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分卷阅读1 ☆、不受宠的六皇子 短短四十年间,赵之瑾从一个不知世事的纨绔子弟到手握亿万财富的人生赢家,他算不得好人,却也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错事,若同千万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一般,从出生到死亡都没有什么不同。 或许死时会懊恼时间过得真快,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自己的孩子还不能脱离自己,自己的公司也还没有做大做强,可人生不就算这样,充斥着种种遗憾 他是个很享受生活的人,自妻子死后,赵之瑾便没有再娶妻,不是对妻子爱的太深,也不是因为外在因素逼得他不能娶,只因他没有了再娶的念头, 偶尔欲\&o39;望上来,他便去寻能为他缓解欲望的人,因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他没有长期固定的情人,也不愿在外搞一个私生子给自己的孩子增添烦恼,若是百年以后,自己的孩子还为了遗产而闹出笑话,怕是死得都不得安宁 千般想法,万般念头,比不过天命,若是没有一场那突如其来的祸事,赵之瑾现在还在名利场上觥筹交错,谈笑便让无数痴男怨女奋不顾身投入怀抱,轻描淡写间做成一桩桩让人目瞪口呆的大事件。 说多无用,死后的事,那管得了洪水滔天 再次醒来,赵之瑾明显发现了身处此地的不同,他家不好奢华却也是别墅古董字画,而此处没有一点现代化痕迹,古色古香富贵堂皇,环顾四周,蓝,紫,黑,翠以及孔雀绿,宝石蓝等五彩缤纷的琉璃装饰于壁上,金饰银盏交错与檀木台上,龙凤狮子浮雕与建筑壁上,那一笔一画,一点一滴,无不昭示着此间屋子的华丽贵气 赵之瑾起身从床上下来,没有初到陌生地的惶恐不安,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死了,在病床上生不如死的躺了三个月,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为何又再次醒来,身体还无一丝病痛,怕是和梦中那一段听不清的声音有关系,既然在一次拥有了生命,便是老天垂怜,让他得以再活一世,能活着,总比消去记忆重新投胎转世好,在赵之瑾心中,没有了记忆重新投胎,便不是那个人了 趔趄几步,缓慢走到镜子前,模模糊糊的昏黄镜面中倒印出一个约有**岁的小小少年,小少年相貌清秀柔和,带着一丝病气,因着年级小,有着几分雌雄莫辨的样子 赵之瑾轻叹一口气,重新躺回到床上,刚刚注视镜子中的相貌时,脑海中多了很多陌生记忆,占了少年的身子,赵之瑾是愧疚不安的,少年灵魂不知去了何处,他想弥补,却找不到机会 少年极小,记忆中比较重要的事情也不多,再加上这次突如其来的高烧,更是让少年记忆变得模模糊糊,赵之瑾只能大约猜到他是不受宠的皇子,母亲早逝,父亲对少年母亲本就不喜,连带着他也忽视之极,再加上皇帝儿子众多,一个不受宠资质平庸的皇子更加被忽视到底了。 威严权势至上的皇宫终究是冷的,不带一丝温情,少年母亲未去世时,少年还能感受到一点母爱,自母亲去世后,只剩他一人,仆人不敢和他说话,兄长不屑和他说话,父亲连面都见不到。 因母亲曾在少年耳边念叨他的父亲有多好,将她从苦寒之地带出来,让她吃饱穿暖,帮她教训欺负她的后娘,给了她一个孩子,让她有一个依靠,少年母亲是单纯的感恩的,直到死之前都不曾怨恨那个男人将她带到后宫便忘之脑后,只念着那个男人的好。 赵之瑾看到记忆中少年为了去看父亲一眼,不顾先生的责备,越过好远的地方,跑到皇帝上朝的太和门去,赵之瑾冷笑一声,为小少年那一点濡慕之情不值,烧的不知人事还一心念着父亲,也不想想,若是他父亲心中真的有一点他的位置,也不至于病死都无人知晓。 也怨不得少年对父亲有着难以忘却的儒慕执念,毕竟是被母亲临死都念叨的男人,少年心性未成熟,自然是将父亲当成了他可以依靠的存在。 赵之瑾不是少年,他占了少年的身子,并不代表他就要为少年的那一点儒慕之情去接近皇帝,以他现在不受宠的皇子身份,注定离皇帝很远,怕是到皇帝死的时候,才能到皇帝的灵前哭几声,表达一下他对皇帝的虚假亲情。 “殿下该起了,卯时了” 屋外传来细声细气的少年嗓音,赵之瑾听了便知是伺候他梳洗的小路子,小路子是一个月前调过来的,以前伺候他梳洗的太监都没有超过三个月的,皇后是个很精明的女人,怕他们这些不受宠的皇子能翻身,便做出了让伺候皇子的人三个月一换,就算想收买这些太监宫女也没有门路。 赵之瑾应了一声,小6子端着梳洗的水进来,赵之瑾现在住的殿中有着十来个太监,这十来个太监都是皇后以及不知道是哪些个受宠妃子的人,否则怎么可能一个堂堂皇子,发烧一晚上都没有人知晓,怕是知晓了,也是当没有看见吧,一个无权无势的皇子,死一个还能给自己家主子少一点竞争。 梳洗好后,赵之瑾便出了太阿所往皇子读书的资善堂去了,他一个不受宠的皇子自然是享受不到单独帝师的福利,他现在跟着几个差不多年纪的皇子一起读书,功课比较重,平时休息的时间不多,放假更是没有。 《孝经》《论语》《国史》《授时要略》《御览》等等 ,不仅要熟读还要会背诵,因为先生抽查的结果是要告知皇帝的,一个想往上爬想受到重视的皇子,自然要在少师面前好好表现,争取皇帝的青眼。 少年不受宠的原因不仅因为少年母亲不受宠爱,也有着少师告状的原因的在其中,一个背孝经论语都吭吭哧哧的,皇帝自然是不喜的,皇帝的态度少师自然明白,皇帝不喜少师也不喜,恶性循环下导致少年更是读不进书,现在干脆发展到逃学的地步。 因少年是皇子,少师也不敢得罪,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堂上没有这个人了。赵之瑾没有兴趣为得皇帝的青眼而发奋读书,以前上课是怎样的,现在也是一样,只是少年以前会偷偷去看皇帝而逃学,现在赵之瑾不在逃学,只坐在课堂上忽视少师的之乎者也,自顾做自己的事情。 时光匆匆,转眼赵之瑾来到乾朝七年,从一个九的小小少年变成了十六岁的青年,七年时光,小小少年不在弱小,也不复年少时的雌雄莫辨,因常年练武的原因,赵之瑾的身高近一米八,这个身高在乾朝是很少见的。 赵之瑾的修长高挑让他在宫中宫外都意外的受欢迎,不同于武将的蛮横,也没有当今流行的那股子弱不禁风的书生意气,赵之瑾的一袭青衫,明媚如同皎皎月光的容貌却格外的夺人眼球,有匪君子,终不可缓兮,未嫁的少女自是盼望着少年殿下的垂青,渴望着少年殿下 - 分卷阅读2 的怜爱,若能让少年殿下娶其回家,做那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红线鸳鸯,那该是多让人羡慕的美事。 不提赵之瑾被人爱慕,随着年纪渐长,赵之瑾和一同上课的几位皇子都熟悉起来,七年的时光足以让赵之瑾收服一些势力,不管他将来夺不夺那个位置,为了自保他手上也要有几个能用上的人,过了几年手上无人的憋屈日子,赵之瑾对势力的发展还是很有几分兴趣的。 在现代他就是赚钱的一把好手,来古代自然更是如鱼得水,有钱有人有势力,几年的时光,足以赵之瑾将势力分布到了世界各地,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暗地里的,明面上他还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 赵之瑾在母亲未去世时住的是咸福宫,六岁后搬到了专门为皇子居住的太阿殿,现在十六岁,是将成婚的年纪,成婚后自然是不能住在太阿殿里了,若没有意外,今年他又要搬一次家,住到皇帝赐予的王府中去。 当今皇帝是个明君,在大事上不糊涂,不管是北方的匈奴,还是不甘被统治的乱臣贼子,都被打的服服帖帖,唯一不明智的就是风流的性子。 十几年皇帝当下来,后宫妃子没有三千,却也不少于三百了,被宠幸有了孩子的都封了品阶,没孩子年纪大的都默默淹在后宫里了。 “六哥,下学带我去听曲儿呗,听二太子哥哥说新来了一个女先生,一首《把酒问青天》可是听醉了不少人呢,六哥,我还没有出过宫,你们都能出去耍,我只能呆在太阿所里,实在是太无聊啦”少年清脆的声音朝气蓬勃,圆圆的眸子带着对宫外的好奇和向往。 赵之瑾笑了一下,应了一声好,小七比他小一岁,宫里未到十六岁是不能出宫的,出宫要皇帝或者是皇后的审批,小七敢让自己带他出门,怕是皇后给了他出宫令牌。 若是别的地方,赵之瑾还不敢带他去,是他的势力范围,有几个高手坐镇,几个小鬼一起去也不怕会出意外。 “六哥,你说在宫外会不会碰见太子哥哥,小七都好几天没见到太子哥哥了” “太子是去办事了,哪里能整日到太阿所来” 赵之瑾摸摸小七的头,微笑说到,他排行第六,在皇帝心中除了相貌出色,没有特别出色的地方,而小七嘴中的太子哥哥就是最受皇帝宠爱的儿子,今年二十一,文武双全,还是白月光前皇后的唯一儿子,白月光生的孩子在皇帝心中自然是不同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喜欢的点收藏哦! ☆、不受宠的六皇子 下学后,小七就迫不及待的跑到赵之谨面前,一脸期待,他家六哥真好,人帅腿长又聪明,他喜欢的不得了,要不是母妃拦着,他都想搬到六哥那里去住了。 赵之瑾宠溺的笑笑,示意小七跟上,对于小七这个孩子,赵之瑾心中是不自觉带着三分溺爱,这个精灵古怪的小孩,乖巧聪明,又喜欢腻着他,这让赵之瑾不由想起了上辈子的孩子,若是没有那场意外,他家老二也快十五岁了。 到了后,就有人引着赵之瑾往大楼包厢里去了,他来过几次,都是和太子一起来的,一个人来的机会到是没有,他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平时也不爱享乐,来作甚。 而且也不是那种寻欢作乐的风月场所,否则他也不会带小七过来,三年前他盘下只是为了找一个比较安全适合他培养势力的地方,结果三年下来,到是越来越红火,来往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唯一不让他喜悦的就是,他现在暗地里培养势力的地方换到了一家不甚出名的酒馆。 “六皇子殿下,这次过来还让仙仙作陪?”掌柜隐晦问道。 “不用,让青琉过来吧” 赵之瑾含笑拒绝,小七在一旁使眼色,他哪里会看不出来,不就是一直心心念着唱把酒问青天的女先生嘛。赵之瑾也不是没眼色的人,小七惦记着,他也不吊小七胃口了。 “谢谢六哥,六哥你真好”小七听到让青琉过来,立马喜笑颜开,乐滋滋的好像被夸奖了一样。 听赵之瑾让青琉过来,掌柜不由的露出了三分难色,“青琉先生现在正在与大殿下弹琴,恐怕暂时是过不来的,要不然还是让仙仙小姐先过来,等青琉先生空闲下来了,六殿下再去找青琉先生” 听见掌柜的话,小七难掩失落,垂头丧气的看了一眼赵之瑾,那溢出来了。 赵之瑾被小孩可怜巴巴的样子弄乐,逗趣道“小七下次再来见青琉先生好了,青琉先生暂时脱不开身呀” “六哥,我求了母妃好久,母妃才同意让皇后给了我一枚令牌,下次想出来怕是要等我到十六岁了,六哥,我还有八个月才到十六岁,六哥” “真拿你没有办法,只许一次,下不为例”赵之瑾捏捏小七的鼻子,笑着说道。 “六哥,你真好” 小七欢快道,他清楚,只要自己露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来,他家六哥就会答应他,明明只比他大一岁,他六哥却比他聪明稳重多了。 六哥只对他好,对所有人都冷冷淡淡,哪怕是父皇也不能让六哥欢喜,这个小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不曾告诉任何人,连母妃也不知道,他喜欢六哥只对他好,只对他宠溺。 要见青琉,赵之瑾让掌柜的和大皇子先提一下,等同意了再带小七过去,他和小七在在别人眼中都属于太子一脉,和大皇子是敌对关系,可赵之瑾有把握大皇子还是愿意卖他一个面子,毕竟都是皇帝的儿子,私下里再怎么敌对,明面上还是要和和气气的。 约一炷香的时间,如赵之瑾所料的一样,大皇子同意了,赵之瑾和小七往大皇子去了包厢,待见到大皇子,只一眼,赵之瑾便知晓大皇子对青琉那若有若无的情意,以及对自己的敌意。 赵之瑾对大皇子爱上一个女人并无多少兴趣,对大皇子的敌意也无甚在意,毕竟一个只会打仗的莽夫,只要皇帝还没有老糊涂,登上帝位的就一定不是大皇子。 待坐下后,赵之瑾细细的看着在桌前谈琴唱歌的青琉,之前他知道来了一个才气美貌都俱全的姑娘,毕竟唱把酒问青天的人只有青琉这么一个,这个世界上可是没有苏轼的。 赵之瑾也没有去见这个姑娘的心思,以他的想法,只要不想着那个位置,这个姑娘还是不要相认为好,暗地里给她几分照拂就可以了,毕竟网络大爆炸时代,谁不清楚穿越重生一词呀。 他虽然不热衷看小说,却也在家陪着二小子看过电视剧,什么《步步惊心》《甄嬛传》的,他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二小子会喜欢看这些东西,却也明白,这些美丽精致的女孩就代表着麻烦。 现在也 - 分卷阅读3 如他所想的那样,大皇子喜欢上了青琉,太子也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提青琉姑娘,若是按照电视上发展,青琉接下来还会和皇子大臣皇帝等等发生一系列的爱恨纠葛,最终成为某某人的白月光朱砂痣,得青琉者得天下等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想着脑海里一系列不着调的事情,赵之瑾都不由在心中嘲笑自己,自己怕是对现代社会还是难以忘怀吧,否则以他的性子,怎么可能会起这些念头。 青琉实在是个很出众的女孩子,不张扬也不过分低调,暗卫私下里给过青琉的资料,一个不受宠的嫡女,父亲小地方官,家里现在是继母当家,她一个前夫人生的孩子自然是被苛待,这次逃出来的原因是后娘要将她嫁给一个吃喝嫖赌一应俱全的人渣。 不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家能好好的从一个小地方逃到上京来,就这份聪慧,也值得赵之瑾好好培养青琉了,因着暗地里有他几分照拂,所以青琉在不仅没有受到欺辱,反而能安安静静的不受人打扰。 说是怜香惜玉也好,还是因青琉代表着他在现代社会的痕迹,反正赵之瑾是很乐意照顾青琉姑娘的,就当是白捡了一个女儿,毕竟以他的年纪,青琉十六岁的年龄,给他当女儿是绰绰有余了。 “六哥,你喜欢青琉先生吗?”小七拉了拉赵之瑾的绣袍,问道。 赵灵均看着赵之瑾对着青琉出神,心中是极不乐意的,他还是第一次看赵之瑾出神,而让他六哥出神的对象却是他心心念念的青琉先生,这让他生出一种这个女人还是不要存在就好了,六哥就永远是他一个人的念头。 赵之瑾看着小七,笑而不语,他总不能告诉小七,他看青琉,就和看女儿一样,不是喜欢女人的喜欢,而是一腔父爱,想到此处,赵之瑾只想扶额,他这种慈父心理是不是要不得。 赵之瑾没有回答,赵灵均反而是误会了,以为赵之瑾是真的喜欢上了青琉,那一股子怨念,不仅赵之瑾注意到了,在一旁默默饮酒的大皇子也注意到了。 “六弟,你应该要开府了吧,上次父皇说给你赐婚,不知道六弟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不该肖想的人,六弟还是死了心思吧,否则哪天就倒了霉了”大皇子带着敌意威胁。刚刚七弟的问话,他可是听的一清二楚。 他将青琉视作他的禁脔,他自然是不允许有人伸手,谁敢伸手,他必剁谁的手。 赵之瑾眸子微沉,威胁的话他有多久没有听到了,上辈子没有人敢威胁他,这辈子虽然不受宠,却也是皇子。 这难道就是爱情的威力?以前大皇子是草包,却还是有脑子的草包,现在为了爱情,变成没脑子的草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要将自己彻底推到太子一脉。 “大哥说笑了,弟弟可没有喜欢的人,就是不知道近来大嫂可好,上次大嫂可是给大哥添了一个大胖小子,想必大哥是开心极了” 赵之瑾没有惯着人的习惯,开口就毫不犹豫的讽刺了过去,被人威胁,他还能忍让不成,他就是瞧着大皇子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才敢毫不犹豫的落他面子。 他现在代表着是太子一脉,和大皇子本来就是水火不相容,皇帝为了平衡,自然是乐意看着他已经长大的皇子争斗,要是不争,都和和气气的当太子为未来皇帝,他那个好父皇才是真的应该着急了,现在这样正好,反正不闹到明面上,皇帝是不管的。 “哼”提到府里的女人,大皇子冷哼一声,没有在继续说话了。 闹得如此不愉快,赵之瑾也没有了留下来的心思,赵灵均也就是小七自然也随着赵之瑾离开了,赵灵均本来就不乐意他六哥看青琉,现在闹成这样,自然是非常乐意,心中还暗搓搓的想让他六哥永远都不要来了。 上次的事情一晃已过三个月,没有出乎他的预料,皇帝封了他郡王,开了府将他打发出了皇宫,离皇宫不远的地方住了去了。 他现在在翰林院供职,从五品,翰林院是皇帝的私人机构,担当起草诏书之类的,虽然无甚实权,却也能常常在皇帝面前刷个脸,让那些常年见不到皇帝的皇子大臣来说,也算是羡慕妒忌恨了。 他第一次当差就是去翰林这样的机构,说不清倒不明的,赵之瑾现在也没法摸清楚皇帝的心思,说是要培养自己吧,皇帝一直对自己冷漠无视的,说不是培养自己吧,又把人放在他眼皮底下,那个心思深沉的男人,这些年赵之瑾是越发看不清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一腔父爱无处诉啊,老父亲嘛,大家懂得,穿越的姑娘,主角不会打压啊之类的,可能在暗地里还会照拂几分,老父亲的爱是深沉的嘛! 这一章节cp是谁,我是不会说的,威逼利诱我也不会说,除非是当我媳妇。 喜欢的就点个收藏,谢谢。 ☆、不受宠的六皇子 下了朝,赵之瑾往翰林院去,路上却被太叔圣哲喊住,太叔圣哲是赵之瑾在乾朝相交的第一个朋友,三十左右的年纪,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具有超人的道德和才智,看见他的第一眼,便知晓这人是个风光霁月的世家公子,哪怕是赵之瑾,第一眼见他,也会产生欢喜的情绪来。 太叔圣哲实在是一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美男子,若说赵之瑾的容貌是皎白明月,那太叔圣哲就是清冷谪仙,两个人的相貌不分上下,却偏偏给人感觉太叔圣哲更加美的不似人间该有的存在。 赵之瑾不止一次腹诽过,皇帝为何如此看重太叔圣哲,三十岁的年纪就让他成了三公之一的正一品太师,怕不是智慧与品德的世家光环作祟,而是美貌起了大作用,不然怎么就让一个小青年成了手握大权的辅弼国君之臣。 现代当官要熬资历,古代也一样,没有四十岁,是不可能当上太师一职的,除了靠美貌征服了皇帝,不然就是再多的智慧光环也不起作用。 唉,连赵之瑾都喜欢的男人,皇帝肯定也喜欢呀,一个大男人,长那么好看做什么,幸好当今皇帝不好男色,不然君王不早朝也是有可能的。 “郡王今日可有空闲,若是有空,陪我走一趟翰林院,今早皇帝问起了科举的事情,三年一次的科举是大事,却是不能耽误了”太叔圣哲走在赵之瑾身侧笑眯眯的说道。 “行,太师和我一起吧,翰林院的那些老头子也够顽固,平时就是用下巴看人,除了父王,谁的面子也不给” 赵之瑾听到太叔圣哲要过问科举之事,就一阵头疼,科举这一块他插不上手,出卷子的那几个老头脾气别提多固执,而且几个老头还直属于皇帝,出的卷子也是直接拿给皇帝看,旁人是不能过问的,就算他是皇子也一样。 引着太叔圣哲见了那几个老头子,果然如他所料 - 分卷阅读4 的那样,几个老头子只给太叔圣哲几分面子,他在一旁完全被忽视了个彻底,太叔圣哲不愧年纪轻轻混到了三公之一,只问了几句考卷的进度,关于题目是一个字没有提到。 “郡王今日多谢你了,我请你喝酒,我家埋了十年的箐珂酒这几日要开封了”太叔圣哲抿唇微微扬起嘴角笑了笑。 那张美若谪仙的脸上露出那一点笑容,刹那间如同百花盛开,羞的天地日月都没了颜色。 赵之瑾呆了呆,很快回过神。 送走了太叔圣哲后,赵之瑾就去了他所在的办公处,翰林院是个很清贵的地方,来到翰林院的人,无论是家室人品才华都要上上之人,稍稍差点,都被皇帝打发到地方做个小官,而不是来翰林院镀层金,好为将来高升做个踏脚石。 能和太叔圣哲做朋友,赵之瑾无疑也是聪明的,翰林院的人都清高,却也不是傻子,排挤一个皇子有什么好处,所以赵之瑾来翰林院一个月,就结识了不少有才华的人才。 因着皇子身份,赵之瑾也不与这些人深交,整日就做些修书撰史的事情,不然一个结党营私的大帽子扣下来,他这辈子就要被圈禁在王府里了。 日子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慢慢过着,他十八岁生日那天,皇帝赐了婚,女方是太叔圣哲的一个远房侄女,也是显贵人家,虽然在朝上没有多大权势,却也是千年的世家,家底殷实而且是个专门搞学问的家族。 赵之瑾很满意,他没有野心,又不心心念念着要登上大宝,娶了这个女人,便代表皇位与他无缘了,一个无权的世家,自然是不能阻挡皇帝看好的皇子登上皇位。 满二十成婚,现在是个注意女子闺名的时代,赵之瑾做不到盲婚,就托了太叔圣哲给他找了一副他侄女的画像,因着古代画像注重意境,赵之瑾实在是没有在画像上看明白他未来的妻子长什么样子,只隐隐约约的和太叔圣哲有三方相似,都是风光霁月的样子。 赵之瑾不期待,也不反感娶妻生子,皇帝赐婚的旨意下来了,他就接着,赵灵均跑过来和他闹了几次,说不想他娶妻,娶了妻子,他就不是他的六哥了等等,赵之瑾没理会赵灵均的无理取闹,他虽然也不想成婚,还是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女人。 可皇帝赐婚,他还能拒绝不成,除非皇帝死了或者他死了,不然这个婚肯定是要结的,如果皇帝在他满二十之前驾崩了,新上位的皇帝给他取消婚约,否则太叔圣哲他侄女肯定是要嫁到他府里的。 小七赵灵均闹了几次,见赵之瑾没有取消婚礼的意思,就渐渐不闹了,也不知道去做了什么,有时候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人,关系就慢慢疏远下来,赵之瑾也没有在意,依旧做他的编修,说道无情,赵之瑾也算是个中好手了。 以前有多宠赵灵均,现在就冷漠的有多可怕,不管不问,不去看他办的差事如何了,也不去管他开府后会不会适应,在赵之瑾心中他家二小子虽然也会撒娇,却不会像赵灵均一样无理取闹,既然和二小子没有相同的地方,赵之瑾自然就不在继续溺爱着赵灵均了。 这几年的时光,赵之瑾和赵灵均疏远了,却和太叔圣哲是越发熟悉了,人生得一知己实在是千金难求的事情,他和太叔圣哲在某些事情上是无比默契的,有些话,有些事,他他不用说,都能明白,都能做出相同的选择。 赵之瑾会常和太叔圣哲喝酒,当然这些都是在私下里,一个正一品太师和一个无权无势的正四品皇子编修(他升官了)在一块喝酒实在是不太像话。 如果不是怕人误会他和太叔圣哲gay里gay气的,他都想和太叔圣哲同塌而眠,日夜不休的谈论志趣相投的话题,精神上相交的知己,好比吃了那让人振奋的药剂,既上瘾,又过瘾。 他和太叔圣哲都默契的掩盖了他和他的深厚友谊,选择了明面上冷淡处置,所以在外人眼中,他和太叔圣哲虽然也有联系,却联系不深,不然皇帝也不敢将太叔圣哲他侄女嫁给他。 否则有了太叔圣哲的支持,那个位置争一争还是可以的,说不定哪一天太子就作死,皇位就落在他头上。 赵之瑾现在肯定是没有想过这些的,这几年他只专注暗地里势力发展,有权势的世家大臣他没有去刻意结交,在朝堂上勉强混了个脸熟,有个三分好感,不至于哪天落难了,会被人落井下石。 的穿越姑娘赵之瑾派了几个好手保护着,除非是遇了难,否则这几个好手是不会出现在姑娘面前的,这些年断断续续的传来消息,姑娘还一直在和太子大皇子四皇子纠缠着,这几天暗卫传过来消息,不知为何赵灵均也与姑娘纠缠上了。 至于最后花落谁家,赵之瑾也猜不透。 这些情啊爱啊的,他上辈子就没有经历过,他和他妻子是联姻,婚后谈不上如胶似漆,却也属于相濡以沫,没有经历太多波折,一个嫁,一个娶,都是冷情的性子。 想要的,该做的,不该做的都明明白白,他给她尊重爱护,她给他温柔贤惠,互相扶持着也过了十来年,直到她去世几年后,他才在外找了几个小情人,纯粹是纾解欲望,没有一丝一毫爱意在里面。 所以收到暗卫传来青琉姑娘和几个皇子的爱恨情仇,赵之瑾不止一次的庆幸当初没有为了那一腔父爱跑去和姑娘认亲,否则上京的八卦绯闻又要多一个六皇子,冲冠一怒为红颜,想想就敬谢不敏。 上京的八卦近些年一直都围绕着的姑娘,太叔圣哲有一次还在私下里问过青琉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来路,否则怎么和几个皇子纠缠,到现在还没有性命之忧。 毕竟太子被大皇子落了好些面子,太子竟然都没有迁怒,以太子暴躁易怒的性子,这样不给他面子的男人女人坟头草都有几丈高了。 赵之瑾没有和太叔圣哲说这些是女主光环起了作用,就算世界上死了无数人,主角也是不会死的,而且太子明显是爱上青琉姑娘了,疼爱都来不及,又怎么舍得迁怒青琉姑娘。 赵之瑾兴致缺缺,并没有和太叔圣哲继续聊关于真爱这个话题,太叔圣哲明显也是不懂的,两个都不懂的老男人,聊真爱不是自己打自己脸! 而且青琉姑娘是个聪明人,在没有触犯上面那位的忌讳前,不管是大皇子为他大打出手,被打的还是太子,还是太子为她红颜一笑,不惜豪掷千金,还是四皇子为了抱得美人归,不惜求皇上赐婚娶其为正妃, 没有触犯到那位忌讳,那位自然也就放任了,由着他们胡闹,在那位看来,这些都是儿女之间的小摩擦,属于小孩子之间嬉戏,没有闹到一定程度,他都是不会管的。 得,又是一个不懂真爱的老男 - 分卷阅读5 人,或许这一个章节要表达的是,《这些不懂真爱的老男人,在一本正经的讨论什么是真爱。》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太叔圣哲真是好颜色,写的时候,差点把自己扳直了。 不到最后一刻,不要瞎猜cp,不然站错队了,就要泪奔了。 小七其实也挺好的,精灵古怪猫一样的小小少年哟,大叔最爱。 求收藏,求点击,么么哒。 ☆、不受宠的六皇子 赵之瑾在乾朝的日子是非常快活的,有一好友能把酒言欢,有尊贵的身世不需低头做人,身为皇子,不卷入夺嫡,不参与谋反,只要安分守己,便能一世平安。 上辈子劳心劳力四十就去了,这辈子赵之瑾却是不想再活的不痛快,哪怕被说是胸无大志,赵之瑾也是不想将一个皇朝的担子扛在肩上,历史上的皇帝有哪一个是活的舒坦的,昏君也好,明君也罢,都是困在一方天地,不得自由。 赵之瑾在等,等着现在的皇帝去世,新皇上位后,没有登上帝位的皇子就可以离开上京,去自己的封地。 上京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封地自由快活,在封地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不用时时刻刻都压抑着性子,生怕被人捉到把柄,只是去了封地后,想再见好友就难了。 又是一年盛夏,皇帝受不得热,浩浩荡荡的带着一大群妃子太监准备搬去避暑山庄,受皇帝看重的大臣也跟去了不少,太叔圣哲最得皇帝青眼,自然是年年去,而赵之瑾这次也是随伴驾的一员。 赵之瑾年岁渐大,一身的通透气质也越盛,皇帝看着也很喜欢,因在翰林院做事,常常能见到皇帝,次数多了,皇帝自然也是注意到这个被他忽略的儿子,若说宠爱,自是比不上被皇帝看着长大的太子。 皇帝想着留赵之瑾将来给太子做一个左膀右臂,加上太子和赵之瑾关系好,赵之瑾表现也不错,一直都不曾私下结交大臣,看着就不像有野心,这样的人留下来给太子分忧,他放心。 免得将来和他一样成为孤寡老人,有点事,身边一个兄弟也没有,这般想着,皇帝分给赵之瑾的差事也越来越重。 得了皇帝青眼,赵之瑾升了官,在外受到的待遇也更好了,以前还有不少眼高的宗族权臣瞧不上赵之瑾,现在却对他恭敬有加,赵之瑾心中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往上爬,权利的滋味只要尝过,便再也无法舍弃。 避暑山庄位于一个四面环山的道教圣地,气温比上京的那种热死人的地方要凉快上数倍,太后崇尚道教,常年在此处居住,皇宫也甚少回去,而皇帝是个很孝顺的儿子,所以每年去避暑的地方都是这座道教圣地,既能来孝顺太后,又能减轻暑气的侵袭,一举数得,自然是最好。 皇帝出行,圣地周围自然是派了重兵把守,赵之瑾一个快成年的皇子,居住的地方自然离后宫嫔妃越远越好,待安顿下来,已是申时了(约下午四点左右)。 出了一身汗,赵之瑾安排了人烧水洗澡,洗刷后,赵之瑾穿好外袍准备出去看看这处盛地的风景,盛夏太阳落山迟,赵之瑾也没有让人作陪,只想一个人走走。 山很高,走了近半个时辰,才到了山顶,赵之瑾寻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练了一套拳,舒展这几天的奔波劳累的身子骨,他练拳多年,身体健康壮实,一套拳练下来,身体自然恢复了往日的舒坦。 瞧着时间还早,太阳还未落下,赵之瑾想到太叔圣哲也来避暑山庄了,就琢磨着要找他喝酒,在上京的时候,大家都忙,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早上四五点就要上朝,上完朝就要去忙工作,赵之瑾还好,翰林院算是比较清闲。 太叔圣哲就属于非常忙的,权利越大,责任越重,上京的大事小事还有外地官员上的奏折之类的,他都要先看一遍,重要的要拿给皇帝审批,皇帝审批后,还要安排将事情落实下去。 忙完一天,看看时间,差不多又到休息的时间了,如此,自然是没有多余的时间陪人饮酒作乐。 回到小院后赵之瑾和侍卫说了声,等了约一个时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太叔圣哲才和侍卫一同过来,赵之瑾见到好友,心中自然是开怀的。 挥手让院子里的的人都下去,赵之瑾拉着太叔圣哲的手坐到酒桌旁,因着只有两个人,也没有多少规矩,赵之瑾举着酒杯身子就那么散漫的靠在椅子上。 “阿瑾,你这酒滋味比起上次云霓那边进贡来的御酒还要来的好” 太叔圣哲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小口,脱去了那身官服,只着一件玄色的长袍的他,好似脱去了身上的所有枷锁,神情慵懒,微风轻轻吹动着他墨色长发,在夜色中他比起洒脱的神仙中人还要似一个神仙。 赵之瑾从未见过他这般轻松模样,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来,太叔圣哲身负高位,平时见到他都是一副稳重优雅的模样,这样慵懒品酒的样子,还真是好看极了。 “酒是我自己酿的,等会让人给你送几坛过去,别说这地方晚上还真有些冷,睡前喝几杯还真不错,暖暖身子” 太叔圣哲摆手,拒绝了赵之瑾送酒过去,说道“我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想喝酒了,我自会来寻你,这里不是上京,你我来往亲密一点也不打紧” “有人愿意陪我喝酒,自然好了,算算都快半年没有一起喝酒了,今日一定要不醉不休,醉了就歇在我这儿” “嗯,阿瑾又没个妻妾,在你这儿歇一晚也成,阿瑾,君上在你这个年纪太子都出生了,阿瑾却连个小妾都没有,不会是好男色吧”太叔圣哲微微靠近赵之瑾,笑着揶揄到 “酒还没喝几杯,钦君你就先醉了,瑾没有妻妾,并不代表好男色呀,钦君不也没几个妾室么,上次有人送你几个美貌丫鬟,你不都打发出去了,如此说来,钦君也是好男色的” 太叔圣哲字玥钦,他年纪比赵之瑾大些,赵之瑾平时称太叔圣哲为钦君,以示亲近。 “呵呵,好不好男色,瑾不如亲自试试,乾朝可是没有比瑾更出色的人了,若是好男色,自然是和瑾了。” 赵之瑾被太叔圣哲的话说得脸微红,枉他平时以为钦君是个正直的端方君子,却没想到不正经起来是这般要命。 被人撩了,势必要反撩回来呀,直男瑾没有想太多,不甘示弱的往太叔圣哲身上靠了靠,近着太叔圣哲耳边说道,“若是能和钦君断袖,瑾自然是非常乐意的,你我相交近三年,钦君的好颜色自不能便宜了外人” 这下却是太叔圣哲尴尬了,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下去压压热意,瑾往日都一副疏离和谁都不亲近的模样,想趁着月色打趣几句,好看个他的笑话。 赵之瑾自然不会如太叔圣哲所想的那般纯情,中国的酒桌文化 - 分卷阅读6 源远流长,喝的多了,荤话自然张口就来,赵之瑾可是在现代社会养过小情人的,这辈子修生养息没有在外乱来,但刻在骨子里的还是现代社会的痕迹。 越过男色这个话题,两人絮絮叨叨的又聊了好一会儿,赵之瑾让人酿的酒度数自然不低,两人喝了差不多有三坛白酒。 酒意上头,赵之瑾拉着太叔圣哲,要让他弹琴他舞剑,古代又没个手机,刷不了朋友圈,也就弹琴下棋这些乐子了。 太叔圣哲自然应许,赵之瑾去屋子里搬来了古琴和剑,古琴是好琴,古剑也是好剑,迷离的月光下,太叔圣哲指尖轻轻拨动琴弦。 琴音悦耳让人沉醉,真真让他沉醉的是月下舞剑的矫健身影,他的眼中不离的注视着舞剑身影,指尖的拨动渐渐断断续续起来,曲不成曲,调不成调,就此醉去。 再次醒来,太叔圣哲有些昏沉的脑子让他不知身在何处,入目都是一片陌生,他的衣衫未解,还是昨日换的玄色长袍,片刻,醉意渐消,逐渐忆起昨日的荒唐,脸上一红,哪怕没人看见,他也下意识的又恢复正经模样。 直男瑾穿着轻薄的衣衫,在院子里打了好一会儿拳,才见太叔圣哲从屋子里出来,招呼小厮给太叔圣哲打水,让他梳洗,直男瑾是个纯直男,哪怕昨晚两人是睡一块的,还是他将太叔圣哲给抱到床上的,如此暧昧的氛围下,他也没想着要给太叔圣哲换身衣衫。 两个大男人开个玩笑,说点暧昧不清的话都实属正常,真让赵之瑾动手做些什么,他还真就不懂了,钦君又不是姑娘,亲亲摸摸顺便偷个嘴儿,抱他回去没让睡院子已经是极限。 “阿瑾,让人给我烧桶水吧,我泡个澡,一身的酒味”太叔圣哲皱着眉说道。 赵之瑾应了,看了一眼伺候的人,跟着一起来避暑山庄的都是培养多年的人,自然懂赵之瑾眼色,弓身行了礼,退了下去 屋里没人,赵之瑾笑着说道“钦君酒量下降了,一坛不到就醉的不省人事,如果钦君是姑娘,昨晚就被人占便宜都不知晓了” 太叔圣哲瞥了赵之瑾一眼,说道“昨晚的酒后劲不小,以后少喝一点,喝多误事” “好,听钦君的” 赵之瑾也是第一次喝他酿的酒,他出了配方,剩下的都是有专人酿的,酿好了埋个几年,也没有想过酒劲会如此大,钦君醉的不省人事,他也挺不好受的,宿醉让他头疼了好一会儿,打了几套拳,出了一身臭汗,才消去了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又一次喝醉 阿瑾:这次我脱你衣服了!求表扬求抚摸! 钦君:滚 ☆、不受宠的六皇子 待两人都收拾好后,赵之瑾和太叔圣哲去厅中吃茶,太叔圣哲不喜油腻的食物,口味偏甜,赵之瑾让人准备的早茶也就是简单的一些甜点和粥。 因为没有带厨子来,所以现在厨娘是侍卫兼任的,味道自然是比不上上京吃的精细,赵之瑾对吃食秉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不是美食家,也不打算做饕鬄,能饱腹即可,太叔圣哲也不矫情,一碗白粥吃的津津有味。 待吃过饭,已到了辰时,今日是难得的阴凉天气,卯时还下了一会小雨,出了房间,一股子凉风扑面而来,带来舒爽气息。 此地是道教有名圣地,传闻是古远大德太清道人成圣的地方,既然来了,又岂能不去礼拜,赵之瑾第一次来,不熟悉此地,心想着让太叔圣哲领他去游览一番。 赵之瑾望着身边站立的人说道:“钦君,今日你有没有空闲,我第一次来此处,你能不能带我游览一番,听闻有一座自然形成的太清道人圣像就落座与中台台顶上,我想去礼拜一番。” 太叔圣哲含笑应允,两个人独处的时间不多,他自然也欢喜和阿瑾多相处一会儿,再多的事情,也没有好友的事情重要。 赵之瑾和太叔圣哲都没有带侍卫的打算,赵之瑾是对自己武功有自信,一般的江湖好手都碰不上他衣角,太叔圣哲是个文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他不带侍卫是因为他对赵之瑾有自信。 他第一次见赵之瑾就是在被暗杀中,当时来保护他的人几乎被暗杀了个干净,命悬一线,赵之瑾正好路过,他可是看赵之瑾面不改色的砍了十几个前来刺杀他的杀手,将当时的他救下来。 第一次见面,太叔圣哲没有认出他就是不受皇帝宠爱的六皇子,只当是遇上路见不平的侠客,想喊住他报恩,恩人却看都不看他一眼,十分冷漠的离开了。 第二次见是在翰林院,他一眼就认出赵之瑾是救他的人,这次恩人没有冷漠,反而很好说话,虽然有些冷淡,却也没有拒绝他的接近,他急切的想和他诉说救命之恩,恩人却没有认出他来。 也不奇怪,当时他被追杀多日,从江南到上京,保护他的侍卫死了近百,他身形狼狈,连脸上都溅满了的鲜血,有暗杀者的,有保护他的,待回到安全的地方,他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 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在回上京的路上,当时他抱负未成,皇帝的知遇之恩未报,一路为保护他又牺牲那么多人,他若是没有将搜寻到的官员贪污舞弊的证据交给皇帝,他死都不瞑目。 赵之瑾救他之恩不敢忘,只是那一场贪污舞弊案牵扯太大,至今还有不少逃犯隐蔽在暗处,赵之瑾未认出他来,他也不想将赵之瑾牵扯进去,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注视着赵之瑾,给他铺路。 知晓他是不受宠的皇子,一边欢喜能报答赵之瑾的救命之恩,一边也利用人脉慢慢的帮他在朝上立足,他费了不少心思,才渐渐与赵之瑾成为了至交好友。 越过这些陈年旧事,来五台山的大多是帝王心腹,不认识太叔圣哲和赵之瑾的基本没有,两人出了门,就是行礼的声音,赵之瑾不想应付这些人,就问太叔圣哲有没有无人的小路,太叔圣哲想了一会,就领着赵之瑾走了一条小道,这条小路他听以前一个同僚说过。 路很窄,应该是当地人为了砍柴踩出的小路,弯弯曲曲的,路还有不少小石子,若是不慎踩上石子恐怕有摔倒的危险,太叔圣哲身娇肉贵,赵之瑾便让他走在前面,遇上坑洼,还能扶一把。 因着想照顾太叔圣哲,两人距离自然挨的很近,太叔圣哲比赵之瑾稍矮一点,身形也偏瘦,世家培养出来的人,出门自然是做软轿,走路的机会几乎没有,几十年下来,太叔圣哲没有太好的体力,往上走了一会儿,就有些喘不过起来。 见此,赵之瑾有些歉意道“钦君,是我考虑不周,还连累你受累,不如我们歇一会儿,时辰还早,我带了干粮,就算来不及去山顶的庙宇吃饭,我们也可以先吃干粮对付一顿” 许久未如此累,太叔圣哲脸有些发白,额 - 分卷阅读7 头上也冒出细细的汗珠,听到说歇一会儿,忙不迭的点头,赵之瑾扶着太叔圣哲往一个比较平坦的大石头上走去,待太叔圣哲坐下,拿出挂在腰间的水给太叔圣哲喝。 太叔圣哲捧着水壶小口的喝着水,沦落到如此境地,太叔圣哲依旧保持风度,世家从小培养的举止是刻在他骨子里的,并不会因为一时遭难而有所改变。 赵之瑾脚尖微挑,暗提内力,往树梢越去,站在树梢上见到此处离山顶还有好大一截距离,心中不由犯难,以太叔圣哲的体力想爬到山顶是不可能了,除非他将太叔圣哲背上去,只是以太叔圣哲的性子,怕是不会要自己背。 从树上下来,赵之瑾和太叔圣哲说了一下此时情况,太叔圣哲想了片刻,还是坚持要往上走,赵之瑾劝说再三,还是没有让太叔圣哲改变主意。 于是接下来的行程就不是一前一后,改成赵之瑾半扶着太叔圣哲往上,近两个时辰,才逐渐接近山顶,赵之瑾负担了太叔圣哲大半体重,依旧是面不改色,太叔圣哲却是脸色惨白,连气息都几不可闻。 “阿瑾,你去礼拜圣人吧,我走不动了,前面有庙宇,我去庙宇歇息休整一番,” “也可” 赵之瑾将太叔圣哲送去庙宇,庙宇门口的道长显然是认识太叔圣哲,热情的将太叔圣哲迎进去,安排在一个很清雅幽静的小院子里,片刻后一个老道长行色匆匆的走过来。 老道士行了一个道家的拱手礼,太师圣哲回了一礼,三人落坐后,老道士让守着的小道士沏了一壶好茶,说道 “一年未见,太师还是那般风采照人,圣上过几日才会过来,太师怎么提前到了” 赵之瑾心下讶然,不知这个老道士是什么身份,看他似乎很熟悉皇帝的行程,想来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道长不也依旧精神抖擞,道长不说,谁知晓道长今年近一百岁了”太叔圣哲熟稔的说道。 “太师可会在此处等圣上过来”老道问道 “待会就下山,道长不要刻意空出时间来招待我,这几日圣上要上山,庙里应该有不少事情要先准备,道长若是有事,就先去忙” 老道长人老成精,自然看出太叔圣哲疲累不堪,恐怕没有精神和自己周旋,话多惹人生厌,于是就接着太叔圣哲的话往下说道“那就恕老道不能招待太师了,这几日庙里事情确实多,太师若是有事,就吩咐小昶。” 待老道长离开后,赵之瑾也随之离开了庙宇,他见庙宇周围有不少乾朝士兵在巡逻,知太叔圣哲在此地会很安全,不会有被暗杀的风险,三公之一,想太叔圣哲死的人很多,不管是政敌还是外敌,成功了,乾朝定要元气大伤。 不管是好友还是乾朝需要,太叔圣哲都不能有事,赵之瑾心有挂念,自然内力运转加快,几个轻跃,很快就到了大德圣人像前。 见到了圣像如同传闻中那般栩栩如生,五官明显,神态气质都好似一个真正的圣人在慈敏怜爱着世人,赵之瑾生出尊敬,心也诚了几分,以前他是不信宗教的,现在穿来此处,想不信有神仙都难。 接过道士递过来的檀香插在香炉,赵之瑾对着圣像结印跪于拜垫之上,三跪礼毕,赵之瑾未许任何心愿,他想要的,自己就能得到,求圣人慈敏,不如自己动手取来,心无所求,自然能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了圣人前。 再回到寺庙的路上,赵之瑾见到了大皇子一行人也来礼拜圣人,遇见没有不去见的理由,和大皇子等人客套了几句就告辞离开了。 到庙里后,赵之瑾直接去了安排给太叔圣哲的小院子里,刚靠近院子,赵之瑾却听到太叔圣哲再和一个女子说话,女子声音他听得觉得有些耳熟,以为是太叔圣哲认识的,没多思考,推门直接进了院子里。 待见到说话的女子时,赵之瑾很惊讶,是他很熟悉却只见过几次面的青琉姑娘,想到大皇子一行,青琉来此就不用说了,至于为何会在此地,还和太叔圣哲认识,这让赵之瑾心中隐隐生出些不妙的感觉来。 “六殿下!” 太叔圣哲见到赵之瑾,不会在外人面前露出很熟稔的样子,所以将亲昵的阿瑾换成六殿下,弯身行了一个礼,以示恭敬,不熟悉的人前,太叔圣哲做事滴水不漏,永不会让人抓到把柄。 “太师免礼”赵之瑾受了一礼,虚扶了一下太叔圣哲,两个人一个比一个会装,礼挑不着错处,赵之瑾根据太叔圣哲的态度也猜到青琉姑娘应该和太叔圣哲不熟。 “青琉见过六皇子殿下,殿下万福金安”青琉两手平措至左胸处,右腿后屈,屈膝,低头,行了一个大礼。 “行了,都坐下吧,是我扰了你们喝茶的兴致了”赵之瑾对着青琉点点头,语气冷淡,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 三人落座,太叔圣哲新拿了个干净的杯子,将旧茶倒去,洗好茶壶,行云流水的重新沏了一壶茶,姿态之优雅,比之她以前遇上的人都要优美贵气上几分。 作者有话要说: 青琉姑娘上线,一见钟情太叔圣哲,毕竟太叔圣哲人美性格好,小姑娘的最爱。 求大佬收藏评论,不让我一个人单机。 ☆、不受宠的六皇子 太叔圣哲没有注意到青琉眼中露出的微微痴迷,赵之瑾注意到了,心中有着几分看笑话的心思,并不打算告诉太叔圣哲。 静待了几分钟,太叔圣哲白皙干净的指尖按在茶壶上,风轻云淡的给赵之瑾倒了一杯,再给青琉姑娘倒了一杯,最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青琉的百转心思,他是一点点不清楚的,在赵之瑾面前,他的视线一直是吝啬,吝啬到不会分给别一点,而青琉姑娘美则美伊,却无法令太叔圣哲改变心态。 “六殿下,青琉姑娘在庙里迷了路,不小心走错了院子,我正在喝茶,青琉姑娘说她口干,便请她喝了一杯。”太叔圣哲不懂赵之瑾越来越微妙的眼神,开口解释道。 “嗯,太师泡茶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今天是托了青琉姑娘的福,往日太师可都是犯懒,请人喝茶却都是让下人代劳的。”赵之瑾看着太叔圣哲,说道。 赵之瑾身前的杯子空了,太叔圣哲笑着给续了一杯,“哪一次你去寻我,我不泡茶给你喝了,自己是个酒鬼,说喝茶没滋没味,还不如喝开水,再好的茶,都给你糟蹋了。” 青琉听着两人一字一句,心中暗暗羡慕,她插不上他们二人的话,只能捧着茶杯喝茶,心中涩然,只能将目光暗暗的放在那个让她心悸的男人身上。 她承认她这次是真的心动了,不管是霸气的太子还是深情的大皇子,哪怕是发誓要给她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四皇子,都不能带给她那种心悸的感觉,只一眼,就知晓,这人应该是她 - 分卷阅读8 一直在追求的爱情。 女孩家的心思自然是越想越涩然,见到那人如此优秀,长相俊美的不似凡人,年纪轻轻就是当朝太师,在现代就是协政主席,这样优秀的男人,要什么女人得不到,越想,越是自卑自己的身份,她眼中黯然,浑身流露出脆弱和不安。 大皇子是来寻青琉的,迈进院子,他的眼中只剩那个背影孤寂,沉浸在不安脆弱中的人儿,心中痛惜,他舍不得伤一根手指头的人,谁让她那么难过了,他曾发誓,今生都不会让她难过,现在却失言了,她在难过,她在不安。 大皇子擎走到脆弱的人儿背后,轻轻的拥住他,想用自己的体温,唤醒沉浸在不安的人儿,“青琉,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大皇子安好!”太叔圣哲起身离开桌子,对着大皇子行了一礼,只是大皇子现在沉浸在安慰青琉的情绪中,华丽丽的忽略了一旁的两个大活人。 太叔圣哲给了赵之瑾一个眼神,赵之瑾立刻领会,起身和太叔圣哲默默远离了此地,打扰人谈恋爱是不对的,就大皇子擎那副模样,根本不理会他们。 “擎,我是不是很失败,身份不够,相貌不够,才气不够,我什么都做不好,只会唱几首曲子”青琉将身子轻轻靠在大皇子身上,忧伤问道。 “傻瓜,你是上天送我最好的礼物,我只爱你,和你是什么人,什么身份有什么关系呢,你是如此的优秀,第一次见你,你在唱歌,那时候,好似天上的太阳月亮星星都在围着你转,我心悦你,我可以不要皇位,不要一切,我只想要你”擎深情道。 “对不起,擎”青琉轻轻叹息道,她怎会不知道擎爱她,可擎不能给她带来心动,她感动擎对她好,却永远无法爱上,或许这就是有缘无分。 “我永远不要听你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不爱我,可我却想自私的霸占你,青琉,若是有一天你爱了别人,请给我一个守护你的机会,我喜欢看见你脸上永远都是笑容。” 赵之瑾手撑着额头,倚在墙上,听着大皇子深情的话,心中感动,却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遇上这么偏执的人,好好的皇子不当,要当备胎,一般说守护的,都是即将出局的男配。 “擎,谢谢你,我不爱你,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是爱,现在知道了,对不起,我不能耽误你,以后,你一定能遇到让你倾尽所有的爱人” 青琉从大皇子擎身上起来,一旦知道了心思,她就很干脆的拒绝了擎的守护誓言,她在皇子中周旋,与他们暧昧,只是因她不知道爱。 现在动心了,她就知晓,哪怕他们给她再多的甜言蜜语,都不能让她爱上,不如趁此都拒绝了,她不想让对她好的人受伤。 她不是玛丽苏,不能爱着许多人,她的心很小,装不下太多。 “青琉,为何你要如此残忍,哪怕你骗骗我也好,只要你说爱我,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的,江山不要,皇位不要,什么都不要”大皇子眼中受伤,神若疯癫。 “对不起,我不想骗你,你给不了我心悸的感觉”青琉推开大皇子,冷漠道,直接转身离开了小院,一眼都没看蹲在地上,眼中流泪的大皇子。 “为什么,青琉”擎呜咽,声音中难掩伤心痛苦。 赵之瑾目瞪口呆望着事情的发展,他是不是听错了,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青琉竟然干脆利落的拒绝了,不带一丝犹豫。 太叔圣哲望着大阿哥,眼中怜悯,故做不经意的问“瑾,你有一天会爱上别人么?” “不会” “为什么,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笑,不经意间的一个回眸,就爱上了,瑾,你为什么不会爱,还是你在拒绝触碰爱”太叔圣哲盯着赵之瑾的眸子,想从他的眼中看出答案。 “不会就不会,没有想过爱情,钦君为何问我会不会爱上别人?”赵之瑾心中有了不妙的感觉,却还是希望是错觉。 “吾心悦汝” 终还是说出来了,太叔圣哲没有错过赵之瑾一瞬间难看的神色,也没有错过赵之瑾一瞬间闪躲的身影,他想,今天失恋的不止大皇子,还有他。 赵之瑾压抑着想立刻遁走的心思,开口想解释什么,解释这不是爱情,男人不该男人,有违天理伦常,他是想开口的,终还是在太叔圣哲认真执拗的眼神中败退,连拒绝的话都不敢说,匆匆败走。 逃出了小院,赵之瑾躲到没人注意的地方,寻了一块平坦地,慌乱下顾不上风度,将宽大的衣衫随意一扎,原地打起拳来。 一拳又一拳,赵之瑾拳风刚烈,没一会儿身上就被汗侵湿,赵之瑾心慌意乱,拳头所到之处,好似真的有个虚无的敌人在一样,拳拳不留情,他现在只想发泄。 发泄过了,脑子也清醒,消耗了大量体力,赵之瑾喘息着躺在地上,翻翻脑子里的记忆,现在他冷静下来,也该好好整理脑子里慌乱的思绪。 他今天被人表白了,表白的还是至交好友,可以托付生死的那种,他没敢直接拒接,逃了,没有直接拒接,等于又给了好友希望。 他绝对接受不了好友的感情,等于拒绝,当时又没有直接拒绝,给了希望,给了希望,不会回应,又会让好友绝望,如此一番换算下来,赵之瑾=人渣。 赵之瑾发誓他从来没有如此为难过,他不爱男人,虽然不鄙视同性恋,却无法接受同性之恋发生在自己身上。 整理完思绪,赵之瑾发誓要将自己的好友扳回来,太叔圣哲是他在乾朝唯一承认的好友,他决不能看着好友走错路。 有了目标,赵之瑾快速冷静下来,又恢复到如往常一般波澜不惊的样子,低头看着身上粘到的泥土汗水,眼含嫌弃。 他暂时是不会和太叔圣哲见面了,或许时间久了,太叔圣哲就慢慢放下了,走到庙宇口,拉过一个道士,问太叔圣哲是否下山了。 听到小道士说太叔圣哲被人护送刚走不到一炷香,赵之瑾内力涌动,暗暗提速,追了一会儿,便见到被一行人守护着坐在软轿里太叔圣哲,微风调皮吹动,吹起软轿上的帘子,露出若隐若现的太叔圣哲。 赵之瑾看了一会儿,没有在太叔圣哲脸上看出什么,因为面上实在太平静,坐在软轿里的他,双手放置膝上,背挺得很直,和往日一样高贵优雅,没有一丝不妥之处,还是那个完美的谪仙。 跟了一路,看着太叔圣哲进了皇帝安排的行宫里,赵之瑾便离开了,回到自己的院子里,让人烧水,他要沐浴更衣。 不愧是他亲自调。教的侍卫,等他沐浴完后,桌子上就摆上了四菜一汤,都是他平时比较爱吃的菜,他不好享受,并不代表要受罪。 在有限的环境里,给自己最好的享受,这是上辈子父亲亲自教导他的,他的孩子 - 分卷阅读9 他也是如此教导的,能吃苦,能享受,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为外部的环境影响,只要自己心不动摇,所有事情都会解决。 他父亲教的很好,他执导的也很好,所以他今天才能那么快理清思绪,太叔圣哲是他好友,两辈子唯一走进他心里的人,除了孩子,没有人比太叔圣哲更重要。 这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太叔圣哲只能是友情,再多,赵之瑾也给不了,如青琉所说的,这不是爱,没有心悸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赵之瑾是很萌的一个人,被人告白就打拳,还会给自己脑补一个人渣的等于号。 老男人虽然老,但是他纯情呀! 他没有爱过人,并不知道爱情有时候不是靠时间能冲淡的,爱只会越来越浓,直到自己受不住的那天,毁灭亦或重生,都在那人说拒绝或接受的一瞬间,拒绝,万物皆灭,接受,春暖花开。 说一句,我是相信爱情的。 表白青琉姑娘,不爱就拒绝,拒绝一切套路。 ☆、不受宠的六皇子 用户您好,您所阅读的这个章节由于尚未通过网友审核而被暂时屏蔽,审核完成后将开放阅读。如果您已经享有了【邀您评审】的权限,您可以登6主站自由参与评审,以加快被屏蔽文章的解开速度,审核正确还有晋江点赠送。 以下状态的章节不会被屏蔽: 1、章节最后更新时间在7天内,且未触发自动锁定或被人工锁定的章节; 2、文章中,未触发自动锁定或被人工锁定的其他所有v章、非v章节; 3、其他已经审核通过的章节。 &1t返回&gt ☆、不受宠的六皇子 赵之瑾带着新婚‘妻子’从皇宫跪了一圈回来后,就毫不留情的抛下‘妻子’,去了书房,对挂在墙壁上的一幅画,轻扣了三声,只见一条容得下一人进出的小通道突兀的出现在地面上。 一撩衣袍,赵之瑾迈步进了通道里,通道内部四通八达,有好几条小道,赵之瑾怕有哪天有人误闯了进来,为了达到迷惑别人的目的,错误的通道里都布置了机关陷阱,误闯进来,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也无法走出来。 “主子,这是王妃的全部资料,还有已经查清楚背叛的人,是太师在三年前安插进来的,藏的很深,平时没有和太师联系过,昨天是第一次,上面的人都没有接触到王府核心,主子,背叛者是直接除了,还是赶出去”面色普通的男子恭敬说道, “赶出去吧!”赵之瑾翻了翻暗卫拿给他小册子,面无表情道。 “是,主子,青琉已于昨日脱离,当初签了条约,还剩三年时间,青琉赔付的三十万白银是太子所出” “银子送去江南月楼”赵之瑾沉思一会,说道。 “是,主子” “找个机会安排两个人去太师府,将他府里的一举一动记得报备给我。” “是,主子” “你先下去吧!”赵之瑾挥了挥衣袖,男子应了一声,如同来时那般快速消失不见。 男子走后,赵之瑾也从通道里回到了书房,这处地下宫殿是开府后花了无数力气修建的,为了保密,修建都是他暗中培养的死士,这些死士都被他用秘药控制住,离了解药,就是死路一条。 想到昨晚的荒唐事,赵之瑾心中已无怒火,总归还是他没有吃亏,只是无法再直面对太叔圣哲,自上次避暑山庄归来,他和太叔圣哲的关系一度降到了冰点,平时见面客客气气,私下里更是再无一丝接触。 他都做好一辈子当没有这个朋友存在,结果昨晚又荒唐的联系上了,他悔不当初,若是昨晚不贪杯,脑子能够清醒一点,也不会如此荒唐了。 悔之晚矣,他现在无法面对太叔圣哲,索性今日不用去翰林院报道,赵之瑾也无事,索性就坐在书房里,打算看一会儿书,随便理清楚也后他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结果书拿在手上还不到半个时辰,就听外面传来闹哄哄的声音。 “殿下,王妃一直在吵着要见你,奴才拦不住”宫侍有些无奈的声音从书房外传过来。 “让她进来吧” 赵之瑾放下书,揉了揉隐约作痛的脑袋,他倒是想看看他的‘小娇妻’又想闹什么? 进了书房,叶蓉大咧咧的坐到了赵之瑾对面的椅子上,赵之瑾示意了一下,宫侍领意将门关上退了出去。 “你能不能陪我回家看看父母” “哪有新婚第一天就回门,令尊是怎么教你的”赵之瑾毫不犹豫拒绝。 叶蓉讨好的笑了笑,一脸献媚“好吧,叔母,我知道瞒不过你,我想去看叔父,叔母,您就答应了嘛!” 赵之瑾似笑非笑的盯着叶蓉好一会儿,没有说同意也没有拒绝,只是拿起了桌子上的书,翻了一页,继续看了起来。 叶蓉见赵之瑾不为所动,决定拿出她发现的大杀器“叔父肯定受伤了,不然那床上的一大片血是谁的,今早我和你一起进宫的时候,可是看你没有什么异样,不用问,昨晚受伤的一定是叔父” “你一点也不心疼叔父,叔父早上可还去上朝了,上朝时间你又不是不知道,近一个时辰,叔父昨晚还流血了,听师兄说,第一次不处理好,还会发烧,叔父又怕羞,肯定不敢找大夫,我们不去看他,叔父烧死在床上怎么办” 越说叶蓉越是理直气壮,恶狠狠的盯着在看书的赵之瑾,好似赵之瑾真是什么十恶不赦的负心汉。 听到与男人性事会导致发烧,赵之瑾终是放下书,有一丝不安,昨晚的记忆还隐隐约约的能忆起一些,他确实用的力气过了。 十九岁,又常年练武,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折腾起来没完没了,记得直到最后被折腾的人声音越来越小,他才放过了他。 “你老实在府里呆着,我不会过问你和你师兄的事情,你一年内不要出任何幺蛾子,一年后,我会让你病逝,若非要胡闹,你好好想想你父母,我虽然奈何不了你家族,可你师兄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让他消失,只是我一句话的事情。”赵之瑾冷下脸来,带着威胁。 “你…”叶蓉想发怒,可看到赵之瑾眼中的威胁之意,终是不敢说话,她见六皇子貌美如花,还以为他是好人呢,没有想到竟然是大坏蛋,还要拿师兄威胁她。 让人将叶蓉请回到王妃的院子里,赵之瑾暗地里立即安排了近十个侍卫守到院子周围,至于叶蓉带过来的陪嫁人员,赵之瑾让管家慢慢将其全部安排到远离王妃的院子外,有武力的就打发到皇帝赐给他的庄子里。 王府里秘密众多,像刚才那般强闯书房的事情,着实越了赵之瑾底线,没了那一群陪嫁人员,叶蓉就安静在王府里当睁眼瞎子挺好的 - 分卷阅读10 。 终还是有一丝情份,赵之瑾安排了马车,往皇宫里去了,章华殿落座在太和门右侧,里面办事的都是朝廷重臣,赵之瑾让人通报了一声,就进了章华殿内。 如叶蓉所想的,太叔圣哲现在是真的很不舒服,脸色发白略青,赵之瑾细看,发现他批阅奏折的手都在颤抖,赵之瑾没有去打扰太叔圣哲忙事情,出了章华殿,往宫门去了。 真如话本里所说的霸道皇子一样,霸气侧漏的一把搂住美人的腰,然后霸道说,你回去休息,事情我来做。啧啧,想想就够美的,日子过得太快活了。 作死,奏折是什么人都可以碰的么,不提他一个皇子,就是太子敢染指奏折,皇帝都有可能把太子爪子剁下来。 坐在马车里,赵之瑾脑子里想着许多以前忽视的事情,有第一次见太叔圣哲被他容貌所惊艳的样子,有太叔圣哲喝醉后的慵懒撩人的样子,有太叔圣哲弹琴作画清冷如谪仙的样子,有太叔圣哲在朝上侃侃而谈的样子,那一副副记忆,慢慢构建出一个清冷高贵的男人。 算了时辰,赵之瑾出了马车,往太叔圣哲出来的方向走出,他不是第一次等太叔圣哲了,自然知道太叔圣哲的一些习惯。 待真见到太叔圣哲步履蹒跚的样子,赵之瑾心中剩下的最后一丝尴尬消失无踪,快速走过去扶住他的身体,将他身上的力道都倾斜到自己身上。 “你不是要与我老死不相往来吗?还是你来杀我的!反正你也不在乎我,死在你手上,还能让你记一辈子,昨晚的事情我也不在乎了,反正我都要死了”太叔圣哲语气很是低落,只是如果能忽视他越来越亮的眸子,那真是活脱脱的一副人生失意了无生趣的颓废模样。 “够了,太叔圣哲你闭嘴,这幅鬼样子做给谁看,你是想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昨晚断袖了” 赵之瑾心中没了那一丝尴尬,眼中越是见不得太叔圣哲悲伤低落的模样,明明是太叔圣哲不对,为何却是他越来越愧疚不安。 他新娶的‘妻子’说他不对,做错事的人一脸我没错的理直气壮,这还真让他觉得是自己错了。 如果赵之瑾真的一点点没有将太叔圣哲放心上,别人说他错了,他又岂会当回事,只怕还会嗤笑一声,说一声傻逼。 有因有果,是命中注定。 赵之瑾救太叔圣哲是因,现在左右为难是果。 救人救出两难,如果再给赵之瑾一次机会,他怕是一甩手,让太叔圣哲死的透透的 太叔圣哲是心机深沉的性子,他出生世家,家里优秀弟子无数,想要出人头地,只能自己去抢去算计,外表再风光霁月,也改不了他天生的掠夺性子。 因他年轻而轻视他的,都死成了踏脚石。 小侄女求到他头上时,盏茶的功夫,他便快速定制了这个计划,不管如何,先把名分定下来,等一切都发生了,再来卖惨装可怜,他了解赵之瑾,他一定会心软。 他的阿瑾对婚姻意外的忠诚,如果昨晚的事情没有发生,让赵之瑾真的娶了妻子圆了房,怕是他们之间真的会一辈子都不发生什么,而他只能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他身边。 