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大航海》 第一章 所罗门王的密道 一个宁静的深夜,一片宁静的海域。 海上是没有夜景的,何况是在大西洋深处,映入眼帘的只剩下单调的黑色,空旷得令人心慌。 不过,客轮上的人们是不存在这种心慌的,他们有舒适的沙发,美味的海鲜夜宵,以及美艳的电眼女郎。 圣休伦斯号,豪华游轮,五层镂空船舱,西餐厅健身房台球室应有尽有,乘客们皆是来自英国的上层人士,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想来一次悠闲的海上旅行。 “嘿,白天捕的沙丁鱼味道真是好极了!” “纽芬兰渔场的也许更美味!”暖色调的餐厅中,他们在交谈。 外面下着小雨,甲板上只有两个人,是船长和大副,船长是中国人郑飞,大副是美国人乔纳森。 郑飞十九岁那年就去了欧洲留学,由于热爱航海的缘故,他选修了海洋知识专业,毕业后去过意大利、法国、葡萄牙,最后在英国定下工作,成为圣休伦斯号的二副,凭着汗水与努力一步步走到船长的位置,今年他三十二岁,是英国最年轻的船长。 因为常年生活在曝晒与海风中,他的皮肤已是黝黑,人们称它为小麦色,象征着健康,再加上强壮的身体和出色的统率力,船员都会亲切地叫他一声“哥伦布船长”,表示尊敬。 此时,他正扶着护栏眺望远方,虽然什么也看不见。 “我们的哥伦布船长,这一趟结束后会有两个月假期,你怎么安排?回你的家乡,美丽的中国杭州吗?”大副乔纳森笑着问,帅气的胡渣,有点好莱坞巨星的影子。 郑飞撇嘴,举起威士忌酒瓶灌了一口,咽下答道:“不,我已经没有家了。” “为什么?” “我的家人,半年前被钱塘江大潮卷走了。”他淡淡说,双眸中透着悲痛。 “抱歉......兄弟。”乔纳森叹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什么,都过去了!举起你的酒瓶,干杯!” “干杯!船长,你是真正的男人。” 伴着涛声,依稀能听见船舱里的萨克斯舞曲,宛转悠扬,郑飞将酒瓶抛入茫茫大海,想去和身穿晚礼服的性感女郎跳支舞。 “砰!”像是有东西掉进了海里,微醉的他本以为是自己丢出的酒瓶,直到一阵惊呼传来,才明白出事了。 “救命!救命!” 听见求救声,他顿时清醒过来,疾速向船尾狂奔,乔纳森完全跟不上他的脚步。 “打开应急探照灯!放出救生艇!”他边跑边喊,水手们有条不紊地照做。 船尾,一个小男孩在哭,鼻涕眼泪夹杂着雨水,流进嘴里。 “出什么事了?”他摸着小男孩的脑袋说。 “爸爸帮我拿那个救生圈,不小心掉下去了,求求你救救他!” 探照灯打了过来,照射在漆黑的海面上,却不见人影,深海就算再平静,波浪也是足以把人吞没的,除非游泳技术高超,否则根本露不了头。 船员们陆续上了甲板,聚集过来,救生艇已经放了下去,潜水员正在穿潜水服,要两分钟才能下水。 “不能再等了,我去!”说着,郑飞就脱掉衣服鞋子,在船员阻拦之前,一个健步跃入黑漆漆的汪洋之中,扑通一声,浪花飞溅。 “船长!”船员惊呼。 “大家别慌。”乔纳森安抚道:“他是最优秀的潜水员,能在水下憋气四分钟,你们忘了吗?” “可是......” “没有可是,相信他!相信哥伦布船长!”说这话时,乔纳森担忧地深吸一口气。有过航海经历的人知道,漆黑的海水太令人恐慌,在这深不可测的大西洋腹地,谁都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 入海,伴着耳鸣而来的还有胸腔的压迫感,郑飞屏住气息,借着探照灯的微弱光芒,艰难睁眼搜寻。 那个倒霉的男子在几十米外,四肢乱舞,空有一身肌肉却发挥不出半点作用,眼神空洞而无助。 发现目标后,郑飞调转方向,蛙泳前去,海水的阻力比淡水要大得多,足足游了近一分钟才抵达。 男子已经失去知觉,郑飞单臂环住他的腰部,全力向上游,眼看着就要浮出水面时,猝然感到右腿被什么东西一扯,把他往回拖! 章鱼!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只有这一种解释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他拼命挣扎,发现完全挣脱不了后,他放弃了,用尽最后的力量把男子举出水面,随即在剧烈的牵引力下,飞速坠向海底。 “啪!”后背磕到礁石上,很疼,他痛苦地憋气转身,惊异地发现,这里竟然有亮光!耀眼,哦不,是璀璨,眼前的礁石群中,躺着成堆成堆的珠宝! 如果不是在水下,他一定会叫出声来,有了这一大笔财富,足以成为世界首富! 惊喜之后,他开始纳闷,附近并不见章鱼的踪影,那么把自己扯下来的是什么? 像是海底地震了般,礁石纷纷颤动起来,水母、海龟,各种鱼类乱窜,一阵轰隆隆的躁动之后,不可思议的,他听到了一个极具穿透力的空灵之嗓。 “幸运儿,欢迎来到所罗门王的密道。” “密道?”他发现,自己竟然能呼吸能说话。 “身为一个船长,我想你肯定听说过所罗门王的宝藏吧?” “是的,它在非洲,而这里是大西洋深处!” “没错幸运儿,但那只是所罗门王所有宝藏中的一小部分,剩下的在这里,正如你所说,大西洋深处!” “你的意思是,这些珠宝都归我了么?”听空灵之嗓称自己为幸运儿,郑飞满怀期待地问,渴望财富是人的本性。 然而,他却听到了一个字,不! 这时,礁石群中闪起一道刺眼强光,少顷后,一道金光闪闪的大门展露出来,金色光辉,令人神往。 “你得到的不是宝藏,而是密道,穿过这扇门,我敢保证,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是吗?”郑飞将信将疑地,抬脚迈了进去。 第二章 帆船时代 迈过这扇门的前一秒,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无数种可能,而他最想要的,是家人。 “能把我的家人变回来吗?!”站在漫天金光之中,他祈求。 “祝你好运!”空灵之音答非所问。 除了刺眼的金光外,他什么也看不见,虽然没有参照物但能感觉到,身体在高速移动,有着十几年航行阅历的他,相信奇迹的存在。 “所罗门王的密道,莫非是在把我送向一个与世隔绝的海底宫殿?”他这么想,愈发好奇,情不自禁地把嘴角扬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海底宫殿的珍宝,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仿佛就在眼前,他已经开始计划出去之后,用这笔巨款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船队,去远洋去探索,去到从未有人涉足的海岛,去过无忧无虑的航海生活。 成为一个杰出的航海家,是他永恒的梦想,从十二岁起就未曾变过。 正畅想未来时,漫天金光突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黑暗,他左顾右盼,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后脑勺就被不明钝物猛的一击,当即昏睡过去。 睁眼。 脑仁好疼,朦朦胧胧中,他看见了一张脸,是个满脸胡渣的卷发男子,像极了在欧洲酒吧里遇到的酗酒者。 “嘿,李,醒醒!”男子担忧地摇着他的肩膀,说的是拉丁语。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郑飞通晓这种语言,就跟通晓英语汉语一样。 缓缓神,他完全睁开了眼,打量着这名陌生男子,问:“这里是海底宫殿吗?” “哦天呐,你失忆了?!” “什么意思?”他茫然。 “刚才你被货箱砸中,我......”男子话说到一半,忽然站起身,神色慌张地看向右边。 右边的空地上,走来个手持长鞭衣着华贵的男子,怒气冲冲地喝道:“起来!这里不养闲人!” 什么情况......郑飞犯起了嘀咕,忍着后脑勺的疼痛站起,抬眼扫视一圈,看清周围的场景后,惊呆! 想象中的海底宫殿,怎么变成了码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鱼腥味,无数个货箱整齐码放,更有多如蚂蚁般的劳工,正在把箱子往船上搬。 他诧异地张着嘴,浏览停靠在港口的木质船只,千万幅纵帆紧靠海岸线延伸而去。 “也许是复古风格才涂成木质颜色的。”他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可是!为什么都是帆船! 歇斯底里地大吼一声后,他无法继续欺骗自己了,不得不接受事实——那所谓的所罗门王的密道把老子送到了帆船时代。 虽然曾幻想过能来到这个充满探索与挑战的时代,但如今真的站在这里,却是无比的恐慌。 因为,这里没有圣休伦斯号,没有手机电脑无线网,没有他所热爱的欧冠英超德甲,甚至连每晚睡前都要喝上一杯的威士忌都没有! 此时他只想说一个词,fk! 思绪正凌乱时,麻烦来了。 “你,要么接着干要么滚蛋!”华服男子甩起鞭子,作势要抽。 他明白过来,自己是个搬运工,身份卑微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底层人民。 迎着海风,他笑了,笑得苦涩。珠宝,海底宫殿,属于自己的船队,全都成为了泡影! 想起了那句信誓旦旦的话:“穿过这扇门,我敢保证,你会得到你想要的。”如果说这话的人就在眼前,郑飞一定会把他按住暴捶一顿。 啪!鞭子打到手臂上,火燎般的疼,促使他接受这个身份,慌忙加入到搬运大军之中。 远方,太阳即将落山,哦不,是落海,余晖打在搬运工们的脸庞上,映衬出他们的喜悦,结束了一天活计的他们,等会就可以买上一大卷面包和一桶牛奶回家了。 那几名锦衣华服的监工,早已骑上了毛色鲜亮的黑鬃马,沿着码头悠悠散步,手中的长鞭跟随着马蹄,扬起落下。 来到这里快两个小时了,郑飞还是有点懵,莫名其妙就跑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这种感觉大概就叫做彷徨吧。 如果单单改变了空间坐标还好说,至少有办法回去,而照现在的情形来看...... 恰好扛完最后一个货箱,他抹了把汗,接过胡渣男递来的凉水,不客气地喝尽。 “李,等会去酒吧喝两杯?”胡渣男嘿嘿一笑,挤了下眼。 “有威士忌吗?”他不抱希望地问,说真的现在很想大喝一通。 “威士忌?不不不,是维茜,亚特兰大码头最棒的舞娘。” 郑飞笑笑,顺着码头望去,只见远处有个人被一大群人围着,闹闹哄哄,很受钦佩的样子,便问:“喂伙计,那人是谁?” “克劳德,航海家克劳德,今天刚从一场远洋航行归来,据说带回了一整箱财宝。”胡渣男的眼神中,妒意满满。 航海家,最让郑飞心动的称呼。 听到这个词,他忽然转念一想,为什么非要回去?为什么不在这个有美酒有帆船还有舞娘的世界,放手一搏?干! “伙计,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天呐,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我叫皮特!” “好的皮特,对了,以后不要叫我李,可以叫我飞。” “飞很酷的名字。” 在接下来与皮特半小时的交谈中,郑飞了解了许多。 首先,自己的身份是某位航海家从海外掠夺回来的劳工;其次,自己除了皮特外没其他朋友;最后,一贫如洗。 听完皮特讲述的这些,郑飞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处境——惨! “呵,所罗门王的密道,你把老子坑惨了!”他自言自语,跟着下班的劳工们,离开码头。 码头旁有条小街,商铺不多,是专为劳工而开设的,里面有副食店酒吧小赌场,当然,特殊职业女子是必不可少的,酒吧门口就站着好几个,侧靠在墙上,裸露后背。 在皮特的带领下,郑飞钻进了昏暗的酒吧,这地方很乱,是下层人士出没的场所,鱼龙混杂。 找个角落坐下后,皮特要了两杯最便宜的烈酒,指了指坐在不远处的短发大汉说:“看,他也来了。” “他是谁?” “圣地亚哥,劳工们的骄傲,敢徒手与野牛搏斗的男人!” “有点意思。”郑飞说,盯着那个叫圣地亚哥的壮汉,难以解读的一笑。 哥伦布船长,要开始招水手了! 第三章 水手与船 圣地亚哥不是光头,但也和光头差不多,身高一米九几的样子,壮得像头熊。他穿着灰色背心,露出两条碗口粗的胳膊,左臂上有一道极长的疤痕,眼眶深凹,面相很凶。 不断有人坐到他对面,掰手腕,往往都是不出三秒就被搞定,灰溜溜地给他买杯酒,然后离开。 “知道为什么他有钱吃牛肉吗?因为喝酒从来不花钱。”皮特咧着嘴说,看向圣地亚哥的目光中,既羡慕又佩服。 郑飞点头,站起来喝完烈酒,迈着大步走向圣地亚哥,那家伙正得意欣赏着面前的十几杯战利品。 在亚特兰大码头,没人不知道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以及他的力量,前来挑战他的都是些外来者,比如路过的航海家和水手。 所以,当身穿劳工服的郑飞坐到他面前时,所有人都拧过头来看。 “那小子疯了吗?”许多人这么说。 郑飞纹丝不动地坐着,和圣地亚哥对视,肩膀被身后的皮特拍了下,听见皮特胆怯地说:“飞,咱们走......” 郑飞没理他,继续和圣地亚哥对视,那双凶悍的瞳孔,真是令人生畏。 不管挑战者多么弱小背负着多大的质疑,圣地亚哥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他在乎的只有酒。 “你有钱买酒吗?”他问。 “没有。”郑飞兜里一个子儿都没有。 圣地亚哥明显怒了一下,脸上的横肉颤了颤,捏着手指说:“那你坐在这里干什么,想断几根肋骨么?” “你想发财么?”郑飞不慌不忙地说,抬抬眉毛。 “我不赌钱,滚开。”圣地亚哥猛地发力单手捏碎酒杯,盯着他。 “如果你想成为航海家克劳德那样的有钱人,就听我把话说完。”郑飞停顿一会儿,注意着对方神情的变化,给了足够的思考时间后,微笑着作势要离开。 “等等!”圣地亚哥叫道,迟疑半秒,耸耸肩接着说:“坐下来喝一杯。” 酒吧里的人们,用一种奇异的眼光打量着郑飞,很好奇他刚刚跟圣地亚哥说了什么,在亚特兰大码头混了几年的他们,从没见过圣地亚哥如此友好。 在财富和利益面前,所有冷漠都是不堪一击的。 郑飞坐下,不客气地端起酒喝了一口,笑道:“听说你能徒手搏斗野牛。”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圣地亚哥喝酒,急切问道:“快说说吧,怎么才能成为克劳德那样的人?” “来到这里之前,我也是名航海家。” “得了吧伙计,这里的劳工都是苦命人,你恐怕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吧?” 郑飞笑笑,凑近了些低声说:“帆船靠离码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怎么知道!” “选择码头的下风,帆船迎风与码头成45度角的方位减速靠近,然后用舵和帆调整帆船到顶风或飘帆时与码头接触......还要我继续说吗?” 说真的,圣地亚哥听不明白,但这一系列的专业词汇,让他瞪大了眼,惊讶道:“我的上帝,看来你没有说谎,你是怎么流落到这里的?” “一言难尽,老兄,加入我吗?”郑飞伸出手,语气中充满对成功的渴望。 想了想,圣地亚哥一口气喝完一杯烈酒,重重握住他的手,决绝道:“干!” 夜幕降临了,那些本分的劳工们已经带着面包牛奶回家了,酒吧里只剩下想找乐子的,还有今天停靠在码头的水手。 小小的酒吧被舞曲所萦绕,气氛很暧昧,大家都知道,维茜要出来了,亚特兰大码头最棒的舞娘。 果然,在一阵欢快的节奏下,维茜迈着妖娆的步伐走出,扭动腰肢,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扫视着台下眼神迷离的男人们。 “嘿,宝贝们,希望你们今天带够了钱!”她竖起雪白的胳膊娇笑招手,顺带着扯下外套丢了出去。 台下,男人们几乎疯狂地叫了起来,去争抢还留有她体香的衣服,怒骂着甚至是大打出手。 郑飞和圣地亚哥皮特坐在角落,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因为她确实是个尤物,无论是脸庞还是身材,就连声音都是那么的诱人,可以说在这酒吧里没有一个男人不想征服她。 “这么多醉汉,她不怕吗?”他问,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的大腿,又长又白。 “她用不着害怕,没人敢碰她,哈哈,飞,是不是很想睡她?”皮特大笑着说。 “当然想,你们俩不想?” “伙计,想想就够了,不要玩真的。” “怎么说?” “她的后台不一般,敢对她对手动脚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说话间,维茜开始了表演,跳的是一种很惹火的舞蹈,郑飞很熟悉这舞蹈,像极了韩舞,韩国mv里的那些。 每当她摆出一个撩人的动作,男人们的欢呼声就更盛一层,不断地掏出钞票扔向她,扔的钞票多就可以摸她的脚。 “性感,热辣。”圣地亚哥咽着口水说,由于脑部充血,头上的青筋暴突。 “等你有钱了,就能睡这样的女人。”郑飞扬了扬酒杯,喝了一口。 “伙计,说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出于对美色的欲望,圣地亚哥添了不少动力。 “我们现在有三个人,出一次海也勉强够了,不过只能在近海航行。”郑飞停顿一会儿,接着说:“我现在需要一艘帆船。” “什么?到哪弄船去?!” “码头附近没有出售帆船的吗?” 圣地亚哥摇摇头,苦笑道:“听我说伙计,最便宜的帆船也要五百枚银币,是普通劳工十年的收入!而且是不吃不喝!” “你有多少?”郑飞说,真诚的目光足以令人相信他不是骗子。 圣地亚哥没有迟疑,从怀里拿出个布袋打开,耸肩道:“我的全部财产,四十枚。” “那你呢?”郑飞转向皮特。 皮特尴尬一笑,垂下头说:“我还欠赌坊十五枚......” “天呐,想跟着我干最好戒掉赌钱的习惯!”郑飞斥责道,发起愁来。 他们很失望,要知道没有船的话,航海就等于天方夜谭。 忽然,皮特想起了什么,冒出来一句:“如果船很破可以吗?” 听闻,郑飞看到了一丝希望,点头说:“只要有船就可以,你能搞到?” “我叔叔有一艘废弃的小渔船,我和他商量一下,也许四十枚银币能买过来!” 第四章 风情国度 “ok!现在太晚了,明天你去商量买船的事,至于圣地亚哥,明天和我去趟城里。” “城里?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伙计?”圣地亚哥瞪着眼说。 “是的,码头附近没有小城镇吗?” “有,亚特兰大镇,但是距离二十公里,我们得一步步从那该死的石子路上走过去再走回来。” “怕了吗圣地亚哥,要是连这个都受不了,就别想发财。”沉声说完,郑飞将半杯酒一饮而尽。 “哈哈,我是怕你走不动要我背着!”圣地亚哥开玩笑道,撇撇嘴表示同意。 靠一条破旧的小渔船,只能进行近海航行,这样是发不了财的,除非是一种最原始的行当——渔猎。 “但愿这里的人们只吃过沙丁鱼。”郑飞自言自语,揉了揉眉心,盘算着明天去城镇里的高级餐厅,看看它们的菜单上缺少什么名贵食材。 直到现在,他都没问皮特和圣地亚哥这是哪个国家,或者这是哪个洲地理位置在哪,因为他明白问了也是白问,代沟太大,谁知道他们是怎么称呼英国法国葡萄牙的呢。 这里使用的语言是拉丁语,要知道在帆船时代,使用拉丁语的国家太多了,无从辨认。 第二天清晨。 东方的鱼肚白,开启了新的一天,郑飞惬意地躺在码头的货箱上,边欣赏日出边看着蚂蚁般的劳工们,像高中生上学似的涌来。 他伸了个懒腰,叫醒两名伙计,简单地热热身后,跳下货箱开始搬运工作。他打算下班后再去亚特兰大镇,因为码头有很多不算出色的航海家,也许能从他们口中听到有价值的信息,情报积累很重要。 没错,他们三人是在码头的货箱堆中睡的,跟那些外来的劳工们一样。 亚特兰大码头的劳工分为两种,本地和外来,本地人可以在下班后买点好吃的回家,享用妻子做的美餐,给可爱的孩子讲个故事,最后在舒适的床上坠入梦乡。 而至于外来的,处境就惨淡的多,他们下班后往往会去酒吧喝两杯,随便吃点面包,夜晚沿着海岸吹吹海风散散步,最后找几个货箱围起来就成了简易小屋,如果碰到下雨天,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他们赚来的钱,大多交给了酒吧,还有那些打扮妖娆的站街女郎。 皮特算是半个本地人,但也在码头住,因为家离得比较远,足有三十几公里。 郑飞是第一个搬货箱的,和昨天的货不同,箱子沉甸甸的,好像是某种液体,于是他推断,里面很可能是酒。 他的雇主是名年轻的航海家,穿着黑色印花劲装,帽子上插着枚白色羽毛,模样帅气,站在船边微笑着观看劳工装货。 “嘿,老板,这里面是什么?”把货箱搬进船舱后,郑飞问。 “爽口的葡萄酒!”雇主爽朗笑道。 猜对了,郑飞点点头,想要继续探听点什么。 “你这趟要去哪发财?” “穿过爱琴海,卖给那些手拿大马士革刀的野蛮人!” 爱琴海,听到这个词,郑飞皱了下眉头,转头向茫茫大海望去,在蔚蓝的天空下,海面平静而和谐。 难道它是地中海?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莫非是环地中海的某个国家? “老板,你从哪里来?” “哈哈,不如你猜猜,在我的家乡有一幢最著名的教堂,叫做圣彼得大教堂。” 郑飞正从船上下来,听了这话一个踉跄险些摔到,稳住身体后,他笑了起来,发自内心的笑。 圣彼得大教堂!脚下的这片土地是,风情国度意大利! 他热爱意大利,热爱它的浪漫,热爱它的球队,热爱它的美食,它的一切!威尼斯的蜿蜒水巷,那不勒斯的田园风光,都是那么的迷人。 “太棒了!”他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心头有着无比的满足感,爽极了。 “哈哈,你猜到了?”雇主很期待地问。 “当然,你的家乡是罗马。” “回答正确!就凭这个,我可以给你一瓶原汁原味的红酒!” “谢了老板,祝你航行顺利!”郑飞笑道,满怀欣喜地继续搬运工作。 知道这里是意大利后,他的感觉就像是在荒漠中发现了绿洲,有了前进的方向,就连带着咸味的海风,都是那么的怡人。 更激动人心的是,雇主刚才说这趟要穿过爱琴海,把葡萄酒卖给手拿大马士革刀的野蛮人,看似没价值的一句话,他读出了很多信息。 大马士革刀源于印度,后传至伊朗波斯等国,雇主去西亚做买卖,说明这个时代还没发现新大陆美洲,否则的话,只要是个航海家都会长途奔袭到美洲去淘一桶金! 美洲——黄金,宝石,香料,大片的未开发土地,航海家的天堂! “无尽的宝藏,等着我。”他在心底说,动力倍增。 太阳落海了,几名衣着华贵的监工纷纷驭马离去,去的地方和郑飞想去的一样,亚特兰大镇。 下班,郑飞把雇主奖励的红酒交给皮特,叮嘱他把这瓶酒送给他叔叔,尽量压低价格,因为还要留几枚银币买其它东西。” 随后,他便和壮汉圣地亚哥踏上了前往城镇的小路,路上的行人很少,以马车居多。 “如果你不想走夜路,就跑快一点。”郑飞慢跑着说。 圣地亚哥耸耸肩,笑道:“放马过来吧伙计,我可是整个码头的马拉松冠军!” 在荒原之上,两人奔跑竞速,体力不相上下的他们,仅仅一个半小时就到了目的地,大汗淋漓。 刚刚入夜,浪漫的意大利人可不想早早回家,而是更愿意在街道上闲逛,街边的店铺门口点着暖色调的油灯,令人放松、舒服。 郑飞来到装修最考究的一家餐厅,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落座,翻开菜单。 餐厅中的气氛很安逸,除了工艺精湛的水晶灯外,还有着悠扬的乐器声,在这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错觉,像是坐在全世界最高档的西餐厅中点菜。 香煎沙丁鱼,干炸沙丁鱼,红烧沙丁鱼......果然,菜单上基本上全是沙丁鱼,还有龙虾海蟹之类的。 看菜单时,郑飞的双眼在放光。 “飞,怎么了?”圣地亚哥好奇道。 “伙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拥有一艘大帆船了!”郑飞激动道,紧紧捏着菜单。 服务生站在旁边,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两位,请问你们要什么?” “两盘香煎沙丁鱼吧。”郑飞说,放下菜单。 郑飞的厨艺很棒,足以和圣休伦斯号上最好的主厨媲美,他最拿手也最喜好的是被誉为海味之冠的鲍鱼。 而照目前的情况看来,亚特兰大镇的渔民们并没有发现这种鲜美的贝类,独家生意! 第五章 首航 用完餐离开餐厅,街道上的人少了许多,昏暗的灯影摇曳在墙面,随风上下跳动。 不远处有幢外观华丽的建筑,周围是花圃,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门口有两盏很亮的油灯,吸引街道上的人们,忍不住就想进去瞧瞧。 “那是什么?”郑飞好奇道。 “有钱人出没的地方。”圣地亚哥嘿嘿一笑,似乎很垂涎的样子。 有钱人?郑飞猜测着,忽听那扇门吱呀一声敞开,从中走出两个人来,一男一女,男人满面春风意犹未尽,女人则是媚笑着倚在门框上,穿着暴露,边摆手告别边轻轻撩头发,极具韵味。 见到这一幕,郑飞会心一笑,说:“她的价码不低吧?” “十枚银币一晚,据说,她是某个没落贵族的女儿。”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她。 “呵,走吧伙计,好好睡一觉,明天辞掉码头的工作,准备出海。” 由于刚用完餐,两人没有跑着回去,沿着那条黑漆漆的小路,挪了足有三个多小时才回到码头,钻进货箱堆。 皮特还没睡着,被这么一惊动,翻起身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说:“飞,你交代我的事搞定了,明天一早带着钱去提船,三十六枚银币。” 黑暗中,郑飞点头,往地上一躺,不久后便鼾声大作,他累了,圣地亚哥也是。 清晨,在劳工们开始忙碌时,他们辞去了工作,临走前皮特还对趾高气昂的监工做了个鄙夷的手势,像是在说,老子再也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皮特的叔叔家在海边,建在高地上,那艘破旧的小渔船搁浅在沙滩上,用一根长长的钓绳拴住,那钓绳以前是用来钓大马林鱼的,很结实。 “幸好船底没漏。”郑飞检查时说,对这艘几米长的小渔船还算满意。 “唔,桅杆要换根新的。”皮特叔叔叼着烟斗,笑道。 “有鱼叉吗,给我两把。” “鱼叉倒是有,只不过小伙子,用这小渔船是捉不了大家伙的,被大家伙一挣,没准它就翻了。” “多谢忠告,不过我不捉大鱼。” 付完钱,请工匠换了根崭新的桅杆,几人合力将小船推向海里,带上一些渔猎用具和干粮,出海。 万里晴空,海面很平静,再适合渔猎不过了。 “飞,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皮特环视着广阔无际的海面,嗅了嗅鼻子,茫然。 “沿着海岸,去到水流最急的地方。” 鲍鱼生活在水流湍急、海藻繁茂的岩礁地带,在沿海岛屿或海岸向外突出的岩角都是它们喜欢栖息的地方。 说真的郑飞现在很担心,因为地中海一带的鲍鱼产量极少,只能拼拼运气了。 远方的海面上有几颗小白点,那是其他渔船的白帆,那些船很大,如果有它们,郑飞甚至敢横穿大西洋,前去探索美洲新大陆。 作为穿越者,他深知自己的最大优势就在于,通晓完整版的世界地图,不像其他航海家那样漫无目的,有一搭没一搭地乱扎,成不成都看天意。 他现在唯一需要的是钱,买船的钱,倘若运气好的话,这一趟就能赚得差不多,他相信鲜美的鲍鱼一定能征服意大利人的胃口。 两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水流湍急的下潜点,他躺在船舱里,把帽子盖在脸上遮阳光,眯起眼。 圣地亚哥是最有精神的,因为有美色引诱着他,让他满脑子都想着赶快赚到钱,摔在舞娘维茜的身上。 而至于皮特,则是劳工中的老油条了,能赚钱就赚,赚不到就这么混着,反正有钱了也不知道做什么,顶多喝的酒能高档一些。 “伙计,你要鱼叉做什么?”无聊中的圣地亚哥打破沉默,摆弄着那根锈迹斑斑的鱼叉,天知道它还能不能插穿大马林鱼的肚子。 “你觉得呢?”郑飞搭了句。 “哈,防鲨鱼的?” “不,它不是用来叉鱼的,至于用途么,等到了地方就知道了。”郑飞卖了个关子,继续休息。 隔了几秒,突然听见圣地亚哥叫道:“看,是不是那里?!” 郑飞立刻翻身而起,只见百米外有处岩礁,海水流速很快,生长着浓密的海藻。 “调整方向,用桨划过去!” 这种体力活自然是壮的人干,圣地亚哥粗壮的双臂紧握船桨飞快运作,蓝色的瞳孔中,有着无穷的激动。 抵达! 郑飞早已将钓绳捆在鱼叉上,往岩礁缝隙中猛地一扎,死死固定住,随即把钓绳另一端绑在腰间,缠了许多道。 “飞,你要做什么?”皮特纳闷道。 “我们的猎物生活在十几米的水下,我必须潜水下去。”郑飞深吸一口气,面色凝重道:“水下没准会有海蛇之类的危险生物,记住每隔两分钟就把我拽上来一次,我的命掌握在你们手里!” “放心吧伙计!”圣地亚哥拍拍胸脯。 郑飞笑笑,坐在船边往后一仰,娴熟入海,不同的是以往有潜水服氧气罐,而现在完全要靠身体能力。 五彩斑斓的鱼群从身边经过,让他有种熟悉的亲切感,不过他可没闲功夫去欣赏这海洋世界,一个劲儿地下潜,努力睁大眼去搜寻每一条岩缝。 第六章 意外收获 海水很干净,可以说是纤尘不染,在水下连只小鱼苗都清晰可见。 郑飞鼓起嘴屏住呼吸,手指抠着坚硬而又湿滑的岩壁,努力睁大眼,目光顺着岩缝仔细搜寻。 很失望,海螺倒是不少,鲍鱼却是影子都不见,两分钟到了依然一无所获,被圣地亚哥扯上水面。 “怎么样?”圣地亚哥期待他的福音。 “没有。”郑飞摇摇头,擦掉身上的水,不打算再下潜了,想在地中海沿岸捕捉到鲍鱼,几率跟国足挺进世界杯差不多。 “那怎么办,就这样回去?”圣地亚哥直瞪眼,似乎是要发火,毕竟这条小船是用他全部的积蓄买来的。 “当然不,相信我,咱们不会空手而归的。”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想着休息片刻继续下潜,就算是为了那四十枚银币也要尝试一下。 说完,他做了几次深呼吸,随后习惯性地往旁边一瞥,却发现皮特不见了,便问:“那家伙呢?” “他说坐着不动闲得骨头痒,爬到岩礁上转转。” 郑飞抬眼目测一番,这是个足有百米长的大岩礁,倾斜成屋顶状,由于长期的海浪冲刷表面已是光滑无比,稍有不慎便会摔个跟头滑进海里,重点是,皮特不会游泳。 “胡闹!”他暗骂了句,攀住岩壁敏捷地翻上岩礁,只见那家伙正趴在另一侧的岸边,不知道在伸手抓什么东西。 “你在做什么?”他高声问,迈着碎步在湿滑的礁石表面行走,时不时还要承受一下扑上来的海浪。 “这里有个彩色贝壳,我想抓到它,等下次回家带给我的女儿!”皮特略带欣喜地回答,身体又向前探了探,半个身子悬空。 “这样很危险,你过来我帮你拿。”听到他是为了女儿,郑飞笑了笑——每个父亲都是伟大的,不管他是否有钱有名有地位。 “不用,我就快拿到了!”皮特紧紧贴着岩礁,努力伸长胳膊却始终差那么一点点,气恼之下豁出去了,身体往前一顶,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它。 然而,就在他抓住贝壳的一瞬间,整个身体失去平衡一头扎进海里,连声呼救都没来得及发出。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郑飞距离他有十几米,顾不得会滑倒的风险,赤脚在冰面般的岩礁上奔跑起来,鱼跃入海。 老子天生就是救人的命!他在心底自嘲,入海的一刹那突然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如果能再遇见密道,能把我送回去就好了。”他这么想,钻入水下一把抓住呛水直吐泡泡的皮特。 比起上回救的人来,皮特要难缠得多,手舞足蹈的拼命挣扎,手里还死死抓着那枚彩色贝壳,用一种近似哀求的目光看着郑飞,生怕郑飞把他扔下。 救人本来就是个费劲的活儿再被这么折腾,如果不是在水下说不了话,郑飞一定会大骂:“安静点别他妈动了!” 好不容易浮出水面把皮特提上礁石,他已经是精疲力尽,仰面躺下用尽力气叫道:“圣地亚哥!把船划过来!” 皮特奄奄一息地瘫着,连呛几口水,艰难地挤出一句:“谢谢......” “操,以后别给我找麻烦!给你十天时间必须学会游泳,否则别想跟我出海!” “明白......”皮特歉疚一笑,打了个嗝。 说话间,圣地亚哥飞速将船划了过来,真是个合格的桨手。 “嘿皮特,那是什么?”他爬上岩礁,问。 “贝壳,给我女儿的。” “不不不,我是指这个,你脚趾上的这个。” “哦,可能是在水下沾的。”皮特伸伸腿,懒得动。 听着两人的谈话,郑飞警觉坐起看向他的脚,要知道在这神秘莫测的海洋中生活着无数危险的小动物,比如海蚂蟥。 当他看到那小玩意儿时,却怔了怔,旋即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 “鲍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他用汉语说,因为实在找不出匹配的拉丁语,还是母语博大精深。 “你在说什么?”圣地亚哥挠了挠脑袋问,觉得他叽里咕噜的像是念咒语。 “它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郑飞激动得掐了自己一把,失望后的希望,总是那么让人欢呼。 “那还等什么伙计,快去捉啊!”圣地亚哥顿时两眼放光,银币、舞娘、美酒,似乎都在眼前!就连皮特都振奋精神,翻身而起。 “别急它们不会跑的,让我休息休息,圣地亚哥,你最好也学学游泳,出海时万一遇上了大风暴,我可没精力一个个救。” 圣地亚哥耸耸肩,点头称是,然后和他们并肩躺在一起,吹拂着怡人的海风,翘起了二郎腿。 “说说吧伙计们,有了钱打算做什么?”郑飞打破沉默,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盖一所漂亮的大房子,给我女儿请最好的老师!”皮特美滋滋地说。 “顾家的好男人,虽然有点不上进......”郑飞开玩笑道,接着说:“圣地亚哥你呢?” “上了维茜!”壮汉没有丝毫犹豫,笑着回答。 “然后呢?” “上了城里那位贵族的小姐!” “额......再然后?” “之前听一位路过亚特兰大码头的航海家说,他们国家有个名叫伊丽莎白的王后......” “停!你这家伙......”郑飞无奈地笑了笑,却又很喜欢他的坦诚性格。 “哈哈,还没说说你自己呢,有了钱想做什么?” 闻言,郑飞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站起身立在岩礁上,目视前方眺望着广阔无垠的海面,淡淡说:“买一艘大船去远洋,去探索新大陆。” “新大陆?它在哪里?” “在我们西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片遍地黄金的土地,它所蕴含的财富,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 “我们怎么才能到那里?”两人异口同声地问,看得出来他们很激动。 “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跟着我,听从我的命令。” “好的船长,两名船员随时听从调遣!”圣地亚哥爽朗笑道,挤了下眼。 “船长我喜欢这个称呼。”郑飞活动活动筋骨,微笑,带着对美洲的向往,纵身一跃,入海! 第七章 篝火与烤肉 不可思议,在这座岩礁的另一侧,鲍鱼的分布竟会如此密集,两分钟的功夫,他便带着满满一捧收获,喜悦地钻出水面,纵情欢呼。 “八只,圣地亚哥把网兜给我,这是个大活儿!”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郑飞都是在水上水下来回穿梭,终于在傍晚时,将这岩礁缝中的鲍鱼搜罗一空,连只幼崽都不剩。 长时间的不停歇劳作,他的肌肉已是酸痛无力,真想吃点牡蛎喝两杯威士忌,然后找张软和的大床躺上去睡到天荒地老。 “船长,现在去哪?”圣地亚哥看着足足装了小半个船舱的鲍鱼,笑着问。 “上岸找户人家休息一晚,这地方距离亚特兰大城至少四十公里,只能明天再过去。” 风势愈来愈大,收帆划船到岸边固定好,把鲜嫩的鲍鱼们装进网兜带上,三人便踏上了银白色的海滩,夕阳投来的余晖打在脸庞上,他们开始寻找落脚点。 这片海岸由于地势原因不适合建房,附近连个人影都不见,一直走了两个小时都没发现任何动物,除了偶尔盘旋在空中的不知名鸟类。 “人都死哪去了?”皮特气喘吁吁地抱怨,肩膀上扛着湿漉漉的网兜,重量接近百斤,轮流背。 “运气不好的话,今天只能在荒地里过夜了。”郑飞舔了舔微微干裂的嘴唇,喝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 “不会吧......” “怕了?” “我最怕蛇和蝎子......” “弄个几个火堆就没事了。” “可是,怎么生火?” “附近有不少枯树枝,收集一下,至于生火么,你们应该比我清楚。”郑飞挤了下眼,心想中世纪的欧洲人大概和中国古代差不多,精通钻木取火或是击石取火。 正在这时,一声嘹亮的马吠传来,循着声音望去,只见远处有辆马车翻过小土坡,选了块平整的空地停下。 马车后面还跟着十几辆马车,是个车队。 “伙计们,今天就在这里宿营,生火吧!”领头人是个矮小精悍的男子,穿着夹克式样的衣服,鹰一般的双目,炯炯有神。 见有人来,郑飞迟疑了一会儿,笑着走过去。 “嘿头儿,你们要去哪?”他问,友好递上自己的酒壶。 “哈,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到人。”领头人不客气地喝了一口,然后皱起眉说:“劣质酒,尝尝我的!”说着,他掏出了一个铁罐儿。 带着泡沫的液体入口,口腔顿时畅爽无比,原汁原味欧洲啤酒的味道,是郑飞夏季最爱的饮料。 “好喝!”郑飞由衷赞道,拿着那罐儿不舍得还回去。 “那就给你的朋友也尝尝,话说你们三个来这里做什么?” “渔猎,上岸想找户人家休息,一直走到这里都没见个人影。” “哈哈,附近都是荒地,往西走十几公里有个亚特兰大码头,那边才能见着人。” 听闻,郑飞耸耸肩,笑道:“看来今晚只能跟你们野营了,不会麻烦你们吧?” “当然不会,我喜欢交朋友,我的伙计们也是!” 这是个跑内陆贸易的车队,马车上驮的是水晶雪利酒毛织品,准备卖到西亚或是中亚。 这群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们来自同一个乡村,几年前也是在亚特兰大码头当劳工,后来在领头人的带领下跑起了贸易,很辛苦,往往一趟就要跑几个月,所幸的是收获不少,每人能赚到上百枚银币。 可据郑飞所知,中世纪欧洲跑商大多是用牛而不是马,因为马价格偏高,驮的少还要经常喂草料换蹄铁,而这支商队为什么......当他看到架在火堆上烤的肉腿时,顿时会意,因为它是牛腿,当着牛的面去啃牛腿,貌似太没人性。 转眼间天已经完全黑了,人们围着篝火坐成一圈,火光映着他们既沧桑又欣喜的脸,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肉香,撩人肠胃。 “七分熟正好,开吃!”领头人抄起把锃亮的刮骨刀,动作娴熟地割下一大块热乎酥嫩的牛肉递给郑飞,豪爽笑道:“要是觉得味道淡,这里有盐自己添!” “有辣椒粉吗?”向来是无辣不欢的郑飞,习惯性地问。 “什么是辣椒粉?”领头人愣神,脑子里实在是没这个词汇。 郑飞想了想,片刻后苦笑道:“是一种很好吃的调味料,以后你会见到的。” 辣椒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原产国墨西哥。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之后才把它带回到欧洲,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 天呐,看来短期内是吃不到辣椒了,郑飞这么想,撇了下嘴。 牛肉很香嚼劲十足,完全不比高级餐厅的牛排差,人们边啃肉边喝啤酒,大快朵颐之余还唱起了歌,像孩子般开心。 他们兴高采烈的模样让郑飞想起了军队,也许只有共同经历过磨难的兄弟们坐在一起,才会展现出这样的情景。 “喝酒!”他叫了一声,一饮而尽。 狂欢后,在火堆的庇护下,他们坠入深眠,七零八落地躺在草地上,身体蜷缩着,只用单薄的衣物去遮蔽寒风,却没人觉得艰辛,因为所有人都喜欢这种生活与氛围。 天亮,清晨。 和郑飞等人挥手告别后,车队便又踏上了东去的旅途,走之前领头人留下一句:“如果哪天需要我们,尽管说。” 郑飞的回答是:“我在亚特兰大码头等着你们回来,带上你们去航海,去发大财!” 对于这个,领头人自然是没当真的,要知道每个航海家都是佼佼者,至少也该是个家境不错的贵族,怎么可能是渔民。所以,他只是哈哈一笑,便带领车队离去。 车队走后,郑飞和皮特带上鲍鱼往亚特兰大镇赶,圣地亚哥负责把渔船弄回码头,毕竟是价值几十枚银币,总不能扔在那儿。 这地方距离亚特兰大镇还有二十几公里,带着近百斤的鲍鱼,两人走了足足四个小时才抵达,鞋子都磨得露了脚趾头。 进城后,他们径直来到那家最高档的餐厅,正好赶上午餐时间,里面坐着许多上层社会的客人。 第八章 议价 这群或真或假的绅士们,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手持餐用刀叉举止得体,时不时轻声交谈几句。 整个餐厅都是那么的安静,唯有一处不同,是在餐厅最显眼的地方,拥簇着好几名拿着高脚杯的男子,被围在中间的是一对情侣,郑飞都见过,女人是那天晚上的贵族小姐,男人是航海家克劳德。 人们围着克劳德,七嘴八舌地说些客套话献殷勤,世俗的脸上谄媚气息尽显。 见状,皮特带着嫉妒对郑飞说:“自从带了一整箱珠宝回来,他就成了亚特兰大镇最红的人!” “他之前去了哪里?” “听说是沿着海岸线走,到了一片酷热的土地。” “非洲,黄金海岸。”郑飞自言自语,瞧着克劳德趾高气昂的模样,明白——无论在哪个年代,财富的地位都是不可撼动的。 “什么?” “哦,没什么,我们去办正事吧!” 他们扛着网兜,趿拉着破了洞的布鞋,路过一张张餐桌,客人们纷纷掩鼻作厌恶状,因为他们身上的鱼腥味和臭汗味。 服务生实在看不下去了,夹着菜单连跑几步过来,皱眉道:“两位,请你们出去洗干净再来用餐。”言语中,带着浓浓的讽刺。 “我们不用餐,找你们老板。”郑飞放下网兜,胸膛一挺,结实的胸肌让服务生态度缓和不少。 看见这些贝类海鲜,服务生大概明白了,撇了下头说:“跟我去后厨。” 隔得远远的,后厨各种料理混杂在一起的香味儿便扑面而来,郑飞闻得出,其中有肉质酥嫩的烤鹅,每年圣诞节晚餐必不可少。 被这么一弄还真是饿了,两人不约而同地偷偷咽了口口水。 厨房很嘈杂,洗菜声切菜声爆炒声,再加上主厨几乎歇斯底里的指挥,让郑飞感觉跟进了ktv似的。 “乔治,盐递给我!是盐不是糖你这个猪脑子!” “天呐,谁让你切开了鹅肝?!你这是毁了它!” “汉斯你要是不想失业,就在两分钟之内把甜点弄好!” 所有声音加起来都不及主厨一个人分贝大,胖乎乎的他掐着水桶腰,气得直瞪眼,嘟囔道:“我的上帝,老板从哪找了你们这群废物!” 这动静让服务生怯诺起来,走上前赔笑道:“主厨,这两个人要找老板,估计是渔民,被我直接领到了这里。” 听见这话,胖主厨的气消了些,瞟了眼郑飞手里的网兜,拍了拍服务生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干的漂亮,你的好处少不了。” 在这家高级餐厅,主厨有权限购买食材,花费八十枚银币可以找老板要一百,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毕竟主厨是餐厅的招牌,老板睁只眼闭只眼。 “伙计,这是哪种贝?”主厨捡起一只鲍鱼疑惑道,对这种从未见过的贝壳感到新奇。 “它叫鲍鱼,是一种很稀有的贝类,味道鲜美,大城市的富人们把它称为海味之冠,价值不菲。” “得了吧伙计,这么丑陋的贝壳,味道又能好到哪去,我出十五银币,全买了!”主厨转了转眼珠子,凭着多年的经验,他看出这些外表不起眼的贝壳,肉质的确鲜嫩无比。 郑飞笑了,抓起一把鲍鱼说:“十五枚银币的话,只能给你这么多。” “什么?你疯了么?!” “呵,这样吧,我亲自下厨用它做道菜,看看外面的客人评价如何。”说着,郑飞认真地洗起了手。 主厨顿时不满了,叫道:“嘿!我才是主厨!” “让他试试。”一个成熟的嗓音从厨房门口传来,不知什么时候老板来了,倚在门框上静静看。 “老板......”主厨还想说点什么。 “如果他能给我们做出新的菜品,为什么不接受呢?”老板微笑着说,递了包烟丝给他。 见到烟丝,主厨顿时安静下来,欣然接受——烟丝在中世纪的欧洲极其昂贵,因为欧洲生长不了烟草,都是商人们从西亚人手里高价买来的,富人们才有机会享用。 时隔多日,郑飞终于又制作起了鲍鱼,在老板的授意下,所有厨师都围过来学习。 他拿起小刀,细心地沿鲍鱼壳的边缘挖下肉去除内脏,用小牙刷将鲍鱼肉上面的黑色附着物刷干净,打上花刀。 “这样是为了蒸出来的鲍鱼肉口感鲜嫩。”他解释道。 接着,他将鲍鱼肉放入壳中后装盘,上面撒上少许姜末,在每只鲍鱼肉上淋上少许料酒,再滴上少许油,鲜豉汁,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做完这道工序,他转头对厨师们说:“蒸锅里的水开后,上蒸锅蒸十分钟就可以了,蒸好后撒上香葱末,如果有蒜泥更好,根据客人的口味还可以浇上些豉汁。” “都记住了吗?”老板问。 “记住了!”厨师们齐声回答,神色却是不屑,一个渔民做出来的东西,也配让身为专业厨师的自己学习。 十分钟后。 在老板期待的目光中,服务生端着鲍鱼走到克劳德面前,声称这是餐厅的新菜,请贵客品尝。 克劳德倒是不客气,直接用勺子扒拉着鲜嫩的鲍鱼肉,塞到嘴里。 “天呐!”他惊讶地瞪着眼,赶快又吃了一口,啧啧赞叹:“它叫什么名字,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料理!” “厨师称它为鲍鱼,请您为它订个价。”老板笑着走来,站到他身旁。 “哈,我愿意出到十枚银币来品尝这份美餐!”说着,克劳德对贵族小姐眨了下眼,像是在说——我很富有。 十枚!听到这个数字,皮特激动得差点蹦起来!这里一共有数百只鲍鱼,每只十枚银币加起来是......发财了! 郑飞轻松地吹了个口哨,看着老板满面春风地走回来。 老板耸耸肩,说:“你也听到了,他愿意出到十枚,但他是整个小镇最富的人,别的客人可负担不起这样的高价,所以我想了想,决定以每只五枚银币的价格出售,那么该付你多少呢?” “每只两枚。”郑飞抬了抬眉毛。 “你疯了吗?!”皮特叫了起来,利润转眼间跌了一大半。 老板一怔,随即笑道:“谢谢你的低价,作为感谢,以后你送来的货我全收!” “别急,我还没说完,每只两枚银币那只是食材的钱,但是学了我的手艺,你得额外给我一千银币!” 第九章 克里斯托弗 “多少?”老板一脸愕然。 “一千。”郑飞重复了一遍,微笑。 “你是在开玩笑吗?” “显然不是。” “好,那你就带上这堆丑陋的贝壳,有多远滚多远!”老板发火了,脸色涨红。 这时,半掩的厨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服务生小心翼翼地把脑袋探进来,挤出一丝笑说:“五十份鲍鱼,每个客人都要。” 老板,以及所有的厨师们,都是愣了愣。 鲜美的浇汁鲍,果然能轻易征服意大利人的胃口,郑飞这么想着,心里有了底,情不自禁地笑道:“老板,既然你不收的话,我就到其它餐厅碰碰运气!”说着,他转身要走。 迟疑两秒,老板终于叫道:“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郑飞转身,装作不解。 “说说吧,一共多少钱?” “两千,一口价。” “我的上帝,我只能出到一千五!” “两千!” 老板想了想,作了个肉痛的表情说:“一千八,这是我的极限了。” 郑飞笑笑,吹了个口哨说:“皮特咱们走!” “两千就两千!”老板在心底暗暗骂了句,恼恼道:“放下鲍鱼,跟我去拿钱!” 整整两千枚银币,崭新得发亮,数了足有十来分钟,最后灌进结实的布袋,用绳子紧紧扎住口。 眼睁睁看着那么一笔巨款流入别人的口袋,老板怎么都笑不出来,板着脸说:“伙计,能告诉我那些鲍鱼是在哪捉的么?”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么?”郑飞狡黠一笑,头也不回地出了餐厅。 “****!”老板望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背影,低声骂道。 走在街道上,郑飞被属于中世纪意大利的建筑风格所吸引。 墙壁有各种颜色的,大多是白色或棕色,从质地来看也许是大理石,几乎每幢房屋顶上都是个大圆包,有点像蒙古包,这是拜占庭式建筑的特有风格。 金发碧眼的意大利姑娘推开小窗,热情地和楼下的人们打招呼,她们的笑容很迷人,但更夺人眼球的是她们的低胸长裙,透过那层薄纱,隐隐可见雪白的沟。 郑飞和她们相视一笑,对这个没有手机电脑无线网的时代,越来越迷恋了,泡个天真而有风情的意大利姑娘,妙极了! “嘿船长,我们现在去哪?”亚特兰大城不乏站街女郎,皮特的贼眼一直盯着她们的婀娜身姿,意图很明显。 “想玩?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说!”郑飞拍了下他的后脑勺,被他缩头的样子逗得扑哧一笑,然后故作正经地清清嗓。 其实他也想玩,赚了一大笔钱当然要爽爽!只是可怜了圣地亚哥那家伙,这时候估计还在海上漂着吧。 找家旅馆冲了个舒服的热水澡,两人便去了裁缝铺,整个小镇最好的裁缝铺。 铺子里挂着各式各样的服装,以修身劲装居多,还有几件华美的碎花连衣裙,外观精致布料丝滑,让人忍不住把它和气质婉约的公主联系起来。 谁又能想得到,这些连衣裙竟是出自一个老头儿之手。 铺主是个两鬓斑白的老头儿,安静地坐在缝纫机后面,摆弄个小物件儿,眼镜片后的双目神采奕奕,富于内涵。 他老了,但还没丢掉成熟男人的魅力。 “你们好,请先挑选一下,没有满意的话,我帮你们量身定制。”看到郑飞进来,他扶了下眼睛微笑着说,嗓音很有磁性。 “好的。”郑飞一眼就相中了一件黑色修身劲装,穿上它去航海再合适不过了。 “小伙子,那件是最贵的,要五枚银币。”老头儿瞥了眼他的破旧劳工服,还有脚上趿拉着的破鞋,不太相信他能买得起。 郑飞笑笑,数出十来枚锃亮的银币,说:“给我来两件,再来两双靴子一顶帽子。” “真是人不可貌相”老头儿赞许道,欣然接过银币,冲铺子里面喊:“克里,给客人拿两双靴子一顶航海帽!” 听到呼唤,一个小孩从门帘后溜了出来,乖乖拿过他要的东西。 “这是我孙子。”老头介绍,不在意两人是否在听。 换上这身行头,郑飞改头换面地站在裁缝铺中,对着工艺粗劣的镜子,把航海帽转到最帅气的角度。皮特则是选了身最好的水手行头,并借了把剪子刮掉凌乱的胡须,精神多了。 “小伙子,你很帅!”老头儿对郑飞说,脸上带着笑。 “那我呢?”皮特迫不及待地想得到夸奖。 老头儿打量了一会儿,揉了揉眉心玩笑道:“嗨,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你得学会接受事实。” “我的上帝!”皮特抱怨着,吐了吐舌头。 不经意间,那个叫克里的小家伙已经蹲到了门口,拔了棵草叼在嘴里,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发呆。 郑飞想和小家伙说说话,因为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经常发呆。 “嘿,你在想什么?” “没想。”小家伙低下头,开始看街道上的行人。 “哈?真的没想什么?”郑飞的掌心出现了几颗糖,是从旅馆出来时买的。 见到最爱的糖果,小家伙撇撇嘴拿过来,说:“好吧,我在想,天的另一边是什么样子,海的另一边又是什么样子?” “也许等你长大了可以做一名航海家,那样就能漂洋过海去看看了。” “你去看过吗?” “看过。”郑飞笑着回答:“海的另一边,是更广袤富饶的土地,有神秘的原始森林,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还有奇妙的冰川。” “那你为什么不在那里住呢?”小家伙睁着两只大眼睛,好奇道。 “总有一天我会去的,很多人都会去的。” “我也想去!” “好啊,到时候我叫上你!”郑飞摸了摸他的脑袋,顺便理了理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小家伙做了个鬼脸,吃了颗糖果,还不忘向街对面的小伙伴摆手炫耀。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就叫克里吗?”郑飞问。 “不是,只有爷爷才叫我克里,我的名字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郑飞手指倏然一抖。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伟大的航海家哥伦布! 第十章 谈生意 看着这张天真无邪的小脸蛋,郑飞很难把他和横渡大西洋的壮举联系到一起。 “布哥,看来你所有的名声地位财富都将被我抢走。”郑飞在心底说,摸着他的后脑勺,不禁扬起了嘴角。 作为对哥伦布的补偿,郑飞又多买了十来套水手服航海帽,准备等以后招水手时用。 接着,他掏出口袋里所有糖果送给小家伙,之后离开了裁缝铺,没有多做停留。 换上这身全新的装备,整个人的面貌都得到极大改观,人们把他当成航海家,用目光向他问好。 美丽的意大利姑娘站在楼上的窗边,双手撑着窗台冲他微笑,白皙的双臂上搭着薄纱般的丝带,令他想去了解了解肩膀之间的那个部位。 “船长,给我两枚银币吧?”皮特腆着脸笑道,自从郑飞把他从水下捞了出来,他就一直叫郑飞船长。 “去玩?”郑飞抬眼一瞥,不远处果然站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女郎,正在往这边瞧,搔首弄姿。 他摸出四枚银币交给皮特,卖关子说:“知道为什么多给你两枚么?” “天呐船长,你该不是想让我死在女人身上吧?” “错!是让你挥霍炫富的!” “哈哈,我等这一天好久了!”皮特欢喜地接过银币,装出副阔佬的姿态,走过去搂住女郎的腰肢。 “别忘了明天回旅馆集合!”郑飞叮嘱完,快走几步绕过一处转角,进了之前的那家高级餐厅。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服务生热情地小跑过来,看清是他后脸色一沉,惊诧。 他微笑着坐下,答道:“来份牛排,要六分熟。” “......要哪种?” “最贵的!告诉主厨,给我在牛排表面抹上一层鹅肝。” “好的......稍等。”服务生脸色难堪,连忙奔向厨房。 虽然已经过了饭点,餐厅内还是有许多客人,他们把这里当做喝下午茶的地方,更准确的来说是下午酒,精酿葡萄酒。 克劳德也还在,他的表情很是焦急,似乎在渴望某些东西,焦灼的目光始终不离开对面的女人,那位贵族小姐。 郑飞坐的位置,恰好能看见她的样貌。 不可否认,她很美,这种美比外面那些意大利姑娘要高一个层次,多了分淑女气质,从举手投足间就能看出,她曾是个贵族,即便现在做了那种营生。 她穿着紧身长裙,胸口还分布着蕾丝花边,显得妩媚,更好的勾勒出傲人胸围,更引人注目的是她的腰肢和臀部,在郑飞看来绝对是最完美的形状,足以和世界顶级超模——维密天使媲美! 真是尤物,他想着,不由得舔了舔嘴角。 其实,餐厅里每个男人都是这么想的,如果说舞娘维茜是亚特兰大码头所有劳工的渴望,那么她就是亚特兰大城所有富人的渴望。 郑飞不明白的是,克劳德能拿十枚银币吃一份鲍鱼,为什么如此焦急却不花钱占有她呢? 克劳德在急切地说些什么,不断打着手势,而她的回答一直是——不,不,不! 是在求她办事么?郑飞挑了挑眉毛,不再注意他们了,高声催了句:“我的牛排怎么还没来?” 胖主厨亲自把牛排端来了,一起来的还有老板。 “别毒死你!”主厨重重放下餐盘,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 “等等,这是你的小费!”郑飞丢了枚银币到他脚下。 见到散发着诱人光芒的银币,主厨习惯性地蹲下捡了起来,揣到兜里后不好意思回头,快步进了厨房。他很尴尬,因为这名阔绰的富人两个小时前还是个穷鬼!因为做不好那道鲍鱼,自己还被老板批了一顿! “你还有事么?”见老板还不走,郑飞问。 老板之前的怒气似乎是消了,耸耸肩坐到他对面,笑着说:“我想问问,那些美味的贝壳是在哪里捉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郑飞狡黠一笑,静静和他对视。 老板会意,摸了摸下巴,接着笑道:“说吧,你要多少钱?” “我不要钱,我要东西。”郑飞切下块牛肉放到嘴里。 他来餐厅可不是单单为了吃饭,更不是来炫富,而是想像现在这样,和老板谈生意。 “什么东西?”老板警觉起来,怕他狮子大开口。 而郑飞最喜欢的,就是狮子大开口,有魄力才有所得! “两百公斤面包,五十公斤牛肉干,一百公斤沙丁鱼干,二十桶葡萄酒,一百公斤面条。”他要这些,是为出海远洋而准备。 “我的上帝!你杀了我吧!” “不好意思,我不吃人肉。” “你!......”老板瞪大眼咽了口唾沫,心算一会儿,这些东西的总价值不低于一千银币! “不同意的话也行,我可以和其他老板做生意。”郑飞又切了块牛肉,笑道:“我想他们会很乐意的。” 老板吁出一口气,捏了捏拳头,恨恨挤出一丝笑说:“我答应你,但你必须和我签个协议,否则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骗我!” “好啊,签协议!”郑飞点点头,想不到这个时代的欧洲人,竟然已经有了合同理念。 接下来,他便见到了传说中的鹅毛笔,确确实实是鹅毛,鼻尖经过加工,蘸一次墨水只能写几行字,比起中华民族的毛笔差得远了。 签完协议,他在羊皮纸上写下鲍鱼的生长环境,在老板眼前扬了扬,揣到兜里,商量好两天后过来交易,然后便离开了餐厅。 克劳德也刚刚出门走在他前面,把那贵族小姐送回家后,不甘心地挥手告别,看着那扇门关上后,悻悻调头离开。 郑飞想去找她,做想做的事。 抬脚来到栅栏前,可见花圃中种着不少玫瑰,大多是嫩黄色的,娇艳欲滴,绿荫荫的草地上有条鹅卵石小径,通向主人居住的房屋。 郑飞推开栅栏,顺着那条小径,悠悠来到门前,叩门。 “谁在那?”她的声音很动听,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浪荡。 他没答话,听着笃笃的脚步声,大概十来秒后,她把门打开了一条缝,小心翼翼地往外看。 第十一章 我渴望的是自由 “你好。”她扶着门框笑,礼貌地点了下头,因为眼前是个身穿航海服的英俊男人。 “你好,我能进去吗?”郑飞很有修养,因为从没觉得她是那种低贱的女人。 她如水般的双眸轻轻眨了下,侧身让开,待他进来后,款款走到厨房拿了瓶红酒。 在客厅中的软皮沙发上,郑飞坐下,抬眼浏览周围的壁画摆设,这些东西在几百年后,每件都能拍出上千万的天价。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接过高脚杯。 “特蕾莎,你呢?” “飞。”在任何语言里,飞都是一个飘逸的词汇。 “哇哦,好酷!”她笑出声来,抿了口红酒。 “谢谢......对了,刚刚克劳德一直缠着你,他想做什么?” “唔,你知道的,我是贵族的后裔。” “然后呢?” “他想利用我的贵族身份,去做法理宣称,做那些罪恶的勾当!” 法理宣称,听到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郑飞微微怔了下,回忆起当年在大学时有看过这方面的书籍。 中世纪的欧洲,许多野心膨胀的统治者航海家,热衷于殖民扩张,而殖民扩张是需要理由的,否则便会遭到人民的反抗。 法理宣称,便是宣称某块土地为己所有,借口往往有两种——第一,祖上曾是贵族,这块地在很多年以前是自己的家族财产;第二,也是永恒的好借口,以上帝之名前来宣扬教义! 所以说,法理宣称实质上就是,为掠夺创造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回忆起这些,郑飞挑了挑眉毛,注视着她绝美的眼睛,问:“你一定不会同意的是吧?” “当然不会,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那群人漂洋过海!”说完,她扑哧一笑,放下酒杯静静和他对视,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用脚在小腿肚上摩挲,风情十足。 “你来我这里,是想做什么?”她接着问,笑起来的样子更美。 郑飞能感觉到全身在充血,尤其是头部热得发烫,猛地一口喝完红酒,扑到她身前来了个公主抱。 她惊叫了一声,局促挣开他,愠怒道:“你干什么?!” “你......干什么?”郑飞反问,疑惑地打量着她,很诧异她的反应。 “先生,请你放尊重点,不然我会采取措施的!” “这种事放尊重还怎么做?” “哪种事?” “十枚银币一晚,好多人都清楚你的价码。” “天呐!”她愁苦地捏了捏眉心,丢掉淑女气质骂道:“真不知道是哪个小崽子传的谣言,要是被我抓住,我一定要弄死他!” 谣言?郑飞犯起了嘀咕,直勾勾地盯着她曼妙凹凸的身躯,咽了口唾沫,在这一瞬间甚至想霸王硬上弓。 “那经常有男人来你这里是怎么回事?”他又问,仍然不甘心。 “那些人是来和我聊天交朋友的,毕竟我还是个贵族。”注意到他的尴尬,她迟疑片刻,终于又露出了笑容,上前给他一个拥抱,呓语:“英俊的航海家,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克劳德那样的富人,祝你好运!” 郑飞搂住她,手掌搭在她的腰肢上,轻声说:“不,我会远远超过他!” “哈” 两人深情拥抱,足有半分钟才松开,她的脸颊微微泛红,分不清是羞的还是热的。 她带着郑飞来到楼上,来到卧室的窗前,这是一面看得见风景的窗,站在窗前眺望,房屋、道路、行人甚至是远处的海平面都依稀可见。 她挽着郑飞的胳膊,这个动作在中世纪的意大利并不代表暧昧,是普通的礼节。 “你知道,我有多想走出这里吗?”她缓缓叹了口气,黛眉间流露出一丝忧伤。 她的神情,让人想起了被囚禁于高塔的公主。 “那为什么不出去呢?” “出去?离开这里走进另一幢房子?我渴望的是自由,真正的自由,你懂我的意思吗?” 郑飞怎么会不懂,之所以梦想成为一名航海家,正是因为自由!想去哪就去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于是,他从背后轻轻抱住她,贴到她的耳边,笑道:“好巧,那也是我所渴望的,让我带你去寻找自由!” “嗯......”这声嗯有两种意思,一种是表肯定,另一种则是......渐渐的,她的呼吸急促起来,转过身和他迎面相对,抚摸他结实的胸肌,情意绵绵地笑了笑,说:“在寻找自由之前,让我们先做做别的事。” 郑飞会意,即刻抱起她丢到一旁。 旁边是床。 第二天,清晨。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除了吃晚餐,郑飞和特蕾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记不起做了多少次。 他很惊讶,因为她竟是个处女,既清纯又有风情。 阳光透过窗帘打在被单上,他从睡梦中醒来,满足地伸了个懒腰,躺着缓了会儿神,翻身。 特蕾莎不在身边,早已就起床了,做那种事后男人总是比女人累得多。郑飞摸到了她的睡衣,还留着淡淡的香味。 “嘿,醒了?”不知什么时候,她出现在卧室门口,笑盈盈地看着他,双腿紧紧并在一起,做的太多有点疼。 “不,我是在梦游。”他开玩笑道,迅速穿好衣服下床,给她一个吻。 “吃早餐吧,我做了烤牛肉,让你补补身体。” “谢谢你宝贝儿” 经过一夜的奋战,肚子还真是饿了,郑飞狼吞虎咽地吃完烤牛肉,然后喝了杯牛奶。 “宝贝儿,几天后我就要出海了,跟我一起吧。”他认真道,拾起她嫩白的手。 “这么快......我得先回去和爸妈交代好,他们住在八十公里外的乡下,那里有我们家族目前最大的财产,帕尔斯葡萄园。” “没事的,我等你,我现在去帮你雇辆马车。”他柔情道,吻了下她的额头,出门。 拉开门,他打了个激灵——面前站着个男人正准备敲门,是克劳德。 克劳德愣了愣,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难以置信道:“你是,昨天餐厅里那个渔夫?” “没错,渔夫”郑飞心头生出莫名的喜感,因为这货的航海服和自己是同一款,不知他此时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第十二章 准备工作 克劳德面容僵硬,嗤笑道:“竟然比我来得还早。” “错,我是昨天就来的。”郑飞抬起手臂撑住门框,没有放他进来的意思。 克劳德愕然,移开视线看向屋里的特蕾莎,只见她点头称是。“操!”他嘴里蹦出这么个字,愤愤瞪了郑飞一眼。 “你可以走了么?”郑飞上前一步,挺起胸膛和他四目相对,捏捏拳,象征力量的小臂肌肉暴起,极具威慑力。 “小子,这事没完!”克劳德离开时说,脚步急促以至于衣服刮到棘条上都没察觉,拉开一道口子。 望着他小丑般的背影,再想起他在餐厅时的嚣张气焰,郑飞不禁有些飘飘然,摸了摸特蕾莎抱住自己的手。 “这人不会再来了吧?”他担忧道,不想把她单独留在这里。 “来了也没关系,放心去做事吧,几天后我们不见不散。”她倒是一点都不怕,柔弱的外表下藏着自立的性格。 这是有原因的,家族没落之后,爸妈带着几名佣人去了乡下,经营葡萄园来维持生计。渴望自由的她怎会甘愿回去种葡萄,选择独自留在这里,这样至少能和有学识的人们进行交流,了解许多不一样的思想。 此时的意大利,正被一股前所未有的狂潮所席卷,它的名字叫做——文艺复兴! “万一他对你动手动脚......”郑飞还是不放心。 “哈,每天都有人来拜访我,其中也会有不怀好意的男人,而我见到你之前还是个处女,知道为什么吗?” 郑飞撇撇嘴,愿闻其详。 她提着裙摆,迈着贵族式的步伐,踮起脚尖走到壁橱前,不慌不忙地取出一件东西。 看到这东西后,郑飞不由得张大嘴,顿时觉得她魅力十足。 火枪,准确来说是火门枪,欧洲最早的金属管型火枪,出现于十四世纪中叶的意大利。 瞧见身穿碎花长裙的她手里拿着这么个玩意儿,郑飞赞叹道:“我的上帝,美女与暴力的完美结合。” “我学过六年射击,所以,你可以放心离开了吧?”她眨了下眼睛,模样可爱。 “等一下,我还有个问题要问。”郑飞环住她的腰,深情注视着她,接着道:“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对我反抗,愿意把自己交给我呢?” 她又眨了下眼,想了一会儿,说:“有些事情是没有理由的,我信任你,就像人们信任上帝那样,没有理由。” 在这一刻,真的,郑飞被感动了。 他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脸蛋,舒心笑道:“谢谢你。” “好啦,快走吧!” “嗯,我先给你雇辆马车,之后就要去准备出海物资了,五天后还在这里,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她挥手告别,依依不舍。 傍晚,旅馆。 一天下来,郑飞买了好多必备物资,毛巾脸盆餐盘之类的,每样都有二十份,毕竟这次是要远洋,需要多招些水手。 皮特回来了,耷拉着眼皮完全没有了昨天的精神,憔悴而萎靡。 “嘿,我还以为你真的死在女人身上了!”郑飞开玩笑道,忙着把物资分类装进蛇皮袋。 “唉,看来我要少喝点酒了。”皮特打了个哈欠,过来帮忙。 “怎么,感觉自己搞不动了?” 皮特摇头,又点头,然后默默取下腰间的酒壶丢掉,岔开话题道:“不知道圣地亚哥那家伙现在怎么样,我敢肯定他至少诅咒了我们一万遍!” “唔,这样吧,等会我再去买点东西,你回趟码头去把他带来!” 出了旅馆,还没等两人分头行动,便在街角撞见了满脸不爽的圣地亚哥。说曹操曹操就到,郑飞只能这么形容。 看见穿着体面的他们,圣地亚哥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怒声道:“喂!我以为我们三个是一起的!” “本来就是一起的,欢迎回来,壮汉。”郑飞友好地伸出手,真诚微笑。 圣地亚哥犹豫着要不要握手,或者说握手时要不要使劲捏捏,这时皮特递过来一个布包,说:“这是你的衣服,找个没人的角落换上吧。” “这还差不多!”他嘟囔着接过,恨不得立刻扯掉身上发臭的劳工服。 郑飞捶了下他的胸膛,笑道:“好了现在人齐了,那我们就一块儿去做最重要的事吧。” 在航海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当然是——船。 他想买一艘像样的船,足以要禁得住大西洋的海浪,承受得了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比如鲨鱼袭击或是触礁。 虽然他对航海知识研究得很透彻,但他明白,自己掌握的还远远不够,海洋太神秘了,没有谁能预测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罗门王的密道就是最好的例子,一个不留神就特么穿越到这地方! 横渡大西洋,尤其是在帆船时代,没那么简单! 亚特兰大镇东侧临海,水路交通便利,这也是它能发展为城镇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城镇东部就有一家造船厂,而且是方圆百里内最好的造船厂。 走在街道上,路过特蕾莎的房子时,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那扇门。 见状,郑飞会意,搭着他的肩膀说:“伙计,把她从你的脑子里挤出去!” “为什么?”圣地亚哥茫然,嗅了嗅鼻子。 “因为就在昨天晚上,她成为了我的女人。”郑飞说得很认真,也很霸道。 圣地亚哥惊呼一声,荡笑道:“行啊伙计,这么快就下手了,味道怎么样?” “第一,她不是妓女,第二,不要用这种语气来讨论她,因为我刚刚说过了,她是我的女人。”郑飞止住脚步,用眼神告诉他,这不是玩笑。 “伙计......一个女人而已,何必这么认真?” “她是个好姑娘,我上了她,就要对她负责。”郑飞顿了顿,神色缓和了些,接着道:“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圣地亚哥和皮特几乎同时问,在他们的感觉里,不会成为老婆的姑娘都是不用负责的。 “如果不负责的话,以后就没机会上了!哈哈” ”日......“ 玩笑归玩笑,接下来郑飞跟两人讲了特蕾莎的事情,在得知真实情况后,圣地亚哥耸耸肩,释然抛掉了邪念,把注意力转到裸露美腿的站街女郎身上。 聊天的间隙,造船厂到了。 第十三章 买船 叮叮当当的敲击声,空气中弥漫着说不出的气味,隔得远远的还能听见劳工头子的吆喝,一车车的原木被送往船厂深处,在不久后的将来它们会成为结实的船身。 穿过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他们被坐在小木屋门口晒太阳的看守拦下。 “找谁?”看守懒洋洋地问,语气还算恭敬。 “我们来买船,大型帆船。” 一听有大生意,看守立刻振奋了精神,满脸赔笑道:“请跟我来!” 在船厂中央的平地上,有一幢临时搭建的两层楼房,十几名劳工正在修缮它,它的作用类似于今天的办公室。 在看守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一扇小门前,隐隐能听见里面的交谈声。 “老板,有人要买大型帆船。”看守叩门通报。 里面应了一声,大约五秒后,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男子打开门,嘴角还叼着个精美的烟斗。 屋内烟雾缭绕,沙发上还坐着一名秃顶男,正在把羊皮纸揣进兜里。 见有人来,秃顶男和老板握了个手,识趣道:“那我就先走了,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老板把他送到门口,然后冲郑飞友好一笑:“年轻人,想买艘大船出海闯闯吗?” “没错。”郑飞微笑,坐到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雪利酒,看这酒的成色一瓶要十来枚银币呢,不想占便宜的男人不是好商人。 皮特和圣地亚哥很给面子,乖乖站到他身后,挺起胸膛像是两名称职的保镖。 老板比较吝啬,看到郑飞在喝自己的酒,不禁肉痛起来,想赶快谈完让他赶快走。 于是,他连忙坐下,笑道:“我们的船质量是最好的,所以价格不菲,从五百银币到三千银币,您要哪种?”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艘远洋帆船,郑飞当然想要三千的,无奈现在兜里只剩一千九百多,远远不够。 他垂下眉,开始思考。 这时,讨厌的门又被叩了几声,只听看守说:“老板,罗斯先生在外面,想见见您。” 闻言,老板耸耸肩对郑飞说:“不好意思,我得先去见见那家伙,他是受人尊敬的贵族,您可以在这考虑一下,我去去就来。” “好的。”郑飞正需要时间来考虑。 老板走到门口,忽然又折回身拿起那瓶雪利酒,尴尬笑道:“嘿嘿,那家伙最喜欢雪利酒。” 看着老板出门走远,皮特哼了一声,不屑道:“奸商!” “无奸不商么。”郑飞答道,晃荡着酒杯一饮而尽,一口都没留,惹得两名“保镖”大眼瞪小眼。 皮特开始在柜子里乱翻,若是找到值钱的小玩意儿,他就拿起来欣赏一番,趁人不注意迅速塞进袖子里。 而圣地亚哥,则是默默坐到郑飞对面,犹豫一会儿后,终于说道:“伙计,那堆贝壳你卖了多少钱?” “两千银币。” “两千?!”壮汉叫道,粗野的嗓音把正偷纪念章的皮特吓了一跳。 “不可思议吧?”郑飞笑了笑。 但壮汉并没有高兴的意思,反而沉下脸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把那些钱分掉,那样我们每人都能得到几百枚银币,足够在亚特兰大镇买一套像样的大房子了!” 哟呵,小算盘打得不错!郑飞这么想,搓搓手答道:“你的想法很棒,那么买了房子之后呢?” 壮汉一怔,想了几秒后说:“继续出海捉贝壳,就算每个月捉一次也足够挥霍,那样我们每天晚上都能参加上层人士的舞会,泡上层妞儿,那感觉别提有多爽了!” “你想当一辈子渔民么圣地亚哥?”郑飞打断了眉飞色舞的他,停顿片刻后,下一句话让壮汉愣了好一阵子。 “安逸是成功最大的敌人,如果你陶醉于眼前的生活,那么你永远无法出人头地!” “我......” “我还想告诉你,鲍鱼是极其稀有的,上次能捉到那么多纯属运气好,如果你想以此为生的话,也许会一无所获。” 圣地亚哥不说话了。 他想起了几年前,来到亚特兰大码头当劳工之前,他曾是名勇猛的热.那亚军官,在军队中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然而世事难料,在一次战斗中他的部队被打散,几经辗转才流落到了这里。 他在反思,几年的劳工生活,把自己当初的锐气都磨灭了么?连追求财富的勇气都没有了么? 不,圣地亚哥从不甘愿平凡! “伙计,我跟着你干!”他决绝道,目光坚定。 郑飞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笑道:“那么壮汉,现在有件重要的事交给你去做。” “尽管吩咐!” “在你的左后方有个橱柜,里面有两瓶红酒,你现在拿上它们离开这里,溜去外面等着!” “......偷酒?”壮汉的表情,引用一句潮语,一脸懵逼。 “不不不,我们是拿酒,那酒一瓶的价格抵得上你两年的收入!” 拉菲,来自法兰西的拉菲古堡,虽然中世纪时的拉菲名气还不响,但那醇厚的酒香却是原汁原味的。 在所有世界名酒中,郑飞最渴望的就是拉菲,因为喝不起,一瓶要几千英镑,即便是身为圣休伦斯号船长的自己,也只能在高端酒会上才有机会尝上两口。 目送圣地亚哥安全离开后,郑飞可耻地笑了,不知道吝啬鬼老板发现后会是怎样的心情,为了避免这点,他出了屋子站到门口。 老板回来了。 “嘿我的客人,考虑的怎么样?”老板扬了扬烟斗。 “能带我去看看船吗?”郑飞一点都不紧张,即便偷了两瓶拉菲。 “当然,请跟我来!” 造船厂濒临海岸,人工修建出一条几米高的坝,船只造好后固定在坝上,被客户看上后就通过滑梯直接送下水。 此时,坝上有数十只船,大小不等,有帆船有桨船,还有几艘是帆桨两用的。 第一艘船,郑飞想要最好的配置,就算是船帆都必须要油布的。 “这艘是最便宜的,五百枚银币。”老板指着一艘漂亮的帆船说,见郑飞不搭话,转了转眼珠子改口道:“看你是新客户,可以给你点优惠,四百五十枚。” 郑飞完全没兴趣,摇摇头说:“让我看看三千的!” 第十四章 略施小计 吝啬老板眼神中掠过一丝喜悦,以为是碰上了贵客,连忙笑呵呵地带路,径直往里走。 约摸距离有五十米时,郑飞就注意到了那艘与众不同的大船,它有四根桅杆,船身长度至少三十米,俨然是个庞然大物,制造工艺令人叹为观止,相比之下旁边那几艘两千的就像是瘦驴,根本不够看。 郑飞打量着它,注意到船舷上还留着一排孔洞,大概是炮眼,用来抵御海盗袭击的。 “镇里有卖火炮的么?”他问,想去搞几门,不然万一真遇上海盗就栽了。 “有,但很难搞,如果你有贵族朋友的话可以试试。”老板谄笑着挤了下眼,接着说道:“这艘船刚建好,有不少航海家都来看过,但他们都买不起,尊贵的客人,我想你一定掏得出三千银币吧?” 郑飞一直很喜欢帆船,家里收藏了几十个帆船船模,他真的特别想要这艘漂亮的大船,即便买不起也要参观参观。 于是,他抿了下嘴,答道:“我能先上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请便!”说完,老板换了副嘴脸冲船上喊了一声:“乔治,英国佬!今天你要是还检查不完,这个月的工资全部扣光!” “知道了。”船上传来个不厌其烦的声音。 郑飞敏捷地爬上船,站到甲板上,看见那个叫乔治的男子蹲在主桅杆下,用手拧什么东西。 “嘿,你是谁?”他边问边走过去。 “一个倒霉的工程师!”乔治抹了把汗,头也不抬地答道,依旧是那么不耐烦。 郑飞抬抬眉毛,解下腰间的酒壶递过去,说:“伙计,来一口?” 乔治一怔,这才停下手头的活儿,抬头看了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说:“谢谢!” “你在做什么?”郑飞又问。 “给船只做一次全面检查,刚你也听见了,今天搞不完的话这个月毛都拿不到!让我干两个人的活儿,混蛋吝啬鬼!” 话音刚落,下面响起了吵闹声,声音愈来愈嘈杂,随即只听老板一声怒喝——“住嘴!你们几个现在就给我滚蛋!” “出什么事了?”郑飞往下看,瞧见一堆人挤在一起,神色愤懑。 乔治倒是见惯不怪,答道:“又在找借口开人了,这样的话他就不用那些人发工资,省下很多钱去喂他的小情人。” “那些人没想过反抗么?” “没人敢,吝啬鬼的弟弟是官员!” 郑飞撇撇嘴,转回头瞟了眼聚精会神做检查的乔治,突然心生一计,没准可以把这大船搞到手。 “乔治,你讨厌老板么?” “不,我不讨厌,我恨他!要不是因为没钱回国,我才不会待在这鬼地方受气!” “唔,那你想去航海么?” “还行,只要能赚到钱我就去......问这干什么?” “有个好活儿你愿不愿意接,既能报复老板,又能让你换个差事。” “是吗?请讲!”乔治来了兴趣,往前凑了凑。 郑飞扬起嘴角,耳语。 听完后,乔治狡黠一笑对他竖起大拇指,夸赞道:“果然是好活儿,我接!” “那好,全看你的了!”郑飞做了个绅士的动作,然后便转身下了船。 吝啬鬼老板刚撵走了几名劳工,弄得大家都不愉快,寂静得没人愿意说话,全都板着脸。 见郑飞下来,老板喜滋滋地走过去,问道:“怎么样,这艘船很棒吧?” “嗯,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安全隐患。” “放心,我们这的船质量全都是最好的!” 郑飞皱皱眉,算了下时间,岔开话题道:“有烟吗给我来一支。” “烟?......”老板直犯嘀咕,弱弱拿下叼在嘴里的烟斗。 看着那沾满口水的烟嘴,郑飞恶心地咧了下嘴,摆摆手示意不要了。 这时,那名辛苦的看守跑了过来,气喘吁吁道:“老板,克劳德先生来了,在屋子里等您。” 一听克劳德这个名字,老板立刻重视起来,对郑飞说:“抱歉,我得去一趟,你知道的,克劳德现在是亚特兰大镇最富的人!” 屋子,那两瓶拉菲......郑飞忙阻止道:“我的时间是有限的,要么现在就谈买船的事,要么我就走!” “别......等一会儿不行吗?” “不行!” “那......”老板难堪地对看守挥挥手,说:“告诉克劳德我正在看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 郑飞松了口气,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拖延时间,等待时机来临。 “这船的吃水深度多少?” “这个我不清楚,你可以问下乔治......那个,您什么时候付款提船?” “不急,我还有些问题要问......船身的材质是什么?” “松木,也可能是橡木,这个我也不太清楚,都是工头负责的。” “哦,那它的耐久度怎么样,会不会被海水泡烂?” “不会......那个,你到底买不买?”老板终于急眼了,他知道克劳德是个没耐心的人。 “咔嚓!” 从大船上传来的一声脆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郑飞脸上流露出难以察觉的喜色——计划成功了。 “怎么回事?”老板嘟囔着,愣愣地眨巴着眼,预感很不好。 劳工们也纷纷停下手头的活计,看热闹似的扎堆过来。 十来秒后,乔治出现在船舷边,焦急地挤紧眉头,喊道:“老板,情况不妙!” 船身裂了,裂了一条手指宽的缝,足有两米长。 人们围在船边,指着那缝儿议论,在场的除了郑飞还有好几个客户,忽然出了船身开裂这等事故,弄得老板猝不及防。 “这就是质量最好的船么?”郑飞质问道。 老板的脸本就粗糙现在更难看了,支吾着没法给出个交代,只能冲乔治吼道:“怎么回事?!” 乔治不慌不忙地扶了下眼镜,解释道:“初步鉴定是因为木材没经过加工处理,再加上这几天太阳比较毒,长时间的阳光曝晒导致木材开裂。” “该死的木材厂!可恶的洛特梅尔,我一定要上你老婆的床!”老板咒骂道,洛特梅尔是木材厂厂长。 听了这话,一旁的劳工头子汗颜,提醒道:“老板您气糊涂了吗,洛特梅尔的老婆是你表姐......” “管他娘的什么表姐,就算是我亲姐......呸!” 郑飞心里直发笑,缓缓情绪后,正色道:“这么多人都看见了,你的船出了这样的事,该怎么办呢?” 第十五章 第一艘远洋船 “现在就修!”豆大的汗珠从老板额头渗出,他顾不得擦拭,冲劳工们喝道:“都愣着干什么,快给我修!” 然而,没人肯动,大家看戏似的杵在一旁,有几个胆大的还躲在人群后面起哄。 他一咬牙,叫道:“修完发工资!” 还是没人动。 他的脸成了猪肝色,转了转眼珠子,对郑飞和几位客户苦笑了一下,说:“这次纯属意外,以前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请你们千万不要传出去,等会我请大家吃一顿......” 郑飞可没打算就这么收手,咄咄逼人道:“我们没那么好糊弄!知道船身开裂是多大的事故么?会导致沉船的!” “那您说,需要怎么补偿?......”吝啬鬼老板就算花大价钱,也要保住造船厂的招牌。 终于问到点子上了,郑飞微翘嘴角,说:“这里共有六名客户,我们每人买一艘船,全部半价!” “半价?!我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那是你的事,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就去帮你好好曝光一下。”郑飞说完,几名客户也纷纷应和。 老板恨恨咬住嘴皮,心中盘算了一番。 他能成为方圆百里最大的造船厂老板,除了吝啬会敛财外,商业头脑也起了很大作用,他很清楚口碑对产业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乎这点小钱而坏了口碑,恐怕离倒闭不远了。 在某一刻他甚至有把郑飞等人灭口的冲动,无奈本地法制很严,即便有个官员弟弟也不能太过胡作非为。 冷静思考后,他终于妥协了,咽下一口气说:“好,半价!” 郑飞一笑,和客户们庆贺击掌。 “但你们得和我签个协议,如果泄露出去的话,赔偿我全部损失!” “行。”郑飞点头允诺,扫了眼四周又说:“以后最好对这群劳工好一点,我们不说不代表他们不说。” 被这么一点拨,老板连忙清清嗓:“今天晚上给大家发工资,双倍奖金!” 话音刚落,喝彩声阵阵,这群憨厚的劳工认为得了好处都很知足,没人想着再以此为把柄狠狠敲一竿子,因为他们身份低微,搞不好曝尸荒野都没人管。 签完协议,客户们相继付款,内心狂喜地取走了自己想要的船,老板把工程师乔治训斥了一通后,赶紧跑去见克劳德。 “他跟你说了什么?”郑飞问乔治,取出十枚银币递给他,作为犒劳。 “我被辞退了,因为我在所有人面前点明了真相,哈哈!” “不用担心,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正好我的船队缺个工程师。” “乐意效劳!” 在劳工的努力下,裂缝很快修好了,几十人合力推了足有两分钟,这个庞然大物顺着滑梯,安然下水。 站在甲板上,郑飞迫不及待地来到主桅杆下,升起洁白的船帆,微风吹来,白帆鼓起,载着他们缓缓驶离海岸。 望着岸上的人影越来越小,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感觉跟当初圣休伦斯号启程极其相似。 终于,拥有自己的第一艘大船了! 沿着海岸线大约航行了两小时,帆船靠岸,这是他跟皮特交代好的汇合地点,买完船之后他让皮特去找圣地亚哥,顺便把旅馆里的那些日常用具带过来。 此时,那两人正站在海滩上,激动得欢呼。 “乔治抛锚让他们上来,今晚就在船上过夜,明天还要到城里办件事!” 明天是和餐厅老板的交易日子,那批远洋物资。 黑夜来临,海风吹拂,夜空中繁星点缀,他们坐在甲板上,用小炉子煮食物,是刚从海滩上捉来的小螃蟹。 圣地亚哥惦记着那两瓶拉菲,时不时的就做哀求状要开一瓶,都被郑飞毫不留情地拒绝,自己的最爱怎能分给别人喝?哼! 不过作为补偿,他大方地开了桶啤酒,在造船厂时从劳工头子手里买的。 “为了财富,干杯!”来自乔治。 “为了追求,干杯!”来自圣地亚哥。 “为了自由,干杯!”来自郑飞。 “为了,为了......为了我女儿,干杯!”来自皮特。 带着泡沫的爽口啤酒和鲜味十足的海蟹,简直就是绝配! 这一餐,是郑飞吃过最棒的晚餐。 次日,上午九点。 从睡梦中醒来,满足了伸了个懒腰,迎着太阳打了个喷嚏后,郑飞留下乔治和皮特看船,带上圣地亚哥去了城里。 之所以带上圣地亚哥,是因为壮汉比较可靠,从昨晚的聊天当中他了解到壮汉的从前,热.那亚军官,热.那亚民族的勇猛忠诚是出了名的。 交货地点约定在餐厅后门的巷子中,物资比较多需要用好几辆车运,来到巷子口,郑飞一眼便看见了满脸不爽的餐厅老板,以及四辆满载货物的平板车。 见到郑飞,老板理了理上衣领子,站直,强笑道:“你终于来了。” 郑飞没理他,径直来到货车边,在确认所有货物都是真的后,从怀里摸出了那张羊皮纸,吹了个口哨说:“归你了!” 老板急切扯过来,瞪了他一眼,渐渐的,嘴角挂上了瘆人的笑意。 随着这狞笑而来的,还有七八个夺门而出的厨师,手里拿着擀面杖,不坏好意地围住他们。 郑飞扫视一圈,恨恨道:“看这架势,是不让我把货提走了?” “那倒不是,我们签了协议的,不给你货的话要坐牢的。”老板表情轻松地嘬了口烟,不紧不慢地吐出。 “哦?那你想干什么?” “看不出来么,我要揍你一顿!你很会做生意,用要挟手段赚了我一大笔钱!我讨厌被人要挟!”话音刚落,老板愤愤摔下烟斗,夺过一根擀面杖歇斯底里地吼道:“老子要把你揍得爬不起来!”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一群人,郑飞挑了挑眉头,低声和圣地亚哥玩笑道:“伙计,你能打几个?” 圣地亚哥捏了捏肱二头肌,拧了拧脖子,不以为意道:“你见过野牛吗?” “没见过” “它能撞倒十个人,我能撞倒它。” 第十六章 搞点冷兵器 “送你个外号,斗牛士” 正在这时,顶在最前面的一个高高壮壮的恶厨挥起擀面杖,健步上前猛地擂向圣地亚哥的肩膀,“砰!”,圣地亚哥却岿然不动,连个痛苦的表情都懒得做出。 圣地亚哥掐住恶厨的手腕,微微一笑,用指导的口气说:“打架时尽量少打对手的肩膀,那样会激怒对手的。” 恶厨茫然,试了试要挣脱束缚,然而那五根粗指就如同铁箍,紧紧套着他的手腕,越挣越疼。 突然,圣地亚哥身体一动,还未等恶厨反应过来,一记极具摧残力的上勾拳便击中了他的下巴,整个人像是麻袋般在空中滑过一个弧度,重重跌躺在地,瞬间口鼻窜血。 所有人,目瞪口呆,包括郑飞。 郑飞参观过十几场重量级拳击比赛,如此暴力的上勾拳还真是闻所未闻,他能放言,如果圣地亚哥出生在二十世纪,大概就没拳王阿里什么事了。 中世纪的热.那亚人号称猛兽,果然不是一般的猛,当初招了圣地亚哥真是明智的选择,郑飞这么想,看着那鲜血直流的可怜家伙,拧起了眉头。 本以为会有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斗,谁成想圣地亚哥一拳就将对方的士气彻底崩解,厨师们怯诺地盯着他,慢慢放下了棍子。 餐厅老板被鱼刺卡住似的脸红脖子粗,之前的霸道荡然无存,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恨恨咽下气,转头钻进了后厨。他知道这群厨师是什么货色,冲上去完全是当沙包的,被打残了还他妈要出医药费! 那个可怜的家伙被搀扶着送去了诊所,地上还留着一滩血迹,不远处的街角蹲着四名乞丐,受了惊吓般盯着圣地亚哥,那眼神像是在看怪物。 “伙计,你真是个勇猛的战士!”郑飞赞叹道,按了按圣地亚哥硬如石块般的肌肉。 “不,”圣地亚哥摇摇头,帅气地整了整衣襟,自恋道:“我是个勇猛的将军!” “好的将军,在你征战沙场之前,让我们先把这堆补给带回去!”说完,郑飞对四个乞丐招招手:“嘿,过来!” 乞丐犹豫着,面面相觑,颤巍巍地站起身挪了过来。 “......有什么吩咐吗?” “帮我拉个货,给你们每人十个铜子儿。” 四个人四辆车,正好。 圣地亚哥挑了挑眉头说:“其实我可以拉两辆的。” “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得力助手,不能再做这些活儿了。”郑飞笑道,拿出几枚银币递给他。 “你这是做什么?”圣地亚哥喜不自禁。 “去玩玩吧斗牛士,我知道你早就垂涎这里的姑娘们了,记得天黑前要回船上去,我们还要去码头招点水手。” “哈,明白!”壮汉爽朗一笑,吻了下银币,疾走着来到一位金发女郎面前,搂住她的腰进房,女郎扭来扭曲的臀部,看得乞丐们眼都直了。 下午,热昏昏的街道上,郑飞和乔治在寻找店铺。带着乞丐们把那批物资装进船舱后,他们俩就来到了这里,目的是买些违禁品——火炮。 郑飞不会去打劫别人的商队,但也绝不能让自己去喂海盗,中世纪的欧洲随着海上贸易的兴起,海盗行业逐渐泛滥成灾。 违禁品是不可能明目张胆出售的,所以他们转了整整两个小时,仍然是一无所获。 站在交叉路口,郑飞漫无目的地张望着,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去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么?不,他永远也不会那么做,虽然跟政府合作会得到一大批精良的装备甚至是一支庞大的船队,但如果那样的话,航海的真正意义——自由,就会丢得一干二净,远洋所获得的财富也不再属于自己。 看来火炮是不太容易搞到了,没办法,那就只能去搞点冷兵器了! 猎具店。 这是亚特兰大镇唯一一家猎具店,店主和圣地亚哥一样曾经是个军官,不同的是他背后有靠山,退伍后便直接开了这家店,跻身富人行列。 店主叫霍布斯,是个壮实的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因为长期吸烟的缘故,手指上有黄褐色的烟疤。 郑飞进去时,他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和从隔壁饰品店过来的美女调情。 “你今天真美。”他注视着她的眼睛说。 “谢谢你越来越懂女人了霍布斯”美女风情十足了撩拨着长发,留下沁人心脾的芳香。 “今晚有空吗,去我那里喝一杯?”他一心调戏美女,没看到郑飞已经进来了。 “我丈夫今晚回来......咳,你有客人来了!”说完,美女慌忙起身小跑出去,面色绯红。 泡妞失败,快到嘴的鸭子都飞了,霍布斯很不爽,没好气地问郑飞:“需要点什么?” “有上好的弓箭吗?”郑飞抬眼浏览店里各式各样的冷兵器。 三重匕首,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三叉戟,不同的是配有弹簧,使攻击更为诡异。 折剑匕首,和它的名字一样,剑刃底端有个凹槽,要是对手的剑不小心滑进去的话,只需狠狠一拧就能将其折断。 店里所有的冷兵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名叫灯笼盾牌的家伙,这种盾牌外形极为奇特,不仅仅可以阻挡对方攻击,盾牌上还配备有刀、长矛和锯齿,攻守兼备型,对使用者格斗技巧要求较高。 听说是来买弓箭的,霍布斯抬抬眉毛,去到仓库取出一张鹿尾弓,制作精良。 “这是我托朋友从东方带回来的,听说是游牧民族最嗜好的武器,要不要来几张?” 郑飞接过弓,试着拉了拉,弹力还不错,只是......射箭是个很需要技术的活儿,中世纪的欧洲人也许投掷标枪的功夫了得,但射箭的本事真不敢恭维。 的确,欧洲人买弓大多是用来收藏的,很少会投入使用。 “有弩吗?”郑飞问,弩机操作起来要简单的多。 “......弩?”这是个霍布斯从没听过的词汇。 看到他的表情,郑飞明白了,叹了口气。 这时,店里进来一个人,一个令霍布斯顿时谄笑的人。 第十七章 神秘商人 “嘿霍布斯,好久不见!” “哈,老大!这些年你跑哪去了?!” 来人是个戴礼帽的中年男子,身着燕尾服风度翩翩,手里还持着把黑玉拐杖,整个形象让人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两个字——绅士。 只是,他侧脸上的那道疤,毁了这一切。 “去了东方,那地方乱极了!”男子坐上霍布斯搬过来的摇椅,舒适躺下,瞥了郑飞和乔治一眼说:“两位是航海家?” “是的。”郑飞回答,静静注视着他,从眉宇间便能看出此人与众不同,门路很深。郑飞很乐意结交这样的朋友,利用得当的话会对自己做事提供不小的帮助。 “哦,你也是被马可波罗行记吸引,想去东方发一笔大财?” 郑飞耸了下肩,点头。 “希望你能早点找到通往东方的航路,”男子吁了口气,接着说:“西亚已经打成一片了,我好几次想趁着战乱混过去,去到传说中的天.朝大国,不旦没能成功还险些死在野蛮人的刀下!” 这时,霍布斯插话道:“原来您这几年都在忙这个?” “对,险中求胜也赚了不少,听说你在这里,想带着你一起发财!”男子瞳孔焕发出光彩,扬起嘴角道:“干不干?” “唔,需要我做什么?”霍布斯不敢草率答应,这位当年的长官突然出现,让他心里有点慌。 男子摆弄着拐杖,欲言又止,对郑飞笑道:“我们要谈些事情,能带上你的朋友去门口等等吗?” “当然可以。”郑飞识趣地出了门,莫名的心情很愉悦,因为他有种强烈的预感,有好事要来。 男子名叫博格,早年和霍布斯共同服役于军队,退伍后做起了陆地贸易,往返于欧洲和中亚。 奥斯曼土耳其崛起后,切断了欧洲与东方(明代中国)的贸易之路,为了获取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等奢侈品,无数个像博格这样的商人尝试突破土耳其人的封锁闯过中亚抵达东方,遗憾的是从没有人成功过。 近年来,西亚中亚频繁交战秩序混乱不堪,博格通过倒卖武器狠狠发了一笔战争财,这次他是带着大生意回来的。 他想在家乡找个同道中人,帮忙销售从西亚运过来的货物——火炮,然后采购粮食药品等必需品卖过去,两头发财。 西亚人习惯马战擅用弯刀,因而从敌人手里缴获的火炮在他们看来,跟铁管子没什么两样,他们很乐意用火炮去换兵粮。 既然要找同道中人,博格很容易就想到了当年的亲信霍布斯。 “什么?!你说的是火炮?!”听完博格的讲述,霍布斯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愕然。 “嘘,小点声,不要这么慌张伙计。” “老大,你知道在这里贩卖军火是什么罪吗?” “所以让你偷偷卖,亚特兰大城虽然没有战争,但它有那么多航海家,他们一定需要火炮去抵御海盗。” “可是万一被发现的话......” “霍布斯,畏首畏尾可不是你的风格,况且你的舅舅是大官!” “我......” “别想了伙计,这么好的油水错过了多可惜,跟我干吧!”博克把玩着拐杖,面色凝重,倏然笑道:“西亚打得火热,没准哪天就打过来了,等我们赚够了钱就去英格兰去买下一大片土地,这样你和你的家人永远都不会受到战火的波及!” 闻言,霍布斯怔了怔,继而苦笑着说:“真是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 “那就,干?” “干!” 决定要干之后,他们开始讨论如何发展客户,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近在眼前的航海家郑飞。 “嘿,尊敬的客人,能进来一下吗?”霍布斯冲门外呼唤道。 郑飞正和乔治聊些帆船构造的事,听见这满含期待的叫唤,走了进去。 “谈完了吗?给我拿二十副折剑匕首,二十枚盾牌。”他说。 “不不不,是这样的先生,您买这些武器是为了抵御海盗吗?” “嗯。” “那么,您为什么不尝试一下,火炮呢?”霍布斯一字一句地说,语气中带着诱导的意思。 “火炮?”郑飞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头,问:“你这里有?” “当然,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博格接过话来,取出把匕首刮了刮胡渣。 “有火炮的原图吗?” “呵,看来是行家!”博格和郑飞对视着,迟疑了一会儿,从兜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羊皮纸,这不是铸造图纸,而是画师描绘出的外形图。 郑飞端详着那些图案,问:“最大的这个,多少钱一门?” “五十银币!” “你是在开玩笑么?” “我们军火贩子是在刀尖上做生意的,利润少谁肯干?” 郑飞不屑地笑了笑,决定用军事知识来说懵他。 “这种货色的火炮就算十枚银币我都嫌多!你是卖军火的,听说过k-47、巴雷特m821、自行榴弹炮吗?” “......你在说什么?”博格和霍布斯对视一眼,一脸懵逼。 “东方天.朝的自行榴弹炮射程和威力是你这火炮的数倍,售价才五枚银币,你竟然敢要五十枚?”郑飞一本正经地说,装出气愤的样子。 “你觉得多少合适?”博格盯着他这张东方人的脸,心里猜想没准这家伙真是从天.朝来的。 中世纪时期的天.朝在欧洲人眼中是神圣之地,不但有丝绸瓷器等宝物,科技军事也是遥遥领先的。 欧洲人对天.朝的畏惧,主要源于成吉思汗的那场霸道西征,直接打到了中欧,意大利拜占庭。 第十八章 博格的信任 “这种火炮你有多少门?”当看到博格眼中的敬畏时,郑飞心里有了底。 “十门,外加两千发炮弹。” “我出两百枚银币,全要了。” 闻言,博格怔了一下,看傻子似的看着他,嗤笑道:“你是在做梦么?低于一千银币免谈!” 郑飞摸了下鼻梁,晓得这样压价确实过分,人家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从西亚跑过来贩卖军火,可不是为了赚点蝇头小利,况且即便自己不买,也会有大把大把的航海家来买的,完全不缺买主。 可是,他兜里只有三百多枚银币了。 怎么才能把这批威力强大的火炮搞到手武装船队呢?要挟手段是不能再用了,惹急了博格这种狠角色,没准连门都出不了。 在商业谈判中,想达到目的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要挟,另一种则是——利益,只要给对方足够的利益,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面对渴望前去东亚的博格,郑飞有个很大的优势——长着一张东亚人的脸,于是,他决定发挥自己的优势。 “你知道我这一趟出海要去哪吗?”他自信微笑,指了指东方,说:“我要去东亚的天.朝大国,如果你肯把那批火炮低价给我,我可以算你入股,回来时给你带一批香料和丝绸。” 谁成想,博格不屑道:“你们这群航海家,近百年来无数次想要开辟通往东亚的航路,有一个成功的么?” 这早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回复道:“我跟他们不同!他们不知道怎么去东亚,而我就是东亚人,几年前跟着船队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 这句话让博格打了个激灵,也让其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急切问道:“你真是东亚人?!” 郑飞有一百种方法证明自己是东亚人。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支鹅毛笔蘸上墨水,在羊皮纸上写下一行汉字“现在的网络风格越来越浮躁了,清一色主角装逼配角脑残。” 额,好吧,瞎调侃卖个萌哒o()o其实他写的是——“几百年以后,人们仍会牢记我的名字,郑飞。” 博格虽然不认识汉字,但他见过中国的字画,规规整整的字体很有识别度。 郑飞将羊皮纸展开在他面前,笑道:“信了么?” “也许你真的是东亚人,但你确定自己记得回国的航路?要知道在茫茫大海上什么参照物都没有!”博格的神态极为迫切,源于对传说中天.朝大国的渴望。 “海图和航路早已被我记在了心里。” “说出来我才肯信你!” 郑飞瞥着他,情不自禁地想笑,在心底暗暗说了句:“小样儿,说出来又怎样,好像你听得懂似的!” 他清清嗓,凭着对世界地图的牢固记忆,说道:“从热.那亚出发往西,先到巴塞罗那港,接着继续航行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调转方向往南抵达卡萨布兰卡,沿着海岸线一直走,先后经过努瓦克肖特罗安达,直到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接着往北穿过莫桑比克海峡直达阿拉伯海,往东穿过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最后一路向北直达天.朝!” 说完,他深深呼出一口气,闭着眼睛,清晰的世界地图仿佛历历在目。 一连串的地理位置,听得乔治博克霍布斯一愣一愣,他们听不懂,所以他们都在想,这家伙脑子是什么做的? “现在相信我了么?”郑飞露出胜利式的微笑。 “可是,万一你不回来了怎么办?”博格仍有顾虑。 “没错我完全不必回来,但我的大副和水手们家都在这里,我得把他们送回来!如果你相信我,损失的最多只是些火炮而已,而如果你不相信我,损失的将会是一笔无法估量的利润!” 博格揉揉眉心,坐到摇椅上点着烟斗,狠狠吸了一口,认真考虑。 两分钟后,在郑飞的期待中,他终于说道:“那批火炮不能给你。” 在这一刻,郑飞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别着急我的朋友,你理解错了!”博格笑着说:“我的意思是,我要给你配置最好的武器,那些火炮不是最好的。” 郑飞微微颔首,静待下文。 “我有个英格兰朋友,手里有一批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不知道你的船能不能容下它们?” “真巧,我的船是亚特兰大城最好的!不过我必须告诉你,我只有几百枚银币了。” “哈放心,我会说服他白送给你的,晚上就能提货。” “白送?”郑飞惊讶地注视着他,真诚道:“就冲着你的信任,我都不会违反约定的!” 博格和他握了个手,同样真诚道:“我相信你伙计,希望你能早点带着丝绸香料归来!” “归来!”郑飞点头。 他在想:也许这一趟我带不回丝绸香料,但我会带回价值数十倍数百倍甚至数万倍的美洲宝藏——成堆成堆的黄金宝石! 在他的感觉中,如果有什么事比没人相信自己更难受,那就是欺骗相信自己的人。 正如,在球迷们的感觉中,如果有什么是比看不了b更难受的,那就是看科比布莱恩特退役。曾经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曾经那个怀揣梦想的热血少年,带着无数回忆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我不是科比的球迷,但我喜欢他,谨以这段话缅怀逝去的青春,也许还会有第二个科比,但我们不会有第二个青春去追随。 经过一下午的忙碌,十五门欧洲大炮装船完毕,所有物资都准备齐全,现在只剩下水手了。 在圣地亚哥满面春风地从妓女那里出来后,他们启程去了亚特兰大码头,那里有许许多多待业的水手。 郑飞知道,招水手千万不能什么人都要。 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曾在公海遇到海盗劫持,幸好舰队及时赶来没有人员伤亡,后来查明原因正是船上有个水手跟海盗联系,通报船队航路,险些酿成大祸。 虽然中世纪没有无线电设备,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谁能确保那群性格粗暴的水手到了海上不会拉帮结伙?弄不好能把自己这个船长丢下海去! 第十九章 水手 亚特兰大码头,黄昏。 海风阵阵,带着湿润的水汽打在脸上,清爽而舒服。 和往常一样,那几名身份高贵的监工骑着骏马,悠悠哉哉地沿着海滩漫步,时不时扬起手中的长鞭,在空中划出个优美的弧度。 距离下班只有半个小时了,劳工们开始偷懒,做事磨磨蹭蹭的想着等会去酒吧喝两杯,顺便欣赏一下舞娘维茜那美艳的胴体。 郑飞站在甲板上远眺,船缓缓逼近码头,偌大的码头被夕阳投下的金色光辉所覆盖,密密麻麻的白帆、人、货箱,景色壮丽恢弘。 当他的船“新大陆号”靠岸时,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它是全码头最大的船。 而当人们看清船上下来的人时,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呼——他们认识圣地亚哥,敢徒手与野牛搏斗的壮汉。 “......圣地亚哥!”不少人窃窃私语,惊异地打量着郑飞一行人,打量着他们干净利落的衣服,心头泛起阵阵妒意,因为他们不久前还和自己一样穿着发臭的劳工服。 圣地亚哥微笑着和大家打招呼,在郑飞的授意下从船舱搬出一箱面包分给熟人们。 之后,郑飞爬上了一处货箱堆,宣布道:“有谁愿意做我的水手?过来报名!” 码头上有许多今天刚到港的水手,趁着船队靠岸的功夫跑到酒吧喝两杯,手头阔绰的喝完酒再去找个妓女舒爽舒爽,完事后返回码头随便找个地方坐坐,等着他们的船长回来启航。 要是有其他船长肯出更多的钱,他们很乐意跳槽。 所以当郑飞喊完这句话时,瞬间跑过来数十名水手,一个个跟见了骨头的狗似的狂奔。 郑飞只需要八个,人太多的话补给不够消耗,他坐在货箱上,让水手们排好队依次过来,面试。 “你为什么要当水手?” “混口饭吃。” “为什么离开原来的船队跑来投靠我?” “因为你的船大,给的钱肯定多!” “船长在你心中是什么地位?” “是给我们发工资的人。” 几乎每个人的答案都是这样的,这让郑飞很失望。 探索新大陆是项艰巨的人物,需要所有船员团结一致服从船长的命令,而眼前这群地痞似的水手完全没有纪律观念,到了海上不定怎么捣乱。 找一群忠诚的手下,没那么简单。 被拒绝的水手们咒骂着散去,恨恨甩了甩搭在肩膀上的湿漉汗衫,暴躁的样子让郑飞庆幸自己做的决定。 这时,人们被远处传来的哄闹声吸引,齐齐转头望去,只见一辆马车颠簸着闯进码头,车上挤着十几个难民模样的人,衣服撕扯得不成样子。 驶入码头后,那匹倒霉的马终于支撑不住轰然倒地,难民们也猝不及防地滚下车,躺在地上不愿动弹,看得出来他们很虚弱。 郑飞拧了拧眉头,对圣地亚哥示意道:“给他们拿点吃的和水!” 他这么做一来是想帮帮这群难民,二来还是有点小私心的,因为绝境逢生的人往往会对恩人心存感激,自然也就忠诚得多,或许可以为己所用。 然而当他亲自把面包递给难民时,却不由得怔了一下。 因为,全是熟人! 这些人是不久前遇到的那支车队,在深夜的荒原上,围着篝火吃烤牛腿的车队! 那名曾经目光如鹰隼般的领头人,呆滞地盯着郑飞的脸,沙哑的嗓音呢喃道:“天呐......终于回来了!” 郑飞看着奄奄一息的他们,几乎是吼道:“圣地亚哥!把牛肉干和啤酒拿来,快!” 接下来的十分钟郑飞明白了什么叫如狼似虎,这些人像是八百年没吃饭,抓着牛肉干死命往嘴里塞,就着啤酒咽都不咽就吞了下去,惹得旁边观望的劳工们连连砸吧嘴,责怪他们糟蹋好东西。 十分钟,他们干掉了整整一桶啤酒一箱牛肉干,外加十几斤面包。 郑飞搭着领头人的肩膀,关切问道:“发生了什么?” “该死的战争!野蛮人抢走了我所有的货物和财产!” “唉,伙计,今后有什么打算?” 领头人幽怨地叹了口气,说:“继续当劳工或者回家种田,贸易是不能再跑了,你不知道西亚现在乱成一团!” “还记不记得我那天说过,我在亚特兰大码头等着你们回来,带上你们去航海发大财?世事难料,没想到你们会碰上这种事这么快就回来了,正好赶上了我的首航。”郑飞说着,嘴角微微翘起。 “航海?”领头人半信半疑地问,这才注意到他的航海服,黑色劲装。 郑飞转身站直,抬起手臂直指海岸,豪迈道:“看见了吗,那是我的船,新大陆号!” 他不知道,在落日投来的余晖下,自己的自信神情和姿态像极了拿破仑,站在顶峰俯瞰领土的拿破仑。 那艘最大的船很显眼,在无数只帆船中,领头人一眼就注意到了它,讶然道:“可不久前你还是个渔民......” “但我在沦落为渔民之前是个船长,到过世界各地的船长。”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问:“怎么样,跟我走吗?” 领头人耸耸肩,坦然笑道:“你刚刚的食物已经把我和我的伙计给收买了,即使你带着我们去打渔我们也会干的。” 说罢,他们击了个掌。 郑飞会心一笑,比起那些利益为上的水手们,这群人要好管的多,因为他们忠诚于领头人,自己只需让领头人忠诚于自己就等于掌握了所有人。 领头人叫汉斯,年轻时是家乡小镇最有名的猎手。 水手的事情搞定后,郑飞顿时觉得轻松不少,带着手下们进酒吧点了些最好的烈酒,现在他只需要喝完酒安静地睡一觉,明天去城里带上美丽的特蕾莎,就能出海去探索新大陆了! 酒吧里还是那么阴暗,鱼龙混杂,空气中充斥着酒精和烤肠的味道,还有浓浓的汗渍味。 和往常一样,男人们的目光全在维茜曼妙扭动的身躯上,一刻也舍不得离开。 注意到手下焦灼的眼神,郑飞给了他们每人一枚银币,让他们去外面找找乐子,发泄发泄积攒多日的欲望。 第二十章 独特的女人 一枚银币买不来维茜,但买下酒吧门口搔首弄姿的站街女郎还是绰绰有余的,所有人接到银币都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只留下郑飞和圣地亚哥。 “斗牛士,你不去玩玩?”郑飞喝了口烈酒,见他把钱揣进了口袋。 圣地亚哥撇撇嘴,答道:“玩过了城里的美女,对她们没兴趣了。” “也是不过到了海上可就没机会了,你也许几个月都碰不到女人。”这话出口,郑飞喝酒的动作停了一下,皱起眉头。 真的要带上特蕾莎吗?让她整天面对十几个男人的垂涎?想想就蛋疼......要不,带上两个妓女?这种行为虽然不值得提倡但符合人性,航海很无聊,茫茫汪洋最容易让人产生空虚感,妓女可以使水手们更亢奋地投入工作。 郑飞觉得,只要给足够的价钱,妓女们一定会很乐意上船的,因为她们无论在哪工作性质都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他晃荡着酒杯,将最后的一点烈酒仰脖灌下,对圣地亚哥说:“明天你去城里找两个妓女和我们一起出发。” 圣地亚哥愣了一下,说:“不是开玩笑吧?” “我像是开玩笑吗?记住要找能歌善舞的,告诉她们我出双倍价钱。” 接下来是几秒的沉默。 “额,船长,”圣地亚哥顿了顿,笑道:“知道我为什么叫你船长吗?因为你是我见过最体贴下属的老板,你应该得到这个称呼。” 郑飞哈哈一笑,答道:“说真的我还是喜欢你叫我伙计,因为我把你当朋友而不是下属,明白么?” “明白,伙计!”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圣地亚哥清楚了郑飞的信赖。 酒吧里的嘈杂声愈来愈大,维茜的火辣舞姿掀起阵阵高潮,半醉半醒的男人们疯狂呐喊,不停向她丢小面额钞票,顺便摸摸她光滑的脚背。 面对成片成片的仰慕者,维茜表演得忘乎所以,尽情投入地掀起裙摆,这时终于有个家伙忍不住了,猛地跳上舞台一把抱住她,在她的修长美腿上肆意揉捏。 “放开她你这个混蛋!”男人们愤怒大叫,却又幸灾乐祸不去拉开他,因为知道这家伙等会儿就惨了。 这种情况维茜经历太多了,所以她完全没有惊慌的意思,而是淡定地贴在他耳边,说:“给你三秒钟,放开我。” “不!维茜,我明天就要结婚了!就不能来看你了!”那家伙紧紧搂着她不愿松开。 她微微一笑,笑容由满足和苦涩组成,说:“你爱她吗?” “我......爱。” “那就乖乖放手回去找她,对她好一点,我保证让你安全离开这个地方。” “砰!”一声爆响。 还没等那家伙作出回应,一个酒瓶便敲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霎时玻璃渣四溅,鲜血顺着脸颊缓缓淌下。 动手的是个壮汉,一身剽悍的腱子肉在这酒吧里仅次于圣地亚哥,酒瓶碎裂后他还按着那家伙想狠捶几拳,被维茜连忙阻止。 “让他走!”她说。 “可是维茜小姐......” “我说让他走!” 见她态度坚决,壮汉无奈地耸耸肩,松开了那家伙。 郑飞看见这一幕,不禁对维茜的身份产生了兴趣,问圣地亚哥:“她是谁?” “不知道,我只知道酒吧里有十几个打手在保护她。” “唔......伙计,我给你个机会去接近她问清楚,有兴趣吗?”郑飞说着,拿出两枚银币来。 “求之不得!你知道吗,她是我最想上的女人。” 大约在二十分钟后,维茜结束了表演,在男人们的挽留声中离开舞台,进了酒吧里面的小房间,那是专属于她的房间。 一天中最精彩的时段结束,男人们悻悻叹气陆续离开酒吧,很快的,酒吧里就只剩下寥寥几个人了。 在郑飞的示意下,圣地亚哥忐忑地来到维茜门前,敲门轻咳两声。 “告诉斯通班克斯,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去。”维茜有些憔悴地喊道。 “斯通班克斯?” 听见是个陌生声音,维茜嘟囔着打开门,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后笑道:“我认识你,经常和别人掰手腕比拼力量。” “那可真是我的荣幸。”圣地亚哥略带紧张地说。 “呵找我做什么?想泡我的话,你应该看见刚刚那家伙的下场了吧?” “能请你喝一杯吗?”圣地亚哥笨拙地做了个绅士式的邀请动作,是跟郑飞现学的。 她扑哧一笑,答道:“你来得真巧,我正想喝两杯,不过还是我请你吧,酒吧里的酒太劣质。”说着,她从柜子里拿出一瓶上好的雪利酒娴熟打开,将那带着独特香气的液体顺着杯壁优雅倒出。 圣地亚哥接过酒杯,注意到地上有个盛满水的铜盆,好奇道:“你刚在洗东西吗?” “嗯,洗脚,那群男人太恶心。” “哦......对了,斯通班克斯是谁?”圣地亚哥努力寻找话题,偷偷瞥了眼她白皙的大腿。 “你没听说过他么?一个权力很大的老家伙,保护我的那些人都是他派来的,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和你一样”她难以解读地一笑,抿了口酒。 “和我一样?”圣地亚哥不明所以。 “没错,他和你一样,都想睡了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丝毫没有尴尬,性格如此。 倒是圣地亚哥尴尬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不起要说些什么。 “说说吧,来找我干嘛?”她放下酒杯说。 圣地亚哥虽然外表强势霸道,但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却是真的内向,甚至可以用懦弱来形容。 “我......”他犹豫着,深呼吸,片刻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说:“我想娶你!” 她轻轻挑了下眉毛,平淡答道:“哦,我知道了。” “我说我想娶你!”他放大音量重复了一遍,态度坚决得多。 “醒醒吧壮汉,你不是第一个对我说这句话的男人了。” “可我是认真的,也许你觉得......” “你有钱吗?”她打断道,见他拿出了两枚银币,不屑笑道:“我的男人必须是个腰缠万贯的人。” “可我明天就出海航行了,不久后就能成为富人!” “那就,等你真的做到了再来找我。”说完,她不再搭理他,继续洗脚。 圣地亚哥沉默了一会儿,无比认真地注视着她说:“我一定会回来的。”说罢,他果断转身出门。 “哦对了,告诉你的那位朋友,克劳德要找他麻烦。”她提醒道,也许是被他的真诚所打动。 “嗯!”他没有回头,迈着大步走向郑飞。 郑飞正在想事情,察觉到他接近,耸耸肩笑道:“情况怎么样,搞定她了么?” “没有,她喜欢富人,我现在只想赶快出海赚一大笔钱。”圣地亚哥顿了顿,想起她的最后一句话,忧虑道:“她说克劳德要找你麻烦,为什么?” “克劳德?”郑飞拧起了眉头。 第二十一章 帕尔斯庄园 他回忆起那天在特蕾莎的门口,克劳德撂下一句:“小子,这事没完!” 呵,想不到那位“大名鼎鼎”的航海家、亚特兰大镇首富克劳德,竟会和自己这样的小角色动真格的,看来他不过是个靠运气暴富的家伙而已。 郑飞这么想着,微微翘起了嘴角,喝酒。 圣地亚哥见他并不以为意,纳闷道:“你竟然还笑?你是怎么惹上他那种人的?” “因为我将要带走他想带走的女人,你继续喝,我得出去想想对策。”说完,郑飞放下酒杯,撇下圣地亚哥离开酒吧独自回到船上,胳膊撑着船舷站立在甲板上,静静眺望远方的夜空,北斗七星在闪耀。 有些时候,男人需要一个人思考,要是有支烟就更好了。 第二天,清晨。 他早早叫醒了睡梦中的水手们,让他们架起火炮时刻保持警惕,假如克劳德真的带人来,也不可能不畏惧全欧洲最好的大炮。 安排好后,他便和圣地亚哥去了城里,圣地亚哥去为船队“谋求福利”,而他径直去了特蕾莎家。 栅栏后面,缺少主人照顾的黄玫瑰蔫了不少,就连杂草都似乎没那么青葱了,他踩着碎石小道来到门前,叩门唤道:“特蕾莎?” 没人应答,十秒后他又呼唤,依然没人应答,推推门发现门是锁着的。 也许她下午才回来?他撇撇嘴,准备找个地方坐坐,去哪呢?裁缝铺,小哥伦布家的裁缝铺。 整个悠闲的下午,他教了小家伙许多航海知识,说真的心里有种自豪感,毕竟自己当了全球知名航海家的启蒙导师!嗯,这头衔不错! 傍晚,他回到了特蕾莎的门前,一直等到了夜晚,她还是没回来。 圣地亚哥已经找好了两名妓女,带着她们来这里集合,见他一脸忧虑,问道:“怎么了伙计?她人呢?” “大概是出事了,她不会违约的。”郑飞咬了咬嘴唇,抬头看看月亮的位置,估摸着已经是深夜十点了。 “你们只见过一面,怎么那么相信她?”圣地亚哥很费解,觉得他是被那女人迷住了。 “因为她相信我,所以我相信她。”郑飞淡淡回答,然后坐上马车,它是租来准备带特蕾莎回码头的。 “伙计,你要去哪?” “我要去找她,你先回船上去,我不在的时候船队就交给你了!” “嘿,你不怕我把船开跑了去航海?” “你要是有那个本事,早把船开跑了!”郑飞玩笑道,借着月亮的微弱光芒,驾驶马车奔向帕尔斯葡萄园。 圣地亚哥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搂住身旁美女的腰肢,努起嘴说:“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个女人而已。” 这个问题郑飞也在心底问过自己,他的答案是——为了一个承诺!既然答应要带她走就必须做到,一个男人如果连承诺都无法实现,得到再多又有什么用? 不管别人是什么看法,反正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嗯。 八十公里的路程直到天亮才抵达,他迎着朝阳打了个沉沉的哈欠,深呼吸,乡村的空气很清新。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到意大利的乡村,上次是到那不勒斯旅游,还在村民那品尝了最传统的披萨,说实话有点难吃。 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草地,涓涓溪水将它分割成一块块,上面还有着成片的小树林,朦朦胧胧可见远处此起彼伏的山脉,也许是阿尔卑斯山。 这场景,猛地一看有种绿野仙踪的即视感,再一看这哪是绿野仙踪,明明是仙境奇缘! 帕尔斯葡萄园是本地最大的庄园,所以他随便找个路人打听打听就问出了位置,来到它的大门前,下车。 看清庄园里城堡般的建筑,面积足足有数千平方米,他不禁想道,特蕾莎家没落前到底有多富?就连现在都住着这样的豪宅! 门口没人看守,他直接推门而入,四下张望想找个能问上话的人。 “嘿,是来买葡萄的吗?”城堡顶层的窗户边,露出一张俏丽的脸蛋,是属于一个金发美女的,笑容很甜。 “我来找特蕾莎!”郑飞看着她,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再长几年又是个祸害。 “你找特蕾莎姐姐?”她笑得更开心了,然后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从窗口扔下一截麻绳,动作娴熟地顺着那绳子滑了下来,安然落地后掸掉裙子上沾的土。 我的天身手了得啊,郑飞盯着她,微笑道:“你为什么要这样下来呢?” 她撇撇嘴抱怨道:“别见怪,我妈妈老是把我锁在屋里,不让我和伯克见面。” “伯克是谁?” “我们的邻居,农夫家的儿子。” 这大概就是中世纪欧洲的等级歧视吧,郑飞会心一笑,接着切入正题:“你能带我去见特蕾莎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有什么好处?”她眨了眨大眼睛,满怀期待地注视着他。 “哈我可以给你这个。”他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果。 悲催,总共就买了两次糖,一次给了小哥伦布一次给了这小姑娘,自己一颗都没吃上。 她不客气地接过来吃了一颗,点点头酝酿着说:“你是要追特蕾莎姐姐嘛?” “不,已经追到手了,她没有如期回去,我是来带她走的。” 闻言,小姑娘惊讶道:“你就是那个人?” “她跟你说过?” “唔,我有好消息和坏消息要告诉你,你要听哪个?” “坏消息吧。”郑飞习惯先听坏消息。 “依你这样我的话都被堵回去了!”小姑娘一脸嫌弃。 “......那就好消息。” “哈哈,好消息是特蕾莎姐姐很爱你,特别特别想跟你走!” “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爸爸妈妈不同意,想把她嫁给个贵族子弟,我讨厌那家伙,总是喜欢装模作样。” 听了这个,郑飞轻轻拍了下脑门,没想到电视剧里情节竟然被自己遇到了,真有意思...... 既然这样,那就会会老丈人去?倒要看看这没落的贵族有多古板。 第二十二章 道貌岸然的航海家 “能带我去见见你爸妈么?”他说。 小姑娘点点头,笑道:“当然可以,不过要等等,他们早上带特蕾莎姐姐去了帕尔斯城里,中午才能回来。” “嗯,那我随便转转” “我陪你吧!”她欣喜地眨了下眼。 “不用了吧......” “求求你了,我一个人实在闷的很,听特蕾莎姐姐说你很有才华,给我讲讲故事吧?” 这个要求让郑飞颇为头疼,刚想拒绝,看到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又不忍心了,只得点点头。 可是讲什么呢?总不能讲升级打怪装逼打脸吧......他想了想,有了主意。 坐到舒适的长椅上,面对着姹紫嫣红的花圃,他凭着记忆复述起了经典影片,世纪女神奥黛丽赫本的罗马假日,是个少女就会喜欢它的。 讲完整个故事用了半个小时,小姑娘听完后的神情用如痴如醉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连含在嘴里的糖都忘了咀嚼。 “天呐,你应该去当个文学家!”她惊叹道,把不远处修建杂草的园丁惊得一哆嗦,险些剪到手。 文学家?没兴趣,尽管他曾熟读莎士比亚的所有作品,足以在文艺复兴时代掀起一阵文化狂潮。 “不不不,我要做个航海家。” “航海家?”她侧了下脑袋,顿了顿说:“可是我们家族不......” 她的话被一声极为高亢的马吠打断,随即只听马蹄声阵阵,两辆华丽的马车卷起滚滚尘烟进了庄园。 “爸妈和特蕾莎姐姐回来了,看你的了!”说完,她一溜烟跑进了城堡,得赶紧钻回屋子。 郑飞站起,望着款款下车的特蕾莎,笑。 特蕾莎看到他后,惊讶了一下,笑。 “怎么了女儿?”留着短小胡子的男人问,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郑飞,立刻走过去问候道:“客人,是来买葡萄的吗?我是帕尔斯庄园的庄主安东尼奥。” “航海家,飞。”郑飞伸出手友好道,完全没有见老丈人该有的紧张。 听到飞这个字,安东尼奥的笑容硬生生地停滞在嘴角,转头问特蕾莎:“就是这小子么?” 特蕾莎点头,担忧地和郑飞对视一眼。 毫无征兆的,安东尼奥猛地一拳捶向郑飞,被郑飞习惯性挡下。 “你毁了我女儿的清白!”他歇斯底里地吼道,再来一拳又被挡下,手腕被紧紧抓住。 “可是我会娶她的。”郑飞说的很认真。 “你有什么资格娶她?!即便你是航海家也改变不了贫贱的出身,而她是贵族!” 说实话被这么羞辱,郑飞来了火,压下情绪尽量心平气和道:“总有一天我会成为让贵族景仰的人。” 安东尼奥怒视着他,想动手却无能为力,渐渐的火气小了点,愤愤抽回手丢下一句跟我来,便率先进了城堡。 不知是什么原因,郑飞被留下吃午餐。 欧洲特色的长条餐桌上,整齐摆着许多副银质餐具,特蕾莎的家人们坐在桌边,由于有个陌生人存在而面无表情地用餐,吃的是沙丁鱼,喝的是安东尼奥自己酿的葡萄酒。 郑飞的举止很绅士,这让安东尼奥产生了好感。 “小伙子,你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女儿?” “因为我答应了她。” “哦,那就是说不是因为爱?” “爱是通过时间磨练而成的,我们东方有句话叫日久生情。”日久生情四个字,郑飞用汉语说的。 全桌人都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放下刀叉转头看向他。 “你是东方人?”安东尼奥的眼神中有了一丝敬畏。 “嗯,我父亲是天.朝最大的丝绸商人,几年前我带领家族船队远渡重洋来做买卖,没想到船队在海上遭遇风暴失事,我这才流落到了这里。” 郑飞煞有其事地阐述道,一点都不慌,他知道适当的吹嘘能为自己增添胜算,反正眼前这群孤陋寡闻的人无从考证。 “我的上帝......”人们低声唏嘘,眼神和安东尼奥一样,多了分敬畏。 只有特蕾莎明白郑飞是在胡诌,笑着冲他挤了下眼。 缓了一会儿后,安东尼奥清嗓道:“我对你的过去不感兴趣,只关心现在的你有多少财富,说说吧。” “我有一艘亚特兰大城最大的船。”郑飞说的很自豪。 然而老家伙并不满意,问:“还有呢?你现在能拿出多少钱?” 郑飞身上仅剩一百来枚银币,完全不够看。 见他不答话,老家伙心里有数了,嗤笑着像是自言自语道:“表弟,出来吧!” 话音刚落,楼上传来吱呀一声,几秒后,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护栏边,手持黑玉拐杖,眉眼微垂,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众人。 郑飞很反感这种人,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每逢酒会都能遇到这种装腔作调的贵族。 接下来是持续半分钟的沉默,寂静得只能听见刀叉和盘子的碰撞声。 “航海家?”中年男子终于开口说话,神态依然是那么不屑,瞥了眼郑飞的航海服。 郑飞点了下头,和他对视,看到他那满头金色卷发时,忽然产生想把它们烧掉的欲望,那样肯定很爽。 “航海生涯多久?”男子接着问。 “十几年了。”郑飞平淡回答,看见男子努努嘴,有些诧异的样子。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男子下楼了,靴子踩在楼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站到了郑飞面前。 郑飞这才注意到他穿的也是航海服,只不过档次要高得多,手指上那枚祖母绿扳指足以买下一条船。 “我的名字叫西尔维斯特安东尼奥,航海十五年。”趾高气昂的语气,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 “哦,好名字”郑飞想到了动作巨星西尔维斯特史泰龙,不由得笑了笑。 西尔维斯特,唔,我们姑且就叫他维斯特吧,他似乎对郑飞的态度很不满,质问道:“你没听说过我?” 郑飞摇摇头,在心底暗骂一句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我到过世界的最北端,斯德哥尔摩!你个乡巴佬竟然没听说过我?!” 呵呵,这是在跟老子秀地理?郑飞吹了个口哨,漫不经心地说:“给你普及一下,世界最北端的城市叫朗伊尔宾,再往北就没有城镇了,是北极熊和维京人的居住地。” 第二十三章 我说,我能做到 维斯特心里咯噔一声,北极熊和维京人的存在倒是听说过,但朗伊尔宾是什么东西?他瞅了眼郑飞,平淡的神色不像是在胡说,难道这小子真的到达过更远的地方? 当着这么多人,维斯特尴尬地清了下嗓,转移话题找台阶下。 “你想娶我的侄女特蕾莎?”短暂的缓和后,他又恢复了高高在上的态度。 “是的。”郑飞说着和特蕾莎对视一眼,只见她手托腮笑得很开心。 “那你清楚安东尼奥家族的地位么?我们家族是有着数百年历史的贵族,虽然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没落,但依然有着价值数十万银币的财产!而你这穷小子却只有一艘船,想娶走我侄女简直是痴心妄想。”维斯特一字一句地说,说完后甩手掸了下衣服,言语间充满了不屑。 郑飞站了起来,挺起的胸膛让维斯特身体不由得微微后倾,以为他是要动手但他没有。 “没错我现在只有一艘船,但在五年之内我一定会成为全欧洲最富的人!”他坚毅的目光,令除了维斯特之外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哦”维斯特谑笑着说:“看样子你还在做航海发财梦,既然这样的话,不妨跟我来一下。” 十五分钟后,海边。 帕尔斯庄园距离海岸仅有两公里,郑飞和安东尼奥家族乘坐马车来到这里,落脚在沙滩上。 层层叠叠的乌云遮住了太阳,阴天空气沉闷得让人感觉呼吸不适,海边的风势很大,带着潮气扑打在郑飞的脸庞上,令他有种莫名的心慌。 随后,他跟着维斯特来到了一处高地,这是百米高的海崖,站在上面能看到无边无际的海面,呈乌黑色,因为它的颜色来自于天空。 “你看到了什么?”维斯特说,嘴角得意翘起。 “不平静的海面,也许暴风雨要来了。”郑飞眉间显现出一抹担忧,对暴风雨的畏惧是船长的本能反应。 “不不不,不要眺望远处,低头看看脚下。” 郑飞低头看了一眼,顿时惊诧——贴着海崖的海面停泊着一支巨大的船队,足足有二十几条大船,其中有两条比新大陆号还要大。 甲板上坐着休息中的水手,加起来约有三四百人,他们有的在唱歌有的在打牌,还有的趴在船舷上喝酒,完全不受这鬼天气的影响。 “这......” 一低头看见数百人的船队,这种感觉可谓是震撼。 “这是我的船队,刚从英格兰回来,这趟大概能赚四千枚银币。”维斯特说,垂着眼皮用拐杖杵了几下岩石,期待郑飞的回应。 然而郑飞却没回应,短暂的惊讶后,他并不觉得场面有多震撼。为什么?因为圣休伦斯号比它们加起来都大! 维斯特不爽了,嗤笑道:“你太年轻了,你做着航海发财梦,但你不知道那有多难,我拼死拼活航海十五年才挣下这份财产,你竟然敢说自己能在五年内成为全欧洲最富的人?!” “我跟你不一样。”郑飞淡淡说,目视前方的天空,风起云涌,太阳在天边留下了一团昏暗的绛色。 “别在我面前嚣张!”维斯特猛地攥住他的衣领吼道,恶狠狠地咬了咬牙,说:“你最好记住,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永远的第一!” “以前你是第一,现在我来了。”郑飞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的双眸,接着说:“松开手,不然你会很难看。” 维斯特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郑飞能打好几个他,在亲戚们面前丢脸可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他悻悻松开手,转过头对坐在不远处岩石上的安东尼奥喊道:“老兄,你怎么决定?” 安东尼奥耸耸肩,说:“我当然不会把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 “......爸爸!”一直沉默不语的特蕾莎失声道,捏着拳头道:“你就不怕我这样?”说着,她做了个自刎的手势。 “别胡来!”安东尼奥惊慌道,明白她绝对做得出来。 迟疑片刻,他转转眼珠子想了想,笑道:“那么这样,我给这小子两年时间,如果他能挣到十万枚银币,我就同意这桩婚事!” “十万!”不止是特蕾莎,家族中所有人都惊呼一声,维斯特则是露出了满意的笑。 十万银币是什么概念?是普通搬运工两千年的工资!能组建一支百船大队!能买下五个帕尔斯庄园! 在他们看来,这比海底捞针还要难得多。 特蕾莎愕然望着安东尼奥,不知是绝望还是愤怒,嘴唇微微颤动。 “原谅我女儿,这已经是最低要求了,要知道我们家族有着数十万的财产,不久前来提亲的皮克斯家族有上百万枚银币外加一个贵族头衔,我找这小子要十万算是很宽容的了。” 说着,他转向郑飞,谑笑道:“怎么样小子,你做得到么?”他希望郑飞能知难而退,让女儿死心。 十万是多少?郑飞没什么概念,只知道很多。 但他不虚,丝毫不虚,看着安东尼奥和维斯特的嘴脸甚至想对他们说一句:“无知的可怜虫,你们知道美洲有多少金矿么?” 然而他不会说的,因为所有的金矿、香料、宝石等等等等,全部属于自己,全部!因为穷而被冷眼相待,这还是第一次。 他往前迈了一步,若无其事地答道:“我能做到。” “你说什么?”安东尼奥愕然,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怒喝! “我说,我能做到!你最好保证两年之内不把特蕾莎嫁给别人,否则的话,我就率领舰队炸平帕尔斯庄园!”他抬手直指安东尼奥,眼中现出几条血丝,从未有过的凶悍。 安东尼奥和维斯特对视一眼,怯诺着咽了口唾沫,说:“两年,超过一天都不行。” “两年。”郑飞重复了一遍,最后看了眼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特蕾莎,随即撇下众人头也不回地离去,步伐坚定有力。 “......他疯了么?”望着他走远后,安东尼奥自言自语。 “疯的是你!你最好兑现承诺,两年内别把我嫁给皮尔斯去谋求地位,不然他真会炸平帕尔斯庄园的。”特蕾莎瞪着他说。 第二十四章 启航 离开海岸后,郑飞进了帕尔斯城,这座城镇比亚特兰大城要富裕得多,随处可见穿金戴银身姿婀娜的太太们。 他来这找一个女人,他不知道她是谁,她也许叫米兰达也许叫布兰妮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将会跟他一起出海,成为他的“女人”。 这一趟美洲之行,至少要在大西洋上漂几个月,运气不好的话甚至会漂半年,要知道几个月见不着女人对于他这样正值壮年的男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他不愿意和那群水手们共用妓女,试想一下在宁静的夜晚,水手心满意足地提上裤子刚从妓女的船舱出来,压抑许久的他便迫不及待地闯进去把她按在身底亲吻,正亢奋时忽然摸到了她身上残留着的水手的液体......想想就恶心! 所以,他必须找个高级妓女专门“伺候”自己。 多方打听之后,他去了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空气中充斥着独特的香气,大概是香水的味道,这条街的功能相当于红灯区。 女郎们不是站在街边搔首弄姿的,而是伏在窗边,两条雪白的手臂搁在窗沿上,对路过的男人媚笑,或是轻轻舔手指。 郑飞选了一个金发妞儿,因为她长得像自己喜欢的模特,眼神勾人身材火辣,还拥有形状完美的腰窝。 她的名字叫安娜,孤儿,常年一个人生活,所以当郑飞把定金拿到她面前阐明来意后,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之后,郑飞买了匹骏马,把她抱在身前向着亚特兰大码头狂奔而去,至于停在帕尔斯庄园门口那辆租来的马车,让它见鬼去吧! 她的身体很软,紧紧贴在一起令他渐渐起了反应,所以当路过一片紫罗兰花田时,他驭马停下抱着她钻了进去,既粗暴又温柔地“吃”了她。 完事后躺在花田中休息时,他开始和她聊天,了解到她做这行刚两个月,以前和维茜一样是个舞女。 过去的二十年她一直生活在黑暗中,郑飞的出现让她见到了一丝希望——这位英俊的航海家说不定能把自己带入全新的生活,航海听起来还不错 “莉娜,额......安娜,时候不早了,继续上路吧!”休息好后,郑飞拍了拍她细腻的大腿。 黄昏,夕阳宛如在燃烧天边的残云,使得苍穹呈现出一片迷人的赤红之色,映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 迎着这片赤红,一男一女一骏马,谈笑着来到亚特兰大码头,穿过劳工们惊奇的目光,停下在海岸边。 “嘿,船长!”圣地亚哥笑着跑过来,看清是安娜不是特蕾莎后,疑惑地撇了下嘴。 郑飞知道这家伙想问什么,抢先说道:“我的原因和你的一样。”说着,他绅士地把安娜扶下马,让她接受劳工们灼热的注目礼。 要不是新大陆号上的火炮正对着这边,这群妒意满满的劳工没准会集体扑上来暴揍郑飞和圣地亚哥一顿——他俩先后带回了三个年轻貌美的性感美女! “她很漂亮。”圣地亚哥对郑飞说,把口水吞了下去。 郑飞笑笑,搂着安娜的腰肢往船上走,边走边问:“壮汉,克劳德来过么?” “没有,哈哈,可能是被我们的满船火炮吓着了!” 郑飞拧了拧眉头,吐出一口气说:“但愿吧。” 有种人就像苍蝇,越是讨厌他越是要准时凑过来,在一帮水手的拥簇下,克劳德来了,嘴角叼着枚羽毛,是从帽子上拔下来的。 “小子,你终于回来了。”克劳德表情麻木地说,瞟了眼那排黑洞洞的炮口,略带惊讶地颔首。 “你是想打架么?”郑飞捏了捏拳头,咯吱咯吱的响声发出,接近两米高的圣地亚哥也抱着双臂上前一步,怒视着克劳德。 “哇哦野牛一样的男人。”克劳德恨恨咬了下嘴皮,谑笑道:“不过我可没功夫和你们打架,我只是来提醒一下,海上危机四伏,不要被海盗剥得内裤都不剩!” “你觉得会有海盗连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都不怵么?” “哈,就怕你不敢打那些海盗。”克劳德丢下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带着水手们走远。 郑飞望着他趾高气昂的背影,回味着这句话,眼神中出现了一抹担忧,不敢打海盗?他猜不透其中的意思,总之不会有好事。 但即便知道前方有海盗拦路,出海的决心也绝不会动摇! 为了财富!为了地位!为了一切!就算会被百慕大三角吞噬,也要放手一搏! 夜晚,吹着舒爽的海风,郑飞带着船员们在码头上聚餐,一群人围着篝火烤肉喝啤酒,算是远洋前对家乡的告别仪式。 汉斯,就是那位领头人,跟圣地亚哥打了一架,说是较量更恰当些,为了争夺妓女薇薇安今天晚上的使用权。 人们都以为圣地亚哥稳赢结果却是打了个平手,汉斯的敏捷和刁钻弥补了力量差距,这让壮汉无可奈何。 于是最后他们决定,前半夜归圣地亚哥,后半夜归汉斯,弄得薇薇安苦恼地撇撇嘴但又有种奇怪的满足感。 “伙计们,举杯!”郑飞率先站起托着泡沫腾腾的酒杯,沉声发令。 “祝我们凯旋归来!” “祝我们凯旋归来!”水手们齐声喊道,欢呼! 发自内心的欢呼声在夜幕中荡开,钻进休憩在货箱堆中劳工们的耳朵,令本就嫉妒的他们直翻白眼,咽下被浓郁肉香激起的口水。 次日,破晓。 太阳还未从地平线上升起,东方天空的淡白色,开启了新一天的黎明,这时的海面大概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候了,静谧而清澈。 几声犬吠吵醒了睡梦中的郑飞,他缓缓睁眼,睡眼惺忪地活动活动脖子,伸个懒腰排解掉倦意后,捏了下安娜弹性的小屁股,然后翻身而起。 “嘿,这么早就起床?”安娜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拉住他的手撒娇。 “趁着空气最清爽的时候出海,一天的精神都会很棒!”郑飞笑着说,麻利地穿好衣服。 第二十五章 翱翔吧“雄鹰” 踏上甲板,怡人的晨风令人心醉,他张开双臂拥抱天空,做了几次舒畅的深呼吸,小跑到船尾收起船錨,接着来到主桅杆下抓住绳子,升帆! 巨大的油布帆徐徐扬起,在海风的吹拂下鼓起一个饱满的弧度,带动着船身缓缓移动。 做完这些事后,他擦擦额头上的汗珠,敲响驾驶室里的大铜铃高声喊道:“所有人全部起床!” 很快的,十来名水手便衣衫不整地集结在甲板上,懒懒地打哈欠等候命令,眼睛偷偷瞟着船舷,三位风姿绰约的女郎在那里看风景。 “趁着现在风势好,把所有帆都升起来全速前进!”郑飞狡黠一笑。 水手们虽然困倦,做事速度还是很麻利的,两分钟的功夫便把几张大帆全部搞到顶,拍拍手歇息片刻后跟着郑飞来到船尾。 郑飞望着海面吹了吹口哨,坏笑道:“天气不错,海面平静得很。” “嗯......”水手们应和,面面相觑不明白他卖的什么关子。 他笑嘻嘻地解下腰间的酒壶仰脖灌了一口,咂着舌头咽下,正要再说些什么时,忽然脚底一滑踉跄着险些摔倒,身体是稳住了酒壶却脱手而出掉进海里。 “扑通!” 他连忙趴到船舷边向下看,焦急道:“那是我最心爱的酒壶!你们谁会游泳?!” 听了这话,圣地亚哥和皮特对视一眼,他们知道他自己就是个游泳健将。 立刻有几个人站了出来,动作快的已经三下五除二脱掉了外套,雄赳赳的准备在老大面前露一手。 “在海里游泳必须有超高的游泳技巧,你们能行么?”郑飞质疑道,挑了挑眉毛算是欣赏他们的勇气。 “放心吧船长,我们每次路过莱茵河时都会在里面游上几圈。”几名水手自信满满,大拇指按了下心脏,意思是请相信我。 郑飞赞赏地点点头,扫了眼剩下的人说:“你们没人会游泳了么?” 剩下的要么是旱鸭子,要么是三脚猫的功夫不敢拿到海里显摆,所以他们选择不吭声。 停顿几秒,郑飞倏然坏笑道:“好,你们剩下的所有人都去找根麻绳来,速度要快!”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但迅速照做。 “额,船长,那酒壶再不捞就看不见了......”会游泳的水手挠挠头说,疑惑。 “不值钱的玩意儿,不用捞了。”郑飞摆摆手,笑而不语。 一分钟后,水手们抓着麻绳回来了,等候他的下一步指示。 “老兄,我有种不妙的感觉......”皮特对圣地亚哥说,咽了口唾沫。 “我也是......”圣地亚哥话还没接完,便听到郑飞下令。 “把麻绳一段缠在船舷上,另一端缠在你们的腰上,记住要缠紧!” “......操,果然没好事!”圣地亚哥低声嘟囔着带头照做,该来的迟早会来的。 郑飞依次检查,确认所有人都缠紧绳子后,展开双臂眯眼笑道:“现在,站到船舷上去面朝大海,像我这样张开你们的手臂,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海风的吹拂,幻想自己是一只雄鹰,翱翔在云海之中!” “大声告诉我,这种感觉爽不爽?!” “爽!”水手们的喊声有力但不走心,他们觉得船长神神叨叨的。 郑飞满意地吹了个口哨,走到圣地亚哥背后轻声道:“壮汉,你说过你是个勇士对不对?” “嗯......”圣地亚哥的腿在微微颤抖,纯旱鸭子。 “那么你第一个。” “我只有一个请求伙计,轻点......” 郑飞笑着嗯了一声,活动活动筋骨热热身,突然抬腿猛地正蹬圣地亚哥的屁股,一脚把这肉山般的壮汉踹了下去。 普通人入水是扑通一声,他是砰的一声,霎时掀起数米高的浪花。 闭眼做翱翔状的旱鸭子水手们听到动静,还没等低头看个究竟屁股就被狠力一踹,齐刷刷坠海。 “伙计们击个掌!”郑飞对会游泳的水手们说。 海面上,落水的男人们扑腾着呼救,连连呛水慌得不知所措,完全丢了在岸上的精悍。 “想活命,就得学会自救!不会游泳还想当水手!大风暴来了怎么办?等死么?!” “听我命令不要害怕!憋气!伸直腿!胳膊不要乱动!海水只能淹死畏惧它的人!” “很好,放松你们的身体,划动蹬腿!” “船长,凡尔纳好像不行了!......” “把他拖上来休息!眼睛放亮点,还有人不行就赶紧把他拖上来缓缓,千万别让他们死在海里!” 郑飞手撑护栏站在船舷边,望着这群笨手笨脚的水手,眼中的怜悯消失殆尽,他从没有这么严格过,在他的理解中,现在受罪是为了将来能活命! 安娜、薇薇安,还有个叫莉莉丝,她们惊诧又激动地捂住脸,娇笑着呐喊鼓励,酥酥的嗓音正如她们被海风吹起的裙摆,令男人们心神荡漾。 郑飞会心一笑,对船上的水手交代好五分钟后把所有人拖上来,之后他拍了下安娜的小屁股,钻进了驾驶室。 驾驶室里有个罗盘,帆船时代唯一的指向工具,郑飞第一次正式使用它。 根据它所指示的粗略方向,郑飞调整船尾舵,向着西南方航行,他估计按照现在的速度几天后就能到达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港。 他拿出自己凭着记忆绘画的海图,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巴塞罗那港,万一没有的话就不靠岸了,穿过直布罗陀海峡直奔葡萄牙里斯本,在那里补给休养几天就横渡大西洋直奔美洲!嗯,就这么办。 摆弄着罗盘,他撇撇嘴,要是有gps就好了...... 水手们上岸了,浑身是水狼狈不堪,虚弱得瘫在甲板上动都不愿动,时不时还吐出一口苦涩的海水,竟然还有个家伙吐出了一条小鱼苗。 “感觉怎么样?”郑飞从驾驶车走出微笑着说,对他们的表现还算满意。 “感觉好极了......不是说轻点踹的么?”圣地亚哥有气无力地回答,白了他一眼。 “哈看你们的样子似乎很累,姑娘们给他们跳支舞!” 第二十六章 海上第一天 三位美娇娘应声而动,款款来到宽敞的甲板上,迎着舒畅的海风,用桅杆当作钢管大秀舞姿,撅臀、扭腰、甩长发,再配上迷离的眼神,性感妩媚得让郑飞觉得,自己是在海上参观超模拍摄世界顶级写真大片——vs泳装广告。 她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开始融入这个团体,不再自认为是泄欲工具,而是女人,是和这群男人有着微妙关系的女人,互相不可或缺。 因为在辽阔无边的海洋上,只有他们陪伴着她们,也只有她们陪伴着他们,越是单调无聊的生活越容易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感情,战友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群男人们比想象中的要可爱,远洋之旅也比想象中的要精彩,从未出过海的她们不知道,精彩的远远不止这些。 她们施展的诱惑对水手们来说就像是兴奋剂,不久前还瘫着不愿动的他们,现在全都坐起来伸长脖子直勾勾地盯着她们的曼妙身体,浑身发烫。 瞧见他们的反应,郑飞再次为自己的决策感到英明神武,咳...... 几分钟后,舞娘们结束了表演,得到郑飞允许后进入驾驶室休息,顺便聊聊刚才哪个男人最激动,哪个男人将会成为自己今天晚上的客人。 水手们的体力恢复不少,相继站了起来,目光还停留在她们的红唇俏脸上,舔舌头或是咽口水。 “伙计们,恢复得怎么样?我知道强壮的男人恢复都很快!”郑飞笑着喊道。 “差不多了!”水手们亢奋答道,在美娇娘们面前必须打肿脸充胖子! “好啊,那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滚回海里去!新一轮开始!这次不坚持十分钟别想上来吃饭!” “我的上帝......” “还磨蹭什么?!你们是老太太么?!驾驶室里姑娘们可都看着呢!” 为了赢得姑娘们的芳心,拼了!圣地亚哥带头嗷嗷叫着健步跃入大海,他热衷于做第一个。 “嘿,看那个男人!”薇薇安指着圣地亚哥说,美丽的眼神中带着欣赏,燃起了其他水手的妒意。 “伙计们,跳啊!” 在接二连三的扑通声中,郑飞微笑着回到船舱,取出一个硬纸筒两块玻璃,外加一些砂纸小刀之类的工具,坐到主桅杆下忙活起来。 “嘿船长,你在做什么?”说话的是乔治,船舶工程师。 “弄个小玩意儿,等会你就知道了。”郑飞卖关子道,想和他随便聊几句。 “乔治,你为什么从英格兰跑到了这里?” “几年前我祖父在这里有家造船厂,让我过来帮忙,谁想到没两年他就破产了,连回国的路费都拿不出,我索性就在这里找了份差事。”乔治耸耸肩无奈地说。 “哦那你应该很通晓机械吧?” “那当然,不管船只出了什么毛病我都能修好,我甚至能设计图纸自己造出一条船来!” “那倒是很棒”说话间,郑飞的小玩意儿做好了,递给他说:“试试看?” “唔,这个怎么用?”乔治摆弄着硬纸筒,茫然。 “喜欢那三位美女吗?”郑飞挤了下眼。 “喜欢......” “但是你脸皮薄,不好意思和她们对视,只敢偷偷看是吧?” “额......都怪我那该死的性格!”乔治吐了吐舌头。 “哈哈,不用抱怨,现在透过这个纸筒去看她们,告诉我能看到什么。” 乔治狐疑地把纸筒对准驾驶室,眼睛凑了上去。 “天呐!”他打了个激灵,移开纸筒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然后又移回眼前。 “你看到了什么?” “好神奇!隔了这么远,我竟然看到了莉莉丝胸前项链上的珍珠!就好像她就在我面前一样!这是个什么圣物?!” “它可不是圣物,你可以叫它望远镜,用来观察远方的镜子。”郑飞得意地喝了口酒,拿起它眺望远处海面上的小渔船,清晰得能看到渔民在对着这边翻白眼,大概是嫉妒。 郑飞微微翘起了嘴角,想到自己提前一百多年搞出了望远镜,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水手们上岸了,这次状态好多了没有一个坐下的,都倚在护栏上休息。常人学游泳要一周,每天两小时左右,而照着郑飞这种训练方式,估计一上午就能让这群旱鸭子成功转型为海上白天鹅......用天鹅来形容感觉怪怪的,那就海上白鸭子好了。 下午两点多,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郑飞刚睡完午觉。 午餐吃的是意大利面,安娜亲自下厨做的,还有薇薇安的烤面包,莉莉丝的盐焗沙丁鱼,这三位姑娘的手艺郑飞是真的不敢恭维,面条粘在一起面包烤糊了沙丁鱼成了咸鱼干。 所以他温柔地“勒令”她们两周内必须练好厨艺,争做最美海上厨娘。 他来到甲板,站在乘风破浪前行的船头,用望远镜想从深蓝色的海面上搜寻点其它东西,哪怕是鲨鱼也好,起码晚上有鱼翅吃。 搜寻了一大圈,除了偶尔掠过镜头前的海鸥海燕,什么也看不见,哈欠真无聊,要是有台电脑能看看巴萨对皇马或者好莱坞大片就好了。 梅西踢球是真的牛,罗前女友被誉为内衣皇后真是性感极了,速度与激情7里面那辆红色超跑叫什么来着?...... 他渐渐坠入遐想,正想到电影里的床戏时,镜头中忽然出现了几个小黑点,方位在新大陆号的右侧舷。 海盗?这是他的第一感觉。 预感不太妙,他连忙放下望远镜,眯起眼平伸手臂目测片刻,距离大约两海里。(1海里=1.852千米,为了更好的体验,航行期间一律使用海里作为单位,需要大家自行换算哦o()o) 两海里,按现在的风速来看,最多半小时的航程。 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九个多小时,航行了大约四十海里,早已超出了渔民的活动范围,发求救信号不会有人能注意到。 所以说,想摆脱险境只能靠自己和那群水手,以及那十几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第二十七章 合法海盗 郑飞担心的是海盗是否配备了火炮,如果有的话那就麻烦了,他可没把握能用中世纪的粗劣火炮精准打击对方。 所幸的是发现得比较早,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防御,他很清楚自己领导的是毫无战斗经验的水手,必须对他们做一次彻底的战斗动员! 他咬了咬嘴皮,吼道:“所有人集合!快!” 水手们被折磨了一上午睡得正香,听到这惊雷般的吼声,不情愿地睁眼下床,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到甲板。 “怎么了伙计?”圣地亚哥揉着惺忪的睡眼说,面容憔悴。 之后半分钟的沉寂,郑飞纹丝不动地站立着,用严峻的目光打量他们,一声不吭。 气氛肃静,就连海风都似乎变得燥热,水手们从他的脸色中看出情况不妙,纷纷振作精神挺直身体,等着他说些什么。 “你们怕死么?”郑飞面无表情地说,眼神依旧那般冷酷。 “不怕!”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 “是吗?”郑飞挑了挑眉头,默默走到船舷边敲了敲架在洞口的火炮,清脆的金属声直击耳膜,他用力将炮管转了个角度,正对着甲板上的水手们。 然后,在水手们的惊愕中,他迅速填了枚炮弹并拿起火把放在引信旁,沉声问:“现在呢,怕死么?” 黑洞洞的炮口,不安跳跃着的火焰,令得水手们不由自主的身体后仰,眼神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胆怯。 “我再问一遍!你们怕不怕死?!”郑飞怒吼着点燃引信,呲啦! 他知道引信能烧五秒。 “怕!......”见他竟然玩真的,水手们连连摆手惊慌失措地喊了起来,有两个还捂着头蹿出好几米。 得到了正确的回答,郑飞立刻掐灭引信,振臂将火把抛入海里,面色凝重地教诲他们:“怕就对了,知道怕说明你们是人,活生生的人!” 他仰头深吸一口气,顿了顿接着说:“但有时候即便是害怕也要硬着头皮上,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没有退路!” “看见了么,那几个小黑点,那是海盗船,我们被海盗盯上了。”他指了指远方的海面。 “船长,我们调头吧!”水手们惊恐道。 “往哪调头?海盗船是清一色的急航船,速度比我们快得多!”他弯腰取了枚炮弹托在手里,平举至胸前说:“如果你们选择退缩,等待你们的将是死亡!如果你们选择放手一搏,你们的勇气将会成为最锋利的武器!胜利永远属于勇者!” “你们不是士兵不必为了国家而战,你们为自己而战!为了财富地位,为了活着见到美好的明天而战!水手们!大声说出你们的选择!” 郑飞歇斯底里地咆哮道,怒目圆睁嗓音沙哑。 “干掉他们!”圣地亚哥铿锵回应,带动了一群人附和。 “重复一遍!” “干掉他们!干掉他们!干掉他们!” 整齐的呐喊声,使得空中掠过的海鸥都为之惊蛰。 “好,立即开始准备!两人负责一门火炮,让海盗们见识见识新大陆号的神威!让波塞冬为你们的战斗勇气而折服!” 波塞冬,希腊神话中的海神。 话音刚落,水手们迅速散开准备,搬炮弹搬补给各就各位。 郑飞爬到高高的瞭望塔上,俯视着有条不紊的他们,会心一笑,想不到自己还有演说的才华。 “来吧,小崽子们。”他盯着海面自言自语,不知为何心底竟会涌起阵阵激动,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指挥战斗,刺激! 半小时后。 海盗船在距离还有几百米的时候放慢了速度,他们在观察新大陆号上是否有武器,不敢贸然下手。 凭借肉眼隔着几百米想摸清情况是不可能的,而郑飞通过望远镜能轻而易举地看清海盗船上的每一个人。 仔细观察一番后,郑飞松了口气,这群海盗虽然人数很多大约上百名,但是装备极其简陋,只有旗舰上配备着几门火炮,其他都拿着长矛刺剑之类的冷兵器。 距离一百米,海盗开始喊话了。 “放下武器投降!”叽里咕噜的西班牙语,听起来像是念咒。 新大陆号上唯一使用过火炮的汉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征求道:“船长,距离很近了,可以打一炮吗?” “等等。”郑飞还要再观察观察。 这时,透过望远镜他看到对方旗舰的船尾,缓缓升起了一面巨大的旗帜,迎风飘扬。 什么情况?他抿了下嘴,把望远镜递给汉斯说:“你到过很多地方,见过那旗帜没?” 汉斯拿起望远镜看了看,摇摇头说:“没有!” “船长,情况怎么样了?”乔治从船舱里钻了出来,由于他没什么战斗力,郑飞让他和三个女人待在船舱里避难。 郑飞皱着眉头,正要回应时却听这家伙猝然叫道:“亨利爵士!” “你认识?”所有人都转过头盯着乔治。 “哦不不不,我只是认得那面旗帜,是我们英格兰亨利爵士家族的!” “为什么海盗会有亨利家族的旗帜?” “唔,亨利家族现在就是海盗,他们声称是为了英格兰获得更多制海权而抢劫,专门在西班牙附近海域打劫过往船队,这让西班牙的海上贸易损失巨大,所以英格兰政府暗地支持他们。” “哦”郑飞点点头,他知道中世纪时期英国和西班牙对掐的往事,还知道在一百多年后,被誉为同时代最强海军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数次远征英格兰,均以失败告终,逐渐没落。 “所以说,我们的对手是有强大靠山的合法海盗喽?”他饶有兴趣地望着那几艘海盗船。 “船长,那我们还要打吗?......” “打,当然要打!”郑飞眼中闪过一丝凶意,用汉语说道:“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汉斯早已手痒痒了,将炮口对准海盗旗舰,再次征求道:“船长,让我打一炮吧!” “不!”郑飞摇摇手指,看着他失望的表情,笑道:“打两炮!给我干沉它!” 第二十八章 战斗! “瞧好吧!”汉斯对着手心哈了口气搓搓手,上膛,聚精会神地瞄准海盗旗舰,固定好炮管后拿起火把。 “稍等!”郑飞示意他停一下,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根绳子,动作麻利地将望远镜紧紧绑在炮管上。 “对着这个瞄准。” 汉斯不解地歪了下脖子,然后眼睛凑了上去。 “靠!怎么这么大!”他的反应像是见了海怪,目瞪口呆。 “呵,先别管这么多,给海盗的旗舰来两炮!” 如果说汉斯之前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话,那么现在他就是撸起袖子自信满满,微调炮管对准旗舰驾驶舱,点火! “砰!” 伴着巨响,炮弹冲出浓烟在空中划出一道黑影,尖啸着直奔目标而去,在水手们期待的目光中,扑通!打偏了,偏了两米。 冲击力极强的炮弹入海掀起巨大的浪花,将仅有几米长的急航海盗船掀得颠来颠去,海盗们顿时乱了阵脚。 “别慌!”海盗头目高举指挥刀,镇静下来恨恨咬牙发令:“火炮准备!瞄准目标后自行发射!” 新大陆号上,汉斯额头渗出了冷汗,赶忙又填了枚炮弹调整角度,正想着要将功赎罪时,只听对方砰砰砰砰连续四声爆响,四枚炮弹呼啸而来。 “趴下!”郑飞喝道,旋即卧倒护住头部,水手们惊慌失措地跟着做。 片刻后,甲板上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却迟迟没等到炮弹击中船身的震动。 难道对方也打偏了?郑飞迅速起身拍拍汉斯的肩膀让他还击,然后转头扫了眼甲板。 甲板躺着无数颗指甲大小的黑色颗粒,船只安然无恙但看起来脏兮兮的,船帆上破了许多小洞。 对方用的火炮竟然粗劣到这种地步?郑飞很诧异。 这伙海盗使用的是散弹炮,能造成远程大范围微量伤害,虽然颗粒状的炮弹打不沉船,但打伤水手还是没问题的。 之所以使用散弹炮,除了因为舰载火炮价格昂贵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海盗想要完好的船和货物,而不是一艘沉船。 “砰!” 汉斯的第二枚炮弹正中旗舰驾驶舱,海盗头目站的地方顿时沦为一片火海,大火席卷了整个甲板。 “小崽子们,这才叫火炮!”郑飞扯起嗓子喊道,欢呼着和汉斯击了下掌,数秒前还觉得濒临死亡的水手们捏了捏脸,发现自己还活着。 短暂的惊慌后,海盗们纷纷提着水桶往旗舰上爬,想去灭火然后操控散弹炮还击。 望着上百名“消防员”,郑飞高举起手臂发令道:“所有火炮准备发射,给他们来几次火力覆盖!”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数十枚炮弹在对方海域掀起了阵阵惨嚎,几米长的小船被拦腰炸断,没来得及逃离的海盗顷刻间血肉横飞。 被这一顿暴揍,海盗死的死伤的伤,活下来的也都趴着一动不敢动,颤巍巍地摇起了白旗。 为了不浪费炮弹,郑飞示意水手们停止发炮,随后掌舵调转方向前去收拾残局。 海面上漂浮着许多被炸碎的木板,没爬上旗舰的海盗抱着木板在海里扑腾,惊恐地看着新大陆号靠近,满脸黑灰狼狈不堪。 除了旗舰外的小船全都断了或是翻了,郑飞带领水手们登上旗舰甲板,手里拿着锋利的匕首,扫视着伏在甲板上装死的海盗们说:“有活着的没?!” 没有谁敢吭声,枪打出头鸟这道理西方人也懂。 郑飞会意,咬了咬嘴皮说:“伙计们,海盗既然都死了,那就在每具尸体上补一刀!对准心脏插!” “......别!”终于有人爬起来了,然后接二连三的,爬起来几十个人,或多或少身上都带着伤,黑糊糊的伤口渗着鲜血。 海盗们的眼神中,除了恐惧外看不到其它东西,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使他们的凶悍丧失殆尽,再也提不起反抗的勇气。 “你们是什么人?”郑飞矗立在甲板上傲视着他们,用标准的伦敦腔问。 海盗怯诺地指了指旗帜,闷声答道:“亨利爵士的手下......” “做这行多少年了?” “少的五年,多的十年......” “杀过人么?” 沉默之后,海盗昧着良心回了句没有,躲闪不定的目光让郑飞看出了破绽。 当了十年海盗怎么可能没杀过人,必定是血债累累!他这么想着,愤愤捏紧匕首手柄。 这时圣地亚哥问:“船长,怎么处理这群人?” 砍了他们?不,他们的罪恶鲜血会弄脏自己的手! 海盗们看到了他眼中的怒火,慌忙说道:“求求你不要杀了我们,我们可以当你的水手为你效力!” “对!我们还能把这些年抢来的财物都给你!” “我们能把你引荐给亨利爵士,让他找人给你封个爵位!” 郑飞依然是那么矗立着,丝毫不为所动,因为这些条件对他一点诱惑力都没有。 效力?让一群海盗做手下无异于引狼入室。 财物?老子缺那点钱么? 爵位?不好意思,老子看不上! 他必须杀了这群海盗,就算他们手上没有血债也必须杀了他们! “圣地亚哥,带人去船舱拿走他们的补给,然后把他们全部绑起来,敢反抗的直接捅死!”他沉声道,目光森冷。 “绑起来?我们会饿死的!”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海盗尖声调侃道,猜想郑飞是要把他们绑在船上自生自灭,那就代表自己逃过了一劫——在海上是饿不死的,随便一网子就能捞出几十斤鱼。 见郑飞不杀自己,海盗们轻松多了,有的甚至吹起了口哨,恢复了本来面目,泼皮无赖。 “把落水的海盗也捞出来绑在一起!用铁链绑别用绳子!” 海盗们嗤笑着,似乎是想说:“你以为用铁链就挣不开了么?” 将所有海盗结结实实地捆到一起后,水手们喘了几口粗气,问郑飞:“船长,就把他们扔在这里?” 郑飞望着那群无赖们,平淡地说:“拿两桶烈酒来,最劣质的那种。” 海盗们一听乐坏了,这家伙还给咱留两桶酒?哈哈,脑子有问题吧? 然而,郑飞的下一句话令他们猛地一哆嗦,陷入无尽的恐慌! 第二十九章 超负荷疗法 “把酒泼到甲板上,烧船!” 所有人,不管是海盗还是水手,瞬间目瞪口呆。 自认为劫后余生的海盗们,喜色还未来得及从脸上褪去,便被彻彻底底的恐惧所取代。 而在水手们的理解中,虽然不久前用火炮杀死了不少海盗,但那属于战斗,而烧船却属于屠杀! “我的上帝!......” “求求你不要杀了我们!......” 海盗们的嘲讽脸秒变为哀求脸,集体下跪。 “船长......”水手们于心不忍,咽了口唾沫。 郑飞矗立着,空前的冷血,道:“我的命令不重复第二遍,要是你们还想跟着我干,立刻照做!” 无奈,水手们只得搬来两桶酒,在海盗的求饶声中洒在甲板上,然后垂着头跟郑飞回到新大陆号上。 新大陆号的船帆重新升起,在船身和海盗船脱离后,郑飞闭上眼睛将手中的火把丢了下去。 象征着死亡的一团赤色坠落,烈火霎时燃起,短短几秒内便裹挟了整条船,海盗的哀嚎声被淹没在火海之中,水手们眼神空洞地盯着那团烈火,夺人心魄的血红,与那天边的晚霞遥相呼应。 就这样,迎着昏暗的夕阳,在宁静的海平面上,新大陆号渐行渐远。 从那之后,水手们就再也没说过话,变得木讷,只有圣地亚哥偶尔会找几句话聊聊。 郑飞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甲板上放着两张椅子一张桌子,郑飞和圣地亚哥坐在那里喝酒,余晖落在他们的脸庞上,更显得饱经风霜。 薇薇安身穿碎花长裙,款款站在一旁替他们倒酒,时不时地还伏在郑飞后背帮他揉揉肩,想要博取好感取代安娜的位置。 “壮汉,你有什么想说的吗?”郑飞凝望着漫天云霞,沉声说道。 “我......没有。” “你在为那伙海盗难过?” “谁知道呢”圣地亚哥耸耸肩,他确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虽然他曾做过军官不是第一次杀人,但心里仍有个坎儿。 郑飞喝下剩余的半杯葡萄酒,站起来看了看失落的水手们,皱起眉头缓缓吐出一口气,呼唤道:“伙计们,过来!” 水手们的反应迟钝了许多,蔫蔫地走过来。 待所有人都站到面前,郑飞咳了几声,问:“是不是觉得我很残忍?” 人们不说话,默认。 郑飞会意,接着说:“那你们听说过拿破仑大帝么?”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茫然摇头。 郑飞抬了抬眉毛想了想,好像这个时代还没有拿破仑。 “唔,那就凯撒大帝!” 凯撒是罗马帝国的奠基者,集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在意大利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秦始皇。 “凯撒为什么能称帝?因为他够狠,敢于扫平一切障碍!”郑飞顿了顿,望着水手们依旧呆滞的目光,接着说:“那些海盗就是我们的障碍。” “可是他们已经放弃抵抗,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了......”终于有人回应道。 郑飞点了下头,沉吟片刻后挤出一丝微笑道:“你们有兄弟吗?亲兄弟或者胜似亲兄弟的朋友。” 他们的回答是,有。 “那你们一定懂得兄弟之间的感情,现在我想告诉你们一个故事。”郑飞转移目光凝视着夕阳,用回忆来讲述。 “几年前,那时我刚当上大副,我最好的朋友是船上的主厨,他烤的战斧牛排特别美味,全船的水手都喜欢吃,所以我们都叫他牛排先生。” “他曾救过我的命,否则的话,恐怕我早已被丢下海喂鱼了。” 水手们被他的神情所吸引,竖起耳朵来听。 “我记得那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在大西洋上航行,那趟是从波尔多到里约热内卢,凌晨一点时,我们遭遇了海盗,他们装备精良借着夜幕的掩盖突然袭击,很快便占领了我们的船。” 说到这里,郑飞双眸中掠过一抹悲痛,捏起了拳头。 “他们把船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和乘客集中到一起,作为人质跟政府谈判。” “每隔十分钟他们就杀一个人,大家一个接一个的被带走,后来,终于到我了。当他们要把我拽走时,那位主厨朋友突然拦在了我面前,要求代替我,海盗同意了。” “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有家人,而我没有。’,没错我有家人,这也是我害怕死掉的原因。”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面前倒下,子弹正中眉心,而他却在微笑,笑容永远定格在那一刻。” 怒火从郑飞眼中升腾而起,他愤愤咬着牙,看了眼听得入神的水手们,说:“海盗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很自私让他替我去死,这让我愧疚至今。” “知道么,海盗是没有人性的,他们是一群畜生!你不杀了他们,他们就会杀掉更多无辜的人!”说完,郑飞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发出一声闷吼,猛地一拳捶向护栏,惊跑了落脚在上面的几只海鸥。 “船长......”水手们想安慰他,又不知从何说起。 “现在你们还同情那群海盗么?” 见水手们摇头,郑飞欣慰地做了次深呼吸,揉了揉隐隐作痛的拳头,道:“我烧死他们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亨利爵士的人,是个巨大的海盗团伙,如果让他们活着回去通报,恐怕我们连直布罗陀海峡都出不了,葬身在地中海!” 此时,水手们就像是刚刚受训的新兵,听着长官的教导愣愣点头。 “都听明白了没?!”郑飞咆哮道,怒视。 “明白!” “那就滚下海游泳去!所有人!动作要快!” 看着水手们懵懵懂懂地跑开,郑飞叹了口气,调整好心情,抱住款款走来的安娜,渐渐的,嘴角重新挂上了微笑。 用超负荷的训练来转移注意力,使得他们没有精力去难过去思考,这招是跟特种部队学的,超负荷疗法能有效缓解他们的悲伤情绪。 有时候,适当的洗脑并不是什么坏事。 在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后,水手们回到船舱倒头就睡,没人还有心思去薇薇安或者莉莉丝的房间坐坐。 在海上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很平静。 第三十章 无意得来的宝物 郑飞是躺在甲板上睡的,仰望着满天繁星,吹着怡人的海风,飘荡在风平浪静的地中海。 他喜欢这种感觉,更贴切的来说是陶醉,也许只有这时才会心无杂念,真正放松下来。 星空曾是他幼时的幻想,一颗颗小亮点神秘而变幻莫测,令人忍不住想要飞上去采摘它。然而,长大后课本却告诉他,那些神秘的小亮点只不过是恒星罢了,和太阳没什么不同。 科学带动了人类进步,但却毁掉了起初的美好幻想。 海上的清晨来得早一些,没有山脉和森林的遮拦,朝阳从海平面上懒懒爬起,倾洒出阳光将海水染成了灿烂的金黄色,得意洋洋地告诉航行中的人们,它回来了。 当第一缕阳光碰到眼皮的时候,郑飞就睁眼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赶忙走到驾驶室,根据海图、航向和风速大致确定当前的位置。 他没有心思睡觉,昨天干掉了亨利爵士的手下,以海盗的习性,如果他们发现同伴迟迟未归,恐怕会调动所有人对大范围海域进行地毯式搜索,那时候就真的要被困死在地中海了。 所以,必须全速前进以最快速度离开这里! 他让疲惫不堪的水手们多休息了半小时,然后敲响了警铃,水手们哈欠连天地披着衣服集合过来,憔悴得不行。 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已经不太在意屠杀海盗的事了。 郑飞笑了笑,问:“累吗?” “累!” “哈那就犒劳犒劳大家!安娜,你带着两位美女准备早餐,原料就用昨天夺的战利品,我记得有几箱英格兰贵族吃的鳕鱼罐头!” “哇哦船长英明!”水手们欢呼道,被折磨了一整天,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航海的乐趣。 “先别夸我!”郑飞坏笑道,挠挠头接着说:“想吃好东西是要多干活儿的!” “什么活儿?”水手们心揪了起来,不会又要游泳吧?...... “今天天气有点凉,你们要是觉得冷的话就不下海了,告诉我你们冷不冷?” “嗯!夜里裹着被子都能着凉!”皮特嗅了嗅鼻子说,装模作样地手缩进袖子里。 “其他人呢,都冷么?” “嗯!”只有傻子才会愿意再到海里去扑腾一天。 “好啊,那咱就做点暖身子的运动!所有人回船舱拿支长桨,划船!” 所有人都懵了,笑容变成了苦恼,低声唏嘘。 “靠......” “船长,我们的船是帆船吧?” “帆桨两用的,为了加快航行速度,只能辛苦你们喽。”郑飞一脸坏笑,见他们还不愿挪步,揉了揉眉心叹气道:“最后两个拿到桨的两星期不许碰薇薇安和莉莉丝!” 此话一出,水手们瞬间一哄而散跑得比兔子还快,连句抱怨都没来得及留下。 他也没有闲着,来到货舱清理昨天缴获的物资,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意儿。 打开货舱门,点着昏暗的油灯,浓浓的原木味扑鼻而来,倒是很好闻。 看起来那伙海盗的业务水平比较差,能称得上财物的只有一小箱银币,大约两百枚。 他在一堆杂物中翻寻,翻出一柄骑士军刀,褪去精致的刀鞘,展现出散发着幽光的寒刃,手腕一甩轻松斩断铁链。 尤为吸人眼球的是,它的刀柄末端镶嵌着一颗足有鸡蛋大的蓝宝石,像放大版的波斯猫眼睛,神秘而诡异。 宝石旁刻着两个字母“.p”,以及两个英文单词“oe、ftre”。 冥冥之中郑飞有种感觉,这是件不可多得的宝物,他微微蹙起眉头盯着单词,自言自语道:“一次,未来,什么意思?” 无奈,虽然他的英语水平很棒,但在英国历史方面确实是个渣,可谓是一窍不通,他想了想,拿起这把刀上了甲板。 “乔治!”他大声喊道,心想没准那英国小伙儿知道呢。 乔治正在瞭望塔上用望远镜偷窥莉莉丝换衣服,被他一喊顿时惊蛰险些摔下来。 “有事吗船长?”他嘿嘿一笑。 “下来,帮我看个东西!” 乔治抱着木杆快速滑下,刚烤好松仁面包的薇薇安也来到了郑飞身旁,轻轻帮他按摩揉肩。 郑飞知道她想取代安娜成为自己的女人,她很性感,尤其是晚上换上睡衣站在甲板上吹风时,简直就是尤物。 可是,他不好这口,因为太浪,只能玩不能走心。 “乔治,你知道这把刀的来历么?”他右手拿刀,左手摸着她的白皙大腿。 乔治接过刀,目光立刻被绿宝石所吸引,惊呼道:“这枚宝石起码值一条船!” 然后,他看到了字母,看清那两个单词后,脸上的惊讶渐渐僵住。 “怎么了乔治?” “......这刀是哪里来的?” “昨天的战利品。” “我的上帝,本该属于英格兰国王的宝物,竟然出现在了这里。”乔治有些失神地说,眼中出现了一丝胆怯,连忙把刀还给郑飞。 见他举动异常,郑飞张口刚想问,憋了回去把手从薇薇安大腿上拿开,说:“你先回屋,我和乔治有事要谈。” 薇薇安娇哼了一声,不情愿地迈着猫步离开,走之前还浪荡地拍了下他的屁股,欠fk。 “今晚在床上等我!”郑飞调侃道,然后深吸一口气,用眼神示意乔治开始说。 “船长,您听说过亚瑟王吗?” 听到亚瑟王,郑飞挑了挑眉头,虽然不了解这个人但听说过这部电影,据说原定导演是拍变形金刚系列的迈克尔贝,后来迈克尔嫌弃拍摄经费太少给拒了。 “嗯,你接着说。” “他是不列颠最伟大的国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般的传奇,被誉为永恒之王。”乔治面色凝重,舔了舔干裂的嘴皮道:“请看这把刀的刀柄,.p是亚瑟王名字的缩写,oe和ftre意味着永恒,这把刀是一千多年前英格兰国王为纪念亚瑟王而铸造的神圣之刀,为历代国王所持有,三百年前失窃至今都没有下落。” 听了这么一大段,郑飞耸耸肩说:“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关心它值多少钱。” “没人敢买它。” “也就是说它并没有什么价值?” “不,它的价值大小,要看它在谁的手里。” 放假喽,祝大家假期玩得开心,今晚有小活动就一更啦 第三十一章 大型生物来袭 “在樵夫手里它充其量只是一把锋利的砍柴刀,而如果野心家拥有了它,就等于拥有了称王称霸的圣物!亚瑟王的信徒遍布整个欧洲,就凭这把永恒之刀足以召唤一支庞大的骑士军团!” 称王称霸?很有诱惑力的样子,但郑飞却不像乔治期待中的那么欣喜,不紧不慢地把刀归鞘,淡淡说了句:“哦” “......船长,这意味着您能建立一个国家!”乔治不理解他的反应,情绪激动地提醒道。 “我知道。”郑飞笑了笑,指了指瞭望塔说:“你再不上去的话,莉莉丝的衣服就穿好了。” 明显是逐客令,乔治识趣地撇了下嘴,爬上瞭望塔将望远镜对着莉莉丝的房间。 郑飞独自一人站在甲板上,听着奋力划桨的水手们开始呐喊,他回到房间把刀藏到了床底,然后倒立五分钟以促进血液循环。 他不激动,一点都不激动,因为那所谓的国王头衔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张科比退役赛门票来得实在。 他不喜欢手握大权统领国家,更不喜欢整天和政客们打交道,他向往不断发现新事物的刺激旅程,而不是始终待在一个地方。 这就是他,郑飞。 他希望做到这样一个境界:到达某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后离开,十年之后再回到那里时,人们能排成队欢呼雀跃地迎接他。 不是国王,胜似国王。 至于那把刀,留着吧,说不定以后会有大用处。 “亲爱的,早餐准备好了”安娜推门进来,看见倒立中的他,惊讶笑道:“勤快的男人,好棒的肌肉。” 郑飞落地呼出一口气,捏着酸胀的三角肌坏笑道:“你看到了我光着身子,现在我也要看你的。” “如果我不让你看呢?”她娇哼了一声,捂住胸部做保护状。 他嘴角挂着足以令女人心神不宁的微笑,凑到她的耳边呢喃道:“不让看,那我就摸” 说着,他的手就捏了上去,缠绵了一会儿抱起她上床。 听说早晨,是人一天中欲望最旺盛的时候。 舒爽之后,他叫上挥汗如雨的水手们一起过来吃饭,几位美女准备的早餐很丰盛,松仁面包奶酪鸡蛋和鳕鱼,摄入的蛋白质量足够一名健身爱好者消耗。 营养是足够了,但是味道就......英国佬的鳕鱼罐头不太新鲜,吃起来有股子怪味儿,这让喜爱美食的郑飞很不满意,产生了一个念头——捉点新鲜海味打打牙祭。 要吃就吃大餐,要捉就捉大鱼,来到海上怎能不吃鲜香美味的鱼翅火锅,中世纪的鲨鱼多得很。 “皮特,把我上次让你买的活鸡拿来。”他嚼着干巴巴的面包说。 杀鸡,放血,把几只鸡绑起来挂在护栏上抛入海中,鲨鱼闻到血腥味自然会过来的。 之后,郑飞让水手们撒下大网去捕捉鱼虾蟹之类的小东西,要是能捉到口感劲道的海蜇就更棒了,配上蒜泥豉汁,简直就是绝味。 安排完这些事,他趁着太阳还不毒,悠悠搬了张藤椅坐到甲板上,翘起二郎腿惬意躺下,指间夹着细长高脚杯,将那玫红色的液体递到嘴边,嗅着浓醇的酒香眯起眼来品尝,它是拉菲。 “砰!” 巨响,船身猛烈颤动,剩下的一口红酒溅洒在甲板上。 什么情况?他连忙起身摇响警铃,接着跑到船舷边去一探究竟。 鲨鱼这么快就来了?没这么快吧,万一要是被剑鱼撞击的话就糟了,在这茫茫大海上只有沉船淹死一种结果。 幸好,船身没破洞不是剑鱼,他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还没来得及缓缓神,船身突然往左边倾倒像是受到巨浪怕打,那瓶开了口的拉菲酒瓶从桌上滚下摔得粉碎,昂贵的红色液体尽数倾洒出。 “我的酒!”他肉痛道,正暗下狠心要炸死万恶的鲨鱼时,一个巨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鱼头浮出了水面,不是鲨鱼。 “抹香鲸......”他愕然盯着那足有两辆大卡车长的身躯,怔了片刻,高声喊道:“伙计们!拿上鱼叉和炸药过来,快!” 抹香鲸大概是海洋中最珍贵的物种了,它的值钱之处不在于肉和皮,而在于它的肠子,能分泌出大名鼎鼎的龙涎香,在中世纪属于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它是潜水最深潜水时间最长的哺乳动物,很少会将身体露出海面,估计它现在很郁闷,刚想出来透个气就一头撞上了大船,头疼不说关键是船长还特么图谋不轨...... 听到郑飞的号令,水手们匆匆放下手头的事情带上炸药鱼叉跑来,惊慌的他们以为又来海盗了。 “点燃炸药往海里扔,速度要快!”郑飞紧紧掐住护栏盯着那硕大的身影,生怕它会逃掉。 “啊?”水手们茫然,迟疑着,炸药可不便宜。 “现在没空解释,照做!” 数十包威力不凡的炸药在新大陆号周围掀起阵阵巨浪,抹香鲸的鱼鳍被炸伤,痛苦得拼命挣扎剧烈摆动身体,把挂在海里的几只鸡也给扯了下去。 “我的鸡......”皮特的表情和酒瓶碎裂时的郑飞一模一样。 “等到了巴萨罗那港给你补十只!伙计们别愣着了,你们热.那亚勇士不是擅长投长矛么?鱼叉就是长矛,这大家伙就是敌人,进攻!”郑飞狂热叫道,这是他第一次猎杀抹香鲸,一想到那些龙涎香卖掉后能换成吨成吨的补给甚至是一条大船,他就情不自禁的激动。 “嗖嗖嗖!” 十几支长矛夺空而出,直直插向抹香鲸巨大的身躯,但他们臂力都不够插得很浅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反倒令这大家伙更为躁动了,不停用尾巴拍打船身,船身倾倒成三十度角,海浪已经扑上甲板随时有翻船的危险。 “圣地亚哥!拿出你全部的力量来!” “我已经尽力了!鱼叉太钝!” “靠!”郑飞骂了句,拧起眉头忽然想到了什么,三步并两步地向船舱奔去。 、 第三十二章 命悬一线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抹香鲸已是狂躁无比,扭动身躯拍打得船身不停摇晃,他跌跌撞撞地挪到床边,取出永恒之刀后立刻冲向甲板。 利刃出鞘锋芒毕露,任何人都不免会被它的银色闪光所震撼,圣地亚哥注视着削铁如泥的刃口,咽了口唾沫说:“伙计,刀是好刀,可我只会投掷长矛不会玩飞刀。” 郑飞深吸一口气,眼神坚毅道:“不是给你的,快去拿两根结实点的绳子来!” 圣地亚哥迅速照做,见他把绳子在腰间缠了几圈,担忧道:“......你不会是要下海吧?” “猜对了。”郑飞挤出一丝淡定的微笑,这时船身突然又猛地一颤,晃倒好几名水手,躲在船舱里的女人们被颠得频频尖叫。 “只是一条大鱼而已,何必这么冒险呢?” “富贵险中求!呵,万一我挂了,记得把我拽上来留个全尸!” 玩笑般的叮嘱后,郑飞纵身一跃落在抹香鲸光滑的背上,勉强稳住身子站住脚。 它似乎是察觉到了,疯狂扭动了一下,巨大的尾部直接把他拍进海里,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给留。 夹杂着火药味血腥味的苦涩海水窜入口腔,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耳鸣,脑子昏涨涨的,郑飞紧紧捏住刀,艰难地屏住呼吸单手向上划,好不容易才露出水面,谁成想那足有两张床大的尾翼又是迎面扑来,他好似李小龙脚下的沙袋,瞬间被拍飞十几米一头扎进海里。 fk!后脑勺像是挨了一板砖疼得不行,迷迷糊糊间听见水手们在呼唤自己,很焦急的样子。 一群蠢蛋喊什么喊,直接把老子拽上去啊!看不懂形势么?!他暗暗抱怨着,无意中抓到了绳子,愕然发现一件不幸的事——绳子断了。 他怔了怔,浮出水面望着躁动不安的抹香鲸,隔了十几米都能感觉到它制造出的强大气浪,把附近海面搅动得如同暴风雨来临。 接近二十米长的庞然大物,人类在它面前是何等的渺小,说不怕是假的,郑飞握着刀柄,犹豫着要不要再试试。 那可是价值连城的龙涎香啊,放弃了太可惜!他鼓足一口气,决定硬着头皮干! 他咬紧牙关努力划动四肢,激流勇进,艰难地与海浪抗争,前进一米又被拍回半米,就这样划到胳膊酸胀发麻都没游到一半。 为了使自己接近大家伙时还能留有战斗力,他决定停下来歇歇,抬手接住圣地亚哥丢下来的绳子缠在腰间。 “要拉你上来吗船长?”圣地亚哥高声喊道,嗓音夹杂着惊涛声混入郑飞的耳朵。 “不用,再等等!” 等字刚出口,郑飞便感觉到后背被什么东西一顶,顿时脊背发凉,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这感觉就像是被散弹枪枪口顶着,扳机一扣灰飞烟灭。 虽然不是枪,但也绝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别特么是巨蟒...... 想到这里他不禁颤了颤,毛孔竖起,抬头看了眼船上愣住的水手们,从他们眼中读出了恐惧,发自内心的那种。 靠......他提心吊胆地幽幽转回头,看清不是巨蟒后深深呼出一口气,望着这玩意儿慢吞吞地从水下浮出。 先是一个漂亮的鱼鳍,形状跟船帆差不多,接着是淡白色的鱼尾。难道是老人与海里写到的大马林鱼?郑飞这么想,期待看到它长矛般的嘴部,想要瞧瞧这神奇的大型鲑鱼到底长什么样子。 他的期待,在它头部露出水面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铜铃般的眼睛,巨大的嘴巴,再加上一口锋利的牙齿,种种特征都表明,它是白鲨! 这只白鲨是被抹香鲸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个头不算大只有五六米长,但一口吞下圣地亚哥那样的大块头还是没问题的。 郑飞仿佛看到了死神,僵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它的獠牙,忘记了逃跑,只等着被吞噬。 “把船长拉上来!快!”圣地亚哥声嘶力竭地吼道,猛地扯住绳子奋力往上拖,无奈船身摇晃得厉害站不住脚发不出力,水手们反应过来后立即搭把手,齐心协力。 有句话叫好心办坏事,本来可能还不要紧,郑飞的身体一被拖动,大白鲨便以为面前是条活鱼,迅速摆动尾鳍猛地窜出,张开血盆大口撕咬而去。 来了!郑飞惊恐地看着它的獠牙出现在自己头顶,密集如钉板一般!出于对生存的渴望,他下意识地使出全身力量抬手一刀劈了过去。 奇异的脆响,既像金属撞击又像骨器互磕,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它的上颚,整排牙齿都被永恒之刀所劈断。 为什么说惊人?因为它是鲨鱼。 鲨鱼在三亿年前就存在,至今外观都没什么变化,这说明它们强大到无需改变,而它们能够称雄的原因,正是拥有无数颗锋利无比强劲有力的牙齿。 而现在,这堪称无敌的牙齿竟会被刀刃拦腰斩断! 惊讶在郑飞脸上停留了片刻,随即被果断取代,他丝毫没有迟疑地反手一刀,对准白鲨头部中线顺势下劈,随着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坚硬的鲨头如同豆腐般,被霸气地切成两半。 它连痛苦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便死在了猎物的刀下,死亡的前一刻它或许在后悔不该脱离大部队单独行动。 “老子宰了你!”这时郑飞才想起来喊上一句,虽然晚了点但是喊出来舒服。 危急关头人的潜能是无穷的,永恒之刀加上一百九十千克的胸大肌爆发力,手刃大白鲨。 一百九十千克是多少?詹姆斯詹皇的极限。 永恒之刀有多锋利?超越现代所有顶级军刀,因为它身上融合了无数名铸造师的心血与汗水。 海水被大白鲨的鲜血染红,浓浓的血腥味令人作呕,遍体鳞伤的抹香鲸似乎也察觉到了,更加不安地扭动身体,迫切想要逃离这鬼地方,天知道那个手拿刀的小个子是个什么狠角色! 踩着大白鲨的尸体,郑飞站了起来,提着血淋淋的刀,目光落在几米外的抹香鲸身上。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三十三章 往事 当发现凭一己之力宰了几米长的白鲨,郑飞的血液沸腾了,这种感觉只有圣地亚哥才懂,徒手战胜野牛,人类力量的巅峰。 上!郑飞反手持刀,奋力一跃毫不留情地把刀插入抹香鲸的头部,骑到它的后背上死死抓住鱼鳍,任凭它怎么疯狂扭动都甩不掉。 终于,它累了,他也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使出吃奶的劲硬生生地剖开它硕大的头,在它挣扎几秒不再动弹后,如释重负般吁出一口气。 神经放松下来,他顿时像虚脱了般,无力躺倒在光滑的鱼背上,拼尽最后的力气喊:“拉我......上去!” 支撑到被水手们拖上甲板后,他情不自禁地合上眼,不知是昏还是睡。 “天呐,他是什么怪物?”汉斯直勾勾地盯着他安详的脸,发愣。 “他不是怪物,只是激发出了潜能。”圣地亚哥默默扛起他,踩着满甲板的海水把他送回船舱。 “动起来伙计们,把海水都舀下去,收拾残局!” 经过抹香鲸的折腾,甲板上遍地狼藉,各种各样的杂物散落成片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此时的新大陆号就像是刚从海下出来的幽灵船——飞翔的荷兰人。 水手们倒是很勤快,做事麻利,想要在船长醒来之前还给他一个崭新的新大陆号。 抹香鲸的尸体被紧紧束缚着吊在船尾,期间有不少条鲨鱼被吸引过来想要饕鬄美餐一顿,都被水手们扔下的炸药吓跑。 他们现在不心疼那点炸药钱了,自己的船长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搞这大家伙,足以证明它的价值。 郑飞醒来时是在下午,脑子昏沉的他以为睡了好几天,其实只是几个小时而已。 浑身肌肉酸痛,痛得让他连坐都坐不起来,腹部一发力就传来钻心的绞痛,手臂也抬不起来。 他现在终于能理解,巨星施瓦辛格狂练几小时健身后,为什么会在回家的路上栽进沟里昏睡两天了,有些事情也许做的时候没感觉,但之后的痛苦却让人难以承受,不仅仅是针对身体,心灵也是。 他想起有句话叫且行且珍惜,呵呵,想远了......他笑了笑,得亏脸部肌肉还能动。 这时,安娜端着餐盘进来,见他这么快就醒了,惊喜笑道:“嗨” “嗨”他想转过脖子去,但脖子也动不了。 “喝点粥吧,我刚煮好的。”安娜轻柔地扶起他坐好,小心翼翼地把碗端到他面前。 当他看见碗里那黑乎乎的浓稠液体时,咽了口唾沫,不是馋的,是被吓的。 “......这是什么粥?” “黑荞麦呀,从海盗船上弄来的,只有它能称得上谷物了。” “额,”他摸了摸她光滑的手背,勉强笑道:“你知道荞麦在我的家乡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什么呀?” “喂驴......” “我的上帝,这么棒的食物竟然......” “哈,所以呢,你现在把这碗粥端给圣地亚哥喝,然后给我拿杯牛奶,再把鲨鱼的鱼翅割下来......”说到这里郑飞停了一下,迫切问道:“那条抹香鲸呢?!” “放心,吊在船尾呢。” “扶我起来,我还要......去看看它。” 当安娜搀扶起他踉跄着走出船舱来到甲板上时,聊天神侃中的水手们纷纷转过头来,惊讶之后调侃似的吹口哨。 “嘿安娜美女,你怎么把船长折腾成了这样!” “这可不能怪我,是他自己玩不够。”安娜倒是很放得开。 郑飞拍了拍她的屁股,来到船尾望着那个大家伙,渐渐的,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 “很自豪是么,伙计。”圣地亚哥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旁边,以英雄之间的口吻说道。 “嗯,真不敢相信,我竟然战胜了它。” “谁说不是呢,就算是波塞冬也会为你的战斗勇气所折服,你做到了。”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接着道:“我很好奇,你以前究竟是做什么的?” “不是和你说过了么,我是一名船长。” “在船长之前呢?” 见壮汉是要刨根问底,郑飞沧桑一笑,说:“那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你十岁时在做什么?” “我么,牧羊,直到十五岁才进了军队,待了十几年。” “哦在军队的时候你肯定比其他人更拼命训练吧?” “当然,他们每天跑十公里的话,我就跑二十公里!他们投掷一百次长矛,我就投两百次,完成不了就不睡觉!”圣地亚哥回忆起当年的热血,眼睛在放光。 听了这话,郑飞扬起嘴角,好有情怀好耳熟,科比语录。 “那你知道我十岁时在做什么吗?”他问。 “唔,该不会是在玩女人吧哈哈!” “去你的!我十岁时开始接触一种叫截拳道的搏击术,练到了十九岁,然后出国留学......” “等等,截拳道是什么?出国留学又是什么?”圣地亚哥挠了挠脑袋问,满脸疑惑。 “额,没什么......哦对了,安娜为你精心准备了荞麦粥,快去喝掉它!”郑飞撇撇嘴笑道。 “真的吗?那我必须得尝尝!” 郑飞目送着他离去,叹了口气,知道有些话和这家伙说不清楚。 当年在欧洲留学了几年,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去找一份工作,而是在一个人的影响了做了件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加入外籍兵团,众所周知外籍兵团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雇佣兵的摇篮,专门培养职业素养极高的特种兵。 在外籍兵团历练了几年,他退役了,但没有去当雇佣兵或是杀手,而是决定从事自己最喜欢的职业,辗转到英格兰当了圣休伦斯号的二副。 在外籍兵团的日子,他变狠变冷血变勇猛,这便是他能做出惊人之举的首要原因。 累死宝宝了,这章码得真是匆忙,为的是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第三十四章 巴萨罗那港 夜晚来得很快,所有人聚在甲板上,在海浪的哗哗声中,享用白天捕捞上来的美味以及口感还算不错的鱼翅,喝啤酒。 如此气氛当然少不了美女们的舞蹈,妩媚风情的她们仿佛把水手们带回到亚特兰大码头酒吧,带回到舞娘维茜面前。 于是他们欢呼着向她们抛出钱币,揩油,狂欢之后用猜拳的方式确定她们今晚的归属,得胜者喜滋滋地搂着美女离开,失败者则是伏在船舷边发呆,盯着黑漆漆的海面边醒酒边抱怨。 几天后。 经过几天的安心调养,郑飞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除了肘关节还有些疼痛,其它部位都很正常。 大病初愈的感觉最舒服,虽然这不算病,但也就是那么个意思吧。 清晨迎着朝阳,郑飞在甲板上做热身运动,不仅身体舒爽心情也很好,因为新大陆号即将靠岸,巴塞罗那港。 港口的清晨向来是那么忙碌,熟悉的帆船,熟悉的货箱,熟悉的劳工正在把货箱往船上搬。 抛锚,靠港。 管事的是个中年男人,瞧见这么一艘大船尤其是船尾还拴着条抹香鲸,立刻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谄笑。 “你好船长,我是这里的负责人费尔南多!” “给我的船做一次最好的保养,再给我们安排些住处。”郑飞说着,掏出十来枚银币丢给他。 “好的,船长从哪里来?出手真阔绰” 费尔南多谄媚的模样让郑飞很反感,他淡淡道:“不该问的别问。” 说罢,他扫视一圈看了看周围。 这是个大型贸易港口,每天来往的船有上百条,城市依着港口建立,一抬脚就能溜达到繁荣的市中心。 他和圣地亚哥一起,来到了交易所,里面挤满了许多来做生意的商人,而他是想把龙涎香卖个好价钱。 中世纪的欧洲,规模大点的港口都会有个交易所,专门用来给商人提供平台。 比如波斯商人带来了一批夜明珠,想在这边卖个高价就在交易所挂单,有买主看中的话便进行谈判,最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谈判声弄得交易所很是嘈杂,郑飞穿过不断打手势振振有词的人群,来到柜台前。 接待员是个典型的西欧美女,窈窕身材黑褐色长卷发加上一双电眼,即便穿着不暴露也魅力无穷,当然,这位美女穿得倒是不多,顺着雪白的脖颈向下看,有条深沟。 “嗨需要帮忙吗?”她托着腮手臂搭在柜台上,慵懒而柔情道。 “我要卖点东西。”郑飞微笑着说,注视着她撩人心弦的眼睛。 圣地亚哥则是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前,那里别着一枚精致的胸针,好多男人都以欣赏它为借口偷看她。 “唔,卖点什么好呢?”她抽开抽屉拿出记账簿,顿了顿后娇笑着问:“这位壮汉一直盯着我看,是想做点什么吗?” “没有没有!”圣地亚哥目光躲躲闪闪,连忙揉揉眼。 “想做就做好了,我又不是什么纯情的小姑娘”她玩笑道,咳了两声开始说正事:“请告诉我货品名、数量以及你的期望价格。” “龙涎香。” 这三个字刚刚出口,她便愣了一下,拧了拧眉头质疑道:“你说什么?” “龙涎香,奢侈类香料。”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要知道在这交易所里出现龙涎香的几率,跟出现你这样的黄皮肤帅哥差不多。”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轻佻暧昧。 “哈,多谢夸奖,我没有开玩笑。”郑飞正色道,看着她美丽的脸庞,被那眼神勾引得不禁想要征服她。 善于察言观色的她读出了他的欲望,向前凑了凑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晚上八点,我在后面的旅馆等你。” “价格多少?”他同样轻声地说。 “想哪里去了,我可不是妓女,只是喜欢玩而已,说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呢”她笑出声来,很动听。 郑飞不禁咋舌,早就听说狂放不羁的野性美是西班牙女郎特有的,今天一见果然与众不同,呵,偶尔换换口味倒也不错。 眼前这位美艳奔放的小姐,韵味丝毫不输克鲁兹,拉丁舞女王。 “嘿你们在说些什么?”圣地亚哥纳闷道,冲郑飞撇了下嘴以示嫉妒。 “哦没什么,我现在就帮你挂牌。”她舔了舔嫩唇,找出写有“龙涎香”的木牌挂到了公告栏上,那是交易所里最显眼的地方。 龙涎香立刻引起了所有商人的注意。 “那上面写的真是龙涎香??” “我看清了,是它!” “竟然有人出售龙涎香!” 由于极难获得,龙涎香比黄金还要贵重得多,稀有无比。 议论纷纷的人们开始寻找卖主,目光停落在穿着黑色航海服的郑飞身上,又是一阵唏嘘。 “东方人” “几十年没见过东方人了,上一次是在西亚。” 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下,郑飞带着圣地亚哥匆匆离开了交易所,嘴角挂着得意的微笑。 “伙计,乐什么呢?” “不要多问,等着发财吧。”郑飞卖了个关子,挤了下眼。 “可是咱们为什么要走啊?不留在里面谈判吗?”圣地亚哥满脸疑惑。 “龙涎香这种稀罕玩意儿向来是越炒越热,看着吧,会有人抢着抬价的。” 说完,郑飞开始浏览街边的商铺,渐渐的,心中酝酿出一个计划来。 本来打算只凭一艘新大陆号横渡大西洋,现在有了龙涎香这样的宝贝,完全可以再加上两条大船,用来搭载各种必需品。 更重要的是,可以带上一整船违禁品——火枪! 第三十五章 后街小旅馆 火枪,中世纪时期最具威慑力的单兵武器。 到达美洲之后,想要开采金矿获取财富,与当地土著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需要谈判,而谈判最好的方式就是动用武力。 郑飞不是十足的恶人,但更不是善良的懦夫,在他眼里利益至上!正如丘吉尔所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或许有些不中听,却很真实。 火枪在巴萨罗那港不算违禁品,好几家店都有出售。 此时的西班牙,航海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状态,大型港口就有好几个,中小型更是数不胜数,俨然是个航海帝国。 繁华的街道上,这么说吧,捡起块石头随便丢出去,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会砸中一个跟航海有关的人。 郑飞和圣地亚哥在逛街,顺便找找卖火枪的店铺,他们绕过一处转角,瞧见几个身穿航海服的家伙迎面走来,其中有一张很讨厌的面孔——克劳德,这家伙比郑飞迟一天出海,没被海盗和抹香鲸耽搁所以同天到达。 在哪都能碰到瘟神,郑飞这么想着,咬了下嘴皮。 正眉飞色舞神侃的克劳德突然看见郑飞,怔了一下,接着恨恨道:“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能弄死我的人世上大概只有一个,宙斯。” “哼,真是巧了,我的绰号是宙斯之子,看来你活不久了。” 郑飞狡黠一笑,答道:“我就是宙斯,只有我能弄死自己。” 克劳德的脸,渐渐成了猪肝色,憋了一口气说:“走着瞧吧,看谁能先把特蕾莎搞到手!” 听了这话,郑飞的眼神顿时就变了,变得充满怒意。 你可以拿老子开玩笑,但不能捎上老子的女人! 他扫了眼克劳德身边另外几名航海家,然后盯着克劳德的眼睛问:“你的水手们怎么没跟着你?跳槽了?” “开玩笑,我的水手全是死忠!”克劳德嗤笑一声吹牛道,得意洋洋。 “哦”郑飞搭了句,随即拍了拍圣地亚哥的肩膀,故意放大音量道:“壮汉,扁他!” 圣地亚哥早就摩拳擦掌按捺不住了,得到这声号令顿时健步上前,迅猛卡住克劳德的脖子,还没等那家伙反应过来就将其按倒在地死死压住。 克劳德拼命挣扎,费尽全力想要把他的大手掌掰开,无奈力量差距太大完全撼动不了,只得胡乱踢几下腿。 有个不知死活的航海家想救他,冲着圣地亚哥的侧脸便是一拳,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圣地亚哥抬头用一种惊异的目光打量着他,像是在佩服他的勇气,然后一把扯住他的胳臂用力一拽,撂倒在地。 郑飞情不自禁地发笑,笑得很爽,这场景如同狂扁小朋友。 “壮汉,让他见点血!”他恶道。 圣地亚哥应声一拳捶下,克劳德的鼻孔中窜出热乎乎的红色液体,被打懵了的他呆呆望着湛蓝的天空,任由鼻血缓缓流进嘴里。 周围渐渐聚满了路人,指着他们窃窃私语,郑飞不紧不慢地掏出两枚银币,丢下一句看医生去,便带着圣地亚哥扬长而去。 待他们走远,克劳德的几位航海朋友连忙扶起他,关心道:“伙计你怎么样?” “别他妈假惺惺的!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说罢,他抹掉鼻血愤愤穿过围观人群,狼狈逃离。 搞了克劳德后,郑飞本就不错的心情更好了,吹着口哨漫步在巴萨罗那港的街道上,时不时瞅几眼身材性感的肚皮舞女郎。 搞不懂,为什么欧美女人的曲线长得那么好?再配上妩媚撩人的电眼,弄得他热燥燥的,更别提圣地亚哥了。 他期待晚上和交易所美女的见面,不知会有怎样的惊喜。 转悠了一天,他找到枪械店预定了两百支火枪十万发子弹,坐等卖出龙涎香后付款。 处理完这件事已经天黑了,到了巴萨罗那城最热闹的时候,哦不对,是对于坏男人来说最热闹的时候。 城里有十几家酒吧,每家酒吧都有许多名肚皮舞女郎,善于调情的她们会像维茜那样款款走上舞台,用舞姿引诱台下疯狂的男人们。 得到郑飞的默许后,圣地亚哥乐滋滋地带上水手们去酒吧玩,郑飞则是径直来到了交易所的后街,走进了街上唯一一家旅馆。 旅馆门楣上竟然挂着大红灯笼,也许是从中国传过来的,暧昧的红色灯光告诉人们,这是家与众不同的旅馆。 郑飞走进门,只见柜台后的接待美女微笑道:“嗨新客人,过来登个记吧!” “登记?”他狐疑着走过去,瞥了眼写有安妮莎奥罗拉等名字的木板,问:“这种地方还要登记?” “哈?你该不会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黄皮肤帅哥。”她轻轻眨了下眼,带着点挑逗的意思。 郑飞这才注意到她的修长大腿,上面竟然裹着一层黑色网袜!这个年代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她注意到他在盯着自己最得意的部位,笑着解释道:“这是渔网改的,我觉得穿上这个比较性感。” 郑飞刚要夸她两句,便听见身后传来咯噔咯噔的下楼声,随后是个娇媚的女声:“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是交易所美女,她叫贝琪,读起来像英文bt.,妓女的意思。 他转过身,笑道:“有便宜占怎么可能不来。” “哼,口气不小,上楼让我看看你的功夫” 这是家挂着旅馆牌子的玩乐场所,类似于今天的高级会所,用来给上层人士找乐子的。 这里的女人都不是妓女,大多是些思想开放风情十足的成熟美女,整日忙碌心情压抑的她们很需要放松,和男人们一样。 通常情况下,来玩的客人得先在前台登个记,然后上楼进入大厅,所有等待配对的客人都在里面,男人品着红酒表现修养,女人搔首弄姿展现魅力,双方瞧对眼了就挽起手进入大厅里面的房间,付个房费酒水点心费就行。 此时,贝琪挽着郑飞的胳膊,推开了金黄色的大厅门。 厅里的香艳场景,立刻吸引了郑飞的视线,渐渐的,他的目光变得灼热。 第三十六章 帮我个忙 沙发,深色的,足有十几张,分布在大厅的各个角落。 金发或黑发的女郎们半躺在上面,指尖夹着精致的细长杯足,把杯子倾成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红酒顺着红唇缓缓流入嘴里,眼神勾人。 暖色调的油灯将大厅照得明媚,让人能清清楚楚地欣赏她们的一颦一笑。 大厅正中央摆着一张台球桌,身着正装的绅士们拄着球杆站在旁边聊天打球,时不时还冲经过身边的美女挤下眼想要博取好感。 郑飞的目光从美女们身上扫过,除了躺在沙发上的还有跳恰恰的、做运动的、以及两个围着钢管跳舞的。 而最吸引他的,是一道半透明的布,像窗帘般自然垂下,在灯光的映衬下,一个魅惑高挑的身影落在上面,扭腰甩长发大秀舞姿。 看不见她的脸,这就更令人心神荡漾了,男人几乎都喜欢这种朦胧感,他们和郑飞一样盯着那里,神色中流露出一丝可望而不可即的惋惜。 郑飞被那身影撩动得性起,舔了下发干的嘴唇,听见贝琪说:“想要她么?来这里的男人没有不想的,但也只能想想而已,动不得。” 说着,贝琪环住他的脖子,柔情注视着他说:“而我就不一样了”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道身影上,问:“为什么动不得?” “哈,因为她是阿隆索的女儿,来自巴萨罗那城最富有的家族。”贝琪靠在他的耳边轻声道,用膝盖去摩擦他。 “阿隆索......”郑飞眉宇微抬,笑了笑,想起了那位两届f1世界冠军。 他转过头,目光又落在那道身影上,瞧见她做了个撩人的转圈姿势,问:“没有人敢碰她,那她为什么来这里躲在幕后跳舞呢?而且,好像还没穿衣服......” “谁知道呢也许她喜欢受人瞩目的感觉,所有男人都垂涎她的美貌与性感,但又得不到。” “也许吧。”渐渐的,他被贝琪弄得起了反应,便不再去想那位可望不可即的尤物了,搂着贝琪的细腰穿过大厅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卧室。 心满意足的释放后,他坐在床上享用夜宵——一杯热牛奶加上一碟新鲜的烤肉。 “黄皮肤帅哥,你的功夫很棒”贝琪从浴室中走出来,边擦头发边说,笑容妩媚。 “你的活儿也不赖”他坏笑着回应道,看了看前方空白的墙壁,嚼完最后一块牛肉,想,那里要是有台电视能看场球赛就好了。 说话间,她爬上床温顺地躺到他的怀里,用手指在他胸口画圈儿,娇声道:“航海家,可以带上我一起走吗?” 很少有男人会拒绝她,面对她的请求,郑飞却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可以。” 她明显愣了一下,手指也停止了划动,确认性地问:“什......么?” 他顿了顿,抱住她的肩膀,放软语气说:“我不能带上你,你是个很棒的情人,但做不了我的女人。” “那就让我以情人的身份陪在你身边。”她很坚定,眼眶中闪出一些晶莹剔透的东西。 “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我只需要一个情人,而我现在有一个了,她现在可能正在船舱里帮我洗衣服。” 停顿片刻,她紧紧抱住他,脸贴着他的胸膛,深情道:“你是个不错的男人,只可惜我们见面晚了点。” 其实郑飞想回一句,就算早就见过我也不会要你的......为什么?因为被太多人用过了,比安娜还要松得多。 “你为什么想跟我走呢?”他问。 “唔,先给你讲个故事吧,我自己的故事。”苦涩一笑后,她娓娓道来。 “在很小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件和邻居家小姑娘一样的裙子,但我的父亲告诉我,我们没有钱。” “后来长大了,我去农场做挤奶工,有一天不小心打翻了装牛奶的桶,我被狠狠抽了两鞭子,而犯同样错误的艾丽却没受到任何责罚,大家告诉我,她是贵族的远亲。” “再后来我来到了巴萨罗那港,这里的男人们很喜欢我的身体,我也很乐意和他们玩,但是我知道,在他们心里我跟个妓女没什么两样,他们真正渴求的是外面那个女人,阿隆索的女儿!” 说到这里,她狠狠掐了郑飞一把。 郑飞嘶了一声,怜惜般的抱紧她,说:“所以你要跟我走,是想成为富人,受到别人的尊重是么?” “是的。”她毫不掩饰,听出他语气中的怜惜后,满怀期待道:“那么现在你肯带我走了吗?” “不行。” 两个字,让她再次感觉到了无情。 “你的故事感动了我,我也很同情你,但我不能因为同情就让你留在我身边。” 说完,郑飞松开她,静静注视着她,沉默一会儿后微笑道:“不过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 “愿望?”她以为,他是要给自己钱。 “对,让你成为富人!” “对不起,我从来不接受施舍。” 闻言,看着她认真的表情,郑飞哈哈一笑道:“你误会了,我也不是那种乐善好施的有钱主子,你拿我的钱是要帮我个忙的。” “额,我能帮的了你?” “当然,别忘了你的身份,交易所最美丽的职员。”郑飞挤了下眼,抚摸着她柔韧的秀发。 她明白了点什么,微笑道:“告诉我该怎么做。” 持续几分钟的耳语。 吩咐完毕,达成一致的他们来了个深情的拥抱,告别,然后郑飞就离开了房间,穿过香艳的大厅离开小旅馆。 走在街道上,晚风清凉而舒爽,夜幕掩盖下的巴萨罗那港,静谧而繁华。 这是座奇妙的城市,适合各种节奏——喜欢花天酒地的男人们可以钻进酒吧尽情嗨,又不会吵到悠悠散步聊天的行人,就连坐在街角咖啡店中看书的眼镜先生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反感,所有人都能在这里生活得很愉悦。 郑飞买了几件小饰品,回到了停泊在港口的新大陆号上,圣地亚哥他们还没回来。 刚踏上甲板,还没把饰品交到安娜手里,便听见身后响起了闹闹哄哄的叫嚣怒骂声,转头一看,只见几十个人手持匕首棍棒怒气冲冲地涌来,目标正是自己。 第三十七章 狠 除了克劳德还能有谁?他嘴角微翘,不慌不忙地收回连接船和地面的宽木板,双臂趴在船舷护栏上望着这群人。 克劳德跟在他们后面,伤口刚被包扎过,既恨又怕地盯着郑飞,当看到圣地亚哥和水手们并不在船上时,眼中的那抹畏惧顿时消失不见。 “你的水手们怎么没跟着你?跳槽了么?”克劳德嗤笑道,以牙还牙。 “怎么可能,我的水手都是死忠!”郑飞配合道,面对着几十号人丝毫没有惊慌的意思,挑衅似的指了指鼻子,提醒克劳德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 克劳德咬咬嘴皮,紧紧捏住拳头说:“冲着你的狂妄,老子要卸你一条胳膊!”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狂妄吗?还有,我为什么能安然从热.那亚抵达巴萨罗那港?” “那是你运气好没碰上海盗!伙计们,给我冲上去把这小子拖下来狂扁一顿!” 话音落下,克劳德的水手们相继涌到岸边,挽起裤脚望着几米外的新大陆号甲板,犹豫着要不要往冰凉的海水里跳。 趁着他们几秒的迟疑,郑飞手里已经多了根铁管,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缓缓举至齐胸高,动作老练沉稳。 “火枪......”他们低声唏嘘道,直勾勾地盯着那幽黑的枪口,生怕会听见砰的一声,子弹落在自己身上。 “克劳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刚你说要卸我一条胳膊?”郑飞侧着头问,抬起枪口对着他,语气中带着一丝讽意。 恐惧在克劳德脸上仅仅停留了半秒,随即被不屑所取代,他答道:“没错,我要把你绑起来,用最锋利的砍刀砍下它,用它炖一锅肉羹分给街角的乞丐!然后我就回到帕尔斯庄园,把你的特蕾莎按在床上!” 此话一出,被火枪震住的水手们立刻哄笑起来。 狠意霎时从郑飞的双眸中升腾起,他露出令人发慌的笑容,冷冷道:“等会儿,你一定会后悔刚刚说的话。” “是吗?那就看看谁能笑到最后!伙计们给我上!最先捉到他的奖赏一百枚银币!他不敢开枪,懦夫!” “一百枚!”有了金钱诱惑,水手们的反应称得上是争先恐后,因为那是他们一年的工资。 在阵阵扑通跳水声中,猝然响起了一道爆裂声,惊蛰众人。 “砰!” 火光乍起,子弹冲出枪口笔直飞向克劳德的大腿,硬生生扯开皮肉嵌入,惹起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叫喊。 待众人回过神来转头,只见克劳德已经跪倒在地,捂着不断渗血的伤口,脸色惨白哆嗦着完全没了之前的得意劲。 “你......竟然敢开枪。”在他眼中,郑飞充其量只是个偶然发迹的渔夫,离开壮汉圣地亚哥的保护就什么也做不了。 见水手们不敢再往船上爬了,郑飞垂下枪口,面无表情道:“刚才我问过你,知道我为什么能从热.那亚安然抵达这里么?现在我告诉你,那是因为拦我路的海盗全部被我杀了,一百多人。” 克劳德怔了怔,忍着剧痛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又憋了回去。 他想说:“你不知道他们是亨利爵士的人么?不怕我去向亨利爵士告密么?” 聪明的他不敢多嘴惹祸上身,这种时候威胁就等于找死。 郑飞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接着说:“看到那条抹香鲸了吗,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么?” “......捕鲸又不是什么难事,有几杆上好的鱼叉几名优秀的投掷手就行。”有个胆大的水手低声嘟囔道。 郑飞瞥了瞥他,扬起嘴角道:“你说的不错,但它是被我独自一人用刀砍死的。” 所有人都不信,这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也懒得去辩解,放下火枪拿起一个小罐儿和一把匕首,放下宽木板走了下去。 他敢这样做,是因为看见圣地亚哥他们回来了。 站到克劳德面前,他晃了晃匕首,皮笑肉不笑道:“刚刚我说的,你信么?” 克劳德沉默,既恨又怕,大腿上传来钻心般的疼痛,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搞死郑飞。 “喂,你们是不是都觉得我在吹牛皮,觉得我没那么狠没那么有本事?” “那可是抹香鲸......”有人说,带动了一阵应和,对他的自大表示鄙夷。 郑飞挑了挑眉头,望着克劳德茫然的脸吹了个口哨,旋即猛然抬手,毫不留情地将匕首插进克劳德的大腿,而且插的是伤口。 惨叫!什么叫痛上加痛?只有克劳德自己懂。 然而事情还没完,郑飞拔出血淋淋的匕首,将小罐里的液体尽数倾倒在他的伤口上,那是一罐高浓度的芥末油。 这次克劳德没惨叫,因为他被瞬间的剧痛激得休克了,两眼失神瘫倒在地。 所有人都愕然盯着他,目睹着这一切,从郑飞的身上读出了一个极具震撼力的字——狠。 “圣地亚哥拿桶水来!”郑飞喊道,嗓音低沉。 一桶冰凉的海水泼在克劳德的脑袋上,却没什么反应,这种情况郑飞十年前就见惯不怪了,笑道:“装死,那就再给你来一罐芥末油!” “......别!”克劳德惊慌睁眼阻止,痛苦地连咳几声,发白的嘴唇微微颤动,虚弱无比道:“求求你放过我......” “大点声,我听不见。” “求求你放过我!”克劳德明白他的意思,用尽力气扯起嗓子喊道,是喊给围观的众人听的。 当活命与尊严只能二选一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活命。 郑飞满意地耸耸肩,转身振臂将血淋淋的匕首抛入海里,对克劳德那群垂着头不敢吭声的水手们说:“送你们的船长去看医生,晚了的话他的腿就保不住了。” 说完,他径直向新大陆号上走,即将走到甲板上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注视着克劳德冷冷道:“哦对了,我遇上的那群海盗是亨利爵士的人,你应该知道吧?” 克劳德犹豫片刻,谨慎地摇摇头。 “呵,不管你知不知道我只说一句,如果你敢向亨利告密,我保证你会比我先死。” 第三十八章 约定 这一次,再也没有谁敢说郑飞狂妄自大了。 几名水手找来木板抬起克劳德奔着城市中心而去,找医生,要知道船长死了就没人带他们发财了。 郑飞叫住那名刚刚顶撞过自己的水手,就是说捕鲸不是什么难事的那个。 当被他叫住时,那人打了个寒颤,低下头不安地搓衣角。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那人微微抬起头,觉得他似乎不那么凶,小心翼翼地答道:“马里奥。” 马里奥......听到这个熟得不能再熟的名字,郑飞摸摸额头笑了起来,这可是曾经风靡全球的单机小游戏男主,和自己同龄的人要是没听说过都不敢说自己有过童年。 “喔,马里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捕鲸,后来跟老板起了点争执被开了。” “我猜你一定是个出色的投掷手对吧?”郑飞扫了眼他壮硕的背阔肌和肱三头肌。 “当然!”马里奥畏惧的神色中有了一丝得意,感慨道:“那时我可是全船队最棒的投掷手,他们能投八十米,我能投一百米!” “哈,我果然没看错人。”郑飞顿了顿,认真道:“要不要跟着我干?” “你......不是捕鲸的吧?” “没错我不捕鲸,但我需要有能力的手下。” 马里奥转了转眼珠子,腆着脸笑道:“克劳德能给我每年一百枚银币。” “我的水手们最少一百二十枚。” “好!”马里奥欣喜应道,却迎来了同伴的鄙夷。 “嘿马里奥,你就这么背叛船长了么?” “罗斯,你知道克劳德是怎么对我的,我不欠他的。” “希望你不会得到上帝的惩罚。” “上帝与我们同在。”马里奥耸耸肩,并不在意同伴的责怪,他清楚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他们绝对不是出于对克劳德的忠诚,而是对自己的嫉妒。 夜深了,海风习习,一如既往的凉爽。 新大陆号的宽大甲板上,郑飞照常带着水手们围成一圈喝酒,舞娘们迈着妖娆的猫步,为他们斟酒揉肩。 “伙计们,欢迎新朋友!”郑飞举杯道。 “谢谢!”马里奥哈哈一笑仰脖灌尽整杯啤酒,目光始终停留在舞娘们诱人的曲线上,咽口水的频率很高。 “嘿伙计,很久没碰过女人了吧?”圣地亚哥凑了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耳语道。 “嗯......” “那我们做笔交易吧看到那个穿红裙子的美女了吗?她叫薇薇安,今天晚上轮到我睡她。”圣地亚哥挤了下眼。 “条件是什么?”马里奥迫不及待地问,盯着薇薇安美艳的胴体扭来扭曲。 “把这个给我。”圣地亚哥指了指他的腰带,上面镶着一小块红宝石。 “天呐,这可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 “这样吧,除了今天晚上,我再让给你三次睡薇薇安的机会。” “这腰带值十个银币......” “五次。” “这是女儿为我挑的礼物......” “那就十次,再不行就算了!” “成交!”马里奥狡黠一笑,迅速解下腰带递给他说:“归你了,不要忘了你的承诺。” “忘不了!”圣地亚哥努起嘴,暗暗抱怨自己上当了。 他说过的话从来都不会舔回去的。 马里奥沾沾自喜,吃了块香喷喷的烤肉,看着他摩挲红宝石的专注神情,不禁好奇道:“我能问问吗伙计,你要这个是拿去卖的吗?” “不是。”圣地亚哥拧了拧眉心。 “那你要它做什么?” “在亚特兰大码头,我的意中人在等我,她最喜欢的就是红宝石。”圣地亚哥的神情中,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憧憬。 他说的当然是维茜,虽然他很好色喜欢玩,但真正爱过的只有那一个,那是个他得不到的女人。 不知不觉间,两桶啤酒喝的差不多了,郑飞示意大家散去,然后搂着安娜回了房间。 躺到床上,由于不久前刚在小旅馆里做过,他没什么欲望所以背对着安娜,而她紧紧抱住他贴着他的后背。 “嘿,今天不行。”他温柔道,捏捏她的手。 “为什么呢?身体还酸痛吗?”她嗔怪道,自从他砍杀抹香鲸劳累过度后,她就没享受过鱼水之欢,已经过去快一个礼拜了。 “嗯,等我休息好,一定好好补偿你。”说着,他用力拍了拍她细腻的大腿,清脆的啪啪声让一墙之隔的水手们想入非非。 “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她不情愿地松开他,透过窗子望了眼璀璨的星空,合上眼。 估计她睡着了后,郑飞动作轻轻地转过身来,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她美丽安详的脸庞,许久,叹了口气。 该死的,本来只是把她当成发泄欲望的工具,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发现自己和她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以至于刚才怕她难过而掩盖了事实——不想做的原因是晚上睡了贝琪。 难道是因为她每天为自己做早餐洗衣服,像个老婆一样吗?他揉着眉心有点烦,做了几次深呼吸调整调整情绪,便不再去想这些琐事了,睡,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宁静的深夜,涛声拍岸,显得空旷而怡人。 隔壁船舱里的水手,躺在床上不安分地做某种手部运动,全怪那几声清脆的啪啪声,晚上吃的牛肉又白吃了...... 次日清晨,在阵阵昂扬的吆喝中,郑飞醒来,洗个脸来到甲板上,按照惯例迎着朝阳伸个懒腰,神清气爽。 他爬到瞭望塔上,在这里可以俯视整个巴萨罗那港,密密麻麻的船帆和劳工,比亚特兰大码头繁华了不知多少倍。 数百条帆船上千名劳工,场面堪称壮观,他正感慨时,瞥见岸边有个人在冲自己招手,是贝琪,穿着性感的抹胸长裙。 “你怎么来了?”他有些惊讶,放低嗓音喊道,怕吵醒熟睡中的安娜。 “来提醒你不要忘了昨天的约定!”她娇笑道,妩媚至极地撩了撩头发,惹得周围的劳工纷纷侧目。 “忘不了,交易所什么时候人最多?” “上午九点左右。” “那你先回去,我九点再过去。”说完,他露出自信的微笑。 第三十九章 天价 “好的”她翘了翘娇嫩的红唇,柔情美目这么一眨,笑着问:“今天晚上还去我那吗?” “不了。”郑飞耸耸肩,表示抱歉。 “哦......那我先走了,记得九点准时过去,过时不候哦” “知道了”他打了个ok的手势。 望着贝琪款款穿过劳工们焦灼的目光,消失在街角后,他贴心地回房用两团棉花堵住熟睡中安娜的耳朵,随后来到甲板上敲响了警铃,喊:“所有人起床!” 水手们已经习惯了这种醒来方式,哈欠连天地从床上坐起,缓缓神后麻利地穿好衣服,不出两分钟便全部站到了甲板上,他们知道郑飞的脾气,来迟了的话会被罚做俯卧撑,那是种从没见过的能把手臂整得极其酸痛的运动。 郑飞抬抬手示意他们认真听,道:“待会儿汉斯跟我去办点事,圣地亚哥带领大家把船开到海面上,不要太远一百多米就行,昨天搞了克劳德万一这家伙雇打手回来报仇,直接给我拿炮轰!” 吩咐完毕后,水手们散去享用早餐,圣地亚哥偷偷把郑飞拉到一旁,低声纳闷道:“伙计,为什么让汉斯跟着你而不让我去呢?” “哈哈”听出了醋意,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伙计,在这个船队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那为什么不让我去呢?”圣地亚哥撇撇嘴,不理解。 “因为这次的事情跟以前不一样,你长的太有特点了,无论是在亚特兰大还是在巴萨罗那,你都是全城最强壮的,人们看你一眼就能记住。这次,我需要一个精明能干又不会被认出的人。” 八点半,巴萨罗那城最繁华的地段。 金色阳光照耀在整座城市的街道上,忙碌或悠闲的人们,疾走或漫步,构成了每天早上都会在这座城市出现的画卷。 郑飞带着汉斯来到了理发店,理发师是位美丽的女郎,金发碧眼身姿窈窕,手持剪刀风情十足,否则的话汉斯也不会老老实实坐下来。 “嘿船长,放过我吧......” “看看你这团乱糟糟的胡子,赶紧刮了显得精神!” “可是我留了好几年了......” “这事没商量!美女,给他剪个高贵的发型。”郑飞微笑道。 “好的”美女抿了抿嘴唇,笑容很迷人。 换完发型,汉斯还没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样子,就被郑飞硬生生拉到了服装店,挑了一身料子上好的服饰。 “这次你可下了血本了。”出门后,汉斯摸着只有在贵族身上才能看到的衣服说。 “等会到了交易所,一切按我说的做,看你的了!”郑飞的表情不太轻松,徐徐吐出一口气。 九点,汉斯先行进了交易所,五分钟后郑飞压低航海帽,尽量避开所有人的注意力,溜进去坐到最后一排的角落。 交易所里依然是那么吵吵嚷嚷,陆续有商品被买卖双方协商交易,但他们交易完后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静静坐下等待着什么。 他们当然是在等龙涎香,这里最值钱的宝贝。 终于在大约半个小时后,美艳性感的贝琪出现在了台上,薄纱般的长裙下隐隐可见一双雪白的美腿,顿时勾起了男人们的欲望,使得他们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片刻都不愿移开。 “你们好”动听如夜莺般的嗓音,酥得让人骨头发麻,更吸引了男人们的注意力,竖起耳朵听她说话。 “终于到了大家最期待的一刻了,经过与卖家的协商,众所周知的宝物龙涎香将以竞拍的形式易主。” 台下顿时议论纷纷。 “拍卖?” “呵,看来是没咱们的事了。” “看,阿隆索先生也来了!” 交易所出现龙涎香的消息在一夜之间传遍了全城,吸引来一大批有钱主子。 贝琪含笑清清嗓,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继续用她那撩人心弦的嗓音说:“起拍价是,十银币每十克!” “十银币!” “十千克就是一万!” 听见这个价格,郑飞微微抬起帽檐,眉头微皱,嘴角扬成一个欣赏的弧度,冲还没注意到自己的贝琪笑了笑。 天价,绝对是天价!想不到这女人如此有魄力,说好的五银币起拍足足被她翻了一倍。 然而,天价造成的震撼力还未从众人脸上褪去,一个更令人震撼的嗓音便响彻在整个交易所之中,令所有人都为之愣了愣。 “二十银币!” 喊话的是名中年男子,左手拿着镶金烟斗,右手的掌心中拄着根墨玉拐杖,目光冷静而沉稳,淡然的神态丝毫不受众人的惊讶反应所影响。 郑飞侧目,仔细打量着他。 贝琪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成了,饶有兴趣地看着男子,娇笑道:“这位鹰钩鼻子先生出到了二十银币每克,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富人。” 说着,她提提裙摆做了个行礼的动作,酥麻的嗓音加上妩媚的姿态,有着足以令男人们大脑充血的冲击力,即便他们平时都挺精明。 于是,又有位财大气粗的主子扯起嗓子喊道:“二十五!” 价格飙升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短短几分钟的功夫就飙到了二十五,这让想求得宝物却又囊中羞涩的普通富人们,垂下头深深叹了口气,无奈。 “哇哦,这位先生,看起来是受人尊敬的贵族,竟然出到了二十五枚银币,还有更高的吗?”贝琪的目光落在了汉斯身上,轻轻咬了下嘴唇,性感之极。 无休止的议论声,人们都在唏嘘,却再也没有谁喊出更高的价格,这让郑飞心悬了起来,捏紧手指屏息凝神,期待能再听到些什么。 贝琪不认识汉斯,所以在两分钟后还没人加价的情况下,她准备将龙涎香敲定给汉斯了,在敲定之前她要按照原计划,复述出郑飞交代自己的事情。 她抬起脚摩挲着自己的小腿肚,这是个很撩人的动作,有着浓浓的暗示性意味。 “各位先生们,我还有个关于龙涎香的故事要告诉你们。” 第四十章 竞拍风云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查了资料后,将前文龙涎香拍卖价改成了十银币每十克,尽量求真实。 ps:明天上试水推,由于都市类书太多改签约状态十来天才上推,这就意味着咱趁着上推爆新书榜的机会已经很小了,待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呢,还请大家多多投票,争取上榜让更多的人看见咱这本书谢谢o()o ======================完美分割线====================== “众所周知,龙涎香又被称为灰琥珀,是一种极其罕见的香料,能散发出独特而醉人的异香。”说着,贝琪做了个陶醉的表情。 “作为普通人,我们也许并不觉得它能有多大的价值,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贵族,尤其是王室对它无比渴求,把它誉为最珍贵的海产品,用它制作出的香水,能够更好彰显王室女性的气质。” 王室的财富永远花不完,只能用来追求更奢侈的生活。 听到这里,台下有了蚊子般的议论声,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 “还不明白吗?希望等我接下来的故事讲完后,你们还能这么淡定。”贝琪卖了个关子,嘴角微微翘起。 “巴萨罗那港交易所已经有好几年没出现过龙涎香了,最近的关于它的消息是在大港口君士坦丁堡,在那里出现了一块重达一百千克的龙涎香,百年难得一遇的至宝!一位军火巨商买下它献给了英格兰王室,后来你们猜怎么着?” “嘿,他一定是个傻瓜!” “我可没兴趣把那么大一笔财产献给王室!” 在座的所有商人都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在他们眼中利益是最重要的,一百千克的龙涎香,按照刚刚的拍卖价来看等同于二十五万银币!足以去法兰西盘下最大的酒庄,巨款! 只有阿隆索和他们不一样,这位年过半百的富豪皱起眉头目视前方,凝神思索,手指断断续续敲击着膝盖,指上套着一只璀璨的宝石戒指。 “老爷,您是不是想......”他身边的管家低声耳语。 “你猜得不错,奥拉,你知道我现在缺的是什么。” 所有的讨论声在贝琪敲响铜铃后戛然而止,她微微一笑,接着刚才的话茬说:“后来,他被英格兰王室封为图拉斯侯爵,从此跻身贵族行列!” 财富、名望、地位等等等等,身为巴萨罗那港首富的阿隆索全都不缺,他缺的正是一个头衔,能够使他不用再看贵族脸色的头衔! 侯爵,高等爵位,仅次于公爵。 贝琪的话令全场整整沉默了半分钟,然后陆续响起了唏嘘声。 侯爵有多大权力他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自己见了侯爵就必须弯腰行礼,就算侯爵儿子看上了自己的女儿,也要乖乖奉上。 这个人人渴求的爵位,比巴萨罗那港第一美人——阿隆索女儿对他们的诱惑力还要大得多。 于是在贝琪问出下一句话时立刻就有了回应,急切无比! “那么,谁有兴趣在二十五银币的基础上再加码呢?”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 “三十二!” 商人们即便狂热无比也只敢一点点加,他们晓得自己有几斤几两,爵位再有吸引力也不能为了它倾家荡产。 喊到三十二,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坐在最后的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扫视着神情窘迫的他们,心想大概是到极限了。 “三十三!”汉斯举起手臂高喊,得意地接受众人的注目礼,很享受这种感觉,终于能在这群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商人们面前显摆一把了! 然而他的得意劲儿还没过去,一个沙哑的嗓音便给了他当头一棒。 “四十!” 直接飙到四十!如此魄力在整个巴萨罗那港也只有阿隆索了,众人只得幽幽叹气,既然这老家伙决定插手,就不可能有自己的份了。 他们焉了下来,脑子里的想法大概都差不多——爵位,来生再见。 向来喧闹的交易所此时如教堂般肃静,阿隆索稍稍挺直腰,准备起身接受贝琪敲定买主。 “四十一!”汉斯的再次提价让所有人为之一怔,纷纷转头看向他鹰一般的双目,从他淡然自若的神情中读出,这张陌生面孔绝对是位财力雄厚的大富豪,竟然有胆子和阿隆索争! 事实是,汉斯的淡定源于他对自己喊出的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按照郑飞的指示提价装逼罢了。 郑飞盯着他得意的侧脸,在心里暗骂了句蠢货,随后连忙穿过人群来到他身边,作恭敬状道:“汉斯先生,东方来的巨商郑和先生到了,让我提醒一下您不要忘了约定。” “......约定?”汉斯直犯嘀咕,茫然转头望着他。 “对,关于那批价值八十万银币的丝绸。”说完,郑飞弯腰换了副口气贴到他耳边,低声喝道:“闭嘴,再提价就没人敢要了!” 万一最后阿隆索也放弃了,那可真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丝绸,听到这个词,众人面面相觑,看向汉斯的目光中充满了敬意。 幸亏汉斯还算聪明,明白郑飞的意思后转了转眼珠子,配合道:“我知道了,让郑和先生等等我,我很快就来。” 郑飞点头,离开之前和台上的贝琪对视一眼,用眼神告诉她继续竞拍,千万不要敲定给汉斯。 看到他的示意,贝琪怔了怔后会意,清清嗓含笑道:“这位先生出到了四十一,看样子不会更高了吧,万人敬仰的阿隆索先生?” 这句话在阿隆索听来有种讽刺的意味,作为巴萨罗那港首富,就算是为了不丢脸他也必须拿下龙涎香! “四十五!”他沉声喊道,紧紧捏住膝盖,肉痛无比。 刚走到门口的郑飞听到这个数字,释然呼出一口气,宽慰一笑。 然而短短几秒后,他的笑容被汉斯那家伙硬生生扯成了一个扭曲的形状。 “四十六!”汉斯振臂高呼,引起交易所里的轩然大波,人们从没见过有谁能在竞拍会上和阿隆索鏖战。 疯子!郑飞愤愤捶了下墙壁,在这一刻甚至产生一枪打死他的冲动,万一阿隆索真的不要了,那是多大的损失?! 阿隆索的脸色不比郑飞好看多少,牙齿咬得吱吱响,扭过头恨恨盯着汉斯,幽黑的瞳孔中像是要窜出火来。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四十一章 有魄力才有所得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不过数百平米的交易所,渐渐弥漫起了紧张气息,人们屏住呼吸不安地攥着拳头,手心不断渗出冷汗。 以前和阿隆索作对的不是没有但下场都很惨,轻则被打得遍体鳞伤,重则销声匿迹去见了上帝,不然阿隆索也没那么轻松能斩获巴萨罗那首富的头衔。 郑飞僵在门口心提到了嗓子眼,恨不得冲进去揪住汉斯的衣领,把那不识相的家伙拖出来踹到海里去!可他明白如果这么做,老谋深算的阿隆索必定会看出端倪。 退也不是进也不是,只能顺其自然。 阿隆索铁青着脸,在众人苍蝇般的议论声中,慢悠悠地取下指上那枚硕大的宝石戒指,放到嘴边吹了吹,然后戴上。 郑飞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这一连串动作,手指抠着门框,急切地想要听到结果。 时间一点点流逝,十来秒在他的感觉里跟十几分钟一样长,所有人都凝神竖起耳朵,终于! “我出五十银币!”阿隆索淡淡喊道,恢复了镇定,扬起嘴角威胁似的看了汉斯一眼,凶狠的眼神像是要告诉他:“看谁能笑到最后!” 面对着挑衅,汉斯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许久,倏然笑道:“恭喜你,阿隆索先生!” 说罢,他假模假式地鞠躬做了个“友好”的动作,嗤笑一声后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阔步向门外走去,出门。 明眼人都清楚,以心机与谋略著称的阿隆索被耍了,这在巴萨罗那港绝对算是个新闻! 阿隆索顿时胸闷异常,抚着胸膛连喘几口大气才平复过来,咬牙切齿地对管家耳语:“奥拉,查清他的底细,不是大人物的话,干掉他!” 话说汉斯得意洋洋地刚出交易所,就被藏在一旁的郑飞死死扯住胳膊往巷子里拖,直到拖进了一家生意萧条的小酒馆。 “两位来点什么?”服务生小伙礼貌道。 “随便!”郑飞没好气地答道,掐着汉斯的胳膊猛地把他按到座位上,捏紧拳头。 “喔喔喔船长,听我说!”汉斯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腆着脸赔笑。 贱贱的模样让郑飞气消了些,他沉声喝道:“蠢货!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么?!” “结果还是好的,不是吗?”汉斯嘿嘿一笑,接过服务生递来的酒壶给他斟了一杯。 “你想过后果没?如果阿隆索放弃了,我的损失是多大?” “有魄力才有所得,这是您教的,嘿嘿” 郑飞瞪了他一眼,仰脖灌尽兑了水的劣质酒,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这件事到此为止,记住一句话,以后再敢不听我的命令,我就把你丢海里去喂鲨鱼!” 汉斯吐了吐舌头,接着换了副脸色谄笑道:“船长,我帮你多赚了那么多,奖金?......” “会有的,不止是你,每个水手都能得到一份,我可不想让你们说我是吝啬鬼老板。”郑飞露出了久违的笑,但笑意只停留了片刻,他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紧张道:“快脱掉这身贵族皮,换上之前的衣服回到新大陆号上去,躲进船舱不要出来!” “啊?” “你让阿隆索白白损失了那么多钱,他一定会找你算账的!巴萨罗那是他的地盘!” 汉斯胆气很足,但还没到不怕死的地步,听完后便立刻照做换上普普通通的水手服跑往港口。 郑飞则是留在酒馆,撕下不久前刚粘上的胡子扔掉帽子,然后出去买了身新衣服换上,以全新的面貌回了交易所。 身着薄纱长裙的贝琪正站在门口,抿起红唇焦急盼望着什么,看到他后释然吁了口气,嗔怪似的白了他一眼。 “怎么到现在才来?”她抱怨道,轻轻打了他一下。 “有点事耽误了,里面怎么样?”他装作没来过。 “告诉你个好消息,龙涎香被阿隆索先生以五十银币每十克的天价拿下了!他正在里面等着和你见面商谈。” “漂亮!”他拍了拍她的屁股,随后搂住她的腰,不慌不忙地走了进去。 交易所里的商人少了许多,龙涎香被拿下后他们就陆续离开了,空荡荡的大厅里只剩下几十个人,大多都在谈生意。 在阿隆索面前的长条桌旁,郑飞落座客气地笑了笑,说:“你好,阿隆索先生!” 阿隆索此时的心情极其压抑,虽然不是铁青但也可以说是猪肝色了,不过出于风度他还是挤出一丝笑,对郑飞点点头。 “听说您以五十银币每十克的价格拍下了我的龙涎香?” “没错,你有多少?” “三十千克多一点,零头就不要了,您该付我十五万银币。” 阿隆索挑了挑眉头,重达三十千克的龙涎香,绝对算是龙涎香中的精品了,即便换不来侯爵,换个伯爵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他吩咐管家去准备钱,而后要求郑飞带他去看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半小时后,港口。 阿隆索的到来让劳工们紧张不少,这位名头如雷贯耳的富豪是他们老板的老板,万一给他留下坏印象的话,饭碗可就没了。 由于这个原因,劳工们一改常态不再闲谈,兢兢业业地扛货箱,纳含上千人的大型港口,寂静得像圣诞节的夜晚,除了海风的呼呼声,就只有某些不知名海鸟发出的啼叫。 按照郑飞早晨的指示,圣地亚哥带领水手把新大陆号开到了距离岸边一百来米的海面,之前汉斯回来扯破嗓子喊他们也没听见,最后那个可怜的家伙是跳下水游过去的。 郑飞的嗓门比汉斯大得多,毕竟是有着惊人肺活量的最佳潜水员,当听到他的呼喊后,新大陆号徐徐驶了过来,靠岸。 岸边停着辆马车,上面放着两个大货箱,盛的是整整十五万枚银币,重量足有几千斤。 阿隆索拄着黑玉拐杖矗立在岸边,望着新大陆号愈来愈近,淡淡道:“你的船?” “是的,现在我可以买几十艘这样的船了,谢谢您的资助。”郑飞狡黠一笑,故意气气他。 阿隆索却是眉毛都没抬一下,淡淡答道:“没什么,这只是我财产的一小部分罢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四十二章 圆桌骑士的传说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闻言,郑飞手指不由得动了一下,依然淡定地目视前方,但内心却是澎湃不已。 一小部分......这老家伙到底有多少钱?要是能耍点手段全部掏光的话,咳......船来了。 圣地亚哥放下宽木板,郑飞带着阿隆索和管家走上甲板,来到船舱取出了那块石头形状的龙涎香,几天前从抹香鲸的身体里取出的。 阿隆索来的目的是验货,倘若被假龙涎香糊弄了,损失的不止是十几万银币,更能毁了他的一世英名,沦为巴萨罗那的笑柄。 龙涎香只有在被点燃时才能散发出独特的香气,直接闻是闻不出来的,如果想从外形上辨识出的话,那就只能切开看了。 三十千克的重物,郑飞抱着它从船舱爬上甲板,喘了口粗气将它递给阿隆索。 阿隆索却迟迟没有伸手去接,而是悠悠点着烟斗吸了一口,眯起眼眺望远方的海面,吐出几缕缥缈如云雾般的烟圈,惬意。 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令郑飞很反感,就如同热脸贴了冷屁股,窝火! 于是他索性也不客气了,直接把龙涎香放到了甲板上,直起身子和阿隆索对峙,阿隆索抽烟,他就喝酒。 本想就这么耗着,谁成想阿隆索却蹲了下来,像是自言自语般:“这就对了。” 好奇怪的老头儿,郑飞这么想,瞧着他用放大镜仔细观察龙涎香的表面,像是给古董掌眼。 想到古董,他顿时明白刚才阿隆索为什么会有那种反应了。 在古董行有个规矩,买卖双方不能同时碰物件儿,得让卖家先把东西放下买家才能上手,否则的话,摔坏了算谁的? 作为易碎型珍宝,龙涎香的交易也有这样的规矩,为的是避免冲突。 “从表面看是真的,再让我切开看看。”说着,阿隆索抬头征询郑飞的意见,得到同意后摸摸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刚要下刀时却被管家阻止,随后管家对他耳语了一番,他把刀收了起来,狡黠笑道:“这位船长,能让你的水手把它切开么?我年龄大了手抖怕切坏。” “当然可以,皮特去拿把刀来切开它!” 郑飞知道老家伙在想什么,万一把龙涎香切开发现是假的,交易是不可能的了,付一点点违约金倒是小事,关键是卖家一定会要求赔偿,让卖家自己去切便可以避免这个风险。 一分钟的功夫,皮特拿着刀出来了,这时郑飞正在和阿隆索闲聊,一抬眼不经意瞥见那把刀,猛地一惊想要说些什么,迟疑片刻后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英格兰传国秘宝,永恒之刀。 他眉头紧皱,猜测阿隆索不一定认得这把刀,如果自己慌忙收起它的话倒会引起怀疑,不如放轻松一点。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皮特利落地切开整块龙涎香,同时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阿隆索的反应,还好并无异常。 管家蹲下捡起一小块龙涎香闻了闻,然后把整块放到天平上称了称,认真辨别后对阿隆索点点头,阿隆索嘬了口烟,挥手示意家丁把两箱银币抬上来。 “很高兴与你合作。”他对郑飞伸出手笑道,笑容里有种让人捉摸不定的意味。 郑飞和他握了个手,只见家丁们已经吃力地把银币箱推上了甲板,气喘吁吁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圣地亚哥,点点数量!” 箱盖打开,无数枚银光闪闪的钱币躺在其中,诱人的光芒令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就连阿隆索也不例外,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越富越爱财。 看圣地亚哥的样子貌似有点郁闷,他抱怨着坐到箱子旁,一枚一枚地数了起来。 “fk!”郑飞看着他憨憨的样子不由得骂了句,骂的同时又想笑,这家伙还真一个个数? “用点脑子壮汉!十五万枚你要数到什么时候去?” 圣地亚哥一脸懵逼,试探着问:“那......怎么数?” 郑飞被他逗得实在憋不住了,笑着对乔治招招手,道:“你去数!” 本来,阿隆索是等着看笑话的,中世纪欧洲大笔交易多数用的是票据,郑飞却一定要现金,这让阿隆索很不爽,想看看他到底怎么处理这一大堆银币,就算是分给十几个人数也要数一天。 然而,聪明的乔治让他大跌眼镜。 乔治先是数好了一百枚银币,放到天平上称好重量记录下来,然后把银币分批次倒出来称量,称完后做个除法,用了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得出了银币总量,比十五万少一点点,误差可以忽略。 阿隆索的眼神中闪出一丝讶色,对郑飞竖起大拇指道:“你的手下很棒。” “你也不赖。”郑飞欣然接受了他的夸奖。 阿隆索抬了抬眉毛,拿起烟斗到嘴边顿了顿,接着说:“你的刀也很棒。” 郑飞心里咯噔一声,嘴角挂着的笑意僵住,捏了捏手指。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关于圆桌骑士的,你知道圆桌骑士吗?他们曾叱咤欧洲,创下了无数辉煌战绩。” “哦?然后呢?”郑飞决定装。 “最早期的圆桌骑士服从于一个帝王,人们称他为亚瑟王,你该听说过吧?” “好巧,我两年前在阿尔及利亚认识的朋友也叫亚瑟,你说的亚瑟王他是做什么的?” “行了小伙子,不要再装傻了,开个价吧。”阿隆索阅人无数,很轻易看了出来。 郑飞咬了咬嘴唇,挤出一丝笑,问:“我不明白,你要什么?” “那把刀,你早就知道它是永恒之刀了对吧?” “呵,你想买它?” “没错,只要我能拿得出来,随便你要什么。”阿隆索叼着烟嘴,笑里藏刀。 郑飞恨恨吸了口气,看着他趾高气昂的模样,不禁想说,我要你女儿你能给么?要是能用这把刀换来那个尤物,巴萨罗那港第一美女,倒也不是不行。 反正憋着也是憋着,要不说出来试试?万一成了呢?想起那天晚上黑幕后的诱人身姿,他不禁有些心痒。 “我要你的女儿,可以么?”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四十三章 令人费解的行为 早就听说这个试水推和裸奔差不多,效果不佳,现在看来貌似真的是,没几个点击。所以呢,我这个圣休伦斯号大船长只能厚着脸恳求各位把本书分享给朋友啦,不是小白文不脑残分享了不丢人的对吧?事成后本船长下血本出一百枚银币请你们去酒吧嗨 阿隆索的眼皮微微跳了一下,瞳孔中出现了丝转瞬即逝的怒意,叼着烟头沉默片刻后,道:“你可真有胆量,巴萨罗那港每个男人都觊觎我的女儿,但你是第一个敢当着我面说出来的。” 布满皱纹的脸,笑得很难看。 本来就是当个玩笑说的没打算怎样,郑飞嘴角翘起,耸耸肩说:“那就没办法喽,除了你的女儿,其它的我都没兴趣。” 说罢,他握住永恒之刀,往船舱走去。 甲板上,两大箱银币被圣地亚哥带领水手们抬入仓库,郑飞藏好刀出来,看见阿隆索还没走,手里提着个布袋,里面是那一大块龙涎香。 “还有事吗阿隆索先生?我们要开船了。”他下了逐客令。 阿隆索侧侧头注视着他,下了很大决心才叹了口气,认真道:“我用巴萨罗那的马场,换那把永恒之刀。” 这话刚出口,一直安静待在旁边的管家便急了眼,劝阻道:“老爷......” “我决定的事轮不到你插嘴奥拉!”阿隆索漠然打断他,抽了口烟接着对郑飞说:“那是巴萨罗那最大的马场,占地三十六万平方米,共有两千七百多匹马,总价值接近十万枚银币,有兴趣么?”说着,他得意似的笑了笑。 一把刀换一个马场,这是笔绝对划算的买卖,更何况郑飞并不想发挥永恒之刀的真正价值去召唤什么军团,用来交换完全是有利无弊。 然而,他说了不。 “不。”他淡淡一笑,看着阿隆索诧异不解的神情,解释道:“我是个航海家,不会停留在某个地方去经营什么马场,我喜欢不断去探索发现去到世界各地,锋利的永恒之刀至少能帮助我在丛林里披荆斩棘,而马场,呵......” 阐述完,他耸耸肩,微笑。 把财富看作一切的阿隆索当然搞不懂他的想法,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来自完全不同的世界,追求完全不同的目标。 在郑飞的催促下,阿隆索皱起眉若有所思地下了船,步伐极为缓慢,脚刚刚踩到地面忽然又折了回来,放下手中的布袋,注视着郑飞沉声道:“我用龙涎香换你的刀。” 我用龙涎香换你的刀!管家、水手、家丁,附近所有人听到这句话后,全都愣了愣。 在交易所鏖战到最后一刻,花费那么大代价才拿下龙涎香的阿隆索,竟然要用它去换一把刀! 最震惊的是管家,他直勾勾地盯着阿隆索,不明白为什么精明了几十年的老爷今天像是变了个人,究竟是傻了还是疯了? 惊讶在郑飞脸上停留了几秒,蓦然间他意识到,永恒之刀绝对隐藏着不为常人所知的价值!绝对不能出手! 接下来,他和阿隆索对峙了半分钟之久,在这期间他思考了很多东西。 既然决定要留下永恒之刀,那就要好好想想对策了,谁能保证阿隆索不会一发狠来个强行抢夺? 整个巴萨罗那都是这家伙的地盘,留在这里随时危机重重,关键是短时间内还不能跑路,因为预定的那一大批火枪弹药还没去提货。 那么,只能用缓兵之计了。 “唔,阿隆索先生......”他迟疑着,正要说些什么时,被阿隆索说出的话一惊。 “见鬼!非要把我女儿搞到手是么?她归你了!”阿隆索愤愤吼道,狠狠掐了下肚子,吼声灌进了附近所有的耳朵。 所有人,包括岸上搬货箱的劳工以及谈笑风生的航海家,都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为了一把刀搭上女儿,这让他们愤懑不已,对富豪阿隆索有了重新的认识。 贵为巴萨罗那港第一美人,丽娜阿隆索是他们共同的梦中情人,也是他们日常交谈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名字,可以这么说,如果赔上二十年寿命能和她睡一晚,没有谁会犹豫哪怕半秒。 用今天的话来说,她是全城的女神,在没有传媒没有科学只有信仰存在的年代,女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男人们的信仰,足以令他们疯狂。 