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左手的战争》 1.第1章 我叫傻魏 魏可卒,阎王召见。 阎王问:凡人,可有挂念之事? 魏可答:战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分明是窝囊! 魏可怒目而视。 阎王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归来,须贡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愿为犬!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得意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性倒是刚烈,颇合本王心意,却终究乃肉体凡胎,且去吧!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失无踪。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生死簿上居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魏可灵魂犹如白驹过隙。 脑海中恨恨想道:若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 2010年12月初,内地小城春川。 夜。 街角的昏暗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空气。 “我回来了!” 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闪动着坚毅而冷冽的光。 来人正是魏可!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可思议,更让魏可无奈的是,自己的灵魂并没有回归自己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魏可可又是谁? 年龄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今年只有十九岁,住在春川乡下的一个村子里,自幼憨傻,对什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不多相当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吧!父母双亡,一个人守着一间破屋,靠捡垃圾和帮村里人干点力气活,勉强度日。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体倒是真不赖。 身高178,肌肉结实有力,甚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相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凶相,算命的曾言,这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前程,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可信!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自己左手。 说来也怪,自从变成魏可可,有件事情一直令人疑惑,那就是左手左臂! 浑身上下其他零件都很正常,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什么不同,但只要用力绷紧肌肉,左臂就会变得坚硬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好古怪,简直不是人类的力量。 他曾是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精英,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兵王,见识自然非常人可比,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见过,有人能用一只肉拳,打出如此效果。 魏可不由自主握紧拳,举到眼前。 想当初,在外海的那个小岛上,如果他有这一只铁拳,或许,他就不会那样轻易被杀死! 或许,他依然会死,但,绝对会给自己拉上更多垫背的。 死! 让更多的敌人,为他陪葬! 一念至此,魏可的耳边,似乎再次响起密集的枪声和喊杀声! “傻魏!情报错了!岛上最起码有几百的武装分子!不是一个班!是几百!正规军!” 老团的眼睛都是血红的,拼命叫喊。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肯定不敢相信,一向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他魏可又不是瞎子! 当照明弹在头顶上炸开,四面八方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他就知道坏了。 这是一次原本只属于安全级别的非战斗任务。 情报说,一伙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盘踞在这座靠近中方海域的海岛上,秘密累积物资,很可能建成一个导弹基地,那将对周边航线的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为此,魏可带领数名队员,临时组成一个侦查小组,秘密潜入海岛,实地查看,探明情况后撤离。 当然,岛上的武装力量很少,约为一个班,但谁想,他们刚刚深入内部区域,就被包了饺子。 东南战区海军陆战队红箭07分队,参与任务的共计六名队员,尽数都在包围圈里了,就是说,如果不出现奇迹,他们这些最精锐的陆战队精英,就会全部牺牲在这个岛子上。 怎么办?前后都是敌人,左右两侧也被堵牢了。 更要命的是,由于只是侦查任务,所有成员都没有携带重武器,他们只有步枪和手枪! “杨腊子,把枪给我!” 魏可一把拽过杨久林手里的枪,一手一支突击步枪,对着老团大吼。 “狗r的老团你给老子听着!兄弟们交给你了!你他娘的自己可以死,但必须把兄弟们都带出去!三十秒之后,带队向左冲!不到海滩不许停!老子要求很简单,冲出去!” 拼了! 这种时候,来不得半点犹豫,魏可的想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责任,而最佳的选择莫过于,由他自己去把左侧敌人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希望。 听到魏可的话,老团懂了他的意思,疯了一样冲上来抢魏可手里的枪。 “傻魏!魏老大!让我去!你没了,07就没了!” “放你娘的狗屁!” 魏可一脚把老团踹翻,脸色狰狞。 “记着!我魏可死了,还有别人来当这个分队长,07永远不会没了!” 魏可发起冲锋了,两支突击步枪平举。 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大声喊:“魏老大!你一个人不够!我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但,这时候他可不敢流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线模糊,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流泪管个球用,敌人不会因为你流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跟着我!绝对不要停!杀敌!” 他们冲向了左侧。 那一侧的敌人,估计没料到有人突然冲上来,乱作一团。 混乱中,魏可双眼赤红,几乎把枪口顶在一个武装分子的胸膛上,扣动扳机! 那个倒霉的家伙的身后,立刻就爆出一大团血雾,血浆碎肉块喷射出去,把那个方向上的另外两个武装分子,喷得一头一脸,两个人吓得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魏可带着孙大海,如同猛虎一般向前冲杀二十余米,一路开枪! 然后,他突然转向,往后方冲。 魏可不敢弯腰,他必须要让敌人看见他这个活生生的目标。 看清楚他! 他现在就是一只活蹦乱跳的诱饵,必须吸引狼群的注意力,让狼群发疯,让狼群跟着他乱跑乱撞,唯有如此,他的死才是有价值的。 他也不敢停下脚步换弹夹,因为,那会让他立刻丧命,于是,他就那样挺直了腰杆,双手开枪,连续点射。 二十个,还是三十个? 魏可也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 反正,四面八方都是类似军服打扮的武装分子,谁挡在他前面,他就杀谁! 来吧!让老子一次杀个够本!当他看到那些敌人惊惶乱窜的模样,竟然爆发出一串狂放的大笑,一个兵,临死能死得这样爽,不亏! 身边的树丛,被子弹打得扑簌簌乱响。 孙大海不知不觉就没影了。 就像疯了一样,魏可一路吼叫,一路大笑,一路冲锋! 拼命往前冲!往人堆里冲!一直到两支枪里的弹夹全部打空,当他想用枪去砸面前一个敌人的脑袋的时候,突然觉得,四周的一切,变得仿佛慢动作一般,极不真实。 刚才还燥热的胸膛,也瞬间冰凉。 原来,死真的并不可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觉还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不多。 他就那样死了…… 2.第2章 会撩汉的珍姐 魅惑酒吧。 大半夜的,城市里的其他地方,早已静悄悄,唯独这里,依然喧嚣热闹。 上身一件黑色的登山背心,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下面是一条工装裤,脚蹬皮靴,此时的魏可,肩头扛着一只旅行包,像极了刚刚归来的洒脱不羁旅行者。 来到春川市,为的是见他的未婚妻秦筱竹。 算算日子,此时距离他身死,竟然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果然是天上一日,地下一年,阎罗殿也是如此,明明他感觉时间很短,人世间已从夏天,来到了初冬。 幸运重回人间,魏可习惯性给自己制订了简单的计划。 首先,就是来看看秦筱竹,虽然说,此时的他,已不再是魏可,而是莫名其妙的魏可可,但他实在放心不下她,想来看看她过得如何了。 再一个,当然是回部队看看。 他交代给老团的那个任务,老团最终完成了吗? 他和孙大海自然是死了,其他人呢,他们有没有幸运地冲破包围圈? 魏可记得,当日里,他应当冲杀了足够的距离,也吸引了足够的追兵,以07分队战友们强悍的战斗力,沿着左侧缺口强行杀开一条血路,似乎也并非不可能。 都说人死灯灭,他魏可虽死,也还是希望红箭07分队,能够继续活跃在那一片海域之上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魏可被公认为,红箭07历史上,最强一任分队长! 来到魅惑酒吧,自然是来喝酒的。 原本,他并不是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但今天这情况特殊。 人都死了,还能附体重生,如此大起大落的人生,要说没有一点感触,那万万不能。 尤其在阎王面前吃瘪的那一幕,让魏可恨得牙痒! 他魏可不是什么英雄人物,但自认为也算一条硬汉,既然死了,那就让他顺顺当当投胎去好了,凭什么还来作弄他,以为是阎王爷很了不起吗? 正所谓借酒浇愁,一个大男人,在这种时候,尤其想喝个痛快。 六大杯扎啤! 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二十元一大杯的散装啤酒。 当魏可看着面前小桌上,如同小山似的堆起的六个大杯子,终于哈哈笑了。 “就来个六六大顺,图个吉利!” 魏可自言自语,端起一只杯子凑到嘴边,仰脖子就灌! 他长相穿着凶悍,又如此牛饮,引得周围的客人纷纷侧目,都不自觉地把头扭开,生怕引起他的不快。 这种夜间营业的酒吧,有着自己独特的游戏规则。 不同于正常的城市生活秩序,在这里,只有两样东西是最大的。 金钱!拳头! 你若有钱,面前摆上最好的洋酒,再扔一把进口跑车的车钥匙在桌上,就算长得再难看,穿的再土,别人也会认为你是有性格,最漂亮的女孩都会主动过来搭讪。 同理,拳头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环境里,你的拳头够硬,也有类似的待遇! 最起码,轻易不会有人招惹你。 不过,就在魏可刚刚把手里的酒杯放下,叫一声爽,伸手去抓第二只杯子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弟弟一个人喝酒,不嫌闷吗?让姐姐陪陪你好不好?小丽,帮珍姐拿瓶xo过来。” 抬眼看,一个女人已经走到了对面。 这女人妆容很精致,身穿一袭黑色的绉纱长裙,体态妖娆,脑后垂了个发髻,看模样不是很年轻了,估计能有三十岁,只是因为保养的好,你要说她二十四五,也无不可。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胸前领口开的那叫一个低! 直接开到了肚脐眼上面一点点,雪腻腻的大片肌肤,没有穿罩罩,两只汹涌的半球,若隐若现。 魏可差点被晃了双眼。 顿时觉得,潜伏在身体里的一种男性荷尔蒙,蠢蠢欲动。 但,魏可没做任何表示,若无其事,魏可不蠢,这样穿着打扮的漂亮女人,敢在夜间酒吧里随意走动,身边还没有男人骚扰,那只能证明一件事,这女人的身份不一般,普通人惹不起! “咯咯!弟弟你这样看着人家,珍姐可是会害羞的呢!” 自称珍姐的女人发出一串银铃般的娇笑,顺势在对面坐下,她的一双媚眼,在魏可的身上瞄着,满满的都是一股子挑逗的意味。 这个妖精! 魏可微微摇头,仍旧伸手去抓桌上的啤酒杯。 “别急啊!长夜漫漫,一个人喝酒多孤单,等珍姐陪你喝!”女人突然伸手,挡住了啤酒杯,她的一双修长的手指,小拇指翘起,搭在魏可的手背上,轻轻划了个圆弧,立刻让魏可有了一种浑身麻酥酥的感觉。 魏可哭笑不得。 他居然被一个漂亮女人撩了! 要说他这副长相,有做生意的小姐来骚扰,那还说得过去,但眼前这女人,绝不是什么小姐,即便她穿得性感,魏可也不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如果他没弄错的话,这是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珍姐,为什么要请小弟喝酒?” “嘻嘻!如果姐姐说,人家就喜欢你这样强壮的男人,你信吗?”唐珍用一双狐媚般的眼睛,意味深长勾了魏可一眼,又在魏可身上转一圈。 “弟弟是不是练过?” 这女人真不简单! 仅凭这一局问话,魏可就作出如此判断。 他也算是在大风大浪里闯荡过的人,作为特种兵,经历过的事儿也多,一眼就能看出,唐珍是个很善于利用自身优势的女人,她一边在诱惑他,一边却是套他的话,这和特种兵的审讯术都有得一拼。 诱惑是手段,套话才是关键! “珍姐说的没错,我算打过几天拳。”魏可点头认可。 “你真会打拳?” 不料,唐诺话音刚落,女人的一双媚眼,顿时变得明亮起来,追问道:“专业的还是业余的?想不想赚一笔钱?” “业余的,怎么说?” 魏可当然不能是专业的拳手,他擅长的是擒拿格斗,是杀人的功夫! “咯咯咯!那就好,珍姐介绍你做一笔买卖!” 果然,性感撩人的女人,并不是欲求不满,闲的没事做跑来勾引汉子的无聊腐女。 她叫唐珍,就是这家魅惑酒吧的老板娘! 按唐珍的说法,她现在恰好需要找一个厉害的高手,帮她打一场黑拳! 打黑拳,极其危险,但魏可真不在乎。 他原本就是游离在生死线上的陆战队员,说的不好听一些,就和古代的“死士”差不多,有时候必须将生死置之度外,而且,他已经是死人一个,有何可惧? “出场费一万,打赢了,再加一万!” “成交!” 唐珍的开价并不太高,但魏可很满意。 他现在缺的就是钱! 男人都有自尊心,魏可尤其强烈,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找秦筱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没身份,没长相,没钱没地位,愧对自己的女人。 两万元!值得他出手! 3.第3章 春川之色公子 魅惑酒吧三层,这里别有洞天。 宽阔的大厅,被建成一个拳击赛场的模样,中间是个拳击台,周围一圈都是观众的坐席,已经有不少人坐在那里,一边喝酒闲聊,一边等待拳击比赛的开始。 拳击大厅的旁边是休息室。 魏可随着唐珍进来的时候,这里一片杂乱嘈杂。 一个黑色t恤的青年,一个光着上身的大汉,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似乎在争吵,周围聚拢着一圈人。 “姐!马刚说了,他不愿意打山狼那一场,怎么办?” 看见唐珍进屋,青年一脸气愤地嚷。 赤膊大汉听到声音,扭头看向唐珍,尴尬道:“珍姐,我马刚是个拳击运动员不假,但那是几年前的事!我看过山狼打拳,要是按正式比赛规则来,我不怵他!但,现在是没规则,我怕……” 听到马刚如此说,黑衫青年立刻红了眼睛。 “孬种!姓马的,你还真好意思说怕?花钱请你对付山狼,你不打,输了赌注你赔吗!” “小飞闭嘴!” 唐珍厉声喝止,转向马刚,咬牙道:“马师傅,今天的拳赛很重要。这样吧,我出二十万,你全力和山狼拼一场,输赢不论,你看如何?” 二十万的酬金! 魏可心中惊讶,他没想到唐珍居然给马刚开出如此高价。 再看眼前的马刚,此人身材魁梧,长得比魏可还要高壮三分,肌肉发达,两块胸大肌鼓鼓囊囊,目测体型能比魏可壮上一圈,说这人以前是拳击手,还真没人敢不信。 然而,魏可也注意到了,马刚的腰腹部已经有了赘肉,胳膊肌肉也有点松弛。 “珍姐,干脆就让我去和那个山狼打一场?” 唰! 随着魏可这句话出口,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唐珍微微有些不悦,却仍耐心解释道:“这位小兄弟,珍姐不能害你!那山狼确实厉害,而且出手狠!今晚是三局两胜,你要是能帮我赢了其他人,就算帮姐姐大忙!” “珍姐,不瞒你说,我看中你的二十万酬金了!” 魏可的脸上,带上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此言一出,现场所有人的脸色更是变得古怪起来。 魏可抬眼往周围一扫,对着墙边竖着的一个拳击地靶,就走了过去。 他是个行动派。 他讨厌啰嗦! 为了增强视觉效果,魏可招手让黑衫青年过来帮忙,站在地靶的后面,用双手牢牢抵住地靶。 砰! 直接挥左拳! 魏可连预备的动作都省了,直接站在原地,重重一拳! 竖立在面前的地靶,就像是被汽车撞中,站在地靶后面的黑衫青年,噗通一声,仰面摔了出去。 力量! 最直观的效果! 魏可这一拳,连人带靶,打飞! 现场所有人都看傻了。 就连身材壮硕的马刚,也大张着嘴,说不出话。 能站在这里的人,多少都对拳击有点了解,最起码经常看到别人玩拳击靶。 但,谁见过如此惊人的力量? 被魏可一拳打飞的黑衫青年,名叫唐小飞,居然是唐珍的亲弟弟,这家伙被摔的七荤八素,但却很开心,不再纠缠马刚,而跑来和魏可套近乎。 原来,唐珍的确是遇上了大麻烦。 她的这家酒吧,最近被人盯上了,对方是春川一个黑白通吃的大哥级人物,大名徐一辉,人称徐公子。 是徐公子,也是色公子! 内地小城市春川,也有自己的“江湖”,就比如圈子里特别有名气的四个年轻人,个个来头不小,平时喜欢以某某公子自居,久而久之,别人悄悄给起了绰号。 酒色财气,四大公子!徐一辉此人,就是色公子,为人歹毒不说,尤其喜好漂亮女人。 这一次,他故意带人过来,强行要和唐珍赌赛。 三局两胜,赌注两百万! “什么?姓徐的他老爹,是区局副局长,警察局?” “是啊,小魏你不是咱春川本地人吧?谁不知道,四大公子的老爹个个都是市里的大官,要不,他们怎么能那么拽,还没人敢管?” 我靠!魏可当即有点发愣。 话说,这一次他附体重生,行事风格自然不会有太多羁绊。 但!那并不代表他可以毫无顾忌!这个年代,你身手再强,强不过枪炮,实力再猛,猛不过政府,倘若他魏可还是陆战队精英的身份,倒也无所谓,然而,现在的他是个平头百姓,手无寸铁,刚刚来到春川,就卷入这种级别的纠纷,真的好吗? “唐少,你家里做什么的?”魏可随口问道。 “哦,我和我姐都是农村出来的。” 唐逸飞似乎看出魏可的担心,又保证道:“小魏你放心,姓徐的不敢把我姐怎么样的!他厉害,我姐夫也有本事,我姐夫是市政法委书记!” “那你姐夫的官比对方还大,他怎么不出面?” “唉!我姐夫刚退了二线,带着老婆去外地疗养,现在姓徐的来搞事,我姐夫电话打不通!都不是好东西!” 魏可听得再次发呆,内心里无数羊驼奔过。 原来,唐珍也不是普通人,她是凭借小三上位的女人,现在靠山却失了权力。 没来由地,魏可的心里有些失望,至于为什么失望,他自己也搞不清,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他早知道唐珍的身份,就不会参与进这件事情当中。 但!既然已经答应了唐珍,他就必须把事情做完。 男人,讲的是承诺! 不出口则已,一旦说了,一口唾沫一根钉,就必须算数! 一条红色短裤,赤着上半身,外面裹一块大浴巾,魏可的这套装束,和马刚一般无二,以他健壮的体型,走在三个即将出场的拳击手中间,一点也不突兀。 “唉哟!珍姐您可来了!” 唐珍他们这群人,刚刚走进拳击台正面的看台区域,对面站起一个身穿青色唐装的中年胖子,笑眯眯迎上来,对唐珍做点头哈腰状:“珍姐,徐公子已经在等着您了,今天这场比赛,咱们老规矩?” “周弥勒,看见你这张狗脸,我就想起电影里的狗汉奸?” 唐珍一点不给面子,冷冷讽刺一句。 魏可差点乐出声。 果然,这胖子周弥勒的长相是有特点,表情也到位,如果换上一身对襟的绸布衫子,再斜背上一支盒子炮,红果果就是电影里的胖翻译之流,连化妆都省了。 “呵呵!玫瑰娘子,打狗也要看主人,给我徐公子留点脸面!” 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已经笑呵呵站到唐珍面前。 这男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出头,身上穿一件酒红色的立领外套,外表倒是仪表堂堂,只可惜盯着唐珍的一双眼睛里,满是轻薄之意。 这就是色公子徐一辉。 只听徐一辉继续笑眯眯赞道:“巾帼不让须眉!论气魄,玫瑰娘子若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不敢当!” 唐珍脸上闪过一丝愠怒,道:“徐公子,您是大人物,就不要拿我这种小女人开涮了!麻烦您叫我的名字,什么玫瑰娘子,我唐珍担待不起!” 两人一见面,就透着一股不和谐。 唐珍突然双手抱拳,向着周围朗声道:“诸位朋友!请听我唐珍说一句!今晚之后,魅惑酒吧拳击场,关闭!从今以后,我魅惑酒吧,不再举办拳击赛!各位请海涵了!” 魏可不禁暗自点头。 这女人,也算有几分男儿胆色,做事干脆。 4.第4章 铁拳废山狼 拳击赛的规则,就是没规则! 双方出场的拳手,都佩戴拳击手套,除此之外,如何出手没限制,怎么打都可以,直到将另一方彻底打败,或者由台下的人扔白毛巾投降。 如此打法,倒也简单,很适合魏可的作风! 话不投机,拳击赛很快开始。 第一局,马刚对徐一辉那一方的一个长相颇为精干的年轻人。 马刚一出场,现场所有人都很惊讶。 徐一辉身后那排椅子上,站起一个短发青年,这青年肩上也披着浴巾,是个拳手,只见他一副懒洋洋的表情,向着马刚,竖起了中指! 好嚣张的家伙! 魏可双眼一眯,细细打量。 这家伙就是山狼,身高仅有170出头,右脸上一道刀疤,此刻他赤着上半身,精壮的像只小豹子,肌肉饱满,流线型的肌肉线条,随着他的动作,如同水银般滚动。 战斗力绝对很强悍! 魏可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他很清楚,战场上遇到生死战的时候,真正危险的敌人,往往不是看上去最强壮的那一个,而是那些体型匀称,兼具力量与爆发力,身手矫健的家伙。 就在魏可暗自观察的时候,山狼已经叫喊上了。 “姓马的,你这是怂了吗?听说你是专门来对付老子的,怎么现在就上台了,你tmd还有男人底下那两颗卵蛋不!要是没种,不如割了算逑!” 这话叫的粗俗,周围响起一片哄笑声。 这时,坐在前面的徐一辉突然懒懒开腔,声音却很响:“小狼,怎么说话呢?人家底下有没有卵蛋,你得问你珍姐!你说你一个男人,人家能露给你看吗?” 轰!现场响起一片更杂乱的笑声。 这俩魂淡! 如此欺负一个女人,不怕太缺德,以后生儿子没屁眼吗? 魏可清楚地看到,唐珍藏在桌子下面的一双拳头,已经紧紧捏了起来! 拳头,手肘,腿,膝盖…… 所有能够爆发出力量的身体部位,都成为了比赛双方的武器,彼此的招式狠辣的不行,魏可甚至看到,对方那个拳手,冷不丁用出一招撩阴脚,直奔马刚的下体就踢! 最后的结果,是一场惨胜,马刚凭借身高体壮,抓住机会将对手压倒,一通重拳砸在对方脸上,直接将对方打晕,而他自己也不好受,脸颊上鼓起一个大包,鼻子也流血了。 赢了一局,唐珍的神情依然不轻松。 马刚原本是她的秘密武器,准备和山狼硬碰硬的,现在只是赢了对方另一名普通拳手,谁知道后两场结束之后,场面会变成什么样? 果然,第二局,唐珍这一方的拳手很快就输了。 徐一辉手下的拳手,出手太狠! 那人仅仅交手片刻,飞起一脚重重跺在唐珍手下拳手的小肚子上,紧接着,直冲上去,凶狠的一拳,直接砸中太阳穴,把对方一拳打晕。 魏可皱眉,不觉向那拳手多看了两眼。 如此打法,完全不顾忌后果,要知道这里毕竟不是战场,闹出人命,真的没事吗? 这时候,另一边的山狼,已经一摇一晃上了拳击台。 他对魏可的方向勾勾手指,摆出一副狰狞的凶相,高声喊道:“小子,千万别吓尿了裤子!这场该你出场吧?哈哈!算你运气不好,狼爷今天我要玩残了你!” “山狼!山狼!” “干死他!” “山狼干人最爽!” 徐一辉手下的那帮人,一起大声吆喝起来,把现场弄得一片乌烟瘴气。 魏可摇头笑笑,面色平静站起身,他魏可什么血雨腥风没见过,眼前这个山狼,也仅仅是让他警惕,但距离害怕,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子,还真敢上来?” 山狼见魏可上台,斜睨着眼睛嘿嘿笑道:“狼爷我现在给你个机会!乖乖趴地上叫声爷,让你全手全尾走下这个台子,怎么样,想清楚了吗?” 山狼说着,得意地向台下徐一辉的方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 只听徐一辉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道:“小狼,给你珍姐留个面子,干脆一点别磨蹭!废了手脚扔下来!” 轰! 徐一辉的那帮手下,立刻轰然叫好! 废了手脚? 老子废你大爷的!魏可心里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被勾起来了。 “闭上你的鸟嘴!是男人的,用拳头说话!”魏可冷冷地扫了山狼一眼。 “小子找死!”山狼见魏可非但不害怕,反而主动挑衅,顿时被激怒,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嗖! 对着魏可就冲了上来! 抬腿一记腿鞭! 山狼的这一腿,踢的速度极快,几乎是刚刚抬脚,已经来到了魏可的面前。 这种攻击速度,让魏可也心里一惊。 话说,魏可附体重生,占了魏可可的身体,但不能说他就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战斗力,这具身体的力量不错,肌肉反应速度却稍差一些,毕竟一个普通农家子弟,没经过系统训练。 拳击台上,面对山狼如此迅猛的一腿,魏可的身体反应,明显慢了半拍。 他勉强用双臂挡住,却被踢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嘿!没用的废物!” 山狼得理不饶人,眼看第一招占了先手,根本不给魏可留下喘息的机会,身形一错,紧跟着再次往前逼上一步,左手一记摆拳! 魏可看得出来,这记摆拳仅仅是个虚招,但他不管,依旧迅速后退。 这一退,就直接靠在了拳击台边的绳圈上! 两招! 面对山狼凶狠的攻击,仅仅是两招之下,魏可已经被打的退到了拳击台的最边沿。 再想往后退,那就退不了了! 拳击台下,许多观众已经在不住地摇头叹息,很明显,魏可长得虽说也算健壮,但并不是很离谱,再加上他面相年轻,打斗经验看起来也不足,遇上如此凶恶的山狼,连还手都做不到。 估计接下来,他很快就会被山狼打倒! 断手断脚? 今天这拳击台上,恐怕要出大事! 不仅是普通观众,唐珍也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脸色紧张又失望。 其他人自然不知道魏可的想法,用这具普通的身体,去和经验丰富、身体条件特殊的山狼缠斗,那是傻子才干的事!他魏可是做事干脆的人,讲究的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一击命中! 拳击台上,山狼已经迫不及待要获得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他的眼中露出凶光,上前逼住魏可,不给魏可从绳圈前逃走的机会。 右手直拳,闪电般砸出,直击魏可的面部! 来了!就是现在! 魏可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冷笑。 左拳! 魏可看得准准的,左手铁拳瞬间握紧,全力砸出,笔直对准山狼的拳锋! “去你妈的!”魏可一声大吼! 要比凶悍,魏可自认为,他不会输给这世界上的任何人,要知道,他是个死了也敢向阎王爷挥拳的硬骨头,若真怕了山狼这种货色,岂不是笑话。 砰! 两只戴着拳套的拳头,狠狠砸在一起! 硬碰硬的拳头对砸! 山狼应当庆幸,他自己和魏可的手上,都戴着厚厚的拳击手套。 但!即便如此,他也悲剧了。 “啊!” 一声诧异的惊呼,从山狼口中发出,右臂顿时就软了。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不会给对方反应的机会,右拳挥出,划出一道弧度,砰的一声击中山狼的左脸。 一拳! 又一拳! 魏可不是专业拳手,但连续不停地出拳,那个很难吗? 山狼可怜的脑袋,就像一个风中摇摆的沙包! 场面瞬间被反转。 魏可居高临下,一拳接一拳砸在山狼的脸上,而山狼已经失去了躲闪的能力,被彻底打蒙了。 砰! 魏可跳起,自上而下,一拳,重重砸在山狼的肩窝! 山狼完了。 即便是强壮如山狼,在一连串的重拳之下,也被打得晕头转向,这最后的一拳,成了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只见他双眼一翻,软趴趴往地上倒。 但! 魏可仍不罢休。 伸出右臂,一把将山狼的身体揽住,半托举,牢牢抵在拳击台边的绳圈上! “废了手脚?哼!” 魏可的眼中,闪过一道冷冽的寒光! 挥起左手铁拳,一拳闪电般砸向山狼的右腿膝弯处! “啊!” 一声凄厉的惨嚎,在拳击场内响起,随着这一声惨嚎,原本已经变得乱哄哄杂乱不堪的大厅里,瞬间安静了…… 5.第5章 未婚妻去哪了 正如徐一辉所言,要废了手脚。 但,被废的不是对方的人,而是他自己的得力手下,山狼。 不仅废了,还是极其凶残的废,这时山狼已经丧失了抵抗能力,魏可已然赢了,却还是故意再把山狼提起,生生用铁拳,一拳断腿! 这是公然扫了他徐公子的颜面! 现场,徐一辉霍然站起,恶狠狠盯着魏可。 魏可面无表情,若无其事一松手,把晕死过去的山狼,随手丢在了拳击台上,然后转身,看向徐一辉,眼神冰冷。 居高临下。 一双细眼睛眯缝,别人甚至看不到他眼中的神色。 然而,包括徐一辉在内,坐在附近的所有人,顿时感受到来自于魏可的气息,那是一种类似于野兽般的危险气息,令人神情为之一滞! “走!” 徐一辉家伙也算是个人物,并没有当场暴怒,而是铁青着脸,转身往大厅门口走去。 结束了。 随着山狼被废,唐珍这一方,居然出人预料赢得了胜利。 魏可盯着徐一辉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这种狗屁不是的二代公子,若不是仗着自己老爹有权有势,哪敢如此霸道? 他们这些当兵的,在国境线上拼死拼活! 到头来,回到国内一看,他们以性命保卫的这个国家,竟然被这些横行无忌的二代们如此糟蹋! “谢谢你!姐姐真不知道怎样谢你了!” 唐珍赶上来,踮起脚尖,亲手把浴巾给魏可披好,不过,看着他的眼神,既有一种含情脉脉的温情,也有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复杂。 “你是个真男人!珍姐没看错,万中无一的男人!” 魏可被看得心里一颤一颤的! 其实,他出手废了山狼,完全是被激怒了,还真的和唐珍没太大关系。 “小魏,老家哪里的?如果想留在春川,不如就留在我这里,帮珍姐做生意,好不好?你要是乐意,姐姐情愿分给你酒吧的股份!” “……” 魏可很无语。 半响道:“珍姐,我小魏是个四海为家之人,想停也停不下!” 金门路,德瑞商务大厦。 上午九点刚过,魏可就站在了楼下,抬头看大厦五楼外墙上的一面大招牌:川润丰律师事务所。 未婚妻秦筱竹,是今年春川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法律专业,上半年毕业实习的时候,她就选择了这里,魏可知道,秦筱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竹竹应当已经正式上班了吧?”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要说他魏可虽然是个活跃在严酷战场上的战士,却也有柔情的时候。 秦筱竹长得漂亮,又是春川大学文法院的高材生,追求者无数,但她偏偏钟情于魏可这个穷大兵,两个人恋爱数年,情浓意浓,原本打算在秦筱竹毕业之后,就去领结婚证。 孰料,一场意外的战斗,让一切美好成为泡影! “你说你要找秦小姐,秦筱竹吗?” “对不起,这位先生,秦小姐几个月前是在这里实习,我们主任很希望她毕业后能正式来上班,还特地嘱咐我联系秦小姐。不过,她的电话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不通了,我到现在也奇怪呢!” 律师事务所的前台小姐,很诧异地盯着魏可看。 不在。 怎么会不在! 那么,她毕业后去了哪里? 话说,秦筱竹并不是春川本地人,老家是邻省江南省汝州市的,更要命的是,由于家里不同意她和魏可这个穷当兵的谈恋爱,她和父母关系闹得很僵,魏可也就没有去过她家。 甚至于,魏可没有见过秦筱竹的父母,更不清楚,她家具体住在哪里! 失望。 有种丢失了最宝贵的东西的感觉。 “不!她一定还在春川!我一定能找到她!” 魏可很执拗地如此安慰自己。 记得有一次,魏可休假结束要回部队,两个人在春川火车站外的广场闲逛。 魏可问:“竹竹,如果我出秘密任务,很长时间不能和你联系,你会不会忘了我?” 秦筱竹答:“活该你叫傻魏!你就放心好了,除非你亲口告诉我,你死了!否则,我就在春川等你,就算等到我头发白了,眼睛看不清人了,我也会等!” 想到这里,魏可的心头酸酸的。 秦筱竹说过的话,似乎还回响在他的耳边。 傻。 他傻,她也傻! 既然人都死了,还怎么能亲口告诉她,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她永远也不会相信,他会丢下她,一个人死去,这句话就相当于秦筱竹对他的山盟海誓。 但,世事就是如此荒谬! 如今的魏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了的魏可,真的回来找她了! “去春大!那里应当会有登记竹竹工作单位的信息!” 魏可咬咬牙,努力调整好心情。 …… 傍晚的街道上,魏可一个人孤独地走着。 他的心绪不佳,两天里,他四处奔波,却始终找不到秦筱竹的下落。 在春川大学,她的老师,留校的同学,教务处,学工处,凡是能找的地方,魏可都厚着脸皮去问了,然而,除了已经打不通的手机号码,就只有几年前登记的一个家庭住址。 仿佛一瞬间,她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甚至有人告诉他,三个月前,还在春大看见过秦筱竹,那时候的她形容憔悴,据说并没有找到接收单位。 魏可突然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大哥哥!要住店吗?” 一个略带怯懦的声音,突然在魏可耳边响起。 抬头看,面前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这男孩长得瘦弱,身上套一件宽宽大大的灰色旧外套,或许是因为觉得冷,两只手缩在衣袖里,更显得寒酸可怜。 不过,魏可目光敏锐,一眼就看见,男孩的两只眼睛很灵动。 “我不住店。” “大哥哥,你背着包,身上衣服都脏了,肯定不是这里人,怎么能不需要住店呢?你看我多可怜,你就可怜可怜我,我领你去最便宜实惠的旅馆,你给我五块钱,好不好?” 男孩果真是个拉客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小心地来拉魏可的衣袖。 “小孩,我不要住店,你走吧!” “呀!” 男孩似乎被吓到了,口中发一声喊,急忙倒退,却不想一脚绊住,噗通一跤跌坐在了地上,随即他两只小手捂着脸,竟然害怕地呜呜哭起来。 “大哥哥……呜!小猴真可怜,没爹没妈,也没个好心人来帮小猴……” 魏可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小孩有点意思!要说一个人是真害怕还是假害怕,真哭还是假哭,根本骗不了魏可! 6.第6章 她是谁? “小孩,别装了,坐地上很舒服吗?要钱就直说,费这么多事,你不嫌累我都看累了!” “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小猴惊讶地说一句,拿开捂在脸上的手。 果然,他的那张小脸上,哪里有半分被吓哭了的模样! “真不走运!现在的人越来越难糊弄!” 小猴悻悻站起身,随手拍打两下屁股,不爽地嘀咕,然后对魏可一龇牙。 “大个子兄弟,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咱就明白说话!我呢,是个包打听,这附近的什么事都逃不过我这双眼,你要想住店、找人、玩女人、租房子、修家电,反正不管你干什么,我小猴都能帮上忙!小猴做生意从来讲信誉,童叟无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 为了让魏可相信,这叫小猴的孩子,一撩上衣,从肚皮上抽出一个黑色的硬皮本子。 打开本子,里面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名片。 “大个子,你说你要做什么!只要你说了,我都能帮忙,不满意不给钱!” 魏可差点乐出来,这小孩太有才了。 别看人小,心脏却大。 被人当面拆穿了装可怜骗人的把戏,一点不羞惭,还像个小大人似的,口口声声要做生意,还什么童叟无欺,凭这份厚脸皮,长大了绝对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 “行!那我就说了,我在找人,你要是能找到,我真给你钱!” 魏可一半是逗乐,一半是为了莫须有的希望。 秦筱竹的相貌,已经深深刻在了魏可的脑海里,他找了张纸,仔细画了一张像,递给小猴道:“你叫小猴是吧?你按照这张像帮我找人。如果找到了,我给你很多的钱!一万!你看怎么样?” “这个姐姐真漂亮!大个子,我一定认真帮你找!你能先给我点钱吗?五百,不,三百就行!” “成交!” 江南省,汝州市。 魏可自然不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小猴身上,他找来了秦筱竹的老家。 秦筱竹家里的登记地址,在一个叫作新泰小区的地方,但魏可一打听,这里是个早年的拆迁小区,当年住在这里的人,基本上全都搬走了。 得到这个消息,魏可心里就有点发慌。 果不其然,按照门牌号码找过去,那里的住户告诉他,他们只是房客,房子的房东也不姓秦,估计这房子已经被转手不止一次,因为,附近的房子大抵都这情况。 实在没办法,魏可只得找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想来碰碰运气。 其实,他的潜意识中,本不想多接触权力机关,无他,自己身份来历不明,躲着警察还来不及,怎么还会往枪口上撞,。 派出所很好找,就在距离新泰小区一个路口外的街边。 “有介绍信吗?查人口的拿介绍信去服务中心!” 坐在派出所登记窗口里的女警,听了魏可的要求,立刻翻个白眼,还嘀咕道:“脑子有毛病吧?红口白牙地就要查人,谁知道你好人坏人?” 魏可心里窝火。 他也不再啰嗦,拔脚就往派出所里面走。 走廊里一长排的房间,魏可准备找个带“长”的办公室,直接闯进去。 他没法开到介绍信,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找一个领导,骗也好蒙也罢,反正得查出秦家搬哪里去了。 突然,魏可站住了。 一间治安调解室的门虚掩着,从魏可站立的位置,他清楚地看见,里面坐着个女孩! 鹅蛋脸,柳叶眉。 一双俏皮伶俐的大眼睛。 在这一刻,魏可简直要高呼:老天爷您老人家太伟大了! “竹竹!你怎么在这里!” 魏可一时激动,竟忘了自己的身份,想也不想就推门而入,但随即他就愣住了,此刻的秦筱竹,坐在一把椅子上,她的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巾,而且,脸上似乎还挂着一点泪痕。 她哭了? 魏可不由得勃然大怒,谁敢欺负他的竹竹,找死! “喂!你谁啊?是这女孩家大人吗?看你模样也不大啊,今天这事情,你能做主吗?” 调解室里,一张桌子,桌边坐三个人。 秦筱竹的对面,坐着个小男生似的年轻小伙,但这小伙此刻有点惨,头上缠了一圈纱布,隐隐还透出点血迹,蔫头耷脑的没有一点精神。 桌子上首,坐的是个警察,就是这警察在向魏可问话。 魏可皱眉,这什么情况? “哎,你这人问你话呢,怎么不说?” 警察不耐烦地扭头对秦筱竹问道:“小姑娘,这人是不是你家大人?是你打电话叫来的?” “嗯……是吧?” 秦筱竹歪着脑袋,盯着魏可看,表情很是古怪。 “什么叫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说你个小姑娘,你在这里装可怜是没用的,既然打了人,就要承担责任!你再装傻充愣的,信不信我真把你关起来!” 警察恼了,伸手一拍桌子。 魏可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眼前这女孩,虽说眉眼长得和秦筱竹一模一样,但神态不对,说话的语气也不对。 再仔细看,她的身高应当和秦筱竹差不多,但略略胖一点,头发也比秦筱竹短一些,两侧的刘海耷在耳边,整个人显得有点孩子气。 她不是秦筱竹! “哎……大哥,你身上带钱了吗?” 就在魏可进退两难的时候,女孩突然弱弱地问了一句。 大哥? 魏可吓得一个激灵,猛然想到,这女孩长得和秦筱竹如此相像,该不会是什么亲戚姐妹吧,假如真和秦筱竹有关系,他见死不救,以后见了秦筱竹,该怎么说? “带了,你要多少?” “嗯……五百!” 女孩说话似乎有个习惯,总是喜欢歪头,还喜欢在开口之前,先说一个“嗯”“哎”这样的语气词,好像是需要给自己留下足够的思考时间。 这愈发让魏可肯定,她并不是秦筱竹,习惯不是短时间能养成的。 “五百?那不行!说好了一千,五百还不够我医药费!” 听到女孩说话,对面那小伙不乐意了,张口就嚷。 “一千就一千!” 魏可不愿意为这点小事争论,把肩上的背包放桌上,拉开,伸手就取出一叠百元大钞。 话说,魏可帮唐珍打了一场黑拳,唐珍很痛快地付给他二十万,因为魏可没有银行卡,给的都是现金,一万一捆,整整齐齐码在背包里。 魏可取钱的时候,女孩就探着脑袋过来看。 这一看不要紧,吓得她立刻呀地一声惊叫,慌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魏可也不管她,自顾自数出十张钞票。 不料,女孩突然从魏可手里抓过钞票,一扬手,啪地一声甩在对面小伙的脸上! “哼!……拿着钱赶紧滚!以为老娘好欺负的吗?请老娘看场电影而已,就想占便宜!你怎么不回家占你妈便宜去!一砖头没拍死你,算你运气好!猪狗不如的贱男人!” 就像变戏法,刚才可怜兮兮的女孩,竟然化身成一只浑身是刺的小雌虎! 房间里大大小小三个男人,都看傻眼了。 7.第7章 缺德丫头 长相酷似秦筱竹的女孩,名字叫作秦筱梓。 听到这个名字,魏可足足傻了三秒钟。 秦筱梓是个自来熟,两个人从派出所里出来,她居然想让魏可请她吃饭,理由很正当,因为她饿了。 魏可再次傻了三秒钟。 “咦?……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傻?”秦筱梓歪着脑袋,好奇地盯魏可。 魏可气得想笑。 长这么大,他还真的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女孩,但即便秦筱梓再怎么乱来,他魏可也得忍着,因为,从名字、长相、年龄、出现的地点来分析,她极有可能是秦筱竹的亲姐妹,甚至是孪生姐妹! 那就是小姨子或者大姨子? 得了,自家胰子让请吃饭,那叫荣幸。 不料,魏可答应之后,秦筱梓带着他,穿街走巷,走了足足十分钟,一直到魏可觉得不耐烦,想扯住她问个究竟的时候,她才站住,一边拿眼睛瞄魏可,一边伸手去指。 抬头一看。 丽景大酒店。 看眼前酒店的模样,豪华的大幅玻璃幕墙,一幢独立式的高楼足有七八层,高高的台阶上铺着红地毯,门前站着身穿旗袍的女迎宾员,还有台阶前宽阔的专用停车场,这酒店,没有五星,至少也四星级了。 坑爹的! 原本以为吃顿饭而已,随便找个地方就好,没想到她要来这种地方,而且,早知道走这么远,打个的好了,也不至于两个人走得这么辛苦。 “本宝宝这么漂亮,又这么优雅。再说你是有钱人呀,来这种地方吃饭,才能衬托你的品位高,气质好!你不会是想请我吃路边摊吧?” 秦筱梓显然误会了魏可的意思,口中振振有词。 “没问题,就这里好了。” “呀!……这才是帅气的好男人!本宝宝早就想骗人来这里好好大吃一顿了!还是有钱的男人好骗,哪里像那个,小气巴拉看场电影都抠抠索索!” 秦筱梓欢呼起来,欢喜地迈步往台阶上走,一蹦一跳。 魏可一头冷汗。 这缺德带冒烟丫头!就算你心里这么想的,也别当面说出来啊!你这一说,让老子一张老脸往哪搁,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个的笨蛋凯子? 秦筱梓点的是西餐,单价:两千八百八十八。 若不是知道她的身份,魏可是无论如何不同意的,三千块钱,够他吃无数次小饭店了,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 “你认识秦筱竹吗?是她姐姐还是妹妹?” “咦?……你认识我老姐?哦,怪不得你在派出所里,叫我竹竹,你叫我老姐什么……竹竹?!” 秦筱梓自言自语,突然就瞪大了眼睛。 “咳咳!” 魏可慌神了。 强自镇定道:“你听错了吧,我什么时候叫竹竹了?不过,我确实认识你姐,告诉我,你家住哪里?我找你姐有点事,你姐在家吗?” 秦筱梓的一双眼睛,在魏可脸上瞄着,看得魏可心里发毛。 自己这小姨子,什么毛病?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才多大啊,我老姐怎么会和你这种小屁孩有关系!你这意思应当是看本宝宝漂亮,想骗到我家地址,有机会泡本宝宝吗?是不是你想说,请本宝宝吃了顿饭,先告诉你家庭住址,然后就是qq号、微信号、手机号、年龄、三围……” 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丫头说话也太不靠谱了。 “其实呢,你想知道这些,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秦筱梓忽然面带羞涩,来了这么一句。 “那要怎么样?” “嗯啦,很简单啊,一顿饭是不够的。” “那你想要吃几顿?这样好了,你想吃几顿,我都请了还不行吗!” 魏可也是豁出去了,反正他的这笔钱来得容易,就算吃个十顿八顿,他也请得起。 另外,他也看出来了,自己家这小姨子,纯粹是个缺德带冒烟的丫头,他都有点同情派出所里那个被敲破脑壳的家伙了,估计那家伙也是被秦筱梓的外表骗了。 “咦?你说真的,花多少钱都愿意,不后悔?” “不后悔!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根钉……嗯?我说的是请吃几顿饭,谁说花多少钱都愿意了?” “本宝宝刚才听得一清二楚!有人说了,一口唾沫一根钉!” 秦筱梓说着,飞来一个鄙视的白眼球。 魏可咬牙。 “行!你说你自己想要什么?” “我口红用完了……” “我给你买!” “还有美瞳,我同学最近用了一款美瞳,效果特棒……” “买!” “嗯……我的包包也不够漂亮,上次我看见一款伊世丹顿的新款包包,如果我要有了那款包包,我就……” “都买!我说咱一口气说完不行吗?” 别说魏可本就是个不喜欢啰嗦的人。即便他是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这么折腾,假如不是坐在面前是他小姨子,而且,他现在确实也没有别的办法,这是真不能忍了。 “暂时没了。反正你说过的,花多少钱都愿意,等会我想起来再告诉你。” 秦筱梓说着,就像无事人一般,心安理得往桌子上一趴,从小包包里摸出一瓶指甲油,很认真地给自己的手指甲涂色,好像刚才瞎胡闹的并不是她自己。 什么意思? 这缺德丫头,貌似真把他当作自己钱袋子了? “我说,现在可以回答我问题了?” “嗯,你问!” 这一次,秦筱梓没有再啰嗦,回答的很干脆。 魏可暗自松了口气,为了问句话,他下的本钱可是不小,倘若秦筱梓再不好好说话,那他就没辙了,自己家小姨子,不能打不能骂,连句重话都不能说的。 “你姐在家吗?” “你真找我老姐?她几个月前回来一次,当天就走了,你到哪去找她!” “那她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她去哪里,她没告诉家里,就这么走了,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为了这事,我妈急得在家里哭,我爸也整天唉声叹气的!所以说呢,你就别打我老姐主意了,本宝宝不是在这里吗?话说,本宝宝长得也一样漂亮,你们男人不是就看女人长相的吗?” 魏可目瞪口呆。 “哎!……你你你不会不给我买包包了吧?” 秦筱梓仿佛醒悟过来,突然抬起头,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盯着魏可看,又补充道:“还有美瞳!” 魏可气得要吐血。 “别玩这套花样!答应你的,自然给你买!” “嗯……那就好!话说,你家里有钱吗?其实我可以考虑做你女朋友的,你这款是我喜欢的型,虽然年纪小一点,长得傻一点,但还像个男人!本宝宝不介意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的!” 8.第8章 你是魏可可? 魏可大囧。 要说男人的相貌,很多时候说不清具体年龄,但那是指成年男人,而魏可可这具身体才十九岁,虽然肤色不白也不细,但眉眼里的稚嫩,却是藏不住的。 秦筱梓看出来他的年龄,一点都不奇怪,他现在确实比秦家姐妹小两三岁。 但,他已经没心思去管其他。 寻找秦筱竹的最后一条实际的线索,已经断了! 就连她爸妈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魏可即便找去她家里,又能如何? 看着若无其事的秦筱梓,魏可愈发郁闷。 秦家这一对儿孪生姐妹,性格差异也太大了,虽然模样长得一般无二,但姐姐秦筱竹沉稳秀气,文静里带着几分睿智,是个秀外慧中的好女孩,妹妹秦筱梓就不一样了,简直是个问题女生。 “你不上学吗?也不上班?怎么成天不是让人请你看电影,就是请吃饭?” “哼!要你管!” 秦筱竹翻个白眼,扭转头不理会。 但,仅仅过了一小会,她就自顾自道:“上学,传媒的。上课没意思,反正快毕业了,待在学校里做什么,整天那些男生像苍蝇一样嗡嗡的!我嫌烦!话说,你家里有多少钱?你有女朋友吗?” 我倒! 魏可差点被噎死,这缺德丫头,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什么东西,难道想骗他一辈子吗? “别!我害怕哪天被你用砖拍死!再说,我家里是穷人。” “哼!……骗人!” 来到汝州,为的是找秦筱竹,却不料,依然是一场空,却无端惹上了小姨子秦筱梓,还稀里糊涂答应了一堆请求,这份憋屈,简直没法和别人说。 不过,看着秦筱梓的一张笑脸,魏可还是觉得心里暖暖的。 她和秦筱竹,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吃完饭,魏可决定先去给自己办张信用卡。 现在谁还背着一堆钞票到处跑,到哪里消费都能刷卡,信用卡比现金方便多了,就算他不担心被抢,整天背着这些钱,万一丢了多可惜。 秦筱竹确实和她姐姐性格迥异。 这个女孩喜欢咯咯地笑,走在路上,看见什么东西,莫名其妙就笑了。 她这性格,比秦筱竹是欢快多了,相比而言,秦筱竹多数时候都很恬静,哪怕遇到高兴的事,脸上挂的也是浅浅的和温柔的笑,让人看了有种心醉的美。 到了银行,魏可填写申请表,秦筱梓哪里闲得住,拽着魏可的胳膊,就探过脑袋来看。 “呀!……你叫魏可……可!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知道什么?”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下,略略有些紧张。 不料,秦筱梓却得意地瞟向他道:“怪不得我觉得你眼熟,你和我姐夫魏可长得好像!你一定是我姐夫的亲弟弟,你们兄弟的眼睛,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你们的名字就差一个字!原来你是为这事来找我老姐!” 不知道为什么,魏可在感到轻松的同时,也有一种沮丧。 鸟的亲兄弟啊! 他魏可根本就没有兄弟,和这个魏可可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 两个人就这样攀上了莫名其妙的关系。 虽然与事实有点出入,魏可也不想解释,而且也解释不清,如此也好,他是她姐夫的弟弟,有些话就好说了,比如让她帮着留意她姐姐的消息。 办完信用卡,银行旁边就有一家快捷酒店,魏可先给自己订好了房间,这才领着欢天喜地的秦筱梓,出发购物。 这通大采购。 魏可再次见识了自家小姨子的强悍之处。 这是个花陌生男人钱,一点不手软的缺德孩子! 或许是因为看魏可出手大方,她就老实不客气地狠狠宰了! 在附近的一家档次不错的商场里,魏可不仅买了答应她的几样东西,还有皮鞋,面膜,香水,手套,裙子……一大堆东西,多到魏可的两只手拿不下,秦筱梓还想往珠宝专柜那里跑,吓得魏可赶紧一把拉住! 虽然是小姨子,但也不能这么糟蹋钱! 这是魏可有生以来,最狂放的一次购物,当然,信用卡里的钱,也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流失。 “行了!咱们回吧!” “嗯啦……你对人家真好!本宝宝最喜欢姓魏的了!” 秦筱梓笑脸如花,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小脸蛋也是红扑扑的,主动过来,亲热地搂着他的胳膊,还故意把小蛮腰一扭一扭的,搞的魏可没来由一阵紧张,心里赶紧给自己提个醒。 这是咱家小姨子!千万别多想! 两个人带着一大堆东西,打车回到快捷酒店。 天色已然黑了。 “筱梓,东西也买了,你快点回家吧。我可能明天就走,以后咱们电话联系。我现在没带手机,过几天给你打电话。记着,你姐要是和家里联系,一定让她留下地址!” 秦筱梓一脸失望道:“明天就要走?不能在汝州多留几天吗?你连我上学的地方都没去过呢!” “以后吧!以后总有机会的!” “哦……” 秦筱梓说着,眼珠子到处乱转,明显在打什么鬼主意。 魏可暗笑。 这个小姨子和秦筱竹同岁,也就是今年满22了,有时候却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似的,如果他不是早知道她的年龄,或许会以为,她比自己这个冒牌的魏可可,来得还要小。 不料,就在这时,快捷酒店的大厅里,走出来两个年轻女人。 “请问,你是魏可可吗?” 魏可顿时警觉。 要知道,“魏可可”这个名字,已经是他最大的秘密之一,他没想到,在这个远离春川的城市里,居然有人当面叫出了他的名字。 “嗯啦……他就是魏可可。你们是谁,找可可做什么?” 不料,秦筱梓已经抢先一步,恰好挡在了魏可的前面,警惕的神情,像只护住小鸡仔的老母鸡。 “你叫他可可?你又是谁?” 刚才开口问话的走在前面的女人,并没有回答问话,反而很吃惊地盯着秦筱梓,眼神又在魏可手里的一堆购物袋上转着,随即就绷住脸,不再开口。 两个女人,都很漂亮。 开口问话的女人年龄稍大,有27~8岁的模样,另一个站在后面的,年龄稍小一些。 魏可注意到,那年纪小一点的女孩手里,捏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可不就是魏可可本人吗? 四个人,一男三女,一时之间竟然没人主动开口说话。 魏可的大脑紧张地转动着。 首先,两个女人应当不是魏可可的熟人。 其次,她们也不应当是魏可可的熟人,因为,从穿着打扮来看,她们明显不是和魏可可一个档次的人物,衣着考究,甚至有些雍容华贵。 尤其后面那个女孩,仔细看去,过于惊人了。 一张典型的瓜子脸,下巴尖尖的,肌肤吹弹可破,如果说秦筱梓是个容颜秀美的俏丽女郎,那么,这个女孩单纯从五官来看,比秦筱梓更加精致,美得惊心动魄,简直就是艺术品。 如此美的女孩,和乡下小村里讨生活的痴傻小子,能有什么瓜葛! 但,她们为什么来找魏可可? 9.第9章 未婚妻驾到! “你好,我叫乔子楠,我没有想到,你现在是这个样子。” 前面那女人说着揉揉自己的额角,显得有些无奈,苦笑道:“请问我们可以单独谈谈吗?……映雪,你应当也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后面一句话,却是在问身后的漂亮女孩。 “小姨,我都听你的。” 女孩的声音柔柔的,果然人如其人。 她的口音带着一些北方人的字正腔圆,却偏偏圆润和煦,让人听了,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卑微的感觉,仿佛她是高贵的公主,而你只能远远地观望她。 不料,那叫映雪的女孩刚刚说完,秦筱梓就突然爆发了。 “你们又不认识可可!说话还背着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要脸!” 她居然直接开口骂人! 魏可哭笑不得。 秦筱梓这是抽什么风,原本知道她性子有点野,但也没到不分青红皂白就骂人的地步,怎么见到这两个女人,她就像猫见了老鼠似的,火气这般大? 不过,魏可也没去责怪秦筱梓。 自家小姨子,自己当然要护着,难道向着两个陌生人吗? “你!你真粗野!” 乔子楠气愤地叫嚷起来,却对着魏可质问道:“魏可可,你脑子现在到底清楚还是不清楚?有人当你面骂了映雪,你居然无动于衷!你知道映雪姓苏吗?你知道姓苏的女孩和你魏可可什么关系吗!” 魏家!姓苏的! 魏可的智商足够,他欠缺的只是魏可可的记忆。 当他听到这两个词的时候,已经判断出,今天这事情绝对简单不了。 “筱梓,自己去楼上待一会,我很快就上来。” “啊?凭什么让我上楼?” 秦筱梓有些不情愿,但她对魏可的态度完全不同,只是生气地跺跺脚,小嘴也嘟了起来。 “听话!”魏可不自觉地口气严厉起来。 见魏可坚持,秦筱梓还真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一扭小腰,从他手里夺过几个购物袋,气呼呼往酒店里面去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记狠狠瞪了苏映雪一眼。 看到魏可和秦筱梓之间的交流,无论是乔子楠,还是美得不像话的苏映雪。 她们的脸上,都是分外怪异的表情! “你……你真是魏可可?” “有问题吗?” “抱歉,魏先生……但老实说,我真的是没想到。” 乔子楠说着,又习惯性地揉额头,似乎是搜肠刮肚想着措辞。 魏可点点头,并不说话,正所谓说的多错的也多,他现在最聪明的选择,就是多听少说。 果然,乔子楠在和苏映雪交流一个眼神之后,继续道:“魏先生,可能你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你以前的脑子有点……那个。但我必须告诉你,映雪她……实际上她是你未婚妻!” 未婚妻! 即便是魏可一贯镇定,也被吓着了! 傻子魏可可和苏映雪,竟是这种关系! “对不起啊!你刚才也说了,我的脑子以前不是很清楚,最近才明白过来。这样好不好,乔小姐,苏小姐,我们进去喝杯咖啡,你们慢慢告诉我,好吧?” 魏可需要时间恢复镇定,更需要弄清楚事实。 现在事情真麻烦了,自己的未婚妻还没找到,却有另一个未婚妻站在他面前! 哪怕苏映雪再漂亮,气质再好,条件再优越,他也无法接受! 酒店的大堂里,就有一个小吧台。 还是乔子楠首先开口道:“魏先生,其实你和映雪的关系,比较复杂。我可以先问一下吗?你现在对自己的事情,到底了解多少?” “记得不清楚,前段时间我像做了个梦刚刚醒,就从家里出来了。” “哦!那就对了。” 乔子楠和苏映雪,交换了一个了然的眼神,乔子楠苦笑道:“你可真幸运!都快二十年了,你竟然能自己清醒,你们魏家的人如果知道了,一定也会觉得不敢相信。” “魏家!哪个魏家?” 魏可可姓魏,却不是真正的春川乡下云岗镇大李村人,他是那户人家的养子,而他的亲生父亲,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是京城魏家这一代的“二叔”。 要说京城魏家,那更了不得! 自从共和国建立之后,魏家先后出过两位部长,三位将军,甚至其中一位曾短时间出任陆军副总参谋长。 但,据乔子楠介绍说,魏可可虽然是魏家二叔的亲生儿子,却是在外出生的私生子,魏家甚至不愿意承认他的身份,更糟的是,他从小就得了痴呆症,痴痴傻傻,连人都分辨不清。 京城里有分量的人家,都隐约知道,魏家二叔有个傻儿子,在春川乡下住着,但所有人都假装不知道,就连魏家的自家人,也当没有这回事。 魏可听得目瞪口呆。 豪门弃子啊! 这种匪夷所思的诡异事件,竟然落在他的头上了。 不过,魏可紧接着又松了半口气。 如此复杂的家庭背景,肯定是魏可不希望有的,他恨不得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魏可可的存在,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继续冒用魏可可的身份。 至于说荣华富贵,他魏可并不需要! 幸好,这魏可可是个傻子,哈哈!傻子好啊!没人重视他,全都当他不存在。 但!慢着! 既然所有人都当傻子魏可可不存在,没人拿他当魏家人,那么,面前这个苏映雪,又为什么会是魏可可的未婚妻? “我也是长大后才知道的!” 坐在对面的苏映雪,显然颇为聪慧,看见魏可疑惑的眼神,轻声解释道:“你父亲对我苏家有恩,我们……指腹为婚!我一出生,就注定是你们魏家的儿媳妇。” “这个,魏家难道只有我一个男孩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当我很想嫁给你吗?我必须要嫁的是魏家二叔的儿子,不是魏家的其他儿子!”苏映雪似乎被魏可的态度给气着了,原本恬静的她,突然有点咬牙切齿。 “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那什么……二叔也没有其他儿子了?” “你当我和你一样是个傻子吗!你父亲二十多年前就不在京城了,他当然只有你一个儿子!如果有得选,凭我苏映雪的才智与美貌,一定不会选你!” “好吧,算我没问。” 魏可分外郁闷。 在心里暗骂:大爷的!这个狗屁的魏家二叔,居然只有魏可可一个儿子,还是私生的!怎么偏偏就给定了个娃娃亲! 10.第10章 我们成交 “其实我觉得,大家没必要那么当真!” 魏可字斟句酌道:“婚约而已,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讲婚约?既然苏小姐也不想嫁,那么,一个流落在小村子里的傻子,跑出来,走丢了,那也很正常,是不是?没人会在意一个失踪的傻子吧?” “嗯?!” 这句话听起来实在别扭,哪有一个人,用如此清楚的口吻,承认自己是个傻子的。 但,乔子楠和苏映雪,都像看怪物似的盯着他! 苏映雪诧异问道:“你不想回到魏家,舍得放弃你魏家少爷的身份?” “少爷?十九年来我一个人住在村子里,吃糠咽菜,谁当我是少爷了?不!我不想让别人左右我的人生!我想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少爷?抱歉,我就是个穷小子,不想当什么少爷!” 魏可这番话,说的可谓慷慨激昂。 因为,这就是他真实想法。 乔子楠愣愣地看了一会魏可,才站起身道:“映雪,我觉得这样也很好!你的事,小姨再给你想办法,这一趟汝州,就算我们没来,也没见到过这位魏先生!走,我们赶紧走!” “不!小姨你等一等!” 苏映雪却是没有起身,反而紧紧盯着魏可的眼睛。 “魏先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刚才进去的那个女孩,和你什么关系?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没错!我有喜欢的女人了,而且,非她不娶!” 魏可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魏可不是个喜欢说谎的人,但他也不算撒谎,他说“非她不娶”,指的并不是妹妹秦筱梓,而是姐姐秦筱竹,至于说苏映雪如何理解,那与他无关! 然并卵,世界上有些事,不是按通常的逻辑来! 听到魏可的回答,苏映雪笑了。 魏可觉得,苏映雪这时候的表情,才是她惯常的神态,十分自信,还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虽然这表情多少会让人不爽,但你不得不承认,只有这种表情,才符合她的气质与相貌。 “我们交易!” 没错!苏映雪就是这么说的。 按照她的说法,她现在需要魏可继续扮演她的“未婚夫”的角色,时间大约一个月,因为,她小姨乔子楠已经在为她办理出国留学的手续,一旦手续完成,她就会出国,不再需要魏可可这个假冒的未婚夫了。 苏映雪现在的身份,是春川大学研究生,当然了,这身份也是临时的。 至于说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苏映雪没说,魏可也不问。 是人都有秘密,既然人家不来问他的秘密,那么,他又何必去管别人的秘密,难不成苏映雪当真有了什么大麻烦,他魏可要以未婚夫的身份,去帮她解决麻烦? 回春川,恰好符合魏可的意愿。 另外,还有一个魏可不得不接受的理由! 既是交易,就有筹码,苏映雪提出的筹码,对现在的魏可极具诱惑力。 现金五十万!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只要魏可扮演好他的角色,也就是假意和苏映雪住在一幢房子里,他就可以拿到五十万酬劳,而在那之后,他们各走各的路,两不相欠。 交易,又见交易! 一个月的时间,说起来并不长,原本在魏可的计划里,他下一步要回南方看看,但,时隔半年之久,他的那帮兄弟,是生是死,不会因为他而有任何改变,那么,再耽搁一个月,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魏可还有些必须要搞明白的事。 “我有两点疑问。第一,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们去了你的老家,发现你不在,就托我小姨男朋友帮忙。他是公安部的,你在这里办了银行卡,并且刷卡,他就把消息告诉了我们。” “原来如此。第二,京城魏家的人会不会留意到我,派人过来找我?” “这应当不会发生!你还是以前那个你,我和我小姨都不说,谁又知道你已经变了呢?” 苏映雪保持着自信的笑容,问道:“请问魏先生,还有其他问题吗?” “苏小姐,我们成交!” 魏先生,苏小姐。 一份奇怪的同居协议,就此达成。 “筱梓,以后别没事就出来骗吃骗喝,骗别人给你买东西,缺钱了和我说!你要是真出了事,你爸妈难受,你姐也会伤心的!亲姐妹,血浓于水,你说是吧?” 魏可说这番话的时候,就站在酒店大堂的柜员机前。 亲不亲,自家小姨子。 要离开汝州了,他还真有点放心不下秦筱梓,虽然她有不少缺点,但还是一个率真的可爱女孩。 其实,秦筱梓人很聪明,只是叛逆期长了一点。 不经意间,魏可已经代入了姐夫的角色,反正刚刚从苏映雪那里得到五十万,他大方得很,当场从自己银行卡里取出两万现金,其余剩下的近十万块钱,统统转进了秦筱梓的银行卡! “可可,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我……听你的!你别忘记给我打电话!” 秦筱梓的眼圈早就红了。 一双小手牢牢拽住魏可的衣袖,像个无助的孩子。 远处,乔子楠和苏映雪这对儿小姨和外甥女,表情复杂地盯着他们。 “映雪,你说一个傻子,就算刚刚病好了,他是怎么骗到这么漂亮一个女孩的?” “小姨!你看他们感情多好,你不要用骗那个字啊!” 苏映雪思索道:“这样不是很好吗?其实,这个魏可可很不错了,他说话的时候思路清晰;做决定也果断,难道他们魏家基因那么好,他是天生聪慧?魏可可现在的样子,你敢相信他以前是傻子吗?” “小映雪,你不会是看上这个傻子了?” “小姨你又乱说话!” 苏映雪顿时被逗笑了,笑着去打乔子楠,口中却认真道:“我苏映雪这辈子要么不嫁,要嫁就要嫁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杰出男人!他可以不是世界名校毕业,可以长相普通,但必须有经天纬地之才!而且必须凭自己真才实学,闯下足够辉煌的个人事业!” 很可惜,魏可听不到她的惊世之语。 乖乖!经天纬地之才! 就凭如今这个官商一体的社会,猴年马月才会出那种人才? 哪怕是不小心出了一个,等人家成功了,或许都老头了,你苏映雪凭什么就会认为,人家能看上你,再者说,人家的孙子说不定和你一边大,你也好意思嫁? 11.第11章 与未婚妻同居 春川。 日子过得很快,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已经有三天了。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三间平房。 这里是魏可和苏映雪的新住所,他们占据了三间屋子中的两间,另一间西屋,已经有了一个租户,但这不要紧,每个房间都是独立分开的,彼此并不干扰。 房子是小猴找的,他没有找到秦筱竹,却帮忙找了这个安静的住处。 小院位于春川郊区的一个村子里,独门独院,如果不是地方偏远了些,房子老旧,简直可以说是乡间别墅的档次了,对这里,魏可和苏映雪两个人都很满意。 乔子楠在春川留了一晚,就急匆匆赶回京城,据说是回去上班。 苏映雪名义上是春大的研究生,但实际上,整天闷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就像把自己关禁闭了。 魏可呢?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日三餐,这很好理解,毕竟人家苏映雪是富家娇娇女,做饭这种粗活,自然是不擅长的,而魏可拿了50万的报酬,又不需要他做太辛苦的事情,假如连饭都不做,那就说不过去。 除了买菜做饭,就是锻炼身体! 多少年的军旅生涯了,要是让魏可整天憋着发呆,他可能真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屋前的小院子,被改造成简单的训练场,靠院墙的大树下,吊上一个沙袋,还有一个缺了一角的破旧石头井盖,是从附近的垃圾堆里找来的,用来练习上肢力量。 魏可是个运动狂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折腾到精疲力尽,浑身汗水淋漓。 他享受这种感觉! 享受这种肌肉一点点变得强劲有力,身体一点点变得更强壮的感觉! 高抬腿、蛙跳、拳击、变速跑,所有能在这个小院里进行的运动,都成为他消磨时间的工具,如果有人留意到他的活动规律,一定会很奇怪,这个男人忍受极限的意志力,惊人! 比如说做蛙跳,第一次做了二十分钟,那么,第二次他就必定会坚持到二十五分钟,甚至更长。 话说,魏可是从一名普通的士兵,逐渐成长为特种兵分队长的,这种几率极低,成百上千名普通士兵中,也难出现一个,而他实际上的天赋并不比别人更出众,凭的就是这样一股子狠劲。 对自己够狠! 早在魏可新兵连时期,他的新兵连长就曾评价说:魏可将会是他带出来的最优秀的兵。 那么,哪一种兵,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兵? 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意志力最强的那一个,足够强大的意志力,让你拥有远超别人的承受力,然后,体能、战术、力量等等,都是能苦练出来的,至于说聪明,军人需要的不是小聪明,那东西不靠谱,远没有实战经验来的管用。 现在,魏可已经不再是一个兵,依然还是以前当兵时的生活习惯。 经过了短短两天时间的打熬,魏可还是魏可,但他明显能感到,自己的力量变强了,身体更灵敏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参照物,那么,此时的他再遇上山狼的话,他有信心,在不使用左拳的情况下,干净利落击败对方! 当然了,锻炼不是魏可的唯一秘密。 还有,吃! 俗话说,胖子都是吃出来的,若是大剂量的运动之后,不能及时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的结果是越练越瘦,体型可能好看了,但力量并不会有太多增涨。 魏可需要的不是表面上的健美,而是强壮,所以他放开肚皮吃,买回牛肉来炖着吃,一炖就是一大锅! 有钱,有时间,没有烦心事。 这样的生活,甚至让魏可觉得,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天,魏可肩膀上扛着石头井盖,赤着上半身,正在院子里做深蹲,虽然天气冷,但一缕缕汗水还是顺着结实的胸膛流下来,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湿漉漉的。 院门一响,小猴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进来。 “哇!大个子你这身肌肉块,都赶上李小龙了吧!” “这算什么,真正的肌肉块你没见过。” 魏可停下动作,把井盖扔在地上,哈哈笑道:“看你个瘦猴样,晚上要是没事,过来吃牛肉!你这身子骨,十四五岁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好东西,要不长大了也一样瘦!” “大个子你请我吃牛肉?那感情好!我帮你洗肉,打下手!” 听说可以吃到牛肉,小猴的口水都快流出来。 他本身就是帮着魏可买牛肉送来的,于是拎着马夹袋,三两步就冲到小厨房的棚子前面,那里露天有一个自来水池,高高兴兴撸起袖子,把塑料袋里的牛肉一股脑倒进水池里。 “嗯?猴子你胳膊上怎么回事,被谁打了?” 魏可发现,小猴的胳膊上,有两条青紫的长条形伤痕,还是肿的,以他的经验,不难判断是一处新伤,而且应当是被人用一种长条形的东西抽的! “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的!” 小猴略略有些紧张,嘴上说着,却赶紧把袖管放了下来,遮住胳膊上的伤痕。 魏可刚要追问,就听身后房门吱地一声响。 回头一看,一整天不出门的苏映雪,竟然主动走了出来。 “魏可可,和你商量个事。” 苏映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侧着头不敢直接看魏可的身体,这让魏可觉得很尴尬,他没想到苏映雪这时候出来,所以还是光着大膀子,上身没有穿衣服。 “哦,什么事你说?” “那个,你能不能不在这里煮牛肉?我从小闻不得血腥的味道。另外,你做的菜太油的,我实在吃不惯。还有水果,你忘记给我买水果了。” 魏可更加尴尬。 他已经猜到了,苏映雪不是凑巧这时候出来,而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他单独相处,但如此一来,她是方便了。却让魏可有点下不来台。 这女人,你就不能多考虑一点别人的感受吗? “抱歉啊,以后按你的要求来!” “嗯,谢谢你。另外,你老在院子里这样,太吵了,我没法集中精力写论文!你能换个地方吗?” “……吵到你了?这个,我想办法。” “还有件事,我要去春大办事,这里打的不方便。能不能先帮我买辆电动车。另外还要换一台大一点的电视,屋子里那台又小又不清楚,我练瑜伽,看不清楚脑子会发胀。你放心,有钱了我立刻还你。” “好吧。” 苏映雪脸蛋红红地回屋去了。 魏可却犯了愁。 借钱是小事,电动车和电视机,才能花多少钱。 但,不能在院子里煮牛肉,不能锻炼,这等于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生活习惯,统统打乱,他必须重新规划自己未来一个月的生活。 这个叫苏映雪的女人,真麻烦! 12.第12章 野外小窝 “猴子,这里你熟,你给想想,有什么地方适合我锻炼?” “你说锻炼的地方?这里出门往右走,有一个小山坳,以前我夏天的时候,经常在那里睡午觉。不过,现在天冷了,可能风比较大。” 天冷风大? 魏可还真不在乎这些,就算是冰天雪地的,对他也不是问题。 “走!你领我去看看!” 小猴说的这个地方,前面是一条浅浅的小河,后面是个山包,山头上种着果树。 就在小山包的侧边,有一小片凹陷的地方,地面上布满了粗糙的石头砂砾,看样子在其他季节里,这里有从山上渗下来的小溪水,现在是冬天的枯水期,地面上都是干的。 魏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 他和小猴不一样,他是特种兵出身,那里适合安营扎寨,一目了然。 “这里好!地方太好了!” “哪里好了?今天风不大,等刮大风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口子里能冻死人!” 小猴不屑一顾,眼珠一转道:“大个子,不如我介绍你去健身馆当教练吧!你这体格,不做教练可惜了,我介绍你去做教练,介绍费也不贵的……” “打住!你个死孩子,整天就琢磨赚钱!老子过得逍遥自在,干嘛去当教练?” 看魏可看来,小猴的为人还算不赖。 唯一的缺点就是小小年纪,整天钻在钱眼里,话说,以小猴的年龄,怎么也该是上学读书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想的,就任由他到处乱跑。 找到这个小山坳,魏可心情大好。 但,事情总是有好有坏,很快他的心情就不那么好了。 “这位先生,你这张银行卡是不是失效了?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要么是卡没磁了,要么是被挂失了!您还有别的卡吗?” 看着售货员怀疑的眼神,魏可有点老脸发红。 他是来帮苏映雪买彩电的,不料却遇上了这样的尴尬事,他的卡在汝州的时候,已经被扔了,用的自然是苏映雪给他的卡,偏偏,这张卡却是失效了。 苏映雪这种人,如何会拿一张废卡来骗自己? 再看看手里这张卡,明显是张很新的卡,磁条上崭新的看不到一点划痕,估计没用过几次,要说是卡太旧没磁了,魏可第一个不相信。 算了,先付了现金,回去找她问问。 买完了彩电和电动车,魏可又开始为自己进行采购。 铁锹、锄头、斧子、锯子,一口大铁锅。 绳子、角铁、编织带、小木柜,乱七八糟一堆东西,最后又挑了一只厚实的睡袋。 买了这许多东西,魏可手里的余钱已经不多了,当初离开汝州的时候,取了两万现金,这几天里连吃带用,再加上今天的大笔支出,居然只剩下不足六千块。 回到小院里,苏映雪的房门依然紧闭着。 敲门,里面却没动静。 就在魏可想转身离开的时候,房门突然开了。 “魏可可,你有事吗?”苏映雪露出半张脸,声音低低的。 “哦你在啊!你让买的东西,都买来了。” “呀!你看我的记性!不好意思,刚才有点困,就睡了一会儿。” 苏映雪似乎有点心不在焉。 魏可的眼神多了犀利,一眼就看出,她是在说谎。 理由太简单了,她的脸上很干净,似乎刚刚洗了脸,哪里是刚睡醒的模样,而且,两个眼圈都是红红的,不出意外的话,她应当刚刚哭过,而且是哭得比较凶的那种! 人家女孩子哭,魏可并不方便问。 进了苏映雪的房间,魏可简单扫了几眼。 房间里的布局,和他那间差不多,都很简陋,除了一张床,也就是一只衣柜,一只电视柜,还有一张桌子,就连苏映雪洗脸用的脸盆,也是临时放在一张方凳子上的。 魏可忽然觉得,苏映雪其实也挺难的,她和自己不同,一个娇娇女,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偏偏一个人躲到春川来,遇上事情了,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只能一个人自己闷头哭。 想到苏映雪如此,魏可就联想到秦筱竹! 此刻的秦筱竹,是否也是一个人,无依无靠地在某个地方,她要是遇上难事,会不会一个人躲起来哭呢? “我帮你把电视接好。” 魏可一边动手,一边好像随意地劝说道:“没事了就出去散散心,附近的公园,或者是春大校园里,风景都不错。你不是春大研究生吗?可以去校园里转转,多交几个朋友。别总闷在房里,小心闷出病。还有啊,缺什么和我说,别和我客气,一点粗活难不到我。” 不料,他这么一说。 另一边的苏映雪,突然嘤地一声哭了。 “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我们吵得好凶!……我,我是死也不会回京城的!” 从苏映雪房间里出来,魏可很肯定,自己劝人的本事非常渣,尤其是想劝说一个并不熟悉的年轻女人,最后的结果,是把他自己憋出了一头大汗,苏映雪竟被撩拨的,再次大哭了一场。 苏映雪为什么哭,魏可还是没搞明白。 但事情并不难猜,苏家母女俩肯定是拧上了,苏映雪受了委屈很伤心,于是只有用哭来发泄。 这种事情,你让他魏可能做什么!他是最怕女孩子当他面哭的人,况且,他和苏映雪两个人并不熟,可以说,除了一个名字,双方实际上就是陌生人。 不过,联想到失效的信用卡,魏可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 银行卡应当是被她妈妈封了。 算了!一点钱而已,以后再说!他魏可总不能在这个时候,逼人家女孩子还钱,那还算男人吗? 出了苏映雪的小屋,魏可一头扎进自己的事情。 他要把小河边的那个小山坳,改造成自己的野外小窝! 作为特种兵,魏可更喜欢原汁原味的野外环境,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突然没了当兵的身份,让魏可更加怀念以往的生活,甚至有点无所适从,那么,把小山坳改造成一个临时的藏兵洞,也算是对部队生活的一种回味。 说干就干! 小山坳其实距离小院子并不远,直线距离不足两百米,只是由于到达小山坳,需要从小河边的岔路口下到河滩上,再往里走,就显得两个地方,如同不在一个世界一般。 按照他的计划,首先需要在小山坳的山壁上,挖出一个足以藏身的山洞,然后再把小山坳里面填平,放上一些简单的器械,这对于一个普通人肯定是非常艰难的工作,但魏可不怕。 一个特种兵,还能怕这一点点简单的土木工程吗? 没有工兵铲,但铁锹加上锄头,效果并不比工兵铲差,况且,他的左手力大无穷,一个人的劳动能力,已经不下于两个人,甚至三个人。 果然,在魏可的努力之下,仅仅一天时间,他的野外小窝,就有了雏形。 靠山壁的旁边,是一个半人多高的洞口,里面一个四四方方的土洞,近两米长宽,地面上铺了一张塑料布,睡袋横在外侧,靠里侧摆了一只小小的木头柜子。 不夸张地说,这就是一个简易的野外小窑洞! 13.第13章 结为兄弟 魏可挖山洞,这事瞒不住小猴,第一时间就跑来了。 “呀!一个屋子!大个子你不会是神仙吧!这里真好,你准备夜里就睡这里吗?要不我来陪你好不好?” 小猴钻进土洞,开心地左摸右摸。 但,紧接着说出来的话,就把魏可吓一跳。 “你个小家伙,赶紧回家去!我可告诉你,现在是冬天,洞里白天没什么感觉,晚上肯定很冷!哈哈你就不怕被冻掉了?再说了,夜里不回家,你爸妈还不得急死!” 魏可以为他是小孩子图新鲜,赶紧吓唬一句,让他打消这个奇怪的念头。 不料,小猴的脸色,立刻暗淡下来。 “冻死也比回家好!我小猴哪有家啊!” “猴子,你这小家伙,不会真的没爹没妈吧?我和你说,家里再穷,也比外面好!” 魏可奇怪,连忙又劝。 这段日子以来,他和小猴这个半大孩子,已经成了朋友了,但他对于小猴家里的情况,还真是不知道,小猴是个喜欢说笑的,有他在的时候,总是不寂寞,然而,他似乎从来不提自己家里的事。 小猴听了魏可的话,默不作声。 他坐在那里,渐渐地,眼圈就红了。 “咋了?和我说说,你一个男孩子,别像个娘们似的!” 魏可心硬,但也分人,比如说对女人和孩子,他就比较心软,见不得女人哭,对小孩也差不多,见到小猴伤心,自己也感觉挺难过的。 小猴咬着嘴唇,突然,伸手把上衣脱了,又开始脱里面的一件旧绒线衫。 “大个子,小猴虽然小,也知道你是好人!你给我牛肉吃,还不仗着比我长得壮,就故意欺负我,说好了给多少钱,从来不少给!我让你看,但你不能和别人说。” 小猴嘴里絮絮叨叨的。 但,魏可已经不在意他说什么,因为,他被惊到了! 只见,小猴瘦削的肩膀两侧,以及后背上,一道一道的疤痕,层层叠叠,看的人触目惊心,而且新伤压着老伤,很难想象,这孩子竟被什么人打得这么惨。 魏可当场就怒了。 “猴子!告诉我,谁干的!看老子不去扒了那畜生的皮!” 这并不是一句假话。 别看魏可是个当兵的,手下冤魂无数,但他见不得恃强凌弱,在他看来,为国征战杀敌,和除暴安良杀人,具有等同的重要意义。 或许是曾杀过太多人,身上不自觉带着逆气,他这一声喊,把小猴吓得一哆嗦。 “别!大个子,那是我爹……” 小猴弱弱的声音,立刻就让魏可僵住了。 打小猴的居然是他爹,亲爹。 “猴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干了什么错事?” “呜呜!我能干什么啊!我爹他……他老是喝酒,喝醉了就打我!还让我帮他挣钱,钱挣不够,他也打我,还不让我跑,往死里打……” 小猴终于忍不住,呜呜地放声痛哭起来。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也有例外。 小猴的妈妈死得早,他妈在的时候,虽然家里也不富裕,小猴也能衣食无忧,还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去上学,但自从他妈妈死了之后,他的苦日子就来了。 他爹先是不上班了,后来慢慢养成了赌钱和酗酒的坏毛病。 把家里那点财产折腾完之后,他爹把主意打到了小猴的头上,让不满十岁的小猴,给他挣钱! 可怜小猴一个孩子,这几年里,在街头当过要饭的,卖过花,擦过鞋,如果不是那时候的小猴胆子小,不敢伸手,他爹可能会让他变成一个小偷! 后来,小猴一点一点大了,他爹就不管他去做什么,只管每天向他收钱,20,30,后来涨到了每天50! 说起来,这几天小猴挨的打,比以前更多! 这里面居然也有魏可的原因,因为,以前小猴跑动跑西,挣的钱大概也是有数的,但不巧最近遇到了出手大方的魏可,一下子让小猴挣的钱猛增。 他爹见小猴拿回去的钱多了,就给他增加了份额:每天100元! 听了小猴的哭诉,魏可心里堵得慌。 “大个子,没事的,我都想好了!再等过一两年,等我有身份证了,我就出去打工!我偷偷告诉你,你不准笑话。我已经开始攒钱了,悄悄藏起来不给他发现,这样等以后我出去打工的时候就有路费。” 魏可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反正心里酸酸的。 小猴的爹是个该死的畜生,但他也不能去把他爹揍一顿,只能说小猴可怜,遇上个没良心的爹! “猴子,以后你爹再打你,你就到我这里来!放心,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的!算了,你以后每天来陪我一起吃饭,别为了省钱,就舍不得吃喝!就算出去打工,也要把身体养壮实,是不是?” “大个子,你是好人!” 小猴抹干眼泪,扮个笑脸道:“那天我看你在路上走,觉得你长得凶,怕你打我,就跟着走了好远!后来你和我做生意,还给我钱,我的运气真好,要是我有个像你这样有本事的哥哥,就好了!” 这孩子,人虽可怜,心却坚强! 魏可似乎从可怜的小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丝影子。 “猴子!你要是愿意,以后就当我弟弟!老子看看谁还敢欺负你!” 魏可冲动了一把,将小猴认作弟弟! 话说,魏可的身世也可怜,其实也是个孤儿。 二十多年前,皖南马钢厂有个退休的老锅炉工,老头一生未娶,临老了爱喝个小酒,有天喝得醉醺醺的,走路上就把魏可捡了,当时的魏可才刚刚出生不久。 老头性子糙,尤其喝酒之后,下手没轻没重,魏可小时候没少挨过打。 但比小猴幸运,老头是真的疼魏可,把魏可当亲孙子待,让他上学,吃喝上从来没委屈过他,后来,老头死的时候,魏可请假从部队上回家,披麻戴孝,算是给老头送了终,自那之后,魏可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亲人了。 今天,魏可听到小猴的悲惨遭遇,就触动了自己心底的那根弦。 “你真的愿意当我哥……哥!我来帮你干活!” 小猴喜出望外。 他当然是愿意当魏可弟弟的,立刻破涕为笑,这一次是由衷的笑。 魏可哈哈大笑,道:“猴子,其实你哥我也是孤身一人,不过没事,咱哥俩都有手有脚,到哪都饿不死!来,等我挖好了这个无烟灶,咱俩煮牛肉汤喝!” “无烟灶?那是啥啊?我来给你搬土!”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 魏可整天不上班也不上学,不是锻炼身体,就是跑来挖土玩,而小猴更是个小小年纪就混社会的,他们在寻常人眼里,估计都是异类,但他们自己都不在乎。 魏可不会嫌弃小猴,小猴就更不会嫌弃魏可! 当天晚上,小猴就抱着一卷破铺盖卷,跑来和魏可搭伴了。 按照他的话来说,如果不是没地方可去,他的那个家,早就不想待了。 现在,有了魏可这个既有本事,又关心他的哥哥,他为什么还要留在家里受罪,当然是跑出来跟魏可混。 魏可反正无所谓。 小猴的爹,又不是没手没脚,想喝酒就自己挣钱去,一个靠自己未成年的儿子赚钱养活的懒汉,如果还敢找过来,他魏可不介意给他点厉害瞧瞧! 土洞里很小,但住上他们两个人,勉强也够。 魏可把睡袋让给小猴,自己睡小猴的铺盖,又在洞口用树枝树叶做了个门挡起来。 冬天的野外还是很冷的,不过这难不住魏可。 无烟灶已经挖好了,魏可在锅里装满水,把无烟灶的两个坑洞中大的那一个,堆满柴火,又把通风口堵上一大半,如此一来,灶里的火一直不灭,从外面还看不到火光,也没有烟。 土洞距离无烟灶的位置很近,从地下,热量就慢慢传进了土洞里。 这就是一个弱化版的北方土炕! “哥,你让我找的那个姐姐,是你什么人啊?” “亲人!” “哦,那住在院子里那个姐姐呢?” “算是朋友吧。也不对,我和她呢,按你的说法,是买卖关系,就好比别人出钱让你办事,就是那种关系。现在算朋友,等买卖关系结束了,就是普通人。” “哥你这么说我就懂了。不过,那个苏小姐长得可真漂亮,哥你就没想过让她当老婆?” “妈的你个小屁孩!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怎么会看上咱!” “哥你骂人的时候真凶!” “别怕。哥这是习惯了,哥原来待的地方啊,好兄弟之间爆粗口,那是友情,只有关系远的,不亲的人,说话才客客气气。大爷的!让你说的,我还真想那帮混蛋了,等这里事情忙完,我立刻带你去看看他们!” 14.第14章 苏映雪的困惑 悠闲的日子没过两天,苏映雪又伸手借钱了。 魏可很是挠头。 话说,这一次还是他自找的麻烦。 上一次见苏映雪情绪不佳,他就顺口安慰,让她多出去散散心,结果麻烦来了,苏映雪出去转了半天,回来对他说,要请导师和几个师兄师姐吃饭,还想去唱k,需要花一点点钱。 “你要多少钱?” “不多,你借我三四千就行。都还不熟,花钱太多不好。” 魏可顿时感到很牙疼! 听她这个说话的口气,不熟的人都要花三四千,那等熟了之后,你准备花多少才算多? 他不是心疼钱的人,然而,手里的钱真不多了! 前一次给苏映雪买了电视和电瓶车,他自己又买了一堆工具,口袋里剩下五千多,但还有平日里的花销,仅仅是魏可吃牛肉,每天就得花上百十来块。 现在,多了小猴一张嘴,还有苏映雪每餐必须的水果、蔬菜等等…… “给你三千五,够不够?” “嗯,大概够了吧。” 苏映雪抬头瞄了魏可一眼,似乎有点惊讶,但并没多说。 魏可有点心虚,他能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外乎是觉得,他魏可一贯出手大方。 比如说在汝州,只要看看那些购物袋,就知道他为秦筱梓花了很多钱,再比如来到春川之后,他对于苏映雪的要求,从来不回绝,苏映雪说起想吃什么水果,无论那水果多贵,第二餐桌上必然会有那种水果,而且数量足够。 然而,这一次的魏可,略略有点小气了。 苏映雪说想借三四千,他只给三千五,而不是想象中的四千…… “猴子,你给想想,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吗?” 没钱了,办法只有开源节流。 减少支出,这不符合魏可的需要,剩下的只有挣钱这一条途径。 魏可是不想去上班的,别说上班工资少,而且,他需要留在春川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足一个月,什么单位也不会雇佣这样的临时工,更不会提前为这样的临时工,预付工资。 “哥,你想赚钱?我真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说说看?” 小猴的主意说起来也不复杂,贩卖蔬菜。 现在是冬天,城里的蔬菜价格高,尤其是好的新鲜蔬菜,可以说是一天一个价,还不容易买到,于是就有人自己跑到乡下去收菜,运回来摆摊卖。 “哥,你别小看卖菜的,我听说有人就靠这个发财,一天挣几百的都有!” 魏可还真心动了。 别的工作他不想做,但要说收菜卖菜,凭的是体力,反正他天天锻炼,就把这个当作锻炼好了,又能挣钱。 现在,小猴几乎天天跟着他,魏可觉得与其让小猴出去乱跑,一天辛辛苦苦赚几十块钱,还不如留在小山坳里,跟着他锻炼身体,但如此一来,兄弟俩坐吃山空,估计很快只能喝白菜汤了。 卖菜,就是菜贩子,普通人可能觉得丢脸,魏可却不在乎。 凭力气挣钱,有啥丢脸? 魏可没有卖过菜,对这一行一窍不通,但有小猴在身边,这些都不是大问题,小猴人小,经历却不少,对周围的环境也熟,做起这些乱七八糟的偏门来,熟门熟路。 两个人到了一家废品收购站,花几百块钱就淘来一辆旧三轮车,还附带一个电子秤。 第二天,魏可凌晨三点钟起床,先去小院里,给苏映雪做好早饭,放进电饭煲里保温,然后回到小山坳里,领着小猴骑上三轮就出发。 魏可蹬车,小猴举着电筒帮他照亮。 一口气往乡下跑了二十多公里,按照小猴打听来的地址,他们果然找到了几家种菜大户,第一次贩菜,两个人不敢挑贵的买,就买了最便宜的大白菜。 一打听,乡下收购价四毛,运回城里,能卖八毛到一块,一车菜4~5百斤,全部卖掉能挣两百。 真是不错的好买卖! 从这一天开始,魏可就当上了卖菜的二道贩子。 小院。 上午八点钟,东屋的房门准时开了。 身上穿一件薄款羽绒服的苏映雪,探出头往院子里张望一下。 “咦?奇怪了,黑大傻子不在。” 见魏可不在,苏映雪也没多想,裹着羽绒服出来,就进了院子里的小厨房,案板上,一只电饭煲正微微冒着热气,走过去揭开盖子,里面是一个蒸笼。 一小碗小米粥,一小碟黄金蒸糕,还有一小碟的木耳笋丝。 恰好是她爱吃的东西,也恰好是她的量。 “嗯,这还差不多,钱没白花,傻子还挺会照顾人!” 反正小厨房里也挺暖和,苏映雪干脆不回房间,就坐在案板前吃起了早餐,一口粥,一口蒸糕,再来一口木耳笋丝,不一会,就吃得浑身暖乎乎的。 突然,看见案板上压着一张纸。 歪过头一看,纸上写着四个大字:“饭在锅里”。 “呵!黑大个这是把我当傻子吗?还饭在锅里,怎么不在后面加上一句,人在床上……呸!你个大姑娘瞎琢磨什么!一个乡下没上过学的傻大个,你也不嫌臊得慌!” 苏映雪轻啐一口,伸出小手,在自己脸颊上刮了一下。 继续吃粥。 突然,手里的筷子停住了。 “不对!他又没上过学,怎么会写字了!……我和小姨去村里问过,他离开那个村子,也没多长时间!他在哪里学会了写字?” 再看那张纸,苏映雪的一双秀眉,蹙的更紧! 那四个字写得并不是很好看,但字体笔画有力,而且还是连笔,丝毫不生涩,不用猜也知道,写字的人绝对不能是初学者,能写出这种字的人,你要说是个初中生、小学生,那绝对不像! “难道说……他以前就不是个傻子?” 一念至此,就连苏映雪自己,也给吓住了。 “魏家的人都给骗了?京城那些人也给骗了?……我老爸,也给骗了?如果老爸知道了魏可可以前就不是傻子,他会不会,再逼我真的嫁给他!” 想到这里,苏映雪的脸色都白了。 “不行!我苏映雪怎么能嫁给一个从小长在乡下,连学都没上过的大老粗!” “但,他既然没上过学,为什么又会写字!” 这顿早餐没法吃了。 话说,魏苏两家的这门娃娃亲,早在两年前,就被废了! 那时候的苏映雪还在上大学,他老爸担心她私自谈恋爱,就以魏可可已经年满17岁,已经长大了为由,想给魏可可和苏映雪,这一对儿娃娃亲,办订婚仪式。 心高气傲的苏映雪,哪里肯依,以死相争! 但,即便苏映雪再闹,她老爸也不妥协,最后,苏映雪的老妈出手了:她要离婚! 一边是老婆要离婚,女儿要寻短见,另一边,魏家人也明确表示了,这门娃娃亲当初就太草率,因为魏可可是个傻子,苏家可以不必遵照当初的承诺。 于是,魏苏两家解除婚约,苏映雪得以解脱,成了“自由人”。 也就是说,魏可可被苏映雪和她小姨给骗了,他并不是苏映雪的未婚夫,他和苏映雪,没有任何关系! 15.第15章 出手相救 自从开始卖菜,魏可终于松了口气。 算算日子,到他和苏映雪约定的时间为止,一直都是贩菜的旺季,只要他吃得起这份辛苦,就不愁赚不到钱,大钱是不可能,但每天一两百块的收入,基本能让收支平衡,不至于让他穷的真去喝白菜汤。 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辛苦。 别的不说,每天来回几十里路蹬三轮,换个普通人,估计一趟就累瘫了,魏可却觉得自己能坚持,因为,他把蹬三轮也当作了一种身体锻炼,如此一想,就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这一天,天色刚蒙蒙亮,魏可蹬着三轮,沿着公路飞快地往城里赶。 三轮车的速度不慢,虽然靠的是人力,车上还装着满满一车菜,但,速度并不比普通的电动车慢多少,魏可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身体悬空在车龙头和车座之间,一下下狠狠踩着踏板。 他在训练腿部的爆发力,岂是一般人蹬三轮可比? 突然,从前面的公路远处,射来两束明晃晃的大灯,那是两辆迎面驶来的汽车,非但如此,随之而来的轰轰的马达声,立刻引起魏可的警觉。 这声音不对劲! 普通人开车,哪怕速度开得快,马达声也不会这么吵。 此刻,这两辆汽车,分明正在以超出发动机承受力的速度,在公路上疯跑。 他大爷的!不会是遇上飙车党了吧! 魏可当即吓了一跳,这条公路并不是主干道,道路狭窄,而且没有路灯,魏可是因为这两天走熟了,才敢借着微弱的天色赶路,但三轮车毕竟没有车灯,万一前面冲来的汽车,来不及发现他们,把他们撞了,岂不遭殃。 魏可拼命刹车,等三轮车刚刚停下,立刻一把抱起小猴,两个人躲到了路边。 轰!轰! 面前的汽车已经到了眼前。 魏可预测的一点没错,跑在前面那辆汽车,果然是没有提前发现停在路边的三轮车,等到距离三轮车不足二三十米的时候,才慌忙往公路的另一侧,打了一把方向盘,同时踩了刹车。 咯吱!吱! 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 这辆车就像是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十分惊险地避过了三轮车。 好险!幸亏魏可把三轮车停的位置很靠边,否则的话,这场车祸肯定避免不了,像今天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汽车的责任,但若是出了车祸,就很麻烦,最起码今天是没法卖菜了。 咣! 就在魏可暗自庆幸的时候,猛听到一声巨响,第二辆汽车的车头,狠狠撞在前一辆车的车屁股上。 撞了!到底还是没能逃过一场车祸,两辆汽车撞上了。 但,魏可下意识感到有点不对劲。 他也是老司机了,而且,由于就站在路边,把车祸发生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于是就看出了不妥,因为,后面那辆车的司机,在前面汽车刹车减速的时候,同时也减速了,原本应当可以轻易避开相撞,却不知道为什么,反而调整角度,对准前车就撞了上去。 故意撞车? 这是什么道理,汽车不是碰碰车,撞车很好玩吗? 然而,魏可很快就知道不好玩了! 只见后面那辆车的车门一开,噌噌噌!从车里窜下四个人影,一人手里举着一把西瓜刀,往前面那辆车冲了上去,原来不是飙车,而是一追一逃,要砍人! “哥,我们怎么办?”小猴紧张问道。 “……” 魏可也是进退两难,有心救人,他不知道这两帮人都是干什么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但如果不管闲事,偏偏他的三轮车就停在两辆相撞的汽车旁边,想走都走不了。 “救命!大哥求你救救我们!他们要杀我弟弟!” 突然,前面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连滚带爬下来一个长发的女人,这女人已经看见魏可,就像看见救命稻草一般,没命地逃了过来。 嗯?是她! 魏可眼尖,一眼就认出,这慌忙跑过来的,竟是个熟人。 魅惑酒吧的女老板,唐珍。 此刻的唐珍,完全没有了上一次的沉稳和性感,头发披散着,脚上的鞋子也跑掉了一只,不用仔细看,她现在的神情,一定是惊慌到了极点。 有人要杀她弟弟。 那么,此刻留在汽车里的,肯定是唐小飞了。 唐小飞那个年轻人,与魏可只有一面之缘,虽然身上有点痞气,但总体来说,魏可对他的印象还不坏,况且他是唐珍的弟弟,自然不能不救。 “猴子,帮我扶住她,这是我认识的人。” 魏可吩咐一句,身形一闪,已经与唐珍迎面擦肩而过,从唐珍的身边闪了过去。 这几天的三轮车,绝不是白蹬的,魏可此时的腿部爆发力,绝对不比前世的时候弱,这一下陡然发力前冲,在清晨蒙蒙的天色中,快得就像一条鬼魅! 这时,那四个手持西瓜刀的,有三个人围在汽车边,使劲去拽车门,还有一个就跟在唐珍的后面追来,恰好与魏可撞了个面对面。 这人猛然看见魏可,吓得一愣。 但随即蛮横地举起刀,恶狠狠骂道:“春川色公子办事!不想死的滚一边去!” 色公子徐一辉。 这些人居然是徐一辉的手下。 魏可原本还在犹豫,到底该下多么重的手,这一下立刻就不用犹豫了,既然是徐一辉的手下,那无疑就是坏人,只要不当场打死,怎么弄都没问题。 呼! 魏可上前一步,抬脚一记正踹。 这就是凭着身体素质欺负人,你手里拿着刀,我是空手的,但我就敢光明正大踢你,因为,你的动作没我快,不等你用刀砍上我,自己就被我踢中了。 砰!魏可的这一脚,重重地踹在那人的胸口! 这人来不及喊叫,已经被踢的往后倒栽葱,像个滚地葫芦似的,一连翻了几个滚,才趴在地上,不动了。 “你是谁?” 另外三个家伙,发现了不对,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惊讶地看过来。 