尸群,将丧尸撞的七零八落。 苏默一心二用,他用双眼瞄着驾驶席的显控终端,双手看都不看,如穿花蝴蝶一般,在各种操作装置之间飞舞。 油门被他踹的卡卡响,苏默甚至都不踩刹车。 因为根本用不着减速,直接照着丧尸撞就是了。 过了一会儿,装甲车撞飞最后一头丧尸,终于停了下来,六个轮子,因为与地面剧烈摩擦,冒着腾腾白烟。 这个时候,后边的大巴才追了上来。 沙吾提推开大巴的车窗,向外望了一眼,地上涂满了沥青状的黑色尸血,残肢七零八落,看的他眼皮直跳。 “沙吾提!” 沙吾提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循声望去,惊讶道:“卓尼,你怎么跑这来了?你不是应该在作业区里,开采油田吗?” 卓尼满脸凄苦:“先给我口水,我嗓子都干的冒烟了。” 沙吾提把水给他,卓尼咕咚咚,把矿泉水的塑料瓶子喝扁了,喘了喘气,才说道:“开采个屁啊,我好不容易才跑出来,哎,等等……” 卓尼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看了看车头的朝向,颤声道:“这个方向,你们……要去作业区?” “是啊,有什么问题?”沙吾提趴在窗口问。 “听我一句话,你们不要去了。”卓尼用力的摆手,“作业区已经废了,里面到处都是丧尸!” “怎么可能?”沙吾提当即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骗你干什么?”卓尼道。 大巴上,人们听到卓尼的话,乱作一团。 “真的假的?作业区沦陷了?” “那以后岂不是,再也没有石油了?” “别说石油,连发电机都拿不到,我们要被冻死了!” 第五十四章 多吗,不多 装甲车的车门突然拉开了,上面的尸血被甩在地上。 苏默走了出来,卓尼注意到,大巴上,刚才还惊慌失措的人群,都安静了下来。 “作业区有多少丧尸?”苏默问。 卓尼眨了眨眼:“你不会想硬闯吧?” 苏默很随意的说道:“只是问问。” 卓尼松了一口气,诚恳的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丧尸,当时光顾着逃命了,我找个人给你问问。” 卓尼身边,还有几个年轻的石油工人,他向其中一个问道:“小习,你还记得有多少丧尸吗?” 小习摸了摸嘴唇上那一圈绒毛,不确定的说道:“有大几千吧。” “几千?我看不止。”另一个人接过话茬,“起码有几十万!” “瞎胡说,哪有那么多?”卓尼瞪了瞪眼,问第三个人:“你来说说,你看到多少丧尸?” 谁料那人回答:“非常多,多的数不过来。” 答案越问越离谱,卓尼的脸色也越来越黑。 他忍不住大骂:“你们这些人,个个都顶着大学生的名头,结果连数数都数不清楚,丢不丢人?” “没事。”苏默安慰道,“我会去一趟,亲眼看看,如果丧尸比较少……” 苏默五指握拳:“那就杀光它们!” “那你们用不着去了。”卓尼乐呵呵的道,“正好,我跟你们一起回去,不用慢吞吞的走,害怕被丧尸追上了。” “为什么这么说?”苏默问。 卓尼语气说道:“我虽然没看清楚,但作业区的丧尸,肯定不少于这个数。” 他伸出了四根指头。 “四百?” 卓尼摇了摇头。 “四千?” 卓尼道:“差不多吧,反正不少于四位数,你们这点人,说难听点,去了也是送死。” 大巴上的人,脸都白了,果基格隆却不轻不重的哼了一声:“一万都不到,很多吗?” “不多吗?”卓尼反问,却发现果基格隆无动于衷。 那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不止果基格隆一个人,那些坐在装甲车里的汉子,都一副淡定的模样。 那种不屑一顾的表情,仿佛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卓尼转向苏默,语重心长的道:“你的朋友真是太自信了,自信到自大的程度。根据我的经验,自大的人都活不长,你得注意管教一下……” 结果苏默来了一句:“我也觉得不多。” 卓尼无语,这世界是怎么了?一万头丧尸,还踏马的不够多吗? 这是什么黑色幽默?卓尼无法理解。 他四顾茫然,目光落在大巴上。 每扇大巴窗户的后边,都有一张难受的脸,看上去就像躺在水晶棺里的死人。 卓尼知道,那是惊吓过度的表现,显然,他与苏默的谈话,把这些干干净净、连鸡都没杀过的人吓坏了。 他松了口气,原来这个世界还是正常的,只有一小撮人疯了,把一万头丧尸不当回事。 苏默抬头,目光扫过那些不安的面孔,说道:“现在情况有变,在作业区,可能会有一场恶战等着我们,不想去的人,可以不去。” 很多人默默的下车,他们早就坐不住了,即使面对同伴鄙视的目光,他们还是走了下去。 面子哪里有小命重要?原本满员的大巴,一下子多出许多空位。 苏默没说什么,有些话,他已经说累了。 出于理智,苏默也没有挽留他们的必要。 这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只能打顺风仗,一旦形势恶化,他们就会临战脱逃,到时候,士气一泻千里,整个队伍都会垮掉。 “剩下的人,你们想好了?”大巴里还有几个人,苏默望着他们。 “想好了。”阿里木江缓缓的点头,神情凝重。 苏默欣慰的笑了:“想好了就走,我带你们杀丧尸!” 大巴缓缓启动起来,阿里木江等人把脊梁挺的笔直。 一阵风刮来,吹散了汽车扬起的尘土,卓尼重重的叹了口气。 小习道:“卓尼大哥,你用不着这样,事在人为,你已经尽力挽留他们了。” 卓尼摇头道,“不,我可惜的不是他们,我可惜的是那辆装甲车。” “多么好的车子啊?”卓尼望着远方,呢喃道,“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灾变后第一百零九日,塔克拉玛干沙漠,维族语意:进去了就出不来的地方。 即使是在冬天,天空中的太阳,也毫不吝啬的释放它的光与热,沙层表面接近十二摄氏度。 这天是风沙日,每秒三百米的大风,一遍又一遍的犁过沙地,留下波纹形的皱褶。 一颗枯死的胡杨,在沙地上投下倒影。 倒影所覆盖的那片沙地,突然陷下去一个小孔,从小孔里爬出一只鳌肢粗壮的蝎子,巨大而夸张的尾部,甩来甩去。 它还没耀武扬威一会儿,就传来一阵嘶哑的嚎叫,伴随着阵阵恶臭。 这狰狞的小东西,感到了莫大的危险,拼命的往沙里钻。 这是一头脱离队伍的丧尸,它探出一只腐烂的大手,揪住了那根歹毒的尾巴,把蝎子从沙子里扯了出来。 蝎子不住的挣扎,用它最强的武器,尾巴的上的毒针,刺入丧尸的皮肤,将大量毒液,一股脑的注射进去。 丧尸毫无反应,它早已死的不能再死,现在只剩下捕食的欲望。 它迫不及待的将蝎子一把塞入嘴里,像吃糖豆的小孩,嚼的咯吱直响。 远方传来隆隆的轰鸣,丧尸不停咀嚼的嘴巴,忽然停住了,它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发出一声怒吼。 “嗷呜!!!” 然后这头丧尸,就被苏默的装甲车撞飞了。 装甲车转过一个漂亮的弧线,车身横过来,露出六个轮胎,像压气球那样,将丧尸的脑袋压爆。 “叫个屁!”果基格隆朝无头的丧尸竖起中指,好像是他撞飞丧尸一样。 大巴就跟在装甲车的后边,里面的乘客,看到这张扬着暴力美学的一幕,都激动的热血沸腾。 但是,他们的血热的快,冷的也很快。 又开出几公里,绵延不绝的黄色沙丘,被黑色所覆盖。 那黑,是丧尸的黑!一望无际的黑色,一望无际的丧尸! 恶臭,浓的化不开,哀嚎,震耳欲聋。 大巴上,开车的司机猛踩刹车,因过度用力,小腿肌肉都被拉伤了。 他被生生的吓成了结巴,磕磕巴巴的道:“好、好多丧尸尸尸,我们看、看看一眼,就该走走走、走了吧?” 第五十五章 撤还是战 “外面有一万头丧尸。”苏默说道。 “只有一万头,我还以为有多少呢。”果基格隆战意熊熊,傲然道,“只要摆出巨盾阵,消灭它们,只是时间问题。” 苏默却摇头道:“骄兵必败。” “什么意思?”果基格隆感觉自己受了委屈,“我没有骄傲啊,在寨子的时候,咱们不是用巨盾阵,消灭了三万多头丧尸吗?” 苏默抄起一面沉重的铁舰木盾,冲果基格隆偏了偏头:“跟我来。” 两人下了车,苏默双手抓着门板高的铁舰木盾,深深的插入沙地。他用劲摇晃了两下,木盾纹丝不动。 “踢一脚,试试看。”苏默说。 果基格隆照办,结果他没想到,木盾一下子被踹翻了,果基格隆失去平衡,坐在了地上,屁股摔的发麻。 “这……怎么会这样?”果基格隆看着倒在地上的木盾,手足无措。 他敢于藐视一万头丧尸,就是因为有巨盾阵,这种神奇的战斗模式作底气。 如今,巨盾连一脚都扛不下来,更别说去挡狂暴的尸群。 苏默踢了踢脚下的沙子,说道:“沙漠的地质,和其他地方不同。沙子的结构太松散,无法像泥土那样,把木盾牢牢固定住。” 果基格隆咽了咽口水,不甘道:“那我们,就这样撤回去?” 不甘,实在太不甘了,自从跟了苏默之后,果基格隆何时尝过这种有心无力的滋味? “撤倒用不着。我们相对于丧尸最大的优势,不是装备精良的武器,也不是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而是这里。”苏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果基格隆知道苏默说的是什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智慧有用吗? 那可是一万头丧尸啊,就算找来一百个爱因斯坦,也只是给丧尸加餐而已。 连果基格隆这样的自己人,都对苏默失去了信心,更别说其他人了。大巴上的那些乘客,早就坐立不安了。 尤其是大巴司机,这货偷偷摸摸的把车掉了个头,屁股对着尸群的方向。 只要丧尸有一点扑过来的迹象,他就能立刻跑路。 士气低沉到了极点,苏默却一点都不受影响。 他让众人留在原地,自己则驾驶装甲车,向尸群的侧面开去。 在距尸群右翼两千米的地方,苏默把车停了下来。 不能再近了,在外围,已经有两头丧尸注意到了装甲车,慢慢吞吞的晃过来。 以它们的速度,走过来大约要花三十分钟。 时间看似足够。但是苏默很清楚,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 每次苏默觉得时间足够,可以放松一下的时候,总会有意外发生,最后下来,时间经常不够。 所以他加紧了进度,拿出一把铁铲,开始挖地。 沙地很软,苏默很快就挖出一个方形的坑。 接着,苏默拿出一部国产寨机,设定好闹钟,按住音量键,将铃声调到最大,然后又拿出一个笼子,将手机锁在笼子里面,连笼子带手机,一起丢进坑里。 这个坑不大,长宽只有半米,却足有二米深。 苏默是故意挖成这样的,沙漠到处都是沙,笼子不好固定,很可能被丧尸推动,所以需要一个坑,来让笼子呆在原地。 这个坑还不能太浅,太浅的话,坑底的笼子,会被丧尸的手够到,然后被提起来。 诱饵布置完毕,苏默看向远方,那两头丧尸才走了五百米。 他想了想,又用绳钩,把笼子提了上来。 光凭声音,效果可能不好,无法把丧尸全都引诱过来。 苏默拿出一块冷冻的猪肉,将肉块从中刨开,把手机塞进去,调整了一下位置,将手机的音孔朝外,这才满意。 在重新布置诱饵的期间,苏默时不时警觉的看向右方,那两头丧尸,正在一点一点的接近。 风向忽然变了,从西往东,将苏默的气息,吹到尸群的方向。 苏默暗叫不好,丧尸的嗅觉,甚至能闻出地下的老鼠。 这个时候,不能紧张!苏默如此告诉自己,越紧张,就越容易出汗,汗味会暴露自己的存在。 风止了,尸群并没有发生躁动,它们似乎没有发现苏默。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接近了八百米的那两头丧尸,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它们张开油腻的鼻翼,在空中嗅来嗅去。 要糟! 如电流通过神经,苏默拔枪,射倒两头丧尸。 他放下枪,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事先在枪上装好了消音器,要不然,光是两声枪响,就会让苏默的计划,全面崩盘。 十分钟后,苏默开着装甲车回来了。 “怎么样?”果基格隆道,其实他就是随口一问,对苏默的计划,并不抱有多大的希望。 “还有五分钟,看着吧。”苏默。胸有成竹的说。 五分钟过后,一阵尖锐的闹铃突然响了起来,不是常见的流行歌曲,而是最老掉牙的那种闹铃声,叽叽叽叫个不停,单调却有效。 成千上万头丧尸,就像受到了苏默的指挥,一起僵硬的扭过脖子,面孔朝着噪音传来的方向。 果基格隆感到不可置信,在巴莎苗寨的时候,苏默虽然展示了很多针对丧尸的方法,但那些都是硬碰硬的战术,以杀伤丧尸为目的。 像这样四两拨千斤的巧技,果基格隆还是头一次见识。 “动了,真的动了!”大巴里,一片压低嗓子的欢呼,声音颤抖着,带着难以抑制的喜悦。 “什么动了?”大巴司机通过车内后视镜,发现他的乘客都跑到后排去了,你推我挤,就为了占一个好的视点。 “你们在看啥?”司机嚎了一嗓子,没人理他。 视线全部被人群挡住了,司机比较矮,他踮起脚,看到的只是人头。 “不给我看,我非要看!”司机咕哝着摁下按钮,大巴的车门弹开。 司机一下车,便倒吸了一口冷气。 西方,单调的闹铃响个不停,尸群就在这单调的铃声中,如一片移动的乌云,浩浩荡荡的向西方开去。 此情此景,让司机联想到非洲大草原上的野牛大迁徙。 “简直是神迹。”沙吾提站在大巴里,望着窗外,心绪复杂。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每件大事都有苏默参与了。 其实不是苏默参与其中,而是每件大事,都像环绕太阳的行星一样,围着苏默转。他就是大事件的中心! 第五十六章 缄口不言 尸群移动,之前被围的水泄不通的油田作业区,终于露了出来。 此时此刻,不用多说,所有人自发的返回座位坐好。 苏默发动装甲车,大巴紧随其后,两辆车趁着丧尸离开,抓住机会,一路风驰电掣,开进了作业区。 苏默下车的第一句话,便是:“这里没有活人。” 他环视空旷的作业区,迅速作出判断:“果基格隆,你带几个人去搬油桶。剩下的所有人,全都去拿发电机。” “我知道发电机在哪,大家跟着我……”沙吾提正想说这句话,口都张开了,最后却悻悻的合上。 因为,他看到苏默毫不迟疑的带着一帮人,直奔地下室。 发电机就在地下室。 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来过?沙吾提只是惊讶了一会儿,没有多想,跑步跟上大部队。 阴暗的地下室内,数台红色的柴油发电机摆放在一起。 这些发电机体积巨大,横着放像沙发,竖着放像衣柜。 在发电机的电源输出端,乱七八糟的电缆相互缠绕,铺满了地面。 阿里木江跨过密密麻麻的电缆,站在发电机前,发现这发电机居然比自己还高一截,不禁有些尴尬:“这个,太大了,搬的起来吗?” 苏默已经蹲了下来,托住发电机底盘:“别光站着,都过来抬。” “一、二、三,起!” 上来八个人,十六双手合力,喊着号子,才将发电机给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向外挪动。 突然,苏默脸色一变,周围太安静了,只有同伴抬发电机,累的气喘吁吁的声音。 铃声呢?手机闹钟的铃声呢? 苏默所面对的方向,正好是西方。 所以他用不着转头,不动声色的开启了远视和透视。 数千米外,透过一个个丧尸的躯干,苏默看到了埋在沙坑底部的铁笼。 山寨手机安安静静的躺在笼子里,屏幕是黑漆漆的,没有任何显示,就像一块砖。 居然黑屏了,在这么关键的时刻! 好在手机外面包了一大块猪肉,油腻腻血淋淋的生猪肉,依旧牢牢的吸引着丧尸的注意力。 猪肉在笼子里,而笼子在两米多深的坑洞底下,丧尸想要捞到肉,就得趴在地上,把手伸进洞里。 可惜就算趴在地下,它们的手臂也没有两米长,始终差那么一截,连笼子都碰不到,更别提笼子里面的猪肉。 前面的丧尸捞半天,始终捞不到,后边的丧尸又急着往前挤,结果发生了严重的踩踏事件。 那里聚积了一万头丧尸,一块猪肉,都不够它们塞牙缝。 但它们却被这么一块猪肉,耍的团团转。 一向谨慎的苏默,都不禁自得起来。 他甚至觉得没有必要,将这个情况告诉其余的人。 苏默对面,两个抬发电机的年轻人,正在小声的交谈着。 其中一人心事重重的道:“丧尸呢?它们没过来吧?” 另一人安慰道:“放心,它们还在千米之外。” 这更加坚定了苏默保密的决心,丧尸离这还有几千米了,就有人不安了,要是告诉这些人,吸引丧尸的手机黑屏了,他们还不得吓破胆? 现在不是担心受怕的时候,越担心,越容易出错,必须先把发电机顺利的抬出去。 就在苏默准备从远处收回目光时,他突然注意到,一个五六岁的男童,准确的说,是一个生前是五六岁男童的小丧尸。 这只小丧尸相对于其他成年丧尸而言,身手灵活,三下两下,便钻到沙坑前。 突然,它被推了一下,因为身材娇小,它竟直接掉进深达两米的坑洞。 铁笼,就在小丧尸的脚下。 它盯着笼子里的肉,嘴角裂开,滴出一串浑浊的涎水。 它俯下身子,伸出了手。 它的拳头很小,只比乒乓球大上一点儿,它的手腕更细,轻而易举的就穿过了围拦间的缝隙。 然后,小丧尸抓住了那块猪肉,往外拽。 猪肉被围栏挡住了,拽不出来。 小丧尸青色的面孔扭曲了,稚嫩的嗓子发出尖细的嚎叫。 它两只手都伸进笼子,疯狂撕扯。 一下、两下……无数下,猪肉被撕成两半。 这下,围栏无法阻挡,两片猪肉被拉成长条,一点一点的拽出来。 还有一部分卡在笼子里,但小丧尸已经忍不住了,张口照着肥美的生猪肉,一口咬下去。 拉成长条的猪肉,一下子从中间断开,肉的弹性,像一根皮筋,小丧尸催不及防,抓住猪肉的手,高高的扬起。 小丧尸在笼子上站直了,此时它的手高高的举起,手里又抓着猪肉。 五岁男孩平均身高一米一,亚洲男性腿身比为4570%,头身比为718。 也就是说,男孩去除腿和头部的躯干的长度约为四十六点三一厘米,正常人的手臂是比躯干长的,保守长度即为四十六点三一厘米。 而男孩去除头的高度为九十六点五八厘米,加上手的长度,为一百四十二点八九厘米。 猪肉离地面的距离,大大缩短,只有六十厘米不到。 上面的成年丧尸,瞬间就抓住了那块猪肉。 小丧尸叫了一声,不肯撒手。 但地面上,更多的成年丧尸加入进来,将小丧尸连带猪肉,一起提出沙坑。 很快,那一点点猪肉,就被群尸分食殆尽。 没有了,吸引丧尸的最后一道保险措施,没有了! 猛然间,苏默惊出一身冷汗。 他收回目光,其他人还在抬沉重的发电机,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一个声音,在苏默心底悄悄的响起:只要我不说,谁也不会知道。 尸群远在两千米之外,它们赶过来,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足够的,半个小时足够的,可以把发电机抬到车上。苏默这样告诉自己。 他抿紧了嘴唇,似乎真的打算缄口不言。 忽然,苏默想到了一件往事。 xx市发生大地震得前夕,曾发生蟾蜍大量聚集的异常现象,结果专家们辟谣,说是繁殖。。。 后来呢? 专家们认为地震不一定发生,所以他们辟谣。 苏默也认为尸群不一定会来,所以他缄口不言。 两者之间,是多么相似? 苏默心底忽然生出一股厌恶感,曾几何时,苏默是非常瞧不起所谓的砖家叫兽的。 现如今,自己竟想隐瞒危情,和那帮砖家叫兽又有什么区别? 第五十七章 公开 毫无疑问,当把实情说出去后,百分之百会引起恐慌,而且除了规避丧尸可能来袭的危险外,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但是,他们不该被蒙在鼓里,他们有知情权。 说还是不说? 苏默的注意力从思绪回到现实,深吸了几口气,最后还是作出了选择。 他定了定神,道:“大家……先停一下,把发电机放下来。” “怎么了?”有人不明所以得问道。 他们很不理解,现在不是赶着把发电机抬出去吗?为什么停下? “听我说。”经过最初的艰难选择后,苏默说话越来越顺畅,恢复了平日冷静的状态。 “有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苏默郑重的道,“吸引丧尸的闹钟不响了,它们随时可能回到这边,也许就是现在。” 苏默目光转动,视线扫过众人,他们的脸色都像画在纸上的素描,深黑色的头发下,是惨白的面孔。 “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些。”苏默拍了拍巴掌,将众人唤醒。 “现在,你们已经知道情况有多严重,但我还是想拼一拼,把发电机抬出去。不过风险很大,还是那句话,愿意走的走,愿意留的留,不强求。” 说完这番话,苏默留意到,其中一个戴着眼镜的人,脚尖转向了门口的方向。 也许下一秒,这位眼镜兄就会迈出腿,大步离开。 这个时候,阿里木江的身子,停止了颤抖,他昂首道:“你这不是骂人么?我都坚持到这来了,有什么理由半途而废?” 眼镜兄听到这番话,霍然转过头来,脸上浮现一缕惭愧,他把脚收了回来,强迫自己定在原地。 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表现出离开的意图。 苏默眼中闪过一丝欣赏,道:“好,都加把劲,把发电机抬出去!” 众人投入了全部的身心。九个人嘿咻嘿咻的抬着发电机,有点健步如飞的味道,速度竟比之前还快,令苏默惊讶不已。 过了几分钟,地面上传来果基格隆的惊呼:“苏默,快一点,铃声没了,尸群开始移动了!” 这一喊,就乱了心神。 眼镜兄心中一慌,被脚下的电缆绊了个跟头。 他的手松开了,沉重的发电机,顿时向他倾斜,一下子砸在他的脚背上。 喀嚓,骨骼断裂的声音,清晰到令人牙酸。 “啊!我的脚!”眼睛兄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众人连忙搬开发电机,把他拖了出来。 果基格隆突然出现在地下室的门口,咒骂道:“刚才哪个龟孙子乱叫?娘的,丧尸都被叫来了啊!” “少说几句。”苏默指了指眼镜兄,又冲果基格隆招手道,“你把他扶出去,再叫几个人下来,抬发电机。” 结果果基格隆道:“其他人全在抬汽油了,没空,我先把这小子抬走,回来再帮你们。” “没时间了。”苏默看向其余七人,“我们继续抬。” 少了一个人,发电机也能抬起来,但是非常吃力,而且平衡掌握的不好,队伍走的非常慢。 阿里木江眼睁睁的看着一只蜗牛,从后面超过了自己,差点气坏了。 “再坚持一会!”苏默跨过一根粗大的电缆,“等走出这些缆线的范围,就换推车。” 嘭!发电机落在地上,震起一层飞灰。 众人手都快断了,终于把发电机抬出了缆线覆盖的范围。 阿里木江找来了一台手推平板车,迫不及待的推到发电机的旁边,却不知所措。 发电机的长宽,大约是平板车的两倍。 “这、放不下去……”阿里木江急干瞪眼。 苏默推来了另外一台平板车,找了根粗麻绳,将两辆车的推杆结结实实的绑住,捆在了一起。 “可以了,把发电机搬上去。” 到了,地下室的门口,是一级级的台阶,通向地面。 好在台阶中央,还有一道斜坡。 三个人在后边推,两个人在前面拉,迅速将载着发电机的平板车,推了出去。 众人来到地面,扑面而来的风中,夹杂着阵阵尸臭。 尸群来了,最近的几十头丧尸,已经闯入了油田作业区。 果基格隆架着机枪,毙掉几头丧尸,冲苏默等人高喊:“别管它们,我来掩护!” “走。”苏默一声令下,所有人压低身子,推车狂奔,子弹就在他们头顶飞翔,另一侧是不断倒下,又不断接近的丧尸。 “要开车了,快上!”众人冲到大巴前,大巴司机跑出来接应。 当他看到推车上巨大的发电机时,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行,太大了,比车门还大,塞不进去。” 阿里木江破口大骂:“到底是谁吃饱了撑着,造这么大个的发电机!” 装甲车开了过来,果基格隆从车顶的舱盖探出身子,“怎么还不走?” “发电机太大了,塞不进去。” 装甲车的后舱,是掀起式的车门,够宽够大,发电机竖着放的话,应该可以放进去。 只不过……平常的时候,后舱坐的是猎人,现在,猎人将搜出来的油桶,都摆在了后舱,自己跑去坐大巴了。 果基格隆眨了眨眼:“你不会是想……” 苏默斩钉截铁的一挥手:“发电机必须拿到手,把油桶腾出来。” 于是众人把一罐一罐的油桶抱出来,往大巴上搬。 苏默刚抱住一个油桶,突然怀中一空,油桶被果基苏薇抢走了。 少女不经意间,又展现了她超常的天赋。 众人只看到这个瓷娃娃一样精巧细致的女孩,抱着个大油桶,一阵风似的,在大巴与装甲车之间来来回回,效率能抵上五个成年男性。 阿里木江等人初见少女,心生怜意,原本还想上去搭把手,却不想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自惭形秽。 再说果基苏薇,似乎以抢苏默的东西此为乐。 苏默每抱起一个油桶,没走几步,油桶就会被少女抢走,急火火的往大巴上抬。 少女也会累,她一人抬了上十桶汽油,小巧的琼鼻上,都挂了一层晶莹的汗珠。 即便如此,她每次抬完之后,依旧用乌溜溜的大眼睛望着苏默,随时准备抢东西。 苏默心有不忍,你不让我搬,那我去打丧尸好了。 第五十八章 尸道难 然而轻松的时刻,总是过的很快。 浩浩荡荡的尸群自西而来,哀嚎遍野。 “快快快!再不走就走不掉了!”苏默射出一梭子子弹,打翻最前排的丧尸。 他边射击,边回头,汽油桶已经搬完了,全部转移到大巴上。 但是,发电机太长了,连装甲车都容纳不下,机体的下半部分支出车外,苏默用手推了推,纹丝不动。 因为突出来的这部分,后舱无法闭合,只能半开半闭的搭在发电机的机体上。 跟那些粗心的猎人相比,苏默考虑的比较仔细。 沙漠中,每隔一段路,就有一座沙丘,发电机就这样松松垮垮的塞在后舱,等会上坡的时候,不滑出来才怪。 哀嚎声越来越近,苏默知道来不及了,只好找出一根铁链,一头连着舱门底部,另一头锁在车尾的保险杠上。 发电机几乎把车内的空间占满了,只剩下驾驶舱里的两个空位。 苏默环顾四下,恍然发觉,大巴都开出去了,载着早已完成任务的其他人,自己身边只剩下少女一人。 尸群靠近了,两人不分先后的钻进装甲车。 苏默关闭车门,合上车顶的舱盖,发动汽车,装甲车抖动起来,进入蓄势待发的状态,随时可以驶出去。 然而,尸群已经围了上来,装甲车的前后左右,都是丧尸。 车内,苏默听到无数抓挠金属甲板的刮擦声,它们想进来,渴望血肉! 苏默用力的踩下油门,发动机发出一声轰鸣,但装甲车窜出数米,就被迫停下。 尸群太厚了,再加上没有一点空隙,来提供加速的机会,装甲车纯靠大马力,推不过成百上千的丧尸。 突突突突!装甲车上的机炮发威了,苏默打开了武器系统,火力全开。 机炮转动间,弹雨瓢泼,大口径的弹头,将一只只丧尸的肉体撕成碎片,打成血雾。 装甲车吼了一声,冲出血雾,但是速度却慢的不同寻常。 “怎么回事?”苏默回头一看,几十头丧尸吊在车尾,密密麻麻的手,死死的抓着铁链。 不过,幸好有铁链,要是没有的话,它们早就冲进来了。苏默吓出了一身冷汗。 在狭窄的车厢内,与丧尸的贴身肉搏,再大的本事,也只能饮恨。 怕什么就来什么,一只消瘦的丧尸,不知何时爬了进来,挤进发电机与后舱室之间的空洞,一个劲的往前钻。 那模样,活像一条腐烂的蛆。 偏偏苏默还奈何不了它,现在车的前方,满是丧尸组成的障碍物。 如果只有十几头,苏默可以毫不犹豫的撞翻它们。 但是现在,困在尸群的中心,每撞到一头丧尸,速度就会减少一点,等速度完全减下来,就是山穷水尽的地步,到时候,还得靠机炮开路。 而装甲车里的弹药存量,经不起如此奢侈的用法。一次被逼停,次次被逼停,一旦弹药耗尽,那就全完了。 为了避免陷入死局,苏默必须聚精会神的操纵车辆,避开这些丧尸。 他根本没时间,去处理身后那头努力钻洞的丧尸。 近了,更近了,人肉的气味分子越来越浓,丧尸越来越兴奋。 它张开嘴,竭尽全力的伸出舌头。 这条舌头高度腐烂,活像一条蠕动的鼻涕虫。 就差一点点,青黑色的舌尖,就能舔到苏默的后脑勺了。 突然,白光一闪,果基苏薇把狼牙捅进了它的脑子,面无表情的搅动几下。 自始至终,苏默都没有回头,一直专心开车。 前方的尸群一阵躁动,数十头丧尸,被撞的飞起。 已经冲出重围的大巴,气势汹汹的开了回来。 大巴带着一股恶风,擦过装甲车的车尾,吊在后边的丧尸,被碾成肉泥,通通作了轮下亡魂。 “往前开,我来护航!”大巴司机豪气万丈的喊,脸上挂着得意洋洋的表情。 没了后面的拖累,苏默凭着精湛的车技,很快就让装甲车全速奔驰起来。 前方突然一亮,丧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广袤的大漠与天空。 终于开出去了!苏默松了一口气,一旁的果基苏薇却伸出手指,戳了他一下,然后指了指后边。 “怎么了?”苏默回头望去,发电机还在车后舱里,但本该紧随装甲车的大巴,却不见踪影。 “不好!”苏默看到,一群丧尸围住了大巴,向海浪击打礁石那样,锲而不舍的挥舞手臂,拍击推搡。 丧尸的力气,本就不小,上千头丧尸的力量加在一起,轻而易举的使大巴摇晃起来。 大巴颠簸着,忽而往左,忽而往右,倾斜的幅度,越来越大。 苏默猛打方向盘,正要冲过去,大巴司机百忙之中,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他挥舞手臂,不是求救,而是在告白:“快走,把发电机送回去!” 喊完,年到中年的司机揉了揉微湿的眼角。 看着车外的丧尸,他忽然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娘的,临死前,劳资也伟大了一次!” 果基格隆等人也在大巴上,他们有枪,但是,面对占据绝对优势的丧尸,几条枪根本无济于事,被子弹放倒的丧尸,马上又被后面的补上,丧尸前仆后继,向大巴涌来。 现在走,把发电机送回去,牺牲眼下几十人的性命,能换来公司分部几百人的性命,这样看来,似乎是一笔划算的交易。 但是,人命不仅仅是数字,账不是这么算的…… 更别说大巴上,还有将近两千加仑的汽油,而巴莎苗寨,极度缺油。 人命关天,再加上宝贵的汽油,足够让苏默冒一次险了。 苏默的血在沸腾,头脑却还保持着清醒。 他下车,解开铁链,用撬棍作杠杆,把发电机推出车子,滚到沙地上。 救人有风险,苏默最怕等人就是救不到人,反而赔上得之不易的发电机。 发电机被移出去后,后舱空旷了起来,苏默将舱门重重地盖上。 这样一来,整个装甲车,恢复了封闭式结构,再无破绽。 苏默坐进驾驶室,这辆装甲车有减震座椅,再加上出于方便逃生的设计目的,没有配备安全带。 “等下会很颠簸,你要不要先下来,在这里等?”苏默问少女。 果基苏薇看了他一眼,依旧安坐如山,也不知是否听懂了苏默的意思。 “那就算你默认了。”苏默无奈,找出两顶钢盔,一顶自己戴着,另一顶扣在少女的头上。 苏默握紧了方向盘,摘掉墨镜,露出一双凌厉的银瞳,他需要更好的视野,全面释放。 少顷,苏默猛地踹下油门,装甲车咆哮如雷,一头撞开尸群,洒出一捧血雨。 第五十九章 得胜归来 惊人的自重,再加上高速,使装甲车成了一样杀人利器,带着摧枯立朽的冲击力,在尸群之中撕开巨大的豁口。 地面上,一粒粒流沙形成类似滚轴的结构,沙砾之间相互滑动,以装甲车卓越的抓地力,车轮都时不时的打滑。 不过,这正是苏默所需要的条件。 力德作用是相互的,装甲车撞飞一头又一头的丧尸,同时,速度也降了下来。 当时速表的指针,慢慢的贴近零刻度,苏默忽然猛打方向盘,来了个神龙摆尾,横过车身。 因为沙地的摩擦力较小,装甲车不但没停,反而横移滑动着,全长七米多的车身,野蛮的拍了出去,将沿途的丧尸,全部清空。 大约三十头丧尸,被撞散了骨头,装甲车一击建功,但离大巴的位置,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这场闪电般的突袭,从冲入尸群到现在,只过了上十秒。 因为时间短暂,装甲车撕裂的豁口,还没来得及闭合。 苏默回头,车后的路上,只有零星几头丧尸。 装甲车的涡轮增压机,再次发出咆哮,一路倒行,冲出尸群之后,装甲车向前开,跑过一段加速的路程,再次以全速,冲入尸群。 就这样笔直的来来回回,装甲车如一头不知疲倦的公牛,不断的冲撞尸群。 它所造成的破坏越来越大,原本绿色的车身,被全部染成了黑色,上面挂着丧尸的血浆和内脏。 终于,在最后一次,装甲车撕开了一头巨大的豁口,成功救出了大巴。 两辆车一前一后的开走,死里逃生的大巴司机心有余悸,回头望了一眼。 大漠戈壁,残阳如血,刺眼的尸群,离他越来越远。 司机不由嘚瑟起来:“哈哈,没想到我这么流逼,上万头丧尸都没把我弄死!” 他简直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回去吹牛。 灾变后第一百一十一天。 两辆车在得胜归来的途中,遇到了卓尼一行人。 他们佝偻着身子,风尘仆仆的走在路旁,眼中带着血丝。 在危机四伏的城市中,徒步行走实在太过危险。他们已经遭遇了好几批丧尸,还不得不抛弃三位同伴。 那三人被丧尸咬了,而卓尼等人,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处理他们。 卓尼紧了紧身上的皮袄,道:“坚持了,气温降下来了,前面就是伊犁哈萨,那里有雪……” 雪,是一个无比美好的词。 有雪,就意味着有水,有雪,就意味着丧尸可能被冻住。 然而这支队伍,依旧死气沉沉。 昨天的时候,卓尼也是这样说的,前天也是…… 小习张了张干枯的嘴唇,说道:“要是有辆车就好了。” “省省吧。”另一人道,“把力气留下来赶路。” 小习扶着一棵树,背靠着树干,坐在了地上,声若游丝道:“我走不动了。” 卓尼也腿脚酸痛,点了点头:“大家停下,休息会。” 众人东倒西歪的坐了一地。 过了会儿,小习忽然扶着树,挣扎着站了起来,向远方眺望。 卓尼脸色一变,小习是他们之中视力最好的,每次丧尸出现,都是小习最先察觉。 “是丧尸吗?来了几头?”卓尼忙问。 “不……”小习脸上涌出一片不正常的潮红,“好像……是车……” 卓尼脸色变得更难看,他上前去摸小习的额头,关切问:“你是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出现了幻觉?” 