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种树年入百万以后》 第一章 找不到女朋友的男人 “年入百万却找不到女朋友,该怎么完成结婚生子的重任?” 深夜十二点,安静到有些冷清的卧室里,秦飞扬靠着一个柔软的蓝色大枕头,斜躺在自己那两米二长两米宽的大床上,轻轻地皱着眉头,右脚无意识地蹭着软硬适中的床垫,两只手认真地拿着手机一点一点码字。 帖子刚发到情感交流贴吧上,底下立马冒出了一大堆评论,如果不是确定自己发帖只是临时起意,秦飞扬都要以为自己是什么网络上的大红人了。 “大家快来看,这里有人在装逼!” “哥们,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说什么梦话呢?” “兄弟,我今年才三十八岁,做你老婆好不好?” “楼上的,别吓人啊,你和楼主睡觉,万一掏出来比他还那啥呢?” “震惊!年入百万的大佬都找不到女朋友,我等蝼蚁可以单身到下下辈子了!” “……” 随意翻了翻评论,短短几分钟时间,评论就上百了,可惜一个个的不是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就是恶意喷他装十三的,实在是让他没有继续诉说的欲望。尽管早就知道在网上随便发帖,很难找到合适的答案,他还是忍不住有些失望。 原本他也觉得找不到女朋友没什么好担心的,毕竟他自认自己除了是个孤儿,其他条件都还算可以,更何况二十五岁的年龄也不算大,想要完成母亲临终之前的愿望,在二十七岁之前结婚生子,貌似没啥困难。 可是,就在两个小时前,冷叔叔前阵子介绍给他的女孩子,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不和他谈了。问对方什么原因,对方倒也没藏着掖着,直白地告诉他,她家人希望她嫁个县城里的,以后孩子在城里读书比较方便。 听听,这潜台词不就是,他家住农村,不够有钱吗? 难道还要怪他,没让冷叔叔告诉对方自己在县城有房子吗?或者怪他没告诉对方自己年入百万,想在县城买房跟喝水一样简单? 如果真那样做了,那对方是不是跟上一个亲对象一样,张口就要一百八十万的彩礼,还要自己送一栋房一辆豪车,问到嫁妆却说没有? 上次和相亲对象说漏嘴,让对方知道自己年入百万,秦飞扬这次可不会再犯傻了,高彩礼他也不是不愿意给,但把他当牲口宰,那就算了吧。结婚虽然重要,但老婆的品性可不能差了,要不然还不如不结婚。 刚决定留在老家种树那一年,他还怕自己亏得混不下去,但现在事业已经稳定,年入百万妥妥的,他也没什么太大的野心,暂时来说,钱对于他也只是一个数字罢了。如今,他钱有了,父母骤然去世的伤痛也抹平了大半,开始有心思找人组建一个家庭了,身边却是依然冷冷清清。每当路过村中其他人家门前,看见人家老老少少一家子热热闹闹,他就有种立马结婚生子的冲动。 说实话,这次冷叔叔介绍的女孩子其实各方面条件都挺不错的,人长得漂亮,刚从大学毕业,没谈过恋爱,虽然还没参加工作,但和他说话的时候感觉对方对未来挺有规划的,脾气也还行,当然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那是真漂亮,谈不成感觉蛮可惜的。 作为一个曾经的大帅哥,就算是这几年晒太阳太厉害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黑小子,秦飞扬也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长相能配得上拥有巅峰颜值的自己的另一半。要不然万一以后他白回来了,别人都说他比他老婆好看,那不是闹心吗? 相亲十几回,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感觉能聊到一起,颜值也达标的,竟然不到半嗯个月就又黄了。这下好了,他也不用老是暗自琢磨怎么去考验对方的心性了,估计一年之内能找到跟这个姑娘条件一样的都算是走大运了。除非,他愿意找外省的。可他又能去哪里认识什么外省的好姑娘?就算是认识,他也没那途径去了解清楚啊! 惆怅啊惆怅! 大风吹过,房子后面的竹林哗哗作响,秦飞扬看着手机屏幕右上角显示的时间,内心不禁感到十分凄凉。 今天刚把这一季的八角收完,虽然赚得比上一季少了很多,但也有六十多万元入账,原本他对完帐是非常高兴的,正想邀请相亲对象明天出去玩一下,没想到兜头就被泼了一盆冷水,然后想着老妈的遗愿,就烦躁得失眠了,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他算是看明白了,周围那么多人能相亲成功,那是人家运气好,要求也低。自己想要靠相亲找到老婆,无异于异想天开,还是算了吧。 反正接下来几个月也没多少活要忙,他还不如出去旅游或者回县城住一段时间,好好散一下心呢。说不定哪天运气爆棚,缘分就到了呢? 正好,这几年他总是忙着干活挣钱,几乎都没怎么休息过,是时候给自己放个假了。 第二章 难熬的日子 “我怀念过去的美好,但也珍惜现在的幸福。给我一点点希望,我会让它无限放大……” “汪汪汪!汪汪!” 伴随着动听的手机铃声,耳边猛地响起小黑和小灰凶狠的叫声,秦飞扬下意识揉了揉酸胀的双眼,好一会儿才慢腾腾起身,低头看向一旁字幕闪烁的手机。 “喂,姨父……”轻轻按下接听键,顺手开了免提,秦飞扬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飞扬,家里面的八角收完了没有?”姨父的声音总是那么温和。 秦飞扬唇角微弯:“收完了。” “那就好。明天你有空吗?我们村今年向上头申报了好几个项目,明天上午有领导到我们村考察调研。