阿隆索瞪着眼捏紧拳头,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而越是这样,郑飞的信念就越坚定了,宁愿用龙涎香和女儿来换,永恒之刀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不管怎样,绝对不能给他! 想到这里他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道:“给我一天的时间考虑考虑好吗,阿隆索先生?” “可以,别耍花招。”阿隆索意味深长地回了句,随即抬脚离去,没有多做停留。 郑飞站在风中望着他的背影,咬了咬嘴皮。 岸上的劳工和航海家们,齐刷刷地转头盯着郑飞,目光中除了妒忌外还有鲜明的仇视,如果不是新大陆号上的火炮再加上他们之前看到了郑飞折磨克劳德,没准他们会集体冲上来勒令郑飞不许碰丽娜。 郑飞的眉头再次紧紧蹙到一起,考虑如何规划这一天的时间。 几分钟后,他安排汉斯和圣地亚哥带着两万枚银币去取那两百支火枪十万颗子弹,再让皮特带着几个人去购买大批补给,自己则是穿越半个城市去了造船厂。 这家造船厂有着上百年的历史,从前还为西班牙王室订制过巨型战舰,口碑极好,造船水平堪称一流。 来这里买船,就不必担心会碰到上次那样的奸诈老板了,价格都是最公道的。 船坞中,停泊着数十艘大型帆船,洁白的大纵帆贴着海岸线延伸而去,在万里长空下构成了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 郑飞站在高处,目光在它们身上依次扫过,最后抬起头望着蔚蓝色的天空,深呼吸。 他想起了来之前圣地亚哥说的话。 “伙计,既然你现在已经赚够了十万枚银币,为什么不回去娶了特蕾莎呢?” 是啊,为什么?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当他站到了这里,面对着价值八千甚至上万的大船,他明白了。 十万,太渺小了!不成为真正受人尊敬的杰出航海家,他没心情娶妻生子。 第四十四章 告别 而且,他不喜欢这种偶然发迹的感觉,仅仅是好运捉了条抹香鲸,又碰巧它肚子里有那么大一块龙涎香,一切都是运气在帮他。 他想要的,是凭着自己的汗水和努力去实现目标,去享受拼搏奋斗的过程! 现在是下午两三点,正是每天最热的时候,郑飞和造船厂老板坐在油布制成的遮阳伞下,品着高档雪利酒,吹着怡人海风,商谈生意。 “飞先生,你看中了哪条船?”老板惬意地靠在长条椅上,两指夹着宽口酒杯,晃荡着清澈的液体。 “我要两艘最大的。”郑飞望着远处那足有八十米长的大船,喝完酒又不客气地给自己倒满。 “唔,它大概是整个西班牙乃至欧洲最大的货船了,可不便宜哦,售价一万二。” 郑飞笑笑,瞥了他一眼答道:“我打听过了,一万你也卖过。” “谁造的谣?我立刻找他算账!”老板有些局促。 “阿隆索。” “......您是阿隆索的朋友?” “当然,我刚跟他做了笔十五万的生意,他还要把女儿嫁给我。”郑飞目视前方一本正经地说,佩服自己现在撒谎都不脸红了,张嘴就来。 听了这话,老板立刻换了副嘴脸,赔笑道:“唔,您就是那位龙涎香的卖家吧,我听说了!” 在中世纪,人们口耳相传的能力不比报纸差,阿隆索以女换刀的消息几个小时就传遍了半个城,不过传到最后传成了——阿隆索想要郑飞当女婿。 “那么,两艘船两万给我,行么?” “没问题,现在就给您准备合约。” “再送几条小舢板给我!” “唔......行!”说完,老板喜滋滋地拿合约去了,在巴萨罗那没有谁不想和阿隆索搭上关系,况且这船确实卖过一万一艘。 买完船,造船厂的工作人员负责把船开到港口去,郑飞则进了城,去处理一些事情。 已是傍晚,街道上不乏闲逛的西班牙贵族,他们身穿劲装骑着毛色鲜亮的骏马,她们坐在马车里,边掀开帘子向外看边整理长裙裙摆,不仅美貌,举止也是优雅大方。 她们看到郑飞时,总是会先惊讶几秒,然后抿嘴偷笑着议论,因为她们从没见过黄皮肤男人,何况还很帅。 郑飞却无暇多看她们,径直向小旅馆去了。 每天从傍晚开始,这家充满暧昧气息的小旅馆就开始客源不断了,结束了一天枯燥生活的男男女女,迫不及待地要来放松一下,即便不上床,坐着喝酒聊天打两局桌球也是好的。 郑飞也不是奔着上床来的,不出意外的话今夜就要离开巴萨了,很可能以后再也不会回来,走之前他要见见贝琪,把之前说好的报酬给她。 其实这趟本不必来,一走了之便是,但他是个信守承诺的男人。 迈进小旅馆的门,抬眼望去,两名短裙女郎正往楼上走,高跟鞋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令人心痒,扭腰摆臀风韵十足。 那名美女接待员正坐在柜台后,腿上依然套着那双网袜,手臂伏在柜台上托腮,柔媚地冲郑飞打招呼:“嗨我记得你。” “我也记得你。”郑飞坏笑着说,直接来到柜台后,跟她贴得很近。 十九岁时他就去了欧洲,在那里生活了十三年,早已摒弃掉了华夏人的传统观念,接受西方人的开放思想转变成了“不正经”的风流船长。 所以,对于不介意和男人玩的美女,他也是完全不客气的,更别说拘谨了。 此时,他和接待美女只隔着半米,触手可及。 美女有些惊讶于他的举动,微微向后仰了仰,娇笑道:“嘿,你这是做什么?” “你说呢?”郑飞嘴角始终挂着坏坏的笑,让她难以抗拒。 “可是我......”女人总是要矜持一下的。 这时,郑飞摸出了几枚银币放到柜台上,接着趁势搂住她的腰,凑到她的耳边深情道:“来得匆忙没给你带礼物,拿这些钱去买件漂亮的连衣裙吧。”深情是装出来的,他很会哄女人。 面对着温柔而帅气的男人,本就心动的她自然而然地就缴了械,带他上楼开了间房。 两人在里面待了有半小时,郑飞披着外套走出来,她则是站在门边,眨了下大眼睛恋恋不舍道:“不再来一次嘛?” 伸手捋了捋她凌乱的长发,摸摸她俏丽的脸蛋,看着她嘟起的小嘴,郑飞释然笑道:“不了,我还有事。” “以后有空的话再来找我好吗?”她期待道,像是在回味刚刚的过程。 他微笑着答应了,一转头正好看见贝琪上楼,隔着十几米,两人对视着。 “我还以为你走了。”贝琪欣喜道,语气中带着点责怪。 郑飞尴尬片刻,一把拉上门把屋里的那位关在里面,笑道:“怎么会,我和你还有个约定。” 说着,他拿出了一个布袋走过去交给她,她接过拎着,沉甸甸的。 “银币太多太沉了不好带,我给换成了金币,两百枚。” 拿到了报酬,她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倒是有些失落地看着他的眼睛,问:“你要走了吗?” “嗯,夜里就出发。” “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哦”她的头轻轻点了一下,顿了顿,然后抱住他,越抱越紧,直到。 那扇房门吱呀一声敞开,接待美女风情万种地走出来,冲郑飞抛了个媚眼,迈着款款的步伐下楼回到了柜台后。 郑飞尴尬了,不知怎的感觉像是被捉奸似的...... “你刚和她在里面?”贝琪的下巴贴着他的肩膀,既恼又喜,恼的是自己看中的男人睡了别的女人,喜的是这男人有着令别的女人也无法抵挡的魅力。 “嗯,”郑飞坦然道,接着又坏笑着说:“不过只搞了一次,为了把剩下的留给你。” 简单的一句话,施展出了坏男人独有的魅力,也让她丢掉了之前因将要分别而生的悲伤,娇笑着挽住他的胳膊,进了大厅。 大厅中,最先映入郑飞眼帘的是,阿隆索的女儿。 第四十五章 丽娜·阿隆索 巨大的布帘后,她在穿衣服,油灯让她的身影完美地落在布帘上,也落在人们的眼眸里。 曼妙玲珑的曲线,轻盈优雅的动作,吸引得男人直勾勾地盯着那里,就连一些女人也纷纷侧目。 如此尤物,简直人神共爱。 郑飞搂着贝琪的腰,满脑子想的却全是这位美人,不由得咽下口水,贝琪也不怪他也不阻止他,因为她很清楚以自己的魅力站在这尤物跟前,能做衬托她的绿叶就算不错了。 丽娜阿隆索,她的手指轻轻拨开布帘,在暖色灯光下,最先露出来的是她白皙的胳膊,然后整个人站了出来,站到了所有人的注目之中,郑飞也终于领略到了她的倾城容颜。 说点什么好呢?他杵在原地,和她对视着,不知该如何表达内心的情绪,昏暗的油灯将几缕光辉打在他的脸庞上,折射出隐藏在坚毅外表下的东西,用个不很准确的词来说,柔情。 在大多数时间他是铁血的,在少数时间他是个懂浪漫懂风情的坏男人,只有在极少极少的瞬间,他才会有那么一丝发自内心的柔情,比如那天和特蕾莎站在窗口抱住她的瞬间。 看着丽娜阿隆索,他的手指微微颤了几下。 这张绝美的面庞像极了他的一位故人,迷人的眼神、小巧的嫩唇以及那披肩的波浪长发,都是那么的相似。 那位故人在遇难之前,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爱上的女人。 他们在巴黎的一场高端舞会上相识,那时他还没退役正在休长假,而她是船舶公司总裁的千金,典型的法兰西美女,举手投足间的魅力令人难以抗拒,只是冲他那么一笑,他便被俘获了。 相识第一天,他们跳了支舞,碰了杯酒。 第二天,看了场电影,是那年很火的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第三天,牵手在塞纳河畔。 第四天,逛了香榭丽舍大街。 第五天,酒店,全垒打。 第六天,飞去马尔代夫。 第七天,他接到调遣令赶回兵团。 两个月后,他执行完任务决定退役,迫不及待地联系她,这才得知不久前她乘坐的游轮遭遇暴风雨,巨浪毫不留情地将她卷入了大西洋的冰冷海水中。 他们的爱情故事很短,但在他的感觉中,却是刻骨,没有理由,只有永远的伤痛。 此时,站在巴萨罗那这家小旅馆里,他合上了双眼,在满屋子暧昧气息的萦绕中,静静平复纷乱的思绪。 都过去了,他想。 睁眼,短短的几十秒,他像是在回忆中度过了好久好久。 丽娜正在对着玻璃整理长发,可能是跳舞跳得热了,红扑扑的脸颊上有几滴汗珠,用手帕优雅拭去。 “看得过瘾么?”贝琪掐了掐郑飞的肩膀,嘟嘴道。 郑飞将目光移到不远处的吧台上,拍了拍她的屁股,笑道:“呵呵,你先进屋洗澡,我去拿点酒和点心。” “别忘了帮我拿几块小酥饼”她说,然后乖乖地进了房间。 看着那扇门合上后,郑飞去吧台要了两杯红酒,迈着平静的步伐来到了丽娜面前。 阿隆索家的女仆正在和丽娜说话。 “小姐,是不是该回家了?今晚伯克家族会来拜访。” “不。”丽娜举直双臂做了做拉伸,不耐烦的样子。 郑飞听见她们的对话,抬了抬眉毛,开始施展搭讪技巧。 “哈这位美丽的小姐似乎有点不高兴?”说着,他递过去一杯酒。 被搭讪,理应习以为常的丽娜竟然微微怔了一下,随即转过头来静静注视着他。 “黄皮肤,有意思。”她笑了笑,细长的手指长发间抚摸着,神态妩媚。 “不打算给我个面子喝一杯吗?” “谢谢,不过我喝不惯这里的酒。”她顿了顿,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好奇地眨了下眼睛问道:“你是东方人?” 她乐意和他说话,并不是折服于他,而是因为极少有人敢跟自己搭讪,孤立太久,况且郑飞的谈吐很有涵养。 “是的,我的家乡盛产丝绸,我是一名航海家。” “航海家,那你一定很自由。”她有些羡慕的样子,黯然神伤。 “当然,想去哪就去哪。”郑飞撇撇嘴,喝了口酒接着说:“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你觉得呢?”她又眨了下眼睛,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 他会意,弯腰做了个绅士风度的邀请动作,伸出手,手被握住,他笑着直起腰,却顿时打了个激灵。 fk!自己的手竟然被一个络腮胡男子握着,丽娜则是站在一旁,尴尬地揉着眉心,偷笑。 他此时的感觉只能用哔了狗来形容,片刻不迟疑地抽回手,把剩余的半杯红酒倒在手上搓洗。 真恶心......他恨恨盯着男子。 “妄想碰巴萨罗那第一美人?先过我这关。”男子凶恶地捏了捏拳头,身后还站着几名保镖。 郑飞没理他,歪了下头对丽娜笑道:“你的护花使者?” “不,我的追求者中最有毅力的一个,被拒绝十几次了吧。”丽娜调侃道,并不想给络腮男留面子。 “丽娜,我们家族刚刚拿下了一笔海上贸易的大单子,很快就能拥有上百万银币的资产了!”络腮男神色迫切道。 “你觉得我缺钱么菲尔德?” “那你想要什么,我一定想办法弄给你!” “我想要上帝把你带走。”她不厌其烦地说,接着和郑飞对视,幽怨的眼神像是要告诉他:“快帮我摆平这家伙。” “丽娜......”名叫菲尔德的男子仍然不甘心,正要再说点什么时,郑飞的手重重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嘿伙计,死缠烂打可不是男人该做的。”郑飞笑着讽刺道。 菲尔德渴求的神色顿时僵住,恨恨道:“给你三秒钟,把你的脏手拿下去。” 话音刚落,那几名保镖便上前一步,虎视眈眈地盯着郑飞。 郑飞挑了挑眉头,看样子是有架要打?在外籍兵团历练过几年,摆平这些家伙倒是没问题,但自己也绝对不会好受,关键是今天夜里还要偷偷离开巴萨罗那港,在这之前一定不能出意外。 既要摆平这些人又要毫发无损,怎么搞? 第四十六章 赌局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壁炉上方,那里悬挂着一把漂亮的匕首,漆黑色的刀鞘象牙白的手柄,看起来很精致。 他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把它取下来,利刃出鞘,凭着几年的军旅生涯,他一眼就看出是把好刀,不比鳄鱼军刀差。 “嘿,那是我的刀!”沙发上一个短发男子叫道,怀里搂着名红裙女郎。 “借我用一下。”郑飞的语气很平淡,但又带着莫名的震慑力,给人的感觉是,久经沙场。 那男子识趣地点点头不再作声了,继续和怀里的美女调情。 见他拿了刀,菲尔德身体轻微后仰,短暂的惊慌后恢复常态,嗤笑道:“怎么,想打架么?” 几名保镖纷纷从腰间抽出武器,不过不是匕首,而是拇指粗的铁棍,摆好架势警惕地盯着郑飞。 “在这么高档的场所,当着丽娜小姐的面,我怎么会跟你这种下三滥打架呢?”郑飞不屑地摇了摇手指,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伸出手故作友好道:“别当真,开个玩笑而已” 愠怒中的菲尔德哪里有心情和他握手,只不过有心上人在跟前必须表现得大度一点,于是他不情愿地伸出手,这样便中了郑飞的下怀。 郑飞想通过这个小举动,看看自己的对手到底是什么样的角色,以确定应对措施。 握手,捏紧,再捏紧。 他仔细观察菲尔德的神情,吃力、慌乱、面相扭曲、眼角附近有青筋暴起、咬着牙嘴唇留缝是在吸凉气,可以断定了,菜鸟无疑。 几秒后,他微笑着松手。 菲尔德如释重负,当着丽娜的面尽量装得淡定,挤出一丝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高手,既然这样的话,就让我的手下们也见识见识吧!” 沉甸甸的铁棍在保镖们手掌中掂着,几名壮男围成了一圈,伺机而动。 郑飞左右瞥了瞥,提着匕首面无表情地盯着菲尔德的双眸,压低嗓音沉声道:“你杀过人么?” 菲尔德愣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郑飞抬头望了眼昏暗的天花板,眼神愈发空灵,接着说:“我杀过,用枪,用刀,用绳子,用手......” 说到这里他扑哧一笑,笑得令人心慌,道:“敢和我打个赌么?” 还没等菲尔德有机会拒绝,他又补了一句:“是真男人就痛快答应,别像个懦夫似的磨磨唧唧。” “赌就赌!”菲尔德脑子一热答道,看了眼丽娜期待得到赞赏,丽娜厌恶地拧过头去。 “好啊,跟我来。” 淡淡丢下一句话,郑飞阔步走向台球桌,大声道:“打球的几位,能给我腾个地方么?” “在这地方讲究先来后到。”几位绅士拄着球杆耸耸肩说,自然是不想让。 郑飞笑笑,说:“按照你们的规矩,谁赢了就能一直占用桌子是么?” “当然,不过你没什么希望,因为这项运动完全看技术,我们的球技是巴萨罗那最棒的。”绅士们得意地吹了个口哨。 “是吗,让我试试看。”郑飞心底暗暗一笑,接过球杆,连进八球圆满获胜。 他拿球杆的总时长,不比端枪的少。 放下球杆,他对惊讶的绅士们歉疚笑道:“不好意思,桌子我要占有五分钟,各位不妨去喝两杯酒跟美女们说说话,沙发上的那几位金发美女看你们好久了” “你赢,你说了算。”绅士们无奈地走开,表面大度内心却在暗暗诅咒,因为郑飞的精湛球技吸引了包括丽娜在内的众多美女的目光。 在旁边站了几分钟的菲尔德沉不住气了,追问道:“你到底要赌什么?” 郑飞猛地把匕首钉到桌子上,冷冷道:“赌命。” “赌......命?” “没错,赌命!”说着,郑飞翻上台球桌平躺在上面,道:“如果你胆子够大,就拔起这把匕首对着我的心脏来一刀!而如果你是个草包,就带着你的手下给我滚出这里!永远都不要再纠缠丽娜!你敢赌么?” 这时,丽娜款款走来拔起匕首递到菲尔德面前,道:“我只欣赏有胆量的男人。” 菲尔德被逼到了极其窘迫的地步,进退不得,杀了郑飞?会坐牢的,况且连只鸡都没宰过的他下不去手。不杀,带着手下滚,以后还怎么在巴萨罗那混? 他咬着嘴皮,微微颤抖着捏住刀柄,咽了口唾沫,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一直被郑飞牵着鼻子走,其实完全不必这么被动! 他奸诈一笑,表情重归轻松,对郑飞说:“不如咱们换一下,我躺下,你来捅死我,敢么?” 这家伙,脑子倒是转得挺快,郑飞这么想,利落翻身而起,无所谓地说:“可以,但你要先签个生死状,我可不想蹲小黑屋。” 菲尔德眉毛微微挑了下,有些忐忑地说:“签吧。” 大厅里的男男女女意识到要有好戏看,不约而同地围了过来,自然而然地成为这场赌局的证人。 写完生死状,郑飞把它递给菲尔德,冷笑道:“按个手印。” “没有印泥......”菲尔德打起了退堂鼓。 “这个简单”说罢,郑飞眼都没眨一下就咬开了拇指,硬生生拉过他的手把血抹在他的手指上,按下。 看到这殷红的血滴,菲尔德内心的忐忑渐渐升华,目光开始躲躲闪闪,惶恐不安,他在想,眼前这个冷酷的黄皮肤家伙对自己都这么狠,更别说是对别人。 “好了菲尔德先生,躺下吧。”郑飞故意用拇指在匕首上擦拭,将闪着银光的利刃擦得血红,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触目惊心。 菲尔德的手心不断渗出冷汗,此时他就算再想装淡定,也禁不住打起了哆嗦。 “快点!”郑飞不耐烦地喝道,令他更惶恐了。 丽娜翘着美腿端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着郑飞,嘴角扬起,不知什么原因,对这个既文质彬彬又粗暴的男人,产生了些许好感。 大概是因为,这个男人是在为自己摆平麻烦吧。 第四十七章 心理较量 “不敢躺下,那就滚蛋!”郑飞最见不得这种窝囊废,没胆子又硬要逞强。 人们低声议论起来,对菲尔德指指点点,大概是在说,总算有人治治这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少爷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灰溜溜地逃离,菲尔德不敢想那会有多丢脸,他索性一咬牙,跳上台球桌躺下。 “来!”他闭上眼喝道,脸色极其难看,额头不断渗出着冷汗,手指紧紧抠着桌边。 他不信郑飞真能下得去手,因为他从没接触过手上有血债的人。 好吧,这只是他的自我安慰。 说实话郑飞没想到他能敢躺下,赞赏一笑,道:“上衣脱掉。” 菲尔德照做,然后他看见郑飞去拿了几根麻绳,把他的手脚绑在了桌腿上,有种撕扯感。 “为什么要绑我?”菲尔德嘀咕道。 “这样好下刀,不会让你的血溅到我身上。”郑飞皮笑肉不笑道,杀意在瞳孔中转瞬即逝。 听了这话,菲尔德刚刚鼓起的勇气顿时泄了一大半,不安地嗅了嗅鼻子。 接下来,郑飞拿起他脱下的上衣,诡异一笑,盖到了他脸上,随即用两团棉花塞进他的耳朵里,并堵住他的嘴。 之所以这样做,是出于亲身经历。 在外籍兵团受训的第二年,他在一次任务中滑下山坡摔伤,很幸运的只是折了两根肋骨。 后来他被送到战地医院进行手术,需要全身麻醉,手术前他是一点都不心慌的,从枪林弹雨中闯过来的人什么没见过?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完全出乎意料。 躺在手术台上,被眩眼的白色灯光包围,医生们固定住了他的手脚,安慰他说:“不要紧张。” “我不紧张。”他记得自己是这么回复的,当时好像还笑了笑。 而当医生们用尼龙布盖住他的头时,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眼前一片漆黑,渐渐的心底升腾起一种莫名的恐慌,想动一下换个姿势,但手脚被固定住了动弹不得,整个人就如同待宰的羔羊,只等锋利的手术刀切开身体。 还好麻醉药让他失去了意识,把他从恐惧中救了出来,这段经历他至今还记忆犹新,他相信自己绝对是个勇敢的战士,连自己都害怕的,菲尔德没有理由不怕。 当一个人被同时夺去身体自由、视觉和听觉时,深藏在心底最原始的恐惧便会被唤醒,即便这个人是意志最顽强的特种兵,早已被历练成来自地狱的勇士,也不例外。 郑飞遮住菲尔德的脸后,淡定自若地把刀插回刀鞘,然后迅猛拔出,利刃出鞘的声音有着让人胆寒的力量。 寂静的大厅,只能听见菲尔德急促不安的喘息,所有人都默默屏住呼吸,等着看郑飞是否真能下得去手。 没有人出来阻止,在中世纪的欧洲,在人们的信仰中,勇士才是最值得尊敬的,至于懦夫,死不足惜。 听起来也许很残忍,但欧洲人喜欢观赏这种较量,甚至可以说是狂热爱好,不然也不会有罗马斗兽场的出现。 郑飞停顿了两分钟,为的是让菲尔德的恐慌情绪多酝酿酝酿,之后他拿掉了菲尔德耳朵里的棉花,用匕首紧贴那家伙的耳边在桌面上划,这声音很瘆人。 菲尔德开始扭动,想要挣脱束缚。 “都是死结,挣不开的。”说着,郑飞把刀放到他鼻子前,让他闻闻血腥味,随后,刀尖便指在了他的心脏前。 “上帝,宽恕我。”郑飞叹了口气喃喃道。 这时,已经濒临绝望的菲尔德再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拼命挣扎扭动,被堵住的嘴发出唔唔声,想说些什么。 看见他的反应,郑飞会心一笑,对周围的看客们耸耸肩,丢掉匕首来到沙发前,坐到丽娜身边。 这场赌局的输赢已经显而易见,不管是作为屠夫还是羔羊,菲尔德都输得彻彻底底。 保镖们帮菲尔德松绑,重见光明的菲尔德接受着人们的蔑视,垂下头片刻都不停留地逃了出去,在决定认输时他已经打算好了,搬出巴萨罗那港。 短暂的小插曲后,大厅又恢复了之前的暧昧气息,男人们继续伸长脖子搜寻美女搭讪,美女们也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和他们眉来眼去。 “你很勇敢。”丽娜轻声对郑飞说,眨了下眼。 “多谢夸奖”郑飞向她凑了凑,盯着她的陌生又熟悉的绝美脸庞,不自觉地回忆起那年的舞会、那年的香榭丽舍、那年的塞纳河畔,眼眸中再次闪出了丝丝柔情。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出这柔情,便被丽娜掖了回去。 “我要回家了,今天家里有客人。”她含笑道,起身。 “哦”他有些失落地应道,勉强一笑。 “明天你还来吗?” “不了,我有许多事情要处理。” 他没有实话实说今夜就离港,毕竟她是阿隆索的女儿。 “好吧,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她款款离去,连手都没让他握一下。 他盯着那迷人的背影看了好久,笑着自言自语:“独特的女人。” 有句简单粗暴但很哲理的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喝完一杯红酒,郑飞进了房间,贝琪正躺在床上擦她那湿漉漉的长发。 “怎么这么久?”贝琪嗔怪道。 “被一个家伙耽误了一会儿。”他撇撇嘴,打量着她诱人犯罪的的美艳胴体,不知为何,竟然提不起半点兴趣。 他的心思都在丽娜身上。 “嘿,想什么呢,眼神好迷离。”贝琪嘟起嘴说,主动过来给他个情意绵绵的吻。 感受着她的气息,他微微合上眼,想:这不是贝琪,这是丽娜。 抱起她,上床。 夜晚,小旅馆门口。 最后拥抱了贝琪一次,郑飞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没爱过这个姑娘,但他会永远记住她。 巴萨罗那的夜景依然是那么和谐安详,街角遛狗的老人,提着酒瓶满街晃的酗酒者,挪个窝都嫌累的流浪汉,一个个的映入郑飞的眼帘,但没有谁能留住他匆忙的脚步。 很快的,港口到了。 第四十八章 游侠格兰特 和亚特兰大码头差不多,结束了一天活计的劳工们,大都沿着海滩散散步吹吹风,然后找个货箱堆过夜。 新大陆号上,水手们在等他。 “船长,按照您的指示,物资全部装船完毕。”汉斯汇报道。 下午刚买的两艘大船,一艘装的武器弹药,另一艘是各种日常用品,到了美洲可以拿去和土著做交易。 郑飞点点头,仰头看了眼夜空,通过乌云的漂浮速度大概估计出风速,下令道:“起锚升帆!” 话音刚落,只见岸上涌来了一大群人,七嘴八舌地冲郑飞挥手。 “怎么回事?”郑飞皱皱眉头,纵身一跃跳上岸,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船长,您需要水手吗?”他们急切道,渴望能得到这份工作。 “不需要。”郑飞回答。 船队刚添了两艘大船水手当然是缺的,但他不敢用眼前这些人,原因很简单,他不相信他们,他需要的水手身体素质不一定要多棒,但必须绝对忠诚! 他现在最纳闷也最担心的是,阿隆索在哪?能成为巴萨罗那首富,城府极深的阿隆索不可能会这么松懈,没准现在正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监视着自己。 被拒绝了,前来应征水手的人群顿时躁动起来,挥动手臂大声怒骂,郑飞安抚他们,但没有效果。 他们的情绪愈发激动,尤其是当看着甲板上汉斯圣地亚哥做鬼脸后,瞬间暴怒,怒气当然是要撒到郑飞身上。 “伙计们,扁他!”最前面的光头壮汉撸起了袖子,恶狠狠地盯着郑飞。 “喂喂喂,听我说!”眼看着局势失控,郑飞后退了几步,谁知道这群莽汉一冲动会做出什么来。 不过还好水手们在船上,搞几门火炮来用炮口对着他们就足以震慑了,他这么想,心中便淡定了些。 然而,这个想法刚在脑子里待了半秒,愚蠢的水手们便手持棍棒跳了下来,想要保护他。 蠢货!他暗暗骂了句,这群人至少有上百个,真打起来的话一点胜算都没有,除非自己的水手都是圣地亚哥。 暴怒的人群慢慢逼近,捏紧拳头随时准备扑上来。 郑飞咬着嘴皮,想,这样下去看来今夜是走不了了,要不先答应收了他们? “砰!” 一声爆响将沙滩上的海鸟惊得扑腾着翅膀四下乱飞,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头戴圆礼帽身披斗篷的男子站在高高的货箱堆上,嘴里叼着根闪着火星的烟斗,腰间别着两柄长剑,肩上扛着把火枪,刚刚那声音就是枪声。 哟呵,佐罗,这是郑飞对此人的第一感觉,这身装束真的太像了。 在人群震惊时,那人说话了。 “以多欺少,我看不惯。”伴着低沉沙哑的嗓音,他抬起头,让人们看清了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之前撸袖子的光头男子喝道:“救世主是么?敢不敢放下你的枪和我单独练练?!” 沉默片刻,那人没搭话,纵身跳下货箱放下枪,取出腰间的长剑递了一柄给光头,平静道:“你叫什么名字?” “哼哼,我叫战神阿瑞斯!”光头冷笑道。 “这不是玩笑,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是决斗最基本的礼节。” “呵,看在上帝的面子上,我叫霍根,你呢?” “格兰特,来自马德里。”说完,他做了个潇洒老练的提剑。 光头却愣在原地,迟迟没有什么动作。 “格兰特......”人群中响起了唏嘘声,窃窃私语,前几秒还被怒意充斥的眸子中,只剩下敬仰。 沉默了一会儿,光头垂下头双手捧着长剑恭敬奉上,道:“我认输。” 局势转变得太快,郑飞打量着那个叫格兰特的人,不禁对他的身份产生了好奇,仅凭名声就能震住对手,少见。 “他是谁?”郑飞问圣地亚哥,因为他注意到圣地亚哥的眼神中也充满了尊敬,要知道这家伙平常都是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 “我的天呐伙计,你竟然不知道?他是驰名西欧的剑客,上层社会的仇人,底层贫民的偶像,常年奔走各国之间劫富济贫,被悬赏五千枚银币呢。” “五千......那这些人怎么不冲上去把他按倒?” “唔,我刚说了,他是底层贫民的偶像,就像传说一般,如果有谁为了钱而打破这个传说,一定会被唾沫淹死的。” 听完解释,郑飞耸耸肩,翘起了嘴角,看来自己碰上了大人物,西欧游侠格兰特。 前不久还是怒气冲冲的人群,此时全都虔诚地盯着格兰特,他们的传说。 格兰特收剑,冲大伙儿爽朗一笑,道:“散了吧,你们这样会把巡警招来的,那样我可就麻烦了。” “格兰特,我儿子特别喜欢你!”有人欣喜喊道。 “那替我告诉他,我也喜欢他!” 听见格兰特说的话,郑飞明白他为什么会成为传说了,矫健的身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的亲和力,深得人心。 为格兰特的安全着想,人群恋恋不舍地散去,格兰特整理整理衣领,准备去城里找家旅馆下榻。 郑飞怎会这么就让他走,唤道:“格兰特,能过来喝一杯么?” “我只喝啤酒。” “哈,地中海的海水有多少,我的啤酒就有多少。” “你真幽默。”格兰特笑笑,欣然走了过去。 “谢谢你刚才能出手相助。”郑飞真诚道。 “我只是看不惯别人以多欺少。”顿了一会儿,格兰特注意到他的航海服,问:“你是航海家?” 第四十九章 传说的另一面 “不然呢,穿着航海服的剑客?” “哈哈,这倒是不错的掩饰身份的途径。”格兰特爽朗一笑,道:“西班牙有上千名航海家,但黄皮肤的只有一个。” “西欧有上千名剑客,但能成为传说的也只有一个。” “嘿伙计,我发现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能接的上!” “那是因为我们聊得来,不是吗?” “希望你的啤酒和你的口才一样好” 两人笑着互相拍了拍肩膀,走上新大陆号的甲板,尽管刚买的两艘船更大,但郑飞还是决定用新大陆号做旗舰,他是个恋旧的人。 踏上甲板,郑飞站定,默默回头看了一眼,心头的焦虑感越来越强。 阿隆索,到底在干什么? 他注意到不远处的货箱堆上,黑暗中有几点火星,那是几个人在抽烟交谈,绝对不可能是劳工,因为劳工买不起烟丝。 这么晚还待在港口不离开的闲人,只有一种可能,他们是阿隆索派来监视的。 不等来阿隆索,说句实话郑飞不敢贸然出海,他打听到阿隆索家族有庞大的海上贸易船队,其中不乏大型重火力护卫舰,如果就这样借着夜幕掩盖偷偷离港的话,万一中了圈套在海上被截下,那可就叫天天不应了,喂了鲨鱼都不会有人发现。 再等等吧,他想,深深吸了口气,仰头望着漫天乌云,平复一下纷乱的思绪。 甲板上,水手们已经从船舱搬出了两桶啤酒,外加一个巨大的烤架,上面插着一只刚宰的肥羊。 至于那头抹香鲸,它的肉被割成条状腌制,肉质口感和牛肉差不多,足够水手们食用一个月。 跳动着的炉火完美激发出羊肉的香味,这香味在空气中溜着溜着,钻进了那几名“监视者”的鼻孔里。 “他们好像在烤羊肉,汉克斯。” “阿隆索老爷不是说他们会跑么?” “来猜个拳吧,输掉的人回去告诉老爷,就说他们在狂欢暂时跑不了。” 甲板上,炉火映在人们的脸庞上,看得出来他们心情不错,只有郑飞偶尔会皱起眉头沉思一下。 郑飞仰脖灌尽一大杯啤酒,爽口的泡沫充满口腔,顺着喉咙滑下,无比舒畅,他切了块烤肉咀嚼着,然后撇下欢笑中的水手,独自一人来到了船舷边,手撑着护栏目视前方,远眺。 “嘿,你在想什么?”格兰特端着两杯酒站到了他旁边,顺着他的目光好奇看去,却只能看见灰暗的夜空。 “每个人都会有些烦心事的。”他苦笑道,接过酒杯喝了一口。 “额,聊聊吧,当我心烦的时候我总会找个人说说话,那样就会好得多。” “好吧格兰特,聊些什么呢?......唔,给我讲讲你的传奇经历吧。” “好的”格兰特很乐意分享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在马德里的乡村,一个贫穷的家庭,你知道的,穷人总是会被富人欺负,我父亲就是这样,整天被庄园主吆来喝去,忍气吞声只为了挣点养家糊口的小钱。” “有一天,我父亲发了高烧很虚弱,庄园主偏要他爬到十几米高的橄榄树上去采摘果实,结果,我父亲从树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腿,不但一个子儿都没拿到还被辞退了,躺在家里养伤。” “后来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溜进庄园主的家里,偷了他整整两百枚银币,那是我第一次偷钱,一部分给我父亲治腿一部分存了起来,剩下的被我拿去买了一麻袋面包,分给那些饿肚子的穷人。那时,我十六岁。” 郑飞撇撇嘴,笑道:“年少有为哈哈。” “嗨!先别损我,接下来的事情更有趣。”格兰特干了杯酒,接着讲述。 “我用存下的那笔钱找到了马德里最有名的剑客,恳求他教我剑术,他勉为其难地收下了我,教了我两个月后,他说了句让我信心倍增的话:‘你是个天才!’” “从那以后,我就像打了鸡血一般干劲十足,每天太阳刚刚升起时,我就起床练习体能和剑术,除了吃饭,基本上都是提着剑过的。那时人们都说我疯了,但是两年后我击败了我的老师,他们就再也没有勇气这么说了。” “我出师了,我成名了,我凭着教学剑术赚了很多钱,但我总感觉心里堵着点什么很不舒服,直到我听说了英格兰贵族剑客奥斯顿的故事,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和他一样,游走于各国之间劫富济贫。” “简单准备了几天,我搭上了前往英格兰的货轮,在那里我学会了使用火枪,以及用绳索攀爬城堡。” “在一个很大的城堡里,我盗走了一个宝石王冠,本来只打算卖点小钱,后来看到通缉令才知道它价值连城,我费尽周折逃出英格兰去了安特卫普港,在那里我把王冠卖给了一位西亚商人,换了两万枚银币,想知道我怎么花掉的么?” “分给穷人们?”郑飞搭了句,招手让皮特再拿两杯酒过来。 “不不不,我可没那么无私,我只分了他们几千枚,剩下的全部被我挥霍了,我在法兰西玩乐了整整半年,你知道吗,法兰西姑娘是那么与众不同,迷人而富有韵味,让人干了还想干。” “再后来我就贪恋上那种生活了,辗转于各国之间盗宝贩卖,把钱分一部分给穷人,然后尽情地挥霍。就这样,我的名声渐渐积累了起来,没想到人们竟然会把我这样的人称为传说。” “呵,毕竟你为贫民们谋求了福利。”郑飞接过皮特拿来的酒,递了杯给他,接着说:“所以你这次回到巴萨是想搞点什么呢?” “哈哈,来拜会一下我的老‘朋友’,我和他的关系很不一般,估计他恨不得把我剥皮抽筋!” “额,老朋友?”郑飞不解。 “没错,他在这一片的名气很大,你应该听说过。”格兰特喝了口酒,笑道:“他叫阿隆索,两年前我烧了他的仓库,还睡了他的老婆。” 第五十章 不速之客 这句话郑飞听着就觉得爽!烧仓库倒没什么,但是睡阿隆索的老婆......丽娜那么漂亮,生出她的人也绝对是个尤物。 想着这些,他不禁翘起了嘴角。 瞧见他的坏笑,格兰特怔了怔,解释道:“嘿伙计,你别想歪了,我可不是那种丧天良的人,阿隆索有六个老婆我只睡了其中一个,而且是她自愿的!” 郑飞撇撇嘴,露出男人聊天时才会出现的笑,道:“你做的很对,我也看不惯阿隆索那老家伙,话说他现在该特别恨你吧?” “可不,为了拿到我的人头,他出了五千银币的悬赏,并且雇佣成百上千的杀手追捕我,把我逼得白天从来不敢露面,像过街老鼠似的狼狈。” “那你还敢回来?” “呵,我不但回来了,还要再搞他一次!听说几天前他的船队刚靠港,带回了一大批英格兰布料,我要烧了它们!” “唔,然后再睡了他的老婆?” “不不不,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女儿,被誉为巴萨罗那第一美人。” 闻言,郑飞脸上残留着的笑意,顿时消散。 沉默片刻,喝了口酒,他拍了拍眉飞色舞的格兰特的肩膀,认真道:“不要打他女儿的主意。” 格兰特愣了一下,以为他在开玩笑,抱怨道:“嘿,别这样伙计,一个妓女而已。” “她不是妓女!”郑飞喝道,怒目圆睁,猛地发力硬生生捏碎了酒杯,就像当初圣地亚哥那样。 对于他的反应,格兰特诧异不已,剩余的话堵在了嗓子眼,如鲠在喉。 做了次深呼吸,郑飞冷静下来,揉着眉心道:“抱歉,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能有这样的反应并不是因为他爱上了丽娜,而是他总会不自觉地把丽娜和自己曾经的爱人联系到一起。 “没关系......你认识他的女儿?”格兰特捶了下胸口,表示自罚。 “可以这么说吧,不聊这些了,干杯!”郑飞苦笑道,懒得费口舌去解释。 “干杯!” 清脆的碰杯声,被水手们的纵情欢呼声淹没,因为三位舞娘开始表演火辣的舞蹈了,这将掀起今夜的高潮。 郑飞没什么心情和他们一起狂欢,脑子里想的都是阿隆索在哪,阿隆索在酝酿着什么,前方究竟有怎样的危险在等待自己,这些疑问令他焦虑不安,只能通过酒精来缓解。 “格兰特,如果你见到阿隆索,你会怎么做?” “呵,如果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就用这两把剑把他钉到十字架上!”格兰特吹嘘道,喝完最后一口啤酒。 郑飞笑笑,站在甲板上四下看了看,在茫茫黑暗中,隐约可见岸上亮起了几十个光点,由远及近,那是用来照明的火把,当看清来人的相貌后,他打了个激灵。 世上跑的最快的人是谁?飞人博尔特吗?不,是曹操,说曹操曹操就到。 阿隆索带着上百名精壮的家丁,来了。 “终于来了。”郑飞望着那些被火把映红的脸,自言自语道,心中不那么焦虑了。 “阿隆索......他来做什么?”隔得远远的,格兰特咬着嘴唇,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来找我麻烦,快把他钉到十字架上。”郑飞这时还不忘开玩笑。 “等我学会了雷电法术再说。”格兰特咽了口唾沫,阿隆索一行人距离仅有几十米了,想跑也跑不掉。 “行了伙计,快躲到我的船舱里去吧。” “你不会笑话我?” “当然不会,大丈夫能屈能伸。” 格兰特会心一笑,耸耸肩指了指高高的桅杆说:“我还是爬到那上面去吧,有巨大的白帆挡着他绝对发现不了,正好也让我吹吹海风醒醒酒。” 说完,他便丢下酒杯顺着桅杆迅速往上爬,敏捷得像只猴子。 “怪侠。”郑飞笑着说,然后深吸一口气整理整理衣襟,示意水手们停止狂欢,准备面见阿隆索。 半分钟后,阿隆索来到了岸边,注视着表面寂静的新大陆号,闻见弥漫在空气中的烤肉味,嗤笑道:“黄皮肤船长,出来吧!” 话音刚落,船舷边瞬间站起十几个人,是郑飞和水手们,无一例外,手中都握着一把火枪,枪口对准阿隆索。 阿隆索微微怔了怔,随即便露出了诡异的笑容,道:“看来你用那笔钱买了军火,很有见地......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说罢,他挥了下手,上百名家丁应声而动,纷纷取出或长或短的火枪,瞄向郑飞。 看着密集如蜂窝般的枪口,水手们的眼中有了丝惊慌,士气大幅衰退。 硬碰硬是绝对没胜算的,这点郑飞很清楚,他决定和阿隆索谈谈,看看这老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郑飞觉得,阿隆索还没下作到以武力来抢永恒之刀的地步,那样会使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名声大损,况且如果要抢的话他早就动手了,不会等到现在。 于是,他欣然一笑,示意水手们放下枪,喊道:“阿隆索先生,上来喝杯酒谈谈吧!” “我可不是傻子!先让你的手下把枪扔掉,双手举起来!” 郑飞照做,阿隆索满意地点了下头,带着管家和几名贴身家丁上船。 阿隆索不知道,船上的水手少了一名,是汉斯,白天他来的时候汉斯躲到了船舱里,而现在,汉斯藏在瞭望塔上,手里拿着把最精准的长枪始终瞄着他的头,充当狙击手的角色。 猎手出身的汉斯,枪法是整个船队最好的。 上船,阿隆索不客气地舀了杯啤酒灌下,畅爽地砸吧着嘴,道:“这么多酒就你们几个喝?喝得完么?” “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因为在这家伙突然到访时,他正准备抱起薇薇安进房调情。 阿隆索没在意他的话,停顿了一会儿,问郑飞:“你知道我为什么来么?” 狡诈的语气,话中有话。 “为了那把刀?”郑飞淡淡道,等着他说些什么。 “不不不,说好了一天时间,我没那么急,况且你也不敢偷偷溜走,对吧?” 第五十一章 恐吓 “那你来我这做什么?总不会只是蹭杯酒吧?” “当然不,”阿隆索狡黠一笑,兀自割了块烤羊肉塞到嘴里,道:“听说你晚上去了那家小旅馆,见了我的女儿?” 郑飞笑笑,坐下说:“她很漂亮,让我很动心。” “所以明天你会如约把刀交给我的是么?” “也许” 之后是短暂的沉默,两人摇着手里的酒杯,各有所思,大概在两分钟后,阿隆索打破了沉默。 “哦对了,你刚买了两艘巴萨罗那造船厂最大的货船,是要去远洋吧?” “否则呢?” “呵......给你讲个故事吧。几年前我带领船队跑一趟从丹麦回国的贸易,带着半船舱的名贵狐皮,为了避开可能会出现的海盗,在穿过直布罗陀海峡之后我就下令让船队调整航向,远离海岸线行驶,后来你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关我屁事......郑飞不想搭话,于是摇摇头。 阿隆索倒是不在意,嘬了口烟接着说:“半个月后船队抵达了陆地,我本来以为是阿尔及利亚的某个地方,经过一周的探索才发现,它是一个巨大的岛屿,在帕尔马港的西侧,竟然从来没有人发现过。” 郑飞眉毛微微抬了一下,帕尔马西侧,伊维萨岛,曾经在那吃过风味独特的海鲜料理。 “后来呢?”他问,对这个讨厌的人讲述的故事产生了一点点兴趣。 “那是个无人岛,所有的资源都等待开发,回到巴萨罗那后,我拿出一大半的积蓄购买各种必需品,带着数百人登岛进行建设,花了足有一年的功夫,小镇、农场、伐木场采矿场等等等等,终于全部建设齐全,那座岛俨然成了个小国度,属于我的国度。”说着,阿隆索得意地扬起了嘴角。 “和我讲这些是想炫耀些什么吗?”郑飞感觉很可笑。 “我的故事还没讲完。”阿隆索的笑容更诡异了些,看了他一眼,道:“岛上有许多硫磺硝石,所以我在那里建造了自己的军工厂,并建立了几支不小的舰队,你知道的,那群水手们都是小伙子,常年待在岛上肯定是闲不住的,所以他们经常去附近海域闲逛,心情好了扁扁海盗,心情差了就打劫一下过往商队......” 打劫?这老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郑飞咬了咬嘴唇,道:“你连这个都敢告诉我,就不担心我举报么?” “哦不,我现在担心的是万一你的船队也遇上了他们,会发生怎样不好的事情呢?”阿隆索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火药味,下一句话便让郑飞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所以在你走之前最好先和我打个招呼,我好通知他们不要为难你,大家都是朋友” 恐吓。 郑飞脸色很差地点点头,看着这老狐狸眼神的奸诈笑意,揍他一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给了恐吓后,阿隆索悠悠起身在甲板上踱步,脸上始终有着令人厌恶的笑意,搞不懂他在卖什么关子。 郑飞懒得去搭理他,就由着他乱转,自己拿起酒杯站到船舷边,盯着灰暗的天空,思考刚刚那番话。 要想进入大西洋,就必须先抵达大西洋与地中海的“隘口”直布罗陀海峡,而要想到达直布罗陀海峡,从巴萨罗那沿着海岸线行驶的话,就难免会经过伊维萨岛附近海域,碰上阿隆索的私人舰队。 就算新大陆号上的火炮再精良,但它说到底也只是货船,战斗力自然是远远比不上战舰的,更何况对手不止是一艘战舰,而是一支甚至是几支舰队!倘若真的发生正面冲突,自己和那群忠诚的水手们绝对会葬身汪洋。 那么,如何才能化解危机?目前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乖乖把永恒之刀交给阿隆索去换丽娜,但以阿隆索阴狠的风格,拿到东西后肯定不会认账,利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交人。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即便交了刀,阿隆索恐怕也不会让自己的船队安然进入大西洋。为什么?因为那是永恒之刀,英格兰传国秘宝!阿隆索不会留着任何可能走漏风声的人! 考虑到这个因素,就只能采取第二种方式——改航线,绕开伊维萨岛。 凭着多年积累的航海知识,郑飞记得世界地图上每一个有名有姓的地点,从巴萨罗那港往东有个科西鹰岛,到那后向南航行会抵达卡利亚里港,再往南就是北非的突尼.斯了,只需要沿着北非海岸线一路向西,不出半个月就能到直布罗陀了。 想清楚这些,他回船舱用二十分钟时间完善了一下海图,然后倒了半杯拉菲,来到甲板上细细品尝。 烦,阿隆索竟然还没走! 对于郑飞来说,船就是家,自己的家这么晚还被一个厌恶的人占着,而且这个人还在不停踱步抽烟,他心里别提有多不爽了。 于是他清清嗓,大声说道:“已经很晚了阿隆索先生,还不回家去陪你那六个美丽的老婆么?” 被下了逐客令,阿隆索不以为意地一笑,烟斗往船舷上磕了磕,道:“谁告诉你我有六个老婆的?” “呵,整个巴萨罗那有谁不知道?” “不不不,只有离开这里半年以上没回来的人才会说我有六个老婆,因为我的第二个老婆半年前死于疾病。” 说着,阿隆索的瞳孔中,显露出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 郑飞抬手遮在额头前,透过指缝偷偷瞥了眼主桅杆顶端,格兰特藏在那里,被巨大的白帆包裹着。 思索片刻,他开口想编点解释,被阿隆索抢了先。 “你是怎么接触到离开巴萨罗那半年的人的?还有,他现在在哪?” “唔,是这样的阿隆索先生,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刚从西亚回来的商人,是他告诉我的。” “哦,商人”阿隆索倏然一笑,似乎是不经意地拔出腰间的短管火枪,抬眼望了望昏暗的夜空,喃喃道:“告诉我,格兰特在哪?” 这章写的很慢,又是看世界地图又是查资料的,从八点多一直写到了现在,剩下的时间已经来不及再写一章了,今天只能一更了tot 第五十二章 转折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闻言,郑飞心里咯噔一声,但还是保持平静道:“格兰特?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别装糊涂了黄皮肤小子,我今晚就是奔着他来的,有人看见他上了你的船。”枪口微微翘起,指着郑飞的胸膛。 郑飞眉头微微拧了一下,看来是有小人作祟,这样便掩饰不下去了,他无奈地苦笑一声,挑衅似的道:“你这么恨他,是因为他睡了你老婆么?” 出乎意料,阿隆索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暴怒,冷笑道:“我有那么多老婆被睡了一个又何妨,我恨的是他烧了我的仓库,那里面有我准备进贡给皇室的珍宝!要不是因为他,我早已得到了皇室授勋,早已不用看那些所谓贵族的脸色!” “所以如果我不交出他,你就杀了我么?” “你不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下的人。” 望着阿隆索麻木的神情,郑飞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两人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三米,这么近的距离,接受过几年地狱式训练的他可以轻易夺下阿隆索的枪。 问题是除了阿隆索之外,他的身后还有几名家丁也默默掏出了火枪,一部分对准他,一部分对准手无寸铁的水手们。 压抑的气息弥漫了整个新大陆号甲板,除了船舱里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的舞娘们,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忐忑等待着什么。 而郑飞,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慌张,这让阿隆索很诧异。 “你的胆子是铁做的么?”阿隆索恨恨道,食指压在扳机上。 郑飞欣然一笑,道:“不,我的胆子是钛合金做的,至于钛合金是什么你就不要问了,说了你也不懂。” “......你!” “开枪吧阿隆索先生,不过在你扣下扳机之前,最好先去买个头盔来戴上,以防你的后脑勺开花。” 这句话令阿隆索脊背发凉,下意识地摸了下头皮。 “不明白?”郑飞笑意更胜,然后吹了个口哨。 随着这声口哨,阿隆索只觉后脑勺被某种硬物猛地一击,顿时一个趔趄浑身激灵,站定后惊魂未定地转头,却什么都看不见,脑仁发痛眼前昏花。 “别找了,在上面呢。”郑飞指了指瞭望塔顶端。 顺着指引看去,阿隆索这才勉强发现隐藏在黑暗中的汉斯,以及一杆极具视觉震撼力的长枪。 “你好啊阿隆索先生!你最好站着别动,这次是弹弓,下次就是带着火光呼啸着的子弹了!”汉斯打招呼道,欢呼了一声。 阿隆索愣了足有好几秒,僵硬地抬了抬嘴角,对郑飞说:“你比我想的要厉害。” “呵,大家都这么说。”郑飞笑道,随后指了指他手里的枪,说:“把它给我。” 阿隆索照做,交枪时戴着祖母绿扳指的手颤了颤,眼神中是浓浓的恨意。 “让你的手下也放下枪。”郑飞接着说。 阿隆索怒视着他,不情愿地抬手示意郑飞后面的几名手下丢掉火枪。 “你知道,我指的是岸上那一百多个,他们才是真正的威胁。” 混蛋!阿隆索心底暗暗骂了句,高声喊道:“卡罗尔!让所有人放下枪,立刻!” 之后,圣地亚哥带着水手们把那上百支火枪美滋滋地收了上来,全部充公!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这批最精良的枪支落入了郑飞的口袋,阿隆索愤愤咽下一口气,想着,迟早还会抢回来的。 “升帆,启航!”郑飞挥臂下令。 “你逃不出去的,我的舰队一定会让你死在地中海。”阿隆索咬牙切齿道。 听到他的话,汉斯叫道:“嘿,你最好不要太嚣张,我只需要动下手指,你就玩完了!” 郑飞淡淡一笑,耸耸肩说:“听见了么阿隆索先生,闭上你的嘴,至于我能不能逃出去,那是我的事。” 阿隆索恨恨咽了口唾沫,沉默下来,幽深的瞳孔中充斥着一股桀骜气息,仿佛在酝酿着什么。 除了格兰特的藏身之所,新大陆号上剩余的几幅大帆徐徐升起,为黑夜增添了一抹白色,在海风的吹拂下,鼓起一个蓬勃欲张的形状。 至于刚买的两艘大船,由于港口比较拥挤容不下它们,它们被停泊在了几百米外的海面上,分别有一名水手看守。 “起锚!呼哈!”圣地亚哥带着两名健壮的水手抓住足有手臂粗的铁链,喊着口号奋力往上拽,半分钟后,汗珠顺着他们红扑扑的脸庞流入衣领,但船錨却岿然不动。 今天是怎么回事?平常不费多大力气就拽上来了......他们直犯嘀咕,大口喘息着擦掉汗珠,甩了甩酸胀的胳膊。 “慢吞吞地干什么呢?”郑飞见他们杵在原地不动,丢下阿隆索走了过去。 “锚,拉不动......”圣地亚哥难堪道,要知道他可是徒手搏斗过野牛的男人,在水手们心目中是力量的化身。 “怎么会?”郑飞皱皱眉头,亲自上手使劲扯了扯,然而船錨如同扎根在海底一般,纹丝不动。 “船长,要不我下去看看?”一名水手自告奋勇道。 “不行,没有探照灯夜晚在水下什么都看不见。” “探照灯?” 郑飞点点头,没去给迷茫的水手们解释探照灯是什么玩意儿,咬了下嘴唇。 岸上,阿隆索的家丁们挤在岸边蠢蠢欲动,随时可能会跳进水里爬上船。 等白天再下水去看看么?绝对不行,阿隆索的家丁绝对不止这一百来个,要是再来一批带着火枪甚至是大炮,局面就控制不了了,所以必须尽快离开这鬼地方! 就在他想对策时,阿隆索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得极为猖狂。 “小子,不是说启航么?你倒是走啊!” 想了想,郑飞明白了,转过身望着他,道:“你做了手脚?” “没错,今天下午我就让人潜入水下把那船錨死死固定住了,今夜你是走不了了,交出刀和格兰特,我可以看在你喜欢我女儿的情面上放你一马,明天你就能安然离港。” 郑飞面无表情地瞪着他,歪了下头,折身进了船舱从床底取出永恒之刀。 “嘿,外面发生了什么?”安娜半躺在床上疑惑道,她正穿着睡衣借着油灯的亮光编织衣物。 “没什么,早点休息,我要去处理些事情。”他吻了下她的额头。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五十三章 突变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出门时,他轻轻带上了门。 甲板上,阿隆索站着,指间夹着他那精致的烟斗,吞云吐雾。 “看来你终于想通了。”阿隆索得意一笑。 “并没有。”郑飞不想搭理他,径直向船尾走去,水手们举枪威慑那群躁动不安的家丁,局面还不至于混乱。 “嘿,把我们的老爷放了!”家丁集体叫嚣道,脱掉上衣作势要跳水。 正在这时,暗夜之中,在遥远的几百米以外,闪起了数道耀眼的火光,随着这火光而来的,是连续而短促的枪声,乍一听像是放鞭炮。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郑飞拿出望远镜眺望,隐约可见黑暗中涌来不知多少匹马以及一群看不清模样的人,边驾马边不停放枪,将这本该寂静的黑夜搅动成了一锅粥,睡眼惺忪的劳工们也咒骂着从货箱堆里爬出,想瞧瞧是谁打搅了他们的美梦。 成群结队奔袭而来的枪手,让郑飞有种不祥的预感,转头盯着阿隆索,等他解释些什么。 “看我干什么,不是我的人。”阿隆索摊摊手,诡异一笑。 “如果你不想脑袋开花,就给我勒令他们停下!”郑飞不信他。 意外的是,阿隆索却是一脸无辜,道:“真不是我的人!” “别他妈扯鬼话!不是你的人难道是暗夜骑士军团么?!我给你三秒钟!一!二!” “听我说!”阿隆索终于有了丝恐慌,恨恨咽下唾沫道:“几天前你打伤了一个叫克劳德的人,他和巴萨罗那最大的悍匪头目有交情,你有麻烦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因为克劳德来找过我帮忙,被我拒绝了。”说着,阿隆索便再次露出了那种狡猾的笑。 他说的当然是谎话,事实的真相是他和悍匪合作,本来的计划是他来除掉郑飞等人,让悍匪担着屠杀的罪名,事成之后船上的十几万枚银币归悍匪,永恒之刀归他,这样既能达到目的又能不会对名声造成影响。 而现在,只能依靠那群悍匪来搞定郑飞了,他已经盘算好了,如果真的开打就趁乱跳进水里游走。 “那我还得好好感谢你。”郑飞轻哼一声,疾步来到船尾,拔刀。 锋利的刀刃暴露在月光下,熠熠生辉,仿佛散发着一股慑人的寒意。 望着郑飞展臂举刀的样子,阿隆索嘲讽道:“你是打算用这把刀去对抗上百名手持火枪的悍匪么?省省吧!锚已经被固定住你逃不掉了,趁早投降还能留个全尸!” 他略带颤抖的话,让本就惊惧的水手们,面面相觑。 郑飞不为所动,嘴角微微一翘,旋即手腕迅猛翻转,挥刀! “啪!” 金属碰撞的脆响,在众人的惊愕目光中,足有手臂粗的铁链被硬生生斩断,跟死蛇似的扑通一声坠入水中。 收刀,昂首。 在风力的带动下,新大陆号缓缓移动起来。 瞧着那群还在百米外奔腾而来悍匪,水手们不禁欢呼着击起了掌,庆祝逃过一劫。 “船长威武!” 在成片的欢呼声中,一个沙哑的、如蚊子般的声音钻入了郑飞的耳朵。 “去死吧。” 阿隆索有两把贴身配枪,此时他拿着第二把,隔着十几米指着郑飞的后脑勺。 在郑飞转回头的那一刹那,阿隆索的手指已经将扳机扣下了半毫米。 躲?只有零点一秒的时间,郑飞不是闪电侠! 汉斯干掉他!这是郑飞最后一刻所想。 “砰!” 枪响,不是汉斯是阿隆索,郑飞绝望地闭上眼,半秒后,他发现自己没被击中。 睁眼,惊奇地张望一番,只见那枚子弹偏得很夸张,击中了几米外的葡萄酒桶。 而阿隆索,正痛苦地捂着手蹲在地上,手背不断渗出殷红的血滴,但在这乌云密布的深夜,血滴也是黑色的。 “感谢我吧朋友!”伴着嘹亮的嗓音,一个矫健的身影从桅杆顶端如飞鸟般荡下,安然落在甲板上。 格兰特松开手里的绳子,冲郑飞吹了个调侃似的口哨。 几秒前,当郑飞砍断铁链后阿隆索便举起了枪口,这一切都被高处的格兰特尽收眼底。 格兰特带着火枪,但那么短的时间根本来不及上火药,于是他果断甩出了自己最拿手的飞刀,在子弹出膛的前一瞬间,飞刀正中阿隆索的手背,使得这老家伙手剧烈一抖,子弹偏离。 “多谢。”郑飞的语气还算平淡,心跳却还处在加速中,脊背也渗出了不少冷汗。 正应了不久前他教诲水手的话——没有人不怕死。 阿隆索愤怒抬头看向袭击者,认出是格兰特后,他顾不上疼痛猛地起身拔出匕首,怒吼一声插向格兰特的脖子。 身经百战的格兰特不慌不忙地挡下,抬臂往他后脑勺用力一磕,便让这老家伙昏了过去。 这时,悍匪已经距离岸边只有几十米了,他们放慢了速度,摇着手中的长枪呐喊示威。 郑飞看见克劳德也在他们当中,坐在一辆马车上。 “船上的家伙们,投降吧哈哈!”悍匪叫嚣道,古怪地看着站在岸边赤手空拳的阿隆索家丁,不明白这么多人怎么会输。 “你们想要我船上的十几万银币,是么?”郑飞故意拖延时间。 “没错,交出那些银币我们现在就离开!保证不会伤害你们!” “等等,我让人现在就去搬!” 水手们应声而动,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便把东西搬来了,堆在船舷边,但这东西不是银币,而是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黑洞洞的炮口,让悍匪面脸上残留着的笑意顿时凝结。 “相信我是你们最大的错误!”占据了主动,郑飞怒声喝道:“你们可以立刻打死我,但我敢保证这几门火炮会让你们粉身碎骨,你们全部得死!” 悍匪们不安地骑在马上,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拼死一搏。 “你们还在想什么?!船上有十几万银币!干掉他你们全部能成为富人!”克劳德吼道,恨恨盯着郑飞。 “怎么办船长,要不要开炮?”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五十四章 启航 “千万别开炮......”船上有人求情道,是阿隆索的家丁。 “给我个理由。”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他们不是坏人。” “有这样的好人么?”圣地亚哥替郑飞回答,感觉很可笑。 求情者默默叹了口气,道:“他们也是被逼无奈,都是穷苦人。” “接着说。”郑飞眉宇微抬,想听下去。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出生在乡村,曾经都是猎户,每天起早贪黑地钻进丛林打猎,用微薄的收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就这样过了好多年。” “直到有一天,巴萨罗那的丛林被费罗拉伯爵宣告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只有他的家族能在巴萨罗那打猎,其他偷猎者只要被抓到,就至少面临十年牢狱。” “他们只会打猎,放下猎枪就等于丢了饭碗,一家人都会被饿死,于是他们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可以保证,他们从来没有过滥杀无辜......” “好了不用说了。”郑飞打断道,看着下面这群惊慌失措的“悍匪”,渐渐的,眉间流露出一丝同情来。 他杀过很多人,但那都是该死的人,他大多数时候是铁血冷酷的,但他有个始终未变的本性,善良。 况且,双方都不讨好的厮杀,还是能避免就避免的好。 他深吸一口气,回船舱拿了一大袋银币足有五千枚,回来时顺便敲了敲瞭望塔让汉斯下来。 “......伙计你这是?”圣地亚哥猜出他要做什么,不安问道。 “这些银币够他们生活一年的了。”郑飞淡淡道。 “嘿......你以前可是抠得连两瓶酒都不放过的。” “那时候我缺钱,现在我不缺。”说罢,郑飞凝望着岸边,认真道:“这五千枚银币你们拿去分了,大家都不容易,以后少打劫穷苦人。” 悍匪头目诧异地嗅了下鼻子,道:“我们劫的都是富人和贵族。” “那就好,我把这麻袋扔水里,你们自己捞。”郑飞吃力地把上百斤的袋子举至齐胸高,抛了下去。 船距离岸边有十几米,水深也只有十几米。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悍匪们不解,在他们的印象中,就算真的存在那些所谓乐善好施者,也只是为了博取名声而已。 “因为这些钱对于我来说只能买艘大船,而对于你们来说却能买来整整一年的口粮,好了不废话了,我得启航了。”说着,郑飞调了调船尾舵。 “等等这位船长!”悍匪头目欲言又止,迟疑片刻后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您缺水手吗?” 不知怎的,郑飞看着他真诚的眼神,竟然愿意相信他,即便他是悍匪。 “你要来么?”郑飞饶有兴趣地问。 “不,我得统领好这帮家伙,否则他们会乱成一锅粥的......我们当中有几个游泳好手,不知道您能不能收?” “游泳好手?”郑飞狡黠一笑,道:“如果他们能追上我的船,我就收!” 闻言,怔了几秒后,十来名悍匪相继跃入水中,奋力游去,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扒下。 “谢谢你,船长!”悍匪头目下马,深深鞠躬。 “照顾好这十几个人的家庭!”郑飞叮嘱道,会心一笑。 被郑飞的举动震惊得愣了好一会儿的克劳德,直到这时才意识到郑飞要跑,焦急吼道:“不要放跑他!他船上有十几万枚银币!可以买好几座大庄园!” 回应他的,是悍匪们厌恶的目光。 郑飞挑了挑眉头,轻声道:“汉斯,把你的枪给我。” 接枪,瞄准,击发!一声尖啸,子弹夺空而出,指手画脚中的克劳德瞬间倒地,子弹击中了他的脑门,一枪毙命。 “想搞我的人,必须死。”他似乎是对自己说,放下枪仰头望了眼夜空,乌云也似乎散去了不少,一轮明晃晃的圆月悬挂着,照亮前行的路。 格兰特选择跟着船队一起走,因为如果现在上岸的话,阿隆索的家丁们绝对会活剥了他,那次烧了阿隆索的仓库导致每个家丁都被扣了半年的薪水。 那群游泳好手很快便赶了上来,在水手们的帮助下爬上甲板,露出新人初来乍到所独有的笑容,笑得很憨。 航行出几百米,新大陆号和另外两艘大船汇合,郑飞安排了一下人员归置,每艘船正好十个人,不过当然,那三名舞娘还是都留在新大陆号上的,其他船上的水手想用的话可以申请过来住上一夜。 做完这些事情,郑飞才想起阿隆索那老家伙还昏睡在船上。 “怎么处理他?杀了么?”格兰特问,手放在腰间,用指甲顶出了剑柄。 “不了。”郑飞看向阿隆索的目光是绝对厌恶的,但他还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仰头望着美丽的夜空,喝了口酒道:“丽娜需要一个父亲。” 他招招手,喊道:“圣地亚哥,把这老家伙丢到小舢板上放海里去!” 然后,他便喝完壶里的酒转身回了房间,安娜还在等他去临幸。 “你终于回来了”安娜嗔怪道,环住了他的脖子。 “今天比较忙”他只是淡淡一笑,扯掉了她的睡衣,按倒。 对于刚刚所有的危急和变故,他都只字未提,他只喜欢分享快乐,不喜欢让别人替自己担心,尤其是自己的女人。 唔,虽然她还算不上是自己的女人。 寂静的深夜,北斗七星那么闪着,怡人海风这么吹着,一支船队三艘大船,就这么漂浮在地中海上,渐行渐远。 第二天,早上九点。 郑飞破天荒地睡了个懒觉,一来是这几天实在劳累,二来是昨晚喝了不少酒。 等他醒来站到甲板上时,水手们已经用完了早餐谈笑风声,顺便偷瞄舞娘们诱人的臀部。 另外两艘大船相隔了近百米,那些水手同样是站在船舷边,伸长脖子对舞娘们进行远眺,不嫌累得慌。 “给那两艘船取个名字吧伙计们!”他接过安娜递来的早餐饼,笑道。 “凯撒大帝!” “飞翔的西班牙人!” “不不不,飞翔的意大利人!” 看着水手们在各有意见地争论,郑飞哈哈一笑,道:“这样吧,咱们听听女士的意见,安娜你来起个名。” “兔子公主!”安娜眨了下眼睛,欣喜道。 “好奇怪的名字......原因呢?” “因为我喜欢兔子!”安娜微微挺了下胸,更加高耸了,胸口有个小兔子的图案,正是她昨晚编织的。 呵,这就是传说中胸前的小白兔么?郑飞邪恶地笑了笑,猝然,他的笑意硬生生地止住,取而代之的是惊慌。 兔子,兔子......他迅速回房,拿出自己手绘的海图。 第五十五章 海上的悠闲清晨 水手们纳闷地看着他,他的神色匆忙仿佛魔怔了一般。 盯着海图研究回忆了两分钟,郑飞咬了咬嘴皮,下令道:“调整航向!沿着海岸线向南航行!” 这条航行是原定航线,后来为了避开阿隆索的舰队而临时改掉,郑飞之所以决定走原航线,是因为偶然想起了一句中国俗语——兔子不吃窝边草。 据阿隆索所说,舰队驻扎在伊维萨岛,这个不小的岛屿离西班牙本土很近,特别特别的近,近到西班牙海军来个半天急航就能抵达。 以阿隆索的城府,怎么可能会把舰队设在自家门口打劫本国船队呢?这不是找死么?要知道西班牙海军堪称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海军之一,号称中世纪海洋霸主,并在十六世纪也就是几十年后,成立了著名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海上力量极其雄厚。 阿隆索还没蠢到以卵击石的地步,而且看他痛恨贵族的样子,和王室贵族那群人关系肯定不太好,所以他绝对不可能把伊维萨岛作为大本营,郑飞这么想。 还有一个疑点,昨晚阿隆索说当初带着狐皮回国,穿过直布罗陀海峡后调整航向沿着北非海岸线航行了半个月,最后发现了伊维萨岛。现在对照手里的海图看看,这句话本来就是个大漏洞! 沿着北非海岸线能特么跑到这岛上去,扯犊子呢!最多五天的行程还跑了半个月! 想到这些,郑飞不禁苦笑了一下,自己当时也是糊涂了没去仔细推断,差点中了那老家伙的圈套。 北非海岸线,半个月,地中海东部第靳尼安海中的某个岛屿,这三者才是最合理的组合。 而第靳尼安海,正在自己调整的第二条航线上! 事实是,阿隆索的私人岛屿正是在第靳尼安海中,舰队打劫的大多是的黎波里和意大利之间的贸易船队。狡诈的他永远会留着后手,即便是在昨晚那种确信能把郑飞搞死的情况下。 将这些逻辑梳理完毕后,郑飞释然一笑,对着湛蓝的天空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阿隆索,要怪就怪你的对手太可怕,通晓完整版的世界地图。” 根据罗盘的指示,水手们转动船尾舵向南航行,风势很好,全速前进。 悠闲了下来,郑飞还有些不习惯,在把水手们忽悠下海继续学游泳后,他搬了把长椅到甲板正中央,惬意躺下,品着拉菲,晒着太阳。 安娜很乖巧地给他端来两盘草莓和甜樱桃,别说以前还没发现,水果蘸着红酒吃,别样的美味。 暖洋洋的阳光打在脸庞上,肩膀被安娜轻轻揉按,无比解乏,要是再有台电视能看看球赛直播,那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他尝了口酒,露出舒心的微笑。 “安娜,往左一点,对就是这里,舒服......和我聊聊天吧亲爱的。” “唔,聊什么?”安娜古灵精怪地眨了下眼睛。 “随便什么都行。” “好的让我想想......你喜欢什么款式的毛衣?我可以试着帮你做。” “现在是夏天,你是要捂死我么?” “额,那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披萨?” “我不喜欢披萨......”郑飞笑了笑,摸了摸她白皙的大腿。 “你这......真让人头疼,那你最喜欢世界上的哪个地方?” “这个问题倒是不错。”郑飞眉头微微挑了一下,眼神中带着向往,道:“在东方,有个地方叫西藏。” 西藏,一个遍布信仰的圣地,许多生活在都市喧嚣中的年轻人们,都想着有一天能去到那里感受熏陶,去寻找自我。 但郑飞和他们不一样,他喜欢西藏是因为那里生长着一种花,格桑梅朵。 格桑梅朵,也叫格桑花,象征着美好时光和幸福。 望着平静如洗的天空,他开始畅想。 春夏之交,雪域高原的雪水汇集成一道道小河流,分布在广袤的大地之上。 晴空,云朵有那么两三撇;花田,姑娘有那么三两个。 悠闲躺在小山坡上,微风拂面,嘴里叼着根叫不出名字的绿草,静静注视着花田中的美丽姑娘们,笑。 “给我来朵格桑花”他像是对自己说,情不自禁地,微微合眼。 他怀念曾经的美好时光,也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以船为家以大海为家以自由为家的他,有时需要那么一点点归属感。 谁能给我这种归属感呢?他想。 呵呵,想这些不开心的干什么!起来嗨! 他睁开眼做了十几分钟t(健身专有名词,高强度间歇性训练),然后做了一百个俯卧撑,肌肉充血,爽多了。 这时他站到船尾看看那群游泳的水手们,发现他们竟然在集体偷懒,由于有绳子拴在腰间,这些家伙索性懒得动了,飘在水里被船拖着走,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拿的牛肉干,边嚼边闲聊,眉飞色舞的完全没注意到他来了。 “嘿,你们说船长现在在做什么?”圣地亚哥笑道。 “在甲板上喝酒!”皮特答道,手一捞捞出条沙丁鱼。 “我猜是和安娜美女在床上谈事情!” “不不不,我觉得船长不是那样的人,他一定是在薇薇安的床上,别忘了薇薇安经常勾引他!” “哈哈,有道理” 听着他们议论自己,郑飞莫名的心生喜感,用力咳了几声,趴在护栏上笑着注视着他们。 “靠......” 水手们听见这熟悉的干咳,心里咯噔一声,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尴尬谄笑。 “刚谁说我在薇薇安床上的?”郑飞问。 “我......” “你十天不许睡她!有意见么?” “没有......那莉莉丝呢?” “看我心情”郑飞悠哉地吹了个口哨,随即眯起眼看了看太阳,道:“谁这么机灵,想出这种偷懒的好主意?” “这么好的主意除了我还有......”汉斯本以为郑飞是要夸他,得意洋洋,当注意到郑飞面色不善时,硬生生地把嗓子眼的话憋了回去,改口道:“还有他们......” “是吗?”郑飞扫了一眼其他人。 “嗯......” “患难与共嘛,挺好!”说着,他抽出了腰间的匕首,嘴角扬起,坏笑。 后台崩了,和编辑交流,直到现在技术部才修好,勉强上传一章(tot) 第五十六章 航海日记 之后,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惊呼的举动——割绳子! 水手们的救命稻草,断了!眼看着船越来越远,水性好的赶忙使尽浑身解数追了上去,至于水性一般的则是着急忙慌地乱扑腾。 虽然他们相信郑飞,但在这茫茫无边的汪洋之中围在四周的只有冷冰冰的海水,唤起了他们对“万一”的恐惧。 万一被丢下,万一呛水溺死,万一有鲨鱼...... 所以出于对生存的欲望,他们拼命向前游! 郑飞看着他们终于紧张起来的样子,喊道:“患难与共是么?给我游半个小时!前面这几个水性好像不错都快赶上来了,但你们忍心丢下落后的伙计么?看在上帝的份上,帮帮他们。” 说罢,他毅然转身离开,留给水手们严厉而冷漠的背影,转过身的那一刻,嘴角满意扬起。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训练他们的团队意识,就像部队那样懂得团结互助。 想起我是特种兵中那句平淡却感人的话:到了战场上,不管你是军官还是列兵,只要你是我的战友,我就愿意为你挡子弹! 这群中世纪的糙汉子们虽然不可能有这种境界,但至少也要有足够的默契与信赖,能让他们肩并肩去面对神秘莫测的海洋、险象环生的新大陆原始森林,以及野蛮粗暴的土著人。 此时,另外两艘船(最后定名为北美号和南美号)上的水手们,嘻嘻哈哈地趴在船舷上,看笑话似的看着这边的同僚受罪。 “汉斯!圣地亚哥!让你们的人也这么干,包括你们自己!”郑飞吼道,磁性的嗓音在这空旷的海平面上荡开,伴着涛声海鸥声钻进了那些人的耳朵。 所谓天高皇帝远,隔着近百米,他们当然是磨磨蹭蹭地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郑飞看在眼里,不爽但没发火,从容不迫地接着喊道:“再磨蹭,一个月不许上新大陆号!” 新大陆号上有薇薇安和莉莉丝。 “动起来伙计们,船长说到做到......”圣地亚哥第一个脱掉衣服,带动了一票人,他们无法想象一个月摸不到美女会是怎样的感受。 看着水手们乖乖照做了,郑飞揉了揉干涩的眼眶,叹了口气。 无聊,没有手机电脑娱乐设施的远洋,真是枯燥。 干点什么好呢,去薇薇安房里看她跳性感舞蹈?不不不,那是晚上该做的事,不能纵欲过度,毕竟不是二十岁的小伙子了。 想了想,他回到房间坐到桌子前,取出墨水、鹅毛笔,以及一沓羊皮纸,准备写航海日记来消遣。 想不起这是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第几天了,就当成是第一天吧,他蘸了蘸墨水,微笑着写下: 航行第一天,上午,晴。 水手们被我逼下海游泳去了,我猜他们现在一定在骂我,骂我没人性。 他们不知道我的用心良苦,我不怪他们,因为当初我自己受训时也是这么骂长官的。每个菜鸟都是这么过来的,如果现在不历练,将来真的出了事遇上暴风雨,一切就都晚了。 忙的时候我感觉很充实,可一闲下来,我总是会想起那些埋藏在回忆中的事情。 我想起了那年和珍妮在香榭丽舍大街,转了一整条街的奢侈品商店最后什么也没买。 我想起了故乡和家人,在我小时候几乎每年春天都会去西湖绕一圈。 想起在德国留学的那几年,每个周末放学前都会有身材诱人的美女同学想约我,双臂撑在我的课桌上露出一条雪白的沟,面对她们如此奔放的攻势,像我这么正经的男人当然是立刻投怀送抱了,乖乖去她们家里享用简单的咖喱香肠和啤酒,然后滚床单一直滚到晚上。 想起在兵团时,我是新兵中跑的最快的,所以我最后成了突击队员没当上梦寐以求的狙击手。 想起...... 洋洋洒洒的一篇回忆录,写出了压抑在郑飞心中所有的事情,当划上最后一个标点时,他的心里舒服多了,侧头望着窗外的湛蓝晴空,笑着流泪。 这时,笃笃的敲门声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我能进来吗?”安娜乖巧的声音传来。 他连忙擦掉眼角的几滴泪做了次深呼吸,道:“当然可以。” 安娜推门,笑盈盈地抱着一个木桶,里面好像是热水。 “泡个脚吧,听说很解乏。”她放下桶,环住他的脖子,吻。 “现在是上午,我刚起床......” 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道:“那你想吃什么?我去学着做,或者你想看我跳舞吗?” 她似乎努力的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不用了安娜,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他爽朗一笑,停顿片刻,耸耸肩轻声道:“放心,薇薇安永远也取代不了你,我去她的房间只是想偶尔换下口味,就像吃腻了牛肉想尝尝荞麦那样。” “嗯?你想吃荞麦?可你上次说那是驴吃的......”她疑惑眨眼的模样,简直呆萌。 “只是个比喻而已......”他摸了摸她的头,接着拍了下她高翘的臀,说:“好了,我要出去解解闷了,一起来吧。” 甲板,被阳光晒得有些烫,所以泡在海里的那群水手如果不是要拼命互助着追赶大船的话,还是挺舒服的。 郑飞拿着一杆长长的火枪,站在白帆投下的阴影中,瞄着大约八十米外“北美号”的船尾,那里有只海鸥在落脚。 航行很无聊,跟在部队时的那种无聊很相似,不同的是在部队有群士兵能陪着自己训练打枪流浪丛林,苦中作乐最为乐。 既然有最好的火枪以及上万发子弹,那就用射击来消遣这枯燥的生活吧。 他静静屏住呼吸,稳稳托枪,估算好预定误差后,击发! “咻!” 没击中,子弹在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完美地落入了海里。 这射程......郑飞愕然,从轨迹来看它的有效射程只有不到五十米,连弓箭弩机都比不上。 用这些粗劣的火枪,怎么征服美洲成千上万的野蛮土著? 他担忧地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喊道:“乔治,过来!” 第五十七章 激励 乔治正在房里摆弄着小玩意儿,听到这声召唤,连忙带上眼镜跑了出去,站到郑飞跟前。 “船长,我不会打枪......”他小心翼翼地说,以为郑飞是要他学射击。 郑飞玩笑道:“谁让你打枪了,看你那女人一样的手......好了说正事,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自己是名优秀的工程师。” “没错,我了解各种机械。”乔治得意笑道。 “那你会改装火枪么?” “这......可是我不懂枪。” “如果给你现成的图纸,你能照着图纸改装么?” “我可以试试,但不敢打包票。” “好,等我半小时。”说完,郑飞独自回了房间。 外籍兵团的士兵,军事素养相当于甚至高于特种兵,不止是要精通射击搏斗懂得运用策略,对各种枪械发展史的了解也是极为重要的。 恰好,郑飞是个枪迷,没少去研究枪支的原理和构造,拆装枪支的次数就算没有上万,也有八千了。 即便画不出现代精密枪支的构造图,但设计一支简单的线膛枪还是切实可行的。 半小时后,他准时把图纸亮在了乔治眼前。 “枪管好细......”乔治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从未见过的构造。 “细枪管再加上螺纹膛线,可以有效提升精准度。” “可是我现在搞不出这么细的铁管,更别说还要在里面刻上螺纹了。”乔治耸耸肩坦然道。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乔治,北美号上有熔炉和各种你所需要的材料,今天你就过去吧。”说着,郑飞狡黠一笑低声道:“明天我让薇薇安也过去。” “咳......我试试看!” 这时,吵吵嚷嚷的叫声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船长!”还在海里泡着的水手们上接不接下气地喊道。 刚刚一直专心画图的郑飞这才想起那群倒霉的家伙,大概已经泡了快一个小时了吧? 他匆忙跑到船尾低头望去,只见水手们苦怏怏地扒着船身,虚弱无比。 “不错,一个都没丢下。”郑飞故意本着脸不笑,放下舷梯。 至于另外两艘船的水手,则是早就自觉地脱离了苦海,打着赤膊躺在甲板上晒太阳,郑飞决定惩罚一下他们,所以在乔治收拾好东西后,两人一起搭乘小舢板奔向北美号。 见船长亲临,圣地亚哥和若干水手迅速爬起,忐忑地等着挨训。 “躺得舒服不?”郑飞笑里藏刀。 水手们不敢说话,齐齐坑着头。 “圣地亚哥去给我倒杯酒。” “......啤酒还是?” “我知道你小子偷偷藏了上好的雪利酒,拿出来给我尝尝!” 圣地亚哥撇撇嘴,乖乖回船舱倒酒,那酒是用郑飞奖励给他的一百枚银币买的。 等他消失在视线中之后,郑飞扫了眼余下的水手,严肃道:“知道为什么你们的头儿能喝雪利酒,而你们只能喝啤酒么?”顿了一会儿,接着道:“因为我给了他奖金,没给你们。” “为什么不给你们?因为你们不够格!”郑飞刻意讽刺道。 水手们听着这句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钱是凭本事挣来的,想得到奖金想发财,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明白了么?” “明白......”这声沉闷的回答,很不情愿。 郑飞挑了挑眉头,知道他们心里不平衡,道:“一个月后,如果你们当中有人体能超过圣地亚哥,我奖励他一百银币!” 水手们眼前一亮,顿时活分起来。 “还在等什么,绕着甲板跑十圈!最先跑完的今晚可以睡莉莉丝!” 几乎是瞬间,亢奋的水手们便一哄而散,没命似的绕着甲板狂奔。 圣地亚哥出来时看到水手们这副打了鸡血的模样,将酒杯递给郑飞后狐疑道:“什么情况伙计,你会蛊惑法术么?这群家伙平时比我还懒。” “你还好意思说,哪天要是被他们超过了,看你还怎么混。” “哈哈,不会的”圣地亚哥自信一笑,完全不把自己的手下放在眼里。 “好了不和你废话了,乔治最近都要待在北美号上研制新武器,你们全力配合。” 安顿好乔治后,郑飞又搭着小舢板来去了南美号,用了同样的方法激励汉斯的手下,当然,格兰特除外。 格兰特执意要留在南美号上,因为这条船上全是补给,牛肉香肠一应俱全,更何况还有整整半船舱的葡萄酒。 瞭望塔上,吹着海风,两人在聊天。 “格兰特,几天后我会在葡萄牙靠港,你要上岸吗?”郑飞喝了口酒问。 之所以要在葡萄牙靠港,不是因为需要增添点什么补给,而是因为他特别想去里斯本看看,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也是中世纪时期最著名的大港口之一。 “唔,我的上帝,真是个艰难的选择。”说着,格兰特不经意地拿过郑飞的酒壶,喝了一口后还回去。 “你留着喝吧......”郑飞在这方面有点洁癖。 格兰特没察觉到他在嫌弃自己,撇撇嘴接着说:“不久前我从利物浦回到巴萨罗那,本来想搞阿隆索那家伙一票,现在肯定是不行了,这么一弄我都不知道该去哪了,主要是身上的钱都挥霍的差不多了,没法泡妞哈哈。” “那你是想一直跟着我的船队?”郑飞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这位放.荡不羁的传奇游侠虽然本领过人,但不好管,说不准会捅什么篓子呢。 “唔,不欢迎吗?” “可是你知道我要去哪么?” “北欧?非洲?”格兰特猜测着,最后笑道:“该不会是人人都想去的东方吧?” “都不对。”郑飞面色凝重了起来,认真道:“我要去的,是一块从没有人到达过的大陆,谁都不清楚会有怎样的危险在等待着我们,你确定要一起么?” “游侠格兰特有害怕过吗?”格兰特淡淡一笑,灌了口酒。 “你当然不会害怕,但是,以后你必须听从我的指令,你能做到么?” 听到这里,格兰特怔了一下,沉吟片刻,道:“如果我拒绝呢?” “那就在葡萄牙上岸,我会给你些银币,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了,躲避仇家追杀,继续过你那提心吊胆的生活。” 第五十八章 久违的挑战 格兰特,不想过那种生活。 白天,窝在小旅馆里,怀里搂着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妓女,想出去弄点好吃的都得戴个大帽子遮脸,一有点动静就忐忑不安。 晚上,终于有机会坦然走在街道上透透气,可这萧瑟的街道上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冷风吹着,枯叶在脚下翻滚。 这种感觉叫做,孤独。 他很有钱,每次作完案都会有至少数千银币的身家,但他永远都无法参加上层社会的酒会,到不了任何会被人群注意的地方,更无法接受美丽姑娘的仰慕,只能做个贫穷的富人。 他曾无数次想带着钱逃离,可又能去哪呢? 北欧?冰天雪地的,还老被维京人侵扰。 东欧?战火正蔓延,西亚的野蛮人可不好惹。 非洲?呵......不解释。 所以,他哪都去不了,他想跟着船队。 “额......”他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始。 “考虑好了?” “我可以留在船上但不做你的水手吗?” “不好意思格兰特,虽然你救过我,但你总不能跟着我混吃混喝一辈子吧?我不养闲人。” “嘿,我可以帮你摆平麻烦,就像上次那样。” “很多人都可以帮我摆平麻烦,我只需要服从我的。” “没的商量?” “没的商量。”郑飞的态度很坚决。 “靠......”格兰特拍拍脑门,振臂将空酒壶抛入大海,道:“好吧我答应你!” 口头上答应可不行,郑飞望着他那一脸的不爽,必须要挫挫他的锐气。 “既然你同意做我的水手,就下海练游泳去,以后万一遇上海难没人有功夫救你。” “......可是我会游泳!”格兰特瞪着眼,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挨整了。 “会游不代表游得好。”郑飞耸耸肩。 停顿片刻,格兰特转了转眼珠子,道:“这样,我们比一场,如果我赢了,以后我就不用游泳可以么?” 这是郑飞第二次被挑战,上次是在圣休伦斯号上当大副时,挑战者是水手长,那家伙是退役国家队队员。 他笑了笑,答道:“如果你输了,以后就要无条件服从我的命令,不许推脱。” “没问题!”格兰特拧了拧脖子活动筋骨,迎着海风露出自信的微笑,每年夏天都要在莱茵河游几个来回的他,对自己的游泳技巧很有把握。 当然,他不了解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个怎样的角色,他也不认为自己需要去了解。 下了瞭望塔,他们脱掉上衣站到船舷边做准备活动,水手们刚好绕着甲板跑完十圈,气喘吁吁地看着他们,好奇不已。 “从这里游到那上面去,大约八十米。”郑飞抬手直指新大陆号,接着道:“谁快谁赢。” 老实说,当格兰特看到郑飞这一身“性感”的肌肉时,不免有些发虚,不过这只是短暂的,他很快便恢复了自信,因为在他长达十几年的游侠生涯中,败在手下的肌肉男不知有多少个了。 “可以。”格兰特应了句,率先站到船舷上准备跳水。 “小心点别被鲨鱼啃了腿。”郑飞哈哈一笑,站了上去等待汉斯发令。 水手们看天方夜谭似的盯着他们,一个是充满领袖魅力的船长,一个是口耳相传的传奇剑客,这场比拼到底谁会赢?他们轻声议论了起来。 汉斯举起手臂,念道:“三!二!” 还没等他喊完,格兰特突然纵身一跃入海抢跳,全力向着新大陆号游去,很多年以后人们把他的这种泳姿称为,狗刨。 郑飞讶然,随后微微一笑,跳! “伙计们过来玩玩!我出一枚银币赌船长赢!” “那我赌格兰特!” “格兰特!” “船长!” ...... 陆续的,他们加了码,包括北美号和新大陆号的水手们,看到这一幕也赶忙下注,不放过赌钱的大好机会。 海面,迎着不小的浪头,格兰特拼尽全力划臂蹬腿,大腿被某个带刺的海洋生物扎得生疼。 “滚开你这个死家伙!”他咒骂道,稍稍转回头瞄了一眼,见郑飞被自己甩了好远不禁心花怒放,刚张嘴想笑笑谁成想呛了口海水,又苦又涩。 甲板上,压郑飞赢的水手们焦急起来,手心捏着一把汗,担忧观望,郑飞却迟迟没有赶上去的趋势。 完了,他们想,锃亮的一枚银币啊,离开了我的口袋你是否还能过得安好? 所有人都觉得大局已定,不再去关注了,所以当郑飞忽然钻到水下去时,也没人注意到。 “格兰特还有二十五米。” “二十米。” “话说,船长哪去了?” 快要接近尾声时他们才想起,郑飞已有好久没露头了,几乎是同时,他们紧张了起来。 “不会是......” 鲨鱼,海蛇,巨型乌贼,传说中的海怪? “船长!”他们趴在船舷边大喊,顿时慌了阵脚。 圣地亚哥最先冷静下来,指挥道:“搭上小舢板去找,快!” 他们好像在喊船长?格兰特心里嘀咕道,难道那家伙要追上来了?有海浪的阻碍,他游得很吃力,肌肉酸胀体力也快到极限了,因而没功夫分散注意力去猜测去回头观望,顶着浪一点点向前划动。 终于,只有五米了!他亢奋地猛一蹬腿,伸直手臂准备去拍新大陆号的船身。 猝然!郑飞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水下冒了出来,容光焕发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嚯,好久没潜得这么爽了!”郑飞畅快地抹了把脸,手里抓着个透明的小玩意儿。 格兰特的表情只能用一个词形容,惊愕。 他呆望着郑飞,神采奕奕,自己却是筋疲力竭,何况郑飞还是潜水过来的,自己输得是那么的彻底。 他抓着舷梯默默低头叹了口气,少年时期就被冠以天才头衔的他,从没输过。 “嘿,想什么呢?”郑飞打了个响指道。 “我输了,我会履行我的承诺,服从你的命令。”格兰特撇撇嘴,愿赌服输。 “先上船。”郑飞笑道。 忙着下海去搜救的水手们完全没注意到形式逆转,匆匆忙忙地坐上小舢板,突然瞥见自己的船长出现在了新大陆号的甲板上。 第五十九章 水晶 船长身后,是垂头丧气的格兰特。 “把小舢板收回来吧伙计们”说完,郑飞的笑容僵住,看见格兰特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便问:“这是怎么回事?” 格兰特眉毛抬了抬,惭愧笑道:“我小时候很勇敢,有一天庄园主的儿子当着所有小伙伴的面嘲笑我胆子小,我为了证明自己胆子不小,就往腿上扎了一刀......” “呵,真是个勇敢的小家伙......坐下歇歇吧,看你累坏了。” 郑飞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水手们闲着,命令道:“都愣着干什么?练一个小时端枪!汉斯!圣地亚哥!带着你们的人练一个小时端枪!” “哼,可恶,下次再出事咱们一定不救他。”隔着几十米听到嘹亮的喊声,圣地亚哥对水手们努努嘴玩笑道。 “老大你刚刚押了格兰特,那一枚银币是不是该......”有个水手试探道。 “想挨揍么?”圣地亚哥捏捏拳头,心底暗暗抱怨格兰特不争气,空负盛名。 把水手们支开后,郑飞坐到了长椅上,对安娜招招手,安娜迈着风韵的步伐,乖巧地站到他身后为他捏肩。 “格兰特,想吃些什么吗?”郑飞翘着二郎腿晒着太阳悠哉道。 “唔,牛肉、鸡蛋,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一切能吃的东西,嘿嘿。” 郑飞第一次觉得这个被人们奉为传奇的男人,傻乎乎的。 “薇薇安,拿点吃的过来!” 享用完简单却美味的午餐,格兰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学着郑飞的样子翘起了二郎腿,也想找个美女过来捏捏肩。 正在这时,郑飞突然把一杯啤酒泼在了他大腿之间的部位,带着泡沫的液体渗进裤子,黏在那玩意儿上,刺激。 “嘿,你干什么?!”格兰特跳起来,想脱裤子又碍于有女人在跟前,窘迫不已。 “下海泡泡就没事了,吃饱喝足了该练游泳了。”郑飞坏笑道。 “我......” “你说过绝对服从的,想当着美女的面食言么?” “真见鬼......”格兰特嘟囔着,在水手们的偷笑中,扑通一声跳下海。 “哈船长,真有你的!” “别拍马屁,老实端你的枪!” 说完,郑飞眼神中掠过一丝喜色,搓着手里的透明物体,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握着它。 安娜看见这个类似于水晶的东西,欣喜道:“咦,这是什么?” “刚才在水下不经意捞到的,你想要吗?” “嗯!” “那多想一会儿就不想了”这句玩笑话出口,郑飞顿了一下,收住笑容放下水晶,独自进了船舱。 奇怪,刚才那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竟然有种在撩妹的感觉。 自己的那点情感,不是早就该被岁月冲洗干净了么? 看来是太闲了......他摇头苦笑,坐到桌子前,写一些东西,画一些图纸。 两天后,傍晚。 夕阳毫无遮拦地坠挂在远方的天边,赤色席卷了海洋,配上翱翔在空中的几只不知名海鸟,构成一幅绝美的风景画。 郑飞站在船头,举着望远镜眺望,想,要是有台相机能把这景色拍下来,那该多好。 按照当前的航速来看,大概已经到了伊维萨岛附近了吧,他喝了口淡水,凝望远方。 “嘿伙计,又在思考人生了么?”圣地亚哥爬上新大陆号,是奔着晚上和莉莉丝滚床单来的。 “没有!”郑飞想通过望远镜在单调的海面上搜寻点其他东西,但是一无所获。 “你绝对是个有故事的人,从你的眼神就能看出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圣地亚哥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很期待。 “我讲的故事你听不懂。” “哈,不可能!” “那我开始讲了,你仔细听。”郑飞无奈地拧了拧眉心,接着霹雳啪啦地胡诌道:“德国队以三球的优势战胜了英格兰队,胜负既分,结局已定,历史的篇章这一段已经写完,但英德在世界杯历史上永恒的对抗将延续下去。让我们想想吧,在此时此刻,在柏林,在慕尼黑,在汉堡,在科隆大教堂,肯定有无数的德国球迷为之欢欣鼓舞。而在伦敦,在利物浦,在曼彻斯特,在泰晤士河边的小酒馆,肯定也有无数的英格兰球迷为之黯然神伤。” 这一大串的足球解说词,绝对能让圣地亚哥晕头转向,好让这家伙不再缠着自己。 “嘿......我投降。”圣地亚哥举起双手,尴尬地离开去找莉莉丝了,去时碰到了给郑飞送水果的安娜。 “安娜美女你好!”圣地亚哥特别想拍拍她的屁股,没敢。 “你好”安娜笑得很甜,吸引得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部垂涎,忽然,他愣了一下。 “这是哪来的?”他指着她胸前的挂坠问。 “唔,一个挂坠而已,有问题吗?” “哪来的?”他伸手要去摸。 “喂,干什么呢你!”郑飞发现了他的“猥琐”行为,连忙阻止道。 “我不是要摸她的胸......” “摸什么都不行!白天在海里没泡够是吧?” “她的挂坠......”圣地亚哥这个接近两米的壮汉,此时委屈无辜的表情像个被冤枉的小孩子。 “好了好了我不怪你了,莉莉丝在房间打扮,快去吧。” “噢。”圣地亚哥懊恼地应了句,进了船舱。 安娜把玩着挂坠,它是用郑飞那块水晶制成的,她不解道:“为什么不让大块头把话说完呢?” 郑飞耸耸肩,笑道:“他可是出了名的好色。” “可是他只是想看看我的挂坠呀。” “给你讲个我自己的故事吧,听完你就明白了。”郑飞捏捏她柔软的胸部,搂着她站在漫天晚霞中开始讲述。 “我很清楚的记得,十三岁那年我开始有了性.欲,对这方面很好奇。我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前面就是讲台,我的老师是一位年轻又成熟的美女,她经常伏在讲台上批改作业。” “有一天,好像很热,她穿着一件宽松的衬衫,额,衬衫是一种衣服,和你的睡衣差不多......她用手臂撑住讲桌俯身,我便看到她的胸,雪白的,比你的还嫩。” “然后,春心萌动的我没忍住,盯着那两团诱人的果实,伸出了贼手,后来你猜怎么着?” 第六十章 换口味 “哇,你不会真的摸上去了吧?”安娜大笑,作出嫌弃状。 “怎么会,眼看着就要得逞时,她抓住了我的手抬头怒视,那一刻我像是被浇了一桶冰水,萌动的小心思瞬间平复下来,腆着脸羞愧道:老师,你的挂坠很好看......” “然后呢然后呢?” “她是个好老师,什么都没说就放过了我,否则我肯定会闻名全校。” “哈哈,没想到你从小就是个色狼。” 郑飞耸耸肩,揉了揉她的胸部,踩着被余晖映成金黄色的甲板,站到船头继续远眺。 这时,南美号的瞭望塔上,水手在不断摇旗,这个举动意味着他们发现了什么情况。 由于这阵子南美号的航速比较快领先了数百米,隔了这么远扯起嗓子喊也听不见,郑飞只得搭乘小舢板前去。 几分钟后,他登上了南美号甲板。 “怎么回事?”他问,接过汉斯递来的望远镜。 自从他制作出第一架望远镜后,乔治就效仿着做了十几架分发给水手们,他们经常用它来偷看新大陆号上的美女。 “船长您看那边。”汉斯抬手指着南方,神色中透着喜悦。 通过望远镜搜寻了一番,镜头前除了单调的海水外,出现了一抹翠绿色,夸张点说就像是沙漠中的绿洲,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景色。 “喏,一个小岛。”郑飞笑道,放下望远镜。 “景色好像很美。”汉斯补充道。 郑飞会意,看了眼面露期待的水手们,问道:“想上去看看?” 不约而同的,点头。 郑飞明白他们为什么想上岛,除了老待在船上无聊外,更主要的是伙食问题。 因为天气热不易储存食材,航行期间包括他自己也只能吃一些干粮,鲸肉干牛肉干面包面条之类的,有时会撒网抓些海味,吃多了实在是腻。 安排在南美号上的水手基本上都是汉斯的同乡,很多年前做着和汉斯一样的行当——猎人。 他们想上岛打些猎物,兔子羚羊之类的,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碰到野猪野牛,架起来在篝火上面一烤,足够给全船队换换口味。 但是这么一来可能会耽误航程,所以他们得征询郑飞的意见。 “可以吗船长?”汉斯带头问,心里不抱太大期望,在他的感觉中郑飞行事严谨,是不会为了吃而停止航行的。 在水手们的期待目光中,郑飞摇摇头。 水手们黯然互相拍了拍肩膀,想着晚餐大概又是面包夹牛肉干了。 “离猎物近点再放枪,别浪费我的子弹。”郑飞淡淡道,捉弄了他们一把。 “嗯?”他们茫然。 “靠岸!” “哈!船长英明!”几秒前还垂头丧气的他们立马精神焕发,奔跑去调整航向。 欢呼雀跃的模样,像群孩子,这种发自心扉的快乐,难得。郑飞笑了笑,双手撑着船舷,凝望天边。 一小时后。 这座岛绝对比整个巴萨罗那城还大,选择合适的地点收帆抛锚后,他们踏上了这片金色沙滩,本该是银白色的,夕阳投来的光辉把它映得泛黄。 站在沙滩上,郑飞开始清点人数。 “姑娘们呢?”他问。 “忘了通知了......我上船叫她们去!” “不用了,你们先去找块平地收集点木柴,我去叫。” 上了甲板,海浪拍打在礁石上的声音钻进耳朵,很动听。隐隐约约的,在这动听的涛声中还夹杂着其它更动听的声音。 是女人的呻.吟。 郑飞走了几步,发现是从莉莉丝房间出来的,这才想起圣地亚哥还在里面挥汗如雨。 他很少关注莉莉丝,因为她既不像安娜那样贴心,又没有薇薇安风骚懂得勾引。 但此时听着这断断续续的,令人骨头发酥的呻.吟,他却有些心痒,身体发烫。 该死,劲头上来了还真不好压,他这么想,准备先去找安娜泻泻火。 “嘿船长,怎么就你一个人了?”身后,薇薇安妩媚笑道,刚从船舱走出的她还穿着睡裙,手指拨弄着波浪长发。 “发现个小岛,他们登岛打猎去......了。”当郑飞转过头看见她时,不禁怔了怔,咽了口唾沫。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薇薇安。 薄得不能再薄的睡裙,半透明紫罗兰色,里面没穿其它东西,两颗点清晰可见,最夺人眼球的是那双修长美腿,半遮半掩,诱惑力十足。 余晖打在她的脸庞和躯体上,更彰显出她的美艳性感。 “额,安娜呢?”他不由得上前几步。 “她刚刚说有点累,回屋睡一会儿。”薇薇安继续拨弄长发,娇唇半咬,另一只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把裙摆往下扯了扯。 见到这典型的欲拒还迎的动作,他更热了,道:“你能控制住自己的叫声吗薇薇安?” 她娇笑一声,点头。 “声音小一点。”他搂住她的腰肢,在她柔软的臀上狠狠捏了一把,随后急不可耐地把她抱进船舱丢到床上,按倒。 “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她急促喘息道,脸色绯红。 “专心点,别说话。”已经热出汗来的他没心情玩前戏,粗暴地扯掉她的睡裙,直奔主题。 整个过程中她都乖乖听他的话,尽量压低那男人最爱的嘤嘤声,双臂搂住他的脖子,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体上尽情发泄。 直到最后一刻,她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极其舒爽。 “小点声......”他责怪道。 “我是故意的”她轻哼着眨了下眼睛,舔唇。 他正玩得性起,再加上喜欢和主动的女人玩,坏笑了一下索性不管那么多了,道:“趴下,翘起来。” 半小时后,从船舱出来时正好圣地亚哥也刚刚走出莉莉丝的房间,一起踏上甲板。 “伙计,你......”圣地亚哥惊讶地打量着他。 “怎么了?”郑飞耸耸肩。 “......你不是觉得脏吗?” “有时候我需要换换口味,营养要搭配开来。” 这时,吱呀一声,安娜慵懒地搭着哈欠,出现在他们面前。 “嗨”她打招呼道,笑容不是很自然。 “嗨,跟我下船,今天咱们在岛上开篝火晚会!” 第六十一章 土著? “啊哈,最喜欢晚会了,等我换身衣服!”她激动得如同被邀请去参加舞会的姑娘。 安娜进房后,薇薇安迈着猫步来到郑飞身边,挽住他的胳臂,被甩开。 “这个拿去,几天后靠港去买些你想要的东西。”他掏出十来枚银币道,拍了拍她的屁股以示安慰。 她噘噘嘴,媚笑着接过银币。 转眼间,夜色降临了,繁星点缀在夜空这张画布上,令人神往。 一块平坦的高地是篝火晚会的地点,距离岸边大约四百米,海风这么吹着,肉香这么闻着,心旷神怡。 收获很丰盛,汉斯带领猎人们用精湛的枪法打到了二十多只野兔、一只羚羊以及一个珍稀的大家伙——欧洲野牛,要知道这家伙在一百多年后便灭绝了。 新鲜的野牛肉被割成条状摊在烤架上,不久后它将成为几十块美味的超长牛排。 当郑飞得知那些肉是野牛肉时,瞪着眼问:“你们把野牛给烤了?” “是的,烤着容易熟”汉斯笑哈哈道,不断撒调料。 “你们知不知道野牛多稀有?!它们很快就会灭绝的!”郑飞喝道。 “这个......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水手们茫然,有些怯诺道。 郑飞不是圣母,永远不会去关注什么物种灭绝的大事件,他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稀有。 他摇头叹了口气,道:“这么珍贵的肉,你们怎么能全烤了呢,应该留点煮、炸、红烩......” “额,我们再去打一头!”水手们很乐意去完成船长的小小愿望。 “不用了......慢点......打头小点嫩点的......要是看见水果的话也摘点......”望着水手们撒欢跑去的背影,他嘿嘿一笑,对安娜说:“宝贝儿,给我煮一锅羚羊肉汤吧。” “怎么不让薇薇安给你煮?”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责怪。 他转头看了眼,薇薇安正坐在不远处的树根下,接受格兰特的调情,言语轻佻,笑得很浪。 “唔,你都听见了?”郑飞问。 “弄出那么大动静,听不见才怪。”她嗔怪道。 “然后你生气了?”郑飞搂过她,贴着她的耳垂轻声道。 “没有” 女人说的没有一般都是有。 他会意,沉吟了一会儿,接着道:“我之前说过去薇薇安房间只是想换换口味,不同的是以前是看她跳舞让她用嘴,这次是干了她,你知道我是个坏男人。” “人见人爱的坏男人。”她接道,叹了口气后便去煮羊肉汤了,有些失落的样子。 郑飞没再去哄她,静静坐了一会儿喝了口酒,离开小山坡独自爬到了一处崖壁上,几十米高。 面对着宁静的夜空,想些事情,隐隐感觉特蕾莎在思念自己,要是她知道自己离开帕尔斯庄园后睡了好几个不同的女人,会是什么感觉? 其实现在想想,自己对特蕾莎之间并没有多少真挚的感情,能喜欢上她的原因一是觉得她漂亮且与众不同,二是当时还没领略到这个世界的花花草草。 尤其是见到丽娜阿隆索后,他对特蕾莎的感觉就越来越淡了,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仍然会回去找她,为了曾经的承诺。 爱是日积月累出的,他这么想,美艳性感的女人适合玩,娶妻还是要找个知性贤惠的。 篝火晚会开始了,他和水手们围着红彤彤的篝火,嚼着牛肉喝着爽口的啤酒,听大家聊些过去的事情,热闹而温馨。 郑飞没让安娜跳舞助兴,但薇薇安和莉莉丝的舞蹈当然是少不了的,她们来到场地中央,扭腰摆臀做出那些撩人的动作,然而水手们却没有了从前的激动劲儿,因为这两个女人他们都睡过了,欲望不强。 郑飞察觉到他们的反应,皱皱眉,想着要不要在葡萄牙靠港后再找几个美女,额。 丛林中传来的沙沙声,被淹没在狂欢之中,没人注意到它,直到一个人钻出丛林,一脸迷茫地站到他们眼前。 狂欢戛然而止,郑飞的手停留在安娜的胸前,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草裙的人。 土著?这是他的第一感觉,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这座岛屿离西班牙不算远,不该有土著。 可是,怎么解释他的草裙以及光着的上身呢? “呃......”他想问问,又不晓得用哪种语言。 同样的,眼前这个人也是欲言又止,愣在原地发呆。 隐约听见丛林中由远及近的脚步声,郑飞和水手们对视一眼,下意识地拿起火枪,站起来把三个女人挡在身后,警惕以待。 半分钟后,一大群人陆续钻出丛林,同样是茫然的表情,不说话。 近百个人,就这么愣愣杵着,对峙。 “嘿,”郑飞打破沉默,捡起块烤牛肉丢给他们。 他们每个人,几乎是在同时咽了口唾沫。 “谢谢......”最年长的人鞠躬道,把牛肉递给几个小孩子分。 听着这叽里咕噜完全不懂的语言,郑飞颇为头疼地抱怨道:“omgod!” 谁成想,听见这句话那人眼睛顿时一亮,激动地用英语问:“你是英格兰人?!”刚说完,他的眼神便又暗淡了下来,欧洲人哪有长这个样子的。 英语,这地方怎么会有英格兰人? “我在英格兰生活过几年。”郑飞答道,好奇地打量着他们,接着说:“你们是什么人?” “遭遇海难流落到这里的一个家族。” “那你们是怎么跑到这里的?” “半年前,我们的国家战乱频繁,为了躲避战火我只能带领家族搭船,想去其它国家定居,后来航行到这里遇上了风暴。” 郑飞挑挑眉头,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说,转了转眼珠子,心底生出一项计划。 他想说的是,你们难道不知道往西不超过一百海里就是大陆吗?没说出口的原因是,他想让这群人跟着船队一起走。 到达美洲后,想殖民当然得有原住民,他可没精力去和那群野蛮土著沟通,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劳动力。 本来的打算是从欧洲带男人和女人过去,让他们在那里为自己创造财富并且繁衍生息开创美洲文明,但这很难,除了一些囚犯外,会有谁想永远离开家乡去到一片未知的土地呢?又有谁会相信郑飞不是人贩子? 而眼前这群不清楚状况的人...... 第六十二章 探险 郑飞眉宇微微抬了抬,扫视着这群逃亡者,他们正直勾勾地盯着那些香喷喷的烤肉,咽口水。 把他们带去美洲,算是拐骗么?不不不,没那么恶劣,充其量只能算是忽悠......这群人本就是想找个地方定居的,去美洲和去其它地方有什么区别呢?把他们带离这座荒岛,他们应该感谢我才对。 想了这些,郑飞心里的坎儿顺了,思量片刻后笑道:“你们在这待了半年,就没有其他船队路过吗?” “两个月前有过一支,但他们没有登陆,也没有看见我们的求救信号。”年长者咽口水道,使劲嗅着空气中的肉香。 注意到这些人的反应,郑飞道:“汉斯,把剩余的肉分给他们......把你手里的烤兔放下来,吃那么多还吃!” 这些人是遭遇海难流落到岛上的,没有枪没有刀,连口像样的干粮都没有。半年来,他们每天只采摘些野果野菜,在沙滩上捉点小沙蟹,偶尔能逮到只兔子改善伙食,至于野牛等大型动物,想都不要想。 烤肉吃完,郑飞还大方地提供了面包啤酒,让他们吃了个够。 因为这个水手们满脸不爽,好好的篝火晚会就这样成了赈灾会,真不明白船长图什么。 酒足饭饱后,郑飞开始说正事了。 “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座岛了,走之前我会留点武器和食物给你们。”他喝完酒壶里的酒,平淡道。 这句话,让这群还在咀嚼中的人们,动作停滞,齐刷刷地抬起头来注视着他。 “我们......”年长者几乎是嗫嚅着说,眼神可怜。 “呃,抱歉,我的船队容量有限,再说补给是要花钱的,多一大群人会多消耗很多补给。” 年长者沉默了,从前他是个乡绅富豪掌管着上百人的大家族,但遭遇海难后,他除了“土著领袖”外屁都算不上,完全没有筹码拿来和郑飞交换。 继续待在这座岛上么?简直是噩梦!他为难地咬着嘴唇,深深吸了口气。 只能用那个秘密来交换了,他想。 “这位船长,看样子您是个航海家,能告诉我您航海是为了什么吗?” “不能。”郑飞懒得和代沟极大的人阐述自己的梦想。 “额......很多人是为了财富,我想您也不例外吧?” “让我猜一下,接下来你要说这座岛上有很多宝藏,你可以带着我去找到它们,作为条件我要带你们离开这里,对吧?”郑飞狡黠笑道。 “......你怎么知道?”年长者瞪大眼,不可思议。 呵,还真蒙对了,郑飞笑而不语,停顿了一会儿后,一本正经地扯道:“因为我就是奔着它们来的,所罗门王的秘宝。” “没有我带路,你是找不到它们的!” “是吗?走着瞧。” “我们住在东方五百米外的山洞里,我相信你一定会去找我们的。”年长者自信地捏了捏拳头,继而笑道:“谢谢你的烤肉!” 说罢,他毅然转身带领家族钻回丛林,离去。 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郑飞嘴角微微翘起,笑容让人难以解读,在一旁沉默许久的水手们,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船长,所罗门王的秘宝是什么?” “您说过向西航行半天就是大陆,为什么不做件好事把他们送过去呢?” “我们真的要去寻找宝藏吗?” 对这些问题,郑飞回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 深夜来临,将火种全部熄灭后,他带着水手们回到船上休息,岛上可不缺毒蛇和蝎子,野营的话万一被叮上一口上哪找抗毒血清去? 船上安排了岗哨,提防那群人趁着黑夜扑过来劫船。 回到房间,他和安娜玩了一会儿,就睡了。 次日,破晓。 天才刚放亮,据说每天的这个时候人是最困的,哨兵会换岗,网吧包宿的坏孩子会趴在桌子上睡睡,就连蓄势待敌的精英狙击手都免不了会打个盹儿。 岛上的空气很清新,除了海风特有的味道,还带着些花草味儿,天然氧吧,好闻。 郑飞登上瞭望塔,看了眼东方长条状的鱼肚白,打个困倦的哈欠,然后举起望远镜观察了一番。 翠绿色树林,常绿硬叶林,典型的地中海植被,成片成片的倒也很有美感。 风景优美,山丘迭起,但没有什么高峰,也没有活火山那种潜在隐患,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这里也许会被誉为世外桃源,修缮成旅游胜地。 然而在现在,十五世纪中叶,能够形容它的只有原始二字。 郑飞叫醒了圣地亚哥和其他几名水手,带着火枪刀具上岛探索。 虽然天已经亮了,但穿行在茂密的丛林中,还是看不清十米外的情况,阴暗潮湿。 “伙计,这么早起来到底要去哪?”圣地亚哥连连打着哈欠抱怨道,昨晚在莉莉丝床上玩大了,现在感觉身体被掏空,眼皮不由自主地就往下耷拉。 郑飞笑笑,道:“寻宝。” “唔,你有藏宝图?” “没有。” “那怎么找......总不能把这座岛翻个底朝天吧?” “装出认真寻宝的样子,就行了。”郑飞卖了个关子。 在丛林中走了约摸半小时,他们来到了一处山崖,这时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爬起,为这被绿色覆盖的大地上,涂上了一抹光辉。 借着绳子,他们攀下山崖,落脚在山涧中,脚下流淌着几缕小溪,圣地亚哥尝了一口竟然是淡水。 “伙计们,打几枪!”郑飞道,率先对空放了一枪,惊飞了丛林中栖息着的候鸟,扑腾着翅膀在空中盘旋。 接二连三的枪声吵醒了远处山洞中的家族,年长者揉揉眼睛,竖起耳朵听了听,辨认出真的是枪声后,道:“阿伯顿,醒醒!五号山涧那边好像在打枪,你去摸摸情况!” 今天忙碌了点,还喝了点小酒,赶忙写了一章也不晓得微醉状态下写出的东西合不合诸位的意,不合的话请过来揍我,我住在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d,白宫。 第六十三章 勘测 名叫阿伯顿的短发精悍男子顿时睁开眼,用他那和汉斯相似的鹰隼般的目光一扫,迅速起身钻出山洞,敏捷得像只猴子完全没有醒来该有的困乏,也许是他本就没怎么睡着。 雾气稀薄,阿伯顿赶到山涧旁时,破了洞的草鞋已经被打湿了,他蹲下摘了片绿叶,舔掉甘甜的露珠润润口。 他小心翼翼地猫在一块巨石后,透过石头缝观望着郑飞一行人,隐隐约约的,听得见他们的交谈声。 “船长,接下来咱们去哪?”圣地亚哥拄着枪,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 郑飞眯起眼抬头凝视着远方,道:“东方那个山丘,看样子大概是这座岛的最高点了,过去看看!” 说罢,他放了最后一枪,带着大伙走去。 “该死的,想找宝藏?”阿伯顿轻声自语,捏了捏拳头。 “给我几杆枪,我保证能抢下你们的船!”暗暗发完狠,他偷偷跟了过去。 当郑飞披荆斩棘穿过阴潮的丛林,干掉好几只危险动物,抵达山丘顶峰时,红彤彤的太阳已经慷慨地倾泻出光辉,天下大白。 站在这里,借助望远镜可以看清这座岛的全景。 西方是登陆点,银白色沙滩,南方是一大片原始森林,不晓得里面隐藏着怎样的危险,东方和北方则是荒秃秃的海崖,没什么新奇。 这座岛,平淡无奇。 郑飞找了个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掏出酒壶和牛肉干,补充体力。 “船长,您真是料事如神。”水手拍马屁道。 “大家都这么说。”对于赞慕,郑飞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您是怎么知道那些人一定会被枪声引来的?” “呵,我估计他们整整一夜都没睡好,一直在担心我们的船队会离开。” “唔......”水手们搞不懂他到底在想什么,便也不问了,嚼起了牛肉干。 整整一天,他们都是在这山丘上度过的,哪都没去。 傍晚,郑飞倚在巨石上,拿起望远镜搜寻。 山脚,茂密的丛林中。 “族长,一天了,他们一直都在那喝酒闲聊,真是该死!”阿伯顿咒骂道,擦掉脸上的热汗。 年长者蹙起眉头,问道:“福克那边怎么样了?” “没有任何进展,他们船上有十几门大炮,不等我们的人靠近就被炸飞了。” 年长者咬了咬嘴皮,从怀里摸出一根植物根茎,有指头那么长,点燃狠狠吸了一口,它浓烈的刺激味儿有点像烟草。 “族长,他们的老大好像在朝这边看,不会发现我们了吧?” “不可能,他们在明我们在暗,隔着几百米就算他有老鹰的眼睛,也无法在丛林中找到我们!” 这位自信的族长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望远镜。 “阿伯顿,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给大家找食物了,你继续留在这里监视他们,如果他们往水潭那边移动的话,想尽办法也要阻止他们!” “明白!” 而此时,郑飞用望远镜看清了一切,包括年长者的嘴部动作。 英文,再熟悉不过了,从嘴部动作不难猜测出他们的对话内容。 “盯了好久,终于等到了!圣地亚哥,把羊皮纸和笔拿给我。”郑飞微笑道。 然后,他凭着一天的勘察,画地图,更准确的来说是画藏宝图,这招说好听点叫瞒天过海,难听点就是骗人而已。 海滩、海崖、森林、山丘,最后是水潭,距离约两千米处有个岛中潭。 画完图,他在上面标注了一些英文单词注释,将墨水晾干,之后揉搓羊皮纸并用脚踩了踩,尽量把它搞得有些沧桑感。 做完这一切后,他瞥了眼即将坠入大海的夕阳,悠悠道:“伙计们,收网!” 得到这声号令,早已闲出虱子来的水手们应声而动,猫腰借着石头的掩护,下山向丛林包围而去。 几分钟后,他们将拼命挣扎的阿伯顿扭送到郑飞面前。 “林子里毒蛇可不少,藏在那不怕被咬么?”郑飞静静注视着他,从他的眸子中看出了彻骨的怒意。 阿伯顿用沉默来回应他,一副打死都不开口的好汉模样。 郑飞笑笑,接着道:“我要去水潭了,你要一起么?” 水潭......阿伯顿心里咯噔一声,有些发虚地抬起头,道:“去那做什么?” “你说呢?” “建议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去,潭里生活着一条恶蛟!” “是吗,那我更要去见识见识了!圣地亚哥,把他绑起来!” “恶蛟会吞了你们的!放开我你这个混蛋!”阿伯顿语无伦次地吼道,连连颤抖,不是因生气而颤抖,而是因为害怕。他明白眼前这群人如果去水潭找到宝藏的话,族长口中的情报就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就意味着,整个家族都将继续待在这可恶的岛上,每天过着原始人一样的生活! 不过,郑飞特意在他脚下留了块锋利的片状石头,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就能用脚夹起这块石头用它去割断绳子,郑飞需要他回去通报。 下山后,郑飞让圣地亚哥回去多带些人去水潭,自己则是带着剩下的人先行一步。 很快的,水潭到了。 它不大,也不小,有半个足球场大小,深度未知。 五彩斑斓的晚霞倒映在潭中,再配上周围的几颗古树,清澈的潭水,几个站在潭边手拿火枪的男人,构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属于探险者的画。 闻着独特的泥土香,郑飞凝视着平静的水面,思索,渐渐的眉间现出一丝担忧。 宝藏在哪?潭底么?又特么要潜水啊......说实话,此刻他心头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恐惧感,潭底说不准会生活着什么可怕的动物,蟒蛇还算轻的,要是电鳗的话,呵呵,在水下中个十万伏特直接歇菜。 犹豫片刻,他用绳子绑住一块石头扔了下去,测测深度。 绳子足有二十几米长,是用来攀岩的,整根绳子都放完了却还没到底,简直是个无底洞。 他倒吸了口凉气,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没有探照灯,再不下去就只能等到明天了。 第六十四章 设局 正在这时,一个不属于大自然的东西映入了他的眼帘。 不远处的树根旁,有一块石碑,像是国境线的界碑,方方正正的,上面刻着几行奇怪的符号,大概是哪个国家的文字。 他走过去打量着这些符号,形状和英文字母bd很像,但字母却是胡乱组合在一起,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们有谁认得这些字么?”他问水手们,不过没抱期望,因为自己的手下除了乔治外没几个识字的。 “不认识......” 他想摸一下这块碑,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敢,万一这是某位神灵守护者的墓碑,触犯了神灵可不好。 想到这里他自嘲似的笑了笑,本来自己是丝毫不迷信的,自从遭遇了所罗门王的密道,呵...... 两分钟后,圣地亚哥带着七八个人来了。 “伙计,你说的不错,那家伙果然回去通风报信了,正带着一大群人往这赶,一会儿就到。”圣地亚哥气喘吁吁地汇报道。 “端好枪,如果他们攻击的话,射杀!”郑飞打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眼神凶恶。 这座岛,这片丛林,以及这块碑,似乎把他带回了当年在外籍兵团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是在这样的丛林里交战,有一块界碑,无法逾越过去,因为这个,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杀死自己好几名战友的敌军逃走,而不能越过国境去追。 不过还好,后来那家伙还是死在了他的枪下。 他坐在地上,喝酒,听着杂乱而匆忙的脚步声逼近,翘起了嘴角。 半分钟后,年长者带着数十名男性族人钻出了丛林,他们手中拿着自制的木长矛,恶狠狠地瞪着郑飞一行人,然而即便是这样,依然掩盖不了他们的仓皇神色。 “好巧,你们也来了。”郑飞平淡道,仰脖抖着酒壶,将最后几滴酒抖进嘴里。 年长者攥着长矛,闷声道:“你是怎么知道宝藏在这里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掏出那张藏宝图摊开,笑道:“我说过了,我就是为宝藏来的。” “你......你的藏宝图是哪来的?”惊愕的语气。 “奉王室之名前来寻宝,当然是王室给的。” 这便是郑飞的计划。 他想要岛上的宝藏,也想把这群人带到美洲去,但在昨天夜晚的“赈灾会”上,他在这群人眼中看到了某些东西,除了感激外,更多的是戾气。 从样貌特征来看,这群人来自西亚,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狠劲,野蛮气息浓重,再加上他们是一个大家族,很容易会团结起来做事。 郑飞担心的是,如果让年长者带着自己找到藏宝点,挖出宝藏后作为交换把他们带离这座岛,他们极有可能会在海上联合起来搞一次动.乱,趁着自己和水手们熟睡时大开杀戒,把船队和宝藏占为己有,当然,还有那三位美艳的舞娘。 这群遭遇海难一无所有的人,为了利益什么事干不出来? 所以他设了个局,为自己编了个高贵的身份——王室特遣者,这群人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对王室的人动手,无论是哪个国家。 既然要装王室特遣就要有证据,藏宝图肯定是要有的,对藏宝地点完全不知情的他只能想出那么个招,吸引注意力后在山丘最高点待了整整一天,他确信这些人一定会来监视的,所以在用望远镜发现年长者和阿伯顿后,他就集中注意力将镜头片刻不离地对准他们,希望能从他们的交谈中看出什么端倪,终于在最后让他等到了,临时画出藏宝图。 “你......”年长者愣了一会儿,倏然奸笑道:“别妄想了,就算你知道宝藏在这里,也得不到它!” “这么自信,你是觉得自己的长矛能敌得过我的火枪么?!”郑飞一挥手,水手们立刻举起枪口,对准惊慌失措的他们。 “不不不,阻挡你的不是我们,而是......”年长者指了指水潭,接着道:“宝藏在里面,就怕你不敢下去!” “哦你的手下已经提醒过我了,他说里面生活着一条恶蛟是么?”郑飞不屑地耸耸肩。 听到阿伯顿竟然编了这么个荒唐的理由,年长者的脸青一阵白一阵,道:“这里没有什么恶蛟,但有另外一种怪物,它们拥有尖利的獠牙,身披硬邦邦的盔甲,能轻易地把人拖到水下吃掉!它吃掉了我两个族人,其中一个是我的儿子!” 看着他悲痛的样子,郑飞隐隐感觉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迟疑片刻,问:“它长什么样子?” “长长的嘴巴,古铜色盔甲,凶恶的眼睛,看起来像只蜥蜴。” 这些描述,让郑飞瞬间联想到了一种极其凶狠但肉质又很美味的动物——鳄鱼。 这些人,难道就没见过鳄鱼么?还身披盔甲...... 他摇头笑了笑,转头望着平静的潭水,真想不到里面竟然还生活着鳄鱼那种大杀器,地球上凶猛程度排名第二的动物,第一是虎鲸,据说连鲨鱼遇见它都得装死。 幸亏刚刚没贸然下水,不然现在可能早已沦为鳄鱼的美餐了。 “有怪物是吗?没事,我有的是炸药。”他招招手,让圣地亚哥搬了一大箱炸药来,准备驱赶一下鳄鱼。 年长者却是奸笑不改,道:“怪物只是第一道关!就算你炸平水潭,也发现不了宝藏,因为它根本不在里面!” “你又知道了?” “我的儿子在水下待了整整两分钟都没发现宝藏的影子,最后被怪物咬死!你难道没看见石碑上写的么?” 郑飞手指轻轻动了下,故作淡定道:“石碑?我以为上面写的是在开玩笑。” “我本来也以为是在开玩笑,它竟然说潭里本来有九个月亮,当只剩下一个时,宝藏便出现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真没想到你也能看得懂石碑。”郑飞表面这么说,心底却在暗暗自喜,这家伙什么都说出来。 “当然,我常年在西亚和英格兰外返,对那边的文化很熟悉,辨认古英语不是难事。” 古英语,五世纪到十二世纪间使用的英语。 不好意思诸位,这章来得晚了,刚写完哈欠 第六十五章 惊险 写在文前,有点小长,写得很用心。 本书迟迟未能迎来推荐位,责编一直在为咱们努力争取,但无奈他是刚到编辑部不久的新人,拿到好推荐的机率较小,大家都不容易呵 不过咱们不着急,慢慢来,不求一夜爆红,只求火到天荒地老 我相信只要坚持下去,什么都会有的,毕竟书的质量是靠大众来评价的,我也相信只要有机会曝光,这本书一定会得到很多人的喜爱,至少,目前还没出现过一个负面评论。 在此先对大家说声谢谢!鞠躬!你们当中有几位每天都会来投票打赏,在书评区留下足迹,甚至是比我还着急,默默帮我打各种广告。 一般感谢信都是在上架或是逢到大推荐才会写的,我想提前写一封。 感谢‘光看垃圾书’一如既往的打赏与投票支持,偷偷告诉你们,这家伙是个小土豪,正酝酿着要出国呢,各位可以加到群里去抱他大腿,不要告诉别人,嘘...... 感谢泪鱼织舞、地球漫步者、不一样的纯洁、飘血无痕、龙城小呆、忆阳、非凡0219、万刚尊者、jj7624......人数太多数不过来了,这几位经常在评论区说话,印象比较深刻。 尤其要感谢防腐剂先生、fl、飞翔的单身狗、找条破船去航海(这名字真磕碜...) 我看见你们去打广告了,各种花式广告啊,听说飞翔狗同志因为从别的作者那拉来一大票人气还被通缉禁言了,成了书评区的千古罪人,摸摸头。 我还看见你们帮这本书发推荐票红包了,以后不要这样啦,红包拉来的收藏都是假的,会持续下调,还不如打赏给我呢哈哈。 最后,谢谢所有喜欢本书的读者们,当我带着这本书独自穿越黑暗走向黎明时,你们的陪伴与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我会记得你们每一个人出的每一份力。 好了煽情的话不多说了,我也不是个善于煽情的人(否则的话也不会失恋哈哈) 希望大家每天能在书评区或者加群多冒冒泡,群号是291518350,每天可以聊些喜欢的话题,对健身感兴趣的也可以找我,我算是半个健身教练吧 ===============撕裂星空的分割线=============== 望着这些像是胡乱组合的、既熟悉又陌生的字母,郑飞微微一笑。 真是天助我也,这位看似精明的族长,脑子完全比不上阿隆索,一股脑的全给说了出来。 但回想着族长说的话,他却无法参透其中的意思。 潭中有九个月亮,当只剩下一个时,宝藏便出现了,这话有种莫名的神秘感,把他绕得云里雾里的。 不过既然提到了月亮,那不妨等到晚上。 “圣地亚哥,生火烤肉!”他吹了个口哨道,这方风景秀丽的小水潭,让人忍不住想坐下来垂钓烧烤。 圣地亚哥带来了风干的抹香鲸肉,味道有点像腌制的腊肉,肉的块头足有一头猪那么大,需要用刀切一下。 当圣地亚哥拿出刀时郑飞才发现,这家伙竟然把永恒之刀带来了。 “不是让你别老拿它出来晃悠的么!还有,谁让你进我房间的?”郑飞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航海日记。 圣地亚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嘿嘿,这把刀帅......” 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郑飞提不起怒气了,摆摆手道:“切吧,以后别这样了,否则扣奖金。” 出鞘,寒光闪闪的刀刃在空中一扬,轻松地将肉块切成两半,看得年长者眼睛都直了。 “这是......永恒之刀?”年长者喃喃道,盯着上面刻着的.p字样。 闻言,郑飞顿了顿,狡黠笑道:“没错,正是永恒之刀,我刚刚说过我是王室特遣者,它是英格兰王室给我的信物,用来表明身份,如果我出了意外没有按时回去的话,王室损失的将不仅仅是船队和宝藏,还有这把传国秘宝。” 这句话,让本来还心存邪念的年长者,没有了一点袭击的勇气,他知道永恒之刀的无上地位,传说它不是丢了么,刚被找到? 鲸肉烤熟了,郑飞和水手们围着火堆大快朵颐,而那群可怜人只能默默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啃野果,咽口水的频率很高。 “喂,你们怎么还不走?”郑飞故意这么问。 “我想......让您带我们去英格兰。”年长者哀求似的说,在得知郑飞王室特遣的身份尤其是看到货真价实的永恒之刀后,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昨天不是说过了么,补给都是要钱的,我可不是圣母玛利亚,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 “我们可以为您效力......” “我考虑考虑。”郑飞忍着笑意,把一块香喷喷的鲸肉塞进嘴里。 火光,烤肉,树林,水潭,两群不相干的人,一片宁静安然的天。 在水手们的交谈声中,夜幕悄然降临,一轮明晃晃的圆月从树林后冒出,挂在了枝头。 这时郑飞站起身来,凝视着水面。 潭中的九个月亮指的应该是倒影,一个水潭为什么会有九个倒影呢? 他静静等待着,当那轮圆月移动到水潭上方时,奇迹发生了。 不是眼花也不是幻象,眼前的水潭就如破碎的镜子般,确确实实有九个月影! “奇妙......”他自言自语,没想到这水潭竟是由九个错落的部分组成的。 可是,为什么白天那些树木的倒影不是九个呢?那是由于潮汐等自然原因,这座岛在夜晚会发生微量的地势变化,也只有在夜晚这水潭才会出现水面错落,白天则恢复原状。 郑飞锁紧眉头,想,现在有了几个月影,什么情况下会变成一个?难道是要等到黎明? 正在他绞尽脑汁思考时,脚下的土地突然毫无征兆地颤动起来,碎石滚滚落入潭中,树林中栖息着的鸟类也乍然惊起,扑腾着翅膀如蝙蝠般布满了整个夜空,不停啼叫。 地震?想到这个词,郑飞的心瞬间悬到了嗓子眼! 海洋中的地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海啸!更何况是在小岛上,弄不好整座岛都会沉入汪洋大海!fk! 不知不觉,他的脊背便被冷汗打湿。 跑到船上去,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跑!”他吼道,带领水手们躲避砸下来的树干,艰难地在颤动着的地面上奔跑,一步一个踉跄。 奇怪的是,另外那群人却没有惊慌的样子,对此郑飞只能认为他们是没见识过海啸。 “嘿,别跑了!跟我们来!”年长者叫道,冲他招手。 然后,郑飞看见他们钻进了数十米外的一个洞穴里,看样子很坚固。 也许那是个绝佳的避难所?至少比外面安全!他果断冲了过去,进洞。 和他想的一样,这座洞穴果然是个避难所,里面储存着各种野果和风干的鱼肉,甚至还有照明用的火把。 站在洞穴中,仍能感觉到大地在不停颤动,不断有碎石滚落。 “这里安全么?”郑飞的神经一直处在紧张状态,海啸......无情的吞噬猛兽,太可怕了! “放心,这座岛每个月都会这样。”年长者淡定自若地吃起了野果。 每个月?郑飞拧了拧眉头,海啸是不可能这么频繁的,那也就是说这只是岛屿的局部地势变动而已,而不是大规模的海洋地壳活动。 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吁了口气,脸上的恐惧渐渐缓解,感觉仿佛捡了条命。 地震只持续了大约两分钟,一切便都重归平静了,在洞穴里待了一会儿,郑飞决定出去看看。 “嘿,你去哪?”年长者问道。 “水潭边。” “我劝你最好不要回去,每次地震后,水潭里那些身披盔甲的怪物都会爬出来趴在岸边,现在过去等于是找死!” “那不是什么怪物,它们的名字叫鳄鱼,肉质很美味。”郑飞笑了笑,提着永恒之刀钻出洞。 “胡说,它们怎么可能是鱼!” 鳄鱼不是鱼,郑飞懒得去解释,抬眼望去。 眼前是一片破落苍夷的景象,许多颗常青树被连根拔起,碎石满地,秀丽的风景在短短几分钟内,变得荒凉无比。 远远望去,水潭边蛰伏着至少十几条鳄鱼,这群凶猛的杀手很不情愿地趴在地上,等待猎物靠近。 第六十六章 寻宝 老实说,十几条鳄鱼,郑飞还真不敢轻易过去,这些家伙看着笨拙,突袭起来却是动作快如闪电。 况且现在是晚上,黑暗中不知隐藏着多少危险,为了保险起见,只能等到天亮再说。 郑飞也需要准备些东西去对付鳄鱼,所以他带着水手们回了船上,那群人也回去了,他们宁愿穿过黑暗阴森的丛林,也不敢留在这里和怪物们相处。 夜空,北斗七星在闪耀,离得远远的就能听见船上的水手们在狂欢。 郑飞踏过银白色的沙滩,登上甲板,只见格兰特正在得意洋洋地表演剑术,赢得水手们的喝彩以及舞娘们的仰慕。 “伙计们,船长回来了!”汉斯笑道。 “哦”水手们象征性地搭了句,兴致不太高,注意力全在格兰特身上。 郑飞皱皱眉,被格兰特抢了风头心里有点不爽,道:“格兰特,帮我拿套新衣服来,我要换。” “嘿,可是我还没表演完。”格兰特做了个潇洒的甩剑,依然沉浸在众人的仰慕中。 “去把我的衣服拿来。”郑飞一字一句地重复道,盯着他。 格兰特耸耸肩,心底暗暗抱怨了一句,乖乖进了船舱。 郑飞放下装备脱掉衣服,拧了拧脖子,走向安娜凑到她的耳垂边,轻声道:“跟我去洗澡。” 这句软语让旁边的薇薇安直翻白眼,满满的妒意。 暖色调的房间里,有只浴缸似的大木桶,里面盛着兑了鲜牛奶的洗澡水,尽管奢侈了些,但十分有感觉。 “巴萨罗那的牛奶真香。”闻着满屋子的奶香,郑飞说,然后看着安娜褪去长裙,脸色绯红地站在自己眼前。 “你的更香”他搂住她的腰,在她柔软的臀上捏了几下。 躺在浴缸中,全身被舒适的热牛奶浸泡,舒爽无比,郑飞惬意地抱着安娜,双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胸部揉捏,听她发出的嘤嘤声。 “......你今天去哪啦?”她被弄得有些不舒服,开始找话题。 “你喜欢格兰特么?”他反问道。 “很多人都喜欢他呀,被人们所熟知的传说,哈哈,他挺帅的。”停顿了一会儿,她似乎意识到他不高兴了,转过身温顺地贴着他的胸膛,呢喃道:“不过他没有你的魅力。” 郑飞在她丝滑的身体上摩挲,道:“不管你对他是不是有好感,都不许和他玩暧昧,更不许让他碰到你的身体。” “我可以睡别的女人,但你不能被别的男人睡,也许你会认为我很霸道,没错,我就是这么霸道,我无法容忍我的女人被别人碰,你懂么?” 此时,她就像只受了惊的小兔子,嘟起嘴委屈地看着他,乖乖点头。 他坏笑了一下,双手继续揉捏,道:“张开腿,我要进去了。” 娇滴滴的轻哼声从房间传出,传进了早就心痒的水手们的耳朵,令他们纷纷瞄向了薇薇安。 今晚,薇薇安恐怕是要累瘫在床上了。 这一夜,安娜过得很开心,身体舒爽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郑飞亲口说了她是他的女人,而且说得那么霸道。 第二天早餐,苏醒在清脆的鸟啼声中。 迎着朝阳,郑飞在沙滩上奔跑,大口呼吸着难得的新鲜空气,这种感觉,爽! 做完一系列的有氧运动,他敲了敲薇薇安的房门,叫出快死在里面的圣地亚哥,带上十几个水手向水潭而去。 穿行在丛林中,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地面,形成了一个个小斑点。 在令人愉悦的鸟啼声中,踩着窸窣的落叶,他们抵达了水潭,发现那群人早就在洞穴旁等着了。 隔着几十米,依稀可以辨认出那些鳄鱼,正装模作样地潜伏在石头旁树根下,企图能逮着路过的倒霉蛋。 “怪物还没走,你们过不去的。”年长者劝阻道:“等几天吧,最多两天水潭就会恢复原状了,到时候它们就会钻回水里去。” 郑飞摇摇头,道:“怪不得你找不到宝藏。” 任何人都会有害怕的对象,无论他多么凶猛都不例外,不单单是人,动物也是,而鳄鱼最怕的是一种很抽象的东西——黄色,是真正的黄色,不是那啥,想歪了的自行面壁。 柠檬、香蕉、一件黄颜色的t恤,都能让鳄鱼避之不及。 郑飞将要使用的,是最具西班牙特色的果实,橄榄。 整整一大袋橙黄色的橄榄,被水手们一把接一把地抛向水潭边,铺了满地,不过两分钟的功夫,那群潜伏者便被吓得全部溜走,如同看见了阿喀琉斯的特洛伊战士。(典故出自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希腊军队跨越爱琴海讨伐特洛伊,阿喀琉斯是希腊猛将,凶悍的战斗力令特洛伊战士闻风丧胆,所向披靡后死于太阳神阿波罗的偷袭。) 驱赶完鳄鱼,郑飞对满脸诧异的年长者笑道:“看见了没,它们并不是什么怪物。” 年长者深深吸了口气,钦佩地惊叹道:“你们刚刚扔出的是什么武器?” “高爆手雷” 说完,郑飞提起火枪阔步走向潭边。 由于昨天的地势变动,潭里的水已经全部流干了,剩下的是松软湿漉的河床,形状不规则。 没有水,又哪来的月影呢?郑飞皱了皱眉头,仔细打量着足有三十米深的潭底,忽然瞧见在潭底正中央还留有最后一汪水,清澈透明。 按照老办法,他将绳子缠在腰上,另一端交给圣地亚哥,脚底绑着两块宽大的木板,以防会陷入沼泽似的河床里去。 之后他滑下水潭,小心翼翼地拄着木棍行走,慢慢挪到了那汪清水旁。 探头望去,水下什么都没有,就像是一块透明的镜子。 考虑片刻,他把木棍伸了下去,往下一戳竟然戳不到底,仿佛是一口深井。 宝藏一定就在下面,他想,藏宝者竟能想到这么超乎想象的地点,真是聪明绝顶。 潜下去?不太敢,这座岛上生活着各种奇怪的生物,万一下面真有什么恐怖的玩意儿,后果不堪设想。 第六十七章 宝藏的真面目 作者后台又崩了,直到现在才修好上传,证据我截图发群里了,起点后台每月都崩好几次,真是醉了...... 转了转眼珠子,他产生了一个不太光彩但符合人性的念头。 迟疑片刻,他挤出一丝笑来,转过身注视着年长者,道:“宝藏就在下面,挖出它们,我的船队就得走了!” 年长者慌了起来,不安道:“求求你带上我们好吗?我们可以做你的手下听从你的调遣!” “可我不缺手下,而且,我有什么理由相信你们是忠心的呢?” 沉默,年长者实在不知道自己现在还有什么筹码。 见他不说话了,郑飞嘴角微微一翘,故作声势地拧了拧眉心,叹了口气很为难的样子道:“都怪我太乐于助人,这样吧,我可以给你们个机会。” “您请说!”年长者喜出望外。 “让你的人下去探探路。” “好的!” 第一个人下水,几十秒后潜了上来,告诉大家里面什么危险动物都没有,连续好几个人下去后都这么说,于是郑飞决定亲自下去看看。 深呼吸,入水,水清澈得像是刚从冰山流下的泉水,一点杂质都不含。 环视一圈,这像是个封闭的地下室,别说动物了,连棵水草都没有。 角落里有个宝箱,很老旧的样子,看起来被封闭了许多年。 郑飞迅速游过去,想要打开它却发现被锁上了,他试着搬起它,咬紧牙关用尽力气也撼动不了,比一头牛还要沉。 尝试了半分钟,无奈,他只得留着最后一口气浮出水面。 “怎么样船长?”水手们期待道,在岸上围成一圈盯着他。 他没回答,用干衣服擦擦湿漉的头发,道:“圣地亚哥,等会儿弄出宝藏就启航了,你就别上船了。” “为什么啊?”圣地亚哥看他不像是开玩笑,吓得枪都掉地上了,以为他想把自己留在这该死的岛上。 “你得继续学游泳。” “可是我已经能游得很好了......” “是吗,”郑飞狡黠一笑,道:“那你下去把宝箱搬出来。” “我......”圣地亚哥有点虚。 “别废话赶紧的,太沉了我搬不动!” 自己吹的牛跪着也要吹完,圣地亚哥为了不扇自己的脸只能硬着头皮上,猛吸一口气跳下水,大约一分钟后,吃力地用他那粗壮的双臂将宝箱举出水面。 “靠,什么东西这么沉!”将沉甸甸的宝箱推上岸后,他气喘吁吁地抱怨道。 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迫不及待地砸开锁,正要打开时突然想到了什么,缩回手。 “让你的手下来开。”他对年长者说,然后和圣地亚哥走出好几米。 “阿伯顿,你去。”年长者面无表情地说。 阿伯顿不屑地吹了个口哨,鄙夷郑飞太胆小了,什么事都让别人先去做。 他不屑的笑容在打开箱子的那一刻戛然而止,不是因为看见了里面的宝物,而是喉咙被一只箭硬生生射穿,墨青色的箭头,是用毒液泡过的,在这个医疗落后的时代沾血就死,更何况是喉咙这种致命部位。 但是没人同情他,就连他的同伴也不例外,在岛上的半个月,他们见证了太多的死亡,早已麻木。 在确定没有其它危险后,郑飞慢慢走过去,帮阿伯顿合上了眼睛,道:“圣地亚哥,带领伙计们找个好地方把他埋了。” 说罢,他的目光定格在了宝箱中,瞬间,一股无法掩饰的惊喜占据了他的双眸。 “呵......”他的手哆嗦着,感叹。 他不清楚这些宝物可以换多少银币,他只知道在几百年以后,它们之中任意一件都能在拍卖会上引起大鳄们的疯狂竞争。 镶嵌着无数颗宝石的奢华王冠、精雕细琢的权杖、金银珠宝更是数不胜数,光是黄橙橙的金子就至少五十千克! 最夺人眼球的是,他看到了一件熟悉的艺术品,既熟悉又陌生,因为以前看到它都是在电视或者杂志报纸上。 断臂女神维纳斯雕像,与达芬奇名作蒙娜丽莎齐名的卢浮宫三宝之一,制作于公元前130年,于1820年在米洛斯岛被发现。 他能确定这尊雕像绝对是本尊,这个时代还不存在什么高仿,况且它还未曾面世。 他压下激动的心情,招呼水手们轮流抬着它回到了船上,把它搁在自己的船舱里,藏好。 来到甲板上,年长者有些怯诺地杵着,生怕他不守信用。 “还站在这里做什么,还不下船去?”郑飞道,接过安娜递来的雪利酒。 听到这句话,年长者顿时慌乱起来,微微颤动道:“可是你之前说过要带我们走的,阿伯顿也因为你丢了性命......” “所以你现在赶紧回山洞去把你所有的族人带来,我们要出发了,懂?” 年长者脸上残余着的恐慌还没来得及褪去,便听见了这个如神殿福音般的消息,当即露出了笑容,如释负重道:“你吓死我了......谢谢!” “行了别谢我了,动作快点!”郑飞吞了口酒,望着年长者兴奋跑开的背影,不禁摇头笑了笑。 不得不佩服自己,只是耍个心机便占据了主动地位,拿捏自如。 半小时后,一百多号人到齐,这群饿怕了的人还不忘带上库存的野果野菜,以及那些粗制滥造的木长矛。 郑飞把他们安排在了南美号和北美号上,一来是那两条大船空间比较足,二来是他不想整天和他们相处,他需要有私立空间,不喜欢太拥挤。 起锚,升帆,在海风的吹拂下,三艘大船徐徐离岛,重新驶入海洋的怀抱。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很平淡,早上起来锻炼锻炼身体吃个早餐,然后督促水手们下海游泳,下午兴致好的话躺在甲板的椅子上,晒着太阳吃着水果品着红酒,同时让水手撒网捕些鲜美的海味,傍晚在落日的余晖下,用小炉子去煮熟它们每人分一碗,吃完后洗个澡和安娜或者薇薇安上床酣战,对了,还睡了一个西亚美女,大家都知道乌克兰美女的姿色是全球公认的。 这,就是生活。 几天后,根据推算,大约进入了葡萄牙附近海域,是时候往海岸线方向航行了。 第六十八章 海洋帝国 这天清晨,站在船舷边,郑飞眺望着红彤彤的朝阳,脸庞上洋溢着由衷的喜悦。 他啃了口鳕鱼饼,就着热气腾腾的海鲜汤咽下,之后搭着一艘小舢板去了北美号。 水手们刚起床,看样子是准备搞点吃的,船长一来,他们纷纷放下了手头的活计,忐忑地站在原地,怕是又要被整。 感谢上帝,船长并没有整他们,只是招呼着圣地亚哥走到僻静的船尾。 环顾四周确定没人,郑飞摸出酒壶吖了一口,掏出海图看了看。 “伙计,你今天有点怪怪的。”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 “是吗”郑飞搭了句,大致确定往东北方向航行便能到达里斯本港,欧洲大陆最北端的城市。 “接下来的几天,也许会是半个月,船队就要交给你了圣地亚哥,你可不能出什么纰漏。”他接着说。 “什么?你要去哪?” “我要让新大陆号靠港,上岸玩几天。”他笑了笑,翻转酒壶把剩下的酒全部淋在头顶,这样很舒服,前提是别流眼睛里去。 “呃,为什么不一起靠岸呢?”圣地亚哥很怀念岸上的酒吧,以及那些妖娆的美妞。 沉默几秒,郑飞指了指身后,道:“看见那群难民了吗,如果把他们带到港口去,重获新生的他们可就不听你我的话了,到时候想管都管不住。” “唔,这倒是。”圣地亚哥想了想,接着说:“可是我没有你的本事,完全不知道该向哪边航行。” “你不需要航行,把所有船錨放下去收起所有帆,只要不遇上大风暴不会移动多少的,就这么在海面上漂几天,直到我回来。” 听到这里,圣地亚哥没有拒绝的理由了,苦着脸作哀求状道:“为什么要我留下啊,可以让格兰特他们管理船队啊,我跟你一起上岸还能当保镖呢。” 郑飞顿了顿,转过头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因为在整个船队中,你是我最相信的人。” “嘿伙计......”圣地亚哥耸耸肩,表情为难,终于还是同意了,张开双臂道:“我觉得咱们应该拥抱一下。” “滚开死基佬!”郑飞做了个鄙夷的手势,扬长而去。 “嘿!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吗?连纯洁的友情都没有了吗?” 回应他的,是郑飞抛过来的铜质酒壶,咣当一声,不偏不倚地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交代完后,郑飞带着格兰特和汉斯加上另外几名水手,驾驶新大陆号远离船队,乘风破浪奔着东北方航行而去。 一天的功夫,在暮色即将降临之际,他们靠港了。 里斯本港比巴萨罗那港还要繁华,列成队的大型帆船挤满了整个港口,甲板上坐着来自欧洲各地的水手们,边啃面包边好奇地打量新来的,注意到新大陆号上竟然有十几门舰载火炮,不禁好奇它的主人是谁,要知道这可是英格兰皇家海军的配备。 胖乎乎的船坞老板,叼着根大烟斗站在岸边眯起眼,看着新大陆号慢慢靠近,嘴角挂着既像和蔼又像奸诈的笑,叫人捉摸不透。 “远方来的航海家,这艘船收费二十银币一晚。”船还没完全停靠好,老板就迫不及待地道。 收拾好需要的东西后,郑飞走下甲板来到他跟前,道:“我给你三十枚,给这艘船做一次保养,还有,别让闲人靠近它。” “有钱什么都好说。”老板胖得能掐出一把油的脸上,显露出职业特有的谄笑。 郑飞挑了挑眉头,带着格兰特汉斯往城里去了。 里斯本港的劳工不像小港口的那么辛苦了,他们不住在码头,就算是从外地来的也是住小旅馆,因为他们的薪水很高,足有小港口的几倍。 所以离开海岸,穿行在诺大的码头中,周围除了堆成小山般的货箱外什么都没有,哦对了,还有偶尔路过举着火把的巡查员,防止有人偷东西。 鱼腥味,腌肉味,这些货箱里装的大多是食物,走着走着,郑飞忽然闻到一种熟悉的味道,他止住脚步,皱起眉头使劲嗅了嗅,辨认了出来。 这种东西对于他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生活必需品,以前一天不碰都觉得难受,如同手机。 威士忌,英格兰的生命之水。 在圣休伦斯当船长时,游轮漂在海上,他每天的娱乐生活就是看看球赛,玩玩手机,泡泡妞,临睡前喝杯威士忌,早已成了习惯。 算起来,已经好多天没喝到威士忌了,想起那熟悉的口感,还真不是一般的馋。 “船长,你在干什么?”汉斯见他不走了,好奇道。 “格兰特你带刀了没?”他问道。 “带了。” “把这货箱撬开,里面有好酒。” “嘿,你有那么多钱再加上一整箱宝藏,想喝酒去城里买几瓶不就行了?” “这酒不一样......快撬!” 格兰特撇撇嘴,猫起腰爬上货箱,小心翼翼地撬开,动作娴熟无比,毕竟老本行。 然后,他抱出一个木桶闻了闻,道:“唔,怎么好像是英格兰的药水?” 在十五世纪,威士忌就是被英格兰人当作驱寒药水使用的,所以才有了生命之水这个名字。 郑飞笑笑,道:“抱着它,开路!” 城里的人很多,他们坐在自家的屋顶,谈笑风生地,眺望远方即将入海的落日。 里斯本有很多外乡甚至是外国人,那是为了躲避西亚与东欧那边的战火,许多人选择向西迁徙,一直往西走一直往西走,走到这里便停下了,再走就是大海了。 所以,这里生活着许多种族的人,他们摆摊售卖家乡的小吃,用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 当然,这里更不缺富人,葡萄牙本就是个小国,整个边境都是海岸线地理位置极佳,自然是富得流油。 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它强大到甚至与西班牙共同成为影响世界的最大的海洋帝国,殖民之爪伸向了全世界。 可惜的是后来它们被强势崛起的大不列颠帝国所取代,大不列颠的领土也跨越全球七大洲,一度成为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 当然,这一切发生的前提都是,郑飞不在。 而当郑飞卷入了这场全球风暴中,一切就都变了。 第六十九章 风情里斯本 行走在街道上,郑飞情不自禁地微笑了起来。 街角蹲着很多无业游民,他们是从东边迁徙过来的,除了种地外没有其它手艺,然而这里不需要他们去种地,所以,他们失业了,只能一天天的混下去。 幸好,葡萄牙王室为了彰显所谓的人道,每天都会拨出一些粮食来接济他们,每人一块面包一碗粥,稀得像水,要是有谁能从粥里扒拉出一块肉来,准能炫耀整个下午。 这群人,成了郑飞的目标,他想带着他们去美洲,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矿工、农夫、士兵......统称起来就是——子民! 不过当然,他不想留在一个地方去做什么皇帝啊王啊之类的,管理一个国家太麻烦,他会交给别人去管,自己则是继续冲向大海。 力,不需要他出,但是所有的财富和子民,都是他的! 好吧,扯远了,还是想想怎么计划把这群人忽悠到美洲去吧,想这些之前,先玩玩。 玩分为两种,和朋友,和女人,他选择第二种。 既然是要玩女人,他就要把汉斯和格兰特支开了,喜欢独来独往。 他身上带的银币不多,二十几枚吧,给了他俩每人十个,看着他们乐呵呵地钻进了酒吧,那里有上好的烈酒和比薇薇安更勾人的舞娘。 他不愿进酒吧和那群醉汉为伍,他想玩高贵一点的女人。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他到旁边的小摊买了包糖果外加一只烤鸡,翻上街道旁不高的小屋顶,上面坐着个小姑娘,十岁左右的样子,胳臂垫在膝盖上,双手捧着腮,眨着那双天真的大眼睛,静静看日落。 可别想歪了,我们高尚的船长可没有恋童癖,嗯...... “喂,你是谁,我要叫妈妈了!”见有人突然爬上自己家的屋顶,小姑娘很害怕。 郑飞笑笑,友善道:“给你吃。” 怎么说呢,他这个人吧,大概是由于在外籍兵团待久了,再加上遭遇过太多的磨难,即便是笑起来,面容还是那么的刚毅,一点都不和蔼。 所以小姑娘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摆摆手盯着这个怪叔叔,摇头道:“我不能吃你的东西。” 郑飞挑了挑眉头,会意,自己先吃了一口,道:“没有毒。” 小姑娘嘟起嘴,烧鸡散发出的诱人气味,引得她咽了口口水。 “拿去吧!” “好吧,但是你不要告诉我妈妈,她不让我吃别人的东西。” “行,我要是说出去的话就让波塞冬来把我抓走!” 见他答应了,小姑娘终于喜滋滋地乐了起来,啃鸡腿。 他要开始说正事了。 “你知道城里漂亮的大姐姐都喜欢去哪吗?” “嗯,如果你指的是有钱人或者贵族家小姐的话,她们喜欢去北边的一座城堡,每天晚上都在那里聚会......哦对了,布兰妮也会去的。” “布兰妮是谁?” “我的天呐,里斯本竟然有男人不知道布兰妮?她可是个真正的大美人,多少贵族子弟都在追求她呢,听说他们还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甜心。”小姑娘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听着听着,郑飞嘴角轻轻翘起,小甜甜是吗,呃不对,小甜心。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他摸摸小姑娘的头,掏出一枚银币道:“这个给你,拿去买些好吃的好玩的,别被你妈妈发现啦!” “嗯哪叔叔你真是个好人!” 里斯本城北部,城堡。 天黑了,也是刚黑,正值饭点街道上的行人很少,只有些趁着晚凉散步的老头老太太。 城堡外围着一大块花圃,修剪得精致漂亮,以玫瑰花居多,这里的人们时常将红酒和玫瑰花露兑在一起喝,他们喜欢这种味道,就像有人喜欢吃可乐鸡翅那样。 花圃外有一圈栅栏,栅栏便正站着两个金发美女,指尖捏着细长的杯足,轻声谈笑。 她们穿着长裙,款式有点像东方的旗袍,旁边是开叉的一直岔到了大腿根,白皙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嫩得让人不禁就想上前捏一把。 上身的白色蕾丝披肩下,除了光滑的后背外,更吸引目光的是胸前的高耸,丰满而有韵味。 郑飞不得不承认自己性.欲特强,每当看到这种东西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发硬,脑海中浮想联翩。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坦然地把这欲望表达出来,总比某些伪君子好得多,况且欲望强也算是种天赋嘛,女人最爱,嗯...... 他理了理衣领,容光焕发地迈着大步走了过去,有风度地打招呼道:“嘿两位美女,怎么称呼?” “哇哦,我们看到了谁,一位帅气的绅士。”美女嫣然一笑,用指尖捏了捏头发上扎着的网状饰品,那是贵族小姐特有的。 “绅士?”郑飞故意回头看了看,风趣道:“可我看见的是两位阿佛洛狄忒,还以为眼花了呢。” “呵你可真会开玩笑”美女们对视一眼,表面淡定,心里却在偷着乐,红唇轻抿,气质婉约。 阿佛洛狄忒,宙斯之女,希腊神话中的至美女神(就当是西方嫦娥吧。) “嘿,我们为什么不进去聊聊呢,我怕两位美女会站得腿酸。”郑飞道,抓住其中一位的手吻了一下,她的俏脸上泛起了阵阵红晕。 “唔,我们在等朋友......你先进去吧,待会见” “好的。”郑飞打了个潇洒的手势,爽朗一笑便走向城堡。 望着他渐渐远离的背影,她们谈论。 “他挺帅的不是吗?” “嗯,尤其是眼睛很有魅力......杰西卡,你不是想要我那条宝石项链吗,给你了,作为条件今晚把他让给我。” “不行哦,他刚刚吻的是我。” “还有那对从英格兰带回来的耳环,也送你了。” “好了好了,现在说这个还早了点,你难道忘了吗,来过这里的所有男人都会被布兰妮那狐狸精迷住,咱们得想办法不让他看到布兰妮。” 郑飞走到城堡的大门前,被屋檐下的守卫拦住。 “先生,您有请柬吗?” “请柬?” “没有请柬的话,那个......”守卫努力示意着什么。 第七十章 不怕惹麻烦 “你到底想说什么?”看他做着莫名其妙的动作,郑飞茫然道。 守卫瞪了他一眼,道:“你是新来的吧?不懂规矩!” “规矩?”郑飞搓了下手指,会意,摸出兜里的最后几枚银币,道:“是这意思么?” 守卫立刻换了副嘴脸,谄笑道:“阔绰的老板,祝您玩得愉快。” 郑飞不屑一笑,手撒开丢掉银币,用脚踩了下,然后推开城堡大门。 第一感觉,奢华。 第二感觉,极其奢华。 大厅的天花板上,吊着一盏玲珑剔透的水晶灯,里面燃烧着的不知是蜡烛还是灯油,暖色光芒经过水晶的过滤,变为令人敞开心扉的透亮。 悠扬的音乐飘在耳畔,那是角落里古典乐队的手笔,这群艺术家们用手指或是嘴唇,演奏出婉转动人的篇章。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高贵女人,或性感或端庄,紧身长裙、落地长裙、露胸装、露背装,再加上铺了满地的红毯,恍恍惚惚还以为来到戛纳电影节现场了呢。 至于男人们,则让郑飞有种回到过去执行任务的感觉。 四十五度方向的中年秃顶男,看样子是众人的焦点,头号目标;他旁边的美女,金色波浪状长发,长得挺诱人嗯......发牌的那个,动作不太自然,袖子鼓起里面要么藏着牌要么藏着枪;楼上最右边是个极佳的狙击点,最好第一时间控制。 呵呵,那段险中求胜的激情岁月,不再了! 他找了张沙发坐下,翘起二郎腿,在人群中寻找能让自己倾心的姑娘。 “先生,来支烟吗?”服务生端着盘子过来,恭敬道。 “不用,给我来杯深水炸弹。” “深......水炸弹?” “呃,那就白兰地兑啤酒,谢谢。” 本来是威士忌兑啤酒,虽然没有威士忌,但这两种酒兑到一起,同样烈得让正常人无法接受,很伤身体,不过郑飞不是自己喝,他瞄着那个受人尊敬的中年秃顶男,正在得意洋洋地吹嘘。 “你们知道的,我在里斯本有两套大宅子,在安特卫普也有几套。” “天呐,您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的巴贡先生?” “半个里斯本的女人穿的皮制品都是从我这买的,美丽的姑娘,我那还有件上乘的狐皮大衣,有兴趣的话今晚跟我回去看看?” 听到这里,郑飞故意大声咳了咳,捏了捏鼻子。 虽然他也喜欢泡妞,但他有个“坏”习惯,喜欢妨碍别人的泡妞计划,尤其是自己也觉得不错的妞。 这几声干咳让眉飞色舞的巴贡很不自在,悻悻喝了口酒,他的附庸者们也纷纷看向郑飞,眼神中有着愠意。 郑飞最热衷于捣乱了,站起身来拿着那杯深水炸弹走去,和巴贡对视两秒,笑道:“不知这位成功的先生酒量如何?” “我年轻时可以在酒吧喝一整夜,你觉得呢?”说着,巴贡冲身旁的美女得意一笑。 郑飞眉宇微抬,道:“哦这让我情不自禁地就想敬您一杯,能赏个脸吗?” “呵,当然。”巴贡接过深水炸弹,仔细看了看,有些迟疑道:“这是什么?” “白兰地。”郑飞笑了笑,接过服务生递来的另一杯白兰地,率先喝掉。 巴贡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将酒杯递到了嘴边,酒水进嘴的那一刻,顿时瞳孔放大,想吐出来又碍于面子,勉勉强强喝了一小口。 “巴贡先生,您只喝了一小口?”郑飞撇撇嘴。 “当然不是,刚才我突然想打个喷嚏。”巴贡深吸一口气,强忍着喝完整杯酒,脸色难看。 “好样的!”郑飞鼓掌道,心里想着,要是有伏特加的话老子非灌哭你。 他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惹祸,没事惹点祸才刺激,不然多无聊。 本就小肚鸡肠的巴贡几乎是被要挟着灌了杯深水炸弹,暗暗决定要把威风找回来。 这个决定在下一秒,更为强烈了。 因为,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推开了门,端庄地把手放在腰间,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迈着贵族式步伐款款来到大厅中央,环视一圈,笑。 她后面还跟着几名壮汉大概是保镖,之前郑飞在门口遇到的两位姑娘也进来了,走到他身边。 “布兰妮......”郑飞盯着她的脸庞,自言自语。 “不会吧,你认识她?”姑娘惊讶道。 “什么我认识她?”郑飞茫然,自己说出这个名字是因为她长得神似歌星布兰妮,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时而诱人时而甜美的嗓音,令人倾心。 “她就是布兰妮啊......你刚刚不是说了嘛?”姑娘一头雾水。 郑飞恍惚了,他在洛杉矶亲眼见过布兰妮,真的太像了!不单单是外表,还有那独特的迷离眼神。这一瞬间他甚至假想,布兰妮也被所罗门王的密道送到了这里,哈。 不管怎样,既然那个世界的布兰妮是无法触及的超级明星,那么这个世界的就一定要弄到手,诱惑指数五颗星。 调整一下心情,他准备上前搭讪。 然而,巴贡拦住了他。 “这位黄皮肤先生,要不要来赌一把?”巴贡不怀好意地笑道,注意到布兰妮往这个看了,便更张扬了些。 “我从来不赌钱。”郑飞摇头道,闪身越过他奔着布兰妮走去。 还没走出几步,巴贡那尖刻的言语便硬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 “嘿,你不会是没钱吧?” 讥笑,巴贡的附庸者也纷纷掩嘴窃窃私语,大厅内所有上层人士的目光,无一例外全都落在了郑飞身上。 被这么多人注视着,郑飞咬了下嘴唇,转身道:“你刚说什么?” “我说,你不会是没钱吧?”巴贡一字一句地重复道,说着接过手下递来的布袋往桌上一倒,黄橙橙的金币摊开,至少上千枚。 “天呐,不愧是巴贡先生。” “随身带着这么多金币......” 要知道金币的价值是银币的数倍,这一袋子金币足够买下一套豪宅。 郑飞兜里的几枚银币,全给了门口那该死的守卫。 奇怪的是,他却没有丝毫尴尬的意思,嘴角始终挂着坦然的微笑。 第七十一章 我没钱 巴贡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略带讽刺道:“这是我的钱,你的呢?” “我没钱。”郑飞摊摊手,面对无数道鄙夷的目光,镇定自若。 璀璨的水晶灯照耀着,大厅中响起了轻微的议论声,之前对他抱有好感的两位姑娘也指指点点,摇头叹气,转而寻找其他猎物。 在这座城堡,在里斯本,只有富人和贵族才能被瞧得起。 “呵,穷小子,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巴贡找回了面子,得意道。 “门口的守卫是我弟弟,可以么?” “哇哦,你弟弟是身份卑贱的守卫,你却穿着航海服,是妄想冒充航海家来勾搭上层社会的姑娘么?” 哄笑。 所有人都把郑飞当成小丑来看,而且这个小丑还脸不红心不跳。 然后,他们惊讶地看着郑飞居然坐了下来,不知羞耻,要是自己的话早就灰溜溜地滚蛋了。 “巴贡,你刚刚要跟我赌什么?”郑飞平淡道,翘起二郎腿。 “桥牌、扑克?”巴贡像是征询,却又自己摇摇头道:“不不不,我们上层社会喜欢玩点其它的,比如说赛马,不过现在告诉你这个又有什么意思呢,穷小......” 他的话硬生生地噎在嗓子里,直勾勾地盯着郑飞手里的东西。 那是郑飞从随身带的布袋里取出的,一圈项链而已,不同的是这项链上镶嵌着无数颗宝石,红黄蓝紫各种颜色,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神秘莫测的光晕,令大厅内所有女人佩戴着的饰品都黯淡下来,包括众人的焦点布兰妮。 它的出现,使得大厅出现了短暂的静止,继而是断断续续的讨论,众人情绪激动地盯着它,眼神中全都透着一个词——渴望。 郑飞微笑着扫视了一圈,看了眼发愣中的人们,漫不经心地说:“我没钱,只有这个,它值多少?” 巴贡瞥了眼自己的一袋子金币,咽了口唾沫,虽然不清楚这条项链的来历,但他能看出那些宝石的成色,绝对都是上上品,只有在王室公主的饰品上才会出现。 这条项链,价值连城,而它只不过是宝藏中的一件中等品而已。 事情还没完,在众目睽睽之下,郑飞又掏出了一只翡翠手镯放在桌上,接着是扳指、吊坠、以及许多小玩意儿。 “巴贡,还赌么?”说着,他摸出腰间的火枪,耍了个枪花,笑。 这把枪,让刚产生点邪念的人们,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待着,管住自己的贼手。 “哦,天呐”美女们啧啧赞叹,不自觉地往郑飞身边笼聚而来。 仅仅不过半分钟的功夫,局势就大逆转,巴贡铁青着脸和郑飞对峙,暗暗捏紧拳头,对这些宝物垂涎不已。 巴贡身后有几个保镖也带了火枪,但他不敢冒然下令去抢,毕竟也是里斯本颇具威望的人物,这种事还干不出来。 更重要的是,他对郑飞的身份有了丝惧怕。 随手能拿出这么多件珍宝,谈吐得体神情淡定自若,再加上东方人特有的黄皮肤,让他联想到了传说中东方天.朝的皇子,虽然他从没见过。 “嘿,怎么说呢。”巴贡呼出一口气,为自己打圆场道:“我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如让约翰先生来估个价吧。” 这句话顿时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应和,约翰是整个里斯本最权威的珠宝鉴定师,来自英格兰。 郑飞点头应允,也想看看自己手头的宝藏到底值多少。 巴贡派手下去请约翰,之后点起烟斗,吞云吐雾。 美女们依然被那些首饰所吸引,既想去摸摸又怕不符合自己的高贵气质,只得对郑飞抛媚眼,想让男主人主动些。 郑飞当然知道她们的意图,偷偷一笑,若无其事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嗨,还记得我吗?”在门口遇见的美女搭着他的肩膀,坐下,凑得很近。 “阿佛洛狄忒。”郑飞笑道,不客气地把手放在她光滑的大腿上,揩油。 “看不出来,你倒是个阔绰的少爷。”她风情万种地拨了拨长发,抖出醉人的芳香。 “呵,想要那对耳环么?” “想!”她欣喜叫道。 “哦,那多想想。”郑飞在她大腿根舒爽地捏了一把,便对她没什么兴致了,因为眼前有个尤物,布兰妮。 布兰妮身着落地长裙,脸上始终挂着礼节性的微笑,对于前来搭讪的男人们,点头问好,但不理,更不愿去接他们递来的酒杯。 “既然她不想和他们交往,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呢?”郑飞盯着她的绝美脸庞,不禁好奇道,想,莫非和丽娜阿隆索一样只是喜欢男人们为自己疯狂? 身旁的美女又贴近了些,娇声道:“还不是被他父亲逼的,每天也只有这时候她才能被允许出来透透气了,可怜的公爵女儿......嘿,别看她了,咱们为什么不喝杯酒聊聊呢?” 郑飞不喜欢被女人缠着,即便她很性感,他笑了笑,手盖在了她高耸的胸部上,揉捏,道:“你今晚有空吗?” “我可以陪你一整夜。”她含情脉脉地眨了下美目。 “有空就好,门口的守卫说他垂涎你好久了,每次你路过时,他都想拍拍你的小屁股,去吧,到了床上他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小****。” “......你!” “哈,开个玩笑,等我有空了再搞你,现在我要去做其他事。”说完,郑飞端着两杯酒大步向布兰妮走去。 “果然,每个男人都会被那狐狸精迷住。”她低声念叨,嫉妒而怨恨。 布兰妮正在左顾右盼,看见郑飞端着酒过来,不耐烦地扭过头去,开始想拒绝致辞。 “这位小姐,可以告诉我洗手间在哪里吗?”郑飞绅士道。 “第十八次。”她轻声自语,这是第十八个用这理由搭讪的男人。 呵,不是一般的难接近。看着她爱答不理的样子,郑飞感觉颇为棘手。 “小姐,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不理。 “喜欢画画吗?” 不理。 “喜欢看书吗?” 不理。 “喜欢美食吗?” “好了!”面对如此有毅力的纠缠着,布兰妮终于不耐烦道:“我只喜欢彩虹,如果你能给我彩虹,我就跟你说话。” “哇哦,这个要求真难但是,我能。” 第七十二章 约翰老伯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大言不惭的疯子,但又隐隐觉得他不像是在吹嘘,因为他之前掏出了那么多珠宝,震惊全场,谁知道他会不会弄出其他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你不是想要彩虹吗,我可以给你,但你得给我点时间准备,明天白天肯定把它交到你手里。” “可是我白天出不来。” “那我去找你,你住哪?” “桑托斯庄园,这里每个人都知道。” “好的。”郑飞坏笑着喝了口酒,道:“看吧美丽的小姐,你不但跟我说话了还把住址告诉我了。” “嘿,那你是在骗我喽?”她有些恼。 “当然不是,放心,我说到做到,明天我去找你。” “好啊我等着你的彩虹,到庄园直接找女仆就好,千万别让我父亲看见。”她欣然一笑,不知为何,很期待明天的到来,期待惊喜的出现? 这时,大门敞开,一个戴着眼镜的长胡须老者走了进来,拄着漆黑的拐杖,扫视一圈,本就紧皱的眉头更拧了些。 “先生们看是谁来了,我们的约翰老伯!”巴贡连忙起身恭敬道。 “约翰老伯好!”众人同样恭敬。 郑飞转头看去,能得到上层人士的尊敬,说明此人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约翰除了开着一家珠宝店外,还时常帮王室贵族鉴定珠宝,可以说是王室眼中的红人。 在这个大厅中,除了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布兰妮,谁都得给他约翰老伯面子。 “这么晚了,请我来做什么?我可没兴趣跟你们喝酒泡妞。”约翰面无表情道。 “老伯,有些宝物想请您估个价。”巴贡谄笑的嘴脸和之前的趾高气昂形成巨大反差。 “你的那堆破玩意儿我没兴趣看。” “是些新东西,它们的主人是个东方人,在那边。” 顺着他的指引,约翰抬眼望去,看到了站在布兰妮身边的郑飞,黄皮肤,关键是素来冷淡的布兰妮居然和他聊得很开心。 “什么情况......”约翰好奇道,走了过去。 郑飞迎上去打了个招呼,随后将珠宝一件件地摆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动作。 看到东西的一刹那,约翰满不在意的表情瞬间收起,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与慎重。 他连忙坐下,轻轻捻起那根镶满宝石的项链,拉直举至头顶,接着水晶灯的光芒,仔细观察。 剔透无暇的宝石,熠熠生辉,纯洁得一丁点杂质都不含,巧夺天工般的工艺,堪比葡萄牙国王的王冠。 “嘿......”他赞叹着,道:“年轻人,这些东西你是哪来的?” “我是东方人,它们都是东方皇帝赏赐给我的。”郑飞道。 “宝贝,真是宝贝。”约翰喃喃道,把项链转了个角度,突然怔了怔。 项链上刻着两个极其细小的单词,英文单词。 很快的,他装作没看见,放下项链,道:“我想买下它们,你觉得怎么样?” 郑飞挑挑眉头,正要开价时巴贡插话道:“约翰老伯,我这有上好的烟丝想尝尝吗?” 约翰最好这口,欣然点头。 “老伯,这些东西是我先看上的,能让给我吗?” “不能。”约翰果断放下即将送到嘴边的烟斗。 “就算是送我个人情......” “我不需要你欠我人情,按规矩,谁出的价高归谁。” 巴贡转了转眼珠子,盘算几秒后道:“我出两万枚银币。” 两万,即便是在里斯本这座富裕的城市也能买下一座大庄园。 然而约翰却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接道:“我出五万。” “哇哦......” 人们纷纷感叹,只知道这位约翰老伯地位高,没想到还这么多金。 “嘿老伯,您这是何必呢,我的财力您是知道的......我出十万。”巴贡微微眯了下眼,笑。 “二十万。”约翰依然是那么满不在乎,这神情就如同一个兜里有一百块钱的学生在买一根冰棍。 价格被顶到这里,巴贡就不得不慎重考虑了。 他嘬了口烟,皱紧眉头瞥着约翰,从那老练的眼神中看出了坚决。 既然约翰不惜斥巨资来买这几件首饰,就说明这些东西绝对是物有所值,精明如猴子般的老家伙是不会走眼的。 沉吟片刻,他接道:“二十五万。” “真该死。”约翰揉着眉心抱怨道:“我不想跟你磨叽下去了,我出一百万银币!” 哗!大厅中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我没听错吧?” “一百万?约翰老伯有这么多家当?” “恐怕连巴贡先生都没有吧?” “也许老伯是替王室买的。” ...... 听到这个数字,郑飞站在旁边有些迷茫,只是随手从宝箱里捡出几件就能卖到一百万?好假......他心头不由得有了丝莫名的焦虑感。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收起珠宝对约翰说:“我要看到现金才能交货。” 约翰笑笑,胡子抬了抬,道:“我现在就回去取钱,等我最多一个小时,你可以先玩个妞儿。” 说罢,他快步离去。 盯着他的背影,郑飞咬了下嘴唇,一直目送着他消失在大门外。 绝对没那么简单,他想,在兵团练就出的第六感告诉他,未知的危险即将来临。 他拿好珠宝,走到旁边写了张字条署上名,奔向门口对守卫说:“你识字么?” “嘿嘿,不识字,老板。” “把这张字条送到胡安酒吧,交给一个叫汉斯的人,就说船长有危险,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很多酬金。” “好的老板!” 交代完这件事,郑飞注意到街道的转角处,有几个男子在抽烟交谈,是刚刚跟着约翰一起进来的那几个。 这样,他的猜想便得到证实了,自己被监视了,要有大麻烦。 杀掉那几个男子冲到港口去?傻子才会那么做,不等跑到港口葡萄牙军队就把路给堵了。 他转念一想,威望极高的约翰会调人来抢珠宝么?不太可能,除非他不要那张老脸不打算在里斯本混了。 伙计们多在评论区冒冒泡哈,举起爪爪来 段子手二副发点段子出来给大家乐呵乐呵 第七十三章 意想不到的麻烦 不妨坐下来,等,他这么想。 来到角落里,他坐到沙发上默默喝酒,此时连和布兰妮搭讪的兴致都提不起来了,更不用说一个接一个来到身边的女郎了。 “嗨帅哥,可以陪我跳支舞吗?” 不理。 “晚上有空去喝一杯吗?” 不理。 “帮我及一下腰带好吗?” 不理。 现在的他,高冷如布兰妮。 被这些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女人弄得实在烦了,他拿着酒杯独自爬上楼,透过窗口往外看。 城堡的窗口很小再加上建的比较高,想从这里出去是不可能的,只能看看风景。 夜幕下的里斯本,不那么宁静,却是不一般的和谐。 街道上,小贩推着小车吆喝着,叫卖某种熟食,但在这座城市有多少人能听懂他的土耳其语呢? 有只猫,动作敏捷地溜进了一户人家,里面有腌鱼的味道。 然而几秒后出现了令郑飞惊讶的一幕,那只馋猫叼着一条鱼溜了出来,乖乖地把它交到一个小男孩手里,坐下晃脑袋。 呵,好可爱的猫。 郑飞不禁露出了微笑,这是他第一次对军犬以外的动物产生喜爱。 想了想,他到楼下拿了几根烤肠两块面包,回到窗口前呼唤道:“嘿,过来。” 小男孩听见了,连忙把鱼藏到身后,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别怕,给你东西吃。” 小男孩将信将疑地,抱着猫咪怯诺地走过来,扬起红扑扑的脸蛋。 看清他的脸后,郑飞忽然感觉似曾相识,回忆了几秒,他想起来了。 亚特兰大城裁缝铺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惊讶之余,他把食物丢给小男孩,见他乐乐呵呵地接住,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孩子的记忆往往比大人更牢固,哥伦布认出了他,啃了一大口烤肠,边嚼边答:“亚特兰大城要打仗了,各处来的军队都在那边集结,爷爷买了辆马车带着我一直往西方走,就到这了。” “你爷爷呢?” 哥伦布眼神黯淡了些,抹了把鼻涕道:“来的路上染上了疾病,前几天刚去世。” 郑飞不太会安慰人,叹了口气,道:“我记得你说过想去航海,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 “真的吗??”哥伦布又嚼了一大口烤肠,欣喜。 郑飞笑着点点头,道:“不过我现在还有点事,你先在这吃点东西等等,等我忙完了出来接你。” 话音刚落,只听隐隐约约的咯噔咯噔声从远方而来,那是马蹄声,至少数百匹。 紧接而来的,是马吠和哄吵,如同军队混战般,将本该静谧的夜晚搅动得躁动不安。 郑飞心头的不祥预感越来越强烈,灌完最后一口酒,下楼端坐在沙发上,目光尖锐地凝视着门口。 大约在两分钟后,马蹄声渐渐平息,大厅中人们的讨论声也随之停止,和郑飞一样,凝视大门。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忐忑。 寂静中,听得见城堡外有几个人在交谈,随后,在人们的注视下,大门推开了。 出现在门口的是约翰,以及两名身披盔甲的军官,络腮胡子,眼神中夹带着一丝傲气。 “他在哪?”军官平视前方威严道,看到布兰妮后目光顿时柔和了下来,虽然布兰妮并不看他。 “坐在那里的黄皮肤。”约翰示意道。 军官却没直接奔郑飞去,而是谄笑着走到布兰妮身边,道:“布兰妮小姐,真没想到在这能遇见您,希望没有打扰到您的雅兴。” “德兰克,你来这里做什么?” “奉国王之名。”德兰克微微鞠躬,道:“替我向公爵大人问好。” 说罢,他便转过身用他那慑人的目光,和郑飞对视。 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便眨了下眼移开视线,因为郑飞的目光远比他更慑人。 约翰提着拐杖,悠悠坐到了郑飞对面,点着烟斗嘬了一口。 郑飞咬了下嘴皮,平淡道:“约翰老伯,你带这么多人来,不会是来跟我做交易的吧?” “你觉得呢?”约翰冷笑道。 郑飞耸耸肩,沉默一会儿,道:“你想夺走我的珠宝,是么?” “不,我是个受人敬仰的鉴宝师,怎么会做那种事。”约翰吸着烟,眯起本就不大的眼睛,道:“东方来的家伙,你被逮捕了。” 军官德兰克应声而动,利落抽出腰间的长剑,在空中甩了几下,直指郑飞道:“乖乖跟我走,否则我就用这把剑在你胸口划上个鲜红的十字!” “理由呢?”郑飞丝毫不慌,生死关头经历的太多,早已成了家常便饭,见惯不怪了。 “偷盗王室宝物!” “呵,证据呢?这里这么多上层人士都看着呢,没有证据你们敢乱抓人?” 这句话立刻引起了人们的议论。 “拿出那根项链吧黄皮肤小子,它的内侧刻着两个很小的英文单词。”约翰放下烟斗,深吸一口气道:“那是古英语,那根项链是几百年前和永恒之刀一起被盗走的英格兰王室宝藏!” fk......郑飞暗暗咒骂,虽然不知道在这个时代盗窃王室宝物是什么罪名,但他知道在二十一世纪,这种行为是足够枪毙的。 挖个宝藏居然还挖出盗窃罪来了,真该死。 他挤出一丝笑,道:“这些珠宝是我在一座小岛上找到的,还有,英格兰王室的宝物和葡萄牙有什么关系?轮得着你们来抓我?” 德兰克奸笑一声,道:“国王亲自下令逮捕你,算你倒霉,国王正愁找不到理由来缓和跟英格兰的关系呢。” 话说到这里,既然国王都被搬出来了,再交涉下去也没什么用了,郑飞捏了捏眉心,突然拔枪起身,冷静地盯着对手。 只能险中求生了,还好对方用的是冷兵器,希望汉斯那群人快点赶来。 “让我走。”他歪了下头。 德兰克怔了一下,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随即哈哈大笑,喊道:“勇士们,进来吧!” 今天状态不佳只写了一章,照例明天补上哈,求人气求露爪,人气多多更新多多o()o 第七十四章 你保不了 话音刚落,紧闭着的大门便被砰的一声撞开,在众人的惊呼下,数十名端着火枪的士兵闯了进来,枪口指着郑飞,蓄势待发。 郑飞的脸色渐渐僵住,面对着无数个黑洞洞的枪口,无数双冷峻的瞳孔,他咬了咬嘴皮。 要是有颗高爆手雷多好,他这么想,自嘲似的一笑,丢掉枪。 德兰克见状,狞笑着上前几步走到他跟前,抬起剑尖顶住他的下巴,嚣张道:“你刚刚是要杀了我么?” “如果你没有这么多帮手,你已经死了。” “你是在挑战我么?呵,我很欣赏你的勇气。”德兰克收回剑,冷笑道:“但是,你以为现在是勇士角斗么?” 气氛沉闷,郑飞默然注视着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注视着他因说话而耸动的喉咙,只需一拳就能将那脆弱的喉结击碎,但后果是自己的身体会被几十颗子弹嵌入。 “我没兴趣接受你的挑战,也没功夫和你磨蹭。”德兰克道,挥挥手示意士兵们把他绑起来。 郑飞没有反抗,他在冷静思考对策。 不妨去牢房里坐坐,二十一世纪的精密监牢都有漏洞,更何况是中世纪的土牢,总能找到办法越狱逃离的。 他的双手刚被绳子缠上,便听外面响起了吵闹声,十几秒的功夫,汉斯带着几名水手气势汹汹地破门而入,手中无一例外全都握着把长枪,看清形势后,不由得愣住了。 就像是几只勇敢的小羊羔一头撞进了狼窝,有点懵圈。 郑飞清楚自己这几个伙计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弄不好全给搭进去了。 他转了转眼珠子,皱起眉头思索片刻,微笑着对不知所措的汉斯示意道:“嘿,是来杀我的么?你没机会了,我被抓了。” “......啊?”汉斯愣愣地看着他。 “你也看到了,国王亲自下令抓捕我,如果你现在杀了我,你也活不了。”郑飞说得很自然,趁着人们的注意力都在汉斯他们身上,意味深长地挤了下眼。 汉斯很机灵,立刻参透了他的意思,捏起拳头愤愤咒骂着,领着水手们疾步出门。 目送这群不速之客离开,德兰克冷笑一声对郑飞说:“你的仇家?看来你没少作恶吧,国王抓你是对的。” “别废话了,走吧。”郑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德兰克得意地扬起长剑,归鞘,招呼着士兵把他押出去。 这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冷若冰霜的布兰妮张开双臂,挡在了他们前面,用她那双美丽的眸子看了眼郑飞,然后和德兰克对视。 “布兰妮小姐,您这是做什么?”德兰克惊讶地挑了挑眉头。 “你不能带走他,我和他还有个约定。” “呵,我很想给您个面子......” “小心官职不保。”布兰妮冷冷打断道。 德兰克舔了下嘴唇,道:“威胁?有点意思......没错你的父亲桑托斯公爵势力很大,在里斯本称得上举足轻重但是,这次的逮捕令是国王亲自签发的,这个黄皮肤小子,你保不了。” 说罢,德兰克不屑地掸了掸肩膀,夺门而出。 布兰妮站在原地,慢慢的,眉间流露出一丝幽怨。 当郑飞被押出城堡时,汉斯和小男孩哥伦布躲在街角,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押上马车,沿着街道而去。 “他们要去哪?”汉斯问,更像是自言自语。 “里斯本唯一的监牢,那里养着几百个囚犯。”小哥伦布捏着手里的烤肠,想了想后道:“他是个好人,我们得救他。” “废话,他是我们的船长!问题是凭这几个人怎么救?” “跟我来。”小哥伦布往巷子里跑去。 看着这小小的背影,汉斯有点恍惚,一个小孩子而已能有什么办法? “伙计们跟上去,试试总比不试好。”他说。 郑飞坐在马车里,透过帘子能看到伫立在街道上的人们,正在指着马车窃窃私语,既好奇又担忧。 在里斯本,很少会动用这么大阵势去抓一个人,上一个是在几十年前,抓的是西欧大盗弗兰西斯,那家伙是格兰特的偶像,性格阴狠手段毒辣,曾在偷盗时杀害图兰侯爵一家,弄得整个里斯本城一时间人心惶惶。 “能让我喝杯酒吗?”郑飞打了个哈欠,对身边用匕首顶着自己的士兵说。 “少废话!”士兵没好气地斥道。 “我已经是要被剥夺自由的人了,满足我小小的愿望,上帝会感谢你的。” “唉。”士兵叹气道:“我帮不了你,我要是能买得起酒就不来做这苦差事了。” “唔,你很缺钱?” “呵呵,我猜你是刚到里斯本不久吧,在这座城市,几乎所有的钱都集中在富人手里,平民能吃饱就算不错了,所以很多人都努力赚钱攒起来想去买艘小船出海打渔,那样至少有海鲜吃不会饿肚子。” 郑飞眉宇微抬,手伸进兜里。 “别动!”士兵警惕道。 “嘘,小点声,我送个东西给你。”说着,他拿出了一枚金戒指,镶着红宝石。 在军队来之前为了保险起见,他把布袋里较小的珠宝挑了几件出来藏到贴身的地方,以防万一。 现在那布袋已经落到了德兰克手里,不久后它将会出现在葡萄牙国王的眼前。 喏,现在不就用上了么。 他笑了笑,将戒指递到士兵眼前,道:“这枚戒指至少值几百个银币,给你了。” “额,为什么?”士兵的贪婪目光中,又有着一丝胆怯,向来安分的他从没想过自己能碰上这种大馅饼,迟迟不敢接。 “不用担心,我不要你做什么,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 “你说。” “你们的长官要把我押去哪?” “当然是监牢,国王可能会亲自审问你。” “我会被关多久?” 听了这话,士兵沉吟了一会儿,摇头道:“照我的经历来看,你会被绞死。” “在被绞死之前我还能活多久?” “一般是一个月,你将接受牧师的祷告、神圣洗礼......” “好了不用说了。”郑飞凝重地深吸一口气,把戒指塞给他后,陷入了深思。 第七十五章 要塞 一个月,说短也短说长也长,具体怎么办还是要等到地方再看。 他将那口气吁出,闭目养神。 由于收了枚价值不菲的戒指,士兵便收起了匕首态度好多了,狂喜地把那戒指摸来摸去,时不时的还哈哈气。 约摸半小时的功夫,马车停了下来。 郑飞被押下车,打量着这座监牢,说是监牢,更像是要塞。 这是座方形建筑,五层楼那么高,由巨大的石块堆砌而成,看起来无比结实,在它的最顶端矗立着一排手持火把的士兵,约有二十个,如同铁人般岿然不动,庄严肃穆。 整座要塞除了大门外没有其它出口,只有些小窗户,比头还小,为的是提防越狱者。 要塞外围还有几个大型瞭望塔,塔上分别有几名火枪手投矛手,甚至在最大的塔上,竟然还有两门口径极大的火炮。 可以这么说,就算汉斯把圣地亚哥他们都找来,凭着中世纪的火枪也是无法攻克这座要塞的,要是有火炮的话倒是能拼拼,但葡萄牙军队怎会允许有人推着炮车招摇过市?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郑飞想,肩膀被士兵押着,送进了监牢。 在他即将进去时,一直没说话的德兰克突然叫道:“等等!” “怎么,要放了我?”郑飞仍有心情调侃,小场面而已,连海中牢笼都待过,别说这个了。 德兰克嗤笑一声,下令道:“把他衣服扒掉搜搜,等会国王要来,别让这家伙身上藏着兵器。” 国王......郑飞暗暗一笑,这说不定是个好机会,愚蠢的中世纪军官,你以为老子杀人需要用兵器么? 那几件小珠宝被他藏在了鞋子里,没被搜出。 确认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危险品后,德兰克站到他面前,冷笑道:“其实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莫名其妙就成了王室的牺牲者。” “别特么假惺惺的。”郑飞最讨厌的就是伪君子。 “呵......”德兰克摸了摸后脑勺,对周围看着自己的士兵们耸耸肩,突然猝不及防地一拳击中郑飞的腹部,强大的力道让郑飞踉跄了两步,苦于被押着而还不了手。 郑飞痛苦地发出一声闷响,咬着嘴皮深吸一口气,疼痛缓和了些,抬起头来注视着德兰克,不暴怒也不阴狠,只平淡说道:“我保证你会死得很惨。” “怎么,你要在上帝那告我的状?”德兰克不屑道:“哦不,你见不到上帝,因为你去的是地狱,见的是魔鬼,哈哈!” 郑飞没有再多说什么挑衅的言语,被士兵们押进了监牢,坐在潮湿的枯草上,目视前方。 他桀骜的眼神似乎在说,德兰克,我记住你了。 夜深了,本该是入睡的时间,但他却没听见有囚犯打呼噜,因为这个区域是独立牢房,关的都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牢房之间用粗木桩隔着,他撇过头,瞧见隔壁牢房里有个人,坐着靠在墙上思考些什么。 出于好奇,更出于无聊,他往那边挪了挪,正要开口时被那人抢了先。 “不想死的话,就别打扰我。”那人的嗓音中有股莫名的森冷,似乎骨子里就是这样。 “呵,我已经是个要死的人了,不怕早一点。”郑飞没有丝毫惧怕,因为自己曾经也是这样。 那人头微微转了下,道:“看来你也是个叛逆的小子。” “看你的样子,可不比我大多少。” “我四十岁了,在这里待了五年。”那人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对了,我叫吉姆斯。” “吉姆斯我叫飞。” “飞,你因为什么事进来的?后悔么?” “我从不后悔而且,我没有后悔的理由,因为我什么都没做错。” 吉姆斯有了丝动容,态度不那么冷了,裹了裹破衣服,道:“你大概是被王室那群家伙给强行弄进来的吧?五年前,我也是。” 顿了顿,他接着说:“和你不同的是,我很后悔,我已经五年没看到外面的世界了,更重要的是,我还有个儿子独自生活在外面,他今年十六岁了吧。” 郑飞撇撇嘴,问:“你被判了多久?” “呵,多久......我如果告诉你我被判了三百年,你不会笑吧?” “哈,原谅我真的笑了,只有乌龟才能活到那时候。” “呵呵,没想到你被关到这了还能笑得出来,心态真好......对了,你被判了多久?” “一个月。” “一个月?那怎么会把你关到这里?要知道这里都是些重犯!”吉姆斯很诧异。 “呃,他们打算一个月后把我绞死。” 短暂的沉默,吉姆斯想拍拍他的肩膀但手伸不过去,只得摇头叹气道:“多吃点好的喝点好酒。” “多谢提醒。”郑飞笑笑,站起身来回踱步,借着从小窗户射进来的微弱月光,打量着这座简单却坚固的囚牢。 当他用手按按粗木桩时,吉姆斯奉劝道:“别想了伙计,出不去的,这该死的牢房比他妈永恒之刀还硬!” 闻言,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你也听说过永恒之刀?” “我的故乡在英国,从小就听说过关于它的故事,怎么,你也知道?” “呵,如果我说永恒之刀在我手里,你会笑么?” “唔,我不会笑,因为你在跟我讲天方夜谭,如果你真的有永恒之刀,就不会沦落到被绞死的地步了。” “一把刀而已,被你说的好像国王的权杖似的。”郑飞玩笑道。 谁成想,吉姆斯竟然郑重道:“你以为不是么?在西欧有无数圆桌骑士的后裔,凭着永恒之刀的强大号召力,至少可以召唤出数千人的骑士军团!肩负使命的他们无所畏惧,那样的话即便是葡萄牙国王,绞死你之前也要仔细掂量掂量。” 听完这些,郑飞呼出一口气,皱紧眉头。 想不到在中世纪时期,信仰真的能趋势人们冲锋陷阵,有信仰是好的,但如果被信仰控制了灵魂,堪称是灾难。 第七十六章 审讯【三更补齐啦~】 然而,信徒们的灾难对于掌权者来说,却是莫大的福音。 他揪了揪头发,现在知道这个已经没用了,总不能大喊一句我有永恒之刀!那样非但出不去,反而等于把刀拱手送给别人。 站了一会儿,他脸凑到小窗户前看了看外面巡逻的士兵。 “喂,老实睡觉!”士兵拿起剑作势要扎他的眼。 “你每个月能领到多少薪水?” “关你什么事?!” “我可以给你钱。” “去死吧穷鬼!有那钱先让人把你捞出去吧!”士兵咒骂道,然后听见瞭望塔上军官的呼唤,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吉姆斯叹了口气,道:“伙计别想了,他们收不了钱的,每天进出时都要被搜身,谁身上带着除了武器以外的东西,都要倒霉。” 郑飞扣扣墙壁,徘徊了一会儿,问:“这座监狱,有人越狱成功过吗?” “有,但是他还没跑出一百米,就被一炮干中了后背,血肉横飞。” “有就好。”郑飞释然笑道,不知不觉的还真有点困了,选了处稍微干净点的地方躺下,睡。 合上眼睛不过十来分钟,他便被士兵的怒喝吵醒了。 “起床了起床了,懒鬼!”两名士兵开门进来粗暴地扯起他,往外面拖。 被吵醒美梦的他恨不得把这群小厮狂扁一顿,无奈外面还站着许多个手拿火把的士兵,不得不屈服。 “带我去哪?” “去见国王陛下!” 一直坐在原地没挪窝的吉姆斯也匆匆跑过来,隔着护栏对郑飞说:“伙计,祝你好运。” 士兵猛地一棍捣向他的肚子,喝道:“管好你自己吧老家伙!你还有三百年!” 话音刚落,郑飞便被捆住并且蒙上双眼,被士兵押着绕过好几个弯道,时而上楼时而下楼,最后,在一个散发着霉味的房间,停下。 士兵们按下他,动作麻利地把他绑在椅子上,扯开他的眼罩,陆续退出房间,锁上门。 他试了试,这椅子是固定在地上的。 房间中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见,唯一的感觉就是那刺鼻的霉味,充斥着腐朽的气息。 倏然,两根火把燃起在他身后,也让他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密不透风的审讯室,墙壁像是铁制的,墙上挂着各种刑具,常人看见它们不免会心惊肉跳。 当然对于郑飞来说,这些并算不了什么。 借着火把的昏暗亮光,他这才看到阴暗的角落里站着个人,大胡子,穿着华贵的服饰手握权杖,大概就是国王了吧。 “你从哪里来?”国王坐到他面前几米处的椅子上,嗓音沉稳。 “东方。” “东方哪里?” “大明帝国。” “哇哦来自天.朝的贵客,你为什么会跑到我小小的葡萄牙来?还有,你是怎么来的?” “航海,来做生意。”郑飞指了指自己的航海服。 沉默了一会儿,国王搓搓手,道:“画出通往东方的航路,我可以放了你。” 郑飞笑了笑,道:“你当我是傻子么?” “怎么这么说?” “那个军官,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德兰克,他已经告诉我了,你是为了缓和与英格兰的关系而下令抓的我,又怎么会放了我。” 国王拧了拧眉心,苦笑道:“呵,德兰克,蠢货......既然这样,那你就说说是从哪搞到那堆宝藏的吧,剩下的在哪?”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不管怎样结局都是被绞死。” “我可以给你的家人一大笔钱。” “不好意思,我没有家人。” 寂静。 寂静之中,除了两人急促的呼吸声外,什么都听不见。 国王站起来走到刑具跟前,随手拿了副锯齿镣铐,冷冷道:“你好像是想吃苦头。” 郑飞挑挑眉头,笑着回道:“你好像是想让我吃苦头。” “呵,正有此意。” “动手之前你最好想清楚,我是从东方天.朝来的,并且我是那边的贵族,你就不怕我大天.朝的精兵强将一路打到里斯本么?” “就算你说的是真话,你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知道,也没有谁敢说出去。”国王皮笑肉不笑,下令道:“用刑!” 郑飞身后的两名行刑者应声而动,猛地把他按在桌子上,拿起了镣铐就要往他腿上套。 他们意外的是,郑飞一点反应都没有,别说求饶了,连个抵触的动作都没做出。 他们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什么角色,更不知道他曾经经历了什么。 郑飞身上共有十六处伤痕,五处是枪伤,剩下的十一处都是刑具留下的,各种惨无人道的刑具。 在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妥协,因为,他什么都不在乎。 也许是发现这种刑具起不了作用,国王挥手示意停下,道:“你是个勇士,如果你不是犯人而是士兵,我一定会重用你。” “你不配重用我。”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国王冷笑,接着道:“年轻人,你一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很多人年轻时都是这么想的,包括我。” 这种装逼的口气,让郑飞心里直发笑,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国王在他看来,简直是个叶良辰。 “但是,你的勇敢来源于你的无知!”国王怒吼道,从角落里扯出一根管子来,攥在手里怒视着郑飞。 “那是什么?”郑飞问。 “很遗憾地告诉你,在这里你所有的自由都被剥夺了,除了呼吸。”国王顿了顿,奸笑道:“而现在,你连呼吸的自由都没有了。” 说罢,他示意行刑者将郑飞解绑放躺在地,然后健步上前把那根管子插到郑飞嘴里。 “开阀门!” 话音刚落,郑飞只感觉到管子在颤动,半秒后,如同消防龙头般,在巨大的压力作用下液体喷薄而出灌满他整个口腔,硬生生地冲进嗓子里,在这一瞬间,好比窒息! 迷迷糊糊中,他有些庆幸地想,幸好是水不是汽油......或尿。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眼神已经迷离,水流渐渐慢了下来,国王扯住他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 三更,补齐啦 第七十七章 骗局 “舒服么?”国王盯着他,嘴角翘起。 郑飞几近虚脱,吐掉嘴里的水,努力抬起沉重的眼皮,闷声道:“小伎俩。” “硬汉,真是硬汉,如果你是忠诚于我的士兵,说不定我会给你封爵,但是现在,我只能用锋利的匕首戳进你的大腿,把你的肉一块一块地挖出来!” 说完,国王挥挥手,示意行刑者把他绑回石椅上。 “你会后悔的。”郑飞面无表情地说,也许是因为头脑昏沉,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恐惧,即便国王已经尽量用沙哑的嗓音恐吓他。 “我从不后悔。”国王并不认为眼前这个垂死之人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然而,在手腕即将被绑住的那一刻,郑飞的眼神骤然变了,从虚弱无力,瞬间变为冷酷坚毅。 随着眼神的变化,他的手臂肌肉猛地绷紧,迅捷转体来了个高位旋踢,正中行刑者的头部,随即一个刁狠的上勾拳将其放到在地,另外一名行刑者反应过来正要有什么动作时,便感觉腹部一阵绞痛,低头一看,自己的肚子已经被冷冰冰的匕首插入,溅出热络的血液。 整套动作,郑飞只用了不过三秒。 国王大惊失色,下意识地退后几步,道:“你的虚弱是装出来的么?” 郑飞笑笑,没说话,拔出那把血淋淋的匕首,上前轻易地擒住他,道:“带我出去。” “你逃不掉的。” “你在我手里,谁敢不放行?” “相信我,你逃不掉的。” “那是我的事,你只需要带我出去就行,否则,我就杀了你。”郑飞的语气空前森冷,说话时,他微微哆嗦了一下。 他的虚弱不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的暴起是源于对生存的渴望,激发出了隐藏在身体中的潜能。 每个人都有这种潜能,在面临绝境时,它会自动打开枷锁,疯狂涌出,人们把它称之为——信念。 例如,为救儿子徒手抬起大卡车的瘦弱父亲,大地震后压在废墟下仍然活着的遇难者,等等等等。 郑飞用匕首抵住国王的心脏,另一只手勒住他的脖子,跟着他的指引在要塞中穿行,约摸在两分钟后,终于走出了要塞大门。 抬眼看了看,月光下,瞭望塔顶端有几点火星,大概是军官在抽烟。 站到了门前,郑飞迟迟没有继续前进,总感觉气氛不太正常,因为一切都太顺利了,在要塞里竟然连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碰见,看守这么松懈? 他警惕地躲在国王身后,慢慢向前挪。 “喂,谁在下面!”瞭望塔上传来一个粗野的嗓音,随即,警报拉响。 郑飞早就等着这一刻了,淡定自若地站在原地,瞧着无数名长矛兵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一名军官爬下瞭望塔,挤过人群站到他面前,高大的体态神似圣地亚哥。 “我劝你收手。”军官淡淡道,一点都不慌。 “放我走。”郑飞的语气和他一样。 “不可能,除非宙斯亲自来接你,唔,当然,阿波罗也行。”军官轻蔑地掏出火枪,指着他的脑门,勒令道:“我再说一遍,收手。” “当你扣下扳机时,我保证,这把匕首会刺入你们国王的心脏,从此以后你和你的士兵们都将背负一个千古骂名——弑君!” “关键是,他是国王么?” 听到这句话,郑飞怔了片刻,恨恨咬住嘴皮。 该死! “哈哈!” 人群后传来阵阵大笑,只见士兵们纷纷让开一条路,拄着长矛垂下头做恭敬状,真正的国王在王后的搀扶下,迈着稳健的步伐,在距离郑飞五米处站定,这个距离很安全。 夜幕下,国王的嘴角挂着瘆人的笑意。 “你很有本领也很有胆色,不过,你被骗了。” “替身,呵......”郑飞苦笑。 “我没有时间浪费在你身上,告诉我,剩下的宝藏在哪?” “没有什么剩下的,所有宝物都在那个布袋里。” “别想瞒我,约翰告诉我那根项链和皇冠是一对,有项链不可能没有皇冠。”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我想先问你件事。” “说。”国王摩挲着食指上的碧玉戒指。 “你到底为什么抓我?为了宝藏还是所谓的国家利益?” “两个,都。” “用我怎么缓和与英格兰的关系?” “几百年前失窃的宝藏在你手上,英格兰王室一定很乐意把你绞死,因为,他们需要给自己的子民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国王顿了顿,接着诡异笑道:“更重要的是,他们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出仿制的永恒之刀了,因为那把刀是和宝藏同时失窃的。” “有了永恒之刀,他们就能召唤亚瑟王的信徒,圆桌骑士的后裔,征服北欧!” “那把刀在我手上。”郑飞说。 国王并不信,揉了揉眉心,打哈欠道:“我得回去休息了,给你一晚上时间考虑,如果明天你想通了,告诉看守,我会过来。交代出宝藏的下落,我可以把你厚葬在阿尔卑斯山麓,那里风景很美。” “哦所以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死?” “这是你的命运。” 郑飞点了下头,掐住假国王的脖子,道:“还记得你之前是怎么对我的吗?” “求求你......” 噗!匕首,毫不留情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我说过,你会后悔的。”郑飞喃喃道,平视前方。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在他这里却截然相反,他的准则是,报仇不隔夜。 真国王略微愣神地注视着他,倏然笑道:“心够狠,你杀死了我的忠诚部下,但我现在不能杀你,必须等到一个月后英格兰王族过来。” “我知道,所以我才杀了他。”郑飞捏着拳头,停顿了一会儿,道:“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后悔的。” “好啊,咱们拭目以待。”国王大笑着上了马车,离去。 被某位读者说对啦,今天真的是一更,不过明天还会补上哒祝大家周末愉快,早点睡。 第七十八章 越狱三要素 在十几名士兵的严密押送下,郑飞回到了阴暗潮湿的牢房。 “老实点,不要觉得自己很有本事,你最好清楚这里谁才是老大!”士兵举着火把,恶狠狠地瞪着他。 郑飞懒得去搭理他,抓了把枯草擦擦手上的血迹,等士兵们走后便躺到了墙角,休息。 吉姆斯被士兵的喧闹声吵醒,揉揉眼见郑飞回来了,连忙挪了过来,隔着木桩问:“你怎么样?” “暂时还死不了。”郑飞苦笑道,感觉胃里胀胀的,是之前被灌下的水。 “我说,你真的打算等死?” “当然不,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要想些事情。”说着,郑飞吁出一口气,转头望了眼小窗外的月亮,闭上眼睛。 越狱三要素,了解布局,掌握规律,寻找外援。 这三项,目前一项都没占到,需要时间去慢慢摸索,一个月,足够了。 虽然惹了一身的麻烦,但他一点都不后悔在城堡里把宝藏拿出来显摆,相反,他觉得挺有趣,第一次坐牢倒是很刺激,早就想来次酣畅淋漓的大越狱了。 想着想着,被折腾一晚上的他睡着了,笑着入睡。 次日,凌晨。 只睡了几个小时,他便在士兵们的操练声中醒来,奇怪的是精力却很充沛,浑身散发着活力。 竖起耳朵听听,士兵们似乎在喊口号,大概是国王万岁之类的,这是他们每天早晨的必修课。 天亮了,他得以看清自己的身处之地,这座牢房。 枯草满地,时不时还有只小耗子溜过,潮湿的墙面上长满了霉斑,恶心的污水到处都是,环境简直比打过好几次仗的亚马逊丛林还恶劣。 他凑在窗口往外看,看到的只有一块空地以及两个瞭望塔,当然,还有塔上吹牛聊天的士兵。 窗口太小视角有限,想摸清这座要塞的布局和规律,必须得有机会出去,而且一定是要在白天出去,夜晚乌漆墨黑的什么都看不见。 为了不让自己的身体能力下降,他做了两百个俯卧撑,然后倒立,促进血液循环。 约摸过了五分钟,他听到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不像是士兵的,因为它不那么抖擞,慢吞吞的,听起来是个老人。 正猜想时,他看到了一个人出现在门前,当然是倒过来的,随即听到那人用苍老的嗓音说:“嘿,棒小伙,吃早餐了。” 脚落地,他得以看清那人的面容。 果然是个老人,花白的胡子,脸上有不少道皱纹,也许是见惯了监狱中的黑暗,眼神黯淡无光。 郑飞走过去,拿起分到的食物,是一块发霉的面包,以及一碗水,是盐水。 “有粥吗?”他像是开玩笑,又不像开玩笑。 老人撅撅嘴,道:“有啊,美味的龙虾海贝粥,不过你想喝的话得等等,我得先去趟皇家餐厅,从王室宴席上给你端一碗来。” 调侃,语气中带着些同情与挖苦。 “午餐吃什么?”郑飞揪掉霉斑满不在意地咬了一口,外籍兵团逼会了他如何生存,不管食物是多么难以下咽,都得吃下去,就连生的耗子肉都不例外。 “没有午餐,晚餐倒是有,和这个一样。”老人站起来,准备去下一个牢房了。 郑飞皱皱眉,道:“每天只吃面包和盐水,缺少必要的营养,犯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记住,这里不是难民营,没有谁会在乎你的死活。”老人叹了口气,大概是于心不忍,又偷偷摸出块冰糖给他,道:“每个礼拜日会加餐,有肉汤和蔬菜吃,到时候我尽量多分给你点。” “为什么给我优待?”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其他犯人那么坏,就跟你隔壁那家伙,吉姆斯一样。” 说完,老人便不再多作停留了,边走边喊:“吉姆斯,起来吃早餐了!” 郑飞嚼着面包,盯着他那不算慈祥但也绝不凶狠的侧脸,渐渐的,产生了点想法。 越狱第三要素,寻找外援。既然要寻找外援就必须有和外界联系的媒介,而这媒介必须是心中还留有一点点善良的人,那群看守士兵显然不符合,那么就只有这位送餐老人了。 必须想办法拉拢他,郑飞这么想。 老人走后,郑飞和吉姆斯凑到了一块儿,问:“伙计,他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唔,给整座监狱做饭的老家伙,据说在这干了三十几年了,那些军官士兵都吃他做的饭,很信任他。”吉姆斯就着盐水嚼着干巴巴的面包,接着说:“和他搞好关系,说不定他能给你带点好吃的,看,我的面包里被偷偷夹了片肉,哈哈。” 郑飞笑笑,把冰糖丢到盐水里化开。 这是蓝山咖啡,加盐加糖的,这是他给自己的心理暗示。 半小时后,发生了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 十几名看守提着长剑盾牌,叫嚣着沿着过道走,时不时地拍打几下门,嘴里喊着:“放风时间到!放风时间到!” 放风!听到这个词,郑飞立刻来了精神。 万万没想到这座监狱还有点人性,竟然有放风时间,这就意味着可以出去见见太阳呼吸几口新鲜空气,更重要的是,可以摸摸监狱的布局。 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别高兴太早了伙计。”吉姆斯注意到他的喜色,提醒道:“所谓的放风,就是让咱们出去干活当奴隶的,会把你累出一身臭汗还不让洗澡。” “管他呢。”郑飞笑着回答。 犯人们排成一队,在看守们的押送下缓缓移动,穿过阴暗的过道,迈下破旧的楼梯,走出厚重的铁制大门。 眼前是一块空地,点缀着几个瞭望塔,以及几颗枝叶茂密的大树,投下的绿荫是用来让军官们抽烟休憩的。 走出这扇大门并不代表出了要塞,因为在这空地外还有一圈高高的围墙,围墙顶端还弄了不少钉子玻璃之类的东西,防止有人徒手攀爬。 昨晚用枪指着郑飞的军官,威风凛凛地站在人群前,道:“一组搬砖头,二组搬木材,三组敲钉子,重犯组待定。” 第七十九章 卷发佬 郑飞犯起了嘀咕,待定?什么意思? 这不是坏事,可以这么说,他占了重犯们的光。 这座监狱有不少重犯,他们都是些极其阴狠的角色,最轻的也是杀人放火,不仅块头剽悍行事果断,胆子更是不一般的大。 军官担心的是,这群重犯中的大多数人总有一天会出去的,如果现在过分折腾他们让他们含恨在心,必定会对自己和家人不利。 所以在放风时,重犯的工作要轻松许多,其他犯人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犯人们散开后,郑飞坐到一块石墩上,观察周围的一草一木。 “嘿,没头没脑地张望什么呢?”吉姆斯走来,手里拿着几块大砖头。 吉姆斯是重犯中的特例,必须参加高负荷的工作,因为他有三百年,下下辈子都出不去。 郑飞耸耸肩,没说话。 “听我一句劝伙计,别想着要逃出去,那样只会让你死得更早些,好好珍惜这一个月吧,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再过一阵子你就有大鱼大肉吃了。” “嗯。”郑飞点点头,只想把他快点打发走。 吉姆斯见他仍在张望,刚想说点什么,就听蹲在树荫下抽烟的军官怒喝道:“吉姆斯!三百年的老乌龟!快点干活!小心今晚没饭吃!” 吉姆斯识趣跑路,郑飞也得以继续观察。 这座要塞大概是欧洲中世纪牢狱的巅峰之作了,结构简单,但却毫无瑕疵。 空地大约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活动空间很大,但这恰恰是麻烦所在。 从监狱大门口到围墙,至少有一百米的距离,以郑飞的速度要跑十来秒,在这期间还要经过八个瞭望塔,几十个哨兵,以及两门巨型火炮的炮口。 在靠近围墙的地方,插着许多枚红红绿绿的小旗帜,很有可能是雷区,即便不是,那也绝不可能是什么好玩意儿,没准是陷阱或捕兽器。(最早的地雷出现于十四世纪的中国,欧洲在十五世纪的要塞防御战中开始使用。) 退一万步讲,就算安然无恙地通过了瞭望塔、哨兵、雷区的交叉火力,抵达围墙根,也完全没办法爬上去,即便他曾接受过最严格的攀爬训练。 因为那围墙足有六七米高,就算是有迈克尔乔丹的身高和弹跳,想摸到围墙顶端也是妄想,更别提上面还有钉子和玻璃渣了。 这条路显然行不通,不过,郑飞还有其他办法。 酷爱越狱类影视作品的他可没少接受这方面的熏陶,最严密的监狱也会有个无法填补的漏洞——地下。 为了方便应急疏散,监狱地下大多是镂空的,不仅可以疏散人群还能在大暴雨来临时充当下水道。 而且,这座监狱是要塞改建的,地道可谓是错综复杂。 郑飞现在需要做的是,找到地道的入口。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者,他对所有的情况都不了解,得找个有本事的家伙打听打听,谁是软蛋谁是强者,一看便知。 他盯上了远处蹲在木材堆旁抽烟的卷发佬,那家伙不仅不用做事,竟然还有烟抽!树荫底下的几名军官瞧见了也不说,反而冲他笑上几笑。 绝对是个有背景的家伙。 郑飞皱皱眉,拔起根绿草叼在嘴里,慢步走去。 卷发佬边抽烟边和同伴闲聊,正眉飞色舞时忽然瞟见郑飞接近,顿了顿,掐灭烟头目视前方,冷冷道:“滚开,或者被打趴在这。” “有件事你一定会感兴趣的。”郑飞笑着回答。 卷发佬这才将尖利的目光移向他,和他对视了片刻,道:“你最好别骗我。” “我没有那个胆子。” “坐下吧,伙计们别围着了,干活去!”卷发佬把手下人支开,找了块平地坐下,捡起刚刚掐灭的烟头重新点着。 见周围人全部散去,郑飞坐了下来,吐掉嘴里的绿草,问:“为什么这里所有人都敬重......畏惧你?” “你是新来的?”卷发佬猛吸一口烟。 “昨天晚上刚到。” “唔,我知道你,昨晚我在窗口看见了,那么多士兵围着你,最后你还干掉了一个人。”说着,卷发佬拍拍他的肩膀,很欣赏的样子,接着道:“人们畏惧我是因为我的从前,我是个军火商并且手下有一支数百人的武装,配备的都是最好的武器,人们赐予我一个外号,里斯本老大。” “后来发生了些不好的事情,某个公爵趁我在外经商时抢了我的女儿,我回来后直接带人去了他的庄园,亲自干掉了他,之后被军队扭送到了这里。” “我进来了,但我的那群忠诚党羽散落在葡萄牙的各个角落,为了抗议没事就搞个暴.乱,这让国王很头疼,他只得下令让看守们对我好点,并减少我的刑期。” 说到这里,卷发佬停了一下,接着得意道:“哦对了,整座监狱只有我一个犯人每天都能吃肉,别想和我套近乎,我不会分给你的。” 郑飞撇撇嘴,笑道:“你被判了多少年?” 这个问题让卷发佬的眼神黯淡下来,只见他深深叹了口气,答道:“十年,这已经是第四年了......我听说你是个死刑犯,一个月后要被绞死?” “我可不会乖乖等死,话说,你不想早点出去么?” “当然想,可以说我比谁都想!我曾经的妻子估计已经改嫁了,但我的孩子们还在外面,他们也许被我那群流落在各地的手下们养着,也许正独立生活,但我能肯定,他们过得一定不好,吃惯了牛排海虾的他们,一定受不了荞麦面包的味道!所以,我恨不得现在就出去找到他们,重建家族给他们富裕的生活。” 说完,卷发佬愣了愣,转过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可以带你出去。” “别胡闹了!上次有个小子费尽心机逃出大门,我们都趴在窗户口期待他能逃出去,结果他在空地上奔跑时就被一炮击中,整个人碎成好几瓣!” 郑飞眉宇微抬,淡淡道:“只有傻子才会从地上逃跑。” “呵,难不成你能飞?” “我上不了天,但我入得了地。” 今天回来晚啦,第三更零点之前写不完了只能明天再补喽,请允许我做一个悲伤的表情tot 第八十章 行动开始 听到这里,卷发佬猛吸一口烟,再次掐灭烟头,伸出手道:“我叫胡安。” “我叫飞。”郑飞友好道。 之后,他们借着木材堆的掩护,商谈逃跑计划,从老油条胡安口中,郑飞得到了许多信息。 首先是每天的作息时间。 早上六点开始分发早饭,七点开始放风,能在空地上一直待到下午四点,短暂的休息后吃晚饭,之后可以有半个小时的聊天时间,日落前所有犯人都会被押送回牢。 就这么,周而复始,只有礼拜天例外,监狱允许一些信教徒集中做礼拜,并且那天的伙食是肉汤和蔬菜,有时甚至会来点甜品。 礼拜天,最佳突破日。 了解了监狱的作息时间,郑飞现在需要摸清它的构造,据胡安所说这块空地上本来有个地道入口,后来被军官下令给填了,还有几个已知入口都在士兵们的休息室里,犯人根本碰不到。 他站到木材堆顶上,在这里可以眺望整座监狱,当然,除了五层高的要塞内部,以及挡在它后面的部分。 “喂,你在做什么?”胡安爬上木材堆,手里竟然拿着个酒壶,晃了晃道:“来一口?” “不了。”郑飞不喜欢用别人的酒壶。 “哈,可别告诉我你在看风景。” 郑飞眯起眼目测着瞭望塔与要塞之间的距离,敷衍道:“当然不是。” “说说吧,你要怎么入地?” “给我点时间,我得摸清这里的一切再去寻找地道入口,不然万一找到入口却被看守发现的话,肯定又会被填了。” 郑飞边说,手边比划着,嘴皮不停蠕动,像是在心算些什么。 要塞、瞭望塔、空地、站岗士兵巡逻士兵、厨房小屋...... “能给我弄点蜡烛和火柴来吗,胡安。”他说。 “你是要烧了这堆木材么?好啊,我出去去趟杂货铺等会就回来。”胡安调侃道,无奈地耸耸肩。 “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要是想逃出去的话就必须把这些东西给弄来,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办法的。”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沉默了一会儿,胡安吐出一口气,道:“好吧我尽量去搞,不过你得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些东西,该不会真是要放火吧?” “不。”郑飞抬头望着最高的瞭望塔顶端,道:“因为,我的记忆力是有限的。” 下午五点,吃完一块发霉的面包,郑飞没有去和犯人们聊天打听些其它消息,那样会分散他的精力。 他回到木材堆上,躺下小憩一会儿,眺望着摇摇欲坠的夕阳,不禁在想,汉斯格兰特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那群该死的总不会自己跑去航海发大财了吧?不过不用太担心,因为就算他们想这么做,圣地亚哥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所有犯人全部回牢!重复一遍,所有犯人全部回牢!快!”瞭望塔顶端,威武的军官提着火枪吼道,嗓门大得惊人。 随着这声吼,数十名士兵手持盾牌甩起长鞭,像驱赶羊群回圈般,抽打那些不愿回到腐朽牢房的犯人们。 挤在人群中,郑飞左顾右盼,皱起眉焦急不安。 终于,在距离要塞门口还有几米时,胡安神色匆匆地跑过来,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迅速从袖子里抽出蜡烛火柴塞给他,清清嗓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郑飞立即收好,不禁好奇道:“你从哪搞来的?” “有个懒鬼一直想跟我混,他和管仓库的老头儿有点交情......把东西藏好了!”胡安低声叮嘱,接着竖起双臂准备接受门口守卫的检查。 郑飞把火柴别到裤带里,蜡烛则是掰成两半攥在手里,到了大门前,学着其他犯人的模样竖起双臂。 守卫冲他不怀好意地一笑,从头到脚搜了个遍都没找到什么,于是恶狠狠地扯住他的衣领,怒声道:“东西在哪?!” “什么东西?”郑飞紧紧捏着拳头。 “我都看见了!刚刚胡安那家伙肯定给你东西了,我管不了他但我管得了你!” 对峙片刻,郑飞伸出左手摊开,露出半截蜡烛。 守卫本以为是匕首之类的利器,看见是蜡烛,带着疑惑质问道:“你要这玩意儿干什么?!” 郑飞知道自己必须编造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这欠揍的守卫肯定会勒令自己扒掉衣服搜身,那样的话火柴就藏不住了。 他咬了咬嘴皮,勉强挤出一丝笑来,道:“我有吃蜡的嗜好。” “是么,那你倒是吃给我看看!”守卫嗤笑道。 毫不犹豫的,郑飞咬了口蜡烛,咀嚼后咽下,表情像是在吃美味的烤肉,丝毫不为难。 守卫诧异了两秒,终于松开了他的衣领,放行。 进了大门走上楼梯,郑飞鼓着嘴强忍吐意,脸色发紫。 靠,怪不得在博大精深的汉语中,形容某样东西难吃用的是味同嚼蜡,真特么...... 回到牢房,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墙角,抠舌头把那该死的东西吐出来。 吉姆斯见他这样,关切道:“伙计你怎么了?不习惯发霉面包的味道吗?” 郑飞长吁几口气,抚着胸口答道:“你吃过蜡烛么?” “谁吃那玩意儿......” “下次有机会试试油焖蜡烛,味道好极了。” 短暂的平复后,郑飞整理整理思绪,便开始投入工作了。 他取出今天在外面带回来的东西藏到枯草下,一盒火柴,半截蜡烛,一根钉子。 “呃,你是要把这牢房点了自杀么?”吉姆斯直勾勾地盯着火柴,满地都是枯草,点着的话肯定会波及到自己这边。 “上帝可收不了我。”郑飞淡淡道,指了指他那边的枯草,说:“把那些草给我,留着点睡觉,其它的都给我。” “你那边不是有吗?” “我这边的还有其它用处。” 这时,郑飞听到巡逻看守的脚步声逼近,连忙老老实实地靠到墙上做沉思状。 看守路过他的牢房,甩起铁棍砸了几下门,恶道:“新来的老实点!” “知道了未来的典狱长!”郑飞吹了个口哨笑道。 看守轻哼一声,继续巡逻。 目送着看守走远,郑飞翻身而起,道:“吉姆斯,快把枯草给我,要快!” 第八十一章 黎明之前 吉姆斯虽然纳闷,但还是照做了,收集起牢房地铺着的所有枯草,一把一把地塞过去,只留了一小块给自己躺着。 拿到枯草,郑飞专心致志地编起了麻绳,这是野外生存的必修课,在没有绳索的情况下,必须学会用各种植物茎蔓编织绳子,以供攀爬使用。 大约在十分钟后,编了还不到两米长,看守的脚步声又接近了,他连忙把绳子藏进枯草堆,躺下。 看守见他这边堆满了草,吉姆斯那边则是空荡荡的,惊奇道:“新来的你倒是挺有手段,能让这老油条乖乖把软和的草垫给你。” “当然,他怕被我揍,不是么吉姆斯?” 吉姆斯望着看守,点点头。 看守嗤笑一声,边喝酒边晃着手里的铁棍,沿着过道而去。 郑飞吁了口气,问:“这该死的每十分钟就巡逻一趟?” “没错,不过到凌晨两点就没人巡逻了,他们不觉得会有犯人那个点还有精力捣乱。” 凌晨两点到四点是人一天中最困的时候,而也正是在这个点,月亮会移动到要塞后方,不再会有月光从小窗口投进来。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所有人都在睡觉的时段,郑飞将要做一件事。 不知不觉间,天黑了,郑飞这边的枯草不断减少,为了填补空缺不让看守觉察出,吉姆斯又跟隔壁犯人要了些过来,然后是隔壁的隔壁。 到了夜里十点,在不断与巡逻看守捉迷藏中,郑飞的麻绳编好了,足有二十几米长,盘起来藏进草堆。 “伙计,接下来做什么?”吉姆斯抹了把鼻子,带着期待问。 即便在昨天他还在奉劝郑飞不要尝试逃走,但在今天,他不知怎么竟然对越狱有了点希望,也许是郑飞冷静思考的模样说服了他。 “等。”郑飞只回了这么个字,便合上了眼睛。 “呃,等?” “嗯,我先睡睡,你睡之前把我叫醒。” “我现在就要睡了......” “你想离开这座监狱么,三百年先生?” “当然想!” “那就忍着别睡,至少忍到凌晨十二点,我要休息两个小时不然没精力做事!” “好吧......十二点我叫你。”吉姆斯挠挠头。 本以为这辈子都出不去了,整天冷漠得寡言少语,现在有了重见天日的希望,不经意间性格开朗了很多。 十二点的钟声,划过静谧的深夜,从远方悠悠而来,是从里斯本中心的钟楼上发出的。 早已困得不行的吉姆斯叫醒郑飞,便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睡。 郑飞睡眼惺忪地伸了个懒腰,吃掉早上剩的半块面包,睁开眼睛望着屋顶,耐心等待。 巡逻看守经过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会借着火把的亮光观察牢房中的情况,确认一切没什么异常后,打着哈欠离开。 就这样,一直到了凌晨两点。 郑飞捏捏脸驱赶掉瞌睡虫,摸索着找到火柴和蜡烛,点着平放在角落里。 黑暗中只有这里跳动着烛影,但却没有一个人发现,那些家伙大概在做梦吃螃蟹吧。 他掀开一堆枯草,露出一块两平米左右的空地,借着烛光拿起那根钉子,在地上化了个长方形,标注长度两百米。 他在画地图。 先是围墙,接着是要塞、瞭望塔、木材堆、石材堆...... 凭着白天的观察记忆,他按照尺寸比例有序地画出了所能见到的一切有用的物体,就连瞭望塔的高度也根据目测给标注了出来。 如此惊人的记忆力,天赋是一方面,更主要是源于他在外籍兵团时接受的训练,无意识记忆。 凌晨四点多,他终于大功告成,做了几次深呼吸,拧了拧脖子。 之后他并没有入睡,而是投入到下一步工作当中。 地下有错综复杂的地道,按照中世纪的要塞建筑模式,肯定有两个以上出口是连接外界的,这出口不会挖得太远,一般都是在外面的围墙根下。 现在问题是,要塞前面的空地上修建了七八座瞭望塔,最高的瞭望塔顶部还配有两门大口径火炮,如果在空地那边的围墙下露头,瞭望塔上的士兵立刻就会发现敲响警铃,几秒后炮弹就会连续不断地砸过来,难逃一死。 所以,只能从要塞后面逃跑,即便是最高的瞭望塔上的士兵,视线也是看不到要塞背部的,这是个极大的漏洞。 没人到过要塞后面,也没人知道后面是什么情况,也许是另一块空地?也许是一片农田?葡萄园?河流? 不管是什么,都只有这一条路可选。 郑飞必须找机会爬上屋顶去看看情况,至于怎么爬,他已经想好了。 天已经蒙蒙亮了,大概是快五点了吧,折腾了一夜的他藏好所有东西,并用枯草盖上地图,然后便在清脆的鸟啼声中,轻轻合上眼,补个短暂的觉。 六点,送饭的老头儿准时来了。 “喂,醒醒吃早饭了!”老头儿喊着,依旧拿出一块面包一碗盐水。 郑飞揉着黑眼圈,哈欠连天地走过去,道:“能给我点好吃的吗?” 老头儿白了他一眼,低声道:“面包里有片肉,牛肉。” “谢谢。”郑飞笑了笑,忽然看见他随身带着个网兜,里面有十几个苹果,便问:“可以给我几个苹果吗?” “想得美!这是我早上从家里过来时,路过菜市场买的最新鲜的苹果!” “我不白要,拿东西跟你换。”郑飞狡黠一笑。 “东西?你除了这身衣裳还有其他之前的玩意儿么?” 郑飞撇撇嘴,折回身在墙角掏了掏,掏出一枚耳环,是那天晚上偷偷带进来的。 攥着耳环来到老头儿跟前,压低声音道:“金耳环,镶着宝石,可以卖到几百个银币。” 老头儿一脸惊愕,伸长脖子四下望了望,道:“你哪来的?” “我带进来的,我是名航海家,不久前在一座岛上探索发现了一箱宝藏,王室就是为了侵占它们才把我抓进来的。” 越狱类剧情好烧脑子啊,快给我买瓶营养快线 第八十二章 我可以给你钱 “原来是这样......可是,这玩意儿我带不出去,出门前是要被搜查的。”老头儿既想要又胆怯,咽了口口水。 郑飞笑笑,拿出一个苹果抠开表皮,把耳环给塞了进去,再把皮盖上,道:“守卫不会连苹果都给你扣下来吧?” 老头儿苍老的脸上掠过一丝喜色,道:“不会不会......你要几个苹果?” “五六个吧,网兜也留给我。” 老头儿欣然照做,要知道几百枚银币足够全家人花上好几年。 拿到苹果,郑飞把它们塞到了枯草下,额当然,留了一个吃。 这些苹果可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留着有大用处。 七点,放风时间。 郑飞依旧坐到了木材堆上,由于有胡安在旁边,军官们对他的偷懒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喂,开开荤。”胡安塞过来一个纸包,散发着肉香,里面是卤好的猪排。 “哪来的?” “这是个秘密。” “为什么给我?” “放心吧没毒,我想贿赂你指着你带我出去呢,哈哈。” 郑飞笑笑,便也不推辞了,大口啃了起来,边啃边问:“胡安,今天礼拜几?” 胡安喝了口酒,答道:“礼拜六了,我们每天都在盼着礼拜天加餐,当然,除了我。” “明天上午就会有一批信教徒去做礼拜了?” “嗯,是的,要塞旁边就有个教堂,到时候会出动一大半兵力去押送他们。” “也就是说,要塞里的看守会松懈很多?” “额,别激动伙计,兵力都是从看守中抽调的,瞭望塔上面那些枪手火炮手长矛手可一个都不会少,逃不出去的。” “只要看守少了就行。”郑飞微微一笑,不再言语了。 树荫下,威武的军官们坐在抽烟,时不时地对犯人们吼上两句。 在这块空地的任意一个地方,都无法看见要塞背后的情况,只能想办法爬上屋顶了,即便它有五层楼高。 所幸的是,郑飞的牢房恰好是在第五层。 这一天过得很平静,这一夜郑飞睡得很香。 次日,清晨。 老头儿依然在六点准时来了,一来就拿出一包烤牛肉偷偷塞给郑飞,耳语道:“那对耳环卖了六百个银币!”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所以你打算怎么感激我?” “你要吃什么尽管跟我说,我会想办法弄来。” “不,我什么都不要吃,今天你出去之后帮我打听一个人,他叫汉斯,是个精悍的中欧男子,找到后告诉他,你是船长的联络员。” 这是越狱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寻找外援。 “唔,然后呢?” “然后你只需要帮我们传达信息就行,其他什么都不用做。” “天呐,你不会是要越狱吧?” “嘘,小点声,放心好了,我出去后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让你离开这座被贵族和富人控制的城市。” “多少钱?”老头儿的眼睛在放光。 “一万枚银币。” “......一万!” “小点声!......你也知道那是多少钱,足够去英格兰或是法兰西盘下一座庄园了,不但生活富裕还可以远离战火。” “好,我帮你!” 毫无心机的老头儿完全没有考虑过郑飞是在给他画大饼,已经开始憧憬未来的生活,不过当然,郑飞并没有在骗他。 大约在八点左右,信教徒们在看守的押送下出了要塞,要塞中顿时空荡荡的,五层加起来只剩下不到十个看守,来回巡逻。 郑飞和吉姆斯分吃完烤牛肉后,静静地坐在地上等待,他知道,关在第四层的胡安要开始行动了。 果然不到两分钟后,楼下便响起了吵嚷声,越吵越大,将整座要塞搅动得如同鸡窝一般,犯人们纷纷趴在门口拍打护栏起哄。 四层的看守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向五层的看守求援道:“卷发佬胡安和班杰明打起来了,快下去帮忙拉开,该死的!” 见看守们抱怨着跑下去,郑飞立刻起身来到门前,手里攥着那根钉子,插入锁眼。 吉姆斯惊讶地盯着他,道:“你哪来的钥匙?” “我没有钥匙。” “那你在干什么?” 郑飞一笑,道:“要是连中世纪的破烂锁都打不开,我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当过特种兵。” “特种兵是什么?” 郑飞没解释,专心开锁,只用了不到半分钟就打开了,拿起用盐水浸泡过的麻绳和那袋苹果,走到了过道中。 第五层只剩下一个犯人了,住在吉姆斯的隔壁,愣愣地盯着轻松推门而出的他,念道:“我的上帝......” 郑飞指着他,道:“别说出去,我可以带你一起逃。” 那人果断头点得跟倒豆子似的,满脸期待地看他要做些什么。 站在过道中,他不禁想,现在要是有两颗手雷一把m-16,直接杀出去都没问题! 在楼下愈演愈烈的吵嚷声中,他用麻绳紧紧系住装苹果的网兜。 “伙计你要做什么?”吉姆斯问。 “爬上屋顶。” “你是在开玩笑吗,这屋顶有八米高至少!” “但它有根横梁。”说罢,郑飞振臂一甩,苹果袋不偏不倚地跨越横梁,在重力作用下缓缓降下落地,麻绳便牢牢套住了横梁。 郑飞抓住两股麻绳,用力扯了扯,很结实。 随后,他在两人的惊诧目光中,沿着麻绳悬空攀爬,速度极快。 翻上横梁站稳后,他听见楼下的吵嚷声渐渐平息了下来,随即只听看守怒喝了几声,便彻底安静了。 坏了!他想,迟疑着要不要赶紧下去。 短短几秒后,他突然听到了一种语言,一种不该在这里出现的语言,英语。 “她是彩色的中世纪之梦; 她有个名字叫欧洲之花; 她倚靠着碧蓝恬静的地中海,却从不安静,永远奔放; 她的雪利酒是装在瓶子里的西班牙阳光; 她的tps是小白豆与当地食材的美丽约会 ......” 似乎是一首赞美诗,听声音像是胡安。 “胡安老大疯了!”有人惊呼,当即又掀起了一阵哄闹。 郑飞不禁竖起了大拇指,为胡安拖延时间的机灵。 第八十三章 震惊 之后,他把注意力转回到工作上来。 屋顶上有几个星星点点的孔洞,透着亮光,说明它不太结实,很容易就能搞开。 他攥紧拳头猛力一拳,轻松打出一个碗口大的洞,再使劲把木板掰断,洞渐渐扩大到足够人通过。 做完这一切,他顾不上抹把汗,双手一撑便翻上屋顶,深深吸了口不带霉味的空气。 湛蓝的天空,飘着几缕白云,在这里还能看得到远处的山脉,郁郁葱葱。 为了避开瞭望塔上士兵们的视线,他匍匐着向要塞背部挪动。 屋顶有不少碎石头枯木枝,再加上湿滑的青苔,使得他的运动很艰难。 如果要塞背部是河流的话,就直接跳河逃跑!如果是土地,就只能回牢房从长计议,要知道那可是二十米高的墙面,光秃秃的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就算是猴子也爬不了。 他满怀期待地匍匐行进,在弄了满身的脏泥后终于抵达,小心翼翼地探头望去。 他从没想过,当自己真的到了这里,会是这样一副表情——因大功告成而闪出一丝喜色的脸僵住了,眼神中透露着的是,惊恐。 悬崖。 要塞背部是悬崖!足有数百米高的悬崖!整座要塞贴着悬崖而建。从这望去,可见山脉迭起,但却荒凉得连棵树都没有,头顶上盘旋着两只展翅翱翔的苍鹰,用它们犀利的目光去寻找猎物。 想从这里逃跑,难以上青天。 此刻,郑飞不可谓不震惊,愣在原地足有好几秒,绝望地平躺在屋顶上,呼出几口粗气。 还没等他多缓一会儿神,猝不及防的,要塞中的吵嚷声平息了下来,他顿时一个激灵,捡了块大石头爬向洞口,先把石头丢了下去,然后迅速钻下去抓住麻绳滑落,收好绳子闪身回牢,关门、上锁、藏东西、躺下,一气呵成。 几秒后,两名守卫咒骂着上楼,出现在了过道上。 “胡安那个疯子!要不是他有点背景,我肯定一棍子打断他的腿!” “行了你,整天就知道叽叽歪歪的!刚才他们打成一团,也没看你过去拉一把!” “说的好像你去了似的......” 交谈声戛然而止,他们几乎同时看到了把过道砸出一个凹坑的大石头,以及屋顶上那个足有一米宽的大洞。 “什么情况......”他们慌了神,迅速跑向牢房,见三名犯人都在这才吁了口气,问郑飞:“新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郑飞打了个哈欠,耷拉着眼皮道:“屋顶突然漏了,把我吓了一跳,正做梦跟布兰妮上床呢。” 看守目光转向吉姆斯,冷笑道:“是这样么?” 吉姆斯点头,尽量挤出一丝笑。 看守没看出什么端倪,抱怨道:“该死的,几个月就漏一次!快去通报长官找人来修!” “你去!我要尿个尿!”说罢,看守无聊地扯了扯郑飞的牢门锁,这一扯,竟然扯开了。 “锁......怎么坏了?”愣了片刻后,看守直勾勾地盯着郑飞,凶光毕露。 郑飞恍然大悟似的翻起身,懊恼地拍了下大腿,叹道:“上帝!早知道锁坏了我就溜了!” “呵,你最好给我老实点!”看守邪笑着,换了把新锁锁好门,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别给自己找麻烦。” 郑飞闭眼,作出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翘起二郎腿睡觉。 两名看守在门口站了几秒,便各做各的事去了。 看守一走,吉姆斯急不可耐地凑了过来,低声喊道:“伙计,情况怎么样?要塞后面是什么?” “是他妈.的悬崖!”郑飞恨恨捶墙发泄,希望后的绝望,让素来冷静的他有些情绪失控。 “悬......崖?”吉姆斯惊愕地咽了口唾沫,丢了魂儿似的一屁股坐下,念道:“出不去了。” 短暂的愤怒后,郑飞揉着眉心,努力思索其他办法。 既然是建在悬崖峭壁上,要塞背部是不可能有地道出口的了,从地下逃跑的计划完全不可行,难道说,只有上天了么?呵。 正想得头疼时,他忽然灵光一闪——暴.乱!群众的力量只要能集结起来,永远是最强大的! 从白天放风时来看,这座监狱至少有五百个犯人,而所有的看守和士兵加起来也不超过一百个,整整五倍的比例,团结起来的话将是一股可怕的反抗力量。 不过当然,白天放风时是没办法搞暴.乱的,瞭望塔上那两门大炮瞬间就能让一大片人粉身碎骨。 只能选择在夜间行动,想办法让犯人们在夜间能走出牢笼,趁着看守们放松警惕一举抢下他们的武器装备,在夜幕的庇护下趁乱控制瞭望塔。 五百对一百,将是一场碾压式的战争。 现在郑飞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说服那群犯人们,又如何能让他们在夜间走出牢笼。 傍晚,夕阳西下。 犯人们挤在门边,不停敲着手里的破碗,伸长脖子望着过道尽头,期待送餐老头儿的出现。 不负众望,老头儿挑着两个巨大的木桶登上楼梯,浓郁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今天是羊肉汤,加上生菜沙拉和面条。”老头儿嘿嘿一笑,依次分发。 “喂,再给我来一碗!” “给我来块肉!” 犯人们抓着碗直挥手,馋得不行。 郑飞安静地站在门口,直到老头儿过来。 “找到汉斯了没?”在阵阵不满的哄闹声中,他边喝汤边问。 老头儿偷偷给他加了几块肉,低声道:“还没有,多给我点时间,我已经让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听了。” “一定要快。” “好的......对了,刚刚我看见国王来了,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郑飞心里咯噔一声,急忙道:“他带了多少人?” 今天被迫戴防护头盔,夹得太紧,从下午脑仁就开始疼,现在晕乎乎的,勉强写了一章,睡一觉缓缓,明天不出意外的话三更补上。别问我为啥戴头盔,我没去搬砖也没去当特种兵,当然也没去做光头强() 第八十四章 突如其来 “没带什么人,只有两个皇家骑士。” 郑飞松了口气,喝了口满是膻味儿的羊肉汤,咽下。 不到十分钟,士兵们便凶巴巴地跑过来押着他出了要塞,来到了空地,国王坐在藤椅上,借着树荫边乘凉边品红酒。 看到郑飞出现,国王笑着招招手,道:“哇哦,快过来喝一杯!” 郑飞站在原地,不动。 “把他押过来!”国王立刻变了副脸色,从没有谁敢违抗自己的命令。 郑飞也没有反抗士兵的扭送,无所谓地跟着走,在距离国王几米处停下,对峙。 国王晃荡着高脚杯,抿了口醇香的陈年红酒,抬了下眼皮道:“几天过去了,想好了没?” “没有。”郑飞面无表情道。 “看来你并没有打算交代......其实你想想,把宝藏的下落告诉我对于你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为什么不做呢?” “因为对你有好处,所以我不爽。” 听了这话,国王难堪的脸色持续了几秒,挤出一丝冷笑道:“给脸不要脸!那你就等着十天后被绞死去喂野狗吧!” 郑飞一怔,说好的一个月怎么忽然减到了十天? “诧异吧?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你是否感到绝望?英格兰王室的人已经在路上了,你在两天内将接受神圣洗礼和牧师的祷告,然后就可以在牢房里安静等死了。” 说罢,国王上前一步,得意地盯着他的眼睛,道:“就算你不交代出宝藏的下落,我也能找到它。” 郑飞咬了咬嘴皮,默然不语。 越狱计划,必须尽快实施! 在夜幕降临之前,国王便离开了要塞,赶回去参加王室晚宴。 郑飞被送回牢房,躺在枯草堆上盯着屋顶出神,破开的大洞已经被补上了,还加固了一番。 闭上眼睛,白天见到悬崖时的震撼,加上行刑时间突然提前,把他的计划搞得一团糟,思绪紊乱,不知不觉的,便坠入了梦乡。 次日上午,放风时间。 坐在木材堆上,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扫视着瞭望塔上的军官士兵,皱紧眉头手指不停搓动,深呼吸。 胡安提溜着酒壶爬了上来,迫不及待地凑到他身边问:“嘿,摸清情况了没?要塞背后是土地还是河流?我可以想办法找人在那里接应。” “悬崖。”郑飞似乎是平淡道,夺过酒壶猛灌一口,他现在需要酒精的刺激。 “悬......崖,多高?”胡安仍没放弃希望。 “别想了,至少三百米,要塞后墙贴着悬崖建造,谁都接应不了你,掉下去就是个粉身碎骨!” “天呐。”胡安失神道,坐下。 “想通过地道越狱已经不可能了,只能采取一种极端方式了。” “你说!” “暴.乱,牺牲那些与我们无关的犯人,用他们的尸体铺平我们逃离的道路。” “好!需要我怎么配合?” 郑飞想了想,凑上前耳语。 两名军官坐在树荫下闲谈,偶然瞥见他们的小动作。 “最近新来的和胡安走的很近,不会是要搞事吧?” “你多虑了霍尔,有我们在他们能搞出什么?别忘了咱俩的爷爷都是光辉荣耀的皇家骑士!” “呵呵,也是。” 军官们笑了笑,就着路边摊卖的卤味,喝酒。 郑飞跟胡安交代完后,便开始在空地上来回转悠,想要搜寻看看有没有地道入口的踪迹,这是他的备用计划,pb。 万一暴.乱越狱不成,逼不得已的话就只能通过地道越狱了,就算是会被火炮干死也要试试,总比等死好。 永远都留着pb,这是外籍兵团老谋深算的长官教他的。 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实则目光敏锐地将眼前的一切都收录了下来。 木材堆石材堆、磨盘、厨房、工程师小屋、水井......等等,水井?! 他眼前一亮,快步向那很有年代感的水井走去,探头向下望。 清澈的井水,倒映着天空和他的脸,他不禁理了理头发。 这口井,极有可能就是地道的入口! 还没等他多观察一会儿,便听树荫下的军官喝道:“那个新来的,你在干什么?!” 他转过身,嘿嘿笑道:“我想喝口水......” “不许喝那的水!否则的话,老子把你一脚踹下去!” 军官的暴怒态度,更让郑飞确定了自己的猜想,他识趣地离井远点,抬眼望去,只见胡安正在跟一群犯人比划着说些什么。 在这座监狱,胡安有二十几个死忠,以前是他的手下,一起被抓进来的。 郑飞需要这群人帮自己做一件事——开锁,中世纪的锁很好开,只需一根钉子简单教学就可以了。 不过当然,这所谓的简单教学也是不容易实现的,得找个机会亲自示范给他们看看,凌晨两点看守们不再巡逻时,就是最好的机会。 等这群人学会开锁后,便可以趁着礼拜天的凌晨两点,看守和瞭望塔上的士兵最放松之时,打开牢门抢下各层看守的枪支,而后迅速放出所有犯人,给懒散等待礼拜天的士兵们来一次迎头痛击! 至于成与不成,由上帝决定! 傍晚,吃完面包即将回牢的犯人们,齐刷刷地转头向同一个方向望去。 在那里,一辆马车驶入了监狱。 在军官及士兵们的注目礼中,马车停下,一个高大的男子蹬着双锃亮的靴子,头戴贵族式样的王冠,英姿勃发地跳下马车。 是那天带队抓捕郑飞的军官,德兰克子爵。 德兰克冲士兵们摆手示意,抖了抖长袍,接过下属递来的烟斗,叼在嘴里。 典狱长谄笑着凑过来,掏出火柴帮他点烟,道:“尊贵的德兰克先生,您怎么会来这里?” “你以为我想来?我不想去和姑娘们幽会?还不是国王那老......老权贵让我来的!” “那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德兰克笑而不语,拍了两下掌。 掌声落下,整齐的踢踏声响起,几秒后,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进入监狱,立定。 朋友过生日,晚上请吃大餐去了,话说今晚路边的大长腿美女出奇的多,回来的路上一直在看,接近10点才开始写昨天欠一更今天欠一更,明天后天分别三更补上,不管有什么事我都给推了,补上!多谢各位的支持! 第八十五章 最疯的智者 这群士兵的到来,让郑飞不由得动了下手指,心头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 他攥着拳头,隔得远远的,直勾勾地盯着满面春风的德兰克。 德兰克对典狱长耸耸肩,解释道:“还记得几天前刚送来的黄皮肤吗,过几天英格兰王室的人就来了,他将接受神圣洗礼然后被送上绞架,为了避免这段时间出乱子,国王特命我带军队来这里驻扎,直到绞刑结束。” 典狱长转了转眼珠子,答道:“不用了吧,我的人完全可以应付,用不着劳累您。” “以防万一而已。”德兰克笑笑,抬眼扫视了一番,从犯人们的眼神中看到了敬畏后,满意道:“典狱长,去给我的士兵准备些吃的。” 典狱长点点头,吩咐下去。 而此时,郑飞的脸色再次僵住了。 暴.乱计划,完了!本来是五百对一百,现在却凭空冒出来一支上百人的训练有素的军队,还是人手一杆火枪,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带来了八门口径极大的重炮,正在布置工事,炮口正对着要塞大门,可以说如果有犯人胆敢从那闯出来,瞬间便会灰飞烟灭。 郑飞有些失神,转头望了眼即将消失在天边的夕阳,低头,再次陷入恐慌与烦躁之中。 现在唯一的希望是,那口井。 回到牢房,他在枯草堆旁躺下,脖子被刺得有些痒,挠了挠。 不久后吉姆斯也回来了,看守一走吉姆斯就迫切凑了过来,道:“伙计怎么办,你的计划行不通了!” 郑飞皱皱眉,沉默了一会儿,说:“跟你打听个事,空地上那口井是什么来历?”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管这个......还是想想怎么逃命吧!” “我正在想,现在搞暴.乱只能白白送死,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走地道了,那口井很可能跟地道有着某种联系,我得找个机会下去看看,看看地道能通向哪里。” “嘿,别想了,那口井真的只是口井而已。”吉姆斯叹了口气,接着说:“几年前有个犯人叫哈森还是哈里森来着,想跳井逃走,结果在里面泡了两分钟被捞上来了,军官们为了惩罚他让他整天推磨盘,像头驴子似的,之后他就疯了。” “后来呢?”郑飞失望了,随意搭了一句。 “很奇怪,他推了整整半年的磨盘,包括夜里都从来没离开过,连睡觉都倚着它,军官也从来不管他。但是谁都没想到,有一天他忽然消失了,大家都说是上帝可怜他把他收走了,我想,是这样的。” 听到这里,郑飞目光顿时一亮,追问道:“消失?” 吉姆斯有些惊讶于他的反应,点头道:“没错,消失......上帝总是让人意想不到。” 郑飞相信奇迹,但从来不信奉上帝。 疯子的消失,绝非偶然,也绝非什么上帝的手笔!院子里必定有入口,而那众人眼中的疯子,其实是最聪明的人。 那么,入口在哪里呢?当然是磨盘,疯子始终守着它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想到这里,郑飞释然呼出一口气,笑了笑,躺下望着屋顶,计划着明天放风时找机会去磨盘那研究研究。 渐渐的,夜深了,他做了会儿徒手健身,早早的便睡了,这两天用脑过度,太累。 第二天清晨,老头儿照例来发面包,不同的是,那苍老的脸上多了分让人难以察觉的喜色。 他来到郑飞跟前,还没等被问,就迫不及待地低声道:“我找到汉斯了!” 郑飞咬了口夹着牛肉的面包,嘴角翘起,道:“他现在在哪?” “他带着几个人一直在想办法救你,但我觉得不太靠谱,因为他们竟然跟一群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混在一起。” “小孩儿?” “嗯,最小的看样子还不到十岁。” 郑飞弄不懂原因,便也不多想了,按照自己昨晚想好的计划,道:“有笔和纸没?” “早就给你带着呢!”老头儿偷偷摸出纸笔,塞给他。 他快速写下几行字叠好,塞回过去,有些担忧道:“你确定带得出去么?出门时被搜到就惨了。” “哈,放心,我这次从菜市场买了西瓜,你懂的。”老头儿挤了下眼,有种童心未泯的感觉。 郑飞挑了挑眉头,折回身从草堆下把那几枚戒指耳环都给拿了出来,说:“这些都是你的了,算是定金。” 老头儿两眼放光连忙接过收好,笑嘿嘿道:“慷慨的人,愿上帝与你同在。” 这时,看守的咆哮声突然在楼道中响起,吓得老头儿慌忙起身,继续向下个牢房分发早餐。 意料之中,看守们径直奔着郑飞而来,开门架住他的胳膊,恶狠狠道:“给我老实点!” “我一直很老实。”郑飞不明所以,猜测大概是胡安手下某个家伙走漏了风声。 看守狞笑着,假惺惺道:“我的意思是,等会儿给我老实点,去接受牧师的祷告吧,将要被绞死的可怜人!” 随后,在看守的押送下,郑飞走出要塞大门站到了空地上,转头瞧了瞧,那个磨盘就在不远处,看起来平淡无奇。 披着华贵战袍的德兰克站在他面前,手指按着剑柄,嘴角挂着不怀好意的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道:“这几天感觉怎么样?妄想泡布兰妮的家伙。” 郑飞爱答不理地抬起头,瞥着冉冉升起的朝阳,有些刺眼,打了个喷嚏。 德兰克上前攥住他的衣领,嗤笑道:“看来过得还不错,乖乖去接受牧师的祷告,晚上吃顿大餐,过几天再接受个神圣洗礼,你就得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哦”郑飞抬了下眉毛,微笑道:“大餐是什么,有海蟹吗?” 他越淡定,德兰克就越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衅,怒瞪双眼窝火道:“别他妈装出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怕死鬼!” 听了这话,郑飞不由得挺起胸膛,傲然道:“我有个提议,我们来场勇士之间的较量,看看谁才是真正的怕死鬼,你敢接受么?” 第八十六章 神父 德兰克怔了下,抬起自己那骄傲的胡子,不屑道:“我不仅是个军官,还是高贵的皇家骑士和贵族,你只不过是个卑贱的犯人而已,没资格挑战我。” “你是不敢么?”郑飞咄咄逼人道。 周围的士兵这么看着,眼神中既有怯诺,又带着些对长官的质疑,又两个胆大的还轻声议论了起来。 德兰克狞笑着,示意士兵押紧他,掸了掸肩膀,猝然猛地一拳捶向他的腹部,旋即抽回手又是一拳,脸色铁青。 绞痛传来,郑飞只觉胃里翻江倒海,咳出几口酸水,攥紧拳头,闷声不语。 “你以为这是混混斗殴么?”德兰克揉着手指,轻蔑道:“疼就喊出来吧,没人会看不起你,因为你早已卑贱到了极点。” 郑飞晕乎乎地想起,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刚被押到监狱的那天夜晚,也是在这里,也是被这么多士兵围着,也是同样的被押着打,不同的是上次是一拳这次是两拳。 他咬着牙,强忍疼痛,笑了笑,道:“上次我说过,我保证,你会死的很惨。” “好啊,我等着你,蝼蚁。”德兰克盯着他,嗤笑了一声,转身去到了树荫下,继续坐在藤椅上喝酒。 在二十名士兵的押送下,郑飞被蒙上眼睛带出监狱,来到了不远处的教堂。 “带他进来吧,拿掉他的眼罩。”一个苍老且慈祥的声音说。 拿掉眼罩后,郑飞并不觉得刺眼,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不比黑夜亮堂多少,阴暗,但不潮湿。 他被绑在椅子上,听着士兵们的脚步声远离,四下张望了一番,发现自己坐在一个黑暗的小屋里。 他深吸几口气,问:“这是哪?” “哦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我想得那么冷血。”黑暗中,苍老的声音回答,回荡在空旷的大厅中,传达到这间小屋时显得极为空灵。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冷血?” “一个要被绞死的人,难道不应该冷血么?”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做错,你信么?” “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因为我是个神父,你没必要对我撒谎。年轻人,在你离开世间之前,忏悔吧,罪过和后悔,什么都可以说。” “罪过”也许是被这空灵的嗓音感染,郑飞有了丝略微的失神,黯然低下头。 “没错,在这里你要做最真实的自己,不要隐瞒,每个人生来都是个罪人,生活最本真的意义,其实是一个不断赎罪的旅程。” 郑飞舔了下干裂的嘴角,不禁笑了笑,笑得苦涩。这位不知身在何方的神父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位心理学大师,就连素来冷漠的自己,在这一刻竟然都想要打开内心的隔阂,倾诉些什么。 神父见他沉默了,知道自己的话起了点作用,接着用平和的语气催促道:“说说吧,你的罪过,干干净净地去天堂,不带去任何属于世间的羁绊。” “我杀过人。”郑飞决定开口,有些话还是说出来比较爽。 “继续。” “十年前,我成为了一名士兵,最精锐的士兵,去到最艰苦的地点,执行最险峻的任务。” “那次是在南美......呃,南欧的一处丛林里,我所在的小队对付一伙血债累累的高手,我们把他们称为,雇佣兵。” “唔,雇佣兵?那是什么?”牧师不禁好奇道。 “收钱替别人做事,可以理解为杀手。”郑飞揉了揉眉心,接着说:“激战时,有一个敌人逃跑了,我奉命去追,我跑得比他快,几分钟后便追上了他,一枪击穿了他的后背。” 听到这里,好奇的神父再次忍不住打断道:“击穿后背?火枪的威力这么大?” 郑飞摸摸后脑勺,莫名的喜感,道:“我那枪比较厉害。” “哦接着说,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整个人瘫倒在地,侧过脸,用他那乞求般的眼神看着我接近。我走到他跟前,看清他那被涂满迷彩......泥浆的脸,这才发现他还不到二十岁,本应是上学的年纪。” “他的胸口渗着鲜血,缓缓的,他的嘴唇渐渐发白,眼神中的乞求也更加强烈。” “我看了他一会儿,问,你为什么不恨我?” “他虚弱地回答,你不杀我,总会有人杀我的,我只是死得早一些而已,这是我欠下的债。” “我顿了顿,问,你有什么想和我说吗?” “他苦笑着,回答,我胸口里有两张东西,你拿出来看一下,谢谢。” “在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从他口袋里摸出了两张东西,一张是字条,另一张是他和一个姑娘的照......画像。” “他重重咳了几声,最后冲我挤出了一丝微笑,便合上了眼睛,生命停止。” “那张字条上写着:‘请把这张画像按着下面的地址,交给这个姑娘,她是我的未婚妻。’” 说到这里,郑飞发现自己不经意间,眼眶竟有些湿润了,碍于沟通不方便没法跟神父说出实情,其实那字条上贴着张银行卡和密码,里面是那名雇佣兵赚的所有钱,在字条背面还写着他的忏悔录,他只有十九岁。 神父沉吟片刻,道:“所以,你很后悔杀了他?” “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但却是最难的一次,他清澈稚嫩的眼神,让我永生难忘。” “那你是因为什么要被绞死的呢?也是杀人?” “不,我什么都没做错,人们把我称为,王室牺牲品。” “牺牲品......”神父似乎很诧异。 几秒后,郑飞听见了黑暗中的脚步声,随后,前方的小门吱呀一声敞开,出现一个矮小的身影。 “你是神父?”郑飞盯着他长长的络腮胡,问。 “我是神父,你是谁?” “我是犯人。” “不。”神父捧着圣经翻了一页,道:“你是王室牺牲者。” 第二更,时间有点晚,赶紧再写一章,不知道12点前能写多少,写多少发多少另,编辑正在努力给咱们争取推荐位,我打算改个豪迈点的书名,各位有什么好的提议吗? 第八十七章 圣经 “你......什么意思?”郑飞隐隐感到,眼前这个虔诚的神父是要救自己。 “上帝对我说,他会拯救每个不该去天堂的人。”