小习晃了晃脑袋,避开卓尼的大手,气愤的道:“我没病,更没有出现幻觉!” “这个地方,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不可能有车!”长久挤存下来的压力,令卓尼勃然大怒,指着小习得鼻子道,“你必须接受事实!” 两人坚持了一阵子,忽然,人们接二连三的站了起来。 街道尽头,传来马达的轰鸣,这噪声,听在幸存者的耳朵里,犹如天籁。 “真、真的有车!”多日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赫然放松,有个人激动的晕倒了。 卓尼忙跑过去抢救,其他人则竭尽全力的挥舞双手,大喊大叫:“喂,喂!我们在这里!往这边看!” 当车子开来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前面的那辆车,怎么看的有点眼熟?” “后面那辆车,也很眼熟啊。” “这不是废话?”沙吾提的大侄子,哈桑站了出来,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同伴,道: “前面的那辆,是苏默的装甲车,整个伊犁哈萨,仅此一辆。后面的那辆,是我们自己的大巴,这都认不出来?” 众人哑口无言,其实他们不是认不出来,他们只是无法相信。 这两辆车,不是在苏默的带领下,去作业区了吗? 他们居然活着回来了,而且还这么快! 某个人说道:“或许他们只是远远的看一眼,觉得形势不妙,就跑掉了吧?毕竟他们有车。” 其他人纷纷点头,这是最合理的推测了。 “不对。”卓尼盯着血迹斑驳的装甲车,无法移开目光,“他们是一路杀出来的。” 亏他之前还曾惋惜,这辆装甲车一去不回了。 现在卓尼想来,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作出如此荒谬的判断。 角落里,两个人窃窃私语:“难道……他们成功了?” 另一人理智的作出分析:“未必,也许是失败了,逃回来的说不定。” “我才不管他们成功还是失败,反正我走不动了,我要搭车。”说完,小习走到马路中央,冲着两辆车喊:“停一停,拜托,请停一停,载我一程!” 装甲车停下了,苏默从车顶的舱盖探出身来:“什么事?” “请问一下,能不能,载我一程?”小习小心翼翼的问,比向初恋当初表白还紧张。 苏默指了指后方:“不好意思,没位置了,你坐下一辆吧。” “多谢多谢!”小习感激涕零,他走向大巴,习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当即定住了脚步。 车盖是半开半合的,用一条铁链和保险杠连在一起。 透过缝隙,小习看清楚了里面的东西,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大的发电机!” 第六十章 夜会 “什么?是发电机?” “他们真的搬回来了?怎么做到的?” 人群围了上来,苏默却拎了拎眉毛,略感烦躁,在他看来,这件事没什么好炫耀的。 爱吹牛的司机师傅,及时替他解围,招呼众人道:“先上车,到车上坐好,我来讲给你们听。” 就这样,一路伴随着司机师傅的牛皮和听众们的惊呼,两辆车开回了油田开发公司。 下了大巴,司机还在吹个不停,早已在门口迎候的帕夏汗,多次听到苏默的名字,与“勇猛”、“无畏”之类赞美之词联系在一起。 但帕夏汗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生出热血沸腾的感觉,她不在乎荣誉,只在乎苏默的安危。 “欢迎回来。” “辛苦了。” “感谢你们。” 帕夏汗应酬好一会儿,还没看到苏默的身影,急了,抓住一人问道:“苏默呢?” 被抓住的是阿里木江,他的视线触及帕夏汗精致的面孔,连忙害羞的转开目光。 “苏默呢?”帕夏汗又问了一遍。 “哦哦哦。”阿里木江反应过来,原来不是找我的。 他有些沮丧,不过还是回答那位帕夏汗的问题:“就在那边,他的装甲车停在大巴旁边。” 帕夏汗急切的望去,大巴旁空空如也,只有一台体积巨大的红色发电机,孤独的屹立着。 “咦?刚才还在的。”阿里木江抓了抓脑袋,“可能先走了吧,我记得他说过,下次来要把丧尸杀光,彻底解放作业区。” “对了……”阿里木江鼓起勇气,深磕磕巴巴的道,“帕夏汗,你,我,我想请你,邀请你一起共进晚餐,有时间吗?” 帕夏汗垂下眼帘:“对不起,我有点累了。” “那好吧,注意休息。”阿里木江望着帕夏汗离开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司机大叔不是说,死里逃生的都是英雄,回去泡妞一泡一个准吗?” 司机师傅正好经过,听到这句话,他嘿嘿的笑了:“小子,我可没骗你,是你自己的错。” “我有什么错?”阿里木江不解。 “你找错人了,知道吗?”司机正色道。 “为什么这么说?”阿里木江更迷茫了。 那种欠扁的笑容,又回到了老司机的脸上,他用古怪的调子道:“诶,不可说不可说。” 灾变后第一百一十六日。 苏默回到了巴莎苗寨。 旅途劳顿,他吃饱饭后,沾床就睡,明天要早起,操练村寨的猎人,还得赶制出出专门用于沙漠地带的秘密工具,总之,有很多事要忙。 夜半三更,果基格隆觉得浑身发冷。 他从睡梦中醒来,惊愕的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下压着小草。 惨白的月光,透过交错的树丫,将枝叶的影子投在地上。 夜风吹起来,地上的树影也跟着摇晃,令人眼迷。 果基格隆看清了周围的环境,打了个一个哆嗦,这里是荒郊野外! 我怎么到这来了?难道小时候的梦游症,又犯了? 真是晦气!果基格隆拍掉身上的草叶和土疙瘩,正要离开,他突然听到一丝说话的声音。 谁?果基格隆没敢声张,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小心翼翼的摸过去。 他是寨子里最好的猎人,行进间,避开枯枝落叶,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前面的林子里,透出点点光亮,果基格隆找了一处茂密的灌木丛,躲藏起来。 林间的空地上,十个头戴黑罩的神秘人,围着篝火而作。 其中一个身材矮小的人,大概是首领,用刻意压抑的嗓音说话:“那个苏默,回来了,又带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是汽油。”另一人道。 “汽油有什么用?能解渴,还是填饱肚子?”矮小的首领厉声反驳,“那是给机器喝的东西!” “是啊。”第三人道,“那个毛头小子,把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拿走了,结果换回来一堆工业垃圾。” “他以为帮助我们打了一场胜仗,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最可恨的是,村里的年轻人,都把他当作英雄。” “狗屁的英雄!他们只是被狡猾的外人蛊惑了……” 听到这,果基格隆气氛的离开,所以他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 矮小的首领继续说:“等我们除掉苏默这个骗子,村里的年轻人自然就会明悟,他们应该拥戴谁。” “不可不可!这个方法太极端了,苏默毕竟对村子有恩,我们不能恩将仇报。” 矮个子的首领抓着拐杖,站了起来:“重病就要猛药治!” “恕我直言,这种事,老夫做不来。” “你!” 旁人忙劝:“好了好了,大家都是为了反对苏默,才聚到一起的,我们要团结,一致对外。” “他在谈论杀人,你们不管,反而放任为之,你们都是共犯!” “你竟然同情敌人,叛徒!”谁也没有料到,矮个子首领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枪,一枪打在反对者的胸口。 反对者被打的身体后仰,翻到在地,痛苦的呻吟着。 其他人都吓傻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呆若木鸡。 矮个子首领走过去,一把掀开反对者脸上的头罩,发出夜枭般的笑声:“嘎嘎嘎,我当是谁,原来是村长大人,您是来当卧底的吧?死的好,死的好啊!” 老村长痛的面孔都扭曲了,他没有求饶,而是说:“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你这是自毁长城……” “呸!你这样护着一个外人,就休怪我不念手足之情!”矮个的首领双手握住拐杖,高高的举起,然后重重地落下。 老村长的右眼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拐杖。 拐杖将血全部堵在了眼窝里面,表面上的血迹很少,看上去,就像是从眼窝里长出来的一棵树。 矮小的首领松开拐杖,就让后者,那么直直的立在老村长的尸体上,她扫了众人一眼,道:“伙伴们,我决定除掉苏默这条害虫,你们有异议吗?” 无人敢回答,通过刚才的对话,他们已经猜出了首领的真实身份,更加的畏惧首领。 老村长是她的亲弟弟,她却说杀就杀! 第六十一章 脏弹 另一边,果基格隆听到枪声,没有停下,而是加快脚步下山。 他回到了寨子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苏默。 据果基格隆所说,那些人脸上戴了头套,看不清长相,还故意压低嗓子说话,无法辨识真实身份。 但头套阻挡不了苏默的视线,他心中一动,问道:“你在哪里看见的?离这远不远?” “那个位置很隐蔽,但不是很远。”果基格隆指了一个方向。 苏默望去,远视和夜视能力相互叠加,三千米范围内的所有景象,尽收眼底。 没有发现异常,那些神秘人要么散去了,要么是转移到更远的地方。 在目光所及的范围内,苏默看见了几间空卧室,从这方面判断,那些神秘人应该是去了远方。 在苏默凝望期间,屋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蜡烛的灯芯,不充分燃烧所发出的哔啵声。 果基格隆打破了沉默:“苏默,我、我有一个请求。” “说。” “能不能,放过那个首领?” 苏默反问:“你觉得可能吗?” 果基格隆作出退让:“那,能不能尽量不要让她受伤?” “我尽量,前提是他不自寻死路。”说到这,苏默凑近了些,仔细端详果基格隆,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果基格隆苦笑:“果然瞒不过你。是的,我有一个发现。那个首领虽然戴了面罩,声音也很平常不一样,但她身材以及一举一动,都让我想到我姑姑。” 苏默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那人的形象来,“就是那个想把你父亲捆起来的老妖婆?” 果基格隆无奈的摸了摸脸,道:“没错,我也很讨厌她,但她毕竟是我的长辈。” “我知道了。”苏默点了点头,“下去吧。” 果基格隆离开了,苏默看了看腕表,现在是凌晨三点,但苏默并没有睡意。 他吹熄了蜡烛,在黑暗中静静的这幅,等待。 那些神秘人,虽然还不清楚他们的具体身份,但他们无疑都是村里人,是村里人,就不可能一去不返,他们就会回来。 五点,天将亮未亮。 据说破晓前,是黑暗最浓的那一刻。 远处的景物在雾中时隐时现,山坡上人影幢幢。 苏默的瞳孔,几乎缩成了针状。 他看清了每一个人的真面目,果基格隆的姑姑,也就是那位老妪,果然在其中。 黑色头罩下,老妪脸上的每一条皱褶,都透着红光,精神振奋。 除了老妪之外,其他人都面色灰败,目光呆滞,似乎受了一场折磨。 那些人蹑手蹑脚的回了家,以为没人发现,殊不知,苏默已经记下了他们每一个人的住所。 除掉老村长,给老妪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果基格隆清早起床,发现父亲不在,到处找爹。 巴莎苗寨很小,屁大点事,都瞒不过邻里乡亲。 很快,全村子都是村长失踪了,果基格隆组织了一批青壮年,日夜寻找,村里没有就去后山,后山没有就去更深的深山老林。 老妪陷入了被动,这些人都是优秀的猎人,擅长从蛛丝马迹中,判断出猎物的行踪,老村长的尸体就埋在山沟沟里,迟早会被发现。 逼不得已之下,老妪只好再一次召开深夜会议,计划要提前了。 这一天是灾变后第一百一十七日。带着头套的神秘人,汇聚一堂。 此次的地点就在老妪家中,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便不在隐瞒。 反正也没人有胆子告密! 在厢房里,供着一尊佛,对面的蒲团上,老妪结跏跌坐。 一旁等候的神秘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像老妪这样心狠手辣的老太太,竟然是个吃斋念佛的主。 老妪念完了一遍金刚经,神色更加坚毅,她觉得自己心如金刚,可以做一件大事了。 “人来齐了?”老妪问。 “来齐了。”神秘人恭敬的回答,自从那夜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从平等,变成了主从。 神龛旁,摆着一把老式的左轮手枪。老妪把枪抓起来,因为打坐久了,她起身有些艰难。 一旁的神秘人赶忙来扶,老妪对此很满意,露出一个干瘪的笑容。 “权利就像美酒。”老妪轻声细语的呢喃。 “什么?” “没什么。”老妪摆了摆手,以命令的口吻道,“走,扶我出去。” 院墙下,放满了蜡烛,形成一个大大的圆。 昏黄的烛光,将众人的的影子拉长,烛光跳动,影子也跟着诡异的颤动,如群魔乱舞。 “同志们!”老妪站在圆圈中央,举起双手,似乎在拥抱黑暗的天空。 “从明天之后,你们就不必再需要沉闷的头罩了。”老妪深深吸了口气,“你们可以像我一样,以真面目示人,我们将从暗处,转到明处,巴莎苗寨将会迎来全新的局面。我将重启长老会,届时,你们都将在长老会之中,占有一席之地……” “而这一切美好,都建立在除掉苏默的前提上。”老妪招了招手,一头丧尸被抬了上来。 丧尸是活的,被五花大绑,五六个神秘人,把它死死的摁在石磨上。 老妪接过一把斧头,砍一刀,砍两刀,直至将丧尸的头颅完全剁下来。 黑色的尸血,从无头尸首的断颈中喷出,一个人拿过小号的铁桶,接了满满当当的一桶尸血。 “对付邪恶之人,需要邪恶的子弹。”老妪当着众人的面,将左轮枪里的子弹倒出来,然后一股脑的丢进铁桶。 子弹的底火与弹壳之间,点了胶,具有一定的防水能力,弹壳上还刻了不规则的花纹,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饱饮尸血。 “用浸泡的子弹,这,太残忍了。”一个神秘人面露不忍,有头套挡着,他也不怕老妪会看见自己的表情。 众人再一次见识到老妪毒辣的手段,纷纷沉默不语。 这个时候,有人说道,声音很年轻:“手枪子弹打击的是一个点,不如换成散弹枪,打击的是一个面,更难躲避。” 第六十二章 偷天换日 那人说着,递过来一把截短散弹枪。 老妪迟疑了一下,接过散弹枪,将子弹倒出来,一颗一颗,细细的察看。 众人品出味道了,散弹枪确实比手枪,更适合发射喂毒的脏弹。 试想一下,当几百枚铁砂迎面而来,每粒铁砂都用尸血泡过,那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关键的是,这把截短散弹枪,出现的太是时候了,反而有些突兀。 这也是老妪为什么仔细检查的原因。 子弹上没有作过手脚的痕迹,枪也没看出问题,老妪满意的笑了:“年轻人,不错不错,你是哪家的?” 面罩后,传来年轻人略带自豪的声音:“我是苏家的。” “恩,不错不错。”老妪夸奖道。巴莎苗寨也有苏家,是以前的熟苗改姓的。 但她还是起了疑心,苏默一向胆大包天,行事无忌,这种事,那家伙绝对做得出来。 直到发现眼前的年轻人,无论是个头还是声音,都和苏默相去甚远,老妪才打消疑虑,露出和善的笑容。 两千米外的小山头上,苏默看到这,将手中的狙击枪,拆成一截一截的零件,收进箱中,抹平一切痕迹,转身离去,谁也不知道他有来过。 深夜会议开完后,老妪假惺惺的祝福其他人做个好梦,准备迎接美好的明天。 可她自己却无法入睡,辗转反侧。 老妪从床上爬了起来,披着睡衣,点上蜡烛,取出那把散弹枪看了又看。 还是没看出是什么问题,但她总觉得有些心慌。 我应该让那个年轻人把头罩摘下来,看看他的脸。老妪想到,可惜时光无法倒流。 村子里有好几户苏家,一一拜访,可以解开老妪的疑惑,可是这个时候上门拜访,实在太过突兀。 她苦恼的思索了半天,目光又转回到枪上。 “到底有没有问题,试一下就知道了。”老妪端起截短散弹枪,吃力的扣动扳机。 强劲的后坐力,震的她肩膀一抖,铁砂出膛,一颗颗的嵌入地面。 平整的水磨石地,被打成了坑坑洼洼的麻子脸。 看到地上的弹坑,老妪兴奋的两眼发光,爱不释手的抚摸着枪身:“好,真好!”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苏默就踏碎了清晨的薄雾。 他在领跑,身后跟了一帮效仿的青壮年。 众人已经跑了很有一会儿,头上冒着蒸腾的热气,远远看去,就像一列蒸汽机车,在这个寒冷的早晨,格外显眼。 前面的薄雾中,出现一个朦胧的影子,但拥有透视能力的苏默,已经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 不是老妪,是一个年轻小伙,手里端着一把散弹枪。 这小伙与老妪非亲非故,即使事后被抓到了,只要他不主动开口,就不会有人将他和老妪联系在一起。 苏默视线一转,他透过屋子,看到老妪就躲在暗处观望。 “倒是不蠢。”苏默的嘴角翘了翘。 就在这时,枪响了,不是底火剧烈爆炸的嘭声,而是一种很古怪的脆响。 小伙呆呆的看手中的散弹枪,不知所措。 若他此时拆开散弹枪,仔细检查一下内部结构,就会发现,撞针断成了两截。 可惜他注定想不明白,晨跑的青壮年已经发现了他,不用苏默吩咐,青壮年便一左一右的扑出来,劈手夺过散弹枪,将小伙按倒在地。 他的眼前出现一双军靴,向上望去,原来苏默已经走到了近前。 “谁指使你的,说?” “没有人!”小伙嘴硬道,“我就是看你不爽,想给你一个教训!” 这个时候,其余的青壮年翻出了散弹枪里的子弹,好奇的翻来覆去:“这子弹怎么黑黑的,还带着一股铁腥味?明明是铜壳的子弹……” 苏默道:“不要乱碰,那腥味不是铁腥,是血腥,丧尸的血。” 这么歹毒?那人吓了一跳,如避蛇蝎把子弹丢了出去。 小伙也被吓住了,问苏默:“你怎么知道尸血的事?” 苏默懒得回答这个问题,他现在虽然面孔朝着小伙,墨镜下的眼珠,却转向老妪所在的方向。 老妪的神色很慌张,但离绝望,还差的很远。 苏默收回目光,看向小伙:“你还有同伙吗?” 小伙道:“只有我一人。” 说是这样说,但小伙稚嫩的脸上,满是慌张,几乎藏不了任何秘密。 苏默开始环顾四周,他的视线覆盖范围极广,可视范围远达三千米,极限目力可达五千米。 任何人想暗杀他,至少得藏在三千米之外。 而人类战争史上,超过两千米的狙杀都是个案,再远就得上大炮和导弹了。 然而,搜索需要时间,如果对方先下手的话……苏默只能祈祷好运。 老妪看到苏默跟小伙不知说了些什么,然后苏默便开始东张西望,她不由得慌张起来。 那小子,该不会把我孙子出卖了吧? 老妪这下真急了,不能再等了,迟则生变。 她抖抖索索的掏出一根瓷笛,鼓起没有多少肉的腮帮子,用力的吹了起来。 伏在枝叶间的果基涡阳,也就是老妪的亲孙子,听到尖锐的笛声,神经绷紧了。 他的食指搭在了扳机上,却迟迟没有扣下。 果基涡阳跟村子里的其他人不同,他比较独立,不喜欢跟风。 比如最近刮起的一股效仿苏默的风潮,在果基涡阳看来,简直蠢毙了,比当年流行的杀马特风还蠢。 果基涡阳不崇拜苏默,甚至有一点点讨厌,觉得苏默很碍眼,但是……犯不着杀人吧? 令果基涡阳迟疑的另一个原因,是老村长的失踪。 不知从哪儿传出来的流言说,老村长的失踪,和他的奶奶脱不了干系。 沉思间,又一阵急促的哨声传来,催促果基涡阳快点动手。 两声哨声,先后响起,苏默心头大震。 是暗号!他们要动手了!可是苏默还没找出埋伏者,三千米内,可以藏身都是地方太多。 或许,用不着找的这么辛苦。苏默忽然回头,望向老妪家的房屋。 老妪正盯着西北方向,急的咬牙切齿,都快把嘴里的哨子咬碎了。 第六十三章 毒枪毒钉毒妇 是在西北方吗? 苏默望去,目光锁定了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 幸运的是,这颗大树不是很远,虽然超出了手枪的射程,不过只超出了一点点,勉强可以接受。 他迅速拔枪,同时侧身,减少被狙击的面积。 躲在树上的果基涡阳,心中升起一片恶寒。 “他发现我了!” 如同被一头野兽盯上,果基涡阳下意识的作出自卫,狠狠的扣下扳机。 两声枪鸣,几乎不跟先后的响起。 硬是要比较的话,还是苏默的枪快上一线。 果基涡阳从树上栽了下来,苏默的袖子只是破了一个口,露出微微擦伤的皮肤。 大树上,果基涡阳摔的七晕八素,他手背上有一个弹孔,正往外喷着血。 这不是苏默手下留情,而是超出射程所带来的影响,隔着太远,弹道轨迹,难免会出现偏差。 苏默已经来到了树下,将果基涡阳的武器踢开,其他人则在大树附近围了一个警戒圈,生怕苏默再遇袭击。 枪声接二连三的响起,村里的人都被惊动了,逐渐在大树下聚拢。 其中一人认出了果基涡阳,大吃一惊:“涡阳,怎么是你?” 他本以为刺杀苏默的,是外界的入侵者。 另一人道:“我听说还抓了一个刺客,也是我们村的,居然对救命恩人下手,这是什么世道啊?” 果基涡阳垂下了头,倔强不语。 “凶手在哪?决不轻饶!” 令人意外的是,这句话是从老妪口中说出来的,众人连忙让开一条道。 老妪看见了孙子,捶胸顿足,悲愤道:“涡阳,我白养了你这么多年!你这个畜生!” 说着,她举起了拐杖,摆出了一副大义灭亲的样子,要用拐杖抽打果基涡阳。 奶奶打孙子,长辈教训晚辈,天经地义,众人也不好阻拦,只好任由拐杖落在果基涡阳的身上。 果基涡阳一声不吭,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 这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奶奶会帮我脱罪的。他决定配合老妪,演好这出苦肉计。 只不过,这拐杖打的真疼啊,第一拐打下来的时候,好像被马蜂叮了一口似的。 苏默忽然瞳孔一缩,抓住了老妪的手臂。 “你放开,今天我要打死这个畜生,谁也别拦我!”老妪恶狠狠的道,众人又是一阵劝慰,同时佩服老妪的高风亮节。 没想到老妪如此的嫉恶如仇,连自己的亲孙子都揍的这么狠,以前还真没看出来。 苏默劈手夺过拐杖,指着拐杖的末端道:“这是什么?” 那是一枚细小的钉子,钉在深色的木柄上,很难发现。苏默也是刚刚长注意到。 以苏默对老妪的了解,这颗钉子,八成喂了毒。 老妪干瘪的嘴唇裂开,略带讥讽的道:“这是一颗钉子,兴许是以前不小心沾上去的。” 你找到了证据又怎么样?一枚钉子,奈我如何?老妪心中,充满了快意得报复感。 钉子上的毒是丧尸的尸毒,但苏默不可能证明。 尸毒只对人类有效,苏默想证明,不可能找大黄狗什么的,只能拿活人来试。 不过苏默敢吗?如果他敢这么做,他就是杀人犯! 墨镜后面,苏默闭上了眼,疲倦的道:“我累了。” 为了适应末世残酷的环境,苏默必须变得比谁都狡猾。 但一个人的耐心是有限的,他不想再玩什么勾心斗角了。 苏默霍然睁眼,没人看到他眼中的寒光。 他猛地扬起拐杖,劈头盖脸的朝老妪打去。 老妪瞬间就被打倒在地。 众人都被惊呆了,在他们印象中,苏默一直是智勇双全的形象,虽然严厉,但从未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如今,他竟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怎么能这样? 但很快,人们就发现了异常,作为“受害者”的老妪,不哭不闹,没有丝毫委屈的表现。 她就那么呆呆的坐在地上,任由血迹,顺着老脸淌下来。 老妪的脸破了相伤口很疼,大脑却一片空白。 那些伤口,不是拐杖打出来的,而是被钉子刮开的。 那根钉子有多毒,作为始作俑者,老妪再清楚不过。 “用尸血泡过的钉子,味道是不是很不错?”苏默的声音,宛若从九幽之下飘来,带着彻骨的寒意。 老妪迟缓地抬起眼皮,她的眼里已经没有了怨毒,只剩下绝望。 她被钉子弄伤了,也许一天或者两天,她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变成吃人的怪物,然后被第一个发现她的乡亲毙掉。 “都毁了,一切都毁了!”老妪忽然尖叫起来,张牙舞爪的向苏默扑去。 苏默眉头一皱,毫不留情的将她一脚踹开,用绳子绑起来。 期间,老妪挣扎不休,不断的扭动脖颈,试图狠狠的咬苏默一口,她要将苏默一起拉下地狱。 可惜,苏默对付丧尸的经验十分丰富,没有给她半点机会。 “到底怎么回事?”一个村民叫道,“那根钉子,真的用尸毒泡过?” “是的。”一个苍老的声音道。 老妪循声望去,眼冒怒火,不再遮遮掩掩,厉鬼般叫了起来:“老十三,你也要背叛我?” 众人都是一惊,这句话,无疑坐实了老妪的罪名。 十三爷道:“背叛?真是笑话,你以为我是真心真意的服从于你?你就是个疯子,连亲孙子都不放过的疯老太婆!” 果基涡阳身躯一颤,他想起来了,之前被拐杖打的时候,曾经有过被虫子叮了一口的感觉,难道说,那时候是被钉子刮了? “涡阳是她的亲孙子,为什么要害他?”还是有人无法相信。 十五爷颤声道:“为了杀人灭口,她谁也不信,亲孙子也不例外。” 苏默将枪口对准老妪的眉心。 “等等!”果基格隆回来了,神情憔悴,他带人找父亲了好久,依旧无果。 “苏默,你答应过我的。”果基格隆知道自己可能劝不动他,只能恳求的看着苏默。 十五爷开口了:“格隆!别为她求情,不值得……” 果基格隆狐疑的看过去,十五爷接下来的话,如一道晴天霹雳:“你的父亲,就是她杀的……” 老妪狞笑起来:“老十五,你还有脸提啊,别忘了,那晚挖坑埋尸,你也铲了一捧土。” 第六十四章 第一期工程动土 “那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十五爷说道,面上露出悲痛的表情,?33??不知是真是假。 “村长被杀了?” 众人听到这个惊天大秘,先是一愣然后各种负面情绪,不可抑制的爆发出来,群情激奋。 “毒妇!杀了这个毒妇!”他们大声嚷嚷。 苏默本想问一下果基格隆的意见,却看到,果基格隆虎目含泪,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大概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吧。 算了。苏默转头看向老妪,这样的祸害,留不得! 似乎感受到苏默身上的杀机,正在大骂十五爷的老妪,忽然静了下来,对苏默道:“我就要死了,在死之前,能不能瞒住我的愿望,告诉我,那把散弹枪,为什么会坏掉?当天晚上,我检查了整整六遍,呵!结果它还是坏了。还有,那个自称苏家的年轻人,到底是不是你?” 老妪声音里透着刻骨铭心的不甘,显然这件事,已经成了她的一个执念。 苏默干脆利索吐出四个字:“无可奉告。” 老妪像神经质般的,癫狂的笑了起来:“呵呵呵,你好狠的心,比我还狠,我诅咒你……” 嘭!枪响了。 一颗子弹,打烂了老妪喋喋不休的舌头,扭曲变形的弹壳,在口腔内部翻滚,制造出不可弥合的贯穿性伤口。 老妪倒在了地上,血液从嘴巴里,慢慢淌出来。 “括噪。”苏默上前一步,毫不介意的踏进血泊之中,他开了第二枪,了结了老妪的生命。 祸首伏诛,老村长的遗骨,也被带回村子,全村披麻戴孝,沉浸在悲伤萧瑟的气氛当中。 但是,这件事影响恶劣,远不止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妪的行为是叛乱,而苏默是在平叛,无疑的是,这两件事都带着浓烈的血腥色彩。 村里人世代为猎,他们作战勇猛,可不是晕血的胆小鬼。 但之前是和丧尸作战,流的是入侵者的血,而这一次,却流的是自己人的血。 自己人干嘛要为难自己人?大多数人都想不明白。 参与过深夜会议的合谋者,包括十五爷在内,还有八名幸存。 苏默一一上门拜访,他没有为难这些老家伙们,苏默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是宽容。 但这些论起年龄,足以当苏默爷爷奶奶的老者,依旧不敢怠慢苏默。 他们敬畏苏默,并且怕的成分,比敬的成分,要多得多。 这些人虽然思想守旧,但他们都是村里的望族,膝下子孙满堂,他们一敬畏,那些小辈更不敢放肆。 现在村里的年轻人,见到苏默,都不敢像以前说说笑笑了。 无形间,多出了一丝间隙。 苏默要是一点都不在意,那肯定是假的,不过他已有预案。 灾变后第一百二十一日。 都快被村民遗忘的柯北河,走出了他的陋室,带着一份详细的规划图:巴莎苗寨防御建设第一期。 苏默对此相当重视,仔细的规划图上的每一个细节,不时提出一两条建议: “这个洞是什么?倒火油的孔?很好的设想,不过我们敌人是丧尸,它们不怕烫。” “这条壕沟有点浅了,要么加深,要么不要。” “你说这不是壕沟,而是存放木材的暗渠,等丧尸靠近就点火,形成一面火墙?” “好吧,虽然它们体内富含尸油,勉强算的上易燃物,但一头丧尸从被点燃,到脑浆被煮沸,失去行动能力,需要上十分钟的时间。” “在这十分钟内,它会变成一个移动的火柱,可能烧到它的丧尸同伴,也可能烧到我们……” “箭垛不能撤,不能换成射击孔,现在资源稀缺,建的墙比较矮,射击孔也比较矮,在受到尸群的冲击时,射击孔可能会裂开,变成崩溃的缺口。一个好的隔离墙,最基本素质就是坚固稳定,不能有一丝缝隙。” “闸门陷阱不要直接放在里面,最好作为一个独立的陷阱。万一闸门不够重,没有把丧尸压成烂泥,或者有一个超硬的丧尸,把闸门卡住了,尸群会从缝隙里爬进来,那是一场灾难……” 起先,柯北河还和苏默交流几句,到了后来,几乎是苏默一个人说。 怎么不说话了?苏默感到诧异,抬起头,却看到柯北河拿着纸笔,飞速的记录着,像记笔记的小学生似的,忙的满头大汗。 终于写完了!柯北河甩了甩酸疼的手腕子,激动的对苏默道:“你真是个鬼才,要不你来跟我学建筑吧。” 苏默笑了,他才不会告诉柯北河,那些极具创造力的建议,其实是柯北河自己,在未来提出的。 柯北河见劝不动苏默,心中暗自叹息,建筑界从此少了一位大师级的泰斗,自己也当不成泰斗的老师了。 次日,从钢铁厂预定的建材,就源源不断的运进村子。 整个巴莎苗寨,都投入繁重的建设,但没人抱怨,反而感觉很充实,因为他们一砖一瓦,都在建设自己的家园,使其变得更加完善。 之前的那点间隙,在这如火如荼的大建设中,过不了多久,便会彻底的烟消云散。 钢铁厂的头儿,刘啸武是唯一一个获准进入巴莎苗寨的人,苏默对其他人不放心。 刘啸武摊开掌心,露出一把金属小棍。 这些小棍,造型奇特,有“剑把”,有“剑身”,剑尖却是钝的,就像一柄柄科幻风格的迷你小剑。 拆过枪的人,就会认出,那是枪械不可缺少的东西——撞针。 “这些零件,你还要不要啦?我多制造了一批,还有好多。”刘啸武问。 “不用了,它的使命已经完成了。”苏默道。 这些撞针是苏默特别定制的,用的是两种较脆的金属合成,只要受到撞击,金属内部,就会出现肉眼无法察觉的裂纹。 装上这种撞针的枪,只完成一次击发,第二次,撞针便会断裂。 由于裂纹细小,肉眼无法察觉,开了第一枪后,即使再检查一遍,也查不出问题。 这便是老妪死也想不明白的地方。 如果老妪验第二枪,苏默肯定只有举手投降的份,但苏默知道,老妪绝不会那样做。 因为把截短散弹枪交到老妪手中时,苏默就只提供了两颗子弹。 至于那个自称来自苏家的年轻人,本名就叫苏佳。 他是苏默的手下之一,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又偏偏长了一张大众脸,别说其他人,就算他的同伴,也常常记不住他的长相。 就算老妪当场掀开他的面罩,也不会露馅。 第六十五章 改造丧尸 毕间市。 “城主,有人找您,说是您的亲戚。” 城主懒洋洋的挥了挥手:“让他进来。” 市政厅的大楼外,黄佑惴惴不安的站着,路边,一个老太婆裹着报纸,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那老太婆可真瘦,瘪的只剩一张皮,抓着半个发霉的馒头,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的啃。 黄佑不理解,难道像这样节省的吃,就能让馒头变多吗? 看来毕间市的情况,也不怎么样,或许我不该来这里。黄佑心中想。 一个治安官走了出来,道:“喂,叫你呢,别发呆,赶紧进去!” 黄佑赶忙跟上领路的治安官,上楼梯,穿过一条幽深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 治安官拉开门,空调的暖气扑面而来,夹杂着浓浓的肉香。 城主正忙着吃烤鸡,他不吃鸡皮,都吐到地上的盘子里,给一只博美犬吃。 那畜生吃的满嘴流油,欢快的摇头摆尾。 黄佑羡慕的瞟了一眼博美犬,咽了咽口水,道:“黄迪大哥,我总算见到你了……” 城主把鸡骨头往盘子里一放,霸气侧漏的道:“叫我黄帝,帝王的帝!” 黄佑心中一抽,他这位大表哥,果然如传言中那样嚣张,连华夏老祖的名字都敢占用。 “还有,不要叫我大哥。”城主斜眼看着黄佑,“你我两家好几十年没有来玩了……不过看在亲戚的份上,说吧,找我什么事?” “是这样的。”黄佑把钢铁厂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只不过稍微加了改动。 他把自己说成是受到迫害的无辜者,刘啸武则是忘恩负义的小人,连刘啸武的首领之位,都是他黄佑无心名利,有意让给刘啸武的。 “可是,最后刘啸武这个无耻小人……” 黄佑咬牙切齿的说着,城主突然一拍桌子,将鸡骨头都震到了地上。 “够了!”城主满脸阴云,“你才是真无耻,把我当做白痴吗?” 黄佑抖抖索索,不敢说话。 城主道:“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夺回钢铁厂?” 黄佑小鸡啄米般的点头。 城主眼中冒出浓烈的暴戾,咆哮道:“想要就去抢啊!谁抢到就是谁的。” 城主的肺活量不是盖的,他的唾沫星子飞的老高,全喷到了黄佑的脸上。 黄佑却不敢擦拭,连眉头都不敢皱,还得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我这个人公平的很。”城主说,根本不给黄佑插话的机会,“你做多少,拿多少,即使我们有亲戚关系,我也不会优待你。” 靠,那你的亲弟弟,黄磊是怎么回事?黄佑刚到这来时,整天听到的,都是黄磊仗着城主的威信,作威作福的事迹,羡煞了一片老百姓。 但是,黄佑只能把不满藏在心里,他在打听消息时,也明白了这位城主是如何的残暴。 “哈哈,城主真是铁面无私啊。”黄佑满脸堆笑道。 “如果你只会拍这种低级马屁的话,那还是下去吧。”城主厌烦的掏了掏耳朵,“我都听腻了。” 屋内的两名治安官,见城主露出不悦的表情,一左一右的扣住了黄佑的手臂,要往外拉。 “等等,等等!”黄佑忙道,“炼钢!我还会炼铁!” 城主霍然抬头:“你懂炼钢?” “是的。”黄佑道。 城主第一次站了起来,绕过宽大的办公桌,拍了拍黄佑的肩膀:“好好干,我不会亏待自己人。” 次日,毕间市的一家废弃的打铁铺内。 城主带了几个治安官,押来了一头丧尸。 他对黄佑吩咐道:“把铁水倒下去。” “什么?”黄佑茫然,以为自己听错了。 “把铁水倒上去,倒在丧尸身上。”城主难得没有发脾气。 “好好。”黄佑反应过来,管他要干什么呢,自己只要照办就是。 炽红的铁水,倒在丧尸的皮肉上,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铁匠铺里,满是皮肉烧焦的臭味。 绑在铁栏杆上的丧尸,放声哀嚎,不停的扭动着身躯。 黄佑强忍不适,将一瓢接一瓢的铁水,浇在丧尸的身上。 铁水冷却下来,凝成一件包裹严密的全身铠甲。 “我的铁甲尸……”城主像看情人一样,看着被铠甲严密覆盖的丧尸,“醒来吧!” 他挥动钢筋,敲在丧尸的身上,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然而丧尸没有动,就那么静静的躺着。 “起来啊!快给我起来!”城主大怒,手中钢筋,以狂风暴雨般的节奏,不住的抡向丧尸。 被黑铁包裹的丧尸,没有一点反应。 “!”城主气的把钢筋摔在地上,“去,把胡医生叫过来!” 胡医生来了,他围着这具钢铁之躯的丧尸转来转去,还不时伸出带着白手套的指头,东戳西摸。 “有两种可能。”胡医生推了推金丝眼镜,“铁的熔点高达一千五百摄氏度,这头丧尸被烫死了。” “另一种可能,这头丧尸没死,只是钢铁凝固成一个整体的壳,束缚了它的行动。” “看来不能直接浇灌啊。”城主摩擦着下巴,忽然转向黄佑,“你,尽快做一批铠甲出来。” 黄佑面露苦色:“那个,城主大人,铠甲不是有铁就能做的,没有图纸,我最多只能生产铁盾……” 城主大吼道:“这不行,那不行,废物!要你何用?” 黄佑差点被吓尿了,怎么说翻脸就翻脸? 胡医生轻咳了两声:“城主,恕我冒味,您的铠甲,是给人穿的,还是给丧尸穿的?” “给丧尸穿的,怎么了?”城主问。 胡医生笑了:“那么,您需要的不是铠甲,您需要的,只是一个头盔。丧尸不怕刀枪,他们的弱点,只有头部,把这个弱点保护好了……” 城主接过话,用力的一挥拳头:“丧尸就无敌了!” 当天夜里,城主举办了一场角斗。 这场角斗,十分诡异。 一方,是从动物园里提出来的犯人,另一方,是戴着头盔的丧尸。 这顶头盔,将丧尸的整个脑袋,牢牢的护在钢铁之下,仅露出几排小孔。 胡医生说,那是用来给丧尸透气的,除此之外,还能让丧尸的咆哮透过头盔,传到外面,震慑敌手。 作者的唠叨:看到还有书友坚持投票,甚感欣慰,有感而发 不是每个人都是天才,就像这本书,其实已经废成了渣,惨不忍睹。 但我是个死脑筋,想磨砺笔法,开辟自己的路。 很显然,这本书的更新会很慢,甚至会太监,等不急的书友,可以放弃,反正我也拦不住 不过还是想说,耐心读下去,说不定会有惊喜,也许死路走通了呢? 于2016115夜 第六十六章 与尸角力 不过戴着头盔的丧尸怎么咬人呢?仅靠抓挠,杀伤力是不是太低了? 城主曾就这个问题向胡医生咨询。 于是就有了众人眼前的头盔。 在头盔的面部,有一段圆锥形的金属突起,在灯光下闪着寒光,就像骑士冲锋用的长矛,整个造型看起来,就像一个鹰面人身的怪物。 而站在丧尸对面的犯人手里,只有一把匕首…… “开始!” 随着城主一声令下,束缚丧尸的绳子被砍断了,丧尸嚎叫着,迫不及待向犯人冲去。 犯人两股战战,眼底泛着恐惧。 所谓的角斗场,其实只是一个废弃的矿坑。 矿坑深达几十米,犯人和丧尸在里面,城主和其余观众在上面。 犯人根本不敢与丧尸接触,他不断的跑,不断的绕着圈子。 行动迟缓的丧尸,慢吞吞的跟着他的后边,就像一个孤独的小孩,希望大人陪他玩耍。 突然,一颗子弹射进矿坑,打在犯人脚前的地面上,溅起一片尘土。 “给我上!”城主用枪指着他说,“你再跑我就杀了你!” 犯人身子一僵,站在原地不敢动。 他的瞳孔好里倒映出丧尸越来越大的身影,目露绝望。 “啊!” 一面是枪,一面是丧尸,犯人发了狂,冲上去胡乱的舞着匕首。 他首先刺的是丧尸脑袋,可是一点用都没有,匕首刺在钢盔上,就像刺中了一堵墙,反而把他的手腕震疼了。 “杀杀杀!杀死你!”在极度恐惧的支配下,犯人操起匕首,刨开丧尸的肚皮,刺破胸膛,将里面的器官搅了个稀烂。 然而丧尸一点都不在意,他抬起双手,就像一个老朋友那样,抓住了犯人的双肩,把他向自己拉来。 “不,不!”犯人的惨叫很快就被飙出的血泉所替代了。 头戴钢盔的丧尸,就像啄木鸟那样,轻而易举的用钢盔上的“尖锐鸟喙”,啄穿了犯人的脸。 它紧紧的抱着犯人,使劲的挤压,就像在挤一块海绵。 血水从犯人裂开的面部喷出,透过头盔上的小孔,流到内部。 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到了吸溜吸溜的声音。 胡医生推了推眼镜,笑道:“没想到误打误撞,还开发出了一种新的进食方式。” 其他人看到这幅惨景,全部脸色苍白,根本没有心思欣赏这血腥的角斗。 唯有城主摩擦着下巴,意犹未尽的道:“不给力啊。” 他对左右下令道:“去,把陈震放出来!” 没一会儿,一个高大的犯人被押了过来,他身上的囚具与普通人不一样,除了手铐之外,还有沉重的脚链。 连手肘和膝盖部位,都绑着厚厚的护具。 这些护具不是用来保护他的,而是为了保护被他攻击的对象。 上个星期,他曾经隔着铁栏,一肘捣在守卫的胸口。 后来守卫不治而亡,充当尸检官的胡医生告诉城主,守卫的胸骨被打成了渣子。 这是一个把身体的每个部位,都锻炼成杀人利器的可怕人物。 他被推到矿坑底部,依旧抬头挺胸。 如果苏默在此,一定会觉得眼熟,因为这个不羁的犯人,正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的保镖首领。 治安官很花了一番时间,才把将陈震身上的枷锁一一解除。 陈震揉了揉手腕,从地上捡起匕首。 那些治安官脸色一变,慌忙的跑到坑边的大吊篮里,被上面的人拉上去。 匕首的主人,前一位犯人,正被丧尸压在地上,不停的啄来啄去。 光靠几个小孔喝点血,完全满足不了丧尸的欲望,饥渴难耐的吼声,从沉闷的头盔底下传来。 明明肉,却不能吃,使丧尸变得更加疯狂。 陈震厌恶的呸了一口,小跑起来,忽然加速,来到丧尸面前。 丧尸还在不停的戳着,为了得到一块肉,它把尸体戳成了肉泥。 陈震借着冲刺的力量,一刀刺向丧尸的脑门。 匕首与钢盔摩擦,火花暴跳,留下一道深深的刻痕。 陈震得虎口发麻,收回匕首一看,卷刃了。 矿坑上,城主满意的点点头,亲热的拍着黄佑的肩膀:“表弟,真是难为你了,在那么简陋打铁铺里,能炼出这么好的钢材。” 他叫我表弟!黄佑受宠若惊,赶紧谦虚一番:“城主大人,不瞒您说,城市里裸露的矿岩几乎没有。这钢盔其实是用回收的金属炼成,硬度比不过匕首,不过我觉得,质量不够,可以用数量补嘛,所以每一顶钢盔的厚度,都快比得上坦克的甲板了……” 城主悠哉悠哉的品着茶,“不用着急,质量也会有的,等打下钢铁厂之后……对了,你把那个苏默的事情,再给我说一说……” 矿坑中,被匕首惊扰的丧尸伸出了手,想把陈震这个送上门的食物抓住。 陈震身手敏捷,脚下踏着节奏奇异的步伐,三两下避开丧尸的纠缠,转到丧尸的背后。 他握紧匕首,正要割断丧尸的头颅,忽然动作一滞。 丧尸的颈部位置,竟盖了一片厚实的钢板,是用钉子钉上去的。 陈震悲痛欲绝,但还是毅然挥舞匕首,劈了过去。 当啷!一声巨响,匕首断成了两截,一截卡在钢板上,没入一寸,切断了颈部的动脉。 另一截在陈震手里。 这样的伤势,足以让人类迅速致死,而丧尸不过晃了晃脑袋,脖子上卡了一块铁片,让它略觉不爽。 陈震丢掉半截匕首,长啸一声,双掌扬起,一左一右,同时打在丧尸的钢盔两侧。 钢盔凹了下去,陈震松手,留下两个痕迹明显的掌印。 “这个是……铁砂掌?”正在拍马屁的黄佑,见到这一幕,不可置信的瞪圆了眼睛。 胡医生也道:“这一拍,怕是要打成脑震荡。” 城主抓紧了座椅的把手,同旁人一样,屏息凝气的盯着矿坑。 呆呆的站了五六秒,丧尸动了,缓慢的转过了身。 陈震连忙抽身急退,与这可怕的怪物,拉开距离。 平常,他全力一掌,就能拍碎大石,掌力足以震碎人类的颅骨,而今,双掌齐出,竟只让丧尸晕厥了几秒! 第六十七章 手段 啪! 紧急关头,一把手枪从天而降,在丧尸的钢盔上弹了一下,掉落在地。 枪是城主扔的。 扔枪的同时,城主大声嚷道:“试试看,你有本事杀掉丧尸,我就给你自由!” 旁人脸色一变:“这样,太危险了吧?” 矿坑虽大,但深度不足二十米,如果陈震来到矿坑的边缘开枪,子弹很有可能打到上面的人。 城主丝毫不在意,他摆了摆手,道:“怕什么?连这都怕,我还当什么城主。” 矿坑底部,陈震根本就没有去管城主的话,他一个箭步冲过丧尸,把枪抓在手里,迅速转身,瞄准数秒,扣下扳机。 嘭嘭! 丧尸头部中弹,准确的说,应该是头盔中弹,子弹携带的动能,撞的它连退几步。 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立稳的丧尸,缓缓地摆正脑袋,钢盔上嵌着两枚变形的弹壳。 它毫发无损,隔着头盔,发出巨大的咆哮。 陈震一咬牙,竟主动接近丧尸。 丧尸前后摆动头部,钢盔上尖锐的鸟喙,向着陈震的面门,直戳而来。 眼看就要血洒当场,陈震闪电般的抬起手臂,张开五指,一把抓住击来的鸟喙。 他把鸟喙向上一推,丧尸的头颅也跟着仰起。 虽然前后各有一面钢板,护住了丧尸的脖颈,但陈震这样一推,钢板便翘了起来,露出一道缝隙,通往布满尸斑的下巴。 丧尸挣扎的力气很大,陈震的衣裳被扯的稀烂。 他眼底闪过一丝狠色,枪口贴近缝隙,猛然开火! 黑色的尸血从缝隙里喷涌出来,带着少许黄白之物,那是丧尸的脑浆。 城主站在坑外,双手抱起:“呵呵,没想到你还真杀了丧尸,不错,真的很不错。” 他的脸在笑,可眼中却寒光闪烁,陈震抬头,看到这张诡异的面孔,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与丧尸搏杀时,都没这么大的反应。 “放心吧,我会兑现我的承诺的。很快……”城主笑着道。 第二天,中午。 前毕间市动物园,现在的毕间市疆域,迎来了城主大人的光临。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跟着一个中队的治安官,在最后面,是一头被绑在钢筋十字架上的丧尸。 那头丧尸,同样带着厚重的钢盔,只不过,这次的鸟喙,不是圆锥形的,而是锯齿状的尖刀,在阳光下明晃晃的,造型狰狞刺眼。 笼子里的陈震,眼皮跳了跳,如果他像昨天对那样,一把握住这头丧尸的鸟喙,只会被带齿的尖刀,锯掉指头。 等城主走近了,陈震道:“你说过的,让我出来。” 城主的话,很冠冕堂皇,他说:“别急,放人是有手续的,需要时间。” 有个屁的手续!陈震忍不住在心中大骂。 自从苏默越狱之后,监狱的安保就提升了一个等级,可是即便如此,这里的守卫也没超过五十名。 放,还是不放,对于独掌大权的城主来说,就是一句话的事。 这狗日的,就没想过放我! 陈震一直盯着城主,他忽然发现,城主其实没在看他,而是在看旁边的笼子。 在陈震的隔壁,住满了犯人。 那些人是原周家的保镖,也是陈震得兄弟。他们在灾变以前,就已经为周家服务了好多年。 然而现在,包括陈震在内,这些保镖因护主不利,被城主投入监狱,顺便以此为借口,把自己的人手,塞进周家,把周家内部,全部架空。 曾经的毕间首富,大商周家早已名存实亡,改姓黄了,也就是城主的姓。 陈震看了看隔壁笼子里昔日的同僚,又看了看铁十字架上的丧尸。 丧尸,笼子,人…… 他脑海里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瞳孔因恐惧而扩大。 “你该该该不会是想……”陈震嘴唇哆嗦着,这个硬汉,竟因情绪激动,而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不要多管闲事,在一边看着就行。”城主转过头,露出一个魔鬼般的狞笑,“我可是为了你好,毕竟明天,你就可以获得自由了。还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的?没必要管其他的,对吧。” 说完,城主随意的招了招手,守卫连忙跑来,打开了笼门。 城主朝笼子里面的人笑了笑:“哈喽,认识一下新邻居吧。” 他转身走开,在城主让出的道上,治安官们挪动沉重的脚步,将束缚在铁十字架上的丧尸,一点点的搬来。 丧尸嗅到了肉的气味。 新鲜的肉,多汁的肉,这气味让它疯狂,不断发出急躁的吼叫。 “不,不要!” “别让那个怪物进来,求你了!” 笼子里响起一片哀嚎,令丧尸更加兴奋,仰头嚎叫,口水连头盔都挡不住,从小孔里喷了出来。 城主托着下巴,默默看着这一切,就像在欣赏一副油画。 “我要出去!” 笼子是开的,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不顾一切的往外冲。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笼子里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然而还没等他们从心动到行动,枪声就响了起来。 他们忘了,外面有城主,还有一群唯命是从的治安官。 笼口倒了好几具尸体,都是最先冲出来的人。 有一个人还没死,但城主上前一步,一脚踏住那人的脑袋,扫视笼子里的幸存者。 他嘴里叼着中华烟,眼神睥睨,指了指身后的丧尸,吞云吐雾的道:“谁能打赢它,我就给谁自由!” 囚犯们一阵骚动,却没有人说话,他们都很有眼力,头戴钢盔的丧尸,还配了一个锯齿状的口器,这怎么打? 城主咧嘴道:“你们可以一起上。” 沉默片刻,第一个人开了口,不确定的道:“杀了它,我们所有人都能离开,还是给它致命一击的人,才能离开?” 城主豪放的一挥手:“你们所有人!都……可以走!” 囚犯们你看我,我看你,眼中闪烁着名为希望的光芒。 “你要说话算数!”一个沉稳的保镖道。 “我从不食言。” 城主甚至还发了一个毒誓,“食言就让我生儿子没他的话音刚落,笼子里就爆出一片欢呼。 囚犯们热泪盈眶,终于能出去了! 陈震的声音,突兀的插了进来:“不要信他,这是个陷阱!你们打不过那头丧尸!” 第六十八章 憎恶丧尸 陈震的警告,不但没有唤醒人们的理智,反而引起了一阵冷嘲热讽。 “我们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一头丧尸?笑话!” “陈大哥,你没搞错吧?昨天我还听说,你一个人干掉了一头这样的丧尸呢。” “对啊,你一个人能干掉,那我们一起上,就更没问题了。” 还有的话就非常难听了:“陈震,你该不会是不想让大伙出去,一个人在外面逍遥吧?” 总之,没人相信陈震的话。 面对各种不理解,陈震只是轻声自语道:“你们打不过那头丧尸,会死的……我来替你们打……” 众人的嘲笑,淹没了陈震的自语。城主却耳尖一动,大步来到笼前,带着期待的表情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陈震缓缓抬头,目光狠厉,一字一顿的说:“我、替、他、们、打!” 这一次,所有人都听到了,之前还嘲笑陈震的众人,呆若木鸡。 有人于心不忍,劝阻道:“陈大哥,你没必要这么拼……” 可惜他的声音很弱,弱的像蚊子一样。 更多人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陈震,目光异样。 其实,他们巴不得陈震去当替死鬼。 “好!有种!”城主竖起了大拇指,许下诺言,“你这次要是还能赢,我不仅给你自由,还让你当治安官的队长!” 陈震冷笑:“谁稀罕?我只要自由。” 城主眼角跳了跳,废了老大的劲儿,才掩饰住了眼中的杀机。他耸耸肩:“那随便你喽。” 然后他扭头,杀气腾腾的命令手下:“解开丧尸!” 嗷呜—— 伴随着一声巨大的咆哮,丧尸冲了过来。 陈震的手上有一把刀,一把枪,但他没有冒然进攻。 根据昨日搏杀得来的经验,枪和刀,对这头戴钢盔的丧尸的杀伤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陈震并没有放弃,他的目光,在丧尸的钢盔上不断游走,偶尔也会在那人造的锯状口器上停留。 弱点,肯定不止这一个。陈震心想,一定还有其他办法,能把钢盔掀起来。 闪躲间,陈震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护颈的钢板,与头盔的连接,并不严密,有一条很细很细的缝。 陈震猛然伸手,指甲抠住缝隙,往上用力一顶,缝隙扩大,他成功的将五指都伸了进去。 可是陈震还没来及喜悦,就发出一声惨叫。 红色的血,从钢盔和五指的夹缝间流出来。 “快跑啊!” 丧尸向他扑来,笼子里的狱友,急的大声呼喊。 可陈震没动,他的手指,还卡在夹缝之中,随着丧尸的移动,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摩擦声。 “什么情况?陈震为什么不跑?”一个犯人扑到笼前,紧张的看着一切。 城主得意的笑了:“不是他不跑,而是想跑却跑不了。因为我在钢盔里面加装了倒钩。” 陈震的手被钩子勾住了,十指连心,无论是丧尸前进,还是他自己后退,都会带来巨大的痛苦。 无奈之下,他只好与丧尸之间,始终保持一臂的距离,不敢离的太远,也不敢太近。 丧尸恼了,加快速度,步伐迈的一次比一次大,沉重的钢盔,也随之颠簸,像压路机似的,不停的碾压陈震的手指。 他明显能感觉到,自己指上的皮肉,正一点点的脱离。 “啊!”陈震一狠心,把手用力的抽了出来。 喀喇咔啦,一阵刺耳的撕裂声,陈震如愿以偿的拔出右手。 他的右手,摸过笔也玩过刀,杀过人也救过人。 现在却只剩下光秃秃的掌肉,五指的部位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五个血窟窿。 陈震一阵眩晕,都快站不住了。 这个时候,城主的声音,似乎从极远的地方飘来:“忘了说,倒钩上抹过血,丧尸的血。也就是说,没必要再打,你已经……完了。” 陈震错愕的转过头,看到的却是黑洞洞的枪口。 极度危险,促使他体内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那一瞬间,陈震竟看清楚子弹的轨迹,黄色的子弹,裹着一朵璀璨夺目的膛焰之花,向他飞来。 “好美……”陈震下意识的闪过这样的念头。 接着便是永恒的黑暗。 灾变后第一百二十五日。 钢铁厂。 苏默神情肃穆的读着一张信,那是刘啸武今天早晨,在巡逻的时候捡到的。 信是一张预告函,内容是:“三日之后,我将大驾光临。你们可以选择臣服,或者死去。” 落款:毕间市城主,还画了一个怪盗基德式的小头像。 “会不会是恶作剧?”刘啸武问道,不怪他有这样的想法,来信者的口气,实在是太狂妄了。 苏默道:“不会,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饿着肚子,没心情搞什么恶作剧,更何况……毕间市城主,这个称谓,我听说过。” 他将信纸捏成团,扔出去。 纸团划过一道接近笔直的线,飞进炭盆,被火烧了个干净。 苏默长长吐出胸中浊气,斩钉截铁的道:“通知所有人,准备战争!” 三天之后,清晨。 钢铁厂位于郊区,视野很好,可以看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一辆东风卡车,轰隆隆的从远方开来。 这几天,巴莎苗寨和钢铁厂之间的运输,都停歇了,这辆车,只会属于外来者。 当当当! 警铃大作,刺耳当晚噪音,将早晨的安详和宁静破坏的一干二净。 刘啸武攀上临时建造的哨塔,不以为意:“就一辆卡车,最多装四五十个人,太小瞧我们了吧?” 苏默比常人看到的更多,当他通过透视,看清了卡车的车斗里装的是什么时,脸色变了。 “里面,装的不是人!”苏默的脸色,阴沉的可怕。 要不是对方嚣张的递出了预告函,要不是自己及时收到了消息,要不是…… 如果没有这么多要不是,钢铁厂,绝对会沦陷! “不是人,难道是丧尸?”刘啸武瞄了瞄那些武装到牙齿的苗寨猎人,“就算是丧尸,我们也不怕。” “是憎恶丧尸。”苏默道。 刘啸武被这个新名词搞糊涂了:“那是什么?” “憎恶丧尸,是对所有人造丧尸的统称。”苏默的话语,仿佛透着一股血腥味,“这些令人憎恶的怪物,经常被用于……人类内战。” 第六十九章 碰撞 卡车进入了射程。 苏默毫不犹豫的抬手一挥:“打爆它!” 早就迫不及待的猎人们,扣下了自动步枪的扳机,连绵不绝的弹雨,不要钱般的泼洒出去。 四个轮胎,几乎同时被打爆,卡车的速度骤降,没开几米,就被迫停下。 卡车司机还活着,面露绝望。 他露出这样的表情,不是因为车外的枪林弹雨,而是车斗后面装着的怪物。 按照原计划,司机只需要把车开到钢铁厂的门口,将丧尸卸下,便可离开。 但现在,车胎被打爆了了,他被困在了半途,和那些头戴钢盔的丧尸困在一起。 就在这时,车载对讲机里传来一阵电流的杂音。 很快,杂音有序起来,变的清晰可辨,那是城主冰冷的声调:“把丧尸放出来,我保你妻女不死。” 该死!司机悲愤欲绝,用头猛砸方向盘。 但最终,情绪激动过后,他的手指,还是颤巍巍的移动到卸货按钮的上方。 突然,一颗子弹从远处飞来,赶在司机放出丧尸之前,击穿了他的头颅。 临时建起的哨塔上,苏默放下了枪,对众人道:“对待敌人,不用怜悯。” 卡车停在了半中央,鼓噪不安的丧尸,在里面撞来撞去。 因为钢盔上那把锯状刀刃的缘故,它们的撞击更具威胁,一撞,就把钢铁内壁撞出一个小坑。 卡车的车厢,在一点点的变形,但离被撞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北风吹过,寒雾滚动。 苏默突然觉得有些异样,就好像明知遗漏了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直到隆隆的轰鸣声,从大后方传来。 噪音的源头,是一台堪称马路凶手的巨大货车,漆满红漆,车身之长,活像从《变形金刚》里走出来的擎天柱。 不仅仅是巨大的吨位,这台货车还经过了改装,在诸如车窗这样的脆弱部位,加装了厚实的铁板。 这种野蛮的改造,完全挡住了司机的视野。 不过没有关系,车里的司机,根本不需要什么视野,他只管带着车厢里五十头铁面丧尸,埋头往前冲。 “苏默,挡不住!”果基格隆道,大口径子弹打在货车上,只擦出点点火花。 “那就不要挡。”苏默测算了一下货车的撞击点,下令道:“打开后面的电动门,让他进来。” 货车一路顺风的冲进钢铁厂,早已做好防护准备的司机,有些诧异,怎么什么都没撞到? 可惜他看不见外面,只是下意识的感觉,这条路似乎比想象中要长,他还以为没到钢铁厂呢。 货车一路直行,而钢铁厂的后门和前门,正好处在一条笔直的大道上。 苏默脸色露出得胜的微笑:“打开前门,让他出去。” 堪称公路杀手的巨无霸货车,就这样穿出了钢铁厂,没有破坏一草一木。 躲在暗处的城主抓起对讲机,破口大骂:“停下,快停下,都冲出钢铁厂了,马喇个巴子!劳资叫你停下,听到没有?” 骂了半响,对讲机里毫无回应。 城主气的把对讲机摔到地上,零件乱飞。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不回话,等回去,我非扒了他的皮!” 黄佑偷眼瞄了城主一下。 他知道那个司机为什么不回话。 被铁板封死的货车,就像关上门的电梯,形成了一个完全封闭的金属结构,外面的电磁波传不进去,里面的也传不出来。 换据说,就是信号屏蔽。 当然,黄佑可没那么傻,当场去揭穿城主的无知。 等城主扒了那可怜司机的皮,消消气之后,再考虑说不说吧。 发了一通脾气后,城主冷静了下来,目光投向身后三辆小型卡车。 车厢里不断传出嘶吼和抓挠的声音,那里面是仅剩的丧尸。 “全军突击!”城主下令,三辆卡车带着城主最后的身家,一起冲了出去。 不过城主一点都不心疼,反正丧尸是可再生资源,得益于可怕的传播性,就算只有一头丧尸,也可以快速的制造出一个怪物加强连…… 钢铁厂前,三辆卡车齐头并进,在车身薄弱的部位,同样覆有钢板。 而且,他们吸取了教训,这次的目的地,不再是大门了,而是一旁的铁围栏。 子弹将三辆卡车打的千疮百孔,但但不住它们的前进。 轰轰轰! 三声巨响,卡车先后撞在了围栏上,撞飞栏杆的同时,车斗抬起,一群头戴钢盔的丧尸,像倒垃圾似的,被倾倒出来。 这些只要大脑完整就死不了的怪物,很快就爬了起来,顺着卡车撞出的窟窿,一涌而入。 一捧弹雨射来,尸群被打的七零八落,像被收割的稻谷,扑倒一片。 可是没一会儿,它们又顶着遍布弹坑的钢盔,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这就是憎恶丧尸?”果基格隆看着这些怪物,咬牙切齿,“改造它们的人,绝对是个疯子!” 仅仅戴了一个头盔,丧尸的防御能力就上了好几个台阶,面对难以杀死的怪物,战斗陷入了泥潭。 即使苏默这边,也好不到哪去。 他操作着一挺马克沁重机枪,这是民国的武器存货,用老长的帆布弹袋供弹。 虽然老旧,但威力巨大,苏默按下扳机,枪管一震,肘节机构像人的肘关节一样快速地作往复运动,巨大的枪口,喷出一段飓风般的子弹风暴。 被弹雨扫中的丧尸,在飓风中无助的颤抖,它们或者被撕裂四肢,或者被拦腰扫断。 但十头中弹的丧尸,只有一头彻底死亡!余下的,继续向前爬行。 它们的钢盔,完美的保护了大脑。 苏默试着去瞄准丧尸的头颅,但重机枪后坐力太强,即使支撑架吸收了一部分力量,枪身还是不住的颤动。 “果基格隆!”苏默叫道。 他把机枪手的位置让出来,自己则架起狙击枪,将一颗巴掌大小的钢芯弹,填入弹仓。 两枪,连续打在同一个点,接踵而来的第三颗子弹,终于击穿了厚实的钢盔,将丧尸的大脑搅成浆糊。 效率太低了,苏默心道,他急需一枪能击穿坦克的反器材步枪。 可惜,没有就是没有,苏默也知道这点,他只能竭尽全力的杀丧尸,减少己方伤亡。 第七十章 对抗发明 战况很糟糕。 马克沁机枪,是对付这些铁面丧尸最有效的武器。 但金属也有疲劳的时候,丧尸却永不疲倦。 每当枪管被热的通红,不得不等待冷却时,它们就用尖锐的铁鼻子,插进一个又一个受害者的面部。 但掌控机枪的果基格隆,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因为枪管还未冷却。 至于别的枪? 除了苏默之外,谁也没那个本事,用子弹击穿厚实的钢盔。 不知过了多久,这场似乎永无尽头的攻防战,终于结束了。 众人守住了工厂,却损失惨重。 伤亡共计三百余人,拼掉了四十七头丧尸。 干掉丧尸最多的,不是操作马克沁机枪的果基格隆,而是一位不起眼的钢厂工人。 他叫李洋,普普通通的名字,普普通通的人。 不过他已经死了。 为了救自己的妻儿,李洋敲锣打鼓,带着好几只铁面丧尸,一头扎进炽红的钢水,连骨灰都没留下。 可惜的是,李洋的妻儿也没能活下来,苏默只找到两具尸体。 一旦锁定猎物,丧尸的注意力就高度集中,绝对专注,不死不休。 这个状态下,它们是很难被声音引开的,李洋只引走了一部分丧尸。 铁面丧尸所制造的每一具尸体,都惨不忍睹,那些尸体五官全毁、面上只有恐怖的血窟窿…… 隔着钢盔,丧尸能嗅到肉味,却无法真正吃到肉。 陷入狂暴的丧尸,往往不停的做类似“点头”的动作,将受害者活活戳成红色的蜂窝。 这让许多失去亲人朋友的幸存者,都不敢去辨认尸体。 还有三头落单的丧尸,被绑在柱子上,众人看着它们,目光愤恨。 与其说它们是被活捉的,不如说人们想弄死它们却无法做到。 这三头丧尸钢盔格外的厚,用吊车吊起成吨的混泥土,都没能砸碎它们的脑袋。 “点火,烧死它们!” 有人喊道,立即得到了众人的附和。 “没必要这样做。”苏默分开人群,走了出来,“这三头丧尸还有用。它们明显是被有心人改造出来的武器,这次只来了五十头,下次,可能会有一百头,甚至五百头!” “五百头?” “五十头都差点弄死我们了!” “但是……他说得对,制造这种怪物的很简单,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含量。” 人群窃窃私语,不安的气氛,悄悄蔓延,本就寒冷的天气,也变得更加阴森。 苏默接着道:“所以,我们要留下这三头丧尸,研究它们的弱点。” “它们,真的有弱点吗?”一个年轻人不确定的问道。 唰的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苏默,目中带着忧虑,也隐含期盼。 “当然有!”苏默语气肯定,“古代有种很偏门的冷兵器,叫做爪钩,我所要说的武器,叫作蝎尾枪。” 众人面露诧异,苏默没给他们发问的时间,继续讲下去: “蝎尾枪和爪钩正好相反,爪钩是箭头带爪,蝎尾枪的箭头笔直锋利,带着一条软绳,绳子的末端系有倒钩。射箭的时候,必须箭头朝下瞄准,倾斜一定角度,这样一来,当箭头射穿丧尸的躯干,就会钉在地上。活动中的丧尸,会不断拉动绳索,直到来到绳子的末端,丧尸完全被倒钩钩住。这个时候,它们被禁锢在一个圆里,绳子的长度,就是丧尸活动的最大半径。” “听起来,好复杂的样子……” “真的可行吗?” 面对人群的怀疑,苏默淡然一笑,指着柱子上的丧尸说:“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在渴望报仇和害怕恐惧的双重驱使下,当天下午,第一把蝎尾枪,就被制造出来。 试验非常成功。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蝎尾枪在未来世界里,已经经过了无数次战火的考验。 如果有条件,把蝎尾枪的软绳和箭头,换成高强度的纳米材料,在地面足够坚硬的裸岩地带作战,蝎尾枪甚至能像串糖葫芦一般,连续射穿十头丧尸,将它们一起定住。 不过蝎尾枪只适用于普通武器,难以杀死的丧尸,一般丧尸直接爆头就行了。 试验的过程中,果基格隆嘀咕了一句:“为啥不用网子?我们以前打猎的时候,用的就是猎网……” 其他人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就算有人注意到了这句话,也没当回事。 毕竟,果基格隆的憨货之名,连钢铁厂的人都听说过。 苏默却心中一动,未来世界,虽然从未出现过猎网,但这并不代表猎网就真的不可靠。 人类历史上很多伟大的发明,都是不经意间诞生的,比如说青霉素。 苏默离开了热闹的人群,很快就回来猎物,手里带着一张网。 他决定试一试。 果基格隆看到了他手里的东西,惊讶的合不拢嘴:“苏默,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苏默感到好笑:“你紧张什么?试一试而已。” 柱子上的第二头丧尸,被解开了,众人都跑的远远动物,惴惴不安的望着这边。 果基格隆抱着机枪,为苏默压阵,一旦情况恶化,就得必须用弹幕,压制住丧尸。 丧尸的速度很慢,戴上钢盔的丧尸头重脚轻,速度更慢。 苏默手一扬,网子如一层轻纱,轻飘飘的罩住了丧尸。 但是,丧尸的移动速度,真的是太慢了。 它迟缓的移动着,罩在身上的网,似乎对它全无干扰。 看到这里,果基格隆忽然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猎网,是用来减慢猎物的速度的。 一只在丛林中飞奔的小鹿,突然被网子罩住,肯定会被缠住,绊倒。 但丧尸不会,它的移动速度本来就很慢,缓缓地移动,网子可能缠不住它。 糟糕!我会把苏默害死的! 果基格隆大声咆哮:“苏默,快躲开!” 苏默离丧尸太近了,只有两三步的距离,果基格隆也是刚接触机枪不久,准头很差,很可能误伤苏默。 “不急。”苏默绕到丧尸背后。 看到他的动作,果基格隆急的眼都红了:“不要!” 苏默绕到后面,能干什么?最有可能做的,就是掀开丧尸的头盔。 曾有一名猎人这样做,结果指头被刮断了,那群狗娘养的,在头盔里藏着倒钩,倒钩上还抹了尸血! 果基格隆顾不了那么多了,跃出掩体。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得阻止苏默,必须! 第七十一章 新武器 果基格隆越过了临时掩体,他要阻止苏默的荒唐行为。 然而,苏模却没有像他所想,去掀丧尸的头盔,而是抬脚踹中丧尸的小腿。 丧尸膝盖一弯,平衡被破坏,顿时倒地。 苏默跳开,倒地的丧尸想爬起来,却摆脱不了身上的网,只能用爬行 的方式,接近苏默。 爬行中的丧尸,与地面的接触面积比站立行走的时候,大了许多倍,它身上的网,与粗糙的地面摩擦,越缠越紧,在丧尸的体外勒出一道道痕迹。 丧尸的爬行速度越来越慢,直到被网子勒成一个粽子,再也无法动弹。 “虽然花的时间长了点,但是效果不错。而且网子,比蝎尾枪更容易制作。” 