到时候你来负责做向导。” “没问题,明天我正好没事,他们什么时候到?” “说是八点到,你七点半到村委来吧!” “好。” “对了,你姨妈听说你冷叔叔给你介绍了个不错的女孩子,这两天老是念叨着叫你带人家来家里面做客,她要给你好好掌掌眼,你可别忘了啊!” “啊?姨父!等等,别挂啊!” 秦飞扬郁闷地拿起手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回拨过去。 都没见第二面就分了,还见个锤子! 唉!姨父怎么也开始学姨妈了?都不给自己拒绝的机会! 秦飞扬愁眉苦脸地把手机丢到被子上,感觉头都大了。明明两位表哥也没结婚,连女朋友都没有,姨妈为什么还老是盯着他不放呢? 今天早上醒得有点晚,明亮的阳光已经撒到了床边的柜子上面。 正所谓无事一身轻。秦飞扬抖了抖身上轻薄宽松的黄色篮球服,也没换衣服,直接下楼去了。 既然决定要回县城去住一段时间,那现在就该好好准备一下了。 他先去马房把爱马小吉带到自家的地里面拴好,那里面的牧草可是小吉的最爱,少吃一两个钟头都要闹脾气了。 “小吉啊小吉,你哥哥我接下来可能要很久才回来了,等会儿我跟姑父姑妈说一声,让他们帮我照顾你,你可要听他们的话啊,他们叫你帮忙干活,你也要乖乖的,要不然可没人能帮你。”秦飞扬摸了摸小吉脖子后面长长的鬃毛,嘴里轻声呢喃。 也不知道小吉是不是听懂了,正在低头吃草的它,突然抬头,用鼻子对着秦飞扬猛地喷了一下气。 秦飞扬轻抚了一下它的脑袋,仿佛能瞧见它眼里的委屈:“额,我又不是不回来了,隔几天我就回来看你一次,好不好?” 小吉这才听懂了似的重新低下头吃草。 “这家伙,真是成精了!” 秦飞扬嘀咕了几句,又陪着小吉呆了一会儿,才回家做早餐。 他老家在大岭庄,他姑妈嫁到了旁边的小岭庄,两个庄子同属一个村,距离并不远。他家和姑父家只隔了三四百米的距离。作为周围几个庄少有的没有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之一,又有一位作为村支书的姨父,平时村里面或者乡亲们有什么事情,都会喊他帮忙去办理,他不在家的时候,基本都是姑父姑妈照顾小吉,小黑和小灰也会自觉到姑父家蹭饭。因此,他也不担心自己不在家,家里面的动物们会没有人管。 受到父母的影响,作为一个单身汉,秦飞扬生活习惯还算不错,家里面总是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平日里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很多时下男青年具有的坏习惯,他统统没有。自己一个人生活久了,做的饭菜也还算可口。 在村民们眼中,除了性子有些矫情、较真,秦飞扬算是一个特别优质的女婿人选。要不是秦飞扬死活看不上他们家的女娃子,他们绝对不会放弃给秦飞扬做媒。 吃完早餐,秦飞扬也没发现家里面有什么需要收拾整理的,只需要装上最近常穿的几套衣服和喜欢看的几本书,就可以随时回县城的住宅居住了。 和姑父姑妈说了一声,拜托他们照顾小吉、小黑和小灰,回家玩了一上午手机,无所事事的秦飞扬干脆决定,去姨妈家看看有没有事情需要他帮忙。 没办法,这几年习惯了用忙碌麻痹自己,现在突然放松下来,他还真的有些呆不住,总觉得要做点什么,才不会感觉无聊。 姨妈家和他家隔着几个庄子的距离,骑上电车只花了五分钟就到了。 “姨妈!” 也是巧了,平时收八角的时候,除非家里面有客人,秦飞扬的姨妈李雪芳基本都是带点粥在山上当午餐,很少回家吃午饭,直到天黑才进家门。今天中午姨父没空回家,李雪芳只能回家喂猪了。 “飞扬,你女朋友呢?”一见到自家外甥,李雪芳眉头一挑,开口就问道。 秦飞扬面上的笑容顿时就没了,一张脸明显垮了下来:“姨妈……” 李雪芳是个急性子,没等他解释就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让你姨父跟你说过吗?有空就带你女朋友过来,如果我看过感觉合适,你们俩就直接去领证,过段时间再补办婚礼。你怎么就一个人过来了?” 你感觉合适?只要是个女的,你都感觉合适!不就是个相亲对象吗?才认识不到半个月,你就当人家是我女朋友了? 秦飞扬面色发苦,内心更是忍不住暗暗吐槽。 “姨妈,那女孩和我分了。”知道自己纠结于女朋友的称呼也没用,秦飞扬并未反驳,只下了车把车停好,苦笑着说道。 “什么?你怎么搞的?”李雪芳不淡定了,在她看来,亲戚朋友们介绍给外甥的女孩子大多都是好的,就这个外甥性子拧巴,眼光贼高。这次老张介绍的那女孩儿她也看见过相片,那可是真的长得漂亮,人又是名牌大学毕业,家里面条件也还行,怎么就又没成呢?难道,自己这外甥根本就没打算结婚,同意相亲也只是敷衍自己?这怎么行? “到底是怎么回事?”看着那张和自己姐姐九成九相似的脸,强忍着骂人的冲动,李雪芳急忙追问。 “我……”秦飞扬咽了口口水,不大想说实话。 “嗯?”李雪芳眼神瞬间凌厉起来。 秦飞扬顿时觉得有点喘不过气,顶着巨大的压力,他老老实实交代:“谈之前,我让张叔叔不要告诉那人我在县城有房子,然后她嫌我住农村,就分了。”不交代也没用,姨妈和张叔叔可是老同学,关系好得很,迟早能打听到真相。 “你这孩子!为什么要隐瞒?告诉别人你有钱又怎么样?你不把自身的优点摆出来,怎么吸引到条件好的女孩?你非要等找不到老婆再来后悔吗?”李雪芳脑袋都要爆炸了,这孩子到底跟谁学的? “可是,我真的不甘心,我只想找个品性和你、和我妈一样好的女孩。” 秦飞扬可怜兮兮的声音犹如冰水,一下子浇灭了李雪芳内心熊熊燃烧的大火。她脸上的激动慢慢褪去,看着满脸认真的外甥,唯有深深叹息。 这孩子,突然这么夸她,搞得她都不好意思再发飙了。 “对了,姨妈,我听说大表哥有女朋友了,是不是真的啊?”眼见一场危机即将化解,秦飞扬连忙机智地转移话题。 闻言,李雪芳脸又黑了,不过怒火已经迅速转移到了自家儿子身上。 “那个小混蛋,哪有什么女朋友?”