说罢,神父往前挪了几步,低声道:“你知道我什么愿意相信你么?” “你刚开始就说过,因为你是个神父,我没必要对你撒谎。” “不。”神父摇了摇手指,神秘一笑,道:“因为,几年前我也是王室牺牲者,只不过我靠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躲掉了,并且改头换面成了名受人敬仰的神父。” “你......” 郑飞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了光亮,下意识地就想站起来,忘了还被绑着,弄得椅子咯吱一声,惊动了外面守着的士兵。 神父匆忙咳了几声,用赞叹的语气大声道:“上帝开始创造天地的时候,地是混混沌沌的,还没有成形,黑暗笼罩着深渊,上帝的灵在水面上运行。上帝说,应该有光,他说完了,就有了光。上帝看见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 读的是圣经原文,听见这个,士兵们耸耸肩不再猜忌了,继续聊天。 在信教徒的理解中,冒然打断神父的祷告,大忌。 读了几大段,神父停了下来,注视着郑飞的眼睛,低声道:“我要救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 郑飞认真地点点头。 为了不让士兵怀疑,神父又读了几段圣经,之后停下接着说:“外面有二十个手持火枪的士兵,就算我帮你松绑你也是逃不掉的,想活下来只有一个办法,越狱。” “我知道,但是昨天监狱刚调来了一支精锐军队外加八门火炮,想搞暴.乱等于找死。” “你就不能试试其它办法吗?比如说,地道。”说到这里,神父狡黠一笑,长长的胡子有些得意地翘起。 “可我不知道地道的入口在哪,我正在找。” 神父张张嘴,刚要说些什么,这时,也许是察觉到好久没动静了,外面的士兵喊道:“神父,祷告结束了没?” “还没,快了!” “怎么这么慢,犯人该回去了,我要进去了!”话音刚落,粗鲁的士兵推门而入。 神父后退一步,见士兵们把郑飞押起往外走,连忙道:“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神父,长官没把酬金给你?” “不,请你不要侮辱我的职业。”神父冷冷道,捧着圣经走上前,意味深长地对郑飞说:“这本圣经送给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一定要认真看看,尤其是最后一页,你会有收获的。” 郑飞立刻读出了他的意思,接过圣经鞠躬道:“多谢神父!” “没什么,上帝与你同在。” 说完,神父目送着他被骂骂咧咧的士兵押走,眼神空灵,喃喃道:“你会变成疯子吗?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个疯子。” 几年前从监狱凭空消失的疯子,是他。 抱着圣经回到牢房,郑飞一刻都不想等,把它翻到了最后一页。 奇怪的是并没有什么异常,写的只是经文而已,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同,那就是这页比较厚。 他皱了下眉,捏了捏这页纸,好像是两张粘在一起的,他用嘴抿了抿边缘,润湿后一点一点撕开,只见里面夹着一张薄如蝉翼的宣纸,半透明,特殊材质很柔韧。 问题是,它只是一张纸,上面什么都没写,试着往上面抹点水,但也没有字显形。 想了想神父最后说的话,他决定在书里找找。 不出所料,每页都有一个注释,用的是英文,在整个葡萄牙都不见得有几个人看得懂。 郑飞把这些单词依次记录,最后连接起来就是:把这张透明的纸,带到地下去。绕着磨盘走,你会发现神奇的事情。 看来只能等明天放风了,他这么想,把圣经抱在怀里,顺着小窗口往外看了看,大概已经是中午了,空地上的犯人们正挥汗如雨地工作,搬木材搬石材搬各种东西,包括炮弹。 只有他一个人待在牢里,因为他刚接受过祷告,中午还会迎来一顿丰盛的美餐。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老头儿便提着两个大篮子出现在过道里,既欣喜又担忧,来到了他门前。 “大餐。”老头儿说着,取出那些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美食。 “哇,海蟹、海虾、牛排、猪腿、烤鸡......”郑飞哈哈一笑,咽了口口水,好久都没享用过好东西了。 “我要是你的话可没什么胃口,吃大餐意味着你过几天就得离开这个世界了。” “呵,我可不会轻易死掉,东西交给汉斯了吗?” “嗯,他让你放心,立刻着手去做。” “那就好。”郑飞啃着香喷喷的鸡腿,笑道。 一路斜飞,火速码字在12点之前码到了这里,赶紧就给发了,终于可以睡觉了,累了一天各位晚安o()o 第八十八章 烈酒(改了书名,帅了点吧?) 看这里看这里,本书正式更名为帝国大航海,是不是豪迈了些许呢? 今天有三更,12点前陆续奉上,还请各位多冒冒泡 写越狱剧情真是累,所以决定今天赶紧逃出去,恢复浪漫风情的文风 至于某位读者提的报仇,当然是有的。 “哦对了,他还有张字条要交给你,上面画着些奇怪的符号。” 郑飞接过,只见那所谓的奇怪符号其实是德语,汉斯的故乡在德国。 上面赫然写着:从悬崖逃跑,接应工作正在准备中。 看到这个,他不禁抬了下眉毛,把这字条揉成一小团,吃掉。 从地道中钻出来后,不得不说,从悬崖逃跑是唯一的出路,因为葡萄牙军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封路追捕,想溜进城里或是奔向港口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悬崖遁入山脉中,找个地方避避风头。 问题是,数百米高的悬崖,汉斯要怎么接应?直升飞机么?呵呵。 这些都是后话了,他现在需要想的是如何去发现磨盘中藏着的玄机,在想这个之前,他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做——享用大餐。 久违了,鲜美的蟹肉,没想到竟然还有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法兰西特供,年代久远并且带着淡淡的橡木桶味儿,显得更加醇美,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必定被酒庄珍藏,镇庄之宝。 葡萄牙王室,倒是很慷慨。 照目前的情况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吃到美洲的辣椒黑胡椒,还有龙舌兰酒,他酌了半口白兰地,微笑着想。 整个下午他都是在牢房中度过的,没有被押出去放风,坐牢的真的单调乏味。 傍晚,犯人们陆续归巢,有几个路过他的牢房时,偷偷做了个ok的手势。 人一无聊就会犯困,他为了不让自己睡着,用钉子在手臂上划了道血口,来了倦意就搞几滴白兰地往上抹,疼得一激灵,顿时就清醒了。 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这是他在少年时期就立下的人生信条。 凌晨两点,在看守们不再巡逻坠入梦乡时,他站起来,轻轻撬开了自己的牢门锁。 随后,他迈着窸窣的脚步在黑暗中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擦亮一根火柴,得以看清周围的境况。 “嘿,在这里。”有人低声呼唤,附近牢房里的犯人全都醒了过来,他们是胡安的忠诚党羽。 郑飞笑笑,依次耐心地给他们示范如何撬锁,每个人要示范至少五分钟,一共有二十几个人,这是个浩大的工程。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示范,所有人都表示学会了,不过当然,有人是滥竽充数,怕丢人而不敢承认。 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后,天已是蒙蒙亮了,他悄悄地回到牢房,躺下补个短暂的回笼觉,睡前喝掉了白天剩下的小半瓶白兰地。 放风。 晴天,故事的小黄花,从刚来那天就开着,在高墙的墙角,为这枯燥乏味的监狱点缀上了一抹,令人赏心悦目的颜色。 胡安照例蹲在木材堆旁抽烟,见郑飞过来,掏出支新的递了上去,郑飞摆摆手拒绝,他很少抽,只偶尔抽支雪茄,受不了劣质烟的味道。 胡安耸耸肩掐灭烟头,装出副漫不经心看风景的样子,低声道:“什么时候行动?” “还有件事需要你去完成。”郑飞狡黠一笑。 “呃,又要我去搞什么东西?不会是火枪吧?......” “不,这件事对于你来说很简单。” “好吧,那你说来听听。” “我记得你说过,有个小子想跟你混,他能搞到仓库里的东西。” “没错,管仓库的老头儿是他亲戚......可是仓库里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只有一些日用品和食材。”胡安表示不解。 郑飞点了下头,道:“想办法弄几桶烈酒出来。” “这个确实简单,以前就弄过,但是你这几天都有好酒喝,为什么要喝那玩意儿?” “这是个秘密。”郑飞卖了个关子,躺下望着空中那随风飘动的白云,嘴角上扬四十五度。 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一直闲着什么事都没做,包括德兰克在内的军官们倒也不训斥,谁会有兴趣折腾一个快要死的人呢? 德兰克站在瞭望塔上,手扶护栏,叼着他那波斯来的镶玉烟斗,低头俯瞰空地上大汗淋漓、短暂休憩的犯人们,得意地吐了口烟圈。 “德兰克先生,中午要吃些什么?”典狱长坐在他身后,百无聊赖地问,神情像是想白他一眼,因为他的趾高气昂。 “午餐随便点就好,来份鹅肝酱牛排吧,要上好的牛脊肉,牛崽子不能超过三个月大,否则肉不嫩。哦对了,再给我来碗鳕鱼汤吧,少放点盐。”德兰克头也不回地说。 典狱长盯着他的背影,做了个捶的动作,嗯了一声便吩咐下属去准备了。 忽然,大概是看到了什么,德兰克的骄傲脸色变了,观察两秒后咆哮道:“喂!你们在干什么?!” 典狱长见他突然发火,慌忙跑到护栏边看去,只见空地上有群犯人不知从哪搞来了几桶酒,打着赤膊在木材堆旁坐成一圈,开派对似的庆祝。 典狱长脸色一沉,正要去处理时,却瞧见带头的是胡安,不由得怔了怔。 德兰克转过头怒视着他,道:“这是你的地盘,赶快把那群犯人收拾好,最好别让我的人动手!” 典狱长为难地笑了笑,道:“您有所不知,他们的老大是胡安。” “我管他妈什么狗屁胡安!”德兰克喝道,指着他的鼻子正要开骂,喉咙仿佛被堵住了,皱了下眉头,道:“从前被称为里斯本老大的那个胡安?” “没错,正是他,他曾称霸里斯本地下组织十几年,就连桑托斯公爵都得给他点面子。” 德兰克转了下眼珠子,怒气平息了不少,坐下吖了口酒,淡淡道:“我听说国王下令让你们对他睁只眼闭只眼,既然是这样,那就算了吧。” 空地上,犯人们不断碰杯欢呼,掩护着郑飞做一件事。 第八十九章 大快人心 灌酒,当然不是往嘴里灌,而是往水壶里。 每个犯人都是有水壶的,早晨出来放风时可以在门口灌一壶水,水壶很大,足够喝一天。 毕竟在这骄阳似火的夏季,搬一天东西还不让喝水的话,会死人的。 这些浓度极高的烈酒,是用来搞破坏的。 二十几名犯人,看似在乐呵呵地喝酒,实际上每次只抿一小口,在郑飞把所有酒壶都灌满了后,他们才敞开肚子尽情地喝,下酒菜是盐焗豌豆,从仓库顺的。 大约半个小时后,犯人们又得投身到搬运工作中了。 胡安对手下使了个眼色,随后自己走到分配任务的军官面前,笑道:“嘿长官,我手下这群家伙想跟您商量商量,能不能让他们去搬炮弹?他们看到今天刚运来了几马车炮弹。” “那是二组的活儿,你们搬木材。”军官生硬地回答。 闻言,胡安露出诡异的笑容,凑到他耳朵边说:“我有一百种方法把消息递到外面去。” “什么消息?”军官心里咯噔一声,不安地动了下手指。 “你的家住在弗兰西斯大道二十八号,你有两个女儿,你的妻子每天早上都会去菜市场......” “别说了!让你的手下搬炮弹去。”军官恨恨捏紧拳头,却又敢怒不敢言。 胡安得意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只要你乖乖的,我保证你的家人不会有事。” “你最好说到做到!” 胡安点头默认,转过身喊道:“伙计们,长官让我们下午搬炮弹!” 欢呼。 之后,在郑飞的带领下,他们迅速行动起来。 军火库建在西南角,被两棵大树投下的树荫遮着,防止温度过高引发爆炸。 他们像辛劳的蚂蚁般排成长队,各自抱着一个木箱快步往军火库里走。 门口有两个站岗的哨兵,警惕地监督他们,怕他们会搞什么破坏。 经过两个小时的搬运,只剩最后一趟了,在经过哨兵身边时,郑飞忽然一个踉跄,木箱摔下,在哨兵抽出长剑叫喊前,迅捷闪身击中他们的颈后,动作纯熟无比。 哨兵被击晕倒地,由于被茂密的树叶遮着,瞭望塔上的军官士兵完全没有注意到。 随即,郑飞挥了下手,低声喝道:“快!” 犯人们应声而动,火速把军火库中所有的火药炮弹都堆到一起,取下腰间的水壶,把里面的烈酒尽数倾倒出来。 一切都做完后,郑飞下令道:“撤!” 犯人们列成队有序地回到了木材堆旁,坐下歇息。 胡安拿来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外加几根布条,递给郑飞道:“东西来了,话说你到底要做什么?” “炸了军火库。”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军火库里只有炮弹火药和子弹,没有火枪更没有火炮,所以既然无法利用,就得把它们毁了,尽量把越狱的风险降到最低。 “炸了军......”胡安不由得叫出声,连忙抿住嘴,惊愕道:“你疯了么?谁去点火肯定会和那些炮弹一起死的!” 郑飞笑了笑,道:“你以为我让你拿这些东西来是做什么的?” 说着,他把布条紧紧缠到石块上,接着四下张望一番,看到那群军官士兵只顾谈笑风生没人注意这边,迅速取下水壶将剩下的半壶酒均匀淋在石块上,浸透布条。 旋即,他沉声道:“擦火柴,点着它。” 胡安愣了愣,愕然道:“怎么点?” “直接点!” “可你拿在手里......” “只管点你的!”郑飞态度极其坚决,眼神中透着一股子狠劲。 迟疑片刻,胡安擦着一只火柴,哆嗦着点了上去。 石块表面腾得蹿起一股赤色火焰,变为一个火球,郑飞即刻起身,振臂将这火球奋力抛出,正中五十米外的军火库,钻进那敞开的大门。 在胡安及手下惊叹的目光中,只听嘭嘭嘭几声剧烈的爆响,半秒前还是安然无恙的军火库瞬间沦为一片火海,大地颤动,呛人的黑烟升腾而起,弥漫在空气当中。 “救火!救火!” 典狱长歇斯底里地吼道,接着,向德兰克投去怯诺的目光。 德兰克怒目圆睁,攥着拳头对准他的腮部狠狠来了一拳。 而在空地上,惊魂未定的几百名犯人却是纷纷停下了手头的活计,拍掌叫好,神采飞扬。 胡安不可思议地盯着郑飞,替手下们问道:“一团火在手里,你不觉得烫吗?” “你他妈试试烫不烫!”郑飞不停对灼伤的手掌吹气,神情却是笑着的,接着道:“再疼也得忍着!” 胡安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军火库的赤红甚至比下了天边的晚霞,将红光映在犯人们的脸上,更显出他们内心的痛快。 这一炸,大快人心! 不过,他们并没有趁现在搞暴.乱,因为瞭望塔上的几门火炮始终对着他们,只要一有什么动作,无情的炮弹就会立刻把他们扯成碎片。 救火这种事军官们不指望只晓得幸灾乐祸的犯人们了,士兵们奔跑着提起水桶从井里舀水,一桶桶地破向火海。 郑飞没闲工夫看好戏,趁着混乱来到了磨盘边,仔细观察。 想起神父的提示:绕着磨盘走,你会发现神奇的事情。 他绕着磨盘走了一圈,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抱着尝试的心态,推起了磨盘。 几秒后,推到某个位置,他敏锐地感到磨盘咚的一声,像是磕了一下,即刻停下,蹲在地上注视着磨盘底部,像开撬保险箱般轻微转动磨盘。 呼呼的石块摩擦声,两分钟后,磨盘底部的地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洞,一个酒桶那么大的洞,藏得令人难以察觉。 他转头看了看周围,只见德兰克正在盯着自己慢慢走来,连忙转了下磨盘,洞口被重新堵上后,他站起身注视着德兰克。 “你在干什么?”德兰克冷冷道,脸颊上映着赤红,更凶狠了些。 郑飞耸耸肩,笑道:“我很好奇这东西是怎么工作的,为什么豆子放到里面就能被磨碎呢?” 第九十章 潜入者【三更补齐】 “哦是吗?”德兰克随意回答,猝然一笑,挥拳打来。 而他那几乎从未败过的硬邦邦的拳头,被郑飞轻松接住。 郑飞死死捏住他的手腕,皮笑肉不笑道:“这次,没人押着我。” 德兰克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一股强大的指力掐着,筋疼。 他忙抽回手,铁青着脸,动了动嘴皮,最后还是没说些什么,转身离开,站到了典狱长跟前。 “我的上百箱炮弹全毁了,你在一天之内必须全给我补齐,否则的话,别怪我不客气。”他恶狠狠道。 “请放心。”典狱长唯唯诺诺。 足足半小时,连天的大火才被扑灭。 两名哨兵被炸死,爆炸的原因无从得知,典狱长站在废墟上,隐隐问得见空气中残留的酒味儿。 “今天谁在军火库喝酒了?”他问。 “呃,中午德兰克长官的几名手下来过,带着几瓶酒和一些熟食。”有人回答。 “该死......”他捏了捏手指,一丝凶光在瞳孔中转瞬即逝。 没有侦探头脑的他只能把原因归结于,在毒辣的阳光照射下,残留着的酒精被点燃了,罪魁祸首是德兰克的手下。 而现在,他还必须自掏腰包去买一批炮弹来,在交代好基本事务后,他换了身新衣裳,独自出了监狱大门。 太阳刚刚落山,漫步在里斯本的街道上,他穿过众多小吃摊儿,奔着军火黑市而去。 黑市上的炮弹价格都很高,至少是均价的两倍,蛋疼的是他不能按均价去政府手里买,因为那样的话官员们就会知道上百箱炮弹爆炸在军火库中,弄不好他得引咎辞职。 上百箱,至少得两千枚银币啊!幸亏这些年贪了不少好处。 小贩们的吆喝声没能止住他的脚步,街边穿着短裙的美艳女郎让他多看了两眼,在距离黑市不过几十米时,他被一个戴着大沿帽的男子拦下。 他露出腰间别着的火枪,道:“抢劫是么,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么?” “典狱长。”那人邪笑道。 他怔了怔,问:“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你是来买炮弹的,对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有你想要的东西,而且便宜许多,一百箱,我只要八百枚银币。” “带我看货。”犹豫了一会儿,他终于说。 大沿帽男子带着他七拐八拐,穿过好几条巷子,最后在一个破乱的院子里停下,吹了个口哨。 老旧的木门敞开,屋子里走出两个壮汉,各抱一个木箱。 典狱长上前打开箱子,拿起炮弹仔细验了验,外表和正品一样,没什么差别。 “你为什么不拿到黑市去卖?”他问。 “不瞒你说,我的这批炮弹是次品。”男子笑答。 “呵......”他转了转眼珠子,道:“既然是次品,我只能出五百枚银币。” “最少六百。” “五百,否则我不要了。”他转身要走。 “行,五百,奸诈的家伙!”男子抱怨道。 付完钱,他租了几辆马车载着炮弹,径直回了监狱。 望着这支车队消失在街拐角,男子摘下兜帽,露出脸上的刀疤,长相精悍。 这时,一个风韵十足的女郎款款走来,扭腰摆臀,撩拨着长发,娇声道:“亲爱的,今晚不去我那玩玩嘛?” “今天我有事,晚些再去。”他色眯眯地揽住她的纤细腰肢,在她紧俏的臀部舒爽地捏了一把。 她眨了下魅惑的眼睛,舔着嫩唇道:“我等你,汉斯。” 汉斯。 典狱长回到监狱,德兰克正在大发雷霆,对看守和士兵们挨个抽耳光。 “发生了什么?”典狱长纳闷道。 “我那象征皇家骑士荣誉的戒指丢了!”德兰克怒不可遏。 “会不会是被哪个贪心的犯人捡了?德兰克先生,我觉得你必须给士兵们足够的信任。” “是在犯人回牢后丢的!”德兰克怒吼着,对面前的士兵又是一巴掌。 典狱长在一旁看着都疼,摸了摸额头道:“总会找到的,告诉你个好消息,炮弹我给你弄来了,整整一百箱。” 怒气冲冲的德兰克抬了下眉毛,顺着指引望去,愣了片刻,道:“你倒是挺有本事。” “那当然。”典狱长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个东西,偷偷塞给他。 他瞥了眼,看清是块成色上好的翡翠后,连忙收好,之前的怒气缓解不少,笑着拍了拍典狱长的肩膀,便让士兵们散去了。 这一切,都被郑飞透过小窗看在眼里。 郑飞看着士兵们把马车上的箱子卸下往仓库里搬,不由得嘴角翘起,微笑。 吉姆斯也趴在窗口,哈哈笑道:“伙计,你今天干的太漂亮了!” “更漂亮的还在后面。”他仿佛是对自己说。 深夜。 仓库中,响声窸窣,耗子般。 一个人,从箱子里站起来,连喘几口粗气。 “真他妈,也就我能干这种苦活儿。”他低声抱怨道。 寂静中,他点燃了一支蜡烛,照亮这座仓库,也照亮了自己的脸。 西欧游侠,格兰特。 他悄悄走出仓库,冒下腰钻进了厨房,把一瓶药水抹在食材上,然后又悄然回到仓库里,钻进箱子盖好盖。 “船长啊船长,你必须得好好谢谢我。”他嘟囔着,合眼。 第二天早晨,几乎所有军官士兵都在争抢一个地方——厕所。 格兰特的药水让他们在半小时之内腹泻不止,俗话说人有三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事情给人带来的影响,可能比断条胳膊还痛苦。 犯人们集体趴在窗口看好戏,在郑飞的叮嘱下,他们没吃那万恶的黑暗早餐。 郑飞美滋滋地喝着老头儿送来的白兰地,对老头儿说:“赶紧找借口离开监狱,行动要开始了。” “祝你好运!”老头儿真诚道,通过这些天的接触,他确信眼前这个黄皮肤男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 这时,德兰克突然出现在楼道中,脸成了猪肝色,对老头儿吼道:“滚过来!” 老头儿颤了一下,怯诺地走去。 早餐是他做的。 郑飞不能允许对自己有恩的人身陷危险。 第九十一章 越狱者的战争 今天上来一看新增不少收藏,惊喜不已,再看看书评区,简直撑爆了!后来才晓得原来是真爱粉帮打广告了,广告词写得挺有才,66666 没说的,感激涕零!鞠躬! 多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与支持,这对于我来说,就仿佛顶着灼人烈日穿行在撒哈拉大沙漠中,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汪泉水,重点是泉水里泡着一名性感美艳的女郎,赋予了我无穷的动力。 咳,什么屁作者,公共场合一点正经都没有...... 交流群是291518350,简介上也有,欢迎大家加入本群无门槛也没那些破规矩,管理员人也都挺好,处得挺愉快 话说今天群里土豪发了不知多少个红包,抢得不亦乐乎,悲催的我从没破过一块钱大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深深同情oo“呃,最后一包抢了七块钱运气王,拿去请妹纸喝酸奶了 再啰嗦一句,我可不是书中的男主啊,都说我见妹纸是奔着约炮去的啊,我可是好男人啊!嗯...... ============翘首以盼分割线,为伊消得人憔悴============= 德兰克用他那粗壮的手指紧紧掐住老头儿的脖子,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腹部,咬牙切齿道:“老东西,你在早餐里放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放!”老头儿愣愣的,确实不知道昨晚格兰特投毒的事。 “除了你没人进过厨房!说,谁指使你的?!”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老头儿惊恐哆嗦,咽了口唾沫。 “去死吧!”德兰克吼道,挥臂拳头一攥作势要捶。 危急关头,一声怒喝响彻在整个过道之中。 “住手!”郑飞道。 德兰克眉毛微微扬了一下,瞥着他,道:“是你?” “是我。” “找死!”德兰克把老头儿推搡在地,旋即娴熟拔出长剑向郑飞走去。 然而接下来出现的一幕,却硬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左脚在前,愣愣地杵着。 他看见,郑飞推门而出,然后几乎是在五秒内,二十几名犯人齐齐推门,站到楼道里,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虽然都是赤手空拳,但这群重犯个个都是狠角色。 “靠......”他喃喃道,双眸中显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将他与生俱来的傲慢完全抹灭。 “打死他!”犯人们咆哮道,如同猛兽般扑了过来。 他倒是很机灵,片刻都没犹豫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梯。 “别追了!”郑飞拦下犯人们,下令道:“办正事要紧,按我教你们的把其他人放出来!速度要快!” 犯人们应声而动,监狱里大乱,外面也炸成了一锅粥,得到消息的精锐士兵们顾不上腹泻的痛苦,夹起腿爬上瞭望塔,操控火炮对准紧闭的要塞大门,警惕以待。 但他们警惕的眼神,却时不时被腹部传来的隐痛影响,满脸痛苦状。 而且还有几个不争气的没憋住失禁了,弄得士气大减。 德兰克提剑扶着护栏站在最高的瞭望塔上,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一来是愤怒,二来当然也是痛苦,这种隐晦的事就算是上帝也难憋。 “搬炮弹,快!”他沉声发令,不过五六分钟的功夫,每门火炮旁都码上了几箱炮弹,至于游侠格兰特,则是藏到了仓库最深处。 与此同时,郑飞带着数百名犯人来到了要塞大门前,推开这扇沉重的大门便是自由,被监禁许久的犯人们,眼睛发亮蠢蠢欲动。 “伙计,怎么说?”胡安舔了下干裂的嘴唇,死死盯着大门。 在这关键时刻,郑飞闭了两秒钟的眼,蓦地睁开发狠道:“干!” 听这一声气势磅礴的号令,压抑多年的犯人们顿时嗷嗷叫,几乎是撞开了要塞大门,疯涌而出的架势仿佛饥饿的野狼群,想要撕碎整天虐待他们的军官士兵。 “开炮!”瞭望塔上,德兰克瞪大铜铃般的眼,扯起嗓子咆哮,然而这咆哮仅仅使野狼们的脚步微微停滞了一下。 砰砰砰砰!几声剧烈的闷响,随后士兵们惊慌失措地发现,炮口在冒烟,炮弹却没出膛。 哑弹,全是哑弹,没打出去不说,炮口还被堵了。 德兰克怔了怔,愤然转头瞪着典狱长。 典狱长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手指抖了一下,颤抖着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赶紧组织士兵反击!” 说话间,已经有些犯人开始往瞭望塔上爬,士兵们纷纷拿起火枪往下打,但是打一枪后要好几秒时间上火药,根本阻止不了。 短暂的愤怒后,德兰克恢复了一个军官该有的冷静,下令道:“用刀!用刀!” 士兵们拔刀,由于腹泻带来的疼痛,嘴唇发白,手不停哆嗦。 犯人们扑上来十个,他们能砍下去八个,源源不断的,双方在瞭望塔上鏖战起来。 这场越狱在冲出大门的那一刻,便已演化成了一场战争,士兵们想要保命,犯人们想要杀了他们宣泄压抑已久的怨恨,至于逃跑什么的,早已不重要了。 就算郑飞歇斯底里地指挥他们不要莽撞,他们也完全听不进去。 除了郑飞外,只有胡安和吉姆斯是冷静的,他们想逃走不想送命。 趁着混乱,三人奔向磨盘边,顺着那酒桶大的洞依次钻入地道。 第一感觉,黑咕隆咚。 胡安点着随身带的蜡烛,照亮了这需要猫着腰才能前进的狭小地道。 郑飞掏出圣经里夹带的那张半透明纸,摊开,想起神父的提示:把这张纸带进地道。 但现在,他还是不明所以,因为这纸上仍然是一个字都看不见。 “往前走走看。”他说。 借着蜡烛的微弱光芒,三人小心翼翼地前进,怕会踩到什么机关,挪了足有两分钟,他们走到了地道的尽头,却没看见出口。 一堵石墙赫然堵在了他们面前,石墙上长满了青苔,隐隐能听见对面有水在流动。 “现在......怎么办?”胡安转头看了看,看样子像是想回去。 “怎么,你想出去和那群犯人一起暴力越狱?” “可是没路了,虽然士兵有刀,但是我们人多未必会输!” 郑飞摇摇头,沉声道:“最多再有十分钟,驻扎在附近的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就来了!” 第九十二章 欢迎出狱 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守护里斯本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只有在大型动.乱时才会调用,其余时间休息、训练,留着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监狱数百名犯人集体越狱的消息,第一时间就传到了军团首席指挥长的耳朵里,现在那支战斗力极强的军队,正穿行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火速赶来。 被这么一提醒,胡安冷静了下来,垂下眉毛。 “不管想什么办法,十分钟内我们必须出去!”郑飞深深吸了口气,狠狠捶了下石墙。 啪! 纸贴在石墙上,黏糊糊的不知是什么液体,他皱起眉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整张纸平摊开贴在上面,夺过蜡烛照亮。 字,出现了!简简单单的几个英文单词。 (墙对面是地下水,水压很高,凿出几个洞,水压会把墙自动冲开。) 这堵墙的对面渐渐会渗出地下水,有墙的存在,水被堵住陆续聚集,几年前“疯子”神父成功越狱后,积压的地下水引发了监狱里的小型水灾,王室派工程师进入地道,探明情况后又给造了面墙给堵上了。 “上面写的什么?”胡安问。 “快上去搞几把匕首锤子来!”郑飞凝重道。 胡安也没多问,和吉姆斯两人立刻跑出去,很快的,锤子和匕首拿来了。 根据力学原理,郑飞在墙上选了几个关键点,手持匕首抵住石墙,拿起铁锤狠狠敲击,其他两人很有眼色地效仿。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大约用了五分钟,结构松散了的石墙微微颤动起来。 郑飞停手,道:“你们趴在地上抓紧了,不要被冲走了。” 随即,他拿起最大的铁锤,怒吼一声捶向石墙,受到极大的冲击力,石墙终于放弃了最后的抵抗,瞬间崩解! 随着这崩解,强有力的水流扑面而来,他赶忙抓紧地道内壁凸起的部分,指尖死死抠住缝隙,渗出血滴。 一波冲刷后,水流渐渐平静了下来,地道已俨然成了一个不算深的水潭。 与此同时,他们看到了亮光,出口就在不远处的上方。 他打着手势示意正吐泡泡的两人跟上,没想到这两人并不会游泳,待在原地惶恐摇头,无奈,他只得一手一个抓住他们,蹬腿奋力向前划。 半分钟后,他们浮出了水面。 “fk!”他连喘几口粗气把两人拽上岸,道:“妈的,我最讨厌不会游泳的人!” 短暂的休息几秒后,他打量了一番周围,出口果然在高墙外,距离墙面不到十米,一抬头还能看见瞭望塔上疯狂呐喊的犯人和士兵。 在这呐喊声之中,还夹带着另外一种声音——铁蹄踏地。 两百米外,皇家骑士军团,气势汹汹地来了。 郑飞沉着地拧干衣服,道:“趁着他们没看见我们,往山崖那边跑!” 这时,只听后面传来一声口哨,随即是呼唤:“嘿船长!” 转头一看,是格兰特。 “你怎么在这?” “进监狱投毒,我是最好的人选。” “可是,这么高的墙你是怎么翻出来的?”郑飞不禁纳闷,就算是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踩着桌子都够不到。 “我就是干这个的,英格兰的城堡我都来去自如。”格兰特得意道,随后换了副脸色,道:“好了不废话了,跟我来!” 在格兰特的带领下,他们绕过要塞跑到了悬崖边,在那里站着汉斯和水手们,以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看到这少年的那一刻,吉姆斯怔住了。 “儿子......”吉姆斯嗫嚅着嘴皮,有些颤抖道。 “爸爸,欢迎提前出狱。”少年上前抱住他,喜极而泣。 “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几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想办法救你。”少年认真的,略显青涩的脸庞上,却有着鲜明的成熟。 吉姆斯不明所以,摸不着头脑,看向汉斯。 汉斯耸耸肩,对郑飞笑道:“来看看吧。” 悬崖边有棵被锯掉的树,树根上系着两根足有拇指粗的绳子,材质很有韧性。 这根绳子却不是沿着崖壁往下的,而是如同缆绳斜跨在空中,一直延伸到数百米外的地面。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缆绳上吊着一个直径四五米的吊篮,足够坐二十个人。 看着眼前的一切,郑飞不禁惊叹道:“短短的几天,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在中世纪,根本没有缆车这个概念,更何况是在几天之内造出。 汉斯哈哈一笑,道:“这可不是我干的,而是这孩子的杰作,他用了四年时间完成了它,今天我们刚把吊篮运上山来,悬崖下面是沼泽,无法想象这孩子是费了多大功夫才搭好这条绳子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有个叫哥伦布的小子听说我要救你,带着我找到了这孩子。” 说话间,骑士军团已经闯入了监狱,用他们的铁骑和火枪掀起阵阵惨嚎。 郑飞捏了捏拳头,道:“没功夫说话了,快走!” 12点前只写到了这里,给发啦,明天至少四更,酌情爆更,多谢大家的支持! 第九十三章 桑托斯庄园 加上两名水手,这里一共有八个人,考虑到绳子的承受极限,分两批下去。 缆绳成斜三十度角,就算四个人一起用手抓住缆绳,这么滑下去的话估计也会摔得不轻。 巧妙的是,吉姆斯的儿子竟然在这缆车上做出了一个装置,通过操控这个装置,可以有效控制下滑速度。 扪心自问,郑飞自己都未必能做的出来,这少年是天生的工程师。 坐在缆车上,眺望着脚下的荒凉大地,心情舒畅的他们觉得,这景色其实还是挺美的,至少柔和的小风,吹拂在脸颊上很舒服。 吉姆斯摸着儿子的头,道:“达,这几年你是怎么生活的?” “做点小玩意儿拿去卖,每个月能赚到好几个银币呢。”少年笑嘻嘻地回答。 “哦你还是那么喜欢动手做小东西,多去跟赫尔曼老师学学。” “他已经教不了我什么了。”少年有些得意的样子,但说的很认真。 吉姆斯哈哈大笑,道:“那是,我的儿子可是与众不同的达芬奇!” 闻言,向来稳重的郑飞不由得一颤,转头盯着少年聪慧的双眸,不知不觉的,嘴角便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达芬奇是谁,画家?没错他是个画家,惊世之作蒙娜丽莎,让他闻名全球。 然而,画家只是他的职业之一。 达芬奇,出生于1452年,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科学家、发明家、画家,被誉为文艺复习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没有之一。 爱因斯坦曾说过,如果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在当时全部发表,科技水平可以提前3050年。 达芬奇还有一个身份是军事工程师,这点对于郑飞来说,尤为重要。 而现在,少年达芬奇就站在眼前,这位用天才鬼才等所有逆天词汇都无法形容的巨匠,他收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摸了下鼻子,会心一笑。 见船长忽然神秘兮兮的笑了,汉斯摸不着头脑,道:“船长,越个狱而已没必要这么开心吧?” “我就开心要你管!”他笑道,抬头看天,空中依然盘旋着两只雄鹰,似乎在好奇这缆车,这巨大的外形奇异的飞鸟是从哪冒出来的。 五分钟后,落地。 脚踩到地面的那一刻,所有人几乎是同时想到了一件事——还有四个人在悬崖边,怎么把这缆车弄回去? 这时,达芬奇再次刷新了他们对天才的认知。 他启动缆车里的另一个装置,使得缆车紧紧卡在绳子上,前面说了有两股绳子,地面上的固定端是一个铁环,悬崖上的人只需要先解开绑在树根上的绳子并系在一起,拉住其中一股往上扯,便能把缆车给扯回去。 大约在十来分钟后,第二拨人也安然落地,从远处监狱中传来的嘈杂声,渐渐平息。 郑飞凝视着要塞,沉默两秒,仿佛自言自语道:“他们被干掉了吗?” “希望他们是投降了。”胡安接茬道,眼神中掠过一丝忧伤,因为那群人里有他忠诚的党羽,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抛下他们。 “好了别想了,计划下一步吧。”郑飞调整好情绪说。 从这片荒凉的山脉到港口,至少需要两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葡萄牙军队恐怕早已封锁了大小街道,并全城搜捕郑飞。 英格兰王室要绞死的人跑了,涉及到外交,谁都背不起这个责任,没准会让本来关系就不怎样的两国,走到开战的地步。 所以如果现在进城等于找死,再化妆也没用,别说是在里斯本了就算是整个西欧,恐怕也就他一个东方人。 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地方避避风头,这个地方必须绝对安全且不能在城里。 去哪呢?当然是,桑托斯庄园,布兰妮的家。 桑托斯庄园落座于里斯本城北侧,是公爵桑托斯家族的居住地,其中有葡萄园酒庄甚至是小河流小山包,占地面积不亚于明朝皇帝的御花园。 从这里到桑托斯庄园很近,他们步行了不过半小时,便抵达了庄园旁,被绿色植被包裹着的它,景色尤其的美。 宽敞的林荫大道,带着些中山陵的影子。 其余人先藏到了树丛里,郑飞一个人来到了大门口,隔着铁栅栏,向里面探望。 一名容颜姣好的女仆正在花圃中除草,抬头擦汗时看到了他,呼唤道:“嘿,你找谁?” “布兰妮住这里吗?” “哦找我们的布兰妮小姐。”女仆笑了笑,心想大概又是找上门的追求者。 她放下手里的工具,拍了拍土,笑盈盈地走了过来,当看清他的东方人面孔时,不由得努努嘴。 “请跟我来,小姐等你好几天了!”她直接开门道,然后领着他向庄园深处走去。 剩下的人在草丛里看着,面面相觑。 “我说,汉斯,船长不会不管咱们了吧?” “怎么会,他会回来的......格兰特你发呆想什么呢?” 格兰特眨了下眼,道:“那个漂亮女仆,屁股挺翘,船长一定能玩得很爽。” “噗......” 庄园中,绿树成荫,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某种花香,很是好闻。 穿过了花圃,走过了小径,跨过了一条小河,一座城堡便矗立在了眼前。 女仆停下,对郑飞做了个嘘的手势,道:“进去后动作轻一点,不要把女主人吵醒了。” “公爵在吗?” “不在,听说不久前有人越狱,公爵老爷去处理了。” “哦那就好。” “嗯?” “没什么......布兰妮在哪?” “二楼右边第六个房间,是布兰妮小姐的卧室,她每天都站在窗口向外望,说是在等一个能给她彩虹的人,是你吧?” “是我。”郑飞笑着说,轻轻地推开那扇半掩的城堡大门。 谢谢读者“战术猴”的提示,那只猴子说达芬奇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的人才,最好能收了,也是巧了搜了下达芬奇的资料,比哥伦布大那么一点,正好跟这少年对上了各位要是有什么好的提议,欢迎踊跃发言哈 第九十四章 彩虹制造机 进入城堡大厅,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餐桌,上面有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 他饿了,拿了块糕点便吃便上楼。 安静,除了他的脚步,诺大的城堡里几乎听不见一点声音,显得冷清。 右转,第六个房间,叩门。 “谁在那?”布兰妮动听的嗓音传来。 他憋住,不吭声。 然后,屋子里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以及她带着一点嗔怪的抱怨,开门。 她正揉着眼睛,道:“妈妈,我说了我今天不想见人。” 郑飞哈哈一笑,道:“你看我长得像女人?” 她这才睁开眼,注视着他,本是慵懒的面容顿时活泛起来,欣喜道:“你怎么来啦!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来不了呢!” “那你还等我?” “我......哪里等你了。”她撅嘴,轻哼了一声,接着道:“我的彩虹呢?” 郑飞走了几步来到窗前,看着天空笑道:“今天天气不错。” 说着,他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儿,摊在掌心里。 “依,这是什么?”她好奇的模样倒也是可爱,正如刚出道时的歌星布兰妮,清纯。 “彩虹制造器。”他狡黠笑道。 她偏偏头,一脸鄙夷,做了个鬼脸道:“你把我当十几岁的小姑娘骗呢?” 他耸耸肩,道:“手给我。” 她轻轻咬了下嘴唇,抿嘴一笑,眨了下大眼睛道:“你是在请我跳支舞嘛?” “我想弹你一脑瓜蹦儿。”看着她娇羞的模样,他笑道:“想什么呢,我是要让你抓住彩虹。” “切,我不信。” 他努了下嘴,便不管什么绅士风度了,拉起她的手,掌心向上。 “看好了。”他说着,便将那个小玩意儿对准太阳。 她抬头盯着那透明状的物体,好奇道:“可是我没看到彩虹啊。” “看你自己的手。” 她低头,发现不知是什么时候,自己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道七色彩虹,试着抓,抓不到。 第一次离彩虹这么近,她激动地连抓了几下,欣喜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刚说了,这是彩虹制造器,有光的地方它就能制造出彩虹。”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她没反抗。 所谓的彩虹制造器,是三棱镜,来的路上从达芬奇随身带的工具包里拿出块玻璃慢慢磨的。 兑现了承诺后,他不客气地倒了两杯高档红酒,递了杯给她,然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长窗投来的阳光打在她的脸庞上,如同化了个天然的淡妆,娇媚了些许,也美艳了些许。 她捏着杯足,摇晃着里面的液体,正愁该说些什么时,忽然皱了下眉,问:“你不是被抓走了吗?” “是的,我也正想和你说这个事。”他喝了口酒,注视着她。 想了几秒,她惊讶地怔了一下,道:“越狱的犯人不会就是你吧?” “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两个同伴。”他顿了顿,接着道:“如果你想告诉你的公爵父亲,我不阻拦。” 短暂的惊讶后,她苦笑道:“我干嘛要告诉他,他们抓你本来就不对,更何况,我只是他八个女儿之一,他的心思都在我那两个妹妹身上,因为她们将要和王室联姻了。” 他会意,挑了挑眉头,干杯,道:“那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可以,需要我做什么,把你们送出里斯本?” “不,那样你会有危险的,只需要收留我们在这住几天,可好?” “当然可以,楼上有很多空房间,几个月都没人进去,不过你们可得小声点,不能被别人发现了,要是我妈妈发现我带人尤其是男人进来的话,我可就保不住你们了。” “好的,那我们的伙食问题......” “哈哈,桑托斯庄园虽然比不上王室,但只要你想吃,就没有弄不到的。” “那先给我来两份鹅肝酱牛排,我饿惨了。”他调侃似的揉了揉肚子,接着道:“我去把外面那群伙计带进来。” “等一下,我先带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刮刮胡子,蓬头垢面地出去被人撞见的话,一看就知道是从监狱出来的。” “真周到你来和我一起洗吗?” “滚!”她红着脸道。 贵族专用的大浴桶,热水上撒着上好的玫瑰花瓣,其实郑飞是拒绝这样洗澡的,总感觉有点娘,虽然这待遇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得到的。 舒爽地泡了半个小时,这几天因越狱而生出的疲乏,缓解了许多,就连肚子上的淤青都不那么痛了,那是德兰克打的。 这个仇,他会报的。 擦干身子换上一套全新的贵族服装,戴上葡萄牙贵族特有的沿帽,他照了照镜子,不禁觉得倘若自己是个女人,一定会被自己的帅气迷倒,嗯。 想起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他每天早上都会在舷窗边看帅哥,英俊的脸,蓬勃欲张的肌肉,目不转睛地看,直到手酸了才把镜子放下。(认为主角搞基的请举手,真污,没救了!) 推开门,布兰妮笑盈盈地看着他,眨眼道:“你很适合这身衣服。” “其实我更适合光着身子你要看看吗?” “行了你,一点正经都没有,快去办你的事吧,我已经吩咐主厨去做大餐了”她撇嘴,傲娇。 但是咱们的船长就是喜欢这种傲娇,怪谁呢? 他吻了下她的手,下楼,出门。 踏着小径,他来到庄园大门口,推开那扇涂着黑漆的大铁门,跟修建花枝的女仆打了个招呼后,向伙计们的藏身之处走去。 “我的天,这是船长?”水手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睁大了看。 “是他......我船上这身衣服肯定也很帅。”汉斯坏笑道。 “得了吧你,就你那刀疤脸一看就是蹲小黑屋的。”格兰特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讽刺词汇,哈哈一笑,顿了顿道:“你们猜他搞过那个翘屁股的漂亮女仆没?” “看他容光焕发的样子,应该是搞过了吧......” 郑飞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抄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道:“我有那么饥不择食么?” 第九十五章 后续计划 “有!”他们的语调从来没这么整齐过,还配上整齐的点头。 “造反是吧,等会的大餐你们别吃了,胡安吉姆斯达芬奇,咱们走!” “这......不太好吧?”汉斯作委屈状,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那就少说点话,这是贵族庄园,表现得绅士一点别给我丢脸,能做到么?” “应该能吧。” “到底能不能?!” “能!” “走起!” 郑飞嘴角微微翘起,训人的感觉总是说不出的爽。 城堡四楼的几个大房间,早已落尘,布兰妮让女仆们整理了出来,焕然一新。 大餐是在给郑飞准备的房间里吃的,当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伙计,以及多年没碰到女人的逃犯,加上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达芬奇,看到绝美容颜的布兰妮时,齐齐愣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酥到了骨子里。 “各位,欢迎来桑托斯庄园作客。”她含笑道,礼貌地弯了下腰。 汉斯嘴里含着半口牛肉发呆。 吉姆斯顾不得儿子在旁边,咽口水。 少年达芬奇脸红扑扑地,想看又不敢看,心不在焉地切着牛排,时不时瞟一下。 至于“机灵”的格兰特,则是把叉子丢掉地上去捡,趁机偷看她的脚。 伙计们的反应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苦笑了一下,对布兰妮示意道:“你还是先出去吧......” 她偷偷一笑,转身而出,带上门。 听着她的脚步声走远,汉斯终于激动道:“天呐船长,你连这样的尤物都泡得到?!教教我呗!” 郑飞抖擞着衣领,调侃道:“没什么可教的,主要是看脸。” “噗!” 胡安蹙了下眉头,拿起酒杯道:“桑托斯庄园的布兰妮小姐,几年前我进监狱时她就是闻名里斯本的冰霜美人,很少和男人讲话,兄弟你是怎么勾搭到的?” “因为我会造彩虹”郑飞笑着取出三棱镜,示范了一次。 达芬奇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褪去,看到了这个,顿时眼前一亮,道:“能把这个给我吗?” “当然。”郑飞丢给他。 拿到三棱镜,达芬奇饭也不顾不上吃了,叼了块面包便跑开了。 吉姆斯看在眼里,耸肩道:“别见怪伙计们,这小子就是这样,时不时的就神神叨叨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每个天才都是神神叨叨的,更何况是妖孽般的天才。” 在二十、二十一世纪,达芬奇被许多人称为妖孽型的存在,更是被部分脑洞大开的学者认为是穿越者,因为这位欧洲中世纪的巨匠,有着太多跨时代的思想和成就,无论是艺术还是科学领域,他都玩得游刃有余。 达芬奇,将成为郑飞实现全球航海王计划的左膀右臂。 鲜美的海蟹,既脆又嫩的油炸虾仁,再配上牛排香肠烤乳猪烤鸡烤羊腿等一系列美味,让众人满足地吃了个肚皮浑圆。 用餐结束,郑飞端起酒杯,认真道:“我的伙计们,谢谢你们,为了重获自由,干杯!” “为了重获自由!” 男人间表达豪情当然不能用温润的红酒,开了两瓶法兰西王室特供,百年珍藏白兰地,反正,喝酒不要钱。 之后,他们开始商谈后续计划。 桑托斯庄园可以说是绝对安全的,军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逃犯会在公爵的城堡里,更想不到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布兰妮会收留他们。 在这不仅有美食吃还有美女养眼但是,总不能一直这么待下去,圣地亚哥那伙人还在海上漂着等呢。 问题是出去,怎么出? 三名逃犯的通缉令会在半天内贴遍里斯本的各个角落,全副武装的士兵会守住每个关口严密排查,就凭他们这几个人,简直是插翅难飞。 那么,不走城里走从乡间小道或是山里绕到港口去? 被捕前郑飞曾让人递给汉斯一张字条,为了预防被军队排查,几名水手已经把新大陆号开到了西南方十海里处的海面上,要是能抵达港口租上一条小船,便可逃离。 但这也是异想天开,里斯本是个海滨城市,想去港口总是要经过城里的,再说,在这个没有gps的年代,想从山里绕路基本不可能,即便他在外籍兵团每个月都会接受一次的流浪丛林任务。 想着这些,他不由得眉头紧皱,呼了口气。 焦思灼虑时,他想起了兵团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陷重围时,只有勇士才能获得新生!” 没错,目前也只有这一条路可选,既然躲不过,那就正面硬刚。 所幸的是葡萄牙军队没有张贴出汉斯等人的通缉令,所以他们是可以出去见人的。 现在郑飞需要他们去到港口,去找新大陆号,接着去大西洋上找以圣地亚哥为首的船队其他人。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永恒之刀。 那天被葡萄牙国王,唔,当然是假国王,被审讯后,他更加确信了永恒之刀的宝贵价值。 欧洲大陆分布着无数圆桌骑士的后裔,拿到永恒之刀,召唤骑士军团去对抗葡萄牙军队!即便对抗不了整个葡萄牙,一路打到港口绝对没问题! 指挥一次声势浩大的突围战! 这句话在郑飞的脑海中回荡,不知不觉地,他便攥紧了拳头,平视前方,热血澎湃。 之后,他便开始交代任务。 汉斯负责开着新大陆号去找圣地亚哥,格兰特拿新大陆号上的钱去再买几艘大船,要大到足够装下骑士军团的,郑飞不忍利用完他们后把他们丢下,自己一走了之。 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他到现在还觉得愧疚,不过也没办法,谁让那群杀红眼的家伙听不进指挥呢。 走前,汉斯恋恋不舍的,带了两瓶白兰地,四下张望想再看看布兰妮那曼妙的身影,没能如愿。 他们走后,就剩下三名逃犯和专心于实验的达芬奇了,城堡的慵懒下午,坐在沙发上看风景品红酒,倒是有种说不出的无聊。 于是,郑飞撇下两个无聊到打牌的家伙,下楼来到了布兰妮的房门前。 第九十六章 地球是圆的 “布兰妮,在吗?” 很快的,门打开了,布兰妮的脸蛋往前凑了凑,笑道:“我正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吃完呢。” “怎么,想我了?” “别自恋了,我想的是我的白马王子。”她撅撅嘴,给他拿了个水果。 今天是晴天,但不热,开着窗,和煦的小风吹着,可口水果咬着,惬意的生活。 额当然,最重要的是还有美女看,简直赏心悦目。 除了和郑飞对视,布兰妮始终在看着窗外,不知在盼望些什么,楚楚动人的神态,像极了亚特兰大城的特蕾莎,也许,巴萨罗那城的丽娜也一样。 也许在中世纪的欧洲,许多被禁锢自由的贵族姑娘,都是这样。 “你想出去吗,布兰妮?”郑飞没想到时隔多年,自己还会有如此暖心的语气。 “想,也只能想想了。”她笑得苦涩,捏捏脸,道:“乖乖待在城堡里,然后嫁给王室子弟度过一生,这才是我的生活,或者说,宿命。” 宿命,每个人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宿命,但在郑飞的思想中,宿命,永远是可以打破的。 至于那些服从于宿命的人,都是懦夫! 唔,女人不算,更何况是难得的美女。 他笑笑,道:“那你想要那种生活吗?” “鬼才想!你不知道我要嫁的那个王子是什么样子,比我老十几岁!”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呢?” “我喜欢......”她沉吟着,撇过头看了眼他,清清嗓作出一本正经的姿态,继续用那种傲娇的口气道:“我喜欢身材好的,有魅力的,最好是东方人。” “哦”郑飞不自觉地对号入座了,碍于姑娘脸皮薄没点破,你懂我懂大家懂,就行了。 之后是两分钟的沉默,两人各自想着事情,各有各的烦恼也各有各的欢喜。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郑飞开口道。 “航海家,之前在酒会上,你有说过。” “那你知道航海意味着什么吗?” “名声,财富,地位。”她淡淡道,世间所有的人和事,不都为了这些么? “不错,但你漏了最重要的一点,人们把它称之为,自由!” 自由,足以触动布兰妮心灵深处的词。 她微微动了下手指,像是自言自语般,重复道:“自由?” 郑飞点了下头,替她把长发从脸颊拨到颈后去,认真地说:“你知道向西一直走是哪里吗?” “大海,里斯本是陆地的最西端,这是许多地理学家公认的。” “那么,从大海再往西呢?” 她撅了下嘴,扑哧一笑,道:“想考我?我可不是花瓶,我知道在意大利在罗马在佛罗伦萨,有一种学说叫日心说,那个被称为疯子的人,叫什么来着......” “哥白尼。” “哦对,哥白尼,他说地球是圆的,向西一直航行就能到达东方的天.朝大国。” 说完,她得意似的眨了下眼,道:“怎么样,我说的对吗?” “对”他笑着说。 正是因为受到这个学说的影响,航海家哥伦布才会从葡萄牙启航向西航行,结果误打误撞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留名青史。 不过当然,照目前的情况看,哥伦布那小子是没什么希望了,伟大航海家的头衔被夺去,被安上个全球航海王的小跟班的头衔倒也不错,至少长大之后有钱花有酒喝有美女泡。 郑飞停顿了一会儿,接着道:“但是你知道吗,在到达东方之前,还会抵达另外一块土地。” “岛屿?” “不是岛屿,是一块比欧洲大陆还要大很多的土地!有森林,有沙漠,有山脉,有冰川,北至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北端,南至......还是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南端,这块大陆由两个部分组成,跨越了整个世界。” 她茫然,不太懂。 郑飞明白,用那么一长串大气磅礴的词汇,确实显得很虚,于是他要举些有意思的小例子。 “那里有最漂亮的瀑布,尼亚加拉大瀑布,仿佛仙境般,美得无法形容。” “那里还有险象环生的亚马逊原始森林,生活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 “还有农场,一望无垠的农场,养着无数头奶牛和绵羊。” “哦对了,还有数不清的山脉,可以坐上滑.翔机,来一次刺激的空中旅行。”(醉了,这个词都屏蔽,话说有读者看到***想歪了吧?) 听到这里,布兰妮终于忍不住惊喜道:“空中旅行?滑.翔机是什么?” 第四更12点前只写到了这里,话说为了更新,妹纸约我看电影我都没去呢嗯,我信。 话说群里的小伙子们好厚道啊,有读者发大红包犒劳我,被他们误领了,他们又给发出来了,让刚准备哭晕在厕所的我顿时喜极而泣,为人品点个赞。 第九十七章 城堡的第一天 “一只巨大的鹰,但不会伤害你,只会带着你翱翔。”郑飞注视着她那充满好奇与憧憬的眸子,笑。 布兰妮嘻嘻一笑,道:“我想去。” “想做什么就做,不要委屈自己。” “每次出门,至少会有两个保镖跟着我,说保镖是好听的,其实就是去盯着我的,我走不掉的。” “那如果我能带你走的话,你抛得下家庭吗?” 布兰妮撅撅嘴,苦笑了一下,黯然道:“我只是他们八个女儿其中的一个,而且,是最不讨喜的一个。” “为什么,你这么漂亮,闻名整个里斯本的大美人。”郑飞手贱想捏一下她的脸蛋,被她白了一眼躲过去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那我说了,你不许告诉别人。” 郑飞点头同意。 “桑托斯,也就是我父亲,年轻时经常酗酒,有一天夜里据说是下着大雨,他喝醉了,进了女仆的房间。” “所以,我是女仆生的。” 言语间,带着一丝幽怨。 中世纪的欧洲贵族,极其重视血统。 郑飞摊开手臂,微笑道:“难过的话,我可以抱你一下。” “怎么,想抱我啊?”看着他一本正经调侃的样子,她破涕为笑,哦不对,本来也没有涕。 “当然想,早就想了。”他向前凑了凑,拾起她纤细的手。 轻盈的风,穿过窗口落在小屋里,落在两人的面庞上,愈渐西下的太阳,将那一抹金色光辉打在墙面上,令人觉得舒适。 沙发、水果、红酒、再加上从里斯本城中心传来的,悠悠的整点钟声,多好的情调。 只可惜,咱们的冰霜美人布兰妮小姐并没有被这情调所打动,缩回手道:“想得到我,先追我。” 他哈哈一笑,尴尬地甩了甩手,没去问怎么追,因为他深得撩妹真传,即便很久都没撩了。 这个下午,静谧而悠闲,半躺在城堡的沙发上,享用美女递来的美味,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和她上床。 船长喜欢用魅力去征服女人,而不是强干。 很快的,夜幕降临,外来客们躲在房间里吃晚餐,不去打扰桑托斯家族的晚宴,不过,胡安和吉姆斯用完餐后,便躲在楼道边的柱子后,低头向下偷窥。 大厅中,那张巨大的餐桌旁,坐着十几名衣着华美的贵族,除了桑托斯公爵和他的妻子,还有八个女儿五个儿子,老家伙真能生。 公爵有点谢顶,短短的络腮胡,虽然其乐融融地享用着美味的烘焙羊肉,但还是满脸愁容。 郑飞闲着无聊,也来到了柱子后往下看,在这里可以清晰地听到这个家族的交谈声。 “越狱的犯人抓到了吗?”女主人切着羊排问。 “别提了,搜遍整个里斯本城连个鬼影儿都没发现!真不知道典狱长和德兰克是干什么吃的,所有士兵集体腹泻,******!”老桑托斯骂道。 一个年龄稍大的儿子喝了口酒,纳闷道:“可是不去城里,他们又能去哪呢?监狱后面不是悬崖吗?” “足有几百米高的悬崖,不可能从那溜走的!” “难道像神话故事那样,人间蒸发了么?” 男子之间的讨论声,让姑娘们纷纷撇嘴,表示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老桑托斯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杰,酒庄生意打理得怎么样?” “挺好,连法兰西那边的酒商都过来下单,看样子我们桑托斯家族的酒很快就要卖到全欧洲了,哈哈!” 老桑托斯满意地笑了笑,接着道:“乔巴,你的船厂怎么样?” 年轻气盛的乔巴没多说,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羊皮纸,眉飞色舞道:“订单,今天下午我卖出了五艘最大的货船,十艘中型护航舰,都是同一个人买的。” “同一个人?”老桑托斯皱皱眉,像是自言自语道:“整个葡萄牙,有如此财力的多少都和我有些交情,我怎么没听说有人要编制船队呢?” 买主是格兰特,几乎动用了船队所有的财产。 想了一会儿,老桑托斯便不想了,把注意力转移到布兰妮身上,笑道:“我的女儿,我跟你说的事想通了没,那位王子真的很想追求你。” “还没。”布兰妮戳着羊排,眼皮都没抬,时不时发一下呆,牵挂着藏在楼上的几个人。 “我觉得布兰妮妹妹今天有点不一样,晚上连最喜欢的酒会都没去。”有个打扮妖娆的姐姐阴阳怪气地说,常年被妹妹抢风头,心有不甘。 “我困了,你们慢用。”布兰妮故意打了个哈欠,放下刀叉离开餐桌。 “布兰妮,明天去见见王子。”老桑托斯道。 “看心情。”布兰妮提起裙摆上楼。 之后,大家继续用餐。 “布兰妮越来越傲慢了。” “切,不就长得漂亮点么。” 姐妹们闲言碎语道,语气间,浓浓的酸味。 楼上,吉姆斯指着餐桌,舔了舔嘴唇饶有兴趣道:“看,说话的那个,很对我胃口,光是听声音我就想骑上她,从里斯本骑到斯德哥尔摩都没问题。” “你有那么强?”胡安鄙夷道:“我喜欢穿红裙子的那个,美艳性感。” “哈,那个我也想骑,这里所有的姑娘我都想骑。” 郑飞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小声点,你儿子还在屋里呢,注意点影响。” “没事,那小子现在除了磨玻璃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郑飞挑了挑眉头,想起达芬奇待在房间已经一整天了,不妨去看看这个天才在做些什么。 嘱咐两人声音小点后,他抬脚,步伐轻轻地来到达芬奇的门前,推门而入,没敲门,被楼下那一大家子人听见动静就不好了。 黑暗中,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借着这灯光,少年达芬奇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的玻璃,凝神思索,连有人进来都没察觉。 郑飞轻轻站到他身边,道:“嘿,你在做什么?” 达芬奇一个激灵,转头笑道:“哦是船长,我在想关于玻璃的事。” 第九十八章 秋千 郑飞这才看到,桌面上摆着至少二十几个不同形状的玻璃片玻璃条,他俯下身,笑道:“玻璃?” “没错,白天您只是把玻璃稍微磨了磨,放在阳光下就能制造出彩虹,我觉得,玻璃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达芬奇说得很认真。 郑飞欣慰地点了下头,道:“你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达芬奇吐了吐舌头,抓起一片玻璃,道:“它能起到放大的作用,很多钟表匠和裁缝都用它,称它为放大镜。” 接着,他又拿起了另一片玻璃,道:“而我发现,当两片重叠时,却能看到很远以外的物体,我白天用它们看到了花圃里修建花枝的女仆。” “漂亮不?”郑飞调戏他。 少年达芬奇的脸顿时一红,道:“还行......我想说的是,可以用两片放大镜组成一个东西,去观察远处的情况。” 望远镜的出现提前了一百多年,虽然郑飞自己在之前就造出来过,但达芬奇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能发现这个秘密,着实令人啧啧称赞。 为了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时,郑飞故作惊讶道:“不错的想法,我正需要这种东西,做出来记得给我看看。” “好的!”达芬奇嘿嘿一笑,打了个帅气的手势。 “其实我觉得,前面这块镜片大一点会比较好。”郑飞拍拍他的肩膀,便离开了。 有时恰当的指点,更能激发出天才的灵感。 次日,凌晨。 由于睡得比较晚,郑飞早早就醒了,听着窗外的悦耳鸟啼,迎接第一缕阳光。 依稀能听见,楼下大厅里的桑托斯家族在用早餐,轻声交谈,那群贵族姑娘们,不停讨论关于打扮和首饰之类的话题。 老桑托斯出去得很早,被军官叫去继续参与追捕逃犯的事,要知道过几天英格兰王室的人就到了,看不见人的话,准会大发雷霆,后果不堪设想,外交无小事。 用完早餐,那群姑娘们便也三三两两地出去逛街了,有的是约些朋友一起,有的是追求者驾驶华盖马车来接,风风光光。 照例,布兰妮没走,在她的母亲回房后(额当然,不是她的生母,她的生母几年前死于疾病),她提着裙摆咯噔咯噔地来到楼上,轻扣郑飞的房门。 郑飞猜到准是她,开门后便想来个拥抱,被她推开了。 进门,她很开心的样子,道:“陪我去庄园里面转转吧,这里风景不错,我想坐一下秋千。” “走着。”郑飞伸出胳膊,示意她挽住,她没从。 果然越完美的女人,越难搞到手。 桑托斯庄园的风景确实不错,涓涓的小河水缓缓流淌,途径了整个庄园,平日里下人们需要灌溉葡萄时,都从这河里取水。 来到河边,恰好有名下人提着两个小木桶,舀水。 看到风姿绰约的布兰妮,他立刻停下手头的事,恭敬道:“布兰妮小姐早!” “早。”布兰妮点头微笑,对下人倒是很和蔼。 “小姐,这位先生是?” “我的朋友,不许跟别人说。” “放心,在这座庄园里,您对我最好。”下人憨笑道。 越过河流,来到一片绿莹莹的草地上,生长着许多不知名的浅蓝色花朵,以及两棵经历岁月的香樟树。 秋千就搭在香樟树中间,做的很精致,涂抹着白漆,童话般。 布兰妮兴高采烈地坐了上去,这是她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快来推我!”她迫不及待道。 “好啊,推你。”听到这个动词,郑飞不禁想到了一件邪恶的事......呸,学坏了! 来到她身后,他轻轻推了起来。 “幅度大一点,再快一点。” “啊,慢一点我要受不了了。” 声明一点,是在推秋千,不是推妹纸,真的o()o你们这群浪荡的家伙,准是又想歪了误会了纯洁的我。 裙摆随风飘扬,布兰妮欢呼着,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清澈无邪的双眸,映着湛蓝的天空。 草地,香樟树,白色秋千,俊男美女,简单的快乐,倘若有相机记录下来的话,足以称得上是最美好的瞬间。 两人玩得正嗨,女仆领来了一个人,格兰特。 格兰特窥视着笑容灿烂的布兰妮,情不自禁的,咽了口所有男人都会咽的口水。 秋千停下,布兰妮整理好长裙站到草地上,含笑,重回淑女。 郑飞看着已是眼睛发直的格兰特,挡住他的视线道:“游侠,事情都办好了?” 格兰特忙揉了下眼,答道:“是的,需要的东西全部置办好了。” “汉斯那边怎么样?” “汉斯昨天已经安全出海,估计到明天晚上之前就能把其他人带回来了。” “好,今天你去帮我做另一件重要的事。” “啊......”格兰特失望的样子,撇了下嘴垂头不说话。 “想说什么尽管说啊,我又不会打你。”郑飞笑道。 格兰特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道:“我刚忙了一天回来,能让我吃点好吃的,玩点好玩的吗?......” 郑飞瞟了眼旁边的漂亮女仆,会心一笑,道:“这位姑娘,你能陪陪这位先生吗?” “我还有花枝需要修剪......” “今天不用剪了。”布兰妮眨了下眼,接着说:“好好陪他。” 女仆也不是什么处女了,用不着装矜持,大方地挽住了格兰特的胳膊,格兰特满地地打了个响指,对郑飞说:“懂我。” 郑飞挥手,示意他赶快从眼前消失。 格兰特搂住女仆的腰肢,几乎是小跑着进了女仆小屋,重重关上门。 他早就垂涎于女仆的美貌,以及翘起的臀部了,恨不得立马抓住它揉捏一番,舒爽一番。 他们走后,郑飞对布兰妮吹了个口哨,道:“还荡秋千吗?” “不了。”布兰妮羞涩一笑,道:“等会那小屋里不定传出多大的声音呢,我可不想听。” “哦为什么?” “听了会心痒。”她倒是不掩饰。 今天比较忙,只两更喽,来得晚了些话说有读者要我端午十更,可以考虑哦! 第九十九章 准备突围 “心痒就释放出来啊。”郑飞坏笑着诱导。 她轻哼了声,嘟起嘴走开,沿着蜿蜒的碎石小径,步伐款款地去向小山丘。 山丘只有五十米高,被绿草覆盖着,零星点缀着些姹紫嫣红的花丛,没有树。 蝴蝶,大约十几只的样子,扑扇着或白或黄或蓝的翅膀,在花丛中欢快地穿行。 在山顶,他们并肩坐了下来,在这里远眺,恰好能将东方的朝阳以及它映出的云霞尽收眼底。 布兰妮很享受这种自然的气息,扬起她的那张俏脸,双眼微合,深呼吸。 郑飞侧头注视着她,笑了笑,多美的一张氧气美女写真,只可惜没有相机。 “呼!” 一声嘹亮的呐喊划破空气,传入两人的耳朵中。 “怎么回事?”郑飞望去,好像是从城堡后方传来的。 布兰妮睁眼,见惯不怪地摇摇头,道:“没事,家丁们开始操练了,咱们得回去了,等会他们会绕着庄园长跑,不能让他们看见你。” 下山。 正好格兰特也刚办完事,满面春风地搂着女仆的腰,还意犹未尽地捏她的屁股,用那玩意儿往上蹭。 美艳女仆系好领口的扣子,面色潮红,拿出手帕擦掉脸颊上的几滴汗珠,撩了撩长发娇声道:“要不要进去再来一次?” “咳,改天吧,他们过来了。”格兰特舔了舔嘴唇,放开她。 郑飞看着刚舒爽完的两人,调侃道:“你们很有夫妻相。” 女仆白了格兰特一眼作鄙夷状,得到布兰妮默许后便去修剪花枝了,走之前还用膝盖顶了下格兰特,暧昧之极。 格兰特吹了个口哨,浪笑了一会儿,接着收收心调整好情绪,等着郑飞吩咐些什么。 郑飞招招手,示意他进屋说。 进城堡,布兰妮拿了些点心回房,他们也来到四楼,进入胡安的房间。 胡安和吉姆斯在打牌,耳朵上竟然夹着根香烟,走进一看才发现是用纸卷的,不知从哪偷的烟丝,公爵桑托斯家遍地都是好东西,连门把手都是镀金的,他们俩从五楼拆了有七八个。 至于达芬奇,依然是把自己锁在小屋里,用他那天马行空的思维做实验。 看到郑飞进来,吉姆斯笑呵呵地递上支烟,郑飞摆摆手拒绝,道:“伤肝,要是不想得哮喘病的话,少抽点。” 吉姆斯耸肩,去搬了两把椅子,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就对郑飞特别殷勤,毕竟让他提前三百年出狱。 “都坐下吧,商量商量后面的事情。”郑飞沉吟片刻,道:“葡萄牙我们是待不下去了,我的船队大概明天晚上就能靠港,两位要跟我一起走吗?” 胡安和吉姆斯对视一眼,有些为难的样子。 其实郑飞才不在乎他们要不要走,他在乎的是天才达芬奇,万一吉姆斯不走,达芬奇也肯定会选择留下。 “呃......”胡安嘬了口烟,眼睛里有几根血丝,低沉着嗓子道:“可是,我们去哪?” “去全世界最好的地方,赚最多的钱,过最棒的生活。” “你是在说东方吗?听说天.朝大国富得流油,他们的国王每天能享用几百道菜。” 几乎是同时,胡安和吉姆斯眼中出现了对未来的憧憬。 郑飞笑笑,道:“比天.朝更富,努力干的话只需要两年,你们就能比桑托斯公爵还有钱。” 他们俩,还有格兰特,面面相觑,满不在乎的样子表明,他们不信,甚至一时间认为郑飞费尽周折把自己救出监狱是想利用自己。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懂。 郑飞皱了下眉头,道:“那我只能自己走了,希望我带着满船黄金回到这里时,还能看到活着的你们。” 说罢,他起身出门。 格兰特愣了一下连忙跟上,道:“圣地亚哥他们还没回来,现在就走吗?” “我还有些事要出去处理。”郑飞带上大沿帽,对着镜子整理衣冠,接着道:“你先去港口等我。” 格兰特懵了,难以置信地杵在原地,怀疑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因为之前不是这么交代的。 “还不快去!”郑飞低声喝道,然后转头对指尖夹烟头沉思的两人笑笑,说:“收拾东西吧两位,咱们去跟布兰妮小姐告个别。” 两人有些慌神,不约而同地问:“现在就走吗?” “我走了布兰妮小姐难道还会留着你们?” “可现在外面全是士兵......” “那是你们的事。”郑飞面无表情道:“我只负责把你们救出监狱,接下来靠自己。” 说完,他推门而出,格兰特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跟了上去。 出门的那一刻,他便锁紧眉头,心中默念。 一,二,三,四......十六。 终于在第十六秒,身后传来仓促的脚步声,随后只听吉姆斯呼唤道:“等等!” 由于怕被女主人听见,这声呼唤来得极轻。 他翘了下嘴角,随即收住笑容,转身道:“怎么?” 吉姆斯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道:“能带上我们吗?” “你们不是不走吗?” “我们没有其他路可选了。”吉姆斯说的倒是坦然,没去说些兄弟我相信你之类的片汤话。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点点头,微笑道:“去厨房拿点好吃的过来,再拿两瓶好酒。” “呃,怎么拿?” “别装了,七八个门把手都卸了还问我怎么拿,赶紧的!” 汗颜之后,胡安嘿嘿一笑,道:“让吉姆斯去弄吧,都是他干的,我去收拾行李。” “行李就别收拾了,不急。”郑飞笑笑,便不再说话了,进屋坐到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 “咱们不走了吗?” “嗯。”郑飞憋着一肚子坏,忍着笑意,实在佩服自己越来越会玩了。 很快的,吉姆斯带着两瓶雪利酒几根大肉腿回来了,专注于实验的达芬奇没胃口,只简单吃了点便又回去了。 吃完饭,开始分配任务,突围计划正式启动。 听说,今天不少小伙子去看魔兽首映了?群里有个高考的,连明天的考试都不在乎了跑去看...... 第一百章 化妆 计划最关键的一步,当然是召唤骑士军团。 圆桌骑士的后裔分布在里斯本城的各个角落,想召集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提前做准备。 还有就是,骑士们所需要的火枪军刀战马等等,都必须备齐。 三名逃犯是出不去的,一切都只能交给格兰特去做。 而当格兰特听到所有任务都要自己去完成时,慌忙连连摆手。 “伙计们,首先声明我不是嫌累。”格兰特无奈摇头道:“不知道船长跟你们说过我的身份没有?” 郑飞挑了挑眉头,笑着介绍道:“我还真忘了说,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西欧游侠格兰特,贫民心中的传奇。” 闻言,胡安惊诧地注视着格兰特,随即苦笑道:“幸好你没搞过我的产业,不然的话,这酒瓶子两秒前就碎在你头皮上了。” 格兰特吐了下舌头,说:“我是西欧乃至中欧各国的通缉犯,跟个过街老鼠一样,白天很少敢上街,昨天出去我特意沾了胡子,穿外套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这么热的天气,今天要是还那样出去的话,一定会引起人们的怀疑。” “如果我被军队抓住的话,说句实话,你们肯定有危险,因为我明白自己不是什么硬汉,稍微用点刑肯定什么都招了。” 听到这里,郑飞刚舒展的眉头又皱起了,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想了想,他对格兰特说:“我现在需要你干回老本行。” “唔,什么意思?” “偷东西。” “偷什么,不会是要我去偷武器吧......我的上帝,军火库那里把守着上百人的军队,连只苍蝇都进不去。” “当然不,我要你去偷个小布袋。” 小布袋,盛有珠宝的小布袋,那天郑飞被捕时,落到了军官德兰克的手里,之后如数上交给葡萄牙国王,进了王室收藏馆。 之所以要那些珠宝,是因为新大陆号上几乎所有钱都被格兰特拿去买船了,没钱置办骑士军团所需的装备,总不能召唤了人家还要人家自备武器吧? 入夜。 趁着月黑风高,格兰特带着匕首绳索等小工具,穿过冷飕飕的夜风前往收藏馆。 他前脚刚出去,郑飞便来到了布兰妮的门前,喔,不是来耍流氓的。 为了防止惊醒其他人,他没敲门,只轻声呼唤道:“睡了吗布兰妮。” “还没。”布兰妮踮起脚尖,猫咪似的开门,俏美的脸庞上完全不含深夜该有的困倦,倒是很精神。 他闪身进来,动作轻轻地合上门,道:“这么晚还不睡。” “我喜欢看夜空,那些星星,很神秘,也很可爱。” 姑娘的幻想,总是最美好的。 顿了顿,她接着说:“这么晚来找我,不会只是聊天吧?” 他坏笑着,道:“那你想让我对你做点什么?” “哼,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喊人。”她已经习惯了他的调戏,撅撅嘴,给他倒了杯红酒,细心地捏着杯足递给他。 月光,穿过帘子半掩的小窗,落在房间中,柔和。 这柔和,更加突显了她的柔美,使得她身上玫瑰花的芬芳气味,也迷人了许多。 丝绸睡裙,两根丝带懒懒地搭在肩膀上,她把齐腰的长发理了理,之后站到窗口,抬头继续看星星。 静谧中,偶尔有几声虫鸣,亦或是海浪拍岸声,空旷而又怡人。 此情此景,有杯美酒在手上,有个美人在跟前,郑飞情不自禁地就想做点什么但是,他现在没这个心思,还有正事要办。 他喝了口酒,放下高脚杯,点着了油灯,房间中顿时亮了起来。 “嘿,你做什么?”她眨了下眼,疑惑的样子。 “帮我个忙。”他说。 “真的假的,你不会真要对我做什么吧?”她下意识地捂住胸部,并用窗帘裹住自己。 看着她我见犹怜的害怕模样,他苦笑了一下,道:“放心,我只是想让你帮我......化个妆。” “什么?”她惊讶道。 “化妆。” “哈哈,你再说一遍!”她扑哧一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道:“没看出来啊,浑身都是男人味的型男居然有颗少女心,哈哈” “咳......说正经的呢,不是开玩笑。”他认真道:“现在有件事必须得我去做,但满大街都是我的通缉令,你得把我化成另外一个人。” 她已经笑弯了腰,却听他这么讲,深呼吸缓缓情绪,抬手示意道:“请坐,我的客人。” 在梳妆台前,郑飞坐下,闭上眼,不忍直视。 半小时后,布兰妮拍了拍他的肩膀,贴在他的耳边道:“看看吧,有惊喜。” 讲真,这是他第一次化妆,此时的心情就如同看世界杯决赛,而且是前锋带球到对方门前凌空飞射的那一刻。 睁眼。 络腮胡,深凹的眼眶,金色短发,目光神采奕奕。 “哇哦,这不是贝克汉姆吗。”他自言自语,并自恋地摸了下头发。 “轻点动,它会掉的......贝克汉姆是谁?” “是一个,差不多有我这么帅的人。” “虽然没听说过,但是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她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作品,嘻嘻一笑。 他检查检查确定没破绽后,道:“去给我拿件衣服来,要最华贵的。” “好的”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嗓音:“布兰妮,怎么还不睡?我看你的灯还亮着!” 是老桑托斯。 “啊,我饿了起来吃点东西,等会就睡!” “快睡吧,我已经跟王子约好了明天让你们见面!” “嗯......”答完,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布兰妮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笑道:“等着,我去给你找衣服。” 几分钟后,她捧着一套崭新的衣服回来了,它是老桑托斯为大儿子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时穿的。 “记得还回来。”她叮嘱道,替郑飞披上。 郑飞撇撇嘴,道:“以前冷若冰霜的布兰妮小姐,现在对我好贴心。” “快走吧你!”她打了他一下。 端午三天都有爆更,具体多少爆,看大家的反应啦人气就是我码字的动力,一波票票和评论有木有? 第一百零一章 古董店 他做了个ok的手势,蹑手蹑脚地开门,下楼,从餐桌上拿了块看起来像芝士饼的点心,穿过月光倾洒着的大地,离开城堡。 深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从里斯本城中心的钟楼顶端飘出,悠扬而空灵,传彻心扉。 这个点了,人们都在睡梦中,白日里熙攘的街道此时显得有些冷清,夏风扫尘土,引起游荡在街上的醉汉们的咒骂。 郑飞站定在一处街角,一个提着劣质酒瓶子的醉汉迎面而来,眼神迷离,另一支手攥着根烤肠,嚼得不亦乐乎,看来醉得不太过。 在距离他还有三五米的地方,醉汉摇摇晃晃地站住了,耷拉着眼皮,道:“死开。” 闻着刺鼻的劣质酒味,郑飞蹙蹙眉,掏出个镀金门把手在他眼前晃晃,道:“想要吗?” 看清是什么后,醉汉的眼睛顿时直了,伸长脖子问:“给我的?” 这把手卖了够他喝两个月酒,还能还掉赌债。 “你得拿其它东西来换。”郑飞笑道。 醉汉盯着把手咽了口唾沫,为难地低头看了看,道:“我除了这身破衣服,就只有几个铜子儿了。” 见醉汉已经能思考,想必神志清醒了不少,郑飞上前一步,道:“你只需要告诉我,城里最贪的商人住在哪里。”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只有底层人民才知道,因为奸商在贵族和富人面前,都会表现出自己好的一面,这也是他不问布兰妮的原因。 “贪......当然是克洛伊,就连指甲缝里的油水他都要抠出来,他住在城东的克洛伊古董店里。” “沿着街道一直往前,到前面那个路口左转再一直往前就行了。”醉汉直勾勾地盯着镀金门把手说,垂涎不已。 听完,郑飞一甩手把东西丢给他,便沿着街道径直而去。 不过,他在钟楼底下停了一会儿,这是里斯本城最具标志性的建筑,足有二十来米高。 大约过了半小时,远处的街道口冒出一个人影,脚步匆匆地小跑过来,手里提个袋子,是格兰特。 凌晨一点的钟声恰好敲响,格兰特喘着粗气,奉上袋子,道:“王冠、项链,还有其他一些珠宝,不知道是不是咱们的那批,我都给弄来了。” “干的漂亮,你现在赶紧去庄园,我回去之前千万别出来。” 之后,月光下,他们各奔东西。 克洛伊古董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整个里斯本城属于中等,门口挂着面旗帜,上面画着一只雄狮的头,看得出来老板喜欢丛林之王。 郑飞重重拍了几下门,用沙哑的嗓音喊道:“有人么?!” 没人回答,他就一直拍。 足足有两分钟,老板克洛伊被弄得实在不耐烦了,骂道:“哪个不知死活的玩意儿!” 屋里的油灯亮了,郑飞凑在门缝上,看见满脸倦容的老板打着哈欠,趿拉着鞋子慢吞吞走来。 “外面是谁?”克洛伊隔着门警惕道,大半夜突然有人造访,弄不好是土匪。 “来卖你点好东西。” “太晚了,明天吧!”克洛伊没好气道,美梦被打扰,心中不快。 “我听说你是里斯本城最聪明最会做生意的商人,送上门的生意都不做,看来人们传的都是虚名。”说罢,郑飞惋惜似的叹了口气。 “你等等!”克洛伊叫道,迟疑片刻,开门。 面对赞慕,人的警惕总会放松许多。 “让我看看东西。”克洛伊的嘴角挂上了职业性的微笑,看似随和,其实藏着一股子狡诈。 郑飞耸耸肩,道:“进去谈。” 进门,郑飞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满屋子的古董,而是香艳的一幕——妙龄女郎坐在床边套薄纱裙,裸露后背,蓬松的波浪发披散在肩部,暖色调的油灯下,显得妩媚勾人。 金屋藏娇,至少四十多岁的克洛伊,竟有个这么美艳的老婆,不过看他萎靡的样子,大概是无福消受。 不过接下来,他便推翻了自己的猜想,因为克洛伊去抽屉里拿了几个银币给女郎,拍了拍她的屁股,她便媚笑着走出门,路过郑飞身前时还停顿了半秒,轻咬娇唇以示诱惑。 女郎走后,克洛伊关上门,笑道:“客人,请坐。” “日子过得挺滋润。”郑飞坐下,接过他递来的茶,不,是井水。 克洛伊呵呵一笑,满不在乎道:“都是男人,都懂......让我看看你的东西吧客人,看样子好像不止一件?” 郑飞取出了一条宝石项链,摊在桌上。 看到那颗硕大的蓝宝石,克洛伊突然一个激灵,伸手要去抓起来看,被郑飞拦下。 “我渴了,喝不惯井水,先去给我倒杯咖啡。”郑飞狡黠笑道。 “咖......啡?”克洛伊茫然,眨巴着眼,实在想不起这个词汇。 见他的奇怪反应,郑飞拧起了眉心,喔,差点忘了,咖啡最早是生长在美洲的。 “没有的话就羊奶好了,少放点糖。” “羊奶......”爱财如命的克洛伊肉痛地攥了下拳头,挤出一丝笑道:“要不给你来碗汤吧。” 羊奶,尤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很贵。 “有羊奶就谈,没有我就走。”郑飞态度强硬,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 克洛伊转了转眼珠子,又瞥了眼宝石项链,为难地咧咧嘴,道:“好,我去弄......” 转过身,他立刻换了副咒骂的嘴脸。 很快的,羊奶来了,喝起来有点淡,估计是兑水了。 郑飞只喝了一口,便放下碗开始说正事。 “这条项链,你能出多少钱?”他问。 克洛伊小心翼翼地捏着项链的两端,对着油灯仔细端详,宝石的幽蓝光芒使他确信,绝对价值不菲。 “两百银币。”他淡淡道,放下项链。 看到好东西绝不看第二眼,否则的话,卖家就醒了。 端午节,大家有木有吃粽子呢?今天有四更,最后一更可能会晚一点,明天爆多少更还看各位的活跃度哈 感谢d不离不弃、悲剧(繁体字不会打(o))、地球漫步者、光看垃圾书几位同志塞的端午红包 第一八零二章 寻找骑士后裔 呵,两百。 “东西给我。”郑飞冷冷道。 “嘿,我可以再加点,两百一十枚,怎么样?”克洛伊的脸上,有种特点鲜明的狡猾笑容。 “别废话,给我!”说着,郑飞捏拳,鼓囊囊的肌肉****。 克洛伊抬了下眉毛,吐出一口气,无奈道:“那你说说,你要卖多少。” “两千。” “你疯了么?!” “别急着拒绝,我再给你看看其他东西。”郑飞把布袋里的宝物尽数倒在桌上。 格兰特那家伙果然顺回了不少其它东西,其中有一把外壳精巧的匕首,镶着许多颗小钻,克洛伊看到它的那一刻,脸色就变得惊惶。 “阿方索国王的佩刀......”克洛伊蠕动着嘴皮,失声道,目光在匕首上停滞了两秒,愣愣转头盯着郑飞,下意识地起身退后两步,道:“你是谁?” 郑飞不知道,这把匕首是两百年前的葡萄牙国王,被称为勇者的阿方索四世所使用的,是他创建了葡萄牙海军。 “你觉得呢?”郑飞觉得没必要再装了,阿方索这个名字不是西班牙就是葡萄牙的,看来格兰特那家伙偷了人家某位国王的东西。 “这把刀从一百多年前起就被藏在王室收藏馆里,你......” “没错,是我偷出来的。”郑飞笑着点头,沙哑道:“别叫,不然的话,我弄死你。” 克洛伊惊慌地摇摇头,做了次深呼吸,惧怕道:“你的东西我不能收,你赶紧走吧,我不会去通报军队抓你的,我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为什么不收,你不是很想发财么?” “我想发财,但我更想活命。” 郑飞挑了挑眉头,拔出匕首猛地插在桌面上,见他被吓得一跳,笑道:“别慌,我不会伤害你的,前提是收下我这包东西。” “上帝......你为什么非要选中我,我打拼了二十几年才有了这份小家业,实在拿不出多少钱。” “你先冷静一下,仔细想想。”郑飞端起羊奶喝了一口,接着道:“给你五分钟时间,我相信你会想明白的。” 克洛伊脑子里现在全是恐惧,咽下唾沫,给自己倒了杯烈酒,没喝,闻味道提神。 只用了不过十秒,他便想到了什么,脸上的恐惧渐渐被凝重所取代,陷入思索之中,权衡利弊。 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大港,里斯本有着来自欧洲各地的商人,其中不乏势力强大的贵族,甚至是王子。 风流成性的他们往往会在港口停留几日,进城去交易所做笔交易,之后吃点好吃的玩几个漂亮姑娘,便踏上回程。 所以,如果把宝物卖给他们,他们很快就会离开,军队想查也查不到。 说不定,真能大赚一笔...... 两分钟后,克洛伊转着眼珠子,之前的惊恐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诡异的笑容,将目光投向郑飞。 “想通了?”郑飞会意,点头微笑。 “说说吧,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要多少。” “一口价,两万。” “天呐,那是我一大半的资产。”克洛伊诉苦道。 “别装了,你清楚这些宝物的价值,两万不算多。” 沉默片刻,克洛伊拧了拧头,道:“成交。” 为了方便携带,郑飞要求把银币换成金币,上千枚装在两个背囊里,往肩膀上这么一搭,简直比一头死猪还沉。 出门,老板迅速把门关上怕他反悔,窃喜着挨个拿起宝物欣赏,美滋滋地砸吧着嘴,即便哈欠连天,仍然激动得睡不着。 现在,大约快凌晨两点了吧,正值一天中最困倦的时候,郑飞找了家不打烊的小旅馆开间房,把背囊放在里面。 他顾不上睡觉,带了几个金币便出去了,在街道上小跑着,直到一处喧闹的地方。 这个点还喧闹着的,也只有酒馆了。 这是里斯本城最高档的酒馆,客人大多是些纨绔子弟,极少会有穷人进来,一来是兜里没钱,二来是不想和有钱人待在一起。 穷人与富人总是互相看不起,这是不变的真理。 和普通酒馆不同,这家酒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来让男人们围着舞娘欢呼的,气氛很嗨,另一部分则是被隔开,让客人能安静地坐在里面喝酒想事情,类似于包间。 郑飞穿过狂热的人群,盯着台上尽情扭动身躯的迷情舞娘,吹了个口哨,径直向吧台而去。 “先生,需要点什么吗?”服务生微笑道。 “一杯雪利酒。”郑飞手指敲了下桌面回答,顿了顿接着说:“打听个事,你知道里斯本哪里有骑士吗?” 服务生熟络地倒着酒,努努嘴说:“您是从外面来的吧,里斯本最精锐的骑士驻扎在王宫城堡旁边,皇家骑士军团。” “不,我说的不是皇家骑士,是另外一种......”郑飞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所幸的是服务生脑子还算不错,猜出了他的意思,颔首道:“唔,,该不会是想说,圆桌骑士的后裔吧?” “没错!” “哈,他们啊,他们早已不配被称作是骑士了!”服务生讥讽道,谨慎地看了看四周,接着说:“骑士是个光荣高贵的头衔,那群所谓圆桌骑士的后裔们,现在不是木匠就是小贩,把他们祖先的那点荣耀全给丢光了!” 郑飞不禁拧起眉头,问:“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没什么战斗力了是么?” 倘若是那样,那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不不不,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而且很团结,在里斯本无论多么凶悍的匪徒都不敢惹他们,只不过国王不肯用他们,因为在他们那群人的信仰中,亚瑟王的地位远高于一切,包括上帝!国王怕自己管不了。” 好消息。 郑飞嘴角翘起,尝了口雪利酒,不好喝便放下了,道:“去哪能找到他们?” 服务生指了指被隔开的另一边,道:“他们的老大在里面,每周都会来喝闷酒。” 征集一下,异性的什么动作最能吸引男人?要优雅一点的,我能想到的只有撩头发,每次都用这个有点单调(o) 第一百零三章 骑士军团首领 郑飞顺着指引望去,瞧见那里确实有个影子,纹丝不动,大概是在沉思。 他扣了两下吧台,对服务生说:“把你这里最好的酒给我拿一瓶。” “唔,它的价格可不便宜。” 郑飞没作声,把一枚金币按在吧台上,问:“够了吗?” “够了!”足足赚了一半的差价,服务生难以掩饰狂喜,去酒橱翻找一番,拿出一瓶红葡萄酒,道:“这是法兰西的特产,拉菲古堡的红酒,这酒很娇贵,喝的时候手不能接触杯壁,那样会影响口感......” “我知道怎么喝。”郑飞接过酒,阔步走开。 来到隔板后,只有一个人坐在桌前喝酒,桌上有两盘盐焗豌豆,一小碟兔肉,已经快被吃光。 昏暗的油灯下,此人靠在几近散架的椅子上,端着空酒杯,发呆,偶尔会从盘子里抓两颗豌豆,塞到嘴里继续发呆。 在他的胸前,挂着一枚看不清形状的勋章,被他擦得很亮,全身上下只有它值点钱。 长相,怎么说呢,如果不是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好好洗个澡打扮的话,去好莱坞拍电影不成问题。 至少,那孤傲而冰冷的眼神,是谁也比不了的。 而这眼神却让郑飞觉得似曾相识,杀手、雇佣兵,等等等等。 由于此人的存在,气氛有些微妙,外面欢呼喧闹不止,里面确实冷冷清清,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都不说话,谁都不觉得尴尬。 这时,服务生端着个盘子来了,对郑飞笑道:“先生,您刚刚点了那款酒,这是赠品,特色烤羊肉。” 闻见羊肉的诱人香气,郑飞这才感觉到了些许饿意,道:“再给我来个西班牙火腿,两份海鲜汤。”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放下盘子,离开,再次剩下他们两人。 大概是被香喷喷的烤羊肉吸引,那人干咳了几声,用他那低沉的嗓子说:“你应该待在外面向台上的性感舞娘洒钱,等她表演结束后和她去房间玩到天亮。”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郑飞坐下说。 “呵,你是想故意羞辱我么?因为我没钱,你满意了么?”他愤愤道,手指捏得咯咯响。 火腿和海鲜汤来了,郑飞示意服务生把它们端到那桌,自己也走过去,坐到那人面前。 “你......想干什么?”那人把垂涎的目光从火腿上移开,无法控制地咽了口唾沫,不解道。 “一起吃。”说着,郑飞笑了笑,随后拿起割肉刀切下几块又酥又嫩的火腿肉,放到他的盘子里。 那人本能地抗拒着,摇头道:“不,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接受别人的施舍,这是骑士的尊严。”说罢,他把最后的几颗豌豆塞进嘴里咀嚼,抵挡馋意。 西班牙火腿,这道在西班牙葡萄牙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大餐,他每年圣诞节都会垂涎,但由于价格太昂贵,从来没享用过。 养尊处优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美食对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诱惑力有多大。 郑飞皱了下眉,道:“你误会了,我不是要施舍你,而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你觉得我全身上下有哪个地方是你能用得上的?看你这身衣服,比外面那群贵族子弟穿得还好,是某个王子吧?” 沉吟了一会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圆桌骑士的后裔,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敬。” 之后,是持续几秒的对峙与沉默。 沉默后,那人的目光终于放软了下来,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幽怨,用手抓起片火腿塞到嘴里,细细品完咽下,呼出一口气,道:“我叫阿瑞斯。” “嚯......”郑飞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阿瑞斯,战神阿瑞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 虽然,那是神话故事。 “好名字。”他笑道。 “每个人都这么说但是,我只是空有一个好名字而已。”阿瑞斯笑得苦涩,边说边麻利地塞火腿喝海鲜汤,还自己动手割了起来。 郑飞当然不能由着他一个人可劲吃,自己也饿得很呐,于是,抢。 气氛渐渐融洽起来,啃着火腿吃着烤羊肉糟践着拉菲酒,让郑飞找到了当初在美洲丛林和战友们抢烤兔子吃的感觉。 酒足饭饱,阿瑞斯打了个嗝,惬意地摸了摸肚皮,道:“谢谢。” 郑飞肉痛地喝完最后一口拉菲,为什么肉痛,因为这是他的最爱,就着火腿给喝了,特么的什么味都没品出来。 “听说你每周都会来这里独自喝酒?”他问,准备切入正题了。 “嗯。”阿瑞斯点了下头,等他继续说。 “原因是什么呢?” 阿瑞斯努努嘴,仰起脖子翻转酒杯倒了倒,几滴酒顺着杯壁缓缓流进嘴里。 之后他深深叹了口气,在外面美艳的舞娘又掀起一波高潮后,道:“我的祖先是受人尊崇的圆桌骑士,亚瑟王最忠实的追随者,而我现在却是个卖鱼的,换作你你是什么感觉?” “我选择去死。”唔,这只是郑飞心底的玩笑......他眉宇微抬,深呼吸,道:“如果是我,我会振作起来,重建圆桌骑士的辉煌!” “说的容易,尽管在里斯本至少有上千名圆桌骑士的后裔,但葡萄牙王室明令禁止私人武装,更何况,我们哪有钱买战马和军刀,难道要拿扁担去丢人现眼么?” “我可以给你们提供武器装备。”郑飞平淡道,满含期待地看着他。 阿瑞斯怔了下,果断摇摇头,道:“你是个不错的家伙,让我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火腿,但我不会组织骑士们帮你做事的,至于火腿的钱,我会尽量还你。” 说罢,他鞠了一躬,随后挺起胸膛向外走去。 “嘿!”郑飞叫住他,快步走到他面前,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用他们的生命去冒险,他们都有家庭,得好好活着。” “那如果,我手里有永恒之刀呢?” ps:骑士军团老大阿瑞斯,本书第一粉狮“桃花庵下桃花仙”的龙套,各位想要龙套的话和我说哈凌晨1点多还有一更,困就先睡哦,身体要紧 第一百零四章 重回港口 阿瑞斯坚毅的眼神中,蓦然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他诧异地动了几下手指,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永恒之刀。”郑飞一字一句地重复道,说话时,眼睛始终盯着他的深蓝瞳孔。 阿瑞斯合眼,昂头作虔诚状,捏着胸前的那枚勋章,喃喃道:“神圣,亚瑟。” 然后,他念了段听不懂的类似于经文的东西,睁眼。 “你真有永恒之刀?”他问。 “如假包换。”郑飞笑了笑,说:“现在可以帮我了?” “追随亚瑟王,追随永恒之刀是每个圆桌骑士后裔的使命,必须无条件服从,有违反者,死后会成为撒旦的盘中餐。” 中世纪,信仰的强大,超乎想象。 “不过,”阿瑞斯补充道:“你得让我们先见到永恒之刀再说。” “明天晚上,这里见。” “不见不散,再次感谢你今天的招待,我得回家了,再见!” 说完,阿瑞斯指指心脏,转身穿过喧闹的人群,离开,这个动作意味着信赖。 在酒馆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郑飞也出去了,回旅馆休息。 只休息了不过三四个小时,天亮了,六点的钟声将他从睡梦中唤醒,冉冉升起的朝阳向床单上投来一抹光辉。 拉开老旧的窗帘,只见街对面的那户人家,有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漂亮姑娘正趴在窗台看风景,双臂伏在窗台上,慵懒可爱。 姑娘看见他了,露出明媚的微笑,他也招招手回应。 街道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叫卖早点的小贩一面吆喝着,一面焦急地盼望着能有客人眷顾。 “有牛奶吗?”郑飞喊。 “没有先生,要不要试试我最拿手的胡萝卜羹?” “行吧,再来两条烤鳕鱼。” 在某些时候,郑飞很乐意吃这些便宜的食物,吃多了西式大餐,他偶尔也去会街边撸个串。 用完早餐,对面那姑娘依然站在窗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俏脸上有着一袭红晕。 他都快忘了,自己现在的脸酷似贝克汉姆。 整理好衣冠,他带上十来个金币向着港口而去,准备去迎接圣地亚哥,迎接永恒之刀。 满街都贴着通缉令,搜捕的士兵手里掂着短棍,警惕地扫视每个路过的人,就连女人也不放过。 当郑飞看到自己的通缉令时,心头顿时冒起了一阵怒火,因为,不知是哪个该死的画师把他画得那么丑! 真是的,做事一点都不走心,好好的一个亚洲颜王被画成了红雷...... 撇撇嘴表示不满后,他抬脚刚要走,便被士兵叫住了。 “喂!你!转过来!” 他转身,瞧着嚣张的士兵,一共有四个。 距离五米,放倒他们至少需要十秒,街角还有不少士兵,想逃跑的话只能翻屋顶。 他计划这么干。 不过,士兵的态度却忽然恭敬了许多,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点头哈腰道:“没事了。” 一身华丽的衣裳,比通行证都好使。 “真的没事了?”他不怀好意地笑道。 “嗯......” “找辆马车把我送到港口去。”他不想走一路老被叫住盘查,烦。 士兵愣了愣,为难道:“这......不太好吧?” “你叫什么名字,谁的手下?” “我去找马车......” 士兵乖乖溜走,带着军队配备的马车回来,亲自护送他。 不远处有几个军官,正靠着墙抽烟,看到这一幕也没上来多问,贵族子弟勒令士兵做事,这在里斯本是常有的事。 港口,抵达。 劳工们刚刚开始一天的繁忙工作,动作缓慢,似乎还没从倦意中回复过来。 东方的鱼肚白已被赤红色的朝霞取代,向人们倾露出一天当中难得的壮观景色。 郑飞跳下马车,爬上一处货箱堆眺望,舒爽的海风吹拂着脸庞,有种说不出的惬意。 岸边,一张张白色船帆排列开来,沿着海岸线纵深而去,多如蚂蚁般的劳工,没精打采地来回装货卸货,想偷个懒,无奈监工的鞭子太毒。 船坞里停泊着十几艘空船,其中有十艘中型护卫舰,那些是格兰特买的船,暂时停放在这里,泊船单在郑飞怀里,只需要把那单子交给老板就能提船,万一哪个客户把单子弄丢了,只能算他倒霉,不予补偿。 是不是很黑?就是这么黑,有本事别停在这啊,因为里斯本只有这一个船坞,老板有资本设立各种霸王条款。 此时,老板翘着二郎腿坐在遮阳伞下,嘴里叼着个烟斗,指尖夹着杯好酒,满足地扫视着自己的不动产。 郑飞拿出泊船单,走去。 “老板,我来提船。”他边走边喊。 老板转头,笑了笑,这笑容在脸上仅停留了不过半秒,便被恭敬所取代,连忙放下烟斗和酒杯,站起身。 郑飞刚想对他的行为表示惊讶,便发现他并不是在看着自己,而是看着自己身后。 “杰,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待在酒庄吗?”身后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郑飞回头一看,是老桑托斯。 老桑托斯看到郑飞的脸,诧异地扬了下头,唏嘘了一声。 这身衣服是他为大儿子杰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成员时穿的。 这时,胖乎乎的船坞老板跑过来,对桑托斯谄笑道:“公爵大人,您怎么有空来了。” “国王命令我严守港口,每条船开之前都要仔细盘查,防止逃犯从海路溜走。”答完,桑托斯反应过来,皱眉道:“不该问的别问。” 接着,他对郑飞微笑道:“不知阁下是哪个国家的贵宾,到我们里斯本来做客。” “从的黎波里来。” “哇哦,听说那是全世界最大的港口,您是来做生意的吗?” 郑飞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多嘴的船坞老板抢了先。 “他是来买船的公爵大人,刚刚还要提船来着,诺,船坞里停着的那十几条船都是他的。” 闻言,桑托斯的眼神变得森冷起来。 曾经有一个十爆更的机会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珍惜,现在机会又来了,还不快冒泡投票刷评论,给咱们的爆更之旅加满98号汽油! 第一百零五章 行动开始 感谢真爱粉“你瞅啥我削你啊”的支付宝转账,解决了燃眉之急,感动得哇的一声就哭了tot明天至少爆5更!无上限!大家嗨一波! 桑托斯顿了一小会儿,不紧不慢地掏出金丝烟斗,取烟丝点着,嘬了一口,吹眉瞪眼。 他抬起头,扫了扫船坞里泊着的十几艘船,道:“你的船是在乔巴造船厂买的吧?” 郑飞点头,不安地吸了口气,隐隐觉出不好的预感。 桑托斯嘴角翘起一个诡异的弧度,道:“乔巴是我第二个儿子,那家造船厂是我的财产,不久前我就听说有人从那买了五艘商船十艘护卫舰,幸会。” 说着,他看似友好地伸出手,面容僵硬。 郑飞和他握了个手,笑道:“幸会。” “我想问一下,你买这么多船是想干什么?” “当然是跑贸易,五艘商船编制成的商队不算大吧?” “不,我指的是那批护卫舰,它们的性能不比海军装备的差。” “哈,我来的时候被海盗抢过,差点死在海里,买下它们以防万一。”郑飞耸耸肩,平淡道。 桑托斯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沉默了几秒,倏然一笑,意味深长道:“希望你说的是实话,你知道吗,在里斯本曾经有个人骗过我,然后......” “然后他死了?” “不,他被我砍去双手双脚,养在了猪窝里。”说罢,桑托斯阴冷一笑,转身离开。 他走出几十米,郑飞瞧见守卫港口的军官凑到他身边,听他交代些什么。 船坞老板目送着桑托斯离开,脸上的谄媚气息还未褪去,对郑飞道:“您,还提船吗?” “提,先开到岸边停着。” 傍晚。 夕阳的余晖,倾洒在本是湛蓝的海面上,将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包裹起来,在世间留下了一抹,动人心魄的景致。 这时,若是坐在里斯本城的钟楼顶端,可以清清楚楚地观赏到日落的全过程,毫无遮拦。 钟楼不让爬,人们就坐在自家屋顶,手里捧着个小盆,里面放着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和邻居换着吃,边聊天边欣赏美景,嘴角挂着满足的笑容,这是他们一天中最悠闲的时候。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好奇海的那边是什么,也曾有无数航海家尝试着一路向西,却始终没能到达海的尽头,无功而返。 他们觉得地中海是全世界最大的海,殊不知,眼前的大西洋拔根毛都能压死它。 就在所有人都在被落日的壮丽辉煌所吸引时,不知不觉间,两艘大船,新大陆号和北美号,靠岸了。 郑飞早已站在岸边迎接,当看到强壮魁梧的圣地亚哥时,投去久违的微笑。 圣地亚哥放下木板将甲板和陆地连接起来,看到他冲自己笑,古怪地嘟囔了句,对水手们招呼道:“下船休息休息吧伙计们,别喝酒,还有事要做。” 说罢,他上岸,扫了眼伸长脖子看落日的劳工们,想到了以前的自己。 郑飞不禁有些惊讶,这家伙翅膀长硬了么,都不知道向自己问好了? 他干咳一声,盯着圣地亚哥看。 圣地亚哥怔了怔,撸起袖子露出壮硕的肱二头肌,攥起拳头虎着脸道:“老看我干什么,想挨揍么?” 这奇怪的反应提醒了郑飞,自己现在是一张黄皮肤的欧洲脸。 他噗地笑了声,压低嗓音道:“是我,壮汉。” 圣地亚哥皱眉,将信将疑地说:“你......” “你喜欢维茜,你想赚了钱回去娶她,你在亚特兰大码头时每天都会和朋友掰手腕......”郑飞笑着说。 “我的天,伙计几天不见你怎么长络腮胡了?”圣地亚哥诧异地伸手要扯两下。 “嘘,小声点,我现在是通缉犯。” “哈,原来是假的。”圣地亚哥劲使大了给扯了下来,见他面色不善,尴尬地撇撇嘴又给贴了回去。 郑飞瞪了他一眼,确认胡子粘好后,道:“你没把岛上那群难民带来吧?” “当然没有,你说过不能带他们上大陆的,我把他们留在了南美号上。” 郑飞点点头,目测了一下两条船上的水手人数,顿时焦虑道:“你把水手全给带来了?” “是的。” “没人看着那群难民?!” “哈哈,放心他们跑不掉的,走之前我把南美号上的船帆和桨都给拆了,除非鲸鱼帮他们,想跑就只能求鲸鱼帮他们推船了” 郑飞眼中掠过一丝讶色,不禁挑了挑眉头,道:“你开始用脑子做事了。” “还不是你阴谋诡计教得好!” 水手们下船了,在郑飞面前列队,傻乎乎地笑。 “笑什么?”郑飞纳闷道。 “好久不见,想您了!”最擅长拍马屁的水手答道。 “得了吧你!睡腻了薇薇安,想岸上的姑娘了吧你!”有人反驳。 “噗,有些话放心里就好......” 郑飞拍了两下掌,看着这群“智障”而又可爱的水手们,道:“好了说正事。” 闻言,水手们立刻停止拌嘴,围成一圈,在港口上几乎所有人都在欣赏落日时,郑飞开始分配任务。 少数几个留下看船,余下的租几辆马车回旅馆取金币,去采购骑士军团所需的战马武器以及护卫舰配备的舰载火炮。 至于圣地亚哥和汉斯,则要带着永恒之刀去酒馆点杯酒坐一晚上,直到阿瑞斯出现。 现在,郑飞需要回一趟桑托斯庄园,跟庄园里的那几位交代点事情,不能抛下他们不管,毕竟天才达芬奇在那,布兰妮也在那。 他打算带走布兰妮,更确切地来说是抢,抢走里斯本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嗯,听起来不错。 十分钟后,水手们按照分配到的任务去做,他叫了辆马车直奔桑托斯庄园。 出城,行进在乡间小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味儿,清新怡人。 他不由得掀开帘子,微合双眼深呼吸,享受贴近自然的感觉。 “还有多久到?”他问车夫,估计再过一会儿夜幕就降临了。 “快了。”车夫道,没转头,诡异一笑。 第一百零六章 砍杀 听着车夫的古怪语气,郑飞瞬间警觉起来,回头望去。 远方,空旷的原野上,大概隔着两百米,有几辆马车保持距离跟着。 第六感告诉他,要出事。 “停车。”他冷冷道。 “嘿,别急,等会就到了。”车夫抽了马一鞭子,加快速度。 “我让你停车!”他扯住车夫的衣领。 车夫一看情况不对,突然拔出腰间的匕首刺向他,被他抓住手腕猛地一扭,匕首应声落地。 旋即,车夫吃了他一记肘击,昏睡过去。 他勒紧缰绳驭马,跳下车捡起匕首,注视着快速赶来的几辆马车,一动不动地站定。 马车在距离五十米处停下,里面钻出几个手持火枪的士兵,以及一名军官。 军官眼眶深凹,透着一股子狠劲,娴熟地拔出骑士军刀挥了几下,冷笑道:“真没想到竟然被你发现了。” “你们是谁?”郑飞瞥了眼他手中雪亮的长刀。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军官提刀,蓄势待发。 郑飞张了张双臂,道:“看我这身衣服。” 军官挑了挑眉头,沉默两秒,道:“看起来是大人物,老实交代,你要去哪。” “我去哪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条路通向的是桑托斯庄园,你想干什么?!” 说罢,他翘起刀尖指着郑飞,拧了下脖子,眼神阴冷。 郑飞咬了下嘴唇,僵持了一会儿,倏然笑道:“你是桑托斯的人?” “算你聪明,桑托斯老爷派我来盯着你,你果然有问题!快说,你到底要干什么,你的同伙在哪?!” “我来私会布兰妮可以么?” 听到这个回答,军官明显愣了一下,刀尖微微垂下一点。 郑飞接着道:“西班牙王子约见布兰妮小姐,你管得着么?”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西班牙王子?” “来,把我绑到牢里去,或者杀了我也行,但是我保证在你见到明天的太阳之前,西班牙和葡萄牙边境就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不止是你,桑托斯那老东西也得死!” “嘿......”军官摆摆手,退后一步,挤出一丝笑道:“都是误会,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我亲自护送您去桑托斯庄园吧。” 军官意在监视他。 “先让你的人把枪收起来。”郑飞对那黑洞洞的枪口,心有余悸。 军官挥手,士兵们乖乖收起枪背在身后,得意地吹口哨。 拿枪指王子,这牛逼能让他们吹一年。 然而,他们的得意神色在脸上停留了还不过两秒,眼中便涌现出了彻彻底底的恐惧。 郑飞迅猛抬手,扑的一声闷响,匕首插进了军官的脖子,军官还没来得及做出个惊愕的表情,热络的鲜血溅出,见了死神。 随即,郑飞夺下他的长刀,在士兵们取枪还未来得及抬起枪口时,奋力挥臂横劈,反手斜劈,竖直下劈,一套疯狂的砍杀后,几名士兵全部倒在血泊中,他的肩膀也中了一枪,钻心的疼。 他撕开衣服露出伤口,从军官的衣服上扯了块布条,借助牙齿包扎好,只用一只手艰难地把尸体依次弄进马车,清理血迹,牵着马在荒野中走了足有两千米,把他们丢在野地里,返回。 然后,他步行去了桑托斯庄园。 抵达庄园时,明晃晃的月亮已经挂在了城堡顶端,他直接翻过栅栏,溜进城堡大门。 大厅的餐桌上,摆着一只大号的烤牛腿,看样子是正准备吃晚饭,女仆在餐厅忙活,楼上传来姑娘们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踩着咯噔咯噔的脚步走在楼道里,将要下楼。 郑飞连忙闪身出门,转了转眼珠子,不能从里面走了,只能翻窗。 问题是现在伤了肩膀,一只胳膊翻不了,想了想,他来到城堡后侧,捡起个小石子丢向四楼的窗户,那是胡安的房间。 砸中窗户,啪的一声,没反应。 他又连砸了几下,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看见窗帘动了一下,准时有人躲在后面透过缝隙看,却迟迟没人露头。 他皱了下眉,顿悟,扯掉自己的胡子和假发。 过了两秒,窗帘拉开了,胡安凑在窗前,低声叫道:“嘿,你在干什么?” “丢根绳子下来!”他同样低声地喊道,因为身后隔着一片葡萄园的地方就是桑托斯家族军队的驻地。 胡安猜到他是要爬上来,回屋翻找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像样的绳子,于是和吉姆斯爬上五楼把每个房间的窗帘都给扯了系在一起,丢了下去。 郑飞单手抓住并在胳膊上缠了几道,喊:“拉我上去。” 对于这个要求,吉姆斯纳闷不已,在监狱时他亲眼看见郑飞利用枯草拧成的麻绳,在悬空的情况下爬上屋顶,相比之下城堡要好爬的多。 胡安、吉姆斯再加上格兰特,三人费了不小的力气,才把郑飞拉了上来。 “我说伙计,你变弱了。”吉姆斯玩笑道。 突然,他们几乎是同时发现了郑飞的伤口,正在渗出着血滴,染红了整个肩膀。 “我的上帝,你怎么了?” “中了一枪。”郑飞平淡道,咬牙吸了口凉气。 “必须处理一下伤口,我去找药水!”吉姆斯说。 “去找布兰妮要。”郑飞知道伤口不及时处理是什么后果,溃烂是小事,弄不好废了整条胳臂甚至危及生命。 “可是,布兰妮早上出去后就没回来......” 听了这话,郑飞心里咯噔一声,道:“怎么回事?” “听他们吃早餐时说,布兰妮被她老爹拉去见王子了,也许......也许今晚就住在王子家了。” “操!”郑飞愤愤骂道,伤口一挣,疼得他眼皮直跳。 做了几次深呼吸,他说:“让达芬奇过来。” 他记得,达芬奇不但是个画家科学家,还是个伟大的医生,即便现在才十几岁。 决定了,明天有6更到10更,具体还是看大家的活跃度哦,为了养精蓄锐备战,不再熬夜多写一章啦,否则要萎一天影响文章质量(o)睡了睡了,大家早点休息,晚安! 第一百零七章 手术【第一更】 隔壁,达芬奇嘴里叼着片面包,聚精会神地摆弄刚制作好的望远镜,想要修整得更完美些。 “达,过来。”吉姆斯推门招手,轻声唤道。 达芬奇揉揉眼,点头,收拾好东西,压灭油灯跟了过去。 当他看到郑飞受伤的胳臂时,神情顿时紧张起来,小跑几步上前,担忧的模样完全不像个十几岁的少年。 “你懂医术吗?”郑飞吸着凉气,咬牙问。 伤口的扯裂感越来越强烈,所幸的是火枪威力不大没伤及骨头。 达芬奇端详着伤口,道:“我和老安东尼奥学过一阵子,看过他做外科手术,他是佛罗伦萨城最棒的外科医生。” “可那时你还不到十二岁。”吉姆斯忧虑道,在儿子十二岁那年,他来里斯本做事被抓进监狱,之后儿子便来到这里,用天才的头脑耗费了四年的时间救他。 达芬奇抬了下眉毛,道:“十二岁可以弄懂很多事情了,再说了这四年我从没把以前学的东西扔下过。” 听了这话,郑飞颇为欣慰地笑了笑,对吉姆斯说:“你生出来的儿子,你敢信?” “老爹的智商都被这小子吸干了。”吉姆斯吐吐舌头自嘲道。 达芬奇检查伤口,问:“这是枪伤吗?” “嗯。” “得把里面的子弹取出来,可是......可是我没有麻醉药。” “不用麻醉了,我能忍。”说着,郑飞把一根木棍塞进嘴里,轻松道:“放马过来。” 轻松,装出来的,当年在北非被击中,没有麻醉药硬挖子弹疼得差点休克,现在想来还是心有余悸。 迟疑了一会儿,达芬奇点点头,夺过吉姆斯手里的酒瓶子道:“别喝了!” 吉姆斯一脸懵逼,愣愣道:“管起我来了,谁给你的胆子......” 达芬奇撇了下嘴,接着道:“这酒是用来给伤口消毒的,我还需要匕首、剪刀、纱布,还有炉子和锅,能帮我弄来吗老爹?” “你要炉子干什么?” “酒的度数太低不够消毒,必须蒸馏。” “呃,蒸馏是什么?” 看着吉姆斯傻乎乎的模样,郑飞憋不住斥责道:“你就别问了赶紧去偷吧,想疼死我啊?” 吉姆斯挠挠头皮,叫上格兰特一起偷东西去了。 郑飞看着达芬奇略带青涩的脸庞,却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眼神中的那股成熟气息,更恰当地来讲,是魔幻,让人永远也猜不透他脑子里装了多少东西。 毫不夸张地说,达芬奇的思维已经远远超越了成年人,根据研究显示,他的智商在两百左右。 爱因斯坦的智商为,一百六十五。 足足用了近半个小时,两名大盗才抱着一大堆东西归来。 点着炉子架起锅,达芬奇开了几瓶酒倒进锅里加热,这个行为让其他人一脸苦相。 都特么是上好的白兰地啊,市面上一瓶要十几个银币呢,肉痛。 “你们晚上吃的贝壳呢?”达芬奇问。 “在垃圾桶里。” “弄出来洗干净,磨成粉。” 见几人茫然不动,他看猪队友似的白了他们一眼,解释道:“贝壳里含有生石灰,可以有效吸水,跟酒水一起加热提高酒精浓度。” 天才达芬奇的可怕之处就是,博学,从古至今只有他一个人能把艺术、科学、天文、建筑、生理、地理等等各方面,全部做到时代的巅峰。 这让郑飞切实地感觉到,自己真是捡了个宝。 蒸馏完毕,达芬奇取出浓度高了很多的酒水放在桌上冷却,边给剪刀匕首消毒边问:“纱布呢?” 吉姆斯和格兰特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把那所谓的纱布递了过去。 “什么味道这么香......”闻见莫名的香气,达芬奇接过纱布瞧了瞧。 质地柔滑,轻薄透气,桑托斯家族除了布兰妮外最美千金的,性感内衣。 达芬奇愣了,不知不觉红了脸,想赶紧放下却又有点舍不得,真的好香...... 拿这原味内衣做纱布怪可惜的,他抬头嘿嘿一笑,道:“还有吗?” 欧洲的十六岁少年,各方面已发育成熟,所以吉姆斯只是对他做了个鄙视的手势,就又给了他一件让他收藏。 “靠......”看着这父子俩,郑飞被逗得摇头苦笑,道:“赶紧手术,不然我胳膊废了!” 达芬奇吐吐舌头,继续给刀具消毒。 消毒完毕,他端着酒精坐到郑飞跟前,盯着那仍在渗血的伤口,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不禁打了个寒颤,道:“准备好了吗?” “嗯。”郑飞淡然一笑,道:“紧张什么,我都不紧张。” “我第一次......” “哈哈,你可得稳一点,别把我整条胳膊都给切了。”说罢,郑飞紧紧咬住木棍。 达芬奇捏了捏拳头给自己打气,心一横,把酒精淋在他的伤口上。 被猛地一刺激,郑飞喉间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瞪大双眼强行忍住,然后,渐渐放松肌肉,他清楚紧绷的话难以下刀。 达芬奇紧抿嘴唇,下刀。 剧烈的疼痛,却让郑飞保持在极度清醒的状态,甚至连周围的声响都清晰了许多,比如墙根下的女仆在和士兵调情。 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这种感觉,很微妙。 达芬奇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铁珠,止血,随后迅速用史上最昂贵的纱布包扎好伤口。 做完这一切,郑飞的嘴唇已是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顺着脸颊滑下,后背早已湿透。 “休息两个月估计就能好得差不多了。”达芬奇抹抹汗,笑得很惨,对每个外科医生来说,第一次做手术都是个艰难的坎儿。 郑飞吐掉木棍,连连做着深呼吸,缓了好一会儿,苦笑道:“我没空休息。” “可是您都已经这样了,计划往后推推不行吗?......” “给我拿点好吃的补补,我今晚还得出去。” 正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城堡大门被人踹开,随即只听一个愤怒的声音:“桑托斯,桑托斯在哪?!” 第一百零八章 碰头【第二更】 “我的上帝,王子殿下您这是做什么,我们老爷还没回来......”女主人怯诺道。 有热闹看,几人顾不上给郑飞松绑,跑出去躲在柱子后,偷偷观望。 郑飞从来不喜欢看热闹,坐着休息。 然而,当他听到王子的下一句话后,无论如何都坐不住了。 “布兰妮跑了!我要找那老家伙算账!”王子吼道。 这声吼,让他心里咯噔一声,用脚尖夹起匕首送到手里,割断绳子。 之后,他捧着受伤的胳膊走出门,向下窥探。 大厅里,除了王子和桑托斯家族成员,还有十几个端着火枪时刻保持警惕的士兵,姑娘们缩在角落里,既惧怕又倾慕地看着王子。 郑飞现在只关心布兰妮的下落,竖起耳朵听。 女主人惊呼了一声,道:“天呐,你把我们的布兰妮弄到哪里去了?” 从她慌乱的眼神中,王子能看出她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挥手示意士兵们放下枪,落座在餐桌旁。 女仆给他盛了碗汤,切了片火腿,又悄然退下。 他慢条斯理地吃着火腿,抬起眼皮道:“你们家的男人都死绝了么?怎么就剩女人在家?” 碍于绅士风度,尤其是作为王子,他即便有火也不能对女人动手,倘若这家有男人在的话,准会被揍成包子脸。 “我们老爷把他们叫去做事了,今晚都不回来。”女主人挤出一丝笑说,示意女儿们坐下陪王子用餐。 风流成性的王子很享受这种感觉,众多美娇娘围着自己,轻佻软语,跟逛窑子似的,而且是高级窑子。 “到底发生了什么,王子殿下,布兰妮惹您生气了?”身材丰腴的大女儿主动给他揉着肩膀,问。 “桑托斯今早把她带给我,让我今天晚上搞定她,谁知道晚上我刚洗完澡回到房间她就没影儿了!”未遂的王子恨恨道,摸了摸美女细腻的手,色眯眯地扫视着在座的每一位姑娘,道:“其实我觉得,你们的美貌并不比布兰妮差。” “哈” 姑娘们故作矜持地抿嘴偷笑,心里乐开了花,揣测他今晚会不会选择自己陪睡。 中世纪的欧洲贵族,生活糜烂,纸醉金迷,洁身自好有思想的姑娘,少之又少。 他们的谈话对于郑飞来说,无异于福音,知道布兰妮没被凌辱后,他心里顿时畅快了许多,开心地做了个鬼脸。 不管布兰妮现在在哪,他相信,她一定会来找自己的,前提是自己得离开桑托斯庄园,因为她绝对不会回这个像家的狼窝了。 现在,他得尽快去一趟酒馆。 大约在半小时后,王子用餐完毕,果然跟姑娘们预料的一样,他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手放到大女儿的腿上捏了一把,接着环住她的腰肢,抱起她进屋,泄欲。 没人阻拦,对于接受过无数男人的贵族小姐来说,这是种享受,鱼水之欢。 里斯本城中心,深夜十点的钟声敲响,桑托斯庄园安静下来,就连忙碌到最晚的漂亮女仆,也在士兵的陪同下坠入梦乡。 在笨手笨脚的胡安和吉姆斯的共同帮助下,郑飞又沾好了假发和胡子,为了防止捂住伤口,换了件宽松的衣服,带上大沿帽,在月色笼罩下步行离开庄园。 不知达芬奇给自己伤口上敷了什么东西,清凉而舒服,只要不动胳膊挣着伤口,就觉察不出什么疼痛。 那是某种蔷薇花果实磨成的粉末,那种花叫做,罂粟。 由于身上有伤,他走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才抵达酒馆门口,穿过高举酒杯冲舞娘欢呼的男人们,来到吧台冲服务生笑笑,道:“十个西班牙火腿,五十份盐焗豌豆,两桶啤酒,送到里面去。” 说着,他指了指隔间,里面有至少四十几个人,包括圣地亚哥汉斯和几名水手。 服务生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由于化的妆差距太大没认出他,道:“火腿是我们这最贵的了,要五枚银币呢。” 郑飞从兜里抓出一把十来个金币摊在桌上,道:“再给我加一桶羊奶,十份烤肉。” 服务生有些愣神,直勾勾地盯着那堆金币,比他一年的收入还多。 “里面都是些不领情的下等人,您请他们吃这么好的东西......”他纳闷地挠挠头皮道。 “不该问的别问,快去准备。”说罢,郑飞闪身进了隔间。 屋里的闲聊声戛然而止,昏暗的油灯光摇曳着,气氛沉闷,众人沉默了两秒,只听阿瑞斯说:“请你出去,我们在谈事情。”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两名又高又壮的大汉攥着酒瓶,把他往外赶。 他无奈地吐了口气,喊:“圣地亚哥!” 坐在阿瑞斯身旁的圣地亚哥一听,立即阻止道:“别,他就是我们要等的人!” 阿瑞斯摸了摸鼻子,道:“我昨晚刚见过他,不是这个样子。” 这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骑士后裔们下意识地警觉起来,因为这不是第一次有人想利用他们了。 “听不出我的声音吗?你昨晚吃了我的火腿喝了我的好酒。”郑飞说着,在众目睽睽之下扯掉胡子,道:“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看到他的脸,所有人几乎同时惊呼了一声,接着,阿瑞斯诧异地指着他,道:“你......你是那个越狱的通缉犯!” “想举报我去拿赏金吗?”郑飞耸肩道:“那就等于,出卖信仰去换钱。” “信仰?”阿瑞斯皱了下眉,瞟见门口有个手下想偷偷往外溜,喝道:“霍恩,站住!” 那个叫霍恩的家伙不解地止住脚步,不解道:“老大,举报他有五百个银币能拿,足够买个小牧场越做越大!” “别忘了祖先的誓言,否则,魔鬼撒旦会扯碎你的。” “可是他根本没带永恒之刀来......” 闻言,阿瑞斯点了下头,目光移到郑飞身上,说:“你的刀呢?” 郑飞招手示意,圣地亚哥拿出一根扁担踩断,是空心的,永恒之刀躺在里面,刀鞘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黑亮的光芒。 第一百零九章 冲出里斯本(一)【第三更】 “壮汉,拔出来。”郑飞说。 圣地亚哥这才注意到他的肩膀缠着布,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血迹,便问:“你受伤了?” “中了一枪,不要紧。” 圣地亚哥努努嘴,拔刀。 虽然是在夜晚,但那寒光闪闪的利刃依然是那么夺目,在它出现的一刹那,一种无以言表的神圣感便在不大的隔间中弥漫开来。 再看人们的眼神,或虔诚或崇敬,也有少数几个是质疑。 雅雀无声,与外面的喧闹欢呼,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 “阿曼达,脱掉!全部脱掉!哈哈!” 激情的起哄,加上此起彼伏的流氓哨,把骑士后裔们弄得有些心痒,纷纷侧目望去,咽口水。 这时,有个人提醒阿瑞斯道:“老大,这刀会不会是假冒的?” 阿瑞斯没多说什么,借着油灯的光亮仔细检查了一番,字母和单词的位置都是对的,毫无瑕疵。 接着,他抄起一根铁棍两手互劈,铁棍应声而断,如同切菜。 他深吸一口气,把刀放在油灯的火焰上烤了几分钟,拿下来看看,丝毫不变色。 沉吟片刻,他苦笑道:“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伙计们,这把刀是真的。” 这句话瞬间把骑士们的注意力从外面扭动腰肢的舞娘身上拉了回来,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完了!” 许多人这么说,双目失神。 真正的永恒之刀现世了,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捡起祖宗的老本行——征战!无论死活,不计报酬,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使命! 而且作为圆桌骑士的后裔,他们必须服从永恒之刀主人的命令,绝对不能对主人下手,否则不但会受到其他骑士的讨伐,死后也将在地狱中接受最恐怖的刑罚,万劫不复。 所以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先是慌乱了一阵子,随后陷入深深的幽怨之中,神色黯然。 阿瑞斯叹气,摇头道:“骑士后裔们,振作起来,这是我们的宿命。” “可我上个月刚当上爸爸。” “那就把你儿子托付给别人,或者,扔了他。”阿瑞斯的瞳孔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冷血。 “我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 “离开你他们死不了,就算死了,也是飞上天堂享乐去了。” ...... 他们哀求着,眼眶中扑簌着星星点点的泪水,眼神中,尽是绝望。 这时,服务生推着小车送来食物,即便是香喷喷的火腿,也难以勾起他们的食欲。 他们的绝望,触动了郑飞心中极少的软弱部分,让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计划。 在骑士们的诉苦声中,他思考了一会儿,问阿瑞斯:“里斯本一共有多少名骑士?” “一千零二十。”阿瑞斯贴墙站着,悲悯道。 身为骑士军团首领,他也有个家庭要养活,也有个不过三岁的儿子。 “有多少家眷?” “两千多一点。”阿瑞斯揉了下眼睛,擦掉眼角刚渗出的泪滴。 郑飞拧紧眉心,两千多,五条大商船勉强能挤得下。 犹豫了一会儿,他说:“通知所有人,让他们的家眷在一周内陆续撤到港口去,那里有我的五艘大船,挤挤能容得下。” “哦。”阿瑞斯搭了一句,过了好几秒突然反应过来,愕然转头道:“你说什么?” 郑飞放大音量重复了一遍。 骑士们听见了,纷纷抬起耷拉的脑袋,愣了有好一会儿,渐渐的,被绝望占据的脸上,现出一抹劫后余生般的喜色。 阿瑞斯嗅了嗅鼻子,激动之情无以言表,只问道:“交代任务吧,主人。” “第一项任务。”郑飞竖起食指,笑道:“别叫我主人,叫我船长,听着习惯。” “好的船长......您需要我们做什么?” 宣布计划前,郑飞让汉斯在外面放哨,拉上隔间的门。 “你们知道,我是个通缉犯,现在全城都在搜捕我,我之所以进监狱,不是我干了什么坏事,而是由于葡萄牙和英格兰王室的阴谋——伪造永恒之刀召唤骑士后裔,利用你们去征战欧洲大陆。” 哗然一片。 这句话不但表明了自己是个好人,还拉起了骑士们对王室的仇恨,虽然本来也没什么好感。 “不过,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永恒之刀就在我手里。”郑飞笑笑,接着说:“凭着假发假胡子,我可以平安地抵达港口但出不了港,现在每艘出港的船都要接受盘查,每个人都会被士兵从头到脚检查一遍,男人甚至要脱光了衣服。” “所以,想逃跑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杀出去!”阿瑞斯接话道。 “没错,杀出去,小伙子你很有前途。”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我现在有五百匹战马,两百支火枪,军刀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全部提供给你们使用,你们只有一项任务,那就是护送我冲出港口。” “可是皇家骑士军团的人数是我们的好几倍......”角落里有人说。 “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在骑士军团赶到之前全部上船溜之大吉,看着他们在岸边叫嚣干瞪眼,是不是很爽?至于不幸牺牲的人,我会把你们的家庭安顿好,给她们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有问题吗?” 骑士们互相眼神交流了一番,齐齐低头道:“服从亚瑟!” 之后,昏暗的油灯下,他们不顾外界的喧闹,在里面大摆筵席。 不久前还对西班牙大火腿无动于衷的他们,此时如同野狼一般抢食,直接上手撕,用指甲抠。 两大桶啤酒几分钟的功夫就被消灭干净,要知道他们每天吃的都是最便宜的面包,喝的是加点盐的井水。 可怜的汉斯还在门外警惕留意周围的动静,时不时地盯着舞台上的美女,被她丰满的肢体引诱得浑身发烫,脸上的刀疤都涨红了些。 大快朵颐后,骑士们纷纷去通知其他同伴,并组织家眷撤离到港口。 撤离计划持续了整整一个礼拜,郑飞也养了一个礼拜的伤,肩膀能轻微活动了。 里斯本突围战,拉开大幕! 第一百一十章 冲出里斯本(二)【第四更】 这天清晨,郑飞在鸟啼声中醒来,睁眼看看,朝阳正从地平线上慵懒地爬起,向大地投来第一缕光辉。 他住的地方是一家小旅馆,从这里望去,拿起望远镜的话,可以眺望到远方的海面,和港口。 他现在就是拿着望远镜,观察街道上过往的行人。 在清楚地看到街角少女的乳.沟后,他放下望远镜,惆怅地吁出一口气。 今天行动就开始了,要跟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说再见了,没什么好留恋的,但是。 但是还没找到布兰妮。 这几天,他发动了数百名骑士全城搜捕,哦不,搜寻布兰妮,却始终没得到她的音讯。 以她的倾城美貌,无论走到哪都是极为耀眼的,而她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他心里升腾起一种莫名的难过。 这时,有人从背后深情抱住他,嗓音娇嗔,轻语道:“嘿,你在看什么?” 安娜。 圣地亚哥把三名舞娘都给带回来了,不敢把她们留在南美号上,要知道那船上有上百名粗野的西亚男人,被轮流那啥的话,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 郑飞转过身,搂住她的腰肢,注视着她漂亮的双眸,用晨勃顶着她,道:“如果我在想另外一个女人,你会不会哭鼻子?” “当然不会”她笑嘻嘻道。 “嚯,这么刚?” “只要能在你身边,我就满足了,你应该拥有更好的女人,毕竟,我只是个妓女。”说话时,她眼神中飘过了一抹转瞬即逝的忧伤。 她明白自己卑贱的身份配不上他,因而也不敢奢望。 而这,也恰恰是郑飞喜欢她的地方,乖巧贴心,能为自己着想。 所以不管怎样,他都会把她留在身边,要是布兰妮特蕾莎或者丽娜不同意的话,打一顿...... 说实话,他现在最牵挂的还是布兰妮,不知她现在到底在哪,是否还活着。 分神想了这些,他都忘了安慰一下安娜了,于是紧紧抱住她,笑道:“我会永远把你留在身边的,给你最好的生活。” 有了这句话,她便满足了,小猫咪似的趴在他的肩部,蹭了几下。 阳光透过帘子,落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身体紧贴在一起的他们来了感觉,打了个起床炮。 完事后,他满足地在她臀上捏了一把,迅速穿好衣服。 这次他没粘上胡子,穿的是紧身作战服,背上一杆火枪,提着一把军刀,出了旅馆把她送上马车先行去港口,自己则是站到了街道上,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个点街上大多是小贩,赶着去市场做营生,兜里揣着块面包,疲倦地背个背囊或是推个小车,边走边打哈欠。 他们无意的目光在郑飞身上扫过,又移开,半秒后,突然扫了回来。 通缉犯!五百银币的赏金!他们激动得眼珠子都快调出来了,四下张望寻找军官和士兵。 在他们焦灼的企盼中,街道口走过几十个身穿骑士作战服的士兵,昂首挺胸气宇轩昂的模样,大概是皇家骑士军团的人。 终于,有个胆大的喊道:“长官,通缉犯!通缉犯!” 听他这么喊,郑飞嘴角挂上了奇怪的微笑。 士兵们奔来,与此同时,另一边的街道口也涌来一大批士兵,足有上百个,迅速围到郑飞身边。 见郑飞插翅难逃,举报者谄笑着对军官说:“长官,您看赏金是不是能......” 军官瞪了他一眼,命令手下有条不紊地列好阵。 只要脑子正常点的就能看出,这群士兵是郑飞的人,举报者瞬间傻眼了,后退了两步,仓皇逃窜,被军官一枪击中后背,毙命。 看着他倒在血泊中,郑飞摇头叹气道:“其实用不着杀他。” “以后我注意......”军官委屈地撇撇嘴说。 枪声,令得街上的行人抱头鼠窜,只顾逃命连小车都来不及推,不出一分钟,街道上就空了,还能动的只剩,酒吧门口随风飘扬的旗帜了。 “杀人了!”他们恐惧大喊,喊叫声惊扰了百米外的正牌士兵,提起武器火速赶来。 第一波有十来个,使的是长矛,他们绕过转角,看见二十米外矗立着上百名火枪手后,慌忙刹住脚步,乱成一团。 “跑!”有人喊道,停滞了片刻,果断折身逃命。 军官抬起枪口,征询道:“杀吗?” 郑飞吹了个口哨,道:“那就杀杀呗。” 砰砰砰砰,数不清的子弹从冒着火焰的枪口喷出,把仓皇逃窜的士兵收割得一个不剩。 紧接着,只听密密麻麻的铁蹄踏地声,几十人的骑兵奔袭而来,却在百米外匆忙驭马停下。 因为,两百人的骑士军团拦在了他们面前,不,不止两百个,他们被包围了,对手一共五百个,十几倍。 “你们......是谁?”骑兵长官惶恐地勒紧缰绳,盯着这群几乎是从天而降的骑士。 “圆桌骑士的后裔。”阿瑞斯平淡道,身上披着特别定做的银质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不可能!圆桌骑士的后裔是一群小贩!” 这句话在后裔们看来,是莫大的侮辱,使得他们压抑已久的愤怒在这一刻,尽情释放! “杀!”五百人齐声怒吼,震天动地,狼群似的扑去,将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士兵们,毫不留情地斩落马下。 黑鬃战马,血色军刀,在这本该热闹的街道上,留下了一滩滩摄人心魄的鲜红血迹。 之后,在骑士军团的护送下,抵御一波波士兵的袭击,终于在半小时后,距离港口只有两千米了。 两千米,不远,但却是最艰难的一段,因为发生了点变故,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的一支分队正在附近练兵,大约有两百人。 得到消息后,这支分队立刻挡在了通往港口的必经之路上,列好阵擦亮军刀,冷静等待对手来临。 皇家骑士军团和那群杂兵相比,战斗力绝对不是一个曾经,之间的差别就像是新兵营和特种大队。 隔着几百米,郑飞就注意到了这支精锐军团,拿起望远镜瞧了瞧,本是面色凝重,不知看到了什么,倏然一笑。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冲出里斯本(三)【五更】 终于在离开里斯本之前能完成一个心愿了——干掉德兰克! 军团的指挥官是德兰克,曾在郑飞腹部猛捶三拳,郑飞曾说过总有一天会让他死的很惨,那不是逞强,也不是玩笑。 他握紧永恒之刀,振臂一挥,高呼:“战士们,杀!” 骨子里流淌着战斗血液的骑士们发出一声杀气腾腾的怒吼,高举军刀嗷嗷叫着扑了上去。 至于火枪手,则是完全跟不上战马的步伐,被远远拉在后面。 德兰克那边的骑士也疯狂地冲了上来,从小接受勇者观念熏陶的他们,即便敌人数倍于己也无所畏惧,因为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执念——自己是最勇猛的战士! 血统与执念的碰撞,双方短兵相接,鏖战厮杀,个个都是杀红了眼,就算被砍掉条胳膊只要血没流干,就战斗! 也许是畏惧,连太阳都躲到了乌云后面,灰蒙蒙的天空,映衬着鲜血溅洒的大地,这场突围战已不再是突围,正如当初的越狱,早已升华为了一次复仇,饱受凌辱的圆桌骑士后裔对军队对统治者的复仇! 足足二十分钟,战斗才逐渐偃旗息鼓,无数具尸体躺倒在铁蹄之下,活着的也是伤痕累累,血水和汗水混在一起,弄不清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 皇家骑士军团全军覆没,只剩指挥官德兰克一人,骑士后裔也伤亡过半。 郑飞提起把火枪面无表情地走到德兰克面前,道:“好久不见。” 德兰克嗤笑一声,道:“我猜你一定会杀了我。” “我说过,你会死得很惨。” 德兰克恨恨咬了咬嘴皮,瞥了眼他肩膀的伤口,挺起胸膛傲然道:“你受伤了,正好我的手臂刚刚也被割了一刀,敢不敢和我来场决斗?” 郑飞微笑,注视着他的眼睛,抬起枪口漠然道:“你以为这是在街头斗殴么?” 原话奉还,当初他沦为阶下囚时,德兰克正是这么跟他说的。 德兰克记性不差,想起了这个梗,也想起自己当时是怎么做的。 于是,他摇摇头,绝望地闭上眼睛,等着枪响。 然而,他却没能等到枪响,而是听到了一句话:“没错,正是斗殴。” 说着,郑飞甩手扔掉枪,接过手下递来的军刀,普通的军刀,不是永恒之刀。 德兰克睁眼,怔了怔,问:“你......” “不是要跟我决斗么,来。”郑飞右手提刀,伫立。 德兰克深吸一口气,和他对视着,问:“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我是,将要改变全世界的人。”郑飞平淡答道,神情并没有因此变得激动,而是冷静得可怕。 听完他的话,德兰克狞笑了一声,提刀下马和他迎面相对,道:“也许到了地狱,你会为这决定而后悔的,因为,我是里斯本最棒的骑士!” “少说点话,怪累的。”郑飞拧了下脖子。 酝酿片刻,德兰克身子一沉,猝然举刀扑了过去,手腕一转,挥击! 噗!一声闷响。 他的刀悬在空中,手腕被郑飞牢牢抓住,心脏则是被一刀穿透,垂死挣扎了不过几秒,生命停息。 “骑士的刀法,总是那么花哨。” 郑飞喃喃自语,收刀,这才感觉到肩膀一阵剧痛,刚才下意识地就抬起左手截下攻击,忘了有伤。 “嘿......”身后,阿瑞斯惊叹。 “怎么了?”郑飞挑了挑眉头。 “德兰克是整个里斯本的骑士教官,竟然被你一刀就干掉了。” “骑士挥刀注重潇洒,而我,注重杀人。”他撇撇嘴,道:“走吧,不然皇家骑士主力赶到就麻烦了!” 抵达港口。 劳工们诧异地盯着这群浑身是血的骑士,慌乱地丢下货箱闪到一旁,愣愣地打量着他们。 “看,那个黄皮肤通缉犯!”有人喊,喊完后连忙缩头藏在人群里。 被这么一提醒,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郑飞,顿时议论纷纷。 船坞老板见这架势,赶紧放下烟斗跑来,连连叫道:“你们不能这样,你们不能这样!” “我们不能哪样?”郑飞盯着他的眼睛说,目光阴冷。 老板微微哆嗦着,哀求道:“请你们不要抢这座港口,我会赔得倾家荡产的......” 郑飞咬着嘴唇,道:“有烟丝和酒么?” “有......” “全部给我搬上船!还有,给我搬十几箱食物!” “就......就这些吗?” “嫌少?” “不不不,我现在就让人去搬!” 港口把守着几十名士兵,见到这一大群刚接受过鲜血洗礼的骑士,全部识趣地丢掉武器待在原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骑士们登船。 家眷占了五条大船,只剩北美号和新大陆号了,至于那十艘护卫舰,空间有限坐不了几个人。 郑飞需要再添两条船,兜里已经没钱了,怎么办呢? 抢! 他来到岸边,指着最大的两艘船,对上面那群水手喊道:“都他妈给我下来!” 船上一片哗然,之后,他们的主人露了头,是个衣冠楚楚的商人,三十岁的样子,蓄着络腮胡。 这张脸,让郑飞感觉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绝对没见过。 商人望着他,不知是哪来的勇气,吼道:“知道这是谁的船么?!” “我再说一遍,全他妈滚下来!” 话音刚落,上百名火枪手唰唰抬起枪口。 商人咽了口唾沫,示意水手们下船,站到郑飞跟前,恨恨道:“土匪,你会后悔的。” “好巧,不久前也有个人是这么跟我说的,然后他死在了我的刀下。” 商人攥了攥拳头,指着船上的旗帜道:“认识那旗子么?” 郑飞抬眼,猜想莫非又是哪个贵族,倘若是某个国家王室的话,那玩得就有点大了。 不过,那才有意思。 他摇摇头,道:“就算是葡萄牙国王的船,我都照抢!” 商人恨恨嗤笑了一声,道:“别嘴硬了,告诉你吧,这是巴萨罗那首富阿隆索家族的船!杀了你就像碾死一只蝼蚁!” 阿隆索家族,呵呵。 郑飞盯着他嚣张气焰十足的眼睛,抬起手臂活动活动筋骨。 等会还有一更,作为一个没有存稿的粉嫩新人,在下是不是很勤奋呢?以后爆更会经常有的哦,由推荐打赏和评论区火爆程度决定评论又不要钱,大家多刷刷嘛o()o 第一百一十二章 冲出里斯本(完)【六更】 商人挺直胸膛,挑衅似的轻哼一声,突然腮部挨了一记重拳,踉跄了几步倒地。 他狼狈地爬起来,愣愣地盯着郑飞,语气中夹带着畏惧道:“你......你知道我是谁么?” 郑飞翘起嘴角,道:“阿隆索的儿子吧?” 商人茫然眨巴着眼,道:“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好像在差不多一个月前,你们家好像出了场乱子是么,你爸被人劫到了海上,后来怎么样,找到了没?” “真是坏事传千里......”商人嘟囔着,道:“那群该死的混蛋劫匪,弄走了我家十万枚银币!不过还算有点良心,把我父亲放在舢板上送回来了,要是让我遇见他们,我就砍了他们的腿脚丢下油锅炸!” “你说的劫匪就是我。”郑飞淡淡一笑,颔首道:“给你个机会,砍了我。” 商人的表情,怎么说呢,像是吃了自己拉的屎。 他颤抖着嗅了嗅鼻子,挤出一丝极其难堪的笑,道:“我就是随便一说......” 郑飞顿了顿,猝然甩刀抵住他的脖子,冷冷道:“那么,我砍了你。” 接下来的一幕,让人百感交集,不知是该嘲笑还是同情,亦或是憎恶。 在众目睽睽之下,之前还是不可一世的,衣冠楚楚的阿隆索儿子,跪了下来。 “求您饶我一命......” 事实上,郑飞本来也没打算对这窝囊废下手,只是想吓吓他,这一吓竟然给吓跪了,真丢他老爹的脸。 “不杀你也行,帮我做件事。”他说。 “两条船您都拿去,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不,我不是说这个。”他摇了摇食指,接着道:“我要你帮我,照顾好你妹妹。” 闻言,商人抬起头,满是谄媚气息的脸上多了分疑惑,道:“我有好几个妹妹,您指的是?” “丽娜。” “哦......您认识她?” 郑飞不想和他废话,扯住他的衣领不耐烦道:“我只说一句,如果我回到巴萨罗那港发现她受了伤害,我就把你的蛋蛋切下来煮一锅汤,看着你吃下去!我说的,你记住了么?” 裆部一寒。 商人哆嗦了一下,尴尬道:“记住了,我一定保护好她!” 郑飞点了下头,松开他,招呼骑士们登船。 他还是选择待在新大陆号上,毕竟它是自己的第一艘船,有着无法诉说的情结。 趴在船舷边,看着自己庞大的船队齐齐起锚升帆,情不自禁地,便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出海后一定要好好洗个澡,洗掉一身的血腥味。 劳工们依然杵在原地不动,向他们投来畏惧的目光,窃窃私语。 借助望远镜,他看见在远方,庞大的里斯本皇家骑士主力正在全速赶来,只可惜等他们到了,自己的船队早已跑出了百米开外,并且船上配备的火炮也不是吃素的。 他笑了笑,转移镜头去观赏港口上的风景。 码放整齐的货箱堆,表情各异的劳工,偶尔溜过的老鼠以及追捕它的花猫,掠过天空划出一道完美弧线的海鸟...... 厮杀过后,又将是和谐悠哉的航海生活,可以好好歇息一阵子了。 突然间,他的笑容凝固住了。 那个刚闯入港口的,惊慌失措奔跑的,披着脏兮兮麻布外套的小乞丐,好眼熟。 如果不是那双清澈的眸子,他差点就认不出来了。 布兰妮,是布兰妮! “靠!”他不可思议道,看见有几个士兵在追她后,连忙丢下望远镜捡起军刀,顾不上伤口被挣裂的剧痛,独自一人跳上岸。 “嘿!”圣地亚哥惊声喝道,忙指挥水手:“收帆抛锚!收帆抛锚!保护船长!” 说罢,他跃跃欲试地要往岸上跳,终究还是没敢,因为船已经开始离岸了,他没有郑飞的弹跳力。 再看远方,密密麻麻的骑士军团,铁蹄踏起滔滔不绝的烟尘,狂奔而来。 “架火炮!”圣地亚哥吼道。 士兵已经扯住了布兰妮的衣服,抓住她的头发往回拖,她挣扎着,全然没了以往的端庄模样,她不知道郑飞在这,只想逃离这座城市。 挣扎无果,她只得狠狠咬了士兵一口,士兵疼得松开手,抬脚猛地把她踹到在地,她的痛苦神色,天若有情,定会为她怜惜。 看见这一幕,郑飞的血液沸腾了。 他从没想到过,自己的咆哮声还能如此歇斯底里,像是最凶残的野兽般,高举军刀疯狂地扑了上去。 士兵看见他,认出他是通缉犯后,立刻拔刀相对。 他的眼眶中,血丝密布,嘶吼着冲入敌阵,打得他们毫无招架之力,短暂的几秒,便将他们全部砍杀,血流如注,他们的表情如出一辙,难以置信。 布兰妮伏在地上,被折磨得眼神迷离,还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救,手掌撑着地面想要爬起,腿大概是扭伤了,刚站起就扑通一声倒地。 郑飞喘了几口粗气,走到她面前,心疼地注视着她脏兮兮的脸,以及被磕出血的额头,伸出手。 她先是看到了一双脚,然后是一把沾着鲜血的刀,愣了愣,迟疑了一会儿,抬头。 看到他的一瞬间,她颤着嘴唇,嗫嚅着,泪水夺眶而出。 他用自己沾血的手替她擦了擦,伸手道:“把手给我。” 她似乎是被吓傻了,愣愣的不动。 “把手给我。”他重复了一遍。 她哆嗦着抬起手,却迟迟没有抓住他的手。 他微微俯下身,注视着她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跟我走,我保护你。” 她抹掉自己的鼻涕,终于,抓住他。 “看你脏的。”他满含怜爱地摸摸她的头。 还不等多煽情一会儿,皇家骑士军团便如同洪水般涌入港口,嗷嗷叫着覆盖而来。 他一咬牙,强忍伤口的疼痛,对她来了个公主抱,吃力地向着岸边奔跑。 六更,终于结束了(o)写傻了都,得赶紧睡睡,哈哈万一s掉了就不能给大家更新了对不对 还是辣句话,爆更无止境,只要大家够活跃,我就有无穷的动力来写作! 各位可爱的帅气的潇洒的亲们,晚安 第一百一十三章 航海神器 皇家骑士距离已经不过两百米了,黑压压的一片,但是那铁蹄齐踏的节奏,就足以让人惊心动魄。 天空愈渐灰暗,飘起了稀稀落落的毛毛雨,皇家骑士们呐喊着,高举手中的火枪对空放,意在示威。 郑飞抱着布兰妮跑到岸边,肩膀上的伤口冒着盈盈鲜血,闲杂人等站在旁边呆呆看着,始终没人挡下他或是趁机偷袭他,也许是出于害怕,但更多的是敬畏。 他气喘吁吁地登上甲板,扯起嗓子喊道:“起锚升帆!” 大纵帆徐徐扬起,在海风的鼓吹下成了月牙状,带动巨大的船身缓缓移动。 皇家骑士,距离百米,此时船只刚刚离岸。 “船长,怎么办?”阿瑞斯紧握火枪,嘴唇干裂。 “开炮。”郑飞沉声道,眼神中,决绝尽显。 “可是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跟整个葡萄牙结下大仇了......” “难道现在没结仇么?”郑飞漠然,吼道:“所有人听令,开炮!” 上百颗摧枯拉朽的炮弹,尖啸着砸向奔袭而来的皇家骑士,震耳欲聋的爆裂声令码头上的劳工们四下逃窜,钻进货箱找掩护。 一轮轰炸,皇家骑士的先头部队死伤过半,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是一轮轰炸袭来。 有一种收割叫做,当骑兵遇上炮兵。 在密如雨点的炮弹下,皇家骑士的阵型当即崩溃,人仰马翻哀鸿遍野,即便有破出重围冲到岸边的,下马前便被更加密集的火枪弹点死。 为了避免损失更惨重,指挥官捏着手心的汗,铁青着脸下令撤退。 几分钟后,在留下了成堆的尸体后,象征着荣耀的皇家骑士军团,跑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葡萄牙王室会放过郑飞等人,他们会用海军找回尊严! 炮声停止,藏匿在货箱里的劳工颤颤巍巍地露头,打量着发生的这一切,洒满大地的鲜血,弥漫在空气中的硝烟味,十几艘渐行渐远的大船,从根本上刷新了他们对战争的认知。 作为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里斯本很少会遭受战火的侵扰,不像东欧中欧,动不动就是一片混战。 船队离港后,郑飞被手下搀扶着躺到床上,医师过来给他缝合伤口。 骑士后裔的家眷当中就有好几名现成的医师,这让郑飞觉得,带上他们并不是什么累赘,可怜的是阿隆索的儿子,硬生生被抢了两条大船。 “你不该跳下去的。”医师边给伤口消毒,边皱着眉头说。 他疼得嘶了声,笑笑,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可以指挥手下去救那个姑娘,毕竟你身上有伤。” “有时候我考虑不了那么多,一下子就冲出去了,呵。” 医师撇撇嘴,仔细地给他清洗着伤口,笑道:“哎,我年轻时最想成为你这样的人,但我不够勇猛。” “那你现在呢,想成为怎样的人?” “唔,现在么,只想着能过得快乐就好,能有牡蛎吃有啤酒喝,我就很知足了,哈哈。” “呵......嘶,你笑归笑,注意点伤口哎。” 处理完伤口后,郑飞暂时只能躺着休息了,美食只能看不能吃,酒也喝不得,女人也碰不得。 湿润的海风吹着,绵绵细雨落在甲板上,外面传来人们嘈杂的闲聊声,弄得他有些心烦,正要叫人来把门关上时,圣地亚哥进来了。 “嘿伙计。”圣地亚哥左手提着瓶雪利酒,右手托着只香酥烤鸡,一脸坏笑。 “故意来急我是吧,小心我打你。”郑飞嘟囔道,吃了几颗樱桃压压馋意。 “我是来请求指示的。”圣地亚哥啃着鸡腿,故意嚼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砸吧着嘴说:“接下来我们要往哪个方向航行?” “西方,一直往西。” “可是听那些里斯本居民说,西方的大海是没有尽头的,之前有许多航海家跑了两个月都没发现陆地,补给都用得差不多了,水手们情绪失控造反,最后只能灰溜溜地滚回欧洲。” 两个月,听到这个夸张得离谱的数字,郑飞抬了下眉毛。 大西洋是大,但还不至于这么大,那些航海家们之所以没到达尽头只有一个可能,迷失方向。 在茫茫大海上,尤其是神秘的大西洋腹地,凭北斗七星的指引虽然能确定方向,但终究还是不精确的,不知不觉间就会偏离航向,再加上天象等原因,没准会来回转圈。 即便有指南针,但部分海域上是存在磁场干扰的,比如百慕大三角。 郑飞需要一件更靠谱的航海神器——六分仪,提前三个世纪发明六分仪,听起来很有挑战性。 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它的工作原理,也无从查询,只能慢慢回忆。 他吐出一口气,瞪了眼圣地亚哥道:“鸡腿给我咬一口。” “你不能吃油腻的......” “别废话赶紧给我来一口!” 这时,忽听外面有人叩门。 “进来。”郑飞猜是布兰妮或安娜,装作若无其事地躺下,吹口哨。 然而,进来的却是阿瑞斯,银质铠甲还未脱去,手持重剑,面色担忧。 “主人.......呃,船长,有件事必须要和您说一下,葡萄牙王室海军距离我们的位置只有不到十海里,无论我们沿着海岸线往南还是往北,都会碰上他们。” “你来得正好,去告诉水手们调整航向,我们向西行驶!” “西?”阿瑞斯犹豫着。 “嗯,还有,去把达芬奇叫来。” 虽然郑飞不想承认,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已经称得上是天才的智商,到了达芬奇面前只能成个渣,既然自己一时想不起六分仪的工作原理,那就对达芬奇稍加点拨,没准能成。 今晚没更啦,各位别等更早点休息白天出去办了点事,欠一更明天补上哦(∓gt;∓lt;)这章写了很长时间,因为要造六分仪,上百度查了一个小时看了很多资料都没弄出个所以然来,全是公式公式再公式...... 最讨厌公式啦,虽然两年前还爱着物理,现在已经移情别恋爱上文学啦(*^^*)所以呢,又要向广大民间能人征集了,求六分仪的工作原理,语言尽量简约些哦 如果没有能人回复的话,苦逼的我就只能明天专门研究了,弄透彻了才能写得明白,对各位读者大大负责(;′) 第一百一十四章 消失的达芬奇 阿瑞斯耸耸肩,点了下头,把视线移到圣地亚哥手里的烧鸡上,道:“给我来一口。” 然后,圣地亚哥无耻地把烧鸡舔了整整一圈,伸出舌头奸笑道:“你还吃吗?” “真恶心......”阿瑞斯白了他一眼,出门。 “哈哈,拜拜不送!” 阿瑞斯回到甲板,让水手们调整船尾舵,随后四下寻找达芬奇的踪影。 现在的船队已经不比以前了,十几艘船两千余人,规模庞大,想从这里面找出个相貌无奇的小子谈何容易。 他爬上瞭望塔,拿起望远镜一艘船一艘船地搜寻,苦寻无果后,高声大喊:“达芬奇!达芬奇!” 粗犷的嗓音在海面上荡开,还未钻进人们的耳朵,便淹没在了风声雨声嘈杂声中。 他挠挠头皮,没办法只能回到郑飞的船舱,不好意思地嘿嘿一声。 “傻笑什么呢?”郑飞刚把圣地亚哥撵出去,安静地想一会儿事情,这货就又冒了出来。 “人太多了,没找到达芬奇......” “不急,等雨停了慢慢找。”郑飞动了下身子,接着道:“他一定上船了对吧?” “应该上了吧......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已,您这么上心?” “他不是普通的孩子。”郑飞咬了咬嘴唇,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万一达芬奇没上船的话,那将是一笔无法估量的损失。 不想了,现在还是好好养伤吧,他瞧着毛毛细雨飘打在窗上,合眼眯了一会儿。 两周后,晴。 伤口不深,恢复得很好,可以做些轻微的活动了。 这天清晨,郑飞起得很早,最近一直没碰女人,精力旺盛。 登上甲板,太阳正慢吞吞地从海平面上爬起,似乎有些慵懒,可能阿波罗昨晚和维纳斯私会去了。 他站到船头,轻轻活动着肩膀,迎着大海打了个深沉的哈欠。 清晨是一天中难得的悠闲时段,估计再过半个小时,那群骑士后裔的家眷们就醒来了,小孩啼哭老人咳嗽,叽叽喳喳的闲聊声无休无止,弄得整支船队如同大型菜市场。 他从怀里掏出张羊皮纸摊在甲板上,它是世界海图。 坐下,指头在嘴里抿了抿,沾点口水后竖直手臂感受海风的吹拂,有经验的人用这个方法可以大致测出风力。 按照当前的航行速度,现在大概已经进入大西洋腹地了,具体经纬度不明,得用六分仪来测量。 蛋疼的是,阿瑞斯和水手们始终没能找到达芬奇的下落,翻遍了十几条船都不见踪影。(阿瑞斯现在成了水手长,骑士后裔们也集体改编为水手,每天都要被勒令下海游泳。) 达芬奇的失踪让郑飞很失落,毕竟是一个划时代的科技巨匠,可惜。 吉姆斯才是最难过的,他不止一次地要求郑飞给他条小舢板让他回去找儿子,郑飞都没应允,不是心疼小舢板,是不想让他去送死。 没有了六分仪就无法确定当前位置,确定不了位置当然就无法选择登陆地点,要是不知不觉偏离航线跑加拿大北部去就搞笑了,冰天雪地的连块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理想中的登陆点是加勒比,往北是遍地黄金的北美,往南是变幻莫测的亚马逊森林,还有大批身材火辣的桑巴女郎,虽然她们现在大多是土著,但只需稍加调教,一定会很乖,算是给远涉重洋的水手们的福利吧。 郑飞自己不好这口,他只喜欢ese或者气质上佳的欧洲美女,比如说布兰妮。 咳,布兰妮来了。 条件艰苦,没有那些名贵的绫罗绸缎穿,布兰妮只能穿着那些家眷带来的衣服,朴素,但难以掩盖她的美。 她从船舱出来,第一眼便看到了专心完善海图的郑飞,俏脸上立刻挂上了灿烂的笑容,提起麻布裙摆悄悄走到他身后,拍了他一下。 “吓我一跳!”郑飞故作惊慌地抚了抚胸口,呼出一口气。 早就瞥见她来了,只是不想破坏属于她的小浪漫,而已。 她嘻嘻笑着,搓了搓手心,道:“起这么早?” “嗯,不早了已经。”他拿起鹅毛笔修了修卡萨布兰卡附近的海岸线,形状漂亮了些,满意一笑。 “想吃什么早餐?”她满含期待地眨了眨大眼睛,姿态像是生日许愿。 郑飞抬头,认认真真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好漂亮......呃,他噗地笑了声,道:“怎么,你要给我做?” “是呀” “别闹,你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厨房吧?” “谁说的,上次在我家还给你偷吃的来着......” “哈哈,算了吧,还是让厨娘去做吧,保险点。” 她轻哼一声,便不去争了,理了理裙子坐到他身旁,抱着膝盖,侧脸看了看海图,好奇道:“这些什么?” “海图。” “里斯本的海图吗?” 他笑了笑,答:“世界海图。” “哇,全世界你都去过?”她欢快地拍拍手。 “差不多吧,jp没去过,不稀的去。” “jp是哪里?” “东方天.朝旁的一个小国家,长得像条虫子,野心膨胀到不自量力的地步,总想吃掉比它大无数倍的天.朝......哦对了,它的国王叫安培什么来着,老婆还跟人家出轨了。” “哈,这么有趣!”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布兰妮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听他讲故事,博学的男人总是很讨喜,让人觉得有阅历有故事。 郑飞舔了下嘴唇,盯着她绝美的脸庞,麻布长裙中若隐若现的长腿,不禁想要抱住她尽情亲吻,无奈伤口还没完全愈合,一激动血脉喷张又他妈给绷裂了。 只能收收心,搂着她的腰肢,她也乖乖靠在他的肩膀上,并肩坐在乘风破浪的船头,在这浪漫风情的大西洋上,看一场无与伦比的日出。 很快的,醒来的家眷们开始喋喋不休,惊扰了属于他们的宁静。 起身,郑飞来到驾驶舱敲响铜铃,招呼水手们起床。 虽然并没有什么卵事让水手们去做,但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控制,无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这一大群人,就必须把他们当成士兵。 “跑半个小时,然后吃早饭!” 吩咐完后,他在阿瑞斯的陪同下上了条小舢板,奔着南美号而去,准备去验收一下成果,改革火枪的成果。 之前让工程师乔治待在南美号上专心研究火枪,过去一个月了吧大概,也该出成果了。 要是能弄出有效射程达百米的枪来,征服新大陆就会方便的多。 哦,还有征服全世界。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南美号的密室 阿瑞斯终于舍得刮掉他的络腮胡子了,精神抖擞,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瞳孔,再加上几乎达到完美的身材,乍一看有点像美国队长。 南美号上没有一个闲人,只有十几名水手,显得空荡荡的,因为这艘船充当着仓库的作用,所有的食物、酒和备用炮弹都堆放在船舱里,万一有哪个不懂事的小孩儿闯进去擦了根火柴,呵呵,集体上天。 登上甲板,水手们列队迎接,傻笑,汉斯躲在最后面提裤子。 “一个个的这么萎靡,昨晚干什么了?”郑飞训斥道。 说话间,薇薇安从船舱款款走出,风情万种地系着扣子,用她那勾人的眼神望着他。 “哦”郑飞顿悟,看来昨晚有一波轮。 “船长您怎么突然来了......”汉斯提好裤子后尴尬笑道,半分钟前他还和薇薇安在床上嗨。 “不该问的别问,长跑半个小时,跑完吃早饭!” 说罢,郑飞让阿瑞斯盯着他们,自己则径直钻进了最深处的船舱。 船舱中,黑蒙蒙的一片,只在角落里亮着一盏油灯,照亮了一张木桌。 空气中充满着酒香,有啤酒有红酒,当然少不了橡木桶装的白兰地,是从船坞老板手里坑的。 木桌前,乔治聚精会神地写着些什么,疲乏地伸了伸懒腰,打哈欠。 听到脚步声,他转过头见是郑飞后,笑道:“船长,好久不见。” “交代你的事做得怎么样了?”郑飞走到桌前,见他在写一连串符号,也许是他所理解的公式。 “唔,有些地方还是想不通,就比如......看这张图纸,按照您之前的指示,我设计出枪的膛线,可是我却发现由于膛线的存在,气密性差了很多射程便差了很多,把子弹弄得大一点堵住枪口的话,填弹时又得玩命捅进去......”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你先改装出一把线膛枪来,接下来的事情慢慢解决。” 乔治撇撇嘴,点头笑了笑,便继续在纸上写些符号。 在昏暗的船舱了转了转,郑飞看见最深处还有一道门,被一个大木箱挡着,出于好奇便走了过去。 “嘿!”乔治腾地站起来,急切摇头。 “怎么,里面藏了美娇娘?” “没有......” “那还不让我进去?”说着,郑飞搬开木箱,推门。 谁成想,里面这个狭小的空间竟比外面要亮堂得多,点着足有四五盏油灯,满地羊皮纸,狼藉一片。 定睛一看,他瞧见里面还有个人,身上裹着条床单,不停发抖。 这时乔治也跑了过来,挠了挠脸颊。 “他生病了?”郑飞担忧地蹙起眉头,南美号上还隔离着一个病人?竟然没人告诉过自己。 谁成想,乔治却连连摇头,低声耳语道:“他不是病人,您靠近点看看。” 郑飞踮起脚步将信将疑地走过去,这才发现他确实不是在发抖,而是在奋笔疾书。 图纸,线膛枪的图纸,上面被墨水胡乱画着很多道条框,桌上还有不少张废弃的羊皮纸,上面画着圆锥体,很抽象。 他完全没察觉到有人进来了,甚至没发现有人就站在他背后,埋头做自己的事。 郑飞想拍他一下,终究还是没这么干,因为这人颤抖的后背就像是个随时会暴走的疯子,他不想粘上晦气。 郑飞转过身,跟乔治对口型道:“他是谁?” 乔治招招手,示意这里说话不方便。 郑飞出去,带上门,愈发好奇道:“里面的是谁,怎么从来没人告诉过我?” “他是个疯子。”乔治给他倒了杯爽口的啤酒,接着道:“好多天前他就来的,跟我说别告诉其他人,您知道的,我除了晚上偶尔上甲板透透气外基本都不出去,所以都快忘了这茬了。” “他待在里面多久了?” “想不起来,反正有好多天了,一直没出来过,里面有面包和水,他一直吃着那些玩意儿,从来没提出过要换换口味,真是个疯子。” “你有问过他在里面做什么吗?”郑飞眼神中掠过一丝担忧,在南美号这座“军火库”里莫名其妙藏着个人,而且还是个疯子,不亚于定时炸弹。 乔治沉吟片刻,道:“他就第一天来的时候和我说了几句话,后来就再也没张过口,一直把自己隔离在里面,我进去看他画的东西,都是些看不懂的线条,跟那些疯子画家似的。” 顿了顿,他忧心忡忡地拧了拧眉头,接着说:“船长,你该不会是想把他扔出去吧?” “不。”郑飞果断摇头,道:“这里是大西洋深处,往哪扔?扔海里喂鲨鱼去么?” “那......” “你搬到另一个船舱去研究,我让其他人过来守着他,总有一天他会累的,到时候再找人开导他。” “呃,船长。”乔治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就说。” “您现在变得没那么冷血了,连个疯子都不忍扔掉了,哈哈” 听了这话,郑飞砸了下他的后脑勺,道:“我本来就这样好吧,别废话了,收拾好东西换船舱去!” 说罢,郑飞迫不及待地离开这沉闷的昏暗船舱,上了甲板。 水手们正在偷懒侃大山,手里拿着腌好的沙丁鱼,一口一口地啃。 郑飞一出来,他们顿时一个激灵,不约而同地跳了起来,怯诺着站直,还得从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丝苦笑。 “不是让你跑半个小时么?”郑飞瞪着他们,注意到他们手里的沙丁鱼,倏然笑道:“好吃吗?” “好......不好吃?”他们实在是被折腾怕了,不敢轻易回答问题,不定在哪就被下个绊儿。 “我觉得挺好吃的。”郑飞狡黠一笑。 “那就好吃!” “呵呵,喜欢吃就多吃点。” 水手们难以置信地互相对视了一眼,严厉的船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慈祥?简直等同于神殿传来的福音啊。 然而,他们的喜色还没在脸上停留半秒,就被郑飞泼了盆冰水混合物。 “沙丁鱼生吃味道最美,所有人,下海抓沙丁鱼去,每人一百条,抓到上岸!” 凌晨还有一更,大概在一点左右 第一百一十六章 疯子的真面目 “一百条......” “偷懒的代价,只有懦夫才会偷懒,知道么?”郑飞丢下一句,便头也不回地爬下舷梯,登上小舢板扬长而去。 他没留下盯着这群水手,因为他相信他们一定会照做的,尊严的推动力永远是最强大的。 李小龙,便是由于渴望争得民族尊严,而打倒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走向武学巅峰。 回到新大陆号,厨娘已经备好了早餐,水手和家眷们排队过来取,他们吃完后郑飞才过去,吃小灶。 “今天的早餐是什么?”他问安娜,安娜现在是整个新大陆号上的“主厨”。 安娜耸耸肩,没说话就端着盘子出去了。 什么情况......他犯起了嘀咕,直到布兰妮把早餐端到他面前,才明白过来是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 布兰妮笑得甜美,按住盖子,眨眼道:“猜猜是什么?” 老实说郑飞并喜欢玩这个,都是小年轻玩的,不过为了不伤害布兰妮那脆弱的小心灵,他还是硬着头皮道:“油爆牡蛎。” “嘿,哪有牡蛎用油爆的呀。”她嘟嘴道,揭盖,里面是刚炸好的虾肉卷,黄脆脆的焦皮,看着很诱人。 “尝尝?”她吐了吐舌头娇嗔道。 他抖抖衣服,转出副嘚瑟的样子,道:“那就勉强尝尝呗,去给我拿瓶白兰地来,要那个珍藏三十年的。” “别噎死你!”她挥了挥拳头,去拿酒。 上好的白兰地,往杯中这么轻盈地一洒,一股浓醇的酒香便扑面而来,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吸两口。 他摇着酒杯,任凭那色泽诱人的液体来回晃荡,笑着说:“你知道白兰地的典故吗?” “唔,不知道。”她托腮坐下,嘻嘻一笑,等着听他讲故事。 他挑了挑眉头,娓娓道来:“我......也不知道。” “喂!”她不禁捶了他几下,不痛不痒,纯属撒娇。 “哈哈,别急,我保证在到达陆地后,让你吃到全世界最美味的点心。” “什么点心?” “保密。” 巧克力,原产地墨西哥。 海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的漫长,却又飞逝,不知不觉间,又是半个月过去了,船队却没能抵达美洲。 这天,郑飞站在瞭望塔上,放下望远镜,怅然若失地吁出一口气,看着手里摆幅不定的指南针,知道自己迷失航向了。 这片海域一定有磁场干扰,船队一直是按照指南针所指的方向航行的,早已不知偏到哪里去了。 虽然晚上可以按照北斗七星的位置辨明方向,但问题是现在根本无法确定自己在大西洋的哪个位置,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航行。 航行了一个月,没准已经到加勒比附近了,没准往英格兰那边偏去了,也有可能跑到了南美洲和非洲的中间...... 没有六分仪,在大洋是就像是没头苍蝇。 航海这种事不但要凭阅历,运气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哥伦布也遇上磁场干扰的话,没准美洲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还没被发现呢,世界老大也将不是美利坚。 当然喽,现在哥伦布那小子正在和几个同龄小孩儿往海里扔大号的鱼骨头,比谁扔的远。 站在海风中,郑飞又拿起望远镜搜寻了一番,自嘲似的一笑,都怪自己用惯了gps定位,现在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六分仪的工作原理。 他惆怅地叹了口气,达芬奇哟,你怎么就不见了呢。 正当他凝望着远方时,只听砰的一声枪响,惊蛰众人,随即愈来愈大的嘈杂声从身后传来,闹哄哄的不知发生了什么。 回首望去,只见十几条船上的人们都挤在船舷边看,莫非海里有什么东西? 爬下瞭望塔,他抓住个水手问:“发生了什么?” 水手茫然摇头,道:“不知道啊,我看他们过来我也就过来了。” 海面上并没有什么异样,这群咋咋呼呼的人几乎都是跟风看热闹的,事情最起初是源于南美号上一名水手开了枪。 弄明白后,郑飞片刻不待地和圣地亚哥搭乘小舢板划向南美号。 该死,看来那群鸟人是太闲了,不是偷懒就是惹麻烦!忽然想起,船舱的密室里有个疯子,不会是因为他吧? 想到这里,他让圣地亚哥加快速度划。 圣地亚哥鼓嘴回了句:“整天都拿我当催巴使。” 南美号上,几名水手站在甲板上,持枪警惕地对准舱门,看见郑飞才松了口气,如释负重道:“船长您终于来了。” “怎么了,为什么开枪?” “刚刚那个疯子从船舱里冲了出来,拿着破纸卷成的纸筒乱挥,癫狂无比。” “所以,你打死了他?” “没有,我只是开枪吓唬他一下,现在他已经被汉斯长官扭送回去了。” “那就好他冲出来有说些什么吗?” “说些古怪的话,我听不懂。” 郑飞点头,示意他们放下枪,自己独自钻进了船舱。 背后,水手们不解对问圣地亚哥:“壮汉老大,船长为什么这么担心那个疯子?” “大概是因为,疯子能想到很多常人想不到的东西。”圣地亚哥开玩笑似的随口搭了一句。 不过,这次他倒是蒙对了。 船舱里依然是那么昏暗,不同的是没那么安静了,那个疯子被锁回密室里面,不停地捶门咆哮。 乔治隔着门安抚他,但一点作用也起不了。 “让他闹,累了他就不闹了!”郑飞吼了句,然后对乔治说:“线膛枪的问题处理得怎么样了?” 乔治深吸一口气,垂眉摇头,道:“我试过好多种规格的子弹,但始终不如人意,要么太大了堵着枪管,要么太小了气密性差,最好的一次有效射程也不到五十米,跟没改进之前没多大区别。” 听到这个毫无进展的回复,再加上现在迷失了航向,郑飞揉着眉心,发愁。 里面的疯子也许是听到了郑飞这声吼,亦或许是在听他们的对话,渐渐安静下来。 见他不闹了,郑飞示意汉斯把门打开。 汉斯做了个为难的表情,道:“他比一匹野马还难训,好不容易才给拉回来的。” “没事,有我在,打开。”郑飞很想见见这个疯子。 在门敞开的那一刻,他看见了疯子的脸,呆呆地停滞了两秒,蓦然欣喜若狂地叫道:“达芬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天才的成果 达芬奇翘着头,愣愣地打量着这间昏暗的小屋,好一会儿后才吸了吸鼻涕,呆滞的眼神落在郑飞身上。 “是你......”他哽咽道。 郑飞端过汉斯递来的油灯,抬步走到他跟前,蹲下,借着灯光仔细打量着他,脸上脏兮兮的,头发不知多久没洗一股怪味,整个人就像蹲在里斯本街角的小乞丐。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郑飞关切道,同时心中的结也舒展开了,之前紧蹙的眉头松了许多。 达芬奇找到了,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无可替代。 听到他问的话,达芬奇挠了两下脸,想了一会儿,茫然努起嘴,嘿嘿笑道:“忘了......” 话音刚落,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立刻像换了个人似的振作精神,道:“您跟我来看看这个!” 说罢,他跑回桌边,指着厚厚的一大叠羊皮纸,目光中满是急迫的期待。 看着他的表情,郑飞感觉到一定是有好事,招呼着乔治一起过去。 达芬奇是在船队离开里斯本和南美号汇合后就跑过来的,其他船上人员太多,整天吵吵闹闹的让他无法静下心来思考,要知道他还有一堆事情需要研究呢。 由于郑飞明令禁止闲杂人等登上南美号,于是,他趁着晚上水手们不注意,抱个游泳圈偷偷下海溜了过来,钻进了船舱最深处,本来想趁着夜深人静安安心心地思考,第二天天亮就回去,没想到一直待到了现在。 之所以在这待着,是因为他对乔治做的事产生了兴趣,男孩子么,天生就爱枪,更何况是能有机会造枪,不容错过。 由于不想研究做了一半就被人薅出去,他便恳求乔治不要告诉别人并钻进了密室,拿堆面包和水,一直待在里面。 乔治每年都待在这船舱里,只有夜晚才会偶尔出去溜溜透透气,不知道他的来历更不知道外面都在找他,况且平时也忙得不可开交,渐渐的也就给忘了。 在乔治的感觉中,这整天只吃面包和水,不停花些奇怪图案的小子,就是个疯子。 真正的天才,都是疯子。 他们能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不在意自己身处的环境更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在他们的眼神中,只能看到专注,专注,和专注。 走进密室,四盏油灯投下的光辉,将这不大的密室映得有些刺眼,地上和桌上,错错落落的躺着无数张羊皮纸,有的画着符号,有的画着枪械。 郑飞发现,达芬奇貌似特别热衷于画一种锥头圆柱符号,就像那个画鸡蛋的典故一样,反反复复至少画了有几百张纸。 “你想让我看什么?”郑飞饶有兴趣地问,低头看了看,依然是那个奇怪的符号。 达芬奇,最善于创造惊喜。 达芬奇摊开那张纸,道:“在很多天以前,他说自己在改造枪膛,子弹的问题解决不了。”他指了指乔治,接着说:“于是,我就想设计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子弹,能在不影响气密性的情况下顺利地从枪口飞出去,把火药的推动力发挥到极致。” 说着,他指着另一张羊皮纸,上面画着线膛枪的结构,道:“膛线能加快子弹的飞行速度提高射程,缺点是枪管内的空间会变大,只能通过增大子弹体积来提高气密性,不过那样的话又会增加子弹重量,然后,我便尝试把子弹弄成空心的。” 达芬奇翻箱倒柜地在满屋的羊皮纸里找了起来,焦急的模样如同士兵丢了枪,动作匆忙却又有条不紊,在翻了足有两分钟的功夫后,终于轻松地呼出一口气,把图纸拿了过来。 见他一本正经神态凝重,再加上之前说得头头是道,乔治不禁眨巴了几下眼,对郑飞低声耳语道:“船长,我怎么感觉他不像个疯子?” “不,他就是个疯子。”郑飞微笑。 “不会吧,他能想到把子弹镂空这个创意,我可没想到。” “正因为他是疯子才能想到。” 说话间,达芬奇把图纸摊在桌面上,使劲抹平,想了一会儿,接着刚才的话茬道:“问题是,镂空的子弹很容易扁或是碎,穿透力会大打折扣,于是我设计出了这种结构的子弹,别看它不起眼,从弹头方向挤压,甚至是用石头砸,它都不会变形。” 讲到这里,达芬奇得意地挤挤眼,神采飞扬。 郑飞看了眼图纸,弹头的形状是几百年后广泛使用在建筑界的支撑型结构,而且这小子不知怎么想的还在顶部弄出几圈螺纹,虽然加工难度高了点,但能有效提升子弹的飞行速度和射程。 “干的漂亮。”他不禁称赞道,不愧是划时代的科技巨匠,仅仅十几岁的思维就能想到这些。 他刚想把图纸递给汉斯去吩咐工匠批量生产,谁成想,达芬奇却一把夺回图纸,用手掌揉成一团,耸肩道:“但是,它还不完美,因为子弹的个头太大会堵住枪口,增大许多不必要的阻力。” 汉斯脸一沉,道:“靠,那你之前给我们看那么多干什么?” “呃,只是想让你们看看我这些天的劳动成果,显得充实点,嘿嘿......”达芬奇委屈似的撇了下嘴,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很整齐的纸,小心翼翼地展开,眼神中的得意更盛了些,吐了吐舌头,这说明他即便思想深邃,也没丢掉少年特有的纯真。 图纸上画着一个圆锥状的东西,让郑飞想起了小时候家乡渔民捉黄鳝用的篓子,可进不可出。 “缩小子弹体积,并在它尾部加上这么个装置,填单后这个装置会扩张顶住枪管的内层面,防止空气跑掉,不浪费火药的推进力,而当子弹发射时,阻力也会得到极大减小。” 第一百一十八章 飞上去 这个想法非凡的设计,让郑飞在眼前一亮的同时,却又微微蹙起了眉头,他盯着那些线条,渐渐的,双眸中流露出了一丝担忧。 这种弹头的理念在历史上并不是没出现过,但要追溯到十九世纪,也就是足足四百年后,某个英格兰上尉在印度殖民时,发现当地土著使用的一种武器——吹管箭,它的箭头便是这种结构,能够有效密闭空气。 后来,一位制枪师对它进行改造,被法兰西采用,生产出一种威力巨大的子弹,称之为米尼弹。 米尼弹是子弹历史中极具革命色彩的发明,它的出现也使得远距离狙击成为可能。 可以说,如果在十五世纪就造出米尼弹的话,那将是一场可怕的狂潮,配备它的军队,毫不夸张地说,战无不胜! 但是,有个隐患。 米尼弹只是个概念问题,制造工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虽然各国的枪械设计师们没有达芬奇空前绝后的思维,但他们会模仿。 战斗中使用的米尼弹万一被别国捡去发现它的奥秘后,不但意味着郑飞的征服之路将困难重重,更可怕的是,将会引发一场本该属于几百年后的战争,整个世界也将面目全非。 所以,在郑飞足够强大之前,米尼弹不能被带到欧洲去,以免被模仿。 不过,用它去打美洲土著还是完全可以的。 密室中,灯影摇曳,达芬奇见他许久不说话,便挥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您怎么了?” 他笑笑,对达芬奇竖起大拇指,道:“这个创意太棒了,汉斯,立刻找工匠去改装子弹,先改个一百发试试。” 汉斯接过图纸,走前和达芬奇对视了一眼,眼神中充满着对这个少年的佩服,为他堪称神奇的创意,更为他不该属于这个年龄的缜密逻辑。 之后,郑飞拍了拍乔治的肩膀,那家伙现在正怅然。 乔治一直认为自己是不可多得的工程师,没想到,自己研究一个多月都毫无进展的东西,十几岁的达芬奇竟然完美解决了,这让他心底的那点骄傲顷刻间消失殆尽。 普通人和天才之间的差距,总是那么让人无奈,而达芬奇,能让天才无奈。 郑飞没在充满霉味儿的船舱多作停留,带着两人上了甲板,面对着湛蓝的天空,做了几次舒畅的深呼吸。 爬上瞭望塔,他照例拿起望远镜搜寻了一番,陆地影子都不见。 达芬奇站在他旁边,始终仰头望着天空像是在发呆,其实是在想事情,这个小家伙似乎一刻都闲不住,没事做了就开始思考。 郑飞很好奇这位智商高达两百的家伙在想什么,便搭着他的肩膀,说:“等天上下金子呢?” 达芬奇缓过神,又愣了一会儿,摇头道:“没有啊。”顿了一会儿,他接着说:“船长,你想过要飞到天上去吗?” 其实郑飞特别想说,我飞过。 “当然想过。” “那怎么才能飞上去呢?”达芬奇自言自语一般,迷茫的神情,仿佛又回到了疯子状态,这个状态正是他大脑飞速运转的时候。 郑飞想点拨他,给他介绍一下飞机的飞行原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可,因为这个时代别说是柴油机了,就连蒸汽机都没有,搞出个飞机架子来靠什么运作?靠上帝之手么? 忽然,他灵光一闪。 能飞的不仅仅有飞机,还有一个制作特别简单的工具——热气球。 制作得好的话,热气球甚至可以抵达数千米的高空,有了它,不但能在今后的战斗中多一个兵种,更能为探索新大陆提供很大便利。 想到这里,他嘴角微微上翘,示意达芬奇跟自己下去,端出了一口锅,一个炉子,放在甲板上。 “汉斯,你们抓的新鲜沙丁鱼呢?给我拿点来!” 汉斯鼓着嘴,满不情愿地抱着个水桶过来,里面养着几十条鱼。 “我不是让你们每人抓一百条么,就这么点?” “实在是难抓,滑得攥不住......” “好了,带着你的那群水手练半个小时端枪,别以为猎户出身就都是神枪手了。” “嗷。” 汉斯走后,郑飞不紧不慢地点着炉子,取了几条沙丁鱼丢进锅里,盖上锅盖。 达芬奇一脸不解,在他的印象中郑飞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别用有心的,绝对不会无理由地给自己炖锅鱼汤。 看着他的表情,郑飞笑而不语,直到水开。 达芬奇伸手要揭盖子加盐,被郑飞制止。 “你不是喜欢思考吗达芬奇,看着这口锅,能不能想到什么?” 达芬奇揉揉被烟熏着的眼,咽了口口水,道:“我能想到鱼快熟了,我好多天都没吃过除了面包以外的东西了......” “还有呢?” “唔......”达芬奇不懂他卖什么关子,肚子咕噜咕噜叫,直勾勾地盯着锅,使劲嗅着从里面飘出来的香气。 郑飞挑了挑眉头,微微一笑,看来这小子还没可怕到什么都能想到的程度。 他顿了顿,指着锅盖点拨道:“为什么这铁盖儿会被顶起来呢?” “下面有东西在顶呗”达芬奇轻松答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陆? 说着,达芬奇托着腮傻呵呵地笑,等着喝鱼汤。 锅里传来水开的咕噜声,在水蒸气的作用下,锅盖被顶得颠来颠去。 时间仿佛停滞了两秒,达芬奇充满馋意的眼神中,突然现出一丝惊奇,向前凑了凑。 看到这一幕,郑飞会心一笑。 他没有直接告诉达芬奇而是稍作引导,是因为这小子现在才十几岁,思维还没到最成熟的时候需要多加历练,如果直接把原理说出来的话,搞不好会让达芬奇的脑子越来越锈钝。 达芬奇捏脸,睁大眼睛看着那上下起伏的锅盖,揭开它,用手掌去感受水蒸汽,渐渐的,嘴角上翘。 接着,他砸吧着嘴,用赞叹的语气道:“仅仅是一锅水,烧开之后产生的气体竟然能顶起锅盖。” “然后呢?” “那要是一千锅一万锅水一起烧,再让它钻进设计好的管道,产生的力量估计比多少匹马都要强大,哈哈,绝对能代替马车。” 听他眉飞色舞地说着,郑飞心底暗说了句靠。 本来是要诱导这小子往热气球那边想的,都怪自己用错了例子,竟然把蒸汽机给引出来了,要是真能在这个时代倒腾出蒸汽机...... 大型工业生产设备、蒸汽机车、蒸汽轮船、铁甲舰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想得美。 蒸汽机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全欧洲的工程师及劳动人民上百年的智慧结晶,提出这个理论简单,但是要付诸实践,绝不是件易事。 到了美洲安顿下来,没准可以试试,万一成了呢,这种事谁说得准呢,失败了也没多少损失,最多只是投入点人力财力罢了,要是成功了,蒸汽机车满地跑,铁甲舰队渡重洋! 现在,郑飞得想辙把达芬奇的注意力从蒸汽上引回来,不然这小子准会又疯疯癫癫地钻密室里画图,一画不定画到什么时候。 他把调味料加到锅里,用勺子搅了搅,看着达芬奇呆滞的思考中的双眸,道:“嘿,别想了,喝鱼汤。” 愣了一会儿,达芬奇扑棱棱地摇了两下头,道:“等等再喝,我要先设计出一张图纸。” 说着,达芬奇站起来就往船舱里跑,急不可耐。 郑飞一把抓住他按下,作出副凶凶的样子,道:“你给我坐下把鱼汤喝完,不然,我把你丢海里去!” 达芬奇愕然,挠挠后脑勺,委屈地撇撇嘴道:“我不饿......” 郑飞将视线移向不远处带头练习端枪的汉斯,喊道:“汉斯,拿只烧鸡来!” “啊,船长,我哪有那玩意儿。” “别装,昨天烧烤晚会我亲眼看见你揣了只进兜。” “上帝!”汉斯抱怨了句,苦着脸回船舱把偷藏的口粮给拿了出来。 酥嫩的烧鸡在炉子上烤了会儿,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达芬奇使劲嗅着,连连咽口水,眼睛发直。 郑飞吹着口哨,在上面撒了点孜然后,递给他,笑道:“这个和汤都是你的,慢慢吃。” 吃了近一个月干面包的少年,此时见到美食的神态,如狼似虎直接拿手抓着啃,一边啃一边灌鱼汤,简直可怕。 见他安稳了,郑飞爬上了瞭望塔,继续握着望远镜,眼睛凑在镜头前,三百六十度搜寻,希望能发现大陆的踪迹。 这种感觉说不清,却有种莫名的心慌,在大洋之中迷失方向,不知道自己当前的位置,就如同在沙漠中兜圈子,没头苍蝇似的乱转。 必须搞出六分仪,他这么想,凝视着远方的海面,眉头微蹙,看了看手中的指南针,指针仍是在摆幅不定,看来还没走出磁场的干扰。 低头瞥着达芬奇,那小子正啃得满嘴油,不晓得饿多长时间了,都快赶上灾民了。 还是先把事情放放吧,让这小子多休息休息,万一给弄猝死就不好了。 他微笑了一下,摸出酒壶,对着海风抿了一口。 谁成想刚消停了不过十分钟,达芬奇就火速吃完抹抹嘴往船舱跑,模样比几个月没见女人的水手还饥.渴。 靠。 郑飞抓着绳子几乎是跳着荡了下去,疾跑几步扯住他的衣领往回拖,边拖边凶道:“老实点,一周之内不许进去。” “啊,可是我没其他事做了。”达芬奇挣扎着。 “那就好好休息!跟我回新大陆号!” “不要啊,那上面人多太吵。” “别废话,赶紧回去见见你爸,他都以为你失踪了,这些天不知道偷偷躲起来哭了多少次。” 闻言,达芬奇安定了些,吐吐舌头乖乖被他拽着走。 回到新大陆上,郑飞不去看父子俩见面的煽情场景了,独自踱步到了船尾,活动活动筋骨确认伤口愈合不会进水后,便跳下海在凉丝丝的海水里泡着,畅游。 游泳是他为数不多的嗜好之一,有瘾。 喝酒也是。 健身也是。 还有泡妞。 额,还有看欧洲杯。 ...... 好的吧,嗜好真心不少,汗颜。 在海里游着,泡着,渐渐的感觉很舒服,爬到小舢板上小憩了一会儿。 五天后。 不能相信指南针了,船队在夜晚追随着北斗七星的方向,来到了这片海域。 天气越来越热,热得有些不像话,好多男人都打起了赤膊,整天要么泡在海里要么躺在床上,不敢被火辣辣的太阳直射。 由此,郑飞判断现在的位置很可能是在赤道附近,航线不知偏了多少。 再这么瞎跑,没准能跑南极去。 六分仪,该面世了。 现在是早晨,他半躺在床上,怀里搂着睡梦中的布兰妮,手指摩挲着她柔韧的长发,看着她俏丽的脸庞,微笑。 熟睡的女孩子总是很美。 当然前提是,得长得漂亮,嗯。(此处我仿佛听到有妹纸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打了个哈欠后,他动作轻柔地把胳膊从布兰妮头底拿开,把她放在枕头上,自己则是登上甲板,伸了个惬意的懒腰。 随后,像是每天起床的必修课,他眺望起了远方,水天相接。 蔚蓝的天空,湛蓝的海水,丝丝缕缕缥缈着的白云,构成了海景三原色。 等等......那一片绿色是什么?! 第一百二十章 遥远 绿色! 他不可思议地揉揉眼,定睛一看,真的是绿色! 片刻都没停留,他迅速跑回船舱取出望远镜,镜头对准那一抹难得的颜色。 陆地。 也可能是海岛,不管怎样,可以上岸休息休息了,好多天都没吃到新鲜水果了,人们需要水果来补充维生素,以防坏血症滋生,这是欧洲中世纪水手们惯有的病。 目测一番,这是个面积很大的海岛,说不定不是海岛而是连接陆地的半岛,到了岸上,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造出六分仪确定经纬度,到时候就直奔加勒比,想来还是很怀念那里的龙舌兰酒呢,以及用它调制而成的世界著名鸡尾酒,玛格丽特。 海鸥,也许是海燕,亦或许是某种候鸟,成群结队地从头顶掠过,在空中留下无数道倩丽的身影,奔着海岛而去。 郑飞没去敲响铜铃在第一时间把这好消息告诉大家,而是提了瓶酒,拿了个高脚杯,独享清晨的恬静。 海风拂面,鸟啼声在空旷的大海上荡开,倒是很悦耳。 他倒了半杯红酒,晃均匀,喝了一口。 由于天气炎热,红酒的口感损失大半,就如同热的可乐,堪称黑暗料理。 本来是上好的红酒,现在喝到嘴里就跟醋似的,他拧着眉头放下酒杯,开始绕着甲板踱步。 发现了陆地,心情顿时畅快了许多,至少能有久违的水果吃了。 闲来无事,他抓了把工匠昨夜刚加工好的“米尼弹”,塞到乔治改装的线膛枪里,测试一下效果。 平举枪口,击发。 砰的一声,子弹尖啸着飞出,看不见落到了哪里,它的飞行速度,肉眼已无法识别,有效射程至少上百米。 再给这枪装上低倍狙击镜,啧啧。 他满意地放下枪,双手撑着船舷,静静期待海岛的来临。 这期待,整整持续了一整天,还在持续中。 到了傍晚,那片绿色越来越大,仿佛是触手可及,但是拿起望远镜来看,依然看不清它的山脉丛林,只有一抹绿。 这个岛不像岛,像大陆。 不可能是非洲,非洲没那么绿。 倘若是亚马逊丛林的话,那玩笑就大了,这么大一群人钻进亚马逊丛林,其中多数还是没有武力的女人老人和孩子,真不敢说有几个能活下来。 几百年来,无数名勇士尝试穿越亚马逊丛林,来一次酣畅淋漓的大冒险,成功的只有一个,英国籍男子斯塔福德。 他从亚马逊河源头秘鲁冰川出发,历时两年行进六千多公里,最终抵达亚马逊河的大西洋入海口,完成了这项令全世界冒险者唏嘘的挑战。 亚马逊丛林中,生活着无数致命的动植物,巨蟒、美洲虎、电鳗......这些还不算什么,好防。 最可怕的是以下几种: 食人鲳,一种看似不起眼的鱼类,但它们能在短短几秒内将一头牛撕成碎片。 吸血鬼鱼,就一句话,它是吃食人鲳的,不解释。 凯门黑巨鳄,鳄鱼的一种,身体长达六米......食谱中有蟒蛇。 巨獭,天生有一副可爱的外表,但千万不要被它的外表所欺骗,它是亚马逊丛林最强食肉动物之一,被誉为河狼。 还有一些个头小的,比如剧毒蝮蛇啊,手掌那么长的蚂蚁啊,大腿那么粗的蚂蟥等等等等。 看完这些,是不是起了鸡皮疙瘩?没起的话就搜两张图看看,感受视觉冲击力。 总之,亚马逊丛林进不得,即便要进去那也是以后的事,必须做好充足的防范措施。 现在,只能求上帝保佑了。 余晖落在海面上,洒下一片令人心神荡漾的金色,这美景,不可比拟,看着站在船舷边看日落的姑娘们,长裙随风飘摆,美艳动人,郑飞颔首,不禁想,要是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那该多好。 可惜啊,当初上课没好好听,对拍摄的原理一窍不通。 不过,没准达芬奇能搞出来呢? 趁着天色还没黑,水手们带着家眷们捞起大网,清点今天的收获。 鱼、虾、蟹,天天都是这个,再吃就要吐了。 郑飞现在只想赶紧登陆,打点野味改善改善伙食,而且看样子好像有雪山,还能刨点冰块弄个冰镇啤酒,晚上吹着凉风边烧烤边大口灌,在炎热的夏季别提有多爽了! 然而,一直到了夜晚,繁星漫天,那片绿色依然是遥遥无期,仿佛海市蜃楼,给满怀希望的人们,送来了失望。 这晚,郑飞站在船头趴在栏杆上,手里端着杯淡水,热得变味的酒实在难喝,不如喝水。 海风掠过耳畔,听起来呼呼的,浪潮拍击着船身,有些小幅度的澎湃感。 他注视着前方,黑漆漆的一片,隐隐感觉这场景有点似曾相识。 他不知道,当初就是在这里坠入所罗门王的密道的,就算他知道,他也说不准会如何抉择。 跳下去回到二十一世纪? 那里有手机电脑欧洲杯,也有几名老友,还有...... 唔,好像没有其他值得留恋的了,等待他的只会是忙忙碌碌的工作,闲暇时也只能喝点小酒泡泡妞。 而离开大航海时代,他失去的将会是无限的风光和自由,此时的他踌躇满志,又怎能舍得离开? 永远猜不到明天会有什么惊喜,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正思绪纷飞时,身后传来圣地亚哥的声音。 “嘿伙计,你在看什么?” 圣地亚哥端着个杯子,里面是热得烫嘴的啤酒,苦着脸才能喝下去。 “看凌晨四点洛杉矶的夜景。”郑飞玩笑道,嘴角上翘了一下。 “洛杉矶?” “没什么,话说你怎么舍得出来了,没有美女陪你?” 圣地亚哥挠挠头,有些憨的样子,道:“我想找点事做,最近总感觉很无聊。” “好好享受这份无聊吧,以后有你忙的。”郑飞说着,仰脖灌完凉水,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屋睡觉。 第一百二十一章 登陆 进屋的时候,布兰妮刚洗完澡,身着睡衣香肩微露,细心擦拭湿漉漉的长发。 她看起来有些憔悴,已然失去了当初的容颜,大概是因为在海上吃不到新鲜蔬菜和水果,缺乏维生素所致。 见郑飞进来,她开心地扬起嘴角,冲他招招手,道:“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再待半小时。” 他耸耸肩,坏笑道:“我困了想睡觉,你要一起吗?” 她轻哼一声,白了他一眼,娇嗔道:“我能拒绝吗?” “不能,哈哈。”说着,他深情地搂住她,紧紧抱了一会儿,怜惜道:“让你受苦了布兰妮,上岸后我立刻就让汉斯他们去摘水果。” “好啊,我想吃樱桃。”她嘻嘻一笑,眨了下大眼睛,没有选择去抱怨些什么。 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手掌在她的腰间摩挲,舔了下嘴唇,凑在她的耳垂边轻声道:“该睡觉了,今天我想用三号姿势。” 噗,吹灭油灯,防止水手偷看。 次日,破晓。 两人几乎是同时醒来,他们听到了不一样的鸟啼,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那是泥土的气息。 下床,布兰妮去准备早餐,虽然烧菜的水平不怎么样,炸个面包片煮碗虾汤还是可以的。 郑飞则是站到了甲板上,和瞭望塔上的哨兵一起,望着巨大的陆地渐渐逼近,满目欣喜。 银色沙滩,沿着蜿蜒曲折的海岸线,铺向远方,绿色植被,一草一木仿佛不染纤尘,借助望远镜的话,还能看见成片成片的花丛,看起来像是紫丁香,但又不是。 忽然间,林子里飞出一种鸟类,成群结队的,咕咕的叫声告诉人们,它们是鸽子。 这里竟然有鸽子,看外形不是美洲旅鸽,那么这片土地也就不太可能属于美洲的了。 郑飞的眉头拧成一个疑惑的形状,如此茂密的植被绝不是非洲的地貌,那么,究竟是哪里? 靠岸,抛锚收帆。 人们欢呼着迫不及待地往下跑,跟孩子们一起赤脚在沙滩上嬉戏,或是伸手去逮小沙蟹。 沙蟹们如果有表情的话,那绝对是一脸懵逼,哪来的一群大型暴力生物,刚来就让它们妻离子散。 下船的那一刻,郑飞有种率领舰队诺曼底登陆的感觉,心中畅爽,抬头挺胸屹立在沙滩上,感受海风的吹拂,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清新气息,贴近自然的味道。 由着家眷们在海滩上玩,他则带着百来个水手拿上武器工具,分好组往陆地深处探索。 目前还不确定这是哪里,不过看样子不是亚马逊丛林,不必担心会遭遇那些可怕生物的袭击。 银色沙滩走完,来到了一大片草地上,绿莹莹的青草,有膝盖那么高,不知圣地亚哥那家伙是怎么想的,拔了根在嘴里嚼嚼,苦了下脸后还说有点甜,非让别人也尝尝。 对此,郑飞斥责了他一顿,好奇是会害死人的,万一被毒得口吐白沫,没人救得了。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自己特喜欢的一种动物——羊。 几十头肥羊,正安静地低头吃草,吃一会儿再跑到小河边喝点水,生活比家养的还要惬意。 不过它们没想到,自己在几个小时后就会出现在烤架上。 发现猎物,汉斯迫不及待地抬起枪口瞄准,道:“船长,烤着吃?” 郑飞握着目前船队唯一一把线膛枪,笑了笑,道:“给布兰妮炖锅蔬菜羊汤。” 话音刚落,他便扣下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击中一只后将其它羊惊得四处乱跳,但却没跑,因为它们从没遇到过人类的猎杀,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然后,为了不浪费子弹,上百头灰太狼拔出匕首,进村。 五分钟,猎杀完毕,一头都没放过,几名水手负责把它们运到沙滩上,余下的人继续往前走。 不过在走之前,他们烤了几头最肥的羊,每人分了一大块,原生态的羊肉口感酥嫩无比,再撒上孜然粉,让郑飞想起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味道。 穿过草地,绕过一处沼泽,他们来到了山坡上,不高,十分钟的功夫就登顶了。 站在山顶,远眺。 广阔无垠的大地,在阳光的照射下,焕发着昂然向上的生命力。 这片土地,鸟语花香,远处还有座银顶雪山,可以上去采集冰块泡啤酒或果汁,炎热的夏季夜晚一大杯加冰啤酒灌下,顿时解暑,再配上香喷喷的烤羊腿,嘶回味无穷。 在山坡脚下有个蓝绿色湖泊,如同镶嵌在碧玉翡翠中的玛瑙般,湖边生长着姹紫嫣红的花朵,沿着堤岸还有一排排的绿叶乔木,投下浓密的绿荫,砍下来可以做船身或是搭建木屋,用途广泛。 他们在山坡上停留了一会儿,喝酒聊天,之后便下山来到了湖边。 几个水性好的想去捉鱼,脱脱衣服就往湖里跳,谁成想刚跳下去突然惊叫起来,仓皇游上岸。 瞧见他们的反应,郑飞连忙警惕地端起枪瞄准湖面,停滞几秒,并没有看见鳄鱼之类的大杀器露头。 “怎么回事?”盯着狼狈的水手们,他问。 “这水......好烫。”水手不是在说谎,皮肤都被烫得通红。 温泉? 这么大一片温泉,只有在火山岛上才可能出现,难道这里不是大陆? 想到这里,郑飞来到湖边试了下水温,足够泡方便面了。 他皱了下眉,沉思了不过两秒,就被水手欣喜若狂的呼叫声打断。 “伙计们,看那边!” 一名水手拿着望远镜指着前方,哈哈大笑,跟看见了仙女似的。 郑飞拿出望远镜看去,只见是一片树林,不同的是树梢上生长着果实,鲜艳的橙黄色。 是柑橘,富含维生素,可以有效预防水手们的坏血病。 “愣着干什么,赶紧拿麻袋!” 说罢,三十四个水手欢呼着拿起麻袋绕湖跑去,忘了多长时间没吃过水果了,总之很久。 郑飞默默掏出海图,目光落在大西洋沿岸,面色凝重。 第一百二十二章 岛屿风情 从北美的波士顿开始,他的手指顺着大陆海岸线一点点地向下摩挲,直到南美的里约热内卢,停下沉思。 看着自己凭印象手绘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轮廓线,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的航行生涯,回忆在大西洋中哪里有这么个风景迷人的大型岛屿。 仙境般的自然风光,倒是和新西兰有点像,只不过新西兰是在大洋洲,距离十万八千里。 不一会儿,水手们扛着鼓囊囊的麻袋回来了,口袋里还藏了不少,笑容灿烂边走边吃,连皮都懒得剥,反正是纯天然的不含农药。 那片柑橘林被洗劫一空,足足装了四十麻袋,够全船队的人吃两个礼拜了。 郑飞吃着久违的新鲜水果,好甜,柑橘的蜜汁溜进嗓子,舒服。 他一口气连吃了十几个,然后让皮特回去叫人抬麻袋,自己则是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 没准天黑之前能抵达远方那座银顶雪山,那样的话晚上篝火晚会就能大口畅饮梦寐以求的冰镇啤酒了。 绕过温泉湖,感觉越来越热了,不断有汗珠从毛孔渗出,顺着脸颊一直滑进脖颈,和后背的汗液汇集到一起,黏住衣服。 然而,热量的来源不是太阳,而是另有其物。 火山。 附近就有活火山,火山口形状似龙嘴,吞吐着灼热的气息,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过不用怕,这座岛占地面积极大,根基稳健,不会因为火山爆发这种事就沉入海底,可以安心在此停留,只要在岩浆喷出来时跑得远一点就行了。 这也让郑飞推倒自己之前的设想,天气渐渐变热的原因是火山,而不是因为船队在向赤道靠近。 也就是说,自己当前的位置可能还在北大西洋,这一个月来被磁场耍得一直在兜圈子。 推断归推断,具体位置还要等着达芬奇做出六分仪再说,更何况,现在也不急着知道位置,这座岛上物产丰盈,没准还有个金矿什么的,先发一波财再说。 越过山脉,行走了约摸两个小时,一路留下着记号以便回程,他们来到了一处宽敞的山涧,郁郁葱葱,有条清澈的小溪流过,溪水是雪山冰雪融化成的,可以直接喝,富含矿物质,真正的纯天然山泉。 郑飞决定,今晚就在这里露营了,足够容下两千多人,再加上两边山崖都不高,地势适中,只需要在山涧入口摆几个火堆,就能防止猛兽接近,口渴了随时能喝到最好的泉水,简直是绝佳的居住场所。 于是,他留下一些人搭帐篷,再让几个人原路返回把沙滩上的那些家眷们都给带过来。 短暂歇息了片刻,给水壶里添满水,他便离开山涧继续向雪山行进,在炎热的夏季,口干舌燥胸腔生火,冰块的诱惑力太大了。 更何况是冰块加啤酒,加果汁,以及果味冰沙。 啧啧,小半杯白兰地,小半杯柑橘汁,两者混在一起,再丢下几块冰,喜欢的话加几滴牛奶,端着这杯“鸡尾酒”往草地上一躺,惬意地边品酒边仰望繁星密布的夜空,手里还握着根烤得酥脆的羊腿。 这生活,简直了,要是有台电视看场球赛就更完美了。 想到这里,他挑了挑眉头。 船队中有不少十几岁的少年,大多是西班牙或葡萄牙人,也有少部分来自意大利和德国。 要知道这些都是著名的足球强国,国人身体素质和思维很适合这项高强度运动,更何况他们的祖先拥有更强悍的身体,多加培养的话,没准水平不比欧洲杯差,到时候随时都能看到现场版足球赛,还是大师级的。 有点意思。 他笑了笑,决定把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格兰特,那家伙出生在西班牙马德里,从小没少踢足球,再加上在少年时期曾接受过极为严酷的训练,当个教练足够了。 喏,第一个爱好在这个时代被找回了。 转眼间,晌午过去了,他们来到了一处林子里,阳光透过枝桠向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 脚踩在落叶上,簌簌作响,他们打了几只兔子,烤着吃。 圣地亚哥去解了个手,回来的时候抓着一大串东西,丢在地上,疑惑道:“伙计,这个能吃吗?” 郑飞喝了口甘甜的山泉水,瞟了一眼,倏然惊喜地转过身,道:“你从来搞到的?” “那边有一大片,这玩意儿长得像个怪物,我摘了一串就赶紧跑了。” 嫩黄色的果实,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少能看到它的踪影,它的名字叫做香蕉。 郑飞剥了一根,咬了一口,甜。 “好吃吗?”圣地亚哥忐忑地问。 塞完整根香蕉,他笑道:“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喜欢哭鼻子,每次我哭的时候只要有这个出现在眼前,立马破涕为笑,你说好吃不?” 话音刚落,水手们一哄而散,抢。 最强壮的圣地亚哥却没跟他们抢,而是默默回去又摘了一大串,警惕地抱在怀里自己一个人慢慢享用,边吃边惬意咂嘴。 “给我来两根”郑飞看着他生怕别人抢食的模样,逗乐道。 圣地亚哥头摇得像拨浪鼓,道:“这么好的东西我才不给你,你看你抠得连那瓶红酒,叫拉......拉什么来着?” “拉菲” “对,拉菲,你连拉菲都舍不得给我喝!” 一瓶好的拉菲能买一飞机香蕉。 郑飞苦笑着撇撇嘴,摆了几下手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停顿两秒,突然窜过去地夺了一根,得意地哼了一声,吃。 圣地亚哥眼神中掠过一丝讶色,推推身旁的水手说道:“你们发现没,船长现在越来越像个正常人了。” 齐声应和。 “难道我以前不像?”郑飞把香蕉片砸在他身上。 “吼吼”圣地亚哥憨笑着,认真道:“你不觉得吗,以前你很少会露出快乐的笑容。” 听了这话,郑飞不由得怔了一下。 好像,是这样的。 现在的自己,的确比以前更懂得把握生活中的快乐了。 他喝了口水,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挥手笑道:“伙计们,目标雪山,赶路!” 第一百二十三章 捕兽器 和之前在海上接近岛屿一样,这座看起来近在眼前的雪山,却是遥遥无期,走了不知多久,直到夕阳西下之时,依然没怎么拉近和它之间的距离,估计走了一半都不到。 坐在山坡上休息,郑飞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脱下湿漉漉的衣服凉快了一会儿,眺望着远方仿佛要消失在天涯海角的夕阳。 余晖落在他的脸上,也落在整片大地之上,他仰起头摇着水壶,最后几滴泉水顺着壶嘴,滴进他燥热的口腔,他润了润舌头,舔了几下干裂的嘴角。 “那该死的雪山怎么那么远,水都喝完了。”圣地亚哥抱怨道,伸出舌头喘气,神态像极了某种可爱的亲民动物。 “船长,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回去?”有水手问。 郑飞凝望着夕阳,沉思了一会儿,道:“继续走。” 他不喜欢半途而废,更不喜欢走回头路。 他喜欢一直向前,去探索发现不一样的风景。 没水了又怎样,又不是没渴过,以前没少在撒哈拉沙漠执行任务,那些所谓的理论说人三天不喝水就会死其实都是假的,在面临绝境时,人类的坚忍力超乎想象,绝不像研究显示的那么脆弱。 试过手抓单杠双脚离地,双臂伸直吊着吗?正常人一分钟都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是大神级,而有个摔下悬崖的人却抓住藤蔓整整吊了十几个小时直到获救,手臂早已没了知觉。 何况,顶多再有四个小时就能抵达雪山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口渴,而是天黑。 天一黑,前进的道路就看不清了,连猛兽逼近都无法察觉,这么大一座岛要是没有几只老虎,简直对不起满岛跑的羊羔和野猪。 在此必须得感谢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了。 达芬奇利用闲暇功夫设计出了一个小工具,酒精灯,但不是一般的酒精灯。 火苗处用镂空的玻璃球包围起来,之所以镂空是便于散热,玻璃球被固定在用铁皮卷成的圆筒里,再通过铁筒内部几片镜子的作用,将酒精灯产生的光线折射向前方。 之所以用酒精而不是煤油,是因为煤油燃烧会冒黑烟,熏人。 达芬奇给它取了个名字,手持照明筒,听着怪别扭的,被郑飞强行改成手电筒。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装置有点大,还需改进。 不知不觉间,夕阳便已消失在了天际,夜幕悄然降临,使得这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岛,更加恬静了些。 海风,被树林过滤之后的海风,清淡怡人,吹打在脸上不能再舒服,让人不由得就想深深吸上一口。 秀美的景色再加上天然氧吧,倘若在二十一世纪,这里肯定会被开发成旅游景点。 打开“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功率不小,能看清十几米以外的情况。 翻过了几个山头,他们听到了狼吠,幽怨绵长,仿佛是在对着空中悬挂着的那轮明月,长嚎。 在山林里听见狼嚎向来是很让人恐惧的,水手们不约而同地止住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武器,颤巍巍地打量四周的情况,腿不停哆嗦。 郑飞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道:“干什么呢还不走。” “有狼......” “狼怎么了,记住,狼最怕的就是火光。” 听了这话,水手们得到了些许慰藉,但还是没放松警惕,畏首畏尾地往前挪,脚步轻轻的,生怕踩树叶的声音把狼群招来。 还好,有惊无险,他们顺利穿越了这片山林,来到了一处草地旁,在月光的照射下,大地就像是被洒下了一片银辉,抬头望去,银灿灿的雪山就在不远的前方。 这次真的不远了,穿过这块草地就到了。 只是,这看起来安详的草地,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凶险。 蟋蟀的叫声,是夏季夜晚的特色,除了蟋蟀声外,还有呱呱的蛙叫。 蛙叫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是片湿地,甚至有可能是沼泽。 所以,必须让一个水手先在前面探路,当然,用麻绳捆住他的腰,随时做好拉回来的准备。 敢死队往往用的都是最没存在感的人,一名幸运的苦逼水手被选中,无奈地耸耸肩,上阵之前怯诺地咽了口唾沫,注视着郑飞,央求道:“拜托您照顾好我的家人。” 郑飞捶了捶他的胸脯,笑道:“想什么呢,我保证,你不会死的。” 水手挤出一丝苦笑,点了下头,随即穿上外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钻进齐臀高的草地,一步一步挪动。 人们紧张地盯着他,在他身后十几米排成队顺着他的脚步走,就这样大约走了几百米,来到了草地的中心位置。 突然,砰的一声响,随即只听一声惨叫,那名水手扑倒在地。 众人一刻都没停顿,连忙把他拉了回来,只见他表情痛苦地指着自己的脚,颤动着嘴皮,不断吸凉气。 他的脚好像被咬了一口,渗着盈盈的血滴,郑飞把灯光打在他的脚上,仔细端详。 不是被咬的。 脚掌上,有个捕兽器,一个大型的夹子。 瞬间,郑飞一个激灵,扫视四周。 捕兽器,这座岛上有人! 土著是做不出这么精密的铁器的,绝对是某种文明的手笔,大西洋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文明?从来没听说过。 现在最要紧的是帮伤员包扎伤口止血,犹豫了一会儿,他决定再派一个人当先锋,到雪山脚下再进行包扎,当然,这次的先锋要格外注意脚下。 这块草地说不准还有怎样的危险,万万不能停留在这里,至于返回,也是不可取的,后面的山林里有野兽,闻着血腥味就过来了。 幸好,接下来没有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他们顺利抵达了雪山脚下,选择了一块平地把伤员放躺,郑飞亲自给他包扎,这是外籍兵团士兵必备的自救技能之一。 这名伤员倒是不矫情,努力咬紧牙关忍着疼痛不喊,出色的表现让他在郑飞面前终于有了点存在感。 第一百二十四章 雪崩【迟来的三更】 “你叫什么名字?”郑飞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倒吸一口凉气,勉强笑道:“安德烈。” “安德烈?这好像是一个贵族的姓。” 安德烈这个姓,本就是尊贵的意思。 “嘶是的,不过早在我爷爷辈我们家族就没落了,最后一块土地抵给了一个王八蛋。” 说话间,郑飞包扎好了伤口,示意水手们把他抬到一块岩石旁靠着,留下几个人照顾他。 然后,他打算和圣地亚哥汉斯两人去攀登雪山探明究竟,白雪在月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完全不需要照明工具。 走之前,他对安德烈打了个手势,微笑以示欣赏。 这个叫安德烈的人,在今后的某一天,会对他的航海史诗起到巨大的帮助。 因为,他姓安德烈。 安德烈大帝的那个安德烈。 半山腰。 走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就像是拂晓天刚蒙蒙亮般,借着银光,他们能看清周围的一切。 这座雪山得有上千米高,岛屿的最高峰也是岛上唯一一座雪山。 在半山腰处,他们看见了一处溶洞,隐隐约约的,看得见里面散发出轻微的七彩光芒。 海岛,雪山里的溶洞,特定的气压地质条件,没准会生成稀有的宝石,值得进去探索。 这座岛白天热得不像话,没想到到了晚上,气温骤降二十度都不止,还好郑飞不太怕冷,对着掌心哈了几口气,拍了下瑟瑟发抖的汉斯,示意他进去看看。 汉斯从地上抓了把雪塞进嘴里解渴,接着喝了一大口酒,暖暖身子后,壮起胆子钻了进去。 大约在两分钟后,只听他的呼喊传来,在溶洞回音的作用下,略显空灵。 “船长,快进来看看!” 闻言,郑飞刚刚抬脚,便感觉到脚下的地面颤动了起来。 第一反应是,雪崩,在雪山上大声呼喊很容易引发雪崩。 地动山摇,汉斯似乎也察觉到了,从溶洞里往回赶。 这个时候该做点什么,但郑飞脑子里现在是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 没错,他曾是个勇猛的战士,也曾是个有着丰富阅历的船长但是,他没做过探险队员,尤其是雪山探险。 此时他,惊慌而茫然。 地面颤动得越来越距离,听得见从山顶传来浩大的落雪滚动声,比海浪还要澎湃得多。 他不断在心底告诉自己,镇静,可是他镇静不下来,双腿就像焊在了地上,寒冷的气候下,额头上竟然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后背已被冷汗打湿。 跑?往哪跑? 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自然灾难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 他的眼前,一片黑暗,即使当初在里斯本监狱里被用刑,也不像现在这么惶恐。 这种感觉他只有过一次,那是在北非战场,自己所在的小队去护送一名重要人物,遭遇了敌对武装的袭击。 对手不是穿着拖鞋大裤衩,手拿k-47的黑人民间武装,而是训练有素的雇佣兵狙击手。 第一个队友被击中毙命后,他们迅速找障碍物隐蔽好,有个家伙的腿脚稍微慢了点,脑袋便开了花。 他还记得,当时缩在岩石后面,军士长连连喘着粗气,抱紧怀里的突击步枪,说:“对手的实力不比我们差。” 所有人都知道军士长一向是个强大而狂妄的家伙,他说出这句话的隐含意思就是,对手比我们强得多。 那是个天生的狙击手,连开了两枪都没能发现他的位置,没人露头他就不开枪,用帽子也引诱不了他,狡猾得像只老狐狸。 双方对峙,心情却是完全不同,狙击手是从容不迫的猎人,而小队中的每个人都是待宰的羊羔,稍微一动就会被射杀,他们几乎都是郑飞现在这个表情,精神高度紧张,咬牙瞪眼不知所措。 终于在整整一天一夜过后,他们坚持不住了,除了郑飞之外的所有人都疯了似的冲了出去,被对方一个接一个点射,永远沉睡在了北非的荒原上。 至于郑飞后来是怎么脱身的,应该说是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下了场雷阵雨,闪电劈着了山林,那里正是狙击手的藏身之地,简直是一场闹剧。 而现在,他又遭遇了这种感觉,如果说有什么比死更可怕,那就是等死。 突然,像是魔怔了一般,他喊道:“快进溶洞!” 躲在溶洞里,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听他这么喊,汉斯在距离洞口几米的地方止住了脚步,至于圣地亚哥,因为从来没经历过也没听说过雪崩,不知道死亡即将来临,倒是很淡定。 喊完后,出于对求生的渴望,他发狂似的往洞里冲,就在距离洞口仅有一步之遥时,一大团雪块毫无预兆地坠下,扑的一声闷响,堵住洞口。 里面的汉斯傻眼了,短暂的愣神后,绝望地大喊起来。 郑飞的情绪不比他好多少,眼睁睁地看着成片成片的雪块从山上滑落,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脚下出现了一片阴影,上方有一大块雪砸了下来。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觉肩膀被猛力一推,整个人扑出去在雪地上滑了七八米,旋即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雪块砸落在原先站的位置,顷刻间掩埋。 随后,又有无数雪块砸在地面上,像下饺子似的,几十秒后,雪崩停止了,他活了下来,没受到任何伤害。 视觉的震撼力,让他呆呆盯着自己原先的位置,忽然想到,刚才是谁推的自己?再一看,圣地亚哥不见了。 那家伙......舍身救了自己? 愣了片刻,他迅速爬起,顾不得掸掉身上的雪,冲过去徒手在雪地里扒拉,手指抠着雪块,被冻得没了丝毫知觉,甚至感觉不到指甲流血的剧痛。 离开兵团那么多年,他终于又一次觉得在自己的生命,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值得自己用心去结交的朋友。 “圣地亚哥......”他几乎绝望地说道,哑了嗓子。 第一百二十五章 雪夜 大地不再颤动,刺骨的寒风席卷整座雪山,寂静的黑夜,除了寒风穿过山谷的哀嚎外,什么都听不见。 至少他什么都听不见。 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他仍在不断用手指抠着雪块往下扒拉,这些雪因长期受到挤压,有不少都变成了硬邦邦的冰,想要扒开谈何容易。 寒风裹挟了他的全身,使得他止不住地打颤,嘴唇被冻得发白,脸上飘着霜花面无血色,唯有一双眼睛还存留着灼热。 他相信圣地亚哥没死,或者说,他在安慰自己,圣地亚哥还活着。 苍茫的雪地上,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双手不停刨雪,俨然已经忘掉了寒冷,感受不到四肢的僵硬和疼痛,仅被执念支撑着,就这么一直刨下去。 被困在溶洞里的汉斯喊哑了嗓子,咳了几声后便放弃呼救了,裹裹衣服找了个不太冷的地方坐下,通过喝酒来维持体温,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时间流逝,半小时过去了,郑飞的指甲松动,再刨下去就要脱落了。 他终于停了下来,看着自己血淋淋的手指,发呆,神情愣了一会儿,苦笑。 这一停,全身都疼,他坐在雪地上,费了好大劲拧开酒壶盖儿,仰脖灌了一大口,连喘几口凉气,驱赶掉体内的寒气。 “好好的你来什么雪山。” 他抬头望着星空,深深地叹了口气,双目失神,像是自责又像是懊悔。 月光洒在这片银色大地上,他的背影定格在本该唯美的白雪画卷之中,沧桑而孤独。 一个令人怜惜的,男人的背影。 他重重地咳了几声,嗓子又干又疼,吃了口雪水,坐了一会儿,整理好紊乱的情绪后,他决定下山去,在这冰天雪地里吹着冷风过一夜的话,没准真能死在这。 双腿被冻得发僵,他慢慢地、艰难地站起来,把火枪当成拐杖拄在地上,一步步挪动。 ******,腿不是自己的似的,抬起来那么费劲,一米足足要走四五步。 走了有两分钟吧大概,连半个船身的长度都没走出,按这种速度来算,下山至少要十个小时,在如此糟糕的身体情况下跋涉十个小时,简直是折磨,最严酷的地狱训练也远远比不上。 他捏了捏耳朵和鼻子,让它们不至于被冻得失灵,然后目视前方深吸一口气,给自己鼓足了动力,继续前进。 倏然,身后响起了雪块滑动的声音,地表也轻轻颤动了起来,虽然比不上之前那么剧烈,但...... 雪崩又来了? 他颤巍巍地转过头,眼眸中流露出一丝恐惧,却又带着些许解脱。 就在他坦然挺直身体,等着迎接雪崩来临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不远处,一片有卡车那么大的雪块耸动着,随即只听一声沉闷的像是从地底发出的咆哮,如同有股力量在拼死抵抗。 停滞半秒,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从雪块下刨了出来,如释重负般的大口喘息,仰面倒地,砸在雪地上。 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郑飞揉揉眼,确认不是幻觉,拄着枪杆以最快速度走去。 圣地亚哥躺在地上,接近虚脱,看到他的脸出现,嘴角挂上了傻乎乎的笑,抬起手臂想和他握个手,抬了不到一半就无力垂下。 “你还活着......”郑飞的眸子里显露出前所未有的惊喜。 “昏睡了一小会儿而已,本来已经到天堂门口了,没想到块头太大挤不进去,上帝就让我回来了。”圣地亚哥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因为他是拥有纯正血统的热.那亚人,以勇猛无畏著称。 “好了别说话了,节省体力,我现在得给咱们搞点吃的,想办法在这过一夜,我可没本事把你背下山。” 圣地亚哥动了几下嘴皮,犹豫了一会儿,笑了笑,道:“下山去伙计,你留在这咱两都得死,冰天雪地的。” “别说话,也别睡觉,想想你那美艳性感的维茜。” 说罢,郑飞站起环视了一圈,在这雪山上别说猎物了,连颗野菜都活不了。 想在寒冷中活下来,必须吃肉摄入脂肪蛋白质来补充热量。 他可不会把自己膀子给剁下来烤了,那样的话不仅疼,身体也不完美了呃。 蓦然,眼帘中出现了一个移动着的小雪球,在雪地上窜来窜去,他连忙摸出腰间的望远镜仔细观察,定睛一看,是雪兔! 跳跃着的雪兔在一块岩石旁停下,那里生长着几株草,它在啃。 郑飞迫不及待地举起枪口瞄准,双手却不由自主地哆嗦着,身体每一个关节都很僵硬。 与此同时,头痛,他晃了几下脑袋,静心定神,枪口却不停浮动,难以瞄准。 靠,那个军官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约翰逊,以前说过真正的高手开枪不是用眼睛,也不是用手,而是心,战士的心! 扯淡!你过来给老子用心打一枪试试! 郑飞骂了句,手指扣在扳机上,大致瞄准方向,开枪。 随缘吧,他想。 老天眷顾,竟然打中了,那只出来觅食的雪兔刚刚吃下几株味道不太好的野草,就飞向了兔子天堂,没准那里会有最美味的青草。 郑飞庆幸地松了口气,走过去捡起它,这只兔子很肥,虽然填不饱圣地亚哥那牲口肚子,让他们活下来还是足够的。 麻利地剥开兔皮,他对躺在地上的圣地亚哥说:“生吃还是烤?” “烤吧,多搁点孜然粉......”圣地亚哥调侃。 “好啊,我兜里还有白天剩的烤羊肉想吃不?” “想!要是能有碗虾汤暖暖身子就更好了!” “西班牙火腿蘸着黄油吃,要不要?” “这个你也有?听说冷的时候吃黄油能御寒。”圣地亚哥惊奇地动了两下身子,等着吃。 郑飞点点头,瞪了他一眼,道:“行,你在这等一会儿,我现在开船去趟里斯本给你买,很快就回来。” “唉......”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 “好了,生吃吧,味道不好但热量摄入高。”郑飞用匕首割着兔肉,抬头凝重地看了看前方,接着道:“吃完还得找地方休息,不能待在雪地里,冻一夜必死。” 第一百二十六章 归来 生吃兔肉,味道是真的难以下咽,还好因为被冻大发了,味觉不是很灵敏,屏住呼吸闭上眼嚼嚼就给咽下去了。 吃完,两人互相搀扶着行走,漫无目的地想要找个能避风的地方。 这才想起,汉斯那家伙还被困在溶洞里。 以两人现在的体力,根本无法搞开堵住溶洞的雪块,只能让这家伙先在里面待着,等下山了再派人来救他。 挪动在冰天雪地之中,圣地亚哥哆嗦了一下,挤出一丝苦笑道:“你现在还想喝冰镇啤酒吗?” “少说两句话。”郑飞没心情和他开玩笑,努力抬起不断耷拉的眼皮,睁大眼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你说要是有堆火烤那该多好。”圣地亚哥又笑道。 其实他不是话唠,他只是在分散自己和郑飞的注意力,不然的话,很可能精神支撑不住,眼一闭永远倒在这里。 “对,再给你烤只羊腿,堵住你的嘴。” 说话间,郑飞看见了一块大岩石。 他们在岩石后面坐下,在这里可以避开寒风,休息休息,过几个小时估计就要出太阳了,到时候再想办法下山。 “千万别睡觉。”郑飞叮嘱道,然后开始活动僵硬的四肢。 “那你陪我说说话啊。”圣地亚哥昏昏欲睡,被压在雪块下那么久,费尽千辛万苦钻出来的一瞬间,体力便已消耗殆尽。 “好,你想听什么?” “女人的呻吟......” “去死吧你!”郑飞骂了他一句,顿了顿,噗的一笑。 因为,他也想听。 身处绝境之中,欲望就是支撑人活下去的动力,这方面的欲望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圣地亚哥吐吐舌头,道:“要不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你的经历一定很丰富,哈哈。” “丰富个屁,我就是个船长而已。”郑飞说着,拧了几下脖子。 自己的那些经历,没什么故事性,况且,不愿揭伤疤。 “呃,那我睡了......” “别,我给你讲讲别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郑飞挑了挑眉头,开始讲述。 圣地亚哥来了精神,竖起耳朵听。 风吹雪落,月光倾洒,苍茫的银白色大地上,岩石后,一个船长,一个大块头,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就这样,他们熬过了整个雪夜,迎来了东方的曙光。 这是郑飞有生以来最惨的迎接清晨的状态了,肚子咕噜咕噜叫,身体麻木酸痛,喉咙因为吸了太长时间的寒气,疼。 圣地亚哥的状态更差,眼神飘飘忽忽的,晕得站起来直打摆,走两步就一个踉跄。 东方的地平线上,在他们企盼的目光中,赤红色的太阳终于冒了出来,向这座岛屿投来了第一缕光辉。 他们听到了鸟啼,接着,山脚下的丛林中飞出无数只不知名的鸟类,欢快地翱翔在空中。 也是醉了,有只倒霉的鸟一头撞在了山崖上,掉落在两人的面前,这让两人面面相觑。 “这是......天上掉馅饼吗?”圣地亚哥憨憨地说,咽了口唾沫。 “管他馅饼还是包子,吃!吃完有力气下山!”郑飞提起匕首三下五除二地剥皮去内脏,犹豫片刻,道:“你还有酒吗?” “还有点......”圣地亚哥递过酒壶。 郑飞把酒均匀地洒在鸟肉表面,搓搓手,拿出最后一根火柴点着,淡蓝色的火苗慢慢烤出肉的香味,撩动着他们饥饿许久的肠胃。 “好香......” “伙计咱们商量一下,这个给我吃,下山后我还你十只。”圣地亚哥又咽了口口水。 “我还你一百只。”郑飞撇了下嘴,把烤得半熟的肉割成两半,大的那块给了这家伙。 “额......”圣地亚哥想说些什么,但语塞。 “赶紧吃吧你,块头大消耗大。” 郑飞大口啃完味道不错的鸟肉,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便准备下山了。 圣地亚哥也学着他的动作,做一些热身运动,很快的,身体机能恢复不少。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上爬起,气温回升了不少,暖和得让人想感动世界,舒服多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下山。 路过溶洞时,他们还试着想搞开洞口堆积的雪,但发现它跟冰块一样结实,俨然成了一堵墙,不用大锤和凿子根本动不了它。 于是,他们只能暂时把汉斯丢在这里,不知道那家伙是否还活着,溶洞里的气温可能比外面还低。 两小时后,他们终于回到了山脚,出现在山脚那十几名水手的面前。 水手们在山洞里过了一夜,那个受伤的,名叫安德烈的人,刚刚躺上担架,将要趁着天亮被送往大本营。 水手们这一夜混得也很惨,食物吃得差不多了,又没水喝,眼巴巴地等天亮。 短暂的休息后,郑飞带着他们往大队人马驻扎的山涧赶,一直走到了中午,终于踏上了这片有着小溪流经的土地。 刚刚回到山涧,看见眼前这群熟悉的人、篝火、水果、烤肉,圣地亚哥便欣慰一笑,轰然倒下,他一直在用意念支撑着几乎虚脱的身体。 “快给他拿点泉水来,医生在哪?!”郑飞喊道,忘了自己的身体也好不到哪去,尤其是手指,冻得皲裂。 喊完,他便深深吁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揉着眉心,脑仁发痛。 布兰妮小心翼翼地给他端来一碗羊肉汤,舀起一勺,嘟起小嘴轻轻吹气,递到他的嘴前。 “我有这么娇贵吗?”他嘿嘿一笑,张嘴喝下。 “你还笑!”她拧紧眉头,既气恼又心疼道:“你去哪了,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哈哈,我现在不是回来的吗,没事了”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捧过碗大口喝尽,微笑道:“再来一碗,还有柑橘和煎牛排,我快饿死了。” 她白了他一眼,扶起他坐在帐篷里休息,给他裹上一层被子,之后便去准备食物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探明究竟 几口暖胃的食物下肚,先是肠胃抽搐,继而渐渐恢复正常。 吃饱喝足,困意没征兆的就来了,眼皮控制不住地往下耷拉,他往帐篷里一趟,合眼,睡了一天一夜,十八个小时。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晨。 睁开朦胧的睡眼,盯着帐篷顶看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缓缓神,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后,坐起。 小溪流淌,水声潺潺,伴随着山中特有的清脆鸟啼,钻进他的耳朵。 他活动活动酸痛的双臂,掀开布帘走出去,抬头深呼吸,眯起眼享受大自然的气息,并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来到小溪边,捧起清凉甘甜的山泉水洗了把脸,这才完全驱赶掉瞌睡虫,精神焕发。 瞟了眼刚刚出现在东方的太阳,他笑了笑,准备去寻摸点吃的。 然而,这笑意在嘴角停留了不过半秒,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一觉从中午睡到早晨,也就是说在这期间,汉斯还在溶洞里待着,差点就把那家伙给忘了...... 想到这里,他四处找铜铃想要叫醒水手们,没找到,便对空放了一枪。 砰! 枪声在宁静的山涧中荡开,回音缕缕,惊飞了一片候鸟,它们扑腾着翅膀急忙奔向空中,另择栖息地。 停滞片刻,几百个帐篷里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躁动起来,哄闹声响彻在山谷之中,短短几秒的功夫,无数名水手神色慌张地拿着武器冲出来,连裤子都没来得及提上,左顾右盼地寻找敌情,看见船长的一脸坏笑后,释然吐出一口气。 郑飞选了二十个最精悍的水手,带上足够的补给、工具和棉衣,准备向雪山进发。 没带上圣地亚哥,那家伙还在呼呼大睡不晓得什么时候能醒,从几吨重的雪块底下拱出来,之后又折腾了那么长时间,得把体力透支成什么样子? 布兰妮担心郑飞的身体还没恢复,建议他留在这里调养几天,吩咐别人去救汉斯,他拒绝了。 这一趟不仅是为了救汉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探明雪山的秘密。 人对未知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虽然俗话说好奇害死猫,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新事物都是有好奇心的人发现的。 走之前,郑飞找了下达芬奇,在了解到那小子知道日心说后,给了一点小提示:在某一时刻通过测量太阳与地平线的夹角,就能计算出当前在地球上的位置。 不是不想提示更多,而是他只记得这个,希望天才达芬奇能通过这个消息发掘出六分仪的奥秘吧。 说实话,希望很渺茫,因为这其中还涉及到了某些公式。 达芬奇,看你的了。 在吩咐所有人都不要打扰达芬奇后,郑飞带着二十名整装待发的水手,出发! 正午过后,他们快马加鞭地来到了半山腰的溶洞门口。 岛上的昼夜温差很是离谱,夜晚冻成狗,中午热成热狗。 这气温,怎么的也得有三十度,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头皮,让众人汗流浃背。 怪的是,冰雪却没怎么消融,大概是因为长年累月吧。 站在洞口,水手们掏出凿子和铁锤,有人建议用炸药炸开,郑飞果断制止,这一炸还不得再搞场雪崩出来,同样的罪他可不愿受第二次。 在他的指挥下,水手们动作轻轻地敲击着坚硬如冰的雪墙,半小时后,打出无数个密密麻麻的小孔。 随后,他们抄起锤子从边角开始一点点砸开冰门,动作稍微大一大没准就会引发雪崩,郑飞对此心有余悸。 将一堆冰块碎渣处理干净后,郑飞率先钻进溶洞,不见汉斯的身影,继续往里走。 约摸走了十来米,彩色光芒映入眼帘,他加快脚步上前,只见在溶洞深处有个水潭,水面已结上了厚厚的一层冰,在水潭上方,密布着光怪陆离的钟乳石,呈长条状,如同冰锥般。 能够形容溶洞奇景的,只有壮观一词。 洞里的气温不像想象中那么低,反而很舒适,有点秋高气爽的感觉。 郑飞绕着水潭踱步,目光停留在冰封的潭中,从来没进过溶洞的水手们跟在他后面,惊奇地打量着七彩钟乳石,议论纷纷。 潭底有着怎样的秘密?这是郑飞现在唯一所想。 “咦,汉斯在哪里?”有水手纳闷道,刚要扯起嗓子喊一句,被郑飞抬手阻止。 “嘘,不要大声喊叫。” 说罢,郑飞离开水潭继续向溶洞深处走去,救人要紧,那家伙至少一天多没吃东西了,晚上又那么冷,只能说,希望他还活着。 光线越来越暗,他拿出了“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 绕过几处转角,隐隐约约看得见前方有个耀眼的白点,好像是出口。 郑飞疑惑地皱了下眉,快步走去。 出人意料,这白光不是什么出口,而是进入了一个银光闪闪的“宫殿”。 四周的石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发出月光一样柔和的光芒,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哦,角落里有张沙发似的长椅,石制的,背对着他们。 看来,这座岛的确有人类涉足过,而且很可能他们现在还在岛上。 想到这一点,郑飞顿时提起警惕,考虑了一会儿,示意一名水手去石椅那看看。 水手踮起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向石椅接近。 他本以为会跟神话故事里那样,椅子上坐着个骷髅,可当他走到椅子前,却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船长,是汉斯......” 第一百二十八章 价值连城 仿佛闻到了死亡的味道,水手怯诺地咽了口唾沫,看向郑飞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颤巍巍地伸出手,在汉斯的鼻孔前探了探。 “阿嚏!”汉斯猛然惊醒,见旁边有人,诧异地跳了起来,揉揉眼扫视了一圈。 接下来,他和郑飞对视了几秒,两人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 “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 人们惊讶的发现,汉斯不但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满面红光一点都不像饿了两天的人。 “给他拿点吃的。”郑飞对水手说。 谁成想,汉斯竟然摆摆手道:“不用,我刚吃过。” 说着,他便从石椅底下掏出一个包袱抖开,里面是一大块风干的牛肉,得意笑道:“这里什么都不缺。” 紧接着,他又笑眯眯地掏出半瓶酒,盖子一拧,酒香四溢。 闻着这浓醇的酒香,郑飞的眸子里掠过一丝讶色,走过去拿起酒瓶子端详,鼻尖凑在瓶口嗅了嗅。 从没见过这么好的酒,至少是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佳酿,只有极少数懂酒的人才明白,当一瓶好酒在雪山的溶洞里珍藏了上百年,会变得多么美妙,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能拍出全球最高价。 这么好的酒,当然是用来独吞的。 汉斯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半瓶酒都倒进了酒壶里,吐了吐舌头,却丝毫都不心疼,笑道:“慢点倒船长,还有两箱呢。” 郑飞的动作停滞了一下,抬眼道:“在哪?” 汉斯做了个神秘的表情,吹口哨,道:“不管接下来看到什么,都不要太激动哦。” 说罢,他按下隐藏在石椅底部的机关,就像里斯本监狱里的磨盘一样,出现了一个地洞。 郑飞挥挥手,示意水手们在上面放哨,自己随他钻了下去。 地洞中很亮堂,墙壁上的石头散发着荧光,使得这里像是一条神秘的通道,某某王的密道。 走到尽头,出现在眼前的是满地五彩斑斓的宝石,两箱酒,几条风干的牛肉,以及一个匣子。 汉斯挠挠头,道:“我想打开匣子看看有什么秘密,但是搞不开......” 话说了一半,只见郑飞拔出匕首麻利地往匣子里一扎,切开。 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写着奇形怪状的符号,大概是某种字体。 郑飞不是考古学家,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字的含义是什么,猜测一会儿后,小心翼翼地折好纸,揣进汉斯的怀里,因为它有霉味儿。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默默蹲下来,捡起几块宝石在掌心里掂量。 虽然不是什么宝石通,但他没少和上流社会的人士接触,她们佩戴的宝石大致也就是这个成色。 关键是,这里满地都是宝石!小的如蚂蚁,大的和鹅卵石有的一拼,成千上万颗,价值连城。 这批宝石如果带到欧洲全部卖掉,毫不夸张地说,绝对能买下半个里斯本! 这也是郑飞让所有水手都留在上面的原因。 现在的船队不比以前了,纳含两千余人,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准就会有几个见财起意的人。 这么大一笔财富,要是有人动了心思在饭菜里下点什么东西,或是趁着夜黑风高杀人劫船...... 这些,不得不防。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蹙紧眉头,低声道:“汉斯,你想发财吗?” 汉斯茫然点了下头,道:“当然,出来航海不就是为了发财吗。” “那这些宝石,你想要吗?” 汉斯眼中闪过转瞬即逝的贪婪,抿抿嘴,道:“说不想是假的,但是我知道你不会给的,只要赏我点奖金就好,两百个银币怎么样?” 郑飞摇摇头,认真注视着他,道:“不,我可以给你十分之一,卖掉后足够你享乐一辈子,不过......” “不过什么?”汉斯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不过关于这批宝石,你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懂么?” 会心一笑。 “懂,你这只狡猾的老狐狸。” “呵呵,没办法,形式所迫,船上的人太多了,你永远无法弄清其他人在想什么。” 说罢,郑飞拍拍他的肩膀,坐下,喝了口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瞥着旁边的风干牛肉玩笑道:“你吃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对啊。” 郑飞一怔,想说些什么又给噎了回去,怕这家伙吐出来。 这肉搁在这至少也上百年了吧,天然冷库虽然没有细菌滋生肉没腐烂,但是要吃下去还真需要勇气。 看起来,汉斯这家伙并不知道它有上百年的历史,吃得还很香。 啧啧,竟然又啃了一口。 郑飞将注意力转回宝石上来,今天是带不走了,得另想办法找群能够信赖的同伴,偷偷把它们转移到船上藏起来。 抱上两箱酒,出洞。 水手们百无聊赖地等着,喝酒聊天,没事再嚼两颗盐焗豌豆,见他俩出来,立刻凑过来询问。 “船长,下面有什么?” “对对对,是不是有黄金宝藏?” “哈哈,发财了!” 对这群激动不已的水手,郑飞作出失望的模样,叹了口气道:“只有这两箱酒。” 水手们火热的心被泼了盆水,面面相觑,有不相信的想要钻进去看看,被汉斯一把拽住。 “要赶快离开,再过五分钟洞里就会产生寒气,到时候这里会变得跟冰窖一样。” “行了,快走吧,回去给各位发奖金,每人十个银币!”郑飞催促道,率先向外走去。 发财梦破灭的水手们失落地垂下头,列成队跟了上去。 两天后的下午,山涧。 鸟语花香,姑娘们蹲在小溪的下游洗衣服,谈笑风生,笑靥如花的脸蛋让人很是心动。 至于汉子们,则是坐在两旁的树荫下翘起二郎腿,偷偷瞟着别人家的媳妇儿或女儿,指尖夹着自制的卷烟吞云吐雾,烟丝是当初从里斯本船坞老板手里坑来的,郑飞自己没兴趣,全给了水手做福利。 圣地亚哥早上刚醒,一醒吃了整整一盆牛肉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还舔了舔。 郑飞坐在山崖上,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山涧尽收眼底,看着底下各种姿态的男人女人,轻轻翘起了嘴角。 “船长,吃糖吗?”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九章 确定位置 郑飞转头一瞥,竟然是达芬奇。 “唔,你怎么出来了?”他奇怪道,要知道这小子做研究时拖都拖不动。 “遇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出来透透气。”达芬奇嚼着糖,苦恼地说。 没等郑飞问,他便诉苦道:“按照您说的,我能测量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可我仍然无法确定我们在哪,因为我不知道太阳在地球的哪个位置......” “等等!” 郑飞突然一个激灵,道:“你能测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 “嗯,但......” “快把你的工具拿出来,每隔一分钟测量一遍!”接着,他冲山涧中喊道:“汉斯,把钟表拿上来,快!” 水手们很少见到船长这么焦急,达芬奇立刻照做,汉斯也匆忙跑到用来当仓库的山洞里,抱出船队仅有的几个大钟表,迅速爬上山顶。 几个钟表的刻度基本准确度基本吻合,郑飞让达芬奇每分钟做一次测量,自己则负责记下角度和对应的时刻。 角度在增加,还在增加,达芬奇不厌其烦地做着测量,郑飞在羊皮纸上记下了无数个数据。 在一天中最热的时段,两人曝晒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却是无比专注。 下午一点,终于,角度减小了。 记下这个数据时,郑飞的手哆嗦了一下,接下来的几次测量,角度一直在减小。 他如释负重地吁出了一口气,灌了一通凉水,畅快地抚着胸膛,微笑道:“达芬奇,不用测了。” 得到这个指示,达芬奇直接瘫了,拿起壶凉水就往头上浇,连连喘着热乎乎的粗气。 “船长,您可折腾死我了,测了这么长时间您到底要做什么啊?” “保密。”郑飞狡黠一笑,卖关子道。 “切” 罪可不是白受的,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郑飞得出了当前的经度。 钟表是里斯本的匠师制作的,当它在里斯本指针指向正午十二点时,对应的就是太阳与水平线的最大角度。 而现在,最大角度对应的是下午一点,整整晚了一个小时,可得出当前经度在里斯本西方15度。 而里斯本的经度,是西经15度,算上种种误差,当前应该在西经30度左右。 大西洋中,北半球,西经30度,火山,温泉,这些信息足够让郑飞确定这座岛屿的位置是——亚速尔群岛! 亚速尔群岛,在葡萄牙西部约为三分之一个美洲的距离,十五世纪被葡萄牙航海家发现后,成为大西洋航线的重要补给点。 这些岛屿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发现了它们。有一个浪漫的传说,一名天使从空中抛下一朵花,九片花瓣纷纷落下,变成了岛民们美丽的家园。 林木茂盛、富有异国情调的亚速尔群岛位于欧洲的最西端。(里斯本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端,不一样。) 郑飞曾不止一次地来过这里,当然不一定就是脚下这座岛屿。 亚速尔群岛被国家地理旅游杂志评选为世界最佳旅游岛屿之一,每年都会迎来无数名慕名而来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 身为圣休伦斯号船长,郑飞当然少不了带着客人往这跑,有的年份一年就要来好几次,大多是在英雄港靠岸。 特塞拉岛是亚速尔群岛中最热闹的一个,而繁荣的市镇——英雄港位于特塞拉岛的南岸,始建于16世纪,这座小镇有着无法言述的魅力,吸引了世界各地无数捕鲸人、小商贩、猎宝者徜徉在卵石铺就的街头巷尾。 驾艇出海的船民,也许会在悠闲的下午,坐在古老广场的咖啡馆里啜饮着浓咖啡,透过长长的玻璃橱窗,偷看街上穿着短裙的长腿美女,想象自己在捏她性感的屁股。 岸边横着几艘里斯本捕鳕船,它们会在夜晚或者清晨凉快的时候启动,出海捕鱼。 当地的家庭主妇,由于这里气候宜人,即便到了四十岁依然是风韵犹存,当丈夫出海不在家时,她们很乐意把岛上北约的拉日什航空基地的飞行员请到家里,给他们拿上一瓶红酒,亲自下厨煎两块牛排,悠然地享受着生活,至于怎么享受......嘿嘿。 英雄港还保留了葡萄牙贸易货栈,两座要塞圣塞巴斯蒂安教堂和圣约翰浸礼堂,这些建筑形成了港口的主要框架,大量16世纪巴洛克建筑的教堂和修道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市区建筑群。 涂漆的木制阳台旁,也许会有三两位美丽的姑娘,撑着她们雪白的双臂,用她们甜美的笑容去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由于亚速尔群岛多火山温泉,地热丰富,利用地热烧菜便成为一绝,把米、香肠或蔬菜拌好调料放入一个周围带孔的木制圆桶,在地表冒地热的小洞口,用蒸汽罐连续几个小时不间断地蒸煮,热腾腾香喷喷,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不少旅行者就是冲着这熔岩烧烤的名头而来,来到这里,别的可以不吃烤鸡是不能不吃的,当然还有烤乳猪烤全羊。 离开热闹的城区往更远些的地方走,最常见就是大西洋岸边的峭壁耸立,岩石嶙峋,海边空无一人,站在制高点上俯瞰,黑色的火山熔岩犬牙交错,大海变幻不定。 ...... 总而言之,亚速尔群岛,是极具开发价值的宝岛! 郑飞站直身体,拿起望远镜来眺望着远方的海岸,满意地砸了下嘴。 就冲着这份风情,也必须把这座岛变成自己的基地,更何况它有那么好的气候条件和矿产资源,留下些人来开发它,不但能创造财富,还能为船队减负。 他的开发计划,在到达美洲之前,启动了! 然而,有一点让他陷入了深思,亚速尔群岛距离葡萄牙海岸线最多十天的航程,自己的船队却漂了一个多月,看来没少兜圈子。 把这里变成殖民地的话,总觉得有点不安全,因为葡萄牙海军只需要向西航行个十天就能抵达这里,太近了。 所以,在开发之前,必须做好防御准备! 第一百三十章 热气球 既然决定要开发这座岛,就不能一直住帐篷了。 除了女人和孩子,上千名水手和家眷全部参与到了一项规模宏大的行动中——盖房子。 岛上有很多适合用作建材的树木,砍下它们去搭建小屋再合适不过了,家眷中还有做铁匠营生的,搭建起炉子采集矿石来生产盖房所需的铁钉。 在这期间,郑飞还安排阿瑞斯和几名信得过的手下,前去溶洞把宝石给偷偷运了回来,藏在新大陆号的船舱里,以后运到欧洲能换一大笔钱。 处理完这些,郑飞又闲了下来。 这天,他惬意地坐在树荫下,背靠着树干,吃着甜丝丝的柑橘,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品着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 悠扬的乐器演奏声萦绕在耳畔,节奏很快,那是几个年轻小伙子的手笔,为的是让人们更有干劲。 这时,圣地亚哥喜笑颜开地跑了过来,那么大块头咚咚咚地踩着地面,像一头棕熊。 “伙计,猜我捉到了什么?” “一只蚂蚁?” “切我捉到了一匹烈马,像极了亚特兰大码头监工头子骑的黑鬃马!看看去?”圣地亚哥很激动,他这辈子都没骑过马。 一个多月前从里斯本突围时,骑士军团的马全部留在了岸上,只带了两匹最好的,准备到了美洲后配种。 郑飞对马没什么兴趣,又不是玛莎拉蒂。 他抬了下眼皮,伸了个懒腰,道:“我不去了,你自己玩吧。” 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在他身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说:“你不是想把整座岛都探索明白吗,马跑得可比人快多了。” “可是它无法穿越丛林与河流,只能在平原上奔跑。”郑飞仰脖喝完杯里的酒,看着翱翔在空中的老鹰,笑道:“它又不能飞。” 飞 对了,最近没有安排任务给达芬奇,可以考虑让热气球面世了。 有了热气球,就能搭上它飞上几千米甚至十几千米的高空,俯瞰大地,将这座岛屿的迷人风景尽收眼底。 而且,热气球还能在今后的探索与战斗中发挥奇迹般的作用。 