效果显而易见,苏默当即作出决定,工厂暂时停止制造其他武器,全面生产猎网和蝎尾枪。 果基格隆跑出来道:“网子不用生产,我们村多的是。” 刘啸武不确定的问:“网子结实吗?” 果基格隆翻了翻白眼:“怎么不结实?连黑瞎子都能网住。” 灾变后第一百三十二日。 正如苏默所料,城主带着他的憎恶丧尸,再次兵临城下。 这次他还带了一个大喇叭,在开打前,城主通过喇叭,向工厂广播:“我是你们的征服者,记住我的名字,黄帝!炎黄的黄,帝王的帝!” 此番话语,配合着城主摆出的丧尸军团,倒不显得嚣张,他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然而钢铁厂内,却爆出一串大笑。 “黄帝?这么拽,把俺吓死了。” “不装逼会死啊!还黄帝,他怎么不叫伏羲呢?” “精神病人思维广,脑残儿童欢乐多。” 由于距离的限制,这些人议论的内容,城主是听不到的,但城主能分辨出那种带着讥讽的笑声。 有人在嘲笑他! 城主的脸,顿时涨成猪肝色,他举起望远镜,准备看一看是谁如此大胆,难道上一次进攻,没把这些人打怕吗? 这一看,就不得了了。 城主瞄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这边。 “靠!”城主慌不择路,从车顶上跳下,打了几个滚,狼狈的躲到车身之后。 “他们居然有狙击手!”城主擦了把冷汗,恨恨的道,“那个骚包狙击手,还戴了一个墨镜。” 黄佑听了,连忙跑来,蹲在城主身边,压低声音道:“那个人,就是苏默!” 这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行为,令城主非常反感,他翻了翻白眼:“管他苏墨还是苏纸,双拳难敌四手,他要是不肯投降,就用人海战术堆死他,反正等丧尸大闹之后,他们的人肯定没有我们的多。” 说着,城主就准备站起来,想要进行招降。 他这样做,并不是冒昧。 之前城主冷不丁的瞄到狙击手,着实被吓了一跳,慌忙之下,他忘了自己离钢厂有一千八百多米。 这么远的距离,再加上冬天的大风,就算是神枪手,也不可能能打中目标吧? 黄佑见城主要站起来,忙扯他的裤管:“蹲下蹲下,那可是苏默!” “吵死了!”城主抖开黄佑的手,踹了他一脚。 就在这时,有什么东西,突然飞了过去。 城主一愣,脸上温温的,他用手一摸,满手的血。 “这、这这这……”黄佑则指着车身上的弹孔,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要是没有刚才的拉拉扯扯,城主就死了。 一股不可抵挡的寒意,冻住了城主的心脏。 他醒悟过来,声音都变了调,像宫中的老太监,尖着嗓子喊:“撤!快撤!” 钢铁厂内,苏默望着拼命逃窜的一行人,冷冷的填入一颗子弹。 扣动扳机,枪却没有响,苏默发现,狙击枪居然出了故障。 要放弃吗? 还不至于。 另一把狙击枪,就立在苏默身边,早已准备好了。 就在苏默准备开第二枪时,表情忽然变得古怪。 不得不承认,那位城主,相当的狡猾,他坐在车里依旧找不到安全感,还找了几个治安官,把自己围起来,充当人肉盾牌。 对方逃窜速度很快,离钢铁厂,已有两千米。 子弹飞出如此之远的距离,在穿透铁皮的车身后,还要穿过一层人肉墙壁,剩下的威力有多小,可想而知。 苏默试了一枪,没能打死城主,只是让对方跑的更快了。 整整逃出三公里,城主才停下来。 他望着几乎看不见的钢铁厂,仍旧心有余悸。 但很快,心有余悸,就被猛然涌起的怒火,烧了个干净。 城主对手下道:“那个叫苏默的,如果丧尸没杀死他,你们尽量活捉。” 然后,装载数百头改造丧尸的大货车,在城主的命令下,开向钢铁厂。 开货车的司机,十有八九回不来,不过这并没有引起旁人的同情,那些治安官们,也没有心生芥蒂。 因为他们永远不会落到那一步,去执行死任务的司机,都是囚犯,按照城主的规定,治安官享受特别优待,只会受到责罚,永远不会下狱。 这使得整个治安官的团体,无比稳固,即使城主经常粗暴的对待他们,也没人生出二心。 三千米,不过是几分钟的车程, 覆盖铁板的货车,很难被截住。 城主对货车的防御,进行了改进,既保护了轮胎等薄弱部位,又可以使对讲机的信号进入车内。 车窗一律被铁板蒙住,司机看不见路,但是通过车尾的一根天线,城主指挥着所有的司机。 “三号,三号,路歪了,往右开一点。” “五号,五号,准备撞击外墙,可以放丧尸了。” “六号,你前面有块巨石,立刻向左!” 有城主充当他们的眼睛,所有货车,都先后到达了目的地,撞开钢铁厂的铁围栏。 城主兴奋起来,一场好戏马上就要开始了。 可惜,有苏默在钢铁厂,城主实在不敢靠近,否则,还能看的更加清楚一点。 黄佑会意,自以为潇洒的一甩刘海,笑着道:“城主大人,可是想看清战况?” 城主不悦:“少废话,有屁快放!” 黄佑赶紧收起得意的小心思,快步来到车尾,打开后备箱,取出一物。 “城主请看!”黄佑掀开了罩布,双手奉上。 他谦卑的道:“这是昨天,我在天文馆里找到的一架高倍望远镜,是用来看月亮的。我想,兴许城主您用得着,就把它带来了。” :看到qq上有书友,建议一天两更,那就一天两更吧 另外,想留言的同鞋,建议在起点中文网注册个号,因为qq这边的书评,作家后台完全看不到,,,,,只能看到投票和打赏 比方说,那位提议两更的书评,我今天才看到 ……………………阴阳割昏晓…………………… 下面是正式通知: 即日起,一天两更,第一更为正午12:00,第二更为晚上7:30,持续时间为一周 ……………………阴阳割昏晓…………………… 下面是废话: 写到这,肯定有人会问:“作者菌,你还是男人吗?” 作者:“是啊。” 书友:“那为什么不持久一点咧?你这手残的更新,是病,得治!” 其实作者手速勉强及格,不算残,真要拼一把,一天两更是可以的 但,没有动力。。。。。 当你参加一场考试,认为自己能考满分,结果分数公布,只有59分……就是是这种感觉。 实话实说,我还想更得再慢一点,想搞清楚自己写法,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情节,是不是不够生动、精彩,人物刻画,是不是有问题,细枝末节,是不是干扰了主线…… 可惜,这只是奢望,再慢就跟不上时代的节奏了 收声,不打扰大家看书了,下一章晚上七点半 第七十二章 世界真相 城主深深的看了黄佑一眼,展颜而笑:“表弟,你有心了。” “这是我的分内事。”黄佑无比恭敬的道。 城主支开了望远镜,只看了几幅画面,就失声叫道:“这是怎么回事?” 钢铁厂里景象,与城主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看到,一个个带着绳子的箭头飞起,由上至下,射穿丧尸柔软的腹部。 这点伤对丧尸来说,不算什么,但是随着它们继续移动,绳索不断收紧,很快就到了末端。 不知是谁的恶毒主意,这些绳索的末端,竟挂着钩子,那些丧尸,被钩子勾住,如同被套上绳子的羊,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活动。 城主怒火中烧,下意识的想要派出手下,砍断绳索。 但这个冲动的念头,很快就被理智压下去。 城主不傻,他知道,那些听不懂人话的怪物,可不会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让你去砍断绳索。 在它们混沌的大脑里,没有敌军和友军的概念,钢铁厂的人食物,城主的手下也是食物。 这种古怪的绳枪就罢了,好歹有些技术含量,接下来的画面,令涵养极好的城主七窍生烟。 他看到好几头丧尸,被网住,被推倒,然后越挣扎网子缠的越紧,最后变成粽子。 这些改造丧尸,都是自己耗时耗力打造出来的,现在,竟被几张破网放倒?怎么能这样? 猎网和蝎尾枪的出现,使战争的天枰,迅速倾斜。 一旦找到解决的方法,这些怪物并不可怕,丧尸肃清的差不多了,苏默带人驾车驶出钢铁厂,主动寻战。 不过城主很有眼力,他见战况不妙,便毫不犹豫的撤回老窝。 苏默等人追到毕间市外围,还是没有打进去。 通过透视眼,苏默发现,城市的大小角落,都有治安官把手。 仅仅是治安官的数目,就差不多接近了钢铁厂的人口。 这只是他目光所及的范围。 毫无疑问,在苏默为石油东奔西跑的时候,城主也没闲着,毕间市的兵力,比苏默上次所见增加了许多。 毕间市,原市政大楼内。 奢华的地毯上,到处都是名贵器物的碎片,除了金银铁器这些硬邦邦的东西,城主把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 办公室里还有别人,但是只有城主一个人站着,其余人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滚!都给我滚!”城主咆哮着,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 这些人都是他召集的幕僚,城主之所以愿意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因为他们有知识,有头脑,都是名校毕业,其中还有几个人,还系统的学习过军事理论。 换句话说,他们都是专业人士。 然而当城主问起,该如何对付苏默的时候,他们提出的方案,要么天马行空,充满了不切实际的想象,要么泛泛而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建议。 甚至有一人提议:“组织一支敢死队,趁夜突袭。” 城主快被气笑了,他手下要是真有敢死队的话,用得着另辟蹊径,用丧尸来进攻吗? 无论在什么时期,狠人总是少数。最初的治安官,都是城主一手提拔上来的,他很清楚这些人的秉性。 这些家伙,只适合打顺风仗,跟在别人的后边捡漏。 而后来补充进来的治安官,是城主入侵周边势力,逐渐收编的俘虏。谁厉害他们就跟谁,绝对谈不上忠诚悍武。 城主孤坐办公室,沉默良久,还是叫来了自己的亲弟弟。 有些事,只有交给真正的心腹,他才放心。 黄磊来的时候,脸上的唇印还没擦掉。 城主皱眉,训了黄磊一顿,在他看来,自己和弟弟都是干大事的人物,干大事的人,不该沉迷于美色。 世界上还有很多比美色更具吸引力的东西,等着自己捞取,没必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我改,我绝对改!”黄磊信誓旦旦的说道,和上次被批评时的语气,如出一辙。 城主暗自叹息一声,正色道:“有件事,需要你去办,这件事必须保密!” “哥,到底什么事?”黄磊收起吊儿郎当的态度。 城主用钢笔敲了敲桌子:“丧尸军团的进度,要加快了。” 黄磊心中一突,他也听说了最近发生的事,进攻钢铁厂的失利,已经使城主的威望,发生了动摇,不过还远远没有上升到威胁的高度。 他轻咳了一声:“其实吧,这世上的丧尸本就够多了,还弄这么多干嘛呢?那可是一帮六亲不认的怪物,万一失控就麻烦了……而且,对方玩了个花招,铁面丧尸的优势,已经不存在了。” 受到最亲之人的劝阻,城主却没有一点沮丧,他反驳道:“你错了,任何谋略,在巨大的力量对比前,都是微不足道的。” 黄磊脸色变了变:“哥,难道你想……” 城主语气平淡,就像在阐述一个既定的事实:“在这座城市里,很多人都是因为我才活下来的。我养他们够久了,现在,该是他们报恩的时候了。” “首先从男人开始,再是女人,最后是小孩,督促黄佑和胡医生加快力度,我要看到,每一顶钢盔生产出来,必须有一头与之相配的丧尸!” 猜想证实了,黄磊害怕的浑身发抖:“你要把全城的人都变成丧尸?” “当然不是。”城主温和的笑道,“什么时候攻下钢铁厂,我就什么时候停下。” 两人都没提去野外抓丧尸,落单的丧尸微不足道,成群的丧尸又太过危险,无论是安全性还是可操作性,都比不上自产丧尸。 “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了点?”黄磊不是善男信女,可是,这次要杀的人,实在太多,他怕自己会做噩梦。 城主站起身,把手搭在黄磊的肩上,用力的拍了拍:“一将功成万骨枯,弟弟,你我都是做大事的人,还是说……” 他忽然将黄磊拉近,暴吼道:“还是说,你想落到和其他人一样的地步,任人宰割?” 黄磊被巨大的吼声吓到了,耳中嗡嗡作响。 城主松开黄磊,理了理他的衣裳,恢复了身为兄长的态度:“弟弟,这是个操蛋的世界,什么杀人者必被刀杀之类的屁话,都是假的。要么杀人,要么被杀,这才是真相。” 第七十三章 计策 毕间市的人口太多了,已经成为负担。 城主的做法虽然残酷,但也未必没有消减负担的考虑。 命令下达后,毕间市的幸存者们,被集中到了一起。 治安官们告诉他们说,城主慈悲,提前发放食物,只不过他们进了粮仓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渐渐的,谣言开始流传。 纸包不住火,当某个粮仓,传出丧尸特有的哀嚎时,人们吓得一哄而散。 私底下,底层幸存者争相告走: “别去领粮食!” “他们用活人制造丧尸!” “领粮的都回不来了!说不定他们自己变成了口粮。” 谣言有真有假,满天乱飞。 为了安抚民心,城主不得不开放少许粮仓。 可惜,民众还是不信。 因为没有回来的人,比领到粮食的人,要多得多。 当施行强制领粮时,毕间市出现大量外逃,然而治安官早早的包围了城市。 外逃者死! 不过,还是有人逃了出去。 苏佳,有一张令人记不住的脸,他是岜沙苗寨的猎人,受苏默之命,在毕间市潜伏。 苏佳回到了钢铁厂,带着紧急情报: 毕间市的城主疯了,他要把全城的人,变成丧尸兵器! 那意味着,下次冲击钢铁厂的,不再是几百头改造丧尸,而是无比庞大的尸潮! 网子和蝎尾枪,确实是利器,但使用武器的人,始终是固定的数量。 武器再多,没人用也发挥不了威力。 当然,苏佳是向苏默单独汇报的,不过,苏默没有封锁消息的念头。 他任由消息流传,让钢铁厂陷入一片恐慌。 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欺瞒,只会造成更大的反弹。 果基格隆当即吼道:“城主必须死!让我们去灭掉他!” 在城主必须死,这个问题上,果基格隆得到了百分之百的支持。 然而,支持正面强攻的,只有寥寥数人。 最后连意见最初的提出者,果基格隆自己,都变得踌躇不定。 毕间市和钢铁厂的情形,实在太相似了。 城主的治安官只能打顺风仗,钢厂的工人也不是好战分子。 而且毕间市人口众多,真要算起来,其实是苏默略处下风。 钢铁厂外,偶有小型车辆飞驰而过,那些是城主派来的探子。 苏默想知道毕间市的情况,城主也想知道钢铁厂发生了什么。 对于这些偷偷摸摸的家伙,苏默没管,钢厂里的每一个都相互认识,一旦有生面孔进来,马上就会发现。 那些探子进不来,只是远远的窥视,他们什么也发现不了。 期间,苏默还带了几个好手,潜入毕间市,想来一次刺杀。 只可惜,没有下手的机会。 城主很谨慎,也许是被苏默吓怕了,他晚上老是睡不好,而且对红光格外敏感。 城主总觉得那是瞄准自己的激光灯。 患上了“狙击手恐惧症”的城主,无论白天黑夜,都拉着窗帘,加厚墙壁,装上钢板,每天都不下楼,让属下送饭进来。 在吃饭之前,还要别人先试一口,看有没有毒。 苏默人少,不可能强攻,面对这样的缩头乌龟,只得退却。 回到钢铁厂后,苏默就可能发生的人造尸潮,向所有人征求意见。 他不觉得这是无用功,反而有些期待。 人类自封万物之灵,凭的就是智慧。更何况在死亡的压迫下,每个人的潜力都会被压榨出来。 他们必须想出办法,想不出来就得死。 苏默没有搞什么大会,和平时期大会小会太多了,大多都是和稀泥,他需要独立思考的结果。 意见用纸条的形式,呈递上来。 不过三天,纸条如雪花一般,堆满了苏默的桌子。 他一一细看,择出四条最具可行性的意见。 第一个人的建议是,加强周边防守,将钢铁厂打造成固若金汤的要塞。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但是苏默没有采用,固若金汤虽好,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危急,可能会把自己困在里面,活活饿死。 戴了钢盔的丧尸很难杀死,隔了道墙,杀死它们的难度,无疑又上升一筹。 如果有足够的网子和蝎尾枪,或许能困住它们。 但这种建立在如果基础上的办法,苏默并不满意。 第二个人的建议是,在钢铁厂周围提前挖坑,他还提议,从废弃的车流那边,弄来几台挖掘机,挖个超级大坑,把来犯的丧尸都坑进去。 苏默眯起了眼。 在未来世界,美国人干过类似的事,而且还成功了。 唯一的麻烦在于,坑里的丧尸,总是要处理的,把丧尸丢在坑里,它们会臭会烂,但就是不会死亡。 当时坑里的丧尸,是进化过的异种,生命力比头戴钢盔的丧尸还强,美国人拿它们没辙,只好搁在一边, 结果,一场雨夜,把坑的是四壁给冲塌了,丧尸爬了出来。 那一战,美国人几乎无法统计伤亡人数,伤亡者都转化成丧尸,像滚雪球一般,吞噬了十个师的部队。 第三个人的建议就有点稀奇了,非常的大胆。 他建议,把钢铁厂暂时让出来,反正那些丧尸又不会破坏工厂设备,就让它们呆在里面,城主的人想占领钢铁厂,就必须先肃清里面的丧尸。 等城主肃清了丧尸,再派人偷袭,夺回钢铁厂。 第四个人的建议,与第三个人的建议,恰好有一定的重合。 他也建议,把钢铁厂留给城主,一旦城主出兵,毕间市的留守力量,必然会变得薄弱,然后我方一鼓作气,把毕间市给打下来,让城主他们有家不能回。最后在野外,将敌人全部干掉。 苏默看完了所有纸条,揉了揉发涩的眼睛。 这些观点,真是让他大开眼界,尤其是最后两条。 不过,有一个问题不解决,苏默是万万不敢大玩空城计。 外面的那些探子好解决,但是,当所有人都离开钢铁厂之后,丧尸还会徘徊不去吗? 有的外国人,把丧尸叫做walkingdead,这个名词比zombie更贴切,它从某种方面,道出了丧尸的习性。 丧尸是不断迁移的,它们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概念,只有脚下有路,它们就会一直的走,一直的走,直到被杀死。 如果钢铁厂里找不到食物,它们迟早会散去。 或者说,一旦钢铁厂之外有食物,它们就会立刻离开,毫不留恋。 城主想得到钢铁厂,也许用不着肃清里面的丧尸,只需要一点诱饵,就能办到。 第七十四章 狩猎城主 想到这,苏默心中一动,诱饵能把丧尸引开,自然也能让丧尸留下来。 而且,引诱丧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丧尸不是宠物狗,丢块骨头就跑去捡,这种行为充满了危险,稍微大意,就会酿成大祸…… 苏默双手合十,所有先决条件,都已经具备,是时候将计划,变成现实了。 毕间市。 探子回报,钢铁厂在大兴土木,加固防御。 城主轻蔑的笑了,躲躲藏藏,这种行为模式,属于典型的草食动物。 而食物链的顶端,是像他这样的肉食动物,草食动物再怎么躲,也逃不掉被吃的命运。 钢铁厂。 苏默满意的道:“不错,你们演的很到位。” 刘啸武露出腼腆的笑容:“也不全是演戏,我们是真的想把钢铁厂修坚固一点,毕竟,这里是我们的家园。” 两边都在紧张的准备着,时间一晃而过。 灾变后第一百四十五日。 东方,随着旭日一起出现的,是一辆又一辆货车。 当钢厂员工发现敌情时,货车的数目,还在持续增加。 车厢里满载丧尸,连发动机的轰鸣,都被丧尸的哀嚎掩盖下去。 “烧秸秆!”苏默下令,他的人手都在郊外埋伏,钢铁厂现在只是个空壳,从远处看,或许难以察觉,一旦货车驶近,有很大的可能性暴露。 秸秆用水泡过,半干不湿的,烧起来,顿时冒出腾腾白烟, 稀薄的晨雾变浓了,稍远一点的景色,在一片乳白色中若隐若现。 城主坐在防弹轿车里,望着窗外朦胧的景致,脸色阴沉。 从毕间市出发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大的雾。 可能是当时出发太早,天将亮未亮吧? 当时,城主总觉得,事情透着一股诡异。 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五十分钟过去了…… 毕间市的人马,早已集结完毕,却迟迟没有动静。 雾还没有散,看不清远方。 但钢铁厂这边的人,感觉气氛清冷了许多,丧尸哀嚎的声音,似乎在逐渐远去。 “靠!他们不会走了吧?”果基格隆望着远方,使劲的眨眼,可惜,除了浓浓的大雾,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们确实走了,雾气挡不住苏默的视线,这点,苏默心知肚明,没有急着说出来。 又过了半响,太阳升上高空,雾也散尽了,东方的地平线上,只有一颗寂寥的老树,显得格外苍凉。 人群骚动起来。 “他们真的走了!” “有没有搞错?不敢打来什么来?” “那个狗屁城主,还好意思自称黄帝,怎么胆子这么小!” 骂归骂,但众人的心头都很沉重。 胆小的另一种说法,是谨慎。 那位城主太谨慎了。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些日来,钢铁厂的人已有体会。 但眼下一点大雾,竟让城主放弃了进攻的大好机会,之前的准备,全部不管了。 连果基格隆这个憨货,都忍不住叹息:“山里最难抓的紫貂,也没有这么小心的啊。” 就在苏默苦思解局方法时,刘啸武带了几个面孔刚毅的小伙,找了上来。 “想迷惑敌人,就必须有人留下。”刘啸武如此说。 苏默听懂了他的意思,有些惊诧:“你可要想好,我在厂子里放了诱饵。留下来的话,你们将独面成百上千的丧尸,甚至更多。在一切结束之前,你们得不到任何支援。” 刘啸武显然也明白,自己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的险境。 他艰涩的开口:“总得有人留下来,要么是我们,要么是别人……” 苏默面容肃穆,过了几秒,突然笑了,拍了拍刘啸武的肩膀:“其实也没那么危险,我知道有个地方,对你们或许有帮助。” 刘啸武眼睛一亮,然后又黯淡下来:“你说的是下水道吗?那个地方不能去,里面也有丧尸,井盖都被我们封死了。” “当然不是,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说话间,苏默将众人领到一处不起眼的花坛角落。 用铲子铲开一块泥土,底下便露出一块深灰色的活板,与地面的颜色相近,难以发现。 苏默移开活板,下面是一条垂直的井式通道,有软梯垂在墙壁上,可供上下。 “这是唯一的入口。”苏默道,“通道很小,就算丧尸找到了,也只能一个一个的进来。在狭窄的地方,它们使不上力,里面有扇铁门,起码能把它们挡一个月。” “居然有这种地方?”刘啸武又喜又惊,他在这座钢铁厂呆了将近二十年,对一草一木都格外熟悉,可以说是钢铁厂的万事通。 他都不知道的东西,苏默竟知道! 就在这个时候,苏默有意无意的说了一句:“这座钢铁厂,是在地主家的旧址上建起来的,我一个长辈跟我提过。” 苏默说的模模糊糊,刘啸武却开始自动脑补,苏默的长辈,八成是钢铁厂初期的老领导之一吧? 有人自愿留下来,自然不用什么大雾遮掩了,不过苏默不仅没有撤销诱饵,反而大大增加。 诱饵并非是无用的,好歹能转移丧尸的注意力,为刘啸武等人争取时间。 除此之外,为了彻底麻痹城主,苏默还准备了一百多具尸体,打仗肯定要死人的。 那些都是货真价实的尸体,不过是丧尸的尸体,给它们穿上厚实的冬衣,不看脸部的话,和活人一模一样。 脸部是个破绽,活人可以冒充丧尸,但丧尸无法冒充刚死去的活人。 它们的脸,大多都腐烂掉了,腮帮凹陷,露出森然白骨,更别提那死灰色的眼球。 不过苏默一番思索,还真克服了这一点。 他直接找来尖锐的利器,将那些尸体的脸部戳了个稀巴烂。 经过城主改造的铁面丧尸,就是用“尖锐的鼻子”来攻击的。 这种特别的攻击方式,给每一个受害者,都留下了惨不忍睹的面部创伤,与苏默炮制过的尸体,正好相符。 布置好一切后,苏默望向东方,胸有成竹:“接下来,只需要等待……” 第七十五章 兄弟与苦果 只过了两天,毕间市的丧尸大军,再次兵临钢厂。 依旧是货车开路,撞开外墙,乌压压的尸群,涌入豁口。 暗处,果基格隆擦了把汗:“他们没问题吧?” 苏默凝视钢厂,道:“应该不会。” 他看到刘啸武等人急匆匆的跑下塔楼,启动了工厂的大喇叭,被数头丧尸追赶着,险而又险的躲进秘道。 尖锐的警报,骤然响起,然后是惨绝人寰的惊叫。 仅是听一听,就叫人明白厂内的惨况。 然而,这些惨叫都是预先录制的,通过工厂的大喇叭播放出来,为的就是麻痹敌人。 远视能力开启,苏默看到,城主面露不忍又很快恢复冷漠。 奏效了!苏默心中一宽。 数个小时过去了,钢铁厂静了下来,似乎化为一片死域。 从远处看,城主嘴唇扇动,显然是在下命令。 接着,身着灰色制服的治安官动了起来。他们开着车子,来到钢厂近前,用噪音、用血肉去勾引丧尸。 厂内的丧尸受到惊扰,木然转过身,像牵线木偶一般,跟在车尾之后,被越带越远。 苏默带着众人,开始移动了。人群无声无息,像一朵飘行的乌云,从大地上掠过。 进入射程后,苏默果断开枪。 千米之外,保镖环卫的城主中弹,身子歪了歪,倒在血泊中。 枪声就是命令,无需废话,岜沙苗寨的猎人,跟随苏默一齐开火。 他们枪法精准,第一枪先打爆轮胎,断掉对方的退路,然后再去攻击车外的目标。 城主已死,无人下令,治安官们被打了个猝不及防,死伤惨重。 有人依据车身而守,悍然还击,但更多人选择了逃跑。 可是他们没跑多远,就返还过来,发出惊恐的尖叫:“它们来了,它们冲我们来了!” 此处发生激烈的交火,枪声震天,之前被引开的丧尸,全都离开既定的路线,向这边靠近。 钢厂里的丧尸,也受到了吸引。 引开的丧尸,与未来得及引开的丧尸,将要汇合,它们汇合的地点,就是治安官所在的阵地。 有多少丧尸,被用来强攻钢铁厂,现在就有多少丧尸,夹攻治安官。 更糟糕的是,他们车胎早被打爆,无法逃走,几乎没有一点希望。 上一次大战,受到钢铁厂的启迪,毕间市方面也山寨了很多特殊武器,如网子、绳枪等,发放给治安官,用来降服失控的丧尸。 但现在,丧尸太多了,它们像城主所希望的那样——展现出尸海战术的恐怖。 再加上苏默的人虎视眈眈,治安官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只能被尸群一点点蚕食。 果基格隆露出快意的神色,没人怜悯这些人,他们是咎由自取。 等毕间市的人马,差不多都死绝之后,苏默才开始引导丧尸,远离钢厂。 这些强化过的怪物,必须处理,放任不管,它们可能反扑钢铁厂,就像眼下这样。 在远处,有早已挖好的陷阱,等待着这些丧尸。 剩下的人打扫战场,将落单的丧尸清理之后,他们回到钢铁厂,解除了警报。 刘啸武等人注意到外界的变化,爬出秘道,不由恍然:“这么快就结束了?” “当然,我们准备充足!” 黄佑没死,他是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因为苏默不在,钢厂员工也不知拿他如何,就让黄佑活了下来。 他看到人群中的老熟人,激动叫道:“刘大哥!刘啸武大哥!是我呀!” 刘啸武沉着脸,大步走去:“黄佑!你这骗子,还敢出现?” “我错了,我错了。”黄佑以头抢地,为了保命,什么面子都不顾不上了。 他求饶道:“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呸!”刘啸武摘下背后的钢矛。 “别,别杀我!我知道一个惊天大秘!” “又骗人,我不会再上当了!”刘啸武大怒,动作坚决,掷出钢矛,矛锋钉穿了黄佑的胸膛。 “真的有大秘密……”黄佑断气了,死不瞑目。 旁人讥笑:“这个黄佑,死了都还骗人。” 刘啸武皱眉,自己似乎做了件错事。 等苏默回来吧,他一定有办法。刘啸武下意识的想。 毕间市,市政办公大楼。 房间里有一张床,门窗紧闭。一个人裹在被子里,棉被很厚,但他还是冷的发抖,身子蜷缩成团。 毕间市的城主得了重病。 城主卧病在场,昏昏沉沉。墙上的挂钟走到十二点整, 他似有所觉,忽然惊醒,声音嘶哑的叫道:“弟弟,你在哪?” 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半响,城主才回过神来,扶着滚烫的额头,他想起来了,弟弟出去了。 今天是出征之日,昨天,城主犒劳手下,晚宴丰盛,一群人吃吃喝喝,直至深夜。 他不知吃错了什么,上吐下泻,胡医生说是食物中毒,另外一名老中医说是伤寒入体,还有一名瞎眼老道,说这是城主残暴,天降大祸。 对于这种鬼话,城主一向不信的。 不过他确实是病倒了,严重脱水,整个人虚弱无比,连走路都费劲。 城主本想暂停进攻,等病好了再说。但弟弟黄磊,却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要替他出战。 黄磊这样做,不是冲动,而是经过了详细的考虑。 城主一而再再而三的改变计划,影响不小。 特别是上一次,见到大雾,不战而退,令下面许多人心生不满。 若不是城主积威太盛,人心的不满,早就化为实际行动了。 这些理由很充分,城主疲惫,想了想,这次行动,危险不大,怎么看都是必胜无疑。 于是他叮嘱了几句,就让黄磊去了。 城主扫了眼墙上的挂钟。 高烧不退,让他视线模糊,眯着眼,看了几次,才看清楚指针的位置。 十二点整,已经是中午了。 城主没吃过早餐,却一点不饿。 “七点出发,到十二点,他们快要回来了吧?”城主病态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似乎看到弟弟满载战利品,得胜归来。 当然,百姓夹道欢迎,估计是没有的。城主对待下层人的手腕,可谓毒辣。 不过,他也不希求夹道欢迎的盛况,民心,在城主眼里屁都不算,他所信奉的,只有权与力! 第七十六章 落幕 门被推开了。 一个人跌进屋来:“败了!前线败了!” 他叫王珩,是城主的心腹。 此时门打开,乱七八糟的声音传进来,外面一片乱象。 战败的消息传回,引发了巨大的恐慌。 留守的治安官早就离开了岗位,纷纷逃离。 连这栋戒备森严的市政大楼,都人去楼空,王珩上来的时候,没有遇见一个守卫。 前线败了? 城主一阵恍惚,占尽优势的情况下,怎么会败? 等等,城主猛然想起了什么,忙问:“我弟呢?他回来没?” “你弟弟他……”王珩没有用您,也没有用“城主大人”之类的尊称,毕竟前线败了,城破是早晚的事。 没有城,还有资格叫城主? 王珩对失势的城主已无敬畏,他之所以回到这里,只是为了还一个人情。 他是被城主救回来的,城主还助他手刃仇敌。 “我弟怎样了?他为何不来见我!”城主大吼,他就算病了,也是一头病狮。 摄于城主的凶威,王珩下意识的说出实情:“他死了。” 嗡的一声,全身的血液,似乎全部涌上头顶,城主滚下床,额头撞在冷硬的木地板上。 王珩迟疑了一会儿,还是走上去搀扶。 “走开!用不着你扶!”城主一把推过去,将王珩推了个踉跄。 王珩惊疑不定,一个病人,哪来这么大的力气? 城主爬起来,鞋都不穿,光脚踏在冰凉粗糙的地面,推门而出。 起先,他的腿脚还有些发抖,到了后来,越走越快,步伐也越迈越大。 “有多少人走了?”城主扫过空荡的走廊,问道。 “嗯?”王珩应了一声,他骇然的发现,自己不由自主的跟着城主,已经走了好一段距离。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要离开的吗?巨大的疑问,使王珩感到头晕胸闷,喘不过气来。 “别让我重复两遍。”城主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依旧带着病态的沙哑,却令王珩不寒而栗。 他忙道:“我所知道的,有李相阳、赵恒雨、王蒙、崔克然、孙武辉、吴国利、唐兵……” 城主发出一声莫名的冷笑:“都走了是吧?” 他们来到了地下车库。 车子基本上都被开走了,只留下一辆奔驰s600。 那些人没动这辆车,不是因为它是城主的专属座驾,而是因为它是一辆防弹车,安全性非常高,一般的手段,弄不走。 城主轻扶黑色的车门,一把拉开,金刀大马的坐进宽敞的后座,然后将车钥匙抛向王珩。 “开车。” 这不对劲!绝对不对劲!王珩在心中狂叫,但他却接住了钥匙,身体忠实的履行命令。 浓烟腾起,不是敌人打来了,而是有人在城内打砸抢烧,要来一场最后的狂欢。 不过这一切,都伤害不了坚固的防弹车。 奔驰s600驶离了这座废弃之城,王珩看了眼后视镜,发现城主已经合上了眼,沉沉睡去,整个人显的虚弱无比。 之前的强势,似乎只是回光返照。 可是下一秒,王珩吓的寒毛倒立。 城主人已经睡着了,嘴里去发出诅咒:“你们所有人……都给我等着!” 钢铁厂。 这次被带过来的丧尸很多,不是小数目。 即使有陷阱相助,苏默还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这些危险的怪物处理妥当。 他回到钢铁厂,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刘啸武就找了过来。 “黄佑说他有个秘密……”刘啸武道。 “什么秘密?”苏默问。 刘啸武惭愧道:“当时,我实在太生气了,脑子一热,没问清楚,就把他弄死了。” 苏默安慰了刘啸武几句,其实他也没怎么在意。 不过出于谨慎,苏默派出了苏佳,前往毕间市打探情报。 很快,苏佳就回来了,带来了一则坏消息:城主可能没死。 在战场上被击毙的,是一个叫黄磊的男子,他是城主的胞弟,两人几乎长的一模一样,只有气质不同。 世道大乱,死尸横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任何人都可能会丧命。 但乱世,给城主这样的枭雄,也带来了崛起的机会。 他一旦获得长足的发展,必成大祸。 刘啸武明白这一点,再三向苏默道歉。 苏默没有为难他,轻描淡写的道:“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城主要是回来报仇,灭了就是。” 这绝不是豪言,作为一个未来人,熟知大势走向,随着时间的推移,苏默会变得越来越强,不可能有人追的上他。 刘啸武甚至听到苏默偶尔自语:“时间,永远站在我们这边。” 