赵之瑾扶着太叔圣哲的腰,让他坐到软垫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药膏递到他手上,叮嘱道“我送你回府,这盒药膏是专门用来治那事的,沐浴后你自己涂到伤口上” “嗯嗯,都听阿瑾的”太叔圣哲想要的都得逞了,自然是眸子含笑,得意非凡。 “钦君,我不会再娶妻纳妾,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我从未爱过男人,也不知道该如何爱男人,昨晚是我不对,不该趁着酒醉,就狠狠欺辱于你” 听见赵之瑾说不会再娶妻纳妾,太叔圣哲恨不得立刻扑到他怀里,想吻他,想和他做不可描述的美妙的事情,只是还有点小矜持在作祟,只牵住赵之瑾的手。 脸很红,却装作很淡定说道 “阿瑾,知道你肯试着接受我,我就很满足了,比我领到皇帝封赐为太师时的旨意还要满足,如果生命有两部分,那就是没有遇见你之前,和遇见你之后,遇见你以后,世界上最美好的颜色都被你衬成了黑白吗,我心悦你,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赵之瑾扶额,好友这情话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说是情场浪子也不为过,他的好友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他不曾了解的,从矜持高贵到撩人放荡只隔着睡了一觉的时间。 睡前睡后,判若两人。 作者有话要说: 矜持高贵太叔圣哲下线,风骚小野猫钦君上线! ☆、六皇子之曲终人散番外 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赵之瑾怀里有了一只漂亮的白孔雀,这只白孔雀很凶残,轻易得罪不得,林外的鸟儿再美,他也不敢驻足。 太叔白孔雀是美丽华贵的,对君上谦逊得体,不露锋,不出头,是最完美的一把刀,对百姓恩威并施,定战略,带队伍,建班子,是才华横溢的清明好官。 有只这样的白孔雀深深的爱慕着你,除了从了,还能怎么办,毕竟再也没有人能比他更爱他了,不是吗? 只是,好友变情人,哈哈哈,吹了蜡烛,没差是不是。 虽然暂时做不到的和男人上床,但搂搂抱抱亲个小嘴儿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太叔圣哲长得真好看,不管是站着还是坐着,都像花儿一样。 如此又是一年的温柔痴缠,赵之瑾算是彻底接受了自己弯掉的事实,因为,他对着太叔圣哲能硬了。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事实,毕竟当初他只想和太叔圣哲做朋友,能一起喝酒,能一起舞剑,什么都能和太叔圣哲做,就是没想过要和他做爱。 几年的爱情追逐,他们也算是水到渠成,只是以后的日子想恋花惹草就不成了,被白孔雀忧郁难过的眼神注视着,外面的花花草草瞬间就成了草木灰。 所以说,办公室恋情要不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晚上在花楼喝杯酒听个曲,什么也没做,第二天上班就有一只白孔雀忧郁的看着你,让你抓心挠肺的不安,生怕这只白孔雀会误会。、 又十年 皇帝快死了,这是聪明人都清楚知道的一个事实,在平均年龄六十左右的时代,五十岁的老皇帝开始糊涂,亲小人,远贤臣,痴迷炼丹修仙不可自拔。 世界上有谁是不死的呢?傻瓜都清楚的事实,可就是有无数的帝王看不清,他们一个个痴迷着长生不老,妄想着能永远活着,永远的坐在帝位上。 可在幽暗的世界里,每日都有人死,今日死的是你,明天可能是我,谁也逃不掉死亡。 十年间,乾朝发生了很多事情,太子逼宫被废,大皇子战死沙场,三皇子容貌不佳不可能登上帝位,四皇子受皇帝看重正 - 分卷阅读11 春风得意。 五皇子受太子牵连被圈禁在苦寒之地,六皇子十年都无子嗣闭门不出,七皇子活成了无能的花花公子,八皇子九皇子十皇子结成了联盟,十一十二皇子终于长大成人。 如此,新一轮皇位争夺又开始了。 在这场权利的斗争中,谁赢了,谁就能笑到最后,输了就死,如大皇子一样,死在战场,连尸骨都寻不到。 皇帝老了,嫉妒儿子们的年轻力强,拼命打压,皇子们为了皇位,六亲不认自相残杀。 短短十年,死的死,被圈禁的圈禁,所有人都如同疯了一般,越发冷酷无情。 赵之瑾无子,所以在长大的皇子中,他是唯一能置身事外的,没有儿子,就算得了皇位,将来死了谁做皇帝,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得罪一个明显没有好处的人,这群精明能干的皇子们是不会做的,就算有看不惯赵之瑾的人,也是保持着不近不远的态度,拉拢不了,也不能把人推到敌人那边。 浮浮沉沉十年间,赵之瑾和太叔圣哲的关系越发牢不可破,若说一开始是被算计,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有一个人陪伴,已让赵之瑾习惯成了自然。 离得远了,会想念,太叔圣哲曾问过他,和他一起可后悔,没有儿子能传宗接代,也不能三妻四妾,赵之瑾只是摇头笑笑,打趣说,我家虽然有皇位需要继承,可我有了你,皇位就不要了。 他现在还记得太叔圣哲当时的表情,他笑着扑到他怀里,任他亲吻,任他为所欲为,云收雨散后,他慵懒的靠在自己怀里,黏糊糊的说着情话。 他说,你没儿子,他也没有儿子,他就是自私,他不想有人分走他的一点点爱,哪怕今生下世下下世都断子绝孙,他也要拥有他一世,死也要一起死。 说着说着,他眼中又是悲伤忧郁,赵之瑾是不懂这人为何总有着天大的难过悲痛,明明是那么聪明智慧,为何心底总有着他看不到的忧郁。 赵之瑾不傻,他化解不了他的忧郁,却能将这人拥进怀里,一遍遍的告诉他,他很在意他,哪怕有一天他们的恋情被人知晓了,被所有人不耻,他也不会放开他的手,他会与他到白头。 哄得男人眉开眼笑,男人是非常好哄的,一支花,一副画,一句甜言蜜语,都能让他开心一天,这是和女人在一起时完全不同的感觉。 难怪说,有过男人,就再也爱不上女人了,和男人做爱不仅身体上能完全契合,还不用考虑逢年过节送礼物,不用时时刻刻担心恋人会喜怒无常。 这是女性恋人完全做不到的,女孩子的心思太纤细敏感,赵之瑾永远都读不懂,不过女孩子有女孩子的好,温柔体贴,贤惠善良,还香香软软的,比硬邦邦的男人抱起来要舒服等等。 在没有发生那晚的荒唐事之前,他还念想着女人,生个孩子将来能养老送终,可和男人在一起久了,这一点念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十年相伴,他以为就能过一生。 可是有一天,太叔圣哲不见了,赵之瑾寻不到他了,他疯狂的搜寻他的一点点痕迹,却被告知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臆想,没有太叔圣哲,乾朝也没有一个太师。 曾经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曲子终了,人也散了,这场华丽而空荡的礼堂里,却囚禁了他一生。 哈哈哈,多悲伤。 他以为他永远看不懂太叔圣哲眼中的忧郁和内疚,现在却懂了。 一个演戏的人,一群看戏的人,都在笑着,他当了真,所以只有他在哭… 皇帝死了,兄弟也死了,终还是他披上了龙袍。 又是十年。 乾朝瑾帝,**于登鹿台,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路豪强逐鹿中原,开启近三百年的混乱时代,被史称为末世之初。 又一千年 现在是新世纪,是个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好时代,只要你还活着,哪怕是老人小孩残疾人,也不会饿肚子,因为有国家养。 这样美好的时代,对一个古代人来说是绝对不可思议的,谁也不知道,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有一个古代人在新世纪慢慢睁开了眼睛。 四皇子政,死于宫变,享年36。 新世纪政,死于抑郁症,享年16。 赵政对于自己又活了,是欣喜若狂的,哪怕是活在一千年后的2o35年,只要能活着,谁想死呀。 你当毒酒是那么好喝的呀,死亡时的窒息和痛苦,只要想想,他就觉得自己会和原主的身体一样,会得抑郁症再死一次。 他一个得了抑郁症的神经病,自然是不要去学校上学,他只要好好活着,不闹自杀,他现在的家人就要感恩戴德说菩萨保佑了。 看到历史书上的赵之瑾**于登鹿台,他就忍不住做梦都能笑醒,该,哈哈哈,死的太好了,弑兄杀父,□□无道,钻横跋扈,荒淫无度,不管百姓死活,乱杀无辜,任意妄为,死的好,要是能早死一点,也不会害所有人给他陪葬。 赵政有多恨赵之瑾,只要看见他房里挂着永远都破破烂烂不是被刀子砍就是被针扎的沙袋就知道了,几天一换,沙袋身形和赵之瑾一模一样。 为了解恨,他还请名师教导他画画,努力把赵之瑾的一丝一毫连个头发丝都不要错的全部画出来。 他一个尊贵皇子,被一杯毒酒送走了,而他的大乾朝,三世就亡了,短短五十年,一个强大的皇朝就这么烟消云散,如果他能当皇帝,他有把握乾朝还能延续几千年。 就差一步他就能登上帝位呀,他隐忍多年,一朝功成,他亲眼看见父王的退位圣旨上写着他将会是下一任皇帝。 可他是真不甘心呀,谁能想到一向没啥存在感的六皇子会弑兄杀父,短短三天,就将乾朝皇族带血缘的给杀了个干净,简直是不按常理出牌。 我们斗地主斗得好好的,大家都很开心,你一张,我一张的,我出对子,他管上,你来我往的,眼看着就剩一张牌马上要赢了,赵之瑾却跑过来直接掀了桌子。 傻逼,你不玩,还不让我们玩。 赵之瑾就是个傻逼,还是神经病,一生都在找一个叫太叔圣哲的男人,呵呵,神经病,他想都不敢想乾朝有三十就能当太师的人,傻逼,太师是那么好当的吗,他要是当皇帝,他的太师最少也要四五十,还要德高望重。 一个幻想出来的男人,却害所有人给他陪葬,也就傻逼瑾能做出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回到乾朝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逼瑾砍死,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别人。 “殿下,您该起来了,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可不能误了吉时…” “小德子,扶爷起来!” 我是赵政,我又回来了, - 分卷阅读12 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 毕竟我是好人。 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 ☆、古董店老板 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 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 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收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精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o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收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 - 分卷阅读13 ,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 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周围,他住的地方确实很危险,四处都是私拉的电线,密密麻麻的的线头就这么敞开在外面,没有做一点防护措施,如果出了一点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这个时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丰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过腻了锦衣玉食,这辈子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吧,封侯拜相当皇帝就不要想了,毕竟九州是个拼爹的年代。 现在正值暑假,学校里学生不多,在图书馆厮混了一天,查清了现在和千年前的地势是否有变化,就回地下室,赵之瑾打电话给现在打工的地方,说辞职,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还把以前没有结的工资也一起结清了。 手机收到短息提醒,卡里又多了四千块钱,有了这个四千块钱,赵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钱。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干什么来钱最快,说偷说抢的都太没脑子了,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毕竟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 还有说用自己所学的琴棋书画开直播,卖字画之类的,来钱太慢,他都穷的吃不上饭了,等有名气了,他已经饿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来钱快的买卖,还是去盗自己的墓比较好,他**死的,他的墓里自然没有住人。 他从当皇帝的第一年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盗墓电影影响,他的墓很隐蔽,修建在一个普通人类绝对无法到的了的悬崖峭壁上。 墓内有无数的机关陷阱,毒物毒虫,他能保证,盗墓的进一个死一个,墓修好的时间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当时也预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亲手放下了断龙石,修墓的一个没能出来。 本想着自己死后,就立刻住进去,可惜时间太赶,他还没住进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宫,他**而亡。 一个消失在历史上的大墓,不是风水圣地,又没有地图线索,除非是大型盗墓团伙,如:有个专业叫考古,打着国家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个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国家的挖墓机器。 至于赵之瑾为何知道自己的墓没有成为博物馆也没有成为美景名胜地,是因为他自己的墓里好东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绝对是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发现。 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记载了他穿越后的种种‘丰功伟绩’。 作者有话要说: 赵之瑾是一点点也不记得太叔圣哲了,别人说他疯了,他也认为自己疯了,所以他当暴君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暴君。 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爱人不见了,弑兄杀父后,他活着自责也觉得没意思,他一个人孤独的活了十年,最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让所有人给他陪葬,一个乾朝不够,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疯子的逻辑,遇上这样的疯子,就赶紧跑吧。 ☆、古董店老板 赵之瑾在地下室收拾了几件衣服,又去专门野营的店买了帽子手套眼镜冲锋衣帐篷等等,晚上九点,用手机订了去上锡的火车票。 他没有干过盗墓这样的买卖,所以盗墓用的铲子铁钳短柄锄等等工具他也没有准备,他的墓就是他的另一个家,回家要准备什么工具。 第二天一早,赵之瑾吃了早饭,七点的火车,赵之瑾轻松的背着一个不足三公斤的背包出发了。 或许有人质疑经过千年的历史,就算再熟悉墓里的东西,也不敢随随便便就下墓,赵之瑾自然是聪明的,他今次去只是为了探一下路。 乾朝在九州历史上存在时间较短,有关于乾朝的大部分记载,都被赵之瑾一把火给烧掉了,而且作为乾朝最后一任帝王,他墓里收藏的好东西几乎都是国宝级别的,就算进到墓里去了,他也不敢将东西拿出来卖。 这次去只为了去大墓周边转转,将他看不上眼,也不够资格进主墓室的金银珠宝给拿出来,不管所处何年代,金银珠宝都是硬通货,将他以前瞧不上的东西卖了以后,也足够他潇洒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下了火车,赵之瑾从上锡的一家卖凶器的黑铺子购买一把匕首,离开上锡后又是一路汽车驴车的,兜兜转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目的地,赵之瑾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早点回去,以后再也不来受罪。 大墓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这几天吃兔子蛇野鸡都吃腻死了,他会一点烧烤,否则都要饿死在森林里。 原始森林里药材多,挖了几株用来辅佐内力修炼的药材,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虽然说不上身轻如燕,这一丝内力也足够他跑过老虎和狼了。 见鬼,以前他来原始森林都有军队开道,大型动物都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现在他一个人来了,结果什么魑魅魍魉都跑出来了。 大墓周围没有出现盗洞,说明大墓还好好的存在,赵之瑾活动了一下身体,检查周围没有危险存在后,才背着背包屏住了呼吸一下子跃进了悬崖边上的一个小水谭里。 小水潭很深,深就代表着冷,赵之瑾狠狠打了一个哆嗦,又在水潭边沿摸索了好一会儿,才钻进了一个小洞里,在洞穴里往上游了好一段,水渐渐没了,一股子干燥的硫磺气息扑面而来。 外界发展千年,日新月异,而这里还是和千年前的时候一模一样,这处水潭里的隧道是唯一能进他墓里的,也是他为自己留的死亡隧道。 如果没有**,百年以后他老了,就会一个人来这里静静的等死,不需要人护送他的尸体,因为不放心,他墓里好东西那么多,他才舍不得被人给分了, 赵之瑾点燃了蜡烛,蜡烛在空气里好好的燃烧着,没有出现空气不足的情况,吹熄蜡烛开了手电,赵之瑾一步步的往大墓口走去。 还是老调子,唯一一条通向墓穴里面的小道里四处都布置了暗器,赵之瑾恶趣味的扔了一个小石头到陷阱里,三支闪烁着幽冷黑光的利箭从小道的虚空处射出来。 速度很快,几秒的时间,三支利箭狠狠的扎在地上,若是不甚 - 分卷阅读14 踩到陷阱里,现在已经死亡在利箭下了。 测试了下机关依旧利索,赵之瑾避开了陷阱,入了隧道深处,大墓自然是有门的,赵之瑾从怀里拿出了笔墨,对着墓门画出了几个别人看不懂的符号。 手指又在墓门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按了几下,没有意外,墓穴深处发出了咔咔的声音,等咔咔的刺耳声音消失,墓门露出了两个指头宽的缝隙。 赵之瑾推开了墓门,一股子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赵之瑾皱了皱眉头,在墓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等墓里的空气和外界的空气融合,没有了那股子腐朽气息后。 又点了只蜡烛扔进墓里,蜡烛没有灭,赵之瑾才走了进去,这是大墓的第一道门,大墓深处还有九道门,一道比一道险,而赵之瑾这次的目的地,就是第一道门内他放置的好东西。 第一道门内没有毒雾,只兵器锋利,陷阱较多,只要注意一点,没有危险,而从第二道门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毒虫和毒物了,他以前养过毒蜘蛛毒蛇,他没有把握进了第二道后能活着出来。 至于第三道门就更危险了,第三道门内有一株变异的食人藤,食人藤本就大毒,更别提是变异后被他用鲜血喂养的,这株食人藤已经算不得是植物了,应该属于半虫半植物的存在。 当年除了认他为主,只亲近他一人外,谁碰他一下,都是要用人命填的,做为他最爱的东西,当年自然被他送进了墓里。 可能千年的时间,毒虫毒物都死光了,可赵之瑾就是有自信食人藤没事,变异后的食人藤生命力太霸道,而且他当初杀死的修墓者尸体也能保证食人藤的食物不缺。 他做过实验,将食人藤从土里□□丢进封闭的盒子里,不给吃喝,一年过后,依旧活蹦乱跳的,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他的味道,还一个劲欢喜的往他身上缠。 现在一千年,赵之瑾不确定食人藤是否还记得他,他换了一具身体,也没有了熟悉的气息,比起千年前应该更强壮的食人藤一旦发起疯来,赵之瑾没有把握制服。 这个大墓和赵之瑾实在是很契合,在墓里就和在家一样自由,舒舒服服的在墓里呆了一个月,渴了就烧水,饿了水潭里有数不尽的鱼,赵之瑾盘坐在石床上,感觉连内力的修炼也比在外界要快速一些。 古墓虽好,可始终没有外界便利,在墓里住约二十天,赵之瑾也觉得有些腻味了,将自身内力突破到第一阶段,给自己这具羸弱的身体打了个好底子后,赵之瑾就决定离开了。 取了三幅保存完好的字画用防水塑料包好放进了背包里,赵之瑾本想取了金子卖,可考虑良久还是放弃了,金子太重不好上火车,而且拿个几十斤的黄金出去卖太惹人眼球了。 只要不是傻子 ,都会知道里面有问题,赵之瑾不想太惹眼,他还想过普通的日子,若是因为卖金子,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会很头疼的。 这三幅字画,是乾朝的一个大儒留下的,当初他很喜欢这个人的字画,所以收藏了几幅,见到这几幅字画,就清楚致富的机会来了,他查过这个人的字画现在市面流通极少,一副真迹大概有3oo万左右,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 赵之瑾出了墓,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去,反而故意往丛林深处更进了一步,如此又走了近十天,终于出了丛林。 问清楚了此地的地界,赵之瑾寻了一处民宿,准备在此歇息一晚上,明天坐火车回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现在家里就剩一座老房子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他在外地上学,也就寒暑假能回来一趟,因为没钱,家里的老房子也摇摇欲坠的,一想到家,赵之瑾脑子里就隐约记得家里时常漏水。 在回老家的路上,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又去理发店让人给自己理了一个板寸,焕然一新后才踏上了返乡的汽车,还别说,收拾干净后的赵之瑾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棒小伙子,一路上没少小姑娘朝他看。 赵之瑾很满意,他算半个颜控,后宫里的妃嫔们,不管男女都要好看,有一点不好看的,他都不会瞧上一眼,之所以说是半个,因他还极喜欢说话好听人又聪明懂眼色的,说话好听的,长相差一点也可以接受。 在他懒得管理朝政,百无聊赖的想让整个乾朝给他陪葬后,他身边就围了一圈说话好听人又漂亮的佞臣,他宠着这些人,要什么给什么,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打着他的旗号做坏事,他只是懒得管,反正都是要一起死的人。 下了汽车,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村口,他上一次回来还是春节,这次回来也没打电话通知一下,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在村口的大树下等待着他。 不提爷爷奶奶,他家的大黄狗好像是闻到了他的味道,从家里猛的窜出来,见到他后,呜呜呜的叫了几声,撒欢似的就往他身上扑,赵之瑾面对这种热情,心里暖没暖不知道,反正脸上的笑容可是一直没变。 “大黄乖呀,等我放下东西,再陪你玩”赵之瑾弯下腰,摸了摸狗头,接着又狠狠的在大黄的脑袋上揉了一把。 “小瑾,你怎么今天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家里午饭快做好了,快把东西放下,先吃饭”围着围裙的老太太见到自家乖孙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不行。 赵之瑾龇了龇牙,笑着说“奶奶,我这不快上学了嘛!您也知道我上学的地方远,回来一趟要十几个小时,来回一趟太麻烦,这次回去,下次想回来就只能等寒假了” “奶奶,爹爹呢”赵之瑾环顾一圈没有见到老爷子,问道。 “你先吃,别等他,死老头子吃饭的时候还去田里了”老太太一提到老伴立马就不高兴了。 “我去喊” 赵之瑾放了背包,就站在门口嚎了几嗓子爷爷回来吃饭,还别提,喊完以后整个人神清气爽了,一直笼罩在他心头的阴霾都随着几嗓字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的小可爱们,求收藏,因为数据实在是很可怜。。。 ☆、古董店老板 在家住了十天,快要开学了,赵之瑾才收拾好背包,赶了最早的一班车去往了燕京,家里爷爷奶奶身体健朗,看着再活个十几年不成问题,家里房子要修,等画处理了,就打钱回去把房子修葺好。 下了火车,赵之瑾就被人迎着上了一辆普通的a6,以前卖血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专门处理黑货的人,这些人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可胜在他们路子广。 打电话和他们沟通后,当即就表示要牵线搭桥,赵之瑾知道他们抽取酬劳比较高,所以当一副画卖了三百万,他们抽取了三十万的费用时也有心理准备。 因是私下里交易,直接转的账,少了税收这 - 分卷阅读15 一项,同时也节约了大量时间,如此,双方都比较满意。 有了二百七十万,赵之瑾也不算是身无分文的人了,和牵线人表达了一下要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的意向,牵线人一个电话马上就有人过来接赵之瑾。 三室一厅的房子,精装修,一个月房租58oo,看了一下环境,还算可以,付了一年的租金后,赵之瑾问是否可以将房子里的家具都换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事不劳二主,索性将家具的事情也交给了他们,将人送走后,赵之瑾拎着行李,打车去了酒店。 等房子弄好,他也要开学了,现在的九州有很多他不熟悉的地方,历史文化商业网络等等,他有原身的全部记忆,可他并不是原身。 他能伪装原身一时,却装不了一世,他想在学校里充分了解九州后,再决定以后的路如何走。 原身性格孤僻,没有熟悉的人,对青梅的态度也只会傻傻的对她好,他想要的,所求的,青梅并不了解,在学校的时候,只要他不过分出风头,谁也不会发现他换了灵魂。 开学日,赵之瑾先去缴了费用,再看了一眼课表就回去了,这个学期他大三,大三课业比大二要重一些,赵之瑾持无所谓态度,他又不打算考研,不挂科就行。 在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除了有课外,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一年的时间,足以他将学校里的书看完大部分,再充分了解这个世界后,赵之瑾心中却对上辈子的自己产生了憎恨之意。 如果说,当暴君时的骄奢淫逸让他觉得在做梦,让整个乾朝为他陪葬也随他高兴,甚至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不曾后悔。 那时候的他,心中有一股怒火在狠狠的烧着他的神志,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感觉到灵魂在受炙烤之苦,所以他暴戾,他杀人,他肆无忌惮的享受着沐浴鲜血的滋味。 如同入魔了一样,开始还能自控,到最后杀得人多了,他就更没有了顾忌,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心中只想将那股子郁气发泄出去。 可现在看到现在历史上记载的斑斑血泪,赵之瑾心中却很不是滋味,因他一人,造成了多少人家破人亡,明明第一世他是一个很有善心的人,捐款铺桥修路,对于做善事他也从不会吝啬钱财。 唉!