魏可根本就不回答,既然已经出手,他就没有收手的打算,一声冷笑,继续往前猛扑。 一把扣住其中一人持刀的右手手腕,左手跟进,快速的一记寸拳,准确敲在这人的上臂与肩膀关节交错处,只听啊地一声惨叫,西瓜刀当啷落地,这人捂着肩膀就蹲地上了。 继续! 噌噌噌! 魏可像一头凶猛的豹子,一刻不停顿,冲上去,双手翻飞,只听到连续两声惨叫,剩下的那两个家伙,同样也托着软趴趴的胳膊,噗通噗通坐倒在地,失去了反抗能力。 “你你是小魏!啊不,魏兄弟,魏大哥,要不是遇见你,我唐小飞今天就没命了!” 直到此时,车窗里才露出一张惊慌失措的脸。 正是唐珍的弟弟,唐小飞。 16.第16章 唐珍离去 唐小飞已经受伤了,一只胳膊被纱布胡乱裹着,吊在肩膀上,纱布上还渗出了一些血迹,显然是伤得不轻,受伤后,也没来得及仔细包扎,就这么勉强凑合了一下。 但,唐小飞下车后,居然手里抓了一把匕首。 他红着眼走上去一顿乱捅,把那四个被魏可打倒的徐一辉的手下,当场全杀了! 魏可看得微微皱眉,这小子下手也挺狠啊。 这时候,唐珍已经一瘸一拐走了回来。 “小魏,魏兄弟,真的是你?我唐珍这不是在做梦吧?幸亏是遇见了你,要不然,我们兄妹两个,就没命了!小飞!来给你魏大哥磕头!” 唐珍依然很狼狈,她不敢相信地盯着魏可,看了又看,似乎有点想哭,但最终还是笑了,这神态立刻就让魏可回想起,当初她在酒吧里撩拨自己的一幕,于是也回了一个微笑。 唐小飞上来磕头,魏可连忙一把拉住。 “珍姐,这是怎么回事啊?” “哎!一言难尽!” 唐珍叹口气,往魏可身上看看,又盯着旁边的三轮车,面色古怪道:“你一直就在春川,在帮人运菜?珍姐以为你早就走了。” 魏可笑笑,并没解释。 唐珍手扶着汽车,心有余悸道:“阿弥陀佛!幸亏你没被徐一辉那个杂种找到,要不然,今天也不会有人来救我和小飞了!” 徐一辉何止是在找魏可! 准确地说,徐一辉是在为当天打黑拳的事,肆无忌惮进行报复! 最近几天,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后,始终很少出门,哪怕就是卖菜,也只是在附近固定的一个小区门口,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春川这边的圈子里,早已乱成一锅粥。 话说,徐一辉的报复,来得既快又狠,先是一帮混混持刀闯进唐珍的店里,见东西就砸,紧接着传来了消息,有人说,马刚被人开车撞了,伤势严重,送进医院不久就咽了气,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就连唐珍也害怕。 这事情根本不用猜,肯定是徐一辉在背后捣鬼,无论是混混砸场子,还是马刚被撞,都是徐一辉让人干的,所以,唐珍立刻把酒吧关门,然后托人找关系摆平此事。 不料,又有消息传来,徐一辉让人带话给唐珍,要求她亲自过去“服侍”徐一辉,并且以后一直听命于他,否则的话,她们唐家姐弟二人,别想活着离开春川! 成为徐一辉的玩物,唐珍是死活也不会同意! 万般无奈之下,唐珍想带着弟弟唐小飞逃命,干脆离开春川,躲开徐一辉的纠缠,却为时已晚,酒吧附近已经被徐一辉的人牢牢盯上。 唐珍也是个聪明人,一边假意找人向徐一辉求情,要求给她几天考虑的时间,一边不动声色等待机会,直到今天凌晨,她们逃了出来,临上车的时候,唐小飞被人砍了一刀,但总算还好,两个人顺利开车冲出了市区。 于是,就有了姐弟俩巧遇魏可的一幕。 “王八蛋!还有没有王法了!” 魏可气得咬牙切齿。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有人开车持刀追杀唐珍姐弟,他真的不敢相信徐一辉如此疯狂,然而,事实就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唐小飞的伤口还在流血,四个持刀的混混更是在地上躺着。 “魏兄弟,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吧!这春川,你最好也不要留了!” 唐珍出神地看着魏可,显然很希望看见魏可点头。 走? 魏可又不傻,他当然知道自己很危险,就连马刚都遭难了,何况是他,假如不是他运气好,估计早就麻烦缠身,说不准也会有人拿着刀来追杀他。 但,就这么走了,他和苏映雪的约定呢? 他魏可是个讲信用的人,虽说苏映雪其实并没给他钱,只不过,那不是苏映雪本身想骗他,而是她妈妈从中捣乱,这就不同,他若就这样走了,心里会过意不去。 再说了,徐一辉的人还没找到他,或许等一个月期满,他依然安全无事,也是可能的。 “珍姐,我在春川还有点事,就不和你一起走了。” “那……也好,你等着!” 唐珍很是失望,却也没有强求。 她转身去了自己那辆车上,拎下来一只手提箱,打开,里面是满满的一箱钱。 “魏兄弟,这次我和小飞走的匆忙,就带了这一箱子钱,五十万。这样吧,我和小飞拿十万路费,其余四十万,就是你的了!日后我唐珍要是有缘和你再见,定要报答今天的救命大恩!” 豪爽! 就连魏可也暗暗吃惊,如此有气魄的人,还是个女人,真是少见。 要知道,唐珍姐弟此刻是逃难,原本的身家都丢了,这箱钱是唯一的救命钱,她却肯拿出一大半送给魏可,这份决心,不是一般人能下定的。 “珍姐,我魏可明人不说暗话,现在手头刚好缺钱,就拿你两万块,其余的请珍姐收回去。他日要是有缘再见,我们就是朋友了!朋友相交,谈什么救命之恩,出手相助,那是本分!” “魏可……原来你叫魏可。” 唐珍念叨两遍,脸上泛起一丝苦涩。 “魏可兄弟,你是我见过的最佩服的男人。要不是珍姐已经是残花败柳,说不得,我就破开这张脸皮,跟定在你身边,不走了!哎,谁让我的命不好。” 魏可听得目瞪口袋。 唐珍却是已经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神采,向魏可一拱手道:“是姐姐矫情了!魏可兄弟,咱们就此别过,你自己要小心!后会有期!小飞,咱们走!” 果然是个女中英杰。 魏可暗暗赞叹,即便就是男人中,又有几个人能行事如此干脆果断的,这是真性情,不做作,不虚伪。 唐珍姐弟就这么走了,临走的时候,再没和魏可说一个字的客气话。 魏可一点也不在意。 从本质上说,他和唐珍是一类人,所以他能理解唐珍的想法。 她并不是在责怪他不愿陪着她一起走,而是认为,与其婆婆妈妈道别,不如把感激之情留在心里,这是救命之恩,好话说的再多,管什么用? “哥,我们也走吗?” 小猴在旁边发问,还小心地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那四个死人。 人死了,就是死尸,再加上唐小飞那一顿乱刀,把现场弄得到处鲜血淋淋,很是恐怖,小猴毕竟是个孩子,有点害怕也很正常,他的脸上都是紧张的神情。 “猴子,你到车上坐着等我一会。” 唐珍就这么走了,魏可还是需要清理现场的。 他把汽车油箱里的油弄出来,把车里车外都洒上一遍,还有那四个人身上头上,以及地上有血迹的地方,也都仔细浇了汽油。 轰! 一把大火烧起来,在清晨的蒙蒙雾气里,就像一个漂亮的大火球。 17.第17章 麻烦来到 自从知道徐一辉的人在找自己,魏可谨慎多了,出门必定戴上一顶帽子。 但仅仅是这一点遮掩,肯定瞒不住人。 “你,你是小魏吧?” 当魏可再次带着小猴出门卖菜的时候,就被人认了出来,只不过,这人不是徐一辉的手下,而是小院里的邻居,住在西屋的张枚,这女孩二十六七岁年纪,比苏映雪年长几岁,平时遇到魏可的时候,最多只是点个头,却不料,今天主动上来说话了。 魏可略略有点尴尬,他现在这副样子,并不想和熟人相认。 “张姐,这么巧啊。” “是啊,我就在这附近上班,刚才看着像,果然是你!” 张枚居然不走,反而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上来帮魏可热情地招呼客人,这让魏可觉得更不自在,说实在话,他宁愿张枚装不认识他。 “小魏,以前看你总不上班,还以为你也是个懒的!别怪你张姐说话不好听,我和你女朋友聊过,小苏是研究生,有学问,又那么漂亮,她能看上你,你也要有出息,对得起人家姑娘不是?” 魏可听的直皱眉头。 他没想到,张枚会用这种老大姐的口吻说话,这人原来还是个热心肠。 “卖菜也是自食其力,是好事!不过小魏,你想过没有,小苏以后最起码也是白领,你就想一辈子卖菜?我和你说啊,你张姐刚好在人力资源公司上班,要不我给你介绍份工作,只要你肯学,学到一门手艺,以后当个高级蓝领,收入也不比白领差!” “张姐,我暂时不想找工作。另外,卖菜这事情,小苏还不知道,所以……” “知道!你们男人不管岁数多大,都爱面子,张姐不会多嘴的!” 等张枚走了,魏可慢慢琢磨出味道来。 估计张枚以前就没把他当好人看! 想想也不奇怪,在别人看来,他魏可不是个有钱人,还整天不上班,就是一个人埋头锻炼身体,大冬天的经常光个膀子,人家不以为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还能是什么? “哥!那边有个人,老是盯着你看!” 就在魏可低头瞎琢磨的时候,冷不防小猴拉拉他的衣袖,提醒道。 魏可抬眼一看,立刻就是一惊。 就在前面不远的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车窗打开了,里面有个圆脸的胖男人,正在惊讶地看过来,当魏可看过去的时候,两个人的目光刚好对上。 不好,是徐一辉的人! 这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曾被唐珍讽刺为“狗汉奸”的周弥勒。 此刻,周弥勒见魏可发现了他,表现的比魏可还要慌乱,吓得一缩脖子。 魏可下意识往四周观察,还好,周围并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应当是周弥勒偶然经过这里,看到了他,还没来得及通知徐一辉的人过来,或者是通知了,那些人正在赶来的路上。 “猴子,收拾东西,立刻走!” 魏可当机立断。 他现在不敢掉以轻心,很显然,徐一辉不是普通的混混,而是凶恶的地头蛇,一旦他被徐一辉的人缠上,就会麻烦不断,尤其还有小猴这个孩子在,绝对很危险。 “哥,那是坏人吗?”小猴一边飞快地收拾东西,一边小声问。 “嗯!是个很坏的人,和那几个拿刀砍人的,都是一伙的!” 魏可随口回答,警惕地注意着周围。 却不料,小猴突然从三轮车里,拿起一个土豆,举起来,对准帕萨特就扔了过去,这个土豆扔的够准,周弥勒恰好再次露出头,好巧不巧的,土豆一下就砸中了他的额头。 倒霉的周弥勒啊地一声大叫,再次缩回脑袋。 过了一会,就见帕萨特发动,飞快地拐上了快车道,逃跑似的开走了。 “耶!打中了!”小猴欢呼起来。 魏可也笑了。 小猴的这个举动,多少有点孩子气,但他敢出手,就是有胆量,这种行为在魏可看来,是需要鼓励的,于是就摸着他的脑袋,夸奖道:“干得好,男人就不能孬种!回去奖励你多喝一碗牛肉白菜汤!” 牛肉白菜汤,其实小猴平时想喝几碗就喝几碗,但这是魏可奖励的,意义大有不同。 小猴分外得意,就像是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但,魏可在心里不由得叹口气。 看起来,这桩卖菜的生意,也变得危险了,因为,徐一辉在春川的势力,肯定不小,现在知道了他在卖菜,肯定会安排人到处搜查,如此一来,就算他和小猴换个地点,也是不安全的。 幸好,他从唐珍那里拿了两万元,至少能坚持个十天半个月。 接下来的几天,魏可不仅自己不出门,也严禁小猴外出,两个人没有再出来卖菜,过上了三点一线的“隐居”生活,也就是小院、小山坳,还有附近的小菜场。 小院中间的那间屋子,完全成了摆设,魏可根本不住。 与此同时,他和苏映雪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候干脆一天也见不上一次面。 魏可能感觉得到,苏映雪在有意躲避他,至于是什么理由,他不知道,也不想费心思去猜,反正他并不觉得,自己和这个京城来的漂亮女人,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瓜葛。 小猴是个孩子,天性好动,魏可干脆就带着他一起锻炼身体。 空闲的时候,魏可领着小猴,跑到后面的山包上,教给他如何目测距离,还有布置陷阱,依靠太阳和月亮辨别方位,分辨脚印、跑步时的正确呼吸方式,如此等等,五花八门,反正他懂的事情既多又杂,随便教点东西,就能把小猴乐得屁颠屁颠,紧跟在他后面。 如此一来,魏可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然而,好日子注定无法长久。 这一天,魏可正在厨房里做饭,苏映雪走进来说道“魏可可,有事情找你商量。” “苏小姐,是钱不够花了吗?其实,我最近手头也不怎么方便……” “咦?不是给你那么多钱,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 苏映雪有点不开心,皱眉道:“不是钱,如果是因为钱就好办了!你这种人不懂,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能用钱来摆平的!你以为都像你,花钱就可以!” 她莫名其妙发火,搞的魏可很郁闷。 什么叫“你这种人”! 有心发火,但想到苏映雪应当是又遇到了什么麻烦,她一个人在外,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其实也挺可怜,就强忍住了心里的焦躁。 “苏小姐,你直接说吧,什么事?” “我敏姨要来了,就明天!” 苏家竟然有人要来春川,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魏可原本以为,只要躲开徐一辉,就能躲掉麻烦,但没想到,还有苏映雪家里那一边,同样也是麻烦。 直觉里,魏可知道,平静的生活将要结束了。 18.第18章 苏家来人 苏家将要来春川的敏姨,严格说并不是苏家人,而是小时候照顾苏映雪的保姆,现在岁数大了,已经不在苏家做事,她之所以来春川,是受了乔子楠的委托。 乔子楠自己没时间来春川,对其他人又不放心,就把消息告诉了这位敏姨。 这女人做事真糊涂! 既然敏姨曾是苏家的保姆,那么,她知道了苏映雪的住处,估计过不了多久,苏映雪的父母也会知道,再接下来,京城魏家同样也会得到消息,这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苏小姐,你准备让我怎么做?” 魏可的脸色有点难看。 当初他和苏映雪的协议中,包含了一条,苏映雪必须帮助他保守秘密,如果他的秘密守不住,被京城里的魏家人得知了他已经“恢复正常”的消息,那么,他们之间的协议,作废! “还能怎么办?你可以装傻子,装傻你总会吧?我敏姨年纪大了,视力不怎么好,应当看不出来。” “……行!” 魏可咬咬牙同意。 装傻,这也是一个万不得已的办法。 先过了这一关,后面看情况发展再说,可能他真要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第二天下午。 一辆奥迪a4轿车,缓缓停在了小院门口,从车里下来一个颤巍巍的老太,看模样能有七八十岁,头发已经花白,而且这老太腰腿有点不好,手里柱了根拐棍。 “敏姨!您来了!” 早已等候多时的苏映雪,赶忙迎上前,亲昵地扶住老太。 这女孩子竟然也会甜甜地笑? 此时的魏可,就坐在东屋门前的一把椅子上,微微眯着眼睛,假装睡觉。 苏映雪让他装傻,但他不准备把自己扮成一脸傻笑,甚至还拖着口水、鼻涕的那种傻子,那个太恶心了,他受不了,所以,他就装作晒太阳打瞌睡。 “小映雪呀,受苦了吧?让敏姨好好看看!真想死你敏姨了!” 院门口,敏姨拉着苏映雪,左看右看。 看得出来,这两个人的感情极好,要不是苏映雪事先告诉他敏姨的身份,他真的会以为,这位敏姨是苏映雪的亲奶奶,因为,感情这东西,装出来的毕竟不真。 仅从这一点来看,苏映雪这位娇娇女,人品还算不错,并没有因为敏姨是保姆,就有所怠慢。 “映雪啊,你就住这种地方?不行!这哪是你能住的?不成!你跟敏姨回家去!” 敏姨进了院子,左右看两眼,就把苏映雪往外面拉。 “敏姨!” 苏映雪撒娇般扶着她,忽然指着魏可,说道:“敏姨您看,他就是魏可可!” “魏可可?魏二爷的儿子?” 出乎魏可意外,当敏姨看到他之后,竟然忘了再劝说苏映雪,而是慢慢走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会,然后在魏可身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 “哎!造孽哦!” 敏姨伸出手,轻轻摸了魏可的胳膊,又用手指轻轻碰了魏可的脸。 “魏二爷是好人哪!别人都说魏二爷是坏人,是魏家的罪人,但我们苏家人万不敢这么说!魏二爷是我们苏家的大恩人哪!他老人家风流人物,是真龙下凡!只可怜,他这儿子……哎!老天不公平哪!” 说着,敏姨居然抹眼泪了。 魏可听了,略感诧异,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如此评价魏可可的父亲,上一次乔子楠提起所谓的“魏二爷”的时候,说的很含糊,似乎在避讳什么事情,语焉不详。 有心问问这位老太太,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魏可只能继续不说话。 “敏姨,外面凉,我扶您进去坐吧?” “不!我就在这里,陪魏家少爷坐一会儿!” 敏姨态度很坚决,一只手继续放在魏可的胳膊上,继续摩挲着。 “小映雪啊,你看,魏家少爷长得和魏二爷当年一模一样!这要是不傻,肯定也是天兵天将下凡的本事。想当年,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姑娘,哭着喊着要嫁给魏二爷!哎,为什么是个傻子呢,要不然,魏二爷这儿子,和咱们家小映雪,那是多般配的一对!” 魏可在心里苦笑不已。 偷眼一看,果然,苏映雪的一张脸已经羞得通红。 “映雪啊,敏姨想问问你,你以后准备和魏家少爷怎么办呀?敏姨怎么记得,前年的时候,你们这桩婚约,不是都解了吗?魏家大奶奶也说话了……” “敏姨!不要在这里说!” 苏映雪立刻就慌了,赶紧跑上来拽敏姨的胳膊,道:“敏姨,我扶您到屋里去坐!” 魏可的心里咯噔一声。 有点恼火,又觉得有点好笑。 原来,他和苏映雪的确是有过婚约,但已经被废除了。 如此看来,当时乔子楠和苏映雪,专程跑来春川找他,绝对不是来找他这个“未婚夫”的,应当原本就是想让他当个挡箭牌,却不料发现他并非傻子,于是后来就来了一出将错就错。 不过,魏可也没太往心里去。 对他而言,无论是不是有婚约,他都不会去履行,没有婚约更好,等到这一个月期满,他和苏映雪就真的没有一点瓜葛了,到时候他离开春川远走高飞,有关魏可可的这一页,就让它翻过去好了。 京城来的敏姨,在小院里仅逗留了半个小时,就匆匆走了。 “魏可可,那个,实在不好意思……对不起!” 苏映雪第一次在和魏可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甚至还亲口道歉了。 魏可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 但,他还是豁达地笑笑道:“你说什么啊?刚才我睡着了,一个字也没听见。” “啊?你没听到?怎么可能!” 苏映雪将信将疑地盯着魏可看,又低头道:“总之谢谢你,这次是我不对。还有,我敏姨来得急,只给我带来一万块零花钱。这样吧,我欠你的钱,还有饭钱,等我小姨月底来的时候,加倍付给你,行吗?” “加倍就不必了。买彩电和电动车的钱记得还我,其他的就算了。” 魏可自觉很大度,转身走了。 在他身后,苏映雪的脸上,却气得一阵白,一阵红。 盯着他的背影,恨恨地自言自语道:“这人看起来还不错,但真是小气到家了!那么多钱都给了,就欠你几千块钱,一个大男人也不知道嘴上客气一下!没风度!” 没风度。 魏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风度的人,他是个战士,经常面对的是会要他命的敌人,要风度给谁看? 19.第19章 小猴被抓 魏可预料的一点没错,苏家来人,小院也就变得不安宁了。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魏可总觉得心绪不宁。 中午,魏可准备回小院做饭的时候,发现院门外不远处的树下,竟然停了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里有三个男人,一边抽烟闲聊,一边不时朝着小院的方向,瞟上两眼。 苏家人的动作好快! 魏可有些心烦,因为,他现在扮演的是个傻子,如果被这些人发现了他,消息立刻就会传回京城,那么,魏家来人找他的时间,也会大大提前。 怎么办? 算算日子,和苏映雪约定的一个月,刚刚过去十天而已,看起来接下来的日子难过了。 魏可又在附近转了转,确信没有其他可疑人,就回了小山坳。 “猴子,把这些饭菜给苏小姐送去,就放在电饭煲里。记住,院子外面有人在盯着,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是送外卖的。还有,放机灵点,回来的时候别被人跟上,知道不?” 小猴拎着个篮子走了。 魏可忽然觉得有种心悸的感觉。 这感觉很强烈,让他坐卧不宁,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这是怎么回事?要说魏可军旅生涯数年,经过的危险场面不计其数,哪怕是当初在小岛上,被几百敌人包围,他也没有害怕过,可以说神经粗大无比,很少有让他害怕的东西。 想了想,魏可还是决定做点准备。 上一次出手教训徐一辉的四个手下,其中有个人拿的刀很短,让魏可顺手捡回来了。 这东西也算不上刀,在民间俗称攮子,20厘米出头,刀刃两侧不是很锋利,但前端磨得很尖,而且在刀刃上还有一道血槽,如果用来扎人,也是一件致命的凶器。 魏可把攮子插在自己的皮靴内侧,又找来一块布裹在脑袋上。 在周围转了一圈,小山坳附近很安静,和平时一样,一个人影都见不到。 半个小时过去了,小猴没回来。 又过了一会,河滩上还是见不到小猴的人影,魏可终于坐不住了,要说小猴喜欢东跑西跑,路上被事情耽搁了,也绝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来。 魏可决定立即回小院去看看。 院门外的桑塔纳依然停在那里,车上的人似乎也是什么事都没发生。 魏可转到小院的后面,在那里,几间屋子都是有后窗的,是那种老式的木窗,魏可想也不想,找块砖头就敲碎了自己那间屋子窗上的玻璃,发出哗啦一声响。 “谁!” 苏映雪从东屋的窗口探出头,看见魏可,吓了一跳道:“你怎么穿成这个怪样子?在这里做什么?” “猴子来过吗?” “猴子?不知道啊,我刚吃了午饭。” “刚才院里来过别人吗?” “没。” 魏可皱眉,从窗口跳进屋子里,打开门往院子里看看,院子里静悄悄的,再到小厨房里看看,没见到小猴提来的篮子,只有苏映雪吃完饭的碗碟,随意摆在案板上。 回到院子里,苏映雪站在屋子门口,用古怪的眼神盯着他。 “这两天尽量不要外出。还有,把门窗关紧,要是觉得不安全,就立刻报警……你小姨的男朋友不是公安部的吗?算了,反正你不要随便出门就好。” 魏可甩甩脑袋,觉得自己想多了。 院子外面就有苏家的人盯着,只要苏映雪不出门,她能有什么事? 说完,魏可径直回到自己的屋子,从窗口爬了出去。 院子里,苏映雪懊恼地低声道:“什么嘛!一个大男人,整天神叨叨的!什么叫不安全,除了你这个危险的男人,哪有什么其他不安全的!” 当魏可回到小山坳的时候,小猴依然还没回来。 但,仅仅隔了几分钟,土洞里突然响起了电话铃声,那是小猴的手机,小猴去给苏映雪送饭的时候,没有随身带着,就摆在小木头柜子上面。 这个电话来得好蹊跷! 果然,魏可接通电话之后,里面就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并不是小猴本人。 “你是那个姓魏的吧?哈哈!还记得我周某人吗?” 这声音有些洋洋得意。 姓周的,魏可一瞬间就把声音和人联系上了,对方是周弥勒,坏了!周弥勒这时候把电话打到小猴的手机上,不用说,一定与小猴有关,想到这里,魏可的冷汗都下来了。 “你是和徐公子在一起的周先生?请问有事吗?” “聪明!哈哈!” 对方突然冒出一串刺耳的笑声,然后得意道:“老子知道你就躲在那个院子里!现在明摆告诉你,那个叫小猴的就在老子手上,你要是不想看到他断手断脚,就老实从院子里出来!” 小猴真被徐一辉的人抓了! 魏可不由一阵愤怒,徐一辉和他有私仇,既然已经找到了他,要报复,只管冲他来,现在却用抓走孩子的手段来要挟他,实在是令人不齿。 “姓周的,那孩子和我一点关系没有!听着,我要和那个孩子说话,马上!” 魏可虽怒,却有理智,第一时间想要证实小猴是否安全。 手机里传来一阵杂声,紧接着就是小猴的一声大叫:“哥!别来!他们人多,要对付你!” 听了小猴的喊声,魏可心里一凉。 这孩子没经验,一声“哥”喊出来,反而让魏可难办,也让小猴自己更危险了。 果然,电话里再次传来周弥勒吃惊的声音。 “小屁孩还挺带种!姓魏的,听清了吧?这小东西叫你哥!现在限你五分钟内走出来,往东走一百米,在村口小桥上等着,我的人会去接你!你要敢不来,就等着给这个叫你哥的小杂种,收尸!” 电话挂断了。 魏可气得一拳砸在洞壁上! 小猴是必须要去救的,说不得,今天就要杀人,血溅五步! 周弥勒约定的小桥,距离小山坳不远,就在河滩上面的公路上,魏可来到这里的时候,周围空无一人,没办法,他只得站在原地等,因为,现在他是被动的一方。 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徐一辉有多疯狂,魏可大致已经有了判断。 被抓的小猴肯定很危险,与此同时,他自己也很危险,但,哪怕再危险,他也不能躲,只能只身赴险,唯一有利的是,徐一辉并不知道他是特种兵,他比当初在拳击台上表现出的战斗力,要强悍数倍! 20.第20章 你叫的很好听 不一会,从村里开出来一辆车。 魏可看了,立刻大吃一惊,因为,他看得清楚,这辆车恰恰就是停在小院门外的那一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那几个人不是苏家安排的人,而是徐一辉的人? 不可能!没这个道理! 假如说是徐一辉的人,如何肯乖乖守在院子外面等着? 就在魏可紧张思考的时候,汽车已经停下,从上面下来三个人,为首的一个青年挥挥手,三个人成掎角之势,恰好把魏可围在中间。 “您是魏先生吧?真不好意思。” 青年说话挺客气,笑着道:“魏先生,我也不想为难你,没办法,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刚子就是个替人跑腿的。还请魏先生辛苦一趟,免得伤了大家的和气?” 嗯?这情况,与预想的有些差距? “是周弥勒让你们来的?” “周弥勒?不!他周弥勒哪有这个资格!魏先生误会了,是我们刘公子想见你一面,让我们来接你过去。”刚子明显有点奇怪,却依然很客气地解释了。 魏可愈发糊涂。 刘公子,怎么又冒出一个刘公子,他又是谁? 但,眼前这三个人显然就是周弥勒所说的,前来接他的人,这一趟他还是必须要去。 魏可不动声色上了车。 刚子和一个手下从车门两侧,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将魏可夹在中间。 这时候,刚子以玩笑的口吻道:“魏先生好手段!兄弟还以为你在院子里,没想到你早就出来了,不愧是能干翻山狼的猛人,兄弟佩服!” “刘公子是谁?京城来的还是春川的?” “你竟然不知道刘公子?” 刚子吃惊地扭头看魏可,随即摇头笑道:“难怪你得罪了徐一辉,还敢留在春川不走!实话告诉你吧,我们老板,大名刘守仁,就是春川财公子,这回懂了吧?” 这么说,魏可的确懂了。 所谓春川四大公子,酒色财气,徐一辉是色公子,而刘公子,是另一个。 说话间,刚子的那个手下拿出一个黑布条,要把魏可眼睛蒙起来,却被刚子一巴掌拍掉,骂道:“对魏先生客气点!信不信老子把你踢下车去!” 咦?这个刚子,对自己未免太客气了吧? 而且,他从见面开始,就一口一个魏先生,没有太大的敌意,但魏可确信,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 这时候,刚子也看出了魏可的疑惑,笑着解释了。 “魏先生,不瞒你说,我也看山狼不顺眼!我有个铁哥们,就是因为得罪了那魂淡,被打断了肋骨!魏先生,今天委屈你了,不过你放宽心,我们刘公子和徐一辉不一样,还是很好说话的。倒是听说,徐一辉恨不得扒了你的皮,你要小心一点姓徐的。” 原来如此,刚子的确不是徐一辉的人。 更重要的是,刚子的话里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要见他的人,似乎并不是徐一辉,而是刘公子本人! 这就更加透着古怪了! 明明是徐一辉的人抓了小猴,现在却变成了另一个不相干的春川财公子要见他,显而易见,这里面绝对有他不知道的原因,否则,这种见面方式,就太匪夷所思了。 越是想不通的事,越可能存在危险。 魏可暗暗提高了警惕,说不得,今天这一趟,真的就是龙潭虎穴了。 但,他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心里却并不害怕,无论是什么人想找他,魏可相信,自己都能应付得来,假如说有人认为他是软柿子,想来欺负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前世的时候他是凶神,多少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会闻风丧胆。 这一世,他是普通人的身份,却热血依旧未改! 刚子并没有蒙住他的眼睛,汽车行进的路线也就清清楚楚,他们这辆车,并没有往市区方向去,而是越开越偏,越开行人越少,竟然是往更偏僻的郊区乡下去了。 这一路跑的不近,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汽车才开进一片废弃的厂房。 魏可眼尖,立刻就发现,厂房内外,有不少人影晃动,有的人的手里,还提着棍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人,明显是一些类似于打手之类的人物。 他们这辆桑塔纳,直接开进了一间厂房。 厂房很大,里面停着几辆车,但最扎眼的不是这些车,而是在厂房的正中间,摆着一圈沙发,上面坐着三个人。 还有更夸张的! 就在那圈沙发的旁边,左右各站着四个人,这八个人身穿黑西装,排列整齐,雄赳赳的,站立的姿势很像军队里的“跨立”姿势,双手背在身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靠!装逼! 在这个破环境里整这一出,显得很高大上吗? 魏可还注意到,坐在沙发侧面的一个人,看见汽车进来,蹭一下就站了起来,恶狠狠盯着。 色公子徐一辉! 这家伙果然也在这里,那么,今天的事情绝对简单不了,要知道,徐一辉已经把马刚害了,还要杀唐小飞,那么,此人对他魏可,绝对是恨之入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 不过,魏可还是留意观察了坐在沙发上的另外两个人。 坐在徐一辉对面的,也是个30岁左右的青年,一张圆脸,笑眯眯的表情。 两个人的上首,最中间位置上的,长相更年轻一些,约莫也就在24~5岁,但这个人的面容很阴冷,尤其让魏可警惕的是,此人看向他的目光里,透着一种戏谑和嘲弄的表情,很是怪异。 这时候,见魏可下车,阴冷青年突然笑了起来。 “真好笑!这傻子长得倒是挺古怪,看这个身材表情,平常人哪里能看出他是个傻子?天底下奇怪的事儿不少,今天我周景祥算是开了眼了!” “周少,您说什么?您说他是傻子?” 徐一辉一副吃惊的表情。 周景祥嘿嘿笑道:“当然了!一辉,守仁,你们不信是吧?看我给你们表演一个游戏。” 说着,他站起身,冲魏可摆出一副乐呵呵的表情,诱惑道:“傻子你听好了,我是天上的玉皇大帝!来,乖乖叫我一声老神仙!你要是敢不叫,我就派天兵天将把你抓起来!” 众人都是目瞪口呆。 魏可也是一脸黑线,但,他似乎已经想到了什么,却站着没动。 “咦?怎么不灵?” 周景祥懊恼地皱眉,转而尴尬笑道:“大概是太复杂了,这傻子听不明白。来,傻子,你学声小狗叫,就这样……汪汪!你要是叫的好听,我给你糖吃!” 魏可终于忍无可忍。 冷冷道:“不错,你叫的很好听。可惜,我没糖给你吃!” 扑哧! 现场有两个打手,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21.第21章 图穷匕见 “你你你不是傻子!” 周景祥被自己的发现,惊得呆住了,就那么傻愣愣站在那里,完全忘记了,他自己刚才的那番举动,在别人眼中,就和个傻子没有区别。 魏可早已猜出几分原因,但,这时候他哪有闲心去管。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位就是财公子吧?请问,我的小兄弟是不是在你这里?” 魏可选择问话的对象,是那个圆脸青年。 现场能做主的只有三个人,除了自作聪明的周景祥,徐一辉显然也不会好好和他说话,那么,唯一剩下的只有财公子刘守仁,刚子不是说过,这位财公子还是很好说话的。 而且,这个厂房,应当是刘守仁的地盘,如果小猴在这里,他不可能不知道。 “哦!幸会!魏少你竟然也知道我刘某人?” 刘守仁站起身,装模作样向魏可拱拱手,脸上依然是笑眯眯的表情,却并没有回答魏可的问话。 这时候,周景祥已经反应了过来。 “守仁,别和这个傻子客气,他不配!嘿嘿好笑!一个魏家自己人都不管的傻子,你还真拿他当个人物了?什么魏少,我呸!一个不上台面的傻子而已!” 周景祥一口一个傻子,盯着魏可,有点咬牙切齿。 显然,这家伙已经恼羞成怒。 “是是!周少教训的是!”刘守仁满口答应,却眼珠子乱转。 “守仁兄,这个我就得说你两句了!周少不是已经说了嘛,这个姓魏的虽然姓魏,但他和京城魏家没关系!你这个见人就笑的脾气得改改,这小魂淡,你给他陪笑脸,不觉得掉价?依我看,人已经抓来了,不如直接把他扔水泥槽子里,做成水泥块块!” 徐一辉一边说,一边狠狠盯着魏可。 这小子真狠,说起杀人,就像在说一句很平常的话! 刘守仁听了,恼火道:“徐一辉!这里是老子地盘,你少在这里说屁话!” 徐一辉却冷笑道:“刘守仁,咱俩谁不知道谁啊?要是这小子不姓魏,你有必要在这里啰嗦吗?你不就是怕弄死了魏家人,万一以后魏家找过来,自己扛不住?” “哼!” 刘守仁冷哼一声,却也没接茬,而是用眼睛去瞟周景祥。 只听徐一辉继续道:“周少,我徐一辉跟定您老人家了!就算得罪了魏家,我也不怕!您把这个姓魏的小子交给我,我给您办得妥妥帖帖!扒皮抽筋,只要您老一句话,我亲手给您办!” 恬不知耻! 徐一辉为了讨好周景祥,已经顾不上脸面了,明明周景祥比他还小,却口口声声叫上了“您老人家”。 魏可冷眼旁观,心里越来越着急。 小猴并不在现场! 他是为救小猴而来,现在,情况已经越来越危急,面前这三个家伙,没一个好东西,已经在光明正大地讨论,准备如何弄死他了,但,他还是没能弄清楚小猴目前的处境。 马上动手?还是再等一等? 魏可迅速作出判断,眼前几个人,到目前为止,全都低估了他的危险性,就连徐一辉在内,也把他当作了笼中之鸟,如此看来,暂时他还不至于有生命之忧。 这个周景祥到底是什么人? 无论徐一辉,还是刘守仁,很明显都在讨好这个周少,那么,他肯定是个地位显赫的人物。 现在看来,想抓他的人,实际上并非是刘守仁,而是周少,但他和魏可可之间,到底又有什么恩怨,值得他千里迢迢跑到春川,来对付他? 想到这里,魏可不免头疼。 无他!就是“魏可可”的这个魏家私生子的身份,这身份实在是个大麻烦,他不怕危险,但现在这种如在雾中的感觉,令他很不爽,因为,他根本就猜不透,他和周景祥是一种什么关系。 他决定再忍一忍! “这位是周少吧?如果我魏可可以前有得罪周少的地方,我向你道歉!你要是还不满意,怎么对付我,我都认了!但有句话我不得不说,做人要光明磊落,请你把我那个小兄弟放了!他只是个孩子,和我也没认识几天!” 魏可向人道歉,这绝对少见。 然而,周景祥完全没有这样的觉悟。 不过他还是被勾起了兴趣,扭头看向刘守仁和徐一辉,疑惑问道:“这傻子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这时候还有心思关心别人?他说的什么小兄弟,值得他从进来开始,就一直在问?难道魏家有人来春川了?” “周少您误会了!” 这一次回答的是徐一辉,他讨好地解释道:“周少,我听说您吩咐守仁去抓这个姓魏的,怕中间出岔子,耽误了您的大事,就安排人抓了个小孩!果然,我抓了那小孩,姓魏的就乖乖束手就擒了!您放心,那孩子只是个春川当地的小孩,和魏家没关系。” “好!一辉兄弟做的好!” 周景祥对徐一辉竖起大拇指,赞道:“不愧是有勇有谋的徐大公子!一辉你放心,你为我出了力,我周景祥一定会记住你的情分,以后你就是我周景祥的好兄弟!” “周少您客气了!周少,那个孩子,您看……” 这时候的徐一辉,满脸都是谄笑,让人恶心到不行。 只听周景祥大咧咧道:“一辉,那个小孩你随便处理了吧,手脚干净点!谁让他和这个傻子混在一起,那就是他该死!还有这个傻子!竟敢和老子抢女人!老子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就算你姓魏又怎么样,敢睡我周景祥喜欢的女人,那就给老子去死!” 说到最后,他已经变得穷凶极恶。 魏可差点气吐血! 原来如此,他一直在猜测,自己和周景祥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对方兴师动众跑来对付他,还要取他的命,却原来,一切的原因竟是因为女人! 哪个女人?那还用问吗,一定是苏映雪了! 一定是因为,他和苏映雪“同居”,结果惹恼了周景祥,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局面。 现在,周景祥这个霸道的周家少爷,不仅要杀了他魏可,就连完全无辜的小猴也不放过,想到这里,魏可甚至连苏映雪,也暗暗忌恨上了! 就在这时,一直充当“老好人”的刘守仁,终于也坐不住了。 “周少,我刘守仁一切全听您的吩咐!什么狗屁魏家,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周少,只要您一句话,想让这姓魏的怎么死,我就让他怎么死!绝对让您满意!” 财公子绝不是笨蛋。 他和徐一辉,都想拍京城周大少的马屁,眼见得徐一辉占了先手,被周景祥称作“好兄弟”,他哪里还能沉得住气,立刻站出来表态。 图穷匕见!没有转圈的余地了! 22.第22章 混战! 有了刘守仁和徐一辉这两个狗腿子,周景祥十分嚣张地狂笑起来。 “傻子!都怪你的命不好,得罪了我周景祥!你记好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守仁,让人把他绑了,老子要亲自取了他的小命!” 周景祥此话出口,一直笑眯眯的刘守仁,也板起了脸。 “对不起了姓魏的!今天不是我刘守仁要取你的命,实在是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来人!听周少的吩咐,把这小子给周少绑了!” 刘守仁的后一句话,是对着周围他的一群手下喊的。 终于动手了! 魏可恶向胆边生。 到了这个时候,他就是再想忍也没法忍,如果他束手就擒,就真的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他再有千般本事,也使不出来,所以,反抗是必须的。 哼!以为老子已经是待宰的羔羊,那就是你们的愚蠢了! 老子让你们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上!”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刘守仁的一声命令,周围的一群打手纷纷叫嚷着,乱哄哄向魏可冲了上来,唯恐谁跑得慢了,让自己的老大不高兴。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冷笑。 抬腿飞踹! 当先的一个打手,一点反应都来不及做,就被魏可一脚踢飞,仰面摔了出去! 伸手扣住第二个打手的手腕。 反方向旋转! 这一次,魏可下了狠手,一拧,就拧到底! 咔嚓一声。 魏可耳朵里甚至听到了一声脆响,面前的这个打手,喉咙里发出一声难听的怪叫,两只眼睛都要突出来了,但魏可毫不留手,铁拳抡起,一拳砸在对方的下肋! 在这一瞬间,整个厂房里似乎一下子安静了。 场面和预想的完全不同! 哪怕是见到魏可凶悍出手的徐一辉,也被吓呆了。 当日里魏可和山狼搏斗,虽然出手也凶,也狠,最后还把山狼一拳断腿,但视觉上就比今天要差了很多,毕竟当时没人知道,山狼为什么突然就被打蒙了,任由魏可连续挥拳猛揍。 现在,魏可出手,闪电般就废掉了两人! 一个被踢得倒地不起,另一个更惨,手腕被拧断,人躺在地上,浑身抽搐,连哀嚎都做不到。 这样强大的战斗力,太吓人! “抓住他!快抓住他!别让他过来!” 这是周景祥在拼命叫喊。 叫的声音很尖厉,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高高在上,他是被吓着了,用手指着魏可,拼尽全力在喊,似乎他不这样喊,魏可马上就会冲到他面前,像对付那两个打手一样,把他也打个半死。 突然,魏可觉得自己身上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这是一种近乎于本能的危险直觉! 眼睛一扫,暗叫不好! 果然有危险,只见徐一辉站在沙发旁边,脸色发白,但!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手枪! 而且,手枪已经被举了起来! 正在对着他瞄准! 在这样的情况下,魏可多年来的游走于生死边缘的习惯,救了他,他几乎不用思考,就采取了最佳的应对措施,竭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半蹲身,从靴筒里一把抽出攮子,大喝一声。 甩手!投掷! 啪! 一声枪响。 枪声很脆,以魏可的能力,他马上就听出来了,这是一种威力不是很大的手枪,准确应当叫作64式手枪,一般用作高级军官的配枪,或者是警用枪。 当然了,哪怕是威力再小的枪,也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 随着这一声枪响,倒下的不是魏可,而是徐一辉! 被魏可甩出去的攮子,精准无比,笔直地插进了徐一辉的喉咙,直没刀柄。 这个倒霉蛋,脸上似乎还挂着一点得意的笑容,分外诡异,大概他以为,自己开枪了,凶悍的魏可就会被他打倒,然后他就是这群人中立了大功的人,受到周景祥的夸奖。 死人了! 徐一辉的位置站的显眼,想不被人看见都不行,所有人都看见,他徒劳地捂住自己的喉咙,却止不住,鲜血汩汩地顺着刀柄流了下来。 然后,他直挺挺往后就倒。 “杀了他!用刀!上!快给老子杀了他!” 这一次大叫起来的是刘守仁。 每个人看见流血场面时,反应是不同的,有的人会发傻,有的人反而会莫名其妙亢奋,比如说刘守仁,他就属于后者,心理素质比周景祥强上许多。 听到刘守仁的喊声,剩下的几个打手如梦初醒,再次向魏可扑上来。 魏可也亢奋了! 到了这个时候,杀了人,见了血,魏可心底的血性,彻底被激发出来,他仿佛再次置身战场。 杀出血性的魏可,绝对是可怕的。 有个家伙从侧边扑上来想抱住他,只见魏可双手一探,抓住对方的脑袋,使劲一拧,然后腰胯和肩膀用力,大喝一声,将那人从自己肩头,反摔而出! 拧脑壳+抱摔! 魏可的战斗绝技之一!陆战队的战友们曾经评价过,如果让魏可顺利用出了这一招,哪怕你是一头蛮牛,也绝无生还的理由! 果然,被魏可摔出去的这个人,脑袋软软地耷在脖子上,当场死得不能再死! 魏可再杀一人! 有人害怕了,在悄悄往后退。 但,也有不怕死的,又有个家伙冲上来,手里抓一把匕首,对准魏可就捅! 魏可没躲。 左手飞快地探出,虚晃一招,已经扣住对方的手腕。 右手跟进,双手抓稳对方的手臂,反方向折叠,把匕首的尖端,由对准魏可,变成了对准那个手持匕首的人,紧接着,双手往前用力一推! 噗地一声! 匕首准确扎入那人的心脏! 魏可随手往外一带,又是噗地一声,一大团血雾就出来了,喷了魏可一头一脸。 怕了。 所有人真的害怕了! 要说现场这么些人,有的是专门跟着有钱人的亡命之徒,手里沾过人命,但,谁见过如此凶狠的杀人场面,这个站在人丛中的人,他根本就不是人。 他是魔鬼! 他是地狱里杀出来的杀神! 哗。 魏可的身边,直接被空出来一圈,没有一个人,愿意再让自己停留在这个杀神的身边。 开玩笑!命只有一条,谁愿意去送死! 魏可不管别人如何想,处于战斗状态的他,思维异常清晰,他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第一个拿到徐一辉那把枪,避免别人抢到枪之后,向他开枪,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一个姿势标准的向前前滚翻。 魏可就像一只势不可挡的猛虎,等他再次清晰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的时候,已经是采取一种半跪的姿势,手里握着一把枪,单手持枪平举! 所有人都傻傻地看着他。 这人真心牛逼啊! 被这么多人围着,抱不住,抓不住,枪打不中,匕首也扎不中,最后居然被他冲过去,第一个抢到徐一辉的手枪,这要怎么才能对付得了他? 23.第23章 杀人如杀鸡 “趴下!双手抱头上!” “都特么瞪着老子干什么!抱头!闭上你们狗眼!” 一枪在手,魏可的气势更足。 要说魏可也能玩得转冷兵器,但他毕竟是个兵,最喜欢的还是枪。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终于松了一口气。 即便是有人再掏出把枪,魏可相信,以他的本事,绝对能在对方开枪之前,一枪把对方的脑袋,打爆! 不过,似乎魏可多此一举了,经过刚才的那番乱战,现场的这些人,已经彻底怕了他,就算他手里没有枪,也没人敢来和他对打,甚至连盯着他的眼睛,都不敢! 听了魏可的怒吼,剩下的几个打手,一个个迅速趴在了地上。 其实也没剩下几个人了! 刚才那短短的几个瞬间,已经有五个人倒下,甚至有不少人丢掉了小命! 场面太震撼,一地狼藉,沿着魏可原本站立的位置,到处都是喷溅的血浆,几个人型的物体,乱七八糟横躺在血泊里,之所以叫作物体,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换作短短的一分钟前,谁能想到? 整整十多人围着,多数人手里有刀,徐一辉还拿出了手枪,而这些人的敌人仅有一个,任谁也会觉得,哪个围在中间的人,已经是没一点机会活命。 但,结果却恰恰相反! 此刻,魏可的身上,血糊糊一片,脸上也都是血,显得分外恐怖,但他毫不在意。 拿眼睛一扫,包括刘守仁在内,他的这帮手下,全都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唯一没趴地上的就是周景祥。 不过,这个原本牛逼哄哄的京城周家少爷,很明显不是不想服从魏可的命令,而是被吓瘫了,他斜躺在沙发上,浑身一个劲地哆嗦,脸上也是一片惨白。 魏可轻蔑地笑笑,不去管他。 大步在周围转了一圈,每个打手的后脑勺上,赏了一记手刀! 要说手刀也是技术活,打的分量轻了,人不会晕,打的重了,或者是位置太靠下,切中了颈椎骨,很有可能就会造成残疾,人就废了。 魏可不是顾忌这些人的性命,而是习惯。 四记手刀,无一不精准,把剩下的四个打手送入了梦乡。 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匕首,魏可回到了沙发边,居高临下盯住周景祥的眼睛。 “说!和苏映雪什么关系?” “你……你不是魏家那个傻子……你到底是谁……” 出乎魏可的预料,周景祥虽然哆嗦成一片,人似乎魔怔了,但他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死死盯着魏可,嘴里冒出来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问话。 这人也不是很蠢,这时候开始怀疑魏可的身份? 魏可皱眉,他现在没心思去浪费时间。 “磨叽!” 手起刀落! 匕首从周景祥的肋骨下缘扎进去,往上,一路贯通到心脏部位,来了个大对穿,躺在那里的周景祥,身体不由自主一挺,脑袋往上翘了一下,一股浓浓的鲜血,顺着嘴角淌下来。 临死!他怀疑了,但却没有答案! 一刀宰了周景祥,魏可拎着刀走到刘守仁身边,伸脚踩住他的后背。 “轮到你了,刘大公子!我兄弟在哪里?” “魏少!我错了!别杀我!我爸是财政局长,有钱!我和您没仇啊魏少!都是刘守仁骗了我,求你别杀我!我给钱!您要多少我给多少!” 刘守仁哭了,眼泪鼻涕一大把。 不过,魏可不准备去研究,这位财公子是真的忏悔,还是在装可怜。 “也是个听不懂人话的!” 伸手扣住刘守仁的脑袋两侧,用力一拧,咔吧一声,脖子断了。 杀人如杀鸡! 顷刻间,魏可再杀二人! 周景祥和刘守仁,一个周少一个刘公子,生前都是牛逼哄哄的人物,从来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某一天,有人也不把他们的命当回事,一句话回答不好,那就丢了小命。 太狠了。 这真的是一个杀人魔王。 没有人猜得到,魏可原本真是杀人魔王,只不过,他是战场上的杀人魔王,对待他的敌人,从不手软,他信奉的是: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你!既然你都想让我死了,那么,你还想求得我的仁慈,那是不可能的! “魏少!我知道你兄弟在哪里,我领你去!我还有用!” 现场还有最后一个清醒的人,就是刚子。 听到这一声颤微微的喊,魏可笑了。 要说他连杀周景祥和刘守仁,动手之前问句话,这都是教科书似的特种兵审讯方式,简单说,魏可有一半是做戏给刚子看,让他产生强大的恐惧心理,主动配合自己,给出最想要的答案。 魏可为什么来这里? 他不是来杀人,而是来救人的。 况且,对于刚子这个小头目,魏可就不想杀,他是杀人魔王不假,但也不是杀人疯子,见人就杀,这个叫刚子的,一路上对他很客气,后来也没有主动出手攻击他。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就是魏可的处世之道。 “起来!带路!” 魏可也不啰嗦,直接发出命令。 这片厂区是刘守仁的地盘,刚子作为刘守仁手下的小头目,自然很熟悉,连忙爬起来,在前面带路。 两个人刚走到厂房门口,迎面冲来一群人,个个手里提着棍棒或者刀子。 啪!啪! 魏可毫不犹豫,抬手就是两个单发点射! 距离如此近,魏可是不可能失手的,跑在最前面的两个人,脑袋就像西瓜,瞬间被打爆! “他有枪!跑啊!” 其他人顿时吓得慌了,发一声喊,四散奔逃,甚至没人来想一想,魏可手里的枪还有几颗子弹,而他们唯一担心的就是,不要让下一颗子弹,打爆他们自己的脑袋。 “一群废物!上了战场都是逃兵!” 魏可不屑地冷哼一声。 走在他前面的刚子,听了他的话,脸上不由自主一阵抽搐。 两个人来到一间屋子门口,刚子轻声道:“应该在这里,需要我去叫门吗?” 魏可拿眼睛一扫,这间屋子的房门不是很厚,就是一层薄薄的木板,于是想也不想,抬脚就狠狠踹了过去。 咣当! 门板被踢倒了。 房间里的景象,让魏可怒不可遏! 只见小猴光着上半身,双手被高高吊在铝合金窗户上面,他瘦削的身影,是那么可怜,使劲蜷缩着,但由于双脚只能勉强够到地面,只得拼命往窗台上面靠,减轻自己的痛苦。 有个人正站在小猴的身后,抱着双臂站着,地上丢着一根木头条,上面还沾着血迹。 转头看见一身是血的魏可,这人已经傻了。 “老子杀了你!” 魏可一声虎吼,冲上去一脚踢翻,左手扣住对方的胸口,右手提住腰带,双手用力,就像提着一个沙包,把这个人举了起来! 咚! 对准旁边的墙壁就撞! 大头在前! 被魏可举起来的这人,甚至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两腿一蹬,归西了。 24.第24章 一条短信 “猴子,撑住!哥来救你了!” “哥!你快跑,他们人多……啊!你咋身上这么多血!” “猴子别怕,哥身上的血都是那些坏人的,放心,谁他奶奶的敢欺负到咱兄弟头上,谁就是找死!谁把你打成这样?猴子你疼不疼?没事了,哥来带你走!” “哥你忘了?我老挨打,知道怎么躲。哥,没事的,我不疼。” 听了小猴的话,魏可更加觉得心酸。 打小猴的,是周弥勒! 但周胖子命好,据小猴说,刚才外面有些吵闹,周弥勒就丢下他,自己跑出去看是怎么回事,房间里只留下了一个小弟,那小弟已经被魏可砸在墙上,生生砸死了。 周弥勒,魏可气得咬牙切齿。 今天,他杀了很多人,唯一遗漏的周弥勒,也是他最想杀的人,但这时候,他已经不可能到处去搜周弥勒了。 抱着小猴出来,刚子居然还没走,就站在门口等着。 “行了,刚子你走吧!” “魏先生,我刚子敬重你是条好汉!刚才那个厂房里,有个皮箱,里面是刘守仁准备送给京城周少的钱,有一百万!魏先生要是手头紧,不妨去拿了。” “你留在这里,就是告诉我这个?” 魏可有些惊讶。 他选择留下刚子,一方面是需要留下人帮他找小猴,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不是那种特别面目可憎的人,假如看着不顺眼,他顺手就杀了。 没料到,刚子还懂得知恩图报。 跟着刚子又回到那间厂房里,果然,刚子手脚利索地从角落里拎出一只皮箱。 打开一看,满满的都是扎成一捆捆的百元大钞! “这个你拿着,见者有份!” 魏可划拉出一部分,大约有十捆左右,也不数,就推到刚子面前。 “谢了!魏先生仁义!出了这么大事,魏先生你还是赶紧走吧,警察估计马上就要来了。这事情太大,连我也不敢在春川留,马上要跑路。魏先生,您保重!” 刚子说完,向魏可一抱拳,把那堆钞票抱在怀里,匆匆跑向一辆汽车。 不用刚子提醒,魏可也知道必须跑了! 他算是把春川的天捅破了! 死了这么多人,其中还有两位赫赫有名的春川公子,一位京城来的大人物,这三个人之中,无论哪一个出事,都是天大的事,等消息传出去,全城戒严大搜捕都是轻的! 魏可也学刚子的样子,抱着小猴上了一辆车,一踩油门,冲了出去。 这个时候,当然不能再回苏映雪的小院,他们出了厂区之后,就对准远离市区的方向,猛轰油门拼命逃窜。 开出去几公里,魏可突然停了车。 “哥,怎么停了?” “没事,想起来要发个短信。” 魏可自己没有手机,但小猴的手机被他带在身上,就掏了出来。 给谁发短信?苏映雪。 要说魏可原本有点迁怒于苏映雪,但救出小猴之后,他的气也消了,稍微想想就明白,其实周景祥不可能是苏映雪的朋友,那么,刚子等人守在小院门外,就不是保护她。 准确地说,是监视! “出事了。一定不要出门,让你小姨夫到春川保护你。再见。” 魏可不能说的太直白,只能示警。 谁知道苏映雪的手机,事后会不会遭到监控,说的太清楚,只会给她带来麻烦,弄不好她被定性为魏可的同伙,那就冤枉死了。 写完短信,按了发送键,魏可立刻把手机拆了。 电话卡取出来掰碎,手机也从中间掰断,远远扔到路边的水沟里,做完这一切,才重新开车上路。 “小猴,咱哥俩真要亡命天涯了,怕吗?” “不怕!哥你不是说过吗,咱俩有手有脚,到哪都饿不死!” “好!像个男人!” 春川的小院。 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傍晚,苏映雪一个人站在东屋门口,不时向院门口张望。 这时,张枚推门进来。 看见进门的是张枚,苏映雪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小苏怎么站在外面?小心别着凉,饭吃了吗?” “张姐,魏可可没回来,我等他呢。” “哦,小魏不在?那他有没给你做饭吗?我那里有饼干,要不要给你拿一点?” “不用了张姐,等会我吃点水果就行。对了,张姐,厨房里有泰国提子,很甜的,买多了,我去拿点给张姐尝尝。” 苏映雪虽然心里有事,还是勉强笑了笑。 “别!我不吃,那东西贵!” 张枚似乎下了很大决心,拉住苏映雪道:“小苏,你别怪张姐话多,有些话我一直想和你说。” “什么事,张姐你说。” “小苏,我觉得吧,小魏条件是差一点,但他人好,对你也好!你看他每天给你做饭,现在有几个男人能这样?还有水果,他自己没钱,每天还给你买那么多特贵的水果!咱们女人,其实图的不就是男人对自己好吗?所以,你要多体谅小魏,别太为难他!” “……张姐,你说的我怎么听不懂?” “小苏,你不知道小魏每天早上都在大街上卖菜?这大冷的天,他还不知道早上几点就起来了!小魏赚的都是辛苦钱啊,张姐看着都心疼!所以呢,小苏,你这个水果,能少吃就少吃一点!” “啊?他在卖菜!?” 苏映雪吃了一惊,疑惑道:“不可能啊,我给了他钱的,他为什么要去卖菜?” “你给他钱?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看见小魏领着那个叫小猴的孩子在马路边卖菜,一大早的,两个人都冻得够呛!他好面子,还不让我告诉你!” 张枚说着,看苏映雪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责备的意思。 苏映雪已经听得傻了。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苏映雪一看是小姨乔子楠,赶紧接通电话。 “是!小姨,我在家里,哪里也没去!……你说什么?周景祥找到春川来了?那我怎么办!……死了!枪战!你说谁?是魏可可……那怎么可能!?” 小姨乔子楠的这个电话,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立刻让苏映雪呆若木鸡。 话说,她和周景祥,到底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苏映雪之所以躲到春川,就是为了避开周景祥的骚扰,在京城的时候,周景祥有一次偶遇苏映雪,当场惊为天人,一直穷追不舍,搞的苏映雪不胜其扰,偏偏周家势大,而且,苏映雪的妈妈似乎对周景祥挺满意,帮助劝说苏映雪答应他的追求。 现在,周景祥追来春川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乔子楠说了。 就在今天下午,春川郊外的一处厂房里,发生了枪战,状况惨烈,现场到处都是死尸,鲜血满地,据说去勘测现场的警察,有人居然看吐了。 京城大家族周家的小儿子周景祥,被人打死了! 根据初步线索,主要案犯是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年轻人,此人极其凶残,目前,杀人后在逃…… 放下电话的苏映雪,脸色都白了。 就在今天中午,魏可还在这个院子里和她说话了,当时嘱咐她不要外出,把门窗关紧,还有下午的那条看似莫名其妙的短信,也是让她不要出门…… 25.第25章 崩溃的场面 “小苏,你没事吧?其实小魏可能就在村口小河那里,我看见他和那个孩子在那里的,张枚突然提醒道。 “什么?魏可可在村口?张姐你快领我去!” 苏映雪立刻就急了。 想也不想,拉起张枚就往外面走。 两个人刚刚打开院门,不由得愣住了。 小院的门口,竟然站着一个身穿红色羽绒服的年轻女孩,这女孩的右手半举在空中,似乎已经站了有一会了,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要推门而入。 “你为什么在这里!”女孩吃惊地一声喊。 “你!你怎么也来春川了?魏可可给你打电话了吗?” 苏映雪同样吃惊,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魏可可没有给她打电话,只发了短信,但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会不会给自己的女朋友打个电话? 没错,突然出现在小院门口的,是秦筱梓。 此刻的秦筱梓,盯着苏映雪的目光里,满满的都是敌意。 “这位小姐,你来找小魏的?”张枚不明所以,看见苏映雪的情绪不对,赶紧开口问话。 “是啊!姐姐,你是可可家里人吗?” 秦筱梓对张枚的态度热情多了,露出一张乖巧的笑脸,上前拉住张枚的手,自顾自介绍。 “姐姐你好,我叫筱梓,和可可在汝州认识的。前两天可可给我打电话了,等我打回来,是个叫小猴的接的电话,他告诉我可可住在这。姐姐,等会可可要是怪我,你可得帮我说话!可可脾气大,我挺怕他的!” 秦筱梓口中说着,脸上带上了娇羞状,还撒娇般摇晃张枚的手臂。 张枚被说晕了。 “这位姑娘,你说的是小魏吗?其实我和小魏也不熟,这是苏映雪,小苏是小魏的未婚妻。” 张枚这一句话,顿时让空气都凝固了! 秦筱梓脸上的笑容僵住,随即用一种异常愤恨的目光,重新盯住了苏映雪! 苏映雪的一张脸,却变得更加苍白了。 “你怎么可能是可可的未婚妻!明明在汝州的时候,你和可可根本不认识!一定是你骗了可可!你看可可心眼好,又有钱,就骗了他,是不是!你是个骗子!坏女人!” 秦筱梓是个小辣椒脾气,什么话都敢说。 话说,苏映雪从小到大,也没被人指着鼻子如此教训,偏偏又不好解释,委屈的都要哭了。 “你怎么这样说小苏?你到底是小魏什么人啊?”张枚十分惊讶。 “我是……” 这一下轮到秦筱梓没话说了。 不料,这时候苏映雪却一咬牙,开口道:“张姐,你别怪她,她才是魏可可的女朋友!筱梓姑娘,我也不知道你姓什么,但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和魏可可,以后我会和你解释的!现在,魏可可有危险,我们正在找他,你要是想见他,就跟我们来!” 说完,苏映雪转身就往前走,脚步踉跄。 在她身后,张枚和秦筱梓两个人,不约而同都愣住了…… 小山坳很好找,魏可走的匆忙,洞口没有遮掩,来到这里,很容易就能发现半人多高的洞口,洞里面有睡袋,有被褥,洞口外有个土灶,上面有锅,旁边甚至还丢着一袋没有煮的生牛肉,几棵白菜。 另外,洞外的山壁旁,果然有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就在一个吊着拳击沙袋的木头架子旁边。 毫无疑问,有人在这里睡觉、做饭、锻炼,把这个地方当家了。 苏映雪简单看了几眼,竟顺着山壁,滑坐在地上。 低着头,呜呜哭了。 “是我不好!我是坏女人!……我嫌他煮牛肉腥气,嫌他锻炼太吵,就把他逼得住到这里来了……我还骗了他,我已经不是他未婚妻了,他知道了也不怪我,他是好人……现在怎么办呢?那是枪战啊,他一个人,还有命活着吗?他要是死了,就是我害死了他!” 苏映雪精神崩溃,说的断断续续。 但,秦筱梓也是很聪明的女孩,迅速懂了她的意思。 她的脸色,随着苏映雪的哭诉,不停变换,由诧异转为气愤,最后变成了伤心。 到了最后,她竟然也坐在了地上。 伤心地哭了! “我秦筱梓为什么这么命苦啊!好容易遇上个对我好的男人,他不好看但有钱,也舍得给我花钱,为什么等我不要脸地找来,他就死了?我该怎么办……” 这时候,唯一还站着的张枚,已经觉得自己要站不稳。 她为难地看看苏映雪,又看看秦筱梓。 这两个正在哭得伤心的女孩,都让她觉得挺可怜的,但,仅仅是她们的身份,就令她一头雾水,一个是未婚妻,另一个是女朋友,却似乎又都不是,这到底是整的哪一出…… 此时此刻,魏可正一个人大步走在阴暗的山路上,后背上趴着已经沉沉睡去的小猴。 对于如何逃避追踪,这个世界上,他是最有经验的一群人之一。 离开废弃厂区之后,他就一路往南,因为事发地点已经距离春川市区很远,很快就到了春川和邻市交界的地方,到了这里,魏可是不会愚蠢地继续开车往前跑的。 汽车虽快,但收费站和检查站都有探头,如果魏可从那里经过,迟早会被抓牢。 最安全的办法是步行,也只有步行,才可能躲开追兵。 汽车是最大的目标,被魏可装进几块大石头,推进了一条河里,河水恰好没顶,这不足以让汽车不被发现,但等到被发现的时候,他早已跑远了。 魏可和小猴身上的血衣服,都被脱下来,用火烧掉。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备警犬。 当然,仅仅如此是不够的,魏可背着小猴,沿着小河的旁边,趟着水走出去很远,然后才离开小河,换个方向出了春川的地界。 魏可的运气不错,春川再往南不远,就进入了丘陵山区地带。 到了天色擦黑的时候,魏可一头扎进大山,走上了一条山区很常见的小公路。 直到这个时候,魏可才松了口气,在这样的地形条件下,就算他被人围住,对方若是不付出足够多的人命,绝对无法抓住他,而春川只是个内地小城市,再大的案子,要想出动精锐部队抓人,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 人,只有魏可和小猴两个。 抢来的那把64式手枪,弹夹里仅剩两发子弹。 魏可随手还带出来一把匕首,被他习惯性藏在靴筒里。 除此之外就是一个布包裹,里面是整整齐齐的九十万的百元大钞。 也就是说,现在的魏可,穷得除了钱,也不剩什么了,但这个现状已经让他很满意,最起码,比起刚刚附体重生的时候,他多了一个好兄弟,还有了足够多的钱财。 离开春川,是早就设想好的。 但,他无论如何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离开,杀了许多人,成了逃犯…… 26.第26章 李老道神医? 黎明,山林里有些雾气,朦朦胧胧的。 魏可醒来的时候,立刻就闻到了一股他喜欢的草木清新味道,空气有点冷,但很新鲜,与城市里截然不同,还有叽叽喳喳的小鸟叫声,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前一天的夜里,魏可来到这里,隐约看见前面是个镇子,就没敢往前走。 恰好在这片山坡上,有个茅草棚子,似乎这里原本是一片西瓜地,棚子是看瓜人住的,现在是冬天,地里荒着,棚子也就空着,魏可就带着小猴住在了这里。 “猴子,天亮了!” 魏可轻轻叫了一声,睡在他身边的小猴,没什么反应。 扭头一看,小猴的脸色有些潮红,呼吸也很粗重,伸手一摸,很烫。 糟!他在发烧! 魏可突然很自责,小猴被王经理用木头条子狠狠抽了一顿,后背上有些地方都被抽烂了,但因为急着赶路,他只是找了干净衣服给他换上,伤口也没处理。 小猴毕竟是个孩子,和他不一样,受了伤,又经历了一场惊吓,就病倒了。 这可怎么办? 别看魏可是个特种兵,经常在野外宿营,手下战士各种病患遇到过不少,但那时候他们每个人都配备有战术包,里面工具和药品齐全,一点小病小伤吃点药就好。 魏可爬到山坡顶上,往前看了看。 昨晚上天黑,他以为是个镇子,现在看起来,也只有七八户人家,顶多算个村子。 回到棚子里,魏可小心地把小猴抱起来。 “猴子,撑着点!前面就有人家,咱俩去看看那里有没有医生。” 躺在魏可怀里的小猴,似乎听到了他的话,眼珠子转了转,鼻孔里发出哼哼的声音,但他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虚弱得让人可怜。 魏可更加着急,赶紧下了山坡往前赶路。 走了不远,前面路边有一群羊在吃草,旁边还蹲着个老头,手里捧着根长烟袋。 老头看见魏可,又往魏可身后的路上看看,一脸迷糊的表情。 “大爷!我和我弟弟昨晚上坐车,下错了地方,天黑,又走错了路!大爷,你们这里有医生吗?我弟弟生病了,现在烧的厉害!” “哟!这两个可怜的娃!” 老头这才站起身,凑过来看了一眼,急道:“娃病得不轻!你快往前走,找李老道!他是神医,包治百病,什么病到他手上都能治得好!就是那个墙上画两个白道道的房子!” 还真有医生! 魏可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这个仅有几户人家的地方,真的有医生在。 别管是不是神医,反正小猴的病不怎么复杂,只要先把烧退了,后背上那点伤好办,实在不行,魏可自己去附近山上采点止血的草药,也能应付得过去。 魏可谢了老头,急急忙忙就往前走。 房子很好找,因为总共只有那么点大地方,有一幢石头屋子,就在路边,有些破旧,一边靠着山壁,在朝向公路的一侧墙壁上,歪歪扭扭画了个白色的十字。 白十字! 看到这个符号,魏可放心多了,最起码懂得用这个符号的人,一定接触过现代医学知识,帮人退烧总不难的。 “李医生!在家吗?” 大清早,周围一个人影没有,这位医生估计还没起床。 魏可上前拍门,下意识就把放羊老头所说的李老道,改口叫作李医生。 他手劲大,连续拍了几巴掌,差点把门板都拍掉下来,屋里面才有人喊道:“谁啊!还让人睡觉吗?这里没有李医生,赶快走!” 魏可愣了愣,转头看看墙上的白十字,又上前拍门。 “放羊的大爷说了,这里有个李医生,是个神医!我兄弟病了,麻烦开开门!” 这次,屋里很快有了回应:“等着!” 这一等,居然等了半个小时! 如果依着魏可的脾气,他上前一脚就把门板踢翻了,但他现在是逃难,不想惹事,再加上这地方如此小,不会再有第二个医生了,如果得罪了人,还真不好办。 当魏可等得着急的时候,吱呀,面前的大门终于开了条缝。 一个身穿灰袍子的小老头探出脑袋,小心地盯着魏可看,然后问道:“哪来的?” “迷路了,就到了这里。请问你是李医生吗?” “老道姓李,但不是医生!” 魏可哑然,他这才看明白,原来小老头身上穿的袍子,竟然是件道袍,怪不得感觉挺别扭的,而且,放羊老头说的“李老道”居然是这个意思,不是人名,而是指一个姓李的老道士。 不过,魏可不打算纠结这个问题。 要说他对道士的观感,最起码比和尚好多了,别的不说,古时候的道士还是龙国医术的始祖,很多是有真才实学的,所以道士会医术,不奇怪。 “李神医,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您给看看,我这个兄弟病得厉害……” “带钱了吗?” “带了,您要多少?” 魏可不想磨叽,反正他钱多,要不是实在舍不得扔,半路上他就把这些钱扔了,因为,这么多的钱,背在身上,既重又占地方,他还得背着小猴,真的很碍事。 “五百!” “行,没问题!” 听说魏可有钱,小老头这才把大门打开。 魏可赶紧抱着小猴进屋。 屋子不大,进了屋里才发现,原来屋子里面比外面还要破,墙壁上坑坑洼洼,地上还长着乱草,更离奇的是,屋顶的一个角上破了个大洞,抬头就能看见天! 屋里的陈设也好不到那里去,一张床,是木板架在石头上的,上面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应当是被褥。 有张桌子,也是破破烂烂,上面放着一口铁锅,还有一个破搪瓷脸盆。 这是医生的家?还神医? 混得也太寒碜了吧! “先交钱!” 李神医一点也不觉得丢面子,开口就来了一句。 魏可不愿意多废话,反手从布包裹里抓出一捆钞票,扔在桌子上,道:“治好我这兄弟,钱就是你的!” 咕咚! 很明显的一声咽口水的声音。 再看李神医,双眼直勾勾盯着桌子上的那捆钞票,眼珠子都不会动了。 “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治病啊!我兄弟发高烧,你这里有退烧消炎的针剂吗?赶紧给他打一针,先把烧退了再说,也不知道夜里什么时候开始的,别把脑子烧坏了。” “打针?没!” “没针剂?那退烧药总该有吧?” “也没!” 李神医的一双眼睛,还死死盯着桌上的钱,口中机械地回答。 靠!魏可真的憋不住了。 “你不是神医吗?那你这里有什么?” “哦!你说退烧?你的意思只要我给他治好了发烧,这些钱都是我的?……太好了!这个我能治!大个子你等着,我马上就给他治!” 李神医似乎如梦初醒,三两步就往他那张木板床冲了过去。 27.第27章 这个庸医 猥琐的小老头真是道士,如假包换。 让魏可得出这个结论的,是他看到了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最起码用他掌握的这个世界的科学,无法解释。 只见李神医从床上翻出一个圆圆的像狗皮膏药的东西,蹿回到魏可身边,揭开小猴的上衣,把膏药啪一下贴在了小猴的胸口上,然后就傻站在那里看着。 魏可气得差点骂娘! 但仅仅是一会儿工夫,就见小猴吃力地睁开了双眼。 “哥,我好难受!喘不过气。” 虽然小猴说难受,然而,魏可极为开心。 之前他很多次想叫醒小猴,小猴只是转转眼珠,连眼睛都睁不开,就更别提开口说话了,现在能说话,就说明他的状况已经好转。 果然,再摸小猴的额头,也感觉不再那么烫。 一张狗皮膏药,居然有如此神效,这让魏可再看李神医的眼光,顿时缓和许多。 “李神医,我兄弟背上受了伤,您再给看看。” “行,我来看看!” 李神医过来,揭开小猴的上衣看了一眼,立刻就吓得一哆嗦,但他还是用眼睛瞄桌上的那捆钞票,口中犹豫道:“我能治,这个钱……” “钱都是你的了!” 魏可明白他的意思,回答的很干脆。 李神医大喜,立刻冲过去一把将钞票抱在怀里,鬼鬼祟祟的,到了床边,把钞票塞进被褥里,这才去旁边的一堆破烂里,找出一个小碗,还有一把木头小杵,看样子准备给小猴做药。 到了这个时候,小猴病情稍微稳定一点,魏可才有心思仔细打量姓李的神医。 他总觉得,这个人怪怪的,但又不知道为什么怪。 李神医长得其貌不扬,身材矮,满脸都是褶子,皮肤像老树皮一样,尤其两只眼睛太难看,比圆豆子大不了多少,就是俗称的老鼠眼,看一眼不想再看第二眼。 要说魏可的眼睛也小,却不一样。 魏可的眼睛,用评书里的语言描述,是“卧蚕眉丹凤眼”,也就是三国关羽关云长那样的眼睛,虽然不好看,但也可以解释为英武之相,或者是凶逆之相,最起码不会让人觉得猥琐。 李神医长得猥琐,说话、举止也猥琐。 突然,魏可的眼神一冷。 他发现问题了! 李神医把袖子卷了起来,露出来的那截小臂,并不是想象中的粗糙皮肤,而是白白嫩嫩的,这怎么可能,就算是手臂平时不露在外面,也不至于和脸上差那么多吧! 易容! 魏可马上就联想到这个词,作为特种兵,他当然也稍懂伪装术,但眼前李神医如果是易容的,那就太不简单了,因为,以魏可的眼力,基本看不出他那张脸上的破绽。 再者说,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有什么必要易容,给谁看? 魏可又往屋里看看,地方很小,一眼就能看全,只有李神医一个,再没有其他人了。 “李神医,刚才我在外面叫人,和我说话的那个人呢?” “哪里有其他人,刚才就是我!” 听到这个回答,魏可笑了。 他现在十拿九稳,这“老头”并非老头,应当是个年龄不是很大的人,只不过脸上做了小动作,让他看起来像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而已。 特种兵的训练五花八门,其中就有一项,叫作听声辨人! 简单说,只要让魏可听到一个人正常的说话声音,他有五成把握,猜得到这个人的性格、脾气等等,其中有九成把握!猜得出年龄! 李神医现在说话的声音,比较粗哑,和开始在屋子里的时候,完全不同。 不一会,李神医捧着个小碗回来了,碗里面是一团黑乎乎的状如浆糊似的东西,让魏可看得龇牙。 “李神医,这是什么?” “药呗!你不是让我给他治伤吗?涂上这个,他就能好!” 李神医自信满满。 魏可却不自信,如果他没有发现对方的伪装,肯定会相信,但现在发现对方不是个老头,心里就有几分不确定了。 “李神医,我胳膊上也伤了,你先给我上药吧!” 说着,魏可卷起左手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条渗着斑斑血迹的布条,随手一扯扔在地上。 “唉哟!” 不料,魏可自己没什么,李神医却吓得脸色大变,往后就退。 “怎么了?”魏可奇怪。 “老道……老道怕血,这个小兄弟,你自己上药好不好?” 一个给人治病的道士,居然会怕血,这让魏可心里的怀疑,又扩大了几分,看得出来,他脸上的害怕表情不是假的,而且刚才看了小猴背上的伤之后,这个李神医同样也很害怕。 “你怕血?那我自己来!” 魏可做事干脆。 抓过李神医手里的小碗,用一个小勺舀了黑乎乎的浆糊,就往自己手臂上抹。 话说,昨天的那场激战中,其实魏可自己也伤了,当时徐一辉仓促中打出的那一枪,恰好击中了魏可的左臂,子弹从小臂的一侧穿过,生生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弹孔。 幸亏是一支威力不大的64式,也幸亏伤的是左臂! 那个时候,只要魏可表现出一点受伤的样子,战斗的结果就截然不同。 魏可的左臂是神奇的,不仅让他毫无影响地完成了一场战斗,事后也只是简单包扎,经过了一晚之后,伤口居然开始结痂了,这比他自己想象的要好太多。 现在,魏可顾不上去研究手臂,他需要试验李神医的“浆糊”。 “嘶!” 浆糊抹到伤口处,魏可立刻感到一阵刺痛!还伴有明显的痒酥酥的感觉! “靠!你这个是什么东西!” “啊?没效果吗?” 见魏可这样的表情,李神医慌了,手足无措喊道:“不怪我啊!大个子,我真的没有害你的意思!这几种草药都能止血,我在野猪身上试验过,好像有效果的!” 野猪? 以魏可学过的知识,药物抹在伤口上,痛不算什么,但如果发痒,那就不是好事,多半是中毒! 魏可伸手一把就把李神医抓了过来。 “你到底懂不懂医?” “不懂……啊!算懂一点吧!这里的人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来找我!大个子,你别打我,顶多我把钱都退给你!求求你别打我,我怕疼……” 李神医估计是被魏可的表情吓坏了,乱喊乱叫。 魏可差点被气乐,这个所谓的神医,既怕血,又怕疼,自己做出来的药,有没有效果自己也不知道。 就这样还敢叫神医?庸医吧! 28.第28章 胆小如鼠 假如不是李神医确实缓解了小猴的高烧,魏可能拿大耳刮子抽他! 这不是害人吗? 那团浆糊抹到小猴的伤口上,还不一定出什么乱子。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不对他客气,抬手就去摸他的脸,口中喝问道:“你这装神弄鬼的,到底是干什么的?躲在这地方装一个老头,不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吧!” “啊?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啊呀老道不是坏人!饶命啊!我说我说!” 这人是个胆小的,被魏可一吓,就全都招了。 李神医自然不是什么神医,也不是老头,但真是一个道士。 他的名字就叫李老道,名字是师父起的,自从记事开始,他就跟着师父走南闯北,师父也是个道士,给人看相,看风水,混个饱肚子,其实也就是个破落的游方道士。 就这么过了十几年,后来师父死了,李老道成了孤身一人。 他天生胆小,一个人混根本不行,很快就把自己混成了一个小乞丐。 成了小乞丐的李老道,在城市里,连其他的乞丐都争不过,就往乡下跑,有一天跑到了这个荒凉的山里的小村子,恰好有人得病,似乎是打摆子,李老道咬牙出手,那人居然慢慢好了,山里人淳朴,感激他,不仅给他吃的,还把这间破屋子让他住。 就这样,小乞丐慢慢混成了李神医! “我晕!居然有这种事!那你这张面具又是怎么回事?” 此刻,李老道的一张脸上已经变了样,不再是一个小老头,而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看模样二十岁左右,和魏可差不多大,只是相貌依旧难看,关键是眼睛太不讨人喜。 魏可的手上,抓着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是从李老道脸上扒下来的。 细看这张面具,魏可大为吃惊,因为,以他的眼光来看,这面具的做工太精湛了。 不仅十分薄,而且栩栩如生,一点看不出瑕疵,难怪李老道戴在脸上的时候,连魏可都给唬了,如果不是说话声音露出破绽,还发现不了他是冒牌的。 “这面具是我师父留给我的宝贝,大个子,你能还给我吗?” 李老道说的可怜兮兮的。 “这地方又没人认识你,为什么要装成一个老头?” “我也不想这样啊!” 听到魏可发问,李老道哭丧脸道:“当时来这里的时候,我就是带着面具的,因为,带面具容易要到钱。后来,这里人都把我当老头,我就不敢脱了。” 魏可哑然,这人也真够倒霉的。 “行了,我总不能抢你的东西,拿回去吧!” 话说,魏可对于面具,稍稍有点动心,他自己现在估计是被通缉了,如果能假扮老头,应当安全一些,唯一可惜的是,这张面具对他有点不合适,试想,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却有一张小老头的脸,那多别扭。 再者说,魏可行事有准则,他不愿意去抢一个可怜的小道士的宝贝。 视线一转,看到小猴胸口的那团膏药,魏可又皱眉了。 “你过来,说说,这膏药又怎么回事?” “这个是真的!绝对真的!” 听到魏可问起膏药,李老道顿时来了劲,脸上一副得意的神采。 魏可也相信是真的。 事实不会骗人,膏药贴在小猴的胸口,马上就能起效果,如果这还不真,什么才叫真? 但,这偏偏是让人想不通的地方,李老道并不是医生,他那点草药的本事,估计还不如魏可这个半吊子,要说他真能做出如此神效的膏药,反正魏可是不信的。 事关小猴的安危,魏可必须要弄清楚。 李老道开始并不愿意细说,但被魏可拿眼睛一瞪,胆小的他立刻就招了。 只见他从被褥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纸,像捧着宝贝一样,捧到魏可面前,让魏可看。 “这是真的好宝贝!老道我……” “好好说话!这么大点岁数,叫什么老道!” “是是!再不叫老道了!这个东西叫符,是我自己做的。这是一张醒神符,作用嘛……反正信则灵不信则不灵!他胸口那张膏药里面,就被我藏了一张醒神符,贴上这张符,身体不舒服的人,一般都会感觉舒服一点。我看你给的钱多,就狠心用了一张。” 符! 醒神符! 魏可如坠雾中。 鬼神怪力之类的东西,原本魏可是坚决不信的,但现在就变得不确定了。 他死了之后,真的有魂魄的,甚至还见到了阎王,就算那只是一场梦,都是假的,然而,他的左臂又是怎么回事,这条有血有肉的左臂,就长在自己身上,总不能假吧?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是有一些违反科学常识的东西的,只是一般人遇不到。 一张画着乱七八糟红色图案的黄纸,能让病人感觉舒服,这绝对是违反科学常识的东西。 “什么叫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就是,把符贴在胸口,感觉有用就灵!这东西很难的,我做上百张,有时候也找不到一张有用的!现在我就剩这一张灵的了,其他的都不灵。” 李老道说的含糊,魏可干脆把手里的符,贴在胸口。 咦?似乎真有点用! 仅仅过了一会儿,魏可觉得,自己原本有点发胀的脑袋,变得轻松了一些,连呼吸也变得更顺畅,这种感觉,就像大热天喝了一杯冰水,浑身轻飘飘的。 “这东西谁教你做的?别人能做出来吗?” 魏可的情绪有点激动。 什么人说什么话,魏可曾是特种兵,脑子里不由自主想的就是特种兵的事。 别的不说,特种兵在野外执行任务,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潜伏、侦查,这样的活是家常便饭,同时也是极辛苦的,基本都靠一副好体格去扛,在那种情况下,如果有一张醒神符,那多好啊! “大个子,我都说了,符很难做的!小时候我就被师父逼着,整天对着宝卷去描,描了十几年,才偶尔能画出一张有用的。就这样,师父还夸我有天赋,比他和他老人家的师父都强!你说别人能做出来吗?” 或许是勾起伤心事,李老道说的也就多。 魏可嘿嘿笑了。 “宝卷?你手里还有宝卷?拿出来让我看看!” “啊?我说宝卷了吗?什么宝卷?” 李老道顿时就傻了,一双小眼睛四处乱转,脸色变得比哭还难看,哆嗦道:“那是我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宝贝啊!你真不能抢,要是被你抢了,我死了也没脸去见师父了!” “屁话!老子抢过你东西吗?” 魏可眼睛一瞪道:“我就是想看看!你一个大男人,别像个娘们似的,麻利点!” 反正他也看出来了,这个小道士是属老鼠的,和他好好说话太费劲,但不是一般的胆小,你只要稍微凶一点,他就软了,绝对老老实实听你的话。 29.第29章 左手如神助 宝卷! 所谓的宝卷,居然只是一张薄薄的金箔纸,两个巴掌大小,似金非金,极薄,看起来几乎透明,魏可用手扯了扯,很有韧性,给人的感觉,你就是用力去拉,也拉扯不坏。 金箔纸的表面上,并排三幅图案,还有一些文字似的符号。 “这就是宝卷?” 事实与想象有些出入,魏可原本以为,既然是“卷”,很可能是一本书,再不济也是一个卷轴,却没想到只是一张纸,而且很小。 “是啊!师父说过,这是道家至宝!很可能,与我们道家老祖张天师有关!” 李老道双眼直勾勾盯着魏可的手,唯恐他把宝卷收到自己口袋里。 魏可疑惑。 “你就是按照这个东西,画出了醒神符?” “嗯!只要用心去画,就可能成功!” 李老道点头肯定道:“师父这样说的!开始我也不信,后来画着画着就有了感觉。有一天,我画完一张符,就觉得成功了,然后试了试,真的有用!” 魏可听了,再去细看金箔纸上的图案。 这一看,果真让他看出点门道。 初看这几幅图案的时候,感觉挺清楚,但等你盯着仔细看,那些图案就有点发虚,看不清楚,再看,竟然有一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彻底看不清了。 有点邪门! “是不是头晕了?我是花了几年时间,才把第一幅图勉强看清楚,然后照着画下来!” 李老道说着,有点小得意,一双黄豆眼乱转。 如果是个陌生人,看见李老道这种表情,第一印象,肯定觉得这不是个好人,一定是在心里转着什么坏主意,怪不得他连当乞丐都不行,很少人同情他。 不过,魏可已经猜出来,李老道这是习惯动作,天生就是一幅贼老鼠相。 “行了,这东西还是你自己收着吧。” 魏可把金箔纸递回去,李老道忙不迭收进自己怀里。 其实,魏可在内心里已经想清楚了,这张金箔纸即便他拿在手里,也没什么大用处。 醒神符虽好,但制作太难。 按照李老道说的,能画出符的人,本身就是非常人,再者说,让魏可花费数年时间,勉强看清图案,再不知道花费多长时间,去画出有效的符,而且成功率极低,这种傻事,魏可是不会去做的。 “小李,咱俩做笔交易吧?” “交易?大个子你说!” 魏可现在喜欢上了做交易的感觉。 他和小猴,估计必须在这地方住上一段时间,那么,趁着这个机会,不妨让李老道帮他画符,能画几张就画几张,这是独门买卖,离开这里都没地方买去。 醒神符拿在手里,以后总是有用的,不亏。 “你说花钱买我的符,一张一千块钱?好!我画!我拼命给你画!” 李老道兴奋了,一张脸上笑得把眼睛都挤没了。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 他给这个小道士总结了几张标签: 胆小,长得丑,怕血,怕疼,贪财 总之这些特点没一个是好的,如果不是因为能画符,这种人在魏可眼里,彻头彻尾就是个废物。不过,既然能画符,那就不是废物,而是有用的人。 魏可决定,暂时就在李老道这里住下来,虽然这里又脏又乱,但也是个屋子,能遮风挡雨。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两天过去了。 小猴恢复的不错,他毕竟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能吃苦,魏可不敢用李老道配制的草药,就自己在附近找了一些能止血化瘀的植物树叶,回来捣成糊糊,涂抹在伤口上,因为是冬天,伤口不易发炎,让小猴撑了过来。 小猴病情好转,有胃口,能喝粥了,让魏可安心不少。 至于贪财的李老道,有魏可的金钱炮弹诱惑,一有空就坐在桌子前猛画。 还有附近几家的山民,大家都很淳朴,听说小猴是病人,有人就送来了山里打的野猪肉,还有小米、玉米等等,这让魏可很感动,感动的方式就是给这些山民钱。 他不敢给太多,但手里都是百元大钞,即便是拿出一张,也让这些山民足够开心。 让魏可意外的是,小猴和李老道相处的很好! 小猴长得瘦小,李老道虽然比小猴年长五六岁,但也就比小猴高一点,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反而更像是一对兄弟,或许是这个原因,让他们相互不排斥。 说起来,这两个人都是苦孩子,经历不同,吃的苦却差不多! “大个子,不行了!再画下去就要累死了!” 连续两天画符,李老道就像是生了场病,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没光泽。 他喊一声,爬到床铺上倒头就睡。 魏可挺无奈的,不是他要逼着李老道画,而是李老道自己不愿意放弃赚钱的机会,拼了命画。 但,画符的效率太低! 两天时间里,尽管李老道很努力,但仅仅成功两张! 这样的成功率,连魏可都想骂娘。 他问过李老道,问他为什么不在画符的时候,给自己贴上一张醒神符,那样成功率会不会更高一些,得到的答案是:贴上醒神符,成功率肯定会高一点点,但醒神符用的次数多了,就会失效,算起来反而不合算。 醒神符是不能无限次使用的! 就比如李老道给小猴贴的那一张,在经过了两天之后,已经失效,不再有醒神的功效,这让魏可对于醒神符,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更觉得手里的醒神符不够用。 “哥,我能不能画这种符?” 小猴是个孩子,对于画符这种事,早已心痒难当,只不过,李老道把金箔纸当作宝贝一样,就算他和小猴关系不错,也舍不得让小猴仔细看。 这一次,李老道或许太累了,黄表纸、药液堆了一桌子,金箔纸也放在桌上忘了收。 “好!你想画就试试。” 魏可扶着小猴,让他坐到桌边,随他玩去。 事实证明,画符需要天份,小猴不行,他连图案都看不清,更别提画。 “哥,你那么有本事,你要不来试试?” “我?试试就试试!” 反正闲着没事,有小猴在,魏可也不敢跑远,这间破屋子他早就待腻了,正想找点事做。 不行! 魏可的表现比小猴强,但强得也有限。 一笔,魏可仅仅只是画出了第一笔,再想画第二笔的时候,视线就发虚,根本画不下去,而按照李老道的说法,画符,必须是对着金箔纸,看一笔画一笔,能一气呵成画完,才可能成功。 “邪门!难道只有小道士能画符?” 魏可的牛脾气被激起来了,他从来是个不服输的性子。 咬咬牙,把画笔换到了左手。 魏可不是左撇子,但附体重生之后,左手动作的精细程度,甚至比右手还要高,有时候他试着用左手吃饭、做事情,动作自然,就像天生的左撇子一样。 左手握笔,全神贯注,一笔,两笔……五笔,六笔…… 魏可忽然呆住了,甚至忘了继续画下去。 当他用左手画符的时候,居然犹如神助,不仅可以看清楚金箔纸上的图案,而且有能力把线条,画得和金箔纸上一模一样,如此说来,他的天份,岂不是比李老道,还要高上无数倍! 30.第30章 出山 魏可学会画符了! 这是件令大家无比震惊的事,就连魏可本人也难以置信。 按照李老道的说法,他师父曾说过,如果李老道出生在古代道教兴旺的年代,以他的天份,足以让他成为大名鼎鼎的制符大师,因为,就拿他们这一派来说,师徒三代人中,李老道是天份最高的一人。 但,如果拿李老道来和魏可相比,他就是渣! 李老道花费十年的苦练,才学会制符,而魏可仅用了两天。 李老道制符,在符全部画完之前,他是不知道是否成功的,必须等全部笔画完成,才能知道是否有效,但魏可不同!他在制符的过程中,只要有一笔画得不准,当场就能发现,然后把这一张作废,重新再画。 李老道画符的成功率,也远低于魏可,李老道是百分之一,而魏可是十分之一,甚至更高。 以上两条相加之后,那就很吓人了! 李老道一天时间画出一张成功的醒神符,魏可,仅仅需要15~20分钟! “天啊!为什么会这样!?” 作为制符术的正宗传人,李老道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魏可由此发现了自己左手的一项新功能: 精确复制。 画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精确复制的过程,一张图有上百笔画,无论哪一个笔画出现微小的错误,整张符就废了,所以失误率很高。 魏可有神奇左手,他比凭借自身能力的李老道,天生就有巨大的优势。 魏可相信,经过这一次的训练,无论多么复杂的图案,如果让他徒手来复制,他都有能力完成,虽然不知道这项能力还有什么用,但仅仅是能画符,已经让他乐得合不拢嘴。 别人有不如自己有! 以后想要用到醒神符,随手自己就能画,何其爽! 不过,魏可还不满足,他把目光盯向了金箔纸上的另外两幅图。 根据李老道的介绍,金箔纸上三幅图,分别用一种道教的古代文字标注了名称:醒神符,护身符,魅惑符。 醒神符,100笔画。 护身符,200笔画。 魅惑符,300笔画。 从笔画数量就能看出,醒神符是最简单的符,同时也是李老道能完成的唯一一种符,其他两种太复杂,以他的能力根本无法绘制完成。 魏可不同,他觉得自己最起码可以尝试护身符。 护身符,单单一个名字,就足够令人心动,这种符佩戴在身上,会不会刀枪不入? 但,魏可刚刚开始研究护身符的图案,一个消息传来了。 有个山民去山外赶集,回来说,集市上的人都在疯传,邻近的春川市发生了命案,有歹徒冲进一处工厂,杀了几十人,然后逃了,现在警方正在巨额悬赏,据说奖金达到一百万,所有人既害怕又兴奋。 悬赏?被悬赏的不是他魏可,又能是谁? 魏可和小猴一商量,决定立刻走,这地方距离春川太近,已经不安全。 “哥,老道想和咱们一起走,行吗?” 对于李老道这个人,魏可原本并不想过于亲密。 长得丑不是问题,但胆小怕事的坏毛病,是魏可不能容忍的。 “猴子,他真和你这么说了?” “嗯!哥,老道怕你,不敢和你说。他和我说了,不想在这里继续当老头,还是想到外面去。他说,如果我们走的时候,把他带上,他一定乖乖听你的话!” “行,那就带上他。” 魏可已经学会了画符,按照他的想法,是想把李老道手里的金箔纸买下来,虽说李老道宝贝的不得了,但他爱财,魏可有足够的钱,就是靠钱砸,不信他真的不肯卖。 但,既然李老道自己想走,魏可也不愿过河拆桥。 毕竟,他算是受了李老道的恩惠,无论是救治小猴,还是学会画符。 说走就走,李老道听说魏可愿意带着他,欢喜的不行,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就说了,有个山民明天要出山给人送木炭,方向恰好是远离春川的那一边,他们可以搭车。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收拾好行李出门。 走到小公路上,李老道突然扭捏道:“魏老大,你们等我一会?” “怎么了?” “我,我和人约好了,告个别。” 魏可抬眼一看,果然就见到,前面路边站着个女孩,正在踮脚往他们这边看。 “那你麻利点,别耽误了事。” “哎!” 李老道痛快答应了,就快步往女孩走去。 小猴悄悄凑过来,贼兮兮笑道:“哥,那个是老道的小相好的!” 魏可顿时就被说愣了,李老道这么个人模鼠样的家伙,又扮作老头了,居然还能让人家女孩喜欢上他,这个本事是通天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仔细看去,路边那女孩长相普通,但长得挺高。 李老道是个十足的矮子,仅有160,站在那女孩面前,居然比对方矮了半截。 果然,两个人说了几句话,就见李老道伸手把女孩的手抓在手里,那女孩似乎有点不情愿,挣了一下,但随即就没有再挣扎,而是任由李老道抓着。 又过了一会,只见李老道塞给女孩一个东西,然后那女孩就挣脱他的手,扭头跑了。 这是什么情况? 魏可有点纳闷,觉得李老道和那个女孩,并不像恋人关系。 “走,过去看看!” 两个人来到李老道身边,只见李老道还在眼巴巴看着女孩跑走的方向,小眼珠里居然掉下来两滴眼泪。 魏可不乐意了。 “怎么回事啊?如果真喜欢,那就脱下面具上她家里提亲!就是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也没啥,反正你孤身一人,到哪里不是活!你老实说,缺钱还是怎么?老子最看不起大男人动不动流马尿!” “别!魏老大,不是那么回事!” “那怎么回事?别磨叽,说!” “那,那我可说了。” 魏可让他说,李老道还真不敢不说。 原来,当初李老道之所以留在这个穷地方,一方面是这里山民朴实,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暗暗喜欢上了这个叫小芳的山里姑娘了! 但,他是个老头的身份,从来不敢和小芳挑明,只是尽量找机会和人家说话。 直到现在,他也还是处于一种暗恋之中! “不对啊!既然你没挑明,人家刚才为什么让你拉着她的手?” “那是我说要给她诊脉!我留给她一块藏了醒神符的膏药,我和她说了,如果以后有个头疼脑热的,就把膏药贴胸口上。唉!她说她家已经给她定了亲了,过完年就要嫁过去……” 魏可足足傻了半饷! 靠!这个混蛋的李老道,彻底没救了! 魏可一把揪住李老道的后脖领子,拖着他就走。 恼恨骂道:“有色心没色胆的东西!你说你是傻啊还是怎么滴!人家明明定亲了,你还找机会摸人家姑娘手?摸了你还不敢和人家说!气死老子了!以后你也别叫老道了,就叫小道吧!” 31.第31章 三不杀 曹家集。 一个很普通的小镇子,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这里有个小火车站。 魏可三人是坐牛车出山的,出山后,就和送碳的山民分手,开始步行,一路来到了曹家集。 魏可要的不是躲起来避难,他要往南方去。 三个人当中,李小道是本色打扮,穿着那身灰色道袍,背上是个双肩背的牛皮褡裢,上面竖一根木棍,据说这是他师父传下来的老物件,原本木棍上还有面旗子,写了个“相”字,后来他四处流浪的时候,把旗子弄丢了。 小猴和魏可,都换上了一身山民的衣服。 粗布棉袄,厚布鞋,只是小猴的衣服依旧很大,松垮垮吊在身上。 魏可的上嘴唇,黏上了半圈黑胡子,那是用山羊毛做的,乍一看,就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叔。 一个中年大叔,一个半大孩子,还有一个小道士。 小猴的手里,拎着一只死掉的山鸡,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他们是去附近亲戚家里,这只山鸡是山里的土产,而小道士是请去给亲戚家里的病人看病的。 事实上,魏可准备的这套说辞,根本没用上,就顺利地到了曹家集火车站附近。 这个年月,谁管谁的闲事? “叔,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 小猴说了一声,就一个人往火车站里钻。 别看小猴年纪最小,但他人小机灵,做事比李小道还利索。 仅仅过了一小会,小猴就匆匆回来,一拉魏可,低声道:“叔!快走!” 火车站不能进了。 站外显眼的地方,就张贴着魏可的悬赏通缉令,而且就算魏可混进火车站,他们也没法买票,因为,小猴亲眼看见,有人因为没带身份证,售票处不让买票,正在那里争吵,把警察都招去了。 “魏老大,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 “别叫我老大,叫大叔!” 自从山里出发,魏可就把李老道的名字,改成了李小道,而且没给他好脸色看。 李小道心虚,不敢有任何意见。 但,这时候他也发现不对劲了,魏可出了山就给自己贴假胡子,这已经够奇怪,现在连火车也不敢进,搞的这么神秘,里面肯定有事! 魏可拉着李小道,三个人到了僻静的地方。 “小道,现在和你说实话。其实,我就是那个在春川杀人的,被通缉的就是我!现在你自己挑,要想自己一个人走,我不拦着你,咱俩好聚好散。但要选跟着我,以后被连累了,绝不能后悔!仔细想想,选吧!” 李小道听了,小眼珠眨巴,一屁股坐地上了。 魏可这记猛药,对本就胆小的李小道来说,实在太猛了一点! “大,大叔,你不会,杀我吧?” “我有三不杀!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和孩子!三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魏可说的干脆利落,说完就死死盯着李小道。 这三不杀! 原本就是魏可的行事风格,也是他一贯的准则。 但这三不杀的准则,肯定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就比如他在春川杀的周景祥和刘守仁,严格意义是手无寸铁之人,然而他们是主谋,手下那些多打手,做尽坏事,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该杀之人。 听了魏可的话,李小道居然坐在地上,想了好一会,突然问道: “大叔,那你这次杀的是什么人?” “坏人!” 魏可的回答很简单。 这时候,旁边的小猴突然插嘴道:“小道,我背上的伤,就是那些坏人打的!那些坏人抓了我,把我哥骗去,要害死我哥!我哥为了救我,就去了!你懂了吧?” 李小道表情怔怔的,紧接着他就咬牙道:“师父说过,这叫替天行道!以前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救我,让我为了那个人去死都愿意!大叔,我跟你走!” “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 魏可诧异,他没想到李小道是这样的表现。 之所以给李小道下猛药,那是有原因的,魏可一直有个习惯,他不喜欢懦弱的队友。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现在魏可是在逃难,如果李小道一直胆小怕事,他就是个大累赘,说不准什么时候,魏可就必须找机会把他丢掉。 带着胆小的李小道在身边,不是帮他,而是害他! 然而,看李小道现在说出来的话,他还有救,他心底里还有点残存的血性。 “行了,起来吧!以后咱三个就是一支小分队!” 什么叫“小分队”,小猴和李小道都似懂非懂,但大概的意思他们能理解,以为魏可说的是“三个人一起走”,于是也就没人仔细问问。 “哥,现在怎么办?去别的车站吗?”小猴开口问道。 “不用,刚才我都看好了,咱们就从曹家集车站出发。扒火车!坐运货的货车走!” 春川。 命案发生已经好几天了,除了警察们还在拼命四处搜查,其余大部分人已经忘了身边刚刚发生的这个恐怖的大事件,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小山坳里,依然还是原貌,看起来这地方并没有被警方发现。 此刻,苏映雪呆呆坐在土洞里的睡袋上。 洞口外,乔子楠低着头,双眉紧锁。 稍远一点的地方,还站着一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他不是春川本地的警察,而是乔子楠的男朋友,陪着她从京城一路赶来春川的。 “映雪,你真的不愿回京城,也不愿出国?其实,周景祥已经死了,就算回京城,也不会有人再来纠缠你。我们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像以前一样,不是很好吗?” “怎么能没发生过呢?” 苏映雪幽幽道:“我是那么坏!以为给了他很多钱,就能看不起他,随便找他拿钱,还要吃水果!其实呢?银行卡早就被我妈冻了,他没拿我一分钱!为了养我,他被逼着每天起早去卖菜!但是,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对我抱怨过一句!我苏映雪第一次这样对不起一个人!” “映雪,你别吓我,别想多了……” “想多了?不,还不止呢!他为什么杀周景祥?还不是因为我?小姨,你也说了,周景祥来春川就是为了抓我!他是杀人犯?呵!他好端端的为什么去杀人?” “映雪,何勇去打听过,那个魏可可不简单!他被十几个人围着,有刀有枪!但还是让他杀了那么多人!警方判断,他不是普通人,出手很凶残,也许有前科……” “小姨!这话你信吗?要是再说他的坏话,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小姨!” “唉!小映雪,那你以后准备怎办?” “就在这里等!我觉得他不会死,好人不会这样死掉的!我要报恩,最起码,欠他的钱必须还给他!” 苏映雪说的坚定。 眼中,幽幽的像有一团火苗。 “可是,你已经不是他未婚妻了,他女朋友就住在小院里。” “嗯,我知道。小姨,麻烦你件事,你让何勇去托托关系,不要再让警察来麻烦他女朋友。他女朋友和那件事没有关系,龙国现在也不讲株连!要是有人动他女朋友,我苏映雪发誓,一定让那个人死无葬身之地!” 32.第32章 护身符成 咣当咣当。 单调的火车车轮碾过铁轨的声音,令人昏昏欲睡。 这是一列由北方开往广州的货车。 车厢里,堆的是满当当的大号麻袋,里面装的是玉米,三个人就躲在麻袋包的缝隙中,小猴和李小道都睡得呼呼的像死猪,一点也没有逃难者的觉悟。 魏可没睡,他还在研究金箔纸上的第二幅图案。 话说,在曹家集发现这列货车的时候,魏可就挺开心的,他给自己设定的目的地,是最南端的大岛屿,hn因为,红箭大队的总基地就设在那里。 若到了广州,距离hn也就不远了,只要再想办法过了琼州海峡,就能抵达基地。 也幸亏小猴和李小道,都是苦孩子出身,他们跟着魏可躲在货车车厢里,空气很闷,地方狭小,白天还好过一点,到了晚上,如果下雨,外面的寒风把铁皮车厢吹得冷冰冰,就算紧贴麻袋,也还是浑身冰凉,冻得打哆嗦。 魏可的办法,是轮流给他们按摩,让他们保持体温。 