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型男天师》 分卷阅读1 书名:娱乐圈之型男天师 作者:吕吉吉 文案: 无人生还的荒村、满祠堂的悬尸、隐在深山中的降墓…… 只想到城市里寻找哥哥的土包子阮暮灯,不过当个武替出个外景,就被不自觉卷入了巨大的危险中。 那个自称自己是顶级天师的萧潇,连拐带骗,非要收我为徒,却不带我除妖降魔,而是要我—— 成为流量鲜肉,当个霸屏明星???Σ(っ°Д°;)っ 年下美貌小狼狗攻x满级腹黑天师受。不逆、金手指+升级流 内容标签:强强灵异神怪恐怖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暮灯,萧潇┃配角:周涵,白意鸣,3子,其他┃其它: 第1章、一、荒村o1 阮暮灯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比起车上的大部分睡得东歪西倒的乘客,他的坐姿可算是十分端正了。 他是这个剧组里的一名临时武术替身。 阮暮灯长得是一等一的俊美,身高一米八五,宽肩窄腰大长腿儿,胸腹肌肉线条明晰流畅又不夸张,身材比例极漂亮,任谁看见他,都会觉得这小伙儿的外貌太过亮眼,足能甩出男一男二男三几条街去。 只可惜他性格沉默寡言,没根基没靠山又不会来事儿,在团队里几乎毫无存在感,平常就跟隐形人一样,默默跟在队伍最后,也就只有那么三两个打杂的助理小姑娘会主动搭理他。 不过青年对此毫不在意,此时他正侧头看向山道倒退的绿林,脑中想的却是,没想到时隔半年,他居然这么快就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阮暮灯是一个长在深山中一处小村落里的孩子,在半年之前,他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徒步一天一夜的邻村。 他没正经上过学,幼儿时期由父亲替他开蒙,小学和初中是在村里的学校上的,全校三十多个学生一起上课,统共也只有两个老师。后来父亲过世,他由族叔和哥哥代为教导,白天练习拳剑枪棍,午后则读书习字,不时进山里打些柴禾野物,或者到邻村市集上换些用得上的东西。 从淘回来的过期书籍报刊,还有屋里那台小小的电视中,他知道山外还有繁华无限、花团锦簇的世界,但阮暮灯从小性格内敛沉静,虽然也曾有过好奇,但却没有真正生起过离开的心思——直到比他年长八岁的哥哥阮靛仪说要到城里谋生,随之音讯全无之后,他才不得不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小村子,只身来到a市寻找行踪不明的哥哥。 半年前,阮暮灯手里拿着哥哥阮靛仪留下的只言片语,好不容易在偌大的a市郊区找到了那位和哥哥有点儿交情的老乡,从对方口中得知,他哥到了a市著名的影视城打工去了。 于是阮暮灯又追到影视城,正苦于无处下手寻人,身上的钱也快用完的时候,恰逢有个剧组在影视城外头挑群演,身材高大、站姿笔挺的他被一眼相中,临时演了个黑社会老大身后的黑超保镖。 其中有一幕,老大与对头谈判决裂,对方突然拔枪,阮暮灯飞身上前一脚踢开对头手上的枪,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过漂亮,又被剧组留下,成为了一名武替。 从此之后,阮暮灯就正式开始了他的武替之路。 他一边跟着各个剧组辗转各地,一边打听他哥的行踪,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六个多月了,可至今仍然毫无进展,甚至连曾经见过阮靛仪的人他都没有找到。 但找不到哥哥,阮暮灯又不能就此回家,而且a市生活费贵,他身上的钱很快就用得差不多了。他一个连高中学历都拿不出来的“文盲”,也只能签进一个群演劳务代理公司,拿着低廉的薪金,当一个话少活多危险高的任劳任怨的好武替。 他这次跟的剧组,拍的是一个古墓冒险题材,电影名叫《秦岭诡墓》,前半段大致上是一群考古队员追着盗墓贼进了一个秦朝大墓,两班人马一番死掐互有伤亡,反派意外放出了封印在墓中的上古邪神,邪神冲破禁制,报复社会准备来个全球大灭绝,于是后半段就变成了男女主角与幸存的考古队员对抗邪神,一起拯救世界的故事。 别管这剧本有多扯,好歹是热门ip改编,据说投资不菲,导演很有些来头,主演也是小有名气的鲜肉和小花,也算是颇有些话题度、当得起“大制作”三个字的电影了。 阮暮灯是男一号的动作替身,平常要负责男主角几乎所有的动作镜头,而且因为长得太帅了怕抢了其他人的风头,连客串个打手abc也会被剪掉露脸的镜头,等电影正式公映的时候,他对观众们来说,就是个除了字幕上快速略过的名字之外,从来未曾露脸存在过的透明人。 不过阮暮灯根本不在乎这些,本来他就没有任何要“出名”的概念,也不懂花团锦簇的娱乐圈有什么好玩的,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份能让他维持日常开销,得以令自己继续寻找哥哥的工作而已。 两台大巴加一辆小巴,排成一道纵列,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车上的乘客早已疲惫不堪。 这次剧组的目的地是一个名叫“郗家村”的村庄,是个全村仍然全是木梁砖瓦结构建筑,充满民俗风情的小村子。 将外景选在这里,为的是拍摄考古队员在村子里遇上盗墓贼,巧妙识穿对方的身份,一路跟踪盗墓团伙到龙穴所在,双方第一次正面交锋的一段。 女主演坐在最前面的小巴里,她名叫陈茜,长相艳丽,身材高挑,洋装领口剪裁得很是心机,弯腰时胸前一双玉兔欲露还遮,不管是真是假,总之尺寸十分傲人。 这姑娘的性格,说好听点叫爽直不做作,说直白些叫娇蛮任性,有点公主病。 现在她坐了一整天的车,已经憋得很不耐烦了,心里一面吐槽着导演真是有病,明明随便搭个景棚就能完事的场景,非要跑这么大老远来拍什么外景,一面喋喋不休地向助理抱怨,说她晕车难受,要休息一阵。 导演姓郑,名叫锦绣,今年五十出头,穿一身月白色的对襟长马褂,和陈茜坐在同一辆车上,听到助理转述陈茜的抱怨,为难地扭头看向司机。 司机摇摇头,“还有两百多公里呢,再不抓紧时间,我们天黑之前就到不了郗家村了。” 陈茜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哼哼唧唧抱怨晕车难受的声音放大了一倍,让前排的导演和编剧、编导都听得清清楚楚。 郑导心中暗骂这娘们碍事,脸上却只得摆出慈和又关切的笑容,嘱咐司机找个合适的地方停车,休息一会儿。 很快的,三辆车便鱼贯停在了山路较为平整开阔的一段上。 车上的人几乎都下来了,三三两两分散开来,抽烟的,活动筋骨的,喝水吃零食的,躲草 分卷阅读2 丛解手的,全都抓紧时间休息起来。 阮暮灯也下了车,他拿着一条面包和一瓶水,躲到无人的角落里,默默地填他有些饿的肚子。 虽然说这里是他的家乡,可事实上,郗家村和他出生长大的阮家村还隔了好几座山头,若是靠十一路用走的,要走上整整一天一夜,所以他只听村中族老说过,这两村子祖上曾有过渊源,但具体是个什么样的纠葛,他再问的时候,族老却并没有细说,而他本人,也从来没有真正去过那条村子。 不过只要再过四、五个小时,他就能踏上那条只在故事里听过的“邻村”,亲眼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了。 这般想着,阮暮灯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面包,扭开矿泉水瓶,正准备喝水的时候,忽然听到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 他放下瓶子,侧耳细听,发现原来是女主角陈茜和她的助理发现了一条小河,正大呼小叫地让其他人也过去看看。 阮暮灯从来不喜欢凑热闹,而且小河山涧之类的景色他从小见得多了,并没什么稀奇的,于是只权当没有听见,独自躲进树荫里,继续他自己的休息。 此时河边已经围了不少人。 对于这些见惯了灯红酒绿的都市人来说,乡间景色都十分新鲜,连一条小河都足够让他们兴奋半天的了。 众人围在河边,交口称赞河水清澈,水底卵石圆润,还能看到许多小鱼穿梭其中,很是有趣,有些人甚至已经忍不住将手伸进水里,就着清凉的河水洗漱起来。 这时候,女主演陈茜忽然注意到什么,提高声音又叫了起来:“你们看那边!” 她指着河岸稍远的某处灌木丛,兴奋得直跺脚,“那里,是不是有个箱子?” 其他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很快便瞧见了隐在树丛阴影中的箱子——那是一口精致的雕花木箱,约莫半米长,看起来有些年头,上面蒙一张湿透的黑布,露出的木质色泽沉郁,釉色均匀,似乎很有来头的样子。 “应该是从上游顺水飘过来,被那边的树挡住了。” 接话的人是男主演,名叫臧佳宁,是个三十出头的高大男子。 本人与他和煦的名字画风不符,长得挺凶,当年凭警匪片和谍战片起家,圈里传闻他很有些背景,明明条件一般,脾气也大,但接到的资源却一直很好,加上长相很有辨识度,居然就混成了准一线,现在也算是个能担票房的实力演员了。 他摸着下巴,“看那箱子应该挺贵的,不知里头装的是什么东西……” 说着,他偏头看向自己的助理,比了个眼色,示意对方过去捞起来。 助理跟着他久了,也练成了人精,立刻和两个场务跑过去,折了两根树枝,三人一番捣鼓,将那口被灌木丛卡住的箱子重新拨弄到了河里。助理见水很浅,水流也慢,干脆脱掉鞋袜,挽起裤脚,直接淌进河里,将箱子抱了上来。 箱子沉甸甸的,滴滴答答地滴着水,被放到了岸上。一群人都兴致勃勃地围上去,兴奋地指手画脚,这动静大得连郑导都惊动了,忍不住好奇地凑了过来。 “哎呀这箱子,好精致啊!” 女二号名叫沈蕊,长相清秀,笑容甜美,一副邻家姑娘的乖巧亲切模样,以前演的都是些校园青春偶像剧,这是她第一次大荧幕触电,在戏里演的是男主角青年时代早逝的白莲花初恋,和她平日里娇柔温婉的形象一样,算是本色演出。 这会儿她正小心翼翼地蹲在地上,一边当心不让自己浅色的裙摆蹭到泥土,一边指着盖子上那雕刻精美的莲花图案,“看起来像是古董,里头装的东西应该挺贵重的吧?” 围在箱子边上的一圈人,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起来。 男主演臧佳宁一把扯掉半裹住盒子的黑布,看到合页上还挂了把精致的小锁,立刻招呼人拿工具来,将这锁砸了。 像这样大的剧组,自然配了道具组,而道具组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型号的剪子锤子凿子,要撬开这种小巧得跟玩具似的锁,简直是分分钟的事儿。于是立刻有人回车里拿了个工具箱下来,众人便撸袖子准备撬锁。 然而站在稍远处的阮暮灯,却盯着那木盒子,忍不住皱起了眉。 他的村子里,有许多他从小耳濡目染的忌讳。 小处包括鞋子、镰刀、针线的摆放禁忌,夜枭叫时需要关紧门窗;再大些的朔月夜十一点后不能外出,每月初七要给屋门前土地龛上香;甚至村中有人过世后停尸和墓葬的各种规矩,都是很有讲究的。 而其中有一条,就是村里平常绝对不会使用纯黑色的布料,只有在处置“不干净”的东西的时候,才会用黑布将东西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然后烧掉或者深埋处理。 虽说现在他们所在的地方,离他的村子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但毕竟这儿都算是他的家乡,若是这一带有和村子里相似的风俗,那么无论箱子是从哪儿漂来的,里头装的,也必定不会是些什么好东西。 “不要打开!” 阮暮灯的声音突兀地打断了众人兴致勃勃的讨论。 这大概是这里的许多人第一次听到这个英俊但沉默的年轻武替说话,更别说用的还是足以压住他们说话声音的音量。现场顿时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围在箱子旁边的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阮暮灯脸上,表情里满是诧异和困惑。 “嗤!” 男主演臧佳宁认出说话的人居然那个毫无存在感的小小武替之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轻蔑的冷笑,“你算个什么东西!” 他狠狠剜了阮暮灯一眼,根本不打算问他制止的原因,直接扭头示意道具组继续撬锁。 那跟玩具似的精巧锁头,被起子顶住,榔头用力敲了两下,就从中断成两截,“桄榔”掉到了地上。 众人面露兴奋,臧佳宁抢上一步,挤开道具组负责撬锁的大叔,先其他人一步拨开搭扣,一把掀开了箱子。 伴随着扑鼻的腥臭和众人的惨叫,原本围在箱子边上的人群,呼啦一下都散开了。 箱子翻倒在地上,从里头滚出一具被黑布包裹住的玩意儿,那东西在地上滚了两圈,黑布散开,空气中弥散的恶臭顿时更加浓郁,那味道仿佛死去多时的**海鱼,刺鼻的腥臊中带着难闻的腐臭,无比恶心,令人直欲作呕。 阮暮灯的视力很好,他清楚地看到,从箱子里滚出来的那团黑布,里头包裹的,是一具婴儿的尸体。 那大概是满月不久的小婴儿,约有小臂长,也不知死了多久,虽然还没有肉眼可见的腐烂,但皮肤灰白肿胀,周身泛着湿漉漉的蜡光,像是刚刚从水里捞上来的模样,阵阵恶臭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婴儿四肢蜷缩,两眼圆睁,眼球突出,已然浑浊得看不清瞳 分卷阅读3 孔,没有牙齿的嘴大张着,舌头吐出,似乎临死前一秒还在放声嚎哭,一股黄褐色的汁液混合着泡沫从唇角溢出,滴滴答答打湿了下巴。 婴尸脖子上系着一根鞋带,栓得死紧,完全嵌进了肉里,把脖子勒得像两截泛着青灰的香肠;它的额头正中开了一个硬币大的洞,从洞里可以看到颅腔里黑洞洞的,似乎没了脑组织,像个钻了瓤的西瓜;肚子原本是肚脐的地方,有个血肉模糊的口子,皮肉外翻,一截稀烂的红褐色组织从那破口处拖拽出来,耷拉在肚皮上,摇摇晃晃的,像随时要扯出一副肝肠来。 不需要任何刑侦常识,只要是有眼睛的,一眼就能看出,这小婴儿绝对是被杀的。 所有人都躲得远远的,一是被那股恶臭熏得直反胃,二是任谁见到这么可怕的尸体,都没法鼓起勇气再去看个仔细。 摄影队里的几个姑娘,这会儿都已经吓哭了,女主演陈茜和女二号沈蕊缩在助理或者经纪人怀里,浑身抖如筛糠。 没有人料到,那从水里捞起来的箱子,里头居然装的是这般骇人的婴儿尸体。 郑导演早就被这边的动静惊动了,和两个副导站在稍远处,掩住口鼻,面色铁青地盯着地上那具白花花的尸体,简直恨不得将惹事的一干人等都拖过来一顿胖揍。 “怎……怎么办?”副导演嘴唇哆嗦着,偷眼打量郑导的脸色,“要、要报警吗?” “报你个头的警!” 郑导恼火极了,“这荒郊野岭的,警察要什么时候才能到?难道我们要耽搁在这,干守着那死婴等警察来吗?” 说着他恶狠狠地呸了一口,“再说了,那群傻逼干什么不好,非要去捞那箱子,既然这本来就不关我们的事,干什么还要掺和!” 郑导顿了顿,下巴一抬,提高音量,指指稍远处的婴尸,又指指小河,对旁边两个杂务说道:“你们两个,去,把那玩意儿收拾一下,哪来的扔回哪去!” 两个杂务听到这糟心任务落到自己身上,顿时脸色惨白,腿肚子打颤,但是郑导一向脾气特大,人又是业内出了名难说话的,平日里就没少干小肚鸡肠恃强凌弱的事。 两人无法,只得戴了对手套,硬着头皮上去,将那婴儿用黑布一裹,囫囵塞回箱中,扣上搭扣,把箱子尽可能远的扔回河里。等做完了这事,两人已经面如金纸,蹲在树丛边上,哇哇吐了一地的苦胆水。 在一番惊吓之后,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于是众人不需要谁再催促,以前所未有的利落动作纷纷上了车,三辆车鱼贯开上盘山路,很快就驶远了。 &&&&&&&&& 夕阳西沉,天边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顷刻将天际染上血色似的绯红。 一辆黑色的别克靠边停在盘山公路上,车主是个年轻的男子,此刻正靠在车门上打电话。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相貌清俊,五官舒朗,是那种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的标志长相,偏偏眉色略淡,眉锋微挑,眼角细长,笑时眉眼自然地弯起,右侧眼角缀着一颗鲜红小痣,便是那天生眼带桃花的面相。 只是此刻他虽然面上带笑,表情中却透着不爽。 “我已经在这一带绕了三小时了。”那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你才是路痴,你全家都路痴!想也知道,找不着路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没法进去’啊。” 对面那头不知道回了句什么,男子蹙起眉,“我现在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我在这边转悠了这么久,连个鬼影都没碰到,就算想找个当地人打听一下……” 男子的话头顿住,因为就在此时,三辆车正沿着盘山公路,向着他的方向驶来。 很快的,三辆车后面便跟上了一辆别克。 原本郑导以为他们遇上的是村里派来接他们的人,结果那自称萧潇的男子,却是和他们一样是要到村子里去的,并且比他们更加人生地不熟——因为他居然迷路了! 郑导简直无法想象,就这么一条盘山道,能迷路迷到哪里去?关键是这人的脸皮厚度约莫堪比城墙拐角,毫不迟疑地就缀上了他们的车队,大喇喇跟在了后面。 不过他们也没道理将人赶走,只得假装自己看不见便罢了。 阮暮灯孤零零地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后头的那辆别克。 当时车队停下与那司机交涉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自然也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他只隔着窗玻璃看了一眼,就觉得那司机莫名眼熟,总觉得自己应该曾经见过,但任凭他绞尽脑汁努力回忆,也想不起来究竟曾经在哪里见过那人。 阮暮灯从小便非常聪明,看书可以做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程度,任何他曾经见过的人,哪怕时隔多年,他都能清晰回忆起见面的细节,甚至连那人当时说过什么话都能一字不差地回忆起来。 只除了一次。 那是他六岁时的事情。 因为当时他年纪还小,父亲勒令他不准进山里玩耍。 但那一日,阮暮灯记得应该是农历十月十五,他晚上起夜,发现自己房间对面哥哥的房间门虚掩着,现出一条缝隙,便好奇地往里头张望了一眼,居然发现里头空无一人。他干脆进了他哥的房间,来到窗户前,正巧看到哥哥偷摸打开院门的一幕。 当年的阮暮灯还太小,不懂什么叫做“恐惧”。 他只觉得好奇,仗着自己刚刚学了一套拳,便自觉身手十分了得,于是悄悄溜出去,像条尾巴似的,缀在了自家哥哥身后,摸黑进了大山。 那之后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仿佛是经历了一场乱梦,居然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他似乎晕倒在了山上,高烧数天不退,差点儿就此病死。折腾了一周以后终于退了烧,他抱着模样足足像是老了二十岁的父亲,哭得声嘶力竭,然而父亲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脊,告诉他将一切忘了吧。 也不知是生病的原因,还是父亲的安慰起了效果,他居然真的将那晚的一切忘了个一干二净,连一点儿线索都想不起来了。 只是那以后,他原本活泼开朗的哥哥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而他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就像耗光了精气神一般,很快便一病不起,半年以后,便油尽灯枯,虚弱而亡了。 他爸爸死时的年纪,也才不过四十岁。 阮暮灯轻轻摇了摇头,将这段回忆从脑海里暂时驱逐出去。 他说不清别克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他这段丢失的回忆有什么关系,也是只是一种接近直觉地预感,让他觉得这人似曾相识。 第2章、一、荒村o2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时间过了八点以后,车队终于进入了目 分卷阅读4 的地郗家村的地界。 剧组一行人早就已经在路上颠簸得够呛了,待车队停在村口,众人一窝蜂地涌下车,终于得以解脱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这村子,怎么黑漆漆的?” 队伍里有人发出了疑问。 “卧槽真是这里吗?” 男主角臧佳宁借着车灯的光亮,指着远处那几家看上去破破烂烂、黑灯瞎火的瓦房,声音已经几近咆哮:“这种地方能住吗?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没有!” 确实,以一个村落而言,这里的确太过寂静了。 毕竟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在一个通了水电的地方,不可能连一点儿灯光都看不到。 “怎么回事?” 郑导手里的扇子拍得啪啪作响,怒气冲冲地质问身边的副导演,“你们不是说已经和村长联系好了吗?没人来接就算了,现在连个人都看不到算什么事?” “这……这个……手机大半个小时前就没信号了,电话一直打不通啊……” 两个副导演脸上的表情都很难看,四十出头的人被劈头盖脸一番臭骂,任谁都会觉得憋屈,但郑导积威甚重,而且此时情况的确太过诡异,他们半点不爽都不敢表露,只能一边擦汗一边差遣杂务们到村里四处去看看。 很快的,除了几个咖位大的演员,剧组其他人都被支使着三三两两到村里找人去了。 “喂!” 郑导愤怒地扫视一圈,一眼瞥见像根电线杆子似的站在车旁一动不动的阮暮灯,顿时火冒三丈,朝他愤怒地咆哮起来,“你还傻楞在那里干什么?快去帮忙找啊!” 阮暮灯微微蹙起眉,但并没有反驳什么,只是默默转身,朝那片黑暗的村落走去。 “哎等等!” 才走了几步,便听到有人在后面招呼他,那声音清朗,似乎还带着点隐约笑意,同时一束光在阮暮灯脚边晃了晃,“那边的帅哥,连把手电筒都不带,这黑灯瞎火的你就不怕摔进沟里?” 阮暮灯回头,见到了那个开别克车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把手电筒,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不怕。”阮暮灯摇摇头,又抬头看了看天,“今晚月色很亮,我看得见。” 那人长长地“哦”了一声,并不介意阮暮灯生硬的语气,依然维持着那眉眼弯弯的笑容,快走几步追上青年,“没事儿,我和你一起进去看看。” 阮暮灯虽然不善交际,但人可不傻,相反的,他不仅聪明,还很敏锐。 这人虽然是后来才缀上他们车队的,据说同是来村里访客的,但剧组里那么多人,他向来都是最不打眼的那个,就算对方真的要和什么人攀交情,也怎么都不应该找上他才对。 “你要和我一起走?”阮暮灯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当然,”那人点点头,月牙似的眼角弧度更加分明,“因为你长得最帅啊。” 说着他又指了指自己,很不要脸地说道:“我也长得不错,同行者养眼一点不好吗?” 阮暮灯顿时无语了,虽然明知道那是托词,但他也没法再多说什么。 两人边走边交换了姓名,在问过阮暮灯的名字以后,男子指了指自己,笑着说道:“我叫萧潇,萧何的萧,潇洒的潇。” 阮暮灯没有应声,两人沉默了下来,空旷的砂石路面上,只余下他们步伐几乎重叠的脚步声。 “你是祁山本地人吧?”萧潇用电筒光朝着附近一户民宅晃了晃,示意阮暮灯一块儿进去看看。 阮暮灯蹙眉,疑惑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啊!” 萧潇笑答:“我是个专门研究民俗学的自由职业者,以前走访过这一带的不少地方。你是阮家村的人吧,毕竟这个姓也不算大姓,而且阮家村里的男丁大都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和你的模样挺符合的,于是我就随便猜了猜,没想到真猜对了。” “你来过阮家村?” 阮暮灯语气里带着隐约的怀疑。 面前这个名叫萧潇的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 虽然阮暮灯没有到城里念过书,但不代表他没有常识,民俗学这种东西,必须要到大学以后才能接触,也就是说,他到阮村的时间,最多不过这几年之内。 阮家村是个很小而且很封闭的地方,全村男女老少加起来不过三百余人口,尤其近十年来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村里常常仅剩下些老弱妇孺,大家彼此都熟悉得很,哪家哪户来了访客,要不了两小时,左邻右舍就无一不知了。 而阮暮灯记性一直很好,只要是村里来的陌生人,哪怕是远远见过一面,他都不会忘记。 但任由他再如何仔细回忆,他的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咦,门没锁啊?” 萧潇没有回答青年的问题,而是拧开了那户民宅的门,手电朝里头晃了晃,便径直走了进去。 幸好未曾断电,萧潇伸手在墙上摸了摸,找到了吊灯开关,“啪”一声按亮了。 村里的这种瓦房,屋顶都很高,所谓的“吊灯”,真的就是一根电线垂下来,末端吊着个灯泡。灯泡的瓦数不大,即便亮了,屋里的照明也并不算好,不过对他们来说,总比仅凭手电在屋子里摸黑乱逛靠谱多了。 主屋空间很小,家具也很是简朴,里头空无一人,财物家电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全都没有收拾过,桌子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值钱的东西都还在,不像是搬走了。” 两人又查看了一下几个房间,依然没有找到屋里的人,只是他们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好几张纯黑的麻布,胡乱堆在床上。 阮暮灯拿起一条抖了抖,又用两指细细捻了捻,“这是村里拿来包脏东西时才会用的黑麻布。” 他不久前才见过一样的东西,在山下那口随水而来的木箱里,里头包裹着一具惨死的婴儿尸体。 自称对祈山近周民俗很有研究的萧潇,大概也知道这些黑布的用途,并没有追问青年这话是什么意思,只是脸上一直带着的浅笑已经不知在何时隐去了。 “走,我们到其他房子去看看。” 屋外三三两两还有些剧组的人,其中有不少人也是从其他房子里出来的,似乎都察觉到了村子里的异样,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惶恐,好些人聚集在一起,低声交谈着,交换着彼此的推测。 深山野林的一座荒村,手机没有信号,四处黑灯瞎火,里头居然还连一个人都找不到,简直十足十就是悬疑片恐怖片的经典场景设定! 许多人都察觉出了不对劲的地方,不由得心生恐惧,有几个胆小一些的年轻女孩,都已经抱成一团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了。 阮暮灯悄悄看了看身边的萧潇。 分卷阅读5 与摄影队其他人的茫然失措比起来,这人镇定得有些过分,举着手电的手没有一点儿颤抖,他注意到他的嘴唇无声地微微蠕动,似乎还在默念着什么。 “阿阮啊,”萧潇忽然开口问道,“你对郗家村的了解多吗?” 猝然被叫了名字,阮暮灯先是一愣,片刻后才慢慢摇头,“我以前从来没来过这里。” “那你们两村的来往多吗?”萧潇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说,比如生意方面的往来。” 阮暮灯皱起眉,“这些年,我们村里多数只剩下些老人和孩子,平常只有在赶集的日子才会出门,上一次见到郗家村里有人过来,还是……” 他想了想,报出了精确的时间,“还是前年九月的事情,来了四个人,据说郗家村村长家的亲戚,来我们村收了些瓶瓶罐罐,说是打算拿到城里卖点儿钱的。” “原来如此……” 潇潇未再多做解释,只是两指抵着下巴,作皱眉思考状。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了骚动的声音,有人在高声大喊:“找到村里的人了!!” 阮暮灯和萧潇对视一眼,迅速朝声源跑去。 人群聚集的地方,是村子里的宗祠。 阮暮灯和萧潇挤过人堆,钻到最前头去。 宗祠的门已经被从外头撞开了,露出黑洞洞的内堂。 宗祠里没有装电灯,此刻也没有点灯,从门外用手电照进去,只能看到里头影影绰绰的许多条人影——然而,就算暗得厉害,众人也能清楚看到,那些人影都是悬在半空的,此时正如同钟摆一般缓缓晃悠着。 “天、天啊……” 拥挤在门口的人少说也有十多个,无论男女,全都目瞪口呆瑟瑟发抖,没有一个人胆敢进去。 “我们去看看。” 萧潇一把握住阮暮灯的手,不由分说,拖着人一步迈过门槛,朝宗祠里走去。 宗祠仅有两扇窗户,全都在里头糊上了黑布,室内空间很高,建得也很宽敞,但此时密密麻麻挂满了人。 两人看得真切,几条屋梁上,栓了三四十根绳子,每条绳子下面都挂了一个人,都是些有些年纪的老人,他们身穿左衽寿衣,身上都披着一条纯黑麻布,早已气绝多时,头颅低垂,脚尖离地,在半空中晃晃悠悠,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弥散在空气里,地上翻倒的板凳条椅七零八落,看样子都是上吊自尽的。 “村子里其他人在哪里?” 萧潇眉心紧锁,盯着那些尸体看了片刻,又问道。 “那边。” 阮暮灯指了指正堂后面一扇并不显眼的门,“我闻到味道了。” 萧潇惊讶地挑起眉,眼睛睁大,当他做出这样的表情时,右眼角下那颗泪痣便特别显眼,阮暮灯盯着他默默看了片刻,扭过头去,拽了拽对方的手,“去看看。” 于是两人穿过那扇小门,后头是一道逼仄的走廊,走廊左右两侧都是些小房间,现在每个房间里都横七竖八躺了许多具尸体,青壮年不多,多半是妇女和孩子,全都穿戴整齐,身披黑布,凸眼伸舌,脖子上一圈青紫勒痕,看样子也是勒毙的。 他们粗略数了数,几个房间的尸首,加上外头挂着的那些,加起来约莫有一百多人,他们估摸着,无论这村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发时整个村子里的人,应该都在这儿了。 “这些人,死了有超过两天了。” 萧潇蹲下身,仔细翻了翻其中几具尸体。 他手里的电筒照向一具少年的尸体,那男孩儿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大约是因为临终时极是痛苦,一对大眼睛即便死了也不得安宁,依然保持着圆睁的样子。 “眼球已经开始**外突了。” 萧潇说道,随后抓起少年一条胳膊,轻轻转了转:“肘关节可以转动,尸僵已经褪得差不多了。” “你怎么会懂这些的?” 阮暮灯有些诧异。 这个自称民俗学研究员的家伙,看到这许多尸体,不仅如此镇定,还能推断出这些人的死亡时间,就算阮暮灯没正经念过书,“学校里不会教这些”的常识还是有的。 “没什么,职业需要,我学过一点儿。” 萧潇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在意,很自然地岔开了话题。 “我猜,搁在屋内的这些人,应该是较早一批自杀的。” 萧潇说道:“村里的人分批自杀,由后来者帮他们收敛尸首,那几十个老人,应该是村里最有身份的那群族老,因此留到了最后,因为已经无人能替他们收敛,于是就一直挂在外头了。” 他顿了顿:“所以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郗家村的人到底遇到了什么事,非逼得全村人集体自杀不可?” 阮暮灯摇摇头,他也不明白。 就在这时,外头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原来是郑导和两个副导演也到了,逼着摄影组几个年轻人也进来看看情况,他们被那挂了满屋的吊死鬼吓了个够呛,吱哇乱叫闹成一团。 “走,我们先出去。”萧潇拽起阮暮灯,朝外走去。 被郑导硬逼着进来转了一圈的几个年轻人,连正堂都没敢多待,自然更加不敢去看后面还有什么。 阮暮灯和萧潇出来,将后头还有一百多具村民吊死的尸体的事情跟其他人说了,所有人都受惊不小,几乎吓掉了半个魂儿,女主角陈茜当即嚎啕了起来,哭着喊着现在立刻马上要离开这村子,打死都不肯和这么多死人在同个地方多待一秒钟。 “别闹了!” 郑导气得青筋暴突,跺着脚咆哮道:“现在天已经黑透了,来时那段山路陡成什么样你又不是没见过!摸黑通宵开车到天亮都下不去,你受得了司机都受不了,还是你想车毁人亡死在山沟里!?” 陈茜吓得闭上了嘴。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在村子里过一晚,明天一大早再下山去。” 郑导阴沉着脸,拍板下了决定。 第3章、一、荒村o3 虽说要留在村子里过夜,但毕竟大家都知道这里处处是死人,光是想想就瘆得慌,无人敢落单独自住到一处。 一群人熙熙攘攘争吵到最后,他们选择在远离祠堂的区域划拉了一片民宅,两三人一个房间,尽量住得近一些,若是出了什么意外,只要有谁大声一喊,附近的人都能听到。 剧组一行五十多人,顿时骚动起来,关系好的都纷纷聚在一起,着急去占房间。 “阿阮,”萧潇笑着朝阮暮灯招了招手,“咱俩一个房间,如何?” 阮暮灯无所谓地点点头。 他和剧组里谁都不熟,从来都是个游离在人群之外的边缘人,自然也没有什么要好的伙伴,现在这个自称民俗学者的男人愿意主动和他搭伴儿,反而省了他不少麻烦。 分卷阅读6 “哎等等!阮暮灯,等等!” 两人正拿了行李,准备寻个不起眼的小房间的时候,阮暮灯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叫他的名字,他们停步回头,正看到两个小伙儿,手里大包小包拎着许多东西,正朝着他们跑来。 这两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个子一高一矮,一瘦一胖,站在一起正好像个“1o”字。 高瘦的那个叫王朝,是个摄像师,平常负责三号机位,这人嘴很贫,尤其喜欢逗组里的年轻女孩,但为人豪爽仗义,所以人缘很是不错;矮胖的那个叫马汉,是个场务,身高刚刚一米六,体重却也有一百六,发面团似的胖脸平日里总是乐呵呵的,看上去脾气很好的模样。 这王朝马汉因为名字对称得太经典的关系,总是被大家凑在一起打趣,加上两人脾气互补志趣相投,很快便熟稔了起来,变成了关系特铁的哥们儿。 王朝在进《秦岭诡墓》剧组前,曾经跟过警匪片电影的组,在那组里见识过阮暮灯一脚踢飞手枪的英姿,知道这人是真有几下硬功夫的。刚才他也进过祠堂,亲眼目睹了那吊满正堂的几十挂人形腊肉,饱受惊吓之余,立刻便想到了得赶紧找个靠山,于是他第一个想起了阮暮灯,立刻拉上自己的好兄弟马汉,巴巴地跟了上来。 “哎你看,我们也没找到地方睡,干脆,咱们四个人一个房间呗?” 王朝凑上来,笑容很是谄媚。 阮暮灯转头看向萧潇,意思是由他决定。 萧潇微笑地点点头,“好啊。” 于是四个人在赵锦绣导演划出的区域里一起找了个空房间。 村里地方大,屋子虽然十分简陋,房间却大都建得很宽敞。 他们寻的这个房间,位于一座小院西侧,原本应该是给孩子们住的,房间里一左一右放了两张双人床,刚好够他们四个一起凑合一晚上。 现在郗家村里除了他们这些外来者,估计已经没有别的活人了,自然也就没有地陪招待他们晚饭这等好事,加上现在剧组里谁也没有心思开伙做饭,所以人人都只拿了些泡面、饼干、袋装面包之类的储备粮,随随便便对付了一餐。 作为这里唯一一个外人,萧潇的那碗泡面,是阮暮灯帮他拿回来的。 房间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小书桌和两把椅子,王朝马汉不知溜到哪里找剧组的熟人去了,于是房间里只剩下阮暮灯和萧潇相对而坐,低头吃着泡面。 桌子是最土最老式的木板桌,砖红色的油漆许多处已经脱落,桌面上横七竖八满是幼稚的字体和涂鸦。 阮暮灯和萧潇两人身高都均超过一米八,两双大长腿蜷缩在桌下逼仄的空间里,膝盖抵着膝盖,十分难受,非得两人都悄悄调整了姿势,彼此交错穿插,给对方让出伸开腿的空间,才总算坐得舒服了一些。 很显然,萧潇并不是个挑食的人,即使只是泡面,他也吃得很欢,大口大口很快将面吃完,便端起纸碗,开始喝汤。 “萧先生,”阮暮灯见对面的人吃得差不多了,才开口问道:“你觉得,村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萧潇闻言,放下手里快要喝空的面碗,眨眨眼,左右看看,忽然身体前倾,朝阮暮灯勾了勾手指,示意对方也凑近了说话。 阮暮灯照办,靠近了一些,两人面对面,彼此鼻尖距离不过两拳。 在这种几乎算得上是过分亲密的距离之下,阮暮灯注意到,萧潇的两只眼睛瞳孔颜色极浅,是很淡的琥珀色,在昏黄的顶灯光照之中,甚至接近金色,此时他露出一个故作神秘高深莫测的笑容,双眼微弯,眼尾狭长,右眼角下缀着一颗针尖大的泪痣,简直跟头大狐狸似的,眼神莫名的勾人。 “我觉得,”萧潇压低声音,拖长了调子一字一句回答:“这个村子,闹鬼。” 阮暮灯皱起眉。 “哎,你别不信啊,”萧潇又轻轻晃了晃指头,“不然怎么解释好好的一村子的人全都自杀了?” 阮暮灯盯着萧潇的眼睛,觉得这人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在耍着他玩儿的。 “你认真点。”青年瞪了对面的人一眼,“村里都这样了,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我很认真啊!” 萧潇仰头喝光最后几口面汤,两指指背抹了抹被辣味激得红彤彤的嘴唇,语气听起来仍然有几分漫不经心。 “说真的,我想了又想,镇民们全都集中到祠堂里自杀,尽管场面很惊悚很惨烈,但既然还能一批批地死去,后来者还来得及给前面的人收尸,最后一批老人甚至还换了寿衣,证明他们虽然求死的决心很坚决,但自我了断的时间并不算太过紧迫。” 他一边说着,一边收拾桌子,将包装袋纸盖子什么的都团起来塞进空碗里。 “试想,如果是有人闯进村子,用刀枪指着村民们,胁迫他们自杀,先不说这又不是当年鬼子进村轻易可以屠一村人的时代,这事儿实行起来难度太高,而且要威胁控制这么一帮子人,必须速战速决,很难想象他们会容许村民们给前面的死者收敛尸首。” 说着萧潇打包垃圾袋,随手往门脚一放,“而且留着那一大屋子死人,歹徒们就不怕留下什么线索吗?要毁尸灭迹的办法很多,尤其是在这等秋高气爽的天气里,一把大火就够了。” “或许,歹徒们只是懒得麻烦呢?”阮暮灯并没有被轻易说服。 “也许吧。”萧潇无所谓地耸耸肩,“其实这要查起来应该不难,毕竟倘若村里真有外人闯入,或多或少总会留下些痕迹的……不过嘛……” 说着,他唇角微勾,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若是把这些可能性都排除了,结论也许就是你不愿意相信的那个了……” &&&&&&&&& 虽然村子里并未断电,但奇怪的,电视、收音机都没有任何信号,无论如何摆弄,都只有茫茫雪花以及沙沙杂音。 众人想尽办法都没能找到外界联系的手段,又害怕祠堂里那上百具尸体,当真叫一个坐立难安。但事到如今也别无他法,剧组只能几个人挤一个房间,增加些安全感,凑合着熬过今晚。 夜渐渐深了,时间已经踏过了十二点,奔波折腾了一天的人们纷纷撑不住了,挤成一团,在忐忑难安中朦胧入睡。 但有那么几个人,却无论如何都不能消停。 郑导演正两手环胸,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不大的房间里来回绕圈。 在他面前,是同样惶恐焦急的两个副导演。他们脸色苍白,冷汗淋漓,不停地站起坐下,手里用来擦汗的纸巾早就绞成了麻花。 “你们说,这到底该怎么办!” 因为附近都住了人,郑导不敢大声吼,只得控制着音量,但语气却难掩急躁:“明 分卷阅读7 明和村长说好了‘货’这次就能给,但现在人都死了,东西找谁要去!?你们说,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郑导、郑导,您老先别急、别急!” 副导演之一姓章,是个中年谢顶严重的胖子,此时衬衣已经被汗浸透,前胸透出白花花的肉色,“我们订金都收了,拿不到‘货’可就麻烦了,龙哥他们可不是好相与的……” “这还要你说吗!”郑导压低声音咆哮道。 “不不不不您先听我说……” 章副导演连忙摆手,“您想想,之前村长给我们打电话,说的可是‘东西已经准备好了’,所以您想,既然货就在手边,而且那些东西个头还都不小,八成,就得放在他自己家里吧……” 郑导闻言,立刻停住了不停转圈的脚步,他想了想,脸上终于露出今晚以来的第一个笑容,“说得有道理!” 说着他招招手:“走,趁现在没人,我们赶紧去他屋子里找找!” 阮暮灯平日里都睡得很浅,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令他惊醒。 只是这夜,他却觉得自己特别的累,明明是在这等令人不安的环境之中,他却几乎一沾到枕头,就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也不知自己究竟睡了多久,朦胧之中,他只觉得身边有了一点儿动静,那是被子与床单摩擦时的声音,随后是床垫轻微起伏的感觉,阮暮灯在半梦半醒之中,记起萧潇就睡在自己旁边。 他艰难地翻了个身,好不容易睁开眼,只觉得整个人犹如睡在云里雾里,视野天旋地转,根本难以集中焦距。 ——事情不对劲儿…… 阮暮灯闻到一股很浅很浅的香味,那似乎是某种花叶的气息,淡薄到几乎难以察觉,他伸出手,在床上摸索了一阵,却没有摸到原本应该睡在他旁边的萧潇。 眩晕感越来越强烈,阮暮灯狠狠咬了一下舌尖,用痛觉令自己清醒一些,终于攒足了力气,爬起身来,跌跌撞撞地下了床。 月色很亮,窗帘没有拉起,月光透过玻璃撒入室内,他看见对面床上睡着的王朝和马汉,也不知是被香气迷晕过去了,还是真的心大到能在这等环境中安然入睡,两人鼾声震天,此起彼伏就跟二重奏似的。 他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到窗边,企图打开窗户,想让空气流通,驱散房间中那诡异的香味。 他们挑选的房间在二楼,从窗户正好可以看到院子的正门,此时正好看到一道人影闪出院子,又把门扉合上。 不知为什么,阮暮灯几乎是下意识就确定,那道人影,一定是萧潇。 然而就在他伸手碰到窗户想要开窗的刹那,突然觉得似有一股电流蹿过指尖,随后便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第4章、一、荒村o4 他这一晕就直接晕到了天亮。 等到阮暮灯终于恢复意识的时候,发觉窗外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而自己正仰面倒在地上,不远处还能听到王朝和马汉的呼噜声,两人还好梦正酣,而另一边上的床上空空如也,显然是萧潇昨晚上出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阮暮灯爬起身来,摇摇脑袋,虽然还有点儿头重脚轻,但昨晚那种头晕脱力的感觉已经消失了,鼻端那股若有似无的香气也散得差不多了。 他在房间里仔细找了找,果然在门边的一个矮柜与墙壁的夹缝里,发现一柱烧完的线香。他用手指捻了些灰烬,放到鼻端一嗅,果然闻到了那股特殊的花叶香——根本不用猜就知道这香是谁放的! 阮暮灯将睡得正香的王朝马汉叫醒,又将萧潇失踪的消息告诉了他们。 王朝马汉听完以后对视一眼,一脸懵逼,想了一会儿,王朝才讷讷开口:“这……他本来就不是我们剧组里的,也许突然有什么事,又或者害怕了什么的,连夜开车下山去了……跟我们也没多大关系吧?” 说完,他又偷眼瞧了瞧阮暮灯的神色,连忙补充道:“当然了,他这么不声不响地走人,也是特不厚道了!” 阮暮灯瞟向那藏了线香头的柜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将他的发现说出来。 的确,就像王朝说的,萧潇一个半路混进来的陌生人,出现得可疑,消失的时候也没谁会去在意。而且那线香,说出来除了让人徒增不安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三人简单洗漱过,等他们下楼到院子外面去的时候,住在其他几处的摄制组成员们,也都66续续出来了。 大约是在陌生环境里担惊受怕了一个晚上,都睡得不怎么好的缘故,站在屋外的众人有一个算一个,眼眶下一片青黑,哈欠连天,看上去都很是憔悴。唯有王朝马汉两人,脸色红润,神采焕发,精神面貌好得格外扎眼。 时间不知不觉中已到了早上八点,剧组里的人几乎都已经到了集合地点,而唯一缺席的,偏偏却是团队里最重要的三个人,大导演郑锦绣先生,以及他的两个副导演。 “我们去找过了!”助理和场记跑过来,表情惊惶,一边喘气,一边大声喊着:“郑、郑导他们、他们房间里没人!” 听到这个消息,剧组顿时炸锅了。 开玩笑,在这种死了一百多人的村子里呆了一晚上就已经够恐怖的了,现在队里最能说得上话的大佬们居然还都不知哪儿去了,真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好吗! 虽然许多人都很想不管那失踪的三人,就这么坐上车赶紧下山,但这话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谁都不好直接说出口来。 电话没信号,房间里没人,他们别无他法,也只得三两人一组,在这附近四处寻找起来。 有细心的人注意到除了三个正副导演之外,昨日在半路中途缀上他们车队的那开别克的男子也不见了,还特地过来问过和他一间房的阮暮灯和王朝马汉,得知一早起来便发现他行踪不明之后,脸上的表情都显得十分不安。 然而,在找到失踪的导演们之前,剧组众人先发现了一个噩耗——他们停在村口的车子,包括一辆大巴和两台面包车,还有萧潇开的那辆别克,四台车子的轮胎皮都被割破了,连挂在车后的备用轮胎都没有放过,全部划了个支离破碎。 发现轮胎被毁的是摄影队的几个司机。 在其他人都分头在村里找人的时候,他们三人被安排先去热好车子,整理好车上的道具行李杂物,方便大家找到三位导演之后,第一时间就可以上车走人,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但现在轮胎已经被划成这个鬼样子了,一看就知道车根本没法开了。就算换成是秋名山车神,开着只剩四个钢圈的轮胎走山路,怕是也分分钟直接就翻车撞山坠崖了。 司机们当场吓了个脸色惨白,要知道来时他们经过的可都是绵延 分卷阅读8 的山林,这附近也没其他城镇村落,山路走上一整天怕是都不能遇到其他的车子,若是没有了这几台车,他们就相当于被变相困死在这村子里。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究竟是谁弄坏轮胎,不让他们离开这里的? 联想到那一百多个自杀的村民,还有不知所踪的三位导演,司机们立刻脚都软了,差点儿当场哭了起来。 另一边厢,终于有人在村子中心的一幢院子里,找到了失踪的两个副导演——然而,却是两人的尸体。 “致命伤在这里。” 阮暮灯轻轻翻动张副导演的头发,露出后脑一处被头发遮住的圆形孔洞。 发现两人尸体的是剧组里负责化妆的几个小姑娘,但因为惊吓过度,早就不知道躲到哪里抱头痛哭去了。此时还敢围在尸体旁边的,除了自认胆子很大的男主演臧佳宁,和被迫陪着他的助理之外,就只剩下阮暮灯和王朝马汉三人。 两名导演的死相都十分诡异。 章副导演倒在院子的东南角,面朝下趴在地上,表情骇然,似是见到了什么令他无比惊恐的东西,他两手前伸,朝向院门的方向,像是想要奋力逃离什么似的。 除了零星的血迹,章副导演身上还算干净,乍一看没有明显的外伤,但他发量稀疏,阮暮灯仔细看了看,很快便发现了他后脑上有个小指甲盖大小的圆形孔洞,伤口很深,大约已经凿穿了颅骨,伤到了大脑。 “所以,这伤口到底是怎么弄的?”马汉托着个手持摄像机,战战兢兢地拍摄着章副导演的尸体,声音颤抖着问道。 “这是枪伤吧!” 臧佳宁其实心里憷得慌,根本不敢直视尸体,只胡乱摆摆手,心烦意乱地回答。 “不,不像是枪伤。” 阮暮灯想起昨天从河里捞上来的婴儿尸体,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他觉得,那婴儿额头上的伤口,似乎和章副导演头上的这个洞十分相似。他强压住心理上的不适感,伸手捧起章副导演的脑袋,觉得入手的重量比想象中远远要轻上许多,又摇了摇,隐约听到了有液体晃动的声音。 他没有学过医,仅有的法医学知识,也是看《洗冤录》一类的杂书时学到的,但阮暮灯可以肯定,一个成年男子的头颅重量,不应该这么轻,加上那晃荡的水声,他几乎可以确定,章副导演的脑袋,此时已经仅剩一个空壳子了。 “他的大脑没有了。”阮暮灯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现场顿时响起了复数的抽气声。 “这、这这这这不能吧……”王朝都抖成了自带电音,寒毛倒竖,恨不得一蹦三尺远。 开玩笑,这又不是植物大战僵尸,动不动就吃掉你的脑子! 看到熟人死的不明不白已经够恐怖的了,再有人来告诉你,这尸体外形完好却没有了脑子,这惊吓,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不,是真的。” 阮暮灯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来到堂屋门口的王副导演尸体前。 王副导演仰面倒在地上,双眼圆睁,眼球突出,口唇大张,维持着极度痛苦的惨叫表情,神色甚是骇然。 马汉壮着胆子跟上去,用镜头记录下王副导演的死状。 阮暮灯捧起他的头颅,左右摇晃了一下,随即将死者的脑袋侧向一边,露出右侧太阳穴上一个小指盖大小的圆孔。 “和章副导演一样,脑袋里面也是空的。” “不,别说了!” 臧佳宁和他的助理听到这里,再也受不了了。两人相携着跌跌撞撞跑到院外,跪倒在一颗大树下,吐了个天昏地暗。 王朝的脸上也十分难看,事实上,他也忍得很是辛苦,快要撑不住跟着外头那两人一起吐了,他勉强维持着镇定,朝阮暮灯和马汉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出去说话。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们几个肯定谁都兜不住,得和剧组里的其他人好好商量商量,看接下去应该如何是好。 半小时之后,除了仍然渺无踪迹的郑锦绣导演,以及变成了两具尸体还躺在院子里的副导演们,剧组里的所有成员,都在村口的一片空地上集中了。 众人整合了一下目前的状况信息。当他们得知两位副导演已死,郑导演失踪,而且几台车子的轮胎都被人割破了,而他们全体都被困在了这里的消息,简直都要崩溃了。 “这一定是那叫萧潇的家伙干的!” 女主演陈茜此时哭得那叫一个歇斯底里,只认准了凶手一定是那个不属于剧组而且现在行踪不明的外人。 其他人虽然大都同意她的想法,但比起追究到底是谁杀了两个副导演,又是为了什么要杀人,他们更迫切的愿望,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到热闹而安全的地方去。 众人争论了一阵,最后一致决定,就算车不能开,用走的也要走下山去。 “虽然山路很长,但我们不用一直走到山脚,只要到手机有信号的地方,就能找人求救了。” 有人说出这个建议之后,大家顿时都精神了。 的确,开车也要十几个小时的山路,就凭他们这群大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城里人,怕是要走上一天一夜也未必能走得完,但只要他们沿着公路往山脚下走走,到一个手机能用的位置,他们就能搬来救兵,总好过如现在这般枯等在满是死人的阴森山村里,面对不知躲在哪里的凶手。 下定决心之后,大家立刻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趁着天色还早,好多走一段。 即使娇气如陈茜大小姐,也知道这会儿不是矫情作妖的时候,狠心把她那装了三个箱子的名牌衣服包包全都丢下,只让助理背了些饮水和饼干,换下高跟鞋,跟着大部队一同下山了。 第5章、一、荒村o5 因为不熟悉地形的缘故,他们不敢挑战陌生的路线,决定沿着来时走过的盘山公路原路往下,这样虽然要比直接下山多走许多路,但起码不会迷失方向。 众人沿着那唯一的一条水泥公路不停地走。 一路上,大伙儿不知多少次满怀期待地盯着自己的手机信号格,但三个小时过去了,时间显示已到了中午一点,他们四周仍然草木葱郁,没有遇到一辆车、一个人,而手机也依然没有一点儿信号。 失望之余,大家在日头下走了许久,也累得够呛了。剧组三十多人在路旁找了处阴凉的空地,纷纷掏出水和食物,一边休息,一边吃了一顿潦草的午饭。 “都走这么久了,我们到底走到哪儿了?” 即使在这样的处境之下,女二号沈蕊仍然穿了一套浅色的连衣裙,扎了个清纯的马尾,像一朵柔柔弱弱的娇花,此时走得累了,正靠在化妆师姑娘的身边,有气无力地小口啃着面包,轻声问道,“天黑之前,我们能走 分卷阅读9 到有信号的地方吗?” “嗯,很快就能走到的……” 化妆师笑得很僵硬,事实上这会儿谁的心里都没底儿,她自己也很累,快要挤不出力气安慰娇滴滴的沈蕊了。 众人都一脸倦色,死气沉沉的,唯有马汉一个人也不嫌累,手里端着摄像机,几乎跟拍了一路,此时正在休息处附近转悠,将大家的表情和周边环境全部拍进镜头里。 见马汉第三次从自己眼前晃过,王朝终于受不了了,开口招呼对方过来:“你这是干嘛?” 他朝好友挥了挥手里的苏打饼,“快别折腾了,来吃点东西。” “我在争取我的艾美奖。”马汉抬了抬摄影机,快步走到王朝身边,接过饼干,三块并在一摞往嘴里塞。 “得了吧,”王朝嗤笑道,“还艾美奖呢,就你拍的那些,最多只能当恐怖片素材吧。” “你还别不服气了!” 马汉嗤笑一声,嘴里塞满饼干,说话时渣子乱飞,很是含糊,“我觉着就拍得很不赖啊,多有气氛!” 说着,他摆弄着自己的那台摄影机,往前倒着片段,显摆给王朝看。 马汉的镜头感很不错,拍出来的画面有种与他们处境十分吻合的谜样的惊悚气息,虽然镜头免不了有点儿晃动,但已经足够清晰。只是他们这两天的经历实在算不得愉快,随便翻一翻,都是些尸体、惊叫和哭喊的画面,王朝在艳阳下生生打了个冷颤,伸手就要去关小屏幕。 “别动。” 忽然,他身后伸出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挡住了他关显示屏的动作。 王朝马汉两人回头,看到阮暮灯不知何时站到了他们身后,正和他们一起看着录影。 “这里,倒回去一点儿。” 阮暮灯向前倾身,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把进度条往回倒了半分钟。 ——咕咚。 王朝和马汉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阮暮灯的脸,那侧颜的线条挺秀精致,皮肤白如玉雕,一双眸子黑似点墨,睫毛纤长,真是一张连直成钢尺的直男都不由得感到触电的好皮相。 马汉忽然觉得他懂了为什么这人只能当个不露脸的武替,连偶尔客串个龙套,正脸镜头也会被剪个精光了——像他这般的镜头宠儿,实在太容易被人记住,其他靠脸吃饭的鲜肉和他一同出镜,简直要被生生衬成了绿叶。 阮暮灯根本没有注意到两人的表情变化,只是专注地盯着屏幕,表情越来越凝重。 “果然……” 他忽然按下暂停,然后重重叹了一口气。 “怎、怎么了?”王朝马汉惴惴地问道。 阮暮灯点了点屏幕的一角:“看这里。” 这段录像是在他们三小时前刚刚离开村子不久时拍下的,画面定格在男主演臧佳宁大声呼喝时略显狰狞的鼻孔上,但阮暮灯的手指点着的,却是右上角偶尔扫到的一株断木。那棵树应是有些年岁,树身侧弯,半身似是遭过雷击,已是全然焦黑,一个v字形的裂口几乎直贯树根。 然后,阮暮灯手指离开屏幕,缓缓抬起,朝远处一指,“和那棵树一模一样。” 王朝马汉条件反射地朝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距离他们十多米处的山崖边看到了一颗碗口粗的断木——半身焦黑,一处v字型的裂口,直贯根部。 “我们一直都在绕圈子。”阮暮灯蹙起眉,沉声说道。 &&&&&&&&& 摄影队在盘山公路上走了一天,累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终于在日落时分,他们又回到了。 当众人看到那四辆停在郗家村村口空地上的破车的时候,所有人几乎都要疯了。 事到如今,王朝和马汉终于不得不相信阮暮灯所说的话,他们一路都在绕圈子,根本就没有走出这座**的地界。 几个姑娘在看到几辆车的一瞬间,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全都跪倒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出不去了!我们出不去了!” 女主演陈茜一边捶打着身前的水泥地板,一边嚎啕着,“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其他人也没能冷静到哪里去,崩溃咆哮的、痛哭流涕的、呆若木鸡的,东歪西倒坐了一地,连平日里最注重仪容的几个大牌,这会儿都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形象了。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因为早得过阮暮灯的提醒,所以即便发现自己果真走回了郗家村,王朝和马汉表情虽然难掩沮丧,但好歹还算镇定。他们看向此时唯一还能站得笔挺的阮暮灯——不晓得为什么,这人现在已经成了他们唯一的安全感来源。 “天就要黑透了。” 阮暮灯看了看已然完全隐没在地平线之下的夕照,想了想,“总不能一直呆在外头,我们回村里去吧。” 村口停车的地方,距离村子还有段距离,路很不好走,水泥石子混合的路面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都是裂缝凹陷,加之天早就黑透了,周围又没有路灯,众人只能用手机的手电筒模式照明,互相搀扶着,一脚深一脚浅朝前走去。 终于走了二十分钟以后,他们穿过一座没有栏杆的狭窄石桥,进了村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的缘故,村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灯光,显得尤为阴森。 “等等,不太对。” 阮暮灯伸手挡了挡走在他后头的王朝和马汉,“灯怎么全灭了?” 虽然村子里只剩他们这点儿活人,但水电却还是通的,因为大家都很害怕的缘故,他们到过的地方,无论是屋外还是院里,能开的灯他们都开了,一直到他们离开的时候也没有关。虽然村里用的灯泡瓦数都不高,但就算照明再差,好歹也是光源,也总不能像现在这样,整个村子连一点亮光都看不见。 “什、什么?”马汉架着他的手持摄影机,圆胖得身体往好友王朝的麻杆身材后面缩了缩,情不自禁地抖索了一下。 “不、不会吧……难道还能、还能有人把灯给关了吗?” 说完以后,不仅是他们,连周围能听到他们对话的人,全都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一般,一下子都安静了。 这推测,简直太可怕了,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一行三十多人,都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大家面面相觑。 “要、要不然,我们……” 王朝想了想,“我们回车里将就一个晚上算了……” 村头的房子已经近在眼前,但此时大家都很害怕,谁都不太愿意进去,但现在回头去车子里,还要摸黑走上二十分钟,而且车子停在村口荒地里,也并不能让人有多少安全感,无论哪个选择,都很难让人满意。 就在众人无比纠结,七嘴八舌争论起来的时候, 分卷阅读10 女二号沈蕊忽然伸手指向前方,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惊叫。 “啊!!” 她睁大眼睛,单手捂嘴,另一只手朝前举起,指向五十米开外的几间房子。 “快看!你们快看那儿有人!” 众人朝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在最左侧的一座院子墙根拐角处,看到了一个身穿浅色衣服的人影。 时至农历十五,朗空无云,圆盘似的满月已经升起,此时月色很亮,在这座没有一丝人工灯光的荒村之中,一切都笼罩上一层冷色的银辉。 “天啊,那是郑导!” 有人看清了那人的衣着打扮,发出了尖叫。 的确,郑锦绣导演有个很出名的喜好,那便是日常爱穿长马褂一类的复古服装,有人记得,他昨天穿的正是一身月白色的太极服,再对照一下那人的身高体型,就算距离太远照明不足,他们看不清脸,光凭那身打扮也能确定,站在那儿的便是失踪了一整天的郑导! “郑导!!” 众人惊喜地大喊起来,朝着人影又叫又跳,大力挥手。 然而,出乎所有人预料的,那人影却没有回应他们,反而扭过头去,嗖一下消失在院墙后面。 来不及多想,几个年轻男人都朝着郑导追了过去。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逃,但既然人还活着,而且出现了,就不能把人就这么丢在村子里,无论如何得赶紧找回来! 第6章、一、荒村o6 只是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郑导人过中年,而且体型微胖,一看就不是什么运动型男,他们这些个小年轻,那区区五十多米的差距,最多十数秒便能追上,但此时那白衣人影却如同鬼魅飘忽一般,在院墙小巷间穿梭绕行,无论他们怎么叫唤怎么追赶,始终和他们保持着距离。 很快地,一同跟上来的十多个人就被甩脱了几个,只剩下阮暮灯、王朝马汉和另外五人,仍然缀在白色人影后面,被他带入了村子建筑群中。 也不知追了多久,跑在前面的郑导忽然身形一闪,蹿入了一道院门之后,随即失去了踪影。 阮暮灯跑在最前面,猛地停下了脚步,抬手拦住了身后的其他人。 “妈呀啊啊啊啊啊!” 男主演臧佳宁一头撞到助理身上,待他看清了面前的景象,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 几人面前的是一间院子,院门大敞,门槛内侧仰面躺着一具尸体,稍远处还躺着另外一具——正是他们白天时找到的两位副导演。 比起在青天白日的时候,这没有一点儿灯光的黑夜里,死尸的恐怖指数简直是几何级倍数的增长,几个年轻男人此时都吓得瑟瑟发抖,马汉几乎连他端了一路的摄影机都要丢下了。 唯有阮暮灯,即使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但未至于吓得失了方寸,他注意到,此时两具尸首的肚子,都鼓胀得非比寻常,仿佛是怀胎十月的孕妇,在衣服下面隆起一个诡异的弧度,其中较瘦的王副导演,衬衣扣子都已经被撑开了,露出里头一大片苍白的肚皮。 阮暮灯不知道死去一天的人,尸体该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但即使死者腹部会因腐烂鼓胀,也绝对没有这样可怕的速度。 而且这两具尸体不仅挺着个大肚子,在明亮的月色之下,他还能看到,在鼓胀的肚皮之下,似是有些什么活物在移动,把皮肤顶出好些不规则的隆起。 ——这个村子,闹鬼。 阮暮灯打了个冷颤,想起了萧潇在消失前曾经说过的话。 然而来不及多想,那两具尸体的腹部鼓胀得更加明显,外露的皮肤层层波动起来,似有什么东西在腹腔里剧烈挣扎。 众人也很快察觉了尸体腹部的异常,王朝战战兢兢地抬起手,将手机背灯照向王副导演外露的腹部。 马汉扛着摄影机,焦距刚刚对准那起起伏伏的苍白皮肤,下一秒,便见肚脐处猛然探出一根黑色的尖刺,如同匕首一般,划开肚腹,随即一个婴儿拳头大的漆黑玩意儿,如同子弹出膛一般,从副导演的腹腔里嘣出,朝着距离它最近的阮暮灯扑去。 虽然时间只有一瞬,阮暮灯根本来不及看清那究竟是什么,但本能告诉他,那绝对是非常危险的东西。 身体的条件反射快于意识,几乎是在那黑色的东西直冲门面的瞬间,阮暮灯已经飞起一脚,像踢毽子似的,鞋面正中那玩意儿,一下子将它踹飞了出去。 直到它撞上墙壁,发出“吱”一声尖锐的惨叫,随后滑落到地面时,阮暮灯才看清楚了,那是一只长得既像蜘蛛,又似独角仙的奇怪虫子。 它通体漆黑,泛着些许绿色金属的光泽,头顶一截寸许长的树杈形凸起,身体分成三节,身侧八条长长的节肢,每一只都超过了它的体长,顶端极其尖锐,还带着倒钩,显然极具攻击性。 似乎是刚才阮暮灯给它的那一下子着实不轻,此时那黑色的虫子仰面翻到在地上,节状的身体与八只长腿蜷缩起来,虚弱地吱吱尖叫着,却始终没有翻过身来。 然而,已经有更多的黑色虫子,从两具尸体腹腔中钻出,朝还没有从震惊中反应过来的众人扑了过去。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阮暮灯一般迅速的反应能力,而就凭阮暮灯一个人也无法护住所有人。 很快的,伴随着虫子尖锐的吱吱尖叫,便有复数的惨叫声响起。 阮暮灯脱下外套,扫开扑向马汉的一只黑色怪虫,回头时,看到一只虫子已经蹿到臧佳宁的一个助理头上,长长的节足尖端刺穿眼球,鲜红的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喷涌而出,那人倒在地上,全身抽搐、两脚乱蹬了几下,便一动不动了。 “啊啊啊啊啊啊!” 臧佳宁此时脸上带伤,额头和鼻梁都被虫子锋利的足尖划出了长长的豁口,甚至深可见骨。 虽然被血糊了满脸,但好歹在伤到要害之前,甩脱了扑到脸上的八脚怪虫,他嘶声尖叫着,拼命挥动双手,完全不顾已经倒地的助理,和同样发出惨叫声的灯光师,扭头朝着来时的小巷跑去。 “快跑!” 阮暮灯手腕一翻,外套瞬间卷成长条,鞭子般一连抽飞两只黑虫,又在抛物线的顶点处猛地往回一收,将刚刚扑到王朝头顶的八脚虫卷住,往墙角一甩。 几人开始往回后撤。 这些长着足以刺穿人颅骨的尖脚的虫子,仍然源源不断地从两具尸首的腹腔中钻出,数量已经达到了近百只,此时如同一股黑色的涌泉,铺散在月色下的小巷石板路上,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阮暮灯总算明白,当初在河里捞上来的那箱子里装着的婴儿尸体,他头部的圆孔和肚子上的创口,究竟是怎么造成的。 恐怕是这些虫子在人的脑袋上开了 分卷阅读11 个洞,吸食脑髓,将卵产在颅腔里。 孵化后的幼虫吃空脑组织后,沿着脊柱爬到肚子里,在死者的腹腔中生长,等到成长至足以杀伤人之后,从脐部破体而出,再去袭击那些还活着的人。 作为主动断后的那个人,阮暮灯一边驱赶着靠近的虫子,一边朝前跑着,他想到一个要命的问题——不能将它们引到还留在外头的人群中。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追着他们的虫子只是其中一部分,更多的已经隐入黑暗之中,不知爬到哪里去了。 以这些怪虫的移动速度,要不了几分钟,这整座村子便再也没有哪里是真正安全的地方了。 然而没来得及多想,用不了一分钟,几人已经跑散了,等阮暮灯回神的时候,还跟在他身边的,就剩下王朝和马汉两人。大概是他们两人在经历了这许多刺况危急,立刻往墙角一缩,躲到单人床后面,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腾出地方来让阮暮灯发挥。 果然,阮暮灯已经随手抽起门后一杆扫帚,倒提在手上,如同一把长剑一般,挥舞腾挪,劈砍戳刺好不犀利。 即使在随时可能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刻,马汉仍然顽强地支起摄像机,将阮暮灯用扫帚舞出落英剑气态的英姿记录了下来。 整个村子似乎都断电了,房间里的灯打不开,阮暮灯手上不得空,马汉沉迷摄影不能自拔,于是王朝成了那个虽然躲在床后头,仍然坚强地举着手机,用手电给大伙儿照明的人。 但或许即使是以脑髓为食的八脚怪虫,仍然保有同类的趋光天性的缘故,它们源源不断地从破玻璃洞里爬进来,大都直奔躲在角落的王朝马汉而去。 阮暮灯扫帚一横,挑飞了一只距离他较近的虫子,眼看着有两只已经爬到了床栏上,来不及多想,抽起搁在柜子上的一张黑布,舞出个旋儿,便朝着床栏上的两只虫子甩了过去。 黑布扫落两只虫子,又就势飞出,如同一件斗篷般,罩到了王朝头上。 厚实的布料遮住了手机的灯光,房间里顿时一暗,王朝连忙挣扎几下,将脑袋和手从布料缝隙里探出去。 然而令众人惊诧的是,手电光照之下,那两只被黑布扫飞,却没受伤的八脚怪虫,原本已经从地上翻身跃起,但明显在王朝身前瑟缩了一下,扭头就朝远处爬去。 房间里的三个人看到这一幕,顿时出现了瞬间诡异的沉默。 阮暮灯想了想,从柜子上抽出另一块黑布,试着朝墙角离自己最近的一只虫子扬了扬。 果然,那虫子如同嗅到了杀虫水味道的蟑螂一般,猛地一个急转,八只尖锐的爪子倒腾得飞快,向着远离黑布的方向迅速后退。 “卧槽!!!” 王朝和马汉两人在两分钟之内,第三次发出了这句大叫。 他们根本不需旁人多做提示,王朝连忙扯紧了披在肩上的黑布,而马汉也赶紧接过阮暮灯抛来的一块黑布,如同披风一般,把自己圆胖的身子罩了个结实。 在屋内三人都披上了黑布之后,房间里的八足怪虫顿时一阵疯爬,绕着远离他们的路线,纷纷从窗户玻璃破口处钻了出去,随即隐没在了夜色之中。 留在屋里的三人,在微弱的手机照明之下,面面相觑,一时间脸上表情都十分复杂。 大约沉默了数秒之后,阮暮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垂下眼睫,用力眨了眨眼,甩掉黏在长睫毛上的汗珠,随后捞过柜子上剩下的两条黑布,回头对王朝马汉说道:“走,我们出去救人。” 第7章、一、荒村o7 此时除了阮暮灯三人,村子里还活着的人,已经只剩一个巴掌的数了。 女主角陈茜仰面倒在地上,两眼圆睁,红唇大张,表情狰狞,早已绝了呼吸。 一只黑色的甲虫趴在她额角,锥形口器从足钩戳出的洞口探入脑中,起伏蠕动间,原本婴儿拳头大小的腹段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起来,足足撑到有橙子大小。 还活着的五个人,男主角臧佳宁一路跌跌撞撞,左眼一道垂直的伤口,划裂了眼皮伤到了眼球,已经失去了视力。但他的求生意志非常强烈,手里挥舞着一把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柴刀,疯狂嘶吼着,胡乱劈砍围上来的虫子。 女二号沈蕊却意外地并没有受什么伤,只是在手肘膝盖处有些跌倒后留下的擦伤,一身浅色的连衣裙污渍斑斑,凉鞋跑掉了一只,眼妆脏污,整个人缩在身材高大的场记后面,边哭边凄声尖叫,显得格外楚楚可怜。 五个人被几十只八足虫逼到一处巷道拐角处,靠着地形的优势且战且退,勉力支撑着。 然而不过十多秒后,沈蕊身前的场记刚刚扫开一只迎面 分卷阅读12 扑来的甲虫,便觉得后脑一疼,在姑娘的尖声惊叫之中扑倒在地。 意识消失之前,他看到矮个子的收音师手足乱舞,试图将刚刚落到自己头顶的一只虫子扑打下去,但这挣扎也不过持续了三秒,便被钉穿太阳穴,惨叫着倒下了。 此时最后幸存的三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最多不过再挣扎那么几分钟,便要全军覆没了。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沈蕊捂住嘴,吓得瑟瑟发抖,几乎连站都站不住了。 她已经没法再躲在其他人后面,即使缩到最贴近墙角的地方,但五步开外就是场记的尸体,再无任何遮挡。 八脚虫的背甲即使在月色里也能反射出金属质地的绿色光泽,油光锃亮,很是显眼。她眼睁睁看着停在场记后脑上的虫子身体如同充气球般逐渐膨胀,显是吃得很是畅快。 下一秒,另一只虫子从墙头掉下,“噗通”一下摔在场记尸体面前,沈蕊惊恐地瞪大眼,傻愣愣地看着它八脚朝天扑腾一阵,翻身而起,朝着她扑了过来。 沈蕊脑中一片空白,因为太过绝望,她身体僵硬,根本连躲都不会躲了。 就在这时,一大团黑色突然从天而降,比虫子来得更快,劈头盖脸将她半身罩住。 “别脱掉!” 就在沈蕊惊惶挣扎着试图扯掉盖住头脸的黑布时,她听到了一声严厉而清晰的命令。 声音来自于一个年轻的男性,她觉得有点耳熟,战战兢兢拨开一个边,从缝隙里往外看。 借着月色,沈蕊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挡在了她的面前,身上同样披着一块黑色的布料,手里倒提着一根扁担杆子,挥舞起来架式漂亮极了,凌厉的破风声中,一扫便将三只虫子抽到墙上,“碰”一声砸成了三滩虫饼。 “阮、阮——” 沈蕊险死还生之余,又惊又喜之中,大脑一片混乱,根本想不起来这个以前她从来不放在眼里的小小武替的全名,这会儿像只被捏住脖子的鸭子,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阮暮灯回头看了她一眼,扁担一头指向院墙拐角处,那儿堆叠着几个足有半米高的大酱缸子。 “躲到那边去,黑布披好,绝对不能脱下来。” 沈蕊虽然长得柔弱,但骨子里却十分精明。 就算她不知道这块脏兮兮的黑布到底有什么用,但披上了以后,虫子不再靠近她却是真的。她自然扯得紧紧的,半点不敢松开,只恨不得连脸也藏进去,然后猫着腰缩进墙角,躲到了一个大酱缸子后面。 此时主演臧佳宁和他仅存的唯一一个助理,也都接到了王朝马汉抛给他们的保命符,在两人大喊大叫的提示中,慌慌张张披上了黑布,堪堪在即将丧命之际,保住了性命。 果然,待所有人都用布罩住自己之后,那几十只八脚虫便如同退潮一般,飞快倒腾着它们锋利的长足,刷拉拉退后,和几人拉开了数米距离,但却不肯彻底退走,摩擦着隐藏在甲壳下的鞘翅,发出刺耳的吱吱声,如同鸣叫一般。 “嗷啊!” 臧佳宁一手捂住剧痛的左眼,一手高举,朝着虫群嘶声大喊,“来啊!来啊你们这些狗娘养的!看我踩扁你们!” 然而对于他的恐吓,虫子们却不为所动,只是鞘翅摩擦的声音更加响亮,逐渐形成一种有节奏的,如同潮水起落般骤起骤伏的尖锐蜂鸣。 就在这时,阮暮灯注意到,原本趴在女主角陈茜尸体头上的那只八足甲虫,随着同伴们的鸣叫节奏,身体一起一伏,长长的口器伸缩间,吐出一股股黄中带红的粘液,那液体很快顺着陈茜那精致的美丽脸庞流下,淌了她一头一脸。 随着粘液被吐出,八脚虫胀到橙子大的身体逐渐回缩,很快恢复到婴儿拳头大小,随后它便飞快地爬到陈茜头部的伤口处,八只长足攒成簇,探进那指甲大的小洞里,同时全身艰难蠕动着,用力扭动几下之后,便整只钻了进去。 ——它将肚子里的脑浆全都吐了出来。 正在阮暮灯皱眉思考它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让所有人都无比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陈茜的尸体忽然四肢抽搐起来,如同羊癫疯发作的病人一般,关节僵直,抖动的幅度却十分明显,不仅她的尸体,连灯光师和收音师的那两具也和她一般,四肢乱挥,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便猛地弹了起来。 “卧槽!诈尸了!!” 王朝和马汉异口同声惊叫道。 三具尸体起身之后,双眼毫无焦距,脸上沾满红红黄黄的血和脑浆,步子也走得摇摇晃晃的,像是随时都有可能跌倒一样。 但三人却径直朝着离他们最近的活人走了过去。 光照很暗,加之注意力都在远处的虫群上,除了阮暮灯,其他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八足虫钻进尸体颅腔里的那个细节,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三具尸体忽然死而复生,跟看生化危机似的,变成了丧尸朝着他们袭来。 八脚虫不能靠近那些黑色的布,但爬进尸体头颅中之后,却能操纵尸体,不再惧怕那些布料的保护。 高大的灯光师离众人最近,一开始他步履蹒跚,走得很慢,关节似乎都不能打弯的。但即便是用这别扭的步姿,它几步之后,便已经迈到了臧佳宁面前,两手一伸,十指张开,就朝他面门而去。 臧佳宁原本就是个特别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性格,见到原本惨死的同伴突然跳起,不仅动了,还径直朝着自己而来,一时间已经吓得腿都软了,两股颤颤,理智告诉他应该尽快躲开,但却吓得迈不出步子,只在灯光师的手快要抓到他的时候,本能地抬起手臂挡了挡。 随即,他便感到小臂传来一股巨力,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疼痛,臧佳宁觉得自己好像被铁钳夹住了一般,骨头都要裂开了。 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力量。 堂堂男主发出杀猪般的嚎啕,死命挣扎着,但只听咔擦一声,他的左臂已经被生生拧到了背后,肩关节脱臼,小臂骨折,彻底废了。 而那被八脚怪虫钻了脑的尸体,另一只手已经直奔着他的脖子而去,眼看着就要对他的颈骨来一套一模一样的连击了。 “救、救命啊!” 臧佳宁又疼又怕,几近绝望。 以为自己马上就要命丧黄泉之时,一根长棒从旁刺出,顶部撞到灯光师那具行尸的胸口,力道之大,臧佳宁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骨头裂开的声音。 灯光师被撞开了半米,然后棍子横扫,抽在尸体脖子上,直接将它抽得整个脑袋旋转了将近一百八十度,后脑朝前,想是颈椎已经折断了。 “你们快走!” 阮暮灯头也不回地命令道。 臧佳宁等人回过神来,这才连滚带爬地起身,扯紧身上的黑布, 分卷阅读13 将那三具被阮暮灯撂翻在地的活尸留给青年,头也不回地逃进了黑暗的村子中。 但王朝和马汉却没有逃走。 这一路行来,一来他们见识过阮暮灯的战斗力,认准了与其跟着臧佳宁那三人,还不如在这年轻武替身边来得安全,二来他俩也的确把阮暮灯当成了可交生死的兄弟,做不出让兄弟独自抗怪的事儿来,就算战力不足,起码也能站在旁边打个ca11什么的。 马汉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颤颤巍巍地端着他那台手提摄像机,镜头对准阮暮灯,很有点儿不惧危险坚守岗位,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意思。 根据两人看过的丧尸片的经验,主角打丧尸都很轻而易举,一枪爆头什么的,一招一式都是秒杀。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武器性能没跟上,还是他们摄制组成员化成的这些丧尸特别彪悍,阮暮灯一扁担下去,每次都能把三人挑翻,但很快便又爬起身来,锲而不舍地朝着还活着的人袭去。 第8章、一、荒村o8 “打他们的头!打他们的头!” 王朝和马汉在后面着急得直跺脚。 可是人的颅盖骨却是全身所有的骨头中结合最牢固,也最难打碎的。就凭阮暮灯手里那杆扁担的硬度,即使用尽全力打下去,颅骨碎没碎不好说,棍子肯定是要先裂的。 阮暮灯边打边退,同时琢磨着应该怎么办。 他刚才亲眼看到虫子钻进了死者的脑袋里,所以虽然他没看过丧尸片,但也认同王朝和马汉的判断,这些尸体的要害的确应该在它们的脑袋处,但到底要将头颅破坏到何种程度才能令这些活尸失去行动能力,阮暮灯却一点谱儿都没有。 想到这里,他扁担撑地,借力猛然跳起,侧身朝着最矮小的女主角陈茜跃去,两脚绞住对方的颈项,又顺势往下一坠——只听“咔擦”一声脆响,她的颈骨便折断了,原本还活蹦乱跳力大无比的活尸顿时软了下来,滑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卧槽!干得好!” 王朝和马汉双双鼓掌,又喊又叫硬是将两个人的应援整出了二十个人的气势。 阮暮灯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这点儿噪音分心,他在心中默默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些活尸力气奇大,但毕竟不是真正的活人,行动在他这种练家子看来,远远算不上迅捷,只要找到了弱点,要对付剩下的两个,应该不成问题。 然而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直在远处蛰伏,不肯散去的虫群,忽然以极高的频率再次振翅,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刺耳鼓噪,因为频率非常高的缘故,听上去宛若群蜂乱舞之声。 随后,暗巷里走出两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很快第三、第四、第五……更多的“人”从四面八方走来,将他们包围在这片小小的山村空地中。 这些人,都是他们曾经的同事、剧组的成员,只是此时每个人头上都开了洞,已是毙命多时,尸身被虫群操控,变成了活死人。 “卧槽这绝对打不过的吧!” 王朝和马汉简直要抓狂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还能来这么一手——若说两三个么阮暮灯还能打一打,但像这样一下来了一整个剧组三十多活尸,根本就是不让他们有一丝活路的意思吧! 比起出离愤怒几近抓狂的王、马二人,阮暮灯却要冷静得多。 他当然清楚他们的处境有多危急,但事到如今,除了在尸群中杀出一条血路之外,三人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反正多想无用,于是干脆把心一横,长棍抵在身前,摆出了一个他最顺手的起手式,打算来个硬抗。 活尸们一拥而上,阮暮灯且战且退,护着王朝和马汉退守到一条死胡同里,自己一个人独守在巷口。 他手里的长扁担不过只是一根竹子劈开而成,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折腾到现在早就开裂了,吃不住力道,阮暮灯干脆将它从中一折两半,变成两根臂长的短棍,在尸群里游移腾挪,仿若蝴蝶穿花飞舞,简直比片场里排练动作戏来得还要好看。 但就算阮暮灯战斗力再强,那也是一个打三十多个,而且他面对的还是力大无穷、毫无痛觉、无所畏惧,唯有折断颈骨才能令他们失去行动力的活尸,加上手里武器杀伤力太差,近身作战意味着他必须置身尸群之中,同时也就意味着会更加危险。 王朝和马汉看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生怕阮暮灯打累了,一个不小心就陷进去出不来了。 也不知他们究竟缠斗了多久,那三十多个行尸已经少去了一半,王朝和马汉欣慰地看着阮暮灯仍然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绕到一个企图朝着他们俩扑过来的前同事身后,左右两截棍子交叉在它颈前,一夹一扭,便将那人的颈骨拗断,放倒在地。 就在这时,西面的天空忽然红光冲天,宛若火灾一般,顿时将半座村庄照得通明。 “这、这是怎么了!?” 王朝和马汉回头看向身后火红的西天,瞠目结舌,一时间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然而在下一秒,红光之中,一只红色大鸟忽然腾空而起,直冲云霄,又朝着他们的方向俯冲而来。 飞得近了,他们才看清,那鸟真的很大,翼展怕是超过十米,浑身如同着火一般,绯红耀眼,那亮度在夜色中甚至有些刺目,让人难以直视。 大鸟尾部拖着一把长长的尾羽,如同未开屏的雄孔雀,其上焰光尤盛,无数红光随着尾羽晃动泼洒而下,好似落雨一般,很快便覆盖了大半个村庄。 巨鸟飞过时洒落的红光,就像是大火中跳出的火星,看上去十分骇人。 王朝马汉两人眼看着那些光点立刻便要落到自己身上,条件反射地抬手遮脸,连忙往屋檐下能遮蔽的地方躲。 但红光掉在身上,预想中的炙热和疼痛感却并没有出现,那些红光却如同附着在易燃物上的火星一般,骤然膨胀,然后将他们全身都包裹在其中。 王朝和马汉顿时觉得自己仿如置身于一种奇妙的粘性液体中,伴随着难以言喻的窒闷感,他们的意识随之模糊,在昏倒前的最后一秒,两人看到整个村子都被这些红光所覆盖,宛若火海一般。 阮暮灯也在红光燎到身上时,感受到了那种奇异的窒闷感,以及那随之而来的眩晕。 他手上力道一松,两根棍子落地,两脚也不由得跪倒在地上。 他强撑着身体,强迫自己勉力维持着意识,睁眼看向围绕在周围的那些行尸。 那些尸体此时犹如真的被高温烈火煅烧过一般,很快变得全身焦黑,散发出强烈的蛋白质烧焦的糊臭味,只痛苦挣扎了不到十秒,便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保持住仅剩的 分卷阅读14 意识,他狠狠咬了一口自己的舌尖,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看到红光纷纷扬扬落下的时候,那些原本守在稍远处不肯离去的八脚怪虫都显得非常恐惧,吱吱惨叫着,朝着黑暗的缝隙里爬去。那些躲避不及的,刚刚沾上一点儿光点,便瞬间烧成了灰烬。 而那些红光落地之后,便如同水波般漾开,顺着墙根屋檐四处扩散,无孔不入。 四处响起尖锐的虫鸣,焦臭味越来越浓,那些匆忙躲起来的虫子也并没有逃过红光的烧灼。 意识朦胧之中,阮暮灯觉得自己一定在哪里见过这些光焰,那仿若能烧尽一切不洁之物气势,和包裹在他身上的这种莫名熟悉的黏窒感,都让他有种曾经经历过的感觉…… 青年挣扎着爬起身来,回头看了看倒在他身后的王朝和马汉,见两人只是失去了意识,胸膛的起伏依然十分规律,显然没有生命危险,于是以手扶墙,踩在流淌的光焰中,一脚深一脚浅地朝着红光起源的方向走去。 他觉得自己忘记了的东西一定非常重要,此时心中有一个声音不停回响,几乎覆盖了他所有的注意力——一定要去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阮暮灯撑着墙根,顺着曲曲折折的胡同走了五分钟,周围的建筑物明显减少了许多,显然是已经到了这小村子的边缘。 西天的红光已经渐渐往回收缩,亮度也逐渐降低,已经没有了方才那仿佛要将天空完全吞噬的磅礴气势了。 就在这时,阮暮灯看到村口倒着三个人。 与那些被虫子控制后被光焰烧成黑炭的活尸不同,他们身上虽然覆盖着红光,但却没有被烧焦,让青年一眼就能判断出,那三个人是刚才逃走的男主演臧佳宁、女二号沈蕊和她唯一仅存的助理。 阮暮灯身上的光焰已经褪得差不多了,虽然仍然有些头昏,但已经不需要咬舌的疼痛感来令自己保持清醒了。 他蹒跚上前,将离得最近的臧佳宁翻了过来——只见他脖子上交错着十道清晰的指印,张口吐舌,两眼圆睁,瞳孔扩散,显然是已经死了。 青年长叹了一口气。 他猜想这三人应该是在逃出村的时候遇到了其他活尸,当然无法抵挡,于是就此丧命了。 西方的红光已经越来越淡,阮暮灯不再耽搁,站起身,朝着光源来处的山林走去。 &&&&&&&&& 那火焰般的绯色光照出现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阮暮灯自己身上的“火焰”已经消散干净,已经连一点儿不适感都没有了。 此时青年正如一只穿梭在林中的飞燕,拨开浓密的草丛,跳过盘缠的树根,飞快地朝着红光回缩的终点跑去。 就在此时,半空中传来翅膀拍击的声音,阮暮灯抬头一看,便看到那只浑身红焰的大鸟正从东方飞回,只两秒便已越过他的头顶,朝着光芒渐歇的所在而去。 只是和刚才见到的时候不同,现在那只鸟的体形明显缩小了许多。 原本双翅展开超过十米,现在目测却不足两米了,而且身上如同火焰燃烧般的光芒也一同暗淡了,使得它身上颜色也从耀眼的金红变成暗沉的茜草色。 这等明显的改变,若不是这鸟实在太过不同寻常,莫说方圆百里,世上怕也难找出同类,简直要让人以为那不是同一只了。 阮暮灯跟着那红鸟,很快穿过小树林,来到一处山间洼地,他眼睁睁看着红鸟落到几块高耸的岩山之后,那处散发的红光亮度陡然大增,两秒之后,便彻底消失不见了,四周又重新陷入了黑暗之中。 青年疾跑几步,绕过巨石,看到巨石崩塌了一角,边上有个直径约半米的地洞。洞口已被大大小小的落石堵住了大半,在这般阴暗的照明之下,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深,又到底通往何处。 洞口旁边仰躺着一具焦尸。 如同他在村里遭遇的尸变的摄影队成员一般,头脸身体四肢全部炭化,衣服鞋袜也烧没了,仅能从身高体态大致判断出,应该是个不太高大而微胖的男性。唯一没有焦糊的,只有尸体手上捧着的一个拳头大的陶罐,灰扑扑脏兮兮的,全然看不出本色,像是从地里挖出来的古物。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距离尸体约两米开外的泥地上,有一大团雪白的毛,即使在仅有月光的夜色里,也异常显眼。 阮暮灯奇怪极了,忍不住走过去,用脚尖扒拉了一下那团白毛。 毛团翻了个面,露出了真容——尖耳尖嘴、细眼大尾,竟然是一只雪白的大狐狸! “……” 阮暮灯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表情了。这实在太超过他的预料了,便是怎么也没想到,乱石后面等着他的,竟然是一只这样的白狐狸。 他犹豫片刻,蹲下,伸手摸了摸,入手柔软温热,毛皮光滑细腻,的确是一只活物。只是那狐狸一动不动,也摸不到胸廓起伏,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断了呼吸。 就在他迟疑着站起身,转头要去查看那具焦尸的时候,忽然感到脚跟被一个力道拽住了。 阮暮灯回头,竟然看到那只白狐狸伸出了一只爪子,紧紧扒拉着他的鞋帮,同时听到一个有气无力的年轻男人的声音:“阿阮同志,快把我抱起来,我不能动了。” 第9章、一、荒村o9 “萧、萧潇?”阮暮灯睁大眼睛,吃惊得声音都不自觉地抖了抖。 他弯腰将狐狸捞起,举到与视线平齐,和它四目相对,确定自己并没有出现幻听,才战战兢兢地问道:“你是只狐狸精?” “呸啊,你才是狐狸精!” 白狐狸尾巴用力摇晃了几下,虽然声音听起来依然很虚弱,但态度非常果断地否认道:“说来话长,长话短说,反正我是个人,现在这模样也只是暂时的,情非得已下的无奈之举!” 一口气说完,它很疲倦似地耷拉下四肢和尾巴,眼睛一眯,耳朵平贴后脑,“这些事以后再和你解释,先把我抱到村口去,来接我们的人就要到了。” 阮暮灯蹙起眉,他现在真是有满腹疑问,简直恨不得倒提起这只白毛狐狸一通猛摇,把它肚子里的秘密全部都倒出来。 但看着它说了几句话就一副累得快要昏过去,连嘴巴都不想再张的样子,又不由得起了些对弱小动物的怜悯之心,想了想,把狐狸往腋下一夹,扭头便要走。 “等等等等!” 咯吱窝下的狐狸忽然尖叫起来,一边挣扎,一边伸出爪子拼命往前够:“地上那手机捡起来!!” 阮暮灯低下头,这才发现泥地上被狐狸压出了个近似带尾巴的葫芦形的印子,在屁股的位置上躺着一台金底红花款色十分骚包的手机,只是刚刚被它皮毛盖了个严实,自己才没有发现 分卷阅读15 。 青年默默回头,捡起手机看了看,发现屏幕一角虽然已经摔裂成蛛网状,但明显还能用。于是他随手用袖口擦了擦表面上沾着的泥渍,把手机揣进了衬衣口袋里。 “还有那个!” 白毛狐狸明显还没完,爪子探出,往前一指,笔直朝向洞口边上那具烧得焦黑的男尸,“看到了吗,那焦尸手里的小罐子,一定要把它也一起带走!” 村口处新停了四辆车,其中一辆居然还是救护车,也不知道是从多远的地方开上来的。 好些身穿墨绿色奇怪制服的人正在四处走动,几具焦尸被摆在一边,上面盖着白布。还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模样的人,正将一副担架抬上车床。阮暮灯虽然离了一段距离,但仍然从那副圆胖的身形判断出,车床上的应该就是马汉。 一个年约二十的年轻男人,脸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正翘首四顾,一看到阮暮灯——准确的说,是阮暮灯怀里的白狐狸,立刻大叫一声,朝着他们挥手。 阮暮灯怀里半死不活的狐狸伸爪揪了揪他的衣服,示意他往那边去。 “哎呦,萧大大,你又成这副模样啦!” 圆框眼镜男的声音有点尖锐,此时引着阮暮灯来到最边上一辆黑色莲花前,拉开后车门示意一人一狐坐进去,自己则绕到驾驶位上,显然是个负责开车的。 黑色莲花的副驾驶位上已经坐了一个人,听到阮暮灯关车门的声音,回头看向后座。 借着车内有些昏暗的照明,阮暮灯看到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略有些消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颧骨和眉骨的轮廓都很清晰,即使在深夜诡异地戴着一副□□镜,但仍然无损他俊美英挺的长相和清癯疏淡的书卷气儿。 青年认得,那是今年的双料影帝,影视圈里被奉为票房一哥的白意鸣。 毕竟阮暮灯也是在影视城里混了半年,跟过两个剧组的人了,况且白意鸣三个月前才刚刚拿下万花奖影帝,正是风头正盛之时,就算青年没有特意去关心行业动态,也总会多多少少听过看过这位影帝的新闻。 加之他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如白影帝这般出色的人品相貌,他只要看过一眼就不可能忘记,此时在这车里冷不丁见到白意鸣,当真是万万没有想到,惊讶得一时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白意鸣朝他笑了笑,将□□镜拉到鼻梁处,露出自己笔挺的剑眉和深邃的双眼,他伸手朝向青年,“我来抱吧。” 显然说的是阮暮灯怀里的狐狸。 然而白狐并不买账,随意地朝白意鸣挥了挥爪子,“不用,我让阿阮抱着就行。” 白影帝勾起唇又笑了笑,随和地点了点头,回过头去,轻声对驾驶座上的圆眼镜青年说道,“我们回去吧。” 黑色莲花轿车启动,向着下山的方向而去。 阮暮灯此时简直有满山满谷的疑问,多到他不知应该从何问起,但白狐狸已经蜷在他大腿上,大尾巴盖住尖尖的小脸,似乎早就睡着了,而坐在前面的那两人,一个自顾自地开车,一个默默看向窗外,没有一点儿要和他说话的意思。 “白先生,”忽然,圆眼镜青年开口了,问话的对象却是白意鸣,“你想怎么走?” 白意鸣朝倒后镜瞥了一眼后座上的阮暮灯,伸手扭了扭车载空调的调温旋钮,淡淡地回答道,“抄近路吧。” “好咧!” 司机高兴地回答,在控制面板上按了两下,阮暮灯看到,车前灯由原来的黄白光转成了一种奇怪的幽蓝色,车子朝着隐在林间的一条小公路开去。 这条小路并不是他们来时所走的盘山公路,看上去很窄,仿佛堪堪只能容许一辆车通过,路两旁都是茂盛的林木,没有一丝灯光,视野范围只有车前那两道蓝光所能覆盖的区域,显得极为阴森。 阮暮灯很想问问,这条路到底通向哪里,真的能下山吗? 但很快的,他便觉得眼皮越来越重,睡意越来越浓,仿佛有只无形的手,盖在他的眼睛上,将他的思维推向无梦的黑沉之中。 仅仅支撑了不到一分钟,阮暮灯就抱着狐狸,斜斜歪倒在后座上,他连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完全没有察觉…… &&&&&&&&& 阮暮灯不知自己究竟睡了多久,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上半身裸着,下半身只穿了一条内裤,身上擦洗得干干净净的,一些在打斗中弄出来的小伤口也显然被人处理过了,上面还留着碘伏消毒后浅褐色的印迹。 他坐起身,环顾一圈,发现房间挺大,但装修风格很是简洁,桌子柜子上也没有几件杂物,显然是不常住人的地方,但空调温度适中,被褥床单是素雅的淡蓝色,摸上去十分柔软,还能闻到阳光的清爽气息,床尾放了一套叠好的睡衣,显然是给他准备的。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爬下床,套上睡衣,打开门走出房间。 “啊,你醒了。” 阮暮灯循声望去,便见到萧潇歪在客厅沙发上,用一种半瘫半坐的洒脱姿势玩着手机,见到他走出来,也没有动弹的意思,只招呼一声,同时懒洋洋地朝他摆摆手,示意他随便坐下说话。 “你还真能睡啊,帮你擦身都弄不醒你,足足睡了快有二十四小时了吧。” 原来已经过去一天了,阮暮灯心说。 “你变回人形了?” 青年在萧潇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不同于对方神似葛o瘫的姿势,他的坐姿十分正经,腰杆挺直,目光炯炯盯着面前的男人,完全是一副定要刨根问底的架势。 萧潇点点头,“昨天回来之后就变回来了。” “这是哪里?”阮暮灯真觉得自己被问题塞满了,“我能问问,你那狐狸的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萧潇坐起身,从茶几下掏出一罐绿茶,抛给阮暮灯,示意他自己打开,“哦,这里啊,是我家。” 说着他拿起桌上喝到一半的可乐,仰头咕噜噜灌了几口,“至于我的事嘛,现在咱们还不太熟是不是?也不太方便和你说得太细,我那狐狸样子只是借了个形,本质上还是个如假包换的人类。” 阮暮灯打开绿茶,一口气喝了个见底。睡得久了,他现在的确十分口渴。 他觉得男人的话不无道理,两人的确不太熟悉,关系也没好到可以打探彼此私隐的程度,于是不再追问对方的身份,而是提了下一个问题。 “能不能告诉我,郗家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事说来话长。” 萧潇坐直身体,丢下手机,随手从一本杂志上撕下一页广告,在女星硬照旁边的空白处几笔勾勒出一副简易地图。 “这是你们老家那段儿的山脉走向,这是你们阮家村, 分卷阅读16 从地图上看,在西南方向。” 他将地图转了个方向,好让阮暮灯看得清楚,笔尖点了点几道曲线组成的山峦,又戳在最左侧一个圆圈上。 “在你们村子周边,还有翟、娄、刁三个村子,分别位于西北、东北和东南方向。” 萧潇的笔随着他的讲解移动,“这四个村子所在的方位、地势和建筑群形状,都有自己的特殊意义,它们的存在意义,都是为了这里——” 说着,笔尖重重落在四个点十字连线的交汇处,在那儿正正地划了个叉,“郗家村。” “什么意思?”阮暮灯皱起眉,他没想到,郗家村的事,居然还和自己村有关。 萧潇朝他神秘一笑,一双眸子弯起,眼角那针尖大的小痣在眼睛眯起时也随之微微颤动,表情看上去蔫儿坏的,真的特别像一头大白狐狸。 “你知道自己祖上是守墓人吗?” 阮暮灯先是露出一脸茫然的神色,然而仔细思考了片刻,又似乎隐约发现了一些线索,轻轻地“啊……”了一声。 虽然他一直长到十八岁都一步没有出过自己的村子,但并非对外界一无所知的文盲,也知道村子里的传统和外面不太一样,他们从小接触一些特殊的民俗,男孩们但凡身体素质过得去的,便要从小习武。 小时候村里的孩子都那样长大,他也没看出什么不同,但等他离开家乡来到a市,成为一个武替之后,他很快便察觉,自己从小学习的枪棍刀剑拳招式套路都与武校教的那些十分不同,连影视城里的资深武师都说不出到底是哪门哪派的招式。 “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阮、翟、娄、刁、郗五个村子,最早可以追溯到元中期。” 萧潇开始向阮暮灯解释他们村子的来历和与邻村的渊源。 第1o章、一、荒村1o 根据他的说法,当年降术盛行,连当朝统治者也会招募擅下降之人为朝廷服务,而阮、翟、娄、刁、郗五村正是根据降术原理布下的一个大型墓局。 这个墓局由外周四个墓穴构成外阵,将阴怨之气转化为能量,共同镇压阵眼所在墓穴中的“东西”。而这五个村子,则是当年负责镇守墓穴的陵卫的后人。 时过境迁,六百多年过去之后,阮、翟、娄、刁四村所守墓穴已经相继被毁,墓局已破,阵眼中的郗家村古墓不再受阴怨之气所制,又被盗墓贼挖开,使得里面的“东西”重现天日,才酿成了灭村惨祸,甚至殃及了刚巧来到村里的摄影队。 “我想你已经猜到了。” 萧潇放下笔,交叠起双脚,“你们摄影组那几个导演,特意千里迢迢跑来郗家村这种鸟不生蛋的偏僻山村里,绝对不止为了‘外景’这么简单。”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放杂志的小架子上摸出一个牛皮文件袋,将里头的纸张倒出来,在茶几上铺开。 阮暮灯仔细一看,那是许多古玩的照片,大件的杯碗人俑、小件的首饰玉雕,有些清理修复得十分干净,有些则像是刚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看不出本色,显得灰暗邋遢、锈渍斑斑,每一样东西旁边都放着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些编码、日期和备注,显示它们都是最近在a市古玩市场上收缴来的赃物。 “郑锦绣和他手下两个副导演,在拍戏之余,还涉及一些洗钱、走私活动,最近他们接了一桩大买卖,就是去郗家村收一批古董。” 说着萧潇顿了顿,“至于东西哪里来的……” 阮暮灯接过了他的话,“当然是从后山的古墓里挖出来的,对吧?” “没错。” 萧潇点点头。 “郗家村的村长带人挖开了原本应该由他们村世代守护的古墓,在盗出文物的同时,也带出了镇在墓里的东西。” 他从相片堆里扒拉出一张照片,放到阮暮灯面前。 青年看到,那是自己在见到白狐样的萧潇时,对方支使他从焦尸手里拿出来的那个拳头大的小罐子。 “这罐子里封着你们遇到的那种八脚怪虫的母虫,虽然我们现在也不是非常确定,但应该是某种独门秘法培育出的蛊虫,以吸食人脑为食,可以在人颅腔内产卵,幼虫孵化后沿着脊柱往下爬,在腹腔里发育为成虫,破体而出以后袭击活人,重复这个繁殖过程。而且成虫栖息在死者脑部的时候,还有控制人尸的能力,可以操纵活尸做出攻击人的行为。” “原来如此……”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萧潇的解释和他遇到的情况相当契合。 “那么说,郗家村全村自杀,是蛊虫害的?还有,那种黑色的布,为什么可以抵御蛊虫?” “事实上,郗家村那个墓局不止一层,除了周边四处墓葬之外,它本身就处在一个巨大而且相当厉害的迷阵之中,一旦墓穴被破坏到某个程度——比如触碰了那个放置蛊虫的罐子什么的,这个迷阵的阵眼就会被动启动,让整个村子都陷入‘鬼打墙’的状态,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也进不来。事实上,你们剧组遇到我的那天,我正在找进村子的路,若不是碰到你们,我怕是现在都还在盘山路上绕圈呢。” “那,为什么我们剧组就能进去了?”阮暮灯问。 “我们的人后来在收拾残局的时候,在郑锦绣的行李里发现了一块玉玦和一对金耳环,推测应该是从那座墓里取出来的明器,估计这些陪葬品对启动后的迷阵来说,都是‘不能带出去的东西’,所以才会放剧组进村,但却不会让你们离开。” 萧潇想了想,接着说道:“至于村民们,他们应该也是发现已经无法离开村子,而且又遭到那些八脚虫的攻击,走投无路之下,才不得已选择全村自杀的吧……现在人已经都死了,谁又说得准呢……” 他说着,又从桌上的照片里翻出其中一张。 “你刚才不是问我,为什么那些黑布可以驱走蛊虫吗?” 说着萧潇将照片递过去给青年看,阮暮灯接过照片,发现那是将一块黑布放在一张透光台上,放大拍摄的局部细节。 在照片中,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布料的编织方法远比他想象的复杂,针法以某种特殊的规律,编织出犹如符文般的纹路。在纯黑色的麻线中,还夹杂着少许颜色稍浅的、接近深灰色的丝线,若不是放大了看,平常还真的难以发现。 “这种用特殊针法编织的黑布,应该是那五座村子的特有传承,大约是为了保护守墓人,不至于令他们轻易沦为蛊虫的繁殖容器吧。” 阮暮灯想到他们村子的确有将这种布用来包裹“不干净”的东西的习俗,点了点头。 “其实我那天到郗家村的晚上,本来是打算到那个古墓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解决的话,就把事情解决掉的。” 分卷阅读17 说到这儿,萧潇自嘲一笑,“不过么,这次我真的托大了。” 说这话的时候,男人抬眼悄悄打量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青年的表情,一双桃花眼从这个角度看,眼尾显得特别狭长。阮暮灯冷不丁对上他琥珀色的瞳孔,顿时莫名感到脸上一阵发烫。 “嗯……” 他轻轻应了一声,表示自己正在听他说话,但脑海中已经无端浮现出明清话本小说里狐妖惑人的描写。 “墓穴所布的迷阵叫‘重山阵’。” 萧潇说道:“这个阵法布置的方法很复杂,而且改动阵法中的细节,就会产生万千变化,处于阵中的人,会被影响距离感和时间感,明明觉得自己彷如‘千舟已过万重山’,走了很远很远,其实不过是在一个范围里不断地绕着圈子而已。若是不知道如何穿过这个阵法,就会被死死困在里头,不知要耗上多久。这个阵法不仅令人无法出入村子,而且越是接近墓穴,越是容易彻底失去方向感和时间感。” “所以说,你被这个阵法困住了?”阮暮灯问道。 “嗯。” 萧潇也不绕圈子,坦率地承认道:“我在林子里头困了很久,后来硬是把重山阵破了,这才从后山出来……然后我追着被蛊王附体的郑锦绣来到盗洞外,发现里头的东西已经放出来了,于是只能采取些比较,“那只巨大的红鸟,你应该看到了吧?” 见到阮暮灯点头,萧潇接着说下去。 “那是我的灵役,由天地灵气化生的神鸟红鸾,平常化成神魂蕴养在我体内,威能很强大,但每次召出来都很够呛,对现在的我来说,消耗有点儿太大了,所以你才会看到我那时候的那个……咳,那个毛绒绒的丢脸模样……” 阮暮灯怀疑地瞥了瞥一本正经地做着解释的男子,心说正常人就算消耗得再大,也不应该变成一只狐狸的吧? “后来重山阵破了,外头的救援也能进来了,但这次的事情,代价还是太大了。” 萧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本不应该死那么多人的……” 听对方提到剧组里死去的同伴们,阮暮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他想了想,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王朝马汉他们怎么样了?还有剧组和村民的死,你们打算怎么解释?” “我们的身份嘛……” 萧潇笑了笑,压低声音,“算是……专门解决一些不可说事件的专业人士吧……” 说着他并不多做解释,也不让阮暮灯再提问,直接转了话题:“王朝、马汉和沈蕊三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已经送到医院去了,顺便还给他们打了个小小的‘补丁’,让他们忘了自己在郗家村的遭遇。” “啊?”阮暮灯微微睁大眼睛。 王朝和马汉两个人没事他是知道的,不过原来连剧组里的女二号沈蕊也活了下来,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当时他看到臧佳宁、沈蕊几个倒在村子树林边上,因为急着追赶萧潇放出的红鸾,只粗略检查过臧佳宁的尸体,并没有注意到沈蕊原来还活着——不过多一个人没事总是个好消息,他也由衷替那姑娘感到高兴。 “这次的事,绝对不能让公众知道真相,我们只能当成是外景途中因为山路陡峭发生了车祸,三辆车连环相撞后起火,致剧组三十多人死亡了。” 说着他又点了点放在一边的地图,“至于郗家村,我们替村民们收敛了尸体,然后打算修复在古墓附近布下的重山阵,让外人再也找不到这个村子……” “可是!” 阮暮灯忍不住抢白道:“那村子里还有人到外地工作生活,总有一天要回去郗家村的,你们这样处理真的行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萧潇摇了摇头。 “那片五村墓局实在太诡异太危险了,我们现在既无法保证墓穴中没有其他的隐患,也没有余裕进行考古挖掘,就算封堵盗洞,也难保不会有知情者再去打这座古墓的主意。而且整个村子里的人一夜间全部自杀,这个消息如果扩散出去,会引起很大的舆论震荡的……” 他看到坐在对面的青年仍然皱着眉头,似乎难以释怀的样子,他又补充道:“而且我们会派人守在阵法周围,若是有外出的郗家村人归乡,或者附近村镇来的访客,都会适当给他们‘灌输’一些必要的信息,虽然并不能改变一百多村民已死的事实,但起码能让还活着的郗家村人减少些心灵上的痛苦吧。” 阮暮灯没有回答,垂头不语,似乎仍然在思考着萧潇刚才所说的话。 一时间谁都没有再说话。 两人沉默地对坐了一会儿,阮暮灯才抬起头,对比他年长一些的男人说道:“那……我的记忆……你们不需要让我忘记吗?” 萧潇似是没有料到他会有此一问,一双桃花眼睁大,哑然片刻,忽然不知道为什么就笑了起来,他不答反问道:“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阮暮灯心想,等你们替我打过“补丁”,他就变成跟随剧组出外景时遭遇车祸的伤员了,把这些事儿都忘了个精光了,还有什么能“打算”的? 于是他老实地回答:“再去找一份武替或者群演之类的工作吧……” 萧潇闻言笑得更开心了,他站起身,绕过沙发,几步走到阮暮灯面前,两手熟稔地搭上对方的肩膀,用力拍了拍,双眼笑成两弯月牙。 “既然如此,你要不要跟着我学点儿本事?” 他着重强调了“本事”二字,又朝青年狡黠地眨了眨眼。 “我可是很厉害的哦,而且这里还包吃包住,又能继续拍戏,可不比你当武替有前途多了?” 第11章、二、红白双煞o1 那天之后,阮暮灯回到自己临时租住的廉租房,收拾了一下他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房间,便在萧潇家里住下了。 然后他很快发现,萧潇所谓的“跟着他学本事”,其实目的应该是给自己找一个负责做饭洗衣收拾房子的长工,顺便再丢给他一部手机,告诉他照着手机上某个从图标到内容都十分可疑的app开始自学一些基础术法。 以前阮暮灯几乎两手空空来到a市,全靠当群演和武替的收入维持生活,手头无比拮据,自然也不可能买得起多贵的手机。 他之前那部手机是五六年前的二手货,破旧得不行,平常除了接电话和收发短信之外,就只能玩玩三消游戏了,以前在片场里有妹子找他交换微信微博什么的,他回答说不用这些的时候,对方都会露出非常震惊的表情,看他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了个生活在周口店的原始人一般。 萧潇 分卷阅读18 给他的这台手机,明显是新款高端货,和他当日在郗家村里帮变成狐狸的萧潇捡回来的那台一模一样,只是手机壳的颜色是内敛沉稳得多的纯黑色。 手机需要刷指纹才能进入桌面,里头有个名叫“今日开始当道士”的app,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程序,不过当他点开之后,却发现里头的内容远比他想象中的要丰富许多。 “点进‘道法入门’那栏,照着里头写的学。” 萧潇朝阮暮灯摆摆手,“你也可以随便看,如果教程里有看不懂的,就去吧。” 说完他冲对方露出一个灿如春花的笑容,撂下一句非常不负责任的话:“你那么聪明,绝对没问题的。” 于是阮暮灯就这样开始了每天照顾萧潇的起居饮食之外,自学成“道”的日常生活。 萧潇的住所是一个高档小区的高层商品房的顶层复式,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共三百平米,有三大三小六个房间,还有一个四十多平方米的天台花园。 这么大一套房子,以前居然只住了屋主一个人,这令阮暮灯一开始在吃惊之余,又觉得十分奢侈。 青年搬进来以后,被屋主安排在一楼主卧旁边的客卧里,也就是他在第一天睡的那个房间。 除了主卧和客卧之外,一层还有一个小一点的房间,位置在厨房隔壁,被萧潇用来当成了杂物间,里面堆满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二楼靠近旋转扶梯处的一大一小的两个房间,则被当成非常丰富,阮暮灯曾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粗略清点过一轮,发现书本数量竟然近万,很多还是一看就很有些年头的线装本甚至手抄本。 小些的书房旁边就是另外一个房间,两者之间仅仅隔了一道墙,被萧潇打通,有一扇门可以直接通行。 那个房间里布置得十分古怪,里头摆放着案桌和香炉,墙边安了几排架子,放满了形形色色诸如沙盘、罗盘、铃铛、铜钱、八卦之类的法器,以及檀香、鸡喉、石墨、朱砂、赤硝、礞石、蛇蜕、黄纸等等材料。 “这房间给你练习术法用。” 萧潇领着阮暮灯参观屋子的时候,指着房间里的东西说道,“当然以后等你学习引火落雷之类的法术的时候,肯定就不能在室内了,要到天台上去,不过你这还只是基础入门的菜鸟阶段,用这里面的东西足够了。” 阮暮灯当时就忍不住问:“在天台上又是火又是雷的,先不论会不会引发火警,难道就不怕被小区里其他住户察觉吗?” “不要紧。” 萧潇嘿嘿坏笑起来,“就算你把天台全点着了,他们也看不见的。” 于是从此以后,阮暮灯除了每日大清早五点半开始雷打不动的一小时晨练,平常最常呆的地方,就是小书房和隔壁的练习室。 他按照app里的入门教程,一点点摸索学习。 青年脑子灵光、记忆力超群,又是早习惯了看繁体字和生涩难解的文言文的,而且因为从小习武,他家武术的内功底子又和道法对气息的运用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的缘故,原本他以为十分难学的道法,竟然掌握得飞快。 他在两天之内就开了慧眼,又花了三天掌握了相气和辨识阴阳的方法,到了第七天,阮暮灯已经将入门教程里的所有经文、咒语倒背如流,之后的一周,他每天都猫在小书房里,反复练习三七共二十一种基础符咒的画法。 这天恰好是周末,萧潇约莫是良心发现,终于想起了他的便宜徒弟,于是溜溜达达进了书房,询问过阮暮灯的学习进度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眯眯地说道:“很好,好好练啊,等你把所有符咒都熟练掌握而且运用自如之后,再找我要进阶篇的密码。” 说完他退后一步,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将青年上下打量了两遍,话锋突然一转道:“你是不是还想拍电影?” 阮暮灯一愣。 他其实想要的并不是拍电影,但比起像现在这样宅在这儿每天和黄纸朱砂打交道,的确进入剧组、辗转各地拍电影更有希望找到他失踪许久的哥哥,而且若是能够混出一点儿名气,说不准哥哥就能看到自己的消息,主动找过来了。 于是他轻轻“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的确想去拍电影。 “很好。” 萧潇笑得更开心了,他抬手拍了拍徒弟的肩膀,“去超市里多买点儿好料,我们今晚涮火锅,有贵客临门。” &&&&&&&&& 傍晚六点三十分。 阮暮灯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前,正用小刷子清洗着牛百叶,一旁已经摆满了料理干净的菜肉菇菌,灶台上还炖着一大锅浓香扑鼻的牛骨高汤。 厨房外头,萧潇和他的客人正坐在客厅沙发里,刻意压低了声音说着话。 “这罐子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萧潇翻来覆去地把玩着手里的一个陶罐,对坐在旁边的人说道。 那陶罐约莫拳头大小,表面蓝黑色的油彩许多处已经褪色剥落,露出底层陶泥灰黄的原色来——正是曾经被剧组导演郑锦绣的焦尸握在手里的那只。 “哦?” 来人正是新科双料影帝白意鸣,此时他正两腿交叠,姿势闲适地靠在沙发上,无框眼镜后面的一对深邃眼眸带着柔和笑意,显然和萧潇关系极好的样子。 “古先生那边调查过,说这个罐子是蒙元的粗陶制式,里头的‘东西’的确都放出来了,罐子本身没问题。” “唔……” 萧潇翻转陶罐,将罐子底部亮出给白意鸣看,上头有一个粗糙的凹陷,如同一个不规则的月牙形状,“你看这里,觉得像不像一尾阴阳鱼?” 所谓“阴阳鱼”,是指太极图中那圆形图案,因其形似一黑一白两尾游鱼头尾交缠在一起,因而有此称谓。 “鱼身阴刻,鱼眼处虽已磨损,但仔细摸摸的话,还是能感觉到那处有一点儿凸起的痕迹的,这应该是天阳减而阴爻生,中凸为坎的阴鱼刻纹。” 萧潇说道:“既然这个罐底雕着阴鱼,是不是意味着,应该还有一个罐子会雕阳鱼呢?” 白意鸣一愣,又听萧潇说道:“还有,如果阴鱼的罐子里封着蛊王,那么阳鱼的罐子里又会封着什么呢?” “……” 他明白了萧潇的意思。 沉默片刻,白意鸣回答道:“我知道了,会转告古先生,让他安排人再仔细调查一下,不过……” 说着他叹息了一声,“盗洞已经被堵死了,而且现在郗家村已经被重山阵重新封上,就算是古先生他们的人想要进去也不太容易,而且他们最近忙着收拾郑锦绣那剧组的烂摊子,怕是也分不出多少人手了……” 萧潇点点头表示明白。 毕 分卷阅读19 竟这是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知名导演的大制作电影,还没开机就铺天盖地宣传了许久,结果才拍了一个月便在外景途中遭遇车祸,一下子死了三十多人,本来就已经够骇人听闻的了,加之男女主演还是人气相当高的当红演员,想要不引起全民关注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事情沸沸扬扬地闹腾了快半个月,虽然在“上头”的授意之下,没有人敢深挖这事,只以单纯的意外给掩盖了过去,但后续的许多事儿,还是让负责处理这些事的人忙得焦头烂额,任谁也没太多心力再在这个风口浪尖去调查深山之中那座罪魁祸首的元朝古墓了。 “对了,拜托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萧潇忽然转了话题,提起另外一件事。 白意鸣笑了起来,摸出手机,刷开微博,手指快速点击几下便搜出一个视频,递到萧潇面前。 男人接过手机,摸着下巴美滋滋地看了起来。 这些天来,《秦岭诡墓》剧组车祸的新闻炒得沸反盈天,除了死者之外,幸存者也备受关注。 除了仍在住院,因为受惊过度而精神恍惚,引得粉丝们忧心忡忡的女二号沈蕊,另外一个格外受瞩目的,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武替。 事情的起因便是由剧组摄像师马汉传到自己微博上的一段视频。 他和王朝作为车祸的四个幸存者,伤势最轻,也是最早出院和面对媒体的人。 根据两人的说法,当时因为山体滑坡,车祸来得十分突然,加之过程中他们磕碰得厉害,都有点儿脑震荡,所以具体细节两人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是坐在附近的武替阮暮灯抓住他们从碎裂的窗户滚出大巴,才避免了同车子一起坠崖起火被烧成黑炭的悲剧。 当时几个幸存者都有照片被媒体曝光。 虽然只是一张最最土气的白底证件照,但阮暮灯的脸那是长得真叫一个好,连证件照都无法掩盖他眉如刀裁、目若星辰,从脸型到五官无一不俊美到令人侧目的出色长相。 照片一出来,围观群众都震惊了,纷纷求追踪报道青年的伤势情况,后来又听说这美人儿还是危急关头救了两个人的英雄,更是对他好奇得不得了了。 就在许多人都将关注投注在阮暮灯身上的时候,马汉传了一个自己剪辑的视频——根据他的说明,这是剧组排练的两段打戏,视频中的主角,正是救了他一命的武替阮暮灯。 视频很短,总共也不过两分多钟,光照很暗,而且画面有些摇晃,但并不影响大家看清内容。 第一段是青年挥舞着一块黑布,在狭窄的房间里腾挪跳跃,仿佛是在和许多体型细小但速度很快的小怪物在战斗一般,身法灵动、力量感十足。 第二段画面则是多人戏,对手被打上了马赛克,但看得出来应该是在演丧尸一类的怪物,青年陷在人堆里,左右手各抄一根短棍,出手如电,气势如虹,两三下便放倒一个,手法利落,没有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动作却格外漂亮,给人一种拳拳到肉、招招毙命的爽快感。 这段视频发出才不过几个小时,转发已经过了二十万,又在一天之内传遍了各大平台。几天下来,播放量已经积累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秦岭剧组帅哥武替”这个tag已经在话题榜前五上挂了三天了。 萧潇滑动手指,快速浏览了一下这条微博下面的热门评论。 【哇靠,这身手也是没谁了!一看就是真练过的!】 【这是书里鹰嘴猴突袭还有大战白毛粽子群的两段吧?原作粉表示打得太赞了必须好评!!】 【男神啊啊啊我觉得自己又恋爱了~~~】 【这么帅又这么厉害居然只是个武替?这不科学!!】 【希望u1i灯灯伤势早点康复,好想在大屏幕看到他嘤嘤嘤~~~】 ………… …… “不错,”萧潇满意地点了点头,“知名度有了,之后就应该让他出现在大众视野里了……” 就在这时,阮暮灯端着一个巨大的铜制火锅从厨房里出来,将它放在饭桌中央,熬煮得浓白的牛骨汤香味顿时充盈了整间屋子。 萧潇和白意鸣都停下话头,回过身去,将视线集中到青年身上。 阮暮灯直起身,一抬头正好对上两人的目光,微微一愣,回给他们一个不明就里的微笑,“东西都准备好了,很快就可以吃了。”说完轻轻颔首,转身又钻进厨房里去了。 “怎么样,不错吧?” 萧潇嘴角噙着一抹明显的笑意,朝坐在旁边的影帝没头没尾来了一句。 白意鸣摇摇头。 “你这个颜控……” 他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行吧,谁叫他是我师弟呢。” 第12章、二、红白双煞o2 餐桌上,阮暮灯准备了很多好料,还特地炒了一碟屋主指名要用来调蘸酱用的椒圈。但他很快发现,白影帝只从锅里捞素菜,肉食一口不碰。 “晚饭时我不吃肉。” 白意鸣微笑着解释:“毕竟我今年都三十五了,不像你这二十啷当的年纪,要注意节食养生保持体形。” “不用管他,我们吃。” 萧潇边说边舀了满满一大勺肥牛片搁面前的酱碟里,夹起一块呼哧呼哧吹了两下塞进嘴里,露出满足又幸福的表情,“好吃!” 几人一边吃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等桌上的盘子空了大半,吃得差不多了的时候,白意鸣才放下筷子,说起另一件要紧的事儿。 “明天白天让3子带阿阮去剪个头发做个造型,晚上去试个镜,有个c牌运动饮料的广告,我给推荐了阿阮。” 白影帝朝阮暮灯笑笑,又补充道:“对了,阿阮你还不认识3子吧?他就是那天你在郗家村下山时见过的那个戴眼镜的孩子,之前一直跟着我,人很能干的,以后就是你的助理了。” “c牌啊……”萧潇有些惊讶。 那可是全世界排得上号的大品牌,即使只是旗下一款运动饮料,也是多少人抢破了头的代言。 若说这等美差是说给白意鸣本人的还能理解,毕竟人家双料影帝的咖位摆在那里,但现在直接给一个完全没有在公众面前露过脸,仅仅只凭机缘网红了一把的娱乐圈菜鸟,似乎就有点儿不太科学了。 “你确定阿阮真的能上吗?” “嗯。” 白意鸣笑着点头,接着解释。 “原本这个广告的确是想要谈给我的,后来我给推荐了阿阮。开始c牌广告部那边还有些犹豫,不过一是阿阮条件是真的好,而且最近又有网络热门话题造势,二是后来荣贵的岳老板给作了保,才敲定下来的。” “荣贵的老板?” 萧潇听出了疑点, 分卷阅读20 也放下了手里的筷子,正色问道:“他干嘛要特意卖你这个人情?” 这“荣贵”全名“荣贵集团公司”,是a市三大集团之首,老板名叫岳嘉鸿,今年六十出头,是个香江人。 他在香江靠连锁酒店和夜总会发家,十多年前把事业做到大6,从此在a市落地生根,越做越大,现在产业已经遍布全国,以房地产、影城、酒店和娱乐业为主,有自己的视频网站和地方卫视的长期冠名节目,算是圈子里相当有分量的人物了。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了。” 白意鸣从容一笑,“当然,广告换成阿阮,一来是c牌那边给的酬劳会低很多,二来嘛……” 说着他转头看向萧潇,“还要麻烦你亲自出手,帮岳老板解决一个棘手事儿……” &&&&&&&&& 第二天果然3子十点准时登门,开车接阮暮灯去做造型。 刚刚起床的萧潇也叼着块涂满草莓酱的面包,高高兴兴地跟着去了。3子斜眼瞥他,男人挺起胸脯回答:“我现在是他的经纪人,阿阮的第一份工作,我怎么能不跟去看看。” 今天3子开的是一辆低调的toyota普拉多,将人带到市中心一处美发美容沙龙,把人往椅子里一按,立刻开始兴致勃勃地和造型师讨论起要怎样把面前这块颜值爆表的璞玉雕刻成炫瞎人眼的工艺品了。 “哎呀这皮肤,手感真是没说的。” 造型师是个gay里gay气的娘炮,染着一头紫毛,穿着十分风骚的深粉色衬衣,扣子解到第三颗,领口下露出的皮肤白而瘦削,一看就是个从不运动的弱鸡。 他一边赞叹着,手掌一边在阮暮灯脸颊上摸来摸去。 “哎呀,这唇色也好看,浅浅淡淡的很有少年感,上了口红也一定很上镜的。” 可怜阮暮灯一个乡下里来的土包子,连女孩的小手儿都没拉过,更别提被个同性这般上下其手尽情揩油了。 此时满脸通红,又苦于身上罩着剪发围布不好乱动,又羞又恼之下,本能地朝着坐在休息区喝茶吃点心的萧潇看去,却见那人正埋头玩着手机游戏,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窘境。 “你发质很好,又黑又软,哥哥给你剪短一点,把额头露出来,这样脸型衬得更帅哦!” 吃够了豆腐,造型师终于良心发现,拿起剪刀,开始卡擦卡擦干起活来。 当初阮暮灯进《秦岭诡墓》剧组的时候,因为要当男主角的替身,所以配合臧佳宁反派脸硬汉的形象,剪了一个寸头。此时半个多月过去了,整齐的板寸长长了不少,因为发质柔软的关系,几撮刘海耷拉在额头上,挡住了他形状精致漂亮的眉骨。 虽然娘是娘了点儿,但身为白意鸣的专用造型师,这位紫毛帅哥的技术那是没话说的。他动作利落地帮阮暮灯剪好头发,又修了脸刮了眉,之后又是深层洁面又是补水面膜又是精华护肤折腾了许久。 等到青年终于化了淡妆又换上西装,被推到摄影棚里拍平面硬照的时候,整个人都已经被折腾得几近麻木,犹如提线木偶一般,一个指令一个动作,脸都笑僵了。 “不错嘛,捣搡得可真帅啊。” 萧潇站在摄影师三步开外的地方,看着阮暮灯被摄影师摆弄着,一连换了三套衣服,拍了上百张硬照,朝3子比了个拇指。 “那当然!”3子满脸兴奋,“白先生可是说了,这是要给阿阮做档案的,肯定要拍得帅一些!” 拍照一直折腾到下午四点多,一共五套造型下来,等摄影师比着“ok”的手势,大喊结束的时候,阮暮灯整个人都萎靡了,他觉得这比他站六小时的梅花桩还要心累。 阮暮灯被3子拉到休息区,低头默默地啃饼干,眼睫低垂,一言不发,明明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总给人一种委屈巴巴的感觉。 但亢奋之中的3子才不管他到底委不委屈,他蹭到萧潇身边,两人一起翻看着刚刚传到他pad里的青年的照片。 虽然还没有经过精修,但阮暮灯本身长得出色,脸和身材都是顶尖男模级别的,又有精心打扮和专业摄影的双重buff加成,照片出来的效果已经非常的好,让3子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可以了,现在就差最后一件事了!” 3子一拍大腿跳起身来,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餐巾纸,沾了茶水,摁住一脸迷茫的阮暮灯,开始给他擦嘴唇上的口红,等颜色都揩掉了之后,又问造型师要了块医用创口贴,往青年额角上吧嗒一下,不由分说地将人拉到摄影棚一个健身房的场景里,让他站在一台跑步机旁边,又塞给他一件紧身工字背心,“把这个换上。” “这是要做什么?” 阮暮灯有些不情愿,但看到萧潇在一旁盯着他,便乖乖脱掉了身上的灰色t恤,换上工字背心。 3子给他的背心很紧,纯白色的棉质布料紧紧包裹住他纤长但结实的上半身,标准的倒三角形,把他的肌肉轮廓勾勒得无比诱人,他下半身穿的是一条紧身牛仔裤,裤腰不算低,但背心下摆与裤子之间刚好有两指的距离,足以露出他性感到极点的菱形腰窝。 “行了,这样刚刚好。” 3子把人推上跑步机,用手机抓拍了几张跑步的动态,又递过去一条毛巾让他擦汗、扭开一瓶冰水让他大口大口仰头灌…… 如此摆弄了一番,终于拍得满意了,才放了阮暮灯自由,同时缩到一边,用修图软件给自己挑出来的照片加了点滤镜,然后用某个账号发了一条新微博。 他登6的账号是一个以前养的小号,注册了两年多,断断续续发了四百多条微博,内容都是一些很爷们儿的兴趣,例如枪械刀具科普、文物考古、惊悚悬疑电影、小众摇滚之类的,间或转发一些猫片、风景乃至美食料理,总之一不涉时政二不瞎哔哔,翻遍了也找不出黑点,还显得清纯不做作又特别接地气,就是为了在关键时刻——例如现在,给事务所里的新人艹人设用的。 就在两周前,他已经把这个账号的名字改成了阮暮灯的,还给认证了,认证资料绑定在白意鸣所属的“星曦”事务所旗下。 后来阮暮灯借着马汉拍的视频出了名,许多人顺藤摸瓜搜到他这个账号,粉丝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几万,许多人都在他的微博下刷留言求报平安报近况,3子一直没有回应,为的就是等今天。 他发的微博很短,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谢谢大家关心,恢复得不错,最近开始复健了。” 后面跟着六张照片,有阮暮灯伸展四肢专心跑步的,拿着毛巾低头擦汗的,还有一张仰头灌水的特写,镜头拉得很近,一头利落的短发,额角还贴着胶布,脸上的汗珠和湿润 分卷阅读21 的淡绯色薄唇都清晰可见,带着莫名的色气,又格外野性而纯情。 微博一经发出,转发和评论简直以爆发的速度猛涨起来,瞬间过千,“男神”、“老公”、“好帅”、“舔屏”等关键词迅速占领热评,中间夹着祝福和鼓励,粉丝数也在疯狂转发中就突破了三十万。 “接下来就是保持热度和话题度,还有控好评了。” 3子手速飞快,切回自己的账号,拉开私信列表给其中几个联系人发了消息,然后将手机揣回口袋里,朝已经换回了白衬衣的阮暮灯拍拍手,“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去大厦顶楼的餐厅吃顿牛排吧,晚上七点还要面试呢!” 第13章、二、红白双煞o3 晚上的面试出乎意料的顺利。 广告片的导演是c牌饮料特地从香江请来的老牌导演,名叫洪双发,以前拍过几部口碑非常不错的硬派警匪片和武打片,这几年上了年纪,事业心变淡了,已经好几年没再接新电影了,这次受老朋友荣贵老板岳嘉鸿之托,接了这个广告,光是这噱头,已经够这广告没播之前就在娱乐版面上炒上一轮了。 面试的地点设在影视城的一个小工作室里,洪双发和他的团队已经到了,老导演一头斑白的短发,虽然已经六十多岁,声音却依然很是洪亮,精神矍铄,看起来中气十足的模样。 洪双发普通话说得不好,操着一口香江方言,中间还夹着英文,看到阮暮灯本人,先是对他的外貌条件小小惊艳了一把,随后让他在面前打了两套拳,又和他带来的武师过了两招,就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青年的肩膀,表示这靓仔功夫够硬,脸帅身材赞而且还够犀利,自己很满意,就用他了。 导演一点头,法务现场便和萧潇这个临时经纪人签了合同,这工作便算最后拍板定下了。随后导演交给阮暮灯一本薄薄的剧本,叫青年回去把剧本研究研究,下周二正式开拍,事情就算是这么了了。 整个面试过程费时不到一小时,不过三人从工作室出来的时候,3子便接到了白意鸣白影帝特地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人简单交代了一番,他们便又坐上了车,向着十公里之外的一家名叫“花月”的高级日式料理店而去。 “3、先生……” 阮暮灯坐在后座上,斟酌了一下,对负责开车的3子问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哈哈哈!” 3子听到阮暮灯这么叫他,忍不住大笑起来,“我也姓白,不过你叫我3子就行了。” “他们家兄弟姐妹很多,名字都是按照出生排序的,不用和他客气。” 萧潇也笑起来,又朝3子说道:“新年前我见到拾伍和16的时候,俩小子才刚刚会走路吧?” 3子笑着答道:“拾伍、16现在已经会上树抓鸟、下河摸鱼了,就是皮得不行,上个月我听说拾柒妹妹似乎也有了感悟,应该也快要成了。” “……” 阮暮灯听着他们的对话,冷汗刷地下来了。 先不论哪家的小孩能生到十七个,光说那排行十五十六的两个孩子,寻常娃娃若是刚刚会走路,那也不过是一岁出头的年纪,去年到现在满打满算也不过过去了半年,哪个孩子不到两岁便能爬树下河的?至于对那小拾柒“有所感悟”的说法,更是怎么听怎么可疑…… 这般想着,阮暮灯条件反射地开了慧眼——经过两周的练习,他现在已经运用得收放自如,甚至可以连续几小时保持着开着慧眼的状态了。 果然,在他的慧眼里头,坐在驾驶席上的3子浑身笼罩在青色的光晕之中。 这种光晕便是万物众生的“气”。 人类的气晕一般呈现淡黄、淡橘的色泽、身强力壮者浓郁而明亮,体虚病弱者则暗淡沉郁一些。 根据书中所说,大富大贵命格者或者身上有大功德者,气晕深橙近红,而紫微星入命——也就是所谓的真龙天子,则是传说中的“紫气”,这两种气晕都极是罕见,阮暮灯这个刚刚学会相气的人,自然是从来没有见过。 至于游魂阴鬼在慧眼中通常淡而无光,呈现灰白或浅灰色,恶鬼怨魂则以其怨气浓重程度显现出深灰或者纯黑色,煞气笼罩者气晕黑中带红,濒死者黄晕渐褪而白晕由天灵而生。 除了这些之外,书中还记载了另外两类气晕的颜色。 人类修炼到一定境界,身体除了会被浓郁的光晕笼罩之外,更是会散发出一层红光甚至紫光,道行越高的色泽越深、光华越盛,拥有这种“气”的人,阮暮灯此刻身边就坐着一个,那便是托着腮微笑地看着他的萧潇。 而另外一种,则是畜生修行小有所成时,便多呈现青色或绿色光晕——就像3子那样。 “阿阮你应该知道‘五大仙’吧。” 萧潇看到阮暮灯骤变的脸色,知道他是开了慧眼,顿时笑得更开心了。 阮暮灯点点头。 “狐黄白柳灰”的故事,青年以前也没少看少听。 所谓的“五大仙”,指的便是狐狸、黄鼠狼、刺猬、蛇和老鼠,这些农村地方常见的小动物,自古被人认为极具灵性,比其他动物更容易修炼得道,而且容易与人结缘,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人类生活之中。 “3子他就是白家人,他们一家一直都在帮我做事,算是多年的老朋友了。” 萧潇食指轻轻在嘴唇前比了个“嘘”的手势,“一定要保密,别说出去哦。” 阮暮灯听到这个答案,再看向3子的时候,整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了——这么一个圆脸大眼人模人样的男孩子居然是只刺猬!而且还是一只不知道修炼了多少年,很有些道行的刺猬! “那么……” 阮暮灯立刻想到了另外一个姓白的人,“白意鸣先生他……” “哈哈哈哈哈!” 开车的3子又一次大笑起来,“白先生是如假包换的人类啊,不过他家和我们渊源颇深,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同宗’吧!” 隔着座椅,阮暮灯看不到3子的脸,于是他“闭”上慧眼,把目光投向坐在旁边的萧潇,目光炯炯,表情上明明白白写着“求解释”三个大字。 “白意鸣老家在东北,从他的外高祖母那辈开始,就是当地非常有名的‘出马仙’。” 因畜生修行不易,故而一些有灵性的动物,比方狐黄白柳灰五大仙家等等,常常在有了一定道行之后,为了躲避雷劫或是修炼更快而附体在人类的身上。 若是被附身者本身自愿和精怪和平共处,那么这些得道的“大仙”便常常会借附身者的身体,或占卜吉凶、或舍药寻物、或驱鬼除妖,在替人消灾解难积累功德之余,还能帮被它附体的人赚取钱财,这就是所谓的“ 分卷阅读22 出马仙”。 能被“出马”的,通常都是当地树大根深的名门望族或者福泽深厚的仁善之家。 “仙家”借这些人家的香火和供奉修行避劫,被附身的人借“仙家”的道行赚取名声和钱财,彼此互利互惠,几代下来,常常会结下难以分割的渊源。 “现在白家的家主是白意鸣的奶奶,她老人家‘出马’的对象,正是3子他们的老祖宗。” 萧潇说道,“以后白意鸣的孪生妹妹也是要回去继承白家堂口的,应该也就是这几年的事了。” “嗯,就是这样。” 3子一摆方向盘,把车子驶入右转车道,“其实这次荣贵集团老板的事儿,也是白家奶奶给牵的线……前两天荣贵的岳老板特地飞去给我们老祖宗看过,她老人家说了,‘很棘手’,若想保住性命,还得回到a市,请萧大大亲自出手才行。” &&&&&&&&& “花月”是一家怀石料理店,位于江边一座小公园中,以竹篱笆圈出一块区域,按照日式庭院的模样修筑得意趣盎然,价钱自然也是人均上千起跳的,属于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约谈场所。 荣贵的岳嘉鸿岳老板已经早早等在了约好的包厢里,像是为了掩饰焦躁一般,正不停地转动手里的茶杯,时不时拿起桌上的湿毛巾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3子将萧潇和阮暮灯送到,给双方做了介绍,便找了个借口先走了。反正岳老板的司机等在外头,无论他们谈到多晚,也肯定会负责将萧潇和阮暮灯两人送回家的。 “听说岳先生遇到了些怪事,需要我们帮忙,对吗?” 待穿着和服的漂亮服务员上好菜又悄无声息地退下之后,萧潇也不磨蹭,开门见山切入了正题。 岳嘉鸿又拿起毛巾擦了擦汗,表情既纠结又惊惶。 在他见到萧潇和阮暮灯的时候,不免因为两人看上去太过年轻而感到大失所望。 毕竟他现在要找的可是一个捉鬼除魔的大仙,这两个看上去二十啷当的俊俏小伙儿,在他看来真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典范,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儿。 但他转念一想,毕竟这“萧大师”可是白仙姑给推荐的人,连当年那给他爷爷相了祖坟,保了他们家五代富贵的白仙姑都坦诚“自个儿不如他”的人物,肯定得有些真本事才对——反正他现在也已经走投无路,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管不了那么多了! 想到这里,岳嘉鸿把心一横,扑通一下来了个五体投地,用带着浓重香江方言的哭腔喊道:“萧大师,求求您了,一定要救我一命啊!” 喊完,便趴在地上,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说起了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的诡异遭遇。 事情要从他的一个私生子的婚礼说起。 和不少他们那辈的香江土豪一样,岳嘉鸿除了一个正室,还有两个外室,三人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关系还意外的和睦,有时候还会一起打麻将做美容,《雪梨日报》还曾经做过专题,调侃岳老板“齐人之福”和几位夫人“容人之量”。 岳嘉鸿的正室给他生了两儿一女,都已经各自成家立业,在荣贵集团里担任要职,两个外室给他生了两个私生女和一个私生子,都不姓岳,也不入族谱,但岳嘉鸿也没有亏待他们,从小送出国外,成年以后回国,两个姑娘得了一大笔丰厚的嫁妆,而最小一个私生子则开了个模特工作室,靠着荣贵的关系网,也算混得不错。 这个私生子跟他母亲姓张,名艾云,不过平常大家都叫他英文名ivan。 他今年二十五岁,虽然是幺子,但顶着私生子的名头,十三岁便送到白头鹰国放养去了,既没有长在父母身边,成长环境又有文化差异,和他的土豪爹自然谈不上多少感情。 三年前他从一所野鸡大学毕业,勉强算是学成回国,用他爹给的钱开了个叫“潘多拉”的模特工作室,养了十多个年轻貌美身材火辣的嫩模,既满足了他酒池肉林终日睡死在女人堆里的愿望,又能让他有个不用整天问家里人要钱的经济来源。 于是ivan就这样过了三年花天酒地的纨绔生活,隔三差五被《雪梨日报》和《2周刊》放个花边艳照,泡过的妹子怕是连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终于,在不久之前,这败家公子和一个混血海归女歌手陷入热恋,并且决定闪婚。 虽然岳嘉鸿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过ivan的私生子身份,但毕竟是自己儿子,所以在上月的婚礼上,岳老板还是出席了。香江媒体还为此小小骚动了一把,以“张公子趁婚礼东风终于认祖归宗”为噱头发了许多通稿。 婚礼在香江城中心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大厅举行,当天来的客人很多,岳嘉鸿也觉得很有面子。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ivan的情绪却表现得十分焦躁惊恐,整个人都不在状态之中,在婚礼流程中也频频出错,连被他爹押着去和那几个特地请来镇场子的商界名流打招呼时,也一直慌慌张张左顾右盼,连个笑脸都挤不出来,简直丢人至极。 宴席过半的时候,岳嘉鸿终于被他这不成器的儿子惹得光火了,拎着人往后台休息间一丢,质问他究竟是不是嗑药了,才这么恍恍惚惚跟见鬼了似的。 没想到听他爹提到个“鬼”字,ivan平日里拽得二五八万的一个大小伙儿,居然“哇”地一声嚎了起来,抓着他爹的衣角,颠三倒四地说着自己真见鬼了之类的话。 “令公子在婚宴上看到了什么?” 萧潇打断岳老板连方言都飚了出来的“我就好嬲好绪,将话题拉回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上,“无论是多么小的细节都可以,请你仔细回忆一下。” “这……他、他当时说……” 岳嘉鸿想了想,“ivan说他在婚宴上见到一个女人,穿着身白裙子,坐在后面哭哭啼啼的……然后、然后他当时就很奇怪,为什么有个靓女在他婚礼上哭成这样,旁边的人都好像没有注意到,于是他就走过去,看、看到……” 说着他用力吞了口唾沫,“看到,那个女人……长得好像他工作室里一个……一个刚刚自杀的嫩模……” 萧潇长长地“哦”了一声,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后来听他那么说,我还特意到会场走了一圈,根、根本没有看到这样的女人啊!” 岳老板补充道:“当时我就觉得他八成是嗑药了,就骂他胡说,还很生气地打了他一巴掌,没、没想到……” 他的声音突然拉长,拖出一声明显的哭腔:“ivan他……他没多久就死了——” 第14章、二、红白双煞o4 根据岳嘉鸿的 分卷阅读23 说法,婚礼之后仅仅才过了一个星期,ivan就死于一场车祸。 那场车祸本身就非常诡异,ivan开着他的奔驰s回自己在市郊的别墅,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红路灯处的监控清楚地拍到,他的车子像是在躲避什么东西似的,来了一个急转,向右一头撞上了路墩,随后被后面一辆满载的百吨大卡追了尾,整辆车被挤成一团废铁,ivan当场死亡,整个人都压得不成人形了。 当时这桩车祸在港城十分轰动,有一家媒体不知从哪儿拿到了车祸现场的第一手照片,直接打上一层薄薄的马赛克,就给登到了周刊彩页上。 那辆价值千万的跑车仿佛在废铁场钢碾子里过了一轮,已经碾得看不出原形,中央一团马赛克,只看得出一片血糊糊的颜色,却让观众一边浑身鸡皮疙瘩乱冒,一边不由得联想坐在车子里的人到底给挤成了个什么样儿。 骤然死了个儿子,岳嘉鸿当然很伤心,但很快的,他这点儿父爱便被恐惧完全取代了。 一周之后,ivan过了头七,便准备下葬。 遗体告别仪式上,岳老板站在家属队列最前头,朝大厅里前来祭奠的人群望去,隐约看到后排站了个穿着红衣服的男人。 照理说出席丧礼的人,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就连他那死鬼儿子手下那几个小嫩模,也不可能会没谱儿到在这种场合穿大红色的衣服。 而且从他的角度看过去,那个男人像是刚刚获知了什么天大的好消息似的,站在队伍里手舞足蹈,哈哈大笑。但那红衣男子身边的人却好像完全没有留意到还有这么一个疯子,连一个眼神都吝于给他。 岳嘉鸿因为那几天总是睡不踏实而精神不济,整个人都有点儿浑浑噩噩的,当时他并没有想那么多,只以为是哪里来的砸场子的,一时间热血上头,便冲着那人直奔过去,就要不顾形象地撸起袖子揍人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等他走得近了些,那个人隔着人群抬起头来,正对上他的目光,那张哈哈大笑的脸,竟然是他那现在应该躺在棺材里的被挤成了肉酱的儿子!再仔细看看他身上的打扮——哪里是穿着什么红衣,明明是一身血衣! 看到这一幕之后,岳嘉鸿就吓晕过去了,然而等他在医院里醒来,才惊觉更糟的事不过刚刚开始。 那日之后,他经常觉得似乎有人站在他旁边,眼角余光时常猛地扫到一个红色的人影,骤然回头的时候,却又什么都没有。 他已经被葬礼上那幕吓得那叫一个心惊肉跳,虽然一直告诉自己只是心理作用,但那种身边跟着人的感觉又是如此的强烈而清晰,就连好不容易睡着了,岳嘉鸿也总是梦到自己那个不争气的死鬼儿子就站在他床头,伸手掐他的脖子,让他从噩梦中憋醒,吓出一身冷汗。 几天下来,他已经几乎要神经衰弱了,辗转在香江和a市附近有名的寺庙道观甚至教堂,被敲了一大笔功德钱,但情况一点儿都没有好转。 真正让他心慌的是,ivan二七那天,他因为太过害怕而不敢去灵堂拜祭,和自家正室、女儿在山顶别墅躲到凌晨十二点时,忽然听到客厅里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 岳嘉鸿匆匆忙忙下楼查看,见到两个菲佣正面露恐惧地看着他,地上一片狼藉——他家镶在墙上的香坛居然整个垮塌了,他三年前特地从泰国请回来的黄铜镀金神像居然从中央裂开了一条大缝,一摔之下直接断成了两截,从断口处露出的黄铜仿佛在酸液里泡了许久一般,完全被铜绿侵蚀,脆得一捏就碎成了粉末。 这么一出下来,岳嘉鸿是真的要吓疯了,第二天他便连滚带爬飞去黄龙府,找到了白家奶奶。 那日他到黄龙府时已是傍晚,附在白家奶奶身上的白仙姑每天只见三位客,又早过了“看事儿”的时间,原本是不愿见他的,但她只隔着帘子瞅了一眼,便看出岳嘉鸿招惹的东西极厉害,一天都拖不得了。 于是白仙姑看在既是故人,又人命关天的份上,还是给了他一块玉佩,告诉他在这玉碎之前,还可以保他几天平安,其他的她也无能为力,只能试试去求现在住在a市的“萧大师”,看那人能不能帮忙解了这个劫。 “您看看,您看看我这玉……” 岳嘉鸿哭着从怀里摸出一块丝帕,放在桌上摊开,露出了里面一块五寸大小的螭虎造型的玉佩,玉质通透,水头润泽,碧色中透出丝丝血沁,一看便是块美玉,但此时表面却已经布满裂痕,其中最深的一条,从螭虎两眼中心直贯到尖卷的尾部,眼看随时都有可能断成两半了。 “我把这块玉跟眼珠子似的宝贝着,可裂痕还是越来越多……照这个速度,要不了两天,我就、就……” 他一边说,一边觉得自己立刻就要小命不保了,越哭越凶,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岳先生你先冷静一下。”萧潇亲自给大老板续了一杯茶,推到哭哭啼啼的男人面前。 同时在桌子底下悄悄拉住旁边阮暮灯的手,指尖在他掌心轻轻划拉了几笔。 阮暮灯感觉到掌心痒痒的,本能地瑟缩了一下,但什么都没有说。很快的,他便察觉到了男人在他手掌里写的是个“开”字。 他在领悟了对方意思的瞬间,慧眼便已经睁开。 在阮暮灯的慧眼里面,他看到岳嘉鸿浑身笼罩在一层黑气之中,而这黑气里还隐约带着深红的血光,尤其是在这中年男人的额头,那红黑色的雾气浓郁得几若实质,仿佛凝固的血污般,透着令人浑身发冷的不祥气息。 萧潇也端起杯子,神态悠闲地啜了一口茶,才施施然说道:“岳先生,你这是遇到喜气鬼了。” “什、什么鬼?”岳嘉鸿正哭得投入,冷不丁听到萧潇的话,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两个字。 “喜气鬼,‘喜气洋洋’的‘喜气’,和你儿子在他的婚礼上遇到的那个‘丧气鬼’,并称红白双煞。我可以一起解释。” 萧潇淡淡一笑,开始说明。 “所谓的‘喜气鬼’自古有之,对它们的描述,通常是在丧葬礼上出现一个身穿红衣的人,满脸欢喜,手舞足蹈,有些时候还会和旁人说些难以理解的话。这‘人’并非谁都能看见,但只要是能看到它的人,都会在七日内暴毙。”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至于你儿子婚礼上出现的,则叫‘丧气鬼’,和喜气鬼相反,他们一身缟素,在婚礼、满月宴之类的喜庆场合哭哭啼啼,看到它的人,依然只有七日暴毙一个结局。” 岳嘉鸿连连点头,他看到萧潇竟然能说出这些东西的来历,顿时觉得此人果然不凡,自己的小命似乎有了一丝希望。 “这两种鬼的成因,都是在大喜大悲中突然惨死 分卷阅读24 ,加上命格特殊,怨气和阴气相互叠加,使得它们变成了极为阴煞的恶鬼。喜气鬼和丧气鬼成型之后,会出没在婚礼和丧礼上,被它们盯上的人便会被其煞气所冲,通常情况下可说是无法可解,七日内必死于凶煞缠身。” 萧潇超阮暮灯瞥了一眼,下巴不着痕迹地抬了抬,示意对方注意观察岳嘉鸿身上那股少见的浓郁得仿如实体化的煞气。 “我猜,岳先生你能熬过令郎的二七,应当是全托赖你家供奉的那尊泰国求来的神像,祂的来历的确有点儿说法,才替你挡了遇到喜气鬼后第一个七日回煞的死劫……但以你现在的情况,接下来的三七,怕是连白家奶奶送你的古玉也撑不过去了。” 在听到“无法可解”四个字之后,岳嘉鸿的脸色“刷”地就青了,再听完后面半句,已然血色褪尽,面如金纸,两眼一翻,就似又要厥过去。 阮暮灯,立刻伸手一捞将人扶住,又听萧潇的吩咐,在岳大老板的人中上狠掐几下,硬是将人按了回来。 “等等、等等,先别绝望。” 萧潇让自家徒弟扶着人靠在椅子上,又从包里神奇地摸出一小瓶风油精,帮岳嘉鸿抹在太阳穴上。 “若是你只遇到了喜气鬼,那么九成九便只有死路一条,就算是我,也没把握替你祛除身上的煞气。不过……” 他微微一笑,“令公子在这之前刚刚碰到过一只丧气鬼,若是你也能去碰上一碰,大悲大喜之下两种截然不同的煞气便会互冲互抵,你这命便算是保住了。” “这、可是……”岳嘉鸿哆嗦着嘴唇问道:“那个什么丧、丧气鬼,我要怎么找?” “那就是需要岳老板您自个儿多费心的事情了。” 萧潇笑着回答:“首先要调查清楚它的身份,才好判断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令公子的婚礼上,我们才有可能再找到它。” “好、好!” 岳嘉鸿连连称是,“ivan说那女人是他工作室里一个自杀的模特,我这就找人去查!” “很好,还请你务必尽快。” 萧潇点点头。“因为……留给你的时间,绝对不多了。” 第15章、二、红白双煞o5 有钱有势的人,在情势紧迫、拖延不得的时候,办事效率总是高得突破天际的。于是关于那个自杀了的小模特的调查结果隔天早上便摆在了萧潇面前。 这日岳嘉鸿和他约在荣贵集团的总裁私人小会议室里见面,萧潇自然带上了阮暮灯。 青年现在已经有了点儿小名气,大摇大摆地带过去,很有可能被日常蹲守在荣贵周遭等着挖新闻的狗仔队认出来。 不过萧潇琢磨着,反正他这小徒弟本就是他要全力捧的,荣贵集团本身在娱乐圈便很有背景,岳嘉鸿此时又有求于他,正好蹭点儿东风也不是坏事。 荣贵集团顶楼的小会议室里,岳嘉鸿正满脸焦急地等着萧潇看完资料,无意识地调整着自己的领带,又反复整理领口。 “原来如此。” 萧潇看完之后,将资料递给旁边的阮暮灯,朝座椅靠了靠,“原本以为可以嫁入豪门,结果却只能含恨自杀,死的时候还怀着三个月的身孕,难怪会变成大凶极煞的丧气鬼了。” ivan的模特事务所年初时来了个19岁的嫩模,名叫aanda,身高腿长、纤腰翘臀,胸前一对玉兔波涛汹涌,脸蛋也长得还有几分姿色,于是很快便被自家老板看上,鲜花首饰华服名包连番上阵,要不了两周便泡到了手,成为了ivan的第n任女朋友。 可不过才好了三个月,大少爷的新鲜劲儿便过去了,在没有和aanda说清分手的情况下,又火速和一个混血年轻女歌手陷入了热恋。两人干柴烈火郎情妾意,加之女方家世不错,又当真有些将花花公子套牢的本事,没过多久,两人就迅速决定要结婚。 那时aanda刚刚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人又正好独自在东南亚参加一场走秀,人生地不熟的,自然也没有谁和她聊国内娱乐圈的花边八卦,当然也无从得知自己已经被男朋友和孩子他爹抛弃了。 好巧不巧,aanda从东南亚回来,回工作室报道的第一天,ivan不在,却刚好碰到ivan的助理帮老板去买结婚戒指。 天真又有些虚荣的年轻姑娘摸着自己的小腹,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很快便要嫁入豪门,狂喜之下,她在工作室里四处炫耀,却突然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事嘲讽地告知,戒指是给另外一个女人准备的。 得知真相的aanda一瞬间从飞上枝头的凤凰沦落为所有人的笑话。 她整个人都崩溃了,立刻便找到了ivan,告诉他自己已经怀了他的宝宝,然而那个大少爷却只是将一张二十万的支票甩到她脸上,告诉她不要搞事,赶紧去把孩子打掉,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在这圈子里继续混下去。 当天晚上,aanda便在自己租的公寓里自杀了。 她吞下了整整一百片安眠药,然后将手腕割开,放进盛满水的浴缸里,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血池之中。 因为aanda只是个三线小模特,连个正经经纪人都没有,在失去了老板的特殊关照之后,所有人都不再将她放在眼中,甚至连失踪了许多天都没有半个人去关心一下她的死活。 许久之后,邻居闻到她家里传出的恶臭,这才报了警,警察破门而入,发现人已经烂了。 将aanda长满蛆虫的尸体移到裹尸布里的时候,大片大片的皮肤连同**的血肉脂肪黏在了地板和浴缸边缘,让处理现场的警察都吐了个天昏地暗。 不过毕竟aanda出身很差,她亲生爸妈早就死了,仅剩的亲戚根本不会在乎这个远房表侄女的死活,被ivan的工作室塞了一笔封口费之后,这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过是在两家八卦小报里占了个豆腐块大小的版面而已。 只是aanda的八字本来就属阴,又是大喜大悲的强烈落差之中含恨而死,加上怀着身孕的女人自杀,母体死于非命的恨意与胎儿不能出生的怨气彼此重叠,于是便化成了极其罕见而凶煞的丧气鬼,出现在了那个令她含恨而死的人的婚礼上。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 萧潇摸摸下巴,“既然那位丧气鬼的执念是令公子的婚事的话,那么就用这个方法将它引出来吧。” 说完他从桌上的笔筒里抽了一支笔,又随手撕了一张便签,开始写起清单来。 “请务必在今天之内将这些事情全部安排好,下午我们飞一趟香江。” 萧潇朝岳老板笑笑,“到底能不能保住您的性命,就看这两天了。” &&& 分卷阅读25 &&&&&& 在岳大老板秘书的超高效率安排之下,三人午饭过后便坐上了飞往香江的飞机。 这是阮暮灯第一次坐飞机,还一来便是头等舱。 飞机起飞的时候,青年感到耳朵嗡嗡直响,他不懂什么气压和鼓膜的原理,于是只是蹙起眉默默忍耐着,倒是萧潇很快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塞了块口香糖让他嚼。 “这,萧大师啊……” 坐在过道对面的岳嘉鸿探身过来,紧张地搓着手,“一定要等到明天晚上吗?这,明天就是犬子的三七了,我、我怕……” “放心吧。” 萧潇摆摆手,“今晚我们还要做一些必不可少的准备,‘婚礼’只能等到明晚。白家奶奶给你的玉不是还没碎吗?再撑一晚应该没问题的。” 虽然萧潇说得淡然,但他的后半句话可一点都没法令人安心。 岳嘉鸿只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冷汗都把他的衬衣浸透了,连他旁边的空位都好像坐了个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那如芒在背的感觉,让他简直快要疯了。 一路上岳大老板都目不斜视,目光呆愣愣地盯着前方的小电视屏幕,可眼神空茫,压根就没在注意里头播放的内容。他甚至连用眼角余光扫一扫身边空位的勇气都没有,就生怕自己冷不丁看到了他那死鬼儿子血糊糊的身影。 岳嘉鸿好不容易熬到了飞机降落,三人从通道出了机场,来接他们的轿车已经等在外头了。 车子直接开到了岳老板为“婚礼”特别腾出来的城郊别墅,由专人领着萧潇和阮暮灯去查看他们要的东西。 不得不说,岳老板手下的人办事效率的确神速。 十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已经在别墅的大院子里做好了婚宴的布置。 三十张铺着红布的桌子整齐地排在院子里,萧潇指名要的一对等身高的纸扎男女一小时前就送到了,红烛高香黄纸朱砂等物也备妥了,都是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品质。 “萧大师,您、您看,这些还合适吗……” 岳老板的秘书诚惶诚恐地捧出一个衣箱,里面是一套粉色婚纱和一套银灰色的订制礼服,是他特地从那位结婚一周便守了寡的少奶奶那儿讨来的,ivan和新娘子先前在婚礼上确确实实穿过的衣服。 “还有这个。” 秘书摸出小盒子,亮出里头一对鸽子蛋大小的钻戒来。 “我问过ivan少爷的助理了,她说被那、那位……”他看上去很忌讳说出aanda的名字,“被那位看到的婚戒,就是这一对……” “应该可以了。” 萧潇满意地点点头,“将衣服给那对纸人穿上,戒指的话,用超能胶黏也好怎么都好,反正固定在两个纸人的左手差不多应该是手指的位置就行了,记得务必要粘结实了,千万不能掉。” 交代完秘书这些事情,他又拉着阮暮灯坐到桌子前,开始做手工。 “一共要剪三百个这样的小纸人。” 萧潇一边说着,一边将黄纸剪成人形,还用狼毫笔沾了朱砂,给小人画了一张笑脸。 “这是要做什么?”阮暮灯不解道。 “这些可都是要参加婚礼的客人。” 萧潇朝他神秘地眨眨眼,“今天半夜陪我出门一趟,去把客人们都请来吧。” 香江城凌晨两点,阮暮灯站在夜色中,手里端着个撒了礞石粉的小瓷碟,碟子里烧着一根白蜡烛,跟在萧潇后面,边走边用慧眼打量周遭的环境。 “这里从前附近有个义庄,二战结束以前,周围一片都是乱葬岗,后来改成了政府公墓,应该算是香江城里阴气最重的几个地点之一了,在这附近滞留的孤魂野鬼也是这城市里数量最多的。” 萧潇左手拿着一个铜铃,右手拿着一叠纸钱,朝着蜿蜒的山间小径走着,一面摇晃铃铛,一面撒着纸钱。 他轻声对阮暮灯解释道:“我们现在要把这附近的‘好兄弟’们暂时请回去,因为明天的‘婚礼’不合适普通人出席,不然万一有哪个活人八字弱时运低,不巧也能看到丧气鬼的话,问题可就大条了。但是若是没有宾客的话,那婚礼也太不像样了,不够热闹喜庆的场合,怕是很难把那姑娘引出来,所以我思来想去,就只好麻烦它们暂时当一当客人了。” 在阮暮灯的慧眼之中,他看到许多灰色和白色的“气”,如同漂浮不定的萤火,朝着他俩聚集过来,并且循着他们的烛火和铃声,像夜间的沙丁鱼群追逐渔火一般,团团拢在两人身后,距离他们几步开外,不远不近地跟随着。 萧潇和阮暮灯在周围绕了个把小时,等到阮暮灯手里的蜡烛只剩下不到拇指长,萧潇也觉得聚拢过来的幽魂差不多够了,两人才原路折返,朝着先前已经布置好的“堂子”走去。 所谓的“堂子”,是他们用竹竿和白布在一个大槐树下搭的简易法堂,白布上写满经文,当前一张供桌,正中端正地放着一个香炉,里头插着三柱高香,两侧则挂着一串串剪好的纸人。 这是阮暮灯学道半月以来,第一次亲身参加“实战”,也是他第一次看到他的“师傅”出手。 只见萧潇站在香炉前,手里铜铃摇得越发急促,口中念念有词,随后三指捻起一小撮草木灰,撒在三柱香前。 那些被铃声烛光吸引来的游魂,靠近法堂之后,便像是被袅袅香火吸引了一般,飘飘荡荡地飞了过去,一个个如同落到雪地里的盐粒似的,悄无声息地融进了纸人之中,随后那些拴着小纸人的细线立刻莫名其妙的断了,纸片纷纷扬扬掉落下来,很快就铺了满地。 “成了。” 萧潇拍拍手,招呼阮暮灯和他一起过去,将掉在地上的纸人通通拾了起来,“看来我们的客人还是很赏脸的嘛。” 第16章、二、红白双煞o6 次日便是ivan过世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所谓的“三七”日。 岳嘉鸿的玉佩已经裂得差不多了,他吓得一整晚没敢合眼,但那块古玉却还是在天亮以前无缘无故从他脖子上滑落,“咣当”一下砸在地上,霎时间碎成了十八瓣儿。 这样一来,岳老板差点儿要精神衰弱了,大清早便连滚带爬蹿进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的房间里,半步也不肯挪窝。 两人只好一整天都守着岳老板,等天色黑透了,“婚礼”仪式终于可以开始了。 “记住,全程都绝对不准摘下来。” 萧潇将一块红绒布缠在阮暮灯眼睛上,将他的视线密密挡住,“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慌,用慧眼‘看’就好。” “好。” 阮暮灯乖乖的低下头,让萧潇给他蒙上眼睛。 慧眼虽然叫“眼”,但其实并不依 分卷阅读26 赖视觉去感知外界,即使遮住了双眼,仍然可以凭借识海感知周遭的阴阳气息,从而分辨各种障碍物、活物或鬼怪,若是训练得当,就算是个瞎子,也能凭借慧眼健步如飞,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阮暮灯此时当然还没有此等水平,但只要慧眼能“看”,便足够他支持到婚宴结束了。 “那个、这个……” 岳嘉鸿也被要求换了正装,胸前别了一朵绢做的大红花儿,此时正用手帕不停地擦着额角的冷汗,“萧大师,你、你不出现吗,就、就靠这位……这位小靓仔,会不会太冒险啊……” 萧潇此时正用一张黄符裹起一小撮泥土,折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包,塞进阮暮灯胸前的西装口袋里。 那土是从经年的老坟上取来的坟头土,能遮住阮暮灯本身这小魔法师童子身过剩的阳气,使得他不会冲撞到宴席上的众多游魂孤鬼,也不会惊动到即将来赴宴的“姑娘”。 “我要是在场的话,你要找的‘那位’九成九就要被吓跑了。” 萧潇一边忙活着,一边抽空瞥了岳嘉鸿一眼,“放心,照我嘱咐你的去做,不要慌,我们家阿阮会照顾好你的。” 没有了萧潇这个最大的依仗,连保命的玉佩都碎成渣渣了,而且很快还要面对自家那个坑爹讨债私生子的死鬼前女友,岳嘉鸿又怎能不慌?但萧潇已经说了,这是他唯一能够活命的办法,就算怕得两腿打颤走不动路,他用爬的也要爬到院子里去。 一切准备就绪,萧潇站在一楼客厅一个礞石粉画成的圈圈里,目送阮暮灯半搀半拖着两股颤颤的岳嘉鸿走进院子。 一时之间,鼓乐齐鸣,安在庭院四角的音响传来了敲敲打打的热闹喜乐声。 岳嘉鸿若不是刚刚被叮嘱过先去排空了膀胱,此时怕是已经吓尿了。 他被青年拉到主席台之上,又摁在了主位上。 放眼望去,偌大的庭院里张灯结彩,列着三十张铺着红布的桌子,桌面上堆满山珍海味、美酒佳酿,却空无一人,但岳嘉鸿就是能听到院子里仿佛有许多人嬉笑谈天的声音,还有人来人往的脚步声以及杯盘碗盏的碰击声,当真如同高朋满座,贵客盈门一般。 可怜岳大老板只是个普通人,根本没有阮暮灯那样的慧眼,自然看不到院里满满都是些灰白人影。 它们或是坐在桌前抓取盘中美食,或是端着酒杯划拳豪饮,或是三三两两谈天游荡,即使看不清表情,但也能感受到它们皆是一副喜气洋洋、眉飞色舞的模样。 “岳老板,”青年拉了拉岳嘉鸿的衣袖,提醒他:“‘新人’过来了。” 岳嘉鸿浑身一凛,连忙定睛一看,顿时吓得失声惊叫起来。 只见两个纸扎的人形,一男一女,做工很是精致,毛笔画出的细腻眉眼间,甚至还能看出有七分肖似儿子和儿媳,两人穿着和那日一样的礼服和婚纱,左手上黏着个大钻戒,脖子上还拴着两朵大红花——此时它们正手挽着手,朝着主席台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近,最后站定在他面前。 不知哪里传来一声拖长了调子的“一拜天地~”,那两个纸人便当真噗通一下倒了下去,来了个五体投地的姿势。 “二拜高堂~!” 在岳嘉鸿嗔目结舌的表情之中,那两个纸人居然一个鲤鱼打挺,重新站了起来,换了个方向,又猛地扑倒在自己脚边。 他吓得再次惨叫出声,人也控制不住地往后猛退了一步,立刻撞在了阮暮灯身上。 “不要慌。” 阮暮灯压低声音说道,同时用力扶了他一把,将岳老板因惊吓过度而摇摇欲坠的身体稳住。 “夫妻对拜~!” 两个纸人便又重复了一次起身,变换方向,互相头碰头倒下的过程。 三拜之后,又听一声“敬茶~” 两个纸人便从阮暮灯手中的托盘上摇摇晃晃端起两杯茶,双手递到了岳嘉鸿面前。 “这、这……” 虽然理智上岳嘉鸿知道自己应该接过茶盏,但在极度恐慌之下,双手颤抖,几乎要端不住瓷杯。 阮暮灯暗地里催了他三次,才终于从“儿子”手里哆哆嗦嗦取过茶盏,象征性的碰了碰嘴唇,匆匆丢下,又接过“媳妇”那杯,草草又喝了一口。 “这、这样就行了吗?” 他铁灰着脸色,战战兢兢抬头看向站在身边的俊美青年。 “来了……” 阮暮灯却朝着院子的一角轻轻抬了抬下巴,让大老板朝那边看去。 和全副心神都在两个纸扎人形身上的岳嘉鸿不同,两眼被蒙住,只凭慧眼“视物”的阮暮灯,早就发现,在两个“新人”拜堂的时候,院子里便不知何时多了个不速之客。 那“东西”身上黑气缭绕,隐隐泛着红光,宛若凝成的固体一般,其压迫感远远超过附着在岳嘉鸿身上的那股子煞气。 岳老板得了提醒,僵硬地扭过头去,果然看到,在空无一人的庭院里,有个身穿一身白裙的女子,正独自坐在最角落的桌子旁,低垂着头,远远看不清面容,但她以单手掩面,似乎是正在哭泣的模样。 他长长地倒抽了一口气,“这……她……她……” “起来,去和‘那位’说几句话。” 阮暮灯抓住岳嘉鸿的手臂,半拉半拖地将两股战战的中年人从座位上扯了起来,“快点儿,万一等‘她’走了就来不及了。” “对、对……” 岳嘉鸿咬紧牙关,在蒙住眼睛的青年搀扶之下,两脚软得跟面条儿似的,左脚拌着右脚,踉踉跄跄穿过一排排桌子,朝着末席的白衣女子走去。 这一段路,岳嘉鸿感觉这是他这辈子走过的最长的距离。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女子跟前时,他已经浑身冷汗淋漓,眼前一阵阵发黑,仅凭着最后一点儿求生意志支撑,才没有直接晕过去。 “……你、你……你好……” 他用细如蚊呐的声音朝女子说道。 虽然岳嘉鸿的声音很轻,但白衣女子似乎是听到了,她缓缓放下手,露出了一张脂粉不施的素颜——正是他曾经让人调查过的,ivan事务所里那个自杀了的小模特aanda。 只是照片中那张原本清秀漂亮的脸庞,现在只剩血色尽褪后泛着青色的苍白,面颊凹陷,嘴唇干瘪,呈现出绀紫的颜色,眼球浑浊、瞳孔扩散,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此时她摆出一个伤痛欲绝的表情,满脸泪痕,眼角拉长,眼神怨毒,从那外凸的眼瞳里透出的恨意,仿佛随时都要扑上来将他活活掐死一般…… 岳嘉鸿原本就快要吓出心肌梗塞了,这会儿对上女鬼的双眼,惊恐达到了极限,终于再也坚持不住,双眼上翻,口吐白沫,两脚一蹬便直挺挺倒了下去…… 失去 分卷阅读27 意识的那一刻,他心里仅剩的最后一个念头,便是——若是这次他能留得小命,从此一定吃斋念佛,再也不敢招惹半点儿风流债了! &&&&&&&&& 岳老板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得知自己竟然已经活过了儿子的“三七”,并且身上鬼煞之气已除,以后也不会再有死于非命的危险之后,他喜极而泣,“噗通”一声跪倒在萧潇脚边,头磕得“碰碰”直响,大呼“谢谢大师救命之恩!” “别急。” 萧潇笑眯眯地将人扶了起来,摁在沙发上,“这事儿还不算真的了了。” “我懂!我懂!” 岳嘉鸿用衣袖胡乱擦了把脸,点头如捣蒜,“酬金方面,自然不敢少,一分都不敢少!” 萧潇对他的上道十分满意,他虽然不缺钱,但该他的酬劳,可是一点儿也不能短了他的。 他接过秘书递过来的支票,看了看上面的数字,比先前说好的还翻了一倍,便施施然收进衣袋里,又朝岳嘉鸿竖起三根手指,“岳老板若是想要保一世平安,还要做三件事。” “您尽管吩咐、您尽管吩咐!”岳嘉鸿连忙探出身子,做洗耳恭听状。 “第一件事。” 萧潇说道:“你从今以后,无论红事白事,哪怕只是相似的场合,都绝对不能参加。不然说不准,你哪天还有可能再撞上那喜气鬼或是丧气鬼。” 岳嘉鸿拼命点头。 经过这一来一回两次惊吓,他是这辈子都不敢再踏足任何人的婚礼丧礼了,哪怕是联合国秘书长他公子结婚给他发请帖他都绝对不去了! “第二件事。” 萧潇正色道:“尽快请高人相两处风水宝地,把令公子和aanda小姐的骨灰好好安葬了,以后每逢清明、中元、寒衣三节,香火纸钱祭奠都绝不可少。再给令公子和aanda小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立上牌位,穗城吕祖观距离这儿不远,那儿的方丈是我的旧识,可以将牌位供养在他们那儿,日日念经超度。只有等三位怨气散尽、魂魄超脱之时,这事才能算真正结束了。” “行行行!我一定照办!” 岳嘉鸿连忙应下。 “还有第三件事。” 萧潇从包里摸出厚厚一大叠黄纸剪成的小人,放到大老板面前,“这里面是我替你请回来的三百位‘贵客’,既然请来了,就要妥妥当当地送走。” 说着,他朝岳嘉鸿笑笑,“你得请吕祖观的大师们来打场三天三夜的阴事道场,超度完以后,再将这些纸人连同那一对纸扎‘夫妻’一起烧掉,再多烧点儿纸钱元宝的,一来好让‘贵客’们安心上路,二来也算是给自己多攒些功德了。” “明白、明白!” 岳嘉鸿不敢伸手去碰那叠据说寄居着几百游魂的纸人,连忙指挥他那倒霉秘书好好地收起来,又赶快去办萧潇吩咐的事儿。 看后续诸事都交代妥当了,萧潇也无意在香江久留,当即决定今天就带着阮暮灯回a市去。 岳嘉鸿替他们订好机票,又安排了专车,还亲自将他们送到了别墅大门口。 临到告辞的时候,萧潇拍了拍阮暮灯的背,朝岳嘉鸿笑道:“我这徒弟,岳老板你觉得如何?” “犀利,真是太犀利了!简直好到得弹!完全就是英才出少年啊!” 岳嘉鸿回想起昨晚“婚礼”上青年的表现,心中又是感慨又是感,请的都是些小有名气的艺人,而且未免过分的互撕影响众人形象,在淘汰方式上也做了不少的改动。 萧潇看过节目的说明和章程,感觉这档节目真是给他的帅气小徒弟量身定做的,当即替阮暮灯拍了板,敲定了合约。 第二天阮暮灯便又被3子带去了a省卫视的电视台,那天刚好白意鸣白影帝也要在那儿拍个公益片,干脆就亲自领着人进了摄影棚,算是给足了他这个小师弟面子。 白意鸣和阮暮灯走进《冷酷仙境》的宣传摄影棚的时候,正好赶上前一个参赛选手录完节目出来。 那人也是一个高个儿的英俊青年,他看上去约莫二十三四的年纪,比阮暮灯矮上那么一点,但比白意鸣又高上两三公分,脸型是那种张扬阳光的帅气,浓眉大眼、唇红齿白,鼻梁挺秀而鼻端略圆,便是所谓的“鼻若悬胆、富贵荣华”的面相。 那人一眼便看到了白意鸣,立刻主动伸出手,和他们打招呼。 “白先生,你好。” 来人笑出了十六颗整齐的白牙,“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周先生。” 白意鸣和他握了手,又自然地揽过阮暮灯的肩膀,向青年介绍了这个刚刚签到“星曦”事务所的小师弟,“阿阮也要参加《冷酷仙境》,以后还得麻烦你多关照了。” 那姓周的青年热情地和阮暮灯握了手,又客套了两句,这才带着他的助理告辞了。 “那人是谁?” 在等待拍摄的间隙,阮暮灯低声问3子。 “哦,你说周涵啊。” 3子有些意外对方居然不知道,“ 分卷阅读28 他现在可是当红小鲜肉啊。四分之一的中葡混血儿,外公据说是还有个什么爵位来着,他人在葡萄牙长到十五六岁才回国,靠演校园偶像剧走红,脸蛋讨好,演技也还凑合,上半年在一部热播都市情感剧里演了个霸道总裁男一号,算是终于在一票同龄人里熬出头了吧!” 阮暮灯从来没有接触过校园偶像剧,连对都市情感剧的认识也仅限于老掉牙的《o上海》,他谨慎地点了点头,同时对周涵产生了一点儿好奇,决定今晚就去搜搜他的成名作。 3子想了想,又一本正经的提醒道:“以后你也要踏足演艺圈,你俩年纪又差不多,和周涵应该还有不少合作的机会,要趁着这次真人秀搞好关系,知道吗?” 阮暮灯盯着3子的babyface,觉得他这老气横秋的说话方式与他这副工读生模样的长相实在十分违和,但一想到他真身应该是只修行了上百年的化形刺猬,又觉得好像挺正常的。 等了大约二十分钟,就轮到阮暮灯录制宣传片和赛前谈话了。 虽然推荐人早就跟导演组打过招呼,但作为一个毫无经验的菜鸟,阮暮灯表现得却让导演组感到相当惊讶。 大约归功于他无比出色的记忆力和天生淡定的性格,阮暮灯飞快地背下了台本准备的问题,然后迅速拟定出答案,整个问答环节都显得得体又真诚。 镁光灯聚焦的镜头之下,青年的脸精致得如同和田暖玉雕琢的工艺品一般,当他看着镜头露出略有些羞涩的微笑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这人要是不红,简直天理难容。 拍摄结束的时候,正好是下午茶时间,3子很会来事儿,给现场每个人都打包了奶茶和甜点,这才客客气气地和众人道别,将阮暮灯送回了萧潇那儿。 第二天阮暮灯照例天未亮就起床晨练。 等他扎了半小时马步,又练完两套拳一套剑,回到自己房间淋浴过,又下楼做好早餐之后,萧潇才打着哈欠出现在客厅里,懒洋洋地就着浓郁的现磨豆浆,开始享受刚出笼的三鲜素包和蒸饺。 “厨房木盆里养的那只大龙虾,你发现了吗?” 萧潇夹起一个蘑菇蒸饺,边吃便说,“我中午要吃黄油龙虾。” 阮暮灯抬眼瞥他,心说这人真是典型的好吃懒做整日睡觉,哪里有一点儿得道高人的架势,若不是慧眼所见萧潇身周那层红得近紫的光晕作不得假,青年简直都要觉得这人活像个招摇撞骗的江湖神棍了。 不过阮暮灯倒是不介意被他这便宜师傅支使得团团转,好脾气地笑笑答道,“好,中午做黄油龙虾。” 天晓得他这原本土得不行的乡下孩子,在被萧潇带回来前,他根本碰都没碰过平底锅。 奈何这屋主实在是个太能折腾的主儿,短短个把月下来,他煎过牛排鹅肝鳕鱼柳,焗过蟹壳大虾千层面,捣过南瓜紫薯土豆泥,甚至学会了做焦糖布丁和纸杯蛋糕。 关键是这些菜式萧潇只负责报个菜名,其余全靠他自学,这些日子下来,除了《今天开始当道士》,阮暮灯用得最熟的app怕是各种厨艺软件了。 “我听3子说,《冷酷仙境》导演组那边,对你挺满意的。” 萧潇看着自家乖巧的小徒弟,忽然笑了起来,抬起手,手指尖在阮暮灯右眼下点了点,“说你镜头感很好,眼睛很亮,像会说话一样。” 阮暮灯原本正在专心的吃饭,冷不丁被萧潇碰了一下,不由得吓了一跳。 如他这般三岁开始习武的练家子,常年保持警惕已经是一种身体的本能习惯,很难有人能够在他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碰触到他,更何况是一双招子这等要害部位了。 他抬起头,视线也不由得集中到萧潇的两眼上,就见那人正挑着眉笑嘻嘻地看他,一对桃花眼微微弯起,琥珀色眼眸,右眼狭长的眼尾下一颗针尖大的泪痣,迎着落地窗外透入的柔和晨光,恍若名家工笔细致描摹的画卷,精致、柔和且古韵天成。 “你的眼睛也很亮……” 阮暮灯几乎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 “哈哈哈哈!” 萧潇笑了起来。 “那是当然的,你我学道之人,本来五感就该较常人敏锐。镜头也跟人眼一样,不过是隔了层玻璃片看人,以你现在的程度,应该已经不需要用眼睛‘找’,就能注意到哪个镜头从哪里拍着自己了吧?有了这点常人做不到的洞察力,自然也能更好地给出回应了。” 说着他三两口啃完手里最后半个三鲜包,拍拍手站起来。 “不错,你现在基础已经挺扎实了,从今天开始可以学习进阶章的内容了。” 萧潇促狭地飞了个媚眼,“争取在出发之前来个突破,让你拿个冠军,一炮而红。” &&&&&&&&& 阮暮灯当然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搞定app里的进阶教程,不过他学会了诸如传音、寻物、透视、破障一类的小法术,还掌握了一点相面和风水学方面的基础。 《冷酷仙境》节目组在开拍之前明确给出参赛者不能带助理的要求,所以连3子也只能提前一天把人送到导演指定的酒店去。 参赛者的目的地是南海上一个未开发的度假岛屿,为了节目效果,在清晨上船之前,每一个参赛者都被节目组巧妙地隔离开来,彼此绝对不会碰面,加上阮暮灯本身又不是个善交际爱打听的性格,所以除了先前拍宣传片时有过一面之缘的周涵之外,他对其他参赛者完全一无所知。 次日清晨,阮暮灯五点半便接到了酒店前台的orngca11。 二十分钟之后,节目组安排的临时助理已经带着摄像师敲响了他的房间门,在摄像机镜头的全程追踪下,他吃过一顿简单的早餐,又被送到了码头,随后登上了一艘游轮。 在游轮上,他终于和另外几个参赛者碰了面。 除去工作人员之外,船上一共有八个人,都是些二三十岁年纪的年轻男人。 除了阮暮灯见过面的周涵,其余人之中,有两人明显对彼此很熟,从登船的那刻开始就黏在一起。 个子较矮的那个有着一张精致但略显娘气的脸蛋,下巴尖得出奇,颌骨没有正常男性应有的棱角,粉底上得很厚,两眼也描了明显的眼线,嘴唇上还抹了一层厚厚的变色润唇膏,整个人仿佛摆在橱窗里精心修饰过的芭比娃娃,带着明显的雌雄难辨的商业化元素。 另外一个比他的同伴高了半个头,五官是那种四平八稳的英俊,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但组合起来确实又的确不失为一个俊俏的小伙儿,只是他似乎有些缩肩驼背的坏习惯,显得整个人都不够挺拔。 阮暮灯注意到,他们两人虽然坐在一起,但身体语言并不热络, 分卷阅读29 若是镜头没有拍到他们,便各干各的事儿,但只要摄像师一走到他俩面前,立刻娴熟地勾肩搭背,一唱一和,仿佛关系极好的模样。 “怎么了,你好像对1eon-s-boy那两人很好奇的样子。” 周涵手里端着一杯可乐,一屁股坐到阮暮灯旁边,朝坐在前排的两个青年努努嘴。 阮暮灯盯着周涵的眼睛看了一秒,从对方的目光中没有发现任何敌意,他放心地回给对方一个微笑,老实回答:“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那两位。” “哦,你平常不太关注偶像歌手吧,不认识正常的。” 周涵笑了起来,压低声音说道:“他俩是同一个偶像男团组合的,叫柠檬男孩,走泡菜国组合路线,里头有八个还是九个人我也记不清了,反正他俩是双s,就是平常你看到一堆人上台又唱又跳的时候站中间的那种。” 说着他小幅度地比划了一下前头的两人。 “左边那个,就内个儿矮得,他人气更高一些,名叫舒耀,另外一个是他cp,叫罗云霄。四年前这组合刚出道的时候,他们还是红过一阵的,不过最近过气得厉害,连地方台晚会都上不去了,这回大概是想趁着节目多露露脸,借机翻红吧。” 阮暮灯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严肃地问道:“什么叫‘cp’?” “什么?你不懂什么叫cp吗?”周涵露出惊诧的表情,“就是‘characterpairg’,也就是平常我们经常说的‘卖腐’啊。” 阮暮灯继续诚实地摇头。 “好吧……” 周涵侧头,刚好瞄到朝他们扫过来的摄影机,干脆伸手圈住阮暮灯的肩膀,将他整个人拉近十公分,又朝摄影机招招手,摆出他招牌的露出十六颗牙齿的笑容,用一副和朋友聊天的表情,把声音压到摄影机绝对没法收录的程度,对被他搂住的青年科普到:“看到没,这就是‘卖腐’,塑料花一般好美好美的兄弟情谊。” 阮暮灯很不习惯陌生人的肢体接触,何况现在天气热,他们都穿着轻薄的短袖,露出来的胳膊皮肉相碰,简直让他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摄影机一移开,青年上身便一扭一转,灵巧地从周涵的胳膊肘底下脱了出来,拧着眉头看那笑嘻嘻的人。 “哈哈哈抱歉抱歉。” 周涵笑着摆摆手,“这只是讨好年轻女性观众的一点儿小把戏,我没有别的意思,你要是不高兴以后就不跟你勾肩搭背了,不要介意啊。” 青年谨慎地点了点头,又回给对方一个微笑,两人便默默将这小插曲揭过去,不再提了。 第18章、三、海墓o2 之后的时间里,阮暮灯又在周涵的介绍下,认识了另外四个参赛选手。 八个人中年纪最大的是一个三十七岁的花衬衣男,有着非常鲜明的颧骨和高耸的额头,眯缝眼儿,长相特别有记忆点,那人名叫谢志兴,是个谐星,拍过不少喜剧片,也经常上综艺节目,算是观众眼熟度很高的一位。 年龄排行第二顺位的青年身材有些瘦弱,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说话文绉绉的,特别爱带上之乎者也,他姓董名灼,和三国时代某名人的名字发音相同,他是某所知名系副教授,经常在各种平台上主持一些汉文学讲座,属于那种戏很足的高知人才。 另一个是选秀出身的新晋情歌王子,名叫冯长盛,模样普通,但声音很有磁性,年前贴着a省电视台某部热播婆媳剧出过一首传唱度很高的片尾曲,但耳熟他那首歌的人,远比认得他的人多。 最后一人十分有名,他叫林帅,是四年前的奥运会体操鞍马冠军,身高只有一米六出头,但身材却着实很棒,尤其是宽阔的肩膀和肌肉膨隆的上臂,加上一张轮廓分明、很有男人味的脸庞,让他在退役以后很快便在娱乐圈站稳了脚跟,常常接拍广告、参加综艺节目,明显是这些人中名气最大的一位。 在《残酷仙境》的剧本之中,八人要扮演在一次海难中漂流到荒岛上的幸存者,在孤岛上度过七天。 他们随身只能携带换洗衣物、洗漱用品和节目组统一提供的生存包,其他资源——包括饮水、食物、住所、被褥等等生活必需品,都必须在岛屿上通过各种考验、完成各种任务才能获得。 在这七天之中,他们分成两个组,和同组人合作,与隔壁组对抗。 每天晚饭以后,所有人都必须参加岛上的“原住民聚会”,由扮演原住民长老的四个评委面对面点评他们这一天的表现,然后共同淘汰掉“最不能融入岛中生活”的一个人,淘汰的人则要当场熄灭自己的火把,退出比赛。 当然,为了令观众信服每天的淘汰结果,四个评委必须很有分量。 于是节目组下了血本,请来的这四位,分别是一位大牌电影制作人、一位拥有将官衔的退休老将军、一位相当有名的悬疑探险小说家,以及唯一的女性——一位五十岁出头的被称为“教母”的著名节目主持人。 如此这般一天淘汰一个,一周之后,笑到最后的冠军,将会获得百万现金,以及一辆奔驰新e级敞篷跑车作为优胜奖品。 说实话,除了身无长物的阮暮灯之外,其他几个人真不缺这一点儿物质奖励。 关键还是这档节目趣味性和话题性十足,播放以后的收视率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知名度和关注度,成为他们以后的履历和资本,这才是他们摩拳擦掌想要赢下比赛的真正原因。 早上七点,游轮便抵达了目的地。 岛屿位于南面海域,距公海仅约十海里,面积约12平方公里,海拔最高处超过百米,俯瞰图呈半月形,中腹是处良港,港湾开口狭长,首尾处前大后小两个弯,前弯较大,是一座天然形成的悬崖,后弯略小,为一处形状略显狭长的滩涂,从俯瞰图来看,形状很像一只躬身的海马,故而有了“海龙岛”这样的名字。 不过,这岛屿最出名的却不是它独特的造型,而是它“坟场岛”的别称。 因着这天然港口的存在,二战时期这里曾经被扶桑国舰队占领后充作一处补给场所,时常有小规模的后勤舰队驻扎此处。后来战争临近尾声,扶桑国以至强弩之末,国内经济崩溃,这片海域的后勤战舰里,甚至六成由临时征调的民用船只混编而成。 扶桑国投降前夕,海龙岛附近发生了一场海上遭遇战,因港湾出口处过于狭窄,船只性能和防御力又差,二十多艘船逃生无门,被堵在了海湾里,随着轰炸机投下的炸弹轰鸣之声,消失在了漫天火海之中。 于是从此之后,海龙岛这个沉睡着许多军舰残骸的港湾,就成为了南海上有名的一处沉船墓地 分卷阅读30 ,不少沉潜爱好者甚至会自发跑来此处探险。 《残酷仙境》节目组的其中一个赞助商,也是海龙岛的开发商之一,正是看中了海龙湾里大片的沉船遗迹,才动了将这儿倒腾成度假胜地的念头,这次让节目组把人拉到这儿来拍真人秀,恰恰存着借此打响新度假村名头的盘算。 当然,现在的海龙岛的旅游开发才刚刚起了个头儿,此时除却当年遗留下来的一些扶桑国旧式军事建筑遗址,基本没有太多的人工痕迹,放眼望去,入目皆是热带海岛特有的那种葱茏绿意的美感,物产丰富,景色极美。 八个参赛者上岛之后,先在海滩上拍了一段幸存者在沙滩上醒来的小短片,仿佛他们真的经历了一场海难,侥幸得以生还一般。 正在他们假作茫然无措状的时候,四位评委身穿长袍,身上挂着串串民族风情装饰,带着节目组工作人员临时客串的跟班出现了,以原住民的身份接纳了他们,但要求他们若想留在岛上,就必须接受生存考验,证明他们有资格成为岛民中的一员。 这一段拍完之后,已经是早上九点过半了。 四位评委看时间紧迫,立刻给他们发布了当天的任务——抽签分成两组,在节目组提前布置出来的一片沉船遗骸里找到两组各自的“物资盒”以及其他一切有用的东西,回到指定的营地区域,搭建临时住处,垒灶生火,做能填饱肚子的第一顿饭。 抽签的结果很快出来,阮暮灯和周涵,以及选秀出身的情歌王子冯长盛和谐星谢志兴一组,另外一边则是柠檬男孩的cp舒耀和罗云霄,还有文学教授董灼及奥运冠军林帅。 几人把象征各自队伍的红色与蓝色手环带好,在主持人的一声令下,转身奔赴那片沉船遗骸。 所谓的“物资盒”就是两口木条钉的大箱子,透过木条缝隙,可以看到里头放了些米面粮食、军用罐头、瓶装水一类的东西,箱盖上头分别绑着象征两队颜色的绸缎,搁在最大的一条倾侧的帆船模型甲板上,位置挺显眼的。 阮暮灯动作很快,攀着甲板上的凹凸接缝,轻轻松松几下翻上甲板,立刻便看到了箱子,另一边红队的体操健将也只落后他两步便跟着上了船。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跑向自己队伍的箱子,一弯腰就轻轻松松抱了起来,抛到沙滩上,让等候在那儿的队友接应,又利落地下了船。 “不错,这两人身体素质真好!” 坐在远处阴凉位置的导演盯着几个机位同时传回来的画面,一边吹着冷扇的凉风,一边擦着汗说道。 《冷酷仙境》节目组的总导演姓杜,是a省卫视导演组的当家一哥,人称杜大腕儿,年近五十,人长得圆圆胖胖,看起来十分面善,出在他手下的大热节目超过一个巴掌的数量。 杜大腕儿最擅长掌握观众心理,知道他们想看什么,此时对着麦克风遥控起二十多米外的摄像师,让三号机位将镜头推近,去拍阮暮灯的特写。 阮暮灯原本宽松的白衬衣已经完全湿透了,此时紧贴在他的肌肤上,透出他修长柔韧的肌肉轮廓。 青年一头柔软的头发湿了水,贴在鬓角上,几缕前发落到眉毛处,他侧对着镜头,微微抬起头,随手将额前的碎发扒拉上去,露出轮廓饱满圆润的额头,扇子般细密的眼睫垂下来,在热带岛屿的热辣朝阳衬托之下,整个人的侧脸美到发光。 随后几人又在几条破船模型里钻进钻出,找到些诸如工具箱、毛毯、绳子、电池、手电筒一类的东西。当然这些东西不像物资箱那样一队一个谁都不用争,而是藏在各处旮旯里,谁先找到就归哪队。 周涵这人平常就特别机灵,从阮暮灯翻上船那几下利落动作,和单手扛起个物资箱的力道,就晓得这人在这场比赛里绝对属于战斗力爆表的强力选手,现成的大腿儿,不抱白不抱。于是他立刻和青年组成了搭档,跟在阮暮灯后面当个二传手,帮他将东西往外递。 两人这么配合了一会儿,觉得两只手能拿的东西太少了,为了少走几趟回头路,略一合计,干脆双双把衬衣脱下来,用找到的绳子两三下捆成个衣兜,找到什么零碎的玩意儿就塞进兜里,大大提高了搜索的效率。 这可乐坏了监视屏前的杜大腕儿,他拍着大腿哈哈大笑,指挥跟拍的那摄影师将镜头使劲往两光膀子美男身上招呼。 两小时以后,几艘破船模型都让八个参赛者翻了个底朝天,再也找不出什么能用的东西了,主持人让两队将收获分摊摆在屏幕前,蓝队所得足足比红队多了两倍。 主持人默默汗颜了一把,心说还好红队起码找到了钉子锤子斧头绳子,不然怕是连个遮阳挡雨的棚子都搭不起来,几位大明星得睡在泥地上风餐露宿一周了。 第19章、三、海墓o3 时过正午,太阳直晒之下,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七度,众人在泡在浅滩里的几艘破船模型里钻出钻进了许久,衣服鞋袜全都湿透了,又被烈日生生烤干,全身上下一层白花花的盐粒,活像一条条腌晒的咸鱼,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八人提着搜集来的“物资”,跟随主持人来到给他们划分好的营地区域。 所谓的“营地”,其实就是山岗上一块平整宽阔的空地,正面临近滩涂,后面是大片的竹子和热带植物组成的森林,两组划出的区域相距不过十数米,红组靠近东侧,蓝组则在西侧。 大清早折腾到现在,几个大小伙儿都又饿又渴又累的,谁都顾不得去整顿住处,纷纷在自家队伍的区域里找了处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撬开物资箱,从里头掏出矿泉水和罐头饼干,埋头苦吃起来。 干硬的压缩饼干和没有加热过的午餐肉罐头都十分难吃,只是大家都饿得惨了,一边往嘴里塞着饼干,一边用勺子挖罐头。 阮暮灯撇头看了看他们箱子里的罐头、饼干、能量棒一类的即食食品,立刻判断出,这些不需要烹饪的东西最多只够每一组人吃上两顿,瓶装矿泉水的量,照他们在这种高温高湿环境下的消耗,也不过只够喝到明天,如果节目组不给他们补充的话,最迟在第二天,他们就必须自己去找饮水和食物了。 几人在树荫下休息了二十分钟,导演估摸着这群人约莫都是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动手能力令人担心,而他们要做的事情还堆积如山,怕是几个小时都忙不出个所以然来,连忙催促主持将他们喊起来,赶紧去搭棚子、拾柴禾、搭炉灶以及生火做饭。 万幸竹林就在他们的营地背后,搭灶台用的大块石头也在不到百米外的一条小溪边上就能找到。 赛前几人已经收到节目组的资料,上头罗列了一些比赛中会用得上的技 分卷阅读31 能,包括怎么用竹子和芭蕉叶搭棚子,如何用石头搭灶台,还有怎么生火怎么做饭等等。 只是资料派是派了,参赛者记住了多少,实践起来能不能做到又是另外一说了。 不过杜大腕儿经验丰富,自问不管这些少爷们作出什么状况,他都有办法圆过去。 比如他偷偷准备了火柴,如果这些人钻木取火怎么都钻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就差人把火柴藏在营地的犄角旮旯里,再让参赛者假装惊喜地翻出来,“呲啦”一声就解决烦恼了。 到了实战阶段,两个参赛组就明显看出了差距,准确的说,是一个人带来的差距。 两个小时后,在蓝组已经搭好可以容纳四个人的竹制棚子时,红组还在研究如何将几根竹子固定在地上。 看着第n次倒下的支架,舒耀趁着跟拍镜头没有拍到自己的时候,飞快地朝脚边那堆劈废了的断竹啐了一口。 他看向蓝组那搭好的竹棚,还有站在竹棚前猛拍的摄影师,以及旁边欢欣鼓舞的四个人,越看越恨,心中已是郁结不已。 又看了看仍然在试图撑起支架的奥运冠军、在旁边瞎转悠的cp队友以及蹲在边上不知道在捣鼓什么的高知教授,他忍不住压低声音骂了一句,“一群废物。” “不行不行,固定不住,这样还得倒。” 那边传来林帅的声音,这位体育明星虽然体能很好,但做木工活却当真不懂要领。 舒耀朝天翻了个白眼,又眼珠一转,计上心头。他飞快地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盯着摄影机转向自己的时候,朝着蓝队的四人走过去。 他的目标十分明确,笔直地朝着阮暮灯走去。 到了青年面前,舒耀眨了眨眼,露出他从出道前就开始锻炼的,小白兔一般纯真而迷茫的眼神,语气非常自来熟,“咱们那边不知道为什么棚子就是立不起来,暮灯,你能帮我们看看问题到底在哪里吗?” 蓝组四个人对视了一眼,皆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确实,比赛规则要求组内合作,但并没有明确说过,不能朝隔壁组求助。 几人都下意识将目光投向周遭的工作人员,但看了一圈,似乎都没人有要阻止的意思,顿时更加茫然了。 “这个,不太好吧?” 谐星出身的谢志兴本来就是个能言善道的性格,尤其看不上舒耀这种连外景都要画眼线涂腮红的娘炮款,“我们现在都准备要去拾柴和搭灶台了。” “但是,现在已经三点多了……” 舒耀咬着嘴唇,委屈地抬眼去瞅阮暮灯,“要是再搞不定住处,我们就真的来不及了……” “嗯。” 青年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回头朝其他三人笑笑,“我去隔壁看看,很快就来。” “那行。” 周涵拍了拍阮暮灯的肩膀,又朝舒耀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 他和阮暮灯相处了这几小时下来,觉得自己已经相当了解青年的性情——安静话少不爱出风头,年纪最小经验最浅,但事实却有着超出他年龄的聪敏和成熟,做事又有担当,而且身手不凡,一看就是真练过点儿拳脚功夫的。 这样的性格实在相当对他的胃口,让他忍不住就想多关照一些。 “我们先去搬点儿石头回来,你在隔壁忙完了就过来教我们怎么垒灶台好了。” “这里不要用钉子,两端各削一个倾斜的豁口出来,互相卡住……” 阮暮灯一边说着,一边示范怎么做出最重要的底座部分的三角支撑,“再这样将顶梁卡上去,就不会倒下了。” “哦哦,原来如此!” 头顶奥运明星光环的林帅性格倒是十分坦率,被人指出错误之后,丝毫不觉得落了面子,立刻就欣然接受,还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比划着自己动手了。 “想要将支架对齐的话,只要在细绳上面抹上点石膏粉。” 阮暮灯让林帅将绳子一头固定在第一个三角支架的正中,拉直绳子一弹,立刻在平整的泥灰地上留下了一条白色的线。 “然后再在两端重复一次这个步骤,竹棚只要按照这三条线搭下去,就会很稳当了。” 舒耀抬起手,用防晒服的袖子挡住脸上鄙夷的表情,看到摄影机跟拍着正在忙碌的两人,连忙凑到阮暮灯身边,“你真是太厉害了,是不是以前当过童子军啊?” 阮暮灯诚实地摇头,“没有。” “哇,那你在哪个学校学的啊?” 舒耀语气纯然,但垂下的眉目里闪动着明显的恶意。 “我没怎么上过学。” 阮暮灯朝他笑笑,轻声回答:“以前在家里学了一点木工活儿。” ——啧,刚才教这教那的时候不是很能说吗?这会儿倒是压低声音了! 舒耀看了眼距离他们挺远的收音马克风,恨恨地咬牙。 照他的经验,像这样的真人秀,七八台摄影机跟拍一天的信息量,最终只剪出来个把小时,没有台本的临时发挥的闲聊,如果收录不清的话,那九成九就是直接被剪掉的。 正在他想要继续追问好多套套话的时候,蓝组三个人已经拖了一箱子石头回来了,周涵远远看了看红组已经成型的竹棚骨架,立刻大声叫道,“hey,guys,你们那忙完了吗?该把咱们暮灯还回来啦!” 阮暮灯被周涵召回了蓝组,在红组终于搞定了他们的竹制棚屋的时候,他们已经垒好了灶台,并且成功用木板、绳子、棍子以及一小撮干草木屑生起了篝火。 杜大腕儿在监视器前简直都想要鼓掌了,原本以为生火是第一天里最难的一个挑战,他都已经做好了藏火柴的备案了,没想到蓝组四人聚在一起捣鼓了一阵,小火苗儿就稀里哗啦蹿起来了。 于是几人便围着篝火煮了一天之中第一顿热腾腾的饭菜。 虽然不过是烧了一锅米饭,再用午餐肉、军粮丸子加上一大包什锦脱水蔬菜,煮了一锅香气扑鼻的浓汤,然后连汤带菜舀了满满的几大勺,浇在热腾腾的米饭上。 四个年轻人端着小面盆大小的海碗,埋头大吃特吃,简直恨不得将脸都埋进碗里,边吃边抽空对镜头竖起拇指,纷纷评价味道堪比高卢国大餐。 期间红组柠檬男孩组合的两人携手而来,舒耀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直接就从灶台里抽走了一根烧得正旺的木柴,于是隔壁组干脆跳过了生火的步骤,不费吹灰之力便解决杜大腕儿预设的难点。 晚饭以后,太阳完全下山,便是第一天最具悬念的时候了。 八个参赛者仿照《幸o者》的经典设定,点燃了代表自己的火把,插在正对主摄影机位的区域,然后围坐在原木长椅上,等待四位土著“长老”对他们这些外来者进行审判。 几位大神先有理有据 分卷阅读32 地点评了一下两组今天的表现,由于差距实在太过明显,无论怎么剪辑,都毫无疑问的强弱对比鲜明,所以反而没有详说的必要了。 老将军着重称赞了一下两队“友爱互助”的精神,又隐晦的提醒帮忙归帮忙,不要忘记彼此是竞争关系。 然后几人按照导演早给了他们的台本,商量讨论了一番,一致认为应该淘汰掉红队那位因为貌似中暑,一整个下午都蔫了吧唧缩在树荫下,几乎对队伍毫无建树的大学副教授。 副教授董灼似乎也对自己今天的表现心知肚明。 经过一天的折腾,他深深明白自己这走文化人路线的文弱书生,实在不合适继续呆在这考验体能和求生技能的游戏里丢人现眼,连辩解都不多说几句,便取了他的火把站到主持人面前。 主持人表情肃穆地宣布“部落已经决定”,然后用一柄木勺,将这刚刚点起来不到半小时的火苗给盖灭了。 董灼甚至不能在他们刚刚完工的竹棚里留宿一宿,直接就用直升机送回最近的一处度假酒店去了。 其他人摸黑回了营地。 虽然出了一身臭汗,人人都觉得自己全身都是馊的,但第一天没有洗澡的条件,只能用溪水将就着洗漱了一下,换了身干爽的衣服,便仿若一个个发条走到底的锡制士兵娃娃,精疲力竭地爬进各队的竹棚里,钻入睡袋,倒头就睡了过去。 第2o章、三、海墓o4 节目组早就通知他们,回营地以后不再跟拍,也没有突击拍摄,为的就是让精疲力竭的参赛者们好好养精蓄锐。 阮暮灯夜里前半段睡得很香。 所谓能够遮风挡雨的竹棚,底部不过是用竹子架起的一个平台,离地约莫十五公分,可以让众人不至于直接睡在硬邦邦的沙土地上而已。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众人只在身下垫了些芭蕉叶,躺上去的触感自然是又硬又硌,十分不舒服。 不过大家都累坏了,只要是个能躺平的地方就能睡着,这会儿纷纷睡了个四仰八叉,鼾声此起彼伏,还谁都没把谁吵醒。 阮暮灯躺在最外面,侧着身,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一只手搁在身前,指尖半蜷着,姿态放松,显然也是好梦正酣之时。 就在他睡得正好的时候,脸颊上忽然感到了一股轻微的刺疼感,似乎有一张带着静电的小纸片在他脸上蹭了一下,硬是将他从梦乡里给惊醒了过来。 阮暮灯立刻睁开了眼睛。 热带丛林里有许多昆虫,会咬人的不在少数,虽然参赛选手都涂了些防虫药水,但仍会有蚊虫扰人清梦。不过,阮暮灯几乎是在感受到了那股刺疼的瞬间,便明白了,他触到的,是一张传声符。 他一咕噜从睡袋里钻出来,两手一合,握住那张折成三角包状的传声符,左右张望,同组的三人皆鼾声震天,明显无人察觉,立刻猫下腰,如同一只矫健的灵猫,越过三个同伴,悄无声息地摸黑钻出了竹棚。 外头月色正亮,足够他看清周遭的环境。他捏着那张小小的传声符,感到自己的心脏碰碰直跳。 在他出发参加比赛前,青年刚刚学会了使用这种传声符,这符的作用如同一片小小的芯片,可以储存施术者大概十秒左右的声音,收到这张符的人,只要拆开那个精致的三角符包,便能听到术者的留言。 这符方便是方便,但画法复杂,而且有距离限制,超出半径五公里,就无法靠法术本身将留言送抵收件人的身边了。 然而a城离海龙岛当然远远超出这个限制范围,摄影组也不可能有哪个工作人员能够偷偷将他师傅的传讯符送到他枕头边,然后立刻凭空消失——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萧潇居然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之下,悄悄陪在了他的身边。 阮暮灯飞快地闪身躲到一颗树后,屏住呼吸,拆开了传讯符。 萧潇带着柔和笑意的声音,如同水雾般浮现在空中。 “今天表现不错,徒弟继续加油,拿个冠军回来。还有这岛风水很有问题,切记下海时多加小心。” 留言不长,不过短短的一句话,但却让人心里听得暖暖的。 “好。” 阮暮灯轻声答道。 他现在没有画那复杂的传音符的条件和时间,自然没法将讯息送回。但他按住被难以名状的暖意充盈的胸口,总有种感觉,凭他那神通广大的师傅的本事,一定能听到他的这声回答。 他又在树后呆了几分钟,等过快的心跳平复下来,才站起身,准备回棚屋睡觉。 就在这时,阮暮灯远远看到对面营地的林子边上,闪烁着两点火光,那火光一明一灭,他略一思考,明白了那是有人半夜里出来抽烟。 鬼使神差的,他悄悄朝着火光靠近,想看看那两个在抽烟的人到底是谁。 坐在一丛竹子旁吞云吐雾的人,是柠檬男孩组合的舒耀和罗云霄。 “我真是受够这鬼地方了!” 舒耀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抬手啪一声拍在胳膊肘上,“咬得我一身包,妈的,老子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苦头!” 不再捏着嗓门假装柔弱以后,舒耀整个人说话的语气都仿佛变了个人,他开过双侧眼角,这会儿又脱了美瞳,眼白部分远多于常人,说话习惯性地瞪着眼,被烟头那点儿火光一照,表情竟然显得很是狰狞。 “唉,谁叫现在就这些狗屁真人秀受欢迎啊!” 罗云霄说话的声音有些有气无力的。 “还要坚持六天,真是想到就想死。” “你搞错了!” 舒耀嗤笑一声,“是我还要坚持六天,你的话,再过个三四天就好想个辙赶紧滚了。” 他又抽了一口烟,瞅了瞅同伴的表情,“怎么?摆这张臭脸给我看,这是不服气了还是咋的?” 说着他呵呵冷笑几声,“现在咱那破团都糊成什么样了,除了我,你们谁接得到村外通告?还不是全靠我提携一口资源!?想想那个谁,被脑残粉赞两句唱歌好就真以为自己是‘陈医生’了,结果退团以后呢?单飞出道歌大卖三百张!” 他侧头想了想,“话说他这两年在干嘛?听说开网店卖手串去了?” “好了别说了……” 大概是被搭档这刻薄的语气弄得受不了,罗云霄低声打断他,试着转移话题。 “我怎么就不能说了?” 舒耀舔了舔嘴唇,又用食指拨弄了一下那处的皮肤,低声抱怨道:“这狗屁荒岛,又潮又热,吃的又是些什么垃圾玩意儿,妈的我嘴角都起泡了!” 他一边骂着,一边磕掉一截烟灰,“那个姓阮的,太他妈抢戏了,就他内土包子的傻样儿,连给老子提鞋都不配!趁他镜头还不多,得赶紧想个办法把他弄走。” 分卷阅读33 阮暮灯隐在几步开外的树丛后,四周很安静,舒耀说话的声音他听得很清楚。 “白天我试探过了,那货估计连高中都没念过……明天一定要找机会套他的话,让他自己把底兜出来,等播出的时候,就可以买波水军推一推‘阮文盲’这外号了。” 夜风里传来那人阴测测的冷笑。 “我在船上搜过他的资料,据说他之前是个武替?好像连个露正脸的龙套都没当过吧!不过就是走了狗屎运,摄影队出外景遇到车祸,几乎所有人死光光,就他命硬阎王没收,活下来以后才出了点小名的嘛……也不知道他这种廉价民工是怎么签进‘星曦’的!” “是啊。” 罗云霄接话道,“星曦的高层一直都很神秘,好像从没在圈里露过脸,不过他家资源是真的好,而且有点儿‘上头’的门路,轻易不签人,但签下的人全都下血本砸到大红大紫……真想不通阮暮灯一个小人物,连圈子的边儿都摸不到,是怎么跟那么好的事务所搭上线的。” “哼,看他秀自己那身材都秀一天了,可没给牛掰坏了呦!估计那地方的尺寸不错,‘那活儿’也很厉害吧。就是不知道星曦的高层是女的还是男的,他是睡人的那个还是被睡的那个了!” 说到这里,舒耀发出两声含义不明的讪笑。 “明儿找机会再跟他套套话,看能不能起出点儿他们事务所高层的底细,最好能哄得他给我们搭个线……不就是爬床嘛,老子我活儿也不差……” 阮暮灯听到这里,只觉得十分无语。 这些话,再听下去也不过污了耳朵,于是他转身离开他藏身的树丛,像一只轻捷的狸猫一般,没有踩碎一片枯叶,悄无声息地回到了蓝队的营地中,钻入竹棚,缩进自己的睡袋里,两眼一闭便什么也不再琢磨,继续睡觉去了。 &&&&&&&&& 节目组提供的大米和调料很充足,但瓶装水、罐头和脱水蔬菜包却只够他们第一天的吃喝,所以第二天参赛者们的任务,就是在岛上寻找饮水和食物。 为免这些人胡乱弄到些不能吃的东西,搞出个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来,节目组还特地找了两个专家全程盯着他们,每一样东西都要在他们鉴定过以后才能入口。 两支队伍内部各自分出两个小组,一组去找水源,另外一组去找吃的。 七月正是岛上物产最丰富的时候,寻找食物的两队,红组是柠檬少年的那对cp,蓝组则是阮暮灯和周涵,四人天还未破晓便从营地里出发,被工作人员领到了早就勘定好的滩涂上,让他们爬到礁石区上玩海钓。 太阳刚刚出来的这段时间,潮水退去,正是鱼儿们休息了一日,觅食最为活跃的时候。加上这片区域人迹罕至,连捕鱼的船只都很少开到这边来,鱼儿还不懂得怕人,下钩不久便不停有鱼咬钩。 当然这些人都没多少钓鱼经验,提竿溜鱼要多外行有多外行。 为了保证几人有足够饱餐一日的鱼获,守在后头的工作人员经常不得不冲上来帮忙,反正事后这些都可以剪掉,一点儿也不会影响他们想要的节目效果。 于是等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两队都收获了大大小小不少海鱼,装了足有大半桶。 几人又在滩涂上转悠了许久,抓了几只螃蟹、拾了若干贝壳海螺。满满装了一大兜子之后,几人才回转。 为了显示收获不易的节目效果,两队人马虽然在同一片礁石区域和滩涂上活动,但距离相当远,彼此不会入镜,自然也没有互相接触的机会。 舒耀远远看向还在滩涂上挖着螃蟹的蓝队的阮暮灯和周涵两人,咬着生疼的唇角,心中十分郁闷。 他想和阮暮灯再搭个讪,好趁机套套话,或者干脆找点儿茬。 但今天从出发到现在,两队之间的直线距离就没在五十米之内过,而且红队这边的助理导演已经在催他们回程了,他只能暂时死了这心——反正今天还长的很,他迟早有机会坑对方一把。 第21章、三、海墓o5 “快看快看!” 挖螃蟹途中,周涵注意到不远处有几株椰树,这几棵树似乎痛苦地抵抗过台风的摧折,倾斜成一个个锐角,眼看着随时像要倒卧,但仍然顽强地结出了累累硕果。 “满树都是椰子,一定很好吃吧!” 周涵想象着椰汁清凉香甜的味道,不由得咽了两口唾沫。 “嗯,个头还不小。” 阮暮灯眯起眼睛,手在眼前搭了个凉棚,挡住头顶耀目的光照,想了想,说道:“我爬上去摘几个下来吧?” “什么!?” 周涵睁大眼睛,“这么高的树,你确定自己能上去?” 阮暮灯果断点头。 于是两人与同行的工作人员展开了交涉。 几个工作人员凑在一起商量一番,都觉得既然阮暮灯答得那么肯定,应该是真能爬的。而且,这些椰树虽然树干很长,但一颗颗都是倾斜的半卧状态,树干顶部离地高度约莫只有个几米,脚下又都是软绵绵的细沙地,若是在腰上再套根安全绳,即便不慎脱手,不过是整个人倒挂在树干上,虽然会出点儿洋相,但不至于有什么生命危险。 等工作人员点了头,阮暮灯从包里找出一条捆东西用的粗麻绳,在树身上比划了一下长度,截出一段,拧成一个绳圈,又脱掉鞋子,将绳圈套在脚上,又在腰上绑了拴了根安全绳,便抱着树干,如同猿猴一般,沿着倾斜的树干,蹭蹭蹭几下,轻轻松松便上去了。 “哇噻太牛了,居然真的爬上去了!” 周涵仰头看着一手攀住树顶,一手正一个一个往下抛椰子的阮暮灯,朝着镜头一边比划一边兴奋地大喊道。 摘了六个椰子,阮暮灯又利落地从树上溜下来,将麻绳拧成的绳套从脚上取下,看周涵正兴高采烈地收拾着滚落四方的椰子,笑问道:“这些应该够了吧?” “这个好用吗?套着就能上去吗?”周涵指了指搭档手上的绳套,“让我试试?” 摄影师一听,心中暗喜。 他跟过那么多套节目,自然知道什么镜头容易被剪进节目里,什么场面能撑起收视率。于是他找了个好角度,把两人打打闹闹,一个教另一个爬树的画面全程收录下来。 那绳圈儿虽然是个开挂利器,但也不没能让没出新手村的周涵一下子就越级挑战椰子树这种高难度副本了。 事实上,这些参赛者可都是经贵的宝贝,连蹭破了块油皮都能在微博上卖惨的主儿,如果不是阮暮灯爬得那么轻松利落,原本助理导演也是不会同意他在没有完备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尝试爬上那么高的椰子树的。 所以,周涵也不过就是套着绳圈儿 分卷阅读34 ,嘻嘻哈哈试了几次,最成功的一回大约上到离地一米五的高度,就又哧溜溜滑了下来,落地时还结结实实地在沙地上扎了个屁股墩儿。 虽然如此,工作人员们仍然拍得很开心。挑战爬树这情节符合他们的节目主题,画面效果还特别欢乐,观众们定然喜闻乐见,而且自下往上的仰视画面,能毫无违和感地将画面焦点定在两个帅哥细腰之下的紧窄俏臀上,视觉效果养眼又有趣。 摘完椰子,两人看着时间还早,回程路上,又往林子里溜达了一圈,摘了些茅莓、乌墨果子,又割了一捆野苋菜,等到两只网兜都塞得满满当当,快要提不动了之后,才心满意足地打道回营。 蓝组打水的两个同伴——情歌王子冯长盛和谐星谢志兴都已经回来了,还来回了两趟,提溜回了四桶水。 冯长盛和谢志兴告诉他们,因为隔壁红组少了一个人,所以负责打水的三人也就没有特意分开,差不多全程都是一起行动的。 导演组原本也就没指望他们到处瞎转悠就能真找到饮用水,因此几乎就是让个工作人员在镜头外引路,带着众人在营地东侧大约一公里的树林边上找到了所谓水源——一口水质清澈、造型古朴的水井——井架上竟然还拴着个木桶! 根据剧本的设定,那是原住民们辛苦开凿的古井。但其实根本就是开发商为了岛上用水方便,特意请人打出的深水井,只是为了景观效果,特意将外观做得复古罢了。 这天剩下的时间,参赛者们都忙着摆弄他们找来的食材。 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以前甚至连只荷包蛋都没煎过,此时在镜头前狼狈地通炉灶、蒸米饭,还要择菜、杀鱼,那场面叫一个鸡飞狗跳、手忙脚乱。 做饭期间,舒耀好几次跑到蓝组的营地里,每次都直接找上阮暮灯,想要搭上几句话,再顺个椰子或是捎把野菜什么的,却不知为什么,总是被青年四两拨千斤地挡回去了,居然连颗野莓都没蹭到。 “啧,这天气,也太热了。” 舒耀一边用袖子擦着汗,一边看阮暮灯手里捏着一把小刀,一下一个,一连撬开十多只贝壳,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触及到嘴角的伤口,又不由得疼得响亮地“嘶”了一声。 阮暮灯扭过头,瞥了他一眼。 对方右侧唇角上不知何时冒出了几颗针尖大小的水泡,连带着一侧唇角也肿了起来,即使打上厚厚的粉底,也没法完全盖住,难怪今天舒耀一直躲躲闪闪的,只敢用左半边脸去面对镜头。 “你嘴唇怎么了?” 阮暮灯将剥好的贝壳丢进盘子里,递给灶台边上的冯长盛,才转头向舒耀问道。 “啊?”舒耀听到对方竟然这么无遮无拦直接就问起他嘴上的伤,顿时拉下脸色,运了一会儿气,才强撑着笑脸回答:“队医说是疱疹,上火了,过几天就好。” 青年直直盯着舒耀脸上的患处看了一阵,直看到对方浑身不爽,忍不住抬手遮住嘴角的水泡时,才忽然指了指红组营,微笑说道:“你的搭档好像在叫你了。” 说完,便不再搭理他,扭头和队友们一起烫螃蟹去了。 打发走了碍事的红队细作,蓝组四人齐心协力,终于赶在太阳下山前,把晚饭弄好了。 他们将海鱼穿在树枝上,抹上油盐架在灶上烤熟,最后刷上一层辣椒粉,调味虽然极是简单,但焦香四溢,让干了一天重体力活,中午又只是草草填了几块饼干的众人,光是闻到那香辣味儿,便忍不住腹中轰鸣。 随后四人又煮了一大锅野苋菜贝壳汤,螃蟹和海螺则与葱蒜一起下锅爆炒至酱色浓郁。 将饭菜都做好之后,几人围坐在灶前,一人捏着一串香辣烤鱼,配着米饭吃的满嘴流油,愣是将盘碗扫了个一干二净。 晚饭之后,阮暮灯给大家一人钻了一个椰子,众人在暮色之中席地而坐,喝着清甜的椰浆,再时不时捻起一颗茅莓和乌墨放进口中,镜头捕捉着几人脸上舒适惬意的表情,愣是将一个野外求生节目拍出了旅游度假片的质感。 不过,在稍后的“部落会议”时间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在第二日里被淘汰的,居然是蓝组的谐星谢志兴。而淘汰的理由是他在其他人忙着生火做饭的时候,常常偷吃剩下的那点饼干罐头或是刚刚采来的水果。 第三、第四天分别是寻宝游戏和土著集市挑战,蓝组的冯长盛第三天因为运气太差,一整天都找不到一个宝箱而出局,红组的奥运冠军林帅则在集市上因为不会规划收支,最终因为亏本太多成为了第四个离开小岛的参赛者。 第22章、三、海墓o6 到了第五天,赛程过半,红组剩下柠檬男孩组合的二人,蓝组则是阮暮灯和周涵。 赛程强度很高,三餐也常常无法吃饱,在此双重折磨之下,几人的体力都消耗巨大。原本体能就很差的舒耀,已经明显憔悴了许多,连他特别在意小鹿斑比似的清纯形象,也早就没有精神时刻保持了。 他唇角的水疱越来越严重了。 原本只是些散在的针尖样的小突起,此时已经连成一片,水疱中央还渗出点点浑浊的乳黄色脓液,在高清镜头的捕捉之下,显得又脏又恶心,尤其破坏他芭比娃娃般的美貌,这让他不得不使用更厚的遮瑕和粉底来掩盖他唇角的患处。 “这要命的疱疹,真是烦死了……那个队医怕不是个兽医吧?昨晚给我上药的时候居然还有脸笑得跟只皲皮橘子似的,真特么想一脚将他踹进海里!” 舒耀强忍住想要舔一舔伤处的冲动,趁着几个摄影还在调试机位,根本没空跟拍他们的机会,抓住旁边的罗云霄,又开始碎碎念。 “得了你,省点儿力气吧……” 罗云霄当了整整四天的树洞和垃圾桶,已经快要憋到极限了,“你嘴角不疼吗?少说两句吧……” 舒耀狠狠剜了他一眼,“你他妈哪边的!?要不是你这么没用,昨天我们就应该联手坑掉那姓阮的了。” “天啊……” 罗云霄无语,“你跟他无仇无怨的,干嘛非要针对他……” “我就看那孙子不顺眼怎么了?” 舒耀一扯嘴角,立刻疼得冷嘶了一声,“他混得顺就是挡我道了!” 罗云霄朝天翻了个白眼,懒得和他继续和他掰扯。 正好这会儿拍摄准备差不多了,总导演杜大腕儿此时已经在叫参赛者们集合,预备开始今天的赛程了。 今天的比赛从清晨七点开始,节目组选了海湾内侧靠近悬崖的一片海域,这时太阳正好被山崖挡住,无法直照拍摄区域,这样的光线下,整个背景自带柔光效果,最合适拍那些灯光师无法有效补光的外景拍摄。 分卷阅读35 “你们知道,这座岛之所以被称为坟场岛,正是因为这片海域里沉睡了二战时期二十多膄战舰的缘故。” 主持人穿着扎染的长袍,额头上还系着根刺绣发带,也不知道是哪个民族的服装,他笑着指向栈道尽头的木制浮台,“从此处下水,视野范围内就能看到三艘沉船。” 说到这里,他来了一个大停顿,神秘地一笑,“现在,你们要近距离接触这些睡在水底下近百年的沉船,亲要被珊瑚礁覆盖的遗迹。” 这天比赛,主要是围绕着三处被开发商规划做潜水或水底观光区域的沉船遗迹进行的。 栈道平台是第一处,这里水深只有二十米左右,海床平坦,珊瑚颜色鲜艳,水下视野良好,砂石上横卧着一艘断成两截的军舰和一大一小两艘木质结构的民用货船,稍远处还能看看到被击落或来不及起飞的战斗机残骸,经过初步勘探,这里应当是最合适开发成潜水区。 只是这几个参赛选手都是从来没有接触过潜水的门外汉,当然不能让他们贸然进行难度和危险性最高的沉潜,万一谁出了点儿什么意外,光是人身保险都够他们赔到倾家荡产。 于是节目组考虑到安全第一,只是在其中一艘沉船上方竖了两根垂直的长杆子,从水深一米到五米,每间隔半米处绑上一枚彩色浮标,一共十根浮标,参赛者两两一组,在规定时间之内,哪一组可以取得最多的浮标,便能得到比赛的胜利。 这样既能体现出激烈的潜泳对决,又能在水下取景时拍摄到背景处大片大片的沉船遗迹,对开发商来说,这是个相当好的旅游软广宣传。 四人在听完游戏讲解之后,纷纷换上泳裤,爬下礁石,沿着长长的木制栈道,来到浮台上。 “记住,光是将绳子解开了还不行,必须要将浮标送到这里面。” 说着主持人拍了拍身边一红一蓝两个藤网,“这些浮标很轻,如果你们没有抓牢它们,很可能就被潜流一带就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那你们可就白忙活咯!” 镜头扫过只穿着泳裤,裸着上身的四个俊男,又推了个远镜,将海面上孤零零漂浮着的红色和蓝色两支杆子收录其中。 随后主持人一声令下,四人便转身奔向浮台边缘,纷纷扎进了海中。 这篇海域的水质相当清澈,即使戴着泳镜,周围还有落水时带起的串串白色泡沫,但阮暮灯仍然能看到正下方那艘半截已埋入沙土中的军舰。 不知是错觉还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今天的海水的温度似乎比他预料的要低。 明明是盛夏的热带海域,不过只是失去了阳光的直射,包围着他的水流就好像带着一股诡异的凉意,让人有种莫名的不安感。 阮暮灯下水的姿势和其他三人都不同,他两手前伸,一个猛子便扎下去三四米,手一伸就正好够到绑在杆子最底下一个刻度的浮标。于是他干脆直接去对付杆子下半部分的浮标,同时朝着还在头顶的搭档比了个向上的手势,示意他对付上面的那些。 几天的配合下来,两人已经积累了许多默契,这会儿就算在水下无法语言交流,周涵只看他的手势便猜到了对方的意思,也不再耽搁,憋着肺里的那一口气,开始解一米深处的第一个浮标。 四人在水下上上下下,忙碌得像几只筑巢的水獭。 对于毫无潜水经验的人来说,要克服求生的本能,将整个人完全潜入水中本来就很困难,就更别说要在水里长时间憋气外加做“解开绳索”这般精细的活儿了。 较浅的那两三个浮标还算好的,但到了下面几个,那深度和明显对耳膜造成了不适的水压,就很令人难受了。 周涵第五趟下水,向第五个浮标展开了挑战。 作为一个只会几下狗爬式,五十米都游不顺溜的人,他十分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水性真的很不咋样,估摸着这两米五的深度,便差不多就是他这一口气能潜下去的极限了。周涵心中万分庆幸和自己一组的是阮暮灯,若是换成隔壁组两人中的任何一个,怕是谁都不愿意潜下水对付那些高难度的。 就在他分心想着这事儿的时候,毫无预兆的,他忽然觉左脚一疼,像是被什么人狠狠抓住了脚踝一般,整个人毫无预兆地往水下一坠,两手就不由自主一松,放开了原本扶住的悬杆。 惊慌之中,周涵本能地张口想要呼叫,结果却是将憋住的那口气给放了出来。 ——tf! 在疼痛和惊惶的同时,周涵只感到头晕目眩、天旋地转,本能告诉他应该立刻上浮,但晃动的视野之中,根本分不清哪里是“上”,只觉得头顶光影摇曳的水面似乎正离自己远去——换句话说,他似乎正往更深的地方沉去。 然而下沉感却维持了短短的一瞬,在另一股力道牢牢钳住了他手臂的同时,扯住他脚踝的痛觉也骤然消失! 翻涌的串串泡沫之中,周涵看到阮暮灯一手拉住他的胳膊,一手用力划水,两人如同离弦的箭矢一般,一同冲出了水面。 “水里、水里有东西!” 周涵靠在浮台边上,眼睛盯着翻涌的水面,一边呛咳一边叫道,“我感觉到了!真的、真的有东西在抓我的脚!” 工作人员听他这么一喊,都吓了一跳,连忙围拢过来,将周涵拉了上岸。 阮暮灯也翻上浮台,听到周涵的话,下意识便朝他的脚上一看——果然在搭档的左脚脚腕上看到了有几道奇怪的淤痕,左四右一,看上去真的非常像是五道指印! “卧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中已经有人不由自主地叫出了声音。 就在下一秒,罗云霄也慌慌张张地破水而出,脸色煞白,手舞足蹈,一边挥舞手臂一边尖叫,却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出事了! 阮暮灯脑中浮出这个念头的同时,人已经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原本平静的水流,似乎不知何时起了旋儿。 阮暮灯看到,数米之外,舒耀正四肢并用,在水下剧烈地挣扎着,似乎拼命想要往上浮,但人却如同个百斤的枰砣,正以肉眼清晰可见的速度,一点点往下沉去,从他身旁的悬棍来看,已经越过了最后一个浮标,足足沉下去五米了。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溺水。 阮暮灯朝着舒耀游去,张开了自己的慧眼。 只看了一眼,他便浑身如遭电击,一瞬间从头皮麻到了脚尖。 慧眼之中,他清楚地看到,水底那艘沉船的阴影里、缝隙中,全都影影绰绰藏着密密麻麻的黑色影子! 这些影子此时全都从藏身之处探出个“脑袋”来,直勾勾地看向水里的众人,一张张黑雾凝成的脸孔上,还能隐约分辨五官轮廓, 分卷阅读36 神情无一不透着深切的仇恨与怨毒。 再看舒耀那头,他的一只脚上正挂着一团墨黑的人形阴影,那人影身上又挂了另外几团人影,简直如同一串葡萄,彼此纠缠扭抱,似要踩着他人的身体往上爬,借力想要浮到水面上一般,但最终却只能互相攀扯,越沉越深,谁也别想接触到头顶那片光明的天空。 ——这一定便是传说中的“水鬼”! 阮暮灯霎时间想起,他刚来到这座岛上那晚,曾经收到的萧潇的传音符。 当时他家师傅曾经警告过他,“这个岛上的风水很有问题,下水务必小心”! 第23章、三、海墓o7 以他有限的风水学知识,稍微琢磨一下,也能看出这片水域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水本就聚阴,而这里位于小岛的东南面,属于整个海湾之中的一处凹陷区,三面被尖耸的礁石环绕,形状宛如一只捕虾笼子,开口处正对北面,又因为山崖遮挡的关系,终年少有能直照阳光的时间,水下又布满了沉船遗骸,不知多少人死在这里,那些怨气经年累月阴魂难散,现在看来,怕是已经成了气候。 ——怎么办? 青年大力地蹬了几下腿,眼看着便要够到舒耀了。 此时舒耀已经晕过去了,手脚软软的垂着,拉着他脚踝的那人形黑影已经爬到了他的胸口,如同一只展开的黑色麻袋,几乎将猎物娇小的身体完全包裹起来。 阮暮灯不认为自己就这么游过去,就能将人从这些水鬼手里抢回来,可是人在水下能支持的时间不过两分钟,如果不能立刻将人救起来,他要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枉死在眼前,要么就得被一起拉下去陪葬了。 来不及多想,他已经伸手抓住了舒耀的胳膊。 这一拉之下,立刻让他心中暗叫不好——那胳膊触感又凉又滑,且如重千斤,就像他拉着的不是一个半分钟前还活生生的人类,而是一具灌了铅水的尸体。 就在这时,另外两条手臂也朝他伸了过来,抓住了舒耀的胳膊。 阮暮灯朝旁一看,只从来人的衣着就能判断,那是节目组里两个工作人员,一定是他们看这边出事了,连忙急吼吼跳下来救人。 敢下水救人的,本身就对自己的水性很有自信。 来帮忙的两人都是琼州本土人士,从小在海边长大,其中一个还有潜导资格,还玩过几年自由潜。 但是两人也很快察觉到了阮暮灯先前体验过的异常——舒耀那168厘米堪堪11o斤的小身板儿,而且又是泡在浮力大的盐水里,可凭他们三个大老爷们的力气,居然没法儿将人拽上来哪怕那么一厘米,反而像拖着个千斤枰砣似的,自个儿都直往下坠了。 两个工作人员面面相觑,眼睛里满是困惑和惊恐。 这两人家里都是世代靠海吃海的渔民。 久居海边的人,从小听着长辈们谈论着海上的传闻和禁忌长大,对大海都存着些复杂的敬畏心理,他们在察觉到异样的瞬间,脑中便已经不由自主地展开了丰富的联想。 就算他们没有慧眼,也看不到坠在舒耀身上那一团团可怕的黑影,可光是这反常的状况,已经够让他们胆寒,几乎就控制不住想要松开手,把那冷冰冰尸体似的年轻男孩给直接扔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人影从阮暮灯身边擦过,伸出一只手,在青年肩膀上用力捏了一把,又飞快地下潜,游到了几人下方,去够舒耀的脚。 阮暮灯睁大了眼睛。 潜下去的这个人,是他的师傅萧潇! 慧眼之中,那人包裹在一身火红的光晕里,一头柔软的头发随着水波漂浮摇摆,薄薄的衬衣长裤贴在身上,矫健如同一尾炫目的游鱼。 他的右手上有一层淡红飘散的血色,混合着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儿,从舒耀的胸口擦过,一路抹到他的脚踝。 那些攀附着猎物的狰狞黑影,被萧潇的手掌这么一碰,便如同一只只被撒上了盐水的蚂蟥一般,急剧收缩扭曲,从舒耀的胸口、大腿、脚踝处纷纷掉落,融进了下方沉船的层叠阴影之中。 抓住舒耀手臂的三人,此时都感到手里的重量骤然一轻,简直像是热气球卸掉了所有沙袋一般,再也没有了那种沉甸甸的负重感。 他们来不及多想,立刻划水蹬腿,拖着人就往水面猛蹿上去了。 破水而出的瞬间,阮暮灯听到浮板上人声鼎沸,好多只手伸过来,连拉带拽,将他们全都拉上了岸。 那之后的场面太过混乱,阮暮灯被许多人围住,扶到沙滩上,毛巾团团裹起来,手里还塞了杯热茶,副导演和助理七嘴八舌地询问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连周涵也皱着眉跑过来,给他塞了几块巧克力和能量棒,嘱咐他赶快吃点儿东西。 “刚刚舒耀醒过来了,人呛了点水,但没啥大碍,不过肯定得立刻用直升机送医院去了。” 周涵一屁股坐到阮暮灯身边,拆开一块巧克力,塞进嘴里,低头看了看自己脚踝上那圈诡异的淤青。 “出了这么个意外,也不知道导演之后打算怎么办了。不过不管怎样,反正我是绝对不要再下水了。” “嗯……” 阮暮灯嚼着能量棒,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他目光扫过闹哄哄的人群,恍然看到萧潇从人墙缝隙里探出个头来,顶着条毛巾,头发湿漉漉的,睫毛上还挂着颗水珠,朝自己眨眨眼,食指竖起,唇角微勾,比了个“嘘”的手势,随后钻进人堆里,一晃便不见了人影…… &&&&&&&&& 舒耀的溺水,被解释为抽筋所致的意外。 水下摄影镜头只能拍到阮暮灯他们救人的英姿,却不会拍到抓住他脚踝的幢幢鬼影,不过节目组都私下传言说栈道浮台那边的海“不干净”,原本计划好的剧本也被逼大幅修改,删去了所有需要下水的危险环节。 第五日舒耀因为溺水提早退赛,柠檬男孩的第二人罗云霄本来就性格懦弱,又失去了搭档,顿时斗志全无,第六天也被淘汰了。 最后一天是冠军之战,周涵一直惦记着前天在水里时阮暮灯拉他的那一把,原本就没打算和阮暮灯争这个第一名。于是嘻嘻哈哈稀里糊涂就输掉了比赛,将他的好搭档送上了冠军。 阮暮灯回到a市的时候,萧潇正在家里等他。 “哟,回来啦!辛苦了。” 萧潇以一个经典葛优瘫的姿势,斜靠在客厅沙发上,膝盖上搭着本线装书,捏着根芒果干慢悠悠地嚼着,听到阮暮灯开关门的动静。回头朝他招了招手,“可以嘛,拿了冠军,没有辜负我的期待嘛!” “你的手怎么了?” 阮暮灯丢下行李,快走几步到了萧潇跟前,抓住他朝自己摇晃的 分卷阅读37 那只手——几圈雪白的绷带,从手腕一直缠到手掌,只露出五只葱白似的纤长指头。 “还能怎么了?” 萧潇笑着收回被青年握住的手,“为了救你们,自己给自己划了一刀呗。” “是舒耀溺水那时候?” 阮暮灯蹙起眉,他想起自己那时看到萧潇手掌上不断漂出的淡红血迹,“多疼啊,非要割那么一下么……” “那也是没办法嘛……” 萧潇用没受伤的那只手又捏了一根芒果干,仓鼠磨牙似的一点一点啃着 “在水里别的术法都不太好使,只有阳气旺盛又容易在水里扩散的东西才能震慑住那些阴怨之气,当时情况危急,我也来不及去准备别的什么东西,想来想去,最有效的莫过于我的血了。”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会在海龙岛上?” 阮暮灯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唔……” 萧潇啃掉最后那点芒果干。 “我有个朋友,是那座岛的开发商合伙人之一,他有个闺女,四月份时和朋友去那岛上玩沉潜的时候出了事,她男朋友溺水身亡,姑娘自己也吓了个够呛,到现在还没缓过神儿来。所以我那朋友就拜托我去调查调查,看是不是真有什么古怪之处。于是我就干脆趁这次机会,托人找了个关系,混进《冷酷仙境》节目组里,一来亲眼到岛上看看,二来嘛……” 他说着斜睨了阮暮灯一眼,唇边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我现在就那么一个宝贝徒弟,不看着点儿,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阮暮灯被他那一睇瞧得脸上直发烧,微微撇过头去,岔开话题,“那岛……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座岛本身就是一个聚阴藏煞的风水,从明朝时起就不乏水鬼出没的传闻,连当地的渔民都知道要避开海龙岛,不要到那附近去打鱼。后来也就扶桑国那群鬼子,会把那么一个邪地当做补给港,还在那儿填进了数千人命。” 萧潇答道:“那么多的怨魂死在沉船里,又被船体困住,终日泡在阴沉寒冷的海水中,时间过去那么久,这些阴怨之气越积越深,已经不是简简单单做一场法事打几趟斋就可以超度的了……要彻底摆平这事得花很大力气,而且没个年都难办妥,那座岛怕是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法开发做旅游区了。” 阮暮灯点点头。 他亲眼见识过藏匿在沉船中的幢幢黑影,知道一旦被那些东西缠上,普通人多半难以逃脱,结局就只有一个“死”字。 “能不能暂时把那座岛封了?” 青年看向自家师傅,“真的太危险了,万一再有人出事怎么办?” “别担心。” 萧潇笑答:“几个开发商已经和当地政府通过气了,在彻底摆平那些玩意儿之前,暂时不会让普通人再上岛,也禁止在周边水域潜水。” 他伸出食指,擦过阮暮灯眉间的皱褶,“而且这些事儿都有那些‘专业人士’负责收拾,出不了岔子的。” “嗯。” 阮暮灯好像一只被顺毛的大型犬,乖巧地垂下眼,感受着自家师傅留在他眉心的那点微痒的热度,“这样就好……” 说着他想了想,又说道:“还有一件事,我有点儿奇怪……” “啥事儿?”萧潇问。 “就是舒耀嘴角那儿……” 阮暮灯想了想,“虽然当时医生说那只是普通的疱疹感染,但我用慧眼观察时,能看到一层丝丝缕缕的黑气萦绕在伤口上,感觉不像是普通的生病。” “啊,那个哦……” 萧潇无趣地一撇嘴,“他不过是应了了那句‘是非只因多开口’而已。” 阮暮灯表情有些迷茫。 “你听说过‘口业’吗?”萧潇笑着问道。 “你是说恶业中的‘口业’?”阮暮灯想了想,说道。 所谓口业,是佛教里恶业中的一种。 恶业有十种,即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语,五两舌,六恶口,七绮语,八贪欲,九瞋恚,十邪见。但凡妄语、两舌、恶口、绮语皆是祸从口出,都可算在口业之中。 “民间传说里也有‘拔舌地狱’,那些生前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油嘴滑舌、巧言诡辩、说谎骗人的,死后要受铁钳拔舌之刑。” 萧潇对自家徒弟解释道:“在道法观念之中,则是认为,那些太过善于搬弄口舌、恶言恶语之人,在出口伤人的同时,无形中也会打破自身阴阳平衡,将一些负面的‘气’引到自己身上,等这些‘恶业’积累到了一定的度,就会遭到反噬,轻则口舌生疮,重则折福折寿。” 说着,萧潇轻声笑了起来。 “所以,那是舒耀那小子自己作下的口业所招来的报应,现在看什么医生涂什么药都是没用的,等他吃够了苦头受够了教训,自然就会好了。” 他拍了拍青年的胳膊,又指了指刚才被他随手丢下的行李,“别管那人了,你快去洗个澡,然后给我做晚饭。” 萧潇舔舔嘴唇,似乎像在回味什么一样,朝阮暮灯灿然一笑。 “今晚我想吃水晶虾仁和鱼香茄盒。” 第24章、四、捡金o1 拍完真人秀之后,阮暮灯又恢复了每日宅在屋子里,早起晨练、修习术法、做饭洗衣的单调生活。 在这一个月里,他被3子拉出门去,参加了两回真人秀开播前的宣传造势节目,又做了回杂志访谈、拍了若干套硬照,连微博的曝光率,也一直巧妙地维持在既能保持神秘感,又不至于被人遗忘忽略的程度。 九月的第一周,阮暮灯稍早时拍的c牌运动饮料广告终于在各大卫视播出了。 洪双发是个老牌武打片导演,得知阮暮灯是个武替之后,干脆利落丢掉了原本准备的那个耍帅的剧本,亲自操刀给他来了个本色演出的机会。 3o秒的画面里,阮暮灯先是某个警匪片片场的武师群演。 那个俊美得仿有仙人之姿的青年,脸上抹着泥灰,穿着脏兮兮的背心长裤,跑在战圈外围,和另外几人一起,被主角随手甩来的手推车顶飞,重重地撞到墙上,然后爬起来,在导演的呼喊声中,重复这个人肉沙包的过程。 随后镜头一转,阮暮灯穿着鲜亮的银灰色西装,在百米高空之中,从这栋楼跳到另外一栋楼,在他跃到半空最高点的瞬间,镜头扫过青年身后另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的男人,他明显才是主演,被几个助理围绕着,手里拿着杯冷饮,嘻嘻哈哈笑看武替拼命。 “我知道,就算演得再好,也不会有一个正脸出现在电影里。” 广告中传来青年干净清澈的声音。 画面之中,他浑身脏兮兮地坐在墙角,额头上、嘴角和手肘上都是明显的擦伤,他拿起一t_tip"><b>:.</b> 分卷阅读39 人们起床时一看,那特别订做的黄杨木高台上已经空空如也,连块石头渣子都没有了。 这下子整个工地都炸锅了。 要知道那块石头足足有两吨重,当时还是直接用吊车才给搁到那黄杨木台子上的,现在谁有那本事,大晚上摸黑作业,不惊动任何人就把那么大一块石头给弄走了? 那清河寺的大师当时就吓呆了,被谢老板三请四劝留了下来,答应再给想个办法。 然而那位大师也不过比他请来的石敢当多坚持了二十四小时,次日便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地也跑了。 在谢老板的再三追问之下,大师终于说出,昨晚他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身穿刺绣白裙的女人,伸出枯瘦干瘪的五指,掐着他的脖子警告他不许多管闲事,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脖子上果然多出了五道血痕,分明就是女人的长指甲才能留下的伤痕。 谢老板那是彻底没辙了,山庄只好暂时停工,工人们也大都遣散了。 现在还留在这儿的那二十多号人,还是因为工头是谢老板连襟,看在亲戚的情分上,带着手下一帮弟兄勉强守着这烂摊子,帮衬着看守机器、收拾材料什么的。 然而大把大把的前期投资已经丢下去了,工地停工一天,他就要多亏一笔。 谢老板愁得连后脑那仅剩的几根毛都掉光了,到处辗转打听,最后通过另一个老板的关系,联系上了萧潇,这才将师徒两人请来,希望他能给想个辙儿。 “原来是这样。” 萧潇轻啜了一口茉莉花茶,放下杯子,脸上笑容高深莫测,一派高人风范。 阮暮灯现在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八成心中已有成算,只是憋着坏儿罢了,“我们今晚就住在工地里,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第25章、四、捡金o2 山庄才刚刚动工没半个月就停工了,唯一能住人的地方只有几个铁皮房子。 谢老板为了方便师徒两人“干活”,特地将工头的办公室腾出来,给他们当临时住处。 不过这种屋子当然不可能布置得多舒适,只一左一右摆了两张铁架子床,又摆了两床头柜,靠墙的地方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就算是个房间了。 在住下之前,萧潇特地换了套长袍高冠的道士行头,还在屋门口烧了一把高香,朝四方拜了三拜,然后又手持桃木剑,在住处门前耍了套驱鬼辟邪的罡步,口中絮絮叨叨念念有词,招来了工地所有人在旁围观以后,又把烧尽的香灰撒在门前,噼里啪啦烧了十串八串炮仗,还跟贴春联似的,将两张黄符一左一右贴在了门框两侧。 阮暮灯在旁瞅着,觉得自家师傅真是十足十一招摇撞骗神棍范儿,简直浮夸得不能直视。 折腾完这些事儿之后,萧潇招呼其他人都回自己屋里,今晚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绝对不能出来,随后自己也拉着徒儿钻进屋里,将门一关,隔绝了所有人好奇的视线。 “你这是在干什么?” 阮暮灯被萧潇赶到靠内侧的一铺床上,嘱咐不准下来,看着自家师傅在整个地板一寸一寸撒上面粉,不由得奇怪地问道。 “呵呵,过会儿你就知道了。” 萧潇朝他狡黠一笑,“从谢老板告诉我们那些情况来看,这工地的确有猫腻,但作怪的‘东西’明显只是想将这些人赶走,并没有伤人的意思,所以我们的手段也不能太粗暴了。” “这些只是普通的白面粉吧?” 阮暮灯从床板探出身体,在地上捻了一小撮粉末,搓了搓,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我从来没听说面粉能驱邪的……” “哎哎哎,眼看手勿动啊你!” 萧潇转过身,在阮暮灯留在地上的手指印上又补了一层面粉。 待确定除了靠墙的那张床之外,整个房间的地板上都铺满了面粉之后,他将面袋封口,放到床头柜上,小心翼翼地蹬掉两只鞋,嗖一下蹿到床上,将阮暮灯挤到墙边。 “关灯睡觉,你就放心等着吧。” “喂、等一下……” 阮暮灯挣扎着扭过头,睁大眼睛,震惊地盯着钻进他被窝里的萧潇,“你今晚要和我睡一个床?” 要知道那张架子床不过只有一米二的宽度,两个大男人挤在上面,连被子都抻不开,想翻个身都没辙,况且…… 阮暮灯的耳垂又默默地红了起来。 要他和自家师傅这么肉贴肉的睡在一块儿,总让他莫名有种难为情的感觉——光是想象黑暗之中身边的另一个体温,还有萧潇那对总是带着笑的桃花眼,就令他慌神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搁了。 “别乱动!” 萧潇在被子下伸出手,往徒弟大腿上狠掐一把 “不和你睡一铺,万一半夜‘那东西’来闹你了,你又不会应付,一慌起来胡乱折腾坏了我的计划,那不就麻烦了?” “……我又不会慌么……” 阮暮灯尽量让自己贴到墙上,轻声反驳道。 “跟我一起睡怎么就那么委屈你了!” 萧潇一拉被子,将两人密密盖住,又从被窝里探出一只手,关掉仅剩的台灯。 “不要乱动,乖乖睡觉!” 他侧身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胸膛贴住阮暮灯半边身体,又拍了拍青年劲瘦有力的纤腰,嘴唇贴近徒弟耳朵,轻声叮嘱道:“半夜里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不要害怕,不准出声,相信我,知道吗?” &&&&&&&&& 这一夜阮暮灯睡得很不安稳。 他心里惦记着萧潇叮嘱他的事儿,总等着半夜里的动静,又因为自家师傅就睡在他旁边,和他胳膊蹭着胳膊,前胸贴着后背,连呼吸声都近在咫尺,令他睡得活像一尊木雕人偶,一动都不敢动。 好不容易熬到后半夜,他终于迷迷糊糊眯过去了。 半梦半醒之中,阮暮灯隐约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像是有人在摆弄金属制品的声音。青年立刻一个激灵,猛然清醒过来。 四周几乎漆黑一片,只有外头工地上冷光灯从铁皮缝隙间透进来的那一点光照。 阮暮灯在极近的距离对上萧潇的眼睛,他看到自家师傅弯起双眼,眼角一点小痣轻轻一动,朝他无声地笑了一下,手指悄悄在唇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这时,窗户处传来清晰的“咔擦”一声,随即自动打开了一道缝儿,一股冷风灌进屋里,在这等炎热的夏夜里,简直反常到了诡异的程度。 意识到了危险的瞬间,阮暮灯已经睁开了慧眼。 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影”。 与先前那些在海底沉船里仰面盯着他看的黑影不同,站在他们屋子里的“东西”,人形更加清晰,头是头身体是身体,甚至能分辨出头饰 分卷阅读40 衣服的轮廓。虽然同样呈现出阴魂怨魄特有的黑色,但这“人影”却隐隐透出一层薄薄的白光,仿佛在周身罩了一张银纱一般。 阮暮灯立刻意识到,那是他曾经在茅山术志里看过的,“其晕如墨中缠丝,浓紫胶浆,流光浮白”——便是所谓已经修出了幻身的鬼仙! 所谓“幻身”,是鬼物修行的三个阶段——替身、幻身与真身的第二层,修出幻身的鬼物,已能生出形体,有了清醒的自我意识,不再惧怕阳光,道行相当厉害,绝对不是他这种半吊子的道门初哥能对付得了的。 青年额角渗出冷汗,被子下的手也不由得攥紧床单。 那影子朝着两人睡着的床缓缓靠近,安静的空气里,传来“沙、笃”,“沙、笃”的声音。 这声音十分诡异,规律而有节奏,轻一声的那声“沙”,像是什么东西拖动时的摩擦声,响的那声“笃”,则是某种硬物敲击水泥地面发出的脆响。 房间里充斥着难以名状的压迫感,若是普通人,此时大概已经被“鬼压床”了。 阮暮灯虽然不至于完全动弹不得,但也感到全身都很重,周身的空气似乎都变得粘稠而黏腻,冷冰冰地包裹在他的皮肤上。 此时黑影已经来到了床前,缓缓弯下腰,朝被窝里的两人伸出手…… 下一秒,阮暮灯只觉得身上猛地一轻,躺在他身边的男人,忽然掀开了被子,翻身一跃而起——只听“噗”的一声,萧潇朝着床边的人影,猛地撒出一把粉末,甩了那东西个满脸开花! 阮暮灯只听床前传来一声尖叫——那声音嘶哑而凄厉,听上去像是老妪的声音,同时房中骤起一股强风,窗户被风吹得丁零桄榔一阵乱响——两秒之后,一切便恢复了平静,他的慧眼之中也再看不见那鬼仙的影子了。 萧潇打开了房中的台灯。 “这是被它逃走了?” 阮暮灯坐起身,像一只警惕的猫鼬,伸着脑袋左右扫视。 萧潇也不说话,从枕下取了一张手帕,把沾在掌心的一些粉末仔仔细细全都擦干净了,又掐了个法诀,从指尖升起一朵青蓝色的小火焰来,噗嗤一下将擦过手的帕子烧成了灰烬。 做完这些,他才从被窝里摸出一个小袋子,打开袋口让自家徒弟看里头的东西。 阮暮灯仔细一看,发现里头剩了一丁点儿白色的粉末,其中还夹了一点儿细细的绿色晶状体,在灯光下盈盈闪着翡翠般的光泽。 萧潇皱了皱鼻子,嘟嘟囔囔抱怨道:“就为了刚才那一下子,我都揣着这袋子粉末半宿了,先前不小心迷糊过去的时候,好险没把它们都给倒了!” “这些粉末是怎么回事?”阮暮灯更疑惑了,“所以你到底有什么计划?” “来,你看看这个。” 萧潇嘴唇微微嘟起,两眼闪闪发光,好像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孩向同伴嘚瑟他的杰作。他拉住阮暮灯的睡衣,示意自家徒弟探身往床边的地板上看。 地板上全都撒了一层面粉,阮暮灯看到,那层面粉上,居然出现了两串奇怪的痕迹。 两串痕迹都从床边一路延伸到窗口。 其中一串,左右交错着两排印子——左边的那排,像一个个尖尖的小笋,罗列得很是紧密,每一个的长度只有约莫十来厘米,尖端朝着他们床的方向,右边则是一个个指节长的环形印子,像珠串儿似的,错落排列在笋尖儿旁边。 另外一串和前一串有部分重合,形状也相似,但笋状痕迹在右侧,而且尖端朝着窗户,环形印子则到了左侧。 “这是……脚印?” 阮暮灯思考了片刻,指了指笋尖朝床的那两行印子说道。 “但如果是脚印的话,那么这人一进一出走了两趟,步幅明显比普通人小很多,而且右脚尺寸不过半个巴掌长,怕是只有三寸金莲才能做到;至于旁边那串痕迹,看起来像是竹竿一类的东西点地时留下的,我猜她很可能缺了只左脚,要么是装了义肢,要么就是拄着拐杖……” 青年转头看向自家师傅,“所以,刚才那个鬼仙,是个裹脚而且残疾的老妇人?” “很可能。” 萧潇微笑点头,“我刚才在它脸上喷的粉末,是由石膏、赤硝、阳燧……还有一种特殊的虫卵混合而成的。赤硝和阳燧都是至阳之物,虽然制不住修成幻身的鬼物,但用来震慑却是足够的。” “至于那虫卵嘛……” 他故意拖长声音,卖了个关子,“你过几个小时就知道了。” 说完,萧潇不等徒弟继续追问,硬将人摁回到被窝里,熄了灯, “好了,都凌晨三点了,我们现在赶紧睡觉吧,明儿才是正戏,咱可要好好要养精蓄锐!” 第26章、四、捡金o3 次日两人起了个大早。 此时天才蒙蒙亮,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吃了碗螺蛳粉,萧潇便领着自家徒弟,在工地上里里外外转悠着。 “你这是在做什么?”阮暮灯仰头看萧潇翻那原本用来安置泰山石的黄杨木高台,手里端着个罗盘,转向日出的正东方,认真地测算着距离。 工地里的工人们这会儿也都起来了,正三三两两地从各自的宿舍里探出头来,跟看猴戏似的盯着他们,眼中满是新奇和迷惑。 “别急,我们先搞清楚问题到底在哪里。” 潇潇从高台上跳下来,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七点了,差不多可以出发了。” “出发?”阮暮灯跟着萧潇往工地后门行去,出了铁皮围墙圈出的范围,往背后一座山丘走,“我们这是去哪儿?” “当然是去找昨晚的‘客人’。” 萧潇停在一株凤凰木下,从他的小腰包里摸出一个虫蛹来。 那虫蛹挺大的,约莫有拇指长,通体古铜色,带着一层金属的光泽。阮暮灯就见萧潇咬破食指,将一颗血珠抹到虫蛹上。 接触到鲜血后,萧潇托在手心的虫蛹从中央自动裂开,一只通体青金的昆虫,自破口处钻了出来。 那虫子模样儿似蝉,身体圆胖,小头大眼,顶端两根短短的触须,偏偏背上一对翅膀又长又大,虽然还湿漉漉皱巴巴地黏在一起,看不清上头的花纹,但颜色非常鲜艳,看上去很像蝴蝶的翅膀。 只见那青金色的虫子沿着萧潇的手掌缓缓爬行,一直爬到他的手指尖上,缓缓伸展开它那对还湿着的大翅膀,竖在半空中轻轻扇动,似乎是在将自己的身体晾干。 “这就是传说中的青蚨。” 萧潇将指尖上的虫子搁到自己肩膀上,回头朝阮暮灯笑笑,“你应该知道这个传说吧?” “啊!” 阮暮灯低低叫了一声,“原来这就是青蚨……” 《搜神记》里有记载, 分卷阅读41 南方有一种名叫青蚨的昆虫,模样似蝉似蝶,可以吃,而且味道很好。 而青蚨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会将虫卵产在草叶上,若是取走了它们的卵,那么无论距离多远,母青蚨就一定会立刻跟着那卵飞过来。就算把卵精心藏起,母青蚨也一定能够找到。 另外书里还有一个“青蚨还钱”的传说。 大意是说把母青蚨的血涂在钱币上,又把它的孩子的血涂在另外一枚钱币上,无论是将母钱花出去,还是将子钱花出去,那钱都会自己飞回来,所以有“青蚨飞去复飞来”的典故,“青蚨”二字从此也成了铜钱的别称。 阮暮灯还曾经在《淮南子》里看过一条注释,便是专门教人如何制青蚨血,如何施“还钱术”的。 只是青年从来没想到,这大名鼎鼎的传说之物,居然真的还存在于世上,并且在这个时候,让萧潇随随便便就从他那破腰包里直接就给掏了出来。 “昨天那把粉末里,我掺了一些青蚨卵,自然也有一些占到了那鬼仙的身上。现在把母虫放出来,让它循着虫卵,就能找到它的藏身之处了。” 说话的间隙,青蚨母虫的两翼也干透了,果然金红黄绿四色相间,图案颜色皆艳丽非常。只见它扑扇着一对大翅膀,颤悠悠地盘旋着飞到了空中,朝着山林里飞去。 “走,咱们跟上。” 两人并没有走上多久。 五分钟后,那似蝉似蝶的青蚨便停在了一道断碑上,再也不飞了。 那断碑在一处小山坳之中,背后是一面数米高的山壁,旁边长了几颗歪脖儿柳树,百米外有一条半米宽的浅溪,四周荒草丛生,茂盛的植被已经将石碑盖住了大半,若不是青蚨母虫引着他们来到这里,旁人怕是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儿还有这么一块断碑。 “这是一座坟。” 萧潇伸手,擦掉断碑上的灰土,露出上面刻着的字迹。 g省历来多雨,经年累月风霜雨露,这座墓的封土堆已经差不多平了,连断碑上的字迹也早就模糊不清,仅能勉强辨认出主人名讳“德夫人邓氏”几个字。 “你看,”阮暮灯伸出手指,在断碑根部一蹭,又仔细捻了捻,然后将指尖一点儿白末亮给身边人看,“这儿好像沾了点面粉。” “看样子没错了,就是这里了。” 萧潇点点头,便指挥自家徒弟就地铺上黄巾,摆出香案,点上高香,冲着断碑拜了三拜,口中念念有词,一套口诀说完,手上三柱清香就地一插,“今恭请德夫人邓氏老太太现身一见。” “昨日不知真人坐镇,老身多有得罪了。” 一阵山风吹过,三缕青烟飘飘摇摇,在墓碑上方绕了一个半弧,两人循声望去,只见坟边一颗柳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一个老太太。 那老人约莫六七十的年纪,头发花白,脸上满布皱纹,两道眉毛修得很细,眉峰高高挑起,嘴角下拉,面相并不显慈祥,看起来很是严厉。她身穿一件清代白底镶滚彩绣的对襟鱼鳞裙,头上一套点翠钗,裙摆下露出半只黑底绣花鞋尖,原本应是另一只脚的位置,却只露出一小节光秃秃的黑色木棍儿。 “邓夫人有礼。” 萧潇朝她拱了拱手,行了个平辈礼,态度很是淡定从容。 “我们冒昧叨扰的原因,想必夫人您已经猜到了。” “哼,我便是万万没有料到,那竖子还能请到您这般高人!” 邓夫人冷哼一声,“他们在我的地盘上动土,必要坏了我家风水,阻我修炼,试问老身如何能放任他们如此胡来?” 鬼物与畜生修炼相似,都需要借助山河之势、天地灵气,修行皆尤为不易。 且鬼仙修成真身之前,其魂魄仍然需要依附在尸身骨殖之上,不得远离,此时若是尸骸所在之处的风水被破,若无其他机缘,那便几同于就此绝了修行之路,只得逐渐消磨道行,最后重新变成一缕无知无识的幽魂。 邓夫人的墓穴所在的这片山坳,正北边百来米处,便是那在建中的温泉山庄。 山庄地势在高处,秋冬时风雨从北边而来,借山势倾斜而下,似碗中倾浆,汇聚在墓穴所在之处,这便是所谓的“穸盆之势”,对鬼物修行相当有利。 但山庄一建起来,不仅引走了温泉水,还阻断了北来的“气”,影响这儿的风水不说,而且动工之后工地上人来人往的,还多是青壮年的大小伙子,大量的阳气聚集,对靠阴气修行的鬼物来说,简直就跟冰块旁搁了个炭炉似的,烤得人烧心难受——也难怪邓夫人忍无可忍,特地每晚都去闹腾,非要将人都赶走不可了。 “您看这片山林,延绵十数公里。” 萧潇想了想,朝满面怒容的邓夫人笑笑,“若是夫人信得过我的本事,愿斗胆为您再寻一处风水宝地,绝不比这处逊色半分。” “呸,糊涂!” 邓夫人听闻,顿时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她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指着萧潇骂道:“明明是那些个竖子小儿来搅我安宁,有错在先,你这人倒是好得很,来了个是非不分,居然让我给他们腾地儿?天下哪有这等道理!” “我知这要求十分无礼。” 萧潇被老妇人指着鼻子一通好骂,脸上表情却半点不急,“夫人修行不易,我这儿还有一样东西,想来对您有些助益,且听我仔细讲来……” …… 那之后,阮暮灯就见自家师傅笑得像头大尾巴狐狸似的,凑到那鬼仙身边,两人嘀嘀咕咕掰扯许久,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达成了协议,邓夫人同意迁坟,萧潇也表示,这其中一切细节,他一定都会料理得妥帖周全。 萧潇答应送给邓夫人的,是一副阴沉木打造的棺材。 “阴沉木”并非特指某一种树的木材,而是某一类木材的总称。 一些本身材质坚固的木料,比方说杉木、楠木、柏木、椆木等等,因地层变动的缘故被深埋于泥土之中,经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理化作用,木质变得坚硬古朴,颜色深沉如碳,击之仿如金石一般。 由上好阴沉木制成的棺椁,不仅千年不腐不裂、虫蚁不侵,而且能藏精聚气、纳福避劫,对寄身其中的鬼物来说,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宝贝儿。 萧潇手头上那副阴沉木棺材,是多年前一个军阀替他家老爷子打的宝贝,还没等派上用场,这军阀自个儿却先死在了乱枪之中,城里家眷得了信儿,也赶紧收拾细软连夜潜逃了。于是这口棺材便一直无人来取,留在了那寿材店铺子里。 后来经历十年浩劫,寿材店关门大吉,这口棺材也被老板托人送走,最后辗转落到了萧潇手里,被他同其他许多杂七杂八的大件玩意儿一道,搁在了a市郊区的一个仓库 分卷阅读42 里,一放就是好些年。 但这么一副沉甸甸的大棺材,萧潇肯定不可能随身带着,还得找人将它弄来,而且迁坟动土可是件大事儿,得看个黄道吉日、卜个良辰吉时,不能说动手就直接动手了。 所以师徒两人和邓夫人谈妥以后,便回到温泉山庄里,和谢老板对面而坐,将事情的因由始末原原本本说了个清楚。 谢老板也是个爽利人,他听完之后,立刻拍板,从萧潇手里买下那口价值百万的棺材,又立刻联系了物流公司,加急加快、紧赶慢赶将东西从a市运了过来,还亲自安排了四个壮丁,跟随两人在山上绕了整整两天,在萧潇最终相中的地方掘了个新坟坑。 第27章、四、捡金o4 迁坟之日选在了四天之后的周六。 但迁坟之前,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捡骨。 所谓“捡骨”,又称“捡金”,是许多地方自古便有的一种风俗,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便被称为“捡金人”。 普通棺木埋在地下,经年遭受冷热变化、水沁虫蛀,特别是上了年头的老坟,等到需要迁坟的时候,挖开来一看,里头的棺椁往往已经腐朽不堪,一抬就裂,根本没法直接就再去埋了。 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打开旧棺,由捡骨人将里头的遗骸骨殖一根一根、一块一块地全部捡拾出来,放进新棺材里,再钉棺入墓,重新安葬。 “捡骨”的讲究很多。 这事儿只能由一个人去做,而且这人必须是个男子。 因为遗骸不能见光,所以他要在午夜丑时入棺,卯时前完成,全程摸黑作业,连盏黄豆大的油灯都不能点,且整个过程不能出声,途中无论“碰”到了什么,都必须默默将活儿干完,直至将骨殖送入新棺,盖上棺盖,才算完成任务。 邓夫人是道光年间人,入土至今都快两百年了,既然要给她换口棺材,那么“捡骨”这步骤,自然无法避免。 深夜一点,萧潇和阮暮灯换了一身白色短打装束,腰上系一根黑布带,两人拿着手电筒,沿着崎岖难行的山路走了一阵,便来到邓夫人墓前。 旧坟已经让人提早挖开,断碑也被移到了一边,两口棺材并排摆在坟坑边上,其中一口乌沉沉黑漆漆,泛着油金的光泽,另一口沾满湿泥,朱红漆色几乎已经快要脱完了,斑斑驳驳露出下层原木的本色来。 “我交代你的事情,都记住了?” 萧潇扭头看向身边的青年。 “嗯……” 阮暮灯轻声应道。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嘴唇紧紧抿起,两颊肌肉绷住,显然是在暗自紧张。 “不怕,我在呢……” 萧潇伸手从后头勾住青年的一侧肩膀,将人往自己这边拽过来,手里电筒光柱朝那口沾满泥的旧棺上晃了晃,“而且邓夫人也是个明事理的,不会为难你的。” “唔……” 阮暮灯换了个音节,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准备好了吗?” 萧潇和阮暮灯一人站在棺材一头,撬杆插进棺盖和棺体之间的缝隙里,“准备好了就来了——一、二、三!” 只听“咯啦啦啦”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棺盖被他们撬开,萧潇关掉手电,两人合力推开盖子,邓夫人那百多年来深埋在地下的遗骸,再度接触到了山林间的新鲜空气。 从此时此刻起,他们便不能再说话了。 阮暮灯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给自己鼓了鼓劲儿,便硬着头皮,摸黑爬进了棺材里。 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刚才扯他的那一下,总不至于就是为了这颗珠子吧…… 阮暮灯心中忐忑,一手攒紧琉璃珠,一手试探着扶住棺缘,作势要翻出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身体往前一探的刹那,左脚踝又是被人狠狠一扯,重新将他拽回到棺材里。 两次都拉在他同一只脚的同一个地方,青年额角上疼出了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的脚踝不止是青了,怕是已经整一圈都肿了起来,好几天都没法消退了。 看样子,邓夫人这是动了真怒,非要跟 分卷阅读43 他这个小辈过不去,要是不按照她老人家的心意把这事儿办妥了,他今晚是肯定没法毫发无伤平平安安地出去了。 ……两次都是左脚…… 阮暮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邓夫人是个瘸子,缺了一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 第28章、四、捡金o5 解决了工地上的闹鬼烦恼,工人们睡了几天安稳觉以后,顿时都精神抖擞原地复活了。 原本莫名坏掉的抽水机也不需要修理,自己就好了,现在整日里隆隆作响,正忙着将地基里的积水都排出去,工头也已经贴出了新的招工广告,只等补充到足够的人手,就可以重新开工了。 萧潇跟谢老板说,为了以防万一,他会在工地里多住两天,如果发现还有其他什么问题,他也会顺手给收拾了。 他这一趟赚得不少,连着卖掉阴沉木棺材的那一笔进账,前后足有个小两百万的,虽然对他来说只是“零花钱”的程度,不过谢老板为人爽快又行事大方,这朋友他也算是交上了,趁着这两日有空,还买一送一顺便给温泉山庄相了相风水,指点谢老板在东南角建个开运招财的喷泉水池,池里种上碗莲,再镇一只黄铜三足蟾蜍。 周一的晚上,是萧潇和阮暮灯两人在山庄里住的最后一夜。 这天两人吃过晚饭,八点刚过,萧潇便早早地将徒弟赶到床上,让人赶紧睡觉,“抓紧时间先睡一阵,晚上还要起来。”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 阮暮灯在黑暗中听着外头工地上人来人往的动静以及抽水机隆隆的作业声,睁大眼睛,借着窗外透进来的灯光,看向睡在一臂之遥的另一铺床上的自家师傅。 萧潇整个人裹在薄薄的毯子里,缠得跟只蚕蛹似的,只露出一对笑眯眯的眼睛,“去喝喜酒呢。” 说完,他神秘地眨眨眼,不管徒弟如何追问,也不再回答,翻了个身,头埋进枕头里,似乎真的就要睡过去了。 阮暮灯心中十分好奇,又隐隐有些紧张兴奋,加上实在没到他生物钟睡觉的点儿,外头的光污染和噪声污染又着实明显,他在床上烙了许久煎饼,等到夜深人静之后,才好不容易终于睡了过去。 他觉得自己似乎才刚刚睡着没多久,就被萧潇拍着脸颊给叫醒了。 “嘘,你听……” 萧潇伸出手指,指腹压在阮暮灯的嘴唇上,制止了青年睡眼惺忪中几欲脱口而出的问题,“听到了吗?” 阮暮灯从被窝里翻身坐起,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果然隐约听到窗外传来复数的乐器的声音,断断续续组成了某种节奏欢快喜庆的乐曲。 “好像是铃声……还有唢呐和锣鼓的声音……” “对,只是‘有人’在找迎亲的队伍。” 萧潇将人拉到门边上,推开了一条两指宽的小缝儿,招呼自家徒弟过来,两人贴在门边上,扒拉着门缝探头往外看去。 只见旁边几个大通铺宿舍的门,此时居然也都接二连三打开了,工人们三三两两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步履摇晃,像是喝醉了酒似的,两眼虽然睁着,但眼神呆滞,面无表情,仿佛梦游一般,朝着外头乐曲传来的方向走去。 “你跟上他们,他们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过程中无论见到什么,都不要慌张、不要说话,更不要擅自行动。” 萧潇拍了拍自家徒弟的屁股,又将房门拉开,不由分说就一把将人给 分卷阅读44 推了出去,同时轻声叮嘱道:“别担心,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我去去就来。” 阮暮灯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萧潇半夜里赶出门去,和一群工人一起,离开了温泉山庄,朝着乐曲声的方向,径直走进了山里。 他们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一阵,便见到林中一片空地上,站了一群穿红戴绿的男男女女。 这些人有老有少,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其中几个二十岁上下模样的年轻人,长得很是美貌,凤眼桃腮小嘴挺鼻的,有种简直仿若以某种模板精心定制一般的妖娆艳丽。 但除去他们,其他大部分却是长相怪异,有宽口阔鼻眼距三寸宽的,有尖嘴猴腮脖子胳膊上都是长着褐色长毛的,又身高怕是只到阮暮灯本人腰部却一头白发满脸皱纹的……看上去简直跟特效化妆片场似的,说不出的违和。 众人簇拥着一个身穿大红对襟长袍的高大英俊的青年,他背上背着个头戴凤冠、身穿霞帔的年轻女子,旁边还停着一顶大红花轿,后头还琳琅堆了十多只箱笼。 再看那敲鼓吹号摇铃的“乐队”,居然是十多只半人高的大马猴,褐背白肚,每一只胸前还挂着一朵碗大的红花。 那群人远远看到工人们朝他们走来,纷纷欢呼雀跃,用方言腔调叫着:“来了来了,抬轿的来了!” 于是那群男女便簇拥着青年,将女子背上了花轿。 阮暮灯垂着眼,不动声色地混在工人堆里头,扛起那顶沉甸甸的八抬大轿。 他用余光偷偷朝旁扫了两眼,见除了他们这抬轿的八人,剩下的十来个工人,也都脸色木然地挑起地上垒的几个箱笼,一个个排在花轿后面。 此时乐曲声再起,这半夜里送亲的诡异队伍,便热热闹闹上了路,朝着山林深处走去。 队伍在山里走了约莫有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喜堂”上。 喜堂摆在一个山洞前,空地上用竹子搭了个挺大的棚子,里头摆了二三十桌席面。 新郎官是个一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亲自将美娇娘迎下花轿,接到了堂上。 这时,阮暮灯他们那群抬轿的和送嫁妆的临时苦力便没用了,二十多个大小伙儿全都像木桩子似的,排在人群最后面,跟一尊尊泥胎木雕的塑像似的,只充当了一处不起眼的背景。 阮暮灯站在工人之中,借着前后左右的人群掩护,动了动僵硬的双脚,两眼滴溜溜地转,悄悄地看这场深夜中摆在荒山野岭里的奇怪的婚宴。 新郎新娘拜过天地父母,新娘送入洞房后,便是宾客入席,执事唱礼,新郎官儿敬酒回礼流程了。 阮暮灯和一群人站在末席边上,他只听堂上执事高声唱道:“西江灵台山天龙雷公吴老爷子赠与新人葡萄挂子血玉鸳鸯扣一对!” 这时一褐衣白发的老者手持一锦盒上前,将礼送出之后,又从一旁宾相捧着的托盘中取过一只装着琥珀色酒液的琉璃杯儿,同新郎官互相客套两句,仰头一饮而尽。 堂上执事又唱道:“明秀泉端望贻嘉德夫人邓太奶奶赠与新人白虎啸天泰山石敢当一座!” 阮暮灯听到这很是耳熟的一样“贺礼”,连忙悄悄抬头,朝堂上瞟去。 果然,礼堂旁立着一座足有两米高的泰山石,青黑底色上一只白虎抬头,旁边还用红漆写着“石敢当”三个大字——赫然便是温泉山庄里丢的那座! 这时,一位老太太慢悠悠小碎步走上堂去接酒,她一身白底镶滚彩绣对襟鱼鳞裙,花白的头发上簪一对点翠莲花钗——便是那他给开过棺捡过金的邓夫人了。 阮暮灯这才总算知道,这老妇人干嘛要将那泰山石敢当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怕是一来为了震慑那来“驱鬼”的和尚,二来也是借花献佛,平白得了件贺礼了。 喜堂里酒席吃了足有一个时辰,礼单唱过一轮又一轮,旁边那些无知无觉的工人们还好,阮暮灯都站得有些累了,好在各色礼物和宾客都很是有趣,他在这儿悄悄看了一轮,也算是长了不少见识。 此时席面已近尾声,执事唱出最后一份大礼:“霞澈山莫崧眼儿洞胡大真人赠与新人云持洪波履水珠一枚!” “嚯!履水珠!” 宴席上顿时传来了一阵惊叹之声:“那可是现在都寻不到的宝贝了!” 阮暮灯听到这声声惊叹,也悄么抬眼看去,却见走上前去接酒的那“胡大真人”,居然是自家师傅萧潇! 那人此时穿着他那件靛青道袍,刚刚盖过耳朵的头发用个发簪勉强盘了个小髻,装出个道骨仙风的气派来,只是头顶却突兀地竖着一对白白尖尖的耳朵,袍子下也露出一条毛绒绒的大尾巴——活脱脱便是一只狐狸精的模样! ——他这是在干嘛!? 阮暮灯简直要惊呆了,直勾勾地看向礼台,连掩饰都忘了。 所幸在场的宾客都已酒过三巡,耳酣面热之际,又都好奇那拿出履水珠这么一宝贝的“人”到底什么模样,谁都没工夫关心在堂后站了许久的轿工们。 青年便看到自家师傅接了琉璃杯儿,朝新郎官一敬,头一仰袖子一遮,做了个饮酒的姿势,随后放下空杯,又道了两声恭喜,转身往回走,还瞅了个冷子,隔了大老远的朝阮暮灯这儿狡黠地挤了挤眼。 又过了一阵,时间已是凌晨四点,再过个把小时便要天亮了,这喜酒终于喝到散席,宾客们纷纷告辞,很快便都走了个精光。 阮暮灯垂着头站在二十多个工人里,见那背着新娘上轿的高大青年朝他们走来,右手拉着个十四五岁年纪的妙龄少女,右手拎着个铜铃,一边摇晃着,口中一边念道:“……大梦未醒、好眠正酣,阴阳陌路、远行无痕……你们都回去吧。” 说完,工人们便如同来时一般,两眼无神面无表情,摇摇晃晃地转过身去,如同山林间一群悄无声息的游魂一般,沿着来时的路,慢慢朝着山庄走去。 阮暮灯走在队伍最末,低着头往前走了几步,余光却瞟见似有红霞一闪。 他脚步不停,只是仔细注意着身后动静,原来是那青年挽着的少女,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跟了上来,嘻嘻轻笑着,仿佛一只活泼轻灵的蝴蝶一般,在他身边翩然转了两圈,又盯着青年俊美的侧脸细细地看,直到终于看得满意了,才红裙一荡,一阵清风似的隐进了山林之中…… 第29章、四、捡金o6 阮暮灯和其他人一道,又在山上走了快一个小时,才终于回到了温泉山庄,各自回了自己的住处。 青年刚推开门进了房间,便有人从身后伸手,扣住他的胳膊,他吓得猛一激灵,正要挣扎,便觉得有人凑到他的耳畔轻声说道:“是我,别动……” 阮暮灯回头,原来是萧潇不知何时 分卷阅读45 已经先他一步回来了,但却仍然穿着那身靛青色道袍,头上顶着两只尖尖的狐狸耳朵,一条大尾巴左右扑棱,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明明是和平日里一般无二的长相,这多余的耳朵和尾巴却像是某种隐秘的暗示,竟然带着难以形容的风情。 “这……唔!” 阮暮灯只说了一个字,便被萧潇一把捂住嘴巴,拖着人在房间里挪动了几步,不容分说就亲在了他脸上。 阮暮灯已经被他的师傅吓得不知该作何反应了,整个人呆若木鸡,任凭对方随意摆弄。 萧潇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巴,不让他说一个字,另一只手却利落地解了后脑那个小髻,散开头发。 阮暮灯脑中一片空白,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在做梦——这些日子来刚刚萌生的那些不可告人的绮念,在这一刻变成了一场美梦,才会有现在这般美妙而迷离的幻景。 但萧潇真的是在亲他。 可怜青年素了小十八年,哪里经历过这般欺负! “不、不要这样!……萧潇!” 阮暮灯满脸羞红,简直就是手足无措了。 “阿阮……” 萧潇凑到他耳边,含含糊糊地从齿缝间挤出四个字: “外头有人……” 这一句话,仿佛一道惊雷在青年脑海里炸裂开来,顿时将那些旖旎遐思都烧了个一干二净。 他像是断了线的木偶般,猛然停止了挣扎,本能地张开了慧眼,朝着萧潇指点的方向扫去,果然“看见”一道淡青色的人影徘徊在窗外,体态娇小,应该是个女孩儿,此时正扒着窗缝,探头探脑地往屋里头看,似乎正在窥视房间中这不可告人的一幕。 人影呈现出的淡青色的光晕,与他在3子身上看过的十分类似,想来应该也是只修仙的畜生,只是颜色要淡上不少,显然应是道行尚浅的缘故。 “一只小狐狸。” 萧潇将嘴唇移到他的耳垂附近,他用气音轻声说道:“不要紧,等她死心了就好……” 萧潇和阮暮灯一人主导,一人乖乖听话,两人又装模作样地亲昵了两分钟,窗外那到淡青色的影子便翛然一闪,飞快地跑出了阮暮灯慧眼所及的范围。 萧潇爬起来,伸手打开了台灯。 “好了,外头那位已经走掉了。” 他抖了抖耳朵,又摇了摇头,阮暮灯便只觉得眼前一花,对方头上那一对毛茸茸的尖耳便“唰”一下不见了,再低头去看他的道袍下摆,那大尾巴也一并消失了。 “你之前不是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在这儿多留几天么?” 萧潇一边说着,一边开始脱掉他装模作样的袍子。 今晚是这片山林里的狐仙嫁闺女的日子,百年难得一遇,这次正好让咱们碰上,怎么能不去凑个热闹?” 他大大方方的在自家徒弟面前换上便装,一点儿没有刚刚才把人折腾了半天后应有的尴尬。 “但凡妖怪们的婚丧嫁娶,人手不足的时候,经常就会找人类‘帮忙’。他们会找些住在附近的村民,用法术将人‘请’出来,替他们抬轿扛棺,运礼送奠什么的。那些被他们‘请’出去的人,在山路上奔波一整个晚上,却什么都不会记得,等醒来的时候,只会疑惑自己明明好好睡了一觉,为什么却浑身酸痛,跟在外头做了一夜苦力似的。” 阮暮灯转开目光,不去看对方修长柔韧的身体。 他觉得萧潇那肤色白得仿佛能在黑暗中发光,弯腰时肩背拉伸出柔软的弧度,像嫩生生水汪汪的豆腐捏的。 “所以你特地多留了这两天,就是为了带我去见识见识山精野怪们的婚嫁风俗的?” “怎么,不是很有趣吗?” 萧潇笑着说道,手腕一翻,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半只巴掌大的精致小葫芦来,递给自家徒弟,“不过,我为的其实是这个。” “这是什么?” 阮暮灯接过葫芦,轻轻摇了摇,感觉里头有液体在晃动。 “来,快喝了它。” 萧潇伸手拔掉葫芦上的小木塞,托住青年的手腕,将葫芦嘴儿往他脸上凑,“快快快,一口闷了!” 阮暮灯心头疑惑,但叫他喝的人可是萧潇——那个教他本事,替他打点,为他心疼,处处护着他,绝对不会害他的自家师傅。于是他也不管里头到底是什么,只是听话地含住葫芦嘴,头一仰便将里面的液体喝了干净。 青年尝出了酒的味道。 那酒水入口甘冽,带着浓郁的果香和一点儿药草的苦涩,刚一入喉,便觉得一股热气从腹中丹田烧起,直贯脑髓。整个人彷如醍醐灌顶一般,浑身说不出的畅快淋漓。 “这……是什么酒?” “猴儿酒,听说过吗?”萧潇笑着答道。 阮暮灯点点头。 《子不语》、《粤西偶记》、《南中志》、《酉阳杂俎》等书里都有关于“猴儿酒”的记载。 相传这是山中猿猴夏秋时节在树洞中藏匿过冬的水果、花朵,却不慎忘了这事,树洞中的百果自然发酵,最后酿成醇厚浓郁的美酒。据书中所说,喝过猴儿酒的人,皆赞其“香气溢发、酒色澄碧、甘芳无比”,虽酒味浓烈辛辣,但多饮不醉,且饮后令人心身轻快、通体舒畅、神智力清。 “现在这年头,真正的猴儿酒,怕也就只有两粤、云贵一地的大妖们还能拿得出来了。” “哦……” 阮暮灯眨眨眼,脸上露出疑惑不解的神色。 听萧潇这说法,青年不难猜到,这酒必然十分珍贵,想是涓滴难求。 但他这人一不嗜酒,二不懂酒,刚才那一口下肚,虽然的确品出了极是香醇馥郁的酒香,但要他仔细描述到底稀罕在哪里,他却说不出个门道来——以他对萧潇的了解,这人绝不会只是为了让他尝一口稀世美酒,才特地来的这么一出的。 萧潇笑道:“这极品的猴儿酒,都是成了精的猕猴们酿的。酿酒用的果子、鲜花和灵芝,都是在深山密林里灵气浓郁的地方才能长出来的灵植,山精野怪们喝了能助其增进修为,而普通人喝了……” 他说着伸手点了点青年的鼻子,“刚才那一小杯,虽然不敢保证一定能延年益寿,但保你五、六十年内身强体健、百病不侵、精力充沛却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阮暮灯睁大双眼,胸中热意涌上喉间,他喉结滚动,声音有些抖,“这么珍贵的药酒,你为什么不自己喝了……” “我又用不上这个。” 萧潇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寻常得就好像他只是给自家徒弟买了根冰棍哄他开心似的。 “而且我说了嘛,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一定要给你找补回来。” 他说着话,起身打开了窗户。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淡青的云 分卷阅读46 雾衬托着东面延绵而朦胧的群山轮廓,飘渺宛若仙境。 “之前我和邓老夫人商量迁坟的事儿的时候,她向我提了个要求,说是无论如何不能迁出这片山头。” 萧潇向着东面那一线鱼肚白的晨光伸了个懒腰。 “我问她为什么,那老妇说,‘刺桐林子里灰毛狐狸精下月初四就要嫁闺女了,我可是连贺礼都送过了,可非得在宴席上讨他们一杯猴儿酒喝!若是迁了山头,有谁不认老身这礼单了,可不就亏大了!’” “……原来是这样。” 阮暮灯明白了,“所以你就惦记上那酒席里的猴儿酒了。” 萧潇点头。 “不过这些精怪也是很精的,不会轻易邀请人类参合到他们的大事里。还好我现在借体在一只狐狸身上,跟他们好歹算是同宗,要潜进去还不算太难……不过么他们也是真够抠的,一颗履水珠才换来一杯猴儿酒!” “那履水珠……很珍贵吧?” 阮暮灯记得礼单报出来的时候,宴席上顿时惊叹喧哗之声四起,“还有,我那时候明明看你举杯了的,怎么后来那酒又跑到葫芦里了?” “履水珠嘛,虽然是十分难得,但也不过只有‘持之可行于洪波之上’这么一个作用,能代替的法术多了去了,对我来说,其实没多大用处,换了就换了呗。” 萧潇说着,伸手在小桌上取了两个小杯子,一个倒满茶水,一个空着,倒了茶的杯子端在右手里,空着的杯子反扣在左手掌心。 “至于那杯酒嘛,就这样,瞧着。” 他说着一仰头,右手杯子举到唇边,做了个一饮而尽的姿势,然后将空了的杯子放下,同时左手一翻,掌中倒扣的那只瓷杯稳稳落在桌子上——里头满满的一杯凉透的茶水,连一滴都没洒出来。 “稀松平常的一个五鬼搬运术,你以后也会学到的。” 阮暮灯刚才一直两眼不错地盯着萧潇的一举一动,却根本看不出来,那茶水是什么时候“挪”到另一个杯子里的。 “真厉害!”他忍不住感叹。 “雕虫小技而已。” 萧潇哈哈笑了起来,“本来么就想去婚宴上讨一杯猴儿酒,顺便让你跟去开开眼的,没想到你倒好,站在人堆里都能招惹上一只小狐狸精!” “不,我不是!我没有!” 阮暮灯一听这话,脸又红了,不由自主地想起刚才两人的举止,萧潇落在他耳鬓脸颊间湿漉漉热乎乎的吻,“我没招惹她!” “可人家就是看上你了啊!” 萧潇上下打量着自家徒弟。 面前的青年,即便只是穿着最朴素的t恤和松垮垮的棉质长裤,上面还蹭了在山林间走了一夜的露水和泥渍,但那宽肩窄腰、翘臀长腿的身材,还有那精致眉眼与俊俏鼻唇,真是怎么看怎么漂亮,简直就跟个发光体似的,多么落魄都无法掩盖这人的天生丽质。 “可……” 青年脸上的红云一直烧到鼻尖,他轻声嗫嚅道:“那也用不着演那么一出么……” “毕竟狐狸精可是出了名的多情又痴缠的妖怪,虽然那只是个刚刚化形的小狐狸,但万一人家就是认准你了呢?” 萧潇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尴尬,“所以还不如让她以为你已经是我的了,根据这些精怪的规矩,若是知道已经有另一个大妖先下手了,她就不敢纠缠了。” 阮暮灯红着脸听完自家师傅的解释,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天色已经亮得差不多了。 两人出门洗漱的时候,外头的工地也渐渐热闹起来,工人们一边刷牙洗脸,一边絮絮抱怨着自己这一觉睡得好累,睡了比没睡还难受,而且更诡异的是,不知为什么,昨晚穿在身上的睡衣睡裤都脏兮兮的,鞋子上还沾了泥土草叶,活像人人都穿着睡衣凉拖在山上溜达了一遭似的。 “萧大师,这不会又是闹什么了吧?” 工头将两人拉到一边,跟只惊弓之鸟似的,扯着萧潇问道。 这人昨晚上也被狐妖给“引”出去了,毫无意识地在山里走了半宿,现在只觉得腰酸背痛两腿快要抽筋,浑身都很不得劲儿。他前些日子被工地上的怪事儿折腾怕了,好不容易消停了几天,现在又遇上怪事,自然又是害怕又是担忧。 “没事没事!” 萧潇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你们这山庄坐北朝南,前引活水,背倚靠山,风水好着呢,以后一定会客似云来、生意兴隆的。况且……” 他说着,凑近工头耳朵,小声说道:“你们可是在邓老太太那儿挂了号了,相当于认了个‘保家仙’,只要逢年过节记得她老人家的供奉,以后有哪个不开眼的小鬼敢招惹你们?” “原、原来如此!” 工头给萧潇说得一愣一愣的,对着两人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又亲自开车,把人载到十五公里之外一家挺有名的农家乐里,请他们吃了一顿地道的虫草海狗鱼和苍梧纸包鸡,随后将两人载到1市机场,待贵客们过了安检,才回去继续忙他工地上的活儿。 第3o章、五、铜钱索命 从温泉山庄回来之后,阮暮灯就开始忙他的新片子去了。 《喋血警戒》已经正式进入开机前的宣传期,几个主要演员都进了组,整日里配合媒体的采访和宣传活动,拍定妆、录花絮,忙得那叫一个不可开交。 万幸他们这片子是民国背景题材,需要的旧时代风格的建筑和场景都在a市的影视城里,除了少数几场外景戏,他们就在影视城里待上四个月了。萧潇的住处里影视城很近,没有他的戏的时候,3子都可以载他回家。 长假过后,《喋血警戒》的导演领着一众主创,挑了个良辰吉日,供了关二爷,摆了烤乳猪,上了高香掀了红布,正式宣布开机。 阮暮灯拍的第一场戏,是与男主角的初见。 他演的**军官将遭遇暗杀腹部中枪的司令官送进圣玛丽医院,车床碌碌声与士兵的呼喝声中,阮暮灯迈开大长腿,快步小跑在靠近镜头的一侧,一路追到手术室门口。 这时男主角扮演的外科医生从斜里出来,伸手挡住闹哄哄的一群人,厉声呵斥道:“吵什么,这里是手术室,闲人免进!” 说完,指挥身后两个护士,接手车床上捂着肚子哀嚎的伤患。 阮暮灯演的军官还要上前,被男主角摁住肩膀,往外一搡,两人对视,视线相触,化成锋利的眼刀,沉默地在半空中无声交锋,似乎都想用目光从对方脸上剜下几块肉来。 最终,他们什么都没说,青年军官盯着外科医生转过身,那扇厚重的手术室木门,咣当一声在他面前合上。 “卡!” 导演大声喊道:“刚才那一条不错,这回气势出来了,小阮你瞪人的 分卷阅读47 眼神再凶一点,不要被阿煜气场压了!还有后面几个兵脸上的表情也注意点,都打起精神来!” 他一口气吼完,顿了顿,“再来一次,全体归位!” 男主角的演员名叫唐煜,比白意鸣白影帝还年长上两岁,快四十了,但保养得不错,人高高瘦瘦,五官长相算不得非常英俊,但有种聪明和柔和的气质,过去一直演那些智商担当型的人物,虽从未大红大紫,但观众缘很好,担纲过不少热门剧的重要角色,也拿过一些有点儿分量的奖项。 “加油!” 唐煜拍了拍青年的胳膊,朝他笑了笑。 这人性格不错,和他的荧幕形象一样,没什么架子,人也好说话。 阮暮灯这种第一次出演重要角色的新手,难免会出些这样那样的差错,导演又是个较真的性格,一幕下来ng个十次八次,简直再正常不过。唐煜也没有露出半点儿不耐烦的样子,一遍遍陪着重来,还时不时开口鼓励提点两句。 “嗯!” 阮暮灯用力点头,转身跟着担架车床跑回到摄影滑轨的区域,准备第七次挑战这宿敌见面的一幕。 他们这一拍就是整整一天,从早上七点一直折腾到晚上十点,等到导演大喊“收工”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快要累散架了。 “辛苦了,不过现在跟我去一个地方,萧潇有急事找你。” 3子塞给阮暮灯一杯热茶,又给他套上一件薄风衣,“明天没有你的戏,我已经帮你跟导演组说过了,不用担心。” “萧潇急着找我到底是什么事?” 阮暮灯一听是自家师傅有急事找他,立刻从外套里掏出手机,翻了一下,却没有看到对方给他的只字片语。 他已经有快一周没见过自家师傅了。 这些天来他忙着拍戏,而萧潇似乎也不在家,不知忙什么事儿去了,平时只在空闲时间交换些短信,闲扯几句,但今天到现在,阮暮灯发给萧潇的短信,却还没收到回音,没想到3子却忽然告诉他,他家师傅有急事找他。 “我也不大清楚,萧潇在电话里就没跟我细说。” 3子领着人坐上他的莲花,发动车子,“不过那地方距离这儿不远,个把小时就到了,等见面之后,你自个儿问他吧。” 车子绕出影视城,直接上了高速,开了约莫六七十公里,从“科学岛”的出口出去,在寂静的工业园区里又走了一阵,最后驶进一栋三十多层高的大楼地下停车场。 此时已经快十二点了,普通的办公大楼早就黑灯瞎火、人去楼空了,但这栋楼的前台却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个身穿制服的年轻人,姑娘看到他们来了,立刻站起身,和3子简单交流几句,确定两人身份后,就替他们刷开电梯,“十九楼,他们人都在那儿等着呢。” “啧,验尸房啊!” 3子听了楼层号,低声啧了个舌,“看样子肯定又是个很棘手的事儿了!” 阮暮灯从来没来过这栋大楼,自然也不知道哪层楼是干啥用的。 但他这一路行来,看得出来这地方防卫森严,到处都装着摄像头,停车场本身就是个八卦阵,前台姑娘用的笔其实是把雕工细致的桃木剑,电梯顶部镶着阴刻咒符的浅金色挡板,只要细心观察,处处都是术法的痕迹,怕是给萧潇他们“那类人”办公干活的地方。 电梯很快停在了十九楼,两人走出电梯,整条走廊灯火通明,萧潇斜倚在墙角,朝他俩招招手。 “3子你到楼下等着我们,这事儿你们白家人比较忌讳,就不要插手了。” 萧潇将3子重新打发进电梯,又转头对自家徒弟勾了勾手指,“阿阮,你跟我来。” “到底是什么事?这又是哪里?” 阮暮灯跟随自家师傅穿过走廊,边走边问道。 然而萧潇只是沉着脸色,一言不发,拉开左手边一扇门,示意徒弟进去。 房间里照明很足,布置得仿佛医院里的检查室,墙边一铺高脚窄床,旁边是一个操作台,左边立着几个柜子,里头摆放着大大小小的消毒包和瓶瓶罐罐,墙上一扇百叶窗,窗帘严严实实地拉上了,房间安静到能听到换气装置嗡嗡的低鸣。 诊疗床旁一张圆形转椅,坐着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女人,一头长发束成马尾,戴着口罩,露出的上半张脸,看上去约莫三十上下的年纪,眉眼形状很是漂亮,看得出是个知性美人,但表情严肃,不苟言笑,神态有些冷漠。 看到两人进来,淡然朝他们点了点头,翻开手里一个铁皮病历夹,说话的语调冷冰冰的,“阮暮灯,是吧?” “就是他。” 萧潇关上检查室的门,朝女医生说道。 “那行,把全身衣服都脱掉。” 女医生头也不抬,只埋头在病历夹上飞快地写着什么。 “……什么?” 阮暮灯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 “对。” 女医生从口罩间抬起眼,点。” 阮暮灯的脸“腾”一下涨得通红——他万万没有想到,萧潇深更半夜将他叫到这里,居然是要他把衣服全都脱了,而且还是在一个陌生的年轻漂亮的姐姐面前! “阿阮,听话。” 萧潇安抚似地拍了拍青年的后腰,“相信我,等会儿一定跟你解释清楚。” “嗯,没有任何外部寄生的痕迹。” 在阮暮灯浑身汗毛倒竖,快要忍到极限的时候,那女医生终于检查完毕,冷漠地给他们下了结论。 “我就说,他绝对没问题的。” 萧潇弯腰拾起青年搁在椅子上的衣服,一件件递给自家徒弟,示意他重新穿回去。 “不止你,那晚上进过郗家村的每一个人,都做过一模一样的检查,包括我,还有3子和白意鸣,你是最后一个人。” 萧潇伸手替青年理了理没翻好的领子,“还好,每个人都没发现什么问题。” “到底怎么了?” 阮暮灯皱起眉,几乎只是瞬间,便在脑海中回忆起他在郗家村里的遭遇——满祠堂的村民遗体,吸人脑髓的八脚怪虫,还有会动的剧组众人的尸体,“那个村子,又出了什么事吗?” “那个叫沈蕊的女演员,和你们一起从村子里逃出来的,你还记得吗?” 萧潇打开门,示意青年跟上来,“我们前两日发现了她的尸体。” “什么!?” 阮暮灯大吃一惊,失声叫了起来,“她死了?怎么会……” “是真的。” 萧潇蹙起眉,“她的尸体现在就躺在隔壁,你要看看吗?” 阮暮灯下意识咬住嘴唇,用力点了点头。 “等等,你要带他去看?” 检查室里的女医生跟了出来,语调中透出清晰的质疑和不赞 分卷阅读48 成。 “没关系,他可是我的关门弟子,今后要继承我衣钵的。” 萧潇伸出手,亲昵地搭上阮暮灯的肩膀,“不趁现在多锻炼锻炼,以后遇着事儿可不就要抓瞎了?” “……随便你吧。” 女医生眉心拧成个麻花结,不情不愿地给他们打开了隔壁一个房间的门。 第31章、五、铜钱索命o2 检查室旁边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分为里外两层,外层是办公区域,一个文件柜,凹字形摆放的工作台,两台电脑,还有一些扫描、录音、打印一类的器材,工作台正对着分隔开内外两个区域的一大块玻璃幕墙。 透过玻璃墙,阮暮灯看到内间是一排排铁皮冷冻柜,当中两张解剖床,旁边是与之配套的钢制操作台,顶上都安装着无影灯——活脱脱便是他只在电影里才看过的验尸房。 “从这里进去。” 萧潇推开外间墙边一扇隐秘的小门,带着自家徒弟穿过一条逼仄的通道,给他套了一件式样古怪的白色罩衣,再推开另一扇门时,阮暮灯立刻感觉到了验尸房里格外干冷的空气,还闻到一股消毒水混杂着福尔马林的刺鼻气味。 萧潇、阮暮灯和那梳着马尾辫的女医生一同走进验尸房,萧潇熟门熟路地走到那冷冻柜前,弯腰抽开一格冷柜,掀开盖顶的白布,露出了里头的一具女尸。 若不是萧潇已经告诉过他,这是沈蕊的尸体,阮暮灯觉得自己一定会认为,那或许是从戈壁滩上的哪个岩洞里发掘出来的,常年风吹日晒以至于风干成木乃伊的古老干尸。 因为严重脱水的缘故,那女尸显得格外瘦小,一个巨大的y字伤口从胸口一直纵贯到腹部,又用黑色的粗线勉强缝上,显然是尸检留下的经典切口,只是因为皮肉几乎完全失去了弹性,中间的缝隙足有半个指节长,都能清楚看到里头被人翻检过的脏器了。 她的皮肉呈现出大量失血失水后特有的诡异的灰白色,丝丝缕缕紧紧贴在骨架上,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像一把干枯的稻草,由于软组织严重萎缩的关系,她的上下眼睑无法闭合,两道榄核状的缝隙里,各自露出半只浑浊的眼球,嘴唇也同样干瘪到露出了森白的牙齿和青白色的牙床,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数天前还活着的美丽而又青春的年轻姑娘。 “这……真的是沈蕊吗?” 阮暮灯喃喃地念叨出了心中的疑问。 “已经反复对比过dna,确定这的的确确就是沈蕊的遗体了。” 女医生站在女尸的另一边,打开一个资料夹,用她特有的清亮但刻板的声音说道:“尸体是五天前周一的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由沈蕊的经纪人发现的,发现地点是在沈蕊租住的单身艺人公寓,该住房由经纪公司统一提供与管理。” 说着她伸手指了指女尸的小腹,“沈蕊身体上唯一的可见伤口在这里,能看出是什么东西吗?” 阮暮灯低下头,仔仔细细地看。 只见尸体脐下三寸左右的地方,黏着鹌鹑蛋大小的一团灰褐色组织,乍看像是她肚子上长了个菜花状的奇怪肉瘤似的,但仔细一看,那肿物一端却是深深楔入到尸体的皮肤里,不知到底有多深。 萧潇从床边的操作台上抽出一对薄膜手套,示意徒弟戴上,“你捏捏那团东西看看。” 阮暮灯暗自苦笑,心想他这个徒弟的学艺跨度还真是够大的,先前被逼充当“捡金人”,三更半夜爬进上百年的老棺里寻摸枯骨,现在又得学尸检,对着具干尸客串个见习法医了。 不过他一向很听萧潇的话,基本是对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加上现在旁边还站了个神态冷淡的女医生,他就更不可能在别人面前落自家师傅的面子。 于是阮暮灯没多说什么,戴上手套,忍住心中的不适,伸出两只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了捏那团灰褐色的菜花状物。 那玩意儿触感很是柔软,还带着点湿润的水汽,感觉有点像是一团湿了水的海绵,和沈蕊干瘪的尸身相比,简直润泽得过分了。 “你再试试拽一拽它。” 萧潇又说道。 阮暮灯于是两指捏住那团玩意儿,轻轻往外拔了拔。 “这……这是扎根在她身体里的东西!” 明白这点的刹那,青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只是刚才那轻轻的拉拽,他就感觉自己像是在拔一株长在沙漠里的野草似的,虽然地面上看到的茎叶只有那么一小撮,但沙土下的根却已经伸展到了方圆不知多少米之外,根本说不清到底扎得有多深,又蔓延到了何等地步。 “你听说过‘蟹寄生’吗?” 萧潇问道。 阮暮灯老实地摇头。 他虽然看过许多书,但毕竟涉猎范围有限,“蟹寄生”这个名词对他来说,当真陌生得很。 “蟹寄生是一种寄生在螃蟹身上的寄生虫。” 萧潇解释道:”“它形如一个小口袋,寄生在蟹的腹部,分为外体和内体两部分,前者突出在寄主体外,只有钱币大小,后者形成分枝状细管,密密麻麻地伸入寄主体内,像树枝一样,蔓延到蟹体躯干、肢体、神经系统和内脏等组织,形成直径只有一毫米左右的白线状分枝,通过这些细小但密集的分支,吸取蟹体的营养。” 阮暮灯倒抽了一口凉气,“难道说,沈蕊身上的这个……也是!” “虽然我们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但推测它的寄生原理应该是类似的。” 萧潇说道,“之前做尸检的时候,我们的人将造影剂注射到这团东西里面,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说着,他从女医生手里的铁皮夹子中抽出一张ct照片,竖起来给阮暮灯看。 那36个小格子的黑白灰胶片,阮暮灯是一点儿也看不明白,但他却能听懂萧潇的说明,“照片显示造影剂通过从这团东西的根部延伸出来的无数粗细不一的树枝状分支,一直蔓延到沈蕊的身体各处,包括大脑、脊柱、手脚,甚至骨头里,都能找到这些管道——也就是说,沈蕊是被它活生生吸干的。” “所以你刚才才让我脱光了衣服检查,看身上有没有这个东西……” 毕竟沈蕊一个二十多岁娇滴滴柔弱弱的年轻小姑娘,做的又是特别注意形象的演员工作,除了跑通告或者偶尔由经纪人领出门赴几个饭局之外,平常基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过得活像古时候里的深闺小姐,要说最近有任何接触到“奇怪”东西的机会,想来也只有上次在郗家村的遭遇了。 “那天进过山的每一个人,我们都检查过了,包括所有幸存者和工作人员。” 萧潇朝阮暮灯一笑,笑容中莫名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不过还好,每个人都没问 分卷阅读49 题。” 阮暮灯舒了一口气,他想到当日里和自己同生共死过的王朝和马汉,听说他们平安无事,青年顿时感到了几分安慰。 “不过,现在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萧潇指了指那女尸肚子上那一小团灰褐色的菜花状物,“这东西,实际上,只是某种未知寄生虫的其中一个体节,而且这个体节之中,并没有任何重要的器官——事实上,那几乎就只是个干瘪的空皮囊而已。” “什么意思?” 可怜阮暮灯一个只接受过初中程度系统教育的山里娃儿,的确对寄生虫学没有什么系统认识,好些名词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就更谈不上什么“了解”了。 “也就是说,这东西或许和绦虫一样,身体由许多体节构成,比如看起来是‘头部’的第一节,实际上只是个吸附器,作用只是固定在寄主身上方便吸取营养,而中枢、消化、繁殖等要害器官,却又分散在另外的体节之上。” 女医生看了看阮暮灯,用她那清亮但一点都不柔软的声音,语调凉飕飕地解释道:“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测有这种可能——这玩意儿将一个大活人生生吸成了人干之后,主体能够主动断落脱离,重新寻找和寄生到下一个受害者身上?” 第32章、五、铜钱索命o3 当晚3子就将师徒两人送回了萧潇的别墅去了。 阮暮灯原本就拍了一整天的戏,又连夜去看了一具非常诡异的尸体,到家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身心俱疲,已经累得连说话的劲儿都提不起来了。他拿了套换洗的衣物,匆匆洗漱一番,就倒在自己的床上,两眼一闭,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他这一觉睡得十分不安稳,噩梦一个接一个,梦境都光怪6离,真假难辨,他只觉得自己一会儿还在片场里,冒雨跑在民国老胡同中,背后是断断续续的枪声;一会儿挥舞着竹竿,在荒村中与那些八脚怪虫缠斗;一会儿又有一只像蜈蚣又像蜘蛛的大虫,不知从哪儿突然蹿出,直扑到他的胸膛上,咬开皮肉就要往他身体里钻…… 阮暮灯倏然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他盯着熟悉的天花板和吸顶灯,足足发了半分钟的呆,才用袖口擦了擦脸上的冷汗,然后翻身爬下了床。 “呦,起来啦。” 青年走下楼,听到客厅传来自家师傅的招呼声。 阮暮灯循声走过去,看到萧潇正歪歪地坐在沙发上,双眼看着电视,似乎正在看一档综艺节目。 “你脸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吗?” 萧潇抬起头,盯着青年双眼下方一层淡淡的青影,眉头微微一蹙。 “唔……” 阮暮灯胡乱应了一声,但并不解释,只是在萧潇身边坐下,“你在看什么?” “沈蕊生前录的最后一个节目。” 萧潇回答,“我们将母带都从电视台里要来了,所有她的镜头都要过一遍。” “这是什么时候的节目?” 青年原本打算去做早饭,但听萧潇说是沈蕊生前录的最后一档节目,立刻就决定陪萧潇一起看。 “大约三个星期前录的一个歌星选秀节目,《唱响未来》的决赛,节目组为了显示评判公正,在这一期特别请了十八个特邀评委,都是一些二三线的小明星或者媒体嘉宾,其中就包括沈蕊。” 阮暮灯想了想,“如果寄生在她身上的东西,真的是从郗家村里出来的,那么三周以前,应该已经长在她身上了。” “对。” 萧潇点头,手里遥控器按了个暂停,画面定格在沈蕊的一个特写镜头上。 电视画面中的姑娘比阮暮灯记忆中的来得要消瘦许多,原本一张鹅蛋脸已经瘦出了尖下巴,但人虽然消瘦,可精神不错,正对着镜头微笑招手,看不出更多的异样。 “她明显瘦了许多,怕是那时候,她身上的‘东西’就已经在吸食她的养分了。” “可是,沈蕊不是一只不会说话不能自主的螃蟹,而是个活生生的人。” 阮暮灯想起萧潇关于“蟹寄生”的比喻,不由得蹙起眉,“如果发现自己迅速消瘦下去,肚子上还长了一团奇怪的肉瘤,难道她不会觉得自己是生病了,然后去医院看医生吗?不可能一点医疗记录都没有留下吧?” “阿阮,你听说过有些寄生虫,寄生以后可以影响宿主本身的行为吗?” 萧潇看向青年。 “比如铁线虫,它们的虫卵在水内孵出幼虫,幼虫寄生在螳螂、蟋蟀或者蝗虫体内继续发育,直到长为成虫的时候,就会控制宿主寻找水源,淹死宿主后从宿主体内钻出;又或者嗜蛛姬蜂,它会在蜘蛛身上产卵,卵孵化以后姬蜂幼虫会寄居在蜘蛛身上吸血,并且在蜘蛛体内注入某种化学物质,使蜘蛛结出一种特殊的蛛网,用以保护姬蜂幼虫。” “你的意思是,也许那‘东西’寄生在沈蕊体内,能够影响她的心智,让她不去医院看病?” “这也只是一个猜测。” 萧潇的两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自己的下巴,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特有的习惯性动作。 “不过我觉得,要长出那么多密密麻麻的树枝一样遍布全身的‘吸管’,还要将一个大活人生生吸干,需要的时间一定不会太短,起码不会短到沈蕊本人发觉不到异常——除非她根本不觉得那是异常。” “嗯。”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自家师傅说的话很有道理。 “我们的人找沈蕊的经纪人问过话。” 萧潇接着说道:“根据她经纪人的回忆,沈蕊刚从郗家村回来那会儿,精神很差,整日浑浑噩噩的,只乐意一个人呆在病房里,别人问她什么都不回答,但有时又会突然说一些十分莫名其妙的话,甚至会喃喃自语一些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其实她的异常,咱们那边负责善后的人也曾经注意到过,但当时他们都觉得,这是她受惊过度外加‘处理’过记忆的后遗症,等过些日子就能恢复。” 阮暮灯点点头。 他当时直接就被萧潇收了当徒弟,免去了“处理记忆”这一步骤,自然对这些“常规后续处理”一无所知。 “后来,她的经纪人说,大约过了个把月,沈蕊就渐渐恢复正常了,一开始说话什么的虽然有些慢,但应答都很还算流畅,后来还对他说自己已经没事了,可以接一些工作了。不过那段时间,她似乎特别喜欢看电视和上网,整天窝在家里,只要一有空就在看各种娱乐节目。” “所以她一开始的异常,跟寄生在她身上的东西有关咯?”青年问道。 “不好说。” 萧潇摇摇头,“没有证据之前,一切的推论都不过只是猜测而已。” 他摁下遥控器,让荧光屏里的画面继续播放。 萧潇盯着 分卷阅读50 镜头偶尔捕捉到的沈蕊的笑脸,轻声说道:“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又是怎么样寄生到活人身上的,另外,最重要的一点——还有没有下一个被寄生的人。” &&&&&&&&& 沈蕊的死,在拖延了三四天之后,终于向大众公布了,而死亡的原因只给出了一个笼统的“急病不治”。 这消息一出来,网上立刻就炸锅了。 网民们在感慨一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姑娘就这样没了的同时,最大的关注点,居然在《秦岭诡墓》这个剧组,是不是受了什么诅咒,才会这样接二连三出人命上。 【当时车祸就死了三十多个,现在连蕊妹子都出事了???】 【卧槽简直比图坦卡蒙王的金字塔还猛!】 【这哪里是什么盗墓电影,这特么分明是《死神来了6》啊!】 微博新闻底下刷满了诸如此类的热评,每个人似乎都意有所指,剩下那三人——王朝和马汉,还有最近人气飙升的阮暮灯,是不是有一个算一个,谁都跑不掉,很快全都要倒在某种“神秘诅咒”之下了? 【老夫掐指一算,他们在拍片的时候一定冲到煞了,而且这事儿还没完……】 有个叫“幽灵眼”的大v营销号,验证资料里是某某道观的道士,平日里总发一些星座生肖运势、灵异事件整理、恐怖电影图解、网友撞鬼实录这类玩意儿,皮下自称是个“懂行”的,这时候蹭着热度蹦跶起来,从方方面面开始分析这“死亡诅咒”到底有多邪性。 【当年作者东陵十二郎写《秦岭诡墓》的时候,按照他给编辑的计划,原本是打算写成六本的,但只写到第五本,就草草收了尾。当时很多人都叫着烂尾了,要求他写第二部,可是到现在三年过去了,作者依然没有动笔,后来有次采访的时候,东陵十二郎曾经透露,他觉得他那故事到那里就可以了,不应该继续写下去!】 幽灵眼附上一个截图,是作者上网络问答时一个似是而非的回答,同时艾特了作者东陵十二郎。 【为什么不能继续写下去呢?我觉得,作者自己也有预感,因为这故事本身就犯了禁忌,也就是所谓的“天机不可泄露”,再写下去,就要透天机遭报应了!而且无论以任何方式继续这个故事,哪怕只是拍个电影,都要出事的!】 他这条微博被好事者顶上了热门,无数人一边嗷嗷叫着太可怕了,一边争论所谓的“天机”到底是个什么天大的秘密。 连作者东陵十二郎这时也仿佛是掐准了点儿一样冒出来,在自己的微博里隔空回了一条,隐晦地表示我不便明说但你们可以尽情脑补,两日之间就被刷了上万转。 连《秦岭诡墓》这原本只能算是“略火”的盗墓小说,也一时间变得腥风血雨,网络版点击率顿时翻了足足两位数。 这些天来,负责管理阮暮灯微博的3子,只要一打开阮暮灯的账号,就能看到无数艾特和评论。 有看热闹不嫌事大隐晦预言他“命不久矣”的,有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地替他担心的,还有一些直接就给他指路去找某某大师某某高僧的。甚至还有一个佛教网站主页和一个道教团体主页摸到青年的微博下,对究竟如何助他化解血光之灾展开了,在微信和qq的聊天框中飞速传播,连不看综艺节目的都给认了个脸熟。 真人秀刷出来的爆炸性话题度,再配上前些日子《秦岭诡墓》剧组的死亡诅咒传闻,阮暮灯是真的红了。 观众们就稀罕待见这种苦情又不矫情的大男孩,尤其能激发那些怀春少女对优质男友的憧憬,还有育龄妈妈们对理想儿子的想象,粉丝群又迎来了一个飞速增长的大高峰。 青年真实地感觉到,他的知名度猛然疯涨了起来。 即便是在影视城里,他偶尔出门去超市买盒牛奶,路上都会有行人迅速地认出他,并且一直盯着他看,连超市里的收银大妈,都向他要了个签名,说是给自家闺女带的。 同时红起来的,还有阮暮灯和周涵的cp。 这年头就没有不 分卷阅读51 炒cp的节目。 不管你是真来电还是假营业,也不管你是男女配还是男男配还是女女配,只要看起来有戏的、养眼的、暧昧的、有话题的,通通炒起来。 这节目里只有男选手,柠檬男孩那对一早就是公认的老梗了,就算剪刀手给他们发糖,也不过只有两人的饭圈内部自high,对节目组来说,阮暮灯和周涵这对颜值高身材好还表现得特别默契的搭档,才是观众们喜闻乐见的新鲜配对,才能最大限度给他们的节目增加话题度和收视率。 于是播到第三集的时候,这一对cp已经在各方推手的暗搓搓操作下,变成了“官配”。 迅速饭上这一对cp的妹子们,抱着从节目里一帧一帧抠出来的糖,嗷嗷叫着“好萌好萌”,同时凭着一腔饱满,想找你私下聊聊……” &&&&&&&&& 阮暮灯下午没有戏,现在刚好是午餐时间,于是两人合计合计,去了影棚附近的一家高档港式茶餐厅。 这茶餐厅位于影视城酒吧街的一个隐蔽角落,平常客人不多,布置得也雅致安静。最重要的是,考虑到来光顾的人不少都是娱乐圈里有些头脸的名人,装修的时候,特地用磨砂玻璃将各个卡座彻底隔开,保密性很好,方便顾客谈一些不太乐意让旁人听到的话题。 周涵最近接的新片子,是一部大女主玛丽苏穿越剧。 平凡白领女主机缘巧合得到了一枚藏着惊天秘密的玉佩,从此在唐朝、民国和现代三个时空中穿梭,同时纠缠在三个极品美男之间,一边拯救历史,一边摇摆不定左右为难。而周涵演的民国海归军官,则是最后抱得美人归的真命天子。 阮暮灯和周涵挑了个角落位置的卡座坐下,一人点了一份巨贵而且味道也不怎样的套餐。 等餐点都送来了之后,周涵用小调匙搅着他的鸳鸯奶茶,组织了一下语言,对坐在对面的青年说道:“阿阮你是不是跟白意鸣白影帝很熟?我想……嗯,请你帮我搭个线引见一下。” “你要找白先生?” 阮暮灯心想,和他熟的可不是我,而是自家师傅,“我方便先问问,是什么事吗?” 周涵皱起眉,犹豫了数秒,然后抬头看向青年,“我虽然不太肯定,但是我有一种感觉,阿阮你应该也是,懂一些‘那方面’的事情的人吧?” 阮暮灯没有立刻答话,而是两眼直视周涵,等着听他继续说。 “之前在海龙岛拍那个潜水解浮标的任务的时候,我不是差点儿就溺水了吗?” 周涵解释道:“当时是你将我拉了上去,起来以后我一看,脚上一圈青紫的印子!那时候我就觉得,你似乎懂一些那个,如果不是你拉了我一把,搞不好我就要跟舒耀一样,莫名其妙就被海底那些东西给拽下去了。” “嗯。” 阮暮灯应了一声,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他的说法。 “其实之前圈子里就隐约有个传闻,说白意鸣白影帝他老家有人就是专门替人‘看事儿’的,据说很灵验,圈里不少大佬都曾经私下里找他帮过忙,还说白影帝之所以走得那么顺,年纪轻轻就双料影帝在手,也是因为家里有人帮他‘算过’。” 周涵咬了咬牙,艰难地继续说道:“所以……就是,我最近遇到了点事,真的挺棘手的,所以想找个靠谱的人帮忙看看……但我和白影帝没有私交,更不可能找他的经纪人说这些,想来想去,只能看看能不能让你帮忙搭个路子了……” 阮暮灯没有想到,原来周涵想要找白意鸣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个。 他想了想,又谨慎地问了一句,“我能问问,你遇到的是什么事吗?” “阿阮,你先回答我,你是不是也懂这些?” 周涵盯着阮暮灯,表情凝重,像是非要从朋友那儿要个答案不可。 “懂一点吧。” 阮暮灯笑笑,“也许能帮上一点忙。” 周涵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端起鸳鸯奶茶咕咚咕咚,仰头牛饮似地灌下大半杯,然后往沙发靠背上一摊,整个人跟抽了脊梁骨一般,“这事儿都快要把我折磨到精神衰弱了……” 事情要从个把月前说起。 周涵现在拍的这部玛丽苏片子,十一月底开了机。因为是部多时代穿越片的关系,需要的场景比较多,并不像阮暮灯他接的《喋血警戒》那般几乎全程在影视城里呆着,而是到处乱转,需要什么场景就去哪里拍,开机六周以来,光是剧组下榻的酒店就已经换了四处。 大约就是从进了剧组开始,周涵就觉得事情不太对劲了。 几乎每个晚上,他都能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 一开始只是在睡梦中,仿佛隐约能听到男人的低吟和粗重的呼吸声,就像做梦一般,显得很不真实,只要他一个越来越诡异了。 那些声音变得更明显,更清晰,有时甚至会变成一些断断续续的语句,不仅在睡梦之中,甚至人还清醒着 分卷阅读52 的时候,也会忽然在耳边响起。然而等他猛地转头朝向声音来源的方向时,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他以为是酒店房间有什么不干净的“脏东西”,但即使他换了房间,甚至换了酒店,这声音依然如影随形,根本摆脱不掉。 然后断续的语句变成了连贯的话语,都是一些恶毒的诅咒,仿佛催眠一般,只要是入了夜,随时都有可能魔音穿耳,毫无预兆地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叫他去死、去死、快去死…… 说完,周涵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人靠在椅背上。 终于能对值得信任的人说出折磨他许久的痛苦,强装的平静全都分崩离析,他仿佛忽然被谁抽了脊梁骨似的,露出一个欲哭无泪的苦笑表情,“我现在每天晚上都没法睡个安稳觉,快要被那声音给整疯了……” 阮暮灯想了想,谨慎地问道:“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 “你知道,我们做这一行的,公众形象很重要,如果我将这事说出去,八成就要被当成精神分裂,让经纪公司硬压着去看心理医生了。” 周涵又叹了一口气,“但是我自个儿清楚,我的脑子肯定没毛病,这也绝对不是幻听,绝对就是遇着什么脏东西了……” “我同意。” 阮暮灯蹙起眉,觉得周涵说的这个症状,和他曾经在某本古籍上看到的故事有七分相像,如果不是他这朋友编了个故事来耍他的话,那么事情大约真不能用“幻听”二字解释。 他想了想,放下吃了一半的菠萝油,“你现在住的酒店在这附近吗?如果信得过我的话,待会儿我先去帮你看看。” 第34章、五、铜钱索命o5 两人草草吃完午饭,阮暮灯就上了周涵的车,先回剧组向3子交代一声,又取了点东西,然后一起去了周涵住的酒店。 周涵的剧组显然不差钱,给几个主演安排的住宿环境都相当好。 他的房间在酒店高层,是一个商务套间,前头有个小会客室,中间一个酒柜作为间隔,里头是一张一米八的大床,书柜、电视柜、床头柜和工作台的标准配置,客厅与卧室的夹角有一扇磨砂玻璃推拉门,里头是宽敞的洗手间与浴室。 “你是昨天刚住进来的,对吧?” 阮暮灯一边问道,一边从刚刚拿来的一个大布包里掏出一个罗盘。 周涵点着头,目光却完全无法从青年手里端着的东西上离开。 那盘子大约五寸左右,青铜色的盘面很是老旧,呈现出一种光漆磨损氧化后略有些斑驳的色泽,盘正中央一根指针,盘面上叠套着大大小小数个同心圆圈,上面密密麻麻布满蝇头小字,其中相当一部分甚至磨损到难以辨认了。 “卧槽,阿阮你真是准备充分……” 周涵咂舌,“我原本以为你就是略懂,但看这架势……就很较真啊……” 阮暮灯朝他笑笑,罗盘稳稳地平端在胸前,两眼盯着指针任何一丝细微的颤动,开始在整个房间里里里外外地转起圈来。 慧眼对分辨大团的生灵气晕很有效果,但若要仔细研究某个区域中的阴阳失衡,在慧眼无法区分如此细致的差异的时候,师傅送的这个罗盘就要派上用场了。 萧潇送给他这个罗盘,是实打实的明代古董,工艺极是精致,底盘是从百岁花梨木树干锯下来的一整块木料,海底包了纯铜,铜面厚实,中间的指针是新换过的消磁合金,用来代替之前那根磨损了的旧铜针,是整个盘子唯一的新配件。 这是阮暮灯接触道术以来,第一次在萧潇不在身边的时候,单独下场“做活儿”,虽然面上不显,但他心中的确有些紧张,还有一点儿隐秘的兴奋。 房间里面的气很乱,完全不像一个昨天才住进人的房间。 他让周涵在门外等着,然后来来回回绕了四圈,仔仔细细地分辨着房间里混乱的阴阳气息,到第四圈走完的时候,他才停在衣柜门前,将早就站得脚酸的周涵喊了进来。 “你在柜子里放了什么?” 阮暮灯指了指虚掩的大衣柜问道。 “这,就是一些要挂起来的衣服啊……” 周涵退了一步,睁大双眼,面露惊恐,仿佛他们误入了《咒怨》片场,此时柜子里藏了一只伽椰子似的,“……哦,还有个保险柜,我在里头锁了些小件的贵重物品。” “把柜子打开,东西一件件拿出来。” 阮暮灯看向周涵,见他已经面无血色,苍白得跟纸片似的,连忙补充了一句,“不用怕,只是检查一下,不会有问题的。” 周涵挣扎了大约半分钟,事实上,他现在特别想叫个客房清洁工过来,将柜子里的东西全部直接丢出去,但青年并没有告诉他,把东西扔光了就能解脱了,事实上,如果不把事情搞清楚,他也没法安心,虽然很不情愿,但也只能照做。 “……好吧,你在旁边盯着点啊……” 周涵一再叮嘱道。说完他打开衣柜,开始一件一件地往外掏东西。 西装、衬衣、夹克、t恤、毛衣和运动衫,各种各样的裤子,很快便扔了一床。 周涵一边扔,阮暮灯一边端着罗盘,仔仔细细地盯着每一样东西。 片刻之后,挂在柜子里的衣服裤子都掏空了,周涵又打开保险箱,将里头一只钱包、两个卡包、几只名牌表还有装着手环戒指耳夹吊坠之类零零碎碎的首饰盒全都拿了出来。 “也不是这些。” 阮暮灯摇着头,“那‘东西’还在柜子里。” “‘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周涵快要哭了,想了想,又拉开两个衣柜抽屉,“这儿还有一些内衣裤,然后领带盒里头还有几条领带,你究竟在找什么?” 阮暮灯并不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盯着罗盘皱了皱眉头,然后朝那两个抽屉指了指,“全都拿出来。” “好吧……” 周涵崩溃地抓乱头发,“说真的阿阮,我真的快要吓死了……” 他两眼泛着泪光,埋头扒拉抽屉,一件一件往外丢自己的内衣内裤…… 终于,在他清空了放置贴身衣物的抽屉,又将领带一条条丢出来的时候,阮暮灯忽然大声叫了个“停”字! “你手上拿着的那条领带,将它放到那边去。” 阮暮灯指了指旁边两米开外的书桌。 周涵两手僵硬地举着那条领带,仿佛他托着的是一个点了引线的炮弹,不自觉地踮起脚尖挪动脚步,小心翼翼将领带放到桌子上,在布料脱手的瞬间,立刻跟一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蹦三尺高,嗖一声蹿到阮暮灯身后,似乎想离那东西能多远有多远。 阮暮灯却不理他,只是目光瞬也不瞬地盯着手里的罗盘,又看了看桌上的领带,最后终于点了点头 分卷阅读53 ,“就是那个。” 说完,他放下罗盘,几步上前,捡起桌上的领带,低头仔细检查起来。 “周涵,你这儿有剪刀吗?”他问。 周涵立刻低头在自己的包里一阵乱翻,“只有这种,修眉毛用的。” 阮暮灯找了对手套戴上,又示意对方过来,从他手里接过那把银色的小剪子,当着物主的面,小心地剪开领带的边角缝线,等口子足够大的时候,他将食指和中指伸进缝隙里,从中夹出一片脏兮兮的暗黄色布条来。 不用阮暮灯跟他解释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周涵只要不瞎就能看出来,这绝对不是一条普通领带会出现的正常内衬。 “那到底是什么?” 周涵连说话的声音都忍不住哆嗦了起来,“就、就是这东西在作妖吗?” “这是一道符。” 阮暮灯将那张小纸片在手里捋平了,亮出布片上那暗红色的鬼画符,“领带里面还有别的东西,全部东西合起来,应该是一个恶咒。” “你是说,我被人诅咒了?!” 周涵声音顿时飚高了整一个八度,他不敢碰那布片,而且那脏兮兮的暗红色鬼画符,看起来真是像极了血迹——他只要想到自己带过一条沾了陌生人血液的领带,就浑身鸡皮疙瘩冒了起来,恨不得立刻抱着马桶吐一场。 “可以这么说。” 阮暮灯看向周涵,认真地说道:“以我的能力,这东西我能找出来,但却不知道应该怎么破。” 他看到周涵脸色“唰”一下由白转青,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又连忙补充道: “不过,可以替你引荐一个能解决它的人。” &&&&&&&&& “哇哦,小帅哥你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当周涵眼看着萧潇从自己的领带夹层里面,将东西一样样掏出来的时候,脸上冷汗淋漓,整个人都摇摇欲坠,眼看着下一秒就要厥过去了。 “这是非得弄死你啊!” 把东西全弄出来之后,萧潇脸上还带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亲切”笑容,一锤定音地下了结论。 “我……我觉得我没怎么得罪人啊,真的……” 周涵坐在高脚椅上,眼中余光盯着面前弯盘里那些细碎的东西,里头一张脏兮兮的布片、几根细碎的毛发、一小撮深褐近黑的粉末。他的声音抖如筛糠,“所以,这些到底是什么……” “一张符咒、婴儿的胎毛、女子经血和几种毒物阴干磨碎后混合而成的粉末。” 萧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呜、呕!” 听完这个回答,周涵忍不住伸手捂住嘴,弯腰干呕两声。 “来来来,快喝口水压一压,还没到你吐的时候,而且你可千万别吐这儿,林博士会杀了我的。” 萧潇赶紧塞给他一杯热茶,同时看向坐在一旁面容冷肃的女医生。 阮暮灯站在周涵斜后方,一看自家师傅这表情,就知道他那点爱唬人的小毛病又犯了,他悄悄瞥了萧潇一眼,那小眼神分明是说,差不多就好了啊,不要欺负过头了。 萧潇接到徒弟的眼神暗示,唇角不明显的一勾。 “这个叫铜钱降,中降的人,一段时间之内偏财运会很旺,但同时身上会长出恶疮,运气越旺,疮就会越长越快、越长越多,同时视恶疮的位置,受害者或是痛痒难耐,或是肢体麻木、或是幻象频生,又或是像你这样,听到一些令人抓狂的声音。” “你是说,我身上还长了疮?” 周涵浑身难受起来,“……可是,我、我没发现啊……” “因为它长在了你根本察觉不了的位置。” 萧潇回答,他指了指一旁的女医生,“所以我们才把你带到这里,因为需要林博士她帮帮忙。” “啊?哦!” 一时间信息过载,周涵的反应都有些慢了起来。 他今天特地腾出了一天的档期,和阮暮灯一起来到这家藏在工业区里的一家隐秘的私人医院。这医院虽然位置偏僻,门面也很不显眼,但进去以后,却发现大厅极是宽敞明亮,看上去就很气派,来往的护士年纪都不大,但每一个都高挑漂亮,仪态端庄,落落大方。 两人在前台报了预约编号,立刻有一个护士将他们带到三楼的一间诊室里。 周涵第一次见到阮暮灯的师傅萧潇,以及应该是他朋友的不苟言笑的林医生。 然而虽然周涵对阮暮灯一万个信任,于是自然也相信他介绍的人,但直到萧潇告诉他,他身上某个自己看不到的地方,长了一个疮,需要医生给他检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要把他们约在“私人医院”这种奇怪的地方见面。 第35章、五、铜钱索命o6 “躺在这儿。” 姓林的女医生给他指了张宽大的躺椅,让病人睡了下来。 周涵紧张地照做了。 他感到医生将一个硬硬的东西塞进他的耳朵里。 “这是耳窥镜,你外耳道的情况会由顶部镜头拍摄下来,实时传输到这个屏幕里。” 医生一边解释,一边操作着,同时下巴微抬,示意摆在她面前的一台电脑。 片刻之后,“找到了。”林医生的声音冷淡地响起。 “哇哦!真的,好清楚的一个!” 就等着林博士这句话的萧潇,立刻拽着自家徒弟上前围观,边看还边给自家徒弟做指导:“你看,已经成型了,还好发现得快,不然再过一两个星期,就真的要完蛋了。” 周涵听了这话,真的快要吓死了,但他耳朵里还塞着个长长的镜头,不敢乱动,只能小幅度地摆手蹬腿,希望引起旁人的注意,“我的耳朵里到底长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 萧潇唇角带着一丝狡黠的笑容,将电脑屏幕转了个向,正对躺在椅子上的当事人。 周涵只看了一眼屏幕,立刻只觉得脑中轰然作响,眼前一黑,几乎有那么三四秒的时间,他的大脑仿佛宕机短路了一般,意识空白一片,根本回不过神来。 屏幕显示着一个微微摇晃着的圆形镜头视窗,背景是粉红色的覆盖着绒毛和毛细血管的耳道皮肤,只是正中间有一处灰色的脓包,整个朝外凸起,脓包上还有几处凹凸痕迹,上二中一下一,左右还各有一块,完全就是眼耳口鼻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一张男人的脸,此时正对着镜头,挤眉弄眼,“嘴巴”的部分大幅度地嗫嚅着,似乎还想要说话的样子。 周涵此时整个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天杀的,我的耳朵里,竟然tnnd长了一个人面疮!! 还好周涵虽然受了个巨大的刺激,但好在他性格一向乐观开朗,不至于打击过度就此一昏不起,约莫晕乎了五分钟之后,就强迫自己勉强振作起来 分卷阅读54 ,摇摇晃晃地从检查椅上下来,跟着另外三人一起,移步到旁边的休息室去了。 “那么,让我们来谈谈你耳朵里的东西吧。” 萧潇拆开一个夹心面包,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塞进嘴里,吃得有滋有味的模样,全然不顾对面“客户”痛不欲生的表情。 他身边坐着自家徒弟,十分自觉地负责给他倒茶。 飞快吃完一个面包,他看向桌子对面僵硬成一根木桩子似的人,“你这个降头不难解,但生意归生意,我也不能免费帮你解。” “我懂的,应该的!” 周涵立刻想也不想就拼命点头,“总之能解就行!拜托赶紧帮我解了吧!” “看在你是阿阮朋友的面子上,给你打个八折,就收二十四万吧。” 见周涵答得爽快,甚至没有开口问价,萧潇高兴地点点头,“不过林博士的出诊和检查费还得另外算。” 周涵立刻掏出手机,想也不想就给萧潇和林医生划了账——他不缺钱,而且惜命极了,况且亲眼看过耳朵里那毛骨悚然的人面疮之后,就算这会儿敲他个两百四十万,他怕也会毫不犹豫就答应的。 萧潇确认收款以后,让周涵和林医生两人在这儿等着,他带着阮暮灯出去一趟,半小时后回来,手里端着一个玻璃壶。 周涵看到茶壶里装了约三百毫升的液体,颜色非常古怪,呈现出一种绿中带黄的色泽,还能闻到一股辛苦刺鼻的中药味儿,他忍不住伸手捂住鼻子,心想这一定不是让我喝掉的吧? 然而他怕什么来什么,那真的就是要让他喝下去的。 萧潇当着他的面,打开水壶盖子,然后问林医生借了一块手术刀片,飞快地在自己手指上割了个口子,然后将几滴指尖血滴进壶里,液体的颜色在融入血液的瞬间骤然生变,从黄绿色变成了浓黄色,看上去简直跟《哈利o特》里的变形药似的,让人看着就觉得十分毛骨悚然。 “好,一口干了。” 萧潇倒出一个马克杯的量,推到周涵面前。 周涵很想问,除了人血之外,那杯不明液体究竟还有些什么成分。但他想到刚刚萧潇给他讲解领带里的东西时的场面,又觉得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不然他真的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有勇气把它喝下去。 最后为了自家小命,周涵还是狠狠心一咬牙,仰头将那价值二十四万的解药全部灌了下去——他只觉得口中苦涩甜咸辣五味杂陈,口感难以形容,简直比某网红崂山白花蛇草水的滋味销魂何止百倍。 药水喝下去约莫五分钟,周涵忽然捂住嘴,冲向了休息室的厕所,然后实现了他这两天许多次差点要做的事情——抱着马桶吐了个天昏地暗。 周涵也不知自己究竟吐了多久,吐出来的又都是些什么东西,只觉得黄的绿的黑的红的什么都有,不仅胆汁,连隔夜的晚饭都似乎给他反刍出来了。 好不容易吐干净了,他撑着最后一点力气,冲了马桶,又去洗手池将自己收拾到能见人的程度,抵着腰捂着肚子,一步一挪回到休息室,往沙发上一瘫,虚脱地看向萧潇,“……萧大师……这、这样就好了吗?” “没呢,”萧潇笑得亲切,“最重要的步骤马上就……” 话音未落,周涵便忽然感到左耳传来一阵剧痛,那痛感仿佛一根尖锥从他的耳道捅进去,强硬地穿过层层皮肉,又扎穿骨头,直接插到他脑子里,将他的脑浆搅了个稀烂。 他大叫一声,捂着脑袋滚到了地上,“嗷嗷嗷嗷”嘶声惨叫着,蹬着地毯翻来覆去。 “天啊我耳朵好疼!疼死我了!!” 周涵忍不住将手指伸进左耳里,用力抠挖,却意外地摸到了黏黏滑滑、湿湿热热的触感,他在疼痛中抽出他的手指,却看见上面沾了一手黄白色的脓浆,里头还夹着许多血丝。 “啊啊啊啊啊啊我的耳朵!” 周涵惨叫起来,一边忍受着剧疼,一边去抹那些从耳洞里流出来的脓液,以为这是自己的脑浆,他惊恐地嚎叫道:“我这是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吗!?” 阮暮灯快步上去,将人从地毯上搀起来坐到沙发上,又将一叠纱布塞到他手里,让他擦掉那些流到脸颊上的黄汤。 “忍着点,这个过程是必须的。” 阮暮灯将疼得挣扎不休的好友硬摁在原地,“等痛感减轻了,就可以做下一步处理了。” 周涵觉得自己在疼痛减轻之前,就要先活活疼死了,尤其是不断涌出来的那些脓液,已经湿了一叠又一叠纱布,让他觉得自己脑浆都要流光了。 他两脚踢打着沙发的皮面,手指扣进椅背里,其力道之大,不仅差点掰翻了自己的两个指甲,还直接在皮沙发上抠出横七竖八的白痕来。如果不是让阮暮灯给死死摁住,怕是早就扑腾到地上去了。 因为太过难受的缘故,一时间连意识都混乱了,周涵身为一个出生在葡萄牙的中葡混血儿,甚至连葡萄牙语都无意识地飚了出来,与不成句的中文一起糅杂在声声惨叫之中,听起来真是凄惨极了。 如此熬过了周涵人生中最痛苦的十分钟,萧潇眼看着他的挣扎越来越弱,整个人萎靡地蜷缩在沙发上,似乎已经疼到厥过去了。他拿起剩了个底的茶壶,蹲在沙发边上,一只手指轻轻戳戳狼狈不堪的青年,“你还清醒吗?” 周涵转了转眼睛,很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好了,快到最后了。” 萧潇拉着周涵那只已经被脓液和血丝弄得一塌糊涂的耳廓,将剩下的药水从他耳朵里灌了进去。 周涵只觉得耳朵里像是塞了一大团棉花,又胀又堵,但也许是疼习惯了,那钻心的疼痛反而在酸胀感中减轻了不少。