想完这些,他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这家伙玩马去,自己则是穿过搬木头的人群,来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钻进帐篷。 达芬奇坐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盯着面前的羊皮纸,跟往常一样,丝毫没注意到郑飞进来了。 郑飞踮起脚步凑上前,探头一看,嗬,蒸汽机的雏形,不过只画出了一个框架。 “达,最近怎么样?” 达芬奇抖了一下,笑道:“嘿嘿,挺好的,每天都有烤肉吃,比我在里斯本时过得好多了。” 说罢,他又把注意力转回图纸上,继续思考。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先别想这个了,有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 “您说,我听着呢。” 郑飞撕了片纸,捏住它悬停在油灯火苗的上方,道:“看这里。” 达芬奇眨了下眼,转头望去,盯着纸片看了一会儿,问:“然后呢?” “有什么变化吗?” “唔,纸片好像变得黑了点。” “除了黑呢?” 沉默片刻,达芬奇挠挠头,猜测道:“它在动?” 郑飞不打算再卖关子了,直接点明道:“没错,空气加热后会变轻,便会向上飞。” 达芬奇愣了一下,道:“好像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啊?” “有些事是没有理由的。” “不,我觉得每件事都是有原因的。” “那你为什么是吉姆斯的儿子?” “......” 达芬奇有生以来第一次辩论失败,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注意力移到纸片上,回味郑飞刚才的指点,皱起眉心想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豁然开朗道:“如果把空气收集起来,再想办法加热它们,就能飞上天了!” 郑飞耸耸肩,笑道:“交给你了。” “放心吧船长,我会好好干的,不过......”达芬奇欲言又止,难为情的样子。 “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我......那个......” “你不说我就走了啊!”郑飞掀开帘子。 “别......”达芬奇挠头,酝酿好久,红着脸道:“我今年十六岁了。” 看见他奇怪的反应,郑飞已经大致猜出他想说什么了,微笑着等下文。 “船长您知道的,男人十几岁时就会开始有生理反应......” “看上哪家姑娘了,我帮你牵线。”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抒发一下生理反应,我觉得,那个叫薇薇安的舞娘挺性感的......” “好好做事,把热气球给搞出来后,薇薇安让你玩一个礼拜,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被那浪货吸干了。” “明白!”达芬奇打了个手势,爽朗一笑。 郑飞掀门帘弯腰转出去,情不自禁地笑了笑,看来这个旷世奇才也有弱点,风流。 有弱点是件好事,便于以后控制,不然等这小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搞不好就会产生什么坏心思。 古往今来,策划出疯狂举动的,都是天才。 比如,阿道夫希特勒。 离开达芬奇的帐篷,郑飞瞧见远处的空地上,圣地亚哥正一次次地爬上马,又一次次地被摔下来。 烈马,总是让人又爱又恨。 女人也是。 不过也不怪人家马,大块头的体重至少两百五十斤,往上一骑,场面不堪入目...... 在工地徘徊了一会儿后,郑飞去了工匠小屋。 工匠小屋是最先被搭建起来的,里面的工匠正在将滑膛枪加上膛线,以及改装子弹。 经过改装,有效射程至少能提升三倍,也就是一百多米。 小屋中,充满着叮叮当当的敲击声,还有油的味道。 看见郑飞进来,工匠们停下手里的活计,齐声叫道:“船长好!” 郑飞微笑示意,道:“改装多少把了?” “二十一把。”工匠头子汇报道:“船长,我们刚在讨论,如果把火炮也加上膛线,是不是也会猛很多呢?” “想法不错,你可以试试。” “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无法制造出炮管,也无法在里面刻上膛线。” “你带人去沙滩上搞点沙子来,要那种颗粒特别细,容易粘在一起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岛上悠闲生活 工匠带回来的沙子颗粒极细,很适合做模具,郑飞花了大概两小时的功夫码出了线膛炮管的沙模,给工匠们介绍了铸造的流程,便离开了工匠小屋。 仰头,深呼吸。 天气不错,晴空万里,几朵白云这么缥缈着,为湛蓝的天空点缀上了一抹薄纱。 哇哦,圣地亚哥竟然成功骑上了烈马,他做到了。 布兰妮独自一人坐在小山坡上,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吸引着男人们焦灼的目光,也吸引郑飞抬脚走去。 郑飞叼了根青草,淡淡的苦涩味儿在口腔里传递开,他悄悄来到布兰妮身后,抱住她。 她惊叫了一声,花容失色,正要挣扎忽然看见是他,吁了口气道:“吓死我了你!我还以为是哪个色胆包天的呢!” “哈哈,谁敢?”他紧贴她的背,凑在她的耳边,呢喃道:“我刚听见你在唱歌。” “嗯哼一些小调而已。”她喜欢被他从背后抱着,很有安全感。 “我教你唱歌吧,怎么样?” “好呀,不过......你会唱歌?” 郑飞吐掉嘴角的青草,吹了个口哨,抱着大美人坐在舒适的草地上,眺望着山下成片成片的花海,渐渐的,歌声从喉间悠悠传出。 窗外的麻雀 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 很有夏天的感觉 ...... 听到这陌生的,却充满着魅力的语言,布兰妮漂亮的眸子中,现出一抹从未有过的惊喜,温顺地趴在他的手臂上,认真听完了整首歌。 一曲落定,她不由得鼓掌,笑道:“虽然我听不懂,但是好好听!谁教你哒?” 他笑了笑,搂住她的腰肢,平视远方,起起伏伏的山脉,回忆道:“当我还在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那时我的座位在窗子旁,一抬头就能瞧见枝头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唱这首歌的人现在已经名满天下,过上了滋润的小日子。” “那他叫什么名字?” “杰。” “咿那你能教教我嘛?”她眨了下大眼睛,托腮道。 “当然,不过你得先学会这种语言,让我们从最基本的开始。” 说着,郑飞捡起一块石头,用汉语说道:“石头。” “四......透?” “再来一遍,石头。” “石......头?” “对,差不多了,再看这个,青草。” ...... 山坡上,树荫下,他们搂在一起,欢颜笑语地学习汉语,博大精深的、全世界最美丽的语言。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在秀恩爱。 尤其是,在垂涎于布兰妮的美貌的水手们看来。 对于水手们来说,每天眼前有这么个大美人来回晃着,实在是心急火燎,没老婆的还好,能找舞娘们去舒爽舒爽,有老婆的只能找自己的糟糠之妻泄泄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今天上了明天还想上,这是爱情,今天上了明天还得上,这是婚姻。 聪明的人,擅于把婚姻当作爱情,愚蠢的人,只能把爱情变成婚姻。(啧啧,搞得我好像结过婚似的) 半个月,悠闲的过去了。 早上起来晨练,吃早餐,钓钓鱼打打猎,热的时候喝个果汁游个泳,到了傍晚烤只羊腿,炖上一锅肉,冰镇啤酒敞开了喝,睡前跟布兰妮换不同姿势玩到嗨,之后搂着她入睡。 这就是郑飞每天的生活,这期间,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而又回味无穷。 所有小木屋都造好了,足有数百个,每个占地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平地上。 郑飞和布兰妮的木屋是最豪华的,坐落在一条小清河旁,出门就能喝到最甘甜的雪山泉水,摸到口感肥嫩的鱼虾和小蟹。 郑飞勒令所有人不许污染这条河,要是发现有人往河里尿尿,往哭里打!岛屿总共就这么大,环境被污染了之后就要换地方,换来换去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无处可去。 虽然他本人不打算在这常住,但也要为这群子民负责,或者说,让这群子民为他们自己负责。 他用了一句话:“谁敢蔑视规矩,我就让你知道裁决的含义。” 无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这么大一波人,必须来点狠的。 这就是,法律的雏形。 今天,他照例早早醒来,五公里越野跑,流出满身大汗后痛快地冲了个澡,端了杯美酒坐到秋千上,接过布兰妮递来的水果派。 秋千是专为布兰妮搭的,有其她小姑娘效仿着也在家门口搭了一个。 他和布兰妮轻声聊着天,慢悠悠地帮她晃着秋千,这时,工匠头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报喜道:“好消息船长,第一批线膛炮造出来了,等着您去试射!” 他耸耸肩,吻了布兰妮一下,道:“那就射呗,最好不要射在里面。” 布兰妮转头白了他一眼,撅起嘴道:“流氓。” “想什么呢,我说的是山谷里面,不是你那里面。”他坏笑道,随后转身而去,留下她独自凌乱在风中。 山坡上,线膛炮被安装在脚架上,脚架紧紧固定在地面上,能有效遏制后坐力。 “哪来的脚架?”郑飞诧异道,看架子的结构都有点接近野战炮了。 “我们请乔治设计,乔治又去找了那个叫达芬奇的,那家伙一个下午就把图纸给搞出来了。” “哦那就不奇怪了,开炮吧!”郑飞会心一笑,抬起望远镜准备观察。 炮手就位,填弹。 砰! 一声巨响,炮弹冲出线膛管,得到一次提速,呼啸着划破天际,奔着远方的草原而去。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在空旷无边的草原上,炮弹落地,郑飞不可思议地放下望远镜,满意地点了下头。 有效射程至少一千二百米,如果有上百门线膛炮同时开炮,在武器落后的中世纪,足够把对面吊起来打。 达芬奇真是个宝贝,要是以后能弄出蒸汽机,搞个蒸汽动力装甲车,坦克军团..... 想远了。 在一片欢呼声中,郑飞微微拧了下眉心,然后用望远镜观察附近的制高点。 我算是发现了,阴天一出去在路上准淋大暴雨,没有一点点防备,想刷脸让打伞的妹子接济一下,无奈天黑看不清脸,愁(;′) 第一百三十二章 做好防御准备 这片地势比较平坦,除了几处丛林外,覆盖地表的就只剩齐膝高的草原了。 附近共有五处山包,高度在百米左右,在上面布置防御工事,能有效观瞄周边的敌情并予以打击。 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葡萄牙海军和居住在岛上的土著,郑飞立即命令水手们布置工事,并让工匠加紧线膛炮的制造。 半小时后,海崖边。 惊涛拍岸,发出独特的响声,呼呼的海风掠过耳畔,咸腻却又怡人。 郑飞坐在崖上,面对着一望无垠的大海,心中无比开阔,澎湃感十足。 嘴角不禁微微上扬,他拧开酒壶盖儿,灌了一小口,含了一会儿,咽下。 酒香醇厚,兑上杨梅汁的话,口感肯定不错。 躺下,眯眼休憩。 这时,由远及近的咚咚咚的脚步声表明,大块头圣地亚哥来了。 “伙计,吃这个吗,水手们刚刚发现的,听他们说好吃极了!” 郑飞偏偏头,瞥了瞥壮汉怀里抱着的水果,是炎热季节最具吸引力的水果——西瓜。 他眼前一亮,翻身而起,拔出匕首切成两半,对圣地亚哥扬扬头,道:“你要吃吗?” “额......”圣地亚哥挠挠脸说了句随便,心底暗想你不给我吃我就跟你没完。 郑飞嘿嘿一笑,抱起半边西瓜往回跑去,任凭大块头在身后呼喊。 他愉快地奔跑着,想把西瓜拿给布兰妮先尝尝。 只不过,对种植业一窍不通的他完全没意识到,野生西瓜的个头都是很小的,自己怀里抱着的是人工培育的。 很快回到了小屋,布兰妮和往常一样,坐在小巧玲珑的秋千上,伸直她那白皙的长腿,饶有兴趣地望着小河里游过的一条条小鱼,手里捧着个画板,画风景。 看到郑飞的身影,她露出灿烂的微笑,眨了下水灵灵的大眼睛,道:“你不是在海边吗,怎么有空来啦?” 郑飞坐到她身边,吻了下她俏丽的脸蛋,柔声道:“给你送新鲜水果吃啊。” 说着,他用匕首挑起西瓜最中心的那块,递到她嘴前。 她撅撅嘴,道:“哪有喂人家吃东西用刀的。” “想赶快让你尝尝嘛,来张嘴,乖” “这话听起来好奇怪......” “哈哈,想起了晚上在床上的画面?” “噗......”她白了他一眼,张开小嘴,嚼着甘甜的西瓜肉,汁液从嘴角溢出,嘻嘻道:“好吃” 他挑了挑眉头,笑道:“都给你了,不要吃太多,不然会吃坏肚子的。” “嗯你又要去哪?” “回海岸边,还有些事要做。” 他抚着她的长发,走之前来了个深情的拥吻。 海崖上有几十名工匠,正在搬运木头和沙包,有条不紊地搭建瞭望塔。 郑飞打算沿着海岸搭建十几个瞭望塔,方便观察海上的情况,万一葡萄牙皇家海军在这登陆,也好提前做准备。 相比海军,更需要防的是海盗,当然不是普通的海盗,普通海盗都是混海岸线的,亚速尔群岛远离欧洲大陆极少有船队通过,没有哪个海盗会出没在这里。 海盗指的是,其他的航海家。 在中世纪,有着无数富于冒险精神的航海家,展开双臂冲向大海的怀抱,目的大体只有一个——财富。 有了足够的财富,他们就有了名望、地位、女人等等等等,所需的一切都唾手可得。 所以为了这个目的,他们不惜泯灭良知,做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举动。 比如,大名鼎鼎的环球航海家,麦哲伦。 麦哲伦死于菲律宾的部落冲突中,菲律宾人在马克斯坦北岸,为一个叫拉普拉普的勇士和麦哲伦修建了一座奇特的墓,两人共用,墓碑的顶端是拉普拉普持盾剑的铜像,在碑的正反两面镌刻着两位敌对人物的事迹。 墓碑正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拉普拉普和他的战士们,在这里打退了西班牙入侵者,杀死了他们的首领——费尔南多麦哲伦,由此,拉普拉普成为击毁欧洲人侵略的第一位菲律宾人。 墓碑的背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费尔南多麦哲伦死于此地,他是在与马克坦岛酋长拉普拉普的战士们交战中受伤死亡的,麦哲伦船队的一艘船只——维多利亚号,在埃尔卡诺的指挥下,于一五二一年五月一日升帆驶离宿务港,并于一五二二年九月六日返抵西班牙港口停泊,第一次环球航行就这样完成了。 麦哲伦的环球航行固然伟大,但他对殖民地人民的暴行也是不能容忍的,屠杀、放火、强奸,可谓是无恶不作! 在大航海时代,航海家没有几个是好鸟。 呃,郑飞除外。 为什么除外?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 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将会成为史上最受人敬重的航海王,人们亲切地称他为,船长。 总而言之,如果真的有某些怀揣野心的航海家抵达了这座岛,岛上的居民定会受到一场惨烈的洗礼,男人们倒没什么,投降沦为奴隶便是,而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则会...... 所以在郑飞离开这座岛之前,必须指导居民们做好防御准备工作,搭建瞭望塔是第一步,之后还有挖地道,以防对手过于强悍,硬拼不过只能躲避。 对工匠交代一些事情后,郑飞又坐到了海崖上,眺望远方的海面。 圣地亚哥一个人闷闷地啃西瓜,递了一瓣给他,然后继续啃,不说话。 郑飞接过西瓜咬了一口,瞧着他憨憨的模样,不禁笑道:“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切,别开玩笑了,我可不是老娘们!” 他揉揉眉心,注视着平静的海面,抬头望了眼掠过空中的海鸥,道:“壮汉,我忘了跟你说句谢谢了,谢谢你那天救了我。” 这两天事情较多,再加上状态不佳,写得很艰难,更新不给力,也不好意思求票票啥的了,只能用下月初的上架爆更来抚慰大家受伤的心灵喽,提前透个底,会有连续三天十连爆(*^^*)真爱粉们正计划同天打赏将本书顶上热销新作榜,在榜单上的位置将会决定以后每天几更,给力的话每天保底五更哦o()o 好了,多谢各位始终如一的支持,我都记着呐早点休息,晚安 第一百三十三章 闯入者 船长回来了,兄弟们,启航!<())[go!] 憨憨一笑,这是圣地亚哥对他的回答。 海风,吹个不停,银白色的沙滩上,驻足着成片成片的候鸟,它们蹦跶来蹦跶去,或许是在找被浪潮冲上沙滩的小鱼小虾,亦或许只是因为好玩而已。 此起彼伏的鸟啼声伴随着涛声,像是一曲振奋人心的歌,使得忙碌的工匠们干劲十足,边干活边笑呵呵地聊天。 “伙计们,猜猜今天的晚餐是什么?” “烤面包片,水果沙拉,一碟烤肉,再加一碗羊肉汤,简直完美!” “啧啧,没准船长今晚同意咱们搞个篝火晚会呢,那样就有大餐吃了。” 除了工匠,还有两名不过二十岁的漂亮姑娘也坐在海崖上,一腿伸直一腿弯曲,肌肤白皙,脸颊伏在膝盖上,充满了少女气息。 同样的,她们也在交谈。 “船长为什么喜欢布兰妮呢?” “因为漂亮呗听说她从十六岁起,就霸占着里斯本第一美人的称号。” “嗯那你说船长眼里除了她还有别的女人吗?” “当然,其实我觉得吧,船长对我就有点意思,每次看到我都会笑笑,好像挺喜欢我的......” “切,无聊!” “喂,你还不信是吧,要不要打个赌,明天之前我要是能让他说喜欢,你就把你最漂亮的那件裙子送给我!” “行啊,一言为定,你要是输了就把珍珠项链给我!” 短暂的沉默后。 “哈哈,你上当了,我只说了让船长说喜欢,又没说喜欢我,你猜我等会去问船长喜不喜欢布兰妮,他会怎么回答?” 姑娘得意大笑,高耸的胸部一颤一颤,扮了个鬼脸。 猝不及防的,身后传来一道男嗓。 “还行吧” 回头一看,只见郑飞悄悄站在她们身后,憋着坏笑。 “船长......”姑娘脸腾地红到了脖子根,低头摆弄衣角,恨不得找个地缝溜进去。 郑飞手插在兜里,看了娇羞的她们一会儿,托起她的下巴,注视着她的眼睛,道:“以后再说这些话,小心我把你抱到床上去。” 说罢,他抬脚向海滩走去。 怔了怔,等他走远之后,姑娘欣喜地摇着同伴的胳膊,小心脏扑通扑通跳,激动道:“听到他说什么了吗?他说要把我抱到床上去!” “噗,怎么这么贱呢你......” 踏上海滩,郑飞径直向“码头”走去,这是片几十米深的水域,适合抛锚停船,并且两边都是海崖,停泊中的船受风力影响小。 在浅水区游了一会儿,他顺着舷梯爬上了新大陆号,来到这块久违的甲板上。 扶着护栏,他的目光落在郁郁葱葱的海崖上,看到了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正在攀爬青色藤蔓,很努力地翘着尾巴伸长手,想要摘到那颗野果。 看到这贴近自然的一幕,他的嘴角不禁上扬,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将目光移向远方,水天交接之处,海面宁静,碧空如洗。 欣赏美景,大约有两分钟吧,他颇为舒服地挑了挑眉头,向船舱走去。 踩着悠闲的脚步,他来到了船舱门口,正要推门而入,却听见里面传来窸窣的响声,好像有东西在里面乱拱。 难不成是猴子? 皱眉迟疑片刻,他悄悄拔出匕首,动作轻轻地推开门。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屁股。 有个人钻进床底,忙手忙脚地翻东西,杂物堆了满地,甚至还有一直藏在床底的永恒之刀。 那人一边翻,一边絮絮念叨着:“该死的,到底在哪??” 郑飞反握匕首,踮起脚尖悄然来到他身后,蓦然抵住他的腰,沉脸道:“举起手,出来。” 那人动作停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乖乖从床底爬出来,把手举到头顶,转过头。 看到这张脸,郑飞恨恨咬了下嘴唇。 格兰特,这个以偷盗为生的家伙,到了这里还狗改不了****? “船长......”格兰特难堪地笑了笑,酝酿一会儿,道:“匕首好尖,我本来就不是你的对手,不用拿它抵着我吧。” 郑飞嗯了一声,但没移开匕首,多年的战斗生涯教会他永远不要给敌人一丁点机会,特别是油嘴滑舌的敌人。 见他不动,格兰特咽了口唾沫,正欲开口,郑飞问话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刚喝酒了。” “我问的是,你来干什么?找东西么?” “嘶,对啊,我怎么跑这来了?”格兰特愣愣地眨巴着眼,回想了一会儿,茫然道:“我只记得和他们在那喝酒,喝着喝着就断片了。” 郑飞的脸色并没有因此而缓和,反倒更严厉了些,道:“但是,你现在很清醒,一点都不像喝醉的人。” “我是被吓得清醒了。”格兰特谄笑道:“要不我哈口气给你问问?” 话音刚落,郑飞便感觉到一股恶心的酒气扑面而来,掩鼻踹了他一脚,收起匕首,面无表情道:“出去,以后别进我的房间。” “哈哈,怕我发现你跟安娜床战的痕迹拿去给布兰妮吗?” “我没跟你开玩笑,去甲板上等着我。” 格兰特撇撇嘴,出门。 郑飞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几秒,警惕的边留意外面的动静,边掀开床板,里面是几麻袋的宝石。 确认所有宝石都在,他盖上床板,不禁笑着想,格兰特那家伙肯定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大一笔财富近在咫尺。 独吞它们的话,足够在英格兰法兰西意大利西班牙等任何一个国家,买下最大的庄园。 而格兰特最渴望的,就是财富。 在房间里停留了一小会儿,他上了甲板,瞧见那家伙正靠着护栏喝闷酒,眼神凝重。 “想什么呢?”他问。 格兰特回过神,挤出笑道:“我还能想什么,姑娘呗。” “走,跟我回去,有件事要你做。” 之后,郑飞把他带到了施工现场,指着忙碌中的工匠们,对他说:“帮他们修建瞭望塔,作为你闯进我船舱的惩罚。” “可是我......”格兰特愕然道。 看到群里的兄弟们踊跃地要补齐盟主,真有点小感动呢,谢谢你们,也谢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朋友。 第一百三十四章 隐患 “可是什么?”郑飞抬起眼皮,注视着延伸至远方的长条状沙滩。 格兰特动动嘴唇,犹豫了一会儿,道:“我不会做这些活计,从没接触过。” “那就搬木材,搬沙包,不好好干活的话,今晚的篝火晚会你就别参加了。” 说罢,郑飞转身要走。 “嘿!”格兰特盯着他的背影,恨恨捏了下手指,道:“我跟那些工匠不一样,我是西欧游侠,被人们奉为传奇的人!” 短暂的沉默。 郑飞微微翘起嘴角,转头,眼神中带着些同情的意味,说道:“只有你能把贼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丢下这句话,他头也不回地离去,格兰特杵在原地,攥紧拳头,怒目而视,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树林后。 越过山丘,跨过河流,郑飞回到了大本营,瞧见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安逸和谐。 姑娘们盘起金色长发,挽起袖子,聚在河流下游洗衣服,笑逐颜开,模样可人。 男人们几乎都有事做,要么在帮匠师改铸火炮,要么就是进丛林打猎去了。 至于两鬓斑白的老人,则是依靠在树荫下,手里抓着把盐焗豌豆,边往嘴里送边笑眯眯地看着眼前嬉戏中的孩童们,大概想起了许多年前的自己,胡子笑得一颤一颤,乐在其中。 郑飞听到了一个自信满满的童音。 “总有一天,我要成为船长那样的男人!” 来自小哥伦布,稚嫩的脸蛋上,出现了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豪情。 郑飞挑了挑眉毛,走过去摸摸他的头,笑道:“首先你得有强健的体魄,从这里跑到海崖边再跑回来,敢吗?” 哥伦布擦了下鼻梁,自信地握了下拳头,道:“敢!兄弟们,让船长看看咱们有多牛!” 话音刚落,这一大群不过十岁左右的孩子,发癫了似的向海崖冲去,嗷嗷叫。 郑飞眼中掠过一丝惊讶,随即欣慰一笑,自言自语道:“小土匪头子。” 他抬头望了眼晴空,摸出别在腰间的酒壶,品了一小口,之后敲响铜铃,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大声喊道:“今天谁跟格兰特喝酒了?!” 寂静,唯有鸟啼声回荡在山涧之中。 郑飞期盼的目光从人们身上依次扫过,树荫下的吃豆老人,河边的美丽姑娘,手持工具的匠师......全都茫然地看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个匠师挠挠头皮,小心翼翼道:“船长,格兰特一大早就不见了,早餐都没见他吃。” “所以没人跟他喝过酒是吗?” “没有......他怎么了?” “没什么。”郑飞揉着眉心,加了句:“刚才的事谁都不许跟格兰特提起,明白么?” “嗯!”很整齐的回应。 即便人们知道格兰特西欧游侠的身份,可当这个曾经的传说真的和他们近在咫尺,他们却发现他其实就是个贼,骨子里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来到岛上的这段时间,格兰特偷过老工匠福特的玛瑙手串,调戏过无数有点姿色的姑娘,甚至还睡了几个,事后提上裤子不认人,活脱脱的流氓地痞。 这样的德性,使得没人愿意向着他,更别说和他交朋友了。 郑飞站在小屋前,吃着布兰妮端来的一盘水果沙拉,隐隐约约地感觉,心头总有些不安。 他想,格兰特一定是看见自己那天让人抬着宝石麻袋去藏到船上,怀疑里面是宝藏,才独自前去翻寻。 那样的人就如同定时炸弹,留着始终是个隐患,那么,杀了他么?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凝重了些,吃了块柑橘。 布兰妮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揉捏着,笑着问:“好吃吗?” “嗯,好吃。” “嘻嘻话说,这座岛真的特别神奇,生长着好多神奇的水果,比如说这个香蕉,以前我都要在王室筵席上才能吃到这么甜的,别的地方卖的都是野生的,很酸涩,里面还有讨厌的籽。” 听了这话,郑飞蓦然停止咀嚼,嘴里含着沙拉酱,皱起眉头。 野生香蕉,酸涩?也就是说,岛上的香蕉不是野生的? 那天在溶洞,发现两箱百年佳酿以及一张画着不明符号的羊皮纸,他想到岛上曾经被探险者涉足过,至于现在是否有人生活,不得而知。 但现在,人工培育而成的香蕉让他能够断定,在这座大型岛屿的某一个地方,必然生活着来自欧洲大陆的人类! 一定要探明究竟,排解掉所有隐患才能安心离开! 他深深吸了口气,让布兰妮挽着胳膊,漫步到山丘上,举起望远镜眺望远方,无边无际的山脉和丛林。 这座岛至少有两个巴黎那么大,即便站在山顶用数十倍的望远镜也完全看不到尽头,想要探明情况,就必须不辞劳苦地穿越无数丛林,面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偷袭。 他还没蠢到拿生命去探险,都说特种兵是来自地狱的勇士,其实探险家才是。 比如贝爷,生存在全世界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通晓一切生存技能,只要还有任何能吃的东西,他就能活下来,二十四岁时,他作为最年轻的登山手登顶珠穆朗玛峰。 郑飞爱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有比探险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所以,他得等达芬奇弄出热气球了再开展探索岛屿计划。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说曹操曹操到,想达芬奇达芬奇来。 达芬奇欣喜若狂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来,激动道:“船长,好了!飞行器做好了!” 郑飞眼前一亮,顺着他的指引看去,只见用作研究所的小木屋门口,摆着一个纸糊的圆筒,外表和大小都和孔明灯极其相似。 郑飞看了期待中的达芬奇一眼,撇嘴道:“那就是你的飞行器?你坐上去飞一个给我看看。” 达芬奇狡黠地挤挤眼,卖关子道:“跟我来,有惊喜哦!” 说罢,达芬奇慢悠悠地向小木屋晃去。 郑飞的好奇心被成功地勾起了,跟了过去。 今天还有点卡文,补了不少觉,明天起恢复两更。 第一百三十五章 奇迹 推开那扇小门,进屋,闻见空气中弥漫着的皮制品味道,很是刺鼻,地上散落着很多边角料,绸子线头兽皮之类的。 “欢迎光临我的鞋匠铺子!”达芬奇笑呵呵道,找出盒火柴来点着门口的“孔明灯”,徐徐升空,将姑娘美丽的视线尽数吸引,她们好奇地睁着大眼睛,指指点点讨论个不停。 “所以你的飞行器呢?”郑飞关心的是热气球。 达芬奇吐吐舌头,从角落里抖出一张巨大的油布,弄得满屋灰尘,却还不以为意地笑道:“这种布料气密性很好,气体不会漏出来。” “你说会有惊喜,在哪呢?”郑飞揉了揉眉心,之前一直在想搞掉格兰特的事情,有点烦,没心思说废话。 “别这么急嘛船长,飞行器是一个大型工程,在小屋里是完成不了的,我请了几位老嬷嬷帮忙,现在差不多快弄好了。”达芬奇眨了下眼,接着道:“要去看看吗?” “走。”郑飞撇撇头,心想这小子真是个话唠。 离开木屋,达芬奇情绪高昂地召集了所有闲着的人,一起去参观他的伟大作品。 数百人浩浩荡荡地趟过小河,走了有两分钟,来到一处小山坡脚下,山坡上生长着郁郁葱葱的青草,作为某种淡紫色花朵的陪衬。 像所有即将展示发明的科学家一样,达芬奇抬手示意众人停下,用力清清嗓,人模狗样地,额不对,装腔作势地整整衣领,顺手抹了把头发,想在少女们面前显得帅气些。 “女士们先生们,请在这里稍等片刻,接下来你们将会见证奇迹。” 说罢,他小跑着爬上山坡,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郑飞会心一笑,这小家伙比自己还能卖关子。 五分钟过去了。 闲着也是闲着,人们与其这么干等着,不如坐着聊聊天,他们坐到坡面上,揪屁股旁边的草,有耐不住性子的想翻过山坡去看看,被郑飞制止了,那样会破坏大家的惊喜。 时间一点点流逝,大约在十分钟后,天忽然黑了下来,貌似太阳被乌云遮住,少女说雨滴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船长,要下雨了,咱们还等吗?”有人问,语气中满是失望。 郑飞躺在山坡上,嘴里叼着根长长的野草,懒洋洋地眯起眼休憩,搭了句:“都回屋去吧,我再待一会儿。” 人们叹了口气,起身拍拍屁股,往回走。 然而接下来,突然间,他们几乎同时激动地叫了起来。 “天呐!” “看那是什么!” “它在飞!它在飞!” 看见他们的反应,郑飞立刻翻身而起,只见山坡顶端徐徐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原来是它挡住了太阳。 热气球...... 准确的来说,是空艇! 它的个头比船队中最大的船还要大得多,俨然是个庞然大物,遮天蔽日,在它的最底部安装着一个吊筐,达芬奇得意地趴在里面,微笑着挥手。 “女士们先生们,什么感觉?!” “壮观!” “哈哈,船长,夸夸我呗!” 郑飞笑笑,吐掉嘴里衔着的野草,沿着山坡奋力奔跑,到达坡顶后纵身一跃,伴着一声大吼,在阳光的照耀下身姿如雄鹰般矫健,双手扒上吊筐边缘,使劲一撑翻了进去。 吊筐里,牛肉水果葡萄酒应有尽有,他对下面满目期盼的人们打了个潇洒的手势,喊道:“回去吧伙计们,准备晚上的篝火晚会!” 山坡上,人们欢呼雀跃地振臂呐喊,目送着巨大的热气球渐渐远去,夕阳投来的光芒映在他们的脸庞上,使得由内而发的喜悦,更振奋了些。 这群中世纪的人们,每个人都曾无数次幻想过拥有一双翅膀,能在湛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现在,这个本以为无法企及的梦想终于快要实现了!他们的激动,无法用语言来表述,只能纵情欢呼! 直到热气球消失在更高的山脉后面,他们才渐渐安定下来,脸上洋溢着掩不住的笑意,勾肩搭背地哼着小调回去准备篝火晚会。 此时此刻,郑飞坐在吊筐里,边嚼着牛肉干边欣赏岛屿的美景。 热气球的高度起码有几百米了,像是坐在直升机中,低头一看,连绵的山脉,穿插在山脉中的河流,茂密的绿色原野和丛林,以及远方那银光闪闪的雪山,都是那么清晰而迷人。 “小子,你准备了多久?”他笑着问达芬奇。 “嘿嘿,好久了。”达芬奇的喜悦还未褪去,趴在吊筐边,望着即将落山的夕阳,拧开了酒壶盖儿。 郑飞见状,一把夺过酒壶,严厉喝道:“你不能喝酒!” “为什么啊,比我还小的都能喝。” “酒精会影响你的思考,钝化你的脑子。”他耸耸肩,瞧见达芬奇嘟嘴表示不满,挑了挑眉毛道:“还记得我上次答应你的吗,薇薇安让你用一个礼拜,今晚就能作数。” 一听这话,达芬奇眼睛顿时贼亮贼亮的,心脏狂跳,道:“好!” “所以为了在床上发挥得更好,你一滴酒都不能沾,不要让她小瞧你。” “嗯......不喝!” 郑飞嘴角扬起,自己抿了口酒,扫视着周围的山脉丛林,呼吸空中清爽的气息,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拿起望远镜。 热气球不断上升,脚下的丛林也愈来愈小,那些足有象腿粗的大树,这时候如同火柴棒,插在山地作战沙盘上。 他把望远镜的镜头对准天边,想找到岛屿的边缘。 不知过了多久,空气越来越稀薄,终于看到了远方的海平面,在东北角。 那里是一片沙滩,很适合登陆。 他把镜头稍稍移了一点,往沙滩后方看,那是片被绿色植被覆盖着的平原,风景秀丽,比大本营这边还要好,可以开发成另一个大本营。 他微微一笑,抓起牛肉干咬了口,慢慢嚼。 正准备移开镜头观察观察其它方向,他忽然一个激灵,坐直身体。 远方,炊烟,无数缕炊烟,从植被里缓缓升起。 第一百三十六章 热气球旅行 如果只有一缕炊烟,还有可能是失火,而密密麻麻的足有数百缕,只有一种可能——有人,至少上千人! 他的脸色瞬间凝重起来,道:“达,找张纸记下我接下来说的话。” 说罢,他开始凭经验目测。 “一点钟方向,距离大约......唔,四十公里,参照物是一座大山,岛上第二高峰,从大本营以最短路径过去,需要穿过十几处丛林,攀登一处悬崖,一处瀑布......” 五分钟后,记录完毕。 郑飞怅然放下望远镜,拧起眉头,凝视着远方。 热气球最大的缺点就在于,动力完全是风,无法人为控制方向,用它观瞄可以,但是想准确地飞向目的地,不行。 所以探险,还需要从陆地上进行,用热气球作为辅助,先行探明前进的路线。 转眼间,半个夕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估计再有不到一个小时天就要黑了,郑飞晃着酒壶喝了一口,道:“达,咱们该回去了。” 达芬奇的脸色似乎有点为难,挠挠头,道:“船长,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呵,说吧。”郑飞漫不经心地答道,接着喝酒,老实说这酒的味道不怎么样,是达芬奇从仓库保管员那要来的,好酒都被郑飞自己藏着。 “额,我们今晚好像回不去了。”达芬奇啃着手指头,皱眉。 “我知道,你的飞行器只能依靠风来调整航向,现在熄火落地,我们走路回去,这个大家伙就放在这过一夜吧,丢不了的。” “那个,我觉得您还是看看脚下比较好......”达芬奇咽了口唾沫。 郑飞皱皱眉,头探到吊筐边,定睛一看,正下方的荒原上有群动物,小黑点般,正在跟随热气球奔跑,貌似很好奇这个飞在天上的东西是什么。 肉眼无法辨认出它们,他用望远镜看,看清之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体态雄壮,四肢矫健,金色鬃毛——狮子,丛林之王! 亚速尔群岛竟然会有狮群,这点郑飞真的没想到。 “船长你再看那边。”达芬奇抬手直指前方。 狼群,上百头狼,趴在山坡上像是在等待月圆。 前有狼后有狮,现在下去,无异于送死。 郑飞心底暗暗说了句靠,眼看着天就快黑了,现在是进退不得,由着热气球这么飘荡在高空,等第二天天亮不知道能飘到哪个鬼地方去,没准就飘海上去了,到时候想登陆就等于天方夜谭,食物吃完就只能听天由命,没准能特么飞南极去,到了二十一世纪历史界又多了一项发现——十五世纪中叶,来自欧洲的热气球踏足南极大陆。 可是下去的话,又将面对饥肠辘辘的猎杀者,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被狮群和狼群包围,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愈来愈暗,达芬奇慌了神,放下望远镜焦急道:“船长,我们到底怎么办?” “让我想想。”郑飞镇静道,目视前方,广阔的平原,绵延的山脉,而脚下,狮群仍在跟着奔跑,累了就停下来喘喘气,接着跑,看样子是跟这大型飞行物杆上了。 渐渐的,月亮挂上枝头,夜色朦胧,再有几分钟天就完全黑了。 透过望远镜,他仔细搜寻着,紧紧捏着拳心的冷汗,额头上渗出滴滴汗珠,顺着脸颊滑下,钻进脖子里。 权衡利弊后,他的选择是落地,那样还有一线生机,而如果随着热气球飘一晚上飘到海上,就真的只能等死了。 这时,他紧张的脸色倏然缓解了些,吐出一口气。 远处不到五千米的地方有个悬崖,大约三四百米高,是一个天然的避风港,倘若能把热气球降落在那里,就能安全度过一夜了。 不过当然,不能落地,只能时而点火时而熄火,保持悬停在半空中,这样才能不被野兽接触到。 “达,保持好高度,准备在那里降落。”他说。 风力不算大,五千米的路程足足跑了近一个小时才到,低头看看月光倾洒着的大地,几十个小黑点仍然在跟着,狮群简直不折不挠。 贴着悬崖,控制好加热装置,使得浮力和摩擦阻力平衡,热气球悬停在了半空中,距离地面几十米,狮子中的战斗狮也跳不上来。 终于能安静地待一会儿了,郑飞这才释然做了几次深呼吸,把牛肉放在加热器里烤。 此时大本营那边,篝火晚会已经准备就绪,人们在火堆边翘首以盼,等着他和巨大的飞行器归来庆祝,香喷喷的烤全羊烤火腿,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挑逗着人们的肠胃。 相比之下,两名苦逼的“试飞员”只能乖乖坐在吊筐里,吃几片没放调料的烤牛肉,不新鲜的水果,还有劣质葡萄酒。 用完晚餐,达芬奇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开始打盹。 郑飞瞥了他一眼,道:“你睡吧,我控制好加热器,保证不会让热气球飞了的。” “哈欠船长你不困吗?” “我不是第一次通宵了,扛得住。” “啧啧,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其实你可以选择让我守着的,毕竟你是老大,我得听你的。” “你是孩子,我是成年人。” “啊,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再说废话,你来守着!” “额,晚安!” 话音刚落,达芬奇鼾声大作,装的。 郑飞不禁笑了笑,用手指蘸着几滴酒涂在眼眶上,能提神。 然后,他倚在吊筐边,随便想点事情。 就这样,漫长的黑夜,安然无恙地过去了,在度过一天中最困的时刻后,他等来了黎明的曙光。 东方,朦朦胧胧的鱼肚白,开启了新的一天。 随之而来的,还有满山谷的清脆鸟啼,各种鸟的鸟啼,婉转动听。 他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和脸,吃了几个柑橘,抬起头来打量周围的情况。 山谷里,狮群趴在地上休息,等了一整夜,把其他动物都吓得离得远远的。 他苦笑了一下,点着加热器,热气球徐徐升腾而起,他要爬到悬崖上看看当前的风向,能不能回大本营去。 第一百三十七章 你救过我(1/4) 悬崖顶,风势很大,再加上阴天,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灰蒙蒙的苍穹,漫无边际,只在那遥远的天边,有一丝亮光透过层层叠叠的乌云投向大地,仿佛一道神秘的天门,壮丽恢弘。 幸运的是,风向大致对着大本营的方向,飘回去没问题。 郑飞叫醒酣睡中的达芬奇,达芬奇捏着困倦的脸,打了个哈欠,看了看四周,憨笑道:“天亮了。” “把加热器火力开到最大,咱们该回去了。”郑飞解掉捆在藤蔓上的绳子说。 达芬奇探头瞥了眼悬崖底距离几百米的狮群,道:“船长你说要是从这扔块石头能砸死它们吗?” “自由落体,威力不亚于炮弹。” “......什么落体?” “呃,没什么,复仇吧,愤怒的少年。”郑飞懒得解释,其实是因为解释不明白,毕竟还要从牛顿定律开始说。 达芬奇往手心哈了口气搓搓手,从悬崖上找了几十块巴掌大的石头,一个接一个的,嗷嗷叫着甩臂抛了下去,吼道:“去死吧小崽子们!” “爽完了没,点火。”郑飞双臂搭在围栏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亢奋的他,默默喝了口酒。 这家伙,似乎很记仇。 一个喜欢记仇的旷世奇才,很容易变成一颗炸弹。 热气球徐徐浮空,在风力的带动下向大本营的方位飘去,这时下起了毛毛细雨,雨丝落在脸庞上,清凉滋润,足以解掉困乏。 速度很快,只用了不到来时一半的时间,郑飞便通过望远镜的镜头看见了木屋群,以及木屋旁人们期盼的脸,他们在欢呼。 选择大本营附近的一处平原,熄火,下落。 当吊筐触碰到地面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迅速围了过来,热情洋溢嘘寒问暖,脸上挂着激动的笑容,遗憾的是他们不是冲船长,而是冲这个新奇的大型飞行器。 郑飞爬出吊筐,接过布兰妮递来的早餐盘,看着这群中世纪的男人女人,看外星飞碟似的观察着热气球,指指点点讨论个不停。 他大口吃掉热气腾腾的牛肉饼,喝掉海鲜汤,一夜没睡却不觉得困,来到了山坡上。 他刚坐下举起望远镜眺望海崖边的瞭望塔,圣地亚哥就过来了,坐到了他身旁。 “伙计你去哪了,篝火晚会都没回来参加。” “别说了,我差点就回不来了。” “为什么啊?” “当你飞到天上去了你就会知道,还是脚踏实地最安全。” 说着,他用镜头把整个海崖搜寻个遍,没看到格兰特,便问:“我不是让格兰特在那搬东西么,他人呢?” 圣地亚哥挠挠头,茫然道:“哈?你不是让他开船去海上抓鱼吗?” 听了这话,郑飞顿时一个激灵,急切道:“他什么时候走的?” “刚走不到半小时。” “你的黑鬃马呢?” 辽阔的平原上,黑鬃马如同离弦之箭,掠过草地趟过河流,火速狂奔。 一会儿的功夫,它的铁蹄便踏在了码头边。 所有船只都在,看来格兰特还没来得及开船。 新大陆号的白帆已经扬起,从这里看去,能看到格兰特哼哧哼哧的背影,他正在吃力地起锚。 郑飞提起火枪,食指扣在扳机上,在几十米外瞄着他,皱着眉迟疑片刻,终究还是没开枪,动作轻轻地和圣地亚哥爬上了甲板。 格兰特完全没意识到他们的到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锚给收上来,一屁股坐在甲板上连连喘着粗气,拧开水壶盖灌了一口,抹抹嘴。 短暂的歇息后,他莫名其妙地轻哼了一声,眺望远方的海平面,嘴角上扬,自言自语:“别以为只有你能航海。” 郑飞对圣地亚哥挤了下眼,压低嗓音道:“这是在说我呢。” 圣地亚哥捏捏手指,拧了拧脖子,瞪着格兰特的背影,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暴揍他一顿。 格兰特很兴奋,丢掉水壶往甲板上一躺,大笑道:“我的庄园,美丽的法兰西姑娘,我来了!” 他的幻想与憧憬,在下一秒硬生生被扯碎,满足的笑意残留在脸上,僵住。 他听到了自己最害怕的声音。 “航海家,你要去哪啊?”郑飞淡淡问了句。 短时间的停滞。 格兰特脑子转的极快,恐慌之后立刻调整好思绪,装作没听到他的问话,跪在甲板上面向天空展开双臂,虔诚道:“啊,上帝,请让我这次出海捕鱼能满载而归吧,给大伙带回一顿美味的海鲜大餐,那样的话船长会给我很多奖励,那样的话我就能泡法兰西的美妞了。” 砰! 郑飞对空放了一枪,大声道:“起来!” 格兰特愣了愣,保持举臂的动作慢慢转过身,注视着满脸凶相的两人,强笑道:“船长,您来了。” 郑飞挑了下眉头,道:“听说你打着我的旗号要把船开走?” “好久都没吃到美味的沙丁鱼了,我想给大家改善下伙食,不说是您授意的话,他们不会让我开船出海的......” “理由编的不错,点个赞。”郑飞把枪口微微垂了一点,警惕地盯着他的手,道:“把你的衣服脱了。” 格兰特难堪地挠挠头,道:“我不该打着您的旗号,对不起船长......请您不要罚我下水游泳,这片水域有食人鱼的。” “脱掉衣服扔过来,我不会逼你下水的,相信我。” 格兰特撇撇嘴,默默脱掉上衣扔过去,圣地亚哥接住。 圣地亚哥抖落着他的衣服,会心一笑,低声对郑飞说:“老狐狸,怪不得你要他脱衣服,原来他衣服里有飞刀。” 郑飞笑了下,应道:“还记得在巴萨罗那港吗,他就是用飞刀打中阿隆索的手救了我的,他是个玩刀的高手。” 说罢,他把火枪放到地上,走到格兰特面前,注视着他的眼睛,道:“你救过我。” “谢谢你还记得。”格兰特耸耸肩说。 “这几个月你跟着我的船队,干了不少龌龊事,我之所以对你一再忍让,就是因为我不断提醒自己,你救过我。” 第一百三十八章 意外收获(2/4) 格兰特眉心轻轻蹙了一下,笑道:“嘿,我只是偷了点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泡了几个妞儿而已,算不上什么龌龊事吧?” “你做了什么自己最清楚,千万不要被我抓到,否则,会死人的。”说完,郑飞吹了个口哨,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拍拍他的肩膀,偏头喊道:“圣地亚哥,调二十个人过来守着码头,从现在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任何人上船!” 格兰特咬着牙,挤出难看的笑容,随他下船走到海崖边,扛起一截原木,恨恨咽下一口气,继续投入到搬运工作之中。 他的古怪表情,耐人寻味。 圣地亚哥安排完看护码头的人手后,牵着黑鬃马陪郑飞漫步在原野上,吹着习习的海风,不解地问道:“伙计,你明知道他要偷偷把船开走,为什么不揍他一顿?” “揍他一顿,太轻。”郑飞平淡地说,喝了一小口红酒。 “额,不懂,你不会想杀了他吧?” “很快你就懂了。” 空旷的原野上,慢悠悠地走着走着,郑飞翻身骑上黑鬃马,迎着朝阳,策马奔腾! 圣地亚哥一愣,边追边喊:“嘿,那是我的马!混蛋诶!就知道欺负我!” 几天后,清晨。 一场暴雨过后,空气清爽了许多,淡淡的泥土味儿混合着花香,让人有种贴近自然的愉悦感,情不自禁地就想打个喷嚏。 地上的泥水干得差不多了,是时候考虑去探索岛屿的东北角了,那里的数百缕炊烟,至今还让他困惑。 他也参与这次探险,但不做先头部队,先头部队由十个人组成。 谁都知道探险是个危险的差事,起初没人愿意去干,然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郑飞说出每人一百个银币时,他们的眼都直了。 根据之前乘坐热气球的记录,天才画家达芬奇手绘了几张地图,上面标准着丛林、山脉、河流,尺寸不算精确,但也不糙。 这几天,达芬奇还设计制作了不少小型热气球,只能乘坐一个人,用绳子扣在木屋旁,可以上升数十米,是用来让大家体验飞天的,男女老少全都玩得不亦乐乎。 这个提前几个世纪出现的玩具,让人们的生活丰富了不知多少倍。 探索队伍一共五十人,十人开路十人殿后中间三十人过得自由自在。 走之前,郑飞吩咐几个精悍的水手,每天严密监视格兰特,以防那家伙趁着自己不在搞事情。 清晨出发,带了足够吃一个礼拜的干粮,手持用来披荆斩棘的砍刀,他们踏上了征途。 天气不错,抬眼望去,碧空如洗,看不见几朵云彩,清脆的鸟啼声萦绕在耳畔,探险队路过哪里,哪里就被惊飞一片。 鸟类的味道大多不太好,他们不稀得吃,饿了就啃面包和肉干,运气好了能打到头野猪,割成一大块一大块塞到桶里,使用亚速尔群岛的特色——地热,塞到地底下去烘焙焖熟,桶盖一开,那滋味,嘶美得无法形容。 就这样,他们愉快地行进了一整天,在安逸的傍晚,抵达一处山坡旁,这里还有条清澈的小河,用以补充淡水。 郑飞爬到山坡顶,嘬着剩得不多的酒,凝望远方悬挂在天边的夕阳,欣赏被余晖倾洒着的大地,以及奔跑在大地上捕捉羚羊的一只猎豹,微笑。 拍下这一幕,肯定能上国家地理。 兴起,他做了做俯卧撑,之后贴着岩石倒立五分钟疏通血液,满面红光地喘了口气,转头看着山下的水手们从地底刨出木桶,期待地等着掀盖儿,吃焖肉。 他想骂一句怎么不等我,正在这时,突然听到一声惊呼。 “危险!” 水手们扯着嗓子吼叫道,惊恐万状。 郑飞面色一紧,迅速提起火枪跑下山,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团火焰,窜得有三四米高,还在继续蔓延。 在大火旁,汉斯呆呆地杵着,叼着烟斗不停哆嗦,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跑开。 “怎么了?”郑飞不明所以,打量着惊愕中的水手们。 “汉斯刚才......丢了一个火柴头,然后就火腾的一声就冒出来了......” “别愣着了,先灭火!” 说罢,郑飞率先提起个木桶,去河边舀水,水手们纷纷照做。 不知过了多久,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火势终于渐渐平息了下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灼烧气味,很刺鼻。 他们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庆贺击掌。 稍作休息后,郑飞去到先前大火燃起的地方,蹲下来仔细检查。 地表还有些灼热,烫得能烤山芋,黑乎乎的一片。 他疑惑地拧起眉头,这是片草地,生长着绿油油的青草,为什么丢个烟头就会烧着? 闻不见酒精的味道,说明不可能是酒。 那么,导致大火的唯一原因就是——石油。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激动起来,将目光移到两旁的山壁上,一点点的搜寻。 石油,黑色的黄金,高质量能源,要是今后达芬奇能弄出蒸汽机来,提炼石油做燃料的话,能大大增强运作效率。 意外收获! “所有人注意,从现在开始不许点火,过来帮我找黑色的水。” 水手们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黑色的水?” “对,能源之水。”郑飞笑道。 水手们开始遐想。 “哇,不会是从天池来的吧?还记得希腊讨伐特洛伊的那个神话故事吗,听说阿克硫斯从小就在池水里面泡,长大之后就成了半人半神刀枪不入,连火神都伤不了他呢!” “对对对,我也听说过!要是真能找到天池水源,我们都能成神啦!” 这句话引起了一阵躁动,水手们着魔似的睁大眼睛,在山壁上寻找黑色液体的痕迹。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郑飞留下他们继续寻找石油,自己则是去选择今晚的栖息地。 在一块平地上,他选择了一块足够大的地方,撒了圈驱赶蛇虫的药粉,做完后,抬头看了眼消失在山丘后的太阳,吁了口气。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一样的经历(3/4) 他偷偷打开木桶盖,焖肉的香味扑鼻而来,他选了块最好的肉,撒上些调料,就着啤酒和盐焗豌豆美美的啃。 “啊,伙计们快看,船长趁我们不在偷吃焖肉!” 近一个小时的苦寻无果后,水手们早已对什么能源之水提不起兴趣了,一想到酥嫩可口的焖肉,全都一哄而散往回跑。 郑飞连忙从桶里又抓了一大块,撤到山坡上。 迎着暖风,啃着焖肉,喝着小酒,他明白了一句话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 没错,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身旁,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有条缝,正在缓缓渗出黑色液体,他三口两口啃完肉,用指尖蘸了一下闻了闻,正是石油。 欣喜不已,他顾不上宣布这个好消息,立刻在地图上找到当前位置,标了个三角形。 山下,水手们闹哄哄地抢肉吃,吃完后自觉地跑去搭帐篷了。 就这样,黑夜降临,他们坠入梦乡。 第二天凌晨,天蒙蒙亮,与往常不同,他们不是在鸟啼声中醒来的,叫醒他们的是猛兽的咆哮。 不是狮子也不是猎豹,是一头足有两米多高的大家伙,熊。 熊平时还算温和,但是受到挑衅或遇到危险时容易暴怒,打斗起来异常凶猛。 眼前这头熊距离几十米,不停咆哮,张牙舞爪,慢悠悠地晃过来。 原来,它踩中了一个野兽夹子。 水手们从来没见过熊,挤在一起,颤巍巍地端着火枪,无奈这大家伙皮糙肉厚,中世纪的火枪阻挡不了它的脚步,反倒令它愈发狂躁。 中了几枪后,它嘶吼着挥起手掌拍打地面,把地面踩得一颤一颤。 这样的架势,让水手们更心虚了,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胆怯道:“船长,怎么办?” 郑飞搭着圣地亚哥的肩膀,道:“徒手搏斗过野牛的男人,上啊。” 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尴尬一笑道:“不要吧,这家伙一巴掌能把我脑袋给拍下来......话说你不是干掉过抹香鲸吗,应该你上对吧。” 郑飞仰脖喝下一口烈酒,水手们以为他是在壮胆,没想到他真的只是喝酒而已。 他还没傻到去和熊正面硬刚的地步,那不是搏斗,是玩命。 “除了汉斯,所有人慢慢撤到山上去。”他沉稳道。 汉斯急了,连连摆手道:“我昨晚差点被火烧死,怎么又要搞我。” “因为你跑得快呗,等会听我口令打这家伙一枪,打完迅速往那边跑,不要回头。”郑飞指着山脚说。 “你是要让我把它引开吗?......我不干,我不想死。” “相信我,你不会死的,你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让我信赖的人之一,我怎会让你去送命。”郑飞认真道,捶了捶自己的胸膛。 这句真诚的话,汉斯令稍微动容了些,犹豫了一会儿,松开眉头叹了口气,道:“好吧,德意志血统的勇士从来不怕死。” 听到他的回答,郑飞放心地跑上山坡,看着熊渐渐逼近,高举火把下令道:“汉斯,开枪!” 砰! 熊的肩膀中了一枪,疼痛使得它发出一声疯狂的怒吼,锁定侵犯自己的汉斯,四脚并用奔去。 汉斯被吓得撒腿就跑,在这一刻,他破了世界纪录。 即便是这样的速度,他还是能感觉到熊在逼近,但他不敢回头去看,拼命向前奔跑,直到。 身后袭来一股热浪,随即只听一声痛苦的嘶叫,转头一看,那头熊在乍然而起的火海中挣扎,浑身的毛皮都被烧着,短短半分钟的功夫,趴倒在地,遍体皆黑。 这一切的原因是,郑飞把火把丢到了地面的一大滩石油上。 站在山顶,看着那块巨大的黑炭,圣地亚哥挠挠头皮,摇头道:“这样,是不是太残忍了。” “嗯。” 郑飞这么回答,没有多说些什么。 人活在世上,有时候,必须残忍。 由于亲眼目睹了熊被烧死的悲壮场面,水手们都有些蔫蔫的,草草地吃完早餐后,便继续赶路了。 临近中午时,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比想象中的要快。 哦不,还没抵达,因为还剩最后一道关卡,是瀑布。 站在瀑布脚下,他们洗了把脸,有热得受不了的冲了个凉水澡。 这是个有十层楼高的瀑布,很宽,两旁都是山崖,如果绕过的话,得进入一片原始森林,多花时间不说,天知道会在那里面遇到什么危险,没准就能有巨蟒。 所以,只能从这爬上去。 水流很急,岩壁湿滑根本抓不住,就算是抛出钩锁也站不住脚。 在外籍兵团的那段几年,郑飞攀过悬崖,趟过冰河,进过沙漠,就是没爬过瀑布。 讲真,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 如果在二十一世纪,还能想办法断流之后攀爬,而现在,望着源源不断的瀑布,不知所措。 在热气球上用望远镜看,完全不觉得震撼,以为随便搞搞就能上去了,真的到了它脚下,才发现自己那么渺小。 他揉着眉心,思索对策。 那个叫安德烈的汉子,就是雪山脚下受伤的那个,安德烈大帝的那个安德烈,记起来了吗? 他默默吐了吐舌头,卸下硕大的背包,打开,道:“船长,这个也许能有用。” 郑飞看了一眼,问:“那是什么?” “这是走之前达芬奇让我带着的,他说我们一定能用得着。” 一听是达芬奇的手笔,郑飞立即觉得很靠谱,上前一看,是个很有弹性的皮制品。 嗬,小型热气球! 他笑了笑,道:“你跟那小子什么关系?他连我都没告诉就给你了。” 安德烈耍帅似的打了个响指,得意道:“在佛罗伦萨时,我救过他一命,和他有好几年的交情呢。” “原来是这样。”郑飞把热气球从包里扯出来,让水手给它充气。 他腾出手来看了下地图,瀑布距离目的地大约一公里,翻过瀑布后是连绵的山脉,没有其它障碍。 今天回来晚了,更了三章,太困啦,第四章明天中午补上,早点休息吧各位大帅比,晚安 第一百四十章 渗入(4/4) 热气球浮空,他们向瀑布后抛出一道钩锁,热气球上的人自己抓住绳子,牵引自己过去。 就这样,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所有人都翻越了瀑布,站到了山涧中,风景很美,但他们无心多看,只匆匆吃上几口干粮喝几口水,补充体力之后,继续踏上旅程。 郑飞让水手们提起警惕,时刻留意周围的动静,跟在先头部队后面,距离大约两百米,这个距离既不会暴露,又能及时支援。 上千米,他们安然无恙地走完了,来到了不算高的山顶,那些原住民完全没在栖息地外围留些哨兵,因为压根就没想过会有其他人登岛。 栖息地是一片巨大的盆地,几百个精致小木屋分布在山谷的各个角落,每个木屋前都有个小炉子,架着个铁锅,炖蔬菜肉汤。 叮嘱水手们保持安静后,郑飞借着岩石的遮掩,用望远镜观察下面的情况。 金色长卷发,高高的鼻梁,天蓝色眼睛,典型的欧洲女人,再加上她们身上穿着的,在里斯本大街小巷都能看见的麻布长裙,更让他确信了这一点。 不过,他注意到其中有个姑娘穿的是碎花长裙,贵族小姐的服饰,而且,她不用做饭,有女仆伺候。 镜头移向瞭望塔,上面有几个悠闲的士兵,边喝小酒边吹牛,眉飞色舞地时不时地就往那姑娘身上瞟瞟,垂涎了不知多久。 这群人,绝对不是土著。 警备力量,十门大炮,上百名火枪手,两百多名刀盾兵。 郑飞揉了揉眉心,线膛枪还在改造中,还没正式投入使用,水手们配备的都是射程几十米的火枪,正面冲突完全没胜算。 况且,没必要滥杀无辜,看得出来这群人生活得很欢乐。 他转了转眼珠子,想了一会儿,倏然笑道:“阿瑞斯,过来。” 阿瑞斯小跑过去,身上的盔甲晃得哐哐响,露出骑士式的微笑,听候调遣。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为什么穿着盔甲,时刻准备战斗?” “额,没别的衣服穿了......”阿瑞斯尴尬地摸了下耳朵。 “昂首挺胸,打起精神来,记住你永远都是光辉的圆桌骑士后裔!” “哈?”阿瑞斯纳闷不已,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鼓励自己。 郑飞狡黠一笑,扫了眼同样茫然的水手们,道出自己的计划。 阳光明媚,倾洒在盆地之中,花开满地,原住民们坐在自家的木屋前喝菜汤,吃类似于面包的东西。 那位贵族小姐,她叫斯嘉丽,此时正蜷起腿靠在树荫下,慵懒地打理着自己的金色长发,风姿绰约。 这时有个年轻军官来到她身边,坐下搂过她的腰,吻了她一口。 “晚上有空吗?” “哼,我哪天没空?” “哈哈,那就老地方?” “老地方!” 午餐之后,按照生物钟人们得睡个午觉,下午还有很多活要做。 他们把铁锅炉子抬进屋,倒掉垃圾,吃了点餐后水果,正要回屋躺下时,看到远处的盆地入口进来了一队人。 斯嘉丽娇笑着摆脱军官的热吻,道:“看那边,他们是谁?” 军官回头望去,看了一会儿道:“不是我的人。” “那难道是土著?不会吧。” “不会,领头的那个穿着铠甲呢,那种铠甲可不便宜,是里斯本皇家骑士配备的。”军官疑惑地皱了下眉,道:“别怕,我去看看,你要一起吗?” “当然,我可是这里的老大!”斯嘉丽整理好衣裳,微笑,挽着军官的胳臂,迈着贵族式的步伐款款走去。 来人是阿瑞斯,身披银色铠甲,腰间别着骑士军刀,身后跟着二十名火枪手,挺起胸膛骄傲地穿行在人们的视线之中,气场强大。 军官看出这是个不好惹的角色,抬手示意他停下,笑着问:“你是?” 纯正的里斯本口音,阿瑞斯再熟悉不过了,严肃道:“国王派我来看看你们。” 军官和斯嘉丽对视一眼,低声道:“看,我猜得没错吧。” 斯嘉丽推开他,冲阿瑞斯笑了笑,细眉弯成可人的弧度,道:“这位尊贵的骑士,我想国王是怕我暗地里搞小动作,派你来监督的吧?” “聪明。”阿瑞斯胡子抬了下,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顺着她的话说就是了。 斯嘉丽笑容不减,接着道:“这次怎么换人了,我记得以前都是德兰克来的,他在哪?” “他死了,自告奋勇和一个航海家决斗来着,被人家一刀捅死。” “哇哦,什么样的航海家,竟然能战胜德兰克。” “他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人,没有之一。” 此时郑飞就站在阿瑞斯后面,这马屁拍得他心花怒放。 斯嘉丽微微点了下头,打量着他们这一行人,忽然想到一个疑点,道:“你们的船呢?怎么没看见你们靠岸?” 阿瑞斯惆怅地叹了口气,耸耸肩道:“别提了,来的时候遭遇风暴偏离了航线,登陆点在岛屿西南角,绕了一大圈才绕过来。” 斯嘉丽的嘴角,令人难以解读的翘起,停顿了片刻,问:“我很好奇,当你们这些高贵的骑士遇到无法匹敌的敌人时会怎么做?” “我会带领着自己的队友,喊起‘忠诚!信仰!荣耀!勇气!’,最后,我们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守卫家园,骑士们永远不会背弃自己的家园,即使代价是死亡!”阿瑞斯攥紧拳头,眼神坚毅地说,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祖先的战魂。 斯嘉丽满意地笑了笑,殷勤道:“你们先休息一会儿,我让女仆去准备午餐,下午我亲自带你们去参观产业。” “好的。”阿瑞斯点头,带着一行人随女仆走向厨房。 斯嘉丽望着他们的背影,忧愁地拧起眉头,对军官说:“快去安排一下。” “他们真的是国王派来的吗,不会是想从我们这骗钱的吧?”军官摇摇头说。 “不会,他刚刚说出了皇家骑士的宣言。” 补上的第四更来了,对于我来说,一点多才算中午啦(*^^*) 第一百四十一章 貌美的女主人 军官的脸色凝重起来,缓缓吐出一口气,在她翘凸的屁股上捏了一把,随即翻身上马向盆地出口奔驰而去。 女仆把客人们带到厨房的餐桌前,礼貌地微笑了一下,便拎起菜篮子出门去采集新鲜蔬菜了。 等她走后,阿瑞斯顿时如释重负地瘫坐在椅子上,连喘了几口大气,解开衣服最上面的扣子,透透气。 “有生以来第一次演戏,真他妈刺激!”说着,他仰脖灌了一气水。 郑飞拿起匕首耍了耍,随手在桌上刻了几条印字,笑道:“你刚才表现很棒,影帝。” “差点就露馅了,看得出来,外面那个长发美女路子很深。”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是这里权力最大的。”郑飞起身站到窗口,透过它的缝隙,望着倚在树荫下休憩的斯嘉丽,俏丽的脸蛋,风韵妖娆的身材,虽然比布兰妮差了点,但也绝对是个极品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喝掉酒壶里的最后一口酒,目光定格在斯嘉丽的嫩唇上,道:“她不是说等会带咱们去参观产业么,正好看看这里藏着什么秘密。” 午餐不是很丰盛,烤羊肉烤火腿,再加上一大锅蔬菜杂烩汤,算是给客人们垫垫肚子接风洗尘了,晚上还有大餐等着他们。 斯嘉丽回屋褪下了长裙,换上一身方便活动的装备,女子骑士服,长筒马靴,配上一把黑鞘军刀,长发用丝带束起,整个人霸道了不少,但是紧身衣裤更勾勒出了她的********,曼妙无比。 这个时候的她,是士兵们最想推倒的,征服感爆棚。 她身手矫健地跨上一匹骏马,柳眉微抬,扬起雪白的手臂挥了下长鞭,含笑道:“走吧,远道而来的客人们。” “哇哦哇哦哇哦,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圣地亚哥舔着嘴角色眯眯地说,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吃了她。 郑飞对着他的后脑勺来了一拳,斥责道:“办正事,想什么呢!整个队伍的素质都被你拉低了,天天就知道看美女,见到个漂亮的就直勾勾盯着看!” 圣地亚哥委屈地撇撇嘴,道:“伙计你今天怎么了?” “没怎么,以后多跟我学学,喜欢就上,不要害羞。” “噗......” 在斯嘉丽的带领下,他们骑马绕过了一座山峰,在依山傍水的山麓停下,这里是一处庄园,葡萄酒庄园。 天高云淡,踏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使劲嗅嗅鼻子,闻得见浓郁的酒香。 “好酒。”郑飞不禁道出一句。 斯嘉丽手掐在腰间,捋了捋凌乱的发丝,笑道:“那是当然,我这里生产的酒可是王室专享的,岛上有最好的雪山冰泉,能酿出最醇美的酒。” 说话间,在她的授意下,酒庄总管快步走来,怀里抱着个橡木桶,对阿瑞斯谄笑道:“这是今年酿出最好的一批酒,给您和兄弟们尝尝。” 阿瑞斯不客气地揭开盖子,舀了一勺吞下,咂了咂嘴,道:“就一桶?” “还有还有,我现在就去拿!”总管识趣地点头哈腰道,和斯嘉丽对视一眼后,放下酒桶跑开。 斯嘉丽手指放到唇边,轻轻舔着,用撒娇般的语气,说道:“各位,要去酒庄里面看看嘛?” 阿瑞斯挑了挑眉头,对郑飞示意道:“弟弟,你觉得我们应该进去不?” 郑飞怔了怔,很快笑呵呵道:“女主人送我们这么好的酒,我们就别进去了吧。” 听了这话,斯嘉丽满意地娇笑一声,来了个风情十足的飞吻,牵着马匹带他们参观其它地方,水手们灼热的目光,被她勾引得片刻都不愿移开。 “她很有味道,你觉得呢,弟弟?”阿瑞斯对郑飞挤了下眼睛。 郑飞咳了一声,道:“小伙子,由于你的任性,半个月工资全部扣光。” “别呀......” “哈,那就少说点话,你可以装作身体不舒服骑在马上休息,由我来和她交谈。” “好吧,我还没出够风头呢。”阿瑞斯不情愿地说。 “哈哈,活该活该!”圣地亚哥幸灾乐祸地扮鬼脸道。 前面的斯嘉丽听见他们的哄闹声,疑惑地转回头,眨了下眼睛,撅起嘴问:“你们在说什么呢?” “说你很性感。”郑飞注视着她美丽的眸子,认真而又不认真道,用坏坏的眼神告诉她,我对你很有兴趣。 “流氓!”她娇哼了一声,内心却是心花怒放。 不过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一块高地上,海风掠过耳畔,斯嘉丽索性解掉头发上的束带,金色长发随风而起,撩动着男人们的心弦。 “这样更美了。”圣地亚哥眼神发直,咽了口唾沫,喃喃道。 郑飞冲水手们笑笑,低声叮嘱:“我今晚要睡了她,回去之后不要告诉布兰妮。” “靠,船长你好风流......” “早就跟你们说过,我这方面的欲望很强,不喜欢压抑。”郑飞说得很坦然。 之后,他加快脚步和斯嘉丽并肩行走,看着她轮廓极好的侧脸,还有胸,接下来是纤细的腰肢、令人想入非非的大腿......从头到脚欣赏了个遍,轻佻道:“你真的很性感。” “很多人都这么说”她舔了下嘴唇,胸部微微上挺,更显得妩媚。 没有一点点防备,他说:“我想和你上床。” 她愣了愣,扑哧一笑,转头嗔怪地白了他一眼,道:“好直白......不能委婉点嘛?” “哈哈,从来不会绕弯子,伸出手来,我送你个礼物。” 见他说得很认真,她犹豫了一会儿,吐了吐舌头,伸手。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镶着蓝宝石的项链,塞到她的掌心里。 她的眸子里掠过一丝讶色,对着太阳看了看宝石的成色,不可思议道:“上上品的蓝宝石,只有少部分权势大的贵族才能接触到,你是从哪弄来的?” “这是个秘密。”郑飞卖关子道,眨了下眼。 “这么好的项链,你应该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干嘛拿它来泡我。”她嘟嘴道。 “你就是我的心上人。”郑飞动情地说,撒谎不脸红,其实送布兰妮的项链比这个好得多。 第一百四十二章 震撼 “真是个坏男人。”她抿抿唇,接着道:“那我是不是该答应,今晚让你啪啪呢?” “那是件很愉快的事情,我爽你更爽,不是吗?”郑飞不客气地拉起了她的手,随后,抚上了她的腰肢。 她的脸颊竟然出现了一抹绯红,抬眼看看前方,转移话题道:“好啦,晚上再说,到地方了!” 说罢,她翻身上马,甩着马鞭向前奔去,被他挑弄得心跳加速。 圣地亚哥跑到郑飞身边,盯着她渐渐远离的靓丽背影,羡慕道:“我说,你怎么做到的?” 郑飞不紧不慢地拧开酒壶盖儿,仰脖倒了倒发现喝完了,无奈地从大块头酒壶里匀了点,笑道:“想泡妞,就不要装正人君子。” “像你这么坏的男人可不多哈。” “坏点好,没心没肺的,不会受伤。”郑飞平视前方,意味深长地说,眼神中,流露出隐隐的伤感。 很快的,他们看到斯嘉丽在高地边缘驭马停下,在海风的吹拂中,笑着等他们。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沉闷而铿锵的口号声,从高地下方传出,响彻在空中,令人心神激荡,手上的劲都仿佛增添不少。 带着疑惑,郑飞来到高地边缘向下看去,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宽宽的大河,十几个木屋,上百名忙碌如蚂蚁般的劳工。 劳工们齐声喊着口号,齐心协力地把满车的沙子往岸边推,由于地势原因,行进得很艰难。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这是他们发自肺腑的闷吼。 信仰,是支撑他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他们赤着双脚,跋涉在齐膝高的泥潭中,浑身肌肉紧绷,眼角青筋毕露,眼神中透着执念,更多的是无穷无尽的渴望。 一个人这样,很有沧桑感。 上百人都是如此,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震撼! 眼前的场景,郑飞从未见过,眉心紧蹙,看了有好一会儿,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斯嘉丽重新把长发盘好束起,道:“来之前国王没跟你们说过吗?他们在淘金。” 淘金,人们打捞起河里或湖里的淤泥后,在淘盘将淤泥洗涤,以便找出淤泥里的天然金沙。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曾是众多航海家冒险者重要的致富手段,历史上曾经掀起过数次规模极大的淘金浪潮,最著名的是美国的西进运动。 在发现金矿之前,美国人几乎都是居住在东部的,因为东部的地理位置优越,方便商人们横渡大西洋去欧洲或是非洲跑贸易,经济发达。 至于西部,则是大片大片的荒原。 而当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的消息被证实后,美国沸腾,世界震撼!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最先感受到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停了业,怀揣淘金梦的海员把船只抛弃在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逃离了他们的营房,仆人丢下了他们的主人,如同见了肉的饿狼般,疯狂地涌向金矿发现地。 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者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他们的布道所,把所谓的上帝交给他们的任务抛到脑后,纷纷前往加利福尼亚州! 在1846年六月时,圣弗朗西斯科一半的房子已人去楼空,两家报刊因排字工人离去和订户的离散而不得不停刊,连在美国海军“安妮塔号”军舰上也仅剩下六名水兵。 这股热潮接着席卷圣弗朗西斯科北部的俄勒冈和南部的墨西哥。在俄勒冈,仅在一八四八年夏季,就有一半的成年男子,抛下即将收获的谷物南下加州,与此同时,成千上万的墨西哥人不远万里北上加州。 因为这股席卷全球的淘金热,许多年后,金矿的发现地,圣弗朗西斯科,多了一个被全世界熟知的名字——旧金山。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放着一首歌:“哦!苏姗娜!哦!加利福尼亚!那是为我安排的地方,我到萨克拉门托去啦,脸盆儿放在膝盖上!” 淘金之歌! 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以前,就发展速度和创造价值而言,没有哪个生产行当能和由淘金热带动起来的采矿业相匹敌。 而现在,在郑飞的脚下,就有一座巨大的金矿。 斯嘉丽贴到郑飞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柔声道:“平均每月黄金的产量是两百千克,加工成金币来算,每月6000枚金币。” 6000枚金币!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水手们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他们不知道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只知道一枚金币可以换十几枚银币,够全家人几个月的生活开支。 唏嘘声,在他们之中弥漫开来。 只有郑飞知道,每月6000金币,一年就是六万,一年的收入就能超过大型港口的首富(比如巴萨罗那的阿隆索) 至于像里斯本、安特卫普、的黎波里那样的巨大型港口,两年。 瞧见水手们贪婪的眼神,斯嘉丽笑笑,一扭一扭地走下高地,示意他们跟上。 “船长,他们淘出来金子,足够他们买下整个里斯本吧?”阿瑞斯心跳加速,情不自禁地就想占为己有。 “你说对了一半。”郑飞应了一句,打量着艰难跋涉的劳工。 “唔,半个里斯本?” “不,不是他们而是我,这座金矿,是我的!” 想要成为航海王,就必须拥有强悍的军事力量,就必须拥有强大的财力支持,在中世纪这个动荡的时代,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金矿有一个别名,钞票制造机。 一座金矿,比几十座甚至更多种植园还要值钱,这样一棵摇钱树,郑飞怎么会放过? 硬抢的话就成土匪了,他决定从斯嘉丽入手,这个诱人的金发美女,似乎总是想刻意隐瞒些什么。 他猜想,斯嘉丽是贵族出身,葡萄牙王室任命她管理这座岛屿,岛上开采出的矿产等资源,她并没有如数上交给王室,而是自己私吞了一部分。 既然她对王室不是绝对忠诚,那么,她一定不会介意换个主子。 第一百四十三章 牧场 斯嘉丽小心翼翼地绕着泥潭行走,生怕弄脏了自己的名贵马靴,每走几步,她就招招手示意“督查官”们快快跟上,尽快离开这群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劳工。 更确切地来说,是奴隶。 郑飞的目光停留在奴隶身上,由于长年累月的曝晒劳作,他们的皮肤已是黝黑,身上有很多处裂纹,触目惊心,泥浆溅洒在他们的脸上、脖子上、后背上......全身上下所有地方,只有眼睛是干净的。 他们的眼神,清澈而炯炯有神,像是从来没受到过世俗的纷扰,孩童般的。 他们活得单调,活得劳苦,却懂得苦中作乐。 比如隔一阵子就喊上两句哈利路亚,抽空开个玩笑,互相交流曾经听过的神话传说。 当郑飞一行人经过时,他们抬起头来,纳闷地盯着每个人看,直到他们走进木屋里。 斯嘉丽来到柜子前,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个厚厚的本子,摇了摇,笑道:“这是账簿,记载着上个季度的产量,清点一下嘛?” 郑飞注视着她美丽的大眼睛,笑着说:“不用看了。” 她撅撅嘴,望向捂肚子装不舒服的阿瑞斯,道:“督查官,要看看嘛?” 阿瑞斯摆摆手,嘶了一声,应道:“听我弟弟的,他说不看就不看。” “好的啵”她冲郑飞眨了下眼,道:“那我们就走吧,我可不想和那群脏兮兮的贱民待在一起,下一站,牧场。” 离开金矿,翻过个小山坡,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场,身后的哈利路亚声愈渐稀薄,直至完全消失。 风,掠过嫩绿的草尖,吹拂着人们的心扉,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想躺下,嘴里叼棵嫩草,闲适地小憩片刻。 蔚蓝色的天空一望无垠,在遥远的地方,和牧场的边际完美地衔接起来,再配上黛绿色的山脉,瞬间入画。 远远望去,只见在牧场中央,搭着一排长长的牛棚,挤奶工提着个小桶,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有节奏地挤出新鲜的牛奶。 这群年龄不到二十岁的女工们,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来到这座岛上,满十六岁就会被送来牧场,要么挤奶要么学做奶酪黄油,总之,不能闲着。 水手们迫不及待地跑去享用鲜牛奶和黄油面包,顺便撩撩漂亮的金发姑娘,郑飞则是找地方给酒壶加满葡萄酒,然后坐到了一处生长着鹅黄色花朵的土坡上,斯嘉丽也在那。 见他来了,斯嘉丽松开拧起的眉心,笑道:“我有个问题。” “请说。”他风度翩翩地做了个请的动作。 “那个骑士喊你弟弟,可是为什么你是黄皮肤?” “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有个问题,他是你们的长官,为什么很多事情都听你的呢?” “哈哈,这趟回里斯本之后我就要晋升了,到时候我就成了他的上司。” 他精湛的演技,让斯嘉丽没能看出什么破绽,她耸了耸肩,便不再多问了。 他笑笑,掏出望远镜,坐在这里能清楚地看见远方山上的树,甚至是树上的猴子。 斯嘉丽歪头,打量着这个圆筒状物体,顿了一会儿,好奇道:“这个是什么呀?” “喏,给你玩玩。”郑飞笑着递给她。 她疑惑地嘟起小嘴,接过望远镜凑在眼睛前,动了几下镜头,忽然惊叫道:“天呐!那群人好像就在眼前耶!” “是不是很神奇?”郑飞借势搂住她的腰。 “嗯嗯嗯!”她欣喜地连连点头,用撒娇的语气道:“额,可以把它送给我嘛?” “那你拿什么来换?”郑飞坏笑道,静静注视着她,余光瞥了眼她高耸的胸部。 她白了他一眼,千娇百媚地撩拨了几下长发,嗔怪似的轻哼了一声,道:“你想要什么?” “你说呢?”郑飞向前凑了凑,鼻尖贴在她的长发上,闭上眼睛嗅了嗅,芬芳的香味令人着迷。 这么暧昧的动作,让她“难受”了,脸颊上泛起浅浅的红晕,晃着脑袋,既羞涩又满足道:“从没见过你这么坏的男人。” “哈”她的反应,让郑飞更放得开了,在她的胸部捏了一把,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那我当你同意了。” “嗯......啊,别弄了呀,那边好多人呢,不要着急,晚上随你怎么干,今晚我们就在牧场住下吧。” “好啊。” 见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郑飞会心一笑,放开她,抬头眺望远方,啜饮一小口酒,渐渐的,眼神中多了一分凝重。 之所以接近斯嘉丽,不单单是因为想得到她的身体,更重要的是需要和她交流,建立起一种微妙的关系,让她成为自己人。 男女之间最容易建立关系的交流,自然是身体上的。 并肩坐在土坡上,他喝着小酒,她饶有兴致地把玩望远镜,默默期待着夜晚的来临。 转眼间,又到了傍晚。 天边的夕阳,投下的金赤色光辉,覆盖在整片大地之上,为生机勃勃的牧场,更添了分静谧的安详。 几个牧民吆喝着,挥动长鞭驱赶奶牛入棚,绵羊归圈,随后关上栅栏。 郑飞这才知道原来登岛那天宰的肥羊是从这里溜过去,繁衍生息的。 唔,柑橘也是人工种植的,当然还有香蕉,还没来得及派人去采集就被一群“土匪”给偷偷收了。 斯嘉丽把玩了好久的望远镜别在腰间,掸掉身上的碎草,含笑道:“快天黑了,我让人宰头牛,请你吃大餐。” 牛棚前的空地,架起了一口大锅,几个烤架,水手牧民和围成一圈,等着姑娘们把好吃的拿过来。 当斯嘉丽的靓丽身影出现时,顿时有无数道目光落在了她身上的每一个诱人部位,受欢迎最高的是她的纤长美腿。 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叹气道:“让我睡她一晚,我愿意少活两年。” “我出三年。” “五年......” 闲言碎语钻进斯嘉丽的耳朵,弄得她心生不快,挽住了郑飞的胳膊,娇嗔道:“我不想和他们一起吃晚餐了。” “那就,直接办事去。”郑飞轻声说,摩挲着她的腰肢,在男人们猥琐的注目礼之下,走进小木屋。 第一百四十四章 自由的监狱【第一更】 进屋,关门,斯嘉丽立刻环住他的脖子,主动吻了他一下,娇笑道:“你急吗?” “不太急。” “那我先泡个牛奶浴” “好,我等你。” 斯嘉丽走前,在他的胸肌上捏了一把,之后便去了隔壁,那是她在牧场的专属浴室,很多个夜晚,当她褪去衣裳躺在浴桶中,掌心蘸着牛奶,摩挲自己雪白的肌肤时,都会有直流口水的男人们透过墙缝偷窥。 郑飞站在小窗前,听着隔壁的抄水声,看着外面围成一圈坐在地上的人,他们已经开始烤小牛腿了,圣地亚哥和他对视着,撇嘴做了个鄙视的表情表示嫉妒,他回了个得意的笑。 夜幕悄然降临,人们围着篝火,在等待牛腿烤熟的时候,拍手唱起了他们的歌,在一旁,膀大腰圆的鼓手奋力敲鼓伴奏,不停晃脑袋,激情正嗨。 随着鼓声起舞 把世界抛在脑后 让我们畅饮,为自己干杯 在紫罗兰月光下 她的卷发上有朵玫瑰 吸引你转身凝视 想在桥上偷偷一吻 在紫罗兰月光下 ...... 在咿呀咿呀的,如诗如梦的民谣中,姑娘们提起裙摆,手拉手跳舞转圈,红彤彤的火光映在她们的面庞上,有一分青涩,更多的是喜悦。 这是他们和她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简单的生活,纯粹的场景,最能动人心扉。 郑飞就这么看着,不知不觉的,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这时,斯嘉丽身披浴袍,擦着湿漉漉的长发推开隔壁的房门,俏脸上被热水蒸出的红晕还未褪去,柔声道:“看什么呢?” “看他们玩儿。”他淡淡说道,感觉此刻的心情无比豁达,很舒服。 斯嘉丽款款走来,伏在他的肩膀上,笑道:“他们每天都会这样,有什么好看的?” 他轻轻点了下头,顿了一会儿,将视线移到她的娇躯上,停留在她雪白高耸的胸前,那一对安静地藏在浴袍里,上面还有着几滴水珠。 无法控制的,硬了。 他拉上窗帘,粗鲁而又温柔地抱起她丢到床上,扯掉她的浴袍,压了上去。 “嗯......轻一点。”她娇滴滴地央求,急促喘息,面色潮红。 外面的鼓声,成为了律动,两人有节奏地做着运动,极尽欢愉,缠绵了不知多久,直到心满意足。 抱着她又软又翘的臀部,他舒爽地呼了口气,下床去洗了洗,回来推开窗,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 吃烤牛腿的男人和姑娘们已经散去了,只剩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悬在松树的顶端,向这片静谧的牧场,投来柔和的月光。 静悄悄的深夜,微风掠过,卷起散落在地上的杂物,偶尔听得一声牛吠,点缀了生机。 斯嘉丽细心地擦干净潮水,换上紫色蕾丝边睡衣,来到他身后抱住他,贴在他的后背上,娇声道:“我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他提起银质酒壶,啜饮里面的发泡葡萄酒,喔,也就是香槟酒,度数很低,不会喝醉。 “那陪我聊聊呗?”斯嘉丽用请求的口吻说。 沉默了一会儿,在她期盼的等待中,他微微抬了下眉毛,望着月亮,道:“聊聊出去聊,正好散散步。” 出门。 月光的笼罩下,牧场愈显恬静,踩着青葱的绿草漫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味儿,远处有个人快速跑出来撒尿,又快速钻回屋去。 在一棵漂亮的维多利亚树下,他们停了下来,坐。 斯嘉丽挽住他的胳膊,毫无征兆地问:“你喜欢我吗?” 郑飞拧了下眉头,坦然道:“说真话,我只喜欢你的身体。” 她苦涩一笑,带着丝哀怨道:“还是那么直白。” “呵......”他摸摸她的头,欣然一笑,道:“不瞒你说,我睡过的女人有很多,但是喜欢上的少之又少,至于爱上的,我也弄不清楚到底有没有。” “活该,谁让你那么风流,活到现在连个爱的人都没有。”她哈哈笑道。 “难道你有?”郑飞随口搭了句。 没想到,听了这句话,她的笑容渐渐凝固在了嘴角,垂下柳眉,默然道:“我也没有。” 她的幽怨神情,无奈,而又不甘。 郑飞最见不得姑娘伤心,刮了下她的鼻子,紧紧抱住她,轻声说道:“你放着好好的贵族小姐不当,跑到这岛上来做什么?” “贵族小姐?”她惊讶地眨了下眼睛,道:“谁说我是贵族?” “呃,难道不是?” “我只是个犯人的女儿,而已。”她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地说,似乎对这个事实早已淡漠了。 几十年前,葡萄牙船队在航行时抵达亚速尔群岛,他们发现这座岛上有丰富的矿产和动物资源,便在回国后向国王反应,希望能派人开发。 谁愿意背井离乡,在海上漂个把月,去到一片未知的土地上,做艰辛的垦荒者呢? 贵族?不可能,他们早已过惯了安逸的生活。 平民?他们虽然穷,但他们眷恋自己的家乡,采取强制手段的话,很容易会引起公愤,甚至是暴.乱。 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类人合适,他们失去了自由,整日待在监狱中。 得到国王的命令后,一支庞大的船队载着上千民犯人,浩浩荡荡地驶离港口,奔向亚速尔群岛。 光有男人当然是不行的,于是他们的家眷也被带来了,陪着他们一起,共同开垦这片富饶的土地。 斯嘉丽就是在岛上出生的,十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得漂亮,深得登岛考察的王子喜爱,王子向岛上所有住民宣告,今后由她管理整座岛屿,胆敢违令者,杀! 这座岛,其实就是个自由的监狱,人们住在这里,却无法离开这里。 岛上生产出的一切财富,都必须如数交给葡萄牙王室,王室每个季度都会派遣船队登岛,一来是探望,二来是带走黄金、羊毛、红酒等等等等。 不甘愿受人摆布的斯嘉丽,想逃。 这几年,她一直偷偷藏了部分财富,并且秘密造船,等有一天时机成熟了就离开这个鬼地方,永远都不再回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幽暗小径【第二更】 当然,这些话她是绝对不会跟郑飞提起的,只会让它们烂在肚子里,因为郑飞现在的形象,是督查官。 坐在树下,月光洒落,草丛中的蛐蛐声,使得深夜不那么寂静。 斯嘉丽脸贴在膝盖上,拨弄脚下的绿草,沉默不语。 但从她的反应中,郑飞能读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她说她是犯人的女儿,那么,她一定不是自愿来到这座岛上的,没准是因为她爸爸的缘故才来的,或者是出生在这里。 他知道,带上犯人远渡重洋开垦无人地,这在欧洲中世纪是常有的事,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大规模的迁徙,最典型的是澳大利亚,起初作为流放囚犯的地方,发展到二十一世纪,俨然蜕变为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度。 从斯嘉丽无奈地眼神中,他看到了对自由的渴望。 他现在不打算坦白,那样很可能会让自己置身危险之中,毕竟这附近还驻扎着数百人的军队,而他的大本营还在几十公里外,暴露身份的话,万一斯嘉丽并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麻烦就大了。 他也明白,如果自己不坦白,斯嘉丽也不可能会说出真话的。 坦白与不坦白,这是一个问题。 风越来越大,吹得有些凉,再加上长时间沉默,两人都有些困倦了,回屋睡觉,毕竟晚上酣战了那么长时间,得好好养养。 喔,睡前,斯嘉丽很贴心地给他热了碗羊奶。 第二天,清晨。 算不上是清晨,太阳已经起的老高了,牧民和挤奶工们也早已投入到工作中,恬静的牧场迎着朝阳,再次忙碌起来。 阿瑞斯和圣地亚哥带着水手们,绕着牧场跑圈儿,这是被郑飞调教出的好习惯,早上跑个几千米,精神焕发一整天。 另一方面,也便于这群糙汉子们吸引姑娘的注意力,跑得快耐力好的更容易赢得姑娘们的芳心。 他们卯足了劲头,争先恐后地互相赶超,郑飞从没见过他们这么拼。 吃了简单的早餐,一杯牛奶几片黄油面包,斯嘉丽要带他们去其它地方参观产业了,郑飞开始盘算,如何能在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让她吐露真言? 最后一项产业是,军工。 这趟郑飞只带上了圣地亚哥,留下水手们在牧场里帮忙打打下手,顺便泡妞。 骑上骏马,穿过一望无垠的草原,翻过一座坡度平缓的小山,趟过几条小溪,最后穿过一片令人赏心悦目的紫罗兰花田,他们来到了海崖上。 斯嘉丽驭马停下,海风吹起她飘逸的长发,风姿绰约,惹得圣地亚哥那货直咽口水。 站在这里,看得见银白色的沙滩,延伸至远方,浅绿色的海水冲刷在沙滩上,送来些小鱼小虾,海面和天空互相映衬,美不胜收,很有马尔代夫的感觉。 他们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修建好的宽敞大道,另一条是树林中的小径,阴暗幽深,像是随时会有头熊扑出来。 斯嘉丽吹了会儿风,欣赏了会儿海上的美景,学着男人的模样喝了口酒,眨眼笑道:“跟我来!” 说罢,她牵着骏马向大道走去。 “走那边不可以吗?”郑飞好奇地盯着小径,隐隐觉得,有股子神秘感。 斯嘉丽摇摇头,道:“那个不是路,是被野兽踩出来的。” “我想进去看看。”他咧嘴一笑,抬脚就要往里走。 “嘿!”情急之下,斯嘉丽慌了神,连忙劝阻道:“不要进去,会有危险的!” 他顿了顿,转头注视着她的眼睛,她避开了,似乎有些局促。 僵持片刻,他释然耸耸肩,笑道:“多谢你能关心我,我不进去了。” 听了这话,她松了口气,眉毛微微扬了一下,恢复笑容道:“跟我来吧,带你们去参观军工业,保证会让你大吃一惊。” 他点点头,待她转身后,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压低语气认真叮嘱道:“我吸引她的注意力,你去那小径里看看。” “哈?”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道:“那么大个洞,没准就是熊,我可打不过那家伙。” “相信我,绝对不是野兽,这杆线膛枪给你,不管你在里面看见了什么,都要迅速撤出来找我,明白吗?” “好像明白了......” “咳,你这家伙,什么时候能正经点?” “切,是你说的不正经的男人才讨喜!” “我......我只在姑娘面前才不正经好吧,快去快去!” 这时,斯嘉丽拧着眉心,回头道:“你们干什么呢,还不跟上来。” 郑飞最后跟圣地亚哥对视一眼,随后加快脚步,道:“来了来了!” 他和斯嘉丽并肩行走,边走边聊天,这样能引开她的注意力,使得她不去留意圣地亚哥的动向。 聊什么内容最能吸引她呢?当然是讲故事,讲个姑娘们都喜欢的故事,于是他跟当初在亚特兰大城,在帕尔斯庄园那样,凭记忆复述起了经典影片,罗马假日。 她听得很着迷,因为女主角是安妮公主,在中世纪,哪个姑娘能没有个公主梦呢? 故事才刚刚开始了一小半,军工厂便到了,隔得远远的就能闻见浓浓的火药味儿,抬眼望去,只见许多名搬运工抱着箱子,沿着海崖边吃力地苦行,稍作歇息就会迎来监工的皮鞭。 看见这一幕,郑飞皱眉道:“他们是奴隶?” “其实,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是奴隶。”斯嘉丽平淡地说,眸子里没有对这些人的同情,只有习以为常的冷漠。 “嗬,看不出你还是个哲学家。”郑飞玩笑道,惊讶颔首。 她撇撇嘴,对望过来的监工招手示意,喊道:“克里,过来!” 监工克里可不敢怠慢王子钦定的岛屿老大,迅速跑过来,谄笑道:“斯嘉丽小姐,您有什么吩咐?” “让人去清理下仓库,我要带督查官去看看上个季度生产出的炮弹。” “好的。”监工敬畏地看了郑飞一眼,跑开。 此刻,郑飞对炮弹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他的心思并不在这。 约摸过了五分钟,他感兴趣的来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你为什么想逃?【第三更】 马蹄声,望去,只见圣地亚哥驾马飞奔在海崖上,俯身一手提着缰绳,一手紧握线膛枪,神色匆忙。 斯嘉丽心里咯噔一声,怔了怔,似是自言自语道:“他没跟上来吗,我都没发现......” 郑飞会心一笑,轻松道:“他去解了个手,再说了,我们俩在一块儿,那个大块头就是个电灯泡。” “哦”她应了句,心头的疑云仍未消散。 说话间,圣地亚哥已经到了跟前,熟练地跳下马,对郑飞点了下头,然后冲斯嘉丽傻呵呵地笑笑。 没想到这一笑,竟打消了斯嘉丽心头的顾虑,在她印象中,这大块头就是个傻白甜。 监工很快清理好了仓库,前来邀请他们过去参观,所谓清理,就是把不该出现在那的东西,移走。 仓库建在海崖下方,由于地势原因,那里是个天然的避风港,海浪暴雨都侵袭不到,有海崖的遮挡,阳光也直射不到它,可以有效避免因温度过高而引发爆炸。 阴暗的仓库中,空气中带着些霉味儿,成堆成堆的炮弹码放在一起,高耸得跟小山似的,目测一番,大约有两千箱,每箱十颗,两万颗。 如此庞大的数量,郑飞不禁为之咋舌,感叹道:“斯嘉丽小姐,这批炮弹足够装备整个里斯本皇家海军了。” 斯嘉丽眸子里出现了一丝得意,笑道:“当然,这座岛是葡萄牙最大的炮弹生产基地,岛上硝石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很。” 顿了顿,她接着道:“这是最后一处产业了,如果没问题的话,你该让人把船开到这片海岸了,货物装船,你们也好回去交差。” “这么着急赶我走?”郑飞坏笑着说,舔了舔嘴角。 “当然不是呀,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差不多快到午餐时间了,我去让人准备大餐和香槟酒。” 说罢,她大方地捋了下头发,出门。 圣地亚哥盯着她一扭一扭的屁股,行注目礼。 她走远后,郑飞对着圣地亚哥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道:“别看了!” “再......让我看一会儿。”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意犹未尽地盯着那道靓丽的背影。 都说人有三急,圣地亚哥则是有四急。 见他这副欲罢不能的德性,郑飞便不去强行阻止了,自顾自地打开箱子随便看看炮弹。 斯嘉丽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后,圣地亚哥怅然吐出一口气,不开心道:“伙计,我好嫉妒你昨晚睡了她。” “让自己变成一个有魅力的人,没准她会嫁给你呢。”郑飞开玩笑说,停了停,抬起头正色道:“说正事。” “嗯?什么事?她嫁给我的事吗?嗨,不可能的!”圣地亚哥头摇得像拨浪鼓,仍在想着斯嘉丽诱人的小屁股。 “靠,忘了我刚让你干什么去了?!”郑飞恨铁不成钢踢了他一脚。 圣地亚哥懵了,眼珠子向上翻了翻,用了好几秒才想起来,尴尬笑道:“哦!” “哦,你再哦,我削你信不信?” 圣地亚哥挠挠头,露出他傻白甜的微笑,接着清清嗓,面色一转,凝重道:“那条小径不是什么熊出没的地方,是一条隐蔽在树林里的路,弯弯曲曲的大概有百来米长,通向一个神秘的地点,你绝对猜不到是哪里。” “哪里?”郑飞屏住呼吸,静待下文。 随后,他听到了三个字——造船厂! “我藏在树后面,看到了几十名劳工在造大船,并且已经造好了两艘泡在海里......你说,那个美女为什么不让我们去参观她的造船厂呢?”圣地亚哥想不通。 “因为她怕我们发现。”郑飞向门外望去,斯嘉丽正款款走来,看着性感美艳的她,他不禁扬起了嘴角。 他猜到了,斯嘉丽偷偷造船,是想逃离这座岛。 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斯嘉丽手中捧着瓶香槟,动了下娇唇,含笑道:“跟我走吧两位,主厨正在烹饪大餐,是真的主厨哦,进监狱之前,他是桑托斯庄园的专用大厨。” 闻言,郑飞挑了挑眉头,惊讶道:“桑托斯庄园?” “嗯,你没听说过吗?就是那个里斯本第一美人,布兰妮的家。” “哦听说过”郑飞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笑而不语。 斯嘉丽耸耸肩,笑道:“走吧,尝尝他的手艺去,保准让你们大饱口福,他煎的牡蛎可是一绝哦。” “走着!” 用餐地点设在海崖最顶端,这里有块几百平米的平地,既能吹着宜人的海风,又能欣赏开阔的海平面全景,以及偶尔掠过空中的海鸥。 再配上芳香四溢的美食,简直是一大享受。 煎牡蛎,既保留了鲜味,又多了分油煎的喷香。 牛油豉汁搭配三分熟的牛排,也许很多人觉得生了点,但在懂行的人看来,三分熟才是最美味的。 据说在欧洲,在地中海,有艘世界上最高档的游轮,船上有位享誉盛名的主厨,如果哪位吃客点了超过三分熟的牛排,他就不做,如果超过了五分熟,他就怒气冲冲地跑过去指责吃客想糟蹋他的牛肉。 这顿午餐的水准,郑飞觉得,不比在米其林餐厅吃到的差,他得带走这位主厨。 吃完最后的蔬果沙拉,他对斯嘉丽说:“可以把这位主厨送给我么?” “不可以。”斯嘉丽果断应道,叉了块水果放到嘴边,轻哼了一声,道:“你要别的都可以,但是这个,不行。” “唔......为什么?” “因为”她笑嘻嘻地眨了下眼睛,道:“因为他是我爸爸!” “嚯!” “哈哈,就算我同意了,他也不会走的,他在这座岛上已经待了二十多年了,这里就是他的家,他生活得很快乐。”说这话时,她的眼神中,有些小幸福。 郑飞嗯了一声,啜了一小口香槟酒,看着她的眼睛,道:“那么,你为什么想离开呢?” 第三更奉上,12点前有第四更,1点多有第五更,不习惯熬夜的话可以先睡啦,明天再看(。)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成交【第四更】 她嚼动水果的嘴,硬生生地停住了,短暂的诧异后,恢复神色淡然一笑,道:“离开?离开哪里?” “逃离这座岛,去见见外面广阔的世界。”郑飞友好地给她递上一杯香槟。 她的脸色第一次这么僵,嘴角艰难地动了下,挤出一丝笑容,道:“不,我并不想逃走,这里各种好吃好喝的都有,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但,没有自由。”郑飞举杯和她碰了一下,接着说。 “离开这里,去到欧洲大陆,它被称为金色欧罗巴,那里有彩色的中世纪之梦,有风景迷人的阿尔卑斯山,蓝色的多瑙河缓缓穿过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伸展在市区的西郊,郁郁葱葱,绿荫蔽日,漫步在维也纳街头,小憩在公园的座椅上......” “行了!”斯嘉丽喝道,抿住颤动着的嘴唇,紧紧捏着手中的酒吧,说:“不管外面有多精彩,都不关我的事!” “是吗,那你为什么要偷偷造船?”郑飞盯着她的眼睛问。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手哆嗦了一下,惧怕地看着他:“我......你......” 见她被吓着的模样,郑飞坏坏地笑了笑,准备上前抱住她,她迅速起身躲开,动作熟练地拔出腰间的匕首,警惕道:“别过来!” “嘿,小心点不要伤着自己。”他抬起双手掌心对着她,道:“我不会伤害你的,相反,我想跟你合作。” “你觉得我会信么?督查官,昨晚我们玩得很愉快,但是你发现了我的秘密,原谅我不能让你活着。”她冷冷道,目光中充满了哀怨。 “那要是,我不是督查官呢?”郑飞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还有肩膀上的伤疤,更重要的是,他的胸前空空如也。 完美的身材,让斯嘉丽稍稍动容,情不自禁地眨了下眼,很快又镇定下来,视线停留在他的胸前,道:“你......没有刻印?” 在冲出里斯本战役中,郑飞发现每个皇家骑士胸前都有个相同的刻印,不知是用什么烙的,状如展翅雄鹰。 那是皇家骑士的标志,象征着无尽的光辉荣耀。 面对斯嘉丽的疑惑,郑飞耸耸肩,坦白道:“我不是什么狗屁督查官,我是一名航海家,前些日子来到这座岛屿,是在西南角登陆的。” “该死的,那你一直在骗我喽?”她恼怒道,却又深深地吁出一口气,轻松了些。 “对,我想弄明白你们的秘密,伪装成军官是最好的选择。”郑飞嘿嘿一笑,示意她可以把匕首放下了。 “可是,那天那个穿着铠甲的,也就是你哥哥,他明明说出了皇家骑士的宣言!” “他确实是骑士,圆桌骑士的后裔,不过他可不是我哥哥,是我的手下,哈哈!” 看着他得意的样子,斯嘉丽鼓着嘴,颇为头疼地扯了扯长发,表情像是,被自己蠢哭了。 “喂,那你到底想怎样?”她没好气地说,确定他没威胁后,收起匕首。 “我说了,我想跟你合作,你想离开,我带你走。” “可我不需要你带,一样能走。” “你知道往哪个方向航行吗?你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吗?”郑飞严肃地说。 他的话,让斯嘉丽怔了片刻,渐渐的眼神黯淡下来,考虑了许久,她说:“你想得到什么?” 海风吹来,撩起她的发丝,郑飞的嘴角也随之翘起,道:“我想得到这座岛。” 这个要求,令她短暂的发愣后,扑哧一笑,道:“你是在开玩笑吗?”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你的胃口真不小,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她收回笑意,顿了顿,认真道:“这座岛不属于我,它属于葡萄牙王室,你想要的话,得和他们去说,凭你那几十个手下,敢和整个葡萄牙为敌么?” 郑飞挑了挑眉头,淡然自若地添满香槟酒,喝了一口,笑道:“首先呢,我的手下不止那几十个,岛屿西南角是我的大本营,那里有两千余人。” “两千?”她惊讶道,规模如此庞大的船队,闻所未闻。 “嗯”他上前两步,靠得近了些,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发丝,笑道:“其次,我不需要和整个葡萄牙王室为敌,只要搞掉他们的海军就够了。” “皇家海军,他们有上百条大帆船。” “我有上百门重火力岸炮,射程一千多米,而你的仓库里,有两万多发炮弹。”说罢,他挤了下眼。 斯嘉丽会意,颔首道:“喔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怎么样,入伙不?”郑飞伸出手,这次没有揽住她的腰肢。 “我还有个顾虑,也许你能打退一次皇家海军的进攻,但是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总有一天你和我会离开这座岛的,那时候怎么办,让岛上的住民自生自灭吗?” “我会留下一批士兵,让他们在这里生活,在这里建造家园,抵御外敌,就像你的爸爸那样,许多人都很乐意留在岛上,把这座岛当成他们的家。” “然后,我的军工厂继续生产炮弹,提供给你的岸炮去对抗葡萄牙军队,缴获他们的武器装备,并且我们还能光明正大地生产船只,成立自己的海军,是吗?”斯嘉丽接道,晃了晃手中的酒杯。 “聪明!”郑飞和她干了一杯,接着道:“至于我们,离开,如果你想去英格兰法兰西,我就把你送过去并为了买下一处庄园,如果你想跟着船队去到世界的各个地方,那就跟着我。” 听完,她微微一笑,道:“成交!” 晴空之下,海浪拍击着礁石,无数只候鸟休憩在沙滩上,啄食小蟹。 阳光明媚,柔和的海风扑打在脸庞上,舒适宜人。 他们放下酒杯,拥抱。 不远处,圣地亚哥坐在地上啃牛排,从头到尾一直乖乖听着两人的对话,见到这一幕终于喊道:“喂,你俩注意点,这还有人呐!” 郑飞撇过头,道:“让阿瑞斯回去通知铸炮工匠,暂停生产,全部到这里集结。”(。) 第一百四十八章 敌军来临【第五更】 “啧啧,幸亏不是让我回去通知。”圣地亚哥幸灾乐祸道。 “再嘚瑟,你也滚回去!” “别......”他吐吐舌头,抓起最后一块果酱面包跑开,跑了几步回头吹了个口哨,起哄道:“注意点身体,要节制啊!” 喊完,在郑飞扔石头之前,麻溜地跑远。 两天后。 这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忽然发现,早晨是我用的最多的时段,可能是因为它象征着新生^^ 在牧场的木屋中醒来,朦朦胧胧地睁眼,打了个深沉的哈欠,郑飞翻过身,搂住熟睡中的斯嘉丽,在她的小屁股上轻轻捏了一把,便穿衣服起床了。 推开房门,展露在眼前的是忙碌的牧民,他们正在牛羊往草场赶,见他出来,咧嘴傻笑。 这两天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岛屿老大斯嘉丽小姐和这位黄皮肤男人关系不一般,每天都睡在一起,就连负责岛屿安全的军官来了,都只能干瞪眼,要知道以前都是他和斯嘉丽睡的。 水手们刚跑完五公里,流了满身大汗,气喘吁吁地洗了把脸,抓住一切机会泡妞。 他们各自选定一个挤奶的姑娘,要么帮她们干活,要么在她们旁边吹口哨调戏,更有胆子大的还装作路过偷偷拍她们的屁股。 看着眉飞色舞的他们,郑飞苦笑了一下,中世纪的男人普遍好色,因为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匮乏了,没有足球没有电脑更没有演唱会,什么都没有。 能玩的地方,大概只剩酒馆和窑子了,能给男人提供消遣的,只有烈酒和女人。 早餐吃的是海鲜汤和炸面饼,偶尔换换口味感觉很妙。 用完餐,郑飞领着水手们做体能训练,为跟葡萄牙军队干仗做准备。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临近晌午,阿瑞斯带着工匠们和十门岸炮过来了,郑飞让人带他们去军工厂,铸造线膛火炮。 这里在岛屿的东北角,而大本营则是在西北角,欧洲大陆的位置在岛屿的东北方,所以葡萄牙海军一定会选择在这里登陆,相比之下大本营那边就安全得多。 所以,需要着重在这里布防,试想一下,沿着海岸线,依次排布着上百个火炮碉堡,当葡萄牙舰队逼近时,百炮齐发!没配备望远镜的海军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威力巨大的线膛炮便以摧枯拉朽之势,掀翻他们的甲板,炸断他们的桅杆,铺天盖地的炮弹令他们抱头鼠窜,一举将其击溃! 呃,只是设想而已。 重点布防的另一个原因是,这里有金矿,必须保护好。 下午,最热的时段过了之后,郑飞悠闲在倚在海崖边的大树下,借着树荫的庇护,嘬几口加冰块的白兰地。 岛上的住民在这里居住了几十年,已经学会了把雪山上的冰块采集下来储存在地窖里,在炎热的季节拿出来用。 圣地亚哥坐在他旁边,喝完杯里的酒,用手指去抠里面的冰块吃,傻萌得像熊大熊二。 郑飞撇头看了他一眼,不禁笑了笑,道:“好玩吗?” “挺好玩的。”专心致志地抠冰块。 “我是说,航海,好玩吗?” 这是个哲学般的问题。 圣地亚哥抠出冰块塞到嘴里,感受着它带来的丝丝冰凉,憨笑道:“比在码头当劳工好玩,每天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很多美女看。” “还有呢?” “还有,唔......”壮汉仰望天空四十五度,挠挠脸颊认真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道:“还有,每天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充满了新鲜感,很刺激。” “对喽”郑飞哈哈一笑,喝掉白兰地,学着他的样子抠冰块吃。 接下来是持续不过半分钟的沉默,他便又开口了。 “你说,没人告诉布兰妮我把斯嘉丽睡了吧?” “应该没吧......你怎么开始关心这个了,浪货。” “嗬,我确实浪,但我不想让姑娘伤心,尤其是布兰妮,她对我很好。”说着,郑飞揉了揉眉心,意味深长地长呼一口气。 “唔唔,我还以为......”圣地亚哥欲言又止,憨笑。 “以为什么?” “哈,我还以为你一直提上裤子不认人的呢。” “滚呐你,我是个纯好先生好不!”说完这句话,他嘿嘿笑了一声,笑得苦涩,垂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凝望着远方平静的海面,像是自言自语:“只是,我还没弄懂什么是爱。” 被爱是件幸福的事,爱,更幸福。 如果有个人能让你一心一意地爱着,那你就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不管t是否也这样爱着你。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 在海崖上坐了好久,左手美酒,右手美食,再看脚下的银色沙滩,美女们在嬉戏,当挤奶女工们褪下脏兮兮的工作服,换上自己最心爱的长裙时,青春靓丽了不知多少倍,形成一道引人入胜的风景。 她们笑得很甜,因为今天是礼拜天,每个礼拜天斯嘉丽都会给劳工们放个假。 悠闲的生活,总是那么的平淡,却又舒服。 郑飞站起身来,先伸了个惬意的懒腰,然后掏出望远镜,在海面上扫了一圈。 喏,鲨鱼,可惜离得太远,不然今晚就有鱼翅吃了。 喏,白色的鸟,是海鸥吗,贴着海面飞行,飞得好缓慢。 他翘起了嘴角,悠哉地吹了个口哨。 突然! 笑容凝固,顿时一个激灵。 他连忙揉揉眼,仔细地透过镜头,观察远方那白色的鸟。 那是白帆,一张、两张、三张......足有十几张白帆,那是一支庞大的船队! “圣地亚哥!”他大声喝道。 圣地亚哥正靠在树干上打盹儿,被这乍起的喝声惊得一抖,抱怨道:“吓死我了,怎么啦?” “快去通知所有人,有船队来了,十几艘船!” 闻言,圣地亚哥立刻翻身而起,一句话都没多问,往人多的地方跑去。 郑飞放下望远镜,转过看了眼还在搭建中的炮台,暗暗捏了把汗。 五更奉上,来得晚了,各位深夜党早点休息哦,身体要紧晚安(。) 第一百四十九章 抢!抢!抢!【第一更】 敌人竟然来得这么快! 最多再有两个小时,那支船队就能抵达海岸,这么短的时间连炮台都来不及搭建,更何况阿瑞斯他们只带了十门岸炮,火力覆盖面微乎其微。 借着望远镜观察,那支船队之中只有两艘大货船,其它都是大型护卫舰,葡萄牙皇家海军最好的护卫舰,每艘都配备了二十门舰载火炮,士兵上百。 双方的战力差距,几乎是碾压式的。 想到这些,郑飞默默将望远镜从眼前移开,面色凝重,紧紧攥着拳头,眼神中,现出前所未有的担忧。 绝对不能硬碰硬,特种兵从来不会做这种傻事。 他深吸一口气,坐下来靠在树干上,仰头望着天空中飘着的几缕白云,眉头不展,沉思。 很快的,圣地亚哥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还带来了神色仓皇的斯嘉丽。 斯嘉丽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番,放下,忧心忡忡道:“没错,是他们,我们怎么办?” “以前怎么办就怎么办。”郑飞的神情比刚刚缓和了不少,眉头也已舒展开,似乎想好了对策。 “以前......”斯嘉丽怔了一下,摇头道:“他们会在半天内把所有的货物装船,晚上让士兵去祸害岛上的漂亮姑娘,第二天就离开。” “如果有重要的货物没装船,他们就不会走了吧。”他狡猾地翘起嘴角,饮了口酒。 “重要的货物?” “比如,黄金。” 黄金,整座岛屿价值最高的产物,一个季度的产量,足够王室买进上百艘战船。 所以,如果没见到黄金,这支船队是绝对不会走的。 斯嘉丽很聪慧,想了想,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真有你的。” 他抬了抬眉毛,注视着她水灵灵的眼睛,叮嘱道:“让姑娘们和黄金一同消失,我可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祸害。” “好,我去安排。”她抿抿嘴,顿了一会儿,身子微微前倾做可爱状,丢下一句:“忽然发现,你是个好男人。” “讲道理,我并不是,哈哈,快去安排吧,行动开始了。” 说罢,他拍了下手,站起身整理衣襟,遥遥相望海平面上那些个小白点,面容刚毅。 斯嘉丽嘟嘟嘴,娴熟地驭马离去,长发飘飘。 照例,圣地亚哥盯着她的背影垂涎了好久,哈喇子流到了下巴根,抹了一把,回过神来对郑飞说:“你们刚商量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黄金为什么会消失?” “你要能听懂你就不是圣地亚哥了。”郑飞卖了个关子,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膀,沿着海崖走,通知正搭建炮台的工匠们撤退。 两小时后。 庞大的船队徐徐靠岸,还未抛锚,上千名士兵便齐齐振臂欢呼,近乎疯狂,将这宁静的海滩搅得躁动不安,惊飞成片的候鸟。 他们很激动,因为在海上漂了足有二十天,今晚终于能玩妞儿了,而且听前辈们说,是既漂亮又干净的妞儿,玩起来爽极了。 阿瑞斯带着几十个身穿军装的手下,静静站在海崖上,向他们行注目礼。 船队稳稳地停靠后,士兵们迫不及待地涌下甲板登上沙滩,顾不得去捡五颜六色的稀有贝壳,狂叫着涌上海崖,看到迎接他们的是阿瑞斯一行人后,不禁愣了愣,接着怒色上脸。 他们的老大,名叫卡恩,是里斯本皇家骑士的军官,国王最信赖的人之一,从前和德兰克是死对头,现在德兰克死了,他便成了皇家骑士唯一的战术教官,大红人。 说实话,他还很感谢捅死德兰克的那个黄皮肤逃犯呢。 士兵们愠怒不满,连连抗议抱怨,吵吵闹闹地像是掀翻了锅,情绪激昂,冲着阿瑞斯他们大呼小叫。 而当卡恩过来时,他们乖乖让出一条路,低头不语,什么话都给憋肚子里去了。 卡恩身披战袍,雄姿英发地走到士兵们前面,严肃地瞪了他们一眼,抬手示意他们闭嘴列好队,别他妈丢王室的脸。 收拾完这群混账士兵后,他转过身,用他那鹰隼般的目光看向穿着银质铠甲的阿瑞斯,对峙着,沉默片刻,冷冷道:“我们美丽的岛主斯嘉丽呢?” 阿瑞斯忧愁地叹了口气,耸肩道:“抱歉,都是我的错。” 一听这话,卡恩顿时来了火,疾步上前扯住他的衣领,恶狠狠道:“你把她怎么了?!” “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她,她昨天被人掳走了,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大群手持火枪的土匪,他们抢走了所有姑娘,以及......” “以及什么?” “黄金。” 啪! 卡恩愤愤扇了他一巴掌,在他脸上留下五个通红的指印,火燎般的疼。 阿瑞斯强忍怒火,憋屈不已,心里暗暗骂了句,想:可恶的船长,老让我演戏,这次必须多给奖金! 在士兵们的惊呼声中,卡恩甩甩手,面无表情地问:“没用的东西,土匪去哪了?” “往岛屿腹地去了,很大的一群人,顺着足迹就能找到。” “你是负责守卫岛屿安全的吧?为什么不去找?”卡恩厉声道。 “他们有几百个火枪手,我的手下上去就是个死,我想,只能让您去解决他们。”阿瑞斯低下头,作恭敬状。 素来高傲的圆桌骑士后裔,和战神阿瑞斯同名,有生以来第一次低头。 “哼,废物!” 卡恩捏捏手指,紧握黑鞘军刀,回首扫视着士兵们,正容亢色道:“小伙子们,有活干了,我们明天走不了了,今晚也没有妞儿搞了。” 说道这里他停了下来,士兵们的愤怒情绪成功的被引起,笑意在他眼中一闪而逝,他抽出军刀利刃出鞘,伸直手臂高高举起,在太阳的照耀下,咆哮道:“干掉土匪!抢回黄金!抢回女人!” “抢!抢!抢!” 士兵们齐声怒吼,眼睛瞪得仿佛铜铃。 对于长官的话,他们想当然地抓住了重点——抢。 他们才是真正的土匪,只不过披着军装而已。 今天回得晚,还有点卡文,只能三更啦,明天继续五更哈,虽然现在读者少,但还是,求订阅求订阅!(。) 第一百五十章 归途【第二更】 他们不在乎什么黄金,因为那和他们没关系,一丁点都捞不到,他们只在乎女人,想到自己的泄欲工具被土匪掳走使用,怒火瞬间燃起,热血沸腾! 在阿瑞斯的带领下,上千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牧场,踏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满脸惊愕地左顾右盼,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片狼藉。 牛棚塌陷,奶牛和绵羊全被土匪给牵走了,满地的脚印,在姑娘的木屋前,散落着她们被撕碎的衣服,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发生了什么。 卡恩恨恨扯了下头发,憋着一口气,缓缓吐出,脸色铁青。 “刀盾兵留在这里收拾残局,火枪手和投矛手跟我走!” 火枪手,共有四百名。投矛手,六百名。 他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惭愧不已的阿瑞斯,道:“岛上不是有一百来个火枪手吗,在哪?我要用。” 阿瑞斯心里咯噔一声,一刹那的慌乱后,很快镇静道:“他们战死了,只剩下这么点了。” 语气悲伤。 “尸体呢?” “被土匪带走了。” “土匪要他们的尸体干什么?”卡恩诧异道。 “不知道,可能是......要用人肉去喂狗,他们养了很多条狗。” “操!”卡恩狠狠捶了下墙,喝道:“这是对葡萄牙的侮辱,你,带我去杀了他们!” 阿瑞斯点点头,松了口气,在前面带路。 顺着密密麻麻的脚印,他们离开牧场,穿过丛林,趟过河流,在夜幕降临之时,来到了一处山脚下。 接到卡恩的指示后,四百名火枪手原地休息,投矛手负责四处找枯枝生火,兼任哨兵。 在中世纪,火枪手是金贵的宝贝,就像是现代的飞行员。 而投矛手,由于身体健壮再加上总数太多,像是勤杂兵,负责一切苦力活。 这个深夜,阿瑞斯失眠了,倚在冰凉的岩石上,身边躺着一千多名敌人,这让他感觉极为压迫,喘息不安。 卧底这种差事,是最考验毅力的。 凌晨,大约两点左右,郑飞带着一大票姑娘回到了大本营,引起驻留水手的阵阵狼嚎。 他们以为这是福利,冲上去就抱,把姑娘们吓得花容失色,连声尖叫。 叫声和呼声混杂在一起,烦人,郑飞对空放了一枪。 砰! 乍然而起的枪声,惊蛰众人,水手们茫然停手,把姑娘抱在怀里。 终于安静了下来,郑飞吁出一口气,道:“放开她们,以后她们就是咱们的同伴了,要学会尊重。” 停顿片刻,他笑道:“喜欢的话就追,让姑娘心甘情愿地跟着你们。” 水手们想想觉得有道理,恋恋不舍地松开,傻乎乎的一笑。 热烈欢迎之后,新来的姑娘们住进专为她们腾出来的小屋,春心萌动的水手们也都纷纷回屋休息了。 接下来,便到了最让郑飞尴尬的时候了。 斯嘉丽在左,布兰妮在右,两位美女对视着,笑而不语。 郑飞挠挠头,搂过布兰妮,对斯嘉丽笑道:“这是......” “我叫布兰妮。”布兰妮抢先道,落落大方地伸出手,友好地盯着斯嘉丽。 “哇哦”斯嘉丽眸子中掠过一丝讶色,道:“你好漂亮,就像很多人经常讨论的那个女人一样,巧的是她也叫布兰妮,被称为里斯本第一美人。” “那就是我。”布兰妮笑着提了下裙摆,贵族式行礼。 斯嘉丽动了下眉毛,抿嘴一笑,道:“你不但漂亮还很幽默,那个布兰妮是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哦,现在她应该正在桑托斯庄园的城堡里,躺在软和的天鹅绒床上吧,没准旁边还睡着某位王子。” 郑飞脸色出现了点不快,他直视着坏笑中的斯嘉丽,认真道:“她就是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公爵要把她拱手送给王子,她不肯,从王子家逃跑了,我救了她,并且把她带到了这里。” 斯嘉丽怔了一下,抿住嘴唇看着他的眼睛,带着一丝好奇的语气,道:“那你是谁?” 郑飞眉宇微抬,三言两语的道不清自己的身份,想了片刻,只说了一句:“我杀了德兰克。” “德兰克......” 这个名字,让斯嘉丽不禁感叹了一声,佩服地眨了下眼,随后看了眼笑盈盈的布兰妮,没再多说些什么,摆摆手,回屋睡觉。 她进屋后,空地上就只剩郑飞和布兰妮俩人了。 布兰妮立刻变了副脸色,在郑飞胳膊上掐了一把,撅起嘴刁蛮道:“她是谁?” 郑飞嗷了一声,笑着吐了吐舌头,捏了捏她的脸蛋儿,道:“回屋,我慢慢告诉你,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的身体。” “一回来就耍流氓。”布兰妮娇哼了一声,猫咪似的靠着他的肩膀,进屋。 躺在床上,郑飞把所有事情都跟她说了,呃,除了和斯嘉丽上床的事。 之后,他们愉快地打了个小别胜新婚炮。(沃得天,我都发明了什么奇怪的名词(o) 次日的曙光,很快到来。 朝阳浮起在地平线,打个哈欠后,在山脉河流,在森林草原,在茫茫大海上,投下金灿灿的光辉。 鸟啼声,伴着姑娘们洗衣服的抄水声,叫醒了郑飞,醒来时布兰妮已经不在身边,估摸着是去帮他做早餐了,她最近迷上了烹饪,频频发明黑暗料理,比如用虾泥做甜点、橘子炒香蕉。 郑飞将成为试毒者,这就非常的尴尬了。 勉强吃完味道怪怪的早餐,郑飞去了达芬奇的小屋,敲敲门,没人应答,推门而入。 达芬奇耳朵里塞着棉花,坐在桌前专心致志地拿鹅毛笔画图,画墨水版的蒙娜丽莎吗?不,他在画蒸汽机。 如果说在十七世纪以前有谁能提前搞出蒸汽机的话,那就是达芬奇,其他别无人选。 郑飞来到他身后,端详着画了一半的图纸,轻轻搭着他的肩膀,唤道:“嘿。” 达芬奇转头一瞥,咧嘴笑笑,取出耳朵里的棉花,道:“船长回来了。” “我现在要用热气球投入战斗,有几个?” 卡文,写得真心慢,一点多时有第三更。(。) 第一百五十一章 “神灵” 半小时后,大本营旁的空地上。 三个巨大的空艇状热气球被充满气体,安静地躺在草地上,仿佛停机坪上的战机,等待飞行员前来驾驭。 点火,热气球徐徐升起,牵直绳子。 达芬奇已经提前测试了负载力,最多能乘坐十几个成年男人。 吊筐里,除了两名“投弹手”外,全是炸药,三个热气球,运载了大本营仓库里的所有炸药。 不久之后,它们将变身为轰炸机,对敌军造成成吨的伤害。 热气球的唯一动力是风力,风向决定了它的方向,而阿瑞斯的任务就是,根据当前的风向把敌军带上道,带上一条不归路。 此时,阿瑞斯借着撒尿的功夫,藏在小树林里偷偷摸出地图和指南针,观察树枝的摇曳规律,计算该往哪边走。 外面,那群火枪手投矛手围在一起,啃着干巴巴的面包,嘟囔抱怨。 卡恩长官向树林中瞥了一眼,眉头微皱,搭着身旁士兵的肩膀说:“去看看那家伙怎么还没回来。” 话音刚落,阿瑞斯边提裤子边吹口哨,悠闲地钻出了小树林。 “喂!去了这么久,你在干什么?!”卡恩甩胳膊喝道。 “******。”阿瑞斯恨恨自语,系好裤带小跑过来,作沉思状,道:“长官,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你他妈问我?!”卡恩抓住他的衣领,凶恶地瞪着他,闷声道:“那群人的踪迹到这就消失了,要是找不到他们的话,我就用刀划开你的肚皮,扯出你的肠子喂狼!” 说罢,愤愤喘了口粗气,镇静下来,松开他,道:“你是岛上的守卫者,再怎么说也住了那么多年,对这座岛肯定很熟悉吧,说说你的想法。” 阿瑞斯在心里把他全家女性同胞问候了个遍,脸上还要装出恭敬的样子,顿了会儿,掏出之前那张地图,摊开道:“这是勘察员手绘的,依我看,那群人现在很有可能在这里。” 他指向一处平原,接着说:“这里地势平坦,有干净的河流,很适合居住停留。” 卡恩捏着地图,思索片刻,道:“前面带路!” 好在没被怀疑,阿瑞斯松了口气,笑了一笑,带路。 辽阔的平原上,只有一处上千米的高峰,站在它的顶端能看到平原的全景。 目光尖锐的驯鹰者现在就站在这里,严密监视着平原上的动向,就这样精神高度集中,不知过了多久,他瞥见左侧有小黑点在移动,迅速拿起望远镜,确认是一群人后,放飞肩膀上的鹰。 雄鹰扑腾着翅膀乘风而起,在空中盘旋了一圈后,直奔大本营而去。 当它出现在郑飞的视线中后,郑飞沉重的面色舒缓了,吁出一口气,下令道:“行动开始,他们在六号地区。” 圣地亚哥接令,高举手臂扯起他粗野的嗓子吼道:“六号地区,出发!” 炮兵、火枪手、刀兵,所有兵种应声而动,按类别列成队浩浩荡荡地向着平原进发。 刀兵跑得最快,他们是那批圆桌骑士的后裔,手中紧紧握着自己的战刀。 遥遥领先的他们不断回头,嬉皮笑脸地嘲讽娇贵的火枪手:“即使骑士没了马,依然是风一样的男子!” “风你麻痹!”火枪手头领汉斯咒骂着,对不争气的手下咆哮道:“都给我拿出精神追上去!让那群混蛋看看什么叫比子弹还快!” 郑飞站在山坡上,观望着嗷嗷叫的士兵,露出满意的微笑,对着拴在石墩儿上的三个巨型空艇道:“气球兵,出发!” 气球兵挥刀斩断麻绳,硕大的热气球徐徐升空,在风力作用下,奔着平原飞去,速度比地上跑着的快得不知多少倍。 竞速中的士兵们抬头仰望,唏嘘不已,嫉妒道:“啧啧,人家能飞。” “你要是不恐高,你也能飞!” “喂,别看了伙计们!火枪手要追上来了!” ...... 阿瑞斯带着上千名士兵踩着齐膝高的野草,行进平原上,时不时地还要留意前方是否有沼泽。 足足绕了半小时,卡恩终于憋不住火爆的脾气了,上前猛地踹了他一脚,踹得他一个踉跄。 “废物,他们在哪?!” 唰的一声,卡恩拔出雪亮的军刀,架在他脖子上。 阿瑞斯默默捏了把汗,紧抿嘴唇对峙着,用目光杀了对方无数次,冷静下来,余光瞥了瞥野草被风吹拂的方向,肯定道:“他们一定就在这里,平原这么大,咱们得慢慢找。” 卡恩动了下刀,冷笑道:“你不会是他们的同伙吧,故意拖延时间放跑他们,是么?” “嘿!我......”阿瑞斯正要反驳,被一名士兵的惊叹声打断。 “长官,看那是什么?!” 士兵激动地抬起手臂直指天空。 所有人齐齐抬头望去,只见在碧蓝的空际,在白云的映衬下,三个橄榄状的物体慢慢从远方飞来。 “那是......大鸟?”卡恩喃喃道。 顿时,炸了锅,议论声无休无止地在士兵中间荡开。 “难道是守护这座岛的神灵?!” “上帝的使者,给我们送恩泽来的!” 与众人的激动狂喜不同,阿瑞斯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趁着他们的注意力全部被热气球吸引,悄然离开,走出火枪的射程后,全速飞奔,能跑多远跑多远。 好在没人注意他,因为那所谓的神灵和使者距离越来越近,个头也越来越大,这让他们更加确信,那三个大橄榄绝对不是人间的东西。 “嘿,它们好像不是向我们飞来的!”有人叫道。 由于热气球无法人为掌控方向,只能借着风力沿大致方向飞行,所以无法精确地抵达这群士兵的头顶。 所以,气球兵选得都是圣地亚哥那样的大块头,臂力爆发力超强,能充当投弹手把炸药扔过去。 而正当他们准备这么做时,发现用不着了。 因为,他们的“信徒”太虔诚了! 士兵们见神灵的前进路线即将绕过自己,不禁慌了神,向它们跑去。 今天回得晚,奉上第一更,共三更(*^^*)(。) 第一百五十二章 神灵的惩戒 “神灵!” “神灵!” 他们疯狂呐喊,挥动手臂甚至对天开枪希望神灵能注意到,卡恩没有阻止,因为他自己也在叫喊,扭曲的脸部表情比士兵们更加激动。 数百米的高空,膀大腰圆的气球兵望着地面上一大片狂奔来的小黑点,一脸懵逼。 “他们干什么呢?”气球兵抓着炸药筒纳闷道。 “管他呢,正好省点劲,炸!”圣地亚哥点燃炸药筒,率先丢了下去,气球兵纷纷效仿。 瞧见神灵慷慨地丢下“礼物”,士兵们欢呼起来,顾不上会被砸伤的危险,抢着去接。 “神灵送礼物啦!” “会不会是金子?!” “哈哈!” 在重力的加速下,炸药筒自由落体,接近地面时,速度已经达到了上百米每秒,所以接到它们的士兵瞬间被砸断了手。 其余士兵愣愣地杵着,正在庆幸遭罪的不是自己时。 砰!砰!砰!连续的爆响掀起阵阵气浪,距离近的倒霉鬼顷刻间血肉横飞。 他们,傻了。 “炸......炸弹!” 卡恩最先反应过来,面对恐慌躁动的士兵,歇斯底里地吼道:“跑!” 已经晚了。 热气球上如同下饺子般,以两秒一个的速度源源不断地投下炸弹,炸弹飞行只需几秒,伴着炸裂声,乱了阵脚的士兵群中,惨嚎不断。 面对空中的敌人,他们无处可躲,激灵点的用同伴的尸体盖住自己,还有些腿脚快的四处乱窜,其他人,等死。 卡恩没躲也没逃,从小接受骑士观念熏陶的他,体内流淌着死战到底的热血。 他拔出军刀,想要和“神灵”强拼,却又无可奈何,死死攥着刀柄,咬牙切齿恨不得长出双翅膀,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人和神之间的差距。 也许是上帝欣赏他的勇气吧,竟然没有一颗炸弹落到他的脚下,直至轰炸结束。 鲜血洒满大地,数百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一起,不久前还平静悠闲的草原,已然变为了战场。 哦不对,这不是战斗,而是屠杀。 这场屠杀,持续了大约五分钟,但对于在死亡边缘徘徊的士兵来说,仿佛过了五年。 他们这才明白,在绝境之中,时间真的会很漫长。 他们这才相信,在极度惊吓时,真的会尿裤子。 他们这才懂得,以前所受的一切磨难,都不值一提。 不管怎样,终于,结束了。 卡恩瘫坐在地,失神望着满地的尸体,手撑着地面,沾了一手黏糊糊的血。 硝烟散尽,野风拂过,躲在同伴尸体下的士兵们,颤巍巍地露出半张脸,看见“神灵”已渐渐远去,心脏才重新活分起来,大汗淋漓地喘了几口大气,浑身湿透,上身是冷汗,下身是...... “神灵......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跪在地上,凝望着远去的热气球,喃喃自语。 “也许我们杀戮了太多。” “可是我没杀过人!”一个年轻的士兵愤懑道。 “所以你活着,他们死了。”卡恩这么回答,目光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过,你们所有人都****过少女,敌国沦陷区的少女,十二三岁都没放过。” 集体垂头,不语。 短暂的沉默,持续了不过两分钟,惊惶还未完全从他们的脸上褪去,便听见整齐的呐喊声。 “冲!” 转头望去,只见漫山遍野的大军蜂拥而来,数千人的大军,他们有的身披铠甲手持火枪长矛,有的只穿了件麻布衣裳,武器是扁担锄头。 这是场全民激战,不仅仅是郑飞的手下,还有岛上的住民,他们或许是矿工农夫或许是厨师工匠,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身份——葡萄牙王室的奴隶。 这些年来,他们所生产出的一切财富都必须交给王室,除了被斯嘉丽私吞的那部分。 他们的女儿,每个季度都要被登岛的士兵祸害一遍。 他们把这座岛当成家,但他们也希望可以走出家门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这,只是痴心妄想。 此刻,他们把压抑在心中数十年的愤怒,全都泼到了这群士兵身上,野狼般瞪着一双红眼往前冲! 突如其来的敌人如神兵天降,让跪在地上的士兵们猝不及防,他们仓皇起身,四处寻找武器,拾起洒落在地的火枪,发现火药都被鲜血浸湿了。 无奈,他们只能拿起长矛,哆嗦着,聚拢到一起。 经历过一轮惨烈的轰炸后,他们的总数只剩两百多了,面对十几倍于己的对手,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勇气。 他们不是骑士,只是普通的士兵,而已。 只有卡恩,眼眸中还留存着专属于骑士的桀骜,紧握军刀,挺胸矗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郑飞勒令士兵们拦下那群杀意尽显的居民,在一片愤怒的吼叫声中,带领数百名火枪手来到队伍的最前面,隔着近百米,和敌军遥遥相望。 卡恩甩了下军刀,抖擞地迈着大步穿过不争气的手下,无所畏惧地向着郑飞走来。 “喂,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战?!”他边走边喊。 郑飞笑了一下,中世纪的骑士,就这么热衷于决斗吗? 当卡恩在几米外站定后,郑飞道:“你知道有个叫德兰克的皇家骑士军官吗?” 卡恩嗤笑一声,道:“怎么,他是你的靠山?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他已经死了!” “我杀了他。”淡淡回了一句。 卡恩顿时打了个激灵,盯着他的眼睛,然后打量着他的脸,几秒后,咽了口唾沫,道:“你......你就是那个越狱的东方人!” “我这么有名吗?”郑飞笑了笑。 “你的名气可大得很呢,王室出动了全部的皇家海军,分成南北两拨抓捕你,往北的到了北欧的斯德哥尔摩,往南的到了非洲的努瓦克肖特,都没发现你的踪迹!没想到,你竟然来了这里!”卡恩捏了捏拳头,恨恨咬牙。 “所以呢,你要杀了我么?”笑意不减。 卡恩怒瞪双眼,张嘴,话却硬生生噎在了嗓子眼。 因为,眼前这个逃犯杀了德兰克,而德兰克的实力和自己不相上下。(。) 第一百五十三章 只要你愿意跟着我 , 考虑到这个,他呼了口气,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片刻之前的怒意渐渐消散,目光躲闪不定。 求饶屈从还是荣耀战死,这是个问题。 郑飞看出了他的犹豫,转了下枪,道:“问你个问题吧,如果现在是你带人围着我,你会怎么做?” “还用问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卡恩嗤笑,这个问题的答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郑飞挑了挑眉头,抬起枪口,道:“所以呢,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能留着你,既然你无法抉择,那我就” 砰! 枪响,子弹穿入卡恩的心房,挣扎片刻,死。 头儿死了,那群颤巍巍的士兵们惊恐之极,捏着长矛缩在一起,慢慢往后挪动。 郑飞深吸一口气,偏过头问身后的住民:“想杀了他们么?” “想!”回应,无比坚决。 “火枪手,把枪给他们。” ...... 隔着数十米,没有障碍物,两百多名缩在一起的士兵,在一轮轮的弹雨下,有拼命逃窜的,被一队炮兵暴力收割,齐刷刷的炮弹炸得地动山摇,死得更惨。 这也算是,受尽压迫的居民,亲手为女儿和妻子报了仇。 又指挥了一场屠杀。 郑飞默默地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总感觉带着一丝鲜红的血色,他两只手掌盖在脸上,揉了揉。 还好,这群士兵该死! 他挥了下手,坚毅道:“打扫战场,拿走他们的装备。” 火枪,四百支,长矛,六百支。 倘若没有气球兵的空袭,正面冲突的话必然会伤亡惨重。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气球兵在以后的战争中就无敌了,除了因为只能依靠风力转向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起初会以为飞在天上的大家伙是神灵,而当吃了一次苦头之后,所有人都会知道它们是大杀器,绝不会再愚蠢地往它们跟前凑。 清理完战场,人们带着战利品喜悦而归,完全没有屠杀后的心理阴影,因为他们杀了该杀的人。 回到大本营,郑飞洗了把脸,倒了杯上好的白兰地端着,在小木屋前站了一会儿,坐到秋千上,看着前方河里游过的小鱼。 现在才发现秋千设计得很不科学,荡得太猛的话,一不留神就给扔河里了,有几个小姑娘就是,被救上来后哭得不成样子。 想到这个他不禁笑了笑,喝了口小酒,悠闲地晃了起来,在别人看来,哎呀,咱们的船长竟然还有颗少女心。 正哼着小调儿呢,一双手轻轻搭上了他的肩膀,给他揉肩,手法很娴熟。 他心中小惊喜了一下,道:“布兰妮,这个时候你不是该在那边的小山坡上,学着我教给你的语言吗?” 语言,汉语。 扑哧一笑。 “是我。”一个略带不满的女音,不是斯嘉丽。 啦啦啦,应书评区某几位读者的反应,安娜出场了。(说实话我真差点把她给忘了(o)) 听着这个熟悉的女声,郑飞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笑道:“安娜,好久不见。” “只有布兰妮不在你身边的时候,我才敢接近你。”她笑得苦涩,站着,没有选择在他身旁坐下。 “为什么呢?” 不经意的,郑飞眼神中流露出了一抹怜惜,这个漂亮又懂礼数的姑娘,虽然出身低贱,但她是最先跟着自己的女人。 “哈哈,因为她不喜欢你风流。” 他的眉毛微挑了一下,笑道:“坐下吧,聊聊。” 四周的人们,惊讶地看着安娜坐到了船长身边,不可思议地互相对视一眼,啧啧了几声。 “最近过得怎么样?”他喝了口酒,平淡的语气中,带着一分温柔,一分关切。 “还好,挺自在的”她少女似的晃着小腿,数河里有几只虾。 “喜欢在这里生活吗?” 听到这个,她没急着回答,想了一会儿,黯然一笑,道:“你不想让我跟着你了吗?” 郑飞把酒杯直接抛进了河里,短暂的沉默后,注视着她略带忧伤与不舍的眼睛。 由于害怕听到答案,她眨了下眼,躲开他的目光。 她不安地摆弄腰带上的花边,忐忑地望着小河发呆。 他深呼吸,缓缓吐出,笑了笑,手指拨了下她的头发,平和道:“只要你还想跟着我,我就一直带着你,谁反对都不好使!” “哦......”她失神回答。 两秒后。 “你说什么??”她反应过来,倏然转头诧异道,表情呆萌。 郑飞噗地一笑,果断重复道:“只要你还想跟着我,我就一直带着你!” 她愣了,随即哭了,笑着哭。 他想给她擦擦眼泪,却发现自己身上穿着脏兮兮的作战服,没一块干净的地方,只能尴尬地看着她自己拿出条手帕。 擦干泪,她还是不停地笑,从口袋里变戏法似的摸出几粒坚果,摊在他面前,道:“这个很好吃的!” “是嘛。”他拿起两个单手捏开,取出果仁递到她唇边,轻声道:“张嘴。” 她怔了一下,张嘴吃掉,意味深长地说:“以前你让我张嘴,都是那个的......” “哪个?”他装傻。 “就是......那个!”羞于启齿,面色绯红。 正在这时,只听身后传来两声干咳,转头一看,斯嘉丽不知什么时候来了。 “你们玩得挺嗨啊。”斯嘉丽咧着嘴说。 “一般般嗨。”郑飞翘起二郎腿没正经地答道,在斯嘉丽面前他不存在任何负罪感,只有在布兰妮面前才会。 “她是你的姘头?”斯嘉丽看了安娜一样,接着道:“挺有艳福啊你,身边都是漂亮姑娘。” “哈哈,你不也是吗,姘头。” (姘头,指非夫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或存在暧昧关系) 斯嘉丽轻哼了一声,努努嘴,道:“说正事,格兰特跑了。” 闻言,郑飞立刻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神态,严肃道:“什么时候?” “就在你们全部出动歼灭敌军时,他抢了一把火枪跑了,那家伙跑起来跟兔子似的,没人追的上。” (。)m.。 第一百五十四章 战火又来 顿了顿,斯嘉丽嘟起嘴,笑道:“放心,消息放出去了。” “好啊,看来我又要忙起来了。”郑飞活动活动胳膊。 黄昏,夕阳西下。 人们已经开始准备晚餐,由于今天打了场胜仗,他们要好好庆祝庆祝,把家里珍藏的好东西都给拿了出来。 有腌制好的鹿肉,有风干的虾仁,也有妻子做的蟹黄饼。 郑飞悠闲地坐在小山坡上,眺望远方,日薄西山,掌心抓着金色的余晖,舍不得让它离去,它却会悄悄地从指间溜走,没有谁能留得住时光。 再看山下,无数个小火堆上架起了铁锅,四周围着面带喜悦的男女老少,锅里蒸煮着牛骨汤,诱人的香味撩动着人们的肠胃,令人馋馋地盯着咕嘟咕嘟的铁锅。 看着贴近生活的画面,郑飞惬意地竖了个懒腰,仰面躺下,欣赏天边令人炫目的晚霞。 “诶,饿不饿?” 布兰妮曲起双腿坐在他身旁,膝盖上放着一个厚厚的本子,她在努力地学写汉字。 “有点。” “我这还有早上做的虾泥甜点” “额,我不饿......” 他苦了下脸,翻起身来从背后抱住她,脸贴在她柔软淡香的长发上,手不老实地往她胸前凑,揉了两下。 “有点正形没......”她嗔怪道,却又很配合地娇.喘。 爽了一会儿,他吻了她一口,轻声道:“吃完晚餐后,你就带着那群姑娘们一起离开这里,去船上过一夜。” “嗯?为什么呀?”她不明所以地眨眨眼。 “这是个秘密。”他笑着回答,摸摸她的脸蛋。 ...... 晚餐结束,姑娘们和老人孩子排成队撤往海滩,一部分住进船舱,一部分睡在海崖上,吹着怡人的海风,数夜空中的星星,闲聊。 而在大本营,虽然还不到九点钟,郑飞命令所有士兵,立即睡觉。 所有人都弄不懂船长想干什么,就连和他最亲近的圣地亚哥也摸不着头脑,只有他自己知道。 哦,还有斯嘉丽。 斯嘉丽是唯一一个留在大本营的女人,因为她的枪法和格斗技巧,很多男人都自愧不如。 夜晚,静悄悄,风拂过枝头弄出沙沙的响声,再配上蟋蟀断断续续的叫声,多么适合入睡。 郑飞躺在床上,看着窗外,迟迟睡不着,旁边空荡荡的,身上发烫。 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于是,他悄悄推开门,来到了斯嘉丽的小屋。 饿了,就吃。 何况斯嘉丽也挺愿意被吃。 站在门口,正要敲门呢,斯嘉丽像是听到了脚步声,低声道:“我知道是你,进来吧。” 说着,她点亮了油灯,暖色光芒亮起在小屋之中,昏暗而柔和。 他吐了下舌头,推门进去,轻轻关好,一瞥,只见她穿着紫罗兰色的睡裙,手撑着床板半躺,弯起一条腿,长发半遮半掩地披在胸前,轻咬嘴唇媚态尽显。 “我知道你会来的”她柔声道,用脚背摩挲自己的小腿肚。 在充满暧昧气息的小屋中,被这么勾引着,说实话,他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虽然不是第一次做她。 “为什么呢?”目光停留在她又长又直的腿上,坏笑道。 “因为”她微微向前一凑,注视着他的眼睛,笑道:“你很馋。” “竟然敢猜透我的心思,看我怎么惩罚你。” 他走过去,一手搂住她的腰肢,一手在她的腿上滑动,翻身骑在她身上,粗暴地褪去睡裙,在她急促的喘息声中,压了上去。 ...... 凌晨三点,醒来。 这要归功于达芬奇,用沙漏原理做成了一个闹钟。 郑飞麻利地穿好衣服,看着身旁的斯嘉丽慵懒地揉着眼睛,在她的屁股上捏了一把,道:“快起床。” “还没睡够呢”她撒娇道,连衣服都没穿就坐到了他身上,胸前雪白的一对上下颤动,环住他的脖子深情道:“我还想再要。” “要......什么?” “你说呢?”她的手放在了他那个上面,用手指拨弄。 痒,他吐出一口气,见时间还来得及,揉着她的胸,装作鄙夷道:“你是我见过最浪的女人,亏你还长得这么漂亮。” 她哼哼一笑,道:“我只是比较真实,敢说出来罢了,快来,征服我。” 舒爽之后,接近三点半了,再有半个小时天就该亮了,岛上的黎明来得总是比大陆要早,因为太阳直接从海平线升起,没有遮拦。 郑飞叫醒了熟睡中的士兵们,按之前说好的计划行事。 离开大本营,躲在丛林中,时不时就有只蚂蚁往身上爬,烦人。 圣地亚哥碾死脖子上的蚂蚁,抬头看了眼月亮,瞥着聚精会神的郑飞,纳闷道:“伙计,你想做什么?” “等。”郑飞应了句,深吸一口气,面色紧张。 “快了。”他追加了一句。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将树林中的鸟惊得扑腾翅膀乱飞,随后只听这个声音连续不断,密密匝匝,搅得地动山摇。 士兵们惶恐地四处张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觉夜空中好像有东西掠过,伴随着咻的响声。 突然,大本营中闪起无数道极其刺眼的强光,爆裂声瞬间响彻在大地之上。 “炮弹......” “哪里来的炮弹......” 士兵们瞬间炸了锅,乱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被郑飞喝令闭嘴。 炮击持续了大约十分钟,火力覆盖了整个大本营,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味,大本营已沦为一片火海。 看到如此强大的破坏力,郑飞不禁庆幸地喘了口气。 据斯嘉丽所说,每个季度来岛上的船队,除了那两艘大货船和十几艘护卫舰外,还有另外一支。 另外一支,才代表着葡萄牙海军真正的实力,配置有八十艘大型战舰,那是整个葡萄牙皇家海军的中坚力量。 奇怪的是,他们这次竟然没登岛。 那是因为,在这条航线上,每年都会涌现出大量海盗,为了把他们驱逐干净,那支舰队在航行到附近海域时,全部出动前去围剿。 (。) 好吧,我又来了(里面有惊喜) 别的先不说,鞠个躬,请大家谅解。 天气沉闷,再加上下午健身,好久没健身了,练得现在浑身酸痛,就想躺着歇歇== 严重卡文,上一章写了两个多小时,本来打算再写一章的,发现脑子里空空如也,自己扇嘴巴。 实在想睡了,也好调整一下作息时间,不然白天都没精神码字的,我想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大家写出高质量的作品。 忽然发现要够500字才能发表,我的天呐,那就陪大家唠唠嗑吧。 额,连唠嗑都不知道写什么了,大脑一片空白 这样吧,咱们玩个有意思的哈哈。 上架感言中说过,7月10号是本书最关键的一天,真爱粉们将同天打赏,把本书顶上11号的畅销榜! 既然是这样,11号上榜爆更肯定是有的,那咱们搞个史无前例的活动吧,也算是补偿一下大家受伤的心灵。 大家在书评区踊跃发言,留下你们的足迹,截止到7月10号晚上12点,我将会根据评论的读者个数确定爆多少章(注意是读者个数不是评论个数哦)每二十个加更一章。 评论又不要钱,而且还能增添在下写作的动力,何乐而不为呢?不要让我觉得你们是心疼我帮我省劲哈 这是你们大家的场子,交给你们喽!截止至7月10号晚上12点,开始! 哦对了,最近天气多变,出门记得带伞。 各位,早点休息吧,晚安o()o(。) 第一百五十五章 突袭 当皇家海军的坚船利炮碰上只有几条小破船的海盗,那将是一场无情的碾压,只用了不过两天的功夫,他们就在茫茫大海上找到了海盗并全部歼灭。 之后,在傍晚时分,也就是郑飞坐在山坡上调戏布兰妮的那阵子,他们航行来到岛上,从留守在牧场里的刀盾兵口中得知,卡恩带着所有的火枪手投矛手,全军覆没! 刀盾兵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消息呢? 因为,格兰特。 格兰特想抢得郑飞的财富与地位,由于上次偷船未遂,整天被士兵监视到哪都有人跟着,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已经混不下去了。 他甚至想过趁着深夜,偷偷跑到岛上的某一个角落藏起来,动手造一艘小船逃离这座岛,那样好歹还有自由。 那天郑飞带着部队围剿卡恩后,他独自一人待在小屋里就着豌豆喝闷酒,不经意的,他听到斯嘉丽说,岛屿东北角的牧场还有数百名刀盾兵时,并且还将有强大的海军靠岸! 一瞬间,他看到了曙光,邪念产生在脑海中后,根深蒂固。 逃出去!带领敌军干掉郑飞的军队!事成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拱手送给敌军,他只要一样东西——新大6号。 他深信不疑,那几麻袋宝贝肯定在船舱里! ...... 夜幕之下,黎明将至,暗淡的天空放亮了一丝,郑飞屏住呼吸,示意所有人都不要出声,耐心等待。 在炮击结束后大约五分钟,他听到了密集的脚步声,杂乱匆忙且数量很多。 就在这时,对面的山岗上突然冒出一群人来,大约两百个,他们跑到已经被炸成废墟的大本营上,小心翼翼地张望四周。 丛林中。 “天呐......”圣地亚哥额头上渗着冷汗,后怕道:“伙计,你怎么知道我们要被轰炸的?” “我不知道,我也没想到敌人会来得这么快,只是提前做好准备而已。”郑飞呼出一口气。 按照正常的度来算,不吃不喝不休息,格兰特带着敌军来到这里也至少要到黎明,天蒙蒙亮的时候也是人最困的时候,最佳偷袭时间,由此郑飞判断,敌人很有可能会在黎明动偷袭,如果没有,他就带着士兵们一直藏在丛林里,直到他们出现。 其实,他是让斯嘉丽故意把消息放给格兰特,利用格兰特把这群人带了过来。 葡萄牙皇家海军主力舰队,八十艘大型战舰,战斗人员接近五千,每艘船上都配备了十几门重火力舰载火炮,拆下来加在一起的话,那就是上千门火炮! 五千士兵,上千火炮,分布在各个山坡上构筑要塞,足够控制小半个岛屿。 想硬拼,一点点胜算都没有,更何况如果就这么耗着,给敌人足够的时间,他们一定会派人去葡萄牙本土再调更多军队来,到了那时候,就只有弃岛逃跑一条路了。 而现在,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斯嘉丽静静地趴在郑飞身边,瞧着天逐渐放亮,那两百个人还在废墟上踱步,端着火枪畏畏尾地观望。 “还不动手吗?”斯嘉丽紧紧攥着手中的匕。 “不急,绝对不止这么点。”郑飞冷静道,动了下身子。 在他们旁边,圣地亚哥撇撇嘴,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好饿啊。” “地上这么多蚂蚁,不要钱随便吃,高蛋白。”调侃。 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嘹亮的口哨。 随即,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很整齐,如同万马奔腾。 不一会儿,源源不断地有身披铠甲的士兵从山岗后冒出来,他们有的拿着火枪,有的拿着长矛军刀,浩浩荡荡,用了好一阵子才列好队,目测一下,大约四千人。 远远望去,郑飞蹙了蹙眉头,对斯嘉丽说:“你不是说有五千吗?” “他们得留些人看着船,那是他们的命根子。”斯嘉丽微微一笑,道:“看你的了。” 郑飞笑了笑,拍了拍圣地亚哥的肩膀,吩咐道:“带上炮兵和刀兵,绕过大本营,从两百米外开始找,找到他们的炮兵后,用刀干掉他们,战决,记住千万不要放枪。” 圣地亚哥转了转眼珠子,道:“然后让我们的炮兵用他们的大炮,炸死他们的人是吗?” “难得你这么聪明,快去吧!” 废墟上,一名衣着华贵的军官面对着数千士兵,用他那凶悍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掠过,最后看向了格兰特。 “你不是说,这里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么?为什么我只看到了一堆废墟?”不屑的语气。 皇家海军主力的老大,向来是那么骄傲,更准确地来说,是狂妄自大。 火焰燃烧在倒塌的木屋上,跳动着不安分的火光,空气中的硝烟味,是每个狂战士的最爱。 至于这堆废墟下压着多少具尸体,他们完全不在乎,中世纪时期,大多数人还很蒙昧。 格兰特垂着头,内心忐忑不安,本来想着只要把郑飞搞死就行,没想到这伙人竟然调来了上千门火炮,把整个大本营都夷为平地,就连往日那些身穿长裙的可爱姑娘们,也全都没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眼前这名军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恨意。 “你们......太强了。”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 军官满意地扬起嘴角,对士兵们下令:“打扫战场,拿走所有有用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找到那批黄金!黄金!” “是!”整齐的呐喊,震人心魄。 “至于你。”军官厌恶地看着格兰特,倏然拔出重剑架在他的脖子上,道:“叛徒,我最讨厌的就是叛徒。” 格兰特愣了一下,惶恐道:“我帮了你们......” “所以,你可以去死了。”军官狞笑道。 然而他的声音,淹没在从远处传来的沉闷炮声中。 “怎么回事?”他怔了怔,仰头望向那边,士兵们也是。 趁着这功夫,格兰特一把夺下他的剑闪身控制住他,恨恨道:“去死吧!” 谁成想,军官没求饶也没呼救,而是惊恐地大吼一句:“趴下!” (。) 第一百五十六章 结束 格兰特下意识地抬头望天,只见刚现出一缕鱼肚白的东方,多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那是什么? 直到尖利的“咻”声灌入耳朵,他才明白过来。 跑! 和乱作一团的士兵们一样,为了保命的他疯了似的往林子里跑,可那没有上千也有八百的炮弹怎会给他机会,落在他的脚下,崩起的土块将其掀翻在地,恍恍惚惚,耳鸣不止。 面对铺天盖地的炮弹,士兵们惊恐万状地喊叫着,有些命好的顺利逃到林子里,被藏在里面的火枪手瞬间打成了筛子。 奔逃! 嘶喊! 绝望! 战火,将这座恬静秀美的岛屿,变成了人间炼狱,甚至就连那些郁郁葱葱的丛林,也被硝烟侵染为灰蒙蒙的一片。 更别说往日的蔚蓝天空,此时早已被漫天烟尘所遮盖。 这是战争的洗礼,需要一场暴风雨才能冲刷去它留下的阴影。 炮击持续了足有十几分钟,直到炮手打完了所有炮弹,数万颗都不止,本就成了废墟的大本营,都快被炸成盆地了。 尘埃落定,郑飞带领士兵们,悄无声息地钻出丛林,站到了废墟之上,以胜利者的姿态,蔑视脚下苟延残喘的敌人。 军官还活着,但断了一只手臂,鲜血从断出源源不断地渗出,融合着硝烟,成了红黑色。 在信念的支撑下,他拄着刀,艰难地站了起来,面色苍白,眼神中没有仇恨,也没有畏惧,什么都没有。 他的神经,早已被摧残得麻木了。 “你们是谁......”他哑着嗓子问,想死得明白点。 郑飞攥着枪,漠然道:“你的敌人。” “你们......哪来的火炮?” “是你的火炮。” 听了这个,军官愣了许久,终于苦笑了一下,颤动着苍白的嘴唇,道:“我大意了,我以为,你们只是不入流的土匪海盗而已。” 几秒的沉默后,郑飞注视着他因失血过多而飘忽不定的眼睛,道:“你看起来很痛苦,但这里没有能救你的医生,我能做的只有,让你解脱。” “来吧。”军官的瞳孔中闪出一丝绝望后的希望。 枪响。 之后,人们在废墟中寻找活口,找到之后,伤势重的就补一枪,伤势轻的......补两枪。 这群人,一个都不能留,能成为皇家海军精英的,都不是什么善茬,让他们活着就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没准哪天就突然爆炸。 这时,一个身影从废墟中爬起,撒腿就跑。 “别开枪!”郑飞拦下火枪手,独自追了过去。 格兰特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没命似的在丛林中狂奔,时不时地磕碰一下,疼得嘶一声,继续狂奔。 他边逃边回头看,正窃喜没人追上来呢,一根木棍突然横在他的胸前,把他撂倒在地。 他痛苦地捂着胸膛,重重咳了几声,连连大喘,晃了晃脑袋,眼神迷离地抬头,看清眼前的人,是他做梦都想杀掉的郑飞。 停顿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恨道:“我被你算计了。” “嗯。”郑飞这么回答,目光中,有着一点点惋惜。 再怎么说,格兰特也算是个人才,至少整个欧洲都没有他进不去的地方。 “格兰特苦笑了一下,道:“我想,你是故意让那婊.子放出消息给我,让我把那群人引来,一网打尽的吧?” 站在逐渐亮起来的丛林中,郑飞点点头,面色沉重,深深叹了口气,解下腰间的酒壶,递了过去。 “喝点吧,这是我最好的酒。” 格兰特倒是不客气,一把夺过猛灌了一气,满足地抹抹嘴,垂头沉默了一会儿,注视着他说:“能告诉我那些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吗?” “宝石,很多宝石,足够买下几十座大庄园。” 顿了顿,郑飞蹲下,看着心有不甘的他,问:“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格兰特攥紧拳头,怒视着他。 “因为我嫉妒你!所有人都听你的!所有财富都是你的!你能睡布兰妮!你能喝最好的酒!你能得到所有我想要的!” 咔嚓,格兰特撅断一根树枝,恶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颤动着嘴皮,道:“凭什么?!” 沉默许久,深呼吸。 微风掠过,吹起地下散落着的树叶,飘扬在空中。 郑飞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目视前方,平淡道:“凭我曾出生入死无数次,凭我曾为了救人而身陷重围,凭我从来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格兰特嗤笑了一声,道:“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跟个慈善家似的。” “我不是慈善家,我很自私,但我会拼尽全力保护我在乎的人,而永远都不会去刻意伤害别人。” 坚决的话语,随着风,渐渐飘远。 “你知道,我为什么让斯嘉丽把消息放给你么?”他接着说。 “因为你想利用我,只有我会背叛你,背叛所有人!” “你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是,我是想为杀你找个借口,找个所有人都能赞同的借口。你知道我必须杀了你,但你救过我,我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恩将仇报。” 郑飞坦然道。 格兰特咬了咬牙,仰起脖子将最后一口酒灌尽,手撑在屁股后面,狠道:“和我来场决斗吧,就像你跟德兰克那样。” “决斗,好主意”郑飞笑着说。 正当格兰特略带得意地翘起嘴角时,他却又抬起枪口,加了一句:“但是我不答应。” “为什么?!”格兰特愕然。 他皱起眉头,手指扣在扳机上,认真道:“德兰克是骑士,他有着专属于骑士的信仰,把荣誉看成至高无上的东西,而你,卑劣无比,你的屁股后面藏着飞刀吧?只要我稍一放松,它就会扎穿我的脖子。” 格兰特愣愣神,无可奈何地摇头苦笑,像是自嘲。 就这样,他一声不吭,闷了好久,这才默然叹了口气,闭上眼睛,音色颤抖道:“开枪吧。” “不再见。” 尖利的枪响,惊蛰鸟群,它们盘旋在空中,飞远。 ...... 处理完格兰特,郑飞赶回大本营,指挥士兵们清理废墟。 这边被炸得不成样子,只能放弃了,正好全部搬到岛屿东北角,便于管理。 那边还有近一千个海军驻守,没了火炮的他们,构不成什么威胁,趁着夜幕掩盖来个突袭轻松就能拿下。 郑飞关心的是,那八十艘大型战舰。(。) 第一百五十七章 长途跋涉 把它们搞到手,足以建立一支庞大的海军舰队,至少少奋斗两年。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造船是项大工程,并不是造好了就能下海投入使用的,还需要搁置在船坞,在水里泡个半年,算是磨合期。 有了这批现成的大型战舰,郑飞能横行大西洋! 在十五世纪,拥有如此强大的海上力量的,除了东方的大明帝国,也就是欧洲的几个海洋强国了。 喔,还有两块硬骨头,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 盖伦船,威尼斯大帆船,拜占庭战舰,阿拉伯战舰,巨型宝船......这些都是同时代帆船中的佼佼者。 ...... 叫上休息在船舱里、海崖上的平民,他们便向着岛屿东北角出发了,清晨出发,大约太阳落山前就能到。 晌午,太阳直射着头顶,炎热无比,口干舌燥的他们只能找一处有水源的地方,挤在树荫下乘凉休息。 郑飞来到山顶,靠着棵大树,边喝冰镇啤酒,边欣赏岛上的美景。 怡人的海风,掠过层层叠叠的山脉,穿行在丛林中时,带动着树叶沙沙作响,如涛声。 借着望远镜,依稀可见远方的海平面,升腾起雾蒙蒙的水汽,甚有缥缈之感。 这种生活,好悠闲。 他灌尽最后一口酒,摘了片树叶盖在眼睛上,躺下小憩。 不一会儿,树叶便被一阵风吹走,在空中摇曳着,落地。 他伸了个懒腰,睁眼,见圣地亚哥手里拿着根大肉腿,笑眯眯地啃得满嘴油,毫不顾忌。 “哪天你要是能改掉身上的这点土气,保证会有很多姑娘爱上你。”郑飞翘着二郎腿笑道,手掌枕在头底。 圣地亚哥拿袖子抹抹嘴,三下五除二地啃完肉腿,把他杯子里的冰块捞出来放嘴里化,学着他的样子翘起二郎腿,道:“我说,咱们什么时候去你说的新大陆?” “很快,不超过一个月。”郑飞这么回答,满满的自信。 六分仪在手,天下我有! “去那里......做什么呢?”圣地亚哥天真的眼神中,有着一丝迷茫。 “矿场、种植园、酒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然后呢?要一直在那待着吗?”语气,似乎在期盼什么。 这个问题,令郑飞微微怔了一下,接着笑了笑,道:“当然不,等我们赚够了财富,就回亚特兰大城去看看!”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 赚钱是为了什么?很多人会说,为了更好的生活。 什么样的生活才叫好?每天山珍海味,渴了有仆人递水,累了有美女捏肩,无聊的话打两杆高尔夫,坐在河边钓一整天鱼。 这样的生活,很清闲很自在,但不叫好,久而久之,也就乏味了。 好的生活,意味着能经常找到一些事,满足自己的小虚荣心,比如穿着最喜欢的衣服走在街上,成功引来无数道异性的目光。 ...... 听到他说回亚尔兰大城,圣地亚哥露出了微笑,伸出舌头开心道:“那就好!” “哈哈,把一大袋金币摆在你的维茜面前,是不是很爽?”郑飞调侃道。 “对!我一定要把她按在床上!”说完,圣地亚哥发起了呆,开始幻想了。 吹着风,郑飞默默的揉了揉眉心。 心事。 在美洲赚够一大笔财富后,他要回亚特兰大城,回到那个秀美如阿尔卑斯山麓般的小镇,回帕尔斯庄园去,见一个叫做特蕾莎的姑娘。 为了一个承诺。 他说过要回去带她,就一定会去的,关键问题是,得好好想想怎么跟布兰妮开这口。 大约两三点吧,太阳没那么毒辣了,众人从午睡中苏醒,洗了把脸,给水壶灌满水,继续赶路。 由于路上耽搁太久,他们比原计划晚了点,到牧场附近时,已经快要天黑了。 郑飞让众人停下,自己则是爬上小山坡隐蔽好,借着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丝亮光,用望远镜观察牧场中的情况。 按斯嘉丽所说,这里还应该有一千名士兵,可是放眼望去,在整个牧场之上,最多有五十个人,而且大多都是牧民。 他不禁犯起了嘀咕,对山下的斯嘉丽招招手。 斯嘉丽敏捷的登山动作,让所有仰慕者都啧啧称赞,直勾勾地盯着她的屁股,咽口水。 很快的,她来到坡顶,趴在郑飞旁边,娇唇轻咬,笑嘻嘻道:“想我啦?” “牧场上有能藏人的地方吗?”郑飞转头瞥了眼山下,布兰妮在看,于是收收心不去捏她的屁股了。 “没有,干嘛问这个?” 他吸了口气,慎重道:“这里只有几十个人,我怕是圈套。” 斯嘉丽嘟起嘴,半信半疑地把望远镜凑在眼前,观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诧异地动了下嘴角,道:“怎么回事,人呢?” “这也是我想问的。” “可是,牧场周围全是草原,很远的地方才有山脉,不可能有伏兵的。” “安全第一,我让人先侦察侦察。” 说罢,他顿了顿,对汉斯打了个手势,汉斯立刻会意,选了几十个精悍的猎手部下,猫起腰向牧场前进。 不知不觉的,太阳消失在远方的山后,赤色晚霞在天边残留不久,便消失在了黑夜中。 天黑了,看不清了,他放心大胆地把手放在斯嘉丽的后背上,细细摩挲。 “喂,你的布兰妮还在下面呢。”斯嘉丽说,白了他一眼。 郑飞坏笑起来,刚要调戏她一句,只见牧场上骤然闪起一个光点,升空。 那东西类似于烟花,用来当作信号弹使用。 “没有敌情。”郑飞皱着眉头,手在她胸上揉了揉,之后便下山带领众人进牧场。 牛棚旁,就是之前架起篝火烧烤的那地方,有一群人抱头蹲下,汉斯和猎手们手持火枪对着他们,严肃紧张的气氛,在夜幕中弥漫开来。 郑飞走过去,扫视了他们一圈,哑起嗓子问:“其他人去哪了?” 没人应答。 (。) 第一百五十八章 让我们启航吧 , 见状,他翘了下嘴角,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微微颔首,从这群人的眼神中,看到了不安的悸动。 手摸向腰间,蓦然,唰的一声,豪不拖沓地抽出军刀。 “每三十秒杀一个,计时开始!”他面无表情地说,沉闷的嗓音中透着一个字——狠。 这句话,顿时引起了阵阵恐慌,俘虏们无论如何都淡定不了,纷纷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和同伴交流。 终于,有个胆大的挺直身子,带着一丝怒意,狞笑道:“有种就杀了我们,我敢保证,盖亚长官会把你们所有人都宰了喂狗!” “盖亚是谁?”郑飞抬了抬眉毛,看他说得这么有底气,要不是名字后面带着长官两字,还以为是神之庇护者呢。 “哼,他已经带人精英部队去围剿你们的大本营了,土匪们,迎接末日吧!”说完,猖狂大笑。 “他死了。”郑飞平淡地回了一句,盯着锋利的刀尖,用手指弹了一下,清脆的金属声。 “别扯了!长官带了上千门火炮,只要一轮急速射,就能把你们所谓的大本营夷为平地!” 郑飞笑笑,手在眉心间捏了捏,漠然道:“好了不废话了,时间到,就从你开始吧。” 冰冷的刀刃,架在那人的脖子上,造就了他瞳孔中激增的恐惧。 “到了地狱,替我向撒旦问声好。”杀意,尽显在他的眸中。 俘虏们不约而同地垂下头,完全没打算去救他们勇敢的同伴,事不关己。 火光摇曳,映在众人的脸庞上,勾勒出一幅可悲的画卷。 然而,就在将要动手的那一刻,电光火石间,那人的“铮铮傲骨”,终于崩解了。 “等等......”他咽了口唾沫,恨恨扫了眼身旁的同伴,接着道:“我说。” 郑飞满意地打了个响指,道:“这就对了,怕死不丢人,说说吧,剩下的一千多人去哪了?” “他们接到了调遣令,回去参战了。” “调遣令?”隐隐感觉,不好。 “是的,我们国家的商队在直布罗陀海峡被打劫了,对方是强大的西班牙舰队,那批商品是军火,国王下令一定要抢回来,连夜派了艘急航船通知我们,让我们立刻把主力舰队开到地中海,突袭巴萨罗那港。” 听到这里,郑飞心里咯噔一声,连忙问道:“那八十艘战舰回去了??” “还有十艘,是留给我们守卫岛屿的。” “兵力缺失大半,也没有舰载火炮,就这么光秃秃的开回去了?!”郑飞喝道,情绪从来没这么激动过。 “国王需要的只是舰队突袭,兵力火炮都可以重新配备,至于我们这群人,估计要留在岛上过一阵子了。”说完,刚刚还徘徊在死亡线的俘虏,瞧见了郑飞神色的突变,又重新扬起嘴角,不紧不慢地说:“我建议你还是赶紧带着手下开溜吧,不然被盖亚长官和精英部队找到,你们就死定了!” 郑飞没功夫搭理这家伙,他此时的表情,如同自己持有的股票一夜狂跌,他深深呼出一口气,冷静下来,对阿瑞斯说:“给这群俘虏找条小船,给他们点干粮和淡水,送到海上自生自灭。” 说罢,带人向海边走去,去找剩下的十艘战舰。 身后,传来俘虏们的互相怒骂声。 “你竟然泄露了军事机密!” “别他妈瞎哔哔!以后别在我面前提朋友两字,恶心!” “你们俩,有吵架的功夫好好想想怎么在海上活下来吧!” ...... 月光倾洒在沙滩上,柔和而温润。 迎着海风,郑飞踏上了战舰的甲板。 海上强国葡萄牙最出色的战舰,果然名不虚传,长度大约六十米,四幅大纵帆,侧舷有十五个炮位,船身用硬木板铁皮铆钉加固,稍微次点的炮弹完全撼动不了它。 这不是他第一次登上战舰,以前甚至还有幸参观过航母,但是这一次,却有着别样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可以称之为——心潮澎湃! 因为,这是他的战舰!这是他的舰队! 十艘战舰只是个开始,以后还会有一百艘、一千艘、一万艘!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搞出点小名堂让世人稍微惊讶一下。 比如说,称霸美洲,踏足全球,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嗯。 爬上高高的瞭望塔,踌躇满志的他倚着栏杆,抬头仰望星空,旋开酒壶盖儿,啜饮一小口,海风夹杂着湿漉漉的水汽扑打在脸上,虽舒服,但他知道得回去了,今晚海上不平静,有浪要来。 “让我们启航吧。” 走之前,他对自己说。 回到牧场,在之前和斯嘉丽爱爱的那个小屋中,他和布兰妮相拥而眠,这让斯嘉丽感到非常的,憋屈和尴尬。 布兰妮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熟睡的样子很可爱,嘴角轻轻翘着,始终带着微笑,几缕长发遮了她的半边脸颊,柔美了许多。 在他心中,布兰妮是最合适用公主来形容的女人,没有之一。 他看着窗外,走神回想一下曾出现在身边的女人。 特蕾莎,有思想的年轻女子,想要挣脱现实的牢笼。 丽娜阿隆索,幕后的舞娘,有着妖娆的身姿,就连说话的语气都那么性感,是无数男人想要征服的存在。 斯嘉丽,独立自主,美丽的女强人,大大咧咧的不矜持。 安娜......好姑娘。 好了,睡吧,他在心底默念,合眼。 ...... 时光飞逝,一个多月,平淡无奇地从指缝间溜走。 这段时间,岛上的防御工事已基本构筑好,在海崖边,修建了上百处炮台,配的都是改造好的线膛火炮,射程一千多米,就算皇家舰队主力全部归来也丝毫不怵,能远远的放他们鸽子。 万一海岸被攻破,还有几十个分布在山坡上的碉堡,以及被无知者当成神灵的大杀器热气球,数千士兵。 这样的防御,就算葡萄牙海军倾巢出动,也不见得能攻下来。 再者说,估计短期内是不会有敌人来犯了,葡萄牙西班牙两大海洋强国对掐,不定掐到什么时候去。 终于,郑飞能放心地去美洲了。(。)m.。 第一百五十九章 美洲 , 这天上午,阳光出奇的柔和,大概炎热季节快过去了吧。 在跑完了一万米后,他来到海崖上,聆听着涛声,眺望远方波澜不惊的海平面,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该走了,像是有个声音在呼唤。 在岛上停留了两个多月了吧,说实话还真有点舍不得走呢。 不过,他不会留下来的,即便这里是物产丰盈的世外桃源,在二十一世纪每年都会有世界各地的人飞过来旅游。 但是度假区,永远都是度假区,他渴望的是充满刺激与挑战的生活。 就像速度与激情7里说的那样:布莱恩怀念的不是飙车,不是速度,而是那些擦肩而过的子弹。 刺激,令人成瘾。 不知什么时候,模样憨憨的圣地亚哥出现在他身后,手里端着两杯放冰块的果汁,笑道:“嘿,喝点吗,到了海上就没这么好的东西了。” 他笑着接过,一口气喝了半杯,道:“听你的意思,不想走?” “当然不是,我还得跟着你赚钱呢,哈哈!” 短暂的沉默后,他说:“其实,我现在就能给你一大笔钱,足够你成为整个亚特兰大城的首富,买下亚特兰大码头,买下一处城堡庄园,娶了维茜过好日子。” 这句话,让圣地亚哥顿时眼睛发亮,不过很快又恢复常态,手里端着冰块化完的果汁,犹豫着。 郑飞侧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把果汁喝完,面对着广阔无边的大海,掂了下杯子,畅爽地大叫一声,振臂抛出。 杯子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坠海,依稀还能听见扑通一声。 随着这声扑通,圣地亚哥得出了答案,他仰脖喝完果汁,顾不上从嘴角溢出的那几滴,学着郑飞的样子这么一抛,满意地秀出自己强大的臂力。 然后,他得胜似的捶了捶胸膛,笑得很嗨。 笑完,他转头看着郑飞,清清嗓,玩笑而又认真道:“我不回去,我要是走了,以后遇上雪崩谁来救你?谁帮你打架?” 郑飞和他坦诚的目光对视着,仿佛在回忆般,说道:“还记得当初咱们怎么认识的吗?” “哈哈,当然,你这家伙忽悠我说能带我赚大钱,我头脑一发热就上了你的贼船,再也下不来了!” “所以,现在你赚了大钱,为什么还是选择跟着我呢?”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想不出那些花里胡哨的理由,也不会说那些煽情的言语,我只说一句。” 他顿了顿,注视着郑飞,无比认真道:“除非有一天你不需要我了,否则我就一直做你的帮手,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这就是,友情吗?”郑飞动容道,这个单纯的傻大个说出的简单语录,却让人感觉心里暖暖的。 “基情。”圣地亚哥吐了吐舌头,挤眉弄眼。 “不好意思我心里有人了。” ...... 用完丰盛的午餐,郑飞便准备上路了。 愿意留下的人占了大半,最后去美洲的,大约在八百人左右,四艘商船五艘战舰,配上几个观瞄用的热气球。 起锚升帆,船身徐徐驶离海岸。 留下的人们有的在沙滩上,有的骑在海崖边的树上,静静看。 他站在船尾,看着这群可爱的,相处了两个月之久的人们,嘴角随着微风,扬起一个幸福般的弧度。 “再见,船长!”岸上陆陆续续有人招手喊道。 “你们说什么?!”他把手放在耳朵旁做聆听状。 “再见,船长!” 数千人齐声欢快大喊,如同在唱赞歌,使得沙滩上那些不明所以的候鸟,边犯嘀咕边舍弃即将到嘴的鱼虾蟹,扑腾翅膀飞向空中。 “再见!你们好好的!” 喊完,他立刻转身,钻进了船舱。 这样就不会像某些水手,因不舍得而落泪了。 躺在床上,不知过了多久,那些五味杂陈的欢送声才渐行渐远,平息在海浪之中。 他登上甲板。 热气球用绳子系在瞭望塔上,放飞到几百米的高空,有效地扩大了视野范围。 仰头望着那几个仿佛在云间的热气球,在低头看看没精打采的水手们,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娱乐活动。 他招呼几名水手把热气球慢慢扯下来,拴住,再让自告奋勇的汉斯趴在吊筐里,一撤拴,热气球像是压抑许久终于脱缰的猛兽般,在汉斯高亢的惊叫声中,飞速升空,啪的一声,幸好绳子结实。 “操,会玩......” 水手们直勾勾地盯着天上,搓搓手,跃跃欲试。 郑飞挑了挑眉头,嘱咐道:“玩吧,记得玩几趟就换一次绳子,那个倒霉鬼要是绳子断了飞了,我可没本事救!” 之后,他搬了把椅子坐在甲板上,惬意一躺,戴上贴了层半透明黑纸的眼镜,休息。 它能当墨镜使用,只不过丑了点,逼格低了点。 ...... 一个月,飞逝。 由于有六分仪,郑飞能准确判断当前位置,甚至知道再往西航行多少海里能抵达哪里,一个月的航行,船队来到了北美洲沿岸,再航行个几小时,就能抵达大名鼎鼎的纽约附近了。 从纽约再往西走一点,就是美国的五大湖工业区了,当然,在中世纪时期那里还是片荒地,顶多住着些土著。 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含有丰富的煤矿,阿巴拉契亚山脉是一条古老的褶皱山脉,经过长期的侵蚀,地势低缓,这里丰富的煤藏,因地表受侵蚀,有些煤层直接出露地表,开采非常便利。 而五大湖(苏必利尔湖、密歇根湖、休伦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西部蕴藏大量的铁矿,配合着煤矿,非常利于钢铁制造业的发展。 利用妥当的话,那里极有可能成为军火生产基地,再在纽约沿岸建些造船厂,创建一支庞大的海洋霸主,不是梦! 想到这些,郑飞浑身充满了干劲,做了百来个俯卧撑,然后站在船头,欣喜地看着远方的绿色大陆,渐渐逼近。 (。)m.。 第一百六十章 梦想从这里开始【三更补齐】 大约临近傍晚,船队靠岸了。 美洲的泥土味道,似乎和别处不太一样,从未被文明社会的人类踏足过,它安静地躺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怀抱中,沉睡了无数个世纪,终于,迎来了将要开发出它无尽价值的贵人。 郑飞确信,这里就是纽约。 虽然没有密密麻麻的摩天大楼,没有举世闻名的帝国大厦,但他就是确信,这里是纽约。 有一种奇妙的东西,叫做感觉。 他来过纽约,不止一次,只记得第一次了,那时候刚当上大副,趁着休年假和一群老伙计漂洋过海来玩。 夜晚,纽约曼哈顿中城数千栋摩天大楼通夜而亮,展现了纽约在世界上绝对强大的经济实力,因此曼哈顿也被喻为“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夜幕降临时,他和老友们颠去纽约各种酒吧、休闲会所、俱乐部或是舒适的小屋中,去放松放松,喝上一杯酒精饮料,欣赏各式各样的美女从眼前而过,有色心有风度的上前搭个讪请人家喝一杯,之后去酒店爽得飞起,有色心没风度的拍下屁股揩揩油,满足一下不老实的手。 喝完小酒,从姑娘们性感的身子上下来,走出酒店,漫步在繁华的街道上,可以慢慢回味一天的经历。 这里有全方位的享受,从深夜的卡布奇诺咖啡屋、歌厅、台球室,到白天的钢琴吧、飞镖室、雪茄吧应有尽有,足以让一个空虚到极点的人,度过整个黑夜。 可以考虑去看一场爵士乐现场表演,吃一顿夜宵,或干脆跳舞到天亮。 甚至单独外出,很惬意地,在喜剧俱乐部尽情欢笑,还是在体育场内观看一场球赛。 不管想做什么,都可以一直到天亮。 五彩斑斓的灯光组成的世界,给人视觉的盛宴,是郑飞的最爱,那天夜晚他沿着林荫大道,一边体验纽约人的夜生活的丰富,一边欣赏纽约的夜景。 中央公园内有休闲区、高低起伏的绿草坪、美丽的雕塑、人工湖和通俗文化活动表演,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逃脱城市生活的世外桃源。 他加入跑步、骑自行车和滑旱冰者的行列,在著名景点草莓园停留了一会儿,之后偶遇一个肤白貌美的混血美女,陪她在德拉科特剧院露天观看莎翁剧作。 那个美女,后来成了他每次去纽约都要见的朋友,床上朋友,很多人都说,她的腿能玩一年,腰能玩两年。 ...... 闭上眼睛,往事还历历在目。 美美地吸了口气,他睁开眼,瞧见已日薄西山,笑道:“安营扎寨,上岸抓点野味,好久没享用过香喷喷的烤肉了伙计们!” 眼前的纽约当然不是记忆中的那样,被绿色植被覆盖着,从林中,有几只羊探头探脑地望着看,似乎在好奇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是什么来路。 倒霉的羊,烤羊腿什么的,最令人垂涎了。 深夜,吹着海风,水手们围着篝火坐成一堆,左手端着酒杯,右手拿着叉子叉烤肉,锅里还煮着鲜美无比的螃蟹汤,丢些调味料在里面,为这粗犷的航海生活,增添了一抹难得的滋味。 喔,郑飞想起,不久后的将来,终于有辣椒和黑胡椒吃了!还有雪茄,虽然自己不抽,但可以犒劳水手们,为枯燥的航行增添不少乐趣,或者把它们批量卖给欧洲贵族,能赚一大笔钱。 雪茄、咖啡、茶叶,是中世纪时期著名的奢侈品,美洲占了两样。 “嘿伙计们,让我们敬船长一杯!”圣地亚哥率先举杯,吆喝道。 水手们欢笑着举起酒杯,今天他们刚拿到薪水,双倍奖金,不是一般的兴奋。 郑飞端着杯美酒,伫立在海风中,在哗哗的悦耳涛声中,笑道:“为了财富,干杯!” “为了财富,干杯!”水手们放声大喊,仰脖灌尽。 第二杯。 “为了追求,干杯!” 第三杯。 “为了航海梦,干杯!” 这一切,和当初是那么的相似。 郑飞和圣地亚哥都记得,那是很久以前,他们耍诡计低价买走了第一条远洋船,哦对了,还顺便从造船厂老板那偷了两瓶拉菲。 那天夜晚坐在甲板上,海风也是这么怡人,也炖着这么一锅螃蟹汤,他们举杯,表述心迹。 那时候,船队只有四个人。 最初的经历,往往是日后最想念的回忆。 随着岁月流逝,现在的征程,终有一天也将成为扎根在脑海中的那一抹美好。 “为了航海梦,干杯!” 所有人动情大喊,喊出了男人的热血情怀,喊出了令人沸腾的力量! 喊出了,梦想! 梦想从这一刻,才正式启航! ......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郑飞才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深沉的哈欠,下床。 由于太兴奋,昨晚喝了不少酒,往床上一躺就睡着了,布兰妮还特意换了件性感睡裙,都没派得上用场。 登上甲板,布兰妮在晾衣服,是他昨天穿的。 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换了身新衣服。 他会心一笑,踮起脚步悄悄来到她身后,一把抱住她,道:“猜我是谁?” “猜不到!”她努嘴嗔怪道,还在为他昨晚一躺下就不省人事而生气,要知道她为了缝那件蕾丝边睡裙,整整用了两个礼拜,还特意洗了个玫瑰浴,想和他舒爽到极点。 “哦那我的衣服是谁给脱了的啊?”他坏笑道,在她****揉了起来。 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打了下他的手,傲娇道:“脱了又怎样,又不是没见过......” “好啊,那再让你见一次!” 说罢,一个潇洒的公主抱,回屋。 起床炮什么的,最让人心痒了。 发生的这一切,都被瞭望塔上的斯嘉丽看在眼里,她看完了两人打情骂俏的全过程,轻哼了一声,美丽的眸子里,看得到说不出的嫉妒,以及一点点渴望。 从离开岛屿之后,她就没被男人碰过,郑飞由于布兰妮的原因而不去关顾她,而她又不想和粗糙的水手玩,来了欲望只能一个人默默解决。 要知道发.情的女人就像上等的煎牛排,柔嫩、多汁。 大约半个小时,郑飞心满意足地从房间走出,布兰妮挽着他的胳膊,满面潮红。 他敲响铜铃召集水手们,喊道:“带上家伙,开始办正事了!” (。) 第一百六十一章 初入美洲 , 到了美洲大陆后,天气温和了许多,空气湿润,尤其的舒服。 探索队由两百人组成,带上足够的水和干粮,人手一把火枪,阔刃砍刀用来在茂密的丛林中披荆斩棘。 剩下的人则是留在岸边,找平坦的高地搭建结实点的帐篷,还有为探险队员猎杀野味。 纽约附近的丛林不比南美,在中世纪时期南美沿岸大多是原始森林,伴着危机四伏的亚马逊丛林而生,没准脚一踩踩到一条沉睡中的凯门巨鳄,那家伙血盆大口一张,吞下两个人不成问题。 而在这里,在北美,情况就好得多了,只偶尔能碰见些不知名的生物,绕过便是。 穿行在阴暗潮湿的丛林中,高大的树木枝叶茂密,阳光透过它们的缝隙,投在前进的路上,留下无数个光斑。 先锋的胳膊被荆条刮得伤痕累累,但他们早已疼得麻木了,毫不在意地挥舞着砍刀,开辟前进的道路,并在树干上刻下印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重见天日,来到了一处小悬崖边,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平原! 使用钩锁,他们陆续滑下悬崖,短暂的休息后,向平原深处进军,在日薄西山之时,一条清澈的大河拦住了去路。 河边,生长着成排成排的针叶乔木,沿着河流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若是在热气球上俯瞰,将是多么壮丽的景色。 郑飞捧起河水洗了把脸,擦干,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已消失半边的夕阳,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啤酒,微笑道:“今晚不回去了,在这里住一夜,明天把其他人叫过来,砍下这些乔木盖房子。” “晚餐吃什么,抓鱼吃吗?”汉斯搓搓手,盯着河里肥美的鲈鱼,咽了口唾沫。 “在海上吃了一个多月鱼还没吃够?看,那有鹿!”郑飞望着河对岸,吹了个口哨。 “哇哦哇哦哇哦,兄弟们别愣着了,走起!” 晚餐,鲈鱼汤加爆炒鹿肉,吃得探险队员们恨不得把锅都给舔干净。 原因是郑飞亲自下厨,用鹿肉做了顿中餐,全世界成百上千的菜系里,中餐是最美味的,无可匹敌。 即便米其林餐厅再高大上,它也做不出鱼香肉丝和西湖醋鱼的味道。 吃完饭,他们没有围着篝火嗨,早早的便睡了,白天长途跋涉那么久,累。 躺在帐篷里,听着缓缓流淌的水声,郑飞喝了口睡前红酒,合上了眼睛。 夜幕下的北美平原,静谧而和谐,时不时的有流星掠过天际,留下一道完美的曳光。 次日,破晓。 简单地吃个面包,人们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在建造木屋之前,得先搭个桥,对岸有许多动植物资源,而且昨天汉斯打猎时还在那边捡到了煤块。 郑飞没有和他们一起干活,因为懒,没别的。 他提着壶酒,一袋牛肉干,一袋盐焗豌豆,独自坐到了河边的树荫下,欣赏北美风光。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 在这期间,工匠们造了几十辆不算精致的马车,配上从岛屿带过来的黑鬃马,就不用整天苦哈哈地步行了。 这天,大概是到了秋季,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中,翱翔着几只鹰,一只热气球。 风力很小,郑飞坐在热气球的吊筐里,搂着布兰妮,俯视平原上以圣地亚哥为首的勘察队,他们在找矿产资源。 与此同时,造船厂也在河的宽阔流域搭了起来,这条河直通入海口,造好的船可以直接送到海边浸泡,几个月后就能投入远洋使用。 乔治是现成的船舶工程师,在他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几乎都在学习有关船舶的知识,在这方面,达芬奇还真不如他。 说到达芬奇,从岛上离开后,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埋头钻研蒸汽机,除了偶尔进薇薇安的房间放松放松,整天都是闷在他的小破帐篷里,吃着送到嘴边的食物,一天睡个两三小时,专心致志地在纸上研究蒸汽机构造,废纸丢了满地。 蒸汽机是一种往复式动力机械,采用的是连杆复合装置,没接触过机械原理的人想要创造出它,真不是一件易事。 关于机械原理,郑飞也不懂,只能让达芬奇自己琢磨,告诉他一些基础的物理学知识如牛顿定律,让他自己研究去。 智商两百多的超级天才,思维和正常天才天差地别,只需要一点点启蒙知识,达芬奇就能扣响科技的大门。 只要给他时间,一切皆有可能。 这天下午,勘察队成功发现了煤矿,只在地表下不到两米的位置,开采起来易如反掌,矿区极大,至少能采出几万吨煤。 郑飞现在迫切需要一样东西——劳动力。 船队现在满打满算不到九百人,其中不少还是女人和孩子,能够当劳动力使用的壮年男子,大约六百左右。 六百人够干什么?够凑150桌麻将。 所以,郑飞开始考虑回欧洲大陆的事情了,把那批宝石和黄金卖掉,雇佣一批劳动力过来,如果还是不够,就只能去非洲抓黑奴了。 他会做一有良知的主人,对黑奴好点,把他们当工人而不是奴隶,因为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来一趟美洲,他得带走些美洲大陆的特产,成舱成舱地卖给那些有钱没处花的欧洲贵族。 由于近期就得走,来不及去墨西哥等中美洲地区了,那么雪茄和龙舌兰酒之类的嗜好品就带不走了。 只有一条路可选,和当地土著以物换物。 用工具去换兽皮,一把斧头能换好几张兽皮,而兽皮这东西在贵族眼里是难得的奢侈品,每年都会有爱美的贵族姑娘,不惜重金求购狐皮,请人做成狐皮大衣,穿给心上人看。 一张上等兽皮,在欧洲能卖一百枚银币,一万张就是一百万枚,只需要几千把斧头来换! 船队有几十个铁匠,一个礼拜就能生产出来。 有了这个想法后,郑飞准备带上精兵强将,向着平原外的山脉进发。 (。)m.。 第一百六十二章 土著现身 这个决定,日后让他做出了一件自己从未想过的事情,极具英雄色彩。 印第安人的英勇善战为人所称道,特别是生活在平原上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具有勇敢、不挠的好战精神。 落基山脉以东到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广大地区,居住着平原印第安人的阿帕克骑兵,他们基本上以捕猎大动物为生,比如野牛。 在这片平原上有成千上万头野牛,纵横驰骋,势不可挡,而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就是靠骁勇战胜牛群而生存下来的。 他们用牛皮、牛筋制作衣服和鞋子,用牛粪做燃料;用牛的膀胱来做水壶和饮水的器具。 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阿帕克骑兵常年追寻野牛的行踪,伺机捕猎,面对凶猛的野牛群,他们一不小心就会遭到铁蹄的蹂躏,对此,他们只能祈祷神灵的庇护保佑。 除了勇猛外,印第安人还拥有正直、刚毅、谦和、诚信慷慨等品质,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道德最高尚的民族,哥伦布在他的航海日记就有对印第安人高尚道德的描述。 呃,当然不是现在的哥伦布了,现在的小哥伦布,正玩命地历练自己,为了有一天能成为郑飞那样的人而奋斗。 印第安人优秀的先天条件,是促成那件事情的重要因素。 而那件事,将会掀起全世界的动荡。 ...... 一个礼拜后。 日落平原,郑飞坐在马车里,瞧着远方的山脉越来越近,晃了晃酒壶,倒出最后几滴酒在舌尖上,咂了几下。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跟印第安人开战,以后还指着他们帮自己打猎放牧,开采矿山呢。 但是,谁能保证一切都像预想那样发展? “圣地亚哥,害怕吗?” “害怕什么?”平淡回答。 对于战斗,圣地亚哥无所畏惧,只要不是让他等死,他就不会有一点点怵意。 热那.亚勇士,骨子里流淌着的战斗血液,决定了他是天生的、最完美的战士! “你能徒手搏斗野牛,但是我们将要去见的人,以捕杀野牛群为生,他们很可能比你更强。” 郑飞拿起望远镜看了一看,放下,然后摩挲起了刚长出的胡渣儿。 这个动作,很有男人味,布兰妮和斯嘉丽最爱。 圣地亚哥挠挠头皮,耸肩道:“那就强呗,反正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死。” “唔,你能替我挡子弹?”调侃般。 “只要我能看见就挡,反正我皮糙肉厚的子弹也不一定能穿进去!”圣地亚哥哈哈大笑道,傻乎乎地作得意状,笑了一半忽然想起了什么,纳闷道:“土著也有枪吗?” “没有,但他们有长矛。”郑飞应了一句,回首,看看后面满载货箱的马车,以及跟在车旁的士兵们。 一共十来个货箱,箱子里装着斧头锄头等工具,是把废旧的炮管融化后铸造成的,足有两千多把。 运气好的话,能换上万张优质兽皮,转手卖到欧洲就能搞一支纳含上百艘货船的商队,带上劳动力和工具漂洋过海,开发价值无限的美洲大陆,飞速敛财之后着重搞军事,造船军工同步启动。 多年后的某一天,葡萄牙、西班牙、英格兰、阿拉伯帝国等诸多航海强国,将会看见在自己的领海上,突然出现了一支所向无敌的海军力量,用铺天盖地的炮弹向它们问好。 ...... 渐渐的,郑飞一行人来到了山脚,与此同时,在广袤的平原之上,夜幕也悄然降临,依稀可见天边的霞光,正在无声无息地褪去。 马车就停在山脚,留下几个人看守,余下的点亮手电筒(达芬奇发明的那个照明筒),进山寻找印第安人的足迹。 想不通,为什么印第安人不选择在大河流域旁安营扎寨?那里有鲜虾和鲈鱼,有清澈甘甜的河水,有魅力无限的风光。 这些他们都不要,却偏偏选择了山和丛林,也许在他们的脑海里,这样比较安全。 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不会搭建木屋,在平原上只能露天栖息,会遭到猛兽突袭不说,要是遇上下雨天就只能听天由命。 而在山中,他们能钻山洞。 走了大约有半个钟头,这片不知名的山脉已经完全被夜色笼罩,夜空中没有月亮,但点缀着漫天的繁星,它们似乎在调皮眨眼。 直到现在,郑飞都没跟布兰妮或者其她姑娘说过,那些神秘的、可爱的星星,只不过是离得很远的星球罢了,跟太阳没什么差别。 这是因为他明白,变幻莫测的星空,是每个少女的梦,在她们知道真相之前,那些闪闪发光的星星都是天使。 破坏美感这种事,他从来不愿意做。 在一处小山坡顶端,他停下了脚步,望着黑漆漆的山脉轮廓,揉揉眼,道:“生个火,休息吧。” 收集收集枯枝碎叶,火堆燃起,为这越来越冷的山中黑夜,平添了一份暖意。 “烤个面包吧船长?”有人央求道,肚子咕噜咕噜叫。 “不烤。”郑飞回绝,瞥见众人失望的样子,笑道:“要烤就烤肉,圣地亚哥把那牛腿给拿过来!” “额,那是几天的口粮啊伙计。” “放心,在山里饿不死。”他摆摆手说。 想起当时在外籍兵团,野外生存一个月,在山里硬是吃各种动物的生肉活了下来。 对于特种兵来说,最难的不是接受严酷的训练,而是在极度恶劣的条件下,没东西吃没水喝睡不好觉,还要接受严酷的训练。 不一会儿,牛肉的香气便弥漫开来,撩动起众人的肠胃,他们兴冲冲地握着匕首,等着船长一声令下就扑上去切一大块。 “五分熟就差不多了,别忘了撒点调料。”郑飞坐在高处的岩石上,喝着水说。 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嘹亮的口哨在山谷中荡开,划破静谧的黑夜。 紧接着的,是叽里咕噜的呐喊声。 (。) 第一百六十三章 棕熊猎杀者(兄弟们,准备开战!) , 寂静的黑夜,受到突如其来的哄闹声惊扰,顿时躁动不安。 呐喊声越来越清晰,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有人在往山上跑,探险队员们不约而同地抄起武器,猫着腰警惕观望四周。 黑暗中,有个身影冒上山坡,手里拿着桶装的东西,圣地亚哥怒喝一句不许动,谁成想,回应他的却是劈头盖脸的一桶水。 篝火,被水浇灭了,烤牛腿,糟蹋了。 盯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众人愣了愣,忽然齐刷刷地冲过去把他按在地上,嘴里骂道:“操!赔我们的食物!” 那人眸子里尽是茫然,拼命挣扎,大叫着某种听不明白的语言。 印第安土著。 郑飞依然坐在高处的岩石上,静静看了一会儿,往山下探头看了一眼,然后喊道:“别弄他了!” 听到喊话,愤怒的队员们在土著身上踩了几脚,接着把他拽起来押住。 与此同时,山下的呐喊声也渐渐平息,十来个土著慢吞吞地爬上山坡,手里提着长矛,做工粗劣,磨尖了石头绑在棍子上。 在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一样东西——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他们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从没见过眼前这个奇特的种族,衣服竟然不是兽皮的,武器竟然闪着寒光,块头还那么大。 他们在想,这些人莫非是传说中部落之神派来的使者? 一丝敬畏,从他们的眸子里升起。 郑飞纵身跳了下来,打量着土著们,视线移向被押住的倒霉蛋,示意手下放开他,指着地上躺在泥潭里的烤牛腿,耸耸肩,用询问的目光盯着他。 倒霉蛋眨巴了几下眼,好像是明白了,指了指那团被浇灭的篝火,双手向上托,表情夸张,嘴里传出呼啦呼啦声。 他的意思是,火烧起来很恐怖的,会烧了整座山。 郑飞看不懂他想表达什么,猜测是因为他很怕火,所以在远处看到火光之后,提个桶跑过来就给浇了。 不管怎样,没有敌意就好。 刚刚想到这个,只听山下又是一阵嘈杂,短短十几秒的功夫,一个身姿矫健的土著便跳了上来,手中紧握着用来肢解野兽的骨刀,怒不可遏地大吼一声,猛地扑向郑飞。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郑飞是老大,就算是蒙昧的土著也不例外。 郑飞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正要冷静接敌,圣地亚哥健步冲来,一把抓住土著的手腕,另一只手顶住他的腹部,在所有人的惊叹中,一声歇斯底里的咆哮,如同霸王举鼎般,将那整个人高高举起,硬生生地丢出五六米远。 那人在地上滚了两圈,灵活地爬起,面色谨慎了许多,杵在原地和圣地亚哥对峙。 周围观望的土著们,不可思议地盯着圣地亚哥的粗壮胳膊看了一会儿,随后看向失败者,紧张摇头,叽里咕噜地讨论些什么。 失败者是他们的头领,乳名小野牛,少年时由于战斗起来不要命,所以族人送他一个外号——疯狗。 还有人称他为吹箭杀手,或是野牛仔,在二十一岁那年,他独自干掉了一头棕熊,后来就多了个沿用至今的名字——棕熊猎杀者。 印第安人的名字,总是那么奇怪。 圣地亚哥活动活动胳膊,对郑飞轻松笑道:“你不是说,敌人比我更强吗?” “你是个死变态。”郑飞回了句,瞧着不远处弓身虎视眈眈的失败者,摸出酒壶来。 失败者啐了口唾沫,恨恨一抹嘴,从腰间抽出了一支笛子状的东西,狞笑着放到嘴边。 猝然,电光火石间,郑飞嗖的一声抛出酒壶,正中他的脑门,打得他一屁股坐倒在地。 “按住他!”郑飞喝道,怒视。 走过去,捡起散落在地的笛子,仔细看了看,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 吹箭,印第安人惯用的中程攻击武器,箭头通常涂抹箭毒,箭毒大多用数种植物的根、芽,树皮萃炼而成的,少部分从剧毒动物身上提取,世界上最美丽的青蛙也是最致命的物种——箭毒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毒液会让肌肉松弛,一旦控制呼吸的肌肉放松便会致命,别说是郑飞,就算是美洲豹,中了这玩意儿也难逃一死! “喂。”郑飞提起吹管,指着被按在地上的失败者,目光如炬。 失败者恨恨捏紧拳头,努力挣扎了一番,发现完全动弹不了后,叹了口气,脸埋在地上作祈祷状。 他的同伴们始终没来向他伸出援手,而是呆愣似的站在旁边,甚至丢下了手里的长矛。 郑飞想问,你为什么要袭击我,无奈语言沟通是一大障碍。 棕熊猎杀者,也就是这个失败者,之所以对不速之客怀有敌意,是因为他们打了自己的手下,身为头领他必须做点什么找回尊严。 这一切,都是一场误会。 至于同伴的淡漠反应,是源于部落的规矩,绝不能在头领战斗时出手相助,否则就是在侮辱头领。 棕熊猎杀者趴在地上,每隔一段时间就尝试挣扎一番,眼神中透着一股子象征着原始的狠劲,不屈不挠。 郑飞瞥了眼观望中的土著们,招手示意圣地亚哥把干粮拿过来,分给他们吃。 面包,里面夹着肉丁。 土著们接过,纳闷地拿在手里,翻过来调过去地看,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 圣地亚哥抱怨了一句,示范着咬了一口。 土著们犹豫片刻,终于有个胆子大点的率先尝试。 面包入口的那一刻,他的表情立刻由紧张变为享受,还情不自禁地感叹了一声,这让其他人纷纷议论了起来,就连棕熊猎杀者都安分了不少。 (。)m.。 第一百六十四章 感化【第一更】 , 竟然有东西可以这么好吃......第一个勇于尝试的人惊讶地捏了捏面包,和同伴交流几句,随即哈哈大笑,把足有拳头大的面包一口塞进嘴里,嚼得差点没噎死。 听他这么描述,再看他饿狗似的吃相,土著们便放心了,大口吃起了香甜的、夹着肉粒的面包,止不住地发出啧啧声,竖大拇指。 不久前还狂躁不安的棕熊猎杀者,现在安静地趴在地上,侧头盯着同伴,咽了口口水,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 同伴们正吃得心满意足,听到他的话,愣了愣,接着摇摇头,惶恐地看了眼郑飞。 难道他也要吃?郑飞这么想,笑了一笑,示意圣地亚哥给他一块。 虽然搞不清楚棕熊猎杀者为什么对自己有敌意,但看得出来,这群土著还是挺单纯可爱的,稍加驯化会是不错的劳动力,至于刚才的袭击,多半是个误会。 更何况如果杀了他,就等于和土著们结了仇,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刚到美洲就在人家的地盘上搞事情,没准哪天中了陷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送到眼前的面包,让棕熊猎杀者怔了一小会儿,随后缓缓抬起头,桀骜的眼神中,多了分疑惑。 见他迟迟不肯吃,郑飞走去接过面包,在他面前晃了晃,让手下放开他。 挣脱束缚后,他爬起身来,没再搞次突袭,也没撒腿就跑,目光停留在散发着独特香气的肉粒面包上,手指抠着嘴作思考状,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吃。 在他的印象里,这群打扮奇怪的不速之客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否则自己的族人来灭个火,怎么就被按在地上踩? 但是,族人都说眼前这玩意儿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他又咽了口口水,手指动了动,终于还是接了过去,塞到嘴里。 “嗯!”因为嘴被填满了,他只能通过鼻音来抒发感叹,美美地眯起眼,嘴巴不停嚼动,抚着胸膛给吞下去后,又对族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不过这次是笑着说的,手舞足蹈很兴奋的样子。 郑飞解下圣地亚哥的酒壶,拧开盖子递给他,他这次没有丝毫犹豫,果断接过去,端详着从未见过的怪异物体,有个孔,难道是武器? 对着壶口往里看,什么都看不清,想抬头借着星光看,结果酒壶一抬,烈酒倾出,扑棱棱地涌进他的眼睛,洒了一脸。 这种感觉,真酸爽! “啊!”他痛苦地大叫一声,慌忙丢开酒壶,不停揉眼睛,可是越揉越疼,怒火满腔地咒骂着,敌意又回来了。 这场景,逗猴子似的。 郑飞和手下们哭笑不得,弄了壶淡水过来往他脸上一泼,稀释酒精浓度。 渐渐的,也许酒精被稀释了,也许是他疼习惯了,不再抓耳挠腮地乱跳,安分了下来,捂着一只眼站立,恨恨地盯着郑飞。 怪我喽? 郑飞咧咧嘴,捡起自己的酒壶,就是之前砸土著的那个。 拧开盖儿,示意棕熊猎杀者看着,然后仰脖灌了一口,耸耸肩。 原来是吃的?棕熊猎杀者吸了吸鼻子,杵在原地发愣。 郑飞解下阿瑞斯的酒壶,丢了过去,自己的壶不喜欢给别人用,更何况是土著。 棕熊猎杀者连忙接住,使劲晃了晃,听到里面咣当咣当的水声,琢磨片刻后,把盖子使劲往上拔,使出吃奶的劲都拔不动,鬼使神差地转了一下,咦,开了! 他用嘴裹住整个壶口,慢慢抬起壶身,喝了一口,这个行为把阿瑞斯恶心的直皱眉,低声骂了句:“操,我不要了!” 烈酒钻进口腔,让他有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有点辣,但是莫名的爽!他的眸子里现出一丝讶色,美滋滋地咂咂嘴,一口气喝完整壶酒。 让众人诧异的是,吞完整壶高浓度的雪利酒,他竟然没醉,站着不打飘,只是眼神迷离了点。 他晃着酒壶,眉飞色舞地对族人说些什么,大概是在说好喝。 之后,他看向郑飞,眼神中的敌意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感激,还有些许好奇。 他在想,这群奇怪的人是从哪来的?竟然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和饮料,难道是来自神灵住的地方? 想到这个,他吸了口气,敬畏地站直身体。 郑飞会心一笑,从他的反应中知道,自己的友好善举起了作用,印第安人还是很好感化的嘛。 现在,他得想办法和土著们交流,不然无法以物换物。 转了转眼珠子,他看向阿瑞斯。 阿瑞斯还在为自己的酒壶惋惜呢,要知道那酒壶是镀银的,离开里斯本之前花了五个银币买的,就这么被脏兮兮的土著给****。 见船长看自己,阿瑞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苦着脸警惕道:“不会吧,又要拿我什么东西?我就剩这把刀值点钱了。” 郑飞噗的一笑,抬了抬眉头,道:“我绝对记得你说过,岛上的住民里有个是你朋友,以前在里斯本乡下给财主家当教师的,对吧?” “对啊。”阿瑞斯眨巴了几下眼,接着说:“后来他睡了财主的老婆,被送进监狱流放到岛上了。” 咳咳!一声轻咳响起。 “阿瑞斯你这混蛋,是不是要把我那点丑事都给抖了!”一个既恼又笑的声音说。 “哈哈,出来吧切尼,船长在召唤你!”阿瑞斯笑道。 名叫切尼的家庭教师,从人群后站了出来,模样倒是很腼腆,披着一头长卷发,懒得剪。 郑飞打量着他,玩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有睡女主人的胆子。” “整天有个风韵十足的女人在眼前晃,时不时还能看到她半露的酥.胸,控制不住。”切尼坦然耸肩道,说的同时,已经开始回忆当初的香艳场景。 “这才是真男人,这趟赚了钱回欧洲,有的是女人往你身边贴!”说罢,郑飞顿了顿,正色到:“有个差事要交给你。” (。)m.。 第一百六十五章 貂皮【第二更】 , “呐,让我猜一猜,是要我教土著说话,便于沟通对不对?”切尼嘿嘿一笑,说。 “聪明,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教会他们最基本的用语,有把握吗?” “有奖金就有把握” “奖金少不了你的,不过你别像以前那样,把土著的女主人也给睡了!”郑飞调侃。 “......” 不知不觉间,已是深夜了,遥远的星空被乌云遮盖,风势愈来愈大,吹拂在山谷里,弄出空灵的呼呼声。 要下雨了。 土著们开始不安分了,指着天空跟郑飞说了一堆话,然后指了指山下。 让我跟他们去山下避雨?郑飞想,迟疑片刻,点点头。 下山,土著们在前面带路,作为头领的棕熊猎杀者走在第一个,挺起胸膛昂首阔步,不知是由于种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的身形比较瘦弱,但比汉斯还有灵活敏捷得多。 这点从他抓住藤蔓荡来荡去就能看出,人猿泰山似的。 郑飞还没完全放松警惕,让手下们紧握阔刃砍刀,留意四周的风吹草动,防止被这群土著带沟里去。 在丛林中穿行了大约有十几分钟吧,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还有几个“房子”,被围在丛林之中。 所谓的房子,就是用藤条树枝石头兽皮等东西,弄成一个能挡风挡雨的建筑物,外形像反扣的锅盖儿。 这个部落,好小。 郑飞打量着眼前的这片空地,竟然一个土著都没有,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部落只有十几个人,而且......全是男人? 这些事情,要等切克教会土著沟通后再去弄明白。 他们将就着挤进房子里,不久后外面便响起了沙沙的雨声,屋顶是漏雨的,每当快要睡着的时候,就会有水滴溅到眉心,令人烦躁。 “真他妈受罪!”有人骂。 “叫什么叫什么,不睡滚出去!你还没遇上过雪崩呢!”圣地亚哥斥道。 自从那次从雪块底下抛出来,又在冰天雪地中度过一夜后,这段经历就成了他吹牛的本钱,这个牛逼很终身。 就这样,在无休无止的雨声和咒骂声中,天明,雨停。 当郑飞醒来时,其他人已经在空地上架起篝火烤肉了,那是土著们的猎物,本来是准备生吃的。 土著们新奇地盯着火苗,闻着浓郁的肉香,不停笑着拍手。 他们不会储存火种,也不会钻木取火,更何况刚下过雨上哪找干木头钻去,至于击石取火,只有用特定材质的火石才能做到,那种石头特别稀少,在某些大型部落中,谁找到了火石就将拥有极高的地位。 在北美大陆,至少说是在这片区域,大多数部落都是向闪电借火的,对于火,他们既欢喜又畏惧。 汉斯那家伙在向土著炫耀自己的砍刀,大概是因为身形比较接近吧,土著们对他尤为亲切。 汉斯举起刀,干净利落地劈断一截木头,然后得意一笑,指着棕熊猎杀者手里的骨刀,撇嘴摇头,意思是你的刀不行。 棕熊猎杀者的骨刀,是独自干掉棕熊后的奖品,象征着无尽的荣耀,也是整个部落最好的刀,而现在他却发现有更锋利的,自然不开心了,苦着脸。 土著们也唏嘘不已,纷纷拿起刀来欣赏,翻过来调过去,还用手指在刀刃上蹭了一下,划开血口后啊的叫一声,放嘴里舔。 棕熊猎杀者挠挠脖子,看了眼自己的骨刀,再看看阔刃砍刀,努力地对汉斯表达,他想换刀。 汉斯看明白后,果断摇头拒绝。 郑飞离得远远的看着他俩,不知怎么,觉得这场景特逗,不禁露出了微笑。 棕熊猎杀者的那把刀,材质是虎骨,做工很精致,刀柄上还包着虎皮,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啧啧,会令多少收藏家疯狂?! 见汉斯拒绝,棕熊猎杀者顿时不淡定了,双手捧着刀作央求着,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汉斯双臂抱在胸前,头撇向一边,想了一会儿,指了指他身上的鹿皮衣。 他怔了怔,随即毫不犹豫地脱了下来,笑嘻嘻地奉上。 汉斯又摇头,伸出五个手指。 见状,他啊的张大嘴,摇摇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是他不想给,而是真的给不了。 这件衣服是由北美驯鹿的皮制成的,北美驯鹿生活在加拿大地区,这片地域没有,至于他身上的这件,是在几年前部落战争失败后,逃亡到北方时猎杀到的。 忽然,他眼睛一亮,示意汉斯等等,随后迅速往屋子里跑,很快又跑了回来,手里抱着一大堆兽皮,足有十几张。 上好的兽皮,剥的很完整,其中有羊皮鹿皮牛皮,甚至有众多女性梦寐以求的狐皮和貂皮。 银狐,原产地北美和西伯利亚。 美洲貂,原产地美国北部与加拿大。 发了!汉斯眼神顿时直勾勾的,挑出五张最好的兽皮,爽快地把砍刀递了过去。 一张上好的貂皮,卖给欧洲的贵族小姐,两百枚银币她们都不嫌多,而一枚银币能买十把砍刀! 利润,两千倍!就问问还有谁?! 棕熊猎杀者兴冲冲地抱着砍刀跑开,土著们也跟着跑过去,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头领,和刀。 见到这一幕,郑飞走到汉斯身旁,抓起貂皮摩挲着,绝对是上上品。 “船长,咱们要发财了!”汉斯眼睛里有金光。 “怎么样,跟我出海比你干陆地贸易赚钱吧?” “嗯!” 郑飞笑笑,呼唤大家都过来,道:“你们每个人都能拿工具去跟土著换兽皮,换的数量我亲自记录下来,到了欧洲卖掉后,给你们一成的利润。” 一成,显然调不起大家的兴致。 但是郑飞不能再加了,要知道一成已经是极高的比例了。 他抬了抬眉毛,接着道:“你们知道吗,如果换回一百张,你们就能拿到一千枚银币!” 一千枚! 听到这个数字,众人直接愣住了,张着嘴发呆,对于身为平民的他们来说,一千枚是二十年的收入啊!(。)m.。 第一百六十六章 草药学大师【第三更,露爪+1】 , 不约而同的,他们对正欣赏砍刀的土著们挥手大喊。 “嘿!嘿!” 边喊,边提起砍刀迅速奔了过去,生怕被别人抢了先。 郑飞站在原地,看着他们努力跟土著们打手势,推销自己的刀具,土著也不傻,见那么多人想卖刀,只同意出三张兽皮去换了。 日出,第一次在美洲的山脉中看日出,火红的太阳,毫不吝啬地向这片富饶的大陆,投下灿烂的光辉。 此时郑飞站在一处山坡上,眺望着脚下这片土地,延伸至遥远的天边,那一抹淡蓝和翠绿相接的地方。 左手提着酒壶,右手持着火枪,随风摆起的衣襟,恰如扬起的嘴角。 他仿佛,是在俯瞰自己的国度。 要继续进军了,他这么想,望着太阳从地平线上徐徐升起,微笑着,啜饮一口小酒。 这个部落只有十来个土著,打到的兽皮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张,可赚得的财富有限。 他得去寻找更大的部落,但是,去哪找呢? 山下,喏,家庭教师切尼正在教土著们学拉丁语,他们本来是不愿意学的,但是切尼用奖励诱惑他们,只要学会十个词,就能得到一块糖。 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除了蜂蜜和鲜果,还有其他东西是甜的。 郑飞希望,这群土著能早点学会拉丁语,告诉自己去哪寻找印第安部落。 这天,山外那几车斧头也运了进来,搁置在土著的栖息地里,郑飞留下些人很土著们待在一起,自己带着其余的人继续向丛林深处进发。 美洲的树木普遍高大,并且很直,适合砍下来做建筑材料。 就这样,他们在丛林中穿梭着,趟过一条条小河,越过一个个山岗,整整一天都是在平淡辛劳的赶路中度过,直到傍晚的时候,才偶遇一头美洲狮。 美洲狮喜欢在隐蔽、安宁的环境中生活,这群远方来的奇怪客人惊扰了它,于是,它从树上跳了下来,既好奇又警惕地打量着他们。 没错,它是从树上跳下来的。 和体型硕大、笨重的非洲雄狮不同,美洲狮喜欢独居,善于攀爬和跳跃,要是某天捕捉到的猎物太多吃不完,它就把剩下的藏到树上,以后回来吃。 试想,一头行动敏捷会爬树的狮子,是不是既可爱又可怕呢? 其实,它只是名字叫“狮”而已,严格来讲,虽然它的体型和豹子差不多大,但实质上却是亚猫科的小猫。 它肯定对这个称呼感到很委屈,毕竟自己的近亲,如猎豹云豹雪豹,都是天王级的猛兽,而自己却被叫成小猫,妈了个巴子的! 咳,不管怎么说,它现在就站在郑飞等人面前,爪子刨地,随时准备扑上来,或者跑路。 汉斯默默上好火药,抬起枪口,问:“船长,开枪吗?” 郑飞摇摇头,道:“别,肉不好吃皮不值钱,杀它干什么。” “可是不杀了他,我们就不能继续前进。” 郑飞皱了下眉头,看着眼前这只凶凶的,但又可爱的美洲猫......额不对,美洲狮,心想要是有支麻醉枪就好了,活捉后关在笼子里,驯养成功的话能给大家带来不少乐趣,在这个时代,人们最缺的就是娱乐生活。 也许对他们的犹豫不决没耐心了,随行的一个的土著摸出了一根吹箭,对准美洲狮,鼓起嘴猛地一吹,库的一声,箭头扎进了它的肚皮。 这点疼痛算不了什么,它只是嘶吼了一声,拍了下爪子,然后......然后温顺地伏在地上,渐渐的合上了眼睛。 麻醉药,只有这一种可能。 刚才那一击,让郑飞看到了印第安土著的价值,不仅仅是能换兽皮那么简单。 美洲的草药学,不比古代中国差,只是没发展成系统的学说弘扬光大而已。 美洲的印第安部落可谓是人才济济,很多看似蒙昧不起眼的土著,其实是草药学大师。 要想在残酷的丛林中活下来并且活得好,就必须先保护好自己。 在长期的丛林生活中,他们知道哪些药草能止血,哪些药草能麻醉,哪些药草能治疗感冒发烧,等等等等。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他们只需要那么做就行,那都是前辈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而这个只有十几人的小部落,每个人都精通草药学,除此之外,他们还具备多种文明社会没有的技能,比如: 精准射击:狩猎生涯中,由于经常使用吹箭和长弓,练就出如同直觉般的打击精度。 潜行:为了躲避猛兽和敌对部落,利用草药的气味驱赶野兽,这点使用在文明社会,可以躲避猎犬的追踪。 暗杀:猎杀野兽,本就是一种暗杀。 毒药学:草药毒药不分家。 奔跑与攀爬:印第安土著没有敏捷身手的话,会被族人笑死的。 这一系列的技能,仿佛都在指着一个职业——刺客。 刺客联盟,听起来是不是很神秘? 回到欧洲大陆后,暗杀罪恶首脑,怒抢皇家军港,暗夜突袭王室宫殿...... 这些,不是梦! 让几个人把昏睡的美洲狮带回土著栖息地关起来,郑飞便招呼手下继续赶路了,在太阳即将消失在天边之时,他们走出了丛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处山崖,以及广袤的平原。 平原上,天降余晖,金色的大地上空,是赤红的晚霞,风卷云舒壮丽恢弘,只需看一眼,就能令人心胸开阔。 郑飞两手摆出一个正方形放在眼前,嘴里咔嚓一声,意在用相机拍下来。 此时,天边的夕阳舒缓了许多,它温和地,慢悠悠地沉下地平线,恋恋不舍地跟这片大陆说一声,晚安。 这座山崖有上百米高,不能用藤蔓麻绳之类的荡下去,他们想找其它路线,找了一圈发现没有,只能从这下去。 正当郑飞发愁今晚要在悬崖上住一夜时,汉斯突然惊叫起来:“船长快看,这里有个梯子!” (。)m.。 第一百六十七章 部落冲突【第四更,露爪+2】 梯子由草筋藤蔓编制而成,固定在一棵大树根部,有人的肩膀那么宽,顺着崖壁放下,看不到尽头。 郑飞看了随行土著一眼,土著摇头,表示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做的。 那么,悬崖下面肯定能找到其他部落的踪迹! “圣地亚哥,你第一个。”他冲圣地亚哥挤挤眼。 圣地亚哥撇嘴,道:“为什么啊?就知道欺负我。” “欺负个毛,你太重了,如果这梯子连你都承受的了,我们就能放心下去了。” “额,那要是承受不了,我摔死了怎么办?” “那我就给你的坟前种朵花。”郑飞调侃了一句,摆摆手说正事:“放心吧,它很结实的,一次五个人都能承受。” “你最好没骗我。”圣地亚哥耸肩,来到悬崖边抓住藤蔓,小心翼翼地脚蹬在梯子上,往下看了一眼,不禁双腿发抖道:“妈呀......” “别往下看,这么大的块头还恐高,还号称勇猛的热.那亚将军呢,不怕人家笑话?” “切我装的!”圣地亚哥轻哼了一声,实际是在给自己打气。 就这样,他紧紧抓着藤蔓,一步步艰难挪动,足有十分钟才安全着陆,冲悬崖上纵声大喊:“我到了!” 得到回应,郑飞对水手们道:“三人一组,速度要快,等会天就黑了。” 一个小时后,所有人安全着陆,此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幽暗的山涧中看不清前进的方向,还好夜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洒下暗淡的银色光芒。 郑飞点燃照明筒,道路顿时亮了许多。 这个装置,再次引起了随行土著的惊叹,那家伙连连拍手,诧异地对着筒口往里瞧,结果被刺得眼睛痛,边叫边揉。 郑飞笑了笑,把照明筒交给先锋,自己则是拿起了酒壶,喝了一口后,用手指蘸了几滴涂在太阳穴附近,这样能保持清醒不犯困。 作为长官,他总是要考虑各种问题,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行走在平原上,风显得有点热燥燥的,吹过众人的脸庞,带来些许干涩感。 内陆的风,果然不如岛上的舒服。 远处,树影摇曳,树梢上休憩着某种食肉鸟类,探头探脑地张望四周,想要发现偶尔蹿过地表的兔子。 两个小时后。 “咱们要走哪去啊?”终于有人忍不住抱怨道。 算算时间,现在差不多是夜里十点左右了,中世纪的人们由于没有娱乐生活睡的普遍比较早,困得直打哈欠。 郑飞呼唤先锋停下,抬头看了眼北斗七星,确定是在往西边走。 脚下的这块大平原,极有可能就是曼哈顿区,没准他现在就站在拥有“世界的十字路口”之称的时代广场上,也是全世界最繁华的行人过路处。 但现在,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如果非要说点其它的,在这荒凉之下,还掩盖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今晚就在这休息吧。”他说,望了望四周,接着道:“清理场地,野营。” 话音刚落,突然,一声高亢的叫喊,在黑暗寂寥的平原上荡开,响彻在天地之间。 “乌拉!” 由于太过安静,这声音显得尤为刺耳。 “乌拉乌拉乌拉!” 齐声的吼叫,伴随着密密匝匝的脚步声,一点点的逼近。 随行土著眼中掠过一丝不安,迅速伏在地上,耳朵贴着地表听,然后爬起来指着南方,做插心脏的动作,面色惶恐。 郑飞顿时领悟,有大型印第安部落来了!意图不明! “火枪!”他喝道,麻利地上好火药托枪半蹲,瞄准南方静静等待。 这次的探索队,刨去留在土著栖息地的那些,只剩三十来人,所幸的是每人都配备了性能良好的线膛枪。 短短一会儿,持枪警戒的探险队员们便看到前方两百米远的土坡后冒出一群人,狂叫着向前冲刺,只不过奇怪的是,目标不是自己这边。 郑飞犯起了嘀咕,正在纳闷时,忽然瞧见上百个人从草地里腾的站了起来,距离不过百米,简直惊悚。 想到有这么一群人一直躲在草地里监视自己,所有人都感到脊背发凉。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场景——部落冲突。 这是两个敌对的部落,攻击者是从山岗后冒出来的那群人,不管是兵力还是士气都明显占据着上风,他们挥舞着粗制滥造的长矛,呐喊冲锋。 相反,藏着草丛里的那波则选择组织撤退,留下一些精兵断后,让女人和孩子先跑。 进攻者的冲锋速度越来越快,他们狂叫着,迫不及待地要把敌人屠杀。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眼看着就要短兵相接。 “砰!” 跑在最前面,也是最疯狂的那个,猝然跪倒在地,一动不动。 进攻者的脚步也因此停下,他们惊恐地看着倒地的同伴,伸出手指探探他的鼻息。 死了,怎么死的?伤口上没有箭,这是什么武器? 他们安静了下来,愣愣地望着几十米外的敌人,被疯狂占据的眸子里,多了分畏惧。 枪,是郑飞开的。 这是他来美洲开的第一枪,所以当随行土著看到枪口冒出火光,然后远在百米外的人几乎瞬间倒下时,直接呆了。 在土著的感觉中,这一定是神灵创造出的武器,就像闪电那样。 “额......”圣地亚哥沉吟着,道:“伙计,为什么要插手他们的战争?” “因为,一边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突袭部队,另一边却大部分都是女人和孩子。” 郑飞平淡说道。 这时,在首领的号令下,被震慑住的攻击者们已经恢复了镇静,继续前进,只不过这次没有奔跑,也没有呐喊。 那么,枪声也就不会被掩盖了。 当数十支火枪同时开火时,两百多名攻击者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来,与此同时,几个倒霉蛋被击中倒下,或捂着胳膊或捂着大腿,痛苦大叫。 他们这才发现,不远处竟然还潜伏着更强悍的敌人,操控一直不知名的武器,能够轻易杀死自己的同伴。(。) 第一百六十八章 海雕【第五更,盟主1/5】 和群里的小伙伴讨论李小龙的真实能力,一个没忍住,撕了近一个小时的逼。更主要的是这章查了太多资料,印第安人阿兹特克帝国白头海雕什么的(tot)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他们惶恐了,距离百米就能把人打死打伤的武器,令他们顿时乱了阵脚。 他们的脑子里没有多少词汇,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前的处境,比如腹背受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之类的,他们只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 跑还是干? 火枪手的又一轮攻击,替他们做了决定。 火舌喷出,撂倒几个同伴后,部落首领果断下令撤退,两百余名土著勇士仓皇逃离,再也没了来时的架势。 潜伏在黑暗中的神秘部队,那些会喷火的远距离杀器,以及不知为何就倒下的同伴,成为了他们心中永远的阴影。 乱糟糟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消失在夜幕之中,黑夜,重归平静。 郑飞一行人站到了被攻击者的面前,接受他们的拜谢。 这群被攻击者是不久前一次大规模部落战争的幸存者,只剩下百来个人,多数为妇女儿童。 他们一路逃亡,今天晚上刚到这块平原,在此休息,没想到追兵这么快就来了,印第安部落中总是存在着能力超群的异类,鼻子比狗还灵。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会死掉时,却被这群穿着奇怪、出手不凡的人救了,所以在他们的理解中,郑飞等人就是神灵派来的使者。 当然,也是他们的恩人。 印第安人,很懂得感恩。 他们伏在地上,垂头不语,这是某种礼节,看起来像是祈祷。 足有半分钟的功夫,他们才陆续起身,用崇敬的目光,打量着部落的救世主。 族长是个年过半百的花胡子老头儿,苍老的手心中,握着个牛角,那是权力的象征。 “哪哒普雷修哒......荼罗撒......” 他说的话,听起来像是喃喃自语。 许多部落的语言都不是通用的,所以随行土著也听不懂,茫然地看着他。 郑飞冲老头儿笑笑,摇头示意听不懂。 老头儿明白了,皱了下本就很皱的眉头,露出慈善的笑容,招呼一个小孩拿过来一个碗,里面是白色液体,某种奶,不知道是什么奶。 圣地亚哥是个吃货,使劲嗅了下鼻子,道:“不是牛奶也不是羊奶,难道是......狮奶?” “操......”郑飞不禁被逗笑了,这个词在汉语中,真艺术。 “所以问题是,谁喝?”汉斯挠了挠头,退后一步。 众人纷纷发出噫的嫌弃声,很显然,没人愿意尝试。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所以说洒家就是真正的猛士,来吧各位,陪我把我们的大航海进行到底!把我们的新类型进行到底!万劫不复!额不对......百折不挠!) 郑飞虽然没说出上面那句鲁大师的名言,但把意思也表达得差不多了,所以在他的“威逼”下,最重视荣耀的阿瑞斯苦着脸,屏住呼吸,痛苦地干了那碗奶。 “真他妈难喝!不会真是狮奶吧?”他嫌弃地伸了下舌头,差点没吐出来。 “好了,回去给你补贴。”郑飞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碗奶不是狮奶,是虎奶,在这个部落的信仰中,虎象征着强大的力量,族长的新生儿都会喂上一口虎奶,意在希望他能茁壮成长,成为部落的英雄。 接待重要的贵客时,他们也会用虎奶。 族长似乎并不在意他的反应,依然是那么和蔼地笑着,对族人们挥了下手臂,意思是,要什么作为回报? 郑飞看着这群落魄的印第安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大概是逃亡太匆忙了吧。 正当他准备摇摇头时,忽然听到了吱吱嘎嘎的鸟叫声,抬眼一瞥,原来是一只鹰,这是个驯鹰的部落。 而且,不是一般的鹰,它的学名叫做,白头海雕。 也许这个名字不为人知,但郑飞却非常熟悉它,因为在美国,到处都是它的标志。 白头海雕,鹰科大型猛禽,美国国鸟。 它因为体态威武雄健,又是北美洲的特产物种,而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因此在美国独立之后不久后,总统和国会便通过决议立法,选定白头海雕为美国国鸟。 在二十一世纪,无论是美国的国徽,还是美国军队的军服上,都描绘着一只白头海雕,它一只脚抓着橄榄枝,另一只脚抓着箭,象征着和平与强大武力。(呵......武力是有了,和平呢?) 在一些北美洲人的文化中,白头海雕是一种神圣的鸟,它们的羽毛像金鹰一样,在美洲土著的很多宗教和习俗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白头海雕视觉的清晰度超乎寻常,良好的视觉使它们能够更容易瞧见猎物的藏身处,有些东西在人类看来不过是一团米色的皮毛,而一只白头海雕却能清清楚楚地辨出,那是五只颜色各异的松鼠。 由于这个特性,他成为了天生的猎人,再加上翼展能达到两米多,擅长飞行,这就导致了某些部落捕捉驯化它,让它帮忙打猎或者充当信使。 在通讯极其不方便的中世纪,如果有白头海雕的加入,这个时速几百公里堪比f1方程式赛车的家伙,简直是如有神助! 想到这个,郑飞打算收留这群印第安人,让他们帮忙捕捉驯养白头海雕,在以后的战斗中必然有大用处。 问题是,怎么交流呢? 时候不早了,今晚在这过一夜,白天带他们回去,等切尼教土著们学会基本的拉丁语后再说! ...... 次日清晨。 几名哨兵一夜没合眼,以防之前打跑的攻击者杀个回马枪。 印第安部落醒得很早,已经开始准备早餐了,生吃野菜和某种动物的肉。 茹毛饮血,别说郑飞了,就连圣地亚哥这样的糙汉子都忍受不了,于是他带着手下躲到一旁,偷偷吃干粮。 干粮不多了,不够分给印第安土著的。 东方的天边,有着一抹亮白色,像一条天然的丝带,静静地躺在平原上方。 不知道这崭新的一天,将会发生些什么。(。) 致我亲爱的读者们 呐,昨晚熬得太晚,往床上一倒就睡了,早上9点多才起床,上午忙了忙别的事,现在才闲下来坐到桌前,写一篇感慨。 嗯,喝口茶,我的房间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抬头往窗外一瞥,街道上的行人,繁忙的十字路口,上下学的高中生们,尽收眼底。 甚至还有一抹嫩绿,那是绿茵场,现在还有些人在上面奔跑踢球,不亦乐乎的样子。 哦对,昨晚还有两拨小混混在下面的街道上打架来着,嘴里不停叫嚣骂着草泥马,手里攥着酒瓶子,大半夜的搞出那么大动静,也不嫌丢人。 昨天夜里为了写完第五章,查了好多好多的资料,本来想写族长手里拿着犀牛角,一查发现美洲并没有犀牛,本来也没打算写白头海雕,想写已经灭绝的渡渡鸟来着,结果才知道渡渡鸟只生活在非洲岛国毛里求斯。 还查了美洲象、玛雅人、阿兹特克帝国、西班牙军队横扫墨西哥...... 就这样,渐渐的,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忽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知道,我特别渴望把这本书认真的写下去! 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世界,从北美到中美再到南美,从美洲穿越神秘莫测的太平洋,去到文明起源的亚洲、富饶广袤的澳洲,还有象牙黄金遍地的非洲。 对未知事物的探索,千奇百变的冒险生活,恢弘磅礴的大规模战斗,印第安部落的习俗文化,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迫切渴望把它们描绘出来,展现给你们大家! 说实话,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除了爱好外,还有就是为了赚钱,后来渐渐的,变成了为了开创新类型为了梦想。 而现在,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怀,产生一个坚决的信念——我要把这本书,写成一部包罗万象的经典! 我,已经爱上了自己创造的世界。 你们大家,有勇气和我一起走下去吗? 让我们扬帆!让我们启航!让我们征战!让我们去见证精彩,见证辉煌! 最后,谢谢各位的打赏支持,名字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我会一直记得你们。 昨天,你们很给力!盟主,宗师,好多好多万赏,直接把本书顶上热销新人榜第二,新作榜第六! 输给上面那些十几万、二十几万、三十几万收藏的大作,咱们不丢人,因为没受过优待的咱们,只有区区1000多收藏。 壕们,来波推荐票红包可好?收藏和推荐票增长会影响本书后续发展的,让更多的人发现本书,加入到我们的阵营中来吧! 今天仍有五更,下午开始陆续更新。 哈哈正好900多字,没满千字订阅不要钱我是不是很好?(。) 第一百六十九章 土著中的土著 趁着早凉,流亡的部落要继续向北方行进了。 由于北美洲北部温度较低,生活的印第安人相对较少,大多数都生活在偏南方一点,以及中美洲,比如墨西哥。 通常,生活在北部的印第安人,几乎都是最早从亚洲越过白令海峡迁徙而来,留了下来没有继续向南走,还有少部分就是像这样,在部落冲突中落败逃亡。 郑飞站在山岗上,手背在身后,感受着拂面的晨风,脚下是一块平原,广阔无垠,延伸至遥远的天边。 那是大西洋沿岸平原,呈长条状分布,几乎占据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与佛罗里达半岛和墨西哥平原相接。 从这里出发往西,驾驶马车的话,只用不出一天的时间,就能抵达阿巴拉契亚山脉。 该山脉在东部沿海地带和美洲大陆内部广袤的低地之间形成一天然屏障,因而对大陆的殖民和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格兰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就建立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北起新罕布什尔,南至乔治亚的狭长地带。 而越过山脉,就是无限风光! 美国中央大平原,五大湖工业区,密西西比河! 石油!铁矿!煤矿!黄金! 再加上如果达芬奇能弄出蒸汽机,就将会开启一段新的历史! 喔,确切的来说,是史诗! ...... 印第安部落正在收拾东西,牵上他们仅有的几只家禽,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动物,火鸡。 也许是连日的奔逃太过劳累,火鸡想赖在地上不走,然后就有土著小孩踢它的屁股,嘴里说着古拉古拉,扯它的脖子,很粗暴的样子。 在土著部落,越粗暴的小孩,越会被族人认为有出息。 眼看着部落就要离开,郑飞快步跑下山岗,挡在他们面前,摆手想要告诉他们,不要走。 花胡子族长手里依然捏着那枚牛角,为难地摇摇头,指了指昨晚袭击者冒出来的山岗,担忧地垂下眉毛,叹了口气。 他想说,我们必须走,否则那些人会一直追杀我们。 郑飞想了想,拔出匕首直指山岗,认真注视族长的眼睛,握起拳头放在胸口,意思是:我保护你们,相信我。 见了这个动作,族长的胡子微微翘了一下,惊喜之余又面露不解,疑惑地拧起眉心,像是在说,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郑飞深知,想统治印第安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从信仰入手。 他笑了笑,竖起手臂指向天空,作拥抱状,然后指了指自己。 因为,我是神灵派来的使者。这是族长的理解,也是所有族人的理解,令他们普遍接受。 在他们的认知中,那些会喷火舌的远距离武器,绝对是来自神灵的。 短暂的沉默后,族长流下了感激的泪,俯下身,带领族人再次拜谢。 有神灵做靠山,看谁还敢欺负咱!他们想。 就这样,驯鹰部落被轻松收入囊中,郑飞准备带他们先回土著栖息地去,毕竟干粮已经不多了。 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悬崖下,陆续顺着藤梯向上爬。 郑飞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梯子是谁编的? 突然,只听一声嘹亮的怪吼“瓦吉!”,随后只见在几十米高的岩壁上,一个身着老虎皮的人从洞里钻了出来,手中攥着一根藤条,几乎是跳着滑降落地,身手比游侠格兰特还敏捷得多。 “库鲁多落塔!”他捶着胸膛吼叫道,暴躁无比,警惕地打量眼前这群人。 郑飞也得以看清他的相貌。 首先能肯定是人不是猿人,脏兮兮的长头发用草筋扎起,为的是方便活动,眼眶深凹颧骨凸起,弓身、膝盖微屈,还没完全改掉猿人的习惯。 这是,土著中的土著。 他的脸,他的眼神,以及他站立的姿势,让郑飞不禁感觉,他的体内蕴藏着一股强大的爆发力。 这种力量,不是圣地亚哥的巨力,也不是棕熊猎杀者的狠劲,而是一种令人莫名生畏的,来自原始的呼唤。 那么我们不妨称他为,原始人。 现在,他不停吼叫示威,还从地上捡起石块丢来,抛飞的速度堪比弹弓,径直飞向穿铠甲的阿瑞斯,竟然把阿瑞斯的银铠击出一个大凹坑。 “妈的......为什么总是我?”阿瑞斯愕然看着自己心爱的铠甲,无语凝噎,这两天他是国服第一倒霉蛋,没有之一。 先是银质酒壶被棕熊猎杀者给恶心了,后来被迫吞下一碗虎奶,现在又...... “不就是和战神同名吗,用得着这样吗?”他委屈道,把凹坑往外按,看能不能按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队伍中有个臂力强大的投矛手土著,身体后倾,发出一声高亢的狂叫,振臂掷出飞矛,直奔原始人。 原始人岿然不动,面对能插穿身体的尖利飞矛,目光中却看不见一丝一毫的畏惧。 然而,就在飞矛距离不过半米的时候,他倏然一个灵敏的闪身,手臂一抬,将动能极大的飞矛硬生生拽住,身体一旋,怒吼着甩了回去。 目标仍是阿瑞斯。 拥有骑士血统的阿瑞斯,向来不惧怕战斗,他不慌不忙地抬起盾牌,咣的一声,接下飞矛。 用石片磨制成的,不算锋利的矛头,竟然扎进了铁质盾牌中,并且差一点点就穿透了。 强大的冲击力,使得阿瑞斯重心不稳,向后踉跄了两步。 要知道阿瑞斯是个身高足有一米九的壮汉,体重接近两百。 阿瑞斯使了好大的劲才拔出飞矛,不可思议地望向原始人,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不屑。 在原始人手里,就算是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都能变成致命的杀器,他身上穿的老虎皮就是用石头打来的。 印第安土著,人才济济。 再加上他攀爬跳跃的身手,正好能添上格兰特的空缺,而且是翻版的格兰特。 有的事情,只能交给盗贼去做,比如说偷国王手札之类的。 虽然今天很晚,但说了五更就一定做到,不过要到夜里才能更齐,大家可以明天再看哈(*^^*)(。) 第一百七十章 猛犸象牙【第二更】 可是,该怎么驯化眼前这一身匪气的原始人?贸然靠近的话,没准会被一拳敲碎脑壳,说实话郑飞没把握打赢他,完全没把握。 想了想,他挑了挑眉毛,对圣地亚哥笑道:“嘿,早餐时我看见你干粮袋里还有个鸡腿,吃了没?” “没......吃了!”圣地亚哥连点几下头,一副你一定要相信我啊的神情。 “别废话赶紧拿出来。” “那是我的午饭......”圣地亚哥撇着嘴,默默掏出那根已经被咬了一口的鸡腿,不情愿地送上。 郑飞接过,对原始人吹了个口哨示意,然后用纸把鸡腿包起来,贴着地面滚了过去,扔的话会被原始人以为是攻击物。 鸡腿滚落到脚下,原始人本来地往后跳了一步,警惕地瞪了郑飞一眼,恶狠狠地盯着他。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大概是闻到了鸡腿的香味儿,他迟疑片刻,蹲下捡起一根树枝,拨弄了一下鸡腿然后迅速跳开,猴子似的。 过了几秒,见没危险,他才松了口气,捡起鸡腿撕开纸,凑在鼻尖闻了闻。 好香! 他顿时张大了嘴巴,惊讶地叹了声,使劲嗅,眯起眼心满意足。 咽了口唾沫后,他终于忍耐不住,咬了一大口,咀嚼。 “哇!” 他吃到了有生以来最好吃的东西,眼眶中,竟然出现了几滴晶莹剔透的泪珠。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好吃到哭? 不管怎样,总之他已经被这根鸡腿征服了,身上那深沉的匪气顷刻间消失殆尽,蹲在地上安静地啃鸡腿,每次只啃一点点,慢慢品。 见状,郑飞和手下们不禁露出了微笑,觉得这猛兽般的原始人,貌似挺可爱的。 “谁还有鸡腿,都给他。”郑飞说。 只需要给一点点好处,就能驯化身体强悍的原始人,并能在今后扮演重关重要的角色。 啃完十几根鸡腿,原始人打了个饱嗝,找了个小水潭趴下喝口雨水,起来后,对郑飞等人傻乎乎的一笑。 随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示意他们等一下,兴冲冲地攀住悬崖以极快的速度翻回洞穴。 “我猜他要送我们礼物!”圣地亚哥搓手道。 “希望是貂皮!”汉斯的眼睛比原始人还亮。 “瞧你俩没出息的样儿,黄金多好!”阿瑞斯已经不心疼自己被砸扁的铠甲了。 半分钟后,原始人抱出个白色的、弯曲的东西,足有两米长,小心翼翼地从洞口荡了下来。 “那是什么?” 众人失望了,刚燃起的激动被浇灭了。 原始人把那东西放在软和的草地上,咧嘴傻笑。 郑飞蹙了下眉心,用手捏了捏,材质很硬,捧着它仔细端详了起来。 这到底是个什么呢?无数个词汇,在他脑海里快速运转。 蓦然,他哆嗦了一下,险些摔掉,连忙捧住。 他略微失神,吸了口气,仿佛还能感觉得到,它在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猛犸象的牙! 猛犸象,灭绝于公元前两千年,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象,能适应寒冷气候,分布于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冻原地带,在二十世纪,考古学家在阿拉斯加和西伯利亚的冻土和冰层里,发现了许多被冰冻的猛犸象尸体。 猛犸象的牙,比其他象牙大很多,质地也高了几个层次,极具收藏价值! 在古代中国,一具做工精致的象牙雕刻,足以引起达官显贵的哄抢,在中世纪的欧洲也是如此。 更何况,这是猛犸象牙!已经灭绝的古老物种! 这具象牙,毫不夸张地说,放到里斯本的交易所里,至少能拍出百万银币的天价! 而要是进贡给王室,拿个侯爵头衔绝对不成问题! 如此昂贵的原因是,在中世纪,挖掘只能靠人力,况且猛犸象的尸体分布在北方的冻土层,那里不但人烟稀少,而且土质坚硬,全世界都不见得有一具猛犸象牙! 捧着象牙,郑飞不禁感叹了一声,深呼吸。 “你从哪弄来的?”脑子一抽,他问,忘了语言不通了。 原始人茫然地挠挠脸,摇头。 这具象牙,是他在北方无意中得到的,废了好大的劲才给完好无损的扒出来,觉得很白很好看,于是把它当成宝贝走到哪都给带着。 半年前,北半球的冬季降临,由于气候太冷,他只能向南迁徙,带着象牙定居到了这里。 喔,至于他之前为什么会在北方居住,那是一段神奇的经历。 在几年前一个该死的冬天,过冬粮食都吃光了,他从树洞中出去给孩子抓鱼,结果一不小心滚下山坡,昏睡。 醒来后,他凭着感觉往回走,一直走一直走,结果来到了一处广阔无垠的冰面上。 寒风如刀子般割着脸颊,他凝视着寂静的冰面,雪花纷飞飘洒,远方是白茫茫的一片。 他隐隐感觉,好像有个声音在召唤自己,犹豫之后,他想,没准那边会有食物。 于是,他带着憧憬,向冰面深处走去。 就这样,整整走了两天两夜,他终于又见到了陆地,并且抓到一只雪兔。 那块冰面不知叫什么名字,但是它没结冰的时候,叫做白令海峡。 他,从亚洲走到了北美洲! 他,本来是俄罗斯突厥人! 战斗民族,强悍无比! ...... 这具猛犸象牙,郑飞交给两个人抬着,万万不能磕碰。 之后,他准备指挥所有人爬上悬崖了。 毫无疑问,藤梯就是原始人编的,为的是方便在悬崖上下运动。 原始人第一个出发,他踩住藤梯,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上百米高的悬崖,他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爬了上去。 登顶后,他嗓音嘹亮地吼叫一声,坐在石头上等。 之所以等,之所以肯跟他们一起走,是因为他还想吃鸡腿。 数百人,两个小时才陆续登顶,短暂的休息后,向土著栖息地出发,在那里待一阵子后,他们将会被送往几十公里外的大本营,帮忙开采铁矿或者打猎。 傍晚时分,回到栖息地,隔得远远的,只见一群土著围着切尼,嘻嘻笑着,伸手要糖。(。) 第一百七十一章 归【第三更,盟主2/11】 切尼抓了抓头发,苦了下脸,然后一颗一颗的发糖。 看到大部队归来,他嘿嘿一笑,起身迎了上去。 “嗨船长,收获如何?” “相当大。”郑飞卸下戎装,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接着说:“你呢,教得怎么样?” 切尼回头看了眼憨笑吃糖的土著们,满意地抬了下眉毛,耸肩道:“我真的没想到,他们的学习能力会这么强,比我以前带的学生还要聪明。” “那就好,尽快教会他们基本用语,我需要他们去做翻译,土著部落间虽然语言不通用,但相似点还是挺多的。” “明白” 在栖息地勉强过了一夜,众人很早便醒来,在郑飞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往大本营的方向走。 很快的,走出山脉,映入眼帘的是广袤的草原,土著们仿佛重见天日般,欣喜地在草原上奔跑,追逐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早已习惯丛林群居的他们,已经很久都没踏上过平原了。 紧张行军几个小时后,大概在下午,他们来到了河畔,对面就是大本营,一幢幢小木屋前,升起缕缕温婉的炊烟,随风而逝。 对岸,正在烹饪肉汤的人们抬起头来,打量着这群大多为土著的队伍,瞧见有自己人在里面,不由得惊奇起来,议论纷纷。 河上的桥已经造好了,是用许多根树干并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大型木筏。 过河,郑飞问:“其他人呢?” “在采矿。” “布兰妮呢?” “喏,在那个小山坡后面,船长您不在的时候,她每天都独自一人去那里。”有个姑娘眨着眼睛回答,美丽的眸子里,有着倾慕。 郑飞点点头,冲她笑了下,进屋洗个澡换上宽松的衣服,拿上一个精致的小布袋,向小山坡走去。 还没翻过山坡的时候,他就听见布兰妮在读汉语。 “当我遇见你,才发现......” 听到这个,他惊讶地抬了下眉毛,她竟然学得这么快,本来只会认字的,现在都可以读句子了。 他静悄悄地爬上坡顶,见她就坐在下面不远处,身穿碎花长裙,蜷着双腿,膝盖上放着厚厚的本子,轻轻张开嘴唇,聚精会神地念。 山下,是成片成片的花田,某种淡紫色花朵,和紫罗兰很像。 他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来到她的背后,轻声道:“猜我是谁?” 她怔了一下,接着笑了一下,很快又敛住笑容努起嘴,道:“不知道!” “真不知道?” “嗯!” “那我走了啊!”他故意踏步。 “哎!”她连忙转身,见他是在调戏自己,轻哼了一声,板着脸却又情不自禁的带着微笑,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在山里遇上了很多事情。”他说,笑着扬了扬手里的布袋,接着道:“送你的礼物。” “真哒?”她嘻嘻一笑,接过布袋,手往里面一摸,顿时惊讶道:“貂皮!” “喜欢吗?”他抚了抚她的头,顺着长发滑下,搂住腰。 她沉吟片刻,说:“不管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 “真虚”他作出鄙夷的表情,吐舌头。 “喂,好不容易煽个情,干嘛呢你,都不配合一下!” 她捶了捶他的胸膛,然后,静静躺了过去。 沉默,他们享受这份难得的清净。 微风掠过,带来香喷喷的烤肉味儿,以及土著们的赞叹惊呼,他们在看厨娘烤鹿肉,并且知道了有种东西叫调味料。 当芳香的孜然粉遇上酥嫩的鹿肉,那将是一场多么完美的邂逅。 闻见这个味道,郑飞饿了,肚子咕咕叫了一声。 布兰妮扑哧一笑,拿出身旁的小水壶,道:“喝点吧。” 他拧开,喝了一口。 “花旗参!” 花旗参,原产地美国北部和加拿大南部,服用后能够静心凝神消除疲劳。 “哪里来的?”他问,欣喜不已。 “姑娘们在北边的林子里找到的,有点苦,但是喝完很舒服。” 又找到了一种奢侈品,能坑欧洲的贵族老爷不少银子。 之后,半分钟的沉默。 注视着脚下的紫色花海,郑飞笑了笑,抚着她的长发,道:“听说你每天都会一个人来这里?” “......嗯。” “为什么呢?”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认识的吗?”她浅笑道。 “在城堡,你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我上去跟你搭讪来着,后来我就被人抓走了哈哈。” “额......我说错了,是第二次。” “你的家,桑托斯庄园。” “嗯那你记得我最开心的时候吗?” “当然,荡秋千的时候。”他紧紧抱着她说。 闻言,她会心一笑,一抹纯真在清澈的眸子里显出,道:“在我的秋千前,有一片紫罗兰花圃,和这里很像。” 沉吟片刻,郑飞把她抱得更紧了些,停顿了一会儿,柔声道:“你想家了吗?” “怎么可能!” 否决的好果断,一点都不含糊。 “我只是,想念紫罗兰和城堡,想念阿尔卑斯山,想念彩色的中世纪之梦。” 语气中,淡淡的伤感。 手指滑过她的脸庞,他贴在她的耳边,呢喃道:“很快的,我就带你回去,拾回彩色的梦。” “真的吗,那样不会耽误你的事吧?” “不会,最多两个月就要回趟欧洲。” 说罢,他吻了她一口。 这时,印第安部落已经围着篝火,跳起了他们奇怪的舞蹈,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不停咽口水。 鲜嫩的烤鹿肉,看得他们眼都直了,尤其是原始人。 郑飞笑着,牵起布兰妮的手走下山坡,在近处观望其乐融融的他们。 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在远处的平原中,草丛后,有个土著在窥探。 (。) 第一百七十二章 南海仲裁,我要去打仗了 , 大家知道今天的南海仲裁吗?如果在路上遇见军列军车、部队运输车、导弹车,请勿拍照或录制小视频传到网上,也许你的无意动作就泄漏了军事机密! 我要去南海打仗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咳,看到这个有木有虎躯一震的?我只是装个逼......但是!各位千万不要拍照片传播,已经有人被抓了,现在南海的问题很敏感。 对于菲某宾的不自量力行为,我只想说,在过去的四十年里国足九战菲某宾,进45球失0球,你特么连国足都干不过哪来的勇气挑衅我大中华?! 最后,让我们为奔赴前线的战士喝彩!早日凯旋归来! 草丛后的土著,隔了大约两百米,纹丝不动地窥探着,发亮的眼眸中,充斥着刁狠。 他是斥候,也就是侦察兵。 在印第安部落中,斥候通常由身形敏捷的成年男子担任,而为了提高敏捷值,斥候只能牺牲战斗力,浑身上下只有一把匕首。 此时,他密切注意着敌方的军事部署,就连跳动着火苗的小炉子都给记了下来,摸清情况后好回去通报。 那晚在火枪的威慑下,他所在的部落仓皇逃窜,回去之后,族长大发雷霆。 他们是这一片最强大的部落,在过去的十数年间,通过无数次战斗吞并,几乎横行半个大西洋沿岸平原,所有的丛林和动植物资源全是他们的,如果发现其他部落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打! 部落的孩子从八岁开始,就要被灌输霸道战斗思想,这便铸成了他们的种族特色——嗜战! ...... 转眼间,夕阳消失在了地平线,夜幕降临,黑色的穹顶之下,和睦而安详。 晚餐,郑飞吃到了久违的鲈鱼,还有蔬菜汤。 土著们还在围着篝火跳舞,既欣喜又虔诚,因为火既给他们带来了好吃的食物,又让他们充满了敬畏。 天空中,悬挂着一抹明晃晃的月,不是很圆,但她洒向大地的光辉,却是纯白无暇。 布兰妮早早回屋洗澡了,她要认真仔细地用花瓣洗洗,迎接心上人归来。 郑飞提溜着酒壶,坐在不高的小山岗上,半躺,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口腔中漫开淡淡的苦涩味儿,再喝口雪利酒,竟有种别样的爽感。 北美洲哪来的蒲公英? 也许本来就有,也许又是一个美妙的故事。 某个春天,风拂过,一株蒲公英随风而散,飘向晴朗的高空,它们向东、向东、再向东,始终没能落地,也许是机缘巧合,它们越过了广阔无边的太平洋,扎根在美洲大陆。 谁能保证没这个可能呢? 郑飞躺得很舒服,想想等会到房间跟布兰妮,就更是身心愉悦了,取出蒲公英,打了个哈欠,抬头望着被繁星点缀的夜空。 还没消停一会儿,圣地亚哥那大壮提个酒壶咣当咣当地走来,坐到他身旁,就着手里的酱鹅肝,自顾自地灌了一口。 鹅是从欧洲带过来的,欧洲人特别喜欢吃鹅,不过渐渐的他们就会发现,火鸡比鹅更美味。 “我说,怎么哪都有你。”郑飞双手放在头底垫着,踢了他一脚。 “不然我去哪啊?”圣地亚哥大口塞完鹅肝,用酒漱漱口,咽下,之后看着下面跳舞的土著出神。 顿了顿,他问:“伙计,你说他们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跳个舞都那么开心。” 