还有吃饭,这里肯定不能生火,他们随身只带了面饼和矿泉水,每餐都是凉水就硬饼,还不敢放开量吃。 小猴很硬气,不仅不叫苦累,还给李小道说起他和魏可在春川住的土洞,说车厢比那个土洞舒服多了,住在土洞里的时候,晚上才真叫冷。 有了小猴做榜样,比他大的李小道,自然也不能叫苦。 魏可对小猴愈发满意,这孩子,还真有几分当特种兵的潜质! 要说成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身体素质是一个方面,但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性格。 坚韧不拔也好,不畏艰难也好,反正第一项就是要能忍,要能吃苦,并且以苦为乐,若是没有这种精神,你的军事素养再高,也别想在特种兵部队里混出样子来,因为,到了真正执行任务的时候,你不能在艰苦的环境下支撑下来,最后只能成为战友的包袱。 特种兵,打的不是常规战! 特种兵,就是要敢打普通士兵所不敢打的硬仗! 正是这个原因,自从上了货车,魏可就开始有意识地教给两个人一些基本技能。 比如说手语,就从最基本的手势开始,最起码让他们能看得懂,魏可想让他们做什么,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用手势比说话来得安全,而且直接。 再比如说警戒。 三个人轮流执行警戒任务,听外面的声音,从车门的缝隙处观察外面的环境,防止发生意外情况,这个任务显得有点多此一举,但魏可坚持,小猴和李小道都必须执行。 当然了,魏可是睡的最少的一个,而且晚上都由他警戒。 除了这些事,魏可有时间就研究护身符的图案,为攻克这种困难的符,做准备。 “魏老大,你要不要试试画护身符?” 李小道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对魏可讨好地说了一句。 自从这家伙听说魏可愿意带着他一起“闯天下”,就很自觉地把对魏可的称呼,改成了魏老大,巧合的是,魏可在部队的时候,手下人都叫他魏老大的,只有那些跟他关系很铁的老兵,才更喜欢叫他“傻魏”。 正因为如此,魏可接受了这个略带点匪气的称呼,没让他改口。 “这里没有药液,怎么画符?” “嘿嘿,我有办法!” 李小道得意地嘿嘿直笑。 画符,需要的工具不多,朱砂笔,黄表纸,再有调制好的药液,就可以动笔,这些东西里面,唯一麻烦的就是药液,不仅需要野生动物的血液,还必须是现调现用,药液调制了,隔一段时间不用就会失效。 李小道有点小聪明,他把小猴带的那只死山鸡已经凝固的血液,用刀片刮下来,再用清水化开, 至于其他东西,他身上都带着的,如此一来,药液就有了。 魏可大喜。 他早就想把护身符做出来,看看这种比醒神符复杂一倍的符,到底有什么功效,因为,这是李小道和他师父也不知道的,据李小道说,他师父画符的成功率,比他还要低很多,也从来没想过尝试护身符。 说做就做,魏可投入了画符的工作。 过程比想象中艰难许多。 火车始终在摇晃,这让下笔的稳定性大受影响,稍不小心就会出错,另外车厢里的环境也太差了,手脚伸展不开,一个不注意,手臂就碰到了麻袋包。 魏可不管这些,坚持一点一点的努力。 他把这项工作,当成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同时也算是一种修身养性。 重生之后,环境变了,心境也在改变,魏可发现自己变得不如以往沉稳,有时候会出现莫名的焦躁情绪,这些东西对于一名军事指挥员,绝对是个大忌! 现在他不再是红箭07的分队长了,但,潜意识里,他还是希望,有一天他能回归充满硝烟的战场。 有些东西,一旦印的太深,就很难被抹去,就比如魏可前世军旅生涯的烙印。 骨子里,他依旧是个兵! 三天后,当货车慢悠悠正在通过赣粤两省交界处的岭南山脉,魏可终于大功告成。 一张画满图案的黄表纸,如同一件艺术品! “小道,用这把匕首,扎我一刀!” 魏可把做好的护身符贴在胸前,又拔出匕首,塞进李小道的手里。 李小道当场就吓傻了。 要说护身符的效果,谁也不知道,唯一的办法只有亲身试验,因为,醒神符的效果,据说就是李小道的师门前辈们,试验出来的,金箔纸上根本没有说明。 “哥,让我来吧?小道他,怕血。”小猴悄悄道。 “不!就让他来!我的兄弟,连死都不怕,他要是不敢扎,那就是废物!废物是没资格跟着我的!” 李小道的脸,刷白。 魏可不动,表情严肃。 “别磨蹭!小道,听命令!扎!” 听了魏可的命令,李小道最终还是不敢违抗,闭着眼,举起匕首,对准魏可的左臂,捅了一刀。 奇迹出现了! 魏可并没有绷紧肌肉,但,匕首碰到他的皮肤之后,就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网阻挡,一顿,然后反弹了回去! 护身符,果然可以防止被刀刺伤! “咦?怎么是这种感觉,就像扎在棉花上一样?” 李小道抓着匕首,一个劲发愣。 但随即他就反应过来,欢喜道:“成功了!魏老大威武!既然叫作护身符,就是能防刀的!这个名字是古人起的,要是连刀剑都防不住,古人怎么会起这种名字?” 魏可满意地看了一眼李小道。 要说李小道这家伙,一身的缺点,但也不是没有优点,最起码他的脑子就比小猴好使。 “你俩说说,这第一张护身符,给你们谁防身?” 魏可有意问了一句。 小猴立刻一指李小道,毫不犹豫道:“我不要,给小道!他怕疼,跑得也比我慢!” 魏可哈哈笑了,一手一个抓住两个人,笑道:“你俩都不错!这第一张先给小道,然后我再做一张给猴子。以后要记牢一点!什么叫小分队?那就是,队友就是兄弟!” 队友就是兄弟。 现在的两个人都很懵懂,但以后他们就会知道,想成为魏可的队友,那是多么难! 33.第33章 魏阎王 到了南方,魏可如同鱼入大海。 这里距离春川,上千公里,就算春川警方再重视这个案件,也顶多发一份全国协查通报,没本事跑到这里来贴通缉令,也就是说,魏可在大街上走着,也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当三个人在邻近广州的一个小站混下车,真的就像三个要饭花子一般。 十二月份,南方天气热,白天居然还是十几度,他们立刻就把已经发馊的衣服扔掉了。 反正有钱好办事,那就集体换装。 魏可换了一身运动服,也不贴假胡子了,而是买了一顶东南亚风格的黑边遮阳帽,再配上一副墨镜,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一眼望去就是个出外游玩的年轻大学生模样。 小猴也是运动装,像个中学生。 唯一麻烦点的反而是李小道,他这副相貌,实在很碍眼,最后魏可一咬牙,给他找了一套大红大绿的中式唐装,再让他把面具贴上,一手柱根文明棍,一手拖一个拉杆箱,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华侨! 只要李小道说话不露馅,谁敢说他不是华侨? “魏老大,我不想再当老头啊?再说我也不会说外国话?” “谁让你说外国话了,华侨的老祖宗也是咱们华夏人,你现在是华侨,说什么方言都正常!忍着点,到地方就让你把面具卸了!” 有了魏可的命令,李小道乖乖不敢违抗。 他们这个小分队的第一条纪律就是:魏可的话就是命令! 尾角,这里是一个小渔村。 所谓就熟不就生,魏可来过尾角村,知道这里是一个普通渔民的聚集地,还有很多人家,保留着千百年来的传统,靠海吃海,以打渔为生,如今在经济发达的gd这样的小村子已经不是很多。 到达这里,已经过了中午,三个人先是在一家小饭馆里,饱吃了一顿海鲜。 小猴和李小道,都是很少吃到海鲜的人,这通狠吃,简直和不要命一样,看得魏可直乐,他也不去提醒这两个吃货,海鲜这玩意儿吃多了,可是要拉稀的。 男人嘛,要粗养,拉稀怕什么,又不会死人。 吃完海鲜,转悠到码头上,魏可就仔细盯着那些渔船看。 这个时间点,码头上停着的渔船很少,其中有一条小小的木质渔船,仅有7~8米长,看样子正要出海。 魏可领着两个人过去,自己手拉着绳索,脚下发力,一跃而起,右脚在跳板上一踩,已经像一只海鸟一般,轻松落到了两米多高的小渔船上。 “你!你干啥子?!” 船上的渔民吃了一惊,连忙就叫。 魏可也是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渔民竟不是本地人,听口音是sc的。 “大叔,和你商量个事,我想租你这条船出海,行吗?” “你要去那边?……不行!这种事我不做的,被抓住的话,我一家大小就要喝西北风了,你找别人吧!” “大叔,你误会了!” 魏可苦笑,他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作为在这片海域游荡了数年的老资格,魏可清楚,水煮清则无鱼,渔民打渔很辛苦,哪里有走私和偷渡赚钱快,所以,就有人铤而走险,专门接黑活,目的地是邻近的香港或者澳门。 眼前这位中年渔民,是把他当作想偷渡的了。 “大叔你看,那是我二叔,刚从国外回来,我陪他去hn玩玩。那是我兄弟,他人小玩性大,看见渔船就想坐,不愿意去坐轮渡。大叔,帮个忙吧,多少钱随你说!” 魏可找了个看似合理的借口。 小猴和李小道,一个半大孩子,一个小老头,显然属于无威胁人群。 中年渔民终于信了,高高兴兴请他们上船。 这渔民姓李,挺老实一个人,听说魏可同意付给他400块钱船费,开心的不得了,连呼自己走运,因为,他今天有事,早晨没来得及出船,眼看一天的收入要泡汤,不料就遇上了魏可这位大财主。 “李大叔,像你这样出海打渔,辛苦一天,怎么也能挣几百吧?” “唉!大兄弟你是不明白,难啊!” 李渔民叹道:“我这船小,马力也小,只能在近海跑。近海哪还有大鱼?有时候忙一天,回来一算账,赚的钱全搭油费里了!大兄弟,你说的几百上千,那都是跑远海的!” “大叔,我看你一个人开船,手脚挺利索,怎么不想办法去跑远海?” “远海?远海也有远海的难!那是拿命赚钱!” 两个人正说着话,不料,旁边的李小道,哇的一声就吐了。 原来,小猴和李小道两个人都没坐过海船,刚上船的时候特别新奇,两个人凑在一起小声嘀咕,玩得挺开心,但渔船离开码头,进入海上没多久,李小道就受不了了。 他晕船! 渔民老李早有准备,把船舵固定好,就拿起脚边一个塑料桶。 魏可赶紧抢过塑料桶,道:“大叔,我来!” 三两步走过去,交代道:“猴子你扶稳他,小心别到船舷旁边去,风大,掉海里可不得了!” 说完,就手脚麻利地走到船头,抓起一只拴着绳子的小铁桶,一扬手,扔到海里,一抖,再一拉,就提上来满满一桶海水,走回来,开始清洗船板。 他这一番动作,不仅把小猴看得眼发直,就连老李也很惊讶。 “大兄弟,船上功夫不错啊!以前在海上干过?” “算是吧,有个在海军当兵的朋友,我上过他们的船。” 魏可就是随口一说。 不料,李渔民立刻称赞道:“海军好!你那朋友是好样的!以前不知道,自从出了个魏阎王,我们这些在海上混生活的人,提到海军,谁不伸大拇指赞一句,真爷们!” “魏阎王?那是什么?”小猴好奇问道。 “魏阎王!真汉子!” 李渔民就像唱戏一般,一脸自豪,有板有眼道:“话说,有一天,咱们一条大渔船在外海,被两艘炮艇给围了!炮艇上有枪有炮!船长拼命用无线电求救,这时候,魏阎王从天而降!就一条小艇!魏阎王手里抓着枪,一个人站在船头,喝令那群兔崽子滚!” “一个人?那后来呢?”小猴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 “后来?嘿嘿!” 老李得意笑道:“后来自然是开战!枪炮打得那个凶!枪炮子弹乱飞,打得昏天黑地的,等枪炮停了,你猜怎么着?魏阎王站在那里,纹丝没动!他抬手一枪,就把对方头头打死了!最后,那群兔崽子们就乖乖滚了!” “英雄!这人是大英雄!”小猴听得爽,连声大喊。 我靠!魏可几乎听傻了,这是哪个混蛋编的瞎话,还枪炮子弹乱飞! 真要能那样,老子不成了活神仙? “李大叔,不带这么瞎传,姓魏的就是普通人,哪能挡得住子弹?” “你!你敢对魏阎王不敬!” 不料,魏可话音刚落,老李突然恼了,瞪着魏可气愤道:“我虽然不是闯外海的,但也是渔民!你要是再敢说魏阎王一个字不好,这笔生意我就不做了!你们从哪来的,就回哪去!” 魏可听了,顿时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34.第34章 痛! 海军陆战队,听起来很牛,但实际上就是一支性质特殊一点的部队。 红箭大队驻地,从外表看,也和普通军营没多大区别。 军营门口,是荷枪实弹的两名哨兵。 魏可知道,这里实际上是四名岗哨,还有两个是暗哨,就藏在附近的隐蔽处,虽然是和平年代,但红箭大队的要求,是一切向实战看齐,这些哨兵的步枪里,装的也是真子弹,而不像很多部队那样,哨兵拿的是空枪,或者顶多配了练习弹,充充门面而已。 到了这地方,魏可的心里抑制不住的激动。 但,他不再是分队长魏可,而是普通百姓魏可可,哪里有资格光明正大走入军营? 当然,这一点难不住魏可,他可是在这里混了几年的老油条。 稍微想了想,魏可就带着小猴二人,往军营的侧后方绕了过去,那里有个小村子,不过十来户人家。 所谓靠山吃山,靠着军营,这个小村子里的人家,先后开起了一些小饭店,门面都不大,有的只是把家里的一两间房腾出来,放几张桌椅就开张,即便如此,生意也还不错。 来这里吃饭的,基本上都是军营里的人。 当兵的人不讲究,都是年轻人,喜欢凑在一起热闹,比如魏可的红箭07分队的兄弟们,也经常来这里小聚。 按照魏可的想法,他不一定需要和往日的兄弟们相认。 远远地看一眼,知道他们很好,那就足够! 熟门熟路,魏可走到其中的一家小饭店门口,推门而入。 分外熟悉的环境! 在这一瞬间,魏可竟然有了一种情不自禁的感觉,映入眼帘的是普普通通的方木桌子,还有长条板凳,这些东西在城市里已经不多见,但他们这些当兵的,尤其喜欢坐长条板凳的感觉。 出生入死的兄弟,挨在一起坐着,彼此勾肩搭背,说几句荤话。 心特别近! “马分队?大鹏?……唉!又喝成这样,这可咋整?” 突然,旁边的隔间里,传出来一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魏可听了一愣,随即就是一喜,连忙对小猴二人打个手势,让他们坐下,自己迈步走到隔间门口。 轻轻推开门。 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趴在桌上,另一个站在旁边。 趴着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身穿军装,肩膀上一杠两星。 马志鹏!绰号金翅大鹏,07分队的主火力手,玩重机枪的好手,什么重狙、火箭筒之类的单兵重武器,到他手里就像玩儿似的,也是分队里除了魏可和老团,资格最老的兵。 咦?这家伙升中尉了? 话说,红箭是特种作战部队,军衔比其他部队高定一级,比如魏可这位分队长,挂的是上尉军衔,这要是换作其他部队,最少是连长,或者是营长、副营长也有可能。 此时,马志鹏面前的桌子上,杯盘狼藉,一堆酒瓶子,这家伙喝高了。 “你……你是谁?怎么看你面熟?” 站着的那个人看见魏可,奇怪问道,这人魏可也认识,小饭店的老板,大家都叫他老张,三十多岁,人缘不错,整天笑眯眯的。 “老张,哦!我听别人都这么叫你。” 魏可推门进去,随意道:“我来探亲的,在你这吃过饭。这不是金翅大鹏吗?怎么,喝高了?” 老张不疑有他,叹道:“可不是吗?马分队心里委屈,这几个月,哪天不在我这里,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 马志鹏升职分队长了? 几个月前,那不是他们从外海突围之后? 魏可心里一紧,却装的若无其事,走过去在马志鹏身边坐了,笑道:“老张,都说你消息灵,听说过大鹏他们从外海突围那次的事吗?就半年前那次,我从小喜欢听好玩的战斗故事,给我讲讲呗?” “好玩?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年轻啊!” 老张重重叹气,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了,抓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仰脖喝了。 只听老张声音低沉道:“我在这里这么多年,听到的事儿多了去,但!哪一次也不如这次!连我老张听了,都觉得心里的血是热的,想抓起枪,上去娘的!” 魏可不动声色,嗯一声,给他续杯酒。 老张继续道:“那一次,红箭最能打的07分队,在外海被几百的武装分子打了埋伏!眼看着就要全军覆没的时候,分队长魏阎王,硬是了得!带着手下一个兵,冲进敌人堆里,杀的昏天黑地!就那样,07分队趁机冲出来了。但是,魏阎王自己却是牺牲了!” “其他人都活着出来了?”魏可的双眼一亮。 “可不!听说,07的那个老团,带着手下兄弟,在海滩上跪成了一排!发血誓要给他们老大报仇!那个场面,想想就让人心酸!” “冲出来就好!” 魏可心里大喜,他的牺牲是值得的,他和孙大海的两条命,换了其他兄弟们的四条命。 这笔买卖,值! 不料,老张却突然声音沙哑道:“07的这帮兄弟,太惨!我们这些老百姓,听到他们的事,没有一个不伤心的!” “怎么了?不是冲出来了?” “那一次是冲出来了。但后来,据说那些兔崽子恨极了魏阎王,就把魏阎王浇在一块水泥里,水泥竖在出事的岛上!后来,红箭一个叫红姐的,单枪匹马,要去把魏阎王抢回来!这个女中豪杰啊!古代的花木兰,也比不得咱红箭的红姐!” 魏可已经听不到其他。 脑子里轰轰乱响。 他双手颤抖,哆嗦道:“柳子……一个人去了?” 老张没有留意到魏可称呼的不同,自顾自道:“一个人!不过,当时还在疗伤的老团,得到消息,领着07一帮兄弟就追过去救人!那仗打的,听说,连军舰和飞机都出动了!” “那,后来呢?” “惨!去了八个,回来五个,没有一个站着的!据说活着的几个也全重伤,其中两个后来残了!07的这些兄弟,都是英雄,没有一个孬种!” 魏可呆呆坐着。 一行清泪,从面颊滑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从理智上来说,他甚至想过老团等兄弟们,在小岛全军覆没的可能性,但,他绝对无法接受,这些与他生死与共的兄弟们,为了给他报仇,想抢回他的尸体,牺牲如此惨重。 魏可自认为是条硬汉,然而,这个时候,他的心很痛,彻骨铭心的痛! “都有谁牺牲了?还有……红姐呢?” “07的老团据说还活着,另外还有几个,听说部队里不让谈论这事,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不过,那个红姐命大,据说中了两枪,硬是被背了回来,捡回一条命。” “他们人呢?07,现在大鹏是分队长了?” “07?这你都不知道吗?那次事后,大鹏被调去了别的分队,07已经没人了!听说,那些人因为是擅自行动,被开除军籍了!他们连伤都没治好,直接坐担架轮椅就走的。现在只有大鹏,他那天喝醉了,没人找到他。现在大鹏总是喝醉了,对我哭着喊,为什么老团没找到他!” 老团等人,都被开除军纪了。 07分队没人了。 魏可默默无语,半饷,咬牙问道:“老张,听说过老团这些人的下落吗?” “小伙子,你肯为他们流眼泪,我老张就偷偷告诉你!听人说,两个月以前,有人在缅甸北部的那措,看见过红姐和老团那些人!” 35.第35章 吉力旺巴斯 整整两天时间,魏可都阴沉着脸。 当初,他临时决定,牺牲自己一个,为其他兄弟保留一线生的希望的时候,他也没有如此彷徨。 不行!他一定要找到老团! 找到楚红柳! 找到其他活着的兄弟! 哪怕是找到天边,他也必须找到这群好兄弟! 还有,他必须要搞清楚,在他死后,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豁出命去,为的就是让分队里的其他兄弟们,能继续活跃在那片海域之上,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经验丰富的特种兵,却没想到,到头来却是如此下场,想到这一切,他的心头滴血。 此刻,他觉得窝囊! 他觉得愧对自己的兄弟! 提起楚红柳,魏可其实心情很复杂。 楚红柳和他同一年的兵,两个人从新兵连的时候就认识,那时候的魏可有点愣头青,整天想的就是军事技能,浑然不知道,人家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喜欢上了自己。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只不过,魏可不知情,而是认识了秦筱竹,感情还非常好。 楚红柳飒爽英姿,号称红箭一枝花,却一直对魏可念念不忘,哪怕魏可有了女朋友,她还是经常来找魏可,搞的魏可很尴尬,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有人开始给魏可起了外号,叫傻魏。 凭什么啊! 一个愣头青的傻小子,要钱没钱,要貌没貌,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偏偏就能得到全大队第一美女的青睐,而且,他还是有了女朋友的人,这太没天理! 再后来,两人先后提干,楚红柳成了全大队唯一女子作战分队分队长,依然经常到魏可分队来串门,有人戏言,说红姐是半个07分队的人。 甚至,魏可手下那些家伙,当着楚红柳的面,叫她嫂子,她也不生气! 魏可现在觉得,自己亏欠楚红柳。 因为,她为了他,已经可以连命都可以不要! 他很想找到楚红柳,当面问问她:你是不是傻啊,我傻魏只是个绰号,难不成你才是真的傻子?我魏可有什么好,值得你把自己的性命丢掉? 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他和楚红柳之间,一个亲密的举动,都没发生过! 如果硬要说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就只有称呼。 私下里,魏可叫她柳子,楚红柳叫他魏子,这是在新兵连里就形成的习惯,后来魏可想改回来,楚红柳死活不同意,一个并不算亲昵的称呼而已,魏可也就没有坚持。 魏可当天下午就离开了基地。 他没有设法进基地里面去看看,也没有等马志鹏醒来,亲口和他说句话。 作为好兄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马志鹏心里的苦,他们这个分队里的兄弟们,真的是情同手足,很多人都是过命的交情,假如他和马志鹏面对面坐着,他又能说什么? 劝他少喝点酒? 那是废话! 他能想得出来,马志鹏宁愿在岛上战死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靠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 “哥,咱们去广西,做什么?” “猴子,小道,你们做好心理准备。这一次,咱们不仅是去广西,还要出国境线,去金三角。” “金三角!?” 对于鼎鼎大名的金三角,哪怕是第一次走出春川的小猴,也有所耳闻,更别提曾经跟着师父走南闯北,把全国几乎跑了个遍的李小道。 那是全世界最混乱的地区! 据说,全世界70~80的鸦片和,都出自那里。 不过,金三角只是一个统称,地处泰国、老挝、缅甸三国交界处,在那个地方,到处都是军阀割据势力,从几十人,到数百人上千人的武装,比比皆是,哪怕是2010年的现在,三国的中央政府,也无法有效控制这一地区。 魏可为什么要去金三角? 因为,老张所说的缅甸那措,就位于金三角地区的缅甸一侧! 这一次,魏可离开红箭驻地之后,就让小猴打电话联系渔民老李,用渔船载着他们,沿琼州海峡北上,一路到了北部湾的广西沿海地区,从那里上了岸。 话说,李渔民对魏可不怎么待见,但对小猴却很友好。 上岸的时候,魏可很慷慨地给了李渔民三千元钱,李渔民很惊讶,也谢了魏可,却还是对小猴比对魏可好,临走时不忘叮嘱小猴,让他以后再去广东的时候,就给他打电话,免费带小猴出海玩。 看到李渔民如此表现,魏可也不知说什么好。 他在海上偶尔救了一船渔民,自己几乎忘记了,却被渔民们传得神乎其神,像神话故事里的神仙一般,他现在只不过说了一句“姓魏的就是普通人”,就被人家渔民忌恨在心里了。 到了广西,魏可比在内地和广东的时候,胆子大多了。 广西这地方,除了沿海一小片平原,基本都是山区,属于云贵高原的延伸段,地势险峻。 到了这个地方,三个人开始坐车。 直接打出租车,或者是私人黑车,拿着地图,避开城市中心,再通过和司机们聊天,问出公路检查站的位置,尽量避开,反正魏可有钱,他也不心疼钱,不在乎一天几百块钱的车费。 在这样的旅途中,魏可反而是最清闲的一个。 负责和司机聊天的主力,是李小道,然后由小猴在一边敲边鼓,而魏可只需要坐着看两个人耍宝。 “司机大哥,从这里到凤鸣山,中间会不会有警察拦路检查啊?” “咋了?你们怕检查?” “当然!我刚刚从国外回来,因为想去风鸣山玩,就瞒着爷爷,和两个堂兄弟一起跑出来了。走得急,忘记把护照带上,这要是把我送回家去我不是亏了吗?我听说了,你们这边警察很凶的!” 李小道说的一本正经。 他已经如愿以偿把面具摘了,做回一个年轻人,但还是穿的大红大绿,一眼看去就和普通人的装扮不一样,就像个耍猴的一样。 还不等司机发问,旁边帮腔的小猴已经抢着说话。 “三哥,你这话我不爱听!什么叫我们这边警察凶?我听二爷爷说了,你们那个叫吉力旺巴斯的地方,好像连警察都没有!你再敢说咱中国的坏话,我就回去告诉二爷爷去!” 吉力旺巴斯是个啥地方? 每当这个时候,司机肯定好奇,就会来问,然后就凭李小道随口胡扯好了,他有时候说是东非,有时候说中非,反正是普通人绝对不清楚的地方。 说到高兴的时候,李小道把戴在手指上的金戒指,脖子上的金项链,露给司机看,表示自己很有钱,让司机放心绕路,他会多给路费的。 如果这些话让魏可来说,十个司机里面,有九个会把他直接送公路检查站去! 但!李小道和小猴就不同了。 李小道的一张脸,长得怪模怪样,要说他是从国外鸟不生蛋的非洲国家回来的,还真没人不信,再加上小猴是个孩子,两个人都矮小,说话有趣,还真像一对儿傻了吧唧的二叉兄弟。 于是,那些司机都很愿意帮忙绕路。 既能多挣钱,还能听李小道胡诌所谓的“吉力旺巴斯风土人情”,谁不乐意? 就这样,魏可三人一路往西、往北,不出两日,已经到了桂滇两省交界处的区域,这里是典型的山区地貌,有个很威武的名字,十万大山。 36.第36章 警惕的小顾 这一天,三个人坐的是一辆破旧的小巴车,正行进在山区公路上,前方路边有人挥舞一顶帽子,那个人身后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越野车,还有个人打开了越野车的前引擎盖,似乎正在修车。 jeep切诺基,一辆豪车。 魏可不由多看了两眼,这一看,立刻就发现了一些不同。 路边拦车的青年,中等身材,长得精壮,穿着一件绿色的防风衣,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彪悍的味道。 这人的身手不弱,是把好手! 魏可见过的狠人多了,或者说,对于同类,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直觉,仅仅是一两眼,他就判断出,眼前这人极有可能是个军人,而且不是在条件优越的内地,走队列的样子兵,而是打过实战的。 话说,上过战场的人,就连看人的目光也不同,那种感觉没法描述。 就在魏可观察的时候,小巴车司机已经停了车。 “师傅,我们老板的车坏了,您会修车吗?” 彪悍青年走上前,一边问,一边飞快地拿眼睛往车里扫。 魏可注意到,当这个人看见穿着古怪的李小道,以及探头张望的小猴,目光一点都没有停留,一扫而过,反而是看见斜靠在后座上,一动不动的自己的时候,很不自然地一眯眼。 仅凭这个动作,魏可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 只有同类,才更理解同类的想法! 普通人看人,首先会被对方的穿着打扮吸引,对于那些打扮新奇,模样有特点的人,肯定会更注意,这是人类共同的好奇心,谁都喜欢碰到有趣的人和事。 但,另外一些人就不是如此。 比如说魏可,当他遇到陌生人的时候,第一个注意的不是外貌,而是留意谁可能对自己造成威胁,或者说,感觉谁是最具有攻击性的人,谁就是第一关注目标! 这是一种本能。 在战场上,不懂得观察和判断的人,根本活不长! 这时候,奔驰车旁边的那个人也走了过来,一边擦着手上的油污,一边客气道:“师傅请帮个忙!我们走到半路车子抛锚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想找地方修都找不到。师傅要能帮忙,我出钱!”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有些发福,还戴了副眼镜,文文弱弱的。 看起来,这是一个老板一个保镖。 魏可放心多了,有钱人随身带个当过兵的保镖,这很常见,只要和他没关系,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巴车司机是个想赚钱的,看见老板说愿意给钱,立刻跑下车去。 不过,这司机估计也是二把刀,忙乎半天,车上车下地转,也没见大切诺基有什么反应。 中年老板显得很着急。 “小顾,你看这事情闹的!这一耽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赶到康素,小顾你在这附近有什么熟朋友吗?要是有,能帮忙找个会修车的过来,那就最好了!你放心,钱我不会少出!” “夏老板,这真不好办,我在gx这边也就路熟一点,要说朋友真没有!” “那可怎么办?唉!” 两个人说话的地方距离小巴车不远,再加上魏可一直在留意彪悍青年,就把这段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康素! 听到这个地名,魏可眼前一亮。 如果是以前,他对这个地名不会有什么反应,但现在不同,这两天研究地图,早就把yn和缅甸交界那一带的地形,记在脑子里了,要说康素,虽然只是个不大的镇子,却恰好是魏可的目的地之一! 魏可要去那措,有两条路可选。 其一是直接从gx出国境线,进越南,然后再穿过老挝北部山区,进缅甸,这条路上危险重重,如果是魏可一个人,倒也罢了,现在带着小猴和李小道,基本不用考虑。 剩下的一条路,就是从yn的西南角,直接进入缅甸。 中年老板所说的康素镇,就在中缅两国交界处的中国一侧,而且,距离那措,已经不算远了! 魏可咬咬牙,打开车门就下了小巴。 “这位老板,我有点修车的手艺。我是带着家里亲戚的孩子,出来玩的,刚才孩子看你的车漂亮,闹着想坐。这样,如果我给你把车修好,你能不能让我们搭个顺风车,我们正好也要去康素,你看怎么样?” 魏可的这番说辞,说的有点离谱! gx十万大山这地方,距离康素,不说有十万八千里,但也不近,几百公里有了,而且路途难走,他们坐的是一辆破旧的小巴,就这样还说要去康素玩,很是搞笑。 再说,大冬天的,康素那个边境破地方,有什么可玩的? 但,夏老板顾不上想这些,连忙点头答应。 倒是那个保镖小顾,很奇怪地多看了魏可几眼,却也没说话。 魏可会修车吗? 算会一点,作为特种兵,开车修车都得会,只不过,这么高级的越野车,魏可也没修过,假如是军用吉普之类,魏可都敢拍着胸脯保证,绝对能修好! 但,只要是汽车,无论柴油机还是汽油机,原理都差不多,像切诺基这种车,也就是电路复杂一些。 会不会修车,一上手就不一样。 小巴司机是围着车乱转,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无头苍蝇一般,魏可不同,直接让小巴司机把车开过来,用导线连接,利用小巴车的电瓶,然后把切诺基电瓶输出端的不必要线路,统统断开,只连接主要线路。 上车一打火,大切诺基居然真的发动了! “唉哟!我真是猪,这个点子怎么没想到!” 小巴车司机懊恼地一拍脑门,很为自己没赚到钱恼火,到了这个时候,他也看懂魏可是怎么做的。 “小伙子,这就行了?太谢谢你了!”夏老板很开心。 “还要再等一等。夏老板,您这车改装过,估计是改装线路出问题了,我现在暂时把改装线路都断开,您以后再找人慢慢来修,没问题吧?” “没问题!只要车能跑起来,什么都没问题!” 不一会,车修好了。 这时候,只见保镖小顾和夏老板嘀咕两句,还朝魏可的方向看,夏老板皱眉点头,然后小顾走到魏可面前,伸出手笑道:“兄弟好本事!我姓顾,见面是朋友,来握个手!”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不过,当两个人握手的时候,魏可立刻就懂了。 小顾借着握手的机会,很明显在用手指,来触摸魏可的手掌,尤其是对魏可右手食指指肚位置,连续摸了几次。 靠!这家伙还真够警惕的! 要知道,当兵的人手掌肯定粗糙,由于常年握枪,手掌上几个位置都有老茧,尤其右手指肚处更有一层厚厚的茧,俗称枪茧,这是普通人不可能有的,小顾就是在检查,想看看魏可有没有这种枪茧。 37.第37章 宛州三王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 任你再警惕也白搭,自己这具身体,是货真价实的农村穷小子,手上虽然有老茧,但怎么可能有枪茧,倒是这个保镖小杜,右手大拇指、中指指根下的手掌位置,都有一层厚厚的茧。 这小子绝对是个玩枪的老手! 果然,当小顾向夏老板微微点头之后,夏老板立刻笑眯眯上前,把魏可拉到一边。 “小兄弟,我也不问你去康素做什么。但我也不瞒你,我呢,现在有急事去缅甸!不过,车上放了点不方便被检查的小东西,路上可能麻烦一点。小兄弟你们要坐我的车,就得帮个忙!假如有人问起来,就说咱们是一家人,出来自驾游的,你看成不成?” “成交!” 魏可也不去管,这位夏老板把自己当成什么人了。 你爽快,老子也不是哆嗦人。 魏可说成交这两个字,已经越来越熟练了,这不由得让他想起春川的唐珍、苏映雪,还有汝州的秦筱梓,这些人曾经和他做过“交易”的人里面,唐珍和苏映雪,应当不会再有什么交集,唯有秦筱梓,等他安定下来之后,肯定要给她打电话的。 以后,寻找秦筱竹的希望,大概就全部落在小姨子身上了! 夏老板果然是有问题的。 其实想想也不难猜,马上就要到元旦新年了,这种时候,一个大老板,随着带着个保镖,跑去缅甸做什么,要知道,从康素出境后,就属于缅甸金三角的范围,那个地方可不是有钱人喜欢闲逛的。 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上了切诺基。 保镖小顾是司机,魏可很自觉地自己坐了副驾驶,又让小猴二人坐在后排一侧,把另一侧宽敞的座位全部留给夏老板,对于这个安排,小顾给了一个赞赏的微笑。 或许在小顾看来,这是魏可在表达善意。 魏可一行三人,小猴和李小道明显是战斗力接近零的渣渣,唯有魏可本人有危险,魏可却故意把自己置于小顾的“监视”之下,这不是善意是什么? 他可不知道,魏可也是和他差不多的想法! 一旦他们想对魏可三人不利,魏可分分钟就能把他制服,至于夏老板,也被魏可当作渣渣了! 切诺基上路。 如果有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坐在前排的这两位,都是不系安全带的。 坐在后排的小猴和李小道,已经得到了魏可的吩咐,尽量少开口,反正这辆车空间宽大,他们两个人合坐也很舒服,那就舒服地睡觉好了。 至于吉力旺巴斯那种鬼话,拿来糊弄黑车司机行,若是遇上有见识的,分分钟就戳破了。 小顾对于附近的地形,果然很熟。 他开车速度很快,但有时候会突然离开公路,穿入一条不起眼的小道,甚至直接就是树林里杂草丛生看不见路的地方,凭借切诺基高大的底盘,硬蹚过去,然后在某个地方,再次回到公路上。 这两人到底干什么的! 难道是贩毒? 魏可自己就抓过毒贩,只不过那是在海上,但,小顾这样的开车方式,真的和毒贩差不多,他是有意在躲避可能设有检查站的地方,而且,他这么干,明显不是一次两次了。 然而,由于夏老板的存在,又让魏可对自己的猜测,产生了怀疑。 夏老板明显不是能刀口舔血的凶徒,而且也没有足够的警惕性,哪有毒贩张口就告诉陌生人,说自己车上有不方便的东西,若真是那样,早就蹲大牢里去了。 但,想不通没什么,魏可也是不能被检查的,小顾这样开车,倒是正合他意。 一辆车,五个人,都是安安静静的,魏可眯着细眼,似乎在打瞌睡。 砰! 一声沉闷的响声! 爆胎了,大切诺基的车头一偏,差点一头冲出公路边的路基,小顾慌忙一脚刹车,发出一串刺耳的声响。 噌噌噌! 车上的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从路边蹿出三个人影,飞快地冲上公路,迅速包围了两侧。 三个人手里都举着枪! 两短一长! 糟糕,遇上劫道了的,而且看样子绝对是凶残的歹徒。 魏可心里一紧,但他坐着没动。 坐在驾驶座上的小顾,却是飞快地把右手往座椅下面探,似乎想去取什么武器。 但,这个时候几个歹徒的眼睛,无不死死盯着车里的人,一点点小动作都难逃他们的眼睛,只见冲到驾驶座一侧的那名歹徒,毫不犹豫举起手里的长枪,一枪托砸在侧窗玻璃上,玻璃哗啦一声就碎了。 “别动!再敢动一下!老子一枪送你上西天!” 歹徒手里的长枪,枪口狠狠顶在小顾的脑袋上,他的额头立刻就被戳破了,鲜血流下来。 小顾是真的不敢动了,连抬手擦血都不敢。 这几个歹徒,出手太干净利落。 魏可暗暗皱眉。 他倒不是太担心劫道的,反正他背在身上的钱是白来的,丢了也就丢了,还有那把64手枪,就算被抢走也没什么,然而,如果歹徒太凶残,动手杀人,麻烦就大了。 “小猴别乱动!千万别反抗!” 魏可立刻喊了一嗓子。 坐在后排的李小道,魏可是不太担心的,那小子本就胆小,遇上劫道的,不吓尿裤子就算不错,但小猴不一样,别看他小,心底却有点血性。 巧合的是,自从到了gx魏可为了鼓励小猴,就把匕首给了他,让他防身。 如果这小子头脑一热,拔出匕首拼命,那就闯篓子了。 “算你小子懂事!” 拿长枪的歹徒嘲笑般地对着魏可龇牙,已经探手进来,把车门打开,用枪指着车里面的人。 恶狠狠大嚷:“都下车!谁特么慢了老子一枪崩了他!知道老子们是谁?宛州三王听说过吗!艹!警察老子们都敢杀,你们这些小羊崽子,都特么乖乖的别惹老子动气!” 三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谁敢反抗? 就连魏可也没想出手,不是他真被吓住了,而是他有足够的经验。 被人突然包围,用枪指住,看似最开始的时候,场面最混乱,是最佳的反抗时机,但其实不然,选择最开始的一两分钟出手,是最愚蠢,也是最危险的,因为,这时候的歹徒,全幅注意力都在你身上,你稍一动作,就被引来最猛烈的报复,比如刚才的小顾。 所以,魏可不动声色下了车,和别人一样,像个老实孩子一样,蹲在了路边。 “哥!……大,大肥羊!钱!都是……钱!” 突然,有个歹徒从车上拖下一个大大的黑色皮箱,打开,立刻兴奋地大嚷,声音都变结巴了。 “小三你特么没见过钱?” 抓长枪的歹徒骂了一句,走过去伸头一看,眼睛也直了,张口骂道:“靠!这么多钱!早知道钱这么好挣,老子们在宛州累死累活抢银行做什么!娘的!” 这时候,蹲在魏可身边的夏老板,却是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 “小雨呀,不是爹不想救你!爹已经尽了力了,但谁想老天不帮忙!儿子啊,钱被抢了,爹现在怎么办好啊……” 夏老板一个成年人,竟呜呜哭了起来。 38.第38章 三王算什么东西 魏可反抗的意图,并不是很强烈。 因为,对方是三把枪,而且,看这些人的行事风格,绝对是不要命的亡命徒,那个自称宛州三王的家伙已经说了,他们抢过银行,还杀过警察,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冲突,这些人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魏可本事再大,也没把握同时制服三个人,枪子不长眼,小猴或者李小道,无论谁出事,都不是他愿意的。 但!事情偏偏不如愿! 歹徒们发现了装满了钱的皮箱后,还不满足。 一个手里握着手枪的歹徒,突然把目光转向了李小道。 “你这个箱子里是不是钱?” 话说,魏可也没料到,李小道把他那只拉杆箱还抱在怀里。 魏可的那只背包,他就随便丢在副驾驶座旁边了,虽然里面装着几十万,他也没管,而李小道的拉杆箱里,其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那个又老又旧的牛皮褡裢,就是一些画符的材料,充其量再有魏可给他的一万元。 “松手!” 歹徒过来就拽李小道手里的拉杆箱。 不料,李小道虽然蹲在地上,哆嗦成一团,却紧紧抱着箱子,死活就是不肯松手! 魏可也愣了。 一向胆小怕事的李小道,这是吃错药了?一个破箱子,那人要看就给他看,就算一万块钱被抢了,有什么心疼,这么死拽着,不是找事吗? 果然,那人抬起腿,对准李小道,就是一脚。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李小道依然蹲在那里,动也没动,踢人的歹徒,却像是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差点闪了腰! 魏可立刻反应过来,那是护身符起了作用! 歹徒愣了一下,却也没往深处想,上来一把将李小道推倒,这一次,护身符就没有发生作用,李小道倒在了地上,那歹徒伸手把拉杆箱抢到了手里。 口中凶狠骂道:“艹!要是没钱,你丫就死定了!” 然而,倒在地上的李小道,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了勇气,从地上爬起来,一伸手,又抱住了那只箱子,重新把箱子抱得紧紧的! “小子你找死!” 这一次,歹徒彻底怒了,举起手枪,对准李小道的脑袋! 魏可差点气得吐血,他可不敢相信,护身符能帮助李小道挡住子弹。 不想动手,也必须动手! 就是现在! 魏可右腿发力蹬地,如同一头迅猛的豹子,突然从地上猛地弹了起来,一步就蹿到了拿手枪歹徒面前。 人到拳到! 左手铁拳已然握紧,狠狠一拳砸中对方的咽喉! 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他连停下来观察一下都没有,而是一阵旋风似的冲向了站在汽车旁边,手持长枪的为首歹徒,也就是他判断出的三个歹徒中威胁最大的那一个。 魏可判断的一点没错。 这个为首的歹徒,反应非常快,就在魏可暴起发难的同时,他已经察觉,惊呼一声,抬起枪口就对准了魏可。 砰! 一声巨响! 魏可并没有应声而倒。 他的短距离冲刺速度,快得惊人,已经赶到了为首歹徒面前,左手抓住枪管,往上一抬,歹徒的这一枪,就在魏可的头顶上打响了。 这是一支猎枪,打的是霰弹,随着这一声枪响,现场弥漫起浓浓的硫磺火药的味道。 但,魏可手里的动作,自然不会停顿。 右拳紧握,重重的一拳,砸中对方的心脏部位! 普通人出手,最喜欢的就是击打没有骨骼防护,最脆弱的下腹部,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不!那是混混街头斗殴才使用的招数,魏可不是普通人,他是特种兵,干的是杀人的买卖,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是致命招,直接打击心脏,这个部位才是人体必救的致命部位之一。 果然! 被一拳命中心脏部位的歹徒,脸上肌肉一阵抽搐,连喊都没喊,浑身一软,就往地上瘫。 魏可还是没有停手! 现场有三名持枪歹徒,被他打倒两个,还剩最后一个。 这最后一名歹徒,也就比为首歹徒稍慢一点而已,这个时候,他站在更靠近汽车一点的地方,和魏可之间隔着那只装钱的皮箱,看见魏可冲过来,他手里的枪也举了起来。 魏可的左手,还抓在为首歹徒的猎枪枪管上,为首歹徒倒了,抓抢的手也就松了。 魏可抓着那把猎枪,用力一抡! 猎枪呼地一声,没头没脑砸在最后那名歹徒的手臂上。 啪!歹徒手里的手枪,一下子被砸飞出去老远。 “啊!啊!” 两把长短枪都不会疼,但这歹徒受不了了,他的手可是有血有肉的,被这么砸下去,立刻疼得他哇哇大叫。 魏可毫无怜悯之心,一步上前,探出双手,扣牢对方的脑袋两侧。 反身! 拧脖子,抱摔! 最后一名歹徒,就像是一个破麻袋片,被生生砸在地上,喊叫声戛然而止。 战斗在瞬间爆发,又在几个瞬间之后,结束。 魏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人命! 徒手! 肉搏! 一打三,完胜!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停下脚步,站在原地,重重喘了几口粗气。 这一系列动作,快如闪电,一点不停顿,绝对是无数次战场搏杀,才能锻炼出来的手段,换个普通人,哪怕身手和魏可一样强,速度一样快,也没法做的如此完美。 现场,夏老板坐在地上,呆傻傻地盯着魏可看。 保镖小顾也好不了多少,他蹲在地上,脑袋上还流着血,惊讶地瞪着魏可,双手可笑地抱在头上,浑然忘记了,三名歹徒已经完蛋,他根本不需要再做这个动作。 魏可扫了两人一眼,也不去管他们,而是走向小猴。 这个傻小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猴居然骑在了第一个被魏可打倒的歹徒身上,手里攥着匕首,一下接一下地,把匕首狠狠插到那个歹徒的胸口! 可怜这歹徒,早已被魏可一拳打碎了喉骨,死得不能再死,胸口却被小猴戳得血糊糊的。 “猴子!停了!人已经死了!” 魏可轻轻握住小猴拿匕首的手,再把他的脑袋,扶到自己臂弯里,安慰道:“没事,有你哥在呢!” “哥,我杀人了?” 小猴的脸上是不正常的苍白,表情也有点恍惚。 “没事!杀就杀了,那是坏人!有哥在,啥也不用怕!” 魏可心硬,继续安慰小猴,却是没有特别对他解释,那个人其实已经死了,小猴用匕首扎的,并不是一个活人,只是一具死尸而已。 小猴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但他跟了魏可,迟早要过杀人这一关! “嗯!” 听了魏可的话,小猴嗯了一声,突然爬起身,连滚带爬到了路基旁边,一张口,哇地一声吐了。 这一次,魏可就没去管他了。 男孩子,粗养才好! 转回身,魏可又走向了被他击中一拳的为首歹徒。 凭经验他知道,这个人应当还没死透,如果救治及时,这人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不过,魏可当然不是过来救他命的。 果然,为首歹徒的眼睛还是睁着的。 看见魏可过来,这人吃力地转动眼珠,两眼无神地看向魏可。 “你……是谁?三王……不想死在无名之辈……手里,你……让我做个明白鬼!” “三王算什么东西?” 魏可抬脚,一脚狠狠踏在对方胸口,冷笑道:“想知道我的名字?你这种人不配!还是做个糊涂鬼的好!” 39.第39章 受雇 魏可拿李小道,很没辙。 三王已经丢了命,上西天取经去了,但李小道手里抱着箱子,还在哭呢! “小道,停了!再哭我真生气了!” “老大……这个褡裢,是我师父留给我的……” 魏可愕然。 原来,李小道拼命想要保护的,不是箱子里的钱,而是那只牛皮褡裢,理由只有一个,那是他师父留给他的,这个理由强大到,让魏可也无话可说。 说他愚蠢? 还是说他一根筋,根本就没想过,那些歹徒如何能看上一只破褡裢? 魏可叹口气,摸摸李小道的脑袋,安慰道:“没事了!有我在,谁也抢不走你师父留下来的东西!” 回头看看依然还在吐着的小猴,魏可不禁苦笑。 这两个人的性格,差得不是一般的大,偏偏还越来越亲密,这个世界古怪吧? 杀了三王,夏老板和小顾,看魏可的眼神都变了。 魏可杀人,虽说是为了保护自己兄弟,迫不得已,但他出手的疯狂和狠辣,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烈,要想让人再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那就太难了。 “魏先生,谢谢你救了我们。” “没事,夏老板,你还是叫我小魏好了。” “魏先生,这个,我带着的钱,是拿来救命用的。您放心,只要您给我留个地址,我回去后,一定给您足够的报酬,报答你的救命大恩!” “那个不必。夏老板,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去缅甸做什么?” “当然!魏先生,我正好也想和您商量找个事!” “行!路上说,赶紧收拾走人吧!” 作为特种兵,魏可是不会忘记打扫战场的,别的东西他不在意,关键是枪。 猎枪是很粗苯的霰弹枪,魏可有点后怕,这东西别看样子不起眼,但一打一大片,近距离作战的时候,这是大杀器,刚才若不是他侥幸把枪管托起来,那就糟了。 不过,魏可只是看了两眼,就扬手丢开了。 剩下的两把短枪,都是五四式,也就是俗称的中国黑星,外型威猛,穿透力强劲,只是其中一把的膛线磨损的厉害,也被魏可扔了,还有一把稍新一些的,塞在小猴手里。 其实,五四式偏长偏重,小猴手小,拿起来不方便。 魏可想的是,尽量别让夏老板二人忌惮,以后悄悄和小猴调换过来,让小猴使用式,那把枪总长只有155mm,非常小巧,更合适小猴。 当魏可做这些事的时候,夏老板和小顾,就在一边看着,两个人都没说话。 最让魏可高兴的是,他在一个歹徒身上,找到了一个皮套,里面有整整一盒子弹,都是762mm口径的通用弹,足有二三十发,五四式和式通用的,被他毫不犹豫自己收了起来。 切诺基重新上路。 左前窗玻璃被砸了,但没人抱怨,与丢命相比,吹点冷风怕什么。 “魏先生,看得出来您不是普通人,夏某有个不情之请,说错了您千万别见怪。” “夏老板你说!” 魏可其实在被三王打劫,夏老板伤心哭诉的时候,对于夏老板此行的目的,已经猜出了一二,但当然还是夏老板自己说出来更清楚。 夏老板,gx钦州人,大名夏之丰,前些日子,他的儿子和朋友去yn游玩,突然就被人绑架了,绑匪打来电话,索要巨额赎金,而且还规定让夏之丰亲自送钱,交钱的地点,也不在yn而是缅甸一侧的栗敢。 可怜夏之丰仅有这一个宝贝儿子! 儿子的命多少钱也不能换,夏之丰筹钱之后,又找到保镖小顾,请小顾护送自己去栗敢,没想到走到十万大山,车里抛锚,于是就有了路遇魏可这一幕。 听到这里,魏可暗自点头,这与他观察到的情况,大致吻合。 不过,夏之丰接下来的请求,就让魏可有些挠头。 他想雇魏可当他的保镖,酬金五十万! 五十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但魏可并不缺钱,金钱对于他来说,只是数字,他现在最紧要的事,是赶紧找到老团和楚红柳等人,而不是去赚钱。 “夏老板,真抱歉!我们兄弟几个也有急事,可能来不及。” 魏可拒绝地婉转,但也很明确了。 不料,夏之丰使劲摇头道:“魏先生,如果酬金不够,您说个数!别怪我多嘴,以魏先生的能力和人品,做你们这一行,实在太可惜!虽然来钱快,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果不嫌弃,我在钦州有公司,魏先生可以去我那里上班,还有你这两个兄弟,也可以去!待遇优厚,你看怎么样?” 嗯?魏可诧异。 反问道:“夏老板,你觉得我做哪一行?” 夏之丰苦笑道:“魏先生,你这不是难为我吗?我已经是麻烦缠身的人……你们这样去缅甸,不就是那个,帮人运粉的吗?其实我没有贬低你们的意思。” 魏可差点闪了舌头。 他原本以为夏之丰是贩毒的,没料到,人家也是如此看他的! “夏老板,你这真是冤枉人了,我和毒品没关系!” “没关系?” “真没关系!” 就在魏可哭笑不得的时候,正在开车的小顾说话了。 “魏先生,别见怪我小顾说句话。夏老板确实是好人,魏先生要是能帮忙,就请援个手。原先我想的简单了,今天看过魏先生出手,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另外,我也不知道魏先生对康素那边熟不熟,如果不熟的话,你那兄弟带着家伙,想去缅甸那边,估计有困难!” “哦?难道你有办法?” “有!八成把握!我原先在边防部队当兵,有点小门路,如果东西不多,问题不大!” 听到小顾这么说,魏可心动了。 当兵的习惯了,手里有枪,心里不慌。 谁知道边境对面是个什么情况,假如让他顺利地把枪带在身上,那就稳妥多了。 “夏老板,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赎人?” “这个绝不敢耽误!算算时间,明天赶到康素,顺利的话明晚过境,后天我就去栗敢交赎金!栗敢你知道吧?就在边境对面!魏先生,您要有其他事,应当不耽误工夫的!您帮了我这一次,我夏之丰不敢忘记您的恩!” 这么一说,魏可真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坐夏之丰的车,在国内这一段不知道快了多少倍,而且还能带枪过境,唯一的风险就是赎人时的意外。 做什么事能没风险? 有利益就会有付出,这种风险,绝对值得一冒。 “成交!” 40.第40章 这里是金三角 康素,边境小镇。 没来过康素的人,或许把这里想的很神秘,但在魏可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风格的镇子,大街上到处可以看见汉字,行人的穿着也很普通,就连汽车,也和国内差不多。 之所以说少数民族风格,是因为有很多身穿鲜艳民族服饰的人,明显不是华夏族。 能够如此快来到康素,得益于小顾。 魏可他们进入yn后,小顾的开车速度再次加快,而且很少走小路,但即便如此,他们这一路上也很安全,并没有受到检查,这让魏可十分怀疑。 保镖小顾,一定不仅是退伍的边防兵那么简单! 进入康素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小顾开着车,熟门熟路来到一个农家小院似的房子门口,伸头和人打个招呼,就开车进了院子。 “夏老板,魏先生,你们先吃饭,我去联系人!” 简单打个招呼,小顾就匆匆出门了。 魏可是临时保镖的身份,不方便多问,就陪着夏之丰坐下来吃饭。 饭是大米饭,菜是咸菜,还有咸肉和炒鸡蛋,居然也是和国内差不多的,如果不是知道数公里外就是缅甸,魏可简直以为自己是到某个农家乐里旅游来了。 饭吃到一半,小顾回来了。 “夏老板,我们马上走,晚上比早晨安全!” “去对面?”魏可问。 “对!过境!” 小顾说的很干脆。 接下来就是换装,有人捧来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魏可穿了一件红色的褂子,胸前还挂着一个像是围兜样的东西,上面有金属,闪闪发亮,再看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打扮。 到了院子里,那里已经停了两辆牛车。 每辆牛车上两个女人,年纪都不小了,穿的比魏可他们还花哨,头上的头饰晃得人眼发晕。 “夏老板,魏先生,这是刺达,缅甸人。我们跟着他走就行!” 被小顾介绍的,是个长得黑不溜秋的小个子男人。 只见刺达双手合十,笑道:“我的中文名字是吴果仓,几位老板不要紧张,路上很安全。” 靠!这是缅甸人? 明明就是个华夏人嘛,只是稍微黑了一点。 小顾看出魏可的疑惑,过来低声解释道:“对面的栗敢,其实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华夏人,和我们没什么两样!早年间的时候,他们还属于我们中国的呢,后来划出去了。” 魏可这才懂了。 上路。 夏之丰和魏可他们的箱子、背包,都被小心地绑在牛车底盘下面,这车似乎是特制的,底盘四周往下延伸出一段,恰好能挡住藏在下面的东西。 坐在牛车上面,晃晃悠悠的。 小顾和夏之丰坐一辆,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坐另一辆。 “哥,我们这就要出国了?”小猴有点小兴奋。 “没想到我李老道,哦不!李小道,有朝一日也能出国!”李小道同样开心。 这时候,坐在前面的一个女人,突然扭转头。 “” 听了这一长串叽里咕噜的话,魏可顿时蒙圈了,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说你长得很强壮,一定是个好男人!” 另一个女人转过头,用华夏语解释了一句,然后两个女人就打闹起来,嘻嘻哈哈的。 魏可顿时明白,自己被调戏了! 一路上,除了他们这两辆牛车,还有不少人往同一个方向去,这些人有的同样赶着牛车、马车,还有直接骑着牛的,另外也有人步行。 走了一会,两辆牛车突然离开了大路,拐进一个岔路口。 又往前走一段,前面有一条浅浅的河。 牛车加速,几乎是以冲刺的速度,下了河,趟着齐膝深的水拼命往前走,幸好河水并不急,赶车的人又下来牵着牛往前跑,不过是一两分钟的时间,牛车就到了河对岸。 这时候,刺达从另一辆牛车上跳下来,上了魏可他们这一辆。 “魏先生,小心一点,进入栗敢了!如果遇到不好的事情,请您不要出手,一切交给我,好吗?” “过了边境了?” 刺达肯定地点头,不过,表情似乎有点严肃。 不仅刺达如此,牛车上那两个女人,同样有点紧张,不再嬉闹。 现在是黄昏时分,天色渐渐有点暗,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只听得到牛蹄子敲打地面的哒哒声。 魏可注意往周围看了看。 在通过那条小河前,周围有农田、菜园,几乎和寻常的农村没有太大差别,但现在,四周围显得荒凉得多,也有田地,却都是荒着的,道路也是坑坑洼洼。 看起来,缅甸这边的情况,明显不如国内啊! 就这么闷头往前走了一段路。 突然,从侧前方的位置,传来一阵汽车马达的轰鸣声,魏可抬头一看,只见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正开着大灯,往他们的方向开了过来。 看见这辆吉普车,赶车的人立刻慌了神。 他扬起手里的鞭子,似乎想往牛身上抽,让牛以更快的速度跑起来。 “别抽!你想找死吗!” 刺达吓得大声呵斥。 啪! 一声枪响! 魏可能感觉到,子弹就从他们的头顶上方滑过,不过是高出数米而已。 刺达已经喝令牛车停下,自己跳下车,飞快地向吉普车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使劲挥舞手上的一块白布。 那辆吉普车,在刺达身边停住了。 魏可远远地看见,车上有三个人,都穿着绿色的军服式样的衣服,戴着软边帽子,三个人手里都拿着枪,枪口对着刺达。 只见刺达站在那里,手指着牛车的方向,拼命说着什么。 然后,他递给那些人一个袋子,紧接着,吉普车就调头开回去了。 刺达快速地跑了回来。 “没事了!赶快走!” 重新爬上牛车的刺达,表情有些兴奋道:“幸亏我及时让牛车停了,否则,可是不得了!” “刺达,他们是什么人?”魏可问道。 “栗敢同盟军!” “如果牛车不停,会怎么样?他们会对人开枪吗?” “那可不一定!要看那些同盟军的心情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开枪打人!” 魏可心情一沉,立刻问道:“刺达,知道那措那边的局势怎么样吗?” “那措?还好吧,没听说那边在打仗。” 刺达又补充道:“魏先生您放心,栗敢这里现在很和平,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打仗了!刚才那些同盟军,只要你不惹他们,乖乖交钱,那就不会有事的,不像某些在打仗的地方,就会很危险!” 魏可不禁想反问一句:随便开枪杀人,也叫和平? 但,转念一想,这里是金三角! 41.第41章 赎人 魏可他们很走运,没有再遇上拦路的,到了天色黑下来的时候,牛车进了一个小村子。 村子不大,仅有十来户人家。 牛车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了,刺达跳下车,很开心地和两个赶车的说话,又拿出一叠钱,小心地数了以后,递给那两个人,魏可注意到,那是人民币。 牛车卸下行李,就匆匆走了。 夏之丰走到魏可身边,有些高兴又疲倦,道:“谢谢你了,魏先生,今晚好好休息!” 魏可哑然。 这一路上,其实他啥也没干,真要说谢,也是他谢夏之丰,如果没有对方,他说不准还在yn的某条小公路上窝着,哪里能来到栗敢? 一夜无话。 栗敢的这个小村子里,夜晚分外安静,魏可三人这些日子东奔西颠,晚上难得睡个好觉,到了这里,竟然比在国内的时候睡得还香甜,就连魏可也只是在房间里布置了简单的小陷阱,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终于到了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去绑匪指定的地方,交赎金赎人! 小猴和李小道,自然不能跟着去,就留在了刺达家里等候。 夏之丰,魏可,小顾,再加上向导刺达,一行四人,由刺达开了一辆破旧的东风小康,上了路。 一路上,夏之丰的神色非常紧张。 魏可安慰道:“夏老板,吉人自有天相,相信会顺利的!” “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夏之丰口中说着,却不停地擦额角的汗水。 魏可皱眉,问开车的刺达道:“刺达,你判断那些可能是什么人?” “不好说!交钱的地点不在栗敢镇里,而是在镇外,估计不是同盟军的人。但谁又说得清呢?这个地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十几个人就敢称将军的有的是!如果有固定势力的还好说,一般不会破了规矩,就怕碰上流窜的,拿了钱还要杀人,也有可能!” “刺达,你是本地人,如果是有固定势力的,你认得出来吗?” “不好说,真不好说!” 刺达记得抓耳挠腮,不像是说假话。 魏可想了想,对夏之丰道:“这样吧,夏老板,到了地方,我和刺达陪你下去。刺达,你留意那些人,如果发现是固定势力的,摸左耳。是流窜的,摸右耳。判断不出来的,就摸鼻子。” 一边的小顾奇怪道:“魏先生,那我呢?” 魏可笑道:“你就留在车上,记得车不要熄火。一旦发现不对,我会保护夏老板冲出来,相信我!” 他说的轻松,其他人的情绪也稍稍安定一些。 尤其是知道魏可本事的夏之丰,一个劲感谢道:“魏先生,这次就拜托你了!” 小巴车开了时间并不长,大约半个小时,到了一个小村子前面,在就村口的地方,有一幢周围一圈围墙的木楼,刺达有些紧张道:“应当就是这里了!” 其实,不用刺达说,魏可也知道到地方了。 因为,就在围墙的门口,站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肩膀上歪挎着一条步枪,另一个手里拎着一支短枪。 这什么破地方! 大白天的,就敢拿着枪站在外面,难道没人来管? 不过,魏可顾不上感慨,伸手把装钱的皮箱提在手里,对夏之丰道:“夏老板,咱们下去吧。刺达,记住了,看清楚了就做暗号!” 魏可手里提着箱子,走在最前面。 围墙门口那两个男人,看见魏可等人,顿时警觉,都把枪举了起来。 “!” 对方说的是魏可听不懂的缅甸语,但魏可不管,大声喊道:“大哥别动手!我们来赎人的!钦州夏老板,来赎他儿子夏雨!” 魏可一手提着箱子,另一手高高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危险。 “哪个是夏老板?” 问话的是手持短枪的男人,他一边问,一边用枪指着魏可等人。 这人长得五短身材,身高足足比魏可矮了一个头,但长得壮实,眉眼里有一股凶气,腰间还挂一把短刀,他这时候说的是华夏语,只是语调有点怪,就像舌头不怎么撸得直。 魏可微微侧身,露出身后的夏之丰,道:“这位就是夏老板。” “哦!钦州的夏老板!” 矮子不怀好意地看了夏之丰一眼,冷笑道:“还真来了?来了就好!跟我进去吧!” 魏可暗暗生疑,怎么感觉这矮子,似乎有意针对夏之丰? 一偏头,去看身后的刺达,就见刺达勾着身子,用左手使劲拉自己的左耳朵,还对着矮子的方向,使了个眼色,魏可放心了不少,领着夏之丰,两人跟着矮子身后进院子。 院子里停了几辆车,还有几个拿着刀枪的人。 到了木楼门口,有人上来搜身,魏可主动把五四手枪交了出来。 但,矮子还是不依不饶过来,狠狠一拳打在魏可小腹,又用枪顶着魏可脑门,恶狠狠叫骂道:“你们这些华夏人,最不老实!” “我怕疼!我很老实!” 魏可装作吃痛,弯下腰,把李小道那一套搬了出来。 “掸沙,将军已经等急了。” 旁边搜身的人小声提醒一句,掸沙这才收了枪,对魏可冷哼一声,大摇大摆往里走。 魏可忍住心头的怒气,不动声色。 实际上,就凭掸沙刚才那一句“你们华夏人最不老实”,魏可已经把这个矮子忌恨上了,因为,在红箭大队那种地方,与队友朝夕相处,又看惯了生死,很容易能培养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魏可也不例外,最看不得有人贬低华夏! 赎人的过程还算顺利。 魏可他们见到了所谓的将军,是个大光头,穿一身迷彩服,却戴了一顶大盖帽似的军帽,这副打扮让魏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将军对夏之丰的态度不错,还请他喝茶。 不过,将军偶尔说出的一句话,让魏可惊讶,因为他问,夏之丰给康素那边提供药品,是不是赚了很多钱。 原来,夏之丰不是毒贩,而是药贩! 夏之丰为了赎他儿子,花了足足四百万! 魏可能看得出来,当钱箱子被交出去的时候,夏之丰那种肉痛的眼神。 但总算还好,交了钱,夏雨很快就被放了出来,父子俩相见,都是双眼泪汪汪的,可见这一对父子的感情还是很好的,怪不得夏之丰为了儿子,愿意千里迢迢跑来危险的栗敢。 出来的时候,没人提出归还魏可的手枪。 魏可也不管了,迅速带着夏家父子回到面包车上。 “刺达,开车!快走!” 不知道什么原因,魏可心里总有点忐忑,总是觉得,这件事没那么容易就结束。 42.第42章 奋起反抗 果然,魏可的担心不幸命中了。 面包车刚刚开出村口不过一公里的距离,后面一辆吉普车,飞快追来! “不好!那辆车在追我们!”小顾紧张喊叫起来。 魏可回头一看,头皮就是一麻。 他记得清楚,这辆正在追来的吉普车,恰恰就是刚才停在木楼前的院子里的一辆,更要命的是,那辆车的上面,架着一挺重机枪! 魏可是特种兵,他相信自己没有看错,那挺机枪虽然看上去是个老古董,但圆圆粗粗的枪管,显示它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不要说刺达的这辆破面包车,就算换成夏之丰的切诺基,也禁不住一枪打的! “这群没信义的东西!赎金交了,他们还想怎么样!” 夏之丰气得大骂。 或许是因为刚才那位将军的态度好,魏可觉得,此刻的夏之丰,反而不像来的时候那么害怕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对方本就是匪徒,有什么信义可谈,但看夏之丰的架势,很想去和对方理论一番的模样,更多的不是害怕,而是气愤。 魏可心里有些发凉,他很清楚。 绑匪这时候追上来,绝没有好事,那些人想做什么不知道,但有一点很肯定。 夏家父子最起码不会立刻丧命,因为他们是人质,代表了金钱,反观魏可等三个当保镖、随从的,那就极度危险了,几乎百分百会被立刻干掉! 这时候,小顾悄悄靠上来,将一把手枪,塞进魏可手里。 两个人交换了一个担忧的眼神,显然,小顾也不是蠢人,他想的和魏可差不多。 魏可往后面观察,只见吉普车已经追近。 车上有四个人,除了司机,其余三个都在大呼小叫,其中那个站在副驾驶位置上,举着一把ak突击步枪,开心大笑的,正是长得矮壮的掸沙! 这个混蛋,果然是他在捣鬼! 但,更让魏可担心的是,吉普车车厢里靠后一点的位置上,高高地架着一根粗大的圆枪管,有个家伙正坐在重机枪后面,手扶着机枪,似乎在瞄准。 “重机枪!”小顾惊讶地叫出了声。 魏可没管他,低头看小顾塞给他的手枪。 92式半自动手枪! 好枪!这枪是五四式的替换型,威力比五四式稍差,但精度更高,射击更稳定,更重要的是,92式配备了新式大容量弹夹,魏可手里这把58mm口径,满弹夹20发子弹,战斗持久力比五四式优秀多了。 但,手枪对上重机枪,那就成渣了。 毫不夸张地说,哪怕是最差劲的重机枪,只要一开枪,他们这辆面包车,就连纸糊的都不如! 很快,面包车就被逼停了,不停也不行,吉普车已经追到了面包车的侧方,几乎与面包车并排,几个绑匪用长短枪指着,喝令他们立刻停车。 “等会不对劲就动手!两个大的归我!” 魏可低低命令一声,他相信小顾能听得懂。 这个时候是不能开枪的,即便能打死几个歹徒,他们这辆面包车上的人,也得全部陪葬,因为他们在车上,既挡不住子弹,还没法躲! 魏可气得牙痒,但也只能继续等待机会。 “怎么回事!将军已经说了,我交过赎金就可以走的!” 夏之丰虽然双腿哆嗦,但还是抓着车门边,向着掸沙大声抗议。 “没错啊!交了赎金,你儿子是可以走了。”吉普车上的掸沙,表情懒洋洋的。 “那,那你们还来做什么?” “哈哈!这个华夏人是不是傻子!” 掸沙猖狂地大笑起来道:“你儿子是可以走了,但你不能走!将军说了,要请你回去做客,你现在是我们的俘虏了!你儿子嘛,那就让他回家帮你筹赎金去!” “什么!?” 夏之丰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噗通一声跌坐在车门旁边。 好无耻! 抓了儿子,让老子带钱来赎人,然后再把老子抓起来,让儿子回去想办法找钱赎人! 就连魏可也差点要骂娘。 但,他已经没心思去骂娘,因为掸沙接着又吼叫起来道:“全部下车!老子最讨厌的就是华夏人!既然你们落到老子手里,就都不要走了!” 随着掸沙这一声吼,吉普上的几支长短枪,都把枪口瞄准了面包车。 要糟! 魏可不敢肯定,自己若是从车门走出来,会不会活过十秒钟! 必须自救! 魏可咬咬牙,伸手把夏雨往前一推,吩咐道:“扶你爹下去!下车后立刻卧倒!” 他也不管夏雨能不能听得懂,能够交代这一句,已经是最大限度的仁慈,因为,他是绝不敢束手就擒的,哪怕有一线生机,也会反抗。 那么,双方对战起来,如果夏家父子傻乎乎站着,几乎就代表没命。 他原本还想吩咐一声刺达,但扫了一眼之后,立刻就放弃了,因为,此时的刺达,已经撅着屁股趴在前排的座椅下面,像只鸵鸟似的把脑袋藏起来,这家伙其实是个胆小的。 算了,人各有命! 魏可滑到面包车地板上,手脚并用,迅速往车后面爬。 他看中的是面包车的后车门,这个时候,唯一的出路就是后车门,只要突然打开后车门冲出去,他的生存几率,就比留在车上,大了无数倍。 小顾也是个机灵的,看懂了魏可的意思,紧紧跟了过来。 已经没时间再等了。 魏可竖起三根手指,三,二,一! 拼了! 刚刚弯下第三根手指,魏可就猛地推开后车门,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大鸟,飞在了半空中。 啪啪! 两声枪响! 这个动作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其实很难,要知道人在空中是处于滑行状态,一方面要控制自己的姿势,另一方面还要举枪瞄准,这个难度,比原地打移动靶,不知道难上多少倍。 但!魏可的这两枪,打得极准! 两枪全部命中站在重机枪后面的绑匪,那家伙吭都没吭一声,一头栽倒。 随着这两声枪响,现场,枪声响成了一片! 是人都会紧张! 紧张的结果就是,所有手里有枪的人,都在对着想象中的敌人,拼命射击。 这也正是魏可希望发生的事,他早就料到这个局面,因为,哪怕是精锐老兵,在受到偷袭的一瞬间,也很难冷静下来,会有一种随便往哪里射击的冲动,就更不要说这些绑匪了。 43.第43章 杀了将军的弟弟 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魏可的预料之中。 绑匪混乱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敌人准确在什么位置。 绑匪中的威胁最大的第一号目标,也被魏可干掉了,那挺重机枪,根本没来得及射出一发子弹。 当然了,这只是第一步,他们这一方只有两把威力不足的手枪,而对面的绑匪,火力要远远强于他们,尤其是抓着ak的掸沙,只要掸沙及时反应过来,很容易就能形成火力压制。 也就是说,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掉掸沙! 噗通! 魏可直挺挺地摔在地上,但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左臂平举,依然是举枪射击的最佳动作。 左手,这个时候,魏可自然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左手。 猛然,他全身的寒毛都要竖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掸沙。 这个矮小精壮的家伙,远比想象中要聪明,也更灵活,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发现了魏可,并且把ak的枪口对准了倒地的魏可,这家伙也在瞄准! 一方是小巧的手枪,另一方是火力威猛的ak。 这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武器,如果换一个人来,估计最可能做的就是,立刻扔掉手枪,转身逃命! 毫不夸张地说,92式只是自卫性质的武器,如果不能一枪命中要害,基本打不死人,而闻名于世的ak就不同了,这东西就是收割人命的机器,只要击中人体躯干,差不多能一枪把人打成两截。 但,魏可心如止水。 甚至于,当他看见,掸沙的脸孔扭曲,正在大声怒吼的时候,还在心里轻蔑地嘲笑了一句:!战场上最重要的事是瞄准,不是傻叫!你凭嘴巴能叫死对手吗? 啪啪! 突突突突…… 在ak那独具特色的突突的连续扫射声音里,92式射击的声音,几乎弱小到听不见。 但!结果却是不一样的! 魏可依然平躺着,手里举着枪。 掸沙完了,魏可这一次打的依然是两枪连发的短点射,一颗子弹正中掸沙眉心位置,他身体往后仰,手指还紧紧扣在扳机上,ak的枪口继续往外喷射子弹,就像在空中,泼洒出一个漂亮的半圆形扇面。 “掸沙死了!快逃!” 最后剩下的两个绑匪,终于慌了,想发动吉普车逃跑。 啪啪!啪啪! 中间稍有停顿的四声枪响,枪声很有节奏感,并不怎么响,这一次,是小顾开的枪,随着这几声枪响,两个绑匪接连倒在了吉普车上。 直到此时,魏可的心脏才剧烈地抽动了几下。 差一点! 魏可很明确,就在刚才,他差一点就被掸沙干掉了! 因为,就在刚刚的那一刻,他在扣动扳机的同时,感到了头部一阵灼烧般的感觉,在那一刻,他甚至以为自己被击中了,而被ak子弹击中头部,会是什么后果? “魏先生……你真了不起!一把92式正面拼掉了ak,简直是神了!” 小顾跑了过来,心有余悸地盯着魏可身边的一排弹孔。 这排留在地面上的弹孔,距离魏可的脑袋,真的很近,可以想象,当时只要掸沙稍微压低一点点枪口,他就能把魏可的脑袋打成浆糊。 “这里不能久留,打扫战场,撤!” 魏可也是有点蒙圈,竟然不自觉地把以往的命令口吻带了出来。 “是!” 小顾十分干脆地原地立正,脚跟并拢,发出啪地一响。 等小顾跑开,魏可不禁哑然失笑。 他蒙圈,这个小顾也蒙圈,他俩什么关系,怎么搞的和部队里的上下级一样。 追来的四名绑匪,成了送死的,一个没跑掉。 夏家父子竟然毫发无伤,当时的夏雨虽然吓坏了,却记得魏可的吩咐,一下车就把他老爸夏之丰推倒在地,自己也趴了下去,正是这个动作救了他们。 相反,刺达倒霉了,身中三弹,瞬间毙命! 这个结果令人感叹,老话说得好,在战场上,谁最怕死,子弹偏偏追着他跑! “魏先生!谢谢!你又救了我们父子!” “夏老板,咱们自己人就别客气了,赶紧跑吧!” 刺达的那辆面包车,被打成了马蜂窝,没爆炸算幸运,魏可上了吉普,抬脚把几具死尸全都踢下去,然后就招呼大家上车,当然了,掸沙的ak步枪是绝对要留下来的。 现在魏可彻底懂了刺达说过的话。 在这个地方,有枪就是草头王,没枪,就是被欺负的命! 也不知道为什么,枪声响的像爆豆一般,距离绑匪们的木楼并不远,但直到几个人上车逃跑,也不见有人追来,很可能,那些家伙以为是掸沙在开枪杀人,浑然不知,掸沙已经被干掉了。 向导刺达死了,小顾却认得路。 魏可开车,小顾指路,风声吹得呼呼的,但谁也不在意。 一直开到距离刺达家小村子不远的地方,小顾才指了一个小路口,让魏可开进去,停住。 “魏先生,今天幸亏有你那两枪!要不然,掸沙一定会杀了我的!” “什么意思?你和掸沙有仇?” “不是我和掸沙有仇,而是那个掸沙,对所有华夏人都有仇!” 小顾如此说着,还有点心有余悸。 今天魏可陪着夏之丰进木楼的时候,刺达就快速溜回车上,把消息告诉给小顾听,结果,小顾听说那是掸沙,也吓了一跳,再想通知魏可,已经晚了。 话说,在这栗敢周边地区,华夏人的后裔占了绝大多数,人口占少数的原住民,很多也因为通婚的关系,逐渐吸纳华夏人血统,变得和华夏人比较亲近。 但也有例外,有一部分原住民,那是很仇视华夏人的。 就比如很有名的掸渠兄弟,掸渠原本继承了他父亲的土司位置,后来自封为将军,掸沙就是他的弟弟。 掸沙非常仇视华夏人,经常找机会欺负华夏人,又喜欢绑票,如果被绑的是华夏人,那就惨了,不仅赎金高,而且如果拿不出赎金,一概撕票,甚至斩首,非常残忍。 所以,很多普通的华夏人,闻掸沙之名而色变。 只不过,这对兄弟通常在山区活动,这一次不知为什么跑来了栗敢镇附近。 魏可听了小顾的介绍,一阵后怕。 这个刺达也太糊涂了!是他自己说有固定势力的绑匪,一般会守规矩,于是魏可就让他去辨认绑匪身份,结果,刺达一点不知道变通,直接把魏可丢坑里去了。 不过想想,刺达已经死了,死者为大,魏可只能忍了。 “夏老板,魏先生,你们今天都露了面,必须马上走,最好是过境!” 小顾的这个建议,很是中肯。 作为将军的掸渠,发现亲弟弟死了,绝对会发疯般地寻找夏之丰父子,就连魏可也不会放过,如此一来,继续留在栗敢,无疑是十分危险的事。 44.第44章 顾淼的失望 清晨,当魏可一觉醒来的时候,他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春川。 这里还是刺达家村子的附近,靠在一个土坡的旁边,从外面看是个干草垛,其实里面是个山洞,约莫有半间屋子那么大,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昨晚就睡在这里。 他好不容易来了金三角,自然不愿意再返回康素。 前一天晚上,小顾带着夏家父子走了,与他们同行的,还有刺达的家人。 出乎预料的是,小顾主动表示,他会回来,送魏可去那措。 小顾为什么要如此,难道就因为魏可“救”了他? 说到救,其实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谈不上谁救谁,大家都是为了活命,枪子不长眼,谁被打死了就是命不好,比如刺达,他死了,其他人也不会觉得对不起他。 魏可醒来后不久,山洞外传来了两短三长的敲击声,打开洞门一看,果然是小顾回来了。 “路上很安全,村子里暂时也没事。” 小顾说话很干净,短短的两句话,就点明了魏可最想知道的两个问题。 第一,夏家父子已经安全回到了康素。 第二,掸渠的人还没有找来村子,他们所在的这个山洞,暂时绝对安全。 魏可点点头,这个小顾,别看只是普通的边防军出身,但还真有点侦察兵的潜质,另外,昨天的那场偷袭战中,他的反应,胆量,包括枪法,也都是可圈可点。 “小顾,你对这边熟悉,觉得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好?” “傍晚!掸渠是地头蛇,今天他肯定会派人,在各个路口监视。他们的人见过魏先生,白天太危险,一旦被发现,逃都不容易逃。那些人,大多喜欢喝酒,晚上一般吃饭早,我们就那时候走。出了栗敢区域,就安全多了。” “行啊小顾,以前在边防营做什么的?” “不瞒魏先生,就是大头兵一个!本来想送我去教导队学习,我没同意,就退伍了。” 交浅言深,问到这里,魏可也不能再往下问了。 再问,就是人家的个人隐私。 两个人虽然一起合作打了一仗,勉强算是一起战斗过的战友,但,毕竟不是一路人,就比如,魏可不可能告诉小顾,他去那措做什么。要找的是谁。 但,小顾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把他吓了一跳。 “魏先生,我想和那两个兄弟一样,叫你老大,以后跟你混,行吗?” “嗯?为什么啊?” 魏可并不觉得,自己王八气傍身,虎躯一震,别人纷纷来投。 再者说,小顾这个人,明显混得还不错,不说风生水起吧,最起码吃喝不愁,不是穷困潦倒的模样,和当初的李小道完全不同,他凭什么要给自己找个老大管着,受束缚? “魏老大,退伍后这几年,我就是个跑单帮的。钱赚了一些,过得也逍遥,但总觉得不踏实!或许是以前部队里的日子待惯了,身边没个真朋友,有时候觉得挺孤单的。” “那你怎么不找几个朋友,大家抱团?” “难!在这一片混的,人心隔肚皮,像我这样跑单帮的,敢和谁交心?说不准就被人卖了!魏先生,我看得出来,您不是普通人,身手好,对手下弟兄也好!我顾淼就认定你这个老大了!” 顾淼,是个不错的名字,能力也不错。 但,魏可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别的不说,以顾淼的本事,他要找人投靠,不如就找夏之丰,相信夏之丰一定肯用他,给的待遇也不会差。 反观魏可,他有什么? 他魏可的确有些本事,但在这个混乱的金三角,有本事的人,绝对不少,而他纯粹是个菜鸟,连路都不认得,顾淼跟了他,既得不到钱,又得不到权,能有什么好处。 “顾淼,我不能答应你。除非,你告诉我真正的理由!” 魏可不是喜欢啰嗦的人。 大不了一拍两散,顾淼不给他带路,反正魏可也没打算依靠别人,以他的本事,一定有办法去那措。 “这……” 顾淼略微犹豫,就咬牙道:“魏老大,那我就实话实说!这里是金三角,是最乱的地方,但也是最容易让人成功的地方!我顾淼本事稀松,一辈子也就是跑单帮的命,说不准哪天就死在路上!但我不甘心,我也想出人投地!所以,我要给自己找个好老大!” 嘶! 顾淼的这个理由,魏可真信。 人做事都是有所求的,外表扮演的再高尚,脱不开名利二字,也就是说,任何人做事,真正的目的,不为名就为利,真正高尚的人并不存在,最起码魏可是没有看见过的。 顾淼想出人头地,而魏可新来,手下没有得力的帮手,这个时候,顾淼加入,等于是给自己赌一个未来。 未来,魏可若是发达了,他顾淼就是第一功臣! 这个顾淼,真的很聪明! 然而,魏可信了顾淼的理由,却依然不能答应他。 “小顾,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来金三角,并不是来讨生活的,而是来找人的,也许我明天找到了,明天就会离开这个地方。所以呢,我没法答应你!” “啊?可是,魏老大,以您的实力和人品,这个地方真的很适合……” “好了,咱们不谈这个。我的志向,肯定不在这里!” 魏可说的斩钉截铁。 看得出来,顾淼极其失望。 但,魏可也只能让他失望去,别人不明白,魏可自己是很清楚的,他的志向不可能在金三角,哪怕他不再是陆战队员,也还是喜欢大海。 大海,是他的第二故乡! 大海,承载了他太多的欢乐和感伤,无法忘却! 抢来的那辆吉普车,就藏在附近的另一个草垛子下面。 等魏可悄悄跑去,仔细研究那挺重机枪的时候,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 枪是真的重机枪,很有年头了,德国产的mg24,在二战时期,这种枪有个很威风的名字,叫作撕布机,意思是,无论什么东西,在这种机枪面前,就像布一样,会被轻易撕开。 哪怕是放在这个时代,撕布机也还是杀人利器。 但!这挺机枪居然是坏的! 也就是说,掸渠兄弟把这挺大家伙,装在吉普车上,完全就是撑门面,拿给人看的,这枪根本打不了。 奶奶的!魏可破口大骂。 早知如此,他根本无需第一枪打死重机枪后面那家伙,直接撂倒掸沙就行,也就不会发生,他拿着小手枪,冒险去和掸沙对射,差点被打死的局面。 这些混金三角的,心肠真是太险恶了! 45.第45章 前往那措 金三角这片区域,为什么如此混乱,除了一些历史原因,这里的地形,也是主要因素。 平均海拔两千多米。 山高林密,道路险峻。 地图上相距不远的地方,实际可能远隔重重。 这里的山也很有特色,山脚下很热,到了山腰,天气就很凉爽,再往上,你以为会更冷,其实不然,再往上的地方,或许是个小盆地,这里又变热了。 魏可起初不信,但亲身经历之后,他就不得不信了。 金三角的天气,就是无迹可寻,外地人到了这里,就像盲人摸象一般,被弄得稀里糊涂。 难怪,金三角所属的三个国家,一直想完全控制这片区域,但一直就是做不到,最后只得任由这里变成一个大杂烩,有的地方民族自治,有的地方军阀割据,还有的类似于家族统治,反正是五花八门。 那措,从地图上看,距离栗敢并不算远,中间有一座山。 魏可三人跟着顾淼,傍晚出发。 顾淼的判断很准确,他们一路步行,途中并没有受到阻扰,很顺利地绕过栗敢的边缘区域,在天色擦黑的时候,进了山,也就是那座栗敢与那措之间的山。 吉普车是不能开的,就留在了原地,还有那挺坏了的机枪。 不过,魏可把ak步枪随身带在身上,用一块布包了,这枪在龙国实际上曾经被叫作冲锋枪,因为它比通常的步枪短得多,而且配备的是超大的30发弹夹,完全可以当作压制火力使用。 小猴和李小道,也被武装起来,小猴拿着92式,最小巧的64式交给了李小道。 李小道胆小? 在这个鬼地方,哪怕你是再胆小的人,也必须坚强,这里不是有秩序的社会,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有人拿着枪向你射击,所以,为了生存,你必须让自己有反抗的能力。 顾淼一路上充当排头兵,对魏可依旧非常尊敬,这让魏可再次对他高看一眼。 据他自己说,他平时主要的活动区域在国内,通常情况下,他在康素把货交给刺达,就算完成工作,但栗敢附近也是熟悉的,再远的地方就不行了,比如说那措,他大概知道方位,却从未去过。 刺达是他的主要合作对象,刺达死了,他等于暂时“失业”,这也是他想投靠魏可的一个原因。 “夏之丰仅仅走私药品吗?” 魏可忍不住发问。 他不方便直接问顾淼都在走私什么,只好拿夏之丰说事。 “栗敢周边区域,有三种东西是最抢手的。枪支,毒品,药品。” 顾淼回答得很认真,就像把魏可当作自己真正的老大。 “枪支和毒品,这两种东西不是普通人能干的,利润高,风险也大。药品不同,毕竟在龙国,大部分药品不受到管制,栗敢就是金三角主要的药品集散地之一。当然了,贩卖药品的,有时候难免也会涉及其他两类东西!” 顾淼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明显地拿眼睛观察魏可的脸色。 他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包括夏之丰,也包括他顾淼,虽然主要是贩药的,但有时候,他们也会参与贩毒!贩枪! 魏可脸色不变,心里却是咯噔一声。 在他看来,贩药不算大事,零星贩卖枪支也不是大事,但贩毒就不同,尤其是让毒品流入国内,关键是那个东西害人啊,是魏可坚决不能接受的。 然而,顾淼能说这些话,是在向他魏可表忠心。 这个家伙看来还没有死心,还想等着看魏可是否会回心转意,决定留下来,然后他就来投靠。 “顾淼,那措那边形势怎么样,听说过吗?” 魏可主动转移了话题。 顾淼似乎松了口气,答道:“那措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那措是一个山里的小镇,曾经很繁荣。 原因是,那措的北面就是中国境内,只是那里有一道极深极险的峡谷,将两边彻底分开,原先有山民为了方便,在峡谷上架设了索道,胆子大的人就能通过,并且在两边转运物资,于是那措就成了天然的物资中转站。 但,上一任的栗敢将军,为了独占地利,派人将索道炸了。 于是,那措迅速衰败,那里不适合种植,地理条件又差,如今,只剩下很少一部分人,还留在破败的小镇上。 原来如此! 魏可似乎懂了老团和楚红柳的想法,觉得找到他们的可能性,增大了三分! 理由很简单,老团等人和现在的魏可一样,都是新人,或许他们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伤,比魏可还要艰难,于是就不敢停留在条件好的地方,唯有那措这种别人看不上的破地方,反而最安全。 一念至此,魏可想要找到他们的心情,更加迫切! 山路很不好走,不仅狭窄,而且坑坑洼洼,有些地方还被滑落下来的山石堵了。 看得出来,这条路原本是可以通行的,最起码可以走马车牛车,但由于年久失修,现在基本废了,不要说通车,人走都费劲,幸亏小猴和李小道都能吃苦,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勉强不掉队。 不过,等到天色完全黑了,他们只能被迫停下。 忘记带手电了。 由于不知道附近有什么样的危险,不敢点起火把照明,大家决定在路边临时找个地方过夜。 幸好,这里海拔还不高,并不很冷,魏可在附近找了些枯树枝,就算是床,让小猴和李小道,睡在最里面,身上盖了所有携带的衣物。 蚊子很多,叮人又狠又疼。 顾淼随身带着国产的清凉油和风油精,分给大家,抹在身上之后,这才好受一点。 除了蚊子,听顾淼说,这里也有很多的蛇,其中不乏有毒性很强的毒蛇,对于这一点,也只能靠顾淼,他带着一种药粉,在几个人的周围撒一圈,魏可提鼻子闻了闻,是雄黄,可以防止大多数的蛇类。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很庆幸有顾淼这个主动的向导。 别的不说,假如魏可带着小猴和李小道一头扎进大山,这里的蚊虫就能把他折腾惨了。 话说,栗敢的气候条件,趋近于热带,温暖潮湿,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最危险的是生病,一旦小猴或者李小道病倒,魏可真没有别的办法,在这里,两个小家伙就是拖油瓶。 “小顾,晚上咱俩负责守夜,你上半夜,我下半夜。” “行!魏老大,我都听你的!” 顾淼答得干脆,也没有说什么,由他自己守下半夜之类的废话。 魏可不由得在心里叹口气。 其实,他是很怕欠别人情分的人,如果有的选,他宁愿给顾淼足够的钱,但很显然,顾淼要的不是他的钱,而顾淼不要钱,魏可对他就扎扎实实欠下了一份人情。 46.第46章 〇七饭店 那措到了。 这地方实际上就在山的另一面的山腰上,远远看过去,就像一个略显破败的小村落,说它破败,是因为建筑物都很旧,站在外面就能看到,有座木楼已经塌了半边,就那么竖在那里。 镇子外面,居然有人设卡。 是几个山民打扮的人,身上穿着黑色或者灰色的衣服,斜襟,下面是一种式样肥大的灯笼裤。 这些人手里的武器,也很不怎么样,有刀,有鸟枪,仅有的一支长枪,魏可仔细看了,居然是国内二战时期的中正式,可想而知有多么老。 “魏老大,没事的,他们应当是镇上的人,好多镇子都这样。” 顾淼向魏可解释一句,就领头向那些人走去。 魏可他们一行人,顾淼穿的和当地人差不多,对襟的褂子,黑色长裤,脚上一双旅游鞋,这副打扮若是在国内,肯定被人笑话土死了,但在这里就很不起眼。 魏可也不再是运动服,而是一件西装式的拉链外套,这衣服在这里算高级的了。 小猴人小,依然是运动服。 李小道是最倒霉的,穿了一件颇具民族风的对襟上衣,比顾淼的花哨,腰里有根绣了黄色大花的带子,但这套衣服恰好和他的褡裢相配,这么穿着,后背上一只褡裢,倒也不显得扎眼。 “你们是什么人?” 前面那几个山民中领头的一个,大声喝问。 他就是那个拿步枪的,长得也比较壮实,皱眉仔细看魏可他们,眼神还在魏可肩头的布袋子上,停了一会。 “大哥,我们路过的!进镇子里买点食物!” 顾淼笑嘻嘻回答了,还把双手举起,表示自己的善意。 “哦!我们这里很欢迎客人,但你们在这里要守规矩!知道吗?” 这人说着,语气有些严厉,又看了一眼魏可的布袋子,显然他已经猜出那是一件武器,却也没有要求魏可打开布袋检查,只是口头警告而已。 这时候,旁边一个山民提醒道:“大春,行了,收过路钱吧!” 几个山民说的都是华夏语,这让魏可安心不少。 来到这里时间不长,但魏可对这里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比如说语言,栗敢这里基本人人会说华夏语,因为这里华夏人比例占绝大多数,如果不懂华夏语,做什么都不方便,但越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越喜欢说缅甸语。 开口就说华夏语的,多数就是华夏人,或者是华夏人的后裔。 那措的过路费很便宜,每人三元,顾淼似乎很熟悉这些,麻利地掏出两张十元面值的人民币,并且说多出来的不用找了,立刻让几个山民都很开心。 那个为首的大春,脸色也缓和多了。 进了镇子,顾淼主动走在了最后面,那意思就是由他来断后。 魏可笑笑,自顾自走在第一个,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反正先看看再说。 镇子里仅有一条主要的街道,两侧房屋大部分是木质的,少数也有竹质,或者石头的,式样简朴,许多人家的房子是半截阁楼式的,就是最下面用粗大的木头、毛竹撑起来,这种房子在国内叫作吊脚楼,能防止野兽闯入。 街上行人不多,几乎每个看到魏可一行的人,都很奇怪地盯着他们看。 这是个比较封闭的地方,外来人并不多。 不一会,一条街道已经快走到头了。 魏可正打算,随便找个人家进去坐坐,和人家聊聊,突然,他原地站住了! 前面不远处的路边,有一间很普通的木屋,也是那种离地一米多高的吊脚楼,门前有一道窄窄的木走廊,屋子似乎刚刚粉刷过,看上去很整洁,不像其他有些房子,墙壁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补丁。 当然了,吸引魏可目光的,不是这间稍稍整洁一些的木屋。 就在木屋门前走廊的楼梯扶手外侧,挂着一块一尺宽的长方形木牌,上面写着几个字: “〇七饭店” 字体是竖着的方块字,让人一眼看过去的感觉,以为这是一块门牌,号码是07号,而这里是一家饭店的意思,但魏可知道不是,因为,别的木屋门口根本没有这样的牌子。 07! 红箭07分队! 如果不是知道,老团他们可能就在这里,魏可不会太在意,但现在不同。 除了老团那些人,谁会给一家饭店,取名〇七? 魏可的心脏砰砰乱跳,加快脚步走过去。 木屋的门前走廊上,站着两个人,穿的都是山民的衣服,腰上还挂着刀,看见魏可走过来,这两个人的表情很惊讶,其中一个伸手拦住魏可,开口道:“去别家!这里没饭吃!” “让开!” 说话的不是魏可,而是顾淼赶了上来,一把就把那个拦在魏可面前的人,推开了。 除了顾淼,小猴的动作也不慢,紧跟上前,别看他人小,胆子却不小,一伸手,推了另外一个山民一把,那山民不提防,被小猴一把推开。 “你!” 这个山民刚想发火,就被他的同伴一把拉住,并且向他努努嘴。 顾淼的右手放在腰间,手枪露出了半截,正在对他冷笑! 再看小猴,也是有样学样,把手枪的枪把露了出来,小手紧紧攥在枪把上,这个模样和顾淼如出一辙,除了身高太矮,显得有些滑稽,其他都一样。 两个带手枪的人! 这个山民立刻不说话了,乖乖让到一边,只是拿吃惊的目光,不停地瞟着魏可等人。 魏可就像根本没注意到两个人的小动作,抬脚就进了屋子。 身后,顾淼向着小猴竖大拇指,小猴立刻乐颠颠地,小胸脯挺起来,很骄傲的模样,让人看了想痛扁他一顿。 “我说残废,你再推三阻四,别怪老子不给你脸!” 屋子中央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身穿绿军服的青年,正洋洋得意说着话。 青年的身后,一字排开站了四个山民模样的人,人人手里拿着武器,其中两个手枪,两个步枪,虽然不是子弹上膛,准备射击的样子,也是把枪端在手里,似乎随时都会动手。 就在青年面前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 这男人,脸上胡子拉碴的,看不出岁数,但这不是主要的。 他的右手袖管空荡荡的,原来竟是个断了右臂的,怪不得被青年喊作“残废”。 但!当魏可看见这个断臂人的时候,他就不会动了。 周团荣! 周团荣是个“官迷”,据说在新兵连,有次他和人吹牛,说自己出生前,父母找人算过命,说他这辈子有当团长的福气,所以名字里就有个团字,好巧不巧,这话被走进来的新兵连长听到了,那连长抬手就是一巴掌,骂“你他娘的要是团长,老子还得给你敬礼”。 周团荣开始的绰号是小团。 后来,兵当老了,小团就成了老团。 47.第47章 是就点头 “姓白的!知道老子以前干什么的吗?” 老团满脸的桀骜不驯,冷笑道:“老子和外国佬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你个小崽子还不知道在哪吃奶!现在来老子跟前动刀动枪?惹毛了,老子跟你来个鱼死网破!” 老团说着,用孤零零的一只左手,猛一拍自己腰间。 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老团发怒,青年却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甚至乐得哈哈大笑。 “唉哟!我说残废,您老那点光荣史,我白小利耳朵都听出茧子了!这么跟你说,就算你以前是大英雄,但你现在就是个残废!你记好了,这里是那措!是我们白家的天下!老子那是可怜你,不和你计较!要不你认为怎么着?就凭你一把破左轮,你还能翻了天?” “可怜!?” 老团的双眼一眯,怒道:“这个世界上,老子不需要别人可怜!姓白的,你今天画个道吧!” 啪啪啪! 白小利开心地鼓掌笑道:“好!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残废,你欠我的药钱,利息我也不要你的,就三万!明天之内,你把钱还了,咱们还是朋友。要是明天还不上,也没啥,咱就结个亲家,亲上加亲,你说怎么样?” “你tmd做梦!” 老团大怒,反手抽出左轮在手,大喝道:“谁敢打我嫂子主意!老子扒了他皮!” 就在这时,里屋的房门咣当一响,冲出来两个人。 当先一人是个怒目圆睁的女人,两只手中各自反握一把匕首。 “姓白的!老娘是有男人的人!老娘的男人顶天立地,是英雄好汉!除了老娘那男人,谁敢碰老娘一根指头,老娘立马把他大卸八块!不信你就试试!” 紧跟在这满口老娘的女人身后的,是个较瘦的青年。 这青年手里提了一把刀,似乎有些站不稳,却咬牙切齿喊道:“红箭07从来没有孬种!没有和兄弟们死在外海,今天就算死在那措,也没啥!大不了兄弟们去地下团聚!” 看到这里,魏可的心头滴血! 他嘴唇哆嗦。 他怒不可遏! 伸手拽下肩头的布包,抽出里面的ak步枪,哗啦一声子弹上膛! 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 伸左手拎住白小利的脖领子,一用力,生生把他提了起来,脚下一脚踢去,把白小利刚刚坐着的椅子,一脚踢飞,紧接着,左手再往下一掼,狠狠把白小利砸在桌面上。 魏可双眼通红! “张嘴!”魏可命令。 “啊!啊!你你你是谁!……”白小利吓得啊啊大叫。 “老子现在命令你!张开嘴巴!再有一个字废话!老子就崩了你!” 魏可大声命令。 右手中的ak枪口移动过来,狠狠顶在白小利的双眼之间的部位。 这一下,白小利听得清楚,双眼一闭,同时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唯恐让魏可不满意,立刻开枪就杀了他。 魏可手中的ak步枪往前一送! 插进了白小利的嘴里! 魏可做这些事情,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但,站在他身后的顾淼,当他看见魏可取枪的时候,双眼就亮了,魏可举枪往前冲,他的双手上也各自抓着一把手枪,仅仅落后魏可一步,也冲了上来。 “放下枪!不想吃枪子的,都给老子举手投降!” 顾淼对付的,自然是站在白小利身后那四个持枪的山民。 他是从四个人斜后方上去的,那四个人完全没有提防,已经被顾淼用枪指住。 而且,仅仅只是一个愣神的时间,顾淼的帮手就到了,只见小猴手里举着手枪,兴冲冲跑上来,扬手把枪口顶在一个山民的喉咙上,大叫:“他娘的!想死你就动动看!” 不仅是小猴,李小道也掏枪了,就站在小猴的后面,举枪对准那四个吓傻的山民。 这一瞬间的变化,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白小利等人,成了任人宰割的俘虏。 老团,楚红柳,瘦青年,三个人也都呆了。 这几个打扮怪异的是什么人? 但!当楚红柳看清楚,怒气冲冲,把枪口塞进白小利嘴里的魏可的时候,她猛地摇晃了一下,手里的匕首当啷落地,然后,她就那么傻傻地盯着魏可,不错眼珠地盯着。 老团和瘦青年,也傻愣愣看着魏可,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现在!老子问你一句!是就点头!若不是!你他娘的什么也不用做,老子送你下地狱去!第一个问题,老子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魏可的绰号是魏阎王! 对待自己认定的敌人,他从不手软! 他这一手太狠了,把白小利吓得浑身哆嗦,牙齿不由自主摩擦在枪管上,发出瘆人的擦啦擦啦声。 听到魏可问的第一个问题,他想也不想,拼命点头。 ak步枪的枪口,可不比手枪那么精巧,再加上枪口上高高的准星,塞在白小利的嘴巴里,把他嘴巴撑得都变形了,但这家伙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恐惧。 “第二个问题!你个王八蛋碰过柳……红姐吗?没碰过就点头!碰过他娘的就不用点头了!” 魏可这一次问的绕口,白小利差点被问哭了。 但总算还好,他很快懂了魏可的意思,又使劲点头。 “最后一个问题!现在老子给你三万块钱!拿着钱滚蛋,从此不许踏进这个门槛,听清了吗?” 这个问题不用多想,白小利迅速点头。 啵! 魏可做事从来不啰嗦! 见白小利点头了,往外一抽,步枪枪口从白小利嘴里抽了出来。 你想,这步枪枪口和准星都是铁质,准星高高的,送进嘴巴里的时候,虽然难受,但还不至于造成多大伤害,但,突然再把枪口,从嘴巴里拔出来,那就不一样了。 “啊!” 白小利一声惨叫,双手捂嘴,一缕鲜血顺着手指就流了下来。 这位爷的出手,太狠! 旁边的几个人,无论是哪一方的,看得都是眼皮直跳。 可怜白小利,他是没有被魏可一枪崩了,但罪却一点不少受,估计上门牙肯定保不住,还有上嘴唇,大概被撕裂是难免的,会不会留下个兔子嘴,那就看他的造化! 魏可一点没有怜悯的觉悟,把自己背包扔桌上,掏出三叠百元大钞,甩在白小利面前。 “别说老子欺负你!拿着钱,赶紧滚!” 白小利已经两眼乱翻,快晕死过去了。 魏可对着几个傻站着的山民吼道:“都麻利点!赶紧把这个废物抬走!” 这时候,顾淼很不合时宜地问了一道:“魏老大,这些枪呢?让他们带走吗?” “枪?” 魏可双眼一瞪道:“你见过释放俘虏还让带枪走吗?去搜搜,有子弹的都给咱自己人留下!” 48.第48章 真想那混蛋 “他叫你魏老大?你是谁?” 问出这话的是楚红柳。 此时,老团和瘦青年都站在楚红柳的身后,护卫着她,他们看着魏可的神情,很是复杂,拿在手里的刀枪也没有放下,只是并没有对准魏可而已。 魏可欲言又止,一个个看着眼前三张熟悉的脸。 瘦青年名叫杜斌,也是07分队十名成员之一,原先的他是个刚满二十,壮壮实实的帅小伙,但此时的杜斌,瘦得厉害,气色也很不好。 还有老团和楚红柳。 老团不仅丢了一条胳膊,他也瘦了,只有25岁,看起来却像个至少三十多的中年大叔。 楚红柳原本的肤色多么红润健康,现在呢,居然是不健康的苍白,依旧很漂亮,但已经不再是英姿勃发的军中之花,神情中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开朗。 他是谁? 他能说自己就是魏可吗? 他能猜得出来,楚红柳为什么如此问他,因为,这具身体原本就与他有几分相像,这段日子以来,他经过了长途奔波,如今又重新拿起枪,从气质上就更像魏可了。 但,眼前这三个人,都对他太了解,他们能分辨出来,他并不是魏可。 难啊! 从本心来说,他不希望欺骗这三个如同兄弟姐妹的人! 哪怕是善意的欺骗,他也不愿! 这时候,小猴走上来奇怪问道:“哥,你认识他们吗?” “猴子,叫哥哥姐姐好!对了,你那把92送给这个姐姐用,再去把刚才两把手枪也拿来,让这个姐姐挑一把。” “哦!各位哥哥姐姐好!” 小猴不明所以,但他听魏可的,立刻弯腰行礼,再把自己的手枪递到楚红柳面前。 “还有我这把!这两把枪本来就是一对,我还是喜欢用步枪!” 旁边的顾淼很机灵,连忙拿出自己那把枪,也递了过去。 “92半自动!” 楚红柳眼睛一亮,不由自主伸手接了两把枪。 只见她双手突然翻飞起来,“咔吧”“咔吧”两声轻响,两把92式的弹夹先后被卸下,检查之后又重新装上,在这中间,她还检查了两把手枪的枪膛和撞针、保险,手速就像变魔术,快得人眼睛跟不上。 旁边的顾淼和小猴,立刻就吓得呆了。 尤其是顾淼,他是当兵的,自然知道楚红柳这番动作的难度,要知道楚红柳的手上同时是两把枪,而不是一把! “这!这动作简直帅呆了!”顾淼惊叹一句。 魏可微微一笑,他怎么会惊讶。 楚红柳能出任红箭唯一作战分队女分队长,全大队没有人有异议,因为,她这个分队长实至名归,绝对不是靠着她长得漂亮得来,凭的是真本事。 天生的双手平衡,无论匕首还是手枪,都是左右各一。 楚红柳尤其擅使双枪,射击精准,她原本的武器就是两把92式,如果是小规模的遭遇战,双手持枪的楚红柳,所爆发出的杀伤力,连陆战队男队员都比不了,那是红箭一绝。 楚红柳玩枪,那是近乎本能,等她检查完手枪,也知道自己有点失态。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她又把两把枪递了回来。 小猴嬉笑道:“姐姐,我哥都说了送给你,那就必须送给你!” “你叫他哥?你们是哪里人?” 