灾变后第一百五十日,苏默带人深入塔克拉玛干。 铁铸地基,是一种配合巨盾阵的战具。 这种特殊装备,克服了沙漠地区土质疏松的缺点,帮助巨盾稳稳立住,挡住了无数丧尸的冲击。 花了五六天时间,苏默肃清了油田开发区的庞大尸群,成功将此地解放。 有了充足的汽油,苏默等人又弄来建筑工地的大型机器,岜沙苗寨的建设,从手动化,飞跃到自动化,越发欣欣向荣。 身为总指挥的柯北河,喜的眉开眼笑。 好事一件又一件,刘啸武开启了以前的矿坑,成功开采出了一块原矿。 以前炼钢,用的是钢厂存货,早晚有用尽的一天。 现在,背靠矿山,终于能肆无忌惮的扩大生产了。 某一天,刘啸武找到苏默,支支吾吾的道:“钢铁厂,没粮食了,能不能,先借一批?” 苏默一惊,上个月发过去的粮食,应该足够钢厂吃到春天的啊。 他随即想到,钢厂周围,最近有很多幸存者出没。 那些幸存者多是躲在城市里的,如今过去了这么久,粮食要么耗尽,要么腐败了,天气也越来越冷,需要烧火取暖,他们不得不冒着危险,出来寻找补给。 以刘啸武的善良,肯定不忍心看着那些人挨饿受冻。 “你接纳的多少幸存者?”苏默平淡的问。 “两百多个吧?或许更多。”刘啸武说完,偷瞄了苏默一眼,“我以为你会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苏默笑了,“你忘了吗?当初正是你接纳了我,才有了之后的贸易往来。” 苏默曾经装作瞎子,考验刘啸武的品质。 那些事,其实距今很近,就发生在几十天前,现在回想起来,仿佛相隔好几年。 末日便是如此,度日如年。 刘啸武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的道:“说什么什么接纳,可不敢那样说,如果没有你的粮食,我们早就饿死了。” 第七十七章 市井无赖 “去看看吧。”苏默如此说道。 除了苏默自己,和刘啸武外,还有一人随行。 那是个中年谢顶的男子,名叫谢科朝。 他当过一市之长,结果因改革激进,得罪了人,被一撸到底,差点下狱。 谢科朝是苏默特意寻来的,此人未来的成就,比不上建筑奇才柯北河,更比不上发明药剂的唐诗雅。 但他还是小有名气,为世人所知。 谢科朝的才能很特殊,人越多的地方,越能发挥他的能力。 三人来到钢铁厂,有工友瞥见苏默嗷唠了一嗓子:“苏默来啦!” 众人纷纷放下手上的活,热情的招呼。 “留下来吃个饭吧?”一位和蔼的老工人道,话语中带着真诚,而不是虚假的客气。 苏默婉拒,并明言,自己在找近日搬进来的幸存者。 “他们在那边。”老工人指了个方向,脸色有些难看。 很快,苏默就知道老工人为何脸色难看了。 院子的空地里,支起了一张圆桌。 大白天,一群人围着桌子打牌,有说有笑。 地上落了一堆巧克力的包装纸,都是他们吃剩下的。 苏默问旁人:“这些巧克力,是我们的,还是他们自己带的?” 旁人还没回答,圆桌边一个男子斜眼道:“有啥大不了的,不就是吃了你们几块巧克力而已,放以前,我才不吃这种小孩吃的玩意。” 他说这话时,手里还丢出一把牌:“三个a,炸!” 下家道:“科长牌力渐涨,要不起要不起。” 圆桌上的其他人也跟着怕马屁,似乎把苏默当成了空气。 刘啸武擦了把汗,尴尬的道:“刚进来的时候,他们还很老实,抢着干活,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 谢科朝一直没吱声,苏默看向他道:“你怎么看?” “这是懒病,得治!”谢科朝咧嘴,摩拳擦掌,“我别的本事没有,犹擅治人。当初我的办公室里,也有许多这样的懒鬼,后来都被我治好了。” 正在打牌的胖科长耳朵一动,扭头看来,眯缝眼里透着凶光:“谁要治我?” 只不过,苏默和谢科朝都没搭理他,胖科长一个人在那里嚎,显的十分突兀。 “怎么治?”苏默饶有兴致的问。 “简单。”谢科朝道,“干活的有饭吃,没干活的饿肚子。” “就这么简单?”苏默问,这种办法,他也能想到。 谢科朝胸有成竹的道:“这只是开局,还有后手呢。” 当天,一条新规发布下去,不过效果并不理想。 钢厂里,永远有干不完的活,一些新来的幸存者加入进来,但还有一些人,依旧大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 苏默道:“既然不想起来,就不需要起来了,把门焊死。” 谢科朝在一旁暗自点头,苏默的做法,很对他的胃口。 日落,那些被困在屋里的人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诅天咒地。 不过很快,骂人的声音就低了下去,他们快饿扁了,而且苏默还断了水。 不喝水,人只能活三天。 次日,第一个人投降,正是那位胖科长,之前的嚣张气势,随着空瘪的肚皮,一去不返。 投降的人越来越多,但中途出了意外。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先是诈降,等工人开了门,她便抢过一碗水,咕张口大骂,说苏默不是个东西,虐待孕妇!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非虚,那妇人还掀起衣服,当着众人,露出满是皱褶的肚皮。 有人唾弃:“不知羞耻。” 但是更多人都望了过来,只见中年妇女腹部高耸,大如圆鼓,确实很像孕妇。 只有苏默看到的清楚,那女人的腹皮下,只有一团恶心的黄色脂肪。 谢科朝沉声道:“这种市井无赖,最是麻烦!” “你打算怎么办?”苏默问。 谢科朝摇摇头:“暂时碰不得,你看有些人,眼神都变了。这世界不缺傻子,他们真把那女人当成了孕妇。谁收拾她,谁就得搭上臭名。” “这些事都是因我而起,我来吧。”刘啸武站了出来。 “不行。”苏默阻止了他,刘啸武是钢铁厂的头,受人尊敬的存在,也是苏默心中,最适合管理钢铁厂的人选。 一旦染上恶名,刘啸武首领的位置,也就当到头了。 老神医华雍被请出村寨,经过一番把脉后,华雍断言,中年妇女的大肚子,不是怀孕,仅仅是痴肥。 华雍名气广大,中医圣手的名号,让许多摇摆不定的人醒悟,他们不再怜悯中年妇女,并因受到欺骗而愤怒。 这个时候,中年妇女又跳了出来,声称华雍是个无德恶医,趋炎附势,帮助苏默,欺负她这个孤苦伶仃的女人。 起先还有人相信,但后来,当中年妇女放言说,华雍就是个游方郎中、江湖骗子时,人们的态度再次发生了改变。 当即有人讥笑:“华雍老先生师出名门,生在中医世家,这一点云藏高原的人都知道。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也有。” 中年妇女面皮一阵红一阵白,她是外地人,只知道华雍很有名,并不知道他的出生。 谢科朝闻之大笑:“哈哈,真是活该,谣言不攻自破!” 不过他很快又严肃起来,找到苏默,提出心中的疑问:“这个女人,有些不对劲,她明知继续闹下去,没有好下场,可她还是这样做了,而且不留一丝余地,真的是因为不想干活吗?” 苏默沉吟:“你的意思是……有别的势力,在暗中支持她?” 谢科朝道:“不一定,或许有其他的原因。” 钢铁厂某处。 中年妇女急道:“怎么办?我搞砸了。” “没事,他们有医生,我们也有医生。” 一个鹰钩鼻的老头站了出来。 中年妇女见这老头神情阴郁,忍不住问:“你是医生?” 老头阴测测的笑了:“准确的说,我是兽医。” 中年妇女撇了撇嘴,不以为然:“一个名不经传的兽医,怎么推翻华雍的诊断结论?那老不死的德高望重,很多人信他!” 老头翻出一个血淋淋的包裹:“你看,这是什么?” 中年妇女面露恐惧,既而又喜:“大好了,有这东西,他们不信也得信!” 第七十八章 黑白颠倒 那是一个宁静的清晨,大多数人都还没起床。 中年妇女忽然冲出屋外,发出巨大的哭声:“我的儿啊,你死的好惨!” “怎么回事?”众人被惊动了。 有人见到是中年妇女,不禁心生厌恶:“又是这女人,天天闹,她怎么还不消停?” 另一人惊呼:“等等,这次好像有点不对,她怀里,抱着一个东西。” 众人望去,心头大震。 妇女怀中有一个襁褓,当中躺着一具人形生物,巴掌大小,通体赤红,一动不动,毫无声息,显然已经死了。 那其实是一只小猴,被剥掉了皮,扯断尾巴。 然而这猴被放在襁褓之中,由一位伤心欲绝的“母亲”抱着…… 在外人看来,那不是猴,而是一个初步发育成形,过早离开母体的人类胎儿。 其实,这猴虽然经过处理,但跟真正的人类胎儿,还是少许差距。 只不过,见过见过死胎的人太少太少,普通人哪有辨认能力? 人群中,有声音暗中议论,推波助澜: “天,我看到了什么,一个胎儿?” “该不会是那女人生的吧?” “太可怕了,华雍老先生前几天不是断言,那女人没有身孕吗?” 难道,传言是真的? 人群骚动,不经意间,似乎一桩黑幕即将浮出水面。 对对,就是这样,怀疑吧,有了怀疑就有了隔阂,有了隔阂,我们就能趁虚而入! 中年妇女瞥了一眼,心中得意,哭声更大了:“呜呜呜,我可怜的孩子,妈妈对不起你啊!” 也有人看出了异常,不确定的道:“奇怪,那女人肚子还那么大,生完孩子,肚子不该消下去吗?” “咦,还真是这样!” 两个理智的人正要论证一番,突然被一段惊天哭嚎所打断。 “儿啊,你死了,老娘我也不活了!” 中年妇女说着,就往水泥柱上撞。 人群慌乱,连忙将她拉开。 后方,兽医老头寸步未动,默看一切,道:“嘿,这婆娘不错,演的像真的一样,我都快同情她了。” 另一人道:“你以为她是一般人,她可是戏院的老师,我们手中的王牌之一。” 围观者中也有女性,同为女人,她们感触更大。 第一人站了出来,面带愧色:“前几天,我还以为你没有身孕,是个大骗子,没有想到……” “是啊,谁能想到华雍老先生,也会说假话。” “哎,华老德高望重,也许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呸,他就是个帮凶,这样的医生,我再也不信了!” 其中一名女性更是义愤填膺,直接拉起妇女的手,道:“走,我们去讨个公道!” “对,这事没完!不能就这么算了。” “走!大家一起去,讨回公道!” 一群“正义之师”,浩浩荡荡的开往四面八方,他们不知道苏默在哪里,就在工厂里到处乱窜,逮人就问。 期间,更是把苏默欺压弱女子,导致妇女流产的恶劣事迹,传的沸沸扬扬。 “放屁,苏默是那样的人吗?” “肯定有人恶意中伤!” “再瞎传,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没有一名钢厂工人相信谣言,他们曾与苏默并肩战斗,击退一波又一波强敌。 在他们的心目中,苏默是不可诋毁的存在。 然而那些外来者不知道啊,很多人都偏向中年妇女,毕竟她手里有无法诋毁的铁证——那具婴儿尸体。 结果,钢厂工人差点和外人者打了起来,还好刘啸武及时制止。 事情传到苏默这里来,他只说了两个字:“该杀!” 谢科朝忙道:“不可!这时候动手,会给对方口实,到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苏默深深的看了谢科朝一眼,道:“你只担心口实吗?我以为你会反对杀戮。” 谢科朝自嘲的一笑:“呵呵,你当我是善人?我以前是玩政治的,还有什么能比政治更黑暗?” 过了没多久,正如谢科朝所猜想的那样,不知谁放出来的谣言,说苏默被触怒了,要杀人灭口。 中年妇女每天都大摇大摆的到处晃荡,一点都不怯。 她清楚的很,这个时候,她是最安全的,苏默绝不敢动她。 再说了,那些灭口的传言,其实她的同伴捏造出来的,并没有什么危险。 至于苏默事后清算?中年妇女冷笑,在她的未来计划中,根本就没有苏默这个人。 谢科朝听到谣言后,很害怕,他不是害怕对方的手段,而是怕苏默一怒之下,真的杀人。 结果苏默镇静的像一座冰山,道:“让他们闹吧,一个个的杀太麻烦,等所有人都跳出来,再一次性清算。” 苏默早已盯上了中年妇女,通过透视,他看到了许多次秘密会晤,掌握了许多幕后之人的名单。 但有些人藏的很深,始终不与中年妇女接触,只是让人带话。 这些人,显然身份更高,苏默等的就是他们。 谢科朝咂舌,不由得心神恍惚,他年轻时,要是有苏默一半狠辣,也不至于落到后来的地步。 回过神后,谢科朝叹了口气:“不行,杀肯定要杀,不过不能由你动手。” 按照谢科朝的意见,最好来一次符合情理的意外,模糊一切。 这天中午,中年妇女刚出门,结果一群年轻人冲来,将她暴打一顿。 这些人走之前,留下话道:“大家别误会,我们可不是苏默派来的,我们只是看这老女人不顺眼,修理她一顿。” 目击者动怒:“这种说法,跟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何区别?” 钢厂乱了,彻底乱了。 连上个厕所都得带钢筋,要不然可能被人敲闷棍。 不愿干活的懒人再次出现,他们不敢去冲击食堂,因为那里有苗寨猎人把手,都是荷枪实弹。 他们就在门口守着,每次到了饭点,就从归人的手中,敲诈食物。 “什么?你在食堂吃完了,不给老子带饭?早打!” 宿舍楼前,一个孱弱的男子,被打的满头是血。 苏默站在窗边,不可阻挡的目光,扫过钢厂,带回各处的信息,乱相纷呈。 “该收割了。”他轻轻叹道。 第七十九章 彼岸的那一端 中年妇女,兽医老头,以及其他幕后主使者,皆被捉拿,无一人侥幸。 苏默没有杀他们,将这些人绑住,让他们跪在最显眼的地面,旁边还有一个牌子,上面写明了事情经过。 受到欺骗的人明悟过来,怒火中烧。 “猴子!她居然用一个猴子冒充婴儿,骗了我们!” “前些天的,原来都是这帮人在搞鬼,妈的,我差点被人围殴,都是他们害的。” “这贱女人,太可恨了!” 许多人拿石头砸他们,若不是苏默派人护着,他们早被愤怒的群众撕碎了。 没日没夜的唾弃,令几人备受折磨,当苏默令人提走他们时,这些人竟露出解脱的表情。 经过一番审讯,苏默摸清了这帮外人者的跟脚。 的确有人指使他们,那人叫贾儒,从不靠武力,而是靠各种阴谋诡计。 贾儒是做粮食生意的,在灾难爆发的时候,他的仓库里,还有上百吨的存粮! 粮食就是贾儒最大的资本,他已颠覆了好几个小型势力。 每当对方陷入混乱,贾儒就让人添一把火,烧光对方的食物。 等所有人都绝望时,贾儒就带着大量的粮食,以救世主的身份,从天而降。 这样做的次数多了,难免引起他人的怀疑。 尤其是那些老部下,他们都是家园遭到毁灭,被贾儒救济来的。 不过怀疑又能如何? 贾儒不在乎,如何开启粮仓,只有他一人知道。 掌握了粮仓,就掌握了全部人的命脉,谁也不敢逼他,只能臣服。 为了不被饿死,甚至高高在上的歌坛天后,都成了贾儒的私人玩具。 作为一名从事农产品外贸的商人,贾儒的小日子,越过越滋润。 直到他惹到苏默头上。 了解一切后,苏默果断挥兵而下。 贾儒手下虽多,但都是些为生活所迫的平头百姓,他们最高级的武器,不过是几把气枪。 在苏默的精锐面前,一触即溃。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苏默就得到了上百吨的粮食。 “人太多了。”果基格隆看着蹲在地上的俘虏。 他们都是贾儒的手下,人数是钢厂工人的好几倍。 真要融入进去,肯定会起不小的摩擦。 这个时候,谢科朝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他进言道:“人太多了,不好管理。最好设置一个组织。” “什么样的组织?”苏默问。 谢科朝组织了一下语言,谨慎的说道:“人无完人,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使所有人满意。现在人多嘴杂,早晚会有人生出不满,不如,我们提前设置这样一个组织,专门吸纳对现状不满意的人。在闲时,这个组织提供改良的意见,以供参考,在乱时,这个组织约束并监视不轨者……当然,组织的领头人,必须是我们自己人!” 苏默晒笑:“这不是锦衣卫吗?” 谢科朝认真的道:“不,这比锦衣卫高深的多,要知道,锦衣卫,是朝廷的爪牙,而我们这个组织,是站在我们的对立面的,和敌人同一立场,毫不夸张的说,他们是敌人依靠的大树,而且是所有大树中,最大的一颗。” 轰隆隆!窗外有闷雷滚过,连苍天,似乎都被谢科朝的话语所惊。 苏默思索了一番,便答应了。 聪明人之间,不用说透,他已明白谢科朝的真实用意。 正方的力量,为苏默所控,如今,反方的力量,也将落在苏默手中,如果有人得知真相,将会何等的惊悚? 有谢科朝出谋划策,吸纳过多新人的隐患,很快就平定下来。 苏默开始为远行作准备,他告知了果基格隆等人,要他们提前准备。 这一次远行,不同以往,不是跨市,不是跨省,甚至不是简单的跨国,而是跨越大洲大洋! 在美国,有东西在等着苏默!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尾巴,一部动画横空出世,经久不衰,成为rb动画史上最经久不衰的作品,连七龙珠与之相比,都显得黯淡无光。 那部动画,便是《机动战士高达》,唤醒了无数人的梦想,之后更是衍生出了机甲、机械外骨骼等科幻概念。 而在太平洋的西岸,一片大陆与神州大地遥遥相望,在那片土地上,不久的将来,梦想,将成为现实! 灾变后第一百六十四日,广原天河机场。 一架飞机从天际滑来,红色信号灯,在夜幕中一闪一亮。 “飞机!”果基格隆忍不住大叫,虽然苏默提前说过,会有飞机过来,他还是无法保持淡定。 那可是一架飞机啊,说来就来,简直像苏默的召唤物一样。 苏默凝望夜空,远视能力开启,蚂蚁大点的飞机影像,被迅速拉近、放大。 机体上涂着一面五星红旗,后面跟着一串双语文字:“airchina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没错,就是它!苏默精神振奋。 这架飞机的所有者,中航集团,是一所特大型国有企业,连国家总理出行,都乘坐中航集团的航班。 天空中的这架飞机,载着的乘客,当然不是国家总理,但也不可小觑。 飞机的高度逐渐下降,身影越来越清晰。 它在降落,但机场跑道上已经聚了一群丧尸。 这些都是大灾变发生时,滞留在机场的乘客,被病毒感染,变成丧尸。 如今,它们听到飞机滑翔的轰鸣,统统跑了出来。 飞机在空中盘旋,机组人员无比紧张。 “下不去……”副机长咬牙切齿的道。 开飞机是件危险的活,在高空飞行,一只鸟都可能让飞机坠毁。 就算在飞机降落之前,也不得大意,地面会有后勤人员,一次又一次的清扫机场跑道,保证没有任何障碍物。 现在,跑道上堆满了障碍物,更可怕的是,那些障碍物会动,会吃人! “必须降落。”机长沉声道,他尽力保持冷静,但细心的副机长注意到,机长的眼中充满了血丝,透着生死一搏的疯狂。 “油,不多了。”机长道,“再不选择,我们只能坠毁!” 副机长哑然,慢慢的拿起对讲机。 客舱里,响起副机长略带颤抖的声音:“所有人,系好安全带……我们,准备迫降……” 第八十章 好莱坞明星与丧尸 飞机还没真正出事,客舱里就哭声一片。 他们早就看到了地面的丧尸,欧美大陆,到处都是这种吃人的怪物,没想到国内也有。 这些人本来是回国避难的,谁知道现实如此残酷,到哪都有丧尸。 此时,中国驻美特命全权大使,曾永明是这混乱的机舱里,唯一还能保持镇定的人。 实际上,这架飞机,本来不该有这么多的乘客,那些人,都是他好心捎上的。 “首长。”一名武官碰了碰他的胳膊。 “嗯?”曾永明疑惑的看过去。 武官不动声色,将一个包裹塞到曾永明手里,低声的道:“首长,这架飞机起飞的时候太急了,准备仓促,我只找到这一个降落伞包,呆会儿……” 曾永明像被烫了一下,突然将伞包丢出去。 武官急了:“不能丢,只有这么一个啊!” 曾永明固执的道:“你要用你自己用,我会留下来。” 前排的一个乘客突然站起:“咦,下面有人!好像在攻击丧尸。” 他这么一叫,所有人都挤到这边来。 曾永明也跟着站起,脸紧贴玻璃,鼻子都被舷窗压扁了,不过他一点都不在意,全神贯注的向外眺望。 下方,点点橘黄色的枪焰亮起,伴随着火药的爆鸣,丧尸一头接一头的栽倒。 那是苏默,率人杀入尸群。 “我们得救了!” 巨大的欢呼声,如风暴般卷过机舱,震耳欲聋。 地面的丧尸被杀光,片刻之后,飞机顺利降落。 “非常感谢你,年轻人,你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曾永明拉着苏默的手,使劲的摇晃。 “不用谢,我救你们是用原因的。”苏默直言道。 曾永明笑着道:“说吧,我会尽力满足你的要求。” “我要那架飞机。”苏默说完,场面一静。 “飞机……”曾永明的笑容苦涩,“算了,本来就是单程票,飞机,就给你们吧。” 曾永明不知道苏默会开飞机,特意让那两名机长留了下来。 苏默也投李报桃,分出一小部分猎人,护送曾永明。 飞机起飞了,苏默踱步,走进机舱。 副机长见他轻车熟路的走进来了,也不东张西望,随口一问:“怎么,你也当过飞行员?” “开过战斗机。”苏默道。 副机长哦了一声,没回头,脸上的表情,显然不信。 苏默才多大?十八岁,才上大学的年龄,怎么可能开过战斗机?这牛皮,吹的太大了。 副机长不喜欢吹牛皮的人,之前为苏默救下,所带来的好感一下子消散了不少。 机舱里的气氛有些沉闷。 世故圆润的老机长咳了一声,打破这不友好的氛围:“现在全世界都是丧尸,我要是你的话,就去马尔代夫,那里四面环海,是一道天然的屏障。” “不一定。”苏默道,“大家都这么想,所以马尔代夫可能人满为患。有人的地方,就有丧尸,四面环海,既可以是屏障,也可以是枷锁。” 老机长吃惊的看了苏默,这样的见解,可不像是一个爱吹牛的年轻人,有本领说出来的。 “那你一定已经准备好去哪了,对不对?”副机长不服气,故意挑刺。 “对,去好莱坞。”苏默的语气,无比认真,副机长却差点笑爆,憋的满脸通红。 老机长也翻了翻白眼,这年轻人没救了。 十个小时后,美国,加利福尼亚洛杉矶郊外,一栋偏僻的复式小楼。 小楼外表粗糙,由灰砖搭成,夹在一系列的五光十色的现代化建筑中,活像不起眼的丑小鸭。 不过,小楼丑虽丑,却胜在结构坚固。 楼内有人活动,是一帮幸存者的小型的据点。 如果有美剧迷,穿越到这栋其貌不扬的小楼里,绝对会幸福的晕过去。 主演第一滴血的西尔维斯特·史泰龙、主演超体的斯嘉丽·约翰逊、暮光男主罗伯特·帕丁森、玩命快递——杰森·斯坦森、赫敏的扮演者艾玛·沃特森、钢铁侠——小罗布特·唐尼…… 这栋小楼里的每一位居民,都是鼎鼎大名的天皇巨星。 当然,小楼里还有一些不是那么出名的人,一些颜值爆棚的时装模特儿,以及没有半点知名度的普通人。 比如格兰威尔,他就只是艾玛·沃特森的铁杆粉丝。 这天,小楼里的人都非常的高兴。 “看,我找到了什么!”杰森手里拿着一个老掉牙的黑白屏智能机,使劲的摇摆。 “这是……诺基亚吗?你从哪里找出来的古董?”有人问。 “嘿,有点眼色好不好。”杰森拔出长的吓人的信号接受线。 史泰龙眼睛一亮,情绪激动的道:“这难道是……海事卫星电话?” “没错!”杰森恶狠狠的道,“终于可以联系上美国政府了。” 周围的人心有同感,纷纷发牢骚: “是啊,那帮效率低下的政客,现在还不派人救援。” “法克!军队,警察,都去了!” “9……1……1……”这串号码无比简单,杰森摁号码的时候,手指却在发抖。 他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 号码拨通了,接电话的是美国危机处理办公室。 “喂?”那是一个沉稳、精明的声音。 “请、请救救我们,我们被困住了,外面到处都是怪物,它们吃人——” 杰森话未说完,就被打断了。 对方直接问道:“你们有哪些人?” 这是什么意识?众人心中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 正在通话的杰森,不知所觉,继续道:“我身边的就有好几十个,整个好莱坞,还有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请你们快一点……” “我没问你们有多少人。”对方语气不善,就像教训不听话的的孩子,“我问的是,你们都有谁,把名字报给我。” “好吧。”接线员的态度,令杰森有些愕然,但他还是照做,报上了同伴的名字。 “哈,都是大明星啊。”杰森话说到一半,对方就如此说道,明显带着调侃的意味。 “你们再坚持一下,明天这个时间,军方会空投物资过去,拜拜。” 杰森的耐心被耗光,当即咆哮道:“喂…给我等一下,就这样没了?救援队呢?你们不准备救人吗?” 第八十一章 “赫敏”的怒火 “骚瑞,确实没那个时间。”对方貌似诚恳的说。 “什么?”艾玛火冒三丈,这些天来的委屈,一下子涌上心头。 要知道,大灾变发生时,艾玛正与粉丝见面。 那些吃人的怪物,已经够恐怖了,然而,在丧尸被击退,危机暂时解除后,有好几个粉丝疯了,居然要强x她! 要不是格兰威尔舍命相助,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眼见就要获救,离开这人间地狱,上帝派来的使者,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混蛋! 艾玛再也不想忍了,她从杰森那抢过卫星电话,对着话筒咆哮道:“有没有搞错,你们有时间空投,却没时间派飞机来接我们?” 众人恍然,继而出离愤怒。 是啊,空投不是需要飞机吗? 既然已经派出了飞机,为什么不把我们接走? “成本!”对方用更大的嗓音吼道,“你知道成本怎么拼写吗?c-o-s-t!好好用你的小脑瓜子想一想,一架大力神运输机载重量高达十九吨。它一次起航,飞遍全美,能空投整个州所需的生存物资,但用来载人的话,它能载几个?我们只空投,不载人,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懂吗?” 艾玛眼神清澈,其中闪着智慧的光芒,她并没有被对方闹糊涂,一针见血的指出矛盾:“不对,运输机空投完毕,机舱是空的,你们不可能真的不载人,如果那样做,回程所耗的油,就白白浪费了。” “你竟然能发现这点。”对方惊讶了数秒,又轻浮的道:“妞,告诉我你的名字。” “嘿,我不是什么妞,我是艾玛·沃特森!” “哈,果然是你,我就知道。”对方道,“也只有你,毕业于常青藤名校的艾玛·沃特森,才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 “哼。”艾玛傲娇的抬起小尖下巴。 “好吧,我承认你很有能耐,比其他大脑空空的花瓶,更有头脑。”对方说道这,话锋一转,“不过,也就到这里为之了……” 这个时候,似乎有人提醒他,不要浪费时间。 电话外传来杂音:“等等,先让我说完,你猜猜我在和谁通话,艾玛·沃特森!” 杂音消失,对方继续道:“艾玛,高学历没法证明什么,其实你更演艺圈的那些贱货,没什么两样……” “嘿,嘴巴放干净点,需要我给你一块肥皂吗?”格兰威尔冲了过来,他是艾玛的死忠,容不得别人玷污偶像的名誉。 “哈哈哈,小朋友生气了。”对方笑道,“难道我说的有错吗?好好到网上搜一下吧,艾玛的不雅照满天飞,不要视而不见。” 艾玛气急,那些照片,都是恶意出来的,早有澄清,但就是有那么一帮人,心思龌龊,他们明知那是假的,却非要说是真的,死不承认。 因为要是假的,他们反而会觉得遗憾。 “够了!”一个无比强势的声音插入,“你再胡说八道,我饶不了你!” “你谁啊?” “史泰龙!”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差点吓死我了,还好现在不是和平年代,要不然我肯定会被你的脑残粉打死……不过,现在是乱世,我们不需要你们这帮娱乐明星。我们需要的是务实人才。艾玛,实话告诉你,我们的飞机确实接过人,不过每次名额有限,我们只接科学家、建筑工程师、军事家之类的精英,至于你们,呵呵,社会不再需要你们了,你们大概是救援名单的末尾,比修马桶的还要靠后。” “等等!”格兰威尔挺起胸膛,“你们不是要找科学家吗?我就是!” 小楼里,落针闻声。 杰森看着格兰威尔,眼角踌躇,这货壮的跟牛犊子似的,肩部肌肉,比自己这个动作明星还要发达,真tm的是科学家? 艾玛也一阵稀奇:“你是科学家?我还以为你是橄榄球员呢。” 面对偶像,格兰威尔紧张的直挠头:“嘿嘿,我在布朗大学的时候,担任球队的进攻线锋。” “布朗大学,那我们是校友呢,真巧。”艾玛笑颜如花,在残酷的世界里,遇到一位校友,令人高兴。 艾玛的笑容太耀眼了,格兰威尔感觉眼睛都快灼伤了,赶紧低下头。 实际上,他就是在布朗大学的毕业典礼上,见到身着学士服的艾玛真人。 那一刻,格兰威尔感觉自己被征服了,从此不可救药的迷上“赫敏”,把哈利波特的电影看了无数遍,原版书籍却一页未动,他就是冲着艾玛去的。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像是斗败得公鸡,虚弱无力:“噢,见鬼,科学家,好莱坞居然有一位科学家,你小子最好不要骗我。” “我没骗你!”格兰威尔大声道。 电话那头响起一阵忙音。 正当众人狐疑不解的时候,忙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声:“您好,接下来我会提一些问题,请提供真实数据。” “这、这是干嘛?”格兰威尔茫然,“之前那个混蛋到哪去了?” 女接线员耐心的解释道:“不要紧张,只是一个小小的测验,证明您的真实身份。另外,之前的接线员已被调走,我们为每一位科学家,都提供专人服务。” 艾玛小声道:“哼,这么说,之前那个接线员,只针对平民,或者像我们这些无用之人吗?” 女接线员道:“人手紧张,我们不得不雇佣一些非正规员工,我再次为查瑞斯的无礼,向您道歉。” “她居然听到了,真是狗耳朵……”艾玛捂着嘴,连忙远离话筒。 小测验很短,一眨眼就结束了。 格兰威尔在证明“自己是自己”后,女接线员便道:“我们已经确定了您的方位,请在原地耐心等待,两个小时候,会有一架黑鹰直升机,去接你们。哦,对了,格兰威尔阁下,除您自己之外,您还有权挑选十名伙伴,一起离开。” 格兰威尔环视一圈:“只能带走十个人吗?能不能,再多一点?” “不可以,十人已经是次高权限去了。实际上,您的权限本来更少,将军在看过您的资料后,才临时提升。” “最高权限谁有?”格兰威尔随口一问。 “总统。” 第八十二章 山脉深处的导弹 洛杉矶上空,一架客机,从东方飞来。 屹立在山脉上的好莱坞标志,不知被什么东西染成了酱黑色,隐约可以看到,一头丧尸站在字母h的顶端,对天长嚎。 副机长一直在小声嘀咕:“我们不该来这,真不该来……” “咦,前面有东西!”机长忽然道。 雷达显示,一个物体,正以时速三百公里的高速接近。 苏默望向远方,远视能力发动,他看清了来者。 那是一架强化改装的维克罗鹰,黑鹰直升机的升级版。 该机短翼挂载了毒刺空空导弹,和地狱火反坦克导弹,在前视转塔内,还加装了激光指示器。 一系列尖端武器,使这架茄形的直升机杀气腾腾。 客机发现了直升机,几乎是同一时间,直升机也注意到了客机。 维克罗鹰的驾驶内,飞行员用无线电联系指挥部:“报告,发现一架中国民航,上面可能载有大量乘客。” 对讲机寂静了片刻,上级传来指示:“继续前进。” 飞行员关掉通讯,呼了口气:“还好还好,我还以为长官会下令攻击呢。” 他刚才提到大量乘客,其实是一种潜在的暗示。 他希望上级看在这么多条人命上,不要作出太过残忍的决定。 后边的美军士兵道:“你想多了吧,那只是一架客机而已,什么武器都没有,不可能对我们造成威胁,长官又不是猪猡,怎么可能要求击落它?” 飞行员严肃的道:“你们还不清楚这次任务的性质,它非常重要,可能关乎日后战争的走向,容不得半点差错!” 小楼内。 因为只能带走十个人,所以,很多人都缠住了格兰威尔,极力讨好。 甚至有几名身材傲人的超模,向格兰威尔发出各种挑逗的暗示。 格兰威尔被弄烦了,直接道:“女人和小孩先走!” 在场的女性和小孩加在一起,正好十人。这样做,既符合了道义,又不会有任何不公。 “喔,太谢谢你了!”一位维密天使,捧起大胡子格兰威尔,狠狠的吧唧了一口,搞的他无比尴尬。 艾玛就在旁边呢!不知道被她看到没有。格兰威尔紧张的擦着脸,生怕留下唇印。 其实被困这么多天,那位维密天使,早就没涂口红了。 突然,有人发现了天空中,有两个影子。 “两架飞机!” “快快快,拿望远镜来!” “呃,一架是黑鹰,这肯定是军方的,还有一架是……客机,上面写着china,是中国人的飞机!” 直升机径直向小楼飞来,而那架中国客机,滑过天穹,向远处飞去。 小楼里的大多数人,都没去管直升机,他们的目光紧随着客机的身影。 格兰威尔只能带走十个人,他们被抛弃了,现在,那架中国客机,让他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听说中国人都很好客,说不定他们愿意载我们一程。” 当然,也有人不愿离开,外面太危险了,除非飞机能够降落在他们家门口。 “等等,那些中国人的目的地,好像是劳德代尔堡机场……” 另一人道:“这是好事啊,劳德代尔堡机场,是离咱们这儿最近的机场。” 然而,小楼内半数人的脸色都变了。 “到底怎么了?大家怎么这个样子?” “那个机场,有个杀人魔,比丧尸还可怕……” “我还是要去。”杰森道,“要是那飞机上的飞行员死了,我们就再也没有离开的机会。” 有人劝道:“杰森,你想好再做决定,这可不是拍电影啊。” 这个时候,天上传来螺旋桨的轰鸣,直升机在小楼的上空盘旋,准备降落。 噪音引来不少丧尸,不过,直升机火力强劲,机炮开火,喷出一段长长的火舌,丧尸如朽木般的栽倒。 几乎所有人都跑了出来, 格兰威尔等人是要离开,余下的人,有些是来送别,有些纯粹是羡慕,忍不住跑出来看。 毫无预兆的,一声巨响,空中的直升机爆开了,变成一团火花。 人群就在下面,漫天的火雨,伤到不少人。 那些执意留在小楼里,不肯出来的人更残,燃烧的直升机残骸,从空中坠落,砸塌了小楼的屋脊。 这团火球滚进楼内,发生了二次爆炸。 巨大的冲击波,轰开了小楼的窗户,橘黄色的火焰,从每一个孔洞疯狂涌出。 “小心!”格兰威尔一个虎扑,将吓坏了的艾玛按倒。 烟与火散去了,露出残破不堪的小楼。 还活着的人从地上爬起来,手脚冰凉,他们的家,没了。 远空的客机上,机长差点被吓死了:“地对空导弹!从哪里射出来的?” 对方能打下直升机,自然也能击落这架目标更大的客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没有选择攻击客机。 “是不屑为之吗?”苏默喃喃自语,与挂载了诸多尖端武器的黑鹰相比,客机就像一只无害的肥羊。 他望着远处,眸光大盛,连墨镜都难以遮挡,银光闪了一闪。 副机长恰好见到此幕,吞了吞口水,小声的问机长:“喂,看见没有?他的眼睛刚才发光……” “嗯?你说什么?”机长狐疑,他还沉浸在黑鹰坠落的震惊之中。 “没、没什么。”副机长道,说了机长也不会相信,人类的眼睛,怎么可能会发光呢?又不是电灯泡。 苏默的目光渐渐暗淡,他动用了远视异能,却也没查出导弹的发射地点。 只是大概知道,导弹来自莽莽的圣加布里埃尔山。 “那里有什么?怎么会有导弹飞出来?”这个世界的秘密太多,来自从未来的苏默也看不透。 飞机降落了,在劳德代尔堡机场的跑道上滑行。 周围的丧尸都动了起来,像一条条小溪,朝着机场汇聚。 在数十条“尸之溪”中,夹杂着一个异类。 那是一个身高两米的白甲骑士,仗着沉重厚实的铠甲,在尸群里突来纵去。 他明明有枪,手里却挥舞着榔头,每砸开一头丧尸的脑壳,白甲骑士就哼一段怪调: “假如明天……就……死亡……我就让……全世界……陪葬……” 第八十三章 从妹纸开始的大业 飞机在跑道上停稳,苏默带着一帮苗寨猎人,从舱门内跳出来,快速清理丧尸。 经过一个小时的犁战,机场里的丧尸被扫空,这时候,才有注意到白甲骑士。 “站住,你是干什么的?”有人呵斥道,枪口指着对方。 白甲骑士一点都不怯,热情的高喊:“weletohollywood,mychinesefriends,whatcanidoforyou?”(欢迎来到好莱坞,我的中国朋友们,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像果基格隆这样的大山猎人,纷纷瘪嘴:“什么鸟语,听不懂。” 受过高等教育的副机长倒是听懂了,不过他对白甲骑士的热情有些不适应,皱眉说:“无事献殷勤,肯定是非奸即盗!” 他以为白甲骑士听不懂汉语,谁知对方开口,就是一串地道的京片子:“这位朋友,话可不能这样说,凡事没有绝对。” 白甲骑士摘下沉重的头盔,露出一头堪比太阳神的金发,虔诚道:“我的童年,是在教会学校度过的,圣经告诉世人,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果基格隆大骇:“卧槽,这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你们的上帝,抄袭我们的孔子!” 白甲骑士不怒,温和的解释道:“那句话,摘自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十二节。两句话之所以意义相近,用你们的话来解释,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果基格隆更加震惊,这老外成语说的这么溜,碰上中国通了! 苏默没出声,一直暗中观察。 在他的透视视野里,白甲骑士的身体变的透明,那金灿灿的头发和苍白的皮肤被一点点剥离,隐藏在皮肤之下的血管和器官逐步显现。 苏默看到一颗有力的心脏,在胸腔中跳动。 在白甲骑士说话期间,他的心跳频率一直是稳定的,没有什么明显的起伏,血液流速也没有加快。 这就为苏默提供了一条可供参考的信息,那位热情过头的白甲骑士,撒谎的可能性不大。 “非常感谢。”苏默走过来,握住白甲骑士的手,“还真有件事,需要你的帮助。” “别见外,说吧。”白甲骑士豪爽的道。 “那个地方怎么走?”苏默说了一个地名。 “喔,你要去那里啊,那里很偏僻,只有一栋小楼……” “我去那找几个人,我的朋友可能在那边。”苏默将原因一语带过。 “没问题,我可是好莱坞的活地图,跟我来!”白甲骑士不疑有他,在前方引路。 路上,苏默和白甲骑士并肩而行。 维克多,也就是白甲骑士,天生具有一种令人信赖的气质。 经过一番攀谈之后,两人俨然很熟络了。 转过了一个十字路口,苏默频频抬头,他的透视眼,一直处于开启的状态。 穿过街道对面的建筑,苏默看到一行人正在接近。 打头的是几个动作巨星,有史泰龙、杰森、斯嘉丽等等,而在队伍末尾,则是一个左手球棍右手枪支的男子垫后。 那名男子肌肉发达的不像话,宽厚的背脊,透着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活像一位职业橄榄球手。 他正是苏默此行的目标,让机动装甲走出科幻,变成现实的科学家——格兰威尔。 “我的朋友,你怎么了?”维克多注意到苏默的异常,关切的问道。 “没什么。”苏默道,虽然明知维克多没有歹意,但苏默脑海中的警惕感,却一直没有解除。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可能是见过太多残忍变态的事情,看谁都像是坏人。 过了一会儿,两对人马相遇了。 “chinese!chinese!”好莱坞的幸存者冲着苏默等人指指点点,大呼小叫。 苏默这边,同样有人欣喜若狂: “那是斯嘉丽!” “我看到了赫敏!” “杰西卡!” 除了关注美女之外,也有见到偶像而失态的人,比如副机长,拿着相机冲过去:“史泰龙,求合照!” 只有果基格隆纳闷不已:“这群外国人,怎么见到我们,就像见到失散多年的亲爹似的,这么高兴?” 史泰龙让副机长照了个尽兴,才开口问:“嘿,你们有一架客机,能载我们一程吗?感激不尽。” “可以可以可以……”副机长不停的点头,恨不得腻到史泰龙怀里。 果基格隆看到副机长那小受的模样,一副见了鬼的表情:“我受不了啦!副机长竟能是这样的人……我tm的之前被他摸了一下!!!” 机长幽幽的道:“你想多了,小子,副机长是个货真价实的姑娘,她只不过音线比较粗。” “女的?胸比我还小?”果基格隆脱口道。 “你说什么?”副机长当即望过来,目含煞气,她是个好面子的人,不容许任何人损害自己的形象,特别是现在,史泰龙就在身边。 后方,格兰威尔含情脉脉的望向艾玛:“太好了,我们得救了。” “恩。”艾玛点头,“我们可以借中国人的飞机,到美军基地降落,那里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 东方来客和好莱坞幸存者的交汇处,从一开始,苏默就在留意格兰威尔的动向。 虽然听不清两人之间的谈话,但苏默具有绝佳的视力,通过分辨口形,还原了交谈内容。 他们要去美军基地?苏默一阵恍然,是了,自己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过客,格兰威尔又不是没脑子的丧尸,怎么可能见到自己就跟着走? 不过眼下的情况,不容乐观。想要格兰威尔跟随自己,似乎只有一条路,强行绑架,或者动用其他卑鄙的手段。 那样做,很麻烦啊,苏默在脑海中苦思,逼迫格兰威尔,估计会导致他出工不出力,可以说是后患无穷。 机甲的制造和研发,是一条需要灵感,需要创造性的漫长道路,如果格兰威尔的工作环境不好,造出的机甲,肯定差强人意。 大灾变中期,将出现层出不穷的变异丧尸,和祸乱同胞的邪恶强化人,到时候苏默拿什么去对抗? 想让格兰威尔臣服,就得先俘获他的心,而他的心,现在就在艾玛那里。 苏默打定了注意,先从妹纸下手,希望格兰威尔是一颗痴情的种子。 第八十四章 乱流将起 众人都沉浸在兴奋当中,唯有杰森·斯坦森,始终眉头不展。 斯嘉丽见了,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杰森指了指维克多:“你看,那个穿着铠甲的人……是不是很像我们遇到的杀人魔?” “哪里像啦?”斯嘉丽吃惊的瞪大美目,“那个杀人魔才一米七的个头,他都足足两米了耶!还有,脸也长的完全不同好不好,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杰森揉了揉眉心,有些烦躁:“啧,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另一边,苏默向艾玛走去,准备实施他的计划。 然而,苏默还没有意识到,他的冒然出现,使历史的走向,发生了一定的偏离,并且,偏离的角度,还在持续增加。 美国危机处理办公室,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它和、前线军队、五角大楼、联邦调查局等一系列政府机构,都有密切的关联。 自从维克罗鹰失去联系,兰奇上校就一直保持僵硬的坐姿,就像被黏在椅子上的呆傻木头人。 隔着办公室的磨砂玻璃,可以看到外面人影幢幢,那些都是兰奇上校的同事。 可现在,兰奇上校却见不得这些影子,他害怕,会有特工突然闯进门来,带着抓捕令…… “怎么会失去联系?”兰奇上校用力的揪扯头发,随着一根根黑毛掉落在白纸文件上,兰奇头顶的地中海,越发的突出。 “难道是他们?”兰奇上校目露恐慌。 当一个人恐惧到了极点时候,往往会下意识的回避,甚至否认事实。 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反应,就像气球在面前爆炸,普通人会吓的闭上眼睛。 兰奇上校现在,就处于极度恐惧,甚至害怕承认恐惧的状态:“一定是假的,怎么可能呢?如果是真的,那我这辈子都完了……一定是其他原因,对,一定有别的因素……” 魁梧的兰奇上校,蜷缩在椅子里,神经兮兮的自言自语:“让我好好想想,让我好好想想……他们好像提到过,有一架来自中国的飞机……” “哈,没错!”兰奇上校拍案而起,“我找到真凶啦!就是那群中国佬!”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就越有这个可能。 热汗取代了冷汗,兰奇上校只感觉浑身舒爽。 他快速拨通电话:“您好,将军阁下,我是兰奇上校,有要事禀告……” 五分钟后,会议室内。 长桌两旁将星云集,都是军部的实权人物。 在长桌的尽头,头发花白,眼神却像鹰般锐利的老将军道:“兰奇,你敢为你所说的每一个字,向上帝发誓吗?” 另一位高级将领说:“据我所知,a3小队的通讯记录里,好像只是说,他们遇到了一架中国客机。” 第三人哈哈一笑,不过却是冷笑:“一架中国客机,击落了我们最新式的武装直升机,原来中国隐藏的军事实力这么强,不知不觉中,甩开我们一大截啊!这真是世纪大新闻。” 兰奇上校喉结滚了滚:“我发誓……” “行了。”老将军挥了挥手,“格兰威尔他们有一部卫星电话,我们还是听听当事人怎么说吧。” 一行高级将领,直接移步通讯室。 结果负责联络格兰威尔的女接线员,忙乎了一会儿,给出这样的回答:“信号很差……联系不上……” 所有人脸色一沉,只有兰奇上校差点欢呼出声:“我就知道,一定是中国佬搞的鬼!” 片刻之后,几架战斗机撕裂云霄,冲着好莱坞的方向飞去。 呼啸而过的战斗机,只是先头部队,还有十几架直升机,从停机坪缓缓升空。 好莱坞,天蓝云白。 只看天上的话,还真是属于好莱坞的天空。 苏默正与艾玛谈笑风声。 “你真是我的影迷吗?”艾玛忽然问。 “当然啦。”苏默对答流利,“我是看着哈利波特长大的。” 说到这,他故意顿了顿,俏皮的道:“也可以说是看着你长大的。” 艾玛咬着红唇,送苏默一个中指。这个粗鲁无礼的动作,在她身上反而显露出一股叛逆的味道。 笑归笑,艾玛却始终觉得,眼前的苏默,有些不真实。 苏默有一群训练有素的手下,他们武装精良,这些人,虽然穿着打扮就像普通民众,却处处透着铁血杀伐之气。 这帮人有什么身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好莱坞? 作为这帮人的头,苏默给艾玛的感觉,就像他所戴的那副墨镜一下,叫人看不透。 不过,艾玛只是小小的好奇了一下,就没有再往心里过了。 无论是神秘男子,还是冷酷男子,都无法真正打动艾玛。 在她成名之后,有太多太多的追求者,艾玛都快免疫了。 苏默和艾玛谈笑,格兰威尔在后边踢石子。 格兰威尔脑子有些乱,他在胡思乱想,老是害怕,苏默可能成为他的情敌什么的。 他拿出卫星电话,没有打电话,这只是无意思的动作,为了缓解紧张。 “咦?”格兰威尔发现了一个话题,马上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叫起来,极力吸引艾玛的注意力:“看,信号没有了,原来卫星电话也有信号不好的时候。” “怎么可能?” 几名男性一起冲过来,面色大变。 史泰龙语气严肃:“除非卫星掉下来,或者没电,不然卫星电话不该出现这种状况。” “那,那到底怎么回事?” 作为一名从事武器开发的科学家,格兰威尔马上反应过来,“难道说,附近有信号干扰器?” 听到这,苏默脸上的笑容,如流水般逝去。 他顾不上与艾玛聊天了,透视、远视双重叠加,凌厉的目光,四下扫射。 “有人,在跟着我们。”苏默死死的盯住一个方向,沉声道。 果基格隆等人一听这话,马上进入临战状态,纷纷抬起枪口,指向苏默面对的方向。 “喂,出了什么事?别吓我。” “丧尸来了吗?” “哪位能解释一下,现在什么情况?” 其他人都还一无所知,四顾茫然。 第八十五章 好莱坞半狼 在被高楼和广场的那边,几十条黑影,手足着地,飞速接近。 “那是……”苏默身躯颤抖,极度震惊。 果基格隆的心,像掉入水中的石头,缓缓地沉下去。 是什么,让苏默如此动容? 要知道,连打不死的改造丧尸,都没有使苏默皱眉啊。 当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的威胁时,后方,一队无声无息的士兵,在都市中穿行。 “a1小队,前往一点钟方向。” “a2小队,抢占制高点。” “a4小队,进入下水道。” “a5小队……” 这是一支神秘部队,保密性极强,外人无从得知,因为他们连称谓都经常变动。 今天叫a4,明天就可能叫a伽玛,后天可能是avier…… 没人知道,他们到底什么出动,又在什么时候收兵。往往不声不响,他们就完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唯一很少变动的,就是打头的字母。 a代表第一,代表最强! a1到a11都被布置出去了,一张天罗地网,正在悄悄形成。 a12小队队长,也就是这次的行动负责人,厄万提斯藏在檐下的阴影里,屏息凝气,死死的盯着前方。 a3全军覆没,剩下十一小队的成员,有不少人提议,直接杀过去,给a3报仇。 虽然厄万提斯也很想这么做,但他还是压下了报仇的恨意,选择了保守的计划。 他扯掉蓝牙耳机,因为信号干扰,通讯用的耳机成了摆设。 这座城市里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比如信号干扰。 再比如地对空导弹,在临近好莱坞上空时,突然有导弹飞出,领头的几架直升机全部坠毁,只有战斗机,仗着超强的机动性,飞上高空。 剩下的直升机不敢靠近,厄万提斯和他的战友,不得不用最原始的方式,徒步跋涉,走进好莱坞。 现在,不明因素又多了一项。 厄万提斯通过望远镜,看着停在街口的众人,心中疑惑。 这些人,好像在和无形之物对持似的。 环球影视城的标志旁。 果基格隆受不了了,小声的问:“苏默,前面……有什么?” 苏默嘴唇动了动,似乎正要解释,突然改口:“来了!拿稳盾牌!准备应对冲击!” 说着,他率先摘下背后的铁舰木盾,余下的苗寨猎人得令,跟着他竖起盾牌,动作整齐划一。 暗中窥探的厄万提斯,越发的不解,在火器时代,盾牌还有用吗? 嗖! 环球影视的拱门上,多了一个黑色的影子。 那是一个毛发稀疏的丑陋野兽,前肢短后肢长,蹲在拱门上俯视众人,眼睛发绿。 “杀了它!”苏默吼道。 苗寨猎人们的枪响了,密集的弹雨,泼向野兽。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强劲的火力,别说一头野兽,就算一群,也该被扫死了。 然而苏默还嫌不够。 轰隆一声巨响,所有人都扭头看去,只见苏默双脚分立,肩上稳稳的扛着一支火箭筒。 美国毕竟是别人的地盘,而且犯罪率高的出奇,为了防止意外,苏默把储藏的军备都搬过来了。 “太夸张了吧?”格兰威尔望着苏默,哑口无言。 拱门被轰碎了,成了废墟。 “一点都不夸张。”苏默沉着脸,脚步放缓,谨慎的靠近废墟。 看到苏默如临大敌,格兰威尔心出一个荒谬的念头,那野兽,难道还活着? 怎么可能,有生物能硬抗火箭弹?普通坦克都做不到。 格兰威尔刚作出否定,突然嘭的一声,黑影自废墟中冲出,裹着恶风,扑到他面前。 格兰威尔只来得及闪过一丝念头:“太快了!” 一声枪鸣,苏默打中黑影的脊柱,那野兽扭曲了一下,才不甘的倒地。 直到断气,它那双绿油油的眼睛,还一直顶着格兰威尔。 “它、它还在盯着我!”格兰威尔连退几步。 一道影子跳来,原来是苏默。他抽出一把砍刀,剁了好几下,野兽才尸首分离。 苏默抹了把脸,擦掉血污,“现在,它肯定死了。” 斩首的同时,苏默还有一点疑惑,这怪物,为什么会舍近求远,跑去攻击格兰威尔,杀它的不是我吗? 只是怪物已死,注定无法求证。 副机长凑了过来:“这到底是什么动物,狼还是猴子?” “怎么可能?”果基格隆拔了拔野兽的尸体,用打猎专业户的口吻道,“你看这些弹孔,都没打透,狼和猴子,骨头都没这么硬。” 斯嘉丽瞥了几眼,面色苍白的道:“狼人?” 她曾拍过吸血鬼与男人的电影,没想到继丧尸之后,又一个恐怖,变成了现实了。 “不是狼人,是基因工程的产物。”苏默道。 “能不能说简单一点?” “就是一种生物兵器,也可以叫兽化人。”苏默叹了口气。 这种违背伦理的东西,在未来却和强化人一样,是抵抗丧尸的中流砥柱,同时也是内乱的根源。 只不过,苏默也没有想到,兽化人这么早就存在了。 面前这具尸体,显然更偏向于野兽,而不是人类,应该叫作半狼。 至于完全体的兽化人,兼具智慧和力量,他们有极其敏感的人格。 如果叫他们半狼、半猴,会招致大祸。 “怎么会有这种怪物?”有人接受不了,“丧尸不会也是他们搞出来的吧?” 苏默望向远方,道:“狼是群居动物,人也是群居动物。” “你的意思是说……” “半狼,不止一头。” 众人噤声,一同望去。 这时候已是黄昏,光线暗淡的街道尽头,似乎有碧光闪烁,像极了野兽的眸子。 “我们得马上离开。”苏默说道,所有人都赞同他的看法,不由自主的加快脚步。 走了几步,苏默忽然站住。 人群惊慌失措: “又怎么回事?” “千万别是半狼……我宁愿面对丧尸。” “这次是,人。”苏默道。 苏默望着远方,而在人群的后方,白甲骑士维克多,无声的凝望苏默。 “ojosbrilntes~” (西班牙语:闪亮的眼睛) 维克多轻声道,表情十分愉悦。 第八十六章 争执 a12的副队道:“我们被发现了。” 厄万提斯道:“那就走出去吧。” 说完,他真的从暗处走出来,他的小队成员,也跟着来到大街上。 至于其他的队伍,该潜伏的还是潜伏,只有a12小队现身。 厄万提斯开口便道:“格兰威尔博士,请到这边来。” 格兰威尔意动,他往前跨了一步,迟疑了一下,又缩了回去。 他发现其余人都没动,特别是艾玛没动,他也不想过去了。 “你们只需要格兰威尔吗?”一位明星生气的道,“那我们呢?” 其余人纷纷附和: “我们被丢弃了。” “这帮政府的走狗!” “没人性的东西。” “谁稀罕他们的救援,我们可以搭乘中国的客机,我们自己也能离开!” 厄万提斯意识到一个问题:格兰威尔似乎和这些明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摆平他们,就无法带走格兰威尔。 “好吧,请安静。”厄万提斯道,“这件事可以商量,虽然直升机快满员了,不过,我们可以先让你们离开,我和我的队伍,会留在好莱坞,等下一班飞机。” 厄万提斯拿出如此大的诚意,明星们对美国政府的怨念,也稍微消了一点。 如果让美军带走格兰威尔,苏默恐怕再也没机会接触机甲了。 他忽然道:“士兵,你们的飞机在哪里?” 厄万提斯笑容一滞:“在洛杉矶市,没多远。” 好莱坞位于洛杉矶郊外,离市中心还是很有些距离的。 当即有人道:“那我还是坐中国的客机好了。” 副队长微怒:“美国公民,应该由美国来保护!” “小声点。”厄万提斯轻斥,“这些人无所谓,我们只需要保证格兰威尔。” 副队长辩解道:“我是怕那些中国人,有什么企图……他们的客机同样经过好莱坞,为什么我们遭到攻击,他们却安然无恙?他们……是一伙的,也许会拿那些明星当人质!” 厄万提斯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但他不敢当面说出来,怕刺激到对面的中国人,格兰威尔还在他们那边呢。 “那好,就这样。”厄万提斯故作轻松,“愿意坐客机的,就跟着中国……朋友离开,愿意坐直升机的,就跟我来。” 两方武装力量,都看向格兰威尔,他才是这场争执的核心。 格兰威尔却看向艾玛,柔柔的问:“艾玛,你怎么走?” “我……”艾玛还没说完,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咯噔咯噔的马蹄声。 “该死,我们停留的时间太长了!那东西追了上来。”苏默气急败坏的道。 “怎么会有马?”a12小队好奇的眺望远方。 好莱坞的幸存者,却都惊慌不安。 那是一匹半马,他不像神话中的半人马那样,马足人身,这头野兽,完全就是一匹五官似人的野马。 “什么鬼东西?”厄万提斯看清了那张诡异的马脸,惊骇的忘记开枪。 苏默看的不是马脸,而是马脖子上的项圈。 那项圈是金属制品,上面还几颗led灯,闪烁着蓝白相间的微光。 “是信号发射器!”苏默立即拔枪。 枪声响起,半马哀鸣一声,那声音像马的嘶鸣,又像女子的哭声,令人不寒而栗。 项圈被子弹击飞,半马的脖子被弹片铲开一条豁口,血淋淋的,但半马的速度不减,反而加快冲刺。 “它体内还有一个!”苏默吼道。 “还有一个什么?” “信号发射器!” “怎么可能?这片区域的信号,不是被干扰了吗?” 格兰威尔闻言,摸出卫星电话,激动的道:“等一下,又有信号了。” “信号发射器,是干什么用的?”有人问。 “有很多用处,比如,定位,再比如引导导弹的落点……”厄万提斯涩声道。 对方已经限制了天空,现在,又送来一个信号发射器,连地面都不肯放过。 厄万提斯不再犹豫,朝半马射击。 半马的生命力,比半狼还要顽强,身中数枪,依旧疯狂的冲刺,在他踏过的地面,留下一条暗色血河。 子弹携带巨大的冲击力,使得半马速度骤降,几乎快把他定在了原地。 趁此时机,苏默扛起火箭筒,正要来一发,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啼鸣。 狂风大作,一头半鸟飞扑而下,亮出幽光闪闪的铁爪,狠狠抓向苏默的天灵盖。 苏默连忙调转枪口,朝上猛射。 忽然,一股大力袭来,苏默一不留神,让鸟爪抓住火箭筒。 半鸟两只铁爪,紧扣火箭筒,尖锐的爪尖,深深的陷入筒身。 他一边扑打双翼,一边用鸟嘴去啄苏默的眼睛。 僵持了片刻,苏默心生无力。 那鸟的力气大的可怕,几乎快把他和火箭筒,一起带上天去。 苏默手一松,半鸟直冲云霄,不过这并不是他的本意。 突兀的变化,让半鸟来不及转向,一头撞在路边的电线杆,狼狈坠地,残羽纷飞。 “傻鸟。” 等苏默捡回火箭筒,准备轰死半马时,却找不到那匹野兽的影子。 场面太混乱了,到处鬼影幢幢,半狼、半鹿、半犬……各种怪物,在街上四处横行。 跟这些急躁的兽化人相比,慢吞吞的丧尸,就像和蔼可亲的老绅士。 “那匹马呢?”苏默动用了透视,目中精光四射,却不知打哪。 那匹半马,也许早就成为了血泥,而藏在半马体内的信号发射器,其实只是一个拇指大小的芯片。 枪声隆隆,子弹乱飞,打着打着,兽化人忽然如潮水般退去,只留下残垣断壁。 “我们……打赢了?”有人开口说话,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因为,周围太安静了,连风声都消失了。 “跑!”苏默掉头就走,有人带头,其他人都紧跟其后。 a12小队的成员,纷纷望向自己的队长。 厄万提斯迟疑了几秒,忽然神色大变:“快走,都跑起来!!” 天空已经变成一片深蓝,无限接近于黑。 远处的圣加布里埃尔山脉,一颗猩红的大星冉冉升起,瞬息临近。 第八十七章 完全体 一枚体积堪比三层小楼的导弹,以60度角撞击地面,引发了剧烈的震荡。 爆炸中心,毫无疑问的被夷为平地,就连附近一个广场都受到了波及,坚固的砖砌地板全部裂成碎块,地面翻转过来,断茬斜刺天穹。 这是一间不知何人建造的地下掩体,在千钧一发之间,被拥有透视的苏默找到。 还有多少人活着?苏默不知道。 当导弹在他的视野里出现时,苏默只顾着逃命,完全没时间去留意,有多少人听从了自己的警告。 现在,苏默有时间亲点人数了。 还好,果基格隆等人都活了下来,只不过灰头土脸的,有些狼狈。 除此之外,格兰威尔也还活着,在这间狭窄的掩体里,柔声细语的安慰艾玛。 忽然,苏默眉头一皱,他看到了几个不愿见到的人。 厄万提斯和他的队员们,缩角落里,他们大概以为借助人群,就能挡住苏默的视线。 最外侧的士兵们,围成一个封闭的小圈子,厄万提斯和另一名军官,就在里面窃窃私语。 副队长道:“情况不对劲,那枚导弹杀伤力太大了,完全是要把所有人,都赶尽杀绝,我想,中国佬和发射导弹的家伙,应该两拨人马。” “或许是,或许不是。”一场生死大劫之后,厄万提斯依然保持警惕。 毕竟,那些中国人一个都没死,谁能保证,他们不是在演苦肉计呢? 要知道,厄万提斯的手下,只有一部分幸免于难。 像之前被派出去占据制高点的队伍,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厄万提斯逃进地下掩体所前,回望了一眼,他看到自己的手下,无助的站在天台边缘,和高楼一起被摧毁。 震荡传到了地下掩体,石粉唰唰等人往下掉,引起一片尖叫。 震荡来的快,去的也快,过了会儿,便恢复平静。 地下掩体的墙壁,沉稳的树立着。如果不去看地上的墙粉,你根本无法想象,之前这几堵看似坚不可摧的墙壁,摇晃的幅度,有多么剧烈。 苏默朝天花板望了一眼,伸手,去打开掩体的钢门。 一只纤细的手阻止了他。 苏默回头,看到惊惶不定的斯嘉丽,她的五指很冷,并且在微微的颤动。 “别开门,万一,还没结束呢?”斯嘉丽道。 “已经结束了。”苏默用沉稳的声音道,“外面很安全。” 除了苏默,史泰龙也倾向于离开:“这里没水没食物,我们无法长久的呆在这。” “那好吧。”斯嘉丽作出退让。 苏默打开钢门,沿着梯子,率先爬了出去。 出口被碎石瓦砾等压住了,苏默用枪托顶门,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推开这些杂物。 人群接二连三的来到地面。 有些多愁善感的女星,看到满目疮痍的街道,无声落泪。 丧尸爆发,文明的秩序被摧毁殆尽,但好歹建筑物还保持原样,现在,连建筑物都没有了。 行道树也没有了,这一片最高的地方,就是幸存者自己的头顶。 废墟的范围一直延续到数百米外,才出现一堵残缺不堪的矮墙。 副队长回来了,他在爆炸中心,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 “看。”副队长摊开手,手掌心躺着一片银色的残骸,爆炸的高温,仅仅是它变得有些发黄,并没有掩盖材料本来的颜色。 “像不像?”副队长道。 厄万提斯没有回答,但眉心挤出川字形的皱纹。 这种特殊材料,被广泛的运用在某种弹道导弹之上。 问题是,这种导弹,并没有对外出口。 也就是说,使用这种导弹的,只能是美国军队——也就是他们自己的同袍! 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情况,已经出现了吗?厄万提斯心情沉重。 还有,那些可怕的野兽,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是因为意外,从实验室里逃出来的吗? 厄万提斯沉思着,不由自主的望向苏默。 这个人把那些野兽,叫作兽化人,还给它们作出分类,他似乎不是第一见到类似的东西。 尽管如此,厄万提斯还是不想问苏默,他下意识的断定,这男人像狐狸般狡猾,肯定不会老老实实的回答问题。 被断定为狐狸的苏默,此时正远眺。 在普通人等人视野之外,一架直升机在空中盘旋。 下方,数十头兽化人以直升机为中心,围成一圈,像是簇拥着他们的王。 直升机的舱门门口,一个健美的男子,稳稳屹立。 他的虹膜很淡,呈浅黄色,不经意间的转身,露出背后强健的双翼。 苏默心头大震,这是一个完全体的兽化人,已经脱离了野兽的范畴! 那名男子年纪轻轻,头发间却有一抹亮眼的雪白。 不是那种苍老的灰白,而是富有生机的亮白,再加上男子桀骜不驯的眼神,像极了美国国鸟——白头海雕。 或许,应该称他为鹰人,苏默意识到。 鹰是世界上视力最好的动物,当苏默发现鹰人的存在时,对方也注意到了他。 发现猎物,让这鹰人露出一丝喜悦,他转身,拿出一张巨大的弓 隔着起码五公里,鹰人搭箭扣弦,弓如满月。 什么箭能飞这么远?就算能飞这么远,射中目标时,还能保持杀伤力吗? 普通人看到这一幕,估计要笑出声来。 但苏默来自未来,形形色色的强化人层出不穷,他见过太多大力出奇迹的例子。 就在鹰人拉弓的同时,苏默竖起盾牌。 弦开,箭来! 当箭矢飞到跟前时,苏默才意识到,这箭的目标,不是自己,是谁? 时间来不及了,苏默提盾,主动向斜后方跑去,他要截下这一箭。 然而在外人的眼里,苏默举止古怪,突然举盾,又突然发疯,朝着格兰威尔扑去。 格兰威尔可是美国政府的心头肉啊,厄万提斯怎么会让人伤害他? “住手!”厄万提斯大喝的同时,将枪口对准了苏默。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开枪。 下一刻,一道残影掠过,哚的一声,撞在盾上,苏默被震的后退几步。 众人定睛一看,一根漆黑的箭矢,没入盾面。 “你救了我的命……”格兰威尔感激涕零。 “嗯?”苏默吃惊的转头,“怎么是你?” 第八十八章 重重困境 是了。苏默恍然大悟,之前,半狼临死反扑,就是冲着格兰威尔来的,这次又是如此。 兽化人有什么理由,非要向格兰威尔下手? 刹那间,苏默想到了许多事情。 在未来,最先崛起的是强化人,然后是兽化人。 对于强化人来说,熟悉能力和二次进化,都需要漫长的时间。 与之相比,兽化人具有先天优势,他们一出生,就拥有不可思议的伟力。 当时的兽化人,比强化人的风头更盛,他们才是高阶主力。 然而好景不长。 紧接着,机甲诞生了。 这种谁都可以穿的载具,虽然价格昂贵,但比起兽化人,机甲更容易让人接受。 毕竟,无论如何美化,都无法抹除兽化人基因不纯的污点,他们是杂交产物。 机甲的出现,给兽化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那位创造兽化人的科学家,显然极具前瞻性,他不知从哪弄到了情报,得知格兰威尔的身份,要趁着他还未发明机甲,就将他扼杀。 “那只箭,从哪里来的?”厄万提斯发话道,将陷入沉思的苏默,拉回现实。 “是一名兽化人的杰作。”苏默给出了答案。 兽化人,三个字,引起了一阵恐慌:“什么?那些怪物还没走?” “他们”苏默望向远方,不可置信的道,“咦,他们好像在撤退?” 直升机上,鹰人见一箭未中,正要再补一箭,卫星电话的铃声忽然响起,让他放下了巨弓。 “英格纳,回来吧。”电话里传出一个老人的声音。 “父亲。”鹰人恳求道,“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我就能杀死他了。” “放心吧,他活不长了。”老人自信的说,就像宣告审判的神祗。 “我现在就能干掉他,只需要一箭。”鹰人道,像一个固执的男孩。 “我的孩子,你不听话了吗?”老人的声音严厉起来。 “那好吧。”鹰人妥协了,“等我重新启动干扰器,马上就回来。” “不。”老人说。 “为什么?”鹰人不解,“父亲,让那些敢于伸出爪子的美军,都变成瞎子,这不是您的要求吗?” “我改主意了。”老人轻快的道,“格兰威尔必死,我们是时候站出来,向世人宣布我们的存在了。” 直升机飞走了,地面上的兽化人,也追着直升机远去。 苏默这边,厄万提斯感到很惊奇,他们不是来杀格兰威尔的吗?为什么又中途放弃,还有,苏默怎么知道他们走了? 虽然想不明白,但那群怪物确实消失了,在接下来的路途中,冒出来的只有丧尸。 信号恢复,一直呈良好的状态。12小队立即联系了指挥部,并上传了战斗视频。 美军总指挥部。 还是那间会议室,还是那条长桌。 不过,这次的与会人员有所变动,白发苍苍的老将军坐在了侧席,大屏幕的正对面,坐着的是总统本人。 当12小队的战斗视频传来时,大屏幕上,黑影纵来纵去,几乎无法用目光捕捉。 与之战斗的成员,有12的精锐士兵,也有一群黄皮肤的异国人,双方都杀的十分艰难,隔着屏幕,都透着一股惨烈。 要么无法击中,要么击中了,子弹也只能使高速运动的黑影,停滞一下。 屏幕上,飞出一枚火箭弹,将一个黑影炸翻在地。 画面就此定格,会议室的众人,这才有机会,一睹黑影的真面目。 “这是什么东西?” “不是变异的丧尸吗?” “怎么还有这种怪物?” 老将军看清了屏幕上的画面,平日富有涵养的他,竟失声叫了出来:“莱茵计划,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什么计划?”总统唰的摆过头来,语气不善,“我怎么从没听过?” “这是一个秘密计划。”老将军解释道,“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那时还是xx总统当政,后来,莱茵计划遇到了困难,一度停滞不前,而且还涉及了一些道德问题,国防部就断了它的资金链” “那它早该停止了才对!”总统大声道。 “应该是这样的,但是”老将军望向屏幕上那只半狼,脸上的疑惑,不像是假装。 接下来,战斗的画面消失,镜头转向厄万提斯。 “那些兽化人,企图谋杀格兰威尔,已经有两次。”厄万提斯说道,“因为不明原因,它们暂时撤退了,但是,我不知道它们还会不会回来。” 话末,厄万提斯还请求政府派出更多的支援。 “哼。”总统道,“一个幽灵而已,竟敢对政府军队下手,无法无天,这里可是美国,马上出动部队,剿灭他们!” 一旁的白宫顾问擦了擦汗,小声提醒道:“总统阁下,能派出去的,都已经派出去了,再出动部队,剩下的人手,就不足以保卫基地的安全了” 好莱坞,月牙悬天。 