沉吟片刻,郑飞说了句好像有点哲理的话。 “就因为什么都不想,才开心。” “那你呢?”圣地亚哥咧嘴笑,笑得一如既往的傻憨。 郑飞的眉头微微抬了一下,视线停留在闪亮的北斗七星上,嘴角轻翘,道:“我有很多事情要想,但我依然很开心。” “为什么啊?” “因为,永远都不知道明天遇见什么,想去哪就去哪,踏遍全世界,为了追求而奋斗,我有什么理由不开心呢?” 这是他由内而发的感慨。 听完,圣地亚哥想了一会儿,喝口酒,问:“你说的全世界到底是谁啊?为什么要踩他?” 郑飞噗的笑出声来,正要给他解释,眼睛忽然被亮光一刺,揉了揉。 转头,并没有发现什么闪光点。 哪来的光?他不禁犯起了嘀咕,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借着月亮洒下的微弱光辉,在草原上仔细搜寻。 刚才那种感觉,像极了狙击镜的反光,但是这里怎么会出现狙击镜,难道说印第安人也研制出了望远镜么?不可能吧。 突然,那个光点又刺了下他的眼睛,这次他清楚地捕捉到,是从西南方传来的。 迅速拿起望远镜,仔细搜寻了大约半分钟,发现在一个茂密的草丛后,藏着一个不易察觉的轮廓,要不是他的影子被月光映在地面上,还真的看不见。 光点的来源,是他脖子上的挂饰。 在印第安部落,几乎每个土著都会弄条项链挂在脖子上,大多是木制和骨制,也有少量是动物的牙齿或硬皮。 而这名斥候,挂的是一块璀璨的宝石,而且表面很光滑,藏的地方也够悲催,恰好把月光反射到了郑飞的眼睛里。 发现这藏在暗处的窥探者,郑飞瞬间联想到了前两天打跑的袭击者,他警觉起来,让圣地亚哥立即去安排。 只有一个人,肯定是侦察兵,大部队还在后面。 要抓,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圣地亚哥走后,他又在草原上搜寻了一会儿,确认没有其他危险后,下山。 土著不傻,那些火枪足够把他们吓破胆,所以他们不会贸然行动,而会趁着敌人酣睡时发动偷袭。 这是郑飞的理解,只要不是傻子都会这么做,何况是自幼就开始猎杀动物的土著。 回到人群中,郑飞示意欢跳中的印第安人停下,招手让士兵浇灭篝火,轰他们去睡觉。 临时帐篷早已给他们搭好了,二十来个,挤挤能容得下。 被中止了狂欢,土著们情绪低落地钻进帐篷,还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外面烤架上吃了一半的鹿。 郑飞和圣地亚哥意味深长地对视一眼,进屋。(。)m.。 第一百七十三章 雨夜奔袭【第二更】 , 透过半掩的小窗,月光伴着微风,悄悄钻了进来。 布兰妮刚洗好,穿着她用好大的功夫才缝好的蕾丝边睡衣,坐在床上擦干头发,两条雪白的****搭在窗边,慵懒地搭了个哈欠。 “你是在勾引我吗?”郑飞笑问。 “是的”她答,这是她第一次坦然接受调戏,脸上泛起了圈圈红晕。 走近些,闻得见她身上的清淡香味儿,很好闻,非花香非奶香,独特而韵味无穷。 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搂住她的腰盯着她笑,却迟迟没上手解开她的衣服。 她疑惑了,歪头道:“你怎么啦,还不快来?” “今天不行,我有重要的事要做。”他深吸一口气,尽量平复下自己沸腾的血液。 她失望了,嘟起嘴不说话。 “乖,等我忙完回来,咱们好好玩。”说着,在她的胸前捏了一把,用被子盖住她的身体以减轻自己的痛苦,随后他来到窗前,贴着墙站立,注视着远处的草丛。 “你在看哪家的美女?”她没好气地说。 “桑托斯家的布兰妮,听说她是里斯本第一美人。”他笑着说,听见她轻哼一声后,柔声哄道:“快睡吧宝贝儿,我可能要等到凌晨,快睡吧,没准还能梦到爱丽丝公主的仙境。” 她抱着枕头,作难过状,撒娇道:“你不睡,我睡不着。” 他挑了挑眉头,看着她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夜里会有敌人来,明白吗?” 布兰妮从来不会耽误他做正事,听他这么说,立刻躺下钻进被窝,招手笑道:“晚安” “晚安” 这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了个公主,小甜心。 “小姑娘似的,亏你还那么成熟性感。”他补了一句,冲她眨了下眼。 ...... 窗外,乌云遮住了月亮,夜空中灰蒙蒙一片,下起了小雨。 偷袭者今夜还会来吗?郑飞想。 大本营中很安静,除了某些虫鸣,就只听得见人们的鼾声,这才发现土著们竟然不打鼾,也许是长期丛林生活练就出的习惯,打鼾太响容易暴露目标招来敌人和野兽。 细雨蒙蒙,坠落在窗沿上,淅淅沥沥,溅起的水珠打湿了他的衣裳,他依然站在原地不动,静静等待着敌军来临。 忽然很庆幸自己在外籍兵团接受的魔鬼训练了,如果没被磨出坚忍的意志力,恐怕早在里斯本的监狱里就死了。 哦不,早在地中海,搏杀抹香鲸的时候就死了。 额,也许在来这个世界前跳海救人的时候就死了。 日......这要死多少次? 不知过了多久,雨越来越大,由淅淅沥沥变得噼里啪啦,仿佛在敲响紧张的战鼓。 郑飞凝视着不远处的山岗,心悬了起来。 雨水,使得火枪全部成了木棍。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很杂乱。 来了! 瞥了眼熟睡中的布兰妮,他披上沉重的铠甲,从床底摸出永恒之刀,轻轻推开房门,伫立在雨中,任凭密集的雨点淋透全身。 土著突袭军在距离大本营几十米外停下,因为他们看到了雨中的郑飞,那是一道神灵般的黑影。 短暂的唏嘘后,他们的新任族长,一个拥有强大臂力的壮年男子,手持长矛走上前,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目露凶光。 他深吸一口气,手臂甩到身后,蓄足了力量刚要掷出飞矛,只听砰砰的踹门声,数百名士兵从木屋中闯了出来,手中提着重剑长刀,少部分没脑子的还拿着火枪。 这架势,顿时惹起了土著们的慌乱,有几个人开始往后退。 族长瞥见,毅然怒吼着将长矛投向他们,硬生生地插进其中一人的后背,瞬间倒地。 在这个部落,逃跑者,绝不姑息! 接着,族长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在说:放心,他们不是神灵,不然我们早死了!狼崽子们,拿好武器,让它沾满敌人的鲜血!为了部落! 狼崽子,是部落经常用来称呼勇士的,因为狼在他们的心目中象征着勇敢与不屈,是战神的化身。 “为了部落!”土著们突突的喊。 这时,熟睡中的人们全被惊醒了,包括帐篷里的土著,他们有的趴在窗边,有的掀开帐篷的帘子,纳闷地向外张望。 看清是有敌人来犯,原始人和棕熊猎杀者立刻奔了出去,赤手空拳。 原始人跑得倒是快,而棕熊猎杀者在半途忽然停下,愣了一会儿,躲在某个战士的身后,露出半张脸,眼神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他紧紧捏着拳头,恶狠狠地注视着那名族长。 见人们被惊扰,郑飞喊了句:“别怕!” 只这一句,没再多说什么。 因为,必将会有一场残酷的战斗,必将会有很多人的鲜血洒在这片土地上,这该死的大雨! 要是火枪能用,准能把这群土著打得奔流逃窜! 至于火炮,由于需要穿越山地丛林无法运载,全部搁在船上了。 郑飞捏了把汗,自己这边的战斗人员总共不过两三百,而土著数量至少有五百! 文明社会的人类和土著械斗,这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就算是一对一也完全没胜算! “伙计们,要难。”他咬咬牙说。 不用他说,士兵们也明白当前的处境,两倍于己的敌人,个个都比鬣狗还凶残刁狠。 当那天原始人徒手接住飞矛,并将阿瑞斯击退后,他们就对土著的战斗力产生了畏惧。 郑飞不想让自己的手下白白送死,他得趁着敌人还不敢贸然攻击,想个对策。 旁边,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音色颤抖着,道:“发现斥候时,为什么不组织大家撤退?......” “往哪撤?这群人就埋伏在附近等着斥候汇报消息,我们的队伍中大多数是女人和孩子,跑得掉么?” “操,该死的大雨,火药被雨水一碰全失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 寂静。 土著们待在原地等着族长号令,族长却还在犹豫,他在等那天会喷火舌的大杀器出现。 双方就这么对峙着,五分钟后,族长耐不住性子了,高高举起手臂。 这时,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声高亢的嚎叫。(。)m.。 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人的战斗【第三更,盟主3/11】 , 这声嚎叫,似狼嚎似狮吼,仿佛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咆哮。 不是渴望复仇的棕熊猎杀者,是原始人。 原始人不停捶着胸膛示威,面目狰狞,爆发力极强的拳头砸向胸口,带着撕裂般的震颤,看得众人心惊肉跳,而他自己却毫不在乎。 这就是可怕的,俄罗斯突厥人。 俄罗斯被全世界称为战斗民族,出了名的猛,既猛又狠又......二。 有个俄罗斯小孩,三岁,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里全身衣服都湿透了,他爸就把他挂在家门口的树上,吹着刀子一样的寒风,直到晾干。 而战斗民族的祖先,并且是最勇猛的祖先,俄罗斯突厥人,骨子里流淌着狂战士的血液。 无论是圣地亚哥的热.那亚的勇猛血统,还是阿瑞斯的骑士之魂,到了他面前,通通都是垃圾。 更何况,他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季,在冰面上跋涉了两天两夜,半口水都没喝,独自穿越了白令海峡。 他还用手指和石片,在北美洲的冻土层里刨出了整具猛犸象的尸体。 他用石头敲死过几十只美洲豹。 他曾独自直面狼群,成功逃生但伤痕累累。 他还被卷起大型部落冲突,身中毒箭却挺了过来。 他,一个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 他的生存能力不亚于贝尔格里尔斯,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而他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未知。 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中,他走到了队伍最强烈,招招手,让士兵把武器给他。 见状,郑飞拦住士兵,把永恒之刀递了上去。 他从来没见过刀,幸好没傻到用手去碰刀刃,而是从地上捡起块石头往上一敲,碎了。 “呼呼!”他撅起嘴,发出蠢蠢的笑声。 士兵们都在想:我说老兄,大敌当前你能不能严肃点?你到底要干什么? 想法刚萌生在脑子里,只见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展开双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怪物似的咆哮一声,接着提刀直指族长。 雨点,扑打在他的脸、眉梢上,却没能使他眼睛眨一下,他似乎并不在意这场战斗,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而已。 他,享受战斗的过程。 很多人有烟瘾酒瘾,他有斗瘾,来到美洲大陆之前,他每年冬天都会去找北极熊打架玩。 北极熊,白白的软软的,憨态可掬,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陆地食肉动物,体型巨大凶猛异常。 至于胜负如何......他们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极熊皮做的。 此时,他安静地提着刀,向敌人投去挑衅的目光,指了指族长,又指指自己。 敢接受我的挑战吗?他仿佛在对族长说。 族长的选择是,沉默。 他不知道永恒之刀是什么武器,但刚刚见识到它的锋利,连石头都能轻而易举地劈碎,估计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会断。 他不傻,但是,他无法拒绝。 按部落的规矩,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拿到族长的权杖,每年的部落挑战赛中,赢到最后的人就能当族长,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原始人不是部落成员,但身为族长,如果连外界挑战都不敢接受的话,他会被部落贬为可耻的懦夫,被称为“孬种”。 到时候,不但族长的位置不保,他还会被驱逐出部落,永远不能回来。 在他犹豫的时间,族人们已经开始了哄闹,甚至有些胆大的还在讽刺他,让他早点滚蛋。 他捏紧拳头,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怒喝了一声,然后盯着原始人手中的刀,再看看自己的长矛。 倏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 他把长矛丢到地上,又指了指永恒之刀,示意原始人把它丢掉,徒手搏斗。 族人们纷纷点头称赞,挑战赛向来崇尚公平。 没有丝毫迟疑,原始人面无表情地握住刀柄,刀头朝下,撒手。 永恒之刀在没有任何外力施加的情况下,直接嵌入了土地中,这让族长心有余悸地呼了口气,庆幸刚才没应战。 随后,原始人冲他招招手,弓身摆出猩猩般的姿势。 在土著部落,族人最喜好看族长挑战赛,在大雨中,他们激动地振臂欢呼,给自己的族长打气。 甚至他们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这场不知会不会很精彩的比赛,吸引了他们全部的注意力。 狂热的气氛,压过了滂沱的大雨,如同在庆祝一场盛事。 “带人,去把火药集中到一起弄成炸药包。”郑飞对圣地亚哥说,神色凝重。 他清楚原始人战斗力极强,但他不了解对方族长的实力,万一原始人落败的话,战斗依然不可避免,必须准备好b计划。 雨中,族长矗立,眼眸中有着对胜利的渴望,但又带着一丝惧怕。 怕输,怕死,怕族长头衔不保。 不过出于自幼练就出的战斗本能,他还是发出一声怒吼,逼退了刚涌上心间的那点怵意。 旋即,他动作迅速地跃上前,好不拖滞地挥出一记猛勾,硬邦邦的拳头奔着对手的脸颊而去。 原始人眼中现出一丝笑意,没有躲闪,而是正对着他的拳头,全力一击。 双拳相抗,骨裂声,伴着族长的嘶叫,在这雨夜中留下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 原始人不懂什么格斗术,他趁着族长还没缓过神,抡起手臂砸向他的脖子,将其抡倒在地,狠狠踩了一脚,随即咆哮着猛地一拳干中他的头部,瞬间毙命。 族长,被秒杀了。 土著们干巴巴地睁着眼,晃了晃脑袋,认为发生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们的部落共有一万两千人,分布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平原的各个地方,而族长是部落中的最强战力,拥有最棒的身手,就这么被秒杀了? 战斗结束,原始人嘶了一声,揉了揉拳头。 他不是神,刚才和族长对捶时,自己的骨头也碎裂了,不同的是他的疼痛感比较麻木,早已习惯了。 或者说,他享受疼痛带来的快感。 (。)m.。 第一百七十五章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第四更,盟主4/11】 , 揉了两下,他便无所谓地甩甩手,把族长脖子上的挂饰取了下来,挂到自己的脖子上。 每战胜一个对手,他就要从对手身上取一样东西。 雨渐渐小了许多,寂静的深夜,人们注视着他,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为他强悍的战斗力惊叹。 见证族长被秒杀的土著们,齐齐跪下了拜服。 部落,属于强者的世界! 你强,就能赢得尊敬! 你弱,就老老实实缩着! 对于他们的拜服,原始人不予理睬,他独自生活惯了,对统治别人一点点兴趣都没有。 现在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三样东西——鸡腿、烤肉和雪利酒。 不过,郑飞倒是很有兴趣,他不知道这是个一万两千人的大部落,但既然他们能出动五百人突袭,想必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矿工有了,猎手有了,成堆成堆的兽皮也有了,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他露出了微笑,比财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同伴们避免了一场血腥的战争,心中悬起的石头,总算释然了。 ...... 第二天,清晨。 由于昨晚遭了场大雨,起得很晚,甚至还有点小感冒。 他来到屋前的空地上,对着朝阳打了个喷嚏,然后活动活动筋骨,在草原上来个长跑。 早起的工匠们在造木屋,现在多了这些土著加入阵营,总不能让他们一直住帐篷吧?话说昨晚那些新来的土著就是在雨里过了一夜呢,撵都撵不走。 因为原始人不跟他们回去当族长的话,他们没法跟其他族人交代。 一大早,土著就派几个腿脚快的回山里了,为的是把其他族人给叫来,迁徙。 部落虽然有一万两千人,但分布地域很广,有十几个分支,他们这个分支只有一千来人而已。 对于其他分支,他们不是很熟悉,也很少交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聚到一起,一是族长挑战赛,二是和其他大型部落发生战争。 趁着今天风势不错,郑飞让一些人到海岸边去,把船上的火炮给卸到热气球上陆续带过来,为的是避免再次置身于昨晚那样的险境。 要不是原始人关键时刻出头,现在恐怕...... 说到原始人,郑飞想让切尼教他语言来着,但他很毛躁,就算有香酥的鸡腿引诱,他也坐不住。 喏,他现在正狂奔在广袤的平原上,追一只看起来很肥美的鹿。 他不喜欢思考,只喜欢好吃的好玩的。 再看看其他人在忙什么吧。 土著们要么出去捕猎,要么就是在帮忙挖煤矿,姑娘们在洗衣服,还有些正在烧饭,笑靥如花,她们俏美的脸蛋儿并没有让土著动心,审美标准不一样。 和往常一样,布兰妮去山坡上学习汉语去了,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她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种语言,迫不及待地想要多多了解它。 几个年龄较小的姑娘,成群结队地荡秋千,以前听说只有贵族小姐才能拥有这么漂亮的秋千的。 至于小哥伦布,提前十几年来到了这片新大陆,也是可怜,本来功成名就永垂青史应该是他的。 这段时间他拼命锻炼身体,甚至还跟土著学会了使用弓箭,年纪小学东西就是有灵性。 唔,还有谁来着?......哦对了,还有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他的第一次蒸汽机研制失败了,因为工匠们造不出他要的铁管。 他设计创造的图纸,已经超出了蒸汽机的最初模型,而是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当代的生产工艺无法达到要求。 所以,他把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放到了铸造业上,希望能早日铸造出蒸汽机所需的配件。 ...... 一切,都发展得那么稳定,而和谐。 就这样,一个月飞快地从指间溜走,叫人想抓却抓不住。 ...... 天气转凉,姑娘们不能再穿漂亮的长裙了,换上了厚一点的衣服,以示对秋天最起码的尊重。 这些天来,仓库里已经堆了上万张优质兽皮,弄回欧洲那就是上百万枚白花花的银币,再加上之前在亚速尔群岛带来的黄金,那根宝贵的猛犸象牙,虎骨鹿茸花旗参之类的奢侈品,装满船到欧洲,预计能卖到四百万枚银币。 四百万枚银币,能让郑飞在巴萨罗那港横着走,能买下整个亚特兰大城,能底气十足地把特蕾莎带出帕尔斯庄园,能不告诉布兰妮偷偷睡了丽娜阿隆索。 咳...... 成本,接近于零,一本万利。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航海家无惧危险,义无反顾地投向大海的怀抱了。 航海,属于勇敢者! 这天上午,郑飞端着杯酒,站在附近最高的山坡顶端,向西方眺望。 拿起望远镜的话,隐隐约约能看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有山脉的轮廓,阿巴拉契亚山脉,越过去之后便是中央大平原的无限风光 不仅有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还能一直向西走,越过著名的落基山脉,去加州淘金,躺在太平洋沿岸的沙滩上,和海豹肩并肩。 对了,那里有个港口就叫圣地亚哥(圣迭戈),它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是美国本土的极端西南角。 美墨边境的它是彩色的,北美的热情在这里显得十分迷人,光是名字念起来就有股特别的味道。(所以男二的名字还是很有艺术感的对不对?(*^^*)) 圣地亚哥老城是个充满墨西哥风情的小镇,也是绝美的度假天堂,一丝分漫,一分景物,一分韵律,在由近及远、由蓝及白的海洋衬托下,显得是那么和谐与亲切,那么的浪漫与宁静,那么的如诗如画,使得人们忘却步履匆忙,静享难得的闲适。 在那里建个造船厂,搞几艘大船出来,可以南下墨西哥和加勒比,去探探传说中的玛雅文化,去把可可、辣椒、黑胡椒等特产传播到世界各地。 或者去到美丽的夏威夷群岛,欣赏她得天独厚的美景,在夏季的夜晚,享受她的花之音、海之韵。 还可以继续往东,不出两个月的航程,就能抵达咱们的大明帝国了,看看谁是皇帝,找他要点银子好组建更强大的舰队,不给就抢。(。)m.。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要复仇【第五更,盟主5/11】 , 想了这些,郑飞不禁翘起了嘴角,吞完最后一口酒,带上航海帽,抬手直指遥远的天边,踌躇满志。 他的自信神态,令得河边洗衣服的姑娘们更心仪了,她们欣喜地讨论起来。 “你说,船长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嗯是个很帅的,很有魅力的男人,让人想......” “哈哈,想和他睡一觉?” “哪有!怎么可以只睡一觉!” “......” “话说,船长是不是风流成性?” “我觉得......” 姑娘说到的话,被一个成熟的女声打断。 “他确实很风流,但不成性。” 斯嘉丽平淡地说,注视着远处站在坡顶的郑飞,微笑。 姑娘扑闪着大眼睛,问:“斯嘉丽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呵如果他风流成性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多天都没来找过我了。” 斯嘉丽的眸子里,有着一丝忧伤。 自从离开岛屿后,郑飞就再也没碰过她,有时候她特别嫉妒布兰妮,嫉妒她的美貌,还有气质,更重要的是她能让一个男人为了不让她伤心,而不去找别的女人。 ...... 整个大本营,闲着的大概只有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了。 他们坐在自己的木屋前,用石头打磨砍刀,边磨边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已经能用最基本的拉丁语和大家交流,比其他土著更快融入到这个团体当中。 “嘿,又到了上课时间” 切尼捧着手写的教科书,微笑着说,长头发依然没舍得剪去,鼻梁上人模狗样......装模作样的架着个平光眼镜,那样看起来有文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教师。 棕熊猎杀者笑了笑,学着欧洲人的样子耸耸肩,示意手下们收起砍刀。 “你们干嘛要磨刀?”切尼随口问道。 “杀人。”生硬的拉丁语回答。 由于相处的多,切尼是他们最信赖的人。 “嚯,杀谁?”切尼觉得他们在开玩笑。 “他们。”棕熊猎杀者指向矿场,冷冷道。 切尼心里咯噔一声,顺着他的指引望去,看见的是一群土著人,就是在族长死后,化敌为友的那个部落。 “嘿,他们是我们的同伴。”切尼提醒道。 从棕熊猎杀者的眼神中,他看到了渴望屠杀的怒火,以前从未有过。 “他们是我的仇人。”棕熊猎杀者狠狠把砍刀插在地面,钻了个洞。 阿提卡部落,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平原最大的部落,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他们凭借凶狠的作风,侵略吞并了无数个小部落,才有了今天的规模。 而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就属于某个被吞并的小部落。 那是在几年前,他的部落世代生活在沿岸平原的南部,那里气候怡人、物产丰富,除了有许多肥美的猎物,还经常能吃到被浪潮冲上沙滩的鲜虾和海蟹。 部落只有不到两百人,在哪里生活的很惬意。 然而有一天,他们的领地突然被一个强大的部落闯入,对方有精良的武器,上千名战斗人员。 他们想,闯入就闯入吧,彼此不伤害就好。 过了半个月,相安无事。 某天,棕熊猎杀者作为部落最棒的猎手,带领十几个人出去打猎,准备储存过冬的食物。 早晨,他们离开部落,傍晚,归来。 映入眼帘的,是残破的废墟,满地的尸体,女人被扒光了衣服,孩子被划开了肚子,景象凄惨至极。 他们还没来得及悲伤一会儿,便听前方传来吵闹声,随后只见那群侵略者从山岗后冒了出来。 侵略者看见他们,愣了片刻,吼叫着扑来。 面对数百名敌人,为了活下来给族人报仇,他们只能暂时压下仇恨的怒火,拼命奔逃。 很快,他们甩开了追击者,但不敢停下来休息,一直向北走,走到了加拿大境内,后来冬季来临,北方的冰天雪地太冷,他们又往回走了点,在丛林中定居。 从此以后,他们就以复仇为使命! 为了复仇,他们训练暗杀本领,他们研究毒药学,他们躲在暗地四处寻找阿提卡部落的行踪。 但是,他们始终没能找到,因为他们不知道阿提卡部落在不断扩张,已经成为了上万人的大部落。 几年过去了,就在他们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张熟脸。 那个雨夜,棕熊猎杀者看清族长的脸,正是当初追击自己的人! 仇人近在眼前,但却不能冲上去干掉,他深知以自己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因为他和同伴们擅长的不是正面战斗,而是——暗杀。 之后,那个族长被实力可怕的原始人轻松干掉,失去报仇机会的他,把复仇之火迁怒于其他族人,不巧的是老大竟然把那些人收下了。(老大指郑飞) 于是,他和同伴们开始酝酿一项计划,打算在某一天的深夜,把阿提卡部落的人全部干掉,然后远走高飞! 现在,他把事情告诉了切尼,并不是因为他觉得切尼不会出卖自己,而是从未斗过心机的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做出卖。 ...... 教完今天的课程,切尼立刻去爬上山坡,神色仓皇。 郑飞还在眺望远方的风景,嘴角还带着笑意,见他上来,问:“怎么了家庭教师先生,那群学生捅娄子了?” “对,而且是个大篓子。”切尼认真道。 郑飞皱了下眉,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示意他接着说。 两分钟,切尼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这件事,让郑飞感到很棘手。 把他们关起来吗?那样对他们不公平,毕竟是灭族的血海深仇。 由着他们去报仇吗?显然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感化。 那种人最适合感化别人?当然是牧师,问题是船队没有牧师。 不过,有个人倒是可以试试...... 布兰妮,十二岁时就通读圣经,再加上美貌与智慧并存,很适合充当这个角色。 看来,布兰妮终于能摆脱花瓶的头衔了。 (。)m.。 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 现在,郑飞要先去和那些人谈谈。 提起高脚杯,余下的几滴红酒安静地躺在杯底,阳光使它的成色更为剔透,仰脖,缓缓流入口腔。 越过山丘,他掂着手里的望远镜,漫步到小木屋前,倚在门框上,看着刚学完拉丁语的土著们,继续磨砍刀。 他们磨得很仔细,把刀身垫在木桩上按住,另一只手攥着块形状规则但表面粗糙的石头,在刀刃上磨出嚯嚯的声音,手臂上的肌肉也跟随着动作,一张一弛。 今天晚上,趁着众人熟睡之际,他们就要用这雪亮的砍刀,劈下阿提卡部落所有人的头颅! 在那之前,他们还得想办法在饭菜里下毒,让众人昏迷不醒。 其实本来是想用毒药直接毒死对方的,无奈附近找不到毒物,只有些能麻醉人神经的花草。 正在密谋计划时,他们瞥见郑飞走了过来,立刻闭上嘴巴,专心磨刀。 郑飞蹲下,冲他们笑了笑,道:“锋利吗?” “嗯......” “磨刀干什么?”和土著交流,尽量用最简练的词汇。 “宰棕熊。”回答更简练,来自棕熊猎杀者。 顿了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在你眼中,有仇恨。” 棕熊猎杀者磨刀的手,短暂的停滞一下,又恢复正常,保持沉默。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复仇。 复仇是使命,但整天被这沉重的使命压着,他感受不到丝毫的乐趣。 在郑飞的感觉里,这群二三十岁的土著,和孩子没什么两样,至少那从未受过世俗侵染的眸子,清澈透亮。 他挑了挑眉头,抓起砍刀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故作疑惑道:“为什么你们部落只有十几人,而且都是男人?” “被灭了。”棕熊猎杀者面无表情地说,早已习惯了灭族的悲痛。 “被阿提卡部落,是吗?” “你......怎么知道?”愕然,随后瞥了眼不远处,开采煤矿的阿提卡族人。 “磨刀,是要宰了他们吧?” 纷纷的,十几个磨刀中的土著抬起头,面面相觑。 “切尼说的?”棕熊猎杀者捏着拳头,恨恨在人群中寻找切尼,出卖他的人。 郑飞耸耸肩,道:“我自己猜的,阿提卡是最强大的部落,经常吞并小部落。” 棕熊猎杀者做了次深呼吸,沉思片刻,继续用他那生硬的拉丁语说:“你猜对了,但你无法阻止我们,除非杀了我们。” 眼神中,充斥着森冷。他还没学会掩饰情绪,和撒谎。 “可是你们杀了他们,以后谁会杀了你们?” “我们不怕死!”这声回应,坚定决绝。 “可是他们怕,他们中也有女人和孩子。”郑飞看着他,平淡而真诚地说:“也许他们也是被阿提卡吞并的小部落,是无辜的。” 棕熊猎杀者的胡子,微微动了一下,垂下头说:“那又怎样。” 他的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杀了他们,就和之前灭你族的那伙人一样了。” 半分钟的沉默。 棕熊猎杀者忧伤地数着地上的蚂蚁,抬起头望了眼蓝天,和那几多缥缈的云彩。 他叹气,道:“你说的,我都懂,可我放不下仇恨,我的兄弟们也是。” 周围的十几个土著,点头应和,眼神中却有着深深的迷茫,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复仇。 他们,如同徘徊在无尽的黑暗中,看不见光明的方向,自从被灭族后,就一直没发自内心的笑过。 除了,除了切尼发糖的时候。 他们想挣脱,想和其他人一样快乐,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 棕熊猎杀者态度的转变,让郑飞会心一笑,道:“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说罢,他吹了个口哨,布兰妮应声走出小木屋,嘴角挂着可人的笑。 这笑容,能温暖人心。 郑飞抱了她一下,替她捋顺发丝,柔声道:“交给你了。” “放心,我很会说教的。”她眨了下眼睛。 他点点头,看着她走向土著们,拿出一张羊皮纸,上面画着些图案,是用来宣讲上帝创世的。 “上帝第一天创造了光......” 对她说的话,土著们充满了兴趣,问上帝是谁。 在她动听的嗓音中,郑飞来到河边,对正督促劳工挖矿的圣地亚哥招手道:“胖子,过来!”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跑到河畔道:“说谁胖呢?我这是强壮!” “管他胖还是壮,反正就是你,过来!”郑飞笑道,最喜欢拿他开涮了。 圣地亚哥懒得绕远去走桥,直接游了过来,脱下湿漉漉的上衣,道:“什么事?”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布兰妮。 圣地亚哥看过去,惊讶地咧嘴道:“你......竟然舍得让她和土著接触?不怕被......” 认真道:“以后,你就负责保护好她,你懂的。” 点头后,圣地亚哥露出邪恶的微笑,道:“其实相比土著,我才更危险,哈哈!” 郑飞努努嘴正要开骂,突然惊奇地指向河面,叫道:“那是什么宝贝?!” 圣地亚哥立刻转身,寻找。 郑飞抬脚,猛地一踹。 “走你!” 扑通落水,圣地亚哥一副日了狗的表情,钻出水面指着他,啼笑皆非。 郑飞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笑嘻嘻地吹着口哨,回屋拿酒去了。 (。)m.。 第一百七十八章 回乡 一个月后。 再有不久就要入冬了,郑飞得赶在冬季来临前,带领船队回一趟欧洲。 除了因为要把货物卖掉外,还有就是因为北美气候太冷,取暖设施不完善,晚上睡觉时,冷风顺着墙面缝隙嗖嗖的灌进来,整个小木屋就像冰窖似的。 他能受罪,但不能让布兰妮受罪。 还有安娜。 至于斯嘉丽,她可是个不一般的女汉子,忍耐力不比男人差。 中午,暖融融的阳光照射在这片大地上。 郑飞刚在一场热气球旅行中归来,给酒壶加满酒,便来到了河畔。 河畔生长着几棵树,叶子已微微泛黄,清爽的秋风扑打在脸上,倒是很舒服。 布兰妮坐在树下,手里捧着手抄版的圣经,一句一句地带着土著们读。 在她面前,规规整整地坐着上百个土著,他们虔诚地望着她美丽的眸子,就仿佛是在看上帝派来的使者。 自从向棕熊猎杀者等人灌输信仰,就有越来越多的土著被吸引,在他们的理解中,神灵是真实存在的。 否则,为什么会下雨呢?为什么会打雷呢?为什么会地震呢? 只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定义。 而现在,上帝这个词,给了他们最好的定义。 上帝,最高神,他创造了光,创造了万物。 当一群蒙昧的人受到信仰的捆绑,那么,在他们得到心灵慰藉的同时,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比如自由。 如果郑飞以上帝的名义让他们去战斗,他们不会有丝毫犹豫。 远远望着他们,郑飞笑了笑,不去打扰布兰妮工作了,晃晃酒壶喝了一口,然后示意圣地亚哥跟过来,在小山坡顶停下脚步,面对着广袤无边的平原。 “要回去了伙计。”郑飞手背在身后,神情中充满着期待。 “是啊,要回去了。” 圣地亚哥仿佛是自言自语,情不自禁地微笑了一笑,夺过他的酒壶喝了一口。 “喂,谁让你喝我酒的?” “咱俩谁跟谁!”圣地亚哥露出招牌式傻笑。 郑飞撇撇嘴,便继续眺望远方。 无聊的时候,他挺愿意跟圣地亚哥拌拌嘴,这个外表凶巴巴的大汉,其实内心很柔软。 在风中,站了有一小会儿,郑飞又把酒壶抢了回来,道:“回亚特兰大,你打算做什么?” “去找维茜,我想死她曼妙的身段了!”圣地亚哥不暇思索地说,色眯眯地搓搓手,浸入幻想。 “嗯找完之后呢?” “上床啊!” “......我的意思是,上完之后。” “再上一次!”圣地亚哥吐舌头道,随后咳了咳,蛮正经地说:“我想回到家乡,拿分到的钱买个庄园,让我妈妈过好日子。” 闻言,郑飞轻蹙眉头,诧异道:“你有妈妈?” “当然,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她在乡下的财主家当女佣,起早贪黑地赚辛苦钱替我爸还债,那个死了五年多的老赌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已经好多年都没回家了,以前当军官的时候,整个乡村都为我庆贺,后来打了败仗沦落到码头当劳工,没脸回去。” “哈,现在能衣锦还乡了吧?” “必须的!”嘿嘿一笑。 顿了一会儿,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道:“还没说你自己呢,打算做什么?不会真要去带那个叫特蕾莎的女人吧?” “嗯。”郑飞平淡回答,眉间,显露出一抹惆怅。 男人的惆怅。 “作死啊你,特蕾莎比布兰妮可差远了!” “我知道。”他凝视着远方,举起酒壶啜饮一口,秋风掠过耳畔,他仿佛是说给风听:“但是,我说过会去带她的。” 但愿这缕秋风,能漂洋过海,将这句话带给远在万里之外的特蕾莎。 “嘿。”圣地亚哥摊摊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笑了笑,对他投去赞赏的目光。 “哦对了”郑飞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皮一抬,道:“我还得去趟亚特兰大城的兵器店,给我们的投资商一笔钱。” “投资商?” “没错,还记得我们的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吗,上面装了十几艘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是一名军火商投资的。” “喔,我记得,他叫博格是吧?” “呀,记性挺好啊,我都忘了。” “嘿嘿,其实我不傻。” “嗯,我信” “......” ...... 两周后的早晨,霜花满地。 阳光,倾洒在这片银白色的大地上,留下一抹令人心漾的颜色。 秋高气爽,远处的山脉轮廓无比清晰,天空也仿佛纯净了许多,那宝石般的淡蓝,不掺一丝杂质。 河里的鲈鱼被人们捕捞起来,晾晒成鱼干或是做成鱼酱,储存过冬的食物。 在北美大陆居住了几十年的土著们知道,每年冬天,这块土地都会被冰雪覆盖,很难再打到猎物,除非往南走几个月到热带地区(墨西哥),或者往北走到更冷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皮脂厚厚的海豹,肉质很不错。 货物,开始装船了。 由于河流水位太浅等原因,抛锚停靠在海边的船无法顺着河流进入内陆,只能通过人工搬运将货物送到海边了。 郑飞站在甲板上,双手撑着护栏,微笑。 这段时间,土著和文明社会人类的相处,出奇的融洽。 主要原因是土著比较乖,好骗,爱美的姑娘们有时用个发卡就能换到一件狐皮,做成既漂亮又保暖的围脖。 大部分人都选择留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家,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在这里,每天早上能呼吸到最新鲜的空气,在茫茫草原上策马奔腾,或是坐进吊筐随着热气球升空,欣赏美洲的绝世风光。 而回欧洲,除了泡酒馆就是泡妞,这里不缺好酒,姑娘也比那些站街女郎干净得多。 一箱箱的兽皮、西洋参、黄金、鹿茸,被人们塞进船舱,在不久后,它们将会变成白花花的银币,变成最好的舰船,变成数以万计的劳动力。 郑飞现在最缺的,正是劳动力。 有了足够的劳动力,才能去五大湖开采煤铁矿,才能去加州淘金。(。) 第一百七十九章 靠港【第一更】 不过很幸运,赶上了好时代。 当下,欧亚交界处连连战乱,在战火的驱赶下,大量的西亚人东欧人向西方逃难,掀起一阵迁徙狂潮。 去中欧,可以轻松雇佣到打量廉价劳动力,只要给他们一百枚银币,肯定乖乖跟着走。 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由于太多的外来者涌入,中欧和西欧的劳工业早已饱和,本地人由于被抢了饭碗而对外来者冷眼相向,找不到事做又交不到朋友的话,全家都得饿死,所以就算是真的会被拐卖到海外,他们也必须牺牲自己来养活家庭。 在这种大形势下,这一趟如果顺利,带回上万人不成问题。 要是还不够,就只能去非洲了,和别的航海家不一样,郑飞会把黑人当作劳工而不是奴隶。 他,有做事的底线。 ...... 船队离岸,和当初离开岛屿时一样,人们站在海滩上挥手,有些在笑,有些在不舍。 笑的大多是男人,船长走了后他们就能泡妞了,以前也能泡但是成功率低,姑娘们往往会拿粗糙的他们和船长对比,一脸嫌弃。 还有就是以后没人管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想去哪玩就去哪玩,不过,他们不会做太出格的事,因为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园,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谁会在家乡搞事情呢? 而那群土著,除了在动情挥手外,明亮的眼眸中,竟还闪着些泪花。 他们不舍得布兰妮,远离尘世侵染的他们,感情往往比文明社会的人更加细腻真挚。 至少那泪水,是真挚的。 四艘大货船,十艘护卫舰,数十张被海风吹鼓的白帆,在人们的告别声中,渐行渐远。 水手们望着陆地,直到那些小黑点消失在视野范围内,神色惆怅。 并不是岸上的人令他们牵挂,而是那些美味的鹿肉和火鸡,吃一口那酥啊,啧啧...... 可是漂在海上,就只能吃些虾蟹之类的海鲜了,鲜味十足,但吃多了叫人想吐。 郑飞站在甲板上,沐浴着阳光,静静眺望久违的海平面,有条鲨鱼露出了鳍,他没下令去捕,鱼翅吃多了通风。 圣地亚哥从驾驶舱偷出了他那做工很糙的墨镜,装模作样的戴上,双臂撑着栏杆,耍帅。 要衣锦还乡了,水手们都很激动,他们憧憬带着大把的银币,去迎娶自己一直心仪的姑娘,或是召集乡亲们,摆上几桌宴席,让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哥们发了! 郑飞对圣地亚哥挥挥手,笑。 圣地亚哥露出皓白的牙齿,镜片后的眸子,显露出一分喜悦,一分感激。 要不是郑飞,他恐怕还在亚特兰大码头,白天搬货箱,晚上在酒吧做他的掰手腕扛把子吧。 那时候喝的劣质酒别提有多冲了,两个铜子儿一杯,一枚银币能买几十杯,现在喝的都是岛上出产的葡萄酒,跟葡萄牙贵族一个待遇,而且是伯爵以上的贵族哦。 水手们觉得,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他们很满足,并不觉得自己还需要去努力追求什么,只要跟着船长混就有好日子滚。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攀高峰的自信,与百折不挠的执念。 讲到这里说几句题外话吧我弟弟今年十岁,这暑假学跆拳道,由于我本人也是搏击爱好者,所以特别想让他好好学,培养他。 今天我跟他说:你要努力啊,争取以后成跆拳道大师。 没想到,他说:练跆拳道的多了,有几个能成大师的。 当时我就懵了,他正处在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想想我自己当初练截拳道的时候,简直如痴如醉,和别人对打时无论失败多少次,心中总有个信念:老子天下第一! 所以在十六岁那年,我终于打倒了教练,后来,我从高处摔下骨折了,搏击生涯宣告结束(;′)大学之后才开始健身生涯。 扯了这么多,最后只想说一句:在应该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就不要做乖乖仔! “嘿,要不咱们放飞个热气球吧,吊筐里放桶好酒,看看是哪个幸运的家伙会捡到它!” 水手们已经学会在枯燥的航海生活中寻找欢乐点了,他们从船舱抱了桶葡萄酒,放飞一个小型的热气球,燃料够烧一个礼拜,足够它飘到大陆。 热气球升空,再升空,渐渐的,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随着它的远去,郑飞的思绪,也渐渐离开了这个世界,随它纷飞,想些以前的趣事。 ...... 四十天后。 地中海,躺在欧亚非大陆间的明珠,仿佛是一曲悠扬婉转的乐章,扣动世人的心弦。 距离亚特兰大码头,还有半海里。 天气已经非常冷了,以前还能穿着件单衣在甲板上跑步晒太阳浪,现在就只能裹着厚厚的衣裳钻进船舱,仰头望着萧瑟的天空。 不过即将靠岸了,众人还是压不住心中的喜悦,顶着寒风冲上甲板,笑盈盈地接受码头劳工的注目礼。 在亚特兰大这个小镇,能有一艘这么大的船已经了不得了,现在是十几艘!而且还有大型护卫舰! 见这么支庞大的船队驶来,码头老板立刻慌了神,正躺在椅子上吞云吐雾呢,把手里的烟斗往桌上一拍,匆匆迎了上去,站在岸边谄笑着等。 靠岸。 踏上许久不见的土地,心里很踏实,郑飞深呼吸,空气冷嗖嗖的灌进嗓子里。 老板的谄笑,职业而熟络,拱拱手道:“尊贵的航海家,从哪里来?” “西边。”郑飞答,皱眉,闻不惯他身上的烟草味儿。 “喔西班牙吗?”老板面色一紧,瞥了眼那十艘大型护卫舰,以及船舷上的火炮。 “差不多吧。”郑飞撇过头,瞧着水手们陆续下船,蹦上充满泥土味道的码头。 听到他的回复,老板吸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转了转眼珠子,谨慎道:“您......来我们亚特兰大做什么?” “你说呢,当然是跑贸易。”郑飞不理解老板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 第一百八十章 衣锦还乡 “可是......” 老板不安地摸了下鼻子,垂眉沉思片刻,带着一丝惶恐,问:“可是那边不是在打仗吗?听说所有军舰都被调去参战了,为什么您还有十艘,而且那么大。” 听到这个,郑飞眉心一拧。 战争,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战争。 几个月前,那时候还在岛上,登岛的那支葡萄牙皇家海军被急令返回,突袭西班牙巴萨罗那港。 这么一弄,战火就彻底燃烧起来了。 两国接壤,陆地战斗肯定是无法避免的,双方军队在边境线持续鏖战,伤亡惨重。 作为中世纪的海洋强国,它们当然也要发挥海军的威力,国王下令调动几乎全部的战斗船,甚至连从海盗那缴获的攻击舰都没放过,全部投入战场。 战场在,直布罗陀海峡,偏向大西洋的那边。 直布罗陀海峡宽度仅十三千米,郑飞的船队前些日子从那通过,隐隐约约能听见远处传来轰隆轰隆的炮声,但却看不见船的踪影,心存疑惑,但没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原来那是两国数百条军舰在轮番炮击。 “嘿......”老板迫切等着答复,眼神中充满着畏惧。 他在担心,郑飞是王室特使,被派来抢掠财物和壮丁去充军的,这在中世纪是常有的事。 “哦”郑飞拧起的眉心舒缓开,笑道:“我只是路过西班牙而已,我来自东方,看不出来吗?” 老板松了口气,但想了想,有些质疑道:“你不是说从西边来的吗?怎么又成东方了......” “地球是圆的,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额,我还以为那只是疯子在胡扯呢”老板彻底释然,笑了下,数了数岸边的船,说:“你有十四条船,每条需要四枚银币保养,收你五十好了,最近东边和西边都在打仗,价格贵了点请别见怪。” 郑飞示意手下取银币,自己则是默默穿过劳工群,站到了码头最高的货箱堆上,这里,是他航海事业的开端。 几个月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清晨,他便是这么站在货箱上,眺望天边的鱼肚白,在那鱼肚白之下,上班的劳工们像高中生上学似的涌来。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短短的几个月自己已经拥有了这样一直庞大的舰队,更别提船舱里价值连城的货物、亚速尔群岛,以及北美大陆了。 在靠港之前,他已经通告所有水手,千万不能跟别人透露关于美洲大陆的消息,否则还没等自己赚够钱,便会有成群成群的航海家疯狂奔去。 水手们也不傻,毕竟谁会愿意别人从自己饭碗里扒饭吃呢? 站在货箱上,风吹得有点冷,喝口酒暖暖身子后,他便带上一个麻袋,雇了辆马车进城。 不管是谁,去过了巴萨罗那和里斯本,都会觉得亚特兰大镇冷清。 天气太寒冷,街道上除了坐在马车里的贵族子弟,也就没什么人了,贵族们的方向无一例外,都是奔着玩女人的地方去的。 在一个街角,马车停下,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似的,耳朵懂得通红。 他和圣地亚哥抬着麻袋,掀开餐厅的布帘闪身钻了进去,总算暖和了点。 餐厅里客人稀少,能清晰听到后厨传来的咆哮,是主厨在训斥手下。 “滚开,你这个猪脑子!” “我的上帝!你竟然又烤焦了我的牛排,第三次了!现在就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郑飞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主厨,依然这么暴躁。 没错,这就是他们当初第一次来的餐厅,是来偷看菜谱的,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两条沙丁鱼,真心寒酸。 没办法,谁让咱那时候穷呢。 此时,圣地亚哥捧着菜单,装出副绅士的模样,咳了两声,说:“要份这个吧,多放点黄油。” 服务生一愣,心里直犯嘀咕,笑道:“这个是水果沙拉,没有黄油的。” 圣地亚哥不认字。 他尴尬地望了眼郑飞,咧咧嘴,对服务生凶巴巴地说:“我就是要吃黄油怎么了,不行吗?” 说罢,他从兜里摸出一把银币,啪的一声拍在桌上,扫视一圈周围,表面淡定,实际心虚极了。 餐厅里的人们被他吸引了注意力,纷纷感叹这年头有钱人真多。 服务生眼都看直了,谄笑道:“可以可以,我这就去让主厨准备!” 大概是怕圣地亚哥反悔,他连忙抓起银币跑向后厨。 几秒后,主厨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再次响起。 “什么?!水果沙拉加黄油?!你出去告诉那家伙,我......喔,有钱就行,我这就来做......” 听着语气的突变,圣地亚哥爽爽地抚了抚胸口,冲郑飞点头,得意笑道:“装逼真爽。” “少点炫耀,别让人觉得你是暴发户。”郑飞擦着不太干净的餐具说。 “额,难道不是吗?” “......放心里别说出来!” 话音刚落,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是餐厅老板,离开亚特兰大码头前,郑飞和圣地亚哥还被他带人围过,结果圣地亚哥那牲口一拳就干趴一个,吓得其他人都不敢动了。 老板似乎早已忘了他俩,隔得远远的,见他们穿的是皮衣,顿时觉得来头不一般没准是贵族,于是想都没想就过来了。 郑飞瞧见他后,对圣地亚哥吹了个口哨。 “两位贵客,对今天的菜品还满意吗?”老板有礼貌地问,只不过,不知这风度是真是假。 “我们还没吃呢。”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抬头看着他,眼神直勾勾的,吓人。 老板目光躲闪了一下,突然记了起来,仔细把两人打量一番,愣了愣,惊诧道:“你们是......” 郑飞躺在椅子上等着上菜,懒得搭理他,圣地亚哥则是不放弃一切装逼的机会,又从兜里摸了几个银币出来,道:“喏,拿去花。” 衣锦还乡嘛,图的就是这点爽! 后面没更啦,各位别等了早点休息,本来想爆更的,又憔悴又卡文,只能乖乖滚去睡了。明天五更。(。) 第一百八十一章 重返武器铺 出于见钱眼开的习性,老板的手轻轻动了一下,但没伸出,愣愣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惊愕的脸重新挤出一丝谄笑,尴尬道:“看来两位是赚了大钱回来的......” 圣地亚哥拧了拧脖子,抬眉道:“记得以前你想打我俩?” “老子恨不得弄死你!”老板在心底暗暗骂了句,神色难看了一下,还得装出谄媚的模样,笑道:“不敢不敢,那时候不懂事......今天两位的餐,我请了!” 圣地亚哥现在的心情,爽到爆! 当初在码头当劳工,整天穿着脏兮兮臭哄哄的劳工服,礼拜天来小镇凑热闹,想进这家餐厅吃顿饭,都得受到顾客和服务生的冷眼。 想起过去的种种,他脑子一热,喊道:“今天所有人的餐,我请了!” 闻言,餐厅里衣着考究的绅士和太太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用惊叹的目光打量这位陌生的富人,角落还有几个叼着烟斗的,低声议论了一会儿,端着杯酒起身走了过来,嘴角挂着礼节性的微笑,想交个朋友。 在亚特兰大镇,财富决定地位!就像当初的克劳德。 没人会在乎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只在乎你有多少。 正所谓穷人和富人互相看不起,圣地亚哥的思想还停留在平民阶层,再加上性格爽朗,很讨厌和这群装模作样的伪绅士交往,见那几个人过来,他怒目一瞪,捏了捏拳头。 那些人一怔,面露不快,然后悻悻坐了回去。 “干的漂亮。”郑飞轻声道了句,对他竖起大拇指。 大餐上来了,郑飞要的是鲜豉汁鲍鱼,想起来还是自己教厨师们做的呢。 唔,味道还行,没糟蹋好东西。 圣地亚哥就悲催了,为他之前的装逼付出了代价,水果沙拉里面加了半碗烤化了的浓稠黄油,那毁天灭地的味道......土著都不见得能接受。 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圣地亚哥作痛苦状,深呼吸,一口一口吃黄油,有点糊嗓子,借着水才能咽下去。 用完餐,圣地亚哥豪气地拍下几十个银币,老板眼睛直放光,站在柜台边哈腰微笑行注目礼。 现在,所有的食客都知道亚特兰大来了个富佬,又高又壮像头熊,而且特别慷慨。 出了餐厅,圣地亚哥打了个饱嗝,额头上渗着热汗,解开了皮衣扣子,黄油的热量很高。 “现在去哪呢?”他的视线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扫去,在街角的乞丐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 他摸出两个银币,抛了过去。 乞丐正蜷在破破烂烂的被子里打盹儿,以为又是不懂事的小孩向自己丢石头,不耐烦地睁开眼,却瞧见滚动在地面上的银币,顿时高潮了,抬头愣愣地盯着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只是冲他笑了笑,便转过头。 “谢谢......上帝保佑你!”身后响起一个苍老微弱的声音,充满了感激。 郑飞看着憨笑中的圣地亚哥,惊讶道:“没看出来你还挺慈善。” “嘿,都不容易。”圣地亚哥搓搓手,接着说:“咱们现在去哪?” “抱着麻袋,跟我去武器铺!” “很重的啊喂!就知道欺负我!” ...... 武器铺在亚特兰大镇的另一侧,位置比较偏僻,靠近城郊了,不过附近生活着许多猎人,经常会到店里来逛逛,淘些好玩意儿。 走到店门前,郑飞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这家店的老板,喔,好像叫霍布斯来着,正满面春风地躺在藤椅上,指间夹着个烟头,和一位身姿妖艳的美女,眉目传情,手放到她的大腿上摩挲。 暧昧的气息,萦绕在整个小店之中,壁炉的柔和火光,落在美女的脸庞上,更添了分妩媚。 “别这样霍布斯,被人看见了不好......” “这鬼天气,哪有人会在街上闲逛。” 话音刚落,笃笃的扣门框声传来,转头望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门口出现了两名大汉,身着皮衣气宇不凡,不是响当当的富佬,就只能是贵族了。 美女的脸唰的一声就红了,提起她厚厚的棉布裙摆,垂头跑出去,钻进了隔壁的首饰店。 她不害羞,只是觉得丢人,毕竟半个亚特兰大的人都知道她丈夫是军官,半年才回来一次,大家都在传她跟霍布斯有一腿,虽然确实有一腿......但被人撞见终究是不好的。 泡妞未遂的霍布斯,顿时满脸不爽,要不是这两位客人看起来不好惹,他早就发火了。 “要点什么?”他抬了下眼皮,把烟斗往桌上磕了磕,烟灰洒下。 郑飞脱下帽子,往前走了几步,道:“不认识我了么?” 霍布斯纳闷,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交了这么牛的朋友?他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郑飞,足有好几秒的功夫才想起来,恍然大悟道:“哦!是你,那个航海家,你竟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把东西卷跑了呢!” 郑飞笑了笑,欣赏着店里各式各样的精致匕首,道:“我说过我一定会回来的,诚信是做生意的根本。” 说罢,他示意圣地亚哥,把那足有橡木桶那么大的麻袋搬到桌上,摊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银币。 霍布斯顿时一个激灵,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抓起一把银币,发愣。 “天呐,这......至少有三千多枚吧?” “整整四千枚。” 这些银币,是从那些大型护卫舰的船舱里搜出来的,来自被剿灭的海盗。 “这......全是给我的?”霍布斯的目光,比炉火还要贪婪,他想吞了银币,炉火想吞了柴火。 郑飞挑了挑眉头,严肃道:“不,还有另外一个人呢?” “另外?”霍布斯装起了傻,茫然摇头。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是你在军队时的长官,脸上有道疤。”停顿了一小会儿,郑飞翘起嘴角,盯着他说:“那时候,你还很尊敬他。” 霍布斯低下头作沉思状,不安地转了转眼珠子,片刻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你在说博格,他不在亚特兰大,去法兰西了!” 显然,霍布斯的撒谎功底很差,郑飞轻易就看出了端倪,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 圣地亚哥皮衣一撩,潇洒如西部牛仔,拔出别在腰间的短管火枪,直指霍布斯的头颅,凶光毕露。(。) 第一百八十二章 流浪汉【第二更】 这个举动,不但令霍布斯惶恐地举起双手,也让郑飞诧异地瞪着他。 郑飞想说:谁让你拔枪了? 他的本意是让圣地亚哥给霍布斯点颜色看看,让他老实交代,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把枪给露出来了,要知道在亚特兰大,枪还属于违禁品。 圣地亚哥可不在意他们的反应,他威风凛凛地把枪口顶上霍布斯的脑门,喝道:“博格在哪?!” “他真的去法兰西了......做一桩葡萄酒生意,估计要到春天才能回来呢,要不你们先把银币放我这,等他回来了我再给他一半。” 霍布斯虽然恐惧,但还没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了。 郑飞从旁边架上取了把匕首,在手里把玩着,面无表情道:“你知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打一场大战役,所以我的船队没办法进直布罗陀海峡,只能绕道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从那边走陆路过来。” 听到这里,霍布斯的心悬了起来。 “法兰西边境也在打仗,我的商队还被士兵给截了,要不是我手下有数百人的武装,货早就被扣了充军了。博格那么精明可能会跑去那做生意?你在撒谎!” 说罢,郑飞反手一旋,匕首迅捷抵住霍布斯的脖子,他恶狠狠地瞪着霍布斯,语气平淡却透着刀锋般的杀意:“告诉我,博格去哪了?” 霍布斯,慌了神。 他不太害怕被枪指着脑门,因为对手十有八九不会开枪,感受不到威慑力。 而刀就不一样了,冷冰冰的刀刃,此时紧贴自己的动脉,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划动,鲜血便会喷涌而出。 他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正要垂下眼皮想想对策,郑飞手一动,刀刃在他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血滴缓缓渗出,只需要再深一点,动脉就完了。 恐慌至极,他连忙用眼神求饶,仓皇咽了口唾沫,说道:“霍布斯在监狱里,他贩卖军火被抓了。” “监狱在哪?” “东城郊的山里,建议你最好还是别去......” 匕首又是一动,这是郑飞在警告他闭嘴。 “圣地亚哥,把他堵上嘴绑起来,关门,在我回来之前绝对别开。” 说罢,匕首归鞘,他从麻袋里抓了把银币塞到兜里,走之前目光森冷地看了霍布斯一眼,转身出了店门。 “老实点,否则我就把你捶成肉饼。”圣地亚哥边绑边道,语气像是在跟小朋友说话,肌肉爆棚的手臂,极具震撼力。 郑飞行走在大街上,萧瑟的冷风迎面而来,让他不得不打了个寒颤。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还是躲在家里烤火炉喝热汤舒服。 他要去趟监狱,找一下博格了解情况。 当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那样的话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盗给灭了。 虽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来那家伙不是完全的坏人,至少赚钱的初衷是为了去英格兰,让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单是这一点就值得赞扬。 再加上博格曾经给过他至关重要的帮助,所以,他得想办法救博格。 救一个犯人,这种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斗,从贵族庄园门口捡的,买不起烟丝,每当要去见重要的人时,老大就会拿上这个烟斗,逼格能提升不少。 现在,他便是拿着老旧的烟斗,顶着寒风向郑飞走去。 “嘿,是来找我的吗?” 郑飞转头一瞥,只见是个胡子拉碴的胖子,皱皱眉,道:“你是这里的老大?” “没错。”老大很得意的样子,把烟斗夹在嘴角。 “认识监狱里的看守么?”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郑飞深知,看似不起眼的流浪汉其实个个都是万事通,因为他们整天都没事做,只能在街道上游荡来游荡去,听着路人们讨论各种事情,了解许多八卦信息。 “唔,当然,我连他们家在哪都知道。”老大叼着烟斗,装模作样地嘬了口空气,接着说:“你有朋友进去了吗?” “聪明。” “只要有足够的钱,我就帮你。” 老大说得很坦然,看起来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难怪会选择在监狱旁边安营扎寨。 奉上第二更,昨天说好今天共五更,每隔大约1小时20分钟更新一章,要到夜里两点多才能更完,各位早点休息后。(。) 第一百八十三章 监狱里的可怜人 郑飞会心一笑,手伸进兜里,掏出几枚仿佛在闪光的银币,瞬间引起流浪汉们的唏嘘。 “哇......” “好多钱!” 他们极少能见到银币,用的都是铜子儿,喏,在推小车的小贩那里,一枚银币能把他整车的吃食都买下来,剩下点钱还能买两瓶酒,够大家搓一顿了。 那些吃食,虽然是剩的,但散发出的香气还是令饥肠辘辘的他们垂涎,盯了好久了,要不是怕偶尔路过的巡街警察,早冲过去抢了。 片刻之前还装得一手好淡定的老大,此时张大嘴,惊叹,贪婪地盯着郑飞手里的银币,如同看到了美女和大餐,连咽两口口水。 “跟我说说吧,看守们的软肋在哪。” “好好好!”老大笑呵呵地点了下头。 监狱,不比里斯本的监狱,容纳量很小,只有不到一百个犯人,看守也只有八个。 不过在监狱旁边,大约五百米的地方,就有一支军队驻扎,两百多刀盾兵。 在听流浪汉老大阐述完后,郑飞便把那几枚银币给他,并让他到港口去送个信,事成之后再给五枚银币。 信的内容是,让水手们雇几十辆马车,把火枪塞进去带过来,万一文明劫狱不成功,就只能用实力威慑了。 亚特兰大全城禁枪,平民中极少有藏枪的,只有少部分贵族才能持有,哦对了,还有一支火枪队,人数不过几十。 所以说,当郑飞那上百人的火枪手站在这里,而且使的还是远超当代的线膛枪,那将是一场碾压式的战斗,只需要放个两枪,绝对没人还敢动。 监狱门口。 监狱在山里,但不像里斯本监狱那么丧心病狂地建在悬崖边上,而是选择了一处山谷。 只有一个瞭望塔,塔上只有一个拿着弓箭的看守,散漫地倚着栏杆打哈欠,抬头望着冬季里昏暗的太阳,百无聊赖,就连郑飞出现也没能引起他的紧张,因为从来没发生过劫狱这种事。 门口的看守抬手拦下郑飞,注意到那件名贵的皮衣,以及不一般的气场,连忙吐掉嘴角叼着的枯草,理正帽子,谄笑道:“您从哪里来?” “城里,来找人。” “是......犯人吗?”短暂的迟疑后,看守继续谄笑。 “不可以吗?”郑飞深呼吸,挺起胸膛傲视着他。 “可以可以,但是最多半小时就得出来,这是上面定的规矩,我们也没办法。” 郑飞嗯了一声,抬脚往监狱里走之前,笑了笑,摸出枚银币道:“给兄弟们拿去买酒喝。” 说罢,他在一名最弱小最受欺负的看守带领下,迈过门坎,向阴暗潮湿的牢房走去。 身后,议论声。 “哗,好阔绰!” “安东尼奥,今天轮到你买酒了!要便宜点的,剩下的全买盐焗豌豆!” 牢房。 空气中有着腐朽气味,墙面不透光,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只在最顶端开了个大天窗。 “您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带路的看守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触怒这位出手阔绰的上层人士。 “博格。”郑飞眉头微皱,这里的气味就像垃圾场。 听到这个名字,看守怔了一下。 “唔,是那个走私军火的吗,他......”停顿片刻,接着说:“他过两天就要被处死了。” 闻言,郑飞面色一紧,很快恢复正常,道:“所以我才来见他最后一面,带路吧。” 沿着潮湿的过道,他们走到了牢房最里面,那个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单间,就是博格地盘。 死刑犯的住宿和伙食条件,往往比其他犯人好得多,每天还有肉汤喝,所以犯人们经常开玩笑说,******不如去死! 这时候,博格就是倚在墙壁上,手里捧着个碗,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汤,很舍不得的样子。 “嘿博格,有人来看你了。”看守开门,等郑飞进去后,关上站在一旁。 博格眼皮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喝汤,并吃面包。 他在想:老子在亚特兰大还有朋友?出鬼了! 郑飞看着黑暗中的他,如同乞丐般,小心翼翼地喝着汤,生怕溅出一滴,干枯凌乱的头发,苍老的脸,完全没有了当初的风采。 见到这一幕,心底只有一个词——可怜。 虽然和这个人并没有多少交情,但,物是人非,难免叫人伤感。 郑飞清清嗓,转头看了眼门外的看守,看守连忙笑笑等着吩咐。 他摸出个银币,道:“去买瓶酒,再来点烤牛肉,速度要快。” “这......”看守为难地咧咧嘴,怕他俩越狱。 于是,郑飞又掏出枚银币,瞧见看守的眼睛在闪光,道:“这是你的跑腿费。” 看守迅速接过,缩起脖子试探着问:“那您不会跑了吧?” “再废话,小心我找人撤你的职!” 这声怒喝,令看守连忙识趣地跑开,买酒去了。 牢房里的犯人们纷纷起哄鼓掌,对郑飞竖大拇指,畅快大笑。 他们是耗子,看守作为猫一直欺压他们,而现在总算来了头老虎,解气! 这动静,就连博格也不得不抬起头来,打量着来人。 光线较暗,看不清长相,只能看见那件拉风的皮衣。 哪里来的贵人?他犯起了嘀咕,默默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舔了舔碗边,沉默了好一会儿。 “嘿。”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 巧合,总是有着令人高兴的作用。 博格露出了微笑,扶着墙壁站起,看得出来他身上有不少伤,疼得直咧嘴。 “这么点疼就受不了了?”郑飞玩笑道。 “怎么会!”博格抓了下枯槁的头发,接着道:“我可是个响当当的硬汉!” 几秒的沉寂后,郑飞上前两步,低声问:“还认得我吗?” 博格揉揉眼,仔细辨认这张东方人的脸,陌生而又熟悉,一时间想不起来。 “那个航海家,那批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这句话,让博格瞬间一颤,发呆。 “上帝......是你!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都一样呢?”郑飞笑着说。 “还有谁?”博格问,渐渐的,收住了笑容,眼中闪出一丝恨意来。 “是霍布斯吗?”(。) 第一百八十四章 劫狱【第四更,盟主7/11】 “除了他还有谁。”郑飞笑答,见他的情绪忽然变得不对劲,眉心拧起。 “霍布斯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你在这里?” “因为是他把我送进来的。”博格捏紧拳头,恶狠狠地说,举起手臂想捶下墙,伤口却被一挣,疼得他一哆嗦。 “你们不是朋友吗?” “以前是,以后,千万别让我碰到他!” 不知是被气的还是怎么,博格重重咳了几声,抚着胸膛。 几个月前,就在郑飞带领船队离开亚特兰大不久,博格便和之前商量好的那样,跟霍布斯做起了军火生意。 把粮食药草等物资卖到正打仗的西亚,换成钱后带回西亚的火枪火炮,卖给怀揣冒险发财梦的意大利航海家们,去抵御海盗。 西亚剽悍的游牧民族不会使火枪,所以那些从敌人手里缴获的火枪对于他们来说,连烧火棍都不如,他们觉得自己制作出的弓箭才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器。 一车粮食,大约值五个银币吧,能换回至少二十支火枪,或者两门火炮,利润翻了几十倍! 这是个油水不能再足的美差,第一趟贸易,他们便赚到了几千枚银币,第二趟由于战火波及范围更大,赚了上万枚! 面对丰厚的利益,霍布斯动了心思。 霍布斯想带着隔壁那位******远走高飞,但她的条件是必须能在英格兰买座大庄园,那至少要五万枚银币才能实现。 五万,就算一直做军火生意,他也得等个好几年。 但是,他没时间等!******的军官丈夫两年后就该退伍了,那可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他必须赶在那之前筹够五万,直奔英格兰! 思来想去,他实在没有其他赚钱的办法,某天坐在店里,看着博格跟自己喜欢的女人打情骂俏,他突然心生歹念。 每趟贸易的利润,博格能拿走七成,要是能把他那七成弄过来...... 这个念头,一发不可收拾!在把博格走私军火的关系网都弄清楚后,他开始行动了。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他匆匆乘着马车,穿过热闹的街道,跑到博格家楼底,在行人们的注视中,大喊大叫。 被吵醒的博格推开窗,不耐烦地骂了句,让他上去。 “看,那是武器铺的老板霍布斯,没想到他是博格的小弟呢。”有人这么说。 闲言碎语,更坚定了他要陷害博格的念头。 他告诉博格,在帕尔斯镇有几支商队急需装备火炮出海,时间紧急来不及去别处买,能狠狠敲上一笔。 正好博格手头也有一批火炮,再加上他向来很信赖霍布斯,穿穿衣服就准备去了。 霍布斯则是找借口说店里忙走不开,让他一个人去。 博格也没多想,去秘密仓库让手下把火炮藏进草料车,自己亲自赶车往帕尔斯镇去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在那里等着他的,竟会是荷枪实弹的军队,军队长官是霍布斯的亲戚。 他被抓了,接受审判时,他想把陷害自己的霍布斯拉下水,那样不仅能报个仇,还能减轻点刑罚,但霍布斯早已打点好了关系,证物销毁,证人给足了封口费。 于是,他只能独自一人锒铛入狱,面临死刑。 他放不下而牵挂的,不是自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地位,而是妻子和孩子,她们只能孤苦伶仃的在外面受罪。 他想逃出去,但他没那个本事。 在知识体系还不健全的中世纪,不是谁都能像郑飞那样策划一出酣畅淋漓的大越狱,即便是关系网复杂的军火贩子。 呃,达芬奇没准行,毕竟旷世奇才。 所以他,只能每天坐在牢房里等死,肉汤是他唯一的乐趣了,味道还不错。 ...... 听他讲述完这些,郑飞救他出去的信念就更加强烈了。 恰好,跑去买酒和烤牛肉的看守回来了,冲郑飞谄媚一笑,把东西搁在门口,提醒道:“还有不到十分钟您就得出去了。” 郑飞招招手,道:“进来一起吃!” “这......不好吧?”看守很为难,和犯人共同用餐,坏了监狱的规矩,让上头知道了肯定会被撤职。 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笑道:“我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进来吃个饭聊聊,明天我去找镇长,让他给你安排个好差事。” 看守顿时就激动了,连忙问:“真的吗?!” 他早就想离开这鬼地方了,环境恶劣不说,整天还被老看守欺负。 “那你进来不?” “进啊!”说罢,他立刻喜滋滋地打开牢门,提着东西跑了进来。 东西刚放下,还没来得及抬头,郑飞便对着他颈后迅猛一磕,顿时昏了过去。 见状,博格一愣,道:“你......” “你想出去吗?”郑飞边说边取下看守的刀。 “我......做梦都想,可是......” “那就别磨叽,接刀!”郑飞把刀丢给他,抓了把牛肉塞到嘴里,喝口酒咽下,鼓舞道:“杀出去,你还有一线生机,留在这只有死路一条!想想你的妻子和孩子!” 令人振奋的嗓音,使得博格默默捏紧刀柄,吞下一口烈酒,眼神中果敢尽显,闷声喝道:“干!” 就连身上的伤口,仿佛都没那么痛了。 周围的犯人们,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拼命拍牢门嘶吼。 “放我们出去!” “别走,混蛋!” “操!老子出去后一定弄死你!” 在这一片咒骂声中,他们向着牢门走去。 郑飞不得不鄙视这群犯人的情商,要是好好哀求的话,说不定自己心一软就把他们放了,但现在这副疯狗般的德性,放出来也是祸害社会。 牢房里的喧闹嘈杂,引起了正在瞭望塔上喝酒划拳的看守们,他们面面相觑,觉得情况不太对,连忙丢掉手里的盐焗豌豆,飞快跑下瞭望塔。 “一定是那个富佬!” “发信号求援!” 荡荡的铜铃声,盖住了牢里的吼叫,借着风的推动传向远方,传到了驻扎在几百米外士兵们的耳朵里。 看守们警惕地握着刀或长矛,死死盯着牢门口,直到郑飞和博格的身影出现。(。)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好久不见【第五更,8/11】 , “来了!” 他们神经瞬间紧张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每年,亚特兰大镇都会有一批新兵入伍、老兵退役,通过筛选,新兵会被发往不同的地方。 特别优秀的,都是被送到热那.亚去,参加严酷的训练最终成为帝国的勇士。 比较优秀的,通常会被选拔到精锐部队,负责保护镇长和贵族们的安全。 一般的,就编入军队。 垫底的,送去监狱当看守。 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们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街上瘦胳膊瘦腿的小混混。 郑飞站到门口,看着他们紧握长矛,狞笑了下,默默掀开皮衣拔出短管火枪,歪头道:“让开。” “枪......”看守杵在原地,盯着那黑洞洞的枪口。 砰! 郑飞对天放了一枪,怒发冲冠,歇斯底里地咆哮:“都给我滚开!” 有个胆小的,直接被吓得丢了刀,看守们连连后退几步,自行让出一条路来。 “......你到底是谁?”看守们怯诺着问。 郑飞瞥了眼颤巍巍的他们,道:“劫狱者。” “你们跑不掉的,军队最多一分钟就来了!” 时间紧急,郑飞没再和他废话,跟博格冲出监狱大门,转头一望,只见上百名刀盾兵嗷嗷叫着涌来,距离不到两百米。 “你跑得动吗?”郑飞看到博格的伤口在流血。 博格一咬牙,道:“跑不动也得跑!” “好样的,走!” 说罢,郑飞竭力狂奔,速度能甩持刀背盾的士兵几条街。 谁成想,博格刚跑了没两步,便重重摔倒在地,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叫。 郑飞回头,只见他在不停发抖,腿上的伤口绽开,血流如注。 眼看着士兵越来越近,博格吼道:“跑!别管我了!” 面对数百名蜂拥而来的士兵,说实话,郑飞犹豫了。 他和博格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友情,他救博格,只是出于报答,还有一点点同情。 如果倒下的是圣地亚哥,他会毅然背起那家伙跑,即便那货比死猪还沉。 但现在,他犹豫了,救一个没感情的人而搭上自己,不值。 短暂的停滞后,他的选择是跑,否则的话自己一定会被乱刀砍死。 士兵们距离仅有几十米了,他最后看了眼博格,从那绝望的瞳孔中,读出了些许乞求。 “请帮我照顾好我的妻子和孩子......她们住在安东尼街道16号......” 这是博格最后的乞求,不管能不能实现,他都要说出来,之后才能安心去天堂,或地狱。 郑飞咬咬牙,认真点头。 他退后一步,无奈地叹了口气,在士兵们张牙舞爪的吼叫声中,转身。 然而,就在转过身的这一瞬间,他刚刚抬脚准备飞奔,脚却硬生生悬在半空,愣了片刻,露出类似圣地亚哥那样的傻笑。 “哈哈!” 阳光的照耀下,数十辆马车翻过小土坡,急驶而来,为首的是刀疤脸汉斯,后面跟着上百名火枪手。 火枪手们看见船长的身影后,发出一声整齐的呐喊!呐喊声,响彻大地! 这浩大的阵势,止住了刀盾兵们的脚步,他们在距离博格只有二十米的位置停下,惶恐不安,不少人的脚步开始往后慢慢挪,有后退的趋势。 马车停下,火枪手们端着线膛枪迅速摆好队列,枪口齐刷刷地指向手足无措的刀盾兵。 刹那间,前排的刀盾兵商量好似的举手投降,恐慌至极,甚至有些还跪下了。 军官没骂他们丢人,因为他也投了,而且比谁都先举手。 “船长,怎么说?”汉斯擦了擦鼻梁,吹口哨道。 “缴械啊,那些刀,你懂的”郑飞挤了下眼。 一把刀,至少换三张兽皮,几百枚银币。 汉斯哈哈一笑,冲着刀盾兵们,扯起嗓子喊道:“把刀和盾放到脚下,后退五十米!” 照做。 “哎,那个军官,你那铠甲也给我脱了!” ...... 手无寸铁的刀盾兵撤离后,他们快速把战利品搬进马车,然后沿着来时的路驾马离开,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分钟。 刀盾兵望着远去的车轮,咽了口唾沫,问:“长官,他们是谁啊?” “我他妈问谁去?!”军官怒声骂道,恨恨捏紧拳头,过了会儿,却又哀怨地叹了口气。 完了,等着被上司教训吧。 他想不通,这群火枪手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整个亚特兰大镇都找不出那么多火枪! ...... 马车里,博格把衣服撕成布条绑住伤口,止血。 路过流浪汉聚集地时,郑飞如约抛了几枚银币下去,算是酬劳。 “船长,我们现在去哪?要回船上赶紧溜吗?”汉斯边赶车边问。 “溜什么溜。”郑飞看了眼博格的伤口,接着说:“先去买点药,然后去武器铺,圣地亚哥在那。” “可是船长,咱们可是劫狱的啊,这样不好吧?” “亚特兰大总共就几十个火枪手,咱们有上百个,用得着怕?” “也是......话说我还带了两门炮呢,等会就架在路口,来多少轰多少!” “干的漂亮!”郑飞欣慰笑道。 在自己信任的下属中,汉斯是最有脑子的,很多事不用自己亲自去叮嘱,他就能办得漂漂亮亮的。 圣地亚哥,最忠诚但头脑比较单纯,四肢是真的发达! 阿瑞斯,骑士的荣耀,有执着的信仰,战斗力强悍!哦还有一条......演技不输影帝! 很快的,武器铺到了。 在附近居民的注目礼中,郑飞跳下马车,扣响大门。 透过门缝看见他后,圣地亚哥开门,一抬眼瞧见伙计们都来了,几乎挤满了整条街。 “伙计,发生了什么?” “我劫狱了。”郑飞淡淡说。 “劫......狱?哈哈,我信!这才是你的风格!” 郑飞笑笑,招手示意让人把博格背进来。 当被绑在武器铺最角落的霍布斯,看到他最害怕的人时,不禁瞳孔放大,要不是嘴巴被塞着,准能叫出声来。 “关门。”郑飞说。 博格被放在霍布斯面前的椅子上,伤口痛得他紧咬牙关,挺过去后,他挤出一丝狞笑,盯着霍布斯的眼睛,道:“好久不见。”(。)m.。 第一百八十六章 去威尼斯! , 武器铺,一盏昏暗的油灯悬挂在墙壁上,灯光摇曳,打落在霍布斯被恐惧侵蚀的瞳孔中。 一扇门,隔绝了外面街道上传来的嘈杂,在这吵闹的环境中,营造出奇怪的寂静。 圣地亚哥拔出堵在霍布斯嘴里的抹布。 “你......怎么出来了?”霍布斯盯着博格,气息极其不安,呼吸急促。 博格垂下眼皮,摸过桌上的烟斗,拨弄着烟灰,冷冷道:“怎么出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怎么进去的?” 说罢,他头一抬,目光如炬,复仇的怒火瞬间绽放在眸子里,死死握住铜制的烟斗。 霍布斯下意识地身体微微后仰,脸部肌肉轻颤。 “我也没想到会有埋伏......”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 “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知道我的风格。” 博格强撑着站了起来,伤口仍在渗着血滴,他把目光移到油灯上,沉默许久,面无表情道:“你告诉我,那个和你勾结的军官是谁,我就饶你一命。” 霍布斯仿佛看到了希望,不假思索地说:“卢卡!亚特兰大的骑兵队长!” “哦卢卡。”博格失神般盯着跳动着的火苗,点了下头。 突然,他胳臂猛地一甩,高高举起烟斗,冲着霍布斯的脑壳狠狠砸下! 第二下!第三下!...... 鲜血四溅,霍布斯睁大双眼,死在了黑暗中的藤椅上。 虽然郑飞已经见惯了死亡,但这一幕,着实残忍。 他拧过头不去看霍布斯的惨状,皱起眉头。 “我不杀了他,以后他一定会弄死我。”博格像是说给自己听,用布包好血淋淋的烟斗,塞到口袋里,伤口绽开的剧痛,令他疼得倒吸凉气,紧捏拳头。 “圣地亚哥,叫人把这家伙套起来,拉到野外去埋掉。” ...... 几名水手拿着麻袋匆匆跑进来,把霍布斯裹了好几层,抬进马车驶向郊外。 处理外这一切,他们把铺子里所有冷兵器都给装了车,只留下空荡荡的货架。 站在门口,只见对面楼上的姑娘们,躲在窗帘后,睁着她们美丽的大眼睛,惶恐地望着下面这群不知从哪来的悍匪。 亚特兰大,第一次出现如此大的阵势。 正在这时,军队终于来了。 “谁在捣乱?!” 隔得远远的,就听到这么个嚣张跋扈的声音。 他就是,亚特兰大骑兵队长,卢卡。 骑兵和骑士,完全是两个概念。 骑士是荣誉的象征,是强者才能得到的头衔,而骑兵,只不过是群会骑马的普通士兵罢了。 小镇的秩序向来很稳定,所以他们根本没机会参加战斗,整天就巡逻在街道上,骂骂卖东西的小贩,顺手摸几棵菜。 就相当于,城管,中世纪的城管。 骑兵的人数大约五十,他们驾着毛色杂乱的劣等马,嚣张气焰十足地绕过街角,一路上还不停地嬉笑怒骂。 而当他们看清眼前的阵势,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勒缰绳,驭马,发呆,一气呵成。 上百名严阵以待的火枪手,路上还架着两门大炮......什么情况?难道东边的战火这么快就烧到亚特兰大了? 骑兵队长卢卡一眼就认出了博格,立刻打了个激灵,再看那两门黑洞洞的炮口,一丝恐慌在眼神中显现出,愈演愈烈。 他用余光瞥了瞥身边同样恐慌的骑兵们,转了转眼珠子,下马,摘下头盔和佩刀,放在马鞍上。 见这一连串的动作,不管是手下还是敌人,路旁的小贩还是窗帘后的姑娘,都感到很纳闷。 好好的摘头盔是什么意思?投降吗? 但接下来,卢卡做了个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举动。 他转身,迈开腿,穿行在马群中,没命似的狂奔! 见状,博格想都没想就抢下身旁水手的线膛枪,翻到马车顶,瞄准那狗东西的背影,迅速击发。 随着一声尖啸,子弹带着火花从枪口喷射出,掠过骑兵们的头顶,正中卢卡的腿。 卢卡发出的凄惨叫声,并不能让博格有丝毫动容,麻利地换好子弹,他瞄准卢卡的头,一枪毙命。 之前街道上的人们还不知道霍布斯被杀了,这一枪,让他们彻底崩溃了。 “天呐!” 他们抓着头发,哭嚎着没命似的乱窜,小贩连手推车都顾不上了,拼命奔逃。 楼上的姑娘们唰的一下拉起窗帘,手足无措地堵好门藏到床底,害怕得脸色煞白不停哆嗦。 敌人来了!魔鬼来了! 作为亚特兰大镇的守卫军,骑兵队在短暂的恐慌之后,选择了——跑! 面对两门大炮和上百支火枪,他们完全提不起抵抗的勇气,他们所有人都没经历过真正的战斗,全是群新兵蛋子。 亚特兰大从没遇到过外敌入侵这种事,就连土匪都极少有,整个小镇的防御,一碰就破,就连最精锐的军队都是一打就散。 看着他们的背影,如耗子般逃窜,郑飞迟迟没下令击杀,汉斯按捺不住,转头看着他的侧脸:“船长?” “收工,没必要杀他们。”说罢,郑飞看向浑身是伤的博格,问:“你要紧么?” “不要紧......” “好,伙计们,去码头!” ...... 几十辆马车浩浩荡荡地驶向码头,这时已临近黄昏,冬季天黑的比较早,灰暗的穹顶下,码头的劳工们正在搬最后一趟,顺便兴奋地聊天,因为今天发工钱,等会就能买桶牛奶回家了。 一大群人忽然涌进码头,这让他们凌乱,抱着货箱杵在风中,行注目礼。 “起锚升帆!”郑飞对留在船上的水手大喊。 亚特兰大的全部军队很快就要追来了,虽然完全不怵,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何必屠杀那些没犯过大错的士兵呢。 码头老板可不敢多管闲事,安分地躲在屋子里,探头张望。 “船长,咱们去哪?”有水手问。 “威尼斯!” (。)m.。 第一百八十七章 梦幻之都【第一更】 , 今天的海风异常猛烈,将数十面大纵帆吹成极端饱和的弧度,船尾舵调整,在码头劳工们呆愣愣的注视下,这支庞大的舰队缓缓驶离港口,在悄然降临的夜色之下,远去。 船舱里,借着油灯的光芒,郑飞继续完善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 这趟回亚特兰大,单纯的只是路过而已,顺便把当初说好的钱送给博格,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刺激的事。 干掉一个只会调戏人妻的黑心武器铺老板,和一个不知干做过多少坏事的骑兵队长,挺好。 他没去帕尔斯庄园找特蕾莎,因为自己手里的钱还不够十万银币,满船的货物都还没卖掉。 早在离开美洲大陆之前,他就想好了航行的目的地——威尼斯。 只有在大型贸易港口,才有能力吃下自己这批高档货。 欧洲的大型港口屈指可数,里斯本自然是去不得了,巴萨罗那前不久遭遇突袭,富人们肯定都跑光了。 北欧还有伦敦、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地中海内侧有的黎波里和开罗,相对来说都太远。 权衡利弊后,最合适的就是威尼斯了。 水城威尼斯,位于意大利北部,有着亚得里亚海的女王的美誉,是中世纪时期非常重要的商业艺术重镇。 威尼斯的风情,离不开‘水’,蜿蜒的水巷,流动的清波,宛若默默含情的少女,眸子里倾露着温柔,她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威尼斯有来自周围各国的商人,在这里交易货品,通常都是来卖掉葡萄酒,再买上威尼斯特产奶酪或艺术品,赚往返利润,利润称不上是巨额,但也非常丰厚了。 偶尔也会有北非和西亚的大富商,带去稀有的珍品,比如宝石、陶瓷、丝绸,还有......象牙。 郑飞船舱的墙壁上,安置着那根猛犸象牙,巨无霸。 此时,在暖色调的油灯下,它的色泽微微泛黄,表面光滑润泽,更添了一分神秘感。 而最近,由于受到战火的侵扰,去威尼斯的大富商们就更多了,他们带着全部家产,迫不及待地想要做笔买卖,然后跑到北欧避难去。 他们不卖只买,毕竟手里的钱太多了,去北欧任何一个国家置办产业都还绰绰有余,所以他们想拿这些闲钱买点珍品,用来收藏或是跟贵族打关系。 急于买入的他们,不在乎价格。 ...... 转眼间,已是深夜。 十几艘大船沿着海岸线,飘荡在风景迷人的地中海,虽然现在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喏,岸边有灯塔,大约在两海里外,忽明忽暗的灯光,象征着希望,为人们的航行指引方向。 地中海的冬季,温暖湿润,再加上白天阳光充足,也就没那么冷了。 水手们在甲板上点了小炉子,炖着白天在镇子里买的牛肉,顺便烤几只鹅,闻着诱人的肉香,止不住地咽口水。 好多天,都没吃到过鱼虾以外的东西了,这顿美食对于他们来说,比镇子里那些美貌的女郎诱惑力都大。 如果这二者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会选,先吃饭再......嗯。 烤鹅快熟了,他们兴冲冲地搓手,商量该怎么分。 正在这时,郑飞跑过去,手速奇快地撕下两根鹅腿,之后迅速跑进船舱,留下他们凌乱。 “我怎么觉得,咱们仿佛受到了伤害呢?” “......” 回到船舱,郑飞把香喷喷的鹅腿凑在鼻前闻了闻,美美地深吸一口气,笑着唤道:“布兰妮?吃东西了。” 布兰妮躺在床上,蜷缩在被窝里,她感冒了,生病的模样,倒是我见犹怜。 她正睡着呢,露出一双眼睛,笑了一笑,摇头表示不想吃。 “越是生病越得吃,快起来,乖” 这句话出口,他短暂的怔了片刻。 自己在哄姑娘?而且是这么......发自内心的哄。 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奇妙。 布兰妮的撒娇打断了他的思绪,她连连摇着小脑袋,道:“我不吃我不吃!” 见状,他故意冷着脸,道:“不吃是吧,那我走了啊,今晚你自己睡。” 说罢,他注视着她哀求般的眼睛,往后退了两步,转身出门。 “哎......我吃还不行。”她不情愿地哼了声,嘟着嘴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倚着枕头。 虽然生病了,但她还是想抱着他入睡,那样有安全感,至少不孤单。 郑飞回头冲她挤了下眼,扬了扬烤鹅腿道:“可香了,你先吃,我去拿点调料和肉汤。” 她抿着嘴不说话,笑嘻嘻地看着他。 “怎么,我脸上有花啊?” “嘿,你变了。” “哪里?”郑飞眉毛轻轻动了下。 “你以前不会照顾人的,都是我照顾你,你变得体贴了。”她吐了吐舌头,开心起来的模样,更令人心动。 “这样”他在原地站了一小会儿,把鹅腿递给她,叮嘱道:“慢慢吃我去拿东西。” “好哒呐” 她,沉浸在这小小的幸福中,如水的眼睛一眨,脉脉含情,满足。 他回了个微笑,走出船舱重新踏上甲板,仰头望着星空,眼神中,显露出一抹惆怅之色。 嘿,郑飞,你真的变了。 他在心底这么说。 这变化,让他感到有点不适应,但又很充实。 至少,他望着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笑了。 甲板上的水手们,边唱着他们自己修改的民谣,边土著似的抢烤鹅,其乐融融。 ...... 次日,清晨。 冬季的清晨,其实已经是七八点了,天才刚刚亮,朦朦胧胧的,看不见太阳。 水手们早都起床了,天色还黑漆漆的时候就绕着甲板长跑,这是他们养成的好习惯。 跑出一身汗,喝点暖洋洋的肉汤,别提多美了。 就这样,在愈来愈亮的穹顶之下,他们和梦幻般的威尼斯,遥遥相望。 他们之中有些是意大利人,但都没来过威尼斯,只听说过它的美名。 因为,那是富人出没的地方,穷人过去了,会遭受讥讽与屈辱。 (。)m.。 第一百八十八章 威尼斯的劳工和老板【第二更】 , 威尼斯,即将靠岸。 码头,其实称不上是码头,威尼斯各处都是码头,只不过海边的比较大而已。 劳工们刚刚来上班,他们三五成群地坐在货箱上,对着手掌哈气,趁着老板还没来,分吃烤芋头。 冬季的货船比较少,而且大多是运食物的,天气冷食物不容易坏。所以对于劳工们来说,薪水就低了不止一半。 吃着芋头,喝着最便宜的烈酒,他们在进行冬季的每日抱怨。 “以前还能礼拜天还能买桶牛奶给孩子喝,现在连面包都快买不起了!” “我说伙计们,这些货箱里可有不少吃的呢,要不......” 他们干咳了几声,四下张望,摸鼻子,寻摸合适的契机撬箱子。 “嘿,看那边是什么!” 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叫,把正准备撬箱子的鹰钩鼻劳工吓了一跳,铁棒铛的一声掉在地上,引来了周围所有劳工的侧目,他们都懂,多多少少都干过。 鹰钩鼻丢了脸,怒目瞪着叫喊的人,却在他眼中看到了惊奇,纳闷不已,于是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原来是在白茫茫的海面上,驶来一支庞大的船队。 “大船!有活干了!” 欢呼声,升腾在整个码头之上。 来威尼斯做生意的,大多是跑地中海内部贸易的,船队使用的都是那些快捷方便的小货船,配上几艘小型护卫舰,不求航行距离有多远,只求速度要快。 跑远洋贸易的大船,在这里实属罕见,而且这样的大船运的货物通常都很值钱,给搬运工的赏钱也高得多。 劳工们连芋头都顾不上吃了,纷纷跳下货箱挤到岸边,激动无比地看着大船越来越近。 码头老板姗姗来迟,从华盖马车中掀帘子出来,一眼便瞥见了海面上的船队,那些鼓胀胀的巨型纵帆,昭示了它们的吨位。 老板的眼中掠过一丝喜色,哈哈一笑,把烟斗在车上磕了两下,填烟丝点着叼在嘴里,整理好衣帽准备迎接大客户。 就这样,在人们的注目礼下,船队停靠在岸边,抛锚收帆,放下连接陆地的木板,水手们排着队有序地走下去。 码头老板机灵得不行,看到郑飞身上的名贵皮衣后,立刻吐掉烟圈,眯起眼问:“贵客从哪里来?看你的肤色应该是东方吧,听说那边正在打仗呢。” 郑飞笑笑不回答,从水手手里拿过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里面是百来枚银币。 “多出来的帮我雇几辆马车,我要去交易所。” “请问您的货物是什么呢?”老板试探道,嘴角挂着职业性的谄笑。 “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是食物纺织品那样的便宜货,停靠的价格偏低,而如果是狐皮美酒之类的名贵物品,我就要承担风险了,得雇人来专门保护,停靠的价格自然也就高一点。” 说完,老板顿了一会儿,嘬了口烟,道:“看您的船队规模这么庞大,肯定不会是便宜货吧?” 威尼斯商人,以精明著称。 郑飞不由得笑了下,又拿了一小袋银币给他,叮嘱道:“我的货要是丢了,你知道后果吧?” “当然,有钱又慷慨的客人。”老板哈腰道。 郑飞点头,拿上更大的一袋银币,来到等待已久的劳工们面前,在手里掂了掂,道:“把我的货搬下来码好,每人六枚银币的小费。” 话音刚落,劳工们齐刷刷地哇了一声。 六枚银币,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这就意味着整个冬天的面包都有了! 看着他们感激的面孔,郑飞露出了微笑。 他不是什么慈善家,这么做也不是因为有钱,而是......阔绰。 区区几百枚银币而已,拿去花! 咳,说正经的,他想帮帮这些穷苦人,帮他们度过这个冬天。 留下几个水手监督搬运,其他人便都去城里找地方消遣去了,货还没卖出去,他们没分到很多钱,只能找个酒馆喝酒吃东西闲聊,顺便欣赏风情十足的威尼斯街景,和来自各国的富商。 当然,还有身披绒毛大衣的女郎,她们的美,充满了东西方结合的韵味。 身负重伤的博格,被郑飞叫人送去了城里的医馆,处理他已经恶化的伤口,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博格并不是一个只会吃干饭的累赘,他常年往返于东欧和西亚之间,拥有复杂的关系网,单是这层关系,就能对郑飞提供极大的帮助。 郑飞则是在几名伙计的陪同下,乘上马车去寻找威尼斯的交易所。 一共带了四个人,圣地亚哥、汉斯、阿瑞斯,还有......皮特。 皮特是郑飞最初的伙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最先认识的人。 他的第一艘小船,就是从皮特的叔叔手里买来的,开着它赚到了第一桶金。 他还救过皮特,那家伙为了取一只漂亮的贝壳给女儿,失足从礁石上滑了下去。 后来买到了新大陆号,那晚他们和两个最初的伙伴还坐在甲板上喝啤酒、吃螃蟹来着,到现在还记得吹着海风豪迈叫出的航海宣言。 郑飞说,为了自由。 圣地亚哥说,为了追求。 乔治说,为了财富。 皮特想了好久才说,为了他女儿...... 再后来,随着船队规模的扩大,没有特别才能的皮特就渐渐消隐在了人群中,变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水手,融入了大伙儿。 要不是这趟回欧洲,他想回来看看女儿,恐怕还一直那么隐着呢。 说实话,同为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的,最初的伙伴,他也想跟圣地亚哥和汉斯那样,帮着船长做各种事情,得到赏识并分得更多的钱。 但是,他明白自己有几斤几两,既不像圣地亚哥那么能打,又没汉斯的枪法与谋略,只能做一名普通而忠实的水手,闷的时候喝两口酒,听到有人暗地说船长坏话了,上去给他一巴掌,即便通常都打不过...... 他以为自己就只能这么混着了,但是他忘了一件事——上帝永远都不会亏待一个忠诚的人。 他隐藏的天赋,谁都没有察觉,包括他自己。(。)m.。 第一百八十九章 交易所门口的风波【第三更,盟主9/11】 , 只属于他的才能,即将开启。 几辆马车,行进在威尼斯的蜿蜒水巷中,中世纪的威尼斯,是那么的迷人。 数不清的小桥,架在有些许雾霭的河面上,描绘着威尼斯的独特画卷。 桥上的人,有居住在威尼斯本地的小贩,吆喝着叫卖糖果之类的小点心,别看他的手推车不上档次,生意可好得很,那群贵族太太和小姐,很少能接触到这种民间的点心。 还有从外地来的杂耍艺人,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博众人一乐,挣点辛苦钱。 不过,最显眼的自然还是漂亮姑娘了,她们穿着棉布或其它材质的长裙,容貌称不上布兰妮那样的绝美,但也足以令马车里的男人们,直勾勾地盯着看。 比如圣地亚哥现在就是,眼都不带眨的,口水快流到下巴了才想起来抹一下。 “喂,有点出息行不。”郑飞瞪着他说。 “今天真来对地方了,好多美女啊!”圣地亚哥张着嘴,掀开帘子兴奋地盯着旁边那辆敞篷马车,那个美艳少妇高耸的****,随着马车的颠簸,一起一伏。 少妇在整理妆容,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后,白了他一眼,用围巾盖在胸前,隔断那令他想入非非的无限风光。 圣地亚哥:“......” 看到这一幕,郑飞莫名想笑,圣地亚哥委屈地苦着脸,淡淡的忧伤。 “叫你看!”很少嘲讽人的郑飞忍不住调侃。 圣地亚哥不开心地闷了一会儿,突然又眼前一亮,叫道:“哎,那边也有美女!” 见圣地亚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寻花世界中,郑飞便拧了拧眉心,不说什么了,透过马车的小窗口,欣赏威尼斯的美景。 即使是在冬季,威尼斯也依然那么的如诗如梦。 地中海气候,冬季比较温柔,再加上河里始终有许许多多的小船,所以是不结冰的。 这些船,有的是运送货物的,有的则是富人租下来游玩观光的。 威尼斯的富人和贵族不喜欢买船,因为船的数量太多了,买了不但无法彰显身份,反而与那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渔民小贩为伍了。 此时,估摸着已经快到上午十点了,太阳也终于舍得冒出头,懒懒地投下暖融融的阳光,照在这座被水环绕的城市。 马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沿着河畔的街道行进,不知过了多久,它停下了。 车夫勒紧缰绳,回头笑道:“先生,您得换船了。” 郑飞向前望去,只见对岸有座高大的建筑,上面挂着一个牌子“交易所”,门口挤着许多带礼帽的商人,手里或拄着拐杖,或提着布袋,不停和同伴交谈,紧张地等着交易所开门。 每天上午十点整,交易所准时开门,晚上八点关闭。 看了一路美女的圣地亚哥,终于把心收了回来,原因是最后一位美女款款走进了首饰店,没得看了。 交易所是商人出没的地方,附近基本都是旅馆和高档酒吧之类的,给商人提供便利的设施,很少会有姑娘出没。 听车夫要撵自己下车,圣地亚哥歪着头,不解道:“那边不是有桥吗,过去不行?” 车夫摇摇头,耸肩无奈道:“那座桥不让走,你没看见那有几个士兵守着?” “好好的桥为什么不让走?” “嘿,看见河边摆渡的老头儿没?他是镇长的叔叔,懂了吗?” “世风日下啊!”圣地亚哥嘴里冒出这么一句,头脑简单的大汉忽然开始感叹人生,让人觉得挺可爱。 每天早上,镇长都会派士兵守住交易所附近的桥,不让任何人通过,那么商人们想抵达交易所,就只能乘坐他叔叔家的船,收费不低,但商人们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么点。 下车,几人来到河畔,摆渡的老头儿正在享用烤鹅,见有客人来也不殷勤,抬了下眼皮道:“要过去?” 有个镇长侄子,他不需要满脸赔笑,再说了,想去交易所只有这一条路。 “嗯。” “每人五个银币,给钱立马走。”老头儿说着,咬了口香酥的烤鹅腿,美美地砸吧嘴。 “这么贵?”圣地亚哥叫了起来,虽然他现在也不缺钱,但多年养成的节俭本性还在。 “爱坐不坐!”老头儿没好气地说,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穷鬼还想去交易所!” 面对侮辱,圣地亚哥瞬间来火了,不过他没无耻到打老头子的地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然后摸摸口袋,空的。 在他愣神的功夫,老头儿放下烤鹅腿,不屑道:“我说你是穷鬼吧,喏,跟你的有钱朋友借啊!” 身后有镇长撑腰,老头儿在威尼斯向来是这么嚣张,不过他只是看着老而已,其实也才五十岁,泡的妞太多把自己身体给搞坏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他消消火,自己则是摸出了几十个银币,然而,还没等他递给圣地亚哥,那家伙突然做了个令所有人诧异的举动。 身高近两米,体重两百多斤的大汉,招呼都没打,纵身一跃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冬季冰冷刺骨的河水! 受到惊扰,无论是交易所门前口若悬河的商人,还是匆忙经过的路人,全都停住嘴或脚步,齐齐地将视线移向跳水的大块头。 “天呐,他疯了吗......”好多人这么说。 就这样,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圣地亚哥游到了对面,吃力地爬上岸,咬着嘴皮强忍着让自己不发抖,看向那个呆若木鸡的老头儿。 这是圣地亚哥第一次冬泳,也是老头儿第一次被人打脸,以前不管他多嚣张,客人最后都会乖乖把银币给他,央求他摆渡。 这时,商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叫好。 “厉害!” “终于有人教训教训那个老家伙了!” “王八蛋!” 老头儿抓了下头发,颜面尽失,很显然,这些年他引起了全镇商人的公愤,有多少人恨不得揍他一顿。 郑飞叫了他一声,道:“二十枚银币,把我们送过去。” “滚!老子就算凿了船也不送你们!”正在气头上的老头儿吼道。 闻言,郑飞看了阿瑞斯一眼,挑了挑眉头。 阿瑞斯会意,上前扯住老头儿毫不费力地丢到一旁,抢船。 老头儿一屁股坐地,愣愣道:“我是镇长的叔叔!” “哦。”郑飞跳上船,说。(。)m.。 第一百九十章 象牙雕刻【第四更,盟主10/11】 ,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抢了自己的船,划走,老头儿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扯起嗓子吼道:“我是镇长的叔叔!你们这群混蛋!” 没人睬他,回应他的,只有众人的讥笑与起哄。 守在桥边的士兵见这边出事了,犹豫着要不要过来。 “长官,我们......去吗?” “别多管闲事,来威尼斯交易所的商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角色。” “可是镇长说......” “镇长只是让我们守住桥,又没让保护那老家伙,管他呢!” 军官看向老头儿的眼神中,充满了获胜似的快感,平常没少受这老头儿的气,那几个抢船的人,干的漂亮! 众人的掌声与欢呼就像是助推剂,很快就把小船推到了河对面,几人跳上岸,不止是浑身湿透的圣地亚哥,所有人都在用赞许的眼神迎接他们。 郑飞看着圣地亚哥那湿漉漉的头发,笑道:“喂,不怕冷吗?” 圣地亚哥满不在乎的一笑,道:“比埋在雪底下暖和点。” 他们的笑容,只有好兄弟之间才会存在。 “冷就哆嗦吧,别忍着了!” “我不,我就忍!” 说话间,有位衣着考究的绅士走了过来,他左手端着颗小巧精致的镀金烟斗,右手则是持着根拐杖,墨黑色的,黑得发亮。 下巴,有那么一点点络腮胡子,半黑半白,估摸着已经快六十岁了吧。 “几位,从哪里来啊?”他笑问,苍老的声音中,却有着一种莫名的劲头。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问我一遍呢。”郑飞玩笑道:“我从大海来!” “喔,原来是航海家,我代表威尼斯商会,欢迎你们的到来!”说罢,老绅士微微收腹以示鞠躬,随后瞥了眼河对面,略带担忧道:“那老家伙的侄子是镇长,你们刚才那样,会捅娄子的。” 他们几人,不约而同地微笑了起来。 捅娄子这种事,他们称不上热衷,但绝对不在乎,毕竟捅的也不少了,大越狱、里斯本强行突围、抢占葡萄牙岛屿、歼灭葡萄牙海军精锐......这一系列的娄子,在普通人看来不知该死多少回了。 似乎走到哪都要犯点事,没办法,就这暴脾气。 这时,悠远绵长的钟声,响彻在蜿蜒的威尼斯水巷中。 “咚咚” 十点整,交易所开门。 那扇仿佛尘封已久的,神秘的大门,在商人们的注视下,缓缓敞开。 然后,专门负责交易所安全的士兵们站在两旁,指挥他们排队进去。 作为威尼斯最繁忙也是含金量最高的地方,交易所的安保至关重要,负责这里的军队,战斗力比镇长的警卫还强。 几乎每个士兵,都配备一把长刀,一支短管火枪,以及一枚轻便而坚硬的盾牌。 落座。 “先生们,请安静!” 一个成熟的男嗓,使得各位紧张交谈的商人,识趣地闭上嘴。 他是交易所的幕后老板,名叫马尔克,具体身份未曾透露过,人们只知道在威尼斯,镇长都得乖乖听他的话。 直到交易所鸦雀无声,马尔克才继续讲话。 他满意地笑了笑,站在台上面向众人,道:“今天天气不错,让人心情也舒畅得很,诸位觉得呢?” 层起彼伏的附和声。 “嗯!” “马尔克先生真睿智!” ...... 角落里,汉斯连连摇头,嘟囔了一句:“这马屁拍的,一点水平都没有。” “切,那你拍一个。”圣地亚哥喜欢和他拌嘴,鄙夷地竖起中指。 汉斯转了转眼珠子,看向郑飞,盯了好一会儿,直到盯得郑飞心里起毛,忽然赞叹道:“啊!我的老船长,你就是那天上的太阳,你就是那奥林匹斯山顶的烽火,给我带来光明和温暖!我......” “滚!”郑飞抬手砸了他的后脑勺,啪叽一声脆响。 不少商人听到动静,回头来看,看到是他们几个,笑着摇摇头。 台上,马尔克抬抬手,示意人们安静下来,接着说道:“大家也都知道了,今天我们将要拍卖一件极其名贵的商品,它是托马斯老先生的珍藏,象牙雕刻!” 托马斯,就是刚刚在门口和郑飞说话的那位老绅士,他不是威尼斯人,但在威尼斯有处房产,供他来做生意时落脚。 在马尔克宣读完后,他站起来对大家鞠躬示意,嘴角始终挂着友好的微笑,这笑容和普通的商人有着质的差别,看起来绝不敷衍。 商人们纷纷激动地鼓掌,虽然他们中许多人都买不起那东西,但他们也要拼命造势渲染气氛,好让买得起的人出高价。 这种做法对他们没好处,但对更富的人有坏处,这就足够了。 “下面,就让我们请出这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在一片哄闹声中,马尔克笑着喊。 他巴不得商人们把气氛搅起来,宝物拍出的价格越高,他就能拿到越多的分成。 象牙雕刻,提起了郑飞的注意力,他想看看在这个地方,象牙能卖到多少钱。 很快的,一名美丽的姑娘捧着木盒款款而出,小心翼翼地放在展示台上,打开盖儿。 泛黄的月白色,显得古老而厚重,岁月的积淀,使得它更加珍贵,价格飙升。 姑娘的手指在象牙雕刻的表面轻轻一滑动,露出甜美的笑容,柔声道:“这尊雕刻,据说是在三十年前,托马斯先生的一位贵族朋友送他的,很多人看到它会觉得很熟悉,因为它雕刻的是东方人使用的笔筒,它是从东方的天.朝大国流传来的......” 姑娘说个不停,但大家好像都吃她这套,因为她的美貌容颜,以及令人发酥的嗓音。 汉斯不耐烦地拖着腮,抱怨道:“废话真多,直接开始拍卖不久行了。” 郑飞眉宇微抬,解释道:“介绍背景,以便于抬价,这家交易所很专业,你说对吧圣地亚哥?” 他晓得问了也白问。 “嗯,确实挺漂亮的!”圣地亚哥一如既往地盯着美女看,看她娇嫩的红唇,上下跳动,撩人心弦。 (。)m.。 第一百九十一章 交易所的乱【第五更,盟主11/11】 ,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位漂亮姑娘终于巴拉巴拉地说完了,用她美丽的大眼睛扫视一圈,含笑道:“竞拍开始,起拍价,十万枚银币!” 这个价码,立刻引起了交易所里的轩然大波。 “十万?!” “只是起拍价就这么高......” 这群或真或假的绅士们,有的取下了大礼帽,有的默默捏紧手中的拐杖,死盯着展示台上那光泽温润的象牙雕刻,摇头叹息。 叹气和咋呼的人,都是没钱的主儿,真正的大富商都是安之若素,静静等着抬价。 足足闹腾了两分钟,交易所才重新安静下来,望着台下的人,姑娘嘟起小嘴,作出失望的样子道:“没有哪位有魄力的先生抬价嘛?” 言外之意,你们好怂。 不知是等待已久还是想得到美人儿的芳心,终于有个铿锵的嗓音响起。 “我出十一万银币!”年纪不过三十的男子,高举手臂大喊,喊完后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四周,神色得意。 威尼斯本地的商人知道,这是张陌生的脸孔,一定是初来乍到的浑小子,不知天高地厚。 男子的得意在脸上停留了不过两秒,便有人加码了。 “十二万银币!” 紧接着。 “二十万!” 之后,交易所大厅出现了短暂的寂静,而后迅速沸腾。 从十二万直接飙到二十万,此等魄力,令台上的美丽姑娘,不禁翘起了她那娇艳的嘴角,渐渐的,上扬为倾慕的弧度。 喊话的是威尼斯名头很响的财主,在乡下拥有好几处城堡庄园,共有八个老婆,个个都是令人心仪的美艳少妇,当她们结伴乘坐小船穿行在交错汇通的小河中,指着岸上的风景欢笑出声,路旁的男人都会纷纷转头去偷看,不管妻子在不在身边。 二十万,虽然还没达到托马斯老绅士的心理价位,但也可以收了,这个价格正好能还上儿子欠的赌债。 想到儿子,他便窝火地攥了下拳头,要不是因为那个混账玩意儿,自己怎么舍得卖掉好友赠送的象牙雕刻! 他垂头叹息,摩挲着精致的小烟斗,正要嘬上一口,倏然听见一个声音:“我出二十五万!” 循着声音望去,是之前那个年轻男子,神情依然是那么得意,在众人看来,纯属年轻气盛狂妄自大。 二十五万,再往上抬就不是小数目了,财主皱皱眉,抬眼望着那尊象牙雕刻,仔细斟酌到底要不要。 过了好久,他都没能抬价,于是交易所美女笑盈盈地来到台中央,娇声宣布:“那么,这件珍宝就......” “三十万!” 财主几近于吼的叫喊,再次掀起了交易所里的高潮。 “嚯!” “厉害,厉害!” “我们的图伦老爷,果然是不一般,让那外来的小子看看咱们威尼斯人的实力!” 除了这些惊叹的、浮夸的商人,还有少数的几位稳稳当当地躺在椅子上,丝毫不为所动。 那几位才是真正的大佬,带着全部家产从东欧或西亚来,他们迟迟不肯抬价,不是嫌贵,而是没兴趣,这种象牙雕刻他们不是第一次见了,在东方的天.朝大国几乎每个达官显贵家里都有,并不算多稀有。 角落里,汉斯实在是忍不了众人的疯狂表示,低声道:“我真想一枪崩了他们!” “你一枪能崩几个?”圣地亚哥继续给他下绊儿。 “我......一个个崩!” 郑飞不去理睬他们的吵闹,摸着下巴,目光在交易所里每个人身上掠过。 那个身穿羊毛大衣的,坐在那里一直不说话,自顾自地玩掌心里的玛瑙球,多半是个大富豪。 最东边站着的那个,眼神中透着一股子狠劲,手总是不自觉地放在腰间,极有可能是个保镖,腰间别着短管火枪。 渐渐的,也许是觉得自己一直秀惊讶太无趣,商人们终于平息了下来。 之前叫了二十万的那个年轻人,铁青着脸,在交易所重归安静后,忽然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冲台上的美女吹了个口哨,平淡说道:“我加码,五十万枚银币。” 美女眨了下眼,把额头前的长发拨到耳后,似乎是在质疑他的实力,确认性地问:“您说多少?” “五十万!” 高亢的嗓音,钻进所有人的耳朵,年轻人得意之色不减,还翘起了二郎腿,完全不像是能拿出五十万枚银币的人。 甚至可以说,他连个商人都不像,倒像是千金一掷为红颜的王公子弟。 “您是说......五十万吗?”美女轻咬娇唇,面露疑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其他人也是如此。 “没错。” 说罢,年轻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四下扫了一圈,重复道:“我出五十万银币,买这尊象牙雕刻!” 果断决绝的语气,令得交易所出现短暂的沉寂,而后,瞬间炸锅。 商人们的质疑声议论声,不可思议的喊叫声,仿佛要把屋顶给掀了。 “这家伙什么来路?!” “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儿!一万银币都拿不出来吧?!” 作为象牙雕刻的卖主,托马斯老绅士险些幸福得晕过去,被人扶着后,躺在座椅上,脸上有着无法控制的笑意,连一直握着的墨黑拐杖都撒手丢了,激动得不停发抖。 五十万银币,也许在威尼斯这样的大港口算不了什么,但是放到某些小镇,足以成为首屈一指的人物,而托马斯最近正想找个小镇去养老。 听到这个价格,最兴奋的除了托马斯,就数郑飞了。 台上的那尊象牙雕刻,和自己手里的那根猛犸象牙,简直就是苹果和西瓜的差别。 这都能卖到五十万,猛犸象牙卖两百万都算少的! 他笑着,不经意的一瞥,笑容却突然凝固。 最东面的那个人,趁着这乱哄哄的劲儿,悄然离开座位爬上了第二层,避开众人的注意,摸出火枪努力地想要瞄准那个年轻人。 距离太远,郑飞无法阻止。 “砰!” ...... 不是枪响,而是大门被人踹开了,几十名背着火枪的士兵冲了进来站好队,随后,一个人的出现立刻引起了商人们的敬畏。 (。)m.。 第一百九十二章 危险人物 , 这是个壮年男子,三十几岁的样子,顶着浪漫风格的卷发,身披羊毛大衣,胡渣密集,眼神深邃。 趁着大厅中的短暂沉寂,他冷冷地扫视了一圈,在众人敬畏的脸庞上依次掠过,而后努努嘴,示意士兵们放下枪,别伤害这些帮助威尼斯走向繁荣的富商,更何况其中还有几位大人物,惹不起。 威尼斯镇长,兼军队主官,只要上头的人不来,整个威尼斯都是他的领地,可以尽情敛财。 作为商业重镇,威尼斯的油水可以说是捞不完,在位的这几年,他斥巨资打造了属于自己的舰队和军队,这样就算有上面有人想把他搞下来,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镇长,在威尼斯一手遮天。 商人们不约而同地起身向他问好,当然,那几位大佬例外,依然是安安稳稳地坐着搓玛瑙,面色没有一丁点改变,冷淡的神情,除了是对镇长的不屑外,更多的是对交易所感到失望,来了好几天都没淘到真正的宝贝,几马车金币只能烂在手里了吗? 那个交易所老板,马尔克,见自己的地盘被镇长带人突然闯入,顿时就不爽了,眉毛一拧,站到台上当着大庭广众,厉声道:“请问我们的镇长大人,来这里做什么?” 镇长抬眼对视过去,本是威风十足的眼神,多了丝憎恶。 “马尔克,从来不给老子面子。”他这么想,手指动了下,捏紧。 不管心中有多大怨气,他都必须隐忍,因为马尔克有着强硬的后台,就连罗马的公爵老爷都亲自接见过。 就这么,对峙了片刻,他深深吸了口气,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道:“不好意思,马尔克先生,我接到情报......” 说到嘴边的话,被一个激动的声音硬生生抢断。 “侄子!” 摆渡的老头儿扶着门框谄笑,另一只手揉着隐隐作痛的屁股,那是被阿瑞斯丢到地上摔的。 这突如其来的小插曲险些把镇长气得吐血,他的脸顿时成了猪肝色,瞪了抿嘴偷笑的商人们一眼,回头瞥着老头儿,冷冷道:“你叫我什么?” “侄......大侄子?嗨,只是少了个大而已,放心好了,在威尼斯谁不知道你二弟没出息,你是我们家族混得最......” “给我闭嘴!”镇长一声怒喝,歇斯底里。 这个被人称为无赖的叔叔,让他当着交易所全体商人,以及马尔克的面,颜面无存! 老头儿从没见过他发这么大火,僵住了,注意到偷笑中的商人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尴尬地咧咧嘴,默默垂头不语。 气氛缓和了一会儿,镇长深呼吸,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叹了口气,问:“叔叔,你来干什么?” 说这句话,并不意味着他不怪老头儿了,而是源于他习惯在所有人面前展示出自己的“优秀”品质,孝顺自然是少不了的。 老头儿嗅了嗅鼻子,怯诺地抬起头,欲言又止。 “说吧,我一定尽量帮你。” “刚刚有人......欺负我。”老头儿的声音比蚊子还小,忐忑地捏着衣角,自己也觉得丢人。 不过这声音还是被商人们听见了,引发阵阵哄笑。 哄笑声,在镇长的怒视下,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镇长铁青着脸,手指按住腰间的佩刀。 “刚刚有伙人抢了我的船,强行过河。”老头低头嗫嚅着,在这种氛围下,他怎么也嚣张不起来,在座的大佬太多了,就连自己的侄子都得收敛收敛威风。 “就这个?”镇长强压怒火,对他实在是没脾气。 “嗯......” “你先回去吧,改天我去拜访你。”镇长不会傻到帮他挽回尊严的,那样不仅会搞臭自己的名声,更关键的是,他觉得敢不给自己面子的商人,绝对有大来头,还是不要惹的好。 老头儿难为情地一笑,耷拉着脑袋离开,走前还不忘把门关上。 “操,你这个冒失鬼!”走在街道上,他扇了自己一耳光,后悔不已。 ...... 交易所内,镇长仿佛觉得无比羞耻,脸色还没完全恢复,喘了口粗气,理理思绪,看向台上面露轻蔑的马尔克,继续之前的话题。 “马尔克先生,我接到举报,你的交易所里藏着个危险人物。” “谁?你叔叔吗?”马尔克谑笑道,引起了商人们尽情哄笑,这次无论镇长怎么瞪也没用了,因为马尔克比他有实力得多。 镇长恨恨咬了咬牙,注视着马尔克,目光如炬,嘴皮跳动着道出一个词。 “布拉德。” 刹那间,寂静。 这个名字,令得半秒前还眉飞色舞的商人们,齐齐愣住,几乎又是在同时,眼眸中显露出深深的恐惧,有些还打了个寒颤。 布拉德,在英文中是血的意思,全名布拉德汤姆森,起初为英格兰籍贵族,后成为横行欧洲的杀手,精通枪械弓箭等多种暗杀手法。 和被民间誉为西欧游侠的格兰特不同,布拉德不偷东西,只杀人,这被他奉为职业信仰。 在他的脑子里,杀人是神圣的,只是帮上帝除掉该死的人而已。 格兰特被富人通缉,被平民称颂。 而布拉德,不管是贫是富,只要听到这个名字,都不会感觉良好,除非......除非是有些二流杀手,把他当作教父来崇拜。 格兰特的悬赏额,平均在两万银币左右,有的深受其害的阔佬,比如巴萨罗那的阿隆索,能出到五万。 布拉德,五十万。 在过去的几年里,布拉德杀掉了两个大公,六个公爵,侯爵以下的贵族数不胜数。 可怕的是,从没有谁能摸清他的踪迹,一杀完人,他会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直到下次杀人才出现。 此时,他就在交易所二楼的窗边,竖起耳朵听着楼下的动静,面无表情,手里抓着包炸药。 (。)m.。 致读者(没加亲爱的) , 今天有五更,先写篇感慨吧,拖了好几天了。 其实我每天码字的时候,都会来评论区逛好多遍,看到好评,笑一笑,负面的,垂个眉。 这本书涉及到的知识太多了,中世纪欧洲的生活、世界各地的物种资源分布、印第安部落,等等等等,还有些小的层面,比如鲍鱼鲨鱼龙涎香之类的。 这些方面,随便挑一样都能写出一本书,我却选择把它们融入到同一本书里,很多我不懂的东西,只能从百度上找,往往了解不到真正准确的信息。 甚至,我连航海都不懂,因为我从来没出过海,我有的,只是一种情怀,渴望把航海风情展现出来的情怀。 记得之前还有个当过水手的人还说,你没出过海连航海的基本资料都不清楚,写什么?! 面对这样的质疑,我也想问一句:像余罪那种题材的,必须贩过毒才能写吗? 不多说,先谢谢各位喜欢本书喜欢大航海的朋友,有你们的支持,我一定会把咱们的航海事业,建设得越来越精彩! 最近新来的读者比较多,评论区也热了不少,涌现出各种各样的评论,大多是好评,也有一些是消极的。 有些评论,是希望本书往好的方向发展,比如“笑三天”妹纸,还有提出大马士.革刀的那位,对于这些建议或指出bg,我在此表示感谢(*^^*) 而有些,说好听点叫吐槽,说难听点,大家都懂。 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是谁都像诸葛亮那样万事略懂,这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总有人喜欢拿自己了解的方面过来评判本书,批判我。 那个叫向什么的,我懒得打你那两字,你懂市场营销是吧?你厉害是吧?你都懂是吧?那你过来跟我论论健身论论搏击,或者你也写本书怎么样? 我就不明白了,你哪来的勇气说出那些话?!说我太年轻,写书是意.淫是在做梦,你配么? 这本书是我的心血,不是放在那让你喷的,你永远都没资格侮辱一个为梦想拼搏的人!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你竟然连我的读者一起侮辱,说他们小白、穷、知识匮乏、哪怕比收入也和你谈不了,你特么以为你谁啊?! 我敢说,读者里人才济济,随便挑出一个都比你混得好,至少,人家在看正版你看的是盗版,人家可比你低调多了。 你可以骂我,但请你尊重我的读者,我不禁你言,你想说什么尽管说吧。 还有其他几位,你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请绕道看自己的书去,没必要在这找不自在。 最后,关于有书友建议我开防盗的事,我不会开的,因为那样会影响正版读者的体验,更何况就算是看盗版,只要是真心喜欢这本书,就足够了。 再次谢谢所有支持我的人!(。)m.。 第一百九十三章 恐惧与憎恨【第一更】 , 借着圆柱的掩护,布拉德躲在最黑暗的角落,压低沿帽,那双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眼睛,静静盯着楼下,伺机而动。 瞧见自己的名字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嘴角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心中不免得意,不过这微笑只残存了不过半秒,他便颔首,叹了口气,幽蓝的瞳孔中,显现出一抹哀怨。 他想起,第一次杀人,是在十八岁那年,有个公爵设局害死了他父亲,当时他正积极响应军队的征召,在整装离开家乡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他险些栽倒在泰晤士河畔。 几行泪,从他的眼角,顺着脸庞滑下,跌落进了泰晤士河,与那些河水一起,奔向看不见的远方。 在泪水消失的时候,曾经一腔热血的他,也随之飘散。 他提起自己的军刀,花高价买了一匹最快的马,回乡。 公爵庄园里的守卫,大约有两百名,他没傻到直接冲进去,一直在外面的树林里躲着,直到深夜来临,才翻墙而入。 他本身也是个贵族,所以他知道庄园主人的房间一般在什么位置,他一共找了四间房,每进一间,他便悄悄来到床边,凶残地将匕首插入对方的脖子,丝毫都不手软。 在第四间的床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络腮胡老家伙,老家伙的怀里还抱着个至少小二十岁的美人儿,裸身,挺享受的入睡姿势。 见到这一幕,他的怒火瞬间升腾起来,丢掉匕首,唰的一声抽出长刀,砍中仇人的脖子后,用力把那还未来得及睁开眼的头颅割了下来,鲜血喷涌,浸染了床单,也溅上了女人的脸,把她给惊醒了。 尖叫。 这一声,堪称凄厉,响彻在整个庄园之中,就连栖息在城堡顶端的不知名鸟类,也扑腾翅膀四处乱飞。 睡梦中被惊蛰的两百名庄园守卫,翻身而起奔了过来,听到嘈杂的动静,他立刻跳窗逃跑,连那女人都忘了杀掉,没想到,她竟然认出了自己。 汤姆森家族的布拉德,被称为最有骑士精神的贵族子弟,她曾在王室宴席上见识过他的风采。 第二天一早,通缉令签发,他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于是趁着士兵还未全城搜捕,流进港口偷偷爬上了一艘货船,被运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港。 踏上那片土地之时,他的杀手生涯便开始了,起初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后来支撑他的渐渐变为了恨意,对社会对富人的恨。 再后来,他习惯了,对杀人提不起一丁点兴趣,但它又如呼吸那么必不可少。 雇佣他的价码很高,从两千到两万银币不等,而这次,有人出了五万枚银币,让他干掉楼下那个年轻人。 交易所大厅,弥漫着古怪的气氛,人们不安地轻声议论,却又生怕音量太大会引起布拉德的注意,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谁都懂。 他们四下张望,想要从数百个人头中找到布拉德的脸,可笑的是他们都没想到,布拉德就藏在楼上的柱子后。 就连郑飞都没能发现,尽管不久前他瞥见楼上有个人拿火枪瞄准下面,但随着镇长带士兵闯入,他的注意力被吸引,趁着这间隙,那人便已消失不见,仿佛蒸发了一般。 布拉德,就是靠着精湛的藏匿伪装术,才活到了现在。 镇长伫立在原地,听着满屋蚊子般的议论声,喝道:“安静!” 受到惊吓般,商人们顿时闭嘴,一声不吭,包括那几位大富豪和交易所老板马尔克,全都紧张地抿住嘴,默默捏紧拳头,或是掌心的玛瑙球。 “各位,布拉德来了。”不知为何,镇长重复了一遍,眼神中的仇恨,像是要烧了整座交易所,连同布拉德化为废墟。 说罢,当着众人的面,他扯开衣襟,露出整个胸膛,在那正中央竟挂着串女人的项链,着实令人诧异。 他没去理会众人惊疑的目光,摘下项链,原来在那项链后面还藏着个烙印,印记看起来是一朵玫瑰。 他把项链握在手里,咬着牙,平举至胸前,刚毅的神情中,带着些许悲伤。 他扫了眼众人,道:“我的女儿,十岁时去伯爵安东尼奥的庄园,陪小安东尼奥学画画,就在那天下午,她和整个安东尼奥家族,死在了那里,死在布拉德的手里。” “这是她的项链,我把她最喜欢的玫瑰花纹在胸前,提醒自己永远都别忘了仇恨,都别忘了那个法外狂徒,布拉德!” 豹眼怒瞪,血丝密布,停顿了两秒,他疯狂地捶向墙面,仰头咆哮道:“布拉德!布拉德!” 狂兽般的他,像是在喊宣言,不同的是,支撑他的是仇恨,而不是信仰。 商人们,百感交集,在对布拉德的恐惧与憎恨之余,不禁对镇长有了些怜悯之意,虽然平时没少受他的气。 毁掉一个男人最好的办法,不是夺取他的事业,而是杀了他的女儿。 女儿,是父亲的一切。 人们对布拉德的恨,在这一刻飚上了极点!他们牙齿咬得吱吱响,死死捏住拳头,怒火满腔。 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谁敢骂上一句布拉德混蛋,要是惹毛了那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说不准什么时候自己的脖子上就会多一把匕首。 而此时,圆柱后的布拉德,微微抬了下大沿帽,眼眸中,出现了纳闷。 我什么时候杀过十岁的小姑娘?他在心底说,看着楼下愤懑的众人,疑惑地拧起眉心,面色凝重。 作为杀手界的殿堂级人物,他有自己的道德守则,在执行任务时,就算会有暴露行踪的危险,他也绝不会伤害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这被他奉为信仰。 他觉得,这样能使自己的罪孽轻点。 在他陷入沉思之前,镇长又张嘴了。 “布拉德比狐狸还狡猾,他说不定就化妆藏在各位当中。” 还没说完,交易所便炸了锅,商人们惊慌地左顾右盼,顷刻间心悬到了嗓子眼,脊背发凉。 “请各位待在座位别动,我要依次检查。”镇长严峻地说。(。)m.。 第一百九十四章 王子殿下【第一更】 , 话音刚落,几十名士兵跑动起来,绕着商人们围成一圈,持枪警戒。 在交易所门口,还把守着一支更强大的部队,甚至连那几座连通外界的桥都没放过。 听到镇长说的话,在一片窃窃私语声中,汉斯捅了捅郑飞,眉心一挤,面露担忧。 郑飞点了下头,又和圣地亚哥他们对视了一眼。 他们腰间,全都别着短管火枪,属于违禁品,刚到威尼斯就碰上这事,让人措手不及。 思索片刻,郑飞抬了抬眉毛,嘴角微翘,低声道:“伙计们,害怕布拉德么?” “不怕!”阿瑞斯毅然答道,作为圆桌骑士的嫡系后裔,他从来不会承认自己害怕,虽然,音色略抖。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有个任务要交给你。”郑飞狡黠一笑。 闻言,阿瑞斯一怔,苦着脸像是懊悔自己刚说的话,道:“我......我打不过他。” “不先把枪给我,按我吩咐的做。” 角落的座位上,几人低声商谈,交易所的角落向来不受欢迎,所以附近没什么人,商人们都愿意待在显眼的地方,那能让他们感觉到荣耀。 在交谈的功夫,镇长已经开始盘查了,没从最前或是最后面开始,而是穿行间过道里,在正中央那个年轻人身旁停下,盯着台上的老板马尔克,古怪一笑。 马尔克正纳闷,就瞧见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无比恭敬地说了句话。 “王子殿下,欢迎来威尼斯做客。” 东欧的罗马尼亚王子,因战火而来避难,顺便负责联系中欧的一些国家,希望能得到援兵相处。 片刻的沉寂后,哗然! 王子,哪国的王子?怪不得年纪轻轻就如此豪气,眼都不眨一下就抬价五十万银币买象牙雕刻! 众人的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久前还觉得王子年轻气盛,对其嗤之以鼻,现在却敬仰得不行,恨不得跑过去把女儿介绍给他。 喏,这是一个只看财富和地位的时代。 就连马尔克连同那几位大佬,也都纷纷投来惊诧的目光,大佬们终于肯放下玛瑙球,认真起来。 之前布拉德的名字,只让大佬稍微警醒了一下,随后便不放在心上了,谁叫他们对自己的实力太过自信呢,身边守着好几个训练有素的护卫,尽管人们把布拉德描述得如同魔鬼般,但他们却认为那只是浮夸而已。 而现在,王子殿下这个称呼,令他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知道他们正准备去中欧或北欧某个国家定居,要是能巴结上这位王子,就等于多了层强大的人脉网。 整个交易所里唯一不为所动的,恐怕只有郑飞了,毕竟连国王都见过了,不稀奇,况且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顾不上去勾搭王子。 王子靠在椅子上,表情可以用乏味来形容,他早已习惯了被仰慕,偶尔换换新花样被人瞧不起,也挺舒服,所以他才会低调地出现在交易所,想折腾折腾这群市井小民,让他们知道什么才叫深藏不露,谁成想好好的计划,就这么被打断了。 由于这个,他懒懒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微笑示意的镇长,伸出左手。 镇长头脑也算灵光,见他这动作,顿时明白了什么,恭敬地掏出烟斗擦了擦,点着后递到他手上。 旋即,王子怒了。 他沉声骂了句,啪叽一声把烟斗摔在地上,踩一脚并碾了碾,接过护卫递来的水,吖了一口。 镇长的脸色有了短暂的惊变,眼中恼意一闪,很快又恢复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您......” 王子伸手,表示扶我起来,这能显示王室的派,没想到手里却被塞了根烟斗,还是别人用过的!这在他看来,是侮辱。 王子不满地抖了抖衣襟,抬眼道:“你不会连我也要搜吧?” “不不不,我是想请您离开这里,让精锐部队保护起来。”镇长连忙摆手,指了指门外,上百名火枪手在等待。 其实,最有视觉震撼力的不是火枪手,而是后方的一大群壮汉,庄严列队,昂首挺胸,即便只穿着件单薄的衣裳,也丝毫不惧冷风刺骨。 高大的身躯,坚毅的面容,像极了圣地亚哥,呃,如果时而憨笑一下就更像了。 在整个意大利,人们也许不晓得他们的名字,但总能记住那个共同的称号——蛮牛。 蛮牛,意大利最勇猛的近战搏击手,多为热那.亚人,少部分从各地选拔,接受为期两年的残酷训练,最后成为剽悍的终极战士。 得到布拉德来威尼斯的消息后,王室立即调了一支蛮牛部队连夜奔来,虽然只有一百人,但已经是非常奢侈了,从没有谁得到过这种级别的待遇。 “哇哦,是蛮牛吗?”王子略带惊讶地说,笑。 以勇猛著称的意大利蛮牛,即便远在罗马尼亚,也有过耳闻。 “没错。”镇长俯身垂头。 “有点意思,去看看!” 王子又恢复了之前玩世不恭的模样,吹了个口哨,迫不及待的想要近距离接触这支传说中的部队。 男人么,总是不自觉地崇拜铁血与力量。 待王子出去后,镇长立刻变了副脸,厉声喝道:“所有人,坐在位子上别动!” 商人们乖乖坐下,还恋恋不舍地偏过头去,瞥着王子的背影,他们中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看见王子,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两名士兵开始依次盘查,镇长则是抽出雪亮的军刀,深呼吸,目光在交易所大厅中来回掠过,观察每个人的神态。 他抽刀,不是为了杀掉仇人布拉德,而是防止被杀。 布拉德,行踪如鬼魅。 想着这些,他心中的怒火渐渐又被引燃,紧捏刀柄,不经意地往角落里瞥了一眼。 突然,他看见一个人站了起来! 片刻都没犹豫,他挥刀直指,咆哮道:“拿下!” 站起来的是阿瑞斯,这个体型健壮的家伙,魔怔了似的抬起头注视着楼上,仿佛没听见这声咆哮,一步一步挪动。(。)m.。 第一百九十五章 ****【第二更】 , 阿瑞斯此时的心境,尤为的忐忑,但他还得装出一副呆呆的模样,眼神空灵,盯着楼上黑暗处的角落,失魂落魄般。 接到镇长号令,几名穷凶极恶的士兵,扑上来将其按倒,锁住。 镇长三步并作两步,怒气冲冲地走来,仔细端详着这张脸,好一会儿后,凝神蹙眉。 眼前这壮汉的长相,跟画像上的布拉德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出于不甘心,他又扯了扯阿瑞斯的胡子,判明是真的。 他停滞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咧咧嘴,示意士兵们松开阿瑞斯。 他能断定,这张陌生的面孔不属于威尼斯商人,那么就只能是外来的了,搞不好就是大人物,还是少惹为妙。 “不好意思先生,我的手下只是例行检查。”干咳几声后,他尴尬地说。 周围那几名士兵,偷偷白了他一眼,撇撇嘴,在心底抱怨。 这是镇长一贯的作风,每次闯了祸之后,都会找手下当替罪羊。 阿瑞斯从地上爬起来,掸掉衣服上的土,在某一刻热血上头,特想给他一记勾拳! 但阿瑞斯明白,现在任务才最重要,想到这里,他深呼吸克制住,指着楼上失神道:“那里好像有个人影......” 闻言,不止是镇长和所有商人士兵,就连躲在黑暗中的布拉德,也顿时一个激灵。 被发现了?布拉德心头一紧,蹲下藏好,捏住手里的炸药包,另一支手伸进怀里,摸出一包火柴来。 扔下炸药包,趁乱跳窗逃跑,这是他早就盘算好的。 镇长手一抖,长刀险些落地,犀利的目光在楼上掠过,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不知为何他猝然暴怒,摔下刀扯住阿瑞斯的衣襟,怒目圆睁,大吼道:“在哪?!” “我不知道,但是我真的看见了......”阿瑞斯摇头,随即,他咬咬牙,眸子里显露出无尽的憎恨,道:“我最好的朋友也死在布拉德手上,希望您能赶快派兵抓住他,为民除害!” 也许是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镇长恨恨松开他,高举手臂正要发令,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转头冲门外喊道:“蛮牛!” 用火枪手去抓布拉德,等于是去白白送死,交易所楼上分为十几个房间,需要挨个搜查,火枪手的近战搏击能力,和平民差不多。 一半,也就是五十名蛮牛,踏着沉重的脚步,有条不紊地冲进交易所。 他们习惯把地面踏得极响,那样能有效增益己方士气。 有头蛮牛因为门坎绊了他一下,愤怒地一脚踩断,还顺手一拳在门上砸出个洞,痛快吼叫。 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拥有大块结实的肌肉,棕熊般强壮的上身,抡起手臂一发力,视觉震撼力爆棚。 一个这样的人,可以吓住一大片街头混混,而几十个拧成一股,足以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 至少,他们拥有拔山盖世的气势! “这哪里是人,明明是野兽......”角落里,汉斯嘀咕道,咧咧嘴,转了转眼珠子,然后抵了抵圣地亚哥,狡黠笑道:“壮汉,他们和你比起来怎么样?” “我是人。”圣地亚哥淡淡回了句,盯着那群蛮牛,躯体中,热那.亚民族的血液在沸腾。 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之中,蛮牛们全部闯进交易所。 “布拉德很可能就在楼上,抓住他!”镇长的眼,血丝密布。 蛮牛首领捏捏手指,活动活动手臂,面无表情道:“不能直接拧断他的脖子么?” 镇长垂头,恳求道:“请把他留给我,谢谢!” 首领耸耸肩,毫无征兆地突然暴捶了下胸膛,响声沉闷,喉间发出一声猛虎般的嘶嚎,下令道:“蛮牛们,入侵!” 入侵,不是进攻。 只有入侵,才能彰显出他们真正的风采。 他们踩着楼梯,更确切地来说是践踏,疯狂地涌上楼,商人们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从没想过这群大汉身手还能如此敏捷。 人们躁动不止,激烈讨论,准备看这支传奇部队大展身手,交易所成功乱了起来,郑飞的目的便达到了。 他吹了个口哨,示意伙计们趁着人多眼杂丢掉枪,装成本本分分的商人,躲过这一劫。 不过转念一想,之前看到楼上拿枪的那个人,难道就是人人畏惧的布拉德? 突然,一个块状的东西落到了大厅正中央,当人们看清楚反应过来时,死神已降临。 火光和爆裂声乍然而起,靠近它的十几个商人瞬间毙命,黑色的浓烟,在交易所中弥漫开来,气味呛人。 刚冲上楼的蛮牛们愣了愣,再抬眼往楼道里一瞥,只见一个穿斗篷的人破窗而出,身姿极为矫健。 “追追追!”蛮牛首领捶胸咆哮,率先向窗子冲出。 但是,他发现了一件尴尬的事——窗子太小,自己这大块头根本挤不出去。 眼睁睁地看着敌人越跑越远,他猛地一拳捶向窗沿,强大的力量竟把那石制的墙壁捶掉一小块,后果是他的手也瞬间血淋淋。 “还愣着干什么?一起!” 仅仅半分钟,窗子便被打开足够通过的缺口,他们顾不上拳头的剧痛,一个接一个跳了下去。 可惜,已经晚了。 半分钟,布拉德已跑出了两百多米。 但即便这样,他们还是嗷嗷叫着追了过去,因为,他们恨布拉德,在一次王室贵族举办的演习上,布拉德杀了他们的长官。 交易所大厅。 幸存下来的人们,惊魂未定地抚着胸口,发愣。 既然已经知道布拉德跑了,就没有守住交易所的必要了,镇长立即跑出去,号令所有士兵一同追击搜捕布拉德。 在经历了巨大动.乱后,交易所重归寂静,人们或惊恐或悲痛,谁都没心情说话。 此时最欲哭无泪的应该是象牙雕刻的卖家,托马斯老伯了,因为那本来被王子抬到五十万的牙雕,被炸药产生的冲击波扑倒,跌在地上摔碎了。 在充斥着五味陈杂情感的气氛中,郑飞带着伙计们离开座位,出门。(。)m.。 第一百九十六章 嫁祸【第三更,无名宗师1/5】 , 交易所外,听到了爆炸声,附近的居民以及过路人,纷纷驻足停下,惊惧地望着那黑烟滚滚的大厅,以及狼狈不堪的商人。 然而他们的惊惧,在脸上残存了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便被由内而发的窃喜所取代。 “哈!”他们幸灾乐祸地笑了。 在威尼斯,穷人与富人,即便称不上是不共戴天,也是水火不容的。 几乎99%的钱,都集中在那不超过5%的富人手里。 穷人一个月拿着几枚银币的工钱,勉强够一家吃喝,富人一件华贵的冬衣,够他们吃一年,而且,是普通富人。 仇富,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发展得如火如荼。 所以对于富人们的悲惨遭遇,这些贫民没有丝毫的怜悯,只是站在河畔看看热闹后,就继续赶路了。 如果他们知道是布拉德来了,恐怕全都会狂奔回家锁好门,过冬眠似的生活。 至于住在附近的那些人,则是多看了一会儿,便面无表情地合上窗拉上窗帘,防止危险万一波及到自己。 这充满讽刺性的一幕,让郑飞不禁苦笑,又深感无奈。 站在街边,他招手拦下两辆马车,和几位伙计们坐进去,回码头。 蜿蜒水巷,依然是那么宁静和谐,整个威尼斯,仿佛躺在亚得里亚海中的一颗明珠,只不过,这明珠之上,多了些黑色的斑点。 码头,晌午。 冬季的威尼斯,晌午可以说是一天中最美妙的时段了。 暖融融的阳光,洒在劳工们的脸庞上,在这寒冷的冬季,给他们带来一丝慰藉。 不过说实话,威尼斯的冬天不算冷,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可谓是冬暖夏凉,想想北欧的那些国家,比如丹麦挪威之类的,现在恐怕都不敢出门吧,解个手都得速战速决。 劳工们还在卸货,那几大船从美洲带回来的宝贝,够他们一直卸到傍晚,之后就能拿六枚银币的赏钱,买上一大卷面包,甚至还能买几块牛肉回去给全家改善伙食。 唔,要是他们知道货箱里装的东西有多值钱,会做些什么? 郑飞踏上甲板,只有少部分水手从城里玩够了回来,抱床褥子躺甲板上晒太阳,大多数还留恋在小酒馆里,咂着小酒,目欣赏着街上美丽的姑娘看,目光片刻都不愿移开。 有个奇怪的现象,当女人衣服穿得多时,男人总会注意她们露在外面的部分,而当穿的少时,又会不自觉地盯着被遮住的部分。 为什么呢?大概是肉以稀为贵吧。 “船长好!”躺着的水手们殷勤道,放下自己翘起的二郎腿。 郑飞点了个头,便带着圣地亚哥他们进了船舱。 “圣地亚哥倒酒去!” “怎么又是我?”委屈状。 “因为你手大,一次能拿好几个杯子。” “这解释......没谁了。” 冬天,葡萄酒很少喝了,大家都热衷于喝些能取暖的烈酒,比如白兰地。 接过酒杯,郑飞便直接吞了半杯,哈了口凉气,道:“各位,给我讲讲布拉德的故事吧。” 理所应当的,汉斯把这活儿揽了过来,他以前是跑陆地贸易的,去过很多个国家,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布拉德,英格兰籍,杀手界的殿堂级人物,通缉悬赏金额五十万银币......” “行了你,说点有用的,这些谁不知道?”圣地亚哥打断道,还不忘扮个鬼脸。 “噗......布拉德行踪不定,如鬼魅般出没,也许今天他在安特卫普杀了个伯爵,明天就能出现在里斯本干掉个公爵,没人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但这种事确实发生过,好像是在两年前,他一夜之间就从安特卫普窜到了里斯本,做了两起大案子。” 这句话,让郑飞觉得可笑。 从安特卫普到里斯本,要穿越整个法国和西班牙,和北京到广州的距离差不多,一夜之间,就算是开布加迪威龙也飙不到! 中世纪的人们,对事实的夸大能力真不一般。 “不可能。”想着想着,他冒出来这么一句。 “我说的是真的,生活在里斯本的人都知道,是吧阿瑞斯?”汉斯迫切想要得到支持。 阿瑞斯点头了,茫然道:“我不知道安特卫普在哪,但这件事是真的,当时里斯本全城戒严,戒了有两个礼拜,差点饿死在家里。” 闻言,郑飞晃了晃酒杯,吖了口烈酒,思索。 如果这是事实,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有人在嫁祸布拉德,借着他的名义作恶。 不知怎么,他心头忽然涌上了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渴望揪出幕后那个人,除掉他!这种人不但阴狠而且恶心! 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外面的天空,太阳被几朵云挡住,天色暗了不少。 在那之前,得先把货物卖掉。 由于今天的交易所爆炸风波,短期内那些大富商们估计是不会在那出现了,那样的话想卖掉手上这批货,就只能挨个去找。 最富的,当然是那位王子了,不巧的是布拉德想干掉他。 所以,郑飞得想办法阻止布拉德。 从在交易所发生的那一切来看,布拉德善于伪装隐藏,放到二十世纪后很适合做个狙击手,更关键的是他身手很好,攀爬跳跃能力不比格兰特差。 但,和原始人比起来还差得远。 这趟回欧洲,郑飞带回了十几个土著,其中包括棕熊猎杀者和原始人,还有一个鼻子比狗还灵。 碰上了他们,只能说布拉德倒霉了。 想到这里,郑飞翘起嘴角,端着酒杯往土著们的船舱漫步而去。 (。)m.。 第一百九十七章 追踪者出动 , 土著居住的船舱空荡荡的,连张床都没有,这里本来是个仓库,用来堆放熏肉和美酒,上船后他们执意要住这里,声称不习惯睡床。 其实,只是贪恋那些熏肉的味道而已。 郑飞躬身钻进船舱,瞧见他们正坐在地上笑嘻嘻地交谈,擦拭着雪亮的砍刀,眼神中透着小小的满足,对于他们来说,一把锋利的武器,就是最好的宝物。 郑飞到现在都没让他们接触火枪,这群憨头憨脑的家伙,万一哪天心血来潮拿枪指着谁......扳机一扣,激情四射。 整个船舱,只有原始人默默待在角落里,反握匕首,艰难地割断自己那已经披到肩膀的蓬乱头发,苦闷地咧嘴。 理发,对于他来说恐怕是最痛苦的事了,而且他不会使剪子。 船上有理发师,但都不愿意来伺候他,毕竟这家伙战斗力太恐怖,万一给他弄疼了,暴怒起来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横扫新大陆,号。 见郑飞进来,土著们露出皓白的牙齿,笑得比圣地亚哥还傻。 “你们中有做过斥候的吗?”郑飞环顾了一圈,脏兮兮的,实在不忍让自己的屁股坐下去。 棕熊猎杀者对刀刃哈了口气,擦拭着,挑了挑眉头。 这动作他是跟郑飞学的,不知道什么含义,反正看不少人都在用,就学呗 “我们每个人都是斥候。”他略带得意地说。 在持续四五年的流亡生涯中,他和仅存的十几名族人,为了寻找仇人部落的行踪,练就出一身侦察的好本领,攀爬跳跃无所不能,其中一人还拥有极其灵敏的嗅觉,隔着两百米就能准确辨认出美洲狮散发的异味,被族人称为“追踪者”。 “我需要你们去找到一个杀手,并抓住他。”郑飞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把糖,丢给他们。 撕开糖纸,塞嘴里,含着甜兮兮的糖,棕熊猎杀者却笑不出来,淡墨色的眸子里,流露出深深的担忧。 他挠挠脖子,指尖搓动着污垢,不安道:“去哪里找?” 郑飞指了指北方,那是城里。 棕熊猎杀者倒吸一口凉气,垂头沉默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擦拭已经锃亮的砍刀。 他在害怕,不是害怕对手,而是这个世界。 来到这片大陆,出现在眼前的人,无论是码头劳工还是其他什么人,从长相穿着到生活方式,都和自己不一样。 当人处在一个全新的世界,最初的感觉绝对不会是新奇,而是畏惧,从未接触过文明社会的土著,就更不例外了。 就连郑飞自己也不例外,刚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发现身处亚特兰大码头,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鱼腥味,眼前是成群汗流浃背的劳工,他的第一感觉就是恐慌。 否则的话,当那名监工的鞭子甩到他胳膊上时,他也不会乖乖投入到搬运工作中去,而会教训教训那家伙。 至于去美洲新大陆为什么没感到畏惧,那是因为自己是主宰,亦或许,还没碰到能引起畏惧的事物。 比如在神秘的中美洲,生活着的阿兹特克帝国和玛雅人。 郑飞看见他们为难的神情,疑惑片刻,顿悟,道:“这样,给你们几天时间,去城里适应适应。” 说罢,他停了一小会儿,鼓舞道:“勇士们,拿出你们面对敌人的勇气来!就为了,除掉杀手保护无辜的人!” 保护无辜的人。 这句话,令土著们的眼神中,闪出了异样的光彩。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布兰妮每天都给他们灌输圣经思想,早已被感化得虔诚无比,对于拯救众生,他们可谓是跃跃欲试。 更何况,他们曾亲历苦难,失去亲人的滋味,那种钻心剧痛,他们再清楚不过。 认真思考了几秒,棕熊猎杀者抬头,和同伴们对视一眼,望向郑飞,决绝道:“好。” 无论对新世界有多么恐惧,他们都要去,为了信仰。 在土著部落,信仰有着决定性的力量,只要利用的好,就能驱使他们去做任何事。 ...... 十分钟后,甲板。 棕熊猎杀者带领同伴,换上了欧洲人的衣服,穿着特别难受,不停挠痒痒。 他们还想带上自己的宝贝砍刀防身,被郑飞拒绝了,他们跟威尼斯人太容易起冲突,要是碰到个小无赖鄙视,没准刀一摸就把对方砍得血了呼啦的。 就这样,他们战战兢兢地走下船,踏上土地,面对劳工们惊奇的目光,怯诺地咽了口唾沫,硬着头皮往前走。 为了防止出现什么纰漏,郑飞让汉斯带几个人远远跟着。 处理完这件事,他舒心地吁了口气,仰头望着冬季白苍苍的天空,展开怀抱,伸懒腰。 随后,他去厨房拿了块烹制好的熏肉藏进兜里,回到了之前的船舱,去找原始人。 原始人还在割头发,不知多少天没洗,枯草似的,用匕首都难以扯断。 终于,他烦躁了,咒骂着掷出匕首,嗖的一声,深深插入墙面。 郑飞微笑着给他鼓掌,意在称赞他惊人的臂力。 原始人站起来,掐着腰怒视那把匕首,觉得自己割不动头发肯定是匕首太钝了。 郑飞往他靠近了几步,一股难闻的气味迎面而来,让他不禁皱眉,忍住没掩鼻,不然会伤人家自尊的,虽然这家伙未必知道什么叫自尊。 他挤挤眼示意原始人不要生气,吹了个口哨,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摸出熏肉,诱人的香气,瞬间就把原始人的表情变成了傻笑。 “喏。”他递了过去。 想都没想,原始人就夺过去啃了一口,惬意地眯起眼,边嚼边砸吧嘴。 他不喜欢和大家玩儿,也不喜欢美女,貌似也没什么信仰,美食大概是他唯一的嗜好了。 郑飞瞧着他孩子般的吃相,啃完之后还把手指舔得干干净净,然后露出可怜的眼神,意思是还有吗?这小眼神,让人不忍心拒绝。 郑飞耸耸肩,刚想去给他拿,却又转了转眼珠子,狡黠一笑,比划了几个手势。 手势的意思是:想吃东西,就帮我做事。 既然布拉德是鬼魅,那就用魔鬼来对付他!(。)m.。 第一百九十八章 干掉布拉德【第二更】 , 算起来,结识原始人已经有两个多月了,这段时间郑飞一直用手势和他交流,虽然称不上很默契,但原始人也能轻松读懂他的意思。 片刻都没犹豫,原始人倒豆子似的点头,咧嘴傻笑,默默咽口水。 郑飞眉宇微抬,让他等一会儿,便回厨房给他拿熏肉去了。 原始人最守信了,绝不会吃完东西不认账,而且他跟普通的土著不一样,对这个新世界不存在丝毫的畏惧。 也许,真的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畏惧的吧。 登上甲板,水手们依然在躺着晒太阳,饿了塞口牛肉干,渴了喝点热酒,悠闲地翘着二郎腿,沐浴在阳光下,惬意无比。 威尼斯的冬天,舒服。 郑飞漫步来到厨房,找了个小盘子,把那几块刚做好准备当午餐的熏肉拿上,准备回去。 “嘿!”布兰妮欣喜的声音传来。 她掀开布帘钻了出来,系着个围裙,手上还沾着菜叶。 “呀,你怎么在这?”郑飞皱眉,笑道。 “你那天说想吃新鲜的蔬菜汤,我早上就让人去买了,亲自给你做,感动不?”她伸了下舌头,古灵精怪。 他放下盘子,走到她跟前,替她捋顺贴着脸蛋的发丝,注视着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柔声道:“生病就不要出来了,躺床上休息。” 她嘟起嘴,撒娇道:“老在屋里闷着好无聊,我还想下午去城里逛逛的呢,早就听说威尼斯很漂亮。” 闻言,郑飞变了脸色,凝重地叮嘱道:“千万不要进城。” “......为什么啊?” “布拉德在威尼斯。” 听到这个名字,布兰妮怔了怔,紧紧抿住嘴唇,失神。 “怎么了你?”郑飞在她脸蛋上捏了捏,感觉这神情好像不是被吓的。 “我有一个哥哥,整个家族对我最好的哥哥,小时候我做错了事,他每次都会揽下责任替我受罚,父亲拿棍子打他,我躲在柱子后面偷看,他还冲我笑着挤眼。后来,在我十四岁那年,他死在了从王宫回来的路上,凶手就是布拉德。”布兰妮的眼眸里,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哀怨,与仇恨。 沉默片刻,郑飞抱住她,紧紧的。 轻轻抚着她的后背,凑在她的耳边,嗓音低沉但无比坚决,说道:“我帮你报仇。” 这句话,把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她连连摇头,慌张道:“不行,你可能不知道,布拉德是整个欧洲最恐怖的杀手!” “我知道他很恐怖,但,有人比他更恐怖。” 为了让她安心,郑飞轻松地笑了笑,接着说:“为了你,更为了那些无辜的人,我必须除掉布拉德。” 她仍然摇头,劝阻道:“真的没必要这么做,布拉德太危险了。” “确实没必要,但我特别渴望干掉他!你知道的,我喜欢冒险的刺激感。”注视着满面惊惶的她,郑飞认真道:“更何况,这能保护许多的人不受伤害,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放心吧,我会好好的。” “可是我担心你......”布兰妮抱住他,贴着他的胸膛,不肯松手。 “哈,那怎么办,要不我亲你一口?” 布兰妮掐了他一下,正要训他这时候还开玩笑,只听门外两声轻咳。 汉斯杵在门口,尴尬一笑,道:“不好意思打扰了,但是......船长你最好还是跟我去看看吧。” “出什么事了?”郑飞拧起眉心,不安道:“不是让你看好那些土著吗?” “就是他们,现在还没出什么事,不过照这情况下去迟早得出......” 郑飞松了口气,对布兰妮笑了笑,道:“你看,我要去忙了。” 布兰妮眸子里有着一抹担忧,叮嘱:“小心点。” 他点点头,拿起那个盛熏肉的盘子,去船舱递给原始人,之后便随汉斯坐马车去了城里。 马车穿行在威尼斯的繁华小街道上,郑飞发现,满大街都能看见自己的水手,有些在逛商铺买东西,有些靠在小酒馆的椅子上看美女,还有少许对自己颜值比较自信的,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前去勾搭路过的漂亮姑娘,往往都是碰一鼻子灰。 看到这种种画面,郑飞不禁露出微笑,和水手们打无声的招呼。 街道两侧的楼上,姑娘们推开自己屋子的小窗,白皙的手臂伏在窗沿上,笑靥如花,手里端着个精致的碗,里面是切好的披萨,或意大利乡村软酪。 河道里,乘船游玩的大多是些有钱人,男人站在船队四处搜寻美女,女人则是聚在一起,偷偷议论某个男人又往这边看了。 小贩们推着小车,用他们独特的嗓音吆喝着,虽然那些贵族小姐完全看不起他们,但还是忍不住来买这些可口的民间小吃,平常在家是没机会吃到的,整天吃些贵重的海鲜和牛排,好烦啊。 一切,都是那么的欣欣向荣,好像威尼斯并没有因为布拉德的到来,而改变什么。 那是因为,镇长正全力组织士兵搜查追捕布拉德,没功夫通知镇民,若果到今晚之前还没抓点,他就得下令全城戒严了。 坐在敞篷马车里,郑飞提着酒壶,目光在风情十足的威尼斯水巷上掠过,仰脖啜饮一小口。 这时,前方传来了嘈杂声,并且越来越大,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他扶着马车尽量站得高一点,踮起脚尖张望。我的天,那些人竟然在看土著,抿嘴偷笑,指指点点。 土著们则是挤在一起,怯诺地望着人群,一点点向前挪动,慌乱的模样像极了做错事的孩子。 见状,他连忙跳下马车,飞奔而去。 “嘿,没给钱呢!”车夫嚎道。 “别叫了,我给......”汉斯汗颜道。 人们的注目礼,是土著们自己招来的,一进城,他们就缩着脖子,生怕有人会盯着自己看,但他们越这样,人们就越觉得好奇,仔细打量他们,发现长相很特别,就更奇怪了,渐渐看热闹的越来越多。 这种情况,郑飞之前还真没预料到,他想用土著做暗处的搜寻部队,太引人注意的话,会碰到种种麻烦。 (。)m.。 第一百九十九章 表演【第三更,无名宗师2/5】 , 出于长期的狩猎本能,土著对陌生人有着很强的敌意,在胆怯之余,浑身肌肉紧绷,神经过敏般左右张望,时刻准备战斗。 身为首领,棕熊猎杀者展开双臂把同伴挡在身后,对嘲笑他们的人虎视眈眈,只要有人稍微靠近一步,立马瞪眼。 每次他瞪眼,人们都会作出害怕的样子,哗然一声,而后继续嬉笑。 忽然有这么一群长相行为奇特的人进城,真是件趣事,为他们单调的生活带来不少乐子。 郑飞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不容易才挤进了进去,挥舞双手叫喊,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 “喏,东方人。”人们这么嘀咕,安静了不少,等着看他想干什么。 郑飞和土著们对视一眼,从他们的眼神中,很清楚地看到了如释重负的意味,他们纷纷吐出一口气,这才想起抹掉额头上的冷汗。 “嘿!东方来的家伙,你倒是说话!别耽误我们看戏!”人们不耐烦地催促道,情绪激动。 郑飞心底暗骂了句,食指置于唇前,示意他们不要吵,怪的是人们倒是挺愿意听他的,很快就默不作声了,本该喧嚣的大街上,如同田野般寂静,只听得见小船的拨水声,就连船上那些最爱八卦的贵族小姐,也都静悄悄地看着这边。 所有人都被吊足了胃口,他们想看看,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新奇的事。 郑飞此时真的是愁得不能再愁,他要想个办法给圆过去,否则爱看热闹的威尼斯人肯定不会放过土著,一路尾随,那样的话什么事都做不了,没被还会被有心人挖出自己的美洲秘密。 灵机一动。 他笑了笑,大声说道:“各位,我们是马戏团的,从东方来,这些都是马戏团的演员,比较怕生。” “哇哦” “马戏团听说东方的马戏团很有名,尤其是那些玩猴子的。”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呢,哈哈,这些人都是马戏团的小丑吧?” 见人们活跃地议论起来,郑飞松了口气,看来是圆过去了,完美。 然而,过了一会儿,不知是谁忽然提了一句:“给咱们表演一个哇!” 瞬间,人们激烈鼓掌叫好,振臂欢呼,齐声喊着来一个来一个。 郑飞脸一沉,真想剁了那人,他苦着脸,向可怜的土著们投去无奈的目光。 见他为难,有手头阔绰的少爷丢过来两枚银币,咣当落到他脚下,被这么一带动,人们纷纷取出银币或是铜子儿,撒了过来。 操! 局面已经控制不了了,这让郑飞觉得,真是一颗赛艇。 他和棕熊猎杀者对视着,挤出一丝苦笑,挑了挑眉头。 棕熊猎杀者不明觉厉,也挑了挑眉头,在一片欢呼声中,缩着头低声问:“我们怎么办?” “那就给他们表演一个。” “可是我们不会......” “不,你们的任意一项本领,都足够让他们喝彩了。” 说罢,郑飞面向众人,示意他们安静,喊道:“我需要一根结实点的绳子!” “有!”立刻就有人丢了一串过来,是卖绳子的小贩。 真配合......郑飞此刻的心情百转千结,又想哭又想笑又想骂,捡起绳子递给棕熊猎杀者,指了指两侧的楼房,道:“来个攀爬吧。” 棕熊猎杀者接过绳子,不知为何有些茫然,抬眼目测了一下楼房的高度,摇摇头把绳子还给他,道:“用不着。” 郑飞刚想问点什么,只见他健步奔向楼房,人们自动让出一条路。 之后,人们见到了令人惊叹的一幕。 棕熊猎杀者连踩两下墙壁,身形敏捷地扒上二楼的窗沿,吓得伏在窗边的姑娘失声尖叫,啪的一声关上窗户,正好夹中他的手指。 酸爽...... 他痛苦沉喝,忍痛拔出手指,手臂一撑爬上窗台,随后高高跃起,扒住楼顶迅速翻了上去,坐在上面连连对着肿胀的手指吹气。 下面街道上的人们,为他的精彩表演愣了片刻,不约而同地喊道:“好!” 掌声,响彻了整条街。 棕熊猎杀者揉着手指,纳闷地看着下面这群为自己喝彩的人,不禁纳闷地想:他们老在那拍手干什么?不疼吗? “嘿,再来一个!”之前那个人又叫了句。 这次郑飞没给他们机会,喊道:“过段时间我们马戏团会在城里表演,请大家都来捧场啊!” 说罢,他对楼顶的棕熊猎杀者招招手,没想到那家伙竟然从五六米高的地方,直接跳了下来,轻盈落地。 趁着人们惊叹的功夫,郑飞让土著们赶快跑。 “喂,再来一个!” “我给你们钱!” 人们激动叫道,围成一团不让走,耍起了流氓。 讲道理,郑飞特想打他们,但是没办法,谁叫人家是本地人呢。 人们的叫喊声愈发强烈,情绪也越来越高亢,甚至有个贵族少爷把小船靠边,跳上岸抛出几十枚银币,引起人群的再一次沸腾。 看来今天不让这群人满意,是走不掉了,郑飞想。 他叹了口气,清清嗓正要说话,突然。 “砰!” 尖利的枪声,划破空际,灌入人们的耳朵。 刹那间,寂静,就仿佛是在看电视,按了关闭键。 半秒前还躁动无比的人群,惊惧地回头望去,只见是一队火枪手,以及镇长。 镇长手持短管火枪,怒视着人群,吼道:“在威尼斯,禁止喧哗!” 这是条今天刚加的规定,原因是镇长没抓到布拉德,心里有火,得撒撒。 众人面面相觑,不敢多说什么,只小声嘀咕。 镇长威严地扫视一圈,情绪平缓了些,问:“你们在做什么?” “有马戏团!” 又是那个多嘴的家伙,郑飞真想把他揪出来狂扁一顿。 “马戏团?”镇长蹙眉,歪头一瞥,道:“在哪?” 人群散开的速度,比之前给棕熊猎杀者让路还要快得多,把郑飞和土著们完全展露在镇长的眼前,还有火枪手的枪口下。 “东方人?”镇长饶有兴趣地问,眼神中,凶意仍然残留。 (。)m.。 第两百章 河畔的小木屋【第四更,无名宗师3/5】 , 郑飞颔首,翘了翘嘴角,保持镇定。 在他的腰间,别着两把火枪,大衣一掀就能露出来。 镇长往前走了两步,盯着他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倏然,紧皱的眉心舒展开,微笑道:“你是马戏团的老板?” 点头。 “知道罗马尼亚王子来威尼斯了么?下个礼拜他过生日,给你个机会去表演。” 镇长没看见棕熊猎杀者爬楼的那一幕,但从观众们的狂热反应来看,一定很精彩,他正需要一场精彩的表演去巴结王子。 而这个要求,郑飞求之不得。 “好!”郑飞爽快应道,这次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 镇长满意一笑,接着收起火枪,重回他那副和善的姿态,面对人们齐刷刷的注目礼,道:“诸位,最近几天尽量少出来走动,王子喜欢安静,要是让他不舒服了,你们所有人都不会好过,明白吗?” 他没说出真相,因为他清楚,要是人们知道是布拉德来了,整座威尼斯城都会人心惶惶,到时候想抓布拉德恐怕更难。 人们不敢说话,只能怯诺地点头。 “好,都散了吧!” 说完,镇长跨上了高头大马,带领上百名火枪手,扬长而去,留下让许多人痛恨的背影。 “不就是个王子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趁着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开,郑飞悄悄带着土著绕过街角,等到人们反应过来时,马戏团已消失不见。 郑飞没有直接回码头,而是跑过几条街道,叫了几辆马车,赶往交易所。 由于发生了爆炸案,交易所附近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居民们都紧闭门窗,全家待在屋子里烤火吃东西,男人劈劈柴,女人缝缝衣服,孩子们则是趴在窗口,想出去玩玩。 交易所没有士兵把手,一来是这个时代还不存在侦探,无需保护现场,二来几乎所有兵力都被调去搜捕布拉德了。 郑飞没从大门进去,而是径直来到后面,也就是布拉德跳窗的地方。 这是块草地,草色已是枯黄,地面被践踏得不成样子,无数个大脚印,是蛮牛们留下的。 萧瑟的冷风中,郑飞俯身,仔细在枯草中搜寻着什么。 土著们纳闷在一旁,边搓手边看着他,闻着附近居民家飘来的肉香,使劲吸上几口,啧啧称赞,咽口水。 汉斯来到郑飞身边,往地上瞥了一眼,疑惑道:“船长,你在找什么??” “找布拉德留下的痕迹。”郑飞搭了一句,聚精会神。 “可是,这里的痕迹应该都是蛮牛的吧?” “所以我才在找。” 郑飞蹙眉,用手在草丛里拨弄着,什么都没发现,正要收手,突然一个激灵。 草丛中,夹着一小块布条,有小拇指那么大,极有可能是布拉德跳窗时刮的。 他刚要捡,却又停下,对那个被称为追踪者的土著招招手,让他过来。 追踪者还是第一次被郑飞召唤,不免欣喜,连忙跑了过来,等着吩咐。 郑飞指着布条,说:“闻闻这个,找到他的主人。” 追踪者没多说,立刻照做,伏在地上闭上眼睛,专心致志地采集布条上残留着的气味。 汉斯问:“船长,你怎么知道这一定是布拉德的,没准是蛮牛的呢?” “蛮牛身上没有这种布条,他们穿的衣服是皮质的,肩膀和手腕处还有一层硬皮铠甲,其它什么都没有。” 这段解释,使得汉斯不禁惊讶地张张嘴,道:“你怎么会观察得这么清楚?天赋吗?” “不,只是习惯而已,我专门接受过这方面的培训,观察并记住身边的事物,这对特种作战来说很重要。” “特种作战?”汉斯更惊奇了,这是个从没听说过的词汇。 “呃......” 呃了好一会儿,郑飞终究还是没想好怎么解释,特种作战这个概念,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得清的,完全可以出一本厚厚的书。 两分钟过去了。 追踪者直起腰,睁眼,眸子里是满满的自信,他已经熟悉并记住了这个味道。 “能找到吗?”郑飞会心一笑。 追踪者用果断的点头回答他,仿佛回到了在美洲围捕大型猎物的时候,循着空气中残存的微弱气味,紧皱眉头。 由于蛮牛的味道太重,几乎快把这个气味掩盖了,他只能对棕熊猎杀者示意,并说了几句土语。 棕熊猎杀者过来,从衣服上扯了片布条,蒙住他的眼睛,紧紧系好。 当人被夺去视觉后,嗅觉和听觉的灵敏度就会得到有效提升。 果然,在蒙住眼睛后,发现之旅便轻松多了,追踪者一步步向前挪动,棕熊猎杀者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导盲犬。 走出草地,迈上小桥,穿过条条水巷,碰到无数支搜索队伍,也不知走了多久,在威尼斯城的一个僻静角落,追踪者停了下来,扯掉眼罩。 在这里,那个气味越来越清晰了,即便附近有户人家在炖牛肉汤,也掩盖不住。 专心辨认一番,他确认了是在西边,抬手指去。 顺着他的指引望去,郑飞看到了一条河,与威尼斯城中心的河不同,这条河要大得多,水流也很湍急。 河畔,坐落着一栋小木屋,距离不过一百米,好像没有人住,冷冷清清。 难道在屋子里?想到这个,郑飞让土著们隐蔽起来,对汉斯招招手,汉斯会意,递上望远镜。 望远镜,让他能清晰看到那栋小屋,窗户被布挡得严严实实,这便更证实了他的猜测。 “在里面吗?”汉斯问。 “很有可能。”他瞧了瞧四周,由于是在城郊,只有寥寥几幢房子,都比较破落,居民都在睡午觉,只有一个姑娘在楼上晾衣服,看见他们后,好奇地眨了下眼,微笑了一下。 勘察环境,是作战前的必要工作,即便这不是热兵器时代,但郑飞早已养成了习惯,不观察清楚的话,总觉得不安心。 确定一切都没什么异样后,他沉声下令:“汉斯,回码头去把原始人带来,速度要快!” (。)m.。 第两百零一章 布拉德现身【第一更】 , 汉斯微微怔了一下,随后什么都没多问,立即搭上马车往回赶,沿着破落的街道,马车飞驱,很快便消失在了街角。 他走后,郑飞继续用望远镜观察小木屋四周的情况,认真的神态,像极了当年作战的时候,他深深吸了口气,酝酿了一会儿,徐徐吐出。 对手是鬼魅般的布拉德,恐怕只有原始人能与之抗衡。 还有,从上午交易所的爆炸来看,布拉德手里有威力强大的炸药,冒冒失失就派人合围的话,要是被布拉德察觉了,肯定会损失惨重。 虽然船队有上百名火枪手,配备的都是改造好的线膛枪,有效射程能达到百米,可以远远地放对方鸽子,但现在问题是威尼斯全城都有士兵在搜捕布拉德,过路的马车都要接受严密盘查,万一让士兵发现了火枪,直接就能给扣了。 人被抓了还好说,能想办法去救,但那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线膛枪要是落到了欧洲人手里,后果谁都无法预料。 引发一场以意大利为中心,席卷欧亚非的战争,不是没可能。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路郑飞也考虑过——告知本地的军队,让他们来抓。 但是仔细一想,绝对不可以。 镇长会说:你们不是马戏团么?你是怎么知道布拉德在这的?你是什么人?你的船队是从哪来的?让我的士兵上去搜查一下...... 接下来是无穷无尽的麻烦事,大型护卫舰、线膛枪、热气球舰载火炮、珍贵货品等等等等,能吸引威尼斯全城的关注,到时候所有的秘密都藏不住了。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原始人悄无声息地接近小木屋,破门而入,独自冲进去干掉布拉德! 他不清楚布拉德的实力,但他知道原始人能徒手接住土著勇士掷出的飞矛,并能将印第安部落首领一击致命,身手和反应能力可是说是无与伦比。 现在,他要做的事,只有等待。 放下望远镜,他拿出水壶补充补充水分,躲在墙壁后,看向不停嗅气味的追踪者,问:“确定他在里面吗?” “气味是从那里发出的,肯定在里面。” 漫长而无聊的等待,土著们有些不耐烦了,懒散地靠在墙上,眼皮上抬,数天上的太阳......没错,数太阳,或者把那奇形怪状的云,想象成各种各样的动物。 “咦,看那里。”有个土著指着天上说。 “那个姑娘好像在喂鸟,这里的鸟儿看见人为什么不飞呢?” “可能是个头比较小的火鸡。” ...... 在他们叽叽喳喳地议论声中,郑飞贴着墙壁,只露出一只眼睛,盯着小木屋的动静,片刻不离,只偶尔走个神。 淡泊的空中,时而掠过几只飞鸟,扑腾着翅膀,盘旋许久,而后奔向远方。 就这样,半小时过去了。 转折性的一幕出现。 小木屋的门,吱呀一声敞开,走出个身穿黑色毛皮大衣的男子,带着个大沿帽,站在河畔背对这边,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在屋里闷了好久,终于出来透透气。 见状,郑飞连忙用望远镜仔细观察。 他手里还有个烟斗,站在河畔看了会儿不算美的风景,烟斗在拳头上磕了两下,从兜里取出些烟丝,点着嘬了一口。 “船长,我们去吗?”棕熊猎杀者死死盯着对手,眼中仿佛在泛着红光,一副按捺不住的模样,这是他的狩猎本能。 “不,再等等。”郑飞继续观察,仔细打量着那人,从头到脚。 即使被皮大衣盖着,但那鼓囊囊的腰部还是暴露了,里面别着短管火枪和匕首。 从此人的身形和动作来看,绝对不是一般人,再说,哪有穿皮大衣的人会住那种破旧小木屋? 没错,布拉德。 布拉德在河畔待了一会儿,从怀里拿出卷面包,那是他自制的,里面加了盐、果酱、牛肉还有蔬菜,挤压得很实,便于携带。 这大概是最早意义的“压缩饼干”了吧,可以有效补充各种营养,只是味道不太好。 做杀手的这些年,布拉德极少能吃到美味的食物,他不能暴露在公众的眼皮底下,就算去路边摊买点小吃都不行,五十万的巨额悬赏金,令多少人蠢蠢欲动? 更主要的原因是,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对他的印象都是魔鬼,恨不得诛之而后快。 同为坏蛋圈内的人,有时候他挺羡慕格兰特的,虽然看不起格兰特那样的小偷,但不得不承认,那家伙确实活得很潇洒,至少,平民都把他当做一个传说。 每当布拉德想吃好吃的,或是想玩女人的时候,他只能一直向东走,离开欧洲穿过奥斯曼帝国的层层封锁线,去西亚玩一阵子。 其实住在西亚享享乐也未尝不可,无奈那边战乱不断,不能停留太久。 他也有试过去东方,去传说中物产丰盈的天.朝大国,可是当他走到塔克拉玛干沙漠时,被一场沙尘暴给硬生生逼回来了,差点死在那,后来便绝了那念头。 ...... 很快的,布兰德三口两口吃掉没什么滋味的面包,在河里洗洗手,甩干,再瞥了眼昏暗的太阳,叹息。 这次接到杀罗马尼亚王子的任务,他买好了一艘大船,本想着顺顺利利做完,就从这条大河搭上船,直奔亚特里亚海,然后在地中海里飘着,飘到哪算那,安安静静地在那度过余生。 谁成想,上午拿枪瞄准王子,刚要得手的时候,镇长竟忽然带人冲了进来,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 局势突变,但说实话他当时并不慌,想着引发一场爆炸制造混乱,趁机干掉王子。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意大利国王竟然把蛮牛部队给调来了!蛮牛是什么?无所畏惧的猛士! 面对几十头疯狂涌上楼的蛮牛,他只能赶快扔下炸药包跳窗跑路,远远甩开追击者,片刻不停歇地飞奔到这片人烟稀少的城郊,藏匿起来。 现在,他在想怎么干掉王子。 他不缺钱,这些年赚的酬金加起来有上百万银币了,不缺这五万。 但是,他需要捍卫自己职业生涯的荣誉,不能以失手而告终。 (。)m.。 第两百零二章 猎杀开始【第二更】 , 面对着奔流不息的大河,布拉德抽完一锅烟,翻手把烟灰倒进河里,敞开皮衣,拔出火枪平举手臂,瞄准枝头上的鸟,嘴里砰的一声,随即笑了笑,收枪。 这个时候,太阳被稀薄的云层遮住,光线更暗了些,像是要下雨。 “鬼天气!”他咒骂了一句,敏捷地翻上屋顶,站在高处看了看远方朦朦胧胧的原野,舒缓一下思路,然后回屋继续构想刺杀计划。 郑飞注意到,木屋前拴着一条破旧的小渔船,跟几个月前从皮特叔叔手里买来的差不多。 那条大河,约有二十米那么宽,不间断的会有船通过,有的是渔民,有的则是从码头往城里送货的商人,做的是腌鱼腌肉之类的小生意。 偶尔,也有威尼斯的巡逻船,它们绕着威尼斯一圈一圈地跑,防止布拉德从水路溜走。 借着望远镜,郑飞静悄悄地看着那路过的小船,上面几个小贩模样的人在赌钱,赢家哈哈大笑揽过一大把铜子儿,为了感谢幸运之神,还往河里抛了一枚。 期间,有个人骂骂咧咧地进了船舱,没再出来。 这个现象,虽然跟抓布拉德没什么关系,但郑飞总是隐隐感觉有情况,他的第六感向来敏锐。 时间一点点流逝,终于,原始人跑来了,跟来的还有汉斯和圣地亚哥等帮手,只不过被甩得远远的,完全追不上他的脚步。 要是能有门炮就好了,直接一炮炸了木屋,多省事。 但现在别说是炮了,连把火枪都带不过来,士兵把守着威尼斯的每个街角,对过路人进行严密搜身,名义是为了保护罗马尼亚王子的安全。 除了某些家世显赫的贵族小姐,一个都不放过。 这应该是士兵们最幸福的一天了,他们终于能肆无忌惮地从姑娘们身上揩油,好好的爽一把。 在郑飞身边,原始人蹲下,喘息称不上急促,探头探脑地打量着四周残破的小楼,目光定格在一只小火腿上,那是居民挂在绳子上,准备圣诞节时享用的。 他咂咂嘴咽下口水,安静地等待吩咐,之前答应过的,吃了熏肉就帮郑飞做事,绝不耍无赖。 郑飞从腰间掏出匕首,递给他,指了指小木屋。 他努着嘴,确认性地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意在征询是不是要杀掉。 郑飞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面色凝重地注视着他,而后通过肢体动作,尽量把对手形容得很恐怖。 但是,无论他怎么形容,原始人都是一副茫然的模样,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他是在演一头熊吗?”原始人这么想,不由得笑了起来。 见这家伙竟然笑了,郑飞噗地吐了口气,皱起眉头,这时恰好圣地亚哥也跑到了,他瞥着气喘吁吁的壮汉,转了转眼珠子,忽然灵机一动。 他示意原始人好好看,接着指了指小木屋,又指了指身板壮如牛的圣地亚哥,脖子一歪做了个死掉的动作,意思是圣地亚哥这样的过去就是送死。 圣地亚哥愣了愣,暗暗****一句,举起胳膊挑衅似的秀出肱二头肌,摆出嘲讽脸,道:“伙计,敢来打一架么?” 郑飞望着他,笑道:“哟,你好像很不服气的样子,要不你去?” 垂头,鞠躬,道出一句我错了,圣地亚哥一气呵成。 这个小插曲,使得严肃的战场气氛缓和了不少,人们的神经也没那么紧张了,笑了起来。 就连原始人也傻乎乎地翘起了嘴角,不过不是听懂了,而是看懂了之前郑飞的比划,并且他觉得大家也是因为这个笑的。 于是,他像个傻子般,越笑越大声,直到看见所有人都瞪着自己,才猛地收住笑,低头不吭声。 要是换了别人这样,郑飞准会一巴掌甩向他的后脑勺,但是对原始人......也不是不敢,只是, 有些许畏惧罢了...... 郑飞抬手,示意大家都别笑了,给原始人制造严肃的气氛,让他能感觉到对手是个强大的家伙。 随后,他把匕首交到原始人的手里。 原始人接过匕首,抽出来把玩了一番,掂了掂,突然往墙上一插,刀刃深深嵌入石缝。 他惊叹了一声,露出孩子般的微笑,停滞了一会儿,做了个让所有人苦笑不得的举动——拔出匕首,割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郑飞拍了下额头,好无奈,这货太难驯化了。 “嘿。”他唤道,对原始人指了指小木屋,面色凝重。 原始人努嘴,一副“好吧好吧”的样子。 接着,他没有站起来,而是趴在地上匍匐前进,这让大家在惊讶之余,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原来,他有时还是挺聪明的。 他匍匐的动作,相当老练,让郑飞觉得比外籍兵团那些人还要娴熟得多。 毕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原始人都是这样接近猎物的,独自在美洲生活了那么多年,他知道鹿的肉最肥美可口,问题是鹿很机警,他又没有印第安部落使用的吹箭等中远程武器,只能匍匐接近到距离鹿几米的草丛,跳出来将其扑倒。 由此,他还学会了长时间的憋气,以防自己的呼吸惊动猎物,这便造就了他的肺活量,简直强得可怕,就连郑飞也无法企及。 就这样,借着枯草丛的掩护,他就如同暗地里的猎杀者——鳄鱼,不紧不慢地向小木屋接近。 众人的视线,齐齐聚焦在他的身上,时不时地再看一下小木屋是否有动静,不知不觉间,紧张得呼吸急促起来。 “其实我也行。”棕熊猎杀者冒出来一句,说的是真心话,因为他不知道布拉德有多可怕。 “哦。”人们不痛不痒地回了句,让他很失落。 这时,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咆哮。 “你们干什么呢?!” 这一声,令得全神贯注的众人,几乎同时愣住了,旋即眸子里怒意尽显。 这么大的嗓门,肯定会惊动布拉德。 郑飞暗骂了句,立刻转头望去,看看是哪个欠揍的。 出乎意料,不是镇长。 (。)m.。 第两百零三章 两败俱伤【第三更,无名宗师4/5】 ,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脸不知是被开水还是什么东西烫过,有着很大一块疤,胡子长期没经过打理显得乱糟糟的,皮肤粗糙蓬头垢面,看起来和那些厮混在酒馆里的老酒鬼没什么差别,不同的是那双眼睛,炯炯有神。 他身着粗布缝制的棉衣,上面有不少补丁,表明了他的穷人身份,手里还握着把劈柴刀,虎视眈眈。 在他继续喊叫之前,郑飞抬手一指,怒目而视,趁他愣神的功夫,圣地亚哥跳上去扑倒他,死死捂住他的嘴。 他拼命挣扎却动弹不了,只得抡起膀子砸圣地亚哥,可惜力量太小,对圣地亚哥根本造不成伤害。 当看到郑飞过来并摆了个嘘的手势,他的情绪才缓和一点,渐渐的,安静下来。 “不要大喊大叫,同意的话眨眼。”郑飞漠然道。 他乖乖眨了两下,圣地亚哥便松开了他,满手掌都是他的口水,恶心得不行。 他怯诺地坐在地上,手偷偷挪动,想去摸掉落的劈柴刀,被郑飞上前一脚踢开。 “老实点!”郑飞沉喝。 见他还想拿刀,圣地亚哥的暴脾气瞬间就上来了,高抬手臂猛地抡了他一巴掌,把那恶心的口水全给糊在了他脸上。 这一巴掌,扇得他晕晕乎乎,终于安分了。 郑飞瞪了眼他,随后拿起望远镜,观察小木屋的动静。 呼,还好没惊动到布拉德,也许那家伙正躺着打盹儿吧,意志再坚定的硬汉都是会犯困的,就算是精英狙击手也不例外。 再看看原始人,并不为之前的咆哮声所惊扰,紧握匕首,向着自己的猎物匍匐前进。 动作轻轻的,慢慢的,他终于爬到了屋外,猫在枯草丛后躲了有半分钟,确认没什么异常,才敢放心地踮起脚尖来到墙边,找了一条窄窄的缝隙,眼睛凑了过去。 布拉德在烤火,不知是哪来的创意,用很多个布袋缝成一条管子,把燃烧产生的烟收集起来,排到外面的河里去。 他躺在一张破旧的藤椅上,闭目养神,和交易所里的那些大佬一样,手里搓着两颗玛瑙球,搓几圈,停一下。 确认目标后,原始人悄悄地向门口逼近。 木屋里阴暗得很,所以外面相对来说就亮堂多了,墙上的无数条小缝隙,透进无数条丝状的光。 也是巧了,布拉德这时候想倒杯水喝,一睁眼,恰好瞧见那光丝被人影挡住,接着又露出。 刹那间,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迅速掏出火枪指向门口,仔细斟酌后又觉得不行,果断踩着椅子纵身跃上房梁。 原始人刚刚摸到门口,听见屋内的动静,立刻破门而入,眼前只有一个火炉,以及摇晃着的藤椅。 突然,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抬头向上望去,与此同时布拉德扣下扳机,枪响。 原始人没有要躲的意思,肩膀挨了一枪,然而疼痛完全阻止不了他,只见他手腕一旋,匕首嗖的飞出,正中布拉德的大腿,把他从房梁上打了下来,重重跌落在地。 原始人顾不上肩膀在流血,扑上前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暴戾恣睢,手指如同铁骨般,要把他活活给掐死。 布拉德直翻白眼,疯狂挣扎想要推开对手,却发现这根本就是个怪物,无法撼动! 他的特长在于暗杀,硬碰硬的话,哪里搞得过北极熊都怵的原始人?! 窒息感,使得他痛苦地吐出不知是白沫还是唾沫的液体,双腿乱蹬,手臂拼命挥舞,想要弄开卡住自己的铁钳,却始终没什么作为。 命悬一线之际,他拔出大腿上的匕首,使出最后的气力插进原始人的后背,伴着扑的一声闷响,原始人的手明显松动,而后,彻底松开。 原始人,趴倒在地,锋利的匕首在他的后背,扎出道小拇指宽的血口,顿时鲜血喷涌而出。 至于布拉德,则是躺在地上翻白眼,连连重咳,嗓子沙哑无比,大概是喉结的某个地方被捏碎了,碎片卡在了嗓子眼。 从听到枪声的那一刻,郑飞就带领所有人向小木屋狂奔,等他们来到门口,原始人刚刚倒下,倒在了血泊中。 郑飞直勾勾地盯着插在原始人后背的匕首,和那不停喷涌的鲜血,短暂地愣了愣,歇斯底里地吼道:“快送他去看医生!” “街上全是搜查兵,会有麻烦的。”汉斯提醒道。 “那就把医生给我抓来!快!” 郑飞咆哮完,即刻跑过去检查伤口,位置在背部无法包扎,只能想办法尽量堵,希望原始人少流点血撑到医生过来。 汉斯和圣地亚哥片刻都没停留,当即奔向城里,半路从几个贵族少爷那劫了两匹马,有个少爷叫嚣,被圣地亚哥猛地一把推进了河里。 原始人的脸色已是苍白,但他似乎仍然感觉不到疼痛,见大家都来了,露出微笑。 郑飞把衣服团成团,让人用力按在原始人的伤口上,阻止血液涌出。 之后,他做了几次急促的深呼吸,看向倒在旁边的布拉德,状态不比原始人好多少。 不过因为没有致命的伤口,只是喉咙受了点损伤,很快的,布拉德便恢复了神志,瞳孔重归正常。 布拉德望着眼前这群人,已经提不起惊慌的情绪了,失神发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郑飞上前,盯着面无表情的他,又瞥了瞥他腿上的伤口,不知是被什么驱使着,恨意瞬间在眼眸中燃起! 他拧开酒壶盖儿,把那浓度极高的烈酒,尽数洒在了布拉德的伤口上! 布拉德的喉间发出一声破锣般的惨叫,紧紧咬着牙齿,瞳孔放大,眼角青筋毕露,屏住呼吸许久之后,才呼出一口气来。 他仍然没说些什么,比起之前的境遇,现在已经好受多了。 被这么一刺激,他的意识完全清醒过来,用既痛恨又疑惑的眼神,打量着眼前这群人。 “布拉德,你完了。”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听到这句话,他神色突然变了,急切地想说点话,嗓子却难以发出声。 这时,阿瑞斯上前一步,仔细端详着他,好一会后,倒吸一口凉气,失神道:“他不是布拉德!”(。)m.。 第两百零四章 哈里森家族【第四更,无名宗师5/5】 , 这一刻,郑飞懵了,耳鸣阵阵。 不是布拉德?? 和阿瑞斯的反应相同,他倒吸一口凉气,注视着布拉德表情古怪的脸,转头望着阿瑞斯,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虽然不愿承认,但阿瑞斯还是扯了扯头发,肯定道:“有一段时间,布拉德的通缉令贴满了里斯本的大街小巷,可以说,整个里斯本没有谁不知道他的长相,这个人,绝对不是布拉德!” 听完他的话,布拉德......哦不,应该是躺在地上的人,不顾身体的剧痛,连连点头,惊恐无比。 郑飞的心,霎时跌落谷底,缓缓神,镇静下来,幽怨地叹了口气,对水手说:“给他喂点水。” 之后,他一屁股坐到藤椅上,躺着休息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了什么,坐起身来问:“追踪者,你不是说气味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么?” 倒在血泊中的原始人早已让追踪者愧疚不安,他连忙点头,指着地上的人说:“气味就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 沉吟片刻,郑飞挥挥手,示意水手把那人给扶着坐起来,靠在墙上。 “告诉我,你是谁。”他冷冷道。 那人只要一说话,嗓子就阵阵剧痛,但他知道不老实交代的话,后果会更惨。 强忍疼痛,他清清嗓,用那破锣般的嗓音说:“哈里森。” “今天上午,你去交易所了?” 哈里森怔了怔,茫然摇头,疼得面容扭曲,艰难道:“我从来不去那种地方。” “那,为什么你衣服上的布条会出现在交易所附近?” 这话,令哈里斯彻底愣了,无数个信息在他脑子里汇聚,最后,引发了他的怒火。 他想大吼一声来宣泄,无奈嗓子受不了,只能用力捶了下地面,牙咬得吱吱响。 他明白,自己被耍了。 “衣服......不是我的。”无法阻挡的重咳,让他的嗓子倍受摧残,这样的煎熬,简直让人想赶快死掉。 “谁的?” “一个男人,让我穿上他的衣服在这待着,没有他的命令不许走。” “他在哪?” “我真的不知道......他雇的我,出手很......咳......很阔绰。” 看来,布拉德花钱雇了个替死鬼,真是比老狐狸还狡猾。 郑飞长叹一口气,拧紧眉心,接着问:“那你是谁?” 原始人伤在后背,应该不是正面格斗留下的,但即使是偷袭,能在原始人身上插一刀,也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哈里森痛苦地咽了口唾沫,答道:“你没听说过哈里森家族吗?” 哈里森家族?郑飞转头,用征询的目光看向阿瑞斯。 阿瑞斯的眼眸中显现出深深的惊讶,把哈里斯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情绪中带着些激动道:“你竟然是哈里森家族的人!” 哈里森家族,著名的雇佣兵家族。 从古罗马军队中的野蛮人,到殖民时期被流放到非洲的欧洲囚犯,雇佣兵一直以来都被看作是一群要钱不要命的乌合之众。 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雇佣兵给别人带来的只有死亡和痛苦,促使他们打仗的唯一动机就是钱。 欧洲人称他们为,死亡的掮客。 而哈里森家族,则是把这个时代的雇佣兵事业,发展到了巅峰状态。 家族的雇佣兵分为四个等级,低等、中等、高等和特等。 低等雇佣兵,战斗力比普通军队略高些,成员总数保持在两万左右,碰上任意两国交战,某一方只要给足够的酬金,他们就会倾力相助,价格不算高,每人几百个银币,若有死伤,就招兵买马补足两万。 中等雇佣兵,战力等同于骑士军团,成员大约两千,自幼受到骑士思想的熏陶,以战斗和荣耀为使命,一旦奔赴战场就绝不退缩,用敌人的鲜血来磨练他们的军刀!佣金,两千枚银币起步。 高等雇佣兵,五百人左右,成员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最勇猛的战士,身躯庞大爆发力惊人,更可怕的是身手还异常敏捷,日常训练都是以野牛或棕熊为对手,无往不胜的战绩令敌人闻风丧胆!他们的战斗信条是——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高等雇佣兵的名头,比热那.亚的蛮牛部队还响。 最后,特等雇佣兵。 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高等雇佣兵参加特等选拔,五百人之中最多有两个能成功晋升,因为特等雇佣兵需要的是全才,而不仅仅是强壮的身体。 特等,绝大多数都是从民间挑选幼苗,精心培养个十几年,淘汰其中95%的弱者,只有下5%,大概二十人左右。 这二十名特等雇佣兵,才是哈里森家族真正的王牌,也是家族得以名声大噪的主要原因,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他们保护过英格兰、意大利、法兰西等多个国家的国王,也有欧洲或西亚的大富商,不惜重金雇佣他们干掉竞争对手。 哈里森家族,可以说是让人又爱又恨,所谓树大招风,随着它的名声实力愈加强大,引起了欧洲各国的广泛关注,有的强国想要除掉它,但转念一想,以后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处,便又舍不得了。 就这样,强大的哈里森家族,以一种奇怪的形态矗立在欧洲,不是国家胜似国家。 几年前,家族还尝试说服布拉德加入自己,做特等雇佣兵,那样的话布拉德就有了强大的靠山,从此告别流亡生涯,过上安逸的生活。 但是,他拒绝了。 哈里森雇佣兵团有个大股东,跟他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没错,就是许多年前害死他父亲的那个公爵家族。 ...... 而郑飞眼前这个人,名叫威廉哈里森,是家族的二十名特等雇佣兵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家族嫡系成员,是最有望接手家族的人。 布拉德每次作案前,都会找个靠谱的替身,想到这次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接任务了,他一狠心,便斥资十万枚银币把哈里森家族的继承人给请来了,这样不但替身有了,没准还能毁了哈里森家族,一箭双雕。 威廉哈里森,苟延残喘地倚墙躺着,哀求郑飞给口水喝。 郑飞招手,示意汉斯过去喂他。 什么哈里森家族,郑飞提不起一点兴趣,他现在只关心一个问题——布拉德本尊在哪?(。)m.。 第两百零五章 挖出销声匿迹的布拉德 , 医生来了。 在圣地亚哥野蛮地把他举到马鞍上之前,医生正在捧着本书,翻着泛黄的书页,专心致志地研读。 忽然有两个人冲了进来要带他走,一开始他是拒绝的,要不是圣地亚哥死死捂住他的嘴,他准会大喊大叫把巡街士兵给招来。 后来他听见对方说,有人受伤快要死了,才安静了下来,乖乖跟着走。 因为在中世纪,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他曾对着圣经宣过誓,把救人放在第一位。 救人,便是医生的信仰。 只可惜在几百年后,这个曾经圣光无限的职业却渐渐变了味,信仰什么的,早已沦陷。 第一眼瞧见昏迷不醒的原始人,医生的神情立马紧张起来,放下药箱,示意为原始人捂住伤口的士兵走开,接下来看到的,令他深吸一口气,面色凝重。 “血流得太多,我得止血缝合伤口!” “能把他救活吗?”郑飞焦虑道。 “要是阿波罗能打得过宙斯,他就能活下来。” 这句话的含义,显而易见。 除了那些没听过希腊神话的土著们,所有人都默默垂头叹了口气,神色悲伤。 “不过我可以试试,说不准就能成,看他的运气了。”医生补充了一句,然后在药箱中翻寻所需的草药和工具。 “需要帮手吗?”郑飞只这么问了句,没去说什么你一定要救活他之类的白痴语录,那样会影响医生的情绪。 “不用,你们先出去把,有需要的话我叫你。”医生冷静道。 郑飞拧了拧眉心,带着伙计们静悄悄地出去,轻轻带上门,走出几十米,坐在河畔交谈。 哈里森也被扶出来了,喉咙的剧痛让他的青筋始终保持在充血状态,这种感觉比在身上刺一刀还痛苦得多,因为不知道还要煎熬多久,似乎是遥遥无期。 郑飞捧起河水洗了把脸,眺望远方,做了次深呼吸,慢慢的,思绪稳定下来。 伫立了一会儿,他来到哈里森面前,皱皱眉,说:“等医生忙完了,就让他给你也看看。” “谢谢。”哈里森想叹口气表达自己从来没这么惨过,但那样很疼。 作为家族的特等雇佣兵,哈里森实力超群,三招之内就能战胜皇家骑士教官,每次执行任务都是游刃有余。他本以为,这世上只有布拉德配做自己的对手,但今天,他的世界观被彻底洗刷了一遍。 原始人铁一般的手指、猛兽般的爆发力,尤其是瞳孔中那最原始最野蛮的杀意,让他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 在脖子被掐住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人,而是彻头彻尾的魔鬼! 回忆起这些,他的眸子里涌现出前所未有的恐惧,不禁哆嗦了一下。 “说说吧,你接任务的前后经过。”郑飞颔首示意。 哈里森咧嘴咽下口唾沫,润润残留着碎片的喉咙,艰难阐述。 “我们家族在各国都有店铺,平时没接单的时候就卖冷兵器赚钱,每家店每个月能赚几百个银币......” “行了!我不是让你介绍业务的,说重点!”郑飞瞪了他一眼。 “就是,喉咙都疼成这样了还这么多废话!”圣地亚哥在旁边补充,挥了挥拳头。 哈里森默默低了下头,接着阐述:“半个月前我正好去佛罗伦萨的店铺视察,来了个奇怪的客人,戴着面具和大沿帽,出价十万枚银币点名要雇我。” “后来,我随他来到了威尼斯,他把我安排在这个小木屋里,让我每天就待在这里,一步都不许离开。别说是我了,整个哈里森家族都没接过这么奇怪的任务,我感到极有可能会有危险,但又不能断定,于是今天上午找了个流浪汉,给他点钱让他去佛罗伦萨帮我送信,请求暗地支援。” “流浪汉刚走一会儿,我的雇主就回来了,他神色匆忙地脱下大衣,非要我穿上,让我待在屋里不要乱跑,之后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讲到这里,哈里斯攥了攥拳头,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恨恨道:“现在我才知道,他是想借刀杀人,干掉我!” 听了这话,郑飞和圣地亚哥他们对视一眼,笑而不语。 看来这位特等雇佣兵,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竟然认为布拉德这么做只是为了干掉他,其实他只是被当做悲催的替罪羊而已。 这声低沉的怒吼,撕扯着哈里森的喉咙,剧痛无比,他咬咬牙挺过去,喘粗气。 缓了缓,他望向郑飞,问:“你刚认为我是布拉德?也就是说,我的雇主是布拉德是吗?” 郑飞点头。 “再让我遇见他,我一定亲手宰了他!” 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便不去理会他发的牢骚了,开始仔细思考事情的前后经过。 布拉德从交易所逃跑后,来到这里把衣服给了哈里森,为的是躲避猎犬的追踪。 但是,衣服在他身上穿了那么久,也应该残留有那种气味,为什么追踪者只闻见了哈里森的,却没闻见他的呢? 只有一种可能——他的气味被其他刺激性气味掩盖了。 刺激性气味,会是什么呢? 渐渐的,郑飞陷入了沉思。 见大家都不说话,淹没在消极的情绪中,圣地亚哥又开始活跃气氛了,从兜里摸出副不知从哪来的纸牌,吆喝着大家赌钱。 郑飞往旁边走了几步,独自坐在河畔已经枯了的小树下,盯着奔流不息的河面,出神。 鱼,跳出水面,又钻了回去。 小渔船,飘过,渔民们惊讶地指着岸上的人,议论纷纷。 就这样,过了很久,郑飞用手在水里往复拨弄着,实在想不通布拉德是怎么做到销声匿迹的。 突然!一个激灵! 眼前,飘来了一枚花瓣,他即刻捞起,凑在鼻尖闻了闻,难闻得直皱眉。 用不着嗅觉灵敏的追踪者,连他自己都能记得这个味道,因为不久前才刚刚闻过。 短暂的沉思后,他迅速转头,冲哈里森喊道:“你的雇主摘下过面具没?” “摘过,但是和戴着面具没什么区别,因为他的脸上有很大一块疤,好像被开水烫过。”(。)m.。 第两百零六章 迷迭香【第二更】 , 果然! 郑飞捏紧拳头,目光扫向百米外那几栋破旧的小楼,除了阳台上晒太阳的姑娘外,一个人影都没有。 之前惊动他们,脸上有一大块疤,并被圣地亚哥抡了一巴掌的男子,早已消失不见。 从河里飘来的花瓣,名叫迷迭香。 迷迭香,喜温暖气候,原产于欧洲地区和非洲北部地中海沿岸,别称——海洋之露。 迷迭香的花瓣具有强烈、刺激、清新的药草香,在它盛开的季节,花农会把花瓣采摘下来,经过特殊工艺加工,晾干储存。 用它们泡的茶可以提神醒脑,也有讲究的姑娘会用它们取代玫瑰花瓣洗澡。 当然,这些都是贵族的专属,平民是享用不起的。 郑飞靠近那个男子时,便在他身上闻到了迷迭香的气味,但当时注意力全在小木屋和原始人身上,没心思去质疑一个邋遢的男人为什么会浑身散发着异香。 现在想来,那个男人就是布拉德!布拉德就是用迷迭香的刺激性气味,掩盖掉自己身上的味道,干扰了追踪者的判断。 郑飞不禁苦笑了一下,终于明白布拉德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了,超凡的隐蔽逃离技巧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脑子。 布拉德,天生的杀手! 想清楚这些,郑飞并没有感到丝毫轻松,心头仍然有许多疑点,比如之前为什么没人认出布拉德,布拉德又为什么要故意暴露在自己眼前。 望着破旧的小楼,他招呼上伙计们,疾步走去。 阳台上,姑娘托着腮,用新奇的眼神看着楼下,打量着这群男人,完全不害怕,她知道凭自己的长相还吸引不了这么多人。 空气中,残留着浓郁的迷迭香芬芳,郑飞嗅了一下,注视着姑娘的眼睛,问:“看见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了么,他去哪了?” 说着,他取出几个银币抛了上去。 姑娘惊喜不已,连忙接住全家人一个月的生活费,有掉落在脚下的,弯腰捡起收好,然后笑盈盈地看向郑飞,道:“你们刚进小木屋,他就走啦,我也不知道去哪了。” “你在附近见过他么?”郑飞问。 布拉德用迷迭香泡了澡,而泡澡当然是要在房子里的,威尼斯城郊人烟稀少,就这么几栋小楼。 布拉德把衣服给哈里森后,急于除掉身上的味道,一定不会跑得很远,再加上从河里捡到的花瓣,可以肯定布拉德之前就住在附近。 听到他的问话,姑娘眨了下眼睛,微笑道:“他就住在我家呀,给的租金很高呢。” 闻言,郑飞面色一紧,当即上楼,带着一大票人私闯民宅。 这时候,姑娘真的被吓着了,手忙脚乱地拿起菜刀和锅盖,砸出咣当咣当的声音给自己壮胆,同时也惊扰了其他几栋楼里的居民。 只可惜,居民们只是推门出来看了看,对她投去怜悯的目光,就又迅速钻回去了。闲事还是少管的好,更何况也管不了。 “你们......想干什么?”姑娘下意识地退到墙角,被吓得像是要哭。 在她的感觉中,这群男人肯定不怀好意。虽然对于男女之间那种愉悦的事,她是欣然接受的,但眼前是那么一大群,足足三十几个男人,光是想想,她就要崩溃了。 郑飞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笑了笑,安抚道:“别紧张,我不会伤害你的,租你家房子的人住在哪个房间?” 姑娘惊恐地举着刀,动了几下嘴唇,为难道:“他给了我很多钱,让我不要跟任何人说......” “看到我身后这些男人了吗,他们好多天都没见过女人了,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把你当成一顿美餐。”郑飞恐吓道,嘴角翘起一个狰狞的弧度。 圣地亚哥咧咧嘴,往他旁边凑了凑,沉着嗓子说:“不美吧......你这标准有点低啊。” “别说话。”郑飞低声回了句,往他肚子上狠狠捶了一拳。好不容易装次坏人,还被砸场子。 圣地亚哥嗷了一声,揉着肚子笑。 姑娘听不见他俩在嘟囔什么,但这奇怪的举动,让她的神志稳定了些许,菜刀也微微垂下一点。 郑飞继续装坏人,舔了舔嘴角,重复道:“他住在哪?” 不知是出于畏惧还是什么,姑娘妥协了,畏畏缩缩道:“在......跟我来。” 从几十年前起,姑娘一家就蜗居在这破旧的小楼里,现在家里一共有五口人,白天她的爸爸妈妈都会去城里卖鱼,还有两个弟弟,被送去了最低等的学堂。 不久前,布拉德来到这里,给她家整整一小袋银币,要住上一阵子。要知道那可比得上全家几年的收入,她想都没想,就收拾出一间房让这个陌生人住了进去。 当然,她也没认出这个客人就是布拉德。 布拉德的房间,有一扇窗,窗外就是那条大河,春天的时候风景很美。 进房,浓浓的迷迭香芬芳,刺激得众人纷纷掩鼻,尤其是嗅觉灵敏的追踪者,差点背过气去。 姑娘捂着鼻子,见他们苦着脸,终于笑了起来,道:“很奇怪吧,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竟然会用迷迭香泡澡,还用那么多花瓣,是正常用量的几十倍。” “你刚是不是把泡澡水从窗户外倒了下去?”郑飞头探在窗边呼了几口新鲜空气,不用鼻子喘气。 “是的。”姑娘点头。 俯视着奔流不息的大河,郑飞捶了下窗沿,咬牙。 布拉德会去哪呢? 看样子,他一定是易容了,所以只从通缉令上见过他的人,全都认不出他。 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进城了,但那是不可能的。 满身都是迷迭香的浓重气味,自然会吸引所有人的视线,布拉德不会那么蠢。 而且,短时间内想除掉那气味是不可能的,就算在河里泡一个礼拜都未必能行。 布拉德,到底在哪? 想着想着,郑飞怅然若失地望向远方,调整调整思绪。 这时,一艘渔船从上游驶来,上面有个渔民在向他挥手。(。)m.。 第两百零七章 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第三更,freedonm书友+1】 , 无缘无故笑着招手的渔民,让郑飞精神一振,瞬间联想到了布拉德!片刻都没停滞,他立即拿出望远镜,将镜头对准渔船,调节好焦距。 距离大约七八十米,很小的一条渔船,跟个小舢板差不多,船上只有渔民一个人,笑容诡异,但脸上没有疤痕。 也许,布拉德的疤是化出来的? 郑飞沉下脸,忽然发现,渔民的身形略发福,大概是海味吃多了,满身的膘肉,和之前在交易所看到的根本是两个人。 况且,一个殿堂级杀手,怎么会长成这样?倒不是以貌取人,说实话,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把一大群士兵耍得团团转的,更不可能轻松暗杀各国首脑。 他不是布拉德,那么,无缘无故的笑是几个意思? 正纳闷,渔船已经到了距离三十米的位置了,胖乎乎的渔民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俯身拿起一个长条状的东西。 突然,猝不及防的,他把那东西振臂抛了过来,准确地丢进窗户,落在房间的地板上。 郑飞的第一反应是,炸药! 惊愕在脸上残存须臾,他歇斯底里地吼道:“趴下!” 众人却都没动,愣愣地望着他,疑惑挠头。 他刚要发作,却见渔民扔进来的,竟然只是一条鱼,鱼还活着,在地上蹦来跳去。 和众人一样,他诧异不已,正在这时,忽听外面渔民叫道:“嘿!今天收获特别大,给你们点鱼尝尝鲜!” 说罢,渔民欣喜地欢呼一声,把船拴在河畔的木桩上,一连扔了十几条鱼,无一例外,全都准确地扔进窗户。 站在窗边,这惊人的命中率,让众人直瞪眼。 “......这家伙是做什么的?” “军队最棒的投矛手恐怕也不过如此。” “谁知道呢,大概他经常用鱼叉扎鱼吧。” 在一片惊奇的议论声中,郑飞锁紧了眉头,虽然摸不清渔民的用意,但是,心头总有种隐隐的不安。 外面,渔民高亢的嗓音再次响起。 “嘿,最后一只了!”他蹲下拿鱼,这次拿的时间,比之前多那么几秒。 屋子里,圣地亚哥捡着地上活蹦乱跳的鱼,忽然说了句:“咦,鱼嘴里怎么有东西?好像是木棒......” 与此同时,渔民站起身来,身体后倾手臂后仰,吹了个怪异的口哨。 郑飞无意中瞥见,渔民的神情,从微笑突变为阴笑,奇怪得很。 “木棒?”他脑海中浮现出圣地亚哥说的这个词,霎时,瞳孔放大! “出去,快!” 他仓皇的神色,让所有人明白这不是玩笑。 房间里只有六个人,其他人都在外面的楼道上站着,在他们涌到门口时,最后那条鱼恰好飞进窗户啪的一声砸在墙上。 郑飞砰的关上门,疯了似的挥动手臂,喝令所有人立刻散开卧倒,旋即自己飞跃几步,趴在地上。 仅仅两秒后。 嘭!嘭!嘭! 短促而连续的十几声爆响,掀掉了小楼的屋顶,使得本就破落的小楼摇摇欲坠,火焰夺门而出,离门较近的两人瞬间被烧成重伤,发出凄厉的惨嚎。 像是地震般,墙壁倒塌,石块滚落砸伤了好几个人,突如其来的变故,逼得人们抱着头恐慌大叫,尤其是那个姑娘,瞬间飙泪往圣地亚哥怀里钻。 两分钟后。 在漫天飞扬的烟尘中,郑飞捂住鼻子,踩着满地碎石,踉跄着冲到能看见河面的地方,只见那艘小渔船还拴在木桩上,渔民早已不见。 向来冷静的他,怒了! “布拉德......布拉德!”他仰天长啸,怒吼一声愤愤捶了下地面。 没想到,在外籍兵团接受过专业训练、执行过无数次特殊任务的自己,竟差点折在布拉德这个中世纪杀手的手里。 人们称布拉德为鬼魅,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个渔民,是布拉德为数不多的追随者之一,特长是投掷,可谓是百发百中。 按照布拉德的指示,他事先捉了十几条鱼,顺着鱼嘴,在每条鱼的肚子里都强行塞进一管炸药,没点燃,把它们依次丢进房间里。 最后一条鱼,他点绕了炸药,一管炸药产生的威力或许不足以伤人,但足以引发其他炸药爆炸。 十几管炸药同时爆炸产生的威力总和,刹那间掀翻了屋顶,气浪险些摧毁这栋破楼。 如此周密的,让人措手不及的战略,令郑飞不得不佩服布拉德,同时又深深憎恨。 干掉布拉德!他暗暗发誓,握起一块碎石,在手心捏紧。 身后,伤员们痛苦地哀嚎着,姑娘还在不停哭泣。 他叹了口气,正要处理这个烂摊子时,倏然看见远处的河流上游,两百多米远的地方,一艘远洋大船映入眼帘。 远洋船,跑到河里来干什么? 他诧异地揉揉进了灰尘的眼,拿起望远镜擦了擦镜片,望去。 由于粘了不少灰,镜头有点模糊,但不妨碍他看清那艘船。 船上有六副大型纵帆,在这个时代的欧洲,应该属于顶级配置了,关键是它的船型,和普通货船的差别很大。 郑飞眉头微蹙,看着它的外貌,有种熟悉的感觉,像极了大名鼎鼎的威尼斯战舰,但构造没那么科学。 它是威尼斯战舰的前身,是当下意大利海军的最强战舰,总共就生产了五艘,布拉德花了整整十万枚银币从海军长官那买了一艘,但为了安全考虑,海军长官把所有的舰载火炮都给拆了。 由于时间紧急,布拉德没来得及去黑市采购火炮,所以说这艘意大利战舰,只是光有一个躯壳而已。 但即便是这样,它庞大的吨位,依然令人咋舌。 在瞭望塔顶端,郑飞找到了布拉德。 布拉德带着大沿帽,一袭黑色皮衣,手里握着把火枪,向这边眺望。 借助望远镜,郑飞看得见布拉德的一举一动。 布拉德嘴角微翘,望着这片废墟,得意笑着,打了个胜利的手势。 郑飞捏了下拳头,自言自语了一句,语气平淡。 “想在水上玩是吧,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 (。)m.。 第两百零八章 追击【第一更】 , 以前,想干掉布拉德是为了除掉祸害,现在多了个理由——仇怨。 在刚才的大爆炸中,共有五人重伤,其中最惨的一个,右半身全部被烤焦,大腿和手臂,黑乎乎的透着些血红,如同龟裂的大地,底下是岩浆,狰狞至极。 哀嚎声,不绝于耳。 眼前这条大河,环威尼斯,直通亚得里亚海。 河道里,空有躯壳的意大利巨型战舰渐渐逼近,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布拉德的脸。 瞧见还有人活着,布拉德故作惊讶地扬起了嘴角,冲郑飞鼓了几下掌以示挑衅,要不是因为船行驶在河中央,短管火枪的射程不够,他准会再补上两枪。 他很潇洒也很嚣张,只是,由于被圣地亚哥狠狠抡了一巴掌,五个手指的红印到现在还留在脸上。 不久前,他刚刚泡完澡,来阳台晒会儿太阳,立刻便注意到楼下有群不速之客,猫在残垣断壁后窥探小木屋。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追兵来了,但他又不太确信,因为自己之前确确实实把尾巴都给甩掉了,就算自己跳窗时衣服被刮破了,但这群人没带猎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于是,为了探明他们的来意,他默默拾了把刀下楼,故意惊动他们,丝毫不抵抗地被圣地亚哥扑倒,见郑飞让自己别说话后,他才摸清了他们的来意,目标的确是自己。 那一刻,他不禁想笑,这么一大群人没一个认识自己的,看来两个月前遭受的苦难,是值得的。 此时,站在瞭望塔上,他就这么手插在口袋里,狞笑着俯视郑飞,以及这片拜己所赐的废墟。 ...... 而之前的那个渔民,不知什么时候也爬上了大船,双臂撑着护栏趴在船舷边,神态中透着浓浓的讽意,食指放嘴里,吹了个嘹亮的口哨,狂妄无比。 郑飞恨恨和他们对视一眼,随即转回头,看着瘫坐在地的伤员们,道:“还能行么?” 有几个虚弱的嗓音回应,另外几个则是闷声不语,看来已经失去了知觉,命不久矣。 郑飞步履铿锵地走到众人面前,下令道:“除了重伤员,所有人立刻跟我走,干掉布拉德!” “那重伤员怎么办......” 郑飞默然不语,用眼神告诉他们答案。 以中世纪的医疗条件,根本救不活这几个昏迷不醒的重伤员,他们最终都会因机体过度损伤,或是失血过多而死。 抛弃同伴,是道极难迈过的心坎,但有时候除了抛弃,别无选择。 巨大的爆炸声,不但吵到了周围的居民,还惊动了附近巡逻的士兵们,大约有五六个,手里拿着工艺粗劣的军刀。 郑飞带着大家下楼,恰好撞见了士兵。 士兵们列成队小跑而来,忽然瞧见摇摇欲坠的破楼里溜出一群灰头土脸的人,愣了片刻,喝道:“站住!” 然而事实是,这群人根本没准备跑。 郑飞迎面走去,拔出腰间的匕首,拧了拧脖子。 再加上壮如牛的圣地亚哥,刁悍凶猛的印第安土著,光是他们那凛冽的眼神,就吓得士兵一哆嗦。 “站着别动,我不会伤害你们的。”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面对数倍于己,并且个个都不好惹的“凶犯”,士兵们识趣地站在原地,连刀都没想起来拔。 郑飞抬头瞥了一眼,只见附近几栋楼上的居民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把那些人抓下来,和这群兵绑在一起,带到荒郊野外去,找几个人看守着,直到我回来。” “这......是绑架吧?”汉斯谨慎地问。 “照做就是。”郑飞的神色,没出现分毫的改变。 转头一瞥,布拉德的那艘大船,渐行渐远,恐怕最多两个小时就能驶入亚尔里亚海,到时候再想抓到就等于是天方夜谭了。 郑飞要把所有目击者都与外界隔离,直到自己干掉布拉德。 哦不,直到卖完货能离开威尼斯才行,否则的话目击者必然会通知镇长,那和差人去通报海军围捕布拉德一眼,都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 做事,还是干净利落点好,能简单就简单。 而现在,把这群人绑上隔离起来,凭着自己的实力去干掉布拉德,就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不会留下一点尾巴。 他不禁苦笑了一下,为了从大局考虑,只能选择当个不明不白的坏人了。 留下几个人,押送士兵和居民去野外后,其他人继续赶路。 还好是在城郊爆炸,并没有惊动到城里,威尼斯人的生活受了点影响,但影响不大,只是出行要被盘查而已。 临近傍晚,又到了一天中最繁华的时段,人们如潮水般拥挤在街道上,边散步边逛店铺。 郑飞叫了十几辆马车,搭载伙计们向着码头飞奔而去,路上被士兵拦下盘查了几次,除了灰头土脸有点脏外,没什么其他问题。 不到半个小时,他们顺利抵达码头,冲向停泊在岸边的大货船。 码头也有搜寻士兵,因此,那十艘招眼的大型护卫舰被开到了海上,离岸边大约两海里的地方。 登上甲板,郑飞连脸都没来得及洗一把,就下令起锚收帆,水手们挤在一艘船上,调整船尾舵向着护卫舰的方向驶去。 至于其他几艘大船,则是仍然停泊在这里,毕竟干掉布拉德后还要回来的,出于对船和货物的安全考虑,他把阿瑞斯和几十名水手留在了码头。 船和护卫舰汇合后,郑飞搭乘小舢板登上一艘护卫舰,指挥水手们架好火炮,时刻准备战斗。 满船的水手,如蚂蚁搬有条不紊地搬炮弹,不知情者还以为有什么大战役要打,其实对手只是一艘被剪了爪牙的战舰而已,完全不具备威慑力。 屹立在甲板上,郑飞抬头眺望西方,估摸着还有一个多小时太阳就该落海了,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布拉德的船,否则一入夜,茫茫大海上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由着布拉德飘荡在亚得里亚海,然后进入地中海销声匿迹。(。)m.。 第两百零九章 煽动人心【第二更】 按照预计的方向,船队全速前进,然而白帆虽是硕大,却没有足够的风力推动,速度还不及在陆地上行走。 不过,这恰恰是件好事。 风小,布拉德的船必定跑不快,只能慢悠悠地飘荡,即便那条河水流湍急,但是对庞大的意大利战舰,推进力极为有限。 而郑飞这边就不同了,没别的,人多! 风力不足,人力来补! 每条船几十个水手,人手一根长桨,抬头挺胸,伴着昂扬向上的齐声呐喊,有节奏地前摇后仰,船桨拨弄拍打着海水,使得护卫舰的前进速度得到有效增益。 十艘护卫舰,数百人同时划桨,这场面若是从空中俯瞰,蔚为壮观。 有两只红嘴海鸟,便是盘旋在半空中,好奇地打量着这群不属于威尼斯的人,用努力与汗水,破浪前行! 一个小时后。 西方,夕阳在海面上撒下一大片赤色光辉,与那穹顶之上的晚霞,相接却又遥相呼应。 即将入夜,气温逐渐转凉,风也显现出了冬天该有的干冷,刺痛瞭望塔上郑飞的脸庞。 划桨的水手们可感受不到一点点寒意,他们甚至还打着赤膊,大汗淋漓,由于不间歇的劳作,双臂酸痛得早已麻木,只在重复同样的动作而已。 以汉斯为首的一些人是不用划桨的,他们是船队的精英炮手,郑飞允许他们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让漫天的炮弹划破空际,让布拉德和他的意大利战舰一同葬身海底! 站在瞭望塔上,郑飞手中握着望远镜,冷风吹得他微微刺痛,他揉了揉脸,摸出酒壶来吖了口烈酒,暖暖身子。 远处的岸边,矗立着一座灯塔,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灯塔外围长满了绿苔,还有类似爬山虎的植物,覆盖在破旧的石头墙壁上。 在每个寒风刺骨的冬季夜晚,灯塔上的光,都会在漆黑无边的海面上,为出海夜归的渔民们提供一丝慰藉,鼓励他们战胜寒冷与黑暗带来的恐惧。 这便是为什么,守护灯塔的老人数十年都不愿离开,他天真而可爱的觉得,自己是亚得里亚海的守护神。 沿着海岸线,船队抵达了那条大河的入海口,可能是由于光线较暗,不见意大利战舰的踪影。 只能用秘密武器了。 郑飞对甲板上的汉斯点点头,汉斯会意,让几位观瞄手拿上望远镜钻进吊筐,放飞热气球。 热气球徐徐上升至数百米的高空,有望远镜的协助,视野范围扩大了至少十倍。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搜索过程,可以说,圆周上每一度都够观瞄手搜索个几分钟,共有三百六十度。 要是天黑前发现不了布拉德的意大利战舰,那么就只能把船先往海里开开,等明天天亮之后再展开搜寻,不过,那样的成功率几乎为零,一夜的时间,布拉德早已不知逃到哪去了。 郑飞捏着酒壶,望着天边愈渐下坠的夕阳,眼眸中,倾露出了一抹担忧,担忧之外,更多的是不甘。 就在这时,忽然瞧见一个显眼的红色铁环,顺着拴住热气球的缆绳,套在绳子上飞速滑下,那是远在数百米高空的观瞄手发出的信号,意思是发现了。 红色铁环的意思是,东南方。 铁环滑下的时候,水手们正百无聊赖地坐在甲板上,吃牛肉干喝水补充体力,直到铁环咣当一声落地,才愣了愣,旋即不约而同地跳了起来,纵情欢呼。 短短几分钟便发现了布拉德,只能说是上帝眷顾了,万分之一的运气,着实令人欣喜。 郑飞畅快地仰脖灌了口酒,击掌道:“伙计们,干活了!” 大嗓门圣地亚哥负责把他的话重复一遍,之后照例煽动战斗情绪。 圣地亚哥伫立在甲板上,目光坚毅而凶狠,咆哮道:“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干掉布拉德!” “布拉德是谁?!” “魔鬼!” “我们是谁?!” “屠魔者!” “那还等什么?!开工!” 话音落下,水手们迅速散开各就各位,顾不上胳臂的阵阵酸痛,放声呐喊着全力划桨。 圣地亚哥满意地吹了个口哨,爬上瞭望塔,冲郑飞挤挤眼,道:“怎么样?” “非常专业。”郑飞知道他是想被夸。 “哈哈!”圣地亚哥笑了下,紧接着,望着挥汗如雨的水手,眉心轻轻一蹙,带着分疑惑,道:“可是你说为什么,他们这么愿意听咱们的?就像是信奉神灵般。” “我们可不是什么神灵,他们也不像土著那么单纯。”郑飞吖了口酒,目光在水手们身上掠过,停留在遥远的天际,认真道:“只不过,你用激情点燃了他们的战斗血液!” 停顿了一会儿,郑飞不禁翘起嘴角,酒壶在圣地亚哥面前扬了扬,道:“壮汉,你是个天生的演说家。” “演说家?” “呃,换句话来说就是,擅于笼络人心的统帅!” “哈,统帅,这头衔我喜欢!” 圣地亚哥大笑着,接过酒壶灌了一口,全船队只有他一个人能用船长的酒壶。 和他的狂喜不同,郑飞却是眉宇微垂,手撑着栏杆,俯视空荡荡的甲板。 郑飞明白,虽然圣地亚哥的外貌和行为都带着一股傻气,但其实一点都不傻,反而拥有一项出色的能力——煽动情绪。 他可以在严肃紧张的备战时期,故意逗乐大家来缓和气氛,也可以激情咆哮,使得休息中的士兵瞬间进入战斗状态。 演说家在任何时代,只要做到一定程度,就将拥有极其可怕的地位。 希特勒便是最好的例子。 还有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领导者,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每个成功的领导者,都是出色的演说家。 扪心自问,郑飞在这方面不及圣地亚哥,所以他得想办法,不让这看似傻大粗的壮汉走上歪路。 他并不是多虑了。 人在没钱的时候,活得很纯粹,但随着财富雪球越滚越大,野心便会不由自主地膨胀,控制不好的话,利欲熏心。 更何况,航海的财富不是慢慢滚大的,而是暴富!(。) 第两百一十章 海上的黑夜【第三更,桃花仙+1】 所幸的是,圣地亚哥是个富于正义感的男人,有着许多优秀的品质,最可贵的一点,他对郑飞很忠诚。 不过,他有个最致命的缺点—— 呃,不是好色......是太容易相信别人,当初在亚特兰大码头的小酒馆,郑飞只是给他画了张大饼,帮他设想了一下未来,他就义无反顾地闷了整杯烈酒,乖乖跟着郑飞做事。 思想单纯的人,太容易被骗。 所以,万一有用心险恶的人想利用他,简单得很。 ...... 天色渐暗,转眼间,夜幕已悄然降临,灰暗的夜空下,十艘大型护卫舰,摆出一字阵型,以最大速度奔向猎物。 布拉德躺在甲板的摇椅上,悠闲地瞧着那一弯月亮,和郑飞在做同样的事情——喝酒。 只不过他是用嘴喝,郑飞是用伤口喝。 在下午的爆炸中,郑飞的胳臂被崩飞的碎石划出一道血口,此时,他正拎着酒壶,每隔一段时间就往伤口上洒几滴,用这短暂的刺激,来时刻保持神志的清醒,而且,酒精能消毒。 距离,不到两海里。 乌云,遮盖住了那弯月亮,也遮盖住了漫天的繁星,使得本就黑漆漆的海面,伸手不见五指。 身处无边的黑暗之中,难免会心生恐慌,只有船桨拍打海水的响声,能让人们在这恐慌中找寻到些许慰藉。 之前,借着月亮投下的微弱光芒,还能依稀辨认出那艘巨大的意大利战舰,现在,连影子都摸不着了,只能凭着感觉前进。 海面上没有一丝亮光,估计就算目标近在咫尺,也不一定看得见。 郑飞从瞭望塔上小心翼翼地往下爬,热气球也在刚天黑时就给收回来了,观瞄手冻僵了已经,在船舱里烤火。 站在船舷边,听着海浪的拍打着船身,郑飞瞪大眼睛极力想看到除了黑色以外的东西,但始终没能如愿。 现在才觉得,是时候想办法弄出探照灯了,不然像这种天气,完全看不见前行的海路。 咚咚的脚步声,有人在向这边跑,但不知道是谁。 “船长,要不点灯吧,防止过路的渔船撞上。”是汉斯的声音。 这个提议,让郑飞很纠结。 点?那样会暴露给布拉德,那个老狐狸肯定会立马调整航向躲得远远的,重点是根本不知道他会往哪跑。 不点?但撞船确实是件麻烦事。 他吸了口气,垂头仔细斟酌,思索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蓦然,一道亮光,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 远处,大约一海里的位置,无数盏油灯几乎同时燃起,它们的光芒,照亮了意大利战舰的轮廓。 那是远洋船专用油灯,个头比较大,分别安置在船身的各个部位,之间用蘸了油的麻绳连接起来,只需要点燃其中一盏,就能迅速带动所有。 在黑漆漆的大海上,它们产生的亮光,几海里外的人都能清晰辨认,这样便能有效降低撞船的风险。 布拉德也怕被撞,况且他怎么也没想到,就在距离自己不到一海里的地方,有只庞大的护卫舰队在逼近,上百门舰载火炮正虎视眈眈。 “嗬!”水手们伸长脖子望去,不约而同地叹了声,脸上洋溢着由衷的欣喜,不是因为终于找到了布拉德,而是终于有了光。 “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有水手喃喃念起了圣经,笑容灿烂。 郑飞站在甲板中央,道:“小伙子们,目标,光!全速前进!” 在旗舰的带领下,大型护卫舰调整航向,排成雁行阵乘风破浪,向那艘毫无战斗力的意大利战舰驶去。 布拉德依然躺在甲板的摇椅上,眯眼小憩,天色的灰暗并不能使他感到一丁点的不适,因为他早已习惯了黑暗,也早已习惯了孤独,不管把他放在哪,他都通通没感觉。 他在回忆一些以前的事情,走上杀手这条路之前,少年时期,在英格兰的城堡庄园里,和那些贵族子弟比试剑法,和姑娘们去郊游,等等等等。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曾经荣耀无限的自己,却俨然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殿堂级杀手。 可以这么说,半个欧洲的杀手业都是他布拉德带动起来的,那群退役军人或刚出狱的犯人,听说了他的故事,被丰厚的酬金吸引,义无反顾地扑向这行,踏上不归路。 后来,他们当中许许多多的人,都发现这行并不像传说中那么简单,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布拉德。 布拉德总能顺利完成任务,之后从容撤退,而他们,死得很惨。 ...... 摇椅上,布拉德垂着胳膊,手里捏着那开了口的酒壶,烈酒顺着壶嘴,一滴一滴地溅上甲板,响声清脆。 “长官,灯已经全部点上了!”恭敬的语气,来自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灯光映照在他暗淡的瞳孔中,更显出了他的稚嫩。 不管多卑劣的人,总有人仰慕,正如不管多高尚的人,总有人辱骂。 贵为杀手教父,布拉德有许多的追随者,虽然他习惯独来独往,但仍然需要帮手,因此,他会从这些追随者当中,挑出一些比较顺眼的跟着自己。 这个少年,是几年前在法兰西时发现的,是个孤儿,父亲死于当地财主之手,这让布拉德从他身上找到了共鸣。 “喔。”布拉德动了下身子,甩甩已经流干的酒壶,丢给他道:“添满酒。” 少年捧着酒壶,乖乖跑开。 “嘿!”布拉德又唤了一声。 “嗯?” “你自己也喝点,夜里冷,喝了暖身子。”布拉德语气平淡地说,用麻木的表情告诉他:你只是我的小跟班,我不是在关心你。 但即便这样,少年还是激动地连连点头,转身跑进了船舱。 今天事情较多,只三更啦(;′) 新的一周,还是想求一下推荐票票,虽然目前冲不上榜用处不大,但我有个奇葩的小习性,就是看到票数的增长,写作动力也会大增!所以各位美哥帅女们,求!票!票!\()/(。) 第两百一十一章 第三方 少年满面欣喜,甚至还哼起了小调,打开一瓶上好的雪利酒,娴熟地往酒壶里注。 布拉德瞥了他一眼,便又是垂下了眉,手指断断续续地,敲击摇椅的扶手,现出杀手应有的神态,冷漠无情。 安置在船身各处的大油灯,跳动着昏暗的光芒,映在布拉德的脸上,使得那疤痕更为狰狞。 灯光把他的影子,在甲板上拉长,延伸到了海里。 在这艘庞大的意大利战舰上,吹着冷冰冰的冬季海风,他竟有些犯困,打起了盹儿,大概是酒喝多了吧。 少年倒好了酒,捧着酒壶,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慢步走来,听见他微弱的鼾声,犹豫了一下,终归还是没叫醒他,把酒壶放在了椅子边,默默离开。 白天那个渔民,就是投掷炸弹鱼的家伙,正好从船舱里钻了出来,因酗酒,眼睛里血丝密布,醉醺醺地扶着门框,呕吐。 少年经过时,他还顺手拍了下少年的屁股,大概是把他当成了酒吧里的舞娘。 “布拉德,布拉德是谁?!”他晕乎乎地大叫道,酒壶扔在地上,指着灰暗的夜空喊:“他是个自私的魔鬼!不管你多卖命,从他那一个子儿都得不到!” 这声发泄,让布拉德乍然睁眼,手指抖了一下,眼中掠过一丝凶意。 随后,他的手摸向了腰间的短管火枪,拔出。 正在这时,忽听嗖的一声,黑暗中好像有东西砸到了甲板,响声很特别。 出于职业习惯,布拉德的警惕性向来极高,他连忙跳起,左手持枪右手提刀,猫着腰静悄悄地向声源移动,那在二十米开外。 身后,醉汉还在大叫发泄,嘴里吐着不干不净的辱骂言语,但布拉德没功夫搭理他,借着摇曳的灯光,仔细观察前方。 空荡荡的甲板,除了白天被浪潮拍上来的小鱼,什么都没有。 那么,刚才的声响是什么? 情不自禁地,他捏紧刀柄,心头升腾起莫名的恐慌感,这种情绪在他身上很罕见。 对于死亡,他不是很畏惧,但他害怕自己不明不白的死掉,就像自己杀掉的那些人一样。 冷汗,渗出在额头,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蓦然,他打了个激灵,发现了异常。 一只钩子,小得令人难以察觉,死死勾在护栏上。 钩子,是他最常使用的工具之一,频繁程度仅次于刀和火枪,攀爬城堡、布置陷阱等等,全都要用到它。 此刻,甲板上出现了一只钩子,他很清楚意味着什么。 然而,他却笑了,知道敌人在哪,便没了半点怵意。 竖耳聆听,听得见微弱的动静,有人在往船上爬,从攀爬的节奏来看,是个老手。 布拉德闪身躲进驾驶室,回头瞥了眼大喊大叫的醉汉,嘴角翘了一下,正好让那倒霉鬼吸引注意力。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片刻不分神地盯着钩子,等待敌人露头。 手里的武器已经不是火枪,换成了一柄做工精良的箭弩,它之前被搁在驾驶室里,是他的珍藏,几年前从西亚淘回来的。 箭弩,无声且威力巨大,毫不夸张地说,它比火枪更好用,缺点是不太方便携带。 敌人,露头了。 黑暗中,他看不清对方的脸,但从轮廓来看是个瘦子。 瘦子敏捷地翻上甲板,半蹲在地,谨慎地探头观望了许久,确认自己没被发现后,松了口气。 他瞧见几十米外那个醉汉,胳臂甩来甩去对着天上大叫,跟个疯子似的。 他笑了一下,本以为这艘大船上会有很多人,竟然只有一个,难道其他人都在睡觉么? 蹙蹙眉,他决定先侦察侦察,不能贸然通知大部队行动,说不定就会有埋伏,迟疑片刻,他猫下腰沿着船舷,慢慢摸索前进。 没错,他不是郑飞派来的侦察兵。 派人上船侦察,这不是郑飞的风格,他的风格是,用密密麻麻的炮弹给布拉德来场火力覆盖,不费周折,干净利落地干掉他! 这名瘦胳膊瘦腿的侦察员,来自第三方。 驾驶室中的布拉德,屏住呼吸静静盯着几米外的敌人,在油灯的微光下,那混蛋贼头贼脑地一步步往前挪。 他抬起箭弩,上了枚穿透力极强的箭头,手稳稳托举,瞄准敌人的喉咙。 只有打碎喉咙,才不会发出惨叫,这是他早已就总结出的经验。 瞄准,击发! “砰!” 爆响乍然而起,布拉德却怔了怔,因为这不是自己打出来的,而是枪响。 再一看,船舱门口那个混蛋酒鬼,拿着把火枪对天放,以宣泄积压已久的情绪。 被这么一惊动,侦察员立刻机敏地察觉到危险,在布拉德愣神的功夫,不管不顾地翻过船舷,纵身跳海。 扑通一声,浪花飞溅。 布拉德愤愤捶了下桌子,凶光毕露,箭弩瞄向酒鬼,刚要扣下扳机,却听一连串短促而连续的枪声,从海面上传来。 紧接着,是嗷嗷的叫嚣声。 “投降吧,你们跑不了的!” “哈哈,交出钱和女人,我就把你喂给一条可爱点的鲨鱼!” 除了疯狂的呐喊,甚至还有人唱了起来:“左手拿着酒瓶,右手喷着财宝,为了生存而奔波,为了活着而辛劳!” 明摆着,是海盗,听这声势至少也有百来个,简直是一群狼。 布拉德愕然抬了下眉毛,身为杀手教父的自己竟然被海盗给劫了?这算是阴沟里翻船么? 他倒吸一口凉气,果断射杀醉鬼。 这时,被枪声惊动,其他几名追随者也从船舱里跑了出来,手忙脚乱地趴在船舷边,往黑漆漆的大海里张望。 “别慌,搬炸药!”布拉德喝道,沉下脸。 炸药只剩两箱了,用来应对那群海盗远远不够,但也足够他们喝一壶了。 他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处境,以前自己都是躲在暗处的猎人,现在却成了猎物,他知道,自己大概是要葬身亚得里亚海了。 不过他从来不会坐以待毙,万不得已时就跳海,没准还能搏取一线生机。 枪声响起时,郑飞的船队已经到了不过半海里的位置,只需要再前进一点就到了舰载火炮射程范围内了。 密密匝匝的枪声,如同暗夜里的惊雷,让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水手们,犯起了嘀咕。(。) 第两百一十二章 进攻! 随着枪响,他们还看到了半海里外,闪起了星星点点、转瞬即逝的火光,那是上百支火枪在击发示威。 海盗们的嚎叫欢呼声,荡开在黑漆漆的海平面上,如同波塞冬的嘶鸣,空灵而悠长,猖獗至极,让胆小者听见,准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那是......海盗?”趴在船舷边,汉斯确认似的问。 郑飞手插在口袋里,屹立在寒风中,盯着那些小光点,道:“难不成是海怪么?” 这句话,只是在开玩笑,但...... 两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垂下头,望着脚下那片黑暗,听着海水拍击船体的声响,越是看不见摸不着,越能感受到蕴藏在大海中神秘莫测的力量。 过了会儿,汉斯似笑非笑道:“唔......船长,你相信海怪的存在吗?” 他本来觉得以郑飞的性格,肯定会说不信,但这次他猜错了。 “我相信。”郑飞语气平淡地应了句,目光移回意大利战舰,以及那伙不停鸣枪叫嚣的海盗。 他的眼神,凝重而深远,除此之外,还有着一丝朦胧的畏惧。 如果一个穿越者,连超自然现象都无法接受,那他就白穿越了。 这世上连所罗门王的密道都有,海怪,谁能保证不存在呢? 想到这里,他吁出一口气,下令道:“继续前进!” “正好让海盗干掉布拉德不就行了吗?”水手们不解。 “布拉德是我的猎物。”郑飞捏了下酒壶,脸色刚毅,渐渐扬起了嘴角,道:“海盗也是。” 风势愈来愈大,大型护卫舰群摆出型阵,仿佛夜幕下的血盆大口,快速围了过去。 舰载火炮毕竟比不上岸炮,况且就算把岸炮拆下来安置在船上,船身也承受不住那巨大的后坐力,会左右摇摆,对精确度的影响很大。 所以,最好在两百米以内开炮,也就是0.1海里,才能达到勉强达到精准射击,炮弹不会偏差太远。 ...... 这是意大利附近最大的海盗团伙,他们从没出过亚得里亚海,因为他们没多大野心,能有口饭吃有女人玩就行,抢一次威尼斯商人的船,够他们所有人享用两个月。 在黄昏的时候,他们就盯上了这艘庞大的意大利战舰,但不知道这是战舰,也不知道船上除了些酒和食物外什么都没有,更不知道船的主人是布拉德。 他们以为,这么大的船,怎么说也得有价值上万银币的货物,外带几个能让兄弟们舒爽舒爽的女人吧? 他们极度渴望侵略,但碍于环境太黑摸不清对方的实力,迟迟不敢登船。 海盗船上。 好像每个海盗头目都是独眼,这位也不例外,不过他的眼不是由于长期看太阳辨认方向而瞎的,而是很多年前在酒吧和人打赌,鼓足勇气戳瞎眼,顿时震惊全场,并且换到了第一艘海盗船。 此时,他就站在船头,肩上扛着抢来的火枪,对几十米外的意大利战舰虎视眈眈。 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的侧舷,一支真正意义上的海上力量正在逼近。 海盗船很小,就连旗舰也不过十来米长,它们都属于急航船,牺牲攻击力防御力,只求能大幅提升速度,追的上一切想要逃窜的目标。 甚至,旗舰上连一门散弹炮都没有,平日里只敢欺负欺负那些不入流的小船队,至于配备火炮的大船,海盗们只能在远处眼睁睁地看着,咽口水。 海盗头目心疼自己花钱买来的子弹,示意手下不要再开枪叫嚣,一声不响地站在船队,观望着战舰上的动静,并等着自己的侦察员回来。 侦察员是整个团伙中最瘦的,也是水性最好的,从战舰上仓皇跳海后,泡在黑暗冰冷的海水里,他拼命往回游。 在海里,尤其是在深夜的海里游泳,是件很恐怖的事,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脚下有几条海蛇,或寻找猎物的鲨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特大号水母。 最大的水母,触手展开面积可达五百平方米,如同撒下了天罗地网,要是上帝和你开个玩笑,让你被它的带毒触手碰一下......永别了,世界。 所以,从战舰到海盗船的这一段距离,恐怕是侦察员一生中游过最长的了,他没命似的挥胳膊蹬腿,穿行在阻力极大的海浪中,足足两分钟的功夫,才抵达海盗旗舰,被拉上船躺在甲板上,四脚朝天大口喘粗气。 “喂,怎么回事?”头目冷冷看着他,踢了他一脚。 “对不起老大,有人开枪,我只能赶紧跳下来。” “上面有多少人?” “我只看见了一个,而且是个酗酒者,喝得烂醉如泥。” “一个?”海盗们几乎同时质疑,不可思议。 “是的,船上空荡荡的,估计是哪个家伙偷来,开到海上的。” 听完汇报,海盗头目拄着枪,慎重地盯着目标,咬咬牙,沉声下令道:“全体出动!” 等待已久的海盗们应声而动,使出浑身解数划动船桨,快速逼近目标。 他们边划桨,边疯狂大叫,这在给大伙精神鼓舞的同时,却又恰恰暴露了位置。 叫声传到了郑飞和炮手们的耳朵里,让他们感觉到海盗在向意大利战舰靠拢,看来是准备强行登船了。 片刻都没迟疑,郑飞高举火枪,扣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惊蛰本该寂静的黑夜,还没等枪声在海面上传开,便顷刻间被轰隆隆的炮声淹没。 炮弹,伴随着火光,仿佛夜幕下的惊雷,以摧枯拉朽之势向目标覆盖而去。 旗舰炮响,其他船上的炮手也即刻开炮,弄出无数道爆裂声,型阵早已把海盗连同意大利战舰围在中央,炮弹从四面八方飞来,嗖嗖地划破空际,声势浩大无比。 海盗们划动船桨的手,几乎同时停下了,和战舰上的布拉德一样,左顾右盼,发愣。 布拉德比海盗的反应要快得多,听到预示着死亡的炮声,他立刻闪身进了船舱,跳到最底层。 比预计回来的晚很多,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tot明天五更补偿(。) 第两百一十三章 收尾【第一更】 乌云蔽月,灰暗的穹顶之下,上百枚炮弹顶着冬夜的寒风呼啸而来,它们注定将要在平静的亚德里亚海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谁都看不见炮弹,更无法躲避,有几个机灵点的海盗大叫着跳进了海里,就在刚入海的那一刻,弹雨降临。 足有头颅那么大的炮弹,在以意大利战舰为中心的海域上掀起铺天盖地的恶浪,哗啦啦的巨响如海妖的鲜血咆哮,将这群从未经历过灾难的海盗,刹那间撕咬吞没。 充满恐惧的哀嚎声,被这海浪无情淹没,钻进水底潜泳的那几个,被炮弹给活生生给炸了出来,死鱼似的躺在破碎的木板上,知觉尽失。 面对死亡的审判,海盗们挣扎了一会儿,遍布瞳孔的惊惧,最终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绝望,与释然。 这对于他们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整天漂在海上搜寻目标抢掠商队,做出些惨绝人寰的勾当,拿上抢来的钱去挥霍一阵子,用完再抢,这些年死在他们手下的人,不计其数。 这铺天盖地不知从何而来的炮弹,也许就是天之罚吧。 合眼,等死。 至于那艘意大利战舰,侧舷被这摧枯拉朽的弹雨击穿,大火席卷了整个甲板,那堆刚被搬上甲板的炸药瞬间爆炸,在甲板上留下一个直径七八米的大洞。 布拉德的追随者,死的死伤的伤,还能动弹的不管是爬还是跑,用尽吃奶的力气逃向船舱,有个倒霉的家伙眼看着就要进去了,被一颗尖啸着的炮弹迎面干中,连眼都没来得及眨一下,霎时被炸成了碎片。 炮击共十轮,持续了两分钟之久,上千发炮弹,使得那海水已然沦为血淋淋的赤色,虽看不见,但那血腥味却是刺鼻,令人不由得就想呕吐。 炮击停止,硝烟散尽。 摆出型阵的舰队,缓缓收拢,穿过血浪和尸体残骸,把庞大意大利战舰围在中间,清理战场。 收尾的时刻,来临了。 那弯月亮,小心翼翼地从乌云后探出脑袋,打量着人间发生的这一幕,用她纯白的光辉,想要洗刷掉这一切。 靠拢停稳后,郑飞带着些能力强的水手,登上满是凹坑的战舰甲板,组织水手先灭火。 这艘战舰,不光是在意大利,就从整个欧洲来说,也应当是最顶级的制造水准了,虽说郑飞的护卫舰来自葡萄牙精锐海军,但它们说到底也只是护卫舰,比起战舰来还差了个档次。 经过船舶工程师乔治的检查,战舰的主体部分还较为完好,修缮之后还可以使用。 灭完火,他们穿行在残骸中,去寻找布拉德的下落。 死在甲板上的杀手,没有布拉德,那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躲进了船舱,要么跳了海。 现在月亮已经出来了,瞭望塔上的观瞄员借着月光便能看到下方的动静,血红的海面上,只有几个还留着口气,扒着碎木板奄奄一息的海盗。 布拉德还在船舱里。 船舱入口早已被炮弹炸塌,被残骸堵得死死的,布拉德想出去,抡起铁锤敲打到精疲力尽,也丝毫撼动不了。 他不得不放弃,垂头叹了口气,之后迅速利用船舱里的柜子桌子,造出一个简易防御工事,拿上火枪、箭弩,还有最后一些炸药,默默等着敌人闯入,能杀几个是几个。 郑飞让水手们齐心协力铲开废墟,站在倒塌的瞭望塔残骸上,注视着那黑漆漆的洞口,皱眉。 水手们在窃窃私语。 “布拉德就在下面吧?” “不知道船长会派谁进去,那可是去送死啊。” “别说话了......” 即使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这里,但水手们对布拉德的畏惧,依然不减,他们低着头,心中忐忑不安,生怕郑飞叫道自己的名字。 他们中的不少人,已经想好怎么哀求了,就说家里还有老人要养活,嗯。 听着他们的议论声,郑飞的眉头缩得越来越紧,扫视了一圈,瞥见同样局促的汉斯,目光在那家伙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 “汉斯!”他叫道。 汉斯顿时一个激灵,被惊得猛地一哆嗦,发抖,可怜巴巴地看向他,嗫嚅着嘴唇:“我......” 郑飞笑了笑,道:“我记得,你在美洲时捉到了几只小动物,带回来了吧?” “小......动物?”汉斯茫然,回忆片刻,恍然大悟道:“哦!我懂了!我这就去拿!” 说罢,他跑下意大利战舰,欢快地向自己的船舱奔去,脸上显露出劫后余生似的欣喜。 几分钟后,他提着个笼子回来了,里面关着那几只小动物。 这是种性情温和的动物,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醒目毛皮,分布地区从加拿大南部开始,贯穿整个美国直到墨西哥北部。 没错,它就是臭鼬,遇到威胁时会发出奇臭的气味,谁要是连闻到这气味都无动于衷,那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味觉失灵,第二是被熏死了。 几只臭鼬,被汉斯放进了船舱,它们四处乱爬,探索这片未知的黑暗。 布拉德躲在防御工事后,密切注视洞口,等着有人下来,那微弱的月光,足够让他看清一切。 听着洞口的嘈杂声,随后,他瞧见好像有几团东西被扔了下来,那是什么? 炸弹? 他迅速把头埋到工事后,透过缝隙警惕观望,两分钟过去了,那炸弹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纳闷地捏了捏手指,犹豫片刻后,攥紧军刀想凑过去一点,探明究竟。 倏然,他的胳臂被扯了一下,有个东西顺着他的胳膊往上爬!! 瞬间,瞳孔放大,他想都没想就一拳把那东西捶了下去,恐惧地连连退后几步,大口喘着粗气。 从没想过,自己竟会有这么害怕的时候。 然而,这恐惧才刚过去几秒,一股恶臭迎面扑来,险些让他背过气去。 他屏住呼吸,眼睛发直,有种快要被呛死的感觉,出于逃生的本能,他不管不顾地往洞口狂奔,迫切地想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就算死在那都值!(。) 第两百一十四章 抓获【第二更】 , 仓皇跳出洞口,他仰面躺倒,大口呼吸着无毒无害无臭味的空气,瞳孔中倾露出逃脱般的满足,即便身旁围了一大圈敌人,也不能使他畏惧分毫。 因为他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在这里,现在只不过是死得早了点而已。 水手们端枪指着他,时刻保持警惕,紧张的气息在他们之间传播开来,有几个还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布拉德越是坦然,他们内心升腾起的畏惧感就越强烈,这是他们第一次看见布拉德,原来这传说中的鬼魅,竟然是个长相如此狰狞的人。 布拉德的脸上,那一大块苍白的疤痕,在月光的映照下,尤为的令人心惊。 此刻,面对着众多对自己心存畏惧的人......哦不,是蝼蚁......他翘起了嘴角,伸了个惬意的懒腰,至少在外人看来的惬意的。 然后,他翻身坐了起来。 由于心中有太多的好奇,郑飞迟迟没下令击杀他,注视着他狼狈却豁达的双眸,沉默了一会儿,挥手示意圣地亚哥把他绑起来,他没反抗。 绑普通人只需要捆住手脚,布拉德却是浑身上下都被绳子绕了一圈又一圈,木乃伊似的,足见圣地亚哥对他实力的畏惧。 其实不管是圣地亚哥还是其他水手,畏惧的都不是这个杀手,而是他那被越传越邪的名声。 布拉德无语地咧咧嘴,叹了口气,低声说道:“喂,胖子,要是咱俩现在在你的家乡,威尼斯的大街上,我准会杀了你。”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不甘示弱地回击道:“我不是胖子,还有,我也不是威尼斯人。” 奇怪的关注点,逗乐似的回答,令布拉德嘿嘿一笑,之后垂下头,神色中渐渐现出了一抹黯然,沉默不语。 郑飞吖了一小口酒,对持枪警戒的水手们挑了挑眉头,示意。 水手们收起枪,各自散去打扫战场,清点有用的物资,呃,还有把那几只活体毒气弹臭鼬给弄回来。 “终于都走了。” 布拉德笑了笑,瞥着郑飞,道:“你是东方人吗?我前些年去过中亚,那里有东方的商人卖瓷器和丝绸,他们的肤色和你差不多。” 郑飞没回答,只点了下头。 见他不愿搭理自己,布拉德苦笑着呼出一口气,思索片刻,接着说:“你没下令杀了我,一定是想听我的故事吧?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旁边的圣地亚哥吐吐舌头,解下自己的酒壶,拍了下他的后背让他抬头,喂他喝。 “反正想换个酒壶了。”圣地亚哥学着冷漠的语气说。 布拉德连吞了好几口酒,畅快地咂咂嘴,点头称赞道:“上好的白兰地,在我来看是整个法兰西最棒的酒了,有人说法兰西的葡萄酒最好,可他们不知道法兰西的葡萄酒酿制工艺是从意大利偷学过去的,哈哈。” “你懂的倒挺多。”郑飞终于和他说了句话,并且是笑着说的,觉得这杯称为鬼魅的杀手,并不是那么十恶不赦。 “当然,我喜欢品酒,当年在英格兰城堡时......”说到这里,戛然而止,布拉德的喉咙仿佛被噎住了,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而后,眼眸中的幽怨,无保留地倾露出。 时间滴答流逝,过了一会儿,他望了眼那群仔细打扫战场的水手,又打破了沉默。 濒死之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 “可以帮我站起来吗?”他扭了扭身子,玩笑道:“我感觉自己像被束缚在茧子里的青虫。” 得到郑飞同意,圣地亚哥把他扶起来,靠在倒成三十度的桅杆上,站在这里,恰好能看得见月光下平静的海面。 倘若没有海盗的血液和残骸,就是平静的。 眺望着海面,视线延伸至远方的天边,之后定格在繁星点缀的夜空中,布拉德的嘴角始终挂着微笑。 “想问什么就问吧,反正我也快死了,又是个没信仰的家伙,很乐意跟你分享秘密。”他坦然道。 郑飞眉宇微抬,晃了晃手里的酒壶,眼角的余光瞥着刚翻出几扇猪肉的水手们,似是漫不经心地问:“你为什么和通缉令上长得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只是多了块疤而已。”布拉德指着脸上的疤,接着说:“为了方便做事,两个月前我把一壶开水浇在了脸上,后来就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自嘲地笑了笑。 这话,让刚从口袋摸出牛肉干的圣地亚哥,不禁侧目,咧咧嘴。 够狠。 说实话,在这一刻,郑飞对他产生了些许欣赏与怜悯,眼前这个男人,在作恶多端的同时,也背负了太多本不该背负的东西。 沉吟片刻,郑飞喝掉了最后一口酒,振臂将那酒壶抛入大海,以示对亡灵的祭奠。 那群葬身大海的海盗,没准也有说不出的苦衷。 缓了缓,他接着问:“你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杀,所以杀。” 布拉德的回答如霸道裁决,语气干脆果断,他仰头望着夜空,眼神中没有丝毫的动容。 郑飞挑眉,道:“说说第一次吧,每件事的第一次,总是不一样的。” “十年前还是十二年前,我给忘了,只记得我的父亲被公爵设计害死,我就回去杀了那公爵。”布拉德没有幽怨,只因对这段回忆早已麻木。 “后来呢?” “后来,为了赚钱养活自己,我就做了杀手,这样不仅钱来得快,还能干掉那些蛇蝎心肠的贵族和富人。”布拉德阴冷地笑了,对自己做的事完全不后悔。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一件事。”停顿了一会儿,他深深叹了口气,接着说:“鲜血,让我感到兴奋!” 喊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情绪明显激动了些,紧紧咬着牙,一股杀戮的渴望像是要从瞳孔里喷出。 杀戮,已成了他的嗜好,令他着迷。 郑飞皱了下眉,刚要说些什么,忽听远处水手大叫:“船长,这还有个活口!” 他和布拉德对视一眼,从这家伙眸子里看到,除了杀戮以外,涌现出了一丝担忧。 他示意圣地亚哥看好布拉德,随后疾步前去看看究竟。(。)m.。 第两百一十五章 送你个礼物【第三更,忆阳妹纸+1】 , 布拉德靠在桅杆上,失神地望着他的背影,想动一下,双腿却是被紧紧缠在一起,差点摔倒,多亏圣地亚哥扶了他一下。 穿过千疮百孔的甲板,郑飞来到了船舱前,瞧见几名水手押着个灰头土脸的人,抬起头来,是个少年。 少年有着一双大眼睛,只可惜神采暗淡,缺了这个岁数应有的朝气。若不是抹上了脏兮兮的烟灰,他的脸庞算是很清秀的了,五官俊朗,即使放在整个威尼斯,也绝对是众多少女倾心的对象。 少年跪在地上,两只胳膊被押着,不屈地昂起头,恶狠狠地盯着走到面前的郑飞。 “喂,你是他们的老大?”少年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桀骜气息。 “嗯。”郑飞应了句,在想他和布拉德的关系。 “你很厉害嘛,但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老实说,郑飞就喜欢这样的孩子,有冲劲才有魄力,所以当少年凶巴巴地喊出这句话时,他笑了。 少年愕然,不明所以地眨了下眼。 