楚红柳见小猴是个孩子,就把主意打到了小猴身上,很显然,她对于刚才魏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并没有忘记,而是转而想从小猴这里得到有用的信息。 “春川!” “春川?” 这一下,不仅楚红柳面色古怪,就连老团和杜斌也很吃惊。 “咳咳!” 魏可尴尬咳嗽两声,转移话题道:“大家都看看,自己喜欢什么枪,我们要尽快把自己武装起来!” 特种兵都爱枪! 老团他们在这个环境里,肯定是吃够了手里没枪的苦头,看看刚才老团面对白小利时的无奈,还有楚红柳看到两把手枪时的情不自禁,他就能猜到,枪对于老团和杜斌的吸引力。 果然,魏可这么一说,老团和杜斌都是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桌前。 “这些枪,我们能随便拿?”老团不确定道。 “当然!” 魏可说着,把自己的ak也放在了桌上,示意他们也可以挑选这支枪。 看见魏可如此,老团和杜斌更惊讶,两人看着ak突击步枪都是很眼馋,但最终谁也没伸手,而是很自觉地一人挑了一支五四式手枪,一人拿了把81-1。 魏可有些心酸。 伸手想去摸摸老团空荡荡的右袖管。 老团微微一扯步,爽朗道:“没啥,被蚊子叮过一口。谢谢兄弟你的枪了!” “够男人!帅气!” 魏可忍住悲伤,赞了一句。 因为他知道,老团这家伙,是最喜欢别人这样说他的,果然,当魏可说了之后,老团就得意地笑了。 这时候,楚红柳的目光,却一直在魏可身上打转。 最终,她还是悄悄找上了小猴。 “小弟弟,你叫什么?” “猴子!” “猴子?真有趣,难道你叫魏猴吗?” “不!我姓候,猴子是我外号。我大名叫侯喜。” “你和你哥不是一个姓?” “大个子不是我亲哥,我们在街上遇到的,当时我哥在找人。后来我哥听说我老被我爸打,就认我当了弟弟。再后来,有人把我抓了,我哥去救我,杀了很多人,然后我们就逃跑。” “啊?你哥杀了很多人吗?” “姐姐,我哥不是坏人,他杀的那些才是坏人!我哥说了,有三种人他不杀!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和孩子,三不杀手无寸铁的人!” 小猴满脸的骄傲。 楚红柳却脸色剧变! 声音都在微微颤抖,问道:“猴子,你哥叫什么名字?” “魏可可。” “什么!?你说他叫魏可可!?” 楚红柳终于失声惊叫。 魏可可。 魏可。 两个名字仅相差一个字,小猴哪里知道,这个名字,在楚红柳心里的分量! 楚红柳的这一句,叫得很大声,立刻被老团和杜斌听到了。 “嫂子,你说谁叫魏可可?”老团问道。 “他!” “这怎么可能?这么巧!” 老团盯着魏可猛看,突然一拍脑袋道:“哎呀!你说我这个脑筋,真是锈死了!你叫魏可可,和傻魏长得那么像,你俩的眼睛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神态更像!你一定是魏老大的兄弟吧!” 杜斌也终于笑道:“像!太像了!我说魏兄弟,刚才我还以为魏老大还魂了!把我小杜差点没吓死!” 魏可只能苦笑。 他这一笑,老团和杜斌,都以为他是默认了。 两个人对于魏可的态度,来了个180度转弯,上来把魏可团团围住。 老团牛逼哄哄拍着魏可肩膀,夸奖道:“行啊小子,颇有乃兄风范!老子刚才就纳闷,这细眼睛的混蛋,长得跟傻魏一个德行,下手也和傻魏一样狠!不过,老哥谢谢你了,刚才那口气出的,老子感觉真爽!就好像又和傻魏在一起了,唉!还别说,真想那混蛋啊!” 49.第49章 长嫂为母 辗转来到那措小镇的,一共是四个人。 当魏可看到依然还躺在病床上的疤瘌的时候,眼泪差点流下来。 疤瘌,大名巴特勒,mgz因为他后脑勺上有个疤,最后就得了这个外号,这是一个硬汉,也是魏可很喜欢的一名战士,打仗不要命,和魏可本人有得一拼。 然而,现在的疤瘌,比杜斌还要惨。 瘦成了骨头架子,躺在床上,几乎人事不知,一摸脑袋,烫手。 “他怎么成这样了?” “我……我没能照顾好魏子的兄弟们!” 楚红柳说着就掉了眼泪。 原来,当初他们四个人离开部队后,听说金三角有很多武器黑市,以为凭借他们的本事,应当很快能搞到一批武器弹药,于是就匆匆来了,不料,想象和现实差距太大。 四个新手,伤势都没痊愈,手里又没钱! 这样的结果能有多好,他们很快陷入窘境,甚至连自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迫不得已之下,楚红柳领着大家钻入山区,后来到了那措。 那措这地方,安全没问题,但坏就坏在缺医少药,他们遭遇了新的困难,由于没有足够的药品,几个人陆续水土不服病倒,杜斌得了疟疾,巴特勒枪伤复发。 再后来,就是老团开始找白小利借钱买药,实际上就是高利贷。 那措药品奇缺,价格太贵,别的地方一针消炎药最多几十元,这里需要几百元! 这就像滚雪球,几个人没什么收入,开了这家饭店,客人稀少,根本挣不到钱,但支出越来越大,他们陷入了恶性循环,越来越困难,就把自己陷在那措这个穷山僻壤,进退不得。 于是,就有了白小利逼债的那一幕。 魏可听了,心痛不已。 “老团,分队里的公共基金呢?” “啥?你还知道这事?” 老团惊讶,却也不以为意,解释道:“基金分了。我们几个活着的一商量,大部分钱分给死去的兄弟,托人给他们家里送去。原本还有小四,他伤得最重,腿断了,怕拖累我们,决定一个人回老家。我们几个,就把自己那份都给了小四,只带了两万块来金三角。” 公共基金,就是07分队的小金库,是魏可折腾出来的东西。 基金里的钱,来源于战斗中的意外缴获,这事情说起来严重违纪,但魏可还是做了,没想到,老团他们够兄弟,并没有从中受益。 “行了!我回来了,咱们重新来过,只要人没死,就不怕!” 魏可心中唏嘘,也不废话,抓过自己的背包,哗啦一声,把成捆的百元大钞,倒在桌子上。 老团,楚红柳,小杜三个人都看傻了。 “这得多少钱啊!你怎么背在身上,你抢银行了?”老团诧异问道。 “扯淡!你看我是抢银行的人吗?有个二代抓了猴子,还想杀我,被我给做了,顺手抢了他的钱!这笔钱就是大家的,是新的07基金!” “还叫07基金?” “还这么叫!” 魏可来了,老团等人的困境真的解除了。 不仅是钱有了,还有了足够的武器,只是子弹不是很足,另外,顾淼是贩药的,随身也带了一些常用的药品,就包括必须的消炎药、止痛药之类,最起码足够目前使用了。 当然,魏可教训了白小利,将要面临地头蛇白家的报复,这一点谁也不会忘记。 除了趟着不能动的疤瘌,其余人都坐在了饭店里。 开会! 一张桌子,魏可和楚红柳并排坐了,然后老团和小杜,很自然地坐在了楚红柳的左侧,而顾淼和小猴坐在魏可右侧,剩下动作最慢的李小道,一个人坐在下首,不过也是靠着魏可这一侧坐的。 魏可拿眼睛一看,好嘛,这个泾渭分明! 如果从桌子中间画条线,两拨人刚好一边占一半。 老团突然看着楚红柳道:“嫂子,小魏来了是好事。但,白小利吃了这么大亏,他老子肯定不能善罢甘休,咱们要早作准备!你看,现在人多了,是不是先要定下规矩?” 定下什么规矩? 除了懵懂不知的小猴和李小道,其他人都心知肚明。 简单说,就是谁来当头的问题! 这就是军人和普通人的不同,他们太明白一盘散沙和一股绳的区别,而要拧成一股绳,首先就要选出一个头,这个道理,魏可等人懂,当过边防军的顾淼,自然也是懂的。 “对了,我说小魏,我咋到现在也没听到你,叫红姐嫂子?” 老团突然来了一句,完全不着调。 魏可听了,差点跳起来给这货,来上一巴掌! 作为多年的老搭档,他太了解老团的德行了,这家伙有点小聪明,但做什么都不肯吃亏,鬼精鬼精的,在陆战队的时候,几乎所有分队都被他坑过。 用老话说,老团这人就是个人精。 果然,就听老团继续道:“小魏,咱们现在虽然不在国内,但华夏人的规矩,长嫂为母,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吧?你看,你嫂子以前就是陆战队的分队长,军事素质那是没得说!就连你哥也……” 长嫂为母? 魏可听得脸色都绿了。 这老团太不要脸了,为了想让楚红柳顺利成为一群人的头,他是真敢说! “老团你闭嘴!” 果然,魏可还没怎么样,楚红柳就恼了。 “周团荣!你是魏子的兄弟,我也把你们当兄弟看!但说话也要分场合,平时开玩笑就算了,但你当着他……小魏的面,就不能胡说八道!今天我楚红柳和大家说清楚,其实我和魏子,我俩没有那种关系!” “是是!” 老团尴尬点头,却还是磨叽道:“嫂子你说啥就是啥!小杜,你说是吧?” 杜斌也是个二货,被老团一鼓捣,赶紧表态道:“是!嫂子说啥就是啥!我小杜听嫂子的!” “你们俩……魂淡!” 楚红柳被气得脸色通红。 魏可在心里苦笑,其实他真不在乎由谁来当头,因为,楚红柳绝对有这个能力。 “我同意楚分队长当大家的指挥官!” 魏可表态了。 只不过,要让他喊出“嫂子”这个称呼,他还真喊不出口,想来想去,临时也找不出更好的称呼,于是就来了句“楚分队长”。 他这一句称呼出口,所有人都是怪异的表情! 就连楚红柳也不例外。 说是感伤也好,说是下意识的失落也好,总之她的表情很不自然。 50.第50章 艰难的选择 不过,很快大家就顾不上去想魏可对楚红柳的称呼,因为,有人当场唱反调。 “我不同意!我就服魏老大一个,只能他来当头!” 说出这话的,当然是顾淼。 紧接着,小猴也反应过来,跳起来道:“原来要选指挥官?当然是我哥来!谁能打得过我哥?我哥最厉害!选别人我都不服气!” 李小道也跟着表态道:“我选魏老大!” 好嘛,刚来的少壮派和本土帮,旗帜鲜明地对上了。 两帮人大眼瞪小眼。 只听老团嘿嘿笑道:“小猴子,指挥官不是能打就行的!看过三国吗?诸葛亮不能打,照样指挥关张赵云,知道为什么不?别的咱不说,你哥的嫂子,指挥过多少战斗?她在战场上,不用说话,几个手势就能指挥战斗!那叫手语,懂不?你哥再能打,他会这个吗?” “手语?” 李小道懵懂问道:“那个很难吗?魏老大在火车上的时候,就教我和猴子手语来的,他怎么会不懂?” 这一下,就连顾淼也惊奇了。 扭头问道:“魏老大,你连手语都懂?在哪学的?难道你也当过兵?” 魏可一脸黑线。 这个会开的,中心议题都被拐到阴沟里去了! 再这样下去,不等他们讨论出结果,白家的人都能把枪顶到他们脑门上! 啪! 楚红柳气得拍桌子了! “谁再吵,谁就给老娘滚出去!老娘不伺候你们这帮魂淡!现在老娘决定,指挥官暂时由魏可可担任!所有人不得有异议!” 带兵打仗的,没有一个是好好先生。 楚红柳也不例外,她是带队打过实战的陆战队老牌分队长,她一拍桌子,老团和小杜都不说话了。 魏可暗中叹口气,他的身份是大问题,若他是魏可,哪有这么多麻烦。 但,他是魏可,从来不认怂的魏可。 “所有人听我命令!老团和小顾,负责查看周围地形,设置岗哨和狙击手位置,完成后向我汇报!李小道负责照顾伤员!猴子立刻换装,出去侦查可疑敌情,发现危险,立刻回来报告!……” 魏可站起身,大声发布命令。 “立刻行动!” 说完这一句,环视所有人,等大家都开始执行,这才转向楚红柳,苦笑道:“我有事想和你商量。” “你跟我来!我也有事要问你!” 不料,楚红柳板着脸,丢下这么一句,转身就走。 魏可奇怪,却也只能跟着她。 这桩木屋,前面是一大间,后面一横排分为数个小房间,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后面,进了一个小房间,楚红柳立刻转身关了门。 就在魏可刚想说话的时候,楚红柳抬起右手,手里握着手枪,顶住了魏可的脑门! “说!你到底是谁?” 魏可叹口气。 女人到底心细一些,就连老团他们都不怀疑了,没想到楚红柳还在怀疑,那么,她就是不相信他是魏可的弟弟了,至于她为什么怀疑,魏可也不知道。 “把枪拿开!老子最烦被人用枪指着!” 魏可有点心烦,抬手就把楚红柳的手枪,轻轻推到了一边。 潜意识里,他并不觉得楚红柳会开枪打他,而且,她为他吃了那么多苦,独闯外海,差点丧命,又在一个陌生而艰难的地方,帮他照顾兄弟,就算被她打死了,那也无憾。 此时的楚红柳,牙关紧咬,收了手枪,却又拔出一把匕首,顶在了魏可的胸口! 这个固执的倔女人! 魏可愈发无奈,只得道:“老团刚才不是说了吗?他说我是魏可的弟弟。” “我不信!我要你自己说!” “你为什么不信?” “魏子没有兄弟,他是孤儿!” “奶奶的!孤儿就不能找到自家亲戚了?找到个弟弟有什么奇怪!” “那你找到弟弟了吗?” 两个人的这几句对话,说的极快,彼此几乎是脱口而出。 但,等楚红柳下意识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突然都呆住了,楚红柳的一双眸子,死死盯在魏可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直觉! 女人的直觉,太可怕了! 魏可相信,就在刚才的一瞬间,楚红柳绝对把他当成了魏可,而不是莫名其妙的魏可可,她问的是“你找到弟弟了吗”,而不是“你找到魏可了吗”。 有那么一会儿,魏可很想说,其实我就是你一直说的魏子。 突然,楚红柳收起了匕首,低低叹口气。 “07的兄弟都在这了,去看看吧!” 魏可恍然一惊,转头看去,只见这间不大的房间里,正对房门的位置,设了一个香案,香案上,并排五个灵位,正中间就是魏可的,两侧各有两个。 正是当初随他冲锋的孙大海,还有后来战死的三个兄弟:赵旭日、吴平,杨久林。 魏可的双腿发抖了。 这些出生入死的兄弟,都是因为他而死! 默默走上前,咬牙,魏可伸手翻倒了写有“魏可”的灵牌,再退后一步,直挺挺跪倒! 一行泪水,顺着脸颊滑下。 在他身后,一直注视着他的楚红柳,突然用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浑身一软,顺着墙壁慢慢坐到了地上,泪水,无声地流淌下来。 魏可是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但他已经用行动说明了。 “魏可”并没有死,他还活着! 那么,活着的魏可在哪里,他是谁,那还要再说明吗? 如果换作一个普通人,这时候要么吓得惊慌失措,要么是绝对不相信,再次掏枪质问魏可,为什么说谎,但,楚红柳和魏可一样,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承受力极强,她对魏可的感情又很深很浓。 所以,除了默默流泪,她居然什么也没做。 房间里,一片哀伤。 半饷,楚红柳问道:“你是怎么找来那措的?” 魏可道:“我去了基地,村里饭店的老张告诉我,说有人在那措见过你们。” 然后,魏可又问:“你们买枪做什么?” “报仇!” 报仇,两个字足矣,魏可不再问。 又过了一会,两个人不约而同擦干眼泪,站起身,他们都是军人,与普通人不同,不习惯让自己长时间沉浸在伤感中,如果有得选择,他们宁愿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出去商讨敌情。” 魏可低声道,率先迈步往外走。 这时候,楚红柳突然从身后,一把抱住了魏可的腰,并把她的脸贴在魏可的后背上,低低呢喃道:“魏子,让我抱一会,就一会。” 魏可没动。 天!这居然是两个人第一次有亲密的身体接触! 魏可心情复杂。 他知道,楚红柳此刻的心情,也一定是复杂和纷乱的,从理智上来说,人死不能复生,他不可能是魏可,但从情感上来说,她又愿意相信,他就是魏可。 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51.第51章 狠招 那措这个小地方的局势,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大约七八年之前,上一任的栗敢将军炸了吊桥,那措开始失去存在的价值,盘踞在这里的各方势力,纷纷撤退,这个时候,白家趁机回来了。 说起白家,其实也不是土生土长的那措人。 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华夏人离开故土,来到金三角,白家老爷子白锦标当时很年轻,却极有魄力,倾尽所有,买下了那措土司的所有产业,等于成了新一任的那措土司。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金三角毒品盛行,那措成了一个重要的地方,白家的日子却一天天难过,终于在十几年前,不想让那措存在一位土司的其他众多势力,联手把白家赶出了那措! 白家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出钱买回白家大院,像五十年代那样,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次,白锦标吸取了教训,花钱买武器,养打手。 幸好,这时候的那措已经今非昔比,没有强大的势力,留下来的很多是土生土长的那措人,对白家的认可程度高,于是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白家重新获得了类似于“那措土司”的地位。 听了这些情况,魏可很担心。 他本不想去对付白家,甚至不想在那措继续留下去。 但,现在这个情况,疤瘌病重,他们说不得必须暂时留在这里,也就必须去对付白家。 “白家有多少人枪?” 这是魏可最关心的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 “二十多打手!基本都配了枪,另外还有一挺机枪!还有,那措成立了自治武装,叫那措自由军,有三十多人,武器差一点。这支武装控制在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手里。” 楚红柳来到那措不过几个月,但这些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那措自由军,估计就是镇口那些设卡的山民,魏可立刻就联想到了。 这么说起来,白家的实力不强也不弱,总数五十多,其中大约一半配枪,也有三十多,还有一挺机枪,这个力量放在栗敢地区,绝对不够看,但对于魏可他们,还是很强大的。 魏可他们这一方,总数八人。 然而,疤瘌是伤员,小杜是半个伤员,还有小猴和李小道的战斗力忽略不计,剩下能打能拼的,就是四个人,其中还要包括断了胳膊的老团。 “硬拼肯定不行!” 魏可皱眉。 听了这句话,楚红柳立刻飞来一个白眼,嗔怪道:“那还用你说?我的意见,立刻撤退!现在咱们有枪有钱,还有药,周围的山林哪里都好藏人。等疤瘌和小杜伤好了,就凭咱们五个人,晚上一个突袭,就把白家大院拿下来了!” 听到楚红柳如此说,魏可有种感觉。 感觉他们又回到了陆战队,那时候的楚红柳,经常跑来07分队,拉着魏可讨论各种战术问题。 他们俩,一个是红箭大队的虎将,另一个是唯一的女性分队长,别人就是看见了,还真不好说什么,反正他俩也不回避人,无论谁想参加进来,那就一起研究。 久而久之,这种微妙的关系,就变成了大家都说不清的小秘密。 “这个方案不行!疤瘌伤重,禁不起折腾。白家的人也不会放任我们不管。” “那你拿个方案出来!” 两个人正在讨论,老团一摇一晃走了过来。 “我说,你两个是不是有事?” 老团奇怪地看魏可,又扭头盯着楚红柳看,摇头道:“不对劲!我老团看人最准了,你俩肯定有事瞒着我!” 楚红柳当场就脸红了。 “放屁!老娘瞒你什么了?” “呃,嫂子你别急眼啊,你今天一天骂我的次数,比一个月都多!我说小魏你个小子,都赖你,你要是不来,我老团过得好好的,你一来,你嫂子尽骂我了!” 老团不敢对楚红柳有意见,就把矛头转向了魏可。 魏可一点不在乎,他知道老团就是一张破嘴。 “得了,问你个事,你在镇上转悠的多,白家在镇上的人缘怎么样?” 听到魏可说起正事,老团就严肃起来。 “还行!白锦标这个人,做事还算公道,镇上人有个什么纠纷,都去白家大院解决,感觉就和解放前的农村差不多。白锦标平时见人也都笑呵呵的,镇上的人喊他白老爷。就是他三个儿子霸道点,但也没到欺男霸女那种程度。” “哦?解放前的农村?” 魏可略微思考道:“镇上的人靠什么生活?种地吗?地是谁的?” 老团答道:“那措这地方,地里不怎么长庄稼,地也不是谁的。镇上人主要靠山吃山,打猎,采山货,附近有个地方能出岩盐,不过纯度低。这些东西弄回来,自由军抽一点份子,然后卖给镇上的铺子。对了,白锦标的二儿子负责铺子,把山货卖出去,再买米,药品,还有其他日常用品回来。” “你是说,白家就是那措的土皇帝?垄断了镇上的所有生意?” “你这么说也对!镇上人不可能为一点东西就跑远路,自己跑出去卖,不如卖给白家。” “最后一个问题!镇上物价高吗?镇上人生活苦吗?” “你这不是废话吗?跑那么远山路买回来的东西,物价当然高!大家过得都很苦!很多人要不是觉得这里还算太平,早跑了!要不你以为,我们会因为买那么一点药,就被困在这里走不了?” 无论是楚红柳,还是老团,都像看傻子一样看魏可。 认为他是问了一句很白痴的话。 “哈哈哈!” 魏可一阵大笑,道:“咱们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 “别卖关子!” 两人不约而同把脑袋凑近。 魏可一阵冷笑,轻轻吐出三个字道:“打土豪!” 楚红柳和老团,先是一阵疑惑,紧接着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是一脸震惊。 他俩都不是笨蛋! 一句打土豪,老外听了肯定稀里糊涂,但作为中国人,他们再清楚不过,因为,就在几十年前,中国现在的这个国家,就是靠着这一招,从前人手里抢来了天下! 打土豪这个东西,太符合人性的需求,太强大。 老团打了个哆嗦,盯住魏可道:“我怀疑,你们老魏家人的脑袋,构造和别人不一样!这尼玛太狠了,白家小儿子得罪了你嫂子,你这是要灭了他白家啊!幸好老子和你一路的,反正老子想好了,这辈子也别得罪你们姓魏的!以前老子就服傻魏,现在换了弟弟,还是不服不行!” 老团如此说怪话。 旁边的楚红柳,却是妙目连连。 灭了白家又如何?他们是军人,认准了谁是敌人,那就无情消灭! 52.第52章 白老二临门 “我们为什么这样穷?” “刘老汉为什么会死?” “有人吃不饱饭,有人大鱼大肉,这合理吗?” 这一天的下午,小小的那措镇上,到处都出现了这样的传单,有的塞在门缝里,更多的就贴在墙上,大大的标题,都是很简单的问话,一目了然。 这些传单的结尾还有署名:〇七饭店! 话说,魏可等人都不可能经历过那个时代,但谁没看过几部描写那个时代的电影电视? 现代人的智商,绝对不比六七十年前的人差! 当初的革命前辈是怎么干的,那就依葫芦画瓢,当魏可提出了中心方案之后,剩下的他都不用操心,楚红柳和老团立刻就有了很多主意,比魏可想的还全面。 比如这传单,就是楚红柳亲自执笔。 她在当战士的时候,曾被挑选进大队宣传部,文字功底不错,现在写几篇小文章,根本不在话下。 标题一律是简单的问句,让人一眼就有继续往下读的欲望。 镇上的人为什么穷? 因为他们被白家剥削了,白家抢走了本该属于大家的财富。 白家的铺子低买高卖,合理吗? 不合理!这是白家利用自己的强势,侵占了其他人的利益,这叫作剥削,他们富了,别人穷了。 以前镇上有个姓刘的老汉,生病买不起药,死了,为什么? 因为,白家为富不仁,自己不劳而获,占有那么多财富,却对于其他镇民的生死不闻不问,白家的铺子里就有药,但他们宁愿眼睁睁看着刘老汉病死,也不愿拿出药,帮助生病的乡亲。 这些传单,都是由浅入深,很好理解。 当魏可看了之后,原本还有点对白家愧疚的,现在也没有了。 那措白家,白锦标和他的儿子们,肯定不是好东西! 就这样,魏可等人的出手第一招,就在那措小镇,飞快地刮起了一阵旋风。 小镇上的人,谁没有好奇心,看见这些传单,肯定要去看,看了之后就会相互议论,这一议论问题就来了。 要说这个世界上,无论国内国外,今时前代,有人群的地方,就分为三六九等,有的人生活富裕一点,有的穷一点,富裕一点的,看了传单后不以为然,但穷的人就不一样了,越看越有道理,越看越觉得,自己被白家压榨了! 那措小镇,总体上活得辛苦的人家多,很多人家里,都有吃不饱饭的时候,也有生病了买不起药的时候。 以前,这些人可能只是抱怨自己命苦。 现在,他们找到了理由! 传单贴出去不到一个小时,〇七饭店门前,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如果仔细看,这些人基本上分成了两派。 其一是情绪比较激动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数穿着寒酸,有的甚至拖儿带女,老人孩子一大家子都来了,这些人手里拿着传单,相互讨论,有的就在低声咒骂,不时往〇七饭店里面观望。 不用问,这些人是被传单波动了心里那根弦,已经对〇七饭店产生了好感的人。 当然了,有彼就有此。 另外的一些人,似乎就对〇七饭店没有太多的好感,相反,还可能是恶感。 这群人也聚在一起,冷眼旁观。 但不管怎么说,〇七饭店掀起了一场风波,所有人都在等着看,〇七饭店里面的人,接下来会怎么做。 “让开!都让开!” 突然,街道上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转眼看,只见从街道的另一头,走来了一群人,领头是两个穿着黑衣服的山民,手里都端着枪,一边走,一边大声吆喝,把站在路上的人往两边赶。 这两个人的身后,走着一个胖子。 胖子身上穿着一件浅色的西装,脚下一双皮鞋,头发也梳理的很整齐,一眼望去,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人,站在城市里不会引人注目,但,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上,就称得上是“高富帅”了。 西装胖子的身后,是一个瘦子,手里拿着一块白丝巾,一路小跑。 胖子和瘦子的身后,是十来个提着刀枪的山民。 话说,魏可等人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白家自然不会不知道,他们知道了之后,当然就要出手对付魏可等人,现在来的这些人,就是白家人,以及白家养的家丁。 “来了!” 〇七饭店里面,所有人早已严阵以待。 楚红柳和魏可,并排站在临街的窗户前面,其他人分别隐蔽在两侧。 楚红柳皱眉道:“怎么来的是白老二?一般镇上出了什么大事,都是白家大儿子白小棉出面,那个家伙长得五大三粗的,是白家最危险的一个人。” “谁来还不是一样?” 魏可懒洋洋道:“长得五大三粗就有本事?到了咱们兄弟手里,三两下收拾了他!” “德行!看把你能的,做好准备!” 楚红柳不满意地瞪了他一眼,不过,那模样多少有点娇嗔的意味。 魏可嘿嘿干笑,扭头对老团吩咐道:“老团,屋里就你一个有经验的,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让他们开枪,你可别一时兴起,胡来!” “小子废话真多!保护好你嫂子!要是嫂子出了事,回来老子骟了你!” “你个吹牛逼的,你试试!” 魏可和老团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逗起嘴来。 楚红柳气得低声骂:“都给老娘闭嘴!” 其实,楚红柳不知道,07分队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魏可和老团斗嘴斗惯了,刚开始可能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后来就成了习惯,如果哪次战斗前,不斗几句,两个人都像少做了一件事。 街道上,白老二带着人,已经来到了〇七饭店门前的空地上。 白老二远远站在后面,一挥手,手下那些人,一字排开,涌到白老二前面,一个个半蹲在地上,手里的刀枪举了起来,对准饭店木屋的大门。 这时候,站在附近的一群人中,有人大声喊。 “白家老二!几个外乡人说了,你们白家是剥削,是压迫,你怎么说?” 这个站出来的人,魏可认识,正是在镇口,向他收过路费的大春。 这时候,大春手里拄着一把步枪,笑嘻嘻的。 在他身边,还有七八个相同打扮的人,手里拿的不是刀,就是枪,看样子他们就是所谓的那措自由军,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并没有很明确地站在白家一方,反而有点看热闹的意思。 “杨大春!你个没良心的!” 白老二用手一指杨大春,骂道:“我白家没有对不起你杨大春吧?记得你上次感冒,说没钱买药,我没赊给你吗?我白家对得起良心!什么时候欺压镇上人了?就凭几个外乡人的胡说八道,你们就信了?” 53.第53章 闲庭信步 白老二一席话,周围很多人都低头了。 不料,这时候人群中又走出一个面色凄苦的老太。 “白家老二,你说你们白家对得起良心,我老婆子就出来问一句!我家老头子病得厉害的时候,我去跟你赊账,你为什么不肯赊药给我!要是有药,我老头也不会死了,呜呜……” 这哭着的老太,就是楚红柳传单中的一个主角,病死的刘老汉的老婆。 刘老太这一哭,场面又有不同。 白老二的一双眼睛里,闪过一丝阴霾。 “刘婆子,我是做生意的!我的药难道不要本钱吗?你说赊就赊?我来问你,就这家满口胡言的饭店里的外乡人!他们开饭店的,你没钱,他会让你吃饭吗?” 白老二不愧是个做生意的,口才不错。 被他一通训斥,刘老太就不知道该怎么说,哑口无言。 白老二环顾左右,颇为得意。 突然变脸大声吆喝道:“众位那措的父老!这家饭店里的外乡人,造谣惑众!还打伤了我兄弟白小利!现在,我白家不是不讲道理,就要当面问问这些人!他们有什么企图!为什么来那措捣乱!来人!上去叫门!如果他们不敢出来,我就要放火烧房子了!” 〇七饭店里,魏可嘿嘿笑了。 问身边的楚红柳道:“这个白老二还挺能说,能搞定吗?” “没问题!咱俩上!” 楚红柳一咬牙,就要往屋外走。 魏可一把拉住,严肃道:“命令!改二号方案!我先,看到信号后你再出去!” “二号?” 楚红柳脸色微变,急道:“我不同意!那太危险!白老二站得太远,你冲不过去!” 但,魏可根本不管她,已经来到了房门前。 他们是正规军,而且是精锐部队,打仗,自然有预案的! 一号预案,如果白家来人多,形势不利,那就由魏可保护着楚红柳,在房门附近,和对方对话,通过揭发白家的“罪行”,挑起周围群众对白家的仇恨,然后再视情况而定。 二号预案,白家出现了重要人物,又有机会抓捕,那就直接冲上去控制对方! 这是效果最直接的方案。 抓住首要人物,现场开批斗会,很容易挑起镇上人的情绪,然后,裹挟所有人,冲击白家大院! 这个方案里面,有个最大的难点,就是他们不能胡乱开枪。 因为,哪怕是白家养的打手里面,也有很多是普通的山民,一旦魏可他们胡乱开枪,那么,到时候就不是他们冲击白家大院,而是全镇的人,集体来围攻他们,计划也就失败了。 现在,魏可临时决定,执行危险的二号预案,楚红柳怎能不惊? 白家在外面的人不算多,然而,白老二站在那么多人后面,魏可想要冲上去抓人,无疑很危险! “外面的人听着!谁都不许开枪!” 魏可喊完这一句,略一观察,又高喊道:“现在!我出来了!黑洞洞的枪口正在指着你的脑袋!所有人不许举枪!不听命令者!后果自负!” 魏可号称魏大胆! 喊完这一句,手里端着ak步枪,昂首走出了屋门。 街道上站着至少有七八十号人,这些人看见魏可真的走出来,第一个反应就是一呆。 在他们的想象中,是绝对没人敢这么大胆的! “所有人快看!看后面那棵大树!” 魏可不给这些人反应的机会,立刻大吼出这一句。 一句好奇怪的话,这个时候让人去看什么树,但,越是奇怪,很多人越是好奇去看。 这一看,立刻看出了不同,只见饭店对面一棵大树的树冠下,被人用绳子吊起三个瓶子,正在随着小风,一晃一晃的,很是显眼, “第一个瓶子!”魏可大吼。 随着他这一声吼,只听啪地一声枪响,瓶子碎了! “谁都不许乱动!谁动打死谁!” 魏可接连大吼,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第二个瓶子!” 又是啪地一声枪响,第二个瓶子又碎了。 这一下,所有人目瞪口呆。 真不敢有人乱动! 谁也不想死,很明显,从屋里出来的这个人,不是在吓唬人,周围真有人在用枪口指着他们,一个小小的瓶子都是一枪打碎,何况他们这么大个人? 于是,所有人都心脏砰砰直跳,抬头往四面看,想找出开枪的人,到底藏在哪? 魏可不动声色,端着枪,飞快地下了木屋门前的楼梯,继续往前走。 眨眼间已经来到了那一排持枪半蹲着的白家打手面前! 有个打手猛然看清是魏可,下意识将手里的枪一抬,想对准魏可。 啪地一声枪响! 打手手里的枪掉在了地上,这个打手唉哟一声喊,右手捂住左手腕,一股鲜血流了下来。 魏可却是像发生了一点点小事,继续大声喊:“老子说过了!谁也不许拿枪指着我!这一次是警告!下一次谁再违反,就地枪决!” 饭店的木屋门里,楚红柳恨得咬牙切齿! “这该死的魂淡!” 骂了这一声,她手里提着两把92式,也大步走出了屋门。 在楚红柳身边不远处,老团神情紧张地盯着屋外,口中嘀嘀咕咕:“这小子真狠啊,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真他娘怪胎,这股劲头怎么跟傻魏一样?” 魏可对自己狠吗? 这根本不用问,他当初能面不改色,端枪对着上百的敌人发起冲锋,对自己有多狠! 今天,所有人都目睹了神奇一幕。 魏可闲庭信步一般,一直走到了胖子面前,把吓傻了的白老二,一把抓住! 要说魏可真是糊涂胆大,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 那肯定不能! 实际上他这么走出来,最危险的就是开始那几秒钟,如果那时候有人举枪射击,结果就是一场混战,魏可就在木屋门前狭窄的走廊上,躲都没法躲,中枪的几率绝对不小。 但他想的明白,能在那措这个穷地方讨生活的,有几个是真正的亡命徒? 不是亡命徒,开枪前就会犹豫。 等最初的几秒钟过去,大家看见瓶子被击碎,有人躲在暗中瞄准自己,魏可就安全多了,因为,谁都不敢随意举枪来打魏可,除非他自己先不要命。 再一个,魏可相信自己队友的能力,也就是神枪手杜斌。 杜斌和顾淼,一个藏在木屋后面的土坡上,另一个就藏在屋顶,顾淼的枪法如何,魏可不太清楚,但杜斌是07分队的阻击手,现在拿的虽然不是阻击步枪,只是一支常规的81-1,然而,如此短的距离内,视野又好,杜斌没可能打不准。 综合这么多因素,魏可就办了一件极大胆的事,而且轻易成功了。 他没留意到,身后楚红柳盯着他的目光,已经能杀人了! 54.第54章 撒娇的方式 白老二被抓,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话说,如果这世界上的事能后悔,胖子白老二绝对不会再来〇七饭店门前显摆,应当直接命令手下,对准饭店的木屋,一阵乱枪扫射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来冒险? 此刻,白老二被五花大绑,脑后顶着黑洞洞的ak-47的枪口。 魏可太欺负人了! 他让白老二跪在木屋门口的台阶上,自己从身后抓住他的衣领,还用枪口使劲戳他后脖颈子。 这压根不是和你公平谈判的模样。 但,站在前面的楚红柳,偏偏摆出一副“我不欺负你”的模样,一本正经地问他。 问他什么呢?问他白家铺子里大米、药品这些东西的进价多少,中间的运费多少,然后卖给镇上人的价格又是多少!这一问不要紧,答案出来之后,周围的人群就炸锅了。 我的天!白家果然是吸血虫! 白家做生意赚取的利润,不是想象中的数倍,而是 数十倍! 上百倍! 试想,白家做的是垄断的买卖,当然是能卖多贵就卖多贵,以前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镇上的人并不清楚,而且谁也没往这方面想,现在被摆在台面上之后,情况就惊人了。 死了老公的刘老太,第一个就不干了,嗷地一声惨嚎,冲上来, 抓白老二的脸! 实际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刘老太是个“托”,她是被老团偷偷花钱请来的,然而,这时候还讲什么托不托,老太太直接入了戏,情绪崩溃。 “你白家的心是黑的!你还我老头子的命!” 她对白家的恨是真的! 有了刘老太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其他曾遇上难事的人家,也变得群情激愤。 尤其是那些老娘们儿! 话说,啥地方的老娘们儿都差不多,都喜欢挠人,这些人冲上来,对着白老二就是一通挠,要不是魏可反应及时,把白老二拖开,他当场就能被挠死! 但就是如此,白老二那张脸也不能看了,全是血道子! 事情到了这一步,成了。 白家在镇民的眼中,已经成了那措镇的大恶霸,大吸血虫,是全体那措镇穷人的敌人,谁要敢帮助白家说话,那自然也是敌人,所以,少数同情白家的人,一见形势不对,也悄悄退到了人群外面。 楚红柳当场宣布,她要带领大家,一起去白家大院,找白家老爷白锦标,讨说法! 这节奏,简直和大家事先设想的最佳模式,一模一样。 魏可看得暗乐,这一招果然灵。 “你跟我进来,我有话问你。” 等着人群开始聚集,准备出发的时候,楚红柳突然对魏可说一声,扭头回了饭店木屋。 魏可不明所以,只得把白锦标交给小猴押着,自己跟进屋。 楚红柳等魏可进来,冷声道:“你转过身!” “你要干嘛?” “我让你转身,你到底转不转?” 她这么说,魏可当然不能不听,这点小小的要求而已。 魏可刚刚把身体背转,只见,楚红柳身形跃起,飞起一脚,用尽全力! 一脚踹在魏可的屁股蛋上! 魏可感觉身后动静不对,想要闪躲,但哪里躲得开,被一脚踹中,“唉哟”一声,往前一栽,摔了个大马趴,双手撑在前面,在地上足足滑出去半米远。 心里想,怎么回事? 难道楚红柳是敌人假扮的? “呸!你个臭男人!本姑娘让你再找死!” 楚红柳低低骂一声,拍拍手,然后无事人一般,笑眯眯转身走了。 泪奔!原来她是生气,找他撒气来了。 魏可的心里感觉怪怪的,其实,他和楚红柳一直以来,被别人传得好像情侣,但实际上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暧昧的举动,现在这一脚虽狠,却让魏可的心里暖暖的,甜甜的。 难道打人也能成为一种撒娇的方式? 恰好这时候,顾淼正从房顶上下来,想从里院绕出来,准备跟随大部队一起去白家大院,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吓得他一缩脖子,躲在门后面不敢动了。 “这什么情况?他俩不是小叔子和嫂子吗?” 顾淼眼珠子乱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出发!兵发白家大院! 〇七饭店今非昔比。 楚红柳英姿飒爽,腰间扎一根皮带,手持双枪,走在第一个。 她现在俨然是全镇“反抗剥削和压迫”的领袖人物。 小镇实在太小,楚红柳刚才在饭店门前“审问”白老二的内容,已经飞快地传遍全镇,这件事已经越闹越大,不断有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支队伍。 镇民就是山民,多数人家里没有枪也有刀,虽然很多是鸟枪、柴刀之类,但架不住人多,一眼望去,颇有气势。 当然了,这里面肯定不全是对白家恨之入骨的。 看热闹的,随大流的,想浑水摸鱼的,甚至还有人想看看形势再决定帮哪一方的。 都有! 总之,到达白家大院门口的时候,人群已经滚雪球般壮大,达到了两三百人。 魏可押着白老二,紧跟在楚红柳身后。 他的精神分外紧张! 带头闹革命不是那么好闹的,现在这个场面,反而比在饭店门前的时候,更危险,一旦有人打黑枪,他和楚红柳死了都是白死,因为,他们的人太少,完全照顾不过来。 “大家不要乱!注意身边每个人!警惕有白家的同伙打黑枪!” 魏可一边走,一边大声喊。 他不仅自己喊,还让身边的人跟着一起喊。 幸好,小镇不大,白家大院就在距离街道不远的朝向山坡一侧的一片开阔地上,他们顺利来到了这里。 啪啪! 连续两声枪响! 人群炸了。 随着这两声枪响,原本热火朝天的人群,就像雪崩一样,迅速溃散,大人喊,小孩哭,一个个不要命地往周围乱钻,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现在就像遇上狼的羊群。 魏可抬眼一看。 前面的开阔地上,建有一片巨大的宅院,一眼望不到头,就在宅院前的围墙中央,是一个圆形的石头修起来的小堡垒,足有六七米高。 此刻,堡垒上面露出一排枪口,刚才的两枪,就是从上面打的。 “那措镇的父老们!我是白锦标!我奉劝大家,不要被暴徒蛊惑!我白家行的正站得直,从来没有对不起各位父老!大家听着!我白家这次受了冤,但也知道你们是被人骗了,只要你们赶快回家去!我白锦标既往不咎!如果你们再往前走,大家看好了!” 哒哒哒……哒哒! 机枪! 一串机枪子弹,射在堡垒前的空地上。 魏可皱眉,飞快往周围扫视一圈,只见附近的人群中,许多人都变了脸色,不停后退,把他们几个人丢在了最前面。 55.第55章 一个人的表演 “杜斌上前!” “在!” “你给老子听好了!火力压制正面墙上敌人!谁敢露头就给老子爆了他!能做到吗?” “保证完成任务!” 两个人的一问一答,快速,简洁! 魏可一声吼,杜斌就提着步枪到了他身后,顺着魏可手指的方向,仔细观察堡垒上的敌情,两个人就像是配合过无数遍的战友,动作毫不生涩。 在这种战斗场合下,他们不约而同入戏了! 话说,07分队的这些人,在一起无论是实战还是训练,套路已经非常熟悉,可以说深入骨髓,由于是小分队作战,不存在指挥员在后方指挥的情况。 作为分队长的魏可,每一次都是身处一线,临场发布命令。 所以,魏可不自觉地就代入了角色,而杜斌在听到那一声“熟悉的”命令后,也不由自主把魏可当作了往日的分队长,不折不扣执行命令。 “顾淼第二射手!杜斌开枪后,自由射击,注意节约子弹!” “其他队员各就各位!猴子注意观察周围敌情!战斗指挥权转交老团,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老团指挥!” “全体注意!三秒钟后火力压制开始!” 一道道命令,沉稳有力,从魏可的口中发出。 这就是07分队战场标准模式! 老团和小杜,虽然不是很明白魏可要做什么,但立刻执行了。 小猴和顾淼,他们的任务很明确,倒也没有犹豫。 唯独楚红柳,有点蒙圈。 第一她没有和魏可一起打过实战,第二,魏可没有给她布置任务,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唉!你又想怎么做?” 楚红柳下意识问了一句。 “行动开始!” 然而,魏可根本没理她,而是一声暴喝。 随着这一声命令,杜斌和顾淼各自一把步枪,向着前面堡垒上开始射击。 紧接着,噌地一声,魏可向前窜了出去! 楚红柳的脸色,一下子就僵住了。 魏可! 面对石头堡垒,一个人的冲锋! 现场数百人的目光,不约而同集中在这一道身影之上。 那些那措镇的镇民,都惊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似乎连周围密集的枪声,都忘记了。 这个正在往前跑的人,胆子有多大? 他就不怕自己被打死吗? 作为那措镇上的镇民,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亲身经历过真正的战场,尤其这样“激烈的”战斗,更不可能看过,所以,当他们看见有人冒着密集的子弹,往前冲锋的时候,都傻了。 是的!就好像看见火星人一样,傻了。 只见,魏可一手拎着ak步枪,猫着腰,像一只机警的豹子,时而匍匐前进,时而向前猛跑几步,然后接一个侧翻滚,灵巧地落入一个稍稍低洼的地方,稍稍停留之后,又向前跑! 这动作,绝对是千锤百炼,熟练的不像话。 子弹嗖嗖地飞,魏可的身边,不断有子弹击中地面,掀起片片尘土。 但!他不为所动! 似乎这些子弹,根本与他没有关系! 所有人,在惊讶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心提了嗓子眼里,紧紧盯着,想看看这个奔跑的人,他到底能不能顺利冲上去,或者是被一枪打死。 “魂淡!该死的!” 楚红柳的脸色,白得像一张纸,手里紧紧握着小手枪,一边低声咒骂,一边举枪射击。 实际上,她这么做的意义并不大,现场距离堡垒的墙上面,已经超出50米,就是超出了手枪的有效射击范围,即便她枪法再准,也是徒劳。 但她明白,现在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向堡垒所在区域射击。 堡垒上的打手们,已经发现有人在悄悄接近,但两个打手刚刚探出头,想要向魏可瞄准,就被啪啪两枪撂倒,死得不能再死。 这一下,墙上的人都害怕了,没人再敢冒头,都把枪口伸出来,拼命向外盲射。 哒哒哒! 啪啪……啪! 机枪在不停呼啸,步枪子弹到处乱飞。 双方你来我往,打得分外热闹。 但,战场唯一的焦点,无疑还是魏可,谁都知道,其他人再怎么打,也无关痛痒,这些枪声就像是背景音乐,完全是为了突出魏可而设置的道具。 “他已经跑了一半了!” “神了!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刚才抓住白家老二的,也是他!” “我的天!白家这次惹到一个大煞星了!” 从惊奇,到害怕,再到赞叹。 其实这个过程,短的可以用秒去计算,短短的几秒钟时间,所有人都认可了魏可的神奇,他的胆量,他的速度,他的智慧,他的精湛的技巧。 魏可的跑动,是如此风骚! 话说,战场冲锋,顶着弹幕向前突进,这项步兵技术并不出奇,几乎每一支作战部队,都会有训练,但,别人向前突进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以匍匐为主,观察好地形,一点一点往前推进。 魏可不同! 他是以跑为主,动作灵巧的就像兔子,又像一头猛虎,三下五除二就跑上去了。 整个战场,成了他一个人表演的舞台! 匍匐!翻滚!之字跑位! 如果有谁能用摄像机,把这一幕拍摄下来,直接可以送去作战部队,当作经典教材使用,绝对没问题,就算资格最老的老兵,也不敢说,自己肯定能在战场上完成这样的动作。 记住!这里是战场,不是训练场。 子弹是能打死人的! “他上去了!真上去了!” “了不起!那么多子弹都伤不了他!” “好汉!绝对是好汉!” 观看“表演”的镇民们,议论纷纷,他们似乎真当作是一场表演了,很多人涨红了脸,就好像刚刚完成这次壮举的,是他们自己一般。 从山坡下,到白家大院的围墙根,不足百米。 魏可仅仅用了一分钟的时候,就冲过了堡垒上打手们的射击范围,这个速度有点惊人了。 然并卵,有人恍然惊觉。 魏可是冲上去了,但貌似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家大院的围墙很高,堡垒的位置就更高,离地足有六七米,魏可手里没有爆破装置,仅有一支步枪,他总不能拿着步枪,和堡垒上的敌人互射? 就在有人疑惑,有人担心,有人紧张的时候,魏可又动了。 他把步枪背在肩头,三两步就飞快窜到堡垒下的一角。 一伸手,抓住了一根粗大的毛竹。 没错,就是一根毛竹! 在那个角落里,有一根毛竹竖在那里,光秃秃的没有叶子,或许是堡垒上用来淌雨水,或者生活污水的,就像城市里的落水管道,一点也不起眼。 然而,就这么一根光秃秃的毛竹竿,这样高,魏可能上得去吗? 没问题!魏可不仅能上去,而且速度不慢! 在上百人的注视下,魏可爬行的动作有点奇怪,先是用左手狠狠往毛竹上一砸,然后右手迅速跟上,左手向上移动,再狠狠一砸,又上去一步。 就这样,魏可像一只怪模怪样的猴子,身体一纵一纵的,已经快速到了半空中。 所有人目瞪口呆。 这人就是个怪物!他是怎么办到的? 56.第56章 杨大春发疯 时间过得很快,又好像很慢! 终于,魏可爬到了毛竹的顶端,他纵身一跳,就跳了进去! “冲!都冲上去!冲啊!” 楚红柳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在他身后,其他几个人也奋不顾身站起来,拿着枪往前冲。 其实,也用不着他们再发动群众了,就在魏可跳进堡垒上面的时候,山坡下的人群中,已经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胆子大的就站起来,开始往山坡上跑。 “冲啊!抢了他白家!” 混乱中,不知道哪个不要脸的抢先喊了一嗓门。 紧接着,人群就汹涌起来,这个时候,无论是真恨白家,还是假恨白家的人,都一窝蜂站起身,拼命往前跑了,唯恐自己跑得慢了,好东西就轮不上自己。 这时候,其实已经没了危险,当魏可跳进堡垒之后,里面的枪声很快就停了。 上百人乱轰轰涌向围墙正中央的木头大门。 楚红柳跑在最前面,她也是急了,抢过顾淼手里的步枪,对准大门缝里露出来的木门栓,啪啪啪就是几枪。 紧接着,一大群人一拥而上。 这种时候就看出了人多的好处,大门被连续撞了几次,摇摇欲坠。 只听轰隆一声,大门开了。 这个乱啊! 其他人都冲进白家大院了,楚红柳和老团,带着人就往堡垒上面跑,一直跑到最上面。 堡垒上面的场景,立刻让大家哭笑不得。 只见,魏可手里端着步枪,大马金刀坐在一张太师椅上,他的脚下踩着一个全身发抖的老头,在他的对面,站着一大排人,每个人都高举着双手,地上胡乱丢了一地的刀枪。 “来了?我说你们这个动作太慢,以后要加强训练!” 魏可得意洋洋,接着兴奋道:“命令!老团带杜斌、小猴,把这些家伙全都绑了!尤其这个白家老爷,一定要绑紧了,要是跑了,咱就白忙乎了!” “是!保证完成任务!” 老团情绪激动,竟然向魏可举手敬礼。 如果仔细看,甚至能看到,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汉子,眼底里有一些泪光! 没错!作为魏可的死党,多年的搭档,他已经看出了什么,只是心里还剩下最后一丝疑虑而已。 这时候,楚红柳却冷着脸上前。 “指挥官先生,请你跟我过来,我有事和你谈!” “啊?” 魏可立刻觉得不对劲了,但楚红柳说完这句话,已经转身到了楼梯口,魏可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跟过去,不料,他刚转过楼梯口,到了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就见楚红柳举着拳头扑了上来。 “姓魏的!老娘今天和你拼了!” 这一天,无数的那措人见证了魏可的神奇。 他的勇气,他的强悍,没有一个人敢于怀疑,他就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 但,个别人知道,魏可再无敌,还有人能治得了他! 就比如顾淼。 因为没有得到魏可的指令,顾淼很自然地跟在了魏可的后面,于是欣赏到了醉人一幕。 只见,魏可双手捂着脑袋,弯着腰,狼狈之极,而楚红柳举着拳头来揍他,一连揍了几拳,当楚红柳抬脚想踢他的时候,魏可像只受惊的兔子,沿着楼梯没命地往下逃。 魏可逃,楚红柳追。 两个人一前一后,都跑得飞快。 顾淼都看傻了。 我滴个娘!英明神武的魏老大,这个形象算毁了吧? “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魏老大也有出糗的时候!我就看过他被人打的满头包,吓得到处乱跑!哈哈!这个问题,早在缅甸那措时期,我就知道了!原因当然要保密的,我怕老大揍我!” 以上这段话,是无数年之后,已经成为全球知名人士,魏氏集团核心人物的顾淼,在一次高层聚餐时,喝醉酒后说出的惊人之语。 当然,作为多嘴的代价,他真被魏可狠揍了一顿! 话说,魏可并没有逃出去多远,因为,白家大院里出事了。 魏可和楚红柳,一逃一追,从堡垒上下来,身后跟着顾淼,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恰好,从白家大院里,跑出来一群惊慌失措的人。 “杀人了!里面杀人了!” “站住!告诉我,出什么事了!” 被魏可拉住的人,见魏可发问,当然不敢不答,就告诉魏可说,自由军的杨大春,带着几个人,正在大院里杀人,那些人好像疯了似的,见到白家的人不管男女老幼,举起刀枪就杀! 杨大春? 魏可记得,在镇口设卡的时候,他觉得这个人还不错,有点当兵的样子,今天在〇七饭店门前,杨大春扮演的是看热闹的角色,也没有完全站在白家那一方。 所以,魏可认为,杨大春假如不是罪大恶极,还可以作为被团结对象。 原因很简单,他们想要在那措立足,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数太少,满打满算八个人,稍微不当心,就会被人灭了,所以再拉拢些人,加强自己的实力,是必须的。 但!杨大春恶意杀人,那就另当别论。 “走!进去看看!” 魏可怒气冲冲,拎着枪,带头往大院里走。 楚红柳见出了事,也不敢再闹,规规矩矩跟在后面。 “这个杨大春,和白家那些人不一样!家里也是穷人,只有一个老妈,而且,在自由军里好像也很有威望,不少人都和他称兄道弟的。” 楚红柳一边走,一边介绍情况。 “哼!自由军,这个组织肯定要想办法取缔掉!说不得,就用这个借口,把这伙人灭了!” 魏可说着,眼中寒光直冒。 听到他这么说,楚红柳和顾淼,立刻抓紧了手里的枪。 啥叫威望? 威望就是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别人的认可,自觉自愿服从你的指挥。 话说,楚红柳绝对是所有人中,最愿意听魏可话的一个,她追着魏可打,只是生气魏可不爱惜自己,耍女孩子脾气,若真是遇上事的时候,她就是魏可最可靠的左膀右臂。 顾淼,早就被魏可折服,巴不得魏可大杀四方,成为一方霸主,他好跟着沾光。 三个人进了院子,一眼就看见,手里端着枪的杨大春,像个疯子似的,大声喊叫,其他人都吓得躲着他。 “杨大春!滥杀无辜!老子毙了你!” 魏可一声大喝。 他这个人,在战场上如同猛虎,但做人有原则,不愿意欺凌弱小。 可以想象得到,白家大老爷白锦标都亲自上了院墙,白家大院里剩下的,估计就是老弱妇孺,你一个成年男人,手里抓着枪,对着一群妇孺,喊打喊杀,充什么大尾巴狼。 这样的人就算有点本事,他魏可也瞧不上! 不料,杨大春回头见魏可到了,啪嗒把手里的枪往地上一丢,过来就给魏可跪下了。 “恩人在上!我杨大春给恩人磕头!” 梆梆梆! 三个响头磕在了地上。 还不仅如此,杨大春一个大男人,竟呜呜地哭上了。 魏可有点蒙圈。 这是怎么回事,他只喊了一嗓子,杨大春就吓成这样,好像这个人也不是如此胆小吧。 “说!怎么了?” 这时候,一个手里拿刀的自由军上来,对魏可毕恭毕敬道:“好汉爷!大春他太可怜了,就一个妹妹,平时宝贝的不得了,谁想到,就被白家害死了!他这是太伤心!” 杨大春的妹妹,被白家害了? 还有这么巧的事? 57.第57章 那措将军! 话分两头,白家大院的大门被撞开,老团和楚红柳等人着急上围墙来找魏可,其他的镇民就不管了,一窝蜂冲进了白家大院,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 有那些聪明的,立刻就冲进后院,逼问白家人,问白家的财宝藏在什么地方。 于是,被吓傻了的佣人就说了,白家有一个地堡,平时只有白家父子能进,连白家的女人都是不让进的。 地堡不难找,就在后院的一角。 一帮财迷心窍的家伙立刻冲了过去,路上有两道铁门,都上了锁,但这根本拦不住人,铁锁很快被砸烂,大家叫嚷着纷纷冲进了地堡。 但,所有人立刻傻眼。 哪里是宝库? 分明是地牢! 地牢里被分割成数个房间,每个房间里,都关着一到两个女人,而且是光着身子的! 这些女人看见有人冲进来,乱作一团。 很快就有人认出来的,这些女人中,大多数都是认识的,她们是镇上人家的大姑娘,或者小媳妇,而她们都有一个类似的身份:失踪者。 话说,那措这地方,周围都是山林,野兽还是不少的,这两三年里,陆续失踪了十来个年轻女人,有人说,她们是被山里的野兽叼走了,为此,白家还多次组织镇民,搜山,结果打死了不少野兽,女人却一个都没找到。 谁也没想到,这些女人并没有被野兽吃了,而被关在白家地牢里! 现在,地牢被打开,许多人抱头痛哭! 有父母找到了女儿的。 也有丈夫找到了妻子的。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女人说出来的话,令人震惊。 原来,她们不是被野兽叼走了,而是被白家抓来了,被抓之后,就一直关在这处地牢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而且成了白家父子四人的玩物,白锦标和他的三个儿子,在这里就像上帝,根本不把这些女人当人看,稍不如意就是毒打和蹂躏,其惨无比! 时间最长的,已经被关押长达三年! 期间,有些女孩子不甘心,想反抗,甚至被活活打死了! 杨大春的妹妹,就是被打死的女孩,其中之一。 该死! 白家该死! 白家父子四人,都该死! 首当其冲是得到消息的杨大春,当场就疯了。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杨大春持枪杀人,还有几个和他关系要好的自由军,由于义愤,也加入了杀人的行列,他们在大院里到处找白家人,杀红了眼。 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当魏可等人听了描述,再进入地堡看看,看见那里还剩下几个没有家人寻来的女人,披着衣服,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他们几个人也都心寒了。 这真叫披着人皮的豺狼! 魏可原本以为,白家还不算恶霸,仅仅是贪财而已。 孰料,咬人的狗才是不叫的,白家的恶毒隐藏在暗处,表面上装的像个大善人的白锦标,还有他看上去还算和气的二儿子,实际上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柳子,找几个女人把这里看起来,别让人随便进出!再问问,帮她们找到家人,这事你方便一点。” “好!我这就去!” 楚红柳红着眼睛,立刻提着枪出去找人。 旁边的杨大春,噗通又跪下了。 “好汉爷!求您把白锦标老畜生交给我!我要为妹妹报仇!” “大春,这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所以我不能把白家父子交给你!但你放心,白家父子罪无可赦,我一定会杀了这几个畜生,替大家报仇!” “谢谢好汉爷!您给我报了仇,我杨大春的命,以后就是您的!” 杨大春说着,又给魏可磕头。 这时,顾淼上前一步道:“杨大春,我看你也是一条好汉,愿不愿意入伙?你也看到了,魏老大盖世英雄,如果你入了伙,就是兄弟!咱们一起跟着魏老大,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起闯天下,你看怎样?” 他这几句话说出来,简直就像混江湖的一样。 但,杨大春毫不犹豫就答应道:“魏老大,我杨大春别的不会,以后您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魏可心里暗暗郁闷。 靠!这俩魂淡,真以为我是黑帮老大啊? 白家出了地堡事件,虽然惨,无形中却大大提高了魏可的威望。 如果不是他英勇地一个人冲上院墙,抓住白锦标,大家也就无法打进白家大院,而不能进入白家大院,白家的秘密,就永远不会被发现,说不得,白家继续在那措镇当土皇帝,更多人家的媳妇、女儿,就会遭到他们的毒手。 从这一点说,魏可是全镇人的大恩人! 等魏可走出地堡的时候,已经有人专门赶来,给他磕头谢恩。 这些人,都是家里有女人遭了白家毒手的。 “大家都起来吧!白家父子,必须铲除!他们不配当人!应当下地狱!” 魏可现在觉得,仅仅是一枪打死白锦标,那是太便宜了! 这时,一个老头从人群里走出来,对着魏可双手合十行礼,道:“这位大英雄,白锦标和他的二儿子被您抓了,但老家老大白小棉,还有小儿子白小利,都跑了!我们大家商量过,请您来当那措将军!” 那措将军? 这是个什么东西。 魏可正在惊讶,顾淼已经上前一步。 “魏老大,这里人的习惯,一个镇子要是自治了,通常都会推举一个最有威望的人,称为将军!他们的意思,是请你来带领大家,防止白家老大,再带人杀回来!” “那么,白锦标以前是那措将军吗?” 魏可还是有些不理解。 这一次,是杨大春主动上来和他解释。 “魏老大,白家以前就是那措土司,所以白锦标没有自称将军。实际上,土司和将军,意思都差不多,您要是当了那措将军,镇上的人家肯定全心全意支持您!那和以前的白锦标,是不一样的!” 果然,听到杨大春如此说,先前那个老头也点头同意。 “大英雄!我们那措镇上的人,都感谢您的大恩大德!我们愿意听从您的命令!” 老头的威望似乎挺高。 他一说,其他人也向着魏可合十行礼,口中纷纷叫嚷。 “那措将军!请大英雄当那措将军!” 魏可不禁在内心里苦笑。 这算什么事,他刚刚带人打倒了一个白锦标,帮那措镇民搬走了“压在头顶上的大山”,这些人竟然主动请求他魏可,再来成为一座新的大山。 这事情闹的,糟心不! 58.第58章 立誓要杀人! 魏可为什么要一个人向白家大院发起冲锋,他就喜欢当英雄吗? 那当然不是。 他那是迫不得已之下的选择,因为,他们的人太少,如果不拿下白家大院,等白锦标控制了局势,他们几个人只有亡命山林,再者说,双方远距离互射,那也行不通,魏可等人子弹严重不足,等他们的子弹消耗完,枪就成了烧火棍,到时候还是得逃跑。 然而,魏可灵机一动的冲锋,攻下了白家大院,也让白家的地堡曝光。 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那措镇民请他来当那措将军! 接受,还是不接受? 〇七饭店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隔不足一日,一群人又坐在了饭店木屋里,开会。 前一次的会议,是推选出一名领头人,带领大家应付来自白家的威胁,但短短时间之后,那措镇的局势剧变,大家暂时安全了,所有人却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也由原先的七人,增加至九人。 多出来的两个人,其一是伤员疤瘌,他在李小道的护理下,已经恢复了神智,虽然还是病着,但在旁边躺着,也是一个有权发言的重要成员。 其二是杨大春,魏可新认的“小弟”。 关于杨大春的身份,魏可还算比较满意。 所谓的那措自由军,并非铁板一块,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是自由军的头,他把自由军分成两队,一队跟着他,相当于白家的私军,比如说,白家铺子出外采购,负责保护货物安全的,就是这一队。 剩下的第二队,主要负责镇子里的日常治安。 第二队的成员,和白小棉关系较疏远,平时有好处也轮不到他们,实际上都是苦哈哈的镇民,杨大春,就是第二队成员,而且是小头目。 现场九个人,疤瘌躺着,其他八个人,刚好围满一张桌子。 “我来说说!” 顾淼出人意外第一个发言道:“我的意见是接受。现在那措还是不安全的!白家大儿子白小棉没抓住,他随时可能带人回来,如果镇里一盘散沙,我们很可能吃亏!” 顾淼言简意赅,说完就盯着魏可看。 那么,白小棉为什么不在镇里? 也是巧了,今天上午,白小棉恰好带着他的亲信第一队,出外办事去了,所以,当魏可揍了白小利,白家并没有立刻作出反应,耽误了很长时间,才由二儿子匆忙出面,带着白家打手过来抓人。 也正是这个原因,杨大春等自由军第二队,成了看热闹的。 这一次,魏可在饭店门前抓了老老二,又在白家大院抓了白锦标,剩下两个儿子,却都没抓住。 除了白小棉,有人说看见了白小利,受伤后被人抬着出了镇子,据说是去附近的大地方找医生治疗,因此侥幸逃过一劫,成了漏网之鱼。 白小棉、白小利在逃,其中危险的自然是白小棉。 他带领的自由军第一队,武器远比第二队好,步枪近十支,一旦让他悄悄杀回来,后果不堪设想。 魏可自然明白,顾淼的意思! 但,这能成为他当那措将军的理由吗? 除了魏可,还有楚红柳、老团、杜斌、疤瘌这几个红箭的老人,也都是紧缩双眉。 难! 他们都是军人出身,虽然不再穿军装,但,当那措将军就意味着另立山头,这个圈子转的有点大,里面隐含的内容太多,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 即便是做事果断的魏可本人,也犹豫不决。 魏可环顾所有人。 老团突然开口道:“老魏!这事情你拿主意,我听你的!” 老魏。 听到这个称呼,让魏可的眉心一跳。 不是小魏,也不是小子,要知道他的这具身体,看起来比老团年轻多了,而且,以老团的脾气,有几个人,值得他恭恭敬敬称呼一声“老魏”? 魏可立刻明白,老团已经猜到了他的身份! 猜到就猜到好了,魏可也不在意。 “那,你们三个呢?” 这一次,魏可看的是楚红柳,小杜和疤瘌。 小杜反应快,立刻道:“我听老团和嫂子的。他俩如果都同意,我就同意。他们意见不一样,我弃权!” 疤瘌也闷声道:“我和小杜一样。” 得!皮球踢回来了。 与上一次稍有不同的是,通过一次的实战,所有人已经认可了魏可的能力,对他不再有抵触情绪,包括老团在内,也不再说怪话,有意无意地承认了魏可“头”的身份。 “那请大家等一会。” 魏可说着站起身,看向楚红柳和老团,道:“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们,现在必须问清楚!” 放置07分队兄弟灵牌的小房间。 魏可席地而坐。 楚红柳坐在他对面,老团就在门边的地上坐了。 “请你们告诉我,大队里后来发生了哪些事!” 他问的含糊,但,楚红柳和老团,都能听得懂他的意思。 “周团荣,你和他说,我……说不出口。”楚红柳的声音,突然就梗塞了。 “嫂子,这里面没你的责任!我来说!这都是赵老三那个狗娘养的,在里面捣鬼!” “赵老三!?” 魏可的双眼陡然冒出一团精光。 “说!到底怎么回事!” 话说,魏可是红箭公认的第一虎将,也是陆战队里从战士成长起来的一名基层军官,颇得红箭大队长顾长春的赏识,但大队里也有不喜欢他的人,比如说绰号赵老三的参谋长赵秦光。 魏赵二人的矛盾,由来已久,据说,顾长春原本想破格提拔魏可,出任副参谋长,以副代正,行参谋长职权。 可惜,顾长春权力不够大,魏可资历也不足,这项提议没有获得批准。 赵秦光到任后,听闻此事,对魏可芥蒂很深。 这一次,魏可阵亡,顾长春痛失爱将,竟然重病一场,其后,就发生了楚红柳、老团等人为了抢回魏可尸体,重新杀回外海小岛的事,等他们重伤被救回,紧接着就得到了通知:因为他们是私自行动,属于严重违纪。 活着的五人,包括楚红柳在内,被开除军籍! 已经战死的三人,不得被评为烈士! 拖着重伤之躯的老团、楚红柳等人,想找大队领导伸冤。 作为军人,因为违反军纪被开除军籍,他们认了!但希望重建07分队,而不是把马志鹏也调离,使07分队成了一个空架子,名存实亡,因为,那样他们会对不起已经战死的分队长魏可! 另外,还有三个战友不能被评为烈士,这让他们活着的人如何接受,愧对战友啊! 但!大队长顾长春重病,尚在军区总医院治疗。 临时负责工作的副大队长,推说这是大队党委的集体决定,他本人没法更改。 后来,有人悄悄告诉他们,说这几项决议,都是赵秦光在党委会上提议,会上大家的分歧比较大,有人不同意,最后是赵秦光拿出他的身份压人,这事情就这么定了。 老团等人不再是军人。 赵旭日三人死得不明不白。 红箭07,名存实亡。 听完老团的叙述,魏可睚眦欲裂。 双拳紧握,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赵老三公报私仇!我不杀你!誓不为人!” 59.第59章 血腥与暴力 2011年元旦前三天,小小的那措镇,迎来了有史以来首位那措将军。 魏将军! 既然称为将军,手下自然要有武装,于是,新的那措民兵组织宣告成立,镇民积极响应,一夜之间,竟然有50多个小伙子自愿加入,成为民兵连首批成员。 这位将军,是那措人自己挑选出的! 这位将军,就像天兵天将一般,机枪都打不死,无数的镇民亲眼所见! 这位将军,还是全体那措人的大恩人! 这样的一位将军,那措人不支持,还去支持谁,难道等着白家大儿子带人打回来,再恢复白家的土司地位? 五十多人的民兵部队,被编入两个民兵连。 民兵连长:顾淼、杨大春。 射击教官:杜斌。 战术教官兼副总指挥:楚红柳。 总指挥:魏可可。 关于魏可到底该叫什么名字,这是一个难题,原本他想改回自己的名字,但,那很吓人,比如说老团,他即便是猜到真相,也似乎一直在回避,充其量叫他“老魏”,而不会直呼“傻魏”。 老团尚且如此,就更别说小杜和疤瘌。 楚红柳最后拍板道:“就叫魏可可吧!一切重新开始!” 一切重新开始。 这似乎话里有话,但魏可实在没时间多考虑,他刚刚就任将军,虽说是个麻雀大小的玩意,但忙起来也是千头万绪,犯不着在一个名字上伤脑筋。 再者说,等条件允许的时候,再改回来就是。 那措有了将军,但这位将军,肯定与别的将军不同,首当其冲就是那措新政权的组织形式。 绝不是普通的军阀割据势力,而叫人民公社! 没错,既然武装力量都叫民兵了,那么那措镇变成人民公社,也没什么奇怪,这种称呼,在国内早已消亡,却人人记忆犹新,这种社会形态,简单来说就是大锅饭。 有事情,大家一起做。 有饭一起吃。 有了困难,自然也是所有人一起扛! 当魏可公开宣布这一消息的时候,他原本以为,会有人出来抵制,却没想到,得到了那措人的热烈欢迎! 魏将军带着那措人吃大锅饭,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位将军不会仗势欺人,他是和大家一起,同甘苦共患难来的!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那措本是个穷地方,富裕户不多,财富都被白家占去了,其余人家过得艰难,能够吃大锅饭,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他们举双手赞成。 于是,许多被从白家抢去的东西,主要是食物,都被搬了回来。 吃大锅饭嘛,大家一起吃,家里存粮食做什么! 话说,白老爷白锦标,其实真心不错,这位老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家里其他的财物并不多,也不奢华,偏偏囤积了许多的大米。 大米,在那措属于稀缺物资,但放在栗敢,乃至于金三角,就是不值钱的东西了。 这一地区,虽然山高林茂,却土地肥沃,适合种植,否则,也不会成为鸦片的主要种植产地,再加上不高的人口容积率,所以,从来没听说,金三角会饿死人。 当老团领着小猴,查看了镇里囤积的大米,回来报告说,够吃两年的时候,魏可果断决定,吃大锅饭! 这样的条件,不吃大锅饭,都对不起白老爷! 吃饭问题解决了,剩下的是如何组织生产,其实这也容易,国内的教科书里都写着,照搬照学就是了:成立合作组,由镇民自由选择,然后公社里统一协调。 打猎的组成一个合作组。 采集山货的,采盐的,统统成立合作组。 再成立一个公社所属的商铺,负责对外买卖生活物资。 …… 简单来说,魏可这位那措将军,实际上就是公社书记。 在他这位公社书记下面,楚红柳是人武部长,主抓军事,老团转为文职,是主管生产的二把手,这两个人一武一文,成为魏可的左膀右臂。 老团这也是无奈之选,他现在仅剩一条左臂,再有能耐,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摸爬滚打。 这一天,那措将军就职典礼,也是那措人民公社的成立仪式。 场面极其血腥! 杀人! 全镇三百来号人,除了安排民兵一连放哨,其余全部集中在白家大院前的山坡上。 前排,五花大绑着的是三个人。 白老爷白锦标 白老二 白家的师爷,也就是跟在白老二身边的那个瘦子,这家伙被证实,也有份参与白家地堡的事,有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带人抓的,也是被他弄进了地堡,所以,他同罪! 负责行刑的,也是三个。 魏可,杨大春,还有一个被推选出来的老头,他的孙女被害了。 先是放了一个排枪,然后是三百来号人,齐声呐喊: 杀! 魏可第一个上前,站在白老爷面前,手持匕首,一刀下去,匕首的尖端,精确地从肋骨最下缘位置扎入,向上破开胸腔,直入心脏,一刀毙命。 这一刀绝对是技术活,匕首抽出来的时候,他只是手上沾了血迹。 白老爷临死的时候,眼角似乎滑下一点眼泪,估计是觉得冤,他一个纵横那措数十年,两度让白家在那措崛起的枭雄似的人物,最后居然是当着所有那措人的面,被人一刀宰了,杀他的这个人,还是个小年轻,何其冤也。 但,魏可不会管这些,顺手在白老爷衣袖上抹干匕首上血迹,就走到一边。 后面再上来的杨大春和老头,那就没魏可的本事了。 尤其是杨大春,也不知道是出于泄愤,还是慌乱,举着匕首,对准白老二的胸膛,一连捅了几刀,弄得满手满脸的血,可怜白老二还没死透,还在有气无力地挣扎。 好血腥的场面。 后世有国外媒体,探究魏可异乎寻常的“发家史”,就着重提到这次就职典礼。 那家媒体如此评述: “东方战争狂人,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就伴随着血腥和暴力!遍观世界各民族历史,从未出现,有人在自己的就职仪式上,亲自动手杀人!对于人类文明而言,这是堕落的,这是严重的向人类普世的道德观念的挑衅!由此,我们得出结论,那位狂人,最终会为整个人类社会,所唾弃!” 当然了,上述媒体所代表的,绝对是与魏可敌对的势力。 相反,其他一些人,他们的看法又不同。 “他是21世纪最伟大的东方英雄!他所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对于强权者的致命反击!” “他起于微末,他与民众站在一起!他是天生领袖!” “如他所言,他杀的都是坏人!凡是看见他会发抖的人,奉劝你们,最好立刻弃恶从善!” 其实,魏可为什么亲手宰杀白锦标? 他本不想亲自动手。 杀一个双手被绑的老头子,掉价! 但,老团这家伙鬼点子多,上任伊始,就在镇上折腾出一个“族老会”,由八位年纪大的老人组成,职责是监督人民公社的运行,按照老团的说法,这有利于魏可迅速控制人心。 结果,族老会成立第一件事,就是请魏可,代表全镇,亲手杀了白锦标! “大爷的!要杀你自己去杀!老子好容易混上一身军服,替换的都找不到!弄一身血,你说要是洗不掉,以后再需要撑门面的时候,上哪找军服去!” 魏可记得,当时他就是这么对老团嚷嚷的。 旁边的楚红柳,已经气得翻白眼了。 这样一个耍无赖的那措将军,在外人眼中是多么的英明神武,但关起门来,似乎也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男人。 60.第60章 白大少成了疯狗 人民公社成立了,魏可成了那措将军。 但,危机并没有解除,主要威胁就是白锦标的大儿子白小棉。 就在公社成立的当天,有两个自由军第一队的人,跑了回来,也带回了白小棉的消息。 白家大少白小棉回来了! 不仅回来了,他还知道了自己亲爹和二弟被杀,以及白家被灭门,一家十几口,男女老幼都被杀,这白小棉已经红了眼,发誓要杀了魏可,还有那措镇上所有人! 白小棉原本的打算,是带队杀进镇子,屠镇。 然而,当他听说镇上成立了民兵,足有五十多人,而且魏可战斗力惊人的时候,临时变了主意。 两个偷跑回来的自由军,是被杨大春的民兵二连抓住的。 这两个人交代说,白小棉就在附近一个山洞里修整,他们两个家里都是镇上的镇民,听说白小棉要屠镇,就害怕了,不想继续跟着白小棉瞎混,于是偷偷溜出来,想回家看看情况,不料,刚进镇子,就被杨大春抓个正着。 得到消息之后,魏可迅速带着民兵二连出发,直扑山洞。 白小棉是一定要铲除的。 白家大少不除,魏可睡觉都不安稳。 然而,他们还是去晚了,山洞里只留下一些杂物,白小棉带着人跑了,不知所踪。 看着空空如也的山洞,杨大春的民兵二连的一帮子傻货,齐齐喝彩,就像是打了一个大胜仗,但魏可却皱了眉头,知道事情难办了。 只有终日打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白小棉现在肯定是发疯的,自己老爹、兄弟、家人都死了,不疯才怪。 现在,白小棉手下还有十个人,人人有枪。 这点实力,如果是正面碰撞,魏可只要集中一个民兵连的力量,就能稳胜对方,甚至于他和楚红柳在场的情况下,基本没多大损伤,就能把对方灭了。 但,白小棉如果躲起来,偷偷进行报复,那就不好办。 “魏老大,白小棉吓得跑了,你怎么不高兴?” 杨大春看见魏可的模样,就靠上来发问。 魏老大,这个称呼现在可不是随便人人能叫的,象征着一种身份,只有经过魏可认可的人,比如顾淼和杨大春,才能如此叫,而其他的民兵,只能称他魏将军,或者魏总指挥。 “大春,知道白小棉还有其他落脚点吗?” “我问过两个自由军,姓白的现在像受惊的兔子!他不敢在熟悉的地方藏,这个山洞就是临时找的,休息的时候还布了岗哨。估计是发现有人偷跑,他就赶紧也逃了。” “附近这样能躲人的地方,多吗?” “不少!他们只有十个人,要真想躲,这么大的山,不容易找得到!” 魏可叹气。 如此一来,还真不好办。 仅从目前情况分析,白小棉是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的,他不在惯常的地方停留,派岗哨,发现异常立刻转移,这都是有效的防止行踪泄露的办法,却不一定是害怕! 根据镇民的介绍,白家三个儿子中,白小棉也是胆子最大,最凶狠的一个! 现在,白小棉没有远逃,而是在镇子周边打转,其目的不言而喻。 伺机进攻镇子。 偷袭镇子里零散的外出人员。 这两条可能性里面,尤其是第二条,是个大麻烦,一旦白小棉得逞,镇子里的几百口子人,就会被憋死在镇子里,除非是聚集足够的力量,否则,没人敢外出。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带上几个人,跟我在附近看看!” 魏可还是有点不甘心。 杨大春的二连刚刚组建,其实就是一批抓着刀枪的百姓,聚在一起勉强还行,但魏可万万不敢让这些人,分头出去搜索,那样就算遇上白小棉,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过了一会,杨大春兴冲冲带了几个人过来。 魏可一摆手,简短吩咐道:“现在我教你们战斗搜索队形!由我充当排头兵,杨连长押后!其他人间隔五步,仔细观察自己外侧,留意一切反常情况!比如树枝的摇晃,小鸟乱飞!最重要一点,发现敌情后,不得乱喊乱叫,第一时间提醒战友,立刻隐蔽!” “好了,出发!” 魏可这也算抓住机会就练兵,实战是最好的训练。 话说,民兵连刚刚成立,但几个领头人,已经快速建立起权威,他们的能力,得到了所有民兵的认可。 魏可本人就不说了。 射击教官杜斌,他就是接连两枪,打碎两个瓶子的人,也是凭借一条步枪,打的堡垒上十几个白家打手不敢冒头的那个人,仅凭这两点,就让人不得不服气。 副总指挥楚红柳,你敢欺负她是女人? 楚红柳的做法很简单,站在民兵连的队列前,命令两个民兵,站在二三十米之外,同时向空中扔瓶子,只听啪啪两枪,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从腰里拔出双枪,把两个瓶子全部打碎! 当时,所有的民兵全部变了哑巴,其中还包括杨大春。 他们这些生活在那措镇上的大老爷们,平时是不怎么看得上女人的,但从此以后,他们再不敢那么想了。 闲话少说。 魏可让杨大春几人,摆开搜索队形,几个人都很激动,很认真地执行命令。 出了山洞,魏可立刻发现一串杂乱的脚印。 “地上发现脚印!现在我们顺脚印追!所有人子弹上膛,小心戒备!” 魏可再次发出命令,手里提着枪。 地上的脚印,很明显是沿着山洞外的一侧,往山洞后面去了。 魏可猫着腰,小心往前走,一边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刚刚到了山洞后面,魏可突然站住。 前面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吊着三个人! 三个死人! “啊!那是镇上的杨家二虎子,还有李家和张家的儿子!这三个人家里都是镇上的,他们怎么死在这里了?”杨大春吃惊地发出一声低喊。 杀人。 不是白小棉手下在自相残杀。 而是,白小棉杀了自己手下中,全部的那措当地人! 看到这一幕,魏可果断放弃了继续追赶,因为他知道,白小棉已经变成了一条疯狗。 现在,即便是魏可领着人追上白小棉,情况也不一定好,魏可本人应当无碍,然而,跟着他的这些毫无经验的民兵,估计伤亡是难免的,甚至会死个干净。 “大春,把这三个人挖坑埋了。其他人准备撤退,回镇上再说!” 61.第61章 小女子的天 那措镇上也出事了。 镇上的哨卡遭到袭击,哨卡上民兵一死一伤。 幸好,顾淼严格执行魏可的规定,哨卡上布置的是四岗,其中两明两暗,当两个明哨被突然飞来的子弹击中,另外两个藏在暗处的暗哨,立刻开枪还击。 这一下的变化,让偷袭者猝不及防,在对射数枪后,仓皇逃了。 等楚红柳、顾淼等人带队赶来,其中一个民兵已经牺牲。 一定是白小棉干的! 话说,魏可到达那措镇之后,活捉白老二,攻下白家大院,他这一方的人并没有一个人死亡,现在倒好,人民公社成立了,民兵连有了,反而死了人。 魏可回来之后,也挺郁闷的。 “李小道牵头,在镇上找几个有治伤经验的,马上成立医疗队!医疗队第一个任务,绝不能让伤员牺牲!” “魏老大,我……” “你什么你?不行也得行!老子手下不养吃闲饭的!” 李小道怕血,还是个二把刀。 但魏可现在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逼着他顶上,先把医疗队建立起来。 现在,魏可的直系一帮人中,除了疤瘌还在疗伤,其他人都有了安排,就连小猴,也被指派给老团当帮手,暂时负责整理财物,算是出纳员兼会计,闲了的时候就去民兵连,训练射击。 唯有李小道,几乎无事可做,他原本就混过医生,医疗队不让他去,还能有谁? 安排了李小道,魏可召集了一次小规模会议。 楚红柳,老团,顾淼,杨大春。 “老团,所有出镇子的活,全部暂停!人员收回来,马上过元旦了,公社第一个新年,一定要办得热热闹闹。封闭镇子!准备过年!” “啊?过年行,但过完年呢?几百号人,一直堵在镇子里,这怎么行?” 老团立刻皱了眉头。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老团现在是镇子里的大管家,别的不说,每天几百人吃饭,米饭是不用发愁,但菜啊肉啊就够他烦死了,镇民穷惯了不讲究,但总不能吃白饭吧? “先用存货顶住!过完年再说!” 魏可也不解释,继续分配工作。 “顾淼,把你的一连先交给楚总指挥,辛苦一趟,出山。想办法弄武器,争取做到民兵连人手一支枪,子弹一百发!需要多少钱,找老团领。另外,门路不够,也可以去找夏老板,你就代表我!” “保证完成任务!老大,我能带几个人去吗?” “随便你。以后这种小事,自己决定,你是连长,没必要事事来问我。” 魏可一句话,就把顾淼说的喜滋滋的。 魏可暗想,这家伙就和当初的老团一样,是个官迷! 安排了老团和顾淼,剩下来就是楚红柳和杨大春,魏可也安排了,让他们带着两个民兵连,抓紧时间训练,同时还要安排人手,做好镇子的保卫工作,绝不能再出岔子。 “你自己又想做什么?” 楚红柳很警觉,立刻就问了。 以她的经验,魏可不可能给别人都做了安排,他自己一个人躲起来睡懒觉,那不是他的作风,相反,最艰苦,最危险的事情,魏可一定是留给自己的。 “白小棉是大害,不仅要除掉,而且要快!” “你想怎么做?” “其他人没经验,这事得我去!山里地形险,人去多了没用,反而容易打草惊蛇。我找两个熟悉路的民兵带路,就趁这几天封闭镇子的时间,找到白小棉,把他除了!” 魏可说的很自信。 以他的本事,白小棉只不过是七个人,只要还在镇子附近,就逃不掉,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魏可相信自己,绝对有很大的把握,把对方全部干掉。 “不行!我不让你去!”楚红柳气得瞪眼。 除了楚红柳,其他几个人也反对,其中老团认为魏可应当多带几个人,比如说带上杜斌,而顾淼和杨大春两个,则是坚决要求自己陪着魏可一起去。 “都给老子闭嘴!军队讲的不是民主,老子也不是征求你们意见!执行命令!” 军队。 魏可骨子里就是军人。 什么那措将军,什么人民公社当家人,在他看来,这些统统都是名义上的,是为了生存,给自己临时戴上的帽子,他其实还是一个基层军官,不是坐镇后方遥控指挥,而是身处第一线,冲杀在前的一线指挥员! 散会。 其他三个人都走了,唯有楚红柳坐着不动。 “柳子。你看啊,老团手伤了,杜斌身体还没好,疤瘌更不行。他们要是有一个好好的,我肯定带上!再者说,白小棉一日不除,镇子里就一日不得安稳,这件事拖不得。” 魏可不忍心,只得好言相劝。 “那我呢?” “你是女人……” 魏可刚开口,立刻觉得不妙! 楚红柳身为美女,却没有当美女的觉悟,她是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以往在陆战队的时候,上级多次想让她改政工,但她就是不同意,宁愿在作战分队里摸爬滚打。 这样一位女英雌似的人物,你敢和她说“你是女人”…… 果然,楚红柳的一双秀目,狠狠瞪了起来。 “停!我和你说,咱俩是战友,是一条线上的!君子,啊呸!淑女动口不动手!” 魏可急了,慌忙就劝,口不择言。 楚红柳突然扑哧一声笑了。 “行了,魏家小哥,你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都将军了。小女子怎么能随便动手呢?你是小女子的上级,就是小女子的天,你怎么命令,小女子遵从就是了!” 说罢,楚红柳站起身,袅袅婷婷走了。 魏可心里一阵发毛。 小女子? 还什么上级就是她的天? 这种鬼话,拿去陆战队说说,谁肯信啊,要说她楚红柳也是个胆大妄为的,倒是十个里面有九个会相信,否则,她也不会一个人单枪匹马,跑去要为魏可报仇了。 很快,魏可就知道了,楚红柳的打算。 魏可要找两个镇民带路,等两个镇民站在他面前,他就犯傻了。 其中的一位,可不就是英姿飒爽的楚大小姐吗? 此时的楚红柳,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对襟粗布衣服,腰间扎了根布带子,头上也用一块黑布包了,看不出是个女人,只是仔细注意的话,胸部是翘翘的,有点怪异。 明明一身破衣服,却穿出了诱人的模样,也是怪了。 “你……” “民兵训练我都安排好了!还有,你要是不想让全镇人都议论,说英勇无敌的魏大将军,被一个女人追得满大街跑,你最好就装作没看见本小女子!” 楚红柳凑上来,轻声来了一句。 魏可的冷汗下来了。 没天理的!这就是口口声声要把他当作天的小女子? 62.第62章 天兵天将与仙女 给魏可当向导的,是一个叫作沃嘎的年轻人。 别看沃嘎年轻,家里世代居于那措,是猎户,对那措周边的环境了如指掌,他虽不是华夏人,但和杨大春关系很好,就是杨大春亲自挑选了他,来给魏可当向导。 “魏将军……” “别!这次我们出去,路上你叫我魏大哥,叫楚总指挥是楚姐。” “魏大哥,你想怎么做?” “我的想法,首先检查镇子周围能藏人的地方,如果发现白小棉踪迹后,再跟着线索追。明白了吧?” 沃嘎长得精壮,但性格直,也不和魏可客气,叫声魏大哥,领着他们就走。 魏可也是直爽人,觉得沃嘎的脾气挺好,不啰嗦。 上路后,魏可就递给两人,每人一个用黄布缝制的小布包,上面有根绳子,让他们挂在自己脖子上,再把布包藏在胸前,对于这个命令,沃嘎毫不犹豫就执行了。 楚红柳却凑上来悄声问:“这就是李小道说的符?” “是,也不是。这叫护身符,经过试验,肯定能防刀砍,但估计挡不住子弹。” “这么厉害?那不是刀枪不入吗?好宝贝!” 魏可笑笑,有些小得意。 自从到了那措,就一直忙碌,他也没来得及和老团、楚红柳等人好好谈谈,关于他们这些人未来的打算,还有他们如何经营那措,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 人嘛,稀里糊涂活着很难受的,尤其他们这种心里有了伤痕的人。 等这次事了,一定要和大家,开诚布公地谈一次,他魏可在这个世界上,还能和谁交心? 不外乎是楚红柳,以及07剩下的几个兄弟,而已! 三个人一路走,魏可就向沃嘎请教。 山里的植被分布,野兽种类和数量,道路情况,如此等等。 他们携带的武器,也很不起眼。 沃嘎是一杆猎枪,楚红柳干脆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显得很普通,就算是魏可,也没拿ak步枪,而是一支81-1步枪,枪身上裹了破布,看起来像一把粗大一些的猎枪。 当然了,三人身上都藏了手枪,一旦短距离交火,火力还是很可观的。 81-1步枪,就是俗称的八一杠,威力远不如ak,唯一的优点是射击精度高,射程远,是一款全能型的单兵武器,直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很多野战部队里,还装备的是这种步枪。 直到把镇子周围转了一圈,才发现一处可疑目标。 这是一个小山坳,靠近背风的山壁旁,有一堆灰烬,用手一摸,冰凉。 “被露水打湿过,是昨晚之前留下的。” 楚红柳观察一番,就下了结论。 魏可点点头,站在原地,向周围观察,然后爬上附近的山壁,查看之后,又跳下来。 “补充一点。哨兵位置安排的很合理,从被哨兵压倒的草丛来看,时间大约为20小时以上。也就是说,这里是白小棉昨天白天的休息地点。” “哨兵采取了遮蔽措施吗?” “采取了。” “很棘手。” “对,是个难办的对手啊!谨慎,有一定经验。” “晚间休息远离镇子,无法通过火光找到他们。脚印跟踪也很难。最佳方案,白天,通过烟雾。” 魏可和楚红柳一问一答,速度飞快。 两个人谈话的跳跃性也很强,反正他们能懂就行。 旁边的沃嘎,听得稀里糊涂,干脆坐在了旁边,他知道这种时候,即便自己是个老练的猎手,似乎也帮不上忙,也终于彻底信了,他们的这位那措将军,以及几个手下,的确都是“神通广大的人”。 “咦?这是什么?” 魏可突然看见,就在火堆不远处的草丛边,有几块小石板模样的东西,但肯定不是普通的石头,因为,这几块东西是粉红色的,与周围的泥土、石块的色泽,完全不同。 两个人小心地凑上去观看。 “石盐!” “一种作为化工原料的盐!” 这一次,两个人几乎是同时作出了判断。 “沃嘎过来!看看,认识这东西吗?” “哦,这东西是岩盐,镇上有些人家就是采盐的。不过,这种盐不好吃,也不值钱,听人说吃多了还会得病!镇上人家把这种盐采回来,卖给白家,白家再卖出去。听说,大地方的人把这种盐提纯,就能吃了。” 沃嘎是当地人,说的头头是道。 其实,粉红石块是岩盐,两个人都判断出了,他们想知道的,就是镇上人拿这种盐做什么而已,还有就是,这种盐在哪里能采得到。 魏可和楚红柳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神,都笑了。 “沃嘎,带我们去能采岩盐的地方,白小棉的人可能就在那里。” “啊?盐矿那么远,你是怎么知道的?魏大哥,刚才我忘了说了,镇里有些人家,有时候也吃岩盐的,还有,有的孩子喜欢把岩盐含在嘴巴里……” 沃嘎努力地解释着,生怕自己的话,造成了魏可的误判。 魏可笑道:“走,咱们边走边说。” 楚红柳已经耐心解释道:“沃嘎,你都说了,这种盐不好吃,吃多了还会得病。那么,你说白小棉那些人平时会吃这种盐吗?我估计,是他们身上带着的盐不够用,就临时去采了岩盐。而采盐的地方,肯定有坑洞,适合藏身。所以,白小棉藏在那里的可能性,非常大。” “哦!我明白了!” 沃嘎恍然大悟,赞叹道:“楚姐,你们真聪明!怪不得大家都说,魏大哥是天兵天将下凡,楚姐你是天上的仙女,你们来了那措,是我们那措人的福气!” 魏可不在意道:“沃嘎,我们只是经历的多,以后你也可以!” 楚红柳却脸色泛红,略带酸意道:“你魏大哥是天兵天将,楚姐我不过是穷人家的小丫头。另外啊,你魏大哥心里头,早就有属于他的仙女了,哪里能轮得到你楚姐去当仙女?” 我倒! 这丫头,怎么当着外人的面说起这个! 魏可尴尬到不行。 似乎又回到了陆战队时期,楚红柳知道他有了女朋友之后,时不时就拿话来刺激他,偏偏又不明说,每一次都搞的他很狼狈,就像当了负心汉一般。 “我们要加快速度了!大家不许随便说话,注意敌情!” 万不得已,魏可只得端起了指挥官的架子。 心里却不由得嘀咕。 秦筱竹是他的未婚妻,而楚红柳算是红颜知己,一个有情,另一个有意,这事情他上辈子就很苦恼,孰料,重生之后,这种苦恼,随着秦筱竹失踪,楚红柳几乎为他丧命,变得更加复杂。 扯不清,理还乱! 63.第63章 非战斗减员 岩盐矿,距离那措镇不远也不近,路程大约一个多小时。 这个距离,让魏可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 换位思考,如果他是白小棉,也会把固定休息地点,选择在盐矿,然后在镇子附近,再寻找几处落脚点,这就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布局空间。 进,可骚扰镇子。 退,可休整补充体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不过,这一路上,魏可还是很小心,坚持自己走在第一个,宁可走错了路,需要由沃嘎来帮他修正方位,也不愿意冒险,让沃嘎直接带路。 他们只有三个人,对方是七个,所以,任何失误都是不被允许的。 一路上,再次发现了数个地方,有人员停留的痕迹,从痕迹上判断,人数也是十人以内,与掌握的线索恰好吻合,一切都说明,白小棉就是把临时老巢,安顿在盐矿了。 “我们是不是回镇里,把民兵连调来,那样更保险?” 楚红柳如此建议道。 “不!调人过来,人多嘈杂,他们都是生手,很容易打草惊蛇。再让白小棉跑了,要抓他就更难。你我两个,对付七个土匪而已,小心一点,危险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 没错,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选择安全一点,就会冒着被白小棉逃走的风险。 魏可不是个保守的人,他更喜欢让自己承担尽可能多的责任,让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而且,他还保留了一点小秘密。 现在的他,综合战斗力要比陆战队时期,更胜一筹,因为他有一条强大的左臂,这条左臂,在关键的时候,能够让他所爆发出的战斗力,暴增一倍! 这个小秘密,魏可并不打算告诉楚红柳,这条左臂,只能是他一个人的秘密。 魏可三人走走停停,比预想的稍稍多花了一点时间。 当他们翻过一道山梁,岩盐矿远远出现在视野之内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时分。 “魏大哥,楚姐。那边的山谷,就是盐矿!这么多年了,很多人在那里采盐,山谷里到处都是坑洞,也没人知道有多少个!不过,那些洞都不太深,最多也就是往地下十来米。” 沃嘎赶上来,向两人介绍。 魏可抬头观察,不觉暗暗皱眉。 情况比预想的要复杂。 关键是山谷太大了,从这里望过去,不少的地方还有树木,如果像沃嘎说的那样,坑洞有很多,那么,即便他们进了山谷,也不容易发现白小棉藏身的地方。 看起来,这会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费时费力,也更危险。 但,事已至此,魏可当然不能轻言放弃。 “走!过去看看!注意隐蔽,沃嘎走在最后一个,小心点,不得轻易开枪!” 魏可命令一声,依旧走在第一个。 “啊!” 突然,身后的沃嘎发出轻声惊呼。 紧接着,又传来了楚红柳略显惊慌的声音,低低喊道:“魏子!蛇!好多蛇!” 猛转身,魏可也吓了一跳! 只见,沃嘎坐在了地上,有一条色彩斑斓的大蛇,有胳膊粗细,已经缠住了他的小腿,而沃嘎神情慌乱,拼命用两只手拽住蛇的身体,想把大蛇从自己腿上扯下来。 颜色鲜艳的蛇! 毒蛇! 魏可一个箭步窜了回来。 匆忙中,魏可发现,沃嘎居然犯了错误,他没能抓住毒蛇的头部,那条蛇的脑袋昂着,嘶嘶吐着鲜红的蛇信子,也在拼命挣扎,模样分外恐怖。 魏可冲上去,一伸手,一把狠狠掐住大蛇颈部的位置,也就是通常说的七寸。 他用的是左手。 全力一掐! 刚才还在拼命扭动的大蛇,就像是被电流击中,抽搐两下,脑袋居然不动了,蛇信子也不再吞吐,而是软软的耷拉在外面,收也收不回去。 沃嘎趁这个机会,赶紧把大蛇从自己腿上抓了下来。 这时候,魏可忽然有些发愣。 因为直到此时,他才注意到,不是一条蛇,而是有一窝蛇! 就在沃嘎倒地的地方右侧一点,草丛里盘踞着至少七八条大蛇,都是这种胳膊粗细,颜色鲜艳的毒蛇,蠕动着,看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而且很奇怪,这些蛇,似乎正在和一只小动物对峙。 那只动物长得也很奇怪,灰褐色的毛发,外型有点像小狗,但绝不是狗,因为,它的眼珠子圆溜溜的,小小的鼻头两侧,各自有三根老鼠似的长长的硬毛,很是显眼。 像狗又像鼠,这是什么玩意? 不过,魏可已经顾不上去探究,那是什么动物。 或许是因为魏可攻击了那条大蛇,其他的大蛇,似乎放弃了小狗,而是纷纷调转目标,昂着头,吞吐着一条条蛇信子,看样子马上要往魏可和沃嘎这边游过来。 “撤!往后撤!” 傻子才会去和这窝毒蛇相斗! 沃嘎似乎站立不稳,魏可想也不想,将手里的大蛇丢了,然后将沃嘎扛在肩头,又拽了一下还在发愣的楚红柳,转过身,拔腿就跑。 跑出去一段路,忽然想起,楚红柳是有点害怕蛇类动物的! 侧头一看,果然,跟在他身边的楚红柳,脸色有点发白,怪不得,她刚才的反应有点迟钝,不像平时那样身手敏捷,这应当是她突然看到这么多的蛇,不自觉就慌了神。 其实想一想,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而已! 魏可赶紧把步枪背在肩上,腾出右手,伸手去抓住楚红柳的小手。 冰冰凉! “柳子,别怕!有我在呢!” “嗯。” 楚红柳声音低低的,就像蚊子哼,脸色却略微红润了一些。 啪嗒!沃嘎握在手里的猎枪,掉在了地上。 魏可低头一看,沃嘎的脸色潮红,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气声,似乎连呼吸都困难了。 “糟糕!他应当是被毒蛇咬了!” 楚红柳忽然惊醒,自责地叫了一声道:“都怪我!看见那么多蛇,我就……” 魏可赶紧把沃嘎放到地上,卷起他的裤脚一看,立刻就发现,他的小腿上有两个小小的孔,伤口处的小腿,已经肿大了一圈,皮肤下呈出不正常的青紫色。 果然中毒了! 魏可心里一紧,护身符也不是万能的,刚才的那条蛇缠住了沃嘎,蛇类的攻击频率快,也不知道咬了沃嘎几次,于是就突破了护身符的防御,把沃嘎咬伤了。 “我带了抗病毒血清!” 幸好,楚红柳已经恢复了冷静,她随身带了一个小小的急救包,虽然条件简陋,却正好有一支抗病毒血清,立刻给沃嘎注射了,还让他吃了止痛片。 “都怪我不好!刚才没帮上忙!”楚红柳依旧很自责。 “楚姐,不怪你!是我自己不小心,踩到了那条蛇。”沃嘎更是神情沮丧。 魏可在内心里叹口气。 白小棉等人还没找到,己方出现一个非战斗减员,这真是太糟了! “算了,你们也别后悔了。沃嘎,刚才和蛇打架的,像狗一样,是个什么东西?” 要说气恼,魏可现在最恨的就是那只小狗似的动物,恨不得一枪崩了那个小东西,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他们经过的时候,找一堆毒蛇打架,这不是故意添乱吗! “魏大哥,那好像是我们山里人传说中的雌獾!龙的后代!” 唧唧! 就在这时,刚刚那窝毒蛇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刺人耳朵的叫声,这叫声不算高亢,但穿透力很强,听起来有些瘆人,莫名的心里发虚。 那就是雌獾?还什么龙的后代? 一只那么点大的小东西,估计会被那窝大蛇,吞的连渣都不剩! 64.第64章 苍天意弄人 魏可爬到高处,往前面的山谷里张望。 突然,他看到其中的一个方向上,冒出了一股青烟,那是有人在生火做饭! 楚红柳也跟了过来,咬牙问道:“怎么办?我听你的!” 她的语气有点不对劲。 魏可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太了解身边这个女人,要说楚红柳有哪点让他不是十分满意,就是她骨子里太骄傲,容不得自己有半点失误,所以她在平时的训练和战斗中,都是把自己当作男兵那样要求的。 “任务取消!撤退!” “什么?敌人就在前面!沃嘎伤了,我们两个足够,你说过的……” “柳子!” 魏可的表情严肃道:“如果你觉得,刚才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队友受伤,从而自责。那么,我宁愿取消任务!还有句话我要告诉你,我已经失去了很多好兄弟,不想再有一个兄弟出事,尤其是你!如果在消灭敌人和你的安全之间做选择,我毫不犹豫选后者!” 楚红柳很聪明,立刻懂了他的意思。 沉默一会,她突然问道:“魏子,我一直想问你,当初为什么选了秦筱竹,而不是我?” 魏可叹气。 这真是天地间最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原以为他死了,就不需要回答了,却不料,他意外重生了,还与楚红柳再次相遇,相认,回复到了当初的那种状态,这个问题,迟早必须面对。 “其实不是我选择,应当说是命运选了。当初在新兵连,我偷偷喜欢过你,但你太耀眼,是所有女兵中最漂亮的那一个。我自卑,不敢说,就逼着自己拼命训练。后来,遇上了秦筱竹,她对我很好,虽然她同样漂亮,但她觉得军队很神秘,甚至崇拜我。所以……” 自卑。 如果不是他亲口说出来,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他魏可也曾经自卑过。 但,楚红柳已经信了。 她忽然笑了,笑声中却流下两行清泪。 “知道吗?我为什么会成为枪打的最准,搏斗技巧最强,甚至什么都想争第一的那个女兵?” “为什么?” “因为,我一直以为你觉得我不够优秀!所以我拼命努力,想让你觉得我足够优秀,然后你会喜欢我!我不停地找你讨论战术,想让你发现我的优秀!当我得知你牺牲的消息,我崩溃了,我想去你的面前,告诉你那个字!哪怕只让我说出那个字,就是死,我也认了!” 魏可怔住了。 这个答案,让他思维彻底混乱。 天!楚红柳的真实想法竟是这样的。 天!她一个人冲向那个把守森严的小岛,竟是做了这般打算。 苍天意弄人啊!他们果真是两个傻到不能再傻的人,竟被老天爷生生耍弄了一回,若不是阎王爷让他重生,这个秘密,就深深埋藏在两个人各自的心底,直到永远了。 “对不起!柳子,对不起!” 魏可喃喃着,扶住楚红柳抽动的肩头。 楚红柳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哭泣道:“魏子,不要说对不起!永远不要和我说对不起!魏子,我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这样抱着你,对你亲口说一句,我爱你!魏子,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我爱你!” 我爱你。 这句被无数人说过无数遍的话,此刻让魏可觉得,沉重无比。 楚红柳为了对他说出这句话,差点丢了命! 更有甚者。 一个爱字,彻底颠覆了他们两个人的人生轨迹,没有这个字,他不会成为外海赫赫有名的魏阎王,楚红柳也不会成为红箭的红姐,他们最可能的,就是在服役期满后,去往某一座城市,在那里,分别成为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 一个爱字,何其重也。 魏可取下楚红柳头上的布头巾,将一个亲吻,重重印在她的头顶心。 “柳子,谢谢你!你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宝贝!” 哪怕是感动到无以复加,魏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因为,这很难。 因为,还有一个抹不开的秦筱竹。 因为,他现在的性命,并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他身上背负着血仇,在为那些牺牲了性命的兄弟们彻底报仇之前,他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去追求个人的幸福,那会令他有罪恶感! 时间慢慢流逝,两个人就这么站了良久…… 山谷外,三人开了一次简短的战前讨论会。 结论:进山谷,剿灭白小棉! 白小棉是必须要消灭的,宜早不宜迟,如果放弃这次机会,天知道还能不能找到更好的时机。 沃嘎的腿伤了,自然不能参战,魏可给他找了一个小小的山洞,帮他用树枝把洞口遮掩,再给他戴上一枚醒神符,做了这些之后,沃嘎自保应当无虞。 能参战的,只剩下两个人。 “柳子,安全第一!咱俩都是军人,应当知道,战场上切忌感情用事!一旦事不可为,第一个需要确保的,就是你的生命安全,不要管我,先保住你的命!相信我,我的体能比你强,只会比你更安全!” “打住!魏阎王这么婆婆妈妈?再多说一个字,老娘看不起你!” 呵呵,这才是红箭的红姐。 他们相互敞开了心扉,但不能抹杀一个事实,两个人都已不再是当新兵的傻小子、傻丫头,七八年的军旅生涯,无论身体还是性格,都已成熟了,非当日可比。 爱? 不可否认,楚红柳是爱着魏可的,魏可同样也爱楚红柳,但他们是军人的性格,更喜欢将那份浓浓的感情,深藏在心里,对军人来说,爱,不是用嘴巴去说的。 两个人手里提着枪,一前一后,绕了个大圈子,进了山谷。 岩盐矿区很大,幸好,他们已经有了大致的方位。 魏可猫着腰,机警地走在前面,楚红柳落后数米远,一路尾随。 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特种兵精英,身上穿的衣服,恰好又与这里的土壤颜色接近,一路行来,如果不是有人特别留意,根本就察觉不到,空旷的矿区里,已经闯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很快接近了目标区域。 