李雪芳咬牙切齿地恨声道,“你可不能学你两个表哥,人家有车有房有存款的,这个年纪都开始考虑要第三个孩子了,就他们下了班光窝在房子里发霉,拿棍子抽都不肯迈出家门一步!你大表哥都胖成球了,以后哪个女孩子敢嫁给他?你二表哥天天弹钢琴玩吉他,有个屁用!也没见他学人家勾搭到哪个美女!” 秦飞扬一边听一边对两位表哥深表同情。他和两位表哥关系不错,三人都被催婚,也算是同病相怜。结合他对表哥们的了解,那两位兄弟可不像是没谈过恋爱的样子,估计,之所以在家表明自己是单身,多半是因为姨妈的性子太过强势,老是逼着他们马上结婚,让他们反感到了极点。 像机关枪一样“突突突”地发泄了一通,李雪芳才稍微冷静下来,忙招呼秦飞扬进屋休息。 秦飞扬自来熟地给李雪芳和自己各盛了一碗玉米粥,放在客厅的饭桌上。 “姨妈,等下我和你一起去收八角吧!”李雪芳家的八角比较少,平时都是家里面的人自己收的,不像秦飞扬家,每一季都要请工人才能收完,所以到现在还有部分八角没收。 李雪芳也没跟自己外甥客气:“嗯,等下我多带点粥。” 想了想,李雪芳又安慰自家外甥:“飞扬啊,你放心,你这前女友跟你分手,那是她没有眼光,做人太肤浅。现在的某些女孩子就是太浮躁了,只要勤劳肯干,夫妻俩同心协力,房子和车子哪里会没有呢?自己条件不行,还一心想着傍大款找富二代,人家凭什么看上你?” 眼看着姨妈三两句话又开始扯到自己身上,秦飞扬不由暗暗叫苦,恨不得一口干完碗里的粥,然后起身离开。可他也知道,这想法一点都不现实。 当初爸妈相继离世,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大房子里。他活得就跟行尸走肉一样,有一次连续三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差点死掉,是姨妈发现了他的不对劲,搬到他家每天悉心照顾他,耐心开导他,逼着他振作起来。 后来他不想出去工作,不愿意和外人交流,也是姨妈劝他、教他专心留在老家种树,和姨父带着两位表哥经常给他帮忙,才让他学会了如何打理自家的那一百亩八角树和五十亩松树。可以说,他一个普通的高中毕业生,现在能年入百万以上,姨妈的功劳绝对是最大的。这姨妈跟亲妈也没什么区别了。 “飞扬啊,你别着急,今晚摘完八角,我就打电话给你张叔叔,叫他擦亮眼睛,再给你介绍几个条件更好的女孩子,保证你喜欢……” 秦飞扬无精打采地喝着碗里的粥,眼神异常麻木,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第三章 能有机会吗 收八角到六点左右,秦飞扬就帮着姨妈把八角搬回了家。为了避免被姨父姨妈同时催婚,他连粥也没喝,就跑回了自己家。 第二天他照常六点起床,把小吉带去自家地里面拴好,回家煮了点稀粥,就着昨晚上的剩菜解决了早餐。 虽然姨父周维说了让他七点半到村委,但他还是提前了十几分钟到达。 为防领导早到,周维也是一大清早就提前到村委等候,秦飞扬到的时候,他正在村委外面的操场和村里的文书覃亮聊天。 见到秦飞扬,他连忙招手:“飞扬,过来。” “早啊,姨父!”秦飞扬把电车停到操场角落里,才走到周维面前打招呼。 大多数情况下,周维都是个性子特别温和的男人,一看就让人觉得好相处,不过,毕竟在村子里当领导久了,身上自有一股威严。加上平时喜欢看书练字,他周身弥漫着一种仿佛是大儒的气质,令人下意识就尊敬。 作为一个骨子里有点文青的男人,秦飞扬向来是把周维当做榜样的,对他姨父也是异常亲近。 周维因此特别喜欢这个外甥,亲昵地拍着秦飞扬的肩膀问:“吃过早餐了没?我刚才叫小孟买了面包和豆浆,没吃的话你就赶紧过去吃。” “不用,我吃过了。”秦飞扬摇了摇头,“姨父,你先跟我说一下待会儿要带路去哪里吧!” 周维点点头:“我们村这次申报的项目有两个,一个是在村南那里修一座蓄水池,具体的地点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那里;一个是把你们庄到林北庄的那条路修好。不过,领导们好不容易抽空下来一趟,肯定不可能只去这两个地方考察,你到时候就随机应变吧。” “嗯。”秦飞扬点头表示明白。这几年给人在村子里带路的事情他做多了,说起来也算是轻车熟路,没什么好担心的。 还没到八点钟,领导们就带着他们手底下的工作人员陆续到达了云光村的村委。相对于县里面的领导,市里面的领导不常见到,但作为村支书,和上级的领导打好交道是基本技能,秦飞扬也常开车送姨父去市里面学习或者开会,与领导们早就混了个脸熟。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结果发现大多都是熟人,气氛立马就活跃了起来。 云光村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秦飞扬开着电车在前面带路,按着领导们的要求,在需要考察的几处地方停下,一边带路一边和姨父向领导们仔细介绍那几处的具体情况。 大家忙活了一上午,考察才将近结束,领导们将最后一个考察的地点定在了陨星湖。 陨星湖及其附近是云阳县乃至向阳市近几年重点打造的景区之一。每次上级的领导们下来办事,总少不了去陨星湖坐船游览一番。 一大帮人停好车,围着陨星湖几个已经开发好的旅游景点走走停停,最后决定坐村委的客船去游湖,顺便在船上解决午餐。 登上客船的那一刻,实际上考察任务已经算是完成,几乎所有人都放松了下来。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第一次来陨星湖,见手底下的工作人员对周围的景色一脸惊叹,在开饭之前,领导们体贴地让大家随意行动,自己则进入船内的餐厅交流感情。 秦飞扬作为向导,很自然地留在了甲板上,替看风景的人们介绍沿途的各种美景。 不过,湖边的景色大多千篇一律,也没太多需要介绍的地方,大家兴致高昂地听他解说了一段时间,干脆就散开了,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一边欣赏美景,一边闲聊。 