他虚脱地轻声问道:“这……是在……干什么?” 阮暮灯端来一只弯盘,示意周涵动动脑袋,将耳朵里的液体全部控出来。 周涵连忙侧过头去,将灌了药水的那边耳朵侧向弯盘,同时还用手使劲儿拍打着另外一边的耳朵。 药液顺着他的耳廓咕咚咕咚流下,周涵觉得,除了脓和水之外,似乎还有挺大一块的什么东西,也随着水流一同淌出,在出口附近稍微卡了一下,又随着他甩头的动作滑脱出来,一下子掉进了弯盘里。 “好了,没事了。” 阮暮灯将周涵扶起来,用力拍拍好友的肩膀,“已经解决了。” 随后他将弯盘端到受害者面前,让对方看盘子里的东西。 周涵定睛一看,只见盘子里除了一些黄红白或稀或浓的液体之外,居然还有一只尾指指甲那么点儿大的——青蛙! 第36章、五、铜钱索命o7 准确的说,那是一只鉴于蝌蚪和青蛙之间的玩意儿,虽然长出了四肢,但尾巴却还没完全 分卷阅读55 褪去,让它的模样显得更加诡异——关键是,这玩意虽然翻了肚皮,眼看着奄奄一息,只剩下半口气了,但四肢和尾巴却还在微微抽动着,真真切切就是个活物! 周涵只要想到这玩意儿是从他耳朵里弄出来的,眼前便又是一黑,差点再厥过去。 “还好你这次来得很及时,铜钱蛙还没有完全成形。” 萧潇接过托盘,用镊子夹起那只濒死的青蛙,“这就是‘铜钱降’的真正心态。它之前寄生在你耳朵中的人面疮里,你听到的那些声音,也都是它发出来的,现在恶疮已破溃,这东西也出来了,这降头就算解了。” 他说着,朝脸色苍白冷汗淋漓的“客户”微微一笑,笑容亲切柔和,但说出来的话却格外惊悚。 “其实,照这个进度,只要再过十天半个月,铜钱蛙就能完全长成,从人面疮中钻出,钻出时恶疮也会随之溃烂,你会觉得剧疼难当、丧失理智、状若疯癫甚至暴起伤人,最后在疯狂中痛苦死去,最后人们只会看到一只婴儿拳头大小的青蛙蹲在碗口大血肉模糊的伤口里,并不知道这青蛙其实就是降头师给你的降头。” 周涵听完,立刻打了个冷颤,抱住自己的双臂,脸上露出惊骇的表情。 “我……我能在这儿住两天院吗?” 他蔫巴巴地举起手,轻声问道,“……我、我耳朵还在疼……而且流了好多脓和血,能给治治吗?还、还有,这降头会有其他后遗症吗?需要再观察几天吧!” 几人将视线转向一直默默坐在一边,几乎毫无存在感的林医生,她无所谓的耸耸肩,“可以,随你住多久,办个手续就行。” “你不是在拍电视剧吗?”阮暮灯提醒他。 “现在管不了拍戏了……我给助理打个电话,就、就说我痔疮犯了疼得坐不下来,要立刻做个手术,跟导演组请个三天假……” 周涵挤出个惨兮兮的笑容,“妈的……我、我一想到耳朵里刚刚钻出来个活的青蛙,就恨不得往里头灌消毒液……呆在医院里起码能让我有点安全感……” 萧潇袖起双手,瞧着那瘫在沙发上,感觉随时都要熄火的青年。 “那么,我要问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萧潇微笑起来,“你有没有想到,会对你下那么毒的降头的人,到底可能是谁?” “我……” 周涵快要哭了,“我真的不知道啊……” 他抱着头,冥思苦想了约莫有两分钟。 “那条领带,应该是我两个月前接的一个时尚品牌送过来的样品里的,是我助理帮我拿回来的,我就在代言发表会上戴过那么一次,但、但我助理他是我妈老家一个表兄的小儿子,跟着我也有两年多了,人也老实巴交的,肯定不会搞这些东西吧!” “那么接触过这条领带的,还有什么人?”萧潇继续追问。 “我、我不知道啊……” 周涵一脸茫然。 “这些东西平常都是由助理帮我打理的,而且拍戏的时候剧组里闹哄哄的,又经常换酒店,有些时候行李直接拖到片场,只要不是贵重物品,都是集中起来随便找个地方一搁,都没有人负责看管的,真要有心使坏……这机会还挺多的……” “原来如此。” 萧潇点点头,“那么我们换回一开始的思路,你觉得,有谁会跟你这般深仇大恨到要下降头搞死你,或者你挡了谁的道?碍着谁发财了?” “我觉得我为人处世还不至于得罪人到那个程度啊……” 周涵可怜兮兮地朝好友看了一眼,像是想要寻得他的支持似的,“不过要说挡了谁的路什么的,我们这行竞争非常激烈,我拿下一个通告,就自然有人会被挤下去,所以……” 说着他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连忙补充道:“可是最近我拿的代言和通告都很顺利,都是甲方主动联系我的,也没经过什么扯皮,而且也没听到顶了谁的位置之类的传闻!” 萧潇摸了摸下巴,这是他思考时常常会出现的一个小动作。 “还有一个问题。” 他想了想,又接着说道,“你有没有向谁透露过自己的生辰八字?” “生辰八字?” 周涵瞪大眼睛,作为一个十六岁才回国的海归,他对许多民俗相当缺乏基本常识,“我的出生年月日吗?……那个在网上一查随便都能知道……” “不,要精确到时辰,也就是出生的具体时间。”阮暮灯替他做了说明。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几点生的!我就没关注过这些事儿!” 周涵顿时提高了声音,“而且,我是混血儿,在葡萄牙出生的啊,这个‘时辰’需要算上两国时差吗?” “这就很有意思了……” 萧潇听完这个答案,轻轻咬住嘴唇,口中喃喃自语道:“没有生辰八字就没法下铜钱降,可是连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的生辰八字,那人是怎么弄到手的……” 他琢磨片刻,朝周涵露出一个眉眼弯弯的微笑,“既然你和我们家阿阮是关系很好的朋友,那么这次我就帮人帮到底,替你给那下降之人送个回礼好了。” 说完,萧潇当着众人的面,将弯盘里的青蛙用镊子夹起,用那张从领带里头找到的写了符咒的布片包住,再用红线系成一个小包,线头的另一端绑上一枚古钱,然后他将这些都搁进另外一只干净的盘子里,用古钱压住小布包,再浇上酒精,划了根火柴,将它们一起烧了。 火焰燃起,空气中立刻弥漫出一股又腥又浓的恶臭,醺得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忍不住抬手掩住了口鼻。 等到铜钱烧得通红之后,钱币底下压住的小布包也烧成了灰烬。 “这样就行了。” 萧潇笑着叮嘱周涵,“这些日子你多留意一下身边的人,看看有没有身上突然出现烧伤,伤处正中还有铜钱形瘢痕的,如果有,那很可能就是给你下了降头的人,到时候请立刻打电话告诉我。” 因为周涵要赖在医院住三天的缘故,回程的时候,除了开车的3子,后排只坐着萧潇和阮暮灯师徒两人。 3子这段时间虽然依然做着助理的工作,但无论是沈蕊的尸体还是周涵耳朵里的人面疮,萧潇都不让他出现在现场。 阮暮灯私下里问过这是为什么,萧潇告诉他,胡黄白柳灰五大仙家各有所长,胡仙擅法、黄仙长说、白仙专药、柳仙通灵、灰仙精算,但无论是哪一家,都对降头蛊术十分忌惮。 毕竟是畜生修行,靠的就是运转阴阳、日月归经,而降蛊都是用术法致使阴阳混乱、正邪颠倒,对他们这些修仙的畜生不仅同样有效,而且伤害更加巨大,倘若斗法败在降术蛊术之下,不仅修为为之大损,很可能从此断了修炼之路,甚至打回原形。 分卷阅读56 所以若不是情非得已,他们是绝对不想跟降头蛊术扯上关系的,而这两次偏偏都是这些乌七八糟的玩意儿,3子这白家小辈,光是想想就膈应得厉害,根本不想参合进现场之中。萧潇向来为人精细体贴,自然考虑到了3子的情况,特地就提前让他回避了。 “怎么了,是有什么不对吗?” 从上车之后,阮暮灯就仔细注意着萧潇的表情,发现他唇角时常挂着的浅笑消失了,眉心也微微蹙起,两眼瞧着窗外,似乎一路都在默默思考着什么。 萧潇看向自家徒弟,“我在想,那降头师是怎么将铜钱降下到周涵身上的。” “我记得你之前也问过,下降需要他的生辰八字。” “唔,其实准确的说,铜钱降的施法有两种方式。” 萧潇轻捻着下巴,开始给自家徒弟讲解。 “第一种方式,只需要将符纸烧成灰后,和其他施法材料一起混进饭食之中,然后让受害者吃下去。” 他顿了顿,“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拿到受害人的生辰八字,实施起来容易许多。但现在的人吃的都很精致,吃的食物必须干干净净,混进去那么一撮脏兮兮的粉末,里头甚至还有些细碎的毛发,客人很难毫无所觉。” 阮暮灯听得认真,但前面开车的3子已经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趁着红灯的当口,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胳膊。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像周涵中的那种一样,下降者将受害者的生辰八字写在符上,连同施法材料藏在目标人物可能触及的东西里头,那么当那人接触到那件物品的时候,降头便会附到他身上。” 萧潇说道,“我仔细看过那布片了,上面的确写了一串生辰八字,所以只可能是第二种情况。” “但是,周涵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八字。” 阮暮灯也蹙起眉来,“能有其他手段拿到他的八字么?” “嗯。”萧潇点点头,“不用询问当事人便能知道八字的方法,无论是正道还是邪术都有好几种,不过……” 他看向窗外车水马龙,声音放得很轻,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如果这些都是同一个人做的,能有这下降的本事,又能掐会算的话,那么也够得上是个很难缠的厉害角色了……” 第37章、六、耳报o1 周涵在医院里哼哼唧唧赖了三天,回到剧组之后,仔细留意过身边的人身上有没有出现带着铜钱烙印的烧伤,不过一个月过去了,直到他们拍完了民国场景的戏份,他也没找到任何一个值得怀疑的对象。 不过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周涵常常跑来找阮暮灯玩耍,每次过来都会带着些点心蛋糕奶茶咖啡之类的慰问品,加上他性格开朗大方又会来事儿,很容易就和《喋血警戒》的剧组上下混熟了,导演有次心血来潮,还找他客串了一个角色,虽然是只有两句话台词的银行家继承人,但也算是在特别出演名单里挂上号了。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周涵也发现,阮暮灯的性格真的一点都不像只有十八岁,他做事非常认真,而且全力以赴到令人敬佩的地步。 这天周涵没有戏,又是早早就跑来《喋血警戒》这边探班。 今天阮暮灯和男主角唐煜有一场在胡同和车流间追逐的动作戏。 谍战片对动作戏的要求远没有武打片那么高,但它就像凉拌土豆丝里的一勺醋,虽然不是主要材料,但不加进去就总觉得少了点儿滋味,似乎哪里不太对劲儿的感觉。 男主角唐煜演的医生假装是个普通的过路人,在大街之上和女主擦身而过,将她手里的机密文件不动声色地接过,飞快掖进了袖子里。随后女主角便被阮暮灯扮演的军官带着几个卫兵当场截住,但搜遍她全身,都没有找到他们要的东西。阮暮灯立刻意识到刚才走过的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有古怪,立刻拔腿追了上去。 两人从马路一直追到小巷。 阮暮灯想要抓住前面那个熟悉的身影,而唐煜则依靠着对地形的了解,不断给身后的追兵制造各种障碍。 这之中有一个动作,阮暮灯为了抄近路,两步助跑攀上一个紫藤架子,又借力翻过一堵三米高的石墙,跳下来之后,再接上一个利落的前滚翻,卸掉坠落的冲力。 这个动作队里的武术指导先让手下一个武师示范了一次,然而在落地的时候,左脚一个没掌握好角度,直接崴了一下,整个人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医疗组过来一检查,说是脚踝脱臼了。 当时导演脸色就青了。 因为阮暮灯没用过替身,全部镜头都是自个儿上去拍的,包括这个攀架子翻墙的动作,虽然大家都知道他的武术底子很好,但眼看着居然连专业武师都一发翻船了,如果把脚踝摔脱环的是自家男二号,不仅公关起来多费事儿,还得耽误多少拍摄进度,他光是脑补一下就觉得想要抓狂。 “要不然,把动作改了吧!”导演拽着武术指导到一边商量。 “可阿阮说他没问题。” 武术指导也是个倔强的性格,好不容易设计出一套帅气漂亮的动作,自然不愿意轻易妥协。 两人争了整有五分钟,最后还是阮暮灯自己表了态,说他还是想要试试。 于是周涵就混在工作人员里头围观,看着阮暮灯一次次攀上紫藤架子,跳上墙头,又一次次飞跃而下,就地一滚。一身笔挺军装在重复试镜的时候就滚得灰扑扑脏兮兮的。 “很好,一号机位就在刚才那里,三号机拍背面!” 导演兴奋地用手里的剧本拍打着大腿。 “然后二号机记得在他起来的那一瞬间推近镜,一定要照到脸!阿阮,你注意了,滚地起来的那一瞬间就要抬头,看向二号机的方向,眼神凌厉一点、凶一点!给我来点儿狠劲了!” 在导演终于找到满意的角度之后,阮暮灯又飞快梳洗换衣,重新打理整齐,再重复这个攀架子、跳墙头和滚泥地的过程。 “ok!卡!” 导演大叫,“这一段过了,下一段准备!” “喂,你还好吧。” 周涵看着阮暮灯脸上的汗和泥灰,又看了看那三米多高的墙头,脸上露出了心有戚戚焉的表情。 阮暮灯从助理那儿接过毛巾,在脸上胡乱呼噜了一把。 “没事啊!” 他睁大眼睛,一脸茫然,“刚才那动作也不算很难啊,你们干嘛那么担心……” “你都跳了十一趟了,不觉得累吗?” 周涵盯着阮暮灯下巴上缀着的一滴汗水,用力一咋舌。 “还好么……” 阮暮灯抓起一边的氨基酸水,仰头灌了几口,觉得自己说的这是大实话。 他平日里打拳舞剑站梅花桩什么的,都是按小时起步算的, 分卷阅读57 刚才那点儿运动强度,对他来说不过只是稀松平常,刚好够让他出一身热汗而已。 这人就从来不觉得自己身为男二号,没有和其他主演那般,每人配两三个替身,而是凡事亲力亲为有什么不对。 在青年的观念中,现在的自己,和大半年前还在剧组里做替身时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份“工作”而已,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就应该努力做到最好。“知名度”对他的最大影响,不过是在宾馆楼下超市结账的时候,大妈会笑得跟朵盛开的菊花似的,从柜台里多摸一盒喉糖或者一条饼干塞进他的袋子里而已。 “……” 周涵盯着好友,沉默了半响,忽然伸出手,用力地拍了拍阮暮灯的胳膊,诚恳地感叹道。“你以后一定会大红大紫的。” 阮暮灯以后能不能红,现在还没人知道,但青年的敬业倒是让他获得了全剧组上下的好感。 距离预订的杀青日还有十天,拍摄进度已进入了镜头补拍的时间。 早上十点,此时导演正在拍女主角的戏份,此时身穿雪白洋装的盘发少妇正在和一个齐耳短发的女特务相对而坐,两人隔着一张中式茶桌,针锋相对句句机锋,两人演技都不错,现场虽是文戏,未见刀光剑影,两个美人却眼神如刀,犹如无形利刃于半空中交锋,火花四溅。 男主角唐煜和阮暮灯暂时没有镜头,助理被唐煜打发出去跑腿了,两人无事可干,坐在片场角落里,一边玩着手机,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哎哎,好,我知道了!下周就回去了,给你带了礼物呢,你一定会喜欢的。” 唐煜挂断电话,朝阮暮灯露出一个苦笑,“女朋友最近心情不好,总要花点儿心思才能哄她开心。” 这几个月的拍摄相处下来,阮暮灯早就知道唐煜有个比他小两岁的女朋友,也是娱乐圈内人,是个口碑和实力都相当不错的当红歌手,长相不算网红款的标准蛇精脸美人,但身材高挑挺拔,有一种健康而活力四射的美感。 他们已经交往了四年,感情非常稳定,无论是粉丝还是记者都知道他们的关系,加上年纪也着实不小,两人已经决定明年年中就要结婚了。 “哎,跟你说个八卦哦……” 唐煜挪了挪屁股下的折椅,朝阮暮灯靠近,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明年三月不是有个讲李世民的历史剧要开播嘛,就是白影帝客串了个相面书生那部,你知道的吧?” “嗯。” 阮暮灯点点头。他最近也恶补了不少娱乐圈的知识和新闻,不再是刚开始时那一问三不知的小白菜鸟了。 “就那部剧,本来片尾曲是预订了让张三石和我女朋友合唱的。” 唐煜想了想,又继续说道,“张三石你晓得吧?有名的帝王之声,历史剧总是找他唱主题曲的。不是我自夸,我女朋友的水平也不差的,她的声音和张三石配起来正好,结果上周居然就把她给换掉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猜猜换的是谁?” 阮暮灯摇摇头。 他对国内歌坛真的不熟,一点都不熟,勉强能叫出名字的几个,都是起码十五年前的过气天后。 “n1k47那群小姑娘!” 唐煜摆出一个夸张的吃惊模样——他演技一向很好,表情特别到位,把他话语里的七分惊讶渲染了个十成十。 阮暮灯默默点头,为了不扫唐煜的兴,假装自己听说过这组合,同时打算等会儿偷偷去搜一下n1k47这几个字母和数字到底是什么。 “你想想啊,那群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声音,好些根本就是五音不全,合唱的时候连歌都唱不齐的,和张三石那浑厚男中声配起来,得成什么样子,简直不能更不靠谱啊!” 唐煜感叹过后,叹着气摇了摇头,“真不知n1k47那边是怎么拿到这个资源的,完全想不通啊……” 两人关于片尾曲的对话说到这里就结束了。 场上女主角的一幕戏已经拍完,接下来到男主角和女主角的对手戏,唐煜马上收起了聊八卦时眉飞色舞的调侃表情,换上一副深沉忧郁的智者面容,趁着补妆的那几分钟酝酿了一下情绪,在导演响亮的吆喝声中,朝着布景快步走去。 阮暮灯摸出手机,先搜了一下那部历史剧的消息,又搜了搜n1k47到底是什么意思。 等他看完长长的科普,才知道原来这是一个七八十人的少女偶像组合,加上四个名字十分相像的“姐妹团”,还有所谓的练习生和研究生,整个团体居然有三百多人。 她们分成许多队伍在不同的小剧场里唱唱跳跳,主要翻唱日韩同类组合的歌曲,也会参与一些综艺节目,出演一些偶像剧,每年还有一次总选举,粉丝们花钱投票,将组合里几百个少女的人气排出个子丑演卯来。 阮暮灯看着合照里密密麻麻的人头,少女们年龄相仿、妆容相同,鼻子似乎是在一条流水线上加工出来的,连身上穿的衣服也只有细节上的区别。可怜他那引以为傲的几乎可以称之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了何为“脸盲”的感受。 之后他又插上耳机,随便搜了几个n1k47的现场表演视频,默默地看了一阵之后,不得不承认,唐煜的吐槽绝对不是私心作祟,而是真的十分有道理的。 第38章、六、耳报o2 农历新年前的一周,《喋血警戒》终于顺利杀青了。 阮暮灯心里惦记了大半个月没见过面的自家师傅,吃过杀青宴,谢绝了续摊宵夜的邀请,当晚就收拾行李,让3子将他送回了萧潇的别墅。 青年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两点多,但别墅里却还亮着灯。萧潇居然还没睡觉,而是坐在客厅等他回家。 “回来啦!” 听到开门声,萧潇丢下手里消磨时间的小说,回身朝徒弟招手。 “嗯,我回来了。” 阮暮灯撂下旅行箱,快步走到萧潇面前,借着久别重逢的那点儿正好的时机和气氛,张开手一个熊抱,将师傅抱了个满怀。 “萧潇……好想你。” 阮暮灯的下巴贴在萧潇耳边,无意识地轻轻蹭着,侧头用鼻尖嗅着萧潇发梢那股柔软而浅淡的桂花香味,“……真的好想你。” “好啦好啦。” 萧潇的手臂环住青年的肩膀,轻轻拍着他坚实的背肌,声音轻柔中带着笑意,“怎么出门几个星期,回来就跟个走丢了的小孩似的。” “唔……” 阮暮灯不回答,只是用力将人抱得更紧,感受着怀里那人身体的热度和触感。 在青年有限的十八年人生里,他那寡淡而枯燥的生活,当真可以称得上“清心寡欲”四个字。在遇到萧潇之前,他从来没有对任 分卷阅读58 何人动过心,更不曾体验过那种强烈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念。 作为一个从山村里出来的土包子,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在那个小小的村子里学习父辈教给他的知识和武艺,长大成人,娶妻生子,和他的长辈们一样在日复一日的岁月中逐渐老去,过完他枯燥乏味而又波澜不惊的人生。 然而他的父亲早早离世了,大哥也失踪了,为了寻找失踪的哥哥阮靛仪,他离开那座小小的山村,进了娱乐圈,然后认识了萧潇。 这人救过他的命,给了他以前从未想象过的人生,和他一起经历过许多离奇的事情,教给他那些令人惊叹的知识。萧潇之于他,亦师亦友,如兄如父,神秘、强大、温柔而又漂亮,眉梢眼角间那勾人的风情,跟天仙下凡似的,这一切都令他心动,无法克制地沉沦其中,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想要拥抱。 不过阮暮灯克制隐忍惯了,又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他们抱得已经够久了,再不放手,就显得很是可疑了。他忍着自己在萧潇白嫩嫩的颈侧啃上一口的冲动,放开了怀里的人。 “怎么这个点了还不去睡?” 阮暮灯装作漫不经心的问,心中对答案有着隐隐的期待。 “这不是算到你快回来了,干脆就等一等嘛。” 萧潇果然没有辜负青年的期盼,说出了他最想听的回答。 “唔,感觉你这几个月好像瘦了,人也又晒黑了一点。” 他笑着去捏徒弟的脸,“快过年了,最近应该没什么要忙的了,好好在家里补补营养贴贴膘。” “你也瘦了。” 阮暮灯拉过萧潇的手,食指和拇指在他细瘦的腕子上圈了一下,“最近都在吃外卖吧?” 阮暮灯知道,自家师傅极好口腹之欲,他在家的时候,能够一天三顿变着法子给他找事儿干,拿各式各样的菜谱折腾他。 但是萧潇本人却绝对不下厨,又不愿意生人进门,如果没人做饭,他可以一直叫外卖,或者干脆用方便面、自热火锅、夹心饼干甚至乱七八糟的垃圾零食凑数。在剧组拍戏的这几个月里,阮暮灯每次回来,都能看到厨房里堆了好几个袋子的外卖包装——这人懒到甚至连垃圾都要积个两三天才肯挪步出门倒一倒! “没事,你回来就有人给我做饭了!” 萧潇两眼弯起,笑得活像一头呼啦尾巴的大狐狸。 “唔,”阮暮灯抿抿唇,将唇角的笑意压下去,微微垂下眼睫,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前两天买了罐很棒的秃黄油,明早就蒸点儿蟹黄小笼包吃吧,再来一碗酒酿丸子!” 萧潇回答得很快,好像早就想好了答案一样,“不过吃完得陪我出趟门,快过年了,再不去补充点存货,店家就要休假关门了。” &&&&&&&&& 阮暮灯原本以为萧潇口中的“补充存货”,是指一起去超市或者大卖场买年货,没想到萧潇却自己开了车,载着他一路驶向了城东有名的“古董一条街”。 “书房里不少材料都用得差不多了,里面好些都是没法网购的东西,得亲自去挑去选,用眼看品质,下手摸质地。” 萧潇将车子停在最靠近路口的一个楼盘停车场里,带着自家徒弟一路溜达着,朝往常不时光顾的相熟店铺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给阮暮灯普及材料法器的选购知识。 “这些店呢,多半就是做熟客和行家的生意,平日里很多东西都是不会摆在明面儿上的,第一次去,最好就是有人领着,让店家认个脸熟,知道你是有人罩的,就知道该‘凡事留一线’了。” 他笑着说道,“如果没人带路呢,你自己首先就得‘眼毒’,而且要‘嘴利’,在店里绕一圈,再和掌柜的盘上三两句,就得判断出哪些店是真能做你生意的,哪些店又是压根儿没好货光忽悠外地客的。而且还半点不能露怯,如果让老板觉得你是个不懂行的,别人说不定就敢下手坑你了。” 阮暮灯边听边点头,心中默默琢磨,只凭自己现在的眼界阅历,若是没有萧潇领着,怕是没法做到‘眼毒’或是‘嘴利’中的任何一样。 古董街的正式名称叫金水街,坐落在旧城区中心地带。 它原名叫浸水街,顾名思义,在旧城改造之前,这里的下水道排水系统十分成问题,每到夏季暴雨之时,此地的积水定然会漫过脚背,故而有了这样的名字。 民国时,这条街上就是古董商店聚集的场所,街头多是地摊游商,往地上铺一条帆布,再摆上些七零八碎的物件,就算一摊生意了。这些地摊上的玩意儿假多真少,也九成九不值什么钱,但总有许多人对自己的眼光很自信,每天在各个摊子上扒拉来扒拉去,想要低价“捡漏”,买卖双方在漫天要价坐地还钱中你来我往,生生吵出了一片繁华景象。 而街道中后部则是林立的店铺,里面许多老店都是历经数代经营,一步步积累到现今规模的。这些店铺里多是卖古董和文玩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卖砚台狼毫一类的文房四宝,甚至还有专营根雕、书画、石碑的。 一部分店面则专门做宗教生意,从香烛黄纸到神像法器应有尽有,另外还有少数几家,还会给萧潇他们这类“专业人士”提供那些平常店面根本找不到的施法材料。 这些店铺平日里人流量都不大,看上去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但许多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主。尤其是那些在此地经营多年的老店,手里都有几件镇店的宝贝,平日里轻易不拿出来示人,不过一旦遇到适当的买家,一出手就起码是六、七位数的价位。 阮暮灯现在好歹也是个辨识度很高的当红鲜肉了,所以出门之前,萧潇给他变了一下装——简单来说,就是带了副浅棕色的墨镜,然后扣了顶太阳帽儿。 两人没有在熙熙攘攘的地摊区域停留,而是一路走进了金水街深处,里头人流稀少,也没有谁特别在意过路人的长相,所以阮暮灯一路上都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 萧潇带着徒弟进了一家叫“来了斋”的店铺。 店面很深,天花板略有些矮,没有开灯,窗帘半掩,家具颜色也都很厚重,使得整个店面明显很是昏暗,给人一种“黑店”的错觉,若不是萧潇带着他,阮暮灯觉得自己是绝对不会往这样的店铺里钻的。 “哎呦萧老板,您来了呀!” 店主是个干瘦的中年人,四十出头的年纪,一对小吊眼,嘴唇上两撇小胡子,原本他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柜台后面煲着连续剧,一看来了熟客,连忙把视频关了,满脸堆笑迎上来。 “是,趁您这儿还开着,来补点儿东西。” 萧潇微笑着,掏出一张清单递给店 分卷阅读59 主,让他按照上面列的材料给他捡齐了。 “哎呦,买这么多呀,看来您最近生意不错啊!” 店主里里外外忙乎着,利落地从店铺各个角落里捧出大大小小的盒子和口袋,又分出萧潇需要的量、 “还成。” 萧潇笑着回答,拍了拍身边阮暮灯的胳膊,“今儿顺便带他过来瞧瞧。” “哎呦,这小帅哥长得贼养眼了,看着有点像电视里那个谁啊!” 店主眯缝着眼,把刚刚摘了墨镜的青年上下打量了好几遍,“还未请教,这是您家哪位?” 萧潇笑着搭住青年的肩膀,“他么,我小徒弟呢!” “哦哦!原来是您家高徒呀!” 店主连连点头,将一个口袋摊开到两人面前,“您看看这个,我们这一批朱砂,品质真是没治了,颜色特正,红得跟血似的,还贼细滑了,就没有一点儿结晶的!” 萧潇取了一把小勺子,从口袋里舀起一点粉末,铺在白纸上仔细研磨开,“行,那就再加三两吧。” “好咧!”店主利落地又给称了三两。 过了十分钟,清单上的东西都清点利落了,萧潇一一检查过品质和数量之后,便爽快地刷了卡付了钱,完成了这单生意。 第39章、六、耳报o3 “袁老板,您家最是不是进了什么好货啊?” 低头签名的时候,萧潇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 “呀啊,您消息哪儿来的,怎么就那么灵光了?” 店主先是一愣,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凑近萧潇,压低了声音问道:“我还没放出风声啊,您居然就问起来了,怎么,您这是想看了?” 萧潇努努嘴,“唔,既然来了,那就看看呗。” 店主听到他的回答,干脆就去把店门锁了,恭恭敬敬地将两人请到了二楼去。 像这些店里“货源”,大部分来源于三处:走街串巷上山下乡从不懂行的人那儿收来的,生意失败或者家里遭了变故的落魄“贵族”手里流出来的,还有“土夫子”们从地下挖出来的。 然而这些店有个不成为的规矩,不能胡乱打听宝贝的出处。店主若是愿意给你“讲古”,那他说便是宝贝的来历,即便你不相信他的那一套词儿,也不能穷追不舍寻根究底。 小胡子店主给两人泡了一壶毛尖,又抱上来一个箱子,从里头拿出了三样东西,端端正正摆在两人面前。 那三样东西,左边是一个锦盒,里头有一只寸许长的玛瑙茶杯,中间是一个青玉荷叶笔洗,最右边则是一柄锈渍斑斑的铁匕首。 萧潇上来便看中了那青玉笔洗,但并不上手去碰,而是让老板戴上手套端起来,从各个角度展示给他看。 这也是古董行业里的规矩,若是买家在东西成交之前随随便便就上去乱摸,万一有了个什么磕碰损伤,该算是谁的责任,又要怎么赔偿,那就很难攀扯清楚了。 “这是明朝万历年间的东西。” 店主将笔洗端起来,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这件古物的价值。 他从笔洗的来历、材质、色泽、雕工一直扯到朱翊钧的奇闻轶事,当真是口若悬河,直把它说成是一样天下无双的传世绝品,萧潇只是含笑听着,偶尔点头摇头,看不出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阮暮灯作为一个外行人,此时一言不发,默默听两人说话,像海绵吸水一般,飞快地吸收着这些对他来说无比新鲜的知识。 萧潇和店主又闲扯了一阵,店主说得口干舌燥,他放下手里的玉笔洗,一口喝干自己那杯茶,用手绢擦掉额头的汗水,“不知道您觉得怎么样?” “唔,年代么应该没什么问题,品质和雕工也还凑合。” 萧潇勾唇笑笑,伸出右手,食指和拇指飞快的勾了个圈,“不过,我只能出这个价。” “什么!太低了吧萧老板!” 店主瞪大他的吊梢地比划了一个手势,“起码也要这样。” 于是两人就价格问题进行了好一番你来我往的较量,阮暮灯看不懂他们的手势,像一尊安静的童子雕像一般,认真细致地观察萧潇的一举一动,学习他的言谈举止,同时在心中默默模仿他的笑容和眼神。 “这样吧,我加一个数。” 萧潇右手轻抬,食指扣在无名指上,下巴朝桌上的东西轻轻抬了抬,“笔洗和匕首,我都要了。” “这……” 店家一张脸皱得像个脱水的橘子,“这价钱还是有点低啊!” “怕是不低了吧?” 萧潇挑眉,“袁老板,您自己怕也知道,那匕首肯定是刷了盐水,在湿土里埋过几个月,故意做旧的吧!剑身没有铭文,剑柄也是近代才配的仿货,我出这个价钱给当个添头,你也不亏了。” “这、这个……” 见被萧潇当着一个小年轻的面戳破了铁匕首曾经做过手脚的内幕,店主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了,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一张利嘴一时间也卡壳了。 “那好吧!那就咱们刚刚说好的内价钱,两样都给你了!”最终他挣扎了一分钟,下了决定,“您是让咱店里送货上门呢?还是现在就直接提货呢?” “现在就拿走吧。” 萧潇笑出了他的招牌弯弯眼,“才这么点儿东西,我家小徒弟还拿得动。” “所以,你想要的其实是这把匕首?” 等从“来了斋”里出来,萧潇告诉他实情的时候,阮暮灯才恍然大悟。 “唔,也不能这么说么……” 萧潇眨眨眼,“最近蹭了意鸣许多方便,虽然和他很熟了,但该表达的谢意还是要有的,那笔洗就算是我给他挑的礼物了。” “哦……” 原来是送给白影帝的礼物,阮暮灯心里酸溜溜的。 “袁老狐狸那眼光还是可以的,这笔洗卖二十万挺公道的,我没占到一点便宜,他也不会吃亏。” 阮暮灯点点头,心说原来拇指和食指交叉就是“二十万”的意思。 “不过,你其实一开始想看的就是那把匕首吧?” “对。” 萧潇点了点嘴唇,“你刚才有没有用慧眼看过那把匕首?” 阮暮灯睁大眼睛,他压根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一出,自然也是没看过的。 “其实那匕首就是明朝的物件,年代和工艺都没什么非常特殊的地方,以‘古董’的收藏价值来说,也差不多就值我刚才给的那个价钱了。” 萧潇微笑着解释道:“但是,它却是一把实打实的杀生刃。” “啊……” 阮暮灯发出一声轻呼,“原来如此!” 所谓的“杀生刃”,就是曾经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利器。 一般来说,见过血的刀刃,特别是喝过人血的,死者的怨气 分卷阅读60 就会附着在刀刃之上,变成一种煞气,历经千百年也不会消弭。杀生刃对鬼怪有一种天然的震慑力,对学道之人来说,其特殊价值远远胜于古董本身的价值。 “所以以后到了古董店里头,多开开慧眼,仔细观察一下。” 萧潇笑着又去捏了捏自家乖徒儿的俊俏脸蛋,“我们有常人没有的能力,是真的能捡到‘漏’的。” 两人就这么边走边聊,穿过特意保留下来的石板街,很快来到了金水街街口。 金水街的入口处,有一株合抱粗的大榕树,枝叶繁茂,浓荫如盖,密密麻麻的气根一直垂到地上,据说树龄已经超过三百年了。这树平日里作为市级文物,被市政用栏杆圈住树干,精心保护起来,栏杆上还挂满了红绸、红绳和小锁,据说都是附近求姻缘求学业的善男信女们挂上去的。 当阮暮灯和萧潇两人经过那棵榕树的时候,正好碰到有人在树前烧香。 一对年轻夫妻模样的人,抱着个丁点儿大的小宝宝跪在树冠底下,朝树根磕头,旁边还有个身穿长褂脚蹬布鞋的老头子,手里捻着三柱香,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他们那是在干嘛?” 阮暮灯凑到萧潇耳边,轻声问道。 萧潇看了一眼,回答道:“这是在‘认契母’呢。” 阮暮灯不解地眨眨眼,等自家师傅给他详细解释。 “唔,你们那边的说法应该是叫‘拜干妈’吧。” 萧潇想了想。 “一些八字太轻的孩子,年少时多灾多病、容易夭折,算命先生就会建议他们拜个干爹或者干妈,以求借贵人的运势消灾解厄,‘保’他们平安长大;还有一些命局比较特殊的人,比如双正财双偏财、双正印双偏印命格,拜干爹干妈也是其中一种化解多妻重婚、双父双母命数的手段。” 说着他指了指已经落到了两人后方的那株大榕树,“一般来说,干爸干妈的人选多半是命格富贵或者八字相合的亲朋好友,但也有些人会去拜一方神明或者自然之物为自己的干亲,比方说八字五行缺木的,就会像他们那样,让娃娃认一颗古树做干妈。” “原来是这样……” 阮暮灯点点头。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来到停车场,阮暮灯将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好,又坐进副驾驶席,随后萧潇启动了车子。 “说起来,我小时候也认过一个干爹。” 时近中午,从金水街转进三环的一段路路况不大好,车子开开停停,在等红灯的间隙,阮暮灯还在琢磨着刚才那个认干亲的话题。 “哦?” 萧潇侧头看了他一眼。 “我六岁的时候,曾经半夜溜进山去,回家之后,就生了一场大病。” 阮暮灯声音放得很轻,似乎是沉浸在了对旧事的回忆之中,“当时村里的问米婆婆看过,说我那是惊吓过度,在山里吓掉了魂儿,让我父亲赶紧给我认个干爹,两人一起帮我叫魂儿。” “然后呢?” 信号灯转绿,阮暮灯挂挡,发动车子,夹在车流之中,缓缓前行。 “按照我们那边的风俗,这种时候,需要遇到一个‘有缘人’。当时父亲背着高烧不退,整个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的我,大半夜地站在村口,遇到经过那儿的第一个人的时候,就将人拉住,死乞白赖求他认我当干儿子。” “唔,原来是这样。” 萧潇点点头,“那么,那人同意了吗?” “当时我已经意识不清,事情也记不清楚了。” 阮暮灯目光投向车窗外头熙熙攘攘的车水马龙。 “不过父亲告诉我,当时我们遇到的是一个年轻的外乡人,据说是采风路过,半夜进村找地方投宿的。当时那人贸然被陌生人拦住,开始当然不肯答应,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经不住我父亲苦苦哀求,又或者是看着我病得奄奄一息着实可怜,最终他还是认了我当干儿子,还连夜进山帮我叫魂……” 青年顿了顿,又接着说道:“说来也是奇怪,那晚之后,我的烧就退了,又过了几天,病就痊愈了。” 萧潇笑了起来,“那之后,你还见过你的干爹吗?” “没有。” 阮暮灯摇摇头,“那人第二天就离了村子,没有留下姓名,后来也没再来过。我现在对他的长相已经压根没有一点儿印象了。” “哈哈。” 萧潇笑了起来,“阿阮你这样可当真有点儿薄情啊,那可是你干爹呢,怎么能说忘就忘了。” 阮暮灯抿了抿唇,瞅着萧潇的眼神带着明显的委屈,“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再见他一面么……我还没向他道谢呢……” 萧潇目不斜视,继续开着车,表情淡然,“会有机会的。” 他说,“如果你们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第4o章、六、耳报o4 很快便到了大年三十。 3子上周就回了东北老家,和白奶奶家的一大家子刺猬精们团聚去了,把阮暮灯一个人丢在萧潇家里,嘱咐他这段时间千万谨言慎行,不准单独出门,更不许去那些灯红酒绿容易招惹是非的地方。 其实用不着3子叮嘱,阮暮灯的性格也不是会得意忘形,有了一点儿名气就抖起来的类型。更何况在这个城市里,他认识的人本就不多,其中能称为“朋友”的,更是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 年二十九的晚上下了场雪,虽然不大,凌晨就停了,但次日大清早起来,阮暮灯还是拿着扫帚,到顶楼的阳台扫雪。 气温只有零下三度,青年早习惯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身体锻炼得很好,即使到了室外,也不过只在常服外面套了件厚棉衣而已。 他扫完雪下来时,萧潇正在满屋子的转悠,从一个大口袋里掏出不知何时买的装饰,这里拴两串灯笼,那儿贴个福字,还在半人高的大橘子树上挂了十几个红包。 “唔,这样看起来就很有过年的气氛了。” 他忙活了一阵,退到门厅里,单手支着下巴欣赏自己的杰作,回头看到从屋外回来,浑身冒着寒气的阮暮灯,惊讶和责备冲口而出,“你穿这样不冷吗?” “唔,还好。” 屋里暖气很足,阮暮灯脱掉厚棉衣,露出底下单薄的一套浅灰色常服,朝自家师傅笑笑,“锅里蒸了包子,早上和中午先随便吃点儿,晚上做年夜饭,请你吃大餐。” 两人白天布置了屋子,搬回好几盆年花,贴了春联,又祭祀了先祖,叩拜过神明,一通忙活之后,下午三点,阮暮灯就开始就在厨房里做他承诺的“大餐”。 按照他们家乡的传统,年夜饭要做三道热菜、三道凉菜、两道点心、一道蒸饭和 分卷阅读61 一道羹汤,取十全十美的意思,初次之外,阮暮灯还要忙着和面粉、擀面皮、剁馅料,为午夜那顿饺子做准备。 期间萧潇也不知是真饿了还是闲得慌,溜达着进厨房骚扰了大厨好几次,跟个悄么偷油的大耗子似的,一会儿偷吃个鸡翅,一会儿又叼走只虾仁,刚出锅的酥肉没有勾芡就给夹了好几块,连乘玉米粒沙拉用的虾片都不放过,阮暮灯一个没留神,就让他卡擦卡擦啃了半盘。 “你就不能到外头好好坐着吗?” 阮暮灯正捏着长柄筷子在炸春卷儿,看着萧潇又溜达进来,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似乎又在寻么着还能偷吃点什么,青年终于无语了,“就快开饭了,你这样等会儿还吃不吃了?” “你这儿太香了,我在外面坐不住。” 萧潇趴在阮暮灯肩上,盯着滚油里上下翻滚着的金黄酥脆的春卷,一对琥珀色的瞳孔闪闪发亮,脸上一副很想现在就尝尝味道的表情,“我还饿么,现在就想吃!” “哎你别乱动啊,小心油溅起来!” 阮暮灯真怕自家师傅就这么把爪子伸出来给烫了。 萧潇噘嘴,“有什么能吃的嘛?我才不要大年三十的还去啃鱿鱼丝……” “行行行,你等着。” 阮暮灯早就发现,虽然萧潇长得并不算高壮,却特别能吃,尤其喜欢甜口的和高热量的食物。除了一日三餐之外,闲下来的时候小零食也几乎从不离口,不见他怎么运动,但从来不会发胖,身材秾纤合度、骨肉匀停,当真是羡煞万千少女的体质。 他飞快地夹了两个刚刚炸好的春卷,搁在吸油纸上沥了沥油,又用糖醋和泰式辣酱调了一小碟蘸汁,“先垫垫肚子,再半小时就吃年夜饭了。” 萧潇左右手各拿了一个碟子,心满意足地晃悠出去啃他的春卷了。 终于,忙到晚上七点,阮暮灯终于将所有菜都装盘摆好,一一摆到餐桌上。 沸腾煳辣鱼、茄子溜肉段、腐乳空心菜、葱油水晶鸡、虾仁玉米粒、桂花糯米藕、脆皮炸春卷、红豆椰奶冻、菌菇荷叶饭,最后再加一道三丝银鱼羹,饭菜十样齐全,总算可以开饭了。 “等等,我拍个照。” 阮暮灯掏出手机,对着桌上的菜咔擦了两张照片。 “你这是在干嘛?” 萧潇从来不知道自家徒弟还有饭前“手机消毒”的习惯。 “3子把他之前帮我打理的微博暂时还给我了。” 阮暮灯回答,“他叮嘱我过年期间要发一点儿日常活动,比如年夜饭吃了什么之类的。” 说着,他的手指在信息框里飞快地输入“和师傅的年夜饭”七个字,配图是刚做好的九菜一汤,然后按了发送。 满桌的菜肴,哪怕萧潇食量再大,也是肯定吃不完,不过所谓“年年有余”,大年三十晚上本来就要剩菜。 萧潇今天的兴致似乎特别高,特地开了啤酒,一边慢慢地吃着菜,一边自斟自饮。 一顿饭吃完,倒空了三瓶啤酒,萧潇原本雪白的一张脸也变得红扑扑的,眉眼弯弯,眼眶湿润,眼角一颗小痣,似乎也显得格外绯红起来。 阮暮灯收拾好杯碗瓢盘,出来时就看到自家师傅斜躺在沙发上,枕着扶手,边笑边玩着手机。 青年走过来,伸手拨开萧潇半盖住脸的乱发,“别是喝醉了吧?” 萧潇转过头,一对桃花眼含笑看向自家徒弟,暖黄的灯光下,脸上像染了胭脂似的,红晕从眼角一直晕到两腮,“没呢,我在看你的微博。” 他笑着将手机屏幕举到青年眼前,“你的粉丝留言真的好多啊,有些还挺有意思的……” 阮暮灯最新一条微博下的评论已经近万。 观众们眼尖地发现了萧潇投在餐桌上的半身剪影,纷纷鉴定起这位“师傅”的身份,其中猜测那是他的武术师傅的一条评论获得了最多的赞;另外有人说看轮廓发型有点像某某知名武指,阮宝宝你是不是又要接新片了? 点赞第二位的是一条“从今天开始我就姓师名傅了”的评论,紧接着下头还有为数不少一帮cp粉,大叹桌子对面的人换成某周姓小鲜肉就更合适了…… 阮暮灯其实不爱玩社交平台,发微博也是3子交给他的任务,他也压根没打算一条条去看那些评论,更不打算做什么回应。 他接过萧潇的手机,随便瞄了一眼就搁到旁边,给自家师傅倒了杯热茶,又给他拧了条帕子,“困了的话,就去眯一阵,快到十二点的时候我再叫你。” “不睡,等会儿意鸣要上去唱歌呢。” 他笑着指了指电视里正播着的春晚,“我要给他贡献点收视率呀!” 阮暮灯略有些讶异,“原来白先生上春晚了?” “对啊。” 萧潇坐起身拍了拍沙发,示意徒弟坐下,然后干脆利落地枕到了他的大腿上,脸颊在对方结实的肌肉上蹭了蹭,半蜷成一个舒服的姿势。 “意鸣他以前都过来我这边过除夕的,可今年要上春晚所以来不了了。不过之前那青玉荷叶笔洗的回礼他前两天就让人送过来了,还有你的份呢。” “白先生他过年时不回老家吗?” 原来他们两人以前还年年一起守岁,阮暮灯酸溜溜地想着,心中涌起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嫉妒。 “我记得你说过,他有个双胞胎姐姐,还有个白家大仙凭依的外祖奶奶……” “唔,他的情况有点复杂。” 萧潇翻了个身,仰面朝向阮暮灯,“简而言之,若非必要,他是很少回去的……毕竟他们家收留了很多东西,他那个体质就不适合长住下来,所以他十来岁的时候,有好些年都是跟着我一起生活的,不过他的体质不合适学道,我也没啥东西可以教给他的……算了不提了,反正事情都过去了……” 青年原本还有些好奇,但看得出来萧潇没有细说的意思,便轻轻“哦”了一声,不再追问了。 电视里播着闹腾而喜庆的联欢晚会,两人就保持着一个枕着另一个大腿的亲密姿势,刷刷手机看有趣段子,再嬉笑吐槽两句,倒也不觉得无聊。 两个小时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临近十一点的时候,白意鸣终于在明星联唱中登场了。 舞台上的白影帝穿了一套纯白的西装,系着暗红的领带,前发整整齐齐地朝后梳起,露出形状好看的额头,由于化了淡妆的缘故,看起来要比他的真实年龄小上几岁,约莫只有三十出头的模样。他微笑着唱了一首有些年头的□□,虽然谈不上什么多么高明的演唱技巧,但声音动听,带着撩人心弦的温柔和磁性。 “唔,唱得真好。”阮暮灯称赞道。 “那当然,意鸣也是做过声乐训练的。” 萧潇就着侧躺的姿势,拍了拍徒 分卷阅读62 弟的膝盖,“现在的艺人要红可不容易,不仅要八面玲珑,还得十项全能,演戏唱歌跳舞综艺全都信手拈来。” 阮暮灯蹙起眉,套用这个标准自我审视了片刻。 “我唱歌不行……” 他轻声嘟囔,“天生五音不全……” “没事,音感差也可以练,反正不用你出唱片,能糊弄过去就行了。” 萧潇本来还想举某当红花旦《爱的o养》之类的神曲来当例子,不过又觉得自家徒弟怕是从来就没有听过,说了也起不到励志效果,于是作罢。 随后他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儿,“你十五那天是不是要上a省卫视的元宵晚会?不用你唱歌么?” “嗯,是和周涵一起上的,我们合作表演一个魔术,之前排练过了,不算很难。” 阮暮灯想了想,又补充道:“我看过名单,白先生似乎也在表演嘉宾里。” “是嘛?” 萧潇笑道,“意鸣他年初有新片上映,难怪最近要多上节目多刷脸了。” 阮暮灯轻轻捋过萧潇的鬓角,指尖摩挲着他的太阳穴,“感觉白先生他挺忙的。” “还行吧。” 萧潇舒服地眯起眼睛,声调也变得懒洋洋的,“以他现在的咖位,已经不需要接那么多通告了,以前他还是个当红鲜肉的时候,通告可密集了,忙得每天睡不够六小时……” 说着他转了转头,让青年帮他揉另一边的穴位,“以后你也会很忙很忙,像这样陪我过年的机会,怕是没多少次了。” 屋子里暖气开得很足,阮暮灯盯着萧潇含笑的唇瓣,嫣红似血,带着湿润的光泽,以侧卧的姿势半贴在他的大腿上,和他的皮肤只隔了一层薄薄的睡裤。 阮暮灯想告诉自家师傅,自己会一直陪在他的身边,每个新年都会像这样,两人一起度过。 他很想亲他、抱他,和他肌肤相贴、亲密无间。 可他知道萧潇只把他当成宠爱的弟子,两人此时的亲密无间都源于师徒之间的脉脉温情。 就像萧潇曾经教养过白意鸣,然后看他独立、成才,有了自己的事业和成就,忙得不能再陪他过年那般,阮暮灯觉得现在睡在他膝上的人,也是将自己当成家里的小辈,养在身边一段时间,等他羽翼丰满了,自然而然就放飞出去。而他始终和师傅隔着辈分,永远只会是萧潇疼爱的小徒弟。 这和他所盼望的相依相守差太远了。 两人又坐了一阵,十一点半刚过,萧潇就嚷着想吃饺子了,催着阮暮灯去煮宵夜。 他们吃着热腾腾香喷喷的饺子,在春晚的倒数声中迎来了新的一年。 鞭炮声四起,窗外还能看到小区广场上有人放起了烟花。 萧潇笑眯眯地给青年包了个大红包,另外还有一个半个巴掌大的小锦囊。阮暮灯拿在手里捏一捏,感觉到里面有一个小东西,长度不足一寸,圆圆薄薄的一片,似乎是个硬币。 “出门的时候记得随身带上,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汉五铢呢。” 萧潇郑重其事地叮嘱道。 “给我个五铢钱做什么?” 阮暮灯疑惑道。 “这是厌胜钱啊,压邪攘灾、除凶去央,正好合适过年的时候给你!” 萧潇笑着将锦囊往他衣袋里一塞,“你现在工作也多了,常要出远门,道法又只学了个半桶水的水平,身上还是戴件护身的东西比较好。” 阮暮灯手伸进口袋里,紧紧撰住那枚锦囊,心中一片火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将人抱入怀里的冲动,然而他的嘴唇翕张两下,最后只轻声说了句“谢谢……” 第41章、六、耳报o5 阮暮灯自己管了微博十多天,期间发过三条微博,一次是年夜饭,一次是院子里刚刚开花的腊梅,最后一条是被3子催着发的近照,选的照片还是他在厨房里蒸包子,萧潇晃悠进来,看他脸上沾了面粉,看起来特别好玩才随手咔擦下的几张。 初七那天,3子便从老家回来了,回到工作岗位之后,他忙得那叫一个不可开交,既要和事务所联系新一年的各项通告,还要接送阮暮灯去做元宵晚会的排练,抽空还要替自家白太奶奶跑腿儿,将从老家带来的年礼分送到各处去。 很快到了十五那日,阮暮灯白天便来到了晚会现场,做过最后一次彩排,确定流程无误之后,就和周涵一起窝在一间小休息室里,等工作人员的通知。 “这年过得我累死了,从大年三十到现在都没消停过。” 单人沙发太窄,周涵伸展不开,只能侧躺在里头,一对大长腿搭在一侧扶手上,一本杂志挡在脸上,闭着眼假寐起来。 a省卫视这处晚会大厅的后台并不算宽敞,休息室也不太够用。许多人多的节目,甚至要二十个人共用一个休息室,而那些负责群舞和伴奏的,干脆随便圈出个角落,摆上几十张塑胶小凳,把众人往那儿一领,就算安置好了。 《残酷仙境》年前才在卫视结束了热播,收视率令导演组非常满意,阮暮灯和周涵此时风头正劲,事务所也打点得到位,于是两人待遇不错,早早被安排了一个单独的休息室,虽然地方小了点,但起码不用和其他人一起挤一面化妆镜。 “观众已经进场了。” 周涵的助理提着一袋子奶茶进门,朝屋里两人说道:“咱那节目排在挺前面的,估计过不久就该来人叫你们做准备了。” 周涵从沙发上爬起来,朝正扒拉着袋子取她的巧克力味奶茶的化妆师姐姐招招手,“来,趁现在补补妆。” “你现在就很帅啦周大少。” 化妆师姐姐放下刚刚喝了两口的奶茶,手上动作倒也不含糊,化妆刷粘上散粉,在周涵的俊脸上飞快地扫过,那气势、那熟练度,简直像某位油画大师正在画板上创作他的传世大作。 就在这时,化妆室外头传来了一阵清晰的喧哗声,薄薄的门板被人敲响,随即门便打开了,一群少女呼啦啦涌进了他们的房间。 阮暮灯还在发愣,周涵已经眼尖地看到跟着少女们进来的摄影机,立刻猜到这八成是什么后台突击采访之类的花絮,立刻拽上自家搭档,一秒摆出灿烂的笑容,冲着姑娘们迎了上去。 “hi,我们是n1k47!” 为首的两个少女手持话筒,挤到两个英俊青年身边,对着镜头比了个大大的v字,“现在来做后台采访,请多多关照!” 阮暮灯心想,原来这就是传说中n1k47组合里的姑娘们。 他快速地数了一下,足足有十六个,都是十八廿二的青春年纪,每个人都穿着水蓝色吊带蓬蓬短裙,衣服和饰品都只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不过站在他旁边的那梨花头短 分卷阅读63 发姑娘,她的裙摆却长到了膝盖,上身多套了一件亮粉色的泡泡袖外套,头上还戴着一顶特别显眼的粉钻皇冠,应该就是今晚组合里的tre”了。 “听说你们等会儿要表演魔术,是真的吗?” 周涵身边的少女率先发问,然后笑盈盈地举起了话筒。 周涵暗自庆幸刚才补了妆,同时笑得灿如春华,“是啊,大家期待吗?” “很期待!” 阮暮灯身边的少女立刻接话,“能剧透一下,是怎么样的魔术吗?”说完,话筒伸到了阮暮灯嘴边。 “现在可不能说。” 阮暮灯笑容很是诚恳,“不过我保证,一定会让观众们大吃一惊的。” 少女们发出一阵尖叫,七嘴八舌起哄让两人多透露些细节,然而两人都不是好套话的类型,周涵能言善道,三下五除二把一群小姑娘绕得找不到重点,而阮暮灯被问急了也不说话,一张俏脸微红,眼中带着点歉意含笑看人,先就把姑娘们一个个看得满脸羞红,围攻不下去了。 闹腾了几分钟,导播表示这边可以了,n1k47的妹子们又跟来时一样,呼啦啦一群涌出门,骚扰下一个休息室去了。 “太闹腾了,受不了!” 等人都走光了,周涵示意助理赶紧关上门,吐着舌头感叹道,“真搞不懂为什么要搞这种一大堆人的偶像团,简直逼死脸盲症,每次和她们合作,我连人都不敢叫,就生怕自己认错了!” “你以前和她们合作过?” 阮暮灯好奇地问。 “有啊,她们最近还挺红的,经常上公告呢!不过她们那么一大群人,再多的工作分到摊下去,每人也得不到多少就是了。反正我感觉每次遇到她们,常常都是不同的人,到底谁是谁,到现在我也搞不太清楚。” 周涵想了想,“年前我那穿越剧刚开拍的时候,还有n1k47的几个姑娘来剧组里呆了三四天,演的都是女主同事闺蜜之类的八番开外的配角,刚才我好像瞅到两个有点儿眼熟的,不知是不是在那时候见过……” 两人的节目安排得挺早,魔术表演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要在现场拉上两个托儿玩一场心灵感应,后一部分则是老土的大变活人,只是经过巧妙的编排后,变得极富娱乐性。 阮暮灯的手巧,身手又麻利,魔术师指导了两次就掌握了其中的手法关窍,于是被安排作为主要的表演者,而周涵最能掰乎,作为配合者,旨在炒热气氛外加分散观众注意力。两人新年前就已经练过,这几天反复彩排了不下十次,早就已经手法纯熟、配合默契,哪怕是高清摄影机现场直播,他们也有信心不露丁点儿破绽。 表演十分顺利,当阮暮灯顶着一头长长的棕色假卷毛,从观众席里钻出来,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摇曳生姿地上台取走主持人的麦克风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笑点低些的笑得都快要飙泪了。 “哈哈哈哈阿阮你这个样子,真是个大美人啊。” 主持人一边笑,一边示意摄影师给他拉一个大特写——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如画眉目,配上一头栗色长卷发,居然半点不显突兀,反而有种雌雄难辨的高冷美人气质。 青年当场摘下假发,笑得一脸纯良,头发有些凌乱,一缕额发耷在眉梢,更显出他的七分可爱三分青涩来。 阮暮灯原本就很高,此时踩了对高跟鞋,更是足足比女主持高出了大半个头,一株青葱挺拔的小白杨似的,当被主持人连番追问到底怎么跑到后面去的时候,他狡猾地一歪头一挑眉,落下两个字,“你猜?” &&&&&&&&& 阮暮灯和萧潇退到后台的时候,正好遇到准备上场的白意鸣。 今天白影帝穿了一身铁灰色的西装,纯黑的衬衣,白底暗蓝斜纹的领带,领夹上镶着一颗小指盖大小的蓝宝石。 “白先生。” 阮暮灯立刻和对方打招呼,周涵也凑上前去,和对方握了手。 “哈哈,我刚才在后面看了你们的表演。” 白影帝笑得很开心,“阿阮你那扮相真是太有意思了,而且居然还很好看!” “你就别笑话我了,”阮暮灯脸颊微红,岔开话题,“对了,还没谢谢你送我的那只手表,非常漂亮。” 他指的是年前白意鸣托人带到萧潇家的新年礼物,他送了青年一只oga的珐琅面手表,论价位远远算不上顶尖名表,但正符合青年的年纪和定位,不过于张扬,又能戴出去撑场面,算是相当贴心且考虑周全的礼物。 “新年礼物嘛,你合用就好。” 白意鸣笑笑,轻轻摆摆手,示意自家师弟不必和他客气。 距离白意鸣登台还有两个节目,于是三人也不着急,就这么站在一个角落里,随意寒暄闲聊起来。 就在这时,他们忽然听到几声尖利的女子的尖叫声,三人顿时停住了话头,纷纷循声望去——却见两米之外的一群身穿水蓝色蓬蓬裙的少女,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似乎是有人扭打在了一起,有人尖叫,有人嘶喊,还有人甚至大声叫着“救命”。 “这是怎么了?” 白意鸣蹙起眉,看向骚乱的人群,“她们这是在打架?” 那边的骚动很快便惊动了后台的工作人员,一个中年女人带着两个高大的保安,如同摩西分红海一般,扒拉开那十多个挤成一团的姑娘,将其中一个姑娘摁倒在地上,似乎是极力想要将人制住。 “天啊!玲玲这是怎么了!?” “她发疯了吗!” 从阮暮灯的角度,刚好能看到那个被两个大汉压倒在地上的姑娘——蓝裙子粉外套,蓬乱的梨花头上斜斜地戴着顶粉钻皇冠,正是先前站在他旁边的n1k47tre! 只是那原本清秀靓丽的一个小姑娘,此时表情扭曲、面目狰狞、目眦尽裂,眼影混合着黑色的睫毛膏在眼周糊出两团污渍,唇彩早就蹭花了,下巴两腮都是油汪红亮的一片,一侧脸颊上还有四道手指抓出的血痕,一身纱裙撕扯得七零八落,亮片水钻和彩珠散落了一地。 她喉咙里发出“赫赫”的喉音,形如犬科动物恫吓般的低吠,全身抽搐得似一尾离了水的活鱼,四肢并用地在地上扭曲挣扎着。 姑娘这动静力气极大,两个高大的保安开始还怕弄伤了小偶像,不敢使出全力,但很快就发现,根本就没法将人摁住,不得不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姑娘身上,试图控制她的反抗。 “哎呀,怎么会这样?”那中年女人似乎是n1k47的什么负责人,此时脸色都吓白了,手足无措地胡乱比划指挥,“你们快将她摁住!叫医生,叫医生来!哎呀,将她摁住——哇啊啊啊啊啊!!!” 中年女人发出杀 分卷阅读64 猪般的惨叫,她旁边那些已经吓呆了的少女们,也像一群吓坏了的羚羊似地,呼啦一下四散逃开——那原本被人制住的姑娘,突然猛力一甩膀子,像甩飞两麻袋土豆般,生生将两个一米八的壮实大汉扔了出去,随后一跃而起,两手往前一伸,死死掐住了那中年女人的脖子! 第42章、六、耳报o6 “卧槽!” 围观的周涵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这特么还是个妹子的力气吗!” “不对劲,这不像是普通的疯病……” 白意鸣蹙起眉,压低声音对身边的阮暮灯说道。 虽然精神病人发起疯来力气也会很惊人,因为他们通常不会在意会不会弄伤自己,但毕竟只要是个人类就会有个限度,一个身高堪堪一米六,体重不到九十斤的娇弱姑娘,就算再怎么突破极限,也不可能一下子甩飞两个加起来足足是她四倍体重的彪形大汉的。 “怎么感觉像是闹撞客……” 所谓撞客,是指冲撞了死者魂魄或是阴怨邪气而引发的一系列离奇病症。 凡撞客者,轻则高热不退、昏迷不醒、神志不清,重则言语错乱、狂言谬语、悲喜无常,若是更严重一些,被成了气候的阴魂冲了身的,则身体不受控制,力大无穷,似疯如癫,甚至还可能做出自残、伤人之类闹出人命官司来的举动。 这些症状看着很像精神分裂,但在白意鸣和阮暮灯这样学过些法术的人看来,两者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至少此时那个凶狠地掐着别人脖子的少女,一双纤纤玉手使出来的劲儿,已经大到快要将一个大活人的喉骨生生捏碎了——这就绝对不是“精神病”三个字能解释过去的了! 此时后台的动静已经闹得很大,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和哭喊声已经大到舞台上的音乐声都快压不住了。 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闻讯匆匆赶来,四五个大男人合力掰开了粉衣姑娘掐在女人脖子上的手,那中年女人已经缺氧晕过去了,软绵绵地滑倒在地上,又被人连拖带抬地赶紧移开到安全的地方。 只是姑娘挣扎的力道仍然很大,连踢带打,拳拳到肉,还跟条疯狗似的,檀口一张就往人身上咬,一口一个血糊糊的牙印儿。 几个工作人员和她一番撕扯,不是被姑娘摔到墙边撞到了头,就是侧肋肚子上挨了黑手,更惨的一位虎口被狠狠咬了一口,上下两道整齐的半弧,呼啦啦的冒着血,差点儿没直接被撕下一块肉来。 n1k47的姑娘们看到这个场面都吓得腿肚子转筋儿,跟一群被雨打了的鹌鹑似地缩到角落里瑟瑟发抖,休息室里等候的嘉宾演员几乎都听到了动静,全都堵在走廊里看热闹,但被几个场务强硬地拦开,只能隔着十多米探头探脑地张望,甚至还有人掏出了手机企图拍照。 还有些工作人员有心帮忙,但眼看着粉衣姑娘那满口鲜血张牙舞爪的疯劲儿,还有受伤的几人那又疼又伤的凄惨模样,一时间居然没有一个人敢上来。 这会儿后台的秩序差不多算是彻底失控了,外头的晚会却还在直播。 四个主持人都收到了导播的消息,正强颜欢笑,东拉西扯拼命拖延时间,导演组急得上火,但奈何姑娘实在太过凶残,仿若叶问再世,一个打十个,愣是没人能将她撂倒。 “我去制住她。” 阮暮灯看不下去了,扯掉衬衣袖口两颗扣子,瞅着姑娘转身的空档,上前扣住她一侧的手腕,在她大吼着回头的刹那,脚踝一勾一拉,给她来了个结结实实的过肩摔。 妹子力气虽大,但体重却很轻,正适合用这些巧劲对付。 阮暮灯这招很有效,粉衣姑娘猝然五体投地被人扣在了地板上,本能的立刻又要挣扎。 “拿根绳子来,快点!” 阮暮灯大声喊道,同时手脚并用锁住姑娘的各个大关节,任凭她力大无穷,牙口锋利,却愣是使不上力、转不过头,只能像一只落入了陷阱的困兽一般,喉头赫赫作响,扯着脖子嘶吼咆哮。 “来,先用这个凑合一下。” 现场反应最快的是白意鸣,他干脆地一手扯下自己那路易威登的领带,塞到青年手里。 阮暮灯接过“绳子”,三下五除二将妹子的两手反缚到背后,这时周涵也从呆愣中回过神来,连忙也解了自己的领带,“快,把脚也捆上吧!” 其实在这儿全程围观了妹子发疯模样的每一个人,此时都顾不上什么怜香惜玉,只恨不能直接将人捆成个木乃伊,半点动弹不得才好。 不过阮暮灯到底做不出对一个妙龄弱女子下重手的事情,只是将她的脚也绑了,又和两手扎在一起,固定成个四蹄倒攒的姿势,然后等工作人员带着医生过来,一针安定将她扎昏。 只是虽然手脚都被反绑住,但粉衣姑娘仍然很不安分,活像《生化o机》里的丧尸似的,一个劲儿地在地上扑腾,嘴巴大张,呲出两排沾着血和唾沫泡子的利齿,伸长脖子想要去咬靠近她的每一个人。 挣扎嘶吼间,她那蓬松柔顺的梨花头甩成了个乱糟糟的鸟窝,几缕发丝从耳边滑落,露出了她一截细白的后颈。 一旁的周涵冷不丁瞥了一眼,顿时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汗毛倒竖,从头发跟一直凉到了脚趾头。 “你你你你你快、快看!” 他一把钳住阮暮灯的胳膊,说话声音都哆嗦了起来,“人、人面疮!她脖子后面有个人面疮!” 虽然周涵十分惊惶,但理智尚在,惊叫的声音也压得很低,而且旁边的工作人员正忙着联系医院和安排善后,加上也不太敢靠近还在发疯的姑娘,所以清楚听到他说出的“人面疮”三个字的,也就只有阮暮灯和白意鸣两人。 他们看向姑娘的脖子,果然在靠近发根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指节长的红黑色脓疮——和先前长在周涵耳朵里的那个很是相似,只是它的“五官”更加清晰,似乎不能适应突如其来的光照一般,居然还做出了皱眉闭眼撇嘴的表情。 “我给古先生打个电话。” 白意鸣的表情如同覆上了一层凝霜,“这不是撞客,是降头。” &&&&&&&&& 白影帝口中的“古先生”阮暮灯没有见过,只知道他姓“古”,甚至具体名字都不清楚。 他只听萧潇提起这位的时候,会用到“老爷子”这个更为亲切的叫法。 据说古先生本人很有点儿真本事,可算是现今国内术法界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了,虽然年事已高,平日里轻易请不动他出山,但手底下管着一些专门处理“那些事”的人,又有“上头”的支持,但凡需要他插手主持的事,性质必然都不简单。 医疗救助终于匆匆赶 分卷阅读65 到,粉衣少女被连推了两针镇定剂,才终于昏睡了过去。 看到少女被搁到担架上,被医生护士和工作人员统共二三十人密不透风地围在里面,一路小跑着送出了后台,阮暮灯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白意鸣恰好也挂断了和老爷子的通话,导播那边同时来了联络,n1k47的节目自然是要撤下了,白意鸣身上的西装经过刚才那番折腾,领子扯开、领带没了,一看就不是可以登台见人的状态,导演临时调整了节目顺序,让白影帝赶紧先去整理补妆。 阮暮灯也给萧潇打了电话,简要地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萧潇听完他的叙述,想了想,说要亲自过来接他,同时和白意鸣见个面,商量点儿事。 阮暮灯心中一合计,从萧潇家的房子到a省卫视的这个演播厅,约莫需要个把小时,于是他就让3子先回去,自己则先回休息室,在那儿等着自家师傅。 青年回到休息室的时候,周涵和助理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因为在那么近的距离看到了远比上次还要清晰的人面疮,周涵一颗健康强健青春活泼的心脏也不由得受到了莫大的惊吓,此时还有点儿惊魂未定的模样,说话的声音都还有点儿抖。 “我、我先回去了……我一想那个,就一分钟都不想再呆了……” 见到进来的是阮暮灯,周涵勉强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他拍了拍搭档的手臂,又探头看了看他身后,“你的助理呢?要我们送你吗?” “不用。” 阮暮灯笑着摇头,“萧潇过来接我。” “哦,他要来啊!” 周涵明显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虽然萧潇有点儿坏心眼,年前替他除降的过程也着实把他折腾得够呛,但周涵知道那人的确有两把刷子,只要听到他的名字,就像知道撑腰的靠山要来了,心里头也就有底了,顿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安全感。 “那我先走了啊……” 周涵带着助理出门,临走前朝搭档挥挥手,“晚一点咱再电话联系!” 第43章、六、耳报o7 此时晚会的意外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开了。 有敏锐的好事群众发现节目单顺序调整了,白影帝的演唱足足延迟了三个节目,而n1k47的粉丝们则更加惊诧地发现,小姐姐们的组曲直接被撤掉了,纷纷大叫黑幕。 紧接着,当时在后台的嘉宾明星们中有不少人开始发一些语焉不详的爆料,许多还带着照片甚至是视频,可谓“有图有真相”,虽然因为当时工作人员挡得严实,他们在外围剖拍不到什么特别劲爆的画面,但视频中那声声凄厉的尖叫,还有闹哄哄的场面,都明显表明那的确是出事了。 “卧槽,这些人也真是特不厚道了。” 周涵一边刷着微博,一边皱眉低声骂道。 助理训练有素,探头往大院外看了看,“外头围了不少媒体,正门现在堵得很厉害,我去把车开过来,我们从后门那个工作人员专用出口绕出去吧。” “行,你快去吧。” 周涵朝助理挥挥手,“我在这儿等你。” 助理顶着二月雪夹雨的刺骨寒风,一路小跑朝停车场去了。周涵闪到门厅附近的角落里,在一个小沙发上坐了下来,埋头继续刷着微博,埋头当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只求谁也不要注意到他。他身边摆着一株茂盛的滴水观音,几乎将周涵整个身体都给遮挡住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那儿还坐了个人。 a省卫视的微博上,晚会后台那件意外的通告已经出来了。 按照官方说法,表演嘉宾n1k47里的成员徐玲玲因为突发身体不适,紧急送院治疗,故而只能非常遗憾地取消了她们的表演。 在这之后,导演还代表节目组郑重感谢了在突发情况中见义勇为,给徐玲玲和工作人员提供过帮助的表演嘉宾。 周涵数了数,感谢名单上足足有八个人,打头的一个便是白影帝白意鸣,其中甚至包括了一个只喊过一嗓子“医生在哪里?”的天后级女歌手,周涵自己的名字也混在了中间,而阮暮灯则被排到了倒数第二个,看起来极不显眼。 周涵心中暗觉可笑,连这种时候都不忘给排个咖位,也是够有娱乐精神的。 而n1k47的官微上也发了公告,内容和a省卫视的大同小异,只点明了是姑娘突发癫痫,人已经送到了医院,目前情况稳定,还承诺粉丝一定会给他们的小偶像提供最好的治疗。 周涵飞快地拉了一下评论,果然下头已经吵成了一片,有声讨偶像身体不适还硬要她们工作是压榨的,有撕节目组一个人生病为什么要把整个表演都撤了的,有科普病理生理说得了这个病怕是徐玲玲以后偶像生涯要完蛋了的,还有一群人在阴谋论说姑娘根本不是癫痫,而是有其他更严重的毛病例如精神分裂等等等等…… 他打了个寒颤,又吐了吐舌头,心想真相说出来绝对要吓死你们,然而知道的不可能会说,不知道的也根本无从得知。 正刷着微博的时候,周涵忽然听到大厅里传来复数的年轻姑娘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回过头,透过茂密的滴水观音翠绿的叶片悄么一看,正是他在关注的焦点人物——n1k47的那群小姑娘们。 虽然她们的节目被砍掉了,但她们来的人多,本就不好管理,工作人员忙着处理徐玲玲那茬,还有个同行的经纪人被掐晕了过去,一时间谁都没空理会这些小丫头,就这么把人晾在了一边,只等演艺公司派工作人员和保姆车来接走她们,一直耽搁到现在,好不容易才总算能回去了。 “唉,咱穿着那破裙子冻得快要死了,才告诉我们不用上台了,简直td坑人呢!” “就是!她玲玲姐不在了我们就不能跳吗?看不起人吧这是!” 姑娘们全都换回了便装,此时看上去倒没穿着打歌服时那么千人一面了。她们一群人七嘴八舌,边走边抱怨,声音有大有小,话题中心却都是今晚那突发意外和她们被砍了的表演。 “要我说,玲玲那才不是什么羊角风,根本就是神经病吧!” 周涵本来就整个人半蜷半摊地缩在沙发上,椅背上就露了半个后脑勺儿,此时还被观叶植物挡了个结实,从妹子们的角度,根本注意不到数米开外还有他这么一个人。 许是见四下无外人,姑娘们说话也没了克制,平常镜头里的姐妹情深百合情谊,此时都连同经年的不满化成了刻薄的吐槽。 “我之前不是和她一个房间嘛!” 一个黑长直的高个女孩说道,“那时她晚上常常突然又哭又笑的,还自言自语 分卷阅读66 ,我问她你干嘛了她都不理我,然后等一会儿又跟没事人似的,自己干自己的事去了。” “哇噻,这么恐怖!” 一个年纪看起来挺小的姑娘尖声感叹。 “对啊!” 那高个姑娘继续说,“那会儿我问她你刚才怎么了,她还一脸茫然地看我,好像根本不知道我说什么似的,我就形容给她听,‘你刚才嘿嘿傻笑呢’这样,她还骂我神经病!” 姑娘似乎很气愤,声音骤然拔高了,“我呸!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吧,神经病的明明是她啊!” “你说,她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略有些胖但特别白净的姑娘拉高裙摆给同伴看她的大腿,“刚才看她发疯的样子,一下子把我丝袜都给扯烂了,脚上还被她抓了一把……我真是想想就觉得害怕……” “你说我开个小号上微博爆料好不好?反正她就是疯了嘛!” 另外一个姑娘撇嘴,压低声音,“可惜刚才吓坏了没给拍照,真想给那谁的粉丝看看她满口血的样子……” “千万别啊,作死吗!” 她的队友立刻有人出声制止,“万一被人扒出来你就死定了你!” 周涵听着她们的对话,心想娱乐圈果然是个大染缸似的可怕地方,就算是一群入行没几年的年轻小姑娘,背地里那些个小心思小手段也一点不会少。 “照我说,我觉得我们那宿舍,自从装修之后,风水好像就有问题。” 说话的女声轻轻柔柔的,听着很是舒服,周涵悄悄回头,从滴水观音宽大的叶片里偷瞄那姑娘的模样——披肩棕发,不高不矮,卸妆后长相中等偏上,但嗓音悦耳,相当给她的气质加分,“你们不觉得这段时间出了很多事么?” “嗯,你这么一说……” “真的啊,”声音软糯的姑娘继续说道,“不止玲玲疯了,1队的艾妮还被毒瘤粉给打了,然后你看小雅……” 那姑娘转头,指了指侧后方的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小雅年前的时候不是也出事了嘛,好端端的在房间里,电热杯忽然就把她的手给烫了,到现在手腕上还留着疤呢!” 周涵听了这话,心头巨震,耳中似有闷雷炸响。 他的脖子不由自主地随着姑娘手指的方向转动,在十多个妹子之中找到了那名叫“小雅”的女孩。 那女孩穿着一条深红色的绒裙,有一对明显开了两侧眼角的圆圆大眼,山根笔挺,唇形丰满,身材十分消瘦,脸颊微凹,显得五官轮廓尤其鲜明。 周涵一口气梗在了嗓子眼里,发出细弱的悲鸣——这个姑娘他以前就见过! 几个月前,他还在剧组里拍那个穿越剧的时候,这个名叫“小雅”的女孩儿也曾经来客串过一个角色,在剧组里游来荡去了好些天,算上时间,正好是他中了铜钱降,开始出现幻听之前不久。 这时已经有好事的姑娘,把小雅衣袖拽了起来,硬是要看她手腕上的疤。 周涵也顾不得会暴露他在这偷听的不厚道举动,“蹭”地一声站了起来,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小雅露出来的两只手腕。 虽然距离足有两米远,但周涵的视力很好,已经足够他清楚地看到,那姑娘的左手掌下半部到小臂上,有一片明显的烧伤痕迹,痕迹的正中央,有一个颜色特别深的瘢痕,宛如烙印似的,突出于皮肤表面,呈现出天圆地方的铜钱形状! ——找到了! 周涵脑海中刷屏一般回荡着这个声音,当初差点儿没要了他命的人,刚才致使徐玲玲突然发疯的人,竟然就是这么一个瘦瘦小小,毫无显眼之处的大眼软妹! “啊呀!周、周涵,你怎么在这里!?” 见观叶植物后面忽然刷拉冒出个高个青年来,n1k47的姑娘们先是吓了一跳,随后立刻认出了他,又马上反应过来,刚才她们那些对话,怕是都被听去了。 要知道,那些话传出去,差不多就等同于当面扯头花,里子面子都别想要了,当即就有几个人脸色骤变,苍白的通红的发青的跟调色盘也似的精彩。 在毫无心理准备之下骤然看到姑娘手上的疤痕,周涵其实慌张得很,脑中一团乱麻,根本就无心应付姑娘们的搭讪,但偏偏就有那么几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好歹想要粉饰一下团队关系的心理,围过来七嘴八舌地和他说话,试图套问他到底听到了多少。 周涵眼神飘忽,嗯嗯啊啊地搪塞了几句,似乎只过了那么半分钟,再一抬头时,却发现原本就站在人群外围的“小雅”,已经在他和其他人说话的这点时间,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他慌忙四处张望,果然看到一抹红裙在侧边一扇小门边上一闪,人已经钻了进去。 后来周涵再回想起此时的情形,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他只觉热血冲头,不由分说拨开围着他的十多个姑娘,朝着小雅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第44章、六、耳报o8 两人一个跑,一个追。 夹着雪粒的雨已经停了,地上湿湿滑滑的,夜风依旧很冷,吹得人脸颊生疼。 红裙少女虽然身材娇小瘦削,但行动却跟猿猴似的,出人意料的灵活。而且她明显对这附近的地形道路很熟,专往人少的地方钻,穿街过巷,很快就跑上了防潮堤。 周涵跟在她二十多米之外,愣是死活都追不上,甚至有几次差点就被她给甩开了。 他一边跑,一边抖着手给好友阮暮灯打电话。 “我找到那个人了!” 他气喘吁吁地大喊道:“叫李小雅!是n1k47里的!她、她手上有那个、那个铜钱印子样的烧伤!” “你在哪里?” 阮暮灯听出了他急促的呼吸声,“你在追着她?” “对!” 周涵回答,左右瞧了瞧,“你、你快来!我在河堤上,白兰步道那段,朝着滨海花园那边跑!” “你不要追了,很危险的!” 周涵听到阮暮灯在电话那头说,他似乎匆匆出了门,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来找他。 “可是……我、我快追到她了!” 周涵也不知自己到底哪来的勇气,竟然在明知道能连续对两个人下降头的姑娘绝对很邪门情况下,就是不甘心就这么放弃,竟然就这么捏着个小小的手机,除此之外身为长物,让她带着自己跑进了滨海花园。 所谓的滨海花园,其实是开发区里一处夹在厂房和写字楼之间的一处公众绿地,背靠着一个小小的游船码头,头顶横跨着一道高速立交。今天是元宵,附近的工厂都不开工,码头也不营业,此时黑灯瞎火的,除了他俩空无一人,连个散步路过的都没有,甚至立交上都听不到汽车驶过的声音。 分卷阅读67 李小雅在码头前停了下来。 “你就这么想死吗?” 姑娘转过头来,眼神阴郁,唇线紧抿,眉眼间隐着深深的戾气,表情举止一点儿都不像个十**岁的少女。 周涵也停了下来,距离姑娘足有七八米远。 虽然刚才热血冲头地一路追着李小雅,但他这会儿其实怕得要死,根本就不敢靠近。此时看着对方那可怕的脸色,腿肚子都隐隐有些发颤。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使得声音听起来镇定一点,“我、我跟你无仇无怨的,你为什么要下降头害我?” “我们是无仇无怨。”李小雅真的过于消瘦,使得她丰润的嘴唇在凹陷的脸颊上十分显眼,衬得她此时挂在唇边的笑容格外诡异而突兀。 她上下打量着前方的青年,视线从脚跟一直上移,最后目光固定在周涵的一张脸上,“但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天仓开阔、鼻翼饱满,兼之天魁、天銊入本命宫,正偏财座天德月德贵人,已经是我能遇到的人里,最为富贵的命格了。” “什、什么?” 周涵压根听不懂,连猜带蒙,大约只明白对方大概是在说他命好,但命好和李小雅在他身上下降头有什么因果关系?他心中这么疑惑着,就把话说了出来。 “因为,我要杀了你,把你的运势夺过来。” 李小雅裂开嘴笑了起来,笑容中带着点儿疯狂而凄楚的意味,“我有什么办法呢?能寄居的身体命格不旺,像你们这些人的身体我又用不了……” 她忽然提高了声音,发出了刺耳的笑声,“我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多年,好不容易再来一世,不是为了活得这么憋屈窝囊的!你们这些天生好命的人,又怎么会懂!” 周涵被她的笑声吓得后退了一步。 若不是他当真见识过那能夺人性命的铜钱降和人面疮,他一定会笃定李小雅这是犯了癔症,人已经疯癫了。 什么寄居,什么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年…… 周涵自小在欧洲长大,比起僵尸、画皮和狐狸精,他分明更加熟悉狼人、丧尸或者吸血鬼。他所知道的那些极为有限的奇谈异闻,都是在他接到的几部剧本里随随便便看来的,本身就经过小说加工,再被编剧一番魔改,动不动就是女蜗血脉、伏羲托生,一脚踏破虚空,一剑破碎苍穹什么的,以至于他对这方面就形成了一个“特别扯”的既定印象,根本连了解一下的好奇心都没有。 但是现在,周涵从面前这么一个衣着时尚、大眼红唇的青春少女口中,听到了让他觉得匪夷所思到只应该出现在小成本网剧剧本里的话语,李小雅说的明明是字正腔圆的中文,他才觉得自己有听没有懂,根本无法理解。 “……你、你是说,你已经活了、活了六百多岁了?” 周涵踉跄着又后退了一步,他心说这t不是在演《夜访o血鬼》吧,说话的声音都抖出了电音效果,“这、这不能够的吧?” “呵呵呵、哈哈哈……六百多岁?错了,我只活了十六岁!” 李小雅放声大笑起来,属于年轻女孩儿的略有些尖锐的嗓音,在空旷静寂的公园里,平白放大了一倍,甚至令人觉得刺耳。 “我母亲是孛儿只斤家的公主,父亲亦留着黄金家族的血……” 她边笑边狠狠咬着后槽牙。 “就因为我一出生就是一副不男不女的身子,被那群养在大都里的术士批作‘天赋异禀、宜作人殉’,十六岁便让他们用陶土封了七窍活活闷死,尸体任虫蚁啃尽,最后魂魄连同练成的虫王一起镇在降墓里头,在无尽的黑暗中生生煎熬了这六百多年!……你让我如何不恨,如何甘心!” 也不知是不是真在墓里憋得太久,以至于格外有倾诉欲,李小雅脸上笑得狰狞,依然在滔滔不绝。周涵觉得她此时十足就是推理小说里的凶手,不把台词说完绝对不能甘心。 “现在我终于出来了!可是当年那些人却都死了!包括我那狠心的父王母妃、还有用泥封住我口鼻的人,全都死了!而我却又活过来了!” 她眼中流露出疯狂的神色,“这一世,我一定要活得很好,比他们当年都要好!我要活在世人的瞩目里!我要大红大紫、大富大贵!我要将前生亏欠的一切都享受回来!” 此时周涵已经听明白了,感情这李小雅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小雅,而是个不知道怎么着附到了她身上的冤鬼,这倒霉孩子六百多年前顶顶憋屈地死在封建糟粕之下,现在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就一心一意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了,而方法竟然是让路人无辜躺枪,就像他这样,因为天生欧皇、人品太红,就要被她给杀人夺运了? “我也觉得你很可怜……但、但是我觉得你也不能牵连无辜啊……” 周涵抓耳挠腮,他知道阮暮灯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想尽办法要和“李小雅”多扯几句,好尽量拖延时间。 “对、对了,有一个问题我一定要问你!”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高声问道:“我听人说,你在我身上下的那降头,需要我的生辰八字?可我的八字应该没人知道啊,你是怎么拿到的?” “你的八字我当然知道……” 李小雅伸手按了按右耳,“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很多的事……” 周涵睁大了眼睛。 “而且,我还知道,你在等那个帮你破了我术法的‘高人’来救你……不过……” 红裙的姑娘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不过,我知道,今晚的胜者一定是我,他对付不了我!” 说话间,“李小雅”忽然手腕一甩,周涵便看到一道金光朝自己飞来。 周涵和姑娘说话的时候,精神就一直处在极为紧绷的状态,一刻都未曾松懈过。此时虽然毫无心理准备,但看到有东西冲着自己迎面扑来,立刻就本能地闪身一避,堪堪躲过了那一下。 金光落地,周涵仔细一看,顿时浑身汗毛倒竖,“哇呀!!!”一声惨叫出来——那竟然是一只巴掌长的大蜈蚣,金红交错的身体遍生布足,头顶一对黑金触角和毒勾,在昏暗的路灯下,依然反射着金属色的光泽。 然而最让他惊骇的是,这蜈蚣背部还生了两对薄翼,狭长透明,形状有点儿像是蜻蜓翅膀,落地以后还在微微扑腾,似乎随时要再飞起来! “周涵!” 就在周涵不知所措,吓得快要三魂出窍七魄升天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阮暮灯的声音,他刚要回头,就被一股力道猛地从身后一扑,整个人摔了个马趴,还因为巨大的冲力,在湿漉漉的地上滚了一圈。 那重新飞起来的大蜈蚣,就这么险险地擦着他的后脑越了过去。 “小心,千万不要被蜈蚣咬到!” 阮暮灯手里拿着自己脱下来 分卷阅读68 的外套,冲着那会飞的蜈蚣一兜又一扫,将它抖飞出去,同时拦在了姑娘和好友两人中间,一张俊脸崩的紧紧的,眉心蹙起,双眼盯住那身穿红裙的少女,眼神极是凌厉,似要穿过她身上披着的那张假皮,直直看到内里那在地底埋了快七百年的怨魂。 &&&&&&&&& “你让我冷静?” 元宵节的深夜,路上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极为稀少,萧潇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烦躁地一脚油门踩到底,车速已经远远超过了开发区道路的限速,“如果阿阮出了事,你们到哪里去找一个那么乖巧能干的弟子赔我?我还指着他给我养老送终呢!” “我们的人已经赶去滨江公园了。” 电话那头的白意鸣白影帝似乎也很着急,萧潇能听到背景里他匆忙的脚步声,语速也明显比平日里快了许多,“但他们也不会缩地成寸的功夫,不可能立刻就到啊!” “我就没指望他们……” 萧潇猛打方向盘,在无人的十字路口不止冲了红灯,还来了个逆行左拐。 “阿阮是我徒弟,我不会放任他一个人面对那么危险的降头师的。” 其实萧潇不用猜也知道,这会儿原本派来处理徐玲玲身上的降头的“专业人士”,此时肯定都到医院去了,从医院那边赶到滨江公园,不会比他现在飙车过去快上多少,而且会被派来的人多半就像林博士那样,只擅长治病救人,论实战对敌就是个战五渣,而那降头师此时又身份不明,战力成谜,真正面对上,谁保护谁都还说不定咧! 其实,现在距离滨江公园最近的,应该是身在a省卫视演播厅的白影帝。 但白意鸣虽然是老爷子的联络人,但本身却因为体质和命格的关系,不能也未曾学过多少道术,萧潇也早习惯了把他当成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压根就没想过让他到现场帮忙。 如此想来,他能靠的也就只有自己了…… “萧潇!” 白意鸣察觉到萧潇那语气很不对劲,顿时有了十分不妙的预感,“我警告你,你可千万别把红鸾放出来,这大过年的那么显眼一只大鸟在城里飞,不可能没人注意到,这事影响太大,我们兜不住的!” 那边萧潇却没答话,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白意鸣觉得自己八成是猜中了,气得声音都不由自主提高了,“我说真的,你可别千万别乱来!” 他那边风声有点儿大,似乎是为了方便说话,人已经到了室外。 “也许情况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白意鸣说道,“刚刚我已经让人初步调查过了,那个叫李小雅的姑娘,出身在沿海城市一个很普通的工薪家庭,成长环境很单纯,父母都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就过世了,后来寄养在姑妈家,亲戚朋友之中也没有谁和巫蛊降头有关。所以她的那些降术,大概是自己从什么渠道里偶然学来的,不可能有多厉害……” 白意鸣的话还没说完,萧潇已经出声打断了,“你怎么确定,‘李小雅’她本人就是本人?” 这话听起来很像绕口令,但萧潇此时已经有了个隐约的猜测。 那么地道的铜钱降,不可能是一个城里少女只靠着些网络资料或者两本杂书就自个儿琢磨出来的,既然出身和手段不符,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她伪造了身世,要么就是她并不是“李小雅”。 他挂断电话,驱车朝着滨江公园的方向疾驶而去。 白意鸣说得对,他的红鸾不能放出来,至少不是现在。 尽管阮暮灯才学道不久,但其实本事已经很是不错,他要对自家徒弟有信心,即使对上一个身份不明的降头师,也绝对能平安撑到他赶到。 第45章、六、耳报o9 说到“飞蜈蚣”,几乎人人都看过周先生在《》里对其的描述。 可虽然传说里书生收到的那条飞蜈蚣由高僧所赠,能食美女蛇脑髓,但阮暮灯此时慧眼中所见的这尾带翅蜈蚣,却是浑身黑气萦绕,头部巨大,口器寒光凛凛,一看就不是善茬,怎么看都不像正道人士会驱使的东西,只怕是和他在郗家村遇到的那些八脚怪虫一样,是用某种术法炼制出来的虫蛊,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九成九身有剧毒,只要被咬上一口,怕是等不到救兵,就要直接到阎王殿里报道了。 因为顾忌着那身带剧毒的飞蜈蚣的缘故,周涵被阮暮灯撞倒在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 那金色的蜈蚣迅疾非常,以周涵这普通人的眼力,加上此时过于昏暗的光照,他只能看到一道金光闪过,根本连虫子究竟爬到哪里都分辨不清。 然而阮暮灯的反应却远比他快得多,带着周涵一道腾挪闪避,简直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无论那蜈蚣从哪个方向突然窜出来,都能准确觉察。 周涵只觉得自己像个巨大的人形沙包一样,一直在地上以各种姿势各种角度滚来滚去,两眼天旋地转,不辨东西南北。 不过虽然自己这被好友拉拽推搡着满地打滚的模样实在不太雅观,但比起被那大蜈蚣啃上一口英年早逝,他还是在心里由衷感谢阮暮灯的身手不凡。 阮暮灯此时心情却并不轻松。 那飞蜈蚣速度极快,他还要护着周涵,而那少女模样的降头师还在冷眼盯着他们,不知还藏着什么招数。 ——没办法了,试试这个吧! 那尾蜈蚣飞快地钻入了草丛之中,若是没有慧眼的帮助,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它躲到了哪里,又要从何处发起突袭。 阮暮灯把贴身戴着的一个小小锦囊从衣服里扯了出来,将里面的一枚小小钱币衔入口中,同时咬破舌尖,血就连同唾液一起,沾在了铜钱表面。 那是萧潇送给他的“厌胜钱”,为大汉朝五铢钱,其形取天圆地方、阴阳调和之含义,又在盛世中经万人之手,辗转流传在世千百年,本身就是一件辟邪压祟、除晦拔恶的宝贝。 而他沾在铜钱上的舌尖血,便是所谓的真阳涎。 医理有云,血行五脏,循脉归经,化精载气,皆赖濡之。脉案阴阳之理通常认为,人血中精气最旺的地方,首为心尖,其次便是舌尖,再就是中指指尖。 阮暮灯用阳气仅次于心头血的舌尖血沾在硬币之上,就是为了用自身童子身的真元,增强附着在钱币其上的阳气。 以他慧眼所见,那蜈蚣浑身笼罩黑气,明显是用至阴至邪的蛊术炼出的邪祟之物,阮暮灯猜测,这样的东西,定能以厌胜钱与真阳涎克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下一秒,那大蜈蚣猛然振翅飞起,半空中长长的节肢蛇形扭动,朝着半趴在地上的周涵猛扑过去。 阮暮灯抄起 分卷阅读69 外套,凌空一甩,鞭子似地迎向了那条蜈蚣。 只听“刺啦”一声,蜈蚣那锋利的口气已经在它的外套袖子上划出了长长一道豁口,而那金红色的壮硕虫体,也在这结结实实地一击之中,被狠狠抽到了他的脚边。 蜈蚣落地时,身体本能地弯曲成了一个“c”字型,护住自己的腹部,然而未等它重新伸展开,那沾着舌尖血的钱币便挟着劲风从天而降,如同一枚飞镖似地,楔入了它的头部,将它钉在了地上。 蜈蚣被相克之物一击正中要害,挣扎扭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还有什么本事,通通使出来吧!” 阮暮灯抬起一脚,直接将那动弹不得的飞蜈蚣踩了个稀烂,扭头瞪着那披着“李小雅”皮的红裙少女。 周涵晕晕乎乎趴在地上,眼见危机已除,连忙踉踉跄跄爬起来,一边拍打着满身泥土,一边竟然还有余裕在心中吐槽好友这台词不太对,怎么眼前这画面似乎有点儿角色错乱,感觉凶巴巴的阮暮灯反倒像个欺负小姑娘的恶霸似的。 李小雅咬紧后槽牙,在青年的逼视之下后退了一步,右手在衣摆的遮掩之下,用力捏紧了她拴在腰间的一个小小的木偶。 那木偶约莫只有小指长,两指宽,头身四肢俱全,表面用油彩胡乱涂了些红红绿绿的艳俗颜色,勉强看得出来应该是个女娃,由于实在是做得太过粗糙的缘故,估计丢在大街上也没有谁会弯腰捡一捡。 但就是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实际上却是个“耳报神”,也是“李小雅”现在仅剩的唯一依靠。 所谓的耳报神,在民间传说中,是附在人耳里的神仙,会替人通风报信,预知吉凶。 它平常不会轻易开口,只会在寄主面临灾厄或者重大决策时才会说话,只要出了声,即便只有寥寥数字,通常都极为准确,常能助人化险为夷、飞黄腾达。 但李小雅养在耳朵里的,却不是“神”,而是货真价实的“鬼”。 是她在那个降术蛊术盛行的年代,从养在大都里的那群“先生”和“道长”——也是当年害她成为人殉,英年早逝的元凶们那里学到的一个咒法。 做这种“耳报神”,要先用槐木枝雕出一个人形木偶,再将流产或死产的胎儿和人偶用符纸包住,埋在人来人往的地方,等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胎儿尸骨烂尽,挖出被尸水浸透的人偶,再滴上自己的血,然后在污秽阴暗之处再晾上七七四十九天——旧时常常选择藏在茅房或者猪圈里面,现在已经没有茅房了,猪圈城里也不好找,于是李小雅便将它藏在了公厕的水箱后头——便成了她手里的这个“耳报神”。 然而这样炼出来的“神”,其实只是一些不干不净的鬼物被胎儿不能降生的怨念所缚,寄缠在人偶之上,某种意义上,本质其实和南洋盛行的“养小鬼”有如出一脉、异曲同工。 这样养出来的“耳报神”,虽然也能传音告密、占卜吉凶,却需要宿主本身的精气血供养,而且会越来越贪婪、越来越凶残,他的每一个“预言”,都需要用某些代价去交换,以此获得的财富和好运,实际上等同于提前透支了后半辈子的气运。 若是可以,“李小雅”当然不愿意亲自养这么个东西。但那时她的魂魄刚刚从暗无天日的墓穴中脱身,在沈蕊身体中苏醒过来,发现早已时移世易,他已经不是那个雌雄同体不男不女的人殉,而他熟悉的大都和曾经经历过的时代,早就被历史车轮碾成了齑粉,不复存在了。 万幸她虽是用移魂术夺舍了沈蕊的身体,却还保有一些她作为现代人的记忆,适应起来倒还不至于太过艰难。 只是她那时魂魄和身体未曾好好地融合,又不过是个刚刚有了一点儿小名气的二线明星,既无权无势,又搞不来大笔钱财,除了养一个能未卜先知、趋吉避凶的耳报神之外,她也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槐木枝不难找,而且只要花一笔钱,在当今网络特别发达各种渠道应有尽有的条件下,从黑诊所里买一个引产后的死胎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然而沈蕊八字本就弱,身体也不怎么强壮,被她夺舍之后,既要供养她的魂魄,又要养那么一只贪得无厌的饿鬼,很快那点儿浅薄的福报和养分就被双双吃空,几乎成了一具干尸。 “李小雅”只能不得已趁着跑通告的机会又物色了一个人,“换”了一张皮囊,从一个二线小花变成了n1k47组合里的小偶像。 毕竟八字与她三魂七魄相合,又年轻貌美身体康健,能让她成功夺舍的肉身不好找,而且“李小雅”也知道,沈蕊那死状诡异的干尸肯定也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所以李小雅的身体,她原本是打算用得尽可能长久一些的。 但仅凭李小雅原主这具躯体,八字不够强势,运势也仅仅只算普通,本身被夺舍之后已经损伤严重,还要再养着一个耳报神,能支持的时间肯定也不会比沈蕊那具身体长上多少,于是她才想到了一个剑走偏锋的方法——用铜钱降夺取那些大富大贵之人的气运,供给耳报神的消耗。 周涵和徐玲玲不巧就是被她看上的两个倒霉鬼。 对于耳报神来说,他们的生辰八字根本不是秘密,尤其是在卜算预言之事上,宿主想要知道的事情,只要付出足够的精血供养,它都能报得出来。 只是毕竟不过一个附在木偶上不得超脱的阴魂,能力确实有限,不会随问随答,更不能有求必应,以“李小雅”这具身体的承受力,一天问上一个问题,就几乎是她的极限了。 此时“李小雅”已经黔驴技穷,更不愿被阮暮灯抓住,于是问了耳报神今天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有人会来救你,跟他走。” 她听到右耳中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听不出是男是女,没有高低起伏,更不存在半点抑扬顿挫,却让她感到逸致给你解释前因后果。所以即便身为它的主人,李小雅此时心里也很是没谱,她只知道有人会助她度过今晚这个难关,却根本不知道这所谓的“有人”究竟指的是谁,现在又身在何方。 “你、你出来!!” 红裙少女忽然朝着虚空大声叫道,“帮帮我!我知道你会救我!” 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这一嗓子叫的是什么人,但过去的经验令她十分笃定,自己的耳报神的预言一定没有错。 周涵被李小雅这冷不丁一声大吼吓了一 分卷阅读70 跳,“嗖”地一声蹿到阮暮灯背后,只从他肩膀上探出个脑袋,警惕地四下打量着。 “我原本还有些好奇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只有三个人的公园里,却忽然传来了第四把声音,几人循声望去,只见距离几米外一颗香樟树后,不知何时居然站了一个男人,这会儿他正慢悠悠地从树后晃悠出来,一边朝少女走去,一边轻声说道:“原来是附了个‘耳报神’啊。” 阮暮灯心头顿时“咯噔”一跳。 他一直小心防备着面前的降头师,以免她再使出什么手段,从几人刚刚对上的那一刻起,他的慧眼一直“张开”着,就从来没有“闭上”哪怕那么一秒钟过。 以他现在的水平,慧眼的范围覆盖面积已经不算小,包括那棵树所在的位置,所有的阴阳气息波动,道理上而言,都应该躲不开他的注意才对。然而事实却是,直到那人开口说话为止,阮暮灯都根本没有察觉对方的存在。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那黑衣的男人,手段远远超出了阮暮灯现在的认知水平。 “你是想要我救你?” 那男人身高目测似乎和萧潇差不多,有些瘦削,身穿一套黑衣灰裤,衣着打扮很不起眼,甚至显得有些邋遢。 他的头脸似是笼罩在一团黑雾之中,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却根本辨不清长相。说话的嗓音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低哑而粗粝,听不出年纪,而且音调拖得有些长,听起来有种刻意为之的有气无力感。 他在距离少女几步外停下,两手袖在胸前,似乎正隔着那层掩盖容貌的黑沉雾气,打量着面前这个披着一身年轻软妹皮囊的古代降头师。 李小雅不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黑衣人究竟是谁,又来了多久,到底听到了多少,又看到了多少,但她可以肯定,此时若是落在阮暮灯手里,以她夺舍重生的秘密,必然没有半点活路,只能孤注一掷,选择向这个身穿黑衣的陌生男人求救了。 “救救我!” 她向前迈了一步,就想要朝那男子靠近,却又似乎被那人的周身的某种诡异气场所摄,不敢真正迈出脚步,只能用期待和迫切的目光盯着对方,“我、我会很多东西!我什么都愿意做!” “你想让我带你走?” 黑衣男子歪了歪头,声音中带了点诡异的笑意,他像是仔细思考了片刻,才慢吞吞地回答:“可以是可以,但不能用你现在这个模样。” 他的声音仿佛两块石英岩在相互刮擦,显得粗粝而刺耳。 “你现在这‘李小雅’的身份太过显眼,又早被‘某些人’盯上了,很难隐藏在人群里,而且你自己也知道,这具身体不合适你,你也用不了多久了……” 红裙少女一对大眼盯着黑衣男子,似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脸上露出七分惊讶和三分迟疑之色,随后便听那人继续诱劝道:“不用担心,我会很快给你找到更加适合的身体的……” “……等一下!” 周涵听到到两人的对话,顿时急了起来。 “你到底是谁,这态度也太拽了吧!?” 他伸手指向黑衣男人,又去拽阮暮灯的胳膊,“阿阮,你就打算这么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走人了?李小雅那可不是普通人啊,她、她……” 周涵情急之下,竟然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青年归纳复述他听到的秘密。 “……反正、反正她是个活了几百年的妖怪!而且我耳朵里的人面疮和徐玲玲那疯病也都是她搞的鬼!让她跑了她还要害人可怎么办!?” 听到周涵大呼小叫的声音,黑衣男子的脖子慢条斯理地转了个角度,那张被黑雾包裹的脸孔似乎朝向了阮暮灯和周涵的方向。 “长辈在说话,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插嘴?” 那人发出一声低哑的讪笑,一手探入上衣口袋中,从手袋里摸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玩意儿,往地上用力一掷。 只听“咔”的一声脆响,那东西在地上砸成了两瓣——竟是一块色泽暗沉的灰绿璞玉。 “小心!” 阮暮灯失声叫道,同时反身将周涵扑倒在地,试图用自己的身体将人护住。 然而来不及了,在玉石碎裂的瞬间,一股黑气从中蹿出,以远胜于刚才那条飞蜈蚣的速度,出膛子弹一般,飞快朝着周涵的眉心射去。 在阮暮灯将好友按倒的刹那,黑气也同时没入了他的额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瘫软在地上,脸庞瞬间涨成青紫,两眼上翻,口吐白沫,全身剧烈抽搐起来。 “周涵!” 阮暮灯立刻蹲跪下去,查看好友的情况。 以他的慧眼所见,周涵此时的情况十分危急。一道黑气从周涵的眉心蹿出,瞬间便分出无数道触手似的细丝,从七窍中插入他的头颅之中,几乎要将他整个脑袋都牢牢裹住。 那是一个被祭炼过的厉鬼。 一般能成气候的阴怨之物,一是如他和萧潇先前在g省那个温泉山庄遇到的“邓夫人”,因因缘巧合,尸身埋在了某处聚阴的养尸地,致尸体经年不腐逐渐尸变,或魂魄感天地之气得以获得灵智;二是如那海龙岛海底沉船坟墓里的扶桑军队,因死得极憋屈极痛苦,心中有大怨恨,这种强烈的执念即便死亡也无法消弭,以至于久久不能入轮回,最终形成了盘踞一方的冤魂厉魄。 然而此时附在周涵身上的,却是这之外的第三种——术士用特殊的方法,将受害者的魂魄炼成了厉鬼。 这第三种情况里头的门道很多,不同的门派师承都有那么几种秘而不宣的手段,且方法都十分残忍,都是些伤天害理、损福折寿的作孽行径,不止会遭天谴,甚至一朝不慎被术法反噬,便随时可能暴毙当场。 只是不管炼制的过程如何危险,日后的报应会有多严重,至少此时此刻,那黑衣男人确实拿出了一块装着厉鬼的死玉,并且还将里面的玩意儿给放了出来,令他附在了周涵身上! 人为炼制出来的厉鬼与自然形成的阴魂不同,它们对术师有着深植于本能的畏惧,更容易臣服与□□控。 而从玉石里放出来的这一只,应是已是经过了不知多少的折磨和炼制,早已失去了人类的轮廓,自然也看不出性别和年纪,它只是一团单纯的凶戾之气,死死附着在周涵身上,黑气似具有生命的万千发丝一般,通过他身体的每一个孔窍,直往他五脏六腑里钻。 “啊啊啊啊啊啊!!” “唔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抽搐得极厉害,哪怕以阮暮灯的身手,都无法将他制住。 冷汗迅速浸透了他的衣服,摸上去简直像是三九天里直接从冰水里捞上来的 分卷阅读71 ,全身皮肤湿漉漉凉冰冰,完全不像一个活人的体温。因为在战栗痉挛中咬到了舌头的缘故,周涵嘴边溢出的泡沫很快夹杂了鲜红血丝,手指反抠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掀掉了两片指甲,磨破了指肚,直接在坚硬的地面上抠出了道道血痕。 “周涵!!” 阮暮灯知道,他的好友这次是真的遭撞客了,而且还是最最凶险最最难以对付的厉鬼。 他虽然学过怎么对付撞客的方法,但青年今天本来就是来参加元宵晚会表演的,根本没想到还能遇到这样的事儿,身上除了刚刚扔出去的那枚厌胜钱,真拿不出更多的法器了。 情急之中,他尽量制住对方的手脚,伸手进口袋里想翻块手帕什么的塞进好友嘴里,好让他不至于在不受控制的痉挛中将自己的舌头嚼烂了。 然而就在下一秒,原本还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周涵,喉咙中忽然发出宛如兽吼的凄厉咆哮,来了个鲤鱼打挺,两手就如同钢钳一般,朝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暮灯直直掐了过去。 ——!!! 在周涵的手碰到他的脖子之前,阮暮灯已经察觉到了情势危急,连忙松开对好友的钳制,一掠而起,朝后连退了几步。 然而附在周涵身上的厉鬼,似乎已经认定了阮暮灯就是他的猎物,嘶吼着朝他袭来,那速度那力道,远远超出了周涵这样的普通人本身的身体极限,阮暮灯觉得自己简直都能听到对方骨骼和肌肉拉伸过度后咯吱作响的悲鸣。 “周涵!!” 阮暮灯第三次大声叫着好友的名字,一边腾挪闪避,一边试图用先前对付中了降头的徐玲玲的那些招式,将他撂倒在地上。然而周涵的动作远比徐玲玲快多了,而且力气极大,只伸手一抓就直接撕了他大半只袖子! 第47章、六、耳报11 阮暮灯和周涵此时一个是人,一个半人半鬼,在滨海公园这片小小的绿地里展开了攻防追逐战。 阮暮灯觉得,周涵这会儿的状态,像极了他在郗家村里遇到的那些被八脚怪虫钻了脑的活死人,但他当时可以毫不迟疑地扭断那些已经死了的人的颈椎,让他们彻底再死一次,现在却绝对不能对自家好友下这样的狠手。 然而周涵却全然没有不能伤人的顾忌,他扑到阮暮灯身上,两手虽然被他格挡开来,但脖子一伸,一口就咬在了阮暮灯肩膀上——青年的外套刚才就脱掉了,仅剩的一件衬衣根本挡不住对方毫不留情倾尽全力的这一口,顿时血就透过布料渗了进来,晕开了一片。 “啧!” 阮暮灯用力咂舌,手腕一翻,卡住好友的下巴,向后一推再往前一扣,“咔擦”一声卸掉了对方咬得死紧的下颌关节,旋即一个转身,伸腿就去踹对方的膝窝,试图将人放倒在地。 然而周涵的一条腿,此时就跟灌了铅一样,又沉又硬,他这收了力的一踢之下,居然纹丝不动!阮暮灯不敢恋战,连忙后撤,和他拉开了数步的距离。 “你是‘那个人’的徒弟吧?” 他身后传来黑衣人的嘶哑笑声。 青年侧身一步,让自己的视野能够看到黑衣人和红裙的降头师。 此时姑娘已经一件件脱掉了自己上身的衣物,在二月的寒风之中仅仅只剩了一套黑色的蕾丝内衣。 ——她这是在做什么!? 阮暮灯顿时想到了方才那黑衣人让她“换个身体”的要求,心中警铃大作。 然而未等他多想,那边厢被他卸掉了下巴的周涵已经转过身来,喉头发出“赫赫”的嘶鸣,两手一左一右扣住自己的颌骨,两只食指探进满是血沫的嘴里,“咔吧”一声,居然自己就将颌关节给扣了回去,随即他发出一声仿若狼嚎的咆哮,再次朝着阮暮灯扑了过来! 与此同时,那站在黑衣人身前的少女,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甲瞬间暴长,顷刻便已长出三寸,如同弯曲的锋利刀片般,朝着脐下三寸而去,直直插入了那处的肚皮之中! 阮暮灯一边和被厉鬼附体的周涵缠斗着,一边眼见李小雅剖开肚子,两指在自己的丹田处捏出一块黄褐色的肉团——那玩意儿像极了一只肉蛆,约有两指宽,身上沾满血,还在不停地蠕动着,直到被扯出了身体约有一指长,才忽然从靠近基底部的位置断裂开来,肥硕蛆虫般的前端掉落在地上,后半段留在少女的肚子上,看着就像在她的小腹上长出了一团带血的赘生物。 青年脑中一瞬间有了一种强烈的即视感,他敢肯定,自己曾经在沈蕊那具干尸一般的遗骸上,看到过和那团赘生物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 就在血淋淋的肉蛆掉落在地上的下一秒,李小雅的身体也像忽然被抽去了骨头一般,软软地倒在了地上。那留在地上的黄褐色大虫子朝着黑衣人爬去,一直爬到了他的脚边,然后被对方弯腰拾起,揣进了外衣口袋里。 “我很期待,你究竟有多少本事。” 黑衣男子转过身,向着码头方向而去,边走还边朝着青年挥了挥手,“可千万别丢了你师傅的脸啊。” 说完,纵身一跃,如同一团悄无声息的黑色雾气一般,隐进了黑夜之中。 周涵两手前伸,踉跄着要去捏阮暮灯的喉颈。 他两手的食指上各带着一圈血糊糊的几近深可见骨的牙印,那是他刚才给自己下颌关节复位那一下子咬到的。只是他此时厉鬼缠身,根本没有痛感,别说只是落了两圈牙印,哪怕生生咬掉两只手指,也不会让他的行动有片刻迟疑。 阮暮灯听到夜风里传来从近到远的马达声和破水声,他猜想应是黑衣男子开着快艇,带着那从“李小雅”身上掏出来的蛆虫,从水路逃走了。 ——现在去追那黑衣人,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就凭他自己的本事,也根本对付不了那家伙。 他谨慎地撤着步,和周涵对峙着,并不让他靠近,同时思考如何对付附在好友身上的鬼物。 方才用来对付飞蜈蚣的厌胜钱还钉在草丛里,而且上头已经沾了蜈蚣的阴气,即便再用在周涵身上,也不见得会有效果了。而且那可是他的好友,无论如何,确保他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阮暮灯脑海中飞快地过着每一种对付撞客的方法,看着周涵身上越来越浓重的黑气,他一咬牙,撕掉左臂上剩下的半条袖子,露出肩头被周涵咬出来的伤处。 那圈牙印很深,嵌进皮肉里,现在仍然在渗血。 青年两指沾了从伤口里渗出来的血,后退几步,绕着周涵踏起了南斗罡步。 道家的罡步又称走方位,道门术语称之为步罡踏斗。 《洞神八帝度经禹步致灵》有云,“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以 分卷阅读72 为万术这根源,玄机之要旨”,故而罡步在施术中运用极广,且种类极多。 到了现在,不管有用没用,出场不走两套罡步的驴鼻子,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道门中人,然而罡步用得好了、走得对了,无论是克敌斗法还是召灵请神,都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奇效。 就如同现在这般,阮暮灯明明离周涵只有两三步的距离,步子也迈得不快,周涵只要随便一扑就可以捏住他的脖子,但此时他就跟个盲眼苍蝇似的,在纱网里胡乱扑腾,左冲右突,愣是扑不到人。 一套南斗罡步走完,阮暮灯朝着周涵一跃而起,高踢的右脚缠住对方的脖子,在周涵本能地大力挣扎之时,整个人倒挂在他的背上,以腰肢的力道猛然一扭一沉,一记千斤坠将人摁倒在了地上。 阮暮灯两手飞快地结了个斗诀,口中念念有词,沾了血的手指点在周涵的额头,在黑气汩汩涌出的地方,飞快地画了一个符。 “哇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发疯一样挣扎起来。 阮暮灯的慧眼中,能看到附在他好友身上的黑气,正从天灵处喷涌而出,在半空中扭成一团乱麻。 他生怕周涵这不要命似的剧烈挣扎会生生把自己的骨头给拗断了,连忙翻身跃起,松开了对他的钳制。 周涵趴在地上,一边挖着喉咙拼命呕吐着,一边拉扯着自己的头发,两脚无意识地踢打挣动,脸上的表情看上去痛苦极了,似乎在潜意识中极力想要摆脱那厉鬼的纠缠! ——然而那原本被符咒逼出身体的黑气,又在他的翻滚挣扎之中,一点点重新将他包裹起来,最后汇聚在眉心处,分出无数分支,插入七窍里,重新夺取了这具肉身的控制权。 “还是不行……” 阮暮灯看着踉跄着从地上爬起来,眼中凶光更盛的好友,心中暗叫不好。 他本就是元阳未泄的童子之身,又从小习武,惯于内家心法吐纳,经脉血气充盈,萧潇曾经说过,他以自身血液画出的符咒,效果甚至更胜朱砂雄黄。 但即使是以他的血画出的镇邪符,对于那被祭炼出来的厉鬼,虽有一定的震慑效果,却不能真正将之驱出好友的体外,可见那附在周涵身上的玩意儿,阴气到底有多厉害! 周涵嘴角流着涎液,如同真正的野兽一般,左右转动着脑袋,喉咙里发出哢哢的低吼声,弓腰侧身,沾满了秽物的两手成爪,朝着青年步步逼近…… “阿阮!” 就在这时,他们头顶的立交上传来了急促的刹车声,随后是阮暮灯无比熟悉的声音。 他心中一颤,猛然抬起头,果然看到自家师傅正趴在高速路的围栏上,朝着他使劲儿挥手。 “萧潇!” 阮暮灯顿时如同吃了定心丸一般,心头一松,一边闪避着周涵的攻击,一边简短地向师傅解释现在的情况,“周涵被厉鬼附身了,我用自己的血画了符,但是没法将它驱出去!” “这样么……” 萧潇几乎不用思考,立刻从随身的袋子里摸出一件东西,用它在自己手心处飞快地一划,然后伸手一抛,将它从半空中抛了下去,“用这个试试!” 阮暮灯单手一抄,接住了那东西。 那物件入手冰凉,在他的慧眼之中周身泛着漆黑的气晕,其中又有似血般的红光流转——居然是过年前他们在金水街那家古董店里收来的明朝匕首! 萧潇之前就对他说过,那匕首是一把实打实的“杀生刃”,因为上过战场,伤过人命的缘故,煞气经年不褪,本身就对阴怨厉鬼具有极强的杀伤力。 它被萧潇买回去之后,显然经过了一番精心保养,擦去了匕首身上的锈渍,又换了护柄,还给开了锋。而此时一行血线正顺着那锋利的刃口,一滴一滴滑到他手上——萧潇刚才用它割开了手掌,沾上了自己的血。 “你又弄伤自己了……” 阮暮灯小声说道,声音很轻,带着只有他自己才能明了的情绪。 他左腿后撤一步,右手倒提匕首,沾血的锋刃朝外,横在胸前,尖端指向朝他扑来的周涵。 少时习武的时候,阮暮灯使得最顺手最习惯的武器是长棍和长剑,短兵器虽然用得不多,但对付一个被厉鬼附身,空有一身凶残蛮力,却不懂任何战斗技巧的周涵已经足够了。 周涵怪叫着朝他扑去,而阮暮灯单手隔开他铁钳似的一抓,右手往前一送,匕首的刀刃紧贴着好友的脖子划过,没有碰伤一块油皮,却在他的咽喉处留下了一线嫣红的血迹,却是萧潇的血。 下一秒钟,周涵停下了扑打的动作,痛苦地翻着白眼,喉头赫赫作响,十个手指不停地抠挠脖子,仿佛有一条真正的红线,正将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一般。 阮暮灯连忙趁着这个机会两步抢上前去,将人摔翻在地,左手手肘垫住周涵的喉咙,也不管对方挣扎中在他手臂上抓出的道道伤痕,硬是逼迫他抬起头来。 “阿阮,快点!” 萧潇此时已经从两层楼高度的立交桥上翻身跃下,一边朝他们跑来,一边伸手在袋子里翻着什么东西。 阮暮灯不再迟疑,匕首高举过头,尖端垂直,直直朝着周涵眉心中央刺去。 匕首的尖端扎入了周涵的皮肤,在上面留下了一个针眼大的血窟窿,顿时好似扎破了个灌满了水的大皮球一般,大股黑气从血洞里汹涌而出,扭缠挣扎着直蹿向半空。 周涵今晚第二次趴在地上吐了个天昏地暗,简直跟要将自己的心肝脾肺肾也一并吐出来似的,红的黄的绿的喷了一地,他越是吐得厉害,额头的黑雾就越是喷得汹涌。 等他把所有能吐的东西都吐了个精光之后,潜进他体内的最后一丝阴气也出来了。周涵身体一软,闷头倒在自己的呕吐物里,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那厉鬼失了寄主,半空缠成一团乱麻,就要朝着阴暗的树丛里蹿去。 阮暮灯的速度比它更快,手里匕首闪电似地飞出,从中一穿而过,顿时就将这团原本无形无体的厉鬼“钉”在了原处。 “干得好!” 萧潇大声称赞道。 他右手捏着两张符咒,左手攒着块指节长的玉石。那玉石的质地极差,水头浑浊,几乎看不出一点儿翠色,却和那黑衣人先前摔破的玉石非常相似。 这便就是茅山术中称为“死玉”的玉石,多从挖竭了的翠玉矿脉里开出,因为色泽驳杂、质地粗糙的缘故,完全没有雕琢的价值,乍看上去就是个随手扔路边也没人会捡的破烂石头,但对于术士们来说,这样的玉石能够容纳和禁锢那些阴气极重的怨魂厉魄,是件能收鬼的好物。 萧潇两张符甩出去,还未落地便已经烧了起来,两团明黄色的 分卷阅读73 火焰一接触到那被匕首钉住的厉鬼,就如同接触到了氧气的白磷一般,火苗呼啦一窜三尺高,将整团黑雾全都包裹了起来。 大火仅烧了片刻,很快弱了下来,逐渐收成了蜡烛顶烟似的小小一簇。 萧潇把死玉抛进那一小撮火焰里,又等了一小会儿,待火苗自然熄灭,石头表面也多了一片灰黑色的斑纹,他抬脚将剩余的一点儿火星踩灭,“好了,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说完,他弯腰拾起还有些烫手的死玉,又指了指趴在地上晕过去的周涵,朝自家徒弟笑道:“先把他们都带回去再说。” 第48章、六、耳报12 “阿然、萧大西,你闷赖勒!” 听到开门的声音,周涵从床上一骨碌坐起来,兴奋地叫道,又因为拉扯到刚刚才脱臼又复位的下颌关节而疼得龇牙咧嘴。 因为他先前咬伤了舌头的缘故,说话还不很灵光,发音有些含糊,不过连蒙带猜到也还能囫囵听个明白。 “你伤势看来好多了。” 萧潇将手里的礼物袋子搁到床头柜上,笑着对床上的病号说道:“喏,给你带了蛋糕和奶冻,都是我家阿阮亲手做的。” “哦!” 周涵一听,立刻就高兴了,“阿然做的,好次!” 经过元宵节那夜的一番折腾,周涵这见义勇为但不幸躺枪的倒霉孩子,第二次住进了林博士任职的这家私人医院里。 由于住院原因并不能公之于众,所以除了周涵的经纪人和助理,其他人尤其是媒体,一律瞒了个严实,好在他年后原本就安排了一个假期,打算回欧洲陪伴父母,所以从公众面前消失这么十天半个月,也不至于显得特别突兀。 只是苦了周涵这本就是爱热闹的性格,住院的这些时间,除了他刚醒的那两天,来过两个拿着某警方所属证件的神秘“调查员”之外,其余会来探病的人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闷得他都快从头顶沤出蘑菇来了。 “看样子你的伤好多了,我刚刚去问过林博士,她说你额头、舌头和手指的伤口都结痂了,过两天就能出院了,下巴回去再养养,再过半个月应该就彻底恢复了。” 阮暮灯给他盛出一块蛋糕和一块奶冻,为了照顾周涵舌头和下颌的伤势,探病用的点心,青年都做得特别细软滑腻,堪称入口即化,又全都切成寸许长的小块,方便他一口一个吃得方便。 因为周涵十个指头都带着伤,不是磨破了皮就是掀了指甲,两个大拇指还各带着一圈牙印,全都包得跟萝卜棒似的,根本捏不住叉子的缘故,于是他也不顾什么仪态吃相,直接下手去拿。 “唔!” 周涵捻起一块雪白的奶冻塞进嘴里,又指了指自己的额头,他眉心处有一块针眼大的黑褐色血痂,乍看上去跟长了颗吉祥痣似的,倒丝毫不影响他英俊阳光的好皮相,“医森说,不户留疤。” 毕竟是靠脸吃饭的人,周涵最关心的自然还是会不会破相的问题。 阮暮灯抿唇一笑。 他心里有谱,当时自己扎在好友额上那一下力道控制得很准,只破了点儿皮,自然不会留下什么伤疤,不过他觉得还是不要告诉周涵那伤口是怎么来的比较好。 “对勒……” 周涵吃完奶冻,又开始去吃巧克力味的芭菲蛋糕,“徐玲玲,和,李小雅,怎嘛样勒?” 他说话很慢,努力发准两个姑娘名字的读音。 毕竟n1k47那两个姑娘,徐玲玲和他同病相怜,都是飞来横祸中了降头,而李小雅则更惨,好端端一个小丫头,被个几百岁的鬼魂附了体夺了舍,真是找谁喊冤去? “徐玲玲她没什么事儿,已经给她破了降,现在和你一样,在医院里歇着呢。” 萧潇在床旁的小沙发上坐下来,自动自觉去蛋糕盒里取自家爱徒做的芭菲蛋糕,直接剥了底托就往嘴里送。 “不过她中降的时间比你长,情况比你严重多了,那人面疮里的铜钱蛙都长成了,如果当时再晚上两三个时辰,就大罗金仙都救不回了。就算破了降,估计也得好好养个一年半载才行。” 周涵心有戚戚焉的点点头,暗自庆幸当初找了阮暮灯帮忙,不然自己的下场怕是不会比徐玲玲好到哪里去。 “至于李小雅嘛……” 萧潇顿了顿,想起青年并没有看完全程,有些事情也不便和他细说,于是挑了个只需要说结果的陈述方式,“她情况比较复杂,现在命是保住了,不过……以后大概一辈子都是个植物人了……” “就木有,办法嘛?” 听到这个答案,周涵心中觉得难受,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萧潇摇摇头,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 “这样……” 周涵顿时萎靡了下去,连继续吃蛋糕的兴致都没有了。 病房一时间陷入了微妙而诡异的沉默之中。 就在此时,房门传来了三下有节奏的敲门声,随后又有一人推门进来,“啊呀,萧潇和阿阮也都在啊。” 来人微笑着走进病房,朝里头的三人招呼道:“我来看看周涵的情况。” “白、白先森!” 周涵整个人在床上弹了一下,差点儿掀翻了膝盖上的点心盘子,“你、你来了!” “对啊。” 白意鸣白影帝怀里还抱着一大捧康乃馨,“你今天看起来精神多了,差不多可以出院了吧?” “嗯嗯嗯!” 周涵用力点头,双耳耳根有些不自觉地发红。 和几乎每天都来的阮暮灯和隔三差五也会跟来的萧潇不同,周涵已经在这儿住了八天,白意鸣只在他刚刚醒来那晚,同那两个“调查员”来过一次,而且明显很是忙碌,只呆了不到五分钟就接了个电话,随后便匆匆告辞了。 “我看你说话还不太利索,伤口还疼吗?” 白意鸣拆开自己带来的花,一朵朵插进床前的玻璃花瓶里。 他今天穿了一套很低调的素色休闲装,戴着一副银丝边眼镜,头发没有上发胶,刘海从额角自然垂落,面容比荧幕上那文雅清癯的形象还要柔和三分。 周涵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觉得心脏在胸腔中碰碰直跳,紧张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唔,我好、好多勒!” 周涵用力摇头,“不疼了!” 白影帝拖了一把椅子,坐到了周涵床边,距离适当,不过分靠近,又让人确确实实感觉到了他的关怀之意。 他陪着周涵聊了一阵,作为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接近十多年的大前辈,白意鸣的说话艺术,可比阮暮灯这种还十分青稚的新人菜鸟高出起码一个等级。 他语速不快,但咬字清晰,语调抑扬有致,说的话题多是这几 分卷阅读74 天的圈内趣闻,虽然都不是些什么大事,但却讲述得十分有趣,让几人都听得津津有味的。尤其是周涵,那兴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单手扶着自己那才错过位的脆弱颌关节,依然不妨碍他笑得跟朵刚刚打过露的花儿似的。 很快地,半小时过去了,护士进来换了一次针水,又顺带提醒说差不多到午饭时间了,三人便十分有默契地起身告辞了。 “不需要把周涵的记忆消除掉吗?” 三人离开病房,阮暮灯替他将房门掩上,忽然想起这茬,于是轻声问萧潇。 “我当时也没把你的记忆给消了啊。” 萧潇回头看向阮暮灯,唇角挂着一抹笑。 阮暮灯知道对方指的是当初他在郗家村那茬儿,若是那时萧潇像对待王朝马汉那样,让人把他的记忆给抹了,怕是他现在依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武替,辗转在各个剧组里,寻找他那渺无音讯的哥哥,和现在比起来,怕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没关系,周涵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其实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留着他这段记忆也没有什么大碍。况且他知道的情报对我们还很有用,尤其是关于夺舍了沈蕊和李小雅的‘那东西’的细节,以后还要找个时间再仔细问问。” “嗯。” 阮暮灯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白意鸣和萧潇并肩走在私人医院的走廊里,边走边说着话。 “如果周涵的描述没有错漏的话,那应该是以虫蛊作为媒介的夺舍。” 白影帝轻声叹息道,“夺舍了李小雅肉身的那蛊虫离开之后,虽然她身体还活着,但仅剩下一魂一魄,老爷子亲自看过,说是连他也没办法了……” “唔,”萧潇点点头,神色严峻,“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到底是谁带走了那只蛊虫,又到底想要干什么……” “当时那黑衣人说过,要给她重新准备一个更合适她的肉身……” 阮暮灯作为亲眼目睹了那一幕的当事人,他一直对当时让那黑衣人跑了的事耿耿于怀,“对不起,我那时……” “别胡闹!” 萧潇猛然停住脚步,一扭头瞪向自家徒弟,“你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本事?单枪匹马和一个能操控厉鬼的降术师对上,你有多少条命都不够死的!” 阮暮灯很少见萧潇露出这样严厉的表情。 他的师傅比他矮了几厘米,此时以很近的距离自下而上瞪着他,两道淡色的眉毛立起,琥珀色的虹膜像烧着一簇火苗,右眼角一小颗泪痣似乎也在微微颤动。 “阿阮,我是说真的。” 萧潇伸手捏住阮暮灯的胳膊,又转头看向白意鸣,“还有意鸣你也是。”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以后一定要非常小心,如果再遇到那黑衣人,千万不能和他直接对上,一定要立刻逃走,知道没有?” “这……” 白意鸣见萧潇教训自家徒弟,居然把他也算进去了,不由觉得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应该没我什么事吧?我本来就只是个联络员而已。” 他想了想,又问道,“不过,你好像很忌惮那黑衣人似的,是不是对那人的身份有什么线索了?” 萧潇放开阮暮灯的胳膊,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不过……” 他眉心深深蹙起,食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自己的嘴唇,“我后来检查过那死玉里的厉鬼,觉得那祭炼的手法倒是挺眼熟的……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故人?” 白意鸣和阮暮灯此时倒当真默契十足,异口同声地问道。 以他们的认知,虽然萧潇平日里看起来吊儿郎当,做事随心所欲,甚至时常会让人感觉他有些不着条,但本事却是实打实的,修习的也都是道门正统的术法,手段也光明磊落,很难想象,似那黑衣人一般会将魂魄练成厉鬼的降术师,竟然会被他称为“故人”。 “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萧潇别过头去,摆摆手,意思是让他们别问了。 “那人早就死了。” 第49章、七、游仙o1 元宵过后,阮暮灯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 他现在知名度已经高了起来,一些琐碎的平面广告,杂志内页之类的工作也渐渐多了起来,经常要配合剧组参加一些综艺节目录制,时不时还有些路演或者商演活动。 不过阮暮灯发现,在自己这些天四处跑日程的时候,以前一直宅在家里的萧潇,似乎也经常要外出,而且一去就是一整天,常常是大清早就自己驾车出门,不到晚饭时间都不回来。 青年有两次忍不住问自家师傅,最近每天这么早出门究竟是在忙些什么,都被萧潇以“小孩子家家不要管大人的事儿”这种混蛋理由随便就给搪塞了过去。 时间很快进入了四月,a市的气温已经明显回升,绵绵春雨之中,路旁的槐树全抽出了嫩绿的新芽,街头巷尾都能闻到含笑花清冽的香味。 荣盛集团的老板岳嘉鸿前些日子刚刚经历过喜气鬼和丧气鬼的双重惊吓,虽然折了个不成器的私生子,还把自己折腾个够呛,但好歹结识了萧潇这个在他看来真是一身本事的大师。 因着港城出身的缘故,岳老板一向就对风水玄学一类的事儿特别在意,又加之不久前才亲眼见过自家私生子和那小模特的鬼魂,差点儿就把小命给丢了,从此之后不仅改邪归正,不再吃喝嫖赌,还隔三差五就去做点儿慈善,或者干脆开个水6道场给自己积福之外,更是时不时就惦记着给萧潇问个好送个礼,只求以后哪一天万一又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好能及时抱上萧大师的金大腿儿。 刚巧这年后赶上洪双发导演筹备着要开一部两岸三地合拍的新戏,名叫《粉饰》,走的还是他那香江老派黑帮警匪片的刚猛路子——警察卧底大佬杀手那老把式,再配上血腥味儿十足的街头械斗、码头枪战,你抢了我的女人,他杀了你的大佬,我其实想当好人,可三年又三年的狗血经典。 虽然没有多少新意,但就是有那么一群观众特爱吃这一套,加上导演的名声和主演双影帝双影后的咖位在那儿压着场子,料想票房就算不能大爆,也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岳嘉鸿既是这影片的投资人之一,又和导演洪双发是老乡,两人过去二十年来一直都是互相提携的合作伙伴,关系很是不错,于是岳老板提前看了剧本之后,瞅着里头一个角色,心思立刻活络了起来,越想越觉得有门儿,连忙给萧潇打了电话,将这机会推荐给了萧大师的爱徒阮暮灯。 岳老板给阮暮灯推荐的是《粉饰》里面的一个杀手角色。 刨除去双影帝和双影后四个主演之后,这个杀 分卷阅读75 手已经是电影里的五号位了。 按照剧本的设定,这个杀手名叫a,从小无父无母,在九龙屋邨的握手楼里被爷爷养大,十岁的时候爷爷去世,半年后,他便因为多次偷窃罪和持刀伤人被关进了感化院一段时间,出来之后被黑帮老大收养,训练成一个擅使短刀和枪的杀手。 因为这孩子成长环境特殊,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愉快犯”,以杀人为乐,没有善恶观念,酗酒抽烟,即便是用小刀割开一夜情对象的喉咙的时候,脸上也带着花儿一样天真而又残忍的笑容。 故事里a被老大派了个暗杀o记警司的任务,第一次行动就被卧底男主给搅和了,从此和男主杠上,一边继续做着他那毫无三观满手血腥的生意,一边又被男主循循善诱一点点感化,变得有了些人模人样的热乎气儿。 最后他放过了被他拆穿了卧底身份的男主,又为全自己的江湖义气,替黑帮老大堵了枪眼儿,被打成了血筛子,从六十三层高楼顶上掉了下去。 这样的角色,长得好,身手炫,性格天真但又邪性,和男主有不少对手戏,能变相卖个腐,而且虽然坏事做尽,但身世可怜经历悲惨让人恨不起来,最后还被剧情给洗白了,实在是个相当讨巧又吸人眼球的人物。 岳嘉鸿在洪双发面前很能说得上话,两对男女主都是早定好了的影帝影后,他不插手,但要将阮暮灯空降进剧组里演a这个男三号,却不过是开口求个人情的简单事儿。于是他立马就联系了萧潇,献宝似的将这多少人眼巴眼望的肥缺说给了对方听。 “那敢情好啊!” 电话那头的萧潇声音听起来很高兴,他略翻了翻岳嘉鸿传真过来的剧本,又在qq上联系上3子,同对方确认过行程和档期都没有问题之后,当下就拍版替自家徒弟答应下了这个角色,“那就麻烦岳老板了,我替阿阮先谢谢您咧!” “哪里哪里,萧大师不用和我客气!” 岳嘉鸿操着一口香江方言浓重的普通话,声音里满满都是讨好的意味,“这都是应该的!而且洪导演之前给阮先生拍广告的时候,就很欣赏他嘛,听说还能再合作,他也好开心的!” “是吗?” 萧潇笑着应承,“这就是缘分嘛!” “那是那是,就是有缘啊!” 岳老板一张脸笑成了朵重瓣菊,见时机差不多了,立刻话锋一转,“对了萧大师,我家新买了套别墅,下月就收楼了,就等您哪天有空来指点指点?” “好啊。” 萧潇知道这是岳嘉鸿刚刚卖了个好,就想趁热打铁,邀请自己到新房子“瞧一瞧”,给相宅改运的意思,于是爽快地答应下来,“那行,我们改天再约。” 挂上电话,萧潇走出房间,沿着旋梯上了二楼。 正是下午四点,阮暮灯今天没有通告,这会儿正呆在书房里,认认真真地照着“今日开始当道士”那app里的指导,学习一些更高级的法术。 当然现在他接触的术法已经不再是那些浅显易懂的入门级程度了,不仅需要画符箓、记咒文,还要用上许多材料,以及一套又一套复杂的罡步。 而且越是困难的术法,对术者的身体素质也有严格的要求,这使得阮暮灯除了将本就不多的闲暇挤出来练习道术之外,还要重新捡起他每日炼体锻气的基本功来。 “怎么样,还看得懂吗?” 萧潇敲了敲门,大大咧咧地进了屋。 “唔,还行。” 阮暮灯抬起头来,朝萧潇轻轻颔首。 毕竟他接触的术法已然日趋深奥,不仅文字诘屈聱牙,而且内容晦涩难懂,但凡遇到看不明白的地方,阮暮灯都会逮着萧潇闲来无事的时候拿出来请教一番,有时候光用嘴上说的不一定就能立刻明白,萧潇还会亲身上阵,手把手演示给徒弟看。 最近这段时间里,做了许久甩手掌柜的萧大天师,也好歹算是尽了点为人师表的职责。 前两天这人甚至还在天台上演示了个落雷咒。当时看着那青天白日凭空贯下的一道惊雷,愣是将晾衣架劈成了两段焦木,差点没直接烧起来,尤是阮暮灯都给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来。 不过,以萧潇的性格,很少没事跑来主动关心他的学业问题,所以阮暮灯略一琢磨,搁下手里染着朱砂的画笔,笑着问道:“你是今晚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吗?” “咳,不是。” 萧潇单手握拳,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他觉得自己在自家徒弟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有点儿不太妙。 “我是想告诉你,岳嘉鸿岳老板你还记得吧?” 他对青年说道:“他给你争取了个电影里的角色,我看过剧本觉得挺不错的,导演还是之前帮你拍广告的洪双发,也算是熟人了,所以就替你答应下来了。那片子下月底在香江开机,你的部分大概要拍两个月左右,到时候让3子陪你一起过去,他会给你安排好的。” “哦。” 阮暮灯点了点头,他根本没有问萧潇给他接的到底是个怎样的角色,也没问片酬多少待遇如何,他关心的是另外一个要紧事儿,“你呢,不和我们一起去香江吗?” “我?” 萧潇笑了起来,“当然不去啊,我去干嘛啊!而且我还有别的事儿呢,你去拍戏的那段时间,我刚好也要出趟远门。” 阮暮灯一听,立刻睁大了眼睛,“你要去哪里?” 萧潇随意地摆摆手,“小孩子家不要管大人的事儿,等你拍完电影回来的时候,我早就回家了。” 青年蹙起眉,盯着自家师傅的表情看上去很是委屈。 不过他知道他这师傅的脾气,虽然总是笑眯眯的,这一年时间里几乎就没见过他生气着急的摸样,但阮暮灯却知道,这人主意正得很,但凡是他不愿意告诉别人的事儿,任凭他怎么问,都不可能探出一点儿口风来。 “对了,还有一个事儿。” 说完了新工作,萧潇话题一转,对阮暮灯说道,“你的生日是在十天后吧?” 他说的是阮暮灯的农历生日。 他们这些学道之人讲究生辰八字,算的也当然是农历。虽然萧潇平日里看起来四六不着调的,但对自家徒弟的生日,却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他说着伸手摸了摸青年柔软的头发,唇角笑意越发柔和,“那两天你腾出空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第5o章、七、游仙o2 出发当日是个雨天。 萧潇和阮暮灯起了个大早,冒着绵绵密密的雨丝,天刚亮就去往机场,飞去了j省。 中午时,两人在n市下了飞机,在机场附近随便吃了点东西,又在当地租了一辆车,萧潇也 分卷阅读76 不用地图不用导航,自己就开着车,往东北方向开去。 车子一直开到天彻底黑下来,才从一个偏僻的路口拐下高速,进了一座小镇。 “我们来这儿干什么?” 阮暮灯跟着萧潇进了一家民宿旅馆,办了入住手续,又在大堂里找了张桌子坐下,叫了盘炒饭和两个小炒。在等着上菜的时间,阮暮灯终于忍不住问了这个问题。 “今天太晚了,我们先在这儿住一晚,明早再上山。” 萧潇尝了尝老板娘端上来的茶,又涩又潮,茶末子还浮在杯口,和平日里自家徒弟给他泡的毛尖没得比,他只抿了一口就回身将茶泼了,重新装了杯白开水。 “上山?” 阮暮灯疑惑道。 “唔,带你回师门看看。” 萧潇回答得一脸漫不经心,好像说的是明儿带青年去菜场买把菜心一般。 “什么?” 阮暮灯果然睁大了眼睛,露出吃惊的表情,“你……还有师门?” “对啊!” 正说着话的时候,老板娘端了他们要的炒饭和一荤一素两盘小炒上来,还多送了一小碟子霉豆腐。 在这种小镇的民宿里,当然不能指望能吃上多么精致美味的饭菜。不过胜在分量扎实,材料新鲜,浓油赤酱加上村野风情,看上去也让人很有食欲。 萧潇开了一天的车,早就饿了,取了筷子,又舀了冒尖儿的一碗饭,埋头苦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题,“你都跟着我学了大半年了,结果还没正式拜过师,感觉这说不过去啊……” “嗯。” 阮暮灯应了声,也给自己盛了饭,心说他以为自家师傅早忘了这茬,又或者是故意不愿提起呢。 在青年的家乡,“拜师”是很严肃的事情,需择良辰吉日,请神烧香,磕头敬茶,过程庄重得很。而且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若是做师傅的无后,那待老人家百年之时,徒弟还要充当孝子贤孙,给他扶棺摔盆,烧纸扫墓的。 哪有像萧潇那样,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成了他家师傅了。 “所以,你生日刚好也到了。” 萧潇咽下一块酱香煨鸡,语气十分淡然,“我就想趁着这个机会,带你认认师门呗。” 第二日两人依然起了个大早,没有开车,找老板娘租了两辆自行车,一路骑着就往小镇后山里去了。 骑车骑了三个小时,等山势渐渐陡峭起来,连自行车也不好通过的时候,两人就换成了步行,沿着一条隐没在葱郁绿意之间的石板小径往上走。 “这儿地方真偏。” 不知不觉之时,天空又下起了雨,细细的雨丝夹着山风的凉意落在脸上,冰冰凉凉的,很是舒服。 阮暮灯边走边打量四周的环境,看着路旁已经没过了脚背的杂草,以及脚下很有些年头且缺乏管护,显得破碎不堪的石板路,轻声说道。 “是啊。” 萧潇回头朝青年笑笑,“我这些年已经很少回来,而且山上也不剩什么人了。” 两人在高高低低、蜿蜒崎岖的山路上又走了个把小时,终于在午饭前,到了萧潇的“师门”。 那是一间道观,建在山腰的一处洼地里,周围长满了茂盛的竹子、泡桐和香樟树。 从青瓦围墙的长度看,这道观约莫也有个三进的大小,虽然算不上破落,但显然这么一间坐落在山林里的隐秘道观,当然不可能有什么香火供奉,此时黑木大门紧闭,门楣、柱子上的红漆已然斑驳脱落,屋顶上的瓦片也长着斑斑苔藓。 等他们走得近了,阮暮灯才看清门上牌匾的字——“知了观”。 萧潇上前叩门,敲了好一阵子,才听到院里头传来了有人跑动的声息。片刻之后,乌漆门板从里头拉开了一条缝,探出个小脑袋来。 “谁啊?” 开门的是个男孩子,大约十二三的年纪,圆头圆脑,头发剪得很短,只剩一层灰绒绒的毛茬儿,看起来就跟个球似的,粉面桃腮、淡眉小嘴,唯有一对眼睛圆溜溜亮晶晶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机灵讨喜。 “你是拾壹吧?” 萧潇笑着回答,“是我,萧潇。” “啊呀!萧大大,你回来了!” 男孩儿一听,立刻将门一把拉开,兴奋地蹦了出来。 听萧潇对他的称呼,阮暮灯已经明白了这男孩的身份——他也是白家人里的一位,在一众得道的刺猬“仙家”里头,约莫年纪尚小,而且道行又浅,所以看上去也还是个孩子的模样。 不过阮暮灯注意到,这孩子虽然伶俐,但右手似乎天生残疾。 他袖口里露出来的一截小臂细瘦,肌肉萎缩,看起来只剩一层薄薄的皮儿裹住骨头,无力地垂在身侧,随着他跑跳的动作上下晃动,仿佛就跟挂在他身上的一截木棍儿似的,和他的身体完全没有一点儿关系。 拾壹将两人迎进道观,院里已经等了一对上了年纪的男女,看上去六十岁上下的年纪,皆慈眉善目,衣着简朴,对萧潇很是恭敬,上来就叫了声“萧仙师”。 萧潇微笑着和两位老人打了招呼,又向他们介绍过阮暮灯的身份,也不用谁领路,自己就带着徒弟往屋里走去。 &&&&&&&&& “这么大一座道观,只有三个人吗?” 阮暮灯跟萧潇进了东面的厢房,听说了这是他住的房间之后,将只装几件衣服的行李袋搁在靠墙的矮榻上,转头问自家师傅。 “这道观是我师傅早年主持建造的,后来他老人家仙逝之后就交给我了,现在是我名下的产业。风风雨雨的折腾到现在,前前后后都翻修重建过有两遍了吧。” 萧潇回头朝阮暮灯笑道,“黄伯和他夫人都只是原本住在镇里的普通人,二老无儿无女的,也没什么牵挂。大概七八年前吧,我聘请他们来给我看房子,原本只是让他们每个月来看顾一两次,后来他们反而更喜欢山上安静的生活,就干脆常住在这里了。” 说着萧潇开了窗,向窗外指了指。 青年顺着萧潇手指的方向朝外看去,果然看到后院里几块料理的很是整齐的田地,里面长了些花生、番薯、油菜、通菜一类的农作物,田头还爬了一栅栏的丝瓜。 “现在他们自己种点蔬菜瓜果,再隔段时间让山下店铺送点儿米面鱼肉上来,过得也算很是悠闲了。” 阮暮灯点点头,想了想又问道:“那……拾壹呢?” “那小子啊,听名字就知道了,是3子的弟弟咯!” 萧潇肯定了拾壹白家人的身份,“他情况比较特殊,生下来就是个残疾的。” 他说着比了比自己的右手,“右侧的前肢不能动,而且身体也弱,半个月了才堪堪刚能睁开 分卷阅读77 眼。当时白家奶奶以为那孩子八成没办法化形,已经打定主意把它当普通刺猬那样好吃好喝养大就算了。” “不过他现在化形成功了。”阮暮灯说道。 “是啊,小拾壹他自己挺争气的。” 萧潇回答,“而且他天分也高,在兄弟姐妹里面,算是感悟和化形都挺早的了。但他身体始终还是弱,而且白家奶奶那儿一大家子,每天访客也多,人来人往的,真算不上是个静心修行的好地儿。”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窗旁圆凳坐下,随手给自己倒了杯凉白开,很不讲究地就仰头一饮而尽了。 “所以三年前,白家奶奶就把拾壹送到我这道观里来了。这儿虽然比不上那些名山大川,但景色好、灵气足,而且足够安静,对拾壹来说,环境可比在家里时好多了。” 阮暮灯也在一张小圆凳上坐下,和萧潇中间隔了一张茶几,他抬眼瞥了瞥自家师傅,那人手里还端着个空杯子,嘴唇因为沾了水的缘故,显得湿润绯红,似乎是因为回到了舒心的环境里,眼睫低垂,红唇含笑,表情显得很是放松。 “那么,拾壹也算我师兄咯?” 他向萧潇问道,语气里带了丝丝缕缕难以察觉的酸意。 “哪能呢!” 萧潇想也不想地否认道。 “白家有他们自己的传承,做什么要认我这个外人当师傅?” 他侧头看向自家徒弟,似是看透了对方那点儿小小的醋味一般,眼里笑意更浓。 “虽然像小拾壹这样,因为各种原因暂时寄养在我的产业里的孩子,这些年也有过一些,不过和我一起生活过的,也就小时候的白意鸣,还有你了。至于带到师门,还准备拜祖师爷的弟子,就确确实实就你一个了。” 听了这话,阮暮灯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他知道自家师傅肯定早就看穿了自个儿那点儿小心思,才会专门解释这么一长段给他听。 但即使如此,能听到萧潇亲口承认,自己是他唯一的弟子,还是有种难以描述的,惹恼了师傅,已经被逐出师门了。” “什么?” 阮暮灯惊讶地睁大眼睛。 要知道,“逐出师门”这事儿,无论在哪门哪派里,都是很严厉的惩罚,能让师祖做出这等决定的,想来这位“师伯”犯的事儿一定十分严重。 “这些事,现在告诉你也应该无妨了吧……” 萧潇抬头看向供桌上自家师傅的牌位,大约是因为沉浸在回忆之中一般,眼神有些放空。 “师兄比我大了整整十岁,从我六岁被师傅捡回来以后,一直都是他在照顾我,真要说起来,我几乎可以算是被他养大的。萧宁师兄他天赋比我高,人也比我聪明,现在想起来,我的这些本事,差不多都是跟他学的。” 萧潇声音放得很低,“不过,他那个人,就是太过聪明了,跟原本师承茅山派的降教开山祖一样,萧宁师兄也对降术一类的术法特别感兴趣……后来,学得过分了,闹出了好几条人命,被师傅得悉以后,就废了他一只眼睛一条腿,将他赶了出去。” 阮暮灯听出了萧潇话语间未尽之意,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后来?” 萧潇轻轻地哼笑了一声,“还能怎样呢?逆天而为的人必会遭天谴,损福折寿都是当然的……他,不到四十岁就横死了……这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虽然萧潇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年纪,不过能修出周身红紫气晕的人,阮暮灯早就能猜到,这人的实际年龄肯定要比他的外貌大上许多,只是不知道他刚才那句“很多年前”到底是多久以前,也不好仔细追问下去。 “阿阮……” 萧潇转过头,视线落到自家徒弟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 “你要记住,对于那些绝对不能越过的底线,一定不能去碰,知道吗?” 阮暮灯定定地看着自家师傅的眼睛,用力点了点头,郑重地承诺道:“我知道。” 既然好不容易才回来一趟,萧潇自然不会立刻就走。 他跟阮暮灯说,打算在这里住上两三天,把道观上下都检查一番,看看还有没有需要整修的地方,还要再带着青年在附近逛一逛,笑曰这是“认认山门”。 两人吃过晚饭以后,又在屋里随便逛了一阵,八点过后就互相道了晚安,阮暮灯也带着在藏书阁里翻出的两本杂书,回自己房里去了。 青年推开厢房门的时候,正好迎面碰上拾壹抱着一床本子,从他房间里出来。 看到阮暮灯,拾壹吓了一跳,整个人条件反射一般向后蹦了一下,差点把单手抱着的大被子给扔了出去。 “啊,阮、阮先生!” 圆头圆脑的男孩子瞪圆了眼睛,似乎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声音有点儿抖,“我、我给你换了一床新的被子,上星期刚刚晒过的!” “谢谢,辛苦了。” 阮暮灯对拾壹认真地道谢。 以他的性格,就算是身为客人,让黄伯他们那样的老人,或者拾壹这样的小孩儿来关照自己的起居饮食,本来就让他觉得很不习惯,尤其这孩子还是右手带着残疾的。 “没事、没事!” 拾壹一边说着,一边抱着那床换下来的被子,跟条游 分卷阅读78 鱼一样,身子一矮,“刺溜”一下就从阮暮灯的腋下钻了过去,蹿进院子里,很快跑得没影儿了。 那孩子的反应实在有点儿奇怪,阮暮灯盯着拾壹跑掉的身影,沉吟了一阵,才转身回了房间,掩上了房门。 道观里没有通电,此时房间里点了一盏煤油灯,光照很暗。 阮暮灯在房间里仔细查看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床褥被子都是新的,铺得整整齐齐,一个白底蓝花瓷枕搁在床头,脚踏旁边还放着洗漱用的木盆和干净的毛巾,并没有拾壹恶作剧的痕迹。 青年摇摇头,也不再纠结这些,放下手里的书,端起木盆,又拿上些换洗的衣物,自顾自到院子后头的浴室洗漱去了。 &&&&&&&&& 入夜之后,山里又下起了雨。 雨滴落在草叶、花木和屋瓦上,雨声绵密而细碎,遮掩了其他一切声息,令人有种宛若置身于旷野之中,天地之间仅剩自己一人的错觉。 阮暮灯觉得自己似乎才刚刚躺下,就被落在脸颊上的雨水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惊诧地发现,自己居然幕天席地睡在了一块大石头上。 青年一瞬间清醒过来,“腾”地翻身坐起,警惕的看向四周。 天上飘着细雨,层云遮住月光。尽管四周光线很黑,但他视力很好,仍然能看清自己的确就是身处在野地之中,别说萧潇的“知了观”了,连半段残垣几块碎瓦都看不见,只有远处山脚下能看到一片模糊的灯火,也不知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脑海里一时间浮现出他在睡前从杂书里看到的某个山野怪谈。 故事说的是一个挑脚夫夜间行路,错过了可以投宿的客栈,正在着急的时候,正好看见路边有一处民宅,他大喜过望,立刻上前敲开了院门,恳求主人家收留他一晚上。 那宅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个二八年华如花似玉的漂亮女儿。 两夫妻热情地收留了这挑脚夫,不仅给他提供了食宿,晚上还遣了自家女儿给他送洗脸水。 可怜那挑夫光棍了快三十年,娇俏少女又有意引诱,两人半推半就,十分自然就成了好事。 可次日当那挑脚汉子心满意足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乱坟堆里。他慌忙起身,放眼看去,哪里还有什么民宅,也压根没有什么美人,身下是半截断掉的墓碑,四周荒草都长得有半尺高了。 想当然尔,这挑夫是中了孤魂野鬼的幻术,被那鬼美人给采阳补阴了。 可阮暮灯并不觉得自己情况和他一样——起码萧潇就绝对不会凭空捏出一座道观,就为了将他半夜丢到荒山野林里戏耍一番。 一边琢磨着,青年一边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打定主意,就朝着远处有光照的地方走去。 他摸黑在树林里走了有半个小时,才终于下了山,来到了能看到灯火的地方——那竟然是一条青瓦白墙,古色古香的村子! 这非年非节的时候,而且还下着细雨,但这村子却好像正在举行着什么庆典一般,街上灯火通明,挂着大大小小的灯笼,沿街支满各色摊位。行人皆身穿搭护、直身或是襦裙,撑着各色油纸伞,脸上戴着奇形怪状的面具,或拖家带口或亲友结伴,穿梭往来、摩肩接踵,极是热闹。 阮暮灯先是躺在满是青苔的大石上被雨滴弄醒,又冒雨在山林里摸黑走了许久,身上穿着的睡衣早就湿漉漉脏兮兮的,脏得不成样子了,就这么站在街口,整个人就和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显眼非常。 他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先不说这忽然出现在山中的村落和集市到底有多古怪,光是这些人的衣着打扮,比影城古装一条街里的龙套还要敬业,一看就不是现在随随便便能见到的,更别说人人脸上都戴着面具,真的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疑。 就在阮暮灯踌蹴不前,纠结着到底要不要进村的时候,忽然感到小臂上传来一股拉力,似是有人拽了拽他的衣袖。 除了萧潇之外,青年还没有遇到谁能够这么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接近,甚至拽到他的袖子了,他都还毫无所觉的。 阮暮灯整个人都吓了一跳,朝前侧身一个撤步,足足退开有三步的距离,才去看那站在他身后的人。 刚才拉他衣袖的,是一个身穿蓝色直袍的男子,撑着一把画着紫阳花的油纸伞,身高看上去比阮暮灯要矮上那么几公分,但身形修长,从袖口露出的细瘦手腕和修长手指来看,应该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 这人一头乌黑长发披到肩膀上,两鬓撩起一束挽到后脑处,用一支乌木簪盘了个小髻,脸上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鬼面具,看不清长相,但从眼洞里露出来的一对眼睛却笑得弯了起来,让阮暮灯觉得无比熟悉。 “你穿成这样可不能进村子啊,会被赶出来的。” 那人笑着说道。 声音一出口,阮暮灯立刻叫了出来,“萧潇!” “哎呀,你认识我?” 那人笑着掀起面具的一角,露出了半张脸,琥珀色的眼瞳朝着青年狡黠地眨了眨,果然就是萧潇的模样。 “你……这又是在闹什么?” 被自家师傅故作神秘耍得次数多了,阮暮灯觉得自己都快要对他的恶趣味免疫了,伸手将半湿的刘海捋到额上,苦笑着说道,“这大半夜的,到底想干嘛?” 然而萧潇却并不回答自家徒弟的问题,只是忽然伸出手,拉住阮暮灯的左手,将人往一条巷子里拽。 “想要到祭典上玩的话,就要按照这儿的规矩来。” 他笑着拉开一扇门,又把阮暮灯推进屋子里,“先把衣服换了,面具也戴上,等会儿跟紧我,保证让你快活!” 第52章、七、游仙o4 一刻钟后,阮暮灯从屋子里出来,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直衣。 衣服裁剪得当,仿若量身定做一般,将青年衬得格外挺拔,墨蓝的底色,袖口和衣摆处绣着精致的银色流云纹,配上一对厚底皂靴,活脱脱就像个穿越了四百年时空的明朝公子。 阮暮灯还把自己半湿的头发擦干了,贴着耳后梳理得整整齐齐,虽然长度和路上那些束发戴冠的行人不能比,但好歹没有方才那么突兀显眼了。 他脸上也戴了木制面具,是一个淡青色净角面谱,脑门正中一抹显眼的金色,以面相和颜色推理,他觉得大约应该是《单刀会》里的周仓。 “嗯,这样看上去就顺眼多了。” 萧潇满意地点头,虽然隔着面具,带阮暮灯依然能想象他眯眼微笑的表情。 这时雨势已然渐小,眼看着就要停了,萧潇干脆将手 分卷阅读79 中油纸伞收起,往门边随意一放,然后朝阮暮灯伸出手,“走,我们去夜市上逛逛。” 说着萧潇就这么抓住了自家徒弟露在袖口外的手腕,顺着腕子轻巧地一滑,就扣住了他的掌心,随即以不容拒绝的姿态,拉着人就往街上走去。 虽然以前萧潇也经常对青年做一些肢体接触的举动,比如揉揉他的头发,或者捏捏他的脸什么的,但那些动作都透着长辈对晚辈的宠爱亲昵劲儿,和现在这样两手紧扣,手心亲密相帖,那互相传递的热度,令阮暮灯觉得自己浑身都从那片皮肤开始烫了起来,血液与体内鼓荡的脉搏一起,直冲头顶。 他只觉耳廓火辣辣的,好像快要烧起来一般。 万幸这会儿街上都是红色的灯笼,他身边的那个人根本无从分辨,他腮边那抹显眼的红晕到底是烛光映出来的,还是被他生生羞出来的。 两人手牵着手,悠然穿梭在人群里。 雨已经停了,行人们都66续续收起了伞。没有了雨伞和雨丝的遮挡,人们脸上戴着的面具便更为显眼,其中不乏造型奇特、色彩艳丽的,被各处灯笼跳跃摇曳的火光一映,更是平添了几分光怪6离之感,颇有几分不似人间更肖鬼蜮的气氛。 阮暮灯注意到,街道两边的摊位不少,卖的大都是些土产山货、面人陶偶、发钗梳子、绣品彩布、字画古书之类,款式花样都十分传统,大部分一眼就能看出还是纯手工制的。 这都令他有一种错觉,似乎他从迈入这座神秘的村庄时开始,就已然一步跨越了时空,和身边那人一起,行走在四百年前的某处市集之中。 不过,其实他十分清楚,即便是四百年前,似乎也没有听说过哪里的夜市,是人人都戴着面具,不能露脸的。 加上有了上一次遭遇狐狸娶亲的经验,他有八分把握,这大约又是哪里的山精野怪、魑魅魍魉、游魂蜮鬼什么的,在这凡人难以寻到的隐秘地方开了个鬼市。也不知到底是萧潇刻意为之,还是真是误打误撞恰好撞上,总之他俩两个大活人就如此这般大大咧咧给混进来了。 “你刚刚说,这是个祭典?” 阮暮灯一面走,一面轻声和自家师傅说话。 “唔,对啊。” 萧潇点点头,“这可是三年一度的拜山神啊!” “拜山神?” 阮暮灯眨眨眼,面露疑惑。 “你看那边。” 萧潇笑着指了指几步开外的路旁一摊位,让阮暮灯注意看。 那摊位占地很大,摊主是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戴着个七分似鱼三分像蛙的奇怪面具,后头还跟着两个壮实黝黑的伙计,铺了大红绸的摊面摆得琳琅满目,周围围了不少女客,挑挑拣拣好不热闹。 “那一串串的可是南海的珍珠,还有旁边光洁细腻的一匹匹料子,那都是鲛绡哦!另外你看那些镶红珊瑚的珠钗、贴贝母的螺钿粉盒什么的……” 他凑近青年说道,“一看他们就是从南面来的海民,对吧?” 阮暮灯想了想,估摸着自家师傅的意思,猜想那些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鲛人一族了。 “这些人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凑个热闹,一来沾沾山神大人的灵气,二来也能和同道们互通有无,搞不好还能在这夜市里淘换到些宝贝呢!” 正说着话,两人听到前头传来一阵响亮的喝彩声。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只见前面十多米外一个摊上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内三层外三层的,呼声夹着掌声直冲云霄,惹得更多的人好奇地回头张望。 “走,我们也去看看。” 萧潇拉着阮暮灯的手,如同两条游鱼似的挤进那热闹的人堆里,脚下巧妙地几下腾挪,也没怎么擦碰到附近的人,就已经站到了前头去了。 那原来不是什么卖货的摊子,却是两个模样年轻的什样杂耍艺人,一个高瘦,一个矮壮,皆是一身短打,脸上的面具只遮到鼻尖,露出的下半张脸轮廓很像,都是嘴唇厚实,下巴外突,棱角分明,看起来应该是两兄弟。 这会儿矮壮的那个刚刚表演完,换他高瘦的兄弟下场。 原本一米八五的阮暮灯站在人群里,已经是鹤立鸡群,显眼非常了,但这个杂耍艺人却比阮暮灯还要高出十多公分,目测已经快要接近两米了。 但那人虽然很高,却瘦得皮包骨头,活像个会喘气的骷髅架子,半敞的短打汗衫里露出的胸膛,形状都是内凹的,根根肋骨清晰可见,整个人看起来就跟一根长了腿的麻杆似的,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让观者都不由得担心他会不会被风一吹就倒了。 只见这高瘦的男子走到圈中,朝四面八方团团揖了一轮,一套贯口极顺溜,语速很快,又带着浓重的西北方言口音,阮暮灯一时间竟听得云里雾里,闹不明白。 “这瘦高个刚才说,他和他那兄弟都是练内家意形拳法的,说是‘寄打’练了有好几十年了。” 萧潇凑到自家徒弟耳边,将那人的话儿概括复述给他听,“现在要表演一招‘神拳’,让咱们这些人看看他的本事。” 阮暮灯的耳朵被萧潇的吐息弄得滚烫,不过他仍然不动声色地低下头,嘴唇差点儿就要贴到萧潇的鬓角了,然后压低声音问道:“什么是‘寄打’?” “唔,这个嘛……” 萧潇歪头想了想,“你理解为,这是一种可以请神上身、借助神力的本事吧。” 阮暮灯还是不明白,“那和普通的撞客有什么区别?” 他想起白意鸣白大影帝老家和3子他们那一大家子刺猬精的纠葛,某种程度上,也是附体借力的关系了。 “区别还是很大的……” 萧潇还想解释,就见到那矮壮敦实的汉子,已经拖出块足有一尺厚的车轱辘大的石磨盘,端端正正搁到了自家兄弟面前,而那高瘦的青年也扎了个马步,双手交叉在胸前,摆好了架势。 “你先看吧,眼看为实,看完就明白了。” 萧潇不再说话,只让自家徒弟专心地看。 以阮暮灯这从小学武的人来看,那高瘦男子的马步着实十分外行,下盘不稳,上身摇晃,肩膀抬得太高以至于手肘外展,加上他那瘦得全身没二两肉的身材,怎么看都不像能使出多大力道的模样。 然而,就在这时,男子口中开始念念有词,每念一句,身上的骨头便发出犹如错位般刺耳的“嘎吱”、“卡啦”声,露在袖子外的胳膊,从肩关节开始,一节节隆起,仿佛平白长出了块块肌肉一般。 “喝!” 男子大喝一声,右手一拳挥出,直直打在了磨盘正中。 这一拳下去,只听一声闷雷似的巨响,巨大的石磨盘被打出一个碗大的深坑,蛛网似的裂纹从边缘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几乎爬满了整个盘 分卷阅读80 面。 “好!好啊!” 围观群众先是被这一幕吓得一愣,随即看清那磨盘上那大洞之后,立刻用力鼓掌,放声叫好,一时之间,铜钱落雨似地往兄弟俩的方向丢去。 那高瘦男子打出这一拳后,手臂上隆起的肌肉立刻跟泄气的皮球似地,转眼便瘪了下去,又恢复成那摇摇欲坠,瘦弱不堪的模样,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他和他哥一起笑着朝周围作揖,边连声道谢边忙着拾起脚边的铜板儿。 第53章、七、游仙o5 “所谓的‘寄打’,一开始是一种祭祀形式,后来修道之人通过练气和口诀,得以沟通天地,短暂借助自然之力或是哪方神仙的力量,使出远胜于本身能力的力量。” 萧潇一边鼓掌,一边凑到阮暮灯耳边,给自家徒弟解释方才发生的那一幕是怎么回事。 此时周围很是热闹,阮暮灯和萧潇手牵着手,为了听清彼此的话语,两人说话的距离极近,若不是还戴着面具,几乎就已经能称之为“耳鬓厮磨”了。 不过两人旁边那些围在杂耍摊上的好几十人,却根本没有人在意他们这显得过分亲昵的举动,自顾自地看着热闹,就仿佛两个男子亲密相依不过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般。 “‘寄打’的形式有很多种,有些人可以铜皮铁骨刀枪不入,有些人则是像那瘦子一般,一瞬间变得力大无穷,有开山劈石之能……茅山术里也有一套寄打口诀,正一教里也有相似的功法。” 正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只见那一壮一瘦两兄弟又拖出一根粗得能当大屋主梁的木桩来,直直竖在了场地正中。 只听那矮壮的汉子从包袱里取出一把半臂长的短刀,当着众人的面,将刀子从包裹在看不出料子的皮鞘里抽出,把刀身亮出来给观众们看。 阮暮灯仔细盯着那刀,只见刀把雪白,小镡锃亮,刀体通身乌黑,表面质地仿若上佳的金丝炭,墨般颜色中均匀地反射着乌金的光泽,刀口却并不锋利,似乎是一把还没开刃的刀。 只听那矮壮男子说书似得白乎起来:“这刀是我弟兄两人游历山河时高人所赠,乃一尾三千岁巴蛇历三九雷劫化蛟时,周身受雷劫塑体锻骨时其遗物所造,蛇蜕为鞘、蛇骨为把,而头顶唯一那只独角,则打了这黑金刀身!只可惜……” 说着,他单手举刀,朝着自己胳膊就径直一挥——在四周众人的惊呼声中,刀刃在男子皮肉上磕了一下,钝处陷进去半寸,并没有留下一点儿伤痕。 “只可惜,这刀刃非掺了千年寒铁砂的磨刀石不能开刃,我弟兄二人走南闯北这些年,也没有寻到个好师傅给它‘开个光’,想来,这好刀也是与咱俩无缘咯!” 说到这儿,他故意来了个长长的停顿,目光在围观人群中扫过,借着头顶那几盏大红灯笼的光照,似要隔着面具,将每个人的表情都收入眼中一般。 “因而,舍弟与我都有心给这宝刀找一个配得上它的好主人。” 那矮壮男子高声说着,一边拍了拍在他身旁立起的那根足有他大腿粗的木桩,“咱话搁这儿了,只要现在有哪一位高人,能用咱这蛟角刀一刀劈断这木桩的,就是宝刀的有缘之人,咱弟兄俩绝无二话,立刻当着这许多父老乡亲的面儿,将它送给您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当然了,这几天可是山神爷的祭祀,能来往夜市的,肯定不乏藏龙卧虎、身手不凡的高人!所以啊,为了表示对山神爷的敬意,咱也不敢托大,若是诚心想要这把刀的,您就意思意思,给个一百八十文的,便尽管来试试!” “嚯!试一次还要一百文啊!” 下头立刻有人大声叹道。 经历过天雷淬炼的蛟角刀,除去材料极为稀罕,因为格外精贵之外,本身就带着浓郁的雷火气息,对山精野怪和阴魂怨魄有无比强大的震慑力。 刀一出鞘的时候,观众里许多小妖小鬼就已经受不了这刀身上的威压,悄悄退到人群外围去了,此时还挤在里头看的,要么就是人类修者,要么就是有些道行的大妖。 但即便是这些人,看是一回事,敢不敢伸手去摸甚至去使那刀,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他们之中但凡见识多的,也能看得出,这宝刀好是极好,但没有开刃,要劈开那比屋梁还粗的木桩,若是没有那化气为刃、吹毛断发的功力,白白花了那一百文冤枉钱还是小事,只怕要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丢丑才是要紧的。 一时间围观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他们都戴着面具,虽然看不到旁人的表情,但都心知肚明,怕是谁也不敢上前,踌躇犹豫间,气氛很是有点儿难言的尴尬。 “怎么啦?就没有哪位英雄愿意上来一试吗?” 矮壮的男子见没有人肯试,顿时来了劲儿,叫嚣得更响了。 “我们弟兄俩这是头一回来贵地参拜山神爷爷,见此处钟灵毓秀、山清水绿,定是个人杰地灵,英才辈出的地儿,才想在这儿给咱俩这宝刀寻个主儿,可怎么……嗨!居然连个好胆试试的看官都没有?” “就是!” 那高瘦的男人也连忙补充道:“就各位这反应,还不如去岁咱去的百里外那清河镇龙王庙呢!” 阮暮灯不知两地渊源,不过听了那高个儿的话,围观人群顿时就沸腾了起来,不多一会儿,便有个身穿杏衣短打的壮实青年越众而出,大马金刀站到两人面前,丢出一角碎银,拍着胸脯叫到:“我来试试!” 说着,他撸起袖子,接过那未开刃的蛟角刀,运足周身力气,朝着那木桩使劲一劈——只听“叮咣”一声沉重的闷响,那木桩略微摇晃两下,又稳稳站住,被砍中的地方只擦掉一层皮,留下一道浅浅白印,而那杏衣青年却因为后坐力整个人向后仰倒,跌坐在地,宝刀脱手,虎口因被雷火之力所伤,已然开裂,血流如注。 见一击不成,杏衣青年羞愧难当,捂着受伤的右手,也不和任何人说话,只低着头拨开人群,飞快地跑掉了。 “很可惜,还差了点儿呐!” 矮壮男人笑得招摇,捡起地上那碎银塞进荷包里,又继续挑衅起来,“不知这儿还有没有比方才那位更厉害的?” 阮暮灯看得认真,这时蹙起眉,想了想,贴近自家师傅的耳朵,手指朝中央轻轻比划了一下,“那木桩,不太对劲儿。” 他低声说道:“感觉似乎太重了……” “嗯,的确不对劲。” 萧潇笑着答话,却突然伸出手,猛地在自家徒弟后腰上一搡,“来,你也去试试吧。” “什么?” 阮暮灯猝不及防之下,好险没被萧潇推了个踉跄,他回过头去,面具下一 分卷阅读81 对剪水似的眸子睁得溜圆,“我不行的,劈不断的。” “你行的,信我。” 萧潇笑得两眼都弯了起来,又是阮暮灯最熟悉的那大狐狸一般狡黠的表情。 “只要全力一劈就行了。” 说完,他便不由分说,用力将自家徒弟给推了出去。 “哎哟,这位小兄弟莫非也要一试?” 见阮暮灯进了人圈里,那矮壮男人立刻迎上前来,大声笑问道。 “对,让他试试。” 几步开外的萧潇高声替自家徒弟答了,远远将一角碎银抛了过来,“算我的。” “好嘞!” 矮壮男人快跑几步,从地上拾起那刀把上沾了血的蛟角刀,用衣角胡乱擦了擦,双手递到阮暮灯面前,姿态虽然恭敬,但那双眼睛里满含的讥讽之意实在太过外露,也根本不屑遮挡。 阮暮灯接过刀,放在手心里细细打量。 这把蛟角刀约有一尺长,入手很有些重量,柄部洁白如玉,环状的把手似一节节脊椎相连,磨掉了咯手的凸起,雕琢得极为光滑。吞口为黄铜打造,小镡上刻了“遇风化龙”四字铭文。刀身便是传说中的“蛟龙角”,如金如墨,乌黑发亮,改变角度时,隐隐还能看到似有一股紫色电光流转其中。 再看那被两兄弟随手丢在地上的刀鞘,似是某种皮革所制,颜色深棕近黑,表面一层半弧形细密鳞片,显然也并非凡品。 “来,小兄弟这边请咯!” 显然那矮壮的男人并不想等阮暮灯把他们家的宝贝看个清楚,就已经连请带催,引着人往木桩方向行去。 阮暮灯下意识回头,看了看还站在人堆里的萧潇,只远远得到了对方唇角一抹浅笑,还有不动声色的轻轻一颔首。 ……好吧,既然萧潇说他能行,那就试试吧…… 这般想着,阮暮灯站定在木桩前,两脚与肩平齐,两手握住刀把,刀尖前倾,摆出他用得最顺手的一个起手式,深深两次吐息之后,两手高举过头顶,朝着面前的木桩用力一挥! 就在阮暮灯挥刀的瞬间,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猛地将他攫住了。 他觉得,似乎有某种浓稠而柔和的气息将他整个人团团裹住,就好像自己被另一个人整个抱在了怀里,同时那人的一双手就覆盖在他的手上,同他一起握住蛟角刀,给他加持了一股远远超出他力量的巨大力道。 只听“咣当”一声,那没有开刃的蛟角刀竟然好似瞬间变成了传说中“切玉如切泥”的昆吾刀,生生将那大腿粗的木桩一分为二,完完整整削掉了一节! 那被削断的半截木桩发出沉闷的重物坠落声,在地上滚了几圈,最后停在了外围的人圈前。 “快看啊!” 有那眼尖的已经看清了那木桩断口,惊声大叫起来:“这木桩中央居然还填了根实心铁柱呢!呦呵,好家伙,铁柱足有手臂粗呢!” 木桩里的把戏被人当众揭穿,那一高一矮,一瘦一壮两兄弟顿时闹得好生没脸,也不敢再多做分辩,将地上刀鞘拾起,连刀带鞘都一股脑儿塞给了阮暮灯,随后立刻收起摊子,背上行囊,挤开人群,捡着人少的胡同,灰溜溜跑得不见了影子。 阮暮灯左手捧着刀鞘,右手提着蛟角刀,在围观群众的叫好声和恭贺声中,回过头去,一脸茫然地看向自家师傅。 “这宝刀与你有缘。” 萧潇笑着冲他招招手,灯火中一双琥珀色眼眸,耀目似琉璃珠子一般。 “就该是你才配用它。” 第54章、七、游仙o6 看完杂耍摊上的热闹,又平白得了把宝刀,两人心情都很好,头凑着头一边说着话,一边继续逛着夜市。 “所以,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知道自己的斤两,光凭他自己,定然是万万不可能用没有开刃的刀一下劈开塞了生铁柱的粗木桩的,他看向别在腰间的蛟角刀,又看向走在身边的萧潇,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开口问个清楚。 “有这么难猜吗?” 萧潇嘴里叼着根冰糖葫芦,一边吃一边歪头笑道:“你刚才的状态,和那卖艺摊上瘦子的一拳一样,都是‘寄打’啊!” “那就是‘寄打’!?” 阮暮灯吃了一惊,声音也不由得提高了一个八度,“可……我这一无咒诀二无功法的,寄的又是哪路神仙?” 这回萧潇不答话了,只用手轻轻点了点自己鼻尖。 青年睁大眼睛,惊讶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虽然他一直都知道萧潇很厉害,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师傅原来已经厉害到了如斯地步。 他迟疑片刻,在一处墙根下停下脚步,拉住身边人的手,然后将蛟角刀从腰间解下,递到萧潇面前,“这刀应该是你的。” 萧潇一只手被阮暮灯虚虚拉住,另一只手还拿着串糖葫芦,骤然见青年来这么一出,不同意也不否认,只抬起头,隔着个面具认真地看着对方。 阮暮灯见他不说话,干脆低下头,将宝刀拴到他腰间,又重复了一次,“这应该是你的。” 萧潇看这青年那执拗模样,顿时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他想了想,淡淡一笑,“也罢,你现在的程度还驾驭不了这刀,先寄放在我这儿倒也可以。” 说完,也不再和阮暮灯纠结蛟角刀的归属,而是主动牵起徒弟的手,朝着灯火通明的街道深处继续走去。 &&&&&&&&& 两人又走走停停,边走边看,逛了约莫半个时辰,一条夜市便就快要走到了尽头。 这时萧潇忽然拉住自家徒弟,朝着街尾一个不起眼的小摊行去。 摊主是个七旬模样的老翁,一头银发梳得纹丝不乱,从弥勒佛面具下垂下的胡子也修得整齐,一对耳垂长而厚实,一看便是福寿双全的征相。 “陶翁。” 萧潇凑上前,热情地和老人打招呼。 “哎呦,原来是萧小友,好久没见到你了!” 老人推了推面上的弥勒佛,倾身凑近一点,看清来人是谁之后,立刻叫了起来,“距你上次来山神祭有多久了?唉,时间太长我记不清了……总有……半甲子了吧?” “我也记不得了,应该有吧。” 萧潇笑着和老人寒暄了几句,又向摊主介绍了身边的阮暮灯,一边说着话,一边在他的摊位上挑挑拣拣。 “哎呀,您老这儿今年怎么没有鲜桃了?” 他惊讶地问道。 “嗨,你都多久没来了!” 陶姓老者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些年山顶那泉眼枯了,小老儿那处水不够,桃儿都长不大,可惜、可惜咯!以后都没有鲜桃卖咯!” “咦?可是那舞云台上的泉眼?” 萧潇讶 分卷阅读82 异地问道。 “唉!不就是嘛!” 老人一面摇头叹气,一面从摊子边上摸出个宽口阔肚的大陶瓦罐来,揭开盖子,亮出里头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碧色小桃来。这些桃子都约莫不过小儿拳头大,全都去皮后对半切开,取了桃核,浸在晶莹浓稠的蜜水中,看起来很是诱人。 “虽然没有大桃子了,但这小雪桃是趁着鲜嫩的时候采摘下来,用上好的野蜂蜜和精盐细细腌过,拿竹签串上就可以吃了。口感甘甜微咸、鲜嫩爽脆、生津解渴,滋味也很是不错的,小友要不要尝尝?” “好啊,那就来一串吧!” 萧潇答应着,侧头看向自家徒弟,“你喜欢吃桃子吗?” 阮暮灯原本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旁边,忽然听到萧潇和他说话,先是一愣,随即乖巧地点点头,“喜欢。” 这时,陶姓老人已经收下十几枚铜板,又用长签子串好了七八个小桃,水灵灵湿哒哒地递给萧潇。 “可惜了,原本想带你来吃鲜桃的。” 萧潇接过蜜渍桃串,又客气地和老者道了别,转身领着阮暮灯走出了夜市。 两人寻了处僻静的院墙,萧潇摘了戴了许久的面具,今晚第一次在自家徒弟面前露出真容来。 虽是一身明朝古装打扮,但这人本来就长相古典,薄唇含笑,眉如远山,一双桃花眼儿,看人时眼尾微挑,一对琥珀色眸子映着街口红灯笼跳跃的火光,三分妩媚七分勾人,明明是平日看惯了的相貌,阮暮灯却觉得耳根发烫,被对方握住的手掌也不由得沁出了细汗。 萧潇笑着将蜜渍桃串递到阮暮灯面前,青年连忙将面具往上一掀,推到头顶,然后低下头,一口叼住最顶端的半个小桃,将它直接从签子上撸了下来。 两人就这么站在墙根下,肩并着肩,分食着几个甜滋滋脆生生的小桃儿。 阮暮灯一直微垂着头,指尖捻着块桃肉,安安静静地吃着。 期间他偷眼看了萧潇几次,发现他家师傅一直笑盈盈地看着他,那眼神说不出的……奇怪。 青年总觉得萧潇目光中好像带了两个小钩子似的,又像他那白狐模样时的两只毛茸茸的爪子,仅凭视线就搔得他喉头发紧、心头火热,连口中甜甜蜜蜜的嫩桃都跟白蜡似的,嚼在口中,竟然连一点儿滋味都品不出来了。 就这么心不在焉地吃完了桃子,阮暮灯两指上沾了些蜜糖,他心中正乱着,也没想那么多,就伸出舌,随意舔了舔。 “怎么,还没吃够吗?” 耳边传来萧潇含笑的声音,阮暮灯转过头,见他正捏着最后一小块指头大小的桃子,仓鼠似的一点点磨着牙,见青年楞楞看向他的表情,两眼立刻笑得弯了起来,“你还要吗?” “不……” 阮暮灯的话堪堪只说出了一个字,却见萧潇含着那一小块蜜桃,忽然凑过脸来,嘴对着嘴,将那块桃肉渡到了自家徒弟口中。 然而四唇并未一触即分,萧潇趁着青年因呆若木鸡的空档,舌尖推着那块蜜渍雪桃,挤开齿列,一起搅着对方那僵着不敢动的舌头。 阮暮灯只觉得脑浆简直要沸腾了一般,热血伴随着剧烈的心跳涌上大脑,轰隆隆冲击着鼓膜,令他在这一刻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可怜阮暮灯从来没有体会过如此滋味,骤然被默默仰慕又单恋了许久的心上人忽然来这么一下,一时间竟然惊大于喜,仿若吓掉了魂儿,跟个木桩子一般,呆呆站在那儿,让人就那么随便啃。 不过萧潇技巧明显要厉害许多,一条灵舌鱼儿似的,专挑那能上回过神来。 “嗯……” 阮暮灯轻轻点了点头,脸颊紧贴对方鬓角,感受着萧潇说话时吹在他颈上的温热吐息。 更鼓声渐远,片刻之后,终于听不见了。 “……走,我们去看日出。” 萧潇忽然拉住阮暮灯的手,指了指身后的院墙。 随后他不容自家徒弟多问一个字,就带着人腾身一跃,灵猫一般无声跃上墙头,又翻到墙内一颗大樟树上,顺着树杈,几下攀到别人家屋顶上,跟 分卷阅读83 飞檐上蹲着的两只嘲风一般,大赫赫往视野最佳的位置一坐。 “看,天要亮了。” 萧潇偎在阮暮灯臂膀上,指了指东面的天空。 这座山里的古怪村落依山而建,夜市尽头的这几座院落,恰好处于山势最高处,从两人的位置往东看去,抬头恰好能看到两山之间露出的大片天空,低头则能看到脚下蜿蜒如卧龙的长街。 此时天之将明,东方天地相接之处隐约露出一线鱼肚白,而夜市依旧灯火通明,红烛摇曳,形如一条发光的长带,沿着街道的轮廓延伸到山坳深处,几欲接入天边那线日光之中。 “时间差不多了……” 萧潇枕着阮暮灯的肩膀,朝阮暮灯微微笑了起来。他动作亲昵、神情柔软、发丝凌乱,脸颊红云未褪,即使只是两眼含笑,唇角微挑,也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妩媚情态。 “差不多?” 阮暮灯正想追问,就见脚下那蜿蜒长街上骤然升点萤火似的白光,同时那挂在街两旁的无数盏红灯笼,也似放飞的孔明灯一般,摇摇摆摆、飘飘荡荡地就浮上了半空之中。 一红一白两种颜色的光芒相互交织,很快便在黎明前的夜幕中汇成了一股光之洪流,如星光熠熠,又似萤火群舞,壮丽非常。 那光带游龙一般绕着村庄盘旋了一圈,期间有更多的白光从长街各处浮起,又融进光流之中。 东边天际越来越亮,流云呈现出炫目的金红之色,朝阳已在地平线上露出了一个月牙似的弧度。 这时不知从哪里吹来一股沁凉山风,不算很强,但足以将屋檐旁的樟树吹得枝叶哗哗作响。 半空中那股闪亮的光流,便随着这带着草叶与晨露气息的山风朝西方飞去——在太阳跳出地平线的刹那,隐没在了茫茫山林之中。 “那是参加山神祭典的山精野怪之流,天亮了,他们也该回去睡觉了。” 萧潇抬起头,伸手轻轻拂过青年的鬓角,又轮着下颌的轮廓,缓缓游移到他的肩颈处。 “至于你呢……” 他柔柔地笑着,白玉似的手指软软抵住青年的肩膀。 “是时候要醒过来了。” 说完,他根本没给阮暮灯任何反应的机会,手上猛一用力,就硬是将人从屋脊上搡了下去! &&&&&&&&& “咚!” 阮暮灯只觉得那自由落体的时间非常短,以他这般练家子的身手,居然来不及反应,就后脑一疼,结结实实撞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上。 这一撞虽然算不得很重,但着实很疼,而且令他头晕目眩、眼冒金星,一时间根本回不过神来。 就在他稀里糊涂坐起身,搞不清状况的时候,就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在身边响起。 “我的天,你居然睡到滚下床了!?” 阮暮灯睁开眼,正看到那几秒钟前还偎依在自己肩头的柔顺美人,这会儿正站在他面前,一身衬衣外套牛仔裤的利落打扮,睁大眼睛盯着他看,脸上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喂,别是撞到了头吧?” 见自家徒弟抱着被子,睡眼惺忪,满脸茫然,鼻尖耳垂两颊皆潮红未褪,呆呆楞楞,一副还未睡醒的模样,全然没有平日里的机灵劲儿,萧潇不由得有些担心,连忙蹲下,伸手摸了摸青年那磕在了地上的后脑勺。 “我刚刚敲门都敲半天了,都不见你出来,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你一咕噜滚到地上去了。” 他确定过阮暮灯后脑上不过磕出了一个鼓包,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大碍,又将手探到他额头上试了试温度,“是有点热,你脸也很红,今天不舒服吗?是不是感冒了?” “没有……” 阮暮灯紧紧拽住怀中被子,用力摇头,声音有些磕巴,“我、我睡过头了……” “真没事?” 萧潇不放心,又凑过身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了贴徒弟的,感觉那温度虽有些烫,但看他面上红霞未褪,鬓角汗水点点,应该不是发烧,倒像是睡得热了。 他又捉住对方肩膀,左右上下仔仔细细看了一轮,确定真没有什么异状,才站起身来,微笑叮嘱道:“都七点了,快起来,洗漱干净出来吃早餐,等会儿我带你去附近逛逛。” 说完,他又弯腰在阮暮灯头上呼噜了一把,只把对方一头软软的短毛糅得比鸟窝还像鸟窝,才转身出了房间,又贴心地替他掩上了房门。 阮暮灯楞楞地坐在地板上,沉默了许久,才将头埋进被子里,喉咙中滚过一声呜咽似的叹息。 早餐是黄伯夫妇蒸的一大笼甜软的糖糕,配上香气浓郁的糊羹,在仲春还有些寒意的山间清晨中,热腾腾地吃上一顿,很是滋味。 不过拾壹并未和几人同席,只匆匆跑出来,从蒸笼里顺走几只糖糕,便一溜烟跑出道观,不知上那儿野去了。 阮暮灯坐在萧潇旁边,仔仔细细吃完老人们辛苦做出来的羹汤糕点,又很自觉地帮着他们收拾了碗筷,还给院墙后头的菜地浇了水,这才换了身整齐衣服,和自家师傅出了门。 两人沿着山间小道,漫无目的地晃悠着,边走边聊,个把小时后,就来到了山顶上。 “从这儿往四周看,风景还挺不错的。” 萧潇朝四周略一比划。 “当初师傅选中这渺无人烟的地儿修了咱那破道观,就是看中此处前有靠山,后有活水,连绵似龙卧于野,龙脊峻而不险,是个藏风聚气的好地方。” “唔……” 阮暮灯学了这些日子,于风水一术上也算小有进益,虽距那寻龙点穴的本事还差得很远,但此时登高望远,视野开阔,又是在师傅点拨过后,自然能看得出师祖选这山头建观的道理——他们现在站的,应该是“龙首”的位置,而山腰的道观,怕应该便是“龙目”所在了。 萧潇侧头瞥了自家徒弟一眼。 他总觉得这小子今天有点儿奇怪,看起来蔫了吧唧的,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总有种心不在焉地感觉。 不过既然对方不想说,他也没有盘根就底的打算,只是不动声色移开了目光,抬手指了指对面一座山峰。 “那儿是这里最高的山头。” 萧潇笑着继续说道,“名叫‘舞云台’,因地势原因,雨水颇多,只要是下过雨后,春夏清晨常常能看到山顶云雾缭绕,随山风飘然若舞的画面,所以便有了这个名字。” “什么?” 阮暮灯猛地扭过头来,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你说那山叫什么名字?!” “……” 萧潇蹙起眉,奇怪地看向忽然来了精神的自家徒儿,“叫‘舞云台’啊,怎么了?” “……如果……真的有‘舞云台’的话……” 阮暮灯的记忆力实在很好,即便只是在梦 分卷阅读84 中,即便只是梦中的师傅随便说过的一个词儿,他依然记得清清楚楚——他分明就记得,梦里的萧潇和那姓陶的卖桃老翁对话时,就曾经说过“舞云台”三个字! “那儿,是不是还有一眼山泉?” 他颤声问道。 “我记得以前……似乎是有的。” 萧潇看向他的表情越发疑惑了,“不过,早就干枯了好久了,你怎么知道的?” 阮暮灯没有回答,只是微微垂下眼,沉默片刻以后,才轻声说道:“我想去看看那泉眼……” 第56章、七、游仙o8 两山的距离虽然看上去并不远,但若是要下到山脚,再一路沿山道绕到对面舞云台去,怕是够他们走到太阳下山的。万幸的两山之间有一条索道,虽然年久失修,很是残破,许多处别说扶手,连足下木板都断裂消失了,不过萧潇和阮暮灯两人身手那都是不用说的,走这险径那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一个半小时后,师徒两人已经站在了舞云台半山腰上,萧潇抬手指了指一处陡坡背阴处,“我记得泉水应该就是从那儿冒出来的,但是早就枯了……唔,得有十好几年了吧?” 阮暮灯看了看周围地形,两下功夫攀上陡坡边上一颗歪脖儿黄杨,又抓住垂落的爬山虎,三下五除二翻上去,俯身查看坡上土壤。 j省降雨量不少,植被繁茂的山林,时长会有山泉冒出。 青年在坡上仔细寻找了一阵,很快就发现了泉水经年冲刷出的小溪遗迹,又顺着痕迹溯源而上,终于在百步开外找到了旧时泉眼所在。 那泉眼不大,位于一处峭壁之下,头顶长了一颗繁茂的野柿树,似乎是因经年的断枝落叶与腐烂的柿泥不断堆积,最终阻塞了泉眼,使得山泉断流。 “唔,原来在这里啊。” 萧潇不知什么时候也跟着阮暮灯爬上了坡来,这会儿正猫眼看向那断流的泉眼,看青年折了根纸条,正在拨弄那泉眼上覆盖的烂叶枯纸与一层红褐色的柿泥混合物。 “我想把这里清理出来。” 阮暮灯转头看向师傅,“看看能不能让这眼泉重新出水。” 萧潇顿时十分无语。 他不知平日里乖巧听话到甚至有些闷骚的青年,怎么就非要跟这隔了山头的一眼破烂枯泉杠上了。 “你打算就用这个挖吗?” 他指了指阮暮灯手里那根小树杈儿,凉飕飕地说道:“我看不如徒手挖可能还比较快一点。” “我先回去,问黄伯借个铲子。” 阮暮灯今天帮过农,自然也是见过道观后院那放农具的小房间的,里头当然有铲子。 可是这一来一回就要足足四个小时,现在日头已近正午,连上清理这些枯枝烂叶腐土陈泥的时间,怕是得忙到天黑去。 萧潇不知自家徒弟今天是抽得什么风,但看对方态度坚决,劝不动说不听的,干脆摆了摆手,也就随他去了。 于是两人就这么折回了道观,萧潇是说什么也不肯陪阮暮灯再跑这一趟,只看着青年匆忙扒了一碗饭,就拿上铲子和电筒出门,一直到太阳完全下山,才看到人一身泥污灰头土脸地回来。 “怎么样,泉眼清理出来了?” 萧潇坐在徒弟房间里,大赫赫地翘着二郎腿,看青年低头从木盆里掬水洗漱。 “嗯。” 阮暮灯正用毛巾擦着脸,听到师傅带些调笑意味的询问,老老实实地回答,“清理干净了,又在那处的土层挖了半米,泉水就重新涌出来了。” “哦~” 萧潇长长地回了一句,“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今天折腾这一趟,到底是为啥了吗?” “没……没什么……” 阮暮灯脑中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昨晚那些香艳旖旎的片段,埋在毛巾里的一张俏脸顿时又涨了个通红。 可怜他一不能老实回答师傅的问题,二又不擅长说谎,额头急出一层热汗,用力摇了摇头,“就,听说有这么眼泉枯了,觉得挺可惜的,就想帮一帮……” “你这是想帮谁呢?” 萧潇上身前倾,凑近阮暮灯一些,一双琥珀色眸子似笑非笑,在油灯下闪着奇异的光彩,似乎能穿过那血肉皮囊,一直看到人心里去,“还有,你又是听谁说的……” 阮暮灯答不出来,只咬着嘴唇,别过脸不说话。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片刻,萧潇轻声叹了口气,先行妥协,伸手拍了拍自家徒弟的肩膀。 “行吧,你不想说就不说吧。” 他笑了起来,眼中厉色在一瞬间消融得一干二净。 “毕竟小孩儿大了,总会有自己的秘密的……行了,你快把衣服换了,外头三人等我们吃晚饭已经等了很久了。” 晚饭依然是简朴的农家菜,一群人说说笑笑,气氛倒也和乐融融。 只是阮暮灯注意到,坐在他对面的拾壹总是偷偷拿眼瞅他,然而一旦两人目光相触,那小家伙又总会飞快地把脸埋进饭碗里,假装专心吃饭,像是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似的。 这古怪态度实在太过明显,于是青年饭后就多留了个心眼,当那小孩儿又抱着一床被褥,说是要帮他更换时,阮暮灯客气地将人拦在了门外,根本就没让他进屋。 昨天经历一夜乱梦,今天又劳累了一天,虽然阮暮灯心里头仍然惦记着昨晚那奇诡而又糜艳的梦境,精神上兴奋非常,但依然一沾枕头,就觉得眼皮如同灌了铅一般,再也睁不开,不过三息过后,就已经迅速会了周公。 &&&&&&&&& 绵密而沁凉的雨水滴在他的脸上,阮暮灯从睡梦中一个绪瞬间满满塞住,满到几乎要将他涨裂了。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梦境是不是什么山精野怪的鬼蜮伎俩,又或者是什么幻象梦魇之类的术法,但那么活生生的一个萧潇,那身风流气态、淡定从容和一娉一笑间的万种 分卷阅读85 风情,全都如此逼真、如此鲜活,又有谁能模仿得出来? 心绪如波翻覆,阮暮灯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 他一跃而起,几步迈过这短短的一段距离,张开两手,将那人紧紧搂在了怀里。 那画着栩栩如生的艳丽紫阳花的油纸伞从萧潇手里滑落,掉落在了地上,伞面上那团团紫色与蓝色的花球就似真正的落花般,被雨水彻底打湿。 只是两人谁也没有余裕关心这些。 他们只是紧紧搂住彼此的肩背,面具被掀到了脑后,如同沙漠里久行的旅人终于找到了救命的水源,四片唇瓣绵绵密密地交叠在一起,舌尖相抵,交换着彼此的呼吸,热烈得似要将对方吞进腹中一般。 “阿阮……唔……” 萧潇艰难的从青年的缠吻中挣扎出一点空隙,唇角还挂着一缕银丝。他伸出舌头,快速地舔了舔那抹水渍,鼻息急促而火辣地吹在阮暮灯唇间,“我们换个地方……” “嗯?” 阮暮灯其实并没听清萧潇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含含糊糊地答应着,嘴唇已经追了过去,想要继续几秒前那的意思,手劲儿极大,直把青年拉得两颊酸疼,怕是肯定已经留下指痕了。 “……萧……潇……” 几秒钟前还任由他揉搓摆弄的师傅,现在一副穿戴齐整,表情肃然的模样站在他床边,隐隐中还又透出了那股不可捉摸的世外高人派头,阮暮灯一时间压根儿没法回过神来,只呐呐地蠕动着嘴唇,细若蚊蚋似地叫了一声。 “你这是被拾壹那小混蛋给恶作剧了。” 萧潇也不管徒弟那呆呆楞楞的样子,单手架住阮暮灯的一条胳膊,一个巧劲儿就将人硬是给拽了起来。 “这……萧潇!” 阮暮灯那游移在外的三魂七魄才终于总算归了位,这时才察觉出自己裤子某处那不一般的湿滑触感,只觉得又惊又怕,好在还有一床被子挡住,才没有在自家师傅跟前丢掉那仅剩的一点儿脸面。 “看,就是这个。” 萧潇指了指阮暮灯刚刚睡着的瓷枕。 天色还没亮起来,也不知现在究竟是几点了。床旁的高脚小案上摆着一盏油灯,是房间里现在唯一的照明。 因为这道观连电都没通,活像是时光停滞在民国时的古董似的,里头的布置也古色古香到可以直接拍时代剧的缘故,阮暮灯一直都没觉出床上放的是旧式瓷枕而不是鸭绒枕头有什么违和感。但此时萧潇却告诉他,这白底青花,绘着高山流水,模样普普通通的一个瓷枕,竟然是拾壹那只小刺猬精特地搞的一个恶作剧。 “这就是传说中的‘游仙枕’,你听说过吗?” 阮暮灯迷茫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游仙枕”的大名,他自然是听 分卷阅读86 说过的。 王仁裕所著艺术《开元天宝遗事》有云:龟兹国进奉枕一枚,其色如玛瑙,温温如玉,制作甚朴素。枕之寝,则十洲、三岛、四海、五湖尽在梦中所见,帝因立名为游仙枕。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等传说中能见十洲四海的宝贝竟然就这样轻轻巧巧被他枕了两夜。 “这个枕头,自然不是龟兹国进献的那只,只是由不知哪朝哪代哪位法力高强的术士,仿照游仙枕的原理重新做的。这玩意儿是我师傅,也就是你师公当年的收藏,后来我继承他这破道观,就给一起收到库房里许多年了。也不知被拾壹那小鬼从哪里给翻了出来,搁你房间里让你‘做美梦’了。” 阮暮灯脸上通红,好在房间里光照不足,在昏黄摇曳的烛光中,他这不自然的红晕还不算显眼。 他慌慌张张地企图辩驳,只是声音听起来有些抖,明显就是底气不足:“我、我是做梦了……但是……” “唔,我明白的。” 萧潇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也不打算追问青年到底梦到了什么,只是笑着继续解释道:“睡着这个枕头,的确能在梦中游历百川,体验一场如仙如幻的神奇经历,但若是睡得久了,就会一夜比一夜更加沉溺,渐渐就会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界限了。” “我……” 阮暮灯羞得不敢看萧潇的脸,双手紧紧攥住被子,不知该说些什么。 “好了,没事了。” 萧潇伸手,温柔地揉了揉青年汗湿的头发。 “我看你今天白日时的表现,就知道肯定有什么问题。然而你一直都跟在我身边,能遇到什么东西是我都没察觉的?再看小拾壹今早那心虚的小模样,抓着他一审,就知道这小破孩儿竟然因为你当了我的入室弟子就想要捉弄你,偷偷从库房里把游仙枕顺出来,搁到你房间来了。” “可是……” 阮暮灯下意识地咬着嘴唇,“可如果只是梦,那为什么……” 他想问为什么梦中的事会与现实重叠,他梦中那么真实的长街、夜市、鬼面、流光……以及那蛟角刀、寄打、陶翁……还有过分真实的他的师傅……真的都只是一场幻梦吗?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萧潇忽然背出《庄子齐物论》中的一段,朝自家徒弟眨眨眼。 “所以,不要在意你究竟是那梦蝶的人,还是梦人的蝶,无论你在梦中经历了什么,只要将它当成是一段奇妙的历程就行了。” “嗯……” 摇曳的灯火中,阮暮灯注视着萧潇笑意盈盈的双眼,轻而缓慢地点了点头。 模模糊糊地,青年觉得,他的师傅也许是冥冥之中察觉到什么,却故意不点破、不说穿、不细问,让一切都维持着现在的模样,他可以继续当那个尊师重道的乖徒弟,而对方也依然是那个对他慈爱宠溺的好师长。 “好了,时间还早,你接着睡吧。” 萧潇手指在阮暮灯鼻尖上戳了戳,然后从一旁立柜里摸出个决明子芯的枕头来,递给还直愣愣盯着他看的小弟子。 “不过,看你刚才那恨不能长睡不醒的样子,游仙枕是绝对不能再枕了,换成这个吧。” 随后,他替阮暮灯给吹了灯,又拍了拍裹进被窝里的青年,才抱着那游仙枕起身出了房间,还替榻上的人将房门也一并掩上了。 阮暮灯蜷在被窝里,伸长耳朵听着自家师傅的动静,直到脚步声远去,他才一骨碌翻身坐起,准备摸黑收拾自己那还湿着的裤子。 然而,就在他翻开被子的时候,一件硬邦邦的小东西从里头滑落出来,掉在了他的手边,阮暮灯连忙拾起,借着窗外的月色一看——竟然是一支木质的发钗! 那古朴式样,那红褐木料,以及顶端祥云流水的简结纹路,都与他在梦中收到的陶翁的赠礼一模一样! 阮暮灯盯着那发钗,久久不能动弹,沉默许久,才终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他感到自己心中,似乎有什么沉甸甸而热腾腾的无形之物,直到这时,才似乎终于得到了仿若尘埃落定的感觉…… &&&&&&&&& 萧潇和阮暮灯在知了观里一共停留了三天,第四日清晨,两人吃过早饭,就决定下山返程了。 自从白家的小拾壹用游仙枕捉弄客人被萧潇抓包之后,怕是经了一顿好削,这几天都无精打采萎靡不振的,乖得不敢作一点儿妖。而且似乎是因为脸皮薄绷不住,都不敢怎么出现在受害者面前,连一日三餐都躲在后厨里偷偷摸摸的吃,不知情的人看了,简直会以为他是个旧社会里饱受迫害的小可怜,让阮暮灯都莫名产生了点欺负小孩的负罪感了。 这天萧潇和阮暮灯下山的时候,小拾壹被黄伯拎着后脖子从哪个旮旯里给提溜了出来,让人亲自给两人送别。 “再、再见……” 拾壹耷头蔫脑地垂着眼,没有残疾的那只手在胸前摇晃两下,轻声说道。 “还有呢!?” 黄伯一个普通人,却一点儿不怕这成精的小妖怪,一只蒲扇大手结结实实拍了他后脑勺一下。 “我……” 拾壹垂着头走到阮暮灯面前,嗫嚅两声,挤出了三个字,“对不起。” 其实阮暮灯本来就没置过这小屁孩模样的刺猬精的气,冷不丁听到这一句,倒是有些哭笑不得,他伸出手,摸了摸小孩儿光溜溜圆滚滚的脑袋,笑着回了句,“没关系。” 然而,却不知这带着笑的回答哪儿戳到了这娃的点,小刺猬忽然就炸了毛,他抬起头,狠狠瞪着阮暮灯。 “呸,你别得意!” 原本还乖得像小兔儿似的小孩,此时仿佛现出了原型,一身无形尖刺都竖了起来,“我听说,你也是十八岁才被萧潇收做徒弟的!等过几年,我、我再长大一些,也去给萧潇当徒弟,顶了你的位置!” 说完,也不顾在场众人脸上或惊诧或好笑或无奈的表情,伸腿在阮暮灯小腿上踹了一脚,然后一扭头,一溜烟蹿进了院子里,不见了踪影。 黄伯和他夫人没想到最后竟然来了这么一出,和两人说了几句好话,匆匆道别之后,也一前一后进了院子,显然是去找那只炸毛的小刺猬去了。 “这混账小子!” 萧潇在旁围观了全程,此时都给气乐了,他伸手搭住自家正牌徒儿的肩膀,把人往自己这边搂了搂,边往下山的路走,边凑着头对阮暮灯说,“别管他,过几年等他再大点儿,我就把人给白太奶奶送回去,省得麻烦!” “嗯……” 阮暮灯点点头,脸故意朝萧潇说话的方向转了转,好感受对方吹在他耳朵上 分卷阅读87 的那点温热的吐息。 “带徒弟这么麻烦的事儿,有你一个就够费心的了。” 萧潇玩笑似地打趣道:“以后,我也就你这么一个徒弟了,可指着你给为师养老呢!” “好。” 阮暮灯答应着,没有半点犹豫,“我以后会一直陪着你。” 第58章、八、鬼来信o1 这一日是农历二十八,雨刚刚停歇,残月隐没在厚实的云层之中,肉眼根本找不到踪影,天幕暗得出奇。 晚上十一点,a市近郊有一片高级别墅群,以“客户独家定制”为噱头,每栋建筑外观和内部结构装潢都有些许差异,前后各一个花园,后面的花园里还带着泳池。 这片别墅区半年前才刚刚售完二期楼盘,诺大一片围墙圈起的规划地中,只有东南角疏疏落落散建着三十多栋已经完工的花园别墅,这些别墅又多是有钱人买来做度假或投资用的,自住的少之又少,在这个时间里,竟然只有两栋房子还亮着灯,让整个别墅区显得格外冷清与阴森。 最靠东面的一栋别墅,虽然没有亮灯,但屋子里却有人在摸黑活动。 别墅一层侧面有一个车库入口,打开院门之后,私家车可以径直从车库驶出马路,车库深处还有一扇不起眼却异常厚实的小门,通往在设计时便专门让人设计出来的地下室。 此时屋子的主人穿着一套全黑的宽松棉质家居服,并没有开灯,手里只举着一盏摇摇曳曳的煤油灯,像个游荡在城堡中的中世纪的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打开门锁,推开实木制的厚重门板,一步步慢慢走下通往地下室的狭窄扶梯。 地下室里的温度非常低,已经到了零度以下,从天花板通风口里吹出的空气又干又冷,没有一扇窗户,屋门紧闭的时候,简直就跟个冷冻库没有任何区别。 黑衣男人依然没有开灯,将手里的油灯放在靠门的一张桌案上,便朝着冷得足以冻僵人的室内走去。 他身上的家居服只是普通的春秋款式,并不厚实,但男子却似乎根本感觉不到这刺骨的寒意一般,步履如常,行动间丝毫没有一丝瑟缩。 昏暗的煤油灯照明中,勉强可以看清地下室的布置。 左侧靠墙处是一排排架子,上面乱七八糟摆着许多东西,右侧则像旧时的大通铺一般,地上铺了许多张苇席,占了整个房间超过三分之二的空间,席子上头排列着若干具长形的东西,虽然上头都盖着席子,却不难看出那是一具具人形,粗略数来,也有六七具之多。 “这里都是阴时阴月出生的躯体,而且三魂七魄都已除尽,你现在魂魄虚弱,选这样的肉体夺舍是最合适的。” 黑衣男子一边说着,一边从上衣侧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心时,上头趴着一只肉乎乎的褐黄色大蛆虫。 “你觉得这具身体怎么样?” 男人一边说着,一边揭开靠墙数来第三具人形身上盖着的草席,下头露出一个青年人的脸来。 即使照明昏暗,也不难看出,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全身□□,身材高大,五官英俊,和阮暮灯长得有五六分相似,尤其是笔挺的鼻梁和薄削的嘴唇,更是仿若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这人此时双眼紧闭,脸色灰败,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除了鼻翼还在微微翕张,显示他依然还有呼吸之外,根本看不出半点儿活人的样子。 黑衣男子手里的肉蛆奋力扭动身体,把自己摆成了个“s”型,似乎在表达着什么绪。 “怎么,你不喜欢吗?” 男子蹙起眉,露出困惑的表情,思考片刻之后,又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也是,用了这具身体的话,的确不方便再出现在那两师徒面前,很多事情就不太好安排你去做了……” 说着他揭开了旁边一具人形的草席,这次露出的是一具年轻的女性躯体,“那么,用这具吧,”说着他低头看向手心里的肉蛆,“你觉得呢?” &&&&&&&&& 从j省正式拜师归来后大约半个月,阮暮灯在港城的电影《粉饰》就正式开机了。 赶在开机前,身为全能助理的3子将阮暮灯的行程安排得密密实实,好不容易终于将诸如杂志拍摄,网站采访之类的琐碎工作全部清理完毕,腾出满满当当的三个月档期之后,就带着人飞去了港城。 四月底的港城,已经有了初夏的感觉,街上行人衣物明显变得轻薄,甚至有不少人已经换上了短袖。 阮暮灯和3子飞到港城的时候是黄昏,剧组安排了保姆车到机场接人,两人拖着以艺人而言显得尤其少地可怜的两个行李箱,坐上了一辆银色面包车。 “哇,程家长子居然意外坠楼耶!真是太吃惊了!” 保姆车上,3子翻着随手在机场买的《雪梨日报》,对头版头条发出了惊叹。 “系啊,我们也觉得好突然呀!”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面相敦厚,头顶已秃,是个特别开朗健谈的人,一听到3子的话,立刻用带着浓厚港城口音的普通话答道:“不就是去参加个朋友的婚礼嘛,居然就从酒店顶楼花园坠楼了,真系谁能想到啊!” “人好好的怎么会从楼顶掉下来?” 见有人愿意八卦,3子干脆卷起手里的报纸,半身前倾,兴致勃勃地听司机大叔继续说下去。 “警方调查只说是意外。” 司机在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灯前停下车,趁这个空档回头看了看后面的两位听众。 “据说是黑天鹅宾馆楼顶花园的栏杆松脱了,程大少当时正好撑在那儿,结果围杆一断,他就翻下去了,吧唧一声——摔在大马路上,整个人都成肉泥咯!” 地中海的司机大叔显然很有讲故事的天赋,说得绘声绘色。 “不过当时现场只有程大少一个人,没人看到他是怎么掉下去的……唉,鬼知道这么豪华一个五星级酒店,也能围杆年久失修摔死人啊!还有啊,想起来也是奇了怪了,你们说,婚宴明明在三楼大宴会厅举行,程大少他没事干嘛非要在新娘新郎致辞的时候还跑到楼顶花园去吹风啊?不然也不会死得那么惨了!” “原来还有这么蹊跷的细节!” 3子面上兴致更浓,仿佛本格推理片中的侦探一样,摸着下巴说道:“程大少当时会不会是约了谁在顶楼见面啊?” “没有啊。” 红灯转绿,司机大叔缓缓启动车子,同时回答道:“花园入口有装监控,当时只拍到程大少一个人,慌慌张张地从电梯里跑出来,一边回头一边对着空气大喊大叫,然后闷头冲进了花园里……” 说道这里,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变得神神秘秘的。 “好多媒体 分卷阅读88 都猜测,他当时要不是嗑药了,就是撞鬼了……” 阮暮灯对港城的名人几乎没有任何了解,所以也并不知道两人口中的“程大少”到底是何来头,但听两人的对话,却让他想起岳嘉鸿岳大老板先前遭遇的喜气鬼和丧气鬼,心中默默猜测,那位坠楼的少爷,是不是也是死于类似的鬼物作祟。 “啊,还有!” 司机大叔想了想,又接着说道:“我们这个剧组里啊,邓导和程家也很熟的,听说还有亲戚关系呢!前几天也去参加了程大少的葬礼,唉,听说因为摔得稀巴烂的,遗体整容都没用,告别式上都不敢让人看呢!” “哇,真是太惨了!” 3子配合着司机的讲解,露出惊叹的模样,两人又借着这个案子发散了几句,很快就将话题扯到了其他八卦上去了。 半小时后,保姆车到了剧组下榻的酒店,阮暮灯和3子谢过热情的司机,走进酒店的时候,副导演已经领着两个场务在大堂等着他们了,简单的寒暄过后,两人办理了入住手续,便算是正式入组报道了。 晚餐是直接送到房间里的,是这家酒店相当出名的烧腊三拼和焗龙虾饭,外加一盘油亮亮的腐乳通菜。 这会儿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八点,两人早就饿了,也没心思收拾行李,将几个餐盘往套房吧台上一摆,迫不及待地坐下就吃。 “你们刚才在车上聊的那人是谁?” 趁着吃饭的功夫,阮暮灯终于有机会问一问他好奇的事情。 “你说程大少吗?” 3子夹起一块猪颈肉,塞进嘴里,随即眯起眼,露出了吃到美味时那种满足的表情。 “‘程大贵’你肯定听说过吧?就是港城最有名的金饰珠宝连锁集团,在东南亚都很有影响力的那个。至于那坠楼的程大少,就是‘程大贵’现任当家程云天的大儿子,今年四十岁出头吧,如无意外,也应该是集团下一任继承人了。” “原来如此……” 阮暮灯虽然是个山里长大的土包子,但好歹是进了娱乐圈的人,《o时代》啊《溏心x暴》啊一类的商战剧还是看过一些的。 “以他的身份,突然发生这么诡异的坠楼意外,的确很难让人不往其他可能性上猜呢。” “所以啊,”3子一边吃着焗饭,一边回头指了指丢在桌上的那份《雪梨日报》,“很多人都猜这说不定又是什么兄弟阋墙、财产争夺之类的大家族阴私,不过警方查到现在也没查出什么,估计这事情最后也八成只能当意外结案了。” 第59章、七、鬼来信o2 “这具身体,你觉得怎么样?” a市近郊的别墅区最东侧的一栋别墅里,依然是深夜,屋子的主人却没有再呆在阴冷诡秘的地下室,而是在二楼温暖舒适的客卧。 卧室的大床上躺着一个年纪约莫二十六七岁的年轻女性,全身上下只披着一件柔软的毛巾浴袍,并没有系上绑带,就这么随随便便地两襟大敞,露出她白净的肌肤和姣好的身材。 但坐在床边的黑衣男人,看向女子的目光,却不带半分正常男性看待漂亮的女人胴o体时应有的兴奋,反而如同看的是服装店里的模特假人一般,目光冷漠淡然,连半丝温度也没有。 床上的女人艰难地爬起身,动作有些僵硬,手肘支着床铺,两脚试探着摇摇晃晃踩到地上,又似乎因为使不上力气,整个人往前一扑,径直跪在了床旁的地毯上。 黑衣男子坐在距离床铺约莫有三步远的摇椅上,两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漠然地看着女人摔倒在地上,根本没打算动一动扶一把。 “还行……” 仅穿着浴袍的女性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一脚深一脚浅地试探着走了两步,“适应起来……果然、比先前两个……快多了……” 女人说话的语速很慢,断断续续有些磕巴,咬字也不够清晰,但声音十分清脆,带着这个年纪的女性特有的娇嗲韵味。 “不过、这张脸……不好看。” 女人跌跌撞撞走到梳妆镜前,两手撑住台面,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她现在所用的这具身体,长着张略有些圆润的鹅蛋脸,鼻梁不够挺拔,鼻翼也略有些宽,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睡得太久的缘故,两眼浮肿,一双单眼皮的眼睛就显得更加细长了。 的确,这样的长相,只能算是中游水准的普通,和“娇艳”、“美人”之类的形容词没有多大关系。 “嫌不够漂亮的话,只要去做个整容就行了。” 黑衣男子唇角一挑,露出一个冷冰冰的微笑,“明天就去,个把月之后,我还有重要的工作要交给你。” “嗯,只要、能变漂亮。” 女人点了点头,又抬起手,揉了揉自己浮肿的眼皮。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都想问你来着。” 黑衣男子变换了一下交叠双腿的姿势,从镜子中看向那仍然在注意着自己容貌的年轻女性。 “当年随你一起葬入墓里的陪葬品之中,有没有一只玉蝉?” “玉蝉?” 女子回头看向黑衣男人,还有些木然的脸上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对,就是用玉石雕成的蝉形小件。” 黑衣男子耐心地解释道:“大概长一寸半左右,用十分罕见的墨玉雕成,最大的特征,是两只翅膀尾端彼此交叠,组成一个形似阴阳鱼的圆形装饰。” 说着,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我猜那玉蝉大概是做压口用的。” “没有。” 女人仔细想了想,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下葬的时候、血肉被蛊虫……啃、啃尽,只剩一副枯骨,根本、根本没有压口。” “竟然是这样。” 男人蹙起眉,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摇椅扶手,似乎陷入了思考一般,自言自语道:“当年师傅说那玉蝉应该是随葬在某个元朝贵族的墓里……原来并不是郗家村那一座……” 他想了想,忽然又笑起来,“不过不在郗家村也好,不然我还得想办法再进去一次把它从墓里挖出来,估计还挺麻烦的……” “你找、那玉蝉做什么?” 年轻女人一直盯着男人脸上的表情变化,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 “这就不是你应该管的事了。” 男人摆摆手,话题干脆利落地一转,“我交代你的事情,都记清楚了?等你整好容之后,就尽快到港城去,顺便帮我将东西交到雇主手里,明白了吗?” &&&&&&&&& 两天时间里,电影《粉饰》的演员66续续都进了组。 作为十分讲究风水的港城导演,洪双发在某大师钦定的良辰吉日与一干主创搞了个隆重的开机仪式,便正 分卷阅读89 式投入了拍摄之中。 第一天的戏安排在酒店花园里,没有需要阮暮灯参演的部分,不过作为一个半路出家,没有多少表演经验的菜鸟新人,他相当自觉地抓紧机会旁观其他人的表演,同时可以借着这个机会,熟悉洪大导演的监导风格以及现场的机位分布。 与大半年前拍c牌运动饮料广告时相比,洪大导演似乎憔悴了许多,头发花白了大半,人也消瘦了一圈,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很是萎靡,连肩膀上也似乎压着什么重物一般,背脊都忍不住向前倾着。 ——不,等等,不是“似乎”,而是真的有哪里不太对劲…… 阮暮灯盯着洪双发的背影,心随意动,慧眼便已经睁了开来。 在慧眼所及之中,阮暮灯清楚地看到,在洪大导演左侧的肩膀上盘踞着一团黑影,若是非要形容,那么和他曾经在坟场岛上见过的柠檬男孩组合舒耀嘴唇上的阴影有七八分相似,萧潇曾经对他解释过,那是因为“口业”聚来的污秽之气。 但洪双发肩膀上的黑影,却远比舒耀带着的一团要大上许多,虽然看不出具体形状,但猛地看起来,简直就像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坐在他肩膀上一样…… 阮暮灯想了想,站起身,和3子简单交代了几句,就躲回酒店的房间里,从随身行李中找出空白的符纸和朱砂毛笔,凝神静气画了一张驱邪除晦的符咒,点火烧尽,将灰烬倒入水中,又用个小纸杯将符水装了,端到了片场里。 “喂,你打算现在就动手吗?” 3子看到阮暮灯手里端着的纸杯,顿时风中凌乱了,“这……你这肯定要得罪人家洪大导演的吧?别好心办坏事啊你!” “既然我已经发现了,就还是应该帮一帮的。”阮暮灯指了指天上的日头,“现在是正午阳气最盛的时候,今天又是晴天,正好可以晒到太阳。” 他朝自家助理笑了笑,“现在动手效果比较好,换成其他时间,我担心弄不走他身上那玩意儿。” “唉,随便你吧!” 3子头疼地摁着太阳穴,别过脸懒得看了,“希望你等一下演技好一点儿,不要让人家看出你是存心的。” 劝服了3子之后,阮暮灯便端着那小纸杯,装作若无其事一般,晃晃悠悠走到洪双发身后,凑上前去,假装探头看他面前的画面监视屏。 他的举动再正常不过,洪双发和身边的场记杂务等人也不甚在意。 阮暮灯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直到一幕拍完,洪双发大喊一声“ok!”然后站起来的时候,他立刻将手里的小纸杯一倾,大半杯水就这样正正倒在了洪大导演的左肩上。 “我丢!” 这一下实在来得太过突然,洪双发条件反射爆出了一句港城方言的粗话,跟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蹦两步开外,一脸愕然地瞪着阮暮灯这个始作俑者。 “对不起、对不起!” 阮暮灯心想3子说得对,果然到了考验他演技发挥的时候了。 他立刻装作慌慌张张的模样,一边道歉,一边抢上两步,抬手就去拍洪双发肩背上的水,尽量将一个冒冒失失不谙世事以至于不小心闯了祸的新人形象演得到位一点。 而在他的慧眼之中,盘踞在洪双发肩膀上的那团黑影在接触到符水之后,立刻像浇了水的盐粒一般,飞快地消融下去,再经他的手那么几下拍打,便随即灰飞烟灭,再也不剩半点踪影了。 此时旁边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反应过来出了什么意外,好几只手伸过来,纸巾手帕什么的递了差不多足有半打,阮暮灯接过其中一张,飞快擦干洪双发外套上的水渍。 “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 符水擦得差不多了,阮暮灯后退一步,盯着洪大导演肩膀上的一片深色水痕,脸上的愧疚无比真诚。 “没关系、没关系。” 洪大导演似乎心里很烦,也没有心思和这小年轻计较,只是胡乱摆了摆手,强压着脾气,“阮先生你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干活好吗!” 3子看准机会,连忙上来将人拉走,一边扯着阮暮灯的袖子还一边低声抱怨道:“我就说你会得罪人吧,这下好了,接下来的三个月我看你怎么办!” 阮暮灯只是笑笑,任由3子数落,并不回嘴。 待两人走开之后,洪双发一屁股坐回到他的椅子上——就在屁股坐实的瞬间,他忽然睁大眼睛,然后抬手按了按被水泼湿的左肩,又转了转胳膊,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第6o章、八、鬼来信o3 那天晚上,阮暮灯接到了萧潇的电话。 通话中杂音很大,似乎萧潇那头信号不太好的样子,再经过内地与港城之间不同服务商足有两秒以上的信号延迟,阮暮灯在听筒里听到的自己的声音还远比萧潇的声音来得清楚。 这让他很是泄气,原本打算好好和自家师傅聊上一阵,但这么糟糕的通话效果,想要多说几句基本都成了奢望。 “我现在和老爷子的人马在秦岭的山里,这儿有点事需要我帮忙。” 电话那头传来萧潇经过电波过滤后有些失真的嗓音,“明天大早我就进山里去了,可能有好几天时间没办法再和你联系了。” “嗯。” 阮暮灯轻轻应了声,“你那边的事儿,很麻烦吗?会有危险吗?” “没事!” 大约过了三秒,那边才传来萧潇带着笑意的回答:“我可厉害着呢,而且还有老爷子家两个徒弟和我一块儿行动,根本不用担心。” “唔,那就好。” 虽然电话那头的人看不见,但阮暮灯还是点了点头,“总之,你自己多加小心。” “行啦行啦,我知道。” 萧潇笑着答应下来,随后话题一转:“倒是你那边呢,片子应该已经开机了吧?在港城拍戏还顺利吗?” 阮暮灯想说自己正式开机第一天就把导演给得罪透了,又想告诉他自己在洪双发身上看到的黑影,然而那糟糕的通话质量实在给聊天制造了巨大的阻碍,如果说不清楚,万一反而让自家师傅徒增担心就不好了。 于是他略一沉默,笑着回道:“还行,这边很暖和,酒店环境不错,吃得也好,不过今天还没拍到我的戏份。” “那行,反正你自己也多加油。” 萧潇也不多问,反正不过就是拍个电影而已,而且有3子跟着,料想也出不了什么乱子。 两人又简单聊了两句,就说了再见之后,阮暮灯按捺下依依不舍的情绪,还有之后许多天不能再听到自家师傅声音的遗憾,挂断了电话。 不过令阮暮灯意外的是,工作第一天就泼了别人一身水,原本以为洪双发最起码也会对他抱有“冒失 分卷阅读90 ”、“没礼貌”一类的成见,最糟糕甚至会像3子说的那样,搞不好隔三差五给他穿点小鞋。 谁料第二天轮到他上戏的时候,洪双发精神明显比前一天好多了,连带着脾气也变好了,甚至还伸手勾着阮暮灯的肩膀,满脸笑容地亲自给他讲戏,甚至连称呼都从“阮先生”变成了相当亲切的“阿阮”。 第二天拍摄进度十分顺利,下戏也比预订的时间早了足足一小时,洪双发大手一挥,非常大佬气概地喊了一嗓子:“今天大家都辛苦了,走,我做东,都到维港吃宵夜去!” 现场顿时传来一阵欢呼,劳累了一整天的一群人顿时都精神了,飞快地收拾器材道具,然后两辆保姆车三十多个人一起浩浩荡荡开到了维港某家口碑相当不错的露天烧烤店。 今天的夜戏没有几位天王天后的事儿,四人又都在港城有自己的房子,没必要跟着剧组的行程跑,早就都各自回家了。 于是这宵夜现场咖位最高的反而变成了五番的阮暮灯,洪双发大手一捞,就把阮暮灯从人堆里逮了出来,非常自然地摁在了自己旁边的位置上。 阮暮灯毕竟交际应酬的经验比较少,还和助理3子隔了个十几米远,有点儿懵,脸上淡定的笑容都有点儿绷不住。 不过有大牌导演在的场合不可能冷场,没多久一盘盘烧烤连同大箱冰啤送了上来,几桌人又是说笑又是拼酒,很快现场就已经闹成一团,已经到了说话需要大喊大叫才能让别人听清的程度。 阮暮灯不熟悉港城方言,话说得很少,一直只带着微笑听同桌的人侃大山,一面瞅着冷子吃些自己喜欢的菜品,几乎成了桌子上唯一一个在好好地吃东西,并且真正能吃饱的。 “来,吃这个,这个最好吃!” 似乎发现阮暮灯吃得很高兴,洪双发直接伸手将烤生蚝的盘子端过来,直接把两只烤得肥美的大蚝拨到他盘子里。 阮暮灯连忙道谢,同时对导演的关照暗自吃惊。 “昨天的事,谢谢你啊阿阮……” 趁着桌上其他人都在大声笑闹的空挡,洪双发忽然凑过头来,压低声音对阮暮灯说道。 “啊?” 阮暮灯刚刚塞了一口生蚝,骤然听到这话,真的相当吃惊。 “我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肩膀都疼了一星期了,其实一直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洪双发挠了挠自己稀疏花白的一头乱发,又端起啤酒灌了几口。 “昨天你给我拍过肩膀之后,立刻就不疼了……所以啊,晚上我就给岳嘉鸿那老小子去了个电话,然后听说了你是大师高徒的事……” 年届六旬满身江湖气的导演难得露出了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容,“你悄悄帮了我,真是谢谢了啊……” 阮暮灯没想对方一个普通人,竟然这么敏锐,立刻就注意到了他那一杯水和几下拍真正的目的,原本以为是铁定要得罪人的事情,结果却让导演承了情,今天还特地请客表示了谢意。 就这一顿宵夜,让整个剧组知道了阮暮灯这个没根基没背景的大6来的新人菜鸟是洪双发亲自罩的,不要看他年纪轻脾气好就小瞧了他,就算不特地巴结奉承,也是万万得罪不得的。 这点儿细节变化,连带着3子都清楚地感受到了,平常以阮暮灯助理的身份在剧组里干点儿什么事都能得到其他人的好脸色,中午在片场拿盒便当里头也能多加个鸡腿儿。 &&&&&&&&& 之后两天都拍摄都过得风平浪静,第四天的时候,阮暮灯第一次和剧里的女二号有对手戏,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女二号真人。 《粉饰》里的女二号名叫张碧琳,今年三十六岁,早年是玛瑙台的当家花旦,三十岁后终于拿到了双料影后,摆脱了“花瓶”名声后开始主攻大银幕,这些年下来人气和口碑也算得上是女性港星里拔尖的水平了。 张碧琳容貌算不得最美的那款,但她身材高挑、五官明晰、长腿翘臀,身材玲珑有致,加上保养得宜,又有这个年纪的女性特有的妩媚风情,整个人就像一朵开到荼蘼的芙蓉花一般,往聚光灯下一站,格外耀眼夺目。 她在戏中的角色,表面上是大佬的情妇,实际却是警方的污点线人,虽然戏份不多,但角色很重要,是个直接影响男主角心路的悲情人物。 张碧琳和阮暮灯这一场,是她污点线人的身份被阮暮灯演的a察觉,彼此试探和反试探的一段,恰恰是阮暮灯一向都不怎么擅长、偏偏又非常重要的细腻文戏。 大约是导演提前打过招呼的缘故,张碧琳对这比她小了不止一轮的俊美小青年的态度十分亲切,就算一场戏前后ng了七次,也没有露出多少不耐烦的神情,倒是阮暮灯很不好意思,总觉得是自己不够专业才连累了别人。 一直磨到午休时间,这场戏才终于过了,导演干脆宣布将计划里剩下的一场戏挪到下午,全体休息一小时。 “哇靠!卧槽!!大新闻啊!!!” 阮暮灯刚刚打开3子给他拿来的饭盒,就听到片场一角忽然传来一声大叫——有个工作人员趁着吃饭时间刷了刷手机,立刻跟猜到电门似地一蹦三尺高,随即大喊起来。 “喂你们快上网看看,吓死人了啊我丢!‘程大贵’的当家人程云天刚刚被人发现陈尸家中啊!!” 这一嗓子跟滚油里浇进一瓢水似的,片场立刻炸了锅,上至导演下到临演,无论刚才正在做什么,都立刻掏手机的掏手机,扎堆的扎堆,各找渠道去看这惊天动地的八卦。 作为港城最具影响力的金饰珠宝企业,传到程云天手里是第三代,生意已经从传统首饰扩张到了婚庆、服装、工艺等许多相关领域,去年的资产增长评估也相当可观。 这剧组里多半是港城本地人,自然对“程大贵”的八卦非常感兴趣,尤其是程云天本人也不过六十二三的年纪,平常也没爆出过有什么身体问题,尤其是这人才刚刚死了个继承人,貌似头七才刚过没几天吧,怎么现在连本人也出事了? “哇,程云天死得比他儿子还蹊跷啊!” 已经有人盯着新闻现场直播了起来。 “居然是在自家别墅里吊颈死的,人就挂在房间门锁上,用的还是情妇留在他房间里的长筒丝袜!” 第61章、八、鬼来信o4 程云天是“程大贵”集团创始人的长房长孙,他幼年丧母,亲爹身体也不好,五十不到便英年早逝,他身为独子,从他爹手里接过这份庞大的家族企业成为董事长已经二十年有余了。 他结婚挺早,发妻是许多年前的港姐冠军,而“程大贵”是那届选美比赛的首饰赞助商,据说程云天与那位年轻美貌的港 分卷阅读91 姐在庆功宴上一见钟情,赛后年方十九的美人便被这位大少爷包养,半年后闪电完婚,成为了小家碧玉如何嫁入豪门,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一桩经典案例。 不过也许那位港姐出身的少奶奶命中注定享不了大富贵,她结婚后三年抱两,给程云天生下了两个儿子,随后身染绝症,没过多久就撒手人寰,香消玉殒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五岁。 港城人民多有点儿迷信,经过这么一遭,不少八卦小报周刊广播都借题发挥,说程云天命中克母克妻,以后的婚姻生活也肯定不会顺遂云云。 也不知道程云天是看开了还是信命了,反正从此以后再没有结过婚,三十不到就成为鳏夫的钻石黄老五,这些年来有过不下十任女朋友,充分享受了没有婚姻束缚的“爱情”生活,除了发妻给他生的两个继承人之外,坊间只传闻他十年前和某姓孙的交际花生了一个女儿,倒是再也没有别的私生子了。 他这感情履历在同辈的富豪之中简直算得上相当清白了,连街边的八卦小报都很少拿他的情史开涮。 然而这次的事情,实在是太刺人关系也已经维持了五六年了。 出事的那天晚上是周五,罗女士照例到程云天位于半山的别墅吃了顿烛光晚餐,然后两人消磨到晚上十点左右,罗女士便让司机将她送回市区自己的公寓去了。 根据程家女佣事后回忆,当晚十一点沐浴过后,程云天一个人回了二楼自己的房间,夜里也没有出来过。 第二天早餐时间都过了许久,女佣仍然没有等到他们家老爷下楼,忍不住上去敲门,结果半天都没有回应,立刻心知不妙,赶紧找了个身强力健的保镖从隔壁阳台爬进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阳台的玻璃门也是从门内反锁着的,那保镖透过玻璃看了一眼,立刻吓得差点儿滚下栏杆。 他清楚地看到雇主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半跪半坐在房门前方,头颅低垂,一条肉色带状物从颈后一直延伸到门锁处,半敞的浴袍里露出的前胸皮肤,已经完全呈现出活人不可能有的青紫色。 保安吓得屁滚尿流,又不敢贸然闯进屋里,和女佣合计了一下,立刻报了警。 警方与法医十分钟后赶到现场,从阳台处破门而入。 现场情况明晰,很快就判断清楚了案情——命案现场完全密闭,没有外人闯入的一丝痕迹,所以案情便是程云天用女朋友留下的丝袜,用相当罕见的坐位姿势,将自己勒毙在了门锁上面。 因为出事到现在时间还短,警方公布的信息也不多,很快剧组里所有人都将各大头条翻了个遍,所有细节和不管靠不靠谱的分析都看了个仔细,闹闹哄哄一顿午餐之后,休息时间就结束了。 也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下午的拍摄洪双发洪大导演似乎一直都很焦躁,经常动不动就大喊大叫,从灯光师到摄像师到群演甚至几个主演都被骂了个够呛。 除了洪双发之外,剧组里状态最诡异的就数女二号影后张碧琳了。 早上她和阮暮灯演对手戏的时候,因为是张影后最擅长的细腻文戏,她那女王一样的气场完全压制了武替出身,且实战表演经验十分缺乏的菜鸟新人,几乎全程都是她带着阮暮灯对戏。 然而下午的表演,情况却完全颠倒了过来。 张碧琳整个人仿佛心事重重,注意力根本不在拍戏上一般,不仅经常忘词,还出现走位错误、忘看镜头等等在她这种从业十多年的“老油条”看来十分低级的错误。 本来就情绪暴躁的洪双发看到张碧琳那魂不守舍的模样,更是跟点着了炸药桶似的,ng不断,对着姑娘大喊大叫,硬是把影后都骂得两眼泪汪汪——若不是赶上“程大贵”当家人暴毙的爆炸性新闻档期,各方小报无暇顾及一些鸡毛蒜皮的八卦,怕是下午两人的冲突都要挂上“不和”的名头占个篇幅了。 转眼到了周末,这几天剧组里的气氛都不太对劲儿,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洪双发情绪一直都很是焦躁,脾气已经大到基本没有人敢去招惹他,几乎所有人都夹着尾巴小心翼翼的干活。 阮暮灯在下午时已经收到了场务送来的通知,告诉他明日休息一天,全体都没有拍摄安排。于是他和3子合计了一下,决定趁着这个机会到港城四处逛逛,顺便去尝尝两人都好奇了许久的某家手工鲜虾云吞面的味道。 不过计划显然赶不上变化,傍晚时分洪双发特地亲自跑来两人所住的酒店套房,他脸色很苍白,额角冷汗涔涔,吞吐了半天,才终于说出了特意来这一趟的目的。 “明天是‘程大贵’老板的丧礼,所以你希望我陪你一起去?” 阮暮灯特地重复了一次,以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对方的意思。 “是、是啊……” 洪双发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似乎感到犹豫似的用力绞紧了手帕,嘴唇嗫嚅片刻,才硬着头皮说道:“我听岳嘉鸿那老小子说过他在葬礼上遇到鬼的事了……” 阮暮灯和3子知道他说的是岳嘉鸿遇到自己儿子化成的丧气鬼的经历。 “我和程家集团有些渊源,程云天明日的葬礼不能不去……” 洪双发继续解释道:“但是啊,我又怕去了之后会跟岳嘉鸿一样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说着他用力咬了咬牙,“唉,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把事情全告诉你们也没关系了——其实我肩膀疼那毛病,就是上次去程云天长子的遗体告别式之后才突然落下的,要不是阿阮你帮我‘解决’了,怕是都不知道要疼到什么时候啊!” 他心有余悸地捏了捏自己的左肩,“上次只是去他儿子的葬礼就这样了,这次程云天又是自杀的,以这里的风俗来说,算是‘不得好死’,我真怕明天会遇到些什么更可怕的事情……” 阮暮灯仔细听完洪大导演的请求,想了想,微笑着点点头,“那行,明天我陪您一起去好了。” &&&&&&&&& 程云天的丧礼在俗称“港城大酒店”的港城殡仪馆举行。 虽然这位大富豪死得很是蹊跷,但警方经过几天的调查,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可能性,也只能以“自杀”结案了。 这日来参加丧礼的宾客很多,连带着特许进场的部分媒体和记者,现场熙熙攘攘足有三四百人,无论男女,全都身穿纯黑或纯白套装,手臂和前胸都佩着黑纱,不管是 分卷阅读92 真心还是假意,脸上都带着悲戚哀伤的表情。 除了他和洪大导演之外,阮暮灯还注意到,《粉饰》剧组也来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 除了两位影帝之外,这些日子精神一直不太好的张碧琳也来了,即使化着淡妆,也难以掩饰她憔悴的脸色和青黑的眼圈,她从签送葬仪开始就一直低着头,偶尔碰见媒体拦住她采访也不理不睬的,和平日在镜头前落落大方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大约洪双发和程家关系的确很亲密的缘故,洪双发和阮暮灯被安排的队列位置十分靠前,能够清楚地看到家属席上每一个人的样子。 程家半个月之内一下子没了主心骨和一个继承人,剩下的人丁以他们这种家境的豪富来说,显得格外稀薄。 领头的是程云天今年38岁的次子程雄,其后站着前些日子刚过世的长子程英的遗孀,女人怀里搂着个六岁大的小男孩,是大公子留下的唯一儿子。 再后头一些则是程云天的堂弟,年纪也五十出头了,自己开了个化妆品公司,并没有插手家族企业,平常在媒体面前几乎毫无存在感,只在这种场合,才会让人注意到他也是程家人。 这些人之后,就没有别的男性了,只有几个身穿黑裙的女士算得上“近亲”,够资格站上家属席。 另外媒体们还注意到,连程云天的女朋友也带着女儿站在了家属席边上,那小姑娘约莫十来岁的样子,身穿黑色长裙,羞羞怯怯的,一直低着头,上唇唇角到鼻翼处有一道明显的疤痕——她是天生的兔唇,虽然花了大价钱做过两趟手术,但由于腭裂范围太大,留下的伤疤非常明显,这让她这辈子大约都和“美女”这个形容词无缘了。 这些人看上去精神都很糟糕,而且身上带着一种难以描述,远超过“悲伤”所带来的消沉抑郁的气氛。 阮暮灯站在人群里,悄悄开了慧眼——慧眼所见,白惨惨的灯光中,家属席上的每一个人肩上、背上、额头、后脑等部位都或多或少盘踞着一团黑乎乎的阴影,与他先前在洪大导演肩膀上看过的一模一样。 第62章、八、鬼来信o5 程云天的女朋友——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前女友”,复姓司徒,曾经也是个小有名气的时尚圈模特儿,早年被程云天包养之后,还签了“程大贵”珠宝旗下一个主打系列的全球代言,巨幅海报贴满港城大街小巷,一时间风头无量。 当然了,以港城狗仔队无孔不入的敏锐,司徒小姐和程云天那点儿夹杂着肉体与金钱交易的恋爱关系,很快就给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两人晚上在哪家高档餐厅吃了顿烛光晚餐,第二天他们的同框偷拍照连同当晚的菜单,就会巨细靡遗公开在各种艳色小报和八卦杂志之上。 其实在程云天流水一样换的各色女友之中,司徒小姐与他保持恋人关系的时间实际上并不长,满打满算也不过十七八个月而已,可司徒小姐却抓住了一个前任们都没有抓住的机会,那就是——她怀孕了。 虽然程云天对待女友,在物质上从不吝啬,也愿意在事业上给予她们一定的帮扶,但说到底,这些姑娘谁又没有做过嫁入豪门当阔少太太的美梦呢? 就算程云天对司徒小姐来说,已经是足以当她爸爸的年纪,但那个老男人保养得宜外貌不算寒碜,最重要的是身家丰厚腰缠万贯,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足以令她拼上肚子里的孩子,去搏一搏这备胎转正的机会。 她遮遮掩掩到怀孕六个月,肚子已经很明显之后,才找程云天摊了牌。 当时程家的当家人听了这个消息之后,倒也没像那些豪门宅斗剧里的渣男那样,冷酷无情地让她将肚子里的私生子打掉,反而是问师徒小姐,知不知道肚中宝宝的性别。 港城没有那么多孕检顾忌,怀胎六月已经能清楚地诊断出性别了。司徒小姐也不敢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这一胎是个女娃的事实。 直到现在,即便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司徒小姐依然清楚地记得,当听到她的回答时,程云天脸上露出了一种复杂得难以形容的,似乎像是遗憾,但又像是解脱的神情,沉默了数秒之后,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套裙下隆起的肚子,忽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只说了意味深长却又含义难懂的八个字: “……该来的还是来了。” 不知为什么,司徒小姐被他的眼神和话语弄得浑身发毛,狠狠地打了个冷颤,连自己以后的待遇,还有给这私生女要个名分的事儿都不敢提,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落荒而逃了。 那之后,程云天倒没也故意冷落她这位怀孕的前女友,好吃好喝好住地供养着,还抽空陪她做了两次孕检,只是从来不提将来会不会娶她过门的事情。 在她足月临盆的那日,程云天甚至特地将她送到相熟的私人医院,守着她生下了宝宝。 只是司徒小姐还来不及感动,就看到红彤彤的小婴儿竟然是个兔唇儿的时候,程家当家人骤然转黑的脸色。 当时他拉过襁褓里的新生儿的两只小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看了看,又盯着女婴的兔唇看了半响,再次意味不明地来了一句,“呸,竟然是最没用的那种……”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只叫助理给刚刚生产完的司徒小姐留下一笔不菲的月子费和奶粉钱。 那以后,程云天就和她正式分了手,虽然在金钱上依然给足了花销,没有半分薄待,但在生活上,却几乎再也没有管过她们母女二人,好像完全忘了自己还这么一个私生女一样。 分手后的十年间,司徒小姐只带着女儿去过一次程云天一家住的大宅,那是在小女孩三岁的时候,还专门挑着其他人不在的时候才敢去,为的是和自家女儿这个遗传学上的父亲和抚养人商量出钱给女儿做手术的事。 程云天掏钱掏得很痛快,当即就甩给她一张大额支票。 经过这段时间,师徒小姐本人也早熄了所有嫁入豪门的幻想,只要对方依然肯为她们俩母女花钱就行。 只是拿了支票准备带着女儿离开的时候,她发现小女儿正独自站在客厅尽头的门廊里,含着手指,对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咯咯咯地笑得很开心。 出了程家大宅之后,司徒小姐忍不住问自家丫头,你刚才一个人对着墙笑什么? 小小的女娃听了妈妈的问题,仰起头,裂开三瓣嘴笑了起来。 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漏风,咬字也不标准,含含糊糊地用港城方言回答道:“有好多姐姐仔,她们陪我玩呢……” &&&&&&&&& 葬礼走的是中西合璧的套路,场面很是肃穆,婉转哀乐声中,宾客们一个个上前瞻仰遗容 分卷阅读93 后,在棺盖上留下手中的白色百合或者菊花,然后和家属握手致哀。现场人虽然多,但流程安排得当,工作人员态度专业,将一切都料理得井井有条,倒是格外能凸显出现场庄严大气的气氛,让人几乎要忘了死者其实是一个“自杀”的枉死之人。 最后一个宾客将手里的白菊花放下,和家属握过手,说了几句“节哀”之类的套路话之后,这部分的仪式便宣告完成了。 接下来只要司仪在发表一套吊词,众人集体向遗体鞠躬道别,这场告别式就算结束了。 阮暮灯站在人群里,他个子高大,又因为陪在洪双发导演身边,所以站位很靠前,视野前方毫无遮挡,几乎能毫无死角地看清台上的每一个细节。 他在脑海中回忆着刚刚匆匆瞥过两眼的程云天的遗体模样。 第一眼时他仅用肉眼去看。 从棺盖顶部的玻璃窗里露出的,是一张六十多岁的老人的脸,长相平平无奇,鼻翼宽阔而口唇稍薄,两颊凹陷颧骨突出,看上去并不是富贵安逸、长寿荣华的面相。 大约犹豫勒住脖子窒息而死实在太过痛苦,而且舌骨也有骨折的缘故,程云天脸上的表情十分狰狞,虽然经过入殓师的精心化妆,两眼的确是闭上了,但颌骨却无法恢复到放松自然的正常位置,令他嘴巴半张,口唇下斜,灰褐色的舌头还有小半截露在外面,整张脸都完全和“平静安详”搭不上边。 第二眼时,阮暮灯便开了慧眼。 尽管程云天已经躺在了棺材里,身上的寿衣也是簇新的,但即使被高高竖起的立领挡住了皮肤上的勒痕,但阮暮灯依然能够看到脖子上明显的一圈黑气,似乎某些非常强大的鬼物缠上之后留下的阴怨之气——简直好像将人绞死的不是那条女朋友留下的丝袜,而是缠在他脖子上到现在依然没有消除的一圈黑雾具象化了一般。 就在阮暮灯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台上主持人抑扬顿挫满含深情的悼词,一边思考着程云天遗体的异状之时,原本关着的告别厅大门,“轰”地一声突然开了。 作为全港城收费最贵的殡仪馆,程云天这次用的是规格最高的告别厅,那木门为了隔音和外观的双重效果,做得十分厚重,需要起码两个人一起推着门板,才能将它打开。此时突然洞开,完全出乎所有人预料,一时间每个人都回头去看,连台上的司仪都被这突发情况给吓了一跳,念了大半的悼词生生卡在嗓子眼里,再也说不下去。 只见门外走进来六七个人——几个高大的墨镜黑衣保镖似的男子簇拥着一个矮小瘦削的老人,此时已经排开人群,朝着遗体告别大厅走来。 “请等一阵,你们……” 两个工作人员连忙上前去拦,同时心里疑惑着为什么这些人能穿过殡仪馆为了程云天的丧礼安排的层层警备,堂而皇之地闯到这里来。 闯进来的这几个人里,还有一个穿着红酒色套裙的年轻长发女性,这人长相妖冶,化着浓妆,下巴上还包着显眼的雪白纱布,她裙子的颜色在这不是黑就是白的场合尤其扎眼。 那女人抬眼看了看拦在他们面前的工作人员,嫣红的唇角露出一丝冷笑,一句话也没说,只抬起涂了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往两人胸口各搡了一下。 那两个身形尚算高大的年轻男人,被这苗条的美人这轻轻巧巧的一搡,整个人猛然往后一摔,咕噜噜滚出去足有两三米,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唉唉痛叫着,再也站不起来了。 现场骚动声更大,被那长发美女这一手狠狠镇住,人群如同被摩西分开的海水一般,本能地朝着远离这几个闯入者的方向后退,三四百人的场地,居然立刻就分出了一条直通主席台的路。 “你……你来做什么!?” 家属席上传来一个中年男人哆哆嗦嗦的质问声,是程云天的次子程雄。 “你问我来做什么?” 领头的老人从嗓子眼里挤出了刺耳的讪笑声。 阮暮灯站在洪双发导演旁边,从他的位置,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位老人的长相。 那老人看上去真的很老很老,老到仿佛令人疑惑为什么他还能活着的程度。他整个人就像是一张人皮蒙在了一副骷髅架子上,而这张人皮也似乎因为使用的时间过长而干枯皲裂,深深的沟壑之间是横七竖八的裂口,还有大片大片的黄黑色斑纹。 老人两手撑着拐杖,走得颤颤悠悠,似乎早就油尽灯枯,随时都可以断气的样子,偏偏一对眼睛却出奇的清明有神,从耷拉的眼皮间狠狠盯着家属席上的程雄。 “我来这当然是送程云天那死鬼最后一程啊,哈哈哈哈哈!” 老人发出几乎要撕裂喉咙一般嘶哑刺耳的大笑声,将拐杖递给身边的一个黑衣保镖,又从另外一个手里取过某样东西,往地上狠狠一掼——瓷器破碎的声音在安静的告别式大厅里响起,一个白瓷罐形状的骨灰坛子在地板上摔得粉碎,里头满满当当的灰白色粉末撒了一地。 在别人葬礼上砸场子摔骨灰坛子这一手实在太过震撼,一时间惊呼声四起,在场的几家媒体也立刻反应过来,也顾不得自己是在豪富名流的告别式上,直接打开闪光灯就卡擦卡擦拍个没完没了。 “你、你这个……你这个老不死的!” 程雄已经气得脸色发青,声音颤抖,几乎要说不出话来,手指哆嗦着指向老人:“你、你……你竟然敢……” “放心,在你死之前,我绝对不会先走一步。” 老人嘶哑的笑声中恶意更甚:“我一定会亲眼看着你们程家断子绝孙,所有男丁全部死于非命,一个种也不能留下!” “……快,快叫警察!” 现场不知哪里传来一声尖叫,顿时惊吓了一干围观的群众,立刻有人掏出手机,慌慌张张地报警和呼叫保全。 然而就在下一秒,突然传来仿佛玻璃碎裂一般刺耳的爆裂声。 因为站得足够靠近前台的缘故,阮暮灯能清楚地判断出,这声音是从程云天的棺材方向传来的。 程雄和其他家属也显然注意到了这动静的来源,纷纷扭头朝他们当家人的棺材看去——只见那具花了他们百万港币的精致实木棺材,如同被一把大砍刀结结实实劈中了一般,盖子从中央裂成了两瓣,连带着有机玻璃都碎成了渣渣,大片大片的碎玻璃直接插到了死者脸上,把遗体扎了个满脸开花! 那之后的场面简直一团混乱。 程家的家属里有不少女性被这变故当场吓晕了过去,宾客也有再也受不了这邪乎劲儿直接吓跑了的,还有几个工作人员匆忙赶到,却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一时间鸡飞狗跳,想出去的和要进来挤成一团,喊救护车的、报警的,唯恐天下不乱趁机捞新闻的, 分卷阅读94 好好一个告别式顿时比星期日早上十点的菜市场还要混乱。 阮暮灯注意到,作为这一切混乱的始作俑者,那枯槁瘦削的老人,反而趁着这乱成一团的机会,由几个保镖和长发美女掩护着,几乎是没有任何人敢去阻拦的,就这么大大方方从大门走出了举行告别式的大厅。 临走的时候,老人身边身穿酒红色套裙的女人朝阮暮灯的方向转了转头。 也不知是不是青年的错觉,阮暮灯总觉得,那下巴上还盖着纱布的美人,用一种仿佛要吃人似的狠厉目光,狠狠剜了他一眼。 第63章、八、鬼来信o6 混乱到只能用“骚乱”来一场葬礼结束之后,阮暮灯并没能马上就回剧组去。 洪双发被程云天的堂弟程云海拉住,两人躲在避开媒体和警察的角落里,嘀嘀咕咕说了许久的悄悄话,然后两人便相协着准备一起回程家主宅,连带着阮暮灯也走不脱,被导演不由分说一并领上了程家的豪华房车。 “唉,事到如今,全告诉你也没关系了。” 房车后座二排,洪双发掏出他那块因为今天已经用过太多次而显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我和洪云海其实是亲兄弟来的,所以和程云天也是表兄弟。” 他的普通话原本就港城腔很重,焦躁不安的时候,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口音。 “不过我很小的时候就过继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姓氏和名字都改掉啦!所以除了程家人之外,连狗仔队都没扒出过我的身世,只是以为我和程家关系很好而已。” “原来是这样。” 阮暮灯点了点头,他刚给3子发了条短信,告诉他自己要跟洪导去一趟程家,心里琢磨着这会儿程云天丧礼上的骚动应该已经被媒体炒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了,3子也肯定已经看到了,不向他报个平安的话,搞不好对方还会以为自己出了什么事而白担心一场。 “是、是啊……” 坐在两人前面一排的程云海听他们说到这里,也回过头来,他满头冷汗眼角耷拉的不安神情,和洪双发果然很有兄弟相。 “这次我们老程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虽、虽然说刚才那死鬼老头的威胁听起来很无稽吧,可、可是我……我总担心真的……” 阮暮灯知道他说的是告别式上那老人说出的要让他们程家断子绝孙,所有男丁死绝的威胁。 “而且这些天宅子里也……怎么说呢,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太对头,我都吓得不敢回去住了。” 和洪双发常年混迹娱乐圈培养出的豪爽江湖气不同,程云海性格一看就是和软懦弱型的,加上五官长得苦相,眼角一耷拉下来就更显得无精打采了。 “可是今晚要给大哥守灵啊,肯定不能不回去啊……这个,所以……” 程云海话说到这里,就继续不下去了,不过阮暮灯一下就猜出了对方的想法。 既然非要回大宅守夜,洪双发也在的话,起码多个人壮胆,而且导演九成九已经将自己“懂那些”的事情透露给自家亲弟弟了,把他也拉上,不管有事没事,总算是个心理安慰。 车子行到程家主宅的时候,3子的回复也到了。 那精明能干的刺猬精小助理果然已经从新闻上到了程云天遗体告别式出的乱子,得知阮暮灯要在程家大宅过夜之后,千叮嘱万叮咛他一定要注意安全,万事自保为先。 ——【现在萧潇跑深山老林里去了联络不上,想找个远程支援都难,你自己可多长点心,不要给搅合到什么危险的事情里面,知道了吗!】 &&&&&&&&& 程家老宅位于港城有名的“富豪区”,是栋依山傍水的半山别墅。 根据程云海的介绍,这间宅子是他们的祖父那代就特地请人相好风水,又专门设计修建的。 说是“别墅”,其实也和一个小型庄园没有太大区别,在寸土寸金的港城,这幢宅子围墙圈出的占地面积足有近千平米,花园打理得非常精致,种了不少花草,树木篱笆都仔细修剪出了造型。 别墅主体修在花园正中,为灰白色西洋风格的三层半建筑,程云天和他的长子程英一家就住在这里,装潢很是豪华,只是因为刚逢家主过世,门楣上不仅罩了黑纱拴了白绢,门边还左右各挂了一个写着“奠”字的白灯笼。 别墅其后方林荫掩映处还有一栋不起眼的红灰色小洋楼,据说是工人、保镖、司机等人的住处。 一个年约五十上下的菲籍女仆,操着一口有些生硬的港城方言,一边鞠躬问好,一边将程云海、洪双发还有阮暮灯三人迎进了屋子。 程家其他人有的还在丧礼现场忙着应付媒体和警察,有的要负责把晕倒的女眷送到医院去,所以程云海三人反而是第一批回来的人。那位服务了自家老爷将近二十年的菲律宾籍女佣,也算是对程家很有几分香火情,这些天来遭遇连续巨变,又听说了遗体告别式上的闹剧,此时脸上也满是愁苦憔悴之色,一边给几人倒茶,一边忍不住偷偷抹着眼泪。 阮暮灯一走进这别墅,就觉得十分不对劲——这房子,实在太过阴森了。 “程先生,你先前在这里住过吗?住了多久?” 趁着喝茶的功夫,他转头看向一旁坐立不安的程云海。 “我、我吗?” 程云海脸上肌肉微微颤抖,有些慌张的左顾右盼,“我、我自小就住在这里啦,我和表哥感情很好的,算是一起长大的吧!后来就算在市中心买了房,也经常回来的,现在二楼还有我的房间……” 说着他转头看向旁边正在放水果盘的菲佣,用港城方言朝她重复了一次,然后寻求她的支持:“对吧,arry?” 菲佣连忙点头称是。 “既然如此,”阮暮灯手指在茶杯上敲了敲,“我记得你先前曾经说过,觉得这房子不太对头,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也说不清楚……” 程云海脸上露出了迟疑的神色,“反正……就是这段时间吧,总觉得屋子里死气沉沉的,就连天气好的时候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阳光好像也照不进来的样子,到处都暗暗的让人很不舒服,反正以前我从小到大都没有这种感觉的!” 他指了指朝南的那面大扇的落地窗,“而且我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会经常做噩梦,有时还会被鬼压床……所以已经有个把月吧,我没回来睡过了……谁知道、谁知道到堂哥和大侄子他们竟然会……” 阮暮灯观察着程云海说这些话时的表情,感觉他眼中流露出的悲伤和惊恐的确是实打实的。 菲佣听不懂几人说的普通话,又服侍惯了有钱人,看到他们开始 分卷阅读95 谈话,连忙放下果盘就告退了。 等人走远之后,阮暮灯才继续问道:“那么,今天在程老爷子的告别式上出现的老人,又是什么人?” “那个死鬼老头姓赵,年纪其实应该跟我表哥差不多,六十出头吧大概,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老得跟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似的!” 说起那姓赵的老头,程云海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十分狰狞。 “他们赵家当年和我们程家有些经济上的纠纷,后来他家破产之后,就一直咬着我们不放……” 程云海咬牙切齿地说道:“不过那都是我们爷爷那辈的老黄历了,所有当事人都早他娘的入土几十年了,具体谁对谁错鬼才说得清咧!也不知哪来的深仇大恨,竟然连表哥的丧礼都不放过!” 阮暮灯以前也经常在有空时补档一些经典商战剧,经常看到港城背景下的大家族阴私,什么兄弟阋墙、妻妾宅斗、遗产纷争,往往斗到最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仿佛只要是有利可图,谁都可以当那个见风使舵、损人利己的卑鄙小人。 他仔细琢磨程云海的刚才那一番说明,虽然家族秘辛的确不能轻易为外人所道,不过若是真如他所说,已经是他们爷爷那辈的纠结,就算再翻旧账,还是在只有单方面的证词的情况下,也很难问出个子丑演卯来。 “那、那个……阮、阮大师啊……” 见阮暮灯许久一言不发,似乎是陷入了沉思之中,程云海终于忍不住了,问了他从刚才开始就很想提的问题。 “你到底……是不是,看出这房子……有、有什么问题啊?” 阮暮灯撩起眼皮,瞥了眼满头冷汗的程云海——青年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刚才他那一瞬间的眼神,跟萧潇的有多相似。 “这个嘛……” 他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朝四处缓缓扫视了一圈。 ——在他的慧眼之中,程家的大宅里,四处都盘踞着一团又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仿佛纠缠的陈旧蛛网一般,扭扭盘盘蜷曲在一起,几乎塞满了屋子所有避光的空隙,尤其是屋顶、墙根、拐角、桌椅底部这些地方,几乎凝聚成团,浓郁到宛如实体化的影子一般。 连外头普照的阳光,也被从窗户上垂落下来的阴影遮挡,根本没法照进着简直可以说是“鬼屋”的房子里。 这般浓郁的阴气,怕是连旧时的乱葬岗都要甘拜下风,生活在这种屋子里的人,身上的阳气会被严重侵蚀,要不了三年五载绝对痼疾缠身,体虚病弱,寿数不永。 “可是……照这屋子的位置、构造和布置,明明应该是招财旺家的鼎盛之相才对。而且如果一直是这副模样,那么这房子早就不能住人了……” 阮暮灯一边看,一边轻声自言自语。 “所以,一定有什么原因,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第64章、八、鬼来信o7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更新的内容不太应景,但还是要说一句新年快乐! 大家新年吉祥,万事如意哈!! 中午程云海让菲佣做了盘咖喱拌面,几人随随便便对付了一顿。 下午时,程家那些今晚需要守夜的人也66续续回来了。 先到家的是程云天长子的遗孀和他那刚满六岁的独子,同车的还有另外三个女眷;其后是程云天那个给他生了个女儿的前女友,连她的兔唇闺女也带过来了,但程家人对母女俩都非常冷漠,几乎视若空气,只有程云海还有几分热乎劲儿,会笑着和那面色憔悴的女人招呼几句。 最后回来的是程云天的次子程雄。 他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这栋房子里,受阴气影响很大,气色原本就很不好,再加上在自家老爹的告别式上,还是在那么多媒体面前出了轰动全港的大岔子,不仅里子面子丢了个干净,后续麻烦就更是多到让他欲哭无泪的程度——最直观的就是他们家“程大贵金饰”的股价已经连续几天跌到停板,十好几亿的资产瞬间蒸发——这位还不到四十岁,原本收拾得整齐光鲜的成功人士,现在两鬓斑白,头发凌乱,脊背躬起,脸色苍白,乍看上去还以为是个身体孱弱的病秧子。 程雄这次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除了他本人之外,还跟着一个身穿明黄色袈裟的和尚,年约四十上下,长得高额阔鼻宽口厚唇,一颗光头圆滑锃亮,据说是港岛本地相当有名的某座寺院里的高僧,身后还跟着四个十八二十岁左右、没有烫戒疤的小沙弥。 程雄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连亲属带上佣人司机保镖等雇员,几乎所有人都在客厅里,一屋子人坐地七零八落的,三三两两扎堆凑到一起说话。 他目光倦怠地在屋里扫视了一圈,即使看到阮暮灯这样的生面孔,也没有多说什么,只疲惫地上楼换了身衣服又随便吃了些东西,然后重新来下,也没有和其他人怎么招呼,而是只将和尚一行请到一边,又将家里几个老成的佣人叫来,几人凑着头低声商量着晚上守夜的安排。 时间已是晚上七点十分,最后一线日光已彻底被西面的地平线吞没,这儿是半山富人区,房子不多,建筑物彼此都不短的距离,除了这栋宅子的照明和外头主干道上的街灯,整块山林黑黢黢了,几乎看不到其他光源。 “阮、阮大师啊……” 因为白天阮暮灯那语焉不详的三言两语,程云海现在对着宅子已经有了十分的畏惧,这种惧意,在天黑之后简直是程几何级别的增长,简直到了让他如坐针毡,浑身哪哪都不舒坦的程度。 “您看,这房子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啊……就,有没有办法给消解消解?” 虽然阮暮灯已经十分坦诚地跟他强调过,自己不过是个刚刚入行,什么都只是“略懂”的菜鸟,见识本事都很有限,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高人”,但程云海依然坚持将他视为大师,仿佛救命稻草、保命护符一般,连青年上个厕所也要借故跟着,一步都不肯离开。 “唔,现在还不是很确定……” 阮暮灯敷衍地答了一句,转头只盯着那几个和尚看。 见那几个和尚——尤其是年纪最大的那位,从进门开始就神色如常,压根没有注意到这幢宅子的异常,就知道那所谓的“高僧”九成又是欺世盗名之辈,根本没有一点儿修为可言。 “我到门口看看。” 阮暮灯说着站起身,朝着洞开的大门走去。 因着港城一向十分相信鬼神风俗之说,在婚丧大事上自然相当讲究,尤其越是有钱的人家,在这些方面就越是讲究。 按照此地规矩,守夜这晚,家里大门是不能关 分卷阅读96 上的,要彻夜洞开,好方便亡者“回家”。所以程家祖屋此时依照规矩,大门朝两侧大敞着,甚至连院墙大门都没关,只让两个保全负责看守。 阮暮灯今天原本只是陪着导演去参加告别式,根本没料到会碰到替人看宅院风水的麻烦事,自然不会随身带着罗盘,不过他仔细观察过太阳方位,要判断东南西北还是不难的。 程家主宅的大门是朝向西南开的,与院门几乎在同一直线上,为了避免外来的浊气“冲撞”到屋里的住客,院子中间修了个太湖石、流水与喷泉组合的景观池,某种意义上相当于“照壁”的作用。 其后又在水池两边以花木布置出左右对称的两个半弧区域,铺上褐黄色的鹅卵石步道,俯瞰就像是个铜钱的样子,取活水聚财,生生不息之意。 这些布置在现在看来依然相当精妙,明显是当年设计房子的时候就经过高人指点的,是个旺家兴宅的格局。 可是此时,阮暮灯沿着步道一路走到院墙大门外,慧眼之中,看到的却是一副相当惊人的景象—— 围墙外头这会儿已经有稀稀拉拉的几条黑影聚拢而来,有些还有个模模糊糊的人形,有些只是稀薄得如同雾霭般半透明的灰黑色烟气,仿佛趋光的飞蛾般,缓缓聚集到洞开的院门外,然后穿过院门,向着庭院“走”来。 它们仿佛是被什么东西牵引着一般,缓慢、但坚定地朝着灯火通明的大宅移动,来到观景池时,这些原本应该没有神智没有意识的阴气,却能够巧妙地绕开遮挡物,穿过两半铜钱形状的步道,毫不偏差地找到主宅的大门,然后进入到屋中。 这些大约都是不知道在山里游荡了多久的阴魂怨魄,多是经年的无主孤魂一类,平常几乎没有任何伤害性,最多能让行夜路的人来个鬼打墙什么的,骂几声吐几口唾沫就能化解。 可偏偏就是这些原本没什么危害的阴魂,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这幢原本风水相当好的宅院吸引,还能寻路摸进屋来——但它们能找得到路进来却找不到路出去,就那么一团团一堆堆聚在屋子里,终于让程家大宅变成了一幢阴森吓人的鬼屋。 阮暮灯跟在其中一团还勉强看得出人形的阴气身后,沿着它行进的路线,一直跟进了屋子。 程云海和洪双发没有跟出来的勇气,从阮暮灯出了屋之后,两人就站在玄关处,伸着脑袋探头探脑地瞧着这位年轻的“大师”到底在干什么——结果只看到阮暮灯慢吞吞地在门口绕了一圈,什么都没做,就又缓步走回来了。 “大、大师?……嘶!” 程云海突然浑身一个漠然地说道:“这柱子下头,埋着什么东西?” 第65章、八、鬼来信o8 听到这个问题,在场所有人的表情在一瞬间都变了,尤其是程云天的脸色,简直就是煞白到泛青,连续后退两步,整个人摇摇欲坠。 “这个……我……那里,下面……” 程云天摇着头,冷汗涔涔,一边晃头一边摆手,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终于想出一句话来:“这个、你看……这房子都盖了好几十年了,后来又、又改建过,我、我也不是很清楚……” 洪双发似乎是知道点内幕的,脸色虽然没有他弟弟的难看,但也说不上多轻松,犹豫片刻,干脆挥手将程云天赶到一边,然后一手扯过阮暮灯,不用分说拖到一个避人的僻静角落去。 “唉,阿阮啊……” 他原本梳得整齐的一头花白头发,折腾到现在早就蓬乱不堪了,再被他胡乱抓上一把,立刻变得跟浸过油的鸟窝似的,七歪八倒看不出形状来。 “这个事嘛,我就老实跟你说了……” 洪双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想你应该也是看出什么来了,所以我也没必要瞒你……我以前也听我养父说过,的确程家这屋子当年盖起来的时候,是‘有人’指点过,为了开风水聚财运,在主梁和大柱两个地方都作过法,但具体是什么,那么多年过去了,估计除非真的把那块地方挖开来看,不然怕是也没人能够说得清了。” 阮暮灯当然不可能说服家主将那块地板挖开,尤其是在他们家刚刚出了两桩白事,在这当口还兴土木挖地洞什么的,简直就是扯淡到极点。而且他现在只是以洪双发导演一个朋友的身份,来这儿当个客人而已,既不是正式接了委托,也没有非要上赶子给这家人驱阴除晦的道理。 “洪导啊……” 他想了想,绝对把自己的所见都说出来,“程家这栋宅子,老实说,阴气重得不同寻常,而且外来的阴气还会自己循着路涌进屋子里,如果不尽快处理的话,要不了两三年,住在这里的人身体都会撑不住的。” 说着,阮暮灯伸手在洪双发的后背上拍了拍,扫掉一缕刚刚附在其上的黑影。 他已将话说得十分直白,若是洪双 分卷阅读97 发和程家关系的确不错的话,应该会将他“看”出的问题转告给这屋子的主人,接下来他们信是不信,当不当一回事,要不要处理,请谁来又如何处理,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了。 “我知道了!” 洪双发感觉背上不知何时附上的某种无形压力,在青年轻轻的几下拍打之后就骤然一轻,便知道肯定又是阮暮灯又悄悄做了些什么,心中感激之余,也明白对方的意思,连忙拼命点头,表示一定会将这些话转告程云海——以他对这个从小分开养大的弟弟的了解,那人既怕死又惜命,肯定会说服侄子程雄,不惜重金请来各路高人作法驱邪的。 就在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客厅方向走,程云天还在一旁慌慌张张地探头探脑的时候,远远便见保全带着一个人进来。 守夜的灵堂安排在小宴会厅里,此时几个佣人正在和尚们的指点下,紧张兮兮地进进出出做着准备。保全忽然带进来一个人,一时之间谁也没有功夫理会他们。 “程、程雄先生的特快专递……” 来人是个年约二十出头的小年轻,矮矮壮壮的,身穿一身土黄色的某著名品牌快递制服,因为他早就听说了风靡全港的“程大贵”集团的八卦,这会儿即将面对当事人,头顶上还挂着俩“奠”字灯笼,不由得多了三分激动七分紧张,连说话声音都带着很明显的颤音。 “什么快递啊,竟然这么晚了还送过来?” 菲佣arry正端着一盘供奉用的点心从厨房里出来,听到快递小哥的叫声,将盘子放到一边,擦着油渍走到大门口。 “是、是指定派送时间的急件!” 快递小哥年纪还小,从业时间又不长,面对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还不能做到镇定自若。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菲佣接过快递小哥手上那大约半米长的条形盒子,在手里掂了掂重量,感觉似乎比想象中的要轻,又仔细看了看快递单,见寄件人那儿的字迹十分潦草,她一个菲律宾籍的佣人本来中文就不怎么样,字写得草一点根本就是两眼一抹黑啥都看不出来了。 不过平常签收快件本来就是她们这些佣人的工作,于是她也没有多想,接过笔签收之后,就把快递员给打发走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这个……” arry一边轻声嘀咕着,一边靠在玄关的隔断装饰柜旁,从柜子里取出一把剪刀,就地拆起包裹来。 这快递包装得并不十分严实,她三下五除二就去掉了外封,露出里头一个灰红相间的长方形大纸盒。 纸盒外头也用尼龙绳缠了两圈,剪刀随便一剪就散开来,菲佣皱着眉,将盖子往上一掀—— “哇啊啊啊啊!!!” 女佣arry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惊叫,那音量大到一下子惊动了屋子里的许多人。 阮暮灯当时人就在客厅,听到尖叫之后,立刻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前来。 他人高腿长,自然是第一个来到菲佣身边,见那中年女人正哆哆嗦嗦地跪坐在地上,身前散落着七零八落的包装和一个大盒子,盒盖已经打开,从里头掉出一具脏兮兮的木制人偶,正七歪八扭地仰躺在地板上。 那人偶体长超过三十公分,做成一个身穿大红对襟棉袄的胖娃娃模样,只是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头了,又不知在什么地方收了多久,表面刷的彩漆已经几乎全数脱落,露出的原木上,长满了大片斑斑驳驳黑黄绿灰的霉菌,红绢布镶毛边的棉袄也褪色成了暗灰红色,上头满是灰尘和霉斑——总之原本应该十分精致漂亮的一个大胖娃娃人偶,现在看起来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怎么都不是个适合快递给程家的礼物。 “这什么鬼东西!” 这会儿旁边已经围了不少人,连程云天已逝长子的遗孀——此时以女主人自居的程少奶奶也被惊动了。 她挤开几个围观的女眷,一眼看到地上歪扭躺着的人偶,当即尖叫出声。 “恶心死了,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啊arry!赶快拿去扔了,不要阻碍晚上的守夜!” arry被程少奶奶这几句尖声怒骂唬得浑身一颤,立刻醒过神来。 原本她是不怕木偶这种不会动的死物的,只是刚才一拆开盒子,人偶便从里头掉了出来,她一晃神没有看清,以为里头装的是个真正的小娃娃,这才吓得跌坐在地,失声尖叫出声。 此时回过劲儿来,她连忙爬起来,慌慌张张地将满地狼藉胡乱收拾了一下,用包装袋一裹,小跑着往厨房去,将快递带人偶全都囫囵塞进了垃圾桶里。 &&&&&&&&& 守夜从晚上八点开始,除了家属们要不停烧纸之外,供桌上的灵位前的香火也必须到天明之前都不能断,和尚们也会隔一会儿就念一阵经,一个晚上都不能消停。 阮暮灯作为程云海和洪双发请来的客人,虽然没有硬性要求,但也很自觉地陪着两人守完这一夜。 前半夜平安无事、无波无澜地过去了,到了后半夜三点过后,从白天起就忙着告别会,挣扎折腾了一天,连中午都没有休息过的众人,此时每一个人都无精打采,困得上下眼皮打架,还得硬撑着,有实在熬不过去靠在椅子上眯着了的,也会很快被身边人推醒,硬打起精神继续烧纸装香。 只有两个小孩——程少奶奶的独子和程云天前女友的兔唇闺女,小的那个才六岁,稍大些的也还不到十岁,早就熬不住,十二点刚过,就被大人们特许不需要继续守夜,男孩儿在保姆的陪同下回了自己房间,小姑娘也睡在了临时收拾出来的一间客卧之中。 时间缓缓流逝,差十五分钟到五点的时候,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熬不住困劲,互相依靠着打着小盹,连高价请来的高僧及其弟子也围坐在供桌旁,纷纷低垂着脑袋,快有一个小时没起来诵经了。 “我去给大家再斟些咖啡和茶。” 菲佣arry站起身,去端桌上堆满空杯子的托盘,透明的玻璃壶里,红茶仅剩下见底的一层,早就凉透了。 不知是不是忙了一天太过疲累的缘故,arry的手有点抖,端起盘子的时候,两脚还踉跄了一下,茶杯碰撞到空茶壶,发出“叮咣”一声,在这沉默无声的屋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阮暮灯看不下去了,起身走过去,接过菲佣手上堆得满满的托盘,朝她笑了笑。 “我帮你端出去。” arry听不懂普通话,但能从这挺拔俊俏的漂亮青年笑容中看出绝对的善意,脸上不由一红,连忙一边感激地低声道谢,一边领着人往厨房走去。 第66章、八、鬼来信o9 厨房里只看了一盏顶灯,又被屋中 分卷阅读98 过分浓郁的阴气影响,肉眼看起来十分昏暗。 arry走在前面,刚刚到门口,就被里头的景象唬了一跳,忍不住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声:“小、小少爷,你怎么在这里!?” 坐在厨房地板上的小男生回过头来,正是程云天那早逝的长子留下的唯一血脉。他一双孩童特有的大眼睛在昏暗的照明中闪过一抹泛蓝的精光,乍一看竟然像是野兽的瞳孔一般。 “在玩。” 小男孩脆生生地答道。 “哎呀我的小少爷,你怎么大半夜不睡觉跑出来,给少奶奶知道要骂死我们了!” arry连忙抢上前去,将那小孩从冰凉油腻的地板上抱了起来,“你在玩什么……哎呀!” 她尖声叫了起来。 “这个娃娃我不是已经扔掉了吗?小少爷啊你怎么把它又抱出来了,很脏的快扔掉快扔掉!” 小少爷怀里抱着的,正是晚上菲佣arry拆的快递里的那个娃娃,只是被她扔进垃圾桶后,又和厨余垃圾混在一起,此时又是油又是汤的,更是肮脏难看到根本让人连碰都不想碰。 照理说身为“程大贵”集团第三代唯一的孩子,程家小少爷什么精贵的玩具没有玩过,原本根本不可能纡尊降贵看上一个垃圾桶里脏兮兮的发霉木偶。但他此时就跟怀里抱着的是个限量版手办似的,拨弄着木偶的左手,口中还愉快地哼着听不懂的小调。 “求你了,小少爷快别玩了!” arry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和已经过世的程云天程老爷对佣人们温和宽宥的态度不同,自从丈夫不在了以后,现在当家的女主人程少奶奶对他们早就没有了好脸色,甚至可以算得上刻薄了,尤其是涉及到她最金贵的独子的时候,甚至有些歇斯底里,万一因为小少爷半夜不睡在这儿玩一个破木偶的事情得罪了少奶奶,她真怕对方一个抓狂就直接将自己开了。 “来,把木偶放下,乖,放下……” 菲佣一边哄着瘪着嘴要哭不哭的小男孩,一边缓缓将木偶从小孩怀里抽出,赶紧远远地扔到旁边,然后拉着小孩沾满油渍的小手,想要趁程少奶奶发现之前,将人收拾干净了牵回房间去。 管教小孩这事阮暮灯本就不好插手,他一直没有做声,只站在旁边看着,直到那残破陈旧的木偶被arry远远丢开,他才目光一敛,深深蹙起眉。 “等等……” 青年伸出手,拦住被保姆搂在怀里,正要经过他身边的程家小少爷,然后蹲下身,双眼注视着小孩儿的眼睛。 “那个木偶……” 说着他指了指地上的人偶。 “它的头呢?” 虽然上的是教会贵族学校,但小孩在学校里也是学过普通话的,所以听懂阮暮灯的话并没有困难。他眨了眨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右手伸出,小小的食指向上一翘,指向流理台背后那扇狭窄的气窗,用奶声奶气的童音清脆地回答: “在那里,它是灯笼。” 阮暮灯和菲佣arry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朝那儿看去。 只见那足有两米多高的气窗上头,摇摇晃晃地吊着一颗木偶脑袋。 那比甜橙还要大一圈的木偶头雕刻得惟妙惟肖,就算表面的彩漆都掉得差不多了,看上去依然跟个活生生的人头有六七分相似,此时头顶的朝天辫卡在窗户的合页上,整颗头颅歪歪斜斜地挂在高处,偏偏是这么惊悚的场面,那木偶娃娃依旧面带着憨厚讨喜的笑容。 arry一眼看到那气窗上的木偶头,立刻吓得三魂出窍七魄离体,捂着眼睛尖叫一声,再也管不得三七二十一,拉起小男孩的手,不由分说噔噔噔就往楼上跑。 待菲佣和小孩子都上了楼,阮暮灯才走过去,拾起地上那油腻肮脏的木偶,又踮起脚,将吊在气窗上的偶头取下来,仔细看了看才发现,那玩偶的头颅并不是如他猜测的那般从躯干上拔下来的,而是充当“脖子”的一根木头从中间一折两段,再也装不回去了。 “脖子”部位的木头足有阮暮灯的食指粗,断面参差不齐,像是被蛮力硬是拗断的。 且不说一个六岁的小孩怎么有力气将这么粗的一根木头扭成两截,就是程家小少爷那将将一米一的小个头,手短腿细的,又是怎么将木偶头拴到那么高的气窗上的? &&&&&&&&& 无比折磨人的守夜一直持续到第二日早上七点才算真正结束。 程云海担惊受怕了一个晚上,见一切平安无事,除了这房子依然阴气森森之外,似乎也没什么不妥,从看到东方升起的朝阳的那一刻,心头大石顿时落了地,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他一心只想赶紧回自己位于闹市区的高级公寓里,好好洗个澡睡个觉,好歹等透支的心力恢复之后再去琢磨他哥洪双发偷偷告诉他的程家祖宅的问题。 “二爷,不吃了早餐再走吗?” 菲佣arry端着一盘三明治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看到程云海、洪双发和阮暮灯三人已经穿戴整齐,一副立刻就要出门的模样,连忙问道。 “不了不了,我迟些还要回公司开个会。” 程云海连忙摇手摆头,随口编了个理由。 “这样,您带些三明治在路上吃吧,是您最喜欢的牛肉夹蛋。” arry对这个侍奉了二十年的老先生还是很有感情的,连忙张罗着要帮他打包早餐。 就在她转身又要钻进厨房的时候,远远就传来一把高亢尖利的女声:“arry!!” 众人听出那是程大少的遗孀程少奶奶的声音,循声望去,看到她正从二楼的旋转梯探出身来,脸上满是慌张焦急的神色,旁边还站这个四十岁出头的矮胖女人,那是平日里负责照顾小少爷的保姆。 “你有没有看到宝宝?!” 程少奶奶甚至赶不及走下楼梯,就趴在栏杆上朝菲佣大声吼道。 “没、没有……” arry的声音微微有些颤动,两眼忍不住朝阮暮灯的方向瞟了瞟。 她立刻就想起昨晚在厨房里见到的程家小少爷的模样,他那么小小的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中独自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个脏兮兮的无头木偶…… 但是,昨晚她的确是好好地帮小孩儿洗漱干净后送回自己的卧室,盯着他关好门熄了灯,才重新下楼的……难道说,那之后小少爷又一个人溜了出来? “真是的,到底跑哪里去了!” 程少奶奶急得都快要哭了,却还忍不住发脾气,嘴里一直骂骂咧咧地,她领着保姆,像一头丢了崽子的母狮子一样,在她所有能想到的地方横冲直撞,逢人就问,一心只想赶紧找到一早就不知去向的宝贝儿子。 分卷阅读99 “唉……” 看到他那表侄媳一点儿看不出大宅贵妇的失态模样,程云海长叹一声,也没有心思带什么牛肉夹蛋三明治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然而就在他准备出门的当口,被打发先去开车的司机,惨白着一张脸,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大着嗓门喊道:“救、救命啊!死、死人了!!” 因为太过慌张害怕的缘故,他都喊破了音。 “小、小少爷他,他的尸体……在、在花园里!!” 这座大宅的花园里有好几尊石刻雕像,其中有配合风水玄学而放的,还有一些只是纯粹的装饰品。 程家停车的地方在别墅后方的车库里,司机接到程云海的吩咐去取车的时候,要经过花园里的一尊欧式少女坐像。 这条路他平日走得很习惯了,今天经过的时候,冷不丁瞧见那少女雕像怀里似乎抱了件什么红红绿绿的东西,那东西体积不算小,他干脆走近两步,打算瞧个仔细。 谁知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尿——那雕像怀里的竟然是一尊小孩儿的无头尸体,从空荡荡的脖子里流出来的血,已经将翠绿色的睡衣染红了一大片! 毕竟是在程家服务了好几年的老佣人,这司机几乎马上就判断出来,那应该是他们家年方六岁的小少爷!惊慌失措之下,他也没敢再细看,连忙跑回宅子里,嚎哭着向其他人报信。 警察赶到的时候,程家大宅的所有人差不多全都集中在花园里。 小少爷小小的无头尸体已经被家属擅自从雕像怀里取下,正搁在不远处的一张毛毯上,他的母亲头发凌乱、状若疯癫,正一边嘶声大哭,一边撕扯着小叔程雄的衣领。 “是你,肯定是你,一定是你杀了宝宝!!” 她的力气大到出奇,旁边几个女佣和保姆合力也拉不开她,反而令她在剧烈挣扎之中,用指甲在程雄的脖子上抓出了几道长长短短横七竖八的血痕来。 “宝宝死了,程家的家产你就可以独占了对不对!!?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生!把我家宝宝的命还来!!” 程雄神色灰败,心乱如麻,又被面前这疯女人缠上,心头更是火冒三丈。 “你够了!” 他忍了又忍,终于耐不住性子,在程少奶奶脸上狠狠扇了个耳光。 “你说我贪图家产杀了自己亲侄子!?” 他瞪大眼睛,表情显得极为狰狞,伸手朝一个方向一指,笔直朝向十几步开外程云天的前女友和她的兔唇小女儿。 “我连我死鬼老窦的私生女都能容下,还会惦记自己侄子那些钱!?” 挨了一巴掌的程少奶奶真的疯了,完全听不进对方说了什么,发狂地冲上去,就和程雄扭打成一团,根本撕都撕不开。 几个警察被保全领着到了案发地,此时就跟几尊木雕似的,呆愣愣看着面前那具惊悚的无头童尸和打得正热闹的死者家属们,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程家小少爷的头到哪里去了? 阮暮灯站在人群外围,目光盯着那小小尸体从睡衣领口露出的空荡荡的脖子。 从他的角度,能清晰看到脖子断面的伤口——不是常见的刀斧锯一类的锐器造成的切割伤,而是仿佛是被蛮力硬是拗断的一般,断口参差不齐,血管气管和骨头断面尤其显得凌乱——这种杀人断头的方法,显然不是人力轻易可以做到的。 第67章、八、鬼来信1o 因为程家小少爷的死状太过蹊跷,实在怎么都没法不向“他杀”方向考虑的缘故,那日在程家大宅里过夜的所有人,无论是家主、佣人还是客人,全都一个不落请进了局子里,各个分开单独问话,足足折腾了整整一天才被放回家去。 阮暮灯和洪双发出来的时候,警察局外头已经挤满了各路记者。 万幸洪双发洪大导演混迹港城娱乐圈多年,和狗仔队周旋的经验简直丰富得不行,当即和保姆车联系好接应的位置,然后带着阮暮灯从后门溜出去,绕到对面一栋大楼的地下车库里,顺利上了车,回到了剧组所在的酒店。 “这事儿还用说嘛,怎么看都像是有目的的仇杀吧……” 房间里,3子翻着从楼下报摊亭买来的《雪梨日报》,正逐字逐句看着里头关于程家最近那一系列死亡事件的报道。 根据警方傍晚时的通告,虽然已经在程家大宅里仔细搜寻过,甚至出动了三匹搜索犬,但目前依然没有找到程家小少爷尸体上丢失的部分。换而言之,那小小的头颅简直就像化成水蒸气消失了一样,根本没有半点线索。 “3子,你以前遇到过像这样的事吗?” 阮暮灯刚刚洗了澡,从浴室里出来,身上仅穿着一套居家服,脖子上还挂着条毛巾,头发正往下滴着水,听到3子口中念念有词,想起眼前这位助理,虽然看上去只是二十出头娃娃脸的模样,但实际上是个超过百岁的刺猬精,见识过的事儿肯定比自己多得多,于是开口问道。 “你是指什么?” 3子回头看向青年,“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哎!” 他笑着调侃道:“和你同萧潇这些经常卷进奇奇怪怪的事情里的天师们不同,我走的是万事随心、顺应天命的入世妖修路子,平常除了修炼之外,过的也和普通人没啥区别,可没碰过那么多棘手的离奇案子。” “不过嘛……” 说着他笑出了两行大白牙齿,“虽然我自己是没遇到过,不过曾经听你家师傅说过他经手的一桩事儿。” “啊,萧潇他经手过的?” 阮暮灯立刻睁大了眼睛,坐正姿势,一副准备认真听讲的模样。 3子点头,然后说起了他听萧潇讲过的一件旧事。 “大约七八年前吧,当时我刚刚从白家出来,还是个啥都不会的愣头青,萧潇就安排我当了白先生的助理。有天我去接白先生的时候,正好碰到萧潇外出办事回来,沾了一声的尸臭味,就忍不住好奇问他到底干什么去了。” 当时萧潇回答,他是去y省处理了一件行尸案。 所谓的行尸,又称“活尸”,也就是通常概念上的“僵尸”。指的是尸体或是因为长时间埋在养尸地中发生尸变,或者身怀异术之人用某些方法让死者尸体重新活动起来。这些尸体通常可以行走活动,故而称为“行尸”,但绝大多数都关节僵硬,行动缓慢,喜扑活人,吸食牲畜或者人类血液,道行再深一些的,还能生出灵智,由此踏入鬼修的门槛。 “不过,萧潇那时候处理的,可不是普通的行尸。” 3子继续回忆道。 “当时y省某地一个镇子里接连出了好几桩尸体部分失窃案,都是停在堂屋中过‘头 分卷阅读100 七’的遗体,被人偷偷撬开棺木后,取走了某一部分。萧潇当时受镇长委托调查这事,最后发现,这些失窃的尸体部件,都被用作了‘拼图’。” “拼图?”阮暮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 “是的。” 3子点点头,“镇子上有个人,用这些部件,拼出了一具完整的‘行尸’,并且操控它在山中掘坟盗墓。” “为什么要用拼凑的尸体?”阮暮灯不解道。 “因为这样的尸体,带着许多人肉身遭到分解而又硬生生拼在一起的‘怨气’,比单纯的活尸更加强大,而且尸僵要轻上许多,行动上自然也更加灵活——当然,选择操控这种行尸,首先施法者就要对自己的能力有绝对的自信,必须能确保自己不会被其反噬才行,毕竟制作和控制这么邪性的玩意儿,本身就非常危险。” “原来如此。” 阮暮灯听明白了,思绪也随着3子的话语,不自觉地飘远到现在不知在哪个山沟里那人身上。 他白天时曾经给萧潇发过短信,将程家的事情和他昨晚到今早的经历通通跟自家师傅汇报了一番,但大概是萧潇那儿的信号的确不好,要么是根本没收到,要么就是收到了发不出回信,反正半天过去了,依然没有一个字的回复。 “……我去打个电话。” 阮暮灯不死心地拿起手机,朝阳台走去,一边走一边拨着萧潇的号码——然而他打了好几遍,听筒里只收到嘟嘟的忙音和“对方不在服务区”的机械性提示。 因着轰动港城的“程大贵”的事儿,剧组已经耽误了两天的拍摄,虽然洪双发洪大导演的状态依然很糟糕,但进度已经耽搁不得,再没心情也得开工了。 不过这天的效率很低,别说追上进度,连原定计划也是拖班拖到晚上十点才总算完成了的。 一方面是因为老大洪双发的工作状态差得有目共睹,另一方面,剧组里的工作人员也都情绪浮动,满心满脑都是燃烧着的八卦之魂,总是在那天参加过丧礼的几人——特别是还留宿过程家主宅的阮暮灯身边绕来绕去,各种旁敲侧击,都想要从他们口中套出些媒体还没挖掘出来的独家细节来。 “今天就到这里,辛苦大家了!” 洪双发提起纸筒卷成的“大声公”,宣布今天的拍摄到此正式全部结束。 阮暮灯接过3子递给他的毛巾,胡乱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因为拍摄计划调整的关系,他的戏被安排到很晚,而且一口气连拍了两场,他连晚饭都没正经吃两口,只在中途休息时匆匆喝了杯加了双份奶双份糖的港式鸳鸯,就算是补充过能量了。 就在3子琢磨着要带阮暮灯到哪里去吃点儿宵夜填饱肚子的时候,他们听到了洪双发招呼两人的声音。 “来来来,阿阮你还没吃晚饭吧,我刚叫场务去买的,才刚出锅的。” 十分钟前脾气还跟点着了的炮仗似的洪导演,此时人在休息区里,手里端着俩保温饭盒,脸上笑出和善的褶子,朝着阮暮灯挥手,示意他过去吃点儿东西。 阮暮灯知道对方大概是有话要和他说,也就不客气地过去接了饭盒,打开一看,一盒是热腾腾的炒牛河,另外一盒是放了几种海鲜的砂锅粥。 “对不起啊……我是故意把你的戏都调到晚上的……” 洪双发看对方开始吃的时候,才摸了摸脸,尴尬的开口:“我、这个……你知道的嘛,遇到昨天那种事谁都会怕的,特别是晚上……所以……” 3子不动声色地斜了对方一眼,心中默默吐槽——所以你就把我们家阿阮当做免费保镖,一碟牛河一碗粥就打发咯? 阮暮灯毫不在意地笑笑,又低头安安静静地吃他迟了许久的晚餐。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青年掏出来一看,发现是个从未见过的港城本地号码。 他接起来的时候,里头传来了程云海那惊惶而恐惧的嘶喊声:“阮大师!阮大师!快,快来救命啊!!” 第68章、八、鬼来信11 亲眼看过自家侄子惨死的无头尸体之后,就算是从小留学米利坚,自称科学教信徒,不大相信传统鬼神之说的程云天次子程雄,这晚也不敢再回到才刚刚被警察从里到外翻了一轮的程家大宅里,而是在闹市区找了栋环境特别好的六星级宾馆,在顶层包了半个月的总统套房,随便收拾了些细软,就在那儿住下了。 而且他还不放心一个人住,又将守灵日请来家里的那位法号“佘心”的高僧请到了酒店,就在隔壁又给开了个房间,好吃好喝高薪供在身边,不管派不派得上用场,起码当个保命符。 第一天从警察局回来,他平安无事地过了一夜。 第二日程雄依然被侄子惨死的命案和公司暴跌的股价搞得焦头烂额,而他嫂子程少奶奶也不知是不是存心给他添堵,联合了程云天的前女友,还拉上那羞羞怯怯的兔唇小姑娘,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将“程大贵”目前最大的股东,也就是程雄塑造成一个为求财富不择手段的人渣,甚至含沙射影直指他就是谋害亲侄子的主谋。 程雄当然不能由着自家嫂子给他兜头来这么一大盆脏水,就算他真的皮厚肉糙不在意脸面形象问题,也要在乎每天都在以亿为单位蒸发的股值,只能一边诅咒着那个不理智的女人,一边到处找媒体请公关,光是双方那你来我往的隔空嘴仗,就够全港城人民半个月的消遣了。 就这么着急忙慌地处理了白天的事情,一直拖到晚上,程雄才终于有时间联系他的堂叔程云海,请这位程家现存的唯二男丁一起吃个饭,更重要的不是联络感情,而是和他好好讨论一番要如何应付这次的家族危机,还有两天前他爹告别式上那死鬼老头“断子绝孙”的诅咒到底会不会真的应验。 程云海接到侄子邀请的时候,心里是十分抗拒的,但看到约的是六星级酒店而不是刚刚死过人的程家老宅,还是决定去一趟,毕竟很多话在电话里说不清楚,这见面只是早两天还是晚两天的差别罢了。 两人碰面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没有约在程雄的套房里,而是一起去了人均上千的酒店旋转餐厅。 同席的除了他们两人之外,还有一个长发的美貌女子,程云天仔细一看,来人居然是现在在洪双发的《粉饰》剧组里担任女二号的港岛影后——张碧琳。 “哎呀,张小姐……” 程云海瞪圆了眼睛,强掩惊讶,向虽然化了很精致的妆容,但仍然难掩憔悴疲倦的张碧琳打了招呼,同时眼睛不由得飘向自家侄子,眼神中清清楚楚写着“为什么这女人会在这里”这句话。 “咳,二叔啊……” 程 分卷阅读101 雄咳嗽了一声,示意大家都落座之后再慢慢谈。 “碧琳她不是外人,我们原本就商量好,打算再过两个月就结婚的,爸爸还在的时候,也知道这件事的……” 说着,他伸手温柔地抚了抚未婚妻的长发,又继续对自家叔叔说道:“您也知道,最近咱们家的事情已经闹成这样……” 这一顿饭三人吃了许久,明明主菜是上千块一块的牛排,但谁都没尝出一点儿滋味。 程雄和程云海两人商量了半天,那些一团乱麻似的麻烦依然商量不出个一二三来。 “问题不是我不想去动主宅那块地板啊!” 程雄说到好多年了,而且性格也不是什么强势的主儿,见侄子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他也只得点头同意。 就在这时,坐在程雄身边的张碧琳,忽然发出了一声短促但尖锐的惊叫声,同时手边的红酒杯被她撞翻,鲜红色的液体泼洒开来,一半倒在了她浅米色的裙子上,另外一半泼到了程雄的白衬衣身上。 “哎呀,碧琳你这是干嘛!” 程雄一下子跳起来,高声叫了起来。 “我、我刚才……” 张碧琳一张艳丽的脸上尤带着慌张的神色,声音颤抖,一边回答还一边频频扭头看向落地窗的方向,“我刚才……看到窗外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嗯……好像是个灯笼,‘嗖’一下就、就飞过去了……” “一个灯笼你慌什么!” 程雄接过匆匆赶来的服务生递过来的手帕,怒气冲冲地擦拭着染了半身的酒渍,朝张影后抬了抬下巴,“我去洗手间收拾一下,你也赶紧把裙子弄一弄,不然你等会儿怎么回去!” 说完他捏紧手帕,扭头就怒气冲冲地往洗手间去了。 被未婚夫数落了个好生没脸,张碧琳忍不住红了眼眶,但她多年的演艺圈底子在,依然礼貌地朝未来二叔笑着告了失陪,这才站起身,也去卫生间打理自己湿了的裙摆。 程云海坐在位置上,一边默默地低头吃着蜜瓜火腿,一边琢磨着刚才张碧琳的话。 她说自己看到窗户外飘过一个灯笼,但这是酒店的三十二层,张碧琳位置对着的那面落地窗,外头又是视野相对空旷的一个广场,港城又不是可以随便放孔明灯之类的玩意儿的地方,有什么灯笼能飞到这种高度来? ……怕是什么射灯霓虹还是反光之类的,她看错了吧…… 程雄在心中下了一个自己觉得最能接受的结论。 十分钟之后,张碧琳清理好裙子,又略略补了妆,回到了他们的座位上。 “咦?”程云海疑惑地问道:“怎么,你们没一起回来吗?” 张碧琳摇摇头,“我没看见他,就先过来了。” 两人尴尬地对面而坐,相对无言,又默默等了十分钟,程雄依然不见人影。 “他到底怎么回事?” 程云海心中吐槽自家这个侄子,不愧是浸过洋墨水的,墨迹起来比女人还麻烦,抬手招来了一个男服务生,让他到洗手间里去找找人。 很快的,服务生就回来了,抱歉地跟他们说,并没有在这一层的洗手间见到程先生。 “我自己去看看!” 程云海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迈开大步就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张碧琳不知怎的,脑海中忽然就浮现出刚才一错眼在窗外看到的那个飘飘荡荡的灯笼,掩盖在粉底腮红下的一张小脸顿时煞白一片,连忙也站起身,跟在了程云海身后。 正如服务生所说的,男洗手间一眼就能看到底,洗漱台前空空如也,根本没有一个人影。 “阿雄,你在不在?” 程云海不死心地叫了一声,理所当然的,没有听到任何的回应。 “还是给他打个电话吧,看看他人到底跑哪里去了。” 程云海扭头朝身后的张碧琳说道。 手机很快拨出,同时一阵铃声在洗手间里响了起来。 程云海、张碧琳和那忐忑不安的服务生同时将目光转向右侧最末一间隔间——虽然从门锁就能看出,那一个隔间是从里头反锁着的,但程雄的手机却的的确确在里头响着。 “把门撞开!!” 程云海转头朝着服务生一声大喝。 服务生已经快要哭了,但在客人的严厉要求之下,也不敢推脱,连忙找来个保安,三个男人合力将那反锁的门给撞开了。 门内的景象,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发出惨叫,站在最外围的张碧琳更是两腿一软,直接就坐到了地上。 这一家六星级酒店连洗手间也装修得十分豪华,隔间里头并不逼仄,地方足可容一个成年男人随意转身活动而不碰到任何东西。 他们看到,程雄此时正坐在隔间最里头那盖了顶盖的马桶上,但身体扭曲得如果一只被掰坏了的洋娃娃——他腰肢扭转,下巴朝着后背,右侧的脚踝紧紧贴在左耳旁边,两只手胳膊翻转,十指皆断,左手肘横在脸前,右手垂在马桶底部——任谁看到这种完全超过了人体柔韧度极限的姿势,都丝毫不会怀疑,这人肯定已经没救了。 第69章、八、鬼来信12 看到洗手间隔间里程雄的尸体,一时间众人都吓傻了,保安呆愣了几秒之后,扭头往外头跑去,边跑还边掏出对讲机,语无伦次颠三倒四地向着总台报告他在洗手间里看到的骇人景象。 “张小、小姐……” 服务生的神经还算相当强壮了,也十分有职业操守,哪怕已经吓得脚软,牙关都在咯吱打颤了,依然勉强支撑着理智,先伸手去搀已经瘫软在了地上几乎晕厥过去的张碧琳张影后,同时去推前 分卷阅读102 头摇摇欲坠的程云海。 “警察、警察很快就会来的……咱们先、先出去……” 程云海毕竟比那小年轻多吃了二、三十年的油盐,被对方这么一提醒,好歹缓过了些神来,两人一左一右合力搀起软倒在地的张碧琳,一步一踉跄地就要往外头走去。 就在这时,他忽然感觉到身后似乎有某种强烈的视线,正狠狠地盯着他的后脑勺,那感觉强烈到几乎要凝成实质,令他只觉得毛骨悚然,忍不住就回头朝那方向一看。 他赫然看到,从洗手间窗口里,“探”进来一个脑袋——虽然一张小脸被血染得通红,但毕竟是自家侄孙的脸,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就是程家大少那才满六岁的独子丢失到现在都还没找到的头! 程云海想起刚才张碧琳曾经说在窗外看到一个灯笼——如此想来,整张脸连头发都沾满血污,只剩一对大张的眼睛像烧了两把幽幽的绿焰,乍看上去,不就十分像一盏诡异的红灯笼吗! 问题是,这是三十二楼啊! 且不说这颗头是怎么离开程家大宅,来到这十多公里之外的闹市区的,光是它脖子断面之下空空如也,就这么晃晃悠悠地从窗外飞进来,挤着窗户缝似乎想进屋,两眼还直盯着他的模样,光是四目交接的瞬间,就足以把人吓掉半条命了。 程云海也顾不得许多,松开扶住张碧琳的手,跌跌撞撞地朝着超洗手间外头跑去,逃命的时候,还不忘掏出手机,哆哆嗦嗦翻出找洪双发要的阮暮灯的号码,拨通之后,开口就是放声大喊“救命!” “程先生,你别慌。” 大略了解了一下程云海刚才经历了什么之后,阮暮灯对着电话那头的大叔说道。 “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人吗?尽量往人多的地方去,我立刻就赶来。” 剧组今天晚上的戏是在闹市区的民居里拍的室内场,租用的这两间九层握手楼离程雄住的六星级宾馆不算太远,现在夜色也深了,港城市区常见的堵车也可以排除,车开得快一点的话,十分钟左右就能赶到。 阮暮灯挂断电话,坐在小餐桌对面的洪双发,已经近距离的从他的听筒里听到了亲弟弟的伴随着惨叫的求救,尤其是听说程雄已经不明不白的死了的时候,当下也坐不住了,刷一下站起来,“我也一起去!” 3子十分机灵,立刻站起身说先去把车开出来,然后两手用力压住阮暮灯的肩头,在他耳边悄声叮嘱道:“先别急着去,我给你拿些材料和装备,一定要等我!” &&&&&&&&& 另一边厢,挂断电话之后,程云海撇下走不动道儿的张碧琳和还尽职尽责地搀扶着张影后的服务生,因为惊吓过度的缘故,他的脑中几乎一片空白,只机械式地强迫自己不断回想阮暮灯给他的指示,朝着“人多的地方”走去。 他现在所能想到的,短时间能去到的人气最旺盛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吃晚饭的餐厅。 不过因为是人均上千元的餐厅,而且说实在的,食物味道并没有它的价位突出,所以总共十二张桌子的西餐厅里,到了这个点儿,除了三个服务生之外,就只坐了两桌客人——除了程云海他们这桌之外,就只有和他们呈对角线尽头的另外一桌白肤褐发的两个外国情侣,听口音似乎是美国人。 程云海铁青着脸色踉跄闯进餐厅的时候,几个服务生和剩下的那桌客人都纷纷被他反常的举止惊动了。 服务生们已经从对讲机里听说洗手间出了人命,虽然没有亲眼看见程雄那骇人的死相,但心里都是又惊又怕,不过仍然机灵地跑过来,扶住摇摇欲坠的程云海,想要把人带到一边的椅子坐下。 就在这时,餐厅里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宛如小婴儿哭声般的,尖锐而且短促的抽噎声。 ——下一秒,餐厅正中央一盏圆盘重瓣莲花状的大吊灯,上头五六十个灯泡,居然纷纷发出刺耳的玻璃爆裂声,然后瞬间全部炸裂开来。 原本照明充足的大厅,在主光源全灭之后,立刻就暗了下来。 虽然还有壁灯和小射灯之类的照明,餐厅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突如其来的黑暗,还有几十个灯泡炸开时四散飞溅的碎玻璃,已经足够骇人。 而且由于这高档西餐厅并不算很大,室内的每个人算起来都距离大吊灯不远,所以灯泡全碎之后,人人都无法幸免,全都被玻璃溅了一身,裸露在外的头脸颈脖甚至小臂大腿都划出了许多斑驳血痕。 惊吓、疼痛和出血的三重刺激,终于汇聚成巨大的恐惧,一时间所有人都乱套了,尖叫呼喊推搡着往门外挤,不同的语言夹杂着呼救和咒骂响成一片。 这时候被撇下的张碧琳,才在年轻服务生的搀扶下,扶着墙绕过走廊转角,一眼就看到从餐厅里冲出几个人,脸上手上这些明显的部位都或多或少带了些刺眼的血迹,一边尖叫一边四散逃逸。 “发、发生了什么事……” 张碧琳嘴唇颤抖着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服务生真的快要哭了,心中唯一所想的是,警察还没到就算了,怎么连个保安都不见人影,这是存心坑爹呢! “扶我去看看……” 张影后贝齿紧咬,樱唇上的口红早就被她咬得花了妆,身上的浅米色套裙也一片狼藉,若是现在的模样让媒体拍到,辛辛苦苦经营的知性美人形象怕是要晚节不保了。但是此时她已经不顾这些,刚才从餐厅里冲出来的四男一女,都是年轻人,其中并没有程云海,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程云海一定会往此时人最多的地方跑,九成也会像他们一样,第一选择就是躲进餐厅里。 服务生没辙,只能硬着头皮将人扶到餐厅大门前。 餐厅里十分昏暗,那些碎成粉末的玻璃屑甚至飞溅到大门外一米多的距离,到处是细细碎碎的血迹。 然而两人的目光都同时集中在了餐厅屋顶正中央那没有一个完整灯泡的吊灯上。 昏暗的光照中,离地接近三米的莲花型灯架下方,摇摇晃晃地吊着一件“东西”——虽然勉强还能看得出人形,但却根本不能称之为“人体”了,因为那人就像一根扭成麻花的绳子似的,整个人朝着顺时针方向扭转了一圈一圈又一圈,胸腹腔中的器官在此等暴力的扭转中早就完全变形,说不清是什么的液体,浸透了那人形绳子身上的衣物,正顺着离地不到一米的脚尖,滴滴答答落下来,已经在地板上淌了一大滩。 “啊啊啊啊啊啊!!” 服务生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原本已经接近极限的神经彻底绷断,再也顾不得什么“职业素养”了,扭头就往走廊外奔去,留下张碧琳张大影后一个弱女子,手脚发软地瘫坐 分卷阅读103 在门口满地玻璃碎里。 ——怎么办、怎么办…… 张碧琳脑中一片空白,如同一部彻底宕机的电脑,再也没有一丁点思考能力,甚至连娇嫩的皮肤被碎玻璃割伤带来的刺疼感都感觉不到了。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一阵手机音乐声响了起来…… 手机讯号音响到第七声的时候,程云海的电话才终于被接通。 “喂?” 阮暮灯边跑边对着电话那头说道:“程先生,我们赶到了,你现在在哪里?” 电话那头并没有回答,只听到略有些急促的、似乎带着泣音的呼吸声。 “别怕,我们刚才看到警车也到街口了,警察也应该要不了几分钟就会上来的。” 阮暮灯一边安慰,一边回头示意后面的洪双发和3子跟上,他隐约觉得电话那头的动静不太对劲,呼吸声太快太轻,抽泣的动静也像是女性的嗓音,“程先生?”他又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我……我在三十二楼,求你们了,快来!!” 电话那头终于说话了,却果然是个年轻女性的声音,她放声哭喊出来,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劲儿,才好不容易发出了这声求救。 第7o章、八、鬼来信13 “张小姐?” 阮暮灯才刚和张碧琳配合过几天的对手戏,还因为两人都曾经频繁ng的缘故,他对这位影后的声音已经听得很熟了,即便是受到电波的影响,又是带着明显哭腔的调子,但青年还是有八分把握自己没有听错。 他忍不住将手机从耳边拿开,确认了一下自己回拨的的确是程云海刚才打来的号码。 “为什么……会是你接的电话?” “……都、都死了……” 电话里传来女性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的哭诉声,“阿雄……还有程二爷……他们都死了……” 阮暮灯并不晓得张碧琳与程雄的关系,他惊诧之余,心如电转,脑中开始琢磨着,他刚才已经在上一个电话里听说程雄惨死在餐厅洗手间的遭遇,但不过只是十分钟的路程,居然连程云海也死了?但张碧琳为什么会出现在命案的现场,而程云海的手机又是怎么落在张碧琳手上的? “张小姐,你现在还在‘那儿’吗?” 虽然来不及救程云海,但阮暮灯有种预感,他总觉得,这事儿绝对还没有完,既然他已经插手了,于情于理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事态恶化下去,出现更多的牺牲者。 “我、我在……” 张碧琳的声音细弱蚊呐,听起来简直像是快要昏过去了一般,“我、在三十二层……肚子好疼,脚也走不动了……求你……救我……快救我……” “张小姐,你注意听我说。” 阮暮灯透过酒店保安和经理等许多人组成的层层人墙,远远看着几台“忽然失灵”的电梯。 “现在酒店大堂里的所有电梯都不能用了,据说连送货和扫除用的货梯也一样。” 他的声音有一种超过他年龄的镇定,在这种时候听起来,有一种出乎意料的安定人心的效果。 “我现在会从逃生梯跑上来找你,但是你的楼层很高,我上来也要十多分钟,你……能坚持住吗?” “阿阮你等一下!” 没等张碧琳回答,一直在旁听着他们电话的3子已经忍不住出声打断了青年。因为着急的关系,3子的声音听起来比平常来得尖刻,语速也很快。 “不管杀死程家那些人的到底是人是鬼,但一直以来,‘它’针对的不都是程家的男丁吗?既然程二爷已经去了,那么跟程家毫无关系的这位小姐,应该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 他的潜台词是,既然不是对方的目标,那么他们就没必要再管这件事,这么诡异而且引人瞩目的凶案,被卷得太深会非常麻烦,将一切善后交给警方才是正理。 说着3子扭头看了看因为听到弟弟居然已经死了,脸色刷一下白得像纸一般的洪双发,同时不着痕迹地比了个手势,示意阮暮灯注意——虽然洪大导演很小的时候已经被过继了出去,但论血缘,他却是实打实的现在仅存“程家男丁”,比起楼上那位小姐,显然这位被当做下一个袭击目标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大概是3子的声音比较高的缘故,张碧琳竟然从与阮暮灯的通话中听了个六七成。 电话那头先是传来了几声压抑的抽噎,随后,她边哭边艰难地挤出一句话:“……救我……我肚子里,有阿雄的孩子……已经四个月了,是个男孩……” …… ………… 阮暮灯沿着狭窄的逃生梯,一步两级地飞快地往上爬。 普通人的体力,要一口气爬上三十多层,差不多需要半小时的时间,阮暮灯估摸着以他的耐力和速度,也肯定需要十多分钟。 他不知道作祟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他可是亲眼看过六岁的程小少爷那具无头尸体的伤口的,那种非人类能力所能做到的脖子断面,如果那种怪力施为在一位女性身上的话,照样能在很短的时间撕开皮肉,绞断颈骨,让人即刻命丧黄泉。 他不确定张碧琳能不能撑到他赶到,但事到如今,也只能尽力而为,但愿能保住那位女士和她肚子里的宝宝了。 因为阮暮灯这次来港城是正经拍戏的,并没想过会遇到这种超越了常理的诡异事件,行李里并没有带多少术法材料和道具,连用惯的罗盘也没带,只一些小件的古钱、红绳、铜铃之类,甚至连十来种驱邪防身的符咒,也是那日程云天的告别式之后,才在洪双发的请求之下,为了以防万一才连夜现画的。 好在3子出发前受萧潇随口一提点,竟然将他们之前在金水街古董店里淘来的那把带着煞气的匕首,以“道具”的名义一起托运来了,这无意之下的小细致,现在竟然成为了他最大的依仗。 ……如果萧潇在就好了,他一定能想出更加妥帖的办法。 青年看了一眼两层之间的数字17,单手撑在细铁条上,用力一撑,在手臂的助力之下,一步跨过三级台阶。 同一时间,张碧琳也被一个高壮的保安背在背上,缓缓沿着逃生梯一步一步往下挪着。 这栋六星级宾馆,一共有九台电梯,六台是供客人出入的客梯,装潢豪华,出入口全部设在大堂;两台货梯在楼层天井两侧的隐秘拐角处,需要员工刷开才能启动,空间大到可以平放下一张两米大床;剩下最后一台,则是位于酒店外侧的,最高只能去到六楼综合商店的观光电梯,与客房部并不相通。 然而就是这九台电梯,居然在同一时间,全部毫无理由的一起失灵了,任由技师们如何抢修,这些电梯就仿佛断了电源一般,怎样折腾都没 分卷阅读104 有半点反应。 还好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又恰逢淡季,整栋酒店的住客都不多,这个点儿出入的客人更是少之又少,才没有引起太大的骚动。 但就算客人们不会因此感到困扰,却依然愁坏了酒店管理方——他们已经从逃下来的餐厅服务生和两个美籍住客口中得知了发生在餐厅洗手间里的命案,再一查客人名单,惊觉死者竟然是最近抢尽头条的程家二少爷程雄,值班经理顿时吓得面无血色,差点昏厥过去。 没办法,电梯不能用,就只能就近找人走楼梯去看,于是负责高层夜间服务,人在二十三楼值班室的两个保安一个经理只能和阮暮灯一样拼了命爬到楼上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上去得早,而且毕竟只要爬九层楼,他们比阮暮灯到得早许多,很快就发现了匍匐在走廊上,满身都是细小血痕,完全哭花了妆,差点儿认不出人来的张碧琳,还看到了洗手间和餐厅里扭成了麻花的两具尸体。 说实话,三人看到尸体的那刻,真的差点儿和前头几位同事一般,不管不顾扭头就跑。 不过毕竟他们多了点儿心理准备,而且都是高大强壮的青年人,胆子好歹也大些,硬着头皮哆哆嗦嗦合计了一下,由最壮实的那位把已经虚脱了的张碧琳先背下去,另外两人则手持警棍,背靠背战战兢兢地守在走廊里,算是保护现场,等待不知道何时才能爬上楼来的警察。 ——已经到二十五楼了。 阮暮灯抬手擦了擦沾在睫毛上的汗水,同时脚下不停,朝着目的地的楼层继续跑着。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前方传来了复数的惨叫声,这声音有男有女,女声听着还特别耳熟,紧接着是重物滚落时特有的闷响和人类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哼叫。 这些声音很近,听起来比他现在的位置高不了两层。 阮暮灯心中咯噔一紧,顾不得许多,连忙紧赶几步,爬上了二十六楼。 他看到张碧琳与一个高壮的穿着深蓝色制服的酒店保安打扮的年轻男人,一上一下以别扭的姿势叠在了楼梯口,显然是在陡峭的楼梯上滑了脚,双双滚下来的,所幸两人都还活着,只是垫在下头的保安似乎因为脑袋磕到了铁栏杆的关系,已经晕了过去。 “张小姐,你怎么样了?” 青年连忙上前,想要扶起同样摔得不清的张碧琳。 “……我的肚子……” 张碧琳捂住微微凸起的小腹,发出细弱而痛苦的□□,一丝血线从她左膝内侧滑落,浸透了她肉色的薄丝袜,即使在救生梯昏暗的光照中,也显得特别触目惊心。 “这样不行,得立刻把你送去医院!” 对一个孕妇来说,再没有比这从两腿间流下的血更加可怕的了。阮暮灯心中着急,半蹲下身,就想将人背到背上。 然而就在这时,两人都听到了,楼道里传来了一声如同婴儿哭泣似的,尖而高亢的“咿呀”声。 阮暮灯和张碧琳如同中了定身咒一般,全身僵住,目光朝着声音的来源,一点一点移了过去。 只见一个血淋淋的头颅,像一只用旧了的脏篮球,从高出两人所在位置半层的楼梯口滚了出来,沾满红黑血渍的脸,赫然是个五六岁小男孩的模样,一双大眼睛瞪得滚圆,瞳孔如同两盏幽幽鬼火,小嘴张开,从里面又发出了一声悠长而刺耳的——“咿呀~” &&&&&&&&& 一把铜钱已经丢尽,但追在两人身后的“东西”,却根本无法摆脱。 阮暮灯自问能力当真十分有限,没法带着一个正在出血的孕妇一边跑楼梯一边应付身后的玩意儿,只能退而求其次,同张碧琳一起推开二十六层的防火门,躲进了楼中。 二十六层也不是客房部,而是几个多功能会议室,此时当然无人使用也无人看管,连电源总闸都关了,到处黑灯瞎火的,唯一的照明便是阮暮灯从保安腰侧摸来的一把手电筒。 不过摸黑行动对阮暮灯这种已经把“慧眼”练到精纯的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问题——而且在对付“那玩意”上,依靠慧眼辨识阴阳,远比靠着肉眼要靠谱许多。 “张小姐,你躲在这里,千万别动,也不要出声。” 阮暮灯用慧眼确定过“那东西”还在走廊徘徊之后,对被他塞到一个大文件柜里的张碧琳轻声叮嘱道。 “唔、唔……” 张碧琳已经哭不出声音了,只死死捂住嘴,拼命点头。 “很好。” 阮暮灯扬起一包白色的粉末,劈头盖脸泼了张影后一身,这才轻轻关上柜门,自己贴着墙根处溜出了这间空置的会议室。 “萧潇,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他紧盯住走廊尽头的黑影,压低声音,对着电话那头问道。 “那东西,你确定是从小孩头颅里钻出来的吗?” 电话那头的杂音很重,显然信号非常不好,阮暮灯要十分费劲才能分辨出对方说的是什么。 但是,只要听到萧潇的声音,哪怕此时他是一个人面对那明显超过了他现在能力范围的邪祟之物,阮暮灯也并不觉得多害怕。 第71章、八、鬼来信14 “我确定。” 阮暮灯虽然将音量尽量压得很小,但语气十分肯定。 “我看得很清楚,那东西是从程家小少爷的颈腔里钻出的,虽然只有两只拳头大小,没有明显的实体,但身上的阴气非常浓郁,而且身后拖着仿佛彗尾般长长的影子,行动很快,而且似乎会飞,叫声很像小婴儿的哭声。” “……” 电话那边的萧潇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之中,如果不是还能听到信号不佳特有的沙沙”的杂音,阮暮灯差点就以为自家师傅那头已经掉线了。 “我知道那是什么……” 萧潇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电话里的声音似叹息又似自语:“没想到……今时今日,居然还有人会做这个……” &&&&&&&&& 虽然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但萧潇依然记得,那是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当真还是个青涩小少年的年纪。 他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被师傅捡回来,然后被师兄萧宁带大,尽管这些年适逢乱世,但他一直生活在山上的道观里,虽然年复一日皆过得清贫朴素,但起码温饱不愁,加之入世不深,并没有经历过太多悲欢离合、人世艰辛,依然保持的六七分赤子天真的性情。 那两年战火稍歇,山下村镇也算泰平,师兄萧宁看萧潇也长大了,就时常带他一起下山,到镇子里住上一季,做些游医、算卦、问吉之类的活计,一是帮补帮补师徒三人的生计,二也让他这个小孩儿似的师弟见见世面、长长见 分卷阅读105 识。 不过大概是性格使然,萧潇这孩子就算在镇子里也很不消停,很快和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人混熟,仗着自己拳脚功夫厉害,兼且会不少异术,很快就成了其中的孩子王,看诊问卦没跟师兄一起去上几次,倒是每天吃过晨食就跑得不见影儿,浪到天黑透了才又是泥又是水跟个土猴儿似地回家。 有一天,萧潇带着两个年级比他还要长几岁的男孩儿,跑到镇子附近的河边玩耍,意外发现附近有一片竹林,里头长着不少竹荪和口蘑。 他从小就很爱吃这些,当下脱了外衫扎了个网兜,撸起袖子开摘,三人在林子里一直玩到傍晚,看日头西沉打算回家的时候,才惊觉他们竟然迷路了。 照理说,这片竹林并不算很大,地形也并不复杂,加之萧潇虽然青稚,但多少还是会些道门方术的,无论是真的迷失了方向,还是遇上鬼打墙,也不应该会被轻易困死找不到出路。 但这日他就真的迷路了,不仅在林中走得又饿又累,而且第一次真真切切体会到害怕和无能为力的不安与恐慌感。 三人从日落时分一直绕到月上中天,估摸着已经是午夜了,几个年轻人都累得不行,尤其是两个年纪稍大的男孩儿,再也不愿意走了,找了块稍平的大石头,往那儿一坐下就不肯再站起来,抱着膝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好不凄凉。 萧潇也在旁边找个地方坐了,心里琢磨着,萧宁师兄见他这个点儿还没回去,肯定会察觉到事情不对劲儿,以他的手段,要找到自己应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干脆就在这里等着,指望对方来接他回家得了。 就在萧潇这么想着的时候,他看到不远处似乎有一点儿风灯的光照,还听见细微的靴子踩碎落叶枯枝的沙沙声,显然是有人来了。 萧潇立刻跟一只兔子似地窜起来,朝着声音的来源跑去,一边跑还不忘回头向两个男孩儿招手比划,示意两人悄悄跟上,千万不要发出声音。 虽然是摸黑在林中走路,但今晚月色不错,而且毕竟都是身强力健的小伙儿,又是在外头野惯了的,要不了半盏茶的时间,他们就追上了那盏摇摇曳曳的灯光。 那竟然是住在村尾的鳏夫老木匠,还有他前两年刚收的年轻小徒弟。 老木匠是外乡迁来的,据说年轻时娶了一房漂亮老婆,但生产时一尸两命,从此之后就闭门独居,再也没有过亲人。他手艺不错,但性格孤僻,年纪也已经不小了,膝盖早年逃荒时受过风寒,走起路来有些跛腿儿,在村里就没几个相熟的,只在前年收了个身世孤苦的小学徒,据说是打算教导来给自己养老送终的。 此时只见他一手提着风灯,颤悠悠地走在前面,忽然开口问道:“前头有人嘚无?” 小徒弟忽然听师傅这么一问,吓了一跳,完全不明就里,结结巴巴地答道:“无、无有……” 老木匠点点头,又往前走了一段,忽然又问道:“后头有人嘚无?” 小徒弟听得莫名其妙,只条件反射地回头往后一看——今晚是农历十六,天上没有云,月亮很亮,他这一瞥,正好对上三个小脑袋,齐刷刷地从一丛乱竹后探出,正睁大双眼,满脸好奇地盯着他们。 木匠家的小徒弟才不过十四五岁,当即吓了个倒仰,一屁股墩儿坐到了地上,差点儿没直接尿出来,抖抖索索地回答道:“有人!师傅,我后头,有人!” 老木匠听他这么一说,也回过头,果然看到了跟在后头的三个半大小子,当场长长叹出一口气。 “天意啊……这就是天意啊……” 他苦笑着摇摇头,声音中既有遗憾,又带着些许难以言喻的复杂欣慰。 那一晚,萧潇他们三个,是被老木匠给带出森林,然后送回家的。 到家之后,萧宁果然十分着急,把不听话的小师弟压在条桌上就是一顿胖揍,小惩之后,才问起他迷路的经历。 萧潇揉着被揍肿的屁股,红着眼睛抽抽噎噎地将他在竹林间看到的事儿说了。 “你们啊,这应是打搅了‘鲁门’的拜师了。” 萧宁毕竟还是心疼自家师弟的,揍一顿出了气后,又拿出两个包了饴糖的糯米蒸饼哄这小孩开心。 “‘鲁门’?” 萧潇又惊又怕了一晚上,肚子正是饿得慌的时候,一边大口大口地塞着甜滋滋的糯米饼,一边含含糊糊地问道,“是‘鲁班书’的那个鲁门吗?” “对。” 萧宁很庆幸自家小师弟虽然馋是馋了点、皮是皮了些,但好歹还不至于一问三不知。 “鲁班书又名‘缺一门’,相传是木匠祖师爷鲁班留下的上下两卷奇书,上卷从木工技艺到奇技淫巧无一不包,下卷则是一些不能为外人所学的咒法方术。但凡学了鲁班书的门徒,必不能得善终,定会在‘鳏寡孤独残’中经历其一,所以才别称‘缺一门’。” “但你又怎知那就是‘缺一门’的拜师现场?” 萧潇腮帮子鼓鼓的,吃得像个颊囊塞满了瓜子的仓鼠,“就是因为他是木匠吗?” “不,因为他提的两个问题。” 萧宁揉了揉小孩儿的头发,温柔地答道:“鲁门拜师者,必须要选择夜深人静的偏僻地方,四周还要布上咒法以防外人闯入,你们今日会迷路,应该就是因这咒法的缘故。” 萧潇猛力点头。 “而那两个问题,问前头有没有人,意为有无父母需要供养,有无先祖需要祭祀,如果回答没有,就表示舍弃了父母宗族,从此变成无根之萍,真正能够无牵无挂;问后头有没有人的,则是问有无妻子儿女需要照顾,又是否能够接受无子无嗣、孤独终老的结局,原本如果那小徒弟回了‘无人’,那就算是拜入鲁门了,但阴差阳错之下,偏偏就被你们给搅和了,只能说是命中注定,他俩并无师徒之缘。” 听完师兄的说明,萧潇才知道自己今晚闯了个多大的祸,顿时整个人都萎靡了,连口中吃着的甜糯糯香喷喷的饼子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他悻悻然放下还剩小半块的饴饼,两只小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也不顾屁股还肿着,来了个端端正正的跪坐姿势。 “师兄……我……这事情,应该怎么补救?” 萧宁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起来,伸手又揉了揉他的脑袋,“这其实也不一定是坏事,虽然那小学徒不能入鲁门,但他这么一回头,其实也算卜了一卦,他以后应会有三个儿子,儿孙满堂,和和美美地过完一生,那老木匠显然也明白这点,才会既觉得遗憾,又感到欣慰。” 萧潇听师兄这么一说,心中那浓浓的负罪感才减轻了一点儿。 “倒是那老木匠……”萧宁摸了摸下巴,似是自言自语般说道:“若他真是 分卷阅读106 鲁家门人,那我一定要亲自去讨教一番……正好最近有个问题,还需找个‘行家’参详参详……” 第72章、八、鬼来信15 次日早晨,萧宁就准备了不少糕饼和野物当做谢礼,然后提溜着萧潇的后衣领,亲自把人拎到木匠家在村尾的小棚屋里道歉。 木匠虽然依旧板着一张脸,但看在萧宁面相姣好笑容亲切,又带着个蔫了吧唧的半大小子的份上,接待的态度还算友善,接过礼物就把一大一小两人让进屋里了。 萧宁嘴皮子了得,不仅擅长察言观色,而且嘴皮子利索,特别能言善道,仅仅只是聊了盏茶时间,就哄得鳏居寡言的木匠喜笑颜开,先前的冷淡漠然全都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萧宁干脆地打发了萧潇带着木匠那老实胆小的徒弟到外头去玩,两人单独关在屋里也不知在聊些什么,总之等午饭时两个小的回来,这岁数差了足有近三十年的俩人,竟然已经称兄道弟,十足忘年交的模样了。 从那日之后,萧宁便开始三天两头往木匠家跑,每日回来精神都很是亢奋,把自己往小书房里一关,两三个时辰都不出来。 这么一折腾就是一季,眼看着还有半个月就到冬至了。 在回山上道观之前,萧潇终于逮到了空子,问他家师兄最近到底在折腾些什么。 “我在试着改良一些民间方术。” 萧宁今天似是心情极好,给师弟下了一碗挂面,里头除了笋干和蘑菇,还窝了个溏心的荷包蛋。他笑着捏了捏师弟的鼻尖,又给他擦了擦沾了颗葱花的嘴角。 “最近发现了几个很有意思的术法。” 萧潇十分好奇,一双大眼亮闪闪的,“比如呢?” “比如……这个吧。” 萧宁的手指在茶杯里沾了沾,直接就在桌子上涂写起来。 “几年前我在遇到过一个鲁门方术,名叫‘衔福回门’的。” 他说着,在桌上写下了这四个字,“所谓的‘衔’,指的是‘衔蝉’,也就是家猫,而‘福’则是‘蝙蝠’。所以顾名思义,这个方术必须用家养多年的老猫,还有从自家阁楼或者仓库等阴暗场所逮到的蝙蝠才能施为。” 萧潇最喜欢听自家师兄讲古,听得十分认真,身体不由自主的坐正,腮帮子连咀嚼都忘记了,就这么叼着两根面条直愣愣地听。 “有大户人家子孙分家修新房的时候,就将祖屋逮来的蝙蝠用开水烫死,家猫用绳子勒毙,随后全部烧成灰,蝙蝠尸烧出的灰撒在刚竖起的主梁上,而家猫的则埋在支柱下头。” “这样就行了嘛?”萧潇好奇地问,“而且这个方术有什么作用?” “不,这只是第一步。” 萧宁摇摇头,“其后,在这新居里出生的女婴,几乎都会是畸形儿,其中以六指和兔唇的尤其常见。若是出现六指的女婴,则养到岁的年纪,然后将畸形的那只手全掌砍下,再用女孩儿的头发缠在断掌上,在当初掩埋猫尸骨灰的地方将手掌也一并埋下,其后每逢生下六指女娃,也都这般处理。” 萧潇听得直打寒颤,“这……这不是邪法吗?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手乃招财聚财敛财之征,尤以六指为最,象征的正是‘衔福回门’中的‘回门’二字。” 萧宁脸上表情十分淡然,一点看不出情绪。 “狸猫和蝙蝠自古都是招财招福的象征,尤其是家养的猫和蝠,还多了一层护家的作用,某种意义上,几乎等同于‘保家仙’了。施了‘衔福回门’的人家,很快就会财运亨通,尤其是做生意买卖的,都会出奇的顺利,获得远远超过同行的利润。而且随着埋下的六指手掌越来越多,生意还能越做越大,直到富甲一方。” “可是……” 萧潇总觉得这个方术,还是怎么看都很邪门,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说道。 “可是,被残忍虐杀的家猫和蝙蝠,还有那些被砍了手掌,或者还会因此丧命的小女孩,他们难道就不会怨恨吗?” “不错,你看出来了。” 萧宁欣慰地捏了捏自家傻乎乎的小师弟的细嫩脸蛋儿。 “其实这个所谓的‘衔福临门’,就是利用被残杀伤害的动物和人类的怨念,布下的一个邪局,虽然的确具有招敛巨额财富的作用,但一旦破了术法,其反噬……想必也应当会非常可怕吧……” 说道这里,萧宁唇边浮出一丝意味难明的笑意。 “所以我一直都在琢磨着,难得有现成的如此强烈的阴怨之气,如果不好好利用,未免太过可惜了,比如,可以用个什么方法,将它们略加改造,变成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东西’……” &&&&&&&&& 因为身处在山坳中,信号实在太过糟糕的缘故,为了接自家爱徒的这个求救电话,他特地爬上一株五六米高的松树,此时正盘腿坐在一根横生的粗大树杈上,侧头夹着手机,一边说着话,一边摸出纸笔,在膝盖上快速涂画起来。 “我猜,程家大宅一定试过‘衔福临门’的方术,但有人正是利用这点,将主屋梁上和顶梁柱下的阴怨之气,转化为可以被术者操控的的怨灵聚合体。” 为了不耽误时间,萧潇语速很快,但每一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那东西力气很大,速度也很快,以你现在的能力,而且还是准备如此不充分的情况下,怕是没法对付它。” “嗯,所以我应该怎么做?” 阮暮灯点头,即使被最爱慕的师傅毫不留情地指出能力不足,他也半点不觉得羞恼。 如果不是萧潇接到了他的电话,教给他怎么短暂摆脱那玩意儿,然后将张碧琳张影后藏起来,又用礞石粉泼了她一身,借此暂时盖住她身上的阳气的话,那女士和她肚子里的小宝宝,怕是早就两个都保不住了。 现在阮暮灯领上别着用张碧琳的血画成的替身生符,顾名思义,就是用符咒制造出一个“假身”。 因为阴怨之物和人类不同,靠的不是眼睛,而是人类身上的气息分辨生人的缘故,替身生符能短暂制造出一团和目标相近的强大阳气,使得它转移目标,不再追着身上满是礞石粉,外露的阳气被压制得很弱的张碧琳,转而将阮暮灯本人当做攻击目标。 “所以,既然你一个人干不赢那玩意儿的话,那就请个帮手吧。” 萧潇语气中带了一点笑意,随后立刻神色一凛,用手机对着他刚刚涂画过的笔记本“卡擦”拍了一张相。 “你听说过‘寄打’吗?” 阮暮灯一愣,脑中不由得忽然想起月前在知了观睡的两晚,虽然是在梦中,但当时就是电话那边的这个人,亲身让他体会到了 分卷阅读107 “寄打”的奇妙玄秘之处。 “你现在只能尝试用‘寄打’之术,请个专门克制这类邪物的真君降灵,替你制住那东西。” 第73章、八、鬼来信16 阮暮灯很快收到了萧潇传过来的图片。 那是非常复杂的符咒,至少以他目前学过的程度来说,几乎已经是最难的一类了。 其实对真正懂行的人来说,画符并不像门外人所认为的那样,只要将道符上的图案依样画葫芦照描到另一张符纸上就成功了。 符咒的书写主要是篆体,而且几乎普遍存在着多字重叠和复杂变体,在不识看的人眼中,完全就是“鬼画符”了。 其实这些字体构成,皆因道家认为,符文乃是由环宇之中缭绕的云气自然结成,称之为“云书”或“云篆”,因此,在画符的时候,多仿篆体及虫书鸟迹的古文,笔画也故作曲折盘纡如云气缭绕之状。 在识得解读解读符字的修者眼中,这些盘曲缭绕的字体一笔一划皆是玄奥,正是所谓的“可以录召万灵,役使百鬼,无所不通也。” 故而画符的时候,不仅要叩齿与掐诀,且每一笔每一画都有所讲究:一笔点符头,双目开睛明;主事请符神,请神各司职;行云符腹内,诸情皆明了;最重书符胆,精气可寄魂;觉魂在符脚,兵将镇一方。 只有如此这般寄托了修者道行与愿力的符咒,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正是所谓的“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精精相符,神神相依,所以假尺寸之纸,号召鬼神,鬼神不得不对。” 阮暮灯飞快地浏览了一下,尤其着重看了看负责“请神”的“符神”位,认出这符召请的是四圣真君中的“天猷副元帅”。 传说中这位天猷副元帅掌管元景丹天府,手下领着千万玄都蛟龙金龙驿吏,肩膀上生着四条手臂,脖子上有三个头颅,身披金甲,手执戈矛,周身有红光杳杳,紫气悠悠。性格嫉恶如仇,尤善除妖收魔,时常周游四境,逢妖即斩,遇鬼皆收,以符印救助凡人。 “阿阮你听仔细了。” 电话那头萧潇的语气骤然严肃起来。 “这符咒,你要用自己的血,画在双手前臂上。” 阮暮灯一愣。 他是右撇子,虽然因为自小练武,双手武器也没少学的缘故,左手也锻炼得很灵活,但就算他的左手也能写字,但和习得一手好云篆的右手对比,却不敢说丝毫没有差距。更何况是在这等黑灯瞎火,精神高度紧张的环境下,没有任何练习和失败的机会,就要直接上阵了——万一没有画好,他简直不敢想象后果会有多么严重。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就在阮暮灯还在犹豫的时候,却听电话那头的萧潇继续说道:“我现在把手诀和口诀都教给你,时间紧迫,你可一定要听清记好了……” &&&&&&&&& 方才和那会飞的鬼物周旋的时候,阮暮灯趁机在走廊的四角布下了一个天圆术。 这个咒术取“天圆地方”之意,其实是个引导一定范围内的气息绕着圆心做不规则的无序流转的阵法。 因为鬼怪阴魂几乎都是凭借气息流动分辨阴阳所在的缘故,所以身处这个阵中之时,混淆无序的气息会令它们一时间无比混乱,无法准确找到目标。 但这个术法虽然听着高深,其实相当基础而浅显,对于那经年累月被封在地下梁上、又屠杀了程家满门男丁的强大阴怨之气而言,“天圆术”只能挡它一时,却不能阻得了多久。阮暮灯必须在对手找到他的所在之前,学会萧潇教他的符咒,并以血代替朱砂,皮肤代替黄纸,在自己两只手臂上分毫不错地还原出来,同时还要熟记手诀和口诀,将元景丹天府真君请下来。 “阿阮,你记好了吗?” 时间越晚,两地的信号就似乎越来越差,萧潇那边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夹杂着阵阵尖锐刺耳的电流声,已经到了“失真”的程度了。 “嗯。” 阮暮灯从走道后探出头,悄悄地观察着那被阵法困住的“东西”。 那大如硕鼠的一团浓郁阴气,此时正像一只无头苍蝇一般的在走廊里横冲自撞,身后拖着的彗星状的黑气,犹如实质的一团乱发上下飞舞,有一次似乎不小心缠上了走廊上精致的缠枝雕花吊灯,它也不闪不躲,长长的“尾巴”一拖一绞,那精美的钢制灯饰就立刻好似入了碾子里,瞬间被拧成了一团——那力道,的确足以撕开程家小少爷的人头,又或者将一两个大活人扭成一根麻花儿。 从布好天圆术到现在,已经过了接近十分钟。 阮暮灯估摸着,这应该已经是术法能达到的极限了,慧眼中,他清楚地看到,那团黑气每一次冲撞,都是朝着他躲藏的角落方向而来,而且距离阵法的边缘越来越近,随时都有可能冲破限制,直接和他对上。 “那行。” 电话那头的萧潇似乎轻轻笑了一声,“那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阮暮灯肯定地应了一声,随后并没有挂断电话,只是将它放到了一边,然后从腰包里摸出萧潇从金水街的古董店里淘来,又转手送给他的匕首。 那匕首交到他这儿的时候,他就做过十分精心的保养,原本人为“养”出的锈蚀早就清理干净,刀刃也细致地打磨过,重新开了锋,锐利程度虽然说不上吹毛断发,但已经十分锋利了。 青年把手腕一转,刃尖内横,在自己的左手食指上割了个虽小但很深的口子,血珠顿时从伤口中涌出。 他甚至连练习的机会都没有,只能一次成功——用萧潇的话说,如果“寄打”失败了,那么他能做的就只有撕毁替身生符,然后丢下张碧琳自己逃命,又或者为了保护那位女士,被强大的阴气顺手也扭成根看不出人形的天津麻花。 阮暮灯口中念念有词,食指如飞,在血珠凝固之前,飞快地在右手上臂内侧皮肤上画下了咒符,匕首留在伤口上的一缕煞气,也通过血痕留在了蜿蜒盘旋的云篆之中。 右臂画好之后,他来不及庆幸自己过了左手画符的难关,就立刻又刺破右手食指,在左臂上重复了一次。 “那么,开始吧……” 阮暮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双手掐诀,口中念道:“弟子抬眼望青天,八荒列位听我言……” 他两手飞快地移动着,每念一句就变一个指法,同时他感到一股难以形容的,奇异的热量从双臂涌起,就仿佛那些符文变成了烙铁烧烫出的一般,滚烫到炙人的程度。 然而那两股热流顺着手臂攀升到肩膀,继而涌进四肢百骸之中。 随着热流贯通全身的一股气息当真非常微 分卷阅读108 妙,他感到双瞳前似乎罩了一副度数并不合适的隐形眼镜,又仿佛是用别人的眼睛在注视着眼前的一切。视野有些朦胧,但意外地却看得比平日更远更深,明明是非常黑暗的环境,却连阴气冲突间撩起细小的浮尘的轨迹,他都清晰可见。 “……天猷副元帅速降临,扶助弟子快寄打。” 