如果他没有当上皇帝,让历史自由发展,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血泪仇恨。 赵之瑾终于知晓为何死亡后,还让他在2o35年再活一次,恐怕只为让他知晓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让他忏悔,让他不要仗着活的比别人久就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 愧疚再多也于事无补,历史总会过去,九州现在发展的很好,黄种人骨子就透着一种狠劲,九州就算被他害的那样惨,还是挺过来了,现在越发有世界强国的姿态了。 日子波澜不惊的,他也曾在学校里见过几次青梅姑娘,青梅姑娘不算尖酸刻薄之人,只是有点小虚荣,她心中有攀龙附凤的想法,自然是不会和原身谈恋爱。 恐怕在青梅姑娘心中,原身纯粹就是她攀上高枝的踏脚石,毕竟被那么一个人死心塌地的爱着,无形中很能抬高自己的身价。 赵之瑾见多了利用男人爱慕的女人,如果在以前,看在女人长得漂亮听话的份上,还会宠幸一二,现在他是一个穷学生,就算他想宠幸,女人也看不上眼。 大四毕业后,赵之瑾直接在燕京的古董字画一条街租了个小门面,门面不大,约1oo平左右,里面的古董字画有真有假,真的价格奇高,假的也不便宜。 现在房价那么贵,东西卖的便宜了,不仅房租赚不回来,连店的信用也刷不上去,毕竟没有人会相信一家有卖2oo块钱字画的店里有2oo万2ooo万的好东西。 刚开业的时候忙了一段时间,人都好奇嘛,见你开店了,都要来瞧瞧,瞧瞧以后想着这东西很开门(真)呀,问问价格,一听价格吓了一跳,拿不定主意了,也不买,就在那七绕八绕的和你打听这东西哪里来的。 欺他年纪小,这些玩古玩字画的行里人根本看不起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又兼着他店里开门的东西多,所以时常来串个门,让赵之瑾烦不胜烦。 后来捡了个伙计,赵之瑾就轻松多了,这小伙子不仅基础扎实,还博学多才,口才又好,刚来的第一个月,就将店里几件开门的大件卖了出去,不仅让赵之瑾在燕京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了闲钱吃喝玩乐。 有了贴心的伙计,赵之瑾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躺在门口的躺椅上晒太阳,听着小曲儿,赵之瑾尤喜欢听苏杭那边的小曲儿,吴侬软语的,听着别提多舒坦了。 人一清闲就坐不住了,又去了一趟上锡那边,搬了几件古董字画回来,他放在店里的古董字画大多是市面上流通极广的,就算说不出来源地也不怕惹上麻烦。 当然还有一些不能放在明面上售卖的古董,赵之瑾现在也不需要黑市的人来牵线搭桥,开古董店的好处就是能极大的积攒人脉。 好东西不怕没人要,就怕是开门假的货色,买主不仅怕自己打眼,更怕丢人现眼,所以他入行时间虽短,架不住他好东西多。 短短几年,燕京的行里人谁不清楚他赵之瑾信用高,手里的好东西多,真想要好东西,就去找赵之瑾,他绝对有办法给弄到手,日子久了,多的是人想给赵之瑾跑道儿。 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给赵之瑾当跑道儿,古董这一行关系错综复杂,可能为了某一件东西发誓要老死不相往来,但一旦有了别的的利益事,又马上握手言和,变脸之快让人叹为观止。 赵之瑾现在是极为信任他的小伙计的,除了没有告知小伙计古董的来源,一般私下里牵线搭桥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他赚大头,总的给人喝点汤不是,没有直接利益,谁给你做白工。 能赚钱,长得又好,除了脾气有点傲外,算是一个完美的合伙人,可这年头,不傲气点谁知道你有才华呀,不傲气点谁都知道你没底气,装出来的傲气被人一戳就破,可他的小伙计是有才华的傲气,终究是不同。 他到现在还记得刚把小伙计捡回来时的落魄样子,穷酸不说,脸上还被人划了一刀,那天他卖出了一个大件,心情正好,看他像条小狗一样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就拿了一百块钱让他买东西吃,就当日行一善了。 谁知道就被赖上了,赶都赶不走,晚上就睡在他店门口,缩成一小团儿,可怜巴巴的像只无家可归的大狗,赵之瑾看这人露出了可怜的眼神,就立马想到他家为了吃口肉而露出可怜巴巴眼神的大黄。 于是一个顺手就捡了回去,日行一善,等人洗干净了,才发现是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除了那道疤有点碍眼,想到 - 分卷阅读16 好人做到底,让他打了欠条后,就被他送到了医院做了祛疤手术。 伤口不深,整容在2o35年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些个大姑娘大小伙子的,好像不挨个一刀,都表达不出美似的,赵之瑾给的钱够,一个月不到,医院就给他送过来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伙计。 小伙计欠他钱,所以日常对赵之瑾是言听计从,有了这么一个几乎全能小伙计,相当于他有了一个保姆,保镖,司机,伙计等等。 赵之瑾有护犊子的习惯,一旦看某个人看对眼了,自然是觉得他千好万好,只是小伙计至今不肯吐露他的出生来历,名字也不愿意说,至于怎么受的伤,又为何才华横溢却流落到街头更是提都不愿意提。 一提就眼中泪打滚,看着一个好好的小伙子哭的悲恸欲绝的,赵之瑾也不敢再强人所难了,谁心里还没个事呢。 小伙计不肯说他名字,赵之瑾也没法子,总不能整天小伙计小伙计的喊吧,让他自己取一个,他又不同意,说赵之瑾收留了他,他就是赵之瑾的人,让赵之瑾给他取了名字。 赵之瑾拗不过他,给他取了乐康二字,“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随他赵姓,赵乐康,赵之瑾愿他一辈子快乐安康。 ☆、古董店老板 漆黑如墨的天暮被一道微弱的光线轻易的割开了一个口子,随着时间流逝,在最接近太阳升起的地方开始微微的泛着白。 此时九州时间为清晨4点3o左右,正是人一天中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若是此刻有人将你喊醒,怕再好脾气的人都忍不住想发怒。 可是,燕京的古董城却是一座充满神奇的地方,他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也有着无数的人在此创造的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 有太多的人怀揣着梦想走进这里,也有太多的人在此失去斗志,这里充斥着欲望和。 赵之瑾裹着身上的长袍,半眯着眼懒散的躺在店前的檀木椅子上,他望着人头攒动却无一丝吵闹喧哗的古玩市场,却暂时无下场去寻宝的打算。 这些摆出来的古董字画大多都是假的,真的当然也有,在这里1o块钱买的东西,转手就卖一万十万的多了去了,想要捡漏,却要看个人眼力以及运气。 赵之瑾刚开始在此地扎根的时候,也兴致勃勃的逛过几回‘鬼市’,大漏小漏都遇上过,也为此发过一笔横财,他不是专业出身,也没有拜过老师,他有现在的造诣,纯粹是摸好东西摸习惯了,他是干过皇帝的人,拥有好东西无数,有老物件只要一拿到手上,就能感知出来这东西是真是假。 这也算是老天赏脸给一碗饭吃,凭着惊人的直觉,赵之瑾很少有出错的时候,后来接触这一行久了,他的专业知识也逐渐扎实。 做一行做久了,就会慢慢喜欢上这一行,从一开始开古董店只是为了将大墓里的东西卖出去,可随着他赚的钱越来越多,他将卖出去那几件古董又都换了回来。 钱放在银行只会贬值,而将钱换成喜欢的东西收藏起来,那绝对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九州这些年越发强盛,手上有闲钱的人绝对会越来越多,赵之瑾肯定,他收藏的字画绝对有无限升值的潜力。 也许是赵之瑾很久未起的如此早了,今早上他一直提不起精神来招呼客人,店里的生意大多交给了乐康,鬼市每周末开,四点钟不睡觉跑来寻宝贝的,大多是行里人,也都清楚古董街有这么一个懒人,见乐康不在,也不愿来店扰赵之瑾清净。 前几日赵之瑾收到有鬼货流入了市场消息,赵之瑾对这批鬼货挺有兴趣的,乐康因为不知名原因,今早自告奋勇的要去接触这群手艺人。 (鬼货特指盗墓贼刚挖出来的东西) 这群手艺人都是拿命换钱,一个个都是凶狠彪悍的人物,赵之瑾最不喜的就是和这些人打交道,一个个就和有被害妄想症似的,生怕别人抢了他宝贝。 乐康自告奋勇的要去接触这群人,赵之瑾也懒得拦,拦也拦不住,他不担心乐康的安危,乐康也不是傻的,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做。 “老板,我回来了” 乐康老远就见到一脸散漫的赵之瑾,温柔的笑了下,半蹲在躺椅前,解下身上披着的大衣搭在赵之瑾肚子上。 “老板辛苦了,早上凉,也不多穿一点就出来了” “以后再也不让您起早了,我不在店里,您又不会照顾自己,着凉了,我还要担心您”乐康道。 “行了,行了,你进店去吧,一个大男人,整天婆婆妈妈的,我又不是女人,凉了会知道给自己加衣服” 赵之瑾一脸不耐烦,挥了挥手让他进店去,若他是女人,或许还感动于乐康的温柔体贴。 “老板,你这样是没人喜欢的你知道吗?”乐康没有如他所愿的进店去,反而嘴角含着一抹笑意,深邃的眼睛中满是温柔的凝视着躺椅中的男人。 赵之瑾嗤笑一声,扭过头,不理乐康的胡言乱语,他会没人喜欢,笑话,投怀送抱的人多了去了,他单身,只是怕累着腰。 “好啦,老板,我相信您是有人喜欢的,您别不理我呀,我真的相信喜欢您的人太多了,是老板一个都瞧不上,老板您是凭实力单着身” “滚” “好嘞” 刷完调戏老板的日常,乐康美滋滋的进了店,他就是仗着老板不会生气才敢出言调戏,也不知道老板经历过什么,总给他一种身在红尘,心却在尘世外的游离感。 乐康回来了,赵之瑾也懒的待在店里了,从躺椅上起来,整理了下身上穿的长袍,捡起乐康的衣服走进店里,将衣服递给乐康,便准备去鬼市逛逛。 乐康见赵之瑾要走,一下就想明白赵之瑾恐怕是要去逛鬼市,语带期盼的问道:“老板,我可以和您一起去吗?可以先将店锁上,反正店里也没人来,现在所有人都集中到广场上了。” 赵之瑾点了点头,乐康见他同意了,立马拿了外套,锁好门后,就跟在赵之瑾身后往广场那边走去。 鬼市很大,人也很多,几乎每一个小摊子面前都围了人,赵之瑾秉持着只看不问原则,在小摊子间慢慢走着,乐康就活泼很多,见到感兴趣的,不仅要问清楚价格,还要上手去摸一下真假。 “老板,这尊大日如来多少钱出”乐康爱不释手的摸着一尊木头雕刻的大日如来,问道。 老板见来生意来了,立刻龇着牙,笑嘻嘻的说道“看您也是行家,这是魏国早期的,距今有一千二百年历史了,从一个落家里流出来的,要不是他家糟了难,也舍不得出” - 分卷阅读17 见乐康不为所动,发了狠,指着大日如来指尖的一处莲花痕迹说道“而且,您看这里,这雕刻的风格是不是很熟悉,是简师的风格,他雕刻的大日如来都喜欢在指尖留下一朵莲花,要是您真喜欢,就十五万拿着,我是看您投缘,若是别人。没有三十万别想拿走” “哈” 乐康一听老板开价,就笑出了声儿,将手中的木雕放在摊位上,说道“老板你看我脸上是不是刻着冤大头三个字,这雕工明明是民国时期高嵩的,他喜欢仿简师的作品谁不知道呀。” “而且您看,这雕刻大日如来的木材也只是普通的滇润楠,简师会用滇润木雕刻吗,这不是有损大师的身价,虽然高嵩仿简师仿的很像,可也改不了这尊大日如来的本质呀,老板,您就说个实诚价,价格合适,东西我就拿走” “一万,要就拿走”老板一看确实是行家,就知道今天赚不了几个钱,顿时有点意兴阑珊,说了一个只比市场价虚高一点点的价格。 “高了,最多五千,民国东西不值钱,要不是我奶奶想请一尊大日如来回去供奉,而我店里又没有,否则我肯定不会来您这里的,您今天还没开冲吧,您说个实诚价,我直接刷卡,让您讨个好彩头。” “九千,不能再少了,您也知道现在的行情,我出的绝对不高” “九千也成,不过要搭上这串珠子,我也给我奶奶买一个让她没事转转” “你想的美,这串珠子是正宗的小叶紫檀,没五千别想碰我的珠子。” “现在想捡个漏怎么这么难”乐康望天,装作失落状。 …… 两人又是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乐康还是以七千的价格入手了木雕大日如来,至于小叶紫檀珠子当然是没影了,乐康的目标也不在手串上面,他的目标一直没有变过,就是那尊约35厘米高的大日如来。 刷过卡,乐康将大日如来捧在手心,一脸美滋滋的样子,上辈子就听闻有人在鬼市捡了个大漏,以一万的价格,捡了一尊简师的大日如来木雕,没有想到,今天这尊大日如来被他碰上了。 碰到了,也没有错过的理由,自重生以来,他也捡过漏,不过都是小漏,要论起贵重,还是今天捡的漏最大,上辈子这尊大日如来以18o万成交,这辈子他能先遇上这尊宝贝,也合该与他有缘。 赵之瑾无语的看着身边人的戏精模样,要是给他一个舞台,他一个人能演完一场剧,说笑就笑,说惆怅就惆怅,他还没见过戏如此多的人。 “老板,我捡大漏了,那个老板也忒不识货了,随便被人忽悠个几句,就将简师的作品卖了。”乐康美滋滋的说道。 “他认不得也不能怪他,只能说民国那位高八爷太厉害,他仿的简师作品足以以假乱真,有多少人因为他倾家荡产,现在一听是高嵩的作品,让人下意识就信了这是高仿货”赵之瑾淡然的说道。 乐康静静的听着赵之瑾说话,待赵之瑾说完,顺手就将大日如来递给了赵之瑾“老板,您帮我掌掌眼呗,老板要是喜欢,就送给老板了。” “我还没有听过您一次性说这么多话呢,想必是真的喜欢简师的作品,我是诚心想将这尊大日如来送您的,而且这尊木头哪里抵得上我欠老板的一分情。”乐康深邃的眼神满是真诚。 “回去吧”赵之瑾没有收大日如来木雕的意思,他虽然喜欢,却还不至于贪图小伙计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乐康:老板,老板,没人要你可怎么办。 阿瑾:滚 乐康:好嘞~ ☆、古董店老板 到店后,乐康将大日如来放在了桌子上,这时赵之瑾才将大日如来拿在了手里,这尊由简师雕刻的大日如来明显不是用滇润楠雕刻的,虽然滇润楠和金丝楠木很像,也有香味,可明显他们的香味不同。 滇润木香味刺鼻,浓郁,金丝楠木香味却是不同的,赵之瑾凑到大日如来圣像上轻轻嗅了一下,鼻翼间闻到若隐若现的药香,极淡的香味,赵之瑾点点头,是一件很开门的东西,稍微有点眼力的,应该都不会错认。 只能说乐康运气太好了,若是有个稍微识货的早些碰上这尊木雕,也轮不上乐康出手,赵之瑾对乐康的好运气向来是服气的,短短时间内,就捡了不少大漏。 赵之瑾将大日如来捧起放在一个红木做的托盘里,将其供奉在店里高处,转身和乐康说道:“这尊大日如来我很喜欢,只是店里却不能多了这尊佛像,等会儿你从店里拿一件喜欢的,算是我补偿你的,现在市场价简师的作品大概在两百万左右。” 乐康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还是忍不住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老板,我看着你不像是信佛的呀,为什么要这么忌讳在店里放大日如来像,虽然佛教有不可买卖佛像之类的规矩,可您又不信佛,难道是怕会有不好的果报” 赵之瑾拧着眉头,伸手给大日如来盖上了一层红布,然后说道“人总要有点敬畏之心,否则哪天就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平白惹人跟着一起受苦” 乐康哦了声,点点头思索了几秒钟后,目光就直直的盯在赵之瑾脸上,却发现赵之瑾的面容一如既往的淡然,心中就像被猫爪子挠了一下,越发想要知晓赵之瑾以前的经历。 “天色不早了,等会吃完早饭,你和我一起将大日如来送回寺庙里”赵之瑾又说道。 乐康点点头,说道:“对了老板,我刚刚忘记和您说了,我今早联系到那一伙土夫子了,若是没有意外,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赵之瑾脸色微变,说:“注意安全,不要大意,我不想你把小命丢在墓里,到时候我给你收尸都寻不到” 乐康见他脸上的关心不似作假,开心说道:“老板老板,您是关心我吗?” 赵之瑾点点头,说“当然关心你,你要是出事了,我去哪里再找一个听话又聪明的伙计” 被直白的话噎了一下,乐康佯装着没有听到,装模作样的去擦摆在柜子上的古董,赵之瑾不去管戏精的独角戏,去了室内的床上,准备再眯一会儿。 上午十点钟,乐康锁好店门,之后在地下车库开出了一辆雷克萨斯,赵之瑾坐在车后头。 他要去的这座寺庙叫千佛禅寺,在燕京是极为出名的,庙里清修的师父有近百位,在众多寺庙沦落为风景名胜地后,千佛禅庙却反其道而行之,来庙里的人只为修行,除了初一十五,平时庙里都不对外开放。 此间寺庙的住持法号释印能,今年约四十来岁,光学识来说,能比得上少之又少,他刚刚复活的那段时间,时常被梦魇缠身,梦中有众多被他杀死的冤魂在找他索命。 活着的人他都杀了,死了更是不怕,赵之瑾一身的戾气 - 分卷阅读18 很重,他想了很多办法也没有彻底消磨掉他的杀念,一想到梦中被索命,他就控制不住的开始散发杀意。 有一次在半夜被惊醒,赵之瑾耳边传来了钟声,钟声离他很远,应该是随着风飘过来的,若有若无,在钟声的安抚下,赵之瑾发觉心中杀念慢慢平息了下来。 当他知晓了钟声的来源地后,就喜欢来此间听听钟声,去了多了,和庙里的师父们也熟悉了起来,在他们知晓他时常被梦魇缠身,就将他介绍给了庙里的住持。 初次相识,赵之瑾就发现印能法师是个很爱笑的大和尚,每次和他交谈,总有种被佛光笼罩的感觉,很祥和,几年过去,赵之瑾才发觉在他的影响下,心中的魔念竟然被一点点抹去。 赵之瑾下了车往客堂(寺庙专门接待客人的地方)里走去,一路上有几位相熟的居士和他打招呼,赵之瑾也笑眯眯的双手合十回应了。 来这里做义工的居士很多,有来求心理安宁的,有来积攒福报的,还有一位和赵之瑾是同行,这个人算是比较有意思,家财万贯,偏偏不爱享受,一心念着要出家。 见到这位老居士在客堂里打扫卫生,赵之瑾笑了笑,将他今日要见印能大和尚的原因说了,老居士立刻眉开眼笑,在老居士心中只要是对弘法有益的事情,他都格外欢喜。 “赵师兄,可否将那尊大日如来圣像给我看一眼”做一行久了,总归有点职业病,老居士虽一心向佛,却还是有贪执的,见到好东西,总忍不住想先睹为快。 赵之瑾点了店头,掀开盖在大日如来上的红布,老居士看了一眼乐康手中托着的大日如来像,瞬间来。” 说完老居士就要跑去给佛祖磕头,赵之瑾本还指望着他能将印能大和尚找来,现在想着还是算了,他是拉不住老居士了。 乐康咬了咬唇,不敢置信的问道:“老板,老先生说的是真的吗?真有这么玄乎的事情吗?” 赵之瑾恩了一声,算是回答了,其实他心中也是百味杂陈。 他确实派人烧过寺庙,只因当初有一个正得宠的小侍向他进言说千佛禅寺有宝物。 那时候他自大,认为天下宝物都是他的,先是派人去索要宝贝,被僧人拒绝后,恼羞成怒,就下令一把火烧了寺庙。 他做的荒唐事情多了去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茬,如果老居士没有提起,他肯定是想不起来的。 因果轮回,千年前他将释迦摩尼的舍利弄丢了,千年后,又借着他的手将舍利还了回来。 赵之瑾目露复杂的看着这尊大日如来,终是叹息了一声,这是命中注定的,如果他没有被梦魇缠身,也没有听到钟声,那他根本就不会来千佛禅寺。 就算他依旧得到了这尊大日如来,却也不会想到将大日如来还回寺院来,或许有人出个高价,他也就随随便便的将大日如来圣像卖了出去。 毕竟是简大师的作品,如果佛像里面没有藏着舍利,两百万就已经到顶了。 老居士磕完了头,就急匆匆的跑去找印能大和尚,在赵之瑾还没有从复杂心思中回过神来,就见到了撩着僧袍,快速奔过来的印能大和尚。 此时的大和尚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淡然从容,反而是眼中含着泪,怔怔的看着乐康手里的大日如来圣像。 又过了好一会儿,印能大和尚才回过神来,双手合十说道“赵居士,您与我佛有缘,若是您愿意,您可以接替我的位置,我今后将会一心在舍利塔中护持舍利” 赵之瑾隐隐觉得有些头疼,还没有想好怎么拒绝,就听见耳边传来乐康噗嗤一下,笑出了声,赵之瑾暗恼,忍不住想将乐康丢出去,因他实在太过幸灾乐祸。 “大和尚,我尘缘未了,暂时没有出家的打算,我心还在尘世里,就算剃度出家了,也是破坏佛门清净”赵之瑾委婉的拒绝道。 “如此可惜了,阿弥陀佛,赵施主,不管何时何地我佛门永远为您打开。”大和尚又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 赵之瑾示意乐康将大日如来圣像递到大和尚手上,乐康照做了,大和尚接过红木托盘的手也在抖,和老居士的反应几乎是一模一样。 大和尚双手稳稳的托住了圣像,好似佛像有千斤似的,他知道今天自己实在是太失礼了,可他实在是无法不激动。 赵施主不肯随他出家,他深表遗憾,能遇见佛祖舍利,这是与佛有多大的缘分,用佛家的话来讲就是天生的佛子,与佛有着宿世的因缘。 见赵之瑾频频看向门外,知道他有告辞的意思,只得歉意说道“赵施主,您请自便,贫僧可能暂时无法招待您了,事关佛祖舍利,这不仅是我千佛禅院的事,也是整个佛教的大事” ☆、古董店老板 回店里后,赵之瑾无事一身轻松,难得今日不想喝酒,就让乐康给他泡了一壶好茶,他平时就不爱茶,所以也没搞啥花样式,直接就一个双层的玻璃杯,茶泡好后,赵之瑾就端着茶杯去了休息室。 乐康见赵之瑾进休息室了,就频频看向休息室内的赵之瑾,心神不宁,欲言又止,一直在纠结的想说什么,却又不敢开口的样子,赵之瑾瞧不得乐康的小女儿作态,直接问出他到底想说什么?是不是将舍利赠与了千佛禅寺,很 - 分卷阅读19 舍不得? 乐康哪里敢说不舍得,连忙瑶瑶头,直说不敢,本来就是送给老板的,老板想怎么处理都随老板高兴。 赵之瑾放下茶杯,说:“既然如此,为何你一直在看我” 乐康小声说了什么,赵之瑾没有听见,又问了一遍,乐康见赵之瑾一定要弄明白他为什么看他,皱了皱眉,苦着脸说道:“老板,您是不是要出家了” 赵之瑾一愣:“没有,暂时不会出家” 赵之瑾还准备再说些什么,乐康直接打断了,装作受了委屈说道:“可是老板,您给我的感觉就是马上要出家了,您是不是想骗我,好丢掉我。” 乐康等了好一会儿,见赵之瑾没有回答,眼睛微微红了下,眼中略带雾气,说:“老板,如果我说我不要您出家,您会不会听我的。” 赵之瑾算是明白了,这人为什么今天要如此胡搅蛮缠,认真盯着乐康,似笑非笑说道:“你为什么确定我一定会去当和尚,你重活一世前就认识我,并且我还去当和尚了?” “你怎么知道我重活了一世?”被爆出心底最大的秘密,乐康也顾不得什么,一个吗也不想知道为何您会出家吗?” 赵之瑾并没有接话,只从桌子上拿了一本最新的杂志,百无聊赖的翻着,为什么出家,他根本不想知道,知道以后的事情,多无趣,就算他真的当了和尚,也是他的选择。 知道老板不会送他去切片,乐康立马恢复了元气,脸也不白了,皮也厚了起来,见赵之瑾不想理他,又得寸进尺的搬着椅子坐到赵之瑾身边,手不规矩的要去拉赵之瑾的手,赵之瑾避了一次,没有拗过乐康的坚持,只得将手给他拉住。 达成牵手成就,乐康美滋滋的说道“老板,上辈子我就认识您,还是您的小粉丝呢,您长得好看,喜欢您的人很多,我知道您的时候,您已经出家了,还上过一次热搜,被人称为最帅的和尚” 接着又说道:“您红了以后,就被人扒出了身份,没出家前是一家古董店的老板,身价上亿,当时网上有好多小姑娘闹着要您还俗,说要去勾引您,说老板这样的美色出家了太可惜了。” 听完这些不着调的话,赵之瑾有些无语,笑着说道:“原来我还是一个网红和尚” 乐康嘿嘿一笑,说:“可这辈子我认识您以后,才发觉您根本就不信佛,哪怕是去庙里,也是因为庙里清净。” “老板,您记不记得,我还试探过您几次,都没有发现您有当和尚的念头,可能还不到时间,毕竟您出家时都已经快三十了,现在您才二十七,还有三年呢。” 赵之瑾抽出被乐康抓紧的手,有些黏糊糊的,他的手是被乐康手心的汗水打湿的。 乐康表面上好像是真恢复了元气,可被人揭穿重活一世的秘密,就像是没有穿衣服暴露在大街上,表面上装作很淡定,其实心中是很不安的。 话说开了以后,乐康是彻底的放飞自我了,也不再藏着捏着,平时有拿不定主意的事情都会找赵之瑾商量,赵之瑾会给他一个思路,却并不会给他拿主意。 知晓乐康是重活的,赵之瑾的态度也没有改变,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乐康还是一如既往的负责赵之瑾的衣食住行,以及店里的生意。 如此平淡的又过了半个月,在一次吃过晚饭后乐康拦住了要回房间的赵之瑾,他和赵之瑾说要离开一段时间,归期不定。 知道乐康要去做什么,赵之瑾点点头同意了,和那群土夫子打交道,他终究还是有点担心乐康的安危,迟疑了一下,就走到屋外的花园里。 乐康以为赵之瑾是要去饭后散步,望着赵之瑾头也不回就离开的背影,他很受伤,伤心于赵之瑾的冷淡。 这一趟很危险,可能会活,但更多的是死,但他非去不可,毕竟父亲和上辈子的他都是死在那个地方。 赵之瑾并不知道乐康在为他的冷淡伤心,从外面进来,就递给了乐康一株绿色的藤蔓。 这株食人藤被他从古墓挖出来后,就一直养在现在住的别墅里,现在将食人藤给了乐康,如果乐康有生命危险,食人藤也可以替他挡一下。 乐康收敛了情绪,好奇的捏着这根大约一米来长的藤蔓,问道:“老板,这不是你平时很宝贝的东西吗?你干嘛把它从花园里□□,它有什么用处,给我的感觉好像很危险。” 话音未落,藤蔓咻的从他手里消失,乐康只看到了一道绿色的影子从他眼前一闪而过,紧接着就见藤蔓已经扑到了他老板怀里。 还颇通人性的蹭着赵之瑾的脸,好像是在撒娇,将他看的是目瞪口呆,心中怀疑这年头,连植物都成精了! 赵之瑾手指在藤蔓上摸了摸,藤蔓立刻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绕上了赵之瑾的脖子,赵之瑾从怀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割开了指尖,鲜红的血珠从指尖溢了出来。 闻到了血腥味,藤蔓立刻放开了赵之瑾的脖子,扑到了赵之瑾的手上。 乐康揉了揉眼睛,觉得自己应该是眼花了,否则怎 - 分卷阅读20 么会看到藤蔓上长出了嘴巴,还将赵之瑾指尖流出的鲜血舔舐干净了。 等藤蔓喝完鲜血,彻底安静下来,赵之瑾才将藤蔓装进了一个绣着古朴花纹的牛皮袋子里封好,重新递给了乐康。 乐康没有接过牛皮袋子,反而快速的拉住了赵之瑾的手腕,将被匕首划伤的那根手指放进了嘴里。 舌尖撩过赵之瑾指尖的伤口处后,他只觉得有股子酥酥麻麻的异样划过他的身体,一瞬间,他就红了眼,只觉得有无尽的情欲占据了他全部的大脑,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他茫然到不知该将指尖吐出来,还是继续含着。 “你在做什么,你是想死?”赵之瑾厉声说道,快速抽出手指,从腰间的香囊里取出了一个小瓷瓶,又从瓷瓶里倒出了一粒绿色的药丸塞进乐康嘴里。 等乐康将药丸咽了下去,松了口气:“下次再敢冒冒失失的,就从我家给滚出去” 乐康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身体就撕心裂肺的开始疼了起来,胃里面也不知道有什么在翻江倒海的绞动着,乐康下意识的捂住了嘴巴,却还是控制不住的呕吐出了一大股黑血。 见乐康吐出黑血后,赵之瑾才伸手扶住了他瘫软下来的身体,见他身体软的无法走路,只好将其一把抱起放进浴室的浴缸里。 给他脱掉全部的衣服后,才扭开水龙头,等到浴缸里的水渐渐没过他的脖子,才将乐康的身体摆成双腿盘膝的模样。 赵之瑾回房间取了一包灰褐色的药粉撒在水里,见乐康身上又冒出了大量的黑色鲜血后,重新给他换了一次水,如此九遍,乐康身上才无一丝黑色鲜血冒出。 见毒血排干净了,赵之瑾给乐康擦干身体,抱着他就去了他的房间,以前中食人藤毒的都死了,所以他也不确定毒是不是真的解了,将人抱进他房里,他好继续观察。 乐康现在意识全无,就算浑身赤裸躺在赵之瑾床上,也不会产生害羞之类的情绪,不过等会清醒了,定会羞愤欲死。 ☆、古董店老板 乐康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清早,以为是在自己的房间内,迷迷糊糊地就要起身拿放在床头的手机,他半仰起自己的身体,还没能如愿的起来,放在他腰间一只手臂就狠狠的一拽,将他整个人带到了床上后,双手又紧紧的锁住了他的腰身。 被人小动作吵到,赵之瑾紧皱了下眉头,条件反射的搂住了怀里的人,继续沉浸在睡梦中。 被人当抱枕一样死死搂着,乐康哪里还敢再动,想到昨晚他是睡在赵之瑾房间里的,打了个的人,哪怕是乐康这样的漂亮小伙子,听他这么说了后,马上皱着眉头,不悦的说道:“我没有和你成为情人的想法。” 乐康哭丧着脸,说道:“可你都把我日了,你就是不想负责任,你想白日” “咳咳” 听到这样不要脸的言论,赵之瑾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待粥咽下去,赵之瑾立刻发出了剧烈的咳嗽。 乐康看到赵之瑾真的被粥呛到了,立马不装了,跑到赵之瑾身后,给他拍了拍背,等赵之瑾咳嗽声小了一点后,又去饮水机处接了杯温热的开水过来。 赵之瑾接过水,喝了一口,被水滋润后,喉咙好些了才说道:“你在哪里学的荤话,什么叫白日” 乐康忸怩了两下,说道:“男人之间不就这样吗?你都和我那样了,你还不想和我好,我就是喜欢你,从上辈子就喜欢你了” 没理乐康的话,赵之瑾出门就开车去店里了,他觉得家里是呆不下去了,难道从今以后,他不仅要发乐康工资,还要给他科普两性知识。 到店后,赵之瑾整个人放松下来,天知道他竟然鬼迷心窍的和乐康发生了关系,虽然没有做到最后,却也该吻也吻了,该抱也抱了,说他没个想法,也是不可能的,真要是对人没想法,根本就不会去亲他。 