这是一个环形的小山坳,在靠近山壁的一侧,有几个山民打扮的人,点起了一个火堆。 另外,在小山坳入口处的一个小土坡上,还有一个岗哨,这岗哨坐在地上,身边是一棵大树,身上也披着树枝树叶,若不是魏可他们早有防备,根本注意不到这个人。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甚至庆幸,沃嘎被蛇咬了。 否则,以沃嘎的能力,他们一路摸过来,估计早就被这个暗藏的岗哨发现,他们也不能这样仔细观察。 山壁那边刚好六个,再加上岗哨,不多不少七个人! 就是这伙人了! 魏可和楚红柳,趴在一块灌木丛后面,利用手势交流。 现在,他们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干掉这个暗哨,因为,就在山壁那里,距离火堆不远的地方,有几个敞开的洞口,应当是采盐的人留下来的,也应当是这伙人晚上休息的地方。 假如不先干掉暗哨,那伙人察觉后,往洞里一钻,魏可他们就头疼了。 事不宜迟,魏可向楚红柳做个手势,让她留在原地观察,自己慢慢后退,他准备绕到暗哨的身后去,这叫拔钉子,以他的本事,悄悄干掉这名暗哨,基本十拿九稳。 65.第65章 你敢草吗 魏可觉得,自己今天是流年不利,中了邪。 就在他顺利运动到暗哨的身后,距离大约七八米远,再近一步,就能出手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只小狗从身边钻出来,对着他,使劲提着鼻子乱嗅。 哪里来的小狗? 这当然不是狗,如果魏可没看错的话,突然跑出来的小东西,就是之前和几条大蛇对峙的那个惹祸精,也就是沃嘎口中所说的雌獾,据说是龙的后代的那玩意。 魏可气得鼻子都歪了。 好嘛,这个小东西,今天算是和魏可扛上了,先是间接造成了沃嘎被蛇咬伤,现在居然直接找上了魏可本人,而且,迟不来早不来,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它跑了出来。 果然,小雌獾发出的动静,立刻就被前面的暗哨察觉了。 扭头,四目相对! 暗哨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身后背着枪,手里握着匕首的魏可! 魏可的嘴角抽搐,话说,他干这种拔钉子的活,不是一次两次了,因为他手头硬,出手干净,很少有人能在他手底下叫出声,这是拔钉子最重要的一点,否则,直接一枪把岗哨撂倒,那不是更快吗? 这一次,他出糗了。 还没动手,就被人家逮个正着,两个人成了大眼瞪小眼。 说时迟那时快,暗哨也就是一愣神的功夫之后,举起步枪,就要开枪! 魏可也是急了,手一扬,匕首飞出! 他用的是左手。 这段日子以来,魏可已经完全信任自己的左手,因为,和右手相比,左手的力量更足,动作更稳,更精细,尤其是遇到突发情况时,用左手来处理,又快又稳,比右手方便多了。 就如同这一次,匕首飞了出去,一道寒光! 砰! 枪响了。 匕首飞得再快,也需要时间,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暗哨已经扣动了扳机。 魏可几乎泪奔,前面的暗哨坐在那里,双手徒劳地捂住喉咙,眼见是不活了,但这一切都是无用功,因为,枪响了,魏可的拔钉子彻底失败。 飞快地拿眼睛一扫,火堆边的那群人,已经乱哄哄扔掉手里的东西,纷纷举起了枪。 这真是最糟糕的局面,早知如此,那还浪费时间拔钉子做什么,不如一枪把暗哨放倒,他和楚红柳两个人直接冲上去开打,那样时间还充裕一些。 啪啪! 两声清脆的枪响。 这是楚红柳在开枪射击,她不仅开枪了,还从灌木丛后面冲了出来,向前冲了一段,紧接着一个翻滚,半蹲身,抬手又是啪啪两枪! 这一套动作很漂亮,像极了魏可冲击白家大院时的表现。 矫健,娴熟,动作行云流水,一点不拖泥带水。 但!魏可脑门上冒冷汗了! 要知道,楚红柳在陆战队号称“谁说女子不如男”,战术动作的熟练程度,一点不亚于最优秀的男队员,然而,魏可同样也知道,她的实战经验,并不算丰富! 想想也知道,全大队就一个女兵分队,宝贝的不得了,危险的战斗,谁敢让她们出战? 所以说,楚红柳的战术动作,基本是在训练场上练出来的,和魏可不同,魏可是战场上的老油子,哪怕子弹在眼前乱飞,他也不带皱眉头的,这是训练场上再多的努力,也无法培养的心理素质。 想到这里,魏可不敢有半点耽搁。 反手把步枪抓在手里,向前两步,纵身一跃,就从高高的土坡上跳了下去。 啪! 一枪,火堆边的一个正在举枪瞄准的家伙,一头栽倒。 啪啪! 啪啪啪! 现场的枪声,虽然不是很激烈,却也像炒豆子一般,响个不停,魏可一边射击,一边快速往前跑,几乎来不及做规避动作,但即便如此,他也没能追上楚红柳。 没办法,暗哨所在的土坡位置,有点偏,而楚红柳就像不要命一般,飞快地往前跑。 魏可既担心,又恼火。 他奶奶的!这丫头吃错药了吗,已经命令她安全第一,非要这么拼命吗? 不过,恼火归恼火,他还是欣喜地发现,对面那六个人,慌乱之下变得乱糟糟的,而且,他和楚红柳的枪法都极准,短短的时间里,一半的敌人已经躺下了。 剩下的三个人,眼见打不过,放弃抵抗,纷纷扭头往坑洞里钻。 趁着这个机会,魏可抬手又是一枪,把其中一个敌人撂倒,就趴在一个坑洞的入口处。 但!还没等喘口气,魏可几乎要骂娘! 只见楚红柳已经冲了上去,她并没有停下来等魏可,而是手里提着双枪,一猫腰,毫不犹豫向着一个洞口里面,就钻了进去! 你大爷的!魂淡! 傻子都知道,坑洞里面的地形一定是复杂的,而且,白小棉这些人已经在这里留宿过,对于坑洞里的环境,肯定比较熟,反观楚红柳,她第一次来,她能知道里面是直的还是弯的? 这么一头闯进去,实在太危险! 魏可头皮一阵阵发麻,以最快的冲刺速度,一口气冲到洞口,紧接着把手里的步枪一扔,抽出手枪握在手里,然后对准楚红柳消失的那个洞口,往里面就冲。 轰! 一声巨响,迎面一阵热浪袭来,顿时把魏可掀了个底朝天。 手雷。 这个动静,太熟悉了。 不过,魏可已经来不及去想,为什么有手雷爆炸,更没时间去检查,自己到底有没有受伤。 “柳子!你在哪!柳子!求求你出一点声音!” 一边叫,魏可一边手脚并用,往里爬。 洞里光线很暗,烟尘弥漫,到处都是刺鼻的呛人味道。 “咳咳……” 突然,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咳嗽声。 是个女声! 魏可不要命地扑上去,慌忙用手去摸,果然是一具柔软的身体。 “柳子!说句话!伤到哪了?求你说句话!” “咳咳……我没事,被震晕了……” 楚红柳的声音,很微弱,但还算清楚。 这时候,洞里更深一点的地方,传来一阵细细嗦嗦的声音,魏可恼恨地抬起手枪,对准前面,啪啪啪地扣动扳机,一直把弹夹打空,才肯罢休! 打完,他也不管其他了,一把抱起楚红柳,飞快地就往洞口外跑。 到了外面,把楚红柳平放在山壁边的地上。 魏可一双大手慌忙到处去摸。 “疼吗?有没有哪里疼?……你个魂淡娘们,快说句话啊!要急死我吗?” “咳咳……” 楚红柳又轻声咳嗽两声,然后居然笑了。 “你也知道着急了?那你就不想想,你一个人顶着子弹,往白家大院里冲,我就不急?” “……你没事?……艹!是不是真的没受伤?” “呸!人家是女孩子,你就不能文雅一点?再说了,老娘问你,老娘就算脱光了衣服躺你面前,让你艹,你敢来艹吗?” 魏可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他终于信了,楚红柳这是没受伤,至少也是没受重伤。 “唧唧!” 突然,身边传来两声轻轻的叫唤。 扭头看,魏可一肚子的邪火,立刻就忍不住了。 雌獾! 是那只小雌獾,居然又跟到这里来了,而且就在魏可的身边,提着鼻子,往他身上乱嗅。 “老子崩了你!” 魏可举起手枪,扣动扳机,咔咔,撞针击打空仓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魏可自己也哑然失笑。 真是被气糊涂了,刚才在坑洞里的时候,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像这种枪膛里子弹打完,还稀里糊涂开枪的蠢事,发生在魏可这种老兵的身上,还真是笑话,要是老团等人知道,不定怎么鄙视他! 66.第66章 它是条忠狗 楚红柳在手雷的爆炸下,居然毫发无伤。 魏可隐隐猜测,肯定是护身符起了作用,她应当只是受了手雷爆炸的余震冲击,再加上护身符的阻挡,才能幸免于难,但这也足够令人后怕不已。 这丫头还是在和他较劲呢! 说不得,以后必须禁止她直接上战场,毕竟战场是男人的天下,女人,应当站在二线。 但,现在还不是谈这些的时候,必须清理战场,否则,某个没死透的家伙,对着他们开上一枪,那就冤枉了。 扶着楚红柳在山壁边坐好,让她拿着枪警戒,魏可开始检查。 火堆附近死了三个,洞口边死了一个。 还有刚才手雷爆炸的坑洞里,魏可拖出来一具死尸,原来,那个坑洞很浅,仅有数米深,是个死胡同,这人估计也是慌了,在里面引爆手雷,结果没炸死楚红柳,倒把自己震晕了,被魏可一通乱枪,把胸口打个稀巴烂,死得不能再死。 再加上被魏可杀死那个暗哨。 六个! 居然少了一个。 楚红柳探头仔细看看,肯定道:“白小棉!我见过他,那人长得高高壮壮的,下巴两侧胡子很浓!” 坏了,别人都被干掉,唯独最主要的白小棉跑了。 也不能说跑了,他应当就躲在附近的洞里,只是不知道,这些坑洞有没有别的出口,魏可他们也不清楚,这里的坑洞,是不是都和刚才那个一样。 魏可立刻警觉起来,赶紧把楚红柳扶到那个安全的洞口处。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是眉头紧锁。 现在问题难办了。 假如白小棉就在附近,肯定已经度过了最初的慌乱期,他躲在暗处,只要魏可敢进入坑洞,白小棉轻轻松松就能开枪把魏可打死,而且自身毫无危险。 即便魏可自持身手强,这种送死的事,也是不能做的。 但,就这么等着,也不行,万一坑洞里有其他出口,就让白小棉轻松逃脱了。 魏可咬咬牙,从身边拖过一具尸体,用左手提着,试了试重量,又把手枪抓在右手里,看向了其中一个洞口。 楚红柳一把就抱住了他的手臂。 使劲摇头,坚决道:“不行!除非你把我先打死!要不然,你进第一个,我就进第二个!” 她这是看出来了,魏可想利用尸体作掩护,强行冲进坑洞检查。 然而,这办法绝对不够安全,甚至极度危险。 就在两个人僵持的时候。 “唧唧!” 雌獾的叫声又响起来了,这小动物这次不仅是到了魏可的身边,还用它的小鼻子,来拱魏可的腿。 “咯咯,这小家伙怎么好像黏上你了?老是围着你打转?” 楚红柳觉得有趣,竟然咯咯笑了起来。 魏可没好气道:“这小东西,我真恨不得把它宰了吃肉!你知道吗?我都摸到暗哨身后了,这东西突然跑出来,把我吓一跳,差点被那暗哨一枪崩了!” 魏可说着,伸手去拍雌獾毛茸茸的小脑袋。 “唧唧!” 雌獾居然不躲,任由魏可拍它,似乎还很享受,晃着脑袋,在魏可的手心里蹭啊蹭。 “好可爱!它就像一条小狗!” 楚红柳显然是羡慕了,也伸出手,想去摸摸雌獾的脑袋。 不料,楚红柳的手刚刚伸出去,就见原本温顺的雌獾,突然警惕地用它的圆眼珠,狠狠盯着楚红柳,而且,喉咙里发出了一串刺耳的“唧唧”声,与此同时,似乎连嘴巴边的三根毛,也支棱起来,就像要发怒一般。 “啊!”楚红柳吓得赶紧缩手。 这个时候,雌獾的叫声,明显就和他们在山梁上听到的差不多。 刺耳,让人听了感觉瘆人。 啪! 魏可甩手就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扇在雌獾的小脑门上,力量不轻,把它打得在地上翻了个滚。 “还敢对柳子凶!再凶老子吃了你!要不是你捣乱,坏人能逃掉吗?你说你要是一条狗,也能有用一点,最起码能帮我找到那人躲在哪个洞里!你个没用的废物,老子又不需要一条哈巴狗!” 魏可张口就骂。 “唧唧!” 出乎预料的,这雌獾被魏可又打又骂,竟然没有对他发怒,连叫声也是轻轻的,而且转动着小脑袋,又摇摇粗大的尾巴,似乎一副很委屈的模样。 这一下,就连魏可也觉得奇怪了。 没道理啊! 这小东西又不是他养的狗,难道说,这个物种天生贱胚,就喜欢被人打骂? 嗖! 很突然地,雌獾的身体一动,以快如闪电般的速度,冲进了一处坑洞! 快!的确是非常快,快的让魏可二人,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但仔细看看,那只雌獾真是不在了,就好像它原本就不在,刚才出现在两个人眼前的,只不过是幻觉。 魏可和楚红柳,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楚红柳问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魏可摇头。 他要是知道,就见鬼了,甚至他这时候也有点后怕,要知道,他刚才不仅用手摸了它的头,还打了它一巴掌,假如雌獾用这种速度向他扑上来,他应当是躲不开的。 这小东西有没有攻击力? 野生动物,多少总有点攻击力吧,再联想到它那恐怖的叫声,还有它和七八条大毒蛇对峙的场面,魏可若是认为,这只雌獾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他自己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弱智! “唧唧!” 就在两个人脑子转不过弯的时候,从雌獾刚才冲进去的那个坑道里,传出了雌獾发怒时的恐怖叫声。 紧接着,又是啪啪两声枪响。 再接下来,一个人的惨叫声从洞里传了出来,这叫声真的很惨,听起来都不像是人声了,就好像平时形容一个人不要命的惨叫,像杀猪一样,就是那种声音。 白小棉! 这个时候能在坑道里的人,除了白小棉,就不会是其他人了。 魏可一下子明白了,那只雌獾,果真是听了他的话之后,把自己当作一条狗,进洞去帮他抓白小棉去了,这个想法虽然荒唐,但魏可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在外面等着,我进去看看!” 魏可吩咐一声,抬脚就往洞里面跑。 刚刚跑进洞里,迎面,借着洞口透进来的光线,魏可就看见,有个人影坐在地上,似乎在拼命挣扎,就是这个人在惨叫,而在他身体前面,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也在使劲折腾。 魏可冲上去,对着这个人的脑袋,就是一拳。 然后,拖着这个人就出了坑洞。 到了外面,光线亮了,魏可和楚红柳,同时都是倒吸一口冷气! 只见,躺在地上的这个人,下半身全是血迹,一条小腿软软地挂着,骨头已经完全被咬断,仅仅连着一层皮,这人也不知道是被魏可打晕了,还是疼晕了,反正是晕死过去。 再看跟在魏可身后出来的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可不就是雌獾吗? “唧唧!” 这只雌獾继续讨好地对着魏可叫唤,还伸出猩红的舌头,去舔它嘴巴边沾上的血迹。 我的天!这什么鬼东西! 67.第67章 没脑子的小欢 雌獾是条忠狗,鉴定完毕。 就算魏可再挑剔,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除了恐怖的叫声,闪电般的速度,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咬合力,雌獾和一般的宠物无异,总是围着魏可身边打转,时不时对着魏可嗅嗅,或者用它的小鼻子轻轻碰碰魏可,似乎是在表示: 主人!我在这里!快来安慰我一下! “走开!老子不喜欢养宠物!” 魏可被烦的不行,他确实是不喜欢宠物的。 中国的军营里,远比其他国家的军队管理严格,哪怕魏可是军官,他也必须按照规定来,被子必须叠成方块,个人物品必须放置整齐,这还是因为他们是特种兵,如果是普通野战军,那就更严格。 你见过被子叠好后,用直尺去检查的吗? 还有,床下鞋子数量必须固定,不能多不能少,摆放顺序不能乱,毛巾搭出脸盆的长度,必须是统一的,就连漱口杯里的牙刷,有毛的一面的朝向,都是规定好的。 红箭是打仗的部队,对于内务的要求没有那么变态,但总归是不能饲养宠物的。 所以,哪怕雌獾再怎么像宠物,魏可也不愿意它围着自己打转。 连楚红柳都看不下去。 没别的,女人的爱心很容易泛滥,这只雌獾在不发怒的时候,的确很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让楚红柳看得眼馋,但又想不明白,雌獾为什么就是不爱搭理她。 “没道理啊!难道它是雌的,不喜欢女人?也不对啊!白小棉不是男人吗?” 魏可在心里暗乐。 他好像已经知道原因了。 左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已经注意到,雌獾更喜欢在他的身体左侧,而且,每当距离他的左手较近的时候,它就会不由自主伸出舌头,轻轻地来舔他的左手。 刚开始的时候,魏可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上一口。 但不是,它的动作很亲昵,一点没有威胁性。 不管怎么说,雌獾算是将功赎过,帮助魏可抓住了白小棉,魏可也不能过河拆桥,把它赶走,于是,两人一獾,再加上被魏可拖在手里的已经昏迷的白小棉,一个很怪异的组合,从盐矿里走了出来。 “魏大哥,楚姐!你们抓住白家大少爷了!啊!这是……” 沃嘎见魏可和楚红柳归来,而且抓住了白小棉,很是高兴。 但,紧接着他就看见了雌獾,脸色大变。 楚红柳就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当然是想看看,雌獾对沃嘎的态度。 只见,沃嘎很是恭敬地,双手合十,对着雌獾行礼,这是栗敢地区当地人的常用礼节,一般遇到年长的,地位高的人,都会这样做,以示尊敬。 然而,雌獾一点表示都没有,依然跟在魏可的脚边。 可以确定了,雌獾对什么人亲近,与性别无关,它只是愿意和魏可亲近而已! “沃嘎,你为什么要对它行礼?”楚红柳奇怪问道。 “楚姐,在我们山里人的传说中,雌獾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人类只是客人。所以,一旦遇见雌獾,就必须对它保持尊敬,如果不敬,雌獾会发怒,山神也会降罪给我们!” 沃嘎说的真诚。 楚红柳却气得翻白眼了。 对它不敬,雌獾就会发怒? 魏可不仅开口骂,还动手打它了,也没见雌獾对魏可发怒,反而是她,仅仅想摸一下,就引得它发怒,这到底是谁敬谁不敬,这小东西也太没节操了! “沃嘎,腿上的伤怎么样了?” 魏可赶紧打断,反正他猜到雌獾喜欢他的原因之后,就不想管了,它乐意跟着也无所谓。 沃嘎小腿被毒蛇咬伤的部位,没有变得更严重,但,小腿依然肿着,若想让他自己走回去,那也是不可能,所以,魏可决定背着沃嘎回镇上。 白小棉呢?楚红柳是没有力气把白大少弄回去的。 “你们看看谁动手,把这家伙解决了吧!” 魏可一句话,就让两个人微微变色,即便是楚红柳,脸色也变了。 战场上开枪杀人,与面对面杀一个人,感觉能一样吗? “你,不是三不杀吗?” 楚红柳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问话。 魏可笑笑解释道:“他曾经拿着枪要杀我们,所以,就不是手无寸铁之人。再者说,他手下那么多打手,那些打手要杀我们,不要说他是个男人,就是老人,妇女,孩子,也杀得!还有,白家父子作恶多端,手里冤魂无数,这种人,不在手无寸铁之列!” “哦,我懂了。原来很多人都误会了你的意思,怪不得07从来不留俘虏。” 楚红柳这才点头,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旁边的沃嘎,已经手持匕首上前,一刀,刺入了白小棉的心窝! “我杀了白家大少!我是那措人的英雄!” 沃嘎的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大声地这样说道。 转过头,他恭敬地对魏可和楚红柳行礼道:“魏将军,楚总指挥,你们帮那措人杀了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那措人永远感激你们,你们是我们的恩人!” “胡说,什么你们我们,现在我们都是那措人!” “是啊,魏大哥,楚姐,我们都是那措人。” 沃嘎憨厚的笑了。 可怜白大少白小棉,若不是魏可来了,他以后很可能接他老子的班,成为那措的实际统治者,但很不幸,他先是被雌獾咬断了腿,又在昏迷中,被沃嘎一刀宰了,临死都没弄清楚,自己怎么死的。 消灭了白小棉一伙,魏可心情大好。 再加上,他和楚红柳之间,彼此解开了心结,关系无形中近了一大步,有时候不用说话,只需要相互给个笑容,心里就暖暖的,这一路走回去,就像一对恋人,结伴出外郊游。 唯二煞风景的是,被魏可背着的沃嘎,以及跟在脚边的雌獾,成了两个大灯泡。 “我们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哦,它是雌獾,要么叫它小雌?不好听。那就小欢吧,顺口。” “小欢,这么简单,你也太不费脑子了!” “怎么了?我没叫它狗蛋就不错了!” “你!真俗!” 楚红柳很不满意,但,雌獾根本不讲究,当魏可“小欢”“小欢”地叫着它的时候,小东西立刻欢快地围着魏可的脚边转圈,显然,对于自己有了一个名字,它是很开心的。 看到这一幕,楚红柳满脸黑线。 如果小欢是个人,她肯定上去踹一脚:没脑子的笨蛋!人家拿你不当回事,你偏偏要凑上去,蠢不蠢啊! 68.第68章 不一样的那措 今年的那措,过了个热热闹闹的肥年。 其实栗敢这片区域,民俗方面很多沿袭华夏的老传统,不怎么看重元旦,讲究的是春节,但今年情况特殊,白家被铲除了,镇里有了新的那措将军,成立了人民公社,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民兵连。 另外,为了防范白小棉,已经宣布封镇过新年,总不能朝令夕改。 那就过年,反正穷人过年,讲究的也就是吃顿好的而已。 没有了来自白小棉的威胁,老团这位民政方面的负责人,难得慷慨一回,吩咐手下人,把腊肉,山货全部拿出来,铺子里的酒水也搬出来,全部运去了白家大院。 因为,全镇人的新年晚宴,就将安排在这里。 昔日的白家大院,已经改了称呼,叫作那措镇管理委员会。 为什么不是那措将军府? 一方面,魏可不需要一个名不副实的将军府,另一方面,楚红柳和老团等人,也一致认为,应当学习革命老前辈,“和群众打成一片”,否则,你一个人霸占了白家大院,镇民们嘴里不说,心里难免犯嘀咕:你是不是要成为下一个白老爷? 所以,魏可还是住进了〇七饭店,不仅是他,他们这一帮人都住这里。 那措镇管理委员会,是各部门上班的地方,同时也是民兵连的驻地,还是重要物资的仓库,说白了,就和国内小镇上,以前的镇政府大院差不多。 可以这么说,那措,已经从一个土司统治下的小镇,飞速地跨入现代社会模式。 三十一号这一天,镇里的所有人开始忙乎上了。 人多力量大,几百号人齐动手,管理委员会门前,搭起了一座高台,周围挂上大红灯笼,甚至还扯起了十几幅巨大的大红标语横幅,都是楚红柳这倒霉丫头起草的。 那措镇人民万岁! 人民公社为人民!那措将军为那措! 那措人的天,是明朗的天! 同劳动,同团结,同学习,同致富,同幸福! …… 怎么说呢,魏可第一眼看见的时候,竟有了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很不真实,暗自想,这种场合里,不是应当还有必不可少的挥舞有力大手的伟人头像吗? 但,周围的那措镇民们,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想法,一个个喜气洋洋的。 果然,革命前辈都是聪明的,这样的场景,确实有感染力,人处在其中,很容易就融入了喜庆的氛围中,自觉成为集体的一员,果真是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中午的时候,全镇大换装。 这一下,就看出区别了,普通镇民都是传统的节日服饰,颜色都很鲜艳,而且每个人身上都带上点大红色,最起码也是红色的披肩、红色的腰带之类,妇女还戴上了晃眼的头饰,远远地就能看见闪光。 但,他们并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焦点是绿色! 民兵连,集体换上了整齐的军服! 这军服,是绿色的,老团在白家铺子里,发现了一大卷绿色的布,于是就突发奇想,要给民兵连赶制军服,结果,家家户户听到消息后,有绿色布的,立刻都贡献了出来,还有很多妇女主动赶来帮忙,人心齐泰山移,短短的两天,几十套新军服就做了出来。 军服是很简单的式样,长袖,长裤,胸前有两个兜,肩膀两侧各有一道窄窄的布条,是显示军衔标识的地方,普通民兵一条黄色杠,民兵连长一颗黄色的五角星,都是手工缝制,总之很简陋,甚至所有人都没有军帽。 但,军服就是军服! 换上军服的民兵连,气势顿时不同! 不仅是民兵们换装,老团、李小道这些归入民政部门的头头脑脑,也是穿军服的,只是军衔不一样,是一颗黄色的三角形星,以示和民兵的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穿军服。 比如说,这段时间凭空冒出来的一些“部门”,老团组织的“族老会”,楚红柳的“那措妇女会”,李小道的“医疗队”,小猴的“那措儿童团”。 还有,狩猎合作组,采盐合作组,那措商行…… 总之,那措新政权诞生以来,逐渐迈上重要岗位的人们,不约而同,以军服为荣! 那措进入了一个特殊时期,军服,从一定意义上说,成为了新政权的象征,如果有人突然走进这里,估计会吓一跳,以为是来到了几十年前的国内,或者是一个实行军队管制的特殊区域。 下午的时候,新年晚宴早早开始了。 作为那措将军,那措镇的实际领导人,魏可理所当然是第一主角。 他穿的自然也是绿军服,唯一不同的是肩膀上的三颗黄五角星,前几天的那措将军就任仪式上,穿的是从白锦标家里搜出来的一套军装,那应当是缅甸的军装,当时很宝贝,现在肯定是扔掉不要了。 那措将军,怎么能不穿那措人自己的军服呢? 晚宴的第一项内容:请那措将军演讲。 主持晚宴的,是由楚红柳亲自挑选的一名镇上的小姑娘,穿得花花绿绿,但声音很甜美,当她报出“那措魏将军”的名称时,激动的声音都有点发颤,紧接着,山坡上的人群中,响起了震天的口号声。 “那措将军万岁!” “魏将军万岁!” 听到这口号声,魏可差点一脚踏空。 这哪个混蛋想出来的馊主意,听起来好别扭! 当魏可走到台上,台下的人群中,民兵们举手敬礼,普通人双手合十行礼。 威望。 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在这座小镇上,已经赢得了绝对的威望,成为了绝对的领袖人物,白家大院是他攻破的,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也是他亲手抓住的,可以说,魏可就代表了新生的那措政权。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让魏可成为绝对领袖的,还有一个意外因素。 小欢,那只雌獾! 一天前,当魏可一行人凯旋归来的时候,无数的镇民闻讯赶来迎接,然后,所有人就看见了小欢,这小东西哪里有半分所谓的龙的后代的觉悟,简直比哈巴狗还哈巴狗。 魏可手里拿一根短木棍,提在半空中,小欢半蹲着去够,但它个子太小,总是够不到,等魏可耍弄够了,猛一下把木棍丢远,就见小欢以飞快的速度窜出去,很快就把木棍叼回,送回到魏可的手里。 魏可自己不觉得有什么,那措人却被惊呆了。 “能够降服龙的后代的男人” 这是那措人偷偷给魏可所下的定语,对山里人来说,这个定语,等同于“天神”“神仙”! 也正是从那一次开始,所有那措人在遇到魏可的时候,都会主动让路,并且恭敬地给他行礼,这种礼遇,是楚红柳、老团这些人所不可能有的。 “那措的父老,兄弟姐妹们!” 魏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 “我是一个普通人,和大家一样需要吃饭,需要睡觉。所以,我是不可能万岁的!不要说一万年,就是一百年,我肯定也活不到!我,你,我们大家,从今以后,都是普普通通的那措人,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目标也是一样的,就是让那措,越来越美好!” 69.第69章 重建07分队 主席台上的魏可,是那措人的领袖,侃侃而谈。 到了私底下,他依然是那个魏可。 “老团,以后再有这种场合,必须换你上!老子是拿枪的人,打仗我绝对冲在第一个,不带皱眉头的。但你要老是让我上台演讲,说不准哪一天,我就跑了!” “跑?嫂子就在这里,你说你往哪里跑?” 老团一副老子不信的模样,一句话,就把魏可憋死了。 这魂淡!一定是看出了什么,这家伙有一双狗眼睛,贼精明,魏可和楚红柳之间的微妙变化,能瞒得住别人,却很难逃过老团的双眼。 再者说,魏可也没想瞒着,他觉得,老团知道了也没啥。 “老魏,你急着把大家召集起来,想说啥你就说!大过年的,好多人都等着我呢,现在咱可是镇里的红人,大姑娘小媳妇的,一般想和老子说句话,老子都让她排队等!” 老团见把魏可憋得够呛,很是得意,又把老兵油子的腔调搬了出来。 魏可干脆转头不理他。 话说,那措镇的新年晚宴结束,魏可就悄悄下了命令,开会。 内部会议。 楚红柳,老团,杜斌,巴特勒。 就连小猴、李小道、民兵连长杨大春,统统都不在列,还有被派出去买枪支弹药的顾淼,也不在,所有在场的,就是红箭的四位老人,以及魏可自己。 “我想问问大家,咱们在那措这么折腾,目的是什么?” 等所有人坐稳,魏可把脸色一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就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除了楚红柳,其余三个人都是一怔。 是啊,他们这些人,如今在那措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们真的是想带领这几百那措镇民,实现美好新生活,让大家都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从此衣食无忧,甚至发家致富吗? 扯淡吧!他们又不是活雷锋! “老团,我问你!你们几个出了国境线,到这里来,做什么?” “买枪!” 这一次,老团回答的很干脆。 魏可却又接着问道:“买枪做什么?” 老团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和另外几个人交换一下眼神,才沉声道:“报仇!” 报仇。 随着这两个字出口,现场一片沉默。 浓浓的哀伤之情。 魏可眯眼,目光扫过在座的一张张熟悉的脸,突然之间,胸中升腾起一股燥热的激情,仿佛想开口呐喊,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在说一件无关痛痒的话。 “兄弟们,我想重建07分队,你们同意吗?” 重建07! 所有人都震惊了。 红箭07已经名存实亡,现在,魏可居然说要重建07分队,怎么建? 巴特勒是个直脾气,脑子转不过弯,疑惑道:“魏兄弟,你说重建07分队,那当然好!但是,部队上怎么会同意?我们已经不是陆战队的人了。” 老团立刻火了。 “疤瘌你个夯货!哪个说要别人同意了?要我说,老魏这主意漂亮!07就是07自己人的事,和谁都无关!我老团只剩下一只手,但老子表个态,重建07分队,算老子一份!这条命,豁出去了!” 加入07,就得有豁出命的决心。 这个道理,对于几个红箭的老人来说,根本无需解释。 杜斌沉声道:“算我一个!” 巴特勒瞪着眼睛嚷:“谁都别想扔下老子!” 最后到了楚红柳,她的眼圈突然红了,伤心道:“为了救我,三位07的兄弟送了命!赵旭日、吴平,杨久林,他们是你们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为他们报仇,算我一份!” 魏可满意地点头。 缓缓站起,将右手掌平伸出去,平静道:“为了已经牺牲的兄弟,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这就是魏可的决心。 重生之后,他不求富贵,不求安乐,当他得知兄弟惨死的消息之后,依然是不求富贵,不求安乐的,但却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报仇。 想报仇,很难,可以想象的是,没有不死不休的决心,就毫无报仇的希望。 此时此刻,魏可的情绪影响了众人。 五支手臂重叠在一起,五个嗓音发出同一声压抑的低吼:“不死不休!” 就这样,07分队重建了! 就像老团说的那样,没有任何组织、任何人来承认他们。 但无所谓,他们不需要别人的承认,只要他们自己相信,那就足够。 07分队重建了,更多的只是形式上的,从表面上来看,他们每个人还是和原来一样,是几个从国内来到了那措,来这里闯生活的人,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还在这里,组建了一个类似于小政权的组织。 但!他们又变得不同了!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有了明确的目标。 报仇! 积蓄力量,杀回外海去!所有的一切,都将为此服务! 新建的07分队,领头人自然还是魏可。 对楚红柳来说,他就是魏可,由他继续带领07分队,根本无需作任何考虑。 对其他几个人来说,新的07分队,由魏可来掌控,也十分合理,首先,他是“魏可”的兄弟,报仇的意愿和大家一样迫切,其次,魏可已经显露出足够的个人能力,以及领导才能,最后,最适合充当领袖人物的楚红柳,已经明确表示支持他,愿意站在他的身边。 这一切,还有任何疑问吗? 没有了! 当兵的人,性格都豪爽,说干就干! 有了明确的目标,很多问题就变得清晰明了。 比如说,那措镇要不要继续经营? 那当然需要。一方面,那措将是07分队的后方基地,这里经营好了,至少能提供一个合适的落脚点;另一方面,想报仇,无论是人员,还是武器装备,都需要补充,否则,仅凭他们五个人,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 再比如说,那措未来的发展方向? 努力赚钱,购买更好更先进的武器,为了将来打回外海,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抓紧训练民兵队伍,不仅能保证那措的安全,还能从中发现优秀的好苗子,在合适的时候,把他们吸纳进入07分队,让07分队,不断发展壮大。 总的说来,发展那措,与发展壮大07分队,竟然在很多方面是吻合的! 那措强大了,07分队必然也会强大。 “老魏,我有个提议。07分队暂时不能明着说出去,但我们能不能换个称呼,不如叫公司?如果有个〇七公司,就像我们开的这家〇七饭店,你说,大家是不是干劲更足?” 〇七公司? 好主意! 别管这是不是一家公司,最起码,这是一个精神寄托。 70.第70章 枪与枪不同 2011年元旦这一天,〇七公司宣告成立。 就在〇七饭店的原址,饭店的木牌被换下,改成了〇七公司。 这是一家提包公司。 经营项目:暂无。 当然了,谁也不曾想到,这家看似玩笑性质的公司,日后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庞然大物! 现在,就连那措人自己也不在意,话说,那措这地方,能有公司吗?全镇最大的生意,莫过于原先的白家铺子,现在叫作那措商行,也就是买卖日常生活用品而已。 所以说,小小的那措镇,根本不需要公司,也没有公司生存的土壤。 〇七公司,能做什么生意? 魏可随手将这个问题皮球,踢给了李小道。 之所以给李小道,那是因为,魏可见不得闲人! 话说,那措镇新建,魏可他们这帮人,人人是骨干,忙得停不下来,就连魏可这位将军,没有被分配具体事务的,也累得够呛,因为,他是总负责人,哪里有事,都有他的份。 比如说,民兵连的训练设施,训练大纲,他得拿主意,训练设施做出来,他还要亲身试验一番。 镇子两头要建防御工事,这个必须他到场实地查看。 族老会的老头们建议,希望元旦后镇里建一所小学,这是大事,他出任名誉校长。 几个合作组的头头们,召集手下的成员,表决心,做来年的工作计划,这是关系到全镇会不会挨饿的事,也是大事,他需要到场鼓励,顺便来个即兴演讲。 如此等等…… 但,当魏可偶尔视察到医疗队的时候,却被李小道气个半死。 当时,李小道正站在一棵树下,捏着一个大姑娘的手,老鼠眼乱转,摇头晃脑。 “一朵鲜花头上戴,一年四季也不开,一心想要花开时,采花之人未到来。姑娘,这姻缘二字,怕的就是莽撞,有道是心急吃不得热豆腐。随缘,意思你懂吗?缘分来了,采花之人来……” 我靠!这不是算命吗? 魏可心里的邪火一下就窜上来了。 走上前,一把拎住李小道的后脖颈子,把人提了起来。 “你还懂缘分?来,你给老子好好算算,老子啥时候能遇上缘分?” 李小道见是魏可来了,顿时就吓尿了。 原来,他被魏可命令组建医疗队,但实际上,他并不懂医,尤其对西医,更是一窍不通! 无奈之下,李小道不敢去找魏可,就找楚红柳帮忙,楚红柳学过战地护理,基本算半个内行,于是就抽时间过来,帮着培训医疗队护士。 那么,李小道自己为什么不去学习护理,跑来给人算命? 他也想学,但学不了! 他怕血,连静脉注射都学不会,还怎么学护理? 魏可听了李小道的解释,也是哭笑不得,当初安排李小道负责医疗队,本身就是个错误,现在想起来,这错误还是他自己造成的,属于用人不当。 “老子再给你一个机会!要是还不行,你就去打猎,或者去挖盐!” 就这样,〇七公司,被扔到了李小道的手里。 很快,魏可就把〇七公司给忘了。 顾淼回来了。 被安排外出采购武器的顾淼,这任务完成的,既让魏可满意,又不满意! 20条步枪,8把手枪,2支冲锋枪,子弹若干。 另外,顾淼还把藏在栗敢的那挺mg24重机枪,硬生生让人抬了回来。 看得出来,为了让自己的第一次任务完成的出色,顾淼已经竭尽全力了,否则,他也不会费力把重机枪搬回来,带着那玩意儿走山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说,这么多枪,足够让两个民兵连,补充到人手一把枪,怎么还不满意? 这问的绝对是外行话! 同样是枪,却是不一样的! 就拿顾淼带回来这20条步枪来说,大部分是国内自主研发的56式半自动步枪,还有几条老式的二战时期日制春田步枪,以及几条美制m16自动步枪。 这三种步枪,都算经典枪型,都曾是好枪。 但,放在二十一世纪,尤其是那措这个地方,这些枪,都很不合适。 56半自动,打一发子弹扣一下,这种枪用于山区作战,火力严重不足,如果是双方交火,一群拿着56半的人,会被几个拿着自动步枪的人,虐死的!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春田,要说春田的火力,比56半还要弱一个档次。 那么,美制m16呢? 自动步枪,火力足够,然而,m16最大的缺陷,是子弹不通用,使用的是556mm口径子弹,而不是东亚地区的762mm通用步枪弹,并且,这款枪的维修保养很难,普通士兵做不到。 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让魏可不满意! 这么说吧,在顾淼的努力下,两个民兵连终于做到了人手一枪,但如果就这样拉出去作战,问题就大了,枪支驳杂,火力配备弱,估计一次战斗之后,实际战斗力就会大幅降低。 顾淼也是当兵的,猜到了魏可的心思,赶紧解释。 “魏老大,这些枪,还是夏老板想办法从越南那边弄来的,买军火不容易!” “越南?” “是啊,咱们国内要想弄到步枪,基本是不可能的,目前只能从越南想办法。越南那边,这几年军队装备更新快,很大一部分老式枪械,就流落到民间。相比之下,从越南淘枪,既便宜又方便。” 魏可点头。 对于走私枪支的事,他完全是外行。 不过,当他听说越南军队枪支更新的事情,心里倒是转了一个念头。 话说,那措是个小地方,人口少,就算把青壮年男人都算上,也凑不出多少人,而且,他也不可能全民皆兵,于是,那措的武装力量,似乎只剩下最后一条路。 走精兵路线! 既然要精兵,首先就要配备最合理的武器。 枪支必须统一化,不一定多么先进的型号,但必须保证足够的火力标准,让最少的人数,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战斗力输出。 在魏可的心目中,就有一款合适的武器,国产的56式自动步枪,这款枪,和56半一字之差,但火力效果完全两样,在国内那个年代里,被叫作56式冲锋枪,实际上就是弱化版的ak-47。 那么,哪里有56式? 答案是越南军队,当年中国和越南关系好的时候,自己舍不得用,却出口了大量的56式给越南,以至于,三十年前两国边界战争中,越南军队配备的56式,居然比中国自己的军队,还要多! 现在,越南军队更新装备,那么多的56式,去了哪里? 71.第71章 罗曼诺夫变体字 魏可决定亲自去一趟越南。 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楚红柳和老团,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 “老魏,那措这里刚刚走上正轨,怎么缺得了你?你是不是不喜欢上主席台?顶多以后有事我帮你顶缸,让你少受点罪,怎么样?反正你不能撂挑子啊!” “……我去!老团你还真能联想!” “不是这个原因?” “当然不是!” 魏可拿出一支56式自动步枪,这支枪,是顾淼带回来的两支冲锋枪中的一支,恰好是他设想中的民兵连最佳装备,于是就拿回来自己摆弄,这一摆弄,还真让他看出一点问题。 咔嚓咔嚓。 一阵轻响,魏可把这支枪大卸八块,零部件整整齐齐排列在桌上。 “你们看看。”魏可说道。 “怎么了?不就是一支56式吗?老枪了,保养的还不错。” 楚红柳扫了一眼,她和老团,都不会以为,魏可是在显摆自己的拆枪本事,因为没那必要,作为一名特种兵,拆卸各种枪支,是基本技能,没什么了不起。 “你们再看,这里,还有这里。” 魏可抬起手,分别在枪栓和机匣的位置上,点了一下。 “咦?这是什么?” 楚红柳和老团终于注意到了,凑上去仔细看了几眼,只见,在魏可手指的两个位置上,都有一个清晰的字母,准确地说那不是英文字母,更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俄文字母。 两个人仔细端详。 到底是女孩子比较细心,楚红柳很快作出了判断。 “不对!枪的序号显示,这是国内732军工厂的产品。枪栓和弹夹,成色新,钢材材质也有不同,应当是后期修复枪支,补充的。据我所知,有些传统的枪支制造工匠,喜欢在自己制造的零部件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符号。这个俄文字母,应当就是这种情况。” 楚红柳侃侃而谈,但说到这里,她突然愣了。 “不对!”楚红柳大声地补充一句。 “怎么了,哪里不对?” 这一下,连魏可也奇怪了,因为,楚红柳说的这些,是他已经判断出的,但即便是猜出来,有个俄国工匠在越南帮人修理枪械,顶多就是好奇,用不着这么大反应。 只见,楚红柳再次对着那两个零部件,看了又看。 “不是一般的枪支工匠!他是俄国轻武器设计大师,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你们看,这实际上不是俄文字母,而是俄文变体字!据说,罗曼诺夫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以妻子昵称的首字母,创造了这个变体字,他亲手制作的每一件武器,都会标注这个字母!” 楚红柳又问道:“这把枪哪来的?如果真是罗曼诺夫修理的,它应当是一件收藏品!” “……” 罗曼诺夫?不可能吧! 魏可是侧重于实战的特种兵指挥官,对于枪械本身的研究并不算精通,但他也不可能不知道罗曼诺夫的大名,因为,此人在业内有一个了不起的外号:俄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啥叫战术导轨? 我们在电影电视中,经常见到牛皮哄哄的米国大兵,手中举着自动步枪,枪口上挂着瞄准具,或者夜视仪,看起来就像是来自于未来的武器,特别科幻,其实这并不是步枪本身牛逼,而是得益于近年出现的一种可以大幅提升轻武器效能的集成平台:战术导轨。 简单说,一款普通的自动步枪,如果配置战术导轨,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件超级武器。 近战时,安装光学瞄准镜,中远距离战斗选用内红点,夜战时,又变成夜视仪,甚至于,火箭筒发射器、激光瞄准器、全息瞄准镜,白光灯,应有尽有,简直就像孙悟空七十二变,无论在精确度、火力、适用性上都跨越一大步,堪称步兵战术的一次革命。 俄罗斯人在战术导轨的研究方面,严重滞后于美国人。 但,罗曼诺夫的出现,弥补了这一不足,他研制出一种适用于ak系列枪系的导轨,被叫作罗曼诺夫导轨,已经被俄罗斯用于装备自己的特种兵。 所以,当魏可听说,56式零件上的符号,是罗曼诺夫专属,感觉就像 天方夜谭! 这一位牛人,怎么可能在越南,帮人修理损坏的56式自动步枪! 就在魏可一脑门子问号的时候,楚红柳又说了一句话,顿时让魏可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了。 只听楚红柳说道:“一年以前,罗曼诺夫意外失踪,当时这件事在轻武器设计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后来俄罗斯有关部门证实,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确实已经下落不明。” “什么?下落不明!是怎么回事?” 原来,楚红柳留意到罗曼诺夫变体字,也是事出有因,这并不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两年前,国内曾派出一个军事观摩团,前往俄罗斯进行交流,楚红柳有幸得以参加,当时俄军一个作战小分队,演示了配备罗曼诺夫导轨的ak-74步枪的作战效果,令龙国观摩团大开眼界。 罗曼诺夫导轨是军事机密,当然不能拿出来看,但一名俄罗斯军官拿出一款罗曼诺夫研制的轻机枪,并开玩笑地指着一个特殊标记,说罗曼诺夫是一个浪漫的人,特别钟爱自己的妻子,那就是罗曼诺夫变体字。 然而,就在一年前,有报道称,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参加一个朋友的派对,当时在一艘游艇上,结果,游艇突然失踪,几天后,在距离出事地点几千海里的海上,游艇再次出现,人却一个都不在了。 罗曼诺夫就这样离奇失踪。 罗曼诺夫失踪,越南却出现了一把印有罗曼诺夫标记的56式步枪! 这代表了什么? 任魏可如何想,他也想不通。 老团开口问道:“老魏,你想去越南,就是为了这把枪?” 魏可苦笑道:“还真不是!我也没想到,这把枪会和罗曼诺夫有关。我的想法是,56式非常适合山地作战,也适合装备民兵连,于是就想找到这个地下军火市场,多弄一点56式回来,把民兵连的实力,提升上去。” 楚红柳和老团,都点头认可。 他们都是特种作战的行家,魏可一说,就能明白。 “为什么是你亲自去。别人去不行吗?”楚红柳有些不情愿。 “还有谁比我合适?顾淼原本是个合适的人选,但他不懂越南语。国内的夏老板,欠我一份情,有他帮忙,我去最合适。另外,我准备购买的是一到两百支56式,这么大一笔生意,别人去我不放心。” “这么多?” 楚红柳和老团都很惊讶,被魏可的胃口吓住了。 魏可笑笑道:“多吗?如果有可能,我还想搬个小型的军火作坊回来。就在那措造军火,然后出卖!那可是真正赚钱的大买卖!现在,又出了罗曼诺夫这个谜团,看来我必须亲自去一次了。” 72.第72章 他叫貌昂丹拓 魏可的胃口大。 胆子更大。 试想,若是那措真有了一个军火加工厂,赚钱是一定的,但,随之而来的绝对是各种各样的麻烦,若是普通人听到这个消息,绝对会劝他三思而后行。 然而,无论是老团,还是楚红柳,他们都不是普通人! 老团赞叹道:“真不愧是老魏!老子挺你一把!” 楚红柳却担心道:“听说你在国内的时候,出了点事,身份问题怎么解决?如果不从国内走,走老挝和泰国,这段路又太危险了。” 这两个人,关注的重点安全不同。 老团是个不怕事儿大的,你折腾的越凶,他越开心。 楚红柳就不一样,她主要关心的是魏可的安全,生怕他再出事。 “红柳你不用担心,身份问题好解决。我问过顾淼,在镇上找个年纪差不多的,用他的缅甸居民证,去栗敢,花点钱就能换成我的照片。一个缅甸人,谁来查我?” “那,你随身要多带几个警卫员。” “警卫?那东西多了没用。就让沃嘎跟着我好了,他是土生土长的缅甸人,用他给我打掩护,再好不过。” 就这样,魏可的行程确定了。 …… 魏可自己也没想到,时隔不足一个月,再次踏上祖国的土地。 完全不同的身份。 上一次,他是逃难,从北到南,又从南到西南,辗转数千公里,最后越过了国境线,到了那措,那段旅程,紧张的就像是万里长征,无时无刻不在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这一趟回到国内,就悠闲多了。 陪在他身边的,除了“宠物狗”小欢,就是长得憨憨的猎户小子沃嘎。 把小欢带着,是因为不放心,这小东西依旧只听魏可一个人的话,甚至只吃魏可一个人喂给它的食物,这已经成了那措所有人心里不解的难题。 幸好,在魏可的调教下,小欢已经变得越来越像一条狗,虽然不怎么搭理人,却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对人发怒,而且,魏可还发现,它的智商比想象中高,很多话都能听得懂,估计能有两三岁孩子的智商! 于是,魏可干脆就把它带在了身边。 沃嘎,这个猎户小子,如今在那措镇也算是个人物。 他一刀宰了白小棉,真的成了那措人眼中的英雄,与此同时,他还是魏可的狂热拥护者,甚至与其他狂热信奉魏可的年轻人一起,私下里组织了一个叫作那措将军侍卫军的小组织。 侍卫军,听起来好牛逼,实际上根本什么都不是。 当魏可听说这个“非法”组织的时候,就想下命令取缔,但老团等人都劝他算了,因为,他们毕竟是外来者,能有一群当地青年如此拥护你,那是好事,欢迎还来不及,你要是下令取缔,打击了青年们的积极性,说不准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那多不合适。 不过,由沃嘎担任警卫,连楚红柳都觉得很合适。 魏可现在的名字,当然也不是魏可可,而叫作貌昂丹拓。 一个非常东南亚化的名字,普通人听到这个名字后,绝对不会认为他是华夏人,这也是故意而为之,其实在那措当地人中,大多数都是很普通的华夏人名字,像沃嘎、丹拓这样的名字,属于少数。 两人一狗,就这么大大方方过了国境线,进入龙国境内,手里拿的是缅甸的居民证,两个巴掌大小,上面是魏可自己都看不懂的缅甸官方语文字,有点像龙国人的户口本,不过只有一页。 进入龙国的第一站,自然还是康素。 负责在康素迎接魏可的,是一个叫作杜恩盛的人,他在康素开了一家小型的贸易公司,刚刚被夏之丰兼并,杜恩盛本人也加入了夏氏集团,成为夏之丰在康素新的联络人。 “貌昂丹拓先生,您是在康素休息,还是立刻动身去广西钦州?” 杜恩盛对魏可的态度,极为尊敬。 估计这也是夏之丰早就吩咐过的,魏可出发前,顾淼在栗敢,电话联系了夏之丰,告知他,魏可将前往钦州,和他商讨一笔生意,而且,对于魏可目前的身份,夏之丰已经稍有了解。 假如不是因为路途远,夏之丰会亲自前来迎接魏可! 一位将军! 哪怕是势力再小的一位将军,对夏之丰这样的生意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更别说,魏可还是他们父子的救命恩人,他怎么重视魏可,也不为过。 “杜先生,我想尽快动身。不过,出发前,我要打个电话,请你安排一下。” 尽管杜恩盛客气,魏可却一点没有架子。 话说,那措那个穷地方,连电话都不通,要找个人都是靠喊的,幸好魏可认识的朋友,几乎都在那措,平时也想不起来要打电话。 唯有一个例外,就是秦筱梓。 离开汝州一个月了,在这其中,他曾在春川,用小猴的手机联系过秦筱梓,但那又过去了半个多月,这段时间里,或许秦筱梓就得到了她姐姐秦筱竹的消息,也不一定。 虽说环境变了,但,他想要找到秦筱竹的心情,依旧迫切! 当然了! 此时的魏可,绝对想不到,秦筱梓早已偷跑离家,并不在汝州,而是在春川,就住在他曾住过的那个小院子里,和苏映雪做邻居,每天啥也不做,就捧着手机,等他给她打电话。 如果知道这个情况,这通电话,魏可会不会打,那就两说! “喂,是筱梓吗?” “……可可!可可真的是你吗?你没事!那太好了!” “我晕,叫这么大声做什么?大白天的,你不会跑出去疯玩吧?你在酒吧还是在舞厅?” “没有!真的没有!可可,人家现在改好了,哪里也不乱跑……” “嗯,那就好。那个,你姐有消息了吗?” “你你你问我姐?都这时候了,你还顾得上问我姐?她应当还没有消息吧,我估计她最早也会在春节的时候才会回家,到时候她要是回家,我就告诉你。” “那行。筱梓,最近我挺忙,过段时间再给你电话。你要乖一点,如果表现好,下次给你买礼物。行了,我这里还有事,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断了。 电话那头,秦筱梓傻愣愣盯着手里的手机,不知所措。 然后,她快速跑到床边,拿出一张纸,小心地把来电号码抄下来,然后迅速把手机里的通话信息删除。 就在这时候,房门口传来了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筱梓,别担心,是我,苏映雪!” 苏映雪的声音,微微有些激动,但明显是故意压低了声音。 秦筱梓只得过去开了门。 苏映雪闪身进门,然后机警地向院子里看了两眼,才把门关上,转身兴奋地盯着秦筱梓看。 73.第73章 周家二少 “他,是不是来电话了?” “咦?……没有!” “筱梓妹妹,我刚才听见你叫他的名字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听,是你声音太大了。你放心,我苏映雪就算是再没有良心,也绝对不会害他!我,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安全吗?” 苏映雪说着,眼圈就红了,眼神却盯着秦筱梓还捏在手里的手机上。 秦筱梓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他应当没事,说话很自然,还说了下次会给我买礼物。” “上帝!菩萨保佑!那就好!那就太好了!” 苏映雪激动地喃喃自语,又伤心道:“这些日子,我天天晚上睡不着,就怕有人突然来告诉我一个不好的消息。现在好了,他能打电话,一定是到了比较安全的地方。他一个人在外面东躲西藏,肯定很难,也许他还没钱,如果我能给他寄一点钱,那就好了。” 说完,两个女孩相互定定地看着对方。 过了好一会,秦筱梓坚定摇头道:“对不起,苏映雪,我还是不能告诉你!我必须小心。我知道,最近那些警察不来找我,是因为你托人帮忙了,否则,我肯定被那些警察抓走了!但我还是不能说,他现在肯定还很危险,多一个人知道他的下落,就多一份危险!” “我知道,筱梓妹妹,你这样做很对!那么,你准备怎么办呢?” “我?我准备回家了,他肯定不会再回春川来。” “就是说他已经离开春川,跑的足够远了?谢天谢地!……对不起,筱梓妹妹,我不是故意要猜他的事情。你,你确定是要回家,不是一个人偷偷跑去找她吗?” “切!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筱梓妹妹,你不要生气。我想说的是,如果你一个人去找他,那肯定很危险!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遇到事情,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他肯定也不希望你出事,是不是?” “苏映雪,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两个人合作!” 到了这个时候,苏映雪终于咬牙道:“如果你要去找他,我陪你一起!你也许不知道,上次死的人里面,有春川一个警察局副局长的儿子!如果你被人跟踪,那就糟了!你的钱大概不多吧?我出钱!无论多少钱我都出!我也不需要知道他在哪里,只要能见他一面,就行!” “你为什么要去见他?”秦筱梓警惕问道。 “我,我想当面向他说对不起!还有,我欠他钱,也想当面交给他!” “嗯……好!那就合作!” 好嘛!两个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女孩,竟然联手了! 其实,秦筱梓手里掌握的,仅是一个电话号码而已,并不知道魏可的确切下落。 这也是魏可没往深处想,他用的是杜恩盛办公室里的座机,而座机是有区号的,秦筱梓又不傻,看见是个座机号码,就知道最终可以找到电话所在的位置,顶多过程复杂一些而已。 至于说,等她找到这部电话的位置,魏可还在不在那里,秦筱梓根本不管! 她反正是不想傻等了! 她要尽自己一切努力,找到魏可,帮助这个“处于危难中”的男人! 但,所有这一切,魏可并不知情,他放下电话就把这件事忘了,带上沃嘎,由杜恩盛亲自驾车护送,匆匆离开康素,踏上了去往广西钦州的行程。 花开数朵,各表一枝。 京城。 绿树掩映下,一处古色古香的大宅子,宅子面积不小,房屋错落有致,内里还修建有一处梨树园,一处露天游泳池,这样的宅子,在京城地界上,简直是奢华至极,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书房里,周家第三代中的次子,周景麟,坐在办公桌前,好不气恼。 啪! 周景麟将手里的电话听筒,重重拍回电话机底座上。 人往座椅靠背上一靠,眯着双眼。 恨声道:“老三这个没用的废物!他死了也就死了,没得让周家所有人,陪着他这个死鬼,遭天下人耻笑!堂堂周家少爷,居然为了争风吃醋,跑去小小的春川!丢脸也就罢了,还丢了小命!可恼!可恨!” 书房里,还站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连忙上前,小心劝道:“二少爷息怒。是不是,春川那边有了什么消息,人抓住了?” “抓住了?哈哈!” 周景麟竟气得大笑起来。 “春川那个姓徐的警察局长,就是个吃干饭的,他能抓得到人?我听说,他派去的人,看了现场竟然吓吐了,真是笑话!任璞叔,是这样的,苏家的那个小丫头,还有那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魏家小杂种认识的女孩,两个人刚刚买了去四川成都的机票!” “哦!这是好消息!” 焦任璞双眼一亮道:“终于有线索了!姓魏的应该就躲在成都!二少爷,春川那边人不行,不如咱们从京城派两个人过去,神不知鬼不觉,把姓魏的那小子……” 老头说着,阴森森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不可!老三惹的乱子,凭什么派我的人去?再者说,我派人,你觉得能瞒住京城里那些老狐狸?抓住了还好,要是派了人也抓不住,我周景麟岂不是也要被人笑话?要派也是老大派人去,他才是周家管事的,是不是?” 周景麟说着,眼睛又眯了起来,似有不甘心。 焦任璞赶紧一缩脖子。 遇到这种周家老大与老二之间的话题,他一个外人,哪敢接茬。 周景祥也不在意,再次问道:“对了,魏家什么反应?” “魏家倒是怪了!他们不可能得不到消息,但到现在为止,魏家没动静!” “没有动静,那就对了!” 周景麟语气冰冷,嘲讽道:“魏家这次做了好大一件事啊!人人都以为,魏家二叔的儿子是傻子,但结果怎么样?不仅不是傻子,还被偷偷摸摸培养成一个高手!十几个拿刀拿枪的人围着,都打不过他一个人!他魏家这是想干什么?难道说,他魏家想培养出一个刺客,行不轨之事?” “二少爷慎言!”焦任璞这一次真害怕了。 话说,周家这一代的三个儿子中,老大老二都是人中之龙,公认的天才人物,但老二周景祥唯一的毛病,就是太狂,真是啥话都敢说啊! “无妨!” 周景麟摆手,吩咐道:“既然魏家装傻,咱们就当不知道!春川的那个死了儿子的局长,据说要亲自带队去成都抓人,但我不放心!任璞叔,你给在海南的赵老三打电话,让他派人,去成都抓……不!也不用费心思抓,见到人后,直接毙了!就说我说的!” “那个在红箭特种兵当参谋长的赵秦光?妙!二少爷这招实在妙!” 焦任璞闻言,抚掌赞叹。 笑道:“赵家三儿子是个蠢材,但他手下有兵,二少爷半年前那一招瞒天过海,不就把赵老三坑惨了吗?这就叫把他卖了,他还帮您数钱!让赵老三出手,咱们还不沾腥气,果然妙招!” 赵秦光。 居然是赵秦光…… 74.第74章 马志鹏到了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秦筱梓和苏映雪两个人,躲在卫生间里,神情紧张。 “筱梓,你看清楚了?” “没错!那个胖子当时盘问我的时候,眼神色眯眯的,我记得清楚,他就是春川的警察!映雪,我觉得咱俩不能出机场!那胖子肯定有同伙,万一他们发现,被我们耍了,要抓我们,怎么办?” “筱梓你说的很对,从现在开始,咱俩必须在一起,绝不能分开!你让我想想……有了!” “什么有了?” “有办法了!咱俩不去成都了,马上买机票,走!” “那我们去哪?” “随便!咱俩去问问,哪个航班时间近,就坐哪个航班走!国内随便哪个城市都行!那些警察,他们想跟,就让他们跟着!跟死他们!实在不行,咱俩就一直转机,转到他们跟不上为止!” “哇!映雪你太聪明了!真大气!” “咯咯,那就快走吧!” 现在,她们两个人成了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彼此的关系也在迅速拉近。 原本秦筱梓对于苏映雪,是很有敌意的,然而,现在她也一口一个“映雪”,叫的亲热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一直是一对好姐妹。 话说,双流机场是个大机场,航班密集,两个人很快买好了飞往河南郑州的机票,因为那一班飞机很快就要起飞,她们几乎是脚不沾地,上了新航班。 这一下,可苦了从春川,一路跟踪而来的警察们! 带队的领导,正是徐一辉的老爹徐厚。 此时的徐局长一脸的阴沉。 “你说她们上了飞往郑州的航班,航班满员,还剩下最后三个座位?……财富,我让你立刻带上两个兄弟,坐同一个航班过去。到了郑州,如果两个娘们还玩花样,就马上动手!把那个姓秦的抓了,随便你采取什么手段,一定要搞到情报!你明白吗?” 徐厚的声音阴测测的,眼神里似乎还有点疯狂。 他是副局长,原本这种外地抓捕逃犯的差事,轮不到他,但他的儿子被人杀了,凶手却连影子都摸不到,你让他如何甘心。 这一次,春川警方非常重视,从刑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庞大的十人抓捕小组,前来成都,就是由徐厚亲自带队,他早已暗下决心,一定要将害死他儿子的人抓住,以命偿命! 此刻,站在徐厚面前的,是派出所长张财富,也就是秦筱梓口中的胖子。 张财富看了徐厚的眼神,一张肥脸上,顿时流汗了。 “徐局,姓苏的后台很硬,我怕……” “财富,你是我的老部下了,我明白你难处,苏家小姐你先不要动,不是还有个姓秦的?那只是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女孩子,到时候你把人往没人的地方一拉!凭你的能耐,还搞不定吗?别怕出事!这是个大案子,上面都很重视,只要抓住了凶手,就算出点事,我给你兜着!” 张财富依旧犹豫道:“徐局,这次出来这么多人,人多嘴杂的……” 徐厚皱眉。 “财富,我和你说实话,一旦证实了姓苏的是来和凶手接头,她就是同案犯!我连她也不会放过!谁害了我儿子,我就让谁陪葬!你放心去办事,这边我拖一拖,尽量让其他同志搭乘晚一点的航班过去。半天,我给你半天时间!你一定给我把姓魏的下落问出来!” “行!徐局您放心!我懂了!” 张财富咬牙答应,这一次没再啰嗦,扭头就走。 看见张财富走了,徐厚眼中的光芒更加冷,自言自语道:“独子啊!老子从小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到头来长大了,却给人杀了!哼!老子还管你后台硬不硬!你们这些和老子作对的,一个别想跑!姓魏的小杂种,苏家的丫头,都要给我儿去陪葬!” 话说,苏映雪想法虽好,但毕竟,太天真。 她以为自己钱多,可以把警察耍得团团转,却没料到,现实不是那般美好的。 留在春川的时候,有苏家的身份摆在那里,还有乔子楠和她男朋友的面子,就算徐厚心里再恨,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也不方便直接动手。 但,离开了春川,徐厚反而没了顾忌。 秦筱梓危险了! 就连苏映雪本人,也同样危险! 对于这些,两个女孩子根本不知道,她们还在为自己的妙计,沾沾自喜,孰不料,一张罪恶的大网已然张开,在悄无声息地向两个人围拢。 半小时后,飞往郑州的航班刚刚起飞,另一边的旅客通道内,走来三个人。 走在第一个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不过,这大汉脸色并不太好,就像还没睡醒一样,下巴上的胡子也挺长挺乱,看起来起码好几天没刮,整个人一副落魄、魂不守舍的模样。 跟在大汉身后的两个青年,却是龙精虎猛的,一看就不好惹。 “马老大!那几个人举着牌子的,应当是接咱们!” “哦!你过去把罪犯资料拿来。” 马志鹏随意抬头一看,果然见有几个人举着牌子,牌子上写着“大鹏”两个字,正在踮着脚往他们这里看。 马志鹏,现任红箭第12分队分队长。 他怎么来了? 原来,他就是奉命前来,准备抓捕在逃杀人犯的特种兵! 事情显然出了岔子,远在京城的周景麟,他的计划是让赵秦光安排两个心腹,直接来成都,将杀害他兄弟的歹徒直接击毙,但却没想到,他的计划虽好,实际执行中出了问题。 红箭不是谁的私兵,而是特种作战部队,赵秦光这位参谋长,也不能随意派人来当“杀手”。 他走的是正常程序,以协助公安部门抓捕逃犯的名义,派队员来成都。 但,派兵命令到了大队长顾长春那里,他大笔一挥就给改了,不是说不派兵协助公安部门,而是把执行任务的人给换了,原本赵秦光安排的人员,变成了马志鹏和他分队里的两名队员。 为什么是马志鹏? 因为,07分队烟消云散,仅仅留下马志鹏一根独苗,爱屋及乌,顾长春就特别照顾马志鹏,不仅将他提升为分队长,而且对他的意志消沉,常常喝闷酒的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这一次,去内地协助抓捕逃犯,虽然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在逃杀人犯,但在顾长春看来,国内的逃犯,再凶残也就那么回事,手里能有一把小手枪,已经是顶天了,这种杀人犯再危险,面对经验丰富的特种兵,不过是小菜一碟,这种任务就是来度假的。 于是,阴差阳错之下,一个美丽的误会出现了。 不该出现的马志鹏出现了,他现在的任务,就是抓捕自己最敬重的分队长! 当然了,所有人都没料到,所谓的“在逃杀人犯藏匿在成都”根本就子虚乌有,是秦苏二女故意玩了一招南辕北辙,引发出了诸多的意外。 75.第75章 好吊的兵痞 “在逃杀人嫌疑犯姓名:魏可可” 看到这份罪犯资料,马志鹏瞬间就愣了。 如果仅仅是一个姓名,他不一定会震惊,关键是照片,警方的协查资料中,提供了两幅照片,其一是魏可可的身份照,拍摄于两年前,其二是魏可在商场购物时,监控拍下的画面。 像!太像了! 马志鹏是07分队的老兵,与魏可朝夕相处数年,他甚至连魏可走路的姿势都记得。 再看看另外两份“协查对象”的个人资料,马志鹏冷汗直冒。 他当然知道魏可的很多私事,包括女朋友秦筱竹是春大学生,老家是江南省汝州市,他也是清楚的,甚至于,他还看过秦筱竹的照片,对秦筱竹的相貌,一清二楚。 事发地点就在春川。 犯罪嫌疑人长得和魏可极为相似,仅仅稍微年轻一些。 可能与罪犯有关的女孩,与魏可的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姓名仅差一个字,而且也是汝州的。 天底下还能有更巧合的事吗? “马同志,你好你好!特种兵的同志们都辛苦了!我是春川警局的徐厚副局长,也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首先,我代表地方公安部门,对部队给予我们的大力帮助……” 徐厚已经走过来,和马志鹏握手寒暄。 此时的徐厚,满面笑容,不知道的人绝对想不到,他儿子就是这起案件中的死者,而根据规定,他这位直系亲属是应当回避的,本不应当出现在抓捕小组内,更不应当是带队的负责人。 “徐局长你好。请问,嫌疑人出现了吗?” 马志鹏这时候哪里有心情扯闲篇,直接就问重点。 徐厚微微一愣,但还是如实答道:“犯罪嫌疑人暂时还没出现。” “两个跟踪对象呢?在什么位置?” “这个……那两个女人很狡猾,她们临时改航班去了郑州。不过,放心好了,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斗不过我们人民警察,已经有三位经验丰富的干警,搭乘同一个航班过去了。马同志,我们在机场订了房间,现在请大家先去休息,顺便谈谈下一步的安排。” “休息?为什么不立刻去郑州?” “这……” 徐厚的脸色略略有些尴尬。 他根本没料到,马志鹏会如此问他,通常来说,部队只是协助,他徐厚作为带队领导,主动过来打招呼,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哪有他们自己不着急,前来协助的大头兵,反而比他们更急? 但,徐厚心里有鬼,还是勉为其难解释了。 “马同志,是这样的。我们这次过来的人员较多,乘坐航班不便。所以呢,现在决定暂时先休息,另外有同志在和机场方面紧急联系,争取尽早安排合适的航班,赶去郑州!” “不必了!你们休息吧!” 马志鹏板着脸一摆手,然后对手下一名战士命令道:“小高!立刻去机场,找负责人!以红箭大队执行军务的名义,让他们立刻安排我们去郑州!记住,必须第一班飞机!哪怕是货舱,我也必须第一时间,赶到郑州机场!” “是!” 那名战士一个立正,飞快跑走了。 徐厚傻了,这什么情况。 “马同志,货舱……这恐怕不行吧?同志们虽然都是能吃苦的优秀干警,但坐货舱,这种事从来没有过?”徐厚已经变得结巴了。 “不是让你们坐!我们自己先过去!” 话说,马志鹏是玩重机枪的,是07分队里块头最大的一个,身高190,站在徐厚的面前,就像一块大门板,他板着脸丢下这句话,就不再搭理徐厚了。 徐厚愣了半饷。 事情已经有点脱离他的控制,偏偏是最不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出了问题,若是这几个特种兵赶到了郑州,会不会影响到张财富强行抓捕姓秦的女孩,进而使用非常手段去逼供? 不行!绝不能让这几个当兵的坏了大事! “马同志,借一步说话。” “什么事,你说!” “这个,你认识京城的焦先生吗?” “不认识!” “那……周家的二公子呢?” “不认识!” 马志鹏现在这时候,哪有闲心陪着徐厚聊天,一连两个冷冰冰的“不认识”,立刻让徐厚直淌冷汗,到了这个时候,他也知道肯定是出了岔子。 话说,周景麟设计让赵秦光派兵,这件事是通知了徐厚的,当然,这种事周景麟本人不会出面,是由周家的管家焦任璞通知,焦任璞告诉徐厚的是,来的这几个特种兵,是“自己人”! 自己人? 看看马志鹏的一张扑克脸表情,徐厚哪里敢把自己的阴谋,合盘托出? 迫不得已,徐厚赶紧掏出手机给焦任璞打电话。 过了好一会,电话才接通,徐厚走到一边,低声把几个特种兵的情况,向焦任璞说了,然而,电话那头的焦任璞,同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时候,战士小高已经跑了回来,他联系好了航班,可以马上动身! 徐厚彻底急了! “马同志等一等!京城的焦先生请您接个电话!重要事!” “对不起!红箭大队的规矩,执行特殊任务期间,无关电话一律拒接!小高小孙,走,上飞机!” 马志鹏一声命令,带着两个战士,大步离开。 徐厚的头顶两侧太阳穴,汩汩地直跳! “tmd!哪里来的大头兵痞,老子好歹是个副局长,怎么这样吊!” 徐厚哪里猜得到,红箭07分队,是红箭大队的王牌战斗分队,诸如马志鹏这种老资格的07分队成员,还确实就是非常牛比的,再者说,军地是两条线,你副局长再有权,怎奈你管不到当兵的! 郑州机场。 候机楼内的一角,人群围的里三层外三层。 人群中,苏映雪脸色冰冷地挡在秦筱梓身前,而在她面前站着的,就是肥头大耳的张财富。 此刻,张财富早已变得怒不可遏。 “我警告你,你这是严重的妨碍公务!我可以立刻逮捕你!” “别吓唬人!我不是法盲,我请问你,我妹妹犯了什么罪,你说抓就抓!想要抓人,拿逮捕证来!我们已经买了机票,有权力坐飞机走!你没有逮捕手续,就算你是警察,胡乱抓人,也是犯法!” “苏小姐!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是请她回去协助调查!协助调查,你懂不懂!” “我不懂!我只知道,你见我妹妹长得漂亮!就居心不良!否则,你想问什么问题,就当着这么多人面来问!让大家都来评评理,你要把我妹妹强行带走,就是耍流|氓!” “你!” 仅凭嘴巴说,张财富是说不过苏映雪的。 双方已经足足对峙了十分钟! 一方是两个漂亮女孩,另一方,是三个如狼似虎的大汉。 虽然说,张财富一再宣称,自己是警察,是在执行公务,但,现场所有人看着他们的目光,都变得不善! 76.第76章 大鹏救驾 “喂!你们到底是不是警察?” “人家小姑娘说的对!当警察的也不能随便抓人!这世道,谁知道你们把人抓走,会出什么事?别人都说,穿制服的坏人太多了,坏事都有他们的份!他们比流|氓还流|氓!” “不能抓人!这几个人听口音就不是郑州的,怎么来这里抓人,不对劲!” 人群中,议论纷纷的声音越来越响。 张财富的眼睛里都要喷火了。 他干了这么些年警察,向来是别人向他跪地求饶,只要把身份一亮,没人敢和他说个不字,偏偏,今天出了个不怕警察的,而且是个有背景的美女,让事情变得如此棘手。 然而,一想到徐厚对他交代的话,张财富的心里又有了底气。 唰! 张财富一掀衣服。 从腰间掏出了手枪! “苏小姐!对不起了,既然你执意阻扰警方办案,那就请你一起和我们走一趟!” 他这也是没办法,徐厚给了他半天的时间,但被苏映雪牢牢挡住,谁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他不能把秦筱梓抓住,逼问出罪犯的下落,等徐厚到了,他就没法交差。 苏映雪有背景,但他的顶头上司是徐厚! 权衡利弊之下,张财富就做了决定,哪怕把苏映雪一起抓了,也必须把秦筱梓抓走! 现场,张财富拔枪,他的两个手下,也都取出了手铐。 嗤!嗤! 就在这时,两声轻响,空气中一股辣椒水的味道。 只见,站在苏映雪身后的秦筱梓,手里举着个小瓶子,正对着前面的张财富的一张胖脸,一大团红乎乎的液体,已经把张财富,喷了个一头一脸。 “什么东西!啊!疼死老子了!来人!快来人!” 辣椒水这东西,看起来不显眼,但喷在眼睛上,谁受得了? 张财富疼得哇哇乱叫,他的两个手下也慌了,哪里还顾得上去抓人,拼命跑过来,忙着救治张财富。 “快跑!” 两个女孩一拉手,拔腿就跑,连行李都不要了,不过,现场人多,她们也没敢跑远,而是一头钻进了候机楼内的一个卫生间,然后,从里面把门牢牢锁死。 混乱,一片混乱。 等张财富匆忙把眼睛清理干净,已经是气得火冒三丈。 “撞门!给老子把门撞开!” 一扇卫生间的房门而已,能有多结实,此刻的张财富憋着一股怒火,下定决心要把秦筱梓抓住,哪怕不是为了查问逃犯的下落,他也是绝不会放过这个胆敢让他出糗的女孩的! 轰隆一声,门开了。 但,房间里的情景,却让所有人发愣。 只见,一头短发的秦筱梓,跨坐在高高的窗台上,窗户上的玻璃已经被砸掉,她一只手一只脚吊在窗户外面,另一只手还扒在窗框上,被苏映雪死死抓着。 “筱梓妹妹!我不能让你去死!你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他!” “映雪姐,我秦筱梓长这么大,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我知道,要是被他们抓住,我肯定扛不过去,迟早会把可可的下落说出来!只有死了,可可才最安全!映雪姐,你要是见到可可,就告诉他,我秦筱梓爱他!” 她要跳楼! 两个女孩子,都是满脸的泪水! 秦筱梓一脸的决绝,抬起头,愤怒盯向了站在门边的张财富。 “可可他是好人!是专门杀坏人的英雄!你等着!今天你逼死了我,明天,可可一定会给我报仇!你们这些坏人!统统不得好死!” 她是个问题女生。 但!她的骨子里的倔强,强的吓人! 张财富被她的目光盯住,竟然吓得脸色发白,往后倒退。 秦筱梓轻蔑地一笑,不再说话,使劲往外抽出自己的胳膊,就要往窗外跳! 就在这时! “别跳!千万别跳!” 一声炸雷般的大吼,马志鹏到了。 这时候的马志鹏,一个大块头的汉子,居然跑得满头大汗,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人群,瞪着一双大眼,急吼吼大喊道:“姑娘!你认识秦筱竹吗?认识魏可吗?!” 这世界奇怪的事多了。 一个年轻貌美的大姑娘,为了守住自己男人的秘密,要跳楼自杀,已经是大新闻。 还有更奇的,有人阻止她跳楼,只为了问她是不是认识两个人。 然而,这句问话真管用。 秦筱梓已经探出半边的身体,又扭了回来,她奇怪地盯着马志鹏,茫然问道:“你问我姐做什么?可可的哥哥就叫魏可啊,也是我姐的男朋友。” “天啊!” 马志鹏一声大喊,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秦家妹子!小姨子!啊呸!叫你乱喊!”马志鹏就像疯了一样,甩手又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慌忙道:“我是红箭的人!老哥求你了,千万别跳!你要是跳了,老哥我也得陪着你往下跳啊!” 他这两个耳光,再加一声喊,把所有人都雷住了。 但,所有人中,似乎并不包括秦筱梓。 她突然惊喜地大叫起来道:“映雪姐!咱们有救了!不用死了!红箭的人来了!” 红箭。 什么是红箭? 别人听不懂,张财富却是能听得懂的,他是抓捕小组的小头头,自然知道,特种兵红箭大队已经派来了几位特种兵,是来协助他们抓捕逃犯的。 更有甚者,作为徐厚的心腹,他还知道别人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红箭的人是“自己人”! “特种兵的同志!我是春川来的警察!这个跳楼的是重要线索,绝不能让她死了!抓住她,一定要抓住她!放心,只要抓住了她,我们局长肯定会向上级为你请功!” 张财富也是被猪油蒙了心,对着马志鹏喊了一嗓子。 “就是你把秦家小妹逼得跳楼?!”马志鹏霍地转身,用冰冷的目光,死死盯住了张财富。 “这……” 张财富被吓得一激灵。 话说,马志鹏长得五大三粗的,而且他的身上,绝对是冒着寒气的,居高临下盯住张财富,顿时就让张财富觉得,自己被一只要吃人的恶狼盯住了。 这时候,两个战士挤过来,惊讶问道:“马老大,这咋回事?” “任务取消!你俩看见没?这是魏老大小姨子!什么任务老子也不管了,就算以后枪毙我,老子今天都认了!魏老大小姨子被人逼得要跳楼,老子不能不管!” 两个战士听了,大惊。 “靠!谁tm敢逼魏老大小姨子跳楼,找死!” “魏老大是功臣!他为国家立的功,几条人命也不算啥!马老大,你说咋干,我们跟你干了!” 战斗部队的兵,都有血性! 都护短! 听到这三个人的对话,别人还没什么反应,张财富已经眼前一黑,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 但,马志鹏可不会善罢甘休。 “揍死这群狗娘养的!”一声大吼,马志鹏带头,奔着张财富就冲了上去。 啪! 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兜头一巴掌,打在张财富的脑门子上,可怜张财富当官日久,平日里酒色无度,身体早已被掏空,哪里禁得住这一巴掌,一下就被扇趴下了。 马志鹏还不解气,上去将张财富骑在身下,大巴掌抡起来,继续扇! 看见马志鹏动手,其他两个战士也不闲着,发一声喊,各自对准旁边的一个警察,笔直就冲了上去。 三对三,刚刚好! 乱了。 彻底混乱了。 三个警察哪里是特种兵的对手,顷刻间就被揍翻在地,东滚西爬,鬼哭狼嚎。 另一边,秦筱梓已经从窗台上爬了下来,她是个不怕事的,看见这个场面,一点不害怕,还一边拍手,一边叫好,把站在旁边的苏映雪,惊得呆了。 “筱梓,你姐夫是什么人?他叫魏可?” “我姐夫就是红箭大队的,上尉!你不知道吗?魏可可就是我姐夫的亲弟弟,他俩长得好像,我一见到可可,就猜出来他是谁了!他们兄弟两个,一个喜欢姐姐,另一个喜欢妹妹,好玩吧!” 秦筱梓说的兴奋,苏映雪却只听清了前半段。 她已经由呆变傻了。 魏可可还有个亲哥哥,那不也是魏家二叔的儿子? 要知道,魏苏两家的婚约,虽然是解除了,但那是因为,当时的魏可可是个傻子,换句话说,倘若魏家二叔还有另外一个儿子,那事情就得两说! 然而,魏可可有个亲哥哥,她苏映雪怎么不知道? 77.第77章 好孩子与坏孩子 钦州。 由于地处中越两国边界,钦州是一座典型的边境城市,而且,随着近些年以来,越南也开始进行经济改革,钦州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边境贸易总量不断放大。 得益于边境贸易,钦州涌现出一批做外贸的生意人,夏之丰就是一例。 夏家,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名下还有数家工厂,这家夏氏贸易公司,可就不是杜恩盛在康素的草台班子可比,是一家真正具有实力的公司,每年的贸易额以千万数量计! 当然了,如果放在整个钦州市,夏家算不得最顶尖的层次,充其量为上等。 夏家书房内,夏家父子陪着魏可落座。 “上一次幸亏有魏先生出手相救,否则,我父子二人,恐怕就把命留在异国他乡了!夏某人无以为报,这里是八十万的现金支票,请魏先生收好!另外,魏先生这次来钦州,无论要做什么生意,我夏之丰都给你一力承办了,不收分文,你看可好?” 夏之丰,爽快! 原本他答应给魏可的,是50万酬金,现在却拿出了80万,多出的30万,是感谢魏可的救命之恩,而且,他还准备帮魏可付账,甚至连魏可想采购什么都不问,这份气度,顿时令魏可高看一眼。 知恩图报,也算是很难得的一位生意人了。 “夏老板,说好了五十万,就五十万,多一分也不要!朋友之间,亲兄弟明算账,我魏某以后若有事求到夏老板身上,希望夏老板能记得今日的友情,也就够了。” 魏可笑呵呵,把支票推回去。 夏之丰感到很意外,紧接着就笑了,明显是懂了魏可的意思。 “魏老弟真乃豪杰人物!夏之丰佩服!这样,你我以后就以兄弟相称!这一次先委屈魏老弟,日后,有用得着老哥的地方,只要魏老弟一句话,我夏之丰义不容辞!” 三两句话。 魏先生变成了魏老弟。 别看魏可的身份,好似降了一级,但其实不然,他的年龄才多大,比夏之丰的儿子夏雨还要小,但夏之丰却叫他“老弟”,这是以平辈相交的意思,是真心实意和魏可交朋友了。 魏可会意,这夏之丰也是个人精,聪明得很。 话说,他魏可现在身份不同了,不再是孤家寡人一个,手底下也有一帮人需要照料,那么,屈屈几十万现金,与交一个信得过的朋友相比,当然是后者更重要! 成了“兄弟”,双方说话就随意多了。 很快,夏之丰就询问起,魏可此次的来意。 “夏大哥,不知道你对于越南那边的武器市场,有多少了解?” “不瞒魏老弟,其实我做的生意里面,原本并不包括枪支弹药!上次顾淼带过去的那一批枪支,还是我托熟悉的朋友帮忙。这样,如果你不满意,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再去托人!” 夏之丰答的干脆,并没有推托。 但,魏可也听出来了,夏之丰对于武器弹药,根本就是个外行,估计他连枪支的型号都分不清。 “夏大哥,你看,方便把你那朋友介绍给我,让我自己去谈谈吗?” “这个当然没问题!” 夏之丰满口答应,扭头对他儿子夏雨吩咐道:“小雨,张锦程家的大小子,今晚是不是设宴款待南边来的客人?正好,你陪着你魏叔叔去一趟。找个机会把你魏叔叔,介绍给张望海。” 这就是魏可不收夏之丰那八十万的好处。 若是收了那八十万,魏可好意思这么对夏之丰提要求吗?就算魏可提了要求,夏之丰会如此干脆的,把自己的上家,直接介绍给魏可吗? 所以说,这就是做人的道理,看似吃亏,其实是占便宜。 傍晚,魏可坐着夏雨的车,就出发了。 他没带所谓的警卫员沃嘎,也没带上小欢,今晚的这种场合,其实是谈生意,沃嘎和小欢都不合适,一个是个愣头青,另一个是只危险的雌獾,带去了只会添麻烦。 “魏叔叔,钦州张家,在我们这里很有名气。老爹张锦程做房地产的,在钦州排第一,儿子张望海,自己开了公司,做的生意杂,枪支和贩毒都沾边。我爹和张锦程是多年的朋友,当年张锦程穷的时候,我爹接济过他。上一次那批枪支,就是托了张望海的路子。” 夏雨虽然显得年轻,但办起事来还行,几句话就介绍清楚了。 这个张家不简单啊! 如今在国内,能做房地产的,都是能人,做房地产能出名的,尤其厉害,实际上,那些人基本上就是钦州当地官员的代言人,否则,人家凭什么让你在钦州发财? 老子做房地产,儿子走私枪支、贩毒,这一家能简单吗? “夏兄,咱俩各交各的,你还是叫我小魏好了。” 魏可也没有对张家做什么评论,而是笑着对夏雨说了一句。 夏雨听了,也是笑起来道:“那我就叫你魏兄。魏兄,上次在栗敢的救命之恩,还没有当面谢过。真是太险了,现在想起来都是一身冷汗。如果没有魏兄,我夏雨不仅这条命没了,还把自己老子也连累了。真要是那样,我就是死多少次也抵不了罪!” “哈哈!夏兄不用太在意,谁没个难处啊?” 几句话,魏可和夏雨也成了朋友。 话说,魏可是军人,却不是简单的军人,而是特种兵,优秀的特种兵,绝不是会打仗就行,很多事情都要懂,尤其是为人处世。 比如说,特种兵有时候也需要在城市里完成秘密任务,甚至是陌生的国外城市,你若不能迅速和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又怎么能够确保自己的安全? 只不过,魏可做事直接,很少在这方面花费心思而已。 “对了,魏兄。张望海那个小子,喜欢动刀动枪的,脾气暴。等会他要是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麻烦魏兄你先忍着点,别和他计较,他就那张嘴臭点,其他还好。” “嗯?这怎么说?你们老爹不是朋友吗?” “是朋友,我和他也是朋友,但,这小子有点看不起我!” 魏可奇怪。 夏雨有点尴尬,但还是给魏可解释了。 原来,事情说简单也很简单。 夏家和张家,算是几代人的交情,从夏雨爷爷那辈起,两家就经常来往,后来夏之丰和张锦程各自开始做生意,两家的儿子,也就是张望海和夏雨,也是在一起长大的。 但,两个孩子的性格完全不同,夏雨是好孩子,张望海是坏孩子。 小时候,张望海调皮捣乱,他爹张锦程老是用夏雨做榜样,教育张望海,为此,张望海没少挨过揍! 再后来,两个人都长大了,走的也是不一样的路。 张望海早早辍学,开始闯社会,一番摸爬滚打之后,开始有了自己的事业,干上了不黑不白的生意,还发了财,而夏雨老老实实上了大学,毕业后到夏之丰的公司里做事,算子承父业。 原来如此! 魏可立刻就懂了,夏雨和张望海,就是现实版的好孩子与坏孩子的故事。 78.第78章 张望海其人 张望海的宅子,不在城里,而在一个依山面水的小村子里。 钦州这地方,地处云贵高原延伸段,虽说不是崇山峻岭,但小山小丘的不少见,这村子就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要进村子,就得沿着一条狭窄的小公路,一直往山里走。 进山的公路旁,停着一辆车,车上有几个穿黑衣服的青年,他们看见夏雨,都客气地打招呼。 魏可注意到,这些青年手里拿着步话机,甚至有个人的腰里露出来一截黑色的东西,魏可拿眼睛一扫,就看出来了,那居然是一把手枪。 这张望海,胆子也太大了! 话说,钦州这地方虽是边境,也是中国的地盘,不是那措那种三不管地区,中国自建立之初,就深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对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绝对不允许枪支掌握在普通人的手里。 现在看来,这个张望海,不仅私下里走私枪支,还安排手下带枪封锁路口,这么搞,未免高调了。 进了山,一直开车到山腰,张家的宅子,就在小村子的最上面。 大!豪华!气派! 远远看去,宅子的周围有一圈铁栏杆,正中间是一扇大铁门,门口有人把守。 “哟!雨哥您来了?雨哥好!这位是……” “我的朋友。” “原来是雨哥的朋友,那就是我们海哥的朋友!来人,赶紧通知海哥,就说雨哥来了!” 守门的非常热情,看见夏雨连忙上来打招呼。 魏可听了,对夏雨和张望海两个人的关系,心里更有谱,虽然夏雨说,张望海看不起他,但这两个人还真是不错的好朋友,这一点,从张望海手下人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 进了宅子,夏雨熟门熟路地停车,刚把车停好,就跑上来一个青年。 这青年身材不是很高,却显得很精悍。 他上前一把搂住夏雨,用一只手臂麻利地卡住夏雨的脖子,一下就把夏雨的脑袋压得弯下来,这人却是哈哈笑道:“小雨子,你怎么又跑我这来了?不是说不来了吗?” “咳咳!” 夏雨被卡住脖子,气得大嚷道:“你个土匪!张望海!再不松手,老子找你爹告状!” “切!有本事自己来搞我,找老头子帮忙,几个意思?” 张望海口中说着,却已经松了手。 不过,他拉着夏雨,上下打量,咬牙气势汹汹道:“我说小雨子,上次你出事,我正好不在家。你放心,等老子方便的时候,带人去缅甸,把那些缅甸佬,统统突突了!妈的欺负老子兄弟!” 张望海口中骂骂咧咧的。 魏可已经下了车,就在旁边笑眯眯看着。 假如不是事先听夏雨介绍,他估计不敢相信,眼前这小年轻,已经是钦州黑道上的一方豪强,说句话地皮抖三抖的人物,倒像是个很普通的混社会的小青年。 “别扯有的没的!我来介绍,这位是貌昂丹拓先生,缅甸人。” “嗯?缅甸佬?” 张望海闻言,立刻转过头,眼中凶光直冒,就像变了个人。 夏雨吓了一跳,连忙解释道:“张望海你别胡来!貌昂先生是我和我爹的救命恩人!当时我都吓糊涂了,情况很危险,我们这边只有两把小手枪,对方好几支长枪指着,还有一把冲锋枪!是貌昂先生,一枪打死对方领头那个拿冲锋枪的,对方的子弹,擦着貌昂先生的头部,就差两三厘米,你说险不险!” 夏雨一番描述,把张望海听得一愣一愣的。 “了不起!” 张望海伸出大拇指,赞叹道:“缅甸兄弟好样的!我张望海最喜欢结交有胆色的朋友!来,咱们认识认识。缅甸兄弟,这事你可得和我好好聊聊,那种大场面,听起来就他娘过瘾!” 这位张望海,看起来也是个会来事的。 几句话,缅甸佬成了缅甸兄弟。 张望海上前和魏可握了手,一双眼睛仔细打量魏可。 “不错,是条硬汉的模样!我说小雨子,你就该多交这样的朋友才对,别总是交的娘娘腔的人。男人嘛,刀里来火里去,那才有意思!雨子你说是不?” 这小子,和魏可说话,也不忘记调戏夏雨。 只听夏雨哼了一声,也不理他。 魏可憋住笑,装模作样向张望海合十行礼,两个人算是打过了招呼。 张望海在前,领着两人进了屋子。 从一条过道进去,里面是一间宽大的客厅。 此时,客厅里熙熙攘攘坐了不少人,中央摆了长条桌案,上面有食物和水果,还有几个年轻女孩子,穿插其间,忙着给客人们送饮料和酒水。 原来,所谓的晚宴,是仿效西方式的酒会,这些人还真会玩。 进到这里,张望海的神色顿时收敛,脸上也没了笑容,变成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别人上来和他恭敬地打招呼,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这家伙还挺会装啊! 也难怪,混黑的人,如果对谁都是笑哈哈的没心眼,估计早就被吞得渣都不剩,哪容得他来当老大。 夏雨和魏可,跟着张望海来到屋子正前的一圈沙发那里。 沙发上已经坐了几个人,魏可注意到,周围其他人,都刻意与这一圈沙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由此可见,能坐在这里的,都是重要人物,也就是在场的核心人物。 “哟!雨子来了,听说前些日子在缅甸出事了?怎么样,身上零件都完整吗?” 说话的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 这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比张望海和夏雨的年纪都稍大一些,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点嬉笑的表情,似乎是幸灾乐祸,在说一件很有趣的事。 夏雨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好看了。 “迟永强,这里是老子地盘,你说话最好注意点!”张望海狠狠瞪了过去,语气不善。 迟永强毫不在意,继续笑道:“我说望海,你没劲啊,一点玩笑都开不得。” “这是开玩笑的事吗?你是不是想身上少个零件?” 张望海语气森冷。 迟永强闻言,双眼眯了起来,也冷冷盯着张望海。 两个人就这么相互死死地盯着,像一对即将发怒的公牛,旁边人都感觉到了明显的火药味,吓得不敢说话。 但还好,仅仅是几秒钟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移开了目光。 “来!雨子,介绍个朋友认识。越南过来的,高吉山高公子。” 张望海就像无事人一般,拉着夏雨往前走。 魏可这才注意到,一侧沙发的中间,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这青年身材不高,长相普通,但他一双眼睛,却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而且,此人额角上有一处明显的伤疤,更添了几分凶悍之相。 越南人? 能值得张望海重视的越南人,会是干什么的,魏可不由得好奇起来。 79.第79章 那就翻倍 高吉山,y南北部隆山人,也是个做生意的,与张望海有生意上的往来,今天张望海所办的这个酒会,就是为了欢迎高吉山,由此可见,这人对于张望海的重要性。 魏可注意到的是,不仅高吉山有几分凶悍,他所带的两名保镖,更不简单! 就像当日里,魏可一眼能看出顾淼是军人出身。 此刻,站在高吉山身后不远处的两个保镖,绝对也是军人,这两个保镖安静站在那里,粗心的人也许注意不到他们的存在,但魏可不会,他能感觉到这两个人的与众不同,眼神,气势,这一定是两名出色的军人。 话说,魏可对于y南军人并不陌生。 红箭大队的活动区域,是南部海域,其中就包括与y南海域接壤的部分! 不夸张地说,魏可曾与y南军人有过多次交手,只不过,主要是y南海军,或者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军队,而隆山属于北部山区,那里的驻军以熟悉山地作战的陆军为主。 “貌昂先生是缅甸人?也是做生意的吗?” 出乎预料。 张望海给高吉山介绍了夏雨之后,又顺便提了一句魏可,但,高吉山立刻就把目光对准了魏可,显然,这家伙对于魏可的兴趣,要比对夏雨大得多。 “谈不上做生意,就是跑跑腿,赚点辛苦钱。”魏可随口一答。 “哦?也包括粉吗?” 高吉山这句话问的,太尼玛直接了! 他这一句话出口,魏可能感觉到,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他的身上。 包括张望海,也包括与张望海明显不对付的那个迟永强,大家似乎都在等着听他的回答,这种感觉,甚至让魏可觉得不适应,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合,有人谈论毒品,就像谈论面粉一样随意。 “高先生,你误会了,我不做那个。” “哦!哦哦。” 高吉山应了几声,似乎有些失望的模样。 其他人却像是松了口气,各自继续各自的谈话,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魏可的身上。 魏可暗自在心里琢磨,这就叫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张望海周围的这些人,估计都以混黑的为主,都是胆大妄为的,比如说这位年轻的y南商人高吉山,有可能就是一个毒品贩子。 坐了一会,高吉山好像有些无聊。 “望海兄,你这有什么好玩的吗?” “吉山兄想玩什么?要不要找几个女人过来?” “女人就算了。要不咱们去打几枪玩玩,老习惯了,几天不碰枪手就痒,听说你的射击场不错?” “没问题!吉山兄想在我这里玩枪,那是看得起兄弟!正好,我和几个朋友最近玩起了一个新花样,吉山兄是内行,来帮着指点指点!” “行,那就走!” 这个高吉山,还真有点与众不同,听说去打枪,马上来了精神。 说走就走。 玩枪,显然不是人人都有份参与,除了张望海的手下,就只有迟永强,还有高吉山和他的两个保镖,临走的时候,张望海问了一句夏雨,夏雨扭头看魏可,见魏可点头,就站了起来。 张望海惊讶地盯了魏可一眼,不过也没多问,就赶过去陪着高吉山闲聊了。 一行几个人,很快到了宅子的后面。 还真有个射击场。 但,现场的布置有点古怪,两侧是山坡,中间一条四五十米宽的空地,在空地上,摆着一些障碍物,有的是大石块,有的是土堆,还有一幢用石头搭建的房屋似的建筑。 “咦?倒是新奇,望海兄说说,这个怎么玩?” 高吉山来到这里,兴致更高。 其实,魏可扫了两眼,就大致明白了用途。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模拟版的实景射击场,只是不知道具体的规则而已,但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是设置目标物,然后用枪射击,现场的障碍物只是为了增加难度。 果然,张望海兴致勃勃介绍了一番,和魏可预想的差不多。 一轮射击是十个靶,这些靶位就藏在障碍物之间,而且是沿着中间一条长约50米的小道,两侧各有五个,不仅如此,每个靶位竖起的时间很短,从一号靶到十号靶,每隔三秒钟依次竖起,时间一到,无论射手有没有开枪,这些靶都会被立刻收下去。 难度大吗? 似乎难度不小,因为,射手要打中所有靶,就必须一直往前跑,30秒内跑完50米很简单,但一边跑一边还要射击,每一次射击,从发现目标,到瞄准,再到开枪,仅有三秒钟,然后又必须接着往前跑。 这帮小子,还真会玩! 看似游戏一般的移动射击,已经和实战差不多了,唯一欠缺的,就是有人向你开枪。 “有意思!这个好玩!” 高吉山已经开心地摩拳擦掌,看来他的确是个爱玩枪的。 迟永强突然走上来说道:“吉山兄,望海,既然是玩枪,咱们要不要添点彩头?” “什么彩头,你说?” “望海,咱俩水平差不多,亲自上,还有雨子也在,刚好凑成两对。凭环数计算,后两名出彩头。咱三个是主人,稍微吃点亏,输了出十万,吉山兄是客人,随意出点小东西就行。你们看怎么样?” 迟永强说着,嘴角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他这一说,是故意讨好高吉山。 而且,把夏雨拉上,既是让夏雨难堪,他本人输钱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了。 果然,迟永强刚说完,张望海的脸色就难看了,生气道:“吉山兄随意出点彩头,这个我没意见。但雨子从来不玩枪,你让他也参加,觉得合适?” “怎么不合适?我觉得挺合适!再说了,雨子不还有个缅甸朋友吗?我可听说,缅甸那边兵荒马乱的,好多人都玩枪,那个,貌昂先生,我说是吧?” 听迟永强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看向了魏可。 夏雨道:“貌昂先生,你觉得呢?你要是想参加,彩头我出了。” 魏可微微一笑。 转向迟永强道:“迟先生刚才那个提议很好,不过我想改一下。既然分名次,第三和第四都输一样多的钱,是不是不合适?这样好了,高先生的彩头照旧,要是咱三方输了,第三名也照旧,但第四名翻倍,合理不?” 嗯? 所有人都发愣。 魏可这是又把赌注翻了一倍,如此一来,最后一名就要出20万了。 除了夏雨之外,其余人看着魏可的神态都有些不一样了,要知道,这不是说漂亮话的时候,如果打靶输了,就得真金白银往外掏钱。 再者说,他魏可明显第一次来这里,哪来的自信? 80.第80章 左右开弓 魏可不是个能随便欺负的主儿,迟永强已经踩到不该踩的人! 规则谈好,接下来就是彩头。 高吉山的出手,比想象中大气,魏可原本以为,他顶多就是拿件稍微像样的东西,应应景而已,不料,高吉山取出一只精致的皮盒子。 魏可见了,眼皮就是一跳,这东西他认识。 果然,就听高吉山洋洋得意道:“这是别人送给我父亲的礼物,后来我父亲给了我。枪是好枪,但我不怎么喜欢,今天刚好凑个热闹,就拿它当彩头了!以色列马格兰公司出品,沙漠之鹰。” “啊?” 张望海和迟永强都傻了,只有夏雨似懂非懂。 迟永强道:“吉山兄,这太贵重!” 高吉山摆手道:“这枪就是名头响,其实也就值几千美金,算起来我还是占便宜。行了,准备打靶吧,不过先说好,我准备让我的保镖上,你们没意见吧?” 当然没意见! 有这把沙漠之鹰在,谁还顾得上什么意见不意见。 只因为,这把枪的名头太响! 世界枪支爱好者最喜欢珍藏的手枪,所谓的十大名枪之一,这个噱头够大,而且,在国内是禁枪的,无论你出多少钱,根本没地方买,就算黑市上有卖的,肯定是仿制,不可能是真枪。 有了沙漠之鹰坐镇,无论是张望海,还是迟永强,都变得异常兴奋。 很快,比赛开始。 张望海作为主人,第一个出场。 射击用的是五四式,这很好理解,国内这种环境,就算你有威力更强的枪支,也不敢拿出来用,几支五四式,偷偷关起门来打几枪,即便传出去了也好遮掩。 但,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比赛的难度,因为,手枪的命中率,那是远远不如步枪的。 啪!啪! 张望海一手拿一支五四式,有条不紊向前跑动。 之所以是两支枪,是因为有十只靶,而五四式满弹夹是八发子弹,就算你枪枪命中在,子弹也不够用,所以必须带两支枪,一支枪射完,再换另一支,途中换弹夹是来不及的。 魏可仔细观察。 张望海对于这里的环境,确实很熟,靶子设置在哪里,哪里的障碍物会遮挡视线,站在哪里射击最方便,他都一清二楚,看上去非常老练,跑得不疾不徐。 三十秒钟,几乎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射击结束。 立刻有人跑去将靶纸都收集上来,然后大家凑在一起清点环数。 十只靶,其中九只命中,一只脱靶,命中的靶,平均达到7环,总数64环。 对于这个成绩,张望海略略有点小得意,同时也有点小失望,叹道:“靠!我就猜到有个脱靶的,想补一枪,没敢停下来,怕跟不上后面的靶子。” “切!你就吹吧!我记得你很少打到60环以上吧?” 迟永强立刻站出来揭他老底。 张望海瞪眼道:“下一个轮到你!打不到64环,沙漠之鹰就是我的!” 迟永强气哼哼跑上去准备出发。 张望海向高吉山抱拳笑道:“吉山兄,这次借你的喜气,我算是超水平发挥了。这个,你的人要是赢了,这把枪能不能卖给我?” “看看比赛结果再说吧,也许望海兄是第一名呢?” “哈哈借您吉言!吉山兄,你父亲有什么特殊喜好吗?这次我想准备一份礼物,托吉山兄带给高将军,以表我对高将军的敬意!” 高将军! 魏可心里一惊。 他对y南国内的形势,还是很清楚的,y南近些年政局虽然有时不稳,但也不至于出现军阀割据的情况,也就是说,能被称为将军的人,肯定是人民军的将军。 y南与国内不同,军人的地位是很高的,而且有实权。 没想到,高吉山竟然是一位将军的儿子,那么,就不是一个普通商人可比,说简单点,就是y南官二代。 第二个出场的迟永强,运气不太好。 他对于地形同样熟悉,实力也与张望海相当,但,运气似乎差了那么一点点。 同样是十靶中九,,总数却只有59环,整整比张望海少了5环,而且,原因很搞笑,在一只靶上,留下了两个弹孔,其中一个8环一个2环,显然是他开了两枪,根据规则,要以环数低的那一枪计算。 “哈哈!承让承让!”张望海笑得极开心。 迟永强却是懊恼的脸色都青了。 不提这两个人如何斗嘴,下一个出场的,轮到了高吉山的保镖。 魏可看了几眼,立刻作出判断。 老资格的军人! 这人射击动作精准,枪身稍稍倾斜,从瞄准到射击,一气呵成,而且,与张、迟二人不同的是,他开完一枪,绝不会停下来观察是否需要补枪,而是立刻就向前走,干净利落。 很快,这人的射击结果九出来了。 10枪命中,85环。 这个成绩,足足比张望海高出21环! “报告高少,表现的不好,请求处分!”保镖来到高吉山面前,一个立正。 “行了,旁边站着去吧。”高吉山满不在乎一挥手。 无论是张望海,还是迟永强,脸色都僵住了,这场面完全出乎他们预料,看这情形,假如让保镖多练习几次,打出90环的可能性都有。 可笑的是,他俩刚才还在为谁能抢到这把沙漠之鹰,明争暗斗,其实根本没必要,因为,高吉山保镖的枪法,太准了,人家根本不会输。 “吉山兄,你这保镖也太厉害了!” “哈哈,一般般。他以前是我父亲的警卫,神枪手。” 高吉山说的随意,神情里却是得意洋洋。 魏可站了起来,不动声色往前走。 他想要露一手了! 当他得知,高吉山的父亲是将军,他就想和高吉山套上关系,而现在就是个机会,只要他表现的足够抢眼,肯定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见魏可出场,众人并不在意,还在震惊于刚才高吉山保镖的表现。 魏可也是双手持枪,但如果有人注意的话,就会发现,他与前面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别人是右手举枪,做出射击前的准备动作,左手只是虚握手枪。 而他,两只手上的枪,拎在手里,枪口指向地面,双手的食指,却都扣在扳机上! 左右开弓! 没错,他准备来个一鸣惊人,不仅在总成绩上超过前面三个人,还要用上楚红柳的绝技,左右开弓,唯有如此,才能碾压高吉山的保镖,也让高吉山不得不重视他。 啪! 抬右手一枪。 稳步从容向前,丝毫不停顿,胜似闲庭信步。 啪! 左手抬起,又是一枪! 围观的几个人中,瞬间就没人说话了。 从几个人的角度看过去,魏可此刻的表现太帅了,他好像是在散步,一点没有正在参加比赛的觉悟,也不见他怎么去认真瞄准,反正就是往前快走几步,算好了靶子竖起的时间一般,举手就开枪。 这种对射击节奏的把握,比刚才那个保镖的表现,还要惊人。 高吉山的眼珠子几乎瞪出来。 “次山你过来!这缅甸人的枪法和你比,哪个强?” 刚才打出85环的保镖,上前一步,紧皱双眉悄声道:“高少,虽然不知道成绩,但,这人实力肯定不弱,说不定就比我强!而且他双手开枪,我做不到!” 81.第81章 沙漠之鹰 岂止是不弱,是很强,强到离谱。 魏可的射击成绩出来后,所有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10靶全中,总成绩99环,其中打出9环的那一枪,还只是擦着圆心,稍稍偏出一点! 神枪手!双料的! 如果说,高吉山保镖的枪法,碾压张、迟二人,那么,魏可又碾压了那个叫作次山的保镖,而且正如那保镖说的,魏可是双手开枪,这个难度已经没法计算了。 擅长双手开枪的,绝对稀少! 双手都能打出神枪手成绩的,更是世所罕见! “貌昂先生,你是专业的射击运动员吗?这成绩,打奥运会估计能拿冠军了!” “不对!射击运动员也没有练双手的!这手枪玩的,神了。” 很难得,张望海和迟永强,站在了同一阵营。 魏可不在意地笑道:“我就是偶尔玩玩手枪,哪有专业运动员的水平!” 偶尔玩玩,这话说的,实在是太装逼了,他偶尔玩玩,也能打出这种水平,要是和他相比,别人还好意思说自己会打枪吗? 高吉山似乎听出了魏可话里的意思。 “貌昂先生,你最喜欢玩哪种枪?” “自动步枪,大概是56式吧,我比较喜欢中国制的枪,适合咱们亚洲人的手型。美制和俄制,以及欧版的枪,虽然也能用,但感觉总是没那么好。” “哦?貌昂先生看来很精通各种枪械!” 高吉山盯着魏可,若有所思问道:“那么,貌昂先生有没有兴趣,去y南玩玩?我想,我父亲如果见了你,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他是军人,最喜欢像貌昂先生这样的精英型人才!” 此时,高吉山的眼神,就像壮汉看见美女,用贪婪这种词来形容,都不为过。 魏可在心里暗笑。 “好啊,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去隆山,拜访高先生!” “好!只要貌昂先生去了隆山,别的不敢说,要想玩枪,一定让貌昂先生玩个尽兴!对了,这把沙漠之鹰,不知道貌昂先生是不是喜欢,如果你喜欢,那就送给你!” 一句话,把沙漠之鹰当作礼物,送给魏可了! 旁边的张望海等人,羡慕的淌口水。 魏可却笑道:“不如这样,沙漠之鹰归我,第一名的奖品,归高先生,如何?” 第一名的奖品,自然就是迟永强的20万了,用20万来买高吉山的沙漠之鹰,这不是接受礼物,而是反过来给高吉山送了一份大礼! 高吉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貌昂兄弟,这次老哥来钦州,手头没什么好东西。等兄弟你去隆山的时候,我领你去枪械库里转转,喜欢什么东西,到时候你随便拿!” “哦?高大哥你是做枪支生意的?” “算是吧,也不全是。怎么,兄弟你要枪吗?这个好办,手枪、步枪、机枪,多了不敢说,一二十支总是没问题的,自己兄弟,这些都是小事!” 果然,高吉山依靠他父亲的关系,本身就是个枪贩子。 魏可已经在心里乐开了花。 有了高吉山的这个保证,他这次出来的第一个目标,算是完成了一半,人家白送都能送一二十支,花钱买,自然更没有问题,要知道,他要的是上百支56全自动,一个营的装备了,普通的二道贩子,哪有这种实力。 随着魏可的这番表演,他的地位水涨船高。 不仅成了高吉山的“兄弟”,张望海对他的态度,也变得真正亲密起来。 唯一心里不舒服的,大概只剩下迟永强。 但,哪怕是迟永强,也不得不装模作样和魏可摆出笑脸,以兄弟相称。 混黑的人,没有一个是笨蛋! 他们不会再把魏可当作普通人看待,而魏可这种人,哪怕不成朋友,最好也不要成为敌人! 原因很简单,一旦有人把魏可惹急了,他手持双枪和你拼命,就是一个人形大炮,以他恐怖的射击实力,你要付出多少条命,才能把他干掉,而且,人家也不是傻子,如果挑准了时机,在你身边人手少的时候动手,你就没命了。 “迟少,看你这么喜欢沙漠之鹰,有没有兴趣用它打上两枪?” 心里高兴,魏可就来了雅兴。 何为雅兴,就是邀请迟永强打枪,而且是用沙漠之鹰。 听说能用沙漠之鹰,迟永强立刻激动起来,就连刚刚输掉了20万元的沮丧,也一扫而空。 这是世界名枪的沙漠之鹰,很多国际大片中,那些牛逼的特工、超级军人,曾经使用的武器,就算不能拥有,拿上它开两枪,也足够过瘾,别的不说,以后和人吹牛逼,也是个谈资。 但,听了魏可的话,高吉山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就连两个保镖,原本没表情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 魏可这是蔫坏! 他为什么不请张望海,偏偏请了曾对夏雨口出不逊的迟永强,里面是原因! 话说,沙漠之鹰被称为十大名枪之一,的确是把好枪。 它的优点很多,首先,这是世界上第一款超大口径的大威力战斗手枪,有效射程达到200米,而且子弹口径远超普通手枪,比如高吉山拿出来的这一款沙漠之鹰标准款,是044英寸口径,相当于11mm多,比通常的9mm大口径手枪,子弹还要粗上一圈。 沙漠之鹰的第二个优点是小巧,枪身长152mm,比式还要短小。 如此小巧的手枪,却装备超大口径的子弹,还能打出普通手枪数倍的射程,这是不是很神奇? 别急!下面就要说这款枪的缺点。 最不能容忍的缺点,恐怖的后坐力! 有人形容说,沙漠之鹰的设计者是白痴,因为,这款枪根本不是为人类设计的,哪怕是一个80公斤的壮汉,如果事先不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贸然开枪,他的手臂就会在子弹飞出的一瞬间,像陀螺一样,往后飞起来! 如此这般,足见魏可的居心! 他请迟永强开枪,却忘记向对方说明,这款枪的恐怖了。 果然,迟永强兴冲冲上前,煞有介事检查了手枪,然后,就单手把枪举了起来! 为啥是单手? 这不明摆的事吗,迟永强也是经常玩枪的人,他被手枪的尺寸迷惑了,手中这把枪,虽然看起来形状威猛,但比式还要小巧,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要是双手握枪,岂不掉价?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潇洒,他就用了单手。 砰! 一声略显沉闷的枪声。 噗通! 迟永强一屁股往后坐倒,脸色发白,还不仅如此,他举着枪的手臂,已经指向了天空,那一发子弹,也不知道射到哪里去了。 “迟少小心!” 魏可早有准备,一步上前,恰好从迟永强手里接过手枪,动作自然,迟永强这一下坐倒在地上,就好像专门为了方便把手枪,递到魏可的手里。 “咦?这枪的后坐力果然大?迟少,我刚想提醒,你就开枪了。” 魏可嘀咕一句。 迟永强气得要吐血。 靠!老子摆弄半天,也没见你提醒,这时候说什么风凉话! 不过,除了迟永强,已经没人注意魏可在说什么。 只见他突然抬手举枪。 同样是单手!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这是连续两发的短点射。 几十米开外的那幢石头房子的顶端,就像是被一把锤子,陡然凌空砸中,石头崩裂,碎屑横飞,那石头摇晃两下,最终向后落了下去,轰隆一声砸起一片尘土。 82.第82章 魏夏 魏可原本的想法,是和高吉山一起返回y南,原因就是沙漠之鹰手枪,这把手枪,简直就是天造地设为他准备的,别人害怕后坐力,他不怕,反而是这把枪类似于步枪的性能,让他足够喜悦。 高吉山能把手枪带入国境,那么,带回y南,自然也没问题。 但,高吉山这次来中国,是陪着他新交的女朋友,来游玩的,暂时还不想回国,魏可若要想搭顺风车,就必须等,而且不知道要等多久。 魏可等不起,也不愿等。 幸好,张望海自己就是玩走私的,他有让魏可进出国境线的方法。 此时的张望海,已经把魏可升级为“至交好友”。 没别的,魏可让迟永强在射击场出了丑,既是为夏雨出了一口恶气,也同样给张望海涨了脸! 到了这时候,魏可也知道了张、迟二人的关系,原来,他们都是钦州不黑不白的大哥级人物,而且同样都在偷偷做走私枪支的买卖,也就是竞争对手。 这一次,高吉山来钦州,张迟两个人,都想交好这位y南的“大供货商”,其中张望海算是拔了头筹,因为,高吉山的女朋友喜欢清静,看上了张望海的这座宅子,就住在这里,然而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张望海若想彻底胜出,还必须另想他法。 恰恰就在这种关键时刻,魏可让迟永强在高吉山面前,大大的丢了脸。 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爽? 在两个人的竞争中,如果张望海原本占据六成优势,现在,他就占据八成,甚至九成…… 一天之后,魏可已经离开钦州,进入y南了! 一行是一支小小的队伍,三个人一条狗,除了魏可和沃嘎、小欢,就是张望海手下一个小弟,叫作阿勇,据说他是专门跑y南这条线的,年纪不足三十岁,却已经是多年的老资格,极少失手。 阿勇长得瘦小,却两眼有神,一看就很精明。 在阿勇的带领下,一行人神不知过不觉徒步穿过边境线,混入y南,比想象中还要容易。 到了这里,魏可就放心多了。 原因无他,他的y南语说的很流利,甚至比阿勇还熟练,y南北部这地方,人们的穿着也与国内没有大的区别,所以,除非有人刻意检查,否则,几乎没人能发现魏可不是y南人。 湾寨。 这里是他们的首个目的地,一个邻近边境一侧的小村落,之所以来湾寨,是要搭乘那里的长途车,而魏可的最终目的地,叫作会安,是一个大镇子,也是靠近边境地区的武器黑市所在地。 那一把印有罗曼诺夫变体字的步枪,就出自会安黑市! 进了湾寨,果然,和想象中差不多,是一个很普通的小村。 房屋有木头的,也有砖砌的。 道路比较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就像是一个国内的旅游热点小村,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到处有背着包的旅行客,在街边的店铺里逗留,或者是在大街上闲逛。 阿勇看出魏可的疑惑,主动上来介绍。 “貌昂老板,这里距离口岸近,一些自助游攻略提到了这里,所以,很多国内的游客就喜欢来这里转一转。这里没什么好看,我们不要在这里逗留。” 魏可点头。 y南其实和国内差不多,只是比国内普遍落后一二十年,但有一点是共通的,越是旅游热点的地方,秩序就越乱,如果你是外地人,就要准备挨宰、被欺负,阿勇为了魏可的安全,不愿在这样的地方停留。 不过,阿勇的好意,注定实现不了。 三个人刚刚走了不远,魏可就皱着眉头站住了。 就在街道旁边,聚拢了一群人,似乎是起了纷争,吵吵嚷嚷的。 那群人里,明显有几个是来旅游的华夏人,剩下的还有一些当地人,奇怪的是,发生争执的,并不是当地人和游客,而是当地人和一个挑着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 y南人当地人之间闹矛盾,魏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管。 但,他听到了一句话。 当地人中,有个家伙大喊了一句:“打死他!打死这个北佬的杂种!” 北佬。 这明显是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 挑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竟然是华夏人,这让魏可有点奇怪。 话说,在y南国内,华夏族后裔很多,但那些人已经不再是华夏人,而称为京族,这个年轻人被叫作北佬,肯定是没有加入京族,保留了华夏族人的身份,这种情况不多见。 “朋友,出了什么事?” 魏可拉住一个华夏游客,出声询问。 他用的是纯真的华夏语,那个游客很自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同类。 “这些y南佬不知道搞什么鬼!我们买那个人的布娃娃,结果一群人就冲上来打人,好吓人的!我们不要管闲事,赶紧走!” 这人听不懂y南语,并不知道原因。 魏可再看时,那年轻人已经被逼到墙角,手里却死死护住一只竹藤编制的筐子,大声喊:“我进村的时候交过钱的!你们不要抢我的东西!我妈妈病了,需要钱看病!以后我再不来这里了!” “该死的北佬!你还想有下一次!” 一个领头的当地人,恶狠狠抬起脚,一脚把年轻人踢翻,骂道:“揍他!把他的东西扔进河里!” 这人对其他人下了命令。 旁边的几个人,立刻围拢上去,有人举起拳头对着年轻人就打,还有的,就伸手去拽他护在怀里的筐子。 “住手!”魏可怒不可遏。 三两步冲了上去,把几个人狠狠地推开。 几个当地人被吓了一跳,看见魏可凶狠,竟然没敢立刻向他动手,还是那个领头的家伙,上下打量几眼,语气冰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北佬?” 魏可冷冷看了一眼,并不理他,而是回身看向年轻人。 这时候,沃嘎已经跟了上来,护在魏可的身后,与他在一起的是小欢。 小欢虽然没有向任何人发动攻击,但受到魏可的情绪感染,这小东西的圆眼珠瞪着,喉咙里发出一串串低沉的“唧唧”声响,听起来很吓人。 几个当地人相互看看,不约而同往后退了几步。 魏可蹲下身,轻声问道:“别怕,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用的是华夏语。 年轻人倒在地上,身体蜷缩,显然对周围的状况有点迷糊,却还是下意识回答道:“我,叫魏夏。” 83.第83章 黑市 魏夏,一个很标准的华夏人的名字。 看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很年轻,上身一件旧的蓝色上衣,下面是灰色的长裤,裤脚挽着,露出脏兮兮的脚踝,脚上一双拖鞋,大冬天的,虽然这里不是很冷,还是显得很寒酸。 这时,阿勇凑上来紧张道:“貌昂老板,我们必须马上走!那些人估计叫人去了!” 魏可能听懂阿勇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怕打架,甚至每个人身上都带了枪,但,一旦事情闹大,把y南当地警察招来,就有麻烦,因为,他们不是从正常的口岸过来的,而是偷渡客,经不起检查。 没办法,魏可把魏夏扶起来,带着他离开。 同为华夏人,而且都姓魏,魏可自然不能就这么走开不管。 魏夏挨了打,脸上和额角上都是青紫,很是狼狈,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一点不敢耽误,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跟在魏可身后,走的还很快。 那些当地青年,一直虎视眈眈跟在后面,直到魏可等人出了村子,才悻悻掉头走了。 “魏夏,那些人为什么打你?” “我是附近村里的,有一次挑东西过来卖,这边村里的人,见我会说华夏语,来盘问。知道我是华夏族人后,就一直对我很凶。大哥,谢谢你帮我,我的娃娃没卖掉,就只有这一点钱……” 魏夏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几张1万盾的纸币,有点难为情。 1万越南盾,差不多相当于3元多的人民币,这几张纸币,也就是十几元钱的样子。 魏可苦笑。 他怎么会拿这个倒霉的家伙的钱! 刚才他听得很清楚,魏夏之所以冒险来卖娃娃,是因为他妈妈病了,虽然魏可自己没有妈妈,但他还是觉得,魏夏这个人本质不错,有孝心,值得他伸手帮一把。 “你这娃娃怎么卖的?我全要了!” 魏夏卖的娃娃,都是手工缝制的,很漂亮,但显然魏可并不需要。 不过,需不需要有什么关系,花出去这么一点钱,对魏可毫无影响,但对贫穷的魏夏来说,就是大事。 一筐娃娃,大约30个,加起来才卖10万盾,折合人民币,不过是三百块钱还不到,当魏可听说,这里人日常也能用人民币的时候,毫不犹豫取出皮夹,拿了十张百元大钞,塞进魏夏的手里。 “大哥!你是好人,你叫什么啊?” 买了娃娃,魏可带人往前走了,身后,魏夏还眼泪汪汪站在那里,大声喊。 魏可举起手臂挥了挥,并没回答。 叫什么都无所谓,他又不求回报,遇上了伸个手,算行善积德。 “貌昂老板,你是这个!义薄云天!” 阿勇向魏可竖起大拇指。 旁边费力地扛着筐子,却一脸傻笑的沃嘎,立刻得意道:“这算什么啊?我们老大是真正的大英雄!我们那里的人,都说老大是神仙转世!” 阿勇吃惊地开口来问,是怎么回事。 沃嘎知道,自己已经说多了,连忙住口,多一个字也不敢说。 帮了倒霉蛋魏夏,魏可他们给自己找了小麻烦,原本能从湾寨乘车去会安的,现在只能靠两条腿走路,不过还好,半路上遇上一辆运货的小卡车,花了点钱,三个人坐上了车。 y南的乡间公路,很有特色,窄,远远看去就像一条细细的带子,而且仅仅是沙土路。 坐在卡车上,一路颠簸,直到傍晚,才赶到了会安。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还是直接去黑市?” 这次来会安,完全是因为魏可,所以,到了会安,阿勇一切行动都听魏可的,这也算是那一次惊人的双手99环,所带来的一个连锁效应。 话说,走私武器也是做生意,哪有把自己上家,轻易暴露给别人的? 但,魏可的运气很好,先是有夏家的介绍,再有魏可与高吉山成为兄弟,还有就是魏可是缅甸人的身份,让他迅速与张望海形成了一种“亲密的友谊”。 也就是说,直到目前为止,魏可都是很顺利的。 那么,他能很顺利地找到“罗曼诺夫”,或者是给步枪零件上印制罗曼诺夫变体字的那个人吗? 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 可以说,难度等同于大海捞针。 然而,魏可还是想试试,他是特种兵,特种兵并不只是用来杀人的,有时候也需要完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任务,次数多了,魏可就总结出了经验。 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只要你找准突破口,事情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难! 就比如这一次,魏可觉得,自己有三四分的希望。 一行人直接去了黑市,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在周围绕了一圈。 黑市,实际上就像是国内的一家综合性小商品批发市场,在靠近会安镇郊区的一幢大楼里,这幢楼里被分割为一家家独立的店铺,卖什么的都有,就是个大杂烩。 连魏可也没想到,卖枪的地方,就在这其中! “阿勇,那家店里公开贩枪吗?” “那当然不可能!前面是卖杂货的,需要买枪的话,先和老板谈好,他会带你进里面的仓库。” 魏可点头。 这还差不多,以前从没听说过,y南到了枪支公开贩卖的程度,估计是因为,会安是邻近边境的山区小镇,管理松懈,就形成了这处贩枪窝点。 “好!我们先住下来,就住那里!” 魏可指的地方,是黑市对面的一家小旅店,巧合的是,从旅店的位置,恰好能观察到那家贩枪的杂货店,是个绝佳的监视地点。 虽然不再是特种兵,但他决定还是按照往常的习惯来。 分析情报,实地观察,制订计划,武器准备,应急预案,逃跑路线。 每一个环节都极为重要,一点不能马虎,一个环节出错,带来的后果就很可怕,这一次,魏可身边没有得力的战友,他 必须更加小心。 有人或许要问,魏可做的这些事情,似乎是特工的活? 没错,特种兵,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特工,特种兵的任务,分为战斗型和非战斗型,比如这一次的找寻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属于非战斗型任务,也就与人们通常理解的特工差不多。 一天。 魏可住进小旅店后,整整观察了一天,到了第二天晚上,恰好是24小时。 “阿勇,今晚开始行动!” “行动?什么行动?” “别紧张,我只需要你带我进入那家杂货店里,采购这些东西。放心,没有任何危险,只是正常的买卖而已,你就把我当作你的助手。” 阿勇听了,将信将疑,再接过魏可递上来的一张纸,眼神立刻直了。 两支56式自动步枪。 雷管、炸药、定时器。 夜视装备。 手雷。 火箭筒。 044英寸钢芯子弹。 附带消音器的微声手枪。 阿勇的手都抖了,他又不是傻子,魏可在这里观察了一天,现在还要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哪里会是正常的来逛逛黑市,顺便为自己采购点武器。 这家伙,不会是想在y南抢银行吧? 84.第84章 地下工厂 会安枪支黑市,比想象的还要简陋很多。 阿勇是熟客,他带着魏可进入杂货店里,立刻有人上来热情地和他打招呼,然后他们就进了杂货店后面的小房间,被称为仓库的地方。 店主是个黑大个,当然,他不是黑人,只是长得黑而已。 “阿勇,他是谁?” 黑大个警惕地盯着魏可看,手放在腰间。 仓库里还有另外两个人,听到黑大个的话,一个拔出刀,另一个手里举起一把左轮枪。 “大哥,别紧张!他是阿豹,最近我老婆快生了,老板怕耽误事,就让我带阿豹过来认认路。大哥,要是下次阿豹一个人来,就和我来是一样的,规矩照旧!” 阿勇说着,魏可就在旁边,很配合地露出一脸傻笑。 “哦!” 黑大个点头,对着两个手下挥挥手,又不屑地盯着魏可看。 “阿勇,你这个小弟不行啊!干咱们这行的,不是长得高就行,关键得靠脑子!回去和你老板说,换个精明的人来!老子辛辛苦苦卖几条破枪,赚钱不容易,别这小子出事了,把老子牵连进去!” 阿勇赶紧点头称是。 魏可在心里琢磨,觉得自己的判断还算正确。 根据他的观察,这家店里进出的客人,基本都是小混混似的人物,上档次的不多,带出门的东西,多数也是各种刀,枪支仅仅是少数,尤其是长枪,更少。 这一点很好辨认,枪支的外型尺寸和刀不同,虽然都被包了起来,但一眼就能看个大概。 现在听了黑大个的话,再看看仓库里的布局,就更清楚了。 靠里侧的墙壁上,挂了各式各样的刀,多数是短刀,只有在角落里的地方,才摆了两支枪,一支是56式,另一支是五四式,而这两支枪都是锈迹斑斑,明显摆出来做样子的。 仅有两种而且是民间最常见,也是最受欢迎的两种枪。 果然,阿勇按照魏可的吩咐,问起有没有那些魏可需要的武器,黑大个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阿勇,你老板疯了吗?我这里又不是军工厂,那些东西只有军队里才有!56式是抢手货,你来得巧,刚好有两支,其他的没了!哦,你等等,手雷有几个,还有044英寸的子弹,好像有两盒,那东西没人要,你不说我都忘了!” 56式两支,弹夹四个,子弹200发。 木柄手榴弹三枚,其实这东西和手雷不能比,杀伤力极低。 044英寸的子弹两盒,50发。 这就是阿勇从黑市店里给魏可买到的东西。 但,魏可并不失望,事情要从两方面看,这是水涨船高的道理,魏可自己的装备简陋,相对应的,他可能遇到的敌人,装备绝不可能太好。 带着这些东西,两人绕了个圈子,又回到旅店。 “貌昂老板,这就行了吗?” 阿勇现在看着魏可的眼神,明显都带有一种畏惧,他实在猜不透魏可的意图,又不敢问。 “阿勇,明天还要再去店里一次,另外,我需要一辆摩托车。” “还要再买武器吗?” “不!这一次不是买武器,而是修!” 魏可说着,三下五除二把一支56式拆成了一堆零件,从里面挑出枪管,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猛地向桌子边沿砸下去,只听砰地一声响,再看枪管,已经被砸的从中间略略弯起,不能用了。 阿勇吓得目瞪口呆。 一支56式,在会安买比较便宜,附带两个弹夹,一百发子弹,仅需要一千万越南盾,这个数字听起来吓人,折算成人民币,也就不足三千,是个良心价。 然而,再有钱也不能这么折腾,好好一支枪,为什么要废了? 魏可当然不能告诉阿勇,他的行动,才刚刚开始。 根据他的计划,故意把枪支损坏是第一步,然后就送回杂货店里,要求修理,那家店显然不可能自己修理,必须要送出去,这就是魏可的机会,他只要跟踪店里的人,就能找出修理的地点。 那个做出特殊记号的枪械修理师,应当就在那里! 事情是不是变得很简单? 所以说,任何难题,只要找对症结,就有办法解决,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像一道数学题,哪怕看起来再复杂,也是由很多个简单问题组成,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有脑子。 第二天傍晚,阿勇带着损坏的枪管,再次进了杂货铺,十分钟后出来。 果然,就在不久之后,店里的一个小弟,带着一个长长的用纸卷起的东西出门,骑上一辆摩托。 来了! 此刻的魏可,就在不远处的街角,同样也骑着一辆摩托车。 话说,y南北部地区,汽车不常见,反而是摩托车很普遍,在这里,摩托车已经算是高档的交通工具,你若是开一辆汽车,那就太扎眼,这也是魏可让阿勇准备摩托车的道理。 魏可头上戴着一只绿色的头盔,和当地的时髦青年,一般无二。 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往会安镇外的方向驶去。 与魏可的预测很相似,黑市小弟开着摩托,出镇后十分钟,就拐上了一条不起眼的小道,魏可咬咬牙,放慢速度,但依旧骑着摩托往前走。 又走了约莫数分钟,前面没路了。 小道的尽头,是一幢厂房似的建筑,周围一圈围墙,正对着小道的是一扇大铁门。 隐隐约约,厂房内传出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有些像电锯截断金属,又像是有人在用电动砂轮打磨,声音断断续续,不是很清晰。 但,听到这个声音,魏可激动了! 这座位置偏僻的建筑物里,确实有着一家小工厂! “汪汪!” 就在魏可还想仔细观察的时候,大铁门那里,突然冲出两个男人,这两个人的手里,各自牵着一条大狗,两条狗都是龇牙咧嘴,对着魏可使劲狂吠。 好凶的狗。 “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到这里来!” 两个男人都是y南人,其中的一个,气势汹汹对着魏可大声喝问。 “啊!我不是故意来这里的!我的狗丢了……它只有这么大,很小,我正在找我的狗。” 魏可装作害怕的模样,哆哆嗦嗦的。 “滚!你的狗不在这里!” 男人顿时开口骂人,这还不算,他一把从腰里抽出一支手枪,对着魏可晃了晃,威胁道:“这里是金头虎王的地盘!不开眼的笨蛋,再敢来这里,老子把你剁了喂狗!” 听了这句话,魏可就像是被吓得丢了魂。 一句话也不敢说,慌里慌张调转车头,没命地往后就逃。 身后,传来两个男人嚣张的大笑声。 85.第85章 潜入 深夜,月朗星稀。 魏可一个人趴在草丛中,仔细观察着远处厂房里的任何一点动静。 前一天的傍晚,他当然没有被吓得屁滚尿流,而是偷偷又潜了回来,就在这处厂房的周围,转悠了一夜,由此也把周围的环境,都摸熟了。 厂房规模不是很大,但环境相当复杂。 前后两道大门,其中魏可找来的这扇门,实际上是一个后门,在另一面还有一道门,紧邻一条小河,那里才是正门,地势开阔,而且灯光很亮,即便是晚上,也偶尔有人走动,显然更不利于潜入。 后门这一侧,距离小道不远的地方,是一处土坡,也就是魏可现在藏身的地方。 土坡下面隔着一片空地,就是围墙。 围墙正中间的大铁门那里,是有警卫的,两个人,还有狗。 从土坡上方,大半的厂房都能看得见,下面的围墙也不是很高,最起码对于魏可来说,若想悄悄通过土坡下的空地,翻过围墙,而不惊动铁门那里的守卫,似乎并不难。 但,唯一麻烦的就是狗。 魏可已经注意过了,不仅大铁门那里有狗,厂区里面,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警卫牵着狗,沿着围墙巡视。 这个地方,要想偷偷潜入而不被发现,很难! 白天的时候,魏可已经找阿勇询问过了,谁是金头虎王? 没想到,这个所谓的金头虎王,来头还真不小。 话说,北部山区这地方,由于上世纪最后的几十年里,一直处于交战状态,民风彪悍,军队遗落在民间的武器也多,后来和平了,但有些不甘沉寂的人物,就悄悄拉帮结派,组成了一些半明半暗的组织。 或者做生意,或者走私,实际上就是地下团伙。 金头虎王,是其中一个地下团伙的大佬,据阿勇说,此人以前打过仗,目前势力很大,是这一片首屈一指的地下之王,不仅其他团伙组织不敢得罪他,而且,他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也极好,是个黑白通吃的枭雄似的人物。 靠!还是个如此牛逼的家伙! 不过,即便是金头虎王再牛叉,魏可也必须闯一闯这片厂区! 罗曼诺夫,e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仅凭这一条理由,魏可也必须去冒险一试。 再者说,他也观察明白了,眼前这一处厂房,绝不可能是金头虎王本人藏身的地方,更像是一个仓库,或者是物品转运站,里面的人手虽然不少,但很多看起来都是工人,或者警卫。 凌晨一点钟,魏可开始行动! 首先出发的不是他本人,而是小欢。 魏可很庆幸,自己把小欢带来了y南,否则,想要对付那几条狗,真不是容易的事。 黑暗中,魏可伸手揉揉小欢的脑门,低声道:“小欢,去把对面那两条狗引开,最好跑得远远的!记住不要咬人!做的好了,回去后我给你烤肉吃!” 小欢听了,立刻用它的小脑袋来蹭魏可的手掌。 紧接着,一道黑影闪动,小欢飞快地窜了出去,很快就跑到了大铁门那里,再一闪,竟然直接钻进了铁门边,两个警卫所在的值班室里。 汪汪!几声狗叫。 “唉哟!哪里来的野狗!” “抓住它!这小狗怎么到处乱钻!快堵住它!” 一阵鸡飞狗跳。 然后,先是两条拴着铁链子的大狗,惊慌地跑出来,再是一团毛球似的小欢钻出来,跟在那两条大狗后面猛追,三条狗首尾相接,迅速冲向了黑漆漆的夜幕里。 直到此时,两个警卫才跌跌撞撞跑出来,举着手电到处乱晃,但哪里还有狗的影子? 折腾了好一会,守卫才骂咧咧回了值班室里面。 一条捣乱的野狗而已,再生气又能如何? 魏可已经乐坏了。 小欢是所有狗类的天敌,或者说,它是狗狗们的祖宗,这一点,早在那措的时候,就验证过了,当时镇里的其他狗狗,只要一见到小欢,立刻就吓得惊慌失措,有些胆小的狗,甚至会浑身打哆嗦! 今天,小欢的表演绝对给力,不仅把两条大狗吓跑,还没有引起警觉。 最大的威胁去除! 魏可甚至暗想,以后是不是要特别训练小欢,这小东西的智商,以及它的能力,已经足够成为自己的帮手了,假如训练的好,比一个优秀的队友,都管用。 不过,现在不是乱想的时候,接下来,该魏可自己上了。 又等了一会,当院子里的警卫,牵着狗巡视完这一侧的围墙,魏可立刻猫着腰,飞快跑了过去。 厂房围墙在魏可看来,简直就是纸糊的,既没有安装任何警报设置,更没有电网,仅仅是一根根粗大的毛竹,用铁丝捆在一起,形成了一排竹栅栏。 魏可试了试栅栏的牢固度,然后踩着铁丝,爬了上去。 太容易了,仅仅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魏可就灵巧地翻过栅栏,进到了院子里,这时候,大铁门那里的两个守卫,根本就没有一点点反应。 院子里有灯光,但光线不是很亮。 魏可借着几棵树的遮掩,飞快地跑到正前方的厂房墙根下。 这里,有并排的几扇窗户,魏可早就观察好了,窗户是木质的,不可能很结实,他伸手一摸,果然,所谓的窗户,只是木条的框子,再加上很薄的一层木板。 魏可伸出左手,从一处木板的缝隙处探进去,使劲一扳! 咔嚓一声,木板破了一个比拳头还大的豁口,再伸手进去摸了摸,很快就摸到了窗户的木质插销。 窗户悄无声息打开,魏可以最快地速度翻了进去。 成功了! 魏可没有惊动任何人,就悄悄潜入了厂区! 这里是一间仓库,面积很大,和魏可预先判断的差不多,借着模模糊糊的光线,能看见一排排的货架,还有角落里堆的高高的木箱子,却是空无一人。 但,仓库的另一端,有一条通道,那里有灯光,甚至于,隐隐还有人说话的声音。 魏可悄悄摸了过去,藏在黑暗中,探头观察。 原来,这厂房内部的解构,就好像蜘蛛网,中间是一个灯火通明的大房间,有警卫在值班,而房间是整个厂房的中央枢纽,周围数个方向上,都有通道,连通不同的地方,魏可所在的,就是其中的一条通道。 警卫共有四人,都穿着蓝色的服装。 其中两个坐在一张宽大的木桌后面,另外还有两个,在一个类似于岗亭的小屋子里,那岗亭的四面都是大幅的玻璃,视线完全是通透的。 魏可皱眉,因为,这四个人所在的方位,恰好位于房间的两头,中间足有十几米的距离! 也就是说,他几乎不可能同时躲过四个人的视线! 这该如何是好? 86.第86章 死倔的老头 长夜漫漫,魏可躲在黑暗中,仔细观察,等待时机。 岗亭所在的位置,实际上是一扇高高的大门旁边,现在那扇大门关着,仅留有一道小门,看起来,那里是整个厂房的主要出入口,由那里出去,就通往小河边的院子正门。 两个警卫所在的木桌的位置,左右两侧,各有两条通道,而房间里的通道总数,不过是七条。 魏可由此做出判断。 岗亭里的警卫,主要职责是对外的,防止有人突然闯入。 相对应的,木桌前的警卫,就是对内的,那里的四条通道连通的地方,一定是整座厂房内最重要的区域,否则,哪里需要安排特别的警卫来值班? 假如说,罗曼诺夫真的在这里,甚至是被人“关押”在这里,他会在哪里? 不用怀疑!一定就在那四条通道内! 凌晨两点半, 厂房内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紧接着,从木桌旁的左侧第一条通道内,走出一群人,有七八个身穿黑衣的工人,还有两个蓝色衣服的警卫,其中两个警卫,手里拿着棍子,对那些工人们吆喝着。 岗亭边的大门被打开,那些工人们,懒懒散散地进入魏可对面的一条通道,搬出来一些箱子,然后两两一组地抬着,往厂房外面走。 魏可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他今晚唯一的机会! 恰恰就在这时,木桌边两个警卫中的一个,和同伴说了一句,往魏可这边走来。 魏可听的清楚,这人是准备上厕所,仔细一看,就在距离魏可藏身处几米外的地方,有一扇小门,原来,那里面是一个卫生间,警卫就是往那里来了。 好机会! 假如换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一定不敢轻举妄动,但魏可不在乎,他知道,要想解开心中的谜团,就必须冒险,以他的性格,假如掉头原路返回,绝对会后悔! 很快,那警卫走进卫生间里了。 魏可猫着腰,飞快地窜过去,一把推开小门,也跟了进去! 这短短的一两秒钟,实际上是最危险的,房间两头的警卫,如果恰好扭头往这边看,立刻就能发现他这个闯入者,然而,魏可的运气很好,直到他关上门,外面也没有发生异动。 “你是谁!” 卫生间里的这个警卫,正站在靠墙的位置,对着一道水槽撒尿,两只手还提在裤子前面,这时候他扭头惊讶地看着魏可。 “你喝醉了吗?我是虎王派来的人!来这里视察!”魏可的声音低沉,表情一点不慌张。 “先生,我没喝酒!”警卫下意识张口辩解。 但,这一切都是多余的! 魏可已经上前一步,猛然伸手,捏住了对方的脖子! 这一下用的力气极大,而且,他用的是左手,一下就把警卫的喉骨,捏碎了,这家伙挣扎几下,稀里糊涂死了。 魏可飞快地把警卫身上的衣服扒下来,这警卫的身材很矮,仅有160多一点,魏可把衣服套在自己身上,好像吊了个半截的披肩,很是滑稽,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悄悄把卫生间房门打开一道缝。 只见,岗亭那里的两个警卫,都是面朝着外面的,一点也没想到,身后的房间里已经出了事。 魏可的胆量足够大,推开门就向木桌边走了过去,当然了,为了避免被人一眼认出来,他佝偻着背,还有右手捂着自己的脸,似乎有点咳嗽,很难受的模样。 “阿阮,你怎么了?……你!” 大半夜的,就算是警卫,精神也不太好,这名警卫就是如此,他坐在那里眯着眼,直到魏可走近,才懒洋洋扭头来看,这一看之下,警卫的双眼顿时瞪圆了。 没办法,魏可的身材,与那名被他杀死的矮个子警卫,差距太大! 然而,如此近的距离,已经足够让魏可发起攻击。 他一跃而起,像一头猎豹,扑了上去。 左拳挥出! 一拳,准确击中了对方的喉骨! 那警卫来不及发出叫喊,连人带椅子,往后翻倒,发出哗啦一声响。 魏可没有去管这个警卫,而是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面朝大门方向,端坐不动。 恰恰就在这时,大门口岗亭里的一名警卫,回头张望,但当他看见魏可端端正正坐着,就没有怀疑,而是转回头去,继续监视着门外。 好险!魏可惊出一身冷汗。 假如他的动作稍慢一点,被发现,唯一能做的就是立刻逃跑,那么,任务也就失败了。 歪头去看地上的警卫,这倒霉的家伙还没死透,躺在那里手脚抽搐。 魏可不由得暗暗庆幸,换作以往的他,肯定不能做到,一拳将对方喉骨打碎,让对方发不出一点声音的,这全都依赖于左手的力量和精准。 左手,相当于一件十分厉害的兵器! 当然了,现在的魏可处境更加危险,他随时可能被发现,或者五分钟,或者十分钟后,等那些运货的工人返回,然后就会发现,警卫死了。 魏可以最快的速度,将警卫的尸体拖起来,让他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 做完这些,他快速地钻进右侧的第一个通道。 这个通道里面并不深,魏可一眼就发现了一个开着门的大会议室,还有数个关着门的房间,像是办公室,他想也不想就退了出来。 现场共有四个通道,中间的两个,分别是工人们居住,以及办公的地方,那么还剩下两个。 这一次,他选择了左侧第二个通道。 进去之后,魏可立刻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因为,他看见了几台小型的机床,一张宽大的木桌,许多零散的零件乱七八糟堆放着,另外还有一排木架子,上面摆放着几支步枪。 枪支维修的车间! 车间最里面有几个房间,魏可走过去,侧耳听了听,其中的一个房间里,传出打鼾的声音。 推开门,靠墙的位置是一排大通铺,上面躺着几个人,从床边的衣物判断,这些人应当是车间里的工人,魏可上前,逐一看过去,随即就发现,都是东方人的面孔,里面绝对不可能有罗曼诺夫。 恰恰这时,有个工人睁开眼睛,迷糊地看着魏可。 魏可伸手捂住这人的嘴,低声命令道:“不许出声,敢叫,立刻杀了你!” 这人长得瘦小,魏可干脆把人抱起来出了房间。 “说!这里有没有一个外国老头,黄头发,蓝眼睛,高高瘦瘦的?” “有……” 瘦小工人已经吓的哆嗦,但他还是用手指了一下,魏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是一排房间里的最后一间,而且很明显的,房门外焊装了铁条,似乎还有一根铁链子,上面挂着一把铁锁。 魏可大喜,伸手打晕了工人。 铁链子,铁锁,这一点都难不住魏可。 车间里就有各种形状的材料,魏可找来一根长长的铁管,插进铁链子当中,双手用力,使劲一绞,只听咔嚓一声,铁链子的中间就被撑开了。 推开门,借着车间里的灯光,魏可定睛一看。 小小的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个干瘪的瘦老头,正坐在床上,瞪着一双眼睛在看他。 蓝眼睛! 头顶上的头发稀疏,却也依稀分辨得出,这人的头发是黄色的。 更关键的!魏可已经在网上找过老头的照片,根据记忆里的照片对比,眼前这老头更瘦了,两腮凹陷,但不管怎么说,人的轮廓还在,魏可仅仅是看了几眼,就认了出来。 罗曼诺夫! 魏可不由得一阵狂喜,所有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冒险进入这个厂区,也是值得的! “安德罗波夫先生,我是来救你的!请您立刻跟我走!” 在这一刻,魏可的声音都颤抖了。 但,出乎他的预料,眼前的罗曼诺夫,似乎并没有获救时的喜悦,反而皱着眉头,紧盯魏可问道:“这位先生,如果您是我们国家的特工,或者是受雇于我的国家,前来营救我,请报出我的保密档案编号!” 魏可惊讶异常。 这老头难道是被关傻了吗,不赶紧逃跑,哪来的废话? “安德罗波夫先生,情况紧急!我们先出去,有事以后再谈!” “不!您说的是华夏语,而不是俄语!我必须申明一点,如果您不是把我送回自己的国家,那我必须向您坦白,我,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不会为自己的国家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服务!同时,也不会为任何具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组织服务!否则,我宁愿继续被囚禁!” 魏可张了张嘴,大脑几乎停转。 这老头啥意思? 这死倔的老头,难道不能满足他的条件,他就不准备逃走了? 87.第87章 这个俘虏很牛 “亲爱的安德罗波夫先生,您说过的!诚信是美德!” “不!你欺骗了一个善良的老人,现在,我不再相信你说的话,除非你告诉我,你是如何用这支步枪,打出一个扇形的!否则,请把我送回那个黑暗的小屋里,我宁愿被肮脏的越南人囚禁!” “欺骗?对于您不负责任地说出这个词,我感到失望!我哪一点欺骗了您!” 魏可怒气冲冲。 罗曼诺夫更是怒不可遏,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此刻,魏可已经顺利逃了出来,并且坐上了一辆破旧的小巴车,那是阿勇弄来的,一行人不敢继续留在会安,而是连夜往国境线的方向跑。 阿勇也不笨,当魏可与追兵发生激战的时候,他和沃嘎就在数公里之外,这大半夜的,又是枪声,又是手榴弹的爆炸声,声音传得特别远,他虽然不知道魏可在和谁战斗,但也知道,肯定出大事了。 他们都是外国人,再不跑,难道等着被人收拾吗? 小欢也跑回来了,这小东西,对魏可有着天然的直觉,无需担心它,它自己就能跑回魏可身边。 罗曼诺夫第一时间,就把步枪拆成了一堆零件。 然后,老头子就发飙了! 一个瘦成了麻杆一样的干巴老头,竟敢气势汹汹对魏可发飙,这在沃嘎和阿勇看来,是难以理解的,但魏可的反应也出乎意外,他同样也很愤怒,说话却极为克制,一口一个“您”,小欢刚刚龇牙对着罗曼诺夫叫了一嗓子,就被魏可一巴掌扫到了一边。 罗曼诺夫自然说不清,他如何被骗了,但,这不影响他表达自己的情绪。 “你到底是谁?你为谁服务!” “先生,我不为任何官方服务!我仅代表我个人,而且我是缅甸人,符合您的要求!” “我建议修改我们之间的约定,你送我回国,然后我会给你足够的报酬!缅甸人,相信我,我给你的报酬,将足以弥补由于你的勇敢,理应获得的奖励!” “不可能!安德罗波夫先生,你要明白,我将保护你的安全,直到一年期满!” “无耻的伪君子!” “不!那是君子之间的约定,您无权单方面更改!” 没错,按照两个人之间的约定,罗曼诺夫将作为“朋友”,为魏可工作一年! 现在老头想反悔,那怎么行! 魏可拼着性命把对方救出来,他要的不是单纯的金钱,他要的是罗曼诺夫的大脑和双手,所以,他无论如何不会把对方放了,而对于罗曼诺夫来说,他只不过是从狼窝转移到了虎穴里。 唯一不同的是,魏可承诺,不会关押他,会给他足够的自由空间,就像对待朋友那样。 罗曼诺夫对此显然是不甘心的。 但,他再不甘心,顶多只能对魏可吼吼,把唾沫星子喷在魏可的脸上,除此之外,做不了其他的,严格来说,从现在开始,他已经是魏可的俘虏。 赚了,赚大了! 魏可表面上装的很愤怒,很委屈,其实在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鼎鼎大名的轻武器设计大师,还是ak枪族战术导轨的发明者,这样一位大神级人物,可笑的越南的黑帮头头,只把他当作一个枪械修理工,愚蠢透了。 “安德罗波夫先生,您是如何落到金头虎王手里的?” 魏可很小心地转移了话题。 对于罗曼诺夫,既不能打,也不能骂,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感恩,让他时刻记住,是自己把他从危险的环境里救出来的,唯有如此,老头才可能愿意合作。 假如说,罗曼诺夫到了那措,一点不配合,仍旧当一个修理工,岂不是亏大了? “金头虎王?我不知道这个人。一年多前,我和妻子,还有我的朋友耶鲁宁,在海上被劫持了。那伙人把我们带上了一架小型飞机,后来,飞机遇到了空气漩涡,我们被迫背着降落伞落到了海里!我是被一伙越南人打捞上岸的,再后来,我被送到了那间工厂。” 罗曼诺夫说到这里,眼圈已经红了。 “我的叶莲娜!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愿上帝保佑她!” 魏可非常吃惊。 原来,当初绑架罗曼诺夫的,并不是金头虎王,而只是机缘巧合之下,他被y南人救了,然后因为他会修理枪支,就被弄到了y南北部的山区,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枪械修理工。 “先生,您的夫人会安全的!一旦到了安全的地方,我们立刻就去查询您夫人的消息!” “谢谢你!一年了,我每天都会为她祈祷!谢谢你!” 罗曼诺夫向魏可表达了感谢。 魏可有些吃惊,要知道,之前他冒着生命危险,把老头背出来,也没得到一个谢字,现在仅仅是随口说了句话,老头就对他说谢谢了。 倔老头对他的妻子真的很钟情! 魏可暗暗打定主意,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联系上老头的妻子叶莲娜,或者,把那位叶莲娜干脆也绑架去那措,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了,魏可只敢在心里想想,否则,老头一定会上来和他拼命! “貌昂老板!情况不对!” 突然,阿勇叫了一声,并且立刻停车,还关闭了大灯。 “怎么了?” “前面有人设卡!这地方以前从没有人设卡检查,很不正常!” 阿勇的声音,明显带着一些紧张。 魏可赶紧抬头往前面看。 果然,就在他们行驶的这条乡间公路的前方,大约200米远的地方,路边停着两辆汽车,都开着雪亮的大灯,其中一辆车顶还闪着警灯,在灯光的照射下,能看见几个人影,还有一条隔离栏,被横在公路中央。 有人戴着大盖帽,手里似乎端着枪! 那是警察,甚至是军队! “貌昂老板,夜里和你发生冲突的,到底是什么人?”阿勇开口问道。 “金头虎王。” 魏可稍稍有点尴尬,却还是照实说了,因为,现在他们是一路的,假如他骗了阿勇,导致阿勇错误地预估了形势,最终倒霉的还是魏可自己。 “啊!你你你不会打死了金头虎王的人吧?天啊!这下要糟了!” 阿勇吓得声音都结巴了。 魏可更加尴尬,哪里是打死人那么简单,他已经是把虎王的一个地下仓库翻了个底朝天,杀了好多人,还顺手把一个枪械修理工拐跑了。 从关押罗曼诺夫的情况来看,虽然金头虎王不知道罗曼诺夫的身份,但对他还是很重视的,估计罗曼诺夫的重要性,还要高于那些死掉的警卫。 “阿勇,你说现在要怎么办?” “完了!金头虎王的势力很大,那些人肯定是来抓我们的!貌昂先生,汽车肯定不能继续往前开了,而且,我们必须连夜跑出去,跑得越远越好!到了白天,我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这么严重? 魏可往周围看看,公路两侧都是荒芜的农田,远处有一些低矮的山丘。 在这样的地形里,魏可一个人跑是无所谓,但罗曼诺夫就不行了,看得出来,老头的身体状况并不好,他不可能自己步行走得太远。 “阿勇,你和沃嘎开车往前走,过了检查站,找个地方等我!” 魏可很快做了决定,罗曼诺夫绝对不能露面,他自己最好也不要露面,剩下的阿勇和沃嘎就不同了,他们俩顶多就是非法入境而已,前面设卡的人是来抓他的,不见得会为难阿勇二人。 88.第88章 357师 成功了!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顺便抹一把额头的冷汗。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刚才的一番战斗,其激烈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牺牲在海岛之上,虽然敌人的人数不同,然而,魏可所承受的心理压力,甚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现场一片冷清的死寂。 对方仅仅只有三个人吗?那是不可能的,魏可早已注意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旁边,曾经有人影晃动,如果他判断的不错,那里应当还有不止一个活人。 只不过,魏可同样也知道,胜利的天平,已经彻底倒向了他这一方。 敌人已经胆寒,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稍微小心一点,就能把全部敌人击毙,取得最终的胜利,这个结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觉得足以自傲。 “投降……我们投降!”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紧接着,一件浅色的衣服,被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撑着,从那辆停在公路上的汽车的后侧,慢慢升了起来。 剩下的敌人怕了,他们要投降!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他单腿跪地,仔细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然后,迅速退出弹夹,从口袋里掏出子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刚才的战斗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命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敌人,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此刻,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子弹。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沙漠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自卫性武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斗,估计也只有魏可这样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幸好,他的运气足够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身,猫着腰,机警地往前走,不发出一点声音,当他经过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晰地看见,有个人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魏可观察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换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后方。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剩余的敌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果然还有两个敌人。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个人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似乎在祈祷。 这是两个已经彻底放弃了抵抗的敌人。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果断举起了沙漠之鹰。 啪!啪! 连续的两枪,近距离射击。 沙漠之鹰的子弹威力十分恐怖,那两个人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走上前,从尸体旁边捡起一个手电筒,开始打扫战场。 对方共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其中吉普车的司机座位上,死掉的那个人,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居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看到这个景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这人绝对是个凶悍之徒,只是他的运气很不好,被一枪打爆了头。 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军装,魏可凑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另外两个枪手也都是军人,身上穿的是y南人民军的正规军服。 军人,三名现役军人!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军人,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死掉三个军人,其中还有个军官,事态已经变得更严重了。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果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勋部队吗?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部队,屡立战功,后来南北越统一,这几支部队的番号都被保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知道一些。 发现死的竟然是功勋部队357师的军官,魏可心里更加觉得不安。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军装给扒了下来,因为这人的身材比较高,而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军装基本没沾上血,魏可觉得,这身军装或许对他有用。 “上帝!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你用的是沙漠之鹰!上帝!我亲眼见证了一场战斗,有人用一支沙漠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斗!这是奇迹!东方孩子,你一定是某个国家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他的联想力同样丰富。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斗,他就分析出了结论,无限接近事实。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应当快点逃命!”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其实,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多谈论自己,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误会了,反而引起麻烦。 “那么,你能告诉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罗曼诺夫的思维跳跃的厉害,又提出了一个难题。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受投降!” 这个回答很简单。 事实上,他已经没有心情去回答罗曼诺夫的问题,现在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跑,他还没有自信到,面对军队的围堵,无动于衷的程度。 假如三个军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去,会发生什么?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继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那些y南军人的武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子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种情况,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哪怕是沙漠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自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拼命,那种滋味不好受。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出现一个奔跑的人影。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赶紧停车,招呼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回来的。 “老大,刚才是谁在打仗?”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魏可说着,懊恼地揉揉缩在自己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看来,以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键的时候真有用,假如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技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避免这次不必要的战斗。 话说,357师的士兵,为什么会和金头虎王的手下,搅合在一起?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穿着不是军人,而是蓝色的工作服,这种衣服,魏可已经很熟悉,恰恰就是金头虎王手下的警卫们的服装。 倒霉催的!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89.第89章 善良的东方孩子 (注:本章战斗场景的描绘,发生在国外,不是国内。) 轰! 手榴|弹的爆炸声! 这是魏可所能做出的最大的努力,以阻止身后的追兵。 此时的魏可,把干瘦的罗曼诺夫驮在后背上,这老头没多少分量,但身材很高,足足比魏可还要高出大半个头,所以,魏可不得不腾出一只手,反手托住他的屁股。 如此一来,他就仅剩下一只手,只得用力将一枚手榴|弹,远远地扔进身后的通道内。 这时候,他已经暗暗把固执的e罗斯老头,骂出翔! 就是因为罗曼诺夫耽误了最宝贵的几分钟,他们差点被堵在枪械修理车间里,当魏可说服了罗曼诺夫,两个人从车间出来的时候,木桌边被杀死的警卫已经暴露,魏可当机立断,背起罗曼诺夫,以最快的速度冲回通往仓库的那条通道,然后,身后就跟上了一群追兵。 追兵中,居然有人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若不是魏可跑得快,他们肯定会被密集的子弹打成马蜂窝,万不得已之下,他扔出了一颗手榴弹,借着短暂的硝烟弥漫的遮掩,拼命跑进仓库,原路逃了出来。 此时,整个厂区里已经响起警铃声,乱成了一锅粥。 话说,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十分落后,还停留在上世纪,靠肉眼观察的阶段,但,这里的警卫们,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就这么一点时间,很多方向上都出现了叫喊声。 一手托着罗曼诺夫,另一只手里握着沙漠之鹰,魏可冲向大铁门。 幸好,守在大铁门这里的两名警卫,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手里拿着枪,傻乎乎就站在灯光下,往厂房的方向张望。 魏可抬手,啪啪两枪将两个警卫击毙。 几个呼吸之后,他已经一路猛跑,出了厂区,一头钻进小道旁边的林子里。 “你到底是不是特工!你的同伴呢?难道只有你一个人吗?我差点被你害死了!” 罗曼诺夫的语气很不善。 黑暗中,魏可看不清老头脸上的表情,但仅仅从说话语气,就能感觉到,e罗斯老头此刻是愤怒的,他在谴责魏可的莽撞和不负责任,因为,就在刚才,他真的差点就没命了。 但,魏可根本不理他,从肩上扯下56冲,趴在地上,举枪瞄准。 果然,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大铁门那里,已经涌出了一群追兵,人数大约有十人,而且,有人牵着一条狗! 魏可的判断很正确! 假如他没有留下来阻击,而是直接背着罗曼诺夫,往林子里继续跑,他们就完了,以他背着拖油瓶罗曼诺夫的速度,是绝对跑不过带着狗的警卫的,他们会被追上,被杀死。 砰砰砰! 三连发的短点射。 子弹打得极准,刚才还在狂吠的那条狗,就像被卡车撞中,腾空倒飞了出去,连带着牵着狗的那名警卫,也被击中,倒在了地上。 “咦?你拿的是什么枪!为什么没有后坐力?” 问话的,自然是罗曼诺夫老头。 这老头对于武器,有着异乎寻常的直觉,而且他的脑袋,肯定和别人长得不一样,刚才还在拼命抱怨,这么一眨眼,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就连几十米开外,还有一群拿着枪的警卫,也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他甚至把头凑到魏可手边,想去看清魏可手里的步枪。 魏可依旧不理他,枪口略微调整,手指灵巧地一勾,已经把扳机抠到底,压住不放。 哒哒哒哒……! 十几发子弹激射而出,打出了一个漂亮的扇形,几乎就是一个平面,恰好沿着对面那群追兵的位置,从右往左,如同镰刀割草一般,转动了一圈。 扇面完成,弹夹里的子弹恰好打空,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不可能!步枪绝对打不出这样的弧度!”罗曼诺夫立刻大喊大叫起来。 魏可哪有闲心去理他! 爬起身,伸手把步枪挎在肩头,然后从腰里取出最后的两枚手榴弹,拧开后盖,拉弦,把手榴弹都用力扔了出去,只听轰轰两声,大铁门那里爆出了两大团烟尘。 做完这一切,魏可伸手去拉罗曼诺夫,想把老头重新背起来。 “不!我拒绝!除非你告诉我,这支枪的秘密!” 罗曼诺夫声音坚定,没有半分妥协的意思。 魏可几乎泪奔。 这老头的确是发抽了,就算你实在好奇,也不能现在闹别扭吧,这时候两个人是逃命,难道就为了弄清楚一支步枪凭什么能打出一个完美的扇面,就不要命了? “你配合我!等逃出去,这把枪就是你的了!” 魏可脱口而出,再次伸手去拉罗曼诺夫。 这一次,老头没有再捣乱,任由魏可把他背了起来,口中却兴奋嚷道:“年轻人,诚信是一种美德!虽然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我,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在此发誓,一定会报答你!善良的东方孩子!” 魏可听了,差点一脚踩空! 至于吗,一支最普通的56式自动步枪而已! 当然,作为特种兵,魏可自然猜得到,老头绝对是误会了,误以为这是一把经过改良的新式步枪,而罗曼诺夫作为轻武器设计大师,突然见到一支类似于ak,却能精确射击的步枪,立刻就忘乎所以了。 话说,全世界都知道,ak步枪火力猛,但同时也知道,这款枪打不准。 关键是跳弹太严重了。 假如说,两个对手互射,一个拿美制m系列步枪,另一个拿ak系列,从表面上看,拿ak的那个,肯定能把对手压制的抬不起头,但别着急,最后的结果出来,你会惊讶地发现,拿ak的,被对手击毙了! 即便最熟练的士兵,也无法用一支ak,连续精准射击,更别提打出一个平稳的扇面。 但,魏可不准备把自己的秘密,告诉给罗曼诺夫。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罗曼诺夫老家伙,绝对是一个爱国分子,只不过,他爱的是自己的国家! 深夜里,一条身影沿着小道,飞快地向前奔跑。 这是魏可。 他的后背上驮着罗曼诺夫,但如果有人能看清楚他们,一定会非常惊讶,因为,罗曼诺夫虽然趴在魏可的后背上,他的双手却没有抱着魏可的肩膀或者脖子,而是紧紧攥着挂在魏可肩头的步枪! 假如有人想把这支枪拿走,老头绝对会拼命! 老头的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就在刚才,他得到了一支以ak为蓝本仿制的步枪,有人拿着这支枪,以一个弹夹的消耗量,一个人成功阻击十个人的追兵,这在ak枪族的历史上,绝对是个了不起的成就,而他,很快就将掌握这支枪的秘密! 相反,魏可很无奈。 别的不说,步枪带子深深勒在肩膀上,他还必须用尽全力奔跑,这种滋味肯定不好受,若不是实在舍不得罗曼诺夫这个大号宝贝,他就把老头丢下不管了。 “老家伙,你给老子等着!不把你这老家伙榨干,老子绝不罢休!” 90.第90章 枪战 汪汪! 两声突兀的狗叫声,让魏可头皮发麻。 他讨厌狗,在现在这种非常情况下,他尤其讨厌! 魏可所在的位置,就在距离公路大约五十米的平行线上,他背着罗曼诺夫,紧贴着一片杂草茂密的农田往前走,如果按照正常的判断,在黑夜里,根本不会惊动公路上的人。 但,他没有把狗计算在内。 正在公路上设卡的那些人中,也有人带着狗,为什么这里的y南人如此喜欢狗? 然而,无论魏可是不是喜欢,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他的行踪,因为一条意外出现的狗,即将暴露,而且这里地势平坦,想躲都没地方躲,只要对方搜寻过来,必然会发现他们。 “谁在那里!出来!” 公路上有人大声用y南语吆喝,并且拉动枪栓,随即,几道手电筒的亮光就扫了过来。 魏可迅速伏低身体,探头往公路上观察。 只见,有个人牵着狗,另一只手里举着手电筒,已经从公路上下来,看样子一定会把这一片地方彻底搜查了,他才会放心,如此一来,魏可眼看就藏不住了。 汪汪!汪汪! 那条狗太讨厌,正是因为有狗,那人的速度走得很快,而且是笔直地对准魏可走了过来! 魏可气得几乎吐血。 因为,小欢并没有跟在他的身边,按照计划,阿勇把车开到前面之后,会把小欢放出来,让小欢来找他们,这样就能节省时间,方便魏可用最快的速度返回汽车上。 但,谁会料到,又遇上狗了呢? 魏可咬咬牙,伸手抽出腰间的沙漠之鹰,向罗曼诺夫示意了一下,然后把罗曼诺夫的脑袋按在草丛里,这个时候不能说话,相信老头能懂他的意思。 已经没时间犹豫了,魏可迅速往旁边移动数米,然后,猫着腰往前走。 正面对着牵狗那人迎上去! 没错,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已经为自己制订了战斗计划,他需要干掉对面的一人一狗,然后冲上去,把公路上的人,全部干掉! 唯有如此,他才能确保罗曼诺夫的安全。 啪!啪! 连续的两声枪响,战斗开始。 沙漠之鹰射击时的声音,远比五四式来得沉闷,子弹的冲击力十足,那条狗一直想挣脱束缚往前跑,但很可惜,它被铁链子牢牢扯住,成了一个活靶子,一颗子弹迎面击中了它,把它打的往后倒飞了出去。 同样被打飞的,还有那个牵着狗的人。 两颗子弹,一人一狗全都解决了。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仅仅是停顿了大约一秒钟,公路上的人,就对着魏可的方向,开火了! 魏可非常有经验,在射出两枪之后,一点没犹豫,就往旁边连续的两次翻滚,足足滚出去五六米远,恰恰是这个规避动作救了他,因为,公路上的火力非常猛。 子弹横飞,几乎把魏可刚才所在的位置,狠狠犁了一遍! 56式步枪! 不是一支,而是足足有三支步枪,先后间隔不过两三秒钟,都在疯狂地向黑暗中,倾泻着弹幕。 这情况让魏可暗暗心惊,对方的火力居然这么猛,公路上能有几个人?估计最多也就是五六个人而已,竟然配了三支56冲。 可怜的是,魏可手里仅有一把沙漠之鹰! 原先的那支56冲,已经让罗曼诺夫拆了,而且,魏可原本以为,自己仅仅是背着罗曼诺夫往前走一段路,不会发生战斗,有把手枪防身足矣,谁料到需要打仗。 一把手枪,对上三支56式步枪,也许还有别的武器,这是一场硬仗啊! 啪! 魏可举枪还击,紧接着,继续往旁边翻滚。 现在,他不仅需要面对三支自动步枪的扫射,还必须保护罗曼诺夫,尽量让交战地点远离罗曼诺夫藏身的位置,以防罗曼诺夫被流弹击中,这个悲催的。 但!魏可很快发现,局面比想象中还要严峻! 一辆停在公路边的汽车,突然启动了,在公路上调整了一下位置,将车头对准了魏可所在的方向,然后,向着公路下方,缓缓开了下来。 天!那是一辆越野吉普车! 一瞬间,魏可的处境,变得危险到了极点,他需要对付的,不仅仅是三支56式自动步枪,而是三个坐在吉普车上拿着自动步枪的人,那辆吉普车,正在向他开来! 魏可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哒哒哒! 哒哒哒!…… 子弹像雨点一般倾泻而来,魏可所在的一大片区域,已经被吉普车的车灯照亮,他成了活靶子,就算想投降也做不到,因为,对方显然不想要俘虏,很干脆地对他开枪了。 设想一下,被三支自动步枪追着打,是个什么感觉? 那是任何人也不想经历的噩梦! 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玩命,在这一刻,魏可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被扔进热锅里的蚂蚁,四面八方都是飞窜的子弹,而每一颗子弹都是致命的,假如他被其中一颗子弹击中,生命也就结束了。 身体内的每一分力量,都被调动了出来! 魏可像个陀螺一般,不停地翻滚,跳跃,不敢有一点点的停顿。 两秒,三秒,还是五秒钟? 时间仿佛停止,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可能是一瞬间,也可能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但有一点很肯定,在潜能全部爆发出来之后,魏可的动作敏捷的不像话,最后,他一个鱼跃,总算是逃出了那片被车灯照亮的区域。 啪!啪! 吉普车的车灯灭了。 魏可趴在地上,举枪就射,周围迅速恢复了黑暗。 太惊险,这样的刺激场面,魏可万万不敢再来一次,好运气不会一直伴随着他,如果再来一次夺命逃窜,他觉得自己被打死的概率,达到999! 现在,才是面对面较量的开始! 手枪对阵三支步枪! 手枪怎么了?作为特种兵,魏可坚信一条真理,任何枪支都足以致命,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惧怕横飞的子弹,而且枪法够准,一把手枪的杀伤力,不一定比步枪和机枪小! 哒哒哒!哒哒哒! 啪! 在56式步枪疯狂的扫射声中,沙漠之鹰的枪声,弱到几乎听不见。 但,这一枪就取得了效果。 对方的三支步枪一直在射击,枪口跳动的蓝焰,成为最容易识别的靶子,魏可轻易找到了射击目标,冷静的一枪,打在一支枪口上方一点点的位置。 根据经验,那里应当是枪手的胸口,或者是头部,因为,没有人会把枪举过头顶射击。 一枪之后,对面三支步枪中的一支,停止了射击。 成功了! 魏可仅仅用了一发子弹,就消灭掉一个敌人,命中率很恐怖,如果再考虑到,他是在一番激烈的逃命动作之后,紧接着就开枪,而且用的是后坐力无比恐怖的沙漠之鹰,那么,就更吓人了。 沙漠之鹰,子弹的穿透力极强,甚至比56式步枪的中威力子弹,还要厉害! 这一次,魏可在射击之后,立刻做了一次翻滚动作。 再次举枪,瞄准! 这是胆量的比拼!这是血性的较量! 魏可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标准,完全是教科书似的,没有哪怕一个小小的疏漏。 每一秒钟,他都可能被子弹击中,对方射出的子弹数量,是他的几十倍,上百倍,但,他的脸上无惊无喜,对于身边飞窜的子弹,一点反应都没有。 啪! 又是一枪。 这一枪之后,又一支56式步枪哑火了。 与此同时,最后那名拿着56式步枪的枪手,显然有些惊慌,他突然停止了射击,然而,已经晚了,如果他继续射击,可能还会多活一会儿,恰恰是他自作聪明地停止射击,葬送了自己。 啪! 第三枪。 魏可的反应足够快,迅速调整角度,射出第三枪,紧接着,一声清晰的惨叫声响起。 三枪,干掉了三个手持步枪的对手! 在那一声惨叫之后,现场竟然离奇地变成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移动,更没有人开枪,这情景分外的诡异,因为,就在一秒钟之前,这里还是枪声猛烈的战场,这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91.第91章 一记耳光 一月份,天气却一点也不凉爽,一行人走得又渴又饿,没办法,他们没有准备水和食物,一路上也没有找到水源,更不方便打猎,只能这样坚持着。 “队长,前面有个村子,要不要进村里休息?” “村子规模大不大?有民兵吗?” “民兵肯定有。村子很小,以前我曾经路过,这里很闭塞的,应当很少和外面联系。” “好!那就进村!” 魏可也是没办法了,他们三个人还能坚持,反而是罗曼诺夫,已经像一根蔫了的黄瓜,这一夜的奔波,老头虽然没有亲自走几步路,但他原本的身体已经很差,再经不起折腾。 这要是把大神的骨头架子颠散了,大病一场,受损失的是魏可自己! 一个闭塞的山里小村子,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休息一下恢复体能,补充食物和水,那也很重要,总不至于他们要一路饿着肚子跑回国内吧? 茅山村。 魏可背着罗曼诺夫,大步流星走在第一个。 他的脚边是一团毛球似的小欢,身后跟着沃嘎和阿勇。 在几个人的前面,跑着一个小个子的y南年轻人,这年轻人一脸的兴奋表情,他是在村口遇上魏可的,当他看见身穿军装的魏可的时候,立刻讨好地鞠躬行礼,又听说魏可等人是什么考察组,就自告奋勇带他们来找村长。 魏可没办法,只得跟着来了。 这村子确实不大,目测仅有二三十户人家,房子大多数很破旧。 年轻人一路小跑,到了一个大院子前面。 这个院子,就比普通的村民家里,漂亮多了,不仅面积大,而且房子修的也漂亮,一水的青色片瓦,院墙是手臂粗细的竹子编的,很是整齐。 “人民军同志,这里就是村长家,你们请进!” 年轻人让到一边,陪着笑脸。 魏可把罗曼诺夫放到地上,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军装,迈开大步就进了院子。 刚才在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院子里面有不少人,这时进了院子,看得就更清楚。 只见,就在院子靠正屋的前面,摆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而在桌子前面,站着一群人,有男有女,在这群人的两侧,又有几个民兵模样的人,手里都拿着枪。 这副模样,怎么好像旧时代的官老爷升堂? “爹!我把人民军的同志请来了!村长叔!人民军的同志来了,是我带来的!” 这时候,刚才带路的年轻人,已经快步上前,叫了一嗓子。 顿时,所有人都扭头看过来。 一身军装,头戴钢盔,身姿挺拔,背上一支步枪。 魏可这身装扮太显眼,尤其是在这种穷乡僻壤,打个比方,就好像有人开着宝马车进了菜市场,那是派头十足,无论你用怎么夸张的词语来形容,都不为过。 “啊!人民军的同志……欢迎欢迎!” 坐在桌子后面的中年人,明显就是村长,他愣了一下,立刻站起身,脸上堆满了笑容,向着魏可一路小跑过来,老远就伸出了手。 啪! 魏可双腿并拢,立正,敬礼。 话说,y南军队里的规矩,和国内一脉相承,除了齐步正步略有区别之外,其他都差不多。 魏可是个老兵了,这个举手敬礼的动作,干净利落,分外漂亮,就算严厉的军训教官也挑不出毛病,更别提这些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一个个都拿羡慕的眼神,猛往魏可身上瞟。 “村长你好!我是357师作战训练处参谋,我姓黎,这是我的证件。” 魏可敬礼完毕,伸手和中年人相握,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 村长哪里敢仔细看魏可的军官证? 仅仅扫了一眼魏可手中大红的军官证封面,连忙摆手笑道:“黎同志,您这就太见外了!我叫谭有忠,是茅山村的村长,你叫我老谭就行!” 转眼又看到站在魏可身后的罗曼诺夫,惊讶问道:“黎同志,怎么还有个外国同志?” 魏可微微一笑。 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老谭,这个外宾不是咱们同志!他是从欧洲来的,来考察这里的生态环境。你知道的,这人身份太敏感,所以组织上安排我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 说着,魏可给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明白明白!” 谭有忠赶紧连连点头,小心地看了一眼罗曼诺夫。 魏可在肚子里暗笑,蒙人的感觉很爽! 此时此刻,他和村长谭有忠,已经是一条战线上的战友,他们需要共同防范的“敌人”,就是罗曼诺夫,再没有比这种方法,更能迅速拉近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了。 寒暄完毕,魏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派头,给罗曼诺夫作介绍。 罗曼诺夫不怎么听得懂y南语,谭有忠根本不懂英语。 他们两个人说一句,魏可就给翻译一句,这场景就和正式的外事交往一般,显得既神秘又高档,谭有忠这位大山里的小村长,肯定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兴奋的满面红光。 “黎同志,不瞒你说,我这里没有接待过外宾。你看,吃饭和住宿问题,怎么解决?” 谭有忠关心的不是对方的身份,而是怕自己接待外宾出了岔子。 魏可笑笑道:“没事,劳伦斯先生是个工作狂,吃饭不讲究。你让人随便给我们准备一点食物和水,我们休息一下,马上还要出发的。” “那怎么行!这已经到中午了,再着急工作,也要吃好休息好!黎同志,你们只有四个人,不如就在我家里吃!放心,虽然没啥上档次的好东西,但山里的野味管够,保证让外宾满意!黎同志,咱们顺便也好好聊聊,我最喜欢和人民军的同志交朋友了!” 谭有忠热情的不像话,把魏可弄的都有点不好意思。 但,这样的结果再好不过,魏可点头同意。 谭有忠见魏可答应,回头一脸严肃吩咐道:“好了!现在村里来了人民军的同志和外宾,乱七八糟的事情先放着!一切以大局为重!文纲,你的事情以后再说!” 他这最后一句话,是对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说的。 胖男人顿时苦了脸,小心地瞄了一眼魏可,却还是凑近谭有忠,小声嘀咕道:“村长,这北佬的女子,要是趁机跑了怎么办?他弟弟可是个敢拿刀砍人的小魂淡!不如,请您安排两个民兵,把她先关起来?” 北佬,这里怎么也有人用这个称呼。 魏可一听就不爽了,抬眼一扫,立刻就看见,桌子前面,被人群围在中间的,有个低着头的年轻女人,她穿着破旧的灰色褂子,头上戴一顶斗笠,满脸的忧伤,似乎刚刚还在哭泣。 魏可向前一步,来到那个叫文纲的胖子面前。 举手。 一记耳光扇了过去! 啪地一声,胖子猝不及防,直接被这一耳光,扇得飞了出去,噗通一声躺在了地上。 众人皆惊,看着魏可说不出话来。 92.第92章 考察小组 依旧是一辆破旧的小巴车,魏可没敢继续开着那辆抢来的车上路。 不需要提醒,阿勇已经把车速提到最高。 现在这个时候,悲催的走私|贩子阿勇已经在心里,把他的老大张望海,骂出了翔! 原本以为只是陪着一个m甸佬,到y南来逛一圈,这个任务很舒服,简直就和度假没区别,但谁成想,事情已经发展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天杀的m甸佬!胆子太大了! 就在不久前,阿勇亲自开着车,经过了那处临时的哨卡,他当然看见那里有两拨人,其中开着吉普车的三个是军人,全副武装,领头的还是个军官。 随后,他就听到了激烈的枪声,响的和爆豆一般。 完了!m甸佬刚刚和金头虎王的人干了一仗,现在又和军|队开打了,这个人到底是白痴,还是胆子大到没边的狂徒,反正阿勇对魏可,连问都不敢问,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回国内,然后,距离对方越远越好! 汽车上,四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唯一有点例外的就是罗曼诺夫老头,他一直盯着魏可,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阿勇,我们出了会安镇了吗?” “早就出了!貌昂老板,我们的运气还算好,公路上只有那一个检查站。按照现在的速度,还有两个小时左右,我们就能到达湾寨!” 湾寨。 魏可对于附近的地形不熟,但阿勇提到湾寨,他就清楚了。 换句话说,只要到达湾寨,他们这一行人就算安全了一多半,从湾寨再往北,是森林,其中还有一段是被标为雷区的危险区域,根本没有人烟,然而,所谓的雷区,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那里早已经被人趟出了一条路,魏可他们就是从那里越过国境线的。 只要到了那种地方,就算有一支军|队堵截,魏可也有信心,杀出一条血路。 然而,事情远没有预想的这般顺利。 当他们提心吊胆,又往前开出一个小时车程的时候,前方的公路上,再次出现异常情况。 那是两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正在沿着公路,迎面而来! 警车的速度不快,但,魏可的心猛地一沉。 此刻已经接近凌晨,公路上出现警车,而且是两辆,这很不正常,唯一的解释就是,魏可刚才和那些设卡的士兵、警卫发生战斗的事情,已经暴露,周边市镇都开始戒严了,这两辆警车,就是出来巡逻的。 “阿勇!掉头!” 魏可果断下了命令。 再来一次故技重施,让阿勇开车闯过去? 那太危险了,这一次和前一次不同,一旦被警车拦下,检查肯定很严格,就算车上只有阿勇一个人,也没有违禁物品,他都不一定能蒙混过关,说不定就会把他抓起来,查查他和袭击事件是不是有关。 “阿勇,有没有其他路去湾寨?偏僻一点的?” “有是有,但路不好走,这辆车肯定开不过去,需要步行翻过一座山。” “翻山?没问题,咱们翻山!” 听说要翻山,魏可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 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堵在平原地区的公路上,不需要敌人数量很多,只要十来个人,前后包夹,慢慢地围拢上来,魏可就只能干瞪眼,他自己可能逃走,罗曼诺夫是绝对跑不掉的。 然而,如果是山区,情况就不同,有枪有子弹,他自信没什么人能拦住他! 幸亏有阿勇这个老江湖在。 看得出来,阿勇这个人对于打仗肯定不在行,但路熟,为人也精明,他很快开着车拐上了一条岔路,离开了那条危险的乡间公路。 这是一条土路,严格说来,根本就不是能让普通的汽车行驶的道路。 一路上坑坑洼洼的,他们的车又是底盘很低的小巴车,走不多远,车底盘就不时响起擦啦擦啦的摩擦声,人坐在车里,也像坐着一条小船一般,摇摇晃晃。 就这么坚持走了半个小时,最后,终于没法走了。 道路的前面有个大坑,小巴车根本过不去,而且,这里已经到了山区,前面的路又窄又陡,就算把这辆车抬过大坑,估计也走不远。 “行了,收拾东西,准备步行!” 他们这一行人中,魏可是理所当然的指挥官,阿勇只是向导,必须听他的。 再者说,阿勇已经知道了魏可的厉害,那是敢一个人和军|队开战的狂人,借他阿勇几个胆子,也不敢违背魏可的意思,听到要步行,毫不犹豫就把小巴车扔在路边,不要了。 在其他三个人惊讶的目光中,魏可开始换装。 一身人民军的绿军服,肩膀上是一颗星的少尉军衔,腰间扎上武装带,武装带上是一个牛皮子弹包,最后,还给自己扣上了一顶绿色的钢盔,这顶钢盔,是他在吉普车上发现的,也被顺手拿了。 魏可的身材本就挺拔,这一番装扮,把三个人都看傻了。 英武帅气! 话说,魏可这样的相貌体型,若是穿西装会显得土气、不伦不类,若是穿普通的衣服,就是一个普通人,但如果穿上军装,立刻就不同,颇有几分英俊潇洒。 不同人不同命,魏可天生就是当兵的命! “太棒了!你就像一个东方的将军!” 罗曼诺夫来了兴致,说了一句英语,字正腔圆。 “你会说英语?太好了!我们给你重新起个名字,你现在就叫劳伦斯,身份是欧洲奥克兰公司的商务顾问,这次来y南的目的,是考察北部山区的植被分布情况。我是政府派来保护你的军人,你们两个,沃嘎和阿勇,身份是民兵兼向导,算作考察小组的随行人员。” 魏可张口就来,给四个人编了新的身份。 他先是用华夏语说了一遍,又改用英语,对罗曼诺夫复述一遍。 “上帝!魏,你是个天才,不仅勇敢,是个用枪的高手,你的脑袋也非常聪明!顺便说一句,你的英语很流利,但是,有个别单词的发音不准确!” 罗曼诺夫很得意,对于自己终于发现了魏可的一个“弱点”,觉得很骄傲。 魏可满不在乎地耸肩。 “劳伦斯先生,我必须纠正你的错误!我的名字是黎司阳,y南人民军少尉,作为一名y南军人,我的英语水平,已经算非常优秀了。哈哈,考察小组的同志们,现在出发!” 考察小组成立。 身材最高的罗曼诺夫,原本就是西方人的面孔,这是个大麻烦,但换了新身份之后,他的这张脸,却成了天然的通行证,谁敢怀疑他不是欧洲人,人家本身就是欧洲人! 沃嘎和阿勇,长得都比较黑,和普通的y南人没多大分别。 唯一麻烦的是沃嘎,他听不懂y南语,也不懂英语,所以只能装哑巴,一旦遇上事情,在不能说华夏语的情况下,别人只能用手势给他提醒了。 三个人,大大方方把56式步枪背在身上。 最后,魏可再次把罗曼诺夫背了起来,这真叫为了国际友谊,甘愿做牛做马啊! 93.第93章 魏可审案 “黎同志!这个……是我们自己的同志!” 村长谭有忠张口结舌。 魏可脸色一板,悻悻骂道:“自己同志?我看不见得吧!当着外宾的面,口口声声叫北佬,这是败坏我党我军的名誉!我认为,这个人不是自己同志,是个躲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坏分子!” 一句话,把所有人说呆了。 就连倒在地上的胖子,也期期艾艾说不出话,脸色变得刷白。 这顶帽子,扣得狠! 但魏可这句话出口,所有人看他的眼光又不同了。 原本是羡慕和畏惧,现在是敬佩。 你看看,到底人家是有水平的人民军军官,觉悟就是高,随便一点小事情,人家就能从国家的高度考虑问题,时刻维护国家的声誉,怪不得上级会安排他来“监视”重要外宾。 谭有忠脸色有些尴尬。 狠狠瞪了胖子一眼,凑近魏可,低声劝道:“黎同志,反正外宾也听不懂。这个黄文纲,他……确实是村里的先进典型,平时表现很好的。您看是不是?” 魏可同样低声答道:“老谭,劳伦斯先生表面上不懂y南语,但如果万一他听得懂?我不得不防!” 谭有忠听了,急得直挠头。 魏可心里暗笑,他已经注意到了。 刚才那个给他们领路的矮个子年轻人,叫黄文纲爹,又叫谭有忠“村长叔”,显然这两家的关系不错,至少黄谭二人的私交很好,谭文忠这是想和稀泥。 “黎同志,那你觉得这件事怎么处理?” “老谭,你刚才是不是在处理事情,这样吧,你继续处理,我们请劳伦斯先生在一边旁听。记住,处事要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魏可说完,也不管谭有忠是否同意,就转身用英语和罗曼诺夫交流。 谭有忠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苦瓜。 原来,院子里刚刚正在进行的,是一起民事诉讼。 小村太小,是不可能有法官的,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都来找谭有忠,严格说来这是村长滥用权力,是违法的,但所有村民都认可,时间长了,也便成了这里的规矩。 原告是黄文纲,被告是被称作北佬的女孩。 根据黄文纲的说法,他出钱雇女孩去他的果园里做事,但女孩粗手笨脚,将他的一只座钟撞到地上摔坏了,座钟是法国的古董钟,价值一亿y南盾,现在,他要求女孩赔偿他价值座钟一半的钱。 五千万y南盾,相当于人民币一万四千多。 魏可扫了女孩几眼,这女孩长相清秀,但身上衣着朴素,可想而知,是无论如何拿不出这笔巨款的,估计她家里砸锅卖铁,也凑不出一个零头来。 再看桌子前的地上,果然摆了一只摔坏的种,式样精美,但中间已经摔断了。 此时,魏可就大马金刀坐在桌子后面。 他的身边是谭有忠。 桌子的侧边,给罗曼诺夫加了把椅子,老头舒舒服服坐着,手里捧一杯茶,面前还有一叠糕点,一口茶一口糕点,这老头的心思根本不在什么座钟上面。 院子里的其他人,都规规矩矩站在旁边,把桌子前面空了出来。 黄文纲和女孩并排站着。 黄文纲的一边脸都被打肿了,表情却挺得意,不时拿眼睛来瞟魏可和罗曼诺夫。 而女孩的脸色更加白了,一脸的绝望表情。 魏可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他当然是想帮女孩的,却没想到黄文纲这狗东西居然真的占理,正所谓打坏了东西要赔,放在哪里都是同样的道理,再者说,黄文纲似乎也不是蛮横不讲理,他要求的是赔偿一半。 早知如此,刚才就应当直接把黄文纲抓起来! 现场,谭有忠见魏可沉着脸不说话,就咳嗽一声。 “阿华闺女,你文纲叔刚才也说了,既然你家赔不出钱,那就让他儿子娶了你。你看呢,这事情你自己能不能决定?我觉得你文纲叔说的也有点道理,要不要我找人,去把你妈叫来?” 阿华,就是女孩的名字。 魏可听了,立刻就感觉到不对劲。 这里面怎么看都透着古怪,为什么这么巧,阿华弄坏了黄家贵重的古董钟,恰好他儿子就看上了阿华,想娶阿华当老婆,这个情景,很像是仙人跳啊! 这时候,阿华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村长大叔!求求你,我不想嫁给他儿子!也不要叫我二妈妈来,她老人家身体不好。村长大叔,我做错了事,赔不起黄家的钱,就把我这条命,赔给他们黄家,还不行吗?” “那不行!我要你的命有什么用?你必须嫁给我儿子,要不然,我就找你妈和弟弟要钱!” 一边是黄文纲气势汹汹。 另一边是女孩阿华苦苦哀求。 魏可差点被气爆了,很想取下步枪,一枪把黄文纲给崩了。 拿眼睛往旁边一扫,只见那个瘦小的青年,也就是黄文纲的儿子,就站在不远处,一脸贪婪地盯着阿华猛看,显然,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应当已经觊觎阿华很久了。 原本魏可不觉得这人有多讨厌,但这时候再看,就觉得这小子长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老罗,你上去看看,然后就说这只钟是假的!” 这是魏可在用英语和罗曼诺夫说话。 两个人相处久了,总是称呼“安德罗波夫先生”很不方便,也显得生分,商量之后,魏可就把称呼改了,叫他老罗,对于这个称呼,罗曼诺夫并不拒绝,反而觉得挺有意思。 “鉴定古董?可是我不懂如何鉴定?”罗曼诺夫一头雾水。 “不是让你去鉴定,你去看两眼,然后就说是假的!” “哦上帝!东方孩子,这是欺骗!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我拒绝!” 罗曼诺夫很坚定地摇头。 魏可冷笑道:“老罗,这个女孩我是一定要救的,如果你不帮我,我只能采取暴力手段。那么,我们可能被y南人发现,并抓住!你知道y南人会怎么对付你吗?他们会把你当作异教徒,用绳子吊死!” “见鬼!我不是傻子,现在也不是中世纪了!” 罗曼诺夫对于魏可的威胁,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但还是站了起来。 在场的其他人,听到他们两个人叽里咕噜地用英语对话,根本听不懂,但罗曼诺夫突然站起来,走到桌子前面,蹲下身去观察那只古董钟,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老谭,劳伦斯先生说他是珠宝鉴定师,他要帮我们鉴定这只钟。” 魏可也站起身,向谭有忠解释道。 没想到,黄文纲突然很激动地喊道:“鉴定师?我这是我们黄家祖传的宝贝,传下来有上百年了!黄头发的是外国人,谁知道他说真话假话?黎同志,请您一定要相信我,我的钟绝对是真正的法国十九世纪的古董钟!” 94.第94章 反G命坏分子 “哈哈哈!假的!这只钟是假的!” 罗曼诺夫突然喊叫起来,而且,他的动作和表情很夸张,手舞足蹈。 魏可一脑门子黑线。 e罗斯老头干这种事明显不熟练啊,我让你随便上去看两眼,然后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模样,装模作样说上两句话,那就行了,谁让你搞的这么夸张啊? “这位劳伦斯先生,他在说什么?”谭有忠奇怪问道。 “咳咳!他说这只钟是假的!” “不可能!黎同志,您可千万要给我做主啊!黎同志、谭村长,你们看看,这个外国人这么开心!如果我的钟是假的,他凭什么要笑成这样?” 提出反对意见的,当然是黄文纲。 这家伙虽然被魏可揍肿了半边脸,却满心以为魏可是“好人”,所以还指望魏可来给他做主。 魏可气得嗓子眼里冒烟,话说,黄文纲说的也是事实,罗曼诺夫老家伙的表情越来越夸张,从最初的手舞足蹈,真的变成了哈哈大笑,如此一来,就连魏可都觉得,老家伙不太靠谱。 不过,魏可一点没有准备放过对方的打算。 “你闭嘴!站到一边,我来问问劳伦斯先生是怎么回事!”魏可对黄文纲呵斥道。 走过去蹲在罗曼诺夫身边。 低声下气央求道:“老罗,拜托咱们有点职业精神好不好?您演戏演得过了点啊!这样,咱们深呼吸,就好像演话剧一样,虽然明知道是假话,咱们就当真话来说!老罗,当我欠您一个人情,你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好说句话,然后您还喝您的茶去,行不?” 自从认识罗曼诺夫以来,魏可这是第一次,如此低声下气央求。 关键是,他觉得叫阿华的女孩,可怜! 黄文纲家里买得起价值一亿的古董钟,说明黄家不缺钱,但对于阿华来说,她还不起五千万的巨额债务,哪怕是想用自己的命,去抵债,都不能! 同为华夏人,他要是不能帮助阿华,帮她把这笔债务抹去,与心何安! 但,罗曼诺夫听了他的话,却把眼睛一瞪。 “东方孩子,你觉得我是在说假话吗?这只所谓的古董钟,真的是假的!” “啊?原来您会鉴定钟表!” “不会!” 罗曼诺夫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道:“我对钟表从来没有研究过,当然不会鉴定。老实说,这只钟到底是在哪里生产的,它到底值不值钱,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魏可真有点被气糊涂了,没好气道:“那您凭什么说它是假的!” 罗曼诺夫老神在在道:“我不会鉴定钟表,但我是材料力学博士,对于普通的金属材料,只要看几眼,我就能判断出它们的种类!” 咦?这什么意思! 魏可立刻知道,罗曼诺夫话里有话,连忙问道:“老罗,请您给我解释解释。” 罗曼诺夫却突然开口问道:“魏,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帮助那个y南女孩?难道你喜欢上了她,想要英雄救美吗?我记得,你是第一次求我。” 是啊!想当初魏可骗他为自己工作,用的都是胁迫的手段,从没说过一个求字。 现在,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y南女孩,他竟然开口求人! 魏可叹气道:“老罗,这女孩被别人叫北佬,她是华夏族人的后代!不瞒先生,我也是华夏族人,华夏人何止千千万万,遍布世界各地,很多人却饱受歧视。所以,我曾发下誓言,只要是不忘记自家老祖宗,还承认自己是个华夏人的,有了难事,若我遇见必须帮!” 罗曼诺夫听了,颇为吃惊地盯着魏可。 半饷,才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魏,你是一个华夏族的民族激进分子!” 魏可张口结舌。 不过,罗曼诺夫已经不再纠缠于这个问题,而是指着座钟断裂的位置,对魏可解释道:“看这里!新鲜的断裂纹路显示,这种金属是工业级不锈钢。还有这个零件,你看,它由一种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构成,学名叫作6064合金,是由美国的铝业公司所发明。” 不锈钢,铝合金。 魏可听得稀里糊涂,抓不住重点。 罗曼诺夫也看出魏可听不懂,进一步解释道:“不锈钢,是一战时期被发明的,用于工业用途,至少在一战之后。6064合金,上世纪七十年代发明的。我们再看这只钟的底座,上面标注了制作时间,1896年。” 这一次,魏可终于听懂了! 不服不行! e罗斯老头确实牛逼,人家不懂鉴定钟表,但人家有别的本事,能凭肉眼分辨出制作钟的原材料,从原材料入手,发现了疑点,既然两种原材料分别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发明,那么,这只钟怎么可能是十九世纪的老古董。 绝对是假货,假的不能再假了。 专家就是专家,罗曼诺夫老头是真正的高科技人才! 但,魏可已经没心情去向老头表达自己的敬仰之情,他怒了。 黄家可恶! 拿一只假的座钟,去诓骗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差点把人家小姑娘逼死了,这是真正的谋财害命,可恨黄文纲这狗东西,居然还敢一口一个让魏可给他做主。 唰! 魏可铁青着脸,一把从肩上扯下步枪,咔擦一声子弹上膛,把枪口对准了黄文纲! “黄文纲!你这个反g命坏分子!劳伦斯先生都告诉我了,这只钟的制作材料中,用上了二十年代发明的不锈钢,还有七十年代发明的铝合金!你给我解释清楚!你有什么本事,让一只在你家里躺了上百年传家宝的老古董,用上了三十多年前才发明的金属材料!” 魏可这一番说明,清楚明了。 不仅是黄文纲听清了,周围所有人都听清了。 刚才罗曼诺夫对魏可说话的时候,他的神态举止,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又听到魏可的解释,再傻的人也懂了,这只所谓的法国古董钟,根本不是古董,最多只有三十年的历史而已。 黄文纲说谎了,而且,被外国专家当场发现,难怪这位爱国的人民军军官,如此生气。 噗通! 黄文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被魏可的话吓的,还是被魏可手里的步枪吓的。 魏可拿眼睛往周围一扫,一眼就看见,黄文纲的儿子正低着头,从人群里往外退,看样子是想从院门那里逃跑,立刻大吼道:“站住!你这个坏分子的儿子,还敢跑!” 听到魏可的怒吼,阿勇飞快跑上前,一把将对方摁住。 魏可也大步冲了上去,毫不犹豫把步枪的枪口顶在年轻人的额头上。 大声怒喝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给我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怎么坑蒙拐骗的?要是说不清楚,我现在就代表人民,枪毙了你!” 魏可问的又急又狠,年轻人一下子就吓蒙了。 “别杀我!招了!我全招了!那只钟原来就是坏的,是我鬼迷心窍,让人故意把钟推到了地上,又摔了一次!阿华不知道,她以为是自己撞倒的!” “再说!为什么要陷害阿华?” “因为我想让她给我当老婆,但阿华看不上我,所以……” 啪! 魏可忍无可忍,也不想继续再听了,甩手,一个狠狠的耳光,把年轻人扇飞了出去! 原来,黄家人比想象的还要可恶,他们不仅拿一只普通的钟来冒充古董,而且还是故意栽赃陷害,为的就是逼阿华嫁给黄家的儿子,这种人,死不姑息。 95.第95章 魏华魏夏 这时候,村长谭有忠的脸色也难看到极点。 黄家儿子不争气,当着这么多人面亲口承认,这件事也就等于真相大白。 谭有忠当然知道,自己必须表明立场,于是把眼睛一瞪,大喊道:“来人!把黄文纲黄善勇这对坏分子,给老子绑了!” 坏分子。 这是魏可强加给黄文纲的大帽子。 现在,谭有忠这一句喊,无疑是表明立场,以实际行动认同了魏可的决定,最起码在这个小村子里,黄家父子暂时是没法翻身了。 原本就坐在地上哆嗦的黄文纲,脑袋一歪,晕了。 然而,就算是晕了,也逃不了一绑,听到谭有忠的命令,几个民兵已经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把黄家父子绑上了,就连黄文纲也不放过,被捆成死猪一样扔在地上。 女孩阿华,依然跪在地上。 她已经彻底傻了,傻傻分不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 谭有忠见魏可没什么表示,连忙走上前去,摆出一脸笑容道:“阿华闺女,快点起来吧!事情已经清楚了,是黄家栽赃陷害你,黄家不是好东西!” “村长大叔,我没事了吗?不用给黄家赔钱了?” 阿华的模样依然很小心,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要知道,她这种身份的女孩子,早就习惯了忍气吞声,平日里,如果和其他当地人发生了纠纷,她肯定是吃亏的一方,就比如今天,实际上她是被冤枉的,但如果没有魏可帮她,再有理由,也是枉然。 “当然不用赔钱!阿华闺女,你应当谢谢人民军的黎同志!” “谢谢黎同志!魏华给您磕头!” 阿华似乎对魏可有些惧怕,但她显然知道是魏可帮了她,趴在地上就对着魏可磕头。 魏可吓了一跳,赶紧让开。 对方是个女孩,他不方便伸手去拉,再者说,既然女孩的麻烦已经解决,他就要考虑避嫌,因为,他不是真的人民军军官,身份迟早要暴露,一旦让别人觉得,他和女孩有特殊关系,反而是害了她。 