秦飞扬很快清闲了下来,一个人站在客船的围栏边,低头望着水面发呆。 期间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见他年轻帅气,貌似也挺健谈,对他有点好感,跑过来和他西一句东一句地聊天。有机会和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打好关系,秦飞扬自然不会拒绝,说不定哪天去哪个局办事,就会正好有求于人。当然,大多时候是女孩们在问话,秦飞扬作答,毕竟他本质是个比较喜欢安静的青年。 “哎呀。” 一道温柔的女声突然从身后传来,秦飞扬下意识转身一看,禁不住眨了眨眼睛,顺着面前人的视线看去,发现地上躺着一小包餐巾纸,目测是从对方身上刚打开的小钱包里掉出去的。 他也没多想,迅速弯下腰,眼疾手快地把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递给眼前的女孩。 “谢谢啊!”女孩接过餐巾纸,感激地朝他笑了笑。 女孩长着一张明艳大气的脸,按理说拥有这样的长相,很多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人的性格应该比较张扬。但眼前的女孩却是个例外,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搭配着异常大气的五官,却只让人感觉无比的柔弱动人。 那双眼睛望过来,温柔到了极致,又仿佛蕴藏着无穷的秘密,吸引人去探寻。秦飞扬呼吸一窒,顿时红透了一张脸,也幸好他脸上的肤色够黑,害羞也不是很明显。 今天刚看到这女孩的时候,他心里面就有些异样的感觉,总觉得对方简直美得让人心醉,饶是他已经非常克制,还是忍不住时不时偷看对方。好在他之前在大家前面带路,这女孩可能是负责回去做材料,大部分时间拿着手机也跑在前面拍照,他得以多看了对方好几眼。 脸上的热度令他不自在到了极点,他很想低下头遮住自己的脸,又怕动作太明显让人看出问题,只能眼神飘忽地含糊说了声“不用谢”。 幸好那女孩只是不经意地看了他一会儿,就移开了视线,否则他都要怀疑对方听见自己似乎越来越大的心跳声了。 接下来和女孩们聊天的时候,秦飞扬主动了许多,甚至化为女孩子们的开心果,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期间,经过各种旁敲侧击,又不断假装好奇地询问,在吃午饭之前,他总算打听到了那位女孩在县里面的发改局上班,目前是单身。 “谭静云,真是个好听的名字。”无声地念了几回,秦飞扬脸上泛起傻乎乎的笑容。 不过,研究生毕业,自己能有机会吗? 他轻轻蹙眉,心中的喜悦瞬间被冲淡了许多。 第四章 拜访长辈 也许今天是秦飞扬的幸运日。 他从未想过,自己只是稍加引导,强调陨星湖特别适合野餐和露营,和他聊得兴起的女孩子们,就从对陨星湖略感兴趣,变成了计划节假日有空再带亲朋好友来玩。 而他作为女孩子们唯一认识又相对比较信任的本地人,则有幸和她们所有人互加了飞讯账号,约定好今后她们到陨星湖游玩,他负责作为向导,并帮忙解决她们的食宿等问题。飞讯可是目前国内的年轻人最常用的交友软件,打电话找人还不一定比用飞讯和人聊天方便快捷呢。 盯着飞讯通讯录里面谭静云有点模糊的头像,看着“发改局小谭”这几个字,秦飞扬嘴角不断上扬。 原来他哥们平时吐槽他的话是真的,如果他对女孩子们热情一点,也许早就结婚了。 原来,要个联系方式,真的没有那么难。 而这么顺利的开局,也让他暂时忘却了对两人学历水平相差过大产生的忧虑。 尽管接下来吃午饭没能抢到谭静云身边的位置,秦飞扬还是感到非常满足,拿到了联系方式,还怕下次没有机会一起吃饭吗? 顺利地送走考察的领导,秦飞扬和姨父聊了一会儿天,就回家休息了。 下午三点钟,他锁好门窗,装好要带的东西,便开着自己十几万块钱买的平平无奇的白色小轿车,往县城的方向而去。 回县城的住处之前,他先开车去县政府帮姨父递交文件。 送完文件下楼,刚走到政府大楼大门外面的停车场,秦飞扬猛地停下脚步。他看见谭静云了! 因为对方正站在远处和周围的一群人认真探讨着什么,明显不方便过去搭话,他只是朝那边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谭静云恰好抬头望向他这边,他下意识露出个灿烂的笑容。 见对方只是略微点了点头,便继续低头和身边的人说话,秦飞扬不禁感到有些失望。不过,一想到对方还记得自己,愿意对自己做出回应,他又开心起来。 相逢即是有缘。更何况,来日方长。 谭静云和同事们谈论好接下来两天的工作计划,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和大家进入政府大楼开会。 走过之前秦飞扬停车的地方,她不经意地四处望了望,没看见秦飞扬,不由遗憾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从初中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的审美和周围大多数女孩子不同,她喜欢看那些皮肤有点黑、长得比较有男子气概的男生,而不是像周围人认为的那样,喜欢那些一看就是花样美男、奶油小生的帅哥。 今天碰见秦飞扬是个意外,也是个惊喜。她从来没有见过长得那么合自己心意的男人。可惜,秦飞扬的学历和职业注定两人不能在一起。仅仅是高中毕业,平时在家务农,光是她妈妈那一关就过不了。更何况,两人学历差得有点多,她自己心中就觉得不妥。即便她不认为两人不般配,也挡不住别人的闲言碎语。 确认秦飞扬已经离开,她飞快地收敛了一下情绪,小跑追上前面的同事,开会去了。 