赵之瑾从柜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白纸,又拿了一只毛笔,沾上墨汁后,开始在纸上写东西,乐康进店后,就见到赵之瑾在很认真的写字,他没有去喊老板,老板写毛笔字的时候一般都是心情极为复杂的时候。 他蹑手蹑脚的走到柜台前,想看赵之瑾在写些什么,待看到白纸上清晰的几行字后,不禁咧嘴扯了个大大的笑容。 子优: 1子之菜肴,尝之味美。 2子之口才,仪自愧之。 3子之面容,龙驹凤雏。 4子之体贴,赤忱入微。 子劣: 1子之目的,不明。 2子之想法,不清。 3子之性格,易伤。 4子之秉性,非正。 待赵之瑾写完,搁下了毛笔,乐康才将写满了字的纸拿 - 分卷阅读21 过来,吹了吹上面未干的墨迹,笑着说道,“原来我在老板心中优点挺多的呀,只是这些缺点我可是不认的。” 乐康看了赵之瑾一眼,见赵之瑾面无表情,又接着说了下去:“我的目的以后会告诉您,现在不告诉您,是因为时机不到,想法就是想和您过没羞没躁的日子,性格易伤,挺准确的,秉性不能说非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是招惹我的人太多了,所以才给您留下了非正的印象。” 听到他的诡辩,赵之瑾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说道:“如果你将暗地下的勾当停了,我才可能信你是纯良的” 乐康叹了口气,苦笑了一下,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若是没有他们,我怕是早就死” 赵之瑾听了他的话,站了起来,走到乐康目前,手掌揉了揉乐康的头发,待到将他头发揉的乱成一团后,笑了笑,说道:“我也不是好人,乐康,我不在意别人的生死,我只怕你造杀孽太多,死后去了地狱,来生就遇不见我了。” “来生!” 乐康惊呼一声,他又不傻,自然是听懂了赵之瑾话里有话,兴奋的扑进赵之瑾怀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才重新知晓了什么叫幸福。 许了来生,今生也只好没羞没躁了,赵之瑾想了一早,很干脆的承认了乐康的情人身份,都已经没羞没躁的睡过了,再不情愿也回不到从前。 乐康很快就上任了老板娘一职,正好今天店里会有个白富美小姐来买祝寿的礼物,白富美名字挺好听的叫杜若微。 杜若薇和赵之瑾认识有几年了,算赵之瑾朋友,赵之瑾喜欢和聪明人相处,而能当赵之瑾当朋友的,自然是极聪明,而且只要不是眼瞎,就知道杜若薇喜欢赵之瑾,只是一直有顾虑,没有开口说明情意。 没有转职老板娘之前,乐康只能委屈着,现在他终于扬眉吐气了,见到她又给赵之瑾暗送秋波,马上就护食的瞪过去。 杜若薇了然一笑,乐康这是将她当贼防了,赵老板不解风情,可她是明白人呀,以前乐康对她隐隐有敌意,怕是和她存了一样的心思,而今天却光明正大的敌视,怕是已经和赵老板有了点什么。 她也不拆穿乐康的这些个心思,在她看来,两个男人没什么前途,赵之瑾终究是要娶妻生子的,因为乐康是男人,不能生孩子,没有子嗣,赵之瑾留下的硕大家产,百年后有谁来继承。 挑了一件比较合心意的寿礼,她就和赵之瑾告辞了,现在正是两人情意浓的时候,现在挑明两个男人没前途,怕是要被赵之瑾厌恶,反正日子还长,两个男人又岂会天长地久。 杜若薇走后,乐康手臂就环上了赵之瑾的腰,赵之瑾身体僵了下,没有推过乐康靠过来的身体, 乐康垂下眼帘,故作醋意道:“老板的桃花那么多,打退了一个又一个,老板以后不要看她们,只看我一个可好” 赵之瑾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心里却想着是,说道桃花,谁又能比得上乐康自己的桃花多。 在外且不说,就说时不时有姑娘自己找上门来,人妻,御姐,萝莉,女王,美少女,女明星,女老板,来一个姑娘,赵之瑾就要被迫看一次修罗场,若不是乐康真的业务出众,能给他赚钱,衣食住行等方面又能伺候好他,早就被他扫地出门了。 两人互通情意才一天,就要被迫着分别,乐康是极为舍不得的,想到明日他就要离开,晚上拉着赵之瑾参演了一把房中术,赵之瑾是深谙其中道道,自然把乐康摆成了十八般模样,其中的痛快滋味自然是不可描述。 乐康一走就走了三个月,他不知道乐康还会不会回来,就像乐康为什么会来一样,临走的那晚,乐康是拿命在和他抵死缠绵,像是一生中只为了等待那一次开花的玉竹,花谢了就直接死了。 如此又是一年,乐康依旧没有踪影,赵之瑾又招了一个伙计,和乐康一样的聪明,口才一样的好,相貌一样的俊朗阳光。 一样的爱惹各种糟心的桃花,时不时要看一次修罗场,赵之瑾一向偏爱这样才华横溢的风流人物,哪怕给他惹了不少麻烦,却也没有想过将他丢掉。 作者有话要说: 不会有替身梗之类的 ☆、古董店老板 时隔三年零三个月,乐康忽然又出现在赵之瑾的世界里,赵之瑾以为自己忘记了。 重逢后,赵之瑾给了他一个微笑,微微张开双臂,乐康便开心的和赵之瑾拥抱住,三年不见,乐康从开始的阳光少年,成了一个强壮坚毅的男人。 “老板,我回来了” “恩” “老板我爱你” “恩” “老板,我想继续当老板娘” “恩” 没羞没躁的生活一段时间后,两个人终还是分手结束,双方的生活习惯有太多的不同,赵之瑾太过傲慢,乐康太过自大。 没有在一起前,赵之瑾只当乐康是一个普通的合作人,根本不会过多干涉乐康的事情,在一起后,他无法容忍乐康对他的控制欲以及乐康的各种桃花。 毕竟没有谁能心平气和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外面有各种各样的桃花,乐康太过温柔,也太过多管闲事,在外面救了一个又一个女人,这些女人都颇死心眼,一个个的都对乐康表达了爱慕之情。 乐康也无法容忍赵之瑾对他的冷淡,他一次次的说爱他,他却没有在赵之瑾眼中看见多少爱意,甚至让他产生自己只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有他无他,都一样,多了他,只是多一个耐艹的床上用品。 被爱人如此冷落,他岂能于衷,让人查他不在的日子里,赵之瑾是否有新的恋情,结果知晓了赵之瑾店里的新伙计,一个和他一样的优秀男人。 乐康有足够的理由生气发怒,接下的日子,他严格控制赵之瑾的社交,可赵之瑾却连解释都没有,一副你爱信不信的可恶模样,他指责赵之瑾太过冷漠,他走不进他心里,他们也不是爱人关系,是炮友。 乐康说爱他很累,说他根本猜不透他的心思,也根本不知道他爱不爱他。 对乐康的话,赵之瑾想了很久,第一次怀疑自己的性格是不是不适合谈恋爱,不然为什么两个人走到一起后却闹出了如此多的矛盾。 赵之瑾性格内敛,根本无法将爱挂在口上,他心中有乐康这是毋容置疑的,不然根本不会让乐康进入他的生活,只是不会表达这份爱罢了。 待想清楚后,他找到在酒吧喝的无理智的乐康,将他带回家,等乐康醒酒后,赵之瑾认真和他道歉,并且告诉他爱他。 和好后,生活平静了半年,赵之瑾委婉的和乐康表达他不想被人监视,希望乐康能尊重他的隐私,一听这话,乐康整个人就暴了,连摔带打的将整个房子给破坏 - 分卷阅读22 的没有一丝完好的地方,整个家,唯一完整的就是赵之瑾。 他那么爱赵之瑾,又怎么会舍得伤害赵之瑾。 赵之瑾看着破破烂烂的屋子,没有说话,只将乐康一个人留在了房子里,他觉得乐康有病,一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病,有问题直接说出来,而不是拿死物撒气。 赵之瑾离开了,乐康却留在房子里哭的天崩地裂,他很委屈,如果赵之瑾没有和别人交往过密,他根本不会发如此大火。 他看着赵之瑾和杜若薇一张张贴合较近的照片,他恨不得立刻杀了杜若薇,他也害怕赵之瑾会娶杜若薇,就如同杜若薇所说的那样,他根本给不了赵之瑾孩子家庭。 杜若薇很聪明,她告诉赵之瑾只把赵之瑾当朋友,她会祝福他和乐康的爱情,却跑到他目前挑拨离间,杜若薇表现的太好了,赵之瑾根本不信他说的。 赵之瑾走后,乐康就后悔了,等情绪平静下来,就去找赵之瑾,赵之瑾也没有走远,他知道乐康一定会出来找他,他太了解乐康了。 等了一会儿,赵之瑾就看到那双以往含着星光的桃花眼,现在却是蓄满忧郁的乐康,将人抱住,赵之瑾吻了吻他的眼睛,问他为什么要生气,乐康说他太爱赵之瑾,爱的患得患失,怕赵之瑾有一天不爱他了,会和杜若薇结婚生子。 有这样一个醋意大的恋人,赵之瑾也是哭笑不得,终究还是怜惜占了上风,抱着乐康一通吻,将人亲的没时间吃醋后,这才放过了他。 这一次争吵来的莫名其妙,结束的也是莫名其妙,只是赵之瑾从那次以后,再也没有和杜若薇出去。 如果说,这些生活上的矛盾只是他们结束的引子,最终让他们分手的却是来自乐康亲人的纠缠以及乐康最初接近他的目的。 赵之瑾是残忍的,肯付出的真心极少,在一次次的争吵及纠缠下,他的真心被消耗殆尽,说出结束后,赵之瑾觉得连燕京终年被污染的天空都分外美丽。 哪怕乐康说他是真心爱他,哪怕赵之瑾心中对乐康还有几分不舍,可赵之瑾还是干脆利落的放手了。 既然有缘无分,何必留下来看他独自深情,和乐康分手后,赵之瑾便再也不守店,旅游,参禅,寄情于山水中,燕京早已没了留恋之处,呆在这地,除了徒留伤感,又还剩下什么。 赵之瑾始终是那个暴君,哪怕许多年未曾动过杀念,却也是杀戮果断之人,乐康带着目的接近,就等于背叛,赵之瑾绝对无法接受不纯粹的感情。 他曾想将食人藤拿回来,却发现他再也召唤不回食人藤,就像乐康一样,它也离开了,哪怕它曾经陪过他十年。 赵之瑾曾问过印能法师,情是什么,法师说,情就是缘来则去,缘聚则散,缘起则生,缘落则灭。 缘既然灭了,说明你们之间的因果已了,你上辈子欠他的情债,这辈子已经还清了,你再也不欠什么了。 不欠了,就轻松了,没有了未还的情债,自然心也该清净了。 赵之瑾在佛前枯坐了很久,知道印能法师又有了渡他出家的念头,罢了,就让大和尚如愿吧。 终还是脱离不了出家的命运,乐康曾说,他三十出家,现在他三十了,也走了相同的路,是不是上一世,也遇到了一位和乐康一样的男人,来的匆忙,去的也匆忙。 今后自: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当了和尚,赵之瑾彻底抛弃了过去的种种,每日诵经,持咒,劳作,日子说苦也苦,说清闲也清闲,苦的是身,闲的是心。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内力的修为一日千里,上辈子因为荒唐废掉了修为,这辈子将武功捡回来后,才发现原来小小的千佛禅寺也是卧虎藏龙之地,就连整日笑眯眯的印能法师也是内力精湛之人。 第一次切磋,就被法师打的在床上躺了三天,第二次切磋,又在床上躺了三天,第三次切磋,还是三天。 见被打的狠了,和他同住的小和尚才悄悄告诉他,住持从小就修的金刚不坏,兼之佛法精深,一身的修为早已经通天彻地,不仅千佛禅寺没人是住持对手,连延续千年的佛教圣地都没人打的过他。 被人扮猪吃老虎了,赵之瑾无语至极,自当了和尚后,才知道和尚都不是好惹的,就和电视里演的那样,可能一个扫地的就是武林高手。 他当了和尚后,印能法师履行诺言,将他往寺庙护持人上培养,赵之瑾连皇帝都当过,自然不屑一个住持之位,而且当了住持又有什么好,每天弘法,讲经,早晚课,告香等,还要管寺庙的僧众修行,财务开支,日常事务等等。 反正就是累活苦活都要自己撩着衣袖上,印能法师见他抗拒,只得摇着头,说他不争气,能代佛传法,续佛慧命是一件多殊胜的事情。 赵之瑾也拗,说出我出家只是因为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又不是真心想当和尚,若是哪一天我又动了凡心,我就脱了僧袍,去娶妻生子,这话一出,将印能大和尚气得三天没理他。 而且代佛传法,就代表要暴露在人前,这和他想清修的理念不同,他可没忘记乐康说他成了网红和尚,天天被人哭着求嫁。 日子嘛!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着,偶尔会出寺庙,不过都是和寺庙里的人一起出去,他戒律还没有学好,怕独自出去会犯戒。 再见到乐康又是一年后了,他跟人去另一个寺庙做超度亡灵的法事,学了一年佛,也算是学了点样子出来,在众多和尚中间,除了长得招人眼外,不管是修为还是德行他并不出众。 也不知道乐康是不是做多了亏心事,所以才声势浩大的请了好几百的僧人开水6法会,赵之瑾心中虽不在意乐康这个人了,却终究还是意难平,他是和尚,又不是佛祖。 连续七天的法事,赵之瑾也累的够呛,心道自己果然不是出来弘法的料子,才七天,就累的这样惨,若是二十一的华严法会那他岂不是要累死在法会上。 法事圆满成功,明天他也该和僧人们一起离开了,晚上吃过药食,赵之瑾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玩手机,和他同住的僧人出去溜达了,说是要看和千佛禅寺不一样的风景。 恕赵之瑾无法苟同他的理念,寺庙不都一样么,一样的房子,一样的佛,一样的花草,一样的和尚,可能他就不是做和尚的料子,所以才无法发现不一样的美来。 抱着手机看了几个古董,听了几首歌,又和远在乡下的爷爷奶奶通完电话,时间不知不觉的就溜走了,待屋外传来止静的钟声后,赵之瑾才发觉和他一个房间的法师没回来。 将一个大活人弄丢了,赵之瑾瞬间就想到寺庙里面笑眯眯的大和尚,赶紧给同住打了个电话过去,电话是通的,却没人接。 - 分卷阅读23 赵之瑾打开了门,想去问和他一起来的千佛寺僧人有没有见到他,结果刚打开门,一支手臂就压在门上,将他推进屋内后,手臂主人也跟着钻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最爱的是笑眯眯的大和尚。 ☆、古董店老板 待看清来的人后,赵之瑾脸色不由一沉,一字一句的问:“你来做什么?” 乐康这会儿本沉浸在见到赵之瑾的喜悦中,结果还不待他开口,就被赵之瑾语气中的不善弄得变了脸色,他收敛忧郁,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说道:“老板,你随我回去好不好,这一年来,我时刻都想着来找你” 赵之瑾吸了口气,冷静说道:“施主,您请回吧,你我缘分已了,又何必强求,自我剃度那日,我便一心向佛,别无他念” 因为担心会吵到隔壁住的僧人,赵之瑾刻意的将声音压低,也不知道是不是压低声音给乐康造成了他还余情未了的错觉,他一把抱住赵之瑾,双臂紧紧的环在他腰上。 再一次抱住心心念念了几年的人,乐康用的劲很大,赵之瑾觉得环在他腰间的手将他勒的生疼,推了一下,没有将人推开,心中终是怒了,运起了内力,将身上人震开。 乐康也有内功底子,只是没有赵之瑾内力高深,再因着没有防备,被赵之瑾直接震倒在地上,见赵之瑾眼中冰冷,不含一丝情意,惨然一笑:“赵之瑾,有没有人说过你是残忍的人” 赵之瑾笑了笑,说道:“有呀!只是他们都死了。” 被人又戳中上辈子的残忍,赵之瑾心下厌倦。 将乐康从地上拉起,疲惫的说道:“乐康,我忘了,你也该忘了,从我知道你是利用我那一刻起,我们就不再有可能了,回去好好过日子吧,就当从来没有我这个人” 赵之瑾从来没有这样过,语气疲惫,神情无奈和厌倦,乐康看着很难受,他一直放在心尖上的老板,在他不知道的日子里,有了另一个模样。 终究是他错过太多,若不是仗着前世的便利,他永远不会知道他手中有一株长生藤,若不是太过自信,他也不会糟亲人背叛,若不是他自认为天衣无缝,认为可以瞒住赵之瑾一生。 赵之瑾对他的厌倦让他心痛,心痛的恨不得让赵之瑾手刃了自己,如果能死在他手里,他是心甘情愿的。 放弃赵之瑾,还不如直接死,他从那个鬼地方活着爬出来,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和赵之瑾双宿双飞。 这是比死还深的执念。 赵之瑾见他执迷不悟,继续说“你回去吧,欺骗得来的感情,哪怕再深情,也是假的,我太过吝啬,付出的那一点感情,早就被我收回了,食人藤就送你了,余生,我只希望你不要来打扰我修行。” 不在去管房里的乐康,也许,现在他不应该再称呼他为乐康了,还是称卫柏舟更加贴切吧,毕竟是从小到大的名字。 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赵之瑾也不在想什么破镜重圆之类的,毕竟没有他,卫柏舟本应该是这方天道的气运之子,也就是所谓男主,今后的命运的就是从弱到强,一步步的站在世界之巅的人生赢家。 赵之瑾从剃度的那晚就断断续续的梦到乐康重生后的一生,自然也知道他为何要食人藤,只因卫家背负一个古老的诅咒,每一个卫家男人都活不过四十岁。。 乐康祖父死在诅咒里,他父亲也一样,死前都是凄惨至极不得善终,乐康上辈子也是死在诅咒里,死前执念太深,才有了重活一世的机会。 如果没有遇上他,乐康也会解除诅咒,在解除诅咒的路上会有娇妻美妾无数,一直到老都活的无比肆意。 在梦里,他和乐康是敌人,乐康要食人藤,他对乐康不屑一顾,一个乐康又算得了什么,他根本看不上眼,乐康为了得到食人藤,不惜使出美人计,将他最爱的女人送过来接触赵之瑾。 赵之瑾又岂是好勾引了,将送上门的女人吃干抹净后,还弃之如敝履,这一举动终是惹恼了乐康,丧心病狂的想绑架赵之瑾,赵之瑾武功极强,绑架不成,反而将乐康弄个半死,如果不是有人来救,乐康怕是就死赵之瑾手里。 乐康是天道之子,有任何难题,肯定都能逢凶化吉,而赵之瑾就可以称为天道牛皮癣,治不好,又打不死,乐康在赵之瑾手上吃够了苦头,终还是认了栽。 在乐康赔礼道歉,又送了无数的好东西后,才将食人藤借给了乐康,乐康解除了诅咒,却发现自己误打误撞的炼化了食人藤。 赵之瑾又岂会吃这个闷亏,食人藤是他养的一个小玩意儿,虽然不重要,却也不是谁想拿就能拿的,于是,在商业上打压乐康,又在感情上打击乐康。 乐康的几个女人被他利用个遍,一次次将乐康弄得一无所有,偏偏又恶趣味的不让他死,反而像逗小猫一样逗着,不开心了就逗一遍。 乐康不愧是有男主命的,一次次打击下不仅没死,反而又收了无数的美人,事业也越做越大,直到后来,赵之瑾终于压迫不了他了,才一把弄死了赵之瑾。 这是梦里的世界,而现实中却拐了一个很大的弯,乐康重生的第一天就被赵之瑾捡了回去,被捡回去后,乐康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知道赵之瑾手上有一株食人藤。 想要解除诅咒必须到诅咒的发源地,而食人藤是开门的钥匙,食人藤生性凶猛,如果没有主人的同意,谁接触食人藤,都会被吞噬化为养分。 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将东西给另一个人,除了感情,别无他法,乐康也是如此,他化作一个无家可归却才华横溢的少年,赵之瑾果然如愿的让他成为了他的伙计。 如果有一个人他无任何目的,却又满心满眼只有你一个人时,这很容易就让人放下戒备,他成功做到了,赵之瑾放下了戒备。只是后来事情就渐渐超出了他预期,那就是他爱上了赵之瑾,明明只是利用,偏偏先一步动了心。 他本来接触赵之瑾的目的就不纯,拿到了食人藤后,又怕赵之瑾会在他离开后爱上别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和赵之瑾睡了,毕竟这一次他离开一定要很久才能归来。 解了诅咒,活着从那个鬼地方出来,乐康第一时间就去找赵之瑾,赵之瑾也在等他归来,他们很默契的住到一起,他自认为和赵之瑾相爱,当然要受到亲人的祝福。 他和家人出柜,结果遭到亲人激烈反对,他的亲人无法接受乐康会爱上男人,因为诅咒,卫家一直都是一脉单传,现在因为爱上男人,更会让卫家断子绝孙。 这让失去丈夫的卫家女人们如何受得了,她们跑到赵之瑾处大哭大闹胡搅蛮缠,赵之瑾开始自然是不理会她们,直到她们将乐康接近他的目的和计划都抖了出来。 - 分卷阅读24 赵之瑾本就是极为傲气的人,在知道乐康对他的目的不纯后,又岂会继续和他在一起,如此结束也是理所当然。 回忆完前尘往事,赵之瑾就将被打晕在后山的同住僧人带回来,乐康已经不在屋里了,赵之瑾松了一口气,他和乐康本就不应该在一起,如果没有他,乐康会娶妻生子。 现在纯粹就是拨乱反正了,乐康继续回去当他的气运之子,他继续敲他的木驴念他的经。 第二天跟着僧人们一起回去,在寺门口赵之瑾见到印能大和尚,大和尚还是笑眯眯的,一双剔透干净的深邃眸子温柔的注视着他们这群续佛慧命的僧人。 和大和尚对视,好似能从他的眸子里看见天山上纯洁无瑕的雪和人世间最深最热的情,这是赵之瑾从大和尚眸子看见的,每一个见到大和尚的眼睛,看见的都是不同,你心中有什么,就能看见什么。 有人能看到贪欲嫉妒,也有人能看到纯洁和善良,也有人能看见自卑和痛苦,千般人,千般情,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 这样神秘莫测的人,赵之瑾除了有解不开的念头时会找他开示,平时是完全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合十问安以后,赵之瑾一甩僧袍就要离开,结果被大和尚喊住了。 大和尚笑眯眯的问到“圆真呀,这一趟可有收获” 赵之瑾冷静回到:“没有,住持” 大和尚笑容不变,只是眸子里还是难掩失望:“唉,朽木不可雕也,圆真呐,什么时候才能挑起千佛寺的大梁呀” 赵之瑾无奈的说道“大和尚,我想当一个云游十方的自在仙人,千佛寺的大梁还是您自己扛吧,毕竟您才四十五,还能活个1oo年,我真怕我死了,您还活着。” 大和尚噗嗤一下笑出来,手指点点赵之瑾额头,笑着说:“你呀,就是调皮,什么话都敢说,还再活1oo年,连虚云老和尚也只活了一百二十岁,我可没老和尚的那功力,好啦,好啦,你走吧,再不走,还不知道又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赵之瑾双手合十说了声阿弥陀佛,就离开了,总感觉在大和尚面前有种憋屈感,每一次都被大和尚压制的死死的。 在大和尚面前,好像自己是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小孩提,所思所想,他都能一眼看破。 真是恐怖的人,幸好出家当和尚了,不然整个世界都不够他玩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大和尚才是我最爱的人,主角在大和尚面前就和一只弱鸡没啥不同。 ☆、古董店老板 赵之瑾在以后的日子算比较快活的,在千佛禅寺住了三年,三年是僧人的一个考察期,三年内不犯错,没有还俗的念头,就算一个真正的出家人了。 在大和尚宣布他可以外出游历,只要不在外犯戒,全世界的寺庙都是他的家后,赵之瑾就拎着一个小包袱拿着度牒走了。 没钱寸步难行,赵之瑾有钱,他卖了古董店后的钱可以让他富裕的过一辈子,只要不大手大脚,不出去吃喝嫖赌,钱是永远花不完的。 第一站自然是回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出家有福报,赵之瑾爷爷奶奶今年快九十的人了,一个比一个活的精神,不仅能跑能跳的,还种了几亩田,足够他们吃喝。 老两口虽然遗憾赵之瑾没有给他们生曾孙子,却还是支持赵之瑾出家的,老两口儿子儿媳都早亡,该哭的时候眼泪早就哭干了,这一辈子也算是历经千帆,现在大孙子能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在家住了一个月,赵之瑾决定步行去环游九州,老两口除了他死去的父母外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不至于会老无所依,在留了足够的钱财后,赵之瑾就离开了,家里虽好,毕竟不是久留之地。 一路上遇见寺庙就在寺庙里挂单,没遇见寺庙就住宾馆,真的走到了既没有宾馆又没有寺庙的苦寒之地就去农家借住。 越是苦寒之地,人越是淳朴,不仅不肯收他的钱,反而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这让赵之瑾无论如何也过意不去,毕竟大家都不富裕,吃了人家一顿,或许人家就没了下一顿。 遇到几次这样的好人家后,赵之瑾就学聪明了,买了一摞子纸,加上毛笔墨水,遇上不肯收钱的就给他们家留一篇《心经》或者是《大悲咒》之类的经文。 他毛笔字写的极好,又加上上辈子学武所以懂一点针灸推拿之类的皮毛医术,借住的时候,他都会给一些留守在家的老人们扎上几针。 老年人都有点骨科之类的小毛病,他医治的多了,关于针灸推拉这方面就越精湛,毕竟不能白拿人家的恩惠,他是个有职业操守的和尚。 还有也算是为上辈子造的孽赎罪,毕竟当和尚当久了,就越信轮回一说,现在多积攒一点功德,免得将来去了地狱受苦。 走的路多了,赵之瑾在这些苦寒之地名声也越大,直到后来他人还没到某某地方,就有人给他准备好吃的喝的住的,赵之瑾也不推辞,没吃的没喝的也没有体力给人施针推拿。 十五年的时间,赵之瑾也算是将整个九州走了一遍,他去的大多都是贫苦的农村,这些地方缺衣少药的,他去给人针灸也不会抢人医院的生意。 当然也有城市里的人知道他在骨科方面的名气,特意千里迢迢来求医问药,赵之瑾也不拒绝,钱也不收,只让他们都捐了,捐多少随意,反正他在这些苦寒的地方也用不上钱。 有不少人赞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和尚,赵之瑾嗤之以鼻,如果不是想赎罪,谁会来这些鬼地方受苦。 如今赵之瑾也快五十了,也到该回去的时候了,十五年没回来,他还真的挺想大和尚的,现在大和尚也不是大和尚了,是老和尚了。 赵之瑾回来后,印能老和尚和他秉烛夜谈了一次,第二天老和尚就将寺庙里的住持位置让给了赵之瑾,自己去舍利塔去护持舍利了。 佛祖舍利无比的珍贵,有不少人打舍利的主意,舍利塔没有人护持,也确实不行,加上他现在也不算是无名的小和尚,所以他当上了住持也不会有人反对质疑。 所以出色的人,就是当和尚也能成为人生赢家,这些年赵之瑾在外积攒的名声极大,那些受到他医治的人知晓了他如今在千佛禅寺常住,不惜千里迢迢的来燕京就为来千佛寺上柱香。 寺庙里都是秉持随缘,你给多少香火钱都一样对待,赵之瑾有几个土豪病人,算半个弟子,在他们出钱出力的情况下又给千佛禅寺重修了一遍,毕竟也快近二十年没修了,确实有点寒掺。 赵之瑾是在九十二岁的时候去世的,无病无灾,早上还出来溜达了一圈,中午找印能老和尚一块在舍利塔转了一圈。 告诉老和尚他要死了,老和尚也算到了,没说啥挽留 - 分卷阅读25 的话,告诉他死后会给他一把火烧了,他留下的舍利也给接到舍利塔中来。 赵之瑾是在晚上去的,佛弟子不兴哭,偷偷抹了把眼泪也就算过去了,哭的厉害的是他收的几个俗家弟子,闹腾的他死后都觉得不安。 身体死了,他的灵魂还活了一小段时间,他也没看见有佛光接引之类的,就这么平平淡淡的看着自己被烧成了一把灰,又看着自己烧成灰后留下的舍利进了舍利塔。 反正他到死也没弄清楚舍利是怎么来的,曾经和老和尚讨论了一番,老和尚说这是一个人佛法修行到高深的地步的体现,佛法修习的越深,一个人的精神就越强,这些精神力,在漫长的岁月里会在体内凝固成了舍利。 赵之瑾半信半疑的问,这确定不是结石,自然又被老和尚一顿好训,老和尚到底能活多久,赵之瑾是看不见了,在他的舍利进了舍利塔后,他就失去了全部意识。 在一次恢复意识时,他在母亲的子宫里,大约七八个月那么大,在母亲肚子里的日子自然是睡觉,待到有一股吸力传递到他身上时,赵之瑾就知道自己该出生了。 过了一年惨无人道的幼童生活,赵之瑾表示他可以不用吃奶可以吃饭后,才算是解脱。 这辈子他出生在一个小修仙家族,小家族算是一个大宗派的附属,在赵之瑾三岁的时候,测试出他有修仙资质后,就被人给接到宗门里培养去了。 赵之瑾太乐意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听父母整天宝宝宝宝的喊而不崩溃,和他一起到宗门的还有二十来个小孩子。 小孩子们都很熊呀,今天为了一颗糖闹着不和你玩,明天又因为另一个小孩被老师夸奖自己没有被夸奖,闹到要和你绝交。 回到幼儿时代,赵之瑾发现自己变幼稚了,上辈子又是修习佛法的,心态平和,现在整天和这些小孩子打交道也算比较好玩,他现在成为这群小萝卜头的大哥,专门调节矛盾。 就这样玩了七年,在十岁的时候成了大宗门的外门弟子,成为外门弟子后就可以修习功法了,他在藏书阁选了一本叫《清心诀》的功法。 《清心诀》听着好像是大路货法诀,确实如同他的名字一样,这本功法谁都可以修炼,哪怕资质悟性都不佳的也一样可以修习。 曾经有老师和他说了这本功法难练,也没有多少攻击性,让他重新选一本,赵之瑾拒绝了,这就是他最适合修习的功法,哪怕没有多少攻击性。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修行《清心诀》一个月后,他才引七入体,比起和他同龄的人要慢上一大截,赵之瑾也不在乎,修行慢慢来,他一点也不着急。 在同龄人都筑基几年,赵之瑾慢吞吞的筑了基,等同龄人都成金丹级别的内门弟子后,赵之瑾也慢吞吞的结了金丹,等同龄人成了元婴期的长老后,他也慢吞吞的成了元婴。 等同龄人在元婴期卡成狗无法突破的时候,他又慢吞吞的成了元神期,等同龄人死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又成了分神期,在被告知他应该收几个弟子,留下《清心诀》一脉的传承时,他成了大乘期,成了宗门唯有的几个老祖之一。 这时他才三百来岁,在修仙一脉他应该算是青少年,毕竟能修到大乘的几乎都是一千来岁的老家伙们了,大乘期寿命三千,赵之瑾才活了不到十分之一。 赵之瑾这些年一直没有出去过,所以一听到《天道宗》要开大乘真人升座大会,整个修真界都是一脸懵的,啥时候《天道宗》又多了一个大乘期,听都没听过。 毕竟大乘期在修行界算是高等级战斗力了,只要熬过了大乘期就可以渡劫飞升,成为天上的仙人,开始听到这个消失,所有人都下意识的以为是谎言,直到收到来自《天道宗》的请帖。 整个修真界都沸腾了,一番打听,知道了《天道宗》有这么一个宅男,在宗门硬生生的宅了三百年,从引气入体到大乘期都没出过一次门。 修真界有各种各样的机缘和仙人传承,竟然有人啥都不要,就生生的修成了大乘期,这要多逆天的资质。 于是就有人开始打听赵之瑾修炼的功法,知道是修炼《清心诀》后,有无数的人改练《清心诀》结果当然是没修炼出什么。 再然后开始打听赵之瑾资质,知道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单灵根后,更加觉得不解,单灵根在小门派算是比较稀缺尊贵的。 