郑飞回头,叫道:“圣地亚哥,把布拉德带过来!” 听到这声呼唤,布拉德坏笑着对圣地亚哥说:“我全身都被捆着动不了,看来你要给我松绑了,让你缠那么多道......” 话还没说完,他的喉间便传出一声怪异的惊叹,因为——圣地亚哥二话不说,上来就把他给抱了起来,而且还是公主抱! “那可未必。”圣地亚哥的笑容比他还坏。 一个男人抱着另一个男人,这场景看起来相当滑稽,惹得水手们愣了愣,随即捧腹大笑,鼓掌起哄。 “哈哈!” “吻他!吻他!” “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呃不对,男男。” 就连那满脸凶相的少年,看到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布拉德这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露出皓白的牙齿。 圣地亚哥脸皮一向挺厚,被大伙这么调侃,依然是面不改色,稳稳地把布拉德抱了过来,放下。 习惯孤独的布拉德,从不喜欢开玩笑,他把这当成是一种羞辱,铁青着脸,凶光毕露地瞪着圣地亚哥,嗓音沙哑道:“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杀了你。” “可惜没机会。”圣地亚哥耸耸肩,无耻地扮了个鬼脸。 在水手们起哄够了之后,郑飞喝令他们安静点,正容亢色,注视着布拉德深幽的瞳孔,道:“你刚说,鲜血让你感到兴奋。” 布拉德没心情说话,脸上的疤痕因恼怒而微微泛红,默认。 “那么,你后悔走上这条路么?” “不后悔。”回复,无比决绝。 之后是短暂的沉默。 郑飞深吸一口气,面色凝重,抬了下嘴角挤出一丝苦笑,道:“其实,你刚要是说后悔的话,我没准真能放了你。” “那我也不后悔。”布拉德漠然道,撇过头看着黑漆漆的海面,沉吟许久,才说了一句。 “我,布拉德,从不后悔!” 声嘶力竭! 他仰望星空,眼角青筋暴突,仿佛是在喊出死亡前的宣言,癫狂的状态震惊全体,四周寂静,唯有他嘶哑的嗓音,在这被鲜血浸染的海域上荡开,融入涛声之中。 这一句,他用的是母语,英语。 水手们听不懂,于是就更觉得神秘了,看向布拉德的目光中,多了分局促。 只有郑飞听懂了,挥手让人去倒了两杯酒,托在手里,认真道:“我敬重你,喝一杯吧。” 话音落下,没等他吩咐,汉斯就很有眼力地拔出匕首,割断捆住布拉德的绳子,给他松绑。 这杯应该是送行酒吧,汉斯这么想,水手们也是。 布拉德会意,活动几下被勒得酸痛的手臂,释然接过酒杯仰脖灌尽,豪气十足地抹抹嘴,笑道:“谢谢。” 他的一生只说过三次谢谢,一次是对父亲,一次是对骑术老师。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郑飞眼神中流露出些许怜悯,立刻又给压了回去。 思忖片刻,布拉德看向少年,摸了摸他的头,慈爱地笑了下,说道:“罗兰,再说一遍,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名叫罗兰的少年,担忧地看了看周围的众人,犹豫一会儿,牙一咬,斩钉截铁道:“我想成为您这样的人,布拉德先生!” “这是你第一次见到我时对我说的话,那么,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我想杀掉那些仗势欺人的财主!他们害死了我父亲!所以,我想成为您!” 罗兰的暗淡双眸,瞬间绽放出异样的光彩,那是对复仇的渴望。 布拉德的下一句话,却让他,也包括周围所有的人,陷入了深思。 “如果你想成为我,那就不要成为我。” 语气平淡,却有着一种莫名的穿透力,使这似哲非哲的道理,贯穿人心。 布拉德向前走了几步,来到船舷边,没人去阻止他。 他双臂撑着意大利战舰的护栏,凝视远方,在亚德里亚海的那边,穿过地中海和大西洋,漂洋过海在遥远的英格兰,也许会有一方属于他的乐土。 “嘿,可以把我的骨灰撒在英吉利海峡吗?”他喃喃道,发呆。 “你觉得呢?”郑飞应了句。 “呵呵,我的要求好过分。”他自嘲地苦笑了一下。 “可以。”郑飞淡淡说,端着酒杯喝了一口,道:“我迟早会去英格兰的,到时候我可以把你和罗兰,都埋葬在那里。” 闻言,布拉德顿时打了个寒颤,罗兰则是愣了。 布拉德惊愕地张着嘴,垂下头,用恳求的语气说:“我只是个孩子......” “可他也是你的追随者,我杀了你,他便会杀了我。”郑飞捏了捏酒杯,低头看着罗兰,问:“是吗?” 罗兰嗅了嗅鼻子,惊恐之色在眸子里荡开,恐惧地不停哆嗦,然而,却毫不遮掩地答道:“是。” “罗兰!”布拉德厉声喝道。 “布拉德先生,我愿意追随您的脚步,即便是通向地狱。” 咬了下嘴皮,布拉德看向郑飞,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放过罗兰,我可以送你个礼物。”(。)m.。 第两百一十六章 斯巴达【第四更,jinjin妹纸+1】 , 这时,汉斯接过话来。 “你说的是藏在床底的那些财产吧,不好意思,已经被我们翻出来了,足足两大箱金币,大富佬。” 布拉德并不为钱而心疼,眉毛动了下,摇头道:“不,我要给你们的,是一个信息。” 话音落下,他忽然咯噔一下,想到了什么,默默抬眼扫视了一圈,问:“话说,你们是谁?” 十艘大型护卫舰,堪比皇家海军的顶级配置,要知道即便是家财万贯的豪商,也不会被允许使用这等程度的坚船利炮。 但是,眼前这群训练有素却又行为散漫的水手,完全没有军队的影子。 不久前,那铺天盖地、席卷甲板的炮弹,让他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 面对他的疑惑,郑飞微微一笑,道:“我们谁都不是。” 布拉德拧了下眉心,有些怀疑的样子,不过想到自己已是个濒死之人,便苦笑着吁了口气,道:“无论你是谁,都一定需要一件东西,那就是武装。” “你说的没错,但是,天下没有钱买不来的武装。” “不,这个你还真买不来。” 布拉德得意地翘起嘴角,倚在护栏上,一副占据主导地位的模样,自信满满,轻松道:“听说过斯巴达么?” 斯巴达,古希腊城邦,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可以耕种的平原”。 斯巴达以其严酷纪律、独裁统治和军国主义而闻名,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及其同盟者,战胜雅典军队并霸占整个希腊。 北方的马其顿崛起后,斯巴达渐渐失去了在希腊的影响力,于公元前195年正式解体。 斯巴达,堪称有史以来最野蛮最强悍的民族,也许有其它民族比它更野,爆发力更强(比如原始人所属的俄罗斯突厥),但都不及它的名气响亮,原因是——信仰。 信仰分为很多种,有的人信仰上帝,有的人信仰真主,而斯巴达人,信仰的是战斗! 只有斯巴达人,从生出来那一刻起,就是为战争而生的! 斯巴达儿童属国家所有,7岁前由父母代替国家抚养,7岁后被送入国家的教育机构,接受严酷的军事训练和道德灌输,使他们养成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意志,最终成为帝国的勇士。 和同时代的军队比,斯巴达战士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战阵都几乎是无敌的,在希波战争中,斯巴达三百勇士,外加来自希腊各城邦的仆从军,以英勇无畏的姿态,抵达波斯的十八万大军,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一道最耀眼的光辉! 后世,有人把这三百勇士叫做——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特洛伊战争中最伟大的英雄,第二代英雄中的佼佼者,与发明特洛伊木马的奥德修一起,被称为希腊神话中最鲜明的形象。 在中世纪欧洲人的印象里,剽悍程度能比得上斯巴达人的,就只有中美洲的印第安土著阿兹特克人,以及横扫欧洲的蒙古铁骑。 ...... 当听到斯巴达这个充满神圣色彩的名字时,水手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叹,之后向布拉德投去疑惑的目光,等着他继续说些什么。 斯巴达,即便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郑飞,也是如雷贯耳。 不过他仔细想了想,斯巴达不是古希腊的么,可现在是中世纪,距离它的衰落已经过去了上千年。 他紧蹙眉心,刚要问些什么,布拉德开始解释了。 “斯巴达城邦一千多年前就亡了,但这个民族的血脉依然存活,他们的后裔中,有许多人逃到了东欧和西亚的无人山村,繁衍生息,直到今天。” 说着,布拉德拧了拧酸痛的脖子,注视着郑飞的眼睛,邪魅般的一笑,道:“勇猛无畏的斯巴达战士,你买得到么?” 对于他的解释,郑飞很容易接受,因为类似的事情发生过。 几个月前在里斯本,他用永恒之刀召唤了以阿瑞斯为首的圆桌骑士后裔,并在他们的帮助下,一路砍杀冲向港口,逃出生天。 圆桌骑士是亚瑟王的追随者,这个时代距离亚瑟王之死,同样过去了上千年,所以,他完全能接受斯巴达后裔的存在。 斟酌片刻,他嘴角轻翘,对布拉德说:“你知道他们在哪?” 谁成想,布拉德却是摇头,坦然道:“我不知道,但有人知道,而且你还见过他一面。” “谁?” “交易所里,罗马尼亚王子,是我的暗杀目标。他发现了斯巴达勇士,并想号令他们去帮罗马尼亚抵御西亚军队的攻击,但那群蛮子怎么会听他的,于是他来到了意大利,想在这古罗马的旧址,寻找关于斯巴达的痕迹,希望找到信物之类的,统领那群斯巴达后裔!就在一个月前,他找到了,准备在联系中欧各国支援后,就回去召唤勇士军团。” 布拉德说得非常认真,真切的神态,让人不得不相信他。 听到这里,郑飞不禁微笑了一下,道:“所以,这就是你暗杀他的原因吧?” “没错,我的雇主就是攻打罗马尼亚的那方,他们给了我五万枚银币,让我干掉王子,千万别让他回国。” 郑飞沉眉,接着问:“有多少斯巴达人?” “据说繁衍到了今天,已有上万人。” 三百斯巴达勇士,方可抵御波斯大军,上万,什么概念?!即便是拿他们去当劳动力,也能一个顶四五个! 这个数字,令得周围旁听许久的水手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唏嘘不已。 郑飞嘴角扬起一个惊喜而满意的弧度,转头瞥了眼少年罗兰,短暂的停留后,将视线移回,对布拉德说:“我说话算话,核实情况后,罗兰就能活下来了。” “谢谢!”布拉德低头,这是他第四次说谢谢。 然而,他的喜悦还未完全在脸庞上绽开,便硬生生地僵住,因为他听见郑飞说了一个词。 “不过......” 他惊愕抬头,直勾勾地盯着郑飞,气息急促,不安地捏了把汗。 (。)m.。 第两百一十七章 赎罪【第五更,飘血无痕+1】 不光是布拉德和罗兰,就连与此事无关的水手们,也都不约而同地闭上嘴,竖起耳朵来听。 郑飞凝视着恐慌中的布拉德,狡黠一笑,道:“不过,既然罗兰能活下来,你干脆也就别死了吧。” 这话,令得水手们顿时炸了锅。 “天呐!” “他可是......布拉德!” “船长疯了么?!” 听着议论声,郑飞面不改色,笑意挂在嘴角,耸耸肩。 然而,布拉德却没有一丁点欣喜的意思,反而不知是在自嘲还是怎么,默默嗤笑了一声,仰头向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少顷,他抬起手,做了个握住月亮的动作,也许是累了,嗓音压得轻轻的,道:“不必了,我对活着没兴趣。” “布拉德先生!”罗兰连忙劝阻道,双眸中刚倾露出的喜悦,被紧张焦急所覆盖。 布拉德蓦然转头瞪了他一眼,就让他闭上了嘴,垂头不语。 “如果可以的话,请把我的骨灰撒在英吉利海峡,那里是我的家乡。”他面无表情地对郑飞说。 郑飞撇嘴,冲汉斯伸了下手,汉斯便去倒了两杯酒,递给他。 “但是你必须活下来,世间有太多的美好,比如说酒。”他把酒杯送到布拉德面前,笑了笑,布拉德迟疑片刻,接过。 “我伤了你那么多手下,你为什么要放过我?难道只因为我给了你斯巴达的信息么?” “当然不是,我让你活下来是为了我自己,你知道的,如果我杀了你,罗兰就会把我当作仇人,我放过他,他总有一天会杀了我。” “不,我能说服他。”布拉德吞了口酒,看着连连摇头的罗兰,笑道:“别慌孩子,你要记住,我是自愿去死的。” 不知什么时候,罗兰的眼角,有了几颗晶莹的泪滴,他轻微哽咽着,道:“布拉德先生,你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好过。” 见状,布拉德深呼吸,想要说些什么来推翻自己的好人形象,但却始终没能张开嘴。 罗兰的经历,像极了当初的自己,从那年在法兰西遇见后,跟了自己好几年,培养出的感情即便称不上是父子,但他也绝对把罗兰当成个弟弟了,虽然他是个冷酷无情的哥哥。 像他这种杀手,长期孤独封闭,对于一直陪在身边的人,总能建立起比常人更深厚的情谊。 思忖片刻,他的意念还是未能动摇,咬了咬嘴皮,摸着罗兰的头,决绝道:“罗兰,好好活下去,让我安心下地狱去吧。” 闻言,郑飞挑眉,注视着他,轻蔑道:“喂,你是个懦夫。” 布拉德苦笑着摇摇头,道:“呵,我连死都不怕,怎么可能会是懦夫?” “哦你连死都不怕,为什么没勇气活下来?” 倏然间,布拉德的内心被触动了,他盯着脚底的甲板愣神,过了好一会儿,答道:“我杀了那么多人,要是还好好活着,简直有悖公理。” “如果你真的是勇士,那就别想一死了之,活下来赎罪。” “赎罪?” 布拉德抬起了头,失魂落魄般,甚至比刚接触圣经的土著还要懵懂。 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令他心底漾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思绪,无法用语言来表述。 须臾后,一抹光彩在他暗淡的瞳孔中,绽放开来,在暖色灯光的照耀下,尤为的显眼。 他宽慰笑了,仿佛得到了莫大的解脱,自言自语似的说起了话。 “我说过,鲜血能让我感到兴奋,那是因为,没有其它什么能让我得到快乐的了。” 看了眼夜空,那是上帝,又扫了眼人们,这是众生。 他喃喃道:“我,血债累累、万人痛恨的布拉德,真的还能赎罪么?” “能!”郑飞无比肯定地应道。 而水手们,却是不敢发表些什么意见,垂头耷脑地闷在一旁。 他们在担心,要是船长真让布拉德活下来,那就意味着自己要和这鬼魅般的杀手教父共事了,光是想想他的“威名”,就能让人脊背发凉。 郑飞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会心一笑,大声道:“怎么了伙计们,不愿意欢迎新人么?” 所有人,不语。 布拉德眼神中刚刚现出失望,在众目睽睽之下,郑飞竟然丢了把匕首给他,面无表情道:“布拉德,谁不服,你就杀了他!” 所有人,包括布拉德自己,都是为之一颤,满脸惊愕。 “船长......”水手们的眼神中除了恐惧,更多的不解,他们纷纷掏出了武器,坐观事态发展,若是郑飞真让布拉德屠杀,他们便会联合起来造反。 作为郑飞最好的朋友,圣地亚哥也无法允许这种事发生,他捏了捏拳头,警惕地观望着,随时做好擒住郑飞的准备。 每个人都应当有做事的原则,打破了这原则,便会众叛亲离。 望着手里的匕首,再抬眼看着仓皇后退的众人,布拉德倒吸一口凉气,杀戮的欲望在他眼中转瞬即逝,他闭上了眼睛。 许久,才睁开。 他微笑着,道:“从今以后,我不会杀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郑飞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释然一笑,在众人的惊讶声中,鼓了几下掌,接道:“也不放过任何一个罪孽深重的人。” 回应他的,是布拉德坚定的点头。 “布拉德,拔出匕首。”他狡黠道。 虽然不明白,但布拉德还是娴熟地抽出匕首。 “操......”布拉德愣了,直勾勾盯着手中的匕首。 这匕首,没有刀身,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刀柄! 时间短暂地停滞了一会儿,旋即,恍然大悟的水手们差点气吐血。 “吓死我了!” “我的心脏,差点停了。” “船长越来越调皮了......” 对此,郑飞哈哈大笑,冲水手们吐吐舌头,之后对布拉德挑挑眉,正色道:“跟我来,我有事要跟你谈。” 说罢,他向破损的意大利战舰船尾走去。 布拉德看了眼喜极而泣的罗兰,笑了笑,然后跟了过去。 五更完,好困哈早点休息各位,晚安(。) 第两百一十八章 帮我干掉他 甲板上,炮弹炸出的无数凹坑,边缘已被烧黑,黑中还透着些许赤红,路过时,仍能感受得到腾腾的热气,身躯庞大的意大利战舰,在这寒冷的冬季夜晚,俨然成了个大型暖炉。 走出几十米,来到寂静无人的船尾,郑飞端着那杯酒,抬起视线,定格在远方的天边,那一抹光与暗的穹顶。 身后,布拉德脚步窸窣,悠悠道:“这么僻静的地方,你就不怕我劫持你逃跑么?” “你劫持得了么?”郑飞仍未回头。 “要不,打一架?”布拉德调侃,迈过残骸来到船尾,和他一起看那穹顶,灰暗之中,却有着惊艳的亮。 俩人一齐,笑。 郑飞的警惕性很高,对于刚刚弃恶从善的布拉德,他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备,之所以敢和这位殿堂级杀手独处,是因为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汉斯正稳稳地托着枪,枪口直指布拉德的后背,稍有情况就会果断扣下扳机。 玩笑之后,布拉德开始垂眉思忖,手指在护栏上,断断续续地敲击。 伴着敲击声,时间流逝,就这样过了许久,见郑飞迟迟不说话,于是他开口了。 “嘿,你让我活着,不止是想让我赎罪那么简单吧?”低沉的嗓音,打破了寂静。 郑飞笑了笑。 他忽然发现自己有个怪癖,每当晚上站在船舷边看着大海喝酒时,心底总会产生一个欲望——把酒壶或是酒杯往海里抛。 比如现在,他便是甩起手臂,使出全部力量把那酒杯掷了出去,扑通一声坠海,被此起彼伏的浪潮拍下。 沉吟片刻,他说:“没错,我不是什么善人,更不喜欢做以德报怨那种事,我让你活着,是有条件的。” “说吧,我都答应。”布拉德无所谓地撇撇嘴,笑道:“因为我什么都不在乎。” “我不需要你牺牲什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对你还很有利。” 几秒的沉默后,郑飞的视线从天边收了回来,开始把他往正事上引。 “还记得那天在威尼斯交易所,镇长对你的仇恨吗?” 被这么一提醒,布拉德心里咯噔一声,回忆起这件事,面色愈渐凝重,点头道:“他说我杀了他女儿,不可否认,我手上确实有数不清的血债,但我能肯定,其中绝对没有小女孩!” 郑飞挑眉,道:“我问这个问题,就是为了得到你的答案,既然这样,就和我的推测吻合了。” “推测?”布拉德自己也有个推测,只是不敢肯定。 “有一个关于你的故事,不知你听说过没,几年前你在安特卫普犯下了一桩案子,紧接着在第二天,你就又出现在了里斯本,杀掉了公爵全家。” “呵,早有耳闻,真不知道那些传播谣言的人是怎么想的,从安特卫普到里斯本,要穿越整个法兰西和西班牙,别说一夜了,就算一个月我也不见得跑得到!” “所以,你明白了吗?”郑飞注视着他。 “有人嫁祸我。”布拉德平淡地说,想喝口酒,但没酒,于是凝望着前方的海面,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憎恶。 “是谁?” “我也不知道,否则的话,那混蛋早已被我剁碎喂了狗。” 话音刚落,布拉德恶狠狠地捶了下栏杆,暴露的样子,让汉斯差点就扣下了扳机。 郑飞深深呼了口气,顿了一会儿,道:“不管是谁,只要你还活着,他就一定会继续行动,我希望你能配合我干掉他。” “求之不得。”布拉德点头,神色凝重,而后转头好奇地问:“可是,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但能保护那些无辜的百姓,这算得上是,你在赎罪吧。”郑飞轻笑了一下。 布拉德努努嘴,道:“你刚还说你不是善人。” “我确实不是,如果行善牺牲了我的自身利益,我就不会做的。”两秒的停顿,郑飞笑着补充道:“额当然,牺牲钱不算,我似乎不是很缺钱” “巧了,我也是” 沉默一会儿。 “谢谢你。”布拉德真诚地说出了,人生中的第五次谢谢。 ...... 清点完意大利战舰上所有能用的物资后,几艘护卫舰便用无数根麻绳拴着残破的它,徐徐驶离这片充斥着血腥味的海域。 在夜幕的笼罩下,船队驶向威尼斯,至于那艘意大利战舰,则被拉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海滩上,留些人守着,等到了威尼斯后找工匠去修复。 毕竟它已经遍体鳞伤,浑身都是火炮留下的凹坑痕迹,直接拉进威尼斯的话,太容易招眼惹麻烦。 在天将要亮的时候,船队抵达了威尼斯,在之前那个码头靠岸。 堆放在码头上的货物和驻留的水手,全都安然无恙。 冬季的天蒙蒙亮就已经很晚了,大概在七八点这样,劳工们穿好棉衣,陆陆续续走出家门奔向码头,希望今天又能接到大单子,再狠狠赚一笔小费。 当他们看到郑飞等人回来时,无一例外地,露出了灿烂的微笑,一点都不做假的那种,那六枚银币的小费,让他们全家好好改善了一顿伙食,甚至还吃到了传说中富人才能享用的西班牙火腿。 西班牙火腿出现在威尼斯,这不是偶然,最近一段时间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酣战,许多饱受战乱之苦的富人往其他国家逃亡,繁华的城市便成为了他们的首选,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许多家乡的特产,风味独特的火腿自然不例外。 靠岸后,郑飞简单地洗了个澡,随后要了几辆马车,和圣地亚哥他们奔着城里去了,离开之前,他还差人带上一批补给,去送给被监禁在荒郊野地中的那群人。 算起来都快一天过去了,那些人肯定饿得不轻。 坐在马车里,他回到了令无数艺术家魂牵梦绕的威尼斯,穿行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浏览着两旁表情各异的路人,不经意地抬眼,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第两百一十九章 输血【第一更】 镇长,在桥上。 今天的天气很好,出现了冬季里罕见的蔚蓝天空,冉冉升起的朝阳,慵懒地,将它的祥瑞之光倾洒在梦幻般的威尼斯,宣告着新的一天来临。 即便距离交易所爆炸案已过去了整整一天,但威尼斯人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或逛街或劳碌奔波,生活得秩序井然。 这多亏镇长的保密工作做得好,住在交易所附近、亲眼见证爆炸的居民都被他“拜访”了,并被采取了一些适当的威胁手段。 此时,镇长伫立在威尼斯最大的桥上,眉心紧锁,左手握着未出鞘的军刀,右手是他片刻都不离身的烟斗,几缕白烟和那朝阳一样,冉冉升起。 挺起胸膛,他仔细观察着每一个路人,从眼睛、鼻子,到胳膊和手,杀手的手掌和一般人有明显的区别。 就连一些女人他都没放过,她们都有个共同的特征——貌美且身材好。 镇长直勾勾地,盯着她们的胸.部和腰肢,还有腿。 望着一位少妇款款离去的靓丽背影,垂涎已久的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揉眼,低声发牢骚给自己听:“布拉德到底死哪去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布拉德会走水路,而且是搭乘意大利战舰逃跑,那大家伙在整个意大利只有五艘,就算在水面上横行霸道,也绝对没有士兵敢拦下了盘查。 昨天布拉德在河上遭遇了好几队巡逻兵,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兵丁,全都老老实实地躲到旁边让路,在战舰庞大身躯的震撼下,正面硬刚的勇气顷刻间荡然无存...... 目送着少妇消失在街角,镇长嘬了口烟,继续浏览街上的行人。 自然而然的,郑飞独特的肤色与长相,引起了他的注意。 “嘿!”他抬手叫道,凝重的脸色立刻缓解了些,欣喜一笑。 恰好,郑飞进城就是奔着他来的,礼貌地回了个微笑,招呼车夫驾车前去。 到了桥底,郑飞跳下车,和圣地亚哥等人一起爬上去,穿过众多持枪警戒的士兵,来到了镇长面前。 镇长看了看圣地亚哥他们,不是那天在偶然遇见的马戏团表演者,于是对郑飞皱眉道:“马戏团老板,你手下那些人呢?” 郑飞摊摊手,笑道:“他们也是我的手下,看这又高又壮的大汉,他是专门表演举重和抗击打的。” “抗击打......”圣地亚哥心底暗说了句操,尴尬地咧咧嘴,冲镇长笑笑。 镇长来了兴趣,挑眉道:“抗击打,听说东方人很擅长这个,他们的艺人能徒手拍碎砖头,我还从来没见识过呢。” 说罢,他把目光移向圣地亚哥,道:“来一个让我瞧瞧。” 面对众多士兵期待的目光,圣地亚哥难堪地挠挠后脑勺,有种想逃的冲动。 尴尬。 这时,郑飞轻咳了一声,对镇长微笑着,不紧不慢道:“最好的节目,当然要留到王子生日那天,您说呢?” 大概是觉得有道理,镇长努努嘴,嘬了口烟,点头道:“好,礼拜天在亚伯拉罕庄园,一定要来。” “好的。”郑飞回了一句。 下桥。 搭着马车,他直奔医馆而去。 在带人去海上围捕布拉德之前,他还吩咐几个人去小木屋里照顾昏迷不醒的原始人,医生处理完原始人的伤口后,便让人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医馆里,时刻观察他的情况。 穿过威尼斯的大街小巷,七拐八拐,他们终于来到了位置偏僻的医馆,更恰当地说,是幽静。 医馆旁边,有家小酒馆,跟别的酒馆不同,它不让客人在店里喝酒,只卖酒,以免店里被被弄得乌烟瘴气,足以看出老板是个讲究人。 出奇的是,它的生意却火爆得很,因为酒的口味和欧洲酒有很大差别,烈且冲,喝下去之后能从嗓子辣到肠胃,俗称烧刀子。 没错,它来自遥远的东方,许多年前,由于种种原因,老板的祖宗来到这里,开了这家酒馆,到目前为止没人记得过了多少年,只冠名为“百年老店”。 店老板和家人,精通拉丁语和古汉语。 郑飞没有被那独特的酒香吸引,径直进了医馆,瞧见医生就坐在柜台后,垂下眉毛看书。 医生专注于书里的内容,听见有人进屋,眼皮都没抬一下,习惯性地说:“客人,请坐。” “我的朋友怎么样了?”郑飞上前道,神色担忧。 闻言,医生抬头,连忙放下书,叹气道:“不乐观,他一直都昏迷不醒,流的血太多了。” 顿了顿,他想到了什么,好奇似的道:“有件事我思考了很久,你说,要是能把其他人身上的血抽一点注入他的身体,会不会好很多?” 输血。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记载的输血,是在1492年,也就是几十年后,罗马教皇三世因患中风身体虚弱,陷入昏迷状态,医生建议输血,由于使用的方法很原始,教皇并没有从中受益,在年底去世。 郑飞除了懂得受伤后的自救外,对医术可谓是一窍不通,但他知道,血绝对不能乱输。 所以,他果断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真的可以试试的,那样你的朋友没准还能醒过来!” 老医生急迫道,情绪激动得胡子一颤一颤。 “先不说这个,他现在是什么情况?”郑飞的目光,投向后面的病房。 晚上8点才吃好饭,来的晚啦(;′)今天有三更,陆续奉上(。) 第两百二十章 亚伯拉罕庄园【第二更】 , “不苏醒,但却保持着稳定的呼吸,很怪异。”医生的眼神中,显露出纳闷,随着他的目光向病房望去。 “请帮我照顾好他,这是酬金。” 说罢,郑飞拿出一袋足有百来枚的银币,交到了医生手里,之后便出了门。 他清楚自己在这什么忙都帮不上,留下也是白白浪费时间。 到了门口,将要登上马车时,圣地亚哥使劲嗅了嗅鼻子,咽着口水,望向那家小酒馆,道:“好香的酒,咱们去买点吧?” “改天再说,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郑飞的神情中带着些卖关子的含义,瞥了那酒馆一眼,没注意到酒旗上有几个小小的汉字,也没看见黄皮肤的精明老板。 他现在,要赶去那个叫亚伯拉罕庄园的地方,摸摸情况。 他得想办法接近王子,设法弄出可以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这比卖掉从美洲带回来的那批货还重要。 既然这样,生日宴会前的踩点与部署当然少不了,万一“友好协商”不行,就只能采取暴力方式了。 至于那批货,抢了信物的话就不能待在威尼斯了,可以绕远点去地中海东侧的特大型港口卖掉。 的黎波里,在同时代,即便放到全世界来看,也是为数不多的特大型港口之一,繁荣度不比大明朝的杭州泉州福州逊色多少。 ...... 亚伯拉罕庄园,是威尼斯最大的庄园城堡,也是公爵亚伯拉罕的私人财产,这次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由公爵承包,没人和他抢,因为没人抢得过。 公爵常年住在罗马,参与王室和教会议事,每年冬天和夏天才会回来,并且随身带着一支精锐护卫军。 庄园大门口。 栅栏是铁制的,以体现和普通庄园木制栅栏的区别。 在栅栏顶端,拧着许多锋利的铁丝,防止有盗贼或杀手溜进来,这几年受布拉德影响,几乎所有贵族都觉得,自己很可能会被悄无声息地干掉,人人自危。 庄园周围的风景不错,冬季看不出来,但是再过一两个月,它便会被成荫的绿树所环绕,鲜花满地,怡人的春风一吹,那个舒服 庄园建在恬静的城郊,因而附近住着不少贫民,那些人的职业大多是种地,还有少部分靠出海捕鱼为生。 此时,有些小孩,也就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三五成群地趴在栅栏外,两手扒着栅栏,小脸凑在上面使劲嗅着厨房里飘出的香味儿,要是看见凶巴巴的家丁过来,就赶紧逃开,过一会儿换个地方继续嗅。 嗅的同时,他们还在不停议论。 “啧啧,今天做的是牛肉,煎得好香” “嗯!我还闻到了烤鹅的味道,我的最爱!” “喂,你俩别说了,我快不行了......”听着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有个小家伙吞下一大口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充满罪恶的厨房,像是安慰自己道:“我不喜欢吃烤鹅,只是闻着香而已,吃起来就......更香,咬一口那酥啊,前两年我爸爸捉到大马林鱼卖掉,挣了好多钱,吃了一次烤鹅。” 听到他们的对话,圣地亚哥情不自禁地笑了,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也是这么可爱又令人心酸地站在财主家外面,闻着那诱人的香气,算是解馋。 看了会儿,他默默转头对郑飞说:“伙计,给我点银币好不好?” 郑飞太了解他了,微笑一下,掏出把银币给他,看着那群身上脏兮兮的孩子,没说话。 圣地亚哥欣喜地吹了个口哨,做满足状,向孩子们走去。 试想,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壮汉,肌肉爆炸,迈着大步快速走来,嘴角还挂着意图不明的笑容,你会选择立刻走远的,还是赶紧踏马的跑? 反正,孩子们是一哄而散,把壮汉当成了是过来揍人的家丁。 “快跑啊!” 孩子王大叫一声,接下来的动静,用抱头鼠窜来形容都不为过。 见状,圣地亚哥愣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喊道:“哎,别跑!” 别跑。 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词,往往只会出现在一种情况下,那就是追击者对逃跑者。 喊句别跑,人家就会停下来?嘿嘿,到底是你傻、他傻,还是看客傻? 不管谁傻,孩子们可不傻,没命似的分头乱窜,机灵点的直接钻树林,把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惊得直往地洞里拱。 圣地亚哥杵在原地,脑子一热大喊:“给你们吃烤鹅!” 瞬间,鸦雀无声,这声吼不仅让孩子们止住脚步停下惊叫,还成功吸引了庄园主厨的注意力,胖乎乎的主厨摸了把剁骨刀站在厨房门口,满脸横肉一拉,对他虎视眈眈。 主厨是这么想的:厨房是我的场子,想偷菜么?先过我这关! 在主厨看来,附近都是些贫民,绝对是吃不起烤鹅的,能弄到烤鹅的地方,只有自己的厨房。 不约而同的,孩子们回过头来,用质疑的目光打量着圣地亚哥,和他空空如也的手。 沉默少顷,终于有人说:“骗子!” 圣地亚哥哼了声,亮出银币的同时,也亮出皓白的牙齿,道:“看,我没烤鹅,但我有银币,你们可以拿去买!” 犹豫片刻,十几个孩子,包括溜进树林里的几个,以一种诡异的速度聚拢而来,小腿捎得比那钻洞的兔子还快。 “说说条件吧。”站在圣地亚哥面前,孩子王抹了下鼻子说,手插在兜里,很有范儿。 即便生在贫民家庭,但爸妈也教过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圣地亚哥笑了笑,蹲下点把银币塞到他手里,对孩子们和善道:“没有条件,拿去买东西吃。” 孩子王捏着银币不舍得放开,却又摇头,纠结道:“不行,你先说要我们做什么!” 圣地亚哥正要回复,忽听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吼。 “嘿!把那些小孩给我逮了,否则再碍公爵老爷的眼,咱们饭碗就不保了!” 霎时,孩子们没有一丁点停滞,火速逃窜,比聚拢回来时还快。 “钱我先拿走了,就当我们欠你的,以后一定还!”孩子王头也不回地喊道。(。)m.。 第两百二十一章 教会【第三更,补27号欠】 “快快快,公爵老爷等会儿就要回来了!” 家丁头子怒瞪着孩子们补充道,带领几个身形剽悍的家丁,提起根棍子凶神恶煞地冲出大门,要把那群孩子实实在在地揍一顿,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来。 亚伯拉罕公爵最讨厌穷孩子,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他有种天生的优越感,夏天离开的时候他曾放言,要是冬天还能看见这群孩子,就让家丁全部滚蛋。 公爵今天早上刚回到威尼斯,便听说了罗马尼亚王子生日的消息,立即就去找镇长把这差事给揽下了,之前的承办者是个小一级的侯爵,有火也不敢发,只能等他走了之后,默默诅咒几句。 整个上午,公爵都在和王子闲聊,直到中午才往庄园赶,算算时间,也快到了。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家丁,圣地亚哥想都没想就展开双臂挡住,拧了拧脖子,脸色由和善突变为凶狠。 家丁们都挺强壮,但比起圣地亚哥来,还差得远。 他们捏着棍子,不安地望向头子,征询意见。 头子咬咬牙,犹豫不决,但想到身后有大靠山撑着时,露出了狞笑,耀武扬威似的把棍子往肩膀上一扛,横眉道:“你,想和亚伯拉罕公爵作对么?” 情不自禁地,圣地亚哥嗤笑了一下,应道:“公爵?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他在想一句不能说出来的话:老子连葡萄牙国王都对过!区区一个公爵算什么东西?! 呃,虽然不是主谋。 家丁头子没想到连公爵的名头都没震住他,一时语塞,眼看着孩子们就要跑远,狠下心示意手下,紧紧握住棍子,准备连圣地亚哥一起揍。 这时,路旁的郑飞等人终于肯站了出来,手里掂着匕首,轻快地甩刀花,淡定自若地注视着家丁。 见涌出了这么一群手持利器的人,家丁们慌了神,下意识地往后微微挪了一步。 家丁头子紧紧抿住嘴唇,杵着不动,脸成了猪肝色。 由于公爵和家人常年都在罗马,所以护卫力量不是很强,总共就他们几个人,名义上是负责庄园的安全,其实就是个看门的,顺带着保护一下不便坐车出远门的老人。 所以,他找不到外援,又完全没有胜算,面对越来越僵的事态,只得选择沉默,对峙。 这种感觉,难堪得让他想钻那兔子洞里去,没胆子下令开打,但那意味着要在手下面前丢人,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栅栏里面有个漂亮的女仆正睁着一双大眼睛在看,那是他的心上人。 渐渐的,在冷风嗖嗖的冬季,他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手下问,怎么了老大? 答,衣服穿多了。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 当听到身后一阵闹哄哄的马蹄声时,他才张开嘴,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眼里现出一缕感激的意思。 终于,有个借口能转移注意力了! 片刻都没迟疑的,他转头望去,转的那一刻还露出了释然的微笑,擦了下冷汗。 然而,看到来人是谁,他的笑容却瞬间凝固住了,愣了愣,连忙招手故作殷勤,喊道:“亚伯拉罕老爷!” 主人的出现,并没有让他觉得靠山来了,反而让他很头疼,主人要求苛刻是一方面,但他最在意的是自己在庄园的地位。 主人没回来时,他就是庄园的老大,只需要偶尔在从不出门的老头老太面前装装孙子,仆人们都得听自己的,整天搬把椅子躺着,翘起二郎腿喝酒吃点心,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这大概就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 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他还得装出副欢迎归来的模样,带着家丁们快步迎了上去。 听到他喊亚伯拉罕老爷后,郑飞脸一沉,对伙计们低声道:“刀都收起来,记住,我是从东方来的大富商,你们都是随从。” 在来庄园之前,郑飞带着水手们好好洗了个澡,之后去威尼斯最好的服装店,给每人买了套称不上名贵但绝对体面的行头,穿上之后,显得人模狗......呃,有模有样的。 亚伯拉罕公爵,就算放在整个意大利,也是影响力极高的人物。 “除了王室和教会的人,他全都不放在眼里,高傲是出了名的。”圣地亚哥盯着徐徐驶来的一队马车,嘟囔道。 哈,出现了一个新的势力,教会。 在某些时候,罗马教皇的权力比欧洲各国国王的权力还要大,只因教会有无数的信徒,信仰则是能操纵人们做出许许多多狂热的事情。 教会发展的巅峰状态,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期。 十字军东征,实质是以惩罚异教徒为借口的大掠夺。 从1096至1291年,十字军东征持续近200年之久,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有八次,在历次战役中,欧洲的骑士们基于宗教狂热,总是充当开路先锋的地位,本应拥有的优雅的骑士风度,全部被疯狂杀戮所抹煞。 十字军第一次占领耶路撒冷以后,在全城展开了大屠杀,阿克萨清真寺中避难的1万多妇孺全部被十字军士兵们刨腹剜心,******寺院、宫殿和民间的金银财物被抢劫一空,许许多多的异教艺术品被毁灭。 经过三天的屠城,耶路撒冷没留下一个非基督徒的活人,一名骑士在写给教皇的信中描述道:“我骑马经过街道的时候,异教徒的血淹没马腿到膝。”? 随着征服和掠夺,对黄金的贪念和渴求充斥着十字军士兵的灵魂。其中十字军第四次东征由教皇英诺森三世策划,最初确定东征埃及,但威尼斯商人为了自己的商业权益,采取威胁利诱手段促使十字军改变东征方向,进攻信奉同一宗教的商业劲敌拜占庭帝国。 1204年4月13日,十字军攻占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烧杀洗劫数日,毁坏历史文物不计其数,同年占领拜占庭在巴尔干半岛的大部领土,建立拉丁帝国,从此,拜占庭帝国四分五裂,其商业地位为威尼斯等所取代。 十字军骑士,是浑身沾满了血和铜臭的邪恶强盗组织,不过恶有恶报,十字军骑士团中,实力最强大财富最多的圣殿骑士团,下场也是最悲惨的。最后一次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后,巴勒斯坦王国瓦解,圣殿骑士团离开圣地回到法国,国王认为像圣殿骑士团这样强大的组织如果在法国境内存在,将对他的王位与整个法国有严重的威胁。 于是在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这一天,罗马教廷的教皇和法国国王联合执行了一条对圣殿骑士团的秘密处决令,圣殿骑士们因为被说成是异教徒和同性恋者而被判处死刑,失去了他们长期以来所拥有的权利。 基督教大长老被捕,死前受尽了折磨,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随后几年之内,无数名圣殿骑士被处死,骑士团的组织也随之彻底瓦解。 这便是为什么,许多西方人认为星期五和十三号是不祥之日。 从那以后,教会的权力便开始衰竭,更是在发现新大陆后,国家的财富越积越多,势力也日渐壮大,直到十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攻占教皇所在地——罗马,教会便已名存实亡。 ...... 但是在当下,也就是十五世纪中叶,并且在人们还不知道郑飞发现了新大陆的时代,教会的权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这个拥有无数信徒的组织,郑飞必须得好好利用。 昨天断更,再次跟大家说声对不起,一直在外面待了两天,下午才回来,以后我多存点稿,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很晚啦,各位早点睡(。) 第两百二十二章 巧合 “教会,你不提我都忘了”郑飞微笑着搭了一句,屹立在原地,静静等待前方的马车队驶来。 这是支由十几辆华盖马车组成的车队,坐在车里的人掀开帘子,欣赏着难得一见的乡村风景,叽叽喳喳聊个不停。 以女性居多,她们身着典型的贵族服饰,长发挽起用形状各异的束带扎住,将整个脖子和脸庞都露了出来,显得干净漂亮,嘴唇抿过红色的纸,娇艳欲滴,更方便她们吸引男人的视线。 最近她们想吸引的都是同一个男人,那就是罗马尼亚王子,在王子生日那天,她们必须展现出自己最有魅力的姿态。 同行的还有她们的哥哥或弟弟,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骑在马上,昂首挺胸,手中握着缰绳,努力想学出优雅的骑士风范,但神态却很不自然,有种东施效颦的感觉。 他们擅长的,大概只有三件事了。 喝酒,和朋友们混迹于高档的酒馆,喝到酩酊大醉。 打枪,去家族的私人猎场,提着火枪驾着黑鬃马,享受猎杀的乐趣。 打炮,此处省略十五字。 队伍中,只有两个男人的神态气质和他们不一样,一个是老练沉稳的亚伯拉罕公爵,另一个是公爵的第六子,也是公爵最器重的儿子,名叫马修。 随着车队而来的,还有两侧步伐一致的护卫队,约有上百人,清一色的暗黑甲胄鲜红战袍,面容刚毅,手里紧握着的重剑,告诉所有心存歹念的人,他们是近战格斗的勇士! 他们每个人,都是起初被选入蛮牛部队然后被淘汰的,所以对真正的蛮牛心存嫉妒,而嫉妒则是敌意的起源,刚刚在威尼斯城里,他们和搜捕布拉德的蛮牛部队起了冲突,险些打起来。 很快的,一大队人马在庄园大门前,停下。 “哈,久违了我的城堡!” 刚跳下马,大儿子就深深呼了口气,满足地看着自幼生长在这里的庄园。 但是他,立刻遭到了公爵古怪的瞪眼,在公爵看来,这句话等于是在咒他早点死。 公爵戴上大沿帽,接过仆人递来的烟斗,平视前方眯起眼,悠悠嘬了一口,把那烟圈缓缓吐出,之后,面无表情地打量着郑飞等人。 看到声名远扬的亚伯拉罕公爵本尊,郑飞等人顿时愣了愣,有个人还默默躲到了他们身后藏起来,是汉斯。 公爵,像极了汉斯! 鹰隼般的眼睛,勾鼻,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汉斯脸上有道疤,并且比公爵瘦那么一点。 郑飞回头,打量着垂头压低帽子的汉斯,玩笑道:“你哥哥?” “我要是有这样的哥哥,早不跟你混了!”汉斯现在心里忐忑极了,偷偷瞟着不远处的公爵,局促不安。 “那你躲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 当突然遇见一个和自己如此相像的人,不管是谁,产生的第一感觉绝不会是惊喜,而是恐慌,更何况对方是势力强大的贵族,出了名的目中无人。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愿意听见这样一句话:哇,某某,那个人和你好像啊! 除非,那个人是被大家普遍认为的帅哥或美女。 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不管过得好与坏,都是全世界的唯一,当这唯一被打破了,便会恐慌甚至是愤怒。 此时,汉斯是恐慌的,公爵如果看见汉斯的话就该是愤怒的,但他的注意力全在郑飞身上,手里捏着烟斗,纹丝不动地注视着这名富商模样的东方人。 开完汉斯的玩笑后,郑飞恢复了正经,动了动嘴皮低声道:“汉斯,你先离开这里,找家小酒馆等我们。” 他预感到,在不久后的将来汉斯一定会派上大用场,他得藏好这张秘密王牌。 没有半点的犹豫,汉斯连忙转身离去,松了口气,神情没那么紧张了。 瞧见有个人走了,公爵皱皱眉,但没多问,继续盯着郑飞看,沉默不语。 在公爵的理解中,通常情况下只有弱势的那方才会先开口,他绝不会做这样的角色。 杵在一旁的家丁头子,唯唯诺诺地不敢汇报之前发生的事情,要是让主人知道那群穷孩子还没被撵走,会丢饭碗的。 沉默,被贵族小姐们打破。 “啊哈,我仿佛闻到了烤鹅的香气,好久没吃到家乡的烤鹅了。” “没猜错的话还有煎牛肉,威尼斯风味独特的小牛崽。” ...... 叽叽喳喳的,听得公爵心烦,让他觉得自己的女儿们在外人面前一点都不淑女,于是他咆哮道。 “闭嘴!” 霎时安静,父亲有多严厉姑娘们不是不知道。 随后,公爵对第六子马修颔首,马修会意,上前几步对郑飞友好笑道:“嘿,远道而来的贵客,是来亚伯拉罕庄园作客的吗?” 郑飞礼节性地一笑,应道:“和大名鼎鼎的公爵谈笔生意。” 这个形容词,让公爵心里舒服了不少,他微笑道:“客人,请随我来。” 仆人迅速打开庄园大门,站在门旁,双手恭敬地交叉放在腹前。 迈着老牌贵族特有的步伐,公爵叼着烟斗慢悠悠地晃进了庄园,跟在他后面的是不太懂礼数的子女,最后才是客人。 进庄园前,郑飞对伙计们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按原计划行动。 原计划:设法溜进庄园后,所有人立刻散开,以参观的名义去对庄园城堡进行踩点,为礼拜天的潜伏做准备。 眼前的城堡,是全威尼斯最高的,连顶部大约有三十几米,至少八层楼,建筑外观很是气派,要塞瞭望塔也应有尽有,是中世纪城堡的典型。 线膛枪的有效射程大约一百米,枪手藏在城堡的顶端,周围很大的一片区域都能被控制,必要的话再想办法弄两门炮进来,安置在顶楼的窗口,万一打起来可以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郑飞志在必得,他已经计划好了,拿到信物火速出城去码头,直奔的黎波里。 行走在庄园的小径上,他无意中听到了前面两个人在交谈。 “二哥,你不是去的黎波里采购版画工艺品了吗,怎么忽然回威尼斯了?” “别提了,战火波及到了的黎波里,半个城都被占了,商人们死的死逃的逃,谁还有心思做生意!该死的战争,本来这一趟我至少能赚十万枚银币的!” 他们的对话,令郑飞心里咯噔一声,眉头微拧。(。) 第两百二十三章 灭亡【第一更】 的黎波里......去不得了。 他不禁深吸一口气,眼眸中浮起了一丝,飘忽不定的忧虑。 他在思忖,不去的黎波里,还可以去哪?只有大型港口,才有实力足够的豪商能吃得下自己这批货。 要知道从美洲带回来的兽皮、花旗参、鹿茸等等,全都属于奢侈品,中小型港口是消费不起的,而且极少有商人会去那些港口采购奢侈品,即便是有,也无法一次性买下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货物,那就意味着自己还得辗转好几个港口。 这一转,至少也要几个月,他可没那个时间。 身为一名出色的有着近十年经验的船长,他对世界航海史即便称不上完全精通,但也绝对是很了解的了。 漫步在从大门到城堡的小径上,耳边是贵族小姐们喋喋不休的碎语,他凭着自己的记忆,一点点回忆。 中世纪的欧洲有不少大型港口,比如法国的马赛,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 问题是,这些大港口,全部在欧洲大陆的另一侧,想过去要么走陆路,要么就再次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向北航行。 陆路,当下战乱连连,必定会遭到军队抢劫。 海路,直布罗陀海峡那边,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对掐,更何况和葡萄牙还有那么大的仇,万一被撞见的话不但货物保不住,搞不好就会葬身海底。 那么,就只能去地中海内部的大港口了,除了威尼斯外,还有三个可选:开罗、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首都,今伊斯坦布尔)和雅典。 然而他刚刚想到这里,便又听到之前那人开口了,忧愁的语气中,带着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唉,这半年我可能都要留在家里,知道外面有多乱吗?别说是的黎波里,就连开罗都快被西亚蛮子给打下了,哪还有生意可做!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富商,早已不知道躲哪去了!” 闻言,郑飞稍稍颔首,攥了攥拳头。 该死!他心底暗骂了句。 西亚蛮子,指的一定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正是它,横跨欧亚非三大陆数百年之久,切断了东方与欧洲的陆地贸易,这才促成了欧洲航海业的振兴。 想了想,他尽量笑得自然,对前面的人唤道:“嘿,你是做海上贸易的吗?” 他需要再探听点消息。 那人回头,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商人特有的微笑,道:“没错,我是亚伯拉罕家族的第二子,丹尼尔,也是整个家族唯一做海上贸易的人,很高兴认识你!” 说着,丹尼尔看似友好地伸出手。 “好巧,我也是。”郑飞和他握了个手说,顿了一小会儿,接着笑道:“你想过去君士坦丁堡发财么?那里的富人可不少。” 听他这么说,丹尼尔眼中惊现诧异,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盯着他,道:“你难道不知道,君士坦丁堡已经沦陷快十年了吗?历经千年的拜占庭帝国,亡了!” 拜占庭,亡了! 突然得知的消息,令人震惊。 1453年5月29日,也就是十年前左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陷了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末代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战死,屹立在欧洲一千多年的拜占庭帝国,就此灭亡。 而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期间,君士坦丁堡和雅典两大极盛城市逐渐走向衰落,已然没了当初的辉煌。 如若不是因为频繁的战争,曾经光辉无限的地中海沿岸文明,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必定会第一时间响应大航海号角的征召,那样的话,恐怕殖民全球的就轮不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还有传说般的日不落帝国了。 踏在碎石小径上,郑飞倒吸一口凉气。 拜占庭一亡,便代表着地中海地区所有大型港口,都已沦为奥斯曼帝国的攻陷地,人民饱受异国爪牙的蹂躏,城市早已被摧残得面目全非。 唯一剩下的,就只有中世纪商业重镇,威尼斯了。 那批货,只能在威尼斯出手。 这结果,真是令人心醉。 捋清头绪,明白自己艰难的处境后,郑飞却不可思议地笑了,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笑。 在他的感觉中,逆境比顺境要有趣得多,有趣! 既然这样,就要好好想想怎么处理了,他抬起头,看着走在队伍最前方的亚伯拉罕公爵,和那扇愈来愈近的城堡大门。 有了。嘴角微翘。 灵感,总是那么的令人欣喜。 两名仆人恭敬地推动城堡大门,伴着吱呀吱呀的声音,大门缓缓敞开,显露出内部的风景。 空荡荡的大厅,光明透亮,一点都不暗淡,这得益于墙壁上的无数道窗,和其他中世纪欧洲不同,它的窗宽而大,可能是主人自己设计的。 大厅的右侧是家族用餐的地方,摆着一张巨大的餐桌,能坐下近百个人,仅次于王室宴席的餐桌。 左侧是会客区,靠窗坐落着一些考究的沙发、茶几,有客人来的时候,便能安逸地坐在那里,品着上好的红葡萄酒,商谈事情。 进入大厅后,公爵便直接坐到了沙发上,嘴里依然叼着那根烟斗,凝视窗外吞云吐雾,沉默不语。 老家伙,很喜欢耍派头嘛。郑飞暗想,无所谓地笑了笑,坐到了沙发上,圣地亚哥和阿瑞斯这两个称职的保镖,不用吩咐就站到了他的两旁,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则是按原计划“参观”庄园去了。 水性杨花的贵族小姐们,很乐意带他们参观,就算是进闺房参观,她们也绝不会介意。 “去我的房间看看吧”姑娘挽着皮特的胳膊娇笑道。 皮特哪经历过这个,瞟着姑娘曼妙的身材,咽了下口水,压住心中的狂喜,上楼占便宜去了。 其实,是姑娘想借他来玩玩,毕竟比黄瓜好使。 听到她们的对话,圣地亚哥斜眼看过去,苦着脸做委屈状。 老公爵也听见了,使劲捏了下烟斗,脸色铁青。女儿竟然在有客人在场的情况下,说出这种不矜持的话,简直有辱家族的名声。 为了不继续丢人,他只得率先开口,把客人的注意力引过来。 “嘿,喝点什么?”他挤出一丝笑道。 这章涉及到历史时间线,查了好多好多资料,上午没能及时完成,睡完午觉接着写来着(。) 第两百二十四章 大买卖 “既然在意大利,就喝点原汁原味的意大利酒吧。”郑飞笑着说。 “有品位”公爵说完,对不远处招手道:“马修,快去马车里把我的那桶酒搬过来!” 马修连忙点头跑出门去,很快的,抱着个橡木桶回来了,气喘吁吁地放在地上,抽出匕首打开。 甘醇的酒香,从那桶口挥洒而出,给人以感官上的刺激,情不自禁的,就想要尝上一口。 意大利红酒含较高的果酸,味口强劲,易醉人。白酒大多是以清新口感和宜人果香为其特色。 公爵终于舍得放下他的烟斗了,把它在茶几上磕一磕,颔首笑道:“这桶酒是我的珍藏,它来自意大利北部的迷人地区,皮埃蒙特。” 主人还没邀请,郑飞就算再想喝,也得忍着,他把目光从那诱人的液体上移开,点头道:“听说那里的红酒,产量是全意大利第一。” “不,是全欧洲第一。”作为意大利的老牌贵族,公爵脸上现出一抹得意之色,继续对东方来的客人说:“意大利被称为葡萄酒之国,很多人认为法兰西的红酒好,但他们却不知道法兰西的酿酒技术是从意大利窃取的,事实是无论产量还是质量,意大利都是远超法兰西的。” 说罢,公爵动动手指示意仆人舀两杯酒,有风度地翘起了二郎腿,靠在沙发上。 郑飞笑笑,接过仆人递来的杯子,轻轻吖了一口,细细品味完毕,由衷赞道:“好酒。” 公爵的小胡子翘了翘,喝口酒沉吟片刻,开始说正事了。 “客人,看你的模样应该是东方商人,来找我做笔什么样的买卖呢?” 郑飞适时放下酒杯,认真注视着公爵的眼睛,卖关子道:“大买卖。” 在威尼斯卖掉货物,是目前唯一的选择,但同时也要从王子那弄来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王子可不傻,绝不会乖乖把信物给交出来,必然得施加点手段,那样的话,想安静地待在威尼斯卖货,不可能。 卖掉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货物,和统领勇猛无畏的斯巴达后裔,如果非要他做一个选择的话...... 他会选,两个都要。 其实很简单,只要在王子生日之前卖掉就行。 问题是,现在交易所垮塌了,威尼斯这么大,短时间内去哪才能找到大富商?总不能让手下满大街地喊:谁最有钱谁最有钱?! 思前想后,只有一个地点,就是这里,亚伯拉罕庄园。 也只有一个时间——王子生日当天。 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已经传遍了全城,定然会招来威尼斯全部有权有势的人,那些拔了毛比猴子都精的人,不会放弃任何能跟王子搭上关系的机会,即便罗马尼亚当前正被战火侵扰。 不管是再阔绰的大佬,都会放下架子前来祝贺,他们现在欠缺的正是和达官显贵建立良好的友谊,即便那所谓的友谊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虽然,他们并不打算去随时可能沦陷的罗马尼亚定居,但他们都清楚,这么些年来,王子没少和欧洲各国的王室走动交流,关系网绝对不一般。 他们也听说了,王子凭借他的关系网,已经成功请到了三个国家的援军,很快就要回国抵御外敌。 更何况,这里不仅有王子,还有声名远扬的亚伯拉罕公爵,这让准备在意大利定居的富商们,趋之若鹜。 郑飞的打算是,在王子生日当天,搞一次大型的拍卖会,当然不能直接搞,要仔细筹划一场“巧合”。 听到他说大买卖,公爵的瞳孔中闪过一丝快意,饶有兴趣道:“哦?说来听听!” 郑飞喝了口味道很冲的意大利酒,道:“我手上有一批货,想在王子生日的当天,在你这里卖掉。” 公爵眉毛一抬,随即嗤笑道:“这就是你说的大买卖吗,把我的庄园当交易所?” 点头。 感觉被耍了的公爵顿时拍了下桌子,顾不上绅士风度,腾地站起来,瞪眼怒声道:“滚!我绝不允许你这种无耻的行为,毁了王子的生日宴会!” 在他这样的老牌贵族看来,交易所是这样的地方:一个引人注目的报价美女,一群唯利是图大喊大叫的商人,乌烟瘴气! 对于他的反应,郑飞比较诧异,但他深谙一点——在交易中,如果对方不愿妥协,绝不是他对你有意见,更不是他今天心情不爽,而是,你给的利润不够。 郑飞会心一笑,面对着怒不可遏的公爵,手指捏着高脚杯,慢悠悠地晃着,看着杯里的醇美液体荡来荡去,道:“我给你五成的利。” 五成......公爵愣了愣,眼中的怒意顷刻间消散。 只是提供一个场所,就能分到五成的利? 他垂下眉毛思索了一会儿,清清嗓,挥挥手示意刚听见吼声闯进门的护卫队出去,然后静静坐下。 许久,他才问:“你的货物是什么?” “狐皮、貂皮、鹿茸、人参。”郑飞看似漫不经心地说,实则一直在用余光观察他的反应。 这一个个字眼,给公爵的感觉,用心惊肉跳来形容都不为过。 全是奢侈品! 前三者还好说,至少在市面上见得到,但是最后一个,人参! 人参,除了北美洲的花旗参外,主要生长在东亚的寒冷地区,欧洲是没有的。 奥斯曼帝国切断东西方的陆地贸易之路后,东亚的商人想把这种珍贵的药材带到欧洲,但是在路上就会被西亚蛮子截下,当成萝卜干之类的东西吃掉,吃得鼻孔窜血以为是毒药,把抓到的商人尽数屠杀。 因为这个,便没有东方商人敢冒着生命危险偷运人参了,在这个时期的欧洲,人参几乎绝迹,就算有,也早已成了王室的私藏。 最近老出岔子,有种难以启齿的愧疚感......本来今天要加更的,但是只有七个月大的小妹妹被查出肺炎住院,晚上去医院看她了(;′)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躺在那里。 废话不多说了,希望接下来别再有什么事了,让我能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给大家努力更新! 明天,伴随着新一周来临的,还有烈焰当空的八月,我会用努力来挣得各位手里的票票! 今天就这样吧,早点休息,晚安。(。) 第两百二十五章 结仇【第一更】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参的珍贵程度,根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为了延年益寿,各国国王不惜重金搜罗这种来自东方的宝物,有时献上一棵成色极佳的千年人参,能领赏金币万枚,即使是普通人参,也能得到价值不菲的赏赐。 这次在美洲,郑飞共找到了两箱野生花旗参,成色一般年代也不久远,但只要市场操控得好,卖出上百万银币不成问题。 听到人参,公爵的双眼顿时贼亮,肢体略僵硬地端坐在沙发上,表情似乎有些呆板,其实已经开始沉思了。 把自己的庄园变成交易所,他极其厌恶这种行为,但......那批货可全是奢侈品啊,并且有五成的利!权衡利弊,自己除了名声受点损外,简直是要大发一笔横财! 沉默了一小会儿,他动了动嘴唇,张开一条细细的缝,令人难以察觉地深吸一口气,平复下激动的情绪,尽量保持镇静。 他捻起高脚杯,喝了口强劲的意大利酒,眼睛瞥着窗外,道:“可你为什么要给我五成的利?” “因为你是亚伯拉罕公爵,我想和你交个朋友。”郑飞丝毫不拖滞地说。 公爵眉头微挑,道:“咱们,聊聊?” 此时,郑飞内心有着得逞般的快意,但绝不会写在脸上,只是淡淡道:“那就,聊聊呗。” “换个安静的地方,跟我来!” 说着,公爵站起,上楼。 即便是在家,商量重要的事情时,他也习惯避人耳目,因为他清楚自己的那群儿子,各自心怀鬼胎。 早知道不生这么多了!他不止一次地想。 诺大的城堡,每层都有几十个房间,不过亚伯拉罕家族常年都住在罗马,仆人、家丁等等都留在了罗马的庄园,所以故乡的城堡,显得空荡荡的。 而这,恰恰方便了郑飞做事。 半小时后。 跟公爵交代完细则后,郑飞就招呼水手们离开庄园了,走之前公爵还送了两瓶珍藏多年的意大利酒,在以前,那是他的命根子。 但是现在,他能用那五成利买很多命根子。 站在大门口送他们离开的,除了公爵外,还有他的女儿们。 那群姑娘,脸蛋上的一抹红晕还未褪去,敞开棉衣最上方的扣子,很热的样子,眉目间,流露着既满足又不满足的娇笑。 看见女儿们的浪.荡,公爵铁青着脸,但没问她们刚刚做了什么,因为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 毕竟在中世纪的欧洲,贵族的生活淫.乱无比,能洁身自好的,真的是极少极少。 呃,公爵自己年轻时也差不多,不然这么一大群孩子哪来的? ...... 出了庄园,行走在幽静的乡间小道上,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坏笑。 身旁,圣地亚哥回头望着庄园门口,那些体态妖娆、风韵十足的高级不收费妓女,恋恋不舍。 姑娘们进去后,他才咂咂嘴,把视线移回前方,险些撞棵大树上去。 在水手们准备汇报侦察结果之前,圣地亚哥问了个问题。 “你真要给那老家伙五成的利?太多了吧?”他不解道。 “我看起来有这么傻么?”郑飞嘴角仍挂着坏笑。 “那你刚刚......” “骗他而已,卖掉货搞到王子手里的信物后,我们即刻离开威尼斯。” 顿了顿,郑飞抬眼,望着前方的满地枯叶,随风而已。 他接着说:“别看那老家伙外表那么友好,其实,这友好只是基于利益罢了,无论从他的神态还是眼睛,我都能断定,他害过不少人。所以,我没必要和他讲什么诚信。” 水手们的脸上始终有着喜色,一来还在回味不久前和贵族小姐的酣战,二来,贫苦出身的他们,热衷于坑贵族和富人。 当初,没少受这些人的气。 少顷的沉默后,圣地亚哥在笑的同时,却又担忧地吐了口气,问:“可是这么一来,会和很多人结仇吧?” “不,只是跟公爵和王子结了个仇罢了,其他人反而还要感谢我,王子没了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少了个赢得战争的筹码,就会寻找其他外援来补充,只要有钱,就没有找不到的外援,而那群想要巴结他的商人,最不缺的就是钱!我的行为,恰恰为他们创造了一个绝佳的良机。” 听到这里,圣地亚哥挠挠后脑勺,表情茫然,看来是被说懵了。 “听不懂......” “哈哈,那就别懂了,进城吃大餐喝大酒去!” 这话,立刻引起了水手们的纵情欢呼。 “睡”了个满足的觉之后,吃顿丰盛的大餐补补,很好,很生活。 而郑飞,在大笑之后,却是默默垂下眉毛,轻叹一口气。 一枚顽强的枯叶,终于抵挡不住寒风的撕扯,从那高高的树梢挣下,寂然飘落,被他伸手接住。 其实某些时候,他和这树叶又有什么区别呢?置身于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之中,心底有着执念和梦想,却要时时面对外界猛烈的压力,若是别人,恐怕早已屈从,乖乖做个平凡人。 但是他,永不放弃! 在前方在将来,有太多的未知在等待着他,这未知或许是快乐或许是惊险,但不管是什么,都是他想要的。 他,郑飞,为冒险而生! 呵,结仇又怎样,不结仇何以成事? 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待到功成名就,谈及从前的经历,不管说什么,都是对的。 沉思之后,捧着那枚落叶,他微笑了起来,心底热血澎湃! 正在这时,忽然有十几个矮小的身影去树林中窜出,敏捷如兔子似的,挡在了他们面前。 定睛一看,是那群趴在庄园栅栏外闻香味的小孩儿。 孩子们站在路上,人手一包糖,笑嘻嘻地看着圣地亚哥。 孩子王上前一步,感激而倔强地盯着圣地亚哥的眼睛,道:“那些钱,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一开口,满嘴的烤鹅味,说着,还打了个饱嗝。 圣地亚哥手在鼻前扇了扇,撇嘴道:“不用。” “不,我们就要还!”孩子王态度强硬得很,指着远处,矗立在原野中的小木屋,道:“那是我的家,有事的话就去找我!”(。) 第两百二十六章 王牌【第二更】 顺着孩子王的指引,众人抬头望去。 萧瑟的冬季,黄苍苍的原野中,那个破旧的小木屋,甚至比不上在美洲临时搭的那些,估计每逢阴天下雨都会滴滴漏雨。 看着孩子王被冷风冻红的脸蛋儿,郑飞笑了笑,蹲下捏了他一下,招招手示意水手递过来一个小布袋,里面还有几十个银币。 “让你的家人盖座更好的房子。”他说。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孩子王却瞬间警惕起来,道:“你是谁?” “他是我们的老大。”圣地亚哥接话道,努努嘴。 想拿,却又不敢。和之前趴在栅栏外一样,孩子王使劲嗅了下鼻子,盯着那钱袋两眼放光,手不安地动了动,但最后还是插回兜里。 “这么多钱,我还不起。”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就等你长大了慢慢还。” 郑飞笑着,把钱袋硬塞给了他,然后带着水手们,头也不回地离去。 圣地亚哥最后一个走,咧嘴一笑,对孩子王打了个加油的手势。 捧着手里的钱袋,注视着他们悄然离去的背影,孩子王愣了许久,大喊道:“我一定会还的!” 回应他的,是寒风掠过枯叶的沙沙声。 ...... 水镇威尼斯。 离开城郊,便是另一番风景,人们乘着小船,穿行在交错纵横的水道上,浏览两岸的店铺和人。 大概是寒潮来了,今天的气温骤然转凉,人们紧紧裹着棉衣,想要赶紧处理完事情,回家喝热牛奶去。 这种天气,没几个贵族愿意出来受罪,都乖乖待在壁炉旁烤火,聊些琐碎的事。 汉斯站在一家小酒馆前,不停跺脚驱寒,美滋滋地啃着烤肉,那是刚从街边小贩那买的,还冒着热气。 看到同伴们的身影后,他终于吐出一口气来,抱怨:“怎么才回来?” 再看同伴们满足的神色,他顿时明白了什么,撇嘴道:“玩妞了吧?” 瞧见街边推车卖熟食的小贩,闻着那撩人肠胃的香气,郑飞还真饿了,让人去买了几包。 拿到手后,迫不及待地嚼了一口,他说:“将来,你会有玩不完的妞。” “为什么?”汉斯推开过来抢食的圣地亚哥。 “因为你长得像亚伯拉罕公爵。”郑飞挑挑眉,接着道:“伙计们,去酒馆里坐坐。” 这是家幽静的小酒馆,虽然地处威尼斯的繁华地段,但客人依然稀少,原因很简单,酒不好喝...... 这酒馆,纯粹是贵族子弟闲着没事开的,每天老板也不出现,就留几个店员在这打瞌睡,不求赚钱,只求......求的是什么我也不晓得。 找了个包间,派个人在外面守着,郑飞实在喝不惯掺了水的酒,便把公爵送的那两瓶给开了。 “说说吧,今天的庄园之旅,有什么发现。”顿了顿,他调侃:“除了姑娘。” 哄笑之后,水手们开始汇报。 “我去了顶楼,在那里能看见庄园的前半部,要是有人能爬到城堡顶端的话,整个庄园都能尽收眼底。” “别开玩笑了,谁爬得上去?” “还用问,土著啊!” 见他们的讨论声愈发的大,郑飞忙抬手打断,沉下脸道:“小点声,怕外面的人听不见是么?” 话音刚落,突然间,外面传来激烈的打斗声,迟疑片刻,水手们推门而出。 只见留在门外放哨的水手正和一名男子厮打,桌椅板凳噼里啪啦的摔了满地,很快的,对手占了上风,紧紧掐住水手的脖子,拔出匕首怒喝一声。 “啊!” 惨叫,却是他自己发出的,他的胸前,被火枪子弹打出了一个孔。 枪是街道上一名士兵放的,可能是搜查布拉德的巡逻兵,恰好路过。 手枪,士兵迅速跑过来,确认他已经死了,嘴角扬起,站在这里等着附近听到枪声的部队赶来。 很快,镇长便带着军队来了,同行的还有体格健壮的蛮牛部队,隔得远远的,他伫立在街角,看清士兵处变不惊的样貌,挥手示意部队停下,仔细端详着士兵。 不是布拉德,而且布拉德也没那么杀,还等着人来抓。 他让火枪手提枪警戒,自己则是上前几步,和那士兵对峙,面色不善。 他完全没有畏惧那士兵的意思,毕竟自己在当上镇长之前,也是相当能打的,差一点就被选上光辉荣耀的皇家骑士了。 士兵单手提着火枪,另一只手则是无所谓地插在口袋里,漠然注视着镇长,这位威尼斯的主官。 毫无征兆的,他冷笑了一下,问:“你为什么不抓我?” 说实话,镇长之所以不抓,是因为不敢,对方太镇静了,镇静到足以令人畏惧,背后的靠山肯定不小,冒然抓了的话没准会给自己惹麻烦。 万一,又是哪个王子。 镇长暗暗咬牙,问:“你是谁?” “不告诉你。”嬉皮的语气。 “你在我的地盘上杀了人,知道是什么后果么?”当着诸多手下和镇民,镇长必须树立自己的威严。 嗤笑。 士兵默默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摊开,是一个人的画像。 而后,他指着瘫倒在地的死者,面无表情道:“约翰,职业杀手,悬赏额一万枚银币。” 目前被通缉的杀手中,悬赏超过一万的就能称得上是顶级的了,不过当然和布拉德那种殿堂级比不了。超过一万的,通缉令都会贴遍欧洲的各大城市,在威尼斯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镇长眉心微微皱了一下,盯着士兵道:“你是,赏金猎人?” “不。”士兵的眸子里显出一丝得意,道:“我叫塞纳,约翰塞纳。” 瞬间,鸦雀无声。 在场所有听到这个名字的人,霎时一个激灵,只有没听说过他的郑飞除外。 镇长哆嗦了一下,立刻低头作恭敬状。 约翰塞纳,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也是家族的王牌之一,拥有近十年的辉煌生涯,无一次失手,他也许比不上布拉德狡猾,但实力绝对是不相上下。 镇长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去看他冰冷的眼睛,疑惑道:“可是,你为什么会穿着威尼斯士兵的衣服?”(。) 第两百二十七章 好戏要开场了【第三更,补28号欠】 塞纳低头瞥了瞥身上的破旧盔甲,沉默片刻,一把便将它扯了下来,丢掉脚下,不屑道:“你以为我想穿?” 这不仅是在侮辱镇长,更是侮辱穿着同样盔甲的威尼斯士兵,但他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用那如炬的目光,盯着塞纳嚣张的脸。 半个月前,塞纳接到任务,来意大利境内寻找并除掉通缉令上的杀手,杀手的赏金只有一万,额度是请不动他这种大牌的,但是,雇主自掏腰包出了五万枚银币。 哈里森家族在意大利各大城市都设有驿站,根据眼线提供的消息,塞纳来到了威尼斯,经过为期半个月的寻找,直到今天上午,他终于找到了杀手的踪迹,但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为了探明究竟,只能采取跟踪手段。 什么样的人才能带着武器,畅通无阻地穿行在威尼斯街道上呢?答案是,士兵。 他把一名士兵骗进了哈里森家族的驿站,打昏,换上铠甲和武器,静悄悄地跟着杀手后面。 杀手也是老江湖了,带着大沿帽四处踩点勘察情况,隐隐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他立刻便提起了警惕,果断往酒馆里钻。 坏就坏在这里,郑飞让水手守在门口,谁都不许进,于是乎,一言不合就开打,便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 面对赤.裸裸侮辱,镇长的脸色极其难看,却还要挤出一丝艰难的笑,似嘲非嘲道:“大名鼎鼎的塞纳先生,怎么做起赏金猎人来了?” “只要给足够的钱。”说到这里,塞纳停顿了两秒,揉揉眼角,直勾勾地盯着他,狞笑道:“就算是你,我也照杀不误。” 嗓音,职业特有的沙哑。 莫名的,镇长微微颤了下,目光躲闪不定,鬼使神差道:“对不起,打扰了。” 四周,众人唏嘘。 一镇之长,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道歉。 人们了解哈里森家族的强大地位,但他们不明白,向来处事谨慎的镇长,为什么会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约翰塞纳? 那是因为,镇长认得塞纳的声音,并对这声音,心存惊恐。 说起来,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不提也罢,至少镇长不愿意提起。 此时,他带着手下们,灰溜溜的,几乎可以用仓皇逃去来形容。 这是在他统领威尼斯后,最丢脸的一天。 望着一大群士兵溃逃般的消失在街角,塞纳嗤笑一声,从腰间抽出他那锋利的匕首,在路人恐惧的目光中,残忍无比地割下杀手的头颅,用麻袋包起来,准备拿去领一万的赏金。 浓浓的血腥味,在街道上弥漫看来,儿童和某些柔弱女子,被吓得捂住眼睛嚎啕大哭,悲怆至极。 有心理素质差点的,无法克制地呕吐起来,如此血腥的行为,令得本是热热闹闹的威尼斯街道,瞬间如同难民区。 短暂的沉寂后,人们纷纷逃离,只留下郑飞一行人,矗立在幽静的小酒馆里,看着空荡荡的大街。 血腥的行为,没能让郑飞感到不适,因为早已见得多了。 他凝视着拎着麻袋渐行渐远的塞纳,蹙眉,低声问:“约翰塞纳,是谁?” “和布拉德齐名的人。”汉斯把目光从血淋淋的无头死尸上移开,捂住嘴强忍吐意。 “杀手?为什么镇长不抓他?” “不,船长你还记得那个人吗,就是把原始人刺伤的那个。” “记得,哈里森。” “没错就是他,他是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之一,塞纳和他一样,只不过......” 血腥味愈加浓烈,讲到这里汉斯顿了顿,跑到酒缸边兀自舀了勺劣质酒,大口灌下以缓解濒临嗓子眼的吐意,抚了抚胸膛,喘了几口粗气,接着说。 “只不过,他是个肮脏的雇佣兵,唯利是图,正像他刚刚说的那样,只要给足够的钱,不管是谁他都会杀!” 郑飞点头,攥了攥拳头,道:“那他和杀手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有哈里森家族做靠山,没人敢动他。船长,咱们还是别惹上他比较好。” “看情况吧”淡淡回了一句,摸出酒壶,啜饮一口。 ...... 几天后。 眨眼间,礼拜天到了,街道上那滩血迹早已被洗刷干净,威尼斯人心惶惶了两天后,并没有发生其它不好的事情,于是,人们便又安心出门了。 由于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今天的威尼斯异常拥挤,街道上马车飞驰,河道里小船不断,贵族和富人们纷纷赶去赴约。 就算是没接到邀请函的普通人,也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想去庄园外围看看热闹,看看有钱人的生活。 尤其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中细心梳妆打扮一番,穿上最有吸引力的衣服,拿出不多的零花钱雇辆马车,去到亚伯拉罕庄园外,静静站着,嘴角始终挂着淑女的微笑。 这是,中世纪的“掐尖儿”。 来参加宴会的贵族子弟数不胜数,她们希望其中有那么一两个能看上自己,虽然很渺茫,但万一就有呢?这种事情谁说得准。 麻雀变凤凰,是出身贫寒的她们,一直以来的梦想。 郑飞带着“马戏团”和几名手下,准时来到了庄园门口。 镇长在那里,和公爵的第六子马修一起迎宾。 迈下马车,郑飞趁着没人注意,瞥了眼城堡顶端,确认没破绽后,心中悬起的石头放下了。 此时,城堡顶端藏着两名船队最好的火枪手,他们每人一把线膛枪,外加一副望远镜。 昨夜,所有的部署已全部就位,包括撤离路线也已经安排好了。 潜入城堡的共有八十人,是趁夜把栅栏弄出个洞进来的,亚伯拉罕庄园占地太大,再加上公爵只是回来暂住,只带了精锐护卫队,人手不够巡逻不过来。 在王子到来前,数百名士兵涌进庄园维持秩序,并对每个角落做最后的搜查,但仍然一无所获。 因为那八十人,早已潜伏在了他们想象不到的地方。 郑飞瞧见镇长望过来了,礼貌一笑,镇长惊喜之余,匆匆走来。 郑飞带来的,除了马戏团和一小箱货物样品外,还有十尊大雕像,当然,不是普通的雕像。(。) 第两百二十八章 验货 这是十尊欧洲野牛形状的雕像,野牛,体格健壮,象征着勇猛无畏,深得欧洲贵族的喜爱。。 如果非要给这批雕像起个名字的话...... 特洛伊木马! 镇长来到郑飞面前,打量着马车上拉着的十尊大雕像,好奇道:“这是你们马戏团表演用的道具吗?” “没错,它们很重要。”郑飞招招手,示意水手们把那些大家伙卸下来。 这时,同样的迎宾的马修也好奇地走了过来,情不自禁地摸了这大家伙一把,遗憾的神色现出在双眸里,感慨道:“可惜只是雕像。” 在任何地方捕杀欧洲野牛,本来是贵族的特权,后来渐渐演化成了王室的特权。 马修最热爱的运动,就是猎杀野牛。 “这是用来做什么的呢?”马修接着问。 “马戏团的表演道具,这位是马戏团老板。”镇长接过话来。 闻言,马修皱皱眉,注视着郑飞,道:“你不是东方来的巨商么?” 郑飞一笑,耸肩道:“谁说商人就不能带着个马戏团了,我喜欢看马戏,所以去哪都带着。” 他放松的神态,并没有给马修留下什么破绽,马修稍稍怀疑一下,这时听到姗姗来迟的朋友召唤,便对郑飞笑道:“请快进去吧,我的父亲已经等你很久了。” 说罢,马修绅士地鞠了个躬,便去和朋友叙旧了。 马修走后,镇长看向郑飞的目光中,多了分惊讶,没之前那么随意了,恭敬试探道:“您是......被公爵接见的东方巨商?” 郑飞瞥着他,狡黠一笑,抬脚向庄园里走去,走之前丢下一句:“马戏团老板!” 镇长,凌乱在冬季的风中,杵在原地,仔细回想之前有没有得罪过他,想清楚确实没有后,深深吁了口气。 十尊野牛雕像,被搬到了城堡前,亚伯拉罕公爵正站在这里,笑盈盈地看着来自欧洲各处的客人,其中不乏交易所里稳如泰山的大佬。 罗马尼亚王子还在路上,由蛮牛部队和威尼斯精英骑士团亲自护送,这也是郑飞不在路上动手的原因之一。 最近几天,搜查军队借着“王子生日宴会在即,清理危险分子”的名义,把全威尼斯都翻了个底朝天,却依然不见布拉德的踪影,镇长只得不情愿地承认,布拉德又跑了。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盘查的必要了,他把全部的兵力都调过来,维护宴会的安全。 索性,来的兵种都是近战兵,宴会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火枪手施展不开容易误伤,炮兵就更别提了。 公爵早就在等着郑飞了,瞧见他的身影,胡须微微上扬,摩挲着手中的精致小烟斗,用眼神对他示意一下,转身进屋,留下儿子们替他接待贵客。 由于宴会,城堡大厅被临时改成了厨房,几十个厨师在里面忙活,即便外面温度很低,也是挥汗如雨,精心烹饪他们的大餐。 似乎不管在哪个厨房,主厨的声音都是最大的。 “杰尼,鹅肝准备好了没有?!” “是羊油不是牛油,要我说多少遍?!” “这道菜我自己做,把我剔骨刀拿来!” 每一声,音色平稳,但听起来都像是歇斯底里的大吼,源于主厨多年练就出的金嗓和巨肺。 除了这些厨师,大厅里是没有其他人的,在开饭前进入厨房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当然,如果有主人带领的话另议。 此时,郑飞便是和公爵一起,穿过喧喧闹闹的大厅,接受着厨师们的注目礼,迈上了楼梯。 上楼的那一刻,身后突然传来了主厨的怒喝,这次是真的发怒了。 “强森你个混蛋!牛排被你烤过了火候,这是我最好的牛排!又不是美女,看什么看!” “东方商人......”强森低声嘟囔,委屈地缩着头。 上楼,来到最僻静的房间,公爵站在窗口,把窗帘只露出一条窄窄的缝隙,凑过去透过那缝隙,看着楼下庄园里神态各异的人,眼神中的意味,叫人捉摸不透。 沉默少顷,他仍望着楼下,衔着烟嘴做了一口,倏然来了句:“你的东西都带来了吗?” 郑飞默默把随身带着的小箱子放到桌上,打开,道:“样品在这里。” 闻言,公爵没有片刻停顿地转过身来,注视着箱子里的奢侈品,两眼放光。 他快步走来,瞅了眼铺在最底下的雪白貂皮,接着是鹿茸、黄金,最后,自然而然的,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了躺在最中央的花旗参。 花旗参无论是外形和价值都比不上东方的人参,但是,公爵不知道这一点,并且觉得它就是东方的人参。 因为,他也没见过人参。 近百年来,人参在欧洲民间几乎绝迹。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的欧洲,除了王室的人,亲眼见过人参的人少之又少,即便是声名远扬的公爵也不例外。 所以,公爵找来了一个王室的人。 仔细端详着花旗参,公爵锁紧眉心,轻声叫道:“嘿,出来吧。” 吱呀一声,房间有扇小门应声而动,一个身披大衣的男子迈着小步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也捏着支烟斗,缓缓吐了口烟圈,如雾霭般,渐渐飘散。 黑色大沿帽,头发留到了耳畔,胡子刚刮过,眼神冷冷的但又不能让人感到畏惧,大概是因为长得比较和善吧。 “上午好,亚伯拉罕。”男子的神情,没有神情。 他叫公爵亚伯拉罕,没带任何后缀,这就说明他对公爵并不尊敬,从侧面来看,他的地位也许比公爵更高。 公爵倒是不介意,笑道:“麻烦你了。” 男子眉宇微抬,瞥了郑飞一眼,友好一笑,之后便从怀里摸出了放大镜,仔细观察花旗参。 半分钟后。 “奇怪......” 他不解地叹了声,把花旗参翻过来调过去,又凑到鼻尖闻了闻。 “这和我之前见到的人参不太像,但味道却差不多。”他纳闷道,向公爵投去征询似的目光。 公爵吸烟的动作停滞了一下,默默地转身走出几步,面色阴沉,左手悄然放在了腰间。(。) 第两百二十九章 你儿子是谁? 郑飞注意到他奇怪的反应,默默将手背向身后。 不出所料,公爵掀开外套抽出了一把短管火枪,转身直指郑飞,凶光乍现,面容扭曲得如同凶兽。 但郑飞却是纹丝不动,淡定得可怕,甚至于,还轻轻翘起了嘴角。 公爵的出枪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如此迟缓,对他根本构不成什么威胁,一个闪身就能躲开枪口健步截枪。 而身旁这名高高瘦瘦的大沿帽男子,战斗力就更不值一提了,他似乎满以为公爵能应付得了郑飞,没有一丁点的紧张感,甚至还揉揉眼睛,摸出了一副眼镜戴上,显得很文弱。 郑飞猜测,他也许是个学者。 由于年龄大了,公爵单手持枪有点抖,于是双手托住,眼神凝重,对男子确认性地问了句:“皮耶罗,确定吗?” “我的上帝,亚伯拉罕你的脾气还是这么火爆......等一下,让我再看看。”名叫皮耶罗的男子摆摆手,示意他沉稳点。 接着,他把那花旗参掰开,凑到鼻尖,紧蹙眉头认真地嗅。 房间,安静得连根针掉落在地都听得见,尽管紧闭着门,楼下主厨的咆哮依然是不绝于耳,而在城堡外面,庄园里的客人们不停议论,从赚钱到女人,聊什么的都有。 这让公爵,着实恼火,再想到被郑飞骗了,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了。 他紧紧攥着枪,凶巴巴地盯着郑飞,手指按在扳机上随时准备扣下。 而郑飞,则是盯着他的手指,随时准备躲闪。 半晌,皮耶罗飘出这么一句:“味道,的确是人参,可是这形状......” 他疑惑地挤起眉头,想不明白到底是郑飞造假了,还是自己孤陋寡闻。 之后是几秒的沉默,公爵不安地吸了口气,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问道:“那么,商人和王室的人能辨认出它的真假么?” “绝对不可能。”皮耶罗果断摇头,自信道:“在意大利,连我都辨认不出,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听了这话,公爵眼中流露出不易察觉的笑意,道:“说的是,毕竟你是皮耶罗。” 随即,公爵的神色轻松了不少,和郑飞对视了一会儿,默默垂下枪口。 “皮耶罗,如果你说这人参是真的,那它就一定是真的。”公爵狡黠笑道,话里有话。 皮耶罗一怔,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拒绝道:“不,我无法确认人参的真假,不会帮你做这种事的。” “是吗,你可别忘了......”公爵阴冷地看着他,笑意不减,只不过变成了狞笑。 要挟,皮耶罗有把柄握在公爵手里。 皮耶罗垂眉,摘下眼镜,搓动着烟斗,仔细斟酌之后,点头应允:“好,我做。” 话音落下,公爵还没来得及得意,便听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做了这件事,我就也有你的把柄了,你最好老实点。” 同样的,狞笑。 郑飞倚在墙上,看面前俩人互相斗心机,偷笑,心底暗想:“两个傻瓜,我这是货真价实的野生花旗参啊!” “当然,我知道分寸。”说完,公爵把目光移向了郑飞,又恢复了他那看似和善的笑脸,道:“按原计划进行,现在我得下去准备准备,王子快来了,你可以先和皮耶罗聊聊,他可是个知识渊博的万事通。” 说罢,公爵整理整理衣领,带上大沿帽,转身便出了门,留下郑飞和皮耶罗待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里,四目相对。 郑飞和他没什么好聊的,再加上牵挂着运进来的那批雕像,走公爵走后不久,便想要离开了。 正在这时,闷罐子似的皮耶罗忽然说话了。 “嘿,你从东方哪里来?” 郑飞停下脚步,应道:“天.朝。” “哇哦,怪不得你能弄到人参!” “呵,你呢,从哪来?”郑飞随口搭了句,客套的。 “佛罗伦萨,几天前接到亚伯拉罕的邀请,特意过来参加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顺便帮他辨别人参。” “佛罗伦萨”情不自禁地,郑飞笑了笑。 在这个时代,佛罗伦萨是欧洲最著名的艺术中心,也是文艺复兴和欧洲文化的发源地,一座极具魅力的城市。 皮耶罗挑眉,在桌子上磕了磕烟灰,耸肩道:“好了,我得去把我儿子叫回来了,那小家伙不知道又躲在哪里画鸡蛋呢!” 画......鸡蛋? 郑飞短暂地懵了一下,像是触电了一般,鬼使神差道:“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列昂纳多。”皮耶罗眨巴着眼,对他的反应感到很不解。 “全名呢?”郑飞不依不饶,躯体中有股莫名的血液在流淌。 “列昂纳多迪皮耶罗......”皮耶罗一字一句地说,停顿片刻,吐出的最后一个词,令得郑飞顿时打了个激灵,愣住。 “皮耶罗......达芬奇。” 达芬奇! 达芬奇幼时画鸡蛋的经历,为许许多多的人耳熟能详,因而郑飞才会问皮耶罗儿子的姓名。 而且,据郑飞所知,达芬奇的家乡确实在佛罗伦萨! 那么,问题来了——船队里那个同名天才,是谁? 难道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有两个达芬奇么? 这个惊为天人的信息,让郑飞一时间无法接受,不由得哆嗦了起来。 达芬奇,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 他还擅长雕刻、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既多才多艺,又勤奋多产,保存下来的手稿大约有6000页。 他全部的科研成果尽数保存在他的手稿中,但没有被采用,爱因斯坦认为,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当时就发表的话,科技可以提前30-50年。 达芬奇有多可怕,郑飞不是不知道,如果眼前这名男子的儿子才是货真价实的达芬奇,那船队中的达芬奇是从哪里来的? 更重要的是,根据郑飞的记忆,达芬奇的父亲好像确实不叫吉姆斯...... 不知不觉间,恐慌袭上心头。 这次,郑飞真的懵了。(。) 第两百三十章 本尊无疑【第一更】 房间寂静,庄园里却是人声鼎沸,各种各样的喧闹,透过那扇窗的缝隙,溜进了他的耳朵。 与此同时,心底仿佛有个声音在告诉他:赶紧去见见这个达芬奇。 就连之前一直心系的野牛雕像,都暂时顾不上了。 “嘿,我能看一下你儿子吗?”惊愕之余,他尽量笑着说。 “当然可以,不过我也不知道去哪找他,哈哈”皮耶罗摘下大沿帽掸了掸,又把烟灰磕净,最后对着镜子整理整理大衣,出门。 下楼,穿过飘香的大厅,推开城堡大门,他们来到了城堡外围的庄园里。 即便是在冬天,威尼斯的独特气候,还是催生了许多花草,有它们的点缀,不显单调。 来自各方的客人们,用带着家乡口音的拉丁语,天南地北地乱侃,眉飞色舞的模样,令亚伯拉罕公爵甚是厌恶。 公爵喜欢安静,只愿意和性格相仿的人打交道,比如皮耶罗。 皮耶罗是一名学者,也是佛罗伦萨著名的法律公证人,在当地威望极高。 由于他的博学,贵族和王室的人也很青睐他,经常请他去作客,也正是在王公子弟的家中,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了人参,对这无比珍稀的药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专心钻研,直至精通。 皮耶罗对人们有种奇怪的影响力,且不说在佛罗伦萨,就算是在整个意大利,只要曾对他有所耳闻的人,对他说的所有事情都深信不疑。 这点,就像是我们伟大的毛(后面两字不敢打) 所以,皮耶罗说人参是真的,就是真的。 所有人都觉得,极具威望、以公平为原则的法律公证人皮耶罗,绝对不会说谎的。 ...... 站在庄园的小坡上,皮耶罗四处寻找儿子的身影,好一会儿都没找到。 “小家伙不喜欢凑热闹,我们出去找找吧。”他跳下小坡,从服务生的盘子里拿了杯酒,和郑飞离开庄园,离开这喋喋不休的地方。 踏上小径,耳根顿时清净不少,微风拂过路旁的树林,弄出阵阵沙沙,野兔子在林中窜来窜去,想从满堆枯叶里刨点青草出来。 怡人的景致,郑飞却无心流连,更没心思陪皮耶罗品酒聊天,只迫切地想要见到达芬奇,验明真身。 不知为何,他希望这个达芬奇是假的。 达芬奇的智商,用藐视众生来形容丝毫不为过,简直是妖孽型的存在。 而两个达芬奇意味着什么?科技飞涨、世界动荡。 也许,会造成时代的毁灭! 更让郑飞担忧而恐慌的是,万一这个才是真的达芬奇,船队里的那位,难道和自己一样是穿越者? 每每想到这里,他就不由得捏把汗,呼吸都似乎变得困难了。 感觉,像是回到了当年,穿行在险象环生的热带雨林,时刻警惕观察四周的动静,草木皆兵。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这时,皮耶罗问了句。 此时郑飞的大脑一片空白,唯有“达芬奇”一遍遍地重复着,并没有听到问话。 皮耶罗以为他是不想睬自己,撇撇嘴沉默不语,端着高脚杯,啜饮葡萄酒。 也不知走了多久,时间对于皮耶罗来说或许过得很快,但对于郑飞来说,却是漫长之极。 不经意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原野上,不远处飘着炊烟的小木屋,便是孩子王的家。 除了那幢小木屋,寒风中,还矗立着十几幢更破的。 这是个小村庄,村民均以务农为生,冬是休息的季节,他们大多会选择坐在家门口,懒懒地晒个太阳,喝点菜汤吃点面包,一天天地晃过去。 也有少数人,会趁着闲暇拾起爱好,跟着渔民朋友去出海捕鱼,或者用自制的小工具打猎,既能找到点事做,又能给家里的孩子改善伙食。 比如孩子王的父亲,一早就打猎去了。 路过门口,郑飞只瞟了眼,没打算多做停留,要是让那孩子看见,准会又冲上来撅起小嘴说:那些钱我一定会还的! 他迈了过去,然而,皮耶罗却驻足停下,伸长脖子往里面看。 短暂的沉寂。 “列昂纳多!给我出来!”咆哮般的大吼,皮耶罗霎时铁青着脸,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棍子。 郑飞猝然一个激灵,连忙退几步回去,神色慌张地冲进小木屋。 在这一刻,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他看到,一群孩子蹲在地上围成一圈,在烧木屑之类的东西,发出难闻的气味。 皮耶罗突如其来的暴吼,着实把孩子们吓了一跳,腾地全站了起来,愣愣地盯着他,和郑飞。 孩子王最先反应过来,欣喜地咧了下嘴,叫道:“是你啊!” 郑飞哪有心情和他叙旧,在孩子们惊慌的面孔上扫了一眼,回头望着皮耶罗,让他指出哪个是达芬奇。 皮耶罗甩了下棍子,闯进来就要上去打,被郑飞一把攥着手腕,紧紧捏住,动弹不得。 皮耶罗疼得嘶了声,诧异地盯着他,眼中飘过些许怒意。 “不要打他。”郑飞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大概是本能地想保护天才吧。 之后,短暂沉默了一会儿,有了这段小风波,皮耶罗瞬间迸发的怒气消散不少,做了次深呼吸平缓下来,严厉地望着达芬奇,问:“你在干什么?” “带他们玩儿......”达芬奇垂头嗫嚅,手指不安地拨弄衣角。 “放火?想上天啊你?!” 这话,却让达芬奇眼睛一亮,抬头欣喜道:“对!” 皮耶罗懵了。 “爸爸,看这些小木屑小纸片,它们烧的时候会飞起来!” “关你什么事?你也想被烧??” “不......你看,纸屑能飞得比火苗还高,说明不是火把它顶起来的,一定是空气在起作用!只要把空气收集起来,用火在底下加热,就能飞!” 沉浸在科学的世界中,达芬奇激动得无法自拔。 这串分析,让郑飞倒吸一口凉气,捏紧拳头。 通过一个小实验就发现了热气球的原理,眼前这个孩子,达芬奇本尊无疑。(。) 第两百三十一章 马戏团的表演【第二更】 “别痴心妄想了儿子,人是不可能飞上天的,你还是多做点好事,说不定以后能得到一双翅膀,变成天使!” 这句打击意味很深的话,令得达芬奇神色黯然,对自己的奇思妙想再也提不起兴致,挠挠小卷发,和孩子们一起把火给踩灭。 皮耶罗是这样一个人——作为达芬奇的父亲,他善于发现达芬奇的才能,并予以培养,但在面对他无法接受的理论时,他定会选择排斥。 比如在佛罗伦萨,有些学者认为:脚下这片大地是圆的,太阳才是世界的中心。对于这种观点,他向来是嗤之以鼻,在他心目中,唯有上帝才是万物的主宰,才是一切的中心! 不过,他虽然固执,但并不是个古板的老爸。 皮耶罗是个法律公证人,所以,他希望达芬奇也从事这行业,但后来,一件小事而改变了他的想法。 儿童时代的达芬奇喜欢大自然的景色,经常攀登悬崖,并且对画画有着浓厚的兴趣。 有时,他会独自一人坐在草丛中,用心观看五彩缤纷的花草树木,饶有兴趣地描绘着那些花瓣和树叶的形状。 他还喜欢钻山洞,进去探索里边的秘密,每次从山洞走出来时,身上都会弄得脏乎乎的,手里提着个罐子,里面藏着刚捉到的小动物,带回家里仔细地观看,并且按照它们的样子进行描绘,开始画得有些四不像,但时间久了,渐渐有了画意,镇上的人们都称他小画家。 渐渐的,皮耶罗发现了儿子的绘画天赋,便决定支持达芬奇去学习艺术,把他培养成为一名画家。 为了让儿子得到名师指导,他带着达芬奇来到佛罗伦萨城,找到了当地一位颇有名气的画家,正式开启了达芬奇的绘画之路,也为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的诞生,作出了不俗的贡献。 不过,他并没有培养达芬奇从事科学研究,因为他只信奉上帝和教会,认为那所谓的科学,其实都是类似于魔法的小把戏而已。 ...... 好不容易地,孩子们踩灭了火堆,不约而同地一字排开,手指互搓,等着接受训斥。 郑飞仔细端详着达芬奇,之前那么强烈的恐慌,在终于看见这位妖孽天才的一刻,却不知不觉地消散了。 当恐惧的事物真的来临时,人会有种释然般的轻松,其实所有的恐惧,都是被人臆想出来的,想得越多,便会越怕。 少年达芬奇,十三四岁的样子,脸蛋干净而帅气,身上穿着小贵族式样的皮衣,脖子上还挂着个金制十字架,站在这群脏兮兮的贫穷孩子中,显得鹤立鸡群,但他就是乐意和这些孩子玩。 亚伯拉罕公爵和皮耶罗是多年的好友,几乎每个夏天,皮耶罗都会带着达芬奇来庄园作客,一有空的时候,达芬奇就会偷偷溜出来找孩子们玩,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绘画天赋。 看着达芬奇那双人畜无害的眼睛,郑飞不禁笑了笑,心中的恐慌彻底解除,对皮耶罗说:“你的家住在哪里,我想以后去拜访。” “在佛罗伦萨随便找个人问一下,他准会带着你去。”皮耶罗得意一笑,对自己的名气自信得很。 “好的......咱们该回去了,别错过了宴席。”郑飞抬脚出门,抬头望着冬日,深深吁了口气。 他得赶紧处理完眼前的事,然后回船队去找另一个达芬奇,相比之下,那个达芬奇更具威胁性,至少,从没在历史上出现过。 性格再坚毅的人,对于未知事物,总有着说不清的恐惧。 几分钟后,庄园门口。 罗马尼亚王子的车队,浩浩荡荡而来。 那是整个威尼斯最豪华的马车,是公爵出钱让工匠特别改装的,镶了不少黄金。 王子坐在车里,接受着人们的仰慕,嘴角始终挂着微笑,但对谁都不正眼瞧一眼。 而对他趋之若鹜的人们,却把他的傲慢当作是高贵。 下马车,王子习惯性地抬眼扫视一圈。 “欢迎王子殿下!” 公爵带头鞠躬,人们齐声应和。 王子没说话,继续用他那高傲的目光,搜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比如说美女,但在场的众多姑娘没有一个合他心意的。 忽然,他注意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顿时露出了微笑。 “那是什么?” 他指着城堡第六层,也是最顶楼。 顺着他的指引,几乎所有人都齐刷刷地望去。 “哦,那是马戏团用来表演的道具,野牛雕像。”公爵恭敬回答。 “马戏团?是东方的马戏团吗?” 王子惊喜不已,他只在十岁那年见过一次马戏,那些精彩绝伦的表演,给他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至今都回味无穷。 “是的,这位就是马戏团的老板,也是来自东方的巨商。” 很自然地,王子看向郑飞,友好一笑,激动道:“快让你的马戏团开始表演!我很好奇那些雕像是怎么用的?” “请王子先落座,咱们坐着看。”公爵替郑飞回答。 郑飞眉头微挑,穿过听到马戏而激动的人群,来到了城堡大门前,土著们和其他一些精明强干的水手,早已在这里等待。 王子在公爵的陪同下,坐到庄园正中央的长条餐桌旁,满目期待地盯着马戏团,又抬眼浏览顶楼的雕像。 在顶楼的上方几米处,也就是城堡的最顶端,潜伏着的那两名火枪手不禁泛起了嘀咕。 “我感觉下面的人都在往这边看,不会发现我们了吧......” “只要你不动,就不会被发现的,别忘了这伪装是布拉德帮我们做的。” 按照原计划,土著们留在楼下,郑飞则是带着其余的人,进入城堡。 谁成想,两列士兵跟了上来。 “嘿,我的马戏团表演时,不希望有人盯着,这是我的秘密。” 郑飞双臂抱在胸前,严肃而冷漠。 圣地亚哥也学着他的样子,双臂抱胸,结实的肌肉块,视觉震撼力极强。 士兵们面面相觑,生怕当着庄园里这么多人的面挨顿揍。 好一会儿,有个军官走了过来,毫不妥协地说:“抱歉,但我们必须保护王子的安全!”(。) 第两百三十二章 表演开始【第三更】 “如果我说不呢?” 这件事,郑飞绝不会让步,要是让这群士兵跟了上去,所有的计划就都泡汤了。 处境,难。 他和军官对峙了一会儿,忽然冒出个想法:要不......收买? 这念头才刚刚出现在脑海里,他便听见一个带着愤意的嗓音响起,替他省了收买的钱。 “喂,那些兵,干什么呢你们?!” 王子拍桌子吼道,怒不可遏地站了起来,眼睛像是要喷出火,吓得周围的人们纷纷低下头,害怕迁怒于自己。 这队士兵是王子的亲信,和王子一起从罗马尼亚来,贴身保护两个月了,从没见过王子发这么大的火,心中既纳闷又忐忑。 “王子殿下......我们要保护您的安全。” 军官神色为难,手里握着的重剑,稍稍下垂。 “王子殿下,马戏团的演员被人监视的话,他们的才艺就发挥不出来了。” 郑飞的态度相当强硬。 安全?王子觉得自己现在安全极了,身边围着好几头蛮牛战士,护卫队更是数不胜数,就算是令人谈之色变的布拉德,都不见得能危害到自己。 至于火枪手,就更不可能出现了,守在庄园大门口的士兵,早就对客人进行过严密搜身,别说是火枪,就连一把匕首都带不进来。 再说了,火枪的射程也就三四十米,在这个范围内根本没地方隐藏。 “都给我出来,别影响马戏团表演。” 王子冷冷道,抖了抖衣服,坐回了座位。 “可是......” “连我的话都不听了么?” 僵持片刻,军官默默叹了口气,拧头示意士兵们出去,走之前,还不忘恶狠狠地瞪郑飞一眼。 圣地亚哥伸展双臂,徐徐合上沉重的城堡大门,哐的一声,透过门缝射进来的最后一缕阳光,消失不见。 郑飞没有急着上楼,而是快步走到了大厅里,这地方被改装成了大型厨房,临时搭建起灶台,数十名厨师在挥汗如雨地忙活,洗菜端盘子的小工更是数不清。 爆炒声、煎炸声,混着各种食材的独特香气,钻进人们的耳朵和鼻子,让人忍不住就想多吸几口。 由于郑飞的到来,大嗓门主厨收敛了许多,不敢那么放肆地咆哮了,毕竟是王子罩着的贵人。 “大餐做得怎么样了?” 郑飞捻起一颗豌豆,丢到嘴里。 “最多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开饭了,您要先吃点吗?这有道刚煎好的鹅肝酱牛排,我的拿手绝活。” 主厨谄笑着,推荐自己的得意之作。 “不用了,等信号来了就开饭吧。” 说着,郑飞扫了眼小工们,停滞两秒,带着“马戏团”踩着楼梯,上楼。 他的话让主厨感觉神神叨叨的,主厨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直至消失,才嘟囔道:“......什么信号?” 厨师们茫然摇头。 洗菜的小工,则是诡异地相识一笑,而后若无其事地忙着手头的工作。 没错,这群小工便是那几十名混入庄园的水手。 公爵承包了王子的生日宴席,要接待六百多位客人,仅凭庄园里那点厨师,人手肯定是不够的,但是一时间,他又没办法把留在罗马庄园里的厨师调过来。 他不能向镇长或其他任何人求援,因为觉得那样很丢脸,有种揽了事却摆平不了的意味。 于是,他把这项棘手的任务交给了主厨,让主厨自行找帮手,这样既不用自己出面,又能顺利摆平麻烦。 几天之内,主厨找了些厨师朋友过来帮忙,而小工,全是郑飞的人,只有一个原因——廉价。 那天离开庄园回码头后,郑飞便派人在庄园外蹲点,时刻留意着动态,对所有出庄园的人进行跟踪。 期间,他发现公爵的儿子都喜欢去同一个地方,那就是妓院。唯有那个叫马修的例外,经常会去和学者们交流,坐在僻静的小酒馆里商谈事情,难怪公爵器重他。 在得知主厨需要找帮手后,郑飞第一时间派水手扮成小工,待在主厨的必经之路上,装出副苦命的模样央求主厨,声称只收普通小工一半的钱。 贪婪的主厨,又把价格压到了四分之一,公爵给他招募帮手的钱真不少,余下的钱都揣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又发了笔财。 ...... 此时,数十名小工心不在焉地做着活计,等信号。 郑飞带着水手们,径直上了六楼。 十尊巨大的野牛雕像,分别被安置在各个房间的窗边,牛头恰好伸出窗户,那双足有拳头大的牛眼,凶巴巴地瞪着下面期待马戏开始的众人。 站在窗边,郑飞冲楼下挥手一笑,随即把拇指和食指塞在嘴里,吹了个嘹亮的口哨,闪身躲开。 城堡根等待表演的土著们应声而动,在众人的注视下,手持长矛振臂掷出,并发出部落特有的嚎叫。 这音色独特的嚎叫,令得众人拍手称奇,他们从没见过此种风俗,觉得很具观赏性。 不偏不倚地,长矛全部戳进了六楼对应的窗口,不可思议的准确度,更让人们惊叹不已。 要是只有一个如此精准的投掷手,或许只能博人一笑,但现在有十个!无一失手! 就连那些阅历极深的西亚巨商,也都停下了转动玛瑙球的手,啧啧称赞。 精彩的还在后面。 长矛末端系着长绳,六楼窗口的人把那长绳解下来,缠在了牛角上,充满野性的牛头,瞪着它们桀骜不屈的硕眼,像是要拼死反抗,栩栩如生。 但,它们只是雕像而已。 尽管如此,在座的看客,尤其是男性看客,还是不由自主地沸腾起了满腔热血。 征服野牛,是他们共同的奢望,要知道这项运动只属于真正的勇士,而且是王室的特权! 现在瞧见了这一幕,他们捏紧拳头屏住呼吸,猜测下面会发生什么。 土著们扯了扯绳子,确认牢固,将目光纷纷投向了首领,棕熊猎杀者。 棕熊猎杀者扬起手臂,挥下。 刹那间,土著们高高跃起,手握长绳脚踩墙壁,疾速向上攀登,敏捷到极致的身法,刷新了在场所有人的世界观。 庄园里,立刻炸了锅。(。) 第两百三十三章 序幕,起【第四更】 “嘿!快看!” 这句话等于是废话,因为所有人都在看。 “他们真的是人?!” ...... “就连斯巴达,也不过如此。”王子喃喃道,略失神。 此时的人们,心中就仿佛有台缝纫机!咚咚咚的跳,激动万分。 有个西亚巨商,玛瑙球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碎了,却不心疼,注意力都集中在土著们身上,连声感叹。 “天呐,我正缺这样的人才。” 仅仅十来秒,土著们全部登顶,骑在狂野的牛头上,胜利欢呼。 征服! 片刻之后,楼下浪潮般的喝彩声,便将他们的欢呼尽数淹没。 攀爬也许不是什么难事,但攀爬城堡,却是难上加难,城堡的光滑墙壁上几乎找不到落脚点,单凭臂力一点点往上拉。 对于普通人来说,做几个引体向上都能要了老命,更别提把自己拉上去几十米了。 但,对于常年攀爬跳跃在丛林中的土著,这又算的了什么呢? 骑着野牛头,土著们还站了起来,展开双臂透过窗户,看着下面的观众们鼓掌。 虽然不知道拍手的动作是什么意思,但从那激动的神情来看,大概是在叫好吧。 你以为到这儿表演就结束了吗? 不,土著们要开始展示绝活了。 棕熊猎杀者跑到了三楼最左侧的窗口,爬上窗沿握住自然下垂的绳子,对看客们咧嘴一笑。 “他要干什么?” 有人这么问,像是商量好了般,人们停止了鼓掌喝彩,很快的,庄园便寂静下来,着实难得。 在众目睽睽之下,棕熊猎杀者纵身一跃,单手抓住绳子嚎叫着向前荡去,抓住另一根绳子,换手。 绳子,是他的藤蔓。 庄园,是他的丛林。 观众......也许在不久后,会成为他的猎物! 就这样,他频繁而娴熟地换手,贴着城堡墙壁飘荡,飞速掠过耳畔的风阻隔了人们的惊呼,直到他抓住最后一根绳子,胜利抵达终点。 其实,根本没人惊呼。 所有人,包括王子、巨商、甚至是一些不谙世事的孩子,等等等等,全都为这闻所未闻的运动所折服,深深震撼。 棕熊猎杀者轻松地爬进窗户,每个人,都是呆若木鸡。 许久,终于有个声音打破了沉寂。 “怪物......” 这次的语气,畏惧多于激动。 王子和向来沉稳的西亚巨商,陆续站了起来,目光停留在棕熊猎杀者消失的那个窗口,深呼吸。 马戏是什么?较好的身体素质配上精湛的技术,去完成令人惊叹的表演。 而刚才的那一幕,展示出的是强悍的力量!无与伦比的技巧! 东方的天.朝人,真有这么可怕吗? 看来,那个传说是真的: 几百年前,来自东方的骑士大军,驰骋疆场所向无敌,横扫欧洲大陆。 骑士大军,指的是蒙古骑兵。 蒙古人在征服欧洲,抢下大片地盘后,很快就退回了东方。 他们不是为了抢地盘而征战,而是为了征战而征战!他们享受的是,战斗的快感! 即便已过去了数百年,蒙古骑兵在欧洲人心目中还是梦魇般的形象,他们的骁勇善战,不输斯巴达人。 很多年后,也许还会出现一个新的种族与他们齐名——阿兹特克。 中美洲的墨西哥,阿兹特克帝国在那里生活,同样是印第安部落,别的部落叫做部落,它却被称为帝国,足见其勇猛程度。 倘若郑飞没有来到这个时代的话,在1519年,西班牙探险家科尔特斯便会率领着西班牙军队,用他们的坚船利炮横扫墨西哥,征服正处于鼎盛时期的阿兹特克帝国,并...... 并摧毁了著名的,玛雅文明。 玛雅,一个普通的词汇,但却带着一股莫名的神圣的穿透力,直击人心。 它那准确的预言,令人心惊。 玛雅人预言了自己的灭亡,历史证明是对的。 他们预言了二十世纪将会有飞机和汽车之类的高科技。 他们还预言了将会出一个希特勒这样的人,并预测了他的出生与死亡日期。 最后一个预言,人类将会在第五个太阳纪终结,换种说法就是——2012世界末日。 所有的语言全都应验了,只差最后一个。 尽管如此,玛雅文明在人类历史上依然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让人类明白,这世间有着无法解释的东西。 这些东西被统称为,神秘。 在不久后的将来,郑飞便会去到那片生长着咖啡和雪茄的土地,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 ...... 在庄园里的人们仍在愣神时,棕熊猎杀者已经咚咚咚跑回六楼,气喘吁吁地抹了把汗,等着郑飞的下一步吩咐。 在土著们的精彩表演成功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时,这十尊绰号为“特洛伊木马”的野牛雕像,已经开始发挥它们的暗袭作用了。 巨大的雕像,臀部被水手们用铁锤砸出个大洞,每尊雕像里都拥挤地藏着一门火炮和几杆火枪,少量的炮弹和子弹。 棕熊猎杀者跑来时,火炮才刚刚架好。 “伙计们,随时准备干活。”郑飞面色轻松,但说得很认真。 在动手之前,郑飞要下楼去,陪着王子一起吃饭,顺便探探他的口风,尽量避免采用物理手段。 不过那显然不太现实,王子阅历是浅了点,但不傻。 但不管怎样,那上万名斯巴达后裔,郑飞志在必得! 下楼来到大厅,他对着厨师和小工们吹了个口哨。 主厨即刻笑道:“真巧,开饭了!” 郑飞回了个微笑,拉开城堡大门,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这回,众人看向他的目光中,尽是敬畏,谁都不例外。 人们不敢多说话,只默默看着他踱步,在王子身旁落座。 “嘿,你们东方人都这么厉害吗?”王子说出了压抑许久的问题。 “差不多吧。”郑飞叉起片水果放到嘴里,神秘兮兮地一笑。 “其实我觉得,斯巴达人最厉害。” 他直奔主题,咀嚼着水果,盯着王子惊惶的脸庞。 四更完好久没熬了,让大家看得开心就好!早点睡,晚安(。) 第两百三十四章 不速之客? 迅速恢复镇静。 王子笑了笑,手往旁边一伸,护卫有眼色地递来杯酒,他轻抿一口,以掩饰内心的慌乱。 “我也觉得,斯巴达才是最勇猛的种族。” “只可惜它在一千多年前就灭亡了。” “是的呢。” 听了郑飞说的话,王子总算松了口气,自嘲般的摇摇头,想:看来是多虑了。 在俩人对话期间,公爵已默默离开席位,去到僻静的角落跟儿子马修低声耳语一番,然后又悄无声息地回来了,坐下抽烟,对郑飞意味深长地点了个头。 郑飞回了个蹙眉的动作,不继续刁难王子了,等货物先卖出去再说。 宴会,开始。 亚伯拉罕庄园的几十名仆人,外加那批临时招募的小工,端着银质餐盘从城堡大门列队而出。 饥肠辘辘的人们,终于得以享用期待已久的珍馐佳肴了。 “****的牛排,还有这鲜美的鹅肝,配上咱们的意大利葡萄酒,啧啧。” “唔,扇贝烤得有点焦,亚伯拉罕庄园的厨师水平也不过如此。” “嘘,别让老公爵听见,他古怪得很。” ...... 王子对这丰盛的大餐提不起什么兴趣,热衷于问郑飞关于马戏团的事情,郑飞回答得越敷衍,他反而觉得越是神秘。 这时,有个西亚巨商掂着酒杯过来,先敬了王子一杯,接着跟郑飞商量事情。 “该怎么称呼你呢,马戏团老板还是东方来的巨商?” “随意。”郑飞这么回答。 “好吧......我想和您谈谈,可以把刚才表演马戏的那些人卖给我吗?” “不行。” “我只要五个,每人十万银币你看怎么样?这比那个人的悬赏额还高,他叫什么来着......哦,西欧游侠格兰特。” “我说了,不行。” 郑飞眼皮都不抬一下地说,手指敲击着酒杯边缘,端起来吖了一口。 不管对方出多高的价钱,他都不会把土著给卖了,并不是出于听起来冠冕堂皇的道义,而是怕别人发现土著的秘密,发现美洲新大陆的秘密。 这秘密迟早是要公开的,但不是现在。 巨商仍不甘心,觉得郑飞一定是对自己提出的价格不满意,他端着空酒杯尴尬杵着,咬咬牙,一狠心道:“每人二十万银币,我可以立刻就给你!” 说实话郑飞已经不耐烦了,正欲张口让他死心,却瞟见庄园大门溜进来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压低大沿帽疾走在小径上,穿过大快朵颐的宾客,来到亚伯拉罕公爵身旁。 不速之客的到来,令王子的护卫队瞬间提起了警惕,蛮牛战士拧了拧脖子,活动他们那粗壮如牛腿的胳膊,围了上去。 另外附近还有十几名手持重剑的骑士,也对那大沿帽男子虎视眈眈,随时准备行动。他们是罗马尼亚最精锐的军队,被称为刀锋骑士。 不禁犯嘀咕:庄园门口有重兵把守,外人是怎么进来的? 直到那男子抬起头,显露出被帽檐遮住的脸,他们心里悬着的石头才落了地。 原来是公爵的儿子,马修。 马修随身带着个小布袋,从里面取出件东西来,不动声色地让公爵掌眼。 公爵正陪贵宾闲聊,瞧见这东西,即刻起身仔细端详,而后听马修耳语了两句,谨慎地望了望四周,拍拍马修的肩膀示意到别处去说。 突然,他被人叫住了。 “亚伯拉罕!你个老家伙,藏什么呢?” 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皮耶罗大喝道,拍下手里的刀叉,腾地站起来瞪着公爵。 这声怒喝,把附近的客人们吓了一跳,他们不约而同地停止交谈,顺着皮耶罗的视线看去。 接下来出现了一种很奇妙的现象,就仿佛没有老师看守的高中自习课,全班都在喧哗,倏然有个角落安静了下来,准会在几秒之内,整个教室都寂如死灰。 一会儿的功夫,容纳着足足六百宾客的庄园,雅雀无声。 人们或捏着刀叉或缩着脑袋,不安地打探周围的动静,想弄清为什么一下子变得如此安静。 “......怎么回事?”好多人这么问,窃窃私语。 公爵慢悠悠地转身,看向满脸坏笑的皮耶罗,难堪地笑了笑,道:“老兄,你在说什么?” “别想瞒我,我都看见了。”皮耶罗摸着下巴,视线投向马修手里的布袋。 “马修刚刚给你看的是,人参!” 两秒的短暂沉寂,诺大的庄园里瞬间爆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人参!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罗马尼亚王子,对人参这种来自东方的宝物,全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形。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人参?”王子不可思议地说,紧紧皱着眉头,灼热的目光落在布袋上。 据他所知,最近几十年在罗马尼亚境内从没出现过人参,从前倒是有,都被曾祖父给享用了,曾祖父晚年信奉人参能延年益寿,下令把全国的人参都给搜罗了。 就连之前和郑飞商谈的那位,阅历丰富的西亚大富商,听到人参这个名字,也即刻把招募土著的事情抛在脑后,在众人的嘈杂声中,静待下文。 “皮耶罗,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公爵恨恨瞪了皮耶罗一眼。 “我和所有人都是朋友,不是吗?” 皮耶罗摊摊手,嘴角翘起,征求大家的应和。 “是!” 在座的宾客大多是威尼斯人,对皮耶罗的名声可谓是如雷贯耳,在他们心目中,皮耶罗的地位比亚伯拉罕公爵更高。 无论是公爵还是王子,令人尊敬的都只是他们的头衔而已,但皮耶罗就不一样了,作为做事严谨的著名法律公证人,皮耶罗非常受人拥戴。 不过,促使众人应和他的可不仅仅是这个,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想见识一下人参。 公爵铁青着脸,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道:“这人参,我不确定是真是假。” “你难道忘了吗,我就是最好的鉴别师。”皮耶罗不依不饶。 见公爵还不肯把人参交出来,王子沉不住气了,冷冷道:“亚伯拉罕,给我看看。”(。) 第两百三十五章 骗局【第一更】 王子的传唤,令得公爵神情中出现了明显的慌乱,但在这慌乱之下的冷笑,却是无人察觉。 终于等到王子开口,可以把东西自然而然地拿出来了。这是公爵此刻所想。 混迹官场多年、见惯了人心狡诈的公爵,非常善于掩饰情绪,他不情愿地取过马修手里的布袋,在众人焦灼的目光中,慢吞吞地一步步挪向王子。 布袋里,除了几棵花旗参外,还有一张品级上佳的貂皮,外加一小堆黄灿灿的金粒。 雪白的貂皮,立刻引起了周围女性的注意,她们提着长裙裙摆,顾不得淑女的形象,踮起脚尖蹦跳过去,伸长脖子观望,对貂皮的成色惊叹万分,轻声议论个不停。 而王子,则是直接捏了棵人参,翻来覆去地仔细端详。 他想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见多识广。 人参的出现,让那些来自西亚或东欧的巨商颇有兴致地围了过来,手中托着玛瑙球,要么就是只剩个浅底的高脚杯。 至于其他不入流的商人和小贵族,就只能远远地看着,有几个心急的还踩着凳子张望,有损绅士风度的行为让人嗤之以鼻。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参么?王子捏着人参观察了好久,硬是没看出有什么稀奇的地方,于是没了兴趣。 想到自己才是宴会的主角,不能被这玩意儿抢了风头,他狡黠一笑。 “假的。” 淡淡飘出的一句,让焦急等待结果的巨商们心头一紧,大失所望。 他们本来想重金买下这人参,等到决定在欧洲某个国家定居后,作为献给王室的宝物,和那群高高在上的人打好关系,便于以后发展。 而现在,罗马尼亚王子竟然说它是假的! 听到这个回答,公爵不由得和郑飞对视一眼,然后看向皮耶罗。 皮耶罗点头,摘下眼镜拧了拧眉心。 “王子殿下,据我观察,这颗人参好像是真的吧。” 皮耶罗的神色之中,完全看不到紧张畏惧的意思,因为他深知王子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毕竟这里是意大利威尼斯,不是罗马尼亚。 人们敬重王子,纯属是给他面子,这家伙要是敢藐视意大利的话,旁边那几头蛮牛战士准会把他按倒暴捶一顿。 “是么,你是谁?”王子懒懒地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又垂下,充满了不屑之意。 “我叫皮耶罗,来自佛罗伦萨。”皮耶罗友好地伸出手,腰部微弯。 “没听说过。” 王子面无表情地丢下人参,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来缓解心中的慌乱。 他感觉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虽然确实没听说过皮耶罗这个名字,但从皮耶罗淡然的神情,以及人们对其的恭敬态度来看,必定是个不一般的人。 重点是......自己那所谓的权威是装出来的,实际上屁都不懂。 “我支持王子殿下的观点,这颗人参确实是假的。” 公爵咧嘴笑了笑,捡起桌上的人参,塞回布袋收好,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眼神中透着狡诈。 “亚伯拉罕,你是怕别人和你抢吧?” 皮耶罗冷笑着盯着他,随后张开上臂,对人们作自我介绍。 “各位异国来的朋友可能还不认识我,我是佛罗伦萨的一名法律公证人,在意大利也算是小有名气,曾亲眼见过意大利王室收藏的人参。” 话音刚落,便迎来了人们的纷纷应和。 失望,还未完全从巨商们的眸子里褪去,便被涌现出的希望所取代,他们饶有兴趣地搓着玛瑙球,静静等着事态的转变。 王子有种下不来台的感觉,脸色不太好看,指甲在桌子上不安划动。要是在罗马尼亚境内,他可以立即下令处死皮耶罗!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敢和自己对顶的人在意大利是有一定威望的,人在屋檐下,轻易动不得。 王子的指甲抠着桌子,好好想想该怎么收场。 倏然,眼前一亮,来了主意,把目光投向了郑飞。 干什么?郑飞在心底问。 “我觉得,关于人参的真假,这位东方来的大富商更有发言权!” 王子站了起来,对众人微笑示意,将他们的注意力全都引到了郑飞身上。 “喔,是马戏团老板。” “刚刚的马戏......真是精彩极了!” 在被土著们强悍的身体素质震撼之后,人们便对棕熊猎杀者和郑飞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再加上郑飞有着东方人的长相,因而他们认为,郑飞对人参的真假最有发言权,甚至比皮耶罗更可信。 至少在不认识皮耶罗的西亚巨商看来,是这样的。 在王子叫到自己的那一刻,郑飞想笑,但得忍着。 当前的局面,用什么来形容呢?引狼入室?好像不贴切,尴尬。 得到王子授意后,公爵为难地取出人参交到郑飞手里,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就好像他们从未密谋过这件事。 郑飞装模作样地捻着人参,鉴赏宝石般拿起它对着太阳,接着凑到鼻尖嗅了嗅。 “成色极好,年头至少有几百年了,即便是在东方,也只有达官显贵能享用得到。” 闻言,王子脸一沉,杵在原地难堪无比。 就连附近站岗的那些来自罗马尼亚的刀锋骑士护卫队,都跟着他一起丢人,难为情地垂着头不说话。 操,叫你再装!他们暗暗抱怨。 公爵时刻留意着王子的尴尬反应,不希望为了得到丰厚的利益而得罪王子,适时打起了圆场。 “嘿,各位各位,别忘了今天是王子殿下的生日宴会,让我们共同敬王子一杯!” 说罢,他率先举起了酒杯。 “别岔开话题亚伯拉罕,你的人参是从哪里搞来的?不止这么一颗吧?” 皮耶罗不依不饶。 达芬奇从没见过父亲这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嘴里还留着半口牛肉。 显然,巨商们对这个话题比对敬酒更感兴趣,齐刷刷地望着公爵,眼神中有着咄咄逼人的意味。 “说出来,当着王子殿下的面,大家公平竞争,谁出的价高归谁。”郑飞神补刀。 公爵恨恨瞪着皮耶罗,不甘愿地吁出一口气。(。) 第两百三十六章 骗局2.0【第二更】 郑飞提到了:当着王子殿下的面。 这让王子在颜面扫地之后,又找回了点威信。 于是,王子清清嗓,大度道:“既然东方巨商都这么说了,那么亚伯拉罕,你知道该怎么做,不要驳了大家的兴致。” 公爵仍在犹豫,眼珠子乱转。 “亚伯拉罕果然小气。” 暗处有人嘀咕了一句,引起阵阵私语。 哪位宾客敢如此放肆呢?当然是公爵自己安排的人。 “够了!” 公爵大喝一句,实在忍受不了众人的冷嘲热讽。 “马修,让人把东西给弄过来!” “可是......” “照做!” 劝说无效,马修咬咬牙,和来时一样疾步穿过人群,出了庄园大门。 仅仅半小时的功夫,一支声势浩大的车队便出现在了门口,隔着铁栅栏,人们瞧见至少有百来辆牛车,每辆车上都紧密码放着几个货箱,大小不一。 庄园外,那些前来看热闹的普通人,以及精心打扮伺机“掐尖儿”的姑娘,好奇地打量忽然到来的车队,看着搬运工卸货。 “看那个搬运工,好帅!” “是挺帅的,但他只是个搬运工而已。” 她们讨论的,是那个追随布拉德的少年。 搬运工,全部是郑飞的人,雇别人来做的话他不放心。 数百个货箱被搬进庄园,按不同的货物分类码放在地上,此时宴会正酣,但人们还是丢下刀叉,观望。 王子在护卫的陪同下,来到货箱堆前,瞥了公爵一眼。 “亚伯拉罕,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人参显然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货箱里大多都是兽皮和美洲的特产,只有一个枕头那么大的箱子里装的是花旗参,本来是有两大箱的,但是考虑到物以稀为贵,郑飞给收起来了,没准以后到其它港口还能卖一大笔钱。 公爵对儿子马修示意,马修麻利地抽出把匕首,撬开了其中一个货箱。 巧了,这箱子里是亚速尔群岛开采出的黄金。 象征着财富的诱人颜色,顿时让唯利是图的商人们两眼放光,直勾勾地盯着不动弹。 这箱黄金,少说也能铸造出上万枚金币。 事实是,和它一样的箱子还有六个,统计起来是十万枚金币左右,也就是一百多万枚银币。 紧接着,马修又撬了个箱子。 貂皮、狐皮、鹿皮、狼皮......各式各样的兽皮,种类繁多得令人咋舌。 要知道这些兽皮都是论张卖的,成箱成箱的是几个意思...... 商人们,懵了。 在场的贵族小姐们,摸着自己身上穿了好几年的皮草,再看看箱子里躺着的雪白貂绒,心动不已。 想找到一张上等貂皮,真的很不容易。 第三个箱子,北美洲的特产,大多是坚果,还有一些易于储存的水果,例如蔓越莓。 这些特产本来是值不了多少钱的,它们的贵重之处在于,欧洲人从没见过。 你要是跟男人们说蔓越莓能壮阳,他们准会抢着买,就像跟姑娘说坚果能养颜那样。 最后,马修拿起盛人参的小箱子,打开。 上百颗花旗参,安静地躺在箱子里,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近处的人群哗然躁动起来,惹得远处的人跳起来张望,情绪无比激动。 人们本以为,公爵能有三两棵人参就了不得了,上百颗,什么概念?! 由于奥斯曼帝国掐断了东西方的陆地贸易,整个欧洲都不见得有这么多人参!难以置信! “我的上帝!” “这......” “我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 “亚伯拉罕,这些......都是你的?” 即便是王子,都不得不为这批价值不菲的货物而震撼。 “不,它们属于我的一个航海家朋友,他最近刚刚远洋回来,由于交易所被炸毁,想通过我把这批货销出去。” “给你几成利?” “一成......” “呵,看来你要大发一笔横财了......话说,你的朋友在哪?” 话音刚落,一个铿锵的嗓音响彻在庄园之中,准确地来说不是一个,是一片。 “参见王子殿下!” 听到喊声,几乎是同时,躁动着的人群转头望去。 大约有七八十个人,身着干练的服饰,踏着整齐的步伐,腰间别着的短管火枪,令王子的护卫队警惕起来,立刻提着重剑挡在了王子面前。 为首的是个高大壮硕的男子,面容刚毅步履稳健,在懂的人看来,定是久经沙场。 他是阿瑞斯,人如其名,气场相当强大。 阿瑞斯带领着精兵强将,雄赳赳气昂昂地矗立在人们面前,像一座沉甸甸的大山般,压迫得他们呼吸都仿佛变得困难了。 “我以为,航海家不是这样的......” 王子身体微微后仰,感觉自己控制不了当前的局面。 他虽然贵为王子,但毕竟太年轻,没经历过什么风雨,对于阿瑞斯这号人物,他有种莫名的敬畏。 这大概就是,男人对力量的崇拜。 至于从西亚来的巨商们,相比之下神色就沉稳多了,但他们同样掩不住内心的激动,纹丝不动地盯着阿瑞斯,等着他开口。 他们每个人,都想买这批货,即便买不了全部,也要把人参拿下! 面对众人的注目礼,阿瑞斯冷不丁地笑了笑,径直走向打开的货箱,抓了把蔓越莓吃了一颗,美滋滋地咂嘴。 “阿瑞斯,我觉得你该说正事了。” 公爵提醒道,拍了拍他的肩膀,演得不是很自然,少了老朋友之间的亲和,这演技估计和奥斯卡无缘了。 阿瑞斯!与战神同名! 人们再次唏嘘,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倒吸一口凉气,心中的敬畏感更深刻了。 而此时阿瑞斯的感觉是,爽! 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得到这么多人的敬重,更何况,这些人都是富人和贵族! 碍于有正事要做,他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摆架子,不然完事了会被船长教训的。 他微笑着,扫视了一圈。 “看样子,在场有不少实力雄厚的巨商,对我的这批货感兴趣么?” 此话一出,巨商们即刻提起了精神,短暂的激动后,选择了沉默不语。 他们深谙:过度渴望交易的一方,往往会处于被动。 阿瑞斯并不在意他们的反应,淡然一笑,按照郑飞交代过的接着说。 “谁出的价格高,我的货就归谁。”(。) 第两百三十七章 骗局3.0【第三更】 这正是商人们期待的结果。 自从进了庄园后面部表情就一直很僵硬的他们,终于翘起了嘴角,个个都是胜券在握,对自己的雄厚财力很有信心。 他们特别想知道阿瑞斯的货物是从哪搞来的,但没有谁会蠢到去问,混迹商场多年的他们,很清楚阿瑞斯绝不会透露的。 然而......他们之中不乏心怀叵测之徒,暗暗决定等宴会结束后,立刻派手下紧盯阿瑞斯,直到弄出货物的来源。 生日宴会进行到半截被拍卖会取代,奇怪的是王子倒是没什么意见,除了被夺去了中心地位有点郁闷外,其它一切正常,甚至还对这拍卖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要看看,有没有自己所需的珍稀宝物——象牙。 虽然罗马尼亚现在正被战火席卷,但此次他将会带着三支庞大的援军回国,足以打退敌人的进攻,更别提手里还握着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 那么,战争结束后需要考虑的问题是...... 罗马尼亚国王年事已高,在还不至于犯糊涂时,预选了四个王位继承者,面对西亚蛮子的讨伐,继承者们要么带领军队征战沙场,要么就和王子一样,出使别国寻找援军。 但,并不是谁的功劳大,谁就能荣登王位。 这也是王子迟迟没有回国,反而在威尼斯举行生日宴会的原因,这样可以有效损耗其他几位王子的兵力,到时候率领援军回国一举击退蛮子,万一得不到王位,强行夺取也未尝不可。 那么,他为什么想要象牙呢? 国王晚年唯一的嗜好就是收藏各种象牙,在战争开始前,曾当着整个王室宣布:以半年为期,哪位继承者进贡的象牙最好,王位就归谁。 王子的想法是,能和平即位就尽量不流血,逼不得已才能暴.动篡位。 ...... 拍卖开始了。 第一件拍卖品,当然是万众瞩目的人参。 百来棵成色一般的人参,起拍价二十万枚银币。 郑飞靠在椅子上,始终微笑不语。 二十万枚银币,按照购买力来算,等同于三四百万美元,只买百来棵普通花旗参,简直就是天价。 但即便是这样,资金雄厚的巨商还是乐意抬价,因为曾给他们留下极大的震撼的东方马戏团老板,亲口说这人参是真的。 即使还心存一点点疑虑,他们也没时间派人去请专家,一来是意大利境内没几个懂人参的,二来是稍有犹豫就会被其他巨商拿下,他们太需要这批人参了。 再者说,这点小钱对于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中世纪,贫富差距非一般的极端,99%的钱都集中在1%的富人手里,更何况他们是超级富豪,战争没开始时做的都是奢侈品生意。 “五十万银币!” 一名身披豹皮大衣的巨商,眼都没眨一下地加码,他右手里搓动着的不是玛瑙球,是精雕细琢的犀牛角。 他来自北非特大型港口,的黎波里。 “六十万!” 短短几秒后,就有人抢下。 “六十五万!” ...... 宴会现场的商人,大多都是威尼斯本地人,他们手头也很阔绰,但还远远没到和西亚巨商匹敌的地步,只能眼巴巴地在旁边观望,等着拍卖其它货物时再抢个两箱。 就这样十分钟过去了,拍卖价格已经被哄抬到了一百一十五万枚银币! 这一大笔钱,买下整座亚伯拉罕庄园都绰绰有余! 公爵的眼睛,一点一点的变得贼亮,想到事后能分五成的利,激动得指甲直往大腿上掐。 老谋深算的他,早已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到了一百一十五万,寂静,全场无声。 不管是参与竞拍的巨商,还是周围的看客,集体屏住呼吸,等待着阿瑞斯宣布结果。 撑到顶了?阿瑞斯微蹙眉头,征询似的看向郑飞,笑道:“这位东方来的大富商,有兴趣加码么?” “没有。” 郑飞翘起了二郎腿,按照约定,这个动作表示可以收尾。 “好!恭喜这位......” “一百五十万银币!我要了!” 那位的黎波里来的巨商咆哮着站起,紧握犀牛角,志在必得!此刻他的神情正如身上的豹皮大衣,透着股野蛮凶狠的气息。 他是做犀牛角和军火生意的,做事风格向来是剽悍果断,他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得到! 当他喊出这个数字时,人们霎时愣住了,和之前看到马戏团表演一样震撼。 一百五十万,真的是太多了......巨商们冷静之后仔细斟酌,花费那么大一笔巨款去买一盒人参,不太值。 许久,依然没人抬价,那盒花旗参成功易主。 竞拍失败的巨商们,恨恨咽下堵在嗓子眼的气,阴冷地望着胜利者。 他们想:你就得意吧,那批人参我迟早搞到手。 听说,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约翰塞纳,目前就在威尼斯,大不了给那家伙十万银币,杀人越货! 靠在椅子上,郑飞还是忍不住笑了,连忙端起酒杯吖了一口。 巨商啊,傻憨傻憨的,这盒花旗参放到二十一世纪,充其量只值万把块人民币,也就是一百枚银币。 现在才切实体会到,在这个新大陆还未被世人所知的年代,航海真的是一本万利! 接下来,拍卖的是兽皮。 数量比较多,有一百多箱,被几位巨商瓜分掉了,威尼斯本地的商人连根毛都没捞到。 亚速尔群岛产的金粒,归属于一位来自开罗的巨商。 最后,美洲本地的特产,蔓越莓和坚果。 食物往往是卖不了高价的,但郑飞自有办法。 拍卖到蔓越莓时,众人显然没什么兴致,阿瑞斯会心一笑,道:“这东西,我想有人比我更懂。” 说着,他的视线移向了郑飞。 郑飞挑挑眉,走过去捏起一颗,面向众人,微笑。 “它叫珍稀蔓越莓,在东方被称为红宝石,很多年前,有个小国家进贡给我们天.朝,经过长途跋涉,其他东西都腐坏了,唯有蔓越莓还保持着新鲜,因此东方的药师认为,它有常驻青春的良效,能够延缓衰老。” 常驻青春!一听这个,在场的姑娘们顿时不淡定了,纷纷央求父亲或丈夫买下来。 在郑飞的信口胡诌下,每箱蔓越莓卖出了近一万银币的高价,被几十个商人分掉。 其它美洲土特产也差不多是这样,能骗就骗,反正这群富人有的是钱,拿出一点来给妻子女儿买“化妆品”而已。 拍卖会到这里,似乎已接近尾声了。 不过.....还有最后一样东西——猛犸象牙,王子的渴求!(。) 第两百三十八章 骗局4.0【第四更】 瞧着满地的货箱一个个被贴上了新主人的标签,竞拍失败的商人们幽幽叹了口气,享用小工们刚端上来的最后一道正餐,西班牙火腿。 至于成功的商人,则是兴冲冲地端起酒杯自斟自饮,笑起来的模样如同白捡了锭金子。 唯有西亚巨商们,始终板着个脸,搓动玛瑙球,用眼睛的余光打量手握犀牛角的那位,心中算计着该怎么得到那批人参,真的要去请约翰塞纳那种极度危险的人物么? 萦绕在激动与震撼中的亚伯拉罕庄园,在拍卖会结束后,终于恢复了它应有的静谧,人们边用餐,边小声交谈,顺便回忆自己之前是否有不绅士或不淑女的举动。 然而这静谧,仅仅持续了不过两分钟。 阿瑞斯走出庄园大门很快又回来了,身后跟着几名手下,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手中抬着个足有三四米长的大箱子,如果非要给它定个外形,那就只能是棺材了。 瞧见这不祥之物,人们顿时惶恐起来,咋咋呼呼的以为阿瑞斯是要杀谁。 王子的亲信护卫队片刻都没迟疑,不约而同地围了过来,紧握重剑挡在了阿瑞斯面前。 比他们更具威慑力的是蛮牛战士,足足有一百名,在这冷飕飕的冬季,身上只穿了件皮甲,光着膀子无畏寒冬。 见此情形,阿瑞斯便不往前走了,示意手下小心点把箱子放到地上,然后环视了一圈,微笑道:“刚漏了一件东西,我猜肯定有人感兴趣。” 众人绷紧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不禁对箱子里的东西产生了些许好奇。 王子娴熟地切了块火腿塞到嘴里,漫不经心地对郑飞说:“你猜会是什么?” 郑飞摇头。 “这家伙不会挖了某个古代国王的墓吧?”王子嗤笑一声,对阿瑞斯产生了深深的鄙夷。 在引来足够的注意力后,阿瑞斯卖关子似的蹲下拍了拍箱子,讲故事。 “大约在一年前,我去北方靠近冰川的那片土地收貂皮,由于天气恶劣,不知不觉就迷了路。商队在冰天雪地里走了有两天两夜,依然没找到出路,也许是老天冥冥之中的召唤,让我发现了一个大家伙......” 说罢,他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锋利匕首,一点点地撬开了箱子。 箱盖撤去,离得近的人们瞧见这“棺材”里躺着的,原来是一个足有两米多长、弯曲像某种兵器般的东西,呈暗黄色。 这是什么?他们窃窃私语,怕表现出自己的无知。 没人把它和象牙联系起来,因为实在是太大了,并且象牙的颜色也没这么暗。 之前拍下人参的巨商凑过来,眉心紧皱,手里捏着犀牛角,默不作声地盯着猛犸象牙。 前面有说过,他来自北非的黎波里。 非洲盛产象牙和犀牛角,他起初就是做象牙生意起家,一步步聚起了现在的雄厚财力,即便是在特大型港口的黎波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所以,他对象牙很熟悉也很有研究,原先也特别喜欢把玩,几乎走到哪都不忘带着他那精美的象牙雕刻,后来渐渐玩腻了,就玩起了犀牛角。 他隐隐感觉,眼前这东西就是象牙...... 这时,有个小孩嘀咕了一句。 “好奇怪的树......” 没错,要是猛犸象牙是直的,外貌真跟树干没什么差别。 孩子的天真,令得大人们哄笑起来,捏捏他可爱的脸蛋儿。 阿瑞斯微笑不减,扫视一圈,看向坐在王子身旁的郑飞,道:“见多识广的东方巨商,你认得这东西么?” 郑飞对王子挑了下眉。 “要不过去看看?” “一根木头而已。” 虽然这么说,但王子还是抖抖衣领,欣然前去。 站到货箱面前,王子并没有觉得它是象牙,盯着它看了两眼。 “喂,这到底是什么?”他问阿瑞斯。 “象牙。”阿瑞斯得意一笑,等着接受众人的惊叹。 谁成想,他迎来的却是批判。 “骗子!象牙怎么可能这么大!” “不会刚刚卖给我们的东西也是假的吧?混蛋!” 无休止的议论,让阿瑞斯很是委屈,向郑飞投去求救似的目光。 “我已经照着台词说了......”他心底这么叨咕。 在一片谩骂声中,郑飞高抬手臂大喝一声。 慢慢的,躁动着的人群安静了下来,等着听马戏团老板发表意见。 说实话,郑飞得感谢镇长把他拉来表演马戏,要不是由于土著们震撼人心的表演,他也不能如此顺利地树立起公信力。 “它,确实是象牙。” 郑飞的语气中充满了激动,不由自主地蹲下在象牙表面轻轻摩挲。 当然了,这激动是装出来的。 刹那间,沸腾! 象牙?怎么可能?! 近处的人挤作一团,远处的人也丢下餐具涌了过来,被阻隔在人墙外,高高跃起希望能看一眼,绅士风度再一次荡然无存。 半分钟后,或许是累了,亦或许是想听接下来的进展,人群自觉平静下来,默不作声。 最惊愕的,当属王子。 他愣愣盯着郑飞,眼神中尽是疑惑。 他看见,郑飞无比确信的点头。 手握犀牛角的巨商征得阿瑞斯同意后,在人们的注视下,蹲下摩挲、叩击、用指甲掐。 判断好久,他终于站起身来,仰头望着昏暗的冬日,难以置信地呼出一口气,沉默半晌。 “各位,我是做象牙有十多年了,我可以很肯定地说,从材质上看,这东西确确实实就是象牙。” “拿出证据来。” 王子的瞳孔在被惊愕充斥之后,绽放出异样的光彩,紧紧捏着拳头屏住呼吸。 “象牙质地坚硬,手感油润,用它制成的工艺品一般来说都是白色或浅黄色的,经过一定时间的把玩、抚摸后,会逐渐变成淡黄、深黄,最后变成黄褐色,就像我们看到的这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象牙器物的表面会出现浅浅的裂纹,像头发丝一样,裂纹的特点是裂而不断,有的横有的竖,还有圆圈状的,展现出来的就是清晰的网状纹。” 停顿片刻,他神色中带着一丝纳闷,道:“无论从哪方面看,它都是象牙,但我不明白这么大一根象牙,是什么象长出来的?”(。) 第两百三十九章 骗局5.0 噗,上章标题写错了,不是第四更(o)vp章节名我没法改 这个问题,只有郑飞解释得了,此时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是最见多识广的人没有之一,说出来的话可信度最强。 “世上只有一种象能长出这样的牙,它叫猛犸象,曾经是世上最大的象,体重是其它象的四倍。” 其实,准确地来说这根象牙属于长毛象,是猛犸象中体型最大的分支,名字的由来源于俄罗斯古字,意思是地下潜伏的事物,因为所有长毛象被发现时,都已死亡并被埋在泥土中。 长毛象还有个很拉风的名字——真猛犸象。(原谅我查资料看到这个噗的一下笑了,23333) “为什么说是曾经?” 王子的情绪愈发紧张,胸腔闷着口气迟迟没有呼出,要知道这根巨无霸象牙要是带回罗马尼亚,谁与争锋?王位简直是唾手可得! 这个问题也是犀牛角巨商想问的,他的神色不比王子平静,死死捏着手中的犀牛角,竖起耳朵等着听郑飞解释。 倘若能得知猎杀猛犸象的地点,又能发一笔大财! 然而,郑飞的回答令他陷入了深深的失望当中。 “因为,在古希腊时期,最后一批猛犸象灭绝了。” 发自肺腑的叹息声,齐齐响彻。 在过去的很多年中,欧洲人一直以为欧洲野牛就是最大的陆地生物,直到北非人让他们看见了大象,才刷新了他们的世界观。 可是刚刚,来自东方的马戏团老板说,猛犸象的体重是大象的四倍!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即刻提了起来,迫切想要见识一下它到底长什么样,难道比鲸鱼还大? 但现在,马戏团老板说猛犸象灭绝了,这让他们懊恼万分。 “那你这根象牙是哪来的?” 王子和犀牛角巨商同时问,奇怪的巧合让俩人惊讶地对视一眼。 阿瑞斯耸肩,道:“我之前说过了,一年前我带领商队去北方的冰川地区收貂皮,猛犸象的尸体被冻结在一个巨大的冰块里,我的所有手下耗费足足两天时间才把它给凿出来,得到了这根全世界唯一的巨无霸象牙!另一根已经碎掉了。” 全世界唯一,丝毫不浮夸! 据记载,直到1806年,人类才在西伯利亚发现了第一具猛犸象尸体。 原始人凭借双手扒出的猛犸象牙,独一无二。 人们感叹着,直勾勾地盯着躺在箱子里的猛犸象牙,多了世界唯一光环的它,更显得神秘莫测。 听完阿瑞斯所说的,犀牛角商人倒吸一口凉气,表面无异常,实际内心已经开始酝酿去一路向北的计划了,这对于他来说绝对是件大事,毕竟是混地中海的,别说是北方的冰川,就连北欧都没去过。 同样焦心等待的王子,已然克制不住内心膨胀的激动了,猛地扯住阿瑞斯的衣襟,几乎是吼道:“这根象牙给我!” 阿瑞斯一怔,盯着他陷入疯狂般的双眸,心想:小样儿,你给我松开,我一只手都能虐翻你。 “王子殿下,强行索要的话,有损罗马尼亚王室的形象......” 旁边的罗马尼亚护卫队,刀锋骑士头领硬着头皮插嘴,神态尴尬不已,汗颜。 之前,王子装懂说人参是假的,就已经够丢人的了,现在又...... 被他一提醒,王子的情绪稳定了些,默默松开阿瑞斯,咧咧嘴清清嗓。 “我的意思是,把这根象牙卖给我。” “哦那王子殿下能出多少钱?” 阿瑞斯抬眉,挺胸。 思忖一会儿,王子咬咬牙,发狠道:“一百万银币!” 即便内心狂喜,阿瑞斯依然不为所动,果断抬手示意手下把箱子合起来。 对于他的做法,所有人都表示理解,毕竟那是全世界唯一的无价之宝! 王子自己心里也明白,连忙叫住他,转了转眼珠子。 “一百五十万!” 阿瑞斯摇头,半秒的犹豫都没有。 “那你开个价!” 王子再次大吼。 闻言,阿瑞斯的嘴角扬起,笑容狰狞。 “银币,两千万!” 两千万! 顿时,寂静无声,人们惊愕得连气息,都不由自主地放缓了。 两千万银币意味着什么? 一个普通家庭二十万年的收入,一个葡萄酒庄园几千年的总产值,可以组建一支超越意大利皇家海军的庞大舰队,可以买下一整座城市! 就算是家财万贯的西亚巨商们,都掏不出这么多钱。 或许只有在东方的天.朝大国,那传说中富甲天下的大豪商沈万三,才有能力买下来。 沈万三,逝世于1376年,元末明初的巨富,通过开展海外贸易积累原始财富,赢得“资巨万万,田产遍及天下”的美名。 他的富庶程度,连朱元璋都为之眼红,在遭受明王朝三次沉重的打击后,沈家衰落。 但即便这样,沈万三的神奇事迹还是成为了传说,不仅被明朝人口口相传,还流传到了海外,为众多欧亚非巨商所膜拜。 ...... 此时,人们沉默得简直诡异,全都纹丝不动地盯着王子,静观其变。 两千万银币,王子没有。 他现在所有的财产,折合成银币也不超过三百万银币,就算现在立刻派人回罗马尼亚去取,也是没用的。 罗马尼亚正与西亚人酣战,国库空虚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怎么办? 不知不觉,王子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极度渴望能把这象牙弄到手,无奈对方要价太过离谱。 但对于这要价,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因为它是全世界的唯一,人家能愿意卖就已经不错了。 缓缓的,他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 “不能再商量了么?” “不能。”阿瑞斯的回答还是那么干脆。 注意到王子的反应,郑飞眉头微蹙,旋即打了个喷嚏。 阿瑞斯顿时会意,沉吟片刻,补充道:“不过,咱们还可以再谈谈。” “最低多少钱?”王子立即问,紧张得要命。 “你知道的,这东西拿钱买不来,咱们去找个僻静的地方聊聊,顺便再叫个公证人。” 公证人,当然是郑飞。 目标,统领斯巴达王室的信物。(。) 第两百四十章 好戏正式开场 郑飞还要拉上另外一个公证人——亚伯拉罕公爵。 因为,公爵不仅是庄园的主人,还是当下威尼斯最能发号施令调动军队的人,镇长也得看他的脸色。 更重要的是......公爵和汉斯的长相如出一辙,就算是和公爵最亲近的人,不靠近仔细观察的话,也不见得能发现什么端倪。 狸猫换公爵。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遮住汉斯脸上那道疤。 ...... 阿瑞斯招呼几个人小心翼翼地把猛犸象牙抬进城堡,剩余的几十人留下来,看守还未进行交易的货物。 王子走了,宴会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了,商人们简单地寒暄几句,便回去取钱过来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推开城堡大门。 各种食材的诱人香味儿,弥漫在城堡大厅之中,最后一道西班牙火腿上完后,厨师们就从后门离开,到他们应该待的地方。 小工比他们晚走一会儿,留下来收拾收拾,随后悄然上楼和伙计们汇集。 整个大厅,空荡荡的幽静得很,外面的交谈声清晰可闻,商人们热衷于问阿瑞斯的手下,关于发现猛犸象牙的那段经历。 几人直接上楼,进入公爵和郑飞谈事情的那间房,较为僻静,喧闹声也不那么明显。 窗帘被拉上了,房间里暗得很,公爵点亮了几盏灯,向房间中洒下一片暖色光辉,令人昏昏欲睡。 象牙放置在地板上,水手们便离开,轻轻带上门,守在门口。 憋了好久,这时他们终于不用再压抑情绪了,咧嘴无声大笑,捏紧拳头狂挥手臂,表达发大财的喜悦,看起来很傻。 第一个坐下的,是阿瑞斯不是王子。 阿瑞斯半躺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顺手接过公爵递来的高酒杯,里面的红色液体,是那天请郑飞喝的意大利酒。 公爵倒了四杯酒,依次递给他们,昏暗的油灯光打在他的脸庞上,衬出一丝愠意。 他也算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现在却只能跟个仆人似的倒酒,心中当然不快。 否则又有什么办法呢?在座的没有谁是他支使得了的。 王子可没心情喝酒,接过酒杯便放在了桌上,焦急盯着悠悠品酒的阿瑞斯。 “快说说你的条件吧!” 等不及地催促。 “不急,咱们先聊聊别的,听说王子殿下的国家正在打仗?” “是的,西亚蛮子侵袭,不过没什么大碍,明天我就带军队回国。” 郑飞作出好奇的样子,接过话来。 “哦?什么样的军队能干得过西亚蛮子?听说那群蛮子不是一般的勇猛。” 王子脸一沉,意在责怪他多嘴。 “中欧三个国家的援军。”悻悻答了一句。 “哦我还以为是斯巴达呢。” 郑飞笑笑,注视王子的眼睛,从那焦急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慌乱,转瞬即逝。 斯巴达是王子的绝密,只有亲信知道这件事。 此次回国,他不会直接启用斯巴达后裔参战,而是要把他们作为一支王牌部队,保证自己顺利夺得王位。 即便是把巨无霸猛犸象牙拿回去,也不能确保其他王子都服从国王的旨意,弄不好就有个同样手握大军的,上演一出强行夺权。 那时候,才轮到斯巴达后裔登场。 所以在郑飞提及斯巴达的瞬间,王子不由得慌了神,镇静下来后,端起酒杯啜饮一口,微笑。 “你是在开玩笑吗,斯巴达一千多年前就消亡了。” 郑飞耸耸肩,听着窗外飘来丝丝缕缕的喧哗,沉吟。 过了会儿,他对公爵颔首。 “我们的亚伯拉罕公爵,为什么一言不发呢?” 公爵正走神,不知是在想什么事情,被这么一呼唤,身体抖了下,笑笑。 “这里......好像没我什么事。” “本来就没你什么事。”郑飞在心里默念。 想归想,嘴上说客套话:“怎么会,你可是庄园的主人,话说今天你肯定赚翻了吧,一成的利可是好几十万枚银币呢。” 提到钱,公爵来了兴趣,两眼直冒金光,道:“是的呢。” 之前商量好的利润,是五成!不算上猛犸象牙都有两百多万银币了,足够助他成为全意大利最富有的公爵! 今天策划的大骗局,过瘾!过瘾! 仿佛看见了铺天盖地的银币,听见了哗啦啦的碰撞声,他不禁张开嘴,笑。 接下来,郑飞一直主动和公爵说话。 目的,让躲在暗处的汉斯记住公爵说话的神态与声音,尽量模仿得逼真些。 十几分钟后,王子终究沉不住气了,用力干咳两声。 “喂,我们好像不是来聊天的。” 估计汉斯也摸索得差不多了,郑飞挠了下脖子,告诉阿瑞斯可以开始了。 阿瑞斯撑着膝盖站起来,和王子对视少顷,道:“我想知道,王子殿下为什么想要这根猛犸象牙?” “因为我喜欢,想收藏。”王子不暇思索地说,这理由他早就想好了。 “好啊,既然你这么没诚意,咱们就不用谈了。” 阿瑞斯挑眉,唤了一声,门外站岗的那几名水手闯进来,抬起象牙就要往外走。 王子再次慌了。 “等一下!” 他咬咬嘴唇,垂下头恨恨压了口气,拳头从未攥得这么紧过。 坦白自己的秘密,不是件容易的事。 手里虽然有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势必能夺得王位,但他仍然需要这根猛犸象牙。 倘若王位被判给了别人,他硬生生去抢,即便最后能成功,也绝对会大失民心。 而要是象牙在手,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赢得王位有理有据。 在极度纠结中犹豫了会儿,他抬头望着阿瑞斯,道:“我说实话,但你得让其他人都出去。” 阿瑞斯一笑,随即挥手示意,水手们一声不吭放下象牙,回到原位。 “现在你可以说了。” “不,我刚刚说的是,都出去。” 王子的目光,在公爵和郑飞身上扫过。 郑飞识趣地撇撇嘴,拍拍公爵的肩膀,出门。 走之前,意味深长地看了阿瑞斯一眼。 好戏要正式开场了。(。) 第两百四十一章 你是公爵么? 王子端坐在沙发上,竖起耳朵聆听脚步声渐行渐远,直到消失不见。 他一口闷完杯中的酒,凝神望了会儿空酒杯,开始讲述。 郑飞和公爵离开那间房,进了另一间,仍旧那般僻静。 外面的喧哗声愈来愈小,那些商人和贵族,大多回家提钱去了。 进屋,公爵立刻变了副神态,惬意无比地往沙发上一躺,身体散架了般,连喘了几口粗气。 “你的那个手下真能演,骗人真不容易!” “是吗,那你还笑。” “哈哈,我很快就要成为意大利最富有的公爵了!” 公爵激动得拍了下大腿,左手捏着烟斗直颤,突然,面色一紧。 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他,终于想到了潜在隐患。 “你,不会也是在耍我吧?”他幽幽盯着郑飞,直起身来,紧紧捏着手里的烟斗。 “怎么会呢我说过,我想和你交个朋友,这样对我在意大利的发展很有帮助。” 郑飞不慌不忙地坐下来,目光落在紧闭的窗帘上,一线阳光透过那缝隙,映在黑漆漆的地板上。 “呵,也是” 公爵的顾虑轻易消散,他的安全感源于对自己的名声和实力太过自信。 之后是持续半分钟的沉默。 公爵点着了烟斗,美滋滋地嘬了一口,眯起眼睛,飘飘忽忽地吐出缕缕烟圈。 “话说,你是怎么从东方来到这里的?路不是都被西亚蛮子封了么?” “海路。” 郑飞心不在焉的,坐等阿瑞斯的问话结果。 “天呐,你找到了东西方的海上路线?” 语气中,尽是惊愕。 在公爵的印象里,几十年来,总有层出不穷的航海家,抱着能抵达东方天.朝的梦,探索那所谓的新航路。 但,没有一个成功过的。 在他眼里,航海家只是在陆地上混不好的失败者罢了。 “没有,我的船队在大海上遭遇了一场风暴,莫名其妙就到了这里,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是怎么来的。”郑飞敷衍道。 公爵刚要再说些什么,只听吱呀一声,有人推开了半掩的门。 来人是阿瑞斯,吹了个不太熟练的口哨。 郑飞微微抬眉,立即起身迎了过去。 公爵望着他俩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若有所思,念叨。 “东方......航路。” 他觉得郑飞必定是在撒谎,他得想点办法,挖出新航路的秘密。 但他不知道,自己几分钟后就要被搞了。 郑飞和阿瑞斯漫步到了楼道的另一端,这才停下脚步,驻足。 “王子说了什么?” “他要猛犸象牙是为了进贡给他父亲,罗马尼亚国王。国王说过,四个继承者谁进贡的象牙最好,王位就是谁的。我还问了关于斯巴达的事,他起初不愿意承认,后来被我用猛犸象牙逼迫才坦白,原来那家伙统领斯巴达不是去杀敌,而是为了确保自己顺利登上王位。” “荒唐......你觉得王子要是当上国王会怎么样?” “呵呵,简直是罗马尼亚人的灾难,既幼稚又无能。”阿瑞斯坦然道,不禁笑了起来,顿了会儿接着说:“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你现在到外面去,指挥伙计们把货物卖掉,把钱先运往码头装船,然后再回来稳住王子。” “呃,我有件事想不明白......” 停了片刻,郑飞迟迟没搭上一句:你说。 阿瑞斯尴尬地挠了下耳朵:“反正是要强行离开威尼斯的,为什么还要把那批货物卖给他们,直接连货带钱一起卷走不就好了?” 闻言,郑飞注视着他,认真道:“我们不是流氓。” “那怎么还抢王子的信物,还骗公爵......”阿瑞斯缩着脖子咧嘴道。 “你......你很讨厌你知道不?” 玩笑归玩笑,郑飞皱皱眉,正色道:“商人是花了钱买货物的,拿钱交货天经地义。至于公爵,他又没付出什么,只是提供了个场地而已,我也没兴趣和他交朋友。王子就更不用说了,假如他统领斯巴达是为了抵御外敌,我没准还不会和他抢,现在,必抢无疑!” 阿瑞斯努嘴,好奇问:“用你们东方传过来的话说,是盗亦有道?” “盗亦有道可以可以!”郑飞哈哈一笑,没想到庄子语录竟然已经传到了意大利,马可波罗的力量真不一般。 “好了,按我说的去做吧,现在我得做另外一件事。” ...... 公爵嘴里叼着烟斗,眉头始终舒展不开,盘算通往东方航路的事。 该怎么能让郑飞开口呢?显然不太现实......要不安排个人混到他的船队离去? 想到这里,突如其来的叩门声,惊得他一哆嗦,烟斗险些掉落。 他清清嗓,沉声道:“请进!” 郑飞推门而入,汉斯跟着他的身后,卡下大沿帽遮住自己的脸。 “怎么样,最后要了王子多少钱?” 公爵迫切想要知道这次究竟能赚多少,仿佛看到了一座金山,油灯照亮他的眼睛,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郑飞坐下,拔出匕首,耍了个刀花,垂眉道:“这你就别管了,说说吧,你要多少?” “不是一半吗?”公爵心里打起了鼓,旋即,下意识地摸向了腰间,那里别着把火枪。 “怎么说呢,我最多能给你十万银币,算是你帮我的酬劳。” “哼,你在耍我?”公爵冷笑。 “嗯。”郑飞微笑。 沉默少顷,公爵倏然拔出火枪。 只不过,他还未来得及抬起枪口,电光火石间,郑飞便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拧,硬生生疼得他撒开手,火枪砸向地板。 郑飞毫不费力地掐住他的脖子,紧握匕首,威慑道:“别逼我杀了你。” 惊惶,但公爵的嘴角,依然是冷笑不减。 “杀了我是么,你觉得你逃得出我的庄园?外面的蛮牛部队和刀锋骑士,再加上我的护卫队,能把这座城堡围得水泄不通!就算你逃出了庄园,你也逃不出威尼斯!逃不出意大利!你杀了亚伯拉罕公爵!” 公爵怒喝,眼球中血丝密闭,恶狠狠地瞪着郑飞,恨不得吃了他。 “可是,你真的是亚伯拉罕公爵么?” 郑飞漫不经心地回了句。 话音落下,汉斯上前一步,摘下大沿帽。(。) 第两百四十二章 王子的绝望 大沿帽悄然滑落,与此同时,公爵的瞳孔也随之放大,面相极其扭曲,仿佛见了魔鬼撒旦。 “我的......”甚至,他连上帝二字都没说出,嗓子便噎住了,呆愣愣地盯着汉斯的脸。 惊惧,在这幽暗的小屋里,弥漫开来。 公爵那精瘦得几乎没肉的腮部,却也轻轻颤抖着,连连摇头,咽下一口唾沫,难以置信。 这是梦,还是幻觉? 郑飞松开掐住他脖子的手,使他得以大口喘息,平缓内心的慌乱。 “亚伯拉罕公爵,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郑飞一放手,刀插在了桌子上。 公爵垂头沉默着,迟迟没搭话,仍理不清头绪,凌乱无比。 房间里有个钟,时间滴滴答答地流逝,半晌,他终于飘出一句。 “请饶我一名,我可以给你很多东西。” 这是他在无尽的恐惧中深思之后,决定的。 眼前这个人,跟自己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完全能实现悄无声息的取代,那样的话,自己便会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和郑飞谈判了。 郑飞真没想到,公爵竟会是这种态度,本以为公爵一定会暴怒的。 看来,在公爵高傲的外表下,掩盖着的是惶恐和心虚,大概是政治家的通病。 这样的话,事情就和谐多了。 郑飞一笑,坐下。 “交个朋友吧。”他淡淡说了一句,顺手拔出桌上的匕首。 以亚伯拉罕公爵在意大利的声望,定能对以后的事业提供极大帮助。 公爵一怔,心有余悸地看了眼汉斯,又垂下了头。 “你是在开玩笑么?” “当然不是,我在很认真地跟你说。” “你耍了我还要和我交朋友,不怕我干掉你么?我可不相信你会这么傻。” 郑飞撇嘴,匕首归鞘。 “这次我确实耍了你,源于我急需这笔钱去做事,但,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次合作的机会。” “你觉得我还会跟你合作么?”嗤笑,自嘲般。 “你会的,我们的合作对于你来说有利无弊,比如这次,你损失了什么呢?” 是啊,我损失了什么?公爵凝神,细细思忖,才觉得自己之前不劳而获的想法太可笑,在利益面前脑子都昏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他深吸一口气,带着些许怨恨,和郑飞对视着。 “因为,我知道通往东方的航路,我能赚到无穷无尽的财富。” 在帆船时代,通晓完整版的世界地图,是郑飞最大的优势,足以促成他凌驾于时代的顶端。 “呵,果然。”公爵笑了笑,紧接着沉下脸,问:“但我又为什么要相信你不会再耍我呢?同样的亏,亚伯拉罕绝不会吃第二次。” “所以我会给你十万枚银币,作为你这次帮我的酬劳,十万不算少了吧?” 的确,只能提供了个场地就能拿到十万。 谈话到这里,公爵内心的恐慌已经消散大半了,他慢慢抬起烟斗嘬了口烟,定定神。 “我不明白,你明明可以让这个人取代我,为什么却非要和我交朋友,白白送我那么多利益?” “他能取代你的外表,但取代不了你的思维和做事方式。” 郑飞原先的计划是,在行动结束后,让汉斯取代公爵压住镇长,不让镇长带兵追击,并没有打算让汉斯一直当公爵,那样的话迟早会露馅。 公爵得意地翘起嘴角,沉吟片刻,道:“成交。” “合作愉快。” 郑飞和他握了个手,道:“我得去做另一件事了,为了以防万一,你要被绑起来堵住嘴,因为我现在还不相信你。” “......那我被饿死怎么办?” “走之前我会给你留十万银币,箱子里放着张字条标注你在哪,等我以后回意大利,再找你合作。” “还是像今天这样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说完,郑飞不再啰嗦了,示意汉斯绑住他,接着出门和刚上楼的阿瑞斯汇聚,走到王子的房门前,推门而入。 王子正蹲在地上,借着油灯的微光,仔细欣赏巨大的猛犸象牙,眼中有着说不尽的喜色。 象牙在灯光的照耀下,更显褐黄,古老而神秘。 抬头看见郑飞,喜色乍然凝固。 旋即,他向阿瑞斯投去惊愕的目光,似是预感到了什么。 “你的条件......想好了吗?”他问,音色哆嗦着。 阿瑞斯颔首,一言不发。 郑飞怕他暴怒之下毁了猛犸象牙,示意水手们上前拖开他,押住。 “废话不多说,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在哪?” 王子瞪着阿瑞斯,两眼冒火,大吼:“你出卖我!” “不,他没有出卖你,他只是骗了你而已,从头到尾,都是在骗你。”郑飞无情道。 “我再问一遍,信物在哪?” 短时间,王子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心乱如麻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很清晰地听到了郑飞的问话。 他咬咬牙,愤然抬头,狞笑道:“你自己找啊。” 这么重要的东西,只有傻子才会随身带着,所以郑飞没命令手下对他进行搜身。 拷问俘虏,郑飞不是第一次做了。 他猛地一把扯住王子的头发,粗暴地拽起头。 “生存还是死亡,你选一个吧。” “哼,你绝对不敢杀了我,如果你们出去而我没出去的话,我的刀锋骑士护卫队会立刻围住你们,那可是罗马尼亚最精锐的部队!” 公爵调动得了威尼斯的军队、蛮牛部队、还有他自己的护卫队。 但是,刀锋骑士护卫队是王子的亲信,只听从王子的调遣。 “是吗?” 郑飞笑了笑,吹了个口哨,让水手们拉开窗帘探探外面的情况。 “船长,货物全部易主,钱已经装车运走,庄园里还有不少商人在交谈,护卫队堵在城堡大门口。”水手汇报。 王子刚想叫喊,被狠狠扇了一巴掌。 郑飞得威慑一下这小家伙,令他绝望,之后就范。 他挥手示意,让人把王子押到窗边,打开窗户,王子片刻都不迟疑,放开嗓子惊呼。 “救命!”(。) 第两百四十三章 信物在哪 郑飞由着他喊,直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 堵在城堡门口的刀锋骑士护卫队,一听王子的呼救声,赶紧抬头望过来,惊得直愣。 他们最害怕的情况,还是出现了。 “撞门!撞门!” 首领咆哮,目恣欲裂。 王子要是出了事,谁都不好过! 前面有说过,宴会现场熙熙攘攘,火枪发挥不了作用还容易误伤,所以他们配的清一色全是军刀,鞭长莫及。 护卫队放声呐喊,疯狂撞击城堡大门,但门早已被水手们固定得死死的,岿然不动。 他们累得气喘吁吁,揉着肿痛的胳膊,举足无措。 正在这时,身后传来个粗野的嗓音。 “需要帮忙吗?!” 蛮牛战士大喊,嘴角挂着得意的微笑。 望着一大群壮如棕熊般的蛮牛战士,护卫队首领被狂怒与无奈充斥的眼中,顿时掠过一丝喜色。 “要,快!” 蛮牛战士拧了拧脖子,摩拳擦掌,健步走去。 一群堪比圣地亚哥的大块头撞门,那还了得? 现在就算是汉斯冒充公爵勒令他们停下,恐怕也不会有效果的,试想,声名远扬的公爵怎么可能会绑架王子? 蛮牛们自信满满,不断捶击自己的胸膛,展示他们无与伦比的抗击力。 “蛮牛,入侵!” 话音刚落,蛮牛们发出一声怒吼,向着大门冲锋!大地被踩踏得咚咚响。 猝然! 砰!砰!砰! 随着短促而连续的爆响,十颗炮弹撕裂空气,划过冬日的长空,落在了庄园外的树林里,响彻起震人心魄的爆炸声。 突如其来的巨响,令得冲锋中的蛮牛不由得停下,目光扫过尖叫的人群,落在了硝烟四起的树林中。 什么......情况? 他们呆呆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面面相觑。 “蛮牛!刀锋骑士!往楼顶看!” 郑飞歇斯底里地大喊,用力过猛嗓子破声。 不约而同,蛮牛和刀锋骑士纷纷抬头,看向城堡顶楼。 只见在六楼的窗口,之前安放野牛雕像的地方,多了根黑漆漆的炮管,在那炮口,狰狞的黑烟随风飘扬。 火炮?他们眨巴着眼,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哪来的炮? 在他们愣神的间隙,炮手已经填好了炮弹,调转炮口向下。 受尽了惊吓的人群四处逃窜找掩护,场面乱成了一锅粥,郑飞命令火枪手同时鸣枪,才让这些人安静了下来,颤巍巍地不敢吭声,也不敢走动。 上帝......十门大炮几十支火枪,都是从哪冒出来的?神兵天降么? 人们管不了这么多,只知道自己现在身陷险境,如蝼蚁般,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 在炮声响起的那一刻,王子的面容便是瘫了,双手扒着窗台,止不住地发抖。 郑飞站在窗前,喝口水润润嗓,冲下面默不作声的人群笑了笑。 “蛮牛,你们是意大利最勇猛的战士,拥有超强的身体能力,现在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 停顿两秒,狞笑。 “你们挡得住炮弹么?” 这句话显然是挑衅,但向来热血满腔的蛮牛,此时却提不起半点怒气。 在战场上唯一能让他们害怕的,就是炮弹。 他们能抱着树干扫断骑兵的马腿,能挥舞盾牌抵挡密密麻麻的长矛雨,被火枪弹打中只要没伤及要害,就能继续冲锋。 但是炮弹,能炸得他们血肉横飞,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现在,炮口就正对着他们,暗黑色的硝烟像是要吞噬一切。 躲?往哪躲? 只能破门而入! 郑飞看出了他们的意图,喊道:“蛮牛!还记得意大利组建你们的初衷么?” 守卫意大利,保护意大利人。 这条口号,在一次次的熏陶后,被蛮牛熟记于心。 “你们要是敢闯进来,我立刻下令开炮!” 人们的哭嚎声再次响起,促使蛮牛动摇。 见状,刀锋骑士首领愤愤砸了下大门,吼道:“喂!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救王子!” 蛮牛昂首,盯着暴跳如雷的首领,淡淡应了一句。 “他是你们罗马尼亚的王子,不是意大利的。” “......你!” 说罢,蛮牛们用充满恨意的眼神看向郑飞。 “你说吧,要我们怎么做?” “所有武装人员全部退出庄园,我的手下将会带你们到指定地点。” 话音刚落,几名水手跳下窗台,抓着麻绳滑下。 “你休想!我......” 还没等刀锋骑士首领喊完,他的脖子便被蛮牛一把掐住,整个人被提起咚的一声按在墙上。 “给我闭嘴,否则我杀了你,我们蛮牛可不会在意罗马尼亚人的死活,只关心意大利。”语气,无比冷漠。 刀锋骑士躁动起来,虽然他们手里都持着军刀,但还没蠢到和蛮牛部队肉搏的地步,一来是不一定打得过,二来这里是意大利,不是他们的地盘。 脖子被松开后,首领痛苦地咳了几声,然后抬头望着郑飞,乞求道:“请不要伤害王子,否则我们就无家可归了。” 郑飞抬眉,漠然道:“照我说的做。” 见蛮牛和刀锋骑士离开庄园,商人和贵族们也想跟着走,被郑飞以开炮威胁,勒令停下。 人质要是走了,就管不住蛮牛了。 几分钟之后,所有武装人员都已撤出,经过水手们搜查汇报,一个都不剩。 这个时候,王子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不由自主地就要往地上倒。 “好了王子殿下,现在你的护卫队不会挡着我了,再重复一遍,生存和死亡,你选哪个?” 王子颤着白苍苍的嘴皮,瞳孔中除了惶恐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你是怎么知道我手上有信物的?” “可能有人背叛了你,把消息泄露出去了。” 说实话,郑飞很同情他,从出生起就活在众人的尊敬中,当自以为是的泡沫被打破,才发现自己其实一无所有。 王子幽幽叹了口气,无奈地闭上眼,道:“我给你信物的话,象牙你还会给我吗?” “不会。” 郑飞毫不留情地驳回,追问:“我再问最后一次,信物在哪?”(。) 第两百四十四章 启航 象牙和信物皆不可得,王子想最后再挣扎一下。 他尽力克制使恐惧不外露,阴森森地一笑,抬头和郑飞对视。 “杀了我就等于和罗马尼亚为敌,你敢么?” 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郑飞不禁笑了下,不以为然地捏捏脸。 “阿瑞斯,剁了他的小拇指。” 语气之中,一丝感情色彩都不含带,令王子不自觉地联想到了殿堂级杀手布拉德。 阿瑞斯麻利地拔出匕首,停顿片刻,大概是觉得小小的匕首视觉震撼力不够,大臂猛挥,唰的一声抽出锃亮的骑士军刀,手起刀落。 一声闷响,旋即,是凄厉的惨叫。 王子的哭嚎传到人们的耳朵里,使得本就惶恐的他们顿时脊背发凉,男男女女抱成一团,如同待宰的羔羊。 “别嚎了!” 郑飞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对这杀猪般的叫声,实在是哭笑不得。 那一刀阿瑞斯故意砍歪了,刀刃劈在距离王子手指不到两厘米的地方,弄得王子惊吓过度。 王子连喘几口大气才缓过神来,见自己的手指安然无恙,极限紧绷的神经霎时瘫了,晕乎乎地垂下头,浑身冷汗直冒。 “看,其实你没那么勇敢,你现在没有选择的权力,交出信物,我就饶你一命。” 惊吓,击溃了王子的最后一丝希望,泄了气。 “信物,被我藏在了几百里外的一处葡萄酒庄园里,我可以带你们过去。”他幽幽叹道,失魂落魄。 “很好,我相信你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郑飞挥挥手,示意水手们放开他。 四肢松垮无力的王子坐倒在地,发呆,看样子还未完全从剧烈的惊恐中苏醒。 “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许久,王子飘出这么一句。 “不能。” 郑飞淡淡说。 “伙计们都饿了吧?下面的餐桌上还剩不少大餐,赶紧啃啃那西班牙火腿,吃完咱们跑路!” ...... 一小时后,水手全部集结。 蛮牛、刀锋骑士和庄园护卫队,被那几名水手带到了威尼斯城郊距离约两千米的地方,被迫跳进了一个有三层楼深的大土坑。 这坑是郑飞在几天前雇了几百名劳工挖的,一时半会爬不出来,几名水手可以安心返回。 郑飞最后看了眼被逼在墙角的人群,转过头来,抬手直指前方,出发。 所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带得一干二净,连那十门沉重的火炮,他都没舍得留在庄园,装车带走。 唯一留下的,是始终捂着半边脸的汉斯。 车队穿行在人们充满畏惧的目光中,刚走没多远,前方涌来了一支军队,足有几百人。 他们的到来,是由于围在庄园外看热闹的人偷偷跑去通报了。 见第一批援军姗姗来迟,镇长即刻大喜,腾地站起来要鼓舞士兵,却被人甩了一巴掌。 “安静点!”汉斯沉声喝道,脸色不善。 “公爵大人......他们把罗马尼亚王子带走了,我们俩都撇不清责任!”镇长茫然,扫视着四周已经开始躁动的人群。 “听我的,王子会没事的,如果强行阻挡他们的话,反而会害了王子,到时候你我可就要遭殃了。” 汉斯捂着半张脸,学着公爵的样子,叹气。 想想觉得有道理,镇长平复下来,沉默片刻,冲迟迟未动的士兵喊道:“给他们让路!” 士兵们片刻都没犹豫,乖乖站到了路旁。 威尼斯最高长官都发话了,有谁还愿意不顾死活地卖命呢? 车队解危了,汉斯却陷入了麻烦。 “爸爸,您为什么一直捂着脸?” 作为公爵最器重的儿子,马修察觉出汉斯似乎有些异样。 “之前在城堡里被那些人打伤了。”汉斯只能这么回答。 “是吗,让我检查一下伤势!” 汉斯怔了怔,僵住。 “快让我看看,不然伤口会恶化的!”马修接着催促。 汉斯转动眼珠子,瞳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慌意,迟迟找不到借口。 倏然。 “亚伯拉罕,给我过来!还有镇长!” 郑飞骑在栗色骏马上,放声大喊。 既然有人通报了军队,那从这里到码头,必定会遇到源源不断的麻烦,为了方便应对,只能带上汉斯和镇长了,本来还打算让汉斯留在这多冒充一阵子稳住镇长的。 听到呼唤,汉斯可算是松了口气,悬起的心脏渐渐沉下,和镇长一同前去。 目前,最愤怒的除开王子,就当属镇长了。 从见到郑飞第一面起,镇长就一直认为他是从东方来的马戏团老板,甚至还亲自邀请他来参加王子的生日宴会。 结果,酿成了今天的悲剧。 这件事过去后,亚伯拉罕公爵不会受到半点惩罚,因为郑飞把公爵塑造成了“受害者”的形象。 而镇长,则会被以治安不力为由撤职,一想到这个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要知道威尼斯作为商业重镇油水太足了,他还没捞够呢。 庄园到码头,几乎横跨了整个威尼斯,期间他们共遇到五次士兵拦截,其中一次甚至出动了炮兵,要不是有“公爵”和镇长当人质,会是很棘手的麻烦。 最终,车队平安抵达码头。 码头老板看见镇长,自然是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烟斗跑掉了都没顾上捡,嘴角挂着具有象征意义的狗腿子式谄笑,迎来的却是镇长的满脸黑线。 老板一怔,难道......镇长想要好处?连忙摸索口袋,掏出几个黄灿灿的金币,捧在手心。 当他看见镇长被人押着时,傻了。 码头劳工们也和他一样,肩膀上扛着货箱驻足,愣愣地看着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镇长,此时竟然沦为了阶下囚。 接着,他们看向郑飞,好奇这位曾给自己六枚银币小费的老板究竟是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 其实,人本没有好坏之分,说的人多了,就有了。 扬帆起航,冬日的凛冽寒风,鼓起无数张大纵帆,带动船上缓缓驶离海岸。 郑飞和汉斯趴在船舷边,静静瞧着敢怒不敢言的镇长。 终于,镇长忍不住叫道:“喂,你们要把公爵带去哪?!”(。) 第两百四十五章 抉择 汉斯的手,悠悠从那半边脸上滑下,露出那道长长的刀疤,谑笑。 寒风中,镇长凌乱,两条腿似是灌了铅,杵在原地好久不动弹。 短短两个小时内发生了太多事情,他已经无法接受了。 起初,在庄园大门口迎宾的时候,马戏团老板摇身一变成了东方巨商。 接下来,是马戏团华丽震撼的表演。 然后,公爵的航海家朋友带来了人参貂皮猛犸象牙,等一系列令人血脉喷张的宝物。 再然后,王子被绑架,城堡顶楼出现十门重火炮,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是骗局。 现在,突然又发现公爵是假冒的! 短时间内,他捋不清乱糟糟的头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船队渐行渐远,干巴巴地愣在原地,坐也不是跪也不是。 到底......发生了什么? 仰头望天,神色迷惘,希望上帝能给他个答案。 郑飞一行人走后,庄园里的商人和贵族们迟迟都没离开,等着公爵回来,找那老家伙麻烦。 之前公爵说,阿瑞斯是他多年的老友,并处处配合阿瑞斯拍卖货物,现在出了这种事,老家伙脱不了干系! 当人们打开了郑飞留下的箱子,看见的是整箱金币,以及一张字条。 字条上写:公爵被关在楼上右边数第四个房间。 他们争先恐后地冲上去撞开房门,愤怒无比地想要呵斥公爵,却见那老家伙被绑在椅子上,嘴里还塞了团布。 摘掉那团布,公爵的第一句话是:“操!我都被关了两天了,现在才来!一群废物!” 人们,彻底懵了。 之前那个公爵,是谁? 就这样,公爵完美地置身事外,为了表现自己所言非虚,他装出副饿死鬼的模样,拼命啃食剩菜剩饭。 他平时绝不会这样的,促使人们不得不相信他。 ...... 船队行驶在亚得里亚海的手心。 冬季的阳光,倾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郑飞站在船尾,远眺着愈渐朦胧的威尼斯,传说中梦幻般的威尼斯。 此次的威尼斯之行,收获颇丰,但也有不小的损失,那就是郑飞对威尼斯的美好感觉破碎了。 勾心斗角,令人疲倦。 水手们围坐在甲板上,清点战利品,唱着欢快的航海之歌,各式各样的嗓音汇集在一起,配上独特的、既昂扬又悠哉的旋律,产生了迷人的魔力。 他们在谈论,今天大家都跟土匪似的,总算虐了装模作样的富人一把,过瘾! “哈哈,我一定是最帅的土匪!” 圣地亚哥毫无预兆地欢呼,爽朗大笑。 瞬间安静,没一个人睬他,大伙忙着数钱吹口哨。 他尴尬地挠挠头,吐舌头道:“帅不帅的就另说吧,土匪就行......” 哄笑,水手们抄起把金币砸了过去,随后互相砸,金币撒得满甲板都是,还有几枚滚着跳着掉进了海里。 郑飞并没有去阻止他们的狂欢,欣然看了一会儿,拿起酒壶喝了口公爵送的意大利酒,晒了几分钟太阳,进船舱。 王子被绑在柱子上,无论是外貌还是神情中都透着两个字,煎熬。 生来养尊处优的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看到郑飞进来,他丝毫情感变化都没有,既不愤怒也不幽怨,被折腾得快要麻木掉了。 “喂,可以给我口水喝么?” 像哀求,却又不是。 郑飞晃晃酒壶:“这里面是酒,很冲的。” “就它了,没事。” 郑飞让看押的水手拿来个杯子,倒了几口进去,王子只喝了一口,立马被呛得不行,连声咳嗽不说,眼角还挤出了几滴泪。 “好冲......” “意大利酒么”郑飞淡淡说了句,瞧着王子惨兮兮的脸,摇头叹气。 见状,王子眉头一蹙,问:“怎么了?” “你不仅无勇无谋,连个酒都喝不好,怎能当得了国王?” 郑飞不喜欢拐弯抹角,一点自尊都不给留。 也许只有经历过这些的人,才能真正成长。 不过当然,郑飞可不是为了教育王子,王子成长与否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闻言,王子垂头沉默片刻,拧了拧酸痛的脖子。 “你以为,我的竞争者比我好到哪里去么?一个凶残嗜杀整天就知道命令死士角斗,一个软弱无能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另一个......呵,垂涎女色强.奸过无数平民姑娘,并杀掉。” 默默的,王子抬起头注视着郑飞,嗓音变得微哑,眼神空前坚定。 “只有我是个正常点的人,或许我成不了一个好国王,但我至少会努力去做!罗马尼亚要是交到了其他王子手里,会亡国的!” 听到这里,郑飞想说:“在奥斯曼帝国的猛烈攻势下,罗马尼亚迟早会亡的。” 毕竟在这个时期,除了开挂似的大明朝,奥斯曼帝国是全世界最强大的势力,没有之一。 郑飞挑挑眉头,灌尽最后一口意大利酒,沉吟一小会儿。 “我说,你回国之后有把握能拿到王位么?” “之前能,现在,呵。” 王子盯着他,却不含恨意,只怪自己太掉以轻心,中了圈套。 不过,谁能想到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个大圈套呢?谁能想到那批无价之宝是从一个叫新大陆的地方带回来的?谁又能想到,郑飞来自二十一世纪...... “你不是有中欧三个国家的援军么,抢不过竞争者?” 郑飞又问。 “援军在抵挡住西亚蛮子的进攻后,至少会损伤一大半,就算我用拼尽最后的兵力夺下王位,也坐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人抢去,之后将会是不断的内战,直到罗马尼亚沦为一片血海汪洋。” 王子幽幽叹了口气,也许是吓的也许是气的,身躯在微微发颤。 郑飞转过身,面对着敞开的窗,眺望清净淡雅的天空。 水手们的航海之歌,不绝于耳。 倘若,他得到了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却酿成了罗马尼亚王朝的颠覆,荼毒众生,那他便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即便历史由胜利者书写,他的良心上也过不去。 可是,他又极度需要那上万名斯巴达后裔。 此刻,他碰上了一个艰难的抉择。 怎么办?愁眉不展。 一只海鸟掠过天际,留下一道美丽的曳影,飞向远方。 孑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第两百四十六章 将进酒! 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雇佣军,哈里森家族。 而不久前和原始人厮杀的那名特等雇佣兵,也是哈里森家族的未来继承人——威廉哈里森,直到现在还被扣押。 伫立在窗前,感受着窗外飘来的一袭微凉海风,郑飞合上眼,定神凝思。 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哈里森家族跟陷害布拉德的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计划的雏形,渐渐在他的脑海里浮出水面。 “我可以帮你解决王位的问题。” 他转身,认真看着沉默了很久的王子。 王子讶然,不解地拧起眉心。 “你说什么?” “只要你好好配合我拿到信物,我就帮你得到王位。”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王子很清楚自己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他很好奇,眼前这个可恶的大骗子到底想干什么? “为了不让罗马尼亚血流成河。” 郑飞的神态,不及想象中的那般崇高,平淡而朴实。 “我还是不懂,罗马尼亚的存亡跟你的利益挂钩吗?” “不懂就别废话,现在告诉我信物藏在哪个城市,我要调整航向。” 郑飞怒视着他,眼神中的意味:再废话我就揍你! 王子咧咧嘴,道:“******附近的一个小镇,名叫帕尔斯,其实从陆地上走比较方便,走海路的话要绕过整个意大利。” 帕尔斯镇? 这个词,令得郑飞的面容上,出现了短暂的惊讶。 帕尔斯庄园,特蕾莎的家。 好巧。 不知不觉,他的嘴角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转身出了船舱,来到了遍地金币的甲板。 阳光明媚,恰如他此刻的心情。 特蕾莎是他来到这个时代认识的第一个女人,阔别许久,特蕾莎给他留下的好感在心底酝酿升华,翻倍增长,使得他对这场相逢产生了说不清的期待。 大概,这就是小别胜新婚的意义。 水手们依然在唱着那航海之歌,依然在捡金币笑哈哈地乱砸。 船队,也依然行驶在风平浪静的亚德里亚海,在几个渔民的惊叹注视中,远去。 郑飞给酒壶里加满酒,饿了,拿包牛肉干,在甲板上踱了会儿步,爬上瞭望塔看了会儿风景,吩咐水手们转动船尾舵调整航向。 然后,进了一个环境最好的船舱。 不是他和布兰妮的,是让伤员住的。 情况最严重的伤员,当然是失血过多昏迷不醒的原始人。 房间中,一股草药味儿,那些都是从美洲带回来的草药,在当下的时代,美洲印第安部落的草药学,比起欧洲的医术来,各有千秋。 在离开威尼斯之前,郑飞还找了几位医生随船队一起走,正常情况下谁愿意为了点钱跟船队出海受罪呢?但这次不是正常情况,雇主给的佣金太丰厚了,让他们无法拒绝。 医生中,包括给原始人治伤的那位。 郑飞进船舱时,医生正在研磨药材,鼻梁上架着副有些残破的眼镜,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 “船长,您来了。” 医生习惯性地问好,没停手,专心研磨。 “他怎么样了?” 郑飞担忧地看向趴伏在病床上的原始人,这姿势看起来并不好受,伤在后背连躺都不行。 “和之前一样,没死但就是醒不了,我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看得出来,医生颇为头疼。 他绝对称得上是个很棒的医生,以救死扶伤为使命,要是病人迟迟好转不了,他会跟着一起郁闷、难受,有时甚至吃不下饭。 郑飞叹了口气,注视着原始人,目光在那苍白的脸庞上停留少顷,移开,把那包牛肉干留给医生吃,自己则是抬脚出门,不在这耽误时间了。 凝望晴空,干什么去呢? 找一下威廉哈里森吧,他想。 猝然! 没走出两步,他的脚悬在半空停滞片刻,旋即落下快步返回,脸上洋溢着无比的激动。 医生也是同样的反应,紧紧攥着手里的小木棍,张大了嘴巴。 刚刚,他们都听见了原始人的重咳。 病床上,原始人安静地趴伏着,不同的是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郑飞过去,冲他招招手,他笑了。 但,下一刻。 郑飞僵了,脊背发凉,茫然愣住。 “将进酒,杯莫停。” 李白的诗...... 从没说过话的原始人,念出了李白的诗...... 此刻,郑飞的惊愕程度,比之前得知真相的王子公爵镇长,还要高出一个层次。 他愕然瞪眼,竟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手里提着的酒壶掉落在地。 原始人还在念。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见了鬼了? 郑飞僵滞许久,毫无征兆地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疼得发麻。 医生站在旁边,看着他着魔般的奇异举动,不解地挠了挠脖子。 “船长......用不着这样吧?” 医生以为原始人本来就会说话,并且也不知道这些是古汉语。 郑飞哪里有心情搭理他,浑身微颤,直勾勾地盯着原始人喃喃念叨的嘴唇,大脑一片空白。 ......什么情况?难道是之前耍的人太多,上帝想跟老子开个玩笑,让老子也体会一下被耍的感觉么? 他一屁股坐下靠在墙上,失魂落魄的,摩挲着捡起了酒壶,却没有喝,翻转酒壶从头顶劈头盖脸地浇了下去。 “为什么......”他自言自语,失神。 莫非,原始人的故乡在大明朝,失忆之后流浪到了亚洲东北角,通过白令海峡去了美洲? 这次重伤昏迷之后,又恢复了记忆? 虽然极端不合理,但郑飞只能想到这一种解释了。 竟然在念李白的将进酒......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笑。 一个从未说过话的土著中的土著,一张嘴就是博大精深的古诗,吐字准确十分押韵。 这画风,好美。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原始人还在念。 好久,郑飞慢慢缓过神来,手在原始人面前摆了摆,把他的注意力引过来。 凭着脑子里关于文言文的微量记忆,他生硬地道出一句。 “汝为何人?”(。) 第两百四十七章 酒馆老板 听他说话,原始人不念了,嘴角轻轻翘了下。 “汝为何人?” 原始人照着他的话学了一遍。 见状,郑飞不经意间,眉头挤到了一起。 沉吟几秒,瞧见原始人张张嘴貌似又要开始念诗了,他连忙又随口蹦出一句:“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果然,原始人又重复了。 接下来,郑飞分别又试了拉丁语和英语,原始人全都一字不落地重复。 郑飞如释重负般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情绪镇静下来。 他的猜测是: 原始人在昏迷期间,处于正常人和植物人之间的奇妙状态,有意识和知觉,但无法用大脑控制自己苏醒。 原始人生性好动,宁愿在美洲的草原上追逐满地跑的小动物,也绝对不会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无法动弹对于他来说简直是莫大的煎熬。 于是,他开始给自己找点事做,比如仔细听周围人说话,在心里重复并记住,这是他唯一的消遣。 ...... 想到这里,郑飞的思路通畅了许多,释然笑了会儿。 而后,再次坠入深思之中。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原始人还在喃喃念叨。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诗句是谁读给原始人听的? 自从受伤后,原始人就一直待在医馆里,直到今天才被抬到了船上。 郑飞转头,看向始终沉默在一旁,不明所以的医生,面色凝重。 “最近有谁去过你的医馆?” 医生眼睛往上翻想了想,道:“你手下的那些人。” “除了他们。” “唔,那让我仔细回忆一下......有东街开杂货铺的老安东尼奥,住在城郊的渔民杰森,我的老朋友查尔斯......” 郑飞挑眉,这么下去还没完没了了。 “直接说有没有与众不同的人,我指的是,东方人。” 医生搓了搓手里磨药的小木棍,想了好久都没什么结果,无奈地看着郑飞耸耸肩,刚要摇头说没,突然眼前一亮。 “东方人,就是船长你呀!” “除了我......” “呃,那就真的没了,我的医馆里从没来过东方病人,东方人在威尼斯非常罕见,即便有,他们自己也是懂医术的。” 医生的回复,令郑飞不禁叹了口气,捏捏眉心,又理不清头绪了。 “怪了,那这家伙是跟谁学的。”他自言自语。 谁成想,医生却立即接过话来。 “您是说他念的咒语吗?”医生试探性地问。 郑飞心头一紧,顾不上为医生用咒语形容故事而笑,迫切道:“没错,你听过?” “我的邻居经常念的,他的脾气很古怪,开着家酒馆但不让客人坐在里面喝酒,否则就不卖,他说不喜欢把酒馆弄得乌烟瘴气的。” “你邻居?酒馆老板?” “是的,他和您一样是个东方人,酿的酒口味很独特,威尼斯好多富人都愿意去买。” 听到这里,郑飞顿悟,继而喜悦不已。 “你们平时是怎么交流的?” 对这个问题,医生表示很纳闷,挠挠脖子道:“用嘴啊......当然不是亲吻,是说话。” 郑飞的喜悦更上一层,偏头看了眼正念诗的原始人,笑逐颜开。 东方来的酒馆老板,既会古汉语又精通拉丁语,在这个时代属于稀缺型人才,对于郑飞来说是无价之宝。 因为,郑飞在探索完美洲后,迟早要去大明帝国,那就必然需要与古代中国人沟通,奈何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极其蹩脚,根本没法交流。 这个问题曾让他愁了好久,甚至产生过要学习文言文的想法,但迅速又把这冲动给压下去了,想起中学时代的文言文,苦不堪言呐。 而现在,踏破铁鞋无觅处,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酒馆老板就是最好的翻译。 怪不得,原始人念的诗句全是和酒有关的。 原始人醒了,再加上得知酒馆老板的存在,郑飞心情无比舒畅,瞧着窗外的美丽海景,吩咐医生照顾好原始人,随后离开船舱,背着手在甲板上漫步。 “船长,那边有条大金枪鱼!” 水手呼叫道,狂喜的模样不减当初。 当初,指航海伊始,身无分文的时候。 “抓上来烤!” 郑飞最喜欢看水手们乐呵呵的样子,这种感觉奇妙的很,也许只有船长才明白。 就像是,军官对士兵。 水手们得令,放下小船拿起鱼叉,兴冲冲地前去捕猎。 郑飞没让船队即刻返回去带酒馆老板,毕竟已经离开威尼斯几个小时了,那边肯定是剑拔弩张全城戒严,再者说,一时半会也去不了大明,意大利短期内也不会受到奥斯曼帝国的侵犯,酒馆老板反正就就在那跑不了。 关键是,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去做,一件曾让他尤为惶恐的事。 他搭着艘小舢板,在海面上漂了几分钟,来到了另一艘大货船上。 甲板,一群人围着看热闹,走近瞧瞧,原来是皮特在逗狗,是一种很名贵的狗,德国牧羊犬。 在威尼斯待的这几天,皮特发现自己对狗特别有亲和力,再野的狗经他稍加调教,绝对服从。 征得郑飞同意后,他采购了几十条牧羊犬,当起了驯兽师。 郑飞深知几百年以后,德国牧羊犬被广泛应用于军队,能在以后的战斗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在甲板上驻足半分钟,他径直来到的货船最后面,钻进船舱往里走,直到一扇小门挡住了去路。 他轻轻扣了几下门,许久没人应答。 推门而入。 那个少年,该叫他什么好呢?不管了,他正趴在桌前画图纸,小房间里点了五六盏油灯,映得透亮。 仍然那么专心,废弃的稿纸丢了满地,桌旁是他吃剩下的半块面包,还有一桶水,他已经有半个多没离开这间房了。 绝世天才,达芬奇。 郑飞站在他背后,静静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心头有种异样的感觉。 这个少年,到底是谁? 换句话来说,到底是不是穿越者? 如果这个时代还存在着其它穿越者,会让郑飞陷入空前的恐慌,更别提对方拥有堪称毁灭性的智商。(。) 第两百四十八章 重返帕尔斯 看着达芬奇在油灯照耀下劳碌的背影,墙上地上黑影摇曳,郑飞闷声不吭,悄然掏出火枪,填弹。 畏惧,再次涌上他的心头。 许久。 “达芬奇。” 他轻唤了声,手指压着扳机,随时准备扣下。 少年潜心于自己的研究之中,没听见,于是他放大音量又叫了一次。 少年的头顿了下,把那张线条密布的稿纸搓成一团丢掉,叹了口气,忧愁回头。 “啊哈,原来是船长,好久不见。” 人畜无害的模样,让人提不起一丁点防备。 不过,郑飞没有轻易放松警惕,脸色仍是那么紧张。 “我是船长,你是谁?”他直奔主题。 “嗯?”少年不明所以,抹了把鼻涕。 “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 被这么问,少年眨巴着眼,觉得他一定是在开玩笑。 “我爸爸说我是他生出来的,但我一直觉得我是上帝造的,唉,所有人都不信,好烦啊。” “你本来属于哪个世界?”郑飞眉头微拧,抬起枪对着他。 玩笑开大了,见郑飞铁青着脸,少年不禁身体后仰,惶恐万分。 “船长......您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来自另一个世界,对吗?” “这个想法我也有过!” 少年忽然把恐惧什么的抛到脑后,仿佛得到了共鸣,兴冲冲地跟郑飞阐述起自己的猜测。 “上帝造的世界肯定不止我们这一个,或许在遥远的天边,在我们从未到达过的地方.......” 听着少年滔滔不绝的讲述,郑飞看不出任何端倪,实在没理由认为这小家伙是个穿越者。 他垂下枪口,深吸一口气,转身出门。 少年正讲得兴高采烈,见他要走,顿时失落了下来,耷拉着脑袋。 “连您也理解不了,觉得我在说疯话吗?” “不,我只是有重要的事要去做,改天再听你讲,好好画图达芬奇。” 说罢,郑飞笑了笑,头也不回地离去。 达芬奇望着他的背影,听着有节奏的脚步声,撇撇嘴抱起水桶喝了一口,坐回桌前。 走出带着霉味儿的船舱,郑飞总算呼吸了口新鲜空气,耳畔飘来水手们乐呵呵的叫好,他们还在逗狗。 他双手撑着栏杆,面对浩瀚的大海,啜饮一口小酒吖下,口感浓烈的意大利酒由嗓子滑进肠道,在这冷丝丝的冬天,带来了些许暖意。 两个达芬奇,有点意思。 住在佛罗伦萨的那个真正扬名历史的达芬奇,目前还没机会受到科学的熏陶,只沉浸于艺术的海洋,也许到很多年以后才能接触到科学。 相比之下,船舱里的达芬奇,已然走上了科学之路。 他们空前绝后的智商和思维,孰高孰低? 日后,会不会有一场鬼才之间的较量? 想着这些,郑飞喝尽壶中的酒,振臂将酒壶抛进汪洋大海。 啪,它砸中了一只海鸟,可怜的家伙。 ...... 风速出奇的快,仅仅三天半,船队便绕过了整个意大利,来到了热那.亚附近海域。 从看到海岸线的那刻起,就有一群水手兴冲冲地挤在甲板上,欣喜地聊着各种琐事,比如以前是干什么的,在家乡特别受人尊敬等等,怎么爽怎么吹。 他们归乡了。 这次,船队没选择在亚特兰大码头靠岸,之前劫狱把军火商博格给救了出来,还没过去多久,亚特兰大必定人心惶惶,大规模的船队靠岸太招眼。 郑飞找了个本地水手指引方向,沿着海岸线行驶,来到了帕尔斯镇。 萧条的码头,和当初在威尼斯靠岸的场景十分相似,劳工们在岸边站成一排,用激动企盼的目光,迎接远道而来的大老板。 再接不到活,家里就连过冬的面包都买不起了。 他们搓手哈气,裹紧千疮百孔的棉袄,耳朵和鼻尖被冷风吹得通红。 码头老板正躲在屋里烤火炉打瞌睡呢,手里提着的酒杯咣当一声掉地,吓得小猫哇的叫了声,这才吵醒他。 美梦被惊扰,他恨恨踩了下猫尾巴,把小猫一脚踢开。 打了个深沉绵长的哈欠后,他瞥见窗外劳工们的奇怪反应,立刻意识到有大生意要来,迅速********钻了出去,喜滋滋的。 帕尔斯镇,从没来过这么大的船队,更别说还有十艘大型护卫舰,一艘象征强悍武力的意大利战舰。 那艘庞大的战舰经过上百名工匠加班加点的抢修,重要部位已经修复,不影响正常航行。 郑飞给它取了个名字:波塞冬号。 舰队靠岸,劳工们还以为是皇家海军来了,敬畏地站在海边,小心谨慎的半句话不敢多说。 码头老板握着烟斗,神色紧张,嘴里一直在喃喃念叨着什么。 他在想怎么措辞,毕竟来的是大人物,得尽量搞好关系。 “老板在哪?!” 圣地亚哥站在船舷边用他的大嗓门高呼,惊得老板一个激灵,连忙赔着笑脸穿过人群跑出来,等吩咐。 “给我们弄几辆马车,嗯......泊船费多少?” 老板咧咧着,有些肉痛的样子,道:“不要钱!” “不错,有前途!”圣地亚哥眉头一挑,心里乐开了花,老板也是。 “喂喂喂,胖子,赶紧下船别堵着路,不然我踹你。” 郑飞笑着呵斥,而后招手示意水手把王子给带过来。 王子刚睡醒,睡眼惺忪朦朦胧胧,打量着陌生的码头。 “在哪个庄园?”郑飞问。 “帕尔斯庄园。” “我是说,帕尔斯的哪个庄园?” “就叫帕尔斯庄园......” 郑飞眉头微蹙,旋即,深吸一口气。 帕尔斯庄园,不就是特蕾莎的家么?半年多前,在庄园的藤椅上,还给那个小姑娘讲了罗马假日的故事呢。 奇妙的巧合。 郑飞欣然一笑:“伙计们,下船找乐子去吧!” 欢呼。 驻足一会儿,郑飞回了趟屋。 “布兰妮,在干嘛呢?” 一进屋就看见,大美人坐在床边聚精会神地弄东西。 “不告诉你!” 布兰妮把东西塞到被子下,卖关子似的藏好,摇了几下腿,眨了眨她美丽的大眼睛。 “好的吧,不过现在我有件事想和你说。”(。) 第两百四十九章 噩耗还是喜讯? “你说呗” 布兰妮怎会猜到他想说什么,两手撑着床沿,继续摇腿,像是在荡秋千。 他冲她笑了笑,眼神中透着丝繁难的意味,在她身边坐下。 没有搂住她,她努努嘴自己靠了过来,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微笑。 “大约在半年前,我从这边出发的时候,跟一个女人立下了一个承诺,我当时说......” “嘿。” 她抢话,没从他肩膀上离开,但那双白皙修长的腿停止了摇动。 “别说啦,我都知道。” 闻言,他的眉毛微微上扬,沉吟着。 “你......知道?” “当然,你以为你那点风流情史能瞒得住我啊?”布兰妮狠狠掐了下他的胳膊。 好尴尬...... 他挠挠后脑勺,吐了下舌头,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表达,于是选择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半分钟的沉默。 见他迟迟不说些什么,布兰妮嘟起嘴,用她那双会说话的美目,嗔怪似的看着他,一副快来哄我的样子。 “她叫特蕾莎对吧,你承诺过一定会回来带她摆脱家族的控制,我很能体会她的感觉,因为我当初也是那样的。”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片刻,凝视着他的眼睛,倏然一笑。 “其实,你要是不去带她的话,我倒会觉得你不是什么好人。”说着,她笑嘻嘻地捏了捏他的脸。 郑飞很配合地由着她捏,等她爽完之后,歉疚地垂下眉。 “你不介意吗?” “从小到大我身边的所有男人,包括我最敬重的对我最好的哥哥,全都惹下了不少风流债。在我的理解中,如果男人不风流,只能说明他是个失败者没机会罢了,就像外面那群水手,整天盯着我看......” 出于奇妙的满足感,她不禁笑了起来,郑飞也是。 “你说的,不完全对。”郑飞双手扶着她的肩膀,嘴角微翘,眼神无比认真。 “风流是男人的本性,但有两种男人不该保留这本性,你知道是哪两种吗?” “丈夫和父亲。”她眨了下眼睛。 “就喜欢你这聪明劲。”他会心一笑,和她一起抬头注视着窗外的天空,有群不知名海鸟掠过。 他做了次平缓的深呼吸。 “要是某一天我结婚有了孩子,绝对会抛弃这本性,因为我身上多了分责任和承担,便该有做事的底线。” 她默然低下头,似是神伤。 “那,谁是孩子的妈妈?” 小姑娘害怕了? 从欧洲到美洲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是她布兰妮,至于其她女人,只是场美丽的邂逅。 郑飞果断抱住她,凑在她的耳边,轻声玩笑道:“我说不是你你信吗?” “不信!”她轻哼一声,捶了他一下。 “找你的特蕾莎去吧,别忘了还有安娜、薇薇安,还有一个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斯嘉丽。” 郑飞懵了,所有睡过的女人,布兰妮全知道? “这都是......谁跟你说的啊?” “你永远堵不住女人们八卦的嘴,就算你那个再大也堵不住。” “你......学坏了。” 郑飞在她光滑的娇躯上摩挲着,正欲兴起,忽然想到了什么。 “刚提到你哥哥,我必须得告诉你件事。” 他的脸色愈渐凝重,紧紧抱着她不让她乱动。 “布拉德在旁边那条船上。” 布拉德,杀了整个家族对她最好的哥哥,也是她幼年最亲近的人。 奇怪的是,她却没像想象中那样暴怒,安静得很。 “说说你的理由。”她的语气平淡,指甲却不由自主地掐着他。 “你哥哥不是布拉德杀的,而是有人嫁祸,我会把那个人找出来,不管是死是活都交到你面前。” 郑飞感觉到,她在发抖,也许是悲伤也许是愤怒。 “你相信我吗?”他问。 半晌,她的指甲松开了,欣然一笑。 “你说的,我都信。” 在郑飞看来,这是莫大的信赖,令人感动。 抱了会儿。 “好了,我得去办事了,晚上再回来照料你。” 他坏笑着在她胸前揉了揉,把她弄得轻哼不止,立刻收手离开。 “喂......”她恋恋不舍,嗔怪地白了他一眼,目送着他消失在船舱门口。 一小时后,帕尔斯庄园。 半年没回来,庄园改观不小,城堡扩建了不说,竟然还建起了几座瞭望塔,在外人看来完全不像没落的贵族。 马车停下,郑飞来到铁制大门前,招呼水手们把金币箱子抬下来。 往事历历在目,半年前在那个悬崖似的海畔,那番情景。 特蕾莎的叔叔维斯特:你太年轻了,你做着航海发财梦,但你不知道那有多难,我拼死拼活航海十五年才挣下这份家产,而你竟然说自己五年内就能成为欧洲最富的人!你最好记住,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永远的第一! 特蕾莎的爸爸:我给你两年时间,如果你能挣到十万枚银币,我就同意这桩婚事!怎么样,你做得到么? 在侮辱与嘲讽之下,郑飞的回答是:我能做到。 当时,他无比渴望能早点挣到十万银币,把那些钱摔到两人丑恶的嘴脸上。 而现在,当他带着几大箱金币站在这里,却对打脸报复什么的提不起兴趣了,他只想完成对特蕾莎的承诺。 带走特蕾莎,即便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也要把她嫁给一个不像自己这么风流的好男人。 也是,给布兰妮一个交代。 算起来,他已经活了三十二年了,但他觉得自己仍没搞懂爱情是什么。 大概正应了那句话,人无完人,当上帝赐予了你某些东西,同时也会夺去一些。 瞭望塔上的庄园护卫见有客人,忙不迭地抱着木杆滑下,谄笑着跑了过来。 他很有眼力,看出这些客人非富即贵,得好好巴结。 “你们主人在家吗?” “额,主人刚走,去城里采购东西了,要傍晚才能回来,您可以先进来等等。”护卫恭敬道。 “那特蕾莎在家吗?” 家丁一怔,挤起眉头,好奇道:“您不是本地人吧?” “什么意思?” “特蕾莎小姐两个月前出嫁了,对方是帕尔斯镇最富的家族,他们的婚礼全城都知道啊。” 郑飞的手指不禁动了下,眼神空洞。 这算是噩耗,还是喜讯?(。) 第两百五十章 没落贵族家的小姑娘 思绪错乱,冷风吹拂着落叶掠过耳畔,带来阵阵凉意,使得他从那思绪中清醒过来。 他看向王子。 “东西在哪?” “这个,得等庄园主回来才知道,我把信物托付给了他。” 郑飞不多问了,他不认为王子还有能耐给自己设圈套,即便真的是圈套,像帕尔斯这样的小镇军队,以船队的兵力足以干翻它。 在庄园护卫的恭敬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城堡前。 护卫轻轻推开了半掩的城堡大门,立在门旁微弯腰,他抬脚刚要进去,却不禁停下了,驻足片刻,回首望着草木凋零的庄园小景。 想起了一些事情。 “圣地亚哥汉斯,带伙计们先进去坐坐,我在外面转一会儿。” 他若有所思地,漫步到了城堡的左侧,楼上那里有扇窗。 那是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若是在春天,双臂伏在窗沿上,映入眼帘的便会是漫山遍野的花海,还有以种花为生的花农,帕尔斯盛产紫罗兰。 考虑了一会儿,他捡起了了一个土疙瘩砸向窗户,啪的一声,本来纤尘不染的窗瞬间变得脏兮兮的。 “喂!” 刁蛮愠怒的女声响起,不过几秒钟的功夫,窗户唰的打开了,露出个扎着两根辫子的小脑袋,古灵精怪。 她是特蕾莎的妹妹,郑飞给她讲过故事来着。 小姑娘认出他了,惊喜地咧咧嘴,然后和初次见面时一样,把绳子甩出窗户,顺着它滑了下来,动作敏捷得完全不像个女孩子。 “你你你,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小姑娘用着质问的语气,撅嘴叉腰。 看着她清澈透亮的大眼睛,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真心舒畅的微笑。 他喜欢这小姑娘,当然,不是那种喜欢。 在某些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女儿,把她捧在温暖的手心,让她做最幸福的小公主。 他悠哉地坐到了长椅上,翘起二郎腿。 “上次我给你讲了个故事,这次换你了,给我讲讲你姐姐的怎么嫁出去的吧。” “你都知道了?” 小姑娘难过地坐过来,拿出两颗糖果,可怜兮兮的神态仿若是在安慰他。 “你要吃吗,很甜美的。” 见她满目期待的样子,郑飞欣然一笑。 “好啊。”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吃糖。 小姑娘嘿嘿一笑,自己嘴里也塞了颗糖,美滋滋的。 而后,开始讲述。 “我们家族虽然已经没落了,但还保留着老牌贵族的作风,他们强制姐姐嫁给了帕尔斯镇最富裕的人,换来了一片更大的葡萄园。” “姐姐提醒他们,别忘了和你的两年之约,他们很怜悯地说:别做梦了,那穷小子两年内不可能带着十万银币回来的。” 说到这里,小姑娘嚼了嚼嘴里的糖咽下,转头望着他的侧脸,天真无邪的双眸中,绽放出异样的光彩。 “但现在只半年你就回来了,你打算怎么做呢?” “记得当时在悬崖边,我说我会荡平帕尔斯庄园,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他真的笑了起来。 “唔,发现这里多了许多守卫,对付不了吗?” “不,忽然觉得不屑去做了。” 他用大拇指搓开了酒壶盖,稍稍吖了一口,仰头望着在冬季难得一见的蔚蓝天空,以及扑棱翅膀飞向远方的几行鸽子。 小姑娘,你可知坐在你面前的这个男人,在半年内都经历了什么? 在地中海,他指挥了一场海战,杀掉了抹香鲸,得到了一批宝藏。 在欧洲大陆最西端的里斯本,他被抓进了监狱,并策划一起轰轰烈烈的大越狱,率领上千部下对抗皇家骑士军团,冲出里斯本! 在亚速尔群岛,他灭掉了葡萄牙皇家海军精英部队。 ...... 拥有这般的传奇生涯,他又怎会把那区区几十庄园守卫放在眼里,又怎会屑于和他们置气? 郑飞胳膊肘垫着大腿,托腮若有所思。 小姑娘咳了两声,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引来注意力。 跟个老小孩似的,她叹了口气。 “其实,我倒是希望你能惩罚我那所谓的爸爸、叔叔,还有哥哥们,最好能把他们抓到一个没有楼梯的高塔里,让他们永远都下不来。” “这是几个意思?”郑飞不禁咋舌,为她的奇怪想法。 “从我出生之后,就一直被关在这座城堡里,他们不允许我下来见人,不让我和别人交流,上回杰克送烤鱼给我吃,在栅栏外面被抓住,活生生打断了腿。” 小姑娘捏拳头,紧紧抿着嘴唇,道出了压抑已久的心声。 “我恨他们!” 我恨他们,这是她对亲人的真切印象。 “在他们的脑子里,只有男的才算得上孩子,至于女孩儿,充其量只是养大后换钱的筹码,现在我姐姐被拿去换了,几年之后,我也会。” 忧伤却又无奈的意蕴,从她的双眸,在凋零的庄园,在人的心田中,愈加荡开。 中世纪的封建贵族,尤其是没落的贵族,为了找回当初的财富与荣耀,女孩儿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带着无形的光环,它叫做利益。 她们就如同一群犯人,表面上光彩照人衣食无忧,实则,走到哪都是画地为牢。 不由自主地,郑飞摸了摸她的头。 “放轻松,你的苦难就要结束了。”他笑着说。 “嗯?”她茫然嘟嘴,不明所以。 “到晚上你就知道了,现在回屋去好好待着,我今天不想讲故事,哈哈。” “我说,特蕾莎姐姐嫁出去了你竟然不伤心不愤怒?” 沉吟片刻。 “不,只是觉得有点失落。” 他从长椅上站了起来,伸了个惬意的懒腰。 接着,他从怀里摸出个本子,递到她面前。 “实在感觉无聊的话就看看这个,你会喜欢的。” 那是他的航海日记,记录着半年的冒险之旅,都是男人天生爱冒险,其实许多姑娘也是。 对新事物的好奇,是人类的本性。 小姑娘捧着本子,吐吐舌头,小跑着溜进城堡大门,瞭望塔上的家丁瞧见她,苦笑着摇摇头。 “真可怜,整天被锁在屋子里,爬窗户才能出来,晚上被老爷发现门开着又是一顿打。” 郑飞在庄园里漫步了几分钟,便进城堡和伙计们汇合,商量接下来的安排。 傍晚,来临。(。) 第两百五十一章 看样子你是个航海家 西方那朦朦胧胧的山脉顶端,有着一轮火色夕阳,它毫无保留地将最后的余晖,倾洒在恬静的帕尔斯小镇。 农夫和渔民该回家了,他们提着锄头或是鱼叉,走在田埂上,思忖要不要趁着天没黑去城里买块肉,改善伙食。 有这么一列车队,披着余晖奔腾而来,在帕尔斯庄园门口停下,几名公子哥跳下马,拉开帘子颇为绅士地请姑娘们下车。 姑娘是从城里带回来的,今晚在这过夜,她们都怀着麻雀变凤凰的小心思,不惜牺牲名节。 虽然帕尔斯庄园的主人——安东尼奥家族已经没落,但凭着特蕾莎的叔叔维斯特常年跑海贸赚的丰厚利润,家族在整个帕尔斯镇仍称得上是挺富裕的,不知有多少姑娘希望能嫁进来,但事实是她们中的大多数都会沦为公子哥腿下的玩物,除了微薄的补偿外,得不到半点好处。 见儿子们对还没睡到的姑娘如此殷勤,老安东尼奥没好脸地跳下车,没多作停留看看落日什么的,径直向庄园大门走去。 庄园内所有的护卫,早就在门旁列队站好,垂头作恭敬状。 要知道他们的老爷不仅脾气不好,还特别吝啬,稍一犯错薪水就要被扣。 “***,不就有点钱么!”他们不止一次在背后这么骂。 护卫头领小心翼翼地迎上来,被老安东尼奥瞪了一眼后,连忙谄笑。 “老爷,今天有客人来拜访,被我请到屋里休息了。” “谁让你擅自放人进去的?!” 猝不及防的,安东尼奥抬手就甩了他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护卫头领的脸先是发白,继而渐渐多出五个红彤彤的指印,比那天边的夕阳还红。 敢怒不敢言。 头领捂着脸把家族所有女性同胞都问候了一遍,再顺便瞟瞟风韵犹存的女主人,用目光干了她。 然后,他颤巍巍地低下头。 “对不起老爷,但那些人来头不小,比帕尔斯最富的家族排场还大,我怕耽误您发财不是......” 闻言,安东尼奥半黑半白的眉毛微微一扬,挽住款款走来的小老婆的胳膊,面无表情地盯着头领看了会儿。 “我现在去看看,要是不像你说的这样,我就把你全身衣服都扒掉踹出帕尔斯庄园!” 他哼了一声,迈着大步向城堡走去,公子哥们搂着姑娘的腰肢,远远跟上。 “老杂种!” 所有人进城堡后,护卫头领挥拳怒喝,揉揉火辣辣的脸。 冬天的夕阳总是落得特别快,不知不觉间,夜幕便是即将降临了,水手们在城堡大厅点了几盏油灯,没正形地半躺在沙发上,喝着小酒吃着小点心,坐等主人进来。 郑飞不在大厅里,藏到了楼上的柱子后。 在处理关于特蕾莎的事之前,他要先得到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 沙发正中央,阿瑞斯的手搭在王子的肩膀上,提醒他不要耍小聪明。 当安东尼奥刚刚推开大门时,脸色是铁青着的,一副质问的样子,极其厌恶占领自己城堡的不速之客。 但,当他瞧见大厅中两个敞开的箱子,霎时两眼发直,还险些昏厥过去。 他最爱的就是钱,而眼前的箱子里,盛的全是黄灿灿的金币,至少也有个几万枚。 几万枚金币意味着什么?帕尔斯小镇首富也不过如此,看来护卫头领没说谎,这群人的确来头不小。 安东尼奥顿时换了副嘴脸,笑嘻嘻地凑过来,正要主动说些什么时,倏然瞥见了王子。 “嘿,孩子们看看这是谁,是我们的大富豪!托雷多先生,这些都是你的手下吗?” 此前,王子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把信物藏好,防止出什么意外,为了不引起注意,他不能在这里设一兵一卒,也不能用真实身份,于是化为名叫托雷多的商人,把信物托付给了安东尼奥,并给了一大笔酬金。 当然,安东尼奥并不知道那信物是什么,只知道很值钱。 之所以这般谨慎,是因为王子知道手下迟早会走漏风声,到时候招来强大的敌对势力,信物绝对保不住。 他得掩人耳目地,把它偷偷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选择帕尔斯庄园,纯属偶然。 当前,他的肩膀被阿瑞斯紧紧掐着,索性也就不啰嗦了,对安东尼奥正容亢色。 “我之前交给你的东西呢?拿出来。” 安东尼奥没多问,便让小儿子去取了。 “托雷多先生,您一定饿了吧,我这就让厨师准备晚餐!” 王子的确是肚子咕咕叫,正欲点头应允,肩膀被阿瑞斯猛地一掐,疼得嘶了声,只得苦笑着摇摇头。 深谙事故的安东尼奥看出些端倪,稍稍蹙了下眉头,想:托雷托竟会乖乖听命于此人,难道此人的实力更强? 他心底涌起一阵狂喜,左顾右盼看有没有能嫁出去搭关系的女儿,可惜最貌美的特蕾莎两个月前嫁出去了...... 这时,小儿子捧着个长条状盒子走出储藏室,把那盒子交给王子,王子打开验明真假,对阿瑞斯点点头。 阿瑞斯笑着松开他的肩膀,抱住盒子往沙发上一躺,刻意放大嗓音。 “船长,东西到手!” 郑飞从楼上的柱子后闪身而出,伫立在护栏边,头戴航海帽,手中握着把精致的短管火枪。 枪,令得安东尼奥家族瞬间慌乱起来,几个胆小的咋呼呼地就要往外跑,门却被水手提前一步,砰的一声关上。 “别慌!这是我们的地盘,外面有几十护卫。”安东尼奥抬手喝道,让这群没用的家伙安静点。 话音刚落,刚关上的门被人一脚踹开,只见几十名赤手空拳的护卫被火枪手押着,心惊胆战地挤到一起站好。 “护卫?现在没了。” 郑飞把航海帽又压低了些,遮住自己掩盖在黑暗中的脸。 刹那间失去了保障,安东尼奥愣愣抬头盯着他,嘴皮微颤,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作为整个家族最具财力和威望的人,特蕾莎的叔叔维斯特不能躲在后面,上前一步。 “看样子,你是个航海家?好巧,我被人们称为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或许我们有很多话题可聊。”(。) 第两百五十二章 夜袭庄园 瞧着维斯特那被骄傲占据的双瞳,郑飞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热.那亚第一是吗,你每年能赚多少钱?” “去年,我赚了整整两万枚银币!” 维斯特颇为得意地挺起胸膛,杵着精雕细琢的黑玉拐杖,向郑飞投去挑衅似的目光。 “哦,两万我还以为你两年能赚十万呢。”语气平淡地说。 两年,十万。 听到这两个词汇交织成一句话,维斯特和安东尼奥早已抛掉的记忆同时被勾了回来,不由得对视一眼。 他们想起了半年前在海崖边,那个喜欢特蕾莎并被刁难的小子。 他们还记得,当时给那小子提了个不可能完成的条件——两年赚十万银币,没想到他竟然信誓旦旦地答应了,还扬言要是回来看不见特蕾莎就荡平帕尔斯庄园!可笑之极! 想起这件荒唐事,两个老家伙不约而同地嗤笑一声。 “我要是能两年赚十万,早就搬去威尼斯那样的大城镇了。” 维斯特摆摆手,瞥了眼那满满两箱金币,而后盯着郑飞那隐藏在航海帽下的脸,说:“您这么有钱,一定是航海家中的楷模,何必为难我们安东尼奥家族呢?” 昏暗的灯光,洒在郑飞的黑色劲装上,更为他添了分深邃的气质。 沉吟半晌,他幽幽飘出一句。 “因为,我赚到了十万银币。” 随着话语的结束,他的航海帽也悄然滑落,落在他的掌心。 他纹丝不动地,看着维斯特的双眸。 维斯特和安东尼奥并没有即刻认出他来,睁大眼睛仔细端详他的脸,几秒后,猝然一个激灵。 “是你......” 哆嗦,目光躲闪不敢看郑飞的眼睛,他们预感到,将会有件不得了的事发生。 恐惧的气氛,在不大的城堡里弥漫开来,姑娘们开始后悔和公子哥来到了这里。 在众人战战兢兢的注目礼中,郑飞翻越栏杆跳下楼,安然落地后扫视一圈,盯着安东尼奥惊惶的脸庞,摩挲着枪柄。 “只过了半年,我带着两大箱银币回来了,现在告诉我,特蕾莎在哪?” 语气中,尽是淡漠。 由于心慌,安东尼奥不停转着眼珠子,大冬天的后背竟在冒汗,手紧紧握着拐杖。 要怎么回答,说特蕾莎出嫁了吗?看这架势要是触怒了这小子,没准他真能荡平帕尔斯庄园。 旁边的维斯特想转移话题,笑呵呵的对郑飞道:“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赚到的,找到通往东方的航路了吗?” 郑飞霎时双目怒瞪,抬起枪口直指他,歪了歪脖子。 “我问,特蕾莎在哪?” “嘿......” 安东尼奥连连摆手让他千万别开枪,挤出丝难堪的笑。 “你现在有这么多钱,可以娶个比特蕾莎更好的。” “我问她在哪?!” 郑飞怒吼着对空放了一枪,子弹啪的打灭一盏油灯,四溅的玻璃屑惊得女人们哭叫着抱住头。 “特蕾莎已经嫁人了!”有个女人慌忙坦白。 “嫁人了”郑飞意味深长地瞧着安东尼奥举足无措的模样,沉声道:“嫁到哪了,带我过去。” 安东尼奥一听,顿时抬起头,满面愕然。 特蕾莎嫁给了帕尔斯镇首富,那可是个不好惹的大家族,他怕郑飞过去起了冲突,安东尼奥家族以后就没法在帕尔斯混了。 “现在已经天黑了......”他想着拖延点时间,等待机会找人去通报一下那边,让那边带护卫队过来解危。 郑飞在原地站了会儿,面容不善,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安东尼奥跟前,抬枪对着他的脑门,表情麻木。 “带我过去,现在。” 见状,维斯特想说些什么劝他停手,但被他一瞪,充斥着寒意与愤怒的目光,将维斯特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噎了回去。 维斯特仍记得,半年前自己曾说他痴心妄想、做着航海发财梦,多嘴的话说不准自己脑门也会被枪口顶上。 僵持少顷,见安东尼奥颤着嘴皮不搭话,郑飞狞笑了下。 “有骨气,跟你的小老婆和孩子们说声再见吧,我是不是很仁慈?” 面对死亡的威胁,吝啬鬼老安东尼奥倒吸一口凉气,捏了捏拳头,无奈地闭上眼,很快又睁开。 “我带你去。” 在安东尼奥的感觉中,没有什么是比活着更重要的,活着才能敛财,才能享乐,才能找更貌美的小老婆。 郑飞收枪,招呼水手们把庄园护卫都给绑起来,之后便押着安东尼奥家族离开城堡,在老家伙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而去。 随行的除了八十名火枪手,还有六门大炮,在帕尔斯这种小镇,防守最坚固的庄园也抵挡不了他们的猛烈进攻,只需一枚炮弹就能横扫瞭望塔。 夜幕的笼罩下,上百人的车队声势赫赫地行进在乡间小道,十几分钟后,抵达目的地。 帕尔斯镇首富的庄园,跟威尼斯或里斯本一个普通贵族的住所差不多。 四个瞭望塔,分别有五名哨兵,在庄园里面还设置了小型堡垒要塞,用来让火枪手埋伏。 帕尔斯政府为了便于管理,严禁任何庄园配置火炮。 在圣地亚哥阿瑞斯等人的陪同下,郑飞站到了庄园外,隔着一层形同虚设的铁栅栏,默然望着城堡里那些闪着昏暗灯光的房间,咬牙握拳,目光慑人。 也许,此刻特蕾莎正在某个房间里,被某个男人压在身底,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男人最多只剩半小时的寿命了。 “喂喂喂,谁在那?!” 瞭望塔上传来不耐烦的喝声,哨兵以为又是主人的穷亲戚来求周济的。 圣地亚哥两手放在嘴前作喇叭状,喊道:“你爸爸你爷爷还有你七舅老爷!” 哨兵霎时火冒三丈,招呼同伴从瞭望塔上下来,几十个人齐刷刷地涌到大门前,和郑飞等人对峙。 “******,刚刚喊话的是谁?站出来单挑!”哨兵骂骂咧咧地质问。 圣地亚哥双臂抱在胸前,淡定地跨上一步。 “是我,怎么了?” 这人......怎么壮得跟熊似的。 哨兵傻眼了。(。) 第两百五十三章 不知死活 望着眼前这身高近两米虎背熊腰的大汉,哨兵想起了传说中战无不胜的蛮牛部队,顿然跟哑巴似的,抬手摸了下鼻子。 “怎么了?” 圣地亚哥拧拧脖子,重复了一遍。 随着场面陷入尴尬,哨兵头领过来圆场。 “几位,这里是帕尔斯首屈一指的朱塞白庄园,如果没什么事的话,请不要靠近。” “你看我像是没事的么?” 郑飞沉着脸,面色中看不出丝毫愤怒,冷漠得令人想逃。 平静,往往是最可怕的,它是爆发前的征兆。 哨兵头领素来脾气火爆,在庄园除了主人他就是老大,因而惯成了嚣张跋扈的性格,见来人是个硬茬儿,瞬间就不给好脸了,唰的一声抽出长刀。 “老大,这群人好像来头不小......”旁边有人提醒。 “管他妈什么来头,都给我滚蛋!” 哨兵头领怒喝一声,操刀刚要架上郑飞的脖子,冷不丁的被抓住手腕,与此同时,脑门被冰凉的枪口顶上。 哨兵们刚要咋呼,只见不速之客全体掏枪,齐刷刷地抬起手臂。 下一刻,他们的嗓子如同被堵住,手按在刀柄上干巴巴地瞪眼,甚至忘了呼救。 趁着他们愣神的功夫,水手们迅速上前捂住他们的嘴,枪口抵住他们的头,喝令不许出声。 “带我们进去,否则我崩了你!” 郑飞抓住哨兵头领的衣角,枪口压在他的腰间。 “好说好说......”头领轻微哆嗦着,不由自主地举起双手以示投降,他可没蠢到为了富得流油情人无数的庄园主搭上姓名。 一部分水手把那些哨兵押到了远处的树林里,留下哨兵头领一人独自带路。 借着朦胧夜色的庇护,六门火炮被推到庄园大门口,对准灯光错落分布的城堡。 数十人,向着城堡步步逼近。 碉堡里的火枪手瞧见他们,下意识地戒备起来,呼道:“长官,怎么回事?” 哨兵头领深深吸了口气,感受着腰上那硬邦邦的物件,勉强挤出丝笑。 “没什么,有人来拜见老爷,我带他们进去。” 听长官这么回复,火枪手们松了口气。 “唔,好吧。” 顺利的,郑飞来到了城堡大门前,留几个人躲在碉堡出口旁,待会儿打起来只要有人敢出来,乱刀砍死。 面对着厚重紧闭的大门,郑飞看了圣地亚哥一眼。 圣地亚哥会意,怒吼着撞了上去,砰的一声巨响,大门应声而开。 城堡大厅,摆放着一张长条餐桌,朱塞白家族围坐在桌旁,嘴里或叼着勺子或含着叉子,呆愣愣地盯着来势汹汹的闯入者。 他们确信,自己和闯入者素不相识,应该没什么恩怨。 他们在吃晚餐,用餐快要结束了,特蕾莎刚刚上楼,半分钟前他们还在讨论特蕾莎自从嫁过来之后就没个好脸,要不要退货? 在位高权重的朱塞白家族眼里,女人确实只算得上是货而已,从年过半百的朱塞白到他的十几个儿子,每人都至少有三个情人。 朱塞白不但是家族的族长,也是帕尔斯镇的镇长,集财富权力于一身,在帕尔斯不管谁看见他,都得点头哈腰。 几十年来,他早已见惯了风雨,因此在略微慌乱一下后,便很快恢复了镇定。 “哇哦,客人们,要不要来喝两杯?我这有上好的葡萄酒。” 郑飞漠视,抬步前去拿起酒瓶,灌了一口,瓶子提在手里。 “客人,不知你们从哪里来?” 城府极深的朱塞白,嘴角挂着礼节性的微笑,任谁都看不出他是笑里藏刀。 “喔,那个地方你一定听说过。”郑飞笑了笑。 “是吗,那我倒是要好好猜猜......罗马?佛罗伦萨?还是威尼斯呢?” 这段对话,唯有朱塞白和郑飞才懂得其中的深意,剩下的人都是茫然看着他们,摸不着头脑。 如此紧张的局势,竟然还有心情聊天?搞什么...... 然,郑飞的答案,却是让朱塞白也刹那间僵住,直勾勾盯着他阴森森的双瞳,万分惊恐。 “不,我们来自地狱。” 嗓音,空灵沙哑,带着莫名的穿透力,直击心间。 话音刚落,郑飞抬枪直指他的脑门,脸上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念道:“特蕾莎嫁给了谁?” “特蕾......”朱塞白无法自控地咽了口唾沫。 要知道,只要对方的手指稍稍动那么一下,这些年来他所积累的一切财富与名望,就再也没机会享用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他颤巍巍地说。 令人猝不及防的,郑飞狠狠砸了他一枪托,顿时血水四溅,门牙被砸得只剩下半颗,孤零零地挂在牙龈上。 “特蕾莎嫁给了谁?”郑飞的语气依然那般冷漠。 “是我!” 右边两米处,有个男子拍桌子大喝,腾地站了起来,怒不可遏地望着他,紧捏拳头底气极足。 在男子的印象中,整个帕尔斯镇还没有谁敢对朱塞白家族下手,如果有......可惜没如果。 郑飞眉头微挑,作出顿悟的模样,往右跨了一步,从男子的眼里只能看到一样东西——不知死活。 “可怜的家伙,你可知道站在你面前的人,前阵子刚在威尼斯掀起一场滔天巨浪么?” 郑飞幽幽对男子说,他并不喜欢废话,但总得说点什么,不然一点都不完美,不潇洒。 男子怎会相信他所说的,不屑嗤笑道:“喂,我猜你一定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 “哦” 郑飞淡淡应了句,旋即在电光火石间胳膊怒抬,凶残至极地把那酒瓶砸向男子的头颅。 “啪!” 酒瓶应声爆裂,他掐住男子的脖子,把那锋利的碎玻璃对准男子的腹部捅了进去,霎时血流如注。 发生的这一切让男子毫无防备,痛苦挣扎了几秒,瞳孔愈渐放大,倒地不起。 短暂的沉寂后,朱塞白家族抱头齐声尖叫,蜷缩在椅子上,突然袭来的惊恐,转瞬间占据他们只知吃喝玩乐的大脑。 “现在,带我去找特蕾莎。”郑飞看向再也镇定不了的朱塞白。 对朱塞白家族的惩戒远远没有结束,但他想先见见特蕾莎,看看她过得怎么样。(。) 第两百五十四章 我害怕你又会离开 大厅四周的墙壁上,悬挂着的铜座油灯,灯光摇曳,暗淡的光芒打落在朱塞白身上,更衬出他的惊惶不定。 他一次又一次的捏手指,不经意间已有几滴汗珠,顺着他苍老的脸庞滑落。 “你......是特蕾莎什么人?”他想问个清楚。 郑飞默然不语,看了眼脚下倒在血泊中的男子,目光定格两秒,移了回来,自始至终神色都是那般冷漠。 你想和他一样吗?郑飞的心语。 朱塞白读出他眼神中的意味,识趣地不再多问了,颤巍巍地提起拐杖,碎步上楼。 在几名得力助手的陪同下,郑飞远远跟了过去。 从男子倒下的那一刻,城堡大厅便笼罩在阴森的气氛之中,几十年来在帕尔斯镇,朱塞白家族从未遇到过这种境况。 不知怎么,他们想起了传说中的布拉德,幽灵般的杀手。 有个小子想偷偷溜去搬救兵,被阿瑞斯一脚踹翻在地,完后补上一记重重的耳光,被扇得脑子嗡嗡响。 “都给我老实待着!” 阿瑞斯扯住他的衣领暴喝,顺手把匕首插在他的脖子边,令他顿时打了个激灵两眼发直,大气不敢出。 此时,郑飞已经迈上了楼梯,来到了一扇门前,里面亮着灯。 叩门,轻微的笃笃声,在这不详之夜,回荡着奇妙的静谧,恰如那窗外丝丝缕缕的虫鸣。 没人应答。 郑飞拧起眉心,面露不快,征询似的盯着朱塞白,朱塞白慌得连连点头。 叩门,这次的动静大了些。 几秒后,隐隐约约听见里面有个女人轻叹一声,随后趿拉着拖鞋,不情愿地打开门,看都没看一眼就转身回去了。 以至于,她根本没看见来人是谁。 郑飞倚在门框上,仔细端详着她。 睡裙,还是她当初穿的那件。 相貌,也依然那般美丽可人,柔顺的长卷发,让许许多多的男人为之倾心。 从头到脚,若是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她的神情中多了分幽怨,与百转千结的哀愁。 至少,她不再会笑了。 而郑飞,盯着她轮廓美好的侧脸,却是不知不觉地翘起了嘴角。 在郑飞端详她的时候,她捧着杯热水坐到了椅子上,轻抿一口,随后看着窗外那繁星满布的夜空,出神。 她在想......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袋里很乱。 那颗星星好亮,比远方海边的灯塔还亮。 海边,那海的另一边是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她微微怔了一下,垂头捧着手心里的茶杯,仿佛是要落泪般。 那个曾经说要回来带我的男人,现在在哪?他知道我已经被嫁到这里了吗?他如果知道的话,他会怎么做? ...... 诶,对了,我叫什么来着? 想着想着竟然糊涂了,她晃了晃脑袋,自嘲似的苦笑,想起自己叫特蕾莎。 喝了口热水,她继续欣赏中世纪的唯美夜空,星星一颗两颗三颗连成线。 嗯?刚才好像有人敲门?我给他开了么?......管他呢。 她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即便已经嫁到朱塞白庄园两个月了,但她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生活。 大半年前,在亚特兰大镇的小城堡,窗边,她跟郑飞说过一句话:我渴望的是自由。 在文艺复兴浪潮的熏陶下,乐于接受新事物的她得到了许多超前的思想,她想要挣脱牢笼奔向自己所追求的未来,而不是整天待在同一个地方。 这时,她听见了一声轻咳,皱了下眉,但没放在心上,也不去搭理。 郑飞关上门,在屋里踱了两步,打量着周围的摆设,摩挲着刀架上那枚精致的匕首,动作停了停,取下挂在墙上的短管火枪。 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会儿,他笑了笑。 “枪不错。” 特蕾莎转头,看到的是他的背影,以及自己唯一的私人物品,当初独自一人居住在那座城堡里,就是靠着那把枪防身的。 “放下它!” 啪的一声,她把茶杯拍到桌上,怒不可遏地瞪着郑飞。 郑飞没转身,满不在意地擦拭火枪。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她注意到这个背影是陌生的,思忖少顷,即刻提起警惕,悄悄退步向柜子移动,那里藏着一把猎枪。 “你给我开的门啊,忘了?”郑飞偷笑,想要调戏她一下,给她个惊喜。 正在这时,忽听砰的一声,柜子门被打开,特蕾莎迅速拽出猎枪指着他,动作娴熟得很。 “把枪放下,转过来!”她喝令,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模样。 郑飞仍没转身,听她说话,吹了个口哨。 “小姑娘,枪里火药都没来得及上,还拿它指着我,搞得跟真的似的。” 她一怔,尴尬地咧咧嘴,连忙丢枪从柜子里摸了把匕首。 “你到底是谁?来我房间做什么?”她拔出匕首,反握着。 “土匪,来你房间还能做什么?”装出猥琐的语气,真是难为船长了。 闻言,她倒吸一口凉气,旋即紧紧捏住手里的匕首,冷笑道:“我发誓,你绝对得不到活着的我。” 话音落下,刀刃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神,别让我蒙羞。”她喃喃自语,最后望了眼,那闪烁着的漫天繁星:“再见。” 死亡告别? 电光火石间,郑飞顿时意识到了什么,转身叫道:“别!” 刀刃抵在特蕾莎的脖子上,所幸的是还未划动,看到完好无损的特蕾莎,他深深松了口气,闭眼半刻,目露柔情。 刹那间,特蕾莎脸上的愤慨还未褪去,便是僵住了,愣愣地盯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不久前还在想念的人,咣当一声,匕首掉落在地。 欣喜过度,她颤抖了起来,却是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双手捂着嘴抽泣,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忽然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人,她觉得这是梦境,自己所能做的只剩杵在原地,等着梦碎。 给了她半分钟的接受时间,郑飞微笑着走去。 “你别过来!”特蕾莎指着他,连连摇头。 “不认识我了吗?”他耸耸肩。 “你是假的,这肯定是个梦,我害怕我想抓住你的时候,你又会离开。”(。) 第两百五十五章 我就是这么野蛮 脸庞,泪水滑落,在柔和灯光的映照下,更显得她楚楚可怜。 这大半年来,她受了太多委屈,从帕尔斯庄园到朱塞白庄园,她一直都是被羁押在城堡中的囚犯。 郑飞驻足,抬起手来,用拇指拭去她的泪水,替她将发丝拨到耳后,柔声。 “这次,我不会再消失了。” 感知到他的手真实存在,特蕾莎哆嗦了一小下,发呆。 昏暗的炉火,在小屋中掀起迷幻般的暖色光彩,中世纪的城堡庄园,静谧安详。 窗外,虫鸣断断续续,仿佛在宣示对寒冷冬季的不满。 停滞片刻,她立即抓住他,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存。 “你真的回来了......”泪水,止不住地渗出眼角。 “我来带你走。” 郑飞轻声但坚定地道出一句,抓住她的手,凝视着她被晶莹泪珠占据的双眸。 她不知是哭还是笑,不顾平日里的淑女形象,用袖子拭去满面的涕泪。 正欲上前抱住他,却倏然怔了一下。 “可是我......已经嫁人了。” 黯然神伤,她满是失落地垂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心跳加速忐忑不安。 她怕,郑飞会因此而离去。 然而,她听到的回复是—— “刚刚在楼下,我杀了他。” 瞬间,惊愕席卷了她的面庞,使得她的略显憔悴的神色之中,多了分恐慌。 说着,郑飞将她揽入怀,凑在她的耳边,道:“你会怪我吗?” 几秒的沉默,摇曳着的灯火,在墙上拉长他们的影子。 “我......你......知道这是整个帕尔斯镇最有势力的家族吗?” “我知道啊。”郑飞浅笑了声,手指在她柔顺的发丝间划动。 “那你为什么杀了他?” “因为我生气了。” 听完,特蕾莎连摇了几下头,擦干眼泪,深呼吸镇静下来。 “你快离开这里,离开帕尔斯,走得越远越好,不然你一定会被他们绞死的!”她极为认真地说。 郑飞捏了捏她央求似的脸,笑。 “别着急,跟我下楼看看,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她不明所以,只茫然注视着他的双眸,那眸子里,焕发着淡定的光彩。 轻轻的,拉开紧闭的房门。 伴随着吱呀一声,最先映入特蕾莎眼帘的,是她最惧怕的人,身兼庄园主和帕尔斯镇长的朱塞白。 看见朱塞白,她下意识地打了个颤后退一步,抓住郑飞的胳膊。 然而下一秒,她却注意到朱塞白战战兢兢地俯身低头,作恭敬状。 见状,她不禁想笑,要知道这年过半百的老家伙平日里是多么不可一世,横行帕尔斯。 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太诡异,难道出现幻觉了?她掐了下自己的大腿,嘶好疼。 下楼。 大厅里的油灯只剩两盏,甚是昏暗,微弱的、带着不祥之意的光芒,使得本就心存畏惧的朱塞白家族,不敢多说一句话,更不敢去过问倒在血泊中的男子。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人也是。 朱塞白有十几个儿子,这些儿子们从小就开始争东西,从食物和零花钱一直争到女人和财产,他们之间本就没多少的兄弟情义,到了现在,早已淡漠。 当看到朱塞白家族被一大群人持枪指着,颤巍巍地抱头蹲在地上,特蕾莎诧异万分,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站在大厅中,面对着众人。 “这些都是我的人。”郑飞颇为得意地说。 隔了两秒,他又补充道:“那什么庄园护卫队,全都被我的手下押出去了,现在不知道在哪,哦对了,庄园门口还架着六门大炮。” 大炮......什么人竟然能搞到大炮?朱塞白家族集体咧嘴,偷偷抬头打量着郑飞,被暴躁的水手们砸了一枪托,又乖乖垂头。 “好了,圣地亚哥你带些人,把值钱的东西都搜罗干净,咱们该走了!” 圣地亚哥应声而动,挑了十来个水手,在城堡里四处翻找,楼下楼上,金灯盏银餐具什么的全都没放过,一群土匪吹着狂放的口哨,把城堡弄得乌烟瘴气。 “野蛮。”暗地里,有人低声骂了句,深深痛恶此等行径。 不巧的是,被郑飞听见了。 郑飞偏过头,瞧见那是个女人,三十岁的模样,她是朱塞白最小的老婆,倒是有着一番风韵。 “你刚说的是,野蛮?”他静静凝望着女人,面无表情。 女人显然被吓到了,出于本能反应,她向朱塞白投去求救的目光,片刻之后又觉得朱塞白并没有什么卵用,只得对郑飞挤出一丝难堪的苦笑,哆嗦着,眼睛转来转去。 “我......乱说的。”许久,她憋出这么一句。 郑飞微微颔首。 “不,你说的很对,我们确实野蛮,完全能称得上是土匪。” 顿了顿,他往前走了两步,来到女人跟前,俯身盯着她惊惶不定的瞳孔。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野蛮么?” 女人摇头,双臂防范似的抱在胸前,遮住那两座袒露半边的雪白高峰。 她猜测郑飞会说,为了特蕾莎之类的。 郑飞凝视着她,嘴皮轻动,平平淡淡地飘出一句。 “因为,我就是这么野蛮。” 说罢,他直起身,顺手拉起震惊中的女人,将她拽到水手们面前。 “伙计们,谁想要她?” 当然是,都想。 “都想要的话,就一个个来吧。” 他松开了女人的胳膊,这在女人看来无异于被推入虎口,她被吓得大哭起来,眼前这一大群壮硕的水手,目光中充斥着无尽的贪婪,不知多久没尝过鲜了。 朱塞白望着自己最心爱的小老婆,她即将遭受土匪的蹂躏,而他却只是愣愣地杵在原地,暗暗捏紧拳头。 他选择默不作声,老婆可以再找,命只有一条。 步步逼近、狞笑着的土匪们,终于让女人的最后一丝心理防线崩溃了,她扑通一声跪地,双手从胸前拿开,抱住郑飞的腿,绝望中带着些许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希望,哀求。 “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让他们停下......” 郑飞抬手,示意色眯眯的水手们止住脚步,然后把女人拽了起来。(。) 第两百五十六章 有件事忘了做【免费章节,补偿那天订阅的兄弟们】 女人已经被吓得瘫了,身体疲软想往地上赖,被郑飞硬扯着站立,双腿不停打颤。 “求求你......”她可怜兮兮地乞求,竟还想抱住郑飞,被他一把推开。 欲要大快朵颐的水手们看着眼前这一幕,驻足片刻,又抬脚往前走,被郑飞喝令停下。 “......船长?”他们摸不着头脑,发着愣,想入非非。 难道船长对这女人也动了心思,想自己先来?噫......真不要脸。 郑飞和这群头脑简单的伙计相处了好几个月,很清楚满脸贱笑的他们在想什么,于是一酒壶砸了过去,迫使水手们安静下来。 大厅里,抱头蹲在地上的朱塞白家族可谓是目瞪口呆,在他们的印象中,土匪都是那种背着大马刀长着络腮胡,杀人不眨眼的大汉。 可是眼前这群土匪,怎么这么嗨? 郑飞望向女人,在她再次乞求之前,率先开口。 “看,尽管你说我们野蛮,但你却是在求我,所以,永远都别认为贵族高人一等。” 这话是在对女人说,但其实是说给整个朱塞白家族听的,郑飞想给他们上一课,让这群素来高傲的所谓贵族,今后不要太嚣张。 至于原因么,只有一个,那就是——看他们不爽。 “对不起......求求你......” “好了,回你的位置上去。” 郑飞手一挥,便把视线从她移开了。 绝望之后,真有渺茫的希望?她用了好几秒才接受事实,连道了几声谢谢,随即跑过去蹲好,双手抱住膝盖缩成一团。 “我的天,煮熟的鸭子飞了。” “没飞,但船长不让咱们吃了。” 水手们的兴致刚被挑逗起来,就被泼了盆冷水,不禁嘟囔抱怨。 见他们的反应,郑飞挑了挑眉头,开始讲道理。 “看起来,伙计们很想上她?” 话音刚落,女人顿时打了个激灵,眼前一抹黑。 不会又被拽回去吧?她偷偷瞥着无比饥渴的水手们,联想到某种场景,不禁咽了口唾沫。 水手们没一个吭声的,手背在身后板着脸,神态就像是:宝宝想,但宝宝不说。 毕竟是在人家的城堡里,当着老头子朱塞白的面,承认自己特别想上人家用过无数次的小老婆......光是想想都觉得太磋了,丢人。 郑飞会意,轻颔首。 “如果你们想睡哪个女人,可以试试用钱或者自身魅力,让她心甘情愿地和你滚床单,至于强.奸这种事,还是不做为好,上帝在天上看着呢。” 听了他的劝导,水手们深思片刻,不久前被唤起的****,渐渐平息。 强.奸,只有没本事的疯狗才会做,身体享受到了短暂的快感,心却永远蒙蔽上了污秽,稍有良知的人,绝不会这么做的。 一个好的领导者是多么重要,若是郑飞和哥伦布麦哲伦等人一个德性,那么今晚的朱塞白庄园,将会弥漫起女人们的凄厉叫声,沦为一座罪恶城堡。 “好了都别站着了,帮圣地亚哥他们搜罗财物去。”郑飞挥手。 “船长,强.奸不对,入室抢劫也不太好吧......” “咱们今晚把这洗劫一空,你信不信,不出两个月他们就能赚回来,抢点东西算是给他们个教训。” 说着,郑飞瞥向朱塞白,邪魅一笑。 “你说呢?” 朱塞白语塞,旋即难堪地点点头。 “只要不伤害我们,钱财您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听见没,主人都放话了,还不动手?那什么,我看他们餐桌上有几瓶雪利酒不错,仓库里肯定还有库存,快去搬出来!”郑飞满意地笑了笑。 此刻,朱塞白的心在滴血,那可是老友赫雷兹伯爵送的高档酒,整整几大箱本来是要送给西班牙公爵的,结果那边打仗去不了,就全送他了。 他紧紧攥着拳头,气息灼热,但实在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在心底暗暗咒骂。 酒和女人,是水手们最喜欢的事物,这活儿他们非常乐意接。 短短十来秒的功夫,他们便全部散去,留下些人持枪看守朱塞白家族。 这时,特蕾莎站到了郑飞身边,丝毫不在乎朱塞白家族痛恨的目光,挽住了郑飞的胳膊。 朱塞白家族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该死的女人,要不是因为你,我们怎么会招惹上这群土匪?! 瞧着忙忙碌碌的水手,特蕾莎嫣然一笑。 “嘿,我很高兴。” “高兴什么?是因为我来带你了吗?”郑飞摸摸她的后脑勺。 “嗯有点不过更多的是,你刚刚没有让手下强暴那个女人。” 闻言,郑飞不禁露出了微笑,沉吟少顷,眉宇间仿佛现出了少许和善,但又掩盖不住由内而发的霸气果断。 “说实话,某些时候我确实野蛮,但......我不是禽兽。” 他说得很坦然,就连心存怨念的朱塞白家族,也不自觉地为之咋舌。 眼前的这个土匪头子,和其他海盗土匪似乎不太一样,更准确地来说,他不像是土匪。 终于,有按捺不住好奇心者,壮起胆子问了句。 “你到底是什么人?” 谁这么勇敢?听声音又是个女人,朱塞白家族的男人都是懦夫么? 郑飞抬眉望去,看见的是一张干净的脸蛋,不到二十岁的模样,应该是朱塞白的女儿。 “以后,你会知道的。”他笑了笑,便不再说话了,留给朱塞白家族无穷的遐想。 以后,当他们和其他富人朋友聚在一起,郑飞也许会成为他们口中的恶魔、神人,亦或是地狱来的使徒。 今晚这件事足够他们吹好几年,再次提及时,他们会说: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 半小时后。 水手们搜刮了四层城堡的所有房间,把所有值钱的物件都给弄了出来,除了女人用的化妆品和内衣,几乎一件不落。 其中甚至还有银质尿壶,在被郑飞训斥后,圣地亚哥捂着鼻子把那东西放到了大厅内的餐桌上。 “船长,咱们现在去哪?码头吗?”东西全部装箱后,汉斯问。 “不,回帕尔斯庄园。” “回那干什么?”汉斯和特蕾莎几乎同时问。 “有件事忘了做。” 郑飞应了句,撇头望着窗外,那漆黑的夜空中,悬挂着一弯淡白色的明月。(。) 第两百五十七章 请跟着我 “什么......事?”特蕾莎心头升腾起一股莫名的焦虑。 尽管她讨厌自己的家庭,但那毕竟是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她不愿看到当前这种境况在帕尔斯庄园重演。 “一件会让你开心的事。”郑飞笑着说。 特蕾莎撅了下嘴,便是不再多问了,现在她对郑飞是百分百信任。 日思夜想的男人终于归来了,比预期的还要早很多呢。 只是......他为什么不介意我已经嫁人了呢?难道,这大半年来他身边有了其她女人? 女人么,总是善于联想。 月明星稀,冬季里的欧洲庄园,夜晚是那么静谧安详,完全不像遭受过土匪洗劫。 不过,这也称不上是洗劫,没废一枪一弹,那群庄园护卫不战而败。护卫队此时被押在五百米外的树林里,估计他们是不会再回来的了,不然朱塞白非扒了他们的皮。 几大箱财物被装上马车,朱塞白家的豪华马车,其中有一辆是在工匠那特别定制的,镶金镀银价值不菲。 马棚里有几十匹毛色鲜亮的黑鬃马,郑飞当然不会放过,全部带走! 美洲是没有马的,而且这个时代又没有机车,在那辽阔的大平原上,光靠步行的话,不知要多久才能从西海岸的纽约抵达东海岸的旧金山。 这趟回美洲,郑飞预算至少要带五百匹马,这样的话不仅交通工具有了,也能在感到无聊时策马奔腾,享受放纵不羁的自由生活。 航海么,怎么潇洒怎么活! 朱塞白家族被驱赶出城堡,围坐在庄园的草地上,水手们用无数根麻绳把他们给绑到了一起,想动就得一起在石子上磨屁股,很疼的。 这样做的原因是,天亮之后要是有人路过庄园,就能看到他们惨兮兮的模样,进来帮忙松绑,让他们不至于被饿死。 月光洒满大地,微弱的虫鸣声依然是不绝于耳,上百人、几十匹马、十几辆马车,穿行在乡间小道中,直奔帕尔斯庄园而去。 特蕾莎的父亲安东尼奥,坐在马车里被圣地亚哥掐着颈后,茫然不知所措。 他本来以为把郑飞带来后就没事了,谁成想现在又要去帕尔斯庄园,这下可好,不仅得罪了朱塞白家族,看样子自家还要付出点代价。 该死的,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把女儿嫁出去了! “人生啊!”想着想着,老家伙长叹了一句。 “老实点,装什么亚里士多德!”圣地亚哥立刻扇了他后脑勺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 圣地亚哥最烦这种人,明明没什么涵养,还硬要时不时发两句感慨,真是欠揍。 此时在另一辆马车里,特蕾莎抬手掀开帘子,眼眸轻眨,欣赏完美无瑕的夜空,她有好久都没这样看风景了,整日封闭在城堡的高墙里,除了忧郁还是忧郁,哪里还剩得下闲情逸致。 “好看吗?”郑飞笑着问,晃了两下酒壶,尝尝朱塞白家的雪利酒,果真不错。 他的另一只手,悬停在距离特蕾莎后背几厘米的地方,却迟迟没抚摸上去。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特蕾莎的光滑美背很具吸引力,脸蛋也是那么美,况且自己某方面的欲望也是挺强的,为什么美人近在眼前,却提不起兴致? 莫非跟布兰妮在一起时间久了,审美观被潜移默化地拉高了?或者是,真的爱上了布兰妮,心被占据了吧。 既然这样,他得好好想想怎么跟特蕾莎解释:我可以带你走,但不能娶你做老婆。 他很风流,乐意和美女滚床单,但绝不会到处娶老婆,尽管这个时代没有相关法律的约束。在他看来,婚姻象征着责任。 他正想着呢,特蕾莎放下帘子,静静托了会儿腮,冲他一笑。 “在海上一定很枯燥吧?”她问。 “是的,有时要漂一两个月,整天面对甲板和大海,什么都做不了。” 郑飞继续晃酒壶,递到她嘴边。 “来一口吗?这酒不错,我记得你很能喝。” “不了,晚上不习惯喝酒。”她摇摇头努了下嘴,沉默少顷后,接着问。 “那个,你在海上那么无聊,身边就没有个......姑娘?” “怎么可能没有。”郑飞在心底说,略显尴尬地挠挠脖子,心想她终于问到重点了。 “现在我的身边,确实有个姑娘。”他坦白。 这个答案在特蕾莎的意料之中,因而她并没有怎样惊讶,只稍稍失落一小下。 “那你......爱她吗?”她的手指,开始不安地搓动衣角,神情就像是第一次和他上床,有些慌,心跳加速。 郑飞终于放下了酒壶,注视着她躲闪不定的眸子,深吸一口气,伸出双手扶住她的肩膀。 “爱。”他斩钉截铁地说,态度认真无比。 这个答案,让特蕾莎抿住嫩唇,选择沉默。 如果当初不顾家族的反对,趁着黑夜逃离帕尔斯庄园去找他,大概就不会这么沉沉浮浮了吧,也许能过得很美满。 可惜,没如果,只能接受事实。 她苦笑了一下,抬起头来。 “那我就,祝福你们喽。” “那你还愿意跟我走吗?” 话是这么问,但不管怎样郑飞都会带她走,他不能再由着她飘摇在混乱的中世纪欧洲,被夺去自由还算轻的,说不准哪天就会陷入险境,东边的奥斯曼帝国进攻势头正盛,万一打到了这里,侵略者可从来不会有绅士风度,逮到女人就上。 之所以让她选择,是出于对她的尊重,无论她选了哪个,郑飞都会想办法让她心甘情愿地跟自己走。 “我......”她渴望自由,但又不想影响他的感情幸福。 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他是真想带自己走,还是为了一个承诺才回来的。 然而,郑飞接下来说的话,却令她不禁潸然泪下。 “如果你愿意,请跟着我,纵然我给不了所有你想要的,但至少,我能给你自由,离开这地方去海的另一边,那里有引人入胜的绝美风光,你可以在小河旁搭个小木屋,坐在秋千上看着小鹿们在草原上跑来跑去。”(。) 第两百五十八章 我来了 他笑意盎然地,细细数着美洲大陆的迷人之处,从气势磅礴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到风情独特的加勒比,再到绵亘不绝的安第斯山脉...... 叙述这些时,就连他自己,眼神中也是充满了憧憬。 特蕾莎只听了一半,便已掩饰不住,流下激动而欣喜的泪。 这一切,正是她所渴望向往的。 话音落定,郑飞微笑注视着她,柔声问:“你愿意跟着我吗?” 她今晚不知是第几次擦泪了,轻咳了两声,含笑道:“我会给你添麻烦吗?” “不会。” “我没有资格来选择,因为你是在无私地馈赠,我只想说......”停顿片刻,她浅笑:“谢谢你能带上我。” 郑飞会心一笑,正欲抬手捏捏她的脸,马车停下了。 “帕尔斯庄园到了,船长。” 外面,水手高声叫道。 全员下车,雄赳赳地闯入庄园,护卫队硬是没敢拦。 瞭望塔上,护卫躲在围栏后,探出个脑袋观察下面的情况。 “喔,他们把特蕾莎小姐带回来了,那个男的是不是以前追求过特蕾莎?” “怎么可能,那样的话老爷早把小姐嫁给他了,他看起来比朱塞白阔绰多了。” 