魏华,听到这个名字,魏可的心里也是一动。 事情似乎太巧了一些,前一次他在湾寨救的那个男青年,叫魏夏,没想到,今天这个女孩又叫魏华,难道说,在这地方讨生活的华夏人,碰巧都姓魏? “姐!别怕!咱姓魏的不是好欺负的,和他们拼了!” 这时候,院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大喊。 紧接着,一个青年闯了进来,这青年身上衣服穿的破旧,踏着一双拖鞋,但,背后背着一张弓,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把短短的砍刀,双眼通红。 魏可见了这个人,就有一种发晕的感觉。 魏夏。 这真叫说曹操,曹操到,刚才他还想起魏夏,没想到,魏华和魏夏竟然是一对亲姐弟,魏华魏夏,两个人的名字合起来,恰好是华夏,他们是一家的。 现场人多,魏夏急匆匆跑进来,第一眼就去找自己的姐姐。 然后,他就看到了跪在地上的魏华,飞快地冲过去,挡在魏华的前面,气愤地对谭有忠大喊道:“村长!你难道不清楚,是黄家故意欺负我姐吗!我姐有什么罪,凭什么让她跪!” 咦?魏夏这话什么意思? 魏可站在后面不动声色,冷眼旁观。 只见,谭有忠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厉声喝道:“魏家小子,你胡说什么!敢拿刀跑到这里来,你是想造反吗?要不是今天有贵客在,老子就把你办了!” 谭有忠哪里还有面对魏可时的热情,表情狰狞可怕。 “小夏!不要胡闹!你想把咱一家三口都害死吗?” 魏华爬了起来,拼命拽住魏夏,对谭有忠陪着笑脸道歉道:“村长大叔,小夏年纪小不懂事,请您大人大量,千万别和他计较!” 谭有忠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魏华赶紧回身拍了魏夏一巴掌,责骂道:“小夏快给村长道歉!放心,姐没事了,刚才有人救了姐,姐那是自愿给人下跪的。你这个糊涂性子,怎么尽给姐添乱!” 她口中虽然责骂,但却死死地把魏夏护在身后。 这对姐弟之间的感情,无疑是很深的。 魏可不由得想起了楚红柳,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魏华和楚红柳,没有一丝的相同,但,他在魏华的身上,明显看到了一点楚红柳的影子,换句话说,魏华对于弟弟魏夏,就有点像楚红柳对他魏可。 这种感觉太荒唐! 魏可赶紧甩甩脑袋,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驱赶开。 “姐,有人救你?咦?黄家的都被绑起来了?”魏夏终于发现了现场的不同寻常。 “是啊!就是那边人民军的黎同志,小夏你快点谢谢人家!” 魏华说着,往魏可的方向一指。 四目相对,魏夏第一眼看清魏可的时候,立刻就呆住了。 他们上一次相遇,不过是几天前而已,那时候的魏可,绝不可能是人民军军官,而且他也不姓黎,再往魏可身后看看,沃嘎和阿勇两个人也在,只是手里多了步枪。 傻子也知道有问题了,魏夏又不傻,当然看得出来。 魏可微微对着魏夏摇头示意,然后走出来,对谭有忠笑道:“老谭,你们村里人还真朴实啊!是这样的,劳伦斯先生觉得,这对姐弟很有趣,他想去这对姐弟家里吃饭,可以吗?” “哦哦!当然没问题!” 谭有忠赶紧点头,又把魏可拉到一边,悄悄道:“不过,黎同志,你要当心一点!这户姓魏的人家,是从北边过来的,思想比较落后,而且很狡猾!可千万别听他们胡说八道!” 魏可在心里冷笑。 他之所以不再避嫌,就是觉得,谭有忠和魏家姐弟相互间的态度,似乎都有问题! “老谭你放心,怎么翻译还不是在我手里吗?要是他们说了什么不该让外宾知道的话,大不了我不给翻译好了。这种事情,我心里清楚。” 魏可口头上大包大揽。 谭有忠面露喜色道:“黎同志英明!这样,我让人把吃食给你们送过去,不能让同志们受了委屈!” 对于这样的事,魏可自然不会反对。 白来的东西,不吃白不吃! 一群人离开了谭有忠家,浩浩荡荡往魏家姐弟家里去。 为什么是浩浩荡荡? 因为,谭有忠坚持要送魏可等人,他要送,几个民兵自然也跟着,还有一大帮村民也跟着看热闹,以及谭有忠安排送东西的人,如此一来,就成了集体大游行了。 魏可毫不在乎,大大方方走在前排的中央,左侧是罗曼诺夫,右侧是谭有忠。 反而是魏家姐弟二人,已经被挤到人群最外面去了。 但,他俩似乎早已习惯了,并不往人群里面凑,而是远远地跟着,一边走,一边窃窃私语,姐弟俩都不时拿眼睛往魏可高大的背影看。 眼神里,既有疑惑也有开心,更有感激。 96.第96章 像他自己! “阿勇受点累,去门口站岗。不管什么人,一律不准靠近屋子!” 魏可对着阿勇轻声嘱咐。 到了魏家姐弟的家里,他根本没让谭有忠等人进屋,就在门口和谭有忠道了别,而谭有忠似乎也不想进魏家,很放心地带着手下人走了。 听了魏可的吩咐,阿勇点头答应道:“老板放心,我懂的!” 阿勇随手从谭有忠派人送来的吃食中,拿了一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腿,手里拎着枪出门去了。 魏家姐弟俩的眼中,冒出了异样的神采。 因为,魏可和阿勇两个人说的,不是越南语,而是华夏语! 亲不亲,家乡人! 在这个异国他乡,生活艰难的魏家姐弟二人,乡音难寻,早已把所有说华夏语的人,当作了自己的家乡人,现在看到魏可的举动,怎能猜不出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民军军官。 “恩人大哥,你们怎么来茅山了?还有,你怎么穿成这样?”魏夏奇怪问道。 魏可摆手笑道:“我也没想到会遇见你,魏夏,咱俩还真有缘分。来,我给你们介绍,这是我朋友,来自e罗斯,你们叫他罗先生就好。” 罗曼诺夫笑嘻嘻,拱手做了个不伦不类的东方礼节,开口道:“很高兴认识你们,东方的朋友!” 华夏语,就连所谓的欧洲来的考察官员,说的也是华夏语。 那么,这位黄头发老外的身份,自然也是假扮的。 魏华赶紧走上前,对魏可鞠躬道:“这位大哥,还有罗先生,谢谢你们的救命大恩!还有,大哥,也谢谢你救了我弟弟!要是没有你,我们一家已经家破人亡了。” 魏可叹气道:“魏家妹子,我和你弟弟是朋友,自己人,就不要客气了。” 几个人正说话,里屋的房门打开,走出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 老太太看见穿着军服的魏可,以及外国人罗曼诺夫,立刻上前拉住魏华和魏夏,退到一边,警惕地问道:“两位先生,你们有什么事吗?” “二妈妈,他们都是好人!” 魏华赶紧安慰道:“这位穿军装的大哥,就是前几天救了小夏的人!今天,要不是有他们在,我和小夏可能就回不来了!二妈妈,您别担心!” 这位被称为二妈妈的老太,这才仔细打量魏可。 “啊!你是!……” 不料,她看清魏可的长相之后,竟然啊地一声叫,然后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瞪大眼睛怔怔地盯着魏可,就这么一动不动,好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 “二妈妈,您怎么了?” 魏家姐弟俩顿时慌了,围着老太紧张地问。 魏可也非常奇怪。 这老太怎么这种表情,难道她认识他,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话说,魏可自己肯定不认识老太,而魏可可一直生活在国内的春川乡下,更不可能和一个y南的老太见过面,所以,老太见到他之后的举动,就很异常了。 “伯母,您认识我吗?”魏可还是问了一句道。 “不!不认识!” 老太回答的很干脆,但还没等魏可松口气,就听老太颤巍巍问道:“请问,您是姓魏吗?” 您。 老太对魏可用了一个敬语。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开口就问,魏可是不是姓魏。 魏可顿时就被吓住了,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不同寻常的事,要说这老太不可能是神仙,世上的姓氏千千万万,她连魏可是哪国人都不知道,凭什么就敢猜他姓魏。 再看老太身边的魏家姐弟二人,也都是一头雾水的模样。 魏可咬牙点头道:“伯母,我的确是姓魏的。但您为什么知道我姓魏?” “您……您是中国京城的人吗?”老太没有回答魏可的问话,反而又问了一句。 “算是吧,我和京城有点关系。” 事情到了这一步,魏可也是豁出去了。 一个越南山村里的老太,就算她原先是华夏人,但第一次见到身穿y南军服的魏可,能问出如此奇怪的问题,这要是不把原因弄清楚,他连晚上睡觉都睡不着了。 “魏少爷!您是魏家少爷!” 但!老太接下来的一个称呼,就让魏可呆立当场。 魏少爷,这个称呼不可能是魏可本人的,而只能是属于魏可可,然而,傻子魏可可的身份,在国内也没有几个人清楚,何况一个远在国外的老太。 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离奇。 “魏少爷,请问您今年是不是十九岁?” 震惊!只能是震惊,她连魏可可的年龄都知道,也就是说,老太认出了他是魏可可。 不过,就算魏可没回答,老太也已经认为他是默认了,一手一个拉住了魏家姐弟的手,吩咐道:“小华小夏,他是你们的魏家少爷,还不赶紧给少爷行礼!” 你们的魏家少爷。 魏华魏夏同样非常惊讶,几乎异口同声问道:“二妈妈,您说他是谁?” “傻孩子们!还能是谁?他就是你们大妈妈的儿子!天可怜见!我还能在活着的一天,见到魏家的人,这是魏家少爷亲自来找你们了!你们还等什么!” 魏可的脑子里轰轰直响,就连魏家姐弟上来行礼,都忘了去扶。 傻子魏可可的妈,被魏华魏夏叫作“大妈妈”。 他已经不是魏可可了,但猛听到魏可可妈妈的消息,还是忍不住心情激动,傻子和他一样,也相当于孤儿,当初听乔子楠的介绍,傻子是从小被人收养的,根本没见过自己的妈妈。 傻子也是可怜人,和他魏可一样! “伯母,您能和我说的详细一点吗?对不起,我真的不是很明白。” “哎!魏少爷,您当然不明白!” 老太竟然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对魏华魏夏吩咐道:“你们就在外面等着,我要和魏少爷说点事。魏少爷,您请到里面来,里面说话方便。” 老太说着,让到一边,很恭敬地给魏可让路。 这个要求是不能拒绝的,不是说魏可的好奇心重,而是因为,他占用了魏可可的身体,就是欠了对方天大的人情,如果能帮魏可可找到妈妈,尽孝道,也算是还了魏可可的情。 进到里屋,环境依然很简陋。 魏家是穷人,和村长谭有忠家没法比,屋里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两只破旧的木柜。 老太请魏可在一只凳子上坐了,然后转身到木柜子里,翻出来一个蓝色的布包,仔细打开,里面有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她把这张照片递到了魏可的手里。 “魏少爷,这是魏家大奶奶留下的东西。当年来y南的时候,生活太穷了,小华小夏都太小,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换钱。大奶奶说了,如果魏家有人找来,就拿这张照片相认!” 老太的表情,分外唏嘘。 魏可接过照片,仅仅看了一眼,立刻如遭雷击! 像! 真的是太像了! 照片上是一男一女,都很年轻,仅仅二十多岁,男的穿一件夹克衫,表情似笑非笑,牵着女孩的手,那女孩是一袭白色的长裙,脸上满满都是幸福的笑容,两个人的身后,是天安门城楼。 说这年轻男人像,不是说他像魏可可,当然了,他和魏可可的面貌的确很相似。 但!这人更像魏可本人! 魏可第一眼看见照片的感觉,甚至以为,那就是他自己! 天底下还有如此相像的人,魏可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同样也是孤儿,也姓魏,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爹是谁,换句话说,老太认出他是魏可可,凭的只是一张照片,那么,他自己和这张照片里的男人,有没有关系! 97.第97章 跪母 “伯母,请您告诉我,他是谁!” 他是谁。 魏可其实能猜得出来,这个男人就是年轻时的魏家二叔,但下意识里,他还是张口问了出来。 “哎!还能是谁?她是您父亲当年的妻子,拜过堂成过亲的!魏家少爷,老婆子知道这可能冒犯了您,但还是要说句公道话!你们魏家当年对不起大奶奶啊!大奶奶当年为了生下魏家的骨肉,也就是您的哥哥,一条命差点就没了!但最后,她还是把命丢在了异国他乡!” 老太似乎误会了魏可的问话。 她说的是“她”,而不是“他”。 但,魏可的心脏骤然抽紧,隐隐约约中,感觉到一种剧烈的疼痛感袭来。 魏可可还有一个哥哥!那个哥哥的亲生母亲,就是照片上的女人,也是魏家二叔的原配妻子! “伯母,大奶奶的那个孩子呢?在哪里?” 魏可的声音无比干涩。 “您不知道?哎!那孩子可怜啊!当年大奶奶难产,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老婆子还亲手抱过那孩子的小身体……后来,您父亲安排我护送大奶奶往南边来。听说,那孩子被人抱出去,埋了。” “死了?埋了?孩子有名字吗?” “孩子没有起名字。不过,大奶奶当初一直摸着肚皮,管那孩子叫小可,我听见过的。” “伯母,请您再告诉我,那是哪一年的事?” “哪一年?让我想想,那年老婆子刚刚26岁,被魏二爷找来服侍大奶奶,算算日子,已经有二十五年了。没错,那年是一九八五年,夏天!” 两行泪水,缓缓顺着魏可的脸颊,滑落。 悲伤! 伸出颤抖的手指,抚摸照片上那年轻女人秀丽的面容,魏可的心里百感交集。 咬牙问道:“伯母,大奶奶怎么死的?” “当年,我陪着大奶奶跑到gx大奶奶说要等魏二爷。一直等了五年多,小华小夏就是那时候大奶奶收养的,都是孤儿。再后来,魏二爷没来,却托人带来了消息,他又结婚了,而且又有了孩子。大奶奶很伤心,就带着我们来了y南,从此再没回去。到y南的第三年,大奶奶病死了。” 怒! 愤怒! 姓魏的该死! 一个女人,难产生了孩子,身边只有一个保姆陪着,在异乡苦守五年,没有等回自己的男人,却等到了那男人再次结婚生子的消息,这是何等的凄凉! 魏可从来没有如此恨过一个人,即便那人可能是他的父亲! 小时候,他也曾无数次地怨恨,他的母亲为什么生下他,却不要他,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妈妈,只有他不曾享受过一天的母爱。 老太说的简单,但从她简单的话语中,魏可能感受到,母亲是爱他的。 他仿佛能看见如此场景,一个挺着大肚皮的秀丽女人,微笑着,抚摸自己的肚皮,口中喃喃道:“小可,多吃几口,快快长大。小可呀,快点长大出来陪妈妈吧!” 恨! 恨意滔天! 有朝一日,他一定要为自己可怜的母亲,讨回公道!对!要让那个姓魏的男人,偿命!哪怕那人再有权有势,他也要杀了对方,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伯母,谢谢您当年照顾了……大奶奶。请问,她有墓吗?” “啊?魏少爷您要去看大奶奶吗?有的,这里到处都有空地,我把大奶奶葬在后面山里了。您是魏家少爷,如果大奶奶知道您去看她,一定也会开心的!” “那就麻烦伯母了,我想去看她。” 两个人出了里屋,一群人立刻围上来。 罗曼诺夫看着魏可问道:“东方孩子,你的脸色很差,出了什么事吗?” 魏可摇头勉强笑道:“我很好。老罗,现在我和张伯母出去办点私事,也许需要一点时间,让沃嘎和阿勇留下来保护你,没问题吧?” “没事的,这里很安全,你放心去办事。” 罗曼诺夫赶紧点头。 两个人接触的时间不长,但罗曼诺夫对于魏可的能力和人品,已经很认同,他知道魏可不会在这个时候,为了一点无所谓的小事胡来,说有事,肯定就是有必须处理的大事。 魏家姐弟也商量了一下,魏夏留下来陪着罗曼诺夫等人,而魏华和张老太,陪着魏可。 三个人出了门。 屋子周围,还有不少村民在远远地观望,但见到背着枪的魏可,没有一个人敢主动上前询问,就这么远远地看着魏家母女二人,领着魏可出了村。 一片冷冷清清,树冠高大的山麻树林。 来到这里,张老太抬手一指,就在山麻林的中间,有一片空地,一座孤零零的小坟。 魏可两眼湿润,距离足有二十多米远,双膝一弯。 噗通一声,两个膝盖直挺挺砸在泥土地里。 一步,一步。 膝行向前。 他的腰杆挺直,双眼中无喜无悲。 张老太和魏华,都十分吃惊地望着他,却谁都没说话,也没有上前阻止。 慢慢地,魏可距离那座小坟,越来越近,他也看清了,坟头虽然小,但清理的很干净,上面没有杂草,显然是经常有人来整理,而在坟前,竖着一块粗糙的木头墓碑。 “魏杨氏之墓” “女魏华,儿魏夏立” 这是魏华魏夏姐弟立的墓碑。 她姓杨,除了一个姓氏,魏可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来到这个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魏可能感觉到一种浓浓的血肉温情,从小到大,他从没有和另一个人,心灵靠的如此近,不知不觉中,他竟然痴了,就这样直直地跪着。 许久之后。 站在后面树荫下的张老太,忽然叹了口气。 “这就是他们魏家的男人啊!” 老太的脸色萧索,也不知道这句话是感慨,还是忧伤。 魏华小声问道:“二妈妈,他为什么要这样给大妈妈下跪,跪了这么久?” “大概是赎罪吧?他们魏家欠的太多了!” 老太摇头道:“这个孩子真像当年的魏二爷啊!也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女孩子为他发疯?小华啊,当年你大妈妈临死的时候,让我在墓碑写上魏杨氏这个名字,这些年我一直想不通。现在看见这个孩子,却是懂了,他们魏家是至情至烈的性子。哎!造孽!” 造孽。 仅仅是这个词,就能看出张老太对魏家人的态度。 她是魏杨氏的保姆,陪着魏杨氏一路颠沛流离,后来亲手葬了魏杨氏,又把她收养的一对儿女带大,在这其中,要说对魏家没有怨念,那万万不能。 “二妈妈。他能给大妈妈下跪这么久,我们就原谅他,可以吗?” 魏华小心地出声询问。 张老太苦笑道:“小华,你和小夏才是魏家人,你们决定原谅,那就原谅。原本我还担心,他们魏家是狼一样的性子,现在看见这个孩子,总算放心了。” 魏华不明所以,跟着轻轻嗯了一声。 谁也想不到,魏可这一跪,足足跪了半天! 从中午时分,一直到天色昏暗,山里的夜幕悄悄降临。 他就这样直挺挺跪立在坟前,如同一个雕塑,任山风吹过,山麻树的落叶飘在肩头,他也纹丝不动,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面前这座坟,再没有其他。 98.第98章 大妈妈的孩子们 魏可是被魏华扶着下山的。 若不是他体质强健,两条腿就算被跪废了! 但他一点不觉得委屈,正所谓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父”这个东西他是不会跪的,然而,为了母亲下跪,天经地义,十月怀胎之恩,跪一跪,还能有错? 魏华是个女孩子,已经被魏可的这一跪,感动的热泪盈眶。 “少爷,您心肠真好!大妈妈在地下看着,一定很开心。” “阿华,你错了,我不是什么少爷。” “二妈妈说了,魏家很有钱,是大户人家,她让我们要对你尊敬。其实,我和小夏长大了,有手有脚,如果我们不方便回魏家,也没关系。只是,我们不想违背二妈妈的意思。” 魏华说的有点绕,但魏可能听懂。 他们这一对姐弟,其实并不想回魏家,但又不愿意违拗张老太。 想想也简单,他们对魏家,能有多少感情,除了一个虚无缥缈的魏姓,魏家没有给过他们任何东西。 魏可苦笑了,这份误会真是不小。 他是少爷?不,他是魏家的一个弃子,无论魏可还是魏可可,他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不是魏家人,而是被魏家抛弃的弃子,与那个魏家,没有关系。 “阿华,实际上我和你们一样,我从小被别人家收养,长这么大,我从没去过魏家,也没见过魏家的任何人!所以,我不是魏家人,更不是少爷!” “呀!原来是这样!” 魏华居然有些高兴道:“这么说,我和小夏都不用去魏家了?” 魏可笑道:“当然了,难道你很想去魏家?” 魏华连忙解释道:“不!我们一点都不想去魏家!我们只是大妈妈的孩子!” 大妈妈的孩子。 这个身份,反而让魏可觉得亲切。 魏可爽朗大笑道:“好!我们不是魏家人,只是大妈妈的孩子!你以后也别叫我少爷,就叫我……小可。对!我就是小可!你和小夏都可以这么称呼我。” 小可。 这个称呼,对魏可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 魏华被魏可说的有些糊涂,为什么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魏家人,却又说自己是大妈妈的孩子,这里面的道理好像有点说不通,但,她也知道魏可对她和魏夏很好,就没有太在意。 两个人说说笑笑,回到了魏家。 不料,他们刚刚进屋,魏夏就跑上来,一把拉住魏华,急得嚷道:“姐!二妈妈走了!” 张老太真的走了。 就在下午,魏可跪在坟前的时候,张老太回来收拾了行礼,一个人走了,她不让魏夏去通知魏华和魏可,而是给他们各自留下了一封信。 魏可看了那封信。 张老太的意思很简单,魏华姐弟俩虽然是养子,但也是魏家人,而魏杨氏给他们取名华夏,是希望姐弟俩有一天能回国去,所以,她把姐弟俩托付给了魏可。 至于张老太自己,信中没有说她要去哪里,估计也不会留在y南。 看完信,魏可颇为惆怅。 其实他真想把张老太带走,找个地方安度晚年,不为别的,就因为张老太曾经照顾他的母亲,在那苦苦等候的几年里,两个女人是相依为命的,否则,魏华姐弟俩也不会称她是二妈妈。 身份害人啊!张老太肯定也是误会了他的身份,她和魏华姐弟差不多,都不喜欢魏家,甚至连向魏可要一点报酬的想法都没有,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走了。 魏家。 那个魏家,没人喜欢! 他不仅不喜欢那个魏家,而且恨那个魏家,当他跪在坟前的时候,就给自己立下了誓言,有朝一日,他会把那个负心汉,亲手抓来,让对方跪在坟前忏悔,然后,一枪崩了! 这时候,魏华走上来,递给魏可一个蓝布包。 “二妈妈交代了,这个东西交给你。” 蓝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就是那张照片,也是张老太认为的,魏华姐弟“认祖归宗”的凭证。 再看魏华,一双眼睛盯着照片,非常不舍的模样。 显然,这张照片也是他们姐弟所剩下的,唯一属于魏杨氏的东西,如果不是张老太吩咐了,她一定舍不得交给魏可,而会自己悄悄藏起来。 魏可狠狠心,把照片包好,揣进自己贴身的口袋里。 “阿华,不好意思了,等以后我会想办法冲洗两张给你们,这张照片我要留着。” “哦,那你一定不能忘了。” 魏华很无奈,或许在她看来,魏可是想留下自己父亲的照片,毕竟,魏可和魏杨氏之间,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反而是她和魏夏,才真正是“大妈妈的孩子”。 晚上,村长谭有忠派人过来,邀请魏可去“喝茶”,被魏可借故推了。 三个姓魏的,聚在小屋里,开了个碰头会。 魏家姐弟以后怎么办? 话说,魏家在村里的处境,可以说很不好。 茅山村这地方很闭塞,本就生活艰苦,魏家来到茅山的时候,不过是两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再加上两个孩子,她们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时候,魏杨氏随身带了一些钱,还有一些首饰,靠着这些钱,她们在这里安了家。 后来,魏杨氏死了,钱也花完了,她们只有饥一顿饱一顿,勉强度日。 再后来,姐弟俩逐渐长大,本以为三个人的日子会渐渐好起来,不料,谭有忠当了村长,谭有忠这个人,本就属于不喜欢华夏人的那一类,时常就会故意刁难魏家的几个人。 比如说,村里需要出工修路、挖沟的时候,总是会轮到魏家。 再比如说,原先还有几户人家,看魏家人可怜,经常接济她们,被谭有忠知道后,就故意给那几户人家脸色看,以至于到了现在,村里已经没人再敢和魏家走得近。 别看都是些小事,但在二三十户人家的小村子里,这就是大事。 “今天,本来有个阿婆愿意帮我说话,但谭有忠让人把她轰了出去,就再没人敢说话了!我敢肯定,谭有忠知道黄家故意害我,但他就是装着不知道!” “小可,如果不是你来了,今天我只有死路一条!” 魏华说着,双眼垂泪。 魏夏也气愤嚷道:“姐,我今天拿着刀进谭家,就是想去拼命的!要死,我陪你一起死!” 魏可听了姐弟俩的话,心中暗恨。 原来如此,魏华并不糊涂,她明知自己遭了黄家的暗害,但,在谭有忠面前,无论她如何辩解,都是没用的,所以她放弃了辩解,只求用她自己的一条命,来保住魏家另外两个人的命。 谭有忠,不是个好东西! 他是黄家父子俩的帮凶,黄家的罪孽,也有他的一份! “阿华小夏,你们放心,我来了,没人再能欺负你们,你们受的委屈,我来替你们报仇!然后,你们就跟我走吧,不要留在这个地方了!” 99.第99章 谁家恶魔 天明。 考察小组准备出发。 队伍里自然多出了两个人,魏华和魏夏。 魏可找的理由,是罗曼诺夫身体不好,需要人跟在后面照顾,而魏华是个女孩子,恰好合适。 至于魏夏,就是个出苦力的。 借口还是罗曼诺夫,他不能走山路,魏可要求谭有忠给他准备一个滑竿,除了魏夏之外,另一个抬滑竿的人,他也想好了,就是黄文纲的儿子黄善勇,美其名曰,劳动改造! 魏可原本还想把黄文纲也带上,但姓黄的据说是病倒了,爬不起床,魏可只得暂时作罢。 “老谭,我悄悄告诉你个消息,你可不能和别人说!” “什么消息?黎同志放心,我老谭的嘴巴最严,绝对不会说出去!” “这样的,劳伦斯先生昨天晚上说了,他觉得这里的山地气候条件非常好,很适合种植经济林木。这次回欧洲之后,会向总部申请,在我国北部山区,投资建一座生态经济林,你说这是不是好事?” “生态……经济林?好事啊!那不就是报纸上说的,让外国佬花钱,帮我们做生意吗?” “老谭,你这个政治素质要提高!那叫外商投资企业!” 魏可说的一本正经。 另一边的谭有忠,已经是两只眼珠子到处乱转了。 他虽然只是个山里小村子的村长,但绝对不傻,如果真像魏可说的那样,有人来投资,而且地点就选在茅山村,他这个小村长就发达了,弄不好就飞黄腾达,不仅能升官,还能发财。 “黎同志,您脑子灵,帮着想想,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劳伦斯先生来茅山投资?” 谭有忠果然上套。 无需继续勾引,就主动找上门来,请魏可帮他出主意。 魏可装作为难的模样,沉吟道:“这个估计有难度!劳伦斯先生考察了很多地方。不过嘛,根据我的观察,他对你们这里还是很满意的。另外,他喜欢实干型的地方干部,不喜欢有官架子的。你知道什么是实干型吗?就是把自己亲自干活的那种。” “哦!是不是需要我陪着劳伦斯先生,一起上山考察?” “聪明!老谭我和你说,你不如这样!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村民,也别带其他人,就你一个,跟着劳伦斯先生跑一天!他不是考察吗?他考察什么树木,你就给他介绍,帮他一起干活!这不难吧?” “好!黎同志你这个主意太妙了!黎同志,不如以后我们就以兄弟相称!哥哥要是有了好处,一定不会忘了你黎老弟的恩情!” 谭有忠高兴的忘乎所以。 他居然和魏可攀上兄弟关系了,那模样好像自己已经升了官,不再是一个小小的村长。 魏可在肚子里冷笑,这就是你自己作死,怨不得别人! 出发。 一身军装的魏可走在第一个,精神抖擞。 身后是魏夏和黄善勇抬的一只滑竿,上面坐着干瘦的罗曼诺夫。 滑竿的两侧,是魏华和谭有忠,尤其这位村长谭有忠,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褂子,头上戴斗笠,脚上是布鞋,裤脚管还高高挽了起来,一眼望去就是个老农民。 队伍的最后,自然是背着步枪的阿勇和沃嘎。 这支队伍一出现,几乎在村里引起轰动,家家户户的人都跑出来观看。 谭有忠一边走,一边高兴地向村民挥手,浑然不知道,他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由此他也把自己变成了小小茅山村的传奇,因为,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一位村长以如此造型,成了“失踪人口”。 茅山村原本就在山上,出了村,很快就进了树林。 y南北部山区丛林,由于天气温暖湿润,植被茂密,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树叶宽大,遮天蔽日,走到林子里面,就像被淹没了一般。 谭有忠开始的时候,极有兴致,但很快就感到不对劲了。 充当排头兵的魏可,退下来接替了魏夏的位置,主动抬滑竿,而魏夏也没闲着,他和黄善勇两个人合力抬着滑竿的后面两侧,这样可以速度更快一点。 当干部的魏可亲自当苦力,这可以解释为他的素质高,不畏辛苦。 然而,拿着枪的阿勇到了最前面,领着队伍走得飞快。 这到底是考察环境,还是跑路啊? 再看坐在滑竿上的劳伦斯先生,这老头作为考察组的核心人物,居然心无旁骛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似乎已经睡着了,根本不管队伍往哪里跑。 “黎同志,这是要去哪里考察?”谭有忠实在忍不住,追上来发问。 “翻过前面的山头吧!怎么,你这就受不了了?” “没有没有,我受得了。” “受得了就跟着走,别那么啰嗦!” 谭有忠不敢再说了,他现在有求于魏可,即便魏可语气不善,他也只能忍着。 tmd!等老子升了官,发了财,谁还认得你个穷当兵的! 但,他们这一行人中,就属他走的最辛苦了。 魏可三个人虽然是抬滑竿的,但都年轻,尤其是魏可本人,那是龙精虎猛,一个人抬着滑竿走在前面,甩开大步,后面的两个人必须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魏华别看是个女人,却是能吃苦的,走的也不慢。 唯独谭有忠不行,他把自己打扮成普通村民,可本质上还是当官的村长,早就不习惯吃苦受累,再加上年纪偏大,走了不多久,就觉得口干舌燥,坚持不住。 “喂!把你水壶拿来,让我喝水!” 谭有忠这是在对走在最后面的沃嘎说话。 他能对魏可和和气气,那是因为魏可是军官,但对民兵身份的沃嘎,就没必要很客气了,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然而,沃嘎瞪了他一眼,根本不理他! 谭有忠扫了一眼扑克脸的沃嘎,以及沃嘎抓在手里的步枪,想发火,还是忍住了,转头看向走在滑竿另一侧的魏华,语气缓和一些说道:“阿华闺女,把你水壶拿来让叔喝几口。” “不行!不能给你喝!” 魏华一点不留情面,张口就拒绝了。 谭有忠被噎得难受,顿时就不爽了,沃嘎不是村里人,还是魏可的手下,但魏华不同,以前在村里的时候,魏华哪里敢这样和他说话。 “你这死丫头,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他转过滑竿,伸手就要去抢魏华背在身上的水壶。 啪地一声! 谭有忠差点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打得趴在地上! 回头一看,沃嘎手里抓着步枪,就站在他的后面,刚才,沃嘎是用步枪的枪托,在他背上狠狠来了一下。 “你!你这个民兵,怎么打人!” 谭有忠气得大喊。 前面的魏可停下脚步,往四周看了看,把手里的滑竿放下,命令道:“行了,就这里吧!阿勇和沃嘎注意警戒!把你们的铁锹都解下来。” 听到魏可的这句话,谭有忠和黄善勇,不由得愣了。 这句话不是y南语,也不是英语。 华夏语! 作为生活在北部山区的人,多少都懂一点华夏语,谭有忠是村长,他当然能听得懂华夏语。 在他看来,魏可会说华夏语很正常,但,这个场合下说华夏语,那就不正常。 咣当咣当! 两把短柄的铁锹,扔在了谭有忠和黄善勇的脚下。 “黎同志,这是做什么?”谭有忠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挖坑。” “挖坑?在这里挖坑做什么?” “埋人!” 魏可说话的时候,脸上似笑非笑。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沃嘎和阿勇都端着步枪,一人一个,枪口对着他和黄善勇,而魏夏从腰里拔出了砍刀,魏华更夸张,从腰里摸出一把手枪,动作很生疏,却已经把枪举了起来。 谭有忠心里发寒,噗通一声就坐地上了。 “黎同志……这是不是误会?”他声音都变调了。 “误会?没有误会!老谭你看,这个地方风景很好,我对你还是很不错的,给你的坟找了个好地方!怎么说呢,你还是早死早超生吧,记得,下辈子别欺负华夏人!” 魏可说的轻松。 谭有忠已经吓得浑身哆嗦,眼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爱国的人民军军官,分明是个恶魔! 100.第100章 高吉山有请 坑是魏可亲手挖的。 谭有忠和黄善勇两个人,已经吓得手脚发软,根本挖不动,魏可干脆自己上前,挥舞铁锹,三两分钟就挖出一个大坑,这手艺绝对是普通人用上吃奶的力气,也比不上。 沃嘎看的好奇,也上来帮忙。 他现在是魏可的狗腿子,恨不得说话走路都学魏可的。 罗曼诺夫也属于好奇的另一个,就蹲在坑边,看着魏可干活。 “东方孩子,你是当兵的吗?” “不是!”魏可坚决否认。 “我觉得你不是个诚实的好孩子!” 罗曼诺夫有些不满意,接着又说道:“你太古怪了,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人。而且你太嗜杀,我和你认识的时间很短,你已经杀了很多人,现在又要杀人!你应当忏悔,我可以临时充当神甫,接受你的忏悔的。” 这老东西! 魏可和罗曼诺夫之间的关系,有些矛盾。 他能看得出来,罗曼诺夫对他的总体感官还不错,但或许是两个人的第一次接触就不愉快,当时魏可用一支56式骗了对方,所以,罗曼诺夫一直耿耿于怀,他们之间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点刺。 偏偏,罗曼诺夫还喜欢来和魏可说话,这不是很奇怪吗? “老罗,我觉得吧,应当忏悔的不是我,而是你!” “为什么呢?我是从来不杀人的。” “你自己不杀人,但你发明的武器会杀人!你有没有计算过,你发明的那些武器,到底杀了多少人?所以说,你才是恶魔,上帝如果要惩罚某个人,一定是你,而不是我!” “哦上帝!东方孩子,我有个建议,既然你不属于任何国家,那么,你可以加入我的国家吗?我觉得,一个人应当有信仰,你会是一名最优秀的特工,你应当活在人们的赞誉中,而不是默默无闻。” “老罗我问你,你会选择忠于你的祖国之外的国家吗?” “那不可能!哦,孩子,难道你一定要忠于你的祖国m甸吗?哦上帝!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罗曼诺夫非常失望。 魏可心里暗乐,鬼的m甸,他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祖国是m甸。 他们两个人在聊天打屁,另外一边,情形就不同了! 魏家姐弟正狠狠地盯着两个俘虏。 “小夏,小可说过了,这两个人交给我们来杀!你想选哪一个?” “姐,你也要动手吗?” “是!我要亲手杀了他们中的一个!小可说了,要做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能懦弱!我觉得很对,这两个人都是坏人!他们合伙来害我,我求他们,求他们让我死,但他们连死都不让我死!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谭有忠和黄善勇,都已经吓尿了! 如果有的选择,他们绝对不敢再去坑魏华。 然而,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再懊悔也无用,现在不是他们掌控别人的性命,而是别人来要他们的命。 姐弟俩很快有了分工。 弟弟魏夏首先上去,把黄善勇拖到了大坑里,举起砍刀,没头没脑就砍。 接下来轮到姐姐魏华,她手里握了一把匕首,咬着牙,狠狠地把匕首扎进了谭有忠的胸膛,看到谭有忠还没死透,就抽出匕首,再补了一刀。 魏可就站在一边,冷静地看着。 这姐弟俩的杀人手段,粗糙的没法看,但他很满意,就像是以前对待小猴,他是故意让姐弟俩去杀人的,因为,他这辈子,已经注定不能安安稳稳待在某个城市里,当个普通人。 作为他的兄弟姐妹,那就不能心软,该动手时就要敢动手!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话说,重生之后,他唯一度过的安稳日子,就是在春川陪着苏映雪的那段时间,安逸,无忧无虑,但回想起来,那样的生活根本不属于他,只有后来到了那措之后,他才开始真正做回自己。 他天生就是一个战士! 太过安逸享受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唯有热血和激情,才能让他充满斗志。 这算一种病态吗?就算是,他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改变,现在的他,至少有两件必须去完成的事,其一是带人杀回外海的那座海岛,为死难的战友复仇,其二是找到魏家二叔,为母亲复仇。 复仇。 一个生而为复仇活着的人,有什么资格贪图安逸享受! 国境线。 一支队伍悄悄地在丛林中冒出头。 六个人,一条狗,队伍的规模,已经比出发的时候,扩大了一倍,可以被称为一个小团伙了。 他们刚刚通过的区域,叫作雷区,这名字很有威慑力,其实就是一片杂草茂密的丛林,在进入丛林的地方,挂着一块醒目的牌子,上面用越华英三种文字标明了,这里禁止入内。 但,事情就是如此古怪,雷区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特殊的跨国走廊。 在雷区中,魏可他们甚至遇上了另一支队伍! 那是几个头戴斗笠,身背竹蒌的人,手里也拿着武器,但两拨人相互遇上的时候,只是各自警惕,匆匆擦肩而过,即便魏可他们这群人里有女人,有外国老头,很是古怪,那些人也没多看一眼。 “这是规矩!就算是仇人在这里遇上,也不能说话,更不能冲突!” 阿勇是如此解释的。 魏可了然,雷区里的道路,是无数“前辈”拼着性命淌出来的,如果有人在这里战斗,不仅会惊动官方,还会改变雷区内的现状,让所有人重新面临危险,自然就是所有人的公敌。 雷区的规则,很好很方便! 魏可不由得暗想,若是那措也有这么一条通道,直达国内,那就更好了。 回到国内,阿勇分外活跃了起来,他领着众人在一片林子里休息,然后就兴冲冲给张望海打了电话,看得出来,这家伙对于安全归来,已经觉得是老天爷显灵,阿弥陀佛了。 这一趟y南之行,惊险刺激的程度,绝对远超他原先的预计。 仅仅过了不足一个小时,一个三辆汽车组成的车队,来到了树林子外面,带队的居然是张望海。 “貌昂兄弟!你可回来了!” 张望海热情地上前,与魏可抱了一下,随即诧异问道:“我说,你这是打劫了军火库吗?怎么弄了这么多条冲锋枪?咦,还多了几个人?” 话说,国内和y南不同,民间很少有步枪。 魏可笑笑,也不解释,这才哪到哪啊,才三支步枪而已,等他弄回来上百支步枪,或许还有其他武器,这个小军火贩子,还不得吓死。 “望海兄,你怎么来了?” “哥哥我着急啊!你是不知道,前两天高吉山接了个电话,就带着他的小情人回国去了。他让我转告你,请你务必立刻去一趟y南隆山,只要你到了y南,给他打电话,他就会派人去接你!” 张望海说完,急切地盯着魏可看。 高吉山有事? 其实张望海不知道的是,不仅是他急吼吼要巴结高吉山,连魏可也是有求于高吉山的。 现在,魏可把罗曼诺夫从土匪窝子里弄了出来,又达成了协议,让罗曼诺夫为他工作一年,这种情况下,他买军火的心情更迫切,试想,金三角那种适用丛林法则的地方,他想造军火,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自保,分分钟就会被人吃的连渣都不剩。 “望海兄,跑一趟隆山无所谓。但,我现在需要送人回m甸,走不开?” “送人去m甸?这事情你交给我张望海啊!貌昂兄弟,你放心!就算你把y南公主偷出来,要送回m甸去,我张望海都给你办妥了!要是出一点事,你把我脑袋拿去!” 去他的!y南有个鸟的公主,e罗斯老头倒是有一个! 101.第101章 一句小姐惹了事 魏可是个劳碌命,刚刚回到国内,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返身又进入了丛林。 原本他可以通过正常的口岸,以正式身份进入y南,但谁让他干了一票大的,连人民军军官都杀了,这要是进入海关大厅,被人抓住,跑都没地方跑。 向导阿勇是不敢回去了,他怕啊!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魏可就是惹事的祖宗,多大的事都敢惹,自从进入y南境内,就一直没闲着,惹到的麻烦还越来越大,能平安返回,已经是老天爷保佑,如何还敢再冒险? 陪着魏可的,是他新认下的兄弟魏夏。 此时的魏夏,不仅把魏可视作兄弟、救命恩人,更看作偶像,对魏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要说陪着回一趟y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 其余的三个人,就由张望海派人护送,去那措了。 罗曼诺夫是必须要去的,沃嘎算是保镖,更是监视者,要说罗曼诺夫看起来人品不错,也是个说话算数的老外,但人心隔肚皮,到底和魏可不是一路人,若没人看着,说不准就趁机跑了。 至于说魏华,她是女人,魏可对于魏华总体上很满意,不像寻常的女人,柔柔弱弱,最起码她敢杀人。 但,魏可对于女人的态度,一贯如此。 女人应当在安全的后方待着,危险的事情,让男人来! 还有小欢,现在的小欢性格变得温和了一些,它和沃嘎接触多了之后,也能稍微听沃嘎的话,就被魏可安排跟着沃嘎一起走,他们那一行人中,有老头有女人,多个帮手总要安全一些。 荣礼。 这也是一个小村,可以说与湾寨类似,只是方向有别,与湾寨处于两个钦州通商口岸的两侧,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进入越南之后,特意兜了个圈子,来到这里。 这一次来越南,魏可不需要自己跑路,只要找个地方,给高吉山打了电话,坐等即可。 所以,有没有向导,其实无所谓。 魏夏还是他那身朴素的打扮,身上背着弓箭,挂着砍刀,像个山民。 魏可自然不敢再穿着军装招摇撞骗,步枪也不敢拿,就穿了一件夹克衫,脚上一双短筒的皮靴,头上戴一顶斗笠,稍稍有点出格,不过还好,这个时代的y南普通人,穿着时尚或者土气的都有,这副装扮,算不上奇装异服。 “小可,我们去哪里?” “找地方吃饭。” “哦!那我们去吃米粉吧,这里集市上的米粉很好吃,一般不容易吃到。” 魏夏说着,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小子是嘴馋了。 不过,魏可也在心里叹息,一个大小伙子了,过得也真挺可怜,吃一碗常见的米粉,都觉得是美味,这都是拜那位魏二爷所赐啊,若不是母亲当初伤心到极点,远走异国他乡,魏夏过得再惨,也不至于如此。 “小夏,咱俩去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吃炒菜!” 魏可这也是一举两得。 来荣礼的半路上,他已经给高吉山挂了电话,告知对方,自己来了y南,让对方派人来荣礼接他,但,荣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不能让别人开着车到处找他,所以,必须要找个显眼的标志物。 最好的饭店,肯定显眼,恰好顺便给魏夏解解馋。 很快,魏可就找到了地方,在村中心的大街上,一幢三层的木楼,荣礼大饭店。 来到小楼前,魏可掏出手机,把地址告诉了高吉山,电话对面的高吉山很高兴,让魏可就在这里等着,他的人已经在路上,而且是辆挂车牌的车,很好认。 军车,魏可更加放心了。 他现在的身份尴尬,从荣礼去往隆山,恰好要经过会安附近,万一被人拦住,就是麻烦。 “站住!” 魏可刚要往饭店里面走,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是个女声。 假如说是个男人,就在他身后两三米的地方,来这么一嗓子,估计魏可会飞快地转身,时刻准备出手,因为,这已经属于危险距离了。 然而,是个女人,魏可就没怎么在意,而是慢悠悠转身。 紧接着,魏可就是一愣。 女人确实是女人,却不是普通的女人,而是一个身穿军服的女军官,军衔不低,是个中尉,腰间皮带上扣着一只装小手枪的皮套,此刻,皮套的搭扣已经打开,这女人的右手,就搭在枪柄上。 不会这么倒霉吧! 刚回到y南,就被军|队的人找上,而且被认出来? 魏可迅速拿眼睛往四周一扫。 还好,周围并没有特别可疑的人,就是说,这女军官并没有同伙,也就不是一帮人特意打了埋伏来拘捕他,但,这里是最热闹的地方,周围行人不少,肯定不适合当场发生激烈的冲突。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证件!” 女军官的表情冰冷,魏可能感觉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寒意。 魏可干脆没再啰嗦,伸手把自己的m甸居民证掏了出来,递过去。 “嗯?你是外国人……你的护照呢?” 女军官拿着魏可的居民证,皱眉看着,不过,神情倒是略微放松了一些,魏可注意到,她的右手也从枪柄上移开了,显然对魏可的敌意,稍稍减轻了。 魏可心中大定,他们干特种兵的,必须善于察言观色。 从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就足以判断出一些事,比如说,女军官不是特意为他而来,应当是碰巧遇上,临时起意检查,对他的怀疑程度,并不严重。 “小姐,不好意思!我过来吃饭,护照恰好没带身上。” “你叫我什么!” 女军官突然变得十分气恼,瞪了魏可一眼:“来y南几天了?都做了什么事?你们这些外国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警告你!如果你在荣礼胡作非为,我一定抓了你!” 咦?这女人什么毛病! 魏可莫名其妙,仔细想想,似乎叫她小姐也没什么不妥,没听说现在y南忌讳叫女人小姐? “军官小姐……” “呸!你还在乱叫!哼!” 女军官再次用犀利的眼神,恼火地瞪了魏可一眼。 气呼呼转身,竟然不再问魏可什么问题,反而是往饭店里面去了。 魏可真的有点被弄傻了。 这时候,魏夏悄悄拉他的胳膊,小声道:“小可,这个女人大概是误会了。我听人说,这附近有些村子,专门有叫红灯区的地方,就是给外国男人来玩的。大家都喊小姐小姐的,估计,刚才那个女军官就以为你……” 我晕!原来如此。 魏可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为什么一句小姐,就把女军官惹恼了。 人家以为,他是仗着外国人的身份,有恃无恐,故意调戏她,占她便宜! 这么说来,荣礼大概就有那种专门的红灯区,估计还挺有名,而那个女军官得知他是外国人,第一个反应,就以为他是专门来玩女人的,所以骂他“不是好东西”。 这不是冤枉吗! 但,转而一想,似乎也没什么,有人怀疑来的,总比怀疑他犯案要强得多了。 102.第102章 凭直觉 说是荣礼大饭店,其实也就是国内一个普通酒家的规模。 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顺着楼梯,溜溜达达上了三楼,他俩是点菜,顺便等人,自然要选择比较清静的三楼,说不准吃完饭,再喝杯茶,就当消磨时间了。 但,一上到三楼,迎面就看到了那位女军官! 魏可一阵腻味,但又不能转身下楼,因为,那女军官面对着楼梯,也已经看到了他们。 我去!吃个饭而已,我不招惹你,你总不能来找我麻烦吧? 打定主意,魏可也不再去管那女军官,带着魏夏找了张桌子坐下,有意坐得距离那女军官远远的。 既然是给魏夏解馋,打牙祭来了,当然得大吃一顿。 这家饭店没有名气,菜式倒是挺多,魏可是个不怕花钱的,他自己也是食肉动物,就对着菜谱一通瞎点,凡是看着顺眼的菜,不管价格,都来上一份,饭店里的招牌红烧肉,干脆来了两份。 过来为他们点菜的服务员,已经乐得嘴巴合不拢。 “小可,太浪费了,我们吃不完。” “没事!这能花多少钱?放开吃,吃不完没关系。” 此时的魏可,颇有几分暴发户的潜质。 实际上,除了不在乎钱,这顿饭也是魏可第一次正式请自己的兄弟,不要说只是一些普通的菜,就算这里有熊掌虎鞭之类的,魏可也不会皱眉,照点不误。 话说,魏夏从小吃那么多苦,也和魏可这具身体的主人,魏可可有关。 若不是魏二爷再次结婚生子,有了魏可可这个儿子,母亲就不会来y南,她们留在gx国内,条件再艰苦,不会受到别人的歧视,总好过在鸟不生蛋的茅山村。 不一会,菜就上了桌。 好家伙,满满当当一桌子,两个人都是大男人,没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开动! 这些日子以来,魏可自己东跑西颠的,也没正经吃一顿饭,肚子里缺油水,反正菜多,他也是放开量吃,居然吃的不比魏夏少,两个人就像是参加大胃王比赛。 三楼里的其他客人,都看得瞠目结舌。 这俩人是多少天没吃饭,一对儿吃相太吓人! 猛然间,魏可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抬眼看,坐在三楼另一侧的女军官,正盯着他们看,那眼神里,既有鄙夷,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再看女军官的面前,她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桌子上仅有一只碗,吃的是最普通的米粉。 直到这个时候,魏可才有心思注意对方的长相。 这女人二十四五岁模样,眉清目秀,通常来说,女孩子穿军装都好看,这个y南女孩也是如此,虽然不能和楚红柳那种极品美女相比,但放在y南,也算是少见的美女了。 清秀中带着几分英气。 在y南,军人的社会地位高,这女孩长得漂亮,年纪轻轻已经是陆军中尉,如果放在国内,差不多相当于外企大公司的高级白领,各方面都是一等一的。 也难怪她的脾气大,被人说一句小姐,就受不了。 这时候,女军官见魏可盯着她看,就狠狠瞪回来,甚至还威胁性地向他做了一个开枪的动作! 我去!至于嘛! 魏可干脆扭转身,不再去看,暗想,对方是个女人,咱好男不和女斗! 就这么吃了一会,魏可吃饱了,就和魏夏打个招呼,自己往三楼的卫生间去,要说这家饭店的设施还不错,每层楼都有单独的卫生间,男女分开,布局和国内接近。 上完厕所,魏可刚刚走出门,不料,身后突然又传来一声轻喝。 “站住!” 听到这个声音,魏可的嘴角不由自主,一阵抽搐。 转过身,无奈问:“中尉同志,又怎么了?” 站在面前的,果然还是那位女中尉,她用冰冷的眼神盯住魏可,开口道:“谁是你的同志!别和我油腔滑调!你为什么那么有钱,是不是走私犯?” 吃顿饭,点菜点多了,就是有钱,有钱就是走私犯。 这什么逻辑? “我说中尉,作为一个外国人,我有钱吃饭不是错吧?谁规定我必须是穷人?” “反正我觉得,你有问题!我要搜你的身!” 魏可一惊。 别的都无所谓,搜身是绝对不行的,沙漠之鹰就在腰里藏着,如果被搜出来,问题就大了,不用想就知道,044英寸口径的手枪,在y南肯定稀少,那等于宣布他就是会安袭击案的凶手。 “你凭什么觉得我有问题?你们难道就不讲法律吗?” “凭直觉!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我要投诉你!谁给你这样的权力?你这是侵犯我的人|权!” “随便你!反正我觉得你不正常!你有问题!” 这是纯粹的耍无赖了。 偏偏,这女人的直觉很准,魏可当然是有问题的,他肯定不能被搜身。 恰恰就在这时,魏可身上的手机响了,他的手机是上一次在会安的时候,阿勇临时给他买的手机卡,这个号码除了阿勇,就只有今天给高吉山打过。 “我现在接个电话,这应当可以吧?” “你接!” 女中尉虽然同意了,却还是虎视眈眈盯着他,一点准备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魏可没办法,掏出手机接听。 打来电话的是个说y南语的陌生男人,他说是高吉山派来的司机,汽车已经到了饭店门外,只要魏可出了饭店,立刻就能看见。 放下电话,魏可安心许多。 眼前是个陆军中尉,但高吉山的老爹是将军,派来的还是一辆军车,凭着这个身份,魏可就不必害怕,大不了跑出饭店,上了军车,这女人再凶,还能从军车里抓人? “我警告你!你们的法律我懂!你不是警察,无权搜查我!现在我的朋友来接我了!” 不想惹是生非,魏可还是留下一句话,才转身要走。 “站住!我必须搜查你!” 然而,女中尉似乎铁了心要作对,一声低喝。 与此同时,魏可的耳中,清晰地听到了咔嚓一声机括撞击的声音,紧接着,脑后有一阵冷风,作为一个老牌的特种兵,魏可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靠!这女人拔枪了,而且子弹上膛,把枪口对准了他的后脑勺! 这个疯女人! 魏可当即就恼了,每一个老兵,都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万一枪支走火,算谁的? 况且,他魏可是什么人,他是那种,宁可挨一枪,也不愿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别人手里的人,也就是说,哪怕这女人当场开枪,他也会反抗! 唰! 说时迟那时快,魏可脑袋一偏,脚下往后一错步,手臂上扬,一把叼住了女中尉的手腕。 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快得犹如闪电! 不等女中尉反应过来,手枪已经到了魏可的手里! 魏可也不说话,双手舞动,咔嚓咔嚓,几声轻响之后,手枪已经被拆成了一堆零件! 转过身,魏可伸手去拉住对方的手,把零件统统塞回她手里,这女人似乎已经傻了,失去了思考能力,任由魏可做完了这件事,没有一点反抗。 魏可又一把推开旁边男用卫生间的房门,一扬手。 叮叮当当! 一把子弹,被他扔进卫生间里了!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不敢继续留在这里了,撒开大步就跑,到了吃饭的桌子旁边,一把拉起稀里糊涂的魏夏,喊一声:“快跑!” “魂淡!我要杀了你!” 直到此时,身后才传来一声悲愤的大喊,紧接着是用力踢门的声音,还有几个男人被吓得鬼哭狼嚎…… 103.第103章 阮明珠 荣礼大饭店门口,魏可拉着魏夏,急匆匆跑了出来。 一眼就看见,一辆军用吉普车,就停在饭店门前,车门边站着一个身穿军服的年轻人。 “请问,你是李上士吗?” “是!您是m甸来的貌昂先生?您好!” 年轻军人很有礼貌地举手敬礼。 魏可已经等不及了,自己伸手就拉开车门,先把魏夏推进去,自己也跟着上了车,砰地一声把车门关上,这才从车窗探出头,抱歉地笑笑道:“李上士,麻烦你快点开车!” “哦,对不起!貌昂先生,请您稍等一下,我们还要等一个人,很快就好。” 李上士很是惊讶,但还是很客气地解释了一句。 等人,他等谁? 下意识里,魏可的后脊梁骨一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坏的可能性。 不能吧!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巧的事? 然并卵,巧合的事情不多不少,今天就被魏可遇上了一件。 在忐忑不安中等待了足足两三分钟之后,饭店里终于冲出一个手里举着手枪的身影,女人头上的军帽都跑歪了,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脸上却是一片惨白。 魏可见了,心里一凉,悄悄伏低身体,伸手把自己的脸挡了。 “阮参谋!您好!” 李上士上前一步,举手敬礼。 “小李!看见刚才出来两个戴斗笠的人吗?是一个身材长得高高的流|氓!穿一件带拉链的衣服,脚上穿皮靴!对了,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身上背一把弓箭!看见那个流|氓,往哪边跑了?” 流|氓。 今天在她嘴里,魏可开始不是好东西,后来是走私犯,现在,又成流|氓了。 听了女军官的问话,李上士显然很为难。 她说的这么详细,傻子也知道是在说魏可,而且,刚才魏可的慌张模样,已经足以让人奇怪,再不明白,除非他是瞎子和聋子。 “小李,你这是什么表情!” 女人也看出了不对劲,突然,转头看向吉普车! 魏可的身体一僵,他想到了一个最糟糕的问题,此刻,他坐在车里,如果这个疯女人向他开枪,那就完了,躲都没法躲,更没法再把她的枪夺下来。 除非,他愿意拔枪,抢先一步把对方打死! 但!这女人虽然有点神经兮兮,却怎么也不至于该死,说到底,刚才他魏可做的也有点过火,一时气恼之下,就把子弹都扔进男卫生间了,在他想来,对方没了子弹,就不能拿他怎么样。 却不料,这女人也是够疯,回想起来,她应当是立刻冲进卫生间,捡回子弹,然后就来追他。 拔枪?他好意思把对方一枪毙了? 不拔枪?如果就这么被打死,很冤啊! 就在魏可左右为难的时候,被李上士称为阮参谋的女人,已经一步步走了过来。 四目相对! 躲不掉了,就算对方看不见他的脸,但他这身衣服,还有旁边一脸糟逼的魏夏,无不显示着,他就是被女人叫作“流|氓”的那个人。 “我杀了你!” 女人死死地盯着,一声怒喝,举起手枪,对准了魏可! 魏可在心里一声哀叹,果然,女人是不能得罪的。 特种兵里有一句话说的好,宁愿得罪最凶狠的男人,也别招惹女人,因为,在别人眼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越是铁血的男人,越容易对女人下不了手,最终,你就会栽在那个被你得罪的女人手里。 如果对方是个男人,魏可绝不会给对方机会,把自己弄的进退不得。 “不能啊!阮参谋!那是师长的客人!” 李上士吓坏了,拼命冲上来,一把抱住了阮参谋举枪的胳膊。 “松手!” “阮参谋!请你一定冷静啊!这个人是m甸人,是师长特别邀请的客人!高师长特别交代了,一定要安全送到师部!阮参谋,我求求你!千万不能冲动啊!” 李上士急得都要哭了,苦苦哀求。 “我让你松开我的手!听到没有!如果你再抓住我的手,我就把你毙了!” “啊!对不起!阮参谋,我不是故意的!” 听到这一声,李上士就像触电一样,慌忙松开手,却刚好挡在了魏可的前面。 阮参谋哼了一声,收起枪,扭头就走。 见她往饭店里面去了,魏可总算松了口气,就这么几秒钟的时间,不知不觉中,他的后背竟然冒冷汗了,暗叫丢脸,一个面对上百敌人也不胆缩的人,居然被一个女人吓出冷汗,幸好,这种事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 推开车门下了车。 魏可看着惊魂未定的李上士,觉得很尴尬。 “李上士,刚才谢谢你出手相助。” “客气了。不过,貌昂先生,您干嘛惹她啊?下一次绝对不要再招惹她,真会出事的!” “哦?这位阮中尉,她和别人不一样吗?” 听话听音,魏可听出来了,李上士的话里有话。 果然,就见李上士小心地看一眼阮参谋的背影,悄声道:“貌昂先生,这话您自己知道就行。我们师部的阮明珠参谋,很不喜欢男人!有一次,一个不长眼的家伙,以为她是普通女人,出口调戏了一句,结果,阮参谋拔出枪,一枪把那人的男人根打断了!貌昂先生,您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魏可听了,冷汗再次冒出来。 被调戏一句,一枪打断对方的那个玩意! 他有没有说不该说的话? 貌似,除了说过两句“小姐”,他还真没说过什么不该说的,调戏的话就更没有。 但!他好像干了一件,比调戏更严重的事! 他把阮明珠枪里的子弹,给扔进男卫生间了,听当时的动静,当时阮明珠冲进去捡子弹的时候,卫生间里是有人的,而且不止一个男人,那些男人,还惊慌地大喊大叫来的! 想到这里,魏可的两腿之间,不由得一凉。 “李上士,你们是哪支部队的?阮中尉来荣礼做什么,怎么这样巧?” “我们357师,貌昂先生您不知道?阮中尉来执行公务的,这是军事秘密,不过,告诉貌昂先生应当可以。前两天,下面部队出了事故,有个排长带着两名士兵,遭到歹徒袭击身亡,阮参谋是负责情报工作的,她应当是在调查。师长听说她在荣礼,就让我顺便把她接回师部。” 357师。 阮明珠是在调查会安袭击案。 魏可觉得,今天真是不走运到了极点,假如他知道,高吉山的老爹恰恰就是357师师长,他一定会等几天,最起码等风头过了,再来y南! 另外,当时大街上那么多人,阮明珠为什么偏偏拦住他询问? 魏可的心里一沉,不用猜了! 阮明珠一定是调查过“歹徒”的体貌特征,觉得他可疑,这才会拦下他! 104.第104章 东方明珠 一座冰川覆盖下的火山。 没错,这就是魏可对于阮明珠的感觉。 从荣礼到隆山的一路,阮明珠坐在副驾驶座上,完全把魏可当作空心气球,但偶尔魏可瞄一眼她的侧脸,就感觉心里发虚,女人的脸色白的吓人,眼圈却有点红,似乎是躲在哪里哭过。 我去!这个仇结的有点大,以后一定要离她远远的。 一路上,汽车里的气氛沉闷的吓人。 魏夏当然是不敢乱说话的,司机小李同样也不敢说话,这让魏可暗暗作出判断,阮明珠这女人,在357师的影响力,一定不可小觑。 要知道,李上士是师长派出来的司机,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这道理在哪里都差不多,而李上士都这么怕阮明珠,别的人肯定更怕,说不得,普通的校级军官,都是不敢得罪她的。 魏可暗暗苦恼,原本357师就是龙潭虎穴,再加上这个疯女人,就更危险了。 357师驻地,在隆山市郊区。 魏可还是第一次零距离接触y南人民军的军营。 水泥砌的大门,大大的红色五角星的标志,门口有岗哨。 李上士开着吉普车,直接进入大门,岗哨没有阻拦,而是举手敬礼。 不料,阮明珠突然发出一声清冷的命令道:“停车!” “阮参谋,什么事?” 李上士有些奇怪,还是立刻停了车。 阮明珠打开车门下车,转到魏夏那一侧的后车门外,隔着车窗,脸上不带一丝表情道:“把你的武器交给我。” 魏夏转头看魏可,见魏可点头,赶紧把弓箭和砍刀,还有藏在腰里的匕首,统统取了出来,从车窗递到阮明珠的手里,阮明珠伸手接了。 她又冷冷地盯着魏可看,却不说话。 魏可头皮一麻,这女人,不会想趁机搜他的身? “我没带武器!”魏可硬着头皮道。 但,阮明珠一动不动,依旧盯着他,把魏可看得心里发毛。 没办法,魏可弯腰,从靴筒里摸出匕首,递过去,尴尬道:“刚才忘了,就一把刀。” “败类!” 阮明珠冷冷地吐出两个字,但还是把目光收了回去。 魏可刚刚松了口气,就见阮明珠把他的匕首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地检查。 “为什么刀槽内有血迹?你用这把刀杀人了吗?” “……” “说!你杀过什么人?” “……阮中尉!刀上是动物的血,不是人血!我是好人,就是用刀打猎了,打猎不违法吧?” “坏人都说自己是好人!你这种人我见多了!” 阮明珠冷哼一声,不过还是放弃了继续追问,拿着这些武器,向岗哨旁边的警卫室走。 吉普车上,司机小李低着头,趴在方向盘上,肩膀一耸一耸的,这小子,显然是憋得很辛苦,想笑又不敢笑。 魏可抬手抹冷汗。 大爷的!这女人果然是不能得罪。 y南的军营里,竟然给魏可一种分外熟悉的感觉。 这里是357师的师部所在地,从大门口进来后,吉普车沿着左侧一条道路,拐了个弯,很快就开上一条笔直的路,视野开阔了,魏可也就基本上看清了这座军营的全貌。 标准的四合院式军营布局。 话说,国内早期的军营,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格局,四四方方,中间是操场,操场的正面是司令部大楼,然后其他小建制的所属部队,分门别类,排列在操场的两侧。 眼前这座军营,就是如此,吉普沿着操场的一侧往里走,另一边就是营房。 熟悉啊!除了军人的军服不同,魏可就像回到了自己的老部队! 尤其是侧前方不远处,司令部大楼前,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一面迎风飘荡的红旗,都让魏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不过,那不是八一军旗,而是人民军军旗。 “貌昂先生,高师长已经在小会议室等您了,我这就送您过去。” 李上士的话,让魏可很是疑惑。 按道理来说,请他来y南的是高吉山,但现在看来,着急要见他的,却是高吉山的父亲。 人民军的师长,通常是大校级别,高吉山的父亲是将军,估计因为他是王牌师师长,一位将军师长,绝对是位高权重的人物,他有什么理由,对自己儿子一个新交的朋友,如此重视? 况且,魏可连y南人都不是,是一个外国人! 但,这个问题是没法问李上士的,人家就算知道,也不能告诉他,只能见机行事了。 不一会,吉普在司令部大楼的侧后方,一幢小楼前停了下来。 有个人,兴冲冲从楼前的台阶上跑下来。 高吉山。 看见这位高公子,魏可略略放心一些,从对方的表情就能看出,最起码不是坏事。 “哟!明珠中尉,是你亲自去接我兄弟了?这个太荣幸了!明珠中尉,我这兄弟是不是长得很帅?嘿嘿,你肯定猜不到,我兄弟手上的活更帅!等你看到他打枪,肯定要吃惊的!” 高吉山肯定是来接魏可的。 但,这小子一眼看见从副驾驶位置上下来的阮明珠,竟然忘了去找魏可,而是兴奋地凑上前,找阮明珠说话,言语中,又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 魏可在后面看见了,嘴角就露出一丝坏笑。 果然,阮明珠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开口道:“那个败类是高少的兄弟?高少,请你转告他,一定不要让我查到,他做过什么坏事!” 说罢,阮明珠一扭身,往小楼里走了。 这女人够牛叉,师长的儿子,她都敢不给面子! 高吉山的表情立刻僵住了。 这时候,魏可已经带着魏夏下了车。 高吉山回头见了魏可,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一把拉住,诧异问道:“貌昂兄弟,这个怎么回事?东方明珠叫你败类,你不会得罪这女人了吧?” 东方明珠。 魏可差点被雷倒,作为一个华夏人,他实在接受不了,一个y南女人的外号是东方明珠,这个太搞笑了。 “高大哥,我实在是糊涂了,不小心叫了一句小姐,算得罪吗?” “你叫她小姐!我说兄弟你……哦算了!还算好,我告诉你,貌昂兄弟,这女人是性冷淡!千万记得,别和她开那种男女有关的玩笑!一个字都不能说!她外表冷,还是讲道理的,你叫她小姐,她肯定知道是误会。幸亏!你没说太出格的话,否则,我也不好帮你说话!” “……” 高吉山,这货也太不中用了,堂堂师长的儿子,当场被人打脸,就这反应? 话说,性冷淡又是啥? 105.第105章 人型炮台 陆军准将,魏可还是第一次,直接面对y南人民军的一位将军。 高吉山的老爹,长相和高吉山极为相似,身材同样不高,但身上的气势很足,魏可一见之下就能感觉到,那是久居高位者才能有的威势,普通人身上看不到。 不自觉地,魏可立刻把自己的气势收了一收。 这种老成精的人物,都不是吃干饭的,人家的眼光毒辣,魏可这样的铁血风骨,放在军人身上,那是优秀的品质,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就值得怀疑。 你到底是干嘛的?杀猪匠还是拳击手,要么是职业杀手? 高吉山的老爹,在一间小会议室里接见了魏可。 “好!不错!” 这就是高师长见到魏可之后,给出的评价。 只见这位准将,转头对着儿子,欣慰道:“吉山,这次交的朋友很好!你是我的儿子,就算不喜欢当兵,也不能给你老子丢脸,知道吗?你做生意我不反对,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能参与!” “是是!儿子知道了。” 高吉山毕恭毕敬,显然很怕他老爹,与之前的态度截然两样。 虎父犬子。 见到这一幕,魏可立刻下了一个判断,357师的师长是个人物,但可惜的很,他儿子不上台面,估计,高吉山在外面做的事情,是绝对不敢和他老爹说的。 “我就叫你丹拓,可以吧?” “当然可以!高将军,您太客气了!” “丹拓,我听吉山说了,你的枪法很准,而且左右手的命中率都很高,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练出的本事。你学习这种技巧,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高将军,不瞒您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打枪。因为有点左撇子,所以经常用左手,时间长了,竟然左右手都能打得准。这个连我自己也奇怪。” “哦!天赋异禀,难得!” 高师长沉吟片刻,似乎信了魏可的说法,并不深究。 堂堂师长,就为了问几句话,把他千里迢迢叫来,这绝对不可能。 魏可小心地注意对方脸色的变化,他觉得,高师长找他,肯定不是为了看看自己儿子的朋友,肯定是有事的,而且,很可能就与他的枪法有关。 果然,高师长很快就有了下文。 “丹拓,你能来隆山,我很开心,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双手绝技?” 高师长要亲自看他的枪法! 如此慎重,连自己儿子说的话,他都不愿相信,一定要自己看了才信,这让魏可也变得慎重起来,估计这事儿还不小,难道想让他代表他的部队,参加某项射击比赛? 作为军人,魏可自然熟悉军|队里的事。 一支军|队的主官,最看重的,莫过于自己部队的荣誉,比如说部队参加的演习、比赛之类。 军事演习不太可能,毕竟演习考查的是部队的协同能力,单个人的实力再强,也很难影响到整体实力,除此之外,差不多也就是个人的射击比赛了。 冒充357师的士兵,帮他们拿个射击比赛的名次回来? 这件事绝对值得! 然而,什么射击比赛,需要的是双手射击,似乎,魏可当了这么久的兵,也没听说过? 不明白,也不方便询问,但这并不影响魏可决定显露自己的本事。 “高师长,既然您愿意看,我就献丑了!” “好!痛快!丹拓,你虽然不是当兵的,但这性格我很喜欢,比我不争气的儿子强!走,有段日子没去靶场了,我们一起坐车过去!” 高师长也是爽快人,连让魏可休息的场面话都不说,就要出发。 魏可自然无可无不可,打靶而已。 出发。 师长出行,阵容有点庞大。 前后是三辆车,高师长亲自带着魏可坐了第一辆。 另外两辆车,魏可扫了一眼,只见第二辆车上是几名军官,其中就有绰号东方明珠的阮明珠,但除了阮明珠,其余一水的都是校官! 第三辆车上,才是几名普通士兵、尉官,还有高吉山。 这一下,魏可心里泛起了嘀咕。 他又不是新兵蛋子,就算师级单位里的校官多,但这些人平时肯定有自己的工作,闲得蛋疼,一起跑来看一个老百姓打枪,而且这么整齐,似乎早就做好了准备? 靶场并不远,车程大约十分钟。 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一个小型的射击靶前。 标靶早已安置好了,魏可扫一眼就心里有数,是个标准的手枪50米靶位,并排两只圆形靶环,相聚五米。 这个安排不算刁难人,因为,人家要看的是魏可的双手射击,如果只打一只靶环,就分不出他的左右手的射击命中率,也看不出他到底哪只手更强。 这时候,一名中尉,带着两名战士过来,推着一辆小车,架子上摆着各式各样的手枪。 中国产54、64、92式。 美制m9,mk25。 瑞典格洛克19军用手枪。 这真是下本钱了,世界上最优秀的几款制式军用手枪,都在这里了,其中中国产的三种型号手枪,估计是考虑到魏可是m甸人,接触最多的就是中国产,所以给的最全。 中尉走上前,轻声说道:“先生,师长说了,你可以随意挑选一款自己最喜欢的枪。两轮自由射击。立式,跪式各两个弹夹。需要我详细给你解释吗?” “不用了。” 魏可这时候已经做了决定,全力以赴。 话说,他原本就要努力拉近与高吉山老爹的关系,人家搞的越隆重,就说明他的利用价值越大,这是求都求不来的机会,那还等什么? 选枪,魏可依旧选了五四式。 美制和瑞典产的三款枪,无疑做工更精良,射击精度也更高,魏可却没选。 所有的手枪中,五四式是最难打的一款,但穿透力却比和92式更强,其威力完全不输于另外三款外军用的手枪,甚至比美军m9还实用,因为它的通勤率高,适应野外作战环境的能力强。 简单一句话,你能用好五四式,其余手枪,那都没问题。 魏可提着两把五四式,来到了靶位上。 抬眼一扫,旁边的观测位置上,高师长居中,两侧是整齐排列的校级军官,所有人手里都拎着望远镜,一本正经,这搞的有些隆重。 若是换个人,就这份阵势,估计就吓尿了。 魏可无所谓,他的心理素质非常人可比,那是战场上练出来的胆量。 双手举枪。 啪啪啪啪……! 这一手,玩的是手枪速射,原本是楚红柳的拿手好戏,他和楚红柳相交数年,没少看到楚红柳玩双枪,每一次,当楚红柳往靶位上一站,手持双枪的时候,那场面肯定比今天要壮观。 楚红柳打靶,靶场里其他人是不会开枪的。 看美女也好,看双枪绝技也罢,反正,楚红柳每一次在靶场玩双枪,都会成为红箭一帮大老爷们的谈资,有句话说的好,身为红箭的爷们,没见过红姐的双枪,就别说是红箭的兵。 现在,魏可不是美女,造成的轰动同样不小! 随着密集的枪声响起,站在观测位上,手举望远镜的军官们,无不是一副震惊的表情。 人型炮台! 这通爆豆般的枪声,真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人在射击,用的还是手枪? “快!靶纸!” 枪声刚刚停歇,高师长就是一声大喝,脸色红润。 106.第106章 指挥权之争 魏可一脸糟逼相。 高师长说的很明白,邀请他改换国籍,加入357师,待遇优厚,除了直接授予陆军上尉军衔,还可以在师部直属侦察营副营长,师部作战参谋两个职位中,任选其一。 此刻,魏可就坐在靶场的一间休息室里,面前是脸色沉稳的高师长。 除了他们两个人,房间里只剩下角落里坐着的阮明珠,她是负责记录的,没资格说话。 蛋疼的! 不是参加射击比赛吗,怎么成了参军入伍? 咱要参军,也是加入共|军,怎么也不能加入y军,这是要被掘祖坟的,虽然他魏可连祖宗也不打算相认,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跑到y南来当兵。 “高师长,感谢您对我的看重。但,我是m甸人,不能改变国籍。” “哦!不能改变国籍……” 高师长略一沉吟,扭头问阮明珠道:“明珠,你记不记得,我军有外籍官兵的先例?我大概记得,在全国统一前,有些部队里是有外籍战士的,是不是?” 听了这话,魏可差点晕了,这也行? “不!高师长,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不起,我不能加入您的部队!” “为什么呢?难道你已经是m甸军人了?” “不是!不瞒您说高师长,我们那边呢,属于三不管地带,环境比较乱。我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高师长,实在不好意思。” 魏可咬咬牙,说了真话。 反正这话迟早得说,因为,魏可要找对方买枪,那不是一条两条枪,试问,一个普通人,你要那么多枪做什么,肯定是有自己的武装了。 “哦!原来如此,难怪了!” 高师长闻言,点头,露出了然的神色。 沉默片刻,他突然问道:“丹拓,我听吉山说了,你好像托人买过一批步枪,有不有这么回事?据说那批步枪的质量并不怎么好,你还需要步枪吗?” 咦?这位师长大人,莫不是主动要走私军火? 不能吧!堂堂准将,就算要走私,也不能是步枪,最起码也是导弹、装甲车之类,否则,多掉价? 不过,魏可是个胆大的,立刻就点头了。 “是的,高师长,我现在的确需要买一批步枪。” “好!那就好!” 高师长笑眯眯道:“丹拓,既然你不想当兵,我不勉强你。不如我们来做一笔交易?你想要步枪,我可以帮你,但你也需要帮我一个忙,如何?” “高师长,不知道需要我做什么?” “这个暂时我不能明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一次很普通的军事任务,执行任务的包括我们两位同志,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漂亮的明珠同志。” 魏可觉得,此刻的高师长,不再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师长,而是只狐狸。 连美女牌都拿出来用? 魏可立刻作出了判断,这个所谓的普通军事任务,绝对不简单! 从高师长透露的任务信息来看,若是一个普通人,肯定会想,既然连一个女人都能参加,那么,任务大概不会危险,否则,怎么舍得让美女去送命呢? 但!魏可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普通的军官! 他是特种兵一线指挥官! 以他的经验来看,一项军事任务,若是对于参加人员的条件越严苛,就越危险! 魏可凝神思索。 “师长,请问参加任务的同志们,是不是只能携带手枪?” “嗯?你连这个都能猜到?” “那么,敌人的数量、装备情况、人员分布、技战术水平、地形特征,这些情报,我们的侦查部门都摸清了吗?” “……” 高师长张了张嘴,却突然沉默了,他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盯着魏可,半饷才说道:“丹拓,你能考虑这么多,真的很有成为一名指挥官的潜质。真的不想为我效力吗?一个人应当有理想,或许,有朝一日你也能成为一位将军!” 听了这话,魏可一点没有受宠若惊,反而心里一沉。 尼玛!坑爹呢! 听他这意思,理想,理想能用来保命吗? 这家伙不会是空手套白狼,一项有用的情报,都没拿到手? “师长,我们到底摸清了哪些情报?” “很可惜,除了大致的活动区域,我们没有掌握其他准确的情报!” “我们能随时获得部队的支援吗?” “这个也不能!我不能骗你,这次的任务,地形复杂,我们不是特种作战部队,现有装备不足。所以,更多的可能要靠你们几位同志,自身的能力。” “好!高师长,我同意参加行动。但有一个条件,我要行动的现场指挥权!” 魏可不是个磨磨蹭蹭的人! 说干就干! 不就是敌情不明,需要一边侦查,一边行动嘛,这样的任务,对于普通军人来说,等于送死,但他是特种兵,干这种事不是一回两回了,他不怕! 休息室内,不仅是高师长愣了,就连阮明珠也在发愣。 不过,阮明珠很快反应过来,着急叫道:“师长!不能答应他,他就是个土匪!哪有资格当指挥官!” 土匪。 这个鸟女人,说话真缺德! 但,魏可想了想,好像这女人说的也算有道理,他刚才自己说了,成立了一支自治武装,那是脸上贴金的说法,换作军人的角度来看,所谓的自治武装,可不就是土匪嘛! “明珠,不许乱说话!” 高师长呵斥一声,转回头和蔼道:“丹拓,是这样的。明珠同志是情报参谋,你别瞧不起女同志,她的各方面能力都是很强的。另一位参加行动的同志,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察连连长。所以,行动的现场指挥权,还是应当交给那位连长,你看呢?” 经验丰富的侦查连长? 魏可丝毫不怀疑高师长的话,但有一点他更清楚,如果那位连长能搞定,有什么必要,把他这个局外人拉进来!直接从部队里找一个枪法准的,不就行了? 由此可见,把性命交给一个所谓的侦查连长,不靠谱! “师长,我的最低要求是,有自由行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我认为那位连长的命令有误,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行动!师长您放心,我以人格保证,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达成行动目标!如果这一条还不能满足,很遗憾,我只能拒绝参加行动。” 这是魏可的底线了,他不怕危险,但不代表他愿意当炮灰。 试想,参加行动的只有三个人,一旦必须有人牺牲,那连长自己肯定不会当炮灰,阮明珠也不会,剩下的只有他这个外人,而这项行动一定很危险,他几乎百分百会丢命。 傻子才会为越南人送命! “人格?这种人也有人格?哼!一个色狼!走私犯!流|氓!土匪!” 魏可刚刚说完,高师长还没答话,阮明珠就在一边嘀咕上了。 她的声音不高,但足以让魏可听见。 魏可突然觉得,所谓的现场指挥权,并不是最要命的,反正脚长在自己身上,到了现场该怎么做,那连长也管不了他,反而是阮明珠这女人,才是大麻烦! “好!我答应你!丹拓啊,你要是真能达成行动目标,就是帮了你高叔叔一个大忙!” 高师长已经点头答应了。 高叔叔。一个称呼而已,等同于又一张空头支票。 107.第107章 三人行 谅山。 这次军事行动的地点,就是谅山,这里在上世纪y南的几次重大战争中,都曾作为战场,其原因就是山高林密,人迹罕至,恰好适合y南军队的作战风格。 y军有啥风格? 不外乎是装备落后,拼实力拼不过,就用人命去扛,再加上恶劣的自然条件,让战斗出现不确定性,然后,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搞笑的是,谅山曾经帮了y军的忙,现在却在给他们添麻烦。 有消息称,一伙不明武装,偷偷潜入谅山,在这里建立了秘密军事基地,严重威胁周边地区的安全,并有明确证据显示,已经发生数起绑架高级官员家属,索要赎金的案件,都与这伙武装分子有关。 巧合的是,谅山属于357师的防区。 为此,357师曾多次派兵,试图围剿,但,这伙武装分子,深谙游击战之精髓,你去的部队人数多了,连武装分子的影子都抓不到,白跑一趟,去的人数少了,那就有去无回,尸体也回不来! 到了最后,高层震怒,给高师长下达了最后通牒,限期一个月,再不能剿灭匪徒,那就靠边站,从首都河内附近的特种兵团抽调力量,前来剿匪。 以上这些消息,有些是高师长说的,有些是魏可从高吉山那里问来的。 还有一点,是魏可自己综合分析出来的。 话说,高吉山的老爹,似乎正在参与角逐更高一个层次的权力,也许是副军长,甚至可能是军长,也就是说,谅山问题成了一个阻碍他晋升的巨大障碍,一旦不能在限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晋升无望,很可能,他的王牌师师长的宝座,也危险了! 所以,高师长才是最急切的那个人。 所以,慌不择路的高师长,才会把宝押在魏可一个老外的身上,希望魏可的“一个抵一群”的作战能力,给他带来好运气,反正,哪怕魏可丢了命,也与他无关。 奶奶的!还是上了老狐狸的当! 早知如此,魏可至少应当直接加条件,那措那地方,要想自保,仅仅步枪怎么够,至少再来点高射机枪,重机枪,山炮,火箭炮,那样才能形成立体防御体系,固若金汤,凭附近那些草头势力,谁敢轻易招惹他! 但,这些都是马后炮。 此刻的魏可,已经来到了谅山脚下,再想找高师长提条件,那也不可能。 侦查连长茂生昌,美女参谋阮明珠,魏可。 一行三人,自然都打扮成普通村民的装扮,步枪是不能携带的,身上都藏了手枪。 茂生昌,此人长得十分精悍,中等身材,说话做事比较干脆,虽然魏可没见过对方的真实实力,但,观其行知其人,这位连长的军事素质应当不弱,是个能打仗的人。 然并卵,这小子看阮明珠时的眼神,明显不对劲! 茂生昌对阮明珠的态度,并不是像高吉山那样,主动凑上去套近乎,正相反,他很少主动和阮明珠说话,但魏可注意到,这人每次看向阮明珠时,眼底都有一股炙热,这神态做不得假。 没救了,他在暗恋阮明珠! 当魏可作出这个判断的时候,简直气得肝疼。 话说,三个人这一次的任务,主要不是作战,而是侦查,悄悄潜入谅山,探明匪徒的行踪,然后发回信号,等待大部队到来后,争取将这伙武装分子,一网打尽。 在这个任务中,茂生昌是绝对主力,他本身是侦查连长,干这个是老本行。 但,茂生昌暗恋阮明珠,那就不同了,要知道,战场上最忌讳的就是有私心杂念,作为主力的茂生昌,带着阮明珠执行任务,或许不是爆发出更强大的战斗力,而是成为一颗定时炸弹! 这不是玩人吗? 高师长也是够糊涂的! 当然了,魏可只能在心里暗骂,他还不能说出来,因为,他在这次任务中的身份是配角,是配合茂生昌,一旦行踪暴露,需要短兵相接的时候,就要发挥他双枪的特殊能力,掩护茂生昌完成任务。 一个配角而已,你有什么资格去质疑别人? “现在我们做一下简单的分工。这次任务非常关键,我们必须随时提高警惕!丹拓,你负责在前面开路,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向我汇报!我保护阮中尉跟在后面,大家明白了吗?” 刚刚进山,茂生昌就做出了这样的安排,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这小子,明显是故意的! 不过,对于这个安排,魏可并不反对,至少他觉得,自己当排头兵最安全。 “行!我没问题!”魏可很干脆地点头。 “不行!我不同意!” 阮明珠立刻就唱反调道:“茂连长,你难道不知道,他就是一个没文化的土匪吗?应当由有经验的同志在前面带队!这土匪第一次来谅山,万一走错了路,怎么办?再说了,我不需要别人照顾!” 这女人!一口一个土匪,明显是在针对自己! 魏可不耐烦道:“阮中尉,这条路我记熟了!保证不会走错!” “那也不行!我的意见是,由茂连长在前面开路,我断后!土匪你没当过兵,走中间最安全,跟着走就行了,一旦遇到袭击,你负责火力压制,由我和茂连长消灭敌人!” 阮明珠说的理直气壮。 魏可干脆不说话了,选择冷眼旁观。 只见茂生昌略显尴尬道:“阮参谋说的有道理,是我疏忽了。这样吧,我来打头,丹拓,你走路的时候,注意看我的手势!记住,这伙匪徒是很凶残的!阮参谋,你也要当心,遇到危险注意隐蔽。大家放心好了,进入危险区域之前,有我带路,不会出问题。” 好嘛,整个一个和稀泥的态度。 魏可很想说,这是打仗啊兄弟,犯了错要掉脑袋的!到底是你指挥,还是姓阮的来指挥? 魏可在心里冷笑,按照这个趋势,说不准他们没跑到地方,就被人干掉了,要知道,他已经悄悄向高吉山打听过,357师侦察营,在此之前已经多次派人进山区搜寻,最后的结果是,连续几拨最优秀的侦察兵,都把命丢在谅山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匪徒已经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反侦察体系,只要他们进入这片山区,就不存在安全与危险区域,敌人随时可能出现,他们随时会陷入战斗! 但!管他呢! 魏可暗下决定,一旦有危险,他就会离开这两个不正常的人物,自己单干! 他可不想因为猪一样的队友,把小命丢了! 在他看来,自己的两个队友都变得不靠谱了,其中,茂生昌根本没原则,又太急于表现自己,显得太自信,似乎有他在场,一切困难都不是问题。 阮明珠就更是一个不应当出现的人物。 魏可甚至怀疑,这女人会不会是来搅局的,她有实战经验吗? 按照高师长的说法,侦查小组里有个女人加入,能起到掩护身份的作用,况且,阮明珠自身的实力也很强,不弱于普通的老兵。 然而,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 y军中一贯有使用女兵的传统,若是仅仅需要有女人来掩护身份,357师里完全可以找出几十个合适的女兵,有什么必要,非得让担任情报参谋的阮明珠来冒险。 魏可来到357师时间不长,但也能看得出,阮明珠不仅漂亮,而且极受器重,她不是能被随便牺牲的炮灰。 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这帮家伙,肯定有什么事故意瞒着他! 108.第108章 遇袭 山路崎岖。 三人选择的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道,据说是以前马帮趟出来的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走,仅仅只有猎人、采药的,才会偶尔走一走,所以,杂草丛生,有些地方甚至辨不清道路。 茂生昌一个人走在最前面,走得虎虎生风。 他不时回头看一眼,当然了,绝不是看魏可,而是在观察,阮明珠有没有掉队,或者是不是走累了。 这魂淡!回头的次数太多了! 如果这是在魏可自己的分队里,排头兵敢这么干,魏可绝对会冲上去,抽他丫的! 排头兵,应当注意的是队伍前进方向上的异常变化,至于身后如何了,自然有别人去管,只要指挥员不下达命令,你就得按照正常速度前进,其他人出什么事,都和你没关系。 但,现在他们显然并不是一个正常的侦查分队。 除了茂生昌,阮明珠这女人也不合格! 她太活跃了。 走在魏可身后几米处的阮明珠,时不时很警惕地往周围张望,这副模样,好像她真的是一名合格的断后人员,尽职尽责地在完成自己的工作。 其实不然!她很菜鸟,完全不懂作为侦察兵的基本技巧。 道理很简单,若是有人藏在暗处,稍微留意观察一下,立刻就能发现,这女人不是普通的山民,她是在一边走路,一边做警戒,随时准备着突发事件的发生。 可以说,她除了体能不错之外,一无是处。 反观魏可,那就是完全不一样的老手。 他一直在慢悠悠地往前走,绝对不会一惊一乍地左顾右盼,而是不停地用眼睛余光观察,或者是趁着抬手擦汗,整理头顶上斗笠的机会,趁机向某个方向看上两眼。 如果你不是仔细盯着他的动作,或许就会以为,这是个只顾埋头赶路的人。 三人就这样走着,彼此并不说话。 魏可有意与茂生昌拉开距离,足有十米远,反正他已经不认为茂生昌能保护他的安全,信别人不如信自己,就让那家伙在前面当炮灰去好了。 “土匪,等我们到了烽火村,你自觉一点,主动要求留在那里,行不行?” 阮明珠突然加快速度,走到了魏可的身后。 “为什么?” “因为你太不专业了!你会拖累我和茂连长的!我也是为你好,根据我的经验,不是打枪准的人就能打仗!这次任务太重要,不容有失!” “同意!” 魏可毫不犹豫就点头同意。 不同意的是傻子!他现在巴不得离开这两个人单独行动,阮明珠担心魏可成为拖累,其实魏可才担心自己被这两个人拖累,别人牺牲还是烈士,他要是死了,啥也不是! “好!谢谢你愿意主动配合我们,你放心,这件事我不会告诉高师长!” 阮明珠很认真地说完,慢慢往回退。 魏可冷笑,这女人还真是自信心爆棚呢! 话说,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就将是烽火村,在那个小村子的附近,有一座古烽火台,这一次三个人进山,为了安全起见,都没有携带通讯工具,而是准备利用这座烽火台。 一旦他们探明匪情,就会点燃烽火台,然后,等候在山外的357师侦察营营长,就会迅速带着一支队伍,赶到烽火村,与三个人汇合,而根据之前的情报推测,匪徒最可能藏身的地方,在距离烽火村大约几里地外的一处峡谷,所以,烽火村是理想的修整地点。 然并卵,魏可的愿望,注定无法实现! 就在阮明珠往后退的时候,戏剧化的一幕出现,当魏可习惯性往前扫一眼! 然后,他突然蹲在了地上。 他看到了什么? 茂生昌正站在前面十米之外,扭头往回看,估计是他发现,阮明珠主动来找魏可说话,就停了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就在茂生昌的右大腿外侧位置,有一个小小的红点! 我靠!激光红外瞄准器! 魏可对这个东西太熟悉了,在战场上,这东西就是催命符啊,一旦你的身上出现这种小红点,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移动身体,同时祈祷佛祖保佑。 在这个破地方,为什么会有人使用激光瞄准器的枪,但,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茂生昌完了。 魂淡啊!一个侦查连长,被人瞄准了都不知道。 果然,魏可刚刚蹲下,前面就出现了情况,只见,从茂生昌前面二十余米开外的地方,突然站起两个人,这两个人手里都端着步枪,其中的一个洋洋得意地大声吆喝起来。 “前面的人听着!举起手!你们被俘虏了!” 敌人! 敌人居然在这时候出现了! 巧合的是,阮明珠走上来和魏可说话的时间点,卡的太巧妙,简直就是把茂生昌坑了。 由于扭头,茂生昌根本没发现队伍前面的状况,等对方的人大声命令,他才猛地回转身看向前方,但,这时候已经太晚了,对面那两个人,早已把步枪举了起来。 魏可蹲在那里,没有动作。 傻子才会胡乱行动,此时此刻,最危险的不是前面两个拿步枪的,而是躲在暗中的狙击手。 这一刻,周围绝对是一片混乱的, “胆小鬼!开枪还击啊!别蹲在地上!”这是阮明珠在对魏可叫喊。 与此同时,魏可的眼角还扫到了茂生昌的动作。 这位侦查连长的胆量还真够大,面对两支步枪,他并未举手投降,而是迅速往腰里掏枪。 不过,魏可是不会特别留意茂生昌的动作的,他知道,那小子已经完了,就算能躲开正面的步枪子弹,也绝对躲不掉暗中藏着的狙击手,掏枪反抗是勇敢的行为,却只能让他死的更快!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这是自动步枪扫射的声音,魏可第一时间就听出来了,ak47,号称武装分子最爱用的枪,也是火力最猛的步枪。 魏可往地上一趴,已经从腰里抽出沙漠之鹰。 他卧倒的方向,不是对着正面两个枪手,而是左侧,因为,躲在左侧的敌人才是致命的,如果不能第一时间发现这名狙击手的位置,并解决掉对方,他魏可今天就得把命,留在y南! 狙击手藏在哪里? 魏可明白,这是真正的生死一线间。 左侧山坡!距离约60~70米!一道微弱的反光! 运气太好了! 要知道,现在是白天,光线很强,周围是山地,要想发现潜伏的狙击手,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那需要经验,需要智慧,更需要运气,恰巧,魏可的运气还不算糟。 由于全神贯注,他看到了那道反光,那是瞄准器镜头的反射光! 或许是狙击手太过自信,他在向茂生昌射出第一枪之后,并没有变换位置,而是原地移动枪口,准备向魏可射击,于是,在枪口移动的过程中,瞄准镜不经意间暴露了他! 魏可以最快的速度,举枪瞄准! 他很庆幸,自己坚持把沙漠之鹰藏在了身上,这时候,如果手里拿的是一支五四式,那就一切休矣,五四式仅有50米的有效射程,在50米之外的命中率,纯粹靠蒙,枪法再准也白搭。 但,沙漠之鹰就不一样了,有效射程200米,尤其百米以内,只要你枪法够牛逼,那就指哪打哪! 109.第109章 疯的男人 啪! 噗噗! 前一个声音是沙漠之鹰的射击声,后两声,是魏可身边的泥土连续被子弹击中。 子弹飞行的速度,远快于音速,魏可是听不到狙击手开枪的声音的,但,感觉到身边的泥土被击中,对方枪手打的是两发点射,却都射偏了,他的内心里,莫名地一宽,很明显,他们几乎同时开枪。 第一轮射击,也是对魏可最危险的两枪! 对方的枪上装有瞄准镜,更有利于瞄准,而魏可是凭借自己的眼力,双方在装备性能上,完全属于两个档次,从这一点上来说,魏可处于绝对的劣势。 但,第一轮射击之后,情况就有所不同,除了装备依旧重要,心理素质、胆量等等因素,开始发挥作用。 啪啪啪! 魏可趴在那里,对周围的一切置若罔闻,连续射击。 这就是有经验的老兵,与新兵的不同! 此刻,魏可所在的区域,已经是子弹横飞了,正面的两个匪徒,在将茂生昌打成马蜂窝之后,转而向他射击,雨点般的子弹,不断从魏可身边掠过,地面的泥土就像被旋风挂起,扬起一片烟尘。 如果换个胆子小的,这时候就该被吓尿了。 哪怕是胆子大的,肯定也不敢横着趴在地上,因为,这等于是无限扩大了自己的受打击面积,仅仅是心理上都受不了,动作会变形的。 但!魏可是不能躲的,一旦躲了,丢失了狙击手的位置,依旧要死! 直到此时,阮明珠也终于看懂了! 要说这女人的运气真不坏,她跟在队伍的最后面,距离敌人的位置最远,而在魏可的身后,道路有一点向下倾斜,当阮明珠卧倒的时候,恰好躲开了正面两个匪徒的有效射击范围。 子弹不会拐弯,从她头顶上飞过,却打不中她。 即便如此,阮明珠已经是一脸的惨白。 从她的位置,恰好能看见魏可的动作,哪怕她的实战经验接近于零,但不代表她蠢,这时候已经明白过来,魏可不是胆子小,被吓得趴在地上装死,而是在与敌人对射! 他在战斗! 不仅正面有敌人,左侧也有敌人,那是她根本没发现的!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一双怎样的眼睛! 认真,专注,一丝不苟。 阮明珠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点也不了解这个m甸男人,换个位置试试,如果她自己处于魏可的位置上,是绝对不敢置横飞的子弹于不顾的,那与勇敢无关,而是人性的本能,毕竟谁都怕死。 这个男人竟然是不怕死的。 那岂不是说,他比她们这些军人,还要勇敢? 事实上,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丧失了作战的能力,她的手脚发软,除了大脑还在正常工作,手里已经抓不稳手枪了,更别提像魏可那样,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出来,向对方射击。 哗啦! 在她的注视下,魏可突然停止射击,原地一个翻滚,掀起一片尘土,但终于离开了小道上位置较高的位置,而是落进了道路旁边一个低洼的小坑里。 他半躺在那里,右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子弹。 他的枪膛已经打空了,正在装子弹。 他干掉了左侧那个敌人吗? 阮明珠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她的思维有些混乱,分不清子弹从哪里射来,唯一能感觉到,似乎自己已经不在战场上,而成为一个旁观者,正在默默地观看别人战斗,以至于,她能清楚地看见,魏可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汗珠! 原来,他也不是表面上那么轻松,都流汗了。 咦?那是什么子弹,怎么比普通的手枪弹粗上一圈?他的枪,也似乎不是五四式? 阮明珠的枪法很不俗,甚至曾代表357师,参加过射击比赛,普通的枪械她都认识,所以,立刻就发现了不同,魏可手里的那把枪,绝不是从师部领走的五四式。 这魂淡! 居然偷偷藏了一把枪,还骗她说,自己只有一把匕首! 但,阮明珠已经来不及去愤怒,因为,半躺在那里的魏可,又有了新的动作。 他从腰里又摸出两把手枪,并排放在地上,然后,双手握着原先的那把小手枪,将枪口从头顶上探出去,向着小道正前方的位置,连续射击,这是盲射。 啪啪……啪! 一连串略显沉闷的单调的枪声响起,这一次,阮明珠听的很清楚,枪声确实不是五四式。 啪嗒! 一个弹夹刚刚射完,魏可把手里的枪一丢,顺手拿起摆在地上的两把五四式,从地上弹起,一翻身出了那个小坑,紧接着一个侧滚,离开了阮明珠的视线范围。 他逃跑了吗? 阮明珠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她并不知道,侧面的那个敌人情况如何,但仅仅是正面的那两个敌人,就是无法战胜的,对方人手一支ak47步枪,而她仅仅只有手枪,而且连头都不敢露出去。 万一他逃跑了,无论是真的逃掉,还是被打死,那么,就仅剩她一个人了! 想到这里,阮明珠的脸色更加苍白。 她曾经对着军旗宣誓,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不怕死,但到了这个时候,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其实和普通人一样,都是怕死的,面对铺天盖地的ak47的扫射,她所能做的,只有胡思乱想而已,甚至没有胆量打出一颗子弹,她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英勇。 但!再不怕死,有时候也不得不认命! 她不是普通的军人,而是情报人员,哪怕现在不是战争年代,情报人员也是不能被俘虏的,她这样的人,掌握的秘密太多,一旦被俘,将会给国家和军|队,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阮明珠用颤抖的手指,握紧手枪,反转枪口,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 她很年轻,而且漂亮,本应当还有大段的美好人生,但世事难料,第一次上战场,所开的第一枪,竟然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就像一个悲哀的笑话。 啪啪啪!啪啪啪! 哒哒哒哒哒!…… 突然,一阵猛烈的枪声,再次响起,枪声比原先还要密集。 夹杂在ak步枪的扫射声中的,是一种单调的,有节奏的手枪速射的声音,这声音不是很响,但由于节奏明显,听起来还是很清晰的,就像有人在明快地敲击键盘。 是他!他并没有跑! 这种枪声,和当初魏可在师部靶场上,打出来的枪声,一模一样。 天!从枪声的位置上来判断,他似乎正在冲锋! 仅仅只有手枪的他,正在向两名手持ak步枪的敌人,发起冲锋! 这个男人是疯的! 哪怕阮明珠对枪械不是很精通,她也是陆军中尉,心里很清楚,手枪和步枪虽然都是枪,但在射击难度、子弹威力等等方面完全是两回事,拿手枪和步枪正面战斗,基本是找死的行为。 他对这个男人,觉得不可思议,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无法克制的期待感!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了勇气,她用一只手撑着,把上半身使劲抬起来,探出头,往前面张望。 两个手持步枪的男人,就是几十米外,其中的一个,已经仰面躺在了地上,另一个,半跪姿势,正在向着小道的侧边射击,他手中的步枪枪口,往外喷射着子弹,带起一片模模糊糊的雾气。 突然,这人身体往侧边一歪,失去了平衡,枪口随即垂了下来。 啪! 又一声枪响。 这一次,阮明珠看得很清楚,一团红色出现在这个人的右手手臂上,那截手臂一下子就往后翻折了过去,手里的步枪,也掉在了地上。 紧接着,一个身影飞快地冲了上去! 110.第110章 比石头硬的心肠 赢了。 阮明珠平生第一次认为,赢这个字是如此的有力量。 假如师部里某个献殷勤的家伙,故作潇洒说“输赢无所谓”,她一定会凶狠地瞪过去,大声呵斥:“没上过战场的,永远都是新兵蛋子!你知道在战场上,赢这个字多么珍贵吗?没有这个字,你就没命!有了这个字,你能活命!” 这个字的力量,是一个疯的男人教给她的。 没错,就是一个疯的男人! 当阮明珠站起来,看着男人大步冲上去,一脚将对方受伤的匪徒踹翻,她甚至没有喜悦,没有因为能活命而产生的激动的感觉,就那么傻傻地看着。 然后,她看见男人并没有停留,而是迅速猫着腰,往左侧的山坡上冲去。 这时候,她才恍然想起,现场还有第三个敌人的,而那个敌人现在怎么样了,她一点都不知道,想到这些,她有些羞惭,想跟上去帮忙,却发现自己的腿软得厉害,走不动。 不过没关系,男人很快就从山坡上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支步枪。 天啊!那是m14! 一支带有瞄准镜的美制m14步枪! 阮明珠的心脏剧烈跳动,作为情报参谋,她对于各国的军事知识还是很熟悉的,m14曾是美军制式装备,后来由于一些缺陷,有被淘汰的趋势,但,随着近几年战术导轨的出现,m14咸鱼大翻身,作为第一款大规模装备战术导轨的制式步枪,重新受宠。 也就是说,刚才袭击他们的敌人,不仅有两支火力强大的ak47,还有一支能在中远距离精准射击的m14! 近距离的ak的火力压制,中远距离的m14的偷袭。 这个配置,堪称完美的典范!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旦落入这样的圈套内,你的生命已经不属于自己,千万别奢望反抗,因为,任何的反抗都是徒劳的,敌人的火力网,会把你撕成碎片。 但!果真是那样吗? 她现在亲眼看见,有人仅仅凭借手枪,不仅成功活了下来,还把三个敌人,全部干掉了! 一个人!真的是一个人啊!她阮明珠连一枪都没打,而茂生昌也没有起到一点作用,他们两个都是军队里的精英分子,却似乎在这样的场合里,完全是摆设。 这个男人真的只是个土匪吗? 现场,魏可不知道阮明珠在想什么,他也不关心,而是继续做自己的事。 侦查连长茂生昌已经死了,这家伙运气不好,连手枪都来不及取出来,就被打成了马蜂窝,魏可走上去看了一眼,茂生昌的右腿上有一个血糊糊的大洞,是被m14的子弹击穿了。 这就是茂生昌的作用,他吸引了对方的火力,他是炮灰。 茂生昌的前面不远的地方,一前一后,两个袭击茂生昌的匪徒,也全都倒在地上。 其中的一个胸口中枪,已经死透了。 