对大宗门来说,单灵根只能资质算比较好的,没有单灵根,大宗门根本就不收,就算收了二灵根三灵根的也是一个杂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和尚暂时要离开了,可能会在以后的世界打酱油。 ☆、我是修仙大佬 赵之瑾当然不能说,上辈子上上辈子他修习的都是《清心诀》只是前两个世界没有啥灵气,他修习到死都只能强身健体,可能因为修习的多了,这辈子修《清心诀》简直就和开挂一样。 虽然攻击力不强,和普通的大乘期相比,一个可以打他三个,唯一的优点就是修习《清心诀》不生心魔,他也转世好几次了,积累了不少罪孽和执念。 在这个修仙的世界,如果没有《清心诀》他肯定连金丹期的心魔都渡不过,生了心魔就不是普通死亡那么简单,而是魂飞魄散,连转世的机会都没有。 赵之瑾不敢赌魂飞魄散后还能有下一世,他很惜命,自认为怕死,所以在看到《清心诀》第一段上写明,修炼《清心诀》不生心魔,赵之瑾连想也没想,直接修习了它。 现在也确定了他的选择是对的,虽然打不过大乘期,可大乘期以下的修行者,他一个可以打一群,只要他不惹到三个以上的大乘期,性命是无忧的。 毕竟打不过,想逃还是很简单的,真的大乘期,除非是寿元到了,不然是死不掉的,修真界保命的法门有很多,比如替身术□□术之类的,还有一种死亡就是心魔作祟,走火入魔死的。 至于宅在宗门不出去,赵之瑾也觉得很冤枉,他一直在门派管理藏阁无比的大,他一天看一本,也是一千年都看不完,书中有意思的地方极多,有时候还能在书里得到领悟,所以短短三百年,他就修习到大乘期。 他也没有和人交手过,毕竟他是攻击力只有五的渣,同一个阶段的他谁也打不过,不是同一阶段的,他还能放下身份去欺负修为比自己低的吗? 宗门大比都是和同一阶段的人比试,比如筑基对筑基,金丹对金丹,一遇到三年一大比,赵之瑾都是直接弃权,毕竟还是要点脸。 等到他成了元婴期后,他都身为宗门小祖宗级别,自然不需要上台耍猴戏给别人看,和他同龄的人大多死在外面,没死的也是金丹元婴了。 然后就直接元神、分神 - 分卷阅读26 了,如果不是这次进阶大乘闹出的动静太大,宗门都忘记有他这个人了,毕竟他又没有特点,不会炼丹,不会铸剑,武力值又不高,只能当个好看的花瓶。 这次的升座大会,掌门肯定会给他分配几个徒弟,他教也是他徒弟,不教也是他徒弟,这师徒名分肯定是跑不掉的,赵之瑾不喜欢有人打扰他清净,所以让掌门给他找几个不会说话的,或者是说话少的,最好是哑巴弟子。 掌门给他保证了,说绝对不会找不省心的徒弟,掌门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乘期高手,如果不出意外,一百年内就会飞升。 有了掌门保证,赵之瑾才松了口气,开始为明天的升座大会做准备,其实也不用他准备什么,以他的修为,就算穿着破破烂烂,也不会有人说他不对。 第二天来升座大会的修行者很多,几乎将天道宗给占满了,另外几个大宗门的人都很傲气,大多是今天才到,一些小宗门在一个月前就66续续到了。 所谓的升座大会,就是一场武力演习和重新瓜分地盘的大会,比如赵之瑾成了大乘期,十三洲的一个仙极秘境,就要归天道宗三百年,三百年后才会重新划分。 又比如,天道宗多了一个大乘,修仙第一宗门的名号又要多挂几百年,直到另一个修仙宗门有了大乘期。 又比如,天道宗的宗门势力又要扩张到几万万里,势力范围内的大小宗门都要缴纳保护费等等。 这也是大宗门不惜花费巨量资源培养弟子的原因,只要你有资质,大宗门就敢培养,反正以后总会收回来的。 赵之瑾之前虽然没有给宗门多少贡献,反而花费了巨量资源,可现在他成为了大乘期,哪怕他还是依旧宅在宗门里,啥也不做混吃等死,也绝对能够给宗门带来无数的好处。 大乘期就是活招牌,定海神针一样的存在,等同于二十一世纪的核武器,虽然不会发射,但是你拦不住我想炫耀,只要赵之瑾不陨落,他就是宗门最大的核武器。 赵之瑾在大会上晃荡了一圈,露了个脸,就直接回他的藏书阁了,反正他现在在修真界就是一个宅男修真者,他宅着也没人敢说他什么。 掌门是彻底对赵之瑾绝望了,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会,他都不去参加,毕竟事关他以后的分红,不管这次得了多少利益,宗门和他都是五五开。 赵之瑾对这些利益看得不重,他修炼的《冰心诀》以悟性为主,对资源反而看的不重,加上他又没有什么直系传人。 父母和他不亲,家族和他也不亲,他只要保证家族能在他活着的时候,长久不衰就可以了,以他大乘期的资源,随意拨一点过去,家族就够受用了,多了对他们来说也是祸害。 这也是宗门和家族不可调和的地方,三岁就被家人送到宗门换取资源,就相当于将孩子卖给宗门,以后孩子有什么发展和家族都没有关系。 这也是前辈留下的经验,要是一个人修仙只为给家族挣资源,不仅会杂念过多,反而还会将一个宗门发展成家族式宗门,这对大宗门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这样的人多了,宗门内就会充斥着内斗,毕竟资源就那么多,你为了家族今天弄死一个高手,明天家族又反过来弄死另一个高手,大家仙都不修了,反正弄死了别人就能得到更多的资源,长此以往下去,宗门势必会没落。 天道宗是个很讲道理的正道门派,发现附属家族有修仙资质孩子,就会好声好气的和对方讲道理,先问清楚你们愿不愿意卖孩子, 愿意卖我们就要,不愿意卖,我们就不要,反正有修仙资质的孩子多,卖一个资质好的孩子,我们给您家族多少资源,卖了孩子以后,这孩子就是宗门的,和你家族没有多少关系。 就算将来发达了,孩子给您多少资源,你们就收多少资源,贪得无厌的话,宗门就会收回扶持,让你家发达孩子自己在外挣资源给你们。 失了宗门心的人可想而知会有什么下场,修行那么多年,谁还没几个仇人,一旦失去了宗门的庇护,不仅自己会死,连家族也可能被仇人夷为平地。 天道宗弟子大多都是三岁就开始培养,超过三岁的孩子,天道宗是不收的,三岁的孩子能懂什么家族,被接过来后一番洗脑,就根本不记得家族了。 就算将来成年了,懂事了,还会和家族亲吗?不恨就算好了,毕竟是被卖了用来换资源的,宗门给过选择,卖就要,不卖就不要,修仙就是这么残酷,完全斩断了尘缘。 这一次升座大会开了三个月,期间当然也有宗门比试,势力划分不仅要看老一辈的,小一辈的也要看,小一辈代表着宗门的未来,有资质高的弟子,也能让别的门派投鼠忌器,毕竟未来皆有可能,谁知道里面会不会出一个大乘期。 小宗门的还好,超级大宗的弟子们都不是简单的,能混上核心弟子,不仅情商智商战斗力都要属于超级强,赵之瑾是意外,他从没有当过核心弟子,天道宗出门耀武扬威也不会带他。 说起来赵之瑾也算是走废柴流的主角,除了这一次逆袭以外,走的都是虐主流,不仅同龄的人看不起他,连比他小的也看不起他,直到他熬死了同龄人,才算扬眉吐气。 会议结束以后,掌门给他挑了十来个弟子,赵之瑾问清楚他们修习的功法后,该改良的改良,该换功法的换功法,赵之瑾什么也不会,唯一会的就是书看的多,针对着十来个弟子,他着实耗费了一番功夫。 换功法的比较容易,废了修为重新修就成,换不了功法的只能改良,改良一部合身的功法要消耗巨大的精神。 也幸好目前就两个弟子需要改良功法,废了修为重修的只有一位,还剩几个只要按照法诀按部就班的修炼就可以了。 掌门确实是按照他的要求给他找弟子,都是话不多的人,赵之瑾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是其中一位废了修为重新修的也一样,干脆利落的废了修为。 至于是在他面前话不多,还是在所有人面前都是话不多,赵之瑾也不管,这是掌门第一次教给他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 他本来生性就淡漠,接触修仙以后,更是一心修仙,而几个弟子都是性格坚毅之辈,除了修炼遇到问题,平时不会来打扰他。 相处久了,也能得一点师徒情,赵之瑾除了在修练方面给一点便利外,资源都是按宗门给的,有多少本领领多少资源,赵之瑾也是这么过来的。 赵之瑾也没有偏爱的弟子,一视同仁,毕竟有了私心以后资源肯定要给偏爱的人多一点,资源分给了偏爱的人,没有分到资源的自然是不满,都是徒弟,你凭什么能得师父的欢喜。 如此又是争斗,利益是争斗的源头,只要 - 分卷阅读27 是个人,都有嫉妒心,赵之瑾最为怕麻烦,直接就让他们自己玩自己的,毕竟他的目的就是飞升,只要他不死,就不会转世,成了仙后,寿元无穷尽,自然不会再带着记忆转世了。 ☆、我是修仙大佬 转眼,又是百年,一日赵之瑾心血来潮从修炼中清醒过来,修炼到他这个地步,自然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心血来潮,掐指算了算,算出世俗中有一人与他有缘。 心生奇怪,便幻出了一尊□□,往与他有缘的地方而去,他修炼四百年有余,能让他心神动摇的人或者物自然不是简单的东西。 赵之瑾几个瞬移便到了让他心生感应的地方,待赵之瑾看清与他有缘之人后,他的心神及其复杂,他以为早在岁月消逝中那个被他遗忘脑后的人不会再出现。 偏偏现在他不仅出现了,那一双他当年最为偏爱的桃花眼也如前世一模一样,赵之瑾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身份去面对他,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与这辈子,他看得清楚,没有上辈子的记忆,这人就不再是上辈子的那个人。 赵之瑾终于懂了为何会心神动摇到连修炼也无法继续下去,上辈子便是自己对不起他,三十而逝,他想起上辈子定情的那日他的纸上所写,性格易伤。 他也未想到乐康是如此做一个了结,上辈子终是他欠他的情,这辈子护他一世安康,便算是还了情债。 卫柏舟等这一刻很久了,这几天他装作和上一世一样被人欺负,就是为了等这天的到来,上一世,他就是在今天遇见的赵之瑾。 如果没有上一世,他一定又认为这个要带他修仙的男人是好人,毕竟他再也没有见过比赵之瑾更好看更完美的男人。 凡人时没有见过,去了修真界一样也没见过,赵之瑾永远都是一身青色的衣袍,冷清至极的眼神,五官秀丽俊美,修长的身姿如同一株清雅的玉竹,让人见到的第一眼,就知晓这人一定是天生的神仙,凡人中哪里会生出这般钟灵神秀的男人。 卫柏舟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赵之瑾所说的那句,你与我有缘,你可愿意随我上山修习成仙之术,他心中不仅想笑,还想狠狠的给赵之瑾一巴掌,这人还是和上辈子一样自以为是。 上辈子他看不懂赵之瑾眼中的神情,这辈子还看不懂吗?分明就是你今天随我走也好,不随我走也好,我都要带你走。 他心中恨得不行,上辈子这人给他一个修仙希望,却又将他亲手推入地狱,这辈子定要他自己也尝尝被地狱烈火焚烧的痛苦。 他心中时时刻刻都在叫嚣着要报复,重生一世,他现在不是那个五百年后活在地狱的复仇魔鬼,现在的他,还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他心中恨得厉害,却还不能让仇人看透自己的所思所想,这让他心中更是恨的咬牙。 只有接近他,才能报复他,待他克制住仇恨,卫柏舟当下就装成一副懵懂好奇的样子来,问道:“仙长是神仙吗?” 赵之瑾笑了笑,说道:“我不是神仙,仙人能长生不死,我不能长生不死,所以我不是仙人。” 见到男孩迷糊的样子,赵之瑾也不再解释,反而又问了一遍男孩愿不愿意随他去修仙。 等到男孩点了点头,便一挥袖子,将男孩卷到怀里,几个瞬移回到了天道宗,赵之瑾将男孩放到他修炼的地方后,便去了掌门处,告知他有收一徒的打算,掌门劝了几句,就同意了。 大乘期的人都是极为任性的,只是收一徒弟罢了,还是没有资质不能修仙的凡人,赵之瑾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这一次就允了他,免得让赵之瑾心寒。 待他问清楚了赵之瑾要收的徒弟的身份背景后,掌门缕了一把下巴上的胡子,沉思了片刻说道:“你要收徒是大事,宗门里面肯定有人不服,毕竟不是宗里从小培养的孩子,这事不好开头,不如你就办一个收徒大典,将你的态度告知于宗门中人,就说是关门弟子。” 赵之瑾点了点头,同意了掌门的要求,那个孩子确实不好安排,没有他的照拂,在天道宗肯定会被人欺辱,毕竟所有弟子都是从小培养,就他一个是半路入门,而且还没有修炼资质,一辈子只能当一个凡人。 收徒大典在三日后,赵之瑾在宗门拿了一件法衣,让卫柏舟滴血认了主后,法衣就服帖的穿卫柏舟身上,人靠衣裳,卫柏舟穿上了这件青色的袍子,确实看着要比刚见到时要神气几分。 让侍者将卫柏舟需要的衣食住行准备好后,赵之瑾就离开了,独留下来的卫柏舟盘膝坐在了练功用的蒲团上,有上辈子的修炼经验,卫柏舟自然很容易就入了定。 查看自己修炼了几年,体内的修为还是没有上辈子大乘后的十分之一,卫柏舟虽然有些失望,却还没有到沮丧的地步,有上辈子的修炼经验,他定然能很快将修为提升到上辈子的高度。 想到赵之瑾还有短短五十二年就要飞升上界,卫柏舟就有一种紧迫感,如果他修为不够,定然还是如同上辈子一样,眼睁睁的看着他飞升。 他可没忘,上辈子在赵之瑾飞升后,自己在天道门受到的欺辱,被人逼着堕入魔道,修炼九死魔功,日夜受穿心裂体之苦,被如此折磨,他弑杀嗜血,直到最后因杀戮过多,死在九天雷劫之下。 上辈子他从一个不会修仙的凡人,用了不到百年就修到大乘期,不仅因为他九阴魔脉的体质,更多的的是《九死魔功》这部功法,不仅与他的魔脉契合,更多的还是只要杀死修真者,就可以吞噬别人修为用来强大自己。 上辈子他急于报仇,强行吞噬了大量修行者,不仅造成根基不稳,还日夜受到穿心裂体之苦,卫柏舟想到上辈子他忍受了无尽的痛苦,修到大乘期后,又用了五百年,却依旧没 - 分卷阅读28 有成功覆灭天道宗,这让他如何不恨。 这些痛苦都是赵之瑾给他的,如果他不曾来天道宗,不曾遇到赵之瑾,不曾知晓赵之瑾给他的一世宠爱只是为了还上辈子的情债,如果赵之瑾不曾飞升,如果他不曾在赵之瑾的宠爱里迷失自己,那是不是结局就会改变。 赵之瑾五十二年后能心无牵挂的飞升,不就是自以为是的认定自己还完了所有的情债,认为他寿元将近,也算是护了一生,最后才安心飞升的。 如果这辈子他没有迷失在他给的宠爱里,让赵之瑾永远都欠他,直到赵之瑾寿元耗尽,形神俱灭都要他欠他。 三日后的收徒大典,卫柏舟表现的可圈可点,没有上辈子的懦弱胆怯,自然不会再被人嘲讽是烂泥扶不上墙。 赵之瑾也很满意,虽然乐康这辈子没有修行资质,但性格却还是和上辈子一样,坚韧不拔,赵之瑾没有在他眼中看到怯场,他自然不想看到这辈子的乐康是个胆小的人。 接过卫柏舟递过来的敬师茶,赵之瑾抿了一口就放下了,如此就算礼成了,卫柏舟没有修炼资质,在怎么努力也是枉然,赵之瑾没有给他功法,反而拿了一些凡人界的武功给他,让他练练强身健体。 这辈子他注定是要飞升的,因为他已经能感觉到了仙界的所在地了,如果不是算到他有尘缘未了,怕是早就飞升去了仙界 现在知道这份缘分落到乐康转世的卫柏舟身上,赵之瑾打算顺其自然,等卫柏舟大一点,如果愿意回凡人界娶妻生子,就送他回凡人界,不愿意回去也无碍,他能保他一世平安。 卫柏舟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是的想法,所以才会对他嗤之以鼻,上辈子他就是被赵之瑾收为徒弟后,表面上风光无限,暗地里却被天道宗的弟子冷嘲热讽。 赵之瑾门下的几个弟子虽然不会欺负他,可他们会排挤他,让他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活在天柱峰,上一世他才几岁,心智不成熟,被人欺负也不敢告状。 赵之瑾确实做到了保他一世不受生命威胁,直到他飞升,都吃穿不愁生命无忧的活在天柱峰,可赵之瑾飞升后呢,他立马被人逐出了天道宗,出了宗后,更有几个性格卑鄙的天道宗弟子暗害他坠入无尽海。 他都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有想到反而在生死大恐怖之间人这样的尴尬身份,上辈子他欠卫柏舟的,所以卫柏舟的一些小要求只要不过分,他都不会去拒绝他。 他只当卫柏舟是从小无父无母,自己又救了他,于是将对父亲的向往寄托在自己身上,他又没有读心术,自然不知道卫柏舟内心有报复的念头,毕竟才十六岁的卫柏舟很听话懂事,对着这样的乖巧孩子他自然不吝啬多宠一点。 天柱峰的事情不多,在卫柏舟一再要求下,赵之瑾便带着卫柏舟去了无尽海周边的凡人界,毕竟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哭着说天道宗有人欺负他,看不起他不能修炼,不想呆在天道宗。 想让赵之瑾陪他去凡人界过平淡的日子,等他长大了,可以一个人生活了,赵之瑾就可以回来,赵之瑾起先并不想去凡俗界,毕竟凡人界麻烦事情多,想着既然卫柏舟想去凡人界,就让门下弟子找几个好人家照顾他,可经不住小孩哭的眼眶红红的说,不想离开自己。 顺利的将赵之瑾匡骗出了天道宗,卫柏舟此刻的得意之情可想而知,在去无尽海的龙舟上,他半坐在赵之瑾怀里,手臂环在赵之瑾脖子上,笑的甜美至极。 该说赵之瑾是真的很宠他吗,竟然一点也不设防,若是别的大乘期,哪里敢让人靠的如此近,甚至连心脏等处弱点都暴露在他眼前。 果然前世情人的身份真好使,如果不是上辈子他修为到了大乘期,利用时光回溯一术,知晓了自己和赵之瑾的关系,怕是真以为赵之瑾将他当儿子养,毕竟上辈子直到赵之瑾飞升,他都没有见到赵之瑾对他有任何暧昧的举动来。 卫柏舟不止一次在想,他到底要的是什么,把赵之瑾诓骗出来,真的只是单纯的想报复他,还是如同在九州的那一世般,又对他动了念头。 真是残忍的男人,想到回溯镜中自己为他自杀,却依旧没有让他动容,离开后便继续当他的和尚,卫柏舟无比庆幸他只在回溯镜里看见他和赵之瑾的关系,而没有去接受作为乐康时的所有记忆。 否则那种撕心裂肺的苦楚岂不是又要再尝一次,那种隔着镜子都能感受到的绝望苦涩,卫柏舟不觉得他需要知道乐康的感情有多深沉,他是卫柏舟不是乐康,他比乐康聪明,乐康会爱上一个狠心的男人,而他不会。 感觉到自己怀里的卫柏舟气息很不稳定,赵之瑾不解的问道:“柏舟,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卫柏舟怕暴露出眼中的恨意,将脸埋进了赵之瑾胸膛上,撒娇的说;“有点晕,龙舟飞太高了,师父将龙舟飞低一点好不好,弟子还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赵之瑾点点头,将龙舟的飞行速度以及高度都调低了一些,他到了大乘期后,也曾出来游历过一段时间,所以对外面的世界并不好奇。 只是卫柏舟好似很兴奋,见到龙舟下面的城镇后,他就一口亲在他嘴唇上,赵之瑾略呆滞,手指轻轻拂过被亲过的地方,上面好似还有少年独有的气息,软软的,和乐康亲吻他时的感觉很像。 卫柏舟见赵之瑾出神,心中得意,手臂环在赵之瑾脖子上更紧了一些,青涩的身体整个贴在了赵之瑾宽阔的胸膛上,故意问道;“师父,怎么了?” 赵之瑾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是原本抱在卫柏舟腰间的手松了一下,他岂能和卫柏舟说,他想起了自己前世的男人。 见到赵之瑾神思不属的样子,卫柏舟脑子突然生出了一个邪念,单纯的报复只能报复赵之瑾的身,若是更深一点到心呢,将赵之瑾勾引到手。 让赵之瑾爱上他,他再甩了赵之瑾,让赵之瑾的道心毁于一旦,一辈子活在痛苦中,到时候别提成仙了,道心破裂的人只怕是离死不远,这样他不仅能为自己报仇,也能为前世的乐康报仇。 毕竟前世的乐康可是连死都在爱着他呀,这辈子他定要赵之瑾也尝试被抛弃的滋味,玩弄一个冷漠无情的男人,想想卫柏舟就 - 分卷阅读29 觉得热血沸腾。 卫柏舟软软的嘴唇靠近赵之瑾的耳边,撒娇的说道“师父,我们下去走走好不好,弟子饿了,师父” 赵之瑾点点头,将龙舟停稳在地面后,便挥了挥衣袖,用袖里乾坤之术将龙舟收了起来,收好龙舟后,见卫柏舟又用身子软软的倚靠在他身上,不由皱了皱眉。 轻轻的推开了卫柏舟,赵之瑾先一步往城里走去,留下了卫柏舟在原地生闷气,见赵之瑾走远了,卫柏舟才气恼的一脚踢在路边的石头上。 卫柏舟真想大声骂赵之瑾,他是不是男人啊!有人投怀送抱都不要,是不是修炼修傻了,在九州时可是没少折腾乐康,几次将乐康弄晕在床上,现在到修行界,不会是阳痿了吧! 想到赵之瑾修炼的好像是《冰心诀》,一听着法诀的名字就不像是正经的功法,加上赵之瑾修炼几百年都没有找过道侣,一直清心寡欲的修仙,不仅心理上没有欲望,连身体上也没有。 卫柏舟觉得他应该找个机会看看赵之瑾是不是真的阳痿了,要是真不举,就别提让赵之瑾爱上他,还是果断将赵之瑾骗进无尽海里直接囚禁起来虐身。 赵之瑾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见卫柏舟没有过来,依旧在原地不知道在盘算什么,赵之瑾疑惑下用了传音之术问卫柏舟为什么不来,在那里做什么? 卫柏舟收起来脑子里不着边际的想法,大步的往赵之瑾的方向走去,见赵之瑾站在城门口等他时流露出的那股子专注,卫柏舟终于知晓了为什么乐康会爱赵之瑾爱的死去活来。 就像小说话本里一样,他看着你的时候,好像在看一整个世界,眼中有你,心中有你,和他在一起久了,怕是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人,毕竟再也没有人的眼中只有你,连世间万物都是空的感觉。 卫柏舟沉迷用了一秒,挣脱这种沉沦的感觉也用了一秒,他活的也够久了,自然知晓有些人身上会不自觉的散发出一种魅惑之术来。 赵之瑾就是这种人,身有无穷魅力而不自知,让别人沉沦,自己却清醒至极,简直就是男狐狸精,祸害了一个又一个。 卫柏舟仰起笑颜,喊道:“师父,弟子过来了” 赵之瑾怕卫柏舟会摔着,接住了他扑过来的身体,板起脸训斥道:“男子汗大丈夫,不可以整天这种小女儿作态” 卫柏舟心中不屑的笑,前世你折腾乐康时怎么不说男子汉大丈夫,还不是将他当女人一样想上就上。 虽然心中瞧不起赵之瑾的口是心非,却还是露出讨好的笑容:“师父,长者为父嘛,弟子就和您的孩子一样,向您撒娇再正常不过啦” 赵之瑾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只当他真得在天道宗受欺负的狠了,所以才变得格外粘人,看着趴在自己怀里的人还不到他肩膀高,又勉强自我安慰卫柏舟是真拿他当父亲了。 牵着卫柏舟的手,赵之瑾用换身术将两人的容貌隐了起来,才进了城,这是一座修真者城市,里面居住的大多是修真者,修仙的人很多,但修为高的人不多,大多在筑基期上下。 卫柏舟进了城就兴致勃勃的开始买东西,大多是一些凡人界的小吃食,修仙者吃的灵药灵果妖兽肉之类的灵食,卫柏舟没有拿。 他在赵之瑾眼中是没有修为的,吃了这些专门给修行者吃的灵食而不死,岂不是就暴露在赵之瑾面前了,他可不信赵之瑾蠢,毕竟修到大乘期,哪一个没有七窍玲珑心。 卫柏舟将一根吃了一口的牛肉串递到赵之瑾嘴巴,眼中满满都是期待的说道:“师父,这个肉串可好吃了,您尝一尝” 赵之瑾脸色变了变,却还是咬了一口牛肉串,卫柏舟见赵之瑾脸黑的样子就想乐,五谷杂粮满是浊气,修仙之人修的是仙灵之气,被浊气染身后还要用灵气化解,很麻烦,他修魔就无所谓了,本来就一身的魔气,根本不怕小小的浊气。 接下来就是卫柏舟的投喂时刻,还每一次都要先尝尝,再递到赵之瑾嘴边,还不能拒绝,赵之瑾一拒绝,他就摆出一副好失望的样子来,让赵之瑾吃也不是,不吃又不好,毕竟是徒弟孝敬他的。 待到天黑以后,赵之瑾见卫柏舟尝遍了整个凡人街道上的美食,就问他要不要继续去无尽海,无尽海离天道宗本不算远,以他的修为,一个时辰就可以一个来回。 偏偏卫柏舟说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坚持要做龙舟去,龙舟本就慢,再加上这一路上来来回回的折腾,现在他们离无尽海最少还有三天的路程。 ☆、我是修仙大佬 卫柏舟现在倒是不想尽快去无尽海了,一路上能折腾赵之瑾,还能享受见到赵之瑾脸黑的样子,去无尽海以后,赵之瑾若是抛下他,独自去修炼,那还有什么乐趣。 赵之瑾见卫柏舟摇头,说想在此地修习一晚上,用的理由还是没有修为,长途跋涉身体吃不消的理由,赵之瑾勉强同意了。 赵之瑾在天道宗当了多年的高岭之花,对现在的世俗界算是一窍不通了,去客栈后,被告知两间客房需要五两银子,赵之瑾尴尬的笑了笑,掏出了一颗灵石,如果是识货的人,自然能认出这是上品灵石来。 卫柏舟脸一黑,将灵石拿了过来,又从口袋里拿出了五两银子递给了老板后,对着赵之瑾说道:“师父,弟子有银子,如果你灵石多,你可以给徒儿。” 赵之瑾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好的” 卫柏舟第一次知道他上辈子崇拜的美人师父,竟然如此傻逼,一颗上品灵石都可以买下这片街了好吗,就这么随随便便当五两银子给付了。 赵之瑾面对小徒弟怀疑的目光,露出一个无辜的眼神来,上一次出来游历还是一百年前,他游历的时候也不曾在凡人界久待,储物戒里自然不会备银子。 他是超级土豪,这是毋庸置疑的,若是拿灵石修炼,自然也只会用上品灵石,中品和下品的灵石对他一点用也没有,还有杂质,他吸收了中下品灵石后,他还要用修为化解这些杂质,如此他储物界自然也没有中下品灵石。 掌柜见多识广,知道他店里可能来了什么了不得的大能了,殷勤的将两人带到客栈最好的房间里,茶水点心不要钱的往房间里送,如果不是卫柏舟嫌弃他打扰了二人世界,掌柜的恨不得鞍前马后的伺候着。 这样随手就掏上品灵石的土豪不常见呀!看年龄稍大一点的男人,拿上品灵石不当一回事的样子,就知晓这人怕是修为极高,如果只是普通仙二代,上品灵石也不敢随随便便就拿出来显摆,修仙界上品灵石不多,而且还是专供给修为高深的大能使用。 赵之瑾进了房间后,便开始盘膝打坐,出了天道宗后,他就在卫柏舟身上留了印记,遇到 - 分卷阅读30 危险,他立刻能知晓,所以他很放心的在房间修炼。 被卫柏舟缠些日子,他有好些日子没有修炼了,到了他如今的修为,修炼不修练都差不多,只是前几百年修炼习惯了,一旦不修练了,就像是少了一点什么。 专心修炼,时间自然过的很快,从修炼中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赵之瑾撩了一下衣袍,就走出了房间,卫柏舟也在这时出来了。 赵之瑾见到卫柏舟后,总觉得卫柏舟身上多了点什么,用神识在他身上探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之处,还是凡人的身体,没有一丝灵气缠绕在他身上。 可赵之瑾的灵觉却告诉他,卫柏舟很不妥,虽然不知道哪里不妥,可灵觉却不会骗他,赵之瑾心中生起了一点防备,准备接下来的日子好好观察卫柏舟带给他的一丝不对劲在哪里。 卫柏舟昨晚和赵之瑾分开后,就用了一具身外化身代替他在客栈,本体去了无尽海,上辈子住了几百年的地方,无尽海大大小小的宝地都一清二楚。 在无尽海里采了一株帝魔草将自身修为提高了一层,修为骤然提升,一晚的时间,自然不能完全掌控住暴增的力量,虽然卫柏舟发觉了赵之瑾眼中的戒备,却也没有扰了他的好心情。 他自重生的十几年来,终于将上一世的修为恢复了七成,虽然现在在修为上还是比不上赵之瑾,可想在赵之瑾手上逃跑,赵之瑾也是丝毫拿他没有办法。 他是魔修,修习的又是暗合他体质的特殊功法,只要他想隐藏魔气,就算是真正的仙人也发觉不了。 卫柏舟不说他有多了解赵之瑾,却也比天道宗的人知道的多些,赵之瑾完全就是一个目下无尘的白痴,只要自己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依旧装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少年,赵之瑾就完全不会怀疑自己是魔修。 接下来的日子里,果然如卫柏舟所想的那样,赵之瑾对他的那一点戒备彻底打消了,毕竟赵之瑾对一个前世老情人确实生不起多少戒备来。 到无尽海后,赵之瑾找了一个灵气充裕的地方建了一座府邸,在府邸周围又建上了一座大型的聚灵阵,有了这座聚灵阵后,虽然府邸周边的灵气含量和天道宗没法比,却也是现在最好的居住环境了。 在赵之瑾心里,卫柏舟不能修炼,但有了这些灵气滋养身体,自然可以无病无灾的长命百岁,而府邸又被他建的富丽堂皇,将来卫柏舟有了心悦的对象,人姑娘家也不会嫌弃卫柏舟家庭条件不好。 卫柏舟得知赵之瑾的这些想法后,差点被气乐了,赵之瑾还真大方,送钱送房,就差没有直接给他塞女人了,卫柏舟到现在都不知道赵之瑾对九州的那一段感情到底是怎么看待的,给自己的前情人送钱女人,还让他娶妻生子,难道赵之瑾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可如果是真的不在乎,又何必摆出要补偿的样子来,赵之瑾真是伪君子,如果可以,卫柏舟真不想在回溯镜中知道他和赵之瑾之间的牵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两难。 直接杀了赵之瑾,赵之瑾这辈子没有一丝一毫对不起他,甚至他要什么给什么,可不杀赵之瑾,又意难平。 赵之瑾自然不知道卫柏舟的纠结,他一旦专注修炼,外界的事情就再也无法干扰到他的情绪。 时间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三年,赵之瑾一心修炼,卫柏舟在修炼魔功之余就专心勾引赵之瑾,可惜收效甚微,赵之瑾就跟个圣人一样,不管是明撩还是暗骚,他都直接当没有看见,这让卫柏舟恨得牙痒。 有心想刺人找女人,还欣慰,欣慰个鬼呀! 他找女人还没刺敌,终于在第三次那个女人试图勾引赵之瑾后,被他直接弄死丢进了无尽海,就算她是无尽城最美的女人又怎样,和他抢赵之瑾的都要死。 赵之瑾对那个喜欢给他送汤汤水水的女人消失,没有提出一点疑问,他本来就是冷漠之人,除了为他死的乐康让他印象深刻外,其余的人都是花花草草,再美的女人都是骷髅。 自从修炼《冰心诀》到大成后,能引起他情绪波动的越来越少了,如果说第三世时还会时不时想到第一世自己留下的两个孩子,那这一世在《冰心诀》的影响下,他早已忘情,除了偶尔会想到乐康,剩下的只一心期望着飞升去仙界。 