刚驾车驶出政府大院,秦飞扬开心地哼着小调,调转车头朝附近的市场开去。 他之前一直坐在驾驶座假装玩手机,实则在偷看谭静云,虽然对方不知道,他也开心得像是纵马驰骋了半个小时一样,别提多舒心了。 本来他是打算先回住处休息,再去拜访一位长辈。现在他犹如打了鸡血,浑身充满活力,自然不需要回家休息了,于是决定直接去市场买菜。 当然,倘若他知道自己刚离开半分钟,谭静云就抬头四处找他,也许就笑不出来了。 不过,什么都不知道的他现在仍旧在傻乐,直到他到达那位长辈的住所,遇见那位长辈的妻子,脸上的笑容才有所收敛。 “伯母,我买了点菜,你先帮我放到厨房,待会我再去处理。”秦飞扬说着把左手拎着的一大堆礼品和水果放到客厅的餐桌上,才把右手上的几大袋食材分成两部分,交到穿着富贵的中年女子手里。 中年女子,也就是李曼丽冷淡地瞅了他一眼,一声不吭地伸出两只手,接过他手上的菜,就离开了客厅。 李曼丽的丈夫谭国华站在一旁,尴尬地握了握拳头,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你这小子,来就来了,拿那么多东西干什么?” 谭国华是秦飞扬父母的高中同学,也是好朋友。两家同住在城南,关系一直非常亲近。虽然由于李曼丽性子不好相处,大多数时候都是谭国华去秦飞扬家找他爸妈吃饭聊天,但秦飞扬和这位伯父的关系向来不错。 他高中毕业之前,登门拜访这位伯父的次数屈指可数,父母去世以后,兴许是贪恋那种长辈真心关怀后辈的感觉,他反而经常上门找谭国华聊天。 “伯父,你这话就见外了啊。别看我拿来的东西多,人参是别人送给我的,冬瓜和花生是我自己种的,鸡也是我自己养的,根本不费什么钱。”秦飞扬过来的次数多了,对李曼丽的态度也慢慢习惯了,反正人家又没骂他赶他走,只不过是不大理会他,他也懒得放在心上。 谭国华一方面担心秦飞扬大手大脚的不会过日子,另一方面对秦飞扬的亲近又感到异常高兴。 从前他身居高位,如今他衣食无忧,一双儿女也有出息,在外人看来,他的生活肯定是幸福美满。实际上,他是有苦自己知。 秦飞扬的爸妈去世后,他就失去了真正的朋友。孩子长大了,各自在外打拼,他不好老是打扰,除了在家天天忍受妻子的无理取闹,还经常感觉无比的寂寞空虚。要不是秦飞扬时不时过来找他喝点小酒聊聊天,他早就崩溃了。 “不费钱也不能老是拿那么多东西来啊,辛辛苦苦种点吃的,也不晓得给自己多留一点!”谭国华嗔怪地看他一眼,拍拍他的肩膀把他拉到沙发上坐好,“你先在这里看会电视,我去做菜,哪能每次都叫你动手!” “嗨,伯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哪里喜欢看电视啊!”秦飞扬不肯坐,很快就站了起来,“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做菜吧!” 谭国华见他呆不住,也没跟他客气,干脆带头走向厨房,嘴里不停念叨:“你这小子,偶尔偷个懒怎么了?别的年轻人在家恨不得天天躺着玩手机,什么家务都不做,就你老是喜欢争着干活!” “唉,等我女儿有空了,我一定要介绍你们两个认识,让她和你学做菜,她那手艺实在是太差劲了!老大是没希望了,老二还算听话,说不定我哪一天还能吃上一顿女儿做的饭菜。” 骤然听到谭国华提起他女儿,秦飞扬内心忽然一动。伯父最近老是说要介绍他女儿和自己认识,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呢?他是想撮合自己和他女儿吗? 说起来,这么多年了,他都没问过伯父他女儿叫什么名字呢。他只知道对方前几年在外省读书,很少回家,今年回他们县参加工作了。好多年没见面,他印象中只记得那女孩长得特别好看。 从客厅到厨房,短短十几秒钟的路程,秦飞扬脑子里乱哄哄地想了一大堆事情,最后又想到谭静云,然后浑身猛地一个激灵。 她恰好也姓谭,不会正好是伯父的女儿吧?或者说是伯父的亲戚? 第五章 你怎么也在这里 吃饭的时间有些难熬。秦飞扬一方面恨不得直接问谭国华认不认识谭静云,一方面又怕对方发现自己可能对人家的女儿有企图。 就算人家真的想要介绍女儿给自己,自己总不好表现得太过积极,免得哪一天人家后悔了两边尴尬。 可惜直到七点左右,他从谭国华家离开,都没再打听到任何关于对方女儿的确切消息。 原本秦飞扬想在谭国华家呆到他女儿下班回家,到时候就可以直接确认一下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奈何那位伯母见他呆得久了,便时不时在旁边阴阳怪气地说话,最后更是差点指着他让他赶紧走人。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他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继续待下去了。 没得到想要的答案,秦飞扬心中不免有些遗憾。不过,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了。倘若他没有记错,初中毕业那一年的春节,他和父母去谭家做客,曾与谭家所有人一起拍过照片。他依稀记得,有一张16寸的合照被他塞进父母的遗物里面锁起来了。 回到县城的住处,他把车开进一楼停好,便直奔二楼。把所有的窗户打开通风后,他才开始在父母的房间里翻找起来。 半个小时后,他瘫坐在地板上,双目无神,嘴里喃喃自语:“怎么会没有呢?难道我把照片拿到老家去放了?” 有时候他想爸妈了,就会翻一翻家中的老照片,有部分照片确实是被他放在老家。 答案似乎近在眼前,搞得他心痒难耐。要不是现在太晚了,他还真想立马开车回老家找一找。 “看来明天还得回老家一趟。” 秦飞扬捏了捏眉心,躺在父母的床上休息了几分钟。 正要把屋内的东西重新整理好,他突然接到好兄弟东哥的电话。 “喂,东哥,有事吗?” “阿扬,康乐村那边有四个小孩不见了,有人说五点半点的时候看见他们往黑牛山上面去了,现在需要我们马上过去。