随着最后一句口诀话音落下,阮暮灯只觉得识海中似乎多了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与梦境中萧潇寄在他身上的感觉不同,那股力量完全占据了他身体的主动权,而他本人的神智却如同旁观者一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一跃而起,冲出拐角,主动朝着刚才避之唯恐不及的那一团黑雾飞奔而去。 主动闯入天圆术范围之中后,阵法的掩盖作用便几乎完全消失了。 那团拖着长长彗尾的阴气也立刻就发现了阮暮灯——准确的说,是阮暮灯佩在身上的张碧琳的替身生符——在它看来,那便是张碧琳和另外一团活人的阳气终于出现,还朝着自己迎面跑来,它当然也毫不客气,阴气刷一下膨胀开来,如同蝙蝠展翼一般,朝着自投罗网的猎物扑了过去。 阮暮灯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速度可以这么快。 他全身的筋骨肌肉似乎都在这瞬间发挥了超越人体极限的潜能,在闪过黑影的瞬间,左手已经在半空中结出一个手印,同时回身一拍,居然打中了那并无实体的怨气。 这是道法传统术式“符印”中的“印”。 就像“符”虽然通常都是写在纸绸绢帛等实质媒介上,但也有道行高深者,可以通过气息流转凭空画出符箓一样,“印”也有实印与虚印之分。 所谓“实印”,就是刻在石木玉金等物上的实际印章,具有“镇”的效果,常作镇宅辟邪之用;而“虚印”则是如同阮暮灯使出的这般,通过结印聚气而成,可以作为直接攻击的手段。 那被“印”拍中的黑气,像一只被大力抽击的网球,半空中一下子倒飞出去,然后撞到了墙壁上,直接在墙上砸出了一个拳头大的深坑,随即反弹出去,重重摔落到地上。 虽然阮暮灯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但却能感受到身体的变化。 只这么一击过后,他就觉得自己好像一口气跑了两程马拉松似的,全身的骨头肌肉都酸疼无比,脚踩在地砖上,就如同踩在了棉花上,几乎感觉不到着力点。 然后,他“看”到自己举起右手,匕首朝外一翻,沾着血的刀刃直直刺进了掉落在地的阴气中,刀锋上的煞气与他童子血的阳气一下子贯穿了那团黑影,将它钉了个对穿。 黑影剧烈地挣扎起来。 褐红色的铁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爬上了打磨精细的刀身,而杀生刃上的煞气也毫不留情地绞进了阴气之中,将之撕扯成丝丝缕缕的碎屑——当刀身全部锈蚀完之后,那黑影也被煞气化解殆尽,只留下一团模模糊糊的灰影,雾一般笼罩住锈渍斑斑的匕首。 下一秒,阮暮灯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头脑中抽出,随即眼前一黑,双腿一软,来不及再做任何反应,整个人便直挺挺地扑倒在地,彻底失去了意识。 第74章、八、鬼来信17 阮暮灯这一昏便是一天两夜,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日后的中午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一间宽敞整洁的单人病房里,从床边贴着的几张标签都是繁体字上判断,自己应该仍然在港城。 “唔……” 阮暮灯伸手想去够床头的呼叫铃,但一动就感到浑身肌肉酸痛不已,简直像被一群狂奔的野牛在身上碾过一遍,连动动手指都觉得难受,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吟。 按响呼叫铃之后,很快就有人推门进来了,不过并不是医生或者护士,而是3子。他左手提着三个饭盒,右手捏着一串炸鱿鱼须,嘴唇上沾着酱汁,正啃得不亦乐乎。 “啊,我就猜你差不多应该醒了。” 3子嚼吧几下咽下嘴里的东西,把手上提的饭盒往前伸了伸,“喏,菠萝牛柳炒饭、豉汁蒸鱼腩和炒蒜苗,都是洪导让场务飞的送来的,趁热吃了吧。” “我这是睡了多久?” 阮暮灯两臂扶着床栏,好不容易才坐起来,动作迟缓艰难得仿佛一个不良于行的虚弱病人。 “足有整一天半了吧。” 3子回答,“你之前从来没有练过降神一类的法术,还一请就是北极四圣这样级别的神灵,无论肉身还是精神自然都超过了负荷的极限,要不是你武术底子好身体又强健,直接搞出个骨折在床上躺上个把月都不奇怪。” 作为本体是只刺猬精的3子,家族又是依附在白家,靠着凭依、附体和出马作为入世手段的,自然十分精通此道,因此教训起人来特别有说服力。 “萧潇那家伙也是够乱来的,也不怕一个玩儿脱了将自个儿徒弟给折腾挂了!还好当时他给我打了电话,我辛辛苦苦从底楼爬上来把你给扛下去了,要不然现在还要烦心怎么应付警察那边的盘问呢!” 阮暮灯想了想,立刻问了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其他人现在怎么样了?” “程家的那两叔侄都死了,而且死相很惨,现在已经成了全城热议的灵异话题主角了吧。” 3子无奈地摇摇头。 “洪导演嘛,倒是毫发无伤,不过他虽然从小过继给别家了,但唯一的亲弟弟死了,大概还是很伤心的吧,这几天哭过两场之后,精神一直不太好。” “那……张小姐呢?” 阮暮灯想到那个怀着宝宝的女性,连忙追问道。 “她也没事,马上就送医院去了,肚子里的小孩也保住了。” 3子笑着回答。 “不过她这次吓得够呛,而且本来大明星未婚先孕就够轰动的了,孩子他爸的身份又不知道被谁给曝光了,现在被狗仔队争相围追堵截得够呛。毕竟她肚子里怀的可是程家唯一的独苗了,为了让她安心疗伤养胎,昨天他们已经把人藏到相熟的私人医院去了,大概在孩子出生前都不会回到公众视野里了吧,当然了,她电影也辞演了。” 阮暮灯垂下眼,神情间有些遗憾又有些无奈。 “你都尽力了,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好了。” 3子像是看出了阮暮灯黯然的情绪,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出言安慰道。 “对了,我的匕首呢?” 阮暮灯忽然想起一个很要命的问题。 且不论那可是萧潇送给他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那可是开了刃的,如果落在了刚刚发生过两起命案的酒店里,就算程家叔侄的死因跟刀伤无关,但总归不是件寻常事儿,万一因此招惹到港城警方的注 分卷阅读109 意,那就可真是够呛了。 “哦,那东西啊,我也帮你拿回来了。” 3子用一脸“像我这么机智的人,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嘚瑟表情,朝着阮暮灯抬了抬下巴,然后从床头柜里抽出一个纸盒来,“不过,这匕首怕是修不好了,以后都不能用了。” 说着,打开盒盖,露出里头的东西。 原本一把漂亮的匕首,此时刀身已经断成了两截,断口处爬满铁锈,刀尖处更是直接锈蚀出了一个月牙形的缺口,阮暮灯用慧眼一看,原本刀身处萦绕着的一股煞气已经一丝半缕都不剩了,只罩着一层淡淡薄薄、朦朦胧胧的灰雾,应是还没消散干净的阴气——显然这匕首已经毁了,还毁得十分彻底。 阮暮灯顿时心疼无比,从盒子里取出残缺不全的匕首,翻来覆去地看了几个来回,终于不得不确定,继过年时收到的厌胜钱之后,他又糟蹋了一样自家师傅送给他的珍贵礼物。 “好了好了,虽然你这一报销就是十好几万的古董,而且搞不好还是做的白工,连委托费都不知该找谁收的。” 3子笑着拍了拍完全将伤心落寞写在了脸上的青年。 “不过你啥时候看过萧潇干过吃亏的事儿了?放心吧,程家那烂摊子他已经接手了,过两天应该就会赶过来了。” 阮暮灯立刻睁大眼睛,也顾不得腰酸背痛得厉害,条件反射般从床上坐直了身体,“什么!你说萧潇要来!?” “是啊,他那头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两三天以后应该就能到港城了。” 3子笑得更开心了,圆溜溜的眼睛眯成两弯月牙,“所以,你现在还有点儿时间,洪导那边也将你的戏往后挪了,趁这个机会抓紧时间好好休息吧!” &&&&&&&&& 就在和阮暮灯醒来差不多的点儿,港城海边的一间小别墅里,有个老人,正拼死撑着最后一口气,无论如何也不肯安安稳稳地蹬腿闭眼。 房间里用的都是颜色沉郁的家具,又拉上了厚厚的天鹅绒质地窗帘,虽然外头大中午的阳光普照,但室内却很暗,还有一股空气久未流通的潮湿浑浊的霉味。 床上躺着的老人,年纪看上去已经很老很老,而且很瘦很瘦,全身没有一点儿脂肪,肌肉也早就萎缩了,只剩一张皱巴巴的皮囊勉强包裹着骨头,皮肤遍布干皱皲裂,裸露在外的手脚、颈项和前胸上都是大大小小的溃疡和褐斑——这模样要随便让一个人来猜,一定会觉得这人老成这样,肯定得是个百岁老人,然而实际上,他还不到七十岁。 “我……我还不能……不能……死……” 他不甘心,极度不甘心。 他姓赵,单名一个“麒”字,曾经也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有钱人家少爷,只是他童年时奢华富足的生活,还有至亲的父母双亲与唯一的妹妹,都被程家毁掉了。 赵麒的父亲祖籍在南亚,当年靠锡兰茶叶与宝石的出口外贸起家,积累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因此和做金饰生意的“程大贵”有许多频繁的生意往来,合作多次之后,和当年的程家掌门人意气相投,成为了相当要好的死党。 四十岁那年,赵麒的父亲和比他年轻了十九岁的女大学生结婚,次年便生下来长子赵麒。 在赵麒十四岁以前,他的确过的是富家大少爷呼风唤雨的潇洒日子,直到他的父亲忽然暴病猝死,母亲竟然于半年后改嫁给程家掌门人之时。 当时还是个半大小子的他,压根想不通妈妈为什么要带着父亲留下的大笔遗产,嫁给他爸曾经最要好的朋友,但当时的住处已被妈妈卖掉,即便不愿意改姓也不肯叫程大老爷当爹,但仍然不得不住进了程家宅子里,还多了程云天这个异父又异母的所谓“弟弟”。 两年以后,赵麒的妈妈给他生了个妹妹,模样十分精灵可爱,特别爱笑,只可惜左手外侧多了一根手指。 但他仅仅只见过那个软乎乎白嫩嫩的小丫头几面,因为她满月之后就被程家人送走了,据说是要送去国外做整形手术。 又过了两年,赵麒十八岁。 当时那几年正值全球金融风暴,对经商者们来说,港城的经济环境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在贵金属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程家股价几次大跳水,损失了很大一笔资产,现金流紧缩到甚至不得不缩减店面的程度。 就在这会儿,平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又无人管束的赵麒,有一晚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吧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和隔壁桌闹了起来,热血冲头之下,他用刀子将对方两人捅成了重伤,因故意伤人罪被判了八年。 漫长的牢狱生活之中,没有任何人为他奔走斡旋,甚至没有人来看望过他,程家就像彻底忘了还有这一个“儿子”一样,把他当成彻头彻尾的外人。 后来,他从报纸新闻和狱友闲聊中,辗转听说自己的小妹妹在意外中失去了左手,不久后就因病夭折了,他的妈妈也因为精神受了刺况,一边弯下腰,替那个死不瞑目的老人合上了眼睛。 她便是当时跟随赵麒一起去“程大贵”掌门人程云天丧 分卷阅读110 礼上砸场子的红裙女人,不过下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只在下颌与脖颈交界处还留着一条细长的暗红色疤痕,她还把一头长卷发做了褪色处理,染成异常显眼的银灰蓝渐变色——现在的模样,已经和她刚刚附到这具身体上时天差地别,即便出现在这躯体本人的亲生父母面前,也有把握对方根本不敢相认。 “嗯,我知道了。” 手机里传来一把男人的声音。 女子的躯壳中虽然是凭借虫蛊附身不断变换身体的元朝怨魂,但此时命魂已被男人用秘法锁住,从此灵魂是继续存在还是魂飞魄散全握在他手中,根本不用担心她敢生出叛心,因此男人也不需要刻意伪装声音和掩盖外表了。 那人的声音约莫是三十代的年纪,温柔而磁性,尾音带着些漫不经心的慵懒。 “他是怎么死的?” “应该是术法反噬了。” 银蓝卷发的年轻女子回答,心说这都两天过去了,你一定早就知道术法失败了吧,何必多此一问。 “哦,是吗?” 男人在电话那头轻声笑了起来,“阮暮灯那小子果然不错,萧潇也算没看走眼……” 女人心中冷哼,隔空回了他一个对方看不到的斜眼歪嘴的不屑表情,“那么,要帮赵老头把剩下的目标杀了吗?” “不必。” 笑声收敛,那人又恢复了冷淡懒散的语调,“当初和他的约定,是教给他逆转‘衔福回门’和咒杀程家男丁的方法,至于结果如何,可就不是我们应该操心的了。” ——呵,果然够凉薄的! 女子并没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口中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是,知道了。” “行吧,你把手尾收拾一下,明儿就回来吧。” 男人又吩咐道。 “还有一件事儿,”银蓝发女人看对方想要挂断了,马上问道:“当时赵老头许诺的‘报酬’要怎么办?” “啊……既然他的复仇也没完全成功,那么东西我们确实也不能带走。” 电话那头的男人靠在沙发上,瘦削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面前的沙盘。 “……不过无所谓,反正黑玉蝉还没找到,空有白玉蝉也没多大用处,只要知道它在赵家手里,以后用得上的时候,随时再来取也是一样的。” 沙面上是一副紫微斗数推演出的命盘图,男人的手指两三下划拉之后,字迹就全被拨乱了。 他唇边勾起一抹明显的笑,声音中透着某种高深莫测的兴味盎然。 “比起黑白玉蝉,现在,我更期待的是另一件事……” &&&&&&&&& “什么,你说要多少!?” 程英的未亡人程少奶奶瞪圆一对杏眼,满脸不可置信地瞪着对面沙发上的萧潇,“一千万!?” 因为程家男丁都死干净了的缘故,程少奶奶变成了现时唯一的当家人。 她身边坐着的中年男人是她大哥,特地来给她撑场子壮气势的。另外还有身为介绍人的荣贵集团的老板岳嘉鸿,还有早年就过继给别家的洪双发洪导演,连同萧潇和他的徒弟阮暮灯,几人正坐在程家主宅的客厅里,商量如何破解宅子的问题。 “您家的情况可不是一般的复杂。” 萧潇并不着急,脸上依然笑得淡定,“我开的这个数,已经是吃了大亏了。” 说完,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只装了一点儿透明液体的小玻璃瓶,轻轻在桌面上一推。 “要不然,夫人您可以亲眼看看,您家现在已经成什么样子了。” “你、你让我自己……看……看什么?” 程少奶奶说话有些吃螺丝,目光直勾勾盯着桌上的小瓶子。 “牛眼泪,您听说过吗?” 萧潇挑起唇角,轻轻笑道:“传说中可以短暂开阴阳眼的东西,把瓶子里面的水抹在眼皮上就行。” 阮暮灯侧头看了看自家师傅,给了对方一个“你又来了”的眼神。 “我倒要看看你想搞什么鬼!” 程少奶奶的大哥一贯脾气火爆,听萧潇那么一说,立刻一把夺过瓶子,扭开瓶盖,在手指上滴了几滴液体就抹在了眼皮上,然后闭上眼睛,再猛地睁大。 “哇啊啊啊啊啊啊!!!” 他骤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整个人往沙发上猛地一缩,背脊紧贴靠背,还穿着皮鞋的两脚也像是害怕踩到什么东西似的,刷一下收起,鞋底直接踏在了昂贵的真皮上。 “那、那些都是什么鬼东西!!?” 程少奶奶被兄长的反应吓了一跳,连忙出声询问,得到的却是“好多”或是“满屋都是”的惊恐惨叫,前言不搭后语,解释了比没解释还让人心惊胆战。 “夫人,您不如亲自看一看?” 萧潇弯起眼,朝程少奶奶笑得一脸诚恳。 虽然全都又惊又怕,但剩下几人最终还是抵不过好奇心,程少奶奶、岳嘉鸿与洪双发都纷纷将牛眼泪抹在眼皮上,然后放眼朝屋子四周看去。 在他们眼中,整个屋子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儿。 数不清的一团又一团的黑影,堆满了屋中所有的角落和空隙。 有些还保持着人形,有些完全就像坨烧焦的煤渣子,它们不停地蠕动着,推挤着,从沙发、桌子底部涌出,又或者从屋梁、柜顶等高处垂落,一串串一堆堆,数量多得数都数不清。 萧潇微笑看向惊恐惨叫着躲避脚下一团黑影的程家少奶奶,“这房子,你们还敢继续住吗?” “我……我……” 程家少奶奶此时脸上血色褪尽,白得像一张纸。 的确,看过眼前这些团团黑影之后,这宅子就算给她一百个胆子,也绝对没有勇气再多睡哪怕一个晚上的。 但是……这程家大宅价值十几亿港币,别说现在一连三起命案未破,继承问题也还在扯皮中,她没有资格独自决定怎么处理这幢大宅,就算能让她卖掉,出过好几条人命,而且还都是“惨死”的凶宅,又有哪个富豪愿意当这个接盘的冤大头呢? 如果既不敢住,又卖不掉,对她来说,那才真是叫亏大了,损失肯定远比面前那笑眯眯的大师开价的“一千万”要多得多…… “你……真的能帮我们处理好这、这些?” 程少奶奶铁青着一张脸,咬牙切齿地问道。 “嗯哼~” 萧潇挤出懒懒的笑声,“我刚才就说了,这事儿很棘手,可是半点都没有夸张的呀。” 就在程少奶奶还想挣扎反驳两句的时候,大概是吊灯上的缝隙已经挤得太满了的缘故,一团黑影忽然从上头掉下来,直直落在了两人中间的茶几上,仿佛一滩沥青粘液似地散开来,又顺着桌子边缘流下,呲溜一下擦着程少奶奶穿着黑丝袜的大腿滑到桌 分卷阅读111 底下去了。 “好好好!一千万就一千万!!” 程少奶奶立刻大声尖叫起来,“帮我搞定它们,现在马上就可以给你一千万!!” 第76章、八、鬼来信19 因着小少爷的命案,程家的大宅几乎被警察从头到尾翻了个底朝天,加上程少奶奶伤心愤怒之下遣散了不少佣人和工人,有资格住在这里的人又谁都不敢继续住的缘故,宅子其实已经空置了半个多月,只雇了两个保全每日看守,不让那些好奇心过重的狗仔队或者灵异事件爱好者随意闯入。 阮暮灯此时陪着萧潇,再次在这栋大宅里四处“闲逛”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未经修剪而凌乱不堪的草皮,和无有人打理枯黄萎蔫的花木,不由得轻轻摇了摇头。 和上次看到的严整华丽不同,这屋子就如同突然遭遇多重变故的“程大贵”集团一般,已经早就撑不起从前那叱咤风云的顶级豪宅气派了。 “哎……” 岳嘉鸿作为介绍人,和洪双发一道,两人兢兢业业地一直陪在萧大师和他家高徒身后,跟两条尾巴似的,他显然也对此番萧条景象十分感慨,“真是曾经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折堕咯!” 这会儿正是早上十点多,院子里艳阳高照,正是一天之中阳气旺盛的时间,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阴魂怨魄在这等大太阳下活动。于是萧潇侧头看向自家爱徒:“阿阮,你之前在看到的‘那些东西’的行进路线,具体是怎样的?” 阮暮灯点点头,带着萧潇和身后的两人,从大门口开始往屋里走。 程少奶奶和她依然惊魂未定的大哥则站在屋门口,紧张兮兮地伸着脑袋张望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既不敢跟,又一步不敢离开。 “嗯,这就的确很奇怪了。” 萧潇两指轻轻捏着自己的下巴,口中喃喃自语,“那些没有思维只剩一口怨气的家伙们,到底是怎么准确绕过院子里的喷水池和铜钱道,进到主屋里来的……不,更重要的是,常理而言,它们根本不应该进这个院子……” 阮暮灯站得近耳力又好,听清了自家师傅的低语,也深有同感,“我想不通的也是这点。” “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有什么‘东西’在给它们指路……” 为了找出这“路标”,众人只好一直等到了天黑。 虽然牛眼泪的法力效力早就过了,但只要见过屋子里的团团黑影,任谁都没用勇气再在屋子里呆下去,于是几人先去附近的一家高级酒店会所消磨了一会儿时间,又吃了顿食不知味的晚饭,一直到太阳快要下山了才又折返程家大宅,惶惶然等待晚上萧潇承诺的“破解之法”。 萧潇在阮暮灯指出的阴魂的路线上拉上了许多细细的红色丝线,每一根丝线上还拴着若干只约莫小指指甲盖大小的黄铜铃铛,纵横交错,将整条主干道搞成了一张宽大的“网”,用他的说法,它们就相当于“经线”和“纬线”,是定位用的。 太阳渐渐沉没到地平线下,院子里的路灯也事先换成了瓦数较低的昏黄色,加上几人的心理作用,总觉得整个花园看起来都阴森森的,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诡异气息。 “啊,果然,它们进来了。” 萧潇手里端着一只大马克杯,翘着腿坐在正门台阶上,姿态悠闲地啜饮着热腾腾的奶茶。 “什、什么东西来了?” 程少奶奶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距离,哆哆嗦嗦地问道。 “我还有一瓶牛眼泪,可以让你们看个现场。” 萧潇笑着回头,“额外服务,算您十万块,要吗?” “不不不不不用了!” 程少奶奶将一头精致的卷发摇得像狮子狗抖毛——比起能杀死猫的好奇心,她更惜命,只生怕自己再被忽悠看到些什么超过她认知承受力之外的东西,直接给吓出个心肌梗塞来。 而旁边阮暮灯,已经在听到萧潇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开了慧眼,果然看到有一大一小两团灰黑色的影子,勉强还保持着个能看得出头身四肢的人形模样,摇摇晃晃地穿过紧闭的盘花铁栅栏大门,一步步走上主干道,朝他们的方向而来。 然而,大约走了一米,它们就遇到了拦在面前的第一根红线。 院子里那张红丝织成的“网”,离地大约只有三公分左右,丝线非常纤细,韧性不比年轻女孩儿们柔顺的发丝强上多少,轻轻一扯就能拉断,若是粗心一些的普通人经过,怕是根本不会注意到脚下还有这样的东西,直接就从线上一步跨过,或者干脆就不小心给扯断了。 但两团阴影却在碰到红色丝线前,忽然停了下来。 第一根丝线上的几个小铃铛,此时正无风自动,发出一阵阵清脆细碎的铃声。 一大一小两团阴影似乎对铃声感到十分困扰,顿时就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团团乱转起来,在小小一片区域胡乱绕了几圈之后,一左一右站定在路旁的花基前,忽然就不动了。 “嗯,可以了。” 萧潇随意搁下只剩下个杯底分量的奶茶,在众人疑惑不解的注视下,抬手弹了个响指,第一根丝线应声而断,丝线上拴着的几个小铃铛咕噜噜滚到两团黑影脚边,立刻停下不动了。 解除了第一道阻碍之后,那两团被萧潇当做“实验品”的黑影迟疑片刻,又开始缓缓地动了,继续朝着主屋的方向缓缓前行。 它们不断重复着先前的经历——被路上拦着的红线挡住,一番乱转之后停在路旁某个位置,等萧潇崩断红线之后,又再度摇摇晃晃地缓缓前行。 在没有开慧眼根本看不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程家少奶奶等人眼中,就只能听到院子里的小铃铛一阵一阵地响,一次比一次接近主宅的方向,而萧天师和他的高徒则一个面带微笑一个沉默淡定,仿佛在看什么很有趣的电影似的,径直盯着空无一“人”的庭院主干道看得津津有味——那心理反差,简直越看越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这……萧大师,还、还要多久啊?” 岳嘉鸿瞅了眼后头互相搀扶着,一脸快要双双晕倒模样的程少奶奶俩兄妹,又看了眼身边腿肚子微微打颤,看起来很想就这么逃跑什么也不管的老友洪双发,擦着额头上的冷汗,硬着头皮问道。 “唔,马上就好了。” 萧潇笑着一弹响指,距离他们不到两米的最后一根红线应声即断。 “让一让,它们要过来。” 他说着,轻轻拍了拍岳嘉鸿的小臂。 “什么……嘶呀!?……哇啊啊啊啊!!” 岳大老板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东西“过来”了,就觉得肩膀仿佛突然□□冰撞上,穿透了衣服直接触碰到他的 分卷阅读112 皮肤上,霎时间半边身子都冷彻骨髓,冰得他整个人跳了起来,在惨叫声中一蹦三尺远。 萧潇露齿一笑,“好了,现在可以动手了。” 阮暮灯在萧潇的指示之下,拿了把铲子,开始在铃铛聚集的每一个地方挖掘起来。 程家大宅的主干道两旁,有一排排的绿植,大部分都是低矮的小花坛和观叶矮灌木的欧式风组合。 萧潇指挥阮暮灯直接铲坏花坛一角,然后抽出作为围栏的几根木条,萧潇则手里拿了条毛巾,擦掉木条上的泥污,仔细翻找了片刻,将其中一根翻了面,亮出内侧给众人看。 程家少奶奶和她的大哥,岳嘉鸿还有洪双发都好奇地凑过头来,就着略有些昏暗的路灯光照,仔细打量萧潇指出的位置。 果然,他们在木条反面下部,也就是埋在泥中的部分处,看到了上面刻了密密麻麻一排排小字,跟鬼画符一般,一个字都认不出来,但每个人都可以确定,没有哪个正常的花坛栏杆,会需要这种怎么看怎么诡异的“装饰花纹”。 阮暮灯沿着主干道两侧一路挖下去,一共起出了四七二十八根这样的刻着诡异符文的小木栅栏来。 “这就是给屋子里那些东西引路的‘路标’。” 萧潇指了指在自己脚下一字排开的一堆小木牌儿,每一根都只有两指粗,四寸长,只有埋入地下的部分才刻有细密的字迹。 “这是专门给阴魂怨魄看的文字,有招魂引魄的效果,尤其是对无主孤魂之流特别有效,不是懂行的人根本写不出来。把‘路标’埋在希望阴怨之物走的路线两旁,它们就能绕过所有障碍物,一直去到施术者希望它们去到的地方。” 说着他朝脸色惨白的程少奶奶笑笑,“所以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来了,夫人您有印象吗?” 程少奶奶在遭遇突变之前,根本就不是个关心家务的女人。 她的生活重心除了年方六岁的宝贝独子,就是每日美容塑身、逛街购物或者聚会搓麻,十足十的港城少奶奶做派,至于整修花园之类的琐碎事儿,万万轮不到她操心,此时被萧潇问了个突然,睁大一双杏目,脸上尽是茫然恐慌之色,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子丑演卯来。 没办法,她只能给已经炒掉了的菲佣arry去了电话,万幸那可怜的中年阿姨这会儿还在港城,落脚的地方也不算太远,半小时就坐着计程车来了。 “这花园是老爷生前下令整修了。” arry口中的“老爷”,指的是前些日子在家“自杀”的程云天。 “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老爷有次带了个朋友回来,据说是什么大仙的,帮忙看了看风水,就建议把路旁的花坛改一改,后来没多久就动工了……这事儿不大,连拆带修加种花种树的,前后也就两三天吧……” 菲佣说着偷眼瞧了瞧铁青着脸的程家少奶奶,“所以夫人您可能也没注意到……” “原来如此。” 萧潇听过arry的叙述,又问道,“那么在花坛修好之后,程家开始6续有人出事之前,你还有没有注意有什么陌生人经常出入这栋宅院的?” arry仔细想了想,迷茫地摇着头,“没有啊,老爷和少爷他们平常都很少带客人回来的,家里的工人也不常换,平常根本不可能有什么陌生人出入大宅的啊……” “那么,无论多小的事情,你有发现什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地方吗?” 萧潇不放弃地循循善诱道。 “快快快,你快仔细想想!”程少奶奶也在旁催促道。 “啊!” arry苦思冥想了许久,忽然低声叫了起来,“好像有一段时间,我过两个包裹,指名寄给老爷的,我拆开看了,都是些看起来顶贵重顶精致的工艺品,但送到老爷书房的时候,他自己也说不清是谁给他送来的……” 说到这里,她怯生生地瞧了瞧站在萧潇旁边的阮暮灯,似乎想要寻求他的一点儿支持。 “我会想起这件事,是因为……小少爷去世的那、那天,也来了个这样的快递,不过……那次不是工艺品了,而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娃娃……” 阮暮灯朝自家师傅轻轻摇了摇头,“我当时用慧眼看过那个娃娃,的确只是个普通的木偶,虽然很脏很旧,但并没有附着阴气煞气一类的气息。” “嗯,我懂了。” 萧潇唇角挑起一抹了然的笑,“问题并不在快递里的东西上,而是在‘快递’本身。” 他扭头看向arry,“快递的单据,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arry的确很是实诚,虽然不懂他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把它们都撕了然后扔掉啊……” “就是这个!” 萧潇一手握拳,在另外一只手掌上一敲。 “有人先用藏在花坛栏杆中的‘路标’,将远超过正常的阴气引入到程家大宅里,逆转了‘衔福回门’的咒术,而快递单子怕是在你们没有发现的地方——比如背面什么的,一定隐藏了可以驱动鬼物杀人的符咒,在你们撕毁单据的一刻,符咒就启动生效了。” 他低低地哼笑出声,用其他人都听不见的音量笑道:“这么细致又隐秘的手段,还真是越看越像‘那个人’的手笔啊……我真想会会正主,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 搞清了程家大宅的“毛病”之后,萧潇指点这阮暮灯爬到屋梁上,用黑狗血将主梁刷了一遍;又把顶梁柱下埋着的六指骨骸连同残土全部都挖了出来,他再削了个木偶,取了几滴洪双发的血,做成一个“替身”,将骨骸和木偶一股脑儿都烧掉了。 要破“衔福回门”的深厚怨气,就必须让它们觉得“债主”们——也就是程家的男丁,已经全部都死掉了,从此再也没有东西可以束缚它们,它们终于自由了。 除去张碧琳肚子里还没有出生的程家骨血,此时活在世界上的唯一程家血脉的男丁,也就剩下小时候就过继给了别家的洪双发,他的替身人偶一“死”,这超过五十年的一笔烂账就算无主可清,就此算是终于破解了。 但“衔福回门”虽破,满屋的阴魂怨魄却没那么容易出去。 于是萧潇又在大门窗户等“出口”处,按照那“路标”的思路,布了几条通到院外的“通道”,又在屋子乾阳位放了些能让阴气重的东西感到不舒服的符咒法器,逼着它们怎么进来的,还怎么出去。 “你们这屋子,必须空置很长的时间。” 萧潇最后交代程家少奶奶道,“在屋子彻底‘通风’之前,你们可千万不要冒险再住了。” 他没有说的是,虽然“衔福回门”的术法已破,但所谓“善恶到头终 分卷阅读113 有报”,当年他们怎么通过聚怨化财敛到的富贵,现在都会变成他们家的孽障分毫不少全散出去,“程大贵”的败落也不过是这一年半载的功夫,就怕屋子里的阴气还没散干净,这大宅就要保不住了。 第77章、九、前尘o1 经历了程家一系列变故之后,张碧琳张影后又要避开媒体又要安胎静养,从公众面前消失的当日就辞掉了《粉饰》的出演,连和程家极相熟的洪双发也轻易没法联系上她。 因为差点儿流产身体很是虚弱,精神也受刺况,接着谢了一轮亲朋好友和经纪公司高层,然后向粉丝们道歉,最后表明自己已经考虑清楚,因为身体状况不佳,而且以后还要单亲抚养孩子的缘故,已经决定从现在开始停止所有工作并退出娱乐圈,未来会不会复出则要看情况云云。 这公告自然又变成了娱乐圈中的鼎鼎大事,不仅港城,甚至内地及全球华人圈里都引起了热议,一时间抢尽各路媒体头条。 可虽然张碧琳辞演了,但《粉饰》却还是要继续拍的。 于是没法子,编剧只能大刀阔斧删减了张碧琳的戏份,就凭着她拍完的那点儿素材,再用替身拼凑一下,生生将原本一个贯穿全剧的“女二号”砍成了戏份只有十分钟的支线人物,连带着阮暮灯也从五号位顺延到了四号位,加上洪双发导演因心中感念给了许多特别关照,暗搓搓帮他加了不少戏,生生将所有女角都衬成了无足轻重的花瓶,算是意外白捡了个大便宜。 不过即使张碧琳的戏份被大幅缩减,但自从港媒爆出张影后未婚先孕,肚子里宝宝还是程家二少的遗腹子之后,公众对这位影后“退隐前最后一部作品”的兴趣简直被顶上了巅峰。 可想而知,待到电影公映的那阵,不管片子到底质量怎样口碑如何,肯定会有一大帮子原本对港式黑道警匪片毫无兴趣的观众,就冲着“张碧琳隐退作”和“扑朔迷离程家灭门命案”这两大噱头,会特意贡献一张电影票亲眼看个究竟。 到六月底的时候,阮暮灯终于结束了在港城的工作,回到萧潇常住的a市。 和必须留到拍完戏才能回来的自家徒弟不同,萧潇去一趟港城就跟短途旅游似的,前后共花了四天三夜,三下五除二搞定程家大宅的事儿之后,收到程少奶奶打来的酬劳尾款后,也没多做逗留,隔天就打道回府了。 所以等阮暮灯回去时,两人算起来也有整两个月没有见过面了。 然而青年并没有如愿腻在萧潇身边多久,因为他演男二号的谍战片《喋血警戒》已经进入了开播前的密集宣传期,加上其他工作,几乎每天都有行程,有事甚至还要赶场子,也多亏3子特别伶俐,时间管理恰到好处,把纷繁杂乱的通告安排得井井有条,才不至于出什么差错。 阮暮灯开始有点儿明白过年时萧潇说的“你会越来越忙”的意思了,他不怕忙碌也不怕辛苦,但以后陪萧潇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这点,却让他忍不住觉得担心而又焦虑。 时间转眼到了八月,全国都进入了盛夏时节。 今年的夏天特别炎热,a省连续一周都在三十六七度的高温之中,白天艳阳高照,直晒下的水泥路面滚烫得甚至可以用来煎鸡蛋,午后则突然阴云密布,昏天黑地雷鸣闪电,滂沱暴雨倾盆而下,一小时之后护城河水位就要涨上十公分。 “哇哦,秦岭山脉s省某段发生了严重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了。” 这一晚,萧潇一边吃着晚饭,一边瞄了瞄电视里的新闻,随口对坐在对面的阮暮灯说道。 “灾情严重吗?” 阮暮灯的座位背对着电视,这会儿也停下筷子回过头去,盯着新闻播报看。 “还好,山体滑波地段是没啥人烟的山林,周边的村庄也不多,应该没什么人员伤亡,就是公路毁坏得挺严重的。” 萧潇飞快地总结了一下新闻概要。 “我记得,你前些日子刚去过秦岭?” 阮暮灯记性很好,立刻就想起他刚去港城那会儿,萧潇的确说过他要去秦岭一趟,还因为深山老林信号欠佳的缘故,彼此失联了好几天,连他的求救电话也差点错过了。 “是你去的那一段吗?你到底去秦岭干嘛?” “唔,距离我去的地方的确还挺近的,不过应该还差着三、四十公里吧。” 萧潇盛了碗煮成乳白色的白贝豆腐汤,满满地喝了一口,然后长叹了一声。 “至于我去干嘛……唉,烦死了,都是上一代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拖到现在也还没彻底解决,不能一劳永逸就只好隔个几年去看一看了。” 阮暮灯还想继续追问到底是什么“遗留问题”,但萧潇显然懒得解释,又或者还没到解释的时机,几口喝完鲜汤,捧起一盘杨梅蜜饯离了席,坐到电视前,津津有味地看他的狗血连续剧去了。 几天之后,阮暮灯迎来了回到a市以来第一个不需要工作的周末。 这一日萧潇难得没有赖床赖到中午,而是在自家徒弟在厨房做早餐的时候就溜达进来,叮嘱他中午有客人要来吃饭,这位大厨还需得提前准备。 快到中午时,白意鸣果然来了,三人一起吃了一顿中西合璧的红汁海鲜面外加土豆炖牛肉之后,白影帝才和萧潇两人并肩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消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白先生,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阮暮灯总觉得白意鸣这模样不像是单纯来串门蹭饭的,见对方已经一壶茶下肚还没有要进入正题的意思,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忙,送资料的人应该快到了。” 白意鸣看了眼手机,笑着回道。 正说着话的时候,门铃声响了,阮暮灯疑惑地看了看沙发上坐着的两人,非常自觉地站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周涵。 “hi,我来送白先生要的资料!” 周涵举起手中一个看起来挺厚实的文件袋,兴冲冲地说道。 “怎么会是你……?” 阮暮灯忍不住将心中的惊讶说了出口。 上次见这位友人的时候,他还因为一时口快得罪了对面来历不明的 分卷阅读114 降头师,结果闹了撞客,被附身的凶灵恶鬼折磨得在医院里躺了个把星期,完全就是个战斗力约等于半只鹅的富家公子哥儿,和他们这些修道者的世界根本沾不上边。 “这有什么奇怪的?” 周涵进了屋,回头挑眉看向阮暮灯,“我现在可是白先生的特别助手兼线人,别看我不懂你们咒语法术那套玩意儿,但能帮上忙的地方可多着呢!” 说着他几步走到客厅,朝萧潇打了招呼,又假装自然地来到白意鸣身边,厚着脸皮,在已经坐了两个人的沙发上硬是又挤下了半边屁股,然后殷勤地将文件袋里的东西全都倒到茶几上。 “这是我问a省卫视里的熟人借的,‘那些片段’的所有原始镜头都在里面了。” 桌子上立刻就铺满了许多照片,还有四个装着光盘的透明cd盒子。 “这是什么照片?” 阮暮灯茶几另一头的单人沙发上坐下,随手捡起几张看了起来。 “是这样的,秦岭前些日子发生大面积泥石流和山体滑波的新闻,你应该听说过了吧?” 白意鸣见阮暮灯点头,才笑着继续解释道:“当时a省卫视有一队纪录片摄制组恰好在那附近有拍摄任务,就顺便进山追踪报道受灾情况,结果整个小组五个人回来之后,全部都得了某种怪病。” “怪病?” 阮暮灯不解地追问。 “是的。” 白意鸣从桌面上的那堆照片里挑挑拣拣,翻出几张来,推到阮暮灯面前。 “他们先是全身皮肤冒出大大小小的水泡,三四天之后水泡流脓破溃,浑身感觉又疼又痒,只要轻轻一抓挠,以水泡为中心的周边皮肤就会翻卷破落,而且溃疡面越来越大,随后手指甲和脚指甲变黑变脆,轻轻一碰就会开裂剥脱。” “嘶,听着就好疼哦!” 周涵其实没真正见过这些倒霉催的受害者,也不太敢看照片,经历过人面疮一劫的他,对他们的遭遇特别有共鸣,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在盛夏之中打了个冷颤,两手抱住胳膊用力搓了搓。 “当时a市皮防所给诊断为‘剥脱性皮炎’,治了半个月,不仅没见一点儿效果,而且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那间医院的院长和我们这头有点儿交情,就拜托林医生去看了看,得出的结论是——他们很可能是中了降头。” 阮暮灯听得很认真,连连点头,“然后呢?” 白意鸣一笑,继续说下去: “然后这事儿就交到了我们这边,仔细调查之后,发现他们在山里拍到了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第78章、九、前尘o2 摄制组在山里拍到的,据称是传闻中的“赶尸”。 周涵事先已经从a省卫视的朋友那儿打听过整件事情的细节,这时候就显得特别“专业”,他麻利地从几张碟片里挑出一盘来,塞进dvd机里,按下了播放键。 “那一日摄制组因为暴雨的缘故,在距离目标村落十几公里的山里迷了路,只能露宿野外。” 周涵摊开地图,让其他人看上面的几个地点标记,然后一边解释着,一边按下快进,跳过一些无关的素材和花絮,跳到了约莫三十二分钟的地方。 “然后他们在深夜里被一阵一阵的铃声吵醒,出去查看的时候,拍到了有人在山里‘赶尸’的场面。” 电视屏幕里,拍摄画面用了夜视模式,镜头有些摇晃,在距离镜头极近的无法对焦的距离中,还有些参差不齐的遮挡物,显然是拍摄者为了隐蔽,躲藏在了灌木或草丛后面,十分艰难才拍下的场面。 只见摇晃不稳的画面中,隐隐可以听见“叮铃”、“叮铃”的铜铃声,目测约莫距离拍摄者二十米左右的山林中,一队人影正缓缓地走过。 打头的一个,即便把一头长发高高盘起,身上还穿着套略有些宽松的深色道袍,但从她侧面凹凸有致的玲珑轮廓立刻就能判断,这明显是个身材姣好的女人。 她左手打着灯笼,右手拎着个小小的玩意儿,照推理应该就是个铜铃,正有规律的一摇一晃,脚步不快,步态稳健,仿佛引路人似地,沉默地走在最前面。 女子身后跟着五个男人,每一个都十分高大健壮,看骨架轮廓应该全是二三十岁上下的青壮年,正随着铃声,整齐划一地一跳一蹿往前蹦着着。 在到处是砂砾乱石、枯枝杂草的山林里,这样的行进方式实在非常古怪又非常危险,总让人觉得他们随时都会一个没站稳摔个五体投地,但在镜头追着他们拍摄的七八分钟里面,他们都是这样一边跳一边走,没有一个人摔倒或者掉队。 “唔,看着的确很像赶尸……” 萧潇右手食指轻轻在下巴上摩挲着,看着屏幕里的队伍评价道,“但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再说了,我不记得秦岭还有跟湘西那边类似的赶尸传统啊……” 正说着,山林里那一列诡异的队伍刚好转了个向,从侧对镜头变成了几乎正面对着镜头,拍摄者大约被吓了一跳,很是惊慌,于是镜头一阵乱晃,好不容易又重新稳定下来。 这时候那带头的女子已经走出了能清晰拍到正脸的最佳时机,拍摄者似乎也没勇气上前跟拍,于是他推了个近镜,尽可能地拍摄跟在女道士后面的几个男人。 每个男子额头上都被贴了一张黄符,夜视模式根本不可能拍得清上头的文字,长长的咒符垂落下来,挡住了每个人的大半张脸,只有在蹦起来的一瞬,咒符才会因为惯性往上一掀,露出男人们的鼻尖和嘴巴。 “叮咣”一声,传来了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 众人循声回头,却见阮暮灯忽然腾地站了起来,手里端着的玻璃杯子在茶几腿边上砸成两半,而他本人却对此毫无所觉,双眼直直盯着电视屏幕,脸上满是惊惧和难以置信之色。 “阿阮你怎么了?” 周涵十分莫名其妙,搞不懂他的好友为何突然如此失态。 阮暮灯并不回答,而是一手抢过遥控器,往回倒了约莫半分钟,重新按下播放。 画面镜头循环重复着队伍中几个男人的近镜——虽然说是“近镜”,但毕竟是在缺乏补光的深夜,而且拍摄条件很是恶劣,加上那些人额头上都贴着符咒很是挡脸的缘故,只能判断出大体的面部轮廓,眼耳口鼻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却很难看清。 “这些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周涵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忍不住苦着脸问道。 阮暮灯依然不说话,只是僵立在原地,两眼眨也不眨盯着荧屏,不厌其烦地,以最缓慢的播放速度,一帧帧循环着近镜拍到的其中几秒的画面。 那是队伍中的 分卷阅读115 最后一人,身材约莫比其他人都要高大一些,看脸部轮廓,应该只有二十多岁,他从第四个男人身后跳起,脸上的黄符往上一掀,脸孔半侧对镜头,露出了挺拔的鼻尖、菲薄的嘴唇和线条坚毅的下巴。 大概重播了不下二十次,阮暮灯才像是终于死心了一般,重重丢下遥控器,颓然坐倒在沙发上。 青年单手掩住额头,脑袋半垂,不让旁人看到他此时的表情,嘴唇嗫嚅两下,终于轻声说道: “……那人……长得好像我的大哥……” &&&&&&&&& 白意鸣和周涵在晚饭前就双双告辞,各回各家去了。 剩下屋主萧潇和他家沉默不语的徒弟,吃了一顿食不知味的晚饭,饭后阮暮灯借口说回房间看书,就一气儿躲进客卧,再也没出来过一步。 “阿阮,我可以进来吗?” 时间过了晚上十点,萧潇从门缝看到客卧里依然亮着灯,于是抬起手,轻轻敲了敲门。 “嗯……” 房间里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小动静,然后安静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传来了阮暮灯一声干涩的应答。 萧潇打开门,看见青年正斜斜坐在床边,两手搭在膝盖上,而旁边的床头柜上明显挪了位置,台灯灯座后面半遮还露地藏着几个铜板儿。 “……你……这是在卜卦?” 萧潇是何其敏锐的一个人,立刻一眼就看穿了自家徒弟偷偷摸摸捣鼓的那点儿事情。 卜算作为源自于《周易》的一门道家经典学术,现今以有无数分支,阮暮灯刚才用的便是以铜钱为媒介的六爻之术。 然而卜算一道,除了需要博闻强记、知识渊博、基础扎实之外,更重要的,却是“天赋”二字。 阮暮灯在学道一途上,大约由于从小习武的缘故,符箓、罡步和道法掌握得又快又好,但在占卜、掐算和风水上却始终差着一口气,缺了顶尖卦师那种独有的“灵感”,怎么都很难开窍,是以学到现在,也不过掌握了一点儿皮毛而已。 阮暮灯垂下头,并不说话。 他其实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以他自己现在的本事,根本不可能准确卜算出一个人的生死,像刚才那般胡乱算来算去,不过徒增烦恼忧虑罢了。 “唉……” 萧潇长叹了一口气,在自家徒弟身旁坐下,探身从床头柜与墙壁夹缝里摸出徒弟匆忙藏起的卦盘,又在台灯后捡出三枚古钱来,两手合十扣在掌心里。 “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一件事情。” 他直视青年的双眼,“其实你刚来我这里没多久的时候,我就拜托白太奶奶做过一次扶乩,是关于……你哥哥的行踪的。” 阮暮灯双眼大睁,声音不禁有些颤抖:“她……占出什么结果了?” 萧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朝青年笑笑,然后将卦盘端端正正放在两人正前方,双手交叉合十扣住三枚铜板。 “唉,虽然我卜卦掐算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不过还是试一次吧……” 他说着,闭目凝神,两手举到眉心高度,接着双掌一张,将三枚铜钱撒进了卦盘里。 …… “天雷无妄化雷天大壮。” 萧潇手指轻轻点着卦盘中甲寅位上的一枚铜钱,轻声给徒弟解着这一卦: ”以兄爻为用,爻逢月破,故日生之不起,卦中动爻官鬼相克,衰处逢克,且官鬼又临白虎……” 他转头看向阮暮灯,见徒弟一张俊脸此时已苍白如纸,纤长睫毛扑簌簌扇动,显然正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乃是血光大凶之象。” 青年低下头,两手紧紧握拳,因为过于用力的缘故,手背筋腱凸起,指节一片青白。 萧潇抬手温柔地勾住阮暮灯的脖子,将人朝自己这边一带,让自家徒弟的脸刚好可以埋在他的颈间,嘴唇贴住对方耳廓,话说的声音低到几乎难以听清: “……那一次,白家奶奶扶出的,也是同样的结果。” 房间里安静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萧潇听到耳边传来阮暮灯拼命压抑的断断续续的抽泣声,还有一些温热的水滴沾湿了自己颈侧的皮肤,又很快滑入到衣领里。 他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两手环住怀中人仍旧微微颤抖着的肩膀,手掌轻柔拍打着对方的背脊,用亲近的热度传递着无言的安抚。 第79章、九、前尘o3 阮暮灯感到意识似乎陷入了某种微妙的空茫状态中。 他的身体滚烫,人却觉出了刺骨的冷,让他不由自主地浑身寒颤,牙齿不受控制地在颤抖中互相磕碰。他很想睁开眼睛看看自己现在究竟在哪里,但眼皮如重千斤,伴随着恼人的嗡嗡耳鸣声,令他觉得非常难受。 朦胧之中,阮暮灯感到自己身边还有别的人,他似乎听到了已经去世多年的父亲隐忍的哭声和叹息声,额头上已经温热的毛巾被取走,很快又重新打湿,贴回了原处。 ……这是……梦到了小时候生病的事吗…… 高热和眩晕严重影响了阮暮灯的判断力,他大部分的意识都被拉入了此时身陷病痛的小小身躯之中,只有一缕理智饱含着对父亲的浓浓怀念,游离在肉身之外,保持着难得的清明。 “唉,真的挺可怜的……” 说话的是一把年轻男人的声音,阮暮灯知道那并不是父亲或者哥哥的声音,也不属于村中熟悉的左邻右舍中的任何一人,明明本该十分陌生,但却带着令人安心的亲切感。 然后,似乎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柔软而微凉的指尖,在他被冷汗打湿的头发中轻轻穿梭抚摸,指腹按压过穴位,让被高烧折磨得意识模糊的他觉得非常舒服。 阮暮灯竭尽全力,勉强撑开厚重的眼皮,从两线空隙间看向昏暗的房间。 他看到床边站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大约是因为此时他是个小孩子体型的缘故,那逆光的身影显得高挑而挺拔,看不清长相,但那人的确伸出了手,手指温柔地摩挲着他的头皮,替他减轻发烧头昏带来的不适感。 “三魂虽然齐了,但少了一魄伏矢,以这孩子的命格资质……可惜了……” 嗡嗡的耳鸣中,阮暮灯听到那人用很轻的声音,喃喃自语地说着十分难懂的话。 “……罢了,大概你我注定有缘……既然都帮到这一步了,那就送佛送到西吧……” 模糊的话音中,那人微凉的手指从阮暮灯的头皮移到了他的太阳穴上方,一股温暖而舒适的气息从微微相触的一小片皮肤流入到他的脑海之中,带着难以言喻的酸胀和满溢感,瞬间充盈了他的全身,和他还十分迷糊混乱的自身意识纠缠在了一起。 下一秒,他顿时感到眼前一黑,全 分卷阅读116 身肌肉抽搐,狠狠一抖之后,猛地睁开了眼睛。 “醒了?” 阮暮灯听到萧潇轻柔而略带沙哑的说话声。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横躺在自己的床上,头枕着自家师傅的大腿,两眼因为哭过一场还有些酸涩,眼角还带着泪痕未干的湿意——他刚才竟然哭到睡着了,还梦到了自己小时候因为偷溜进山里而生病的事情。 “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的吗?” 萧潇看自家徒弟翻了个身,眼神还有些茫然,原本轻轻摩挲揉按对方头皮的手,缓缓移到他的太阳穴上,在头颅两侧这两处重要的穴位不轻不重地按摩着。 屋里只看着一盏台灯,橘色的光照昏暗而暧昧。 梦中那看不清相貌的陌生人温柔的触摸,和此时此刻萧潇留在他额角的触感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阮暮灯怔怔地看俯身看着自己师傅,那人唇角带着熟悉的柔和微笑,身上只穿着一套薄薄的春衣,体温和气息都离他很近很近,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大约人们在适逢大变的时候,身心总是最为脆弱,又或者梦境中久违的幼时的回忆,让青年在迷梦初醒之时,理性未曾完全回归,心防也随之松动的缘故,一股冲动突然难以抑制地涌上心头,完全占据了阮暮灯的全部思考。 他翻身坐起,伸出手,指尖微微发着抖,却坚定地抚摸上自家师傅的两颊,摩挲那两处微凉而光滑的皮肤。 “……萧潇……” 阮暮灯的声音也带着细微的颤音,似乎正用尽全力压抑着心中快要疯狂喷薄的绪,从指尖轻触到用手掌完全包裹住萧潇的脸颊,手指深深插进细软微卷的发丝里,带着属于一个健壮年轻男性的力道和压迫感,将人往自己的方向又拉了一些,使得两人原本就紧贴的距离几近变成了呼吸相闻的程度。 他的声音黯哑,边叫着对方的名字,边低头凑近,嘴唇落下,不容拒绝地朝着自己肖想已久的只在梦中尝过的两片唇瓣贴去。 然而萧潇在阮暮灯亲到他的嘴唇之前,朝旁边偏了一下头,让青年湿热而生涩的初吻,只碰到了他的唇角和脸颊。 “阿阮……” 他伸手反盖住阮暮灯捧住他脸颊的手掌,声音中带了一点儿为难和歉意,“很晚了,你继续睡吧。” 阮暮灯被师傅反握住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刚才他碰到的唇角,虽然只是轻如蝉翼的浅浅一触,却依然是那么柔软,那么温暖,那么让人欲罢不能。 心神,就算这会儿一时没克制住撕破了这层窗户纸,又亲得热血冲头、星火燎原,也还不敢对自家师傅做出什么更加放肆的事情。只像一只饿了许久委屈巴巴的小狼狗好容易叼住了望穿秋水的一块鲜肉,只管低头又亲又啃,生怕一松嘴就会失去这短暂的满足和幸福。 萧潇由着阮暮灯亲了到两人都嘴唇红肿生疼,呼吸急促气息不继,终于不得不停下来换气的时候,才从还贴在一起唇瓣中挣脱出来,错开交缠的鼻息,将两人暧昧的状态拉远了一些。 “……阿阮,行了,别闹了。” 他的呼吸也有点喘,两手抚上自家徒弟压在他颈侧的肌肉紧绷的上臂,跟安抚孩子似的,轻柔抚摸拍打着,“今儿太晚了,你好好睡一觉,不要再想了。” 阮暮灯听出了萧潇话语中委婉的拒绝。 他的嘴唇抖了抖,眼眶发热,心脏似乎被一只手用力攒住,酸胀疼痛感随着血液循环全身。 “我……我不行吗?……” 他手臂收紧,牢牢压住怀里的师傅,不让对方有一丝一毫挣脱的可能,声音中带着明显的颤抖和恐慌。 “……我就不行吗?” 萧潇单手反抱住阮暮灯的背脊,在他宽阔而线条流畅的肩胛上连拍了两下,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声,“……我是你师傅啊。” 第8o章、九、前尘o4 那尴尬的一晚,两人以叠罗汉的姿势抱到深夜,萧潇搂着阮暮灯哄了半天,才总算把人安抚踏实了。 因为半夜里心绪翻腾、辗转难眠的关系,第二天师徒俩都双双起晚了,他们在客厅碰面的时候,阮暮灯神色中还带着难掩的委屈和伤心,萧潇毕竟比脸皮薄的青年多活了不知多少岁月,非常明白该装傻的时候就得糊涂的诀窍,仿佛完全忘了□□个小时前的难堪似的,笑容、话语和举止都十分自然。 也亏得自家师傅这炉火纯青的演技,阮暮灯才别别扭扭地度过了最初这难堪的几个小时,不至于再闹出什么尴尬来。 “萧潇,我想了想,还是想去拍到那段影像的地方去看看。” 在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吃着不知是早饭还是午饭的一顿时,阮暮灯忽然对萧潇很认真地说道。 “虽然我知道其实……但是——” 他的两个断句都是骤然而止,不过话语中未竟之语两人都明白。 萧潇也停下筷子,正色看向桌子对面咬着嘴唇,表情非常认真的青年。 “行啊。” 他想了想,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 “哎?你……们也要去?” 阮暮灯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不由得用带着疑问的语气,又重复了一次。 “对,秦岭那儿的事情,比咱一开始预想的要复杂得多,不仅是我,还有意鸣他们,另外其他人也会一起去,如果你也想跟的话,多带你一个也应该无所谓……” “我要去,请一定带上我!” 不等萧潇说完,阮暮灯已经立刻表态。 不过虽说要去秦岭,但目标地毕竟不是什么说走就走的热门旅游城市,不仅地处深山老林,还刚刚遭过自然灾害,最近也依然连日暴雨天气不佳,想要安全入山,要做的准备绝对不能少。 萧潇和白意鸣几人忙活了四天,又趁着这机会让3子将阮暮灯排得满满当当的工作推的推改的改,硬是挤出一个月的假期来,这才赶在七月前,敲定了前往秦岭s省某段的 分卷阅读117 行程。 虽然萧潇说过,到了那边还会和其他人汇合,不过从a市出发的只有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还有白意鸣,以及不知道怎么混进队伍来的周涵这四个人。 用周涵的话说,他最近很闲,又兼职着“线人”的工作,就算在“专业”方面帮不上忙,还能扛扛行李搬搬装备充当半个壮劳力呢!不过明显萧潇和阮暮灯两人都对他的“劳动力”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只看他对白意鸣殷勤得过分,而影帝大大又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意思,也就不多说什么,随他们高兴了。 飞机到达s省省会当日,机场难得一日没下暴雨,放了个晴天。 几人在省会租车,开了一天的车,在山路过分崎岖路况太过恶劣的地方,又换了当地农民自家的牛车,又咯吱咯吱辛苦颠簸了一日,才终于到了距离当初纪录片拍摄组迷路的地方最近的一个村子。 “所以,现在的情况到底如何了?” 在萧潇一行四人到达之前,已经有一支医疗小组连同几个工作人员,在三天之前就赶到了,这一组人的领头人他们也很熟,正是在开发区那所私人医院任职的长发美人林博士。 几人现在身处的小村子,位于秦岭山中,规模不比阮暮灯去过的郗家村大多少,全村人丁只有千余人,村人主业是种植红枣和土豆,大部分壮劳力外出务工,剩下大多都是老弱腐儒,不足总人口的半数。 医疗队到达之后,直接占据了村里唯一的小诊所,将病人全都隔离在了里面。 “这村子到现在已经有七个人‘生病’了。” 今天的林博士没有戴口罩,一头黑长直的秀发依然高高束起,金丝边眼镜戴得端端正正,身上一套利落的野战服,外面罩着白大褂,比平日显得更加精干利落。 “你们跟我来。” 她引着风尘仆仆连口水都还没来得及喝的萧潇一行人,走进狭窄昏暗的小诊所,掀开其中一间临时病房门口匆匆挂上的塑胶门帘,带他们去看里头的“病人”。 不大的房间里,横二竖二交错地摆了四张床,显得房间更加拥挤,其中三铺睡了人,也不知是因为病情的关系,还是药物的缘故,他们都盖着被子,双眼紧闭陷入熟睡之中,对他们几个来访者毫无所觉。 最靠近门的一张床上,躺着一个约莫五六十岁的干瘦男人,脸上手上遍布沟壑,因着久经风吹日晒,不太能看得出准确的年纪。但光就他露在衣服外头的那一点儿皮肤上,就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溃疡疮口,有些疮口边缘还带着外翻的蜕皮,从溃疡中心处渗出些黄黄白白的汁液,伤口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 “卧槽!” 从来没见识过这般景象的周涵,这会儿吓得倒抽一口凉气,噔噔连退两步,很不要脸地躲到还比他矮了几公分的白意鸣身后,一双爪子熟稔地就抱住对方的两肩。 “这、这这这看起来很严重啊!” “是很严重。” 林医生严肃地点点头,伸手握住床上老农的手腕,将他埋在被子下的手拉出来给几人看,“这些人双手指甲都变成了黑色,从末端开始溃烂脱落,我们推测,这是‘白山黑水’中的‘黑’字降。” “‘白山黑水’是什么?” 阮暮灯凑近自家师傅,压低声音问道。 萧潇蹙起眉,脸上露出少见的纠结又严肃的神情,“这是宋末元初曾经出现过的一个很恶毒的用墓局布下的降术,某种程度上,是你在郗家村经历过的那墓局的前身。” 飞快地解释完之后,他又看向林博士,“所以,除了这些病人之外,你们还有没有别的发现?” “的确有。” 林医生又阖首道:“我们仔细调查过,中了降的这几个村民,都在村子后头的一片山头料理过自家田地,然后我们在那附近的林子里,发现了一处新近挖掘的痕迹,感觉……应该是个盗洞。” 听美人医生这么一说,萧潇立刻突兀地截断了她的话头,先确定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你们没有冒险进去吧?” “没有。” 林博士摇头,“光从洞口来看,盗洞挖得很平整很专业,不像是新手所为,但却非常奇怪的,挖洞的这些人,并没有重新填上土掩盖痕迹,这对职业盗墓贼来说,实在太过反常了,我们觉得事有蹊跷,只将现场保护了起来,其他连一抔土都没碰过。” “这就好。” 萧潇不明显地轻舒了一口气。 “如果真的是‘白山黑水’的话,那就能解释……‘那地方’的问题了。” 他手指轻轻压在下巴上,似乎陷入了长考之中,沉默了片刻,才接着说道:“看来这一次,是不得不把这拖了数个甲子的陈年旧案,给彻底破解掉了……” &&&&&&&&& 这天晚上,四人被安排在村长外出务工的长子家暂住,只是因着空房不多的缘故,必须两人一间,于是萧潇自然和自家徒弟住一屋,白意鸣和周涵则睡在他们对门。 匆匆吃了顿简陋的晚饭之后,萧潇就回了房,坐在台灯下,拿着一张地图,仔细琢磨起来。 自从表白失败之后,这还是阮暮灯第一次和自家师傅在同一处狭小的空间里独处那么长的时间,他既惦记着凶多吉少的兄长,内心无比焦虑,又还没能从捅破窗户纸后的羞涩尴尬中彻底解脱出来,此时正坐在离萧潇两臂远的单人床上,目光定定地看着对方在灯下低眉敛目的秀致侧脸,心头万千思绪翻涌,许多问题不知从何问起。 “萧潇……”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打破了房间中的安静。 “现在能告诉我,所谓的‘白山黑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萧潇抬起头,和平常一样,神情自若地朝阮暮灯招招手,又指了指桌子上的地图,示意他坐到自己旁边来一起看。 阮暮灯挪了挪屁股,将那两臂远的距离缩短到只剩十厘米。 “你还记得,我当初给你画过的,你们老家那边的墓降简图吗?” 萧潇抬笔点了点他随手在地图边上空白处涂鸦出来的一个十字形小图,四个端点和中间的交叉处被他勾了五个圈。 “嗯,我记得。” 阮暮灯肯定地点头。 “那其实就是‘白山黑水’的简化版。” 萧潇开始给自家徒弟解释。 “所谓的‘白山黑水’,是宋朝中末将教发展至巅峰时出现的墓降之术的代表。方法是术者依照山川林海之势,在四个遥相呼应的风水穴位上,分别布置性质不同、功用不一的四个墓穴,让它们遥相呼应,组成一个系统的降阵,保护核心的大墓。”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 “这墓降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四个伴墓本身就分别 分卷阅读118 是一个非常危险而且具有杀伤性的降术,而盗墓贼若是想要染指中心的大墓,就必须先逐一破去四角四个伴墓,若非如此,但凡闯入墓中的人,必然会遭到整个墓降之术最严厉最骇人听闻的反噬——能求个速死都算是轻的,通常都只能落得个生不如死,或者干脆变成被墓降束缚的人牲,再也别想有安宁之日。” 第81章、九、前尘o5 “这么说,这个黑字降的‘黑’字,就是指会让人全身溃烂生疮,指甲变黑剥落的意思咯?” 阮暮灯听得很认真。 “对。” 萧潇点了点头,详细解释道:“虽然同样是伴墓,但‘白山黑水’四墓按核心主墓封墓时辰方位,依四凶门伤、惊、景、死排列,彼此虽互为掎角,但凶险厉害程度却不一样。” 阮暮灯略一合计,“这么说来,处于景门的黑字降,反倒是其中最趋平的一个了?” “现在看来,的确应该是如此。” 萧潇点点头。 “其实这四伴墓的布阵做局方法、效用和威势,我从前见识过的,也就这地儿的一个‘白’字降。” 他说着,抬笔在地图某个山坳里画了个圈,又在圈中写了个“白”字。 “那和你当初在郗家村遇到的元墓有些相似,里面也是用以人尸养蛊的方法,豢养了数以万计的蛊虫,只是这些蛊虫不吸人脑髓,而是食人血液,成群结队地扑到闯入者身上,不用一分钟,就能将一个大活人吸成一具白惨惨的干尸——因此才得名‘白’字吧。” 听过自家师傅的解释,阮暮灯脑中不由得浮现出当日在郗家村里见过的那写似蜘蛛又似甲虫的八脚虫群,还有变成活死人的一众剧组同僚们的模样。 “那白字降墓还在这儿吗?” “没有,白字降在许久之前,就被人破了。” 萧潇在刚刚画的白字圈上又打了个叉,示意这处墓降已经没有威胁了。 “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我有个从小将我养大的师兄吗?这个白字降,就是他独自破去的,不过方法嘛……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参考价值就是了。” “师……” 阮暮灯本想称那位只知其名的萧潇的师兄萧宁为“师伯”,但立刻想到对方已被逐出师门除名多年,只好改口道:“那位,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 萧潇抬头笑了笑。 “萧宁他当年绑了好些附近农户山民家的小儿,事先让他们服下专克蛊虫的毒药,然后将孩子们都驱进墓里,墓中蛊虫自然扑而食之,又被小儿们血中剧毒所伤,动弹不得,他轻轻松松来几个术法扫尾,就将白字墓中的虫降破了。” “……这!” 阮暮灯登时瞠目结舌,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这样岂不是……!?” “是啊,能想出这等破降之法,萧宁萧师兄他……早就已经完全走火入魔了。” 萧潇唇角虽然依旧含着笑,但阮暮灯却觉得,自家师傅这笑容分明带着难以掩饰的苦涩。他放下笔,两眼定定地看向那盏幽黄昏暗的台灯,但目光似是穿透了那层层渲染的光晕,回望甚为遥远的过去。 阮暮灯心头一阵猛跳,右手藏在身侧,用力握了握拳,靠着指甲戳进掌心的刺疼,强压住想要伸手将离他只有咫尺之遥的萧潇拥入怀中的冲动,咬了咬牙,有些生涩地继续问道:“他为什么要去破那白字墓?” “他是为了主墓里的某件东西。” 萧潇回答。 …… 处于核心的主墓,最早时其实是两晋时期一座颇具规模的藩王墓,后来因其风水得天独厚,元初时被某蒋姓道士所占,在晋墓之上又新修了自己的坟冢,以及旁边的四座伴墓,将此处变成了“白山黑水”之阵。 照萧潇的说法,这位鸠占鹊巢的蒋姓道士,可算是降教祖师爷一脉的亲传弟子,当年在朝廷刻意的支持扶植之下,学成之后便另立门户,自开山门,名号“蒋真人”,其门派一度声势颇大,弟子众多,替“上头”培养了专为宫廷服务的大批降术师,直至三十八岁时,算出自己阳寿将尽,才亲寻了秦岭这处前朝大墓,改出这“白山黑水”阵法,好让自己有个羽化登仙的风水宝穴。 而萧潇他的师兄萧宁盯上的,正是随蒋真人一同下葬的,降教开山祖亲手所著的降术典籍。 “当年发现那核心降墓的,其实是我师傅。” 萧潇在地图上又画出一个圈,阮暮灯仔细一看,却发现落笔处却是某处狭长而细窄的峡谷。 “他老人家年轻力壮的时候,曾经在这一带游历,听说此处常有阴兵过境,兼有恶疾怪病为祸乡邻,在附近搜寻的时候,就意外发现了一座因地震而封土被毁,暴露在外的古墓,仔细探过之后,才惊觉那居然是凶险非常的‘白山黑水’连环降中的阵眼所在,霸占着墓穴的,竟然还是蒋姓道士那般的降教传人。。” “原来是这样。” 阮暮灯恍然大悟,“当时,师祖并没有破了阵眼,对吧?” “因为,他破不了啊。” 萧潇轻轻摇着头。 “‘白山黑水’实在太过厉害,尤其是四角俱全之时,便是吕祖下凡怕也会觉得棘手。而且师傅当年也没有那精力和能力一个个将四个伴墓逐一破去,再去对付中间的核心阵眼,于是不能‘破’,就只能‘镇’了——他当时是用法藏国师右手拇指指骨煅烧而成的舍利,镇住了凶煞之气外泄的核心主墓。” 阮暮灯没想到自家师门居然和这秦岭中的降墓有如此之深的渊源,听得连连点头。 “后来,师傅收了师兄和我两个徒弟,就把他壮年时这段经历,当故事一样讲给了我们听。” 萧潇苦笑着长叹一声,“然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心算无心之下,任谁也不会想到,将来萧宁会为了陪葬的降教典籍,来闯这‘白山黑水’。” “既然黑水阵还在,那么他……就是萧宁……” 阮暮灯略一斟酌,还是说道:“他当年也没有将这四个伴墓破去,也就是说,核心大墓中的那些陪葬的典籍,他也没有得手咯?” 以青年耿直端正的性情,实在是无法接受萧宁这个会将许多无辜小儿当做人牲去喂蛊虫的同门师伯。 “没有,因为当时我没给他足够的时间。” 萧潇又是轻轻一笑。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许多年,但昔日那个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拄着拐儿与自己面对面站在阴暗墓道中的男人的身影,依然仿佛烙印一般,深深刻在了他无法磨灭的记忆深处。 那时的师兄,早就没有了萧潇从小看到大的,最为熟悉的潇洒俊逸、从容谈笑的风流情态。 分卷阅读119 因为常年修习降术,在精血损耗与术法反噬的双重报应之下,萧宁一个明明只是三十出头的人,模样看上去却足有五六十岁的年纪,干瘪消瘦,两鬓斑白,仅剩的那只眼睛却依然精光大盛,疯狂而狠厉地盯着自己…… “是你阻止了他?” 阮暮灯问道。 “嗯……勉强算是吧……” 萧潇忽然伸出手,如同以前做过无数次的习惯一样,温柔地摸了摸自家爱徒剪得短短的柔软前发,“反正,咱俩师兄弟,谁也没让谁好过就是了。” “你——那时怎么样了!?” 阮暮灯立刻睁大眼睛,一把擒住萧潇的手,死死攒在掌心里。 “其实要论修为道行,我这不学无术的家伙,比萧宁差的可不止一星半点,好在师傅那时已经将红鸾和白狐两只灵役传给我了,全靠师傅给我开的‘外挂’,才勉强有一战之力。” 萧潇也不在意自己的手被阮暮灯捏得生疼,浅笑不变,声音依然平淡无波。 “萧宁当时被我重伤,逃出古墓以后没多久就死了。至于我嘛,因为情急之下吞了法藏国师的舍利子,所以从此肉身都只能留在墓里,成为镇墓的法器咯……” 说着,他用空着的那只手点了点自己的心口。 “本来我合该在那时和肉身一起永远呆在暗无天日的墓穴之中,等墓中阴气慢慢侵蚀魂魄,直到神识彻底消散的,只是当时那护主而亡的白狐躯壳就在身边,体内妖丹仍在,我的三魂七魄才得以附身其上,逃脱出来,平白多活了这许多岁月。” 说着他讽刺的一挑唇角。 “真要说起来,这夺舍移魂之术,还是萧宁萧师兄从前瞒着师傅,偷偷教给我的……” 第82章、九、前尘o6 日暮时分又下了一场暴雨,一直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停。 被雨水冲刷过的山林迅速凉爽起来,植物混合着泥土的气息弥散在潮湿清凉的夜风中,伴随着不知从何处传来的虫鸣蛙声,颇有几分城中难得的山野妙趣。 周涵手里端着两个叠在一起的木盆,边走边觉得两脚发飘。 他拿着的盆中放着两人份的换洗衣物、毛巾、香皂,甚至还有分装好的洗面奶和身体乳,莫名滚烫的脸颊被凉沁沁的山风一吹,才从恍惚而绪中醒转过来。 走在周涵身边的白意鸣正在接手机,他看了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立刻露出一抹浅笑,随后摁下通话键,低声叫了一声:“姐。” ——哦,原来是和姐姐在说话! 周涵立刻放心了,转过脸去,借着路旁一盏灯泡发出的昏黄光亮,正大光明地盯着专心说话的白影帝看。 “……嗯,好,我知道了。” 周涵注意到,大约是对方的个人习惯,白意鸣接手机的时候,习惯微微地低着头,睫毛低垂,眉眼含笑,薄唇张合,看起来特别温柔…… 周同志再次清楚地认识到,他以为自己笔直笔直了二十多年的大胸翘臀洋气美人的审美情趣,终于在这个比自己大了快十岁的“老男人”面前,弯成了一盘蚊香。 “嗯,对,明天白天打算先进墓里看看。” 似乎是山中信号实在不佳的缘故,白意鸣的语速比平常来得要慢一些,咬字也更清晰。 “……不用担心,有萧潇在呢,而且他也说了,那是最没危险的一处。” 他又说了一阵,很快和电话那头的胞姐解释完他们的计划,又互相叮嘱了几句诸如注意安全、一切当心、不可勉强之类的话,等到终于挂断通话的时候,周涵和白意鸣已经走到了位于小诊所一楼的浴室。 村长的儿子夫妻两人都在县城里打工,两个儿子也送进了县里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虽然房子空置以后可以借给萧潇他们几个住,但浴室里的热水器点火装置却因为许久不用打不出火苗来,一时半会儿的也没处去修,于是他们想要洗漱的话,最方便的方法,就只能是去小诊所一楼的淋浴间凑合解决。 小诊所本就不大,能划出的洗漱区域自然也十分狭窄,虽然有两个淋浴头可以供他们一起使用,但挤进两个成年男人之后,周涵要刻意地小心翼翼,才能在转身的时候,不要擦碰到白意鸣仅仅只包着一条毛巾的身体。 周涵站在热水下面,瞪大眼睛,盯住前方暗沉泛黄的瓷砖和锈迹斑斑的水管,死死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不要乱飘向不合适的地方,虽然身上烫得厉害,不过万幸没有出现什么令他特别尴尬的生理反应。 “唔,看来之前我的感觉没错。” 周涵听到自己身后传来白意鸣带着明显笑意的声音,他绷着嘴角回头,正对上暗恋对象上下打量他身材的视线——关键是这眼神要多坦荡有多坦荡,就仿佛他正站在卢浮宫里欣赏着一尊文艺复兴时期的大理石雕塑般。 “你的身材真的挺不错的。” 虽然周涵没有阮暮灯高,也没有好友常年习武练出的一身柔韧紧致的流线型肌肉,但他的个头依然比白意鸣高了几公分,加上少年时代长在葡萄牙,习惯吃高蛋白的增肌红肉和各种乳制品,身上肌肉轮廓清晰,尤其是肩背、上臂和大腿等处,很有几块撑得起时髦衣装的腱子肉,乍看上去甚至更偏向欧美人身材的强健体态。 周涵被白意鸣夸得脸红耳热,一颗活泼泼的小心脏不受控制地乱蹦一气,简直紧张得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他从那比他年长许多的男人眼中,分明看出了十分的欣赏满意,只觉得脑子一团乱麻。 要知道,在周涵的经验里,如果此时此刻他在加勒比海的沙滩上,站在面前的又是一个身材火辣性格奔放的美女,对方这样直白地夸他的身材,完全就可以视作419的邀约了。 ——白、白先生他,是不是对我有那么一点儿意思呢? 周涵心头怦怦直跳,很想趁着现在气氛暧昧、时机正好的时候顺势抱上去,但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彼此只差了一步距离,两脚却牢牢钉在地上,哪只都迈不出去。 “那、那啥!” 他紧张到了极点,又不敢跟对方一样正大光明地去看白意鸣的身体,唯恐自己哪怕多瞅一眼,就会瞅出什么难以圆场的尴尬来,只能两只眼睛漫无目的地四处乱飘,嘴唇跟离水的金鱼似地开合两下,拼命挤出一句话,却前言不搭后语。 “刚才、你……电话,是姐姐的?” 白意鸣笑了笑,扭过头去洗自己的,边冲掉泡沫边回答,“对,是我姐姐。” 他抹掉沾在眼皮上的水珠,“她和老爷子的两位高徒已经顺利汇合了,原本应该今天就能到了,不过进山时遇到落石阻路,大概需要多花两天才能过来。所以,明天大概还是只 分卷阅读120 有我们四人一起行动了。” 周涵听到这话,居然有点儿莫名的开心。 不管明天要干什么,反正白影帝跟他一样是后勤人员,而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肯定要身体力行负责实战的,也就是说,搞不好他们明天还可以继续二人世界的时光。 “那,嗯……” 周涵分心悄摸摸美滋滋了一会儿,注意力一分散,就问出了个离题万丈的问题:“白先生,你和你姐长得像吗?” “我和我姐是双胞胎,其实年纪不过只差了一刻钟。” 白意鸣倒是不介意这小青年的神来一笔,“论脸的话,有六七分相似吧,等你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 说话间,两人都冲洗好了,换上干净的衣物,又收拾收拾,就准备回房去了。 周涵低着头,用湿毛巾擦脸,心中一边描补着想象中的女版白影帝的模样,一边担心等真正见了面的时候,那位未来“大姨姐”会对自己印象如何。 他琢磨着,像白意鸣他们家这般在当地算得上高门大户,还和神仙鬼怪牵扯不清的大家族,大约观念也很保守吧?若是让白家姐姐知道了自己的心思,绝对不会对他这种竟敢企图勾搭白家子弟的野小子有半点好脸色的吧? 周涵越想越低迷,刚才那一点儿飘飘然的亢奋感都褪得一干二净了,整个人都蔫哒哒的,宽阔健壮的肩膀都不自觉地缩了起来。 他们端上盆子出了洗漱间,吹着微凉的山风,跟来时一样,肩并肩往住处走。 “其实在我们白家,代代都是女人做主的,像我爸那样,他是入赘的,只可惜妈妈身体不好,去得也早,所以现在还是奶奶在当家,继承白家的任务也落在了我姐身上。” 白意鸣居然跟聊天似的,若无其事地说起了自己的家事。 周涵现在脑子还不是很清醒,白家那对他这个海归来说有点儿复杂的亲戚关系,他要转上一圈才能捋清。 不过他早习惯了“奶奶”和“外婆”无论是在葡语里的“avo”还是英语里的“granda”都是一样的,所以倒是很快反应过来,白意鸣口中的“奶奶”其实是平常所说的“外婆”。 “最迟明年吧,我姐就应该回祖宅完婚,然后继承家业了。” 白意鸣依然浅笑着,用跟很熟稔的朋友说话的语气,说着自家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情况。 “毕竟奶奶年纪也大了,也该卸下担子,悠悠闲闲地享享清福了。” “那……你呢?” 周涵一颗心又不受控制地乱蹦了起来,希冀着如果白家是由女子继承的话,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白先生可以不受家族责任束缚,活得随心所欲了? “我吗?还跟现在一样啊。” 白意鸣转头看向周涵,“我其实,不太方便回去祖宅。” “咦,为什么?”周涵吃惊道。 “唔,这事儿告诉你也无妨……” 白意鸣朝旁边满脸吃惊的小年轻笑了笑,“其实自从白祖凭依之后,近百年来,白家一直都只生女儿,再由家族中挑出天赋上乘的姑娘,选个丈夫入赘后再继承家业,而我这个男孩儿,是唯一的意外。” 周涵疑惑地插嘴,“可是,就算因为这样,也不能不让你回去啊!” “自然不是因为我是男孩。” 白意鸣笑了笑。 “而是因为我当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奶奶就算出我原本是不能出生的,果然妈妈在生产时就难产了,等好不容易把我生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因为宫内窒息而没有呼吸了。” “什、什么!?” 周涵跳起来,连手里的盆也差点惊得随手给扔了。 说话间,两人不知不觉都停下脚步,就那么突兀地站在了村长儿子家小院的门口,却谁都没想起进去。 “当时萧潇刚好在我家作客,大约是看着我可怜,就出手帮了一把……” 白意鸣倒是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说了多么惊人的事情,笑得很是无所谓的模样,“只是我毕竟出生时八字具阴,又曾经濒死回魂,便是俗话中所说的‘中阴身’了。” 他笑着解释道:“这样的体质实在太容易招惹那些‘不干净’的东西,而祖宅里又收留了许多‘客人’,所以我小时候就让奶奶做主送到萧潇身边养着。” 说到这里,白意鸣脸上带出了怀念的浅笑,声音也不自觉地低柔了起来,“某种意义上,我也算是萧潇一手带大的了……” 第83章、九、前尘o7 作者有话要说: 清明回乡,在路上耽搁一天,上山祭扫又耽搁一天,断更三天真的对不起!(>人<;) 从今天开始三天假期会争取每天都更,补回进度,呜呜呜真的很抱歉! 第二天早上,计划着要去探一探“黑”字将的萧潇,却没急着赶大早就进去。 他们让医疗组的林博士一行人带着,果然在距离村庄几公里的山林里,发现了一处明显有些年头的老坟。 大约是因着几百年来风吹日晒又无人管护的缘故,地上的封土堆早就几乎都平了,又因为上头长满了杂草灌木甚至一些小树的缘故,已经完全和周遭环境融为一体,若不是有探龙点穴功夫的某些“专业人士”,一般人根本没法注意到这乱糟糟的林子里居然还藏了这么一处古墓。 然而就是这么一处古墓,却恰恰在“穴眼”上被谁挖开了一个可容一人出入的盗洞,洞壁笔直光滑,看样子应是直通主墓室,其精准利落的程度,果然如同林博士先前所说,一看便是惯于发丘摸金的老手所为。 因着降术原理多是用邪法致使阴阳紊乱、阴逆掩正、邪气侵体,令人致病致死,所以要破这降术,通常会选个阳气旺盛的时段,让天地之间的凛然正气形成天然的助力。 然而这些天s省尤其是秦岭这段,雨水一直很多,雨云堆积起来,可能一整天都见不到阳光,加之盛夏山中林木葱郁,即使萧潇他们等到时近正午,也没有盼到能直晒在坟前的艳阳。 “这座墓边上,以前被人布过阵。” 萧潇带着阮暮灯,还有白意鸣和周涵,四人趁着离计划要下墓的时辰还早,在“黑”字降墓附近仔仔细细绕了好几圈,几乎将这一片的荒草都用脚全给踩平了。 “什么意思?” 阮暮灯落后自家师傅两步,听他这么一说,立刻想起了当年在郗家村遇到过的,曾经将萧潇困了一天一夜的“重山阵”,立刻沉声问道:“难道这儿除了‘黑’字降,还有其他阵法?” “还真有。” 萧潇回头朝几人笑了笑,往前又走了十多步,在一株小枣树后头停下,他手里拿着把精精致致的小 分卷阅读121 钢铲,单脚点地,鞋尖在一丛杂草里踩了两下,似乎是在确认着脚下的触感。 “应该就是这里了。” 说着,他提起铲子,三两下推平脚下乱草,露出一小段不起眼的石桩子来。 其余三人立刻围过去,好奇地查看萧潇挖出来的东西。 凑近了阮暮灯才看得仔细,那石桩约莫只比筷子粗那么一点儿,上头略粗下头略细,呈四角倒椎形,尽管沾着泥污,但能看得出它通体雪白,没有半点儿杂色,看样子应该是羊脂一类的玉石雕制成的。 那石椎一半埋在地里,露出的一段却又斜斜断成两截,断面似乎是被温度极高的烙铁燎过似的,留下闪电状焦黑的痕迹。 “这是布阵用的符桩,除了这处之外,围绕着黑字降墓的三尸七窍之位,应该还有三长六短,另外九根和这个一模一样的玉石桩子。” 萧潇用小铲子轻轻拨弄着断掉的四角石锥,“如果我没认错的话,应该是我师傅惯用的手笔。” 听了他这话,白意鸣没有说话,而不知萧潇师门与这“白山黑水”四座降墓渊源的周涵则是一脸茫然,完全没有听懂,阮暮灯却是大约猜到了一点儿,“你的意思是,这是师公多年前布下的阵法?我猜……这大概是为了保护这几座墓不让别人发现?” 萧潇满意地笑弯了双眼,差点儿又想习惯性地去摸自家爱徒的刘海了。 “没错,我想他当年在这一带徘徊了足有两年,应该不止核心处的主墓,肯定是连四座伴墓也都找到了,只是为免让其他人发现或者破坏,才在每一座墓边上都下这些符桩的。” 阮暮灯点点头,随即又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可是,这些符桩,到底是因为年代久远失效了,还是被人破了?” 他蹙起眉,脸色凝重,“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些挖了盗洞的人,不止准确地点到了墓眼,在这之前,还破了师公他老人家当年布下的阵法?这么看来……” 阮暮灯的话没有说完,后头的白意鸣倒也听懂了,替他把后半句接了下去,“这么看来,先前那些盗墓的人确实很不简单,而且,并不像是普通的盗墓贼。” 时间越近中午,半空中堆积的雨云也渐渐变得薄了起来,偶尔几丝阳光穿过云层落在树梢上,投落的树影越来越短,阮暮灯低头看了看腕上手表,显示的时间已是早上十点五十八分。 萧潇和阮暮灯师徒两人已经做好了下墓一探的准备,而白意鸣则带着周涵,照萧潇指点的三尸七窍之位去查看那十根白玉石桩,一一记录损坏方式和程度。 “快到午时了。” 阮暮灯换了一身土灰色的野战服,也不在意地上那些乱草枯叶的,径直贴着萧潇坐下,指了指自己的手表。 “不急,我们等到午时一刻再进去。” 萧潇偏头朝徒弟笑了笑,似是胸有成竹。 阮暮灯抿抿唇,声音因紧张而显得有些干涩,“你这回是打算将四个伴墓全部都破掉吗?” “嗯。” 萧潇轻轻点头,“以前一是伴墓找起来特别费劲,二是想着既然没出什么乱子,就一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罢了。可是拖了这么多年,既然现在都拖出问题殃及无辜了,也是时候该把它们收拾干净了。不然一直留在这里,毕竟是个祸害……”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尽力而为吧。” 阮暮灯眉头又蹙了起来,“你真的能解决吗,会不会有危险?” 连他师公都无法收拾,只能用阵法将其护住,拖了这好几百年的“白山黑水”,萧潇怎么能肯定自己可以料理掉? “这又不是我单枪匹马一个人的事,明天意鸣他胎姐,还有老爷子家两个高徒就都到了。” 萧潇挑起眉,“他们也都很厉害的,拿得出手的看家本领一点儿不比我差。” “原来如此。” 阮暮灯脑补了一下四个萧潇的战斗力,顿时感到安心了不少,立刻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他非常非常在意的事情。 “等四个伴墓都破了以后,主墓你打算怎么办?” “主墓?” 萧潇眼睫微抬,挑眼看向阮暮灯,琥珀色的瞳孔光华一转,“那地方是降教大能的埋骨之地,太危险了,而且还镇着阴兵道呢,我可没胆去动它,最多就是把护持的法阵加固一下,让它继续在那儿呆着吧。” 阮暮灯暗暗握了握拳头,迟疑了两秒,才低声说道:“你就没打算……我是说,你真正的肉身……” “舍利骨吞下去以后就取不出来了,我的身体当然还要继续镇在墓里。” 萧潇听懂了自家徒弟的意思。 “其实,若是有法力相当的宝物代替我体内的舍利骨镇在那儿,也不是不行,这些年来,我也66续续见过一些,就你听说过的几家吧,就有老爷子他惯用的金刚杵和白祖奶奶供奉的北极监鬼印。” 他看到阮暮灯的双眼骤然一亮,似乎很是惊喜的模样,立刻又挥了挥手,断了他的念想,“不过那都是别人传家的宝贝,绝对不可能给我用来镇墓的。” 说着,萧潇又笑了笑,继续说道:“况且我把肉身拿回来也没有多大用处,反正我本来不是求仙问道的料子,横竖没打算继续修炼,若是魂魄回归原本的肉身,大概也就再活个五六十年,继续用这白狐的躯壳,等它内丹耗空不能支持的时候,差不多还剩个五六十年的,两者其实没多大差别啊。” 听完萧潇的解释,阮暮灯也只好熄了从昨晚开始,就一直萦绕不去的那点儿心思,不再去想了。 两人默契地岔开关于萧潇肉身所在的话题,又随意说了几句话,就到了午时一刻,萧潇算好要下墓的时间了。 因着盗洞挖得很专业,先是一个防止倾塌的斜角,然后垂直向下直通“穴眼”的缘故,萧潇和阮暮灯两人没花多大力气,就下到了“黑”字降的墓室里。 照理说,这盗洞挖出来的时间应该也不短了,就算墓里有什么经年累月沉积下来的有害气体,现在也应该通风通得差不多了,但萧潇两师徒一前一后从盗墓里爬出来的时候,还是立刻就隔着口罩,闻到了十分浓郁的腐臭味。 两人手里都拿着战术电筒,在逼仄的墓道中,彼此对视了一眼。 ——那盗洞可是没有填上的,莫非不是那些盗墓贼故意不填,而是全都折在了墓里,所以才根本没法填? 萧潇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推理很是蹊跷。 他刚才可是见过师傅布置下的符桩的,那玉石断面上明显的烧焦痕迹分明是术法所为,能破他师傅布下的阵法的人,怎么可能轻易折在“白山黑水”中,位于“景门”的,最简单最不致命的一个墓局里? 这般想着,他的手电的灯光已经朝前一 分卷阅读122 扫——却见到并不宽敞的墓室四角,竟然笔直地站了四个人! 第84章、九、前尘o8 在这么个乌漆抹黑的阴森墓穴里,冷不丁见到四个“人”站在黑暗之中,换成是普通心理承受力差一点的,直接吓昏过去都一点儿不奇怪。 阮暮灯也被吓得不轻,不过他经的事儿多了,在看到那四具人形的刹那,就已经张开了慧眼。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矗立在墓室四角的这四“人”,身上既不似阴魂怨魄一类的黑气缭绕,也不像普通孤魂野鬼只有灰白的一团朦胧,阮暮灯甚至无法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任何气晕,就仿佛那只是随葬的四樽泥胎木偶一般。 但是,那越靠近越浓郁的阵阵蛋白质**后的特征性恶臭,又分明显示了那的确不是任何无机质的人形随葬品。 “墓里的‘黑’字降,已经被破了。” 萧潇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符咒,斩钉截铁地下了个结论。 作为“白山黑水”四个降墓中最趋向平遂的一个,此处墓降的特点,便是但凡墓中之物,即便只是里头的一抔沙土,只要沾到身上,就能致人全身生疮,而且进得越深,恶疮发作起来越是凶猛非常。 像挖出盗洞的这群土夫子那般,直捣黄龙冲着主墓室而去的,怕是有一个算一个,只要进去就得全身溃烂,若是坚持不肯退出,等勉强爬到棺椁面前时,已经烂成一副枯骨了。 不过像黑字降这样以致病为攻击手段的降术,要防范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就是——想办法瞒天过海,让降术没法顺利触发就行了。 所以萧潇做准备了双重保险,他们随身携带的这张符咒,就是能够短暂掩盖两人身上的气息,使得他们身上的阳气不至于惊扰墓穴中的阴怨之气,换言之,就是不让墓中降头察觉到有两个大活人进来了。 不过这个方法也只是权宜,毕竟要破降的时候,必然需要引动大量阳气,与墓穴中阴气互相冲抵,到时降术也一样会在他们身上触发,这就需要用上他布置下的第二层保险了。 “这黑字降已经破了,墓里过剩的阴气经过这么些天,早就泄得差不多了。” 萧潇的精心安排却并没有派上用场,“我们身上戴着的掩生符,反而因为将我们身上的阳气过度掩盖的缘故,就像一滴油落入了水中一般,倒是显得很是突兀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矮身穿过狭窄的墓道,一前一后跳进了站了四个“人”的主墓室,忍着那扑鼻的恶臭,凑近其中一具,将手电光正面打在了上头。 墓穴里顿时响起了复数的倒抽气声,即使见识广博如萧潇,也还是被灯光照到的这玩意儿狠狠惊了一下。 那是一具已经开始**的尸体,全身发肿,从各孔洞流出来的液体沾湿了它身上看不出本色的土灰麻布衣裳,也不知是因为尸僵还是被什么办法固定在原地的关系,即便这具尸体已经已经开始发臭了,依然笔挺挺跟站军姿似地杵在那儿,而最渗人的一点是,它脖子以上全都烧焦了,炭化的皮肤烂得比较缓慢,还没有大面积的**面,只从裂开的焦痂中流出一些黄黄黑黑的汁液来。 “这是点天灯。” 萧潇口中所说的“点天灯”,和演义中董卓那著名的剖腹点灯不同,他所说的,是曾在川湘山匪中风靡一时的用以惩罚叛徒的刑罚手法,将犯人捆牢后,生生在头盖骨上钻个孔,然后塞入“灯芯”,再连头带发饱浸灯油,一把火下去,就会活活烧成根头顶冒火焰的人形蜡烛。 只是没有谁会在这年头特地拉四个叛徒来一座古墓里点天灯,萧潇蹙眉想了一下,谨慎地说道:“这四具‘天灯’大概就是那些土夫子们破降的方法了。” “可是,这尸体上并没有捆绑固定的痕迹。” 阮暮灯蹙起眉,口罩下的嘴唇抿起,“他们就连头脸被点燃也没有一点儿挣扎吗?” “是啊,我也想不通这点。” 萧潇盯着那站得笔直端正的焦尸,低声喃喃道:“这站姿,简直跟一具跳尸似的,总不可能,这真的是赶尸赶进来的吧……” 说到这里,他的话头骤然卡住,眼光不由自主地转向站在身边的自家徒弟,正好对上阮暮灯看他的视线,他从青年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惶惑和不安。 ——他们都想到了,先前看过的那录影,被一个看不清脸的女人“赶”着的一行人,尤其是队伍中的看上去极像阮暮灯的哥哥阮靛仪的那最后一个。 “可是,这里只有四个人……” 阮暮灯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压抑住胸中翻滚涌动的恐惧。 萧潇没有回答,只是伸手用力揽住自家徒弟的肩膀,手掌的温度隔着一层工作服的布料透到阮暮灯的皮肤上,让他感受到那股无声的支持。 “我们出去吧?” 足搂了有一分钟,萧潇才开口建议道:“反正这墓降已经破了,也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之后就交给‘专业人士’们处理,好吗?” 阮暮灯沉默了片刻,却坚定地摇了摇头,“我想再仔细看看。” 面前这具人形天灯站得笔直,虽然脸已经被烧得焦黑,但却很容易就让人判断出他的身高,约莫只有一米七五左右,比阮家大哥阮靛仪要矮上足足五、六公分,不可能是他。 萧潇叹了一口气,又用力拍了拍自家徒弟的肩膀,没再多劝什么,两人又再次打起手电,在墓室里转了起来。 然而这搜索并没有耗费他们多少时间,很快的,萧潇和阮暮灯就在巨大的棺椁里,发现了第五具尸体。 那尸体仿佛是让人故意藏起来的一般,直挺挺地躺在了掀开了盖子的棺木之中,身下还压着一具不知腐化了多少年的枯骨。 与墓室四角的四具“天灯”不同,棺木里的这具尸体并没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虽然同样也开始**,散发着熏人的恶臭,但身上衣物完好,两手交叉在胸前,额上贴着一张黄符,符咒字迹已被尸液浸透,软趴趴地贴在了脸上。 阮暮灯伸出手,想去揭那张符,但因为手指颤抖得太过厉害的缘故,几次都捻不起来。 “阿阮……” 萧潇担心地握住他的胳膊,立刻从手指接触到的那无法抑制的战栗中,感受到自家爱徒此时此刻到底有多么煎熬。 阮暮灯将牙关咬得咯吱作响,右手拇指和食指终于捏住了黄符的一角,用力一撕! 符咒下方,露出了一个年轻男人的脸。 虽然已经死去多日,被人无遮无掩地丢在这里任其自然**,但因为墓穴掩埋在地下深处,本就阴气旺盛,而且气温也较低的缘故,虽然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但五官轮廓却还 分卷阅读123 是保存完好的。 那张脸脸颊消瘦,眉骨清晰,鼻梁高挺,两瓣苍白而菲薄的嘴唇,和阮暮灯有六七分相似——赫然便是他失踪多时的大哥阮靛仪! ………… …… “来,喝点儿热茶。” 萧潇将一个扭开了盖子的保温杯塞进了自家徒弟手里,硬逼着他从魂游天外的状态中振作起来。 “你哥那儿……林博士他们会处理好的。”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贴着阮暮灯坐下,抬手替他将耷在眉角的一缕乱发拨开。 “……我其实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阮暮灯端着保温杯的手指紧掐着那圆筒形状的金属,用力到指节已经泛起了白,他低垂着头,有水滴顺着鼻梁滑到他挺翘的鼻尖上,“可是……亲眼确认的时候……竟然还是……” 萧潇揽过对方的脖子,让青年可以将脸埋进他的肩窝里,尽情哭个痛快。 从看到那躺在棺椁里的尸体一刻,萧潇便生出了一个想法,不管破阵挖墓的人是谁,起码阮靛仪的尸体,是故意留给他们师徒两人看的。 毕竟破那黑字墓降只需要四具“天灯”,而点天灯又要烧毁颜面,让人难以分辨长相。主使者为了让他们一眼就认出阮家大哥,特地多带了第五个人,还把阮靛仪的尸体端端正正放在被开了盖的棺材里,显然就是为了让他们第一时间就将人认出来。 ——所以,无论是“恰好”被拍到的深山老林里的赶尸场面,故意不填上的盗洞,还是令村民感染墓中的恶疮,以及墓中阮大哥的尸体,这一连串的手段,全都是冲他们师徒俩来的! 萧潇一边想着,一边抱紧怀里的青年。 他寄魂凭依在白狐修炼出内丹的躯体中,多偷了将近四百年的光阴,无论愿不愿意,也目睹了许多人的生离死别,也必然会经历与众多故交旧友阴阳相隔,被独自留在世上的一天。 萧潇自小被人遗弃,最亲近的师傅和师兄也早就不在了,生生死死见得多了,心也就变得冷淡漠然了,而身边这个徒弟,是他久违的,能真正牵动他喜怒哀乐,令他想要悉心照顾,无法割舍的存在。 就算知道阮暮灯对自己动了情、生了欲,即使他并不打算,也无法回应对方的这一份心意,萧潇也从来没生过要同他划清界限,不再有更多纠葛的心思。 他知道自己舍不下。 “没事啊,不哭了……” 萧潇轻轻拍着阮暮灯的肩背,又侧头在自家徒弟的额角亲了一口,低声哄着,“以后还有师傅陪着你呢,不哭了啊……” 第85章、九、前尘o9 毕竟亲眼看到唯一亲人**的遗体这种刺况怎么样了?” 白凤雏走进临时辟出的会议室,在支起的折叠桌旁随意找了个空位,在萧潇斜对面坐下,低头看他摊在桌子上,已经画了好些标记的地图。 “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白山黑水’中的‘白’字降和‘黑’字降,已经破了。” 萧潇朝白凤雏点点头算是招呼,也不多废口舌寒暄,直接进入了正题。 他一边说着,笔尖一边在地图上已经打了叉的两处着重比划了一下,好让白家姐姐能看得清楚。 “我觉得,‘山’和‘水’应该在这儿,还有这儿……” 萧潇的记号笔移动着,又在地图上画了两个圈,划出了个他猜测中的范围,然后看向桌子对面的三人,“不过你们知道,我的寻龙点穴手段实在学得很不怎么样,也只能推测到差不多这个程度了。” “阿弥陀佛。” 古先生的两个弟子皆为佛门中人,从外貌上看,都是约莫四十岁出头的稳重高僧模样,年纪大一 分卷阅读124 些的那个法号无嗔,年纪略轻些的法号无痴,两人都很少说话,但脸上笑容慈和,眼角和唇角皆因常年带笑,留下了深深的笑纹。 无嗔合掌宣了一声佛号,就不再说话,只是笑着看向坐在旁边的白凤雏。 “行行行,这两处墓我来找。” 作为这群人中相风水点龙穴最在行的一个,白家姐姐立刻就看懂了无嗔大师视线中的含义,只得将地图倒了个方向,拉近一点,仔细研究萧潇圈出的两块区域,琢磨片刻之后,才点了点头,“现在就这么看不大好说,不过依照地形来看,约莫应该的确是在这两个范围里,至于具体要怎么‘点’,我还得亲眼去看看才行。” 说完,她又抬头看向对面的萧潇,“主墓的情况,怎么样了?” “其实几个月前,我和无嗔、无痴大师才去主墓那片地儿看过,当时还好端端的,什么没事儿都没有。” 萧潇撇了撇嘴,看上去十分无奈。 年初时白家奶奶曾经卜过一卦,得出秦岭天水恐生异变的不祥之兆,于是萧潇等人连忙急匆匆赶来查看这处降墓,但当时并没发现任何异常。可谁料到不过才过了两个多月,便叫连绵的暴雨引出一场山洪和泥石流来。 “主墓那儿已经有人去查看过了,峡谷底部冲开了一道缝儿,先前布下的防御阵法也毁得很彻底了。这会儿还不知道那缝儿到底裂得有多深,就怕不知会不会通到墓里,里头又会不会已经被水给淹了……虽然现在还没出什么乱子,不过等咱们把‘白山黑水’都处理干净之后,还要想法子把那道缝儿给填严实了。” 白凤雏听完萧潇的说明之后,沉着脸色点点头。 不知是她常年学习问卜相术,开了灵感天聪的缘故,还是单纯只是所谓的“女人的直觉”,她总觉得,这次的事儿从一开始就都处处透着古怪,尤其是“黑”字降墓赶在这个当口被一群懂得破降之法的土夫子挖开了,似乎总有什么人,能够知晓他们的安排和计划,然后赶在他们前头,提前布置下陷阱,一步步引他们入套一般。 “行吧,赶早不赶晚,我现在就去实地看看。” 白凤雏看了看时间,一把揎过坐在萧潇旁边的自家胞弟的胳膊,“意鸣,走,陪姐一起去。” 以她雷厉风行的爽利性格,与其坐在这简陋的会议室里瞎担心些有的没的,不如赶紧找到剩下的两座伴墓,早些破掉这危险的墓局,也好早些安心。 “我们先去东南方的那片地儿看看,从这边过去,得走四五个小时吧,现在出发,还能赶在天黑前仔细看看。” 白凤雏圈着白意鸣的胳膊,计划着之后的行程。 蹭在边上当了许久壁花摆件的周涵一听未来大姨姐要和白意鸣一起行动,也连忙跟上去,厚着脸皮要“帮忙”。 于是几人简单分配了一下接下来的行程,这场仓促而简陋的临时会议就这么结束了。 白家两姐弟,连带着一个拖油瓶周涵,没等吃午饭就背上干粮饮水,先行出发去找“山”字墓去了。 无嗔和无痴两大师则去给林博士的医疗队打下手,帮他们给无辜躺枪的村民除降和祈福,顺带给留在“黑”字墓里的五具腐尸念咒超度。 “阿阮,你哥的遗体,照林博士的意思,是让人下午就先送下山去……” 萧潇站在自家徒弟旁边,透过窗户,看向房间里草席上用白布盖着的五具人形,还有合掌低头喃喃诵经的两位高僧,轻声对阮暮灯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嗯。” 阮暮灯点点头。 毕竟这山里的村庄条件简陋,现在天气正是炎热的时候,尸体根本保存不住,继续放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 “我……等这边的事儿完了,想带哥哥的骨灰回家乡去……” “好。” 萧潇伸手揽过自家徒弟的肩膀,用力拍了拍,“到时候我让3子给你安排个长假,我陪你一块儿回去!” 第86章、九、前尘1o 午休之后,便有工作人员领着十多个战战兢兢的青壮村民,将临时停在卫生所里的几具尸体用裹尸袋包严实里,再放到担架上,两人一组抬起送离村庄。 阮暮灯放心不下,一路随着这队诡异的送葬队伍,把他们送到汽车能通行的盘山道入口,又眼见着几口袋子都妥善安置到一辆黑色的面包车里,汽车发动,缓缓驶远,才终于肯回转。 “要逮到你落单的时候,还真不容易啊!” 趁着阮暮灯跟着抬尸的队伍往村口去的当口,林博士总算堵住萧潇,得到了一个关上门只有两个人说话的机会。 “我说,你也太宠你徒弟了吧?亲生儿子也没你们这么腻歪的。” 和萧潇独处的时候,这位美女医生显然收敛了平日在外人面前刻意表现出来的淡漠和公事公办的态度,显出七分朋友间的熟络来,在说正事前,还难得地开了句玩笑,“简直跟糖黏豆似的,掰都掰不开。” “没办法,阿阮毕竟还年轻,经的事情也还不够多,这次……对他的打击应该很大,我这不是怕他太难过嘛……” 萧潇笑着轻轻摇了摇头,“毕竟以后他就再没有别的亲人了,在他成家立业之前,如果我不多看顾着点,就实在太孤单了……”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投向窗外,不自觉地飘向远方被烟雨笼罩的山林,似乎正透过那片浓郁的苍翠,看向过去某些只存在于旧日中的遥远的回忆。 “行了行了,我不管你要怎么宠徒弟。” 林博士抻了抻白大褂的下摆,在书桌旁的椅子坐下,“我是来跟你说正事的。” “嗯。” 听她这么一说,萧潇也立刻正了脸色,转身朝向扎着马尾的长发美人。 “之前你拜托我调查的事,我已经确认过了。” 林博士说道,“我用搜魂术在阮家大哥和另外四人的遗体上试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五人魂魄残留的痕迹,所以,那应该都是魂魄离体已经超过七七四十九天的陈尸,又或者是有人用术法将三魂七魄彻底从他们的肉身上抽离了。” “这么说来……” 萧潇指尖在自己下巴上轻轻点了两下,“那几具尸体,的确是用赶尸术弄进古墓里的。特地弄四具尸体进墓里,大概是因为‘黑’字墓里本来就是针对活物生气布下的墓降,用人尸代替活人‘点天灯’破降,便是刻意针对这个降阵的弱点吧。” 林博士点点头,“的确,看来抢先一步下手的那群人,其中不止擅长寻龙点穴的土夫子,而且还有个降术行家,不仅如此,还精通赶尸、炼魂一类的邪术……” 她说着,眉心拧出一个明显的“川”字,“这么厉害的人物 分卷阅读125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不是嘛……” 萧潇眼神一闪,无声地吐出一口气,用只有自己听得清的音量,含含糊糊地答道:“这样的人物,这好几百年来,我也就曾经只见过一个了……” 傍晚时,从白家姐姐白凤雏那儿传回了消息——寻找“山”字墓的任务进展得十分不顺利。 “我们走进你圈出的那范围,罗盘指针就跟疯了一样乱转,根本测不出方向。” 电话中的白凤雏朝着萧潇抱怨道:“这儿恐怕跟‘黑’字降周边一样,也被你师傅布过干扰地气磁场一类的术法,以我的本事,可不敢莽莽撞撞就去折腾它们。” 于是没法儿,萧潇只能亲自跑一趟,替白凤雏看看他家师傅到底给他们留了什么样的麻烦。 然而师傅布置下的干扰阵法的确存在,但拦得住白家姐姐的符桩,却对萧潇毫无效果,一直跟疯了一样指针随机乱转的罗盘一旦到了他手里,立刻安安静静乖乖巧巧地停了下来,分毫不错地指向正确的地磁正南方。 “哎呀,你们那一派的术法,还真是有点神异之处啊。” 白凤雏眼见着萧潇端着罗盘,立刻就将昨日困扰了他们一下午的问题解决了,忍不住眯起眼睛,用一种戏谑而又调侃的眼神将他上下扫了一番,“你师傅怕是早料到你有要来破降的一天,特地给自家徒弟留了个后门吧。” 萧潇嗯了一声,低头看着手里服服帖帖的罗盘,想了片刻,转手递给身边的阮暮灯,“阿阮,你也试试看。” 阮暮灯的风水学问只学了点儿皮毛,还离“出师”远得很,平日里看看屋内装潢、庭院修葺啥的还勉强凑合,大约还是比平日里徘徊在道观庙宇附近的那些招摇撞骗的“大师”们强上一截的,但要他寻龙点穴、择地堪舆,就实在是两眼一抹黑,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了,这次他虽然跟在萧潇身边,也不过只是跟个没出学校的小见习生似的,乖乖地只看不说,光瞧着自家师傅和白家姐姐如何行事了。 所以当萧潇忽然把罗盘塞到他手里,让他“试试看”的时候,青年实在是有些懵,完全摸不清他家师傅的用意。 不过阮暮灯从来不会在人前违抗萧潇的吩咐,连问也不问就顺从地接过了罗盘,稳稳地端在了手上。 令众人都十分意外的是,被阮暮灯拿在手里的罗盘,也和在萧潇那儿时一样,并没有受阵法的半丝影响,指针只略微晃悠了两下,便平稳地朝向它应该指的方向。 “咦,这是怎么回事?” 若说当年那位老前辈给自家爱徒萧潇留了“后门”,方便他收拾手尾不足为怪的话,可阮暮灯这隔了好几百年的徒孙也不受阵法影响,就实在有些出人意表了。 白凤雏挑起眉,一对锐利的眸子在阮暮灯身上上下扫了两圈,然后扭头看向青年的师傅,“难不成,萧潇你们这一脉,确立师承时,还会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记不成?” 萧潇笑了笑,却没有回答白家姐姐的这个疑问。 一行人又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走遍了“山”字墓和“水”字墓两处墓穴可能存在的区域,白凤雏借着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这俩**罗盘,反复琢磨思量,终于“点”出了两个她认为最后可能的“穴眼”所在。 “其实‘白山黑水’这个降墓墓局留下的资料并没有多少。” 这日晚饭过后,回到村中的所有人聚在一起,开了个会。 萧潇翻出一叠a4纸摊在桌子上,让其他人随意取阅。 阮暮灯拿起其中一张,发现那是一页古籍的影印本,保存程度不能说是很好,看得出即便经过细心修复,依然有些段落文字有所缺失,看字体风格和装帧习惯,约莫是明清时的孤本残页了。 “不过就我现在能查到的记录推测,剩下的这两个降阵,虽然犄角相对,却应是互为表里,呈现‘山水相依’之势的。” 萧潇一边分发着古籍残页的影印件,一边对围坐在桌旁的几人说道:“所以,如果我们真的打算破掉这阵,最好的办法,就是两边一起进行,以免两墓中的术法互相影响,反而徒增了难度和危险性。” “阿弥陀佛。” 听萧潇这么一说,古先生的大弟子无嗔大师立刻皱起了眉,合掌宣了一声佛号:“如此说来,我们这些人,只能兵分两路了?” 萧潇点点头,看向白凤雏和两位大师,“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行吧……” 白凤雏想了想,代表白家人点了头,“既然我们之中对降术最有研究的萧潇都这么说了,我们也没啥好说的,不过……这分组的事情,还是要仔细研究研究的。” 她拨了拨耷拉到额头上的短短的刘海,朝萧潇和坐在他旁边的阮暮灯比划了一下。 “‘山’和‘水’两处降墓周边都有萧潇师傅布下的干扰阵法,除了萧潇和他家的小帅哥之外,其他人都没法使用罗盘……所以,你们两师徒,必须一边一个,负责用罗盘定位,将两组人都正确带到我‘点’出来的位置才行。” “行啊,就照你说的安排吧。” 萧潇点点头,伸手很自然地搭住阮暮灯的肩膀,用眼神安抚着一听说要分开,就立刻睁大眼睛一脸不情愿的自家徒弟,“我和凤雏、意鸣负责‘水’字墓,阿阮就跟两位大师一起,去对付‘山’字墓吧。” 第87章、九、前尘11 安排好两队的人员配置之后,他们这些人又花了两天的时间,仔细解读了一番孤本残页留下的记录,尽可能推测剩下的两座墓穴里到底会有什么,又预先做了些所能想到的准备。 次日是农历六月二十一日,是白凤雏特地掐算出的宜于易风动土的日子。 他们一行人在这虽然算不得山穷水恶,但也着实贫困落后的小山村里,前后耗时将近半个月,等的便是这开墓破降的时机。 不过大约萧潇天生就没有长那名叫“紧张”的神经,即使他明日将要对付的,是传说中象征宋末元初的降术巅峰水准的“白山黑水”墓降中,最为凶险的位于“死门”的“水”字降,他的脸上也一点儿看不出紧迫感,从白日里就拖着爱徒悠悠闲闲地四处晃悠。 吃过午饭之后,萧潇更是不知忽然抽了什么风,碎碎念着最近吃的东西都太寡淡了,嘴里缺了味道,想吃点儿好吃的,如果是甜的点心就更好了之类的话。他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睛余光瞄着身边的阮暮灯,两眼中烧着的那□□裸的暗示,简直明显到让青年根本没法假装自己没有看懂。 于是晚饭过后,阮暮灯便自动自觉地借用了房子里的厨房,给忽然犯了馋的萧潇做些他心 分卷阅读126 心念念的甜食。 虽然他们住的这房子,是村长家长子用夫妻俩在县城里打工攒下的积蓄起的,在村中算是很新式很体面的一幢两层半独栋小院了,但毕竟这儿是交通不便的山林,自然烧不起罐装天然气,用的还是s省农村常见的那种烧煤和柴火的老式灶台。 阮暮灯作为一个从山沟里出来的穷苦娃儿,倒是对这种灶台一点都不陌生,动作利落地透好了灶,趁着烧水热锅的当口,开始给萧潇做点心。 “这儿材料不多,我想了想,还是只能给你做糯米糖饼了。” 阮暮灯一边说着,一边利落地和起了糯米面粉。 “好啊,就糯米糖饼吧!” 萧潇倒是一点都不嫌弃这道点心老套又没新意,眼看着白白胖胖的糯米面团在青年手下延展拉伸,很快牵拉出筋道的韧性,脸上露出怀念的表情:“我有好多年没吃过了。” “因为现在喜欢吃这种老式甜点的人也不多了。” 阮暮灯笑着回答,在白面中心掐出一个凹陷的小洞来,然后将一勺融化的猪油倒进里头,再将它仔仔细细揉化进面团里。 “谁说的?” 萧潇瘪瘪嘴,立刻反驳道:“我就很喜欢吃这个,小时候我就经常吃师兄做的……” 话说到一半,像想到什么似的骤然打住,停顿片刻,又生硬地转了个话题,“我要糖馅儿放得多一点的!” 阮暮灯扭头看了看萧潇,没多问什么,只是“嗯”了一声,就开始给他包“糖馅儿很足”的糯米饼。 因为自家师傅的口味极度嗜甜的缘故,青年包给他吃的糯米饼,就直接用了最传统的糖饴馅儿——白糖和颗粒状的红糖混合之后,再兑入一些糖桂花,直接团成球状,包进和好的糯米面中,轻轻压扁后下锅两面煎熟,便是一道毫无花巧之处的糯米糖饼了。 “呜,好吃!” 刚刚出锅的糯米饼,两面微焦,因为受热的缘故,糯米面中的空气膨胀起来,像个鼓囊囊的小腰鼓形状,酥脆中带着软糯,里头包裹的糖馅儿遇热融化,变成了半流动的糖胶,透过微黄的糯米面皮,显出诱人的琥珀色。 萧潇也不怕热,等不及端到房间去慢慢吃,直接站在灶边上,捏起一块糯米饼就一口咬下去,饼中粘稠甜香的胶状馅儿立刻涌了出来,带着浓郁的红糖和桂花的香气,连同滚烫的温度充满了口腔。 “……你!” 阮暮灯还在煎着锅里的几个,一回头就见到萧潇已经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连忙劈手夺过装糖饼的盘子,“刚出锅的你也敢就这么下嘴了,也不怕烫伤舌头!” “没事、没事……” 萧潇捏着咬开了一角的糯米饼,含着嘴里的一块,嘶嘶地吐着气散热,还不忘小口吸溜从饼中不断渗出的滚热糖芯,含含糊糊地回答:“烫不着的……刚出锅的时候最香么!” “真多亏你真身是个狐狸精……” 阮暮灯眼见着自家师傅那忘乎所以的吃相,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他只觉眼前这人的模样,简直满满都是槽点不知从何吐起,偏偏又那么可爱,可爱到让人心脏紧缩,每一下搏动都在酸胀刺疼中带着难以描摹的甜蜜。 “如果用的人类的身体,就你这贪嘴嗜甜的程度,还懒得运动,早就胖成个球了……” 说着,阮暮灯又忽然想到,自己在郗家村的时候,他不仅看过,还亲手抱过萧潇变回狐狸的身体——对方那白狐的真身,似乎、的确、真的,就是胖乎乎圆滚滚的一大坨白毛球……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忍不住在萧潇吃得万分投入的脸上扫过,又在他挺拔修长的身体上来回过了两圈,心中默默生起这人的真身莫不会真是个两百斤的胖子之类十分大逆不道、欺师灭祖的想法…… “胡扯。” 萧潇呼哧呼哧啃完一个糖饼,一边舔着指尖沾着的糖浆,一边挑眼瞥自家胆大包天的徒弟,似乎听出了他话中的潜台词,“我才不胖呢,用哪个肉身的时候都不胖!” 说着眼睛瞄向阮暮灯端着的盘子,一对亮闪闪的眼眸里清清楚楚写着“我还要吃”四个大字。 阮暮灯将锅里煎好的最后几个糖饼一一铲起装进盘子里,又分装成两盘,却没将盘子递给萧潇,而是自己端起来,又利落地熄了灶台,下巴朝门外一抬,示意他们回房间里再吃。 萧潇表情中略显失望,不满地瘪嘴,倒也没再坚持,跟着阮暮灯身后,两人穿过屋梁有些低矮的客厅,爬上窄而陡峭的楼梯,上了二楼,然后阮暮灯才将其中一盘糯米糖饼交给萧潇,让他拿着,又敲响了对面白意鸣和周涵的房门,把另外一盘分送给两人,这才回了房。 给白意鸣和周涵送完宵夜回到房间的时候,阮暮灯果然看到,他家馋嘴的师傅已经坐在床沿上,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巴掌大的一块糖饼已经让他啃得只剩下一只小手指长短的新月形状的边。 “看你吃的,脸色都沾了糖浆了。” 阮暮灯摇头失笑。 自己越是了解面前这人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就越发察觉到,自己曾经加诸在萧潇身上的,那些因为对方过于强大而产生的崇拜和憧憬之情,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只觉得无论是多么傻气又幼稚的,与他年龄极端不符的行为,都处处都觉可爱、哪里看着都好了。 “唔,在哪里?” 萧潇将手里最后一口糯米糖饼塞进嘴里,手指顺势在嘴巴上抹了一下,却没有抹掉挂在腮边的蜜色糖胶。 “这儿呢。” 阮暮灯说着,拇指擦过自家师傅的嘴唇,刮掉上面黏着的桂花糖。 萧潇看了一眼青年指尖上那抹亮闪闪的蜂蜜色泽,一边说着谢谢,一边顺势伸出舌头,舌尖灵活地一卷,很自然地舔掉了徒弟手指上头的糖浆。 他这动作做得极是自然,但阮暮灯却在一瞬间只觉得心跳如鼓,无论是拇指上残留的那一点儿湿意,还是舌尖滑过时短暂的温热,都让他感到了难以形容的亲密和诱惑。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感到萧潇是故意的,在明知道他心意的情况下,还要做出这么自然到几近诱惑的举动。 然而萧潇却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刚才那随意的一舔,到底给自家某种程度上纯情到有些缺心眼的徒弟,带来了多大的动摇和震撼一般,很自然地歪靠到床头,随手又捏起一个饼,一边啃一边翻看他们这几天收集到的墓降资料,注意力再也没放到阮暮灯身上。 第88章、九、前尘12 次日天气尚算晴好,因为两处墓地所在的区域相距足有五公里的山路,所以几人在四更天就起了床,各自带上惯用行头,准备兵分两路,朝向各自的目的地出发。 分卷阅读127 出发前,萧潇亲自给阮暮灯检查过随身带着的东西,连符咒都一张张仔细翻过,确定自己所能想到的,自家徒弟可能用得上的各种种类的符咒都带齐带全了。 “你这次主要就是负责领路,端着罗盘好好当个指南针就行。” 他见其他人都在各忙各的,无暇分心他顾的机会,抓紧空子凑到阮暮灯耳边,再次叮嘱道:“其他时候,你就好好地听无嗔、无痴两位大师的吩咐,不准胡乱出头,不准随便冒险,知道了吗?” “嗯。” 阮暮灯点点头,乖巧地答应着。 他们说话的时候,萧潇和他凑得极近,呼吸间喷出的热气直接撩着他的耳廓,吹得他心头既酸又痒。 “萧潇……” 他想了想,眼见四下无人看向他们这边,师傅又靠得那么近,忍不住伸出手,悄悄牵过萧潇的两只爪子,以不容拒绝的力道握在手心里,略一低头,额头贴住对方的额头,鼻尖抵着鼻尖,灼热的吐息吹在萧潇的唇瓣上,带着属于他独有的,那种年轻男性的那不容忽视的压迫感。 “等这次……之后,给我个答复,好吗?” 萧潇先是一愣,眼睫闪动两下,又很快垂下来,肩背不自觉地后仰了一些,让两人别贴得那么暧昧。 “唔,再说吧……” 他的手指灵巧的一转一滑,从阮暮灯的紧握禁锢中里溜出来,又飞快地在青年的额发上胡乱呼噜了一把,“现在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你要去的那‘山’字墓可不是开玩笑的,要专心,知道吗?” 阮暮灯眼中那股热切和希冀的光芒,顿时像是被吹灭的烛火般,飘飘悠悠便暗了下去。 他点点头,闷闷地“嗯”了一声,朝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然后接过萧潇亲自替他检查过又重新打包好的腰包,转头走向招呼他准备出发的无嗔和无痴两位大师。 萧潇亲眼看着去往山字墓的两位大师,还有自家徒弟三人带队,连同几位工作人员,加上负责医疗的林博士,纷纷打着手电筒,排成纵列,66续续穿过村口一株高大的榕树,走进茫茫的夜色之中。 “好了,时间差不多,咱也走吧!” 随后他转过头,朝白凤雏、白意鸣,几个帮忙的工作人员,还有混在帮手中的周涵招招手,示意众人他们也该出发了。 此时不过才刚到凌晨四点,在这么漆黑一片的山林里,万籁俱寂,只有这么一队手持电筒的诡异队伍,安安静静地沿着崎岖陡峭且日久失修的蜿蜒山路,孤魂野鬼般行进在葱茏的密林间。 一行人走了那么一段,队形渐渐就拉开了距离,白家姐姐快走几步,追上领头的萧潇,压低声音对他轻声说道: “萧潇啊,早上起床的时候,我不小心摔碎了一个杯子……” 白凤雏肤色很白,即便走在阴暗黑沉的山林里,她露在衣服外的脸蛋和双手依然如同玉雕石刻一般,白得显眼非常。 “杯子摔成了六瓣,三块尖端朝南,两片朝西一片朝北,还有一片特别细小的碎片,居然直直插入地砖缝隙之中……” 她用一对深邃似寒潭的锐利眸子盯住萧潇,话说的声音越来越低。 萧潇知道,这是擅长占卜问卦之人,时常会在不经意间地卜出的“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的由来,是相传北宋时的心易大师邵康节先生,有一年腊月里进入梅花园赏花时,看到两只小雀在花枝上嬉斗争吵,其中一只忽而坠地,他即刻掐算曰:明日当有一邻女来攀折梅花,园丁不知而逐之,邻女惊恐自梅树跌下,伤及大腿。事后他这一卦果然应验,梅花易数“逢由起卦,因事而占”的名声也就此流传开来。 只是这门术数太过精深,且有暗通阴阳、窥视天道之嫌,时至今日,擅长梅花易数的人,早就已经是凤毛麟角,全世界也找不出凑够五个指头人数的大师来了。 即便是如同白凤雏这种数代与仙家共存,传承深厚的出身,也不敢说自己在有生之年,能够真正领悟到梅花术数“见事成卦,得窥天机”的精髓。 但摔破杯子在梅花易数里从来都不是什么好兆头,尤其瓷片布局三阳三阴为猛虎落坑之相,还有刺入砖缝中的碎瓷片,那通常意味着有那翻脸无情的小人作祟,又或者意料之外的大变故导致的失败和血光之灾。 这卦面,白凤雏知道就凭萧潇那人精似的聪敏,不用细说也肯定能听懂,且她更怕一语成谶,把坏事说出来,一个搞不好,反而就言灵了。 于是她也就不特意去解这意外而来的一卦,只深长地叹一口气,回头看了看走在队伍中的自家胎弟白意鸣,还有跟一只大型犬似的,喜滋滋围着弟弟转悠的周涵,伸手用力拍了拍萧潇的胳膊,非常认真地叮嘱道:“总之,我们都当心一点,千万不要大意了。” &&&&&&&&& 因为有萧潇带路的缘故,他们这一行人轻松地穿过了萧潇师傅当年布在“水”字墓周边的阵法,顺利到达了白凤雏“点”出来的穴眼所在。 此时天色已经亮了,几人又仔仔细细研究过开墓的方法,确定细节无误之后,就开始一铲子一铲子地开挖。 毕竟他们要对付的可是四个伴墓中最凶险的,位于死门的“水”字降墓,赶路时又听说了白凤雏那无意间得到的极不吉利的“猛虎落坑”卦,萧潇亲自动手,和几个工作人员一起,一铲子一铲子地往下挖。 “打到封土了!” 相对松软的外层土壤被很快清理走,一条并不十分利索的“盗洞”被挖出来,没花上多长时间,工兵铲就戳到了质地像是古法水泥凝固后的坚硬的封土层。 “别大意,继续挖!” 萧潇果断吩咐道。 同一时间,古老爷子的两位高徒无嗔和无痴和尚,还有阮暮灯和林博士那边的进度则还要更快一点,此时已经挖出了一条可容一人通过的倾斜四十五度角的通道,直达“山”字墓中。 不得不说,白凤雏学艺这些年,在相风水堪阴阳方面,确实得了些家族真传,没有坠了白家大仙和白太奶奶在道上的名声。 她这一“点”点得极准,几乎就是正正地“点”在了主墓穴之上,若是垂直下铲,怕是应该能直接在墓主棺椁上方打个天窗了,现在虽然为了安全挖了个斜面通道,但也直达主墓室中,非常省时省力。 “两位大师,我们现在就下去吗?” 其中一个工作人员年纪不过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虽然也是术法世家出来的子弟,但经的事儿还少,此时看什么都很新鲜,见“盗洞”已经挖通,脸上的兴奋之情简直藏都藏不住。 “不行,这‘山’字墓和东南方的‘水’字墓是两位 分卷阅读128 一体、互为表里的,若是真要动它们,必须两边一起破去。” 无痴摇摇头,冲那满脸兴奋的小年轻笑了笑,淡然解释道:“不要着急,等萧小友的联系到了,我们按照约好的时辰,午时再进墓里。” “山字”墓和“水”字墓的入墓时间,是白凤雏早就占好的,午时一刻。 两边隔着茂密的山林通过电话,确认过彼此进展都很顺利,主墓室都已经挖通了之后,终于到了真正动手的时刻。 毕竟白意鸣本身几乎不会一点儿术法,体质又是特别容易招惹邪气阴晦之物的中阴身还魂,而周涵这人更是两眼一抹黑,当个壮劳力挖个洞,都会让人嫌弃他养尊处优连铲子都使不利索的少爷,连着那几个一起来的几个小伙儿,除了火力壮一点儿可以提提阳气,本身也没有多大本事,所以萧潇和白凤雏干脆谁也不带,两人换上轻便衣服,带上各自趁手的家伙,便一前一后翻进盗洞里,进了那传说中最为凶险的“水”字降墓里。 墓穴已经挖开了一段时间,入墓之前,他们用竹鞭的小笼子装了两只麻雀,扔进墓室中试里头空气,过了二十分钟提溜出来,麻雀依然活蹦乱跳,证明墓室中空气无毒且可以呼吸之后,萧潇和白凤雏便没有戴防毒面具,只戴了个厚口罩,就直接下来了。 毕竟是尘封多年的古墓,墓穴中的空气相当浑浊,而且还带着一股奇怪的血腥气儿,让人有种身处在屠宰场中的错觉。 “当心一点儿,这儿阴气很重。” 萧潇朝跳落到墓中的同伴打了个手势,示意她暂时不要乱动,随后抬起电筒,在墓穴四周照了一圈。 这主墓室似乎从来没有遭遇过盗墓贼的光顾,墓室不大,倒还保持得十分干净整齐。 一具巨大的棺椁,正正摆放在墓室正中,周围陪葬品虽多,种类却非常单一,只有近百具人形陶俑,密密麻麻横七竖八地簇拥着黑漆漆的棺木,每一具约莫只有小臂长,黑暗中看不清它们是男是女,也分不出长相年纪,但只看那灰扑扑没有半点油彩的泥胎原色,就能猜出做工应该十分粗糙。 “根据残页记载,这墓中应该是‘红浆漫溢,触则即死’才对。” 白凤雏也将手电灯照向墓穴中央那具巨大的棺椁,还有旁边那许许多多陪葬陶俑,眉头深深蹙起,“可是,我没看到,哪里有‘红浆’啊……” 第89章、九、前尘13 “等等,我先试试。” 萧潇说着,从背包内侧口袋里摸出一个约莫巴掌长的稻草编成的小人,又将一张黄符折成个三角包形状,用根红线穿了,挂在了稻草人脖子上,然后咬破指尖,快速地在小人额头上画了个“生”字,随后将它放在了墓室地板上。 稻草小人落地之后,竟然就原地转了一个圈,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找准了方向,就迈开两条细瘦的小腿儿,一步一颤地,朝着那堆满了人俑的大棺椁走去。 那小人的移动速度十分缓慢,而且动作笨拙,像是随时都要摔倒一般。 萧潇和白凤雏两把手电的光圈中心,都集中在了小人上,随着它一寸寸挪动。 两米、一米、半米、三十公分……约莫两分钟之后,稻草小人终于接触到了第一个人形陶俑。 墓穴里是真正的,如同死一般的寂静。 萧潇和白家姐姐皆双双屏住呼吸,两眼眨也不眨盯着那稻草小人。 下一秒,他们听到了,仿佛蜡烛火苗熄灭瞬间,非常细微且转瞬即逝的,“刺啦”一声轻响——伴随着这极轻细的声音,那稻草编成的巴掌大的粗糙小人,竟然在两位修为深厚的术者的严密注视之下,眨眼间便化成了一撮灰烬! “嘶!” 白凤雏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化灰的刹那实在太快,她承认自己根本没有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随之飘散在人俑边上的那一小撮白灰可是做不得假,切切实实出现在她眼前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 白家姐姐用眼角余光瞄了瞄一旁的萧潇,仿佛怕是惊扰了什么似的,不由自主地压低声音问道。 “那些人形陶俑,怕是对人的生气有反应……” 萧潇还没说完,忽然竖起一指抵在唇前,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你仔细听。” 白凤雏看他这一比划,立刻浑身一凛,收敛心神,尖起耳朵细细分辨起来。 “咯吱……” “卡啦啦……” 断断续续的轻微声音不停响起,每一下都极轻细,仿佛是有人早餐时磕开一个水煮蛋的外壳,又或者是有什么小昆虫踩到了林间一片干枯的落叶。 若不是白凤雏从小修炼五感敏锐所以耳力过人,又兼且在萧潇的提醒后,屏息凝神仔细倾听的缘故,她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能会忽略掉这些细微的声音。 然而,她很快就察觉了,这些微小但古怪的声音的来源。 萧潇手里电筒的光一直照着稻草小人碰到的那只人形陶俑。 虽然墓室里头很黑,即便是战术手电的照明效果确实不错,但在单一光源与彻底黑暗的强烈对比之下,横七竖八的人形陶俑互相交叠遮挡,难免会有许多难以看清的阴影部分。 但此时,随着“嘎吱、卡擦”的声响不断,一条细长的裂缝,从那陶土人俑从背光的背侧面开始,一直延伸到了它的额头正中央——同时一股颜色浓重的似霾似雾的烟气,顺着那细缝,一丝一缕逸散出来,也不像真正的烟雾那般飘到空中,而是只浮起那么约莫十来二十厘米,便沉降下来,贴着墓室的地板,朝着四周涟漪似地扩散出去。 陶泥碎裂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晰,随之变成了复数。 以第一只人形陶俑为中心,但凡被那水波状涌动的雾气触到的地方,其他的人俑也依次裂开,更多的烟雾涌出来,越积越厚,越漫越深,很快已经将整个棺椁淹了大半,又填满了半个墓室。 “凤雏,你退出去,快!!” 萧潇猛地大叫起来,声调是白凤雏自幼儿时便认识他以来,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严厉和急切。 但凡能被选为白家老祖宗继承人的女性,无一不是打出生起,就眼带天聪之人。 此时,在白凤雏的一对慧要盖住棺椁的水波状汹涌雾气,其实是澎湃到几乎要凝结成胶质状的阴怨之气,简直如同传说中那鹅毛不浮,眨眼可吞千亿魂魄的奈河之水一般,仿似能听到百鬼嚎哭之声。 白凤雏被墓中过分强烈到超过了活人所能抵御的阴气压得胸口发疼,每一下呼吸,吸入肺里的都是刺鼻的血腥味儿,只觉得好像有千斤重的巨石牢牢压在胸口,从萧潇大喊让她出 分卷阅读129 去到现在,不过短短数秒的愣怔,就已经让她两眼发黑,脚下发飘,几乎快要失去意识了。 她不敢再耽搁,连忙摸出一颗红丹压在舌下,转身朝前踉跄几步,两手攀住从进来的通道里垂下的绳梯,离开这个阴气泛滥的可怕墓室。 “其水皆血,腥秽不可近,入之没顶,尽受汤火之毒、酷裂之痛……” 萧潇闻着墓室中浓郁到快要让人嗅觉失灵的血气,转头看着白凤雏爬上绳梯,消失在了入口中,口中喃喃自语道:“原来当初那位蒋仙师,在这‘死门’安排了一个缩小版的奈河地狱……倒是,和‘水’字非常贴切了……” 他唇角挑起一抹奇异的笑,七分无奈中又像带了三分嘲讽。 “都到这一步了,只能拼了……” 说着,萧潇扔下手电,从怀里摸出一把三寸长的小匕首,那刀身很窄,只有不足一指宽,呈现出金蛇游走般弯曲灵动的弧度,但刃口极为锋利,即便在如何黑暗的环境里,依然闪着冷飕飕一抹锐光。 他右手指尖一转,反握蛇形匕首,刀刃在左手手腕上深深一划——顿时一道汹涌血流便沿着划出的伤口飙了出来,滴滴答答撒在了萧潇脚边。 “虽然这里太窄了,不过也只能委屈红鸾凑合凑合了……” 血流很快在他身前形成一洼浅浅的血泊,和墓室中的血腥味融合在一起,同时一抹红光自他额心泛起,又迅速膨胀开来…… …… ………… 白凤雏沿着绳梯爬上通道,一只手刚刚探出去,便被外头等候着的众人七手八脚拽了上来。 “姐,里头怎么了?” 白意鸣拉住她的手,连忙问道。 “呸、呸……” 白凤雏皱起眉,将慌忙中吃进嘴里的泥都吐了出去,抬头看向自家胞弟,哑着嗓子回答:“里面……” 她的话只来得及说出两个字,所有人都在这一刻见到,一股粗大的血色“水柱”,从那狭小的通道出口喷涌出来,朝着围在洞口的还愣怔着的众人,兜头照脸地洒下来。 “当心!!!” 所有人中,只有白凤雏反应最快,立刻反身扑倒弟弟,将白意鸣尽可能地罩在身下。 这些“血水”她刚刚已经亲眼鉴定过,那可是不知道用了何种残忍方法,又费了多少阴魂怨魄炼出的强烈阴气,健康强壮的大小伙儿都未必能熬过两三分钟,她家弟弟可是对这些东西最为敏感的中阴身还魂,若是被浇了个正着,怕是三魂七魄当场离体,被拉入这股血潮之中,魂飞魄散都不奇怪。 果然,此时离通道最近的几个人,有一个算一个,包括站在白意鸣旁边的周涵,或多或少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红雨淋到了,顿时全都发出惨叫,一个个滚倒在地,七窍被阴气入侵,眼耳口鼻皆冒出血水来,滴滴答答糊了一脸,□□哀嚎不休,模样又凄惨又惊悚。 白凤雏因为要进早知道会凶险非常的降墓,身上早佩着能够祛阴辟邪的法器和符咒,被这血水一喷,倒没有像其他人那般狼狈,只是身上嘶嘶冒出一层白烟,脖子上的一张天地符也烧了个半焦。 “……该死的!” 白凤雏一面担心着墓里的萧潇,一面又要护着身下的白意鸣,一张白皙赛雪、冷若寒霜的美艳容颜不自觉地扭曲起来。 “意鸣,把我外套内侧口袋的金印摸出来,快!” 她朝着被她死死护住的双胞胎弟弟大声喊道。 白意鸣听她这么一喊,根本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授受不亲之类的废话,艰难地探出一只手,伸出姐姐前襟里,果然从她的口袋中摸出了一只五厘米见方,青玉石质地的鸱吻盘顶镶金印章来。 那是他们白家从清代便传承至今的北极监鬼印——传说中北极星君用以监察万鬼、定善惩恶时下判词所用的印章。 北极监鬼印一出,笼罩在两人身上的,以漫天血水形式泛滥汹涌的阴气,立刻便被压了下去。 白凤雏趁着这个空子,翻身一跃而起,从弟弟手里抄过金印,单手托印,另一手掐诀,扣在鸱吻顶部,同时朝弟弟大喊一声:“意鸣,尽量带着其他人,躲远一点!” ………… …… 同一时间,数公里之外,位于“惊门”的“山”字降墓,也处在十分危急的时刻。 “快快快快快快所有人退后两步,阵法不能乱,千万不能乱!!” 无嗔大师此时完全没有了平日里淡定从容、宝相庄严的高僧气质,拖着血淋淋的半条胳膊和掉了半喇子袖子的僧袍,朝着身后一群高壮小伙儿歇斯底里地大喊道。 阮暮灯站在那排成了梵字密宗符文的青壮队伍一角,连忙按照无嗔大师的指点,朝正后方连退了两步。 “阮小友,准备好,把你拿的那把降魔杵插进地里,越深越好!” 无痴站在卍字咒和自家师兄对角的位置上,手里同样举着一把降魔杵,扭头冲阮暮灯大喊道。 “三、二、一!” 他两眼圆睁,彷如金刚怒目,目眦尽裂,随着无痴的一声令下,东南西北四角四根降魔杵一并钉下,深深嵌入了“山”字墓边上的四处要穴里…… 第9o章、九、前尘14 四根降魔杵全都戳入地下之后,卍字咒覆盖的区域内,原本坚硬的土层,竟然掀出了层层血红色的暗光。 随后龟壳状的裂纹从降魔杵刺入的四角开始向中心延伸,交错分裂成更纤细密集的蛛网状。 “所有人,立刻退开!” 无嗔一面嘶声喊道,一面捂住自己染血的袖子,再一脚将旁边一个已经吓呆了的小年轻踢了个踉跄。 “快躲远点,这墓顶要崩塌了!!” 此时众人再也顾不得什么阵法什么队形,互相搀扶拉拽着,连推带搡,四散逃出了至少十米开外。 阮暮灯站在卍字咒的最南角,自己躲开时,还不忘掺一把队伍里唯一的女士林博士。 等两人跑出危险区域,正回头时,恰好看到以主墓室为中心,半径足有四五米的范围,出现了仿若地裂般的坍塌。 “所有人注意,都躲远了,那玩意要出来了!” 无嗔大师很不讲究地掀起僧袍的一角,擦了擦额角阻碍视线的血水,两眼瞬也不瞬地盯着那坍塌了大半,露出地下深坑的墓穴。 虽然现在是正午,天气也尚算晴好,阳光透过不算浓密的云层照下来,确实带着盛夏时节应有的灼人热度,但此时所有人都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暖意,他们的视线都集中在那黑洞洞的墓穴深坑中,只觉得浑身冷飕飕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只黝黑枯瘦的爪子,猛然从墓穴中探出,搭在了洞口边缘上。 随后是另一只。 分卷阅读130 紧接着,一个浑身覆盖着浓密黑色毛发怪物,从墓穴中缓缓爬出。 那似人似鬼的东西,体型超过两米半,五官扁平而四肢极长,一身脏兮兮的毛发浓密纠结,活像一只脱水干制后的黑猩猩木乃伊。 “卧了个大槽,这是传说中的黑毛粽子吧!” 人群中传来一个小伙儿不合时宜的大叫声。 来帮忙的这十多个壮丁,全是各个世家未成器的晚辈或徒子徒孙,学艺多只会些皮毛,连会开慧眼的人都不多,就算有那么一两个会开的,此时也只顾着惊讶,根本想不起来这一出来。 然而在无嗔、无痴两师兄弟,还有阮暮灯的眼中,那从墓穴中爬出的怪物,体型却远远不止两米半的高度。 那浑身被黑毛覆盖,躬身驼背缓缓朝他们行来的怪物,它的背上、肩上,像是癞蛤蟆的毒瘤般,层层叠叠背了无数团黑影——细细看去,竟然是一个个人头的形状! 那些头颅,不仅每一张脸孔上五官清晰可辨,连那痛苦□□、哀嚎哭喊的表情,还有团团纠缠的黑发,都能看得真真切切。 他们三人刚才在墓中受了袭击后匆忙逃出,没来得及看清楚,直到用卍字咒掀了墓顶,逼出墓主真身之后,几人才终于明白,原来所谓的“山”字降,便是背在墓主身上的人头堆叠而成的“尸山”! &&&&&&&&& 因为地底这处墓室太过狭小的缘故,红鸾之魂没法显出它那体长超过十米的鸾鸟形态,而是变成一团熊熊燃烧的绯色火焰,将主人从头到脚完全罩住。 此时墓室里那上百樽人形陶俑已经全部裂开了,从人俑中释放的血色阴气,已经将墓室淹成了一片肉眼可见的“血海”,汹涌的血水甚至顺着阳气渗透的方向,从通道中倒灌而出,涌泉般喷出地表。 若不是红鸾化成的光焰将他从头到脚罩了个严实,即便道行深厚如萧潇本人,身处在这般由凶煞之气形成的奈河地狱中,也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活命可能。 此时他艰难地一步步、一寸寸挪动着脚步,仿若横渡奈落的一叶孤舟,踏过奔涌的血水,踩碎拦路的陶俑,终于来到了停在墓室正中的,巨大的漆黑棺椁面前。 那棺椁两层套得严实,却没有封棺盖,黑洞洞足有一米深的棺底躺着一具体型娇小的女尸。 那女尸目测身高不足一米五,身上穿的白底刺绣袄裙已经腐朽变色,裸露在衣服外面的一张脸和一双手却只是略有些脱水干瘪,肌肤却依然带着少女特有的那种细致和柔软感。 和她娇小纤细的体态相违和的,是这具女尸挺着一个巨大的肚子,仿若临盆在即的孕妇一般,也不知她肚子里的,真的是夭折的胎儿,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看来我没有猜错,阵眼果然是墓主……” 萧潇低头看向睡在棺椁深处的“怀胎”女尸,目光对上她圆睁的一对浑浊杏眼,还有从七窍中缓缓渗出的红到发黑的粘稠“血水”,深深吸了一口气。 “那么,赌一把吧……” 他说着,身上覆盖的红鸾之魂化成的火焰猛然蹿高,同时他半身探入棺中,伸出两手,一掌覆住女尸天灵盖,一掌压住檀中穴,身上的红焰便立刻顺着他的两手蔓延出去。 红鸾之火与女尸七窍中流出的血水相互一碰,就似落入水中的纯钠一般起了况还好,尚能撑住。 她不知墓中情况到底如何了,但此时她能在的,不过是用北极监鬼印撑起一个足以覆盖整座墓穴范围的法印,将外泄倒灌的血水全部拦住后净化消除——否则不仅在这儿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逃不过阴煞缠身而亡的结局,连这周边的泥土草木都会深受其害,过几天再来场暴雨什么的,一旦邪气融进土里、汇入水源,后果就更不堪设想了。 然而北极监鬼印虽是白家从祖上传承下来的宝贝,但她使用起来却依然非常吃力,撑起法印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仿佛背负了上百斤的石头在暴雨中疾奔一般,堵得她腹腔坠胀、胸口发疼,两眼黑沉,甚至逼出了她的一口心头血来。 然而这会儿,除了被白凤雏和被她护住的白意鸣,以墓穴为中心,直径半公里的地面上,都再没有意识清醒的人了。 他们带来的十多个青壮小伙儿,连带凑数的周涵,都被墓穴里涌出的血水阴气所伤,现在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虽然白凤雏的法印布得及时,这些人都没有生命危险,但一时半会儿肯定醒不过来,连指望他们放点儿童子血当个阳气增幅器都不成了。 “姐,坚持住。” 白意鸣从背后扶住摇摇欲坠的姐姐,看向红光渐弱的墓穴洞口,地闪过一抹光。 “你看,血水已经不再冒出来了,萧潇那边应该快要成了……”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一下巨大而低沉的“轰隆”声,虽然距离他们很远,但却仿若晴天落下一个惊雷,地动山摇,极具震撼之感。 “是西北惊门方位!” 白意鸣惊喜地叫道:“无嗔大师他们破了山字降了!” 那惊天动地的仿若响雷的轰隆声,便是术法破除邪祟时,阴阳之气互相冲撞,最后正气压倒阴气时所产生的爆破声,道术中称之为“天破”、“邪破”,佛门则多称为“临伏”。 往往这一声动静越大, 分卷阅读131 则说明这正邪碰撞相抵得越厉害。 旧时港产僵尸片里但凡天师道长开坛作法,斗赢了僵尸王后,起码都要爆个青烟炸个香炉的听个响儿。而到了破这“山”字降时,等级就是隔了好几公里,依然能听到震耳摧魂的雷鸣之声了。 “嗯……是啊……” 白凤雏支持到现在,已是强弩之末,脸色苍白似纸,一丝血迹从唇边挂落,十分触目惊心,只凭一股绝不放弃的精气神,才强撑着法印。 “姐,来,这个……” 白意鸣从自己的小包里掏出一枚丹丸,抵在胞姐唇边,“把它吃了,能多撑一会儿。” 白凤雏点点头,舌尖一卷,把药丸含入口中,喉头一滚,直接吞了。 不到两息的功夫,在她失去意识的同时,她感到自己似乎听到了一下比先前更巨大、更清晰、更靠近的,惊雷炸响般的轰隆声。 第91章、九、前尘15 周涵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欲裂,嗓子眼和胸口都堵得难受,什么都来不及琢磨,就跌跌撞撞几步扑腾到一颗树下,抱着树干吐了个天昏地暗。 “呜啊……” 直到连黄胆水都吐了个干净,他才有力气自我吐槽,“总觉得……我最近似乎一直都在吐,帅哥形象都败精光了……” “怎么样,你还好吧?” 一只修长清瘦而骨节分明的手,端着个保温杯递到了用袖子胡乱抹着嘴的周涵面前,他一抬头,正对上白意鸣带着温柔微笑的一张脸,他立刻胸不闷了嗓子不堵了,“噌”一下坐正了身体,紧张兮兮地盯着对方的双眼,生怕自个儿刚才那狼狈不堪、毫无形象的样子,惹得白意鸣生出任何一点儿嫌弃来。 “我、我这是怎么了?” 周涵接过白意鸣递给他的保温杯,支着还有些发虚的两脚,踉踉跄跄跟着对方离开那棵被他糟蹋得够呛的小树,边走边问:“情况现在怎么样了?白姐呢?萧潇呢?其他人呢?” “你们刚才是都被那降墓里的阴气冲昏过去了,你是最早醒过来的那个,其他人都还在营地那边躺着呢。” 白意鸣抬手,指了指十多米外树荫下临时支起的两座小帐篷,还有旁边铺着的几张大毛毯,周涵果然看到毯子上歪歪斜斜躺满了人,看衣服打扮都是跟他们一起来的那些青壮小伙儿们。 “我姐刚才为了护住咱们,撑了个范围很大的防护法阵,现下里消耗过度,已经睡着了,一时半会怕是醒不过来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头,苦笑着朝周涵耸了耸肩。 “至于那座降墓,萧潇已经独力破去了,不过他的消耗也很大,从墓里出来的时候就脱力了,现在正在帐篷里休息呢。” “太好了,真不愧是萧潇啊!” 周涵拍着胸口,回头心有余悸状瞅了一眼那座被他们挖了条通道的古墓。 此时墓穴四周就跟被爬犁翻了一遍似的,到处是横七竖八的沟壑和翻开的浮土,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周涵竟然从中看出了几分还未散去的鬼气森森来。 “对了,阿阮那边也还好吧?” 他又想到和他们兵分两路的自家好兄弟好基友,连忙拉住白意鸣的袖子问道:“之前说过我们这边的墓比较凶险对吧?如果萧潇一个人都能搞定的话,那阿阮他们那边应该也没问题咯?” “嗯,两位大师和阿阮他们那边,也已经解决了。” 白意鸣回头朝周涵微微一笑,白家两姐弟如出一辙的眼睛轮廓深邃,眼瞳漆黑如同点墨,在这么近的距离看起来特别具有诱惑力。 周涵猝不及防被狠狠“电”了一下,脸立刻唰一下红了个透彻,心跳飙破一百的同时,情不自禁捂住胸口,感叹难怪这人拍电影的时候,导演特别喜欢给他拉特写,光这双眼睛,就实在太有杀伤力了。 大概是周涵那脸红心跳的反应实在太明显,白意鸣不费吹灰之力,就看穿了这比他小了足足十几岁的小年轻的那点儿心思,他双眼中有道微光流转,却什么也没说,只朝周涵又笑了笑,在睡满了人的营地边上找了块空地坐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对方也坐下来。 周涵连忙揣紧一颗咚咚咚乱蹦的心脏,坐到白意鸣旁边。 他不敢贴得太近,便跟棵树桩子似地挺得笔直,长手长脚别扭地缩在身前,颇类高中女生面对暗恋男神时腼腆羞涩的经典情态。 ……他一定是知道了,白先生那么聪明,一定察觉了…… 周涵端着白意鸣亲手递给他的保温杯,脑海中一片混乱,跟走马灯似的反复重播着两人算不上多的相处。 从自己第一次和他打招呼就热情得有些过分的态度,一路回顾到不知何时暗生的暧昧情愫,直至这些时日来完全不受控制的非分之想,只觉得每一帧画面都能抠出些甜蜜的糖分来。 ……我、我应该顺势表白吗?可现在这时间地点真的一点儿也不浪漫啊……不过,白先生到底是怎么想的?……看他似乎不是很排斥的样子,那……有可能会接受我的表白吗?…… 他一面陷入难以自拔的回忆之中,一面分出三分精神,忐忑地琢磨着这些对他来说很急很关键的问题。 “茶要凉了,你不尝尝吗?” 就在周涵心头有如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之时,白意鸣温柔磁性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他指了指周涵还傻傻握在手里,连盖子都没有拧开的保温杯,语气中带着明显的笑意。 “我亲手给你泡的熟普,里面还放了些安神健体的药材哦!” 周涵一听这话,浑身一个激灵,早已魂游天外的三魂七魄立马归位,两手并用,动作十分急切地旋开杯盖,也不管那茶是不是还有些烫口,更尝不出什么香苦甜涩、前味回甘,只咕噜噜仰头一口气灌了个一干二净。 &&&&&&&&& 因为刚刚下了一场暴雨的缘故,阴暗的墓道潮湿而泥泞,空气中弥散着雨水穿过土层后特有的泥腥味,还有苔藓与霉菌泛滥生长的**气息。 萧潇匍匐在湿淋淋的墓道中,他的脚边倒着一只雪白的狐狸,只是此时它口角溢出的血线都已渐渐凝固,气绝身亡多时,变成一团渐渐冷却的白毛。萧潇只觉得浑身都疼,吞下舍利骨后,那股源于先圣的过分澎湃的功德之力胀满了丹田,又顺着他的经络游走流窜于五脏六腑之中,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个被吹涨了气的纸糊的袋子一般,随时都有可能被撑到裂开。 他勉力睁大眼睛,借着墓道中燃烧着的符咒余光,看向几步开外的另一个人。 那是他的师兄萧宁。 只是那人的形容举止,却又不再是他熟悉的那个萧宁了。 那 分卷阅读132 个曾经俊朗潇洒,照顾他起居饮食,教他符咒道法,还会牵着他的小手逛元宵灯会,给他做好吃的糯米糖饼的师兄,模样比五年前被师傅逐下山时,足足老了三十岁,跛脚独眼,满头白发,只仅剩的那只闪烁着精光的眼睛,还带着他曾经见过的疯狂。 “呵呵呵……” 萧宁捂住被红鸾之魂完全烧成了炭的一条胳膊,艰难地支着那条跛腿,朝萧潇挪了几步。 即使已经仿若垂暮的老人,但那张又老又丑的脸,却依然和年轻时一样,带着他招牌般的柔和微笑。 “别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他说着,伸出仅剩的那只枯瘦的手,先是摸了摸师弟的脸蛋,随后指尖移动,划过萧潇因为疼痛而不自觉蹙起的眉心,轻轻揉开那处明显的皱褶。 “……来这里之前,我早就算过……我们两师兄弟缘分未尽,总有一天……” 他说着,低下头,嘴唇靠得极近,几乎就要印上自家师弟刚刚被他按揉开的眉心,声音低哑却清晰地传进了萧潇耳中。 “……总有一天,我们会再见面的。” “……潇……萧潇。” 脸颊和肩膀上传来有节奏的不清不重的拍打,萧潇好不容易睁开眼,视线像隔了层磨砂玻璃似的,莫名地有些迷蒙,但周遭光照明亮,空气中也弥散着山林特有的清爽气息,完全不似身在墓道中那般阴暗潮湿。 “啊,意鸣,是你啊。” 萧潇抬手擦了擦眼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溢出的泪水,想要翻身坐起,但这动作却远比想象中的艰难,用力撑了两次,却还是仰面倒回了毛毯里。 “怎么样,还难受吗?” 白意鸣眼见萧潇扑腾了两下却没坐起来,干脆弯下身,将人扶起,又给他在背后支了个枕头,好让他坐得舒服一点。 “唔,在下头的时候太拼了,把红鸾烧了个精光,怕是没个三年两载都别想再聚起来了,而且,现在真的浑身都没力气……” 萧潇捂住闷疼的胸口,感受着平日盘踞在识海中,此时却微弱得几乎感受不到的红鸾魂力,抬起手,不死心地打了个响指,却只擦出一缕青烟,连簇小火苗儿都没冒头。 “你看吧,连个发火咒都使不出了。” “行了吧,你就别折腾了。” 白意鸣笑着拍掉萧潇还企图搓出个小火苗的手。 “我姐和其他人全都平安无事,不过现在都还在睡着,你也老实地再休息一会儿吧。” 萧潇撇撇嘴,勉强接受了白意鸣的提议,却不愿意乖乖再躺下,就这么就着垫背的枕头,斜斜挨在帐篷壁上,有气无力的在仅剩的贴身内衫里摸了一阵,掏出一个小物件来,摊开在掌心里。 “这是我从墓中女尸嘴里抠出来的玉压口,应该很有些来历,我怀疑那女尸多年不腐的秘密就在这玩意儿上头。” 他说着,把手心里的东西递给了白意鸣。 “你替我收着,回去让古老爷子瞧瞧,请他老人家给查查来历。” 白意鸣接过萧潇递给他的小东西,低头一看,却是一只墨玉雕成的玉蝉,长约一寸半,通体漆黑而泛着暖光,没有一丝杂色,两只翅膀尾端彼此交叠,竟好似一对首尾相衔的阴阳鱼形状。 “行,交给我吧。” 白意鸣笑了笑,将玉蝉贴身收好,又转头看向蔫了吧唧一脸委顿的萧潇,“你想喝点什么?我替你泡杯茶如何?” “不要茶,我想吃甜的,越甜越好……” 萧潇一脸不感兴趣地摇了摇头,侧头在靠背的枕头边蹭了蹭,“像昨晚阿阮做的糯米糖饼,我现在就想吃……” “你还真喜欢那玩意儿啊!” 白意鸣低声哼笑起来,“我记得,小时候我被祖母送到你家的第一个晚上,你就给我弄了一盘像那样的糯米糖饼。” 他说着,在萧潇的毯子旁坐下,脸上带着七分怀念三分玩味的笑容。 “不过你那手艺实在不敢恭维,糖心都给你烧糊了,吃进嘴里又苦又黏,我硬塞了一块,那味道,真跟上刑没差了。” “有那么难吃吗……” 萧潇瘪了瘪嘴,哼哼唧唧不满地反驳道:“你那时也没说出来啊……” “是啊。” 白意鸣含笑看着他,如漆似墨的眼瞳对上萧潇琥珀色的眸子,一字一字地轻声回答: “因为,我看你当时那么努力地模仿我当年教养孩子的样子,觉得非常有趣啊……” 萧潇两眼瞳孔骤然一缩,一瞬间,真如同真正的兽瞳一般,变成了一条线状。 然而下一秒,他的腹部——准确的说,是脐下三寸丹田所在,突然传来血肉撕裂的剧痛。 白意鸣的右手已经呈锥状穿透了萧潇身上薄薄的一件背心,又捅入皮肉之中,直直插到了他的小腹里,随后一握一抽,将他丹田里蕴养着的内丹给掏了出来。 萧潇夺舍寄魂的白狐,本身已经死亡,自然没有办法再行吸纳天地精华,运转内功心法继续修炼,能保其肉身多年不腐不朽,还能使用灵力的关键,全在它体内那颗数百年修为的内丹。 萧潇睁大眼睛,死死盯住白意鸣,却半分气力、一点儿反抗都使不出来,只是徒劳地用两手捂住肚子上那个血流如注的新鲜伤口,缓缓软倒在了毯子上。 “白家的双胞胎,从一开始就注定只能活一个,姐姐既然先出世了,那么弟弟其实在娘胎里就已经是个死婴了。” 白意鸣依然坐在萧潇身边,用和平日里别无二致的温柔声调,仿佛闲话家常般,含着浅笑,对萧潇柔声说道: “你一直都没发现吧?当年我被你的红鸾魂火灼烧之后,肉身损毁,魂魄残缺,无处可去,只能寄魂在你随身的金蛇匕首上,一直跟着你。” 他说着,将血淋淋攒在手里的狐珠内丹随意一抛,让那琥珀似的珠子轱辘辘滚到脚下,接着抬起一脚,用鞋跟碾住狐珠。 ——只听清脆的“卡擦”一声,那颗凝聚力数百年天地日月精华的内丹便从中一裂两半,又被用力搓磨几下之后,变碎成了大大小小的碎片与齑粉。 “只是我那时神魂都很虚弱,金蛇匕首又是凶煞金兵之物,极不利于养魂,我藏在你身边那么多年,才终于遇到白意鸣这么一个自娘胎里就夭折的中阴通冥之身,真是……” “白意鸣”笑着摇了摇头,又用沾满了血的手,轻轻拨开萧潇落在额前的碎发,露出他家小师弟被冷汗浸透的光洁额头来。 “真是,要和你再见一面,实在不容易了……” 萧潇只觉得浑身发冷,那仿佛浸泡在冰水中的寒冷,从他破了个大洞的空虚丹田开始,一路顺着脊柱爬升到心脏,逐渐蔓延至全身。 “萧宁……” 他的嘴唇微弱地蠕动开 分卷阅读133 阖着,声音轻如蚊呐。 “你……为什么?……” 顶着白意鸣躯壳的萧宁,带血的手掌轻轻抚摸着这个曾经由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小师弟。 “因为我想看着你。” 那湿漉漉的血痕沾满萧潇的脸颊,又顺着他唇角的弧度延伸到白净的颈项间。 “看你这些年来努力模仿我,教养小孩,收徒传艺的样子,真的很有意思……” “白意鸣”两根手指拂过萧潇因失血而越显苍白的锁骨。 “当年师傅他老人家那么努力想要抹杀掉我这个逆徒的存在,结果他引以为傲的小徒弟,却在不知不觉中处处模仿我这个师兄的一举一动……” 他呵呵地笑了起来,猛的站起身,大步走向帐篷敞开着的大门,从门外头拖出个人来,又立刻提溜着折返回来,将那人随手掼到了萧潇的毯子边上。 “好师弟,我的乖孩子……相信我,我从来就没想要你的命。” “白意鸣”笑着,一改平日里清癯瘦削的文士做派,两手一伸便轻轻松松将软在毛毯堆里的萧潇捞进怀里抱住,让他去看自己拖进来的人。 周涵正半趴半蜷倒在毯子边上,神志清醒,却不知为何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只能睁着一对大眼,啪嗒啪嗒的掉着眼泪,脸上写满惊骇恐惧与难以置信之情。 “这具肉身不错吧?我替你验看过了,的确福运双全、年轻强壮,虽然只是个活不到百岁的凡人,但也不比你这白狐差吧?” “白意鸣”低下头,嘴唇贴住萧潇被他涂抹得血迹斑斑的额头,慢慢下移,大力在师弟的眉心间狠亲了一口。 然后,他将人小心翼翼地放平在已经被血液浸透的毛毯上,还拉过萧潇一只手,贴心地替他按在了周涵的印堂上。 “好了,你也是迫不得已嘛……” 他笑着站起身,留下帐篷里一个浑身是血,一个动弹不得的两人,转身朝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轻飘飘地留下一句话。 “总该轮到你,迫不得已去师傅当年留下的戒了……” 待到“白意鸣”走远之后,萧潇才艰难地转了转眼睛,看向倒卧在他边上的周涵,光这个动作,就耗了他大半的力气。 周涵的额头让他的手掌遮了大半,不过光是从手上传来的湿漉漉的触感,就能感受得到这小年轻哭得有多凶。 萧潇努力凝聚焦距,果然看到周涵睁着一对漂亮的大眼,从他指缝间直勾勾地盯住自己,眼泪鼻涕跟开了闸的龙头似的,将一张俊俏风流的脸蛋儿抹得一塌糊涂。 “……真难看啊……” 萧潇的嘴唇微微勾起,轻轻嗫蠕了两下,但没有发出声音。 “这样的肉身……我不想要啊……” 第92章、十、魂所依o1 周涵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躺了多久。 他就像《哈利波特》里中了石化咒的人似的,既不能动,也不能说,就那么保持着周身麻痹突然倒地那一刻的姿势,硬梆梆地半蜷在地上,除了哭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事实上,这是他有生以来哭得最凶的一次。 从小一帆风顺的成长过程,完全符合“天之骄子”四字模版的家境、长相、身材和运势,几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周涵,却在人生中第一次对一个人动了真情的时候,体会到了来自心上人的,背叛的绝望和极致的恐惧。 他不晓得到底过了多久,眼泪似乎也流了足有半升,只是睁着唯一能动的一对眼睛,眼皮肿成核桃,看着倒在距离他只有一臂之遥的萧潇。 那在周涵心目中高深莫测、厉害非常,犀利到甚至有点儿可怕的男子,此时和他一样,虚弱到几乎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肚子上的创口还不断淌出鲜血,将身下半张浅灰色的毛毯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深褐色。 ——再这样下去,萧潇会死的。 在周涵脑中,出现了这么一个无比清晰的认知。 ——可是,如果想要萧潇活下来,死的就会是他自己了。 周涵毕竟也跟在“白意鸣”身边,跑前跑后了这么一段时日,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接触多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什么都听不懂了。 虽然他对这回“白意鸣”突然翻脸的原因,依然云里雾里不明所以,但要用自己的肉身换给萧潇,因此他们两人只能活一个的意思,周涵却是在一旁听得明明白白的。 所以他伤心、他悲愤,同时也感到了无比的恐惧和绝望。 周涵不想看见萧潇死,但他也不想死。 然而在无能为力和痛苦难过中,除了用大滴大滴的眼泪宣泄情绪之外,他却连一丝一毫的挣扎都做不到。 周涵哭着等了很久,始终没等到萧潇的对他这具鲜活强壮、英俊健康的大好肉体施出任何手段。 却只见那个倒在血泊里的漂亮男人,极费劲地慢慢抽回盖在他额头上的手,又朝他很浅地笑了笑,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月牙似的弯了弯,然后缓缓闭上,再也不动了。 周涵心头猛的一颤,用力撑开自己哭肿的眼皮,紧张得连呼吸都忘了。 在他瞬也不瞬的注视中,萧潇浑身是血的身形开始模糊、扭曲、缩小,仿佛3d渲染出的电影光效般,渐渐失去人类的轮廓,最后变成了包裹在血衣里的,一大团染满鲜红液体的白色毛球。 周涵记得“白意鸣”曾经说过,萧潇的本体是只白狐。 他刚回国出道的那一年,曾经参演过一部改编翻拍《封神榜》的天雷神剧,对那硬拿一只萨摩耶冒充的狐狸,还有苏妲己被斩后现出“真身”的五毛特效印象深刻。 此时他一看萧潇从人形变回了一球毛团,立时犹如有一桶冰水当头浇下,浑身冷彻,牙关发颤。 极度的悲痛和惊恐间,周涵忘了自己动弹不得的窘境,奋力地想要伸出手去碰一碰那只血糊糊的狐狸,手指竟然抽动了一下,勉强抬了起来…… ………… …… 等无嗔、无痴和阮暮灯带着林医生赶到的时候,看到的是帐篷里外躺了满地的昏迷不醒的人,还有唯一一个能动的,站在帐篷门前的周涵。 他怀里抱着一大团红白相间的毛球,只会傻愣愣地盯着来人,不停地掉着眼泪,嘴唇张张合合,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 “阿弥陀佛,白施主的情况如何了?” 无嗔和尚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身后还跟着他的师弟无痴,先合掌宣了声佛号,然后朝坐在靠门一张椅子上的林博士问道。 他口中的“白施主”指的自然是白凤雏。 “无嗔大师、无痴大师。” 倚在床头的白凤雏显然醒来有一会儿了,但神色依然憔悴虚弱 分卷阅读134 ,白皙似细瓷新雪的脸上,印堂处拢着明显的一层灰霾,双眼巩膜可见黄黑浅斑,原本红润的嘴唇也透着不自然的青气——这副模样,他们这些多少懂些脉案医理的人一眼便能看出,绝对不止消耗过度、疲劳倦怠那么简单。 “白姐姐这是中了降了。” 林医生站起身,边给白凤雏倒水,边朝两个大和尚解释道。 无痴闻言,错愕地看向林博士:“这降你解不了吗?” 身穿白袍的美女医生点了点头,“我应该有办法解,但在这儿却很难。” 她说着,两手微微摊开,朝四周比划了一下这间山村小诊所的简陋病房。 “我很多东西和仪器都带不上了,现在连白姐姐中的到底是什么降也不过只有个大略的猜测,贸贸然就动手的话,我怕反而会伤到她的身子。” “原来如此……” 聪慧通透如无嗔和尚者,自然自然听出了林医生这是要尽快把白凤雏送下山的意思,而且既然要帮她治病除降,林医生本人也自然不可能立刻就再折返回来。 “但是,萧小友那边……可如何是好?” 无嗔说着,一张原本就带着三分悲苦相的菊花脸皱得更紧了。 “就他现在那样子,我真的生怕他……” 未免一语成谶犯了口孽,无嗔住了口,和师弟一起,合掌连连念着阿弥陀佛。 “虽说这事儿是萧潇他们师门几百年来的宿孽恩怨,但我们白家,说到底也脱不了干系……” 歪歪坐在床头的白凤雏,说话的声音远比平日里来得细弱虚浮,听起来如同拨弄细弦时带出的颤音。 她手里端着林医生递给她的茶,但并没有喝,只是垂眸感受着自己周身要穴处针刺火燎般延绵的阵痛——那是她的孪生弟弟,在她毫无防备之下,亲手喂她吃下的降药引起的痛楚。 “那人……他在我们白家潜伏了那么多年,我们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实在是难辞其咎……” 说着她轻轻摇了摇头。 “再说了,当年祖母早就给胞弟批了未诞已夭的命数,如果不是双亲非要坚持把已经断气的婴儿救回来,就不会,让那人有机可乘了……” 白凤雏说到这里,像是累极了一般,垂下头低喘片刻,同时让眼角一滴泪悄无声息地落入被褥之中。 “萧潇收的那个小徒弟,还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再抬起头时,她朝屋里两个和尚淡淡地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说到了阮暮灯。 “他刚才来过我这儿,跪在地上求我,想用我们白家的北极监鬼印,将在峡谷那座主墓里的他师傅的肉身换出来。” “什么!?” 无嗔和无痴一听,脸上悲苦怜悯的愁色立时都化为了震惊。 “这万万不可!那座墓实在太危险了,谁敢轻易乱闯?而且阮小友果然是初生牛犊,不仅当真不怕虎,怕是还不要命了!竟然还打算动那交换镇墓法器的主意?” 无痴抢过师兄的话头,率先提出否定的意见。 “而且北极监鬼印是你们白家传承了多少代的至宝,你家祖母和祖奶奶,想必也不会同意你把祂用来镇墓的!” “两位别急,我还没答应他呢。” 白凤雏虚弱的闭上眼,往垫背的枕头上靠了靠,手里半满的茶杯轻轻转着。 “不过,看着那孩子什么都不说,就一个劲儿朝我磕头的模样,真的挺令人心疼的……” 她低低地轻笑起来,隐约的笑声,听起来竟比哭还难过。 “而且,事到如今,总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再去相信点儿什么……” 白凤雏忍住胸腹大穴处翻涌着的又热又痛的强烈不适感,身体稍稍探出床沿,朝外伸出一条手臂,将端了许久的茶杯掼在了地板上。 只听“当啷”一声,那只做工不甚精细的白瓷杯应声而裂,碎瓷片和着茶水撒了一地。 “让我来再占一卦,全看天命如何吧……” 第93章、十、魂所依o2 白凤雏那卦掷杯而得的梅花易数,究竟占出了什么结果,除了她本人和当时在场的无嗔、无痴与林博士之外,再无第五人知道。 但当天晚上,她却将阮暮灯叫到病房里,亲手将白家传承了多少代的北极监鬼印交给了他。 “你和你师傅,这次都欠了我们白家一个天大人情。” 她用丝毫没有挟恩图报的意思,只是冷淡地陈述一个既定事实的语气,平静地说道:“所谓因果循环,若是你们两师徒这回能侥幸渡过此劫,来日方长,以后是一定要报偿今日的情分的。” 阮暮灯双手郑重接过那金镶玉的精致印鉴,什么也没说,只是端端正正地跪下来,给病床上苍白虚弱却依然气度非凡的女子用力磕了三个头。 ………… …… 那座传说中埋着降教嫡传弟子蒋真人和许多降术邪法典籍的墓穴,位于“白山黑水”四座伴墓十字连线的交点处,从地图上看,正处在一条蜿蜒足有七八公里的狭长裂谷的中心位置。 “从古至今,s省秦岭这一段雨水本就充沛,每年盛夏,经常发生泥石流和山体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 无嗔大师鼻梁上架了副式样老土的黑框老花镜,低着头,就着有些昏暗的台灯光,指点着地图给阮暮灯看,如果忽略他烫着戒疤的光头,那神情模样,倒十分像个研究所里的老学究。 “加上这四百多年来地方志上能查到的两次比较严重的地震,似乎都对那座墓中墓结构的降墓产生了相当大的破坏。” 他撩起眼皮,从眼镜上方的空隙里瞥了瞥坐在小书桌对面的阮暮灯,推了推滑落的镜框,视线向一旁移动,落到不远处床铺被褥间那团一动不动的白毛上。 “当年萧潇曾经进过那座蒋真人墓,根据他的说法,墓道塌方得很严重,根本没法从外围进到里头的几个墓室里,而放置棺椁的主墓室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更是谁也说不准。不过……” 说着无嗔和尚又将视线移回到青年身上。 “不过,萧潇的师傅,也就是你师公,当年也没有进到深处,而是把镇墓用的法器供奉在了外围的墓道里,那段区域倒还是完好的,所以萧潇留在墓中的肉身,九成也还在那儿。” 他看着阮暮灯悄悄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忍不住又长长叹了一口气,脸上严肃认真的学究表情褪去,又恢复成悲天悯人的高僧神情。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整日里水淹泥灌的,墓里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实在是谁也没法保证咯……” 阮暮灯点点头,唇角扬起一抹很淡的笑意。 “我知道,但是无论如何,我也要去试试。” “唉!” 分卷阅读135 大和尚再度长叹出声,身子朝椅背重重的一靠,“原本我和师弟两人,都是非常反对你去冒这个险的。可既然白施主都答应了,而且看你这模样,要是我们硬是阻止你,怕是得被你记恨一辈子咯!” 他摇着头站起身,合掌宣了声佛号,抬脚朝房门外走去,边走边自言自语道:“冤孽啊冤孽,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一切皆有定数啊……” 阮暮灯不知精明如无嗔和尚,是不是已经看穿了他对萧潇那点不足为外人道的非分之想,不过他现在已经根本不在乎旁人的任何看法,只将一颗心全绑在了萧潇一个人的生死大事之上。 青年等无嗔和尚离了房间,就站起身,径直走向靠墙的一张狭窄的单人床。 床上堆了厚厚的三四床褥子,中央陷进去的一团雪白毛发,正是因为失了内丹,连人形也无法保持,恢复成狐狸模样的萧潇。 他肚皮上的伤口,妙手回春的林博士已经替他缝好,还施了些秘不外传的方术给止了血,又用纱布绷带包扎起来。 但林医生所能做到的,也至多只是这样了,她能活人却不能救死,不可能凭空变出颗完整的狐珠给白狐补上,更不可能给萧潇找一具活人的肉体让他去夺舍还魂。 “来,喝点儿东西。” 狐狸白毛上沾染的血迹已经被阮暮灯仔仔细细的擦掉了,此时除了肚皮上缠得紧紧的数圈绷带,萧潇浑身都是雪白干净的一团,看起来很是漂亮,只是不仅没法说话,一双细长的琥珀色眼睛也虚虚地半眯着,显得蔫了吧唧的,一点精神也没有。 阮暮灯用一只手小心翼翼地兜住白狐毛茸茸的下颌,抬高一点,另一只手捏着一个白瓷小瓶子凑到他嘴边,挤开齿缝,往他嘴里倒了几滴淡褐色的药液。 这个小瓷瓶儿,也是林医生交给他的,里头装的药液,是搜集了被“白意鸣”踩碎的狐珠碎片,然后用秘方溶解制成的,虽然无法取代完整的内丹,但里头蕴含的灵力,起码能帮萧潇这具残破的白狐肉身多坚持几天。 萧潇喉头滚动,顺从地咽下了阮暮灯喂给他的药液,然后眼一闭头一歪,鼻尖埋进盖在身上的大尾巴里,似乎是累极了睡过去一般,再也不动了。 阮暮灯眼见自家师傅即便变成了这副模样,也依然不知在闹什么别扭,很想伸手摸一摸、抚一抚,但又怕弄疼了他的伤口,只坐在床沿边上,定定地注视着被褥间蜷成一团的大狐狸,手掌摁在胸前,感受着内衫口袋里贴身收着的北极监鬼印那硬邦邦沉甸甸的份量。 ——明日一早,无论等着他们的到底是龙潭还是虎穴,他和萧潇,都没有退路了。 &&&&&&&&& 第二日又是四更不到就要出发,徒步穿过植被繁茂的山林,去往蒋真人墓所在的山谷。 因为不知墓中情况到底如何,这一来一回又实在花费时间的缘故,阮暮灯想了又想,最终决定把奄奄一息的狐狸也一并带进墓里。 反正用白家姐姐的说法,如果他出不来,那么萧潇也撑不过三天,左右都是死路一条,不如放手一搏,求个动而化坏,绝处逢生。 于是他向村人借了条婴儿用的背带,将白狐跟娃娃似的结结实实捆在胸前。 萧潇虽然口不能言,但显然对自家徒弟这番大胆妄为的决定很是不满,蹬着四个爪子挣扎了一番。 直到被阮暮灯牢牢固定在温热的胸膛前,又用外套衣襟裹住以后,他才认命了似的停止了无谓的反抗,耷拉着脑袋,四个爪子软趴趴地垂下,乖乖不动了。 阮暮灯隔着外套,轻轻拍了拍怀里的狐狸,看了看时间,背上装了许多工具和法器的背囊,推门出去,下楼来到了院子里。 无嗔、无痴两位大师,连同四个身强体健的壮小伙儿都已经等在院中了。 这些人虽然不会入墓,但会陪他一起过去,也会等在外头,好随时接应。 当然了,他们也同样说好,只会给青年前后三天的时间,若是逾期没有出来也没有联络,就只当他俩师徒双双殒在墓里,留在外头的众人便会按照原定计划,用乱石水泥封住因地震裂开的豁口,堵死出入蒋真人墓的通道。 阮暮灯对此并无异议,事实上,他早在决定走这一步险棋的时候,就做好了和萧潇死在一块儿的心理准备了。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除了约好的两位大和尚和四个壮劳力之外,周涵也要跟他们一起去。 出了村子,几人打着手电,摸黑穿过刚刚下过一场大雨的树林,除了山地靴踩碎落叶枯枝的声音,还有雨露泥泞溅起的水渍声,连虫鸣枭啼都甚少听见。 周涵快走几步,追上前头的阮暮灯,和他并排而行。 青年侧头看向他,知道对方这是有话想对自己说。 “抱歉,我帮不上什么忙……” 周涵的两眼还没消肿,眼下挂着浓重的青黑,唇缘和下巴上一圈胡茬未刮,头发乱蓬蓬油腻腻的,和往日屏幕中极重仪态的天之骄子形象完全相反,显得落拓又颓废。 他侧头看了看窝在阮暮灯胸前的狐狸,一种莫名的愧疚又难过的强烈情绪迅速充斥心头,令他的眼圈不受控制地骤然一红,几乎又想掉眼泪了。 “萧潇这样子,我真的……” 他哽咽了一下,侧头迅速揉了揉眼睛,擦掉那一层湿意,深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说道:“我知道我很没用,什么都做不了,就算陪你下去,也只会拖累你。” 周涵侧头,直直盯着好友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认真说道:“不过我会在地上一直等你们出来,我相信你,也相信萧潇,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阮暮灯听他这么一说,先是一愣,然后如释重负般笑了起来。 这是他自下了闯墓的决定之后到现在,听到的第一个鼓励。 他低头,隔着衣服,轻轻拍了拍怀里的大毛团。 ——看吧,连萧潇你都不支持的冒险,还是有人相信,我们能够回来的。 接着,阮暮灯抬起手,在周涵肩膀上结结实实捶了一拳。 “谢了啊,兄弟。” 第94章、十、魂所依o3 “蒋真人墓”原本是座两晋时期的藩王古墓,被姓蒋的降教道士鸠占鹊巢之后,便改成了一座墓中之墓,新墓压在老墓上头,既占了此地的风水龙脉,又意味着镇住了原主,对方带到地下的人殉、陪葬、牲礼,连同生前权倾朝野、富甲一方的荣华和气运,皆会为其所夺。 这样的墓局布置,若是做得不好,新主本身的气势压不住旧主这个地头蛇,两个墓主便会形成“二龙抢珠”的局面,两者魂魄在阴间争斗不休,久久不得安宁。 因而民间常有 分卷阅读136 此类的乡野传说,例如某孝子梦见去世不久的老父身戴枷锁,哭哭啼啼地挨着鞭打,一见儿子便痛骂他给自己找的好地方,连安生睡个好觉都不行,非要日日受这皮肉之痛、劳役之苦。 那孝子从梦中醒来,连忙找人算卦,一问才知,是老父的墓选在了有主之地,压在了别人的墓上头,而老父生前性格又懦弱善良,根本斗不过原主,才会遭了那鞭打苦役之灾,在阴曹地府依然不得安宁。 于是该孝子立马开棺迁坟,把老父遗骸埋到了别处去,果然就再也没有做那样的噩梦了。 像这样的事儿听得多了,多半是新丧之人的亲眷无意间选在了已经葬过人的地方,而非刻意为之。 毕竟宜修坟立冢的风水宝地,数量本就有限,尤其是龙脉的“穴眼”所在,若是让如白凤雏这般对此道吃得透彻的风水师傅出手,不同两人点出的地方,误差甚至不会超过一个硬币的距离。 然则墓中墓的风险虽大,但好处同样也是巨大的。 照理说,“蒋真人墓”里原本葬的是一方诸侯,身上多少沾着龙气,岂是后来的这位出身贫寒、无爵无邑的区区道长能压得住的? 然而蒋真人却是降教全盛时期的嫡系传人,懂得多少颠倒阴阳的手段不说,本身更是尤其擅长夺势窃运的术法。现在依然在民间隐秘流传的所谓“借寿”、“换命”等邪术,其实不过降术里的一些零碎牙慧而已。 因此既然他有胆量和魄力占了这座藩王墓,又在四周搞出“白山黑水”四座伴墓,想必是有充分的把握,自己绝对有法子压制住原主的气运了。 ……只是这方法,就凭那位“前辈”的生平事迹,还有阮暮灯亲眼见识过的“白山黑水”四座降墓的可怕之处,想来绝对不会是什么温和良善的法子,就是不知道,这些手段,会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麻烦了…… 青年一面琢磨着,一面猫下身,小心翼翼地穿过一条狭窄的豁口,朝黑逡逡的深处爬去。 阮暮灯此时穿行的这条通道,根本不是精心修葺的墓道,甚至也不是人工挖掘出来的盗洞,而是在地震或是山洪还是塌方等地质灾害下形成的,天然的裂隙隧道。 萧潇这会儿身受重伤,连话都说不了,自然指望不上,而无嗔和尚等人也只知道,多年之前萧潇的师傅,还有萧宁和萧潇两师兄弟,都曾经顺着这处狭缝,进过蒋真人墓里。 不过这都是数个甲子前的旧事了,谁也没法保证,这么多年过去,这条路到底还走不走得通。 真正爬进隧道以后,阮暮灯才发现,这通道像是个地下洞穴,走向应是朝着山崖间地下水汇聚的方向,宽敞的地方可以自立行走,但狭窄的部分就只能躬身猫腰小心翼翼地挤过去,而且分支众多,常常走着走着就冒出来一条岔道。 每逢遇到岔口,阮暮灯都会停下来,仔仔细细地摸索寻找,看看有没有当年进来过的三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留下的,可以充作“路标”的标记。 然而现在正逢雨季,洞穴隧道里非常潮湿,许多地方的积水甚至漫到他小腿肚的深度,连石壁上也是湿漉漉的,一抹就是一手的水珠。 在这样经年累月的地下水冲刷下,想来就算曾经有人留了什么标记,也早被磨平了。 没办法,阮暮灯只好拔出匕首,在岔口显眼处留下自己的记号,然后顺着先宽后窄的原则,一条一条道地亲自去探路。 不知不觉间,他进这儿也已经超过十个小时了。 阮暮灯从又一条盲头岔道里钻出来,就近寻了处相对宽敞干爽些的空间,靠着洞壁略作休息。 在如此黑暗、狭窄、压抑而且潮湿的地方,又钻又爬,有时候还要自己动铲子挖掘清理通道,就算像阮暮灯这般,常年习武、身强体健的人,这会儿体力也快到极限了。 他从防水帆布的背包里掏出条还算干爽的毛巾,然后解开背带,将胸前揣着的白狐掏出来,用干毛巾裹住,替萧潇擦了擦半湿的毛发。 “对不起啊,让你浑身湿漉漉的。” 阮暮灯用毛巾抹了抹自家师傅现在那张尖尖的v字小脸,歉疚的道歉道。 毕竟在处处是积水的地底洞穴里摸爬滚打了这么长时间,就算阮暮灯再怎么小心谨慎,绑在胸前的大毛团也不可能不沾到水,而且因为毛发很长的缘故,弄湿了以后就特别难干,现在狐狸身上雪白的毛发全都一簇簇地粘在一起,被毛巾一擦,立刻东倒西歪,视觉上令整只狐都骤然缩水了一大圈。 萧潇被毛巾揉得鼻尖有些痒,费了些力气把脑袋从阮暮灯宽大的手掌间拱出来,打了个喷嚏,又蔫蔫地躺回去,装死一般再也不肯动了。 见到狐狸这副虚弱的模样,阮暮灯心疼极了。 他从贴身口袋里翻出林博士给他的药,给自家师傅喂了一些,又剥了两块巧克力,用手心温度融得半软了,才连哄带塞地逼着白狐好歹吃了下去。 待服侍后萧潇之后,青年才顾得上自己。 阮暮灯随便吃了些压缩饼干和肉干,又仰头灌了半瓶水,略坐了一会,自觉缓过气来了,就将摊在他膝盖上的大毛团抱起来,重新用背带牢牢兜好,又给固定在帽上的探照灯换好电池,便打算继续走了。 原本阮暮灯还觉得,无嗔和无痴给他的三天时限十分充裕,但等他真正下到洞中,才深切体会到,光是一条一条地排查岔道,就不仅花时间,而且耗体力。 特别还是孤独一人呆在这漆黑逼仄、不见天日的环境中,看不到希望,又没有可以说话的人,确实非常消磨人的意志,但凡心志脆弱些的,怕是用不了一天就已经崩溃了。 不过阮暮灯此刻怀里还揣着他最重要的人——那是他绝对不能放弃,也绝对不会放弃的,无论如何都想要救回的师傅。 天上地下、十丈软红,他所能想到的最宝贵的,独独不能舍弃的唯一。 所以他根本没有时间去脆弱,立刻打起精神,在左侧一条看起来略窄的甬道边上刻下个“二”字,又标了行进方向,然后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 &&&&&&&&& 又过了两个小时,阮暮灯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 而他终于在这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之下,见到了除他之外的“人”。 非要准确的形容的话,那是三个人型的尸体,还有横七竖八插在地上的箭簇。 阮暮灯将帽子上的探照灯光度拨亮了一些。 他一直记着萧潇曾经跟怪谈似的跟他讲到过的墓穴里的各种机关陷阱,不敢贸然靠近,只远远伸出军工铲,将最靠近的一具趴伏姿势的尸体翻了过来。 那具尸体看身型应该是个成年男子,死了很有些年头,皮 分卷阅读137 肉内脏早就烂光了,只剩下一些枯黑的筋腱勉强连着骨头,才不至于被青年这么一拨弄就直接散架。 它身上穿的是一套看不出本色的粗布短打,七零八落破得不成样子,三四支箭矢刺透衣服扎进身体里,想必就是致命伤所在。 尸体后脑还歪歪地束着个发髻,枯黄的乱发湿漉漉地糊在白森森的颅骨上,在光影晃动间,乍看还以为是从眼眶里爬出来的条条漆黑蠕虫。 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现代人。 阮暮灯蹙起眉,仔仔细细观察过趴伏姿势的男尸后,又远远地观察起另外两具来。 这三具尸体都是成年男子,两人身穿短打,一人身穿布袍,连一点儿随身物品都没有,怎么看也不像是地里刨食的“土夫子”,反而更像是古代的普通百姓。 而最令青年觉得可疑的一点,是这三人死时的姿势——两具穿短打的尸体都是直挺挺地或仰或趴在地上的,第三具布袍文人打扮的,则是被两支箭簇直接钉在了石壁上,即便如此,它依然两脚绷直,两手下垂,看起来死前毫无痛觉,半点都不带挣扎的。 阮暮灯几乎是立刻就联想到了半月前,他和萧潇找到他哥哥阮靛仪遗体的“黑”字墓中,所见到的四具人肉“天灯”。 那几具被烧糊了半个身体的“天灯”,根据萧潇的分析,应是用赶尸之法,将魂魄离体、无知无觉的尸体驱使到墓中,再施法点燃用以破降的。 换言之,若是留在这里的三具尸体也是同样的来历的话,那么应该是多年之前,有人用相同的方法,驱使普通村民进到了这座“蒋真人墓”中,为的便是替他探路了! 想到这里,阮暮灯猛地捏紧了拳头,心头似有岩浆翻涌,几乎要克制不住那强烈到几乎涨裂血管的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继续思考目前的境况。 如果这几个古人,都是被乱箭穿心而死的话,那么证明这里设有机关暗器,应该是进入了蒋真人墓的范围了。阮暮灯想着,伸手摸了摸身旁的石壁,果然似乎比先前经过的天然隧道要平整光滑不少,还隐隐能抠出青砖的接缝来。 ——只是,通道的另一处出口在哪里呢? 他一边琢磨着,一边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绕过地上密布的乱箭,贴着墙朝前走了几步。 四周几乎可以说是一片死寂,阮暮灯的脚步也轻到如同猫咪行走一般,只有不知何处落下的水滴打在石头上的“滴答”、“滴答”的声音。 忽然,青年似乎捕捉到了一个短促的“咔嚓”声,似乎是两个颇有些分量的硬物彼此摩擦发出的闷响。 他立刻二话不说,就地侧身朝前一滚——就在下一秒,一阵锐利的破风声接连不断地响起,十几支箭簇已经排成一列,嗖嗖嗖钉进了他刚才所在的地方! 阮暮灯搂了搂怀里仓促间被他抛了个颠儿的白狐,回头看向身后新钉入的一排箭簇。 也不知这机关到底是两晋的还是元初的,虽然金属箭头全都锈蚀了,但依然十分锋利,就这能钉入岩层半寸的力道,用来对付擅闯墓穴的不速之客,直接把人前胸后背钉个对穿是妥妥儿不成问题的。 只是他明明一路走得很是小心,却连什么时候触发了机关都没有察觉到。如果不是耳尖听到机栝发动时的摩擦声,及时躲开的话,即便他身手再怎么厉害,此时就算没有受伤,怕也闪避得十分狼狈了。 阮暮灯一边琢磨着,一边小心翼翼地站起身,尽量让自己不要再触碰到任何东西。 然而,他不过刚贴墙又走了两步,耳边又传来了那种细微而黯哑的金属摩擦的声音。 青年连忙朝旁避让,但这次却没有箭簇弓矢射出,而是脚下突然一颠,以他所站的区域为中心,长宽足有两米见方的一块石板,忽然朝前掀起。 这下子不管阮暮灯身手如何了得,也没法在瞬间跳出这个范围,双脚立刻顺着湿透的石板往下一滑,来了个猝不及防的自由落体。 坠落的速度很快,能给他的反应时间自然也很短,阮暮灯一低头,便看到脚下寒光闪闪,似乎竖着些一看就来者不善的锋锐利器,若是落到那些东西上头,怕是就要直接被刺成烤串了。 生死攸关之间,他只能拔出匕首,用尽力气往墙上一插,同时另一只手配合着两脚,努力紧贴墙壁,在被水流打磨得缺少棱角的石壁上奋力寻找着力点。 也不知是天无绝人之路,还是他确实运气很好,这仓促间扎出的匕首,恰好嵌入了两块石板间的一处缝隙里,堪堪止住了一人一狐往下掉落的趋势。 阮暮灯暗自松了一口气,一手死死握住匕首把儿,另一手抠住墙上另一处稍浅些的石缝,像一只吊在蛛丝尽头的蜘蛛,摇摇晃晃挂在了半空中。 他脚下不过半寸的距离,便朝天竖着一支足有手臂长的细木桩子,顶端不仅削得尖锐,还为了坚硬度特地包了一层铜皮,看上去简直如同传说中十五世纪著名的穿刺魔德古拉大公的刑具似的。 视野所及的地面上内,还散布着好些粗细长短不一,但顶部都削尖了的木桩子,其中两根上还扎着两具穿着古人服饰的枯骨,看样子应该也和上头那被箭簇钉穿的三个可怜村民一样,是被当做“探路”的牺牲品而留下的。 青年蹬住脚下那根离他最近的包了黄铜的木桩,凭着这不太牢靠的借力点,以一个体操中标准的过杆动作,翻身从墙上跃了下来,稳稳落到了这处布满暗桩的所在。 出乎他意料的是,这儿并不是他原本以为的,墓道里的某处陷阱机关,而是足有两米见方的巨大石室,四面墙壁修得平整光滑,高处还能看到人工 分卷阅读138 雕琢出的装饰和早就褪色的壁画残痕,除了满地的石桩外,看上去完全就跟一间墓室似的。 阮暮灯抬头看了看他掉下来的洞口,上下落差大约有三层楼的高度。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年久失修,机关锈蚀后卡住了的缘故,那翻板并没有落下后恢复成原样,而是斜斜地翘起,露出的缝隙虽然不算很宽,但足够他从里头爬过去了。 看到回去时的退路还在,阮暮灯顿时感到放心了不少,也有了继续查看这间石室的余裕。 石室的另一头,有一个长方形的出口,虽然狭窄,但能容他低头躬身通过。 出口后头黑洞洞的,他帽子上的探照灯光照不到那么远,但后头似乎隐约有条通道。 阮暮灯将胸前鼓鼓囊囊的背带拉下来一点,让狐狸露出半张脸来,点了点他湿润的鼻尖,低声问道:“其实这下头,才是真正的蒋真人墓吧?” 萧潇这副样子,当然没办法回答他,张口叼住他探出的手指,虚软无力地咬了一口,勉强算是回答了。 阮暮灯浅浅一笑,温柔地揉了揉狐狸耷拉着的耳朵,然后把他的尖脑袋塞回背带里,便打起精神,绕过满室横七竖八的木桩子,和两具同样腐烂到不见血肉的老尸,朝着出口爬去。 &&&&&&&&& 这墓道修得狭窄,但防水密封的性能显然比外头的天然洞穴好上太多,即便是在这般连日暴雨的时节里,也没看见积水,墙砖上除了些许青苔霉斑之外,摸上去也还算干爽。 阮暮灯沿着墓道走了约莫十五分钟,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不少这儿曾经有人来过的痕迹——诸如烧完的火折子,刀子留下的标记方向的刻痕,还有两枚已经锈蚀得完全看不出字迹的铜板儿。 前两者姑且不论,但铜板这种东西,却不是普通盗墓贼有必要在墓里掏出来的,反而更像是道门中人才会频繁使用的小玩意儿——这倒是让阮暮灯坚定了自己确实走对了方向的信心,紧绷了十多个小时的心情也因此轻松了不少。 墓道的出口,连接着另外一个略狭小些的墓室,纵深只有不到两米,三面按照墓制堆放着些腐烂的丝绸、生锈的矛戈弓弩和陶俑陶马之类的琐碎陪葬品。 阮暮灯既不是来盗墓也不是来考古的,本身也对这些东西认识不多,当然不会浪费时间在鉴定它们的年代和价值上,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接下来应该怎么走。 随后,他很快便发现了答案——唯一空着的一面墙上,刻着一个脸盆大的九宫八卦图案,以井字划分乾宫、坎宫、艮宫、震宫、中宫、巽宫、离宫、坤宫、兑宫,即便经年累月后依然清晰可见,一颗鲜红的玛瑙珠嵌在中宫正中,细细一看,才发现居然是可以移动的,能够顺着各宫的井字凹槽,滑进八门八神之中。 占了这藩王墓的蒋真人,尽管是降教传人,所识所学基础,却始终还是道术符篆,想必自然也是懂得奇门遁甲的。 他将众多降教典籍带进墓中随着自己一起下葬,虽不知有没有那么一点儿独占的意思,但阮暮灯觉得,从这座墓一路上的布置看来,似乎是更盼着将来有那么一天,有某个和他志气相投之人,能打开他设下的重重屏障,通过考验,取走那些降教经典。 想到这里,阮暮灯不禁握紧拳头,想到了萧宁。 确实,若是从“志气相投”这一点来看,相隔了数百年的这两人,无论是心性还是本质上来看,的的确确是同类。 青年很有自知之明,只学了一年左右道法的他,比起当年闯过这座墓的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水平差距大概用天堑和鸿沟来形容都不为过,尤其是最为基础却最为复杂的九宫八卦,他实在是连半分把握也没有。 “萧潇,萧潇。” 他轻轻拍了拍怀里的白狐,扒开背带的布料,又将它的脸给露了出来,“你能帮我看看这个吗?” 萧潇慢吞吞地睁开眼,半眯缝着的一对吊梢眼显得很没有精神,勉强在自家徒弟掌心里转了转脑袋,仰头看向墙上刻着的八卦阵。 “我要试着打开这个机关。” 阮暮灯一边轻轻撸着狐狸的耳朵,一边低头对他柔声说道:“你替我看着,若是看我哪一步弄错了,就在我的手指上咬一口,行吗?” 第96章、十、魂所依o5 “最后一步,乾九四错坤为地,化艮宫,对吗?” 阮暮灯指尖顶住滑动的绯红色玛瑙珠,低头问怀里的狐狸。 萧潇慢吞吞地睁开眼睛,鼻尖呼出一股气喷在阮暮灯的手指尖上,似乎是哼唧了一下,但实际上并没有发出声音,不过倒是没有再去咬自家徒弟的手指了。 阮暮灯知道这是自己判断正确的意思,心头顿时一喜,推着那颗莹润的红珠顺着一横两断的凹槽,滑进了艮宫之中。 珠子固定住的瞬间,青年就听到了一阵颇为熟悉的,却比先前两次要清晰响亮许多的机关启动时齿轮履带摩擦的声音。 那刻在石壁上的九宫八卦,竟然沿着顺时针的方向,缓缓地旋转了起来——仔细一看,不是刻在石头上的八卦在转,而是它所在的整一面墙壁,都在轰隆隆的绞盘摩擦声中,缓慢地旋转着方向。 阮暮灯后退两步,谨慎地盯着那徐徐旋了个方向的墙壁。 这间墓室的四面墙,乍看方方正正,其实地板和天花的边长,要比室高宽了约有六十公分的样子,在彻底转了个九十度之后,原本的短边换到了长边处,居然露出了藏在后方的,一条看不出通往哪儿的长长的甬道。 阮暮灯伸手指了指墙后新露出来的黑逡逡的墓道,低头又拨弄了下狐狸耳朵,“是走这边,对吧?” 然而萧潇陪着自家那不成器的徒弟,折腾墙上的八卦迷宫折腾了那么久,这会儿似乎已经累得快虚脱了,根本不想搭理阮暮灯的这个傻问题,头扭了扭,缩回背带挽的兜兜里,鼻尖抵着青年温暖厚实的胸膛,闭眼就又睡过去了。 阮暮灯勾起唇角,轻声笑了起来,隔着布料摸了摸软乎乎毛绒绒的大白狐狸,然后抬腿躬身,钻进了墙壁间狭窄的缝隙里,沿着这条刚发现的甬道朝前走去。 一人一狐走出几米,就听到身后再次传来重物摩擦的隆隆声,阮暮灯回头看去,却是石墙沿着逆时针的方向,再次转动了起来,将先前露出的洞口重新闭合起来。 他蹙起眉,犹豫了几秒,还是转过身,决定先继续往前走,找到萧潇留在墓中的肉身再说。 反正当年进了墓的三个人全都顺利出去了,这就证明了这儿不是一条只能进不能出的单行道,所以应该同样有什么能从内侧打开这个九宫八卦机关的方法才 分卷阅读139 对。 可在他看不到的背面,墙上刻着的八卦上,那原本卡在艮宫的珠子,却在连续两次的颠倒旋转中,从卡槽里滑脱了下来,沿着那纵横交错的通道,滑进了火离宫中。 在甬道中阮暮灯,听到背后石门合拢时的闷响,然后下一秒,却是某种显然十分沉重而且巨大的物品猛然坠落时才会发出的,沉重而巨大的“轰隆”声。 他猛地回头,却见距离他不过十数步开外的墓道中,落下了一枚足以将这只能容人弯腰通过的狭窄空间全部沾满的巨大石球,而且因这墓道是个斜面的缘故,此时那石球正带着能将任何东西碾压成肉饼的悍然气势,以及飞溅的尘土碎屑,正朝着他和萧潇的方向,轰隆隆地飞快滚了过来。 这石头滚动的速度快得惊人,而且虽然远没有电视电影中那些墓道机关里动辄两三层楼高般巨大,但看尺寸也足有三四吨重,加上滚动时的冲量,绝对不是仅凭一两人的力量就能令它停下来的。 然而比起石球的体积,更令人感到惊讶和恐惧的是,它的表面并不是光滑的,而是细细密密的刻了好些符咒似的纹路,此时正有一层薄薄的红光顺着这些细纹流转不休。 即便仓促间阮暮灯看不清那些符咒刻的到底是什么,但石球所过之处,周围立刻升腾起了丝丝的白烟——显然这玩意儿表面温度极高,才会将地面上的水分在瞬间蒸发成水蒸气。 《茅山图志》中曾有记载两种法术,一为“甲马术”,二为“九转流火术”。 所谓“甲马术”,是在某些死物之上刻印出“打马疾行咒”,然后再装上或雕上这控马的“甲兵”,其后只需要给它一点儿动力,此物便会运转如飞,速度快得超乎寻常。 而那“九转流火术”,则术如其名,是生火控火的术法,同样用在死物之上,术成后欲要发动,只需用阳燧一类的引火之物点燃一小簇火苗,这火力就能够立刻顺着九转符流遍各处,将物品加温到极烫极热。 此时墓道中滚动着的这枚石球,大约便是同时施了这两个术法,而且即便数百年过去,机关和符咒依然没有失效,阮暮灯估摸着,要是被这石球碾了个正着,就算侥幸没有压出心肝脾肺来,错骨断筋倒还是其次,只怕是会像烧烤网上的肉片一样,直接被炙烤黏糊在墓道地板上。 他来不及多想,立刻拔足狂奔,与那越滚越快的石球拼着速度,朝着甬道深处跑去。 阮暮灯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期望能找到个避开石球滚动路线的岔道或者墓室什么的。 大约两三秒后,他发现了墓道边上的一处崩塌,一侧墙面塌陷了约有四分之一。 坍塌后形成的三角区域,虽然不足以藏下他和萧潇,但阮暮灯还是连忙边跑边脱下了自己的背包,将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极碍事而且占空间的帆布袋子,毫不犹豫地抛进了碎石断砖组成的三角区中,随后头也不回地继续朝前跑。 背后轰隆之声越来越近,加持了甲马术的石球,只要开始滚动起来,速度就只会越来越快。 又跑出约摸五十米,阮暮灯猛然瞅见墓道前方的墙壁上,竟然突兀伸出两只枯瘦嶙峋的脚来。 他先是一愣,随即立刻看清,那是一具死去多时的古尸,已经完全白骨化了,背靠在墙上一个浅浅的凹洞里,只露出两条枯瘦的腿来。 阮暮灯来不及细想,冲过去将那具没有多少分量的枯骨从浅洞里拽了出来,随手抛在地上,然后以后背朝外的姿势,护着怀里的大毛团,将自己尽可能地缩进这狭窄的容身之所中。 甬道中巨大而沉重的石球,挟着炙热的温度和惊天动地的气势,碾碎了挡路的枯骨,又紧贴着阮暮灯的背脊擦了过去。 萧潇忍着肚子上伤口的剧痛,挣扎着从背带布和自家徒弟两条手臂的双层禁锢中拱出半张脸来。 ——他闻到了,浓郁的皮肉焦糊的味道。 阮暮灯半蜷在这处浅浅的凹洞里,好一阵子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而那枚巨大的石球似乎也滚到了通道尽头,和墓墙来了个猛烈的撞击,发出一声巨大的闷响,连带着整条墓道都在震动间瑟瑟抖落下尘土霉灰来。 “……这儿,似乎是处弩箭机关来着。” 阮暮灯保持着两手撑墙,用手臂圈紧狐狸的姿势,手指摸了摸墙上约莫到他胸口处的三个排列成排的箭孔。 “幸好箭已经射完了,不然堵在这么狭窄的地方,真是想躲都没处可躲……” 他轻声对萧潇低语着,缓缓站直身体,从凹洞间退了出来。 被青年随手抛出去的老尸,先是替他们耗尽了机关里的弩箭,又被几百度高温的大石球从身上直接碾过去,此时连颅骨都压碎了,身上的衣服也因为高温化成了焦炭,丝丝缕缕不成形地盖在断骨之上。 “……这背带不能用了。” 阮暮灯将萧潇从背带里剥出来,抄起抱在怀里。 “我现在要回头把背包找回来,里头还有备用的。” 他说话的声音比平常要来的轻,萧潇抖了抖耳朵,确定自己从青年看似平静的语调中听出了微微的颤抖。 “啾!” 萧潇艰难地挤出了化成狐身之后到现在的第一个音节,两只前爪扒拉自家徒弟的袖子,探着脑袋去瞧对方的表情。 阮暮灯抱着他的手掌比平常要冷,额头上一层薄汗反射着探照灯的光,显然不是因为才刚刚疾跑过的缘故。 那条一路裹着萧潇的背带布,背后的系带部分已经烧焦碳化了大半,只剩下一缕残布勉强相连着,随时都有可能断掉,确实让同青年所说,不能再用了。 “啾!” 萧潇又焦急地叫了一声,张嘴去咬阮暮灯的手。 然而那不肖孽徒却只是将他抱在怀里,用冷冰冰汗津津的手掌轻轻揉了揉狐狸尖耳和后颈,却不肯转过身让萧潇看他最关心的地方。 其实阮暮灯自己心里有谱。 方才那颗高温的石球确实是贴着他背脊过去的,不仅烧焦了他背上的衣服,而且留下了一整片又大又深的烫伤,此时和汗水焦衣粘在一起,怕是一揭就能撕下一大片血糊糊的皮肉来。 他现在觉得非常疼,疼到了极限时候,整个背脊似乎都几近麻木,没有了感觉。 但是阮暮灯知道现在他不能停下。 大面积的烫伤极为消耗体力,很快他就会因失水、疼痛和感染陷入困境之中,而他甚至连为自己处理背上粘连的伤口都做不到,只能趁着自己还撑得住的时候,赶快将萧潇连带他的身体,平平安安地送出去。 第97章、十、魂所归o6 阮暮灯抱着萧潇,往回头路走了一段,找到了那只被他丢下的背包。 分卷阅读140 然而这处坍塌的墓道还是太狭窄了,不足以完全藏住那塞满了家伙的背包。 炙热的石球经过时,帆布制的背带似是被直接碾过,这会儿已经彻底烧断了,包身侧面也被烫糊了,散发着焦臭味儿的线头崩开,敞着个足有二十厘米宽的口子,像一张咧开的大嘴似的。 阮暮灯现在可没空缝补这个坏掉的背囊,也没法就这样直接背着它上路。 他只能从里头翻出件干净的衣物换上,盖住自己背上严重的烫伤,又用新背带将狐狸重新裹好在怀里,再从中收拾了些必需品,扎成一个小些的包袱,一咬牙背上,就继续往前走了。 即便用干净的衣服遮住了背上斑斑驳驳的烫伤,又吃了些消炎止疼和抗菌的药片,但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这样严重的伤势,依然不是此等粗糙的处理就能凑效的。 无论是换衣服的时候,还是裹狐狸或者整理行装的时候,阮暮灯都感到了背后伤口处传来的,火烧火燎般剧烈的疼痛,他甚至连抬手举过肩膀这样简单的动作,都会生生疼出满额的冷汗来。 萧潇趴在阮暮灯胸前,半张脸和两个爪子紧紧贴住自家徒弟的胸膛,中间只隔了一件薄薄的背心。 白色的背心布料,已经让青年的冷汗彻底浸透了,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透出下头紧实健壮的肉色来。 萧潇感受着从胸膛处传来的,阮暮灯那比平时要快上许多的心跳声,还有明显急促了的呼吸频率,担心地蹭了蹭,难得地痛恨起了自己此时此刻的虚弱和无能。 阮暮灯虽然新换了衣服,但背上的伤口没有办法处理,很快就有红的黄的液体,透过干净的布料渗了出来,尤其是横跨肩背的背带和包袱绑带处,血色晕染得尤其厉害。 不过此时墓中只有一人一狐这两活物,阮暮灯自己能忍,也打定主意硬撑到底,萧潇一只狐狸的样子,口不能言、行动不便,肚子上又刚开了个口子,自然也管不了他这个擅作主张的不肖之徒,只能由着他去了。 蒋真人墓是墓中墓的结构,阮暮灯在墓道尽头发现了一处已经打开了的向下的垂直出口,上下落差同样有两三层楼的高度。 他在心中略略推算了一下,这一路下来,他们已经是在近三十米深的地下了。 这第三层地宫,墓道的年岁明显更为古老,而且比上一层更宽敞更精致了。 阮暮灯估摸着,这儿应该才是真正的两晋时期的藩王墓原址所在。 第三层的墓道同样遍布机关陷阱,但大约是之前萧氏师徒三人先后进来过的缘故,这些机关陷阱都已经被他们破坏了。 阮暮灯甚至在墓道里发现两个身穿麻衣的木乃伊化的女性尸体。 她们的手脚关节特别粗大,弯折成常人难以想象的奇怪弧度,指甲奇长且锋利似鹰的爪钩,脖子上空空如也,断面平整利落,应该是利器多为。而她们被斩落头颅滚落在墙脚,依稀能看得出五官的脸上长了寸许长的白毛——便是传说中的尸魃了。 看着两具尸魃的遗骸,阮暮灯打心底里庆幸,先前已经有人将她们彻底杀死了,不然以他现在的伤势,要硬撑着和这等厉害怪物斗法,那才真叫要命。 越往前走,这过于古老的墓道便损毁得越厉害,随处可见碎砖落石,有的地方甚至要从崩塌的残垣断石间钻过去。 “应该快到了吧……” 阮暮灯强忍着匍匐前进时牵动的肩背痛楚,低声呢喃道,也不知这话是在自我鼓励,还是对怀里的狐狸说的。 爬过最狭窄的一段墓道,他的眼前骤然开阔起来,却是一间比先前所遇的几间都要宽敞的墓室。 在逼仄黑暗的空间呆了这么长的时间,即使只是一间约十米见方的空旷墓室,也足以让人精神振奋了。 阮暮灯从墓道中钻出来,爬进墓室里。 他身处的这间墓室,没有铁器兵俑一类的陪葬品,却有着鲜明的斗法过后的痕迹。 墙上地板上到处可见横七竖八的锐物切割痕迹,以及高温烧灼后留下的碳化焦黑污渍,四处散落着布满绿锈的铜钱和几乎烂光的褪色黄符,甚至还有折断的鸡喉、蛇骨、辰砂一类的施法布阵的材料。 阮暮灯站在入口处,视线转动,缓缓扫视着这间空旷的石室。 忽然,他的目光敏锐地捕捉到墙角似乎睡着一个人! 和一路上见惯不怪的死于趟雷的无辜村民,还有那两具被斩杀的守墓尸魃不同,不知为什么,即使只是在探照灯范围边缘的匆匆一瞥,只能看得出一个模模糊糊的大致轮廓,连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分不清楚,阮暮灯就会感到心头一阵剧跳,似是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第六感在告诉他,那就是你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像是被阮暮灯忽然加快的心跳声惊动了一般,萧潇也挣扎着从背带里探出了个脑袋,伸着脖子朝前看去。 阮暮灯顾不得背上那钻心的疼痛,快跑几步,朝着墙角躺的那人奔去。 靠得近了,他看清楚了,那是一个身穿深灰道袍的男子,头上扎的牛鼻髻已经散开了,一头及肩的长发披散下来,缎子似地铺在地上。 因那人是趴着的,脸侧向墙壁的方向,故而看不到长相,只是他从袖子里露出的半截腕子连同手掌手指,都玉白莹润、柔软细腻,宛如活人一般。 阮暮灯在他身边蹲下,颤抖着伸出两手,托住那人的肩膀,将他翻了过来。 探照灯的白光投在对方脸上,清晰地照出了一张略显秀气的鹅蛋脸,眉毛和唇色都有点儿淡,两眼虽然都闭着,依然可见略有些上挑的凤尾,右眼角旁一颗针尖大的绯红小痣,完全就是阮暮灯最最熟悉的,萧潇的模样。 “终于找到了……” 慧眼之中,阮暮灯看到,萧潇的这具在墓穴中睡了数百年的肉身,虽然没有呼吸心跳,但全身都笼着只有高阶修者才能练出的深橘近红的气晕,以及覆盖在红晕之上的,一层薄而炫目的佛家功德金光。 若不是怀里还鼓鼓囊囊地揣着一只大毛团,阮暮灯真恨不得将自家师傅的真正肉身紧紧搂进怀中,再也不放开。 “啾!” 钻出大半个脑袋的萧潇显然也看到了自己久违了多少年的肉身,虚弱地尖尖细细地叫了一声。 “你现在,能移魂回你原本的身体里吗?” 萧潇那一声让青年回了神,连忙低头看向狐狸,问出了现在最要紧的问题。 狐狸咬了一口自家徒弟的手指,幅度很小地摇了摇头。 舍利骨还在他的肉身之中,身为道修的他,即便境界已有小成,但却是万万承受不住得道高僧圆寂后毕生功德凝聚而成的舍利骨的。 ——若不是那功德之力太过强烈,以至于差点 分卷阅读141 儿就要将他的魂魄生生撕裂的缘故,萧潇当年也不至于被迫匆匆移魂到白狐身上以求保命了。 现在又经过了数百年的融合凝练,他的肉身已经变成了更似“法器”的存在,除非将聚在他丹田处的功德之力拔除,不然萧潇可不认为自己能重新获得这具身体的控制权,反而因此损神伤魂,灰飞烟灭的可能性还要更大一些。 “那好吧,我将你的身体背出去。” 阮暮灯朝还叼着他食指指尖的白毛团笑了笑,又揉了揉狐狸软乎乎的尖耳朵。 “林博士可是专家,她应该会想到办法的。” 说着,他从贴身口袋里掏出白凤雏交给他的北极监鬼印,双手平举,行了个庄重的大礼,然后将那金玉之印放到了墓室正中,又在其周围布一个四方阵,权且算是个保护。 做完这些,他回到墙边,将萧潇绵软无力的身体背到自己背上,再用绳子捆扎固定结实了,这才放心地松了口气,将依然探着脑袋的狐狸推回背带里,轻声笑道: “好了,我们这就回去吧。” 第98章、十、魂所依o7 若是从村里出发的时间开始算起,阮暮灯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不眠不休,连眼都没合上过了。 可即便他的身体素质相当不错,在这样高强度的体力消耗与精神力集中之下,依然会感到越来越疲倦。 血液混合着组织液,不断从阮暮灯深达真皮层的烫伤创口渗出,尤其他背上还背着萧潇的肉身。 即使萧潇的体型在男人的身材里,完全算得上是苗条,没有半点儿赘肉的一类。但他毕竟身高超过一米八,骨架和肌肉的重量摆在那儿,加上无魂无魄,就是一具全然不着力的“尸体”状态,背起来更是十分沉重。 萧潇的肉身软绵绵的趴在阮暮灯身上,前胸与自家徒弟受伤的背脊密合相贴,相互摩擦,很快便有血水透湿了两人身上的层层布料,将他米白色的内衬都染上了片片鲜红。 狐狸形态的萧潇本尊虽然看不到阮暮灯后背的情况,但他仿佛有所感应一般,显得十分焦虑,一反先前一路除了睡就是窝成一球不肯动弹的模样,时常在青年怀里扭来扭去,爪子勾着他湿透的背心,又是抓又是挠。 高温烧伤的伤口渗液很多,也连带着会带走人体大量的水分。 即便地宫环境至阴,温度比外头要低上许多,但阮暮灯依然汗如雨下,很快全身就跟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连鬓角发梢都在往下滴着水。 他觉得很渴,脚下似灌了铅一样沉重,每走一步,背上背着的人就颠簸一下,摩擦过伤口,像有一把钢刷剐下他一层皮肉般疼得钻心。 冷汗顺着额头滑落到他纤长的睫毛上,又流进眼框里,蜇得眼球生疼。 但阮暮灯已经连抬手揉一揉眼睛的气力都分不出来了,只机械地迈着腿,朝着来时的方向,一步一步往外走。 他所有的精神力都集中在了唯一的信念上。 那就是,在将萧潇送出去之前,他绝对不能倒下。 阮暮灯钻过塌了大半后异常狭窄的墓道,又艰难地顺着绳子爬回第二层,靠在一处安全的墙角,勉强掏出半满的水壶,扭开盖子的手都在微微发着抖。 已经到了天亮的时间,走完刚才那并不长的一段三层墓道,他足足花了比来时多了两倍的时间。 仰头灌了几口水,阮暮灯靠在墙上喘息了一会儿,又从口袋里摸出几块巧克力,剥了两块胡乱塞进自己口中,又去喂怀里的白狐。 这次萧潇乖多了,不再需要徒弟连哄带塞,很配合地自己张开口,叼住了阮暮灯捏在指尖的巧克力。 巧克力表面已经是半融化的状态,连带着青年的手指,也是滚烫滚烫的。 萧潇知道,自家徒弟这是开始发烧了,伤口感染连带着大量失水,只会让他越烧越烫,直至因为脱水而昏迷,最后陪着自己,悄无声息地死在这里。 可是他这个自诩道行高深、无所不能的天师,现在却什么也做不了。 原来无论活了多少年月,所谓的看透生死、波澜不惊,依旧不能适用在所有人身上。 或早或晚,当你当真遇到那么一个特殊的存在时,总会恨不得以身相替,只求他活得平安顺遂。 &&&&&&&&& 墓道二层虽窄,但没有三层坍塌得那般厉害,反而要好走一些。 不过阮暮灯身材原本就很高,背上又多了个人,全程要保持着弯腰躬身的姿势,身体状况好的时候倒不成问题,但对于此时的他来说,这步态简直好似旧时戴着铁枷的奴隶一般,只觉得头晕眼花,胸闷气短,每走一步都像要喘不过气来。 万幸的是比起来时花了一个小时才破掉的九宫八卦盘,从里侧开门的机关要简单千倍。 青年在那面能够旋转的石墙边上发现了一个七连环锁,却是已经被人解开过了,他只需要将最后一个锁扣扳下来,墙就逆时针转了九十度,露出了出去的洞口。 阮暮灯撑着墙,急促地喘息了一阵,唇角勾起一丝微笑。 他很想抬手摸一摸怀里揣的狐狸,调侃一句多亏了你们先前进来过,把一路上的机关陷阱都破得差不多了,可是他实在太累了,连这一点抬手的力气都舍不得浪费。 穿过旋转墙,阮暮灯背着那一人一狐,又往前走了一段。 人在极度疲倦和疼痛之时,时间感总会变得混乱。 蜷在自家徒弟怀里的萧潇,已经很清楚地感受到了阮暮灯身体极高的热度,他觉得自己如同偎着块火炭似的,从对方身上透过来的汗水,隔着衣服打湿了他的白毛,也烫得他心如刀绞。 师承上清宗北茅山一脉,萧潇他自然懂许多救死扶伤的方术,退热、止血、生肌去腐皆不在话下。 可是现在的他,却只能眼睁睁地忍受着这一切,什么也做不了。 阮暮灯就这么一步一蹭,好不容易来到那插满尖木桩子的翻板机关下头。 上下两处落差足有两三层楼高,因为他们当时是在毫无准备之下骤然摔落的缘故,现在想要上去,只能徒手攀墙。 万幸这处墓道修得不如两晋时的藩王墓那般精心,墓砖垒得本就不算整齐,外加数百年的雨浸水蚀和地质灾害,墙上已经有不少缺口裂缝,阮暮灯眯着眼睛看了看,觉得自己应该是能爬上去的。 说爬就爬,他低头检查了一下背带里的狐狸和捆在背上的萧潇的肉身,确定都固定牢靠了,不会在攀爬的过程中滑落后,就翻出岩塞和岩钉,找了一处看起来落脚点比较密集的地方,徒手往上爬去。 尽管这面“墙”的高度不算十分可怕,可他脚下,此时林立着许多包铜皮的尖木桩子, 分卷阅读142 要是一个不慎摔落下去,不仅他自己,连带着身上背的一人一狐都有可能受到致命伤害。 阮暮灯爬得很小心,每踏出一步都深思熟虑,不敢有半分轻忽。 在注意力极度集中的情况下,背上几乎要将人逼疯的疼痛反而减轻了不少。 一米、两米、五米、八米…… 悬空之中,阮暮灯忽然脚下一滑,连忙右掌一伸,单手握住岩钉——两个大男人连带着一只狐狸与一个包袱的重量,全部压在了他的右肩关节上。 一瞬间,他错觉自己整条胳膊被生生撕了下来,背上的伤口也在这猛力的牵拉中裂开,血流如注,一下子染红了背上之人的半片衣襟。 不受意志控制的,阮暮灯有那么瞬间,疼得失去了意识,眼前一黑,手上力道一松,整个人就往下一坠! 幸好他带下墓来的都是质量过硬的装备,岩钉嵌得也够深,安全绳套在他肘上,将他晃晃悠悠地挂住了。 这一拽虽然极疼,差点没把他的肘关节生生扯脱臼了,可在拉拽之中,阮暮灯反而醒过神来,连忙手脚并用攀住一切可以着力的地方,堪堪稳住摇摇欲坠的身形。 真的差一点儿,哪怕再迟那么三四秒,只要嵌在墙里的岩钉一松脱,他们就真的要回不去了。 阮暮灯全身湿透,极度的疼痛和死里逃生后的虚弱感令他甚至无法再作出任何一点儿反应。 他靠在墙上,视野依旧大半黑蒙,耳朵里嗡嗡蜂鸣不休,脑中一片混沌,只凭着本能死死攀附着脚下手里的着力点。 萧潇从背带里拱出半颗脑袋来,张开口,叼住阮暮灯系在身前的绳结,用他上下两排小尖牙,奋力地磨那粗糙的麻绳。 那绳结绑的是他自己的肉身。 只是那麻绳足有两指粗,捻得非常结实,他又实在使不上多少力气,啃了半天,连一个小豁口都没啃出来。 这时,忽然有一只手伸过来,塞进狐狸嘴里,一点点挤开他的牙关。 “别咬这个……” 萧潇听到阮暮灯很轻很低的声音。 “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说完,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咬牙爬完了最后一米的高度。 当阮暮灯两手搭着一层的墓道,几乎是连滚带爬钻出去的一刻,他只觉得自己真的已经到了极限,几乎不能动弹了。 然而这翻板机关连着的可是触发机制不明的箭簇连弩。 几近脱力之时,阮暮灯勉强在耳鸣中捕捉到机栝摩擦的“咔哒”声,来不及起身,连忙搂紧狐狸,让身后背着的人贴着墙壁,狼狈地朝旁一滚。 两支箭贴着他的大腿打在了地上,最后一支斜斜钉透了他的小腿肚。 鲜血很快染红了他的裤子,阮暮灯却疼得叫都叫不出声音来。 他趴在地上,勉力想要挣扎起身,但眼前天旋地转,所见之物全都在飞快地旋转、扭曲、变形然后收缩,最后被彻底的黑暗所笼罩。 他终于晕了过去。 第99章、十、魂所依o8 天未亮之前,刚刚下过一场大雨。 入夏至今久违了一个月的干旱和酷热得以缓解,干裂的土壤被雨水浸透,枯黄的草木重新萌发出勃勃生机,空气里弥散着水雾与草叶混合后的特有清香。 阮暮灯立在梅花桩上,右腿作为支撑的重心所在,左腿一字马劈开举过头顶,两手握拳平举在胸前,颤颤巍巍地摇晃着,细细的汗珠从额头滑下,看起来很是辛苦地维持着不倒下的姿势。 梅花桩上的孩子,头发剃到贴着头皮半寸的长度,细胳膊细腿儿,身材还未开始长开,完全是四五岁稚子的模样。 只是孩子年龄虽小,态度却很端正,天蒙蒙亮时就换上练功服开始拉筋伸骨,然后就是长达一小时的练拳和站桩。 一张沾满汗水的青稚小脸,漂亮得如同精雕细琢的人偶娃娃,迎着初升的晨光,嘴角绷紧,眉心微蹙,表情非常认真。 “行了,时间到了,快进来吃早饭吧!” 一个身材健壮,长相英俊的中年男人推开屋门,朝院里的小孩喊道。 “哎!” 阮暮灯听到父亲的说话声,闻言回头,脆生生地答应着,从木桩上轻巧的跃下,扯过旁边架子上挂着的干净毛巾,一边擦着脸上的薄汗,一边小跑着一溜烟进了家门。 虽然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小小的阮暮灯心中总有种模模糊糊的念头,就是要珍惜和父亲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如果不这样做,等……之后,他会为此感到深深的遗憾。 ……可是,到底是等什么之后呢? 还没等啜着小米粥的小娃娃想明白这点,眼前昏暗的客厅和老旧的餐桌,以及桌子上放的装着咸菜、煮蛋和馒头的盘碟,都像蒙了一层雾气一般,一点一点渐渐模糊了起来。 等阮暮灯回过神来的时候,刚才还坐在他对面吃着早餐的父亲,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大人模样的哥哥阮靛仪。 “大哥……” 阮暮灯愣愣地盯着阮靛仪,开口叫了一声,声音却不再是方才清脆稚气的童音,而是属于青年人的,已经显出了成熟男性特征的磁性声调了。 “你怎么……怎么在这里……” 他低声呢喃着,只觉得脑中一片混乱。 潜意识中,阮暮灯似乎有种“哥哥已经不在这儿了”的奇怪认知,但是又说不清楚,如果大哥不在这儿,又应该到哪里去了呢? 就在他还搞不清情况的时候,坐在对面的阮靛仪忽然朝他咧嘴笑了笑。 要知道,阮暮灯的这位大哥和他年龄差距不小,在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负责教养他,平常总是端着长兄的架子,对待幼弟的态度也是严肃得甚至有些严厉的,对他露出笑容的次数,一年中也不过两只手的手指就能数得清。 看到大哥这不同寻常的,几乎可以用“毫无保留”来形容的灿烂笑容,阮暮灯又愣住了,只觉得脑海中越发迷茫,一切都充满了难以捉摸的不真实感,忍不住就本能地伸出手,想要去拉住对方的胳膊。 然而阮靛仪却站了起来,同时侧身一闪,轻轻巧巧就躲开了自家弟弟快要碰到他衣袖的手指。 “你该回去了。” 阮靛仪朝仰头呆呆望着他的弟弟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往前看去。 阮暮灯依言,也站起身,视线投向哥哥指给他看的方向。 他认出了,大约十米开外,那是他老家祖宅堂屋的正门,窄而低矮,其中三个角还钉着加固用的木条。只是此时这屋门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门扉,就那么大喇喇地洞开着,而且他一点都看不清屋外的景色,只能看到外头的一片茫茫白光。 “好了,快走吧。” 见弟弟呆立不 分卷阅读143 动,阮靛仪却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依然好脾气地笑着,开口催促道。 “……可是,我这是要去哪里?” 阮暮灯盯着那洞开的大门,觉得从哥哥口中说出的话像是处处都有玄机,怎么听怎么令人费解,简直就像是在跟他打着哑谜似的,他一时间根本不知应当如何应对。 “当然是去你应该去的地方。” 阮靛仪笑着答了一句,同时冷不丁伸出手,在弟弟肩膀上用力搡了一下。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大哥推了个趔趄,朝前踉跄了两步,不知怎么地,他和祖宅的小破门之间明明还隔着看起来足有十米的距离,可他竟然就这样两步就迈了过去,直接跌出门外。 炫目的白光立刻将他罩住,令他在一瞬间什么都无法看清。 下一秒,疼痛、耳鸣、高热、疲倦和虚脱感,种种不适都如同潮水一般,迅速回笼,硬生生将阮暮灯从那片茫茫不知今夕何夕的纯白世界里给扯了出来,他喘着粗气,挣扎着从昏厥中醒了过来。 阮暮灯睁开眼睛,只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在疼,连动一动手指都觉得非常困难。 他以半趴半侧躺的别扭姿势,闭眼又略缓了缓,直到思考能力逐渐回笼,再睁开眼时,视野也慢慢清晰了起来,他才咬紧牙关,扶着墓道的石壁,一点点挣扎着坐起身,先看了看怀里的狐狸和背上背着的萧潇的肉身,确定两者都没有被箭簇伤到之后,才查看自己脚上的伤势。 那支箭是从左侧小腿肚外侧斜斜插进肉里的,直接穿透了肌肉,从内测透出半个箭头来。 即便阮暮灯并不是专业的医务人员,也没有系统学过急救知识,不过他从小在山村野放着长大,又是练武之人,各种大大小小的伤口,他远比城市里养尊处优的同龄人见过的要多许多。 所以他自然知道,像这样的箭伤,是不能贸贸然就把箭给拔出来的,那么做只会撕裂伤口,造成更加严重的出血,所以只能先用匕首削断过长的箭尾,让小半截箭杆连同箭头留在肉里,等出去了以后再处理。 时间紧迫,阮暮灯迅速且粗糙地处理了一下伤口,撕开一条裤脚,截断了三分之二的箭尾,又用纱布将露在外头的箭身固定了一下,以期一会儿走路的时候,残留在肉里的部分不会将创口越扯越大。 做完这些之后,他又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萧潇。 刚才为了检查狐狸有没有受伤,他将萧潇从背带里整只掏了出来,这会儿还没塞回去。 对方倒是没有再闹腾,乖乖巧巧安安静静地窝在他的怀里,只是用牙齿牢牢咬着他背心的一块布料,任由他怎么安抚,就是死活不肯松口的样子。 虽然萧潇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但阮暮灯就是知道,自家师傅这是在替他觉得疼。 明明自己肚子上才开了个洞,丹田损伤、狐珠被毁,伤情比他要严重而且致命许多…… “……不用担心,我还撑得住……” 阮暮灯微笑起来,因高烧而滚烫的手指陷入白狐柔软的雪白毛发里,轻轻搔弄着萧潇的下巴。 他想起在他意识丧失的那段时间里,做的那个虽然混乱却无比清晰的梦——梦里有他最怀念的亲人们,还有哥哥在最后跟他说的话。 他要去的地方,确实不是这里。 “我说过,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见萧潇依然很不配合地咬着自己的衣服,阮暮灯干脆撕开背心,将那片早就被汗水浸透了的衣料,留给不愿松口的狐狸,然后将白毛团重新打包好,稳稳当当地揣回怀里,扶着墙壁站起身,拖着那条带伤的腿,一瘸一拐地,艰难地朝前走去。 &&&&&&&&& 周涵端了个小马扎,往一颗香樟树的树荫里一搁,然后一屁股坐下,斜斜靠着树干,目光呆滞地盯着数米之外那条隐藏在峡谷岩壁间的裂口,似乎正在魂游天外一般,面无表情,也看不出一点儿情绪。 阮暮灯带着变成了狐狸模样的萧潇,已经“进去”了超过一天一夜了。 无嗔、无痴两个和尚全是修为涵养都十分到家的大师,除了诵经念佛之外,几乎都不怎么说话,更不会主动和他谈论对墓中情况的猜测。 但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慢慢流逝,周涵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周围越来越凝重的气氛,留在外头等候的这些人,似乎都不相信阮暮灯和白狐还能囫囵个出来,更别提还能找回传说中的萧潇那具已经在地下呆了几百年的肉身了。 “来,周先生你也吃点儿东西吧。” 一个脸上还长着几点小雀斑的年轻小伙儿,给树下坐着的周涵送来了面饼和肉干,还有一罐未开封的绿茶,示意他随便将就一下填填肚子。 周涵从出神中回转过来,接过别人好意给他送来的食物,又低头看了看手表,才惊觉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快到下午两点了。 “这就、第二天中午了?” 他呆愣愣地朝那面带雀斑的壮小伙儿说道。 “嗯,时间不早了。” 那小伙子没听明白对方到底想说什么,只觉得这人长得虽然英俊,但此时两眼红肿、眼下青黑、脸色憔悴,下巴上胡子拉碴的,而且盯着自己的眼神看起来是那么的惶然又那么的无助,活像个和父母走丢了的孩子似的,竟令人不由得心生怜悯,于是忍不住温声劝慰了一句,“所以,你快吃点儿东西吧。” 周涵听到这话,眼眶不由得又开始发红发酸,水雾迷迷蒙蒙地聚集起来,如果不是正仰着头看人,眼泪怕是已经不受控制地直接滚落下来了。 “嗯,谢谢你……” 不愿意被陌生人看到自己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居然除了掉眼泪之外,什么都做不到的窝囊模样,周涵连忙低头,拆开油纸包,张开嘴,像是饿极了似的,大口大口去啃那干巴巴硬邦邦的杂粮面饼,表情狰狞地咀嚼了几下,再狠狠地咽下去。 不管别人怎么认为,但他说过他相信阮暮灯。 自从周涵这一年多以来,遭遇了那许多以前从来没有想象过的诡异奇遇之后,已经不止一次有人对他说过,他的八字和面相生来就很好,是大富大贵、平安顺遂的兴旺命格。 既然如此,那么他愿意将自己的运势分一些给那两师徒,只盼他们能逢凶化吉,安然度过这一劫。 正如此想着,他趁着旁边的小伙儿没注意的当口,抬头擦了擦挂着泪珠的眼角,眼睛的余光正正好对上那处山壁上狭长而黑暗的裂缝。 ——不是错觉,他看到有什么东西,似乎在洞口晃悠了一下,看起来应该是一只沾满了泥污和血迹的手! 周涵立刻大叫一声,一跃而起,随手扔掉手里的食物,跌跌撞撞地朝着洞口飞奔而去,一边跑一边语无伦次地大 分卷阅读144 喊大叫。 “我看到人了!出、出来了!他们还活着!!” 第1oo章、十一、心宅o1 阮暮灯揣着狐狸背着萧潇,在伸手勉力够到出口边缘的同时,就足下一滑,整个栽倒在地上。 虽然他人已经烧得迷迷糊糊,全凭一腔信念,和年轻强壮的身体底子撑到现在,其实神智早就算不得清醒了,不过阮暮灯在倒地的瞬间还下意识惦记着怀里的狐狸和背上的师傅,手肘护着身前,用肩膀着地,一侧的额头重重地磕在坚硬的岩壁上,根本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眼前一黑,直接就晕了过去。 他这一晕,就应了那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俗语。 背上大面积的二三度烫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已经感染化脓,毒素入血,外加长时间的高烧引起的脱水和电解质紊乱,还有左侧小腿上被箭簇穿透和拉扯的伤势,等周涵他们把人被抬回去的时候,林博士看着他的情况连连摇头,差点都忍不住要脱口说出“这人八成救不活了”这句判词了。 只是不知道是林医生家传绝学,真有肉骨生肌、妙手回春的医术,或是阮暮灯本人求生意志强烈到连牛头马面都拘他不走,还是去年被萧潇哄着喝下的那杯据说能保他五六十年康健的猴儿酒真有什么奇效,反正他在断续的昏迷和偶尔的清醒中躺了整整十天之后,居然硬是从“病危”里给挺了过来。 无论是中了降的白凤雏,还是伤势过重的阮暮灯,两人的情况都不允许他们继续留在那小山村里,所以林博士就做了主,将他们转移到了附近县城最好的医院,虽然条件和她平时任职的地方当然没得比,但起码比起在山沟沟时好多了。 这一天,阮暮灯终于从半昏半醒中迷糊状态中清醒过来,睁眼见到的,不是他心心念念的萧潇,反而是得了联络后,星夜兼程赶来照顾他的保姆兼助理3子。 这几日他的情况已经好转了不少,身上插的大大小小的管子差不多都拔掉了,只是背上植了皮的烧伤还没有全长好,人也只能趴着睡,一条毯子盖在腰间,裸露的背脊上盖满纱布和绷带,从缝隙间露出的皮肤,还能看到新生的通红皮肉和未脱的斑驳焦痂。 “唉,可惜啊,以后你有好长一段时间,上镜时连背都没法露了!” 3子给趴在床上的阮暮灯递了杯刚刚榨出来的新鲜橙汁,示意他用吸管慢慢喝,口中碎碎地说着话。 “你腿上的伤虽然很深,但位置和角度都不算要命,长好就没事了;比较严重的是你背上那几块烫伤,不过林医生说应该不会影响你背肌的活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至于那些伤疤嘛,虽然看着吓人,不过除疤祛痕的灵药各家应该都还是有些的,我以后求白奶奶讨些给你吧……” “咳、咳咳咳咳……” 因为之前插过管子喉咙有些损伤,加上昏睡太久没有自己吞咽的关系,阮暮灯喝第一口橙汁就被呛住了,咳得不行,连带着牵动背上的伤口,疼得他飚出来了。 “……萧、萧潇呢?”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连忙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行了行了快别折腾了,快趴好趴好!” 3子劈手抢过杯子,将人摁回床褥间,想帮他顺气,又不敢碰他都是纱布的背脊。 “萧潇他人也在这医院里,病房就在隔壁,魂魄也从狐狸身上移回自己肉身了,只是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活动,等你情况好些,我就带你去见他,这可总行了吧?” 阮暮灯睁着一双点漆似黝黑的眼,一瞬不瞬地盯着3子,“真的?你没骗我?” “我勒个去!” 3子被他气乐了,哭笑不得地骂了一声,“我骗你好玩儿吗?当然是真的啊!” 听了这话,阮暮灯才总是稍微放下心来,不再纠缠,乖乖配合着3子,以趴着的别扭姿势慢慢喝完橙汁,又啜了几口掺了肉糜和杂菜的稀饭,不久就又困意上涌,抱着枕头再度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 又过了整整两周,阮暮灯的伤势终于恢复到能让他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拄着拐杖慢慢走动了。 这期间不少人来看望过他。 无嗔、无痴两位大师先前留在村里善后,直到此时才把手尾收拾干净,两人回去前特地来看了看阮暮灯,赠给他好些密不外传的灵药,都是他现在的伤情用得上的。 白凤雏身上的降头虽然解了,但这前前后后的变故对她身心的打击都很大,而且她使用北极监鬼印时伤了心脉,又立刻被亲弟弟下了损伤经脉的邪降,双层透支下,身体实在撑不住,已经决定先一步回白家休养去了。 临走前,这位长相与“白意鸣”有六七分相似的美人也来了一趟,她站在床边,脸色苍白似雪,一双深邃的美眸盯着依然卧床不起的阮暮灯,幽幽地叹息一声,表情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留下一句“多保重”就离开了。 而周涵则一直没走。 他推了之后两个月的通告,以陪护之名留了下来。 经过这许多事后,这个从前性格开朗不羁,甚至有几分天真的大男孩,一夕间成长了许多,从神情到举止都变得成熟稳重了,还帮着3子做了公关,将阮暮灯受伤这事,在媒体面前掩饰糊弄了过去。 等到阮暮灯可以下床走动之后,3子就信守承诺,带他去看了心心念念了许久的萧潇。 果然如同3子说的那样,萧潇确确实实还“活”着。 “我已经将他丹田里的功德之力拔除,封在一座象牙塔里,让无嗔大师他们给带回佛门去了。” 林医生一边将他们引进病房,一边解释道:“萧潇的魂魄也很顺利地回到了原本就属于他的自己的肉体里,生命体征都已经恢复了,应该算是还魂成功了。” 原本那具躺在墓室墙角,冷冰冰的、没有呼吸和心跳的“尸体”,现在睡在单人病房雪白的被褥间,身上连接着监护仪,老旧的仪器屏幕上,最显眼的心电图一栏,每分钟七十次左右的波形正规律地跳跃着。 “他……为什么还没醒?” 阮暮灯拄着拐,一步一瘸来到床边,低头弯腰,轻轻撩开萧潇颊边黏着的一缕长长发丝,确定掌下覆盖的脸庞有温度有气息,属于一个活生生的人最后,悬了这许多时日的一颗心,才沉甸甸地落回了肚中。 “因为他现在三魂虽在,但缺了一魄。” 林医生有些刻意地咳嗽了一声,错开视线,假装自己没看到面前这小年轻明显太过情意绵绵的,完全不符合他弟子身份的暧昧举动。 “缺了一魄?” 这个回答实在太超乎所料,阮暮灯倏然回 分卷阅读145 头,看向身穿白大褂的黑长直美人,脸上满是惊诧。 “嗯,他七魄中缺了一魄伏矢。” 林医生点了点头,语气肯定地说:“一般人缺一魄大概早就疯疯癫癫、痴痴傻傻的了,不过萧潇他本来就是使用过移魂术的人,而且修为与凡人不同,平常看不出来,但还魂之时,却和普通人一样,因魂魄不全而无法阴阳归体、灵肉相合,所以才到现在都还醒不过来。” 《孔颖达疏》有云曰: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所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故三魂与七魄各司其职,分主肉身五感、智慧、运动、生育与七情六欲,彼此又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也就是说,想要萧潇醒过来,就必须把他少的那一魄找回来?比如……比如叫魂什么的?” 一同跟来的周涵这回倒是听懂了。 即便他是在从小在欧洲长大被戏称“香蕉人”的海归,只要是在有华人的地方,就没可能从未听说三魂七魄这说法。 而且周涵混迹娱乐圈这些年头,拍过的戏不少,里头恰好就有演过“叫魂”的,当时他还特地上网搜了一下,看看这个习俗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听美人医生这么一说,立刻就联想到了这一茬儿。 “对,确实是要想办法找回来。” 林博士说话也不拐弯抹角,回答得很是干脆。 “不过问题是,我们谁也不知道萧潇这一魄到底是怎么丢的,又是什么时候丢的,就更别提是在哪儿丢的了。” 说到这里,林医生停了下来。 她其实还有一个“况且”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萧潇丢的一魄,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缕残魂,本身无知无觉,又没有自保之力,在世间游荡的时候,保不住就被什么阴邪之物给随口吞了,时间一长,哪里还能找得到呢? 第1o1章、十一、心宅o2 “难道就真的没别的办法了吗?” 周涵亲眼看着萧潇在自己面前被“白意鸣”在肚子上开了窟窿,又见识过阮暮灯背着一人一狐从鬼门关里爬出来的模样,实在没法眼睁睁看着他们之前的努力就这样全都白费了。 他瞥了瞥神色阴郁的好友,又扭头朝梳着马尾的白袍美人追问道: “怎么都好,林医生,求求你了,能不能想想办法,帮肖潇找找那丢了的一魄?” 林医生没有立刻回答。 她沉吟片刻,目光在阮暮灯、周涵和3子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转到安安静静躺在床上的萧潇那里。 “好吧,我可以试着找一找,但是不敢保证能不能找到。” 林医生出身于一个传世丹药世家,据说祖上族谱能追溯到东晋时葛洪葛真人的族侄葛郇,后来经历千年时代变迁,他们林家这一分支在建国后迁居到广西,以医术和通灵在业界名声极响,专擅破降驱蛊和招魂问灵之术。 身为族中这一辈中水平最拿得出手的长女,林医生自然自问本事定然不会坠了他们林家“鬼仙”的名头。 但说实在的,她擅长招魂是一回事,能不能招到萧潇那不知何年何月去往何方的一缕游魂,却实在不是她能承诺的。 不过既然连周涵这个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都来问她了,林医生想了想,觉得也确实可以姑且一试。反正她没把话说死,不管能不能找到,就权当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说干就干,林医生当场掏出一个小笔记本,把自己需要材料列了张清单给3子,请他帮忙准备周全了。 3子仔细一看,都是些朱砂黄符香炉线香红绳摇铃一类的常见材料和法器,唯一特殊些的是五面分别画着五岳真形图的令旗,这些东西只要给他两小时,他就全能布置妥当。 不过现在可是大早上十点刚过,就算3子紧赶慢赶立刻备好,除非是存心想把那缕幽魂生生晒化,否则肯定没有人会在烈日当空的大中午施什么招魂术的,所以几人约好了,等今晚午夜子时再试。 因为魂魄脱离人的肉体之后,就是离阳幽虚,是以属于阴物,最忌生人阳气冲撞,所以周涵一个阳火旺盛的二十出头的壮小伙儿,自然被林医生勒令不得在现场围观。 至于阮暮灯,虽然是阳气更旺的童子身,不过考虑到他是正式行过拜师礼的萧潇的记名弟子,和他家师傅有一种天然的亲近,而且两人关系亲厚至此,不让他在场,显然也说不过去。 于是林医生只能用礞石粉加了些炮制过的螺壳粉末,给他做了个掩饰阳气的符包,让他佩在胸前。 至于她自己和3子,一个是未婚的女子,一个是靠月华修炼的刺猬精,体质反而正好适合这样的场合。 毕竟这次降墓之行生病和受伤的人不少,他们干脆包下了县城医院住院部的这最高一层,值班的医生护士也是打点过的,所以这会儿无论在病房里怎么折腾,只要不弄出拆房子的动静,就不会有人闯进来。 此时病房的门已经从里头牢牢反锁,又拉了电闸,整个屋子黑灯瞎火,连盏应急灯都没亮,只在墙脚点了几支白蜡烛当照明。 不过病房的窗户却是洞开着的——照林医生的说法,等会儿出外寻魂的使者和接引回来的残魄都要从窗户这条路出入,为了减少障碍,她还干脆让人把窗帘都给卸了。 萧潇的病床已经被众人移到了房间最中央,周围一圈用礞石粉画了许多横七竖八的白线,乍看上去跟《钢之〇金术师》里的炼成阵似的,不过上头写的不是希腊符号,而是云篆体的四境通冥咒。 五面分别描绘五岳真形符纹样的令旗,按照东泰、西华、南衡、北恒、中嵩的布局插好在阵中,病床前方则拉了三根串着许多符纸的红线,正中间铺着一块黄底绸布,上面摆上一只三足黄铜香炉。 林医生换下了平日里黑套裙加白大褂的装扮,穿上一身灰色的道袍,头发挽了个道姑髻,一手摇着铃铛,一手挥舞沾了符水的槐枝,迈着罡步,在床前走了一个来回。 接着她用湿润的槐枝,飞快地在萧潇的前额画了个符,随后点燃三柱线香,端端正正供奉在香炉中,等烟气腾起之时,再点燃一张符纸,投进香炉之内,同时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低低念诵经文。 在清脆而延绵不接的铜铃声中,咒符燃尽,线香烧出的烟雾颜色,也肉眼可见的发生了改变。 只见那三缕细细的青灰的烟气无风自动,盘旋着缠绕成一束,顶部缓缓转变成烟黑色,又逐渐显现出一只蝴蝶形状的昆虫轮廓来。 很快的,“ 分卷阅读146 蝴蝶”成形,从线香烧出的烟中飞出,烟气又由黑转灰,重新分开,变回原本纤细飘渺的三缕了。 阮暮灯站在稍远处,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医生的施法过程。 仔细看来,那只从烟气间飞出的昆虫,虽然翅膀像蝴蝶,但胸腹肚子与触角又都更像一只蛾子,它的翅膀是泛着一丝幽幽荧光的纯黑色,上头带着弯曲盘缠的明显白斑,左右合起来的时候,恰似一个骷髅的形状。 这似蝶似蛾的昆虫,翼展足有成年男性的巴掌大,这会儿正应和着林医生的铃声节奏,轻拍翅膀,绕着床上睡着的萧潇,晃晃悠悠地飞了两圈。 然后它便扑扇两翼,找不着方向似的,在房间里又绕了几圈,却就是不按林医生先前所说的那样,从窗户飞出去找萧潇的残魄,最后干脆直接落到阮暮灯肩头上,拍了拍翅膀,就散成了一把灰烬。 “……这是怎么回事?” 3子看看左肩上落了一撮灰的阮暮灯,又看了看身后还在摇着铃铛的林医生,表示对这个状况感到十分茫然。 “奇怪了,彼岸蝶竟然飞不出去……” 林医生停下摇铃的动作,蹙起眉,跟3子一样,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连她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要知道,她使的这个招魂术,已经是流传至今的各地方术里,可以算得上最厉害的几个之一了。 就算真如她猜测的最不幸的一种可能性,萧潇早几百年前就把他的一魄伏矢给丢在什么深山老林里,经过这许多年的岁月变迁,早就啥都不剩了,那彼岸蝶即便找不到,也应该会循着令旗上的五岳真形纹指引,在高山大川中漫无目的绕上一路,直到香火烧尽才会散去形迹才对。 “我也不知道。” 林医生倒是个坦白实诚之人,也没费心想托词掩盖她的术法莫名失效的事实,非常老实的回答道: “这次应该算是失败了,至于为什么,我现在一时半会的也说不清楚。你们等我琢磨琢磨,明天再换个法子试试。” 失败的招魂术之后,三人迅速把房间收拾了一遍,还原成原本病房的布置,就准备散了。 “阿阮,你不回自己房间吗?” 3子站在门口,回头看向还留在房间里的阮暮灯。 青年已经拉了把椅子坐在床头,正半侧身朝向长睡不醒的萧潇,跟看不够似的,两眼一错不错的盯着人瞧。 “你背上和腿上的伤都还没好利落,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嗯,我再坐一会儿就回房去。” 阮暮灯嘴上答应着,却连脑袋也舍不得转一下,只伸手牵过自家师傅的一只手,攥在掌心里,细细地摩挲着。 这是他久违的,能够接触到真正的、还活着的萧潇的机会。 他紧紧握住的这只手,白皙、温暖、软滑,分明是属于男人骨节的轮廓,但五指纤长柔软,贝壳似的指甲盖过指尖,非常漂亮。 漂亮到,令他握住了,就再也不愿意松开。 见劝不动阮暮灯,3子也懒得勉强,耸了耸肩膀就自己回去休息了,走时还贴心地替他们关好了门。 听到门扉合拢到“咔哒”声,阮暮灯长长的、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萧潇……” 他俯下身,声音暗哑地叫着对方的名字。 “你到底,怎么样才能醒过来?” 阮暮灯低声问着,一只手握紧萧潇白而柔软的手掌,另一手顺着他脸颊的轮廓,从额头一路轻抚到微微张开的淡色双唇。 “你以前说过,养个徒弟,就是要给你养老送终、扶棺摔盆的。” 他低下头,鼻尖贴着自家师傅的鼻尖,长长的睫毛垂下,两眼瞳孔隔着一层雾气,迷蒙地映着萧潇疏朗俊秀的脸庞。 “如果你一直都像这样不肯醒来的话,我就一直陪着你,一直照顾你……” 他的长睫微微颤抖,一滴泪水坠落,滴在了自家师傅紧闭的眼皮上。 下一秒,阮暮灯的嘴唇,温柔而坚定地贴上了萧潇的唇瓣,沿着那柔软的轮廓,一寸一寸地细细摩挲,又像品尝最甜美的糖果似的,伸出舌尖缓缓舔舐,直到把那两瓣颜色浅淡的嘴唇亲吻到绯红湿润为止。 “……这样,也算是一生一世了吧?” 第1o2章、十一、心宅o3 就这么一耽搁,很快时间就又过了半个多月。 阮暮灯的脚伤已经恢复到了行动无碍的程度,背上新植的皮也都愈合了,焦痂落尽,只是留下斑驳纵横如网格状的瘢痕,一时半会儿还消除不了。 这三个星期时间里,林医生又66续续试过了其他几种招魂术,不过依然没能找到萧潇丢了的那一魄伏矢的下落,不得以只好认栽,坦言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于是这一天,几人聚在一起商量了一番,都觉得既然阮暮灯的伤势已经无碍了,萧潇他们又没办法弄醒,继续留在这间医院里也没什么用处,而且林医生一个大忙人,也实在不能在这小县城里耽搁太久,于是干脆决定给两人都办了出院,各回各家自行休养。 3子之前替阮暮灯拟定的说辞,是在山区拍摄这次秦岭暴雨泥石流灾害的记录片时,不慎摔落以致受伤。 这段时间他已经用阮暮灯的微博账号各种报过平安,证明人还好好活着,并没有和当年《秦岭诡墓》的女二号宋蕊那样,死于所谓的诅咒。 不过理所当然的,以阮暮灯的伤势,还有萧潇还睡在床上的植物人状态,这刚刚蹿红的小鲜肉一时半会的肯定没法也无心工作的。 就连已经热播的电视剧《喋血警戒》,身为男二号的他,也与最近剧组主创人员频繁的宣传和曝光完全绝缘了。 不过3子对这些事儿并不很在意,反正阮暮灯一开始进娱乐圈初衷,不过是为了找寻他大哥阮靛仪的下落,现在既然已经找到了——哪怕找到的是一抔骨灰,他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 之后的事情,他要是愿意继续在这一行干下去,那么3子自然乐得继续给他当助理,要是真打算一直陪着昏迷不醒的萧潇当一个二十四孝的好徒弟,那也随他高兴就好。 而且比起阮暮灯受伤暂休这事儿,要怎么解释“白意鸣”忽然人间蒸发的事,才是他们星曦事务所现在面临的最大难题。 3子站在一楼出入院处的窗口前,一边给阮暮灯和萧潇办理出院手续,一边头疼地揉了揉额角。 尽管他是一只刺猬精,但他修的是入世之道,而且毕竟也姓白,自家祖奶奶又和白氏一族有数百年的出马情分在那儿。 白家下一代家主的孪生弟弟竟然一出生就死了,其肉身早被降术师夺舍,而且一潜伏就是三十多年的事实,即便3子当时并不在 分卷阅读147 场,只是听说了“白意鸣”的真实身份之后,也感到了极大的冲击。 而且更令他头疼的是,那混蛋这些年来还毫无“三年又三年”的卧底反贼自觉,日子过得相当高调,都混到了双料影帝、全民眼熟的地步了,这毫无预兆的突然跳反,然后音信全无,只留下无数烂摊子,偏偏还要他们这些人费尽心机去想法收拾…… 3子一边想着,一边咬牙切齿接过收费处给他打印的清单和发票,然后转过身,表情狰狞地大力踏着楼梯,回到阮暮灯的病房。 “手续都办好了,车就在楼下等着,咱们这就走吧。” 阮暮灯正将依然无知无识的萧潇抱坐到轮椅上坐好,闻言朝3子点点头:“好的,走吧。” 说完他回头,当着3子的面,俯下身在自家师傅唇角亲了一口,对他说道:“我们回家。” 不过他们并没有回到a市萧潇和阮暮灯先前住的别墅,而是转道j省,回了萧潇的师门所在。 3子还有别的事要忙,把两人送到山下,就开着车折返了,剩下上山的一段路,是阮暮灯背着萧潇,一级一级爬上石阶的。 其实对阮暮灯这自小习武的练家子来说,负重一百三四十斤走山路,虽然算不得轻松,但也着实称不上十分困难。 只是他毕竟刚刚从重伤中恢复,这些时间以来又疏于锻炼,体能确实大不如前,走到大半时,已经感到了两脚虚浮、气喘吁吁,几乎快要迈不动步子了。 阮暮灯把软绵绵趴在背上,已经快要滑下去的萧潇朝上用力颠来颠,抬头看向高处已经隐约可见的“知了观”的青瓦屋顶,脑海中不由得回忆起两月前,将这个人从蒋真人墓里捞出来时的情景。 虽然当时阮暮灯因为伤口发炎烧得头脑昏沉,全凭着一腔执念坚持到最后,过程其实已经十分模糊了,但想必也是像现在这样,明明觉得自己快要走不动了,依然背着这个人,一步步地朝着目标而去…… &&&&&&&&& 知了观依然和几个月前一样,没有半个香客,院里屋里都显得十分萧条冷清,除了管事儿的黄伯和他夫人,就只住着一个右臂残疾的小刺猬精拾壹。 因为早得了联系,三人看到被阮暮灯背进门的萧潇时,倒也没有表现出特别惊讶的样子,只是满满的担忧和欲言又止写在脸上,却忍着什么也没多问,只引他们进了早就收拾出来的厢房。 虽然黄伯给阮暮灯安排了单独的房间,就在萧潇的厢房隔壁,不过青年这些天早习惯了陪在自家师傅身边,凡事亲力亲为,把人照顾得无微不至,于是也不打算回自己房间,直接在萧潇床边的一张矮塌上铺了被褥,平常就在这儿睡了。 两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在山上住了三天。 白日里阮暮灯就服侍着床上昏睡不醒的人,闲暇时帮着黄伯两夫妇打理道观后头的菜地和鸡舍,晚上就搬了书房里一摞摞的古籍来,就着有些昏暗的油灯翻查招魂引魄的线索。 还在医院的时候,虽然林医生没能成功寻回萧潇丢失的那一魄,但有一次施法之时,她看着米盆里直立不倒的筷子,略带惊讶的“咦”了一声。 当时她用的是民间十分常见的“问米术”,许多自称神婆、灵公的民间通灵者,也时常会用这个方法替人问事寻物、指点迷津。 “问米”的施术手法也很简单——在一碗米上插一根筷子,念咒请来某位祖先或者一方土地,然后问祂你想知道的事情,通过观察筷子直立、倾倒或者在米上画出的痕迹得到想要的答案。 林医生的“问米”,问的是“萧潇丢失的那一魄伏矢是否还在世间”。 原本她是抱着若是得了否定的答案,就不必再费心费力继续折腾了想法,才会有此一问的,没想到筷子竟然稳稳地立在了米上——这意味着,虽然她怎么招都招不来,但萧潇丢的一魄,却依然存在得好好的。 事后林医生当然实事求是的把这个答案告诉了阮暮灯。 青年听完以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暗暗抱着哪怕翻遍天下典籍,也绝对不会放弃的念头,选择了带着萧潇回到师门所在的知了观中。 这日傍晚,阮暮灯扶着萧潇靠着软枕在床头坐好,自己则侧身坐在床沿上,端着只白瓷碗,给这睡不醒的人一小勺一小勺的喂用肉汤炊熟的鱼茸杂草粥。 虽然因为魂魄不全不能苏醒,不过基本的求生本能还是有的,萧潇吃喝的时候都挺乖的,东西喂进嘴里就老老实实咽下去,给什么就吃什么。 不过大约是吃了两个月的汤水稀粥的缘故,阮暮灯总觉得,萧潇看起来似乎比他在墓中找到他的肉身时瘦了一整圈,手腕握在掌心,都觉得伶仃得可怕。 不过阮暮灯对此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变着法子熬煮些有营养又好吞咽的食物,每天四顿的喂,尽量让他多吃一点儿。 正喂着饭的时候,外头传来了几声断断续续的叩门声,然后门板被人推开了一条缝,一颗小脑袋伸了进来。 门外探头探脑的正是刺猬精小拾壹。 他还留着那短的只剩一头青色毛茬的发型,圆脸圆鼻圆嘴唇,整张脸就像个桃粉色的包子。 “怎么了?” 阮暮灯放下手中只剩了个底的粥碗,一边给歪在床头的萧潇擦了擦嘴,一边柔声问门外的小刺猬。 大约是因为上次捉弄他留下的龃龉还没消除,拾壹这些天一直都故意躲着阮暮灯走,几乎从来不主动出现在他面前,现在会自己跑来敲门,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小拾壹并不回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杵在门外扭捏了好一阵,才忽然快步冲进房中,将单手抱在怀里的什么东西往床边的矮几上一搁,又扭头往外跑去。 “这个给你,试、试试有没有用!” 娃娃脸的刺猬精扒着门板冲阮暮灯凶巴巴地喊了一句,接着便风一般逃跑了。 他留在茶几上的,是一只白底蓝花的瓷枕。 阮暮灯借着摇曳的烛火,默默地盯着那瓷枕看,一时间搞不清小拾壹给他这东西的意思。 质地细腻的纯白瓷胎捏成马鞍形,上面用青花色勾勒出青山绿水与飞鸟孤舟,笔法舒展,意境高远,虽不是出自什么名家之手,但自有一番天高海阔、我自纵横的写意气魄。 这正是他先前睡过的那只能引人入梦的游仙枕。 阮暮灯蹙起眉,思考了好一阵子,突然一拍大腿,像踩了电门似的一跃而起,两步奔到墙角堆起的书摞旁,埋首其中翻找起来…… 第1o3章、十一、心宅o4 是夜,阮暮灯做好准备之后,就再次枕上了那个白瓷青花的游仙枕。 他明明觉得自己不过才刚合眼的功夫,似乎还未 分卷阅读148 曾入睡,但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不再好好的睡在床上,而是穿着t恤和居家裤,光着脚站在了一片草地上了。 有了上两回睡游仙枕的经验,他这回倒是十分淡定,半点不觉得吃惊,只是四下里环顾起来,好确定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从视角的落差来看,阮暮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在一片倾斜度和缓的山坡上。 脚下草地郁郁葱葱,杂草野花盖过了他的脚背。坡上有大片的竹林,错落有致地朝着远处延伸到视线不及的范围之外。竹林前有一株盛开着红紫色绒状花的合欢树,树冠繁茂如盖,树干足有两人合抱的粗细,树下堆了浅浅碎碎的一层紫色落英。 合欢树后头,有一间小小的院落。 说是院落,其实不过是简陋的篱笆墙圈出一片小地方,里头盖了间茅房,连扇蓬门都没安,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敞着。 阮暮灯没有急着朝那小院走。 他睡下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的时刻了,不过来到这儿之后,天色却还亮着,虽是阴天,看不到太阳的位置,不过从模模糊糊的树影来看,约莫是下午两三点的时间。 有微风流过,带着野地里特有的草木气息和微微的湿意,从皮肤感觉到的温度来判断,应是春末夏初的时节。 ……所以,这到底是我的梦境,还是萧潇的梦境呢? 就在他一边打量着身处的陌生环境,一边琢磨着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声。 那是萧潇的嗓声! 阮暮灯立刻拔腿跑下山坡,朝着声音的方向奔去。 山坡侧面,是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河,此时有一个人半侧身背对着他的方向,正站在齐腰深的河水里,手搭凉棚状搁在眼前,朝河流下游方向眺望。 “萧潇!” 那背影的线条轮廓实在太过太过熟悉,阮暮灯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 站在河水里的人听到青年的声音,显然是吓了一跳,身体明显的一震,猝然回过头来。 那人确实是萧潇,但又不是阮暮灯一直以来习惯的模样。 虽然依旧是二十四五岁的年纪,五官长相一模一样,但他留着一头乌黑的过肩的半长头发,已经被河水浸透了,碎发一绺绺湿漉漉地粘在略有些瘦削的脸颊上,身上松松垮垮的套着件月白色的内衫,轻薄的布料吃饱了水之后,紧紧贴在身上,透出内里肌肤的肉粉色来。 “你站在水里做什么?” 阮暮灯快步走到河边,接着淌下水,很自然地朝萧潇伸出手。 萧潇愣了愣,表情略过一丝迟疑挣扎,犹豫片刻,才伸手回握住阮暮灯的手掌。 “我想洗衣服来着,但外衫飘走了。” 他一边跟着阮暮灯往岸上走,一边不舍地频频回头,望向下游方向,百米开外,确实还能隐约看到河面上飘着一片灰褐色的什么东西,正随着水流越冲越远。 “我就这么一件替换的衣服……” 萧潇嘟嘟囔囔地低声抱怨着。 阮暮灯没有接话,只是觉得有点儿好笑,唇角勾起一个明显的弧度,更加用力地握住了对方的手。 “我说,你到底是谁,又是怎么进来这里的?” 两人沿着山坡一路往上走,朝着建在合欢树下的小院行去。 走到半途时,萧潇盯着阮暮灯紧紧攒着他手掌的那只手,姿态是那么的亲密又自然,仿佛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动作似的,就差没十指相扣了。 “你一点都不记得了?” 阮暮灯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萧潇。 他比萧潇略高一些,从这个角度看人的时候,长长的眼睫扑闪着垂下,半掩住一双漆黑似墨的眼瞳,看上去有种属于大男孩的纯挚又委屈的感觉。 萧潇只觉得心头莫名一软,酸酸涨涨的,让他忍不住很想伸手摸一摸这人的头发。 “嗯,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了,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萧潇抬头与阮暮灯双目对视,答得很坦然。 “你在这儿多久了?” 阮暮灯紧盯萧潇的脸,看不够似的贪婪地瞧着。 他已经许久没见过这人醒着时的一颦一笑了,太过想念,以至于想得他心都疼了。 “前后得有两个多月了吧……” 萧潇侧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 “我走不出去,除了你之外,也一直没有其他人来过,所以,我猜想,这地方是不是某种阵法形成的空间或者幻境……” 他说着,目光在阮暮灯身上仔仔细细扫视了两圈。 “至于你嘛,原本我猜想你究竟是那布阵之人,还是和我一样被困在这里了,不过……” 萧潇轻笑着,身体忽然前倾,鼻尖贴上阮暮灯的脖颈,用力嗅了嗅。 “你身上有股我觉得非常熟悉的味道,简直就像另一个我似的……” 他湿滑的长发垂到自家徒弟的锁骨上,和吹拂在颈间的温热鼻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阮暮灯不由得全身一颤,攥紧萧潇的手掌,打了个哆嗦。 “所以,我猜,你不是布阵者,也不是受困者,而是专程来找我,要带我出去的,对吧?” 阮暮灯的喉结翻滚了一下,控制不住地伸出手,将面前的人猛的圈进了怀里。 湿透的身体入怀,很快就濡湿了青年身上薄薄的夏季t恤,两人的体温透过湿衣互相熨烫着,让阮暮灯明知道此时是在梦境里,依然难以克制那直击灵魂的强烈战栗感。 “……先回屋里去,你得换件衣服。” 抱了许久之后,阮暮灯松开一脸茫然的萧潇,努力克制着亲吻对方嘴唇的冲动,只低头用脸颊在他滴水的额角蹭了蹭。 “等会儿我会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 &&&&&&&&& 萧潇这些日子住的小茅屋,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一点儿不夸张。 大约只有十来平米的屋里,中间用一扇歪歪扭扭的竹屏风隔出里外两个空间,靠门的一侧放了一张原木色的粗糙桌子并一张瘸脚椅子;靠窗的一侧则放着一张窄窄的矮榻,榻上铺一张凉席,一床薄毯没有叠起,就那么胡乱团在床尾;除此之外,门边墙角还放着两只箱子并一个装水的大陶罐,就是这间屋子里全部的家什了。 看样子,这些天来,萧潇过得不仅寂寞,还非常清苦,但瞧他神情淡然自若的表情,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反而十分怡然洒脱的模样。 他在竹屏风后把身上那套湿透的中衣脱了下来,换了件同样颜色款式的干衣服,连衣袋也懒得系规矩,就那么松松的在腰间绑了个活结。 然后他把那瘸腿的椅子拖到床榻边上,示意阮暮灯坐下,还特地提醒了一句不太稳得轻一点,然后自己大爷似的往 分卷阅读149 榻上一歪,一双长腿交叠起来,朝青年笑笑,示意对方可以开始说了。 于是阮暮灯捡着重点,将自己是他记名弟子的身份,还有他现在还魂到了本体肉身之上,却因为缺了一魄,一直沉睡不醒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唔,所以你的意思是,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处在魂不附体的状态,而你这是进了我的识海之中,直接在和我的神魂对话啰?” 尽管萧潇似乎不仅不记得阮暮灯,甚至连关于师门和萧宁的记忆都十分模糊混乱,但以前学过的知识还是在的,而且理解能力和推理能力依然和从前一样优秀。 “不过识海是神魂驱使之中枢,没有一定修为的人,连自身识海都难以掌控,就别说主动与另一人意识相通了。” 萧潇说着,用充满玩味的眼神,缓缓扫视这自称他徒弟的青年俊美如玉的一张俏脸。 “我看你也不像练过‘天眼通’一类的能力,所以,你是怎么进来‘这里’的?” 这个问题,萧潇在回屋的路上已经问过一次了。 阮暮灯认识了他这么久,自问已经相当了解他的性格——其实他的师傅心里门儿清,从来都很不好糊弄,有些时候他不刨根究底,是因为他对你信任,所以才不深究罢了。 因此面对萧潇的再次追问的时候,阮暮灯也没打算隐瞒,老老实实的就全交代了。 “我是用游仙枕进来的。” 他回答,看向榻上翘腿半躺着的萧潇。 这人头发还湿着,散乱地披在肩上,全身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衣带系得快要松开,里头连条亵裤也不穿,一双雪白修长的大腿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晾着,坦然得一点不像对他这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有分毫戒备的样子。 “虽然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但你的收藏里面,有一个游仙枕,据说‘枕之寝,则十洲、三岛、四海、五湖尽在梦中所见’,我以前也用过……” 一抹嫣红的血色顺着他的耳廓爬上脸颊,阮暮灯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语句不自然的打了个结,停顿片刻,才继续说道:“确实是有令人神魂在梦中游弋仙境的能力。” 第1o4章、十一、心宅o5 “嗯,我知道游仙枕是什么东西,不过这和你能进来我的识海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要告诉我,我不过只是你的梦境之物?” 萧潇朝阮暮灯挑挑眉,似乎对这个自称他徒弟的家伙,竟然用这种讲古教书似的语气跟他说话感到很是有趣,忍不住调侃道:“我不是你师傅吗?你平常跟我说话的时候,也是这么没大没小的?” 阮暮灯没管他这打岔,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继续解释下去。 “我在《上清纂异录》里,看到一段唐代玄宗年间关于游仙枕的记录,大约是说,有宋州睢阳郡夫妻,丈夫是个贩卖南北杂货的行脚商,妻子则每日做炊饼补贴家用。有一次这货郎外出回家,收了一只做工精巧的孩儿枕,宽足可容两人同枕,于是夫妻两当晚就用了。结果当天晚上,货郎梦见自己成了个立了大功的名将,身处长安宫宴之中,身穿锦袍头戴高冠,吃着御赐珍馐美味,赏着台下轻歌曼舞,一时间风光无限。” 不知萧潇是没看过还是忘了,像是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的样子,听得很是认真,也没有开口打断阮暮灯的讲述。 “在就他吃得酒酣耳热之时,御座上的玄宗忽然开口,说指一位公主给他当妻子,随即就有一盛装云鬓的女子,绕过屏风后款款行来——他定睛一看,那满头珠翠的华服公主,竟然就是他每日在家和面炊饼的妻子。” “哦?” 萧潇津津有味地摸了摸下巴,两腿无意识地从交叠换成侧弯,衣摆又不受控制的两侧滑开了一截。 “然后呢?” 阮暮灯很想拉过榻尾的毯子帮他给盖上。 “之后那货郎就醒了,他没有变成高官厚禄的大将军,睡在身边的妻子,也不是什么金枝玉叶的公主。不过……”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这时他的妻子也醒了,睡眼惺忪地看了卖货郎一眼,抱怨说她刚才梦见自己当了公主,还要嫁给个大将军,结果到头来,那所谓的将军,竟然还是他这镇日里不着家的卖货郎!” 萧潇的手指在下颌处摩挲了两下,“这么说来,这两夫妻是进入了同一个梦境里头咯?” “正是这样。” 阮暮灯点点头,“所以,我就想试试,看用同样的方法能不能成功与你的意识见面。” 他说着,伸出手,露出掌心里一个朱红色的符咒。 “当然,我没有把握光靠游仙枕到底能不能成功,所以还从古书里找了个据说能通达神魂的‘灵犀符’,依样画葫芦描在我们两人的手心里,所以,我也不敢说到底是哪一样举措起效了。” 萧潇见了阮暮灯手心里的灵犀符,立刻摊手去看自己掌心,果然看到一个与自家徒弟那个极其相似,却恰好互为镜像的咒符,看似用细狼毫沾着朱砂写成的,用手指搓揉却蹭不掉,而且这东西,他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分明还没有出现。 “灵犀符顾名思义,正反两符互为表里,必须要在紧密契合的时候,才能通灵犀连神魂。” 萧潇握了握手,将那火红的符咒掩进拳心。 “所以,照你的意思……现实中的我们,是睡在同一个枕头上,而且画了灵犀符的手还紧紧扣在一起?” 说到这里,他停了话头,来了个意味深长的停顿。 “你确定咱俩现在睡的地方,不会有其他人闯进来吧?” 萧潇挑起眉,琥珀色的眼珠从狭长的眼尾处睨了阮暮灯一眼,“要不然,你好好一个帅小伙儿,肯定非得落下个分桃断袖的名声,以后也别指望能娶得上媳妇儿了。” 虽然知道他面前的这个萧潇,不仅魂魄不全,而且还记忆不清,但听到对方用“娶媳妇”来调侃自己,阮暮灯还是觉得胸口隐隐有些酸涩。 他心想,自己对这人的心意,别说3子、周涵这些相熟的亲友,这几天下来,怕是就连黄伯两夫妻和拾壹那只小刺猬,都早就粉白墙上贴告示,一清二楚了。 看到自家徒弟没有接他的打趣,反而不知道为什么,露出一丝不甚明显的落寞难过来,萧潇就也不再提这茬儿,话锋一转,问了另外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 “你既然能进来,那么有没有方法,能把‘我’也一起带出去?” 他指了指自己。 所谓“离魂”状态,指的便是灵肉分离,以至于三魂七魄无法正常指挥身体行动,而使得人被动处在要么疯疯癫癫、要么高热谬语、要么昏睡不醒的状态。 而灵肉分离的时候,有些 分卷阅读150 人是俗话里所说的“出窍”,即魂魄游离在体外,无法回到肉身之中;而有些人则像萧潇现在的情况一样,虽然三魂六魄都在体内,却因为少了一魄而被困在识海深处这片狭小的空间里,无法脱离到能够操控肉身的浅层意识世界中。 “既然你也说了,我少的那一魄俯矢显然不是最近这一次移魂时才丢失的,也就是说以前的我一直都是用少了一魄的状态活得好好的咯?” 萧潇想了想,“所以,只要我能从这儿‘出去’,应该就能醒过来吧?” 其实阮暮灯在没有见到这个被困在识海里的萧潇之前,对他那游仙枕和灵犀符的计划,其实并没有多少把握,只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姑且一试而已。可现在确确实实成功了之后,要怎么将萧潇的三魂六魄从这个深层空间解放出去,反而成了目前最迫切也最困难的问题了。 “我还没想到办法。” 阮暮灯握住萧潇支在床沿的手,垂下眼歉疚地回答。 “不过,我保证,一定会尽快想到方法,将你带出去的。” 听到阮暮灯还没有能令他离开这个空间的腹案,萧潇倒没有露出半点儿焦急的神色,无所谓地耸耸肩,捋了捋已经晾得半干的长发,随手扯了条发带系了个马尾,从榻上跳起来,拽上椅子上的徒弟,挟着胳膊就往屋外走去。 “阿阮啊,我看你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而且想必……” 他将人拉到屋后,站定在一张简陋的灶台前,非常认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且想必,也一定很会做饭烧菜的吧?” 于是阮暮灯竟然就在一个梦境里面,兢兢业业地当起了家政夫,给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自家徒弟手艺的萧潇做起了晚饭。 “你在这个空间里,是怎么生活的?” 阮暮灯一边淘着米,一边问蹲在旁边,当真打算袖手旁观的萧潇。 “唔,虽然我在这里不吃不喝好像也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嘛……” 萧潇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 “可是不吃不喝多寂寞啊,就算身体不会感到饥饿或者口渴,但心里还是总是会想吃到美味的饭菜的。” 说着他指了指蒸饭的锅子边上明显焦黑的一角,十分诚恳地继续说道:“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的厨艺实在很不咋样,所以这些天一直都没吃过什么能称得上‘好吃的’就是了。” 阮暮灯淘洗着米的手指一顿,“那你不是什么都记得了吗,怎么知道我会做饭的?” “毕竟你可是我收的记名弟子啊!” 萧潇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白牙,“以我看人的眼光,怎么会收一个连做饭都不会的笨蛋当徒弟呢?” 虽然萧潇说他自己不擅长厨艺,不过就算是被困在了深层识海之中,能去的地方只有他们肉眼可及的山坡、竹林和山下的小河这些极为有限的区域,然而身为一个正统吃货,哪怕穿衣居住再随便,他从来都不会在吃喝上委屈自己。 他在后院里挖了个小池塘,里面蓄着半池清水,养着一竹篓活虾;灶旁的大筐里搁着些新鲜的韭菜、土豆、竹笋、蘑菇和野苋;萧潇还从箩筐后面摸出个大篮子,里面放着一只割断了喉管的野山鸡,底下还有七八只大大小小的禽鸟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掏来的。 “我想吃红烧肉,烩得油汪汪的,筷子一夹肉块还会微微颤抖的那种!” 萧潇看着阮暮灯切笋丁的利落刀工,不无遗憾地叹息道:“可惜翻遍了林子都找不到一只野猪……” 很快阮暮灯就将两人份的晚饭做好了。 一盘蘑菇炖山鸡、一盘香菇油焖笋、还有一盘韭菜炒河虾,外加一大碗蛋花苋菜汤,配上软硬适中的白米饭,无论是色香味都甩出了屋主这些天自己倒腾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九条街开外。 显然就算是梦中的魂魄状态,萧潇的口味还是和以前没有区别的。阮暮灯做出的味道,恰恰是正对他胃口的那种,他吃得非常高兴,一连添了三碗饭,直到把饭锅吃空了才肯罢休。 吃饱喝足之后,萧潇筷子一搁,大大咧咧地往床榻上一躺,心满意足地揉着肚子,看样子是不打算再动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大概快要醒了……” 阮暮灯替萧潇点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子上,抬头看向洞开的屋门外那已然黑透的天色,默默计算着两个时空流逝过的时间。 “没关系,反正你明天还会过来的吧?” 萧潇翻了个身,趴在床上,单手托腮,朝徒弟笑了笑,一双凤眼弯起,朦胧的光照下,看上去竟然真像狐狸化人似的,眉梢眼角都带着说不出的魅惑。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 第1o5章、十一、心宅o6 第二天,阮暮灯是被黄伯拍着肩膀,从梦中叫醒的。 受游仙枕的影响,他果然睡得很沉。一直到日上三竿,黄伯两夫妻商量着觉得不对劲儿,生怕他是生病了,忍不住进来看他,才将人从美梦中唤了起来。 简单洗漱完毕,又胡乱地吃了些东西之后,阮暮灯分别给林医生和白凤雏打了电话,将他昨晚梦中的所见所闻,挑要紧的部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如果真像你们猜测的那样,既然萧潇本身的神识是清醒的,只是无法摆脱深层识海的桎梏脱离出来,回归本体的话,那么我觉得,确实没必要继续去找他丢失的那一魄了。” 电话那头的林医生沉吟片刻,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这几天我会帮你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将人的神识引归肉身的办法,你就等我的消息吧。” 听筒中传来黑长直美人那把标志性的,清冷而仿佛不带多少感情的声线,在这时听起来却格外令人安心。 白凤雏的猜测也和林医生差不多,也答应了会尽量帮阮暮灯打听神魂归位的方法。 当然了,单单指望着别人的帮助,显然不符合阮暮灯的性格,他在挂断电话之后,立刻投身到藏书阁中那几千卷的陈年故纸堆里,一本一本地翻阅查找起来。 如此又过了三天。 这几天阮暮灯除了照顾萧潇昏迷不醒的肉身,还有查阅藏书典籍之外,每个晚上都会抱着师傅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同挤一个枕头,画着灵犀符的那两只手还十指交叠紧扣在一起,姿态极为亲密。 而每晚入睡之后,他果然会回到那片山坡上的小院里,给萧潇洗衣做饭,陪他消磨在这个空寂枯燥的时空中的几个小时。 如此到了第四日早上,也就是他们在知了观里呆的第八天,阮暮灯终于接到了林医生的回电,告诉了他一个“或许”可行的办法。 “你是说, 分卷阅读151 婚、婚礼?” 阮暮灯难得的说话磕绊了一下,他生怕自己是听错了,忍不住再向对方确定了一次,“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萧潇举行婚礼仪式?” “对。” 林医生像是完全没察觉到青年的窘迫一般,回答得很是干脆。 “你肯定听说过‘冲喜’一说吧?” 她问到。 阮暮灯当然知道这种鼎鼎大名的风俗。 所谓“冲喜”,指的是让一个久病不愈的病人和健康人结婚,用这件喜事的气运,抵消掉盘踞在病人身上的病气或者厄运,已期患者能凭此病痛痊愈、恢复健康。 后来这个风俗逐渐从病人本身进行婚配,发展到若是家里父母重病,也可以由子女嫁娶替高堂“冲喜”的,甚至有人诸事不顺、灾厄连年的时候,都会想到用嫁娶婚配来给家宅“冲喜”。 “我知道冲喜的意思,可是……这和萧潇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 阮暮灯表示自己实在很茫然。 “我查过古籍,其实所谓的‘冲喜’,早先来自于闽粤一带,是一种类似于土巫的仪式。” 林医生耐心的解释着她找到的方法。 “当时有种理论认为,人在重疾缠身、病入膏肓的时候,三魂七魄也会日渐变得虚弱,处于容易离体的状态,好方便阴差上门勾魂时容易拘走。” 她像一个真正的医生在给她的患者作着病情告知似的,缓缓地继续说道: “所以,若是想要帮病人固魂,就会选一个身强体健的年轻人,通过古礼缔结婚姻关系,使两人灵肉交融、二位一体,从而令病人的三魂七魄在另一方的庇护之下,就不那么容易被病气夺走了。” “我明白了。” 阮暮灯何等聪明的一个人,林医生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怎么可能还会不明白。 “你是想让我也遵循当地古礼和萧潇举行婚礼,然后试着引导他魂魄归位,是这样吧?” 电话那头传来林医生“嗯”的回答。 “本来,仪式双方应该换过庚贴,确定彼此属相和合、八字兴旺才行。” 林医生补充道: “不过一是我们谁都不知道、也算不出萧潇那家伙的八字,二是你们两人之间,一直以来都似乎有种超乎师徒关系的羁绊在里面……” 她顿了顿,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只是隐约这么觉得……不会再有谁会拥有比你和萧潇之间永远更紧密的联系了……非要形容的话,应该就是所谓的‘灵魂伴侣’了吧……” &&&&&&&&& 接受了林医生的提议之后,阮暮灯立刻开始着手准备仪式需要的东西。 鉴于萧潇现在所处的环境,物质条件实在匮乏非常——天知道这人为什么非要给自己脑补一个那么空虚寂寞冷的深层识海世界,以至于一旦被困住,连想吃口红烧肉都见不着根猪毛的——反正,是别指望他能拿出礼服盖头、红烛罗帐之类的物什来的。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和实验,阮暮灯发现,只要他穿戴在身上的东西,在梦中时就依然会在自己的身上,但却没办法留在那个空间里,就算他想要“放下”,等他一醒,东西也依然会跟着他一起回来。 不过婚礼只要能在他和萧潇相处的几个小时内完成,那就可以了。 阮暮灯决定钻一钻这个梦境规则的空子,把婚礼仪式中的必需品都穿戴好“偷渡”过去。 只是知了观别管有没有香客信众,但好歹是道门清修之地,自然不可能备着拜堂成亲用的东西,还得他下山一趟,亲自到城镇里采买。 于是阮暮灯带着死乞白赖非要跟着一起去的小拾壹,在附近镇子里跑了一天,买好了龙凤双烛、八股红线和两尺红绸,新娘子的胭脂水粉和全套镶翠金饰,还有新郎官的大红团花,以及一小管林医生特地交代要用上的赤金色珠光唇膏。 然而新郎穿的九品官服,还能在婚纱影楼里找到改改就凑合能用的,可翻遍全镇,也找不出一套能挤得进一个一米八五的大男人的对襟大袖来。 黄伯的夫人针线活儿了得,是女红的一把好手,于是他们干脆选了红底绣金的布料回去,求管家太太给赶制一套。 自此,婚礼用得上而萧潇那儿又肯定拿不出来的东西,都差不多有着落了,只除了一样——桃树枝制成的,用来挑新娘红盖头的喜称杆。 桃树为五木之精,既能辟邪退凶、扶助正气,本身又有兴旺姻缘、纳福延寿之意,只是桃树枝好找,要一甲子以上树龄,还雕成秤杆式样的却实在罕见。 正苦恼的时候,阮暮灯想到了上次跟着萧潇回来时,在梦境里碰到过的那位卖他们蜜渍小桃,还送了他一根发簪的“陶翁”。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那位老人家,本身应该就是位修炼得道的桃树精,若是本体还在的话,树龄肯定早就是六十年的好几倍了。 于是第二天,阮暮灯又翻山越岭到了上次去过的舞云台,顺着他亲手复通的山溪一路往下游找去,果然在半山腰上发现了一小片野生的桃林,当中一株看上去最为显眼,树身足有一人环抱粗,浓绿的树冠间,错落缀着许多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毛桃儿。 阮暮灯朝着最大的那株桃树长揖到底,口中尊尊敬敬地叫了一声“陶翁”。 直起身以后,他摸着这颗老桃树虬结苍劲的枝干,轻声说了萧潇的近况,然后又用恳切的语气,对看不见的树灵求道: “我想找您要一根桃树枝,用来削成称杆子,好去救我家师傅,您看可以吗?” 四野寂静无声,那姓陶的老翁既没有现身,也没有回答。 阮暮灯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 这时,一阵山岚打着旋儿吹抚而过,撩起他因久未修剪已经有些挡眼的刘海。 只听脆生生的“咔嚓”一响,阮暮灯头顶的一根树枝,竟然应声而断,扑簌簌掉落在他脚边。 阮暮灯大喜,连忙捡起脚边的桃枝。 这根树枝足有指头粗,长约三十厘米,生得十分笔直,削去多余的枝叶后,的确是能制成称杆子的好材料。 阮暮灯欢天喜地的谢过不愿现身却悄悄帮了他大忙的陶翁,带着那根断落的桃树回去了。 那之后又过了三天,黄伯家巧手的夫人终于把新娘子穿的喜服赶制出来了。 喜服是一件真红色大袖衣外加一条大红色褶裙,虽然是赶工下的产物,布料也不十分讲究,不过针脚平整对称,式样也合符礼数,最重要的是,阮暮灯这高大的身材也能毫无压力地套进去,实在没有半点可以挑剔的了。 万事俱备,他当晚就先在身上套了新郎的九品官服,又穿上新娘喜服,胸口挂了朵大红 分卷阅读152 花,又将凤冠并一干珠宝首饰胡乱穿戴在身上,腰带里缠上龙凤红烛、胭脂水粉和那管小小的金红色口红,称杆子往衣襟里一插,最后罩上一方大红盖头。 打扮好后,阮暮灯满身叮铃桄榔的琐碎玩意儿,衣服堆叠成团,无比臃肿地爬到床上,小心翼翼地抱住萧潇,十指紧扣,头挨着头,一块儿枕在了游仙枕上。 随后他闭上眼,怀着极其忐忑的心情,很快坠入了梦乡之中。 第1o6章、十一、心宅o7 阮暮灯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躺在萧潇识海中那间茅屋的唯一的矮榻上。 床榻靠着的那面墙上挖空了四四方方的一块区域,应该是充作“窗户”的,不过连窗框窗棱都没有,就更别说糊上油纸什么的了。阮暮灯隔着脸上红盖头薄薄的一层红绸看向窗外,天色昏昏暗暗的,分不清是日暮将近还是阴云蔽日,但有细碎的雨点儿从窗户中飘进来,落在他的脖子上,沁凉沁凉的。 “我想来想去……” 因为睡榻被人占了,萧潇就坐在那张瘸腿的椅子上,抱着胳膊看着床上穿红戴绿的徒弟。 “你今天打扮成这样跑到我这儿来,应该不是打算给我唱段《龙凤呈祥》,或者干脆来个二人转逗我开心的吧?” “……不是!” 阮暮灯脸上一红,连忙掀下歪掉的盖头,一咕噜爬了起来,头上的凤冠连同耳铛项圈手镯皆一阵叮咣乱响,金光颤动,配上青年严肃正气的表情,还有身上鼓鼓囊囊的超大码喜服,当真充满了搞笑反串剧般的违和感。 “哈哈哈哈哈!!!” 萧潇靠着瘸腿椅,笑得左摇右晃,身体摇摆幅度之大,简直像是随时都要重心不稳翻落下来一般。 阮暮灯红着脸,连说了两回“别笑了”,可惜萧潇根本不管他。于是他只能羞恼交加地爬下床,一件件将身上的行头卸下来,林林总总摆了一床。 “别啊,你别脱啊!” 萧潇一边笑着,一边去拉要把九品官服脱下来的自家徒弟的手。 “哎呀,里头居然还有一件!又是官袍又是凤冠霞帔的,你这是要先唱《状元及第》,再唱《龙凤呈祥》吧?” “不是,你别笑了,认真听我说!这是我们要穿的!” 阮暮灯简直窘得快要哭了。 “我干嘛要穿这个?” 萧潇捏起新娘喜服的两肩,摊开来搁在身前比划了一下,明显对那过于宽大的尺寸很不满意。 “所以,你到底是要干嘛?” 见自家那坏心眼的师傅总算肯听他说正事了,阮暮灯默默地松了口气,连忙解释道:“这是别人教给我的方法,说是可以将你从这片识海空间里带出去……” ………… ……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和我举行婚礼,在这里?” 萧潇听完阮暮灯复述的,林医生告诉他的那套理论和具体方法之后,眉毛挑起,唇角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眼神充满玩味地盯着对方的脸看。 “虽然吧,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方法,可行性确实挺高的。但是……”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将身体前倾,凑近了一些,两人之间的距离,被拉近到不过半臂长短。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可是三魂七魄……当然我这儿还少着一魄呢,反正,我们现在可是以魂魄的形态,在识海中直接交谈互动来着。” 萧潇说着,伸手点了点青年脱剩下一件薄背心的胸膛,“以这种形式缔结的婚姻关系,可就是要连魂魄都被束缚住的,可不像凡间的普通夫妻那样,花九块钱办俩离婚证就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阮暮灯脸颊泛起明显的绯红,眼睫低垂,挡住眸间闪烁的情绪,“我知道,可是……可是,也没别的办法了,不是吗?” “你老实告诉我。” 萧潇的手指沿着阮暮灯的胸口,一路向上,划到他的喉结处,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 “咱俩之间的关系,真的就只是师徒吗?” 可怜阮暮灯被萧潇扣着下颌,没法别开头,视线飘忽了一下,又被迫对上师傅灼灼的目光,他喉头紧张地翻滚了一下,挤出了一个低低的“嗯”字。 “哦?” 萧潇唇边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以居高临下的视角,弯腰凑近坐在矮榻沿上的徒弟,距离近到说话时的吐息,能隐约吹到对方脸上,他一字一句地问道: “这么说,你是喜欢我啰?” 听到这个问题,阮暮灯整个人像是中了定身咒似的,一下子愣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就算这个萧潇什么都不记得了,依然可以那么准确又直白地,一语就道破他心中那点儿潜藏的念想。 阮暮灯僵硬了好一阵子,直到萧潇手指微微施力,催促似地捏了捏他的下巴之后,才涨红了脸,用低得不能再低的气音应了一声,“嗯……” 即便眼看这小年轻一张俊脸已经红得活像煮熟的虾子,指下皮肤的温度也烫得能煎鸡蛋了,可萧潇似乎不打算放过他,继续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这么说,在现实中的我,并没有答应你咯?” 这回不用等僵成一块石头的阮暮灯挤出那声艰难的单音字回答,萧潇已经从他血色渐褪而变得苍白又委屈表情里,看到了答案。 “是嘛……” 他微笑着扣住徒弟的下颌,让他将脸又抬起来一些,然后忽然低头,猝不及防就在对方的嘴唇上响亮地“啾”了一口。 “虽然现在的我,也搞不懂以前的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萧潇朝被亲得愣住的阮暮灯粲然一笑。 “不过,就感觉如果对象是你的话,我可是半点都不吃亏啊!” 阮暮灯与萧潇双目对视,愣怔了一瞬,两眼骤然睁大,骤然膨胀的震惊和狂喜几乎要将他的心头涨裂开来,他“腾”地跳起来,将面前的人扣进怀里,用几乎要揉碎肋骨的力道,死死地抱住。 “萧潇……萧潇……” 他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和哽咽,“你这是……答应了,对不对?” “等一下,你等一下!” 萧潇被自家徒弟勒得呼吸困难,挣扎着从他怀里冒出颗脑袋来,“我是答应你了没错,但是——” 他拉长声音,来了个长长的、故意吊人胃口的停顿。 “但是,新娘官的衣服我穿,新娘子的衣服可就要归你了!” 窗外的细雨还没有停,天色却渐渐暗了下来。 虽然到了晚饭时间,不过今天两人谁都没有心思去张罗吃喝,全副精力都用在布置婚礼的事儿上了。 正对着床榻的那面墙上,用胭脂兑水写了个大大 分卷阅读153 的“囍”字,外间的桌子搬了进来,两只龙凤红烛高高燃起,旁边放着一把破茶壶并两只杯子,是准备着等会儿喝交杯酒的。 萧潇已经换上了九品官服,足下蹬对厚底皂靴,胸前挂朵大红绢花,及肩的长发规规矩矩挽了个高髻,没有官帽,就临时裁了一截红绸,扎成朵花儿簪在髻边。 阮暮灯也穿好了真红大袖衣和大红褶裙,耳朵颈项手腕上戴着全套龙凤镶翠头面,正直挺挺地坐在桌前,眼神放空,任由萧潇拿着粉扑,在他的脸颊上拍着腮红。 这儿没有镜子,所以阮暮灯看不到他那恶趣味的师傅,到底已经将他给摆弄成什么样儿了。 只是就跟他从来没有指望过对方的厨艺一样,他也并不认为,就凭萧潇那点儿在此之前从来没实践过的化妆技术,能给他整出什么能见人模样来。 ——反正这里没有外人。 阮暮灯干脆破罐破摔,心如死灰地想。 万幸这个世界没有“手机”这样的高科技产品,要不然他这尊容让萧潇顺手拍照留念的话,以后就都可以不用见人了。 “嗯,这就差不多了。” 萧潇放下粉扑,小心翼翼地捧着阮暮灯上了妆的脸,左右摆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要说他这徒弟,脸确实长得极好,面型俊俏,却又不会过于硬朗,五官精致,线条流畅,上了妆以后非但不会显得突兀,反而衬托出一种中性化的雌雄莫辨的英气和华丽来。 “嘴唇上再抹点儿颜色就行了。” 他一边赏评着,一边旋开口红,用指尖挑了一层,薄薄涂在了阮暮灯的嘴唇上。 青年唇瓣很薄,颜色也浅,金红的珠光色抹在上面,立刻被摇曳的烛火照出了三分艳丽七分魅惑来。 萧潇看得心头一荡,差点儿没忍住低头在那红唇上啃上一口。 “这就行了。” 他笑着给阮暮灯戴上凤冠,又将红盖头端端正正放下,看了看水漏显示的时辰,觉得差不多了,就牵着比他高了半头的“新娘子”站起来,起身往竹屏风隔出的外间走去。 萧潇自小被父母遗弃,阮暮灯的双亲也早不在世上了,因此主位上供的是三清祖师爷的名号。 两人依着古礼拜过天地,又手拉手入了“洞房”。 他们在塌边坐定,萧潇伸手从枕头下摸出那根用桃枝削成的秤杆子,稳稳握在手里,轻轻挑开了罩在阮暮灯头上的红盖头。 影影绰绰的烛光之中,两人靠得极近,从彼此的眼瞳间,都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虽然明知这只是场为了将萧潇神魂带回去的仪式,但在这极亲近又极暧昧的氛围之中,他们都不约而同感到了莫名的紧张,心脏碰碰直跳,几乎要从腔子里蹦出去。 “咳,‘娘子’且在这儿稍坐……” 萧潇朝阮暮灯莞尔一笑,故意在“娘子”两字上加了重音,然后起身倒了两杯茶来,将其中一杯递给床上红衣红裙的美人。 阮暮灯烧红着脸颊,接过杯子。 “喝了这杯,你可就真是我的人了。” 萧潇挽过阮暮灯端着茶杯的那条胳膊,将自己那杯送到唇边,将触未触,含笑朝徒弟眨了眨眼。 阮暮灯到底脸皮没练出对面那头百岁老狐狸的厚度,这会儿已经紧张得脑子里一团浆糊,只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学着自家师傅的模样,杯子贴在嘴唇边。 然后,两人默契地同时一个仰头,喝下了这杯交杯酒。 第1o7章、十一、心宅o8 明明顺喉而下的不是什么美酒,而只是一杯冷掉的粗茶,但阮暮灯还是喝得脸酣耳热,陶陶然如在云间,脑子沸腾了似的咕噜噜地冒着泡,陷入了一片空白的宕机状态,就那么端着喝空的杯子保持着手臂弯曲平举的姿势,半天都不动弹。 “喂,眨眨眼。” 萧潇笑着取下阮暮灯手里的空瓷杯,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 “仪式到这样就行了吗?还是说除了这样,还要——” 他凑近徒弟的耳朵,用轻到完全只剩气音的吐息,轻轻说了“圆房”两个字。 萧潇那轻飘飘的两个音节,简直像有勾魂摄魄的威力一般,在阮暮灯原本就十分严肃,左手托起自家师傅的脸,右手捏住那指节大的小管子,跟在丝绸上描花似的,小心翼翼地一笔一划在他的额头上,画了一个泛着珠光的金红色符文。 “你画的是什么?” 没有镜子,这会儿轮到萧潇好奇自己脸上多了什么了。 阮暮灯放下唇膏,又开始摆弄那段红绸。 “是引魂符。” 他回答,一边说着,一边将红绸两端系在两人手腕上,扎成两个双井结。 “这样就行了,走,咱们出去吧 分卷阅读154 ……” 阮暮灯用系了缎子的那只手,牵起萧潇的,拉着他站起来,两人一起向着门外走去…… ………… …… 这是阮暮灯开始睡游仙枕的这些日子里,第一次不需要别人来叫,天还没有亮,就自己睁开了眼。 四周静寂而黑暗,月光从半掩的窗扉间投射进来,在床头撒下一片霜白。 阮暮灯一把扯下头上的红盖头,一咕噜从床头翻身坐起,身上那些七零八碎的珠宝首饰,立刻就“丁零桄榔”响成一团,头上的凤冠干脆直接滑了下来,掉到了床铺之上。 “萧潇!” 他根本顾不得自己这身凌乱又臃肿的打扮,连忙俯下身,去看那睡在自己身边的师傅。 萧潇侧身睡在白底青花的游仙枕上,两眼闭合,嘴唇微张,表情柔和而放松,似乎仍然身处甜梦之中。 “萧潇、萧潇!” 阮暮灯把人翻过来,放平在怀里,手掌在他的脸上轻轻拍了起来,“醒醒、快醒醒。” 怀里的人依然软绵绵的,就如同他将这具肉身从降墓中一路背出来的时候一样,没有一点儿反应。 ——还是不行吗? 阮暮灯紧紧咬住牙关,握住萧潇没有一点儿力气的手,梦中的那点儿火热与希冀迅速消退,心头冰凉一片。 “到底要怎么……你才肯醒来……” 在好不容易看到希望,然后费尽心思,却不得不品尝失望的痛苦中反复煎熬的滋味,如同钝刀子割肉,最能摧折人心,即便是阮暮灯这么心性坚定的一个人,此时也体会到那种能让人崩溃的绝望感。 他一手死死攒住萧潇的手,另一条胳膊像抱窝似的,将那昏迷不醒的人严丝合缝全都拢进怀里,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落,又滚进了怀中人的颈项间…… 就在阮暮灯哭得正伤心的时候,他忽然感到紧握住的那只手,好像忽然颤动了一下。 他松开萧潇,撑着床褥直起身,睁大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手心里那只玉白莹润的手掌——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刚才那一下那若有似无的触感,到底是错觉还是真实。 “……你把我的衣领都哭湿了……” 阮暮灯听到了一把低哑而轻微的嗓音。 猛地抬起头,他看到萧潇躺在床上,衣衫凌乱,四肢软软地舒展开,整个人都显得那么的虚弱无力,然而,他却睁开了眼睛,唇角勾起,正对着自己微微地笑着…… &&&&&&&&& 毕竟那是在阴暗的墓穴里一躺就是几百年的肉身,即便回魂清醒过来,要彻底恢复对身体的控制力,还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于是他们又在知了观里住了整整半个月,期间萧潇就跟个见证奇迹刚刚复苏的植物人一样,从最基本的握拿提捏等手部运动开始,到在自家二十四孝好徒弟的搀扶下蹒跚学步。 一边锻炼,还一边嘟囔抱怨,当年他夺舍到白狐身上时,可用不着遭这些罪,直接就凭着狐珠里的灵力,从狐身化成人形了,哪里还犯得着这么折腾。 “说起来,你们把我的白狐怎么样了?” 经过半个月的锻炼,萧潇现在除了力气小一点之外,已经恢复得和正常时无异了,这会儿正拿着一块现摊的葱油饼,就着加了桂花糖的米浆,一口一口吃着他的宵夜。 “好好地替你保管着呢,就在后殿里供养着。” 阮暮灯夹了刚好一口分量的煎蛋卷,熟门熟路地喂进萧潇嘴里——这个动作他自萧潇醒来,还不能自己吃喝的时候就做了无数次,已经熟练到快成条件反射了。 萧潇果然一点不介意自己被徒弟当成大爷伺候,叼过鸡蛋卷嚼嚼吞了,又继续去啃他的葱油饼。 “就算你魂魄已经离了白狐的身体,但它的身体也没有**。林医生说,那可能是因为你在墓里喝了狐珠碎片炼成的药液,而那点儿力量还没散尽的缘故。” “还在就好。” 萧潇高兴地笑了起来。 “我那红鸾还在白狐身上呢,虽然现在鸾魂力量耗尽,短时间我也召不出来,但肯定还得移回到我这肉身上来的。” 说着他两下吃完剩下的一块饼子,一口喝完米浆,又取过毛巾擦了擦嘴角和手指,心满意足地拍了拍填饱的胃袋。 “当年红鸾和白狐还在师傅那儿的时候,关系可是要多差有多差,见面了就掐架打得一脸血的……当时师傅还说,以后白狐传给萧宁,红鸾归我,非得将他们分开了不可。” 萧潇用回忆往昔趣事的语调,轻飘飘地提起了“萧宁”的名字。 “可是,后来白毛狐狸死了的时候,最伤心的反而是那只傻鸟,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能感受到从识海里传来的那种鲜明的哀怨悲伤的情绪……这一次,终于要把它们彻底分开了。” 桌上点着一盏油灯,豆大的火光摇摇晃晃,映出萧潇琥珀色的眼眸中那一丝一缕隐藏得极深的愁绪来。 阮暮灯没有接自家师傅的话,只是陪着他安安静静地沉默对坐了一会儿,才开口问道: “萧潇,我能问问你却的那一魄,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听到徒弟的这个问题,萧潇抬起头,两流转过一抹意味难明的情绪。 “唔,那么久之前的事情了,谁还记得呢……” 他一摊手一耸肩,朝阮暮灯无所谓地笑了笑,“大概是以前学艺不精,不小心出了岔子吧。” 阮暮灯盯着萧潇,眉心蹙起,脸上写着明晃晃的“你骗人”三个大字——这才是真打算欺负他学艺不精,居然会相信他家师傅那种级别的术士,会不知不觉丢了一魄都没察觉吧! 看到徒弟这实在不好糊弄的表情,萧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伸手捞住对方的后颈,将人拉过来,照着那抿起的薄唇就是一顿啃,又趁着阮暮灯震惊得倒抽气的当口,舌尖挑开齿列长驱直入,卷着他的舌叶,来了一个缠缠绵绵的热吻。 “来……到那边去……” 萧潇圈住阮暮灯的肩膀,整个人没骨头似的挂在他的身上,用眼角余光瞥向内室的那张高脚大床,嘴唇贴着对方的唇瓣,哑着嗓子说道: “让师傅好好地疼疼你……” 被萧潇来了这么一个毫不讲理的突然袭击,阮暮灯早就给亲得懵了,又冷不丁听到爱到了骨子里的心上人这刻意撩拨的邀请,只要还是个男人,就不可能坐怀不乱。 他早就忘了亲吻之前他们到底在讨论什么问题,一手抱肩,一手兜膝,直接来了个公主抱,捞起人就大步朝床铺方向径直而去。 被抛进被褥时,萧潇垂下头,不着痕迹地笑了笑。 有些事情,他一辈子也不打算告诉阮暮灯。 十三年前,在阮家村的某个夜里, 分卷阅读155 有个小男孩夜半时在山里丢了魂,小孩儿的父亲走投无路,拉住刚好路过的他,连哭带求给孩子认了义父。 那时虽然替小男孩叫了魂,但那孩子失的一魄伏矢,却是怎么也寻不回了。 也不知是不是真和那孩子有什么命中注定的缘分,还是阴差阳错之下心念一动生了恻隐之心,见惯了生死的他,竟然从自己的灵魂中生生撕下了一魄,补全了小男孩缺失的部分。 然后这个孩子长大了,又和他重逢了,接着成为了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徒弟…… 萧潇仰起头,一边闭眼享受着阮暮灯落在他唇上的,急切而生涩的湿吻,一边迷迷糊糊地想着……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姻缘天定”吧…… 第1o8章、十二、玉蝉o1 在知了观前后住了一个多月,萧潇总算自觉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与正常时没啥两样了。 虽然换回原本的肉体之后,缺了狐珠的千年修为加持,自身灵力确实大不如前,不过萧潇毕竟是从明末活到现在的“老狐狸”,就算没了白狐的囊子,芯子里的见识,还有不知多少稀奇古怪的术法积累,也足够他在这个时代吊打绝大部分同行,到哪里都还能端着世外高人的派头了。 在收回了藏在白狐灵犀里的红鸾之魂,重新将它蕴养到自己体内以后,萧潇把他曾寄体了好几个甲子的狐狸用檀木匣子装了,埋在了知了观后山的一块风水宝地中。 “虽然师傅的墓迁回了h省老家,不过白狐是他老人家当年亲手收服的灵役,就算后来被我这不肖徒儿给不幸祸祸了,起码也得把狐狸的肉身送回来,让它守着师傅留下的这座山头和知了观吧……” 阮暮灯虽然从来没见过那位羽化仙逝了数百年的师公,但每次听萧潇提起他老人家的时候,用的都是这般怀念中隐着淡淡感伤的语气,想来当年他们师徒三人的情分,确实是很深的。 他看着萧潇在白狐小小的坟茔前垂首静立的侧脸,想到比起刚刚经历了丧兄之痛的自己,萧潇其实已经更早而且更长久地,体验过了那种天地间再无故交亲人,独自行走在世上的孑然和孤独。 阮暮灯不由得心头紧缩,酸胀难耐,伸出双手,从背后将那人还有些单薄的身影抱住,摁在怀里就是一顿揉搓,像是要用紧贴的热度和力道告诉对方,从此之后他不再是一个人一样。 萧潇一头垂到肩膀的长发还没机会剪,这会儿只是用条发带松松的绑了个马尾,被自家徒弟这么一抱一蹭,立刻就散开了,凌乱地披在脸上肩上,衬着他笑出来的满脸潮红,以及颈子锁骨上深深浅浅的花瓣状吻痕,气氛陡然从哀愁忧伤变得莫名暧昧起来。 萧潇反手捞住贴在他背上的徒弟,拍了拍那颗抵在他肩窝里咬他脖子的脑袋。 “以前寄魂在白狐身上的时候,无论多少年,就算直到狐珠灵力耗尽,我都能保持这二十来岁的样子。” 萧潇拉住阮暮灯的手,原地转了半圈,两人变成面对面的姿势。 “不过回到我本来的这具肉身之后,就算咱这些修道之人寿命比常人长久,能多活那么十年二十年的,但我也会逐渐衰老,可不会和以前的几百年一样,一直是这么个模样了。” 阮暮灯歪歪头,神情十分不解:“这有什么关系吗?” 他说着,低头亲了亲萧潇的嘴唇。 “反正我也会陪着你老去的,这样一直在一起,不是很好吗?” 安葬好白狐之后,萧潇和阮暮灯也没有必要再在山上住着,当日就通知了3子,第二天来接他们回去a市。 原本萧潇是建议阮暮灯带着哥哥阮靛仪的骨灰,直接回老家阮家村一趟,让他哥千里归乡,入土为安的。 但3子却对这个安排表示了明确的反对。 根据3子的说法,阮暮灯好歹也是个急速上升期的艺人,一下失踪那么长的时间,除非他是真的不想继续干这行了,要不然再不在公众面前露把脸,他好不容易积累起来那点儿知名度都要耗光了。 而且萧潇自己这次九死一生,他家乖徒儿好不容易在阎王殿前替他抢下一条命来,又一睡两三个月时间。 失了他这么一个强大战力,连古老爷子都不得不将潜心研佛的无嗔、无痴,连同门下几个尚不成气候的弟子派出来理事。萧潇要是再陪阮暮灯到阮家村躲上那么一个月,那边非要急死不可。 “而且,根据两天前从古老爷子那儿得来的信儿。” 3子在电话里严肃地说道: “白意鸣……不,应该是萧宁才对,那人现在似乎也在a市。” 3子最后的这一句话,几乎等同于立刻拍板了他们的行程。 阮暮灯很懂事地对萧潇说,自己想等临近新年时再带他一起回阮家村,现在他们就听3子的安排,先回a市把事情都料理清楚再说。 “成吧……” 萧潇点点头,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和那人之间……确实总有一天要分出个子丑寅卯来的。” 因为给阮暮灯送了游仙枕,间接在唤醒萧潇一事上立了大功的缘故,小刺猬拾壹这次可谓是吐气扬眉。 这些天来,他不仅在黄伯两夫妇面前,连偶尔在萧潇和阮暮灯面前冒头的时候,都挺着小胸脯儿,表情很是骄傲又得瑟。 其实他并不懂游仙枕还有两人同睡则同梦的妙用,只是先前眼看阮暮灯竭尽心力照顾萧潇的样子,心头像憋了把火,觉得既着急又难过,才把藏着库房里藏着的游仙枕翻出来,想让阮暮灯在梦中聊解相思之苦而已——只是没想到却刚好歪打正着,让阮暮灯找到了唤醒萧潇的方法。 这回萧潇和阮暮灯要回去了,小拾壹自觉献宝当居首功,不再像上次那样躲起来不愿送行,而是和黄伯夫妻一起站在山门前,挺胸抬头,一脸正经地对着阮暮灯训话,要他照顾好师傅云云,仿佛他才是萧潇的记名大弟子一般。 阮暮灯听着趾高气扬的小刺猬教训自己,也不回嘴,只含笑点着头。 等告别送行的三人,和萧潇并肩往山下走的时候,阮暮灯才对自家师傅说:“看来拾壹还是没有打消要拜你为师的念头啊!” “怎么,难不成你还要吃那小鬼的醋了?” 萧潇瞥了他一眼,随即眼珠一转,唇角勾起一抹坏笑。 “放心,别说白家老祖宗不会同意,就算哪天我真要收他为徒,也肯定先把你的辈分给升级了再说。” “辈分?” 阮暮灯不解地挑眉问道。 “当然了,让你当他师娘啊!” 萧潇哈哈大笑起来,“咱不是拜过堂了吗?你已经是我的正头娘子了,那就是‘师娘’了呀!” 分卷阅读156 自从萧潇醒了之后,就三不五时经常拿拜堂的事情调戏他,阮暮灯已经由一开始的脸红窘迫,到现在的淡然处之了。 他一面任由自家师傅扯着他的袖子笑得花枝乱颤,一面盯着对方脖颈上枚新种上去的草莓,咬牙切齿地想着: 梦中谁是相公谁是娘子并不重要,晚上被子一盖,才是凭本事见真章的时候! &&&&&&&&& 回到a市之后的生活,却没有阮暮灯原本料想的那样紧张而充满危险。 相反的,平和得就好像回到了最初他刚刚搬来和萧潇同居时一样。 两人依然住着那套顶层复式套间。 阮暮灯跟随已经热播到尾声的《喋血警戒》剧组,参加了几次宣传活动,又拍了两套平媒写真,再有就是一些零碎的采访和网络广告拍摄任务,全程由3子操持安排,感觉除了耗费时间之外,一直都很轻松。 至于萧潇,似乎在阮暮灯外出跑通告的时候,一个人去见了古先生两次。他们密谈的内容不为外人所知,只是阮暮灯猜测,应该和失踪的“白意鸣”有关。 除了这些事情之外,这师徒两人的生活平静又舒坦得简直跟小夫妻的新婚蜜月似的,独处的所有时间几乎都黏在一起——阮暮灯原本那间客卧,从两人回来那天起,新换的床单就从来没有睡过人。 这日周末,萧潇又是一夜好梦,睡到早上九点半,他半梦半醒间伸手往身边摸了摸,果然半张床已经空了。 萧潇打着哈欠爬起来,揉着酸痛的腰腿到浴室里洗漱,站在镜子前一看,果然看到脖子和前胸皮肤上又新添了三两处齿印和吻痕。 “奇怪了……明明是属小猪的,怎么却跟狗崽子似的爱咬人呢?” 他一边扣好敞开的睡衣前襟,一边自言自语地抱怨道。 洗漱完毕之后下楼一看,果然看到他家会咬人的小猪已经做好了培根煎蛋三明治,正用个小罩子扣在餐桌上,旁边还有一壶冰镇的港式冻鸳鸯,只是阮暮灯人却不在客厅里,不知上哪儿去了。 萧潇在桌边坐下,很快吃完了桌子上留给他的早餐,然后溜达着在屋子里寻人。 五分钟后,他在天台找到了自家徒弟。 阮暮灯正穿着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和一条紧身的七分长练功裤,站在阳光下晾晒刚洗好的床单和被套,听到身后开门的动静,回头朝萧潇微笑问道:“桌子上搁的早餐,你吃了吗?” “嗯。” 萧潇应了一声,走近几步,就着初秋上午明媚的艳阳,仔细地看阮暮灯背上的烧伤痕迹。 因为做了植皮手术,而且青年体质和恢复能力确实很不错的缘故,他背上那大片狰狞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只留下仿如蝶翼形状的不规则的边缘轮廓,还有网格状排布的细细长长的肉粉色凸起的瘢痕。 “这里,还会疼吗?” 萧潇伸手摸了摸阮暮灯的背脊,感受着指腹皮肤触及到的凹凸不平的痕迹。 “不疼了,而且也不影响活动。” 阮暮灯笑着甩了甩两臂。 其实动作幅度特别大的时候,他还是能感受到背上疤痕处传来的些许牵拉感的,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正常活动,甚至不妨碍他舞刀弄枪,阮暮灯觉得,就不必跟萧潇提起了。 “我向古老爷子要了些祛疤的灵药。” 萧潇伸长胳膊,往前一趴,整个人贴在了阮暮灯背上,“今天晚上开始就帮你涂上……” 第1o9章、十二、玉蝉o2 这日阮暮灯没有通告,花了一个白天的时间给屋子来了个大扫除,萧潇则抱着个大罐子,里面装了某人手工烤制的曲奇和海苔脆饼,边啃边跟在旁边瞎转悠,偶尔作指点江山状下手折腾两下,净给帮倒忙。 中午时秋老虎尤其明显,太阳直晒之下,窗玻璃摸上去都是烫手的。 天气炎热的时候,人就没什么胃口,阮暮灯也懒得做什么复杂的吃食,弄了大盘的鸡丝黄瓜凉面,加了许多萧潇爱吃的麻酱和一大勺辣酱,两人就这么凑合着对付了一顿。 午饭后萧潇提出想要出门一趟。 “我这头发真该剪了,太热太麻烦了。” 他揪了揪脑后松松系着的马尾辫儿,对还在洗碗的恋人抱怨自己快要垂到半腰的长发。 “还有,书房里符纸、蒙石和红绳的存货都不多了,顺道去金水街补点儿材料吧。” 于是两人下午便一起出了门。 萧潇没把3子叫来,而是自己开车。 两人先去了趟美发沙龙,花了两小时,将萧潇长发披肩的古典造型,恢复到了从前刚刚过耳的长度,然后开车穿过半个城市,来到专门贩卖古董文玩的金水街上,寻么着相熟的店铺,买了不少常见的罕见的术法符咒材料。 只要不是在摆满地摊的街口区域,即便是在节假日里,金水街深处依然没有多少人流量,只有稀稀疏疏几个慕名来见识古董街风情的游客,以及偶尔遇上的扛着相机拍老街景的摄影爱好者。 在这儿逛的时候,阮暮灯基本不用担心会被人认出,于是他只扣了顶太阳帽、架了副浅色墨镜,装成外地游客的样子,大大方方陪着萧潇走街串巷。 两人一直逛到日暮时分,才从金水街里出来。 “怎么一口气买那么多东西?” 尽职尽责地充当跟班和壮劳力的阮暮灯,提着大包小包好几个袋子,掂了掂手上足有小二十斤的重量,忍不住开口问旁边两袖清风的自家师傅。 “嗯……有备无患嘛。” 萧潇解了车锁,打开后备箱的门,让阮暮灯把手里提的袋子,连同一块没有雕刻的白色大理石毛胚,全都放了进去。 两人坐好之后,汽车发动,开始往回程的方向开。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萧潇驾驶着汽车,靠左车道汇入了二环高架的车流中。 “什么问题?” 阮暮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向萧潇专心开车的侧脸。 “你说,萧宁他既然连用了三十多年的‘白意鸣’的身份都会放弃,那他什么还要特地回到a市来呢?” 萧潇语气平淡地提起“萧宁”的名字,一点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的模样。 “……也许,他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像以前那样生活了?” 阮暮灯从前一直把白意鸣当成值得尊敬的前辈和朋友,还曾经暗戳戳地对他和萧潇过往的情谊有过那么一丝羡慕嫉妒。 只是后来发生了那么多变故,他才惊觉自己对那人的所有了解,都是基于对方刻意演出来的,想要留给别人的表面印象而已。 毕竟是活得比萧潇还要久,修为手段也更加厉害的人物,就凭阮暮 分卷阅读157 灯这点儿道行和见识,想要猜透萧宁的心思,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你还记不记得,我应该曾经告诉过你,‘白意鸣’体质特殊,并不合适学道这件事?” 萧潇摇了摇头,否定了阮暮灯的猜测。 “事实上,当年白家那对双胞胎出生的时候,弟弟被稳婆抱出来那会儿已经没有呼吸心跳了,听说是在娘胎里就不行了。” 他一边开着车,一边讲起三十多年前的往事。 “那时我正好人在白家,受双胞胎父母的再三恳求,又看到宝宝身体还有一丝热乎气儿,就用金蛇匕首划破手腕,用我的血画了阴阳引,试着给小婴儿招了魂……没想到,人确实是救活了,只是里头的芯子却不是那夭折的婴儿,而是一直藏身在金蛇匕首里的萧宁……” 这段前尘旧事,阮暮灯也从白家姐姐白凤雏那儿听说了个大概,只是第一次听萧潇那么详细的提起。 他没有打断萧潇的铺垫,让他把话仔仔细细说完。 “虽然说萧宁夺舍了双胞胎弟弟的肉身,但‘白意鸣’这个身体,的确是胎死腹中而后复生的中阴身还魂体质。” 阮暮灯点点头,似乎猜到了萧潇的意思。 “你知道,虽然极罕见,不过但凡是出生时即为中阴身还魂的新生儿,天生阴盛阳衰、八字极轻,而且多半终身自带阴阳眼,基本上就是各路阴魂怨魄最喜欢纠缠的类型了。如果没有懂行的人替他们‘镇命’,那几乎都只有早早夭折的结局。” 萧潇说着,轻轻叹了一口气。 “白家毕竟是刺猬仙家出马,祖宅的高墙深院里不知道供养了多少‘东西’,所以才会将小时候的‘白意鸣’送到我这儿教养。还有,除了一些自保的手段之外,我也几乎没有教过他其他的术法,也是考虑到他体质太虚太阴,实在不合适修道的缘故。” 阮暮灯想去萧潇曾经说过白意鸣陪他过年的事,就感到心头一阵酸楚难耐。 “只不过即使你不教,那人皮囊里的灵魂也懂得道法降术就是了。” “是啊,他本来也不必我教。” 萧潇自嘲般讪笑一声,在红灯前停下车。 “不过,即使萧宁本来就懂那些,但他新换的这身皮囊,确实因为阴气太盛,不适合修习本质偏阳罡的天师道……而如果他不用道术,改用降术呢?” 他侧头看向副驾驶座上的阮暮灯,朝自家徒弟提问。 “降术的原理是逆转阴阳、以邪掩正,用凶、煞、阴、怨之气来伤人甚至致死。” 阮暮灯想了想,回答道: “既然是逆天而行的邪术,那么肯定没有体质越阴,反而越合适习练的道理,相反的,修习降术的人,常常会被阴气邪气反噬自身,越是厉害的降术师,越是短命早死……” 他看向萧潇,做了个结论,“既然连那些身强体健的降术师都逃不过反噬,萧宁用的还是体弱阴虚的中阴身,每次施法以后,对身体的负担应该更大才对。” “没错,就是这样。” 红灯转绿,萧潇踩下油门,朝前开去。 “确实,我想萧宁应该也知道,如果不想早早死于术法反噬,把他好不容易才获得的肉身糟蹋废了,那么他就应该继续伪装成‘白影帝’的普通人身份,尽量减少甚至一直不要用降术才对。” 他低低哼笑一声。“既然他现在敢就这么放开来用了,怕不是已经找到了什么抵消反噬的方法,或者……” 萧潇顿了顿,才接着说道: “或者,是他找到了比‘白意鸣’更合适的肉身也说不定……” 听到自家师傅的推理,阮暮灯心头一跳,想到了曾经先后寄生在沈蕊和李小雅身上的,肉蛆模样的自称元朝公主的古墓怨魂。 当时“李小雅”从自己体内掏出的蛆虫,被一个突然冒出黑衣男子带走了。 现在想来,其实元宵晚会那晚,能清楚知道事态发展的,除了拥有耳报神的李小雅,还有萧潇、周涵和他本人之外,就只有一直和萧潇保持着通话的“白意鸣”了。 ——只可惜那么大的一个破绽,当时根本无人怀疑,现在才来马后炮也无济于事了。 “所以你怀疑,萧宁回到a市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他需要的东西?” 阮暮灯转头问萧潇。 “嗯。” 萧潇点点头,又朝副驾驶手套箱的方向努努嘴,“那儿有张照片,你自己拿出来看看。” 阮暮灯伸手,从里面摸出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长焦镜头的偷拍照,画面中心的主角,却不是他以为的“白意鸣”,而是一个二十多岁,染着一头非常显眼的银蓝色长卷发,身穿紧身黑白套裙的年轻女子。 他先是一愣,然后立刻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女人,我之前见过!” “嗯,对,你确实应该见过。” 萧潇回答:“根据出入境记录,她之前曾经去过港城,后来有人翻查过殡仪馆的监控录像,当时大闹程云天遗体告别式的人里头,就有她的一份儿。” 他说着,飞快转头瞥了自家徒弟一眼。 “古老爷子那边查到,这姑娘最近一直在a市及周边地区转悠,似乎在找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的样子……他们怀疑,这姑娘应该是萧宁的人,正在替她的主人办事。” “原来如此。” 阮暮灯彻底明白了。 “所以你说的‘有备无患’,是在防备着萧宁也在a市,会使出什么手段对咱们不利啰?” “嗯……其实如果萧宁真想对付我们,就凭我和他之间的差距,怕是多半防不住的。” 萧潇坦率地对自家徒弟揭了底,“只能尽尽人事,好歹做些准备罢了……” 这时,车已经开到了距离两人所住的复式公寓小区约莫只剩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天色也已经完全黑透了。 “对了,你是想到家了随便煮点儿吃的,还是干脆在外头吃过了再回去?” 萧潇一边将车子驶进一条地下隧道,一边想起一个关乎民生的重要问题。 “那就回去随便煮点儿吧。” 阮暮灯琢磨着冰箱里的存粮,想到可以做个什锦炒饭什么的。 “那行……” 萧潇刚要笑着答应,眼前骤然一花,似有什么反光的小东西一闪而过。 ——下一秒,坐在前排的两人都同时看到,有一个体型非常巨大的黑色物体,突然从天而降,“咣当”一声巨响,猛然砸落在了他们的车前盖上! 第11o章、十二、玉蝉o3 无论是谁,但凡遇到这等重物从天而降,而且还整整好砸在车头上的事情,都肯定要被吓个够呛。 即便萧潇活了几百个年头,心理素质远超常人,可是突然来这么一下,他 分卷阅读158 也本能的踩下刹车,手打方向盘,朝着路旁的减速隔离带撞了过去。 万幸a市交通一向不怎么顺畅,因着车流量过大,市区车速最多也不过十几二十公里,即便是突然转向刹车,制动也不困难,相对的冲击力也在不会令人受伤的范围内。 只是即便车速不快,可由于车距也近的缘故,跟在他们后头的车全都刹车不及,叮叮咣咣一连追尾了六七辆,长长地排成一串,堵住了半条隧道。 “卧槽,前面的那辆suv到底怎么回事!” 已经有追尾的车主怒气冲冲下了车,两手叉腰作茶壶状,杀气腾腾地朝着萧潇他们的车奔来。 “你在车里坐着别下来,帽子和墨镜记得戴好了。” 这隧道可是人车两用的,中间通车,两边走人,这会儿已经有不少围观群众驻足围观,正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萧潇生怕自家这已经出了点小名的徒弟被好事者认出,再不负责的在网上爆料,传出什么不好的名声来。叮嘱阮暮灯别出去之后,才独自推开车门下了车,去查看车祸的情况。 因为车速不快的缘故,他的suv只撞弯了前挡杆,后头几辆追尾的车情况也差不多,都是不算多严重的磕碰或者剐蹭,完全可以交给保险处理。 然而比起碰撞造成的损伤,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这起车祸里最奇怪的,要数萧潇车前盖上那个又深又大的凹坑。 “啧啧啧,奇了怪了,兄弟,恁这车前盖是咋整的?” 跟在萧潇后头的一辆车的司机,是一个长相十分社会的高壮中年人,在等待交警赶来现场的间隙,他叼着烟拍了拍萧潇的肩膀,手指着车前盖上那明显的凹坑,用浓厚的东北口音说道: “就这模样,要不是在隧道里,俺还以为有人跳楼给砸你车上了!” “可不是嘛。” 萧潇发出一声哼笑,不着痕迹地抬头,瞥向隧道圆弧形的拱顶。 那顶部墙壁一角有一块灰黑色的污渍,形状甚为不规则,乍看约莫有一米多长,仔细琢磨,还能分出尖吻长尾以及四条腿的模糊轮廓来。 “妈咪妈咪!” 这时围观人群里传来一个小女生稚嫩的童音,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被一个中年妇女抱在怀里,仰头睁着一双青稚童真的眼睛,指着萧潇的车说道: “刚才天上跳下来一只黑色的大狗狗,落到叔叔他们车上,然后‘嗖’一下又飞走了!” 小女孩声音脆嫩,说的内容又十分匪夷所思,引得旁边一众吃瓜群众和几个司机都转头去看她。 小姑娘的妈妈见她们从看热闹的变成被围观的,顿时觉得尴尬非常,连忙呵斥了女儿几句,也不再停留,抱着孩子就匆匆走了。 “呵呵……” 长相十分社会的东北汉子闻言,表情僵硬地干笑两声,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指间夹着的香烟随即抖落一截烟灰,“这特么是闹鬼了吧……” 他转头看向萧潇,一脸诚恳的说道:“兄弟啊,俺看恁这样可不成,赶紧去城隍老爷内儿烧柱香吧!” 萧潇点点头,似笑非笑地最后扫了眼隧道顶上的黑影,朝那自来熟的东北汉子回道:“可不是嘛,我这八成是被缠上了吧!” 阮暮灯坐在车里,脑中琢磨着那砸落在他们车前盖上,又骤然消失的黑影,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十分确定,刚才他并没有开慧眼,如果那是公路上十分常见的,死于车祸不能往生的地缚灵一类的怨魂,照理说,在没有慧眼的状态下,他应该是看不见那些的。 可是阮暮灯十分确定,刚才确实是有东西突然蹿出,又飞快的消失,才导致了这起意外的发生。 ——分明就是冲着他们来的! 阮暮灯眉心紧锁,看向车外,他听不到外头的对话,也不知涉事的司机们到底交涉得如何了。但萧潇却像心有灵犀一样,正好在这时候回了头,和他视线相交。 于是阮暮灯就看到,他家师傅朝自己笑了笑,比了个“ok”的手势,意思是让他放心。 阮暮灯稍微松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余光扫过后视镜,看到贴着人行道的那侧车身旁边,有一条人影,鬼鬼祟祟地在来回晃动。 那是一个个子很矮的年轻男人,瘦得跟个皮猴子似的,贴着他们的车,磨蹭着不走,也不知在研究什么。 阮暮灯觉得这人的举动十分可疑,于是紧盯着后视镜,看看对方到底想做什么。 只见那干瘦的男子蹑手蹑脚蹭到后半部分,左右看看,见周围没有人注意到他,立刻猫腰蹲下,又飞快的站起来,整个过程耗时不过一秒左右。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这面生的干瘦男子朝四周看了看,见依然无人注意到他,脸上顿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立即两手往口袋里一袖,矮身钻进人堆里,溜得没影儿了。 ——他刚刚是在做什么? 阮暮灯有心下车逮住那人问个究竟,又不确定那短短一秒时间中,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而且当场揭破他又会不会打草惊蛇。 正在他迟疑间,交警已经来了,非常有经验的三下五除二搞定了现场。为了疏通阻塞,交警照章程留下现场笔录和照片,又划分好责任后,就把萧潇他们这“肇事车辆”连同后面几台追尾的车子,全都打发各回各家了。 &&&&&&&&& 那矮小干瘦的男子穿过人群,立刻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着出了隧道,爬上台阶回到马路牙子上,闪身蹿进旁边一条巷子里。 “事情都办妥了!” 他快步走进一家露天咖啡馆里,径直朝一张桌子而去。 桌旁只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高挑女子,一头引人注目的银蓝色长发扎了个花苞头,大部分包进了格子贝雷帽里,只在两侧鬓角各留下一绺,她身上穿着一条下摆快要曳到地上的雪纺连衣裙,乍看起来就是个冷艳而斯文无害的时髦美女。 只是那矮瘦男子对她的态度却十分敬畏,战战兢兢在女子对面坐下,只敢半个屁股贴着椅子,保持着随时能站起来的姿势。 “真的,我把‘那东西’按你的吩咐放好了!” 见银蓝发的美女不说话,只闲闲搅拌着面前半温的咖啡,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盯着自己,那矮子只觉得毛骨悚然,连打两个冷战,连忙急冲冲地表功。 这男子人称“瘦猴”,原本是个职业扒手。 因他身材生得矮小干瘦,动作灵活敏捷,扒包技术过硬,常年流窜在a市各大商圈中,日常收获很是不菲,因此在圈里也算小有名气了。 上周瘦猴照常在附近商业街扒包,盯上了面前这个打扮洋气,而且一看身上行头就非常值钱的美女,结果没想到自己还没摸到她的 分卷阅读159 手袋,手就被对方一把捏住了。 虽说他又瘦又矮,但好歹是个男人的骨架和力量,没想到被这女人的纤纤玉手一握,却像是被机床上的钢钳夹住了一般,任他如何扭打哀嚎,又哭又叫,就是挣脱不得。 随后,更令他惊恐万分的事情发生了——似乎有什么毛绒绒还带着脚的小昆虫,沿着他的手臂一路爬到他脖子上,咬破了他的皮肤,直接就钻进了他的皮肉中。 “不想死的话,跟着我来。” 美女终于松开了对瘦猴的钳制,跟招呼一条狗似的,摆摆手就将他牵到了僻静处,给了他一样小东西,让他守在隧道那儿,伺机放到某辆黑色suv上。 瘦猴每日忍受着虫子在皮下爬行的痛楚,以及几乎要将人逼疯的恐惧感,一连在隧道口等了整整四天,才终于等到了那辆传说中的suv。 而那辆车子也果然如同银蓝发的女子说的那样,在隧道里突然失控撞上了隔离带,才让他终于逮到机会,将“那东西”塞进了车子的后车轮与底盘的夹缝里。 “既、既然事情都做完了,你、你可以放我一条生路了吧?” 瘦猴见银发美女自顾自啜着咖啡,却依然不搭他的话茬,连忙又说道。 “好。” 银蓝色卷发的美女看向他,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一个小瓶子来,倒出一颗指甲大的漆黑药丸。“吃下这个,你的事儿就完了。” 被体内的怪虫没日没夜折磨了几天,男人的精神早就被磋磨到了极限,一听说只要吃了药就行,连忙捡起桌上滴溜溜滚动着的小药丸,塞进口里囫囵咽了。 女子见他吃了药,朝他摆摆手,示意对方可以滚了。 瘦猴也不敢再耽搁,连忙一蹦三尺高,朝着巷子尽头一路小跑,半点不敢停留,直到狂奔出几百米,回到霓虹闪烁、人声喧嚣、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时,才感到腔子里那颗怦怦直跳的心脏,好不容易终于能够平复下来。 然而就在下一刻,他突然捂住胸口,喉头发出窒息般地“赫赫”的喘息声,两眼一翻,一头栽倒在路边。 “哎呀这是怎么了?” “中暑了?还是心脏病发了?” “快,快打12o!” “来人啊,有没有人会急救的?!” ………… …… 第111章、十二、玉蝉o4 虽然车前盖瘪了个大坑,但suv实际上受到的损伤并不大,也用不着拖车,萧潇自己就开着它回去了。 一路上萧潇都很沉默,虽然脸上没有带上多少情绪,但熟悉他微表情的阮暮灯看得出来,他这回是当真动怒了。 “刚才那是什么东西?” 阮暮灯见萧潇不主动说话,于是开口问道。 他问的自然是隧道中突然掉落在他们车上的那黑影。 “那是犬鬼。” 萧潇目不斜视作专心开车状,回答自家徒弟问题时的语气却很柔和,就像以前他每一次解答对方的疑问一样,巨细靡遗地说了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找一只性情凶猛的大型犬,最好还是黑狗,乱棍敲打活活折磨致死后,砍下头部,将其头颅埋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古时候多选择埋在菜市口或者城门官道附近,经千人践踏之后,将其挖出,和尸体重新缝合在一起,再用密法将犬尸炼成鬼役。” “原来如此。” 阮暮灯倒是曾经在《茅山术志补遗》里看过“犬鬼”这个词儿,听萧潇这么一解释,猜到那八成也是某种炼尸操鬼的邪道,只是对象从人换成了恶犬罢了。 “可是隧道里的那只犬鬼是谁炼出来的?而且特地放在那儿,总不可能只是单纯为了吓我们一跳吧?” “对。” 萧潇点点头,放慢车速,刷了卡,穿过小区的门禁。 “除非主人横死,不然犬鬼都是受炼尸的术士操控的,咱们刚才遇到的那只,明显也是有主的。” 车子驶进中庭,并没有拐去相熟的4s店,而是直接开向了他们住的大楼。 “那隧道是从这个小区进市区的必经之路,除非我们一直不出门,不然派犬鬼在那儿埋伏我们的话,确实一定能逮到,不过是或早或晚的差别而已。” 黑色的suv从车场入口滑入地下停车场,萧潇寻了个空车位,将破破烂烂的车子停好。 “目的嘛,当然是为了拦下我们,然后找机会在我们这车上做手脚啊。” 他朝阮暮灯挥了挥手,下巴一抬:“下车,我们找找看车上到底多了什么!” 因为有慧眼的关心,两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右侧的后车轮与底盘夹缝处,发现了一团凝聚不散的阴气。 阮暮灯立刻想到他坐在车上时,从倒后镜里看到的形迹可疑的矮瘦男子——九成九就是那人趁机做的手脚。 “不要紧,那人八成是个受人胁迫、听命行事的傀儡罢了,就算逮到了,也不会让你问出什么内幕的。” 萧潇听青年说了那矮瘦男子的事,毫不在乎地摆摆手。 他一边说着,一边戴上一对白丝手套,两指探进夹缝里,轻轻一夹又一拽,揪出一个黑底蓝白花色的小布袋来。 “这是什么?” 阮暮灯凑近一些,看着萧潇打开布袋,从里头倒出一枚比一块钱硬币要略大一圈的小硬块来。 那硬块呈打磨过的圆形,薄而扁平,有些内凹的弧度,颜色灰黄偏白,表面不太光滑,但依然显出某种圆润的光泽来,上头还散布了些不明显的小孔。 看起来,似乎是某种骨制品。 “这个是人的头盖骨,更准确的说法,是从额骨天聪位置取的骨片。” 萧潇把那小圆片捏在手里,观察了片刻,下了这么个结论。 “……人的头骨?” 阮暮灯知道藏传密宗有用人的颅骨做法器的习俗,但像这样单独一个小骨片,告诉他那是用人的前额骨磨出来的时候,感觉还是怪别扭的。 “对,你看内侧这儿。” 萧潇捏住圆形的骨片,将它朝向停车场光源较为明亮的角度。 “这里,看得到吧?密密麻麻刻了很多小字。” 萧潇解释道:“那些都是招魂用的咒令,再加上额骨天聪处本就是三魂七魄驻留依附的场所,显然是有人想用这骨片,将什么‘人’或者‘东西’引到咱们这儿来呢!” “会是白……不,会是萧宁吗?” 阮暮灯顺着萧潇的指点,果然看到一串刻在骨片上的蝇头小篆书就的招魂令。 “不,我觉得不太像。” 萧潇摇了摇头,将骨片重新装回黑底蓝白花的小布袋里,随手揣进外衣口袋中。 “如果是萧宁的话,他有太多种办法能将‘东西’送进我家 分卷阅读160 来,没必要用这么迂回又麻烦的手段吧。” “等等!” 阮暮灯连忙去拉萧潇的手,“你打算把这块来历不明的骨片就那么带回去?” “不然呢?难不成就扔在这里吗?” 萧潇无辜地耸耸肩,指了指稍远处的垃圾桶。 “万一这骨片在三更半夜里真引来什么‘东西’,就算没有殃及到来停车取车的无辜路人,只是传出什么闹鬼的名声的话,也很麻烦啊!” 他盯着自家徒弟,十分认真的教导他:“会影响楼价的,我们的房子可是很值钱的,绝对不能在这个上面吃亏!” &&&&&&&&& 尽管萧潇似乎不觉得那骨片是什么危险物品,不过阮暮灯一想到,有人为了将这玩意儿搁到他们车上,甚至不惜动用犬鬼制造了一场车祸,他就觉得,光冲着这等执念,就绝对不能轻忽对待。 他特地用丹砂和符咒布了个可乱阴阳、困鬼神的四方阵,才将骨片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没事儿,这种招魂令最忌天地阳气,一般要在子时以后才会起作用的,现在时间还早得很呢!” 萧潇朝一回来就在书房里忙活的阮暮灯招了招手。 “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填饱肚子,再慢慢研究它也不迟嘛。” 因为惦记着骨片的事,而且时间也已经耽搁到接近九点了,阮暮灯也没心思做多么复杂的菜色,飞快地做了盘炒饭,配着紫菜蛋花汤,两人随随便便地对付了一顿。 饭后,他们就窝在书房的沙发里,其他事情什么都不干,专等着那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上门。 自从萧潇在昏睡中醒来,接受了和阮暮灯从师徒关系变成恋人关系之后,他在私下场合里几乎从不掩饰自己和阮暮灯的亲密。 就像现在这样,两人同坐一张双人沙发,萧潇就跟没骨头似的半窝在阮暮灯怀里,头枕在他肩膀上,一只手从他衣服下摆探进去,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他的脊背。 “没事,真不疼了。” 新长的皮肤触觉总要敏感一些,加上一天三次被萧潇摁在褥子里抹那些生肌祛疤的灵药,阮暮灯常常会觉得背上疤痕那块刺痒刺痒的,现在被萧潇跟抚琴似地来回拨弄,更是撩得他觉得身体都热了起来。 “我摸着怎么总觉得这些疤痕似乎没怎么消呢……” 萧潇嘟嘟囔囔地抱怨着。 在蒋真人墓中的时候,他不过是只虚弱到濒死的狐狸模样,只能被阮暮灯揣在胸前、护在怀里,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那时萧潇虽然看不到阮暮灯背上的伤,但眼看着他为自己不要命的样子,终于体验到了心疼、懊恼、悔恨和强烈的不甘,以及他原本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感受到的,属于情爱的悸动。 ——除了抱着他的这傻小子,再也不会有人这样,掏出一颗完整的真心,毫无保留地捧到自己面前,不求回报、不计代价,只一心一意对他好了。 从心动到深陷不过是在一念之间,当时萧潇只觉得,他从前那些考量和顾虑都傻得可以。 想来他自诩精明一世,却看不破一个最简单的道理。 与其顾忌两人之间几百年的时间鸿沟与观念差异,担心他这徒弟终有羽翼丰满离巢独立的一天,还不如遵从本心——爱上了,就是爱上了。 “怎么了?” 阮暮灯不晓得萧潇摸着他背上的旧伤,脑内就陷入了回忆的小剧场里,只觉得自家师傅的眼神不知不觉变得复杂难明起来,手指还无意识地顺着他的脊柱曲线,一路往下游移,感觉着就快要够到他的尾椎了。 他连忙换了姿势,将萧潇不规矩的爪子从衣服里逮出来,捏在手心里,同时低头抵住对方的额头,和他四目相对。 “是有什么不对劲吗?” “没什么……” 萧潇朝阮暮灯露出一个眉眼弯弯的甜笑,一探头,快速亲了亲恋人的嘴唇,“我在想,要怎么宠你才好……” 反正他有积累了好几个甲子的情话存量,以前没机会也没对象可说,好不容易总算找到个可心之人,自然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倒了。 阮暮灯到底脸嫩,被萧潇的突然袭击搞得眼角耳根全都绯红一片,要按照这些天来的习惯性套路,他就该反手把人给摁在沙发上,直接来个就地正法了。 不过毕竟他们呆在这儿可是有正事的,实在不是享受风花雪月、巫山云雨的时候。 阮暮灯愤愤地托着萧潇的下巴,照着嘴唇回敬了几口,又赶在撩出真火前将人放开,推到旁边让对方坐好。 “十二点了……” 书房里没有开灯,只点了几根白蜡烛,影影绰绰地照亮着桌上的四方阵,以及阵法中心的圆形骨片。 不知何时,窗外起了风。 伴随着秋风叩击窗扉的“咚咚”声,一道纤长的白影飘飘悠悠地一掠而过,几乎和窗纱飘动的残影融为了一体。 “来了。” 萧潇笑笑站了起来,几步走到窗边,呼啦一下推开了窗户。 第112章、十二、玉蝉o5 当萧潇刚靠近窗户,那白影就像见了猫的老鼠一样,“嗖”一下闪进树影之中,消失了个没影儿。 “事情感觉有点儿不太对……” 阮暮灯蹙起眉,对萧潇说道: “不管做手脚的人是谁,如果只是为了把这么一条幽魂招来,是不是也太小题大作,白费劲儿了。” 尽管刚才那白影只是在窗外一闪而过,不过阮暮灯现在的慧眼已经练的很是精纯,即便只有短短一瞬,已经足够他看清楚那东西的真面目了。 那是一个人形的幽魂。 慧眼之中,它呈现出一种灰白的颜色,和当年他第一次跟着萧潇出任务时,在港城荒郊野外“请”回来参加岳嘉鸿儿子的婚礼的“宾客”们身上的光晕很相似。 这样的气晕颜色,说明它虽然带着阴气,的确应该是阴魂怨魄一类的鬼物,但却并非什么杀戮成性的凶煞厉鬼。 像这种程度的阴魂,也就能在夜里惊哭那些囟门未闭的小儿。民间都有许多土法子能够将它驱开,比如佩戴上红绳编的串着丹砂、桃木、桃仁的小挂件,或者干脆在枕头下藏把剪刀断刃什么的,好打发得很。 想凭它们来对付萧潇和阮暮灯,简直是天方夜谭——别说只是来一个,就算来一个连,也是不够送菜的。 不过正是因为不合常理,才让人觉得可疑。 所谓“物之反常必有妖”,窗外的那一缕幽魂越是显得弱小而无威胁,反而越是令阮暮灯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它进不来。” 萧潇摇摇头,回身来到房间正中的桌子上,扫开上头的朱砂, 分卷阅读161 再摘掉四角的黄符,将四方阵破坏掉之后,又在礞石粉里混了两撮螺蛳壳磨成的碎末,然后用它们沿着窗棱,一路延伸到桌子,洒出了两条平行的白线来。 “总不能一直和它干耗着,姑且放它进来,看看到底是要唱哪出戏吧。” 那两条白线,是萧潇给窗外那阴魂铺出来的“路”。 礞石粉是十分常见的阴性材料,还带着隔绝阳气的作用。 而那两小把螺蛳壳碎末,是用养在暗房阴凉处的瓦缸里的螺钉壳磨的。这些螺蛳一生从未见过阳光,性极阴且极寒,普通人吃了,少说得腹泻三天,但对术士们来说,却是可以聚阴凝气的好物。 果然,两条线画好,萧潇又带着阮暮灯退到墙角之后,不久就看到窗外那幽魂飘飘荡荡地回来了,在夜风中摇摆飘忽几下,就穿过洞开的窗户,沿着萧潇给它铺的“路”,一直飞到桌上放着的那骨片上,随后白影一闪,融进了骨片之中。 骨片之上,渐渐凝出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来。 那是一位四十上下的妇人,长相端正、眉眼温和,卷发披肩,纵然称不上美女,也有一种她那年纪特有的慈和亲切的气度。 只是她此时面容悲苦,眉毛和眼角都耷拉着,眼眶里蓄着泪痕,看向萧潇和阮暮灯的表情既痛苦又挣扎,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一般。 “你是谁?” 萧潇估摸着既然这幽魂能把形象具现化到如此程度,那么说明她起码应该是被固魂定魄一类术法祭炼过,所以兴许也能听得懂他说话,还有回答的能力。 果然,只见那女人张开口,说了一句话:“我的名字叫赵晓燕,求两位……救救我老公和子女吧……” “这是港城方言?” 阮暮灯前些天在港城呆了挺长的一段时间,虽然不会说,但听懂**成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只是他没想到附在骨片上的这慈眉善目的女人,一开口竟然是港城方言。 萧潇毕竟是活了几百岁的人,走南闯北这些年,各地的方言都能唠嗑上那么几句,于是用不太熟练的发音,回了对方一串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是谁让你来找我们的?又为什么要我们救你?” “我养父名叫赵麒,是港城人,以前和程家有过过节,后来为了报仇,招惹了某个据说很厉害的天师……” 也不知是天生声线轻柔,还是化成阴魂后格外虚弱飘渺的缘故,这自称赵晓燕的女人,说话的声音很软很细。 “当时,他许诺了除了礼金之外,还要用一只玉蝉作为酬谢,可是后来却突然急病而亡,那玉蝉,也没有交到那个天师手里。” “玉蝉?是什么样的玉蝉?” 这两个字引起了萧潇的警惕。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在“白山黑水”中的“水”字降墓里,曾经从阵眼的女尸口中抠出过一枚玉压口,正是一只通体乌黑的墨玉蝉形状。 虽然说,蝉于土下蛰伏多年,脱壳羽化重生,因而有“复苏”、“新生”之意,随葬压口做蝉的模样的并不少见。 但那只墨玉蝉不仅玉质上佳,而且背翼旋转交叠,似阴阳鱼互相衔尾的造型,实在非常独特,令萧潇至今印象深刻。 而且,他清楚的记得,当初自己对“白意鸣”还毫无戒心,随手就把那只墨玉蝉交给了他。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那只玉蝉。” 赵晓燕苦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 “后来那天师找我们要玉蝉,我们自然拿不出来。然后……然后我莫名其妙就落水死了,而我的老公也被他们带走了……现在、现在我家里就剩我的两个孩子,我很怕他们也会出事啊!” 她说着,抬头看向萧潇和阮暮灯,似乎在揣测他们的想法,顿了顿,怯生生地补充道: “虽然我没见过那玉蝉,不过我听那人形容过,应该是白玉雕成的,两只翅膀交错成一个漩涡状的花纹……” 萧潇点了点头。 他觉得这白玉蝉的描述,听起来似乎和自己在降墓里带出来的墨玉蝉是一对儿的。 “你是怎么落水的?又是谁让你来找我们求助的?” 赵晓燕的魂魄倒是很老实,她歪着头茫然的想了想,犹疑地回答: “我也不记得了,好像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自己跳进了维港海里了……” 她想了想,又继续补充道: “至于帮了我的人,虽然我没见过她的样子,但听过她的声音,似乎、似乎是个年轻的女人……她把我的魂魄附在了我自己的头盖骨上,还告诉我,会让我见到能救我一家的人的……” 她说着,噗通一下,直挺挺地跪了下来,朝萧潇和阮暮灯磕起头来。虽然她仅是一缕幽魂,自然磕不出动静,但那起伏幅度之大,却显然是用尽全力的。 “求求你们,帮帮我吧!!我老公还生死不明,我的儿子和女儿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求求你们,救救他们吧!!” &&&&&&&&& “文芳街34号宏利大厦b座6o3房,是这儿没错吧?” 萧潇站在一户人家门前,确认手里小纸条的地址与门牌号码相符。 虽然萧潇和阮暮灯最终也没有从那自称赵晓燕的女子口中问出是谁将她送来的详情,但从各种蛛丝马迹不难猜出,她的那个名叫赵麒的养父,正是那日大闹“程大贵”掌门人程云天葬礼的老人。 而程家后头发生的一桩桩断子绝孙的命案,显然也和赵麒,以及那位神秘的天师脱不了干系。 而且既然陪在赵麒身边的银发红裙的女人很可能是萧宁手下的人的话,那么所谓的“天师”,也很有可能正是萧宁本人了。 想到这一层,萧潇和阮暮灯就没办法对赵晓燕的请托置之不理,即便纠结过会不会又是什么陷阱,依然还是买了机票,第二天就又飞到了港城,去找她藏在公寓里的两个孩子。 赵晓燕给他们的地址,虽然名字里有“大厦”两个字,却是一栋回字形的老公寓,楼龄起码有三十年以上,结构和采光都很不如何,布局也相当拥挤,窗户开得小小的,一条走廊上就有八扇门。 确认了地址无误后,萧潇抬手按了门铃。 薄薄的门板里传来了有人跑动的动静,还有一把脆生生的童音,一个小姑娘一边欢呼着“外卖来啦!”一边打开了门。 “你们系边个?!” 看到外头站的不是提着饭盒的茶餐厅小哥,而是两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男子,小女孩立刻警惕起来,扒着木门,隔着一扇防盗门瞪着两人,色厉内荏地大声喊道:“快点走啊,不然我报警啦!” 屋里头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立刻跑出一个年龄大些的男孩子来,一把将小姑娘护在背后,抬手就要关 分卷阅读162 门。 “是你们妈妈赵晓燕叫我们来的。” 萧潇抢在兄妹两关门之前,高声说道。 “你讲大话!!” 男孩抵住门板,恶狠狠地瞪着萧潇,眼神像一头失了母亲的小狼崽般凶狠。 他清楚地记得爸爸忽然失踪之后,妈妈那天晚上叮嘱他们千万不要出门,还有让他照顾好妹妹后,就匆匆忙忙出了门,随后她彻夜未归,他也睁着眼睛等到了天亮,等来的却是警察通知他去认尸——他的妈妈昨天深夜自己跳进了海里,已经淹死了。 “是真的。” 萧潇隔着一道防盗门,打量着屋里的兄妹两人。 年纪大些的哥哥,大约十四五岁,长得高高瘦瘦虎头虎脑的,模样很是精神,妹妹则大约**岁的年纪,眉眼已能看出四五分肖似赵晓燕的轮廓,怯弱躲在哥哥身后,根本不敢看他。 也不知这两小孩到底在屋里宅了多久,头发乱蓬蓬油腻腻,身上穿的衣服也都脏兮兮皱巴巴的,门口还堆了十来个快餐盒,散发出一股若有似无的酸臭味儿。 萧潇叹了口气,对屋里的小男孩说道: “黄家骏是吧,你妈妈让我带给你一句话……” 第113章、十二、玉蝉o6 “什、什么?” 即便已经认定了外头两人是不安好心的骗子,或者干脆就是心怀不轨的歹人,但黄家骏毕竟只是个中学生,听到萧潇的说他母亲有话要带给自己,即便不信,也依然停下关门的动作,忍不住想听听那人到底想说些什么。 “她让我告诉你。” 萧潇回忆着赵晓燕跟他说过的话,一字不差地复述给她的儿子听。 “主卧梳妆台下面左边第二个抽屉的饼干盒里,放着她给你的十四岁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 黄家骏听完,整个人都僵硬了两秒,然后拉住妹妹,也顾不上关门,几步奔回房间里,扑到梳妆台前就开始翻抽屉。 果然,就如同门外的陌生男子所说的那样,他在父母房间的梳妆台抽屉里,发现了一只空的曲奇饼盒子。 打开以后,男孩在里头找到了一对护腕和护膝,还有两张过期了三天的篮球赛现场票——球赛日期正是他三天前的生日当晚。 萧潇和阮暮灯站在门外,耐心等了一会儿。 五分钟后,屋里隐约传来的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的嚎啕大哭声才终于渐渐停下。 片刻后,黄家骏拉着妹妹黄思琪,揉着红肿的眼睛从屋里走出来,一声不吭地打开了防盗门,将萧潇和阮暮灯放了进去。 父母亲一死一失踪,突遭大变又没有靠谱亲戚,俩小孩也不是会理事的,兄妹俩就这么凑合过了快十日,家里自然乱得一塌糊涂。 赵晓燕他们家这套房子并不大,统共也就四十来平方的实用面积,勉强隔出三室一厅,小女儿的房间小的只能塞进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衣柜。 而现在这套不大的空间里,到处是随意堆放的脏衣服,开了封的零食和乱七八糟的杂物,用“狗窝”来形容都有点儿埋汰了狗子。 “你、你们……真的见过我妈吗?” 黄家骏扫开椅子上的衣服堆,让两个不速之客坐下,又紧张地追问道:“那她还有没有什么话让你们带给我的?!” 萧潇扫了一眼周围的垃圾堆,又看了看眼睛肿得像桃子似的半大男孩,还有依然在抽噎着的小姑娘,心头莫名地就软了一下。 他一边暗嘲自己果然是上了年纪又收了徒弟,越发看不得小孩吃苦,一边伸手摸了摸男孩的头发。 “我们确实见过她,她还说,让你坚强一点,还有照顾好妹妹。”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也可以让你们见见她。” 虽然附在骨片上的赵晓燕的魂魄已经很虚弱了,这两个小孩又是没有阴阳眼的普通人,不过要让他们见上一面,萧潇自问还是能做到的。 “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一听还能再见到死去的母亲,黄家骏几乎要扑到萧潇身上,让他现在就把赵晓燕的魂魄弄出来。而一边黄思琪则是又是害怕又是渴望,再也忍不住眼泪,鼻子一酸,“哇”地一声又嚎啕大哭了起来。 就在这个鸡飞狗跳的当口,门铃又响了——这次真的是楼下茶餐厅小哥来送外卖了。 阮暮灯头疼地看着围着萧潇又哭又闹的两个小孩儿,又看了看饭盒里油汪汪见不到两片肉的炒牛河,还有那比刷锅水还稀的颜色古怪的海带汤,照顾了萧潇一年多的家政夫天性占了上风。 他干脆下楼去,在附近超市买了些菜肉,回头给屋里的几个人做了顿像样的午饭。 时间紧迫,阮暮灯也没有机会卖弄厨艺,他做了四碗红烧大排盖面,配上豆芽、花生、黄瓜和鸡胸肉做的凉拌菜,虽然简单,但色香味俱全,甩出茶餐厅的出品八条街去。 两个十来天没正经吃过一顿饭的小孩,狼吞虎咽吃了个半饱之后,就忍不住又开始抹起了眼泪。 “跟着、跟着你们回去的话,真、真的可以找到我老豆吗?” 黄家骏一面打着哭嗝,一面问道。 阮暮灯生怕这小鬼噎着,倒了杯热茶递给他。 “这我不能保证。” 萧潇吃完了自己的那碗面,放下筷子,优雅地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非常有世外高人般的神棍派头。 “但我会尽力帮你们找。” 听了萧潇这句保证,黄家骏立刻振作精神,稀里呼噜三两口塞完了碗里的面条,又啃光巴掌大的肉排,将碗筷随意往水槽里一塞,就开始满屋子乱转,匆匆忙忙地收拾他和妹妹的行李。 “慢着、慢着。” 萧潇叫住正往背包里塞他新得的护腕和护膝的小少年。 “对于你爸爸的行踪,你有什么线索吗?” “有!我有!” 黄家骏连忙点头如捣蒜,“我们之前报过警,警方查了口岸出入境记录,说我老豆去了a市!警察还说,他是自己买的机票和过的安检边检,所以不能算是失踪,不能立案呢!” 萧潇和阮暮灯对视一眼,心说人果然是去了a市。 “那行吧,你们把东西收拾一下,今天就跟我们回a市吧。” 萧潇朝表情既激动又热切的俩小孩挥了挥手,“记得带上两件你们爸爸经常用的随身物品,比如牙刷、剃须刀什么的,家里应该能找到吧?” &&&&&&&&& 因为辗转托了些关系,才将两个失了监护人的小孩从港城弄回了a市的缘故,萧潇和阮暮灯他们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原本萧潇是没打算将两个孩子直接带回他们住的复式套房,而是想在附近找一家相 分卷阅读163 熟的道馆或者寺庙,将黄家骏和黄思琪暂时寄养在清净地儿的。 奈何俩小孩今天刚刚经历了生活和情绪的双重大起大落,又奔波折腾到这个点儿,神经已经绷到了极限,一听萧潇打算把他们寄养在道观里,稍大的那个还能忍得住没立刻大喊“骗子”和“拐子”,小姑娘已经哇哇大哭,一头撞进阮暮灯怀里死活就是不肯出来。 “算了,还是把人先带回去吧……” 阮暮灯无奈地看着扒住他前襟不肯撒手的小姑娘,朝萧潇摇摇头。 自从给兄妹俩烧了顿午饭之后,也不知是看上了他俊俏英挺的皮相,还是被他的厨艺折服,黄思琪就跟块牛皮糖似的黏上了阮暮灯,连在飞机上也非要坐在他旁边不可。 萧潇没辙,一是不好跟遗弃儿童似的真把人硬丢在道观门口,二是考虑到确实还有用得上他们的地方,只能不情不愿地将他们捎回了自己在a市的住处。 两兄妹被临时安排在了阮暮灯原本的房间,反正现在阮暮灯已经有了更好的去处,早就不睡那里了。 一切料理清楚之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两个小孩早就困得睁不开眼睛,几乎是一沾到床就要睡着的状态了。 “等一等,哥哥和妹妹都有,手指伸出来。” 萧潇拿着一套毛细管采血工具来到客房里,硬是将半睡半醒的两兄妹闹了起来,给他们一人扎了一次手指。 “这是要做什么……” 因为实在是太困了的关系,黄思琪都顾不上疼和怕,哭唧唧的捏着棉球缩回松软喷香的被子里,含含糊糊地问。 “用来找你们爸爸啊。” 萧潇回答。 黄家骏“哦”了一声,脑子里想的都是《csi》里主角们身穿白大褂,捏着“子弹头”做dna分析的画面,自认为给萧潇的这个举动找了个合理的解释,也就不再多问,钻进被窝,很快就和妹妹一起,睡成了两只小猪。 “带孩子真是够呛……” 萧潇替他们关了灯关好门,一边摇头自语,一边夹着两根毛细吸管,朝书房走去。 他已经不想再拖,干脆打算速战速决,今晚就找一找兄妹俩那失踪的父亲,到底是生是死,又去了哪里。 书房里,阮暮灯已经照萧潇的吩咐,准备好了蜡烛、香炉、朱砂、黄符、铃铛、瓷碗等一应物什。 萧潇瞧了瞧,满意的点点头,“我们这就开始吧。” 他要用的这个术法,叫“应源寻踪术”。 施法的时候,需要失踪的人本人的贴身常用物品,最好还是牙刷、剃须刀一类很可能沾过本人的血的;另外还要有和失踪者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血作为媒介,越是亲近的人越好。 萧潇先是点好蜡烛,装上清香,祭了令旗,然后摇着铃铛、舞着桃木剑,在香案前走了一套罡步,再画了八张极为繁复的符咒,每一张代表一个方位,通通烧化之后,将灰烬全部控进一只装了清水的瓷碗里。 随后,他将从俩小孩那儿采来的无名指指尖血滴入符水之中,又将他们父亲用的牙刷插入碗里——那牙刷竟在水碗里晃悠了两下,就直挺挺地立住了。 “好了……” 萧潇轻轻舒了一口气,左手掐诀,右手提笔,画了最后一张符,捏在指尖一搓,立刻化成一枚青蓝焰光的小火团。 他将烧着的符纸也放进那只立着牙刷的瓷碗里,小火团非但没有熄灭,反而迅速覆盖了整个水面。 随后,只听“碰”一声脆响,水面像烟花似的炸开,几十上百颗火花四散溅出,纷纷飞出窗户,如同萤火虫一般,散入了夜色之中。 “这样就行了。” 萧潇甩了甩酸痛的胳膊,又掩嘴打了个哈欠,“明天再来看结果,现在回去睡觉吧……” 等阮暮灯收拾好书房那一桌狼藉,回到主卧室的时候,萧潇已经抱着空调被,睡得迷迷糊糊的了。 青年笑了笑,调暗了房间里的灯光,又将被子从自家师傅怀里拽出来,低头亲了亲对方微张的红唇。 “嗯……唔嗯……” 感觉到熟悉的触感和体温,萧潇张开嘴,主动回应阮暮灯的浅啄,亲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够,干脆手脚并用猴上去,箍着恋人的后颈和腰肢,直往褥子里坠。 “睡吧,看你都要累垮了……” 阮暮灯拉过被子,盖住两人,又亲了亲明明眼睛都没睁开,可依然直往他怀里拱的萧潇,抬手关上灯,让房间陷入了柔软的黑暗之中。 第114章、十二、玉蝉o7 第二天清晨,在严谨的生物钟控制下,阮暮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醒了。 然而醒归醒,要想像以前一样,利落地起床洗漱晨练,却是件难度相当大的事情。 因为萧潇怕热又怕冷,实在难伺候得很的关系,主卧的空调温度调得很低,睡着了觉得冷了以后,他又特别喜欢往身旁的热源上扒,连抱带枕的,八爪鱼似的缠在恋人身上,一整晚都不肯松手。 于是每天早晨,要怎么从自家师傅的纠缠里脱身,成为了自律性极好的青年要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 阮暮灯缓缓拿开萧潇圈在他身上的手臂,又将枕在他颈窝里的头颅轻轻托起放回枕头上,克制住低头亲他一口的冲动,蹑手蹑脚地准备下床。 然而他刚一掀被子,旁边的人就动了,揪住他睡衣下摆,手又挂了上来,熟门熟路地环住徒弟的腰,口中嘟囔着: “……天还没亮,再躺一会儿……” 阮暮灯抬眼看了看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一缕朦胧晨光,把萧潇伸出来的胳膊塞回被窝里,“家里多了两个小孩,我早一点儿去准备早餐,你继续睡吧。” 半梦半醒状态下的萧潇显然脑子转得远比平时要迟钝上许多。 他将脸埋在阮暮灯后腰里好一会儿,才像终于想起昨天带回来的那两个小麻烦似的,松开恋人,一翻身又蜷进了被褥里。 “我再眯半小时……嗯,今天会早一点起来……” 话音未落,已经又迷糊了过去。 萧潇这“半小时”足足拖了三个钟头有余。 毕竟不再是从前有百年内丹加持,灵力充沛的白狐身体,用回自己的肉身后,萧潇的身体素质确实比常人强些,但遇到类似昨晚使出的“应源寻踪术”这样的大型术法时,还是消耗极大的,整整睡了一个晚上,才觉得自己总算好歹恢复了些精神。 睡够了之后,他就开始感到饥肠辘辘,尤其是特别想吃甜味儿的东西。 两小孩比萧潇起得还要早些,这会儿已经吃饱喝足,跟小大人似的,规规矩矩地在客厅里看电影。 今天的早餐是现发的大包子,阮暮灯给自家嗜甜如命的师傅 分卷阅读164 留了莲蓉和奶黄流沙馅儿的。 萧潇就着热腾腾的普洱茶连啃了两个包子,才觉得自己的思考能力随着血糖的回升,重新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对了,我去书房看过了。” 见萧潇放慢了进食速度,知道他是垫过胃了,阮暮灯才开始说正经事儿。 “水碗里的牙刷倒下来了。” “是吗?” 萧潇叼着个胖乎乎的莲蓉包子,抬眼看向阮暮灯,“牙刷柄没有折断或者开裂吗?” “没有,是完好无损的。” 阮暮灯十分肯定地回答。 “呼,那就好……” 萧潇捧着包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扭头看向客厅沙发上的黄家骏和黄思琪,轻声说道: “那俩小孩的爹还活着,而且‘寻踪虫’应该也找到他了。” 阮暮灯听了这话,也觉得很高兴:“那么,我们现在就去找吗?” “不行,‘寻踪虫’畏光,白天我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萧潇摇摇头,否定了阮暮灯的提议,“还是要等到晚上才好方便行动。” 早饭之后,萧潇和阮暮灯眼看时间还相当充裕,干脆将黄家骏和黄思琪叫到面前,四人在客厅里开了个小会,询问他们对父母出事前后的事情,还记得多少细节。 黄思琪毕竟年纪还小,又没心没肺不怎么关心家事,几乎是一问三不知,不过黄家骏却是个心思缜密思维灵活的孩子,倒是能说出不少情况来。 根据黄家骏的回忆,他们的“外公”赵麒,早年曾经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少爷,但后来家族没落,他母亲改嫁,新家庭对他也不好,于是就自己出来在社会上打拼。 赵麒早年蹲过监牢、打过临工、混过帮派,中年发迹之后,渐渐将手头上的生意洗白了,也有过一任妻子,但没有生育过孩子,所以才收养了当时十来岁的孤儿赵晓燕作为养女。 而两兄妹的父亲名叫黄升平,年轻时曾经是赵麒手下一名“马仔”,后来和赵晓燕相识相知,继而结婚之后,就洗心革面,当了一名奉公守法的平凡工薪族,夫妻俩都从来不会去插手养父岳父手下的生意,而是专心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只是没想到,他们一家四口的平静生活,会因为外公的突然过世,以及找上门来的两个陌生人而戛然告终。 黄家骏说,当日有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来敲他们家的门,父母将他和妹妹赶进房间里,不许他们旁听。 片刻之后,他们似乎跟来人吵了起来,当时小男孩人在屋内,隐约听到那两人管他们爸妈要一个玉石做的什么小东西,但夫妻二人却坚持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件玩意儿。 那之后过了没两天,他们的爸爸忽然“离家出走”,等公司打电话来通知他们黄升平无故旷班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了。 到了第三天晚上,赵晓燕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出了门,出门前曾经交代自家儿子,一定要和妹妹好好呆在家里,哪里也不能去。结果就在当晚,两兄妹的妈妈就一去不回,落海身亡了。 “我爸妈的事,是不是和那两个人有关?” 黄家骏想来想去,觉得只有这个可能性了,“他们要找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萧潇摇摇头,没有回答,眼光不经意地扫了眼电视里播到一半的电影——那是“白意鸣”两年前拿了双料影帝的那一部侦探剧,画面正停在白影帝微微低头的四十五度角特写镜头。 “来你们家的那一男一女,你当时有看到长相吗?” 萧潇问黄家骏。 “嗯,我见到了。” 小男孩果断点了点头,“女的看上去二十多岁,长得挺漂亮的,穿得也很时髦,男的年纪要大一点,不过也挺俊的,感觉像是个、是个……” 他努力想了想形容词,“是个,很有学问的人!” “你们那天见到的女人,是不是她?” 萧潇拿出一个信封,将那张曾经给阮暮灯看过的照片,递给了两兄妹。 “对对对!” 男孩儿还没开口说话,小姑娘已经尖叫了起来,“就是她!这个银蓝色的头发,绝对没错的!肯定就是她!” 萧潇没有再向他们确认另外一个男人的长相,毕竟身为影帝的“白意鸣”,就算是在港城的知名度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如果当日上门的人是他的话,两个小孩儿应该早就认出来,并且告之警方了。 &&&&&&&&&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两人吃过晚饭,拿上罗盘,又收拾了些术法用品,就准备出门去追踪“寻踪虫”的痕迹。 出门之前,两人叮嘱兄妹俩好好地留在屋子里看家。 兄妹俩听了这话,对视一眼,都露出了小动物似的不安又惶惑的表情。 小姑娘什么都不说,只是扑上去抱住阮暮灯的腰,呜呜咽咽地开始哭了起来。而哥哥则是紧张兮兮地盯着萧潇,一再向他们要求保证,“你们一定会回来的吧?对吧?一定会回来的吧?” 萧潇知道这两个小孩是将两人要出门的画面,和他们母亲那时的场面重合了,强烈的心理阴影之下,连让他们独自留在家里都不愿意。他只得耐着性子好好地安抚了几句,又再三保证一定会尽快回来,才终于和阮暮灯从兄妹俩的拦阻中脱身。 所谓“寻踪虫”,其实是“应源寻踪术”散出的追踪丝,因为外形看起来像一只只萤火虫,所以会使这个术法的天师们,都习惯如此称呼它们。 黑夜之中的“寻踪虫”十分好找,萧潇用瓷碗里的符水“眉”过罗盘指针之后,就领着阮暮灯,一路追踪着指针的朝向,朝着目的地行去。 a市说大不大,说小却也当真不小,就算车况通畅的时候,从南到北至少也要一个小时以上。但“追踪虫”停留的位置,意外地离他们居住的小区并不算远,是三、四公里之外的一处仍然在建设中的花园别墅区。 那花园别墅区预计总共要建设五期,现在才只开发到第二期,还有大片没有收拾的空地,和建了一半的工地。因为买的人还不多,住户就更少了的缘故,别墅区里头到了晚上就冷清得跟鬼城似的,照明和安保也做得很不到位,确实是一处足够僻静到合适做些需要掩人耳目的事情的地方。 两人沿着僻静的小路,绕过一幢幢黑灯瞎火的花园洋房,最后停在了最靠北的一栋建筑物前。 “是在这儿了。” 萧潇看了看罗盘,又抬手指了指院墙旁藤花架上几点很不显眼的荧蓝幽光,“看,‘寻踪虫’。” “没想到,他们居然住得这么近……” 阮暮灯看着那高高的院墙,和黑灯瞎火的三层欧风别墅,低声说道:“萧宁就不担心会被人找到吗?” “ 分卷阅读165 他但不担心被人找到不好说,反正他是不差这买房的钱的。” 萧潇轻声哼笑一声,就示意阮暮灯跟上,两人寻了处避开主干道和摄像头的位置,准备翻墙私闯民宅。 翻过这种院墙十分容易,虽然他们行动很快,动作也悄无声息,但在阮暮灯和萧潇双双落地的瞬间,原本没有一丝亮光的二楼东侧窗户,却骤然亮起了灯光。 “来者是客,你们怎么不走正门,偏要偷偷摸摸地翻墙呢?” 一把陌生的男声传来,随后东侧房间的窗户被人推开,从里面探出一个陌生男子的半身来。 那是一个年约三十许的英俊男人,相貌阮暮灯虽然从未见过他,但必须承认,那人长得很是出色。 别墅二楼的那陌生男人,脸型轮廓分明,五官标志,眼眶很深、鼻梁高挺、嘴唇削薄,乍看上去有点儿像混进了波斯血统的感觉,而且脸上带着柔和的微笑,十分温和有礼,整个人透出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似是脾气和涵养都极好的样子。 萧潇看到那人的长相,浑身一激灵,猛然僵在了原地。 “萧、萧宁……” 他嘴唇颤抖地吐出了对方的名字。 “萧潇。” 萧宁扬起手,朝花园中的两人挥了挥,“我这几天就在琢磨着,你们什么时候会找到这儿来。” 他挥手的动作看上去随意而自然,半点不带杀气,但萧潇却瞬间变了脸色,他骤然回头,朝身后三步开外的阮暮灯高声喊道: “阿阮,你别动!千万别动!” 第115章、十二、玉蝉o8 听到萧潇的厉声警告,阮暮灯立刻听话地定在原处,完全不敢移动分毫。 脖子一侧骤然一凉,伴随着锐物冰冷的触感,以及皮肤被割开的刺痛,一丝细细的血线,顺着他的颈侧滑下来,晕进了衣领里。 院墙外的路灯光,将萧潇和阮暮灯的影子斜斜地投落在了寂静的花园中。 阮暮灯注意到,在他的影子旁边,不知何时多了另外两个影子。 准确的说,那是两个人形的剪影,正一左一右立在他的影子旁边。 那两个剪影都是平面的侧脸造型,宽额高鼻尖下巴,眉毛眼睛连成一线,头戴金盔,身着铠甲,两只胳膊绷成九十度的直角,一人提着一把钢刀,刃口交错,正不偏不倚地架在了他的影子的脖子上。 ——那造型、那模样,都分明像极了灯影戏里的皮影人偶! “别站在院子里说话,多没规矩。” 萧宁又招了招手,院中地面上倏然又多了两条影子,和制住阮暮灯的那两个一样,也是半侧着脸的造型,只是面部轮廓柔和一些,未着盔甲,不带武器,而是梳髻窄衣的小厮打扮,袖着手,半躬着腰立在萧潇的影子面前。 “都进来说话吧,我给你们泡杯茶。” 说完,萧宁温和地笑了笑,随后便消失在窗户边。 侍立在前的两个小厮打扮的投影,恭恭敬敬地在前头“带路”。 而后头的两个兵士,依然没有撤开兵器,而是“押”着阮暮灯的影子,跟在两人身后。 这四个投影的行进方法,果然很像皮影戏,每走一步,都手脚僵硬地一屈一伸,探身向前一蹿。 就这样,萧潇和阮暮灯两个人连带六道影子,进了萧宁的别墅。 别墅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到处黑灯瞎火的了。屋顶上亮起了一盏莲花台造型的吊灯,足够看清玄关和客厅的所有区域。 只是和一般作为主光源的吊灯都会安在客厅中央不同,那盏莲花灯移动到了贴近玄关的位置,而且灯光呈现橘黄色,并不十分明亮。 莲花灯打开以后,身处客厅的每一样物品、每一个人都会在地板上留下清晰的投影。 萧宁正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面前一张红木茶几,搁着一套精致的薄胎白瓷茶具,他正低着头,手里动作行云流水般点着茶,见客人们进来了,就招呼萧潇过去坐。 两个皮影兵士把阮暮灯连同他的影子“押送”进客厅,在距离茶几沙发还有足足三四米的时候,就不再前进了,显然是不让他靠近的意思。 萧潇朝阮暮灯点点头,示意他不要动,也不要担心,就一个人走上前去,坐到了萧宁对面。 “陕西华阴老张家的独门‘灯影戏’,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坐定之后,萧潇就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些年闲暇时间那么多,又到处走南闯北的,只要有心学些东西,总能学会的。” 萧宁朝他家师弟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轻声补充了句:“再说了,他们家这门绝技,也没多难学嘛。” “是嘛?” 萧潇挑眉看他,讽刺道:“难怪你肯纡尊降贵一直演了‘白意鸣’那么多年,原来是正好方便你借机到处偷师嘛!” 他想了想,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么说,你这手‘画皮’也是从张家顺道学来的啰?” 萧潇抬手点了点自己的脸,“就是不知道那位被你偷师的华阴张家人,现在是不是还有命活着了。” “是嘛,你也觉得我这‘画皮’还不错吧?” 萧宁端好的茶汤,细细啜了一口,无视了师弟那个关于张家人的下场的质问,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我练了很久,才画成现在这个和以前的长相有七八分相像的样子……没办法,谁叫‘白意鸣’的相貌太出名了,顶着那张脸,想干什么都很不方便。” 萧潇盯着萧宁那张人皮画的假面,两手暗暗捏成拳头,强忍住掀桌而起,用热茶泼对方一脸的冲动。 明明是他从小看到大,本应无比熟悉而且无比亲切的长相,但此时再次看到时,居然只觉得一阵阵的恶心。 “那么换了个方便出门的长相之后呢?” 萧潇盯着萧宁的脸,后槽牙暗暗咬紧,“你打算做些什么?” “我也没做什么啊。” 萧宁摊开手,状似无辜地朝师弟笑了笑。 “倒是你,几月未见,变化可真大啊……” 他说着,右手探出,越过茶几,轻轻拨开萧潇垂在额角的一缕刘海。 “你竟然回到自己的肉身中了。” “是啊,拜你所赐,要是回不去,就只能等着魂飞魄散了。” 萧潇没有避开他的触碰,只是冷笑着答道。 “我看,还不止这样吧?” 萧宁偏头寻思了片刻,手指移到萧潇的衬衣衣领处,猝然往外一拽,崩开了一颗扣子,露出了他一侧的锁骨和半边肩头来。 萧潇白皙莹润的皮肤上,散落着两三点深浅不一的红痕,像落在雪地上的桃花瓣儿。 “你那徒弟还挺有本事的嘛。” 萧宁今晚第 分卷阅读166 一次拿正眼瞥了瞥站在数米开外的阮暮灯,又转头朝萧潇笑道: “他是做了什么,居然能让你心甘情愿地连守了几百年的童子身都不要了?” 萧潇最厌恶萧宁惦记上他的宝贝徒弟,更恨这人拿阮暮灯独自闯入蒋真人墓里的那段经历说事,勉强维持了许久的冷淡平静也快要装不下去了。 他一把甩开萧宁拽着他领子的手,“与其关心我的事情,还不如说说你这些天做的好事吧?” 萧潇冷笑道:“那一黑一白两只玉蝉,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值得你大动干戈,向无辜的普通人下手?!” “哦?” 萧宁眼中流过一丝讶异,转瞬之后,又被他迅速掩盖了下去。 “你知道我在找玉蝉,却不知道它们是做什么用的吗?” 他很是遗憾地摇了摇头,用师长教训不成器的后辈的语气叹息道:“你啊,就是太贪玩了,怎么几百年了都不见长进呢?” “算了吧,我可不想‘长进’成你这个样子!” 萧潇已经不想陪他在这儿你来我往的打太极兜圈子,平白废话浪费时间了,干脆单刀直入,把来意挑明了说: “黄升平,在你这儿没错吧?能把他还给我们吗?” “不错嘛,你们都查到这地步了吗?” 萧宁像是当真没料到萧潇和阮暮灯是冲着兄妹俩的父亲来的一般,露出了略有些吃惊的表情。 他想了想,无所谓的笑着点点头。 “可以,你们把他带回去吧,反正他对我也没用了。” 说着,萧宁拿起茶几上倒扣着一只铜柄铃铛,朝虚空中摇晃了几下,片刻之后,就又有两个剪影士兵,“押”着一个中年男人,从门廊里转出来,缓缓走到两人跟前。 萧潇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中年人。 他在黄家骏的手机里看过一家四口的合照,这中年男子确实是黄升平没错,只是此时他一点没有照片里那一家之主的精干模样,而是眼神呆滞,嘴巴张开,两肩下垮,显然是处在精神恍惚、神智不清的状态。 “你对他做了什么?!” 萧潇扭过头去,厉声质问道。 “我搜了他的魂。” 萧宁回答得倒是十分干脆。 “毕竟是人就有可能会说谎,要想知道些什么,当然是用搜魂术来得更快更方便了。” “……你这个……人渣!” 萧潇咬牙说出最后两个字的同时,金蛇形状的小匕首已经滑出了袖口,下一秒,他踢翻桌上那套玲珑茶具,跃上茶几,手腕一翻,掌中那道金色的寒芒就冲着萧宁的咽喉而去。 哪怕萧宁的手段再多,可他此时用的,还是白家双胞胎弟弟的肉身。 “白意鸣”本就是中阴身还魂,八字和命格都极为特殊,天生阴气过盛、体质虚弱。 因其身体条件所限,确实不合适练武这点,从小将“白意鸣”带大的萧潇,再清楚不过了——哪怕萧宁再本事,只要用的还是白意鸣的身体,那么在出其不意的近身战时,就是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 果然,匕首刺出,萧宁眼神一凛,连忙朝旁边一闪,虽然险险避开了要害,但锋利的刀刃还是划破他那层假脸皮,又在下面的脸颊上留下了一道见血的豁口。 “劝你不要轻举妄动。” 萧宁擦了擦脸上的血迹,抬了抬下颌,示意萧潇朝客厅四周看看。 萧潇匕首一横,仍然抵在萧宁咽喉前,扭头四顾。 客厅地板上,不知何时出现了几十个黑色的剪影,全都是穿甲持棘的兵士打扮,乍看上去,就仿佛在客厅里挤了一支军队一般。 “就凭你一个人,护得住你家宝贝徒弟,还有那边的中年大叔吗?” 萧宁好像半点不在乎抵在咽喉处的利刃似的,笑得淡定又从容。 他用沾了血的手指轻轻拍了拍萧潇的脸颊,在上头印下两片花瓣似的指印。 “放心,今天我不会为难你们,回去吧。” 第116章、十二、玉蝉o9 也许是萧宁确实没想现在就要了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的命,他倒是信守诺言,让皮影兵士们把他们两人,连带着答应放走的黄升平,一并给“押”了出去,一路“送”出了院子。 等到三人站在了别墅区的主干道上,那些皮影才又像先前忽然出现时一般,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路灯的照明范围之中。 “我们先回去吧。” 萧潇回头看了看身后那栋重新变得静悄悄黑抹抹的别墅,又看了看被阮暮灯半搀半拖着,连路都走不稳的黄家兄妹俩的父亲,对自家徒弟说道。 阮暮灯点点头,扶着黄升平,跟在萧潇身后。 确实,就凭他们和萧宁在术法上天堑鸿沟般的差距,现在贸贸然对上,绝对没有半分胜算。而且对他们彼此来说,对方的安危才是第一位的,不值得和萧宁硬拼。 毕竟他们今晚的目的就是找到并且救出失踪的黄升平,现在能顺利达成目的,已经是万幸了。 所谓“搜魂术”,是通过术法,直接在别人的三魂七魄中搜索特定的某一段记忆或者知识,效果有点像刑讯时会用到的吐真剂。 但凡经历过搜魂术的,不管是身怀异术的修士,还是懵然无知的普通人,视乎术法加身的时长,多多少少都会受到精神伤害。 轻一些的一段时间内头疼欲裂、思维混乱、情绪暴躁;严重些的则状似痴呆、言语不清,生活无法自理;更厉害的甚至会因精神崩溃全身抽搐,进而当场毙命。 像这般歹毒的法术,以茅山一脉为代表的符箓派自然是不会教的,不过本着不可不知的原则,倒也不乏对这方面的记载。只是萧潇虽然多少懂一些搜魂术的知识,但让他治好黄升平的痴呆之症,确实万万办不到的。 “我之前看过些书,大约是说,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后遗症,治疗得当的话,大概两三年就能恢复个大概。” 萧潇头疼地看向即便被阮暮灯托着胳膊,依然走得一步一踉跄的黄升平,“把他带去林医生他们那边,让林家代为照顾吧……” 阮暮灯知道林家确实对治病救人,尤其是魂魄损伤一类的疑难杂症相当有研究,只是他担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情。 “那家里那两个小的怎么办?” 萧潇烦恼地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眉心的拧出一道明显的川字。 “嗯,回去之后找林医生商量一下,而且也要听听那两个小家伙自己的想法。” &&&&&&&&& 虽然如约带回了黄升平,但黄家骏和黄思琪见到他们的爸爸——明明出门前还精精神神的一个人,现在已经仿如中风一般,眼神呆滞、言语不清,甚至连他们两兄妹都认不 分卷阅读167 出来了,震惊、恐惧又伤心之余,差点儿就要崩溃了。 黄思琪还好,毕竟年纪还小,知道的事情太少,遇到这种情况,只会一个劲儿的哭。但黄家骏却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半大男孩了,又是在港城那种宣扬民主法治的氛围里长大的,轻易很难忽悠,当时就揪着萧潇不肯放手,又哭又喊让他告诉自己到底是谁把他老爸弄成这样的。 被缠得没了办法,萧潇只能兑现自己先前承诺过俩小孩的事情——让他们和自己死去的母亲的魂魄见上一面。 赵晓燕的魂魄自那晚后,就一直附在她自己的天灵盖骨片上,倒是省去了招魂的麻烦,只要萧潇一张引魂符将她唤出来就行了。不过俩小孩没有阴阳眼,想看到他们妈妈的魂魄,就必须抹上特制的牛眼泪。 因为牛眼泪通阴,黄思琪年龄太小,又是个阳气不足的小姑娘的关系,萧潇生怕会给她留下什么不良后遗症,还在她的无名指上拴了一条浸过符水的红线,以确保她不会在强开慧眼的这段时间里遭到阴邪之气侵体。 两个小孩按照萧潇的指示,在两只眼皮上抹了略带着腥味的牛眼泪,睁眼的刹那,果然看到自己的妈妈赵晓燕半身“站”在他们面前,而下半身已经淡得看不清了。 “阿妈!” “妈咪!” 毕竟是刚刚失了母亲的孩子,在看到母亲面容的刹那,他们的泪水已经夺眶而出,像两颗出膛的炮弹一般扑过去,想要抱住眼前的虚像。 然而那终究只是赵晓燕凭着固魂的术法,留在骨片上的一抹残影,他们又怎么可能触碰得到? 两个孩子的手穿过了赵晓燕的身体,只握住了一把空气。 赵晓燕看着哭成一团的两个心肝宝贝儿,伸出手,虚虚地摸着孩子们的头发。 固魂术力量有限,她已经在阳间停留了超过七日,魂魄已经很是虚弱,无法发出能让她的孩子们听到的声音,只能聚起最后一丝魂力,沾了杯子里的水,在桌案上写字。 “别哭。” 水迹在深色的木桌板上蜿蜒出歪歪扭扭的曲线。 “照顾好自己。” “照顾好爸爸和妹妹。” 黄家骏抱紧挣扎着想要抱住面前虚影的妹妹,拼命地睁大被泪水模糊的双眼,想让自己看清妈妈留下的一笔一画。 “我爱你们。” 写完这最后一句,赵晓燕的身体就如同薄雾被夜风吹散一般,倏然一晃之后淡去,消失在了半空之中。 “别慌别慌。” 萧潇打开书房的顶灯,和阮暮灯一人一个抱住哭得撕心裂肺的俩小孩,一边拍背,一边安抚道:“你们妈妈太累了,我只是把她暂时收起来了,以后会好好替她超度,让她顺顺利利的入轮回的。” 两日之后,萧潇亲自开了半天的车,将黄家一大两小三个人送到距离a市三百多公里外的c市,那儿有林医生他们祖家的产业,是一个规模颇大的医馆,附近两座山还有他们家专门用来种植一些常用药材的药园,以及一间供养老者孤儿的善堂。 林医生最近忙得脚不沾地,自然没空亲自来处理萧潇这种类似“托孤”似的麻烦事儿,安排了医馆里两个本家小辈负责接待,就算很对得起萧潇的托付了。 “以后你爸爸就在这边治病,妹妹也可以在c市继续读书,等两三年后,你爸爸的情况好转了,不管你们是想回港城去,还是继续留在这里学本事,都随便你们。” 萧潇拍了拍黄家骏的肩膀,示意他带着妹妹,扶着爸爸跟来接待他们的林家两小伙儿走。 黄家骏和妹妹面面相觑,眼中带着清晰的不安和惶然,手伸出来,似乎想去拉萧潇的袖子,但又忍住了。 “你要知道,我可没有义务一直照顾你们。” 萧潇正色道:“你已经是半大的男子汉了,也该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了。以后你就在这里半工半读,帮工抵你爸爸的医药费,至于能不能学到本事,就全看你自己了。” “如果……” 黄家骏咬着嘴唇,声音有些颤抖。 “如果我好好的学的话,以后能变得像、像你这样厉害吗?” “不能。” 萧潇笑着摸了摸男孩儿的头,“我可是很厉害的,轻易学不到我这程度。”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但是你也许能成为一个真正能肉白骨、起死人的神医。” 黄家骏的古文功底不好,没有听过这句话,但知道萧潇给他形容的,是一个非常、非常了不起的未来。 “那好!” 男孩儿用力地点了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给你看的!” 说完,他也不再迟疑,利落地擦干净雾蒙蒙的双眼,然后左手牵着妹妹,右手扶着爸爸,跟着林家两个身穿药师袍的青年,走进了医馆后院的角门中。 “呼,昨晚软磨硬泡求了林博士半天,总算把他们一家子塞进去了……” 萧潇目送三人进了院子,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虽然林家只是暂时收那小鬼当个外姓弟子,不过说实话,那小孩心性不错,人又很聪明,以后搞不好真的能有出息呢!” 他说着,侧头看向阮暮灯,却发现自家恋人的表情有点儿不对,像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了?” 萧潇笑着拉了拉阮暮灯的胳膊。 “没事……” 阮暮灯摇了摇头,沉默片刻,才轻声说道:“我只是在想,我当时……也和你只是萍水相逢……” 他想的是,如果当时萧潇没有收他为徒,而是像安排黄家骏和他的爸爸妹妹一样,将他送到其他地方去的话…… 阮暮灯简直不敢想象,若是那日萧潇没有留下他,那么之后他会过着怎样截然不同的、没有他爱着的这人的人生。 “咳。” 萧潇轻轻咳嗽了一下,十分刻意地清了清嗓子。 “我那时候也没留你白吃白住啊,你不是替我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抵了房租嘛!” 他理直气壮的回答:“而且你拍电影上通告的收入,可还全都在我这儿扣着呢。” 说着,萧潇也不在乎两人正站在人来人往的医馆门口,伸手一捞一扣,摁下阮暮灯的后颈,“啵”一下就在他唇上响亮地香了一口。 “而且你现在还每晚陪吃陪聊陪睡的,怎么看我都没亏本啊,对不?” 第117章、十二、玉蝉1o 将黄家两个小孩连同他们的父亲一并送走之后,诺大一间复式套房立刻变得空旷而安静了起来。 萧潇开了一个白天的车,到家时就直接往柔软的布艺沙发上一倒,大声宣布他已经累瘫了,说什么也不肯再挪窝。 阮暮灯一边琢磨着自己什么时候去学个车,一边帮萧潇在沙发上换了居家衣服, 分卷阅读168 然后搓了热毛巾给他擦脸擦手。 一小时之后,见这人依然没有动弹的意思,阮暮灯干脆把晚餐装在大托盘里,直接端到了茶几上,然后坐在他对面,熟门熟路给他家师傅盛饭布菜。 虽然晚饭的菜色都是萧潇平日里爱吃的,但今天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吃饭的时候也很沉默,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心思却像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阮暮灯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也不急着问,陪他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顿饭,又将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才回到客厅,在萧潇霸占了许久的贵妃榻一角坐下,将人抱起来,让他枕在自己大腿上。 “你在琢磨什么事呢?” 阮暮灯替萧潇揉着太阳穴,好让他放松下来。 “唔,我在想,萧宁那么想要得到的那两只玉蝉,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虽然面上一直没有表现出来,但萧潇对萧宁说他几百年来没有多少长进那一句话,其实是非常在意的。 他和萧宁在实力上的差距,从孩提时代还在山上学艺的时候起,就一直存在着。 即便从明末到如今几百年光阴过去,他都快要记不起当年日日跟在师兄身后的时光了,但今时今日两人再会的时候,萧宁依然是他无法对抗的存在。 他记得,很久以前萧宁就曾经说过,在学道一途上,他缺了点野心和好奇心。 萧潇虽然天生伶俐聪慧,而且在学法修道上有着常人难及的天赋,但他一不图享受,二不求长生,更没有那种成为人上之人的野望,从来没有想过要凭自己的能力求得什么大功绩、大名声,自然也不会狂热沉迷于术法一道上。 而且虽然他平日里总表现出爱财不吃亏的模样,但只要是熟悉萧潇为人的,都知道这人骨子里还是数百年前游历江湖时养出的那种仗义疏财的侠客做派。 因其为人心性洒脱,不容易心生执念的缘故,这么长的时间里,真正放在心里的,除了早已仙逝的师傅之外,就只有曾经的师兄萧宁,以及现在的恋人阮暮灯了。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像萧宁觉得他虚度光阴、浪费天赋一样,萧潇也一直无法理解萧宁那病态的偏执和求知欲,以及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惜做下的种种丧尽天良的行为。 所以萧潇心头默默憋着一口气——如果萧宁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如他的话,他就更要证明自己选的路没有错,错的是他那忤逆师门、伤天害理的师兄。 “你先前猜测过,萧宁现在既然已经敢堂而皇之的使用降术,要么就是他换了个合适的肉身,要么就是他找到了规避术法反噬的方法。” 阮暮灯一边替萧潇按摩着头部,一边顺着他的疑问思考起来。 “既然你已经确认过,他现在用的还是‘白意鸣’的身体,那是不是可以猜测,那两只玉蝉,或许是某种避劫挡灾一类的法器?” “嗯,你说的确实很有可能。” 萧潇被自家徒弟按揉得很是舒服,像只小憩的猫咪似的眯起眼,侧过头,用脸颊在阮暮灯结实的大腿上摩挲了几下,又立刻被青年摁住不准乱动,以免给他磨出火来,提早结束了这段对话。 “不过,其实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萧宁根本不在乎滥用降术会飞快地报废掉‘白意鸣’这个肉身,而且早就找好了十具八具备用品,跟换季穿新衣一样,想换就换。” 阮暮灯蹙起眉,想了想才说道:“虽然我不太肯定,但先前也看了点书……” 他说的是萧潇昏迷不醒,他守在知了观里,除了陪护照料师傅之外,就是翻古籍找线索的那段时间。 “我在好几本古书里都看到过有关夺舍移魂的记载,虽然没有写明具体的方法,但似乎无一例外的都在强调一点,这类秘术不是那么容易施行的,而且每行一次,对自身魂魄都会造成一定的损伤。” 阮暮灯修长的手指探进萧潇柔软的黑发间,按压着头皮上的穴位。 “即使萧宁夺舍的本事再了得,应该也不能频繁的更换肉身吧?要不然,他也不需要以‘白意鸣’的身份忍耐那么多年了。” “你说得没错。” 萧潇被伺候得很舒服,干脆翻身坐起,掰开自家徒弟的大腿,背对着人,窝进他紧实温暖的人肉靠垫里,让阮暮灯顺便帮自己捏捏后颈和肩膀。 “一般来说,人的三魂七魄只有经历胎中之谜,从母体中孕育,才能与自己的肉身契合,就跟量身定做的衣服一样。其他人的肉身,就算再怎么抠八字掐命格,也是不合适的二手货,怎么都不如原装的好。”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 “像我先前的情况,要不是夺舍的白狐本来就是与我有魂契的灵役,而且当时它已经死了,就剩一个空壳子,不存在彼此魂魄相互冲突,竞争肉身使用权的危险的话,我怕是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成功的。” 说到这里,萧潇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哈哈笑了两声。 “萧宁大概不知道我丢了一魄的事吧……其实像我这种魂魄不全的人,想要夺舍周涵那样福泽深厚的人的身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就算勉强成功了,魂魄也会受到很大的创伤……也亏得是你,替我取回了原本的肉身,不然,我大概真的不会再有醒过来机会了……” 阮暮灯听他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知道萧潇怕是又想到了他们在墓穴里的那段经历,连忙将人圈在怀里,掰过脸亲了几口,又抛出新的问题,打断对方的纠结。 “我记得你说过,萧宁的魂魄曾经被红鸾之焰所伤,只能躲在金蛇匕首里养魂了好几百年,才终于找到一个附身在白家死婴身上的机会。” 阮暮灯用下巴轻轻蹭着萧潇的耳廓。 “既然他在金蛇匕首里养了几百年,都只能找个中阴身才能还魂,总不可能在‘白意鸣’身上过了三十来年,就恢复到可以随便换肉体的程度了吧?” 萧潇觉得和自家聪明能干的徒弟说话就是轻松省力,喜滋滋地回头,给了他一个夸奖的亲吻。 “没错儿,所以随便再换个肉身是不可能的,像‘白意鸣’那么特殊的八字命格,怕是再过一百年也难再让他撞上一个——既然换不了,那就只能凑合着用——那两只玉蝉,也许确实是用来消灾避劫,抵御降术反噬的!” 见萧潇想通了,阮暮灯也觉得很高兴。 “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应该抢先萧宁一步,找到剩下的那只白玉蝉吧?……不过,连身为养女的赵晓燕他们一家都没有线索,那玉蝉究竟被赵麒藏在哪里了?” 萧潇摁了摁眉心。 “虽然是这样没错,但是先不说那玉蝉到底在哪里,就算真让我们先拿到手了,我也没信心能够守住它啊……” 萧潇回 分卷阅读169 头看了阮暮灯一眼,深知自己现在最大的弱点已经被萧宁知道得一清二楚。假如他真得了玉蝉,而萧宁又用他家爱徒的安危来威胁他的话,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交出玉蝉来保住阮暮灯。 就在这时,他丢在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那铃声十分特殊,是一段老者口诵的梵音。 萧潇一听,立刻从沙发土豆的状态中翻身跃起,两步抢到柜子前,从包里掏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萧潇,立刻来我这儿一趟。”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老者沙哑而低沉的嗓音。 “百藏记的掌柜死了,伙计清点以后发现店里丢了一只箱子,我怀疑,就是你们要找的白玉蝉。” 第118章、十三、天谴o1 挂断电话之后,萧潇不敢耽搁,立刻换好衣服,准备出门。 临行前,他看到阮暮灯杵在玄关鞋柜旁,身上也已经穿上了外出的行头,什么也不说,只默默的盯着他,目光中清清楚楚写着“带上我”三个字。 “也罢,你也跟我一起去吧!” 萧潇随手在徒弟后脑揉了两把,就拿上车钥匙,带着人出门去了。 因为萧潇以前常开的suv被犬鬼在车前盖上砸了个大坑,送修还没回来的缘故,这几天萧潇用的都是3子备用的一台外型有些骚包的香槟色莲花。 跑车出小区以后直接上了环城高速,一路风驰电掣,半小时后,停在城西城隍庙附近的商店街前。 时间已是晚上将近十点,这一带绝大多数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游人和香客也都散得差不多了。 两人绕进城隍庙后门旁一条古旧而复杂的老胡同里,拐了两次弯,不多会儿就看到警察用黄色塑料胶带拉起的显眼的隔离带。 打电话联络萧潇的,便是阮暮灯从来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古先生。这时古先生已经派了个年轻的弟子守在隔离带旁,远远看见萧潇他们来了,立刻朝他们挥手。 “里头情况怎么样了?” 萧潇带着阮暮灯,跟随带路的年轻人穿过封锁线,朝着出事的店铺走去。 “很乱,乱套了!” 小伙子用力咂了下舌。 “他们的掌柜和一个当班的小伙计死了,发现尸体的还是个偶尔进店的普通人,当时就吓得大喊大叫起来,惊动了左邻右里,闯进来好些看热闹的,还有人想趁机顺走铺子里的东西,结果被防盗的咒术伤了,大师他们还在那收拾呢……” 那年轻人一边摇着头,一边将他们领到一家砖红色门楣,装潢古色古香的店铺前。 阮暮灯抬头一看,门前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写着“百藏记”三个烫金字,旁边还有一个仿印鉴风格的巨大的繁体“当”字。 原来这是一家典当行。 “这家‘百藏记’是a市资历最老的当铺了。” 萧潇轻声解释给阮暮灯听。 “和普通当铺不同,他们除了一般的金银珠玉、古董字画、文玩摆件乃至贵重家具之外,还会收一些天材地宝、法器宝具。甚至还有些土夫子倒腾到好东西,又一时半会难以脱手,就会将明器暂时寄存在这里。”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百藏记背后的东家在咱们这一行里也算是鼎鼎有名的大门派了,所以吧,虽然生意上难免有些打擦边球的,古老爷子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了。” 正说话间,两人已经进到大堂,看到里头穿梭的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以及一个静静矗立在柜台前的老人。 “古老爷子。” 萧潇领着自家徒弟,上前打了个招呼。 走得近了,阮暮灯才看清了传说中的古先生那令人过目难忘的长相。 这位姓古的老人身披土黄色袈裟,看上去足有**十岁的年纪,干瘦佝偻,而且胸廓凹陷,使得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费力。 虽然他做和尚的打扮,但头发没有剃光,约莫寸许长的发茬已经连根都白了。 而且与阮暮灯曾经见过的无嗔、无痴两位大师悲天悯人的长相不同,这位古姓老人骨相很是难看,鼻梁塌陷、鼻孔朝天,嘴角下耷,法令纹很深,一对眼球上厚厚地蒙着一层白翳,显然是失明已久了。 古先生朝他们点点头,没问萧潇怎么就把平日里藏着掖着的宝贝徒弟也一起带来了,而是默默地领着他们往里头走了几步,去看倒在柜台后面的一具尸体。 那是一个穿着浅灰色汉服短打的精壮小伙,生前应该是个爽利人,只是此时脖子处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创口,从里头流出的血将前襟布料都染成了红黑色。 阮暮灯蹲下身,仔仔细细地看了片刻,抬头对萧潇说道:“这伤口……” “没错。” 一旁的古先生点点头,自然而然地接过了他的后半句,“你猜得没错,确实像是猛兽撕咬出来的创口。” 阮暮灯吃惊地睁大眼,十分意外面前这位眼睛看不见的老人,是怎么知道他没说出来的话的。 萧潇朝自家徒弟笑了笑,张口比了个嘴形——他、心、通。 阮暮灯更吃惊了。 所谓“他心通”,乃是佛教用语,即“证得他心智”,也就是能如实了知他人心中差别相的神通力。 但凡把“他心通”练到极致的,都能不用耳听、不用眼看就知晓他人内心想法,简直准得如同两人共用一个脑子一般。 可“他心通”也有缺陷,一是不能用这项神通去探旁人隐私,否则就是造业力损福报,二是许多身怀异术的人,常常有对付他心通的一套秘法,要不然“白意鸣”壳子里的萧宁这些年常常在古先生眼皮子底下出出入入,身份应该早就暴露了才对。 “掌柜的遗体在里头,你们跟我来。” 于是萧潇和阮暮灯跟着盲眼的老人穿过一道偏门,顺着一条有些狭窄的廊道到了后面的小仓库里。 “这儿是百藏记收藏精贵物件的地方。” 古先生指着那些空荡荡的货架说道。 阮暮灯朝四下一看,一个二十平左右的房间里竖了八个红木架子,却都空无一物,只有最靠里侧的一个架子倾倒了,几只大小各异的精致木箱四散落在地上。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身穿中山装的大叔,蜷缩在倾倒的架子与墙壁的夹角中,人已经断气多时,只是依然双眼圆睁,表情痛苦,手里握着一串钥匙,脖子上同样开了个撕咬出来的大洞。 “这货架都是施过空间法术的,典当品摆进去以后,除非用特定的方法取出,或者暴力破坏掉柜子上的术法,不然上头的东西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萧潇轻声对表情疑惑不解的自家徒弟解释道。 “死去的这个掌柜,已经在百藏记里工作了三十多年了 分卷阅读170 。” 古先生摇头叹气,一双被白翳蒙住的眼睛悲悯地“看”向那死不瞑目的中年男子。 “我让二掌柜的核对过铺子里的货品名录了,只丢了一口箱子,是在半年多前寄存的,寄存人只留了个‘赵’姓,册子上写的物件是:白玉把件一枚。” 萧潇摸了摸下巴,深深蹙起眉,“这听起来确实很像是萧宁一直在找的白玉蝉。” 到了萧潇这个程度的修为,古先生的“他心通”在他身上已经不能起作用了,所以他想和老人商量事情的时候,还是要说出来。 “是啊……” 古先生叹了一口气,“你先前说你在回家路上曾经遇到过犬鬼,我怀疑,那或许就是掌柜和伙计脖子上的致命伤来由。” “所以,现在两只玉蝉都落在萧宁手里了吗?” 萧潇不甘心地咬了咬牙,“如果它们真是避祸挡灾的宝贝,那么现在他就已经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降术了吧……” “避祸挡灾?” 古先生虽然年纪很大,耳朵却依然灵敏得很,立刻敏感地捕捉到了萧潇话语中的关键词。 “嗯。” 萧潇点了点头,将自己关于玉蝉的推论简略跟老爷子说了。 “不,不对。” 古先生听完后,却摇着头,并不同意萧潇的看法。 “我听你对两只玉蝉的形容,觉得它们分明更像是传说中的‘阴阳玉’。” 他沉吟片刻,开始解释道:“相传北邙山曾有古玉,天生阴阳二色,各取之雕成压口,阴玉可保肉身不腐不坏、虽死犹生,阳玉则可留存肉身一口阳气,令其魂不离体、不死不灭。” “听上去像是镇尸定魂用的东西。” 萧潇和阮暮灯都是第一次听说这种用阴阳玉做的压口的效用。 “不过我在‘水’字降墓里时,遇到的那具嘴里含着墨玉蝉的女尸,确实如您所说,多年来不腐不朽,面容身体依然栩栩如生。等我把玉蝉从她口中挖出的时候,那具女尸就迅速**风化了。” 萧潇回忆着自己在降墓里的所见,觉得确实符合古先生的说法。 “可是,如果只是镇尸固魂的压口,等到了要用上那俩玉蝉的时候,即便还没死,也已经是半死不活的只剩一口气了吧?” 萧潇不解地看向古先生。 “这对萧宁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 三日之后,农历十五,晚上十点,黄龙府白家老宅门外。 一男一女站在院门外,伸手叩响了门环。 男人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相貌堂堂,气质温文,一身月白对襟唐装烫得笔挺平整,只是一侧脸颊上突兀的贴了块医用敷料,显得十分违和。 女人则要更年青一些,一头银蓝的长发高高地扎了个马尾,深灰无袖背心配紧身热裤,脚上蹬一对露趾凉鞋,身后还跟着一条全身漆黑的大狗。 片刻之后,门开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探出头来,诧异地看着门外的两个不速之客。 “请问,两位是?” 她脸上的表情十分茫然。 要知道,这整座山头可都是白家的地盘,附近布着阵法,会在每日日暮时自动启动,将来访者全部挡在外面。 而且要到达大宅,一路上还要经过两处岗哨,每一处都有巡守的人,他们是怎么悄无声息地上来的? “请问,白家大小姐白凤雏在家吗?” 来访的男子露出亲切又迷人的微笑,彬彬有礼地问道。 “啊?哦、啊!” 开门的中年妇女被男人的笑容晃得愣了一下,“大小姐在是在……可、可是……” “她在就行了。” 男子又笑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暗沉杂玉,往地上一掷。 伴随着玉石碎裂的脆响,那中年妇女只觉得一股冷彻骨髓的寒意将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似有无数冰锥子洞穿眼耳口鼻,直往她的大脑里扎。 不过只挣扎了半秒时间,她已经失去了所有自我意识,两眼翻白,涎水四溢,两手死死抠住喉咙,发出了宛如野兽咆哮般撕心裂肺的嘶吼…… 第119章、十三、天谴o2 很快的,白家已经陷入了骚乱之中,到处是惊叫声与哭喊声,间或夹杂着惨叫和嘶吼,偌大的宅子仿佛临时成了《活〇人黎明》的片场,一时间整座宅院灯火通明,几乎每一个人都难以幸免地被卷入了这越来越严重的混乱中。 “祖奶奶,大事不好了!” 一个圆胖的保姆打扮的女人披头散发闯入了正院厢房中,撩开门帘就冲着里头大声嚷嚷着: “院子里的人、院子里人都疯了!逮着人就又掐又咬,伤了好多人,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发起疯来!白2少爷看了说是他们都闹了撞客,请您赶紧去前头瞧瞧呢!” 白祖奶奶今年已经年逾七旬,出马四十多年,即便不服老,也渐渐能感受到体力和精神力已经大不如前,尤其是每日出马仙附在她身上“看事儿”之后,那种一日胜似一日的疲惫感是越发明显了。 白家历代供奉的出马仙是刺猬修仙,历来只附身在女子身上。 白祖奶奶只有一个女儿,奈何性格太温婉软和,加之从小体弱多病,只能当个普通闺女养大,并没有继承她衣钵的本事。 幸而她还有个好孙女。 白凤雏和白祖奶奶年轻时很像,不仅容貌气质,而且性格稳重又不失锐气,本事也学得好,完全具备了撑起一个偌大家族的魄力。 然而,即便是再过不久就能修成地仙的白家祖宗,有一手能掐会算、窥伺天机的本事,也有一个“四不算”的规矩。 所谓“四不算”,便是其一不得算自身生死,其二不得算血亲命途,其三不得算家族兴衰,其四不得算谁主江山。 所以白家奶奶既算不出叫了自己三十多年“奶奶”的孙子芯子里是个几百年前的降术师,也算不出她的宝贝孙女会在何时何地遭遇各种劫难。 “难怪啊……难怪我今天总是心绪不宁,总觉得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白家奶奶拄着拐棍颤颤悠悠地站起来,打开供奉在床头的神龛,双手合十喃喃几句,随便一阵青烟从神龛中飘出,覆上白奶奶灵台。 老人两眼一闭,身体摇晃几下,又撑着拐杖站定了,再睁开眼时,体内已经多了个出马仙。 “不要慌,有我在!” 拄着拐棍的老太太朝着门外的圆胖女人大声说道。 “白祖宗!” 身为保姆,女人照顾服侍祖奶奶也有不短一段时间了,光听她说话的语调口气,就知道大仙已经凭依在她身上了,顿时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心头一松 分卷阅读171 ,两腿脱力,差点儿就要一屁股坐到地上。 白祖宗没有立刻急吼吼地跟着女人到前院去,而是随手扫落了桌上一只茶杯。 杯子落地,随着一声脆响裂成数瓣。 “下巽上乾,有阴潜生,缘之祸起萧墙。” 白祖宗沉吟数秒,脸色一变,立起眉毛,断喝一声:“凤雏呢?她现在人在哪里?叫她立刻到我身边来!” “啊?” 保姆先是一愣,然后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 她心想大小姐难道不是在自己房间里静养吗?白凤雏的房间在后院,应该离骚乱中心还算远的,不至于波及到那里吧? 然而瞥见白祖宗骤然大变的脸色,保姆不敢多说废话,立刻连滚带爬出了门,到后头找白凤雏去了。 白祖宗推开窗户,听着外头丝毫没有平息迹象的吵闹声和哭喊声,手指紧紧攒住袖口,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里。 不多时,圆胖的女人又跌跌撞撞的回来了,脸上神色越发仓皇失措: “白祖宗,小姐她、她不见了!房间里找不到人了!” 正在白家祖宅的骚乱达到了巅峰的同时,一辆款式低调的黑色丰田,正驾驶在离开白家山头的国道上,开往最近的一处高速路入口。 “我还以为白家宅子是什么高墙大院,结果根本就是纸糊的吧!” 银蓝色长发的女人一边开着车,一边用嘲讽的语气笑道:“没想到只是往院子里放了几只怨灵,就把一大家子折腾得鸡飞狗跳了。”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萧宁嘴唇略勾了勾,没有答话。他从倒后镜里看了看后排座位上安安静静蹲着的犬鬼,以及它旁边同样一言不发的白凤雏。 白凤雏不是不想说话,而是她没法开口,同时也没法动弹。 到了如今这等田地,她终于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她身边的人,对于降术这种从宋辽流传至今的古老邪术,实在了解得太少太浅了,所以才会如此轻易的,在这个披着她弟弟皮囊的降头师手里,栽了一次又一次。 当初萧宁施在她身上的,是两重降术。 第一层让白凤雏丹田鼓胀、经脉疼痛,发作时似有千针刺、万蚁噬,症状特别痛苦也特别分明。 然而这道明晃晃的降头,却是为了掩盖他下的第二道降。 有了那致人痛苦不堪的第一层掩护,那第二道降头果然没有被林医生发现,就这么在她的体内蛰伏了下来。 等到它今日被主人唤醒时,白凤雏才体会到了什么叫身体全然不受控制。她就仿佛《花衣魔笛手》里那群被笛声引诱的老鼠一般,遵循着萧宁的召唤,自己出了房间,穿过闹哄哄的院子,从后院角门离开了大宅,又乖乖的跟着早就等候在那儿的萧宁上了车。 “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开车的银蓝发女人说道,“之前住的地方怕是迟早会被人盯上,大概都不能住了……” 她想了想,偷偷瞥了萧宁一眼。 “我们还回a市吗?” “当然回去。” 萧宁侧过头,看向玻璃倒影中的自己。 虽然和记忆里的模样似乎还有些出入,但现在的自己,已经和当年风华正茂时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了。 只是“画皮术”毕竟不能取代真正的皮肤,脸上被萧潇一刀划开的豁口根本不会长拢,他又还没空重新捣鼓一张新的皮囊,只能突兀地贴了块敷料暂时遮住破损处。 “至于落脚的地方,随便找一个就是了。” 他冷冷笑道:“a市那么多‘熟人’,还怕蹭不到住处吗?” 女人撇了撇嘴。 “我们绑了白凤雏,只怕萧潇他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又要找过来的吧?” 说完,她又悄悄觑了萧宁一眼,顿了顿,试探地说道: “既然那么麻烦,不如干脆把萧潇杀了得了!” “不行,他可是我最重要的师弟,这天底下最了解我,也最接近我的人。” 萧宁转过头,难得的赏了女人一个正眼。 “只要一次次把他逼入绝境,一次次逼他打破底线,迟早有一天,他会发现自己以前的所谓坚持和原则分毫不值,到时候,他也会变成和我一样的人……” 他轻声哼笑出声,丝毫不避讳后座上坐着的自家胞姐。 “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银蓝发的女人在萧宁的低沉的笑声中,莫名打了个冷颤。 她心想,萧宁这个人,真的是太可怕了。 想当年她还“活着”的时候,身为大都里流着黄金家族血统的贵族,也曾经视人命如草芥微尘,蝼蚁般不值一提。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明明在现代社会生活了这许多年,但骨子里却比她更狠心冷情百倍,不仅可以随意摆弄任何一个陌生人的生死,连白凤雏这个跟他的肉身血脉相连的双胞胎姐姐,也能想到用那么……残忍的方法去利用。 女人回忆起自己数百年前被封堵了七窍后生生被虫子啃咬殆尽的死法,破天荒的,对坐在后座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的白凤雏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 至于被萧宁猫戏老鼠一般逗着的萧潇,作为他除了研究降术之外的唯一的执着,以后不知还要吃多少苦头,又会被逼到什么地步…… 银蓝发的女人想到这里,悄悄握紧手里的方向盘,指甲抠进皮面里,掐出几个月牙形的陷窝来。 ……那么,我呢? ……连命魂都被他捏在手里的自己,又能落得什么好下场呢? 第12o章、十三、天谴o3 晚上八点,a市近郊的独立别墅群,最靠东面的一栋,此时正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距离花园十米开外的地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院子里架着高亮度的警用探照灯,屋里所有能找到的电灯开关也都打开了,好些身穿制服的人在屋里出出入入、忙忙碌碌,也不知是在调查些什么。 别墅区这片儿的几个保安,连同为数不多的家住户,都被这个阵仗惊动了,远远围在隔离带外,探头探脑往张望着里头的动静,互相打听着东侧这幢别墅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干嘛呢这是,拍电影呢?” “不不不,我看这阵仗,怕不是出命案了吧!” “哎呀那栋别墅有人住的吗?这一带几户人家我都熟得很,怎么就从来没见过那家的主人?” “不晓得啰,也许人买下别墅就为了偷偷摸摸在里头搞事呢!” …… 距离黄龙府白家深夜受袭,本家继承人白凤雏失踪至今已经三天了。 以白家数百年传承的名望,以及现今国内一只手排得上号的堪舆卜算能力,白凤雏竟然遭人掳走这事,可是足以震动整个玄学界的头等新闻。 分卷阅读172 这几天来,古先生调动了他能调用的一切资源,挖地三尺,誓要将“白意鸣”曾经留下的痕迹全部寻出来。 a市近郊的这栋别墅,是今天才发现的。 房子是某富商“转赠”给他的一个十八线小演员情妇的物业。情妇后来神秘失联,富商以为她卷款潜逃了,也没想起要收回房子,殊不知别墅的使用权,早已经落在了“白意鸣”手里。 “萧先生,我们发现地下室的入口了。” 萧潇脸色沉郁地站在院子里,手里罗盘指针正不受控制地无序乱转,显示此地应该是被布了什么干扰方位的阵法。 “好,我这就过去。” 听到有人招呼他的声音,萧潇立刻抬脚跟了上去。 阮暮灯默默地随在自家师傅身侧,偏头看他眼下明显的青黑。 自从白凤雏失踪的消息传回来以后,萧潇这三天几乎都没怎么休息过,用他能想出来的所有方法满世界的找人,每逢找到一点儿蛛丝马迹,必然亲自赶过去。 不再使用白狐的身体后,萧潇可是彻头彻尾的肉体凡胎,会累会困,频繁的大型术法更是会透支精气神。 萧潇平常看着那么懒散又随性的一个人,累了要睡饿了要吃,在这般纷乱的骨节眼上,却一声不吭将事情和责任全都揽了过来,几乎不眠不休地寻找着失踪的好友。 阮暮灯看在眼里,自然心疼无比,深恨自己学艺不精,越是关键时刻越是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像影子般陪在萧潇身边,尽他所能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儿。 反正白家未来的掌舵人遭人绑架失踪,3子作为白家小辈,自然也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再也无心给手下艺人安排些什么工作,倒也方便了阮暮灯随时随地贴身陪着自家师傅。 别墅的地下室入口藏在车库的一个堆放杂物的柜子后面,十分隐秘,若不是萧潇笃定这屋子里肯定藏了什么东西,搜查人员根本不会注意到还有那么一处机关。 地下室门锁已被蛮力撬开,萧潇带着阮暮灯,沿着陡峭狭窄的扶梯拾级而下,很快来到了密室中。 大约是布了什么阵法的缘故,明明屋子里已经好些天没有住人,也不像开了空调的样子,但地下室的温度却依然很低,简直冷得像个冰窖似的。 地下室没有窗户,只有一盏顶灯。 萧潇摁亮开关,视线缓缓在这间不大的房间里扫过。 房间里东西不多,一侧铺了几条草席,看上去像旧时临时用来停尸的,还有用过的香案香炉之类,地上残留着些丹砂雄黄,墙上还有被撕去的黄符痕迹。 整间房间唯一显眼的东西,就是房间尽头一张草席上的一具被白麻布盖住的长形物件。 “那、那那那是、尸体吗?” 跟在萧潇和阮暮灯后头的一个年轻人,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怕的,声音都哆嗦了起来。 事实上,萧潇第一眼看到那被白布盖住的物件时,心脏也猛地一缩,产生了同样的怀疑,以及随之而来的恐惧。 从那东西的大小,以及白麻布下起伏的轮廓来看,真的让人会立刻联想到女性的尸体。 虽然房间里没有闻到腐臭味,但毕竟这儿冷得堪比冷库,尸体一时半会儿**不了也是正常的。 萧潇无意识地咬住嘴唇,快步走上前去,一把掀开了白布。 ——所幸下面盖着的不是已经死去的白凤雏,而是一具成人大小的木雕的人偶。 木雕人偶是柳木雕成的,没有穿衣服,身材玲珑起伏,明显的个女性,宽容虽然雕得不甚细致,眼耳口鼻却很明晰。 只是不知道它到底是何年何月的作品了,看上去又脏又旧,手脚都有烟火熏烤过般漆黑的焦痕,一道深而长的裂痕从颈部一直延伸到胸口,就像有人拿着把大柴刀在木偶身上纵劈了一下似的。仔细看木雕胸腔的裂口,深处还有一团又一团米粒似的黄褐色小虫,互相推挤蠕动着。 “这是什么?” 阮暮灯眉心紧锁,看着在木偶身体里钻进钻进的小虫,觉得当真够恶心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玩意儿应该是替身人偶。” 萧潇沉声解释道:“我以前也跟你说过,但凡施用降术者,都会遭到天谴,或多或少必受术法反噬,轻者损福折寿,重者甚至会当场毙命,越是厉害的降头师越是如此。” 他伸手指了指地上横陈的木偶,“所以有一种很常用的方法,就是降术师会给自己做一个‘替身’,用自身精血喂养,再贴上写了自己姓名和生辰八字的黄符,这样如果反噬到时,人偶就会替他承受或者分担报应。” “原来如此。” 不止是阮暮灯,连后面几个小辈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替身人偶的存在,都露出来恍然大悟的表情。 “不过这种人偶需要耗费饲主精血,而且承受能力很有限,也不能完全挡去灾厄。” 萧潇看了看木偶腔子里的蠕虫,“像这一个,就是已经彻底报废,没法再用的了……” 他说着,声音倏地梗在喉咙里,眼睛睁大,似乎突然想到些什么似的,整个人僵在原地。 “萧潇?” 阮暮灯察觉到自家师傅的异常,扶着他的肩膀轻轻推了推。 “阿阮……” 萧潇回头,看向阮暮灯的眼神里难得地带着显而易见的担忧和焦急。 “你说,萧宁为什么非要那两只阴阳玉雕成的玉蝉,又为什么要在得到了玉蝉之后,冒着惊动那么多人的风险,也要到白家带走凤雏?” 阮暮灯轻轻摇摇头。 其实萧潇提示到这个份上,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推测,但并没有说出来,只是认真地听着师傅说。 “阴阳玉雕成的玉蝉,白蝉可留存肉体最后一口阳气,黑蝉可保肉身不腐不朽,如果不是用在镇尸,而是用在垂死之人身上,那么即便那人受到再大的伤害,也会如同活死人一样,不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且肉身也会自己逐渐修复创伤。” 萧潇的手无意识地搭上自己肩膀,紧紧抓住阮暮灯的手腕,盯着木偶的双眼灼灼似有火光跳跃。 “替身人偶不止可以用木头做,也可以用真人做——凤雏与‘白意鸣’本来就是天底下血脉最亲近的人,而且两人生辰八字极为接近,把同胞姐姐做成活生生的替身人偶,再用阴阳玉双蝉压口,让活偶不管受到多大反噬,肉身也能不死不腐的话……” 萧潇咬紧牙关,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话: “那样哪怕凤雏四肢烂成骨架子,或者身体被万虫啃咬,也要一直当他的替身……而萧宁自己,从此就无需再去顾虑天谴,可以尽管为所欲为了。” 第121章、十三、天谴o4 众人在别墅地下室里的发现, 分卷阅读173 很快反馈给了古先生,电话那边的老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是一声长长的叹息,“我知道了,一定会抓紧时间去找他们的。” 其实不必挑明,任谁都能想到,若是萧宁真把白凤雏弄成半死不活、无知无觉的替身人偶,即便有黑白玉蝉硬是留住她肉身的一丝生机,但诸般伤害万种痛苦加身,才是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清理好别墅里的线索,调查组撤出来时,已经是深夜将近一点了。 萧潇和阮暮灯草草吃了些东西,填了填**个小时水米未进的胃囊,就等来了古老爷子的联络。 “先前我请陈家家主给白家姐弟卜了一卦,刚才他回复了我起卦的结果。” 古先生口中的“陈家”,指的便是鼎鼎大名的“麻衣陈”,也就是“麻衣道”一脉中,专司相面占卜的《麻衣神相》一书的继承者。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萧宁夺舍的肉身白意鸣,以及失踪的白凤雏,都是白家血缘最正的直系血脉,自然在白祖宗修仙必须遵守的“四不算”的天规戒律之中。 所以这次即便白家急得跳脚,也无法且不敢去卜算两人的下落,只能求古先生找同样“神算”盛名远播的麻衣陈家来起这一卦。 “陈道长掐不出凤雏的下落。” 电话那头的古先生也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他说,这名姓八字之人,卦相显示已经不在三界之中了。” “什么?” 萧潇的手指不自觉地死死捏紧手机,用力得指节都泛出了白。 “这是什么意思,无论是死是活,总归应该有个下落吧?” “唉……” 电话那头的老人再次长叹了一声,“或许就像你猜测的那样,成了替身人偶后,萧宁用‘白意鸣’的八字替换了凤雏的,然而她的三魂七魄又还困在肉身里,三界之中自然就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 萧潇咬紧下唇,心头一阵冰凉,因为太用力的缘故,甚至咬出了一个血口。但他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小虎牙依然无意识地蹂躏着那渗血的伤口。 “那么,那家伙呢?” 他强压着胸中翻腾的郁气和怒火,一字一顿地问道。 “陈道长只算了大概方位,萧宁应该确实还在a市这附近,但一旦想要更精细地推算,他就直接喷出一口血,再也掐不住卦了。” 古先生声音听起来很是无奈。 “想要掐算一个功力修为皆比自身深厚的人,本就极困难且极危险,一个不小心还会受到反噬,陈家肯帮忙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尽力了……”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道:“现在我们最怕的反而是萧宁带着白凤雏躲到那个偏僻旮旯里去,让人找都没处找……既然他还留着a市,事情就还有转机,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将他给翻出来了!” 说完,古先生又承诺他会再去办法,让萧潇不要着急,这才挂断了这一通电话。 时间已是深夜,萧潇和阮暮灯来不及也没有时间再回自己的住处,就向调查组借了处空置的房间,凑合着休息到天亮。 这房间其实就是一处片儿警值班用的休息室,地方很小,除了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个床头柜之外,只有一张单人用的沙发床。 “睡一会儿吧,天亮了我叫你起来。” 阮暮灯推着萧潇往沙发床上摁,“你已经三天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了。” 萧潇心里满满塞着萧宁和白凤雏的事,身体虽然已经倦怠到了极致,不过精神却依然十分焦虑。 他本想拒绝说自己睡不着,但抬眼就看到阮暮灯眼下淡淡的青黑,立刻想起,自家徒弟这些天来一直寸步不离地陪在他身边,自己多久没休息,阮暮灯也就多久没合眼。 于是萧潇合衣躺到床上,往靠墙的地方缩了缩,硬是腾出了半张床来。 “来,陪我躺一会儿。” 他拍了拍身旁空着的半铺床,朝阮暮灯说道。 阮暮灯听话地脱了外套,只穿着件无袖的薄t恤,侧身睡到萧潇旁边,又将衣服展开,横搭在两人身上。 “嗯,睡吧……” 他伸手环住萧潇的肩膀,像摩挲着什么稀罕的宝贝似的,轻柔而珍惜地抚摸着他的背脊。 萧潇被摸得很舒服,好似一只被主人顺毛的猫咪,惬意地眯起眼,偏头往阮暮灯的肩窝里拱了拱,找了个弧度正好的位置,埋进去就不动了。 久违的疲倦,在两人的体温交融间,像溶化的黄油一般渗进了意识里,萧潇闭着眼睛,渐渐迷糊了过去。 “……你这拍背的手法,可真熟练啊……” 他的脸贴着阮暮灯的脖子,呼吸撩过对方的皮肤,梦呓似的含含糊糊的说道。 “嗯,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和亲戚邻里关系都挺亲近的,偶尔会帮他们带带小孩子。” 阮暮灯轻声回答,温暖的手掌沿着萧潇脊柱的曲线来回梭巡。 “……真好啊……” 萧潇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也越来越慢。 “我也好久……没有去过阮家村了……真想,嗯……跟你回去一次……等这些事情都结束以后……”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半靠半抱地压住阮暮灯半边身体,鼻息沉沉,很快坠入了无梦的酣睡之中。 阮暮灯等了一会儿,确定萧潇确实已经睡熟了,才低头亲了亲他的发心,拉紧盖在两人身上的外套,也闭上了眼睛。 阮暮灯也不知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只是隐约之中似乎听到了杯子磕碰桌子的声音,还有纸张摩擦时特有的沙沙声。 常年习武的人,五感较常人敏锐,他立刻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猛然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那人明显是个身型高大的男子,身穿长袍,头挽高髻,脚蹬皂靴,打扮得活像刚刚从古装片场里出来,还没来得及卸掉一身行头似的。 他正背对着沙发床上挤着睡的两人,坐在桌子前面,就着台灯的光,一边品茶一边看书。 明明房间门反锁了,窗户也好好的关着,半夜里屋中却忽然多了个人,还是打扮如此不合时宜的古装男——照理说,阮暮灯觉得自己应该已经一跃而起,随手找个什么防身用的东西了才对。 然而出乎意料的,在看到面前这男人的瞬间,他就有种奇异的直觉,居然一点也没有觉得震惊或者害怕,甚至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感。 阮暮灯回头看了看身旁的萧潇,见自家师傅依然蜷在沙发床上,睡得很香的样子。 “过来,给我斟杯茶。” 背对着他们的男人似乎知道阮暮灯已经醒了,并没有回头,而是拖着调子支使他做事。 这人的声音听起来约莫五十多岁,声线很陌 分卷阅读174 生,但中气十足,带着赣语方言的调子,阮暮灯猜测,这人应该也是个练家子。 于是他翻身下了床,走到桌边,亲自给这个陌生人续了杯茶。 “不错不错,虽然茶不是什么好茶,但那小子的徒弟却是个孝顺徒弟。” 中年男人端起茶杯,也不怕烫口,仰头就一口气闷干了杯子里的茶水。 “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 阮暮灯又帮这人倒上茶,恭恭敬敬地问道。 正面看这忽然闯进屋来的中年男人,阮暮灯发现他的长相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年轻,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的年纪,一张国字脸轮廓分明,下颔无须,眉毛却很浓密,悬胆鼻、四方口,算不上俊美,却很有男子气概。 “哈哈哈哈!” 听到阮暮灯的问题,中年男子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然而奇怪的是,他们说话的声音和男人的笑声那么响,躺在三步开外的沙发床上的萧潇,却依然闭着眼睛,跟头小猪似的,睡得毫无所觉。 “我一辈子收了俩徒弟,全都没教好!” 中年男人答非所问,而是转头瞥了瞥熟睡的萧潇,又目光灼灼盯着阮暮灯。 “一个徒弟教成了混世魔王,谁都奈何不了他;另外一个虽然心肠好,但就缺了点志气,整天就知道混日子!” 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将刚才看着的古书卷了起来,用书卷在阮暮灯脑门上拍了两下。 “没想到萧潇那臭小子比我有眼光,徒弟是个争气又孝顺的!” 薄薄的书卷拍在脑袋上,自然半分都不疼。阮暮灯睁大眼,电光石火间领悟了面前这个中年男人的身份。 “师……” 他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就被兜头而来的书卷打断了。 “行了行了,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礼数了。” 中年男子挥了挥手,一只手肘支在桌上,两脚翘了个二郎腿。 “也怪我当年一时心慈手软,清理门户没有做干脆了,才会有后头这许多破事儿。” 男子长叹了一口气,抓了抓脖子,“现在想来,一切都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啊!” 阮暮灯心头砰砰直跳,似乎意识到了男人的弦外之音,立刻正身抱拳,深深一揖到底。 “恳请指教!” “你这瓜娃子,老道我都作古多少年了,难道还能还阳替你们打架不成?” 中年男人又用手里的书卷往阮暮灯的后脑上招呼了几下,恨铁不成钢地骂道: “再说了,打不过你们就不能想点别的法子吗?自己琢磨去吧!” 说完,他把手里的书往桌上随手一拍。 待阮暮灯再抬头的时候,屋子里已经空空荡荡,早没了那中年男人的身影了。 桌上的线装古书还维持着刚才中年男人卷起揍人时的状态,发黄的书页已经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的了。 借着台灯的昏暗光照,阮暮灯一眼扫到书页上的内容: “昔道宣律师独坐禅房,忽闻有雷声自西天来……” 第122章、十三、天谴o5 东边的天际刚刚泛出一丝鱼肚白,熹微的晨光透过窗户照在沙发床的床头前,阮暮灯倏然睁开眼,目光聚焦在头顶遍布霉斑的天花板上,一时间有些怔忪。 在他脑海的认识之中,他分明已经“醒”过来了一次,正坐在桌前看师祖他老人家留下来的书,可这一转眼,他居然就又躺在了萧潇旁边,搂着恋人睡得热热软软的身体,再次从梦中梦里醒了过来。 阮暮灯愣了一会儿,回忆自己在梦境里见到的一切。 长相很有男子汉气概的师祖,以及那人不像方外高人,反而更似个浪荡游侠的举止做派,还有他仿若不经意的两句提点,以及……他在梦中看到的那本连装帧线都快要散掉的破书。 阮暮灯的记忆力一向非常好,但凡看过一遍的书籍,虽然不能以“过目不忘”简单概括,但记住个**成那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可即便他在梦里看得很认真很仔细,但他此时此刻仔细回想起来,却无论如何也不记得后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只牢牢记住了他乍然看到的第一篇内容——一个情节十分荒诞,却很有趣的小故事。 是的,他那位长相气质都和“仙风道骨”完全不沾边的师傅,特地入梦一趟,给自家徒孙留下的书,既不是什么秘术宝典,也不是什么阵法咒文,而是一本仿若旧时坊间流传的志怪杂记的抄本。 故事说的是,唐贞观年间,有和尚释道宣,即世称道宣律师,曾有一日在禅房里打坐的时候,忽然听到西方窗外传来隆隆雷鸣之声,而且雷声越来越近,最后就停在他的禅院外头。他抬眼看向屋外,分明天气晴好,毫无即将行云布雨之兆,立刻掐指一算,竟是有妖物藏身在近侧。 于是道宣和尚脱去身上僧袍鞋袜,纷纷丢到窗户外头,但雷声依旧没有停歇的意思。道宣随即仔细地检查了自己的全身,最后在右手尾指上找到了一枚新生的黑色小痣。道宣遂将右手伸出窗外,耳边随即一声霹雳炸响,将那颗黑色小痣,连同和尚的半截尾指一并烧成了焦炭。 原来那枚小痣是一尾孽龙,化成黑痣潜藏在高僧身边,借佛光功德掩盖自身业力,企图躲避天劫。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九天玄雷终究还是没有错漏过它。 阮暮灯先前看书的时候,还没有觉得如何,现在从梦中醒来,仔细琢磨这故事里的诸多细节,心头有某种念头隐隐浮现,但又不能确定自己的猜测到底靠不靠谱,是不是就是师祖想要给他们的提示。 正在这时,萧潇似乎也被照在眼皮上的阳光弄醒了,他起皱着眉,好像没睡醒的猫一样,脑袋窝进阮暮灯颈间蹭了蹭,不情不愿地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缓了一会儿,才从床上爬起来,朝自家徒弟露出一个久违的灿烂笑容,“阿阮,早啊!” “早。” 阮暮灯看着萧潇饱饱睡了一觉之后,脸上疲惫倦怠的神色明显缓和了不少,心里也觉得很是高兴。 “你精神看起来好多了。” “嗯,昨晚睡得真香啊。” 萧潇点点头,两臂上举,伸了个懒腰,“说起来,我昨晚竟然梦到了老头子……唔,就是你师公啦……” “什么?!”阮暮灯听了这句话,心头一凛,忍不住骤然提高了声音。 “怎么了?” 萧潇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阮暮灯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回头讶异地看向青年,“你干嘛这么个惊讶的表情。” 阮暮灯就将那个出现在他梦中的中年男人的长相,连带着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全都一五一十地向自家师傅说了一遍。 这会儿吃惊的换成了萧潇。 “嗯,你从来没 分卷阅读175 有见过老头子的样子,但听你的形容,确实是老头子本人没错。这么说来,昨晚果真不是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偶然梦到了故人,而是他不仅入了我的梦,还跑去找你了……” 萧潇摸着下巴上两三天没刮而冒出来的一点点胡渣,脸上的表情似是陷入了沉思之中。 “如果你的猜测是对的,那么老头子九成是算出了我们这边的窘境,想要提示我们些什么线索,但在天道规则之下,阴间之人不能搅扰阳世之世,所以又不能明说,才这么拐弯抹角地留下一本志怪杂记,还让我们仔细琢磨去……” “嗯,确实如此。” 阮暮灯轻轻颔首,将梦里看到的道宣律师的逸闻,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 “你是说,天劫吗……” 萧潇一字一顿,把这两个字放在舌尖反复咀嚼,也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只是眼神渐渐变得深沉起来。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摇了摇头,长长叹了一口气,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找到萧宁再哪里,要不然我们还是什么都做不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阮暮灯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青年回身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看了看屏幕里的名字,眉毛微微一挑。 “喂?” 他摁下通话键,把听筒凑在耳边。 “阿、阿阮吗?”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还带着急速奔跑之后,一口气没喘匀的粗重呼吸声,“我、我觉得,我觉得我看到他了!” 男声的话乍听起来像是没头没尾的,但阮暮灯竟然一下子就听懂了。 “你是说,你看到萧宁了!?” &&&&&&&&& 自从周涵从s省回来之后,性格就变得比以前成熟沉稳了许多,不止平日里话变得少了,咋咋呼呼、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改掉了个六七成。 恋爱和失恋一样,都是能令人飞速成熟的经历,尤其是付出了真情,又遭遇到背叛之后,足以让周涵这个从小到大一帆风顺,差不多从来没有遭遇过挫折的大男孩,经受到一次可谓身心蜕变的成长。 他回家的时候,阮暮灯在墓中受的伤虽然痊愈得差不多了,但萧潇还没有醒,后来虽然66续续从3子和阮暮灯那儿得到了一些消息,知道两人都平安无事回到了a市,但他毕竟不是玄学界中人,自己也对那个神秘的世界几乎可以说是毫无了解,所以即便隐约听闻似乎有人出事了,他们正在满世界找寻“白意鸣”的消息,周涵也不过是心里干着急,实际上却帮不上忙,还是只能乖乖回去当他的本质小鲜肉,每日兢兢业业地接通告拍新剧刷流量。 这一日,他有个棚内的早班节目要录,天还没亮就被经纪人从被窝里挖出来,洗漱换衣化妆一气呵成,然后塞进保姆车里,一路送到了a市电视台。 周涵要去的室内摄影棚在后面的一栋楼里。 他和经纪人从停车场出来,穿过两栋楼之间的廊道时,迎面碰上两个男人。 “哎呀,台长您早啊!” 经纪人立刻认出了其中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的矮胖秃头男人,瞬间堆起殷勤的笑脸,恭恭敬敬地向对方问了声早。 矮胖的秃头男是a省电视台的副台长,平常以待人亲切慈和出名,尤其是像周涵和他的经纪人这样,已经在他面前混了个脸熟的,从来都是笑脸相迎,不摆一点儿架子的。 但今日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冷着一张脸,目光也有些呆滞,愣愣地固定在经纪人脸上,足足过了两秒,才不咸不淡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然后像完全没有看到周涵一样,目不斜视地从两人中间穿过,径直朝前走去。 反而是走在台长身边的年约三十来岁模样的陌生男人,礼貌地朝经纪人问了早,又转头朝周涵微微一笑,这才转身,跟随台长穿过廊道,越走越远。 “哎呀,台长旁边的那个人是谁?以前从来没见过啊,难道是新人吗?” 本着敏锐的职业素养,经纪人摸着下巴,非常专业地评价道: “长相和身材都是一流的,气质也很出众,这样的人放在娱乐圈里,只要有人肯捧上一捧,那是肯定能红的!就是年纪好像大了一点,现在才出道刷脸怕是起步晚了些吧……” 说着他回过头去,看向他带的小鲜肉,却发现周涵正呆呆楞楞地盯着那陌生男人渐行渐远的背影,像是活见了鬼一样,充满了不敢置信和惊惶难过等等复杂得难以描述的情绪。 “我、我要走开一下!” 此时台长和那陌生男人已经穿过了长长的廊道,在尽头拐了个弯,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范围之中。 周涵忽然蹦出这么一句,也不管接下来立刻就要开始录制的工作,甩下一脸茫然的经纪人,拔腿就追了上去。 尽管走在台长身边的男人,有一张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的脸,声音也和他惦记的人完全不同,但却有着和“白意鸣”极为相似的气质,还有当初让他心动不已的淡然温和的笑容,加上那一模一样的背影和走路姿势,种种细节,竟然完全和他记忆中的那人重叠了起来。 周涵的心脏怦怦直跳,根本顾不得被他撇在身后,还在大呼小叫的经纪人,一路尾随着台长和他旁边的陌生男人,追到了停车场,又眼睁睁看着他们上了同一台车,驶出停车场之后,才抖着手,从裤袋里摸出了手机,拨通了好友的电话。 “阿、阿阮吗?” 周涵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我、我觉得,我觉得我看到他了!” 第123章、十三、天谴o6 a市电视台那位谢顶秃头的副台长,在业界之内也算是功成名就,很混得开的一位。光是他名下的房产就有四套,外加几位直系亲属和曾经转赠给他人的产业,想要一一调查过来,也是件顶费劲的事情。 不过对于萧潇几人来说,要锁定可疑的物业,用不着大张旗鼓地上门抄家搜查,他们需要的只是一张房子和楼盘的详细平面图。 a市科学岛的一栋三十多层高的大楼,顶层的一间宽敞可容二三十人使用的大会议室里,有七个人围桌而坐。 古先生亲自坐镇,领着两个弟子无嗔、无痴和尚。林医生也赶了过来,连带萧潇和阮暮灯两师徒,以及一位长相普通,唯一的特色就是唇上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人。 那小胡子男正翻开一张平面图,对照着旁边补充的精细方位和立体地形图,摇头晃脑沉吟良久,然后敲着桌子说道: “我有九成的把握,这些房子里头,最可疑的就是这一栋了!” 这位小胡子先生便是麻衣陈家现任掌教的二堂弟。 因这事儿很需要一个精通堪舆、能掐会算的 分卷阅读176 高人坐镇,但陈家家主先前替白家俩姐弟卜卦时,不慎被卦象反噬,吐了血伤了肺,现在需要静养,不便出门,于是才换成了麻衣陈家这位本事也学得不错的二堂弟。 这位陈道长什么都好,只是大约是平常帮人相面算命看风水的事情干多了,说话做事相当的装腔作势,若是在客户面前,那叫道骨仙风、高人风范,但换成是在同行们面前,就显得有些滑稽了。 不过在这等情势之下,谁也没空去挑剔他那一点儿小毛病。 陈姓道长将他挑出来的平面图摆在投影仪上,放大到墙上,然后朝另外六个人解释道: “这间别墅的选址十分古怪,你们看,它建在地势低矮的洼地中央,背后有大片柳木黄杨,前方一里处有回字形的河道,一条吊桥桥头墩子直指别墅正门——正是殍地埋桩、一箭穿心的格局。” 他一面说着,一面习惯性的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 “能选在这样的地方建房子,是存心想让活人每天睡在死人地盘里,再日日被外煞穿胸而过,三年五载就全家死绝,除了当初给他们建议的风水先生跟这家人有什么杀父辱母的大仇之外,我是想不到别的可能性了。” 萧潇蹙眉盯着那平面图半晌,又低头去翻这间建在死人地盘里的别墅的资料。 “这是a市电视台副台长在去年六月拍下土地使用权后的自建房。落成以后,从来没有人搬进去住过,一直空置到现在。” 萧潇唇角微勾,冷笑一声。 “会特意买下a市郊外山林里一片闲置的荒地,还特地盖了一栋这么漂亮的别墅,恐怕不是打算让活人去住的吧……” “不是给活人住的?” 林医生身为医者的专业素养让她最快反应过来。 “如果这房子真的是被萧宁占去了,那他是想干什么?难道打算在里头养尸吗?” “养不养尸不好说。” 萧潇想起当初在“黑”字降墓里发现的被点了天灯的几具尸体,还有阮暮灯大哥阮靛仪的遗骸,眉头皱了皱,目光不由自由朝自家徒弟脸上看了一眼。 “不过,即使不养尸,用来放置替身人偶,却也是很合适的。” “确实如此!” 陈道长一拍桌子,“把半死不活的替身放在里面,不就跟养了一具不腐不败的尸体一样,效果可不比冷柜强多了!” 虽然陈道长这番比喻十分不中听,但的确也是事实。 萧潇一想到这栋别墅建起的初衷——萧宁竟然从那么早前的时候开始,就在算计他们所有人,就觉得恨得牙根痒痒。 随后他又想到,其实岂止是一年多以前,早在几百年前起,他就被这位好师兄捏在股掌之中,肆意玩弄利用了…… 想到这里,他胸中那团熊熊怒火又很快地冷静下来,凝结成一簇暗沉的火苗,在心尖上安静隐忍地烧着。 “萧潇?” 阮暮灯注意到自家师傅的表情变化,被对方少有的沉郁眼神吓了一跳,不由得伸手推了推他,轻声喊了他的名字。 萧潇猛地一凛,似是从沉思中骤然回过神来,呆楞了一秒,然后转头看向其他人,恢复了平日里淡定沉稳的样子。 “既然锁定了这处别墅,就尽快确认萧宁和白凤雏是不是真的在里面吧。” 古先生点了点头。 “现在切记不能打草惊蛇,我会让无嗔和无痴轮流用圆光术盯着那别墅,一有发现,就会立刻通知你们。” 所谓的“圆光术”,是一种各门各派甚至在民间都相当普及的术法。 术者多会在水盆里、铜镜里或者白墙上画一个圆,圆中会有微光泛起,中心映出施法者想要看到的东西,常用于寻人、寻物甚至窥视他人秘密之用。 萧潇知道古先生说得很是在理,此时着急也没用。 对于怎么对付萧宁,虽然他已经有了个腹案,但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不是想动手就能立刻动手的。 况且,真要实行起来,机会只有一次,失败了就再也没有重来的可能,到时候…… 这样想着,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移到了阮暮灯身上,果不其然对上了青年同样看着他的视线。 目光交汇的刹那,萧潇只觉得心头似有一簇电流蹿起,令他的心脏骤然紧缩,眼眶也不受控制的微微发烫,莫名的就蒙上一层水雾。 ……还是,好舍不得啊…… 萧潇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状若平静地作出一副认真听古先生安排事情的样子来。 会议结束,无嗔、无痴两位大师被安排了用圆光术通宵监视别墅的任务,其他几人则还住在大楼里,凑合着睡一个晚上。 萧潇自然和阮暮灯同住一个房间。 这栋大楼是专门划给他们这些“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修建之初,不仅有上头的背景,还收到了明里暗里不少捐资,当真是一点不缺钱的。因此内部装潢不止高级,而且还十分讲究,连几个休息室,都是按照星级酒店的套房标准来的。 萧潇和阮暮灯吃过晚饭,又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两人坐在双人大床边上,共用一个马克杯,传着喝一杯热巧克力。 在这儿不方便开小灶,阮暮灯能想到的最容易做的甜食,就是热巧克力。虽然他自己其实不爱喝这种口感又粘又腻的饮品,但如果是做给萧潇喝,他是一点不嫌麻烦的。 尽管萧潇竭力表现出一切如常的模样,其他人也没有看出一丝不妥来,但阮暮灯却能察觉得出,自家师傅今天的状态很不对劲儿。 要说哪里不对,大约是他比平常来得沉默,总是像忽然陷入思考中,仔细琢磨着什么事情一般。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萧潇的视线常常会无意识地飘到徒弟身上,四目相交时,阮暮灯敏感的注意到,那人的眼中,藏着难以形容的复杂情绪——这种眼神,他曾经在儿时见过,那是他的父亲重病卧床,将行就木之际,看向他和大哥时悲伤而又恋恋不舍的目光。 “关于师祖昨天留下的线索,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阮暮灯接过萧潇喝空的杯子,将它搁到床头柜上,挑了个话头问道。 萧潇目光飞快地一闪,视线不由自主飘了一下。 “我还在琢磨呢……” 他舔了舔唇上沾着的巧克力,状似漫不经心地回答。 不用萧潇说明,即便是学艺算不得精深的阮暮灯也知道,天劫行的是天雷,不同于普通的落雷术,并非人力能随意引动的,必须是有惊动天地的大冤孽,或者人鬼畜修仙夺天地造化,到了渡劫飞升的关键时刻。 不过既然师祖会给他们留下这样的线索,是不是笃定萧潇能想出办法来呢? 就在阮暮灯正琢磨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冷不防 分卷阅读177 旁边探出一只手来,摸上他的脸颊。 他扭头一看,却见萧潇已经凑过脸来,一只手揽过他的后颈,一只手径直按住他的要害部位,吐息吹到他唇边,低声问道: “想吗?” 阮暮灯被萧潇问得一愣。 素了那么长的一段日子,他自然是想的。 只是萧潇今天的情绪实在太不对劲儿,总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面对这般直白的邀请,阮暮灯感到的并不是兴奋,而是骤然膨胀数倍的愈发强烈的不安感。 “萧潇。” 他抓住师傅的两只手,用了个巧劲儿将它们反锁到对方身后,盯着萧潇的眼睛,一字一顿的问道:“你怎么了?” 手腕被恋人扣住,萧潇也不费力挣脱,而是朝自家徒弟勾唇一笑,探身一口衔住阮暮灯的下唇,又舔又吮又咬,把对方亲得愣了神。 身后的桎梏松开,萧潇两手揽住阮暮灯的脖子,跨坐上去就亲个没完,舌尖探进他的口中,舔过上颌,又抵住舌根纠缠。 两人缠绵热吻了好几分钟。 直到彼此的呼吸都急促起来,体温升高,已经是蓄势待发的状态时,萧潇才从阮暮灯的口中退出来,捧住恋人的脸颊,粲然一笑道: “想吗?” 第124章、十三、天谴o7 尽管萧潇面泛红潮、双眸含水,双唇红艳得仿佛涂了口红,神情极是诱人,但阮暮灯却在这一刹那猜到了师傅的本心。 ——那分明就是暗藏死志的,隐含告别意味的邀请。 在察觉到这人想法的同时,阮暮灯捧住萧潇后脑的手掌不自觉地收紧,指尖扣进柔软浓密的乌发里,拽得萧潇发根生疼。 萧潇顺着阮暮灯拉扯的力道仰起脸,舌尖滑过濡湿的唇瓣,凑头过去就又要亲他。 阮暮灯没有拒绝自家师傅落在他嘴上的亲吻,反而是更加凶狠地报复了回去,简直像是要将人拆吃入腹一般,咬着萧潇的嘴唇,很快将唇瓣吻到红肿,舌叶也吮得发麻。 要比气息绵长,萧潇这好几百年疏于锻炼的身体,可是远远比不过仍然坚持着冬炼三九、夏练三伏的自家徒弟的。 他很快就在阮暮灯的强势掠夺下败下阵来,被亲得两眼发黑,连腰都软了,整个人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虚脱地趴在徒弟臂弯里,任人抵着舌尖肆意勾缠吸吮。 直到感到怀里圈着的人彻底安静下来,阮暮灯才松开两人紧贴的唇瓣,两手捧起他的脸颊,与他四目相对。 “萧潇。” 阮暮灯笔直注视着萧潇水雾氤氲的双眼,低头在他红肿的下唇狠狠咬了一下。 萧潇“嘶”一声倒抽了一口凉气,伸出舌头,舔过刺疼的嘴唇,尝到了淡淡的血的铁锈味。 “你想要做什么,就尽管去做。” 阮暮灯将人牢牢圈在怀里,下巴贴在萧潇耳鬓蹭了蹭,声音沙哑,隐隐带着一丝哽咽。 “我不会去阻止你,但一定会跟着你……”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上穷碧落下黄泉,你知道我做得到……” 听到这话,萧潇浑身一颤,僵在了原处。 他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自己还是只狐狸时,身受重伤,被阮暮灯揣在胸前的情景。 当时他家徒弟发着高烧,胸膛烫得火烧火燎,涔涔汗水浸透了几层布料,粘在他的皮毛上,让他只觉得心头又酸又疼,那疼痛甚至盖过了肚子上的伤口,几似要将心脏涨裂开来。 所以那时萧潇张口去啃咬阮暮灯固定他肉身的麻绳。 他觉得自己活了几百年,已经够本了,但他家徒弟宝贝不行。 那人还那么年轻,那么好,不能陪他死在不见天日的古墓之中。 然而,当时阮暮灯只是将手指塞进他嘴里,轻轻地撬开他的牙关,告诉他,只要还剩一口气,就一定会将他带出去…… 他的这个徒弟,确实是个言出必行,比他更倔强、更坚定的人。 萧潇回视着阮暮灯的眼睛,手指探进恋人的睡衣里,触到他背上斑驳交错的疤痕,视线渐渐模糊了起来。 他仰头眨了眨眼,一滴水珠顺着眼角滑了下来,又很快被阮暮灯用舌尖舔去。 两人相拥倒进被褥中,谁都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热烈地啃咬对方的嘴唇,交换彼此带着血腥气的津液…… 大约是心里憋着火的缘故,阮暮灯这天晚上当真是一点儿也没想着留情。 萧潇一开始还闷不吭声的受着,后来被折腾得狠了,终于忍不住哼哼唧唧的开始求饶。 但阮暮灯存心要给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把自家师傅翻来覆去烙了个透,歇一会战一轮,一晚上断断续续捣鼓了好几趟,直到天快要亮了,才终于偃旗息鼓。 待到雨歇云收的时候,萧潇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反反复复死过几遍,全身酸软脱力,连个指头都不想动了。 他趴在松软的褥子上,大半张脸陷进枕头里,眼睛半阖,将睡未睡,嘴唇嗫嚅,发出低哑到几近蚊呐的声音: “原本我还想着,死之前再爽一遍,应该就没有遗憾了……” 他说话的声音太低太嘶哑,阮暮灯听不清楚,伸手揽过萧潇遍布桃花印的肩膀,将耳朵凑过去。 “可是……” 萧潇顺势将头枕进恋人的肩窝里,闭上眼睛,梦呓一般轻声呢喃道: “……可是我现在舍不得了……真的舍不得了……” &&&&&&&&& 萧潇和阮暮灯并没有睡上多久,就听到了门外叩叩的敲门声。 阮暮灯把还软得像滩泥的萧潇摁在被窝里,披了件衬衣就去开门。 门外站着穿着便服的林医生。 她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淡漠冷肃,像是根本没有闻到房间里浓重的麝香味,也看不到阮暮灯半敞的领子里那些新鲜的痕迹一般,只传话让他们两尽快到昨天的会议室,就转身离开了。 于是阮暮灯回身把累熄火了的萧潇从被褥间挖起来,送进浴室洗漱干净,又一起赶去会议室。 等在会议室里的,只有古先生和无嗔、无痴俩和尚,以及林医生四个人,并没有陈道长的身影。 “咳!” 听到萧潇和阮暮灯推门进来的动静,古先生清了清嗓子,抬手让两人坐下。 “现在我要说的事情,就只能我们这些人知道。” 经过“白意鸣”这个沉痛的前车之鉴,古先生在用人方面不得不谨慎许多。 并不是他变得多疑了,而是他们面对的对手是个善用邪法的降术师,手段奇诡、花样百出,而且还曾经打入过他们团体内部,会不会曾经在什么人身上埋了钉子,根本无法预测,实在无法令人放心。 萧潇嗓子还嘶哑着,勉强发了个“嗯” 分卷阅读178 音,就不再说话了。 “昨晚半夜,无嗔用圆光术看到了那栋别墅有人出入的情景。” 古先生朝弟子点了点头,无嗔随之双手合十宣了一声佛号,站起身,在刷白的墙壁上画了个直径一米的圆。 圆圈中心泛起涟漪似的微光,一圈圈扩散开来,隐隐现出荒郊野岭里一栋夜色中的别墅,几秒以后,一小簇摇摇曳曳的烛光,像一团飘荡的鬼火,从黑暗的后院中绕出来,又很快转了回去。 圆光术有回溯过往的能力,他们看到的,应该是昨晚深夜的场景。 “虽然距离太远,看得不够清楚,但当时在院子里持着蜡烛的,应该就是那位银蓝色头发的女施主。” 即便提到的是他们的敌人,无嗔的说话的语气依然很客气。 “所以我们猜,萧宁和白施主也在别墅里的可能性,确实非常之高。” 萧潇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无嗔和尚的看法。 “那么,萧潇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古先生摸了摸下巴,“现在就我们几个人,你就直接说出来吧。” 萧潇昨晚浪过头了,说话的声音跟砂纸打磨过似的,哑得简直没法听。 他干脆拉住身边阮暮灯的袖子,让人侧身低头,然后凑到对方耳边嘀嘀咕咕,让罪魁祸首当他的传声筒。 反正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很不讲究地对自己徒弟出了手,萧潇自问脸皮厚赛城墙拐角,既然以前就没有避过人,那么也不差这一回了。 “萧潇说,他想引动天雷。” 阮暮灯脸颊绯红,强作镇定地复述萧潇说的话。 他还没有练出自家师傅那般坚韧的神经。 像这样明晃晃的向旁人昭示两人昨晚干了些什么,实在有点破廉耻。 “怎么引动天雷?” 林医生不赞同地摇摇头。 “要知道,天雷只应天谴和天劫,萧宁现在有凤雏这个替身人偶,自然不怕什么天谴,而天劫又必须要有渡劫程度的修为……” 她皱起眉头,毫不留情地指出问题所在。 “现在登记在册的,修为到了差不多能渡劫的妖修鬼修,地位分分钟比我们还高,绝对不能打祂们的主意,难不成你要去白家对白祖宗说,为了救你们家继承人,需要取她的内丹吗?” 大约现场都是熟人的缘故,平日里高冷惯了的林医生,吐槽起来十分毒舌。 “还是说,你打算到神农架或者长白山里,另找一只隐世修炼的大妖,把祂的内丹挖出来?别说这样怕是你要先遭天谴,等你猴年马月终于找到了,凤雏怕是也早就被折磨得只剩个还能呼吸的骨架子了吧!” 萧潇被林医生这一段吐槽顶得没法子,只能苦笑了一下。 其实他原本的计划,是用自己当这个引发天谴的容器的。 虽然萧潇的修为远远不到惊动天地秩序的程度,但毕竟是活了几百年的人,还是懂一些如何在短时间里,使得力量暴增的外道方法的。 而且,那些列在门规里头,严令上清道弟子们绝对不能触碰的强力禁术,他也知道几个。 到时候,他把两者结合起来,由他自己当那个天打雷劈之人,和萧宁同归于尽,也算是了结了这纠缠了几百年的师门夙怨了。 可是,这个计划,他现在真的不想提了。 说他自私也好,怯懦也罢,当一个人有了无论如何也无法舍弃的羁绊的时候,就会变得怕死。 萧潇还想继续好好的活着。 陪在自家徒弟身边,再活上个**十年的。 “不用其他大妖的内丹。” 萧潇扒住阮暮灯的肩头咬耳朵,让对方继续帮他传话。 说完,萧潇张开手,一小团绯艳火光从他的掌心腾起,在半空中化成巴掌大一只赤红鸟儿,扑棱棱绕着办公室飞了一圈。 “可以用红鸾之魂。” 第125章、十三、天谴o8 萧潇这只收在灵识里的红鸾,是他压箱底的手段之一,平常轻易不亮出来,见过的人自然也不多。 而恰巧在场的几人,都是知道祂的存在的。 林医生看着那扑扇着翅膀的绯红鸟儿,摇了摇头。 “你那鸾鸟虽然是很厉害,但毕竟只是神魂状态的灵役而已,就算是全盛时期也引不来天雷,就更别说在对付降墓的时候被你透支过头,现在就剩只鸽子那么点儿大了。” “是啊,祂现在这模样确实不行。” 萧潇扒在阮暮灯耳旁,让对方帮他传完话,又转头朝向古先生和两位大和尚,神色间难得带上了一丝羞赧。 “所以,我想厚着脸皮向几位讨回当初从我丹田中剥离出来的舍利骨的功德之力,移到红鸾身上。” 萧潇所指的,是他师傅当初用来镇压蒋真人墓的那枚舍利骨。后来在他初次和萧宁斗法时被他吞下,舍利骨中过分澎湃的功德之力,几乎要将他的丹田涨裂,才让他不得不移魂到白狐的躯壳中。 后来阮暮灯进入墓穴中替他取回了肉身,林医生又帮他将丹田里肉体凡胎不堪承受的功德之力取出,移进一尊象牙佛塔之中,转交给了佛门保管,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物归原主了。 只是现在萧潇不想拿自己去当人肉避雷针,又要想方设法引来天雷。思来想去,他也只有没脸没皮的向古先生他们讨回那一份高僧大德的愿力,和红鸾融合在一起,人为制造出一股足以引动天地感应的强悍力量来了。 红鸾本来就是集天地灵气而化生的神鸟,其祖曾在佛前效力,受梵音点化,与佛性相容,即便只剩神魂,也确实比任何凡夫俗子或鬼魅精怪更合适当舍利骨中功德之力的容器。 “阿弥陀佛……” 听到萧潇要如此暴殄天物,把珍贵的佛门圣物当成块即插即用的充电板来糟蹋,无嗔心疼得心头滴血,忍不住合掌宣了声佛号。 “萧施主,你这么干了以后,无论事情成与不成,你的这只红鸾,还有舍利骨里的功德之力,可就铁定算是双双报废了。”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 “而且两者融合之后,红鸾之魂强大到你不可能仅凭自己的肉身就将祂藏住,到时你要如何驱使祂?” 萧潇不说话了。 确实,在红鸾的力量膨胀到远超他灵识承受范围之后,要怎么样才能在不引起任何异象的前提下,顺利将祂带到萧宁面前,萧潇还没想出办法来。 会议室一时间陷入了一片静寂之中。 “等等,萧潇的方法,确实可能行得通。” 古先生叹了一口气,一双白翳覆盖的眼睛缓缓闭上。 “我这儿有能暂时藏匿红鸾的方法,你们……就尽管放手一试吧……” &&&&&&&&& 分卷阅读179 几人合计合计,为免夜长梦多,决定把行动时间定在了明晚子夜时分。 剩下的这一天,众人全都抓紧时间,各自去忙自己要做的准备去了。 因为他们生怕白凤雏已经被萧宁弄成了替身人偶,如果引动天雷对付萧宁,白凤雏这个替身也会受到无法挽回的伤害,所以众人决定让萧潇负责拖住萧宁的注意力,无嗔和无痴则趁机潜入到别墅里,先将白家姐姐囫囵捞出来。 这计划制定得格外粗糙,连萧潇本人都没把握能拖延萧宁多久,更别提两位大师要怎么在别墅里成功找到白凤雏了。 所幸虽然陈道长不参与他们的计划,但这位麻衣相师里的扛把子,没有坠了他们陈家“神相”的名头。 他将别墅的建筑图纸用描图纸描了,然后叠在等比例的精细方位图上,仔仔细细研究了两小时后,大笔一挥,在图上“点”了个穴眼。 陈道长十分肯定的保证,这处是整个别墅里阴气最重,最合适养尸固魂的“阵眼”,如果萧宁同样精通堪舆之术,那么他也一定会选在这儿安置自己的活替身。 萧潇和阮暮灯回到了自己在a市的顶层复式公寓中。 “唔,我明明记得,应该就收在这里了……” 一回到屋子,萧潇就一头扎进小书房里,扒拉开架子外层的藏书,埋首其中,不知在找些什么东西。 阮暮灯听萧潇的嗓子还哑着,就到厨房炖了盅冰糖雪梨,等他端着汤盅回转的时候,萧潇也终于从许多藏品中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匣子里装的是什么?” 阮暮灯见萧潇捧出一只长条状的精铁匣子,小心翼翼地搁在桌子上,不由好奇地问道。 “一件宝贝儿。” 萧潇朝阮暮灯笑笑,端起爱徒孝敬的雪梨甜汤,几口喝了个干净。 “这是我很久之前在山神祭上赢回来的,蛟龙角所铸的刀。” 他说着,打开精铁匣子,露出了里头一把半臂长的短刀来。 那把刀的状态很好,即便是放在匣子里已经有些年头,但刀把莹润、小镡锃亮,墨炭似的乌黑的刀身均匀地泛着一层的金属光泽,只是刀刃未开,看上去更像艺术品,而非一件可以取人性命的凶器。 阮暮灯记得自己见过这把刀。 当时他在梦中和萧潇逛着夜市,从一对跑江湖的兄弟手中赢下了它,也是他第一次体验到了“神打”加持的神奇经历。虽然那只是游仙枕带给他的一梦黄粱,但原来就跟陶翁与山泉一样,这把蛟角刀,也是真真切切存在于世的。 “它的刀身,传说是用巴蛇一族化蛟时,经历雷劫,额上的独角掉落后制成的。因为刀身上本来就自带着雷火之力,如果想要将天雷引到萧宁身上,没有比这把蛟角刀更方便的东西了。反正萧宁寄体的‘白意鸣’在近身战时绝对打不过我,只要想办法将刀送进他身体里,计划就成功了大半了。” 说着,他双手握住刀柄,举在面前,做了个斜劈的姿势,又换成右手持刀,在半空中随意比划了几下。 “不过这刀挺重的,我用着不太顺手……” 萧潇本就不是经常会动用武力的性格,而且练得熟练的还是短小而轻巧的兵器,出师以后用得最多的,就是他那把一寸长一寸险的金蛇匕首。这把蛟角刀虽然并不长,但刀身宽阔厚实,仿若金铁所铸一般,双手持刀时尚且还好,换成单手挥舞起来,就觉得实在不太习惯了。 “给我试试。” 阮暮灯左手托住萧潇拿刀的手的肘部,右手贴在他手背上方,使了个巧劲一转手腕,轻轻松松就卸下了萧潇手里的刀。 蛟角刀到了阮暮灯手里,顷刻化成了一抹黑中带紫的流光。阮暮灯持着它舞了套刀法,刀芒流转间如臂使指,在狭小凌乱的书房中腾挪翻转,人与刀仿若化为一体,流畅自然而又无比炫目。 一套刀法下来,阮暮灯站定,双手托着刀子,低头盯着那漆黑的刀身看了片刻,抬眼看向萧潇,“你看,我用得比你顺手,这把刀,让我来使吧。” 他屈起手指,在漆黑如墨的刀身上弹了一下,听着上头传来的仿若金铁相击的清脆噌鸣,回头朝萧潇笑了笑,“我来替你对付萧宁,好吗?” 阮暮灯想起在梦里时,萧潇曾经要将蛟角刀交给他,并且说过“就该是你才配用”,当时他并没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再看,万事确实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到头来,他果真主动要求当这把刀的主人了。 听到阮暮灯说的话,萧潇眼中闪过一丝无法掩饰的挣扎。 其实按照他原本的打算,是要自己独自面对萧宁,让自家徒弟跟着无嗔和无痴两个和尚,到别墅里找白凤雏的。他这样安排,当然是为了将阮暮灯支开,免得他和萧宁对上而遇到什么危险。 “那把刀,可是没开刃的,我之前找了好些个刀剑师傅试过了,都没法给蛟龙角开刃。” 萧潇眼珠一转,立刻想出了一个合理的拒绝来,“你拿着这么一把连豆腐都切不开的钝刀,就算功夫再好,也没法捅进血肉之躯里吧?” “那你呢,没有开刃的刀,你用得了吗?” 阮暮灯不答反问道。 “我当然用得了啊!” 萧潇仰起头,背后似乎“刷”一下竖起了一根看不见的大尾巴,正得意洋洋的左摇右晃着。 “小看你家师傅了吧?我虽然硬功夫比不过你,但修为可是比你强出好几轮的啊,你就没听过什么叫‘化气为刃,足可吹毛断发’吗?” 阮暮灯心想,我当然听说过,而且还被你带着做到过。 “我先前在港城拍电影的时候,你不是教过我神打之术吗?” 他把蛟角到放回到精铁制的匣子里,仔细盖好匣盖。 “我确实没办法用钝刀子伤人,但在请神附体的状态下,要做到以气化刃,倒也应该不难吧?” 萧潇一时间被自家徒弟噎得没话说了,他实在有些想不通,怎么阮暮灯就这么能融会贯通,竟然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可以借助神打之术。 他没有立刻点头也没有立刻摇头,脑子里却还在飞快地琢磨着怎么让阮暮灯打消替他使这蛟角刀的念头。 然而阮暮灯却伸出手来,将萧潇圈进了怀里,“我说过,无论你打算做什么,我都会陪着你的。” 他的嘴唇贴住萧潇的耳廓,“这句话的意思,你明白吧?” 萧潇下颌抵在恋人的肩膀上,咬着嘴唇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抬手回抱住阮暮灯的背脊,说话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哑哑的。 “……那行,你明天晚上跟着我……但是,你得保证一定要听我的安排行事,知道吗?” 第126章、十三、天谴o9 夜里十点过后,天空开 分卷阅读180 始下起了雨。 雨势一开始很小,只是飘飘悠悠仿若细粉飞洒,落在皮肤上只觉得微微的凉,都摸不出湿意来。但很快这场雨就越下越急,十分钟以后,大滴大滴的雨水砸在地面、溪流、花草和枝叶上,轻重高低不一沙沙声,交汇成属于山林雨夜的独有旋律。 a市郊区荒山的独栋别墅里。 萧宁坐在桌案前,正捏着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从一只瓷瓮里挑出头活螳螂来,然后打开旁边的箱笼,将螳螂投入笼中。 笼子里装的是一条长约半米的细长花蛇,见了饵料,立刻扑过去,张开口就要吞。 然而这螳螂也不是好欺负的善茬儿。 它金头黑身,体魄魁伟,颚口血红,牙齿坚利,一双乌青色的锯齿状巨镰边缘锐利,生性极为凶狠好斗,又被萧宁用蛊药混合活人血肉喂养了三月,已经咬死、吞食了各色毒虫不下百只。此时它见了天敌,也不害怕,张开巨颚,倒三角的头部滴溜溜转了个圈,挥舞着油黑锃亮的一对大镰,就朝着花蛇扑了过去。 萧宁支着下巴,饶有兴味地看着笼中一虫一蛇足足缠斗了十分钟,最后以花蛇绞死螳螂,将它囫囵吞下告终。 “不错,这次的蛇养得很好,这锦花蛊算是成了。” 萧宁满意的点头,仿佛在自言自语。 就在这时,从书架方向传来一下轻细但却十分清晰的“噼啪”声,萧宁回头,却是架子上摆的一块令牌,忽然倒了下来。 “有人往我们这儿来了。” 萧宁扯出一个冷冰冰的笑容,“还破了我布在外头的防御阵法。” “来的人是谁?” 原本坐在房间角落的银蓝色长卷发的女人站起身,表情严肃,跟在她身边的黑色巨犬也无声地弓起背咧开嘴,作出戒备的姿态来。 “还能有谁?能这么利索就破了我的阵的,九成九就只有我家萧潇了啊。不错,竟然才花了三天就找到这里了,这次倒是来得快到出乎我的意料了。” 萧宁脱掉他制蛊时穿的黑纱罩衣,也站了起来,同时将右手伸进箱笼里,让里头刚刚吃饱的花蛇顺着他的手腕游进袖管里,盘在手肘上。 “我亲自去会会他,你在这儿守着。” 他朝房间里的另一个人说道。 银蓝发色的年轻女人态度恭顺地应了声“知道了”,同时目送萧宁揣着他刚刚养出来的锦花蛊,走出了房间。 盯着他的背影,女人眼中闪过一抹显而易见的阴桀厉色。 这凭借虫蛊从元朝古墓里还魂的银蓝色长发女人,她现在用的这具肉身,身份证上写着的名字叫“夏月”。 但萧宁一向不叫她的这个名字,也从来没有问过她还是大都皇族时的名讳,只跟招猫唤狗似的,用“你”来叫她,偶尔调侃时,会随口叫她一声“公主”。 萧宁从来不会关心他的仆役和道具们到底姓甚名谁、是死是活,用着方便的就多使一会儿,哪天觉得没有用了,就会跟丢弃垃圾一样随意处理掉,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为了满足“一箭穿心”的风水格局要求,这幢别墅的正门前没有修建院子,门一打开,外头正对着的,就是一整片足有足球场大小的空旷的泥地。 萧宁撑起一把黑面油纸伞,走入雨中。 十多米开外,萧潇一个人站在他面前,头发和衣服都被雨水打了个半湿。 “就你一个人?” 隔着细密的雨帘,萧宁微笑着,做了个状似意外的挑眉表情。 他脸上是精心描画的一张人皮,身上穿着件淡青色的对襟长袍,手里撑着把黑面油纸伞——这似曾相识的容貌打扮,令萧潇有一瞬间的怔忪,仿佛时光倒流数百年,面前的又是当年那个会给他做糯米糖饼的温柔师兄。 “嗯……林子里还藏着不少人吧……” 萧宁闭上眼,沉吟片刻。 “大概有三、四十个?……这也太夸张了,你是用了‘撒豆成兵’一类的障眼法吧?为了什么?虚张声势吗?” 见萧潇沉默不语,萧宁又微微一笑。 要说对萧潇他们的情况,以“白意鸣”身份活了三十多年的他,简直是了若指掌。 “其实,你现在能找的帮手,不过也就古先生那几位高徒了。或许与他老人家相熟的那几个家族,也会卖他面子,来那么一两个人……对了,你那宝贝徒弟呢?总不可能没跟着你一起来吧?” “跟其他人没关系,反正你会当做对手的人,也只有我一个吧。” 萧潇冷声打断了对方的话。 “萧宁,凤雏在你这儿吧?把她还给我。” 萧宁用一种看无理取闹的晚辈的怜惜又纵容的眼神看着萧潇,笑着摇了摇头,“你已经知道我要凤雏有什么用了对吧,所以,你怎么还会说出这么天真的话来?” “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萧潇听着萧宁那假惺惺的宠溺语气,就觉得心头腻歪得紧。 他们明明早就走到了不死不休的境地,那人却偏偏还要维持着这毫无意义的表面上的熟络亲切,好像这样就能回溯时间,假装他们还没撕破脸皮,依然是最亲近的师兄弟一般。 他冷冰冰地盯着萧宁的双眼,雨水顺着他打湿的刘海滴落下来,沾在他的睫毛上。 “让开,我自己进去把凤雏带出来。” 说着,萧潇果真迈开步子,一步一步朝着挡在门前的萧宁走过去。 萧宁嘬起嘴唇,吹了一声口哨。 这下哨音不算很响,但是十分尖锐,即便是密集的雨声也不曾将其掩盖,在夜空中传出很远。 哨声响起的瞬间,萧潇立刻就感受到了周遭空气的变化。以他的境界,根本不需要用意识思考慧眼开闭,开合转换之间,已然如同呼吸般自然,在他的感知之中,有八团漆黑的光晕,从后院里蹿出,绕过别墅两侧,飞快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奔来。 它们很快进入了萧潇肉眼所见的范围——那是八条体型壮硕的雄性黑背,每一只都还是活的,身体肌肉发达、马肩隆起,显然是精心饲养训练过的犬只。 然而最重要的是,无论是这些狗的眼神,还是它们身上浓重得几近凝实的黑气,都完全不像是一条正常的狗应该有的样子。 萧潇心头一跳,垂在身侧的手握成了拳头,“……这些东西,又是你搞出来的花样吧……” “嗯,我一直都挺想让你看看的,我的新发明。” 萧宁愉悦地点了点头,“虽然挺费事的,但出来的成果我觉得很满意,比用在人身上好控制许多。” 对于他这个师兄丧心病狂的程度,萧潇已经不知还能如何形容了。 每一只黑背体内都是一个被祭炼过的人类的魂魄。 这些人 分卷阅读181 魂跟曾经附身在周涵身上的那个一样,在封住受害者七窍之后,用细铁针从活人体内生生抽出,再经过极为残酷的祭炼之后,已经丧失了身为人类时的所有理性和神智,只是一团纯粹的由极度的痛苦和仇恨凝聚而成的怨气,变得极其凶悍与嗜杀。 萧潇不知道萧宁是用了什么手段,将这些炼魂后的怨气植入到了这些活生生的犬类身上,还能让它们听命行事的。但这样几只恶犬聚在一起,兼具着恶灵的怨气和犬类动物的攻击性,的确是非常难以对付的杀戮机器。 “那些被你当做炼魂材料的人,”萧潇抬手指了指其中一只黑背,“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哈哈……” 听了师弟的问题,萧宁难得地笑出了声音来。 “毕竟以前用‘白意鸣’身份活动的时候,影视城的外头,可是聚集着大堆大堆去那儿寻梦的群演的。随便挑一挑,不就能找到不少身强力健,八字又合适的好材料了……只可惜,现在‘存货’都已经全用光了。” 说着,他下巴随意地朝距离他最近的一只大狗抬了抬。 “你那好徒弟的大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的三魂七魄应该也在这些狗里面……他魂魄很强韧,炼好之后怨气和阴气也特别强烈,确实是我这些年收集到的,最好的一个了。” 萧宁一边说一边注意着萧潇的脸色,看到对方双眼中仿若暗焰般升腾而起,且越烧越烈的怒火和杀气,心中隐隐萌生出一股扭曲的快意。 “当然,比不上你厉害,阮暮灯那么好的一块材料,最后还是被你收去了。” 说实话,萧宁对这个师弟的心思,复杂和矛盾到连他自己也捋不清头绪。 当年亲手将萧潇养大的情分,以及其后的反目和相杀,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即便斗转星移数百年,萧潇作为唯一知道他过往的人,在萧宁的心目中,依然是绝无仅有的可以理解自己的,有资格和自己比肩的人。 他一直希望萧潇有朝一日能够选择和自己一样的路,舍弃那些无用且虚伪的世俗道德,成为他的同伴,两人和从前一样,一同浸淫在术法符咒之中;但很多时候萧宁又会觉得,作为他唯一能看得上眼的对手,看着萧潇像现在这样一直追着自己跑,用恨极了的目光一错不错地盯着他,全身都燃烧着战意的样子,似乎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去吧。” 萧宁的手看似随意地朝前一挥,那八字黑背便整齐划一地一跃而起,朝着数米开外的萧潇直扑过去! 第127章、十三、天谴1o 阮暮灯潜伏在树林之中,收敛身上的气息,尽力把自己隐藏在众多符纸捏出来的无机质的“豆兵”里头。 他离萧宁和萧潇两人都不远,满打满算也不过二十来三十米左右,这点儿距离,全速冲刺起来不过几秒的事儿。 慧眼已经用得非常熟练的他,自然清楚自己现在的位置,完全在萧宁的慧眼监视之中。 虽然萧潇将蛟角刀交给了他来用,但阮暮灯知道,请神寄打对自己来说,还是消耗太大了,他能出手的时机就只有非常短暂的一瞬,现在还绝对不能提前暴露踪迹。 所以,即使阮暮灯隐约听到了萧宁对他的大哥阮靛仪做过什么,又眼睁睁看着自家师傅陷入苦战之中,他也只能静静趴伏在树丛里,死死咬紧牙关,用意志控制着不自觉变得急促起来的心跳和呼吸声,不让身上沸腾的恨意暴露自己。 萧潇被八只凶悍的黑背团团围住。 和一般的猛犬不同,被祭炼过的怨灵附身之后,这些狗不再具有痛觉,不会畏惧流血,甚至就算已经受了重到足以致命的伤——即便喉咙被划开,肚子里的肝肠流了一地,它们也不会停止攻击。 萧潇一脚踢在最前头的一只黑背脸侧,将它咧着森森利齿的大口踹歪向一边,手里煞气弥散的匕首刺入犬目之中,再借着抽出利刃时的惯性往后一翻,踩在另外一只大狗身上,匕首朝着第二只的眼球直插进去。 “嗯……看来是我失算了……” 萧宁一边旁观师弟的苦战,一边袖着手,用点评表演一般的喃喃自语道。 “好久没见过他认真出手的样子,没想到这几百年来,他还是进步了不少的嘛……” 萧宁饶有趣味地眯起眼,低声笑了起来。 “早知道还是不要用狗,而是找八个活人来围攻他了……活人的话,这家伙肯定就不敢招招都狠下死手了。” 不过是短短一息的辗转腾挪之间,萧潇已经刺死了两只狗。 附身的宿主死去之后,两只狗体内的怨灵立刻化成无数狂乱扭动的阴气,如同井喷一般,从犬尸的七窍中涌出,带动尸体像诈尸般剧烈抽搐着,又被匕首的煞气压制,无法重新活动起来。 然而萧潇此时的战况也并不乐观。 一只狗绕到他背后,趁着他刺死第三只黑背后侧身弯腰露出的空档,高高地一跃而起,一口咬在他的左肩上。 阴鸷的怨气随着利齿深深镶入萧潇的血肉之中,他疼得忍不住大叫出声。 然而下一秒,剧痛被刺骨的冰寒和麻木取代,萧潇只觉得半条胳膊都被侵体的阴气冻麻木了,连从伤口里渗出来的血,都是泛黑的,还带着一股难以形容的腥膻之气。 “坚持不了的话,不要硬撑,记得要告诉我。” 萧宁眼着看萧潇捂住肩膀上的伤口,矮身甩掉背上的恶犬,又狼狈地退出几米之外,笑得无比真诚。 “我说过了,不会杀你的……毕竟,你可是我唯一的师弟了。” &&&&&&&&& 在萧潇与八只黑背缠斗,努力拖住萧宁的注意力的时候,无嗔与无痴两位大师,非常没有高僧风范的,像两个入室抢劫的强盗一般,从侧边窗户破窗而入,翻进了萧宁的别墅之中。 萧宁从来都不知何为同理心,在他看来,除了自己,天底下也就只剩下萧潇一人,他会当作“人”来看待的。 因为不把其他人当人的关系,除了命魂被他捏在手里,不能忤逆他的那位从元朝还魂而来的公主之外,他不信任也不需要任何其他活人追随左右。 所以萧宁的房子里的“守卫”,用的是他从陕西华阴张家“偷师”而来的“灯影戏”。 无嗔和无痴刚刚闯入屋子,地板上立刻多了十几条皮影人的倒影,一探一探蹦到两位和尚面前,手里的刀戟戈矛就朝着两人的影子招呼了过去。 华阴老张家的“灯影戏”的厉害之处,就是可以差遣皮影人的影子,去攻击活人的影子,皮影人手里的利器砍在人影上,就仿佛真正的利刃砍在了人的肉体上,被砍中的部位会流血会受伤,若是中刀的位 分卷阅读182 置是要害,分分钟直接毙命没商量。 照理说,这屋子即便是别墅,但室内的空间依然十分有限,一下子窜出来的十几条皮影,将地板都快铺满了,根本是避无可避,逃无可逃的死局。 不过无嗔无痴两人,也并没有要躲的意思。 他们先前早就从萧潇口中得知,萧宁已经学会了张家的独门秘技,也早就想好了应对灯影戏的方法。 ——那就是,随便它们砍。 身为佛门密宗人,无嗔和无痴两人从小跟随古先生修炼,虽然平日里多修习的是一些典籍禅理和降魔伏妖之术,但外门功夫作为修身养性的基础,他们也是练得很好的,其中就有“金钟罩铁布衫”一项。 因此,当皮影人军团攻击两人的影子,而这伤害又确确实实转嫁给了他们肉身的时候,两位高僧就祭出了这门佛家绝学,顶着一身铜皮铁骨,随便它们爱怎么砍就怎么砍,就算不能真正做到刀枪不入,反正只要弄不出严重的伤口,那么这些皮影人就跟真正的影子没有差别,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阻止无嗔和无痴闯入宅子中。 早在进屋之前,无嗔和无痴就已经将房子的平面图记得滚瓜烂熟,尤其是麻衣神相家的陈道人指出的“穴眼”所在,更是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正确的位置。 “穴眼”在屋子的西北方位,以日距为阴阳基础,是以地下为阴,高空为阳。 无嗔和无痴先前讨论过,若是推断正确,为了更好的“养”着白凤雏这个珍贵的替身人偶,萧宁应该会将他的双胞胎姐姐藏在最聚阴的地下。 果然,两人来到屋子一层西侧,立刻发现地板被斜斜地挪开了一块两米见方的空间,露出下头一道笔直朝下的阶梯来。 “这儿……也太明显了吧,感觉像是故意留下来让我们发现的。” 无嗔身上的袈裟已经被依然追着他们砍杀的皮影人士兵划成一条条破布,露出下头锻炼得精瘦结实的肌肉,也是伤痕累累,横七竖八的血痕看起来很是骇人。 “这该不会是陷阱吧……” 无痴回视了他师兄一眼,咬牙狠声道:“就算是陷阱,也只能闯进去了啊!” “嗯,他们进地下室了。” 银蓝色长发的女子藏在狭窄逼仄的储藏室里,周围没有一点儿灯光,她挑起百叶窗的一角,扒着那条小缝看向外头,从她身处的这个角度,刚好能斜斜地看清屋子西北侧地下室的入口。 “但愿一切顺利吧……” 她低声自言自语着,左手抚摸着身边大黑狗那毫无温度的脑袋,右手无意识地拂过自己烫染得很是精致的长卷发。 在她的计划中,这具她重生以来,用得最习惯最舒适的肉体,很快地,也要被她舍弃掉了。 她安安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然后忽然两眼圆睁,眼球爆凸,双手不受控制地捏住自己的脖子,口鼻奋力翕张,却一点也抽不上气来,随后,银蓝发的女子默默倒下,一头撞在旁边的架子上,带倒上头的东西,黑暗中看不清是什么的杂物,全都丁零桄榔掉了一地。 临到失去对这具肉体的控制权的前一秒,她知道,捆绑着她的命魂的那盏魂灯,被闯进地下室的两个和尚顺手给灭掉了。 待到女子的肉身彻底瘫软下来,像一具真正的死去多时的尸体一般,一动不动蜷缩在杂物间里面的时候,那只一直悄无声息陪伴着她的大狗,忽然俯下身来,口爪并用扯开她身上穿着的套裙,张开血盆大口,狠命撕咬着女尸的腹部,直到将那块皮肉咬得鲜血淋漓,才从肚子深处叼出一只足有一指长的黄褐色蛆虫来。 然后黑色大狗衔着那只大虫子,顶开虚掩着的门板,贴着墙根悄无声息地一路小跑,从那扇被两个和尚打破的窗户溜出了房子。 &&&&&&&&& 萧潇终于将最后一只黑背也钉死在了地上,同时陪伴了他几百年的金蛇匕首,也发出一声清晰的脆响,从中断成了两截。 他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身上除了雨水,就是血水。被雨水稀释过的鲜红液体顺着刘海滑进她的眼睛里,然而萧潇却擦都不擦一下,丢下手里的半截断匕,朝着萧宁疾奔而去。 萧宁从师弟眼中,看到了浓郁到无法化开的强烈的杀气,他知道,萧潇这次是玩儿真的,只要出手,就一定是杀着。 电光火石间,萧潇已经接近到了两米以内。 萧宁看到他没有受伤的右手抬起,指尖夹着两枚令旗,朝外一招,他顿时觉得脚下一软,以他所站的位置为中心,直径半米的范围,居然在这样潮湿的雨天里顷刻碎成了细碎的砂石,让他的两脚都陷了进去。 萧宁不受控制地一个踉跄,身体朝前一扑,就要跪倒。 此时萧潇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手中寒芒一闪,一枚菲薄但极为锋利的小刀,就朝着他的脖子划去。 第128章、十三、天谴11 萧宁脚踝之下都被碎砂石困住,想要脱出陷坑再去挡住萧潇的攻击,已然是来不及了。可他半点也不显慌张,将手里那把黑色的油纸伞猛然横翻过来,像一面盾牌一般,挡在了师弟面前。 伞面只是普通的油纸糊的,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术法或者防护加持。 随着清脆的撕裂声,萧潇夹在掌心的小刀沿着伞面划出了一道半米长的豁口。然而他手中的武器虽然锋利得吹毛断发,但毕竟极轻薄且极短小,被油纸伞这么一挡,就根本碰不到后头的正主儿。 下一个瞬间,伞后的萧宁突然抬起手,一道黑白红相间的闪电从他袖口飞出,飞快地袭上萧潇持刀的手。 以萧潇的眼力,他甚至都还没看清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就只感到一种强烈的麻痹感,伴随着刺疼,从手腕迅速蔓延开去——手里最后的利器咣当落地,他甚至连摔倒时用手支撑一下都办不到,麻木的半身撞在坚硬的水泥地上,根本感觉不到疼痛。 萧宁将破了的黑色油纸伞收拢,随手朝旁边一扔,不紧不慢地将两脚从砂化的陷坑中拔出来,然后单膝跪在地上,极温柔地握起自家师弟垂在地上的右手,一条小蛇随即顺着萧潇的手腕游了上来,重新溜进了他的衣袖里。 “这是锦花蛊,对你来说,毒性肯定是不至于致命的。” 他说着,像猫玩弄爪下的猎物一样,捏了捏萧潇根本使不出一点儿力气,只能软软摊开在他手里的手掌。 “不过,它能迅速地让人身体麻痹,而且速度很快,还可以隐藏在暗处来个出其不意,用来防身,倒是方便得很。” 麻木的感觉已经从手臂爬升到了喉咙,萧潇甚至连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睁大眼,透过不停打落在他脸上的雨幕,用 分卷阅读183 力地瞪着萧宁。 在雨中淋了这么长的时间,萧潇全身已经湿透了,还因为中了蛊毒的缘故,连自己调整一下姿势都做不到。他的半张脸浸在积水里,漆黑的发丝散在泥水中,真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萧宁伸出手,替萧潇拨开黏在脸上的发丝,露出他烧着怒火的一对眼睛来。 “其实比起以前,你真的进步了很多。” 萧宁看萧潇那趴伏的姿势太辛苦,干脆搂住他的肩膀,将人扶起来一些,让他虚软无力的脖子,可以垫在他的胳膊上。 “当年,你是凭着师傅留给你的白狐和红鸾才勉强赢了我的,但现在,你已经能靠自己的本事和我对抗了。” 他说着,似乎很困扰一般,苦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放着你不管的话,总有一天,你会给我找很大的麻烦吧?可是毕竟你是我唯一的师弟,要杀了你,我又实在舍不得……” 萧宁怜爱地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 “所以,我想了想,不如干脆把你的命魂抽出来,捏在自己手里,这样你既不能再威胁到我,我也不用做那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恶人了。” 萧潇的嘴唇动了动,喉咙间似乎发出了一点儿含糊的音节,但即便是这么近的距离,萧宁也听不清楚。 萧宁知道师弟的伤势很重。 那八只怨魂附体后的黑背,与普通的犬只不同,伤人后阴气会随着牙印和抓痕深入到血肉之躯之中,普通人被咬伤抓伤以后,伤口会迅速化脓溃烂,人也会陷入阴气缠身的状态,不仅伤处剧痛难耐,而且会神志不清、高热难退,别说强撑着继续战斗,身体素质差一点的,八成就直接趴下一命呜呼了。 虽然萧潇不是那普通人,但那几只大狗在他身上留下的伤口可绝对不少,尤其是左肩上被撕去一大块皮肉的咬伤,牙印几乎深可见骨,用慧眼一看,整个肩膀到手臂都缠着丝丝缕缕的阴气,仿佛套了只黑雾织成的袖套一般。刚才实战的时候,萧宁也注意到了,萧潇的左手,怕是在那一口之后,就疼得再也抬不起来了。 至于萧潇原本唯一可以灵活使用的右手,则是被他的锦花蛊蛇咬了个正着,蛊毒随着血液蔓延,半身都已经麻木,现在连想说一句完整的话都做不到了。 “既然你不反对,那就当你同意了吧。” 萧宁看着对方眼中显而易见的不甘与恨意,心中那股隐晦的快慰迅速膨胀起来,他一手垫着萧潇的后颈,一手去勾他的膝窝,就要将动弹不得的师弟抱起来。 然而就在萧宁俯身的瞬间,萧潇那被恶犬咬伤后一直没有再用过的左手,却突然很小幅度地动了一下。 他揪下了衬衣上的一颗纽扣。 那纽扣呈正圆形,只比拇指指甲大那么一点儿,似是铜铁一类的金属材质所制,呈现黯淡发哑的棕黑色,因在夜里光线不亮,而且萧潇通身的布料又被雨水打湿后变得皱皱巴巴的,萧宁根本没有注意到他身上还有这么个小东西。 等到纽扣滚落在地上,忽然从中裂成两半的时候,他才骤然警觉不妙,立刻松开抱住萧潇的双手,敏捷地向后一跳,迅速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然而已经太迟了。 一道耀目的赤红光束,从裂开的金属小球中疾射而出,似比电光还要更快,猝不及防就射入了萧宁的腹部。 从前的萧宁,比任何人都渴望力量。 他沉迷更强大更深奥的降术,获得操控他人命运的快感,也渴求超脱生死,永生永世长长久久地享受这样的生活。 然而,当强大到超越了肉身承受力的强大能量,瞬间在他的丹田中释放开来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到了仿佛过载的高热蒸汽在体内炸裂般的痛苦。 以他对萧潇的了解,刚才他放出的,应该是他那只早应已耗尽力量的红鸾之魂,但又不仅仅是红鸾之魂那么简单。 萧宁捂住自己的小腹,跪倒在了地上。 他一张人皮下的真正面孔,此时已经疼得扭曲了起来,大滴大滴的冷汗渗出,顺着画皮的边缘滑落,和雨水混合在一起。 数百年前萧潇吞下舍利骨后的痛楚,此时此刻,萧宁也终于亲身尝到了。 虽然他的道行比当年的萧潇要不知高深多少,但他此时用的却是白意鸣中阴身还魂的至阴之躯,本就毫无炼体根基,加之经常使用降术蛊术,本已和正统道术讲究的正阳之气毫不沾边,就更加容不下舍利骨所含的宏大功德之力。 那股与肉身完全不能兼容的强大力量,不仅涨满了丹田,还挤入奇经八脉之中,不受控制地在全身游走,疼得萧宁只觉得自己仿佛一只灌到了极限的水球,随时都有可能突然爆裂开来。 ……原来,这才是你的计划吗? 雨越下越大,很快已成倾盆之势,天空中浓云堆积,闪电划破长空,霹雳在距离他们极近的距离骤然炸响。 天道可不管你这股骤然膨胀的力量是从何而来。 不论是佛门集结的功德之力,还是妖丹凝聚的日月精华,祂都一视同仁,只要到了触动天地平衡的程度,就会招来九天玄雷清洗一番,能熬过去的自然得道飞升,熬不过的,毫无疑问只能就此陨落。 闪电越来越近,雷声越来越响。 此时萧宁和萧潇两人的距离极近。 萧潇左手撑地勉强挣扎了一下,但中了锦花蛊后彻底麻痹的半身全然不受控制,他连撑起身体都做不到。 萧宁却在这时抬头看了看天上炫目的玄雷,痛苦到了极致的脸上,竟然挤出了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伸出手,猛然抓住了萧潇绵软无力的右手,五指插进他的指缝里,来了个十指相扣。 ——既然这天谴是他的好师弟招来的,那么,就和他一起承受吧! 然而,就在这一刻,一道人影,从林中蹿出,仿佛是为了赶在闪电与惊雷之前一般,以远超于常人极限的速度,朝着倒在地上的两人奔来。 那人手里握着一把紫电流转的漆黑短刀,眼神冰冷而锐利,全然不像“白意鸣”曾经熟悉的,那个性格温和内敛的青年。 第一刀,那人砍下了萧宁握住萧潇的那只手,第二刀,漆黑的刀身穿透了他的胸膛,笔直地将他刺了个对穿。 然后那人放开了手里的刀,死死抱住萧宁身边动弹不得的萧潇,如同来时一样迅疾地朝一旁滚去。 天空中积蓄已久的雷电之力终于轰然落下,携着天崩地裂之势,连劈了九道响雷,直将地面轰出了个深达数米的大坑。 阮暮灯短暂的“寄打”状态已经过去,全身肌肉和骨头似要散架了一般酸疼,意识也有些模糊,可是他依然将萧潇牢牢护在身下,生怕身后的霹雳波及到他的师傅分毫。 萧潇的脸贴在阮暮灯的颈 分卷阅读184 间,听着耳边一声比一声更凌厉的惊雷,不知为何,内心却出奇的平静。 他侧头看向一旁,被雨水浸透的视野前,软软地垂着自己依然毫无知觉的右手,上面还牢牢扣着另外一个人被砍下的一只手掌,腕部的断面干净利落,不断有血水渗出,又很快被暴雨冲刷干净。 ——终于,他和萧宁这纠缠了几百年的恩怨,就只剩下这只断手了。 第129章、十四、尾声 九重惊雷劈完,厚实的层层雨云散去,露出天幕中一弯上弦月来。 萧潇伤势不轻,又中了锦花蛊的毒,没撑到云销雨霁就晕了过去。 阮暮灯的情况也没比他师傅强上多少,请神寄打对身体造成的负担实在太大,他抱着萧潇,多坚持了几分钟,也在精神和肉身的双重透支下失去了意识。 等到雷云散尽,古先生安排好的营救人员来收拾残局的时候,着实被屋内屋外的惨况吓了个够呛。 无嗔和无痴两和尚在地下室里找到了白凤雏,然而萧宁在房间里布置的连环阵却十分厉害,着实够让两个闯入者喝上一壶。 最重要的是,由萧宁布下的降阵,每被破一个,其反噬都会落到已经被做成了替身人偶的白家姐姐身上。 两位大师投鼠忌器,一身本事不敢施展,生生把自己折腾得遍体鳞伤,才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将白凤雏捞了出来。 这一战中,无痴受的伤尤其重,不仅肚子上开了个碗口大的洞,肠子流了一地,还伤了一只眼睛,怕是从此要变成独眼僧了。 到最后,当无嗔身前抱着一个,背后背着另一个,一身袈裟碎成布条,血葫芦似的从别墅里出来的时候,迎面和他撞上的营救人员们都惊呆了,连忙把担架搬来,将血糊糊的三人一人一抬全摁倒了,推进救护车里,一路呼啸着送到专门处理这些事的医院去了。 房子外的情况,则更加吓人。 正门外空旷的大片泥地上,处处都是激战后的痕迹。 即便大雨冲刷掉了绝大部分的血迹,但狗尸遍地横陈——有些被卷进雷殛之中,已经烧成一碰就碎的焦炭;有些则明明已经死了,却还在附体的阴魂作祟之下,不停抽搐痉挛着,仿佛随时都要诈尸一般。 而在别墅门前有一个形状不规则的大坑,即便下了这么久的大雨,也没有彻底带走它内部的高温,好几处地方还在嘶嘶地冒着白色的蒸汽。 坑底中心处有一具已经看不出人形的焦尸,连皮肉带骨血都完全烧透了,有人伸手略一翻动,就立刻噼里啪啦碎裂开来,成了大块小块的炭渣,根本捡都捡不起来。 焦尸碎裂以后,众人看到了插在焦炭中央的一柄短刀。 那把刀的刀柄、吞口、小镡等部位都在高温下溶化变形了,只有刀身依然保持着原样,被探照灯一照,如同上等的石墨一般,流转着一层莹润而凌厉的暗紫光芒。 在坑旁不远处,营救人员发现了昏迷不醒的阮暮灯和萧潇。 随队的医生就地简单检查了一下,发现虽然萧潇身上伤痕累累,但好歹还好好的活着,而阮暮灯没有明显的外伤,似乎只是单纯的昏迷不醒。 但阮暮灯即便在昏睡中,依然死死抱住萧潇不肯松开,救援人员掰了半天都掰不开他的胳膊,只能将他们一起抬上车床,就这么一同载走了。 古先生接到现场人员给他反馈的报告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终于结束了。 ……而所有人都还活着。 &&&&&&&&& 下过几场飒飒秋雨之后,a市的气温骤然下降了十多度,市民们纷纷在满天翩飞的黄叶中换上了毛衣和厚外套。 萧潇带着自家爱徒,抱着一大捧花,到医院里看望白凤雏。 她被做成替身人偶之后,魂魄被封在身体里,神志清醒、五感俱全,人却像泥塑木雕一般,连眼球都无法转动,只能活生生的感受着降术反噬后加诸在身上的种种痛苦。 白凤雏被救回来以后,光是要将人唤醒,林医生就不眠不休地折腾了整整两天。其后又经过一个多月的医治,白家姐姐的身体总算基本恢复得差不多了,但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她的两膝以下失去了知觉,以后只能一辈子坐轮椅了。 萧潇和阮暮灯抱着花来的时候,白凤雏刚刚让未婚夫推着在花园里晒了会儿太阳,脸颊嘴唇都恢复了些血色,精神看上去也很不错。 “你们坐,我到楼下买点儿东西。” 白凤雏的未婚夫只是个将要入赘白家的普通人,模样周正端方,性格老实憨厚,对术法符咒、卜卦堪舆一类一窍不通,看到萧潇两人来了,怕他们要聊些不方便自己知道的事儿,找了个理由回避了。 “来,陪我说说话。” 白凤雏倒是很高兴见到这两师徒,指了指床旁的椅子,示意萧潇坐下。 因为这场飞来横祸毕竟伤到了根本的缘故,她的声音听起来还很虚弱,缺乏中气。 不过白凤雏一向性格要强,即便醒来后得知自己下半生失去了自由行走的能力之后,也没有露出半分颓唐或是怨愤的神色,而是十分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表示这不算什么,只要她的能力足以撑起白家家业,能不能走路又有什么影响? “瘦多了,你这些天有好好吃饭吗?” 萧潇坐到白凤雏病床旁,用老朋友的熟稔语气问道。 “前些天胃口不太好,吃得有点少,不过现在好多了。” 其实她何止是瘦多了,经了一场大祸之后,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手腕伶仃得像是一捏就要折断一般。 萧潇捧过他带来的一个大纸袋,从里面端出一个三层的华丽食盒来,盒子里头装满了中西合璧的各色糕点面食,全是阮暮灯一早起来新鲜做好的。 白凤雏看着食盒里精致的点心,勾唇笑了,很赏脸的捡出一块她最喜欢的桃花酥,立刻就吃了起来。 吃完糕点之后,她看到阮暮灯抱着个花瓶进来,瓶子里头插着萧潇他们带来的大朵大朵的白郁金香。 白凤雏眼中波光一闪,招招手,示意青年把花瓶端过来。 阮暮灯不明所以,但仍然照做了。 白凤雏从瓶子里头抽出一朵郁金香,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垂下眼,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将花放到萧潇手里,语气郑重的说道:“有件事,我想拜托你帮个忙……” 过午之后,a市又下起了雨。 萧潇和阮暮灯两人共撑着一把伞,沿着白色碎砂石铺成的阶梯,缓缓穿过沿着山坡修筑的一排排整齐的墓碑。 这里是a市郊外最大的一处公众墓园,以阴宅的价位来说,能在死后“定居”此处的,都是有些钱财地位 分卷阅读185 的人。 非年非节的工作日里,墓地里十分冷清,一眼看过去,除了师徒二人之外,根本看不到还有其他任何一个来祭扫的人。 萧潇手里捏着一朵白色的郁金香,一路顺着阶梯,爬到了墓碑群视野最开阔的顶层,停在了最外侧的一块墓碑前。 墓碑是大理石材质的,只有方方正正简简单单的一块,既没有繁复的雕花,也没有镶嵌照片,上头的红漆字迹很新,内容却极简单,只有四个字——萧宁之墓——没有立碑人落款,甚至连生卒年月日都没有。 只是墓碑前却摆着一束花,虽然被雨水打了个湿透,但花朵仍然很新鲜饱满,明显是才刚放在这儿没多久的。 “有人比我们来得早。” 萧潇看着墓碑前的花束,轻声笑了起来。 “我想这花大概是周涵带来的。” 阮暮灯想了想,叹了口气,“还惦记着今天是‘他’的七七的,怕也就只有周涵了。” “是啊……” 萧潇伸手拍了拍墓碑,“当时也是周涵那小子坚持要把‘他’的骨灰葬在这里的。” 他说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光洁的大理石墓碑,感受着从指尖传来的冰凉而湿润的坚硬触感,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那个早就不存在于三界六道之中的故人说道: “你真是……何德何能,有那么一个傻小子喜欢你……” 遭天雷轰顶的人,不止身体,连三魂七魄都会被烧得灰飞烟灭,不能轮回,无法超度,天地之中再也不存在任何一点儿痕迹。 对于魂飞魄散的人,甚至连给他寻处安息的阴宅都没有必要。因此葬在这块墓地里的,不过是“白意鸣”仅剩的一只手掌烧化后的一小撮骨灰,同时也是周涵心中对曾经所爱之人的最后一点儿执念而已。 看到萧潇的视线变得空茫,心神似乎又不知陷入了哪一段回忆里头,阮暮灯伸手拉住自家师傅空着的那只手,用力握了一下。 萧潇回神,转头对阮暮灯笑了笑,然后将那朵白色的郁金香放在了墓碑上。 “这是凤雏让我带给你的。” 萧潇面朝虚空,对他那早就不复存在了的师兄说道:“她说,一切纠葛,就此两清了。” 说完,萧潇转过身,不再看萧宁的墓,牵着阮暮灯的手,沿着来时的阶梯,一步一步朝坡下走去。 “这个地方,我以后不会再来……也没有必要再来了。” 他对阮暮灯说道。 “好。” 阮暮灯回握住萧潇的手,低声回答: “故人,就让他留在过去吧……” &&&&&&&&& 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列高铁停在了距离a市一千三百多公里的n市火车南站6号月台上。 一个穿着淡紫色灯芯绒连衣裙的年轻女孩,拉着一只半人高的巨大的行李箱,独自走下了火车。 那女孩约莫十七八岁,身材很瘦小,脸蛋倒挺漂亮,只是眼中有着与年纪全然不符的阴沉和算计之色。 出站时,闸口在姑娘的身后莫名其妙地卡了一下,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似的,无法关上。 旁边有个车站工作人员听到闸口卡住的响声,好奇地探头看了一眼,却见姑娘的身后空无一物。 “大概是碰到箱子了。”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再关注那个身穿淡紫色连衣裙的漂亮姑娘。 他没有看到,有一条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火车站里的巨大黑狗,正亦步亦趋地,紧紧跟在年轻女孩身后…… ————正文完———— 第13o章、番外一、归乡o1 原本萧潇是打算等事情都结束之后,就陪着阮暮灯一起回乡去的。 不过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即使解决了萧宁,但随后需要他帮忙一起收拾的手尾实在太多了,这一拖就拖到了十一月上旬,萧潇和阮暮灯才终于赶在寒衣节前,敲定了送阮暮灯大哥阮靛仪骨灰归乡的行程。 阮家村所在的位置,比当初他们相遇时的郗家村还要偏僻,连村后头的国道都是这五、六年里才刚刚修起来的,当然更不用指望有什么火车、客运直达。 萧潇和阮暮灯从a市出发,倒了两趟火车,来到距离阮家村最近的一个小县城里,又找到一家预定要在后天往阮家村送货的粮油店,花了两百块,蹭店里的车一同回村。 进山以后的国道路况实在不怎么好,水泥铺成的路面上,到处是被杂草和小树顶开的裂缝,不少路段甚至破出了一个个需要减速绕行的大坑。 萧潇和阮暮灯以及几十个大箱子一起挤在货车的后车斗里,一路颠得像是锅子里的两粒炒豆子,没有安全带可以固定身体,他们只能就近攀住车厢里任何可以抓的地方,好让自己不从座位上飞出去。 “啊,我觉得我的屁股一定已经撞得发青了。” 萧潇右手抓着固定货物用的铁架子,左手撑着自己的腰,皱眉哼哼唧唧可怜兮兮地抱怨道。 “其实跟以前比起来,现在这条路已经好走多了。” 阮暮灯单手揽住东歪西倒的萧潇,让他靠过来一点,将身体的重量分一些到自己这边,权当多个缓冲。 “以前汽车开不进山里,我们要进出村子,都只能赶牛车或者坐拖拉机,从村子到县城,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 萧潇将一边的肩膀抵在自家徒弟的肩窝里,勾着头看向阮暮灯的脸。 他的恋人长得实在太好了,脸型轮廓精致,眉目俊秀如画,配合身高和体型优势的加成,整个人就像精心雕琢的玉人一般,当真配得上“芝兰玉树”这四个字。 加上阮暮灯本来就很聪明,性格沉稳而且学习能力惊人,又在娱乐圈里磨炼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而且他从发型到衣着打扮乃至一些小配饰,都是3子找专门的设计师给捯饬过的,所以无论是外貌还是言行举止,从阮暮灯身上,现在已经一点儿都看不出是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山娃子的痕迹了。 可是阮暮灯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 他依然喜欢着生他养他的那条偏僻冷清的小村子,喜欢村子里熟悉而友善的邻里乡亲,所以会想要送自家大哥魂归故里,也会想要带他最家乡的故土。 萧潇笑着靠在了阮暮灯身上,扶着腰的手摸上了他的大腿,又暧昧地沿着结实的肌肉轮廓往上爬。 “没关系,反正今晚你替我揉揉就好。” 他的手指隔着牛仔裤粗糙的布料,不规矩地摩挲着阮暮灯的腰线,探头凑到对方耳边,刻意压低声线,黯哑的气音随着湿热的吐息吹进他的耳廓里。 “……而且,你平常凶起来的时候,也经常撞得我的屁股疼得要命……” 分卷阅读186 阮暮灯的耳朵刷一下红了,红晕像水中晕开的胭脂一样,一路蔓延到眼角和颈脖处。 要不是还在炒豆锅子似的货车后斗里,他简直想将萧潇这老不修现在就直接按倒了就地正法。 他抓住萧潇仍然胡乱撩着火的手,塞在两条大腿之间,绷紧肌肉死死夹住了,不让他继续瞎摸乱蹭,同时泄愤似地在脑海中脑补着萧狐狸十八吃的各种烹饪方法,并且下定决心,到家之后就一样一样地试吃过去。 &&&&&&&&& 货车清晨出发,在国道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终于进了村。 两人提着行李包,从货车上下来,一眼望过去,村子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一幢幢砖木梁瓦结构的小屋,依山势散落在较为平坦开阔的山脊里,隐在入秋后染成金红二色的山林间,百年的光阴都仿佛在这古朴的小村中停滞了下来。 沿路遇到的每一个村民,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是阮暮灯的旧识,他们认出了迎面走来的那两个捯饬得洋气又体面的俊俏小伙儿,其中一个竟然是离家两年多的国栋家二娃之后,都纷纷围了上来,亲热地拉着阮暮灯问长问短一阵寒暄,其中还有些人看过他上电视,自家村里的帅小伙儿成了荧幕里的大明星,更是让乡亲们觉得与有荣焉。 入秋后天黑得早,村里人都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下山就是饭点儿,这会儿村子里已经处处炊烟袅袅,各家各户都开始做起了晚饭。 “哎呀,已经这时候了!” 有位老太太牵着阮暮灯的手唠嗑了半天,远远瞅见从自家灶里升起的炊烟,才想起时间已经不早了,连忙把围在四周的一群人都轰散了,催促阮暮灯快回家去。 “你出门那么久,家里肯定乱套了,冷锅冷灶的也没法烧饭,呆会儿奶奶家送点儿饭菜过来,你们今晚先对付着。” 阮暮灯笑着道谢,接受了老太太的好意。 终于从村民们的围观和寒暄中脱身的阮暮灯和萧潇,沿着一条小河,朝着村子东面行去。 这条小河是阮家村主要的农作物灌溉水来源,村民们都十分珍惜,水质保护得很好,河水清澈见底,还能看到一些小鱼小虾游弋其中。 阮暮灯注意到,萧潇似乎对村里的道路并不陌生。 虽然自家师傅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到处打量,但明显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在经过一颗巨大的落叶榕的时候,阮暮灯看到萧潇抬手拍了拍树干,小声嘀咕了一句,“已经长这么粗了……” 他想起在郗家村第一次见到萧潇的时候,当时他就觉得这人有些莫名的眼熟,却一直到今天都始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后来萧潇道破了他的出身,又忽悠他说自己是个专门研究民俗学的自由职业者,以前曾经走访过这一带的不少地方。虽然后来证明所谓的“研究民俗”是骗人的,但后面半句却应该是真的。不过阮暮灯自问记性一直很好,小村庄又极为封闭,若是村里来了陌生人,只要他曾经见过一面,应该都不会忘记才对。 ……所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时候来过村子里的? 阮暮灯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后面,让萧潇一个人走在前头,蹙起眉思考着。 ……既然觉得眼熟,那就是我应该见过,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正想着,萧潇忽然来了个左拐,脚步轻快地跳上一条小桥,就要过河。 “萧潇。” 阮暮灯叫住他,“你怎么知道我家在河对岸的?” 萧潇回过头来,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愣,简直如同一只翻柜子偷吃小鱼干的猫,被主人当场抓包了一样。 “不对吗?” 他一歪头,睁大眼睛,装傻充楞企图用卖萌蒙混过关,“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是这边。” “对,没错。” 阮暮灯特别清楚这人的性格,所以没有打算立刻就拆穿他,只是点点头,轻轻揭了过去。 “我家就在前面,过了这桥马上就到了。” 果然,如同老太太说的那样,阮暮灯不过离家两年多,宅院就已经明显荒废了下来。 阮暮灯的家是一间独门独院的平房,是村子里最普通的木梁砖瓦房子,因为无人打理的缘故,已经显出了仿如废屋的颓败感来。 院子一圈篱笆墙东倒西歪,院中四处荒草萋萋,石板铺成的台阶上积了厚厚一层**落叶,主屋看上去倒是还完好,只是西侧一间储物室的屋顶被去年的大雪压塌了,一年的无遮无挡、日晒雨淋之后,里面放着的东西估计也都彻底报废了。 “咳,今晚先将就着住吧,我明天再收拾。” 阮暮灯推开摇摇晃晃的篱笆门,将萧潇迎进了他出生长大的宅院里。 萧潇倒是一点都不介意这简朴得甚至应该用“简陋”来形容的小房子,高高兴兴地跟着自家徒弟进了门。 阮暮灯把萧潇摁到一把椅子里坐好,以免他碍手碍脚,然后趁着天色还亮着,飞快地整理和擦拭了一下主屋,又检查了电路,确定电灯一类的日常必需电器都是好的,接着从柜子里翻出干净的床单被褥,在暖炕上铺好,最后出门一趟,在附近的水井打回来两桶干净的井水。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地平线上仅剩一抹血色的晚霞,6续有邻居端着热气腾腾的大碗菜肉上门,说是知道他们刚到家还来不及开伙,这些都是送给阮暮灯和他家客人吃的。 阮暮灯一一谢过,也收下了他们送来的饭菜,两人的晚饭问题算是解决了。 山野村妇们烧出来的菜肴,味道只是普通,自然和阮暮灯被自家师傅精心调教过的厨艺无法相提并论,不过平日里极是注重口腹之欲的萧潇,这会儿倒是一点不挑剔,一口菜一口饭吃得很香。 吃饱喝足之后,阮暮灯收拾好东西,将装菜的盘子送回给各家之后,回来看时,萧潇已经脱了衣服爬到炕上,卷在被子里把自己团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瞳孔的桃花眼来,冲着恋人狡黠地眨了眨眼。 “走,我带你去洗澡。” 阮暮灯无视了美人送来的秋波,掀开被子,拽住萧潇的胳膊,像拔萝卜似地将他拔了起来。 “怎么,你要和我一起洗吗?” 萧潇袒着膀子,露出一身雪白而紧实的漂亮皮肉来,舔了舔嘴唇,笑得颇有深意,“你就这么着急吗?” “想什么呢?” 阮暮灯给他气得笑了,“我家灶里现在没柴禾,没法儿烧水,我们到村里的澡堂去洗。” “哦……” 萧潇拖长声音应了,故意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来,“行吧,那就只好把夜间运动推迟一小时了……” 第131章、番外一、归乡o2 分卷阅读187 萧潇和阮暮灯从澡堂里泡完澡回来,直接就锁了屋门,一边啃着彼此的嘴唇,一边互相较着劲儿滚到炕上,做起了他们早就想了许久的夜间消食运动。 不知是因为回到了自幼生活的熟悉环境里头,还是白天时被自家恋人撩得实在憋火,今晚的阮暮灯格外卖力,翻来覆去来了好几趟,把萧潇折腾了个又疼又爽、死去活来。 最后萧潇被搓揉得遍体酸疼,不得不服软认输,护着真被撞出了淤青的屁股,一边掉着眼泪一边哀哀求饶了许久,才得以解脱,带着浑身新种的草莓,以及股间粘腻的触感,两眼一闭就昏睡了过去。 也不知究竟睡了多久,萧潇在半梦半醒之间,隐约听到外头传来锣鼓的声音,还有喧哗的人声与杂乱的脚步声,似乎有一群人正在村子里闹腾。 “……怎么了?” 萧潇揉了揉哭肿了的眼睛,不情愿地睁开一条缝,脑袋在阮暮灯胸前拱了拱,迷迷糊糊地问道:“天亮了吗?外头怎么那么吵?” 阮暮灯看了看床旁的手表,才不过半夜两点多,看这不寻常的热闹样子,绝对是出了什么大事了。 “我去看看,你继续睡。” 说完阮暮灯起床披了件外套,就推门出去了。 约莫三分钟后,青年转回来,一边换衣服,一边对萧潇说道: “隔壁有户人家丢了个七八岁的小孩,说是白天溜进山里玩以后,到现在还没回家,村里人说要进山找一找,我也去帮忙。” “等等,我也一起去。” 萧潇撑着酸痛无力的腰爬起来,飞快地穿衣换鞋。 “山里的蹊跷东西太多,而且快到鬼头日了,我怕你们弄不过它们。” 阮暮灯看着萧潇弯腰套上裤子时,腰线两侧露出的斑驳指痕,脸上隐隐发烫,觉得有些心虚又有点心疼,“你现在走得动吗?” “都是谁害的?” 萧潇用眼角凉凉地瞥了他一眼,“等会儿要是走不动的话,就让你背着好了。” 村子里大部分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了,这会儿能聚拢起来的人手也不过十几人,村长听到阮暮灯和他带回来的俊俏朋友也要帮忙,自然很欢迎。 于是两人跟在大部队后面,沿着崎岖的山路,往孩子失踪的那片林子走去。 失踪的小孩名叫阮朝阳,上月刚满八岁。 白天时他和同村三个年纪差不多的小伙伴溜进山里捡栗子和松塔。几个小孩一直玩到傍晚,其他三人眼看天色不早,想要回家了,却发现找不到阮朝阳的踪迹,他们又喊又叫找了许久,直到天就要黑透了,才不得不撇下小伙伴回家去了。 “那三个孩子因为害怕父母责备的缘故,不敢把阮朝阳不见了的事说出来,直到丢了孩子的那家长辈找上门来,才告诉大人阮朝阳是在哪儿丢的。” 阮暮灯将事情的经过对自家师傅说明道。 “那片山林我小时候也常去,算是比较安全的区域了,所以也不好判断那小孩儿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儿……” “唔,”萧潇点了点头,右手摸着下巴琢磨起来,“如果丢了的那孩子,不是发生了不小心摔进山沟里之类的意外的话,那么大白天的忽然找不到人,确实有些奇怪……” 他想了想,又追问道: “那回家了的几个小孩,还有提到他们在玩耍时遇到些什么不寻常的事儿了吗?” 阮暮灯摇了摇头,“那三个孩子都吓坏了,被大人们一逼问就只知道哭哭啼啼的,根本什么事儿也说不清楚。” 这十多人打着手电,摸黑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终于来到一片林子里。 “大家分散来找,如果发现了小孩子就大声吆喝一下。” 村长朝众人吩咐道。 萧潇和阮暮灯朝着一个无人的方向走了一段距离,避开其他人的视线之后,就双双开了慧眼,又从随身的袋子里把罗盘摸了出来。 “真不愧是鬼头日将近的夜间山林,阴气真够重的。” 萧潇看着朝阴极偏转的罗盘指针,眉头皱起,朝着指针所指的方向走去。 那是一条下坡的小径,很窄而且很不平整,又被周围的荒草遮盖了个七七八八,显然不是人工开出来的,更像是一些小动物们时常在这儿出没后踩出来的兽径。 萧潇走了几步,忽然停了下来,抬头朝两旁看了看,忽然睁大眼睛,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怎么了?”阮暮灯停在自家师傅身边,蹙眉问道。 “你看,两株对称的槐树。” 萧潇抬起手,朝小径两旁指了指。 阮暮灯抬头看去,果然如同萧潇说的那样,在小路的一左一右各有一棵槐树,无论是树干的粗细,还是树冠的高度,都十分接近。即便在这样的深秋中,两棵树也依然未曾落尽树叶,枝条在小径上方交织成伞盖似的穹顶,简直如同两个持枪守门的卫兵一般。 “这是阴阳门。” 萧潇将这两棵槐树的玄机指点给自家徒弟。 “但凡看到这样的双生树与双生树下的小径,就证明了这儿不止可以走阳间之人,还可以走阴间之物,彼此虽然同在一条道上,却互不干扰,各行其道……” 他顿了顿,“但是,只要知道方法,那么阳间之人,也可以走上阴间之道,也就是俗称的‘走鬼路’了。” “你是觉得,失踪了的阮朝阳,是走进了阴间路里?” 阮暮灯想了想,问道:“可是他小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走阴间之路的方法?” “不,我想,那小孩不是自己走进去的,而是有什么东西,专门将他‘引’了进去。” 萧潇一边回答,一边用手电筒仔细地照着两颗槐树附近的地面,很快的,就在一处潮湿的泥土边缘,发现了小半只鞋印——那是属于孩童尺寸的小脚丫子。 “你瞧,他果然是往这儿走了。” 虽然平常萧潇总是一副吊儿郎当,十分不靠谱的样子,但对于自家师傅的判断,阮暮灯还是非常相信的。 “那么我们追过去看看吧。” 他们脚下的这条羊肠小径,从两株槐树下穿过之后,一直延伸到黑暗的山林深处。即使是开着慧眼,但隔着阴阳屏障,阮暮灯也不可能看清它到底通向何方。“你有进入阴间路的方法吗?” “嗯。” 萧潇答应着,在随身的包包里扒拉了一阵,掏出一根蜡烛来,右手两指捏了个起火诀,将它点燃了。 与一般常见的标准尺寸的白蜡烛不同,这根蜡烛明显要粗一些也短一些,而且它点燃后的火焰,呈现出了一种十分奇特的,介于青绿色和荧蓝色之间的,飘渺而诡异的颜色。 “这种蜡烛,我这回只带了这么一根。” 萧潇把蜡烛固定在一 分卷阅读188 个黄铜小灯托上,端在手里,“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在蜡烛烧完之前,把失踪的小孩子带回来。” 第132章、番外一、归乡o3 萧潇关掉手电筒,只靠着手里的蜡烛烛光,带着阮暮灯,沿着崎岖的小径朝前走去。 蓝幽幽的烛光中,阮暮灯觉得,不过就是蜡烛光和手电光的区别,但他脚下蜿蜒曲折的山间小径,却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截然不同的一个空间。 阮暮灯看到了一些来来往往的“人”。 和他用慧眼分辨阴阳时,凭目标身体周遭笼罩的气晕来判断是人是鬼是妖是仙不同,他现在所见的来来往往的“人”,都能清楚辨认出外貌。 这些人之中,有些穿着寿衣,形体发虚,呈现一种毛玻璃似的半透明感;有些则虽然保持着人形,但长相却很奇怪,宽额突眼塌鼻阔口的什么样子都有;另外一些甚至完全就是非人的存在,比如长着四条蜘蛛腿的春凳、豁口的大酱缸什么的。 阮暮灯想到一个词:百鬼夜行。 明明是这么狭窄的一条山间小道,竟然能让这许多的鬼怪通行…… “阴间道与阳间路不同。” 萧潇拉住阮暮灯的手,凑到他耳边轻声解释道:“人世间有许多阴间道的入口,是鬼怪阴魂出入阴阳的通道。只要走进了阴间道,阳世间的空间、时间规则就不再具有意义。” 他想了想,打了个浅显易懂的比方: “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吧,如果不沿着原路返回刚才那两颗槐树的入口,而是在半小时后重新找一个出口离开这里的话,那么我们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出现在几十公里外的县城里,而时间已经是第二天天亮了。” 阮暮灯看的杂书很多,自然也看过不少类似的民间乡野怪谈。 例如某人夜闯坟地遭遇鬼打墙,怎么都走不出去,正惊惧难当的时候,忽然前头出现了个提着个灯笼的人影,依稀像是他已经往生的爷爷,某人立刻跟在人影后面,被那飘飘忽忽的灯笼光领着走了一段路,等他回过神来时,才赫然发现,他现在已经不仅已走出了那篇让他迷路的坟地,还一夜间走了上百里,人已经站在邻村村口了。 “原来这就是‘走鬼路’。” 阮暮灯点点头,轻声感叹道。 萧潇抬眼瞥了瞥自家徒弟,“其实,你以前也走过一次阴间道来着。” “什么时候?”阮暮灯惊讶地睁大眼。 “你大概不记得了。” 萧潇哈哈笑了起来,但为了不惊动旁边擦身而过的鬼怪们,他把笑声压得很低。 “当初我们在郗家村的时候……就我变成了狐狸那次,3子开车来接我们下山,他中途走的,就是阴间道。不过你那时候昏睡过去了,所以才没有看到一路上的异象罢了。” 经自家师傅这么一提点,阮暮灯立刻想起,那日3子确实问过“白意鸣”要不要抄近路,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把车灯光转成了一种诡异的蓝色,随即将车子开进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狭窄的山间小道中。 “不过,在这儿盲头苍蝇似地瞎逛也不行。” 萧潇说着,指了指面前的一条分叉路,“这蜡烛大概只能再烧半小时,得赶紧将小孩子找到才行。” “可是,我们要怎么找?”阮暮灯问道。 “除了我们之外,这条阴间道里,阳气最盛的,应该就是那个实打实还是童子身的小男孩了。” 萧潇笑了笑,用符纸折了两个小包,里面包上坟头土,又将小符包别在了两人胸前,遮掩住他们两个大男人身上的阳气。随后他咬破手指,将左手无名指的指尖血,小心翼翼地擦拭在了罗盘的指针上。 “好了,这样就行了。” 这擦拭指针的一招,名叫“描眉”。 平常在阳间使用的罗盘,一旦到了阴间路,就会因为阴气过重,超过了罗盘阴极的上限,而变得无法使用。所以,萧潇用自己的血,像画眉毛一样,涂抹在了罗盘指针上。 经过“描眉”这一步骤处理的罗盘,人血中的阳气覆盖在了指针上头,抵消了周遭环境中过剩的阴气,就能让它重新具有辨识阴阳的能力。不过“眉”过的指针,即便之后抹掉上头的血迹,但其对阴阳极的感知已经被打乱了,这罗盘也就算是报废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一次性用品,就只能用上这么一回。 “跟着罗盘走,它会帮我们找到失踪的小孩儿的。” 萧潇伸出舌头,舔掉手指上残留的血迹,“希望拐带小孩的‘那东西’,还没有把人带出去太远。” 两人盯着罗盘,一路疾行,眼看着指针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证明他们已经越来越接近鲜明的阳气来源。阮暮灯和萧潇干脆小跑起来,只凭着一簇幽蓝飘忽的烛火照明,在漆黑的小路间追赶前头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在那儿!” 阮暮灯一直睁着慧眼,远远就看到小径的前头,有一小团模模糊糊的黄中偏橘的光晕——那是属于阳气正旺盛的童子身的小孩儿特有的气晕色泽——除了失踪的男孩子之外,这条路上不可能还有其他人。 那团小小的黄橘色光晕旁边,还有一团灰黑色的光晕,看颜色就是阴魂怨魄一类的东西,只是颜色要比普通灰白色的游魂要深沉暗淡一些,显然力量也更强大一些。 “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玩意儿呢……” 萧潇发出一声嗤笑,“原来不过是个还没化出替身的鬼修。” 说话间,两人已经追得越来越近,足够能清楚地看清小径前方摇摇晃晃地走着的小男孩,还有拉着男孩的手的白衣女人。 那女人很高、很瘦,身高怕是跟萧潇齐平,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寿衣,一手提着个写着“奠”字的白灯笼,灯笼里头烧着的蜡烛,透出仿若鬼火似的幽蓝光芒,另一只手牵着男孩子的小手,似乎很是亲密的摸样。 从背影看,那女人有一头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乌黑油亮的长发,在脑后编成一条粗大的麻花辫儿。她显然也注意到了身后的动静,停下脚步,回过头来,露出一张清秀但极度苍白的年轻少妇的脸。 “你们……这是在找宝宝吗?” 看到明显是冲着她来的萧潇和阮暮灯,白衣少妇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慌张的神色,只是淡淡地问道,说着松开握住男孩的那只手,改为轻轻地抚摸着小孩的头顶。 被白衣女子温柔抚摸的那小男孩儿,长相平凡、皮肤黝黑、衣着简朴,脸蛋、手脚连带着一身运动衫,全都蹭的脏兮兮的,正是乡野孩童最普通的模样。只是他此时眼神呆滞麻木,像个失了魂魄迷了心窍的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女人身边,全然没有七八岁年纪应有的 分卷阅读189 活泼和顽皮劲儿。 “好了,把那小孩儿还给我们。” 萧潇朝白衣少妇伸出手,活像个恃强凌弱的恶霸似的,大大咧咧地命令道。 女子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更加哀怨,一双剪水似的大眼,似乎随时都要掉下眼泪来。“他是我的宝宝……” 阮暮灯皱起眉头。 被白衣女子牵着的那小男孩,是阮家村的孩子,虽然住得离阮暮灯他们家不算近,但统共就那么百来户人的小村子,他的记忆力又很好,自然不会弄错——他分明记得,那小孩应该是家里的次子,父母建在,母亲还和他们家有拐弯抹角的表亲关系,自然不可能是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妇的孩子。 “他恐怕,并不是你的孩子吧?” 萧潇唇角勾起冷笑,指了指目光呆愣的小男孩,又朝白衣少妇摊了摊手。 “这小孩可是个实打实的大活人,而你呢,就算修行道行尚浅,也已经修炼了能有百八十年了吧?这孩子的辈分,怕是都足够做你的曾曾孙了。” 女子凄苦地笑了。 “二位仙师,凡事皆应讲究因果,是也不是?”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了一个母亲所特有的,哀怨而悲伤的神色。 “我死的时候,怀着九个月的身孕,又葬在了养尸地中,以至于尸体久久不腐,死后半月,才在棺木中产下一个男婴。” 萧潇偏头看了看手里蜡烛的长度,眼见时间还够,便没有打断女子的叙述。 他的师门一向都讲究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即便对手只是一个功德尚浅的鬼修,但若是真有什么因果夙怨,他也只能想办法去化解,而不是蛮不讲理的贸然出手,直接将她打个魂飞魄散。 “九个月的胎儿,已经三魂七魄俱全,即便胎死腹中,也是我的孩子啊……” 白衣女人说话的声音带着一丝丝哽咽。 “所以,我便带着他……两人一起在墓中修炼,也不盼什么得道升天,只希望有朝一日修得一些功德,母子二人能相伴度日……” 萧潇点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但鬼婴灵智未开,修炼尤其不易,我小心翼翼地养着护着我儿,盼了这百多年,到了今年七月十五,才终于……让他开了灵智,得以附身在土偶身上,化为人形……” 说到这里,白衣少妇终于落下了眼泪,抚摸着小孩头顶的手,五指无意识的收紧,拽住男孩儿短短的发根。 “可是这一切……这百多年的努力……却……都被这个孩子给毁了……” 第133章、番外一、归乡o4 萧潇重重地咳嗽一声,提醒那白衣少妇注意她的情绪。 虽然像他面前这样一个道行尚浅的鬼修,想要在他眼皮子底下,出手杀死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基本纯属白日做梦。但他们现在可是在阴间道里,本就阴气过重,还随时可能有其他什么“东西”路过,而且小孩子目前还在她手里,万一惊动了些什么麻烦的“东西”就不妙了——萧潇自知时间有限,可不想再节外生枝。 “但是,就在我的儿子魂魄移进土偶里的那天,这小孩儿跑进山里玩,发现了我埋在槐树树根下的小土偶,然后……” 白衣鬼修松开了按在小孩子头顶的手,另一只手里提着的灯笼,也摔落到了地上,里头燃烧着的蓝色鬼火瞬间点燃了灯笼,“呼啦”一声化成了一个火团。 那女子双手捂住脸,呜呜咽咽的哭泣起来。 “这孩子,他把小土偶挖了出来,又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土偶踩碎了……” 萧潇和阮暮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无奈的神色。 对一个小小的婴灵来说,被烈日直晒,又失去了寄体的存在,都是极为要命的。即便它不至于马上就魂飞魄散,起码也绝了继续修行的可能,化成一缕无知无识的幽魂,不知是被路过的鬼差拘了去,还是消散在这广阔的山林中了。 “……既然我的宝宝没有了……我就想着将这孩子带走,起码……日后不至于孤单一人啊……” 白衣少妇哭得声音发哽,一句话也说得断断续续的。 萧潇头疼地按了按额角,心想小孩子这种好奇心旺盛又特别能作死的生物,真是令人头疼的存在。不过那小男孩儿要真让这鬼修带进了阴间路的幽冥深处,可就从此和他的父母阴阳相隔,永无再见之日了。 怎么说都是一条鲜活的人命,而且小孩天性顽皮,捅的篓子确实是无心之失,造的孽债也罪不致死…… 萧潇想着,转头幽幽瞥了自家徒弟一眼。 他心想,就算是像阮暮灯这么乖巧懂事、孝顺体贴的好孩子,小时候也是闯过祸的,要不是那时刚好碰上自己,早就夭折了,根本不可能长成现在这般劲松修竹、丰神俊朗的模样。 阮暮灯被萧潇的眼神盯得莫名其妙,回头对他眨眨眼,表情很是困惑。 罢了,现在不是翻旧账的时候。 见蜡烛已经越烧越短,萧潇挥挥手,示意先解决眼前的麻烦再说。 “我不知道你修炼的时候,是自己琢磨的吐纳蕴气之法,还是有谁引领你入门的。” 萧潇转向那还捂着脸嘤嘤哭泣的女鬼,沉声说道: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你也应该知道,不管是人鬼精怪,修仙之时,总不免遇到种种劫难,其中有一样,就叫‘孩儿劫’。” 所谓的“孩儿劫”,是指修行的人、鬼、精、怪,在修炼到瓶颈时或关键时,因被无知小童搅扰,以至于渡劫失败、功亏一篑的情况。 十二岁之前的童子,天性好奇、多动、无畏、顽劣,懵懂而不知事,天道轮回、因果循环在他们身上都起不了多少挟制的效果。但偏偏正是这些年幼的稚童,又常常身负成年人不具备的奇妙机缘,更容易碰到一些神鬼之事。 许多民间故事里,都记载过小孩子在无心之下做出的那些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后果的恶作剧——比如说弄死一条脱皮小蛇,又或者踢翻墓前供品之类的——殊不知也许这小蛇就是柳家大仙的幼子,而那墓前的供品就是他家先祖要享用的冬食。 所以众修者代代相传一句俗语,“不怕寺庙荒,不怕香火断,就怕孩儿劫难过。” 若是真碰上了,往往也只能自认时运不济,感叹一声天要亡我罢了。 “你那孩子的事,虽然很遗憾,但也正是应了这‘孩儿劫’啊……” 萧潇狠了狠心,干脆来个快刀斩乱麻,将实话告诉给白衣少妇听。 女鬼止住抽泣,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萧潇,清秀苍白的脸上,挂满了斑驳的泪痕。 传说中鬼是会从眼中流出血泪的。 虽然这白衣少妇不曾泣血,但看着她 分卷阅读190 哭得如此伤心,萧潇和阮暮灯也还是感到了隐隐的不忍。 “这么说,我这些年的心血全都白费了?……还有宝宝他的委屈,也算是……白受了?” 女子怔怔地看着萧潇,眼中的泪水依然不受控制地滴落下来。 她从前不过是一个平凡的村妇,百年前怀胎九月却急病而亡,恰巧被家人埋在养尸地里,三魂七魄得以吸收阴气月精,阴差阳错踏上了鬼修的道路。 因为缺乏师门引领,又没有合适的功法,全靠她一点一点自行摸索的缘故,不仅道行积累缓慢,而且她处世观念依然停留在自己还是人类的时候,对所谓的天道、因果、轮回等认知,也不过只限于生前听村中老者们闲谈时说到的那点儿皮毛罢了。 萧潇长叹了一口气。 他确实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如果这鬼修的孩子寄身的土偶是刚刚才碎的,那么萧潇还可以想办法帮它招一招魂,如果成功了,还能囫囵个儿还给人家母亲。 但那是七月十五发生的事儿了,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半月,黄花菜都早凉了,就算他姑且一试,到最后也只会令这个可怜的白衣女人希望越大,失望越深而已。 他沉默地思考了好一会儿,一直到蜡烛已经烧得只剩下拇指指节的长度,实在不能再拖了,他才终于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法。 “让这个小孩子认你做干妈,从今以后,将你的牌位世世代代供养在自家祠堂里吧。” 萧潇对那虽然极力忍耐,但还在低声啜泣的鬼修说道: “这样一来,你有了人间香火供奉,日后修行也会容易许多……” “……可是,那然后呢?我依然还是孤单一人,寂寞冷清地继续存在于这世上罢了。” 女人摇摇头,打断了萧潇的话,“我不想要什么修行进益,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能登仙途……既然今天让两位仙长碰上了,这小孩儿,我自然是要放的……” 她说着,用沾着泪水的手掌,温柔地摸了摸身边小男孩的脑袋,似乎将他想象成了自己那已经不存在的孩子一般。 “只是,我有一件事情,想求两位成全……” 萧潇很是干脆地点了点头,“你说吧,能做到的,我们一定尽力。” 白衣少妇屈膝跪倒在两人面前,身体深深地低俯了下去,来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我只求两位仙长收了我,将我超度,许我再入轮回……这修炼之路太苦太寂寞,我一个人走不下去,与其这样长长久久孤孤单单的熬着,还不如投胎转世,重新当个凡人更好……” &&&&&&&&& 当萧潇和阮暮灯领着失踪的孩子,出现在村民们面前时,已经是第二天天色大亮的时候了。 原本彻夜找不到小孩儿,还连刚回村的阮暮灯和他带来的朋友都一起丢了,村长已经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简直快要疯了,带着一群人在山里边喊边找,一直折腾到天亮。 就在村民们都感到很是绝望,已经商量着干脆报警求助,请专业的搜救队来帮忙找人的当口,萧潇和阮暮灯却跟个没事人一样,不知从哪处旮旯缝里钻了出来,怀里居然还抱着个睡熟的小孩——正是那丢了半日有余的阮朝阳! 阮朝阳的父母看到阮暮灯抱着的小孩儿,当场失声痛哭,踉跄着扑过来,从青年怀里抢过孩子,死死搂住又喊又笑,那仿佛稀世珍宝失而复得的模样,真是看得旁观者们既心酸、又欣慰。 阮暮灯趁着旁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小孩子身上的时候,伸出右手小指,轻轻勾住了萧潇左手的小指,两人隐秘地牵起了手。 虽然因为发着高烧的缘故,他小时候丢了魂以后的记忆已经很是模糊。但阮暮灯依然记得,幼小的自己趴在父亲背上时脊背宽广而舒适的感觉。当年他的父亲,也曾经和小朝阳的爸妈一样,在自家小孩儿遭遇意外的时候,付出了最大限度的爱和努力。 这时候,睡得正想的阮朝阳被他爸妈弄醒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亲人熟悉的脸,立刻哇地一声放声大哭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讲着些胡话,一会儿说自己害死个小弟弟,一会儿又说看到有个阿姨哭得很伤心,一会儿又说自己走进了一条很黑很窄的路里,再也回不了家了…… 小男孩的叙述太过凌乱而且缺乏逻辑,大人们谁都听不懂,又怎么哄都没法让他止住嚎哭,只得面面相觑,纷纷说这孩子大约是被吓着了,得赶紧回村子里请问米婆给他叫个魂、压压惊才行。 于是村民们根本想不起来要细问阮暮灯和萧潇,他们两人失踪的这几个小时里去了哪儿,又到底是在哪里找到这小孩的,全都拥着人群中心的一家三口,十多人紧赶慢赶往回村的路走去。 第134章、番外一、归乡o5 阮暮灯和萧潇自然乐得没人注意到他们。 两人缀在熙熙攘攘的队伍最后,不声不响地回了村,又悄悄脱队,往家里赶去。 按照计划,今天阮暮灯是准备要给大哥阮靛仪掘墓的。 距离寒衣节已经只剩一天,看好了的黄道吉日不能改,而即便即将下葬的只是他大哥的骨灰坛子,但在那之前,该走的程序和仪式却是一点儿也不能少的。 “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在这儿好好睡一觉。” 阮暮灯把萧潇摁在家里,让他补上昨晚折腾了半宿的疲乏。 但萧潇却不肯答应,硬是坚持要跟他一起去,还给找了个十分充足的理由,要替他实地相看下铲子的位置,给阮家大哥寻个最恰当的风水宝穴。 其实阮暮灯知道,这不过是萧潇想要陪他一起出门所找的理由罢了。 依照阮家村这儿的风俗,一个家族,乃至于一个宗族的墓地都是连成片的。他大哥的墓穴,自然是依照辈分,安排在他父亲墓穴的下首,地方是早就定好了的,根本不存在堪舆点穴的必要。 不过阮暮灯并没有拆穿自家师傅那善意的借口,只是捧着萧潇的脸,在他唇上缠绵热吻了一番,把这个吻当作是他不需要说出口的感谢。 阮暮灯只跟村中族老说了大哥在外地急病身亡,要将骨灰迁入祖坟的事,同时谢绝了老人们给他找帮手的好意,只请村中的石匠赶制出大理石质地的墓封和墓碑,备着明天下葬时用。 两人清晨就到了阮家村的祖坟群,阮暮灯拿着铲子一直忙到日上三竿,才算完成了准备工作,扭头去看萧潇时,才发现人已经耐不住困觉,猫在不远处一颗叶子掉了大半的落叶榕下,头埋在膝盖里睡着了。 等阮暮灯去叫人的时候,萧潇还睡得很是迷糊。 浪荡了上半夜的腰酸背痛,外加在阴间路里走了 分卷阅读191 下半夜的疲乏一同袭来,这短暂而且姿势不舒服的一个盹儿根本解不了乏,反而比硬是强忍困意更令人想要继续睡下去。 感觉到阮暮灯轻拍他脸颊的动作,萧潇挣扎了许久,才勉强睁开眼,焦距好不容易聚焦了一小会儿,待看清叫醒他的人是谁之后,又立刻一头栽倒在阮暮灯肩上,迅速陷入了迷迷瞪瞪的浅眠之中,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很难彻底清醒过来了。 于是阮暮灯干脆把人背起来,一路背回了家。 帮萧潇洗漱干净,又给他塞了点吃的填饱肚子之后,两人就倒在炕上,抱在一起睡了个天昏地暗。 次日便是农历十月初一,东边天际才隐约透出鱼肚白,阮暮灯就早早地送了阮靛仪的骨灰入葬,又在村中族老们和阴阳先生的护持下,封墓立碑,燃烛上香,再亲手用红漆描了碑上的铭文,便总算是了结了他送自家大哥魂归故里的心愿。 阮暮灯在大哥新立的坟冢前守了一天。 他跪在父亲和哥哥的墓碑前,在火盆里默默地烧着一包包写着已经过世的至亲们的姓名与籍贯的“包袱”。 萧潇则什么也没说,蹲在徒弟身边,手里拿着一根拨火棍儿,默默地替阮暮灯翻动着火盆里的纸灰,好让它们燃烧得更加彻底。 两人一直在这儿呆到了晚上。 太阳下山之后,他们周围渐次升起了一簇又一簇火光,那是村中的其他人家,也赶在十月朝这天,来到阮家村的墓地里祭祀亲人或先祖了。 夜渐渐深了,秋风渐起,野外的温度也越来越低。 一簇簇火苗将村民们包给先人的冥币冥衣烧成灰烬,火光摇曳,浓烟卷着纸灰升腾到半空之中,又被秋风吹得四处飘散。 跟着萧潇学了这么长时间的本事,阮暮灯对许多“东西”的感知,已经十分敏锐。 他能感觉到这片墓地里的隐秘的气氛变化,明明是一片空旷凄清的墓地,但林立的墓碑间,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热闹”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就仿佛是身处在一个人来人往的市集里,总有人沉默而安静地擦身而过。 阮暮灯莫名地感觉到心头一颤,几乎就想要睁开慧眼,看清周围的一切——看清周围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影里面,有没有他此刻最想念、最渴望再见一面的人。 然而,就在阮暮灯下意识想要这么做的时候,身边的萧潇却忽然伸出手来,猛地一拉,将他抱了个结实。 “不要‘看’……” 萧潇一只手搂着阮暮灯的背脊,一只手挡在他的眼前,五指遮住他的视线。 “不要让“他们”担心你……” 其实所谓的慧眼,并不是靠双眼的视力来洞察阴阳的,若是阮暮灯真的打算睁开慧眼,萧潇这样捂住他的眼睛,根本一点儿效果也没有。 但阮暮灯却听懂了自家师傅刚才那不详不尽、没头没尾的半句话里的意思,眼眶没有来由地忽然滚烫了起来。 他一把抱住萧潇,猛然用力,将人勒进自己怀里,脸颊紧紧贴在萧潇的耳鬓旁,让眼中无法止住的湿意悄无声息地渗入到他的发丝间。 萧潇跟顺毛一样摸着阮暮灯的背脊,一边轻声哄着,一边抬头看向墓地深处。 在他的慧眼之中,能清楚“看到”墓地里到处是影影绰绰的灰白人影,它们静默地走来,从一丛丛火光与灰烬中拾起属于自己的包裹或冬衣,又沿着崎岖而黑暗的阴间道,缓缓地回到不知通往何方的幽冥深处。 萧潇没有费心去分辨这些来来往往的影子里头,有没有阮暮灯最惦记的人们,只是将默默哽咽的恋人搂得更紧了一些。 “时间不早了……” 他替阮暮灯将一缕刘海拨到耳后,露出青年还挂着泪痕的漂亮双眼,“我们回去吧?” &&&&&&&&& 村子虽然荒凉偏僻,但村里人口本就少,加上土地不值钱,盖房子不用吝惜地方,阮暮灯家的浴室,倒是相当宽敞。但宽敞归宽敞,在还是烧柴禾或煤炭的小山村里,当然是别指望有热水器这样高端的配置的,想要洗澡的话,自然还是得用浴桶。 萧潇单手支着酸疼的腰,忍耐着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传来的那隐隐的闷胀感,以十分别扭的奇怪姿势岔着腿,小心翼翼地从浴桶里爬了出来。 鉴于他刚刚才浪过一轮,虽然是他自己主动撩的,但在狭窄的浴桶中以不仅别扭,而且还很有难度的姿势折腾了半个小时,对萧潇这具睡了几百年,最近又十分缺乏运动的身体来说,实在是太过考验柔韧性了。 以至于放浪形骸之后,他泡在渐渐变温的热水里,只觉得浑身肌肉哪哪都酸得厉害,差点就想扒着桶缘直接睡过去了。 萧潇一边揉着腰,一边披上浴袍,将浴室门拉开一条小缝,探头听着外头的动静。 正堂里,来访者们似乎刚刚准备告辞,萧潇听到阮暮灯送客时与客人们对话的声音,两分钟之后,关门声响起,室内顿时又安静了下来。 “人都走了吗?” 萧潇穿着浴袍,趿拉着拖鞋从浴室里钻出来,立刻被秋夜里的寒气冻得打了个激灵。 阮暮灯把门栓插好,回身将人拖进房间塞回炕上,又抖开棉被将人裹成个球。 自从回到自己的肉身之后,萧潇就重新变回了肉体凡胎的普通人一个。即便修道者身体比常人强壮健康许多,但以他现在的道行,还远未练到寒暑不侵、四时不忌的程度,偏偏这人还习惯了像以前一样大大咧咧的百无禁忌,阮暮灯只能替他操起这份心来。 “刚才来的人是谁?” 萧潇团在被子里,只露出半张脸,琥珀色的瞳孔在灯下特别明亮。 “是阮朝阳的父母和爷爷。” 阮暮灯回答,“说是要谢谢我们帮他们家找回了孩子,还捎了十好几斤的腊肉和山货来。” “哦!” 萧潇心想这村子果然民风淳朴,难怪能养出阮暮灯这样好心眼的青年来,不过他们明儿就要启程回a市了,这些礼物八成带不走多少,大概都是要分给左邻右里的。 “对了,你还是得找个机会,提点村人一下。” 萧潇忽然想起另外一件要紧的事儿来。 “毕竟你们这儿的山林风水特殊,附近又曾经有一座降墓,即便现在降墓群已破,但这聚阴藏气的风水却还没改,以后还是少让孩子们不要随便在山里乱跑的好。” 说着他从被窝里探出手,食指点了点自己。 “毕竟,不是每次出事都能刚好碰上像我这样的人在场的。可一可二却难再三,下次再有哪个小孩丢了魂,或者又跑进阴间道里面去了的话,怕是就真的没法救回来了。” “嗯……” 阮暮灯点了点头,低声答应道,视线却定定地盯着萧潇 分卷阅读192 的双眼,黑幽幽的眸子里,暗藏着难以分辨的复杂情绪。 如果说,他先前还只是有所怀疑的话,在萧潇无意间说出刚刚那番话之后,那七分怀疑就变成了十分的肯定。 “怎么了?” 萧潇也注意到了恋人的表情有些不对劲儿,伸手摸了摸阮暮灯的脸。 阮暮灯却没有回答,只是俯身去亲萧潇的嘴唇,手探进棉被里,撩开浴袍去抚摸布料下柔韧而温热的肌肤。 “行吧,随你高兴。” 萧潇把被子踢开,大剌剌摊成个大字型,坏笑着朝阮暮灯眨眨眼,“不过我可是累得动不了,想干嘛你可得自己来了啊……” 阮暮灯果然不跟自家师傅客气,这自助餐吃得很是尽兴。 萧潇趴在被褥间,眼角渗出爽出来的泪水,咬着枕头低声哼哼着,只觉得整个人都快要被摇晃得散架了。 “……嗯,你还……没够吗?” 他又困又累,偏偏还不得解脱,只得勉强回头,含含糊糊地朝他那不肖弟子抱怨道。 阮暮灯扣住他的腰,低头贴在他的颈边,嘴唇翕张,在萧潇耳边吐出两个音节。 “……卧槽!” 萧潇的困意立刻消了大半,耳根滚烫,挣扎着想要翻身,哑着嗓子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出于被瞒了那么久的一点儿报复心理,阮暮灯并不回答他这混蛋干爹的问题,只将萧潇摁在炕上使劲儿欺负,一直搓弄到月上中天,终于把人折腾到昏睡过去才肯罢休…… 第135章、番外二、嫁祸o1 眨眼又是农历新年将近。 因为下半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萧潇和阮暮灯一直到最近才终于能够闲下来,好好过个没有任何烦心事儿的安稳新年。 而阮暮灯这半年多以来,工作更是几乎处于停摆状态,连重要的剧集宣传活动都参加不了,要不是背靠着一个背景雄厚的事务所,又有3子左右打点,怕是早就得罪人得罪得不轻,要被拉进黑名单了。 不过在3子的老到操作之下,虽然阮暮灯几乎没在公众场合出现过几次,好在网络平台上倒是不缺曝光率,好歹趁着观众们还是新鲜感满满的时候,维持住了自己人气上升的大好趋势。 现在一切麻烦都尘埃落定,白家的大混乱也算完满解决了,3子也很快地从打击中振作起来,又恢复成那个能干利落到可怕的金牌助理,迅速给阮暮灯敲定了一大堆年后的工作,大约是打算等正月过完后,就往死里压榨了。 阮暮灯看过3子给他的行程安排,深知自己能和自家师傅每天黏在一起悠闲度日的好时光,大概也就剩这半个多月了。于是他格外珍惜,日日过得都像新婚燕尔的蜜月期似的,把偶尔跑来交代工作顺便蹭饭的3子都给腻歪得直搓牙花子。 除了3子之外,会主动跑到他们家来串门的还有周涵。 这天是农历年二十七,周涵早早就提着大包小包的年货来敲阮暮灯和萧潇的家门。 “哎,我记得你爸妈都在欧洲吧,不用去陪他们吗?” 萧潇一边拆着周涵捎来的几大袋东西,一边问坐在沙发上的客人。 周涵已经和萧潇混得很熟了,当初他中了铜钱降,第一次和萧潇见面时,被那变形药水似的解降药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心理阴影已经消了个**分,面对萧潇时,也再不会有初时那种对待世外高人的敬畏感了。 “我圣诞节的时候已经去陪过他们了,过年这会儿回国了以后,反而闲着没事干,就想着来你们这儿打搅一顿了。” 周涵回答道。 萧潇倒是一点儿都不嫌弃这枚主动上门的大型电灯泡。 他一向欣赏像周涵这般有情有义的年轻人,又眼见着他刚刚受了情伤,却又很快地振作起来,加上周涵模样好,长得周正贵气,从性格到长相,都确实是很对他脾气的。 “行啊,欢迎你随时来玩。” 萧潇笑着说完,又歪头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周涵一阵,又用手指轻轻抵着下巴,琢磨了片刻,才忽然问道:“你最近,是不是‘又’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他刻意在“又”字上加了个重音。 周涵原本笑得开朗的脸上,表情立刻一僵,从欢喜变成了惊骇,忍不住用手摸着自己的脸,“这……有那么明显吗?” 萧潇看到他大惊失色的表情,哈哈笑了起来,“没有没有,你别那么害怕嘛。” 他竖起手指在唇边摇了摇,眨眨眼笑得狡黠。 “只是你三庭五眼长得很好,面相明晰,但凡有一点儿时运低落的征兆,就会比普通人明显许多,我们这些懂行的人,也会更加容易就分辨出来。” 周涵闻言,拍着胸脯舒了一口气。 “其实,遇到奇怪事情的不是我。” 他想了想,凑近萧潇,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而是我的助理……” 就在这时,在厨房里忙活了许久的阮暮灯,把三人份的午餐端出来了,香辣海鲜锅的霸道香气,顿时充盈了整个客厅,几乎一闻就能勾起人的浓厚食欲。 “我们先去吃饭吧。” 萧潇拍了拍周涵的肩膀,“等会儿在饭桌上慢慢说。” 正值腊月,天气十分寒冷,昨晚又刚刚下过一场雨夹雪,空气又冷又潮,北风迎面吹在脸上,感觉像是能刮下人一层皮来。 这样的天气下,阮暮灯也不好做些需要煎炒煮炸的复杂硬菜,他干脆用新鲜的各色鱼虾蟹贝配合着辣椒姜蒜和其他调料,烩了一锅热辣滚烫的海鲜锅,再搁在小炉子上面,一边持续保温,一边用宽面沾着锅里的浓汤当做主食,这样吃起来既鲜香浓郁,又不用担心菜肴冷掉影响口感。 比起料理方式更繁复一些的传统中式烹饪,这种中西合璧、味道浓郁的海鲜锅显然更对周涵的胃口,加上从小就习惯吃海鲜的缘故,他剥壳拆肉处理得十分利落,而且还十分优雅,连手指都没沾上多少酱汁。 美食当前,周涵一时间也忘了他刚才准备跟萧潇说事儿,直到吃了个大半饱的时候,才忽然想起自己刚说了开头的那茬,连忙放下手中卷着一团宽面的叉子,擦了擦手指和嘴角,握拳轻轻咳嗽一声。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周涵的助理,是他已经远嫁到国外的妈妈的老家一个表兄的小儿子,今年二十出头,性格老实巴交的,还有一点儿胆小,远不如3子那么机灵能干,但胜在为人可靠又真诚,带在身边很能让人放心,已经跟着周涵有两年多了。 然而两个月前,他的助理那刚刚考上a市重点高中的妹妹和弟弟来城里投奔他哥,并且在他家里住下之后,周涵助理那租来的小套间里,就开 分卷阅读193 始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哦?” 萧潇也停下了筷子,感兴趣地眨眨眼,“具体是怎么样的?” “嗯,我也说不上来到底算不算不对劲儿……” 周涵苦恼地思考起来,手指无意识地捏着叉子转了个圈。 “用我那助理的说法,就是他们家的房子,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时不时能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以及好像是老人发出的低低的咳嗽声。” 这动静一开始几人都不是很在意,毕竟他们都很忙,一屋子的人都早出晚归,助理要忙周涵的行程,两个高中生则要晚自习到九、十点后才能回家,回来时每个人都累得要命,往床上一趟就能垂直坠入睡眠,即便朦胧之中听到一点儿不寻常的动静,多半也只会当做是做梦,或者是同屋的兄弟姐妹们起夜时的声响罢了。 然而这些莫名其妙的声息,一直持续到助理的小妹妹出事为止,才被他们重视起来。 那是一天助理的妹妹和弟弟下了晚自修以后,两人结伴回家,结果却在快要走出校门时,遇到一辆飞驰冲卡的小车,姐姐将弟弟推开了,自己却被车子带倒了,幸好福大命大,只是左脚骨折,没有生命危险。 但即使是在助理的妹妹住院之后,家里的怪事也依然没有停止,留在房子里的助理和他弟弟,仍然时不时会听到陌生人的脚步声和咳嗽声,而且连住院中的妹妹,也说曾经在深夜病房里听到和家里一样的异响。 “而且最可怕的事情是,上周小姑娘还曾经在上厕所的时候,说感到有人在身后推了她一把——当时可惊险了,她一只脚打着石膏不能动,整个人摔倒在地上,脸只差了半寸就要磕在了洗脸台上,把同房的病友和陪护都吓了个够呛。” 周涵回忆道:“我昨天曾经跟我那小助理去医院看过他妹妹一趟,不知道是不是就在那时候沾上了什么‘东西’,今天才被你看出我时运低落的……” 周涵压低声音,心有戚戚焉地对萧潇说道,“你们说,这……他们这症状,是不是跟我之前中的铜钱降有点像啊?会不会是他们耳朵里也长了个人面疮什么的……” 萧潇嗤笑一声,似乎对周涵这般外行的猜测表示出了明显的不屑。 “你当人面疮是季节性流感,打个喷嚏就能传染的吗?那可是很高深的降头术,会的人本就不多,而且施展起来相当麻烦,也非常耗费精力,想要一口气拿下三个人,根本就是做梦呢!” “是这样啊。” 周涵很有自己是外行人的自觉,连忙点头,“那到底是什么情况?还请指教、还请指教!” 萧潇手指轻轻叩着桌面,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片刻之后,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扭头看向一直安安静静地旁听着的自家徒弟,“阿阮,你觉得呢?” 阮暮灯冷不丁被师傅来了个随堂考,他琢磨了一小会儿,“我觉得,他们像是把什么邪物带回家了。” 萧潇勾唇笑了,点点头,似乎对阮暮灯的回答十分满意。 他想了想,随口说了个不相关的小故事: “你们知道,在闽粤一带,很多地方有一个风俗,就是家里有亲人不幸在医院过世的话,家属会给负责处理善后的医生护士们包一个一、两百块上下的‘红包’。” 周涵是个海归,阮暮灯又是个实打实的土包子,两人都还真没听说过这习俗,于是耿直地一起摇头。 “这个所谓的‘红包’,在医护人员口中,却称之为‘白包’,是不能带回家的。只能把它立刻花掉,比如说当场就去买点儿什么吃的喝的,和科室里的同事们分着吃了,才能安生。” 萧潇解释道,“这其实就是将‘霉运’分释出去的手段,家属们通过‘白包’的方式,把病痛和死亡留在医院里,医生护士们则将它们立刻‘花’掉,谁都不往自己家里带……” 他说着,手指又轻轻敲了敲桌子,“我觉得,你那助理和他的弟弟妹妹们,很可能就是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第136章、番外二、嫁祸o2 周涵听得云里雾里,十分不明觉厉。 他默默思考了一分钟,才问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我助理他们家的事,好解决吗?” 他想起先前萧潇帮忙解自己身上的铜钱降时,付的那“八折”后的二十四万,立刻补充道:“当然,如果要麻烦你们出手的话,佣金肯定是要照付的!” 以萧潇一贯的收费,虽然他的小助理八成没法立刻掏出这么一笔钱来,但毕竟亲戚一场,而且那小子虽然不很机灵,但平常干活兢兢业业的,周涵琢磨着就先替他垫着了。 这次萧潇倒是一点儿都不急着讨论佣金的问题了,他摆了摆手,示意周涵不必担心。 “你那小助理住的地方在哪儿?如果就在附近的话,我们下午就去一趟,赶在新年前帮他赶紧把事儿解决了吧!” 周涵的小助理姓庄,身材中等,长得粗眉毛圆鼻子厚嘴唇,算不得帅气,但也不难看,还有些土萌土萌的,确实给人老实憨厚的可靠感觉。 他租住的房子在一处老式居民区的顶楼,当年曾经是某烟草企业的职工房,时过境迁之后,老住户们多卖的卖租的租了,现在住的都是些见面不相识的小白领或者新婚小家庭。 这套房子距离周涵的公寓只有步行十分钟的距离,虽然房子略老旧而且没有电梯,但室内面积不小,租金也在他能承受的范围内,外加老城区生活和交通都很便利,小庄同志原本住得十分满意,一租就是两年,并且在妹妹遇到车祸之前,从来没有萌生过想要搬家的念头。 萧潇一向是说做就做的性格,让周涵和小助理取得联系之后,就带着阮暮灯,三人驱车直奔他的屋子。 “我在这儿都住了两年多了……” 小庄同志搓着手,一脸诚惶诚恐地领着萧潇和阮暮灯,在这室内面积约莫七十来平方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眼耳口鼻皱成一朵苦哈哈的菊花儿。 “我以前一直住得挺好的,怎么会突然出问题呢……总不会、总不会真的要搬家吧……” 萧潇手持罗盘,在屋子里仔仔细细逛了两圈,很笃定地对小助理说道: “你这房子‘先前’确实进来过些不干不净的东西,不过现在已经不在这屋子里了,但你身上却还残留着那东西的阴气,所以我估摸着,原本在你这儿的玩意儿,八成是被你们带到什么还能经常接触到的地方去了。” 小庄同志一听,心头立刻咯噔一跳,抬眼瞥向周涵。 他特别担心,自己是不是在不知不觉间将所谓的某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带到事务所去了,万一祸害了周涵,即便是 分卷阅读194 无心的,他可也罪责重大,难辞其咎了。 周涵的神情却丝毫没有变化,也不知是根本没有想起这茬儿,还是对萧潇和阮暮灯的能力太有信心,觉得即便是真的带到自己身边了也不要紧。“那有办法找到那‘东西’到底在哪里吗?”他问道。 “嗯,我猜,应该还在你妹妹身边,”萧潇点点头,“那玩意儿八成是缠上她了。” 于是小庄同志立刻载着三人,紧赶慢赶驱车到自家妹妹住的医院里。 小姑娘经过差点儿在浴室里磕破脸的意外之后,受了不小的惊吓,精神一直都不是很好,看到哥哥带着两个陌生人来,听说是要在病房里“看看”之后,几乎是一秒钟就懂了这话儿其中的含义,眼泪立刻从眼眶里婆娑而下,抱着被子大哭了起来。 萧潇没有费心安慰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姑娘,而是很快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一件随意搭在床尾的,雪白的女式对襟毛镶边大衣——虽然款式有些老气,看上去不够青春活泼,但做工十分精致,衣摆上还有一圈精致的铃兰刺绣。 “这衣服,是哪里来的?” 萧潇用手指掂起衣服,朝站在一边手足无措的庄小助理问道。 “我不知道啊……” 小庄同志茫然地摇摇头,也显得很是疑惑,“反正我没帮她买过这件衣服。” 哭得正凶的小姑娘似乎听到了她家哥哥和萧潇的对话,勉强止住眼泪,从被窝里拱出个头来,抽抽噎噎地回答:“这衣服,是我自己买的……” 她擦了擦泪水迷蒙的脸,“上个月,我、我有天晚上在、在学校后面的小摊子上看到的,才、才不到四百块,我看着很漂亮又很便宜,就……买了……” “唉,你们这些小年轻啊……” 萧潇摇着头,脸上满满都是遗憾和无奈,“这件衣服,其实是死人穿过的。” “什么,死人穿过的?!” 小庄助理、他的妹妹和周涵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对。” 萧潇语气倒是很平淡。“有些人,特别是青壮年人,因为过世得突然,家里人根本没有提前准备好寿衣,于是身穿常服就送去了殡仪馆,再由殡葬师给他们换上寿衣……那么你们觉得,从死者身上脱下来的常服,会怎么处理呢?” 听到萧潇的提问,小助理和周涵都齐刷刷地打了个冷颤,小姑娘则几乎又要吓哭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死死咬着嘴唇,憋住快要滂沱的眼泪。 “那些衣服,家属们多半嫌晦气,都不会拿回自己家去,而是拜托殡仪馆处理掉。通常来说,那些衣服一般都是直接一把火焚烧了事,但总有那么一些贪小便宜的工作人员,看着从死者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崭新漂亮,颇值几个钱的,就会偷偷打包带走,多半是便宜卖给二手服装摊铺了。” “天啊!” 小姑娘听得捂住了嘴,抖如筛糠,眼泪再也憋不住,噼里啪啦断线珠子一样往下掉,她哆哆嗦嗦地挤出一句话,“这么说,我穿了……死人的衣服?” “嗯。” 萧潇回答,“而且你买的这件,应该是某个自杀者断气时刚好穿在身上的衣服。” 他捏着衣服抖了抖,似乎要从里头抖出个什么“东西”来。 “自杀的人怨气极重,无法轻易入轮回。不得投胎转世的怨念和死时的痛苦,会让它们很容易就依附在生前最常用的或是最喜欢的东西上,成为能害人的邪物,视其怨念和阴气的深重程度,有些甚至会变成怨魂,非要害死个把无辜群众,才能通过别人的死亡来平息自己的怨气。” 阮暮灯在旁边听着,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小时候还在阮家村里,没少听村里的老人家们说起自杀的人亡魂难以投胎,非要害死人的事情。 比如说某颗歪脖子树下有个“老吊爷”,会让晚上经过那儿的人遭遇鬼打墙,绕着树直打转。 如果恰好路过的是个刚遇到什么伤心事儿,心情不佳情绪低落的可怜人,则不仅会鬼打墙找不到出路,还会听到它在耳边碎碎念诱劝他寻死,若是心志不够坚定的,甚至会被“老吊爷”诱骗成功,在同一根树枝上吊颈自杀——这就是自杀后的怨魂在勾替身。 “那、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庄小助理虽然也很害怕,但依然很有担当地抱着哭得一塌糊涂的妹妹,一边拍哄着,一边哆哆嗦嗦地问道:“如果我们现、现在就把这衣服烧了,还来得及吗?” 萧潇摇了摇头,“很遗憾,那自杀的怨灵,经过这么些天,早就缠上这位小妹妹了,也就是说,已经将她当成了能够宣泄自己怨气的‘替身’。” 他指了指缩在哥哥怀里的女孩儿,“就算把衣服烧了,那‘东西’也不会轻易离开的,反而会因为少了凭依寄魂之物,变得更加狂躁和凶狠。” “啊!?”周涵瞪大眼睛,似乎对这个答案感到担心极了,“那还有别的办法吗?” 萧潇这次倒是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挑起眉,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抱成一团哆嗦个不停的小庄两兄妹,他沉吟了片刻,低低笑了一声,“其实嘛,如果是在民间,遇到这样的事情,倒是有一个很简单的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小庄助理一听说还有救,立刻就跟溺水之人抓到了一根稻草似的,松开妹妹,直直地扑了过来,拉住萧潇的衣袖,就差给他“噗通”跪下了。 “萧大师!萧大师啊!” 他急得眼泪都飚了出来,“求求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快告诉我是什么办法吧!” 萧潇呵呵一笑,手腕子一转,使了个巧劲儿,袖子一抽,轻轻松松就从小庄同志的纠缠中挣脱了出来。 “我刚才说的,是在民间没有别的辙儿的时候才用得上的方法。” 他拍拍小助理的肩膀,又笑着指了指自己,“不过你现在遇到的可是专业人士,把衣服交给我们来处理就行了。我们会将附在衣服上的自杀者的怨念好好超度,不会再让它去祸害别人了。” 听说萧潇他们愿意把那件毛大衣带走,还保证能处理好,小庄同志脸上立刻露出惊喜交加的表情,两脚一软,真的就“咚”一声给萧潇和阮暮灯直直跪下了,一边口称恩人,一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激动得难以自持。 萧潇从随身带的包里翻出一只编织着金黄色细线的黑丝口袋,把衣服团吧团吧塞进去,夹在腋下就带走了。 他让庄小助理留下来陪他的妹妹,甚至不让周涵送他,只和阮暮灯一起回了住处。 “那个民间惯常的处理方法,你是故意不打算告诉他们的吧。” 回程路上,副驾驶席上的阮暮灯,回头看了看放在后座的装着镶边毛大衣的黑丝口袋,转头 分卷阅读195 问自家师傅。 “嗯,我确实不想告诉他们。” 萧潇一面开车,一面点头回答:“毕竟‘嫁祸于人’这办法虽然很损,但确实简单,尽管小庄和他妹妹看上去是个厚道人,但谁也没办法保证他们会不会动心。” 所谓“嫁祸于人”,大概就是把沾染了邪气和怨气的物件,带到公众场合,比如某辆公交车、地铁或者广场什么的,然后把东西“不小心”遗弃在那儿,只要有谁把东西捡了回去,那便算是把祸事给“嫁”了出去,自己就能解脱了。而至于在不知情之中拿到那件东西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则不在事主操心的范围之中了。 “何必用这种事来考验人性呢?” 萧潇笑着补充道:“所以,还是不知道的好……” 第137章、番外二、嫁祸o3 阮暮灯陪萧潇过的第二个新年,两人优哉游哉的在家里待到大年初二,避开春运出行高峰,到初三的时候,沿着几乎空到可以飙车的高速,驱车前往五、六百公里外的一处温泉度假山庄。 根据萧潇的说法,山庄的主人是个六十多岁事业有成的生意人,在商圈里混得风生水起,前些年曾经找他看过事儿,事后自然感激不尽,还把萧潇当成是忘年之交,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这次萧潇在他的度假山庄里借用了一栋别墅,虽然主人回了自己老家,此刻不在山庄里,但他在电话里表示一切他都和留守的工作人员交代过了,一切肯定会给他们安排得妥妥当当的,萧潇和他的高徒两人只需要放心地去玩就可以了。 于是萧潇就当真毫不客气地带着阮暮灯上门度假去了。 他们借住的别墅是一栋很漂亮很洋气的三层建筑,一楼是公用区域,二楼三楼则分割成四个面积差不多的独立双人套间,每个套间都自带卫浴间,原本是给八个人住宿用的,现在全部归了他们。 尽管室内面积不算很大,但房间修缮得小巧精致,装潢也很是讲究,水电气暖也检查得妥妥当当,厨房里装备齐全,巨大的冰箱里塞满了起码够他们吃三四天的新鲜菜肉蔬果和各色饮料。 “其实可以请山庄的服务生来给我们送三餐。” 萧潇丢下行李,立刻在堆满了刺绣软垫的真皮沙发上来了个标准的葛o瘫,视线投向正在厨房里检查冰箱里的食材和米粮储备的勤快徒弟,“不过我不喜欢陌生人经常出出入入地来打搅我们,而且……” 他看到阮暮灯回头看向自己,甩了甩手里的订餐菜单,又笑着舔舔嘴唇,“比起山庄厨子烧的饭菜,我更喜欢你做的手艺。” 阮暮灯接收到萧潇这仿似若无其事的挑逗,耳朵尖不受控制地一阵烫热,就跟还在家里时一样,很自然的担下了承包一日三餐喂饱萧潇的工作,一点儿也不觉得他们明明是出来度假,还要伺候他家挑嘴的师傅有什么不对劲儿的。 “别墅后面应该有个挺大的花园,里面有露天温泉池子,吃完晚饭,我们就可以去泡澡了。” 他说着朝阮暮灯挤了挤眼,手指在刚刚舔湿的下唇上轻轻一抹,压低声音,还故意把每个断句的尾音拖长,“院墙很高,外头看不进来的……而且,这屋子,只有我们两个人哦……” 阮暮灯觉得耳根更烫了,那热度还延续到脸颊上。 他心想萧潇刚才还明明喊着开了一天车累死了累死了,这会儿倒是又精神抖擞了…… 虽然萧潇以“从小就是个弃婴”为由,一直不肯告诉他这个徒弟自己的准确出生年月日,自然也无从推算出确切的年纪,不过,别的不好说,但很明显的——这人一定八字欠日! 路上花的时间不短,待到他们收拾完行李,将各类必需品归置妥当,时间已经是七点过半了。阮暮灯用猪大骨熬了个火锅汤底,选了些新鲜菜肉切片,一锅烩直接烫熟了就能吃。 两人就着那简易版火锅,吃了顿汤泡饭。 晚饭过后,萧潇没歇上一会儿,果然就开始蠢蠢欲动,撺掇着自家徒弟和他一起去后院里泡温泉。 于是土包子阮暮灯第一次见识到了所谓的“露天温泉”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存在。 别墅一楼有条走廊,走廊尽头则是一扇推拉式的玻璃门,直接就能通往后院。 后院院墙果然修得很高,大理石砌的墙面足有两米,足以挡住外头任何过客的视线。院子里头的面积也很大,采用的是苏式园林外加日式园林的混合风格,种的都是不惧寒冬的常绿植物,即便是在雨雪天里,依然到处草木扶苏。 庭院的空气里隐隐带着股硫磺味儿,正中最显眼处是一弯葫芦形的温泉池子,温泉汤水因富含铁质而呈现出一种微微的淡粉红色,池面上水汽缭绕蒸腾,旁边还有两处可以让人进行淋浴的隔间,在这种潮湿而寒冷的天气之中,那一看温度就很高的热腾腾的温泉汤就显得尤其诱人。 阮暮灯被萧潇指点着,先去冲洗淋浴一番,只围着一条毛巾从里头出来,又立刻被萧潇拖进了温泉池子里,全身都浸在了蒸汽缭绕的热水之中。 两人泡着泡着就拉扯到了一起,又搓又揉地胡天胡地了许久。 直到萧潇在烫人的热水和过于激烈的运动的双重刺激下迷糊过去,湿淋淋地被阮暮灯捞起来,一张毛毯团团裹好,抱回二楼卧室塞进被窝里,“上半场”才宣告结束。 然而阮暮灯倚在床边,帮恋人吹头发才吹了个半干,萧潇那脑袋充血的晕乎劲儿缓过来之后,就又手脚并用盘在阮暮灯身上,蹭来扭去的开始作妖。 于是向来对萧潇惟命是从的“孝顺”徒弟,自然不会拒绝自家师傅的请求…… 这“下半场”持续的时间更长,大约是受到新鲜环境和泡温泉后的舒适感的双重影响,阮暮灯和萧潇配合得很是尽兴。他们弄一阵歇一会儿,断断续续折腾到半夜。 待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晚上吃的那些汤汤水水早就在那一回回的体力运动中消耗得差不多了,两人都饿得两眼冒青光,撑着酸疼的腰肢从半潮的被窝里钻出来,摸到楼下去觅食。 阮暮灯到厨房里翻出些高热量的培根和芝士,在锅里煎一下,又用黄油炒了些滑滑嫩嫩的鸡蛋,一起夹进烤面包片里,做了一大盘实在算不得有卖相,但味道却着实很好的三明治。 萧潇被黄油煎出的香味勾得坐不住,等不及他把盘子端出去,就眼巴巴地猫在阮暮灯身边等着,见东西做好了,立刻捻起一块,叠巴叠巴就往嘴里塞,被刚出锅的馅料烫得呼呼直抽气,但仍然锲而不舍地狼吞虎咽,把腮帮子填得跟只金花鼠似的。 于是两人就这么肩膀抵着肩膀,站在厨房的灶台前,把满 分卷阅读196 满一大盘三明治全部吃光了,这才摸着填饱的胃袋,晃悠着去洗漱一番,然后另找了一间被褥干爽的房间,往床上一倒,就相拥着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原本阮暮灯以为昨晚折腾到那个点儿,萧潇第二天肯定要睡到吃午饭才愿意起床,没想到萧潇却意外地起了个大早,趁着自家徒弟在厨房里忙活着早餐的时候,他就在餐桌边上画了两道符咒,烧化了之后将灰烬倒进装了清水的碗里,又在碗里撒了一点儿蛇骨和螺蛳壳磨成的沫子,就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笔,施施然溜达到门外去了。 早饭做好之后,阮暮灯到门廊外头一看,只见萧潇正蹲在门口边上,正用毛笔沾着碗里的符水,在门框两侧写着字。 “你这是在干嘛?” 阮暮灯好奇地问道。 “唔,帮你做些预防措施啊。” 萧潇抬头看向阮暮灯,手里的毛笔在碗沿上点了点。 “你现在好歹也算是个流量了,这张脸辨识度也高,到哪里都有人盯着,万一被人偷拍到照片,跟我这个大男人传出什么绯闻来,3子他可是要哭昏在厕所的。” 阮暮灯听不懂萧潇的梗,但也明白两人关系此时不宜曝光的道理,于是点点头。 “还有,你昨天在山庄前台办入住手续的时候,就有个负责清洁的妹子,偷偷摸摸躲在门廊边上,想要用手机偷拍你的照片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萧潇挑眉笑道,“不过那妹子大概只是因为认出你了,一时间兴奋过头,就忘了必须保护客人隐私的规矩,本身没有什么恶意,我也就没为难她,只是弄了个小花招让她手机屏幕突然裂了而已。” 阮暮灯点点头,仔细回想起来,他当时确实察觉到了稍远处若有似无的窥探的视线,但一个是距离比较远,另外一个是这些时间以来,他早就习惯了被人注视的感觉,所以也没当一回事,确实没有想到,若是被人拍到了他和萧潇一同出行度假的照片,可能会带来的某些流言蜚语。 “所以你现在是要在这儿设个阵法?” 阮暮灯猜测道:“比如……能防止偷拍之类的?” 萧潇哈哈笑了起来,站起身,把笔和碗搁在一边,随手拍了拍膝盖上的一点儿灰尘,“门边这两道符的作用,确实是防止偷拍,但是并不是阵法。” 他笑着摸了摸青年的脸,“你开慧眼看看。” 阮暮灯依言睁开了慧眼,看到门廊两旁并排书写着两排带着微弱阴气的符咒,从符头位置,延伸出纤细的线状灰白气丝,顶端各“绑”着一片巴掌大的薄薄的青灰色雾气,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只放大的草履虫。 “这是……妖?” 他只从光晕的颜色猜测,不是很确定地问道。 “对,这两只是还没生出多少灵智的草木精怪,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妖’。” 萧潇回答:“这俩小东西的花木本体已经枯萎死去了,没法继续修炼,原本是要消散在山林里的,我之前看它们可怜,就顺手捡了回来用露水养着,这会儿让它们当个守门的,若是有人想要在这屋子里拍照,它们就会把镜头‘盖’住,拍出来的照片就会怎么对焦都是糊的了。” 第138章、番外二、嫁祸o4 做好了防范措施之后,两人在这一星期的假期里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根据萧潇的说法,这两只小木精虽然弱小而且无甚灵智,但却出奇的有用,只要被他的符咒拴着,就能覆盖整个别墅的所有区域,就算是屋子里的人站在窗户前,外头的人看进去的时候,无论是用肉眼还是相机,都会在小妖怪们的遮挡下,只能看到模模糊糊仿若隔着磨砂玻璃似的一团影子。 原本阮暮灯以为萧潇搞完这小小的防御手段,又吃过早餐之后,就会溜达回房继续补眠,但是萧潇却换了外出的衣服,说是要到山庄里闲逛一阵,然后撑着伞,一个人冒着细细飘洒的冷雨,很是潇洒地出门去了。 萧潇并没有在外头溜达很久,大约个把小时之后,他就又打着伞,溜溜达达地回来了。 阮暮灯注意到他的大衣前襟里头团着什么鼓鼓囊囊的东西,而且貌似还是个活物,还在有一下没一下地攒动着。 “你看这是什么?” 萧潇将湿雨伞交给阮暮灯,然后解开大衣的两颗扣子,露出里面一大团橘黄色的毛茸茸的东西来。 那毛团儿见了光,扭动两下,探头露出个正脸来——那是一只又圆又胖的大猫,看起来足有十多斤,样子是很常见的黄背白腹的橘猫的长相,唯一比较有辨识度的是眉心处一撮倒三角形的白毛,看上去像头小老虎似的。 “这猫哪来的?” 阮暮灯看着那只看上去有些岁数的胖猫从萧潇怀里蹦出来,后腿一蹬轻巧地落在地上,然后竖起一条异常粗壮的大尾巴,神气活现地绕着两人踱了一圈。 “当然是山庄里养的啊!” 萧潇瞥了徒弟一眼,蹲下来在猫咪背上没啥技巧地胡乱撸了两把,“这家伙,可是我的老朋友了。” 说着,萧潇干脆席地而坐,朝阮暮灯招招手,示意他凑过来,将那只大橘猫抱到膝盖上,圆滚滚的猫屁屁朝外,然后撩起它的尾巴,露出粗长的大尾巴底下一小节毛茸茸的粗短突起。 “你觉得这是什么?”萧潇笑着问道。 阮暮灯伸出手,试探着碰了碰,看到那只大猫只是回过头,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并没有要拒绝的意思,才又仔细地摸了一下,发现那居然是一截断掉的尾巴。 “这只猫,竟然是只猫又?” “对。” 萧潇点点头,一边动作轻柔地给胖橘猫顺着毛,一边向青年解释这只大猫的来历。 “这只猫是以前山庄主人的外婆还在世时就饲养在身边的宠物,当时就已经不知道活了到底多少岁了,后来老人过世之后,就被山庄主人收养,因为他的家里人都觉得这猫活得太久有些邪门,不太愿意养在自己家里,于是主人就将它送到这山庄里了。” 传说中猫妖修炼,只要活过了第三十个年头,就可以长出第二条尾巴,此后每三十年就会再长一条尾巴,等长满第十条尾巴的时候,就算是功德圆满,得以渡劫成为一方大妖了。 而所谓的“猫又”,就是刚刚长出第二条尾巴的猫,又名“猫股”,是猫妖最初始的一个修炼阶段。 不过萧潇曾经告诉过阮暮灯,因为现世的灵气已经远较百年前来得稀薄许多,而且人类已经占用了太多太多的资源,挤占得其他动物、植物几乎快要失去生存的空间了,所以现在由动植物修炼化形而来的精怪已经越来越少,甚至都“建国以后不得成精”了,而且这些妖怪还或多或少 分卷阅读197 的都不得不用种种形式参与到人类社会之中,以“入世”的方式来修行。 今时今日,除去真正能够耐得住寂寞,隐居在深山老林里不为人所知的那一部分精怪,全国登记在册的能成些气候的大妖怪,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而且别说一些相对少见的妖修本体,现在已经连最出名也最常见的“胡黄白柳灰”传统五大家都凑不全了,就更别提这区区一只猫又了。 “可是,既然是猫又的话……” 阮暮灯的手指探到正常的尾巴下面,仔细摸索着那又粗又短的明显的截断面,“那这条尾巴,为什么会这样?感觉不像是还没长好的样子,反而像是被什么锐器硬是砍断了一样。” “嗯,它这尾巴,是为了保护主人才被砍掉的。” 萧潇点点头。 “断了新生一尾的猫又,就跟失了本体花木的草木精怪一样,从此绝了修炼之路,但猫妖主动断尾,却能替人挡灾消劫,所以如果不是对主人家情深义重的,谁又愿意做出像它这样的牺牲呢?” 他把猫咪横抱在怀里,让它趴得更舒服一些,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我说过,这山庄主人曾经找我看过事儿吗?那事情,就跟这只傻猫有关……” 五六年前,萧潇曾经接过一个委托,是这座温泉度假山庄的主人,遇到的一件怪事。 山庄的主人姓杨,当时正和东南亚的商团合作一个颇大的进出口贸易项目,于是经常要到暹罗、大马、星洲等地出差。 有一次他在暹罗谈生意的时候,有个当地的华裔商人,态度热情得甚至有些强硬的“送”了他一尊纯金的佛像,并且告诉他,这佛像能预言吉凶,可以保他生意兴隆。 当时山庄主人并不把这事情放在心上,把佛像请回国之后,刚巧当时这座温泉度假山庄也刚刚落成、风光营业,正需要个能“镇”得住场子的招财开运之物,于是老杨先生就把佛像供奉在了这座度假山庄的前台处,随后彻底将祂的存在抛诸于脑后。 可是,很快的,当时被安排留守在山庄里负责日常营运的杨家长子,就开始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 在他的梦中,他看到一个身穿土褐色长袍,白纱罩头,只看得清一个尖尖的下巴的瘦削女人,站在自己的面前,对他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但偏偏他醒来以后,那陌生女人说过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且仔细琢磨着,竟然还能品鉴出那么一点儿不清不楚、难以言明的暗示意味。 当时老杨先生的长子在好奇心作祟之下,按照梦中女人那似是而非的提示,买了某只他当时一直犹豫了许久的股票,没想到三天之后,竟然连续大涨到停板,他为此捞了一笔意外之财。 那之后,他又梦到了那褐袍白纱的女人数次,每次都会给他带来些生意上或者生活上的暗示,只要参透了梦中的提示,然后按照女人给他的预言来做,就会万事顺遂,简直如有神助一般。 老杨先生的这个长子,跟家里人关系很好,而且大大咧咧没啥心就在家族聚会之时,将他最近常常会做一些匪夷所思的预知梦的事情,告诉了他的父母和两个兄弟。 当时除了山庄的主人之外,其他人都只是把这事儿当个玩笑话来听,谁也没有当真。 可老杨先生毕竟曾经将那纯金佛像从暹罗国里亲手抱回来,好歹还对当时送他佛像的华裔商人说过的话儿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特别是“能够预言吉凶”这几个关键字,当时他并没有当一回事儿,现在回忆起来,却似乎暗暗和自家长子的情况契合。 身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老杨先生对风水玄学一类的事情,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顾忌的。 而且凭着他多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敏锐直觉,山庄的主人总觉得,如果那尊纯金佛像真的能预言吉凶、保人富贵的话,那暹罗国的华裔商人,根本没有道理会将这么个人人求之不得的好东西送给他。 然而就在老杨先生犹豫着要怎么处理那佛像的时候,自家长子却忽然出了事——他儿子某天晚上在山庄里溜达闲逛的时候,身旁一堵石墙忽然坍塌,碎石断砖砸在了身上,当场就把人砸了个脑内出血,整个人都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 突然来了一出飞来横祸,差那么一点儿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老杨先生都快急疯了,当时就连夜直接从老家飞来山庄所在地,就近照顾还躺在重症监护里的长子。 老杨先生在山庄里住下的那日晚上,长子的妻子就哭哭啼啼地告诉公公,她丈夫出事当日,曾经心神不宁地对她提起过,自己昨晚做了个梦,梦中有个女人告诉他,最近他可能会遇到生命危险。 听到儿媳妇告诉他的这个消息,老杨先生立刻就觉得大事不妙,马上辗转托人寻找能帮他“看事儿”的靠谱的高人。 供奉在前台神龛里的那尊纯金神像他不敢随意销毁,就让工作人员将祂给撤了下来,层层包好塞进箱子里,藏进了一间储物室的柜子最深处。 然而,即便如此,山庄的主人老杨先生当晚依然做了个奇怪的梦。 梦中他看到一个身穿褐袍,头罩白纱的消瘦女人,站在他面前,纤纤玉指朝他一指,被阴影掩住大半的鼻梁下,檀红双唇翕张,声音低沉而沙哑: “汝将利刃穿身,魂归黄泉。” 醒来之后,老杨先生回忆梦中点滴细节,简直吓得心脏病都要犯了——若是预言是真的,那么简直不需要费心做什么解读,分明说的就是他最近就会被人捅刀子死翘翘了! 赶巧这会儿山庄主人托人联系的高人也找到了,正是当年的萧潇。 只是那会儿萧潇正好身在外地,即便立刻赶来,也要第二天才能到。他在电话里听了老杨先生家的情况之后,想了想,劝说他最好今天一天都呆在家里,把自己反锁在安全的区域,不要让任何人接近,身边也不要有任何利器。 只要不让预言有一点儿能够实现的可能,老杨先生全须全尾地撑到明天,等到他赶到,那么萧潇拍着胸口保证,说自己有十分的把握,能替他将这事儿给圆满解决掉。 “那之后呢?” 阮暮灯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间也坐了下来,两人就这么在别墅的玄关里盘腿对坐,萧潇膝盖上还趴着一只胖成球的大橘猫,画面看起来莫名的有些滑稽。 “其实我那时候确实失算了……” 萧潇抚摸着大猫的一身姜黄色长毛,摇了摇头。 “我以为,那就是暹罗国极为常见的‘养小鬼’一类的邪法。那些封在神像、佛像或者佛牌里的‘东西’,如果能力足够强大的话,一开始会给主家带来好运和金钱,有些甚至会以‘预言’的形式,提醒主家准确抓住转运的 分卷阅读198 契机。但是时间长了,这些所谓的‘运势’,其实只是这家人提前透支的下半辈子甚至下一代人的气运,消耗完了,自然就要倒霉了。” 萧潇顿了顿,继续说道: “而且那些‘东西’吃的供奉多了,胃口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养越大,一旦到了无法满足的地步,往往会心生怨恨继而反噬饲主,若是又刚好恰逢主家运道耗尽、时运不济之时,它们口中的‘预言’,往往就会逆转成为‘诅咒’,让一家人不得安生,小则倾家荡产,大则血光之灾,甚至还非要搞到家破人亡不可。” 阮暮灯知道,此类术法,其实就是从降术的“役鬼”一支里演变而来的,只是后来传到东南亚之后,又融合了一些当地传统巫魇之术的特征,早已经自成一派、蓬勃发展,甚至变成了某种不可说的产业链了。 “所以,你说的‘失算’,又是在哪里?” 阮暮灯问道。 “我当时没有料到,山庄主人梦到的女人所说的话,并不是单纯的‘诅咒’,光靠躲避,是没办法逃过的。” 萧潇摸着胖猫柔软的皮毛,从后脖子一路撸到那条蓬松的大尾巴上。 “结果,那女人,竟然是个‘言灵’。” 从古至今,无论中外,在世界各地众多的文化体系之中,人们都相信语言具有灵性,中文中有“一语成谶”,英文里则有“u1ofngua”,话说出口了,就会变成一种束缚,使其具有成真的可能。 而萧潇所说的这种“言灵”,则更接近于一种通过言语的力量对周遭之人产生影响的阴魂。 这些阴魂生前便具有较普通人更强韧的精神力,再由某种特殊的手法拘魂后炼制而成。炼出来的言灵,会附身在法器之上,像耳报神一样,能预知未来、断人吉凶,通常会天价卖给商界或政界的有钱人,满足他们事业上“未卜先知”的需求。 然而“言灵”供养得久了,每一次它们的话语应验之后,都会逐渐变成阴魂积累的力量,时间一长,“让预言成真”就变成了它们赖以存在的唯一执念,甚至不惜任何手段也要令其实现…… “那天晚上,老杨先生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头,一直撑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萧潇继续将这个故事的后半段讲完。 “然而睡梦之中,他梦到那褐袍白纱的女人站在他的床边,又对他重复了一次相同的话,然后,那女人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朝着他胸口就直直刺了过去……” “你是说,为了令自己的预言应验,附在佛像上的阴魂,竟然亲自动手了?” 阮暮灯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的发展。 “嗯,幸好当时还有它在。” 萧潇点了点头,然后把因为顺毛被顺得很爽,正扒在他胸口蹭来蹭去的大猫抱起来,转了个向,让它面朝阮暮灯。 “当时这只猫刚刚长出第二条尾巴不久,得知饲主有难,就从窗户跳进来,在关键时刻替山庄主人挡了那一刀。” 他说着,摸了摸橘色大猫藏在屁股毛发中的断尾。 “这条尾巴,就是那时候替老杨先生断的,也算是以断绝未来的修炼之路作为代价,给原本会就此死去的主人换了一命了。” “原来如此……” 阮暮灯伸手摸了摸橘色大猫毛茸茸的脑袋。 “当初那将佛像送给山庄主人的华裔商人,怕也是领教到了‘言灵’的可怕之后,受人指点,才会想要用‘嫁祸’的方法,将那么一个危险的东西送到老杨先生手里吧。” 他怜爱地揉着大猫的耳朵,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明明无怨无仇,却为了转嫁祸害,差点害得另一个家庭家破人亡。” 阮暮灯低声感叹道: “人心,真是太可怕了……” 第139章、番外三、二重身o1 时至七月,a市如期入夏,连续数日的大晴天之后,白日里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度,萧潇和阮暮灯住的小区,主干道两侧的雪白栀子花开了一路,两人每回走过林荫道的时候,都能闻到它们独有的浓郁而幽雅的香味。 这天阮暮灯在外头赶了一日的通告,傍晚到家的时候,发现玄关的柜子上多了一个已经拆封的大纸盒,盒子外装是端庄的黑色,烫银的花体字和1ogo都设计得相当贵重而且精致,里面的衬布和支架显示,这应该是用来装什么高级服装的。 萧潇人不在客厅里,阮暮灯估摸着他约莫又是怕热,躲到楼上看书或者干脆睡觉去了,于是径直上了楼,果然看到主卧的房门虚掩着,里面透出了橘黄色的灯光,还能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动静。 “萧潇,你在里头干嘛?” 阮暮灯推开门,走进房间。 “啊,你回来啦。” 萧潇回头,朝阮暮灯招招手。 他身上穿着的,是一套阮暮灯从来没有见过的,崭新的西装。 里头打底的是一件绸面的漆黑衬衣,外头的西装则是银灰色的笔挺布料,隐隐泛着些柔润的光泽,剪裁得极为合体,配上同色系的条纹领带,一看就是全套量身定做的手工高级货,要价估计也很可观。 另外,除了一身西装之外,萧潇还将平常随便耷拉着的刘海整整齐齐地全梳在了脑后,露出光滑白皙的额头来,鼻梁上还架了副细细的银丝边框眼镜,整个模样气质都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是阮暮灯第一次见萧潇穿西装的样子。 以前虽然这人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又慵懒又随意,甚至偶尔还有点儿不修边幅,但在外头时,却总会把自己捯饬得十分体面。但他选择的服饰,都是休闲款的,用萧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显得年轻,谁都看不出来我其实已经快四百岁了”。 他像现在这般正儿八经地全套西装革履,还戴了眼镜的模样,一下子就从时髦潮男变成了人模人样的斯文学者范儿,让阮暮灯在意外又惊艳之余,还有几分隐隐的兴奋感。 阮暮灯伸手摘下萧潇的银色边眼镜,自己试着戴了一下,立刻笑了起来:“平光镜?你这是要改变形象了?” “哎,你别捣乱啊。” 萧潇立刻将他的重要道具夺了回来,重新戴回到脸上,又托了托镜框,挑唇问道:“怎么样,我这身打扮可还行?” “好看。” 阮暮灯认真地点了点头,拉过萧潇的手,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好几次,简直像是要将他这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深深印在脑海中一般。 “真的很好看。”他郑重地又强调了一遍。 他看到萧潇露出一副被夸得很满意的表情,忍不住低头在他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不过你打扮成 分卷阅读199 这样,到底是要干嘛?” 萧潇略一探头,飞快地在自家徒弟的嘴唇上回敬了一下。 “我后天要去一趟春城的西山龙门,担任一场重要考试的主考官,这身行头是为了第一天的开幕式准备的。” “什么考试?你要去多久?” 阮暮灯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柔情蜜意变成了意外吃惊。 “大概半个月左右吧。” 萧潇掐指算了算日期。 “还不是之前‘白意鸣’那场乱子捅出来的祸害么……” 他撇了撇嘴,朝自家徒弟解释道: “他那事儿影响太恶劣了,加上还是知名度那么高的影帝级人物,‘上头’的人意见很大,一直就敦促着老爷子那边要整改要规范什么的,讨论来讨论去的扯皮了一年,今年终于搞出个‘特种工作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是没证的人,一律不予承认资格,也不得在处理事件时享受官方提供的资源和情报来源,要想像以前那样继续吃皇粮,就只能乖乖去考试拿个编制了。” “所以,你是考官?” 阮暮灯问道,“既然有资格做考官,那就是你已经拿到证件了?” 萧潇回身,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抽出一个紫红色封面的小本本来,搁在脸颊边上晃了晃,笑得一脸骄傲。 “那是当然的,有资格考我的,今时今日还真没几个人了,这证自然是直接发到我手上的。” 阮暮灯取过那小本本一看,里头的内容和一般的资格证没什么两样,只是资格名称和发证机构都显得十分可疑,而证件编号居然是a1ooo5,这么看来,果然不是他家师傅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而是在术法方面,确确实实能排在萧潇前头的人,约莫真的就只有一只手能够数得过来的人物。 “这个资格证,我也要去考的吧?” 阮暮灯合上小本本,将它放回到抽屉里,手臂松松地环着萧潇的胳膊,“毕竟,我可是你的关门弟子,可不能丢你的脸啊。” “这玩意儿又不是一锤子买卖的,它两年考一次,你急着赶这匆匆忙忙、什么事儿都没准备停当的第一趟乱子干什么?” 萧潇一歪头,银丝边平光镜下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弯弯地眯起。 “而且,就算是你去考试,也肯定不是由我负责的,基于那什么‘师徒回避原则’,八成是茅山那边的人来考你,到时候万一没考过去,我不是照样要丢脸嘛。” “你觉得我考不过吗?” 阮暮灯皱了皱眉,表情有些委屈。 萧潇被自家徒弟“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小模样瞅得有些心虚,连忙改口道:“唔,你的水平绝对比茅山那群小辈厉害,真要考的话,确实没什么问题啦!” 他想了想,又说道: “不过你明天不是要去外地拍戏吗?肯定赶不上今年的考试啦……” 阮暮灯想起自己早就预定好的拍摄行程,知道这次考试他确实是没戏了,只能悻悻地放开萧潇,替他收拾出远门要带的大包小包去了。 如果不是那套西装三天后还要穿,肯定赶不上送干洗的话,萧潇其实很想用自己这个新形象,和将要分别整整一月的爱徒先爽上一爽,不过现在看来,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就这样光穿着衬衣、戴着眼镜凑合凑合,姑且感受一下变装py的气氛了。 两人闹腾到半夜,直到筋疲力尽才鸣金收兵,挪进被窝里,相拥着睡了过去。 &&&&&&&&& 次日大早,3子就开车来接阮暮灯,准备送他去机场。 阮暮灯比萧潇早出门一天,他和3子将要飞到g市,从那儿换乘两小时高铁,然后再坐三小时汽车,到当地一个小村子里,用那条村庄的旧屋老房当做外景,拍一个七十年代为背景的推理悬疑惊悚电影。 这电影被业界笑称“小鲜肉扎堆刷脸”的流量片,暂且先不论片子拍出来到底质量如何,光是主演名单里那七八个当红小花小生的名字,就能看出这片子的定位——首先就要有粉丝噱头。 3子原本并不想给阮暮灯接早就打上了“流量”标签的片子,但后来他还是改变了主意,给自家艺人接下了这个工作。 因为他看过剧本,发现故事情节居然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得多,而且预备要给阮暮灯的角色文戏不少,对他一路以来的打星形象来说,也算是个突破;加上拍摄时间不长,以阮暮灯的戏份,大约一个月就可以杀青,而且共演者里头还有周涵这个大熟人,以后宣传时又可以cp营业发糖一波,怎么算都不是个亏本买卖。 “3子,你不需要去参加那什么资格考试吗?” 阮暮灯坐在副驾驶席上,想到这个要紧的事儿。 “我就算不带助理,一个人去拍电影也没问题的。” “我?” 刚好遇到红灯,3子在车流最末停下车子,哈哈笑着摆了摆手。 “我就算了吧,我完全就不是修炼的料子,活了这么些年头什么都没学会,还是别凑热闹去丢人现眼了。” 他笑着解释道: “我们这一代,资质最好的就是小拾壹,虽然他天生残疾而且体弱多病,但要论领悟力和感知力,却是甩了其他兄弟姐妹们一大截的。当初白太奶奶把拾壹交给萧潇,藏在他师门里潜心修炼,一个是为了不让他被寄住在大宅里的众多精怪鬼物影响了,一个也是为了让他少和我们这些入世的兄弟打交道,以免被世俗间的纷扰琐碎事儿给干扰了心智。” 3子说着,指了指自己,朝阮暮灯哈哈一笑。 “至于我嘛,虽然不算是兄弟姐妹里最差劲的,但确实没什么潜力。天赋如此,就算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有啥厉害的长进,所以嘛,我只希望当个特别像人的妖精,跟普通人一样,在人世间好好活完这两三百岁的寿命,这就很足够了。” 阮暮灯见3子说得轻松,一点儿也不似有什么勉强的样子,当下也就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转而向3子探听这次所谓资格考试的细节,两人一路聊着,半个小时之后就到了机场。 他们时间卡得刚刚好,办妥手续之后,就正好登上了飞往g市的飞机。 第14o章、番外三、二重身o2 阮暮灯和3子这次的外景目的地,是珠三角平原沿海的一个村庄。 虽说是座村庄,但和阮暮灯的老家不同,这儿位于经济发达区域,资源丰富交通便利,距离村庄不到十公里的海边还建了一溜风力发电场,村民们大都收入不菲,活得很是滋润,自然家家户户都建起了崭新又漂亮的小洋房儿。 但奇怪的是,这些新房子几乎都是绕着村子周遭朝外围扩建,中心区域却依然还有许多 分卷阅读200 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的老房子,绝大部分都空置了下来,连老人们都不愿意住了,乍看上去要多残破有多残破,有些危房甚至肉眼可见的墙面上都是大大小小的裂缝,感觉光是稍用点力气拍一拍都怕要塌。 阮暮灯到的第一天,晚上没什么事儿,就跟着3子在村子里逛,边走边瞧着那些破破烂烂的老屋院,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那些房子明明那么老旧了,村民们却不愿意拆了以后在原址重建,情愿绕着外圈重新起新的房子呢?” “因为这些都是村民们的祖宅。” 3子解释道:“如果擅自拆毁重建了,万一以后家里发生了什么不顺的事儿,都会被怪罪到拆迁主屋坏了风水的事儿上面,一家子谁也不愿意担这个风险,反正他们家族里大部分人都不差钱,自然情愿花些钱在村里另外规划一块地皮起一套新房,也好过乱动这些老房子了。” 阮暮灯点点头,表示他懂了。 “现在老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时常会就租给剧组、纪录片摄制组或者摄影师什么的,用来拍外景用,反正外观甚至里面的家具都是现成的,取景特别方便。” 3子一边解释着,阮暮灯也一边听着,在村子里绕了半天,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这次剧组来的人不少,光是几个主演连带着手下一堆助理经纪人之类,就有三四十人,若是一气儿全到村子里来了,这儿唯一的招待所根本住不下。 于是剧组只能错开时间,分批安排有戏份的演员住在村里,其他还没拍到的,要么就是干脆还没入组,要么就住到镇子上,等着剧组来通知。 周涵比阮暮灯早来一个月,事实上他拿到的剧本就是个串场的回忆人物,戏份已经快要拍完了,还硬是耽搁到阮暮灯入组,为了也是顺便和老熟人打个招呼。 “哎,你俩逛完回来啦。” 阮暮灯和3子上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周涵一个人趴在走廊栏杆上抽烟,看到他们迎面走来,立刻挥了挥手,想了想,又笑着补充道:“哦,我刚刚在楼下见到舒耀了,你们有空也去打个招呼呗。” 舒耀是男子偶像组合1eon-s-boy的一员,当初曾经跟阮暮灯和周涵一起拍过真人秀。 虽然确实一点称不上熟络,而且当年即便阮暮灯曾经救过溺水的舒耀一命,对方事后也没有任何表示。不过娱乐圈这种地方,说小不小,但说大也确实不大,尤其是年龄相仿的一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是说不准就在哪一场通告里碰上了,哪怕你看某人再不顺眼,必要程度上的友好关系,却还是要维持着的。 而且主动去打招呼也是为了堵旁人口舌,所谓“礼多人不怪”,应有的姿态做足了,别人就寻不出你的错处来。 “听说舒耀原来所在的组合已经解散了。” 周涵的信息来源比较灵通,压低嗓子八卦道: “几个月前他加入了他们经纪公司的另一个新组合,自己也从队伍核心变成后排伴舞的了。这部剧的男主是他们队里强推的新,舒耀这回也就是个贴边蹭流量的,刚才我碰到他的时候,人看着瘦得厉害,脸色也挺憔悴的,估计是混得不怎么顺心吧……” 阮暮灯对没甚交情的人的八卦并不关心,只当完成任务一般,和3子去跟舒耀打了招呼。 舒耀也住在招待所里,他的房间比阮暮灯和周涵要低一层,在四楼走廊尽头的拐角处。 果然如同周涵所说,舒耀比两年前参加真人秀那会儿瘦多了,一眼看上去简直就只剩下一把骨头,脸颊凹陷,脖子薄薄一层皮下青筋血管条分缕析,从t恤袖口处露出的手臂骨节支棱,体重怕是连普通同等身高的妹子都不如。 因为舒耀脸上肉太少,外加削骨削得厉害的缘故,他一对戴着美瞳的眼睛大得有些不成比例,泪沟鼻沟也过深了,唯有苹果肌处注射了玻尿酸填充而异常饱满,两眼下还有刻意化妆成卧蚕的眼袋,虽然他还是走洋娃娃般精致唯美的中性路线,但总觉得仿佛跟个做工不到家的假人偶似的,长相说不出来的奇怪。 和舒耀打招呼的时候,阮暮灯还特意注意了一下对方的嘴角——当年因积下的口业太多而长出的大片水泡都已经消退了,而且他粉底打得太厚,在晚上光线不太好的时候,也看不出到底有没有留下疤痕。 不过即便成片的燎泡已经好了,但舒耀看上去确实很是憔悴,简直像是个常年嗑药耗空身体的瘾君子似的,说话时眼神涣散、气息短促、笑容勉强,一点儿都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该有的精气神。 阮暮灯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也并没有多说些什么,很普通平常地客套两句,就告辞回自己房间去了。 &&&&&&&&& 次日开机很早,时间才刚过七点,剧组就要准备上工。 几间被租来当做外景地的老房子内外都闹哄哄的,一众剧组人员出出入入的,所有人十足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样子。 阮暮灯的戏份被排在了早上十点,暂时没人顾得上他,于是他和3子两人干脆挑了个不起眼的僻静角落安安静静地猫着,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观摩院子里的排戏。 就在两人快要将手里的花卷啃完的时候,3子忽然拍了拍阮暮灯的肩膀,又朝一个方向指了指,示意他抬头看看,“哎,你瞧那儿。” 阮暮灯顺着3子的指点看过去,那是这幢老房子连着偏屋的院墙一角,因为年久失修且无人打理的缘故,长了一大丛过分茂密的三角梅,几乎盖住了大半面院墙。他看到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矮小干瘦的人影,绕着墙根一转,就消失在了繁茂的鲜红花团之后。 “那不是舒耀吗?” 阮暮灯眯起眼,“他不是应该去就位了吗?为什么还在那边晃悠?” 舒耀身为一个男人,却差不多能算上是剧组里身材最矮小瘦削的一个,甚至几个化妆师妹子都比他体型丰满,加上他身上穿着的那件黑色t恤,背后有个造型和颜色都十分显眼的嘻哈猴,就算阮暮灯没看到那人的正面,只凭身高体型和衣着特征,就几乎一秒确定那一晃而过的人影应该是舒耀了。 “谁知道,大概是忽然想到还有什么事情,悄悄开溜了吧……” 3子耸了耸肩,将最后一口花卷塞进嘴里,“就是不知跑那僻静地方去干嘛了。” 就在这时,两个场务急冲冲地经过,看到阮暮灯和3子,立刻快步走来,其中一个满脸焦急地问道:“不好意思,请问两位有见过舒耀先生吗?” “嗯。” 3子二话不说就把舒耀给卖了,伸手指向三角梅盛开的院墙和偏屋,“我刚刚看到他往那边去了。” 分卷阅读201 两个场务闻言面面相觑,用力咂舌跺脚,似乎是为舒耀这临时出包的行径感到又是厌烦又是生气,偏偏还不能当着同是参演人员的阮暮灯和他助理的面,把快要到嘴边的咒骂说出口来,只得连忙道谢,小跑着一路追了过去。 原本两人以为这就是一件小插曲,谁也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没想到两分钟之后,两个场务又从三角梅花丛后转出来,朝阮暮灯和3子摇头摆手,远远地示意他们根本没找到人,然后就又匆匆到别的地方去了。 阮暮灯和3子两人交换了个迷惑的眼神,正自琢磨着难道那边还有什么能躲人的地方的时候,就看到舒耀带着他的两个助理,行色匆匆地从院子大门处冲进来。 因为他还不习惯农村院落结构的缘故,竟然还在跨过门槛时狠狠地绊了一下,要不是旁边的人将他挽住,估计就要直接摔个狗啃屎了。 “去他娘的!” 舒耀一句粗话冲口而出,满脸怒气地朝着门槛踢了一脚。 他依然又干又瘦,在特别厚重的妆容之下,整个人活像个假人偶似的。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前头是街头涂鸦风的印花字,背后则是只颜色鲜艳造型显眼的嘻哈猴——分明同刚才阮暮灯和3子看到的背影的体态身形与衣着打扮毫无二致。 “他……怎么会从那边过来?” 3子转头看向阮暮灯,表情是真实的一脸懵圈,同时脑子里拼命回忆着这个院子的结构,“难道说那边还有个门什么的,能通到外面去?” 他说着,伸手挠挠脸颊,“要不然,就只能解释为舒耀那家伙深藏不露,居然还会瞬间移动了。”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阮暮灯站起身,径直朝着那隐没在大片三角梅后的院墙和别屋走去。 第141章、番外三、二重身o3 毕竟只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家老宅,曾经住的也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寻常农民,院子结构当然简单朴素得很,自然不可能在好好一面院墙上开个侧门什么的,阮暮灯和3子两人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机关猫腻、密门暗道之类的玩意儿。 3子站在墙根堆积了满地的落叶碎花里头,摸着下巴,呵呵冷笑两声。 “嘿,今儿可真是白日见鬼了,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然后又从另一个地方突然出现,这也太灵异了吧!” 阮暮灯蹙着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什么话也没说,只拍了拍3子的肩膀,然后转过身,几步跨过盛开的玫红色三角梅,回到了人声鼎沸的院子之中。 萧潇到达春城的时候,专门接他的车子已经等在了机场,接到了人,立刻风驰电掣一路载到目的地,甚至连登山的麻烦都替他省去了,直接用缆车把他送到了山颠的考试会场。 考试会场租用的是龙隐寺的大片院落与禅房,僧人们都已经迁到他处去了,院子里的房间全部空置了出来,收拾好之后供给各门各派的老大和来参加考试的学员们住宿之用。 此时,该来的人大部分都已经来了,原本空寂安静的山顶禅院里头涌入了三四百号人,什么服饰装束的都有,乍看上去简直比o大宗教代表大会还要热闹。 萧潇的外表虽然年轻脸嫩,看起来跟个刚入门不久的小辈似的,但毕竟他可是拿着资格证编号o5的业内大佬,而且掩藏在外表之下的四百岁光阴所透出的风华气度,也不是二十啷当的小年轻们能够媲美的,只要他有心要装的时候,即便什么都不说不干,只在那儿一站,就能立刻表现一副出尘脱俗,不同于芸芸众生的出挑打眼来。 他才刚到场,就立刻被众多大人物从一堆毛头小子里揪了出来,一路寒暄着引到主座去了。 座上僧道俗家俱全,甚至还有个高鼻深目、红发黑袍的罗马尼亚籍驱魔人,桌上光是各种茶水酒水就占了半个席面,也不知这些大佬们是怎么从里头准确分辨出自己要喝的到底应该是哪一壶的。 萧潇一扫席间的这些人,就大致对这次的监考官和参加考试的人员构成有了大致的概念。 毕竟现在国内的“从业人员”,不算天桥上摆摊招摇撞骗的那一大部分,大多数能学得一星半点真本事的,都是有明确师承的,往往都是名门大派里弟子学徒。 况且这第一届考试,不仅时间紧迫,筹备得也匆忙,即便是真有些能力的散修或者俗家弟子一类的社会人员,也根本还来不及得到消息,自然也赶不上这趟儿了。 萧潇琢磨着,眼光扫到桌上还空了一个位置,于是笑着问坐在他身旁的茅山派二掌教,“这是还有谁没到吗?” “哦,那是留给秦家家主的座位。” 茅山派的二掌教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人,和一般得道高人仙风道骨的清癯形象不同,略有些微胖,两眼即便不笑也眯成两道缝儿,让人眼见着就很亲切。 “他们家最近出了点儿事情,需要家主主持处理,来信说还要耽搁两天,明儿才能赶到。” “出了事儿?” 萧潇全当是佐餐的八卦听了,一边捡了块桂花糖藕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咀嚼着,一边睁大眼睛,兴致盎然地看向茅山二掌教那张憨厚的圆脸蛋儿,眼瞳中闪闪亮都是“求详情”三个明晃晃的大字。 “咳咳。” 茅山二掌教自然是察言观色的高手,立刻就看出了萧潇眼神中的潜台词。 他清了清嗓子,“秦家家主的小女儿,上月在一次外出任务时忽然失去了联络,把他们一家人急得焦头烂额的。没想到两天之后那小姑娘竟然自己逃了回来,还跟家里人说,她……” 说着,茅山二掌教压低声音,凑到萧潇耳边,神神秘秘地说道,“说她,差点儿就要被人夺舍了!” “哦豁!” 萧潇惊讶地一咂舌,“是谁吃了雄心豹子,竟然敢对秦家的小姑娘动手!” 秦家可是海右有名的世家大族,擅长各种机关术数,武功造诣也不弱,手段相当厉害,行内人都尊称秦家后人们一声“小诸葛”。 “是啊,真是够胆大包天的对不对?” 茅山二掌教低声八卦道:“自家最受宠的小女儿被人这么欺负,差点儿还连命都丢了,秦家家主自然大怒,亲自出马一路追查下去,你猜怎么着……” 他卖了个关子,又拿起杯子啜了一口茶,才继续说下去: “原来那是一个从古墓里逃出来的凭虫蛊夺舍的元朝亡魂,身边还带着一只犬鬼!据说那玩意儿三魂七魄都寄生在一只虫王体内,再通过蛊虫入体而夺他人肉体,已经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个女孩儿了,只是这次刚好碰上了秦家小姑娘这硬点子,非但没夺舍成功, 分卷阅读202 反而招惹了秦家家主这尊大神,这才才彻底暴露了。” 萧潇眼神一闪,觉得这故事听起来特别熟悉,仿佛和那曾经被萧宁带走的蛊虫十分相似,搞不好根本就是同一只虫子,里面藏着的也是同一个千年怨魂。 “那之后呢?蛊虫逮到了吗?” 茅山二掌教点点头,“咱们收到秦家家主联络的时候,说是事情已经差不多了了,八成是抓到了吧。” 萧潇点点头,心想之后这事儿要跟古老爷子汇报一声,让那边探听一下后续情况。 毕竟那始终是个大祸害,而且这些原本是他的责任,只是当时萧宁的事儿的手尾还没处理完,他也顾不上那被蛊虫附身的女人到底是真生还是假死,竟然就放任她逃了——万一这回秦家没有斩草除根,又让那蛊虫再次隐匿到人群之中,还不知道要作践多少个无辜女孩,那这因果罪孽可就大发了。 如此想着,他就一边和茅山二掌教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一边掏出手机,拇指飞速移动,将他刚听来的前因后果编辑成短信发到古老爷子的联络人那头,拜托他们追查海右秦家的案子去了。 因为心里面惦记着事儿,萧潇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坐了一会儿觉得气闷,他干脆推说酒意上头,要去外头吹吹风儿醒醒酒,就趁着天色还亮着,离开了龙隐寺,直往山顶最陡峭的一段栈道去了。 说是去散步吹风,萧潇就真的是散步吹风。 他使了个轻身功法,一掠上了山崖栈道那狭窄到几乎无处落脚的护栏,跟个平衡木选手似的,垫着脚尖在上头腾挪跳跃。 玩了一会,他又干脆掏出手机,然后两脚倒挂金钩吊在护栏上,一头原本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连带着他故意扯松的领带,在猎猎山风中恣意乱舞,萧潇就以这个极为惊险的姿势,来了个风中凌乱的自拍。 拍完之后,他又换了个姿势,这回是单腿金鸡独立站在护栏上,背贴着陡峭的山壁,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在腮边比了个毫无创意的v字,斜上四十五度看向镜头,比划了一会儿,到底觉得还缺了点什么,干脆鼓起腮帮子,两瓣红唇嘟起,来了个少女系的卖萌专用表情。 做完这些之后,他就这么直接盘腿坐在栏杆上,借着越来越暗的日光,打开美图软件左右捣鼓了一阵,又是美颜又是滤镜的,终于调整到他自觉即便是蛇精脸星星眼也依然特别英俊的程度,然后拇指又按了几下,高高兴兴地把照片发送给了自家徒弟。 &&&&&&&&& 晚上九点,阮暮灯刚刚下戏,打开手机,就收到了自家师傅特地发过来的自拍。 他对着那两张照片上跟特技跑酷一样格外作死的姿势无语了片刻,但还是十分自觉地将照片保存进相册里,又发了一条短信,跟萧潇简略汇报了一下自己今天的行程。 短信发出没一会儿,电话就响了起来,阮暮灯一看来电,果然就是萧潇的打过来的。 电话接通,他们跟普通的分开两地的恋人一样,絮絮叨叨地说着今天的琐事,光听着恋人的声音通过电波传递过来,也能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柔情蜜意。 3子跟在阮暮灯身后一步远的距离,从他微微低垂的温柔眉眼和唇角含情脉脉的浅笑,立刻就猜到电话那头肯定就是那闲着没事儿想徒弟了的萧大高人。 对这俩即便隔空几千里,依然不忘喂狗粮伤害单身刺猬的行为,3子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但也没多说什么,只扮演着一个称职的助理,背着挎包默默地跟在阮暮灯后面。 阮暮灯一边和萧潇聊着电话,一边和3子往外头走。 为了方便剧组工作,这座院子里里外外都拉起了临时照明设施,夜间的光照倒是远比一般农家院落要明亮许多。 借着门边两盏灯泡的光亮,阮暮灯看到有三个人比他们快上二三十步,穿过院子,朝着门外走去。三人中间的那个,身材又瘦又矮,上身套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t恤,背后印着一只巨大的嘻哈猴——正是舒耀和他的两个助理。 第142章、番外三、二重身o4 因为白天他和3子曾经眼睁睁看着舒耀在院子里凭空消失,阮暮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里依然在猜测着,早上他们看见的到底是谁,现在前头的那个,又是不是舒耀。 不过想来他身边还跟着助理,就算看不到正脸,也应该毫无疑问就是本尊了。 走在阮暮灯和3子前面的确实是舒耀本人。 这段时间他自觉过得十分窝囊,事事不顺。 前组合解散以后,他虽然凭着大的残余人气,加入了最近被公司力捧的新组合,但在团队里的地位一落千丈,从中心位置变成了后排陪衬,一首五分钟的歌,他分到的独唱句子只有七八个字,无论他怎么卖力唱跳耍帅比心抛媚眼,摄影机在他身上停留的时间永远不超过三秒钟。 因为这巨大的落差,他曾经和经纪人大吵一架。 可是以前跟捧星星供月亮似地惯着他的经纪人,却在那日跟他撕破了脸面,直言不讳地告诉他:你已经过气了,粉丝们对你早失去新鲜感了,事业顶天了也就是现在这样了,能混个当红组合里的后排位置就算不错了,还指望着像从前一样的丰厚资源堆到面前,纯属平白做梦吧! 当时舒耀简直气疯了,在休息室里当着经纪人的面叮咣一通乱砸,把屋子里的瓶瓶罐罐甚至化妆镜都砸了个稀巴烂,然而经纪人却面色平静地看着那满地狼藉,不咸不淡地告诉他爱砸就砸,反正账单上的数字,会从他的薪酬里面全额扣出来的。 发泄过后,舒耀冷静下来,除了满心的憋屈与愤懑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到几欲喷薄而出的想要咸鱼翻身,无论如何都要重新走红的欲望。 这时候,他想起了前队友罗云霄。 这个曾经和他捆绑了好几年cp的前队友,参加真人秀以后,没多久就跳船退团,离开了组合,甚至情愿背负数额不菲的违约金,也态度坚决地退出演艺圈,自己下海经商去了。 虽然罗云霄的这匆忙一退,几乎成了压倒组合的最后一根稻草,没撑上两个月,“柠檬男孩”只好就地解散。 但在那之后,即便舒耀再恨抛下组合的前队友罗云霄,但依然辗转听说那人从商以后,似乎是忽然打通了任督二脉,双商飞涨,不仅傍上了金主,在商圈里混得如鱼得水,得了人脉又赚了大钱,还听说他竟然打算不久之后自己拉一笔投资砸个大牌导演的电影,以老板的身份重新杀回娱乐圈。 舒耀眼红、恼怒、不甘,但他没有办法,只得拉下面子,低声下气地去拜访仿佛已经飞上了枝头的罗云霄,想让 分卷阅读203 老搭档看在当初共事多年的情分上,多多少少能蹭点赞助,哪怕能给他介绍个有权有势的金主,也算是达成目的了。 但令舒耀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年多不见,罗云霄对他的态度,却出乎意料的友善热情,不仅好像完全忘了当初两人还在同一个团体里时的不愉快,请他在人均数千元的高级餐厅吃饭喝酒,还在酒酣耳热之际,向舒耀隐秘地透露了一个秘密——他之所以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如有神助一般飞黄腾达,都是因为他在偷偷地养小鬼。 “养小鬼”这个词,对混迹娱乐圈有些年头的舒耀来说,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他常常会听圈内人或者八卦杂志传说某某巨星、某某天后、某某超模、某某知名主持人为了事业在养小鬼,不仅描绘得有声有色,仿佛每日蹲守在他们家中亲眼看着他们祭拜供奉,而且甚至把一些圈中人匪夷所思的自杀都归在了这种邪法上面。 即便如此,舒耀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亲口承认自己在“养小鬼”的,偏偏说这话的还是他既羡慕又嫉妒的前队友罗云霄。 舒耀对所谓的“养小鬼改运”一事将信将疑,要不是看着罗云霄一副酒后吐真言,不似在信口开河的模样,他简直要以为对方只是随口掰了个由头来忽悠戏耍他了。 而最让舒耀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次日罗云霄酒醒之后,不仅没有假装不记得自己昨天说过的话,反而还神秘兮兮地来找他,问他有没有兴趣也养个小鬼转运,他可以给介绍一个靠谱的师傅,包管很快就能让他如愿以偿,重新攀上人生巅峰,狠狠打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的脸。 其实比起什么养个来历不明还恶心兮兮的“小鬼”,当时的舒耀,更希望听到的是他的前队友答应给他拉赞助找金主的承诺。 但架不住对方太过热情,而且他也不想因为这点儿小事落了对方的面子,又加上那么一星半点儿“或许真的有用呢”的希冀,于是半推半就,勉为其难跟着罗云霄去了一趟大马,从当地一个老神婆手里“收养”了一个鬼婴。 舒耀接回来的所谓“小鬼”,是一具大约巴掌长的小棺材。 棺材里头据说装了个经过特殊处理的引产胎儿的干尸,当时神婆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把棺材打开,不然就会坏了咒法,而且“小神仙”也会生气的。 既然接都接回来了,即便想到里头是具胎儿干尸,要多渗人有多渗人,但舒耀依然乖乖地僻出一个房间,专门订做了一张供桌,郑重地摆上小棺材,每日三炷香外加半碗生猪血的供奉着,还有那些据说小孩儿喜欢的零食、玩具和各色小衣服,整整齐齐地堆满了大半张供桌。 然而,小鬼是接回来了,但舒耀并没有体会到所谓的“转运”。 他依然在新组合里担任最不起眼的后排伴舞角色,而且最近两个月,他不仅越来越瘦、精力也越来越差,整个人形销骨立,看起来就是营养不良,简直快要赶上索马里难民的程度了。他去医院检查了好几次,就是查不出问题来,医生也只能开些蛋白粉、维生素、钙锌口服液的就把他给打发了。 想到这里,舒耀忍不住咬牙切齿起来。 连这次他好不容易蹭了个小鲜肉扎堆的悬疑推理电影里露一把脸的机会,演的也是个出场不到十分钟就扑街的被害人,死亡的原因还是因为智商掉线被自己作死的……偏偏舒耀还在片场里遇到了阮暮灯,当年不过是个正脸都上不了镜的小小武替,现在竟然已经混出了名堂,咖位可比他还要高上一大截了,怎么能令他不嫉不恨! 就在舒耀咬牙切齿地脑补着如何整治阮暮灯,在心里过着干瘾的时候,他忽然感到从中午开始就没怎么吃喝过的肚子,传来了一阵阵难以言喻的绞痛感,胃肠咕噜作响,仿佛随时都要在裤裆里一泻千里了。 “靠,竟然在这种时候闹肚子!” 舒耀也顾不得周围有没有旁人,又会不会破坏他小鹿斑比一般纯真可爱的形象,直接就骂出声来。 他等不到走回招待所,只能捂着绞痛不止的肚子,直奔向距离这座院子最近一处的茅房。 是的,茅房。 他们租用的这几座院子,都是好多年没住过人的老建筑,没有天然气和自来水,打水全靠水井,烧火要通灶台,洗浴设备是华南地区沿海农村流行过的“铁锅子”,而小解出恭的地方,自然也只能是“茅房”了。 自从村民们家家户户都搬了新房,用上抽水马桶和地下排污管道之后,老房子附近的茅房已经很少人会使用了。 不过这些茅房依然保持着它们原始的模样和功能,几乎都直接悬空建在鱼塘之上,一间板房,地板上开个大洞,洞两边用宽木板钉上能落脚站人的位置,排泄的污物直接从洞里落入下方鱼塘之中,省去了收集和清理的麻烦。 当然,如果不是实在憋不住了,剧组里是无人愿意使用这些简陋又可怕的老旧茅房的。尤其是特别注重形象的艺人们,上戏的时候宁愿走远一点,到周边新起的房子借用洗手间,也不愿在茅房里将就。 只不过人有三急,舒耀肚子疼得厉害,已处在濒临泄洪的边缘,连多走那么三分钟的路也坚持不了了。他只能咬紧牙关,捂着鼻子进了最近一间茅厕,一脚一边踩在踏板上面,松了裤腰带,蹲下就准备来个彻底放松。 茅房里照明很暗很暗,除了中间一盏低瓦数的灯泡能覆盖的一米半的范围之外,四个角落都几乎笼罩在了黑黢黢的阴影之中。 就在舒耀刚刚蹲稳,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忽然感到,有一个滑溜溜冷冰冰而且湿漉漉的东西,从他的正下方探了出来,飞快但确实地擦过他光着的腚儿,甚至还有什么尖尖细细的东西,往他的菊门里狠准快地戳了一下! 那一瞬间,舒耀只觉得全身汗毛倒竖,鸡皮疙瘩掉了满地,头发都根根直立了起来。他汹涌的便意在一瞬间吓得完全憋了回去,连腹中的绞痛都仿佛在这一秒完全不存在了。 他感到那是一只手,一只从茅房下方的水塘里探出来的手——不仅摸了他,甚至还用手指探了他的后菊! 于是舒耀“呀啊啊啊啊”地惨叫起来,整个人蹦了起来,差点一脚踩空,又根本来不及穿戴整齐,提溜着松垮垮的裤腰,杀猪一般嚎叫着撞开茅房的小木门,以平生最快的短跑速度,火箭发射一般弹了出去。 第143章、番外三、二重身o5 舒耀不愧是好歹受训了几年,从练习生一路混到出道的偶像,声乐还是练得很到位的。 他在极其恐慌的情绪之下,飙出了比平日练歌时要彪悍响亮了整整一个八度的海豚音,直达f区,其穿透力之强,连隔了 分卷阅读204 老远的阮暮灯和3子都听得一清二楚。 当两人循声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鱼塘边上,舒耀衣衫不整、外裤半褪,埋首在某助理怀里,一边扭打挣扎,一边又哭又叫,嘶喊中还夹杂着破音和花腔,活脱脱就像个遭遇歹人的小媳妇一般。 阮暮灯和3子着实被眼前的场面震撼到了,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自己是应该过去关心一下出了什么事,还是假装他们压根没有出现过,默默地走开更好。 然而就在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而且还觉得无比尴尬的时候,舒耀的两个助理,已经远远看到了他们。 那俩助理立刻跟掉进水里的倒霉孩子扒住了根浮木似的,向阮暮灯和3子投来了“快救救我们”的目光。 没法再假装自己没有出现过,阮暮灯和3子只得走上前去,与两个助理一起,将哆嗦得活像一只落水鹌鹑,又挣扎得几近待宰青蛙的舒耀,从一个大活人身上撕了下来,摁在鱼塘边一处相对平坦的大石头上。 “冷静一点。” 阮暮灯压住舒耀的肩膀,用了一些巧劲,手指扣住他肩甲骨两侧的麻筋,使得他没法尽情挣扎,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石头上。 “别慌,你现在很安全,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许是肩上传来的酸麻疼痛的力道,或是阮暮灯过分镇定沉稳的语气,又或者干脆是面前人这张让人羡慕嫉妒恨了许久的脸,终于刺各异,但大体上都可以归类为“他说了什么”和“他是不是疯了”两种。 “你是说,‘水鬼’?” 阮暮灯谨慎地再确认了一下,视线不自觉地往鱼塘的方向飘。 此时夜色已渐深,附近的照明也不十分明亮,那充满乡土气息的鱼塘大半沉在夜色里头,看不出深浅。 如果这不是一处水体独立的人工池塘,而是一条河一片湖的话,阮暮灯倒是觉得,有水鬼出没一点儿都不奇怪。 毕竟水鬼通常是溺水而亡的死者怨念徘徊不去所化,除非有人超度,不然常常非得害了一个无辜路人的性命,才能借此平息怨气。而被它们害死的人,又往往会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新的水鬼……如此恶性循环。 但这儿偏偏是个鱼塘。 根据阮暮灯的了解,华南沿海的这些乡村里的养鱼养虾的池塘,到了农历年前,都是要将水放干,池中鱼虾捞净,然后清理塘底的垃圾和淤泥的。 即便某处塘子真的溺死过一个倒霉鬼,死者又是带了多么深重的怨恨与不甘,在放水清塘之后,那怨魂都必定会暴露在岭南地区冬季也依然灿烂热烈的阳光之中。这样无遮无挡的晒上十天半个月,就算是厉鬼,也要晒得魂飞魄散了。 “真的!我真的遇、遇到了!” 见到四人怀疑的眼神,舒耀急得要命,慌张中脱口而出:“水鬼还、还捅了我那、那儿!” 听到他这口没遮拦的一句,舒耀的两个助理简直要崩溃了。 “不好意思,舒耀今天大概是太累了,而且有点中暑,所以说胡话了!” 两人生怕这活祖宗还要说出什么更加惊世骇俗的发言来,连忙朝阮暮灯道歉,然后抢上前来,一人一边夹着这丢人现眼的玩意儿,连哄带骗就想把人弄走。 舒耀惊吓过了头,此时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而与过度亢奋的大脑相比,细瘦的手脚则是处在说爱的特权。 “在干嘛呢?拍戏吗?” 萧潇发了条十分没有创意的开场白过去。 “在片场,不过还没到我的戏份。” 阮暮灯的回复来得挺快,萧潇满意地 分卷阅读205 勾起唇角,笑得很是愉悦。 考场正中一个龙虎山出身的年轻道士,引火符本就用得不熟练,画废了两张黄符之后,好不容易最后一张终于画对了。 他正把符咒捏在手里,战战兢兢催动法诀之时,冷不丁朝萧潇那边瞅了一眼,正对上那位一直冷冰冰的监考官抬起头,目光柔情似水,唇角还带着一抹虽浅但艳的微笑。 可怜那龙虎山的小道士当场就给萧潇的这一笑晃花了眼,脑中一片空白,原本捏在手里的符咒,就跟台风天里的一片落叶似的,“嗖”一下蹿起半尺高,冒出滚滚浓烟,直接撩着了他牛鼻子形的发髻。 萧潇收敛起脸上浅笑,抬起手,漠然的打了个响指。 那头发着了火的小道士,正自慌张失措间,忽然听到头顶一阵叮咣乱响,随即大股大股的水流从天而落,将他浇了个湿淋淋透心凉。 “甲科道门四十八号考生,‘常用物理杀伤性符咒操作考核’一门,不及格。” 业界精英的监考官巨巨,非常残酷无情地将那可怜的龙虎山门人挂了出去。 萧潇目送不仅被他当了一科,还浇了一身凉水的考生垂头丧气的离场之后,继续低头玩微信,发现阮暮灯竟然又发来了一条新的消息。 “问你个事儿,有什么阴魂或者鬼怪,缠身作祟的方式是摸人身体的?” 萧潇一看,立刻警觉起来,手指在手机屏上翻飞:“什么???你被摸了???” “没有,不是我。” 阮暮灯何其了解自家师傅的性格,看到那一连串的六个问号,立刻知道对方这明显是误会了,而且还为此吃起了莫名其妙的飞醋,连忙立刻回复,解释道:“是我们剧组里的一个演员,他似乎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 “哦,不是你就行。” 萧潇顿时安心了。 他想了想,又发送过去一条信息: “那人遇到的事儿到底是啥样的,你给我详细说说,我才好给你参详参详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呀!” “事情有点复杂。” 阮暮灯的手机打字速度,本就算不得麻利,要将这几日发生在舒耀身上的怪事全说一遍,显然很是要费一番功夫…… 第144章、番外三、二重身o6 要说人倒霉起来,是真的喝凉水都会塞牙缝。 舒耀就觉得自己最近简直就是霉星高照,不仅生活事业两不顺,身体也莫名其妙的一天比一天虚弱,最可怕的是,连“撞鬼”这么出离常识的事情都让他赶上了。 娱乐圈里呆久了,神神鬼鬼的传闻没少听说,听得多了,就多多少少有些隐约的相信,舒耀自问自己着实算不得什么唯物主义者——毕竟他家里还养着一只从大马千里迢迢“请”回来的小鬼呢。 但相不相信是一回事,真碰上那就倒了八辈子大霉了,尤其是明知自己是真撞邪了,偏偏身边的人都觉得你是哗众取宠,或者干脆是脑子短路抽风了的时候。 那日,舒耀在茅厕里遭遇了有生以来的最大惊吓,在他最讨厌的同行阮暮灯面前丢尽了里子,偏偏又因为受惊过度,在恼羞成怒之前,已经吓成了一只雨打鹌鹑,连一点儿脾气都抖不起来。 被助理们送回招待所,又硬塞回房间之后,舒耀就一头扑进被窝里,蒙头瑟瑟发抖到夜深,直到精神和体力都双重透支之后,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他不知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待到半梦半醒地醒过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他只能凭着不太可靠的生物钟,估摸着应该是下半夜了。 舒耀从被窝里拱出来,睡了一觉之后,惊吓感多少缓过来了,人也冷静了许多。 他一边琢磨着去浴室冲个澡,一边半眯着眼睛,伸手在床头柜一阵摸索,想看看时间。 床头柜很窄,舒耀在私生活里也不是什么整洁干净的人,在这房间住了几天,床头柜上早堆满了各种杂物,这么一摸索,干脆就直接把手机给拨到了地上。 手机砸在床边的地毯上,传来一声沉闷的硬物落地声。 “真他娘的倒霉!” 舒耀一边骂,一边探出上半身,伸手到地毯上够他的手机。 农村的夜,与灯红酒绿的大城市不同,并没有那么多的路灯和霓虹。 房间里很暗,只有窗户外投进来的农历十七的月色,以及远远的一盏路灯光。 舒耀的手指触到了毛绒绒的有点粗糙的地毯,他眯着眼睛,借着昏暗的光线,隐约分辨着地上的东西。 就在他摸到自己的手机,三指夹住那一小块坚硬而冰凉的板子,准备抽手的时候,舒耀忽然感到手背似乎擦过了什么毛绒绒的东西。 与地毯粗糙的触感不同,那玩意儿更纤长、更柔软、更细腻——简直就像是什么人或者动物的毛发一样! 舒耀在那一瞬间,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肾上腺素极速分泌,血压和心率骤然飙升,动脉隆隆作响,血流冲击鼓膜。 他将一双眼睛睁到最大,直勾勾的盯着他床沿边上的地板。 舒耀看到,漆黑之中,有另一双眼睛,正与他四目相对。 那一对眼睛很大很圆,瞳仁如同野生动物一般,会在暗夜里反射光线,因而呈现出一种诡异的蓝绿色。 但舒耀知道,那应该是一个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个人形生物的眼睛。 ——有一个“人”,此刻正仰躺在他的床底,大半颗脑袋探出来,眼睛绿幽幽地盯着他,也不知在那儿窥伺了他多长时间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舒耀那原本就不太灵光的脑子里简直一团浆糊,只本能的一蹦而起,伸手去打开了他现在所能摸到的所有照明设备的按钮。 房里灯光亮起的刹那,他看待一只惨白惨白的手,从他的床边“嗖”一下缩了回去——舒耀毫不怀疑,若是他在晚醒那么一时半会,那只手就该直接摸到他身上了! “哇啊啊啊啊啊啊!!” 半分钟之后,整栋招待所里,但凡听觉正常的人,都听到了黑夜中传来的歇斯底里的惨叫声。 阮暮灯和3子自然也被外头扰人清梦的骚动惊醒了,他们披上外套,开门来到走廊上,很快发现那不寻常的动静是从比他们低一层的四楼传出来的。 两人趴在栏杆上,探头往下看。 从他们的角度,只能看到好几个人聚集在走廊上,人群中有人大呼小叫,似乎受到了什么巨大的惊吓,连话都说不清了,尖叫中还夹杂着变了调的哭声。 招待所里的房间门66续续都开了,住客们几乎全从屋里出来,正七嘴八舌打听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怎么了?出啥事了?” 这时候,睡在阮暮灯他们隔壁的周涵 分卷阅读206 也打着哈欠,摇摇晃晃地从房间里出来了:“凌晨四点的,怎么那么吵?吓得我还以为是哪里走水了……” “不知道。” 阮暮灯耿直的摇头:“楼下好像有住客出了什么岔子。” 周涵学着两人的姿势,也趴在栏杆上观察了一阵,很快分辨出那撕心裂肺的尖叫声的来源,“哎呀,那不是舒耀嘛?怎么跟吓掉了魂儿似的,屋里进蟑螂了?” 听到舒耀的名字,阮暮灯和3子都不约而同回忆起了晚上鱼塘边上的一幕。 两人相视交换了个眼神,都从对方的表情里,看到了某种心照不宣的疑虑。 舒耀高八度的尖叫和哭泣持续了大约十分钟,终于被几个助理和工作人员连拖带拉,硬是不知弄到哪个空房间去了。随行的队医和村里卫生所的两个医生前后脚赶来,哄着骗着给他吃下两片安定,折腾了个把小时才把人安抚住了。 这时天也早就亮了,被舒耀这么一闹,一整栋建筑物里住的人下半夜都没睡踏实,第二天不少人都面有菜色,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议论着凌晨时某小鲜肉的那场失心疯般的闹剧。 “我听说,舒耀说他床底躲了一个人。” 阮暮灯和3子吃早饭的时候,就听到隔壁桌剧组里的几个工作人员正说得起劲。 “哦嚯,难道是小偷吗?” 旁边有人做出了最符合常理的推理。 “哪能啊,当时就有人进去看过了,床底衣柜浴室哪哪都找了一圈,窗户也反锁得好好的,根本没有其他人!” 立刻有知情者反驳道。 “那可真是见鬼了!” “是啊,八成就是活见鬼吧,哈哈哈哈……” 阮暮灯面上不动声色地吃着豆浆油条,耳朵却跟兔子似的竖起来,认真地听着旁边的人聊着舒耀“撞鬼”的八卦。 片刻之后,几个工作人员的话题,就从舒耀的深夜惊魂,发散到了众多娱乐圈灵异秘闻去了。 还有一个舞美师信誓旦旦的说,但凡遇到灵异事件的剧组,电影票房必定大爆,他们这趟搞不好是赶上好时候了。 众人讨论得相当热烈,但话语中却透露出浓浓的调侃和戏谑,显然谁也没有真把舒耀的遭遇当一回事儿。 &&&&&&&&& 这日阮暮灯和周涵都没有夜戏,晚饭过后,周涵闲来无事,干脆挪窝到阮暮灯和3子的房间里,喝茶聊天消磨时间。 他一边和3子交换着一些近期的圈内小道消息,一边看着阮暮灯站在窗户边,和电话那头的“某人”黏黏糊糊地煲了整整一个小时的电话粥。 周涵身为单身狗的玻璃心受到了十碗狗粮的伤害,“咔嚓咔嚓”啃着3子带来的威化饼,盯着总算肯挂断电话的好友,眼神格外幽怨:“手机没电了吧,耳朵烫熟了没有?” 阮暮灯没有回嘴,只是朝周涵一笑,笑容中三分羞涩七分甜蜜,简直闪瞎狗眼。 周涵顿时觉得更心塞了。 就在他准备再吐槽阮暮灯几句的时候,忽然听到外头传来“咚咚咚”的拍门声,还有年轻的男孩子喊他名字的声音。 “好像是找你的。” 3子也侧耳听了一会儿,下了个结论。 周涵就住阮暮灯他们隔壁,招待所这种乡下自建房,无论墙壁还是门板隔音效果都很不怎样,旁边有什么动静,他们这头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听声音怎么像是舒耀的?” 确实,声音一高起来就变得如此尖利的年轻男人,他们认识的人里头,这会儿在村子里的也就一个了。 “有啥事吗?” 周涵不情不愿地开了门,把还在拍他房门的舒耀引进了阮暮灯这屋里。 “周涵,我听说你认识懂行的高人!” 不知是不是这两日以来接二连三受的刺绪,但舒耀对他成见早就深到了骨子里,现在怎么看怎么觉得对方像是一脸的幸灾乐祸。 要不是周涵语气笃定,还一副“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的模样,舒耀简直都要断定这俩人这会儿是在合伙戏耍他了。 然而就在他咬牙切齿地纠结着要不要摔门而出的时候,他冷不丁抬眼看了看正对他的窗户,也不知是他的心理作用,还是真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只觉得那被夜风吹得摇曳翻飞的窗帘缝隙间,隐约似乎有什么惨白的影子一闪而过。 舒耀的脑子里不可自制地浮现出昨夜从床底伸出,探到他铺盖上的那只白森森的手,登时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发出一声直冲云霄的海豚音尖叫,本能地就往“大师”阮暮灯的方向扑去。 要是真能让舒耀这等四体不勤的弱鸡给扑结实了,阮暮灯就白瞎了那身从三岁起就练起来的功夫,直接自挂东南枝去吧。 所以他只是很小幅度地略一侧身,错开一头撞过来的舒耀,同时顺手一托一摁,单手就将那体重估摸着才百十来斤的干瘦小个子压在墙上,扣着对方的肩膀,令他挣扎不开。 “啧!” 阮暮灯听到了周涵发出了一声砸舌声。 他转头看向好友,却见周涵正举着手机,镜头向着他们这个方向,也不知是在拍照还是在录影,对上阮暮灯的视线,他十分遗憾地摇摇头,语气间充满惋惜:“还以为能拍到什么值得发给萧大师一看的劲 分卷阅读207 爆场面呢!” 他下巴朝着被阮暮灯远远推开的舒耀一抬,半真半假地抱怨道:“你怎么就不能怜香惜玉一点?” 阮暮灯瞥了损友一眼,懒得和他抬杠,拽过一把椅子,硬把舒耀摁在椅上,就退到一边,把主场留给能言善道兼且经济头脑一流的3子。 尽管3子才开口,舒耀就听出了这位圆脸圆鼻头的娃娃脸小助理,分明是一匹等着在他身上放血吃肉的大尾巴狼,但此时这位可怜人已经处在惊吓过度,只求速速解脱的debuff之中,根本无法理性思考,自然更加无法应付3子连蒙带吓的一通忽悠。 他被3子两绕三绕,就唬得找不着北,当即哆哆嗦嗦掏出手机,刷了个事后每每回想起来都只觉牙酸肉疼的大额定金,算是正式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委托给了阮暮灯这位“高人”。 &&&&&&&&& “嗯,到目前为止,听起来确实像阴怨之物缠身的案子。” 萧潇这头的监考刚好告一段落,趁着工作人员正在清场——最重要的是清理那满院火烧水浸的狼藉场面的时候,他溜溜达达躲到角落里,干脆和自家爱徒聊起了电话。 “不过还是不太好判断那到底是什么。” “嗯,其实之后还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阮暮灯回答。 “那天晚上,舒耀曾经当着我们的脸接了个电话,似乎是他的助理在找他……” ………… …… “什么,我都说了我就在招待所里,哪儿都没去!” 反正话已经说开,形象也早就崩塌到天际去了,舒耀也懒得再装,当着周涵、阮暮灯和3子的面,吊着嗓子就朝着电话那头的倒霉助理咆哮起来。 “你说你们看到我走出院子了?我看你们是见鬼了吧!” 听到舒耀这尖锐的一嗓子,阮暮灯和3子当即又十分默契地交换了个视线,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模一样的疑惑。 “是,我现在是穿着件黄外套,可是我真的没出过这栋楼,晚上回来以后就一步都没踏出去过!” 眼见着舒耀的情绪越来越才稍稍安下来一点儿——至少证明了周涵和阮暮灯不是合伙涮他来的。 “先这么镇着吧,总要找出是什么在作怪。” 阮暮灯回答。 舒耀一听脸都绿了:“难道你就不能作个法什么的,把那、那个东西直接打散,让它以后都不能缠着我吗!?” 阮暮灯不回答,以一种关爱无知少年的眼神静静地盯着发飙的舒耀。 舒耀那熊熊燃烧的怒火立刻就萎靡了下去,只得勉强接受了阮暮灯的安排,枕着咒符和桃牌,战战兢兢地闭上眼睛。 安神符的效果很好,即便再担惊受怕,舒耀依然很快就在符咒的作用下沉沉睡了过去。 阮暮灯却在黑夜里睁着眼睛,默默等待着“那玩意儿”自己送上门来。 漆黑之中,只有床头电子钟荧光的屏幕最为显眼,上头的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四十七分。 就在这时,阮暮灯似乎听到了一声轻细到几不可闻的“咔哒”声。 那声音实在太轻太细,如果不是竖起耳朵仔细分辨的话,根本无法注意到,而是直接就会把它当成是南方雨季 分卷阅读208 里哪儿的木头开裂时发出的轻微动静。 然而阮暮灯还是在声音响起的瞬间,就放开了慧眼,将神识覆盖在了整个房间里面。 慧眼之中,只见原本关得好好的窗户不知何时开了一条缝,一只手正从窗外探进来,扒在窗台上,巴巴地朝着睡在床上的舒耀伸过去。 那只手上覆盖的光晕颜色十分奇怪,如果说鬼物多为灰色或黑色,人畜等活物多为橘色或者黄色,皆因其气都能以阴阳辨之。 但此时从窗外探进来的那只手的主人,分明是在一层浓重得仿若死气的黑雾之中,隐约缠着丝丝缕缕的淡黄色阳气——是阮暮灯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气晕颜色。 第146章、番外三、二重身o8 阮暮灯从衣袋里摸出几枚铜钱,扣在手心里,却不急着出手,一动不动地侧身躺在自己的铺位上,静静地用慧眼观察着窗外那只手的举动。 从窗外伸进来的那只手,明明比例和正常人的无异,手臂却出奇的又细又长,简直如同一只巨型蜘蛛的螯足,顺着沿着窗台慢慢地“爬”进来,一点一点悄无声息地靠近躺在床上的舒耀。 可怜当事人在安神符的作用之下,犹自睡得正香,对悄然接近的鬼物毫无所觉。 那只手悄悄地揭开了舒耀身上盖着的薄被子,又从睡衣下摆潜入,擦过他干瘦的肚皮,屈起食指,往猎物的肚脐眼里戳去。 在阮暮灯的慧眼之中,他看到一缕浅黄色的气晕,从舒耀的肚脐眼里释出,沿着枯手的牵引,缠入那鬼物本身的黑气里,很快不分彼此,融为一体。 ——它这是在吸食舒耀身上的生气。 迅速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阮暮灯扣在手里的铜钱,已被他扔出,在空中划出三道闪着暗光的弧线,直直射向那只还没来得及从舒耀肚皮上收回的手。 三枚铜钱全数命中。 虽然若是和萧潇比较的话,阮暮灯认为自己怕是十年内都没有“出师”的可能,但事实上,他现在作为一名上清派天师道的门人,水平已经足以碾压绝大部分同辈。 至少萧潇可以作证,自家宝贝徒弟可比他监考的那些茅山派弟子都强出一大截。 而且萧潇对这个唯一的徒弟兼恋人一向溺爱到极点,阮暮灯随身带着的“家伙”,全都是他亲手收拾的。 所以阮暮灯刚刚丢出的那几枚铜钱,可是实打实的小五帝钱,经万人手、聚盛世气,又经符水浸泡清洗,阳气极旺,对阴气浓重的阴怨之物尤其有效。 铜钱打在窗外探入的枯手上头,就像浓硫酸泼到血肉之上,立刻升腾起三缕黑烟。 同时那鬼物在被击中的瞬间就猛的缩回了手,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嗖”一声蹿得没了影子。 那一下尖叫实在太过刺耳,简直堪比《歌剧2》最高氵朝的穿云效果,一瞬间连窗玻璃都发出来“嘎啦啦”似要破碎的震颤。 在这样的音波刺,也根本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本能地觉得有什么东西是冲着自己来的,因此怕得连说话的声音都在哆嗦。 阮暮灯没空理会他,盯着窗外看了十多秒,对舒耀丢下“留在这儿”四个字,扭头就往门外跑去。 “等等!你给我等等!” 舒耀眼见着阮暮灯要走,连忙伸着脖子尖声叫唤着,一面跌跌撞撞想要下床追过去。 阮暮灯实在腾不出空档跟他解释,一开门刚好碰到周涵和3子也被方才那声尖叫惊动,正从隔壁屋里钻出来。 “盯着他,别让他乱跑!” 阮暮灯立刻拉过3子的胳膊,将他推进屋里,让他代替自己守着舒耀。 虽然3子并没有修习多少白家传承的本事,但他好歹是只有百年道行的刺猬精化形,真遇到什么麻烦,打不打得赢另说,起码拖延个一时半刻还是没问题的。 交代完,阮暮灯拔腿就往走廊尽头的楼梯跑去。 周涵左右看看,迟疑了一秒,也追在好友后头,跟着下了楼。 此时不少住户都被刚才那声几能震碎玻璃的尖叫惊动了,纷纷开灯开门,左右寻摸着声源,互相询问到底又发生了什么。 “喂,你要到哪里去?” 周涵追在阮暮灯身后,压低声音问道。 所幸两人现在是在楼梯间里,即便招待所里大部分住客都醒了,现在也还没谁上下楼,不然剧组里的工作人员看到阮暮灯和周涵两个新晋男神深夜在楼梯间里狂奔,真不知明儿又得传出什么江湖传说了。 “你跟来干什么?” 对待好友,阮暮灯可比对待舒耀亲切多了,还特地问了一句。 “当然是看热闹啊!” 周涵一秒立答,语气非常理所当然。 “跟你们俩师徒在一起,总能遇到刺激的事儿,可带感了!” 阮暮灯抽空瞥了他一眼,倒也没有让人回去,就任由周涵跟着。 两人一路下到底层,避开被惊动的招待所工作人员们,从侧面绕到一楼拐角处一扇隐秘的小门前。 门扉很陈旧,合叶上挂着一把小锁,门板上挂着块小牌子,上书“杂物间”三个字。 “就在这里面。” 阮暮灯指了指那扇小门。 “你是指……纠缠舒耀的‘那东西’?” 周涵不太确定的问道。 “嗯,确实应该在这儿。” 阮暮灯用慧眼感受了一下,透过薄薄的门板,他的确能感受到里面的空间中有远超过正常的阴气。 说完,他单手掐了个诀,指头也不知怎么地在锁上一按一推,只听“咔嚓”一声,门板合叶上的那个小锁头就应声而落。 阮暮灯按住门把手,作势就要推门而入。 “等等!” 周涵一把按住好友的手。 “你、你先告诉我……” 他的喉结大幅度地上下滚动了一下,即便刻意掩饰,依然能看出明显的紧张。 “我们等会儿进去以后,会在里头看到什么东西?” “怎么,你怕了?” 阮暮灯反问道:“如果你害怕的话,可以在门外等着。” “不了不了,我还是和你一起进去吧!” 周涵心说万一等会儿里头的东西被打得逃窜出来,一照面刚好撞上门外傻等着的自己,那么到时候他这个挡路的活人还能讨得到好吗?万一遇到的是个“猛鬼”的,一不小心还焉有命在! 分卷阅读209 这么想来,还不如寸步不离紧跟在阮暮灯身边。以他对好友的了解,阮暮灯是绝对会尽全力护他周全的。 就在周涵琢磨着这些时候,阮暮灯已经推开了杂物间的小门,谨慎地往里头走去。 屋里横七竖八立了好些架子,上头堆满乱七八糟许多东西,在光线极其阴暗的情况下,只能分辨出这些杂物隐约的轮廓。 阮暮灯伸手在门边摸索了一下,摸到了电灯的开关,但按下以后,屋里的灯却没有亮。 两人只好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 “灯泡碎了。” 阮暮灯看到散落满地的碎玻璃,又照了照悬在屋顶的一个破灯泡,下了结论。 “是、是‘那玩意儿’弄坏灯泡的吗?” 周涵问话的声音有点抖。 阮暮灯摇摇头,没有回答。 大约是常年缺乏人气与光照,又被纠缠舒耀的鬼物盘踞了有些时日的缘故,这间小小杂物间的“气”很乱。 即便阮暮灯开了慧眼,所见之物依然很是模糊,只能勉强分辨出一团黑气在屋中的大致方位。 “跟紧我。” 阮暮灯压低声音,叮嘱身边的周涵。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遇到的鬼物似乎只把舒耀一个人当作猎物,没有对其他人出过手,但攫取人类生气的东西,通常都不是什么善类,阮暮灯可不敢随便拿好友的安危开玩笑。 两人仅凭两部手机的照明,在满地碎玻璃与密集的杂物架中小心翼翼地移动着。 “那啥……到底在哪里?” 周涵用近乎气声的音量,从牙缝里挤出一个疑问句,紧张得额头满是涔涔冷汗。 “嘘。” 阮暮灯摇摇头。 他有些后悔仓促之中没有带罗盘出来,在这么狭小而气息混乱的空间,加之成了气候的鬼物有意隐藏自己的阴气,光凭他慧眼的修炼程度,确实无法很快锁定对方的所在。 周涵被阮暮灯一个单音节禁了声,自然不敢再多话,尾巴似的战战兢兢贴在“阮大师”身后,差点儿就想揪他衣摆了。 两人绕过一个转角,那儿堆了水桶拖把滚刷之类好几样扫除工具,通道比其他地方来得都要狭窄,需要侧身才能通过。 周涵经过的时候,也不知外套口袋挂到了什么东西,只觉得侧身传来一股拉力,然后就是架子上的东西被这力道带倒的动静。 他连忙伸手去扶,丁零当啷一番抢救之后,堪堪将所有东西留在了原地。 “呼!” 他长出了一口气,转头朝阮暮灯抱歉地笑了笑。 然而就在这时,周涵感到撑在架子上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似乎触到了什么凉飕飕、湿漉漉的东西。 非要形容的话,那很像他两年前在富士急乐园的鬼屋里,被蒟蒻贴到脸上时的感觉。 周涵顿时感到浑身发凉,连头皮都炸了起来,僵硬地扭动脖子,朝着手指的方向望去。 在手机电筒的光照之下,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只白惨惨的枯瘦人手,随后视线略一上移,入目的便是一张从架子上倒挂下来的,更加惨白的脸。 那张脸几乎就挂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周涵一转头,就和它来了个亲密无间的贴面礼…… “哇啊啊啊啊啊!!!” ………… …… 待到阮暮灯眼见着那一团黑影顶着肩膀上被铜钱烧出的几个大洞,破窗而出,逃进黑夜之中的以后,他才回转身,从倾倒的杂物架与满地的水桶拖把中,把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周涵给拽了起来。 “你还好吧?” 阮暮灯搀着吓得腿肚子打颤的好友,关切地问道。 “阿阮、阿阮啊……” 周涵的声音哆嗦着,鼻翼快速翕张着。 “那东西、那东西它……它、它……没有脸!” 第147章、番外三、二重身o9 “唔,你刚才说,周涵说他没有看见脸吗?” 萧潇在电话又确认了一遍。 “对。” 阮暮灯回答得很肯定。 “当时周涵说的是,他看到了一张惨白的人类的面孔,但五官的位置确实光秃秃的,看不到眼耳口鼻。”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用周涵本人的形容,就像一颗剥了壳的水煮蛋一样。” “原来如此。” 阮暮灯听到扬声器里传来萧潇压得低低的愉悦的笑声。 “舒耀这人吧,平日里虽然有点儿损人不利己的小缺德,不过大奸大恶倒也没做过。这次尽管倒霉得可以,但现在看来,也是命中注定合该大难不死了。” 萧潇说着,轻轻笑了一声,“能从‘二重身’手里逃得一命,真够命硬的。” “二重身?” 阮暮灯立刻追问道。 “嗯,舒耀遇到的,就是所谓的‘二重身’。” 萧潇在考场角落里找了把藤椅,往树荫里拽了拽,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去,翘起二郎腿,才开始对自家徒弟解释起何谓“二重身”来。 “准确的说,‘二重身’与其说是鬼物,不如应该说是一种精怪。” 萧潇回答。 自古以来,人们对“精怪”的概念,多是虫畜草木一类,夺天地精华、日月造化,机缘巧合之下,得以修炼出道行来,比如最为人所熟悉的狐黄白柳灰五大家,以及《聊斋》里鼎鼎有名的牡丹花仙香玉与葛巾。 然而事实上,除了这些拥有原型与本体的妖精之外,另有一类没有实体,乃是由过分强烈的群体意志,或者是由阴秽之气汇聚而成的精怪。 按照旧时许多地方的风俗,人们会在年节里,对茅厕、猪圈、监狱等阴晦场所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扫除,还会挂上一些除秽驱怨的饰品和器物,除了卫生需求之外,也是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阴晦脏污的地方容易积累秽气,如果不好好将之清理驱散,天长日久,便容易从中生出一些为祸人间的东西来。 而萧潇所说的“二重身”,正是一种从大量早夭的婴儿、孩童的怨念中诞生的精怪。 “唔,说起来,似乎亚洲各国的灵异片恐怖片,都很喜欢用一个题材……” 萧潇说起了他平日里闲着无聊时对着电视,一边咔擦咔擦啃零食一边补剧补出的经验之谈。 “就是某日里主角遇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很快发现自己命不久矣,而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渐渐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取代了他的存在。” 阮暮灯“嗯”了一声,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在一些杂书里也看过类似的故事。” “事实上,‘二重身’这种东西,和这些片子里拍的很有几分相似之处。它们从大量婴幼儿早夭的怨念中诞生,带着强烈的不甘和怨念,想要重获新生,所 分卷阅读210 以会夺取被它们盯上的人的生气,等人被它们吸干了,它们也就能完全化成目标对象的模样,若是心智足够成熟的,甚至可以将原主取而代之。” “照你说的‘二重身’的成因……” 阮暮灯略一琢磨,立刻听出了门道来,“难道问题是出在舒耀他从大马请回来的那‘小鬼’上面?” “嗯,我猜想,怕是大马的那位高人,制作‘鬼童’的方式不太厚道,也不知是用的什么手段,经年累月的竟然累积了那么多婴幼儿的怨气,以至于生出了个‘二重身’来。” 萧潇向自家徒弟解释道: “那玩意儿一旦生出,就十分不好对付,只能跟养了金蚕蛊的人家一样,想要摆脱它,就得尽快将它‘嫁’出去,而且是越远越好——所以舒耀这个远道而来的冤大头,就成了这领回了‘二重身’的倒霉蛋了。” 阮暮灯听萧潇说到这里,不由暗自感叹,虽然养小鬼也绝对不能算是什么正经路子,但能从养小鬼变成养了个二重身,舒耀这次也确实是飞来横祸,倒霉到家了。 “那么,我昨晚看见的,就是它夺取舒耀生气的方法了?” “对。” 萧潇点了点头。 “‘二重身’想要夺取活人的生气,用的方法就是‘摸七窍’。” 人有七窍,谓之眼、耳、口、鼻、肚脐、尿道与肛门,五脏之精通达于七窍,常内阅于七窍。 二重身通过触摸目标的七窍,从中抽取五脏之精气,只要把七窍摸遍了,这夺取阳气的环节也就成功了。而目标只要被摸完七窍,生气抽干,就跟一颗脱水蔬菜一样,自然也就小命不保了。 “不过现在它还没化出五官,证明舒耀颜面还没被摸,七窍里保住了大半,自然还是有救的。” 萧潇说着,朝向他挥手表示下一场考试快要开始的工作人员摆摆手,示意对方他这儿马上就好,加快了一点儿语速。 “不要紧,今晚你照我说的做,一定能把那玩意儿逮住……” &&&&&&&&& 夜色渐深,舒耀的房间里却挤了四个人,谁也没有半分睡意。 “你确定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我真的不会有危险吗??” 被绳索固定在椅子上的时候,舒耀觉得自己活像一只待宰的青蛙,非但没有半点儿即将摆脱鬼物纠缠的解脱感,反而感到自己仿佛随时可能死在这里。 “如果不绑住你,你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挣扎、不会逃跑吗?” 阮暮灯一边继续着将缠在舒耀手腕上的绳子系在椅背上的动作,一边凉飕飕地说道: “事先声明,只要你一旦控制不住自己,跑出这个圈的范围,我可不能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舒耀被狠狠噎了一下,一时间卡壳了。 其实如果可以,比起将舒耀绑在椅子上,阮暮灯更想将他一手刀打晕,让他全程都躺平过去,以免去一切摆弄他的麻烦。 只是3子却毅然否决了阮暮灯的这个意见。 根据3子的说法,是当然要让舒耀亲眼看着他们怎么对付的那只“二重身”,这样才不亏了他身为当事人付的那一大笔佣金。 虽然阮暮灯觉得,3子这建议八成只是为了把舒耀吓个半死,不过既然对方如此坚持,他也就照做了。 只是阮暮灯对舒耀的胆量实在太没有信心,与其让他临阵坏事,还不如先做足了准备,让他老老实实呆在他应该待的地方,既不能跑,也不能叫。 于是阮暮灯、3子连带上一个周涵,现在就跟三个绑架犯似的,将舒耀五花大绑捆在了椅子上,还往他嘴里塞了一团手帕。 这会儿舒耀的房间,已经彻底变了个模样。 单人床已经被移到了墙角,腾出了房间里最大的空间。而捆着个人的椅子,就放在了房间正中。 以舒耀的脚跟为圆心,一个用朱砂画出的符阵与数十条红线交织成的大网几乎覆盖住了整个房间的地板。 而房间四面墙上都盖上了黑布,只在布料间挖出了门与窗的空洞,这是特地留给二重身进来的入口。 除了被捆在椅子上的舒耀之外,屋里的其他三人,身上都揣着从村子后山的老坟里挖来的坟头土,足以遮住他们身上活人的气息。 而3子更是因为真身是只刺猬,比阮暮灯和周涵这两个人类更容易隐藏气息,被交代了最重要的一个任务——此时他正假装自己只是个人形摆件,手里拿着一块黑布,毫无存在感地蹲在舒耀椅子后面。 一切准备就绪,阮暮灯关掉了房间里的所有灯,几人默默地等着二重身自己送上门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被绑在椅子上的舒耀,只觉得度秒如年。他手麻脚酸、口干舌燥,偏偏动弹不得,连换个舒服些的姿势也做不到。 就在他的耐心被烦躁彻底取代,忍不住想要爆发的时候,久久毫无动静的窗户,终于传来了一下轻细的“咔嚓”声。 房间里的四人,全都注意到这声轻响,顿时都将视线集中到了窗户的方向。 朦胧的月色之中,他们看到,一只苍白的手,从半开的窗扉间探进来,似乎想要确定方向一样,在窗台上摸索了一会儿,然后朝着房间正在舒耀的方向伸了过去。 那只手白得毫无血色,五指细瘦,腕关节伶仃而凸出,小臂却出奇的长,仿佛是一只巨型蜘蛛的螯足一般,笔直地朝着它相中的猎物探了过去。 舒耀盯着那只手,瞳孔收缩,死命摇着头,被堵住的口中发出惊恐的呜咽声,仿佛濒死的动物的悲鸣。 然而虽然那只手的手臂很长,从窗口的位置,它却依然够不到舒耀。 所以很快的,一颗脑袋从窗户伸了进来,随后是一具干瘦的身体,最后是一整个“人”从窗户外爬进了房间里。 这“二重身”显然是已经吸收了舒耀不少的生气,已经化出了完整的形体,体型和舒耀本人一模一样,如果穿上同样的衣服,从后面看,简直就和本人毫无区别了。 只是它的脸,却还是如同周涵所说的那样,并没有眼耳口鼻,光溜溜的跟个还没开始雕刻的石膏模型一样,怎么看怎么诡异非常。 舒耀盯着那距离自己只有几步距离的白惨惨的无脸人,强烈的恐惧感,伴随着无法控制的尿意,化成热流从裆部涌出——他吓得失禁了。 第148章、番外三、二重身1o 若是舒耀年纪再小上那么十几岁,或者清心寡欲从来没有破过元阳的话,他这惊惶无措中逼出的黄金水,也许还对那只惨白惨白的鬼物有那么一点儿震慑力。 但遗憾的是,他两者都不是,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二重身像手脚并用,在地板上爬行几步,很快就到了和他 分卷阅读211 几乎脸贴脸的距离,一只枯瘦的爪子,手指触到他的胸膛。 那手指的温度,冷得仿若冰块,即便隔着一件衬衣,依然冻得舒耀一个哆嗦。他喉咙里滚过一声抽噎似的倒气声,两条大腿抖如筛糠,□□洇开的水渍越来越大,腥臊的小水柱顺着椅子滴滴答答落到地板上。 似乎是察觉到了舒耀无法自由活动,二重身就要故意戏弄他的猎物一般,手指沿着他的胸口慢慢地向上爬,一路掠过他的锁骨,点到他的颈项,又蹭着咽喉攀到舒耀的下巴处,一寸寸爬到他的嘴唇上。 周涵被阮暮灯交代了“任务”,此时正远远地贴墙站着,一动不敢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到二重身如何一步步爬着靠近舒耀,又怎样伸手去摸对方的脸。 这亲临恐怖片现场的体验可谓既惊悚又刺闹大。 虽然房间四周都布了隔音的符咒,但毕竟效果有限,万一这精怪越来越高亢的尖叫惊动了旁人,有谁听见动静闯进屋里,瞧见这满地的符咒和红线,以及四面墙上大小不一的镜子,还有被捆成粽子一样昏倒在地的舒耀,以及满屋子乱窜的二重身,先不管会不会闹出什么乱子来,起码吓得掏手机报警是肯定跑不掉的…… 3子光是脑补了一下那个混乱的场面,以及处理善后的麻烦,就觉得胸闷心悸脑阔疼,简直恨不得自己冲上去,一闷棍将那还在鬼哭狼嚎叫给没完的二重身给殴哑火了。 “赶紧的,将它解决了!” 3子就差急得直跺脚了。 “知道。” 阮暮灯将手里拽着的线头一圈圈绕到手腕上,红线拖曳着符咒与铃铛在地板上滑动,仿佛盛开的花瓣缓缓收拢,逐步向正中央收缩,一寸寸将二重身的活动范围越箍越紧。 等到那网终于收到只有直径两米的范围,阮暮灯手腕一抖,绕好的红线滑落下来,被他抓成个线环,顺手挂在墙边的衣帽架上。然后他从身后拔出一把弯月形的锐器,朝着还在房间中央打转的二重身挥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割草用的镰刀。 也不知是不是阮暮灯命里与欧冶子祖师爷八字犯冲,跟了萧潇学道的这两年来,经他手的兵刃,都没能用上多久就报废了,以至于他到现在还没有一把趁手的家伙——上一把他使的蛟角刀毁在了对付萧宁的时候,除了刀身,其他部分都被天雷烧化了,又一直找不到能修复它的师傅,现在还光秃秃只剩个刀刃躺在盒子里。 所以这次他对付二重身的时候,实在找不来萧潇原本说需要的“杀生刃”,只能找村里的老农借了把有些年头的旧镰刀,细细打磨过刀锋,又用黑狗血眉了刀刃,勉强也算凑合着够得上要求了。 镰刀从二重身的左肩处切 分卷阅读212 入,刀锋上带着的黑狗血的阳气触碰到精怪身上浓郁的黑气,仿佛刀子切进了豆腐里,手感极轻极碎,一下子就楔进了它的身体之中,豁口从肩膀一直延伸到左侧前胸处。 从伤口里流出来的,不是鲜红色的血,而是一种气味极为腥臭的,仿如变质的酸奶般的乳黄色浓稠汁液。 阮暮灯手腕一压一提,镰刀刀刃在二重身的胸腔里转了个弯,拉出一个v字形的巨大创口,然后从右边的胸膛里拔了出来。 乳黄色的粘液喷涌而出,二重身的身体也像戳破了个洞的水囊一样,迅速瘪了下去,瘫倒在了地上。 它似乎自知末日已到,竭尽全力发出一声几乎能撕裂人耳膜的濒死的惨叫声,将屋里几个人都震了个趔趄,连贴在墙壁四角的隔音符都纷纷被震得脱落了下来。 “卧槽,这嗓门……简直能当生物武器了。” 周涵捂着自己嗡嗡作响的耳朵,一边用力摇着头,一边磨磨蹭蹭地靠过来,一个没注意,又被二重身体内流出来的液体熏了个跟头,差点儿没憋住吐了出来。 “这、这样子就算是搞定了吗?” 似乎怕那倒在地上的白惨惨的鬼物还能蹦起来,周涵一面说着话,一面怂兮兮地躲到阮暮灯身后,盯着满地黏糊糊的液体,以及瘪得好像只剩一张皮的二重身,战战兢兢地问道:“你不用再念个什么咒啊经啊啥的,给它超度一下吗?” “二重身是由早夭的婴幼儿的怨气汇聚而成的精怪,本身没有三魂七魄,没法超度,只能将它除掉。” 阮暮灯摇摇头,用镰刀的刀尖将那一滩恶臭粘液中的皮囊挑起来,“得赶在天亮前把它烧掉。” 说完,他又朝着屋里扫了一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而且,还要把这一屋子的狼藉给恢复原状才行……” 第149章、番外三、二重身11(全文完) 监考虽然简单,但很磨人,萧潇每日里看着从各家名门大派里出来的一帮小年轻,在院子里摆弄他们蹩脚的术法,越发想念远在华南海边的宝贝徒弟。 好容易等到考试结束,他待在春城的最后一天,萧潇一想到阮暮灯的拍摄还没结束,就算他明儿回a市去了,也见不到心心念念的爱徒,原本那颗迫切想要回家的心又顿时变得意兴阑珊了。 他甚至琢磨着要不要干脆假装自己是阮暮灯的经纪人,将回a市的机票改签成直飞g省省会的,借工作安排变动之类的借口去看看他心心念念惦记了许久的恋人。 然而这计划很快就被萧潇自个儿给按捺下去了。 他自诩毕竟是活了四百岁出头的老妖精,怎么能跟个初尝情爱滋味、沉迷热恋不能自拔的毛头小伙儿似的,此等着急忙慌的样子实在缺了点高人派头,感觉也忒丢份儿了。 这样想着,萧潇掰着指头数了数日子,横竖再过个把星期,阮暮灯那边的戏份也该拍完了,两人也就能见面了,于是他揣着满腔相思,收拾好行李,假装自己从来没有动过连一个星期也等不了的念头。 这考试的最后一天的晚饭,是寺庙提供的素斋自助餐。 这最后一日,因为有些考试流程结束得早的“专业”,参加考试的学员都已经各回各家去了,比起第一日的热闹,晚宴的人数明显少了近半。 萧潇散漫随性的性子上来,懒得和宴席上的各家大佬们寒暄周旋。 于是他端着个大托盘,游鱼似的穿梭在各色素斋之中,挑了喜欢吃的几样,又瞅准了几个结伴来的茅山弟子,都是几天前他监考过的小可怜,便走上前去,抬手勾住其中一人的肩膀,很是哥俩好一般,硬是混入了几个年轻道士的小团体里,毫无违和感地就跟他们坐到了一起。 萧潇自己吃得舒坦,只可怜了那几个茅山派的小辈,对面前这位皮相漂亮的大前辈的印象,还停留在考场上无情当掉他们的时候,此时面对着萧潇,就仿佛小鸡窝里钻进了一只黄鼠狼,整个就是弱小可怜又无助,瑟瑟缩缩又战战兢兢,连吃进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都毫无印象。 一顿饭刚刚吃完,几个小年轻立刻找了个理由,然后跟火烧屁股似的跑掉了。 萧潇冲他们的背影挥着手,还友善地道了声再见,只是笑得当真像极了一只刚刚吃饱了大餐的黄鼠狼。 就在这时,萧潇听到身后有人叫了他的名字。 那声音很年轻,还带着变声期时特有的一点儿沙哑,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少年正穿过两条长桌,冲着他疾步小跑过来。 “哎呀,是你。” 时间虽然相隔了大半年,不过萧潇还是立刻就想起了对方是谁,脸上的笑容立刻灿烂了三分。 “黄家骏,好久不见了,你似乎长高了不少。” 那是他和阮暮灯之前从港城带回来,然后托付给林医生家医馆代为照顾的孩子。 “你怎么来了?你妹妹和爸爸现在还好吗?” 和大半年前的脆弱无助相比,萧潇面前的这半大小子,不仅人往上窜高了一截,而且神态举止都显得阳光朝气了许多,一双眼睛神采奕奕,显然是这些时日在医馆里过得很不错的样子。 “妹妹现在在c市上学,爸爸身体也恢复了不少,最近已经能自己走路,还可以慢慢地说一些话了。” 黄家骏说话很是利落,没谈自己的事,倒是先把妹妹和爸爸的情况给交代了。 萧潇点点头,他一直都觉得这孩子挺懂事也挺孝顺的,现在看来,他的确没有看走眼。 “你这是来考试的?” 他看着少年身上穿着的浅灰色交领短打,还有头上扎着的同色头巾,确实很有几分药童的模样。 “不不不,我离出师还早得很。” 黄家骏用力摇头,连声否认,“我只是跟着几个师兄来见见世面而已,还有,顺便给你带个谢礼。”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包,萧潇立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中药材香味。 “给你的,都是用我的工资抓来的。” 他把包好的药材塞到萧潇手里,又露出一个三分狡黠七分调侃的坏笑,“你自己吃,或者给阿阮吃都可以,就看你们两谁比较需要了。” 说完,他比了个鬼脸,匆匆道了声“再见”,一溜烟蹿出去,跑得不见了人影。 萧潇觉得有些莫名,把手里的牛皮纸袋翻了个个儿,待他看清了上面写着的药材清单,终于没忍住,咬牙切齿地笑骂了一句,“那混小子,到底是在淘汰谁呢!” 鹿茸、熟地黄、山药、黄精、淫羊藿、杜仲…… 全都是些补肾生精的壮阳药。 &&&&&&&&& 阮暮灯的杀青时间比预计的要早上三 分卷阅读213 天。 和萧潇想要见他的心情一样,阮暮灯也想自家师傅想念得紧,尤其是知道对方已经等在他们在a市的爱巢里,那甜蜜又企盼的情绪,更是如同满月也的潮汐,涨得根本无法压抑。 离组当日,3子领着阮暮灯,礼数周全地去和剧组里的人打了个声招呼,没想到却碰上很是热闹的场面——拍摄现场的工作人员全都聚集在监视屏前,指指点点地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哎,阿阮,快快快,你们也过来瞧瞧!” 导演看到阮暮灯和3子,连连朝着他们招手。 两人好奇地凑过去,发现众人在看的居然是几天前拍的男女主角以及舒耀三人的夜戏。 监视屏里,舒耀刚刚“被杀”,正仰躺在后院里,假装自己是一具尸体。男女主角则手持煤油灯出门找人,女主一眼瞧见地上躺着的人,立刻发出了一声尖叫。 “快看,瞧见没有!” 导演在女主尖叫的瞬间,果断按下了暂停键,手指朝着屏幕左上角一指,“就这儿!” 只见导演手指点着的地方,是女主身后老房子其中一扇肮脏蒙尘的窗户玻璃,因为刚好被女主手里的煤油灯光线照亮,隐隐透出了窗户后面的某个朦胧的轮廓。 那轮廓虽然模糊,但却能看出是一张人脸——白惨惨的,仿佛一颗剥了壳的水煮蛋,根本看不到五官。 阮暮灯和3子对视一眼,心里明镜儿一般,知道他们这是恰巧拍到了跟踪着舒耀的二重身。 “真是活见鬼了,我们剧组里根本没有人长成这副鬼样子吧!而且我很确定,那天那屋子清场了,根本没有人在那儿!” 导演的声音有些颤抖,听起来又是兴奋,又是害怕。 “我们这次,是真的拍到灵异事件了!” 阮暮灯心想,对剧组来说,这确实是灵异事件,只不过却是舒耀招来的。 “你们知道吗,传说拍戏时出了灵异事件的剧组,比如李o洁的《见鬼》,林x英的《僵尸o长》什么的,最后票房和口碑都双丰收了。” 导演回头看向阮暮灯,声音也情不自禁提高了一个八度,“咱们这剧,搞不好也要大爆了!” 这剧会不会因为拍到二重身而票房口碑双重大爆,现在还未可知,只不过经历了二重身这事之后,舒耀对阮暮灯的态度却真真切切地改变了许多。 也不知是不是所谓的吊桥效应,舒耀从一开始一副爱答不理的嫌弃模样,转眼变得了阮暮灯的脑残粉,整日里迷弟一般跟前跟后,只恨不能黏在对方背后。 若不是二重身剩下的那张皮,阮暮灯已经当着他的面给烧了,舒耀再难找到别的借口,保不准他能死缠着阮暮灯和他住同一屋里,最好还可以睡在一铺床上。 舒耀这显而易见的改变,周涵看在眼里,凉飕飕地送了阮暮灯“呵呵”两字。 “魅力无穷啊,阮大天师。” 周涵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笑着调侃道:“这圈里遍地飘零、五行缺一,像你这等稀缺优质资源,果然所向披靡啊。” 一边说着,他一边掏出手机,低头给远在a市的萧潇发了条微信,暗搓搓地告了个密,把阮暮灯的这朵烂桃花向他家师傅抖搂了个一干二净。 &&&&&&&&& 阮暮灯回到a市时,已经时近黄昏。 他在飞机上已经吃了一点儿东西,现在并不很饿,所以也没在机场多逗留,而是直接让3子将他送回了萧潇的住处。 到家的时候,萧潇当然在客厅等着人,听到开门的声音,就从沙发上回过身来,朝着阮暮灯招招手。 阮暮灯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药香味,似乎是从他们家厨房里飘出来的。 “你在煮东西?” 在阮暮灯的印象之中,萧潇平日里是当真十指不沾阳春水,同居这两年来,几乎就没见他踏进过厨房一步。所以这天回来,闻到厨房里传来的烹煮味道,阮暮灯竟然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呵呵。” 萧潇站起身,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上前几步,抬手攀上阮暮灯的肩膀。 “朋友送的药材,我拿了一些来炖汤,专门给你喝的。” 阮暮灯是何等的了解萧潇,立刻从他的笑容里看出了蹊跷,心中顿时警铃大作,“你炖的什么药汤?” “十全大补金枪不倒汤。” 萧潇虽然笑着,但话语之间,愣是令阮暮灯听出了些咬牙切齿的味道,“谁让我家阿阮魅力这么大,连赚点儿零花钱都能让人对你芳心暗许……” 他说着,略踮起一点脚尖,手臂圈上自家爱徒的后颈,嘴唇凑近他的耳廓,温热而湿润的吐息喷到对方的耳垂上,“所以,只好缠得你没空招蜂引蝶了……” …… 至于那锅十全大补金枪不倒汤的效果…… 反正,等阮暮灯总算从床上脱身,想起研究那味道古怪的汤里到底炖了些什么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一夜后的事情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