说话间,郑飞等人已经站到了城堡大门口,推开那扇半掩着的门,只见亮堂的大厅中,安东尼奥家族竟然在用餐,几名留下看押的水手和他们一起吃。 见大部队归来,无一例外,所有人都瞬间撂下刀叉站了起来,缩着脖子畏惧得不行。 郑飞瞥了眼餐桌,瞪着水手们。 “晚餐吃的什么?”他问,笑着的那种。 “香煎小牛排,清蒸鲟鱼......”水手垂头回答,惶恐不安。 “好吃不?” “好吃......吗?” 郑飞眉毛微挑,笑道:“我觉得应该好吃。” “嗯,是挺好吃的!”水手终于敢笑得露出牙齿了,牙上还沾着片菜叶。 毫无征兆的,猝然。 “笑!”郑飞暴喝一声,怒目而视,甩起酒壶就砸了过去,正中脑门。 “让你们留下干什么的?享用大餐的么?都给我听着,现在出去做俯卧撑,没我的命令不许停!” 愣了一小会,犯了错的水手识趣地溜了出去,在门口找块空地趴下。 郑飞最后瞪了他们一眼,用力抖了抖衣襟,气不打一处来。 “清蒸鲟鱼,我还没吃过呢......” 这话,霎时打破了严肃紧张的气氛,令得众人扑哧一声,又迅速捂住嘴不出声。 小风波之后,重归平静。 特蕾莎悄悄瞥着餐桌旁的所谓家人,疑虑了一路的她,终于又忍不住低声问:“我们来这里到底要做什么?” “抢人。”郑飞淡淡应道,平视前方,目光从安东尼奥家族的面孔上掠过。 闻言,老安东尼奥不禁打了个寒颤,和弟弟维斯特对视一眼,求援似的。 维斯特暗暗捏了把汗,脸庞僵硬许久,才挤出了一丝勉强的谄笑,拄着拐杖站起来看着郑飞。 “嘿,安东尼奥已经带您去过朱塞白庄园,也找到了特蕾莎,您怎么还不放过我们?” 郑飞冷眼相对,不由得讽刺性地摇摇头,他看不惯的是维斯特即便面临这种处境,仍然那么喜欢装腔作调。 “我有说过找到特蕾莎就放过你们么?” 咄咄逼人的语气,让安东尼奥和维斯特的心顿时悬到了嗓子眼,面面相觑。 “那您......还要点什么?钱吗?” 钱,这个字出口,老安东尼奥肉痛无比,要知道他可是远近闻名的吝啬鬼,给仆人赏钱时,一枚铜子儿恨不得掰成两半。 想到自家的小金库也会像朱塞白家族那样被席卷一空,他简直想吐血,他可没有朱塞白的赚钱本领,积攒了几十年才有了这份家业。 然,郑飞对他家这点钱,并不稀罕。 郑飞没理他,仔细打量完餐桌旁的每一个人。 “你们家不是还有个小姑娘吗,怎么没跟你们一起吃饭?” 沉默好久,硬是没人敢吭声,在郑飞发作之前,终于。 “哦,您说的一定是艾米丽,老爷不允许她和我们一起吃,都是送到她房间的。”答话的又是个女人,瘦瘦高高的,说话时,她战战兢兢地瞟了安东尼奥一眼。 郑飞将视线移向安东尼奥,瞧着老家伙躲闪不定的目光,厉声道:“艾米丽,她做错了什么?” “她是我最小的女儿,性格很叛逆总想跑出去野,我就把她关在了房间里......” “然后等长大了嫁给别人换钱吗?就像特蕾莎这样。” “我......”安东尼奥语塞,默认。 郑飞会意,便不多说废话了,挥手。 “去把她带过来,我要带她走。” 安东尼奥一惊。 “她才十二岁!禁不住你蹂躏的!” 老东西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郑飞咋舌,真想扇他一巴掌。 “我敢保证,我能比你对她好得多。” “可是......” 郑飞懒得再说,直接拔枪,甩了个枪花。 安东尼奥到了嘴边的话被噎了回去,他知道自己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只得默默叹了口气,上楼,两分钟后把艾米丽带了下来。 艾米丽看到郑飞,接着是最喜欢的姐姐特蕾莎,立即乐呵呵地颠了过来,一把抱住特蕾莎的腰,甜甜地叫了声姐姐。 眼前的一幕,令得郑飞由衷微笑。 “伙计们,把他们绑起来,我们该走了!” 老安东尼奥和维斯特还想再说点什么,但又怕引火上身,思忖片刻后还是选择了沉默,在心底暗暗咒骂。 ...... 码头,深夜。 劳工们早已回家休息,剩下个船坞老板酣睡在小木屋里,人群的喧闹声很自然惊醒了他。 起锚升帆,夜风鼓起了无数盏大纵帆,庞大的船队在风力驱动下,缓缓驶离海岸。 站在船头,郑飞扶着栏杆,凝视手心里那枚骨制信物。 “船长,往哪个方向航行?”操舵手询问。 “先往南再往东。” 他翘起嘴角,攥紧信物,抬头仰望繁星密布的夜空。 罗马尼亚,我来了,传说中无往不胜的斯巴达勇士,我来了! 这一趟,又会有怎样的故事?(。) 第两百五十九章 乌尔班 清晨,在窸窣的脚步声中,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缝,倾洒在船舱中的一角,恰好落在被子上。 郑飞翻了个身,慵懒地伸展胳膊,由于昨晚和布兰妮玩得太晚,有些倦,惺忪着睡眼缓了好久,直到闻见一阵食物的香味儿,才来了精神从床上坐起来。 脚步声来自布兰妮,她刚进门,端来一份可口的早餐。 “醒啦?”她笑盈盈地放下餐盘,揭开盖儿,是他在海上航行时最爱吃的虾饼。 为什么航行时就爱吃虾饼呢?因为海上除了鱼和虾,没有其它食物了。 “你竟然起得比我早。”郑飞捏起虾饼咬了一口,美滋滋地咂了下嘴,满意点头。 “说得好像自己多勤快似的,我哪天不比你早?”布兰妮白了他一眼,看着他大快朵颐的模样,笑问:“好吃吧,要不要给你倒杯酒?” “不了,我得赶快吃完,等会还有事要做。” 说着,他三下五除二地吃完虾饼,擦擦手和嘴,吻向她的额头。 “你要乖乖的,无聊的话可以写点小故事,不但能让你感到快乐,还能给大家解解闷。” “可是我写什么呢?” “书名我都给你想好了,就叫帝国大航海。” “哈?” “呃,开个玩笑......随便写吧,把你心中所构想的世界展现出来就好,我相信你一定能行,毕竟你是这里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教娘布兰妮” 自从布兰妮开始向土著们灌输圣经思想后,潜移默化的,她就多出一个教娘的称号来,取自于教父。 “别再调侃我了,这个称呼难听死了......” 出船舱。 气候渐渐回暖,再加上地中海沿岸的冬季本就是温和的,所以穿着冬衣站在甲板上,沐浴着阳光,竟还有点热,郑飞索性脱了外套,只穿一件单薄的衬衣,露出结实的肌肉。 他对着太阳打了个哈欠,驻足远眺,在天空的倒映下,波涛不兴的海平面,显得湛蓝而安逸。 昨天晚上在特蕾莎家见到了清蒸鲟鱼,他想弄一条尝尝,便吩咐水手去捉,他则是给酒壶加满雪利酒,然后爬到了瞭望塔上,回首展望,这支属于自己的庞大船队。 风,掠过他的耳畔,使得在这一刻,百感交集。 白色的,数十盏大纵帆迎风而起,勾勒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如同道道巨大的风屏,推动船只行驶在这片世界上最古老的海域。 地中海的存在历史,比大西洋还要悠久,为它添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甲板上,水手们各司其职,所谓的各司其职就是......打牌、翻跟斗、展示绝活等等,女人孩子们围在旁边看,叫好声喝彩声响彻整个甲板。 在海上漂着实在是闲,不做点事情丰富生活的话,再活分的人也会变成木头,像达芬奇那样整天闷在屋子里不出来。 想到达芬奇,郑飞总觉得有点别扭,因为现在知道这个达芬奇不是正品,即便思维力也是那么惊为天人。甚至可以说,他比真正的达芬奇更强。 当前,达芬奇正趴在桌子前,苦心研究他那已经琢磨了几个月的蒸汽机,他想做出一个完美的模型。 毫不夸张地说,他是旷世奇才。 郑飞想不到的是,此次的罗马尼亚之行,自己会遇见另一位同时代的天才,名叫乌尔班。 乌尔班,匈牙利籍火炮设计师,其设计出的乌尔班大炮,被称为君士坦丁堡的终结者,君士坦丁堡则是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它的沦陷昭示着拜占庭的灭亡。 1452年,也就是大约十年前,巴尔干地区战云密布,新兴帝国奥斯曼土耳其与摇摇欲坠的拜占庭帝国在这里酣战。 乌尔班拥有当时全欧洲最高明的铸炮技术,或许是出于敏锐的嗅觉,他来到了君士坦丁堡,希望能为拜占庭皇帝效力,觅得一份锦绣前程。 任何一位有雄心的君主面对这样的才俊,想必都会求贤若渴,拜为上宾,然而对于拜占庭帝国而言,当时却是最黑暗的日子。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入侵前的一百五十年间,拜占庭的疆土便早已支离破碎,在现任皇帝登基时,帝国势力已经不超出君士坦丁堡市郊,且被土耳其的广袤领土所围困。 此刻,野心勃勃,渴望建功立业的土耳其新任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已经在君士坦丁堡以西一百四十英里外的土耳其首都阿德里安堡,准备了一只大军,锋头直指拜占庭首都。 其实,拜占庭王室对乌尔班的发明深感兴趣,并且提供了一份微薄的薪金以期留住这位匈牙利天才,只是苦于帝国财政枯竭,根本无法负担极其昂贵的青铜炮制造。 对实质上已经破产的皇帝来说,甚至连乌尔班微薄的津贴都不能按时发放,乌尔班不满足这样困顿的生活,在象征性地为拜占庭生产了一些小型火炮后,在年底前往阿德里安堡,到拜占庭的死敌那里碰碰运气。 很快,拜占庭帝国就会品尝到放走这位天才的苦果。 此时,奥斯曼土耳其新任苏丹,正在为是否进攻君士坦丁堡犹豫不已。 君士坦丁堡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这座历史名城虽已经衰落,但仍然具有成为奥斯曼帝国中心的潜力,数百年以来,它都是对穆.斯林最有吸引力的战利品。 (ps:穆.斯林,泛指******教信徒,奥斯曼人奉******教为国教。) 然而,整整七个世纪,君士坦丁堡一再打退了穆.斯林觊觎者的无数次进攻,它坚固的城防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令其易守难攻。 在拜占庭帝国千年历史中,该城共遭二十三次围攻,但没有一次敌人可以突破它的城墙。 天才铸炮师乌尔班到来后,新任苏丹希望他能制造出足以攻破君士坦丁堡城墙的重炮,乌尔班是这样回答的: “我已经仔细研究过该城城墙,我有信心制造这样的重炮——它不仅能击碎君士坦丁堡的城墙,甚至传说中巴比伦的城墙也不是对手。”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巴比伦城墙只存在于传说中,是坚不可摧的象征。(。) 第两百六十章 天下咽喉 于是,乌尔班得到了新任苏丹的授权,整个秋天,他都在督造那门空前的巨炮。 与日渐垂危的拜占庭不同,蒸蒸日上的奥斯曼帝国为这位天才铸炮师提供了应有尽有的材料,历时几个月,终于大功告成。 当模具被击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头“恐怖而非凡的怪兽”——乌尔班大炮。 该炮长达5.18米,重17吨,炮筒厚达20厘米,以便承受开炮时的巨大冲击力,口径则高达76.2厘米,足以容纳一位成人,所用花岗岩炮弹重达680公斤,毫不夸张地说,它是那个时代威力最大的火器。 这门大杀器被顺利运送到了君士坦丁堡外,乌尔班的铸造厂开始批量生产巨炮,几个月后,所有乌尔班巨炮全部就位,历史上首次炮兵协同齐射,正式开启! 那时的君士坦丁堡战场,恐怕是战争史上火炮威力最直观最震撼的场所,齐射开始之际,天翻地覆,地动山摇,无数颗比人还大的花岗岩炮弹,遮天蔽日般突现在君士坦丁堡上空。 当时的欧洲人,从未领教过此等境况。 石弹发出致命的尖啸,将君士坦丁堡巨大的石墙瞬间砸成碎屑,分崩离析,守城士惊惶不知所措,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抱头鼠窜寻找掩护。 部分重型炮弹甚至穿越城墙,深入城区达一英里左右,强力摧毁民居楼和各种建筑,在方圆两英里的地界内都能感觉到强烈的震动,甚至在港口中抛锚的军舰也不能幸免。 与其说是战争,这更像是世界末日的征兆,无助的市民只能聚集在教堂,徒劳地期盼上帝的拯救。 被拜占庭人视为骄傲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崩溃后,将士们恨不得将乌尔班碎尸万段,然而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事实,那就是君士坦丁堡陷落了。 此后,欧洲人意识到传统要塞技术已经过时了,攻城战术也得以改变,世界军事史上渐渐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可以说,得到了乌尔班,郑飞就得到了这个时代最优秀的铸炮技术,征途会顺利得多。 ...... 一晃眼,几天过去了。 这天上午,空气格外清新,船队沿着海岸线行驶,依稀可见岸边的常绿硬叶林,为航行时的湛蓝画卷,增添了一抹难得的绿色。 风势较小,行进速度比较慢,水手们围坐在甲板上,连日的枯燥航行使得他们兴致不太高,唱着略带伤感的歌: 我们的家在海上 我们漂泊流浪,不知道接下来会去哪 我们跟着船长的脚步,扬帆起航,他能带我们去发大财 坏消息是,发薪日还很遥远 ...... 郑飞明白,无聊的生活容易让水手们产生悲观情绪,要是放在以前,他能让这群家伙玩玩热气球之类的,但是现在不行,因为...... 他坐在迎风招展的大纵帆下,拨弄面前的航海神器六分仪,经过工程师的无数次改进,已是比较精确了。 按照目前的经纬度来看,船队的位置在地中海东侧的克里特岛附近,往北就是希腊雅典,之后再往东北方向航行,就能抵达君士坦丁堡......唔,现在应该称它为伊斯坦布尔了。 想要通过海路去罗马尼亚,就必须进入黑海,而黑海和地中海之间只有唯一一道海峡,那就是有着“天下咽喉”之称的土耳其海峡。 奥斯曼帝国的首都伊斯坦布尔,就建在土耳其海峡的旁边,想要过去,一定会出现在“西亚蛮子”的视线里,守备力量不可估量。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力量堪称世界第一,甚至盖过了逐渐走向衰落的大明帝国。 当然,奥斯曼人是不知道这回事的,在他们的印象里,大明帝国仍然是那个传说中的天.朝,拥有强大的军队和富庶的经济。 倘若他们晓得真实情况,说不准就会把进攻矛头指向东方了,那片马可波罗行纪和无数前辈描述的土地,真是太有诱惑力了。 所以,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绝不能高调张扬,即便是郑飞这样的性格,也必须要收敛点,规避正面冲突。 他收好六分仪,望了望四周,每条船的船舷边都架着十几门火炮,黑洞洞的炮口指着海面,提防可能出现的海盗。 思忖许久,他的眉头渐渐蹙起。 “圣地亚哥,过来!”他大喊了一句。 圣地亚哥正端着高脚杯,言语轻佻地调戏薇薇安,听见他的呼唤,撇撇嘴在薇薇安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迅速跑来,薇薇安轻笑一声撩了撩头发,便回屋去了。 “怎么了伙计,不会是砸不动坚果吧?” 郑飞夺过他的高脚杯,喝了一口,面色凝重愁容不减。 “去通知所有船只,把火炮都给卸下来,连同炮弹一起装箱,藏到船舱最隐蔽的位置。” 圣地亚哥挠挠头,又把杯子抢了回来,最后几滴酒倒进嘴里,咂咂。 “可是咱们要是碰上海盗怎么办?” “放心,这么大的商队海盗不敢抢。” 圣地亚哥向来是不喜欢多问多想的,他觉得那样很累。 在跟郑飞聊了几句后,他便按吩咐做事去了,依次通知每艘船。 不止是火炮,还有那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线膛枪和热气球,也都一同入库,被藏在了床底等地方,避免被嗜战的奥斯曼人发现。 两个小时后,甲板已是干干净净,连一点火药末儿都不剩,在附近的渔民看来,这就是一支再平常不过的商队,只是庞大了点而已。 “喏,希瑞尔你看,又是有钱人的船队。” “看这方向,是去沦陷之都的吧?” 自从君士坦丁堡陷落后,它就被方圆几百里的人们称为沦陷之都。 “唉,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希望运气能好点吧,不至于像上次那支商队那样,被蛮子剥得壳儿都不剩。” 至此,船队已完全驶入了奥斯曼帝国控制的海域,再有最多一天的航程,就能抵达土耳其海峡了。 郑飞爬上了瞭望塔,借助望远镜,观望远方的海面。 一支舰队,映入了他的眼帘,那是奥斯曼帝国的巡逻队。(。) 第两百六十一章 “被犯罪” 巡逻队,由四艘中型船组成,帆桨两用型,船头呈尖状,属于急航船。 巡逻队不像郑飞这样有望远镜,所以足足过了十几分钟,他们才发现海域上出现了一支庞大的船队,即刻调整方向赶来。 郑飞倚在瞭望塔的栏杆上,眯起眼凝视着他们,渐渐逼近。 “天呐,这是什么船?” 土耳其水手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意大利战舰上,经过这些日子的修缮,战舰已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仿如一头海中巨兽,雄伟姿态尽显。 凭感觉,他们嗅出这不是一支平常的商队,战舰和护卫舰的特征很明显,但是,却看不见船舷上的火炮。 带着疑惑,他们勒令船队停下,满脸络腮胡的队长率领十几个人登船检查,首选当然是旗舰。 郑飞组织水手们列队迎接,屹立在甲板上,端详这群形象鲜明的西亚蛮子,个个膀大腰圆。 与其说他们是奥斯曼帝国海军,倒更像是轻骑兵,他们背着弓箭和短剑,没有使用火枪的。 海域上的巡逻队基本上都是这样的配置,真正精锐的部队,都投入到了频繁的攻城战中,腾不出手来。 登船后,络腮胡队长紧握手中的短剑,用他略带凶意的目光扫视了一圈,用不太熟练的拉丁文说。 “你们,从哪里来?” “意大利。” “喔” 听到意大利,凶巴巴的队长笑了起来,点头挑眉,短剑插回剑鞘。 “我听说过,那里有支蛮牛部队战斗力很强。” 嗜战的奥斯曼人,似乎对力量有种天生的崇拜,他们喜欢雄狮、棕熊,还有欧洲野牛,他们认为一切具有强大力量的事物,都是值得敬佩的。 队长停顿了一小会儿,歪头看了看空荡荡的甲板。 “你们是做什么生意的?是要去伊斯坦布尔吗?” “对,去伊斯坦布尔卖雪利酒。” 郑飞笑着,招手示意圣地亚哥把酒壶拿过来,递给队长。 队长皱眉迟疑片刻,搓了搓脏兮兮的手,拧开盖儿尝一口,顿时美滋滋地直点头,赞叹。 “好酒!我相信你的货物一定能大卖!” “圣地亚哥,搬两箱酒送给他们。” 对于不错的人,郑飞向来很慷慨,乐意分享手里的好东西。 除了两箱可口的雪利酒,圣地亚哥还把那一大扇熏干的猪肉也抱了出来,笑嘻嘻地说给他们当下酒菜,其实是因为,猪肉已经开始发臭了。 收到礼物,队长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手下们也是。 自从几年前帝国军队占领巴尔干半岛的大片土地后,他们就由轻骑兵被编制成了海上巡逻队,整天漂在这片海域上盘查过往船队,枯燥辛苦不说,回陆地还会受到精锐部队的耻笑,被冠上杂兵的头衔。 在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是被人忽视的角色,只偶尔碰上势单力薄的商队才能逞逞威风,顺便弄点外快贴补家用。 但现在,竟然有人主动送了他们两箱好酒,而他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夜晚坐在甲板上,围着篝火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说真的,在圣地亚哥把东西堆在他们面前的那一刻,这群糙汉子有了些许真心的感动。 “那个......”队长沉吟,大概有点不好意思。 “谢谢。”两秒后,他才说了出来。 郑飞微笑,道:“没什么,需要检查一下我的船舱吗?” “不用了,我们只负责不让武装力量进入伊斯坦布尔港,您的船上没有火炮。” 队长招呼手下们,搬着礼物下船,脸上有种无法掩饰的快意,这些酒够所有兄弟喝半个月的了。 走到船舷边,队长倏然怔了一下,停滞少顷,折身走了回来。 难道看出什么端倪了?郑飞不禁想。 “慷慨的老板,我想提醒您一下,最好不要在伊斯坦布尔停留太久。” “为什么呢?” “因为,您可能大赚一笔,也可能会血本无归,甚至连这支船队都没了。” “伊斯坦布尔这么乱吗?”郑飞觉得,还不至于这样。 伊斯坦布尔,也就是从前的君士坦丁堡,是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拉丁帝国、奥斯曼帝国的首都,是全世界唯一地跨两大洲的城市,并且别着“天下咽喉”土耳其海峡,其繁荣程度可见一斑。 即便十年前遭受了战乱,城墙和建筑被奥斯曼帝国的炮兵摧残的不成样子,但废土重建后,经济很快便能复苏。 按理说,就算奥斯曼人再热衷于扩张掠夺,也不会对来自己首都的商队下手,除非,领导者脑子有问题。 去那里做生意,只要货物不像人参和猛犸象牙那么招眼,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听郑飞的问话,队长摇摇头。 “不,伊斯坦布尔一点都不乱,相反,它安定而繁华。” 队长叹了口气,抬头向东北方望去,穿过遥远的海平面,在看不见的远方,坐落着那座漂泊于历史长河中的古老城市。 “但是,那里有个伊斯坦布尔公爵。” 由于奥斯曼帝国地盘扩张速度太快,爵位根据不同地区地名而定,帕夏掌握整个地区,如希腊帕夏、巴比伦帕夏。 公爵掌握大城市,如伊斯坦布尔公爵、特洛伊公爵、的黎波里公爵。 侯爵伯爵等,依次掌握更小的城镇。 “公爵?他会让军队掠过我的船队吗?”郑飞也随之向东北方望去,眼前湛蓝一片,耳边涛声阵阵。 “他不会那么做的,但恐怕你们会‘被犯罪’,那样的话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扣留你们。” “被犯罪......有趣。”郑飞笑了笑。 队长耸耸肩,瞧见手下们都已经回到巡逻舰上了。 “不多说了,请记住我的话,不要在伊斯坦布尔停留太久,祝您好运!” “好运。”郑飞挥手告别,目送着巡逻舰队远去,渐渐的,眼神中显露出一抹忧虑。 听起来,伊斯坦布尔有一只恶魔,张开血盆大口侵吞过往船队,中饱私囊。 郑飞很清楚,凭自己的实力远远无法和伊斯坦布尔的强大守军对抗,虽然不久前成功从威尼斯那样的大港口逃跑,但那是有原因的。 一来手里有王子做人质,二来汉斯长得像公爵,勒令镇长不要调动军队,否则的话...... “船长,我们怎么办?”汉斯也在为队长说的话担忧。 “继续航行。” 想得到斯巴达后裔,就必须去罗马尼亚,想去罗马尼亚,就必须经过土耳其海峡经过伊斯坦布尔,没得选择。(。) 第两百六十二章 伊斯坦布尔没有码头 水手们重新归位,庞大的船队在茫茫大海上,向着东北方,渐行渐远。 两天后。 这是个安逸的早晨,穿过一道狭长的海峡,船队来到了一片陌生的海域,它叫马尔马拉海,比湖大不了多少,顺利的话黄昏前就能抵达伊斯坦布尔了。 郑飞躺在甲板的长椅上,戴着那粗制滥造的墨镜,边晒太阳边喝鲜榨果汁,味道很不错。 圣地亚哥也跟他学,把某知识分子的眼镜抢来涂上墨水,戴着它躺下,黑漆漆的墨水顺着脸颊流进脖子,他丝毫没察觉,把它当成是溢出嘴角的果汁,用手指蘸蘸舔了一口,然后苦着脸呸。 这家伙是故意耍宝装傻求关注的吗?郑飞哈哈一笑,悠哉地伸了个懒腰,便起身拿望远镜看风景去了。 海风怡人,吸一口,仿佛闻得见春天的味道。 冬天就要过去了,而在春天,伴随着万物复苏而来的,还有滋生蔓延的细菌,在伊斯坦布尔靠港后一定要补充些药物水果,用以防范。 托着望远镜,调转镜头,郑飞的视野从白色的海鸟,移到了另一片白色的物体上,那是船帆。 离得远看不清,直到半小时后,那些巨大的白帆才清晰地展现在郑飞和水手们面前。 宏伟的场景,使得他们喉间,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赞叹。 “好可怕......”水手们挤在船舷边,喃喃。 白帆,属于奥斯曼帝国海军舰队。 数百盏大帆宛如大幕高高悬起,上百艘军舰劈波斩浪,像是无数头海中巨兽,奔腾驰骋在马尔马拉海。 他们是从南方过来的,目的地是,伊斯坦布尔。 这支舰队刚从埃及被征召回来,他们是奥斯曼帝国海军的精锐,在那边攻下了一系列港口,为奥斯曼军队登陆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大举进攻开罗做准备。 结束作战任务后,奥斯曼王室命令这支战无不胜的舰队,火速赶回伊斯坦布尔,按照计划,一个月后他们将要进入黑海,强袭罗马尼亚的康斯坦察港,陆军攻打罗马尼亚遭到了顽强抵抗,使得领导者不得不动用海军力量。 十分钟后,郑飞的船队和这支舰队汇合了,出于职业习惯,舰队采用型口袋阵逼停了他们。 职业习惯,是什么意思呢? 搜查盘问过往商队,那是杂牌巡逻队的工作,像他们这样的精英舰队,不屑于也没有时间浪费在这上面的。 所谓的职业习惯,只是乐于向商人们炫耀强大武力,仅此而已。 “喂,是去伊斯坦布尔的么?” 舰队长官甚至懒得离开自己的甲板,隔得远远的喊话,脚踩在舰载火炮上,嘴角挂着一丝讽意。 这个动荡纷乱的时代,商人和军官互相看不起,原因当然是嫉妒。 在军官的感觉里:你很有钱是么?只要我一声令下,就能让你的财产全部化为灰烬。 而在商人的观念中:你武力强大是么?但你过得都是什么苦日子?我能花天酒地左拥右抱出席各种高档场所,你行么? 然而,这两者非常热衷于做同一件事,那就是让自己变得财力武力兼备。 商人买船买炮招募护卫队,军官则是想尽办法换钱。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初布拉德才能用十万枚银币的高价,从意大利海军那里搞来了那艘巨型战舰,可怜的是,被郑飞不花一分钱收入囊中。 “是的,伊斯坦布尔,你们的首都。” 郑飞应着,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四周。 这支舰队以中型突击舰居多,护卫舰巡航舰一应俱全,还拥有包括旗舰在内的几艘巨型战舰,完全不比意大利战舰逊色。 更慑人的是,每艘战舰侧舷都依次安放着十几门火炮,炮管极长弹道低平,觉得是加农炮中的佼佼者,可以说整个欧洲都找不出能与之抗衡的舰载火炮。 这正是十五世纪铸炮天才,乌尔班的手笔。 “那你们可要小心了” 舰队长官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讥笑不减,转身进了驾驶舱。 几分钟后,这支奥斯曼帝国海军精锐,徐徐升起白色大横帆,在海风的带动下,远去,留下无数道波动迭起的浪花。 他们只是单纯地示个威,并没有登船搜查,因为他们确信,只要是个人,就不可能敢在伊斯坦布尔捣乱,即便那名扬全欧洲的殿堂级杀手布拉德也不例外。 目送声势浩大的舰队离开,水手们变得犹豫不定了,他们觉得以郑飞的做事风格,在伊斯坦布尔肯定要弄出点事。 单单从这支舰队就能看出,奥斯曼帝国和以前到过的国家,武力方面简直是天壤之别。 在它的首都搞事情,和找死有什么两样? “船长......咱们现在去哪?”水手长诚惶诚恐地问。 “伊斯坦布尔。” 郑飞站在船头,单指旋开酒壶盖儿,仰脖灌了一口。 “可是他们好强。” “咱们是本本分分的商人,放心,这次我的目标只有斯巴达后裔,不会节外生枝的。” 他凝望着东方,那抹焕发着生命力的朝阳,从海平面上冉冉升起。 ...... 转眼间,已是黄昏,朝阳在不经意间,便是成了夕阳。 在茫茫海面上,繁华的大城市近在眼前,水手们四处张望,寻找可以停靠的码头。 尴尬的是,伊斯坦布尔好像没有码头,它几乎整个海岸线,都是码头。 数不清的海鸟,在空中盘旋飘荡,偶尔有大胡子士兵抬起火枪想击落它们,奈何几十米的射程实在是不够。 岸边,数不清的船只一字排开,其中有军舰有货船,还有一些小渔船混迹其中,渔民们在海上劳苦了好几天,带着满船的收获归来,想要到城里卖个高价,好好宰宰那些有钱没处花的人。 成千上万盏白帆,从看不见的东方,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西方,宛若要与那红彤彤的落日相接。 几千米长的海岸,停满了从各地来的船,商人们站在岸边抽烟聊天,劳工们忙忙碌碌地搬箱子,景象欣欣向荣。(。) 第两百六十三章 进退两难 但无论这座城市多么繁华,多么令人向往,郑飞都无心多看。 记得那天巡逻队长说的话:千万别在伊斯坦布尔停留太久。 他担心夜长梦多,站在瞭望塔上,眺望着神态各异的人们,认真思忖几分钟后,做了一个决定——不在伊斯坦布尔靠岸,直接穿过土耳其海峡。 土耳其海峡,准确的来说是土耳其海峡的第三部分,博斯普鲁斯海峡,前两部分是达达尼尔海峡和马尔马拉海,已经过了。 伊斯坦布尔城贴着海峡建造,这条海峡直通黑海,极为狭长,最窄的地方仅有七百多米,全长三十千米,按照平均航行速度,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 但现在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就是海峡实在是太窄了,窄到一炮就能轰到对岸。 这道被称为“天下咽喉”的海峡,每天经过的船只不可估量,为了方便控制秩序,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有军火商通过海峡向敌国倒卖军火,奥斯曼帝国在海峡两岸驻扎了大批军队,光是炮兵就有上千人,其他兵种更是不计其数。 比军队更具威慑力的,是岸边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座的加农炮,及具威慑力的炮管直指水面,成为了一道无形的封锁线,想强行突破海峡无异于天方夜谭。 此时,郑飞便是站在瞭望塔的最高处,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岸边安置的巨炮,确认防御滴水不漏后,幽幽叹了口气。 不愧是时代巅峰的奥斯曼帝国,之前到过的西班牙葡萄牙那些国家,和它之间的差距,简直就是马蓉和潘金莲。(好像有哪里不对,要不霍顿和菲尔普斯?也不对......算了不管了?(^?^*)) 每艘即将穿过海峡的船,都要接受士兵的严密搜查,这是由奥斯曼王室派人亲自监督的,很难躲过去。 郑飞凝神思索,如何才能带着藏在船舱里的火炮、线膛枪、热气球等等,平安渡过海峡? 正在这时,一声枪响乍然而起,惊蛰众人。 渡口那里,士兵在一艘船上发现了大量火药,二话没说当即射杀船长。 帝国王室明确授意,任何携带大批军火穿过海峡者,杀! 在这个时候想要带军火穿过土耳其海峡进入黑海的,无一例外全是想把军火卖给罗马尼亚等国家,而这些国家正在和奥斯曼帝国酣战,帝国王室怎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郑飞转头,眼睁睁地看着士兵们将那条船上的船员捆绑起来依次射杀,而后把尸体装上急航船,驶向南方,准备抛到远一点的海域喂鲨鱼。 现在,是过去还是不过去?他犹豫了,一度产生了退缩的念头。 “嘿,我怎么有种不好的感觉。” 望着被射杀者的惨状,圣地亚哥捏紧拳头嗅了下鼻子,和汉斯阿瑞斯等人对视一眼,不寒而栗,眼神中倾露出罕有的恐慌。 郑飞拧开酒壶盖,但无心去喝,注视着他。 “我也是。” 郑飞不敢保证藏起来的东西不会被发现,更保证不了被发现后自己还能离开这里,要知道在这长达几千米的海岸,停泊着无数艘奥斯曼帝国军舰,随时可以启动围捕。 要不离开这里,从长计议?为了一群斯巴达后裔,没必要把自己逼上绝路,万一送了性命可就栽了。 然而,这个念头刚闪现在脑子里。 “砰!” 即便附近人声鼎沸,这声爆响仍然剧烈到令猝不及防的众人,顿时打了个寒颤。 这次不是枪,是炮,军舰上的加农炮。 目标,一艘调头欲往回撤的货船。 加农炮弹正中货舱,瞬间掀起一阵更大的爆炸,炸裂声震耳欲聋,浓浓的黑烟弥漫在空中,霎时昏天黑地,呛人之极。 可以断定,那艘船运的也是火药,观望见前面那船人被枪杀,胆怯地想要逃跑,结果被海军船长发现,即刻下令轰击。 欧洲人口中的西亚蛮子,行事野蛮粗暴,千万别指望他们能抓俘虏审问,他们更喜欢直接干掉。 足足十几分钟,遮天蔽日的黑烟才愈渐消散,岸边的商人、航海家和劳工,依然惊魂未定。 这一幕,使得郑飞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的额头,渗出了几滴冷汗。 呵,玩大了。心底一声自嘲,他咬咬牙,捶了下栏杆。 照目前这情况来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要是被士兵搜出违禁品的话,第一时间拿钱堵住他们的嘴,说不定能瞒过去。 主意已定,他深吸一口气,让操舵手调整方向,直奔几百米外的海峡入口而去。 水手们的神色,恐惧中又透着些祈求,有些信教徒还跪在甲板上,虔诚伏地叩首,嘴里默默念着他们认为会带来好运的经文。 有些带着家眷的水手,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和妻子接吻,或是充满怜惜地摸摸孩子的头,故作轻松地讲些小笑话,分散她们的注意力。 这是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他们,此刻唯一能做的事。 说实在的,郑飞现在比谁都紧张,他从来没淌过如此多的冷汗,衬衣紧紧黏着后背,拳头不安分地击打护栏,眼睛纹丝不动地盯着那些军舰,那些士兵,那些大炮。 对于水手来说,只是一死罢了。 而对于他来说,将是数百人都葬送在自己手中,这些人都是无辜的,要不是因为自己执意要来伊斯坦布尔,他们都能活得好好的。 虽然,航海本来就是场冒险,随时可能触礁或者碰上大风暴葬身海底,但死于天灾和死于自己的决策,终究还是不一样的,这会让他有深深的负罪感。 更重要的是,他和水手们之间有个本质的区别——他有特别想做的、可以称为梦想的事情,水手们没有。 他想探索新大陆的奥秘,去到全世界冒险,激情洋溢地过完一生。 就这么死在这,太不甘心了! 想到这里,他又狠狠捶了下护栏,手指隐隐作痛。 倏然! “喂!那几条船,给我过来!” 一名军官扯起嗓子叫道,怒目而视。 “有什么问题吗长官?”郑飞眉头微蹙。 “想穿过海峡是要排队的,还没轮到你们!”(。) 第两百六十四章 小酒馆 排队? “要排多久?”郑飞颔首,神色凝重,而在片刻之后,又流露出些许喜色。 排队,意味着不用现在就渡过海峡,不用接受搜查,那样的话便多了点周旋的时间,也许能想个办法趁着深夜逃跑。 军官白了他一眼,默默垂眉,掏出烟斗在刀鞘上磕了几下,漫不经心。 “还有两千艘船没过去呢,至少要一个礼拜吧。” 船只在伊斯坦布尔停留得越久,缴纳的停泊费就越多,再加上商人急着去做生意,很不情愿在这耽搁太久,为了能尽早离开,他们会使点小钱去贿赂一下,所以军官和士兵总是喜欢尽可能多堵商人们几天。 军官的嘴角,挂着明显的奸笑,意味深长地叼着烟斗,静静注视着郑飞。 郑飞看出他的意图,对身旁的汉斯招招手。 汉斯愣了一小下,随即连忙哦了一声,取出自己的烟斗塞到他手里。 “你这......我是让你拿袋银币给我!” 汉斯汗颜,跑回船舱取出一个小布袋,里面有刚好一百枚银币。 郑飞接过,隔着几十米,振臂抛给了等待中的军官。 军官窃喜,掂了掂份量迅速藏到怀里,然后故作正经地清清嗓。 “咳,你的船比较多,就让你提前一点走吧,两天后就能出发。” “谢谢。”郑飞回以一笑。 随后,在军官的引导下,船队缓缓靠岸。 “船长,我们现在怎么办?”虽然暂时不用死了,但水手们仍捏着把汗。 “放轻松,当自己就是来伊斯坦布尔做雪利酒生意的。” 之前每次靠港,郑飞都会让人去买一批港口特色货物,到达下一个港口时再卖掉,这样不仅能多赚点钱,还为自己提供了身份掩饰。 试想,有哪个商人会带着一支空船队满世界乱跑呢?说船上没军火人家都不信,很容易引起怀疑。 几天前刚到帕尔斯镇,郑飞就让水手长去买进了大量雪利酒,足有两千多桶,现在,那些精致的橡木桶就抱在劳工们怀里,一桶桶堆放到码头上。 “圣地亚哥,跟我去趟城里。” 郑飞的目光掠过劳工,看向岸上骑马的巡逻士兵,之后抬眼注视着朦朦胧胧的伊斯坦布尔城,那些新建的、形状独特的建筑。 “那我呢?” 汉斯和阿瑞斯几乎是异口同声。 说实在的,他俩是郑飞的左膀右臂,但他们总感觉自己在郑飞心中的份量,比圣地亚哥差那么一点。 那是因为,在亚速尔群岛的那次雪崩,圣地亚哥救过郑飞的命。 “有个任务要交给你们。” 郑飞定定神,眼角瞥着奥斯曼帝国的军队,深吸一口气。 “带上几个精明能干的手下,分散到城里打听打听,弄清伊斯坦布尔的情况。” “唔......比如?”汉斯沉吟。 “海峡守军的负责人,作息时间。” “懂了,我立刻去办!” ...... 半小时后。 夕阳西下,暮色渐垂,正是伊斯坦布尔城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满街都是小贩,推车叫卖各种各样的商品,不断有人来惠顾他们的生意。 看得出来,这里的住民特别嗜好吃一种巨大的肉腿,立起来的,有大象腿那么粗。 当然,它不是大象腿,而是大名鼎鼎的土耳其烤肉。 奥斯曼帝国,全名奥斯曼土耳其,土耳其烤肉起源于古老的土耳其帝国宫廷烤肉宴会,后流传至民间,因其制作方式快捷简便、味道鲜美独特而蔓延至整个中东地区。 由于伊斯坦布尔独特的地理位置,这里的小贩来自欧亚非三大陆,肤色各异,叫卖小吃和工艺品,只求赚点小钱糊口。 郑飞坐在小酒馆里,转头望着窗外,只属于伊斯坦布尔的风情,一幕幕留在他的印象里。 “嘿,我们来酒馆做什么?”圣地亚哥伸出手在他眼前招了招,龇牙吖下一口酒,实在不习惯这种又酸又甜味道。 它叫棕桐酒,是非洲人带来的,这种酒只适合现场饮用不易久存,因此从遥远的非洲中部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伊斯坦布尔时已经坏掉了,喝起来怪得很。 郑飞可不愿意喝这怪味酒,他一直都在喝自己的雪利酒,是在朱塞白家族抢的。 “因为酒馆鱼龙混杂。” 他淡淡应了一句,抓起碟子里的下酒烤肉塞进嘴里,晃了晃酒壶,稍稍抿了一口,细细咀嚼咽下。 自始至终,他都看着窗外,那里有个大胡子军官正在殴打小贩,小贩满地打滚。 他想去伸张正义,但他不能去,伊斯坦布尔至少有上万人的守城军,武器装备均为同时代的巅峰,强悍无比。 在来酒馆的路上,他还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堪称怪兽的东西,是一门巨无霸火炮,炮管能塞得下圣地亚哥! 他不知道,那就是中世纪的大杀器,传说中的君士坦丁堡终结者——乌尔班大炮。 他更不知道,天才火炮设计师乌尔班,就在伊斯坦布尔。 中国有句古话,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没错,历史上的达芬奇确实厉害,作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他是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还擅长雕刻、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几乎是无所不通。 但是,在火炮设计与铸造方面,他永远也比不上乌尔班。 乌尔班,同样是这个时代的唯一,不可替代。 额,再提起达芬奇总感觉怪怪的,到底是指船队里的那小子,还是佛罗伦萨的那位? 郑飞的视线从被殴打的小贩身上移开,抓抓空碟子,才发现烤肉已经被圣地亚哥这家家伙偷偷吃完了。 “再去买两碟。”他拿出几个银币给圣地亚哥。 就在圣地亚哥前脚刚走,一个人影从酒馆门口晃了进来,刻意压低大沿帽,但郑飞还是看清了他的脸。 好熟悉,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但他能肯定绝对是见过的。 那人觉察到有人在看自己,一眼扫了过来,目光凶狠,透着一股子凉意。(。) 第两百六十五章 特等雇佣兵重现 面对这样恶狠狠的人,郑飞却是欣然一笑,友好地举起酒杯。 在酒馆待了这么久,总算出现个看起来很有本事的人了,只不过......到底在哪见过他呢? 那人冷笑一下,便不把郑飞莫名其妙的注视放在心上了,快步走到角落里坐下,要了两杯最烈的酒,取下匕首之类的物件拍在桌上,舒展舒展疲乏的筋骨。 “对了小哥,再给我来个烤猪腿,别放孜然,我不喜欢吃。” 他习惯称服务生为小哥,这算是个癖好吧,就像不吃孜然那样。 点完餐,他喝了一小口酒,翘起了二郎腿,悠悠哉哉地吹口哨,偶尔抬起头来看看酒馆里的男人,当然还有扭腰摆臀的土耳其美女。 圣地亚哥端着两碟烤肉,边吃边回来了。 “刚烤出来的,趁热吃。”壮汉笑起来的模样,依然那么傻乎乎的,他很懂得满足。 郑飞眉头微挑,接过一个碟子。 “看那个角落里的那个人,记不记得我们见过他?”他低声而认真地说。 圣地亚哥从他的神情就能看出,这不是玩笑,于是慢慢拧过头,看向那个男子。 谁成想这一看,圣地亚哥险些跳了起来,手里的碟子啪叽一声摔在桌上,缩头缩脑地扭回头。 “操......”他喉间憋出这么一句,眼神躲躲闪闪,像是见了鬼似的。 “你想起来了?”见他的反应,郑飞追问。 “当然,怎么可能忘记,他可是约翰塞纳啊......” 约翰塞纳,哈里森家族特等雇佣兵,为欧洲大陆上的人们所熟知,知名度不亚于布拉德。在威尼斯时,和郑飞等人有过一面之缘。 当时郑飞和手下在酒馆里商量事情,约翰在酒馆外干掉了一个通缉令上的杀手,威尼斯镇长听到枪声赶来后,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顿时震慑在场除郑飞外的所有人。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残忍地用刀割下杀手的头颅,面不改色地领赏金去了。 约翰塞纳以做事不择手段而闻名,目的只有一个——钱。 只要给足够的钱,他什么都肯干,即便让他去杀貌美如花心地善良的公主,他也绝不会眨一下眼。 “约翰塞纳?”听到这个名字,郑飞总算想了起来,水手们曾把此人描述得十分可怕。 “他怎么会来伊斯坦布尔,难道他真的敢在这里杀人?”郑飞吃了片烤肉,笑着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郑飞真要佩服一下约翰了,毕竟连自己都没那么勇敢。 “应该不会吧,这地方连布拉德都不敢来。” 圣地亚哥额头上冒出了虚汗,不安地捏着拳头。 上次有这反应,还是在遥远的半个小时前......也就是在海上进退两难的时候。 旁边,传来一声轻咳,故意的那种。 “喂,谁说我不敢?” 郑飞即刻转头,只见邻桌坐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子,身穿整洁干练的劲装,腰间别着把弯刀,看起来跟个土耳其人似的。 要不是那双暗淡但却有神的眼睛,郑飞绝对认不出他是布拉德。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整个欧洲都抓不住你了。”郑飞浅笑,为布拉德的易容术赞叹。 圣地亚哥则是挠头,好尴尬,默默抓起烤肉往嘴里塞。 “但我还是落在了你的手里。”布拉德喝了口味道怪怪的棕桐酒,皱皱眉,起身坐了过来。 “真难喝!” “不是让你待在船舱里吗,怎么偷偷溜了出来?”郑飞把酒壶里的雪利酒倒在被子里,推给他。 “好不容易来趟伊斯坦布尔,总得下船来看看,而且老闷在船舱里,我都快憋出病来了。” “不怕被人认出来?” “放心,我在这边没仇家,因为......” 布拉德停顿了一下,狡黠一笑:“因为,我确实不敢在这搞事情,哈哈。”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郑飞发现,眼前这位传说中无恶不作的殿堂级杀手,其实没那么坏,也有可怜可爱的一面。 也许,这个杀手不太冷。 等处理完斯巴达后裔的事,一定要找到那个真正作恶的嫁祸者! 笑了笑,郑飞搓着酒壶思忖片刻,正色。 “你猜,约翰塞纳来这想干什么?” 布拉德沉吟,往角落里看了一眼。 “他不会蠢到在伊斯坦布尔搞事的,他不比我聪明,也不比我勇敢。” “这么说,你认识他?” 闻言,布拉德咧嘴一笑。 “不仅认识还很熟,他是英格兰人,十六岁时在剑术比赛上输给了我,后来他发誓一定要超过我,但不管是马术、射击还是搏斗,我永远领先他一点点,再后来......我就做了杀手,而他加入了颇有威名的哈里森家族。” “哦,他是你的手下败将” “也不能这么说吧,毕竟过去了十多年,谁都无法得知他成长了多少,我想他现在应该很厉害吧。” 说话时,布拉德的神情很是轻松,悠闲享用郑飞分的雪利酒,没有一丝紧张之意。 他是在谦虚,他很清楚约翰塞纳不是自己的对手,出来混连易容术都不会,走到哪都可能被仇家认出来,要不是背后有哈里森家族罩着,那家伙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那你觉得,约翰是想做什么?”不知为何,郑飞心头总有着隐隐的担忧,即便他不清楚约翰塞纳是个怎样的人。 “估计他只是接了个任务,路过伊斯坦布尔罢了,不过去哪我就不知道了,可以猜一下,他大概是要去罗马尼亚,那边正打仗,雇佣兵哪里乱就去哪里发财。” 罗马尼亚? 倏然,郑飞怔了一下。 刹那间,他联想到了斯巴达后裔,虽然这个联想毫无缘由,但他还是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 “布拉德,我可以委托你办件事吗?” “当然。” “帮我盯着约翰塞纳,片刻不离。” “好吧,但你要给我点钱,我身上半块银币都没有,刚才的酒还是拿东西换的。” 郑飞刚要应允,忽听一声友好的打招呼。 “嘿,几位先生,介不介意跟我喝一杯?”(。) 第两百六十六章 乌尔班 来人,不是约翰塞纳。 和伊斯坦布尔很多人相同,这人拥有茂密的大胡子,眼睛炯炯有神,身宽体胖但算不上强壮,略显臃肿,五十岁出头的样子。 他披着厚厚的棕色长袍,手里端的不是酒杯,是一个盆似的大碗,里面还有半碗酒。 他在笑,很坦诚的那种,不含奸诈。 见郑飞等人许久未应答,他有些难堪,但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耸耸肩找了张板凳坐下,笑意不减。 “看几位都是生脸,不知从哪里来?” 他吞了一大口酒,美滋滋地咽下。 郑飞之所以没睬他,是对他存在着敌意,确切来说,是警惕。 沉默,足有十来秒,郑飞和布拉德偏头望着窗外,圣地亚哥则是自顾自地大塞烤肉,吃得满嘴油。 大胡子的尴尬更上一层,怒意在瞳中一闪而过,但很快恢复镇静。 “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你们想喝什么酒可以尽管说,我请客。” 闻言,郑飞不禁疑惑。 “为什么呢?” “初次见面,我觉得您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出入我这家小酒馆的,基本都是从码头过来的穷劳工穷水手,剩下的就是地痞混混了,像您这样的阔佬,并不多见。” 大胡子友好得很,始终和善笑着,就连冷冰冰的布拉德,都对他产生了些许好感。 郑飞稍稍点了下头,出于礼貌敬了他杯酒。 “那么,你想和我聊点什么呢?” “随便聊聊,我很想和您这样的人交个朋友。” 听了这话,郑飞回了个微笑,便不再说什么了。 郑飞是那种不喜欢交很多朋友的人,在他的感觉中,只有很谈得来彼此真诚相待的才算朋友,其他的都是过客,没必要强行安上所谓的“朋友”的头衔。 倘若非要给所谓的“朋友”之间扯点联系的话,那就是各取所需。 他轻轻摇晃手中的酒杯,看着那散发着醇美香气的液体,酝酿该怎么敷衍过去。 正在这时,本是热闹但不嘈杂的街道,突然响起了闹哄哄的躁动声,愈演愈烈。 “喂喂喂,都给我让开!” 伴随着怒喝,还有长鞭甩空的啪啪声,似乎有一队人马行进在街道上。 侧头望去,只见路人安安分分地站在街边,附近的住民也都趴在窗户前,更有屋顶上的工匠,丢下手里的瓦片向下张望。 人们的表情很复杂,或激动或憎恶,这让郑飞纳闷不解。 到底是刚沦陷几年的传奇之都,局势民风极其不稳定,要不是畏惧于奥斯曼帝国的强大武力,恐怕原住民随时可能造反。 两分钟后,透过酒馆的小窗,他瞧见了两列昂首挺胸的士兵,继而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军官,在队列中央有辆马车,车里的人掀开帘子往外看,泛蓝的双眸中,透着常人所没有的深邃,仿佛是沉浸在思考中,就像达芬奇那样。 队列很快便过去了,消失在街角,大多数人在鼓舞欢呼之后热情消散,各自忙去,也有少部分狂热的追随者,大声叫着一个名字,紧紧跟在马车后面,见了偶像般激动万分。 由于是土耳其语,郑飞听不懂,于是向酒馆老板投去征询的目光。 “他们在喊什么?” “喔,是英雄,奥斯曼帝国的英雄。” “坐在马车里的那个人是谁?不会是伊斯坦布尔公爵吧?” 大胡子老板摇头笑笑,双手捧着硕大的酒碗一饮而尽,畅快地抹抹嘴。 “不是,公爵老爷可比他年长多了,关于他,就说来话长了。” 老板卖了个关子,吹起了独特的口哨,对酒馆里的伙计招招手。 “什么事老板?”伙计忙跑过来,恭敬地等待吩咐。 “多拿点烤肉来,还有再给我添一碗酒。” “那个......”圣地亚哥咧咧嘴,挠着后脑勺:“我可以再要点别的吗?” “当然,您尽管点。” 老板轻松道,虽然小酒馆不大赚得不多,但一顿饭他还是请得起的。 “烤鱼、酱汁牛排、烤全羊、烤面包,还有就是不知道你这有没有西班牙火腿,喷香喷香的,咬一口那酥啊” 圣地亚哥说着说着,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仰头盯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油灯,陶醉无比。 这陶醉,在他无意中瞥见郑飞怒气冲冲的眼神时,顿然消散,乖乖垂下头啃着小碟子剩下的几片烤肉。 老板也是汗颜,挥挥手示意伙计离开,冲圣地亚哥嘿嘿一笑。 “不好意思,我这里只有烤鱼和烤肉。” 郑飞对吃的丝毫不关心,因为......他已经吃饱了。 “嘿,还是说说那个人吧。”他直奔主题。 说话间,伙计已经快速把食物端回来了,老板捏起一串热气腾腾的烤肉,一口撸到底,满足地嚼碎咽下,咂咂嘴。 “他叫乌尔班,本来是为拜占庭帝国服务的,但是没得到重用,就来投靠我们奥斯曼帝国了,大概是在十年前吧,他......” “等等!” 郑飞方才走神了,反应过来后倏然叫停他,目光顷刻间变得尖锐,屏气凝神。 “你刚刚说什么?” “他投靠我们奥斯曼帝国......” “不,上一句,他叫什么?” “乌尔班......” 乌尔班,这个名字,郑飞再熟悉不过了。 他缓缓吁出一口气,失魂落魄般,捡起桌上的酒壶贴在嘴前,仰脖想喝,却发现盖子没拧开。 他的模样,不仅令圣地亚哥感到害怕,就连不太了解他的布拉德都觉察出了异样,轻轻用肘子顶了他一下。 几秒后,郑飞回过神来,拧开盖儿啜饮一口,含在嘴里。 作为一名外籍兵团特种兵,他自认称不上什么军事通军事迷,只会打仗。 但是,乌尔班这个名字,他依然是如雷贯耳。 这位中世纪火炮设计天才,制造出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怪兽大炮,使得君士坦丁堡的防御全线崩溃,奥斯曼帝国也得以一举拿下拜占庭,大幅扩张领土。 而现在,偶遇乌尔班意味着什么? 诧异少顷,他得出了结论—— 意味着......(。) 第两百六十七章 老友 加农炮、榴弹炮、攻城岸防巨炮......这就是乌尔班所能创造的价值,炮兵象征这个时代的最强武力,而武力,是郑飞目前最欠缺的东西,比财富更重要。 他得想办法把乌尔班弄到手,但他清楚,对于这种唯一并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人才,奥斯曼帝国定会严密保护,容不得外人接近。 想到这里,他看向了满面不解的酒馆老板,老板嘴里衔着肉串,冷冷叼在嘴里不咬,纳闷他怎么忽然变得怪异。 “乌尔班平时会在哪里出没?”他认真问。 老板放下肉串,凭印象细数。 “军营、铸炮厂、海边......还有就是古辛.泽比尔希夫人家,她是个风韵犹存的俏寡妇,整个伊斯坦布尔的人都知道乌尔班大人贪恋她的美色,每次从她家出来都是憔悴不堪。” 老板挤眉弄眼,猥琐一笑。 不过两秒后,他又补充了一句。 “但如果您想接近他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在寡妇家,也会有几百人的军队把守在那里,听说那些士兵可喜欢贴在墙上听里面的声音了,你懂的。” 那么,怎么办?郑飞沉眉。 几百人,足够把一幢房子围得水泄不通,即使是布拉德那样的潜行高手,也没机会溜进去。 这点郑飞很清楚,因为在他望向布拉德时,布拉德是无奈摇头的。 凭着自己那点武装,别说是和伊斯坦布尔守军作对了,估计连城都没进就被人家的炮兵给打残了。 自从奥斯曼帝国攻下君士坦丁堡后,领导者充分总结出该城的防御漏洞,在重新建城布置防御时,把这些漏洞全部填补上。 此时的伊斯坦布尔,已然成为一座多元化防御重地,各类兵种遍布城里城外的各个角落。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都得接受严格的盘查。 难道,就只能放过乌尔班吗?郑飞揉着眉心,愁容满面。 该死的,为什么让我碰见乌尔班? “我说,您想找乌尔班大人做什么?”酒馆老板试探性地问,隐隐觉得他目的不纯,怕弄出什么事波及到自己头上。 “他这样的大人物,谁不想认识呢。” 这话当然不是郑飞说的,而是圣地亚哥,在这个时代只要稍微有点见识的,就不可能没听说过君士坦丁堡的陷落,而怪兽巨炮和它的制造者乌尔班,也随之威名远扬。 之前,街道上有的人对乌尔班敌意满满,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君士坦丁堡的原住民,乌尔班本来为拜占庭帝国服务,后来叛逃到奥斯曼那边,制造出巨炮攻下君士坦丁堡,很多原住民都死于漫天纷飞的炮弹之下。 “这样的话,我倒是能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老板笑了笑。 “你们来的巧了,正好在明天晚上,伊斯坦布尔公爵会举办一个大型宴会,为从前线得胜归来的军官们接风,到时候伊斯坦布尔所有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参加,包括乌尔班大人。” 郑飞即刻来了精神,忙问:“怎么能弄到宴会的请柬?” “请柬好弄,有些贵族和富人不喜欢和公爵打交道,很乐意把请柬卖给别人,但是......” “但是什么?”郑飞蹙眉。 “但是你们不能穿这身衣服去,因为在伊斯坦布尔,航海家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职业,尤其公爵最瞧不起航海家。” “那应该穿成什么样?” 老板狡黠一笑,络腮胡上扬。 “别担心,我帮你们准备几套军装,而且军衔很高。” 这话,郑飞不明白了。 迟疑片刻,他不由得提起了警惕。 一个刚认识不过半小时的酒馆老板,完全没有理由要这么帮自己,这么做目的何在? 看起来老板已经有五十岁了,早已过了热血助人的年纪。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老板不是想得到什么,那只能说明这是个圈套。 “你想要什么?”郑飞毫不拖泥带水,直接问。 “我什么都不要。”老板摇摇头,坦然一笑。 沉默,气氛愈渐严肃,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直到,布拉德轻咳一声,道出了一句。 “好了赛汗,不要再捉弄我的船长了。” 郑飞和圣地亚哥同时一懵,目光在老板脸上仔细端详一会儿,而后移向布拉德,等着他解释。 布拉德挑眉,笑呵呵地吃起了烤肉串,娓娓道来。 “他叫赛汗,是我多年的老友。八年前,我游荡到了复兴重建的伊斯坦布尔,那时候这座城刚被打下来,治安特别乱,赛汗一家险些死在马匪的刀下,被我给救了。” 布拉德摊摊手,说得挺随意,和老板相视一笑。 郑飞神秘地看着他,显然为他所说的话,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我还以为你只会杀人。” 布拉德猜到他会这么说,认真想了想,一本正经地深吸一口气,注视着他的眼睛。 “你知道吗,不管一个人遭受怎样的苦难,他的本性是永远不会变的。” 嘈杂的酒馆,此时仿佛安静了许多,这句看似平淡的话,却是一个杀手内心最真挚的呐喊。 郑飞不再多说,举杯,墨黑的眸子中,多了分尊敬。 ...... 第二天,傍晚。 宴会地点设在伊斯坦布尔最大的城堡里,这里能容纳上千人。 暮色将至,一辆华盖马车停在城堡前,几名英姿飒爽的海军军官跳下马车,抖了抖衣襟,站在微凉的风中,观望各位来参加宴席的贵客。 “圣地亚哥,什么感觉?” 郑飞手插在兜里,借用对面玻璃的反光,看着镜中的自己,表示对这身行头很满意。 “衣服好紧......”圣地亚哥有点喘不过气,只能把扣子给扯开了。 “哈哈,是你太强壮了。” 披上军装的郑飞意气风发,笑道:“伙计们,进去之后少说话多吃东西,一切看我眼色行事,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排好队跟着我,出发!” 顺利进入城堡大厅,比金碧辉煌的水晶灯更耀眼的,是妩媚妖娆的土耳其美女,她们抚动着长发轻声交谈,气质婉约的模样,引得圣地亚哥目光片刻不离。 “精神点,别跟没见过女人似的让人看出破绽。”郑飞瞪了他一眼。(。) 第两百六十八章 海关总监 ♂ 我尽量圣地亚哥咽下哈喇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女郎们裸露在外的后背,还有大腿。 耀眼的金色灯光,为这些本就貌美的女郎,增添了少许妖艳,而又掩盖不住那些温婉气质,一颦一笑令人心神荡漾。 郑飞选了个不太显眼的座位,坐下整理军装,使得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些。 想不到那酒馆老板路子还真野,能搞到如此高等级的军装,不少军官看到郑飞,都纷纷点头问好。 作为奥斯曼帝国首都,同时也是两大洲的接口,伊斯坦布尔自然而然成为了帝国军队的中转站,每天都会有从各地来的军队进出,修整补给。 所以即便军衔再高,也不用担心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这里经常出现陌生的高阶军官,甚至是帝国元帅。 嗨,我可以坐这里吗 一个清脆如银铃般的女声传来,转头望去,只见是个二十岁左右花季少女,编着很精致的长发,一双大眼睛充满着柔美气息,笑起来时有两个小酒窝,让人情不自禁想去捏捏她的脸。 典型的东欧美女,像乌克兰的那样。 她身着蓝色长裙,是蓝宝石那种清澈透亮的蓝,脖子上有一圈银闪闪的项链,镶着许多颗小钻石。 手里端着杯形态轻盈的红酒,笑盈盈地看着郑飞,征询他的意见。 为什么总是我 郑飞在心底嘀咕,摸不着头脑,这次明明已经尽量低调不惹人注意了。 扪心自问,他乐意和美女相处,但这一次,他是真想拒绝,毕竟还有正事要做。 那我就坐下喽美女抿嘴一笑,落落大方地提起裙摆,落座后把长发拨到颈后,慵懒地轻哼一声。 身旁,圣地亚哥此刻的表情可谓是垂涎欲滴,面对近在咫尺的美女,抬起高脚杯放在眼前,假装在欣赏杯中红嫩嫩的美酒,实则盯着人家的白腿,然后是纤腰美胸从头到脚都爽爽的偷窥了一遍,心中激动得不行。 郑飞瞥见他没出息的浪样,喝口酒干咳了一声,没起作用,便也不管他了。 靠在椅背上,郑飞迟迟没跟这主动送过来的美女说话,边啜饮小酒边留意城堡大门外的情况,静待乌尔班的出现。 怎么弄走乌尔班这个问题得好好考虑。 不过比这更重要的是,把乌尔班弄到手后怎么离开伊斯坦布尔土耳其海峡的封锁线,海峡两岸的无数门大炮,都是那么难搞。 嘿,可以告诉我您在想什么吗气质婉约的美女受到冷落,有些不太开心。 奇怪了,其他男人看到我都像狼似的,跟旁边那胖子一个德性,恨不得扑过来吃掉我,但为什么他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是美女此时的心理历程,旁边那胖子指的是圣地亚哥。 郑飞对她美色的无动于衷,让她很受打击。 我在想你不懂的事。郑飞轻吖一口小酒,从这醇美的口感来看,有点像白兰地,又有点伏特加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 是吗她美目轻眨,撅起娇滴滴的小嘴,笑语:说来听听。 郑飞摇头苦笑,往后躲开渐渐贴近的她。 像你这个年纪,应该多了解点有趣的东西,而不是勾搭男人。 我觉得这个,就挺有趣的呀。从她急不可耐的眼神中,丝毫看不出矜持的气息。 说实话,她是个身材高挑,性感又不失清纯的大美人,要是放在以前,郑飞准会对她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她单独约约,把她抱到床上换尽各种姿势舒爽。 但现在,他居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性功能衰竭了么显然不是那是为什么呢他的答案只有三个字不知道。 这里这么多男人,你怎么非要来找我他有点不耐烦。 因为,你和别的人长得不一样 我劝你还是找其他人吧,我只是个穷军官,手里一点钱都没有。 他注视着这位娇媚可人的姑娘,摊摊手,忽然觉得手里多了个沉甸甸的东西,一袋子金币,汉斯放的。 他愕然盯着汉斯,姑娘扑哧一笑。 汉斯窃笑,凑过来耳语。 船长,她挺美艳的,今晚就拿下吧,放心我们不会告诉布兰妮和特蕾莎的。 你懂什么。郑飞放下金币袋子,眉毛微垂,依然对这姑娘提不起半点兴趣,也许是她太主动了吧,上赶着求临幸。 正在这时,一个身披军装的中年壮汉阔步走来,腰间别着一柄镶嵌了红宝石的重剑,足以显示他不同凡响的地位。 他径直来到郑飞这张桌前,战袍一耍,搂住了姑娘的肩膀。 宝贝儿,你怎么在这儿。他吻了姑娘一口,满脸的胡渣刺得姑娘生疼。 这一幕,看得汉斯圣地亚哥他们都傻了,老牛吃嫩草这是 郑飞也有了稍稍的愣神,但他觉得事实好像不是这样的,仅仅两秒后,他的想法便得到了验证。 爸爸,不是说过好多次了吗,不要用胡子扎我姑娘恼怒不已。 你看,我又给忘了,对不起了宝贝儿。 军官摸摸她的头,随后看向了郑飞等人。 你们是谁,为什么勾搭我的女儿言辞咄咄逼人,很有铁血战将的风范。 明明是她勾搭我的好吗但送上门的美女都不要,说出来谁会信呢 郑飞无奈地吁出一口气,镇静如初,微笑着随意地问了句。 请问您是 军官脸一沉。 你竟然不认识我你是哪支部队的 重骑兵,刚从的黎波里战场回来,准备打罗马尼亚。 喔,怪不得,我是负责海峡运输和防御的主官,伊尔汗将军。说话时,底气十足。 他的职务相当于今天的海关总监,甚至权力还要大得多,油水当然是不用多说了,在整个伊斯坦布尔的官员中,他是除了公爵之外最富有的。 然而对于这句话,郑飞听到的不是他的财富,更不是他的权力,而是负责海峡防御。 搞定了他,就能平安离开伊斯坦布尔。 那么,就从接近他的女儿开始。。 第两百六十九章 初会乌尔班 ♂ 很高兴认识您,早就听说伊斯坦布尔有个骁勇善战的伊尔汗将军,今天总算有幸见到了。郑飞友好地伸出手。 客套话,听着让人舒服。 被拍了马屁的伊尔汗笑着和他握了个手,对女儿简单叮嘱了几句,便神色匆忙地往大厅中央走去,那里出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花胡子贵族,伊斯坦布尔公爵,本地的首席执行官,掌握整个伊斯坦布尔的生杀大权。 伊尔汗女儿幽幽叹了口气,把那半杯红酒一口喝干净,不胜酒力的她便已微醺,渐渐的,俏脸上泛起了潮潮的红晕,更加美艳了,引得圣地亚哥他们贼溜溜地看。 歇息片刻,她起身要走。 等一下。郑飞站起来,扶住摇摇晃晃的她:你要去哪里 好累,我想休息了。嘴上说着累,她却是环住了他的脖子,笑得迷离而诱人。 我送你去房间。他略显生硬地笑了笑,手放在她柔软纤细的腰肢,轻轻按了一下。 倏然,本来很正常的他,觉得体内涌起一股热流,浑身发烫。 这热流叫做,欲望。 扶着她,走在去房间的路上,郑飞总觉得心里有个坎儿,为了接近军官而这么做,违背自己的意愿,令他很不舒服,也使他对这美貌可人的姑娘,有了一点点愧疚。 但是,不这么做又能怎么办呢船队数百人的性命都悬系在自己手里,不搞定军官的话,想活命就只能组织船员们丢下所有船只和财物,连夜从陆地逃跑。 那样的话,就等于是在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 想了这些,他便没那么纠结了。 再者说,怀里的姑娘这么美,让男人似乎没有理由拒绝。 他轻轻搂着姑娘,穿过金碧辉煌的大厅,在几个贵族子弟嫉妒的目光中,登上精雕细琢的楼梯,进房。 刚推开房门,微醉的她就完全丢掉了淑女气质,一把扯掉自己长裙胸前的那颗钮扣,露出令多少人魂牵梦绕的雪白。 按住激吻许久,郑飞抱起她上床,吹灭油灯,压在了她的身上。 那纸醉金迷的轻吟,仿佛在这月光倾洒的房间中,荡起了一抹绯红。 完事后,睡了一个小小的觉,醒来已经过了两个小时。 姑娘的酒已经醒了,回忆起之前发生了什么,还是有点娇羞的,躺在郑飞的怀里,脸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两只小手也不安分地在他后背挠来挠去,笑起来的时候,有专属于少女的天真。 郑飞仍没点灯,转头望着窗外的星空,那漫天的繁星,似乎是在眨眼。 不经意间,他的心头多了分惆怅。 又是风流债,惹人怜爱的小姑娘。 生理上得到了满足,心理上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就像是做错了事。 但他没时间想这些了,哄了哄姑娘,双双穿好衣服下楼参加宴会。 哦对了,她叫贝拉。 贝拉挽着他的胳膊,款款迈下楼梯,出现在城堡大厅中,也出现在伊尔汗将军的视野里。 伊尔汗一愣,和友人简单寒暄几句,忙不迭地疾步走了过来,脸色不太好看。 贝拉,我刚找了你好久,你去哪了 面对父亲的责怪,贝拉一向很刁蛮,不以为然地指了指楼上。 伊尔汗懂了,性格粗暴的他瞬间怒不可遏,高扬手臂就要扇她,被郑飞一把抓住手腕。 这么多人看着呢。郑飞似笑非笑的丢出一句,示意他看看不远处的伊斯坦布尔的公爵。 冲动之后,伊尔汗迅速冷静下来,眼角瞟了瞟周围,确实有人在等着看好戏,其中不乏竞争对手。 算了,丫头。他恨恨咬了咬牙,而后瞪着郑飞:便宜你了,小子。 郑飞觉得现在还是不说话比较好,老老实实地选择沉默。 半小时后,估摸着已经有九点了吧,宴会这才算正式开始。 几十名女仆排着队,推着小推车为人们送来可口的菜肴,土耳其人特别钟爱烤鱼烤肉,大餐极为丰盛,但不得不说,从美观上来看还是糙了点,有种野外篝火烧烤的感觉,野性气息十足。 郑飞端着一小碟烤肉,一杯叫不出名字的美酒,抛下伙计们和刚睡完的贝拉,走向了他一直在等待的人,乌尔班。 离近了看,才发现乌尔班的面容很俊朗,典型的匈牙利帅哥,眼眶深凹,眸子里的深邃,让郑飞只看一眼就想起了电影里的职业,fb。 只有在参加宴会的时候,乌尔班身边才不会有护卫队,护卫都在城堡外面,严密看守不让闲杂人等接近。 乌尔班在宴会上很闲,充当可有可无的角色,按理说凭他这样的身份应该是不断有人来跟他喝酒的,但由于人们都知道他性格古板不善言辞,所以都不愿意来和这块金贵的木头说话。 当郑飞来到面前时,乌尔班惊讶之中,又有着一丝喜色,和好奇。 喜的是终于有人来解解闷了,这该死的宴会真无聊。 好奇的是,郑飞的长相和自己之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既不是欧洲人也不是土耳其人,当然更不是非洲人,好奇怪。 他从来没离开过东欧,也从没亲眼见过东方人。 嘿,你从哪里来他主动搭话,这把身边给他倒酒的女仆吓了一跳,万年封闭的乌尔班大人竟然说话了,可喜可贺。 郑飞不会蠢到说自己是东方人,试想,奥斯曼帝国怎么会启用一个东方人来做重骑兵团军官 安卡拉。他笑着说,敬了乌尔班一杯酒,率先饮尽。 好地方乌尔班赞道,但事实上他根本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同为妖孽型天才的他和达芬奇一样,注意力只集中在自己感兴趣的方面,在他的脑子里,只有各种火炮的设计图纸和制造工艺,其它的一概不关心。 哈哈,不知您从哪里来 闻言,乌尔班微微怔了一下。 你不认识我 不认识 好吧,我是乌尔班,我的故乡在匈牙利,是制造出巨炮的人。。 第两百七十章 功臣与罪人 “哦,您就是帝国的功臣乌尔班大人原谅我从没来过伊斯坦布尔,只听说过您的名字,今天终于有幸见到真人了。” 郑飞从女仆托的盘子里端了杯红澄澄的美酒,先干为敬,友好微笑。 乌尔班木讷的脸上,挤出一缕不太自然的笑,端起杯烈酒,幽幽叹气,一口闷下。 “大家都说我是功臣,但我知道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万恶不赦的罪人。”他放下酒杯,眉目间透着深深的愁苦,与无奈。 没等郑飞去问,他便如同自言自语般,仰头盯着吊顶上的水晶灯,喃喃叙述起了往事。 对于他的故事,郑飞没有不耐烦的意思,相反,倒是很愿意听这位中世纪传奇人物讲讲自己的一生,多了解他一点,也方便以后相处。 “大概是在十年前吧,究竟过了多久我已经忘了,那时候我被人们称为全欧洲最高明的火炮设计师,渴望展现才华的我来到了君士坦丁堡,想为皇帝效力。” “可是,尽管我脑子里有无数关于超级火炮的构想,但日渐垂危的拜占庭帝国财政枯竭,根本负担不了昂贵的火炮铸造,甚至连我的津贴都开不起,我在这儿跟个吃干饭的废人没什么两样。” “后来有一天,我趁着看守士兵不备偷偷溜了出去,凭借仅有的一点干粮,长途跋涉去了奥斯曼帝国的首都,找到了他们称之为苏丹的首领。” “在那里,我得到了王室的大力支持,才华得以展现,那些在我脑海里存在许久的巨炮,终于面世了。” “我没有考虑其它的,只觉得能把巨炮造出来就足够了,也算是不枉此生,但是......我错了。” “我忘了那是秋天还是春天,所有我亲自督造的巨炮被运到了君士坦丁堡城外,发动总攻,在不绝于耳的尖啸声中,无数颗炮弹遮天蔽日,落在了这座历史名城引以为傲的高墙上,瞬间将其摧毁。” “那场战斗,几乎可以称作是碾压,无数拜占庭人死在街道上,昔日的繁华古城,一天之内已血流成河。” “我成为了不可磨灭的罪人,为了减轻罪孽,我央求苏丹停止炮击,否则我一定会被后人唾骂的。” “苏丹对我说:别担心,我会让史官在史册上写下(惊天巨炮的制造者乌尔班,在开炮时因巨炮炸裂,当场毙命。),人们是不会和一个意外身亡的人计较的。” “君士坦丁堡被不费吹灰之力拿下,我也因此被奥斯曼土耳其人奉为英雄,按理说我应该活得风风光光,但每当我走在街道上,总会有一大半人充满恨意地看着我,就这样,我每天都生活在自责中,煎熬了整整十年。” 说到这里,乌尔班的故事结束了,他抓起酒杯放在唇前,仰起脖子,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酒杯其实是空的。 一抹惆怅,一抹后悔,在他的淡蓝色眼眸中,倾露无遗。 他把那空荡荡的酒杯捧在手心,身体前屈蜷缩起,沉浸在回忆里,失神。 瞧见他游离般的状态,郑飞也随之默默叹出一口气,对旁边的女仆招招手,把那整盘酒都要了过来。 乌尔班的感受,与几百年后的另一位天才如出一辙,他的名字叫做——爱因斯坦。 1945年8月6日,人类历史上第一颗原子弹在广岛爆炸,消息传到了爱因斯坦耳朵里,作为推动美国原子弹研究的第一人,他悔恨慢慢地说:“我现在最大的感想就是后悔,后悔当初不该给罗斯福写那封信,我当时是想把原子弹这一罪恶的杀人工具从疯子希特勒手里抢过来,想不到又将它送到另一个疯子手里。” 想必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希望自己亲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成为残酷无情的屠杀机器。 ...... 郑飞始终没有打扰乌尔班,自己坐在一旁细细品酒,和远处的圣地亚哥等人用眼神交流。 半晌,乌尔班才从痛苦的回忆中走出,眼眸也开始有了点神采。 他添了半杯酒,抬头瞥见郑飞,这才想起人家一直陪着呢,歉疚笑笑。 “喔,先生,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他摇了摇酒杯。 “我吗,我可没什么故事,只是个为帝国征战的重骑兵军官罢了。”郑飞想和他套近乎,一时找不到话题,就随便问问:“您在伊斯坦布尔过得好吗?” 意料之中,乌尔班果断摇头。 “你知道,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设计火炮,但自从十年前君士坦丁堡陷落后,整个欧洲大陆都没有那么强硬的城池了,奥斯曼帝国根本不需要我,所以我现在不仅是个罪人,还是个大大的闲人,整天无所事事。” “想过要离开吗?” 闻言,乌尔班手指一抖,杯子险些摔落在地。 怔了片刻,他连忙苦笑摇头:“不想。” 他怎么可能坦露心迹,要知道眼前这个人是奥斯曼帝国军官,随时会把他所说的话公之于众,到时候再想跑就真是天方夜谭了。 几年前,在觉得巨炮已无用武之地后,奥斯曼帝国王室派遣了一支精锐护卫队严加看守乌尔班。 乌尔班拥有能左右战局的能力,奥斯曼帝国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人逃到敌国去,那样会给帝国军队的攻势带来极大阻碍,搞不好还会战败连连。 除掉乌尔班?王室有想过,但仔细斟酌后认为不妥,毕竟乌尔班是土耳其士兵心目中的大功臣,就这么除掉的话,会令多少将士心寒?再者说,谁都预料不到以后战局会怎么发展,没准还会需要乌尔班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乌尔班的地位表面光鲜,实际上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没有一丁点实权。 这,大概也是在宴会上没人来和他搭讪的原因之一吧,不然就算他再不爱说话,也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像狗一样贴过来。 但这样一来,正和郑飞的心意,一项计划渐渐在心中酝酿开来。 现在能确定乌尔班这边没什么问题了,他得考虑如何离开伊斯坦布尔。(。) 第两百七十一章 不是她,是你 “乌尔班先生,我想和您单独聊聊。” 郑飞瞥了一眼风情万种的贝拉,而后注视着乌尔班,放下了托在手里许久的酒杯,态度诚恳。 乌尔班眉头微蹙,四处望了望,身边除了女仆外并没有其他人。 “我们现在不是在单独聊吗?”他不解。 “我的意思是,找个安静的没有人的地方。”郑飞做了次深呼吸,认真恳切地说。 乌尔班和他对视着,迟迟猜不透他的意图,思忖了好一会儿,为了安全起见决定拒绝,正在这时,他看见有个人过来了。 那是伊斯坦布尔公爵,他最讨厌的人。 在这座城市,只有公爵会偶尔过来跟他叙叙旧,公爵希望能取得他的信任,套出他所有关于火炮的知识,那样的话乌尔班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完全可以除掉以绝后患。 乌尔班不傻,对公爵能躲则躲,躲不了也从来不多说废话。 所以才看到公爵走来时,他忙不迭地答应郑飞,随即拍拍郑飞的肩膀,两人迅速上楼去了。 大厅中,站在十几米开外,公爵端着精致的水晶高脚杯,驻足愣在原地,和路过的军官碰了个杯,目光停留在两人的背影上。 “哼,乌尔班。”他冷冷念道,站了一小会儿,转身回去接受人们重复了无数次的赞美去了。 楼上,一个隐蔽的房间,圣地亚哥和阿瑞斯把守在门口。 进屋,点灯,乌尔班做的第一件事是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透透新鲜空气。 由于长期坐着思考设计图纸,他的心肺功能有些衰竭,如果长时间呼吸沉闷的话,会憋得非常难受,感觉喘不过气来。 做了几次深沉的呼吸,他来到酒柜前,翻到一瓶几十年的珍藏佳酿,不客气地拿出来打开,不知道城堡主人看到了会是一副怎样的表情,会不会是这样?o(口)o 乌尔班动作娴熟地拧掉酒塞,晃了晃瓶子将瓶底的沉淀物摇匀,之后拿起两个杯子,充满绅士风度地倒上。 他淡定从容的动作、举止和神态,令郑飞隐隐觉得,他和刚才不太一样了。 微弱的油灯光芒,落在乌尔班的瞳孔中,映衬出了深邃之外的东西。 是一种笑意,既不是微笑也不是狞笑,而是那种长辈才会露出的笑。 凝神望着倒酒中的他,郑飞渐渐心生了些许敬重,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感到纳闷不已。 乌尔班的酒倒好了,冲他友好示意,笑容不减。 “来尝尝吧,这是他们从索菲亚抢来的美酒,味道很可口,如果不在意上面的血腥味的话。” 郑飞端起一杯,照例先干为敬。 “豪爽。”乌尔班衷心夸赞,而后一饮而尽,抹了抹嘴。 半分钟的沉默。 风,从打开的窗户里钻进来,在这冬季的深夜,显得有些冰冷,但这点凉意,还撼动不了刚喝完酒的两人。 风,卷起了地板上散落着的纸张,飘扬在半空中,有的挂在了吊灯上,有的散落在床上,还有的飘向了窗子,在它们溜出窗外之前,乌尔班跑过去把窗户给关上了。 这些图纸,是他设计火炮的草稿,这间小屋是他的众多隐藏工作室之一,每次来这座城堡参加宴会,百无聊赖的他都会很快就离开大家,来到小屋静心研究。 即便自己的研究已派不上用场,但这是他唯一的爱好,无法割舍。 对于他来说,能沉浸火炮的世界里,就足够了。 他收拾好稿纸,塞到柜子底下藏好,拍拍手掸掉灰尘,冲郑飞耸耸肩。 “这间屋子,除了我之外从没人进来过。” “那您为什么要带我进来呢?”郑飞愈加不解了,开始好奇地打量屋子里的摆设。 “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乌尔班狡黠一笑,眼神中有着无法言述的意味。 郑飞微笑挑眉。 “这句话今晚有人对我说过,她是海峡守备官的女儿。” 乌尔班略有惊讶,但不惊慌,笑道:“想不到你竟然连她都勾搭上了。” 郑飞停顿了两秒,正欲开口回应,却听乌尔班又说。 “看来,我猜的果然没错。”语气,得意中透着点欣慰。 “猜?”不由自主的,郑飞拧紧了眉头,手里捏着空酒杯,屏气凝神。 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 月亮被遮在了乌云后,夜空一下子黯淡了许多,唯有那北斗七星,还在孜孜不倦地闪耀。 乌尔班站在几米外,双手默默背到身后,作出一副审视的姿态,向郑飞投来自信的目光。 老实说,被这么盯着,郑飞不禁犯起了嘀咕,手下意识地放在腰带上,那里有把匕首。 拿武器,是他预感到危险的第一反应,是多年战斗生涯练就出的。 “别紧张,我不会威胁到你的。” 乌尔班看出了他的意图,连忙摆摆手,嘴角始终挂着那种笑容。 只有具备丰厚的阅历,才能拥有如此淡然的神情,这恐怕是乌尔班在伊斯坦布尔的十年间,唯一的收获了。 他并不木讷,这些年他都是在装作不闻不问,其实,他一直在酝酿一项计划,那就是逃离伊斯坦布尔。 这座可以说是被自己亲手攻下的城市,压抑得他几乎要窒息,无论他走到哪,都仿佛身处一座牢笼中。 倘若可以选择的话,他宁愿去到千里之外,到法兰西或英格兰之类的和平国度,在乡下买块田地,悠悠闲闲地过日子,即便自己在火炮方面的惊世才华再也发挥不了作用,也值了。 但这小小的愿望对于他来说,就是奢望,奥斯曼帝国是绝对不会放他走的。 郑飞没有因他的和蔼而放松警惕,毅然抽出匕首,面无表情地问:“你刚说你猜的果然没错,你都猜了什么?” 乌尔班无惧于他的匕首,挺起胸膛,自信微笑。 “你不是什么重骑兵军官,而是个和奥斯曼帝国毫不相干的人,你来参加这场宴会,是想接近海峡守备官的女儿,以便你带着不可告人的货物顺利穿过海峡离开伊斯坦布尔,我说的对么?” 他的推理,随着风一同灌进了郑飞的耳朵。 少顷,郑飞放下了匕首,笑。 “你说的都对,但有一点是错误的,我来这不是要接近守备官的女儿,是你。”(。) 第两百七十二章 城防守卫官 “我?” 乌尔班的笑容,变了。 这些年来所有的压抑,在缕缕冷风中,化作一道道愁苦,萦绕在他的全身上下。 他垂眉,似是自嘲。 “找我做什么,我只在侵略如火的帝王那里才有利用价值,你一个商人......” “我不是商人。” 郑飞打断了他,站在黑暗中僵滞少顷。 “我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人。” “你,的确不一样。” 也许,很多年以后,有一卷羊皮纸上会这样记录着: 在遥远黑海之滨,那里有座城市,它连接着欧罗巴和亚细亚,它见证了无数王朝的兴衰,它被誉为千年传奇古城。 伊斯坦布尔,在这座古城中,有个城堡,城堡里有间小屋,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伟人,在这里对话。 他说:我和别人不一样。 他说:你,的确不一样。 我们不清楚这段对话的含义,我们只知道,一段故事,哦不......应该说是一段史诗,就此开启! 对每件有意义的事,郑飞都会用纸笔记录下来,附在日记本里。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都会成为后人研究他的史料。 话已至此,郑飞没必要再拐弯抹角了,毅然颔首。 “乌尔班先生,愿意跟我走吗?” “求之不得。” 乌尔班的回答干脆无比,拥有天才智商和逻辑能力的他,已经猜出了郑飞的身份是,航海家,怀揣雄心壮志的航海家。 不过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家伙竟然是从几个世纪后过来的。 达成了一致,郑飞便和乌尔班相视而坐,边品那从索菲亚抢来的红酒,边商谈逃跑计划。 坐在昏暗的油灯下,吹着从窗户缝里钻进来的小冷风,郑飞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这境况,似曾相识,像极了当初在里斯本越狱,只不过这座监狱要大得多,强悍得多,也......自由得多。 “每天,你的身边都会有两百名精锐士兵保护,确切来说应该是看守,我们现在得想想怎么才能悄无声息地摆脱他们。” 郑飞手指交叉,拇指不停敲击着手背,这个动作说明他在沉思。 “看来你对我的侦察工作做的很到位。”乌尔班稍稍抬了下眉毛,诡异一笑。 “那你一定也知道我经常去那个寡妇家吧?”他没有丝毫羞于启齿的样子,说得坦然。 郑飞点头,默不作声,等待他接着说下去。 “你一定以为我看上了俏寡妇,去她家风流的对吧?”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 默契的,两人同时翘起了嘴角,露出男人聊天时才会出现的微笑。 乌尔班靠在沙发上,啜饮半口小酒,偏头望向窗外,聚精会神地凝望,那轮刚从乌云后冒出的月亮。 “她叫古辛,是个很好的女人,每次在她那吃着粗麦面包,喝几口热乎乎的肉汤,我都能找到家的温馨,所以即便她是个寡妇,我也愿意娶他。” 郑飞没有接话,他知道,乌尔班还没说完。 “她住在城郊,那里的巡逻士兵比较少,但是每次我在她家过夜,两百名护卫都会紧密围在房屋周围,想溜出去,除非钻进我设计的巨炮,咻升天了。” 说着,乌尔班做了个潇洒的手势,意思是飞向天堂。 “所以你在她家里挖了个地道?”郑飞笑问。 乌尔班一怔。 “你怎么知道?” “不上天,就只能入地了。” “没错,我花了两年的时间,仅凭一个铁铲,挖出一条两百米长的地道,通向几条街之外,足够摆脱护卫队的监视控制,但是......” “但是你出不了伊斯坦布尔城,对吧?” 乌尔班又是一怔,心思被猜透了还是有点不舒服的,停顿几秒缓了缓声,叹道:“唉,再也不喜欢和聪明人说话了。” 接着,他无所谓地摆摆手,继续阐述。 “伊斯坦布尔过了深夜,就会闭城不让通行,想跑的话只能白天走,但天亮后要是护卫发现我不在屋里,立刻就会火速通报公爵,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就将被军队占据,严密搜查来往行人,更别说城门口了。” “我曾经还产生过一个可笑的念头,那就是把地道直接挖到城墙外,不过很快就放弃了,最近的城墙距离她家有三千米,按照我的速度,至少需要三十年,想想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拿着把小铁铲挥汗如雨地挖地道......” 乌尔班笑了,表示无奈。 但那绝望般的双眸,很快的,却又焕发出无限希望的光彩。 “你一定有办法把我带出伊斯坦布尔,是吗?”像是征询,又像是肯定,看得出来他对郑飞很有信心。 郑飞点头,却又摇头。 “不是一定,而是必须,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你的自由,还有我和数百名手下的性命。” 沉吟片刻,他低沉的嗓音中,充满了决绝与铿锵。 “我们,必须逃出伊斯坦布尔!” 灯火跃动,和窗外投来的月光,将他们的身影交叉辉映在地板上,门外圣地亚哥“库库”了两声,提醒他们有人来了。 零碎的脚步声渐渐逼近,从声音来判断,大概是个醉汉。 在门口,脚步声戛然而止。 “喂,你们俩在这做什么?” 来人对圣地亚哥和阿瑞斯说。 “我们重骑兵军团的长官在里面......玩女人。” 圣地亚哥信口胡诌,实在想不到其它能让人信服的理由了。 “喔,哈哈,场景一定很香艳,要不让我进去看看吧”借着酒劲,醉汉色胆包天。 扑的一声闷响,圣地亚哥情急之下,抬起拳头往他胸口一怼,砸得他连连退后几步,跌倒在地。 “你!你知道我是谁么?!” 醉汉瞬间暴跳如雷,怒声大吼,不过他头脑还有些清醒,不敢跟两名大汉硬碰,只敢乱叫。 正在这时,门吱呀一声敞开,郑飞披着衣服从里面走了出来,倦容满面地打了个哈欠。 “不好意思,我的手下太粗鲁了,没伤着您吧?”他和颜悦色地说。 来伊斯坦布尔之后,他学会了一项本事,名字不太好听,装怂。 在不清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惹,免得引火上身。 “还好。”醉汉怒气消了不少,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给我点钱,这事就算了解了,要知道你的手下刚刚打了本地的城防守卫官!” 郑飞眉心微皱,眼神闪过转瞬即逝的笑意。 城防守卫官,意外收获!(。) 第两百七十三章 好戏要开场了 逃离伊斯坦布尔,需要越过两道防线。 第一道,出城。 第二道,穿过海峡。 只要穿过海峡进入黑海海域,就如同鸟进了森林,再也无法追寻到踪迹,那时候在罗马尼亚选个港口登陆,带走斯巴达后裔,就能大功告成重返美洲,开发那座蕴藏无尽矿产资源的宝库。 先前,和海峡守备官的女儿建立起了微妙的关系,只需要稍加运作,就能得到许多与海峡有关的信息,凭此制定计划。 而现在,城防守卫官竟然也阴差阳错地掉落在眼前,如此绝佳的机遇,怎能轻易放过? 郑飞欣然一笑。 “你要多少钱赔偿?” 醉汉竖出五根指头,醉眼惺忪地打了个嗝儿,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恶心的气味,惹的圣地亚哥恨不得弄死他。 “四百个银币。” “四百?”郑飞愕然盯着他那五根指头。 “额不对!”醉汉连连摇头,絮叨:“是三百!” “好,圣地亚哥带他去拿钱,我们的钱好像放在隔壁街的一家小酒馆里,那里能开包间。”郑飞眨眼暗示。 圣地亚哥会意,在阿瑞斯的陪同下,搀扶着心满意足傻笑的守卫官,走下楼梯离开了城堡,钻进了那家深夜不打烊的小酒馆。 郑飞折身回屋,耸耸肩,微笑。 “好戏要开场了乌尔班先生,让我们随时保持联系。” 乌尔班认真地点了下头,目送郑飞离开,然后迅速收拾起了自己的火炮研究手稿,那些都是他的智慧结晶。 ...... 在去小酒馆之前,郑飞高价买了匹黑鬃马,凭着有军官服作通行证,在伊斯坦布尔宽敞的街道上一路狂奔,在夜幕的笼罩下,凛冽寒风掠过耳畔,使得他的长袍随风而起,仿佛一扇巨大的翅膀。 住在街边的人们,看到他的身影,在惊讶之余,多半会笑着感叹一句。 “看,暗夜侠客。” 短短十几分钟,郑飞便从伊斯坦布尔城的中心,来到了码头。 哦不对,伊斯坦布尔没有码头,那么就用海滩来称呼吧。 海滩上,整齐码放着的货箱,像是一座座堆砌而成的小山,有的比楼还高,几乎遮盖住了月亮。 满海滩,可以说,全是酣睡中的搬运工。 伊斯坦布尔很繁华,每天来往的船只无数,搬运工从来不愁找不到事做,薪水是极高的,但唯一的遗憾是,他们没有家。 搬运工,几乎百分之九十都是来自周边乡村,想在伊斯坦布尔这样的大城市买座房子,他们得拿出五十年的薪水。 所以,海滩就成了他们的家,货箱就成了他们的床,他们拿着比小城镇同行高三倍的钱,却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 对于他们来说,每天唯一的乐子就是能在日落下班后,去城里最低档的小酒吧喝上两杯,吃点盐焗豌豆之类的便宜东西,然后回来睡觉。 在茫茫海滩上,郑飞驭马停下,凝视前方,翻身下马。 脚落地,他借着月光,打量睡在货箱上的搬运工,他们连翻身都不敢,不然会从高处掉下来。 不经意间,郑飞心头泛起了一丢丢辛酸,对这些受罪的穷苦人,有了些许怜意。 “带他们走吧,正好缺人。”心底仿佛有个声音说。 目测一番,整个海滩上的劳工就算没有上万,也有八千了,船队现在只有十几条船,显然不可能全部带走,但带个两千人还是没问题的,只不过会比较拥挤。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了,他现在得去做另一件事。 在即将抵达海滩时,他把军装脱下换上了自己的航海服,因为他来这是要见一个“熟人”。 他把马鞭交到前来迎接的士兵手里,给了士兵两个银币,在士兵的带领下,找到了那天那名军官,就是刚到伊斯坦布尔时,那个说进海峡要排队的。 士兵乐呵呵地把郑飞带进了一间烟雾缭绕的小屋,军官正躺在藤椅上,边烤火边抽烟,炉子上还架着个烤架,弄出一股诱人的酥肉香味儿。 见有人进来,军官眯缝着眼,透过烟雾打量来人。 “谁在那?”他问。 “不认识我了吗?”郑飞迈上前一步,士兵识趣地关上门。 “哦,是你。” 军官起身,笑了笑。 “说起来,还得感谢你那天给的几百个银币,刚好够我弟弟还掉赌债。” “呵,那我还算做了件好事。” 郑飞环顾四周,实在找不到能落座的地方,只能这么站着。 军官打开窗子放放呛人的烟雾,把那烤架翻了个身,洒上孜然。 “你来得正好,尝尝我的烤猪肉吧,手艺不比小餐馆里的差。” 在城堡里忙了一晚上,郑飞也饿了,于是不客气地动手割了一块烤得酥嫩的猪里脊。 “好香有酒么?” “有,但我舍不得给你喝。” 军官坦言,哈哈一笑,割了块肉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嚼碎咽下。 “说吧,找我什么事?” 郑飞沉吟一会儿,把用来割肉的匕首擦干净插回刀鞘,说正事。 “按照排队的预定时间,我的船队将在明天下午发船,对吗?” “没错,我已经尽量帮你提前了。” “现在我想迟点走,因为我在伊斯坦布尔遇见一位故人,和他有笔生意要谈。” “喔。”军官拧紧了眉头,有些为难的样子:“这个......” 郑飞废话不多说,解下腰带上系的布袋,放在桌上。 “一百个金币,可以吗?” 军官即刻伸手盖住布袋,瞧了瞧窗外,默默收好。 “嘿,你不会是想留在伊斯坦布尔捣乱吧?” “怎么可能,我哪来那么大胆子。”郑飞笑笑。 “也是,那你想在这留多久?” “一个礼拜吧,也可能是两个礼拜,你能搞定吗?” “可以,你给了我这么多好处,以后咱们就算是朋友了,再来伊斯坦布尔的话,我就让海峡守卫直接放行。” 闻言,郑飞心里咯噔一声,忙追问:“这你也能做到?” “额,我的意思是,你可以不用排队直接走,必要的搜查是避免不了的。”(。) 第两百七十四章 斩获胜利之前 “你知道的,当下我们奥斯曼帝国的征战大军几乎遍布了整个东欧,经过海峡进入黑海的商队,去的都是我们的敌国,由于担心会有人偷偷向敌国贩卖军火,王室亲自派人前来监管,负责搜查过往船队,那个人是王室特遣者,谁的面子都不给,就连公爵大人都得让着他。” 之所以,奥斯曼帝国不把海峡给封了,是因为伊斯坦布尔是当今世界第一大港,每天来往的船只不计其数,它们能给帝国提供丰厚的利润,招募更多的军队,封掉海峡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再者说,奥斯曼帝国在无数次战役中所向披靡,下至士兵上至元帅,全都养成了一股傲气,他们自负地认为,没有人能闯过海峡封锁线,虽然这是事实。 海峡两岸搭建了无数个炮台,安放的都是乌尔班监制的强力远程加农炮,一旦发现有人胆敢硬闯,五分钟之内便会有不亚于八十门加农炮集火,那样的话,恐怕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海军,也扛不住那铺天盖地比头颅还大的爆裂弹,更难堪的是,他们无法还手,当舰载火炮遇上岸炮,尤其是乌尔班设计的岸炮,只能被吊着打。 似乎,海峡比伊斯坦布尔城还难闯。 但,硬闯不成,可以智取。 郑飞让军官把船队多压几天,为的就是能有足够的时间和海峡守备官的女儿接触,否则时间太过紧急,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得不到。 ...... 灯光暗的很,比一根蜡烛还要微弱,军官拿匕首把烤猪腿上的牛肉小心翼翼地切下来放到盘子里,笑问:“来喝一杯吗?” “你不是说舍不得吗?” “嗨,那是以前,现在我能舍得了,因为你刚给了我一百个金币。” 说着,军官默默走到柜子旁,拿出了一瓶上好的红葡萄酒,那是几个月前某个从法兰西来的商人送的。 郑飞觉得,这军官还是蛮可爱的。 他笑了笑,欣然坐下,但为了不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喝酒吃肉上,他问了点其它事。 “你是土耳其人吗?” “不是。”幽幽的,军官嗤笑一声,眉宇之间现出一缕哀怨,似是在感叹命运。 “那你是?......” “我是拜占庭人,十年前我的国家灭亡后,我和手底下那群士兵作为俘虏,被编制到了奥斯曼军队中,奥斯曼人赋予我们这些人一个名字——杂兵。” 军官顿了顿,吞了口酒,又是嗤笑。 “不然,你见过有精锐军队被派来管码头的吗?我们用的都是最粗糙的武器,平时除了接待外来船,就只能管管睡在货箱堆上的那些搬运工了。” 搬运工,正是郑飞的目的。 “这整片海滩都归你管吗?”他吃了块香酥烤猪肉,味道不错。 军官摇头。 “我的权力哪有这么大,这片连绵的海滩被划分为十个区域,我只负责其中一个,我多年的好朋友负责另一个,听起来好像能捞到油水,其实绝大部分都落到了王室特遣者和海峡守备官手里,我们只能偷偷藏一点蝇头小利。” 军官嚼着猪肉,忽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千万不要把我在屋子里烤猪肉的事说出去,伊斯坦布尔的统治阶层许多都是信教徒,不知为什么他们宗教规定不许吃猪肉,我怕惹来麻烦。” 哇。 郑飞心头窃喜。 这简直是,天赐的把柄啊! “那你得帮我个忙。”郑飞伸出手,把他面前的盘子拽了过来。 军官短暂的愣了一会儿,快速捋清思绪,收住笑容。 “你是在威胁我吗?” “当然不,这是个交易,事成之后我可以给你十倍。”郑飞指了指那盛着一百枚金币的小布袋。 军官的算是不太好,转了转眼珠子粗略算算,换成银币大概是一万枚,有了这笔钱,再加上以前偷偷扣下的那些,简直能退休去乡下买座小庄园了! 他从来没遇到过出手如此阔绰的商人,出于谨慎,他极力压抑心中的激动,缓缓吁出一口气,冷冷注视着郑飞。 “你想要我做什么?” 有危险的事,他是不会干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拿起那瓶葡萄酒,给自己的酒壶注满,微笑。 “放心,你什么代价都不用付出,只需要帮我做个号召。” “号召什么?”军官在想:不会是让我策反海滩守卫军吧?我可调动不了那群大佬! 军官负责海滩的十分之一,但从实质上来讲,他的权力只是管理商人泊船和监督搬运工工作,至于真正负责安全的守卫军,都是奥斯曼帝国军团的嫡系,骁勇善战的他们,守着伊斯坦布尔的第一道防线。 “号召把你和你朋友管理区域内的劳工集中起来,跟我走,我现在急缺人手。” “什么?!”军官腾地站了起来,愕然瞪大两眼,瞟了瞟窗外,压低声音沉喝:“你知道那会有多少劳工么?两千多!” “我当然知道。” “你一个商人要这么多人干什么?好吧就算你是航海家,也用不着这么多水手吧?” “我不是航海家,而是......” 郑飞站直身体,昂首挺胸,旋即狡黠一笑。 “大,航海家。” 军官的神情比方才更扭曲了,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郑飞,僵硬的脸部肌肉抖动,像是想笑,亦或许是想说些什么。 足足用了十几秒,他才慢慢平息,镇静下来。 “虽然我对航海什么的不感兴趣,但说真的,我佩服你们这种胸怀大志的航海家,可能好多人都会说你们在做着航海发财梦,不过我觉得,能活在梦里也是件幸福的事。” 显然,他不打算理会郑飞夸张的要求,觉得他是个做白日梦的疯子。 额,不过现在好像是深夜。 对此,郑飞并不感到屈辱,因为他明白—— 斩获胜利之前,没有人会看得起你。 思忖片刻,他认真看着军官。 “能跟我上船看看去吗?” “上哪艘船,你的么?” “对,我给你看几样东西。”(。) 第两百七十五章 打开看看吧 算起来,现在大概已经到深夜十一点了,十二点伊斯坦布尔就封城了,到时候只要是守城士兵不认识的人,就算是帝国元帅来了都进不了城,郑飞必须要赶在十二点之前返回。 所幸,军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确实有兴趣看看这位阔绰的富商船上到底有什么。哦不,应该是活在梦里的疯子。 朦胧的夜色下,他们走出小木屋,漫步穿过堆砌如山的货箱,踏上了如丝带般延伸至天边的海滩。 海风,湿润中带着些许温暖,让人清楚地感受到,春天即将来临。 远处的沙滩,在月色的映照下,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片银白,单调,却有着穿透人心的美妙,令人不禁希望时间在此定格,多作停留。 笑,时间怎么会停住呢,时间又怎么会倒流呢,除非......掉进了所罗门王的密道。 即便已是深夜,沙滩上还是有不少人的,每十分钟过一趟巡逻队另算,大多都是从船上下来的水手,还有一些是没睡觉的劳工,他们分布在沙滩的各个地方,趁着退潮抓点鱼虾蟹,明天早餐就有好东西吃了。 郑飞带着军官,爬上了旗舰。 水手们都醒着,在打扫甲板上的垃圾,看来他们刚在这里办了个篝火晚会。 瞧见船长回来了,他们迎上来露出笑脸,而当看到军官时,面色骤变,全部站定。 惶恐,他们以为军官是上船来搜查的,万一搜到枪支火药...... 郑飞对军官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跟我来。” 路过水手身边,郑飞听到了一句嗓音极低的嗫嚅。 “船长......” “放心,没事,带着伙计们打扫甲板吧。” 郑飞淡定从容,在知道军官的身份与所处地位后,他便不把军官当作威胁了,这种不忠诚又贪财的人,很容易收买。 偶然听见他们的对话,军官心里犯起了嘀咕,但也没空多想,在水手们的注视下,随郑飞进了船舱。 郑飞端了盏油灯,一直往里走,直到船舱最深处,来到一扇小铁门前。 是达芬奇的工作室吗?不,达芬奇在另一条船上,这里是船队的小仓库,用来存放比较贵重的物品。 打开那扇小门,迎面而来的一股霉味儿,军官掩鼻,抱怨道:“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等等你就知道了。”郑飞微笑,卖了个关子。 军官撇撇嘴,随他弯腰钻了进去。 这间小仓库,占地面积不到三十个平方米,看起来平淡无奇,整间仓库最显眼的,就是两个巨大的箱子了,是正常大箱子容量的六倍还多。 看到这样的大箱子,军官纳闷地拧了下眉头,心头泛起了浓厚的好奇,迫不及待地想要瞧瞧箱子里是什么。 郑飞抬步上前,开锁。 箱盖是那么沉重,被他吃力地缓缓抬起,将那密封多日的珍宝,悉数展现。 军官杵在原地发愣,映入眼帘的,是一整箱黄灿灿的金币,粗略估计至少十万枚! 虽然是个很简单的算术,但他还是掰起了手指头,算算这是自己多少年的收入,最后的结论是,就算加上外快,也够他赚一百年的了。 一百年是多久,一辈子能活多少年? 他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金币,贪婪充斥在他的每一根神经,使得他情不自禁就想要伸出手,抓上一把。 事实上,他的手已经伸出来了,插在金币堆里,眯缝着眼惬意体会这种被钱包围的感觉,幽幽的,发出一声绵长的叹息。 郑飞静静站在一旁,笑而不语。 好久,军官才缓过神来。 “这都是你的钱吗?”军官问。 “是的。” “那另外一个箱子里是什么?” “也是金币,还有些金币盛在小箱子里,放在其它船舱。” “你到底有多少钱?” “这......没必要告诉你吧?”郑飞靠在墙上,双臂抱在胸前。 军官默默吞下一口唾沫,手从金币堆里抽了回来,视线仍舍不得从金币上移开,呼吸急促。 沉默。 这么一大笔财富,让他感觉脸有点火辣辣的,不是激动,而是臊的,因为在不久前,他还认为郑飞是个做大梦的疯子。 “这些......都是你航海赚来的?” “嗯,还有些其它的。” 郑飞走到角落里,取出个小箱子,在他面前打开。 霎时,他几乎眼睛都要掉下来了。 很久以前,郑飞刚拥有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带着仅仅几十个水手,从巴萨罗那港出发,想要穿过直布罗陀海峡前去里斯本,在那里修整一番后,横渡大西洋前往美洲。 但在半路上,他们偶遇了一座小岛,在岛上郑飞发现了一批宝藏,这批宝藏被带到了里斯本,郑飞也被关进了监狱,在成功越狱后,他把宝藏卖给了一个贪婪的珠宝商,换了一大笔钱购买骑士军团所需的战马和武器,策划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冲出里斯本。 然而,在那批宝藏之中,有几样最珍贵的东西被他留了下来,其中有那镶满宝石的纯金王冠,以及断臂的维纳斯雕像。 此时,军官看到的就是王冠,那闪闪发亮的黄金,那些无比璀璨的各色宝石,深深吸引着他灼热的目光,在某个瞬间,他甚至产生了劫财的歹念,但很快又放弃了。 一来是出来得匆忙武器没带,二来即便调动士兵把这群财宝抢到手,最终也会进了王室特遣者、伊斯坦布尔公爵和海峡守备官三巨头的口袋,自己连根毛都捞不到。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连连捏着,只看不摸的感觉实在煎熬。 然后,郑飞把箱子合上了,他也终于解脱了,深深松了口气。 “你这王冠是从哪弄来的,挺值钱吧?”他明知故问,嘴唇有些发干,舔了一下。 “别急,还有呢。” 郑飞把箱子放回原处,哼哧哼哧抱出一个硕大的长条状木箱,放在军官脚下。 “打开看看吧。”他对军官说。 这种形状的箱子,通常都是盛放炮管的。 军官的心瞬间悬了起来。(。) 第两百七十六章 达成一致 漆黑色的木箱,散发着一股腐味儿,那暗淡的枯槁色,令人不由得就会想起某种古老的东西,有着隐隐约约的神秘感。 但其实,这都是军官自己凭空想出来的罢了,这箱子是不久前刚请木匠制作的,哪里来那么多诡异。 军官一面提防着郑飞,一面微微哆嗦着,揭开箱盖。 他愣了一小下,箱子里的不是炮管,更不是传说中的埃及木乃伊,而是一根弯曲的、淡黄色的物件,看起来像树干。 “这个是?......”他在物件表面摩挲着问。 “象牙。” “怎么可能!虽然我称不上什么富人,但象牙我还是见过的,哪有这么大!” “猛犸象,它是普通大象体型的四倍。” 军官不清楚这根象牙意味着什么,和大多数军官一样,他的性格比较粗野,从来不会关注这种比较高雅的东西,所以他只是摸了两下,并没有过分惊叹。 对此郑飞很失望,拿出了自己引以为傲价值连城的猛犸象牙,对方却不懂得欣赏。 想了想,他把长条大箱抱回原处,放好。 显然,在军官的概念中,只有金币才对其有足够的吸引力。 “这里一共有二十五万枚金币,是我多年航行积聚的财富,现在我想扩充船队去更远的地方,赚更多的钱,所以我很需要你辖区里的搬运工。” 军官用眼角的余光瞥着那成堆成堆的金币,黄灿灿的闪光令他心动不已,他再次咽了口唾沫,眉心拧到一起似乎在想什么,很快的,幽幽翘起了嘴角。 “我可以帮你,但你得告诉我......你的航行路线。” 此前,军官的心路历程是这样的:把搬运工召集起来送给他吗?那样的话辖区内所有货船就全都走不动货了,整个辖区都将沦为僵滞的状态,万一上面怪罪下来,被撤职还算轻的,没准会被弄牢里去甚至执行死刑!等等......既然航海这么赚钱,那还留在伊斯坦布尔当这小军官干什么,自己组建支船队多好? 这么过分的要求,郑飞是绝不会答应的,他果断摇头,态度强硬。 “不可能。” “好啊,那你就别想得到搬运工。”军官狞笑一下,转身就走。 “我可以去别的地方招水手,说不定薪金还能便宜点,但是你,损失了一千枚金币。”郑飞丝毫不以为意,淡定自若地掸掉衣服上的尘土。 军官刚刚走到门口,听他这么一说,脚步停下了。 在伊斯坦布尔做一名负责监督搬运工的小军官,他整天待在海滩上过苦日子,连吃个猪肉都要躲到房间里。 相比之下,远走高飞去乡下买座庄园,别提有多美了!有了一千枚金币,足够实现这个愿望! 他背对着郑飞,转了转眼珠子,又重新露出了微笑,只不过这笑容看起来怪怪的。 “给我两千。” “一千,不干拉倒。” 郑飞本着脸,一副没得商量的模样,熄灭墙上挂着的油灯,小仓库顿时暗了不少。 他不喜欢被人威胁的感觉,再者说,他确实能在其它地方招募大量水手,之所以来请军官帮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可怜那群睡在货箱堆上的搬运工,想帮他们一把。 见谈不拢,军官慌了,不得已只能尴尬地再让一步,试探道:“一千五怎么样?” “我说了,就一千,好了请出去吧,我要锁门了。”郑飞不耐烦地挥挥手。 军官暗骂了句奸商,剁了一下脚。 “一千就一千!不过你得搭我和我的手下们一程,带我们离开伊斯坦布尔。” “没问题。”这次郑飞相当爽快。 ...... 甲板。 在从船舱回甲板的路上,郑飞跟军官交代好了准备事项,并叮嘱他千万不要引起守备军的注意。 就算他不叮嘱,军官也会极度谨慎的,毕竟关系到财富,甚至是性命。 军官从没想过要去举报他,因为那样除了能领两个赏钱外,其它任何好处都得不到。 在海风的吹拂中,郑飞送军官下船,而后迅速踏上了回程的路。 马蹄,从空旷的海滩踢踏到了荒芜的原野,此时已接近凌晨十二点,原野上寂静得令人心慌。 十几分钟,换上一身军装的他,出现在了伊斯坦布尔城外,还有五分钟就要封城了,城墙上的哨兵们打着哈欠,准备下去和城门口站岗的兄弟一起合上那厚重的城门。 听见渐渐逼近的马蹄声,早已困倦不行的哨兵,仍没能打起精神。 在他们的感觉中,伊斯坦布尔最安全不过了,没有人会蠢到在这里作恶,就算是气焰最嚣张的马匪,也从来不敢在这一带出没。 不过出于职业习惯,他们还是端起了火枪,睡眼朦胧哈欠连天。 “谁在那?”哨兵睁大眼,无奈光线太暗,再加上月亮又刚好躲到乌云后去了,看不清。 “不是还没封城吗?”郑飞下马,慢悠悠地走过去。 “是没封,但这么晚了你......哟,长官好!”哨兵看到了这身职务不小的军装,立刻站直身体恭敬得不能再恭敬,其余哨兵也纷纷效仿。 “我能进去了吗?”郑飞笑问。 “当然,幸亏您来得早一点,再晚个几分钟,连元帅都不能进城。” 郑飞皱皱眉。 “如果是你们的城防守卫官大人呢?” “那当然可以!” “那就好。”这是郑飞心底的暗语,伴随着一丝微笑。 他驾着快马,驰骋在伊斯坦布尔的街道上,夜深人静一路畅通无阻,很快的,他抵达了城堡旁边的那家小酒馆,圣地亚哥正站在酒馆门口左顾右盼焦急不安。 “该死,你终于回来了!”圣地亚哥总算吁了口气,过来帮他牵马,道:“再不来那家伙的酒都醒了。” 那家伙,指的是城防守卫官。 郑飞耸耸肩没搭话,抬脚迈过门槛。 这家酒馆的格局比较小,装修也较次,平时接待的客人基本都是在伊斯坦布尔靠岸的水手,还有那些搬运工。 所以之前圣地亚哥一到这,直接豪气地甩出一小袋银币,包场了。(。) 第两百七十七章 贩卖军火 幽静的小酒馆里,只剩下老板独自一人拖着腮打瞌睡,见此情形,圣地亚哥蹑手蹑脚地溜到柜台偷了瓶酒,随后带着郑飞溜进包间。 关上包间的房门,郑飞鄙夷地瞪了他一眼。 “你现在又不缺钱,有必要偷这种劣质酒吗?” 圣地亚哥摆了摆手指头,故弄玄虚似的,咧嘴一笑。 “嘿嘿,你不懂,买来的和偷来的不一样,偷酒能让我想起以前的自己,喝着特别香!” 郑飞眉宇微抬,貌似是第一次觉得壮汉的话有道理,正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对于人来说,回忆永远是最美的。 城防守卫官确实清醒了不少,但他还记得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喂,我的赔偿金呢?!”他吹胡子瞪眼,怒气冲冲地拍了下桌子。 圣地亚哥的暴脾气瞬间上来了,提着酒瓶子就要擂他,被郑飞给挡下了,不过守卫官还是被吓得不轻。 “你要三百个金币是吧?”郑飞坐到他面前,竖起五个指头。 这模仿,让守卫官顿时面红耳赤,难堪的不行。 “三百,快给我,我还要赶回营地去。” “别急,先告诉我,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守卫官嗤笑。 “喝酒泡妞花天酒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就不想多弄点钱,过富人的生活么?”郑飞把他往路子上诱导。 “什么......意思?”显然,守卫官的胃口被吊起了。 作为城防守卫官,他每年的薪水是八百枚银币,和搬运工那些底层人比起来算多,但是到了混得好点的商人面前,完全不够看。 有一点很尴尬,那就是他没办法贪污,即便把守着出入伊斯坦布尔的咽喉。 因为,城内是公爵老爷的直接领地,对于城门这种地方,公爵会派亲信直接监管。 所以他的收入,其实还比不上海滩上的那些军官,即便身份地位要高出许多。 “你先回答我,想不想要更多的钱?”郑飞继续诱导,并对圣地亚哥招招手,圣地亚哥嘟囔着拿出个大背囊,拿出三小袋金币,一百个装。 守卫官几年的收入,被放在了桌上。 “天呐......”守卫官情不自禁地就想伸手去拿,被圣地亚哥紧紧抓住手腕。 “别动心思,它还不是你的。” 守卫官纠结地盯着钱袋,极度渴望能占为己有,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群“刁民”好像并不打算轻易就范。 他闭上眼又睁开,收回了贪婪之意,干咳了两声,作出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命令道:“快把钱给我,我要回去布置城防了。” 郑飞把三个钱袋揽到面前,笑了笑。 “你先回答我,想不想要更多的钱?”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郑飞起身,拖过圣地亚哥的大背囊,把里面的金币袋尽数倾倒出来,足有几十个,也就是几千枚金币。 再也无法抑制激动,守卫官腾地站了起来,双手撑着桌面,直勾勾地盯着满桌的金币袋,这可是他几十年的薪水! “操......同样是军官,凭什么你们这么富有?”他的语气中除了不甘心外,还带着点委屈。 凭什么,这是他每次喝完酒最常说的三个字。 想当年在北非,他也是战功赫赫的英雄,为军中士兵所称道,结果被调回伊斯坦布尔后,由于轻骑兵地位比其他兵种要卑微,他成为了不起眼的城防守卫官,听起来像是个大官,但说到底就是个守城墙的,至于城里的安全,由公爵老爷的嫡系精锐部队保护。 坐在显要位置上的军官,能不停捞到丰厚的油水,不出半年就能变成满嘴油的肥老鼠,随便拿出点零花钱都够他累死累活十年的。 他常问,凭什么?!那些人立的功劳比我差得远,不就因为老子是轻骑兵么! 兵种歧视,和种族歧视一样令人厌恶。 不甘之后,他向郑飞投去仇恨的目光,咬了咬牙。 “喂,你是炮兵还是海军?” “重骑兵,从的黎波里战场调回来的,准备打罗马尼亚。” “重骑兵?”守卫官不理解了,纳闷道:“重骑兵怎么可能这么富?” 郑飞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在昏暗的油灯下,颔首。 “这就是我要和你商量的事。” “什么事?” “我的钱,是卖东西得来的。” “不会是,卖军火吧?”守卫官的手指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提起警惕,密切注视着郑飞的双眸。 沉吟片刻,郑飞坦然点头。 “没错,被你猜到了。”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把奥斯曼帝国的......” 啪! 还没说完,圣地亚哥就抡起膀子狠狠扇了他一耳光,清脆的响声,单是听听都觉得疼。 苍白的脸颊,很快变得通红,现出五个硕大的手指印,显眼极了。 守卫官说了一半的话被硬生生噎了回去,捂着脸一言不发,他在想这人既然敢动手打自己,相比来头一定不小,还是不逞强的好,有多少气也得咽下去。 倏然,他想到了什么,迅速抬头望着郑飞。 “你们不是重骑兵吗,有什么可卖的?战马?军刀?盾牌?” 不管是轻骑兵还是重骑兵,亦或是即将过时的刀盾兵,装备都是不值什么钱的,而且冷兵器属于非消耗品,卖掉之后没有理由去找长官补充。 炮兵就不一样了,可以编造出无数个理由,比如演习用掉了大量炮弹,火炮炸膛报废了,等等。 “谁说我们卖的是自己的装备了?”郑飞坏笑,从怀里取出一张叠好的羊皮纸。 伊斯坦布尔城的地图,是布拉德的朋友,那位酒馆老板提供的。 话说,酒馆老板还真神奇,跟哆啦梦似的什么都能搞到,不仅是军装和地图,还提供了许多关于城里的信息。 他把地图平摊开,在守卫官愕然的注视下,指向了一个地点。 “炮兵部队驻扎在伊斯坦布尔的东北角,我们可以趁夜搞一批火炮出来,运到城外找机会卖掉。” “你疯了么?!”守卫官低声沉喝。 尽管他变现的非常愤慨,但郑飞还是看出他动摇了,否则的话他就不是沉喝了,而是大吼。 其实,郑飞对偷火炮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只是在为连夜出城找一个借口罢了。(。) 第两百七十八章 炮兵阵地 守卫官那双惊惶不定的眼珠子转了转,不知是在想什么,与此同时,郑飞嘴角轻翘。 “怎么,不可以吗?”郑飞拿过圣地亚哥刚偷的那瓶劣质酒,不过只凑到鼻尖就没有喝下去的欲望了。 守卫官的手指敲击着桌面,眉头紧蹙,仔细盯着画满线条的羊皮纸,逐块逐块地研究。 这份完善版地图,就算是在伊斯坦布尔待了好几年的他,也从未见过,一个从的黎波里刚回来的军官竟然掏了出来,实在是难以置信。 油灯,跳动着昏黄色的火苗,圣地亚哥美滋滋地喝着劣质酒,外面的老板已坠入梦乡,寂静的冬夜,一点点流逝。 圣地亚哥喝酒速度很快,瓶子很快就见了底,他却没有丝毫醉意,看来这酒是掺水的。 过了好久,守卫官终于抬起头注视郑飞的眼睛,经历了细思斟酌,之前的怒气与惶恐,已悄然散去。 “你知道吗,万一你被抓住,一定会被送上断头台的。” “只要你肯放行,就绝不会出意外的,深夜时段城里连巡逻队都睡了,没人会发现。” “问题是,你确定能从防守严密的炮兵驻地里偷出火炮来么?他们用的可都是多年前乌尔班大人设计的加农炮,最短的炮管也有三米长,怎么弄出来?”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会处理好的,你只需要跟手下打好招呼,等我们到了城门口放行就是了。” “我只有一个要求,万一出了事千万别把我卖出来。” 郑飞耸耸肩,以示默认。 就这样,谈妥了,正应了一句话,没有什么事是钱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说明给的钱不够。 伊斯坦布尔是个奇妙的城市,在这里,生活着来自不同地方、有着不同信仰政见的人,当这些人聚集在一起,会自然而然碰撞出思维的火花。 近年来,奥斯曼帝国的勇猛大军无往不胜,几乎横扫了欧亚非三大陆,即便是最难以攻克的要塞,也在他们的猛烈攻势下沦陷。 和前线那些拿鲜血和生命战斗的将士们不同,留在后方的军官,尤其是留在首都并且很闲的,过惯了安逸生活的他们,早已丢了当初的那份热血与信仰,那“为了苏丹!为了真主!”的口号,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想安安静静地捞点钱,辞职去买座城堡庄园,过无忧无虑的日子。 否则的话,无论郑飞再怎么善于蛊惑人心,也无法成功。 ...... 从小酒馆出来,守卫官拎着个布袋坐马车回了营地,那里面有五百枚金币,是郑飞的预付款。 朦胧的夜色下,目送着守卫官的背影消失在街角,郑飞和圣地亚哥等人漫步在街道上,约摸过了半个小时,他们到了伊斯坦布尔城的东北角,这里有座小城堡,年代很久的样子。 城堡的主人是个做古董生意的富商,早些年就在城郊新建了大庄园,全家搬了进去,这座小城堡也就沦为半废弃状态,只偶尔有仆人过来打扫一下卫生。 布拉德的朋友,那位神通广大的酒馆老板,通过关系把城堡租了过来,提供给郑飞住宿用。 此时,在月色的笼罩中,酒馆老板和布拉德肩并肩地坐在城堡门口,轻声交谈,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凑到一起,即便聊个通宵都不会觉得困。 “喔喔喔,看是谁回来了,我们可爱的小船长。” 布拉德撑着膝盖站起来,仰头望月伸了个惬意无比的懒腰,活动活动筋骨。 “你就不能把可爱两个字去掉吗。”郑飞走到他跟前,意味深长地瞧着他,停顿少顷后,欣慰一笑。 “布拉德你变了,你可以逃离我的控制的,但你没有。” “我为什么要逃?再去过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吗,我累了。” 布拉德的语气中,有一丝无奈,伴着一缕悲伤,为自己在杀戮中度过的青春。 “跟我上楼,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郑飞拍拍他的肩膀。 城堡一共只有两层,每层五间房,与其说是个城堡,倒更像是栋炮楼。 来到房间里,布拉德点了只烟,那是他自己用纸卷的,他爱抽烟但不喜欢带着烟斗到处溜达,因为几年前他在逃命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胸前的烟斗磕在地上,那一刹那垫得他差点背过气去,后来他就把烟斗给扔了。 “来一支吗?”他夹了根递给郑飞。 郑飞摇头,借着透过窗户射进来的月光,摸索着点着了油灯。 “嘿,男人怎么可以不抽烟,这玩意儿能让你冷静下来思考。”布拉德接着说。 “我有其它方法冷静。”郑飞还是拒绝了,他知道有些东西一旦沾了就难以戒掉。 布拉德撇撇嘴,便不继续劝他了,趴倒了窗前,双臂伏在窗台上。 “说说吧,要我做什么?不会是要杀谁吧?” “我需要一个伪装者,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郑飞凝视前方,神色认真。 站在窗边,映入眼帘的是被月光倾洒的开阔地,没有其它建筑物的遮拦,唯一的障碍物是左侧有片小树林。 “伪装者?”布拉德不明所以,手指夹着烟头,等他解释。 郑飞点了下头,正欲开口,却倏然怔住了,盯着前方某样东西的轮廓。 距离太远看不清,他拿出了望远镜,镜头对准那个方向。 所幸今天月亮比较大,照得大地一片光明,那轮廓也得以展现在他的眼前。 是炮管,位置在小树林旁,有树林作参照物,便可发现那是门巨炮,炮管竟是树干的几倍粗。 那便是传说中的乌尔班巨炮,被誉为怪兽大炮,是乌尔班最得意的作品。 惊愕之余,郑飞放下望远镜,问:“那是什么地方?” 布拉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恍然大悟。 “哦,怪不得你会有这样的反应,一定是看到那门巨炮了吧!白天我也看到了,我的朋友说那是伊斯坦布尔的炮兵阵地。” 炮兵阵地,居然就坐落在城堡边上两百米外,到了白天只需要使用望远镜观察,就能将里面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第两百七十九章 只差一关 “白天还待在这,那些士兵不会过来驱逐么?”郑飞略有些担忧。 “当然不,他们都忙着找乐子呢,下午的时候我看到阵地里面出现了几十个女郎,估计是用来给他们消遣的,哈哈,炮兵部队是伊斯坦布尔公爵的宝贝疙瘩,待遇不菲。” 察觉到郑飞投来了惊讶的目光,布拉德沉吟一声,笑道:“别看我,这是我朋友说的。” “有句话我早就想问了,你朋友到底是做什么的?” “别的我不方便透露,只能说,他不单单是个酒馆老板。” 说罢,布拉德嘬了一口烟,把带着火星的烟头弹出窗外,笑问:“刚刚你让我做伪装者,是什么意思?” 郑飞揉揉眼,宣布。 “潜入炮兵阵地,寻找机会在他们的酒菜里下点药,好让他们夜里睡得跟死猪一样醒不了。” 布拉德思索两秒,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你去哪?”郑飞忙问。 “准备一下现在就潜进去,不然等到了白天就难了。” 布拉德摆摆手,头也不回地出了门,这就是他做事的风格,雷厉风行从不拖沓,也从不多问。 额,关于从不多问这一条,很快被推翻了。 就在郑飞露出赞许的微笑时,布拉德忽然转过身,好奇道:“话说,你为什么要给炮兵下药?” “我想弄走一批大炮。”郑飞坦言。 “可是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不会为了偷一批炮而把自己置于险地的,你根本不缺这点钱。” “好吧,老谋深算的家伙。”郑飞笑了笑,做了次深呼吸:“我是为了掩饰自己真正的目的——弄走造出那些大炮的人。” “乌尔班?”对这个名字,布拉德早已熟烂于心,火炮史上的天才,亲手酿成了拜占庭帝国的颠覆,是个集功名与骂名于一身的奇特人物。 “就是他。”郑飞表示肯定。 “好吧,看来你又在计划什么不得了的事,我听你的水手提起过,在里斯本时你就搞过一场大越狱,还召集了一支庞大的骑士军团。” 听到自己的“光荣”事迹,郑飞不禁苦笑了一下。 “虽然我不知道你这次又在策划什么,但能感觉得到会很刺激,我最喜欢的就是刺激!”布拉德哈哈一笑,拳头放在心口做了个相信我的手势。 走到门口,他嘱咐道:“如果需要和我联络,就让我的朋友去炮兵阵地送酒。” 郑飞用同样的手势回答他。 布拉德收拾好必要的物品,便离开城堡趁夜向炮兵阵地进发,他得躲过好几个瞭望塔,不过完全不必担心,他最擅长的就是伪装术。 郑飞双臂伏在窗台上,望着炮兵阵地的方向,幽幽吁出一口气:“刺激,哪来的刺激。” 这次的行动和以往不同,一切都得偷偷摸摸的进行,稍有不慎让人发现的话,就全都完了。 之所以跟城防守卫官说自己要偷一批火炮卖掉,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深夜出城的许可,否则的话就算给守卫官大笔的钱财,恐怕也不会被放行,反而会引起对方的警觉,受到严密搜查。 这是由于火炮丢了,责任由炮兵部队来负,而乌尔班丢了,责任全在城防守卫官兵,不管他们躲到哪,暴跳如雷的奥斯曼帝国王室都会派遣军队把他们和乌尔班一起抓回来。 这种险,守卫官冒不起。 ...... 时间飞逝,五天一晃而过,对于藏身在炮兵阵地中的布拉德来说,记忆还停留在五天前。 想伪装成炮兵混进来是不可能的,伊斯坦布尔的炮兵编制极为严格,两千人被分为二十组,每组一百人,齐齐整整很容易清点。 这支部队,使用的全部是乌尔班设计的大型加农炮,战斗力绝不比前线的精锐部队差,他们担当着伊斯坦布尔究极防御的角色,即使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敌人的军队打到了城外,他们也会用遮天蔽日的炮弹在敌军阵营中掀起阵阵哀嚎,使敌军仓皇而退。 面对此等艰难的处境,再加上炮兵阵地周围全无藏身之所,布拉德只能委屈自己缩在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地方——乌尔班巨炮的炮管里。 乌尔班制造的第一门巨炮,也被人们称作土耳其巨炮或达达尼尔大炮,炮管长五米,口径七十六厘米,足以容纳一位成人。 这门巨炮自从攻下君士坦丁堡后就再也没启用过,被作为一个象征安置在炮兵阵地的最中央,炮口朝天。 这五天来,布拉德一直安静地趴在炮管里,饿了吃点干粮,渴了喝点盐水,烟酒什么的只能暂时戒掉了。 每当他抬起头来,望着展现在眼前的一个圆形出口,他便会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井底之蛙,憋屈的不行。 唯一的消遣,就是能听听路过的士兵交谈,哦对了,还有晚上从营房里传来的,一种令他血脉喷张的声音,女人的呻吟。 这天早晨,他刚从睡梦中醒来,正在无聊地啃干粮时,炮管被邦邦连续敲了四声,然后是两声,音量很小,但对于炮管里的他来说,简直震耳。 这是他和老朋友酒馆老板的联络暗号。 四声加两声,意思是今天晚上开始行动。 他连敲了五下,表示收到。 而与此同时,郑飞在贝拉的床上,贝拉是海峡守备官的女儿。 虽然名号相似,但和低微卑微的城防守卫官不同,海峡守备官在伊斯坦布尔是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之一,忠诚于奥斯曼帝国的他顽固得很,不是用钱财就能拉拢的。 再者说,他也不缺钱。 贝拉不和父亲住在一块,父亲和情人住在城中央的办公楼里,贝拉则是和母亲住在葡萄园,恬静而舒适。 还好,贝拉的母亲很中意郑飞。 从睡梦中苏醒时,郑飞翻了个身,看见贝拉坐在床上看书,书上的文字郑飞不认识,可能是土耳其语吧。 娇生惯养的贝拉可没有给他做饭的习惯,见他醒来,笑嘻嘻地眨了下眼。 郑飞打了个哈欠,翻身坐了起来。 一切准备就绪,按照约定,今天计划要开始实行了。 现在,只差海峡这一关了。(。) 第两百八十章 海峡守备阵地 贝拉喜欢光明,所以在一睁眼的时候,就去把窗帘给拉开了。 清晨的阳光打落在被子上,温润之中,藏着一缕小小的安逸,和煦的微风悄然钻进房间,春天的氛围愈发浓厚了。 双手枕在头底小憩片刻,郑飞在脑中把这些天得来的信息总结清楚,翻身而起,这才注意到床头柜上有杯热牛奶、一些面包卷,以及几片美味的烤牛肉,它们是女仆半个钟头前送来的。 贝拉手里捧着那本外形精美的大书,翻开一页,看着他浅笑。 “吃点吧,再不吃就凉了。” “你在看什么书?”郑飞往跟前凑了点。 “唔,一些小故事。” 可能是觉得索然无味,贝拉合起书放下,慵懒如小猫咪般环住他的腰,脸贴在他的胸膛上。 郑飞的心情有些复杂,这个暧昧的动作,本应存在于两个相爱的人之间, “我记得你前两天说过,守卫海峡的军官士兵都认识你?” 郑飞捻起一个小面包卷,递到她的绯红嫩唇边,点了几下,她张开了小嘴。 “当然,我是他们最高长官的女儿。” “那要是你让他们放行一支船队,他们会照做吗?” “不会,就算我父亲亲自下令也起不了作用,因为王室特遣者也在那,他的权力甚至高过公爵大人,不过还好,再有两个月他就要离开了。” 嚼完面包卷,贝拉取纸巾细心擦拭嘴角的果酱,又帮郑飞也擦了一下。 “那平时那群士兵都吃什么?” 郑飞计划像对付炮兵部队那样,派人潜入海峡两岸炮兵阵地,在他们的晚餐中投入药物,让所有士兵昏睡不醒,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平安穿过海峡进入黑海,溜之大吉。 然而,贝拉的回复使得他的设想成为了泡影。 “他们是奥斯曼帝国最精锐的炮兵,并且守卫着天底下最重要的海峡,所以王室每年都会拨给他们大量军饷,其中包括丰厚的伙食费。他们身在军营,却过着富人的生活,从来不吃大锅饭,都是趁着休息时间去外面的餐馆或者直接把厨师请来,三五个人凑起来享用美餐。这就是他们和其它部队最大的区别,在伊斯坦布尔,只要是个士兵就没有不对此眼红的。” 这样一来,从饮食方面下手的计划,被无情否决了。 郑飞坐在床上,手里托着餐盘,眼睛盯着烤牛肉出神,专心思考别的办法。 “嘿,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些了?” 贝拉把她引以为傲的长卷发拨到颈后,妩媚十足地拉了下肩带,天真的大眼睛扑闪了一下。 “哦,我对这支肩负重大责任的部队很好奇,等会儿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郑飞想实地踩点,寻找突破口。 他已经想好,万一发现真的无法偷偷穿过海峡,就只能想办法买通海滩巡逻队,趁着深夜把船上的军火弄下来,和从炮兵部队搞出来的那批火炮一起运到郊区处理掉,即便仍有风险且损失很大,但试试总比等死好。 这是,万不得已的b计划。 “好的,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贝拉又伏在了他的胸口,撒娇般,手指在他的胸膛上戳来戳去。 这几天,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但她却对郑飞产生了依赖性,不是郑飞对女人有多大吸引力,而是她的自身原因。 她的父亲,那位身居高位的海峡守备官,从她出生之后就忙于征战,几年都不归家,后来攻下了君士坦丁堡,全家搬来了这里,父亲又忙于加固海峡防御,极少和她沟通。 简单来讲,她缺少男性给的爱,本就貌美的她经常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参加舞会,吸引不少男人的注意,然而这些男人要么冲着她的姿色,要么冲着她父亲的地位,从来不会给她真正的关爱。 但这关爱,郑飞却给了她,令她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她天真地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一个好男人,可她不知,他是在欺骗她。 她紧紧抱着郑飞,脸颊来回蹭,享受着他传递来的温存。 “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这句话在郑飞的脑海中回来荡去,仿佛戳中了他心间的柔软之处,对怀里这刚十九岁的花季少女,怜惜不已。 “贝拉......”他把餐盘放到一片,眉宇间,惆怅倾露。 “嗯?” 沉吟少顷。 “没什么,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其实他想说的是对不起,但那会暴露身份,再者说,这三个字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世上所有的错误都可以用对不起来解决,会有多少彷徨不定的可怜人变成恶魔? 情债无法用金钱来偿还,既然还不了,那就不还了吧。 仰面向上盯着天花板,他悄然叹出一口气,缓和缓和情绪,作出微笑的模样。 贝拉脱掉睡衣换上最喜欢的长裙,挽着他的胳臂离开城堡,走在庄园的幽静小道上,跟正在给郁金香浇水的母亲打了个招呼。 “路上小心点宝贝儿。”母亲习惯性地叮嘱,望向郑飞的目光中,充满了信赖。 郑飞停下来脚步,对这位慈祥的中年妇女微笑了一下,而后摘了朵淡紫色郁金香,别在贝拉的长发上,使她看起来更美丽。 既然这过失无法弥补,就给她们留下最好的自己吧,为今后的不告而别,虔诚忏悔。 平心而论,郑飞没有错,他所做的这一切并不是要得到什么,而是为了保护全船队几百人的性命。 那么,错的是谁? 其实,世间本没有错,只是不该遇见的人碰到一起,做了不该发生的事。 错的不是彼此,是巧合。 ...... 清晨,迎着朝阳乘坐马车,穿过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浏览来自欧亚非三大陆的各色人种,很快的,郑飞在贝拉的带领下,来到了海峡守备军的阵地。 阵地建在海峡边,士兵们最热衷做的就是爬上高高的瞭望塔,和海峡对面的同僚互相呐喊示威,争论左海岸和右海岸到底谁更强,这关系到他们最在乎的荣誉。(。) 第两百八十一章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海峡边修建了无数个瞭望塔,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座,比炮台还要密集,这些瞭望塔不仅能用来观察水面上的情况,还可以当做灯塔使用。 每每到了傍晚,在夕阳落山之际,夜幕降临之前,瞭望塔塔顶端便会亮起闪烁的火光,在穿行在海峡中的船上的人看来,这些排成队延伸至远方的瞭望塔就像是路灯,在漆黑的夜晚,留下了一抹令人向往的绚烂。 踏下马车,眼前是一片开阔地,隔得远远的就能瞧见士兵们在晨练,汗流浃背地做各种体能运动,伴着阵阵从心底而出的猛烈咆哮,在看到他们的这个瞬间,郑飞联想到了当初的特种部队。 作为奥斯曼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伊斯坦布尔海峡守备军不但精通操纵巨炮,在骑术射击和近战搏击等方面也领先于其它兵种,就算离开最拿手的火炮,他们也能手持军刀战斧,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吼出盖过重骑兵的咆哮,把前来冒犯的匪徒砍杀得一干二净。 所以为了保持强悍的战斗力,他们每天都会坚持训练,即使伊斯坦布尔是那么安全,十年来都没受到过任何侵犯。 艰苦卓绝的训练,只为捍卫赫赫战功立下的荣誉!在他们的信仰中,荣誉高于一切! “杀!” 冲天巨吼,数百名士兵陷入疯狂肉搏之中,场面混乱不堪。 瞭望塔上,几名军官满意地手撑栏杆,俯视地面上这群嗷嗷叫的狼崽子,手里提着酒壶,干杯。 这时,有位军官不经意地一瞥,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忙拍拍同伴们的肩膀,匆匆下瞭望塔去。 “哇哦哇哦哇哦,看看这是谁,我们美丽的贝拉小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军衔最高的军官,离得老远就开始呼唤,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 “带我的朋友过来参观一下。”贝拉应了句,左右张望了一番,问:“我父亲在吗?” “不在,长官今天和公爵大人有重要的事商量。” “那就好。”贝拉吁了口气,之前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她担心的是如果让父亲看到自己和郑飞在一起,肯定又会出现不和谐的场面,那老顽固可霸道了。 海风清新,面对着广阔的海峡,贝拉做了次悠长的深呼吸,对军官笑道:“带我们随便走走吧,哦对了,别忘了去请一下安达主厨,今天我想吃炸鱼块。” “好的贝拉小姐,请随我来。”军官俯身,做了个十分绅士的邀请动作。 被欧洲人称为西亚蛮子的奥斯曼帝国人,尤其是勇猛粗鲁的军官,本来和绅士是不沾边的,但自从来到了人文交汇相融的伊斯坦布尔,他们接触到了许多有修养的欧洲绅士,潜移默化间,变成了“伪绅士”,只模仿其外表而不知其内涵。 漫步在海峡边,空气里残存着淡淡的火药味儿,展现在眼前的是由花岗岩砌成的坚固炮台,重型加农炮立于其中,无数根炮管齐刷刷地直指海面,看得那些刚进入海峡的船员们心惊肉跳。 这些乌尔班设计出的重型加农炮,发射出的炮弹只需一颗就能轻易掀翻一艘船,如果不行,那就两颗、三颗...... “嘿,是不是很震撼。”贝拉挽着郑飞的胳膊,笑道。 “我不关心。”郑飞摇摇头。 嘴上说着不关心,眼前却不停观察周围的一切。 这些威力巨大、炮管修长的加农炮,配合上线膛工艺的话,机械效率将得到极大提升,射程起码能翻三倍!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无论它们做工有多精良,都不是郑飞此行的目的。 比起防御阵地的布置,郑飞更感兴趣的是阵地外五百米处,那里有一个巨大的仓库。 此时,他和贝拉爬上了一座瞭望塔,下面的军官没有跟上来,不是懒得爬,而是想待在下面找角度偷看贝拉的裙底风光,这可是难得一遇的机会,偷窥长官的千金,有意思! 凭肉眼看到五百米外的仓库是不可能的,郑飞用的是望远镜。 当贝拉瞧见他把这个外形奇怪的物体放在眼前时,不禁心生疑惑。 “这个是什么,能让我玩玩嘛?”她撒起了娇。 让她没想到的是,郑飞竟然拒绝了。 “不行。” 望远镜这个概念倘若让文明社会的人得知,将会极大推动航海业和军事观测等方面,郑飞不愿意见到那样的情况,这和美国不愿意公布最新科技成果是一个道理。 贝拉惊愕,继而是失望,默默垂下头。 注意到她的反应,郑飞转了转眼珠子,灵机一动,背过身偷偷抠出镜片握在手心,把望远镜递到她面前。 “别伤心了,我是开玩笑的,给你。” 她哼了一声,接过来迫不及待地放到眼前,结果发现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更加失望了。 “我还以为从这里面能看到梦幻中的世界呢......” “哈哈,哪有那么多梦幻。” 郑飞拿回望远镜,让她随便看看风景,自己则是趁她不注意把镜片装上,继续观察远方的那个仓库。 建在阵地五百米外,门前有两队士兵把守,想必一定是存放着军需物品,会是什么呢? 不管是什么,都有一个共同点——里面的东西很重要。 不知不觉的,他轻轻翘起了嘴角,一项绝妙的计划在脑中渐渐成型。 瞭望塔下,军官们还在猥琐地不停走动变换角度,聚集在能窥探到贝拉裙底的一小块地方,装出副聊天的样子,眼睛偷偷向上瞥。 他们从未怀疑过郑飞是带着目的来的,也从未想过会暴露守备阵地的防御,因为他们认为,这世上没有人敢跟奥斯曼帝国最精锐的军队对着干。 他们的自负,必将导致失败。 ...... 傍晚,夕阳西下。 在阵地停留了一天,郑飞基本摸清了布局,并且知道在海峡两岸都有个大仓库,距离阵地都在五百米左右。 在跟军官们告别后,他和贝拉回到了城里,把贝拉送到家门口,他会一刻不停歇地赶去了小城堡,准备执行一系列计划。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第两百八十二章 潜入炮兵阵地 小小的城堡聚集了几十个人,他们是郑飞精心挑选出来的,船队中最精悍有力的水手,包括那些土著。 汉斯和圣地亚哥守在城堡大门口,他们坐着藤条制成的摇椅,懒洋洋地边品红酒边欣赏日落,偶尔交谈个几句,话题除了财富女人,就是在美洲度过的那段时光。 辽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云淡风轻,空气中带着丝清新的花草香,形色各异的蝴蝶在花间翩然起舞。跨上一匹骏马飞奔,风飒飒掠过耳畔,就这样,奔向远方。 美洲,奔放不羁的生活,单是这份自由,便是令人回味无穷。 他们讨论到在树林里遇到那只美洲豹,就看见郑飞回来了,不情愿地把屁股从椅子上抬起,迎了上去。 “船长,一切准备就绪,伊斯坦布尔城所有巡逻队的活动规律都摸清了。”汉斯汇报。 这些天来,汉斯负责带人在城里的大街小巷蹲点,记录巡逻队的人数和巡逻周期,为深夜运送巨炮和乌尔班出城打好基础。 郑飞点头,看向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会意:“今天下午刚买了一大批牛车,都在租的仓库里停着。” 顿了顿,壮汉终究按捺不住心底的疑惑,问:“可是,我们的目的不是乌尔班吗,为什么非要偷巨炮,不仅会带来很大风险,目标也会变大更容易被巡逻队发现。” “不这样的话,城防守卫官不会放我们出城的,他贪财但不傻,他知道我们深夜想出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偷卖军火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借口了。” 说罢,郑飞不能再耽搁时间了,留下汉斯在这里继续看守,和圣地亚哥并肩进城堡去了。 城堡大厅,空无一人,只有一张餐桌,上面堆满了餐盘,作出一顿丰盛大餐的假象,防止炮兵阵地的士兵过来检查。 登上楼梯,水手们三五成群地坐在楼道里,检查火枪擦拭砍刀,最卖力的是土著们,砍刀雪亮得能当镜子用。 久违的棕熊猎杀者,郑飞已经好久都没看见他了,在布拉德潜入炮兵部队后,他接替了布拉德原来的工作——监视哈里森家族的顶级雇佣兵,约翰塞纳。 郑飞刚上楼,棕熊猎杀者就急切走了过来,手里的砍刀忘了放下,提着刀昂首阔步像是要砍人。 “呃......”盯着那明晃晃的刀刃,以及那绝对称不上和善的脸,郑飞下意识地身体后仰,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棕熊猎杀者,这家伙身手太灵活了。 “船长,你终于回来了。”棕熊猎杀者的拉丁语发音中规中矩,听起来有点生硬。 “你不是应该在监视约翰塞纳吗?”郑飞蹙眉。 “那个人走了,今天下午上了一艘大船。” “往哪边去了?” “船进了海峡,我想沿着海岸继续跟踪,被士兵拦住了。” 海峡边是炮兵阵地,闲人免进。 郑飞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回原位去了。 从海峡走,那么布拉德当初的推断是对的,约翰塞纳要去罗马尼亚,那个战乱连连的国家。 他究竟是奔着斯巴达后裔去的,还是奥斯曼帝国雇他去除掉罗马尼亚王室,这些还无从得知。 郑飞晃了晃脑袋,不为无关的事分神,短暂的休息后,向大家安排今晚的行动计划。 夜晚十点。 和平常一样,炮兵阵地准时熄灯,这个时代娱乐设施匮乏,人们睡觉普遍比较早。 郑飞站在窗口,眺望夜幕下的阵地,几乎是在瞬间变得黑漆漆一片,只在那高耸的瞭望塔上还残存着几星灯火,飘忽闪烁。 “行动。”他沉声下令。 几十人应声而动,走出城堡各奔东西,一部分去附近的仓库里取牛车,另一部分去地道口接应乌尔班,剩下的去城门口跟守卫官打好招呼。 半小时后,他们披星戴月赶着牛车,来到阵地附近的小树林旁,布拉德已经在这里等待好久了。 “你终于来了,我的上帝。”布拉德揉揉憔悴的脸,把吸了一半的烟头扔掉,抬脚碾灭。 五天来,布拉德一直藏在乌尔班巨炮的炮管里,想换个姿势都没空间,整天除了睡觉就只能望着炮口那一方天空发呆,闲得骨头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这件事除了他布拉德,别人还真做不了。 “先吃点东西吧。” 郑飞知道他啃了五天干粮一定不好受,扔了包食物给他,那里面有新鲜的烤牛羊肉,美得很。 布拉德一改往常斯文的吃相,抓起一大把就往嘴里塞,边嚼还边腾出嘴来说:“都搞定了,整个阵地除了瞭望塔上的哨兵,全都睡得像死猪。” 闻言,郑飞不禁担忧道:“哨兵还醒着?” 要知道炮兵阵地的瞭望塔上是有炮的,一大群人跑到阵地里去偷巨炮,只要哨兵不瞎就不可能发现不了,那样后果不堪设想。 布拉德摇头:“其他人睡了,哨兵死了,我出来之前就把他们干掉了。” 他把嘴里的烤肉嚼完咽下,然后喝了口热水,这时注意到郑飞异样的目光,耸耸肩。 “我明白你想说什么,我违背了当初说的话,又破例杀人了。” “不,你做的很对。”郑飞的异样目光并不是为这个,他只是看到布拉德脖子上纹着两个字母,似曾相识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算了不想了。 月色笼罩大地,炮兵阵地寂静得只有呼噜声,一群贼摸进阵地,在布拉德的引导下小心翼翼地把巨炮装车,并用布盖好。 一门巨炮被拆成几块,沉重的炮管足有好几吨,即便选拔出的水手是船队中的佼佼者,也要十个人才能抬得动。 他们吭哧吭哧非常想喊个口号助助力,但为了不把熟睡中的炮兵吵醒,只能憋得脸红脖子粗,好不容易才把巨炮弄上牛车。 足足一个多钟头,十门巨炮全部装车,这些炮如果运到罗马尼亚或者其它奥斯曼的敌国,单凭这制造工艺就值上百万银币,只可惜郑飞没条件把它们运过去。(。) 第两百八十三章 来这里做什么? 别说运到罗马尼亚了,就算是只运到海滩都不可能实现,当深夜的伊斯坦布尔城一片宁静祥和时,海滩却还繁忙着,或许劳工已陷入深眠,但海滩守卫军却是一刻都不敢松懈,他们守护着伊斯坦布尔的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并且负责不让任何非法船只溜进海峡。 这些巨炮,出城后就将被抛弃在原野之上。 郑飞协助圣地亚哥把一个大号的炮架抬上车,拍拍手吁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热汗,总算是大功告成了。 他站直身体,抬手示意气喘吁吁的大家看过来。 “伙计们等等再休息,去军火库搬点炸药过来,能搬多少搬多少!” 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高负荷搬运,水手们累得已经没知觉了,再累累也无所谓,很痛快地就去了。 这些炸药,是郑飞计划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除了炸药外,水手们还顺便在仓库了顺了点吃的,人手一根生牛腿,他们实在怕了漂在海上只能吃鱼虾的日子,腻得想吐。 天色渐暗,今晚的月亮不太安分,总往云后躲,大概是预感到伊斯坦布尔将要出大事,有些心慌吧。 几十辆牛车排成长队,借着夜幕的庇护,驶上了宽广的街道。 街边的楼上,偶尔会敞着扇窗,那是睡不着或者有心事的人,伏在窗沿上看星星。 即便发出的动静再小,浩浩荡荡的车队还是自然而然映入了他们的眼帘,不过他们没放在心上,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便继续抬头仰望星空了。 “那是什么?” “这么晚还在街上,一定是某位贵族老爷的车队。” 他们的对话大致如下,和大多数守护伊斯坦布尔的士兵一样,在他们的印象里,这座千年古城太安全了,没人敢在这里搞事情。 在一个僻静的街角,几个人影从小酒馆里闪了出来,飞速上车。 好不容易逃出来的乌尔班,感激地看了郑飞一眼,旋即钻进遮盖巨炮的布底下藏好。 酝酿近十年的逃跑计划,今天终于付诸行动,结局究竟会怎样呢? 这家小酒馆属于布拉德的那位大胡子朋友,大胡子也随乌尔班从酒馆走出来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看着布拉德,打了个俩人之间常用的手势,意思是再会。 男人间的友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表达清楚,无需多言。 想了想,郑飞提了个沉甸甸的布袋跳下牛车,送到大胡子面前,真诚一笑。 “谢谢你的帮助,这些钱请收下,作为酬劳。” 大胡子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是在帮布拉德,不是为了什么酬劳。” “我知道,但这笔钱足够你买个大酒馆,甚至是大庄园。” 沉默少顷,大胡子狡黠笑了。 “其实,我不缺钱。” 见他犹豫,不想耽误时间的郑飞想把钱硬塞给他,这时,布拉德接话了。 “嘿我的朋友,你就收下吧!我敢肯定,我的老板一定比你阔绰得多,这点小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大胡子无奈地撇了下嘴,欣然接过布袋,对郑飞友好一笑。 “欢迎再回伊斯坦布尔。” “我会回来的,但会以另一副姿态。” 郑飞飒爽转身,高抬手臂号令车队继续行进。 车轮滚滚,几吨的重量把青石板压碎了不少,一列牛车一群人,在洒满月光的寂静街道,渐行渐远。 由于事先摸好了巡逻队的规律,他们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麻烦,平安抵达城门口。 城楼上,城防守卫官焦急不安地躲来躲去,时不时地捶几下墙,翘首以盼。 终于来了! 他顿时感觉悬在心头的石头落了地,慌忙跑下城楼,站在道路正中央迎接。 很快的,车队来到了城门前。 “路上还顺利吧?”守卫官急切问。 “嗯,开城门吧。” 说着,郑飞拿出比给大胡子还沉的一袋金币。 守卫官掂了掂份量,确认无误,示意士兵们打开城门。 “你是怎么把这些巨炮弄出来的?”他忍不住问。 “这是秘密。”郑飞悠悠啜饮一口小酒,微笑道:“让你的手下们跟伊斯坦布尔道个别吧,要离开了。” 这是守卫官后来提出的附加条件,那就是让郑飞的船队带他们一起离开伊斯坦布尔,留在这里过着看大门的日子,实在是够了。 “没什么好告别的。” 军官的态度异常决绝,简简单单地道出一句,便转过身高高举起手臂,激动地通知手下。 “伙计们,我们可以去乡下买座庄园了!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了!” 守城士兵们,无不喜悦地抬起嘴角,互相拥抱庆贺,但苦于怕惊动巡逻队,连声欢呼都不敢发出。 车队,就这样驶出了城门,还带走了夜间所有的守城士兵,伊斯坦布尔成为了一座没人把守的城。 牛车走得很慢,出城大概半小时,他们来到了一片荒野上,郑飞下令停车,水手们跳下车把巨炮往野地里抬。 瞧见这一幕,守卫官懵了,这些人不是偷卖军火的吗? “你们这是干什么?” “扔掉累赘。” “可是你们......” “很抱歉我骗了你,不过这件事只能以后再解释了,我们得赶紧赶去海滩。”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是能让你和你的手下过上好日子的人。”郑飞认真注视着他,说。 卸掉巨炮,郑飞把牛车也给丢下了,把炸药平摊给大家背着,一行人快速向海滩奔跑前进。 凌晨十二点,海滩守军困得睁不开眼。 郑飞并没有直接去海滩,而是来到了外围,距离海峡炮兵阵地五百米的地方,这是个大仓库。 这个仓库,非要形容的话,比那天参加聚会的城堡还大,附近修建有四个瞭望塔,有一支精悍的小队把守,人数近百。 “你带我们来这里做什么?”守卫官隐隐约约感觉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你觉得你背着的是什么?”郑飞笑问。 “那还用说,当然是炸药!”守卫官不暇思索地答。 刚说完,他便愣住了。 “你......要炸仓库?”(。) 第两百八十四章 别无选择 郑飞没有再回答他,浅笑了一下。 “你到底想干什么?!” 军官快疯了,或者说他认为是郑飞疯了,他的脑子里一团浆糊,感觉就像身处遥无边际的大漠之中,而且还刮起了沙尘暴。 眼前这个东方人,本来说要偷卖军火,结果刚出城就把好不容易弄来的巨炮给扔了,现在又带着那么多火药来炸整个伊斯坦布尔最大的仓库! 今晚发生的事,他完全摸不着头脑,张着嘴等郑飞能做个解释,直到...... 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顿时明白了什么。 “乌尔班大人!”他惊叫了起来,郑飞连忙把他按在地上捂住嘴,喝令他安静点。 把守仓库的军队就在两百米开外,动静稍微大点就可能会被发现。 军官瞳孔中惊愕不减,了解郑飞的意思,连点几下头,郑飞松开了他。 之前忙着赶路,一直没来得及仔细看,没想到和自己同行的竟然有大名鼎鼎的乌尔班大人,乌尔班出逃了! 在场所有城防士兵,无不面面相觑,有胆小者甚至瑟瑟发抖。 几年前,奥斯曼帝国最高统治者——默罕默德二世亲临伊斯坦布尔,秘密召集城防军,定了一则口头条令:如果乌尔班逃出城,所有城防士兵必须杀死自己全部家人,然后自杀,有胆敢不执行者,就把他全家一起丢进火炉! 穆罕默德二世,绰号征服者,奥斯曼帝国第七代君主,奥斯曼帝国苏丹。 年仅二十一岁时,意气风发的他便指挥奥斯曼土耳其大军,攻陷君士坦丁堡覆灭拜占庭帝国,完成了几代帝国君主的夙愿。 在那之后,他统领大军西侵巴尔干半岛腹地、东抗白羊王朝,所向披靡风卷残云,为日后奥斯曼帝国百年霸业奠下基石,也为后来的苏莱曼大帝建立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而许多人认为,他才是奥斯曼帝国真正的创建者。 除了统御战场外,他还能使用流利的土耳其语、亚美尼亚语、希腊语、斯拉夫语、希伯来语、波斯语、拉丁语、阿拉伯语等八种语言。(精通八种语言......这个必须得服(o)) 但人无完人,这位堪称传奇的君主,有一个令人胆寒的癖好——凶残嗜杀。 默罕默德二世,世界历史上最以尚武好战著称的君王之一,他死前留下一条训令:为了控制内斗,每个新苏丹继位后都要杀死他的全部兄弟。 对子孙后代都能这般残忍,更不用说对那群地位卑微的城防军了,估计他眼都不会眨一下。 ...... 看见活生生的乌尔班大人就在眼前,城防士兵们呆愣愣地脑补手刃亲人的场景,不禁打起了寒颤。 他们害怕,更确切的来说应该是恐惧,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再想强行把乌尔班带回城里已经不可能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巡逻队恐怕早已发现守城士兵集体失踪,城里肯定乱糟糟的全是军队,宁静祥和的伊斯坦布尔在今夜,定是鸡犬不宁。 就算能团结起来打败郑飞等人,把乌尔班完好无损地带回去,他们仍然免不了一死。 “怎么办,怎么办......” 他们清楚被抓回去是什么后果,自己丢了命不要紧,还要亲手杀了全家人,这种事就算是对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是莫大的折磨。 恐惧,使得他们的大脑空白一片,不知做什么好。 关键时刻,还是守卫官最能保持清醒,做了次深呼吸排解慌乱,沉默了一会儿,缓过神来。 “喂,你有多少把握能逃掉?” 他看向郑飞的目光很复杂,仇恨中带着一点点信任,因为事已至此,他必须绝对相信郑飞,没有选择的余地。 在士兵们恐慌的时候,郑飞已经开始观察仓库的情况了,借着树干的掩护,他打量着从约八十米外经过的巡逻队。 “只要配合得好,就不会有问题。” 他应了句,拿出沙漏计算巡逻队的运动周期,这个时代有钟,但还没出现方便随身携带的表。 “那你为什么要炸仓库?”守卫官示意士兵们安静下来:“不要再咋呼了,一点作用都起不到,搞不好再惊动了巡逻队。” “我现在没时间解释,你只需要知道,我会带着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平平安安地离开伊斯坦布尔。” 按照计划,守城士兵的家人今晚在海滩集结,在郑飞说话的同时,阿瑞斯正在组织她们登船。 乘客深夜登船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海滩守备军不会在意,整个海滩都和往常一样宁静和谐,唯一不同的是,有两个区域的两千多名搬运工,都躺在货箱上数星星,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 搬运工们将会跟着郑飞的船队一起走,他们能得到双倍的薪水,他们对伊斯坦布尔没有丝毫眷恋,因为这座城市不是故乡。 但无论是大批搬运工登船,还是带着几千人、满船军火和乌尔班溜进海峡,都得避开军队的注意,在正常情况下显然不可能做到。 所以,炸仓库是整个计划的主心骨。 躲避某人注意的最好方法,就是创造另一件事来吸引其注意。 比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一个传说的消亡,往往源于另一个传说的诞生,人们总是不断地追赶热潮,又不停地失去,什么时候人们才能真正明白,真正的传说也许并不在远方。 据布拉德的老友酒馆老板所说,这座大如城堡的仓库以及海峡对岸的那座,放的是两岸守备军半年的补给,其中包括各种风干食材、棉纱、炮弹等等军需品,还有少部分是军官士兵私人珍藏的物品,比如上等的烟丝和酒。 倘若仓库爆炸起火,两岸守军必定会发疯似的冲过去救火,那样的话就没什么人会在意几艘溜进海峡的船了。 如果有,就强行干掉!反正届时海滩会乱糟糟的一片,到处都是守备军的狂叫和搬运工的欢呼,谁能听见几声枪响?(。) 第两百八十五章 除非你们想死在伊斯坦布尔 被策反的守城士兵本以为,郑飞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军火贩子,巨炮运到城外后就会有卖家接应,货一交钱一拿,上船远走高飞。 谁成想,郑飞竟然把乌尔班这号人物给偷了出来,现在又要炸大仓库,整件事的危险系数霎时飙升。 尽管畏惧还萦绕在心头,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冒险一试。 寂静的深夜,在距离海峡不到一千米的原野上,他们借着草丛和树木的掩护,悄然逼近那比城堡还大的仓库,清爽的海风掠过耳畔,拂去刚袭来的倦意。 距离百米时,隐蔽。 巡逻任务由守卫仓库的士兵轮换,两小时为一组,巡逻一圈的时间大约为十五分钟,然后休息五分钟再继续。 巡逻队只有十个人,不过警惕性极高,由于需要保护整个海峡守备军半年的补给,他们都是从守备军中精挑细选出的,战斗力不容小觑,当年在战场上都是极为彪悍的存在。 只可惜......他们将要面对的对手,太恐怖。 除了个别第六感非常强烈的人,人类的警惕性就算再强,也不可能超越以机警敏捷著称的鹿。 鹿,是土著们最喜欢的猎物,不旦肉质鲜嫩,鹿皮还能用来做衣服,鹿角可以制成工艺品,可谓是浑身是宝。 在棕熊猎杀者的带领下,十几名土著轻装潜伏在巡逻队的必经之路旁,每人一把匕首,紧紧等待猎物的来临。 这个夜晚没什么不同,不绝于耳的昆虫鸣叫,偶尔传来的几声骂咧,一壶美酒一卷烤肉,就是巡逻队员的夜间生活。 军官艾力诺带着手下,百无聊赖地行走在杂草小径上,这是他每天都要重复的工作,而且都在深夜时段,美其名曰巡逻,其实和散步没什么两样。 “******!”对着仓库的方向,他恨恨啐了口唾沫,仰脖灌酒,度数很低的红葡萄酒。 “长官,我们每天这样巡逻,到底为了什么?”士兵早已困得不行,连连打着哈欠。 “鬼才知道!大晚上的不让人睡觉!”军官的脾气很大,半小时前刚睡着,就能要求换岗的军官给吵醒了。 “抽口烟提提神,再转几圈就能回去睡觉了。” 军官站定,仰头望了望残缺的月亮,面容惆怅,掏出烟斗来,连擦了几根火柴才点着,猛嘬了一口后,递给手下传着抽。 这时,脖子乍然疼了一下,他咒骂:“该死的蚊子!” 话音刚落,他怔了怔,眉头微皱。 这个季节哪来的蚊子。 他预感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抬起手捂向脖子,摸到了一根刺。 令他诧异的是,身后的九个士兵都在和他做同样的动作,手放在脖子旁,茫然不知所措。 见此情形,他突然联想到了从前听说的暗杀事件,顿时一个激灵。 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 针尖上涂抹了美洲药草提炼出的剧毒药物,短短一分钟之内,十名巡逻队员便从头晕、口干,变为呼吸困难、失去知觉,直到最后倒地而亡。 吹箭,大概是印第安部落最恐怖的武器了。 眼睁睁地看着这群士兵还没见到敌人就死掉了,城防守卫官和手下们倒吸了一口凉气,猜测那群长相奇特的土著到底用了什么可怕的武器,或者说,巫术。 解决了巡逻队,为了不让保护仓库的士兵察觉出异样,郑飞让人迅速换上巡逻队的铠甲装备,沿着路径照常行走。 下一关,就是瞭望塔了。 瞭望塔上的哨兵是最悠闲的,身在高处的他们远离同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如喝酒打扑克。 这个时段,他们乖乖坐在瞭望塔里的小板凳上,“尽忠职守”,浪费时间,天南地北的胡侃。 “嘿我说,还记得在马尼萨吗,我和大力王决斗赢了整整两百个银币!” “只是你运气好罢了,那家伙生病了。” “哼......” 没有人察觉,一队潜行者正在逼近。 即便水手们再精悍,也是担当不了暗杀大任的,这项任务交给了布拉德和土著。 估摸着已经快凌晨一点了,除了哨兵外,仓库守军都已坠入梦乡。 为了保险起见,偷袭瞭望塔采用的仍是吹箭,这样纵然哨兵的战斗力再强,也发挥不出来。 布拉德不会使吹箭,但他耍的一手好飞刀,刀尖同样涂抹了剧毒液体,只要被扎中见血,就算是头牛也难逃一死。 无声的战斗,在五分钟之内告终,整个仓库重地就只剩下睡在房间里那群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处理完所有活口,郑飞来到了仓库大门前。 这扇门,由巨大的天然花岗石雕琢而成,往复缠绕的锁链足有手臂那么粗,坚不可摧,钥匙在伊斯坦布尔公爵、王室特遣者和海峡守备官三巨头手里,必须三个人同时过来,才能打开这扇门。 郑飞对圣地亚哥招招手,圣地亚哥会心一笑,递过来一根扁担。 “你怎么随身带着根扁担?”城防守卫官不解道。 “秘密。” 郑飞拿过棕熊猎杀者那磨得锃亮的砍刀,麻利地砍断扁担,从中抽出尘封已久的永恒之刀。 利刃出鞘,手起刀落,胳膊粗的铁链应声而断,厚重的花岗岩大门被几个人齐心协力推开,将那封闭在石门后的神秘,展现在众人面前。 “上帝......” “天呐......” “上帝......” “是不是没别的词了?”郑飞呵斥道。 不过,眼前的场景,实在是震撼。 诺大的仓库中,堆满了无数个比人还高的大货箱,空气中有股子说不清的味道,有酒味有肉味也有火药味儿,汇集在一起,奇怪得很。 军火、棉纱、嗜好品......满仓的东西加起来,价值一千万枚银币都不过,更何况还有海峡守备军官和士兵的私人珍藏,放在编好号的小箱子里,其中不乏象牙犀牛角等名贵物品。 这笔财富,不可谓不令人眼馋。 “真要......炸吗?” 一致的,大家犹豫了。 “必须炸,除非你想死在伊斯坦布尔。”郑飞坚定的说。(。) 第两百八十六章 爆炸! 停顿少顷。 “去搜搜,把象牙犀牛角之类的拿上。”他补了一句,嘴角微翘。 士兵水手们应声而动,散落到仓库的各个角落,用砍刀匕首野蛮地撬开箱子,见到食物军需品直接跳过,见到名贵且方便携带的珍品就一股脑全部塞进袋子里。 在他们洗劫的时候,郑飞和圣地亚哥爬上了高高的瞭望塔,这里躺着四具尸体。 站在瞭望塔上,抬眼远眺几百米的海峡守备军阵地,一切正常,守备军都在休息,只有炮台上的例外,那些炮兵得时时刻刻监视海峡,以防有军火船只强行闯过。 “伙计你等会打算怎么点火?”圣地亚哥伏在护栏上,手里提着个吊坠,荡来荡去,吊坠上镶嵌着一枚鲜红色的宝石。 郑飞瞟见吊坠,面露惊讶。 “你哪来这么值钱的东西?” “什么?......噢,你说这个。”圣地亚哥露出牙齿,憨憨地笑了笑:“还记得在巴萨罗那我们收了批水手,其中有个叫马里奥的吗?” “记得。”郑飞不禁微笑,这名字简直不能再耳熟,一听见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吃蘑菇踩乌龟的画面。 “嗯,那天夜里在甲板上举行宴会,我用十次和薇薇安上床的机会和他换了这块红宝石,前几天在城里我碰巧遇见个宝石工匠,就把它加工成吊坠了。” “这可不像你。”郑飞拧开酒壶盖,放在鼻尖嗅了嗅,平视远方那黑漆漆的穹顶,语气中带着些许伤感,为圣地亚哥单纯的头脑,单纯的爱恋。 “是要送给哪个姑娘吗?” “对,你知道的,亚特兰大码头酒吧的舞娘维茜,她是这个世上最让我想要征服的女人。” “可惜暂时没机会了,找到斯巴达后裔,我们就得想办法回美洲去了。” 圣地亚哥努努嘴,把吊坠向上一提,握住。 “那就再多等等呗。” “希望她的命运不要跟特蕾莎一样。” 话音刚落,郑飞意识到说错话了,沉吟片刻,转移话题。 “嘿,你要送她礼物怎么不早说,我可以给你一笔钱去买最好的吊坠。” “不,再好那也是你的钱。”圣地亚哥耸肩,笑容依然那么憨。 “也是”郑飞搭了句,正要再说点什么时,忽然望见远处的海面上闪起一团赤色火光,紧接着,轰隆隆的闷响袭来。 又一艘运载军火的商船被击中了,借着微弱的月光,能清楚看到海滩上如蚂蚁般的人们跑来跑去,有的是逃命,有的是看热闹。 郑飞眉心一蹙,吖了口酒,在圣地亚哥还盯着那团火没反应过来时,快速冲下瞭望塔,来到仓库门口。 “伙计们,别再找值钱玩意儿了,把仓库里的军火都搜罗到一起,炸药全部堆在门口,另外再推几门火炮出来。” 那艘被击中的倒霉的商船,为炸掉仓库创造了极佳的良机。 这个时代没有定时炸弹,想引爆炸药就必须点引线,引线太长的话容易半路出故障,而太短的话又必须离仓库很近,到时候仓库虽然炸掉了,但很可能会被蜂拥而来的守备军逮个正着。 而现在,整个海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那艘被击毁的船上,那边定是喧闹声大作,难以辨析千米之外的炮声。 没错,就是要借用仓库里的火炮,用炮击来引爆炸药! 有喧闹声的掩护,再加上被那艘船吸引注意力,守备军根本分不清炮击是从哪传来的,自然也就无法实行围捕。仓库爆炸后,可以全身而退。 ...... 船炸毁后的焰火,把夜空染为了一抹动人心魄的绛色,怀着各种各样的情绪,人们冲向海边,对已沦为火海的船投去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 哄闹声,弥漫在整个海滩,那些心神不宁等着上郑飞船的搬运工们,也都纷纷翻身而起,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今天夜里,炮兵们总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心里毛毛的,但又想不出是什么原因,难道有人敢对奥斯曼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伊斯坦布尔海峡守备军下手吗? 显然没有,就算有,那也绝对是个疯子。 上千米宽的海面,一如既往的平静,炮兵行长躺在石头砌成的灯塔里,打了个绵长的哈欠,顺着小窗向下俯瞰,视线在那艘炸毁的船上停留了一会儿,开始寻找黑暗中星星点点的火光,一旦发现就立刻怒骂。 “六号炮台!吉尔斯!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许在工作时抽烟!小心我拧掉你的脑袋!” 一声咆哮,火光乍然熄灭,炮兵吉尔斯默默垂下头,冲同伴嘿嘿一笑,然后把烟斗在炮台上磕了磕,和同伴聊天。。 “又是个可怜的家伙,为什么总有人敢冒风险往黑海运军火。” “因为有钱赚,听我一个远房亲戚说,一门普通火炮在罗马尼亚能卖到八百枚银币!是市场价的五倍!” “怪不得......” 训斥完手下,炮兵行长又打了个哈欠,躺回床上,叼着烟斗嘬了一口,眯眼小憩一会儿。 “砰!砰!砰!......” 短促的、连续的、沉闷的响声,如阴天时的闷雷,从远方传来响起在耳边。 他犯起了嘀咕,睁开眼,这声音怎么听都像炮兵齐射。 旋即,还未等他再猜测一番,仅仅几秒后,巨大的爆响猝然而起,同时地面也开始轻微摇晃,墙壁上悬挂着的油灯跌落在地,灯油溅洒。 搞不清状况的他连忙冲向窗口,但这扇窗面向海面,什么异常情况都没发现,片刻都没迟疑,他搬了把梯子从天窗爬上了灯塔顶端。 吹着冷飕飕的海风,他仔细环视了一圈,终于发现了一片冲天火光,疯狂燃烧着的巨火仿佛要吞噬一切! 发现目标,他内心涌出一丝短暂的欣喜,而这转瞬间的欣喜,即刻化为泡影,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惊恐。 仓库!仓库! 蹲在几十层楼高的灯塔顶端,风无情地刺着他的脸庞,他凌乱了。 经过几秒钟的反应时间,他跌跌撞撞地爬下楼梯,抡起大锤敲响警钟。(。) 第两百八十七章 告别 咚 咚 清脆而悠长的钟声荡起,毗邻的瞭望塔上的士兵听见后,立刻效仿,两分钟后,整个海滩都萦绕在一片警钟声中。 层层迭起的钟声,把人们的哄闹完全压了下去,人们也终于安静下来,向四周张望,寻找新的热闹点。 “所有人去仓库救火!立刻!” 喊完一嗓子,炮兵行长发疯似的冲下灯塔。 闻言,士兵们转过身,这才发现仓库的方向已经被熊熊燃烧大火侵吞,火光几乎点着了半边天,使得本是乌黑的夜空,变为一片晚霞般的赤红,光芒灼眼。 “我的上帝......我的犀牛角......快去救火啊兄弟们!” 仓库烧毁的话,意味着半年的补给彻底澌灭!意味着公爵大人和长官的无情惩罚! 盖过大爆炸的哄闹声,超出之前的数倍,在这段长达几千米的海岸线上,海峡守备军阵地中所有士兵倾巢出动,疯狂涌向仓库。 伊斯坦布尔海峡全长三十千米,但只要成功穿过开头这几千米,后面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后续守军是不可能知道有支船队闯入海峡的。 炮兵行长冲出灯塔后,组织士兵提水桶往仓库奔跑,焦急不安热锅上的蚂蚁,而且是已经烤糊半条腿的蚂蚁。 冷汗混杂着热汗,从他的额头一直流进脖子,他顾不上擦拭一把,站在高台上歇斯底里地呐喊,直到他看见了自己最畏惧的人。 贝拉的父亲,海峡守备官姗姗来迟。 守备官一到,就铁青着脸气势汹汹地冲上高台,一把抓住炮兵行长的衣领,暴露而喝。 “怎么回事?!” “长官......我真的不知道!就在刚刚仓库突然就爆炸了......” 炮兵行长颤巍巍的,还没等说完,守备官就把他一脚踹下高台,在众士兵面前跌足了面子。 守备官屹立在高台上,面对着急忙慌的士兵,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吼:“所有人!听清楚了是所有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救火,速度最慢的一百个当场杀掉!” 死亡通牒,令得本就恐慌的士兵们更加不淡定了,个个如卯足了劲儿的野牛,向着正被大火侵蚀的仓库狂奔而去。 下完令,守备官恨恨跺脚,牙齿咬得吱吱作响。 他很清楚以王室那群人的做事风格,绝对不会出资来弥补这次大火灾的损失,作为海峡守备军的最高长官,整个海峡守备军半年的补给,他都得自掏腰包,那是一个无法估量的天文数字。 所以,即便还有所顾虑,他暂时也考虑了是否会有运载军火的船溜进海峡了,先救火再说! ...... 趁着海滩乱成一锅粥的功夫,郑飞带着上百人跑了回来,路过一幢小木屋时,对在里面焦急踱步的军官打了个手势,军官终于松了口气,夺门而出组织劳工趁乱上船。 两千多名劳工争先恐后地涌上船,和往仓库跑的士兵南辕北辙,形成鲜明对比。 很快的,起锚升帆,船队缓缓驶离海岸。 海峡入口已是空无一人,把守的士兵全部离开岗位,停泊在海滩边的船只也迅速反应过来,调转方向涌向海峡,这时候溜过去能免去大笔的手续费。 平安顺利的,郑飞进入了伊斯坦布尔海峡,只需一个小时的航行,就能进入黑海海域了。 海峡守备官坐在高台上,望着渐渐跑远的士兵,浏览着海滩边乱哄哄的人们,忽然灵光一闪。 为什么只指挥士兵去救火?海滩上还有这么多闲人! 只要再晚个五分钟,郑飞的船队就走不掉了,永远都走不掉了。 ...... 穿行在海峡中,海风似乎因那大爆炸和众人的疯狂而燥了些,郑飞洗了把脸,站到船尾,凝视着乱糟糟的海滩,还有火光冲天的仓库。 渐渐的,身后聚起了参与今晚行动的各位首领,包括城防守卫官和组织搬运工的军官,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天才设计师,乌尔班。 “结束了。” 郑飞笑语,这些天来他一直没怎么睡着,脑子里时刻在盘算逃离伊斯坦布尔的计划,现在,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 他抬起酒壶,啜饮一口,仰头望着被火光映得明亮不少的夜空,长叹。 “再见。” 振臂,把还残留一半酒的酒壶抛进海里,算是告别,对被他利用的贝拉。 深呼吸,缓和情绪,定定神。 他转过身,对各位欣然一笑。 “很快就能完全摆脱伊斯坦布尔军队的控制了,你们打算去哪?” “黑海东部沿岸,听说那里有片土地冬季最低温度也不会冷,依山傍水,北部的山挡住北方的寒风,东南部的黑海吹来温暖的海风,鸟语花香很适合生活。” 城防守卫官说的话,立刻得到了其他军官的应允。 “也就是说,你们都想去那边?” 郑飞挑了挑眉头:“我没时间往黑海东部跑,不过我能送你们一艘大船。” “谢谢!” “好了,就这样吧,折腾了一整夜都休息去吧,很快我们就能见到朝阳带来的曙光了。” 郑飞伸了个懒腰舒展舒展筋骨,揉了揉酸胀胀的眼。 人们陆续散去,只留下一个人和郑飞面对面站着。 “乌尔班先生,还不困吗?”郑飞倚在栏杆上,呼吸着清爽的海风,也许是绝处逢生的缘故,感觉每个毛孔都舒畅极了。 “激动得睡不着。” 乌尔班回首望着渐渐缩小、火光灿灿的伊斯坦布尔,眼神种,有种无法言述的意味。 “那座城市被我制造出的巨炮攻下,却囚禁了我十年。” “但你现在逃出来了,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应该往前看,不是吗?”郑飞笑言,习惯性地摸向腰间,才想起酒壶刚刚被扔下去了。 “哈哈,用我的吧。”乌尔班奉上陪伴自己许多年的径直酒壶。 郑飞摆摆手:“说说吧,接下来你打算去哪?” “我有选择的权力吗?”乌尔班苦笑了下,接着道:“你废那么大力气把我弄出来,总不会只是为了帮我逃跑吧?” “聪明。”(。) 第两百八十八章 怎么回美洲? “说吧,你想带我去哪?”乌尔班苦笑,然而笑容中充满了坦然,不含无奈,因为他早已做好了准备。 郑飞微笑,抬脚离开船尾,在甲板悠悠漫步,不一会儿便来到了船头,站在这里看得见两岸排成队的灯塔,仿佛还能感应到几十里外,那波涛澎湃的黑海。 “你先说说,你想过怎样的生活?”郑飞沉吟,耳边是船头破开海水的哗哗声。 乌尔班稍稍颔首,凝视着东方的天边,认真想了想。 “无忧无虑,与世无争。” “好,那么我就让你过上这样的生活。” “什么......意思?”乌尔班不明白他到底想得到什么。 郑飞转过身,看向西方,那是美洲新大陆的方向。 “我会带你去一块全新的土地,在那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辽阔的大平原,层起彼伏的山脉,天高云淡绝世风光。在那里,你每天需要做的只是悠闲地躺在河边的小木屋前,静享生活。” “听起来,好像天堂一样。”乌尔班不禁翘起了嘴角,眼眸中,对那种生活有着深深的憧憬,这正是他一直以来想要的。 但很快,他收回了憧憬,闭起眼凝神片刻,认真看着郑飞。 “你需要我做什么?” “你要做的,只是在闲暇时设计几张火炮图纸就行了。”郑飞摊摊手,友好笑着。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靠在栏杆上,乌尔班畅快大笑,心情好极了。 “你知道吗,设计火炮是我唯一的爱好,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即将变得完美,哈哈。” “那还不回去休息,准备迎接美好的清晨!”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回船舱去了。 乌尔班在船头站了会儿,一抹久违的轻松笑容,荡开在脸庞上。 “美好的清晨。” 他轻念,那憧憬,重现在眼眸之中,飘摇闪烁。 ...... 第二天。 由于最近太过劳累,郑飞一觉睡过头了,直接干到了中午。 起床时,恰好赶上午餐,他从圣地亚哥手里夺了根火腿,三下五除二地吃完。 圣地亚哥都快崩溃了,这是他废了好大的力气才从阿瑞斯那抢的,阿瑞斯是从汉斯那抢的,就是这样,嗯。 天气回暖得特别快,船队驶入黑海后,已是感觉不到冬天的存在了,温柔的海风扑打着面庞,湿漉漉的很舒服。 郑飞跳进海里游了半小时,这项运动令他感到无比解乏,状态大好。 上岸后,他爬上了瞭望塔,欣赏一下黑海的风景。 当前的方位是保加利亚海域,旭日照耀下的黑海西岸,焕发着迷人的魅力。 喔,这里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曙光海岸,迎接第一缕曙光的地方。 绿色植被布满整片海崖,那是常绿硬叶林,海崖上稀稀零零地建着几幢小屋,孩子们趴在窗口,张大眼睛眺望远方海面上这支庞大的船队,欢呼着从家里跑出来,爬到屋顶高扬手臂蹦蹦跳跳,希望船上的人能看见。 海鸟在沙滩上停留,啄食命不好被冲上岸的小鱼小虾,然后展翅饱足而飞,在空中留下道道优美的弧线。 海边有些渔民,仰头望天张开双臂,乞求神灵能让他们今天满载而归。 这一切,都被望远镜后的郑飞尽收眼底。 “船长,咱们要向哪个方向航行?”瞭望塔底,舵手高声问道。 “沿着海岸线走就行!” 郑飞回应完毕,继续待在瞭望塔上看了会儿风景,下去走到了船舱,这是专属于他的办公室。 坐在久违的办公桌前,他擦了擦桌上的灰尘,打开抽屉拿出一支笔、一瓶墨水、一个记事本和一张厚厚的羊皮纸。 先写航海日记。 今天,想起之前的经历,简直恍如隔世。 我终于带着全体船员逃离了伊斯坦布尔,一个都不落,或许在他们心中我仍然是个严厉的船长,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天我背负了多大的压力。 我想让他们每一个人都好好活着,他们是我的船员、我的水手、我的追随者,他们相信我能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世上有什么比信赖更值得珍惜的呢? 好在,这一切都过去了,所有人都平平安安的,刚才走在甲板上,我看见大家在笑,他们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哦,明天就要在罗马尼亚靠岸了,不知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无所谓了,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就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画个笑脸) 航行第268天,完。 合上日记本,塞回抽屉,郑飞拖着腮酝酿酝酿,真觉得之前的日子就像是恍如隔世般,转眼间,那些危险那些压抑,烟消云散。 静静喝下半杯果汁,他要开始处理正事了,没办法,对于领导者来说,悠闲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他抖开羊皮纸平摊在桌面上,展现在眼前的是清晰的脉络和文字。 它是世界地图,经过不断完善,精确度十分可靠。 找到罗马尼亚,首选登陆点康斯坦察港,罗马尼亚第一大港,港湾开阔冬季不冻,早在公元前六世纪就被开辟为商埠,筑有古希腊城堡,建港历史长达两千余年。 但,确定登陆点不是目的,郑飞眉头蹙起,注意力集中在黑海以及附近地域。 得到斯巴达后裔之后,怎么回美洲? 为什么这么问?因为黑海是欧亚大陆的内海,与外界唯一的联通渠道就是伊斯坦布尔海峡,在那边捅了那么大篓子,伊斯坦布尔显然回不去了,只能另辟蹊径。 令人为难的是,在黑海无论往东西南北哪个方向走,都是大片大片的土地。 往西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都在和奥斯曼帝国交战,局势动荡不安。 往南是奥斯曼帝国的发源地,土耳其,再往南就是非洲了。 往北是乌克兰俄罗斯,那里美女如云......咳,跑题了。 往东就不用说了,西亚、中亚、青藏高原,直到大明帝国,从这一路走过去不知要累死多少人。 想回美洲,显然只有一条路可选,那就是......(。) 第两百八十九章 康斯坦察 “这里!” 郑飞的手指戳在地图上的某个区域,微笑自语。 “哪里?” 轻盈的女声,令人耳边愉悦。 布兰妮端着个小餐盘倚在门框上,看着他笑,嫩嫩的脸蛋上有着一抹绯红,惹人心动。 郑飞沉吟少顷,嘴角轻翘:“我的歌声里。” 布兰妮撅起嘴轻哼一声,把盘子放在桌上,来到他身后帮他捏捏肩,一双巧手掐持得很到位。 “刚刚水手捉到了一网肉质甜美的红虾,我做了你最爱吃的虾饼。” “其实我不爱吃虾饼,只是在海上没别的食材了......”这是郑飞的心语,他当然不会说出来,拿起一个外焦里嫩的虾饼,美滋滋地咬了一口,他现在更倾心于搞点烤牛肉作零食,船队在伊斯坦布尔采购了大量的牛羊肉。 爽滑的虾肉入肚,他用手帕擦擦手,这时候想到了什么。 “昨天夜里往床上一躺就睡着了,都没来得及问你,最近都在做什么呢?” 他明白布兰妮整天待在船上肯定无聊,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以她的这般美貌,在伊斯坦布尔城逛街的话,被哪个有权有势的军官看上就麻烦了。 “你忘了吗,上次你让我写书,我已经开始动笔了。”布兰妮那韵味传神的大眼睛轻轻一眨,环住他的脖子,沁人心脾的玫瑰花露芬芳,刺激着他的感官。 “嘿,别这样,我今天要保持旺盛的精力......呃,那个,你......要不咱们回房间去吧。” ...... 下午两点,晴朗的天空中,飘着几缕丝带般的云彩。 布兰妮真是个难缠的小妖精,一次又一次的,累得郑飞不得不睡了个午觉。 起床时,水手们正排成行躺在甲板上沐浴阳光,翘起二郎腿来,聊些从前的琐事。 郑飞穿过他们,径直来到了一间建在驾驶舱后面的船舱,敲敲窗户。 船舱里,特蕾莎正在帮一个小女孩编麻花辫,小女孩是她的妹妹艾米丽。 “嗨,好久不见。”特蕾莎看见他时,有点惊讶,又有些些欣喜。 “喏喏喏,姐姐,你的姘头来了。”艾米丽古灵精怪地眨眨眼,用手攥着编了一半的辫子跑了出去。 经过郑飞身边时,郑飞摸了下她的小脑袋。 几秒的沉默,特蕾莎含笑放下手中的梳子,打开窗子通通风。 “好久都没看到你了。”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抱怨。 “之前我很忙。”郑飞顿了顿,脸色认真:“现在也是。” 特蕾莎失望了,不过仍是欣然一笑,明白他到来的意图的。 “需要用钱了是吗?” “对,船队现在一共还有多少钱?除去水手们的薪水。” “稍等,让我找一下账本。” 特蕾莎在书架上翻寻起来,那些落满尘埃的书籍,本本都是她的珍藏,这个时代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她喜欢吸收那些伟人先进的思想。 唔,自从郑飞去帕尔斯把她接回来后,就让她做了“会计”。 郑飞不喜欢和数字打交道,每次采购商品花出大笔的钱,都懒得去记账,所以他特别需要一个会计。 这么重要的职位,当然要交给可以信赖的人,圣地亚哥阿瑞斯汉斯那些糙汉子就算了,掰着手指头都算不明白,还是心细的女人适合干这行,布兰妮又有其它事做,安娜文化程度不高,自然而然的,他想到了特蕾莎。 特蕾莎约摸找了半分钟,从书架上把那厚厚的账本抽了出来,翻开,眼睛在一堆数字里搜寻。 “三百六十五万银币,你最近需要用大钱吗?” “是的。”郑飞粗略计算一下,这些钱足够了。 想到了什么,他稍稍怔了怔,浅笑:“嘿,特蕾莎。” “嗯?”特蕾莎合起账本抱在胸前,深情注视着他。 “没什么,多休息,有什么要求尽管跟大副提。” 说罢,郑飞转身出了船舱,走远。 终究,他还是没有跟特蕾莎煽情。 特蕾莎站在原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默默叹了口气,黯然神伤。 漫步在甲板上,郑飞双手背在身后,沐浴阳光,感受这春暖花开的气息。 “船长,咱们还有多久能到?” 才不到一天,水手们就等不及了,两眼放光,他们知道自己将要去罗马尼亚,那地方可是出了名的美女成灾,走在大街上性感女郎随处可见,而且价格公道。 “很快。”郑飞丢下一句,便爬上瞭望塔去了,站得高看得远,身心愉悦。 ...... 由于风势减小,船队用了整整两天才抵达康斯坦察港。 这座罗马尼亚第一大港异常繁忙,劳工们不眠不休地装货卸货,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换来的是丰厚的薪金。 自从和奥斯曼帝国开战后,罗马尼亚的陆地贸易线被封锁,康斯坦察就成了与外界联通最重要的途径,环黑海国家或是从伊斯坦布尔海峡过来的商人,几乎都会在这里交易。 虽然它比伊斯坦布尔港小很多,但繁忙度却是更胜一筹。 康斯坦察的重要性自然是不必多说,王室抽调重兵把守这里,数千人的军队驻扎在港口外围的空地上,密集而拥挤。 当郑飞的船队靠岸时,一名军官严肃盯着这支庞大的船队,目光如鹰隼般刁狠,在军官身旁,两门重火炮随时准备发射。 连接甲板和陆地的长木板放下,郑飞率先登陆,跟军官打了个照面。 “请问港口的老板在哪里?”郑飞笑问。 “这里没有老板,我就是老板。” 和其它港口或码头不同,康斯坦察由王室直辖,毕竟它是与外界进行贸易最关键的通道。 郑飞耸耸肩:“好吧,泊船费怎么算?” “你的货物是什么?” “牛羊肉,还有些从意大利带过来的美酒,你一定会喜欢的。” 闻言,军官顿时变了副神色,就像是跋涉在沙漠中口干舌焦的人,忽然得到了一汪清水。 “有多少?”军官喜出望外。 “满货舱都是,你要上去看看吗?”从军官的神情中郑飞得知,这批货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康斯坦察前线士兵现在最缺的就是食物和酒。(。) 第两百九十章 这次必须搞定 船队有两千多人,每条船上都有几百人,扎堆涌在甲板上,军官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 军官努努嘴,友好笑道:“不了,快点让你的人下来,准备让搬运工卸货,在康斯坦察泊船和装卸货都是免费的。” “这么优惠?” “当然,否则哪有那么多人跑过来做生意。” 组织人员下船休息后,郑飞叫了辆马车,直接和车夫商量花高价买了下来,由自己的水手驾车。 郑飞跟圣地亚哥合力塞了个大箱子进去,之后两人钻进马车,拉下帘子。 “壮汉,撬开箱子。” 圣地亚哥拔出匕首,用力插进箱盖边缘,拧了拧,箱盖松动了,还没等他开盖,有个人腾地从里面坐了起来,气息急促。 此人人被蒙着眼睛堵着嘴,手脚也被捆得死死,迫切呼吸久违的新鲜空气。 “王子殿下,我们该往哪走?”郑飞摘下了他的眼罩和堵嘴布。 王子茫然向四周张望,发现自己确实是坐在马车中,疑惑道:“这里是哪?” “康斯坦察。” “喔,向西走,直到一个叫凯亚的小地方,那里有个几百人的小镇,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斯巴达后裔就生活在附近的山脉里。” “你最好不要耍花招!”圣地亚哥粗暴扯住他的衣领,怒目而视。 “放心......不会的。” 王子尴尬地咧了下嘴,恐惧使得他不敢正视圣地亚哥的眼睛,缓了会儿,他想起件事,抬头看着郑飞,眼神中流露出担忧和乞求。 “别忘了你答应我的。” “嗯。”郑飞应道。 他答应过王子要组建一支足够强悍的军队,帮助王子在战后顺利得到王位,避免王位落入昏君之手,民不聊生。 虽然,在奥斯曼帝国侵略如火的攻势下,这个国家迟早沦陷,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但,这样的罪名该由默罕默德二世来背,而不是郑飞。 在一个小旅馆前,马车停下了,王子被塞回了箱子,圣地亚哥独自抱着大箱子上楼进了房间,把王子绑在椅子上,坐在王子对面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王子被盯得发毛,颤巍巍地咽了口唾沫。 “......有事吗?” “老实点,不许动不许叫唤!”不知什么时候,圣地亚哥手里多了个铁锤,啪的砸了下桌子,惊得王子连忙闭上眼。 “好好好......” 郑飞没上楼,乘马车漫无目的地穿行在街道上,浏览两旁售卖各种商品的小店铺,还有脚步匆忙的路人,康斯坦察可以称得上是威尼斯的缩小版,来这里的人好多都是做生意的,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很宝贵。 “船长,接下来去哪?” “停车。” 郑飞看见一个美女迎面而来,她留着黑色长发,迈着款款的步伐,风姿绰约,对每一个路人致以习惯性的微笑,笑容甜美。 然而这次,郑飞不是怀着不良目的搭讪。 “嗨”下车后,他绅士地点头问好。 “嗨”姑娘驻足,左腿弯曲脚尖踮起,站姿优雅。 “我想问一下,在哪里能租到大量马匹?” 姑娘抿嘴一笑,有些得意地说:“找我就好了,我父亲拥有康斯坦察最大的马场,养了四千多匹马,前阵子被骑兵部队买去了三千匹。” “真巧,能带我过去吗,我有急用。” “当然可以,不过我得坐上你的马车,马场在郊外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 郑飞欣然一笑,掀开布帘微微躬身,邀请她上车。 姑娘似乎腿上有伤,上车时踉跄了一下,郑飞连忙扶住她。 就在扶的这一瞬间,郑飞看到了一个熟人——约翰塞纳。 街对面,约翰塞纳闪身进了间小酒馆,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要了瓶叫不出名字的劣质酒,独自闷闷地喝。 “嘿,您怎么了?”瞧见郑飞在发愣,姑娘轻声唤道。 “哦没什么,我有点事要跟车夫说。” 郑飞迅速走到赶车的水手跟前,嘱咐他回港口去把布拉德叫来,密切监视约翰塞纳。 然后,他亲自给那位美丽的姑娘当了回车夫,在姑娘的指引下,驾车沿着街道滚滚而去。 约翰塞纳,哈里森家族的王牌来到了康斯坦察,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准没好事。 郑飞目睹过此人的凶残,再加上其他人对塞纳的描述,把他形容得如同恶魔一般,即便郑飞身边有布拉德这样的狠角色,也不敢掉以轻心。 永远不要看不起对手,这是他的人生信条之一。 隐隐约约中,郑飞总觉得塞纳是在跟踪自己,从威尼斯出来之后总能遇见这个鬼魅般的身影,若即若离。问题是,在伊斯坦布尔时塞纳却又先行一步...... 酒馆里,塞纳面前摆着两个盛满酒的碗,和一小碟热气腾腾的烤肠,闻着诱人的香气,他无动于衷,始终是面无表情。 直到有个戴大沿帽的男子走进酒馆,他的黯淡瞳孔中才多了种不一样的光彩,僵硬地抬起嘴角,笑得极不自在。 男子神色慌张压低沿帽,在他对面落座,端了碗酒到面前,双手贴着碗边。 “塞纳,你怎么老出来抛头露面。” “我可不想跟老鼠似的整天缩着。”塞纳尝了口酒,果断倒掉。 “可你要是被人认出来的话......”男子眼神里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责怪他太过高调傲慢。 “放心好了,没人会记住我,因为他们全都死了。” 塞纳环视了一圈,酒馆中鱼龙混杂,苦力工匠水手应有尽有。 “他们靠岸了?”塞纳似是不经意地问。 “嗯,刚靠岸,为首的那个东方人很容易辨认,不会有错的。” “那个东方人去哪了?” “不清楚,刚刚看见他在路上拦了个美女,美女上了他的马车,估计是要去找个地方玩玩吧。”男子浪笑,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塞纳轻哼一声,便不再多问了,垂眉思忖了一会儿,道:“帮我通知驿站随时准备动手,在伊斯坦布尔没有机会,这次必须搞定!” 作为庞大的雇佣兵集团,哈里森家族在欧洲各大城市都设有驿站,方便联系沟通。(。) 第两百九十一章 老先生 “好。” 男子正欲起身离开,又安安稳稳地坐好,瞟着窗外路过的性感女郎的白皙大腿,嘴角挂起了谑笑。 “塞纳,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吗?救自己的竞争对手,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竞争对手,指的是威廉哈里森。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威尼斯。 威尼斯,交易所爆炸案后,郑飞借助土著“追踪者”的超凡嗅觉,找到了布拉德的藏身之所——一座建在河边的小木屋。 原始人独自摸进小木屋,和布拉德进行疯狂的厮杀,这场双方战斗力都极其凶悍的较量以布拉德喉结碎裂和原始人被插了一刀而告终。 郑飞等人闯进来后,却发现和原始人厮杀的并不是布拉德,而是布拉德花高价从哈里森家族雇来的替身,威廉哈里森。 威廉是哈里森家族特等雇佣兵之一,不仅是王牌,还是家族未来的统治者。 在结束一系列的事情后,因为这家伙的身份很有利用价值,郑飞带着他一同离开了威尼斯,把他锁在密闭的小船舱里,一直带着他。 家族在威尼斯的眼线看到威廉被带走,即刻派人火速去总部汇报情况,三天之内,分布在各个城市的驿站都得到了一项新任务——全力协助约翰塞纳救出威廉。 但家族统治者显然没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威廉死了,约翰塞纳凭着自身的名气与威望,能够自然而然地取代他的地位,成为未来的统治者。 塞纳的目标不是救威廉,而是另有企图。 酒馆依然那么嘈杂,塞纳用餐刀拨弄着小碟里的烤肠,脸上看不出一丁点感情色彩,冷漠得可怕。 “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半晌,他飘出这么一句,与此同时,餐刀硬生生戳穿了小碟,嵌入木桌里,令人触目惊心。 面前的男子向后仰了仰,神色慌乱,识趣地压低大沿帽离开,疾步走出酒馆。 “多嘴的家伙。”塞纳冷笑着,抖了抖衣襟。 在充斥着叫骂声划拳声的酒馆中,他懒懒地躺在椅子上,打了个深沉的哈欠,闭起眼轻声念了一句。 “你,准备好迎接我了吗?” ...... 在姑娘的带领下,郑飞离开城区来到郊外,踏上一片广阔无垠的草原,深深一嗅,淡淡的芳草清香钻入鼻孔,带来贴近自然的感觉,身心舒畅极了。 春天将至,草场刚长出嫩绿的芽儿,站在高处放眼望去,两千多匹骏马分布在辽阔的绿色大地上,有些在追逐奔跑,有些在小河边安静地吮吸泉水,还有些被客人挑中,满不情愿的被买走。 草场中央,建了一幢小城堡,那是老板的居住地。 姑娘和郑飞并肩走在草地上,牧民们瞧瞧老板的千金来了,纷纷招手问好。 “啊哈,美丽的阿曼达小姐,欢迎回来!” “专心工作卡罗尔,别惹恼了你的小马驹。” 阿曼达能记得每个牧民的名字,这也是牧民们觉得她亲切的原因,当在街上听见有人侮辱她时,准会冲过去把那家伙揍一顿。 来到城堡前,阿曼达推开半掩的门,先探进去一个脑袋。 “阿曼达,你已经成年了,还跟小时候一样。” 低沉的嗓音,使得阿曼达笑嘻嘻地钻了进去,看着那位戴了副眼镜,坐在窗边晒太阳看电影的老先生。 老先生抬了下眉毛,目光柔和,欣然一笑,端起桌上的热牛奶喝了一口。 “我这次可不是来玩的哦,是来给您介绍生意的。”阿曼达扮了个鬼脸,跑过去拿起桌上的点心就啃。 “哎,教过你多少次了,要淑女要淑女。” “这又不是在外面” 郑飞尴尬地杵在门口,看着父女俩“调情”,觉得自己就像个电灯泡。 还好,阿曼达终于提到他了。 “您看,那位客人想买马,我就给您带回来了。” 老先生这才注意到门口有位客人正在被冷落,连忙满脸抱歉地站起身。 “哦天呐,原谅我的视力不太好,快请坐下,您喜欢喝牛奶还是红酒?” 好绅士的老先生。 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大概是自己遇见的第一个既富庶又不摆架子的人。 “红酒就好。”其实他现在不想喝,但按照礼节倘若拒绝的话,是对主人的不尊重。 老先生亲自给他倒酒,手法娴熟老练,直倒小半杯,瓶口在杯沿轻轻一旋,完美收尾。 “意大利酒,请尝尝。” “好巧,我来自意大利。”郑飞抿了一口,果真是熟悉的味道。 “是吗?”老先生面露惊奇:“我很喜欢意大利,从前还在那里住过几年,很怀念那边的披萨和松露,只可惜现在局势太乱,去不了了。” 老先生幽怨地叹了口气,定定神,笑问:“我女儿说您是来买马的,需要多少匹呢?” “五百匹。” “唔,这么多,您是要组建一支骑兵吗?哈哈” 郑飞撇嘴,不作应答。 老先生接着说:“我这里的马价格都很公道,从五十银币到两百银币不等,您需要哪种?” “两百的。” 要买就买最好的,这也是郑飞的人生信条之一,只不过以前没钱,现在钱多得花不完。 买五百匹马,他的确是要组建一支部队,只不过不是骑兵,而是火枪手,五百名火枪手将会直奔数百里外的凯亚小镇,去山中寻找斯巴达后裔,确保能在回来的路上安然无恙,毕竟那是上万人的庞大队伍,扎眼得很,要是被罗马尼亚军队拉去当壮丁就完了。 郑飞本来是想租马的,转念一想还是买好了,这批品种优良的骏马可以被带去美洲,在美洲繁衍生息,弥补一下美洲的物种缺陷。 “爽快,我现在就带您去看马!” ...... 五百匹马,共十万枚银币,郑飞在回去取钱的路上,经过那家小酒馆,布拉德在酒馆对面的小商铺里坐着。 捕捉到郑飞的身影,布拉德吹了个口哨。 郑飞转头一瞥,不禁蹙蹙眉,抬脚走进商铺。(。) 第两百九十二章 永远的手下败将 这是家烟草店,售卖的是从南亚运过来的上等烟草,由于要冒着风险越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线,所以价格相当昂贵,富人和贵族才有机会享用。 布拉德借着要买烟草的名义,一块又一块地放在鼻前嗅,实际眼睛一直盯着对面的小酒馆,盯着窗户后的约翰塞纳。 见又来了一位贵客,挺有眼力见的店铺伙计满脸赔笑走上来。 “不知先生喜好哪种烟草?” 郑飞不想在谈话时有外人在场,想把他支开。 “每种都包一点。” “一点......是多少?” “两千银币的。” 瞬间,店铺伙计两眼发直,始终坐在柜台后的老板一颤,眼睛都险些掉了下来。 每种两千,加起来一共上万,能把这家小店铺的货给清了。 伙计鞠了个躬聊表谢意,立刻和老板一起到后面的库房准备去了。 瞧着两个家伙忙碌的模样,布拉德笑着摇摇头。 “嘿,你买这么多烟草做什么?我记得你从不抽烟。” “船队里好多水手都抽,可以分给他们。” 沉默少顷,布拉德翘起大拇指。 “你是我见过最棒的船长。” “好了,说正事,那边有动静吗?”郑飞的目光投向了坐在酒馆里沉思的约翰塞纳。 “唔,不久前有个戴大沿帽的人进去找了他,好像是接到了什么指示,匆匆忙忙就离开了。” “凭你对他的了解,他想干什么?” 仔细斟酌了一番,布拉德放下一片烟草,凝视人来人往的街道。 “绝不会是暗杀,康斯坦察没有值得暗杀的人物,就算有,也用不着他这号人物出手。” 说罢,布拉德深吸一口气,仰起头来徐徐吐出,自言自语般:“不是暗杀,又会是什么呢?” 突然,他打了个激灵,迫切望着郑飞。 “在威尼斯时,你把我的替身怎么样了?” “替身?” 要不是今天这么一提,郑飞差点就把倒霉的威廉哈里森给忘了,都怪之前在伊斯坦布尔用脑过度,没精力考虑其它事情。 “哦,你说的是那个哈里森家族的继承......” 继承人还没说完,他愣了一下,明白了为何布拉德会有这样的反应。 约翰塞纳,是哈里森家族派来救人和寻仇的? “他在船舱里。”短暂的愣神后,郑飞说。 布拉德把手插进面前的烟草堆里,使劲把烟草片捏碎,这感觉就如同在超市里偷捏方便面,有种说不出的爽感。 “不得不说,你控制了威廉哈里森就等于得到了一个极好的筹码,但同时,你也惹上了大麻烦。” “哈里森家族的势力到底有多大?” 郑飞从不会为过去后悔,他更关心如何解决麻烦。 “哈里森家族,目前我所知道最大的雇佣兵集团,势力跨越整个欧洲和西亚,集团成员战斗力极强,许多小国家抵御外敌入侵时都要斥巨资向他们求助......” “讲重点。”郑飞打断布拉德滔滔不绝的讲述。 “好吧,哈里森家族比人们知道的还要强大得多,对外界宣布只有两万多人,其实它还有庞大的备用军团,至少十万名低等雇佣兵,炮兵海军一应俱全。更可怕的是,他在欧洲所有排得上号的城市都设有驿站,以便在第一时间了解各地动向,并通过驿站为执行任务的成员提供援助。” 说到这里,布拉德停了下来,冲郑飞露出莫名的笑容,道:“康斯坦察肯定有他们的驿站。” 奇怪的是,郑飞居然也笑了。 “也就是说,他们很快就要对我们动手?” 布拉德没回答,惊讶地拧起眉心,问:“你为什么要笑?” “那你为什么笑?”郑飞反问。 “我笑......是想看见你慌张的样子。” “我笑,是想看见你惊讶的样子,哈哈。” 玩笑之后,俩人做了次深呼吸,恢复常态,脸色凝重。 说实话,他们心里非常忐忑,即便布拉德对哈里森家族很了解,也难以免除对它的畏惧。 哈里森家族曾无数次邀请布拉德加入,布拉德都严词拒绝了,他看不上那群为钱卖命的家伙,虽然他自己也是。 但有一点不同,布拉德从来不会诱发战争使得无辜的平民遭受灾难,而这却是哈里森家族最热衷做的,对于雇佣兵来说,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白花花的银币。 “有件事,我没想通。”布拉德边捏烟草片边说。 “什么?” “你手上的威廉是哈里森家族的未来统治者,而约翰塞纳则是整个家族最有实力也是最具威望的,如果威廉死了,他能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但他为什么要来救威廉呢?” “你的意思是,他还有其它目的?” 布拉德坚定点头,大胆揣测。 “想想看,你身边什么对他最有诱惑力?” 想了想,郑飞试探性地说:“布兰妮?” “呃......她的美丽不输阿佛洛狄忒,但有一点我能肯定,塞纳那家伙是不会为了女人冒险的,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女人也不是金钱,是权力和地位。” 权力、地位。 两个词回荡在郑飞的脑海中,过了会儿,他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骨制项链。 “没错,就是它。”布拉德很肯定地说。 骨制项链,征召斯巴达后裔的信物。 斯巴达人的战斗力不用多加描述,传说中斯巴达三百勇士连同一些盟军,在温泉关抵达了波斯大军的数十万军队。 即使这只是个传说,但足以看出斯巴达人在民众心中,堪称是战神的化身。 在罗马尼亚境内,生活在山脉中的斯巴达后裔有上万人,经过严格训练后,这群天生的勇士将会蜕变为以一敌百的战将,有了他们,约翰塞纳就有了和哈里森家族抗衡的条件,一点点地吞并它。 这样,他所狂热渴望的权力和地位,就全部到手了。 郑飞收好项链,屏气凝神十指交叉,大拇指不安地互相搓动。 “布拉德,你觉得,这次会怎么样?” “要我说实话吗?” “当然。” “有我在,塞纳不可能得手的,他是我永远的手下败将。”(。) 爆更完毕,很多很多的话想说,一定要看哦(*^__^*) 首先,当然是中秋快乐啦o()o 终于五更完毕,时间上晚了不少,好久没熬夜了,早已困得不行。 码字熬到现在,就是想告诉大家,那个激情无限爱爆更的我回来了!回来了!(^^) 思来想去,还是得写篇感慨和心里话才能睡。 有点迷糊,就想到哪说哪吧。 有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给大家鞠个躬,真诚地说声抱歉。 上个月,由于长期熬夜抵抗力下降,再加上空调吹多了,整整生了二十多天的病,有生以来最重的一次,发烧好了又打嗝,打嗝好了又咳嗽,记得最严重的一天晚上,躺在床上又发烧又打嗝又咳嗽,难受得都要飙泪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由于病情反复,上个月的更新状况惨不忍睹,掉了不少人气,甚至还走了几个真爱粉。 当看到真爱粉退群时,我真的真的,心里特别难受,好久都闷闷不乐。 还好,多数真爱粉都在默默守着这块阵地,守着我们的大航海,守着我们的冒险传奇。 你们,就是我最坚实的后盾!你们的鼓励和支持,就是我创作的无穷灵感!所以,完全不用对我说什么要坚持下去不要放弃,因为我永远都不会放弃,请大家不必担心,只要我认准的事,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群里有人说:船长你终于回来了,上个月我差点就弃书了,没想到你竟然又更新了,哈哈。 也有个可爱的高中生跟我私聊:“船长,我要上学了,两星期才能回家一次,但大航海我会一直追哒!” 还有个很漂亮的妹纸,在自己空间帮我宣传这本书,而且宣传了竟然还不告诉我,活脱脱的女雷锋。 最近,也有不少真爱粉自愿去打广告,拉来了一大票的人气。 哦对了,说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编辑这周居然给本书推荐位了,虽然不是什么好推荐,但说明他还没忘了咱,还在想着给咱机会。既然是难得一遇的机会,咱们当然得牢牢抓住! 推荐持续一周,在这期间,点击、收藏、打赏、票票、订阅的增长量,将会直接影响编辑判断本书是否有潜力,他认为有潜力的话,将会后续不断给本书强力推荐,比如起点全站强推和客户端推,那样的话本书的读者将会哗啦啦的涌来,是不是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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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拉德的建议下,郑飞赶回码头挑了五百名身强力壮的船员留下,之后让阿瑞斯暂时统领船队,把船队开到了距离陆地两英里的海面上,这样就算哈里森家族在康斯坦察的势力再强,也是鞭长莫及。 “他们怎么走了?”把守港口的军官,眺望那渐渐远去的白色大纵帆,纳闷不已。 “他们喜欢待在海上。”郑飞轻描淡写地说。 “奇怪的癖好。”军官撇撇嘴,忙着招呼其它刚靠岸的商队去了。 现在,去酒馆抓约翰塞纳? 不,郑飞有别的打算。 有布拉德的密切监视,区区一个塞纳对郑飞还构不成什么威胁,郑飞这次想当个甩手掌柜,把那家伙交由布拉德负责。 而他自己,则是要去处理相对来说更重要的事情。 五百人,排成长队穿行在康斯坦察的繁华街道上,倒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引得路旁的行人指指点点,猜测他们的身份。 “船长,我们要去哪?” “马场。” 郑飞目视前方,顿了一小会儿,对身边的小伙子说:“安德烈,交给你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您请说。” 作为没有特长且战斗力不出众的水手,安德烈极少能得到船长的吩咐,郑飞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刚抵达亚速尔群岛的那几天,郑飞组建了一支探险小队,后来和圣地亚哥俩人遇到雪崩命悬一线,这段经历让他此生难忘,因而他记得小队里的每一个人,其中就有安德烈。 还有就是,安德烈这个姓比较特殊,总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安德烈大帝。 郑飞看着一脸期待的安德烈,微笑。 “我要你回伊斯坦布尔。” “啊?!”安德烈即刻叫出声来,满脸惊愕。 好不容易虎口逃生,傻子才愿意回去!况且,还是一个人独自回去,要知道安德烈成为水手之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还做过几年猎手和渔夫,从没见过大场面。 “您不是在开玩笑吧?”安德烈挠了挠脖子。 “放心,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观察一下经历了大爆炸后,伊斯坦布尔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返回报告就行。” “可是......您为什么要选我?” 安德烈默默垂下头,神情之中,透着些许懦弱。 郑飞伸出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用振奋人心的语气鼓舞。 “因为,姓安德烈的从来都不是孬种!” 安德烈还是很为难,即便骨子里流淌着一腔热血,但要他上战场杀敌可以,去白白送死就得好好考虑了,死在伊斯坦布尔的话太冤。 这时,郑飞抖出了一小袋金币。 “执行完任务回来,它就归你了。” 这袋金币,足够安德烈回到法兰西的故乡买下一大片田地,从此全家人衣食无忧。渐渐的,他动摇了。 “怎么样,干吗?不行的话我就换别人。” “等等......我干!”安德烈心一横,咬牙接下。 “很好,现在就出发吧。” 安德烈点头嗯了一声,抹了抹鼻梁,回港口,在那里他将搭上前往伊斯塔布尔的客船。 望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郑飞深深吁出一口气,抬起头瞥了眼太阳。 “祝你好运。” 真的是要安德烈去伊斯坦布尔侦察情况吗?不,郑飞只是想用安德烈做诱饵。 更重要的是,安德烈有一个谁都猜不到的身份,出色的演技和老实巴交的面孔,足以使他成为毫无破绽的伪装者。 可惜的是,布拉德曾经见过他。 ...... “塞纳先生,有件事您一定有兴趣听。” 光线昏暗的小酒馆里,一个留着长发的男子跑到塞纳面前,神色匆忙地说。 塞纳正在用匕首修指甲,抬了下眼皮,不屑嗤笑。 “没兴趣。” 作为哈里森家族的王牌,他从来不把分布在欧洲各地搜集情报的地下人员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 男子暗暗捏了捏拳头,但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前,您让我盯着的那个东方人派了一个人回港口,那人登上了一艘船,我打听过了,是回伊斯坦布尔的。” “什么?” 匕首偏差了点,在手指上划出道口子,塞纳倒吸一口凉气,盯着男子的眼睛说:“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男子嘴角翘起,像是在说:你不是没兴趣么? 谑笑转瞬即逝,男子从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好的纸摊开。 “这是他的画像,是我们康斯坦察驿站最优秀的画师画的。” 塞纳麻利地把画像揣进兜里,披上大衣,匕首插回剑鞘。 “你留在这继续执行营救威廉哈里森的任务,我得去趟伊斯坦布尔。” 男子一愣,情急之下连忙挽留:“可是您不在的话,我们怎么救......” “那就等我回来再说!” 塞纳粗暴地推开他,夺门而出,在街道上疾走了会儿,小跑起来。 “哦天呐。”男子吐了口气,恨恨捶了下桌子。 家族分派的任务是救出威廉,而塞纳的目标却是抢得信物,郑飞忽然派了个人回伊斯坦布尔,让他觉得很蹊跷,他猜测郑飞极有可能把信物忘在了那里,派人回去取。 买一艘快速急航船,大概只需要一天半就能到伊斯坦布尔了,来回也只要三天,不妨过去看看,就算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塞纳钻出小酒馆后,一直躲在对面商铺里的布拉德便跟了上去,他的职责是看住塞纳,还有保护安德烈。 ...... 下午,马场。 晴空万里,遍地绿茵的马场显得生机勃勃,上千匹马恣意奔腾在广阔的草原上,任凭牧民怎么呼喊都叫不停。 今晚要在马场过一夜了,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凯亚小镇距离此地有几百里的路程,只能等天亮了再走。 不过,正好能享用一下美味的烤羊腿,这片肥沃的草地上除了养马外,还养了几百只肥羊。 水手们非常乐意在这住一晚,比烤羊腿更吸引他们的,是老板女儿阿曼达的白皙大腿。 “她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情人。”汉斯不要脸地说。(。) 第两百九十四章 凯亚小镇 “别动歪心眼。” 郑飞抚着黑色骏马的柔顺鬃毛,目光从阿曼达身上掠过,投向了即将消失在地平线的夕阳,令人心神荡漾的金色光辉洒满大地,也落在他坚毅的脸庞上,让他心头涌起一股未曾有过的宁静。 他,神情中流露着象征豁达的微笑。 “看来船长看上那位美女了。”汉斯吐吐舌头跟伙计们开玩笑,引得一阵起哄。 “没有。”郑飞摇摇头,说得坦诚,眼睛仍然盯着远方那抹金色。 “那还不让我动心思......” 拿起酒壶,仰脖啜饮一口,郑飞将视线移了回来,依次扫过每个水手,最后在汉斯这里停下,认真看着他。 “因为,我们和她不是一类人。” 说罢,他提着酒壶昂首阔步,向着不远处建在草场上的小屋走去,那是提供给客人住宿用的,零零星星分布在草场的各个地方,共有一百栋。 我们和她不是一类人。 即便头脑最简单的水手,比如圣地亚哥,也参透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们是谁?航海家?水手?冒险者?...... 不管是哪个身份,都有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漂泊,并且在漂泊之中,总会遇到无法料到的危险。 我们揣着一颗强烈的好奇心,渴望新鲜事物带来的刺激感,向往每天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日子,用勇往直前的激情,点燃一生! 而阿曼达这样的姑娘,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居住在风景迷人的草场上,她想要的,是恬静平淡的生活。 小木屋中,郑飞坐在窗边,欣赏缥缈在天边的最后一抹余晖。 等会就要开饭了,马场老板让厨师们准备了特色烤羊腿烤牛腿,一顿丰盛的大餐在等待,郑飞却有点犯困,躺床上睡着了。 ......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破晓了,肚子饿得咕咕叫。 窗外,天刚蒙蒙亮,依稀听得见几声清脆的鸟啼,与那不绝于耳的虫鸣一起,钻入郑飞的耳朵,唤醒了他。 睡过头了?看来前阵子欠下的精力还没补回来。 他苦笑了一下,打哈欠。 推开那扇小小的木门,郁郁葱葱的青草映入眼帘,好久不见,东方穹顶那丝带般的鱼肚白。 牧民已经起床了,把马牛羊赶出棚圈。 郑飞打听到厨房在哪,自己做了顿早餐,享用完之后,水手们陆陆续续醒来,聚集在草场上。 “赶快吃个饭,我们该动身了。” 郑飞笑着说,起床之后他的状态极好,头脑清醒无比。 马场老板,那位老先生在阿曼达的陪同下快步走来,把一卷地图交到他的手里。 “这是您要的通往凯亚小镇的地图。”老先生镜片后的双眼,透露着些许疑惑:“凯亚是个落后的地方,很少有人去那里的,而且......那边的马匪特别猖獗。” “那您就认为我是去旅游的吧。”郑飞嘴角微翘。 水手们的用餐速度简直神速,短短几分钟就结束了,主要是因为仆人准备的早餐面包太难吃,早死早超生......额不对,早那啥来着?忘了(^) 五百人的马队,披着黎明的曙光,沿着称不上路的乡间小道,浩浩荡荡地奔着凯亚小镇疾驰而去。 铁蹄践踏土地,如战鼓齐擂,惊飞了枝头上的鸟,也惊醒了睡梦中的人。 下午,经历了七八个小时,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凯亚小镇就在前方。 在这支庞大的马队之中,还有十几辆画风不符的马车,车里装着个箱子,藏的是火炮。 “你们跟我进镇。”郑飞指了一小片人:“剩下的留在这里待命,把炮架起来,如果有马匪来你们看着办,听到信号的话即刻进镇援助!” 由于凯亚独特的地理位置,山脉中易于藏匿,所以马匪和土匪盛行,贸然带着五百人招摇进镇,一定会被人们误认为是马匪,整个小镇都会鸡犬不宁。 郑飞只带了十几个人进镇,而所谓的信号其实是一包炸药,遇到不测就点着它。 十几人,十几匹马,慢悠悠地晃荡在小道上,渐渐逼近凯亚小镇。 小镇有支形同虚设的军队,人数不比十几个多,而且都是最落后的刀盾兵,马匪一来就全部缴械。 没办法,目前罗马尼亚正苦于应对奥斯曼帝国的猛烈攻势,哪里还腾得出手来加强小镇防卫,全国上下的火炮火枪以及战斗力强悍的重骑兵,都早已被调往前线战场厮杀。 镇长是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儿,秃顶,当注意到郑飞等人逼近时,他在小镇唯一的阁楼里喝羊奶,趴在窗边看风景。 小镇占地面积很小,一个大点的庄园都比它大,因而镇长很容易就能看到镇外。 十几匹马,不会又是马匪吧? “我的上帝!”手中盛羊奶的碗往桌上重重一磕,他摸着光秃秃的脑门,长叹。 完了,两个月的产量又没了。 凯亚小镇唯一创造财富的途径就是羊,这里有片肥美的草原,养出的羊肉质鲜嫩毛色纯白,深得大城镇里富人们的喜爱。 正当深陷绝望时,他的瞳孔中却又忽然闪出了一丝希望。 定睛一看,这群人跟马匪不太像,马匪都是横冲直撞驾马狂奔进镇,哪有这么文明的? 难道是远方来的客人?他缓缓神,连忙挑一件最好的外套披上,刮掉许久没打理的胡渣,面带微笑下楼去了。 要知道极少有人会来凯亚,好不容易等到了,还不得好好宰一笔? 当马队出现在小镇的街道上时,迎接他们的,是居民的恐慌与畏惧。 为了表示和善,郑飞把圣地亚哥的糖果袋子抢了过来,散给用脏兮兮手指抠嘴的小朋友。 “我的糖......”圣地亚哥肉痛。 “这么大块头吃什么糖,丢不丢人。”郑飞把空布袋还给他。 愣了一会儿,小孩们才敢捡起落在脚边的糖果,怯诺地塞到兜里,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 “好像不是马匪。”有人说了句,打破了众人的沉默。 这时镇长也从阁楼中出来了,小跑到马队面前,气喘吁吁地鞠躬问好。 “请问几位来凯亚做什么呢?” “能找个向导带我去山里吗?”郑飞直奔主题。 今天有三章,每隔一个多小时一章。(。) 第两百九十五章 进山 “喔,你们想去山里?”镇长的神情中,多了分期待,把他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后,失望地摇摇头。 “看你们全副武装,是上面派来剿灭土匪的吧?别闹了,凭你们这点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语气中,带着微微的一点嘲讽。 郑飞眉头轻挑:“山里有土匪?” “当然,土匪全部藏匿在山里,估计有几百个呢,十几年前还没跟西亚蛮子打仗的时候,上面派了上千人的军队进山围剿都奈何不了他们。” 讲到这里,镇长停顿了一下,似笑非笑地耸耸肩,一双圆滑的眼睛直溜溜地看着郑飞,道:“不可能有人愿意当向导和你们进山的。” 郑飞会心一笑,对身旁的水手招招手,水手麻利地从背囊里取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里面全是银币。 “一百银币,有人吗?” 他托着小布袋扫视了一圈,瞧见周围居民的脸色顿时就变了,渴望之中透着若隐若现的贪婪。 就在有个小伙子忍不住要揽下时,镇长蓦地瞪了他一眼,抬手制止。 “稳重!稳重!”镇长想用眼神告诉小伙子,虽然他自己也很急。 那可是一百枚银币啊!在凯亚小镇,一百银币是一个普通家庭五年的收入,所以才会有大量的青壮年远赴康斯坦察当搬运工,这也是土匪肆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作为一镇之长,他得尽力为大家牟取更多的利益,既然眼前这人肯出一百银币找向导,不妨再多坑点。 他望向郑飞,果断摇头。 “不行,主曾经说过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凯亚人是穷,但绝对不会为了一百银币就拿命去冒险的。” 瞧着镇长的嘴脸,郑飞感觉,好烦啊...... 郑飞不想和他计较这点小钱,多出点就当是给小镇的居民们改善伙食了。 “两百银币。” “不不不,请您对凯亚人的生命多一点尊重。” 这就不能忍了。 说实话,郑飞现在拥有数百万银币的资产,对区区几百银币完全不会放在心上,但他受不了镇长这副贪得无厌的嘴脸,没错,就是贪得无厌! “好啊,那我不需要向导了。” 郑飞冷漠地收起小布袋,驭马调转方向,带领马队踢踏尘土离去。 “哦天呐......看你干的好事!”刚才想揽下的那小伙子恨恨瞪着镇长,接着冲马队高呼道:“请等一下!我给你们当向导!” 贪婪的人,非得治一下才行。 郑飞微笑着,头也不回地喊道:“收拾一下东西,现在就出发!” 圣地亚哥从他手里接过两小袋银币,扬起粗壮的手臂投掷过去,落在小伙子的脚下。 镇长迅速拾起布袋,担忧地看着小伙子:“克林,山里很危险的。” “放心好了,遇到土匪我就跑,让这群不自量力的家伙自己打去。” 这个叫克林的小伙子,是镇长唯一的儿子,也是凯亚小镇的守卫军队长,虽然这所谓的守卫军只有十个人。 很快的,克林收拾好了刀具和长矛,追上了散步般的马队,趁着还没天黑,为了赚两百银币的巨款,带领他们进山。 小镇周边的风景,静谧而秀丽,广阔无垠的大草原后,朦胧可见连绵的山脉,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 再过一个月,春暖花开之际,便会有许多附近大城镇的富人和贵族,乘着他们漂亮的华盖马车,到这里来一场贴近自然的游玩。 坐在马背上,嗅着亲切的草香,郑飞掏出怀里的地图。 “不是已经到小镇了吗,还看地图干什么?”圣地亚哥脑袋凑过来,嘴里含着仅剩的一颗糖。 “这不是通往小镇的地图。”郑飞淡淡回了一句。 “那是什么?” “王子手绘的地图,通往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 “哦说到王子,那家伙被我打晕了绑起来塞进箱子里,箱盖上留了个出气孔,你是不知道那家伙有多烦,话特别多,估计两个看管他的伙计都能被折腾疯了。” 圣地亚哥越说越得意,以至于没控制住音量,惊动了前面带路的克林。 克林怔了怔,疑惑地回头问:“王子是谁?” “噢,没什么,是我一个手下的绰号,犯了点小错被惩罚。”郑飞笑语,捣了圣地亚哥一下示意他别说漏了嘴。 克林还是纳闷,接着问:“那斯巴达后裔是什么?是你们军队对土匪的称呼吗,这么高抬他们......” “呃,你知道的,那群土匪的战斗力非常强悍。” 说话间,他们离小镇很远了,沿着道路向着岔路口而去。 见此情形,克林连忙阻止。 “嘿,方向错了,应该从那边进山。” “一直往前走,你会有惊喜的。” 听了郑飞的回答,克林心底暗暗抱怨,认为他神神叨叨的。 十几分钟后,当克林远远望见岔路口那支数百人的军队时,瞬间愣了。 “哦天呐......”不知是激动还是惧怕,克林哆嗦了一下。 “别担心,那都是我的人,五百名火枪手足够应对土匪了吧?” 沉吟片刻,克林却嗤笑了一下。 “那可不一定,因为你甚至都找不到土匪在哪。” “是吗,那倒是有点意思。” 郑飞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喝了口酒。 藏匿在山中的土匪是吗?你们可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名叫印第安土著?你们可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山地丛林专家? 呃,不是来找斯巴达后裔的么,怎么还跟土匪较上劲了......他摇摇头,心情愉悦地加快速度,向着大部队奔去。 山脉,在凯亚小镇西方约十千米的地方,中间是一块无遮无拦的大平原。 在日薄西山之际,五百零一人抵达了山脚。 由于天气刚刚回暖,山上还是光秃秃的,植被少了许多更加利于搜寻。 留下一小部分人看守马匹,其余人带好装备,在向导的带领下,出发。 想进山,就必须通过一处隘口,这里地势险要两边都是悬崖,易守难攻,只要土匪有点脑子,就一定会在这里布置埋伏。(。) 第两百九十六章 我造出了个好玩意儿 在距离隘口百来米时,郑飞停下了脚步,取下别在腰间的望远镜,凑在眼前。 “这是什么?”克林对这形状奇怪的东西感到很新奇。 郑飞没回应他,趁着光线充足,仔细观察隘口两旁的悬崖。 “棕熊猎杀者,无声战斗。” 悬崖上。 两个土匪在打扑克,是他们自己用木片制成的。 放哨什么的最无聊了,他们懒懒地半躺在石壁上,嘴里叼着根枯草,出牌。 “哈哈,终于赢了你一次,钱给我!” 匪狂喜,把之前输的铜子儿都给刨了回来,激动得直往地上捶。 “哼,别得意,我那还有只昨天刚从康沃尔镇抢来的烧鹅,敢不敢赌?” “来啊,谁怕谁!” 匪嘴里叼的枯草往地上一吐,捡了根新的,得胜之后斗志昂扬。 这时,坐在他对面的匪b却是脸色骤变。 “怎么,后悔了?”匪冷笑:“没机会了,你的烧鹅我吃定了。” “别说话,你看那边!” 从这个角度看去,隘口外一百多米的地方,聚集起了一支密密麻麻的军队,从那五百匹马来判断,大概是战力极强的游骑兵。 “好多人......”匪不可思议地擦擦眼睛:“我不是在做梦吧?” “废话!”匪b咬咬牙:“知道你为什么打十次牌才能赢我一次吗?蠢货!” “喂,你说谁蠢货?”匪最讨厌被人侮辱,气急之下唰的拔出砍刀。 “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赶紧去通知雅各布老哥!” “为什么是我?那可是五公里的山路!” 此刻,匪b在心里把对方的女性亲属问候了无数遍,他了解这家伙的脾性,不但蠢而且犟的像头驴。 “好,让扑克牌来决定,一局定输赢。” 话音刚落,两人不约而同地嘶了一声,然后...... “你脖子上,怎么有根针?” “你也是......” 接下来,他们发现自己的喉咙好像被堵住了,耳晕目眩,无可奈何地渐渐失去意识。 暗杀完两名哨兵,棕熊猎杀者带着同伴们在悬崖上继续搜索,确认没有其他人藏匿后,吹了个嘹亮的口哨。 山下。 “他们得手了,进山。” 全副武装的大部队迈着矫健的步伐,踏入这从未涉足过的山脉。 悍匪没在隘口设伏,只象征性地放了两个哨兵,他们的想法正如伊斯坦布尔的士兵,在他们看来,自己是绝对不会有危险的。 罗马尼亚疲于应付奥斯曼帝国大军,再加上山脉附近都是不繁荣的小镇,早在十几年前这片区域的军队就被抽调走了,从此就成了各路悍匪的天下。 名叫雅各布的悍匪头子绝不会想到,在他糟蹋昨天刚抢来的女人时,一支身份诡异的军队悄然进山了。 天色渐暮,向导克林开始匆忙寻找能够驻扎的平地,郑飞让他别找了。 “可是天黑了什么都看不见,你们又没带火把。”克林不相信在这群“士兵”会黑夜搜山。 “但是我们带了这个。” 郑飞又摸出一个令克林耳目一新的物件,那是达芬奇发明的“手电筒”,经过反复改进,已经不那么笨重,外观漂亮多了。 “喔,这又是什么?”克林似乎对什么都有强烈的好奇心。 “赫菲斯托斯的恩赐。”郑飞笑着说。 赫菲斯托斯,希腊神话中的火神、砌石之神、雕刻艺术之神与手艺异常高超的铁匠之神,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同时也是爱与****之神阿佛罗狄忒的丈夫,她是最美丽的女神,包括宙斯在内的诸神都为之疯狂,所以宙斯不太待见这个娶了自己梦中情人的儿子,找借口把他从天宫丢了下去。 “赫菲斯托斯......”听到这个名字,克林猥琐地笑了:“听说他的妻子和战神阿瑞斯私通生下了五个子女。” “没错,是跟阿瑞斯。” 郑飞嘴角挂着微笑,习惯性地往旁边看了看,但没看到左膀右臂阿瑞斯。 哦对了,为了防备哈里森家族偷袭,阿瑞斯正带领船队在海面上漂着呢。 船上有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财宝,有美得令人心痒的布兰妮,有同为惊世天才的达芬奇和乌尔班......为什么,郑飞会放心把船队交给阿瑞斯? 因为,阿瑞斯是整个船队最忠诚于郑飞的人,甚至高过了圣地亚哥。 郑飞和阿瑞斯之间除了情义之外,还存在另一条至关重要的纽带——信仰。 作为圆桌骑士一脉相承的后裔,奉祖先的遗训,阿瑞斯必须追随永恒之刀,这是他唯一且无比坚定的信仰。 而在中世纪,信仰高于一切! 教皇之所以能统治罗马,十字军之所以能发动数次东征,包括奥斯曼帝国之所以能向欧亚非三大陆伸出侵略魔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统治者用信仰捆绑了信徒。 十字军东征和奥斯曼侵略用的都是同一个借口:清除异教徒。 信仰如果利用得好,足以引发一场席卷全世界的狂热浪潮! 阿瑞斯拥有骑士最优越的品质,可以这么说,就算所有人都背叛了郑飞,他都会守在船长身边,厮杀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使徒。 ...... 天黑了。 达芬奇的小发明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向导克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带着大部队在山里转来转去,不是他惧怕土匪,而是他确实找不到土匪在哪。 就这样,直到深夜,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圣地亚哥的暴脾气终于憋不住了,攥起克林的衣领硬生生地提到空中,正欲狠狠扁他一顿,被郑飞拦下了。 “好了,大家生火准备休息,看来今晚是搞不出什么名堂了。” 说罢,他贴着岩石坐下,取下“手电筒”的盖子,把酒壶在火苗上烤了烤,喝了口热酒。 “你也想喝?”他瞧见受了惊吓的克林盯着酒壶咽唾沫。 克林点头。 他把酒壶递了过去,也许是出于无聊吧,想多说几句话。 “你今年多大?” “十七岁。” “哦我发现你总是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对所有东西都感兴趣吗?” “当然!我喜欢研究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半个月前我刚造出了一个好玩意儿,有机会的话给你瞧瞧!” 郑飞笑着点点头,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然而,这个好玩意儿,竟会是......(。) 第两百九十七章 我仿佛真的变了 ♂, 竟会是,连达芬奇都没解决的关键。 这并不意味着克林的思维超越了达芬奇,而是应了一句中国古话: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靠着岩石坐了会儿,克林把郑飞的酒喝完了,仰起脖子摇着空荡荡的酒壶想再倒出几滴。 喏。他失望的把酒壶还给郑飞。 送你了。郑飞慷慨地说,实际是不愿意和外人共用酒壶,唯一例外的就只有圣地亚哥了。 这可是银质的诶 嗯。 郑飞笑了笑,站起来掸掉身上的尘土,向高处的坡顶攀登。 嘿,您去哪 回应克林的,是风掠过山谷的尖啸。 好不容易才爬到坡顶,望着那轮明晃晃的月,郑飞做了几次深呼吸,肩膀酸痛但很舒服,大汗淋漓畅爽无比。 双手背在身后,挺起胸膛,使得肢体有种膨胀拉伸感。 山脉中的空气的确清新许多,贴近自然的感觉最令人享受了,郑飞仰望星空,试试自己能辨认出哪些闪亮的星座,结果发现除了北斗七星等航行能用上的之外,一个都不认识。 无奈地撇撇嘴,他凝望着夜空中那轮明晃晃的月,不知不觉间,忽然觉得,思想有了奇妙的转变。 当身处二十一世纪,在诸多科学理论的熏陶下,人们脑海中关于星星月亮夜空等一切美好的猜测,都被枯燥乏味的知识所取代。 然而现在,在寂静的夜晚,站在几百年前的金色欧罗巴大陆,站在罗马尼亚的山坡上,微风拂面,有一阵情绪悄无声息地,改变了他的内心。 夜空,是那么神秘,多出了丝丝缕缕令人魂牵梦绕的美感,这种感觉,棒极了 在这个什么不了解的时代,回归本真,发掘内心最深处的美好,对一切充满着好奇,思绪纷飞。 想到这里,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欣然微笑呢 嘴角翘起,他偏头看看下面正在准备篝火烤肉的水手们,习惯性地摸向腰间的酒壶,摸了个空,于是顺手把望远镜给揪了出来。 看一下夜景吧,虽然大半夜的在山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被微弱月光倾洒着的植被,还焕发着生机勃勃的光彩。 单纯是出于无聊,他抬起望远镜,眺望远方。 哟,竟然捕捉到一只白鹈鹕掠过的身影,真不容易。 西北方好像有个大盆地,也可能是山涧,倘若明天还没找到悍匪踪迹的话,可以去那里栖息。 呃,不是该先找斯巴达人么管他呢,灭掉悍匪就当是积德行善了,反正也不废什么事,枪炮对手持冷兵器的悍匪有绝对优势。 西南方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山林失火了吧大概。 东北方大约二十千米的地方有座高峰,是这片山脉的最高点 等等 他的手指倏燃动了下,迅速调转镜头。 之前看到的,是火光这个季节气候刚刚回暖,最近也没有打雷,山林怎么可能失火 唯一的解释是,有人在那 距离,五千米以内,只需一个急行军。 伙计们,别想着吃烤肉了,出发 已经烤了一半了 郑飞拴根绳子在树干上,以最快速度荡下山坡。 那就。他神色认真地扫了眼可怜兮兮的众人,烤肉的诱人香气也恰巧钻进他的鼻孔。 那就,吃完再走吧。反正人就在那,跑不掉的。 哈,船长万岁水手们振臂齐呼。 船长打量着眼前这群忙着烹饪美食的糙汉子,独自坐在一旁的克林摸不着头脑了。他们不是上面派来剿灭悍匪的军队吗,领头人怎么被称为船长难道是海军 圣地亚哥笑嘿嘿地来到郑飞身边,用胳膊肘抵抵他。 郑飞瞥了他一眼,故意摆出张冷漠脸。 有话快说,要钱我可没有。 哼,我才不缺钱圣地亚哥捶了他一下,随后左手拿酒壶右手搭着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仰头望着夜空:说真的,你变了,以前你不会因为吃烤肉耽误正事的。 我没变,我只是饿了。 哼。圣地亚哥发出这个声音,有种莫名的萌感。 再哼我打你,讨厌的嘲讽脸。 郑飞玩笑了一句,之后不再作声,思考一些事情。 我仿佛,真的变了。这样一个声音,迭起在心间,回荡在耳边。 香喷喷的烤肉很快就成了,爱吃的水手们在伊斯坦布尔时都没闲着,去到土耳其人的餐馆里偷学了最正宗的烤肉手艺,吃起来回味无穷。 饱餐一顿后,数百人的大部队向着火光进发,五公里蜿蜒曲折的山路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大概是多年不受侵扰的缘故,悍匪的警惕性极低,他们驻扎在一处山顶,在这里修建营寨,还像模像样地建了个瞭望塔,塔上却没人。 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怎会愿意深夜还跑出来站岗,况且这站岗一点意义都没有,敌人根本不会来。再说了,凭什么老子站岗其他人在屋里吃喝玩乐 这是他们一致的想法,悍匪头目雅各布很理解,所以在很久以前就不让人夜里出去站岗了,在他的观念中,只要罗马尼亚和奥斯曼帝国还不休战,自己的营寨就不会受到任何势力的袭击,除了偶尔跑错地方的狼群。 营寨中。 雅各布放开身底的女人从床上下来,点亮油灯,顺便点着烟斗,快活似神仙地嘬了一口。 别哭了,跟着我保准你不愁吃喝。他对抽泣发抖的女人说,语气平淡老练,这已经是抢来的第十二个女人了,每个女人刚来时都是这副德性。 阴暗的屋子里,弥漫着浓烈的烟味儿,熏得女人呛了几口,止住了抽泣。 雅各布谑笑一声,抓起餐盘里的烤野兔,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脸上始终挂着恣意的笑容。 窗外,一群鸟扑腾着翅膀从林子里飞起。 砰 一声枪响,使得他的笑容硬生生凝固。 今天事情比较多,暂且就这样吧,明天咱们搞五更哦。 第两百九十七章 我仿佛真的变了 ♂, 竟会是,连达芬奇都没解决的关键。 这并不意味着克林的思维超越了达芬奇,而是应了一句中国古话: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靠着岩石坐了会儿,克林把郑飞的酒喝完了,仰起脖子摇着空荡荡的酒壶想再倒出几滴。 喏。他失望的把酒壶还给郑飞。 送你了。郑飞慷慨地说,实际是不愿意和外人共用酒壶,唯一例外的就只有圣地亚哥了。 这可是银质的诶 嗯。 郑飞笑了笑,站起来掸掉身上的尘土,向高处的坡顶攀登。 嘿,您去哪 回应克林的,是风掠过山谷的尖啸。 好不容易才爬到坡顶,望着那轮明晃晃的月,郑飞做了几次深呼吸,肩膀酸痛但很舒服,大汗淋漓畅爽无比。 双手背在身后,挺起胸膛,使得肢体有种膨胀拉伸感。 山脉中的空气的确清新许多,贴近自然的感觉最令人享受了,郑飞仰望星空,试试自己能辨认出哪些闪亮的星座,结果发现除了北斗七星等航行能用上的之外,一个都不认识。 无奈地撇撇嘴,他凝望着夜空中那轮明晃晃的月,不知不觉间,忽然觉得,思想有了奇妙的转变。 当身处二十一世纪,在诸多科学理论的熏陶下,人们脑海中关于星星月亮夜空等一切美好的猜测,都被枯燥乏味的知识所取代。 然而现在,在寂静的夜晚,站在几百年前的金色欧罗巴大陆,站在罗马尼亚的山坡上,微风拂面,有一阵情绪悄无声息地,改变了他的内心。 夜空,是那么神秘,多出了丝丝缕缕令人魂牵梦绕的美感,这种感觉,棒极了 在这个什么不了解的时代,回归本真,发掘内心最深处的美好,对一切充满着好奇,思绪纷飞。 想到这里,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欣然微笑呢 嘴角翘起,他偏头看看下面正在准备篝火烤肉的水手们,习惯性地摸向腰间的酒壶,摸了个空,于是顺手把望远镜给揪了出来。 看一下夜景吧,虽然大半夜的在山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被微弱月光倾洒着的植被,还焕发着生机勃勃的光彩。 单纯是出于无聊,他抬起望远镜,眺望远方。 哟,竟然捕捉到一只白鹈鹕掠过的身影,真不容易。 西北方好像有个大盆地,也可能是山涧,倘若明天还没找到悍匪踪迹的话,可以去那里栖息。 呃,不是该先找斯巴达人么管他呢,灭掉悍匪就当是积德行善了,反正也不废什么事,枪炮对手持冷兵器的悍匪有绝对优势。 西南方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山林失火了吧大概。 东北方大约二十千米的地方有座高峰,是这片山脉的最高点 等等 他的手指倏燃动了下,迅速调转镜头。 之前看到的,是火光这个季节气候刚刚回暖,最近也没有打雷,山林怎么可能失火 唯一的解释是,有人在那 距离,五千米以内,只需一个急行军。 伙计们,别想着吃烤肉了,出发 已经烤了一半了 郑飞拴根绳子在树干上,以最快速度荡下山坡。 那就。他神色认真地扫了眼可怜兮兮的众人,烤肉的诱人香气也恰巧钻进他的鼻孔。 那就,吃完再走吧。反正人就在那,跑不掉的。 哈,船长万岁水手们振臂齐呼。 船长打量着眼前这群忙着烹饪美食的糙汉子,独自坐在一旁的克林摸不着头脑了。他们不是上面派来剿灭悍匪的军队吗,领头人怎么被称为船长难道是海军 圣地亚哥笑嘿嘿地来到郑飞身边,用胳膊肘抵抵他。 郑飞瞥了他一眼,故意摆出张冷漠脸。 有话快说,要钱我可没有。 哼,我才不缺钱圣地亚哥捶了他一下,随后左手拿酒壶右手搭着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仰头望着夜空:说真的,你变了,以前你不会因为吃烤肉耽误正事的。 我没变,我只是饿了。 哼。圣地亚哥发出这个声音,有种莫名的萌感。 再哼我打你,讨厌的嘲讽脸。 郑飞玩笑了一句,之后不再作声,思考一些事情。 我仿佛,真的变了。这样一个声音,迭起在心间,回荡在耳边。 香喷喷的烤肉很快就成了,爱吃的水手们在伊斯坦布尔时都没闲着,去到土耳其人的餐馆里偷学了最正宗的烤肉手艺,吃起来回味无穷。 饱餐一顿后,数百人的大部队向着火光进发,五公里蜿蜒曲折的山路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大概是多年不受侵扰的缘故,悍匪的警惕性极低,他们驻扎在一处山顶,在这里修建营寨,还像模像样地建了个瞭望塔,塔上却没人。 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怎会愿意深夜还跑出来站岗,况且这站岗一点意义都没有,敌人根本不会来。再说了,凭什么老子站岗其他人在屋里吃喝玩乐 这是他们一致的想法,悍匪头目雅各布很理解,所以在很久以前就不让人夜里出去站岗了,在他的观念中,只要罗马尼亚和奥斯曼帝国还不休战,自己的营寨就不会受到任何势力的袭击,除了偶尔跑错地方的狼群。 营寨中。 雅各布放开身底的女人从床上下来,点亮油灯,顺便点着烟斗,快活似神仙地嘬了一口。 别哭了,跟着我保准你不愁吃喝。他对抽泣发抖的女人说,语气平淡老练,这已经是抢来的第十二个女人了,每个女人刚来时都是这副德性。 阴暗的屋子里,弥漫着浓烈的烟味儿,熏得女人呛了几口,止住了抽泣。 雅各布谑笑一声,抓起餐盘里的烤野兔,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脸上始终挂着恣意的笑容。 窗外,一群鸟扑腾着翅膀从林子里飞起。 砰 一声枪响,使得他的笑容硬生生凝固。 今天事情比较多,暂且就这样吧,明天咱们搞五更哦。 第两百九十八章 当冷兵器遇上了加农炮 “该死的!” 他恨恨咒骂了一句,随即披上暗棕色毛皮大衣,使劲抖了抖,提上心爱的宝刀推门而出。 门口是一块寂静的草地,断断续续的虫鸣被淹没在土匪们的嘈杂声中,扰乱人的耳朵。 只有少数土匪在休息,大多数都聚在一间最大的平顶房里,大声吆喝赌博,亦或是掰手腕比拼力量,叫嚣声充斥在整个营寨之中。 尽管是在那么嘈杂的环境下,醉醺醺的水手们还是听见了那声枪响,但却没有一个人在意。 “什么声音?” “准是卢卡那家伙玩走火了,看着吧,雅各布老大一定会惩罚他的!来来来,继续玩我们的!” “卢卡,滚出来!”站在营寨最中央的空地上,雅各布歇斯底里地怒吼,钳子般的大手紧紧攥住,仿佛要把刀鞘捏扁。 这个叫卢卡的是匪巢唯一的火枪手,拿着唯一的一把火枪,可谓是宝贝疙瘩。 雅各布之所以会这么生气,是因为子弹只剩十几颗了,每次下山抢掠都要在镇子里放两枪威慑人们,不能随便浪费。 夜色笼罩下,卢卡快速从一间小屋里窜出,跑到了雅各布身前,用疑惑的表情等着挨训。 “雅各布老大......您找我?”卢卡锁着脑袋,把那杆宝贝火枪抱在怀里,生怕被抢去。 “谁允许你开枪了?”雅各布怒目而视,抬起刀鞘隔在他的胸口,用力抵住。 “我没有啊......”卢卡眨巴着眼。 “还说没有,整个寨子就你一个人有枪!” “我真的没有,不信您可以数子弹。”卢卡委屈地手塞进兜里,摸出一把子弹来。 雅各布瞪着他,冷漠地伸出手,正在这时,忽然听到一声呼唤。 “雅各布老大,快来看看昨天从康沃尔镇抢来的东西,有您最爱的雪利酒!” “是吗!”嗜酒如命的雅各布立刻忘记了一切,狂喜着跑过去,这让卢卡深深松了口气,慢悠悠地回屋去了。 整座寨子,在一声乍然而起的枪响过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境况。 没人有空去思考那枪响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他们懒得思考。 自从军队奔赴战场与奥斯曼帝国厮杀后,十几年的安逸早已磨灭了他们的警惕,在他们看来,这片区域的小镇是没有能力组建一支像样的讨伐军的,康斯坦察等大城镇的守备军不会有闲工夫下来剿匪。 万一有人偷袭山寨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外来势力在康斯坦察登陆了,但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哪有外来者会管这闲事,为了佣金?附近那些贫穷小镇付不起。 况且,所有人都认为枪是卢卡放的,至于卢卡则是趴在窗边,用他迟钝的脑子想,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盯着窗外风起云涌的夜空,眼眸中,存在着一丝迷茫。 ...... 山坡后。 郑飞趴伏着,确信营寨中没动静后,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 “谁让你开枪了?”他质问一名手足无措的水手。 “我......看那个人过来了,就......” 汉斯接过话茬:“那人只是想过来撒个尿,交给棕熊猎杀者解决就行了。” “好了,不说这个了。”郑飞摆摆手,回头瞄了一眼,瞧见几百人静静趴伏在坡背上,蓄势待发,只等他一声号令。 悍匪营寨,距离一百多米,仅需二十秒的冲刺就能抵达,到时候冲进屋里疯狂砍杀,五分钟之内解决战斗。 很轻松,但不完美。 在狭小的空间互相砍杀,尤其是深夜看不清的环境中,极容易误杀自己人,再者说悍匪常年使用刀具,近战格斗能力自然是不容小觑,弄不好己方会损伤过半,这绝不是郑飞想看到的。 本来,他完全没有必要来剿匪,只是出于对周边小镇居民的怜悯而已,但如果这怜悯的代价是牺牲自己的追随者,那干脆铁石心肠好了。 他得想个万全之策,要是想不到,那就......默默等待。 天色变了,那轮明晃晃的月亮,被漫天的乌云所遮盖,夜空失去了它的奇妙,变成了一片压抑的灰色。 风在山坡上掠过,拂动着刚冒出头的嫩芽儿,也吹起了人们的头发。 等待,安静地等待,水手们没有急躁的意思,他们明白船长是为了大家安全考虑,没人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 众人屏住呼吸,有些仰头凝视夜空,有些拔身旁的草芽儿,不管干什么只要能找点事做就行。 不知过了多久,忽听窸窣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在郑飞身旁停下。 “船长,他们来了。”一口气从山脚跑上来的哨兵气喘吁吁地汇报。 “漂亮!”郑飞嘴角微微一翘:“快让他们上来!” 哨兵跑下去传令,众人齐刷刷地转头望去,只见山坡下聚集了一队人,大约三四十个。 “嘿,他们挪得比蜗牛还慢!”有人不屑笑道,嘲讽那队人的行军速度。 “他们,好像挺吃力?” 离得近了,才发现那队人不是空手上山的,而是推着重量级大家伙——加农炮。 共十门加农炮,四人为一组推着它,一步步挪上这仰角三十度的山坡,其他人看清后,连忙识趣地跑过去帮忙。 加农炮成功登顶后,这堆人顿时累瘫了般,躺倒在地。 “起来,这时候躺着容易死。”郑飞示意大家把他们扶起来,喝点水。 “一路上感觉怎么样?”他问。 “累,除了累没别的!几英里的山路,我们接到命令后就立即推着这有两个圣地亚哥重的家伙进山,比跑马拉松还累,幸亏它有个轮子!”炮兵队长一口气灌了整壶水,打了个嗝儿。 “说谁呢?”圣地亚哥凑过来,直勾勾地盯着他,板着脸。 郑飞摸出块糖塞给圣地亚哥,拍拍他的肩膀,把这家伙撵开后,目光投向炮兵队长。 “休息一会儿,准备架炮,一百多米的距离能保证精准度吧?” “当然,否则我就能辞职了。” 郑飞点点头,站起身来,凝视着灯火闪烁的悍匪营寨。 当冷兵器遇到了加农炮,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第两百九十九章 枪炮声笼罩的夜晚 会很刺激的。 休息五分钟,体力恢复了些,炮兵们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开始挖坑布置阵地,需要保证带轮子的加农炮不会在后坐力的作用下移动。 与此同时,闲着的火枪手已经运动到了距离营寨仅五十米的地方,分散开来围在营寨四周,借着山坡岩石和树干的掩护,把他们黑洞洞的枪口指向这个象征罪恶的地方。 经过不断改进,线膛枪的有效射程稳定在一百五十米左右,之所以靠这么近,是为了方便收割。 大约用了半小时,加农炮被稳稳固定,这时候营寨中传来的嘈杂声也愈来愈稀,陆陆续续有赢了钱的土匪回房睡觉。 雅各布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他爱美酒胜过爱女人,发现昨天抢来的战利品中真的有一箱原汁原味的雪利酒,他顿时就走不动了,赖在仓库里就和手下享用了起来,配着酥脆的盐焗豌豆,喝得烂醉如泥。 “喂......小子,还记得在温达斯的那次吗,那是我们收获最多的一次......成箱成箱的好酒......醒醒啊你......哼,醉鬼!” 雅各布侧脸贴在桌上,把那半瓶雪利酒一饮而尽,溢出来的酒水顺着下巴流进脖子里,浸湿了他唯一贵重的毛皮大衣。 倒了倒,发现没酒了,他磕了磕酒瓶子。 “再来一瓶!” 没人理他。 即使已到了深夜,那间最大的屋子里仍聚集着七八十个土匪,他们暂时还没有困意,毕竟昨天刚满载而归,短期内不用下山了。 输钱的人红了眼想把钱赢回来,赢的人则渴望赢得更多,丰厚的暴利使得他们近乎狂热,完全沉浸在赌局中。 相比之下,掰手腕的那些则健康多了,他们采取了圣地亚哥式的奖惩规则,谁输了就奉上一碗酒,对于土匪们来说,银币什么的不如酒肉来得实在。 “哈,野牛马尔加又赢了!” 周边看热闹的人当然不会错过这极佳的赌局,在比赛开场之前就下注,赌注往往是酒和匕首之类的东西。 马尔加的个头比圣地亚哥还高,是个两米多的巨人,就算现在他是坐下的,人们也挡不住他庞然大物般的躯体。 “我早说过了马尔加是无敌的,可是总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想挑战他!” 听着周围人的由衷赞慕,马尔加微笑着端过对手输的酒,仰脖灌尽,抹抹嘴。 “马尔加,能告诉我们你是怎么练的吗?” 马尔加拧了拧脖子,很乐意给仰慕者们介绍经验。 “你们都知道,我在上山之前是军队里的王牌投掷手,后来和奥斯曼帝国开战,我当了逃兵。” “为什么啊?”众人打断了他。 “蠢货!”他嗤笑一声:“我才没傻到拿着长矛去对抗巨炮的地步,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吗,那群西亚蛮子是被战神附体的,连君士坦丁堡都抵挡不住他们的攻势!” 说道这,他发现自己跑题了,摆摆手接着讲述:“在军队时,我每天都会让人把我当成沙包击打,搞得浑身是伤,硬生生打出了这副体魄。” “喔,怪不得大家打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哼,别说是你们了,就连炮弹都不一定能撼动得了我!” 话音刚落。 “砰!” “砰砰砰!” 屋外,响起了阵阵撕扯力极强的爆响。 这是一种土匪们从没听过的声音,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他们从没遇到过一次炮兵部队,因而,他们认为这爆响只不过是打雷罢了。 然而,不过刹那间的功夫,他们便为自己的懈怠付出了代价。 十颗加农炮弹准确地落在这幢大房子里,狂言刚出口的大壮汉马尔加被一枚炮弹正面集中,瞬间被炸得焦黑。 十颗中世纪的炮弹还不足以把这幢房子夷为平地,在炮兵们填下一枚炮弹之前,营寨中掀起了阵阵带着哭嚎音的惊呼,睡梦中的土匪全部惊醒,提上砍刀就跑了出来,可怜的是刚出门,身上就多了至少四五个弹孔,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告别了这个世界。 大房子里的那群人反应得慢些,爆炸的余音还萦绕在耳边,震得他们脑仁嗡嗡作响,愣了有好一会儿,他们才想起来冲出这个被大火侵蚀的地方。 发疯似的涌出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被立刻射杀,有少数运气好的跑到了空地上,迎接他的却是更猛烈的射击。 他们甚至不知道对手在哪,只看见几十米外的山坡上、树林中,闪起密密麻麻象征噩梦的火光。 如果真是噩梦的话就好了,那样至少还有醒的机会。 在他们倒地之前,有那么一丁点的时间,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通,这批炮兵会火枪手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难道奥斯曼帝国从罗马尼亚撤军了么?! 面对着铺天盖地的炮火和子弹,他们在绝望中放弃了抵抗,跪在地上。 有几个还是信教徒,跪在地上做最后的祷告,大概是乞求上帝能让他们在地狱过得好一点吧。 五分钟,战斗结束。 硝烟弥漫在空气中,在郑飞的带领下,火枪手们把枪背在身后,抽出匕首在废墟中搜寻活口。 只有一个人还活着,那就是一直躲在仓库里的雅各布。 炮击开始前,在酒精的作用下,雅各布的神志早已迷离,当炮声响起时,他看着外面闪起的耀眼火光,居然笑了。 他以为,那是神光的笼罩,神抛弃了他这么多年,终于回来找他了。 在连续的炮击和枪响中,他的意识渐渐清醒了不少,这才觉得外面的声音好像有点耳熟,哦,是枪炮声...... 他已经迟钝到激动不起来的地步了,手里捏着空酒瓶,呆愣愣地注视着门外不断倒在血泊中的手下,却始终没有出去。 不是他胆小,而是他真的走不动了,喝了整整两瓶雪利酒,即便意识已经苏醒,身体也不听使唤。 当郑飞走到仓库门前时,他依然这么坐着,手里捏着酒瓶,呆滞地笑。 “他是土匪的头目,我见过他!”克林咬牙切齿地说。(。) 第三百章 你失去了呼吸的权利 头目? 不止是郑飞,几乎所有人,都在鄙夷这所谓的悍匪头目。 胡子拉碴烂醉如泥,手里提着个空的雪利酒瓶子,头发衣服上都沾着酒水,披在肩上的毛皮大衣滑落被踩在脚下,迷离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令人怜悯的笑意。 这就是,悍匪头目? 郑飞本人也对美酒有种说不出的喜好,但他绝不会喝得大醉,更不会烂醉,在他的印象中酒鬼特别惹人厌恶。 他偏过头,避开扑面而来的酒气,对圣地亚哥招招手。 “把他弄醒?” “唔,怎么弄?” “怎么粗暴怎么来,这不用我教吧?” 圣地亚哥似是委屈地嘟起嘴,慢慢挪到雅各布面前,盯着那双飘忽不定的眼睛。 “对不起了伙计。” 雅各布听到了这句话,感觉到对方要危害自己,谑笑了一下想做出点反应,比如抽出腰间的匕首,无奈躯体太过沉重,趴伏在桌子上已经抬不起手了。 在他尽力想要动几下的功夫,圣地亚哥抓住桌子猛地一扯,趁着失去重心的他还没倒地,一把扯过他的领子另一只手托住他的腹部,在身后众人惊叹诧异的目光中,怒吼着将他举过了头顶。 摔!摔!摔! 然而,众人没有看到期待的一幕。 郑飞说的是把悍匪头目弄醒,而不是弄死。 