具体的情况你看我发给你的信息。” 秦飞扬心里一激灵,原本有些困乏的脑袋瞬间清醒。 “好,我马上来。你们现在在哪里?”他一面说着,一面跑到客厅去翻自己的救援包。 自从他和朋友们组建了晨曦救援队,在县城和老家都常备有各种救援工具或者设备 ,而且两边的家中都放有能坐八人的商务车,这会儿直接拿上适合进山救人的救援包,就可以直接开车去接其他队员了。 “我和小刘、小张在我家等你,等我们会合后再去唐家村接嘉嘉和汤圆,其他人离黑牛山比较近,已经自己开车过去了。” 作为救援队的重要成员,一般情况下,秦飞扬除了负责搜救行动,还担任救援队的司机。东哥知道秦飞扬平日里时间安排比较自由,几乎从来没有缺席过他们救援队参加的救援行动,所以也不跟他客气,往往先联络好其他成员,再直接给秦飞扬打电话。 拿好东西,秦飞扬就飞快地出门了。 接到所有人后,开车到康乐村还需要半个小时,秦飞扬专注开车的同时,偶尔和东哥了解一下情况。其他人也没闲着,都在打电话给事发地附近的亲戚朋友了解找人的最新进展。 “黑牛山上去只有一条路,最后应该是到达拉夏庄,不过庄里面的人查村口的监控一直没看到那四个小孩。如果他们只是沿着大路走,没有走小路,那大家分头开车上去寻找,现在应该有消息了。” “我看有点悬,这么久还没见到人,我怀疑他们走的是小路,而且还迷路了。” “可惜拉夏庄人口太少了,住在里边的大部分都是不肯随儿女下山的老人,听说今天打电话上去,他们庄只有三四个五六十岁的大哥大姐能够去帮忙找人。帮忙查监控的那个好像是你朋友,也是他们庄唯一的年轻人。” “刚才阿毛也告诉我了,他们已经沿着小路去找人了。现在天都黑了,山上还冷得要命,希望他们快点找到小孩。”秦飞扬眉头紧蹙,内心非常无语,“村里面那些大人真的是太粗心了,忙着办丧事也不能把孩子们扔家里就彻底不管了啊,现在的小孩有几个是真正听话的?” 这几年他已经见过太多丢小孩的案例了,很多家长自以为自家住在山旮旯,环境比较简单,有外人进村他们也能随时发现,对小孩都是放养的多,许多三四岁的小孩在村里面四处乱跑几个小时,都不见大人去找的。没出事的时候,那些家长总是一个比一个心大。 四个小孩才六七岁,身上又什么都没带,现在估计又冷又害怕,也不知道有没有出事。 东哥十几年前就和其他志愿者组建过救援队,在晨曦救援队一众年轻人中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听到秦飞扬的话,他面色也变得特别难看:“好多大人自己平时都没有安全意识,更不用说教小孩要注意什么了。” 几人心情沉重地抱着手机,想到上次一个女大学生和同伴在山中走散,他们进山寻人,最后不眠不休地找了三天,只找到一具尸体,很快就没心情说话了。 开车到达拉夏庄的时候,警察和附近几个庄子的大人都已经自发组织起来进山寻人,但孩子们依然没有被找到。 秦飞扬他们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便装备好自己,分别踏上几条小路去寻人。 今晚的月亮仿佛浸在水里,月光十分暗淡。秦飞扬和东哥选择的是同一条小路,夜晚的小路路面有些光滑,他们拿着手电筒一边走一边大声呼喊四个小孩的名字,还得时刻注意路面和周围的情况。尽管内心焦急万分,但他们搜寻得非常仔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到第一个岔路口的时候,秦飞扬的手机响了。 低头一看,发现是朋友阿毛的电话,他连忙按了接听键:“阿毛,怎么了?” “小孩找到了!快回庄里面!”阿毛的声音听起来异常激动。 秦飞扬紧绷的神经霎时松懈了下来。东哥在旁边听清楚阿毛的话,忍不住用力抱住了秦飞扬。 两人好似劫后余生一般,深呼吸几下才略微平复了心情。 “孩子们怎么样?有没有受伤?”秦飞扬不忘询问孩子们的情况。 “他们没事,你们快回来吧!” “好!” 黑牛山附近晚上并不安全,有时候甚至有野猪出没,秦飞扬挂了电话,急忙和东哥一起通知其他人收队。 回到拉夏庄的时候,庄里面到处闹哄哄的,秦飞扬和队友们集合完毕,又去看了看四个小孩,发现他们被照顾得很好,才总算放下心来。 不等秦飞扬和别人打听,阿毛就叽里呱啦把四个小孩迷路的前因后果给说了个清清楚楚。 原来,有个孩子曾经和家人到拉夏庄附近的山头扫墓,远远地望见过阿毛家的别墅,正好和小伙伴们在家无聊,就决定大家一起上山去看那栋超级豪华的房子。走到扫墓要走的那条小路附近,其他小伙伴听见几只小羊的叫声,又想先去看羊。那小孩自认为曾经去扫墓,对附近的路还算熟悉,便答应了。 几个小孩沿着小路追着羊越走越远,路上遇到过蛇,也曾经遇到蜜蜂追赶他们,慌里慌张乱走一通。快天黑的时候才发现,完全不记得回去的路了。 天很快就暗了,几个小孩怕得要命,见山脚下不远处有一些亮光,似乎是个村子,也不管路通不通了,直接沿着杂草丛生的小路往山下走。幸好后来被山下的村民找到了,才把他们带回了庄子。 “天气冷了,几个小孩穿衣服也算厚实,所以才没受什么伤。”说到这里,阿毛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没想到,小孩失踪竟然还能和自家的房子扯上关系。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太不可思议了。 秦飞扬同情地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他们以后应该会吸取教训,不会再乱跑了。” 十分钟后。 “飞扬,你们真的要回去了吗?要不要去我家坐一会儿再走?”和好友尽情吐槽了一通,阿毛把秦飞扬他们送到村口的文化广场,依依不舍地挽留道。 “不用了,其他队员还有事,我得先送他们回家。”