厄万提斯等了半天,想象中的援军还没有来,卫星电话也一直沉默着,指挥部没有下达任何命令,这比没有信号,更叫人难受。 另一边,苏默也眉头不展。 自从美军出现后,他发现,自己带走格兰威尔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 格兰威尔是美国科学家,人家投靠美国政府,是天经地义。 再说了,与美国这样的强国相比,自己有什么?几乎没有任何优势。 苏默看向艾玛,又自嘲的笑了笑。 格兰威尔确实是一位痴情的种子,每次遇到危险,都奋不顾身的保护艾玛。 美人计或许可行,只是,他之前想的太简单了。 打过交道之后,苏默发现,艾玛就像传闻中说的那样,聪明独立的女子。 想让这样心高气傲的女子,使用美人计,比直接收服格兰威尔,还要困难百倍。 苏默捂住了额头,他现在,面临的麻烦,可不止这么一点。 兽化人虽然暂时撤退了,但是苏默已经猜出了他们的杀人动机,他们绝不会放弃。 这个时候,苏默从未来带回来的经验几乎无效。 在未来世界,格兰威尔离开好莱坞时,肯定受到了阻挠,而且斗争极其惨烈,这从日后,格兰威尔对待兽化人的厌恶态度,也能看得出来。 只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格兰威尔的自传里,却对这段经历守口如瓶,只用“一段不愉快的时光”一笔带过,这可害惨了苏默。 第八十九章 贼不走空 坐拥宝山,却拿不走一枚铜钱。 就是苏默当下的状况。 难道要放弃吗? 苏默看了看格兰威尔,又看了看艾玛。 艾玛是英国人,可以用飞机送她回英国,与家人团聚,只是,这点美军同样也能做,而且只要有心,他们能比苏默做的更好。 悲催了。苏默绞尽脑汁,也看不到半点出路。 这个时候,艾玛注意到苏默的目光,丢下格兰威尔,走到近前,嗔怪道:“你老是看我干嘛?” 苏默左右一看,见周围的人,都在做自己事情,便懒得再隐瞒,实话实说道:“我准备拿你做鱼饵,钓格兰威尔这条大鱼。” 说出口后,苏默有些小后悔,这下子要完,艾玛肯定会大发雷霆,给一巴掌都是轻的。 不过与此同时,苏默心中却是一松,再也不用憋着脸演戏了,神清气爽。 没想到,艾玛不但没生气,反而唧唧咋咋的帮苏默分析起来: “美人计?就算美人计生效,你认为,美国政府,会放格兰威尔跟你走? 另外,还有个问题,你想过没有?科研是要钱的,每一个成功发明,都是大量物资堆出来的。你有钱吗?如果你说现在是乱世,钱没用,那你有足够的物资,支承格兰威尔的实验室吗?” 苏默出了一身冷汗。 别说物资,他连一个完整的实验室,都凑不起来。 苏默醒了醒神,道:“但我可以与政府合作,政府有实力” 艾玛打断了他的话:“不,那不叫合作。你的意思是说,由中国政府提供材料,由格兰威尔提供技术?那样的话,合作的双方,就是格兰威尔和中国政府。至于你,只是一个把国外人才引进国内的经手人。我想,你们的政府不会那么贴心,一直惦记着你的功劳吧?” “这、可是”苏默还想反驳,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似乎已经看到自己左手小锦旗,右手五百块,站在寒风中可怜兮兮的模样。 苏默长叹一口气,道:“你说得对。” “看来你白来一趟了。”艾玛得意的笑了。 其实当苏默说什么美人计时,她是很生气的,不过她生气的方式异于常人,她特别喜欢用智商碾压,来报复激怒自己的家伙。 “白来?怎么可能白来?”苏默冷笑,将目光投向远处黛色的山脉。 艾玛害怕的退了几步,她察觉到,一股狂意,从苏默的体内盘旋升起。 他要做什么?不会老羞成怒了吧?那么小气。艾玛紧张了好一阵子,却见苏默没搭理她,这才放下心来。 接下来的路程,很平静。 几十头蠢笨的丧尸过来送菜,都被众人砍菜切瓜的消灭掉了。 罗德岱尔堡-好莱坞国际机场。 众人来到庞大的客机前,人群在这里分开,有的人愿意跟着厄万提斯,到更远的洛杉矶搭乘直升机,也有人留下来,蹭苏默的客机。 登机前,副机长嘟噜了一句:“不会被导弹打下来吧?” “我来想办法。”厄万提斯道,如果不是苏默,格兰威尔已经死了。 其实,严格来说,现场的人能够活下来,苏默居功甚伟。 厄万提斯不愿欠苏默的人情,现在形势已经明朗了,中国人是敌人的可能性很小,他要还这份人情。 “12呼叫白雕一号,听到请回答。”厄万提斯抓着对讲机,抬头望着夜空。 数分钟后,一架低空飞行的战斗机掠过,在机场的边缘象征性的露了个面,飞了一圈,又转回去了。 厄万提斯大怒:“布莱恩,你这个胆小鬼!” 布莱恩就是战斗机的驾驶员,是厄万提斯的损友,厄万提斯知道,以布莱恩的技术水平,躲几枚导弹就像喝水那么简单。 对讲机里发出声音:“别骂的那么难听啊,注意看,我留了个好东西。” 那是两架无人侦察机,从战斗机消失的方向飞来,一架向南,一架向北,将整个好莱坞的上空都飞了一遍。 没有导弹,两架无人机安全返航。 “安全,可以起飞。”厄万提斯冲苏默点头。 “你们先走吧。”苏默对其他人说,“我还要在这逗留一会。” 双方约定在美军基地见,苏默想自己这一路帮了不少忙,这些忙不能白帮,怎么也要讨回本来。 向谁讨呢?没有比财大气粗的美国政府,更加合适的对象了。 如果不是有要事处理,苏默绝对会亲自走一趟,到美军基地好好敲竹杠。 厄万提斯绝对想不到苏默是如此打算的,还过去和他握手道别。 按照厄万提斯的想法,苏默这帮异国佬,在别国的地盘上,就该低调做人。 圣加布里埃尔山脉,是太平洋海岸山脉的一部分。 正对着好莱坞与洛杉矶的,是南部山麓,相比整个庞大山系,只是巨人的脚趾头。 望山跑死马,苏默废了老大的劲儿,才进入山谷,又废了老大的劲儿,才登s拔一千五百多米的埃尔西峰,期间还丢掉了一只鞋。 苏默当然不是专程登山的。 外人很难想象,这座白雪皑皑的山体,是空心的,里面有一座以生化实验室为主体的军事基地。 但这一切,都瞒不过苏默的眼睛。 入口在山脚一处隐蔽的地方,有许多繁琐的检查手续,苏默没法进入,便来到了山顶。 这里,有一个巨大的导弹发射井,有六名警卫,在井盖周围巡逻。 苏默掏出手枪,装上消声器,片刻之后,山顶上多出六具尸体。 说是井盖,其实是重达数十吨的圆形钢板。 苏默站了上去,视线穿透了钢板,他看到井盖下方,有两个液压千斤顶和两个固体火药蓄力器。 他觉得自己有些孟浪了,可是,这里是唯一能非法入侵地下基地的场所。 之前,苏默围着山转了一圈,也找到了好几处通气管道。 在好莱坞电影里,无论是蹩脚的小偷,还是王牌大间谍,都是用爬管道的方式,入侵敌人内部的。 只不过,苏默眼前这管道的直径,只有二十厘米,都不够他塞进大腿。 第九十章 掳人 苏默没法钻管道,只能打发射井的主意。 他的目光继续深入,突然注意到一件古怪的事情。 黑暗无光的井下,一枚导弹静静的矗立着。 问题是,这枚导弹的个头,实在太大了。 苏默忽然意识到,这可能是那种能横跨大陆的洲际导弹。 他正想着,脚下的井盖猛地震动起来。 黑暗的井下,亮起橘红色的光圈,沿着井壁上升。 这是导弹发射的预兆。 苏默连忙跳下井盖,就在他离开的刹那,重达数十吨的井盖,向两边划开,井下的弹头淋浴在阳光中,重见天日。 数秒后,山体晃动,宛若末日。炽热的烈焰喷出井口,导弹在尾焰的推动下,直冲云霄,没入天际。 被这导弹盯上的目标,绝对很倒霉。 没来由的,苏默想到了格兰威尔,他现在大概在洛杉矶吧? 嗡嗡!一阵沉闷的金属摩擦声,令苏默回过神来,井盖正缓缓地合拢 苏默顾不得其他,连忙跳进去。 结果井盖里残留的水蒸气还未冷却,差点把苏默烫熟了。 过了一会儿,井盖彻底闭上了,发射井陷入完全的黑暗,没有一丝光线。 苏默摘下了墨镜,井底的光线太差了,他的夜视能力,都受到了限制。 不过,好在透视还能用。苏默能看到各种物体发出的能量辐射。 钢铁与水泥呈蓝绿,还有几个橘红色的光团从远处晃来,那是恒温动物发出的红外光线。 苏默心中一动,红外热成像就转变成正常的画面。 那几个橘红色的光团,变成轮廓清晰的人体。 那是几名士兵,用电梯载着一枚竖立的导弹,向发射井靠来。 之前的导弹被发射出去了,发射井自然不能空着。 发射井的底板打开,明亮的光线照进来,运送导弹的士兵,第一眼就看见,黑暗中悬着一双妖异的银眸。 “开火!”有人叫道。 与此同时,银眸消失,数颗子弹从黑暗中飞来,精确的钻入士兵的眉心。 戴好墨镜的苏默跨过士兵的遗体,踏入电梯。 电梯缓缓下沉,把他带到控制室。 门打开,操作台前坐着一名军官。 “这么快就回来啦?”他还没来得及扭头,苏默就冲过去,手刀切中对方脖颈的穴位,军官浑身一麻,陷入休克。 整个地下基地的安全系统,严格到变态的程度,导弹控制室并不与基地直接相通。 苏默贴着走廊走出数十米,就被一道闸门挡住。 没有门把,也没有锁眼,旁边雪白的墙壁上,有一个红色的方形按钮,很是醒目。 苏默试着碰了一下,闸门没有动静,反倒是按钮下面的墙壁,弹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分别是:刷卡槽、指纹感应器、瞳孔扫描仪,还有一个话筒,那是声纹检测的录入装置。 “麻烦!”苏默皱眉。 虽然有四重锁,但苏默深信,这世上根本没有破不了的安全门。 他把那位军官拖过来,弄醒。 军官悠悠的醒来,看到一把枪对着自己。 “开门。”苏默冷冰冰的道。 僵持了片刻,军官不想送命,打开闸门。 苏默按着他的脑袋,往墙壁上一撞,可怜的军官,又晕了过去。 闸门打开,露出一条银白色的通道。 苏默没有迟疑,大步踏入。 监控室内,安保队长看到屏幕上,大摇大摆闯入的苏默,用力拍下警报按钮:“3区入口,发现入侵者!” “这没脑子的傻瓜,是谁派来的?”安保队长调动摄像头,聚焦到苏默的身上,想看清一些细节,却见苏默突然抬手,黑洞洞的枪口火光一冒,然后,3区的视频,就变成一片漆黑。 紧接着,2、1、3等区域的视频相继熄灭。 保安队长看着屏幕上的黑块,突然一阵惶恐,如果沿着这条路径走,必将经过监控室。 他刚把枪抓在手里,门被打开了,之前出现在屏幕上的苏默,已经站在门口。 怎么这么快?保安队长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这座地下基地的结构,非常复杂,各种通道牢的人晕头转向。 他刚来的那几个星期,几乎天天迷路。 苏默当然不会解释,一枪干掉保安队长。 接着,他走过去,硕大的屏幕,在面前闪烁。 根据上面显示的画面,已经有三支武装到牙齿的小队,向他奔来。 对方没有动用半狼之类的生化兵器,可能是想抓活的。 苏默还发现,那三支小队的队长,虽然和普通士兵长得没什么两样,但他们的眼神,都透露着不属于人类的野性与嗜血。 他们的体能和速度,也超出手下一大截,几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一条条通道,完全不考虑节省体力。 三个完全体!苏默一阵激动,没有半点惧意。 他来这里,本来就打算捞一名强悍的兽化人,弄回去当保镖的。 而且,这三名兽化人,依仗卓越的体能,将自己的手下远远的甩在后边,这给了苏默更多的机会。 大概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消灭一个小小的入侵者,是不需要额外支援的吧? x3区,也就是监控室所在的区域,三名完全体碰头了。 “巴蒂,瑞恩,上次的入侵者,被你俩消灭了,这次该我了吧?”一名女子娇滴滴的说道,她身材娇小,体内却蕴含无穷的爆发力。 她穿着露出脚趾的坡跟凉鞋,纤细的莲足,蹬在合金地板上,竟留下一个浅浅的凹痕。 “殷吉娜,你还小,这样的脏活累活,还是交给我们做吧。”瑞恩瓮声瓮气的说道,他魁梧的就像一座肉山,速度却一点都不慢,动作之轻盈,让优秀的芭蕾舞者,都自惭形秽。 竹竿似的瘦巴蒂开口了,声音刺耳,就像两片金属在摩擦:“瑞恩说的没错,殷吉娜,能够入侵到这里的人物,都很危险。” “那,那你们为什么要赶过来?”殷吉娜不服气的道,小脸气鼓鼓的。 基地里太无聊了,警报响起时,殷吉娜的第一反应是有新玩具了,谁知道,还有两个人跟她抢。 “好吧。”瑞恩无奈的道,“殷吉娜,等我们捉住入侵者后,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巴蒂?拜托你了。” “嗯。”巴蒂点点头,速度慢了下来,“放心去吧,我会照顾殷吉娜的。” 第九十一章 胆大包天 肉山似的瑞恩,裹着一阵巨风,率先冲出通道。 “看暗器!”苏默的手用力扬起,一个黑色的疙瘩飞到半空中。 瑞恩转动眼珠,紧紧的盯住暗器,他很谨慎,作出防御姿势。 忽然,那暗器解体了,没有喷出火焰,也没有射出弹片,无量的光芒,在瞬间充满了整个通道。 瑞恩眼睛受到刺激,双目流泪不止,眼前的景象变的一片模糊。 他只感到一阵轻风袭向腹部。 “吼!”瑞恩发出咆哮,双臂抡起,向腹部方向砸去。 然而那只不过是苏默的假动作,他太了解兽化人了。 这些兼具力量和智慧的生化兵器,不像人类那样,过于依赖视觉。 他们五感发达,其中的蝙蝠人,闭着眼都能取人性命,是最可怕的暗杀者。 瑞恩势若千钧的双拳落空,砸下去,深深的陷入地面。 苏默趁此闪躲,像灵活的鱼儿一样,绕过瑞恩,后者还在吭哧吭哧的拔手臂。 瑞恩德耳朵动了动,急忙大叫:“巴蒂,他朝殷吉娜去了!” 巴蒂沙哑尖细的声音传来:“放心吧,一切有我。” 殷吉娜看到了苏默,红宝石般的双眼,发出兴奋的光芒:“让我来” 然而巴蒂已经冲了上去,如一条黑瘦的闪电。 这速度,好快!苏默吃了一惊,连忙止步,脚步急转,避开锋芒。 此时巴蒂在前,苏默在后,两人呈背对背的姿势。 苏默反手拔枪,头也不回的就扣下扳机。 子弹出膛,打中巴蒂的脖子,却被弹开了。 不知何时,巴蒂的后颈上生出细密的鳞片,有乌鳞也有白鳞,构成一个眼睛般的天然花纹。 “眼镜蛇!”苏默此时已经转过身来,看到那花纹,又是一惊。 巴蒂跳到一边,揉了揉脖子:“呵呵,你打的我好痛啊。” 他冷笑着,两根透明的毒牙,翻出唇外。 苏默不再迟疑,将一个东西,狠狠的甩在地上。 啪的一声脆响,浓浓的烟雾,迅速迷茫开来。 “催泪弹!咳咳,殷吉娜,快屏住呼吸” 由于兽化人嗅觉灵敏,他们受催泪弹的影响,会比人类更痛苦。 “卑鄙的入侵者,你又做了什么?”瑞恩德咆哮声震天动地,他心急如焚,刚刚恢复视力,红着眼跑来支援,结果正好中招。 催泪弹不仅摧残嗅觉,浓浓的烟雾,也使得可见度直降至零。 起码瑞恩和巴蒂都无法发现苏默,虽然明知苏默就在附近。 此时,苏默仗着透视眼,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烟雾,行走自如。 暂时搞定了两个,他悄悄的靠近最后一名兽化人。 一名女性兽化人,是非常稀有的,她在兽化人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的女皇。 在未来,科学家一直有传言,女性兽化人不仅个体强悍,还关乎整个群落的起源和发展 苏默没兴趣管这些学术问题,他只知道,物以稀为贵。 近了,更近了,苏默立即提速,如大灰狼扑向小白兔一般,向目标扑去。 嘭!苏默被一股大力踹飞。 “嘻嘻,我可是小兔子”殷吉娜蹦蹦跳跳的道,宽松的兜帽落了下来,露出满头柔顺的秀发,和两只毛绒绒的长耳朵。 “大意了”苏默在心中呻吟,不敢发出过多的声音。 他早就看到了对方的耳朵,知道这是一位少见的兔人,可是,苏默没有料到,殷吉娜的听觉如此出色。 果然兽化人是一个违反自然规律的物种,他们中的女性,要比男性还强大许多。 “入侵者,受死吧!”瑞恩根据之前苏默被击中的声音,发起攻击。 可惜苏默不在原位,殷吉娜的脚力不小,将他踹出老远。 其实,瑞恩并没有掌握苏默的具体方位,他只希望这一吼,能把苏默吓出来。 只要苏默惊吓过度,弄出一丁点声响,他就能确定苏默的位置,然后一拳锤死苏默。 然而苏默窝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这个时候,巴蒂不停的转动面孔,他消瘦的脸上,有一对颊窝,那其实是他的热测位器,从本体眼镜蛇继承来的能力。 蛇在夜间也能捕食,苏默看到脑袋转来转去的巴蒂,猛然想到这一点。 必须行动了。苏默又丢出一物,掉在地板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巴蒂、瑞恩和殷吉娜都迅速扭头,寻找声音的来源。 苏默猛然跃起,一棒点中殷吉娜的后脑勺。 那里是脑干所在地,殷吉娜虽然强为兽化人,但也扛不住这样的重击,娇躯一歪,软软的倒下去。 苏默赶在她倒在地上,发出声音之前,将殷吉娜托住,横抱起来,蹑手蹑脚的离开。 巴蒂和瑞恩还困在烟雾中,像无头苍蝇一样钻来钻去。 不知跑出多远,后方传来夹杂着哀伤的咆哮:“殷吉娜!” 疯狂的兽化人,是最为可怕,苏默赶紧加快了步伐。 “那个家伙在哪?他想对殷吉娜做什么?”巴蒂和瑞恩冲进监控室,想通过摄像头找出苏默。 然而,一把靠椅嵌在监控室巨大的屏幕,负责监控的安保队长在地上躺尸。 连埋在地下的线路,都被损毁了,这意味着,就算换一块崭新的屏幕,他们也找不出苏默的踪迹。 那些摄像头,彻底成了摆设。 现在苏默在哪,他自己也不知道。 为了躲避那三支消灭入侵者的队伍,苏默绕了好多圈子,怀里还抱着殷吉娜。 还好这丫头是兔人,体态轻盈,要是河马人,苏默还没逃出去,就先被累死了。 后边,又传来纷杂的脚步声,苏默不用回头,就知道追兵又来了。 蛇人巴蒂,对苏默的威胁太大了,他的脸上的热测位器,甚至能感应到走廊上脚印的余温。 幸好的是,这座基地里,不止苏默一个人乱跑,到处留下脚印,这也是巴蒂没有立刻捉到苏默的原因。 实际上,苏默同样能看到自己留下的痕迹,而且看到的景象,比巴蒂更清晰。 他每次回头,总能看到一串慢慢变浅的橘色光斑,点缀着自己走过的道路。 为此,苏默开始抬起脚后跟,用脚尖垫着走,这样留下的痕迹,稍微少一点。 他跑了一段路,看到一扇气派的大门,门外挂着牌子,上面用红字写着:闲人免进。 “就是你了!”苏默毫不犹豫的闯了进去。 第九十二章 门内的辛秘 门里面,其实没什么秘密,就是一间装饰豪华的会客室。 苏默正打量着,忽然回头,注意到有人接近。 不是瑞恩那些人,他们早就过去了。 苏默赶紧把殷吉娜藏起来,自己也躲到沙发后边。 门开了,进来的人面容清瘦,颧骨突出,一只大大鹰钩鼻支出来,令他显得更为阴沉。 苏默认识他,那是一位在未来争议颇多的大人物,鼎鼎大名的埃文博士。 兽化人,就是因他诞生的。 没一会儿,又有两人进来。 “维克多!他怎么在这?”苏默以为自己,被震惊到了不能再震惊的程度了,然而,当他看清第二人的面孔时,心跳猛然漏了一拍。 那是格兰威尔,被维克多抓鸡仔似的提在手中,他头破血流,双目紧闭,看上去非常糟糕。 “父亲,我把他带来了。”维克多将格兰威尔丢在地板上。 “嗯,你做的很好,出去吧。”埃文博士挥了挥手,不咸不淡的说道。 维克多没有立即离开房间,小心的问道:“父亲,听说,基地里有入侵者?” “下去吧,这件事,有别人负责。”埃文博士用手撑着额头,语气中透着不耐。 维克多闷闷不乐的离开了,透过墙壁,苏默看到他关上门后,嘴巴无声的蠕动了一下。 看唇形,维克多说的应该是:“这不公平。” 埃文博士似乎爱上了会客室的沙发,他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格兰威尔就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从苏默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他脸上的伤痕,有血的痕迹,也有火焰撩过的焦痕。 一瞬间,苏默生出干掉埃文,救走格兰威尔的念头,他定了定神,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忍住诱惑。 因为这个时候,门又开了。 一个酷似斯大林再世的年轻俄国人,一身戎装,迈着矫健的步伐踏入房间。 “埃文博士,你还好吗?” “罗曼诺夫,我过得非常不错。”埃文博士起身离开沙发,与俄国人热情的拥抱。 如果美军的最高将领在此,肯定会恍然大悟:“你们居然跟俄国佬勾肩搭背,怪不得资金断链,研究还能持续下去!” 在寒暄之后,罗曼洛夫拍了拍埃文的肩膀,好似多年的老友。 实际上,埃文的年龄,足以充当他的的爷爷,所以这幅场景要多怪有多怪,偏偏埃文一点意见都没有,据苏默的了解,暴躁的埃文,可没有忍气吞声的习惯。 这个年轻的俄国人,意气风发的道:“现在,这个世界乱成一团,到处都是丧尸,不过,我们的日子,反而更加好过了。” 罗曼洛夫说着,挑了一张沙发坐下,正好苏默藏身的那张沙发。 埃文继续和贵客笑谈风声,沙发后的苏默,却留意到,罗曼洛夫胸前佩戴着青铜盾剑徽章。 那是前苏联情报局克格勃的标志,对方戴着这个标志,不知道是为了缅怀过去辉煌的岁月,还是克格勃又死灰复燃了。 这点,就算来自未来的苏默也无法确认,真正的秘密,永远不会对大众公开。 罗曼洛夫扫了地上一眼,格兰威尔还处于昏迷中,不知道自己的命运。 “就是这个人?”罗曼洛夫道。 “就是他。”埃文博士肯定的点头。 “不要怪我啰嗦,这件事,确实至关重要。”罗曼洛夫说道。 “我当然明白。”埃文说到这,站起身来,真挚的说了一句,“我的朋友,祝你成功。” 然后,埃文就到外面去了,将会客室留给罗曼洛夫一个人。 为什么要离开?苏默有种荒谬的感觉,埃文似乎生怕打扰到罗曼洛夫。 可是苏默看着罗曼洛夫,他要干什么呢? 会客室里除了沙发、茶几和地毯,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凭着一堆家具,他能干什么? 这个时候,罗曼洛夫动了。 他将格兰威尔抬起,移动到沙发上。 然后,罗曼洛夫半跪在地,视线与沙发上的格兰威尔平齐,准确的说,是与格兰威尔的脑袋平齐。 接着,罗曼洛夫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里面躺着一把光洁的手术刀,和两团肉色的椭圆球体。 罗曼洛夫戴上橡胶手套,郑重的拿起手术刀,另一手推动格兰威尔的脑袋,使他的后脑勺露出来,一刀插进去! 格兰威尔完全没有反应,连皱眉的动作都没有。 这不正常,苏默怀疑他昏迷的原因,不仅仅是失血过多,他一定是被麻醉了,失去了所有知觉。 刀上刻着细密的刻度,罗曼洛夫将刀插到一定深度,就停了下来。 手术刀一寸寸的拔出头皮,格兰威尔的后脑上露出一个扁平的孔。 罗曼洛夫将手术刀放下,原来的手套上,满是污血。 他又换上一双崭新的手套,捻起一团椭圆球体。 那球很软,富有弹性,罗曼洛夫用两根指头,就把那球捏的瘪平瘪平。 苏默的注意力集中在那球上,他在未来,似乎见过类似的东西,就是想不起来。 他把视线集中,向球体内部探去。 蓦然,一个概念出现在苏默的脑海里:仿生肌肉! 这种高分子材料,与人体的契合度超高,基本不会发生排斥,由仿生肌肉为起点,可以构造出许多重要的人体器官,比如仿生心脏、仿生肾脏 不过代价非常昂贵,据苏默所知,即使在科技相对发达的未来,一个小小的仿生眼角膜,都足以让富豪破产,好不如直接用而苏默眼前的这个物体,似乎更为复杂,其中无数细小的网络结构,令苏默想到了神经元。 罗曼洛夫将那球体捏扁,塞入格兰威尔的伤口。 那伤口快速止血,结疤,渐渐合拢了。在发丛的掩盖下,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显然,神秘的球体里,还有一些其他的物质,苏默能够看到,却无法理解。 跪在沙发前的罗曼洛夫,和躲在后边的苏默,都紧张的盯着格兰威尔。 不知过了多久,格兰威尔的眼皮忽然跳了跳,似乎要挣扎着抬起。 “快呀,抬起来,抬起来,加油!就差一点点了!”罗曼洛夫在给别人的眼皮打气。 这本是滑稽的一幕,不知为何,苏默却不想笑,甚至有种恐惧。 第九十三章 偷天换日 毫无征兆的 格兰威尔睁开了眼,只不过,他的眸子灰蒙蒙的,没有一点生气,简直像假人眼睛。 “格兰威尔”罗曼洛夫轻轻的呼唤着。 格兰威尔有了反应,他的眼珠子,生涩的转了转,散乱的目光,稍微凝聚了一点点。 “格兰威尔,你要信奉你的主人,坚定不移的履行主人的每条命令” 听到罗曼洛夫带着强烈蛊惑性的话语,苏默忽然弄清了状况,豁然开朗。 之前的神秘小球,使格兰威尔处于类似催眠的状态,别人叫他干什么,他就会干什么。 苏默有理由怀疑,那小球其实是一种控制器,它能控制人的大脑,把植入者变成听话的傀儡。 他的猜想,很快就得到你了证明。 罗曼洛夫继续对格兰威尔说:“你的人是主人的,你的心也是主人的,你要为主人奉献一切,格兰威尔!” 随着一声大吼,格兰威尔的面露痛苦,在他的头部周围,扭曲的血管一根根鼓起、膨胀,像受惊的青色小蛇。 “你的主人是” 罗曼洛夫说到这,苏默猛地跃起,跳过沙发,将他扑倒在地。 “别听他说话!”苏默一边对罗曼洛夫老拳相向,一边大声道。 格兰威尔身子一震,目光落在苏默身上,缓缓地开口:“你是” “不要呜”罗曼洛夫绝望的挣扎着,想阻止这一切,结果苏默将枪管捅进他的嘴巴。 浓烈的火药味与铁腥味,在罗曼洛夫的口腔里弥漫开来,他顿时安静下来。 “你是”格兰威尔的表情,更加痛苦了,抱着头,努力的想着什么。 “想起什么了吗?我是苏默!” “对的,对的。”格兰威尔的表情,一下子舒缓开来, “你是苏默,我的主人。”格兰威尔说着,谦恭的低下头。 “咦?”苏默动作一僵,事情好像有点不对。 但是,苏默转念一想,这个结果也不错,嗯,很不错! 罗曼洛夫趁机翻身,他逃出苏默的魔爪,拔出配枪,大怒道:“你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白痴,把我的计划毁了!我要杀了你!” 跟我玩枪?苏默冷笑,甩手一枪将对方的武器打给。 罗曼洛夫大骇,转身就逃。 他个头高,腿也长,却没苏默跑的快。 在离门把手还有最后一步的时候,罗曼洛夫被苏默撵上了。 “哦,不!!!”罗曼洛夫发出一声绝望的咆哮,再次被扑倒在地。 罗曼洛夫的叫喊是如此之响,音量之高,不亚于天鹅绝唱。 隔着一扇门,苏默看见,守在外边的埃文博士注意到屋内的动静,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进去。 他怕打扰到罗曼洛夫。 屋内。 苏默卷起带着花边的桌布,粗暴的塞进罗曼洛夫的嘴里,断送了他最后一丝希望。 现在,苏默有时间打量他的战利品了。 除了跟在他后边,不停叫主人的格兰威尔,还有其他令苏默心动的东西。 刚才混战的时候,盒子幸运的没有被打翻,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把手术刀,还有一个椭圆形的球体。 苏默戴上白手套——从罗曼洛夫身上搜出来的。 然后,拿起那椭圆球体,捏了捏。 很软,手感就像橡皮软糖。 难以想象,这种无棱无角,貌似人畜无害的东西,能直接奴役一名思想完整的人。 苏默把殷吉娜拖了出来,闻着兔女身上的淡淡体香,他忽然一笑。 兔女战力强大,方方面面都非常出色,如果不是偷袭,苏默绝对赢不了殷吉娜。 等殷吉娜醒来,发现自己被绑架了,肯定会闹的天翻地覆。 苏默正为这事发愁呢,现在好了。 有了这个东西,一切都好办。苏默的目光,落在椭圆球体上。 不过,等会要出去的话,恐怕有点麻烦。 这座地下基地,还生活着其他强大的完全体,等收服了殷吉娜,以兔女天生的强大,和苏默自己的智慧,也不是闯不出去。 但是,与另一个方法比较,这个方法就显得有些傻了。 另一个方法就是苏默扭头,看向被绑的罗曼洛夫。 罗曼洛夫的嘴被桌布堵住了,无法出声,但他那惊惶的小眼神,仿佛在说:“你想干什么,不要过来!” 苏默拎起手术刀,带上小球,大步向他走去。 罗曼洛夫吓坏了,挣扎着,像蠕虫一样在地上爬。 上帝啊,他要把我那个太可怕了,罗曼洛夫要远离背后的魔鬼! 苏默赶上去,捉住他,将手术刀,小心翼翼的捅入罗曼洛夫的后脑,然后,将小球捏扁,塞进伤口。 罗曼洛夫先是惊恐,然后茫然了,最后恢复了清明。 “主人。”罗曼洛夫站起来,冲苏默行礼,弯腰九十度,比rb人鞠躬还要低。 “嗯。”苏默矜持的受了这一礼,“那个什么球咦,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是的。”罗曼洛夫得到苏默的同意后,才继续道:“主人所说的那个球,是数十位俄国顶尖科学家的合作发明,我们把它叫作忠心球。” “呵!”苏默不禁冷笑,“我还以为叫傀儡球呢。” 然后,苏默又问:“还有多的吗?” 罗曼洛夫遗憾的摇了摇头:“只有这两个,而且忠心球用了克格勃遗留下来的技术,这项的技术,又得自德国纳粹,恐怕,再也无法复制了。” 一听这话,苏默忽然有点后悔,用在格兰威尔身上的那个,是他无法阻止的。 可是,把忠心球用在罗曼洛夫身上,划得来吗? 这种逆天的东西,怎么也该给大人物安一个才相配。 比方说,美国总统就是苏默心目中合适的人选。 “罗曼洛夫。”苏默道。 “在,主人!”罗曼洛夫立正,军靴一靠,发出啪的脆响。 “你在俄国地位怎么样啊?”苏默问。 罗曼洛夫傲然提起胸膛:“我与俄国几个古老的家族,都有血缘关系。而且,灾变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已经过去了,他们在恢复元气,将比以前更加强壮。” 苏默虽然不清楚俄国上流社会,但这话,明显有些夸张了,可是,因为忠心球的缘故,罗曼洛夫应该不会撒谎的呀? “这话怎么说。”苏默仔细的问,他有点质疑心球的效力。 结果,罗曼洛夫给出一个吓死人的答案:“我就是斯大林!” 第九十四章 一心为主的仆从 有那么一瞬间苏默想给罗曼洛夫一拳。 他是斯大林?那位执政最长的苏联最高领导人?这是在逗我呢! 就在苏默要发作得到时候,罗曼洛夫道出了原委。 从生物学的意义上说,他是如假包换的斯大林。罗曼洛夫就是由斯大林遗留的体细胞克隆而来的,他的基因与斯大林的基因,一模一样。 美苏在冷战前,有过一次简短的合作。 那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让历史名人再现,借由他们的能力,重塑辉煌。 不过,罗曼洛夫虽然是斯大林的复制体,但由于环境不同,他的思想、喜好以及行为模式,与历史上的斯大林并不相同。 随着环境的潜移默化,罗曼洛夫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人,与他的本体撇清了关系。 这就是他要改名为罗曼洛夫,而不是叫斯大林的原因。 虽然身为复制体,但罗曼洛夫依旧地位高贵,手握重权。 那些古老的家族近乎迷信的崇拜斯大林的个人能力,同样也相信罗曼洛夫,将他作为了几大家族的代言人。 罗曼洛夫还告诉苏默,埃文其实也是一位历史名人,而且来历比他还要古老。 只不过,埃文非常谨慎,进行了整容,所以罗曼洛夫也猜不透他的本体是谁。 消化这些震惊的信息,需要时间。 苏默只感到昏昏沉沉的,直到他看到门外,埃文博士开始不耐烦的踱步,苏默才意识到,自己在这呆的够久了。 他站了起来,罗曼洛夫马上问:“主人,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苏默吩咐一番,然后摇头说:“出了这个门,就别再主人主人的叫了,你要把戏演好。” “是的,主人。”罗曼洛夫道,迈步向大门走去,在他身后,苏默重新躲到沙发侧面。 罗曼洛夫踏出这个屋子,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变的威严肃穆。 “怎么样?一切还好吗?”埃文博士关切的问。 “很顺利。”罗曼洛夫指了指身后,格兰威尔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一副仆人的模样。 “太好了。”埃文松了口气,“我在门外听到奇怪的动静,又等了这么久,还以为你失败了呢。” 罗曼洛夫道:“确实,中途失败了一次,幸好有备用的忠心球。” 接着,按照苏默的授意,罗曼洛夫引开了埃文博士。 片刻之后,苏默溜了出来。 这个时候,被苏默破坏的监控设备还没修好。 瑞恩和巴蒂还在到处抓他,苏默避开他们,绕了个圈子,故意“巧遇”罗曼洛夫与埃文博士。 然后,苏默与罗曼洛夫大战,技输一筹,被骁勇的罗曼洛夫活捉。 “你居然抓住了他!”埃文博士很吃惊,据手下报告,这是一个极其狡猾的入侵者,罗曼洛夫虽然是那个人的复制体,但在个人武力上,他应该只比普通士兵强一点。 这个时候,瑞恩和巴蒂带人赶到。 “就是他!”巴蒂闪电般跳出来,扁平的脸上,挂着吃人的表情。 “巴蒂,别乱来,父亲在这。”瑞恩按住巴蒂,生怕他做出什么傻事。 “怎么了,我的孩子?”埃文博士。和蔼的问。 “父亲,他把殷吉娜抓走了!”巴蒂道,盼望着埃文惩罚苏默,最好能将苏默交给他,他有上百种折磨人的办法 结果埃文博士道:“不用担心,殷吉娜没事,我们找到她了。” 那是因为苏默此行收获巨大,远远的超出了他的期望。 苏默已经不在乎小小的兔女了,就把她随意的丢在过道里。 “可是他是一名入侵者,入侵者都该死!”巴蒂执意要惩罚苏默。 埃文转头面向罗曼洛夫:“伙计,你看?” “不行。”罗曼洛夫指着苏默道,“我知道这号人,他来自中国,是一名很有价值的特工。处死他太可惜,我要把他带回去,另有他用。” 埃文虽然宠爱他的“儿子们”,但他不可能违逆罗曼洛夫的决定。 同为复制人,埃文和罗曼洛夫私交莫逆,但真论起来,罗曼洛夫其实是他的上级。 于是,苏默就以俘虏的身份,顺顺利利的被带了出去。 外面,有一架波音客机在等着他。 当飞机舱门关闭,罗曼洛夫立即斥退左右,只剩下他、格兰威尔和苏默三个人。 罗曼洛夫将自己面前的红酒端给苏默,道:“主人,这是克里姆林宫一号,白宫一号的仿制品,您还满意吗?” “行。”苏默陷在软乎乎的椅背里,即使他并不怎么在乎物质享受,此时都有些飘然了。 接着,罗曼洛夫拍了拍手,一个女郎款款走出,一身戎装,英姿飒爽。 苏默看着对方的面孔,完全没有准备:“怎么是你?” 来人正是殷吉娜,她也没想到会在这见到苏默。 “你、你、你不是被抓了吗?”殷吉娜瞪着一双红宝石般的大眼,小口微张,吃惊极了。 