另一个,中了两枪,第一枪打在腿上,第二枪击中了右臂,两处都不是致命伤,最起码不会立即死亡,他是被魏可一脚给踢晕的。 魏可走上前,伸手拽住那个死掉的匪徒,把尸体拖到昏迷过去的家伙旁边。 这时,阮明珠慢慢走过来,奇怪道:“你要做什么?这人死了。” 魏可笑笑,并不回答。 伸手,捏住那个昏迷匪徒的人中,狠狠掐了两下。 咳咳! 很快,匪徒发出了两声微弱的咳嗽声,紧接着,这人睁开了眼睛,当他看见面前的魏可的时候,眼神里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但随即就面孔扭曲,唉哟唉哟惨叫出来。 这家伙中了两枪,不痛才怪! 魏可面无表情,伸手把旁边死尸拽起来,并且,让死尸的脸,恰好位于匪徒的面前,让对方看清楚。 接着,他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慢慢地,一点点插进死尸的喉咙里。 他的动作很慢,以至于,匪徒轻易就看清了。 匪徒的惨叫声陡然停止,转而,眼珠子瞪的滚圆,甚至忘了自己身上的疼痛,他努力想偏头,让自己距离面前的尸体更远,然而,魏可快速抽出匕首,一把抓住匪徒的头发,不让他逃开。 这魂淡想做什么? 不仅是匪徒非常惊恐,就连旁边站着的阮明珠,也吓得目瞪口呆,感觉后脖颈子发凉。 那是死尸,用刀插入死尸的喉咙,甚至比杀死一个活人,更恐怖! 但!魏可还不罢休。 他左手提着死尸,把死尸的喉咙,往匪徒的嘴巴凑了上去! 死尸已经死了一会儿,血液却并没有完全凝固,此时,被匕首切开的地方,缓缓流出来一些黑褐色的粘稠的东西,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啊不!” 匪徒就像疯了一般,拼命挣扎,但无法挣脱开。 魏可没有一点点的仁慈心,一下子就把死尸的喉咙,紧贴在匪徒的嘴唇上! 他在喂匪徒喝血,喝死人的血! 站在旁边的阮明珠,再也忍不住了,双腿一软,缓缓就坐在了地上,而且,她的喉咙里很痒,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喂吃人血的不是匪徒,而是她自己。 呕! 阮明珠张嘴就吐了! 此刻的她,连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早知道魏可这样干,她无论如何不会过来看,偏偏!由于好奇,她把魏可的所有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此一来,这一幕诡异的镜头,就深深映入她脑海中了。 他不是人! 他是地狱里的魔鬼! 这时候,不仅阮明珠吐得稀里哗啦,那匪徒更惨,他的头被魏可的大手抓住,逃不掉,嘴巴又被堵住,在惊恐之下,一个大男人,竟然哭了,一张脸扭曲着,眼泪鼻涕哗哗地流。 太残酷了,这比杀人还要折磨人。 终于,魏可把死尸的脑袋移开了,抬手不轻不重给了那匪徒一个耳光。 厉声喝问道:“说!你们一共有几个人在附近!” “三个!……求求你让我死吧!” “住口!好好回答问题,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许说!我再问你!你们的老巢在哪里?回答的不好,我不仅喂你喝血,还要喂你吃肉!快说!我要知道你们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虎跳峡!在虎跳峡!” “人数!我要知道具体的人数!还有装备!你们的人都有哪些装备!” 魏可问的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对方考虑的时间。 这是审讯术的一种,很残忍,却有效。 试想,受伤歹徒在发现自己被俘后,本就很害怕,又被魏可如此摧残了一番,不疯掉就是好的了,哪里还有思考的能力,在魏可的逼问下,立刻就如实招了。 到了此时,阮明珠完全明白了魏可的用意,但,这并不能减轻内心里的恐惧。 她坐在魏可身后的地上,嘴边还挂着唾液。 心中慌乱想到,这男人的心肠真是比石头还硬,幸好,他们是一路的,她不是他的敌人,否则,无法想象,一旦自己落到这个男人的手里,求死不能,她该如何是好…… 111.第111章 哪方面都可以 “你觉得,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阮明珠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讯问魏可的意见,而不是命令的口吻。 魏可随口问道:“你认为呢?” “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立刻原路返回,出山后,把消息通知给宋营长。第二,进入烽火村,点燃烽火台,希望宋营长他们的动作够快,匪徒来不及全部转移。” 两个选择,都是中规中矩。 这两个选择,也都肯定不是最理想的选择,很难说算圆满完成任务。 魏可摇摇头,不置可否。 根据逼问出来的结果,这伙武装分子人数并不多,大约20~30人,秘密基地设在虎跳峡,距离烽火村大约数里山路,那里地形险峻,而且,有一处战争期间遗留下的地下坑道,被这伙人占据,并且进行了改造。 不过,受伤歹徒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他是小喽喽,是最近才从y南当地招募的,来到谅山后,只在虎跳峡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就被分配出来,负责看守进出山的路口。 不仅这个路口,其他几个进出山的道路上,都有类似的匪徒监视! 难怪了,357师一直无法获得有效的情报。 那些侦查兵,一旦进入山区,就会遭遇类似于今天的伏击,哪怕他们随身携带突击步枪等武器,也是难逃一死,而进入山区的人数多了,匪徒往坑道里一躲,根本不露头,部队就扑了空。 那么,为什么阮明珠提出的方案,都行不通? 关键就在于,虎跳峡的那处坑道,似乎在不同的方向上,都有隐蔽的出口,匪徒人数少,行动灵活,到时候往坑道里一钻,357师就是大炮打蚊子,还是无法歼灭匪徒,顶多是将坑道捣毁,治标不治本。 无法歼灭敌人,算圆满完成任务吗? 如果是普通侦察兵,达到现在的侦查效果,已经足以自傲。 但!魏可尚不满意! 他觉得,既然要帮高吉山的老爹,就要帮的彻底,如果最终还是让匪徒们逃了,谁知道越南军方高层是否满意,假如说高师长因此丢了师长宝座,他魏可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 “我们先去烽火村,再去虎跳峡!” “啊?你还要去虎跳峡?可是……茂连长已经牺牲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阮明珠明显有些犹豫。 是啊!作为主力的茂生昌已经死了,仅剩下他们两个配角了。 两个人?其实阮明珠心里想说的是,她觉得自己都算不上一个完整的名额,充其量是半个战斗力,再加上魏可,他们继续进山,哪怕已经掌握了一些情报,依然是很危险的。 “怎么了,阮中尉怕了?”魏可好笑道。 “谁……谁怕了?我是担心咱俩都出事了,情报送不出去!你这土匪!” 阮明珠脱口而出。 土匪。 再次说出这个字眼的时候,她自己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往这么说,她是带着鄙夷的情绪的,这时候,反而觉得,使用土匪这个称呼,带着一点亲切的味道,甚至是亲密。 她的命,恰恰就是土匪救的! 土匪怎么了,茂生昌不是土匪,而是全师数得着的精英级军官,但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一枪未发就死了,反而是眼前这土匪,单枪匹马把敌人全部消灭。 如果被叫作土匪,就有如此本事,她宁愿被人叫土匪,女土匪! “行了,和你开玩笑的。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到了烽火村,你留在那里,我一个人去虎跳峡。假如我不能按时回来,你就点燃烽火台。如此一来,双保险,两不误。” “不行!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虎跳峡!” “嗯?为什么?” “因为……” 阮明珠突然停住了,脸色有些发怔,欲言又止。 魏可敏锐地发现了她的表情变化,要说这女人是在担心他的安全,似乎也不是,最起码不全是,这种表情是很奇怪的,一瞬间,让魏可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最初的怀疑。 作为情报参谋的阮明珠,真的只是被当作一个普通女兵使用吗? 除非高师长的脑袋抽筋了! 想到这里,魏可的脸色突然冷了下来。 他不喜欢被人当傻子,说到底,他是来给357师帮忙的,以前有茂生昌在,有事瞒着他,尚可以理解,现在,茂生昌已死,后面的行动一切都看他的,这种情况下,如果阮明珠依旧有事瞒着他,就很不地道了。 “丹拓!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 阮明珠不是笨蛋,她看到魏可的脸色变冷,立刻就知道他不高兴了。 “算了!我没兴趣知道你们的秘密!你也不用告诉我!” “我……丹拓我告诉你!但是,你必须帮我保密,绝对不能告诉其他人,可以吗?” “有那么严重?” “嗯,作为纪律要求,这件事必须要保密。不过,告诉你应当没问题,你现在算自己人了。丹拓,其实我来谅山,不仅是参与侦查,还有一个不得不来的理由。因为,这些隐藏在谅山的武装分子,很可能与境外的某个秘密组织有关!那个组织有一个称呼,叫泛太联盟!” 阮明珠终于说了。 这个理由,很好地解释了她加入侦查小组的原因。 她不是普通的师部参谋,而是情报参谋,这个特殊的身份,决定了她不仅率属于357师,而且率属于更高级别的情报部门,甚至可以这么理解,她掌握的一些信息,即便对于357师师长,都是保密的! 听了她的话,魏可顿时知道,自己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 他对于y军里的规矩,并不是一无所知。 这么说吧,假如y南官方得知,阮明珠向魏可透露了不允许透露的秘密情报,不仅是阮明珠本人会受到严厉处分,对魏可绝对也没好处,等着他的,或者是监禁,或者是强征入伍! 真傻,一个老江湖了,也犯低级失误! 这阮明珠也是,一个情报参谋,这样就把情报透露给无关人,也够蠢了! “阮中尉,这件事茂连长知道吗?” “他怎么能知道?这件事的级别很高,他无权知道的!” 魏可当即更傻眼了。 我靠!侦查连长都无权知道的秘密,这傻女人对他说了,不是故意害他吗! “丹拓,如果你一定要去虎跳峡,能不能带我一起?有情报称,那里极有可能存在一部秘密电台!实际上,如果我们找到那部电台,就算武装分子都跑了,也是超额完成任务!” 阮明珠盯着魏可,小声道:“我……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只要我能做到的,哪方面都可以!” 她这样说着,脸上突然窜起一朵红云。 魏可没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 他已经差点骂娘了! 秘密电台,这傻女人竟然又在向他透露不该说的“秘密”,这是要坑死他的节奏吗? 但,转而一想,他突然又来了兴趣。 “阮中尉,真的是哪方面的要求,都可以吗?” “嗯……可以的。你救了我的命,又非常勇敢,我觉得,你是一个英雄……” 此时的阮明珠,居然有了几分扭捏,低垂着头,一张脸蛋也变得红艳艳的,这种表情,实在令魏可很是惊讶,这女人怎么像发烧了一样,搞什么? 112.第112章 红颜薄命 “你,你这魂淡!土匪!” 阮明珠大声咒骂,对于魏可的态度,在一瞬间又恢复了以往的恶劣。 魏可被骂的蒙圈,这女人干嘛这么大反应。 话说,他所提的要求,不过是希望,当他以后向高师长购买一些重型防御性武器装备的时候,她能在一边帮忙说说好话,如果能事先透露一些装备的信息,那就更好。 不料,阮明珠立刻就恼了,又开始骂他是土匪。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难以理喻。 “阮中尉,别激动。如果违反了你的原则,那就算我没说!” “你!你不就是想买武器吗?我告诉你,如果你完成了任务,别说想买高射炮和掷弹筒,就算是要火箭炮都可以!357师刚刚淘汰一批八管火箭炮,提前报废一两门,完全在师长的权限范围内。我这么说,你满意了?” 八管火箭炮,那东西对于现在的那措,绝对是核武级别的存在! 魏可顿时开心了。 “阮中尉,谢谢你!我很满意!” “榆木脑袋!你的脑袋里除了武器和打仗,还有什么?” 阮明珠的一双眼睛,悻悻盯着他。 魏可终于感觉不对劲了。 他又不是愣头青,未经人事的小处男,偷眼看看阮明珠的表情,越看越觉得,这女人的眼神里有一股子幽怨,这种表情,简直就和女孩子对情人撒娇,没什么区别! 我靠!这女人不会是看上他了吧,高吉山不是说她性冷淡吗? 魏可一点没有艳遇的喜悦,反而有点惴惴不安,倒不是说他是个圣人,除了秦筱竹之外,从来荤腥不沾,关键是阮明珠身份特殊,一旦与她惹上关系,就是大麻烦,他又不是真的m甸人,不可能因为一个阮明珠,就和y南官方攀上关系,甚至把自己陷在y南。 “咳咳!” 魏可假装咳嗽,转身蹲下去检查步枪,口中道:“别的事以后再说!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不料,阮明珠突然上来,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腰! “土匪,师长不是说了吗?要是你愿意留下来,可以当师部的作战参谋。你,就算是为了我,留下来好不好?以你的本事,一定很快可以得到晋升的!”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魏可明显感觉到,两团柔软就紧贴在他的后背上,竟让他有了生理反应。 这女人,居然还是外冷内热的性子,她动情了!在此之前,阮明珠无论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哪怕是面对高师长的时候,也仅仅是出于职务上的尊敬而已,现在却主动来抱他! 不行!看来以后必须和她保持足够的距离! “阮中尉,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所以……我们还是先考虑任务,好不好?” “你!你魂淡!” 阮明珠的身体变得僵硬,却依然没有松手。 她喘息着,热气喷到了魏可的后脖子里,痒痒的,过了一会,只听她哑着嗓子,低声央求道:“难道我不够漂亮吗?土匪,你还没有结婚,是不是?我可以当作没有听见你刚才的话!只要你答应留下来,我就嫁给你,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好不好?” 不好!绝对不好! 魏可郁闷到了极点,早知如此,他刚才就应当说自己结婚了。 “阮中尉,你很漂亮。但是,请你原谅。” “你!貌昂丹拓!” 阮明珠突然抽回右手,几个呼吸之后,一个硬邦邦的枪口,顶在了魏可的后腰上,几乎歇斯底里叫喊道:“我阮明珠发誓,一定会让你后悔!现在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枪毙你!” 怎么会变成这样? 魏可都被弄傻了,想去掰她抱着自己腰的左手,但阮明珠很执拗地死死抱着,就是不撒手,魏可不敢用劲,害怕这女人真疯了,对着自己开上一枪,那就冤枉死了。 “别开枪!你这疯女人,凭什么枪毙我?” “没错!我阮明珠就是疯了!我爱的男人,我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 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 阮明珠的情绪激动,手臂也越抱越紧,简直要把魏可勒的喘不过气。 这哪里是高吉山口中的性冷淡,简直就是火山般的性子,为了让一个男人爱她,都要不择手段了,假如不是知道她平时的待人态度,魏可会以为,背后这女人是别人假扮的。 “冷静!明珠,别做傻事!你先把枪放下!” 魏可真有点害怕了。 他能明显感觉到,阮明珠的情绪波动太大,极不正常,说得不好听一些,就和发神经病一样! 魏可咬咬牙,伸手握住她的手腕,一点一点拉开,他不敢太用力,同时感觉着后背上变化,毕竟,谁都不想死,更不想稀里糊涂地去死,若是被这女人开枪打死了,那真是天底下最冤枉的事。 终于,阮明珠的手臂被拉开了,魏可转身。 只见,阮明珠的脸色果然很异常,潮红,呼吸急促,眼神朦朦胧胧,半睡半醒一般,连站也站不稳。 “药……喂我吃药……” 她低低呻吟一句,往前一栽,一头撞进魏可的怀里,手中的枪也啪嗒掉在地上。 药。 这女人果然是病了! 魏可慌手慌脚,连忙把一把抱住,这种事他还真的是第一次遇上,既害怕又恼火,害怕的是,这女人状态不正常,刚才若是开枪把他打死,估计她自己都不知道。 恼火,这女人有病,还被派来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不是坑人吗? 魏可抱着阮明珠,来到旁边的一片草地上。 短短的时间里,阮明珠已经变得神志不清,意识模糊,魏可没办法,就到她身上的衣服口袋里去找,结果,一直摸到胸前的内侧口袋里,才找出一个小药瓶子。 这女人,双眼紧闭,嘴唇微微张开,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魏可一个不小心,一把揉在高高的柔软山丘上,这女人的胸前很有料,虽然场合不对,也让他有了几分心猿意马的感觉,立刻尴尬地把手移开。 ! 当魏可看清那个药瓶的时候,不由得愣了。 这是一种镇静类药物,魏可恰好知道这种药物的作用,治疗癫痫。 阮明珠患有癫痫! 一个漂亮的女中尉,还是情报参谋,竟然患有癫痫症,这怎么可能,但,看看阮明珠此时的模样,虽然没有口吐白沫,却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再不敢相信,也必须信。 魏可不敢耽误时间,倒出小药片,塞进阮明珠的嘴里,又喂她稍微喝了一点水。 哎!这女人其实也挺可怜。 魏可心里的郁闷,不由自主消散了不少,一个漂亮女人,默默承受着疾病的痛苦,表面上却假装无事,这让人怜惜,无论她是出于何种原因,魏可也没理由对她气恼。 癫痫,这种病成因复杂,很难根治,真真是红颜薄命了。 113.第113章 峭壁下的暗堡 足足半小时后,阮明珠的神智才慢慢恢复正常。 此时,她的脸色略显苍白,默默坐起来,当她看见自己胸前的外衣是敞开的,就伸手去把衣服重新扣好,脸上却带上一层淡淡的红晕。 “谢谢你,又救了我一次。”她的语气有些感伤。 “啊!没事的。” 魏可很是尴尬,突然想起,自己刚才还摸了她一把,在那种情况下,绝对是不道德的,也不知道当时的阮明珠,有没有知觉,如果被她察觉到了,那真是糗大。 “你猜到了是不是?我患有癫痫,遗传性的,我妈妈就是死于这种病。平时没事,只有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才会发作。当时,据说妈妈为了生下我,拒绝吃药,结果,我来到这个世上,她却死了。” 阮明珠坐在草地上,头垂在两腿之间,就像在说一个陌生人的事。 魏可的心里,莫名的一颤。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尤其是当一个女孩子,亲口述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伤心事,她的心里一定是极为痛苦的,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而母亲为她而死。 “我能理解那种痛苦。”魏可接口说道。 “是吗?” 阮明珠抬头,很是诧异。 魏可叹气道:“小时候,我是一个孤儿,一直以为自己没爹没妈。直到不久前,一个偶尔的机会才知道。我出生后,别人以为我是一个死婴,就把我丢了。我妈妈因为一件事情,被人送到了很远的地方,后来她一直伤心,身体不好,几年后就病死了。” 因为阮明珠是个外国人,魏可没有太多的顾忌。 说起自己的事,也是为了排解阮明珠的伤心,人都是如此,一个人的伤心是煎熬,当两个人同病相怜的时候,就相当于分担了痛苦,各自只剩下一半的忧伤。 果然,阮明珠的情绪正常了许多。 “原来,你也没有妈妈,那你一定也很自己的妈妈吧?” “谁说不是呢?不过,当我跪在我妈妈坟头的时候,我已经好受多了。我是有妈妈的,我的妈妈同样爱我,只是,运气不够好,从小就和妈妈分别了。阮中尉,对不起,今天我做的事刺激到了你,我向你道歉。” “不!那和你没关系!” 阮明珠急切解释道:“我患有癫痫,是不能嫁给任何人的,因为,我不想让另一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有母亲!所以,是我自己糊涂了,是我不对,我不应当逼你。” 魏可讷讷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他真的爱她,不管她得了什么病,他也是不会在意的。 但,这个时候给她解释,无论说什么,对这个女孩子而言,都是一种伤害,他只能选择不说话。 两人默默坐了一会。 阮明珠突然说道:“土匪,求你件事。” “什么事你说!” “我生病的事,部队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所以,请你帮我保守秘密。我喜欢当兵,如果别人知道我得了这种病,我就必须退役,我还不想退役。” “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人从我这里知道!” “嗯,虽然我对你并不了解,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土匪,代我向你的女朋友问好,那肯定是个很漂亮的姑娘,而且,她一定非常善良。” 哎!魏可在心里,重重叹一口气。 他的女朋友,谁能告诉他,他的女朋友在哪里呢? 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话题,无论对她,还是对他! 魏可开始忙碌起来。 那个受伤的匪徒,已经被魏可一刀宰了,他把两名匪徒身上的衣服都扒下来。 匪徒穿的都是一种浅绿色的防风衣,与普通y南人区别很明显,但这种衣服和山里的环境很协调,穿着这种衣服,不仅有利于隐蔽,而且对于他们的身份,也是一种遮掩。 衣服上有很多血迹,魏可带着衣服,在附近找到一条小溪,仔细清洗了。 阮明珠立刻懂了魏可的意思,并没有嫌弃衣服是湿的,而且是从死人身上扒来的,直接就挑了一套小号的穿在身上,这让魏可觉得,这女人还是颇有几分女兵的豪爽的。 再次出发。 两个人从外表上看起来,已经与“匪徒”无异。 服装换了,武器自然也要换,魏可拿的是ak步枪,阮明珠拿m14,两个人大大方方把步枪抓在手里,这让魏可放心了很多,哪怕再遇上一队匪徒,凭借这把ak,他也能轻轻松松干掉对方。 魏可在前,阮明珠跟在后面,两个人就像大王派出来的巡山喽喽,也不故意遮掩行踪。 一路无话,那个受伤匪徒已经交代了,每一条可能的进山道路上,仅有一处监视点,也就是说,一直到虎跳峡附近,都不会再有伏击了。 虎跳峡。 既然被称为峡,自然就有峡谷。 此时,魏可二人就伏在峡谷外的一处小坡上。 峡谷很大,两侧都是险峻的山峰,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狭窄索道,紧贴一侧的悬崖峭壁,通往峡谷的底部。 根据那匪徒交代的情报,这条索道是通往坑道唯一的道路,也是匪徒们防守的重点区域,不仅有专人负责看守,还在其中的两个部位,修建了暗堡,里面配置机枪,易守难攻。 由于事先有了准备,魏可轻易找到了索道上的第一座暗堡。 那暗堡就在峡谷入口处的下方,大约二十余米的地方,正对着索道,旁边是一棵枯死的大树,从外表上看,像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卡在索道内侧的大树树干的后面。 “这地方除了强攻,没有别的办法吧?就算是强攻,我们也冲不过去!” 阮明珠皱着眉,低声叹气。 的确,暗堡选择的位置很巧妙,背后那一面是一道笔直的峭壁,前面索道的下面,又是悬崖,若要下到暗堡的位置上,除了沿着索道走下去,没有别的可能。 但,如果他们敢走过去,暗堡里的人只要拿着手枪,他们就必死无疑。 易守难攻! 不要说现在仅有魏可和阮明珠两个人,就算是357师侦察营来了,在这个鬼地方,如果匪徒顽抗,侦察营肯定要付出无数条人命,才能攻下这里。 二十米,就是一个死亡陷阱,除非他们能把自己变成透明人,否则,根本下不去。 魏可也在仔细观察。 阮明珠都能看出来的事情,他当然懂。 暗堡的正面,肯定是没戏了,他不会愚蠢地认为,自己穿了一身绿衣服,就能蒙混过关,那些匪徒也不是傻子,只要他敢走上索道,绝对会被暗堡里的机枪瞄准。 他观察的是暗堡的背面,也就是那道峭壁! 峭壁很陡,也很高,目测,从峭壁顶端到暗堡那里,足有30米高,而且,在暗堡上端的位置,岩壁上有一个向内弯曲的弧度,恰好把暗堡,包裹在峭壁的下方,就像一个天然的屏障,把暗堡的后部遮掩了。 也就是说,哪怕你爬上峭壁顶端,也无法用枪瞄准暗堡里的人。 但!假如有人能像壁虎那样,顺着悬崖爬下去,一直爬到暗堡的后面,会如何呢? 114.第114章 攀崖 “不行!那太危险,你会被摔死!” 阮明珠抬起头,当她看着如同高耸入云的峭壁的时候,脸色都吓白了,慌忙道:“我以人民军中尉的身份,要求你放弃这个荒唐的念头!悬崖那么陡,又那么高!那是送死!” 送死。 魏可当然是不愿意死的,他也不可能为了y南人去死。 “放轻松!你注意看,实际上那个悬崖只是看起来陡。那里有一道长长的石缝,我估计肯定有地方能抓手,只要小心一点,未必就不能下去!你放心,我学过攀岩,不会让自己摔死的!” “真是那样吗?可是,我看着悬崖都头晕,你不会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傻丫头,以为我想死吗?” 看到阮明珠如此紧张,魏可都觉得有点好笑,他自己不害怕,她反而怕成这样。 “你,你叫我傻丫头?” 不料,阮明珠突然变得羞涩起来,咬着嘴唇道:“土匪,你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吗?其实,我们只要把消息送回去,也可以的。不如我们放弃任务,你不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好不好?” 嗯?魏可大囧。 他想爬悬崖,是当特种兵时的习惯使然。 红箭07分队,是红箭的铁拳头,那是打出来的威名,不怕苦,不怕流血牺牲,只要有可能完成任务,哪怕再危险,魏可也敢去尝试,所以,提到傻魏这个名字,全大队的特种兵,没有一个不佩服的。 现在,魏可已经带入了角色。 他哪里是为了阮明珠去冒险,只是觉得,有机会而不尝试,就是懦夫的行为。 “我尽量试一试,万一不行,就放弃。” 魏可只能这么说了,他总不能直接说不是为了她吧,那太打击人! 然而,阮明珠听了魏可的话,似乎很激动,她突然向前一扑,扑进魏可的怀里,忘情地双臂搂紧他的脖子,然后,就把自己红润的嘴唇,压了上来! 魏可懵了。 天!这具身体的初吻! 由于两个人趴的很近,魏可又不敢对她用力反抗,这一下,就被吻了个结结实实! 阮明珠的嘴唇,狠狠压在他的嘴唇上,这还不算,她的舌头还伸了出来,努力往他的嘴巴里钻,魏可顿时就晕眩了,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甜丝丝的味道,几乎迷失。 不是他的抵抗力不足,而是因为,每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无法把持,这与个人的品行无关,而是人类的天性,从本质上来说,这是身体的本能,谁也无法抗拒。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笨拙,但彼此的舌头缠绕在一起,呼吸急促,就像喝醉酒的感觉。 良久,两人的嘴唇分开。 魏可的心脏在砰砰直跳,他都无法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 但,阮明珠还不罢休,她红着脸,抓住魏可的手,一把塞进她胸前衣服里面! “反正已经摸过了,不在乎让你再摸一次!” 阮明珠把头靠近他的怀里,喃喃道:“土匪,你去吧!我的初吻给你了,这里也让你摸过了!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死!如果你成功了,我也不会让你对我负责。这辈子,我永远不嫁人,所以,你是我唯一的男人!” 魏可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原来,他摸她的时候,她是有感觉的! 初吻。 阮明珠由于害怕结婚,从来对男人不苟言笑,于是被认为是性冷淡,但今天,阴差阳错之下,先是遭遇伏击陷入危险,后来又被魏可的凶狠手段吓得呕吐,继而癫痫症发作,导致她无法控制自己,对魏可表露了真情。 这种感情就像洪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这一瞬间,魏可很羞惭,他觉得自己是个坏蛋,还不如一个y南女人真挚。 “明珠,我会成功的!你就在这里等着!” 魏可狠狠丢下一句话。 然后,他爬起身,悄悄往后退下了小土坡。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试一试,现在已经不同,他必须完成这个任务,不仅是消灭了暗堡里的匪徒,还必须把阮明珠带进坑道,帮她找到匪徒们使用的秘密电台。 他相信她说的话,如果他死了,她也会陪着他去死! 他已经注定不能给她爱情,那么,就应当为她做点其他的,比如说,为她去冒险! 峭壁很高,魏可并没有学过攀岩,但,他的左手力大无穷,当初在那措的时候,他曾经依靠这只左手,爬上了白家大院的围墙,现在他觉得,自己也能爬下这段峭壁。 魏可首先跑到了附近的林子里,那里有一种藤蔓,比小臂略细。 要想爬下峭壁,没有任何工具是不行的,魏可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就想到了这种藤蔓,他必须给自己制作绳索,否则,就算他是真正的攀岩大师,也是做不到的。 藤蔓很结实,魏可试了试,短时间支撑他的体重,应当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有了藤蔓的帮助,他的信心大增。 魏可割下了足够多的藤蔓,牢牢地拴在一起,足有三十多米长,然后拖着这些藤蔓,爬上了峭壁的顶端。 好高!好陡! 从峭壁上方往下看,感觉与趴在下面往上看,完全是不同的,因为,在索道的下方,就是深不可测的峡谷,那里被迷迷蒙蒙的雾气遮掩,假如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看一眼最下方,估计就会吓得腿软,不过还好,魏可的胆量足够大,他还能撑得住。 顺着一到狭窄的石缝的方向,魏可慢慢把藤蔓放了下去。 他必须很小心,不能发出太大的动静,也不能让崖壁上的石块滚落下去,因为,下方就是暗堡所在的索道位置,假如惊动了暗堡里的匪徒,一切努力就白费了。 不一会,长长的藤蔓悬挂下去,大部分搭在崖壁上,而最后的一小截,就悬空挂在索道的上方。 事不宜迟,魏可将藤蔓的一头,牢牢绑在一棵大树上,深吸一口气,右手抓藤蔓,左手握一把匕首,背转身体,紧贴在崖壁上,开始往下倒退着爬行。 远远的下方,阮明珠趴在土坡上,仰脸往上看。 “他真勇敢!他是世界上最有本事的男人!天啊,我竟然主动吻了一个男人!可是,这魂淡的胆子也太大了,简直无法无天,为什么要杀了黎司阳呢?不管了,我现在只希望他能安全!” 阮明珠嘀嘀咕咕,两只手捂在自己脸上,感受着脸上滚烫的热度。 如果魏可听到她的话,一定会吓一跳。 她已经猜出来,是他杀了357师的排长黎司阳,还有两名战士! 实际上,当阮明珠冷静下来之后,她就已经想起来了,魏可用来击毙狙击手的手枪,是一支罕见的沙漠之鹰,而这种044英寸口径的手枪,在y南绝对没有几支,再联想到魏可神准的枪法,结果就不言而喻。 除了魏可,凶手还能有谁? 但,她到底是个女人,哪怕她是情报参谋,也不能免俗。 她的一颗芳心,已经系在魏可身上,如果在纪律和情郎之间挑选的话,她宁愿选择后者!这种情况,假如换作几天之前,连阮明珠自己都万万不敢相信,然而,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她恋爱了! 从厌恶到恋爱,居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这就是上帝造物的神奇之处,女人,终究是感性的动物。 “胆大包天的魂淡!那是悬崖,你就不能慢一点吗?” 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顾不上其他,一双眼睛,死死盯在魏可的身上,不愿有丝毫的转移,口中的自言自语,也变成了怨妇般的唠叨。 没别的!魏可的速度太快! 只见,爬在悬崖上的他,如同一只灵巧的猿猴,左手里的匕首一刀狠狠插入岩壁,身体快速往下移动,右手移到最下端,抓住藤蔓,然后拔出匕首,再往下插入崖壁。 如此这般,双手交替,每次往下移动的距离,足有一米多高! 胆大包天的男人。 除了这个词语,阮明珠已经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实际上,自从看见魏可用一把手枪,不要命地和匪徒对射,阮明珠就迅速被这个男人吸引,并迷恋,这男人身上的气质,令她迷醉! 115.第115章 天外来客 魏可很兴奋,因为,爬下悬崖的过程,比想象中容易! 他的左手太给力了。 如果不是担心碰落崖壁上的石块,他甚至能一步步跳着往下走! 原本他最担心的,是匕首无法在崖壁上插牢,也就无法承受他的身体重量,毕竟,藤蔓不如绳索结实,如果他一直把体重挂在藤蔓上,那根藤蔓承受不住而断裂,那就惨了。 这个鬼地方,如果摔下悬崖,落入峡谷中,估计就会被摔成肉泥,尸骨无存。 但,事实证明,担心是多余的,崖壁上的岩石,已经被日晒雨淋,表面腐蚀了一层,当他用匕首狠狠插下去的时候,力道非常足,以至于像用锤子在崖壁上敲打,每一次都能插进去至少一公分的深度,这不能完全承受他的体重,但有了藤蔓分担体重,就变得很轻松。 从悬崖顶端,到崖壁凸起的地方,不过就是二十多米的高度。 高度看起来很惊人,然而,魏可双手交替,仅仅用了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无惊无险地来到了最下端。 这真是天要灭了暗堡里的匪徒! 可怜这些匪徒们,根本就没料到,有人敢从几乎是光秃秃的陡峭的悬崖峭壁上下来,并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已经摸到了他们的头顶上! 不过,此时的魏可还有最后一步,也是最危险的一步! 他必须把自己挂在藤蔓上,让身体悬空,然后,依靠摇摆的力量,像荡秋千那样,把自己甩到暗堡的后方去,如此一来,他才能在第一时间,躲开暗堡的正面,并且出现在匪徒身后,出其不意杀死匪徒。 这很危险! 不仅需要体能,更需要勇气和胆量。 魏可现在要做的事,可能没有杂技演员那么花哨,但,杂技演员只是表演,魏可是不同的,他没有足够的防护,也不允许失败,而且,除了要完成危险动作,接下来还将面对一场生死搏斗,心理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然而,魏可是不会退缩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退缩二字。 好一个魏可! 当他到达崖壁凸起的地方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犹豫。 只见,他把匕首叼在口中,双手抓紧藤蔓,迅速往下滑动,等他的身体完全悬挂在崖壁下方的空中,如同一只钟摆那样,前后摆动,幅度越来越大,像一只大鸟。 在索道上方的土坡上,阮明珠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里! 对于别人来说,如果看见此刻的魏可,会觉得这个男人勇敢和潇洒,但阮明珠感觉不到,她只有害怕和恐惧,因为,当魏可在空中飘荡,距离下面的索道,足有5~6米高。 而且更可怕,他摆向后方的时候,身体完全凌空在索道的外侧,下方就是万丈深渊! 这如何能不让她绝望到瑟瑟发抖呢? 假如魏可掉下去了,她就再也见不到这个男人,刚才他们在这里的拥吻,将成为两个人永远的诀别,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无比后悔,如果再让她选择一次,她会拼死缠住魏可,不让他去冒险。 砰! 重物砸落地面的声音。 接近两层楼的高度,再加上使劲摇摆所产生的动能,震得他的脚底发麻,当魏可落到地面上的时候,几乎摔倒,但,他借势往前奔跑两步,伸手双手,稳稳撑住面前的石壁。 他下来了! 成功落在了暗堡的后面! 这个时候,他不敢有丝毫的停顿,因为,任何一秒钟的停顿,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局,他冒了这么大风险,就是为了偷袭,让暗堡内的匪徒措手不及,假如匪徒反应过来开枪,那就等于失败。 右手取下匕首,转身! 一个小小的暗堡,就在魏可面前的两三米之外,很小,像一个大一点的树洞,估计里面挤上两三个人,就转不开身了,同时也很矮,不足一人高,人待在里面,必须弯着腰。 暗堡的设计也很简单,实际上就是一个带盖的简易掩体,靠前面的墙上,有一个长条形的狭窄缝隙,那是射击孔,后部是敞开式,形成了一个进出的通道,或者叫作门。 此刻! 一个身穿绿衣服的家伙,就靠着门边坐在地上,面朝魏可,吃惊地张大嘴,他估计是被从天而降的魏可吓住了,以为是自己花了眼,除了瞪眼睛,并没有其他的动作。 暗堡里还有一个,那人屁股下面垫一块石头,坐在射击孔前,身边有一挺机枪,扭头往回看。 “你想吓死人吗?” 暗堡里的那个人,没搞清状况,很不爽地嚷了一句。 魏可不说话,一步往前就冲! 噗! 手中匕首,已经深深插入第一个匪徒的前胸,这一刀又准又狠,直没刀柄,那个坐在门边的匪徒,一声都没吭,捂着胸口,往地上滑了下去。 直到此时,暗堡里的那个匪徒,才慌了手脚,想去拿靠在暗堡角落里的一支步枪。 魏可哪里会让他如愿! 插在第一个匪徒胸口的匕首,他也没来得及拔,纵身往前一扑! 暗堡里的空间很小,魏可一下子压在了第二个匪徒的身上,他的手里没有武器,但,他还有双手。 伸手,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啊!” 匪徒吓得张口就叫,这一声却没有完全喊出来,刚刚叫出了半声,就被憋住了。 魏可双手用力,一拧! 咔吧一声脆响,匪徒浑身发软,双腿一阵抽搐,不动了。 到了这个时候,魏可也没力气了,就那样趴在匪徒的身上,保持着掐脖子的动作,张开嘴巴,大口地喘气,在刚刚这几分钟内,他的体力和精力,都消耗到了极点,哪怕是个铁人,也吃不消。 噔噔噔! 一阵脚步声响起,紧接着,手里端着m14,背着ak的阮明珠,慌慌张张从暗堡外的索道上,冲了进来,她看见躺在暗堡门边挣扎的匪徒,挥起手中步枪,一枪托砸在那个匪徒的脑门上。 然后,她丢了手里的枪,手脚并用爬到了魏可的身上。 “土匪!你怎么样了?你不能死啊!” 她居然伤心地哭了。 魏可费力地扭动脖子,苦笑道:“傻丫头,你想压死老子吗?”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阮明珠听到魏可的话,又慌忙往后退,不小心撞到了暗堡的门框上,啊呀一声叫。 魏可赶紧坐起来,一把拉住她,急道:“小心点!别碰伤了!” 不料,阮明珠一下子就扑进他的怀里,双手死命搂住他的腰,再次呜呜哭了。 “土匪,刚才我好怕,吓死我了!” “别怕!老子的命硬,连阎王爷那魂淡都不收!” 魏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安慰。 在这一刻,他居然有了几分荒谬的感觉,如果换个时间点,有人对他说,有朝一日,你会坐在一个鸟不生蛋的破洞里面,怀里抱一个外国女军官,屁股下面垫着一具敌人的尸体,他一定会嗤之以鼻。 滚你大爷的!当老子是唱大戏的吗? 116.第116章 阿山和阿香 索道,掩体,坑道入口。 峡谷索道接近底部的地方,出现一块面积较大的空地,就在空地后方的岩壁上,赫然出现一个洞口。 这洞口仅有半人多高,里面影影绰绰不知道深浅,洞门是一块圆形的水泥石板,上面爬满植物,看这样子,若是把水泥石板移过去,堵住洞口,不仔细观察,是无法发现洞口的。 此刻,水泥石板竖在洞口的一侧,一切清晰可见。 但,就在洞口外不远处的索道旁边,又出现一个掩体,恰好拦住去路! 这个掩体,比起峡谷上方的那处暗堡,要粗糙很多,是由粗大的圆木搭建,拦在索道的里侧,像一个临时的街垒,同样也是半人高,顶部加盖了圆木。 魏可和阮明珠,两个人趴在距离掩体上方二十多米远的索道上。 没招了!这里绝对过不去! 就在掩体里,可以看见有两个穿着绿衣服的匪徒,分别靠在圆木后面的两侧,一边抽烟,一边嘻嘻哈哈地说笑,其中坐在稍远一点位置的那个匪徒,恰好正面对着索道上方! 也就是说,只要魏可和阮明珠一露头,就会被这个匪徒发现! 魏可向阮明珠招手,然后慢慢往后退,一直退到索道上方的转角处,出了匪徒们的观察范围,才停下。 “强攻!由我伪装上前,你留在后面掩护!” 魏可的话短促而有力。 这也是他的习惯,一名合格的一线指挥员,是不可能说话黏黏糊糊的,若是那样的话,等他唠唠叨叨把一个任务布置完成,现场的环境早已发生变化,那还打什么仗。 “强攻?那不会有危险吗?要我怎么掩护你?”阮明珠有些着急。 “呃!怪我!” 魏可拍一下脑袋,这才想起,阮明珠虽然是个中尉,但她不是作战人员,到了这种场合下,等同于一个会开枪的老百姓,若不给她解释明白,非犯糊涂不可。 “我给你说一下计划,你要记清楚!” 魏可的计划,确实就是强攻,击杀两名守门的匪徒,冲击坑道! 现场的情况,已经不允许再犹豫了。 如果能够悄无声息地解决前面两个匪徒,然后摸进坑道,那当然好,但,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魏可也不能留在这里继续等,因为,索道上方的两个匪徒,已经被他杀了,如果再有匪徒从索道上方过来,他们就完了。 到时候,匪徒从两头一堵,他和阮明珠,有多少条命,也得死! 有时候,暴力就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击杀这两个匪徒后,我进坑道里搜索。你留在外面,守住坑道口。记住!没有我的命令,绝不能进坑道!你的任务就是守住那里,假如我需要撤退的话,不至于腹背受敌!你要小心,索道两头和坑道里,都可能来敌人,藏在掩体里,发现敌人直接开枪!” 魏可给阮明珠布置的任务,是守住坑道口。 一方面,这里的确需要人把守,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不让阮明珠丧命! 进入坑道,那里就是九死一生的战场,可以想到的是,掩体这里一旦开枪,坑道里的匪徒就会警觉,等魏可进入之后,面对的将是十个,甚至二十个持枪的匪徒,那是一场恶战! 阮明珠没有作战经验,更加不可能有坑道作战的经验,她进去了,基本就代表死亡。 “不行!你一个人,怎么对付那么多匪徒!” 阮明珠也不傻,听说魏可要一个人进坑道,立刻就急了。 魏可只得安慰道:“明珠,我在m甸那边,是一支武装的头头!那边的人叫我将军,当然了,我这个将军是自封的,和你们师长不能比。但,就算你们师长,实战经验也比不上我!这种特殊条件下的战斗我经历的多了!所以,你只要守好坑道口,等我的消息!” “你,你是将军?你才多大,怎么可能?”阮明珠被说傻了。 “这事以后再说!记住,守好坑道口就是在帮我,绝对不要进去!” 魏可没时间再磨蹭,最后重复一遍。 然后,他站起身,把步枪背在身后,再把两支五四手枪取出来,咔咔两声,子弹上膛,一手一支。 “红河里有两条鱼哎!” “一个叫阿山,一个叫阿香。” “阿香是阿山的新娘哎!” “阿山是阿香的新娘。” “红河里有两条鱼哎!一个叫阿山……” 索道上,魏可一摇一晃往前走,他的头上戴一顶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双手都背在身后,手里握着手枪,就这样一边唱着歌,一边往下走。 他唱的是y南民歌《红河鱼》,在y南很流行,大多数人都能哼几嗓子。 “这魂淡!上辈子大概是老虎托生的!” 阮明珠手里端着枪,半跪在后面的索道上,一双眼睛盯着魏可的后背,眼神里,有惊讶,有赞叹,当然还有几分骄傲,她爱上的这个男人,太优秀了! 枪法准,冷静,勇敢,睿智,这份胆量更是大的出奇,说是一身虎胆都不过分! 前面就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不是每个人都敢这么往前走的。 此时,魏可不仅在唱歌,而且唱的有滋有味,再配合上他这副摇摇晃晃的模样,颇有几分痞态,那两个坐在掩体里的歹徒,立刻就听到了。 但,就和预想的差不多,两个歹徒没有举枪,而是凑到射击孔那里,好奇地看。 “谁啊?你的相好的是阿香,香不香啊?哈哈!” 其中的一名匪徒,问了一嗓子,不过却是嘻嘻哈哈的语气,一点没觉得魏可是个敌人。 魏可不搭腔,继续唱着往前走。 他溜溜达达,走的速度不快,然而,索道上距离掩体,不过就是二十来米的距离,他这么走着,很快就来到了掩体的前面,与两个匪徒隔着圆木,彼此的距离,不过只有大约四五米。 直到这时,两个匪徒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一个匪徒声音紧张地大声喊道:“我怎么没见过你!站住!不许往前走!” 站住? 这个时候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魏可冷笑一声,一个箭步就窜了上去! 两个匪徒发现不妙,已经伸手去取枪,这个掩体里没有配置机枪,两个匪徒带的都是ak步枪,就放在身边,伸手就能够拿到,如果动作够快,两三秒钟就足以对准外面射击。 但,魏可是不会给他们这生死攸关的两三秒钟时间的! 掩体有射击孔,很窄,魏可的双手从身后取出,两把手枪,枪口架在了射击孔的外面。 啪啪! 两声枪响,近距离射击。 如此近的距离,五四手枪的9毫米手枪弹,冲击力足以击穿一层厚厚的木板,两个匪徒连叫一声都来不及,稀里糊涂就丢了命。 “两个白痴!到地下去做阿山和阿香去吧!” 魏可丢下一句话,连头都不回,绕开掩体,对准敞开的坑道,三两步到了门口,一头扎了进去! 117.第117章 高爆弹 坑道内的光线不是很暗,魏可注意到,墙壁上被安置了一些封闭式的油灯,显然,这处坑道,已经被改造成可以长期居住的地道,匪徒们盘踞于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进入坑道的大门后,就是一条长长的通道,通向内部。 魏可毫不犹豫,甩开大步就往前跑,两只手里各持一把手枪。 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留给匪徒们反应的时间越短,对他就越有利,所以,任何浪费时间的做法,都是愚蠢的,等同于给自己制造难度。 刚刚往前跑了十来米,迎面,两个匪徒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哪里在打枪?” 其中的一个匪徒,看见魏可,立刻大声询问。 魏可一言不发,抬手两枪! 啪啪! 两个匪徒应声而倒,这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枪,但他们甚至没有把枪对准魏可,就一命呜呼了。 魏可不是傻大胆,为了y南人,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之所以敢一个人冲进坑道,是有理由的,比如说,根据掌握的情报,盘踞在谅山的匪徒总数,大约在二三十人,听起来很多,但如果去除掉分散于各处的人数,能留守在坑道内的,充其量不过是十几个。 他是有准备的,而匪徒们毫无防备,这是优势。 他身穿与匪徒相同的服装,短时间内,完全可以鱼目混珠,这又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比如现在,眼前这两个匪徒,就没有把他当作敌人,稀里糊涂送了命。 别小看这两个人,放在匪徒的总人数中,就占了差不多十分之一! 再来几次,这里的匪徒,还能剩下几个? 击毙两名匪徒,魏可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继续往前跑。 很快,通道到了尽头。 魏可侧耳一听,通道转弯处的后面,似乎有不少人,只听一个声音在大声喊,居然用的是英语:“约翰!出去看看,这些y南猴子太不中用了!……都拿好枪,不要乱!给老子把武器整理好!” 后面的那句话,用的却是y南语。 魏可灵机一动,不再往前跑,而是蹲在了通道的一侧。 很快,一串脚步声想起,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匆匆跑进了通道里,在他身后,跟着的是两个y南人。 黑人。 在这里猛然出现一个黑人,已经够令人惊讶,但,更让魏可惊讶的是,这黑人除了胸前挂着一支步枪,肩膀上还扛着一根长长的东西,后面是长圆棍状,最前面有一个水滴形的榴弹头, 火箭筒! 魏可的后背上冒出一层冷汗,太尼玛欺负人了! 在这个封闭的坑道内,火箭筒就是个绝杀利器,假如说他与这个黑人跑个正对面,人家一发榴弹打过来,那是逃都没地方逃,顷刻间就会被炸个粉身碎骨! “约翰先生!敌人来了!是y南人民军,就在前面!” 魏可大喊大叫,对着通道过来的方向,指手画脚。 他干脆用的是英语,谁知道这黑人懂不懂y南语,如果对方不懂y南语,他这一番表演,不是白做了,反正,仓促之间,应当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果然,黑人听到他的喊叫,并没怀疑,而是不屑地啐了一口。 骂道:“胆小的猴子!跟在老子后面来,看老子把那些人民军炸到天上去!” 黑人骂着,气势汹汹从魏可身边跑了过去。 跟在黑人身后的两个越南人,看见黑人跑了,想也不想,也手里端着枪,一窝蜂跟着往前跑。 魏可站起身,从容地抬手。 啪啪!啪啪! 连续四枪!两个y南人各中一枪,黑人是被重点照顾的,这家伙中了两枪。 噗通!噗通! 通道内再次倒下了一片,只听见咣当一声响,黑人手里的火箭筒掉在了地上,滚出去老远。 魏可飞快地跑过去,捡起火箭筒,就着灯光,仔细看了两眼,这是一具单兵40|火箭筒,一次性的,最常见的r|pg07型号,但让魏可感到意外的是,前端配备的榴弹弹头,很有特点,是反人员高爆弹。 何谓反人员高爆弹? 这种榴弹,不是针对坦克装甲车,也不是针对掩体目标,而是专门针对步兵,榴弹内装了800枚钢珠,发射之后,榴弹凌空爆炸,在周围十米以上的范围内,形成钢珠雨,凡是在爆炸范围内的人员,绝对无法幸免。 这东西歹毒啊! 稍微想想就明白,这里附近是匪徒们的天下,又位于峡谷下方,即便有人攻击,也不可能开着装甲车过来,所以,黑人约翰就携带了这具反人员高爆弹的火箭筒。 靠!好东西,不用白不用! 魏可把手枪插回腰里,再把火箭筒扛在了自己肩膀上。 他原本还有点担心,自己的火力不足,现在有了火箭筒,鸟枪换大炮,够他潇洒一把了。 再次回到通道尽头,魏可一个鱼跃,双脚在前,身体在后,以一个坐姿,滑出了通道口,同时,肩头的火箭筒,已经做好了发射前的准备,手指扣在扳机上。 好多人! 出现在魏可面前的,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大厅靠里面的一侧,有一个台子,台子上站了一个人,十分霸气地双手叉腰,一双眼睛瞪着台子下面的人。 在台子下面,乱七八糟有一堆人,这些人有的在整理武器,有的手里拿着枪,左顾右盼。 这模样,似乎是在集合,台子上是个头头? “咦?这人干什么的?” 此时,魏可以这样的姿势滑出通道,立刻就有人看见了他,大声问出来。 唰! 所有人都扭转头,把目光盯在了魏可的身上。 好机会啊好机会!魏可几乎要哈哈大笑,他也没料到,自己的运气如此好,原本只想着,这具火箭筒能炸死一两个匪徒,就合算了,谁成想老天爷成全,这么一大群匪徒,现成的等着他炸! 这还用考虑什么! 火箭筒略略抬起,手指用力一扣。 呼!一阵反冲击力,把魏可的上半身,推得往后一仰,发射器上的榴弹,呼一声就飞了出去! 魏可也不敢留在这里了,榴弹不长眼,这个封闭的大厅里,榴弹飞行距离严重不足,绝对会在墙壁上反弹,鬼知道会在哪个地点爆炸,再说了,那是800枚钢珠,只要爆炸,整个大厅里,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魏可手脚并用,拼命逃回通道内。 身后,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已经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 “要炸了!跑啊!快跑啊!” 轰! 除了早有准备,就在通道口的魏可,谁还能跑得掉? 一声闷雷般的爆炸声传来,紧接着,一大股烟尘,从大厅里的方向,涌入通道里,魏可坐在地上,都被这股冲击得往后倒下,撞在了墙壁上。 靠!高爆弹就是牛逼,给力! 即便魏可被呛得连连咳嗽,心里却乐开了花,这一下,大厅里的匪徒们,肯定玩完了! 等了好一会,烟尘逐渐散去,魏可手里端着枪,小心地探头往大厅里看。 借着微弱的灯光,眼前的情景,连魏可都不寒而栗。 惨啊! 满地的死尸也就罢了,关键是,整个大厅里,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血肉模糊,地上,墙壁上,到处溅得都是血迹,大厅中间那一块,人数最多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血池子。 很诡异,大厅里,寂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连个能出声的人都没了! 八百颗高速乱窜的钢珠,在这样的密闭空间里,所形成的杀伤效果,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118.第118章 通道内的一对一 噔噔噔,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 魏可一惊,立刻伏低身体,举枪。 借着墙壁上的灯光,魏可看见一个端着枪的身影,匆匆忙忙往这边跑。 稍显纤细的体型,m14带瞄准具的步枪! “傻丫头,是你吗?” “啊!土匪!” 那身影似乎吓了一跳,举起了手中的步枪,但紧接着就欣喜地发出一声叫喊,加快速度跑上来。 魏可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新兵瓜娃子,害死人啊! 假如阮明珠是从前面跑过来,魏可想也不想,就会一枪把她撂倒,正因为她是从身后来的,他就多了个心眼,否则,只要他一扬手,阮明珠就被他打死了! “不是让你守在洞门口吗?”魏可的声音有些严厉。 “我,我听到里面有爆炸,怕你出事。” 阮明珠偷偷地抬头,小心翼翼来看魏可的脸色。 魏可在心里叹口气。 这是打仗啊,不是过家家,如果掺杂着私人感情,真的很容易出事,就好像侦查连长茂生昌,就是被坑死的,但茂生昌死得憋屈,估计阮明珠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和她有关系。 但,转念一想,留守在峡谷的匪徒们,索道上死了四个,通道里死了五个,还有大厅里的一堆,加起来怎么也有二十个,估计也没剩下几个活人。 与其让阮明珠一个人再回到坑道口,还不如让她跟着自己,更安全。 “行了,那你就跟着我。记住,跟在我身后五米,只需要注意自己身后,前面发生什么事都别管!” “好!我知道了!” 阮明珠立刻兴奋起来,重新端起步枪,并且看着地上的几具死尸,高兴道:“你又杀了五个匪徒,太厉害了!我们进山后,你都杀掉十二个了,整个侦察营也没你本事大!” 魏可笑笑道:“前面还有更多,小心点!” 说完,在前面领路,当他再次走进大厅里的时候,脚下传来吧唧吧唧的声音,那是踩到血迹发出的声音,没办法,这里的地上到处都是血,躲也没法躲。 “啊!” 身后突然传来阮明珠的一声惊叫。 猛回头,只见,阮明珠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大厅里的场景,脸色也变得很苍白。 糟!魏可暗叫一声,自己真是猪啊!他怎么就忘了,阮明珠是患有癫痫的,她经不起过度的惊吓,这个大厅里的惨状,连他自己第一眼看见的时候,都有点头皮发麻,何况没打过仗的阮明珠? 魏可赶紧回转身,拉着阮明珠的手,把她重新带回通道里。 “别怕!那些家伙都死了,你就想象成普通的物体,没有生命的,比如说雕塑!” “好!我不怕,有你在我就不怕。” 阮明珠机械地答话,但脸色还是很不正常。 魏可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布小包,上面有一截绳子,他把绳子拴在阮明珠的脖子上,再把黄布小包,塞进她贴身的衣服里,当他做这些事的时候,阮明珠就紧贴他站着,微微喘气。 “这是高僧施法的宝物,能驱邪怯病。深呼吸,别紧张。” 魏可说着,伸出两根手指,按在她下巴侧下方的脖颈,感受她的心跳频率。 “咦?我舒服多了!” 仅仅过了一会儿,阮明珠就惊讶地低声说道。 魏可又观察了一下她的脸色,果然,就这么一点时间,她的脸色确实好多了,微微带上了一点红润,这醒神符,对于安神静心,果然是神奇无比,比镇静剂都管用。 “以后再遇上不舒服,千万不要着急。人嘛,其实很多事都是自己吓自己,想开了,自然就不怕。” 魏可安慰一句,转身道:“跟着我,尽量不要出声。” 阮明珠轻轻嗯了一声,脸上突然露出一种羞涩而欢喜的表情。 她自己知道,这要是换作以前,不要说有个男人往她胸前衣服里塞东西,还把手指贴在她的脖颈上,就算是正常的握手,她也是很抗拒的,那些357师的男军官,谁敢这样对她? 但,现在当魏可这样做了,她没有从心里抗拒,反而很欢喜! 没错!阮明珠并不相信魏可的话,不相信是那个不起眼的黄布小包,起到了效果。 她反而觉得,是魏可的手,碰到了她胸前和脖颈处的皮肤,于是,就把他的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传染给了她,带给她力量,让她克服了自己的病症! 这是一个拥有神奇力量的男人,他无所不能! 此时的魏可,他哪里知道,阮明珠心里转了这么多的念头! 之所以送给她一枚醒神符,是因为,他能感受到阮明珠对他的真心实意。 无论他能不能爱她,但,别人真心待你,你就不能无情无义,这是做人的准则,与国籍、男女、信仰统统无关,当然了,他只会把醒神符的作用,假意说成所谓的高僧施法,而不会实话实说。 不想再出意外,魏可干脆背着阮明珠,走过了满地鲜血的大厅。 这处坑道内,绝对不会只有这么一点的空间,里面应当还有其他的匪徒,只不过,大厅肯定是主要的活动空间,否则,也不会聚集了那么多的人。 过了大厅,又是一条长长的通道。 魏可把鞋子上的血迹擦干净,才继续往前走。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不着急了,刚才榴弹爆炸的声音那么响,剩余的匪徒,该做准备的,早已做好了准备,已经不在乎什么出其不意,反而是小心谨慎才是王道。 前面的通道,有一处拐弯。 魏可站在拐弯处,直觉里,这个地方有问题,也许就有一个陷阱在等着他。 啪嗒!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子弹,高高抛了出去,让子弹撞击在通道的顶部,发出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他突然向前,一个鱼跃! 这是一个俯冲滑翔的姿势,贴近地面,仅有数十厘米高,当他的身体滑出通道拐角的时候,双手握着ak步枪,枪口对准通道拐角的另一侧,做好了开枪前的准备。 果然!拐角的另一面,蹲着一个匪徒,举着枪,也是随时准备开枪的姿势! 哒哒哒! 三发的短点射! 在这一瞬间,手快有手慢无,毫厘之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魏可抛出去的那颗子弹,起到了作用,躲在拐角后面的那匪徒,不由自主往上瞄了一眼,就是这一眼,让他开枪的动作,慢了那么一丝,或许只是零点几几秒的延迟。 但,慢了就是慢了! 对面匪徒的眼睛,大大地睁着。 三发子弹,连续无情击中了他,ak步枪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他往后翻倒,鲜血喷射在墙壁上。 魏可趴在地上,根本不再看这名匪徒,而是迅速把手中步枪的枪口抬起,指向匪徒后方的通道,再次做好射击前的准备动作,一丝不苟。 安全!通道内除了这名匪徒,空无一人! 直到确信暂时没有危险,魏可才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继续往前搜索前进。 在他身后,阮明珠走上来,探头一看,立刻就吓得一缩脖子,然后再伸头,仔细看看通道地上的子弹,还有躺着的已经死掉的匪徒,以及魏可的背影。 她的嘴角,慢慢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 这还是第一次,她近距离看清楚魏可战斗时的全过程。 以前的那几次,要么是距离远,要么是魏可上前偷袭,视觉上没有这一次明显,这一次,魏可是一对一的搏杀,你死我活,在对手已经设置陷阱的情况下,他依然轻松获胜。 但,看魏可此时的模样,他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没有劫后余生的惊喜,或者害怕。 这个男人,他到底经历过多少次,类似的惊险场面? 119.第119章 吞枪的男人 坑道内,真的不会剩余多少敌人了。 魏可小心翼翼地搜索前进,连续看到了几个空空的屋子,有的像是匪徒们睡觉的地方,还有的是仓库,堆着大米等食物,甚至还有厨房和卫生间。 但,没有再遇上一个活着的匪徒。 这么巧,难道匪徒们都被打死了,或者趁机逃了? “嘀!嘀嘀!嘀嘀嘀!” 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嘀嘀嘀的声音。 那是有人在发报! 无线电台这东西,在红箭大队中,属于老古董级别的装备,虽然大队里的通信连,有一个无线排,配备有无线收发报机,但战斗分队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队员之间使用通信器,分队与上级的联系,用卫星电话,已经不需要背着电台到处跑,所以,魏可对电台并不熟。 但,无论熟悉与否,魏可也不会听不出这种独特的发报机的嘀嘀声。 听到这声音,阮明珠激动地加快脚步,走到了魏可身后。 魏可赶紧伸手,一把将她按在通道侧边的墙角下! 开玩笑!有人发报,就说明还有敌人。 就在这时,前面一个房间的门里面,飞快地窜出一个人影,这人影手里拿着步枪,一言不发,对着魏可和阮明珠的方向,就把枪举了起来! 哒哒哒! 哒哒哒…… 一瞬间,通道内充斥着步枪疯狂射击,以及子弹在空中飞掠,发出的咻咻的呼啸声。 这个突发的状况,就连魏可也没想到,但他的反应速度绝对是一流的,第一时间就把手中步枪的扳机,抠到底,同时,移动身体,挡在了阮明珠的身前! 他拿的是ak,对方也是ak! 两支ak步枪的面对面射击,彼此相距不过十米,绝对是疯狂的! 身处其中的魏可,只觉得,自己是站在一股金属风暴的中心,随时可能被这股风暴,撕成碎片! 当手中步枪的枪膛射空,魏可并未停下来等,而是半蹲身,伸手从靴筒里抽出匕首,一扬手,将匕首狠狠向前投掷而出,做完这个动作,他才再次取出手枪,举枪瞄准。 实际上,他投掷匕首的动作,已经是多余的了。 在刚才的那番疯狂对射中,魏可的射击精准度,再次完胜对手! 同样是ak,同样是将扳机抠到底,让枪膛里的子弹,一股脑全部发射出去,但,由于左手的神奇作用,魏可很好地控制了ak步枪的后坐力,他的步枪射出去的子弹,像一股旋风,笔直冲向了前面匪徒的身体。 反观那名匪徒,他就没这个本事了。 除了最开始的一两发子弹,打得比较准,后面的子弹,就好像天女散花,成了一个大大的扇面,从天花板到通道底部,铺天盖地,感觉很威猛,其实连魏可的一根毛也没碰到。 “啊!土匪你受伤了!” 阮明珠打仗不行,反应倒是挺快,扑上来就要拽魏可的右胳膊。 魏可再次惊出一身冷汗。 大爷的!带着女人打仗,就是太危险了! 他当然能感觉到,自己受伤了,右臂上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感,但,与这点伤痛比起来,敌人才是最危险的,万一再跑出来一个敌人,他真要给阮明珠害死了。 “原地趴下!举枪警戒!” 魏可大声命令,连给步枪换弹夹都顾不上,而是把ak步枪丢了,手里握着两把五四手枪,警惕地往前走。 当他来到那个匪徒冲出来的小屋门口,看了一眼那匪徒。 匪徒已经被打成了马蜂窝,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死得不能再死。 此时,屋里嘀嘀嘀的发报声,已经消失。 魏可咬咬牙,突然向着那一处房门冲了过去,他当然不是就这么直愣愣往屋子里面冲,而是来了一个前滚翻,眨眼间就从屋子门口的地面上,翻滚而过,等他再次以一个跪姿,举枪瞄准的时候,已经到了屋子里面。 屋子面积不大,果真是一处收发报室。 就在正对房门的位置,靠墙摆着一台收发报机,可以看见,面板上还亮着灯,处于工作状态。 发报机前,站着一个男人。 这男人耳朵上还挂着一副耳机,面对房门的方向,手里举着一把手枪。 只不过,他的手枪,并没有对准魏可的方向,而是调转枪口,对准了他自己的嘴巴! “太平洋自由万岁!” 这人的口齿含含糊糊,说的是英语,但,魏可勉强听清了。 紧接着,这人冷冷看了跪在地上,举着手枪的魏可,脸上出现一种疯狂的表情,他张大嘴巴,把枪口塞进了嘴巴里,砰地一声,枪响了,鲜血喷射在他身后的发报机上,这人直挺挺往后栽倒。 没来由的,魏可心里一阵阵发寒。 说起来,他自己就是一个勇敢的战士,甚至在别人眼中,还是一个疯狂的战士。 然而,他没有眼前这人疯狂! 吞枪自杀,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连魏可都不知道,假如有一天,他自己迫不得已必须自杀的时候,有没有如此胆量,而眼前这人,他在吞枪前的表现,说明他在精神上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类。 太平洋自由万岁?那是什么鬼玩意! “啊!这人自杀了?电台!” 阮明珠已经来到了屋子门口,惊喜地叫出声。 这一次,魏可没有阻拦她,因为,屋子里仅有那个发电报的男人,已经自杀,再也没有其他人,也不会有人跑出来打黑枪,她是安全的。 阮明珠跑了进来,直接跑向电台。 突然,她着急叫道:“糟了!密码本!密码本被烧了!” 魏可跟上去一看,只见,就在那个男人尸体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点燃的炉子,炉火中有一个薄薄的本子,正在燃烧,阮明珠在一边急得直跺脚。 在某种意义上,吞枪男人是个勇敢者,为了防止泄密,不仅自杀,临死前还把密码本烧了。 魏可快步上前,伸左手! 一把将正在燃烧的密码本,从通红的炉火中抓出来,扔在脚下,踩灭。 “啊!土匪你的手!天啊!你的手怎么办!” 阮明珠疯了似的冲上来,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一个急救包,想为魏可来包扎左手。 魏可尴尬。 下意识里,他并没有想要防着阮明珠,也就没有考虑很多,只是单纯地想,既然阮明珠很想要那个密码本,那就为她抢救出来,反正,他的左手估计不会有啥事。 事实果然如此,用左手抓出密码本,左手一点事没有,反而是衣袖前端,已经被烤焦了。 “咳咳!傻丫头,我练过铁砂掌,没事!” “咦?真的没事,什么是铁砂掌?” “是一种中国的神秘武功,反正没事,你放心好了。” 魏可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 阮明珠听得似懂非懂,要说不信,看看魏可的手,的确是一点事都没有,但,世界上果真有如此神奇的武功,能让皮肉经得起烈火的侵蚀,这是匪夷所思的。 120.第120章 绿纳粹纹身 皆大欢喜。 当魏可再次搜查了整个坑道,终于确信,所有的匪徒都被消灭了。 就在距离电报房不远的通道外面,另一个出口,通向虎跳峡的峡谷底部,在那里,魏可同样看见一个由圆木搭建的掩体,却没有匪徒,也不知是逃跑还是在坑道里被干掉了。 巧合的是,没有俘虏,所有在坑道内与魏可相遇的匪徒,都丢了命! 魏可也不是毫发无伤,他的右臂中弹,是那个拿着ak步枪与他对射的家伙办到的,子弹击穿了右上臂外侧的肌肉,留下一处血糊糊的伤口,实际上是擦伤,流了不少血,鲜血染红了半幅衣袖,但所幸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轻伤。 阮明珠的急救包终于派上了用处。 她仔细给魏可包扎了,几乎把右上臂整个缠了起来,最后,还用绷带把他的右臂吊起来。 魏可笑笑不说话,他明白,阮明珠估计是有点愧疚,要知道,如果不是当时被她分了心,又需要保护她,他中弹受伤的几率,就会小得多。 太了不起了!在阮明珠眼中,他就是战神! 从索道入口处开始,魏可凭借一个人的力量,遇佛杀佛,遇鬼斩鬼,那么多的匪徒,谁也挡不住他,短短的时间里,就将整条坑道杀了个对穿,并将所有匪徒击毙! 这样的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反正阮明珠是不敢信的! 另外,魏可直接用手,从炉火中抓出燃烧的密码本,这件事更增添了魏可的神秘性,以至于让阮明珠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上帝特别派来的人,他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 在这个男人的帮助下,他们全歼匪徒,破获武装分子秘密基地,缴获电台,还保住了一小半的密码本。 尤其是密码本,绝对是立了大功! “土匪,咱们不要去烽火村了。我就用这部电台和师部联系,让他们通知侦查营,直接进山,抓捕剩余的匪徒。土匪,咱俩立功了,谢谢你!” 阮明珠看着他的眼神,就像要融化了一般。 魏可同样也高兴。 他不在乎什么立功,但,可想而知,消灭了盘踞在谅山的这伙匪徒,不仅阮明珠是大功一件,高师长肯定也收获良多,最起码师长宝座不会动摇,必然会感激他,让他购买武器装备的过程,变得简单。 “好!你发报,咱们就在这里等大部队过来。” 现在,魏可反而有点担心阮明珠对他的火辣辣的目光。 在进攻索道之前,她就大胆亲吻他了,还让他摸了她的胸,到了这个时候,估计他就算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她也绝不会拒绝,甚至会热烈地回应他,配合他。 这算艳遇吗? 肯定算,但,魏可不敢,他怕惹上麻烦。 阮明珠发报,她原本想让魏可坐在她身边,魏可借故不想看到她发报的内容,走开了,远远地坐到一张桌子旁边,并且把步枪、手枪都堆在桌子上。 坑道里的敌人都死了,但谁知道,还有没有什么特别隐蔽的地方,躲藏着幸存的匪徒,另外,其他匪徒随时也可能回到这处老巢来,他不得不防。 别看他的胳膊被绑成了粽子,一旦敌人出现,他还是一头猛虎! 坐着无聊,魏可四处观察。 房间里很乱,几乎所有的柜子、抽屉都是敞开的,物品散落的到处都是,在房间的墙角里,还有一堆灰烬,估计是他冲进坑道,发生战斗后,有人将重要的资料,都烧毁了。 等大部队抵达,这间屋子里剩余的资料,绝对会被仔细清点,弄不好都属于军方绝密。 阮明珠不是说过嘛,这伙匪徒与境外组织有关。 突然,魏可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面前的抽屉里时,就是一呆。 在一堆杂乱的纸张中,让他发呆的,是一张露出半截的纸,那张纸上的内容,似乎是一个人的资料,右上角处,是机器打印的一个人的头像。 这个头像,他认识! 罗曼诺夫! 魏可顿时就惊讶了,在这个位于y南境内的匪徒巢穴中,出现了罗曼诺夫的个人资料,这件事很不寻常,难道说,这伙匪徒,与囚禁罗曼诺夫的金头虎王有关,所以制作了这份资料? 魏可不动声色,把纸张全部抽出来。 这是一份英文资料,很简单,连罗曼诺夫的名字都未出现,用的是一个代号:“l先生”。 资料中,详细介绍了罗曼诺夫的体貌特征,甚至连口音都提到了,但,对于他在轻武器设计领域的特长,竟然只字未提,更没提到他是e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怎么看,这都像一份寻人启事? 在纸张的下半部,魏可看到了一张简易的海图。 没错,以魏可的军事知识,很容易就看出,这是一张海图,似乎记录了某次航行的全过程,起始点为大西洋上的某个地点,首先是船只航行路线,然后转乘飞机,经过几次飞行后,抵达印度洋。 海图重点记载的,就是从印度洋开始的这段航线。 印度洋某地为起点,到马六甲海峡下部的某个位置,这一段为实线,接下来,以这个位置为中心,数条虚线,就像是一个网状结构,指向不同的地点,其中,有一条最长的虚线,似乎描绘了此次航线的原定终点,位于太平洋西部的某点,极有可能是一处岛屿。 魏可略一思量,他就更加惊讶了。 大西洋,那里不就是罗曼诺夫当初失踪的地点吗? 从印度洋出发,去往太平洋西部,这似乎就是一年前,罗曼诺夫所经历的! 由此可以推测,这张海图所记录的,恰恰是罗曼诺夫被绑架之后的行踪,他搭乘的飞机,在马六甲海峡附近失事,而海图上的那些虚线,就是有人按照那些虚线,在搜寻罗曼诺夫。 我的天! 这伙匪徒,与一年前,绑架罗曼诺夫的人有关! 或者说,他们就是绑架者! 作出了这个判断之后,魏可再也坐不住了。 罗曼诺夫现在处于他的控制之下,而有人依然在苦苦搜寻他,那不就是说,假如被这些人查到罗曼诺夫的行踪,他们就会来找他魏可的麻烦,抢夺罗曼诺夫? 若不是他碰巧来到了这处匪徒的巢穴,他根本一无所知! 境外武装分子,匪徒中有少数人说的是英语,其军事技能明显比普通匪徒强大,他们连装配高爆弹的火箭筒,都能随时拿出来用…… 不行!一定要设法弄清,这批境外匪徒的来历! 魏可原本不想过分参与,他对那些死掉的匪徒,连搜身都没做,但,现在已经顾不上避嫌。 首先第一个,他就去搜查那个电报员,这家伙说的是英语,而且临死前喊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太平洋自由万岁”,如果所料不错,他就属于少数的,来自于y南境外的武装分子。 果然,魏可很快找到了线索。 死掉的电报员,在他左臂肘关节下方的内侧,有一处清晰的纹身。 绿色的纳粹标志。 这是一个很古怪的现象,通常来说,哪怕有人纹身,也不会选择纹在这种地方,那么,很大可能,这就是某个组织的特别身份标志,比如说,阮明珠曾经和他提过的,泛太联盟。 “咦?这是一个纳粹标志!这家伙是个纳粹狂热分子吗?” 阮明珠已经发完电报,也走过来观看。 “傻丫头,见过这种纹身吗?” “纳粹标志,当然见过。但,绿色的纳粹纹身,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上次和我说的,泛太联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你对这个也感兴趣吗?我的级别低,知道的也不多。好像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恐怖组织,不仅在我们y南,在东南亚其他的几个国家里,听说也有这个组织在秘密活动。” 阮明珠并不隐瞒,但,除了这么一个名称,她也不知道太多的消息。 121.第121章 出枪速度吓死人 357师侦察营的先遣部队,终于抵达,由侦查营长亲自带队。 这位营长姓李,当李营长带领手下战士,兴冲冲钻进坑道,沿途看见那些被击毙的匪徒时,虽然惊讶,更多的却是得意,因为,他们以为做出这番壮举的,是侦查连长茂生昌。 哪里的军队都差不多,说的好听是集体主义,不好听就叫小山头。 侦查连长干得漂亮,连带着整个侦察营脸上有光,遇上其他作战单位的兵,脑袋都能多昂一会儿。 但!当他们进入血肉横飞的大厅里,情况就不同了! 和平年代,哪怕是357师这样的英雄部队,平时也不可能有多少真刀真枪的机会,大部分战士,是没见过血的,亲手杀过人的就更少,李营长都不例外。 尼玛!这是剿灭几个武装分子,能有的场面吗? 这个惨烈的现场,能和历史上数次著名的绞肉机式的战斗场景,相提并论! 规模小了点,然而,其惨烈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些胆小的战士,当场就吓吐了,胆大的也脸色发青,不敢盯着那些血肉模糊的尸体乱看,一个个都没了刚开始时的兴奋劲头,似乎转眼间变了一群人。 “阮参谋,你们都在这里,茂连长人呢?有没有受伤?” 李营长强忍不适,向阮明珠发问。 此时的阮明珠,已经变得镇静多了,一方面是因为醒神符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事情,第一次看见害怕,等第二次第三次再看的时候,心理压力就会减弱,所以,她就算站在大厅里的通道口,表情也很正常。 “我们在进山的路上,遭遇伏击。茂连长壮烈牺牲。” “啊?你说什么?茂生昌进山的时候就牺牲了!那不是说,这里是,是你们攻下来的?就你们两个人,和匪徒打成了这样!这怎么可能!” “没错!貌昂先生为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他是我们357师的好朋友!” 阮明珠脸上挂着微笑。 这一套说辞,都是魏可交代了的。 功劳?他不需要功劳,他的功劳再大,作为军队的357师,也不可能奖励给他太多的金钱,升官升军衔他又不需要,那就不如把功劳让给阮明珠,让她升官去。 阮明珠如此说,李营长已经彻底傻了。 原来,所谓的辉煌战绩,和他的侦查营,根本没啥关系,他手下的侦查连长,刚进山就死了。 这位李营长其实不知道,阮明珠没好意思明说,茂生昌连枪都没取出来,就被乱枪打死,否则的话,李营长该当场找地缝钻了,太丢脸。 事实上,侦察营已经丢脸了! 人家一个情报参谋,还是女的,另一个是个喜欢打枪的普通人,两个人干成了这样一件大事,立了大功,作为主力的侦察营,愣是连边儿都没沾到,这事儿要去哪里说理? “李营长,我有件事,要和你单独谈一谈。”阮明珠面色严肃。 “哦,好的好的!” 李营长赶紧点头答应。 原本他对于阮明珠,是同事之间的礼貌,现在,已经多了几分尊敬。 正规军,远比其他地方关系单纯,你能打仗,有战功,别人就尊敬你,虽然李营长是少校,军衔高于阮明珠,但他已经不敢把阮明珠,当成一个普通的同事看待。 魏可很自觉地走到一边,他自然知道,阮明珠要谈的是什么事。 他的身份不是军人,还是个外国人,关于军队机密的事情,是万万不能往里面掺和的。 果然,李营长很快回来,向手下战士发布命令,要求将整个坑道全部戒严,所有尸体和物品,一律不准移动,尤其是坑道后部的那间电报室,派了双岗执勤,任何人不得进入! 魏可知道,接下来没他什么事了。 剩余流窜的个别匪徒,由侦察营的人去清缴,这处坑道,估计需要等待更高级别的情报部门,派人来实地查看,所以,他只需要陪着阮明珠回357师师部,找高师长要好处去。 “貌昂老弟,我有件事想和你谈谈。” 李营长布置完毕,却主动上前,找魏可打招呼。 “哦?李营长什么事?” “有点小事。来,这里不方便,貌昂老弟,咱俩到外面去说!” 李营长一口一个老弟,显得很热情,魏可不好拒绝,只得陪着他出了坑道。 两个人一直到了峡谷内的一处空地上。 “老弟啊!这次你可真是帮了我们357师的大忙,还负伤流血了,这个功劳太大,真要好好感谢你!” “好说,主要是阮中尉的功劳。” “谦虚!老弟你太谦虚了!阮参谋不是说了嘛,你的功劳也很大!” 李营长分外热情。 魏可在心里却不以为然,就算他功劳大,似乎也轮不到这位营长来夸奖他,没别的,职位不够,这次的任务是师长亲自下达,你一个营长不过是负责一线指挥,轮不到你来表达谢意。 果然,李营长很快切入了正题。 “貌昂老弟,我听说,高师长想让你来侦察营当副营长,有这回事吗?” “有是有,不过我已经拒绝了。” “老弟啊,侦察营别看级别低,却是全师核心单位!不瞒老弟,这一次,茂连长牺牲,我手下真缺人啊!尤其缺老弟这样有能力的骨干!怎么样,再考虑考虑?你来了,就是实权副营长,要想带兵,再兼一个正职连长!咱们兄弟齐心合力,等我走了,你就是一把手营长!” 明白了!这是想抢功劳来了! 魏可是军队里的老江湖,别看这里是y南,道理却差不多。 如果魏可同意当这个副营长,这次的功劳里面,就少不了侦察营的一份,又由于侦查连长牺牲,侦查营长是一线总指挥,很可能,侦查营长的功劳,都不比阮明珠小! 换句话说,魏可同意与否,直接关系到这位李营长的切身利益! “李营长,不好意思!我没有参军的打算。” “哦?老哥哥能看得出来,老弟是个爱枪的人!这样吧,老哥哥别的本事没有,有一种快速开枪的本事!就比如说吧,咱们两个面对面站着,同时掏枪,你子弹还没上膛,我能一枪打死你!怎么样,如果你答应,老哥哥就把这项绝技,手把手传给你!” 李营长说着,眼神瞄向魏可挂着绑带的右臂。 嗯?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儿语气不善的味道,带着一点威胁的口吻! 没错!还真是威胁! 这位李营长说着,退后一步,眼神盯向魏可,抬起右手,把腰间枪套的搭扣解开了! 魏可的眼神,瞬间冰冷。 靠!还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方或许并不想开枪打死他,而只是单纯的威胁,毕竟,他是师长钦点的人,任务都结束了,再出意外,如何向师长交代,但,威胁就是威胁。 “请问李营长,你从拔枪到射击,需要多长时间?” “最快速度!不足两秒!” 李营长的脸上,露出几分骄傲的神色。 两秒钟。 魏可是资深特种兵,自然知道两秒钟是个什么概念,话说,一个人从拔枪到开枪,其中最耽误时间的,就是子弹上膛,优秀的特种兵,如果能将时间控制在两秒钟之内,就属于顶级水平。 东亚人种,以动作灵巧著称,在东亚特种兵中,流行一项绝技,叫作踢枪上膛。 何谓踢枪上膛? 普通人掏枪射击,由于要把子弹上膛,必须左右手配合,比如你右手持枪,就需要把左手移动到枪管上,往后拉动,才能把子弹上膛,然后举枪射击,这个过程,就算你练得再熟练,也需要一秒钟,再加上别的动作,整个射击的准备过程,绝对会超过两秒。 优秀的特种兵,不需要如此,他们拔出手枪后,单手将手枪下垂,同时后脚跟向上反踢,只要踢准了,一下就能把子弹上膛,这就大大节省了时间。 或许只是零点几秒的差别,然而,差了零点几秒,你就能抢先打死对手! 现在,李营长说他不足两秒钟就能开枪,魏可立刻知道,这家伙是会踢枪上膛的,也就是凭借这个本事,他才敢来威胁魏可。 魏可冷笑。 “李营长,如果我告诉你,现在,我只需要一秒钟,就能开枪,你信不信?” “一秒钟!现在!……不可能!” 李营长惊讶地看一眼魏可吊在肩膀上的右臂,强笑道:“貌昂老弟,我知道你射击技术很强。但,说话也得有个分寸,别说你胳膊伤了,就算没伤,谁能一秒射击?那不是笑话吗?” 魏可轻笑道:“是不是笑话,看看不就知道了!” 话毕,魏可左手突然动了! 往腰里一掏,一支五四式手枪,已经被他握在手里。 紧接着,只见他的左手在半空中,极为短促地一挥,咔嚓一声响,枪口,已经对准了李营长的脑袋! 一秒钟?人的大脑对于这么短促的时间,已经没法判断了。 或许是一秒,或许是一秒钟都不到! “什么?这怎么可能!” 李营长脸色大变,甚至顾不得枪口顶在自己脑门上,偏头就想来看看,魏可手里的枪,到底是不是已经上膛了,虽说,他确信自己听见了子弹上膛的声音,然而,一个人能单手上膛,这绝对是匪夷所思的。 魏可淡淡一笑,抬起枪口,指向天空。 啪! 枪响了。 “李营长,我还有事,现在要去找阮中尉。咱们下次再聊,告辞!” 魏可是个什么脾气? 他怎么会让自己,受一个y南军官的当面威胁! 魏可转身走了。 身后,自作聪明的李营长,呆若木鸡,脑门子上的冷汗,哗哗地流,就在刚才的那一刻,魏可虽然是在笑着说话,但这位李营长心里清楚,若他拔枪了,魏可那一枪,就会打在他的脑门子上! 122.第122章 那措的混乱 那措。 镇口前的山路上,匆匆走来一大群人,这群人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跑在最前面的,是个小孩,还有一条狗。 看见这群人出现,镇子里面又涌出一大群身穿绿军服的人,个个手里拿着枪,当先一人,正是手持两把手枪,神态严肃的楚红柳。 “猴子!出了什么事?”楚红柳大声问道。 “红姐,我和顾连长去栗敢接人,后来遇到一群蛮不讲理的当地人!顾连长说,他们是一个叫掸渠的人的手下,以前就和我哥有仇!这一次,他们好像看上了我哥的……的……” 侯喜说到这里,表情很是为难,吞吞吐吐。 楚红柳急道:“你哥的什么?快说!” “有个说是我哥女朋友!还有一个,在春川和我哥住一个院子里的,好像是我哥未婚妻!” 侯喜干脆一口气说了,接着喊道:“那些人要抓她们,我和顾连长护着她们就跑。后来,进山的时候打了起来,幸好一连的兄弟们赶到了,小欢也厉害,我们伤了两个,对方也没好受……” 侯喜到底是个孩子,只顾自己说。 一个女朋友,一个未婚妻,而且都是魏可的! 楚红柳的脸色,顿时就不自然了。 不仅是楚红柳,跟在她后面的人,一个个也是面面相觑,不敢作声。 一直以来,那措人对于魏可与楚红柳的关系,有着很多猜测,当然了,他们俩一个是那措将军,另一个是副总指挥,是那措的老大和老二,别人只敢在心里想想,或者一家人关起门来悄悄议论,当面是不方便说的。 就连老团这些人,也是看出了一些门道,却不能说。 人家一个未娶,另一个未嫁,你能说啥? 但,所有人都觉得,魏可和楚红柳,应当在某一天,就会突然走到一起去! 他俩很般配!郎才女貌! 即便是老团等人,他们口口声声称,楚红柳是“魏可可”的嫂子,然而,大家也都明白,魏可当时已经有了未婚妻,他和楚红柳之间,并没有真的名分,楚红柳即便是爱上魏可的亲弟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现在!侯喜说,魏可的女朋友和未婚妻都来了! 这不是乱套了吗? 就在这时,山路上的那群男男女女,已经来到了镇口,楚红柳收拾心情,立刻迎上前。 一连的几名战士护在两侧,最中间,众星捧月般,手拉手两个女孩。 太漂亮了! 所有人立刻都晃了眼,只见,其中的一个女孩,明眸善睐,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仿佛会说话,像个漂亮的洋娃娃,另一个女孩,长得就更出众,活脱脱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美得令人睁不开眼。 在这个贫穷的那措镇,突然来了这样两个女孩,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很难适应。 就连楚红柳,都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不是说楚红柳的相貌,就一定不如这两个女孩,而是因为,楚红柳一直以来,早已熟悉了军旅生活,她的美,是一种英姿飒爽的美,与眼前两个女孩,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请问,你是秦筱竹,秦小姐吗?” 楚红柳第一眼,就盯住了秦筱梓,她是见过秦筱竹的照片的,立刻就以为,这是魏可的“正牌未婚妻”找来了,虽然心情有些低落,但还是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这个姐姐,你长得好美,就像女将军!你认识我姐吗?我叫秦筱梓,秦筱竹是我姐!” 秦筱梓很开心,手里拉着苏映雪,跑到了楚红柳面前。 指着苏映雪,介绍道:“姐姐,这是苏映雪,她是……可可的未婚妻!” “啊!我不是,你才是魏可可的女朋友,我那个不算!”苏映雪慌忙摆手,又客气地对楚红柳道:“你好,我叫苏映雪,家里和魏可可家里是世交。我算是魏可可的朋友。” 虽然苏映雪解释了,但,楚红柳还是觉得,自己蒙圈了。 可可。 秦筱梓,可可的女朋友,同时又是秦筱竹的妹妹。 苏映雪,未婚妻,魏可家里的世交。 这都是哪跟哪啊!在这些复杂的称呼和关系中,每一个,都令楚红柳觉得怪诞,觉得百思不得其解! 一时之间,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好!我叫魏华,是小可的姐姐。你是红姐吗?小可和我说了,让我来到那措,就听你的!红姐,这是小可请来的客人,小可说了,一定要以最高的礼节,接待这位尊贵的客人!” 说话的自然是魏华。 她就跟在秦筱梓和苏映雪的后面,不过,她不是一个人在走,而是帮忙扶着一个人。 走在魏华身边的,是背着罗曼诺夫老头的沃嘎。 沃嘎走得呼哧呼哧直喘,说话都说不匀了,见到楚红柳,喊道:“楚姐!可要了命了!终于跑回来了!魏大哥又跑去越南了,楚姐啊!你可不知道,这一趟好险啊!” 又来了一个魏可的姐姐,还有一位尊贵的客人。 乱! 怎一个乱字了得! 但,楚红柳好歹是经过风浪的,在短暂的蒙圈后,已经反应过来。 “来人!把客人们都带去管委会!杨连长!马上安排镇口的防御,让二连的人上防御工事,把机枪架起来!再派人上两侧的山坡,立体防御!如果出现敌人,无需警告,直接开枪!” “是!保证完成任务!” 杨大春一个立正,回头喊一声:“二连的!都跟老子来!” 这段时间里,如果要说那措镇里变化最大的,那就是两个民兵连。 此时,不仅杨大春有模有样,其他的民兵们,也有了几分当兵的架势,听到杨大春的命令,立刻以排为单位,手里拿着枪,跟在杨大春的身后,呼呼啦啦就跑。 话说,秦筱梓和苏映雪,怎么到了那措? 这还得从郑州机场说起,当时,马志鹏出手救了秦筱梓,他也豁出去了,安排两个战士自己回部队,他一个人干脆留了下来,给秦筱梓和苏映雪当保镖。 不过,即便是有了马志鹏在,他们也不敢直接来找魏可可。 三个人不敢再乘飞机,就改坐火车,而且是不需要用身份证的慢车,胡乱在中原地区转了几个圈,确定没人跟踪,最后,才终于坐火车到了yn又改坐汽车,到了边境小镇康素。 来到康素,找到杜恩盛的贸易公司,巧合的是,她们恰好与y南来的魏华和罗曼诺夫一行人遇上。 得知两个女孩是魏可的女朋友和未婚妻,谁敢怠慢? 马志鹏匆忙赶回部队去了,秦苏二女却成了众人的重点保护对象。 于是,就有了两帮人合在一起越过国境,进入栗敢境内,又遇上了仍在到处搜寻魏可的掸渠的手下,掸渠的那些人,本就和匪徒无异,发现美若天仙的两个女孩,哪里能不动坏心思。 幸好,有了顾淼带人拼死保护,众人有惊无险地回到了那措。 远在越南的魏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那措热闹了,也乱了! 秦筱梓,苏映雪,罗曼诺夫。 这些人的身份都太特殊,而且,秦苏二女的身份,异常敏感,她们的来到,打乱了那措原本简单的秩序,再加上掸渠的出现,新生的那措,开始暴露在其他势力的眼前,变得岌岌可危! 123.第123章 林契少校 益岭市。 作为克伦族的重要城市,益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 克伦族世代居于这片大山之中,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但往前推数十年的时间,他们还处于极其原始的阶段,手中拿的是长矛和弓箭,没办法,这地方太闭塞,现代文明的触角,没有延伸到这里,于是就造成了相对落后的状态。 二十世纪前几十年,克伦族处境艰难,这个民族,随时可能灭亡。 随后,二战打响了! 可以这么说,每一次人类的大型战争,都是灾难,但,对于某些民族来说,却是崛起的契机! 当时,一位克伦族睿智的领导人,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克伦族应当投入到反击侵略的战争中去,全民皆兵,哪怕打到最后,克伦族全部的男人都战死,也在所不惜! 这是一位疯狂的部落首领,更是一个疯狂的口号。 你就是一群混在大山里的原始人,靠山吃山,别人打仗打得再热闹,和你有毛线关系? 但,克伦族参战了,部落里的小伙子们,光着脚板走出了大山,为了对抗入侵的日军,他们先是成为英军的仆从军,后来英军被打跑了,他们依然在抗战,就像预言的那样,这个民族死了很多人,无数年轻男人,死在与他们实际上没多少关系的战场上。 再后来,美国人注意到了他们。 于是,美军教官来了,美国军援也来了! 很多人不知道,当年活跃在m甸战场上,有一支美军正式战斗序列里的部队,穿着美军军装,用着美式装备,看起来和美军没什么区别,但他们并不是美国人,而是克伦族人! 战争结束,当年那位睿智的克伦族领导人,自己也已经在战场上战死。 但!一个强大的民族站起来了! 他们依然生存在这片大山中,却拥有一支异常强悍的民族武装,无人敢于轻视,不夸张地说,如果他们再次走出大山,就是这一地区在军事力量上的新霸主,会卷起一股新的血雨腥风。 当然了,新的世界格局,不允许出现一个新的地区军事霸主,克伦族重新返回大山,唯一得到的,是一座邻近山区的平原城市,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以及与外界沟通。 这座平原城市,就叫益岭市。 2011年一月下旬,益岭的冬天一如既往的温暖湿润,这里是克伦族控制区内,唯一适合大面积种植的地区,虽然还有半个月就是农历新年,但,农夫们已经早早在田间地头忙碌,准备春耕。 一支车队从公路上通过,田里的人们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观望。 这车队的规模不小! 领头的是两辆小汽车,然后是两辆吉普车,最后是四辆漆成绿色的大卡车,一字排开,浩浩荡荡。 那些卡车的车厢两侧,都系着大红的缎带,在风中呼呼作响,上面写着这样的标语:“热烈欢迎y南人民军357师官兵访问益岭!”“克y人民友谊万岁!” 咦?y南人民军! 这倒是怪了,y南在东亚大陆的最东头,与克伦族控制区不说是十万八千里,但中间还隔着好多国家和地区,他们怎么跑到益岭来了,而且还是正式访问? 不过,有人来访问,还是官方性质,那总是好事! 最近二十年,克伦族已经不如以前风光了! 二十世纪的后几十年,克伦族是个奇怪的庞然大物,他们不是一个国家,却堪比国家的影响力,因为,他们有一支全副美式装备的军队,你绝对无法轻视。 但,随着岁月流逝,克伦族的优势,已经在一点点的丢失。 装备?再强的装备,也有使用寿命,也要升级换代! 比如说步枪,二战时美军m1加兰德步枪,俗称大八粒,象征那个时代最好的步兵武器,但,几十年过去,克伦族得到的那批m1步枪,早已报废殆尽,即便不报废也没多大用,m1放在现代,也就是一支效能低下的老式步枪而已。 克伦族的工业基础太薄弱,他们很努力,但在装备这一项上,已经不具有任何优势。 失去了武器装备的优势,克伦族还有什么呢? 或许,他们的兵员质量,是附近势力中最强的,克伦族的战士勇敢善战,然而,再勇敢的战士,如果让你空手与敌人肉搏,你也只能徒呼奈何啊! 车队的第一辆吉普车上,一身军装的林契,端坐不动。 他是个标准的职业军人,现任益岭军区卫戍团独立营营长,少校军衔。 以他的身份,在今天的欢迎队列中,完全有资格去坐前面的小汽车,但,他就喜欢坐吉普,同时也不喜欢去扎堆凑热闹,军人嘛,不干政,懂打仗就行! 今天这场合,原本轮不到他这位带兵打仗的营长,不过,y南人民军来访,也算是重要的外事活动,讲究一个对等原则,对方访问团带队的,恰恰就是两位少校军官。 于是,林契就被上级派了过来,作为主要接待人员之一。 更重要的,林契还将全程陪同,y南357师访问团在益岭市的活动。 y南人来益岭做什么? 这次的来访,是y南357师与克伦武装陆军参谋部联系的,据说,那位y军师长与参谋部的一位将军私交甚好,于是就有了这一次半官方性质来访,y南357师的一支小分队,将与益岭卫戍团,进行一场野外拉练,目的是提升双方部队的山地作战能力。 这真是一次闲得蛋疼的活动! y南又不缺山区,你们要拉练,有的是地方,不远千里跑来益岭,不是蛋疼吗? 但,接受任务的林契,还必须笑脸相迎! 无他,克伦族现在的局势,并不好! 这地方,处于m甸东北部,与中国交界处的山区,往大里说,克伦族控制区,也属于金三角的一部分,在克伦族周边,东方的中国人比较温和,然而,附近其他的势力,可就不温和了,那都是会吃人的狼! “或许,这次的357师来访,就是参谋部特意安排的活动?” “震慑周边的其他势力?” “y南人民军是东南亚最高水平的军队了。能不能顺便测试一番,我的独立营,与y军到底存在多大差距?” “不过,资料上说,对方带队的是一名女少校。女人?这女人哪里懂带兵,不会是带着一帮女兵,来益岭游山玩水的吧?真要是那样,还不被人笑死!” 林契平时话不多,但不代表,他不会想。 坐在吉普车上,他就一直在琢磨眼前这件事,越想,越觉得头疼。 124.第124章 穷人版单兵装备 啪! 立正,敬礼! “益岭军区卫戍团少校营长林契,欢迎y南357师代表团来访!” 林契的这个欢迎仪式,可谓别开生面。 军人嘛,就得有军人的样子,哪怕你是来游山玩水的,还是个女的,只要穿着军装,我就把你当军人看待,军人有军人的礼节,无需什么摆出笑脸装样子。 在林契身后,另外的三位少校,已经开始翻白眼了。 这一次,y军357师带队的是少校,克伦族虽然不是国家,却也有自己的颜面,不能安排太高级别的军官迎接,于是干脆派出了四名少校。 你来两名少校,我出四个少校到机场迎接,这算给面子了吧? 不过,独立营营长林契,似乎太不懂变通了! 对面,带头从一架中型军用运输机上走下来的,是一名女军官,而且是一名罕见的,很年轻,又长得极漂亮的女军官,那一双掩在大盖帽下的眸子,就像两汪秋水一般,让人心动。 面对这样一位女军官,林契却板着一张扑克脸,一点表情都没有,这不是故意找茬吗? “咳咳!” 站在林契身后的是卫戍团政治处副主任,亚巴登。 连忙咳嗽一声,摆出一副笑脸,想绕到林契的前面去,他想的清楚,万一对面的人民军女军官,脸上露出不满的表情,他立刻就上前,热情地向对方打招呼,弥补林契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军区领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接待如此重要客人,怎么能让林契这种死脑筋出面,林契这种人,他除了懂打仗,怎么知道和客人搞好关系呢?这种出头露脸的事,当然应当由他亚巴登来! 然而,出乎亚巴登惊讶的是,当随行的翻译把林契的话翻译之后,对面的女军官,并没有不满。 “y南人民军357师少校参谋,阮明珠,感谢林少校的接待!” 阮明珠同样回了一个军礼。 很标准的军礼! 阮明珠个子高挑,她站在那里,甚至比林契还要高一点,一个简单的敬礼动作,显得漂亮而潇洒,这一下子就把林契比了下去,似乎她才是更职业的军人。 顿时,林契的眼睛一亮,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可能错了。 仅凭这一个军礼,对面的女军官虽然长得太漂亮,估计也不能是来游山玩水的,他自信自己的眼光,一个军人,到底是花架子,还是能打仗的兵,瞒不住他。 眼前这位y南女少校,身上有股子气势,她似乎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 林契心中有点奇怪,现在的y南处于和平时期,就算发生点零星的战斗,谁舍得让这么美的女人上战场。 但,奇怪归奇怪,林契也不能瞎问。 “请y南人民军的同志,检阅部队!” 林契伸手,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不自觉地,把自己的腰杆挺得更直了一些。 话说,克伦族人打仗很勇敢,但唯一欠缺的就是身高,由于种族原因,克伦族男子普遍较矮,林契也不例外,平时不觉得什么,此时,站在英气逼人,身材修长的阮明珠身边,他就有点挫败的感觉了。 检阅部队,敬礼,还礼。 这是不同国家军队之间往来,例行的礼节。 阮明珠和林契,预言不通,但这时候,两个人无需交流,分别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行。 只见,两个人并排,从两排持枪的克伦族战士前面走过,这原本只是做做样子的简单阅兵式,偏偏走出了美感,让所有在旁边观看的人,都觉得有点奇怪的感觉。 之所以觉得美,那完全是因为阮明珠,林契只不过是陪衬而已! 如此美丽而军姿严谨的女军官,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此时,魏可就站在y南访问团的队列中。 这次来到益岭的,实际上是357师侦察营的一个排,共计27名战士,外加一名排长,以及阮明珠和李营长三名军官,属于一次纯军事化的外军访问。 阮明珠不是陆军中尉吗,怎么成少校了? 没错,就在魏可逗留隆山的半个月内,阮明珠的晋升命令已经下来,由于她破获涉外间谍组织,被特批晋升为少校,组织上准备安排她进入军部任情报科长,但阮明珠坚决要求继续留在357师。 于是,阮中尉成了阮少校,职务依然是情报参谋。 按理来说,李营长才是这次出访的主要负责人,检阅克伦族战士,应当由他出面才对。 但,李营长自己知道,哪里是友好访问,实际上是帮魏可运送武器! 话说,魏可帮了那么大的忙,高师长当然要投桃报李。 他不是一个人! 有高吉山这位“兄弟”帮着说好话,还有阮明珠这个“内奸”暗中透露消息,魏可和高师长的交易,进行的非常顺利,357师有哪些装备能被淘汰,哪些武器能被悄悄地处理掉,高师长本人未必弄的明白,魏可已经清清楚楚了,这样的情况下,买卖能不顺利吗? 为了那措的安全,尽早把那措打造成一个铁桶,魏可也是豁出去了。 原计划有点更改,魏可连蒙带骗,使尽了浑身解数。 100支56冲! 50具一次性rp|g07各类弹药火箭筒! 一门中国产63式12管107毫米轻型火箭炮!外加这批武器足够的弹药,主要是大量的762毫米中等威力子弹,以及60枚火箭弹。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作战靴、防弹头盔、匕首、战术包、急救包等单兵附属装备。 这是好大一笔买卖啊! 已经足够装备两个正规陆军连了,绝对是357师历史上,最大胆的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走私”,而魏可为此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他从夏之丰那里弄来的50万元人民币,算半买半送。 那么,为什么要选这些武器呢? 关于如何搭建一支小规模作战部队的火力配置,魏可绝对是内行,他直接就把目光,指向了国际军事界著名的廉价武器中的三大王牌产品:ak47步枪,rp|g07火箭筒,107毫米轻型火箭炮。 这三款都带“7”的武器,都是e国人发明的,也是二十世纪穷人版武器的巅峰之作。 ak47集火射击500米内目标,无人能敌。 rp|g07火箭筒,专打中近距离内装甲目标,绰号ak47的火箭筒版。 107毫米轻型火箭炮,有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外号“喀秋莎”,号称能以最小的代价,形成最疯狂火炮效果的神器,魏可弄来的这门63式,有效射程8公里,最佳射击距离1000米,能在数秒钟内,向一公里外的目标,倾泻12枚107毫米口径火箭弹。 可以想象,等这批武器抵达那措,就是鸟枪换大炮。 当然了,这样一大批武器,魏可绝对没办法自己弄回那措,于是,还得由高师长出面帮忙,于是,就有了这一次不伦不类的军事友好访问。 魏可知道,这就是一锤子买卖,这一次之后,人家高师长再不欠他什么! 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想到这些,魏可的嘴边露出了笑容。 在别人眼中,魏可的笑,或许是他在看着阮明珠笑,就比如此刻的李营长。 李营长是个精明人,当他明白魏可不好惹之后,立刻就改变了态度,主动放下面子,来和魏可交朋友,到了后来,他发现,魏可与高吉山、阮明珠,都有着“深厚的友谊”的时候,他对魏可就更加友好。 “貌昂兄弟,明天的拉练,一切由你和阮参谋做主!我可能需要拜访一位朋友,不能出场。” “谢谢李营长!我们永远是朋友!” 聪明人不说糊涂话! 李营长的意思是,咱是明白人,要怎么折腾,你们一对奸夫自己玩去,我这个军事主官不在场,什么事情你们自己就能做主,如此一来,大家都省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