秦飞扬拍了拍阿毛的肩膀,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整个人显得莫名吸引人。 “秦飞扬?”谭静云有些不确定地上前几步,确定是自己刚认识的大帅哥,顿时眉眼弯弯地笑了起来,“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突然听到喜欢上的女孩子的声音,秦飞扬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睛,才确认自己没有眼花。 他强装镇定,努力克制揉脸的冲动:“我来这里帮忙。” 好热,好热,脸要熟透了。 谭静云上下打量他一番,眼神定格在他衣服胸前印着的几个大字上:“你是晨曦救援队的成员?” 他们县有名的救援队就那么两三个,她对此还是有点印象的。再看秦飞扬身上那套救援服,怎么看怎么帅气,那张脸蛋,越看越有男人味。不得不说,秦飞扬整个人的形象,在她心中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她原本以为,秦飞扬在山里面搞种植业,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每天窝在山上闷头干活,平时最多在镇里面活动一下,连县城都很少去,眼光局限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面。没想到,居然发现这么大一个惊喜。 能做志愿者的,一般都很有爱心。 她瞅瞅秦飞扬帅气逼人的脸庞,在心里面默默贴上了“人品好”的标签。 不知怎的,秦飞扬总感觉谭静云的眼神异常灼热,落在自己身上,简直要把自己给烤熟了。但想想又觉得自己是想多了,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自己这么个低学历的农民? 他捏了捏右手的手机,不自在地撇开眼神,不敢和谭静云对视:“是啊。你家不是在县城吗?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我同事的爸爸去世,我是来参加葬礼的。”谭静云感觉秦飞扬似乎有点害羞,忍不住主动开口和他聊起来,“我刚上完香,就听人说小孩不见了,后来就跟着大家到黑牛山上找人了。我对拉夏庄不熟,晚上也不大敢走小路,就和同事开车沿着大路找人。” “那你累不累?要不去我朋友家休息一下?他家房子就是前面那一栋,是不是看起来超级气派?”秦飞扬有些心疼地盯着眼前的姑娘看了一会儿,指着广场对面一栋五六层高的豪华别墅说道。 一直站在秦飞扬身后的阿毛:“……” 喂!兄弟,你不是说不去我家了吗? 他迅速扫了眼四周,发现东哥他们几个不知何时已经跑到了远处聊天,见他望过去立刻拼命和他挥手,示意他赶紧走人,心顿时凉了半截。 好像,就我是个小丑。 第六章 尴尬的相遇 “我到家了,你呢?”输入又删除,犹犹豫豫地摁了半天手机,秦飞扬总算鼓足勇气,把信息发了出去。 明明才和谭静云道别没多久,他却觉得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在他眼中都变得模糊起来,久到他怀疑谭静云也许早就已经睡下了。 幸好一切都只是他的错觉。谭静云几乎是下一秒就回复了他的信息。 “我也到家了。有空再聊啊!” 谭静云的回复表明了她正在忙碌,尽管还想和人多聊几句,但秦飞扬也不是没脑子的。不说他脸皮没有厚到那种程度,他也不想惹得对方厌恶。 他满脸郁闷地回了几个字:“嗯,早点休息。” 等了半天,一直没再等到那头发过来的信息,他才遗憾地放下了手机。 想着明天要回老家找照片,他早早便洗澡睡觉了。可惜翻来覆去,直到凌晨一点多都没睡着。 没办法,昨晚他意外碰到谭静云,还和人愉快地聊了十几分钟,回到家便总是不由自主地去思考关于两人的未来。一会儿想着自己怎么样才能把两人的关系发展成朋友,几个追求方案哪个更加靠谱;一会儿假设对方是谭伯父的女儿,自己该怎么应对谭伯母的刁难,才能让两人顺利结婚,获得双方家人的祝福;有时候又想着倘若谭静云不中意自己,自己要坚持多久才能放弃,过后又该如何处理两人之间的关系,才能维持住体面。 越想大脑越兴奋,最后导致几乎从不失眠的他彻底失眠了。 闭着眼睛硬生生熬到五点钟,好不容易睡着了,他居然还做了个异常折磨人的春梦。 上午十点多去对面的药店买了点降火的药吃下,精神萎靡不振的他才感觉好了一点。 简单整理了一下县城的住处,秦飞扬吃完午餐,便开车准备回老家。 由于连续几天都遇到谭静云,尽管觉得自己有些异想天开,他出门前还是特意打扮了一下,仔细刮了胡子,做了个简单大气的发型,下身穿着一条特显身材的黑色牛仔裤,上身穿着质感不错的白色衬衣和款式时髦的蓝色牛仔外套,脚上穿着一双看上去质量就很好,绝对能够凸显他硬汉气质的运动鞋。 当然,如果可能,他肯定是更想把自己往斯文那个方向打扮。但很可惜,这些年糙惯了,他平时干活为了方便,都懒得搞防晒措施,虽然冬天会白回来一点,但整个人看上去还是显得肤色比较黑,实在是和“斯文”沾不上边。 开车路过水塘庄的时候,他先把车停在路边的操场那里,计划去庄里面搞水产养殖的表哥那里看看还有没有新鲜的鱼虾,他和县城的几个朋友约好了今晚在他家一起吃饭。 才下车走了几步,迎面走来一位面熟的老人,他连忙打招呼:“阿叔,去哪呢?好久不见啦!” 他那位表哥养鱼虾很有一手,跟他拿的货都是既新鲜口感又好,秦飞扬平时不仅自己下单,还经常介绍朋友过来购买,有时候也会帮忙送货。因此,村里面大多数人都和他打过交道。 那位老人五十多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灰扑扑用来干活的旧衣服,一见到秦飞扬,眼睛顿时一亮,笑着拉住他的手:“小秦,叔正要找人帮忙呢,你来得正好,快跟我走!” 老人面色十分焦急,拉着秦飞扬就径直往操场旁边的一条小路奔去。