卫柏舟见赵之瑾盘膝坐在后山的草地上,知晓赵之瑾又在感悟自然之道,他悄声往赵之瑾走去,眼中波光粼粼,流露出一丝魅惑的情意来,为了勾引到赵之瑾,他不惜去练了七情宗的魔功,一双眸子柔情似水的,比起女人都要魅惑上三分。 他纤细的腰肢软软的坐到赵之瑾腿上,细长白嫩的手臂勾在赵之瑾脖子上,红艳似血的红唇妖妖娆娆的印在赵之瑾唇上,见赵之瑾睁开了眼睛,娇笑出声:“师父,您看那合欢花儿开的多艳,像极了邀请男人交合的美人,趁着合欢花儿开的艳,师父不如和徒儿一起入那极乐世界,徒儿可是想师父想很久了” 赵之瑾皱着眉,搂抱住了怀里笑的妖娆的魅惑男人,自三年前卫柏舟从无尽海归来,说是在一处秘境得到了一本七情宗魔功,他说他不想永远当一个凡人,他不想永远手无缚鸡之力,见他哭的撕心裂肺的,赵之瑾只得允许了他修炼魔功。 只是修炼七情宗的魔功后,卫柏舟就变成了这副样子,本来一个好好的七尺男儿,变成了一个比女人还要魅惑的男人,因为修炼魔功的原因,卫柏舟身上几乎瞧不到一丝的缺点来,反而无一处不是极致到了美丽。 整个人被抱在男人的宽阔怀里,卫柏舟的妖艳红唇轻轻的含住了赵之瑾耳垂,轻吮慢研,卫柏舟清晰的听见了赵之瑾在这一瞬间忽然加重的气息,, 他不由的娇笑出声,手指挑逗的在赵之瑾后背画着圈圈。 作者有话要说: 彻底放飞自我了。 ☆、我是修仙大佬 用户您好,您所阅读的这个章节由于尚未通过网友审核而被暂时屏蔽,审核完成后将开放阅读。如果您已经享有了【邀您评审】的权限,您可以登6主站自由参与评审,以加快被屏蔽文章的解开速度,审核正确还有晋江点赠送。 以下状态的章节不会被屏蔽: 1、章节最后更新时间 - 分卷阅读31 在7天内,且未触发自动锁定或被人工锁定的章节; 2、文章中,未触发自动锁定或被人工锁定的其他所有v章、非v章节; 3、其他已经审核通过的章节。 &1t返回&gt ☆、我是修仙大佬 三日后,赵之瑾站在禁地的飞仙台上,一身灵气全部爆发出来,一瞬间天道宗的弟子们都感觉到一股灵压压在他们身上,只让他们喘不过。 知道接受这股子压力会对他们以后修炼会有好处,天道宗的所有弟子都盘膝坐在了地上,感受这股子的灵压,心智坚韧的大部分都能在这种灵压下修为突破一个小阶层,心智差的,受了这股子威压,心神不由摇曳,脑子中出现种种幻想,吓得赶紧从盘膝中坐起来。 有掌门压着,从幻象中出来的弟子都不敢做出太大的动作,只能羡慕妒忌恨的看着别人突破,其实连他们自己也知晓,自己已经被天道宗淘汰了,心智不坚定的弟子,难以传承道统,以后他们的命运大多是被打发到地方当个小领导,再也没有资格留在天道宗了。 赵之瑾放开了所有的灵力,明确的感受到天界的呼唤,隐隐之中,好似只要他动一个念头,就能飞升之上,去往召唤他的世界。 赵之瑾却没有急着去往天界,他在等着有个人来,他了解卫柏舟,如果他在飞升之前,没有见他,怕是以后的天道宗都不安宁,那个人小气又记仇,没有见自己最后一面,怕不是要闹什么幺蛾子。 “师父,你走了,谁来助我练魔功” 又听见一声轻笑,赵之瑾知道他要等的人来了,看着卫柏舟一点点也不惧怕他的灵压,往他这儿靠近,来人还是一身红衣,那是他最钟爱的颜色。 黑发红衣,妖冶到极致的脸上勾着轻笑,好似他不是来送赵之瑾最后一程,而是来会情人,衣裳半露,露出胸前的一大片白皙,如同世间最大的妖孽,一举一动都带着勾引的意味,这样的美色,怕是钢铁硬汉,见到这样的春色,也要化成柔情万千的似水情郎。 赵之瑾却淡然一笑,说:“你来了” 卫柏舟走到赵之瑾身边,搂住了他的腰,往他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我再不来,是不是就永远见不到师父了,师父,您知道,我那么爱你,又怎么舍得不见您最后一面” 赵之瑾淡淡的笑了:“卫柏舟,我要走了,我们仙界再见,以你的资质,想来不要多久,我又能见到你” 卫柏舟嗤笑一声:“师父,你为了天道宗,到现在还要哄我,你明明清楚,我修的魔功,飞升以后,也是去的魔界,仙界和魔界相隔几个大世界,想再找到你,无疑是大海捞针” 赵之瑾抿了抿唇说道:“我知道,可我不想你对天道宗出手,天道宗和上界有关系,我不怕天道宗灭亡,只要上界还在,天道宗就不会灭了道统,我怕你惹怒了仙人,哪怕是他们的□□下来,对于没有成仙的你,只要他们想,你打不过他们。” 卫柏舟将唇印在赵之瑾唇上,赵之瑾顺势就撬开了卫柏舟的唇,舌尖勾住卫柏舟的舌,用他最温柔的姿态,吻着软靠在他身上的人,一吻即分,没有过多再去缠绵,因为时间不多了,最多只有一盏茶的功夫,他就要离开此界,去往上界。 卫柏舟痴痴的笑着:“师父,乐康死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是这样冷心冷肺的,想着只要我离开,他就不会再爱我,师父,你飞升仙界,是不是想着,只要我走了,卫柏舟就能斩断情丝,师父,有没有人说过你就是伪君子,明明不爱,偏偏装着深爱的姿态来,你根本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有的只是假装出来的深情,可偏偏,不管是乐康,还是我,都爱惨了你,赵之瑾,你到底有没有心,我爱你,你却总想着摆脱我,我也不想爱你,可我没有办法呀!我的心告诉我,只要见到你,我就忍不住爱你,爱你的一切” 赵之瑾一点点的吻去卫柏舟脸上的泪水,听着他哭的哀恸,心下不忍,可他却真的无法接受一个不明来历的男人,说自私也好,道冷血也罢,他只是怕哪一天这个男人消失,而自己将心遗失在他身上,到时候他该怎么将心找回来,唯有趁着感情不深的时候,一刀断了这些情念,他能舍了,卫柏舟定也能断了。 赵之瑾抱着卫柏舟,一声声的说着对不起,他知道自己又负了这个男人,不管是乐康还是卫柏舟,他都是对不起他,卫柏舟的爱太深太炙热,他都受不起。 “赵之瑾,从此以后,你我一刀两断,你不在是我的师父,我也不在是你的徒弟” 卫柏舟听着赵之瑾的一声声对不起,知道自己再哭,赵之瑾都不会改变飞升的心思,索性擦干了脸上的泪水,不在哭了,这样的狠心男人,要了有什么用,不如一刀两断,从此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卫柏舟深深的看了赵之瑾一眼,转身离开了,他赌上了所有的尊严,赵之瑾都不会回头看他一眼,他又何必再爱赵之瑾,让他伤自己一次又一次。 赵之瑾看着他离去的身影,知道从此以后他生命里再也不会出现这个男人了,赵之瑾眼中露出一丝黯然,更多的,却还是坚定了飞升的念头。 他受够了一次次的轮回,所有人都死了,却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不管是情还是恨,如果不是他心性坚定,怕是早就疯魔了。 就在赵之瑾黯然的时候,从天空之中传来一束白色的光亮,还不待人看清楚,赵之瑾已经消失在飞升台上,赵之瑾消失后,天空上隐隐传来仙乐的声音,叮叮咚咚的好似清泉在流淌,又好似仙女们的欢声笑语,又似有凤鸣龙吟的声音,百般声音,百般人,百般乐,所以人都知道这是来自天道的嘉奖,嘉奖这方小世界又出了一个飞升之人,等飞升的人多了,这方小世界也可以进化成中等世界。 看着赵之瑾彻底的消失,这方世界再无一丝赵之瑾留下的气息,隐在远处的卫柏舟却撕心裂肺的哭出声来,声音之哀痛,比起古时的孟姜女痛失丈夫还要来的心碎心酸。 他怎么舍的再也不见赵之瑾,只是给自己留面子,哪怕他在赵之瑾心中一点点尊严也无,整日像个牛皮糖一样黏着他,可他是真的爱赵之瑾啊!爱到毫无缘由,爱到毫无尊严,如果说爱是卑微渺小的,那他的爱怕是比看不见的灰尘还要小。 撕心裂肺的哭着,将自己的所有的委屈都哭了出来,就在这时,从天空又传来一道白色的光束,笼罩在卫柏舟身上,卫柏舟一无所知,依旧哭的撕心裂肺,直到那束光线全部融入在他身上,卫柏舟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有一股能撕裂空间的能量环绕在他周围。 等光束消失,卫柏舟也消失在原地。 卫柏舟消失了,却留给天道宗一个千 - 分卷阅读32 古谜题,一日之间,天道宗竟然飞升了两个人,本来被赵之瑾的灵压压得喘不过气来,等赵之瑾飞升走了,紧接着又是一股子灵压压在他们身上,比起赵之瑾的轻灵仙气,后一道灵压,明显带着弑杀的魔修气息,这一股子灵压压在他们身上,当即就有弟子受不住,一口血喷了出去。 赵之瑾出现在仙界时,是在一处很平坦的地方,无草也无花,空荡荡的,他四下看了一遍,却没有发现有任何人,知晓了自身安全之后,赵之瑾闭目将神识放出。 神识一出来,明显感觉到了仙界和修真界不同,好像没有灵气,反而是一种没有见过物质索绕在他身上,赵之瑾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这种无处不在的物质吸入到体内。 正沉浸在感受这种物质和灵气有什么区别,就听见远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赵师弟,你来啦!怎么样是不是和修真界一点也不一样。” 赵之瑾了然的笑了笑:“掌门,三年不见,最近可好,这里就是仙界吗?” 前掌门笑了笑说:“现在可不能喊我掌门了,喊我柳师兄吧,这里说是仙界也不是仙界,是一个比修真界更高一级的位面,叫沧淏大世界,我们天道宗的根据地就在沧淏世界里,只要是天道宗飞升上来的人,大多都会出现在沧淏大世界内” 前掌门见赵之瑾眼中露出果然如此的样子,笑着继续说道:“我现在在天道宗就是一个普通的弟子,要不是在下界当过掌门,怕是连一个小管事的职位都捞不上,上界的竞争压力太大了,宗门里面又不拘争斗,稍不留神就被人打伤,当初要是知道上界是这样的情况,还不如不飞升,留在下界逍遥快活。” 赵之瑾也跟着笑:“柳师兄,咱们修仙者,不就是想往上走,想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要是重来一次,柳师兄怕是还眼巴巴的要往上界飞。” 柳明志哈哈一笑,说道:“还是赵师弟懂我,这次我来接你,是受了宗门一位长来之命,那位长老和你是一脉,都是修炼《冰心诀》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可能要收你为弟子,以师弟的天资,以后还要师弟多多关照我了。” 赵之瑾又和柳明志一番寒暄,才跟着他一起往宗门驾过来的飞舟走去,上界的重力比下界要重,赵之瑾刚刚飞升,根本就飞不起来,如同一个还没有修炼过的孩童一样,只得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收藏太少了,以后肯定不能一心更这篇文了,看文的大佬,给个收藏吧!么么哒。 ☆、我是修仙大佬 赵之瑾跟着柳明志一起去拜见了门派长老,同是修习《冰心诀》的,赵之瑾一接近他,便觉得有一股一脉同源的气息向他靠拢,赵之瑾心生亲近,向着坐在高台上的长老做了一个小辈礼,那长老也极喜欢赵之瑾的,他修习多年也没半个弟子,着实是因《冰心诀》难练,他都以为怕是他身死道消都不会再遇上修同一脉的人了,今儿终于从下界飞上来一个,自然倍觉的欢喜,而赵之瑾长相又好,气质俱佳,他自然也心中存了收徒的意思。 天道宗的长老也不拿乔,直截了当说道:“赵之瑾,我算出你与我有师徒缘分,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赵之瑾自然乐意至极,刚刚飞升上界,正是他茫然无措的时候,这时有人愿意收他为徒,以他天道宗长老的身份,如果能拜他为师,以后自然会保他安宁,他也没啥宁折不弯的骨气,拜个不知道修行了多少年的仙界大能为师父,他也不会觉得不可接受。 想通之后,当下赵之瑾就干脆利落的跪下来磕了三个头,口称师父,赵之瑾三个头磕的结结实实的,没有一点点心不甘情不愿,等他磕头完毕,坐在高台上的长老才从上面下来,本来有一股在灰蒙蒙的雾气笼罩在他面上,现在赵之瑾头也磕过了,自然将笼罩在他面上的雾气撤掉。 这个长老也是属于极为有气质之人,长相勉强算中上,和赵之瑾的姣好容貌无法相比,但是却自有一股子洒脱的风流气度,只看面上约三十上下,面白无须,一头黑发也未束起,就这么披撒在肩上,露出一股子狂态来,眼中平静无波,却又自带威严,好似面对着不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子,而是面对着一座山一个海,让人轻易不敢生出反抗的心思来。 关历虚扶了一把,用仙力将跪拜在地上的赵之瑾扶起,他这番细细的打量赵之瑾,心中不由的赞叹赵之瑾的好相貌好气度,仙界的人从小就被仙力滋养,自然个个都生的好看,而赵之瑾区区一个从小世界飞上来的人,没有经过仙气的洗涤,却依旧比从小在仙界生长的人还要来的出色几分,若是再过一段时间,等赵之瑾修习了仙界的功法,恐怕在容貌上还要更胜几分。 难怪一百年前被天道预警时,他仔细给自己谋算了一卦,得知自己一百年后将要收一徒,只是这徒弟生来就带着桃花,因这桃花,本来他徒弟是一番顺风顺水的命格,结果却被这股子桃花给弄得一波三折,连带着将来要仙不仙魔不魔的。 本来赵之瑾这样的命格,注定是无法平平淡淡的修仙,他对收其为他,还略有三分迟疑,直到见到赵之瑾后,却顿时下定了决心收他为徒,这样气度斐然的男孩子,确实很讨人喜欢,难怪生来就带着桃花,这样好相貌的男孩子,连他修炼多年都忍不住心生亲近,有桃花缠在他身上自然也是正常的。由此可见,关历是个不折不扣的颜控,本来不想收徒的,只是见了赵之瑾的好相貌,顿时就改了主意。 修仙之人,自然是不拘束在这些命格之中,命格可改,若是真的哪一天遇上了他解决不了事情,关历自去求一趟师父的天外天,若是他因为赵之瑾的命格就不管不问的就将他送到天道宗,怕是因他的外貌要招惹不少的麻烦,不管是垂涎也好,还是嫉恨也罢,赵之瑾都躲不过天道宗人的刁难,他一个刚刚飞升的小孩子,不足五百岁,怎么敌得过那群人。 赵之瑾自然是不知道他的便宜师父的想法,在收了师父给他的拜师礼,一件金仙级别的护生灵宝后,赵之瑾心中顿生感,他修真多年,自然还是有一点眼力的,他刚刚飞升,就有这等灵宝护身,怕是遇上一百年后的天道宗大比,而不至于被人打得无还手之力,等到师父又传了他七卷《清心诀》的后续功法,师父才招了招手,让赵之瑾跟在来人后面去往修炼的地方。 住进了被安排好的地方,赵之瑾才盘膝按照师父给的七卷功法修炼起来,《清心诀》在仙界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十二品莲花心经》,听书卷上所述,这本功法是一个叫释迦诀的大能所创,本来释迦诀是佛修,只是后来因为情入了魔,有了执念,佛是修不下去了,干脆就弃 - 分卷阅读33 了佛门,还了俗。 那个叫释迦诀的大能是个天纵奇才,修佛修不下去,又不想死,毕竟他是叛佛者,背叛的自然没有好下场,出了佛门后,就一直被佛界的和尚捉拿着回去镇塔,他为了小命,也为了更高的修为,干脆就直接堕了魔道,在仙界四处掠夺别人的功法,立誓要自创一本融合佛道魔的功法,他本佛修,后因情入了魔,为了不让魔气和佛力侵蚀他的神志,只得又融入了道法,三种截然不同的修炼之道,被一个人融入一身,能不爆体而亡,就算是有大功德加身,得天道庇护。 也幸好释迦诀本就是气运之子,不仅没有被佛门捉拿回去,反而四处掠夺功法被人追杀,也次次逃脱,还反杀了回去,后来听闻他掠夺别人功法,是为了自创佛道魔功法,别人都说他疯了,不然怎么会异想天开,这个世界说大话的人很多,而成功的人少,释迦诀就这么掠夺了不知多少年,终于自创了一部举世无双的功法,功成之日,电闪雷鸣,九九八十一道混沌雷劫,成功让他入了圣阶,去了天外天。 等到释迦诀功成想将道统传下来后,才尴尬的发现,根本没人能修炼,除了一开篇的几段是融入的佛修功法要好练一点外,后面的功法除却他一人,是一个都练不了,强行修炼的不是爆体而亡,就是走火入魔入了魔道,他本也是洒脱之人,不然也不会靠着大毅力就自创功法,既然没人能练,就将功法四散在各个世界,静静的等着有缘人修炼他的功法。 他注定是失望的,他的道统几百万年都没有人能修炼,随着时间流逝,他再也不下天外天,仙界都没有了他的传说,才等到了关历这个迟来的弟子,他欣喜若狂的见了关历,才知道关历是费劲千辛万苦才得以修成,和他的经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坎坷,除了修炼这个功法,也没有功法能修炼了。 和新来的弟子相处了几十年,释迦诀又回去了天外天,他很期待着下一个能修炼之人,然后又是几百万年,现在连他的弟子关历都是一方霸主级别的,才有了赵之瑾这么个徒孙,这个天地间,也就三个人修习这本功法,这对于一本举世无双的功法来说,也算可惜了。 赵之瑾修习新得的功法并不是很快,他原本在修真界修习的只能算是打基础的部分,现在有了这七卷,才算是正式入了门,以前的《冰心诀》是没有多少攻击力的,现在的七卷里面记载的很多的攻击的法诀,释迦诀纵横仙界几百万年,若是法诀没有攻击力怕是早就死了无数次。 得了功法,赵之瑾决定不修到金仙有了自保之力绝对不出天道宗,仙界分为散仙、真仙、金仙、大罗金仙、尊仙、帝仙、然后便是他师公的阶段,入圣,入圣的仙人极少,除了有记载的七个之外,就没有听说了,或许有没记载的入圣住在天外天,只是天外天太过神秘,赵之瑾读遍了典籍,也没有找到多少记载,听师父关历说入圣后面还有阶段,只是这些都是天外天的事情了,他现在修为低,不好告诉他。 赵之瑾也不强求,他自小就极爱读书,他到了仙界后,先是看遍了他师父收藏的所有典籍,又让他师父给他开了后门,让他去了天道宗的藏书阁,等到赵之瑾看完了大部分的书,已是一千多年了。 一千多年,天道宗的宗门大会他也参加了几次,除了最开始的几次想实验一下在同阶里面的战斗力,后面的他就不再参加了,他本就不是极爱争斗之人,在知晓了自己的功法在同阶里面算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后,就懒得再去了,他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或许在仙界他年纪不算大,甚至可以用年幼来说,毕竟仙界出生的人,千年才会成年,万年才算脱离少年的称呼。 仙界的人寿命偏长,一觉睡千年的也不少,就像他师父,自他在七百年前成了真仙,在天道宗有了几分自保之力后,人就不见了踪影,他问了几次师父的童子,被告知师父睡觉去了,赵之瑾就不再过问他的行踪了,如今千年已过,赵之瑾也到了金仙修为,在修行界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一个仙人了,于是,赵之瑾就有了出去历练的想法。 和师父的童子说了一声,他就带着几件护身的仙宝出了天道宗,若说赵之瑾不好奇仙界时什么样的肯定是假话,毕竟他转世几次,仙界都是人人都向往的地方,听说仙界平和、公平、没有灾祸,没有战争,潇洒自由,人人都超脱生死,得以长生。 ☆、我是修仙大佬 只是在仙界呆了千年,和平之类的没有看见,反而和修真界一样,为了一点点的修炼资源打生打死,这让初到仙界的赵之瑾无法接受,在赵之瑾闭关调整了心态后才算完全的接受了仙界的人和凡间的人没有区别后,这才成功的突破了金仙,有不少从小世界飞升上来的仙人,因为这个原因,不少生了心魔,度不过就魂飞魄散的,毕竟在凡间修炼多年就是为了来仙界享福,结果到了仙界,福没有享到,反而要先当奴才,从零开始修炼,为了一点点资源就要卑躬屈膝,这让在凡间当惯了高人的如何接受,不少的人都是这样心态崩溃而死的。 度不过的就是一个死,度过了,都是有大成就的,从小世界飞升上来的,不说是天纵之才,那也是各个都从死人堆里爬上来的,哪一个修炼到飞升,手上没有沾染血海,赵之瑾是运气好,加上又深知低调方能长久,除了刚修炼时曾被人欺负,后来他渐渐强大,才没有人找他麻烦,他修炼又用不上多少资源,和宗门弟子没有冲突,打他主意的才渐少。 赵之瑾就不止一次在宗门瞧见刚飞升上来的仙人们,开始可能会弱小一些,比不上土生土长的仙界弟子,只是他们接触了仙界功法后,马上就一飞冲天,他在宗门千年,也认识了几个同样是小世界飞升上来的,他们修炼的速度才叫真的快,他们可没有好师父,资源是完全靠自己挣的,现在他们不仅修为上要比赵之瑾高一截,连宗门地位也不低。 柳明志就是最好的例子,刚刚飞升只捞了一个小管事的位置,现在他已经是专门管理飞升仙人的金仙长老了,柳明志曾经发誓要让所有刚刚飞升的仙人在天道宗有一席之地,而不是刚刚飞升上界就要当牛做马,赵之瑾自然看出了他的野心,他没有反对,反而暗中支持,毕竟这些刚刚飞升上来的仙人极易夭折,若是没有人帮衬,十个中能有一个活下来就算不错了,赵之瑾也是小世界飞升上来的,自然知道他们修仙不易。 不是说他圣父心态,而是想着能帮则帮,他有师父罩着,资源不缺,帮他们一把,算结一个善缘,有了赵之瑾的暗中资源支持,仙界的天道宗在不知不觉中又多了一个小势力,可能和老牌势力想比不显眼,可只 - 分卷阅读34 要再给柳明志几万年,天道宗绝对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赵之瑾从不去管他们的发展,毕竟他不是无依无靠的仙人,他师父很强,在天道宗位置极高,若是他真的去插手他们的发展,定然会被刚刚飞升的仙人排斥,赵之瑾也有自知之明,他就不是干这行的料子,从他把乾朝玩完了以后,赵之瑾就死心了,他还是好好修炼吧,只要他修为够高,想要什么样的势力都会有。 出了天道宗,赵之瑾掩盖了容貌,一路游山玩水,仙界没有一个穷人,这是真的,黄金钻石珠宝遍地也没有人去捡,黄金大部分时间就和凡间的泥头一样,连盖房子都会被嫌弃不结实,除了用来当个金灿灿的好看玩意儿,也没啥大用处。 赵之瑾捡过几次黄金,还被同行的几个人嗤笑是乡巴佬,赵之瑾也不说话,只是拿着黄金搭配了一个叫木心石的材料镌刻了三支金木簪子,雕刻好后,又在金簪子上面加注了几个阵法,顿时簪子就璀璨的耀目,在阳光下,好似有无数的光芒落到了簪子上,待耀眼的光芒消去,金簪子反而不在是金色的,变成了一个散发这古朴色泽的石木簪子,好看到了极点。 同行的三个小姑娘目光灼灼的盯着赵之瑾手上的簪子,目光中透露出的渴望自然瞒不过赵之瑾,赵之瑾笑了声,将簪子递给了三个小姑娘,本来就是给她们炼制的,他一个大男人,要一个女士簪子有什么用,这算是感谢这几天她们的引路之恩,他出了天道宗,只觉得天大地大,去哪里都一样,索性就没拿地图,一直凭着感觉朝着东边走,谁知道就一时运气不好,迷路入了死亡沼泽,入了那里,再高的修为也不能用,他在沼泽里转了一个月,才算遇见了她们一行人,她们是进去狩猎的,带着赵之瑾虽然是个麻烦,却也没有丢下赵之瑾,反而好心的让他上了龙舟,带他出了沼泽。 眼看现在分别在即,他没有什么好送给她们的,只能拿着路上捡的几个材料炼几支簪子赠与她们,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仙女也一样,虽然这几支簪子不算法宝。没有攻击力也没有防御力,唯一的优点就是好看,可她们就是喜欢到了极点,拿了簪子以后,就取下了原本头上的簪子,将赵之瑾给的簪子挽进了头发里。 看她们开心的样子,赵之瑾却觉得这几日发自内心的快乐比之前的千年都多,他很喜欢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们,一颗好吃的果子,一只能卖十块下品仙晶的妖兽,都能让她们高兴上半天,每天看着她们快乐的笑声,赵之瑾隐隐觉得这应该才是仙界应有的样子,不是人人都长生不老,而是人人都发自内心感觉到快乐,这才是仙界。 和她们告别以后,赵之瑾还是往东方而去,这一次他带上了仙界地图,是那几个小仙女给的,他推辞不要,却被那些小仙女给硬逼着接受了,她们常年走南闯北的,仙界的分布自然清楚,地图是她们自己画的,标了大部分的仙界禁地,赵之瑾拿着地图看了一遍,就放进了储物戒里,他记忆里好,看了一遍地图自然就不会忘记了。 这次赵之瑾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本草国的地方,这个地方很有趣,全国上下大约有一亿的仙人,这一个亿的仙人们都是炼药的好手,哪怕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都对炼药有极高的天赋,若是不信,随便在路上采一株杂草,他们都能给你说个一二三来。 刚刚进了本草国的势力范围,就被这里的草木仙气给冲了一下,这里别的属性仙气少的可怜,反而木灵仙气遍布全国各地,待赵之瑾稍稍适应,就准备乘坐龙舟去了本草国最大的国都,若是用传送阵怕是要不了一个时辰,坐龙舟就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了,赵之瑾目的就是出来游历,自然不会去做传送阵。 花了一枚上品仙晶,赵之瑾成功的搭上了今天最后一班去国都的龙舟,龙舟不是很大,大约乘坐了二十来人,因为路程比较遥远,所以路资很贵,一个上品仙晶可是能买一头三阶的仙兽幼崽了,仙兽和仙人的划分差不多,都是七个阶段,三阶妖兽等同于人类的金仙了。 所以说,这龙舟是真贵,当然还有不贵的,那就是乘坐被二十匹妖兽拉的空中大车,这个大车很便宜,只要十来块下品仙晶,速度慢不说,乘坐的人员一趟也有近千人,一路上来来往往的客人特别多,鱼龙混杂的,除非是真的修为低,没有办法走着去,否则大多宁可多花钱,也是不愿意去做大车的。 赵之瑾要不是遇上一个有钱的师父,怕是只能走着去了,他刚刚入了师门一段时间,师父就给了他一座仙石矿产,除了要付给采石的仙人工资,剩下的仙晶都落到了他口袋里,这样一千年积攒下来,没有百万上品仙晶,随手拿个十来万还是行的。 在龙舟上的日子不算枯燥,毕竟他喜欢看着仙界不一样的风景,加上又遇见了一位很健谈的朋友,听他说话的时候,特别有意思,他不像赵之瑾一样喜欢宅,反而极喜欢四处闯荡,他会在兴致上头的时候给赵之瑾唱上一段他听不懂的腔调小曲,也会在喝了酒后,就拉着赵之瑾滔滔不绝的讲他的风流韵事,说不仅沧淏第一美女为他倾心,还让一个女帝仙爱他却一直求而不得,说自己最爱的还是他的青梅竹马,只是他的青梅竹马是万佛宗的佛子,他一直求而不得,赵之瑾才不信他的鬼话,却还是极为给他面子,为他的故事喝彩,一个吹牛吹得高兴,一个听故事挺得高兴,才上了龙舟十天,新结交的朋友就要拉着他结拜为异性兄弟,这让赵之瑾很是哭笑不得。 新结交的朋友叫薛闲,用他的话的说就是闲人一个,赵之瑾见他相貌堂堂浓眉大眼的,若是改掉爱吹牛的毛病,怕是也会让不少姑娘家喜欢,只是他就是改不掉口花花的臭毛病,才上了龙舟十天,就将龙舟上的女仙们得罪了个遍,也或许是薛闲天生就是人缘好,虽然将女仙们都得罪完了,也依旧没有被赶下龙舟。 “话说一日,我在冰川大6,偶遇一个女仙子,这个仙子那个美呀!用老祖宗的话来说,只要能睡上那么一个晚上,就是死了也是值得的,就算睡不着,摸一把她的□□也是值得的,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被人追杀,追杀她的还是一个尊仙,我这人呀,就是见不得欺负女人的,立马就跳了出来拔刀相助”薛闲无聊至极,拉着赵之瑾就吹牛逼。 “然后呢?是不是你救了仙子,然后仙子以身相许了”这是一块来凑热闹的乘客问出的问题。 “咳咳,这是自然的,这个尊仙是太可恶了,将那个女仙打的口吐鲜血,我一挥袖子,就将那个尊仙给灰飞烟灭了,女仙被我救了以后,我才知道她的身份,原来她是昆仑圣地的仙子,他的师父是个无耻 - 分卷阅读35 色魔,贪图她的美色,仙子知晓后,连夜逃走,一直到被我救下来,她才算真正放松下来,然后我们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那个女仙的身段是真的苗条,摸起来好似一掌就能握住,我抱着她的小细腰,恨不得累死在她身上,她水儿又多” 赵之瑾捂额,坐在一边听他开着黄腔,直到越说越露骨,才不堪被他污染走回了房间里。 ☆、我是修仙大佬 对于薛闲这个整日开黄腔的流氓,赵之瑾是拿他一点没有办法,有时候被他的荤话说到自己身上,赵之瑾也只能摇头说一句误交损友,也不知道当初是哪根筋觉得薛闲是个很可靠的朋友。 赵之瑾在房间里打坐了足有两个时辰,薛闲才醉醺醺的回来,听见门外客厅传来声响,赵之瑾结束了打坐,打开了房门走了出去,一进客厅,就闻到一股子酒香味儿,赵之瑾耸了耸鼻子,酒味儿不用问就知道是从薛闲身上传来的的,赵之瑾见他脸上的兴奋嘚瑟,怕是今天吹牛又遇上好听众了,每每遇上一个好听众,他都要说上几个时辰,否则是不肯罢休的,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故事,说的有理有据的,被人反驳,他马上就能找上证据说自己说的是真的。 扶着薛闲坐下,又给他倒了一杯仙泉水,见他一饮二尽,才扶着他进了房间,赵之瑾和薛闲是公用一个客厅的,龙舟不大,大约也就4oo来米左右,分上下两层,龙舟内部也没有用上空间扩展技术,能住上二十来个人便已经满客了,为了节省龙舟的空间,基本上都是两间客房带大厅,当然也有更豪华的房间,不过这需要更多的仙晶,赵之瑾不穷,却也没有必要 浪费在这里。 第二天一早,赵之瑾便出了房间,坐到了甲板上看着草木国的风景,龙舟晚上是升空的,白天便往下落,目之所及,都是一片葱葱绿洲,此时龙舟的甲板上已经坐了人了,和赵之瑾有同样目的人不少,都是平时很少出门,做龙舟的目的都是想看看仙界的风景,顺便游历增长见识。 龙舟上没有一个穷神仙,若是你看一个人像是穷神仙,那肯定是扮猪吃老虎的,真正的穷神仙都是坐大车,有急事赶时间的都去坐传送阵了,坐龙舟的都是有两个钱,不赶时间的闲人,修为高的人有,像薛闲,别看他喜好吹牛,若是真没点吹牛的本钱,怕是还没走出家门,就被人打死了,就他那张破嘴,多少圣地的仙女都和他有一腿,龙舟上还有一个人,赵之瑾也看不透,看着平平无奇,却时不时的从嘴里冒出几句修行的至理名言,偶尔听清楚一句,赵之瑾就发觉自己有很多修行上的难题被解开了,他和赵之瑾一样,爱看风景,每每赵之瑾在甲板,总是能看见他。 他晚上也不回去,就坐在甲板上,一坐就是一整天,赵之瑾看他时不时露出忧郁的神情,想来也是一个有心事人,赵之瑾也不去打扰他,两个人互不干扰,可是碰到的多了,偶尔也能说上几句话,像今天早上,赵之瑾难得看到他在舞剑,没有仙界中人舞剑时的气势磅礴,他的剑势和他的人一样,平平无奇,过目即忘,赵之瑾坐在一边看了一会儿,便渐渐入了迷,明明只是简单的舞剑,就如同一个刚刚学剑的小儿一样,没有一招是连贯的,可偏偏这样的不连贯,在他剑势上是异常和谐,平平无奇,却又符合天地阴阳变化的规矩。 