罗曼洛夫望着苏默,解释道:“殷吉娜一直想出来逛逛,得到埃文博士的同意后,我就把她带了出来,主” 他说到这,突然瞥见苏默眉头一皱,及时改口:“我想,你需要一个保镖,和生活上的助理。” “什么?让我给这个人当保镖?”殷吉娜指着苏默的鼻子,气的直跺脚,“我绝对不干!” “到底是怎么回事?”殷吉娜质问罗曼洛夫,“他不是你的俘虏吗?” 罗曼洛夫笑了笑:“那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苏默是我们的盟友。” 苏默无语,罗曼洛夫未免太大胆了吧? 同时,苏默心里还有些疙瘩,这件事来的太突然了,罗曼洛夫未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事不声不响的给办成了,这让苏默感到略微不妥。 “真的么?”殷吉娜粉色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天真的她,被罗曼洛夫唬住了。 “是的。”罗曼洛夫一本正经的道,“苏默。现在身肩重任,他一个人在外闯荡,非常危险。” “我懂了!”殷吉娜用力的点头,“我会好好保护苏默的。” 殷吉娜走后,苏默仍然感到不可思议,这么简单就将一个潜力无穷的兔女,骗到手了? 在他对面,罗曼洛夫解惑道:“她相信埃文,而埃文相信我,所以她也相信我。” 苏默闻言笑了,如果埃文知道,他相信的人,已经完全倒向了苏默,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太可怜了,还是让他继续蒙在鼓里算了。苏默心想。 第九十五章 不稀罕 苏默望着圆形舷窗外的云海,沉思了一会儿,道:“把格兰威尔送回去吧,让他留在美国。” “主人英明。”罗曼洛夫道。 一个不成熟的假想,在苏默心中一闪而过。 他问道:“这其实就是你们原本德计划,是不是?” “是的。”罗曼洛夫笑了,“果然没有什么事,能都瞒过主人。”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苏默听到罗曼洛夫亲口承认,心中还是一惊。 掩盖在历史之下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 苏默不由得想到,在未来,格兰威尔与埃文博士的对立,那不过是一场戏,演给其他人看的。 刹那间,苏默想通了许多不解之谜,比如说,世界上第一具机甲,在美国诞生后,俄国就马上跟进,成为第二机甲国 苏默中途离开了克林姆林宫一号,他之前与果基格隆等人约定,要在美军基地汇合。 苏默在进入基地时,美国的军部元老,四星上将德士克,正好要离开基地。 他坐在车里,看到一个黄皮肤的年轻人进来,好奇的问了一句:“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助理用手机偷拍下苏默的照片,跟军方的数据库进行对比,查了一阵子,摇头道:“先生,他不是我们的人。” “应该只是一名普通的幸存者。”助理补充了一句。 虽然基地藏的很深,但总有一两个幸运儿,撞了大运,能找到这里来。 “哦。”德士克挠了挠下巴,“让他参军吧,这小伙身体很结实,精神状态也不错。” 他没想过苏默的国籍,再说苏默是外国人又怎么样?和平时期,不知道多少外国人,梦想拿到绿卡,成为美国公民呢! 至少在德克士的理解里,美国,就是这样魅力无穷。 另一边,苏默正要进入基地,守卫的士兵,都把路障打开了,却又拦住了苏默,不让他进去。 “怎么了?刚才不是说好了吗?”苏默问。 士兵道:“对不起,有重要人物出行,我们要保证他的安全,请你站到警戒线之外。” 苏默望了一眼,对面有一辆用料扎实的黑色轿车,保险杠的两边,一头插着蓝星条的美国国旗,一头插着意义不明的黑旗,旗帜耷拉着,将标志掩盖了大半。 尽管车窗漆黑,但仍然挡不住苏默的视线,他望见车里,有一个不怒而威的老头。 那老头的存在感太强烈了,车里的其他人,都似乎成为了背景。 此时,德士克饶有兴致的抬起眼皮,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啊哈!他好像能看见我。”德士克微笑道。 怎么可能?助理不知该如何接话,就下车履行命令去了。 苏默挪开了目光,见到一人跑下车来,趾高气扬的说了些什么,哨卡里的士兵就跑向苏默,热情的道: “恭喜你,你被录取了!” “什么情况?”苏默有些傻眼,这时候,载着德士克的轿车,从他身边开走。 “傻小子。”那个大兵用力的拍了拍苏默,“你现在是我们的一员了,一名美国大兵,知道吗?” “美国大兵?”苏默只感到五雷轰顶。 旁人见苏默呆愣的样子,都笑话他:“嘿,看那小子,高兴傻了吧?” 苏默回神,摇头道:“我不当。” 笑声戛然而止。 “老宾利,这小子真傻了?” “大、大概是吧” “现在到处都是丧尸,到处都是危险,外面的人连吃都吃不饱,哪还有比当兵更好的职业?” 不论对方怎么劝,苏默都说“我不当。” 然后他甩下这批人,向一个方向走去。 “喂!”有人在后边叫道,“你不当兵,到底是来干嘛的?” “找人。”苏默头也不回的道。 片刻之后,苏默在一片帐篷前,找到了巴莎苗寨的猎人们。 果基格隆抓住他的手臂,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大哥,你可回来了!” “他们到底干了什么?怎么把你欺负成这样?”苏默怒气冲冲,他有一个惊恐的发现——果基格隆老是捂着菊部 “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老机长连忙跑出来,解释了一番。 原来,苗寨的猎人们,吃不惯西方的黄油面包,有好几个水土不服的,果基格隆犹为严重,每天出恭次。 苏默哭笑不得,转头问老机长道:“飞机的油,加满了吧?” “加满了加满了,我磨了好半天,美国人才答应。”老机长抱怨道。 飞机的航空燃料太难找了,那烧的不是油,而是金钱,连富得流油的美国政府,都得精打细算,利用好每一滴航空油。 如果不是那些好莱坞明星,念在苏默的救命之恩上,利用自己曾经的名气,帮了一把,老机长未必能加满油。 “这么说,那些明星回来了?”苏默问,他之前,亲眼目睹洲际导弹发射,又见到格兰威尔被抓走,还以为那些人全军覆没了。 “跟着我们的那批明星,确实回来了。”老机长道,“其他人” 苏默大手一挥:“走吧,离开这是非之地。” 虽然未来的历史,没有明确记载,但苏默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个地方,马上要乱。 飞机要起飞了,在跑道上滑行,突然,一队架着机枪的悍马,气势汹汹的冲来,截断了前方的跑道,一字排开。 旁边,一个地勤人员疯狂的打着旗语。 “他在说什么?”有人问。 曾是飞行员的苏默看懂了,面色铁青:“他说,我们不能离开。” 其实,不用苏默解释,单看那不怀好意的悍马车队,就能理解了。 “你们想干什么?”老机长下去跟他们理论。 结果一名军官粗鲁的把他推到一边,“让开,老头,叫你们的队长来,对,就是那个叫苏默的家伙。” 苏默沉着脸,扶住老机长,对那军官道:“你,最好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旁边一个抱着膀子看戏的中尉,听到这话,咧嘴笑了:“不给你又怎么样?” 同时,中尉手一抬,周围的士兵哗啦啦的拉动枪栓,黑洞洞的枪口,像孔雀开屏一般竖了起来。 老机长吓坏了,忙扯苏默的袖子,几乎是哭着说:“我没事这里是美国人的地盘,我们、我们好汉不吃眼前亏” 第九十六章 兵痞 中尉看到老机长害怕的样子,虽然听不懂中国话,但他从老机长的表情,大致猜出内容。 “中国佬。”中尉伸出胡萝卜那么粗的指头,在苏默的胸膛上硬邦邦的戳了几下,“你得为你刚才的态度,给我道歉,说对不起。” “哦,是吗?”苏默的手臂,忽的抬起,抓住中尉的指头,狠狠的一扭。 “啊!”十指连心,中尉吃不住痛,身体都板了过来。 “你干什么?放开他!”军官抬起了枪,要扣动扳机。 一辆轿车经过,正是载着德克士的那辆,老将军出去接了个重要人物,现在回来了。 车窗降下,格兰威尔的怒吼传来:“干什么?快住手!” “你又是谁?凭什么对我下命令?”军官看到那辆高级轿车,目露忌惮,没敢开枪。 这个时候,德克士花白的头颅,从车窗里探了出来,目光冷冷的扫过现场。 士兵们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如坠冰窟。 “将、将军” 此时,格兰威尔已经跳下车去,向这边跑来。 几个警惕的士兵,下意识的将枪口对着他。 德克士刚下车,看到这一幕,气了个半死,格兰威尔好不容易生还,却在自己的地盘被枪指着,万一伤着呢,那真是欲哭无泪啊。 “蠢货,还不把枪放下来?”德克士大声骂道。 于是,所有士兵都乖乖站好,不敢再乱动了。 格兰威尔跑近了,用谁也听不到的声音道:“主人没事吧?” 苏默没答话,抬手一指,那个方向有一个摄像头。 格兰威尔赶紧收声,魁梧的身躯贴近中尉,几乎是鼻尖对鼻尖:“你们好大的胆子,这样对我的救命恩人,谁让你们这样做的?” “命令,上面的命令。”中尉心中发虚,表面上还是不甘示弱。 苏默与格兰威尔对视了一眼。 这时候,德克士插了进来,他先礼貌的和苏默握手:“你好,我是德克士。格兰威尔教授跟我说过一个神通广大的中国人,没想到,就是你。我代表美国政府,感谢你的见义勇为,你也许没有意识到,救了格兰威尔,究竟有多么大的意义。” “不用谢,那是我应该做的事。”苏默一语双关的说道。 不过,德克士注定听不出其中的深意,他呵呵笑道:“多么谦虚的小伙子,有兴趣为美军效力吗?” 旁边被冷落的中尉张大了嘴,目瞪口呆,指头上传来的痛楚,弄昏了他的脑袋,中尉壮着胆子道:“将军阁下,这不符合规定!” 德克士唰的扭头,看着中尉的表情,就像看一只苍蝇:“规定算什么?如果能用十个你,去换一个苏先生,我会非常乐意。” 中尉低下头,羞得无地自容。 教训完手下,德克士目光炯炯的望着苏默,等待他的回答。 德克士以为,苏默可能要考虑好久。 谁知,苏默马上就给出答复:“抱歉,没有兴趣。” “我们有最好的装备,最好的技术,最好的人才为什么?”德克士不解的瞪大眼。 “父母在,不远行。”苏默随口扯了一个理由。 “这,好吧。”德克士遗憾的耸耸肩,“我尊重你们中国人的信仰。但我还是不得不说,你失去了一个好机会。” “这可说不定。”苏默笑道。 有德克士出面,没人再敢阻拦,飞机起飞了,向东方飞去。 德克士的目光从东方收回,见身旁的格兰威尔,还望着那个方向,不禁眉头微皱。 “教授,下令拦截苏先生的人,还没查出来,我们一起去弄清楚吧。”德克士道,他要笼络人心,格兰威尔将会成为研究所得核心成员,要是他老是惦记一个外人,那可不好。 “好的。”格兰威尔欣然前往。 查来查去,最后查到了兰奇上校的头上。 他曾试图掩盖过失,并把脏水泼向中国人,指证他们是来自东方的间谍,意图绑架格兰威尔。 现在看来,完全是笑话。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兰奇中校惊恐万分,是的,他因为上次的过失,被降级处分,由上校变成中校了。 “哼哼,不要狡辩,等上军事法庭吧,说不定他们又会给你降级!” “不!”兰奇绝望的大喊。 就在兰奇办公室的隔壁,一个男子把脚翘在桌上,把玩着手机。 屏幕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苏默登机,身后跟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与苏默一样,鼻梁上架着墨镜。 男子弹了弹手机屏幕,嘴里啧啧称奇:“殷吉娜呀殷吉娜,父亲最宠爱的女儿,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呢?一定发生了些趣事” 飞机横跨太平洋,苏默回到了中国。 没多久,罗曼洛夫来了一趟,又匆匆的离开了。 自从他走了后,就有源源不断的物资,从俄国边境小城,运向西疆。 大到坦克,小到子弹,要什么有什么,全都是战略物资。 俄国人就在西疆的石油开采公司卸货。 东西堆满了仓库,满溢出来,公司里,一度连迈脚的地方都没有。 虽然有枪是好事,但这种几乎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令帕夏汗等人不知所措。 终于,有人鼓起勇气,问那位看似野蛮的俄国大胡子:“长官,这些都是给谁的?” 实话实说,堆在这里的武器太多太多了,给人一种俄国要与中国开战的错觉。 他们担心,石油公司,被当成临时的军火库了。 别尔嘉耶夫捋了捋自己的大胡子,说道:“给苏先生的。” “哪位苏先生?”那人迷茫的问。 “你们,难道不认识那位叫苏默的先生吗?”别尔嘉耶夫比那人更迷茫。 “哦,是他呀!我就知道!” 帕夏汗听到这个名字,忙跑过来,问:“他还好吗?” “你问我?”别尔嘉耶夫咕哝道:“我还想问你们呢。” 以别尔嘉耶夫的地位,还接触不到罗曼洛夫那个层次,但他也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他知道,这次运输武器的命令,是从上面的上面的上面总之很高的地方传下来的,别尔嘉耶夫还想打听一下苏默的情况,抱一抱他的大腿呢,结果 “哎,你们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别尔嘉耶夫对众人说。 没有利用价值,那就没必要待见他们了。别尔嘉耶夫恢复了兵痞本性,粗声粗气道:“有酒吗?真不识好歹,枉我为你们运武器。” 第九十七章 粉碎希望的变异 别尔嘉耶夫坐在一堆空酒瓶之间,他喝醉了。 窗外,身穿红袍的帕夏汗,一闪而过。 别尔嘉耶夫眼睛一亮,醉步踉跄的站起身,空酒瓶被他撞的满地翻滚,叮叮当当。 “大妹子,来来来,到我床上来,咱们谈人生,谈理想。”别尔嘉醉醺醺的,拉住帕夏汗,往门内拖。 一旁俄国士兵们笑嘻嘻的看着,也不阻止。 “把手放开。”一个低沉的声音说。 “你谁呀?敢管我的闲事,是不是想吃子弹?”别尔嘉耶夫瞪着惺忪的醉眼,斜斜的瞄着来客。 “我是苏默。”年轻的来客道。 “这名字,似乎听过”别尔嘉耶夫呢喃着,苦苦思索,忽然记起了什么。 他酒醒了,吓得直打噫:“苏苏苏苏苏苏默!” 苏默把帕夏汗拉过来,别尔嘉耶夫屁都不敢放一个,带着一身酒气和冷汗,滚了。 “你怎么来了?”帕夏汗欣喜的道,垫着脚尖,简直要雀跃起来。 “不能来吗?”苏默反问。 “当然可以,随时都可以”帕夏汗说到这,似乎怕苏默误解,画蛇添足的解释道,“你是我们大家的恩人。” 接下来,苏默在这边住了下来,似乎要把西疆当作他的大本营。 帕夏汗高兴坏了,唯一碍眼的是,那位寸步不离苏默的姑娘。 那姑娘虽然个子不高,但那可爱劲,连身为女人的帕夏汗,都想把她抱进怀中,好好疼爱一番。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冬去春来,幸存者一边忙农活,一边杀丧尸。 不知不觉间,毒辣的日头,没冒几次,夏天就匆匆离去。 灾变后第三百六十五日,正好一年,四季轮转,又是一个金秋。 “主人。”罗曼洛夫找了上来,“冒犯您的别尔嘉耶夫,已被处死。” “说说其他的吧。”苏默道,他都忘了这么一个小人物。 “是有一件事,十分重要。”罗曼洛夫娓娓道来。 放眼世界,各政府在经过初期的惊慌失措之后,开始研究对策,他们很容易就发现,一旦找准了方法,丧尸其实一点都不可怕。 就俄国而言,绝多数部分沦陷区,都被收服,大有重建文明之势。 不禁如此,俄国人还打算进军乌克兰、白俄罗斯、中亚五国、波罗的海三国这些都是曾经的苏联成员。 “一个崭新的苏联,将在废墟上,再次崛起!”罗曼洛夫用力的说。 然后,他的声音,变的轻柔起来:“重新复活的新苏联,需要一位强有力的领导者,就像斯大林他们原本,是想将我推向那宝座,现在” 苏默明白了罗曼洛夫的意识,说道:“你想让我统治新苏联?” “主人,恕我直言。”罗曼洛夫狂热的道,“那才是您应该坐的位置,而不是这个边陲小镇。” “很具吸引力的提议。”苏默道,要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可惜啊,你所见的一切繁华,都是虚假。”苏默道。 罗曼洛夫沉默了一会儿,道:“主人,我不懂。” 苏默望了望窗外,一轮满月,挂在天穹。 “时间正好。”苏默放下茶杯,“跟我来吧,给你看一样东西。” 两人走向郊外,这大半年的时光里,这附近的丧尸,都被苏默杀的灭绝了。 在一片宽阔的场地中央,放着一人高的铁笼,铁笼里关着丧尸。 一见有人接近,那头丧尸就在笼里又跳又叫,就是发狂的猩猩,也不过如此。 罗曼洛夫盯着铁笼,茫然的目光,忽然变的惊讶起来。 “这是什么?”他忍不住倒退几步。 笼中的丧尸,诡异的安静下来,蹲伏在地,一丝丝血雾,从它的毛孔里渗出来,顷刻间充满笼子,并向外飘去。 罗曼洛夫闻到刺鼻的异味,腥臭中,带着一丝诱人的甜腻。 血雾飘向二人,不知道有没有毒。 罗曼洛夫害怕了,想要离开,但苏默还站在原地。 于是罗曼洛夫停住脚,他不能抛弃主人,自己逃跑。 “别担心。”苏默道,“这血雾是无害的,需要担心的,是雾里面的东西。” 渐渐的血雾散去,笼子里显出一个强健的身影,很难与之前佝偻的小丧尸联系在一起。 那就是一个肌肉怪物,比任何健美先生都夸张的体型,简直就是小号绿巨人。 怪物转动苍白大眼,盯住外面的人。 嘭!它猛地一撞,铁笼发出呻吟,拇指粗的金属栏杆,被撞成外凸的弧形。 眼尖的罗曼洛夫注意到,甚至有几根栏杆散了架,根部与笼底脱离。 嘭!怪物又撞了一下,那几根栏杆再也吃不住力,飞离笼子。 苏默开枪了,一枚子弹击中怪物的脑壳,那东西被撞的仰过头去,但双手还在乱抓。 “不可能!它们唯一的弱点,大脑也不怕子弹了吗?”罗曼洛夫失态的尖叫。 “没有,只是额骨增厚。”苏默握住枪把,用平稳的节奏,持续开枪。 三枪过后,那满面黑血的怪物,发出一身哀嚎,终于倒了下去,不动了。 虽然三枪就干掉了,但是,平时只需要一枪啊,而且力气还变的那样异常巨大。 “那是什么东西?到底发生了什么?”罗曼洛夫盯着庞大的尸体,心有余悸。 这次,苏默的话语不再平淡,透出了凝重:“二次变异,它变成了一种叫暴尸的新物种。” “主人”罗曼洛夫掏了掏耳朵,“我好像听错了,你刚才说的,是物种这个词语吗?” “是的。”苏默回答,一阵令人难受的沉默。 物种,意味着不是单个,并且有繁殖的机会。 苏默见罗曼洛夫受惊的样子,安慰道:“放心,不是每个丧尸,都具备二次变异的条件,只有尸体完整,没有缺失重要器官的丧尸,才有变异的可能。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对统治新苏联没兴趣了吧?” “明白了。”罗曼洛夫轻声道,全球不知多少丧尸,都将在今夜发生二次变异,骤然强大一截的丧尸,将使人类重建文明的愿望,再次破灭。 那个时候,能自保就不错了,至于扩大版图,那只是妄想。 第九十八章 危险人物 罗曼洛夫忽然问了一个关键问题:“主人,我想,既然丧尸能变异,那我们人类,是否也有类似的状况?” “有。”苏默赞赏道,“你的想法是对的,人类中也有类似的存在,被称作强化人。” 罗曼洛夫惊讶,“那强化人诞生的条件怎么样?比例是多少?” “九死一生,才能诞生出强化人,在这九死一生的人当中,成功的比例,是千分之一。” “这么少?”罗曼洛夫追问,“那强化人有多强,能比得上一千个人的力量吗?” “怎么可能?”苏默笑着摇头,“初阶的强化人,大多都很弱,个体平均实力,只相当于十个普通人类。” “每一千个人,才换来一个强化人,一个强化人,才抵得上十个人”罗曼洛夫呢喃着,满头是汗,“那样的话,从整体实力上看,我们人类,岂不是越来越弱?” “可以这么说。”苏默看向远方,也是心情沉重,“不过,以后会有一种药剂出现,大大提高强化人的比例。” 然而,这番话,并没有消除罗曼的焦虑,他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主人,我还是认为,我们全人类,应该团结起来,越早越好。” 说完,罗曼洛夫自己都觉得荒谬,要知道,他前一刻还想着建设新苏联,现在居然谈到全球大团结,简直不可思议。 苏默苦笑:“不会的,不到最后一刻,他们不会团结起来。” 罗曼洛夫嘴巴动了动,但又闭紧了。他很想问,什么是最后一刻,但在开口的刹那,他又感到一阵恐慌,最后一刻,这几个字,听起来就透着不祥,还是不问为妙。 苏默见罗曼洛夫还戳在那里,便问:“还有什么事?” “维克多来了。”罗曼洛夫一说,令苏默立即警觉起来:“维克多,来中国了?” “是的。”罗曼洛夫说道,“他现在混入了中国军队,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主人。” “他一个老外,怎么混进去的?”苏默感到诧异。 罗曼洛夫抬头,语气比之前还要凝重:“主人,这正是我要提醒您的地方,维克多,他是变色龙人!” 变色龙怎么偏偏这个时候?苏默很烦躁,在未来世界,各国政府,最讨厌也是最忌惮的,正是变色龙人,因为他能够变成任何一个人的模样。 变色龙人冒充首脑,骗吃骗喝、盗取情报的事件,层出不穷,这还是轻的,连某岛国的第一夫人,都被变色龙人给睡了。 “他混入了谁的部队?”说实话,苏默还是不大愿意去,西疆刚刚稳定,二次变异就发生了,有太多的事情,等待他去处理。 “埃文为了更接近中国的政治中心,将他派往了泰京军区。” 泰京!苏默的双拳,猛地握紧。 公正不阿的刘雄华上将、一心研究的唐国安教授、脾气暴躁的朱煜闻这些面孔,依依浮上苏默心头。 当然,还有最令苏默放心不下的同班同学,唐诗雅。 “看来,有必要去一趟。”苏默下定了决心,“备机!” “听从您的吩咐,我的主人。”罗曼洛夫恭敬的说道。 飞机起飞了,是一架银灰色的俄式战机,米格—35。 苏默迫切的想赶过去,不愿浪费一点时间。 罗曼洛夫也在飞机上,苏默忽然问问:“到了那边,有什么方法,能发现维克多假冒的是谁?” 罗曼洛夫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物:“维克多的能力太可怕了,埃文博士担心他失去控制,在他体内植入了纳米芯片。这个微型定位器,会在接近维克多时,发出警报,并标示维克多的位置。” 没多久,稀薄的云层下,就显露出泰京军事基地的面貌。 一架俄式战机,从基地的上空飞过,防空警报却并没有响。 基地早就收到俄国方面的消息,说将有一名尊贵的客人,来泰京基地商谈要事。 战机在跑道上停下,基地高层迎了上来。 来自俄国的贵宾,罗曼洛夫,却老站在苏默后面,像个跟班似的。 苏默只好小声下令:“到前面来,罗曼洛夫,当我不存在就好。” “是的,主人。”罗曼洛夫总算肯走到前面了,与基地高层一一握手。 与此同时,一间男厕所内。 军官李长兴,隔着厕所的门板,催促道:“王均,你快点儿,贵宾估计都到啦!” 厕所里传来呻吟:“我肚子疼的厉害去不了了麻烦你帮我请个假” 接着,噗的一声巨响,厕所里好似炸开了一枚臭气弹。 “靠!”李长兴骂了一句,扭头就走。 隔板门内,王均,或者说假冒王均的维克多,根本就没蹲坑。 他靠在背后的墙壁上,两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泡:“俄国贵客,罗曼洛夫,会是你吗?” 慢慢的,维克多卷起左手的袖子,把胳膊露出来,然后,他举起雪亮的匕首。 他早就知道,埃文博士对他不放心。 然而埃文博士,虽然身为创造者,却完全不清楚维克多的能耐。 作为变色龙人,维克多能感受体内的每一根骨骼,每一块肌肉,因此,他才能在需要的时刻,变高变矮,变男变女。 植入他左臂的芯片,瞒不住维克多的感知。 他挥刀切在隆起的肌肉上,手指伸入深深的伤口,周围的肌肉,配合着蠕动。 没一会儿,维克多就夹出了芯片,他开始收拾流到地上的血。 悉悉索索,那是鞋底与地面摩擦的声音,很轻微,却躲不过维克多的耳朵。 维克多的身体,顿时僵住。 除此之外,他还听到两声滴滴的鸣叫,像是电子表闹钟发出的。 那脚步的主人,在洗手台拧开水龙头,水哗啦啦的流着一阵子,水龙头关闭,那脚步又远去了。 一个洗手的路人。维克多在心中判定,同时,快速清理地上的血迹,大步走出厕所。 他想看一看,那到底是谁。 可是,走廊里空荡荡的,一个影子都没有,就像从没有人来过一样。 第九十九章 千面谍王 与基地高层,谈完所谓的要事后,罗曼洛夫来到苏默跟前,问:“主人,没找到他吗?” “找到人了,他现在冒充的是一名叫作王均的军官。”苏默将插在口袋里的手抽出来,摸了摸鼻子,“但是,在这里不好下手,搞不好会引起冲突我打算直接说服刘雄华将军,罗曼洛夫,在这期间你替我盯好他。” “是,主人。”罗曼洛夫说。 片刻之后,刘雄华接到消息,说俄国贵宾,要向他引见一位青年俊杰。 “什么青年俊杰?野外的丧尸,无缘无故的变强了,我现在忙的要死。”刘雄华不悦道。 副官忙道:“将军,这样做,落了国际友人的面子,恐怕不好吧?” “面子工程。”刘雄华冷冷的哼了一声,最后还是答应了。 会客厅里,当苏默推门而入时,刘雄华惊的站了起来:“是你?你小子,什么时候和俄国人混到一起去了?” “刘将军,打扰了。”苏默道,“但我恐怕要说,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 “怎么?”刘雄华的双眼,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你是来解决丧尸变强的事情的?” “不是。”苏默解释说,“不过,那件事同样不可小觑。” “说吧。”刘雄华抬手虚按,示意苏默坐下来,他欣赏苏默,愿意给一个机会。 于是苏默把兽化人和强化人的情况,都大致的说了一遍。 刘雄华半张着嘴,看起来无法接受,嘟囔道:“超能力,和生化兵器呵!” 有些难听的话,刘雄华不愿说出口,免得让苏默难堪。 “他们都是真的。”苏默没有费尽口舌,尝试着说服刘雄华,接受他的观念,而是直接摘下墨镜。 那一双寒光闪烁的银眸,暴露在空气中,即使苏默仅仅是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依旧似乎在释放杀气。 刘雄华望着苏默的眼睛,瞠目结舌:“这、这、这” 他对世界的认知,完全被颠覆了。 “你右边的口袋里,有一支笔,左边的口袋里有一串钥匙。”苏默忽然开口道。 “你怎么知道?”刘雄华无法淡定了,一副见活鬼的表情,“这是你的超能力?” “之一。”苏默补充说,“刘将军,强化人是存在的,就在你面前。” “好吧。”刘雄华躺回座椅,无力的说道:“像你这样的人还有多少?” “没多少。”苏默说,“不过附近就有一个,一个本体是变色龙,可以随意变形的兽化人,就藏在这座基地内部,是美国那边派来的。” 刘雄华顿时警惕起来,恢复威严:“告诉我,他是谁?” “王均。” “好!我现在就下令,让宪兵队” 苏默打断了刘雄华的话:“不能!” “为什么?” “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这样做,太大张旗鼓了,一旦走漏风声,他就会换上另外一张面孔,到时候,他甚至可能会变成你的模样。” 刘雄华一想到有两个自己,在基地发号施令,心中便一阵恶寒。 苏默继续道:“这个行动,参与的人越少越好,最好策划一次暗杀。变色龙人的危害太大,我不建议留活口。” “那怎么做?”刘雄华询问道。 “我想,先把监控器打开,确定王均的位置。” 于是,刘雄华下令,让副官用面孔比对软件,以查岗的名义,定位王均。 当然,为了掩饰,这份找人名单中,不止王均一个。 结果很快出来了。 “将军,一共五十六名中级军官,五十四名在岗,一人请假,一人一人” “那个人怎么了?” “我们找了三遍,找不到他。” 刘雄华与苏默交换了一下眼神,沉声问:“那个失踪的军官,叫什么名字?” “王均。” “好,你下去吧。”刘雄华疲惫的道。 副官离开了,苏默托着下巴,沉思道:“维克多,比我想象的还要狡猾,他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异常。” “怎么会?”刘雄华说,“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 苏默叹息道:“有可能是我来的时候,就惊扰了他。” “这可怎么办?”刘雄华急了,那样一个千变万化的怪物,说它是千面谍王也不为过。 “我”苏默说到一半,忽然银瞳一挑,死死的盯住门外。 刘雄华见他这幅样子,想问怎么回事,苏默却抬起一根指头,竖在嘴巴前,作了个噤声的手势。 “这件事,的确难办,我再想想,或许”苏默说到这里,声音越来越小,他屏气凝神,小心翼翼的离开椅子,蹑手蹑脚的向大门靠近。 外面,刘雄华的副官,整个人贴在门上,迫切希望偷听到苏默的计策。 苏默靠近门了,他站定,手搭上铜把手,手腕扭动,忽的拉开大门。 贴着门的副官,失去了支承物,一个踉跄,差点倒进苏默怀中。 “维克多!”苏默大吼一声,同时拔枪。 那副官被喊破了胆子,一拳击向苏默,也不看打中没,跌跌撞撞的向远处跑去。 他真的被吓破了胆,黄色的皮肤,变得像纸一样白,那不是因为紧张,而是他原本的肤色,连黑色的发从中,都生出几根金丝。 “维克多,你逃不了!”苏默举起了枪。 “杀人啦!”副官在走廊里大喊,“救命,这里有入侵者!” 他的喊叫,成功的引来了一批警卫员。 苏默抢在众人作出反应之前,开了一枪。 尽管子弹射出去了,然而副官,或者说维克多,硬生生的抗住了这一枪。 子弹击在维克多的后心,却被丛生的鳞甲卡住了。 完全体的兽化人,个个都生命顽强。 警卫员见苏默当面行凶,纷纷抬枪射击。 “坏我大事!”弹雨飞来,苏默只得狼狈的躲避。 “住手,都住手!副官是冒充的!”刘雄华跑了出来,命令警卫员放下枪,去捉拿副官。 可是,这个时候,副官已经冲到了走廊尽头,一个飞跃,就要跳窗而逃。 咚!他在窗户上狠狠的撞了一下,脚下的地板,都为之颤动。 然而,看似脆弱的玻璃窗完好无损,副官却弹了回来。 “哼哼,我安的是防弹玻璃。”刘雄华得意的道。 第一百章 终焉 太监说明:非常抱歉,写不下去了,最近生了场小病,这只是个引子,主要原因是,一场大灾难即将爆发,期末考试! 想当年,哥也是挂科不眨眼的牛人,挂过的科目,一只手都数不过来,始终无敢于直面惨淡的成绩单,反正有补考嘛,这次考不过,还有下次,怕啥哟。 直到有人说,挂科超过一定限度,可能被学校“劝退”。 好吧,我低估了这场灾难的可怕,不知能否撑过这个寒冬。 虽然本书的书友寥寥无几,但我还是要对所有支持过我的书友,说声对不起,非常抱歉。 下面这段故事,即是本书的结局: 北冰洋上,一艘破冰船孤独的前进。 苏默立在船头,在他身后,站着一排霸道男女,人数虽少,却是当今世界最豪华的阵容。 人类十强,全部在此集合。 当今巅峰科技的凝聚——冥龙机甲自动飞起,像施了魔法的披风,将它的主人包裹。 只听一阵铿锵有力的金属颤音,苏默的脸庞,被冰冷乌黑的铁面覆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纰漏。 苏默拔出沉重的天外杀器——一把由反物质构成的陨石大剑,粗糙无锋的剑头,无声的指向前方。 前方,是大灾变的起源,扫平前方,就能彻底的扫平一切! 似乎是被杀气所激,无数深海尸怪,破开冰冷的海水、坚硬的冰层,跃向破冰船。 陨石大剑挥了个圈,搅动了物质平衡,一圈圈黑色的能量泡沫浮现,扩大,爆裂,无声无息的吞没了所有物质。 尸怪被清空了,海面也凹了下一个锥形的圆洞,好像被冻住了一般,过了好久,上面的海水,才将圆洞填满。 “领。”一个声音沙哑略带感性的女人说,“不要浪费你的能量,这些喽啰,就交给我们吧。” “好。”苏默盘腿坐下,把大剑平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也只有靠近苏默时,这把富含反物质的陨石大剑,才不会一碰就爆。 这一路,很顺利。他们顺利的杀了进去,顺利的遇见了幕后黑手,一个直立行走的蜥蜴人。 蜥蜴人:“你们居然能找到这儿,真令人佩服。不过,我还是要遗憾的对你们说,你们来晚了。” “领!基地发来紧急联络!”一个男人叫道,“他们说,他们说病毒增强了,现在,只要暴露在空气中,就会百分之百感染我们认识的人,全部变成丧尸了” 有人冲到外面,暴露在冷空气中,十秒钟,就变成了高度腐化的丧尸。 蜥蜴人:“你应该多带点人来讨伐我的,因为整个地球,只有我这是安全的。” 苏默眼中猩光一闪:“你很有安全感?” 他猛地挥起大剑。 “不!”蜥蜴人惨叫,“我的能量场、防御罩、引力场、超密度盾全部破了,你手里是什么?” “杀你的东西。”苏默抖剑刺出。 蜥蜴人死掉了,但他留下了一些资料。 资料显示,病毒的感染,是可逆的,即使变成了丧尸,也能够救回来。 不过,代价非常高昂,残忍。 逆转病毒的唯一方法,就是另找一颗诞生了智慧生命的星球,释放丧尸病毒,等整个星球的生命,都变成丧尸后,再将星球毁灭,从毁灭的尘埃中,提炼出所谓的生死精华——这便是治疗病毒的唯一药物。 “你会走上我的老路的!”蜥蜴人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 “他还活着?” “他死了,声音是事先录好的。这只是个吓人的把戏。” “那、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真的要找一颗生命星球,然后亲手毁灭掉?那不是和蜥蜴人一样混蛋?” “不,这个蜥蜴人,是从1248649星球来的,他的星球,已经变成了丧尸乐园,我们就去那里。” 苏默踏上太空飞船,进入休眠舱。 飞船离开了银河系,苏默醒来,回首望去,地球已经缩成了一个小点,迷失在无数星光之中。 “我是否还有机会回来?我回来后,是否还有人等我?” 数十年、数百年过去了,所有灾难带来的伤痕,都被抚平了,地球恢复了生机。 西方立起了教堂,东方立起了庙宇,教统之争不再,因为他们供奉的是同一对象,一个总戴墨镜的青年石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