期间秦飞扬问他出了什么事,他也似乎没有听进去,直到两人走了二十几米,来到一间敞着门的牛房,瞧见里面有过几面之缘的兽医和牛房里面躺着的大肚子的母牛,秦飞扬才知道老人是拉自己过来帮母牛接生。 从没干过这活计的秦飞扬顿时懵了,不过他根本没时间去想其它。兽医一看见他们两个,急忙就开始指挥所有人做事。 “阿公,小牛的腿出来一点了,快拿绳子来绑住它的腿,一条绑这边,一条绑那边。” 原本里面还有一位老人一起给母牛接生,可惜母牛难产,三个人气力不足,努力了好久都没成功,牛的主人当然急红了眼,得到兽医的同意立马跑出去找外援。 等小牛露出来的两条后腿都绑好了,兽医让两位老人拉住一条粗绳,又指着秦飞扬喊:“你拉这条绳子。” 秦飞扬下意识踩进牛粪堆里,抓住另一条粗绳。 三个人开始听着兽医的指挥不断用力拉绳子。 “对,你们三个一起往窗户那边拉!” “一、二、三!一、二、三!用力!用力!再用力!” “一、二、三……别松手!用力!” “行了,换方向!往那个墙角使劲!三个人一起,往同一个方向。用力!” 几人卯足了劲,在不算宽敞的牛房里不断拔河,期间撞墙几次,摔倒几次。 虽然花费了许多时间,好在小牛最后还是顺利出生了。到了这一步,其他的事情就不需要秦飞扬参与了。 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仍是非常不习惯农村特有的某些粪便的味道,确认没自己的事了,他立刻踏出了牛房,跑到离牛房几米外的地方才感觉又活了过来。 没过几分钟,牛房里面的人就暂时忙完了,牛的主人招呼几人一起去他家休息。由于兽医还要留下来观察牛的情况一段时间,另一位老人家中也有要事,最后只有秦飞扬跟着那位阿叔回家。 水塘庄很小,几乎所有的住宅都是沿着马路两边建造的。阿叔的家就在操场过去十米左右的地方。 “今天幸好有你帮忙,小牛才能顺利出生。这会儿村里面都没人在家!多亏有你啊!”阿叔面带笑意,十分感激地对秦飞扬说道,“我先去做饭,待会我们几个好好喝一杯!” 秦飞扬低头瞅了眼脏污的外套和裤子,总觉得浑身不大舒坦,不由断然拒绝:“阿叔,不用了,我刚吃饭!而且等一下我还要开车,不能喝酒!” “用的,用的,好歹吃一点!”阿叔也不管秦飞扬说什么,径直进了自家的厨房,开了冰箱就准备拿肉出来做菜。 见阿叔忙着去弄吃的,秦飞扬也没继续阻拦了,毕竟他不吃,兽医和另一位帮忙的老人也还是要吃的。 他随意打量四周,发现房子到路边是一小片空地,空地上正好有个水龙头,水龙头旁边还放有鞋刷和洗衣粉,便把外套脱了,挂到一旁的晾衣架上面,拿起干鞋刷先把裤子上能刷掉的脏东西刷掉,才端了个小凳子,把裤腿卷到膝盖处,准备坐下来把鞋子外面也简单刷洗一遍。 “秦飞扬?” 刚要坐下来,就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声音听起来比较远,音量也不高,但他还是听清楚了。 谁喊我?声音好像有点熟悉。 他转头望去,骤然看见昨晚心心念念了一夜的女孩,瞬间呆住了。 他的形象啊! 他缓缓转身,内心不住哀嚎,表面上还得尽力做出一副自然的样子,可惜效果实在不理想。 沉默了好几秒钟,他依然是手脚尴尬得都有点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能谭静云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谭静云敏锐地察觉到他的不自然,也没多想,她已经完全被对方那副看起来非常有料的身材吸引住了。 肌肉结实明显,看起来又不显得夸张,比许多模特还要养眼。真的好有型啊! 她两眼放光地偷偷往下看,一条腿又细又长,嗯?好像挺白的,跟脸上和手脚那里的肤色对比似乎有点明显啊…… 不过,单独看的话还是挺好看的,腿毛不多不少刚刚好,感觉应该很好摸,呵呵~ 刚才远远地就觉得这人身材好得过了头,特别像秦飞扬,她还特地放缓了车速准备看得清楚一点。没想到果然是被自己放在心上的男人,今天真是太幸运了! 谭静云一方面在心里面暗暗鄙视自己的猥琐,一方面又忍不住把视线落在秦飞扬身上。 直到秦飞扬强忍着尴尬清洗好鞋子,整理好裤子,把脏了的外套装进塑料袋放到车上,她才把视线集中在对方脸上。 两人随意聊了十几分钟,谭静云好奇刚出生的小牛长什么样,秦飞扬就带她去牛房外瞧了瞧。 望见那铺满半干牛粪的地面,谭静云不禁在心里面对秦飞扬竖起了大拇指。 她觑了秦飞扬一眼,忍不住问:“你之前就直接踩进去接生?没想过换鞋什么的?看到那些牛粪,你不怕弄脏吗?” “那时候哪有时间犹豫啊!人家一年就指望着养牛赚点生活费,拖久了小牛就危险了……”秦飞扬说着觉得有些不对劲,这是嫌弃他太脏太臭了吗?他已经非常努力地把鞋子上的臭味去掉了! 出发前还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选衣服,结果就这样狼狈地遇到谭静云,他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谭静云听着他的解释,只觉这男人性子真靠谱,都没注意到他逐渐僵住的脸。 勇士啊!如果是她自己,虽然最终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但至少会在心里面犹豫一下,是不是要先去借老乡拿双雨鞋、一套旧衣服换上。 看来,他是个很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不愧是她欣赏的男人! 原以为两人之间很难再产生交集,没想到竟然会接连几天都遇到对方,这是不是说明两人很有缘分呢?看来,她以后可以和秦飞扬多聊一聊。 虽然不一定有机会做情侣,但成为好朋友还是很有可能的,到时候想看帅哥还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