赵之瑾不喜剑,自他第二世太叔圣哲消失后,他便再也无法拿起剑,拿起剑便觉得他的身边应该是有一个人的,那个人不在了,他习剑便再无一丝意义,这样的感觉多了,他就再也不喜剑。 赵之瑾入了迷,自然没有注意到他身边又坐上了一个人,这人便是不到下午不会出房门一步的薛闲,薛闲本躺在床上,偏偏感觉到此时天地间发生了一丝阴阳变化,天地间精纯的清气都汇聚到这艘龙舟上,这一下子,他哪里还躺的住,能瞬间引起天地变化的,非帝仙不可,他可不认为有帝仙闲着没事 跑到龙舟上跟天地阴阳过不去,直到他一个瞬移到引起天地变化的地方,才看见还真有吃饱了没事干的帝仙在和天地过不去,薛闲大大咧咧的就靠着赵之瑾坐着,心中吐槽这个闲着没事的帝仙也不怕挨雷劈。 天地阴阳都是对半分的,阴在下,阳在上,这个闲着没事的帝仙偏偏要用剑势将天拉下来,将地送上去,这绝对是破坏天地规矩的一件事情,如果不是他还有一点点分寸,怕是九劫雷此时就劈到他头上了。 等到他舞的累了,就丢了剑,一个人坐在甲板的小角落里抹眼泪,这让薛闲看着啧啧称奇,今儿还真是遇上有趣的事情了,堂堂一个帝仙,用不客气的话就是,他跺跺脚,沧淏仙界都要抖上一抖,他一个修炼了不下几百万年的老男人,一个人躲在小角落抹眼泪,哭的委委屈屈的,好似是被人欺负似了。 薛闲觉得自己羞与他为伍,同为帝仙,他活的有滋有味,偏偏这儿就有一个小可怜,哭的惨兮兮的 ,赵之瑾从那一丝道韵中清醒过来,就看到那个舞剑的男人在一边哭,而紧挨着自己坐的薛闲还一脸看热闹的幸灾乐祸表情,龙舟的甲板上此时就他们三个人,有点眼力见的,都是有多远躲多远了,赵之瑾从袖子中掏了一只手绢,递给了那个哭的惨兮兮的男人,平时也能说上几句话,不能丢下他一个人哭而不管不问吧。 见到有人安慰自己,一个人寂寞了许久的王元嘉哭的更带劲了,赵之瑾觉得头疼,这人怎么就和小孩子一样,见到家长还哭的越发厉害了,赵之瑾是不知道眼前哭的人是一尊帝仙,否则肯定也是有多远躲多远,而薛闲纯粹就是看热闹了,他也不会专门去和赵之瑾提这个人是帝仙,修到帝仙的肯定都是名震千古的存在,既然他掩去了身份,那自然是不想被人戳穿的,再说他不也一样,顶着薛闲的名字,在各个大世界瞎跑。 赵之瑾见他哭个没完没了,干脆就坐在他身边等他哭完,哭着哭着,这个人觉得一个手绢不够他抹眼泪的,就这么愣愣的看着赵之瑾,赵之瑾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赶紧又递了一个手绢过去,薛闲看着这一幕,终于忍不住嗤笑出声,这两人都很有意思,一个痴,一个呆,他笑着去了龙舟的厨房里,掏了几块妖兽出来,就让厨子给他整一桌好菜,他今天要和赵之瑾,加上新认识的一起不醉不归,那个哭的一塌糊涂的帝仙,薛闲觉得他应该不需要人安慰,而是要大醉一场,然后万事皆休,回去老老实实的镇守天地封印。 每一个帝仙都是有责任的,享受了天地给自己的优待,自然要护天地一方安宁,像薛闲自己的封地就在极北之处,那里的三十二个大世界和三千小世界都归他镇守,他的真身一辈 - 分卷阅读36 子都不得出极北之处,现在四处浪荡的就是一具化身,化身和真身是相通的,不管是思维还是感情都是一样的,那个痛哭的帝仙应该也是和他一样,都是用化身在外行走,反正化身干了什么丢脸的事情,也影响不到真身的威名,不然他还真不敢四处找小仙女玩乐。 不过还真是狗屎缘分,两个掩了身份的帝仙竟然在一艘龙舟上遇见了,啧啧,这阵容,薛闲又吐槽了几句,就带着打包好的菜去甲板上,那个哭唧唧的帝仙还在哭,只是换了个哭泣的姿势,原本是一个人抹眼泪,现在是赵之瑾给他抹眼泪,他一个人哭的很痛快。 薛闲大大咧咧的将打包好的菜往地上一放,就招呼着赵之瑾别给那个哭包擦眼泪了,一块来喝酒,王元嘉一听薛闲说他是哭包,顿时就炸毛了,都是当帝仙的人,谁也别说谁孬,王元嘉早就瞧薛闲不顺眼,平时就很恬躁,让他一点安静的时间都没有,要不是两个人打起来会闹得动静太大,王元嘉早就忍不住想和他打一架了,也不知道赵之瑾是怎么受的了薛闲的恬躁的。 赵之瑾笑了笑,说了一声好,拿了一块干净的手绢递给了王元嘉,在他断断续续的哭诉中,赵之瑾终于知道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男人名字,听他哭了好一会儿,赵之瑾也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要哭,他说,昨晚上他养的小鸟死了,陪了他很久很久的小鸟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小鸟是寿命耗尽死亡的,他说他在外寻了无数灵丹妙药都救不回他小鸟的命,他很伤心,赵之瑾安慰他等小鸟投胎了,再把小鸟接回来,王元嘉哭着说小鸟再也投不了胎了,他死了,就回归天地,连一丝真灵也没有了。 死了却无法投胎,那么这只鸟应是自天地诞生就受阴阳变化而自动孕育而出的灵物,这样的灵物,本就无父无母,也应该说他的父母就是天地阴阳,他们一死,本就是重返阴阳回归天地,天地孕育的灵物总共就没几只,还是一只鸟,赵之瑾修炼时间短,不知道这样的奇闻秘事,要是薛闲知道了王元嘉为了一只鸟而崩溃大哭,怕是立马就能知道王元嘉的真身到底是谁,也幸好赵之瑾不是多嘴之人,不然王帝仙在今后的无数元会里都要忍受薛闲的嘲笑。 ☆、我是修仙大佬 赵之瑾在甲板上铺了一块桌布,就将薛闲带回来的几个菜摆好,他平时也好一些杯中之物,只修行后,就很少再喝了,酒肯定是不缺的,只是好酒肯定没有,薛闲喝的酒都极好,所以今日他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三个都是大男人,都没啥讲究的,赵之瑾摆好了下酒菜,三人就盘膝而坐,看到王元嘉一抹眼泪,就拿着酒坛子猛灌,看他眼睛还红红的,可喝起酒来却也是极豪迈的,一口下去就是半坛子,薛闲竖了大拇指,喊一声痛快,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这才是爷们该干的事情,一个人躲在角落抹眼泪,娘兮兮的,凭白让人看不起。 今天的酒自然都是薛闲的,薛闲和赵之瑾偶尔对饮,王元嘉就是一个人自己灌自己,菜也不吃,酒喝了一坛又一坛,直到喝到醉时,嘴一抿,看着又是要哭的样子,薛闲头大,这哭包帝仙还是交给阿瑾吧!阿瑾有耐心哄他,赵之瑾其实头也有点大,这么爱哭的男人,他也是第一次见,要是如同卫柏舟那样的翩翩美少年哭起来肯定是极美的,可王元嘉那张怎么看都是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脸流起泪来,也是挺让人没有办法的,幸好赵之瑾没有颜控属性,要是他师父关历过来,以他师父的颜控属性看着这么一个男人哭,肯定是嫌弃到了极点。 赵之瑾又从袖子中拿出了一只干净的手帕递给王元嘉,要是他继续哭下去,他可没有多余的手帕了,也幸好王元嘉就眼了眼眶,没继续哭,赵之瑾轻声问王元嘉要不要送他回房间,喝醉的人哪有什么理智,他也不闹,就是不搭理人,不搭理赵之瑾就算了,还一个劲的粘在赵之瑾身上,推了几次,过一会又粘了上来,这下子,赵之瑾也没了办法,就让王元嘉靠在他身上,让他一个人伤心,他继续和薛闲喝酒。 王元嘉的醉态,薛闲是笑了半天,看一个帝仙的笑话,比看大姑娘的胸部还要来的有趣,姑娘常有,帝仙的笑话不常有,他的万年醉又岂是普通神仙喝的酒能比的,连他平时喝上几坛子都要醉倒,王元嘉一个人喝了五坛子,这算是酒量颇为高的了。 和一个善于交谈的人聊天,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赵之瑾今日酒也喝了不少,直到他觉得自己快要醉的无法保持意识了,就直接拒了继续喝下去的打算,薛闲也不勉强他,他往日里没有酒友也是喝的醉醺醺的,今日有两位他看的上的人陪他喝,这算是他近几年,活的最开心的时候。 赵之瑾见薛闲有继续喝下去的意思,就和他告罪了一声,扶着王元嘉回了房间,此时早已过了时辰,赵之瑾掐指算了算,他们从早上就开始喝,一直喝到月朗星稀,足足有六个时辰,这也是算是赵之瑾喝酒喝得最为放肆的一次。 两人都是一身的酒味,赵之瑾掐了个法诀,将两人身上的酒味去了,此时的王元嘉早就没了意识,赵之瑾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赵之瑾让他脱了衣服,这才扶着他上了床,仙人们都是不需要睡觉的,体内的仙元足以保持不睡觉也能有充沛的精神,赵之瑾也是不睡觉的,夜里的时候不是打坐修炼仙元就是参悟天道法则,只是今天酒喝得有点多,脑子昏沉,也让赵之瑾产生了好好睡一觉的想法。 酒后乱性什么的肯定是没有的,正常的男人喝醉了是无法□□的,若是真的乱性了,肯定是其中一方动了色心,王元嘉没了意识,赵之瑾有力无心,王元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实在是没办法让人产生邪念。 赵之瑾躺在床上微磕着眼,他没有睡着,今夜难得没有修炼,反而让他想起了卫柏舟来,毕竟都快一千年未见了,若是不出意外,卫柏舟应该也飞升了吧,只是他飞升的是魔界,如果天地封印不出意外,他恐怕是见不到卫柏舟了吧!魔界和仙界不仅隔着一个天地封印还隔着一个混沌界域,赵之瑾掐指算了算,离下一次天地封印出问题还有十二个元会,一个元会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十二个元会,算算差不多要一百五十万年,他才能见到卫柏舟。 一百五十万年,怕是卫柏舟早就将他淡忘了吧,毕竟时间真的太久了,久到赵之瑾都无法想象,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时间的磋磨,等下一次见面怕就是敌人了,每一次的仙魔劫都是天地封印引起的,等到仙界和魔界人口增多到天地无法承受时,天地封印就消失了,等仙魔二族死的差不多时,天地封印又会重新封印上,每一次仙魔劫,都是天地的一次洗牌,活着的就更 - 分卷阅读37 强,天地间曾出现七次仙魔劫,所以天地间也诞生了七尊圣人,这些是活着笑到最后的,更多的却是死去的,死去的就直接消逝在天地间,仙魔劫期间,死去的仙人是无法投胎的,每死一个强者,他身上的精气以及灵魂就会反哺到天地中,让这方天地更为强大。 一夜无话,赵之瑾依旧起的早,王元嘉还在睡,看着完全没有要醒的样子,赵之瑾起身去了浴室洗了澡,洗完澡后,赵之瑾独自去了甲板上,昨日吃的喝的早已被人收拾干净了,昨日他们三人闹得动静极大,所以今日早上甲板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来,这让赵之瑾能独享片刻的清净,赵之瑾看着太阳慢慢升起,心中很是宁静祥和,趁着无人,赵之瑾盘膝坐在甲板上消化王元嘉剑中的那一丝道韵,因不是在修炼室,赵之瑾对外界还是持着十二分小心,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一丝道韵仿佛是刻在赵之瑾心头上,赵之瑾只是沉了心,片刻便全部接受了那丝道韵,阴阳,是宇宙间的普遍规矩,是一切事物的总纲,是万物发展变化的起源,也是一切事物新生、成长、变化、毁灭的动力和源泉,阳气积聚而上升,就成为了天,阴气凝聚而下降,就成为了地,阴主静,阳主动,阳主生发,阴主生长,阳主杀伐,阴主收藏,阳能化生为力量,阴能够成就万物之形态。 明了阴阳,便明了宇宙的规矩,这一丝道韵极少,不能让赵之瑾继续感悟下去,没了这丝道韵,赵之瑾便自修炼中醒来,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浊气,这次对阴阳的感悟虽然让他的修为无增长,却也让他提前了解到了天道的一丝规则,这对他以后要走的修炼之路有极大好处。 难怪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些感悟如果他依旧留在天道宗,没有出来走走,怕是他想要明了,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这让赵之瑾更加坚定了要四处游历的想法,只是不知他还能和薛闲王元嘉同行多久,这才十日,他就收获了往日百年才能得到的感悟,这让赵之瑾对王元嘉心存很大的感了,现在的赵之瑾还是很嫩,除了有一颗赤子之心,就什么也没有了,等赵之瑾回来后,便见到王元嘉已经醒了,正恹恹的坐在客厅里,薛闲也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旁的软椅上,就在赵之瑾进了客厅时,也不知道薛闲和他说了什么,还在哈哈哈的大笑着,赵之瑾赶紧用身体挡住了王元嘉的视线,他还真怕王元嘉被薛闲,要不是有顾忌,他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该死的混蛋,王元嘉心中抓狂,默念我不生气,昨天的那个不是我,我才不会抹眼泪,重明鸟寿尽他应该在几千年前就做好心理准备了,他不能一味的沉浸在痛苦之中,决对不能再让薛闲这个混蛋看笑话。 可是昨天的脸丢的够干净了,不仅丢在了同为帝仙的薛闲面前,还有小辈赵之瑾面前,他还能挽回一点点威严么,王元嘉此时心中庆幸他没有用本尊的脸,否则以后都没法见人了。 ☆、我是修仙大佬 赵之瑾当没有看见王元嘉的尴尬,淡定的打了个招呼,赵之瑾本想去房间里一趟,却被薛闲喊住了,赵之瑾有些疑惑薛闲喊他有何事,王元嘉似乎是知道薛闲想说啥,懒懒的靠在了椅子上,手指按压在太阳穴上,想缓解昨日宿醉带来的不适,也不知道这见鬼的酒是怎么酿出来的,竟然无法祛除醉酒后遗症。 薛闲看向赵之瑾,眼中带着三分笑意,他说道:“阿瑾应该也是去草木国都吧!” 赵之瑾点点头,静等着薛闲接下来的话,薛闲也没有墨迹,直接告知了赵之瑾:“阿瑾,接下来的路程你就和我同行吧。” 薛闲继续说道“草木国那处的天地封印被人破坏了,你一个人去,怕是会遇上危险,能打破天地封印的,无一不是修为强横之辈” 赵之瑾不解问道:“离仙魔劫不是还有一百多万年吗?怎么这个时候天地封印出现了问题” 薛闲懒散的说道:“不清楚,听闻是魔界那边出了问题,反正离仙魔劫还有一百多万年,闹得再厉害,也不会影响大局的” 赵之瑾说了一声好,决定在接下来的路程里和薛闲一起,他又不是傻子,跟在薛闲后面肯定比自己一个人安全,要是遇上危险,两个人还能有个照应。 就在这时王元嘉开口了:“我和你们一起,反正我也是要去那里。” 薛闲嗤笑一声,嘲讽道:“爱哭包,你还赖上我家阿瑾拉,怎么昨天没哭够,今天还想继续哭” 王元嘉怒的一拍桌子,站起来就招了一把飞剑,一把握住剑柄,就往薛闲身上砍去,薛闲速度极快的躲过了,他又嗤笑出声,讥讽说道:“你有本事拿剑砍人,你有本事就亮身份呀!胆小鬼爱哭包。” 王元嘉不理他,只拿着剑薛闲身上招呼,两人从龙舟上一下子消失,去往了空中,赵之瑾出了龙舟,就见两人在半空中噼里啪啦的打成一团,两人互有胜负,王元嘉胜在剑术上,薛闲胜在肉体强悍上,打着打着,两人就消失在半空中,赵之瑾等了好一会儿见他们没有回来,只好掉头去了厨房,两个人都没动用仙元,只是凭着身体的强悍在打架,知道他们只是在闹着玩,都没动真火,赵之瑾才放下心来。 赵之瑾让人熬了点粥,这自然不是普通的凡间白粥,这一锅粥,用的都是极为珍贵的材料,里面蕴含的仙灵之力比起百枚上品仙晶来也只多不少,吃下去,比单纯的吸收仙晶要好上许多,这 - 分卷阅读38 些极品食材都是他师父塞给他的,他不贪口腹之欲,所以都装进了储物空间里,赵之瑾想着王元嘉刚刚头疼的模样,所以就将这些食材拿出来让人熬粥,受了他恩惠,自然想着要在别的地方偿还他。 又等了两个时辰,两人一前一后的回来了,赵之瑾盛了两碗粥放到两人面前,薛闲端了喝了一口,说道:阿瑾,没看出来你竟然还挺有钱的啊,这粥是用玉谷米熬得呀!还加了鳌鱼翅稚凤肉龙尾心,啧啧,就是熬粥的人水平太差,一点点没发挥出食材的美味来” 王元嘉捧着碗喝了一小口,赞道:“味道还成,最起码材料用的好”接着又白了薛闲一眼:“有粥喝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你当是你的仙宫呀,也不想想,就这小破舟上能有什么大厨” 赵之瑾见两人没有了早上的针锋相对,反而开始心平气和起来,知道两人打了一架心情舒畅了,笑了一下,说道:“舟上厨子确实不行,宗里有专门熬这个的,吃起来比这个好,出门游历总不能让厨子跟着吧,我又不善厨道,再好的食材给我都是浪费。” 薛闲啧啧,说道:“你家长肯定很疼你,所以才有什么好东西都舍得塞给你,要是我当年,有一个好家长,肯定能入圣住天外天了。” 王元嘉嘲笑道:“你就吹吧!你当你是厨圣呀,凭吃就能入圣,不修那一道,给你再好的食材,你也入不了圣,” 薛闲嘴贱道:“说的好像你就能马上入圣似的,还不是和我一样,卡在那个地方突破不了。” 薛闲又说道:“爱哭包,你到底是谁呀,就凭你这一手剑术,就肯定不是无名之辈,可我想了老半天,还是没想到有谁能使这一手剑手,不然你就是不常用剑,别人不知道你会剑术,爱哭包,你藏的够深呀” 王元嘉不理会他的挑衅,安静的喝着粥,想着薛闲不也藏得很深,帝仙中炼体的也就那么七八位,薛闲明显不是其中的一个,刚刚两人都打出了火气,却又极为克制没有使出自己本尊的修炼法诀,帝仙要是真打起来,就不是短短时间可以结束的,沧淏大世界不是他们的地盘,真打起来,肯定会引来沧淏大世界的帝仙来,关老鬼的脾气实在是不好,把他引过来,到时候就不是两人动手,而是变成三人行了。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薛闲白天出去和人吹自己的光辉往事,有人捧场,酒一定会喝多,喝多了就要找王元嘉斗嘴,王元嘉吵不过他,就拔剑,两个人经常打的满身是伤,他们修为都极强,这一点小伤,顿饭的功夫就能恢复过来,薛闲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王元嘉就当有人给他磨炼剑术了,常常还没斗上几句,就直接拔剑往薛闲身上招呼。 赵之瑾能怎么办,劝又劝不了,打又打不过,只好任由他们去了,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离天地封印之处也越来越近,有时候薛闲和王元嘉一消失就是一天,每次回来,身上都有血腥之气,赵之瑾问过几次,他们也不说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神情却越发凝重。 直到那天赵之瑾收到了他师父的讯息,让他去封印之地,赵之瑾和薛闲说了一声,薛闲让他最好不要去,因为那个地方现在很不安全,没有尊仙的修为,进去就是十死无生,薛闲不想让赵之瑾涉险。 赵之瑾告知是他师父让他过去,薛闲问清楚了赵之瑾的师父是关历,这才放下心来,有关老魔照应,阿瑾生命无忧,魔界强者虽然将那地方的封印破开了一个口子,众多魔族都从那个口子入了仙界,可只要关历在,这些魔族还伤不了赵之瑾。 这几日,他和王元嘉都在战场上,虽然不清楚为什么那些魔族和疯了一样攻击仙界,只是关老鬼没动手,想必事情还没有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沧淏大世界不是他们的主场,而且也不是真身,面对那群跟疯了一样的魔族,他们能发挥的作用不大。 赵之瑾很快就见到了关历,关历叹了口气,却还是很想念他徒弟的,先是检查了一下赵之瑾修为,发现增长很快,于是又给了赵之瑾几件护身法宝,便让赵之瑾跟在他身后,直接去了封印之地,赵之瑾有点迷糊,搞不清楚他师父到底要做什么。 直到,他见到那个一直想躲避的男人,一千年未见,他还是一袭红衣,俊美的脸上没有那时的妖娆,反而一片冷冽,他见到赵之瑾时,眼中没有了以前的痴迷,似笑非笑的,邪魅非常。 关历看了一眼身后的徒弟,又看了看卫柏舟,只叹自己徒弟的他是保不住了,赵之瑾招惹谁不好,偏偏将人招惹了又弃之如敝履,这个新上任的魔帝,打破封印的第一天,就直接打到了天道宗,让自己把赵之瑾交出来,关历也是要面子的,被人打上门岂能没有一点表示,他和他先是在天道宗过了几招,直打到天外天,到了天外天,这个男人好似放开了全部的顾忌,一场放手一搏的战斗,直打到天外天不稳,交手几日几夜,终是他败了,这个男人强悍的不像话,根本不只是魔帝修为,若是他要硬来,除非请入圣的圣人出来,否则仙界怕是没人是他对手。 从天外天回来,他犹豫了几天,没有召唤回赵之瑾,这个男人就不管不顾将魔子魔孙都放出来,搅得沧淏世界不得安宁,关历也没有办法,他算不出这个男子的来历,天道之下,就没他算不出来历的人,偏偏这个男人在天机下是模糊一片。 关历一消失,卫柏舟便缓步走到赵之瑾面前,手指轻轻的拂过赵之瑾的薄唇,似笑非笑道:“我的好师父,被人抛弃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痛彻心扉,关历为了沧淏世界,还不是将你送给了我” 赵之瑾紧锁眉头,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卫柏舟笑了,本是冷冽的面容,在他笑的瞬间,若春暖花开,他没有答赵之瑾他想要什么,只是轻轻的将唇印在赵之瑾唇上,赵之瑾推搡了一下,却被卫柏舟用法则之力困住了身体,让他动弹不得。 轻轻的一吻,就放开了,卫柏舟手搂上了赵之瑾的要,直接消失在封印之地。 ☆、我是修仙大佬 等赵之瑾再一次能动了,却发觉此时他手软脚软,连一丝力气也使不上来,赵之瑾也没有惊慌,只是认真看着卫柏舟,说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卫柏舟将赵之瑾压在身下,邪笑着将赵之瑾的衣衫从领口一点点的拽开,赵之瑾穿的是他师父赠与的宝衣,经过炼化之后和赵之瑾心神相通,只是这毫无用处,宝衣在卫柏舟手上几乎脆弱的没有任何防御力,被他轻轻的一拽,衣衫就被卫柏舟弄得从头坏到脚。 这样一弄,身上顿时露出大片大片的肌肤,赵之瑾肤色较白,裸露出现的白皙胸膛,让卫柏舟眼睛微眯, - 分卷阅读39 掩去此中火热,如同赵之瑾以前那般吻他,卫柏舟的唇从赵之瑾脖子一点点往下,直到去了不能言说之处。 赵之瑾也不是清心寡欲之辈,被这么一撩拨,又岂会无动于衷,本欲抱住卫柏舟,结果却被卫柏舟阻止,强势至极的压在赵之瑾身上,不让他动弹。 红浪翻涌,几夜春宵。 要不怎么说当仙人好,连战斗力都能直接增强,卫柏舟吃饱了,就趴在赵之瑾身上就懒洋洋的不愿意动弹,赵之瑾身体早已恢复,只是看卫柏舟疯狂的样子,索性就随他去了。 赵之瑾微微起身,将还埋在卫柏舟体内的东西抽出来,卫柏舟似是很不满意的样子,赵之瑾摸了摸他的后背,笑说道:“你都将我俘虏来了,以后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乎这一点半点的” 卫柏舟痴痴笑道:“你知道我想了多久么?这么点怎么够,不把你榨干,我又岂会放你出去” 见卫柏舟又是动了欲念,这次赵之瑾反而强势的将他压在身下,几番你来我往,又是三天。 战事是被赵之瑾紧急叫停的,卫柏舟贪吃起来,几乎是需索无度,在这样下去,怕是真被他榨干了身体,赵之瑾推开了趴在他身上的人,赶紧起身穿衣服,再僵持下去,怕是又要几日。 餍足十分,卫柏舟也不在强求了,他想了一千年,见到赵之瑾后不把他狠狠的榨干,又岂会舒坦,赵之瑾就是假清高,送上门的不要,非要人强逼着他,若是还和修真界也般温吞,怕是想将赵之瑾这块肉吃下去,还不知道要多久的时间。 两人都穿好衣服,赵之瑾有点疑惑问道;“你修为怎么涨的这么快” 卫柏舟如同一只美男蛇那般软靠在赵之瑾怀里,淡漠说:“为了见你,我修习了禁术” 赵之瑾皱紧了眉头,问道:“修习禁术,对你的身体会有伤害?” 禁术一听就不是那么好修习的,还短短千年修为就增长到这种地步,若说关历没有缘由的就将自己卖给卫柏舟,赵之瑾是不信的,他师父很护短,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了,也不会出此下策。 卫柏舟见赵之瑾这副作态,心中不屑,若是真关心他的死活,在修真界时,还不是说抛弃就抛弃他了,想到赵之瑾的狠心,当下,卫柏舟很是冷冷淡淡,说道:“暂时死不了,却也活不了多久了,等我死了,你就可以回去继续当你高高在上的神仙” 见到这人又生气了,赵之瑾苦笑,抱住卫柏舟的身体,说道:“卫柏舟,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伤你至深,若是你愿意,我们就好好的过日子,我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几乎偏执入了魔” 卫柏舟冷哼一声,说道:“赵之瑾,我本来就是魔,怎么又可能入魔” 赵之瑾有些心疼这样子的卫柏舟,看似很强悍,却脆弱的如同受了重伤的野兽,赵之瑾下意识的将他搂抱的更紧了一些,说道:“别生气了,你能告诉我你的真名是什么吗?以你现在的修为,我相信你应该早就找回了前几世的记忆” “我不是真心想躲避你的,我是真的怕了,太叔圣哲那一世你无缘无故的消失,我寻了你很久,久到不仅我忘记了你,连所有人都忘记了你,乐康那一世,是阴差阳错,我没想过你会吗?” “赵之瑾,我无权说你自私,因为一直都是我在犯贱,我一直追着你跑,不要脸的勾引你,而你却一直觉得我可有可无,若不是这次我直接将你抢来,怕是你连想也没想过我,怕是还觉得轻松了,再也没有人缠着你,你能安静的修你的仙” 怀里的人不复刚开始见的冷冽,变得消极,赵之瑾想着卫柏舟的话,听他控诉,心中愧疚,若是卫柏舟没有找来,自己恐怕确实会如他所说的那样,不会去寻找他,反而会松口气,可能有时候会念想,但是更多的可能是老老实实的修仙,一步一步的踏上更高的修为。 赵之瑾不会骗他说自己疯狂的找过他,也不会说甜言蜜语哄他高兴,赵之瑾一向是这样性子,太过矜持清高,在这段感情里,一直是卫柏舟在努力,他只是在被动承受,或许这是男人的劣根性,总觉得这段感情不重要,反正只要自己肯回头,卫柏舟就一定会在原地等自己。 许久没有听到赵之瑾说话,卫柏舟失望了,哪怕他这样说,赵之瑾依旧无动于衷,怕是真的不爱吧,若是有一点点爱意,也不会是这样的反应,卫柏舟觉得有些腻味,没有恢复前几世记忆,他是真的爱惨了赵之瑾,到魔界后,为了早日见到赵之瑾,他疯狂的杀人,疯狂的吞噬别人的力量,短短九百年的时间,他便超过了所有人,冲击了魔帝一关,杀人太多,雷劫也是别人的好几倍,这就是修炼禁术的下场,九死一生,他终还是成功了,成功的活下来,他渡过雷劫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去寻赵之瑾。 是不是傻子一样的思维,他活下来了,只是活下来也不是没有后遗症,如果没有恢复前世的记忆,他还是那个疯狂的爱着赵之瑾的人,那样可能会更快乐一点吧,四世的记忆一股脑的冲进他脑海里,悲欢离合,喜怒哀乐,自从遇见赵之瑾后,他便再也看不见别人,眼中只有他,卫柏舟不只一次嘲笑自己傻,在魔界的忘情井枯坐百年,直到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还爱着赵之瑾,才愿意踏出忘情井。 或许是执念作祟吧!得到了,也就觉得是那么一回事,赵之瑾再也无法引动他的情绪。 卫柏舟是这样想着,可赵之瑾仅仅只用了三个字就将他努力忘却的感情给重新引发出来,本应该平复下来的情绪更是因为这三个字而变得动的时候也不曾和他说过这个,偏偏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说出来了,卫柏舟很想一巴掌甩在赵之瑾脸上,高傲的说,“我不需要” 。 赵之瑾手足无措的看着哭的无声的男人,他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让他不要哭了,他天生就笨嘴笨舌的,除了给他擦眼泪,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 分卷阅读40 卫柏舟哭够了,只觉得神清气爽,赵之瑾心中肯定是有他的,不然怎么会说爱他,跟了他四世,能不知道这个男人的清高,能说出我爱你,怕是他的极限了,鬼知道他是怎么爱上他的,从见到他的第一次,就暗暗爱慕上他,不惜失去所有修为篡改他的命格,只为了和他纠缠在一起,追了几世,他真的有些绝望了,如果赵之瑾还和木头一样,对他无动于衷,他真不知道啊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继续追寻下去。 既然赵之瑾说爱他,卫柏舟也不想再去计较以前的往事,不就是求而不得,不就是怨恨难消,他就是喜欢犯贱,赵之瑾说我爱你,他就恨不得抛下一切,倒贴给赵之瑾,若是稍微有点自尊自爱的,怕是早就甩了赵之瑾去寻找新生活了,可卫柏舟就是喜欢赵之瑾,他谁也不要,只要赵之瑾,哪怕赵之瑾伤他至深,可谁让自己就是犯贱。 卫柏舟趴进赵之瑾怀里,唇凑近赵之瑾左耳,软绵绵的说道:“说了爱我,就不许再去爱别人,不然我肯定会杀你,把你碎尸万段,然后一点点的把你吃掉,让你和我融入一体” 话说到最后就开始鬼气森森了,若不是赵之瑾知道卫柏舟只是放放狠话,还真的会吓到,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额头,说道:“有你一个我都够头痛了,哪里还有更多的精力去爱上别人,我刚刚想了想,若是真的失去你,我绝对无法接受,我不知道你以前的来历,也不知道你因为什么爱上我,你对我一清二楚,而我却对你一无所知,反正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爱上你这个粘人精,索性就糊涂过吧,若是哪一天你又消失了,我就去寻你,反正世界也不大,只要肯花时间,肯定能找到你” 卫柏舟恨恨的咬了赵之瑾一口,说道“好”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坚决不承认烂尾了,我是在精益求精,本来一章就能结束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再水上一百章,我要挖新坑了,依旧是耽美,反正我就想吊死在耽美这颗树上,谁也别拦我。 (艾玛!幸好看得人不多,不然肯定会被打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