纵然被举到了空中,雅各布仍然没有挣扎的意思,手里握的酒瓶啪的掉落在地,四肢有气无力地垂下。 圣地亚哥就这么举着他,出门来到院子里的水井边,四周草丛里的蟋蟀,也因有人到来而停止了鸣叫。 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井,只是一个圆口的储存水的容器而已,这座山由于地势原因,当初安营扎寨的时候连续挖了十几口井都不出水,一气之下雅各布就让人随便挖了个坑,每天早上派人下山运泉水。 所以,井里是货真价实的山泉,有点甜。 看到了水井,雅各布猜想自己是要被丢进去,从心底想要反抗,无奈四肢软绵绵的,连抬起胳膊都要费好大的劲,头晕目眩。 火还在烧,崩塌了大半房屋,营寨中寂然无声,偶尔有夜风拂过,带来阵阵硝烟味与血腥味。 圣地亚哥把他放在水井边躺下,踢了他一脚,去旁边拿来一个大号的水桶,撸起袖子从井里舀满水。 放下水桶,他狠狠扇了雅各布一巴掌。 “醒酒了么?” 雅各布嗤笑一声,默然不语。 不是他傲慢,而是,他听不懂拉丁语。 “我会让你醒的。”圣地亚哥冷冷道。 众人在旁边看的迷迷糊糊,而郑飞看到那桶水时,便明白圣地亚哥想做什么了,他曾跟圣地亚哥讲过一个小故事。 圣地亚哥站起身,望了望同伴们,耸耸肩。 “汉斯,能帮我个忙吗?” 闻言,汉斯一本正经地上前两步,冷不丁的。 “不能。” “你这......别开玩笑,我知道你有个铜制的漏斗,借我用用。” 汉斯咧了下嘴,把别再腰带上的漏斗取下,丢给他。 拿到漏斗后,圣地亚哥挠挠头,略带同情地看着雅各布。 “再问一遍,你醒酒了么?” 回应他的,仍然是沉默。 “你到底在说什么?!”雅各布不耐烦了,心里想,想杀了老子你就赶紧的,别磨蹭时间! 圣地亚哥深深吸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吐出,昂头做了个拥抱天空的动作。 郑飞远在十几米外,吹了个轻微的口哨,压低声音笑着对水手们说:“看,大块头要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了。” 水手们兴致被拉回来了,等着看这平日里既天真又粗犷的男人,怎么展现出亚里士多德的一面。 圣地亚哥可没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回忆着郑飞当初讲的故事,注视着雅各布不耐烦的双瞳,默然抬起了嘴角。 “当你来到这个世上,你被赋予了很多种权利,吃饭、喝酒、睡觉、泡妞......但当你落到了我手里,你的所有权利都被剥夺了,除了呼吸,而现在,你连呼吸的权力也失去了。” 瞧着眼前这人喃喃念着听不懂的咒语,雅各布心里急躁极了,恨不得吐口唾沫在他脸上。 正在这时,漏斗被塞进了雅各布的嘴里,令他猝不及防。 什么情况......雅各布慌了起来,预感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果然,圣地亚哥膝盖抵在他胸膛上不让他动,一手捏着漏斗戳在他嘴里,另一支手拿起硕大的水桶,顺着漏斗的大头,把里面的水以均匀的速度倾倒出。 任何人都做不到边喝水边呼吸,不信试试? 半分钟的喷涌式灌水,雅各布被折腾得奄奄一息,身体时不时抖一下,那是在打嗝。 在面临绝境时,人的潜意识里总会迸发出巨大的潜能,雅各布也是这样,在承受被灌水无法呼吸的痛苦时,他的四肢瞬间恢复了技能,挣扎着想要摆脱圣地亚哥的控制,无奈这大块头力量实在太强,再加上嘴里插着个铜制漏斗弄不好就会被戳透喉咙,他只能乖乖屈从。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他已经能站起来了。 圣地亚哥任务告终,回到了队伍当中,冲郑飞挤了下眼。 “你故事里的法子真好用。” 说这话时,他没注意到许多人都在偷笑,为他之前说的那番不该从他嘴里出来的话。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两名水手押住雅各布。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沉寂几秒。 雅各布的迷茫眼神,让他想起了当初在美洲大陆第一次和土著见面的场景。 难道,语言不通? 罗马尼亚境内,说的应该是罗马尼亚语,他不会。 “克林,帮我翻译。” 向导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克林从人群中钻出来,站到雅各布面前,怒目而视。 “你叫什么名字?”标准的罗马尼亚乡间方言。 “雅各布。” 雅各布耷拉着眼皮,一点都没打算抗拒,他本来就没多少骨气,被这么一麽,更是荡然无存。 否则的话,他怎么会在国难当头占山为王,而不是参军抵御奥斯曼帝国入侵呢? 三更奉上,有点困,明天再继续爆(*^^*)话说这是第三百章哦,值得纪念(。) 第两百三十一章 天差地别 “雅各布”郑飞的眉头稍稍皱了一下,笑:“名字不错。” “所以你想怎样?”雅各布的神情没有丝毫的变化,垂下眼皮注视着那口水井,语气冰冷。 他已经麻木掉了,短短的十几分钟之内,他烂醉如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山寨被无情摧毁,紧接着自己又被牛一样的壮汉举起来扔到水井边,灌了一大桶水。 郑飞凝望着他,停滞两秒,抓过水手的枪。 砰! 雅各布应声倒在血泊中。 弥漫着氤氲乌云的夜空,终于压抑不住了,滂沱大雨倾泻而下,仿佛在冲刷这座洒满鲜血的山岗。 “为什么?”圣地亚哥发着呆,情绪低落。 “有些人不该活着。” “不,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忽然下雨了......” 对他奇怪的关注点,郑飞哭笑不得,抹了把湿漉漉的头发,大声喊道:“还有些没被炸毁的小屋,大家挤挤,今晚在这避雨!” 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他的喊话在山中回荡,道道余音不绝于耳,直到一声惊雷乍然而起,它们才被打得消散。 人群狂奔而去,顶着纷纷乱乱的雨幕冲进小屋,郑飞脱掉衣服拧干,随便找了个脏兮兮的床坐下,倚在墙上将就着睡一晚。 雨声混杂中抱怨声,层层迭起,为这本该寂静的山中夜晚,奏响了一段紧张而空旷的乐曲。 就这样,睡着了。 次日清晨。 唤醒郑飞的是山中特有的鸟啼,空气清新怡人,它们立在枝头蹦跳着多嘴,顺便啄个虫子补充体力。 由于在恶劣的环境里坐着睡了一整夜,醒来时郑飞浑身酸痛,感觉就像昨天做了高负荷运动。 不过圣地亚哥更倒霉,睡落枕了脖子只能一直歪着,稍微动动就疼得直抽,如果非要形容那家伙的表情,那就是加菲猫式无奈。 昨晚突如其来的大雨,把他们身上能点燃的东西全给淋湿了,干粮也被雨水给浸泡透了,早餐吃不成,只能空腹上路。 还好雨过天晴,蔚蓝色的天空洁净如洗,阳光明媚得很,走在山路上把火柴掏出来晒晒,很快就能擦着了。 这便到了土著们发挥狩猎本能的时候,他们带上北美猎弓和吹箭,不出半小时的功夫,就为全队人带回了两头野猪,五头羊,以及数不清的野兔和鸟类。 作为本地人,向导克林带着大家刨了许多可食用的野菜,用大锅煮成营养滋补的肉菜汤。 一口热腾腾的肉汤下肚,肠道顿时舒服多了,人们的精力重新焕发出,面色恢复了不少,颇有兴致地交谈起来。 “嘿,最后一块肉留给我!”来自圣地亚哥。 “你怎么不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你?”汉斯毫不留情地把肉扒拉到自己碗里,舔了一口表示占有。 听着他们拌嘴,郑飞欣然一笑,四下张望之后,爬上了一块高高的巨石,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小心翼翼地从怀里取出地图摊开,幸好它是用松油烘过的不散墨,没有受到雨水的侵蚀。 枯黄色的图纸,略显陈旧,条条曲线连在一起,构成了山脉的大致轮廓,而在这图纸之上有个与众不同的点,上面用文字特别标注,那是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 山脉的最中央,也就是腹地,自从一千多年前斯巴达灭亡沦为罗马共和国的领土后,十几个流亡的斯巴达后裔就长途跋涉迁徙到了那里,世代生活繁衍,到了今天已有上万人的规模。 从地图上来看,想抵达这地方还要走三十公里的山路,于是郑飞决定把加农炮暂时分解掩埋,全员轻装行进。 傍晚,来到了指定地点,却连个人影都没发现。 别说是人,就连鸟都很少,附近不仅山势较高,而且植被稀少,偶尔会有只苍鹰掠过头顶,穿过云霄直奔远方。 登上一座高山,他们径直向前走,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成不变的荒凉景色,不知过了多久,悬崖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道悬崖足有两百米高,往下看一眼,情不自禁地就会腿软。 然而和对面的悬崖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了,那边足有五六百米高,给人们施加了沉重的压迫感。 除了高度差外,环境地貌也是天差地别。 这边的悬崖光秃秃的,由于天气回暖的缘故,勉强长出点小草,点缀上了一抹难得的绿色。 而对面,即便距离仅有几十米,却是另一番场景。 绿色植被布满了整个悬崖,一股股小山泉顺着崖壁淌下,在山下汇集起来,养活了整条山涧。 茂盛的草丛中,时不时探出个兔子脑袋,亦或是猴子,很快又缩了回去,也许是为了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许只是为了看看外面。 明明近在咫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差距?光线原因吗? 百思不得其解,郑飞坐下摊开地图,他能肯定完全是按照地图上标准的走的,可现在却不见斯巴达人的影子,难道王子耍心眼了么?不,就算他有这心,也没这个胆子。 不知不觉的,他蹙起了眉头,昂首远眺西方那轮火红的太阳,垂下头,陷入沉思。 莫非,斯巴达后裔是藏在...... 他的目光,投向了对面郁郁葱葱的悬崖。 那股股顺着崖壁流淌的泉水,使得他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想了,对不远处拿石头磨刀的棕熊猎杀者呼唤了一声。 棕熊猎杀者撅撅嘴,跑了过来。 “有事吗?” 棕熊猎杀者从来不会讲礼貌。 “下去看看。”郑飞指了指悬崖底。 棕熊猎杀者向下看了一眼,拧起眉心,说:“太高了,我们的绳子不够长。” 说罢,他抬眼望着对面的悬崖,仔细打量了一番,傻乎乎地一笑。 “有了!” 他取下后背的弓箭,麻利地在箭尾缠上绳子,挥臂拉弦瞄准对面。 “你要做什么?”郑飞习惯性地问。 棕熊猎杀者翘起嘴角。 嗖! 箭羽呼啸而出,锋利的箭头正中粗大的树干,深深嵌入。 棕熊猎杀者使劲扯了扯绳子,相当稳固。 “祝我好运吧。”(。) 第三百零二章 让我们唱首歌 ♂, 话音刚落,棕熊猎杀者死死抓住绳子,在众人的注视中纵身一跃荡下悬崖,白驹过隙间,双脚已踩到了对面的崖壁。 绳长只有三十米,离地面还差得远,这也是他决定荡过去的原因。 对面的崖壁上生长着许多树丛,只见他伸出左手抓住一截粗树枝,右脚蹬着崖壁凸起的部分,小心翼翼地向下移动,在手不得不撒开树枝之前,他深深吸了口气,酝酿片刻,飞身一跳,落在了下方几米处的树丛上。 突然,树丛喀嚓一声,意味着小树干不堪重负将要折断,他瞬间打了个激灵连恐惧的时间都没有,果断向下方那片更大的树丛跳去,这次的高度足有十米,肚子恰好磕在树干上,疼得他趴了好一会儿。 爬起身来,在这里,他偶然发现了一根藤蔓,顿时喜上眉梢,抓着藤蔓对同伴们得意招手。 对面悬崖上的同伴们,早已为他的表演而惊叹,甚至是这副。 我的上帝,他难道不知道害怕吗汉斯盯着他那张笑嘻嘻的脸,情不自禁地说。 只是目测一下刚才跳跃的高度,就足以令人心虚。 他知道,只不过他比我们所有人都勇敢,并且身手敏捷。郑飞这么回答。 呃,这应该不会吧,我肯定比他勇敢多了圣地亚哥拍了拍胸膛,骄傲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比如说那次雪崩。 郑飞白了他一眼:那你敏捷么 当然 好啊,那你也跳过去。 我唉语塞,尴尬。 圣地亚哥苦恼地抱住一棵树,脸贴着树皮作沉思状。 这画面,令人不禁感觉到他在表达:我是一个被船长和世界抛弃的人。 郑飞哈哈一笑,视线移回到棕熊猎杀者身上,打了个手势示意他继续。 大家瞧好吧,这场戏我们都是观众,他是唯一的表演者。 对此,水手们包括土著们都没什么异议,要知道单是用绳子荡到对面崖壁上去就没几个人敢做到,更别说徒手下悬崖了。 逞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俯视两百米高的悬崖,腿肚子发软的他们这么想。 棕熊猎杀者用了十分钟,终于踩上了实打实的土地,如释重负般躺在地上撑开四肢,大口喘着粗气。 从体力上来讲不累,但心理却受到了长达十分钟的煎熬,他也是人也恐高,不同的是,他喜欢这种恐惧带来的刺激。 躺了约有两分钟吧,他注视着宁静安详的蓝天,翻身而起,捧起清澈甘甜的泉水洗了把脸,在泉水的倒映下,他这张充满喜悦的脸,却渐渐凝固住了。 一个洞,一个巨大的洞在这洞旁,有着密密麻麻的脚印 愣了愣,他双手做成喇叭状放在嘴前,长嚎了一嗓子。 看来下面有情况。郑飞脸色凝重,对大家说:现在我们得考虑怎么才能下去了。 水手们窃窃私语,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建议,愈来愈离谱。 咱们也荡过去 要不等老鹰把咱们叼下去吧,哈哈 不不不,我们应该虔诚祈祷,用诚意感动上帝,那样的话他就会用上帝之后把我们安全送到地面。 哼,你们的法子都太麻烦了,要我说还是直接跳下去好 都给我闭嘴郑飞忍无可忍,扯起嗓子大吼一声,怒不可遏的模样,霎时让水手们缩起了脑袋,识趣地闭上嘴巴。 这不是玩笑,棕熊猎杀者现在一个人在下面,就算他有再大的本事也上不来,你们想丢下他吗 闻言,水手们默默垂下头,为之前的言语而惭愧。 圣地亚哥还在抱着树脸贴着树干,不过听郑飞训斥水手们,心里舒坦多了,翘起嘴角拍了几下树干,忽然灵光一闪。 嘿,可以用草编成绳子,这还是你教我们的。他兴冲冲地对郑飞说。 我刚才想过了,但我们这边的悬崖光秃秃的,就算有草也都是发硬的枯草,不结实。 但是对面崖壁上有啊,可以采集过来。 哦是吗郑飞注视着他满怀期待的眼睛,道:采完了,怎么回到这边呢 圣地亚哥得意地摸了下鼻梁,拍拍身边的树干。 把树砍倒往对面推,树的另一头就能卡在崖壁上,只要从树干上走过去再走回来就行了。 郑飞稍稍怔了一下。 奇妙的点子,连自己都没想到。 这次,他由衷地对圣地亚哥竖起了大拇指,其他人更是纷纷应和,鼓掌吹口哨。 总算捡回了颜面,圣地亚哥欣然接受众人的赞美,脸上写着一个字爽 好了,开始锯树郑飞放声下令,面对着悬崖峭壁,取下酒壶啜饮一口。 好多水手看到这一幕,不禁纳闷:船长的酒壶不是昨天晚上送给克林了吗 由于郑飞的独特癖好在航行中站在船舷边喝酒时,喜欢把酒壶往海里抛,他的酒壶消耗量非常大,有时一个礼拜就要用掉好几个,所以早在威尼斯时,他就买了整整一箱银质酒壶,每次出来都会带几个,带不下的就让圣地亚哥带。 夕阳渐渐沉沦于巍峨的西山,向世间投来一抹令人牵挂的余晖。 赤色橘色的晚霞,浮现在远方的天边,为那巨大的蓝色画布,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壮丽恢弘。 正是在余晖和晚霞的映衬下,水手们打起了赤膊,哼哧哼哧地拉起了锯子,他们并不觉得累,反倒认为能和同伴合作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只不过,想用短锯锯断比圣地亚哥腰围还粗的树,谈何容易 他们需要用如火的热情,点燃十足的干劲。 来吧伙计们,让我们唱首歌 余晖落在他们激动的脸庞上,使得他们的喜悦,更加饱满。 那里看上去像无边无际的海 人们喜欢我们像无眠的梦想家 我越过阳光普照的大街穿过他们 我们的小屋满载欢乐 小的灾难让我们重拾希望 有时雨丝飘来,因为世界需要滋润 。 第三百零三章 编织草藤 歌声,不算优美,却有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潜移默化间,便是为精疲力尽的水手们重新了注满动力。 这首简单朴素的民谣,营造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意境,许多人会把它称为,黎明的曙光。 至少,郑飞是这么认为的。 看着欢脱的水手们,聆听他们粗犷而沧桑的歌声,他欣慰地笑了笑,默默抬脚走开,远离他们。 在一块巨石旁,他停下了脚步,翻上去坐下,拿出酒壶一小口一小口地吖。 在这里,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开阔的山地,他可以毫无遮拦地直面夕阳,和那远在天边的赤色晚霞。 傍晚。 余晖倾洒着的悬崖。 齐声呐喊的伐木工。 坐在巨石顶喝酒的男人。 它、他和他们,是一副绝妙的画卷。 这些该死的欧洲山毛榉比想象中的还难锯,直径一米多的树干,足足锯了有两个小时,终于完成了。 此时,夜色早已降临。 为了更加快捷地采集草筋编织绳子,他们一共锯了十多颗树,然后在锯开的地方齐心协力用斧子砍出斜坡,不一会儿,体型巨大的山毛榉们便陆续轰然倒下,在一片地动山摇之中,它们的树梢打在对面的崖壁上,当即折断,留下更结实的部分卡在那里。 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栖息在崖壁上的猴子鸟类等小动物吱吱乱叫,拼命往悬崖顶逃。 其中有一棵倒下的方位偏差了点,长度近五十米直径两米的巨树,带动着无数枯枝烂叶,直接倒头载悬崖底下去了。 见此摧枯拉朽般的场景,众人霎时惊呼起来。 “喂!” 他们希望悬崖下的棕熊猎杀者能听见。 巨树砸到地面时,棕熊猎杀者正蹲在小溪边,手伸在溪水里希望能摸点鱼虾填饱肚子,天色太黑再加上赤手空拳,他没办法打猎。 砰! 伸手不见五指的山崖中,他什么都看不见,扑棱棱地听到一声巨响,大地应声颤动,这感觉让他想起了从前在美洲遇到的山体滑坡,不同的是,有股烈风迎面而来。 他下意识地跳起来往后跑,贴着崖壁蹲下蜷缩起来。 那根树干,刚刚距离他仅有几步之遥。 悬崖顶,听见轰隆隆的巨响,郑飞喝令水手们停止哄闹,而后憋足了力气喊道:“你还活着吗?!” 寂静的黑夜,回音在山谷中跌宕起伏,经久不衰。 蜷缩状态下的棕熊猎杀者察觉到好像是在呼唤自己,连忙抬头,生怕同伴以为自己死了,把自己丢下。 “活着!” 听到他的应答,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注意安全,我们天亮了就下去接你!” 喊完,郑飞庆幸地抚了抚胸口。 要是一个精英手下死于这种事故,他会很自责的。 除了自责还有什么呢?没有了。 天色太黑,现在就通过横在悬崖间的树干走到对面去,这种行为无异于作死。 只能先睡一夜,等天亮了再继续。 幸好今晚没下雨,水手们随便在树林里找个地方就躺下了,有些反应快的赶紧就占了之前锯断的树根,体型巨大的欧洲山毛榉,树根都在两米左右,简直是天然的大圆床。 走了一天的山路,再加上锯了两个小时的树,他们早已精疲力尽,躺下不过两分钟,鼾声大作。 郑飞倒是不太累,躺在地上手放在头底枕着,翘起二郎腿,欣赏夜空中的星星,它们仿佛在眨眼,可爱。 说到眨眼,他想到了曾陪在自己身边的姑娘。 安娜、特蕾莎、布兰妮......现在想来,她们中的每一个都是那么好,只怪自己当初惹下了风流债,伤了安娜的心,还有特蕾莎。 愁眉轻蹙,浅浅叹息。 之后,他又想到了在亚特兰大码头时,划着皮特叔叔的小破渔船第一次出海,皮特在礁石上滑到掉海里去了,被救上来之后,这家伙说自己是为了捡一块彩色贝壳送给自己的女儿,真是个称职的父亲。 想到巴萨罗那港,在人满为患的交易所里,龙涎香被拍出了天价。 想到在亚速尔群岛...... 大西洋航行...... 美洲...... 有这么一瞬间,他很困了,迷迷糊糊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一个念头:咦,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怀念二十一世纪了呢? 这个充满浪漫风情的时代,有着太多的乐趣,太多的惊喜,以及,太多的未知...... 这样的生活,不正是我想要的么? 冒险征途,永不止。 他抬起了嘴角,露出甜甜的微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 第二天,拂晓。 红彤彤的朝阳从远处的山脉后冒出头来,向大地倾洒第一缕光辉,阳光刺到眼睛时,郑飞醒来了,精神好得很。 翻身而起,他四处找了找,没发现能当作食物的东西,看来又要饿肚子了。 呃,忽然看见圣地亚哥背囊里藏了包糖,偷出来吃掉。 天亮了,他才瞧见水手们昨晚的杰作,十几颗巨大的树木横亘在悬崖上,另一端紧紧抵住对面的崖壁,就算一次上去十个人也能承受得住。 他笑了笑,学着布谷鸟的叫声,唤醒睡梦中的水手们。 大概是觉得被挑衅了,在对面崖壁筑巢的不知名鸟类纷纷叫了起来,一浪高过一浪,像是在示威。 郑飞苦笑了一下,识趣闭嘴,俗话怎么说来着,强龙不压低头鸟,毕竟人家是本地鸟。 在叽叽喳喳、不绝于耳的吵闹鸟啼声中,水手们抱怨着醒来,睡眼惺忪,揉揉脸之后,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哇哦,好壮观。”他们注意到了昨晚的杰作。 迫不及待的,他们就想上去试试。 昨晚砍树都是挑大的,所以最小的直径也有一米多,豪华版独木桥,走在上面只要不往悬崖底看,绝对出不了事。 每个桥上安排六名水手,两个负责在对面扯草筋藤蔓,四个负责运送,以加快效率。 短短半个小时的功夫,他们便采集到了足够的原料,安全归来。 这时候,就轮到土著们大展身手了,编织草藤是他们的强项,在美洲游猎的那么多年,这是他们必备的生存技能。(。) 第三百零四章 天然巨洞 编草藤可不是什么容易的活儿,因为悬崖足有两百米高,再加上大多数人不知道怎么编只能观望,单靠十几个印第安土著的巧手,工作量极大。 为了防止草藤磨损断掉,他们编得有胳膊那么粗,而且是圣地亚哥的胳膊。这样一来就更繁琐了,从早晨一直忙活到中午,一眼望不到头的草藤总算是完成了,一端系在欧洲山毛榉的粗壮树干上,另一端卷起来往崖下一抛。 没有任何声音,一切都是那么安静,直到它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打到地面,弄出啪的一声巨响,尘土飞扬。 这场景,在悬崖下的棕熊猎杀者看来,简直就是蛟龙入海。 “怪物......” 棕熊猎杀者蹲在小溪边,手里捏着咬了半边的生鱼,愣愣盯着草藤落地点,随后顺着他抬头往上看。 第一个人滑下来了,是对他最忠心的手下,见面后,两人大笑着不约而同摆出奇怪的姿势,这是他们部落专用的,功能相当于热情拥抱。 第二个、第三个...... 考虑到草藤的承受能力,前一个人下滑五十米左右,后一个再开始下滑,维持同时在草藤上的人有四五个。 期间有些实在胆小的水手,郑飞也没强迫他们,让他们原路返回,出山去跟山外的少数同伴汇合,留在那看守五百匹马。 就这样,两个小时后,大家安全着陆,再抬头仰望悬崖顶,回想起之前的经历倒是很刺激,忍不住想再滑一遍。 小溪里有许多鱼虾,饿了一整夜的水手们肚子早已咕咕叫,迫不期待地扑到小溪边,直接用手在里面摸来抓去,收获颇丰。 架锅生火,刚抓的鱼虾往锅里一丢,再配上点野菜干,煮成一锅鲜味十足的浓汤,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肆意撩动着人们的肠胃。 “你别说,我第一次觉得鱼这么好吃。”圣地亚哥大口喝完一碗汤,满足地对郑飞说。 郑飞笑了笑。 常年在海上漂着的水手能说鱼好吃,恐怕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真的饿了。 哦不过在二十一世纪就不算了,那时候的轮船上有冷库储藏室,牛肉羊肉应有尽有,某些高档游轮还提供美味西餐,才不会整天从海里捞鱼虾吃。 喝完鱼汤,胃里顿时暖融融的,体力恢复不少。 简单的休息后,郑飞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山涧,以及两旁的悬崖。 奇特的地貌,一边的悬崖矮且荒芜,另一边却是高耸且植被茂盛,那股股顺着崖壁淌下的甘甜泉水,似乎在告诉人们一件事——郁郁葱葱的悬崖后,隐藏着别样的风光。 按照王子提供的地图来看,脚下这片土地正是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但现在却连个人影都不见,两种可能,第一是王子隐瞒了事实,第二,悬崖后面。 问题是,怎么才能过去呢? 植被茂盛的悬崖至少五百米高,即便上面生长着很多树丛有很多攀登落脚点,但扪心自问,郑飞没有这样的能力,就连棕熊猎杀者也不行,也许只有身体能力强悍无敌的原始人可以试试,可惜那家伙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好,还在调养中。 这时候,郑飞多么希望能出现一道闪着金光的门,就像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那样: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这面悬崖不知延伸至什么地方,反正用望远镜也看不到尽头,再加上连接着其它山脉,想绕过去估计是没什么指望了。 注视着翠绿丛生的崖壁,郑飞默默叹息,坐到一块石头上,拧开酒壶盖儿倒倒,已经喝完了。 眉头紧锁,托着腮沉思。 难道没有突破口吗?仔细想想,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藏着上万人,如果这么容易就能进的话,估计早就被外面的人发现了,哪还有什么隐蔽性可言。 炸悬崖?显然不可能,这个时代的炸药威力太小,能炸掉伊斯坦布尔的大仓库就已经是极限了,而这面铜墙铁壁般的悬崖,就算把炸药堆成小山包也撼动不了它。 细细思索,就只剩一个办法了——回康斯坦察港接王子来带路。 当初之所以没带着王子,是担心路上碰到什么麻烦,比如被军队拦下搜查马车,万一王子被认出来的话,麻烦可就升级成灾难了。 想到这里,郑飞仰头望了望悬崖顶端的一线蓝天,有只鹰飞速掠过,他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他愁眉不展时,棕熊猎杀者颠颠地跑过来了,手里是刚啃完的鱼骨头。 “嗨。”郑飞打了个招呼,眉头重新拧起之前,忽然想到了件事,迫切问:“昨天你下悬崖后大叫了一声,发现什么情况了?” “我就是来说这个的。”棕熊猎杀者挑了挑眉头,这表情动作是跟郑飞学的,现在他已经养成了随时挑眉的习惯,无论是发现好吃的还是看到美女。 昨晚经历了大树砸在面前的惊险一刻,他暂时忘掉了之前发现洞口的事,睡一觉醒来后又忙着抓鱼吃,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汇报。 “往那边走两百步,地上有个巨大的洞口。”他指着东边说。 闻言,郑飞即刻为之一动。 “你进去过吗?” “没有,里面太黑,说不定会有怪兽......”棕熊猎杀者难为情地咧咧嘴,傻笑来缓解尴尬,要知道他在船长和水手们的心目中,一直非常勇猛。 “带我过去!” 郑飞起身,呼吁大家都别吃了,带上武器跟上。 这是个巨大的洞口,直径足有十米,看起来像是天然的,因为形状很不规则,毛毛糙糙。 洞里的确黑暗,主要原因是山涧两边都是悬崖,光线本来就不好,所以当众人围在四周往下瞧时,什么都看不见。 “看起来好危险的样子,像一张大嘴......” “我猜,这么大的洞,里面生活的一定是比鲨鱼还大的怪兽。” 议论纷纷,各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猜想都出来了。 要是放在以前,郑飞会呵斥他们别胡思乱想,但现在,他自己心头也有着隐隐的担忧,毕竟是经历过所罗门外密道的男人。(。) 第三百零五章 猛兽 这么大的洞穴,让他情不自禁地就想到了哥斯拉,史上最著名的怪兽。 阴森森的洞口,仿佛在散发着一股瘆人的凉意,竖起耳朵,朦朦胧胧间似乎听得见猛兽的低沉咆哮,从地心贯穿而来。 以上,只是水手们的臆想罢了(^) 洞里平静得很,不过越是平静就越令人心慌,在水手们的观念中,这是灾难的前兆。 现在,对于郑飞来说,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来了...... 那就是,让谁下去? 很显然,没人愿意做第一个尝试者,也许他们并不十分害怕死亡,但怪兽给他们带来的恐惧,远远比死亡要大得多。 人对未知事物,总是充满了畏惧。 说实话,郑飞自己也不敢。 场面,僵住了。 大家都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都安安分分地垂着头,压低呼吸,生怕引起注意。 这种情况,就像是老师准备提问一个很难的题,所有人都不会。 就这样过了两分钟,郑飞挠了挠头皮,心中斟酌估量片刻,抬起头准备点将了。 场面凝重极了,全体闷声不吭,水手们的神态跟参加葬礼默哀似的,唯一的不同,葬礼死的是别人,现在要死的是自己。 郑飞仍在犹豫,想来想去,心中也没个人选。 倏然!地洞中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霎时引起了水手们一阵惊恐的哄闹。 很碎很碎,很轻很轻,不像是巨型动物发出的。 除非是......蟒蛇和鳄鱼! 直径十米的洞口,倘若是蟒蛇......倘若是鳄鱼...... 上帝......区区几百人,估计勉强够这大家伙吃一顿的。 单是想想,就不禁打了个寒颤。 此等危急时刻,仅仅电光火石之间,郑飞没空去考虑什么合理性,什么怪兽是不可能存在的了,他能做的只有组织大家立刻逃命! 就算逃不掉,也要全力尝试! “快跑!” 他歇斯底里地大吼,然而在他喊出来之前,已经有一大票人,头也不回地狂奔而去,比在奥斯曼帝国战场溃逃的败兵还狼狈。 情理之中,奥斯曼帝国军队就算再强大再勇猛,那也是人,现在他们面对的可是闻所未闻的巨型猛兽! 这一刻,他们的速度恐怕都飚到了牙买加飞人博尔特创下的世界纪录,来自最原始的惊恐,使得他们迸发出了最强烈的潜能。 几百人疯狂呼叫着涌开,有些倒霉的家伙摔倒了,却没能得到同伴的搀扶,反而是被人群踩上了几脚,绝望地想要从地面爬起,眼眸中,无边无尽的恐惧完全遮盖了他们对世界的不舍。 十几秒,腿脚快的人已经跑出了一百多米,想想觉得自己可能安全了,放慢脚步回头看看。 这一看,便是停滞。 风,吹过草木茂盛的山涧,掠过人们的耳根,吹拂刚流出的热汗,带来一丝丝清凉。 几百个疲于奔命的人,构成了一幅静态的画,壮观的画。 脚步停下,驻足在原地回首以盼,面容中透着彻底的惊讶,渐渐的,瞳孔里流露出绝处逢生的喜悦,绝望后的希望,总是有种莫名的感动力,以至于有些人还落了泪。 沉默许久,许久...... 他们愣愣地发呆,不知是受了惊还是之前跑得太猛,大脑一片空白。 “天呐......” 许多人这么感叹,如释重负地抚了抚心头,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狂跳。 从巨洞里出来的,竟然是......一个人。 这次,是郑飞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发愣时间最长的一次。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居然把大家吓成了这样......不知为何,感觉好讽刺,默默在心底嘲笑了自己一番。 看来,我还不够冷静沉稳。 他深吸一口气,在胸腔憋了会儿,缓缓地缓缓地,吐出。 从洞口爬出来的人,手足无措地接受着几百人的注目礼,从这几百人的目光中,他嗅到了惊惧的味道,觉得很纳闷。 应该恐惧的不是我才对吗?他挠挠头,眨巴了下眼。 这个人,借着巨型怪兽的震慑力,成功营造出了近乎神圣的气氛,使得众人看他就如同看上帝一般。 大家不说话,他也不敢说话,不安分地搓动衣角,缩起脖子。 好久之后,郑飞的心情才平静下来,开始仔细打量这个人。 像土著,又不像土著。 看得出来,他比土著要高一个档次,只不过身上仍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脖子上还挂着跟骨制项链,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狼人。 他长着一双幽蓝色眼睛,但眼神远远谈不上阴狠,反倒有种天真的意思,如同孩子般非常明亮。 再说外形般,身高比圣地亚哥矮一点,也没那么强壮,但肌肉的形态却极为完美,胸肌、三角肌、肱二头肌等等,黄金比例结合,让人觉得,这是个为战斗而生的人。 这样的人,使得郑飞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斯巴达。 大概只有斯巴达,才能培养出最完美的战士。 确定真的没危险后,水手们开始陆续返回,不过脚步没那么快,慢悠悠地踱步,他们害怕再忽然发生什么,毕竟是那么大个洞,竟然只钻出来个人...... 当路过在逃命途中摔倒被踩的同伴时,他们停下了,歉疚地向同伴伸出手,可惜回应他们的,却是同伴冰冷的眼神。 从此以后,他们做不成朋友了。 郑飞盯着那个人,咳了一声,酝酿了一会儿,放慢语速问。 “你......是谁?” 那人摇头,表示不解。 很显然,语言不通。 这下可没办法了,这里没人会斯巴达人使用的语言,只能用手语来试试了。 郑飞想了想,去搬了半锅剩下的鱼汤来,放到那人面前。 食物,永远是一种很好的语言。 果然,看到鱼汤后,那人顿时眼前一亮,连锅端起来就喝,半锅鱼汤居然被他一饮而尽,还意犹未尽地抹抹嘴,用征询似的目光。 “还有吗?”他想说。 之所以走出洞口,正是因为他闻到了鱼汤的香味,循着味道出来的。 (。) 第三百零六章 天然洞穴 没等郑飞先动手,圣地亚哥就抢先跑去搬了一锅放到那人面前,之后愣愣杵着,看来是还未完全从刚刚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作为全船队胃口最大的家伙,圣地亚哥对这种眼神再熟悉不过了,很能理会其中的含义——没吃饱。 这次,那人喝了半锅就不行了,惬意地咂咂嘴打了个满足的饱嗝,接着做了个让大家诧异的举动。 他蹲下来,取出一个用牛皮缝合成的水袋,小心翼翼地端起锅,把剩下的鱼汤倒了进去,准备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 瞧见这一幕,渐渐的,水手们悬起的心总算沉了下来,深深吁了口气,慢慢聚了回来。 可以肯定了,这个从地洞钻出来被大家误以为是怪物的家伙,的的确确是个普通的人。 灌完鱼汤,那人露出感激的笑容,手指放在胸口绕了几圈,捻起脖子上挂着的引以为傲的骨制项链,凑在鼻尖。 这一连串的动作是他表达谢意的方式,复杂而古怪,叫人看不明白。 不过,当他转过身时,大家都看懂了他是想回巨洞里。 “嘿!”郑飞叫住了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巨洞。 他皱起眉头,抬眼扫了扫山涧里的几百水手,犹豫了一会儿,欣然点头同意。 他不认为区区几百人能对上万名斯巴达勇士造成什么威胁,而且,他从来没害怕过什么,包括死亡。 黑漆漆的巨洞,一眼望不见底部,少说也有十几米,但他却在人们的注目礼中纵身跳了下去。 水手们懵了,咧咧嘴看着郑飞,等船长决定该怎么办。 郑飞低头盯着那片黑暗,根本无法探清洞底的情况。 从十几米高,也就是五层楼的地方跳下去,非死即伤,斯巴达人真有这么强? “呼啦!” 洞里传来那人的呼唤让他们快跟上,声音经过巨洞的传荡,显得极为空灵。 “船长......我们下去吗?”汉斯捏了捏鼻子,这是他感到畏惧时的习惯动作,眼神和水手们一样,摇摆不定。 这时,全队行动能力最强的棕熊猎杀者站了出来,走到洞口边缘,冲郑飞点点头,毅然决然地抬起手放在胸口。 不等郑飞作出回应,他便纵身一跃,少顷之后,扑通一声落地。 “哇!” 人们只听洞里传来惊讶的呼叫,是那种因新奇而不由自主从喉咙间迸发出的声音。 “快下来,很安全!”棕熊猎杀者欢快喊道。 停滞片刻,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水手们立即欢脱起来,下饺子似的往洞里跳,无一例外,落地之后全像是找到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激动得热议纷纷,之前被“怪物”带来的恐惧和压迫早已抛之脑后。 下面到底有什么? 郑飞的胃口被吊了起来,和圣地亚哥肩并肩站在原地,看着水手们先跳,不和他们抢。 短短几分钟的功夫,数百人全都进了洞,郑飞怀着对洞内情况的无尽好奇,跃下。 咚 脚踩在地面上,不......准确来说不是地面,也不是水面,而是一种特别奇怪的物体,和弹簧床有点相似。 总之不管如何,下坠的力量被有效缓冲,从十几米高的地方跳下来,居然一点事都没有。 郑飞不禁笑了下,踩了踩脚下这片黑漆漆的土地,随便踱了几步,跺跺脚,发现整块地都是这种材质的,弹性十足。 “神奇。”他感叹。 大自然的奇妙力量,总是那么令人咋舌。 洞里没有任何照明物,和在外面看到的一样黑,抢先下来的水手们早就不在这里,哄闹声是从前方传来的。 沿着前方那微弱的亮光,郑飞和圣地亚哥在黑暗中摩挲着墙壁前进,来到一处转角后,驻足停下。 “我的上帝......”圣地亚哥张大了嘴巴,不可思议地揉揉眼睛。 绕过转角,展现在眼前的是另一番风景。 之前,除了黑色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而现在,却是五彩斑斓。 这是个天然的洞穴,点缀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而且这里是有亮光的,斯巴达人在洞壁上插上了许多火把,把洞穴照得透亮。 在洞穴的最中央,有一副巨大的骨架,周围被火把围起来,仿佛祭坛一般,为这光怪陆离的天然洞穴,平添了一抹神圣的气息。 骨架,应该是属于某种已经灭绝的动物,体型比野牛大比大象小,面目狰狞长着锋利的獠牙。 它被斯巴达后裔奉为圣兽,是勇猛和狂战的象征,在这里供奉了数百年。 让郑飞感到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人。 诺大的洞穴,只有自己的水手和那名领路人,其他斯巴达人在哪? 此时,那名领路人虔诚地跪伏在骨架前,嘴里念叨着类似咒语的东西。 郑飞不便打断他,在洞穴里转悠了起来。 洞里的石头除了钟乳石外,还有少数天然的宝石,红黄蓝三种颜色都有,看起来应该是价值不菲。 这个洞穴并不是封闭的,在另一头还有个出口,不知通向什么地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里是不可能容纳下上万人的。 过了好久,领路人的祷告终于结束了,站起来盯着骨架看了一会儿,深呼吸,随后转过身来,对不远处的郑飞招招手。 郑飞连忙赶了过去,等着他说些什么,哦不,是表达些什么。 领路人什么都没说,径直向洞穴深处的通道走去,郑飞迟疑片刻,跟上。 圣地亚哥也跟了上去,但水手们没有,他们正忙着用匕首撬宝石呢,要知道对于他们来说,白花花的银币才是最实用的。 离开天然洞穴,三人又重新陷入了黑暗,好在领路人拿了个火把,照亮前进的道路。 通道是经过人工修缮的,地面比较平整光滑,两侧也不像天然山洞里那么凹凸不齐。 走了约摸有五分钟,领路人停下了,做了个嘘的手势,狡黠一笑。 不好意思啦各位,今天比较忙只能写一章了(;′)明天补上(。) 第三百零七章 战魂 ♂, 通道里,依然是一片黑暗,看不见一丝光明,也看不出任何存在出口的迹象。 他想做什么 圣地亚哥似是喃喃地说,注视着几米外举着火把的领路人,以及那张被焰火映得红彤彤的,还残留着怪笑的脸。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郑飞挺起胸膛,默默捏紧拳头,盯着那双火光闪烁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手心渗出了些许冷汗。 伙计,你不害怕吗圣地亚哥轻声念道,音色发颤。 怕,但我必须告诉自己别害怕。郑飞咬住牙关,倒吸一口凉气。 他明白,真正的恐惧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摆脱恐惧的唯一方法,就是面对它 在这深幽曲折的通道中,他们无法逃跑,一不留神就会撞墙,更无法呼喊向水手们求救,等到声音传到了那里,恐怕早已淹没在水手们的嘈杂声中,不知道那群家伙撬到宝石有多狂喜。 唯一能做的,就是坦然面对,即便是死也要死得从容一点。 想到这里,郑飞镇静下来,在火光的映照下,辨析着领路人的怪笑,心中倏然飘出个念头:他为什么要杀了我们完全没有理由。 可是他的笑容好瘆人。 杵在原地静默了足有半分钟,被恐惧压抑着的圣地亚哥再也憋不住气了,奋起一拳砸向石壁,瞬间热血上头,对领路人怒目而视,大吼:杀了我是么来啊 领路人自然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的,但看见这副神态听见这吼声,悟出对方是在挑衅自己。 即便领路人眼中现出一丝困惑,但出于生来就被强行灌输的战斗本能,他拿出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武器一柄大石锤。 随后,他将火把插在墙壁上,和圣地亚哥对视着,步步逼近。 作为回应,圣地亚哥拔出匕首,想要作殊死搏斗。 正在圣地亚哥准备扑过去厮杀时,郑飞拦下了他,硬生生地夺下他的匕首,插回刀鞘。 见此情形,领路人的脚步也戛然而止,紧握石锤,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俩。 你圣地亚哥愕然。 冷静,他没想伤害我们。 可是他连武器都拿了 那是因为你刚刚挑衅他了郑飞抬起胳膊狠狠捶往他的胸口,让他态度别再这么冲了,惹恼了斯巴达人可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郑飞平复了一下,望向迷茫的领路人,友好一笑。 领路人歪了下脑袋,摇摇头,意思是想说:你的朋友到底在干什么 郑飞耸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 小风波之后,双方的情绪都安定下来,火药味儿渐渐散去。 此前,领路人的瘆人笑容并不是奸笑,而是卖关子似的坏笑,只不过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太过狰狞,使得郑飞和圣地亚哥误解了他。 随后,圣地亚哥忍受不了等待死亡的折磨,暴怒大吼,这在斯巴达人看来是纯粹的挑衅。 据郑飞所知,斯巴达人在面对挑衅时,第一时间选择的绝不会是解释,更不会是退缩,而是不顾一切地迎战,捍卫他们心目当中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战士的荣耀。 千万别觉得奇怪,在中世纪时期,信仰给一个人带来的影响是近乎毁灭般的,更别说这个人是属于斯巴达的了。 战魂附体的斯巴达人,以好战残忍著称,他们信仰的神是宙斯与赫拉唯一一个没有争议的儿子,他的名字大家很熟悉战神阿瑞斯。 阿瑞斯被斯巴达人称作是军神,同时也是奥林匹斯诸神中最招人憎恶的一个,因为他被形容为嗜血成性的杀人魔王。 斯巴达的婴儿呱呱落地时,就抱到长老那里接受检查,如果长老认为他不健康,他就被抛到荒山野外的弃婴场去。 母亲会用烈酒给婴儿洗澡,如果他抽风或失去知觉,这就证明他体质不坚强,任他死去,因为他不可能成长为良好的战士。 男孩子七岁前由双亲抚养,父母从小就注意培养他们不爱哭不挑食不吵闹不怕黑暗不怕孤独的习惯。 七岁后的男孩被编入团队过集体的军事生活,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为了增强勇气体能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肉搏,倘若误伤了自己的同伴,就任由同伴死去,因为失败者不值得怜悯。 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挞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不许出声,只能默默跪在地上,忍受这地狱般的煎熬。 想必在二十一世纪,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无论多么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和斯巴达比起来,都是小孩过家家,再怎么说人家从七岁就开始了。 哦不,是从刚出生就开始了。 在这种残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许有那么少数人,浑身上下除了战斗之魂外,还留存着一点点人性的本真,但是,只有一点点而已。 郑飞眼前这个领路人就是其中一个,因为他想把好喝的鱼汤带回去给孩子尝尝。 哦,幽暗的通道中,领路人从墙上取下火把,嘴角又重新挂上了那瘆人的笑意。 这次圣地亚哥不怕了,和郑飞共同坦然看着他想干什么。 郑飞眉头微蹙,猜测这家伙必定是想展现出一样东西,并且是能让人十分惊讶的东西。 郑飞微笑,拭目以待。 领路人又向通道深处走了几米,火把照亮了那地方,这才发现通道已经到尽头了,前面是死路。 狡黠一笑后,领路人丢下火把摩拳擦掌,手掌抵在墙壁上用尽最大的力气去推,然而却发现,墙壁竟岿然不动。 苦苦挣扎后,他无奈地吐了口气,嘴里叽里咕噜地说了些像是抱怨的话,撇着嘴敲了敲墙壁。 咚咚的叩击声还未散去,外面便传来一个粗野的男嗓,说了一堆郑飞听不懂的语言,领路人作出了回应。 之后,墙壁动了一下,发出呼呼的声响,徐徐拉开。 亮光,好刺眼 郑飞捂住眼睛,长时间处于黑暗之中一时无法适应。。 第三百零八章 斯巴达栖息地 ♂, 遍地黄金的藏宝库郑飞脑海里迸出这样的猜想。 突如其来的强光,刺痛了他的视网膜,使得他久久睁不开眼,只透过手指的狭窄缝隙打量眼前的场景,然而除了亮光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圣地亚哥这时候倒是机灵了,干脆背过身去不看,悠悠哉哉地吹口哨,摸了摸怀里的糖,现摸了个空后,气得叫了声。 他偷偷藏的糖,早在清晨时就被饿肚子的郑飞偷吃掉了。 接下来,尽力想要睁眼的郑飞和直跺脚的圣地亚哥,朦朦胧胧中,听到了丝丝缕缕熟悉的声音,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吱吱 咕咕 咴儿咴儿 嗷呜 最后一个声音辨识度最高,是狼嚎。 狼嚎不会是进了狼穴吧 这样一来,郑飞想要睁开眼的就更强了,无奈实在做不到,索性学着圣地亚哥转过身去,等着眼睛逐渐适应明亮的环境。 熟悉的声音愈来愈强烈,聒噪地萦绕在耳边,偶尔还听得见一声嘹亮高亢的巨吼,振奋人心。 石壁后面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 郑飞的好奇心被钓到了极点,有些按捺不住的感觉,心头涌起阵阵澎湃般的波动,情绪无比亢奋。 圣地亚哥则是淡定多了,这家伙的好奇心一向不太强,他现在更关心自己藏的那包糖哪去了,双手抱在胸前沉思,最后觉得一定是被汉斯偷吃了。 不知不觉,郑飞适应了光线,萦绕在耳畔的声音也变得真实,不那么迷幻了,这意味着他的感官终于融入了当前的环境。 迫不及待地,他迅捷转过身,将这亮光之后的场景尽收眼底。 转身的一刹那,他,愣了。 如果说,之前看到怪物从巨洞钻出来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愣时间最长的一次,那么,现在这个记录被刷新了。 他呆呆地杵在原地,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或是看见了海市蜃楼。 你看到什么了伙计圣地亚哥还没转身,漫不经心地问。 郑飞双目失神,嘴皮轻轻颤动着,做了次深呼吸后,毫无征兆的,心中迸出了一股激动,使得他无法控制地大笑起来。 天堂 呵,受什么刺激了你。 圣地亚哥第一次见他如此不淡定,还有点小骄傲呢,得意一笑转过身来。 瞬间,笑容凝固。 和郑飞之前的动作一样,他立刻揉揉眼,随后还眨了几下,然而眼前的场景就摆在这,无论他怎么揉怎么眨,丝毫不会生变化。 我的上帝。他瞪大眼睛,失魂落魄地说,一时间无法接受。 这时候,郑飞心中涌起的震撼渐渐平息了下来,笑了笑,反问:伙计,你看到了什么 圣地亚哥晃晃脑袋,眼神空洞。 天堂 天堂,天上的国度,永恒世界里至高的居所,最美好的生活环境。 五百米高毫无破绽的陡峭悬崖后,竟然藏着一个天堂。 在中国古代,它会拥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世外桃源。 但,眼前的场景给郑飞带来的震撼,远非一切美妙的词语可以诠释。 他的心灵,仿佛正在接受着洗涤,更确切地来说,是升华。 他的耳畔,仿佛响起了一阵旋律,forteloveofpress,隐隐约约之中,似乎还有个人向天空展开怀抱纵情欢呼:freedomfreedom 站在高处,纵览脚下。 空旷,豁达。 蔚蓝色的天空,缥缈着几朵若隐若现的云彩,如薄纱般,随风起舞。 大地是象征生命力的绿色,森林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与天空相接,在傍晚时分,夕阳将会在那里停顿,向世间投来最后一瞥后,归去。 哗啦啦的瀑布声不绝于耳,从悬崖上坠落,跌入这片宛如仙境的土地,为人们带来清凉和甘甜。 猴子鸟类狼,各种各样的动物,在丛林在山中,欢快地或奔跑或休憩,是那么的宁静和谐。 站在洞口,郑飞终于明白那熟悉的声音来自什么了,它来自生命,正如那熟悉的气息。 欣赏着,欣赏着,他的嘴角始终上扬四十五度,那是最真心的笑容,能在有生之年来到这样一个地方,是多么美的体验。 眼前的一切景致,都好似在诉说着:自由,自由。 沉浸在空旷美景带来的震撼中,令人久久无法自拔。 领路人叫了他俩一声,见他俩没什么反应,纳闷地走过来,在他们眼前招招手。 呼啦。领路人急了。 郑飞缓过神,依然笑得那么真心,征询似的看着领路人。 领路人指了指山下,意思是快跟我下去。 郑飞点点头,让圣地亚哥别看了快跟上。 洞口有几个人把守,他们和领路人一样拥有完美的体魄,身姿矫健,看到郑飞和圣地亚哥,他们猴子似的打招呼,新奇不已。 这么多年来,他们只见过一次客人,那就是罗马尼亚王子。 在领路人的带领下,郑飞坐上了一个吊筐,它的作用类似于缆车,带着三人穿越上千米,滑降到山下,平安落地。 没想到与世隔绝千年的斯巴达后裔,竟有如此的智慧,能制造出领先外面世界的缆车。 踩到踏踏实实的土地后,眼前的场景便和在山上看到的不太相同了,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斯巴达后裔的居住地了。 房子大多是用木头和草制成的,只有少数的重要建筑用的是石头。 道路两旁,摆设着许多个笼子,里面关着野牛老虎等猛兽,经过斯巴达人的训练,猛兽们早已磨灭了昔日的威风,乖乖地趴伏在地,等午饭吃。 这些猛兽是斯巴达人的坐骑,当然,只有长老等重要人物才配乘坐,普通人除非立下巨大的战功才能获得资格,比如说打退狼群的进攻。 不满七岁的斯巴达小孩在自己门前,好奇地盯着两个从外面来的人,咧着嘴傻笑。 这些小孩不是站着也不是坐着的,而是被父母吊在树梢上,意在磨练他们的意志,为加入军队做准备。。 第三百零九章 斯巴达不灭 ♂, 小孩儿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虐待,再加上他们都是从出生就开始被选拔的佼佼者,坚忍力超乎常人,因而并不觉得有什么痛苦,反倒是像吃饭睡觉般每日不可或缺。 他们眨着灵动的大眼睛,目光随郑飞和圣地亚哥移动,不约而同地吹起了好听的口哨,其实也不是口哨,是学某种动物的叫声罢了。 跟随着领路人快速行走在石头铺成的道路上,接受着两旁斯巴达居民的怪异注目礼,圣地亚哥左顾右盼,为那些被吊在树上的小孩儿感到不忍。 我怎么觉得,这里跟战俘营似的。 这就是斯巴达。郑飞说着,对一个一直傻笑的孩子招招手,孩子开心地吐了下舌头。 可惜身上没带糖果,但转念一想带了又能怎样了严厉的父母肯定不会允许他们吃。 尽管历史的年轮已翻越了成百上千年,斯巴达后裔仍保留着他们最具特色的作风严酷纪律独裁统治,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军国主义。 军国主义,即指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作为立国之本,将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教等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及对外战争的思想和政治制度。 军国主义充满残酷性和反动性,曾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它否定和平,坚持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认为战争本身是美好和令人神往的,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对外掠夺和扩张。 奉行军国主义的三大典型代表:古希腊的城邦斯巴达明治维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扶桑希特勒时期的德意志。 即便斯巴达城邦早已解体,经历了上千年的洗礼与打磨,斯巴达后裔的嗜战狂热依然未曾改变。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暂时无法向外界开战。 一千多年前,他们的祖先从解体的城邦离开,经过漫长的跋涉,来到了罗马尼亚境内的山脉之中,机缘巧合之下进入这隐藏在悬崖后与世无争的极乐世界。 起初,他们只有十几人相依为命,在这里种植游猎休养生息,蛰伏等待有一天能离开这片乐土,重整专属于斯巴达的雄风 岁月流逝,经历上千年的繁衍,族人由起初的十几名增长到了两万名,已然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军团,或是一个小国度。 但他们深知,两万人或许能称霸这片山脉,但想重振斯巴达雄风恐怕还差得远。 他们还需要时间需要更多的子嗣,培养出最完美的战士,等到能够组建一支数十万人的讨伐大军时,出山的那一刻就到了 数十万斯巴达勇士,足以令整个欧洲乃至奥斯曼帝国闻之色变,那将是一场多么宏伟的战争 他们将在欧亚非大陆之上,掀起史无前例的征战狂潮 向世人证明:斯巴达,不灭 走在路上,郑飞注意到,在斯巴达驻地可谓是全民皆兵,只要是个男人,必然拥有一身强壮的肌肉,眼神称不上凶悍,但只需对视一眼,仿佛就能感觉到深藏在对方躯体中的强大爆发力。 喔,有个看起来是木匠的男人,他正在修坏掉的小板凳,往板凳里锤钉子,用的是拳头。 圣地亚哥,你说是他们强还是原始人强 不知道圣地亚哥直勾勾盯着那不断碰撞钉子的拳头,看得心惊肉跳,随着拳头的起伏,他的嘴角一咧一咧,有着深深的怵意。 太强悍了他补充了一句,啧啧称叹,要知道他极少会由衷佩服某个人。 而现在,行走在斯巴达人的栖息地中,几乎所有成年男人都令他自愧不如。 就好像是,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忽然来到了鹤群当中。 郑飞注意到,路旁除了房子和郁郁葱葱的树木外,还安设着许多只巨型笼子,有些笼子里关的是猛兽,而有些关的却是衣不蔽体的人。 领路人在路过笼子旁时,不屑地扬起嘴角,抬手示意郑飞稍等片刻,然后就特地跑过去踹了笼子里的人一脚,对方怯诺地承受,不敢躲避更不敢反抗,只颤颤巍巍地缩成一团。 这一幕,令郑飞不禁犯起了嘀咕。 奴隶他猜想。 斯巴达全民皆兵,只要是健康的成年男子在七岁时都会加入军队,接受严酷的训练,因而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比如说建房子,就只能由奴隶来完成。 在斯巴达城邦还未解体时,也就是一千多年前,骁勇善战的斯巴达人每征服一个城邦,就把那里的人变成奴隶,并称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 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由于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三万多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削减敌方的战斗力。 奴隶,是斯巴达的重要组成部分。 郑飞不明白的是,在这片山脉中除了少量的土匪以外不存在其他势力,因此好战的斯巴达人也就无法征战,那么奴隶是哪来的呢 奴隶,也是斯巴达人。 既然无法抛弃军国主义,男子必须参军,而同时又需要奴隶来帮忙做事,那就只能从弱者之中筛选了。 军队在训练士兵时,总会淘汰一些相对比较弱的,把他们贬为社会最底层的奴隶,这样不但解决了问题,还有助于给士兵施加压迫感,为训练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大幅提升其战斗力。 奴隶不仅要无条件地服从奴隶主,忍受一切虐待和唾骂,更可怕的是他们必须得参加一项运动。 郑飞即将见识到这项堪称残忍的运动。 起哄声厮杀声,穿过树林房屋和人群,灌入了他的耳朵。 翘首望去,只见远处围着乌怏怏的一大片人,情绪高亢激动,不知是在看什么。。 第三百一十章 伊芙利特之祭! ♂, 本是恬静的小树林,被这嘈杂的声音弄得乌烟瘴气,损失了不少美感。 怀着疑惑,郑飞和圣地亚哥不约而同地踮起脚尖,希望能看清究竟,无奈那边围的人太多,视线实在插不进去。 他们难道是在赛马圣地亚哥胡乱猜想。 山里没有马。郑飞蹙起了眉头,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往那边走了几乎。 呼 领路人喝了一声,瞪着他示意不许乱走,接着抬起强壮的手臂,指了指南边一幢石头砌成的大房子,在小木屋的陪衬下,它是豪宅。 那是大长老居住的地方,大长老是这里的最高统治者。 这里没有国王,因为在山脉中没有征战,自然就没有战功,无法凭借战功来封王封爵。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斯巴达人是非常注意纪律的,于是,日渐壮大的斯巴达部落便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确定统治者来管理秩序。 像野人部落那样,谁的战力强谁就当首领显然不行。 野人的首领必须要有矫健的身手,能够为捕猎和战斗做出极大贡献,使得部落能够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而斯巴达不同,在这片乐土之上他们不愁生存,他们需要的是能有一个雄才大略的领袖,带领他们养精蓄锐全力发展,为征战欧洲大陆重振雄风做准备。 而大长老,就是那个最睿智的人,同时也是族人公认和神最贴近的接受神光笼罩的人。 每个婴儿呱呱落地时都会被抱到大长老那接受检查,大长老认为他不健康就直接扔掉,这正是出于人们对大长老有着无条件的信赖。 在斯巴达后裔心中,大长老的地位仅次于一个人 哦不,是一个神战神阿瑞斯,祖先留下的信仰 郑飞手里的信物,正是千百年前被斯巴达人认为是散落在人间的神之圣器阿瑞斯之殇。 那根看似平淡无奇的骨制项链,在斯巴达人看来,是永恒力量的源泉,当时的某位君主正是利用它获得了无上地位,统领斯巴达大杀四方,征战无数。 郑飞瞥了眼那相对宏伟的建筑,心想那里大概住着领导者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是斯巴达的地盘,最好还是不要违抗人家的意思。 所以他只能压下对哄闹人群的好奇,跟着领路人走。 然而还没走出两步,领路人便停下了,眉间留存着一丝困惑,转过头盯着人群好似是在寻找谁。 很快的,他便惊讶地张大嘴,喜上眉梢。 普踏拉拓梅耶斯林他叽里咕噜地说了句,听起来像咒语。 旋即,他激动地对郑飞招招手示意快跟上,自己则是飞快地向人群奔去。 郑飞的好奇心愈来愈强,到底是什么对斯巴达人有着如此强烈的吸引力眼前的场景,渐渐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如同有股力量在推动他的身体。 片刻不停的,他丢下圣地亚哥跑了过去,圣地亚哥为他的反应纳闷嘟囔了几句,快步追上。 越靠近,哄闹声越强。 这时候,郑飞才辨认出看似杂乱无章的哄闹,其实是有节奏的鼓舞,人群在为圈里的人加油喝彩,心底迸发出最激动人心的呐喊。 这是个直径足有百米的大坑,坑的边缘用木头制成了护栏,防止有人掉下去,因为一旦掉下去,也许就出不来了。 在坑的外围,修建有一座高台,类似于瞭望塔但宽敞得多,此时上面站着三五个人,静静注视着坑里的情况,似笑非笑。 高台上那几个人,无论是衣着还是神态都和普通人有着很大区别,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斯巴达人中的贵族。 其中最年长的那个,就是最高统治者大长老。 比起所谓的大长老来,郑飞更关心坑里到底在发生着什么。 想挤进强壮的斯巴达人群是不可能了,听着人们愈渐强烈的鼓舞声,瞧着他们神采飞扬的模样,走投无路下,郑飞只能请圣地亚哥把自己托起来。 面对这个要求,圣地亚哥竖起两个手指,狡黠笑道:那你出去后给我两百个银币。 别磨蹭了,给你两万都行郑飞催促他快点,生怕错过了好戏。 哈哈,成交 郑飞一百多斤的体重,被圣地亚哥轻松举起,坐在了肩膀上。 但愿人们看见这一幕不会误解我俩的关系郑飞默默祈祷,抹了把脸。 圣地亚哥的帮助,使得他的目光能够越过无数攒动的人头,落在大坑中,清楚地看清一切。 倘若看不清细节,没关系,咱还有望远镜。 第一眼看到的,是坑中坑。 直径百米的大坑最中央,还挖了个直径十米的小坑,它的作用是什么呢 它是用来,防止里面的人逃跑。 此刻,小坑里有两个浑身血迹的人,手持利刃迎面相对,眼神空洞而狠毒,他们的脚下躺着十几具尸体,身上全都被捅了无数刀。 场面,血腥残忍。 凄惨的境况,让郑飞瞬间联想到了一个词伊芙利特之祭。 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一个沉睡的战士,只要你能唤醒这沉睡的战士,你就能跨越这份畏惧,重现可以毁灭极限之墙的,伊芙利特之祭。 传说,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的角斗士,当他们不畏惧死亡而奋战,濒临死亡边缘时,他们会听到一种战鼓声,而凡是听到这鼓声的战士,将不再为仇恨而战,不再为胜负而战,甚至不再为自己而战,有的只有宁死也不停止的斗志。 而这时,他们将会得到超越这世上所有思想逻辑都无法解释的终极力量,仿佛他们的生命奉献给战斗之神一样,而这场祭典,被古罗马战士称为:伊芙利特之祭。 它每个真正战士心中的梦想,只不过,它是个血祭,一场没有死亡就无法结束的血祭。 即便它是古罗马的传说,但用在古希腊的斯巴达身上,依然贴切。。 第三百一十一章 阿瑞斯之殇 角斗,是取悦贵族尤其是大长老的一种方式。 久居深山,斯巴达后裔很难找到什么娱乐方式,每天除了苛刻的训练之外就只能打打猎了,这样的生活让他们感到枯燥,急于寻找能带来乐趣的东西。 他们从长辈口中得知,在遥远的祖先时代,有个叫做罗马的繁荣国度,在伟大的斯巴达城邦日渐没落时,罗马却成为了地中海霸主。 在那个国度流行一种活动,名叫角斗,战士为取悦皇帝和当地的领主而进行搏杀。 听起来,似乎有点意思。 于是,骨子里流淌着嗜战血液的大长老下令,奴隶中有胆敢反抗者,立刻送往角斗场搏杀!直到有一方死亡才可停止! 为了增加趣味性,残忍的斯巴达贵族对这项游戏做了点改进,把原先的人与人搏斗,改为人与野兽。 比如,一个人独自面对一群饿狼,匕首是唯一的武器,他将在狼群的撕咬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伊芙利特之祭,倘若找不到,死。 这种做法能给斯巴达人的生活带来精彩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它能无限激发战士的斗志与求胜渴望。 为什么?因为军官都会问刚入伍的士兵两个问题: 害怕进角斗场是吗?那就一辈子都不要当奴隶。 怎么才能不当奴隶?答案只有一个——在训练中付出比别人更多的鲜血和汗水! 一般来说,角斗士的社会地位比奴隶略高,毕竟他们还敢于反抗,身上还存留着血性,斯巴达人最欣赏这种血性。 也有些角斗士,因其所向披靡的高超搏杀技巧而成为超级明星,贵族乃至大长老也会相当崇拜这些竞技场上的勇士,从而为他们卸掉奴隶的头衔,使他们重获新生。 所以,做了奴隶并不意味着结束,也许是更好的开始。 ...... 在阵阵嘈杂的鼓舞声中,郑飞静静望着坑里那两名角斗士,他们的眼神早已失去了光彩,必须杀掉对手,才能重新获得自由。 强烈的求生欲望,促使他们被匕首刺中后又一次次地爬起,忘却伤口带来的剧痛,战斗!战斗!战斗! 但现在,他们面对面地杵着,对峙许久都没能挪动一步,很显然体力消耗到极限了。 等了好长时间,高台上的大长老终于开始不满了,手里的权杖笃的敲了下地面,胡子轻翘,对身边的随从低声耳语。 随从听完,跑到了高台上的一名力士身边,复述大长老的命令。 力士面色凝重地叹了一口气,拿起了两柄大锤,对同伴们点头示意,而后望着坑里对峙的二人,目光出倾露出短暂的同情。 咚 咚咚 数十名力士振臂敲击,重锤雨点般地落在战鼓上,奏出雄浑磅礴的鼓声,响彻在大地之间,令得在场所有人肃然起敬,人们即刻停止了哄闹,竖起耳朵聆听,心神也随着这鼓声,动荡不安。 鼓声,对斯巴达人有着难以言说的感染力。 听到这鼓声,两名濒临死亡的角斗士逐渐沉寂下来,暗淡的瞳孔中,浮现出一抹诡异的辉耀。 这鼓声,带动起了他们心中的鼓声,引发了他们的伊芙利特之祭。 从这一刹那开始,他们不再为胜负而战,不再为生存而战,似乎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如果非要给战斗一个理由,那就是为战斗而战! 鼓声,是战士意志力到达巅峰的信号! 厮杀! 两名伤痕累累的角斗士眼角青筋毕露,狂叫着冲向对方,捅出手里的匕首。 这场角斗的结果是,同归于尽。 大长老笑了,所有人都笑了,他们最喜欢看到这样的结局。 精彩的表演结束,人们满足地散去,路上还在争论哪个角斗士最勇猛。 大长老依然立在高台上,左手拄着权杖,右手搭在护栏上,俯视着成片成片的子民,得意微笑。 随从双手捧着一个金属制成的容器送到他面前,里面是酒水混和几滴最勇猛的角斗士血液。 大长老闭上眼睛,面向天空念叨了几句,取过容器一饮而尽。 “您接下来要去哪?”随从卑恭地问。 “去矿山督促奴隶们采矿,是时候制造那批新武器了。”大长老揉揉眼睛,有些疲倦的样子:“去,把我的薛西斯牵来。” 薛西斯是他的坐骑,一头被驯化的欧洲野牛。 之所以取名叫薛西斯,是因为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欧亚两洲大规模国际战争——波希战争中,斯巴达三百勇士连同一些盟军,直面数十倍于己的波斯大军,成功阻碍了波斯大军的行进,为希腊战胜波斯做出了巨大贡献,可惜的是三百勇士全军覆没,成为千古佳话。 薛西斯,是波斯国王的名字。 看完角斗,领路人才想起郑飞和圣地亚哥来,跑过去跟他俩打了个招呼,然后抬头看向远处高台上的大长老。 停了几秒,他对郑飞摇摇头,眼神中倾露着深深的担忧和无奈,示意他跟自己走。 郑飞面露困惑,猜想高台上那名老者应该就是斯巴达目前的最高统治者,领路人为什么不敢过去呢? 在这里,大长老的权威没人敢冒犯,不管是谁,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影响大长老的行程,想向大长老汇报事情,必须趁他悠闲的时候。 见领路人要把自己往其他地方带,郑飞迟迟没有跟上去,驻足在原地。 来到这极乐世界的第一刻,满目风景美不胜收,心胸旷达舒畅万分,恨不得能在这里定居下来。 但刚刚,见识到斯巴达人的残忍角斗后,心头平添了沉重的压抑感,片刻都不想在这停留了,只想赶紧办完事离开,平平安安地带着这群斯巴达后裔回美洲。 “呼!” 领路人见他不动,暴喝了一声,亮了亮石锤。 这时,大长老刚从高台上下来,在前拥后簇下,慢悠悠地走来。 客人?盯着郑飞和圣地亚哥,大长老轻轻皱起了眉头。 郑飞直面大长老,从怀里摸出了那串信物,屹立在阳光下,高高举起手臂。 阿瑞斯之殇......(。) 重要的单章,关于加更 前两天看见有书友说:“船长,三百章了不搞个打赏加更的活动嘛?” 啊,当时是什么心情呢?那就是,我的读者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今天经过在群里讨论之后,决定搞次活动,给写书的我和看书的大家点燃一把激情之火! 从现在开始截止到9月结束,也就是五天的时间,打赏的起点币每满一万加一更(*^^*)不是一次性哦,是累加,比如一百个100币也加一更。 每天会有专人统计,到10月1号零点截止,下个月全部还清! 今天群里还有人问我均订多少来着,我说:惨不忍睹,不好意思说...... 他说:还是老实点开防盗章节吧。 但是我觉得,防盗这种事会让有些读者反感的,影响心情,所以还是不开\(^o^)/ 这样的话,这次的打赏活动不但决定了下个月的更新,还决定下个月的稿费单......订阅这么惨,单子一定很难看,只能寄希望于这次活动拉上来一点了。 在此,想对喜欢本书的大家说两句话。 第一句,谢谢!鞠躬!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陪伴,伴我走过最艰辛的岁月。 第二句,请给我个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机会吧,让我能证明我行!我能做到! 接下来的五天,就交给你们大家了!让咱们的激情燃烧十月吧!如果可以的话,冲冲畅销榜增加曝光度就更好了,记得当初刚上架的时候,咱们团结起来冲到过新作第二呢!(。) 第三百一十二章 圣殿 一串再普通不过的骨制项链,纯白之中透着淡淡的暗黄,在阳光的照耀下,显露出的光彩远远称不上神圣。 要不是王子说它是信物,这东西别说是郑飞了,就连圣地亚哥都看不上眼,找个小摊儿一枚银币能买一堆。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项链上系着两个硕大的獠牙吊坠,獠牙末端有着微微泛红的血色,十分狰狞。 咚咚 这不是鼓声,是郑飞的心跳。 高举手中那所谓的信物,他现在忐忑极了,拥有两万人的斯巴达部落真会服从于一根普通项链么?目前还无法确定,他想赌一把。 大多数斯巴达人是不认识这根项链的,所以他们只是看了从外界来的客人一眼,便走开了。 只有大长老,在距离郑飞几步远的地方停下,用那双苍老睿智的眼睛,仔细端详这根印刻在记忆最深处的项链,却一时想不起是在哪见过,努力在记忆中搜寻。 就这样,过了许久。 观看角斗的人群纷纷散去,空旷的角斗场,恢复了平日里的死寂。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士兵驱赶奴隶们去把坑里的一具具尸体抬出来,运到远处的山岗下埋掉。 一阵狂风掠过,卷起满地满地尘埃,也引得树梢沙沙作响。 大长老还在盯着那根项链看,目不转睛,身边的士兵们不敢打扰他,安分地杵在原地。 郑飞特别想说点什么打破僵局,无奈语言不通,这种事又无法用简单的手势来表达,能做的只有静静等待大长老认出它来。 随从把大长老的坐骑牵了过来,提醒大长老该去矿山视察了。 那头坐骑,雄壮威猛的欧洲野牛,早已磨灭了应有的桀骜,就连骨子里流淌着的不屈血液,也是消失殆尽。 听到随从的提醒后,大长老轻轻点了下头,手里握着权杖,抚着野牛顺滑的脊背,纳闷不解地摇摇头,不去想项链的事了。 “喔,您的薛西斯还是那么威猛,就和战神的坐骑一样。”有名贵族谄媚笑道,不放过一切机会恭维大长老。 尽管厌恶谄媚者的嘴脸,大长老还是笑了笑。 猝然!他刚刚现出的笑容瞬间凝固,瞳孔之中涌现出难得一见的惊愕,迅速转头将目光移回到郑飞高举的项链上。 战神......阿瑞斯。 阿瑞斯之殇!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哆嗦着抬起权杖,指向那根项链。 “它是,阿瑞斯之殇......”他失魂落魄般对身边的人说。 闻言,随从们齐刷刷地望向郑飞,眼神中尽是茫然,与不知所措。 过去了上千年,竟然重现了? 那么,服从还是反抗? 比起这个来,大长老更关心另一个问题——阿瑞斯之殇是真是假。 闭目养神片刻,他伸出左手掌心向上,随从有眼色地双手托着水壶递给他,帮他拧开盖。 喝了一小口润润喉,清清嗓,他注视着郑飞缓缓走来,吐出一连串听不懂的词汇。 见状,郑飞身旁的领路人连忙跑过去解释。 “喔,外面来的人。”大长老微微颔首,露出微笑。 接下来......郑飞着实被他吓着了。 “请问,你会拉丁语吗?”大长老节奏平淡地说,这次用的是拉丁语。 “操!”听到标准的意大利拉丁腔,圣地亚哥差点跳了起来。 惊讶从郑飞眼中很快掠过,他如释重负般吁出一口气,对大长老笑道:“会。” 终于能沟通了,都快憋死了!对方会说拉丁语,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 通晓拉丁语,是每一任大长老都必须具备的技能,想要重振斯巴达雄风,部落中就必须存在能与外界交流的领导者,否则即便征服了整个欧洲,也无法和子民沟通,当然也就建立不起长治久安的城邦。 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大长老都会派遣几个聪明的小伙子,离开山脉去探听外界的消息,时时关注外界的情况并记录下来,避免什么都不了解就一窝蜂的冲出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拉丁语,就是小伙子们带回来的。 在斯巴达部落,不仅仅是大长老,贵族们基本上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拉丁语,因为他们是统治阶级,没被强制加入军队,整天都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所以大长老命令他们学习拉丁语。 贵族是世袭的,在部落只有几百人的年代,他们的祖先抵御野兽入侵立下了大功,得到大长老授予的爵位。 至于大长老,则是从贵族中选出的佼佼者,必须是族人中公信力最强的。 斯巴达人对外界的情况了解有多清楚? 他们知道,盛极一时的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帝国灭亡了。 他们知道,当前的最强势力是奥斯曼帝国,那是群勇猛的大胡子,不过和荣耀斯巴达比起来还差得远。 他们也知道,在战争中,重剑铁盾和长矛已经逐渐被淘汰了,现在人们更喜欢骑马作战,还有使用一种会喷火的怪兽。 ...... 他们隔绝了世界,但没有被世界隔绝。 听到郑飞的肯定性答案,大长老满意地点点头,走到他面前,充满虔诚地望着阿瑞斯之殇。 “请跟我去一个地方,我需要鉴别它的真假。”说罢,他对随从们下令:“去把所有人都召集到圣殿,速度要快!” 接到大长老的命令,随从们片刻都不敢停留,用最快速度边跑边喊,召集族人。 之后,在大长老的带领下,郑飞来到了这所谓圣殿的地方。 这是个石制建筑,典型的古希腊城邦风格,墙身由巨石紧密砌合,整个建筑除了门之外没有一点缝隙。 圣殿门口,把守着两队最精锐的斯巴达战士,他们光着上身,即便在最冷的季节也会打着赤膊,露出强健的肌肉直面严寒。 大长老驻足在门口,低头念了会儿咒语,进入圣殿。 “咱们......进去吗?”圣地亚哥犹豫了。 “都到这了还能怎么办。” 郑飞望着那幽黑的殿堂,抬脚跟了上去。 有意打赏的大小壕们,明天集中起来冲打赏畅销榜哦\()/说实话心里有点忐忑,因为今天的打赏好低(;′)(。) 爆更提前到今天,先来篇感慨 本打算下个月爆更,没想到大家这么热情,提前到今天咯(*^^*) 今天将会有五章陆续奉上,开始之前,先来篇感慨吧。 感谢的话都已经说烂了,这次就不说了,你懂我懂大家懂,一切尽在不言中。 与其说感谢,还是感动更贴切些,为拥有这么多真爱粉而感动。 大家都知道,由于题材稀有暂无成功的前辈,编辑对本书一直不感冒,一路写来基本都是裸奔,就算偶尔上个推荐位,也是可有可无的那种,收藏不增反掉。 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读者,都是靠广告或是朋友间互相宣传拉来的。 咱们不像是从开书就备受优待的新人新书,没有一路火花带闪电上架后一鸣惊人。 但是,我现在反而很庆幸自己没那么幸运。 因为,现在的处境更能让我感受到艰难和拼搏,最重要的是,大家的陪伴。 上架时,咱们只有1000多个收藏,可谓是扑的不能再扑了。 但我没有放弃,读者们更没有放弃,他们自发组成了真爱粉广告团,去铺天盖地刷广告,硬生生把收藏量拖到了现在的7000+! 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扑街作者一本扑街的书,竟然能拥有这么多真爱粉,竟然会有这么多读者拥护! 写到这里,我都快哭了。(这句话是假的,我从来不哭,哼!)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在这里想借用某位读者对我的评论。 哪怕疯,哪怕蠢,哪怕与世界对立,我只愿做我想做之事,这就是我的执念,我的骑士精神,我的伊芙利特之祭。 写书,就是我的战斗,我的战场! 在这场战斗中,我永远都不会退缩放弃,因为我不能输! 更因为,我的身后有你们大家在支持,怎么可能会输?! 呃,可能太激动了,写到这忘词了...... 好了不多说了,爆更从下午开始陆续奉上,再见!(。) 爆更提前到今天,先来篇感慨 本打算下个月爆更,没想到大家这么热情,提前到今天咯(*^^*) 今天将会有五章陆续奉上,开始之前,先来篇感慨吧。 感谢的话都已经说烂了,这次就不说了,你懂我懂大家懂,一切尽在不言中。 与其说感谢,还是感动更贴切些,为拥有这么多真爱粉而感动。 大家都知道,由于题材稀有暂无成功的前辈,编辑对本书一直不感冒,一路写来基本都是裸奔,就算偶尔上个推荐位,也是可有可无的那种,收藏不增反掉。 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读者,都是靠广告或是朋友间互相宣传拉来的。 咱们不像是从开书就备受优待的新人新书,没有一路火花带闪电上架后一鸣惊人。 但是,我现在反而很庆幸自己没那么幸运。 因为,现在的处境更能让我感受到艰难和拼搏,最重要的是,大家的陪伴。 上架时,咱们只有1000多个收藏,可谓是扑的不能再扑了。 但我没有放弃,读者们更没有放弃,他们自发组成了真爱粉广告团,去铺天盖地刷广告,硬生生把收藏量拖到了现在的7000+! 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扑街作者一本扑街的书,竟然能拥有这么多真爱粉,竟然会有这么多读者拥护! 写到这里,我都快哭了。(这句话是假的,我从来不哭,哼!)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在这里想借用某位读者对我的评论。 哪怕疯,哪怕蠢,哪怕与世界对立,我只愿做我想做之事,这就是我的执念,我的骑士精神,我的伊芙利特之祭。 写书,就是我的战斗,我的战场! 在这场战斗中,我永远都不会退缩放弃,因为我不能输! 更因为,我的身后有你们大家在支持,怎么可能会输?! 呃,可能太激动了,写到这忘词了...... 好了不多说了,爆更从下午开始陆续奉上,再见! 第三百一十三章 大典【第一更】 刚迈进那道门,庄严肃穆的气息便弥漫开来。 由于长期不通风,圣殿中有种浓浓的腐朽味儿,不过大长老好像不在乎,走到一块形状不规则的巨石前,在脏兮兮的地上坐了下来。 霎时,只听扑扑扑的声音,环绕在墙上的火把一个接一个被点燃,将圣殿映照得透亮。 黄赤色的光辉,落在郑飞的面庞上,使得那份茫然更明显了些。 “欢迎来到圣殿,这里是斯巴达最神圣的地方。” 大长老背对着他,手中的权杖横放在腿上,语气冰冷。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在这样的环境中,看似光明,但总有股黑暗笼罩在他的心头,令他不得不产生畏惧。 这畏惧,不仅是对斯巴达人的狂热战魂,更是对他们堪称可怕的信仰。 “鉴别阿瑞斯之殇的真假。” 说完这句话,大长老摩挲着面前的巨石,站起身来,权杖在上面敲击了几下。 不知什么时候,圣殿外已围满了斯巴达人,这次他们来的悄无声息,完全不像之前观看角斗那般哄闹,每个人,包括不懂事的小孩,都是列队肃立,稍稍仰头盯着圣殿的顶端,眼神中充满了虔诚与敬畏。 信仰,唯一且永恒的信仰,早已深入他们的灵魂。 大长老转过身来,面色不善。 “你知道吗,如果它是假的,你和你的同伴今天就得死在这里。” “为什么?!”圣地亚哥脱口而出,本是漫不经心的神情骤变,眉头紧锁,下意识地摸向了腰间的匕首。 “为什么?”凝固少顷,大长老笑了。 这笑容,是在嘲笑他的无知。 长叹,丢下权杖,仰头张开双臂,虔诚万分。 “因为,你们亵渎了斯巴达的神!” 话音刚落,圣殿内的火把骤然熄灭,重归黑暗,而这黑暗持续了不过数秒,又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所取代。 圣殿顶端现出了一个圆形大洞,类似于天窗,紧接着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块足有四五米高的石头在某种机械的作用下,被徐徐拉起。 站在原地,大长老对郑飞伸出手,嘴角还残留着那怪异的微笑。 “来吧,见证决定命运的一刻。” 遗失千年的阿瑞斯之殇终于重现,令多少斯巴达人激情燃烧? 这个所谓的圣物,是在斯巴达最强盛的时期由统治者虚构出的,为的是使统治地位更为巩固,经历了不断的演变与传说,阿瑞斯之殇逐渐成为了狂热的信仰,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直到公元前222年,斯巴达军队败给了亚该亚同盟和马其顿联军,斯巴达从此走向衰亡,阿瑞斯之殇也流落人间不知去向。 阿瑞斯之殇,无异于给斯巴达后裔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让他们真切感觉到战神仍然眷顾自己,更加确信,斯巴达不灭! 圣殿顶端。 这里如同一个高高的祭坛,上万名斯巴达人层层叠叠地围住它,目光炽热翘首以盼,静静等待大长老训示。 做了次深呼吸,大长老望向郑飞,恭敬地伸出双手。 “请把它交给我。” 郑飞会意,为了避免触怒斯巴达人,同样恭敬地奉上阿瑞斯之殇,这串平淡无奇的骨制项链。 大长老紧握项链,抚摸巨石。 这不是块普通的石头,上面刻着许多看不懂的图腾,是斯巴达祖先来到山脉中后留下的,记载了所有有关斯巴达的重要事件。 比如三百勇士对抗波斯大军。 再比如,大仇家马其顿王国的亚历山大大帝。 而在最显眼的位置,就是阿瑞斯之殇。 大长老默默注视着它的图腾,对比手中的实物,它们是那么的神似。 “据祖先记载,阿瑞斯之殇是不会被火烧焦的。” 说着,大长老对身边的圣殿守卫颔首示意。 “点圣火!” 守卫接令,熊熊大火燃起,大长老甩手一抛,将项链丢了进去。 这一刻,郑飞的心悬到了嗓子眼。 骨头......怎么可能不会被火烧焦? 面对困境,他却束手无策。 去跟满脑子都是信仰的斯巴达人解释这不科学?那样一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搞不好还会沦为奴隶,在角斗场和圣地亚哥对决。 怎么办,怎么办? 即使身边有大火在燃烧,他的额头还是渗出了冷汗,不安地捏紧拳头,大脑飞速运转,绞尽脑汁思考能脱身的办法。 然而不过一会儿,他便放弃了。 被上万残忍嗜战的斯巴达人包围还想脱身,除非开辆坦克! 前所未有的绝望袭上心头,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圣地亚哥一眼,本想惺惺相惜,却见这家伙昂起头盯着天空。 “下雨了。”圣地亚哥冷不丁地来了句。 随着话音落下,一滴雨点落在了郑飞脸上。 旋即,雷声大作,滂沱大雨哗啦啦地冲刷而下。 顷刻间,上万名斯巴达人惊恐地叫了起来,他们不是害怕淋雨,而是在他们的理解中,这是战神之怒。 这大雨,淋透了众人,也浇灭了熊熊燃烧的大火。 见此情形,错愕万分的大长老顾不上烫手,忙不迭地从火堆里把那串项链捡了出来,捧着它下跪,仰望天空喃喃念起了咒语,祈求战神宽恕。 与此同时,上万斯巴达人在雨中集体下跪,场面宏大之极。 “嘿,他们在干什么......”从未经历过信仰洗涤的圣地亚哥,对这样的行为纳闷不解。 “我们捡了条命。”郑飞压低嗓音说,沉重地呼出一口气,脸上现出一抹宽慰的喜色。 大雨一直在下,斯巴达人却始终跪地不起,郑飞和圣地亚哥陪着他们一同淋雨,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大长老的祈祷终于结束了,站起身来。 浑身早已湿透,他甚至顾不得抹去满脸的雨水,无比亢奋地举起手中的骨制项链,放声大喊:“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 一遍遍的,人们跟着重复,上万人的喊声响彻天地,仿佛是在举行一场大典。 对于斯巴达来说,这本就是一场大典。(。)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大长老的请求【第二更】 刚迈进那道门,庄严肃穆的气息便弥漫开来。 由于长期不通风,圣殿中有种浓浓的腐朽味儿,不过大长老好像不在乎,走到一块形状不规则的巨石前,在脏兮兮的地上坐了下来。 霎时,只听扑扑扑的声音,环绕在墙上的火把一个接一个被点燃,将圣殿映照得透亮。 黄赤色的光辉,落在郑飞的面庞上,使得那份茫然更明显了些。 “欢迎来到圣殿,这里是斯巴达最神圣的地方。” 大长老背对着他,手中的权杖横放在腿上,语气冰冷。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在这样的环境中,看似光明,但总有股黑暗笼罩在他的心头,令他不得不产生畏惧。 这畏惧,不仅是对斯巴达人的狂热战魂,更是对他们堪称可怕的信仰。 “鉴别阿瑞斯之殇的真假。” 说完这句话,大长老摩挲着面前的巨石,站起身来,权杖在上面敲击了几下。 不知什么时候,圣殿外已围满了斯巴达人,这次他们来的悄无声息,完全不像之前观看角斗那般哄闹,每个人,包括不懂事的小孩,都是列队肃立,稍稍仰头盯着圣殿的顶端,眼神中充满了虔诚与敬畏。 信仰,唯一且永恒的信仰,早已深入他们的灵魂。 大长老转过身来,面色不善。 “你知道吗,如果它是假的,你和你的同伴今天就得死在这里。” “为什么?!”圣地亚哥脱口而出,本是漫不经心的神情骤变,眉头紧锁,下意识地摸向了腰间的匕首。 “为什么?”凝固少顷,大长老笑了。 这笑容,是在嘲笑他的无知。 长叹,丢下权杖,仰头张开双臂,虔诚万分。 “因为,你们亵渎了斯巴达的神!” 话音刚落,圣殿内的火把骤然熄灭,重归黑暗,而这黑暗持续了不过数秒,又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所取代。 圣殿顶端现出了一个圆形大洞,类似于天窗,紧接着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块足有四五米高的石头在某种机械的作用下,被徐徐拉起。 站在原地,大长老对郑飞伸出手,嘴角还残留着那怪异的微笑。 “来吧,见证决定命运的一刻。” 遗失千年的阿瑞斯之殇终于重现,令多少斯巴达人激情燃烧? 这个所谓的圣物,是在斯巴达最强盛的时期由统治者虚构出的,为的是使统治地位更为巩固,经历了不断的演变与传说,阿瑞斯之殇逐渐成为了狂热的信仰,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直到公元前222年,斯巴达军队败给了亚该亚同盟和马其顿联军,斯巴达从此走向衰亡,阿瑞斯之殇也流落人间不知去向。 阿瑞斯之殇,无异于给斯巴达后裔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让他们真切感觉到战神仍然眷顾自己,更加确信,斯巴达不灭! 圣殿顶端。 这里如同一个高高的祭坛,上万名斯巴达人层层叠叠地围住它,目光炽热翘首以盼,静静等待大长老训示。 做了次深呼吸,大长老望向郑飞,恭敬地伸出双手。 “请把它交给我。” 郑飞会意,为了避免触怒斯巴达人,同样恭敬地奉上阿瑞斯之殇,这串平淡无奇的骨制项链。 大长老紧握项链,抚摸巨石。 这不是块普通的石头,上面刻着许多看不懂的图腾,是斯巴达祖先来到山脉中后留下的,记载了所有有关斯巴达的重要事件。 比如三百勇士对抗波斯大军。 再比如,大仇家马其顿王国的亚历山大大帝。 而在最显眼的位置,就是阿瑞斯之殇。 大长老默默注视着它的图腾,对比手中的实物,它们是那么的神似。 “据祖先记载,阿瑞斯之殇是不会被火烧焦的。” 说着,大长老对身边的圣殿守卫颔首示意。 “点圣火!” 守卫接令,熊熊大火燃起,大长老甩手一抛,将项链丢了进去。 这一刻,郑飞的心悬到了嗓子眼。 骨头......怎么可能不会被火烧焦? 面对困境,他却束手无策。 去跟满脑子都是信仰的斯巴达人解释这不科学?那样一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搞不好还会沦为奴隶,在角斗场和圣地亚哥对决。 怎么办,怎么办? 即使身边有大火在燃烧,他的额头还是渗出了冷汗,不安地捏紧拳头,大脑飞速运转,绞尽脑汁思考能脱身的办法。 然而不过一会儿,他便放弃了。 被上万残忍嗜战的斯巴达人包围还想脱身,除非开辆坦克! 前所未有的绝望袭上心头,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圣地亚哥一眼,本想惺惺相惜,却见这家伙昂起头盯着天空。 “下雨了。”圣地亚哥冷不丁地来了句。 随着话音落下,一滴雨点落在了郑飞脸上。 旋即,雷声大作,滂沱大雨哗啦啦地冲刷而下。 顷刻间,上万名斯巴达人惊恐地叫了起来,他们不是害怕淋雨,而是在他们的理解中,这是战神之怒。 这大雨,淋透了众人,也浇灭了熊熊燃烧的大火。 见此情形,错愕万分的大长老顾不上烫手,忙不迭地从火堆里把那串项链捡了出来,捧着它下跪,仰望天空喃喃念起了咒语,祈求战神宽恕。 与此同时,上万斯巴达人在雨中集体下跪,场面宏大之极。 “嘿,他们在干什么......”从未经历过信仰洗涤的圣地亚哥,对这样的行为纳闷不解。 “我们捡了条命。”郑飞压低嗓音说,沉重地呼出一口气,脸上现出一抹宽慰的喜色。 大雨一直在下,斯巴达人却始终跪地不起,郑飞和圣地亚哥陪着他们一同淋雨,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大长老的祈祷终于结束了,站起身来。 浑身早已湿透,他甚至顾不得抹去满脸的雨水,无比亢奋地举起手中的骨制项链,放声大喊:“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 一遍遍的,人们跟着重复,上万人的喊声响彻天地,仿佛是在举行一场大典。 对于斯巴达来说,这本就是一场大典。(。) 第三百一十五 告别世外桃源【第三更,芊寻+1】 “怎么给?” 经历了认真思考,郑飞决定答应。 顿时,大长老昂起头,瞳孔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拄着拐杖站起来。 “服从于阿瑞斯之殇,这是斯巴达人的使命,谁都不能违背,包括我。但是,如果你要斯巴达所有士兵去参加战斗,斯巴达就完了,再也无法振兴。” “我明白。”郑飞微笑:“你们一共有多少士兵?” “除了老人妇女和孩子,共有八千人。” “那我只要四千。” “真的吗?!”大长老喜出望外。 郑飞耸耸肩:“立刻挑选四千人,今天就跟我走。” “好,我现在去安排!” 大长老连被淋湿的衣服都没顾上换,匆匆向门外走去。 “等一下!”郑飞倏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了他。 “我还有有件事不明白,想问您。” “哦请说。” 短暂的沉默,郑飞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说,最后决定还是说出来好,不然憋得慌。 “我想问,你为什么不下令让族人把这根项链抢过去?毕竟你服从的是它,不是我。” 大长老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斟酌片刻,无奈地解释道:“不管是谁,就算是个女人,只要她遇见了阿瑞斯之殇,她就一定是战神选择的使者,就是斯巴达的主宰。硬抢过来的话,我们斯巴达不仅会失去战神的眷顾,在此后的战争中不再所向披靡,更可怕的是,我们将会受到战神的惩罚,刚才那场大雨就是最好的证明。” 大长老说的虔诚而认真,眼神中充满着敬畏。 听完这看似可笑的解释,郑飞觉得,自己很幸运,来到了这个信仰至上的时代。 和大长老相视一笑,笑容中各有各的深意。 出门。 雨完全停了,圣地亚哥光着膀子,两名大长老随从在帮他拧湿漉漉的衣服。 见郑飞出来,百无聊赖的他来了精神,挑挑眉毛窃笑道:“嘿,你看他们多听我的话。” “别老仗着信仰捆绑欺负人家,小心惹恼了他们把你扁一顿。”郑飞瞟了随从一眼,那强劲的手臂,几乎要把衣服给拧断了。 “哼,别小看我的......” 圣地亚哥到了嗓子眼的话被堵住了,因为,他瞧见不远处有个斯巴达士兵一脚把奴隶踹飞了好几米,跟麻袋似的跌落在地,毫不拖沓的身手昭示了可怕的战斗力。 郑飞也看见这一幕了,抵了抵发愣中的圣地亚哥的胳膊:“喂,你刚想说什么?” “我......忘了。” ...... 斯巴达人惊人的管理效率,使得大长老仅仅用了十分钟,就集结好了四千名战士,他们左手长矛右手盾牌,背上还背着把硕大的重剑。 他们的脸上,还残留着那说不清的喜悦,为阿瑞斯之殇的归来,为重得战神的庇护。 他们坚信,在今后的战场上,必能无往不胜! 大长老站在高台上,神态严肃,用斯巴达人的语言,向这即将奔赴外界的战士们训话。 郑飞以为他要说很久,但实际上他只说了一句。 “不管走到哪,都不要丢斯巴达的脸!战神阿瑞斯的脸!” 回应他的,是四千战士齐齐迸发出的咆哮,犹如那天边的惊雷,响彻在大地之上。 之后,没有做哪怕一分钟的停留,郑飞领着这群热血沸腾的战士们,浩浩荡荡地沿着来时的路归去。 战士们对故乡和家人的离别,没有像郑飞想象中的那样,家人含泪夹道欢送,有的只是忙着做饭的女人,和吊在门口树上锻炼忍耐力的孩子,一切都是那么的淡漠。 在斯巴达人的理解中,战斗是最大的荣耀,如果能死在战场上,那将是一名战士生命中最耀眼的一刻,他将成为战神阿瑞斯永恒的追随者。 ...... 爬上山,郑飞回首,告别这个美丽的世外桃源。 站在山崖上的这个角度,阳光普照大地,绿树成荫芳草满地。 看不见半点血腥,感受不到半点残忍,仿佛所有的事物,都变得静谧而安详。 穿越秘密通道,郑飞回到了庞大的溶洞中,豺狼似的水手们早已把能撬动的宝石都撬得一干二净,溶洞被破坏得满目疮痍。 “嘿伙计们,船长回来了。”汉斯吹了个口哨,擦擦匕首的刃口,归鞘。 “没见过钱啊你们?”郑飞撇了撇嘴。 “船长,这些宝石......”汉斯试探着,想说些什么,欲言又止。 郑飞懂他的意思,环视了一圈,笑道:“宝石都归你们自己了,以后找机会卖掉,能值不少钱呢!” “万岁!”纵情欢呼。 “省的我给你们发薪水。”郑飞笑眯眯地补了句。 闹哄之后,水手们这才注意到了还堵在通道里的斯巴达战士。 “哟,斯巴达。” 一个大胡子水手饶有兴趣地走过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早就听说斯巴达人勇猛,船长,能让我和他们比试比试吗?” 郑飞认得这名水手,拥有一身怪力,是水手中唯一一个掰手腕和圣地亚哥不相上下的人。 “我劝你最好不要。”郑飞拍拍他的肩膀。 “可是我真的很想比比。”大胡子态度挺坚决,貌似并不对传说中的斯巴达人存在着敬畏。 郑飞允许了,正好借这次比试挫挫刺头儿水手的威风,好让他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还有就是,让他们学会尊重斯巴达战士。 毕竟,斯巴达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战斗,每一个有信仰的人,都值得受到尊敬。 “他想挑战你们。”郑飞对翻译说。 翻译,是战士中的一名军官,贵族出身,从小就跟大长老学习拉丁语,即便贵族不被强制加入军队,但由于渴望战斗,他自愿参军。 “我来吧。”军官上前一步,面无表情地丢掉盾牌卸下铠甲。 大胡子水手索性也不客气了,颇为自信地拧了拧脖子,战胜传奇民族斯巴达的快感驱使着他,使得郑飞还没说开始,他就等不及扑了过去。 “打倒他,强森!”水手们情绪高昂地为大胡子鼓舞,同伴战胜了斯巴达人,这么光荣的事能让他们吹好几年。(。)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发明【第四更,芊寻+2】 呼声,戛然而止。 只是一刹那,水手们的激动便是凝固,这波打击来得让他们猝不及防。 力量堪比圣地亚哥的大块头强森,左手扼着自己的右手腕,痛苦地直吸凉气,脸色苍白,眼睛躲躲闪闪不敢再去看斯巴达战士。 刚刚,强森向对手的头颅挥出一记重拳,谁能想到,对手竟然迎着他的拳头回了个直拳,双拳相碰,强森那不争气的骨头像是被铁锤击中,瞬间碎裂。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神经松懈的强森意志力土崩瓦解,面对斯巴达战士的暴力型战斗方式,完全丧失了对抗的勇气。 “还打吗?”郑飞瞟着强森。 “不打了......”这次强森乖乖缩起了脑袋,溜回了水手群中。 其实就算他还要打,郑飞也不会允许的了,照这种情况来看,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强森老大,你怎么居然认输了?”水手既纳闷又鄙夷地问。 “我的骨头恐怕是碎了。”强森咬着发白的嘴唇,眼神惊慌不定:“给我来口酒。” 从此刻开始,再也不会有水手敢挑战斯巴达了。 刚才那一击,称不上霸气凶狠,没什么视觉震撼力,但巧就巧在原始人当初决斗时也用过这招,在水手们看来,只有战力强悍的人才有勇气这样。 山涧中。 风景物产比斯巴达栖息地差远了,但好在有甘甜的溪水和新鲜的鱼虾,蹲下洗把脸,煮点鱼汤垫垫肚子,就能离开这奇妙的山脉了。 四千斯巴达战士,规规矩矩地坐在地上,侧目。 他们在看那些锅和鱼汤,搞不懂,这些人往锅里放了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明知他们垂涎鱼汤,郑飞也无能为力,足足四千人,哪来那么多锅和鱼? 郑飞坐在高处的一块岩石上,躺下翘起了二郎腿,脑子里在回放上万斯巴达人在大雨中狂热欢呼的场面。 这时候,汉斯爬上岩石,在他身旁坐下。 “你好啊伙计。”郑飞笑着打招呼。 “船长心情不错?”汉斯略带惊讶,就势一躺。 “终于要离开这鬼地方了,我迫不及待的想回美洲。” “唔,我能问个问题吗?好吧那我问了......我记得王子以前说,山里的斯巴达人共有两万,怎么现在只有几千个呢?” “大多数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青壮年只有八千个,被我带来了一半。” 郑飞习惯性地拿起酒壶,晃晃发现空了,悻悻放下。 “那为什么不都带来呢?” “因为我是个好人。” 郑飞丢下这么一句,翻身而起跳下岩石,走到小溪上游灌了壶山泉水,然后沿着小溪悠悠漫步。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带走了所有青壮年,部落就失去了劳动力防御力,很快就会走向灭亡。 虽然有信仰的捆绑,但斯巴达人一心想着要重振雄风,如果把他们往绝路上逼,谁都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给斯巴达留下再生能力,郑飞选择只带走一半。 还有一点就是,几年后,又会有新的一批斯巴达小孩成长为青壮年,到时候又能征用一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你是把他们当作奴隶使用吗?”郑飞心底飘出这么个声音。 “他们本来就是奴隶,只不过主人不是我。” 斯巴达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接受战争的熏陶,早已失去了心志,沦为军国主义的奴隶。 他们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怀揣信仰的战争机器。 ...... 天色渐暗,不知不觉的,夕阳便是又回到了西方的地平线上,把它的余晖向大地尽情投放。 晚霞,一如既往的美。 在斯巴达人的引导下,几千人的庞大队伍选取捷径,历经了四个小时终于离开了山脉,与山外看守马匹的水手们汇合。 弼马温的活儿太无聊,水手们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刚长出的嫩芽儿,边晒太阳边闲聊,顺便欣赏一下草原上的落日。 呃,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个水手被绑在了树上,不知是什么原因,闹掰了? “看,船长回来了!”躺在地上的水手不约而同地爬起,至于绑在树上的,则是怯诺地垂下头。 “怎么回事,打架了?”郑飞问。 “不是,那几个家伙跟我们商量,说想趁着您没回来,把这五百匹马赶到康斯坦察卖掉,换一大笔钱回家不干了。” 人之常情。 郑飞努努嘴,笑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因为您对我们挺好的,跟着您能发财,没必要赚偷来的钱。” “我记下你们了,回去之后每人赏一百银币。”郑飞拍拍他的肩膀,随即将目光投向了绑在树上的那几位,阔步走去。 “想搞点钱回家?” 水手们垂头不语,惭愧之余,更多的是恐慌。 郑飞无所谓地耸耸肩,从圣地亚哥的背囊里掏出一袋金币,丢在他们脚下。 “我不伤害你们,把这些钱分了回家吧,跟了我这么久,这是你们应得的。” 说罢,他转身要走,被一名水手匆忙唤住,水手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怎么,后悔了?”郑飞笑了笑。 几个水手齐齐点头,懊恼之前财迷心窍,丢了个金饭碗。 “可是,我从来不接受后悔。”郑飞摇头,毅然离去。 “给他们松绑!咱们现在就出发,走得快点两天内就能抵达康斯坦察!” 话说,离了船走远路,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落日之下,晚霞辉映,四千余人列成长队,行走在翠绿色的大草原上,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晚上路过凯亚小镇时,他们修整了一下,顺便补充点羊肉和酒水,毕竟还有两天的路要走。 带郑飞进山的凯亚小镇向导,就是那个名叫克林的小伙子,非要给郑飞看他的小发明,碰巧郑飞闲着没事只能数星星,就答应了他。 没想到,却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夜晚,小镇异常的热闹,人们都不愿早早睡觉,三五成群地聚在家门口或是大树下,随便聊点邻里的琐事。 穿过街道,克林兴致勃勃的,把郑飞带到了自己的小工作室。(。)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发明【第四更,芊寻+2】 呼声,戛然而止。 只是一刹那,水手们的激动便是凝固,这波打击来得让他们猝不及防。 力量堪比圣地亚哥的大块头强森,左手扼着自己的右手腕,痛苦地直吸凉气,脸色苍白,眼睛躲躲闪闪不敢再去看斯巴达战士。 刚刚,强森向对手的头颅挥出一记重拳,谁能想到,对手竟然迎着他的拳头回了个直拳,双拳相碰,强森那不争气的骨头像是被铁锤击中,瞬间碎裂。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神经松懈的强森意志力土崩瓦解,面对斯巴达战士的暴力型战斗方式,完全丧失了对抗的勇气。 “还打吗?”郑飞瞟着强森。 “不打了......”这次强森乖乖缩起了脑袋,溜回了水手群中。 其实就算他还要打,郑飞也不会允许的了,照这种情况来看,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强森老大,你怎么居然认输了?”水手既纳闷又鄙夷地问。 “我的骨头恐怕是碎了。”强森咬着发白的嘴唇,眼神惊慌不定:“给我来口酒。” 从此刻开始,再也不会有水手敢挑战斯巴达了。 刚才那一击,称不上霸气凶狠,没什么视觉震撼力,但巧就巧在原始人当初决斗时也用过这招,在水手们看来,只有战力强悍的人才有勇气这样。 山涧中。 风景物产比斯巴达栖息地差远了,但好在有甘甜的溪水和新鲜的鱼虾,蹲下洗把脸,煮点鱼汤垫垫肚子,就能离开这奇妙的山脉了。 四千斯巴达战士,规规矩矩地坐在地上,侧目。 他们在看那些锅和鱼汤,搞不懂,这些人往锅里放了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明知他们垂涎鱼汤,郑飞也无能为力,足足四千人,哪来那么多锅和鱼? 郑飞坐在高处的一块岩石上,躺下翘起了二郎腿,脑子里在回放上万斯巴达人在大雨中狂热欢呼的场面。 这时候,汉斯爬上岩石,在他身旁坐下。 “你好啊伙计。”郑飞笑着打招呼。 “船长心情不错?”汉斯略带惊讶,就势一躺。 “终于要离开这鬼地方了,我迫不及待的想回美洲。” “唔,我能问个问题吗?好吧那我问了......我记得王子以前说,山里的斯巴达人共有两万,怎么现在只有几千个呢?” “大多数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青壮年只有八千个,被我带来了一半。” 郑飞习惯性地拿起酒壶,晃晃发现空了,悻悻放下。 “那为什么不都带来呢?” “因为我是个好人。” 郑飞丢下这么一句,翻身而起跳下岩石,走到小溪上游灌了壶山泉水,然后沿着小溪悠悠漫步。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带走了所有青壮年,部落就失去了劳动力防御力,很快就会走向灭亡。 虽然有信仰的捆绑,但斯巴达人一心想着要重振雄风,如果把他们往绝路上逼,谁都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给斯巴达留下再生能力,郑飞选择只带走一半。 还有一点就是,几年后,又会有新的一批斯巴达小孩成长为青壮年,到时候又能征用一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你是把他们当作奴隶使用吗?”郑飞心底飘出这么个声音。 “他们本来就是奴隶,只不过主人不是我。” 斯巴达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接受战争的熏陶,早已失去了心志,沦为军国主义的奴隶。 他们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怀揣信仰的战争机器。 ...... 天色渐暗,不知不觉的,夕阳便是又回到了西方的地平线上,把它的余晖向大地尽情投放。 晚霞,一如既往的美。 在斯巴达人的引导下,几千人的庞大队伍选取捷径,历经了四个小时终于离开了山脉,与山外看守马匹的水手们汇合。 弼马温的活儿太无聊,水手们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刚长出的嫩芽儿,边晒太阳边闲聊,顺便欣赏一下草原上的落日。 呃,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个水手被绑在了树上,不知是什么原因,闹掰了? “看,船长回来了!”躺在地上的水手不约而同地爬起,至于绑在树上的,则是怯诺地垂下头。 “怎么回事,打架了?”郑飞问。 “不是,那几个家伙跟我们商量,说想趁着您没回来,把这五百匹马赶到康斯坦察卖掉,换一大笔钱回家不干了。” 人之常情。 郑飞努努嘴,笑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因为您对我们挺好的,跟着您能发财,没必要赚偷来的钱。” “我记下你们了,回去之后每人赏一百银币。”郑飞拍拍他的肩膀,随即将目光投向了绑在树上的那几位,阔步走去。 “想搞点钱回家?” 水手们垂头不语,惭愧之余,更多的是恐慌。 郑飞无所谓地耸耸肩,从圣地亚哥的背囊里掏出一袋金币,丢在他们脚下。 “我不伤害你们,把这些钱分了回家吧,跟了我这么久,这是你们应得的。” 说罢,他转身要走,被一名水手匆忙唤住,水手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怎么,后悔了?”郑飞笑了笑。 几个水手齐齐点头,懊恼之前财迷心窍,丢了个金饭碗。 “可是,我从来不接受后悔。”郑飞摇头,毅然离去。 “给他们松绑!咱们现在就出发,走得快点两天内就能抵达康斯坦察!” 话说,离了船走远路,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落日之下,晚霞辉映,四千余人列成长队,行走在翠绿色的大草原上,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晚上路过凯亚小镇时,他们修整了一下,顺便补充点羊肉和酒水,毕竟还有两天的路要走。 带郑飞进山的凯亚小镇向导,就是那个名叫克林的小伙子,非要给郑飞看他的小发明,碰巧郑飞闲着没事只能数星星,就答应了他。 没想到,却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夜晚,小镇异常的热闹,人们都不愿早早睡觉,三五成群地聚在家门口或是大树下,随便聊点邻里的琐事。 穿过街道,克林兴致勃勃的,把郑飞带到了自己的小工作室。(。) 第三百一十七章 布拉德的反思【第五更,芊寻+3】 ♂, 在门口,克林把郑飞拦下了,卖关子道:等等,我先进去准备一下。 郑飞欣然接受,靠在树干上嚼起了羊肉干,盛产绵羊的凯亚小镇羊肉卖的真便宜,一枚银币就能买一大把,于是郑飞把所有羊肉都买空了,准备带回去做船队的口粮。 过了约摸有五分钟后,克林从门后探出个脑袋:我弄好了,快进来 郑飞嗯了一声,油油的手在树干上擦了擦,推门而入。 铛铛克林激动展示自己的小明,喜悦之情难以掩饰。 这个小明会动。 油灯投下的微弱光芒,照亮了小木屋,郑飞仔细盯着克林展示的东西,认清是什么后,不可思议地摇头长叹。 嗬达芬奇一定会喜欢的。 达芬奇是谁克林疑惑道。 一个很厉害的人。 情不自禁的,郑飞翘起了嘴角,感觉就如同在b年度总决赛上看到喜欢的球员极限绝杀,热血澎湃 这个看起来挺大的小明,如果再做的成熟点细致点,将会获得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蒸汽机。 蒸汽机,是达芬奇目前正在猛攻的难题,久久不下。 喂,你愿意跟我走吗郑飞认真地对克林说。 克林一脸迷茫: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想了好一会儿,克林眼前一亮。 英格兰听从康斯坦察过来的富人说,那里没有战争,只有美丽的田园风光。 我可以带你去更好的地方,并且你每天都可以做最喜欢的事,明小玩意儿。 真的吗,那你要收我多少钱 不,是我给你钱。 克林现在的感觉,像是饿的时候吃了块馅饼,还是蟹肉馅的。 我得去找父亲商量一下 他喜滋滋地跑远,丢下郑飞一个人观赏那做工粗糙的蒸汽机。 月色下,郑飞趴在桌上,静静瞧着它周期运作,不经意间就联想到了机车矿山铁甲舰 天才在民间。他微笑道。 最后的结果是,凯亚镇长同意郑飞带走自己的儿子,因为郑飞给了他一大笔钱,足够让整个小镇焕然一新。 况且,郑飞还帮助小镇铲除了附近山里的土匪,解决了一大难题。 顾不上休息一晚,郑飞带领人们披星戴月,连夜出了,路上碰上一小支游骑兵部队,见这几千人的架势还以为是上面调过来防守康斯坦察的,连忙让路行礼。 两天后的上午,他们终于抵达了康斯坦察,水手们都累得不行,不得不佩服容光焕的斯巴达战士。 对于战士们来说,这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算是热身罢了。 由于人数太多进城后不方便管理,郑飞把他们安排在了之前买马的那家草场上,自己则是在几人的陪同下,骑马进城。 今天的康斯坦察比较匆忙,大概是因为又新来了一批商人。 走在街道上,商人们的议论不绝于耳。 嘿你听说了吗,伊斯坦布尔的仓库让人给炸了,守备官都气疯了 哈哈,这是谁干的这么漂亮,我早就看那家伙不爽了,过个海峡还要搜查 嗨,谁让人家武力强呢,好心提醒你一句,做完这趟生意就别来康斯坦察了,我有个在伊斯坦布尔的朋友说,最多再有一个月,奥斯曼帝国海军就要攻打这里了,你没看军队越聚越多了吗,都是准备迎战呢。 小道消息,有时候还是有点用处的。 听着他们的议论,郑飞慢悠悠地骑马漫步在街道上,心中暗想要尽快离开康斯坦察,否则万一康斯坦察兵力不足,被抓了壮丁可就不好办了。 喂一声呼唤,惊扰了他的思绪。 转头一看,是个山羊胡老头儿,带着一副圆形眼镜,蛮有知识的模样。 吸引到郑飞的注意力,老头儿冲他招招手,随后转身进了一家裁缝铺。 奇怪。 郑飞来了兴趣,下马跟了进去。 您认识我他对装模作样看衣服的老头儿说。 不然我叫你做什么。老头儿摩挲着一件皮大衣,冲老板笑了笑。 低沉的嗓音,熟悉而又陌生。 那,有什么事呢郑飞对这怪老头的行为,感到很不理解。 布拉德有麻烦了,他说只有你能救他。老头儿轻飘飘地回了句。 闻言,郑飞眉心一拧。 怎么回事 他在伊斯坦布尔被人认了出来,现在被关在大牢里。 该死郑飞狠狠捶了下墙面,把老板吓了一跳。 还有其它线索吗他问老头儿。 没有。 郑飞凝重点头,转身离开。 嘿,你去哪里老头儿急切道。 想办法看能不能救出他 会很危险的 那我也要试试 等一下老头儿唤住他,注视着他的眼睛,真诚道:谢谢你。 等我救出他再 话说了一半,被硬生生堵在了嘴里。 老头儿把胡子连同面具撕了下来,显露出一张全新的脸,是布拉德。 谢谢你。布拉德微笑着重复了一遍。 郑飞的第一感觉,想揍他。 第二感觉,还是想揍他。 于是乎,郑飞上去就给了他一拳,他没躲。 这么玩有意思么郑飞怒声呵斥,这时候裁缝铺老板被吓得躲在柜台后,打着哆嗦,紧紧握着剪子防身。 听我解释。布拉德耸耸肩,嘴角除了血迹外,还挂着真诚的微笑。 为了以防万一,他去把老板打晕了,接着关上店铺的门,面向郑飞四目相对。 你知道,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杀手,那次在海上被你和你的人活捉后,不知怎么回事就转变了观念,弃恶从善了。 你劝我活下来的理由是,赎罪,可是我现我并没有在赎罪,在伊斯坦布尔炸仓库的那次,我还是帮你杀了那么多士兵。所以,我就问自己,你到底是个坏人还是好人你做的事到底是对是错 好困哈,我努力吧。 第三百一十八章 世间本无对错 ♂, 沉默。 裁缝铺老板被打昏在柜台上,手里还攥着那把算不上锋利的剪刀。 外面街道上的鼎沸人声,透过门缝溜了进来,使得这沉默并不寂静。 在这充满布料气味的小铺子里,郑飞走神了。 布拉德说的话,让他想起刚离开山脉那天,妄图偷走马匹被绑在树上的那几名水手。 接着,他又想到了在亚速尔群岛时,利欲熏心渴望偷船带着财宝逃离,被发现后叛变,最终在树林里被干掉的西欧游侠格兰特。 继布拉德的反思后,郑飞也渐渐陷入沉思之中。 现在,站在康斯坦察的小裁缝铺里,耳边飘荡着路人们喋喋不休的交谈声,他才觉得一直以来,自己都忽略了别人的感受,换句话说,太信赖别人。 没错,水手们是想发财,他们当中不乏忠诚善良的人,但有些人确实不是好鸟,为了利益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现在,他手里最稳固的势力,就算被信仰捆绑的斯巴达战士和圆桌骑士后裔了,一个人就算背叛了所有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信仰。 认真思忖之后,他做了个决定,从此以后所有重要职位都由斯巴达和骑士后裔担任,只留下可以绝对信赖的伙计,比如圣地亚哥和汉斯。 想管理好一大群人,就必须采用集权方式,以德服人这个概念不太现实,总会有那么些人企图造反的。 想清楚这些,他揉了揉眉心,轻轻吁了口气,注意力转回到布拉德身上。 布拉德和所有人都不同,在船队中,上至大副下至水手,无一例外全都是为了发财而出海的。 但布拉德,则是想要赎罪。 自从布拉德加入船队后,郑飞还真没让他干过什么好事,又是潜入炮兵基地下药又是暗夜突袭的。 耳边又回响起了布拉德方才说的话,郑飞脸色愈渐凝重,注视着布拉德。 所以现在,你的答案是什么 布拉德沉默两秒,低头看了眼空空如也的酒壶,笑了一下。 去对面的小酒馆点壶酒慢慢谈,我请客。 说罢,他推门而出。 郑飞瞥了瞥酒馆门口挂的旗帜,扫视一眼街上的行人,望着布拉德的背影做了短暂迟疑,抬脚跟上。 喔,为了抚慰裁缝铺老板受伤的后脑勺和心灵,走之前还放下了几个银币,不过这钱也没白给,他挑了件黑色印花劲装带走。 快到午饭时间了,这个点厮混在酒馆里的男人比较少,寥寥无几。 就连柜台后的伙计,也是无聊得打瞌睡,不觉得能有客人上门。 喂,来壶最好的酒。 布拉德手指捏着两枚银币在柜台上磕了磕,惊醒正梦游他乡的伙计。 哦,好的好的,下酒菜要什么伙计连忙拿手盖住银币,撸了过去。 随便。布拉德丢下一句,径直走到最僻静的角落里。 邻桌有两个男人在划拳,布拉德嫌他们太吵,路过时拔出匕首生猛地插在桌面上,恶狠狠地盯着他们,面目狰狞。 给我滚出去 同时,他撩起大衣,露出别在腰间的短管火枪。 不敢多说一句话,俩人识趣地溜了出去,连酒都没来得及带走。 这么凶干什么郑飞姗姗来迟,在布拉德对面坐下,停顿了一会儿,问:说吧,你的答案。 我的答案,你不是好人。 郑飞心头一紧,正要作出回应,只听布拉德又说:但也不是坏人。 这时,酒馆伙计端来了一壶好酒和一碟烤肉,瞧见两名客人面色不善,匆匆退去。 布拉德给自己倒了杯酒,凑在鼻尖闻了闻,一饮而尽。 随后,他僵滞许久的脸终于露出了微笑,跟郑飞解释自己说的莫名其妙的话。 在跟踪约翰塞纳去伊斯坦布尔的船上,我偶遇了一个学者,他非常健谈,讲了很多令我耳目一新的道理,于是我把他当成神父,说了自己心中的困惑。 他的回答是:世间本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所谓的好与坏,只取决于人的心。这句话,让我想通了一切。 看着布拉德略显激动的模样,郑飞放心了,拿起酒壶倒酒,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布拉德手指敲了敲桌面,无奈地摇摇头。 我想忏悔,想赎罪,但假如我今天救了个人,也许他以后会危害到其他人,更何况世上有那么多人需要拯救,不是我所能办得到的,就算一辈子为赎罪而奔波劳累,我也得不到哪怕半点快乐。 顿了顿,布拉德拽过酒壶,瞟了郑飞一眼,边倒边说。 所以,我打算向你学习。 学什么 不再关心不相干的人,只对自己在意的人好。 布拉德淡淡地飘出一句,是他对郑飞的人物形象总结。 郑飞不禁翘了翘嘴角,这话好像对又好像不对,从某种角度来看,简单却挺透彻。 那么你在意谁郑飞晃了晃酒壶,已经被倒完了,于是吃了片烤肉。 据他对布拉德的了解,布拉德身边除了那个十几岁的少年追随者,没有什么亲近的人。 谁在意我,我就在意谁。布拉德喝完酒,呼出一口酒气,盯着郑飞的眼睛:比如你。 之前,布拉德伪装成白胡子小老头,就是为了试探郑飞,以此判断郑飞究竟值不值得自己追随。 我可不在意你。郑飞撇撇嘴,总感觉这话怪怪的,能让人起鸡皮疙瘩。 呃,要不换个方式来说吧,你拿我当朋友,我就拿你当兄弟,只要你做的事是大家认为对的,我就帮你。 话音落下,布拉德抬起酒杯,坚定地注视着他:干杯 什么都不用多说了,郑飞和他碰了个杯,相视一笑。 远处的柜台后,酒馆伙计愣愣地望着他们,嗤笑了一声,嘟囔:真是有病。 这是因为,俩人的酒杯都是空的。 消除隔阂,开始商谈重要的事。 说说,这几天跟踪约翰塞纳有什么收获。 第三百一十九章 丹麦王子 “你真想知道吗?” 布拉德脸色变了,手指紧捏酒杯,但又不把它捏碎。 “当然。”郑飞对伙计招招手,示意再拿壶酒来。 他的手刚要放下,却是悬停在了半空中,僵住了般。 因为他听见布拉德说:“我跟丢了。” “怎么回事?” “抵达伊斯坦布尔的第二天,塞纳进了他们哈里森家族的联络站,出来之后就很奇怪的去了一座城堡庄园,跟到庄园门口我才发现换了个人,真正的塞纳早已不知去向。” “那安德烈怎么样?” “安德烈平安回来了,现在在码头,他拿着你给的钱去伊斯坦布尔过了几天逍遥日子,估计这会儿正想着怎么把你敷衍过去呢。” “你能肯定,他就是你认识的那个安德烈吗?” “是的,在伊斯坦布尔时,他去了好几趟港口,询问有没有去波罗的海的船,大家都觉得他是个疯子。” 波罗的海,世界上盐度最低的海,平均深度只有五十五米,位于欧洲北部,在北冰洋的边缘。 伊斯坦布尔的船想去那里,就得穿越整个地中海,通过直布罗陀海峡,从大西洋绕过几乎整个欧洲大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况且那边冰天雪地的,通常只有收狐皮貂皮的商队才会过去,可遇不可求。 安德烈为什么要去波罗的海?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乡。 从陆地上逃走就更不可能了,眼下战乱纷纷,凭郑飞给他的那点钱,绝对撑不到那边。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一天郑飞的船队能驶入那片海域。 安德烈,丹麦王子,在一次战争中沦为俘虏,被抓到敌国后当成奴隶呼来唤去,后来费尽心机终于出逃,流落在异国他乡,不知怎么就漂泊到了里斯本码头做劳工,希望能挣到回国的盘缠。 也正是那时候,郑飞统领上千人的骑士军团来了场暴.动,声势浩大地冲进码头,安德烈趁乱挤上船,成为了郑飞的水手。 做水手虽然苦了点,但薪水比劳工高多了。 几年前,布拉德接到雇主委托去丹麦暗杀一名贵族,在贵族城堡举行的酒会上遇见安德烈王子,还和王子聊了不短时间,王子的相貌和风趣让布拉德印象深刻。 那时候的安德烈,还未饱尝世间沧桑。 那时候的布拉德,也还没自毁容貌。 在船队的水手群中偶然看见王子,向来小心谨慎的布拉德第一反应不是上前叙旧,而是疑虑为什么他会在这?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郑飞。 由于不清楚这位安德烈王子的意图,郑飞决定先不惊动他,监视控制起来,说不准以后能派上用场。 这不,很快就能用到了。 安德烈也曾无数次想跟郑飞开口,亮出身份请求郑飞把他送到波罗的海,回国之后给郑飞丰厚的报酬。 但思来想去,他终究还是没敢开这个口。 落魄的丹麦王子,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个极大的筹码,在安德烈看来,郑飞是个很有野心的人,绝不会放过这极好的要挟丹麦王室的机会。 毕竟郑飞是有“前科”的,在威尼斯时不但糊弄了一大帮贵族,还掳走了罗马尼亚王子,从中获利。 所以,他不信任郑飞,宁愿再熬一段时间凑足盘缠。 其实,所有的误会与隔阂,都是从彼此不信任开始的,往往很简单的事情,被搞得极其复杂。 ...... 目前,郑飞最关心的不是安德烈,而是消失的约翰塞纳。 塞纳能利用替身迷惑布拉德,说明他知道布拉德在跟踪,那么甩掉布拉德之后他去了哪呢?他想做什么? 这时,一阵吵嚷扰乱了他的思绪。 酒馆门口,汉斯和圣地亚哥扭打着钻了进来,汉斯费了老大的劲儿才能勉强拧住圣地亚哥的耳朵,圣地亚哥则是轻轻松松按住他的头。 “你不管管吗?”见郑飞淡漠的样子,布拉德问。 “他们经常这样闹着玩。”郑飞掂了掂酒杯,振臂甩了过去,坠落在地啪的一声碎裂。 不打了。 圣地亚哥用他那大腿粗的胳膊推开汉斯,揉了揉被拧红的耳朵。 “回去想怎么打怎么打,在外面别丢人。”郑飞抬眼一瞥,看见柜台后小伙计肉痛地盯着那酒杯,但又不敢要求赔偿。 “听我说,这次是他......” “我现在没空听你俩打架的理由,老老实实坐着点壶酒,自己掏钱。” 在多次处理这俩人的矛盾后,郑飞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给他们好脸。就像小孩哭,大人越哄他就越哭,而要是对他不理不睬,自动就把眼泪给憋回去了。 这种心理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求关注。 受到无情训斥,俩人果然安分了下来,默默挑了张桌子坐下。 “你想吃什么?”汉斯没好气地说。 “我想吃的东西多了。” “你说,我请客。” “西班牙火腿、鹅肝酱牛排、茄汁烩肉......” “呃,来两壶酒,两碟烤肉!”汉斯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几米外,郑飞对布拉德耸耸肩:“你看,他们从不会真的打架。” 考虑到中午大家都饿了,郑飞让外面街道上的几个水手也进来吃了点东西,水手们酒足饭饱后,连续奔波两天的体力恢复了不少,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船长,咱们什么时候离开?” 照之前的计划,成功得到了斯巴达后裔,下一步就要回美洲了,大家都在怀念那片土地,那令人神往的绝世风景,以及那无忧无虑的悠闲时光。 郑飞又何尝不是呢,自从回到欧洲之后,一直没能闲得下来,真想好好休息休息。 “再等一阵子吧,还有几件事没办。”他回答道。 不把这几件事搞定,他就不能无牵无挂地离开欧洲。 第一,依照和罗马尼亚王子的约定,帮他找一支足以竞争王位的军队。 第二,揪出隐藏在暗处的“布拉德”。 第三,看看约翰塞纳到底想干什么。 他没想到,这看似毫无关联的三件事,其实是同一件。(。) 第三百二十章 大战前的康斯坦察 晌午,街道上的人愈渐稀少,他们赶着回家吃午饭。 只有那些神色匆忙的商人,还在街旁或是店铺里跟客户口若悬河,想要大批买进康斯坦察的优质木材,运往伊斯坦布尔卖个高价。 木材在伊斯坦布尔非常紧俏,因为自从奥斯曼帝国攻占那里后,开始投资建设造船厂,大量地生产军舰,以便为帝国海军提供强有力的生力军。 今天的太阳异常毒辣,让人感觉像是夏天来了般,昏昏泱泱的阳光铺洒在街道上,显得热燥燥的,从那条趴在阴凉里伸长舌头喘气的牧羊犬就能看出来。 更痛苦的是蹲在街角的乞丐,他们只能毫无遮拦地直面阳光,臭汗顺着脸颊流进脖子里,脏兮兮的衣服黏在身上,恶心极了。 就连有路过的好心人丢给他们几个铜子儿,他们都懒得爬起来去捡,甚至都没力气说声谢谢,松松垮垮地倚在墙上。 “可怜的人。”郑飞摇头,叹息。 “我们被盯上了。”布拉德冷不丁地来了句,目光犀利,带着分职业性的杀意。 “怎么会?”郑飞敏锐地扫视了一圈小酒馆,没发现什么异常。 “外面那几个乞丐是专门来盯梢的,注意他们的神态举止,淡漠于路人的施舍,明明用那几个铜子儿就能买一大桶水解渴,他们却宁愿口干舌燥也要忍着,更可笑的是,其中有个人刚刚居然拿起了银质酒壶喝了一口......这一切都表明,他们不是真正的乞丐。” 布拉德有条有理地分析完毕,打了个得胜的手势。 郑飞若有所思,沉吟片刻,由衷地对他竖起大拇指:“观察得真细致。” “这是我的本能,否则我怎么能在各国的通缉下逍遥十几年?”布拉德抬起酒杯,吖完最后一口酒,目光落在街角乞丐的身上,面色凝重:“多半是哈里森家族的人,我们可能要有麻烦了。” “那可不一定哦。” 郑飞神秘兮兮地笑了笑,接着高喊道:“汉斯!” 两杯酒下肚的汉斯正和圣地亚哥划拳,听到传唤立马应道:“在!” “回郊外的马场,把我们的人带进城来,快速赶往码头。” “全部带来吗?......”汉斯稍有顾虑。 “全部。” 郑飞重复了一遍,心里不知是在盘算什么,笑意挡不住地浮现在脸上,悠闲地端起酒杯小酌。 “呃,你好像有什么秘密武器。”布拉德皱皱眉,随着他微笑起来。 “很快你就知道了。” 郑飞抖抖衣服,起身向门外走,准备前往码头。 布拉德撇撇嘴,和水手们一起跟了上去。 布拉德不知道斯巴达后裔的存在,船队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启程去山脉中寻找斯巴达之前,郑飞一直没和别人说过,毕竟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行走在康斯坦察宽敞的街道上,汗蒸似的实在是热,于是郑飞叫了几辆马车。 小道消息果然不假,看起来奥斯曼帝国海军近期内真的要在康斯坦察强行登陆了,康斯坦察的守卫军新增不少,从之前刚来时的几千人新增到了两万,并且还有源源不断的军队还在来的路上。 不过很可惜,这些守卫军在郑飞眼中都是杂牌军。 哦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在斯巴达战士的眼中。 因为,前来防守康斯坦察的守卫军几乎全是近战兵种,以刀盾兵和重骑兵居多。 一来,火枪部队属于稀有兵种,无法从前线战场抽开身。 二来,城镇防守战以巷战为主,需要近战能力强悍的兵种,中世纪火枪的有效射程最多不超过五十米,敌人只需几秒的冲锋就能奔到面前,再加上有铁盾的掩护,火枪手在巷子里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除了近战兵种外,康斯坦察还调来了一支炮兵部队,沿着海岸线构筑炮台,用来在敌军登陆前对其船队造成重创,但炮兵完全威胁不到即将进城的斯巴达战士。 试想一下,指挥官总不可能下令调转炮口,向自己的城市自己的百姓开炮吧? 马车上。 郑飞靠着椅背,翘起二郎腿休息,看似悠闲,眼睛却没闲着,仔细打量周围的动静。 车轮轧到一块石头,颠了一下,布拉德借势向后瞥了一眼。 “乞丐们果然跟上来了,真是不专业,竟然花钱坐马车跟踪。” “这么热的天,跟我们跑到码头的话,他们不死也差不多了。” 布拉德嘴角翘了下,作了少顷的思忖,问:“你真的决定要与哈里森家族为敌吗?得罪了欧洲最大的雇佣兵家族,恐怕不会有什么好处吧。”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与他们为敌了?我是要,给他们送生意做。” “什么生意?” “很快你就知道了。”郑飞卖关子似的一笑,催促车夫快点。 布拉德猜不透他在想什么,索性也就不猜了,开始浏览街边的美女,并用左手捂住脸上的疤痕,对美女们吹起了轻佻的口哨。 “你知道吗,前些年我去过一个地方,是在罗马尼亚的北方,那里的姑娘又漂亮又性感,要不是后来接到个大单子,我真舍不得离开。嘶,满大街的尤物”他说。 闻言,车夫貌似有点激动,勒了下缰绳险些把马给勒停了。 “你很快就又能去了。”郑飞挤了下眼,微笑。 罗马尼亚的北方是哪里?在二十一世纪它被称为乌克兰,盛产美女的国度。 “是吗,那我倒是等不及了。”布拉德搓搓手,不小心露出了脸上的伤疤,把街边的姑娘们吓得尖叫起来。 “天呐,我还以为是个阔佬,没想到是个怪物!” 布拉德尴尬地重新捂住脸,第一次对当初自毁容貌感到后悔。 马车行驶了大约半个小时,便抵达了康斯坦察最忙碌的地段,码头。 上千劳工如蚂蚁般装货卸货,往返在甲板和地面上,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 军官士兵监视着刚靠岸的船,担心上面会有奥斯曼帝国的突袭部队。 远远望去,今天的码头似乎和往常不太一样,无数名士兵挤在岸边,严阵以待。(。) 第三百二十一章 英雄骑士军团 不算大的码头,除了整齐堆放的货箱外,几乎全被军官士兵的阵列给占了,粗略估计至少有两千人。 即便这么大阵势,搬箱子的劳工也丝毫不在意,比起看热闹来,他们更关心自己今天能赚多少钱。再说了,这种情况康斯坦察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次,早已见惯不怪了。 马车停下了。 郑飞站起来翘首以盼,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瞧见岸边比前两天刚来时多了好多艘船。 “那些士兵在干什么呢?”圣地亚哥纳闷地挠挠头。 过路的人恰好听见他的疑惑,蛮有兴致地解释道:“今天上午在一支船队的船舱里搜到了大批军火,水手们都被撵下船看押,正在等他们的主人过去呢。” “发生这样的事,不是应该立即处死船队里的人吗?” “不不不,你说的那是在伊斯坦布尔,康斯坦察可不像它那样。” 说到这里,路人被走在前面的同伴不耐烦地唤了声,耸耸肩不多说了,快步跟了上去。 站在马车上思忖一会儿,郑飞掏出望远镜,仔细观察码头的情况。 “嘿,看那个人,他把一根棍子放在眼前做什么,是要戳眼睛吗?”路边有个小孩儿惊奇叫道。 “别瞎说,小心挨揍!”大人连忙捂住他的嘴,胆怯地瞥了眼马车上的大汉们,被圣地亚哥瞪了一眼后,匆匆离开。 郑飞无心去听路人在说些什么,透过镜头看清岸边停泊的船只后,一声感叹从心底传出。 “上帝......”其实他本来想说操,但绝对不太符合此刻的心情。 “怎么了?”伙计们几乎同时问,鲜有的默契。 望远镜垂下,郑飞将它紧握在手里,眉心微拧,脸色中倾露着隐隐的担忧。 “那支被查抄扣押的船队......是咱们的。” 说罢,他神情骤变,在伙计们骚动起来之前,果决命令道:“圣地亚哥,带个人回去看看汉斯和大部队到哪了,催促他们全速前进!” 圣地亚哥从来不喜欢多问,他虽然不算聪明,但能感觉到郑飞的情绪相当紧张,于是二话不说地把车夫推下车,解掉拴马车的扣子,骑马扬长而去。 车夫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圣地亚哥的大背影,愣愣的刚反应过来要叫喊,一大把锃亮的银币落在他身边,四处滚动。 “这些钱买你的马。”郑飞淡淡地说了句,然后抬头注视着天空,叹息:“老天保佑,千万别动我的东西。” 船舱里有什么? 线膛炮、线膛枪、以及热气球等等等等,全都是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 枪炮被康斯坦察的士兵们弄到手,只要一进行试射,立马就能发现射程和威力都远远超乎常规,必定会扣下。军官如果愚蠢那还好办,最多只是把它们直接投入战斗,而如果稍微睿智那么一点,就会把它们送给资深枪械师和铸炮师进行研究。 那样的话,米尼弹和线膛的概念就藏不住了,欧洲大陆将会得到跨时代的新武器,整个世界的格局都将被改写。 倘若大批性能优良的线膛炮线膛枪投入到前线战场,所向披靡的奥斯曼帝国大军将会节节败退。帝国最引以为傲的,以强大冲击力和优秀防御力著称的重骑兵部队也将溃不成军。 在这个时代,大批量线膛炮足以横扫战场,强势扭转战局。 ...... 想到这,事不宜迟,郑飞决定赶过去看看,没准那群士兵们还没发现枪炮的秘密。 不过出于谨慎,他叫住了一名路过身边的瘦削男子,亮出几个银币,对方顿时谄笑着凑了过来。 郑飞先往他手里塞了一个,问:“码头挺热闹的,听说是有船队被扣押了?” “可不,三天两头就出这种事,大家都习惯了,没什么好看的。” “那军队都是怎么处置船队的主人的?” “他们会花钱把军火买下来,不卖也得卖。” “还有呢?” “没有了......这里不比伊斯坦布尔,军队恨不得全天下的军火贩子都往这卖军火,好运到前线去对抗西亚蛮子。” “也就是说,船队主人是绝对安全的是吧?”郑飞眉头轻轻挑了下,又给了他一枚银币。 “是的!”瘦削男迅速把到手的银币揣进怀里,眼珠子转了转,试探道:“您不会就是它的主人吧?” 郑飞把手里的银币全部给了他,意味深长:“不该问的别问。” 看样子瘦削男是个老油条了,很是识趣地抹了把脸,立即换了副表情,茫然道:“你是谁,找我有事吗?” 郑飞笑了下,便不搭理他了,目送他揣着银币狂喜跑开。 “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么小心的时候。”布拉德转头望着瘦削男的背影,顺便看了看跟踪在车队后面的哈里森家族小乞丐。 “视情况而定。” 郑飞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注视着岸边的士兵们,正准备让车夫赶车过去,忽听身后传来密密匝匝的马蹄声,车夫匆忙把马车赶到路边,随后不出半分钟的功夫,只见街角处现出两队骑兵,在宽敞的街道上策马奔腾,直奔岸边而去。 骑兵路过的地方,响起了人们如潮般的欢呼,边鼓掌边激动大叫着某个罗马尼亚语名词,意思是英雄。 骑兵的队列很长,大概有一千人,从冷酷坚毅的面孔就能看出,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狠角色。 马蹄踢踏,尘土飞扬在空中,惹起阵阵迷烟。 近距离看着浩荡的阵势,再加上人们高亢的鼓舞声不停撞击着耳膜,布拉德情不自禁地拿起酒壶喝了一口,抵抵郑飞的肩膀。 “嘿,这就是康斯坦察的英雄骑士军团,由战斗力强悍的重骑兵组成,是康斯坦察最强劲的防守力量,由于康斯坦察是目前罗马尼亚唯一一个大港口,地位非常重要,所以王室一直没把这支部队调往前线。” “英雄骑士军团,听起来挺威武的名字,很厉害吗?” 郑飞的视线落在快速经过的骑兵们身上,观察他们的体型和装备。(。) 第三百二十二章 守卫家园 “千万别小看他们的战斗力,罗马尼亚王室用他们来防守对外连接的唯一港口,不是没有原因的。但凡是英雄骑士军团的成员,就一定精通长矛、重剑,甚至是弓弩的使用,最重要的是他们离开马战斗力依然不减,要知道他们的训练标准是参照意大利蛮牛部队来的。” 意大利蛮牛部队,当初在威尼斯时,郑飞和他们打过交道,那群块头比圣地亚哥还大的家伙,野蛮粗暴得居然能用拳头砸开墙壁,不容小觑。 那么,以之为楷模的英雄骑士军团,又能保持多少战斗力呢? 郑飞的兴趣被一点点勾起,面带微笑,看着他们飞速掠过身边,又飞速远去。 很快的,骑士军团全部过去了,把霸占了几分钟的道路还给了崇拜者们。 郑飞想等着漫天的尘埃散去再走,却突然听见布拉德沉声喝道:“跟上他们,快!” 他心生疑惑,望向恐慌但又镇静的布拉德,刚要问,就注意到哈里森家族的小乞丐们消失了,顿时明白了什么,这绝对不是好现象。 “我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布拉德摸向了腰间的枪,长达十几年的流亡生涯,把他对危险的预知能力训练得相当强烈。 郑飞不再耽搁,立刻让车夫驾车跟上去。 “哇哦,你想跟伟大的英雄骑士军团飚速度?”车夫乖乖照做,脸上却挂着不屑。 车轮滚滚,在路人惊讶的注视中,他们追赶着骑士军团的马蹄,奔向几百米外的海岸。 街道两旁,建筑物顶楼,半掩的窗户后。 潜伏已久的火枪手们狠狠捶了下墙,收起枪探出头,望向距离几十米的一栋最高的建筑,只见首领摇起了表示撤退的黑色旗帜。 “操!”他们纷纷咒骂首领的优柔寡断。 之后,他们动作麻利地将火枪藏进长条箱子里,伪装成搬运工抬着箱子下楼,拐了几个弯,在一处僻静的空院子里集合。 “头儿,为什么不下令开枪?”刚进院子,就有人忍不住抱怨。 首领,是几天前在酒馆里和约翰塞纳见面的那名男子,他是哈里森家族驻康斯坦察的负责人。 首领坐在石阶上,摘下大沿帽,没好气地哼了一声,瞪了他一眼。 “我问你,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手下们支支吾吾地答不出来,不是畏惧他,而是被他问得云里雾里。 “那我来告诉你们。”首领起身,双手背在身后挺直胸膛,怒目而视:“你们是哈里森家族的雇佣兵!” “可是刚刚只需要一轮枪击就能干掉他们,轻松抓住那个东方人去换威廉大人。” 威廉大人,指的是威廉哈里森,被郑飞抓住的哈里森家族未来指挥官。 “那么然后呢?英雄骑士军团刚走,枪击不会把他们引回来?你们要怎么对付他们?到时候恐怕咱们全部会给那个东方人陪葬!以后不管到哪里都给我记住,你们是来赚钱的,不是卖命的!”首领怒意横生,眼神中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听了这番训斥,手下们默默垂头不语,觉得自己确实急功近利了。 火辣辣的阳光直射在院子里,烤得他们浑身发烫,汗水止不住地流下,不一会儿便湿透了全身。 沉默许久,大概实在受不了这灼人的太阳了,终于有人冒出来一句。 “那......怎么办?” 首领在阴凉地里坐着,晃了晃酒壶,眼皮微抬:“只能等塞纳那家伙回来了,也不知他跑哪去了,好几天了都不见人影。” “嘿,塞纳一个人就能搞定这事!” 作为家族的王牌雇佣兵,塞纳在杂兵的心目中有着极高的威信,被奉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说,就像布拉德那样。 ...... 岸边。 骑士军团的到来,掀起了士兵和劳工们的有一阵热潮,自动给他们让开一条路。 “哇哦,连你们都来了!”码头守备官笑脸迎了上去,行了个骑士式的军礼。 英姿飒爽的骑士军官翻身下马,取出固定在马鞍里的武器佩戴好,理了理衣领,凝视着一望无际的海面。 “再过不久敌军就要攻打康斯坦察了,我们誓死也要守住这里,今天特地带我的手下来熟悉一下地形。”停顿片刻,他挑了挑眉毛,接着道:“听说你又搜出了一批枪炮,而且数量还不小?” “没错,足足两百多门火炮,更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艘巨大的战舰,本来以为它是商船的,直到今天海军援兵抵达,我才知道原来它是意大利顶级战舰,整个地中海都找不出几艘,性能不输西亚蛮子的海军旗舰。” “很好,这样的话咱们的海军和岸炮防御更加牢固了。”骑士军官满意地点点头,会心一笑:“这支船队的主人在哪?我要好好感谢他。” 闻言,守备官眉头一皱:“还在等,他到现在都没出现,如果天黑之前还不见人的话,只能把这批火炮和战舰强行征用了。” “好,我同意,后果我来承担。” 强行征用商人的财物属于抢劫行为,消息传出去的话,来康斯坦察做生意的商人数量定会暴跌,那样会对康斯坦察乃至整个罗马尼亚的经济造成极大损失,其后果当然是不容小觑。 但作为康斯坦察最有威望的人,为了守护自己生活了三十年的家乡,骑士军官顾不了那么多了。 沉吟片刻,守备官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毅然道:“后果,我们一起承担。” 怔了怔,他微笑着抬起手,和守备官紧握。 “守卫家园。” “守卫家园!” 还未等这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情怀多停留一会儿,身后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漫不经心的,听起来如同嘲讽。 俩人不约而同地转身望去,瞧见了几个刚下马车的人。 守备官一眼就认出了郑飞,短暂的停滞后,欣喜喊道:“你终于来了!” “他是谁?”骑士军官歪歪头。 “船队的主人!”说着,守备官脚步匆匆地迎了上去。(。) 第三百二十三章 固执 阳光扑洒在码头上,汗流浃背的搬运工仍在为英雄骑士军团的到来而激动,身心受到鼓舞,做事也麻利了许多。 他们撸起袖子充当苦力的角色,赚着微薄的薪水,为商人们牟取极大的利润。 此时,商人们站在甲板上手撑护栏,嘴角挂着丝笑意,颇为同时地看着郑飞。 “可怜的人,他竟然置办了十艘大型护卫舰,估计都得被扣下。” “那又有什么关系,康斯坦察政府会支付给他一大笔钱作为补偿。” “但他要离港后要怎么面对猖獗的地中海海盗呢?这么大的货船一看就知道是块肥肉。” “呵,管他呢,跟我们没关系......幸好我们用的都是小型护卫舰,海军看不上。” 在人群纷纷的议论声中,守备官笑意盎然地走到郑飞跟前,礼貌地点个头。 “感谢您为防守康斯坦察做出了巨大贡献!” 少顷的沉默。 郑飞看了看周围牵马肃立的骑士们,眉头微蹙,作出困惑的样子。 “贡献?” “是的,您的这批舰船和火炮将会用来防守海岸线,对蛮子的登陆艇造成更多创伤,大幅降低守军的压力......”守备官滔滔不绝还要继续说下去。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把它们送你了?” 郑飞打断他,冷冰冰地盯着他的眼睛。 守备官稍稍愣了一下,转转眼珠子忖度片刻:“你的东西难道不是用来卖的么?” 在他看来,没有哪个商人会购置十艘大型护卫舰来保护几条货船,只需一艘海盗就不敢靠近,更别说还有体观庞大的意大利战舰了。 最重要的是,每艘护卫舰上都配有二十多门加农炮,用来对抗海盗真是太奢侈了,足够组建一小支战力不凡的海军或是炮兵部队。 综合以上,他认为郑飞一定是军火贩子,打着做食物酒水买卖的幌子冒死从伊斯坦布尔海峡溜了过来。 “如果我说不卖,你会同意么?”郑飞毫不迟疑地说,嘴角动了下。 场面陷入了僵局,附近的士兵劳工们听见这话,不禁侧目,眼神中无非有两种含义,不解与憎恶。 奥斯曼帝国大军即将在康斯坦察登陆的消息,早已传得满城风雨,胆小的富人和贵族早已收拾家产撤离,而留下来的人除了勇者之外,更多的是禁不起逃亡的穷人,他们对家乡有着深深的眷恋。 因而,现在眼前这个人竟然说不帮他们守卫家园,瞬间掀起了他们的不满。 “揍他!” 有人突然煽风点火,众人随之附和,愤慨地挥舞手臂冲郑飞叫嚣,脚步慢慢向前移动,有围过来的趋势,不久前还井然有序的码头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各种各样的怒骂充斥在空中,向着海面渐行渐远。 眼睁睁的看着上千号人把自己围在中央,随时有暴怒扑上来的可能,说句心里话,郑飞还真是怕了。 在任何时代,触怒民众都是最愚蠢的行为。 就是在这闹哄哄的嘈杂声中,有个人费了好大力气才钻进人群,匆忙跑到郑飞身旁,耳语了两句。 恐慌,从郑飞脸上褪去了。 与此同时,大概是觉得施加的压力足够了,守备官和骑士军官相视一笑,共同高扬手臂,喝令大家不要再闹了。 迫于骑士军官的威望,徐徐的,人们被煽动起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嘴上不说,但依然对郑飞投去仇视的目光。 守备官满意而得意而自信地笑了笑,双臂抱在胸前,眼神中现出些许威胁的意思。 “看,你惹恼了康斯坦察人。” 令他没想到的是,经历了刚才的风波,郑飞居然没有害怕的意思,依旧是副无所谓的态度。 “人,不就是用来惹的么?”郑飞本来没打算说这话,忽然到了嘴边,就冒出来了。 “你......”守备官的脸色骤变,难看的很,愤愤捏紧拳头。 刚要发作,骑士军官拦下了他。 骑士军官上前一步,颇为头疼地挤挤眉心,出于多年养成的骑士风度,微笑了一下。 “这位军火商......喔,还是用先生更合适一点......这位先生,你知道吗,把这批火炮和舰船卖给我们,你将会获得高于市场价两倍的丰厚利润,并且能为防守康斯坦察作出贡献,人们都会感激你的。” “你们搜了我的船,也应该发现藏在船舱里的金币银币了吧?我缺这点利润吗?”郑飞斩钉截铁地说。 不管怎样,他都不能让线膛枪炮、望远镜和热气球的秘密落入欧洲人之手,那将会引发整个世界的动荡,弄不好就能酿起一场空前的世界大战。 “你确实不缺,你的财产价值几百万枚银币,但是......”军官顿了顿,做了次深沉的呼吸,认真注视着郑飞的眼睛:“康斯坦察真的很需要你的舰船,你的火炮。” 他的话,说出了在场所有康斯坦察人的心声,之前无比愤慨的人们,纷纷垂下了头,黯然神伤。 即将面对西亚蛮子的猛烈攻势,居住了数十年的家乡,恐怕真的要不保了。 “可是,我也需要。” 郑飞的态度,在康斯坦察人看来,相当固执。 军官瞳中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怒意,憋下一口气,僵持半刻,示威性地握住军刀,大拇指把刀刃稍稍顶出刀鞘一点。 “如果你不给,我就只能抢了。” “是吗?”郑飞笑了笑,目光在上千名士兵身上扫过,淡然如初。 随即,他抵了抵身旁的布拉德:“吹个口哨,嘹亮点的。” 布拉德对他想干什么心知肚明,因为刚刚那个人跑过来耳语时,布拉德也听见了。 象征行动的口哨乍然而起,越过寂静的人群,奔向四面八方。 短短两秒后,大地应声颤动,人们霎时慌了神,不知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快看那边!”一名站在货箱堆上的劳工抬手直指码头外。 人们齐刷刷地转头望去,只见在百米开外,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了一大群身披铠甲的战士,列成方阵整齐踏步,气势逼人。(。) 第三百二十四章 神秘的部队 四千名气宇轩昂的斯巴达战士,顷刻间带动起了码头的又一阵热潮,人们从担忧和愤怒中解放出来,挥动双臂欢呼喝彩,甚至有些劳工还丢下手里的货箱迎了上去。 他们以为,这是上面派来的援军。 康斯坦察是个港口,往里就是罗马尼亚的腹地,这么庞大的一支敌对势力是绝不可能渗入腹地的,所以只可能是援军。 “康斯坦察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精锐部队?” 望着愈渐逼近的斯巴达战士,骑士军官眉头紧锁,挥手示意手下们整理军容列好阵型,千万别在外人面前丢了英雄骑士军团的脸。 斯巴达战士在五十米外停下,左手铁盾右手重剑,傲然肃立。 他们那身堪称完美的肌肉形态,惊羡众人。 “这才叫战士......”骑士军官自愧不如,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啧啧称赞。 所有人都能感觉得到,这四千名战士的价值,一定比那批火炮舰船还要大得多。 瞧见情势转变,人们的注意力全被斯巴达战士吸引过去了,郑飞冲站在队列最前面的圣地亚哥和汉斯眨了下眼,随后干咳了一声,望向盯着战士们满目艳羡的骑士军官。 “话说,我的船队不是应该在两英里外的海面上吗,是怎么被你们搜查的?” 对这个问题,骑士军官摇摇头表示不知,这时站在旁边的守备官接过话来。 “海军援兵在来的路上发现你的船队漂泊在海上,并且认出了意大利战舰和大型护卫舰,就把他们给逼到码头靠岸。” “我的水手们在哪?” “放心,他们一个都不少,只是起初有些想反抗被打伤了,现在都被关在那个屋子里。”守备官指向一座仓库般的建筑。 “可以放了他们么?” 郑飞的话,把目不转睛盯着斯巴达战士的骑士军官,重新带回了之前的话题。 “你同意把火炮和舰船卖给我们,我就立刻放了他们。”军官皮笑肉不笑地抖动嘴角,语气中带着浓浓的胁迫,却又不失骑士风度。 “我说了,我很需要那批火炮。”郑飞摇摇头。 似乎是在佩服他的愚蠢,军官不禁嗤笑了一声,挠了挠头发。 “你也看见了,又来了四千名援兵,码头现在至少有上万人,你确定真的要和我们作对吗?” 随着他话音落下,附近的人们不约而同地撸起了袖子,眼神中凶光毕露,一副要扁人的模样。 “好好好。”面对即将暴.动的众人,郑飞连忙抬手示意他们不要激动。 “让我认真考虑一下。” 他一边说着,一边作出思考的样子,和布拉德往斯巴达战士那里走,走出大约十米撒腿就跑,在人群的诧异中,冲到了战士们面前。 再回首,他已是换了副轻松的神态。 “你们跑过来干什么啊?”为了不影响斯巴达战士营造出的庄严氛围,圣地亚哥压低声音说。 “笨,这样船长就不会被他们当成人质了!”汉斯斥道。 “哦,原来是这样!”傻乎乎的笑。 “安静点别说话。”郑飞做了个嘘的手势。 对面的人群还停留在一脸懵逼中,骑士军官实在无法理解他的行为,惊愕得睁大眼。 隔得远远的,郑飞挺直胸膛,高声说道:“喂,这些完美战士好像不是你们的援军。” 骑士军官怔了一小会儿,渐渐觉察出情况不对劲,突然到来的战士好像确实不是援军。 然而,更不可能是奥斯曼帝国的军队,西亚蛮子和他们的长相有着明显的差别。 “怎么可能。”军官还想再挣扎一下,因为他想不通从哪冒出来一支,单看外表就知道非常勇猛的军队。 说完,他沉下脸,用极轻微的嗓音问守备官:“伙计,你听说过罗马尼亚有这样的精锐部队吗?” 守备官也是脸色一沉:“没有,精锐部队以炮兵和重骑兵居多,唯一一支战力强悍的刀盾兵是尼古拉军团,目前正在西方大约一千英里外的古城要塞和敌军酣战,那里可是前线中的前线,是绝对不可能抽调回来的。” 古城要塞,指的是布加勒斯特,十九世纪时成为罗马尼亚首都。 十四世纪始建村镇,1459年面对奥斯曼帝国侵略开始建立要塞,用以抵御入侵。1477年,罗马尼亚民族战胜了奥斯曼帝国的侵略,便将登博维察河畔的这个城镇命名为布加勒斯特,即“欢乐之城”。 根据君士坦丁堡陷落十年来推算,郑飞当前所处的年份大约是在1463年。 听完守备官的回复,摸不着头脑的骑士军官愤然用拳头砸了下刀鞘,沉声喝道:“那他们到底是谁?!” “不清楚,我记得几天前那个东方人率领船队登陆时,他的船上最多只有几百人,现在怎么冒出来这么多?”守备官也是纳闷地摇摇头。 没有人能想到,在罗马尼亚腹地的山脉中竟然藏着两万斯巴达后裔,他们更想不到,被绑架的王子近在眼前...... 虽然弄不清战士们的身份,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绝不是自己人。 索性,骑士军官不去纠结这个疑惑了,和四千名斯巴达战士迎面相对,手握刀柄唰的一声抽刀,潇洒地高举至头顶。 以此为号令,英雄骑士军团的成员即刻效仿,抽出锃亮的军刀,跨上野性十足的战马,严阵以待。 同时,驻守在港口的其他兵种也都行动了起来,就连手无寸铁的码头劳工,也捡起散落在地的石头酒瓶子等一切能当作武器的东西,誓死捍卫家园。 当然,其中也不乏胆小者,默默躲到了人群后面,顺便偷偷溜出码头去给康斯坦察的其他驻军通风报信,整个康斯坦察现在有两万多名士兵。 望着对面乱起来的动静,郑飞喊道:“喂,真要为了一批火炮开战吗?!” “你们和西亚蛮子一样,是康斯坦察的敌人!” 骑士军官怒吼着,向前挥刀,准备带领骑士们做无畏冲锋。 “你是不是还要喊一句,蛮牛入侵?”郑飞眉头微挑,嘴角翘起,看起来挺高兴。 瞧着他的笑容,圣地亚哥又纳闷了,问:“要开战了,你怎么还有心情笑?” “放心,打不起来。”布拉德从容不迫地替郑飞解释,解下酒壶喝了口小酒。 郑飞耸耸肩,歪头看着距离仅有几十米的骑士们。(。) 标题叫什么好呢 不知大家晓不晓得,这两天书评区闹腾的很。仔细想想,我真的没得罪过谁,但最近不知从哪冒出来个小人,先是开小号在咱们书评区疯狂刷评论轰炸,之后大概觉得不过瘾,又装成本书读者的模样到各大书评区拉仇恨,说除了本书外其他大神的书都是垃圾,招来了一大票人,一到这就开始骂我,把我委屈得不行。 吃完晚饭坐电脑前准备开始码字,习惯性地点开书评区看看,又是一大堆喷我的,各种谩骂各种嘲讽,我真是......无奈。 焦头烂额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对着电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了,不想随便水两章糊弄,先欠着吧,共欠了十一章,放心我不会忘的。 我牢记着书友“阿北观音”说的:勿负读者。我觉得,在这种状态下胡乱写点,才是真的对读者不负责,所以才连续第二天递上了请假条。 写到这里,群里跳出一条消息,说的很有道理,内容如下: “这种宣传方式得罪人在所难免,开始就应该有心理准备,这点小事就断更,别人摸清楚以后黑你的人更多,难道不写了?那不是达到他们目的了?他管他黑,你就当给你宣传,一书成神万书枯。作者最重要还是书的质量和稳定更新,其他无需多理会,再过几年回头看看,不过是下酒菜,桌上谈资,何须理会。” “总之种豆得豆,种因得果,我就是广告来的,这世道不怕有人黑就怕默默无闻,你看头条帝汪峰,居然没有好的推荐,人家写书那么多年,你才刚开始,正常道路要熬到什么时候,他越黑你你要反其道而行,更新更快,质量更好,把那些好奇的人留下来,这才是你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消极怠工,亲者痛仇者快,福兮祸所依,何须烦恼,这才叫机会,书里的船长那么聪明,写船长的人应该也是有智慧的人,其中机遇难道看不到么?所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时间会证明一切。” 是,这点小事算什么,再说了我貌似有被虐倾向,越挨揍越兴奋。且看我睡一觉后满血复活!明天五更! 哦不对,接下来三天都是五更!(。) 第三百二十五章 骑士将无所畏惧?【第一更】 人们,包括那些站在甲板上观望的商人们,无不清楚地看见英雄骑士军团坚毅果敢的脸庞上,浮现出一抹短暂的惊异。 蛮牛入侵,听到这句话,骑士军官振臂挥刀的动作僵住了,稍垂刀尖,困惑地盯着郑飞看,甚至于忘了喊出无畏冲锋的口号。 “你们见过蛮牛部队?”许久之后,他冒出这么一句,刀已经完全放了下来,刀尖垂落触地。 “在威尼斯搜捕布拉德的行动中,见过。” 说着,郑飞把手伸向圣地亚哥意思是酒壶给我,圣地亚哥愣愣乎乎的没懂,嗅了嗅鼻子。 “呵,布拉德......我听说了,出动了全威尼斯的士兵都没能抓住那只老狐狸。” 英雄骑士军团以意大利蛮牛部队为楷模,而作为骑士军团领袖,军官一直和远在几千公里外的蛮牛部队保持着书信联系,威尼斯围捕布拉德的事情早已传开,据说王子也在那几天失踪了,极有可能是被布拉德掳走。 王子突然失踪的消息传到罗马尼亚,瞬间引起了王室的暴怒,只是苦于应对奥斯曼帝国大军,暂时无法分神。 此前,王子联络的中欧几国援军已抵达罗马尼亚境内并投入战场,战线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依旧僵持不下,急需再注入一支强大的生力军,否则罗马尼亚王朝随时有颠覆的危险。 隔着几十米,布拉德听见全威尼斯的士兵都没能抓住自己,不禁得意地翘起了嘴角,干咳两声以示存在感。 一向看不惯人装腔作调的圣地亚哥和汉斯,此时却没有半点不服气,因为早在他们的少年时代,传奇杀手布拉德就已名冠欧洲了,而且布拉德比他们大不了几岁。 这时,沉浸在伤感中的骑士军官忽然想起,站在对面的是敌人,不该说这么多话!脸色骤变,扬起军刀。 诺大的码头,却是一片静默,康斯坦察人明白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一场血雨腥风的厮杀在所难免,虽然心中存有恐惧,但他们也要让来犯者看看,康斯坦察全民皆兵! 上千名骑士跨在黑鬃马上,紧握军刀傲然挺直胸膛,分布在码头各处的刀盾兵也都聚集了过来,对四千名斯巴达战士形成合围,蓄势待发。 很遗憾,他们并没有向期望中那样,在对手眼中看到哪怕一丁点胆怯,这让他们着实费解,摸不清敌军的实力。 郑飞环视了一圈,为康斯坦察人的敌意苦笑了一下,高喊:“我不是你们的敌人,我只想带着我的人和东西离开这里!” “你知道,那不可能!”军官果决回复。 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睿智的军官,大战在即,他不能允许如此强大的一支武装力量待在罗马尼亚境内,万一他们属于奥斯曼帝国,必定会对战局造成极大的影响。 就像神话故事中的特洛伊木马那样,敌军内外呼应,最终酿成大祸。 但他能感觉到,自己手下这群棒小伙子们尽管表面没什么异常,心中多多少少都有点畏惧,这样会严重影响战斗力。 必须鼓舞士气! 沉默少顷,他压下心中翻涌的那抹畏惧,高昂头颅,用铿锵的嗓音呐喊。 “当骑士斩下恶魔头颅的那一刻,恶魔的鲜血溅到骑士身上,骑士也会被污染,不复光明!而那之后,骑士将无所畏惧!小伙子们,准备好无畏冲锋了么?” 他的嗓音,向来有着极强的贯彻力渲染力,如同号角般,荡开在沉寂的码头。 骑士们并没有喊上一句“时刻准备着”,简单却有力地齐齐发出一声怒喝,随即保持静默,对强大的敌军虎视眈眈。在他们看来,喊口号纯属表面形式,只要领会精神就足够了。 军官的呐喊,给骑士们又添上了一把火,斗志倍增,就在他们准备拿出英雄骑士军团的看家本领——无畏冲锋时,却听到了一个不是很好的消息。 确切来说,是噩耗。 “你们以蛮牛部队为楷模!可你们知道吗,站在你们眼前的战士们,是斯巴达!” 喊出斯巴达,郑飞刻意拖了下音调,使得这个在史册中留下光辉一页的名字,彰显出它强盛的威慑力。 也使得,康斯坦察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对手。 斯巴达战士左手铁盾右手重剑,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前方,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在双方人数相当的情况下,斯巴达战士从来都不会认为这是一场战斗,而是屠杀。 而若是对手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己,战士们便会充满如火的斗志,尽情去享受战斗带来的快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这就是斯巴达,在正常情况下你绝对看不出他们有多么嗜战,而一旦开打,他们就会化身为不知疲倦的恶魔! 在热血上头之后,骑士军官有些犹豫了,对手冷静得如同魔鬼,只应在噩梦中出现的魔鬼。 现在码头全部战斗人员,连同搬运工也才不过五六千,面对这四千名深不可测的斯巴达战士,他的心里很没底,说实话,就算是目前分布在全康斯坦察的两万多士兵加起来,也未必扛得住。 历经了上千年,欧洲人对斯巴达三百勇士对抗波斯大军的传说,可谓是耳熟能详,他们对这个早已消失的城邦和民族,充满了深深的敬畏。 不久后奥斯曼帝国大军就要登陆康斯坦察了,在这个时候损耗大量兵力,一切就都完了。 想到这里,军官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眼眸中再次闪现出了慌乱,不安地捏紧手中的刀柄。 抬起头,视线在战士们身上扫过。 他转念一想,万一对方是在说谎呢?斯巴达城邦不是早就解体了么? 转了转眼珠子,他鼓起勇气:“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们是斯巴达人?” “那要不......比试一下?” 听到郑飞的回复,军官翻身下马,在人们的注目礼中提着军刀上前两步,岿然矗立。 郑飞转头,对懂拉丁文的那名斯巴达战士挑了挑眉头,没用他多说,战士拧了拧脖子,板着脸走出阵列。 对这场战斗,他提不起什么兴趣。(。) 第三百二十六章 唏嘘与骚动【第二更】 ♂, 嘿。郑飞叫住战士,脸色微沉,认真叮嘱道:下手轻一点,尽量不要弄伤他。 战士缓缓拧过头,眉宇间透着一股子桀骜:在我们斯巴达人的竞技场,只有赢的人才能活着。 这句话的含义,显而易见。 郑飞没搭话,也没呵斥,只用了一个动作,就让战士乖乖叹了口气,无奈点头。 他从怀里掏出了阿瑞斯之殇。 好吧。战士有些愁苦的笑了笑,阔步向着对手走去。 码头之上,康斯坦察人屏住气息,等待他们崇拜敬仰的英雄骑士领袖,挥斩敌军派出的挑战者。 天空蔚蓝,云在随风飘舞;海风掠过,高高的货箱堆,搬运工们站着或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对决双方,眼神飘忽不定,在心底为骑士军官捏了把汗。 若是在往常看到骑士军官的对决,那会是一次难得的大饱眼福的机会,他们一定会充满激情地为军官鼓舞,期待他的精彩表演。 但现在对手是斯巴达战士,名头比起殿堂级杀手布拉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场的每个康斯坦察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有关斯巴达人的传说,在长辈们口中,这是个战无不胜的民族,活着只为做一件事,那就是战斗。 他们对斯巴达,有着深深的敬畏,即便它在历史上早已被抹去了。 两人在距离不过五米时,驻足站定。 想起阿瑞斯之殇拥有者郑飞的叮嘱,战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弯腰,把重剑插进脚下的土地,只单手持盾应对军官。 唉,谁让那家伙得到战神阿瑞斯的青睐了呢,说什么都得听。他这么想,直起身体时幽怨吁出一口气。 军官从不接受礼让,沉着脸,毫不犹豫地扔下骑士军刀,向不远处的刀盾兵招招手,让他递来一枚盾牌。 见状,战士赞赏地翘起嘴角,拳头在盾牌上用力磕了一下,发出敲钟般的声响。 与此同时,在军官眨眼的功夫,他生猛地高举铁盾扑了上去。 斯巴达人才不会在意什么所谓的强者都是后发制人,而讲究以最快速度结束战斗,绝不拖沓。 军官仓猝应战,面对战士挥击过来的铁盾,举起盾牌全力挡了上去。 咚 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弄得他眉头一皱,也震得他手臂发麻,只要战士再这样狠力多砸几下,他恐怕就握不住盾牌了。 但战士却没这么做,而是采用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用盾牌死死抵住他,双方手持盾牌二力相抗,仿佛是在比试谁的力量更强大。 接受过深刻格斗技巧熏陶的骑士军官,注意力集中在战士的另一只手上,以防会遭遇偷袭。他也想偷袭,但他实在腾不开手,只有两只手一起才能勉强抵御斯巴达战士的怪力。 强烈的力量差距,使得他的最后一丝希望也沦为了绝望,这一刻他终于肯相信,这四千名战士确确实实是斯巴达。 渐渐处于劣势的他,被逼的不得不抛弃杂念,忘却对斯巴达的畏惧,大吼一声脚撑住地面,停止后退。 斯巴达,不过如此。他恨恨咬牙,盯着战士不带一点感情色彩的瞳孔。 本想就这么僵持下去,他突然瞧见战士的眼神变了,也许是被刚刚的话所激怒。旋即,他感受到一股超强的压力,丝毫抵抗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他扑通一声单膝跪地,无比吃力地仍想挣扎一番,手臂无法伸直,盾牌贴着整个胸膛去迎接对手施加的力量。 戏剧性的是,斯巴达战士依然是只用了一只右手,紧绷绷的手臂肌肉蓬勃欲张,昭示了它蕴藏的巨大能量。 至此,即便双方还没开打,决斗的结果也已经很显然了。 英雄骑士领袖的跪下,顿时引起了敬仰者们的阵阵惊呼,继而是唏嘘,经历短暂寂静的码头,又重新回归嘈杂的怀抱。 长官骑士们目瞪口呆,在劳工们商人们的议论声中,羞愧得无地自容。 英雄骑士军团的骄傲康斯坦察的骄傲,曾赢得过无数次决斗参加过无数次战争的骑士领袖,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硬生生地跪下了。 与此事无关的外来商人们,趴在甲板的护栏边上,笑嘻嘻的说起了嘲讽语录,附近的康斯坦察人听见后,恼羞成怒地冲他们挥臂大叫,放言说要把他们揍成肉饼。 搬运工性子野,商人们也不是好惹的,当即叫了一大群水手出来助阵,双方眼看着就要掐架,整个码头充斥着哄闹声,乱成了一锅粥。 我的主人说,不能杀了你。斯巴达战士冷冷注视着军官,手臂肌肉稍稍松弛,力量减轻了些。 你还不如杀了我。军官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他已是不堪重负,在信念与尊严的支持下才没倒地。 他后悔了。 在这以前他认为:蛮牛部队也好,布拉德也好,斯巴达人也好,就算他们再强大,也冲破不了人类的极限。 现在,他却被传说中的斯巴达人用力量无情碾压摧残,苦心多年建立起的威望付之一炬,世界观就此崩解。 完了,全都完了。 他的眼神愈渐暗淡,人们的嘲讽叫骂和叹息混杂在一起,如刺骨的寒风般灌尽他的耳朵,惊蛰了全身。 蓦然,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求求你他诚恳地对战士说。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低三下四地哀求别人。 哦不,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幼年时哀求财主赏口肉汤给病危的父亲喝,遭受到财主刻薄的拒绝与讽刺。后来,他长大了,把财主给杀了。 说。战士的回答仍旧冰冷而间断。 请败给我 我怀疑我的耳朵出毛病了,你再重复一遍。 请败给我 猝然,战士大笑起来,向他投来可怜的一瞥:这是我听过最可笑的要求,你知道的,那不可能。 不,你必须败给他。一个低沉的嗓音传来。 昂首阔步的,郑飞来到了他们身旁。。 第三百二十七章 转机【第三更】 ♂, 嘿,你是认真的吗战士望着郑飞,眸子里浮现出委屈似的不屈。 是的。郑飞认真点头。 不行,就算你拥有阿瑞斯之殇,但我想,战神阿瑞斯是绝不会允许斯巴达输给外人的。战士的态度空前决绝,死死压住盾牌,让刚刚减轻重负的骑士军官,又迎来了新一轮压制。 战斗,要么胜,要么死这是每个斯巴达战士自幼都要接受的思想灌输,并且,输给实力悬殊的对手也完全不符合阿瑞斯的形象。 郑飞也明白,这次,无法用信仰来使他屈从。 两秒的短暂沉默,斯巴达人桀骜不驯地用盾牌压住军官,军官吃力抵抗,人们愈演愈烈的嘈杂声不绝于耳。 郑飞则是仰望天空,目光在那缥缈的白云上留存了些许时光,深深的缓缓了叹了一口气,随后低下头,凝重地注视着战士。 在山里待了那么久,你知道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吗 当然,它是现在整片欧洲大陆的最强势力,勇猛的军队正如千年前的荣耀斯巴达,所向无敌大长老已经将它确立为我们的头号大敌。 所向无敌沉闷已久的军官,脸庞上褪去了苦声哀求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类似于斯巴达战士的桀骜。 我可以告诉你,就算土耳其人征服了拜占庭帝国,征服了巴尔干半岛,征服了整个欧洲,它也绝对赢不了我们罗马尼亚 伴随着这声近乎于歇斯底里的呐喊,斯巴达战士倏然感受到了一股之前没有过的抵抗力,眼中充斥着怒火的骑士军官,双手托举盾牌,在一点点向上顶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在绝境中迸发出最强大的力量,斯巴达战士在往常的训练中,早已经历了不知多少次。 他顾不上和郑飞对话了,咬牙发力却不见效果,一怒之下另一只手也按上盾牌,总算制止了军官的反抗。 可惜,还差了点。他死盯着军官的眼睛说。 在民族自尊的作用下,军官全身肌力都爆发到了极致,无奈和对手的差距实在太大,分毫动弹不得。 渐渐的,他放弃了,被怒火点燃的眼神在短暂燃烧后,再次跌入黯淡之中。 见此情形,战士减轻了力道,转头看着郑飞,等着他继续说。 这时候,码头的搬运工和商人水手们已经扭打在了一起,为了尊严,更为了咽不下这口气。 郑飞会意,颇为同情地瞥了军官一眼,然后认真注视着战士。 想想你对手刚才说的话。 闻言,战士皱皱眉,回忆了一番,问:他说的,有价值么 我们脚下的这个国家名叫罗马尼亚,是奥斯曼帝国目前的主攻战场之一,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斯巴达不需要朋友。战士冷冰冰地说。 的确,在奉行军国主义的斯巴达人观念中,盟国是无需存在的,他们只会树立一个又一个敌人,去征服蹂躏 郑飞早就猜到他会这么说,所以并没有惊讶,耸耸肩笑了笑,释然道:那么,你的同伴呢 说着,他抬手一指,指向了肃立在几十米外的数千名斯巴达战士,他们每个人,都是副随时准备战斗的神态,手持刀盾傲然挺立。 想了会儿,战士还是不懂他想说什么,摇摇头。 如果你现在选择输给你的对手,他将赢回人们的尊敬,带领士兵们打退奥斯曼帝国的进攻,守住康斯坦察港,给奥斯曼帝国士气造成重创,战斗力大幅减弱。那样的话,斯巴达的头号大敌将会失去燎原之势,逐渐衰弱,当斯巴达决定走出深山重振雄风时,受到的阻碍将会小许多,你的同伴们也会少流很多血,不是吗 这番分析,令浑身充满桀骜气息的战士在诧异之余,不禁陷入深思。 斯巴达人嗜战不假,但珍视同伴也是切切实实的。 只是佯装失败就能挽救不计其数的同伴,有何不可身后那数千米斯巴达战士以及天上的阿瑞斯,也一定会理解的。 思忖许久,在郑飞的期待中,他终于开口了。 好。 简洁,而坚决。 此时,遭受强力压迫的骑士军官已几近虚脱,忽听对手同意了,顿时打了个激灵,提起精神。 想笑,但不敢,害怕对手随时反悔。 阿瑞斯与你同在。郑飞拍拍战士的肩膀,而后对满怀激动的骑士军官挑了挑眉头:来吧康斯坦察的英雄,把他打倒 谢谢。军官对两人说,在对手解除压迫后,没有丝毫迟疑,用尽最后的力气跳起将对手扑倒在地,迎着他的头颅猛地一拳砸去。 这一拳,倒是有点假戏真做的意思,毕竟对手让他丢尽了颜面,必须狠狠打才解气 所幸这点小痛苦对斯巴达战士来说算不了什么,苦笑着挨揍,老老实实地管住双手不反抗。 被嘈杂怒骂占据的码头,突然响起了一声嘹亮的大喊:都别打了 随即,骑士们整齐重复道:都别打了 上千人同时叫喊,宛如军营中震耳欲聋的口号,即使码头是那么的混乱,也清清楚楚钻进了每个人的耳朵。 除了少数酣战中的刺头儿水手和搬运工,陆陆续续的,人们停下手来,观望渐渐安静下来的四周,不知发生了什么。 看那边骑士指着长官,兴冲冲地喊道:康斯坦察的英雄胜利了 人们不约而同地望过去,看清情况后,霎时惊呼起来,顾不上被打肿的脸颊和眼睛,激动得欢呼雀跃。 英雄英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大叫,狂热万分。 骑士军官挽回的,是整个康斯坦察的尊严 听到人们的呼喊,骑士军官翘了翘嘴角,停下了拳头,仰面躺在地上,傻傻地笑。 谢谢。他又说了一次。 几十米外,整齐肃立的斯巴达战士,却没有为同伴的失败而感到耻辱,他们很清楚同伴是故意放的水,他们现在非常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向来争强好斗的克里麦诺斯甘愿失败。 第三百二十八章 久违的甲板【第四更】 不知是谁呼吁了一声,康斯坦察人兴奋地奔跑涌来,扶起他们所崇拜的英雄,灌给英雄一口他最爱的杜松子酒,这种高档酒是在刚才的混战中搬运工们从船上抢的。 骑士军官在人们的拥簇搀扶下离去,走之前回眸一瞥,意味深长地看了郑飞和倒在地上的斯巴达战士一眼,眸子里流露着深深的感激。 骑士们扶着他来到码头的小屋里,把他放躺在床上。 “长官,我们还要和那些人开战吗?”属下迫切问。 那些人,指的是四千名斯巴达战士。 “不了,他们不是敌人。” “可那个人差一点就把你打败了......” “我说了他们不是敌人!”军官怒声呵斥,瞧见属下们惊慌的神情,深吸一口气平复平复,镇静下来:“相信我的判断,别再纠缠他们了,现在都去熟悉一下码头布局协助炮兵构筑炮台吧,让我休息一会儿。” 见长官这么说,骑士们便也不多说了,带着些许疑惑散去,趁着太阳还没落山,跨上骏马沿着海滩漫步,海风打在脸上尤为舒服。 “你说,长官怎么就反败为胜了呢?” “可能是,骑士精神的力量吧。” 在寥寥数语的议论声中,乱成一团的码头,逐渐恢复了应有的秩序。 现在还不爽的,恐怕只有那些被搬运工揍的商人和水手了,谁让他们幸灾乐祸嘴贱来着,挨了顿揍不说,货还被趁乱抢了不少,找都没法找。 骑士们离开后,军官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凝视着窗外的天空,若有所思。 他在想,那些人到底是什么人。 经历了那段差距极大的较量,他很清楚对手有多么强,如此强悍的一支武装力量出现在康斯坦察,并且配有上百门加农炮,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也有想过,这支神秘部队就是西亚蛮子派来的,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否定了。 因为如果真是那样,即便是为了获得信任,对手也不可能同意输给自己。 毕竟,摧毁康斯坦察守军的士气比内外夹击带来的破坏力要大得多,倘若刚才自己倒下了,康斯坦察民众心目中的英雄骑士军团,将会被认为是不堪一击,剩下的守军也就难以鼓起接敌的勇气,康斯坦察港便会轻松落入西亚蛮子的口袋。 再者说,凭借那般霸道的战斗力,就算是今天就攻占康斯坦察也不在话下。 “到底是什么人呢?......”出神盯着掠过空中的海鸟,他自言自语。 这时,门忽然敞开了,康斯坦察码头守备官走进来,惊得他一颤。 “吓死我了。”他呼气。 守备官撇撇嘴,找了张凳子坐下,摸出酒壶拧开盖儿:“来一口吗,你爱的杜松子酒,搬运工在那群阔绰老板的船上抢了好多桶。” 军官欣然接过,灌了一大口畅快吖下,满足地咂咂嘴:“就喜欢它芬芳诱人的香气。” “别都给我喝光了。”守备官哈哈一笑,看着这位受人尊敬的老友,垂眉思忖片刻:“听说你下令放过那些人,可是那批火炮和舰船怎么办?” “都还给他们。” “为什么,万一他们是敌人......” “他们不是,不然他们早已和我们打了起来,今天就能占领康斯坦察。” “今天就占领......你疯了吗伙计,要知道康斯坦察目前有两万多守军,他们只有四千人。” “没错只有四千人,但即使我们有四万人,恐怕也抵御不住他们,他们可是传说中的斯巴达,太可怕了。” 说到这里,军官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想起之前被纯粹力量碾压的场景,仍是心有余悸。 守备官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副神态,纳闷地蹙起了眉头:“嘿,怎么可能会是斯巴达,别忘了你战胜了他!” “不,我输得很惨,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千万别透露出去,大战在即,会动摇军心的。” “必须承认,这次你吊起了我的胃口。”守备官饶有兴趣地等待他说下去。 军官挑挑眉:“去弄点杜松子酒来,和两碟烤肉。” ...... 四千名斯巴达战士列队在码头上,直面灼热的阳光,汗珠滑到眼睛里都不去擦一下。 他们坚信现在受过的苦难,都是在锤炼自己坚韧不拔的身心,在未来必能得到回报。 郑飞和圣地亚哥等人去解救了被羁押的水手们,并且要回了被扣留的火炮和船只,雇了些搬运工把火炮抬上船。 回到久违的甲板上,郑飞情不自禁地就想躺下晒晒太阳,奈何今天的阳光实在毒辣,甲板被晒得烫人。 站在船头,几人感受着海风掠过耳畔带来丝丝清凉,将视线投向了陆地上气势磅礴的斯巴达方阵。 “哇哦,那就是斯巴达吗?”阿瑞斯赞叹道,他从没见过拥有如此铁血纪律的军队。 “没错,你知道他们信仰的是谁吗?”郑飞笑了起来,打趣。 “谁?” “阿瑞斯。” “什么?”听到自己的名字,阿瑞斯受宠若惊,不过很快反应了过来,苦笑道:“是希腊神话里的战神阿瑞斯吧?” 郑飞点点头,喝了口杜松子酒,这种酒又叫金酒,味道很特别。 就在刚刚上船之前,他把那支商队所有的酒都买了下来,迫于武力威慑,商人没敢要高价,只赚了一点点利润。 这些酒足够全船队的水手喝两个月了,之所以买这么多,是因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需要用到酒。 码头终于恢复了应有的样子,搬运工们兢兢业业,炮兵部队忙着修建炮台,至于那群商人们,一如既往地趴在护栏边享受生活,合计着晚上进城去找找乐子。 嗯,圣地亚哥和汉斯就在讨论这件事,他们计划晚上去找个美女玩玩。 郑飞则是小口啜饮杜松子酒,考虑接下来的计划和安排。 他想回屋去研究一下路线,正要抬步离开时,沉默许久的布拉德开口了。 “真没想到,你带回来的战士竟然是斯巴达。” “唔,很抱歉之前没有告诉你,斯巴达后裔在罗马尼亚的秘密,我必须保守住。”(。) 第三百二十九章 我来和你谈笔生意【第五更】 “喂,我又不是个女人,你没必要解释......我只是在表达震撼,要知道斯巴达这个民族,象征着无双战魂,它是多少统治者渴望的军队啊。” 听闻布拉德的感叹,郑飞也是感触颇深。 “要是那天没让你盯着约翰塞纳,你也一同去山里的话,就更能深切体会到他们的无双战魂,还有伊芙利特之祭了。” “伊芙利特之祭?那不是古罗马的吗?鼓声,唤醒人心中沉睡的战士,获得战斗至死的勇气。” “没错,但斯巴达也有类似的,很血腥痕残忍。” 说到这,郑飞回忆起了当天的场景,默默昂起头,出神。 安静了一小会儿。 布拉德又问:“你怎么就确信之前一定不会打起来呢?万一康斯坦察人不管不顾冲上来的话,怎么收场?” “不会的,别忘了我手中有张牌。”郑飞狡黠一笑。 布拉德凝思少顷,恍然大悟,笑道:“喔,罗马尼亚王子!” 郑飞点头,接着说:“我现在要去见见他,你要一起吗?” “他在哪?” “之前被抬上船的大货箱,其中有一个里面就是他。” 说着,郑飞向船舱走去,刚走没两步突然想到了什么,迅疾回头注视着布拉德。 “刚提到约翰塞纳,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那家伙就像是隐藏在暗处的一枚定时炸弹。” “......定时炸弹是什么?” “额......就是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哦自从他消失后就一直没出现,我也觉得奇怪,要知道那家伙的个性一直都挺张扬。” 凭着对塞纳的了解,布拉德陷入深思中,仿佛是身处一场棋局,猜测对方下一步将要怎么走。 “好了别想了,先办手头的事吧,该来的总会来的。”郑飞招呼了他一声,钻进了船舱。 径直走到船舱最深处,一道小门挡住了他的去路,郑飞示意门旁的守卫打开门,迈进这弥漫着霉味儿的小船舱。 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在吃饭,食物是新鲜的红烧沙丁鱼和面条,一块面包,外加一小杯劣质雪利酒,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待遇了,所以他吃得非常香,狼吞虎咽的。 谁都不会相信,他居然是高贵的罗马尼亚王子。 抬头看见来人是郑飞,他连忙吞完最后一口面条,草草咽下,激动得语无伦次,酝酿了半天,才终于想起自己要说什么。 “什么时候......能放了我?” 从威尼斯到帕尔斯再到伊斯坦布尔,最后到了康斯坦察,已经数不清过了多少天了,可以说,他整天都是在黑暗中度过的,要么是小船舱,要么是小屋,要么是封闭的货箱。 他是多么想重见光明,呼吸一口自由新鲜的空气,哪怕不要援兵不当王子了也好。 “很快。”郑飞拿起桌上的酒杯,倒掉其中的劣质雪利酒,把自己酒壶里的好酒倒进去,递到他面前。 犹豫片刻,王子接过一口吞尽,完全没品出好酒的味道,迫切问:“很快是什么时候?” “你忘了还有一件事没做吗,我要帮你找一支军队,协助你能够顺利夺得王位。” “可是......我现在只想离开这里,求求你放了我好吗?”关押在密闭空间这么久,王子似乎被弄得有点神经质了,看起来疯疯癫癫的,他早已不相信郑飞真会好心帮他找什么军队了。 这也难怪,一个人整天处于黑暗中,无法和别人交流,长期下来不疯才怪。 瞧着他,郑飞挠挠脖子,不禁感到有点自责,把好好的一个人弄成了这副模样。 现在的王子和当初完全是两个人,当初在威尼斯交易所和亚伯拉罕庄园,他是多么的不可一世,简直目空一切。 经历了这次事件,他也许会留下阴影,但也会成熟许多。 郑飞拍拍他脏兮兮的肩膀,真诚道:“放心,这件事结束后我一定放了你,你不会离开康斯坦察的。” 不会离开康斯坦察的,这句话给王子打了针镇定剂,疯癫般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拿起面包蘸了蘸沙丁鱼汤,塞进嘴里嚼嚼咽下。 “现在,跟我去个地方。” 郑飞招手,示意门口的看守把王子嘴堵住,并且捆上手脚,重新塞回了大货箱。 王子没反抗,他不知被填进去多少次了,已经习惯了。 抬着大货箱,他们来到了另一条船上,依旧径直往船舱里面走,在一道小门前停下。 这道小门后,关的是威廉哈里森,雇佣兵家族的未来指挥官。 由于威廉是个身手高强的角色,所以他的手脚都被用铁链捆住,吃饭时也不能打开,让人来喂。 不过,他的情绪却比王子要稳定得多,多年来的战斗生涯,早已练就出他坚忍的性格。 郑飞等人进去时,他正在闭目养神。 郑飞叫了他一声,没反应,让守卫过去推了一下,依然没反应,原来是睡着了。 照例,守卫搞来一桶水,把他淋了个遍体湿透。 慢慢的,他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看清是谁来了后,脸色骤变,恶狠狠地仇视着郑飞。 “我跟你说过,我是威廉哈里森,威廉哈里森!你难道真没听说过哈里森家族的威名吗,无知的东方人!”不知是受到了怎样的折磨,他的嗓音很是沙哑。 郑飞耸耸肩:“我今天是给你带好消息来的。” “哼,什么好消息,终于要让我去见上帝了么?”威廉冷笑,瞳孔中有着深深的仇恨。 “我想和你谈笔生意。”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么?”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就直说了,我想雇佣一支哈里森家族的兵团,需要你出面联络并把价格压到最低,事成之后就放了你。” “兵团?你要多少人?” “低等雇佣兵,十万人。” “十万?!”要不是被绑着手脚,威廉准能跳起来,他难以置信地瞪大眼:“你疯了么?哈里森家族的低等雇佣兵总共才两万人!” 郑飞笑了笑。 “我知道实际数字远不止那么点,如果你能办成这件事,我立刻放了你。”(。) 第三百三十章 钱一分都少不了【第一更】 沉默。 幽暗的小船舱,弥漫着难闻却令人上瘾的味道,它是由霉菌酒水和各种食物混合而成的。 许久的寂静,只见威廉垂眉凝思,拧了拧酸痛的脖子,油灯洒下的微弱光芒落在他的脸庞上,他狞笑一声。 “看来你对哈里森家族并不是一无所知。” 郑飞微微耸了耸肩,不做回复。 停顿两秒,威廉的眼神中现出一丝轻蔑,在昏暗灯光的映照下,带着浓浓的讽意。 “那你知道哈里森家族低等雇佣兵的价码么?” “不知道。”郑飞轻声说。 “那我来告诉你!”威廉的情绪明显激动了起来,满身肌肉狠狠一挣,骄傲道:“按照战斗残酷程度,价格在每人两百至四百银币之间,而你居然要十万人,你有这个实力么?” 慷慨激昂地宣布后,威廉当即摆出了一副嘲讽脸,挑衅似地盯着郑飞,胸膛稍稍前挺。 多年来,作为哈里森家族的轴心人物,威廉没少和分布在欧洲各地的大豪商接触,在他看来,放眼整片欧洲大陆,能坐拥数千万资产的大佬也是屈指可数!面前这个人实力的确不容小觑,但绝对不会强到这种地步。 之所以说这番话,他是希望郑飞能识趣点知难而退,别再臆想着雇佣十万人大军去征战,趁机抢点地盘分一杯羹了。 看着威廉几近亢奋的模样,郑飞擦了下鼻梁,沉吟。 “可是,我最多只能给你们一百万银币。” 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恰巧这时有只虫子落进了油灯里,火光扑闪了一下,与威廉眸中迸发出的惊愕同步。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你就是个疯子!”威廉卯足了力气想要挣脱把郑飞暴揍一顿,无奈铁链太过结实,即便是斯巴达战士也未必挣得开。 他急躁的如同一头困兽,怒吼:“十万人!一百万银币!每人十个银币!你是个商人......不对你是个航海家......管你个狗杂种是做什么的呢!反正你肯定知道在大点的码头,搬运工一个月就能挣至少十枚银币,而你却想拿这个数让我的人替你卖命?!” 郑飞预感到他要啐口唾沫,夺过身旁守卫的盾牌挡在面前,果然。 接下来,整个船舱都被威廉持续几分钟的怒骂淹没,这骂声甚至传到了甲板上,引起水手们的阵阵猜疑,想进来瞧瞧但又不太敢。 “你是魔鬼!你想喝他们的血!” “你一定会遭受上帝的惩罚!掠夺剥削的奴隶主!” ...... 郑飞始终没制止威廉,他明白,想和威廉谈妥这笔生意,就必须让他抒发出心中所有的愤怒与压抑,只有这样,威廉才能真正冷静下来。 威廉无休无止的咒骂,吸引了船上所有人的注意力,他们拥堵在船舱入口,透过深幽的通道向船舱最深处看,明白这声音是从最里面的小门传出的。 人们伸长脖子往里看,议论声嘈杂声升腾在整个甲板之上,鸡飞狗跳的,甚至还吸引了岸上的人,不少人想上船看看热闹,被水手发现后撵了下去。 罗马尼亚王子和郑飞的几名随从堵住了耳朵,不停催促郑飞快让威廉住嘴,郑飞也想堵耳朵但是他不能,他得始终拿着盾牌防止威廉的唾沫。 足足五分钟后,威廉的嗓子已是哑的不行,大概是累了吧,他渐渐安定了下来,面容憔悴神情失落,偶尔呢喃个几句。 “圣地亚哥,给他递杯水。”郑飞掏了掏耳朵,被吵得还有点回音呢。 圣地亚哥满不情愿地拎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送到喃喃自语的威廉嘴前,板着脸道:“喏。” 出乎意料,“铁骨铮铮”的威廉一点都不抵触,张嘴就咕噜咕噜地喝,看来是真的渴了。 这个举动告诉郑飞,威廉的怒火已经发泄干净了。 喝完水,威廉怅然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出神。 让他一个人安静了一小会儿,郑飞坐到了凳子上,肘部垫着膝盖弯腰,大拇指互搓。 “威廉哈里森先生,现在是不是能谈谈我们的合作了呢?” 这次哈里森没有嗤笑,依然盯着天花板,冷漠回复:“十个银币,你把我们哈里森家族勇士的性命当成了什么?” “真的是勇士么?也许有些人是,但大多数都是为了钱财而参与屠杀的角色,不是么?”郑飞说得很直白。 简单深刻的语言,令得失神中的威廉,稍稍动容,黯淡的眼神中流露出无尽的哀愁。 “你说的对。”几秒后,威廉叹息。 “所以你会帮我么?” “想帮也帮不了,你要知道他们都是人,不是哈里森家族的奴隶,就算你以我为要挟,他们也绝不会同意的。正如你说的那样,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财,可不像你手下的那群为信仰而战的骑士!没有钱,他们什么都不干。” 闻言,郑飞眉头微挑,轻声道:“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钱一分都少不了他们的,但是......” “但是什么?”威廉急切问,眼睛放光。 钱一分都不少,意味着这笔交易能顺利完成,那样不仅自己能重获自由,还能为哈里森家族赚上一大笔钱,两全其美! 然而,仅仅半秒后,刚刚爬上深渊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的他,就又被打回了谷底。 “但是,由你来出这笔钱。”郑飞轻描淡写地说,笑得不怀好意。 倘若威廉是站着的,他会一屁股坐倒在地,或是跪倒。 总之,他绝望而落魄。 “至少要两千万银币......我去哪弄这么多钱?你这是在勒索我么?!” “是啊。”郑飞点头,转头望望圣地亚哥,圣地亚哥憨憨地随声附和,弄得威廉没脾气。 威廉咬咬牙:“说实话,我现在全部的资产只有六十多万银币,再加上位于法兰西的一座城堡庄园,总共加起来也就一百多万。” “我没说让你一个人出,而是,整个哈里森家族的统治阶层。”说着,郑飞狡黠一笑,往前凑了凑:“这么些年,你们没少赚钱吧?”(。) 第三百三十一章 突袭者【第二更】 时间,仿佛静止了。 小小的船舱中,寂然无声,只听得见断断续续的滴答,不是钟表指针转动,是水滴溅到了地板。 大家都不说话,圣地亚哥在盘算晚上去城里***的事,王子不敢多言,至于郑飞和威廉,则是在对峙。 昏暗的油灯光,在墙上映出他们的影子,如一副颇具深意的图腾。 安静,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 威廉的脸色愈发凝重,他深吸一口气,意味深长地注视着郑飞,嘴角却是有着一丝莫名的笑意:“你对哈里森家族,究竟了解多少?” 笑了笑,郑飞背过身去了。 此举,是由于他不想和威廉对视,防止威廉从他的眼神中看到迷茫与不自信。 他对哈里森家族,基本上是一无所知。 短暂的僵滞,威廉不再追问了,动了几下身体,被铁链勒得实在是疼。 “哈里森家族的资产确实惊人,完全能够负担这笔巨额费用,并且当我成为家族领袖后,我将能继承一半的资产。”威廉由衷赞赏,憔悴的脸颊上,有着几道干巴巴的皱纹,三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像六十岁。 “那么,用资产来换性命,你愿意么?”郑飞双手背在身后,点动手指。 “当然,有钱就得有命花,命都没了,留下再多钱也是落进别人的口袋,搞不好还会拿我的钱睡我的老婆。” “就这么简单?”郑飞转过身来,微笑。 威廉摇摇头:“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但你得先让其他人出去我才能说,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迟疑半刻,郑飞对圣地亚哥挑挑眉,圣地亚哥带上几名随从走出小船舱,把门关好,迫不及待地离开这充满霉味儿的地方,登上甲板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船舱中,竖起耳朵仔细聆听脚步声渐行渐远,威廉紧绷的神经也随之愈渐放松下来,宽慰地吁出一口气,露出久违的笑容。 “嘿,能帮我松个绑吗,我想喝口酒,闻味道应该是杜松子酒吧?”他馋馋地盯着郑飞手里的酒壶,郑飞刚打开喝了一口。 郑飞回以一笑,摇头道:“是杜松子酒没错,但我不能给你松绑,我知道你很能打。” 说着,他倒了半杯酒出来,送到威廉嘴边。 仍记得,当初在威尼斯郊外的那个小木屋里,威廉和突袭进屋的原始人扭打在一起,对手是无比强悍的原始人,他居然也能在濒死之时捡起匕首插了一刀,弄得原始人现在还在养伤。 那场战斗,原始人的失败是出于疏忽大意,这样的错误郑飞可不能犯,要知道威廉是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之一,是和约翰塞纳平分秋色的人物。 说句实话,郑飞自知不是他的对手,绝不能给他一丁点机会,否则将会酿成大祸。 威廉抬了下眼皮,见郑飞态度坚决完全没有妥协的意思,只得无奈地叹了口气,乖乖喝尽送到嘴边的杜松子酒。 他打了个恶心的嗝儿,似笑非笑地说:“你真是只狡猾的狐狸,请确认你的部下已经远离,我要开始说重要的事了。” 郑飞打开门,让他看了看外面确实没人,哦,有一只在黑暗中溜过的耗子。 这回,威廉是真的笑了,笑容中透着一股子说不清的含义。 阴险?得逞? 郑飞蹙眉,立即打量了一下这间不过十几平米的小船舱,并没有什么异常,目光移回到威廉身上,铁链严严实实捆住他的手脚,没有外人的帮助是不可能挣开的,不然他早就挣脱了,哪里会等到现在。 只是,威廉神情的突变,一定是在昭示着什么...... 暖色灯光的映照下,郑飞微微俯身保持预警状态,屏住呼吸,捏了捏拳头。 乍然,威廉吹了个怪异的口哨,令得郑飞顿时打了个激灵。 旋即,只听砰的一声,小船舱的天花板塌了! 木片哗啦啦地坠落,飞洒的木屑把本就昏暗的船舱弄得仿佛置身于浓尘中。 抬头,只见天花板上现出了一个大洞,一个背囊掉落在地,随后落下的,是一个手提铁锤的大汉。 “好久不见啊。” 大汉“友好的”跟郑飞打招呼,这张挂着狞笑的脸,郑飞再熟悉不过了。 约翰塞纳。 以前都是远观,今天得以靠得这么近,郑飞当然要仔细打量打量这个能骗过布拉德的狠角色。 在威尼斯时,郑飞曾亲眼看见,塞纳用刀残忍地割下一名通缉犯的头颅拿去领赏金,场面血腥至极。 塞纳留着一头罕见的短发,为的是方便行动并且懒得洗,他身穿一件紧身衣,手里的铁锤是拿来砸开木质天花板的,其它武器都在那个背囊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执行疾速突袭任务的特种兵,一切为快捷而生。 面对近在咫尺的杀手,郑飞不由得倒退了一步,后背贴住墙壁,盯着那随时可能向自己挥击的铁锤。 喊人?不可以,只要他一喊,铁锤会立马擂过来,他可没把握能躲开塞纳的攻击,等待他的只会是一命呜呼。 事已至此,唯一的保命方法就是看看对方想要什么了,幸好阿瑞斯之殇外貌平淡无奇,对方不会想到它就是统领斯巴达的信物。 不过,就算塞纳拿到了阿瑞斯之殇,估计也没什么用了,正所谓先入为主,毕竟斯巴达人已经知道它的主人是郑飞。 “咳,好久不见。”郑飞背靠墙壁,强笑了一声。 塞纳转了转胳膊,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威廉一眼,举起铁锤直指郑飞,沉声喝道:“老实点。” 随后,他用脚踢起地上的背囊,从中摸出一把锯子,左手铁锤右手锯子,边锯铁链边密切注意郑飞,防止郑飞轻举妄动。 “杂种,你锯到我的手了!”威廉痛苦叫骂。 “呃,不好意思......” 趁着这难得的间隙,郑飞大脑飞速运转,想尽一切可以逃离控制的方法,可惜火枪来不及上子弹,该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很快的,铁链被锯开了,被囚禁长达近两个月的威廉,终于得以解脱束缚。(。) 第三百三十二章 谁才是恶魔【第三更】 威廉拧了拧脖子伸展手臂,这一刻的表情,爽到陶醉。 “舒服”他拍拍塞纳的肩膀,嘴角轻翘:“多谢了老弟,回去后我会给你一大笔钱。” 塞纳的表情有些怪异,但没抗拒,也没说些什么,似乎钱并勾不起他的兴趣,他的心思完全落在郑飞身上。 郑飞得尽量多争取点时间,多停留一会儿,希望外面的伙计见自己迟迟不出去,能心生疑惑赶过来看看。 他转了转眼珠子,目光从塞纳移到威廉,挤出一分苦笑:“所以,你并没有所谓的重要的事要说?” “你觉得呢?”威廉还在痛痛快快地活动筋骨,这种久违的感觉,对于他来说真是一种享受。 郑飞仰头向上,回忆了一下之前的情景,渐渐的,苦笑转变成了微笑。 不是他不害怕,而是他深切懂得,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得越是畏惧,对方就越猖狂,唯有冷静下来才能有机会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让我来大胆猜测一下吧,你之前所有的愤怒暴躁都是装出来的,为的只是吸引这条船上人们的注意力,为塞纳的切入渗透制造机会,是么?” “喔,看来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威廉做了个大鹏展翅的动作,畅快呼气。 “你的演技真棒。”郑飞摸了摸后脑勺。 塞纳接过话来:“其实,本来我已经潜入进来一次了,不巧碰到康斯坦察的士兵上船搜查,他们翻遍了船只的各个角落,把所有东西都给弄出去了,我也只能跟着乖乖出去。” 郑飞眉头微蹙,明知故问:“那为什么他们没发现这间密室?” “你的部下很机灵,把这道门伪装成了墙壁的样子,士兵没发现破绽。” “那......”郑飞望向威廉,好奇道:“你当时怎么不向士兵呼救?” 回应他的,是威廉的狞笑。 “呼救?那多没意思,我要从你这里得到更多的东西!那把永恒之刀和阿瑞斯之殇!” “你确定我会给么?”郑飞的笑容僵住了。 威廉狞笑不减,向前逼了一步,阴冷道:“套用你问我的一句话,拿身外之物来换性命,你愿意么?” “让我好好想想。”郑飞作出犹豫不决的模样低下头,想再争取点时间。 这时,塞纳走来,用冷冰冰的铁锤抬起了他的下巴。 塞纳的眼神,比铁锤还要冷得多,带着一股穿透力极强的寒意,即便是心理素质极强的郑飞,也不禁打了个寒颤。 不愧是纵横欧洲大陆的王牌雇佣兵,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他的双手不知粘了多少人的鲜血,这一点,是郑飞所比不了的。 塞纳哑着嗓子,瞳中涌现出布拉德式的冷血无情,皮笑肉不笑地抖抖嘴角:“你知道么,你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这幽暗的环境中,冰冷的眼神和语气下,面对随时可能会丢了性命的危险,郑飞大脑一片空白,只在心底呼唤:镇定,镇定。 “我,约翰塞纳,跟你不是一类人。”塞纳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地说,顿了顿,偏过头看向威廉,突兀地冒出一句:“跟你也不是。” 对此,威廉只是耸耸肩不搭话,他早就清楚塞纳是个怎样的家伙,做事不择手段,杀人从不眨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塞纳既是哈里森家族的王牌,也是家族的败类,臭名昭著得如同杀手教父布拉德。 要不是父亲和统治高层极力反对,威廉早已把他清除出去了,没办法,谁让这家伙能给家族创造丰厚利益呢。 做了少顷的沉寂,塞纳视线重归到郑飞身上,既不恼怒,也不激动,让人参不透他想说些什么。 “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不一样吗?”语气依然那般冰冷。 没等郑飞回答,他便接着说:“你不用知道,你也不可能知道。” 他深幽无情的瞳孔,终于倾露出了一抹飘忽不定的悲伤。 “在我很小的时候,士兵冲进了我们的村庄,杀了全村的人,我躲在枯井里才逃过一死,从那以后,只剩我一个人活在这世上,我不需要任何朋友,一个人四处漂泊流浪,最终被一位英格兰贵族收养,并加入了哈里森家族,成为了一名杀手。哦不对,应该是雇佣兵,不过我更喜欢杀手这个称呼......” 说到这里,他意犹未尽,但威廉听不下去了,及时打断了他。 “咳......塞纳,现在不是说心里话的时候,对方也不是合适的聆听者,让我们先把正事办了再说,好吗?” “好。”塞纳的笑容中,除了狰狞外,多了些许难以察觉的苦涩。 然而,话音刚刚落下,他却反手重拳砸向威廉的胸膛,攻击来得猝不及防,震得威廉连退好几步,痛苦地捂住胸口,不可思议地盯着塞纳的背影。 塞纳稍稍偏头,冷笑:“威廉哈里森,你也是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之一,可你知道么,你和我之前的差距可不止你想象的那么点。” 这一重击,无情挫光了威廉的自信。 “塞纳......”威廉扶着墙壁,愣愣道。 “不要在我说话的时候插嘴,我会很生气的。”塞纳轻描淡写地回了句,此时的他古怪而诡异,跟从前完全是两个人。 因为,酝酿多年的计划,终于要成功了。 经历了小风波之后,塞纳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必须强制郑飞听完自己的心里话,这会让他获得成就感。 “东方人,他们好像都叫你船长,你是个很有能力并且非常勇敢的人,但只可惜,你永远都不是我的对手。在你的眼睛中,我看到了正义、仁慈、恐惧......而我的眼睛里只有一样东西,杀戮。我是个为杀戮而生的人,但有个人阻挡了我的路,现在,我得让你帮忙除掉他。” “塞纳你在干什么!别忘了正事!”情急之下,威廉沉声喝道。 而塞纳什么都没说,只掂了掂手里的铁锤,便让他安静了下来。 “跟我出去吧,船长。”塞纳扔下铁锤,摸出把匕首顶在郑飞的脖子上。 灯影,沉寂。 “让人们看看,谁才是恶魔。”(。) 第三百三十三章 劫持【第四更】 郑飞懂得什么时候该硬气,什么时候该装怂,此时此刻,绝不能由着一腔热血和塞纳对抗,那是不自量力。 对策、对策......一时间,他想不到什么好的脱身办法,因为他根本不清楚塞纳究竟要干什么。 被塞纳押着穿行在通往甲板的幽暗过道中,他的额头渐渐渗出了冷汗,想起塞纳刚说:让人们看看谁才是恶魔。 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呢? 不过,现在最焦心的不是郑飞,而是跟在他俩身后的威廉,威廉左手持着火枪,右手握着砍刀,腰间还缠了一圈炸药,这些都是从塞纳背囊里拿的。 被塞纳击打的胸口隐隐作痛,他实在想不通,只是寥寥数月没见而已,为什么塞纳的实力飞涨了一个层次?还有,不是说好了这次行动的目标是永恒之刀和信物,塞纳怎么突然像是变了个人? 按照原先的计划,他们只需从郑飞口中获得东西的下落,然后打昏郑飞,俩人乔装成水手登上瞭望塔发个信号,码头上蛰待已久的哈里森家族成员就会即刻掀起一场暴.动,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趁乱潜入目的地取东西撤离。 得到永恒之刀,就能够召唤分布在欧洲大陆各处的圆桌骑士后裔,亚瑟王的追随者,根据保守估计,这群后裔总人数至少也有五万,足够组建一支庞大的精锐骑士军团。 得到统领斯巴达人的信物,价值自然是不用提了。 到时候,借用奥斯曼帝国大军的星火燎原之势,把手头的钱财和部队全部投入到战场中疯狂抢地盘,为哈里森家族挣得属于自己的资源和领地,建设独立于整个欧洲之中的势力,简言之,建国。 这是一场赔上所有身家性命的赌博,也是威廉哈里森全部的野心,他不满足于做个家族领袖,他想当国王。 但现在,他没想到塞纳竟然毫无预兆地“叛变”了,并且他还无法阻止,只能忐忑万分地跟着,一步步走向船舱出口。 甲板上,水手们都围在船头的护栏边,不停吹口哨喝彩。 他们在看斯巴达战士操练,四千名战士一对一搏击,呐喊声响彻天地,此情此景蔚为壮观。 就连向来手脚不停的搬运工,以及忙着修建炮台的炮兵们,也都纷纷停下了手头的活计,伸长了脖子远眺,赞叹不已。 当郑飞被押上甲板时,整条船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于是,塞纳对威廉扭头示意,威廉蛮不爽地点了个炸弹,抛向高空。 砰! 爆响,浓烟,惊蛰了众人。 如同聚光灯一般,人们齐刷刷地转头,盯着甲板上的三人,使得他们有种备受瞩目的感觉。 “那是......船长?” 发愣之后,照往常一样,惊呼! “天呐,那是船长!” “船长被劫持了!” “狗杂种,快放开他!” 咋咋呼呼的水手们,让威廉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又扔了颗炸弹。 砰! 总算,水手们沉默了下来,海风掠过寂静的甲板,卷起被炸碎的船帆布片,和一些细小的颗粒。 另一艘船上,布兰妮神色慌张地要跑过来,被同在一条船上的布拉德连忙阻止。 “你过去只会给他添麻烦,待在这,我过去。” 说罢,布拉德进船舱取了自己的武器,飞身跳上岸,跑向那条船。 “他不会有事的。”一个女声对焦急不安的布兰妮说。 是特蕾莎,她还没来得及换下厨房的围裙,她刚在做晚餐。 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很是微妙,她们有时会在一起谈笑风生,有时却又把对方当作情敌,争风吃醋。 这就是女人。 哦,还有安娜,她从不敢靠近这两个女人,她害怕会被比下去。 但是,她对郑飞的关心程度,不会因此而减少。 不过,就算她们再怎么焦急,也是帮不了什么忙的,只能远远观望,糊涂的女人才会不听劝阻跑过去添乱。 “约翰塞纳......” 隔着几十米,圣地亚哥倒吸一口凉气,惶恐地捏了把汗,征询似的看向身边的汉斯,却见汉斯在不紧不慢地给枪里上火药。 “你在做什么?” 汉斯眉头微挑,沉声道:“惊慌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壮汉,你很坚韧也很勇敢,但有时候,你确实需要那么一点镇定。” 说话间,火药上完了,汉斯默默退到了人群后。 “你要去哪?” “别忘了,我是船队最优秀的火枪手。”汉斯轻声说,猫起腰,借着人群的掩护,消失。 圣地亚哥怅然,不知不觉间,第一次对老冤家汉斯产生了由衷的佩服。 爆炸声成功惊动了码头上所有人,斯巴达战士也停止了操练,在几名首领的带领下,步伐匆忙地走向岸边。 “主人有危险。”战士们眼神坚毅,死死盯着抵在郑飞脖子上的刀刃。 可他们,却是束手无策。 拥有强大战斗力的他们,只擅长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战斗,倘若对方只是三名敌人,战士会毫不犹豫地掷出长矛,穿透敌人的身躯。 而解救人质这种细活,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不止是他们,中世纪似乎根本不存在解救人质,毕竟火枪射程和精准度都有限,无法实施远程打击。 还好,汉斯用的是线膛枪。 瞧见全码头的人,尤其是四千斯巴达战士都在怒视着自己,塞纳非但没有畏惧,反而狂笑了起来。 “看,船长,大家还真喜欢你。” 刀刃,在郑飞脖子上留下一道轻微的伤口,渗出着盈盈血滴。 “你到底想做什么?”郑飞咬咬牙。 “等会你就知道了。” 塞纳卖了个关子,环视了一圈,笑问:“喂,你最信赖的手下都在哪?我怎么只看到了那个又高又壮的家伙。” 指的是圣地亚哥。 “你想找谁?”郑飞望着前方焦急不安的圣地亚哥,心底也在好奇其他人去哪了。 塞纳狞笑着在人群中搜寻,舔了舔舌头。 正在这时,忽听一道铿锵的嗓音响起。 “约翰塞纳!” 听到这个声音,塞纳脸上现出短暂的僵滞,旋即,满意微笑。(。)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但是我输给了你【第五更】 如果非要形容塞纳的神情,那就是:羁押多年的犯人,终于等到出狱的那一天,面对外面的世界,会心一笑。 “布拉德,你终于来了。” 全副武装的布拉德,身披一件长大衣,脚步稳健地登上甲板,目光尖锐无比,帽子没有带,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清晰展现在众人眼前。 “塞纳,好久不见。” 在距离塞纳十几米开外,布拉德和郑飞对视了一眼,而后淡然自若的驻足站定。 “真想不到,我们冷血无情的杀手布拉德,居然会肯出面来救一个不相干的人。” 瞬间,轩然大波掀起在码头之上。 “布拉德!他是布拉德!” “我的上帝,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 对于康斯坦察人来说,今天真是个不祥之日,之前凭空冒出来四千斯巴达战士不说,现在连布拉德都来了。 布拉德,这个名字在人们心中,早已被传为魔鬼般的存在,他们从没亲眼见过,但恰恰是这个原因,更黑化了布拉德的形象。 众人如潮的惊恐议论,并没有对布拉德造成什么影响,他盯着塞纳那张谑笑的脸,利落地抖了抖大衣。 “他不是不相干的人,是我的朋友。”布拉德认真起来有种别样的潇洒,即便那伤疤也掩盖不住。 塞纳为之一怔,惊讶片刻,浅笑道:“你变了,竟然开始说自己有朋友了。” “人都会变的。” “可你不该是人,别忘了,你是恶魔!” 众人的嘈杂声仍是不绝于耳,在这也的大环境中布拉德却是沉默了,垂眉凝思。 许久之后,他才默默抬起眼皮,望着不远处的塞纳,扬了下嘴角:“我可不是恶魔,你是吗?” 在所有人听起来都不痛不痒的一句话,却宛如一道利箭,贯穿了塞纳的心脏。 从出现后就保持平静的塞纳,骤然怒火中烧,扯起嗓子歇斯底里地大吼:“布拉德!你是恶魔!永远的恶魔!你快给我醒醒!” 癫狂至极的塞纳,正如那许许多多的疯子,让人感到莫名的同情。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只为了一个目标而活着。 他认为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对的,众人皆醉,我独醒。 也许只有经历过巨大创伤的人,才会沦落到这步田地。 可怜,可悲。 由于他情绪过于激动,匕首又在郑飞脖子上留下了一道划痕,见状,布拉德急忙制止:“好!我是恶魔!” 听到他的回复,塞纳顿时平静了,再次露出了微笑。 布拉德咬咬牙,忧心忡忡地看着郑飞,他从没在郑飞眼中见过如此的恐惧。 试想,被一个随时可能爆发的疯子劫持,怎能不害怕? 郑飞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已经不能用忐忑或者七上八下来形容了,他现在的感觉是,命悬一线。 威廉哈里森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塞纳,即便他和塞纳相处争斗了足有十几年。 比起塞纳来,他更关心自己的退路,要知道现在整个码头的注意力都落在这里,等塞纳这疯子做完疯事后,该怎么脱身才好? 那四千勇猛残暴的斯巴达战士,一定会把老子撕成碎片的!他的心情,和郑飞差不了多少。 “塞纳,你劫持我的朋友是要换什么吗?”布拉德冷酷地说,同时动了动手指,但终究还是没有做出什么行动。 他想甩出自己拿手的飞刀,但仔细斟酌之后,他清楚认识到出刀速度不会快过塞纳割喉,还是不要冲动的为好。 毫无征兆的,塞纳猖狂大笑起来,更奠定了他在人们心中疯子的形象。 “换你的命!” 这一声,宛如由心底迸发出的咆哮,吼出了多年的心声。 布拉德似乎猜到了结局,只是稍稍蹙了下眉,问:“你要我怎样?和你决斗吗?” “不,我要你自杀!”塞纳的嗓音,空前沙哑,带着摄魂般的渗透力,直击人心。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一刻,郑飞心底也响起了一个声音:完了。 郑飞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布拉德是不会照做的,交情还远没有那么深,况且人都是自私的,就算是生死与共的战友,也不见得甘愿替对方去死。 所谓的“在战场上我愿意为你挡子弹”,之类的豪言壮语,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 “我能知道为什么吗?”布拉德面无表情地问,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可能的原因。 “当然,否则我今天就白来了,你也白死了。” 必须把深藏在心底多年的话吐出来,塞纳才能如愿,才能永远解除心结,而后或死或生,就都无所谓了。 这时,喧闹的众人仿佛也安静了不少,对此他表示很满意,微微仰起头,讲述。 “从六岁那年起,我就成了孤独的漂泊者,独自存活于世间,翻遍千山万水,寻找自己该干的事。” “十岁时在安特卫普,我在餐馆后厨偷了一块面包,被几个胖厨师拿着棍子追,我逃到了码头,溜进了一条船的货箱里,就这样,我被带到了英格兰。” “在那里,我被一名老贵族收养了,他给我吃的给我穿的,对我非常好,遗憾的是他很快就死了,死在了老布拉德的阴谋里,也就是你的父亲。” “不过我不会因此而恨你,我对我的养父没有什么感情,况且,我找到了一件能让我获得成就感的事情。” “我继承了养父的衣钵,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名受恩尊敬的贵族,可是那座庄园里依然只有我一个人,我学着其他贵族子弟,每天练习骑术、剑术、搏击和射击,很快我便发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 “我开始夜以继日地练习,天不亮就爬起来,一直练到深夜,但我从没感觉到劳苦,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那也是我,第一次找到了自己活着的价值。” “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我轻松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被誉为南安普敦最有天赋的少年,当地的大公爵选拔我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大赛,人们对我寄予厚望,坚信我能摘得桂冠归来。” “跨上去伦敦的骏马,全镇的百姓都为我送行,他们给我准备了美酒和干粮,挥手告别,我想,我一定要努力为他们争得荣誉!” “但是,我输给了你,布拉德。”(。) 第三百三十五章 他失去了所有 海风,卷起了硝烟与尘埃,随那扑扇翅膀的海鸟一起,飞向遥远的地方。 喧闹沸腾的人群仍旧没有停止,之前的英雄骑士军团也来了,不过也站在岸上干瞪眼,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而甲板上,却呈现出奇妙的肃静。 以圣地亚哥为首的水手们,竖起耳朵认真端详着近乎疯狂的塞纳,塞纳说出的每个字眼,都深深印刻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不小的波浪。 感触,亦或是感慨,在水手群中弥漫开来,他们不会同情塞纳,但却又切切实实的,对他心生一抹难以言述的可怜。 在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因偶然的关系遇见,本该是匆匆过客,却在无形间改变了彼此的一生。 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宿敌。 十几年前,那时的塞纳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他继承了养父的男爵爵位,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城堡庄园,就连仆人们也不愿陪伴他而相继离去。 他没有觉得悲伤,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孤独。 并且,有件事能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快乐。 每天凌晨五点,他就在村庄的鸡鸣声中醒来,给自己做份简易早餐,吃完后就开始一天的生活。 家里有匹很棒的英格兰纯血马,是他最好的伙伴,他喜爱骑着它绕行在乡间小道上,迎着东方的鱼肚白,认真练习骑术。 早起打理庄稼的农夫看到他,都会友好地说上一声:“喔,小约翰又来了。” 而他,通常会回以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然后策马奔腾在辽阔的草原上,纵情欢呼。 十四岁时,他已经精通骑术搏击和射击,赢过了拉姆西小镇所有的贵族子弟,完全具备成为光辉皇家骑士的潜质,他也因此获得了人们的掌声与敬佩。 凭着努力和汗水挣来的荣耀,使得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自信地扬起嘴角。 十七岁时,整个南安普敦地区都在流传他的名字,约翰塞纳。 大公爵亲自接见了他,认为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并当着全镇人的面宣布,任命他代表南安普敦去参加一年一度的贵族骑士大赛。 这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赛事,参赛者资格限定为贵族,倘若最终夺得冠军,就能进入一个象征着无尽荣誉的组织——英格兰光辉皇家骑士军团,并担任重要职位,这是多少骑士梦寐以求的。 在当时的英格兰人看来,这项荣誉甚至比成为大公爵还要光彩。 在塞纳的脑海中,这是唯一值得珍视的事情,他愿意为此付出全部,包括生命。有生以来,只有这一件事,能让他受人尊敬,不再孤独。 刻苦训练了几个月,在全镇人的欢送下,他踏上了前往伦敦的旅程,他发了一个小小的誓言:不夺得冠军绝不回来。 没有谁质疑他,小镇的人们对他是百分百的信赖,况且那些所谓的贵族子弟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养尊处优,极少有人会愿意锤炼自己成为真正的骑士,基本都是潇洒倜傥的半调子,骑马射击都是为了学身本事好泡妞。 跨着纯血马,迎着朝阳,在草原上渐行渐远,离开这片度过少年时代的土地,这个曾给他无数掌声与快乐的地方,是他心中的眷恋。 这一去,说了再见,却是永别。 两日后,抵达伦敦。 国王亲临现场观看比赛,在座的还有各大显贵家族和全体王室成员,其中有个蛮漂亮的姑娘,是国王的第十个小女儿。 第一眼,塞纳就看上了她,并且他知道夺得冠军后是有机会取公主的,虽然这机会很是渺小,要立下卓著的战功。 但是,只要有点希望咱就得试试不是吗,嘿嘿。 一轮又一轮的比赛过去了,每击败一个对手,他就会转头瞧瞧看台上,心爱的小公主笑靥如花,使得他气力倍增。 就这样,所有匹配到他的倒霉蛋都败得很惨,在王室面前丢尽了颜面,骂骂咧咧地离场。 他的精彩表现不仅引起看客们的阵阵叫好,吸引了爱才的国王,国王连连赞许点头,对身旁的大臣宽慰笑道:“看来光辉军团又要再添一名狠角色了。” 大臣回复:“陛下您忘了吗,布拉德还没出场。” 闻言,国王蹙了下眉。 这时候塞纳又撂倒了一名对手,转头望向小公主时,却见那抹甜甜的微笑从她俏脸上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忧虑。 发生什么了?跨在骏马上,塞纳困惑地甩了甩军刀。 这时,场边突然爆发起了空前的热潮,人们挥舞手臂激动呐喊着一个名字,布拉德。 最后一场,对阵布拉德。 那时的布拉德才刚十八岁,但名声可谓响得不能再响,身为麦克唐纳公爵的长子,布拉德仿佛被幸运女神所笼罩,集万千才华于一身,再加上拥有一张俊美的脸庞,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这次的贵族骑士大赛,布拉德是被直接“保送”到决赛场的。 塞纳并没有提起多大兴趣,对于他来说,只要战胜了眼前这个看起来还不赖的对手,他就能完美摘下桂冠,为家乡南安普敦挣得荣誉。 为家乡挣得荣誉......也许在普通人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但在有些人心中,它却是光荣而神圣的。 正如此前的b总决赛,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浴血奋战到最后一刻,终于实现了自己当年的承诺,为家乡抱回了总冠军奖杯,比赛结束后,跪地哭泣,其震撼程度不亚于科比退役赛。 塞纳不仅想要这项荣誉,也非常渴望加入光辉军团,成为一名最优秀的骑士军官,驰骋疆场为国立功,升官进爵获得迎娶公主的资格。 这些,是他的憧憬,他想要的全部。 只可惜,他还是差了点。 比赛的结果大家已经知道,他输给了布拉德,骑术、搏击术、射击等各个项目,他全都输了。 布拉德再次得到了人们的敬仰与喝彩,而在这一刻,他失去了所有。(。) 第三百三十六章 真相 ♂, 一个人被夺去了所有,那种痛楚,旁人永远都无法领会。 我以为,失败是很正常的事,你根本用不着变成现在这样。 布拉德屹立在海风中,注视着渐渐安定下来的塞纳,与其说是安定,倒不如用失落来得更贴切些,沉浸在回忆中,酝酿出内心最深处的失落。 可是我不能失败。塞纳的臂膀紧紧锁住郑飞,盯着布拉德的眼睛,喃喃说道:我和你不一样,你输掉比赛还拥有很多东西,而我只有那一个。 但无论怎样,一场比赛都不值得你改变自己。 听到布拉德的话,塞纳动了下嘴角,面容僵硬了好几秒,笑了,反问布拉德一个问题。 布拉德,那你是因为什么才做了杀手的呢 挑衅似的语气,顿时激起了布拉德的震怒。 有人害死了我的父亲我的整个家族 家族是你的全部,可对于我来说,那场比赛就是全部,也许所有人都无法理解,但是,我也不需要任何人理解。 狂热之后,塞纳的语气重新回归冰冷,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有一种感觉,叫做惺惺相惜,它缓缓平息了布拉德的震怒。 沉寂,甲板上的水手们随之共同沉寂,他们从塞纳身上,看到了一股可怕的穿透力,使得他们默然不语,安安静静地关注事态的发展,期待塞纳说出更多的心声。 码头上喧闹的众人,似乎也受到了某种感染,不知不觉间闭上了嘴巴。 整个码头,上万人,悄然无声。 你知道吗布拉德,自从那场比赛后,我就立志一定要打败你,于是我加入了哈里森家族,接受最严格的训练。 后来呢布拉德迫切想要听下去。 因为他们口中的天资出众,短短两年的时间,我就跻身进入特等雇佣兵的行列,成为家族的王牌,我离开了训练营,执行的第一项任务是在安特卫普,目标竟然是当年拿棍子追我的那个胖厨子,他接手了餐馆越做越大,成了安特卫普为数不多的富商。 我一点都没手软就杀了他,从那以后,我的手上就沾上了罪恶的鲜血。突飞猛进的实力给我带来了无穷的自信,我坐船回了英格兰,准备打听你的下落。 讲到这里,塞纳的眼神骤然变了,幽蓝色的瞳孔,充斥着深深的愤慨。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麦克唐纳公爵长子,贵族骑士大赛的胜利者,前途一片光明的布拉德,居然沦为了通缉犯引人侧目的杀手 我一下子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那种空虚到极致的感觉谁都不会懂在英格兰待了有两个月,整天混迹于酒馆和妓院,后来我才晓得,原来你布拉德早已成了驰名整个英格兰的杀手,犯下了无数罪孽,而且专挑有权有势的贵族下手。 我想找到你,干掉你,但和那群无能的士兵一样,我废尽了心思也没能发现你的踪迹,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 静止。 似乎是觉察到郑飞有要反抗的迹象,塞纳又把他勒紧了些。 不过,郑飞的恐惧已不复存在了,他能感受得到,塞纳已经脱离了癫狂的状态,认认真真地诉说压抑十几年的心声,他想听下去。 布拉德像是想到了什么,眉毛稍稍蹙了一下,捏了捏拳头。 塞纳接着诉说。 既然我找不到你,那就想办法让你自动跳出来,所以呵,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正要继续说下去时,布拉德打断了他。 你开始杀人,每到一个庄园,就如魔鬼般屠杀掉整个家族,并且,是以我布拉德的名义。 说完,布拉德缓缓吸了口气,眼皮微垂,目光被深切的同情所占据。 塞纳怔了怔,继而冷笑:没错,就是这样,现在想起来,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当初的我竟会那么残忍,连小女孩都不放过,不管是谁,只要他看见了我,就得死。 塞纳,就是那个布拉德的分身,十几年来,流窜于欧洲各地制造无数惨案,威尼斯镇长的女儿,以及布兰妮的兄长,都是死于他的刀下。 他要让所有人都憎恨布拉德,把布拉德逼到见不得光的角落,只有那样,布拉德才会因走投无路而跳出来。 要不是因为他,布拉德也不会沦为人人畏惧的杀手教父,想回头都没机会。 望着塞纳的嘴脸,有那么一瞬间,布拉德想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宰了他,但很快便把这涌上头的愤怒压了下去。 这时候,塞纳的嗓音再次响起在耳边。 喏,过了有十二年了吧,在这十二年间,我一边接雇佣任务拿赏金,一边游荡到各处去屠杀然后嫁祸给你,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爱上了杀戮。 杀戮,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几天见不到鲜血,我就会烦躁易怒,像那些瘾君子似的,痛苦得不行。 我想过制止自己,找了其他东西来转移注意力,比如美酒和女人,但可笑的是我又多了两个嗜好,却没能戒掉杀戮。 我知道,自己回不去了,只能一直向前。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晃过了十二年,却始终没能等到你布拉德现身,你这家伙可真能沉得住气。 塞纳苦涩一笑,摇头叹息,紧接着,双眸中顿然闪现出一抹激动不已的亮光。 两个月前,我接到任务去威尼斯刺杀一名西亚巨商,巧的是,你竟然也在那我终于找到你了威尼斯全城都在搜寻你的下落,我当然也没闲着,在你出现过的交易所外面搜寻踪迹,然后 塞纳勒了郑飞一下,用沙哑的嗓音说:我遇到了你和你的团队,船长。 郑飞凝神,捏紧拳头,问:后来我离开了威尼斯,在海上你是怎么跟踪我的 我不需要跟踪,因为我打听到你带走了罗马尼亚王子,你的目的是 住嘴 情急之下,郑飞喝道。 倘若塞纳道出了一切,岸上的那四千名斯巴达战士便会明白,所谓的阿瑞斯之殇拥有者,只不过是个卑鄙小人罢了 连续熬了两天,今天有点吃不消了,就两更吧,明天再继续爆\。 第三百三十七章 无可救药 ♂, 突如其来的怒喝,使得塞纳耳鸣不止,稍稍愣了一下。 你很有勇气。塞纳面无表情地说,眸子中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怒意,他憎恶打断自己说话的人。 冰冷的匕首顶在郑飞脖子上,只需轻轻那么一滑动,就能让郑飞永远告别这个世界。 然而,塞纳没有这么做,他还需要利用郑飞去要挟布拉德,逼布拉德自杀是他十几年来唯一的夙愿,从未改变过。 在他看来,布拉德今日必死 即便布拉德和郑飞之间的交情还没深到这种程度,但谁让郑飞是诸多水手和斯巴达战士的主人呢,倘若布拉德不肯就范,以残忍著称的斯巴达战士一定会把他撕成碎片塞纳想让布拉德死的越惨越好 出于这个原因,在被郑飞制止后,塞纳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他明白郑飞之所以能号令斯巴达战士,就是利用的信仰捆绑,假使自己道出了全部真相,就破坏了郑飞的形象。 在布拉德死之前,他得保证郑飞在斯巴达战士心中的威信。 沉吟片刻,他绕过了那个话题。 我知道,你最终会来康斯坦察,那么你一定会经过伊斯坦布尔海峡,路线基本上已经定了下来,所以我完全不需要跟踪。 塞纳,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不远处,布拉德僵硬的嘴角微微上翘,苦涩一笑。 须臾间,怒火再次占据了塞纳幽蓝色的瞳孔。 布拉德,你总是这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十几年前就是这样,到现在也没变。 也许吧。 布拉德长叹一口气,脱掉大衣振臂一抛,任由它随风飘去。 可是,你为什么不跟我决斗,而是要让我自杀呢相比之下决斗更能挽回你的尊严。说着,布拉德抽出了别在腰间的匕首,娴熟地耍了个刀花。 因为我想通了一件事。塞纳露出狰狞的微笑:十几年来我一直在追赶你的脚步,活着就是为了打败你,但无论做什么,你总是能领先我那么一点。 除了那次比赛,我从来没有要跟你比过什么。 但我却在跟你比自从产生嫁祸你的念头后,我就开始疯狂杀戮,渐渐的我把它当成是一种乐趣,可是我却发现即便是杀戮,你做的也比我好。 沉寂,甲板上的水手们,都在同情这可怜的家伙。 至于岸上的人们,由于隔得太远听不清这边在说什么,只在心中暗自揣测。要是之前他们听见塞纳说,郑飞带走了罗马尼亚王子,恐怕现在码头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吧。 这时,平静许久的塞纳倏然暴怒,眸子里的怒火喷涌而出,大吼:凭什么凭什么所有人听到你的名字都会颤抖,却不害怕我 他那支离破碎的价值观,被布拉德逼的早已扭曲。 被人畏惧难道是好事么况且,我的名声有一大半都是拜你所赐布拉德反握匕首,盯着塞纳的狰狞面庞,无数次想要甩出飞刀,但他清楚凭塞纳的反应能力可以轻易躲开,并用郑飞去做挡箭牌。 哼,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的双手已经沾满了鲜血,我的灵魂也已经沦为恶魔的使徒,我不想再追赶你的脚步以战胜你为目标了,你不配,我要让你以最软弱的方式死去 所以,你要我自杀。布拉德终于明白了。 没错,决斗是勇士的专利,而选择自杀往往是懦夫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布拉德自杀了,你是个懦夫 闻言,布拉德默默垂下了头。 说实话,布拉德丝毫不在乎自己在世人心中是什么形象,但他在乎自己的生命,他还有许许多多想要去做的事。 不过他也明白,有郑飞做人质,自己今天不死也得死,毕竟郑飞有那么多忠诚的部下,他们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郑飞被杀掉。 此时此刻,站在即将迎来奥斯曼帝国大军的康斯坦察,站在这充满硝烟味的甲板上,吹着既熟悉又陌生的海风,面对既熟悉又陌生的人。 无比渴望生存的布拉德,奢望能让事情有点转机,于是,他抬起眼皮注视着塞纳。 约翰,回头吧。 布拉德的话,令得塞纳的脸色稍稍变了一下,十几年了,从没有谁叫过他约翰。 但他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生硬地抬了下嘴角,笑容中有股百转千结的痛楚。 不可能了,我恋上了杀戮,我成为了一个被杀戮驱使的魔鬼,等待我的只会是地狱的万丈深渊,是你毁了我,布拉德。 布拉德蹙了下眉,不知怎么回事,仿佛在塞纳身上看到了当初的自己。 塞纳,当我还是个魔鬼的时候,有个朋友对我说了一句话,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 一阵海风,卷起了布拉德飘落在地的大衣,和他凌乱的发丝。 能杀死你的人有很多,但能毁灭你的,只有你自己。 很有哲理,只可惜,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塞纳冷笑了下,目光骤然变得凶狠,匕首动了下,漠然道:动手吧布拉德,否则我就杀了他听见了吗水手们,否则我就杀了你们的船长 郑飞的脖子上又现出一道血痕,就算郑飞的求生欲望再强烈,也是束手无策,只要稍微一动就会被割喉。 水手们躁动了起来,纷纷对布拉德投去仇视的目光,一步一步慢慢逼近,抄起了身边一切能用的武器。 塞纳布拉德喝道,怒目而视,同时惊慌地向四周张望。 布拉德塞纳瞬间暴跳如雷,死死卡住郑飞,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尽情释放压抑十数年的憎恨。 之后,他道出了一句简单的想说很久的话,平淡的语气,却透着最令人伤感的心灰意冷。 我恨你。 话音刚落。 砰 一声枪响,惊蛰了众人。 伴随着呼啸声,子弹划破空气而来,正中塞纳的手臂,剧烈的疼痛让塞纳不由得一抖,匕首应声落地。。 第三百三十八章 展望一生【第一更】 ♂, 可恶,看来精准度还是不行。 数十米外,另一艘船的瞭望塔上,汉斯恨恨地道出一句,鹰隼般的眼睛紧盯因突发状况而微微愣神的塞纳,片刻都没犹豫,迅速拿起另一杆上好火药的枪。 方才,他瞄准的是塞纳的头部,但由于枪管制造工艺还有待提高,子弹偏了那么点。 瞧见匕首落地,郑飞正欲摆脱控制,却遭到塞纳的一记猛击,正中后脑勺,整个人顿时晕乎乎的,眼前模糊一片。 十几年的杀戮生涯,练就出了塞纳出色的应变能力,他用强有力的胳膊死死勒住郑飞,根据刚刚的子弹方向,眼角余光一扫,立刻发现了趴伏在瞭望塔上的汉斯,迅捷转身把郑飞挡在面前,另一只手则是麻利地拔出另一支匕首,抵在郑飞的脖子上。 喔,好像是你那个精悍瘦弱的手下。塞纳嘴角轻抬,狞笑。 这一刻的郑飞,恰如之前与斯巴达战士决斗的英雄骑士军团领袖,有生以来他从未感觉到过如此强大的力量差距,塞纳只用单臂就勒得他无法挣脱,如同一只牢固的铁钳。 该死汉斯此刻歉疚万分,重重捶了下栏杆。 匆匆路过的小插曲,并没有对塞纳的情绪产生多大影响,他望着慌乱的水手们,歇斯底里地咆哮道:快逼死布拉德 嗖 趁着他喊话时注意力不集中,布拉德果断掷出飞刀,直奔他的头颅。 塞纳的眼眸中终于闪出了一丝恐惧,连忙侧身一躲,飞刀扎在了他的肩膀上,深深嵌入,剧烈的疼痛使得他手里的匕首再次咣当落地,他身上已经没有其它备用刀具了,情急之下,他把郑飞猛推给旁边的威廉哈里森控制,自己则是不顾伤痛蹲下去捡匕首。 见此情形,几十米外的汉斯即刻扣下扳机。 哑弹。 火药受潮了。 而当布拉德摸出又一把飞刀时,塞纳已经捡起匕首,愤怒地向郑飞身上扎去。 他要给水手们点颜色看看,迫使他们赶快逼死布拉德。 一瞬间。 画面仿佛静止了,确切地说,是凝固。 约翰塞纳,和他手里的匕首,再加上惊恐万状的众人,构成了一副静态的画卷。 喔,还多了一个人,一个自始至终从未出现过的人。 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他强得不像人。 披头散发的连衣服都没顾上穿的,原始人。 方才那电光火石之间,他硬生生抓住了塞纳的手腕。 感受到这股比自己更强大的力量,塞纳的面容呈现得极致扭曲,在这一刻他不禁想到了十几年前的布拉德,因为只有当初的布拉德让他有过这种感觉。 什么情况他的心底冒出这么个困惑。 迅速反应过来的他手腕一扭挣脱控制,反持匕首猛烈削向原始人,谁成想眼前这个光着上身其貌不扬的家伙,竟拥有堪称可怕的敏捷身手。 原始人俯身轻松躲过塞纳的挥击,在塞纳还没来得及收势之前,一记勾拳正中其下巴。 极具摧残力的拳头,使得塞纳眼球上翻连退几步,随后在所有人的惊愕注视下,如沙包般轰然倒地。 格斗过程,不超过一秒,以至于大多数人都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 惊呼,沸腾,整个甲板都弥漫在这样的情绪之中,勒着郑飞的威廉哈里森面对如狼群般扑过来的水手们,立即举起双手投降,事发匆忙他还来不及拔刀,手里只有一捆没点燃的炸药。 秒杀,就是原始人特有的格斗技巧,他的拳头总是恰到好处地收势,不会把对手击飞,却能给予其最大的杀伤力,在他的阔别已久的故乡,他被称为骨骼碎裂者。 无论是斯巴达战士还是谁,在搏击训练过程中,他们的对手都是人,而原始人的对手则是包括狮子老虎在内的,一系列凶猛无比的野兽。 他是被大自然活生生逼出来的,自从那年冬天迷路趟过结冰的白令海峡抵达美洲,他就要独自一人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处境,为了生存,他必须极力抗争,以站在食物链顶端为目标,在强者之路上渐行渐远。 更何况,他本来就很强。 海风拂过甲板,拂动人们凌乱的头发,甲板上有一滩滩血迹,不知是谁留下的。 人们站着,塞纳躺着。 塞纳的瞳孔中,透着难以置信的恐惧,它来自内心最深处最原始的部位。 我失败了吗 躺在甲板上,他感受不到丝毫灼热或是冰冷,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大概是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吧。 倒地的那一刹那,他心中翻腾起一个不甘的声音:为什么,为什么除了布拉德之外,我还会输给别人而且,输得这么惨 连对手的动作都没能看清,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死去,呵,我约翰塞纳真是个可悲的人啊。 还有,可笑。 临死前展望一生是几乎每个人都会做的,塞纳也不例外,他的脑海中,思绪纷飞,却比他活着的任何时候都要清楚。 并且,再也找不到那种癫狂愤怒的情绪了,内心平静,倒是挺舒服的呢。 我活在这个世上有三十一年了吧,我这辈子是怎么度过的呢 唔,让我好好想想 六岁以前,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时候家里特别穷,圣诞节都吃不起肉,馋得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去村庄南边的地主家里,闻闻那香喷喷的肉汤味儿,美美地嗅一口,那个满足呀 六岁那年,父亲病危去世,母亲为了能活下去而改嫁到远方小镇去了,狠心丢下了我,我忘了我当时恨不恨她,反正什么都不懂,有几个好心人给了我点干粮,我就开始流浪了。 我背着个包袱,即便在严冬也只穿着件单薄的衣裳,我从来没向谁乞求过什么,总有人给我塞点吃的,但我从来没有吃饱过。 不过现在想来,那段日子也是挺有意思的呢,我走过了无数个村庄,无数个小镇,见到了无数个人。。 第三百三十九章 塞纳回忆录【第二更】 后来我到了一个大城镇,人们告诉我那里是安特卫普,天知道安特卫普是什么鬼地方,冻死我了! 不过,那里的人看起来都很富有的样子,冬天的夜晚,好像每一户人家都能吃得起烤鹅,我从来没吃过烤鹅,那时候我十岁。 你知道美食,尤其是烤鹅那样的美食,对一个十岁小孩儿的诱惑力有多大么?我的口水就没有停过,扒着人家的门缝往里看,瞧着他们美滋滋地吃,我是多想闯进去抢根鹅腿就跑呀,但我知道那会被揍得很惨。 唔,我现在是在跟谁说话?......呵,管他呢。 大概是有户人家实在受不了我整天在家门口晃了,就对我说:想吃烤鹅吗?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那里有家西奥餐厅,是上层人士出没的地方,后厨经常会有客人吃剩的好东西,你可以去那碰碰运气。 于是,我去了。趁着胖厨子们不注意,我溜进了餐厅后厨,在那里我发现了一桶甜汤,半块牛排,以及一大卷美味的面包,那面包够我吃好几天的呢。 你知道我多久没沾过肉了吗?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从没吃过肉,除了偶尔捉到只小兔子什么的。 所以见到牛排,我不管不顾地抓起来就啃,啃完后就着甜汤咕噜咕噜咽下,哇,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但是我饿了好几天了,连半饱都没有,我犹豫不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对那卷面包伸出了爪子。 面包放在面点师身旁,他正专心做着贵客要的甜点,应该不会注意到我的。然而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事实是面包一动他就发现了我,想都没想就举起擀面杖擂了我一下,好疼好疼。我一把扯过面包撒腿就跑,冲出餐厅后厨。 安特卫普的夜晚格外寒冷,街道上人影萧条,我那单薄的衣服丝毫遮挡不了寒风肆虐,整个人像待在冰窖里似的,但是我还在拼命奔跑,万一被身后那几个凶巴巴的胖厨子抓住,会把我揍死的。 我在跑,他们在喊:偷东西的小崽子,看我不打死你! 就这样,我跑得筋疲力尽也不敢停下,直到冲进了码头,正准备休憩的搬运工拿他们惊讶的眼神看热闹,我在货箱堆中左拐右拐,终于甩掉了那些胖乎乎的傻家伙,趁人们不注意,溜上了一条货船,藏到了船舱里头。 我不敢出去,就找了个箱子躲起来,箱子里面的货物是毛皮大衣,好暖和好舒服,往里面一躺,浑身冷冰冰的都快僵了,渐渐的渐渐的,我就睡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但经常有脚步声出现在箱子外面,所以我不敢露头,就一直待在里面,饿了就吃那卷面包,渴了就喝水,我有个小水壶,里面有半壶水。 箱子里永远都是黑漆漆的,所以我不晓得过了多少天,那天周围忽然变得闹哄哄的,人们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语言,哼哧哼哧,偶尔大笑几声,很爽朗的样子。 我感觉我的箱子被抬了起来,晃来晃去的,于是我赶紧爬了出来,把他们吓了一跳,箱子咚的一声摔在地上裂了。 这时我才看清,这里也是个码头,周围是数不清人数的搬运工,他们看我的眼神,就跟见了怪物似的。 一个商人模样的家伙疾步走来,什么都没问就狠狠扇了我一巴掌,把我打得晕头转向,差点跌倒。 他抬起手还要打我,被一个声音制止了,然后我看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儿,衣着考究,蛮有风度,可能是个贵族吧。 他就是我的养父,在本地算是小有名气的男爵,人们都叫他塞纳男爵。 他没有孩子,妻子也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他想收养我去继承衣钵,我当然同意了,我都快被人打死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 由于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就给我取了一个,叫做约翰塞纳,听起来还不错。 之后我就跟他生活在了那个庄园里,终于能每天都吃上肉了,我很满足,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 哦,更棒的是,他还找老师来教我说英文,找退休的骑士教我骑术和搏击,找当地最好的猎手来教我射击。 我特别珍惜学习的机会,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条件学习。 老师们说我很有天赋,进步神速,受到夸奖的我就更有精神了,如饥似渴地汲取各种技能,每一天都充满了干劲。 我本来以为能一直这么下去,但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两年,养父就死掉了,当时我好像很伤心,也很难过。 仆人们不愿意伺候一个十二岁的小屁孩,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分分就陆续走了,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城堡。 好在养父还有个不算大的葡萄园,每年能生产不少葡萄酒,他的老朋友就是做葡萄酒生意的,大概是出于可怜我吧,接管下了葡萄园,每隔一段时间就给我点钱。 我的要求一直不高,那些钱足够我生活了,在伤感中度过几天后,我很快又回归了正常,继续学习我热爱的各项技能。 努力没有白费,我精湛的骑术得到了整个乡村的称赞,这给我带来了以前从没有过的荣耀和快乐,并且让我找到了真正能展现价值的事情,让我不再每天没头没脑地混日子。 我学得更刻苦了,十四岁时就成了整个小镇最出色的“骑士”,十七岁时闻名于整个南安普敦,人人敬仰的大公爵亲自接见我,对我说:啊,你是我见过最棒的小伙子,一百年恐怕都出不了一个,今年就由你代表南安普敦去伦敦参加贵族骑士大赛吧。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豪气发誓,不拿到冠军绝不归来。 我去了,我也输了,我没脸再回家乡去了。 布拉德,真是个可恶的家伙,一瞬间夺去了我的所有。 后来,我就加入了哈里森家族...... 再后来...... 唔,为什么我记不起,之后的十几年我做了什么呢?(。) 第三百四十章 爱与恨【第三更】 你知道吗,击垮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是全程碾压他,而是在他努力拼搏终于看见希望的曙光时,毫不留情地打败他。 布拉德,是我约翰塞纳的宿敌,是毁掉我一生的人。 可是为什么,我好像没那么恨布拉德了...... 还有,谁来帮我想想,这十几年我究竟做了什么...... 绞尽脑汁,但就是想不起来,真让人头疼。 朦朦胧胧间,塞纳感觉到甲板有点发烫,也是在这时,眼前的一片黑褪去,看见了些许亮光。 耳边,萦绕着人们的议论声,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在遭受猛击后,他的感官渐渐恢复。 他看见了布拉德,还有把自己击倒的原始人。 瞬间,他的脑海中仿佛刷过了一道闪电,对他进行了一场心与魂的洗礼,把一切的一切,都理顺了摆在他面前。 过去的十几年,我不是约翰塞纳,而是一个被仇恨和空虚占据的魔鬼,只留下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做着万恶不赦的勾当。 酿成这一切的原因是布拉德吗?也许是,也许不是。 可怜的是我,可恨的是我,可悲的也是我,酿成恶果的,恰恰是我自己。 想到这里,塞纳总算结束了神游,短短的两分钟,他在回忆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这家伙还没死!” 瞧见他的瞳孔重现光彩,有个水手大呼。 他带着血迹的嘴角,微微上翘,展现给人们濒死的笑容,这样的微笑,阔别十几年了。 不知是出于同情还是什么,布拉德蹲了下来,手指凑在他鼻尖试试气息。 “还活着。”很快的,布拉德确认点头。 “杀了他!”水手们异口同声的叫道,甚至有人已经提着铁棍上来要开打了。 “等等!”郑飞捂住脖子上渗血的伤口,疼的嘶了声,轻语:“再等等。” “嘿,别忘了你差点死在他手里。”圣地亚哥提醒道。 “他好像有话想说,让他说出来吧。” “伙计,在我的印象里你可不会这么心慈手软,并且这也不是个该得到怜悯的人。” 闻言,郑飞轻轻摇了摇头,略带惆怅地吁出一口气,抬起眼来,注视着远方水天相接的海平面。 沉吟,顿首:“我想听。” 似乎有股魔力在驱使,他想听塞纳倾诉心声。 望着倒地不起、面带微笑的塞纳,慢慢的,水手们安静了下来。 何必,去刁难一个即将见上帝的人呢? 并且,这位名声响彻欧洲大陆的人物,对他们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他们也和郑飞一样,想听听关于塞纳更多的故事。 塞纳已经没有力气再讲故事了,原始人的重击打碎了他的颚骨,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就连说句话都得拿出十分的力气。 他要好好想想,最后的几句话要说什么。 有一种情感,叫做因恨生爱,恨的越多爱的越多。在人生的坎坷道路上,我们会邂逅无数个过客,我们也可能会爱过无数个人,而彻彻底底的恨一个人,却是唯一。 在你爱的人不在身边,孤独寂寞之时,你恨的人却始终住在心里,陪着你。 宿敌,就是这样的人。 而塞纳,就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真正意义上的孤儿,在每一个孤独的时刻,都是布拉德在陪着他。 最后的话,塞纳想对布拉德说。 甲板上的肃静,如一场葬礼,水手们对塞纳的憎恶,悄无声息的散去了。 这个人,这个犯下过无数罪孽的人,此刻是那么的脆弱、可怜。 他那本该冷冰冰的眼眸,倾露着某种动人的光彩,在这光彩之中,夹带着些许晶莹,那是他的泪。 他后悔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布拉德一样不再是个恶魔了。 不管怎样,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布拉德。”他微弱低沉地说。 布拉德皱眉,竖起耳朵来,听他要怎样咒骂自己。 现在才晓得,当年那场让自己出尽风头的贵族骑士大赛,竟摧毁了一个少年的梦,那是少年的全部。 尽管布拉德自己后来也是命运多舛,并不比塞纳幸福,但此时他仍有着深深的负罪感。 即便塞纳疯狂杀戮陷害他,他却依然提不起怒意,相反,他很奇怪的盼望塞纳能够活下来。 也许是因为,塞纳的命运和他很像吧。 他同情塞纳,更同情自己,可怜的自己。 “布拉德,我不恨你了。” 塞纳的笑容,前所未有的真诚。 轻微的嗓音,却触动了众人,好似感受到了塞纳的悲苦,浑身毛孔张开,心头涌起一股辛酸的东西。 一滴泪水,顺着塞纳的眼角,滑落在甲板上,与那一滩血迹融为一体,血与泪的交融,令旁观者也是潸然泪下,不过作为男人,水手们的泪不轻弹,憋在眼眶里。 “为什么?” 布拉德犹豫着,犹豫着,终于还是握住了塞纳的手。 “因为你什么都没做错,你和我其实是同样的人,拥有同样的命运。现在我们两清了,我也终于要解脱了。” 塞纳宽慰一笑,幽蓝色的眸子里,流露出小小的满足。 布拉德感觉到,他好像要闭上眼了,不知是出于哪种情感,匆忙找话道:“喂,塞纳,你还有件事没做。” “什么事?” “你还没战胜我!” “我想我已经赢了,因为我现在很快乐,眼前的一幕幕,都是十多年前的自己。” “但是你要真正战胜我一次才不会遗憾,不是吗?” 话音刚落,布拉德倏然怔了一下,心底冒出一个声音:我这是在做什么?是在希望帮他活下来吗?为什么? 少顷的沉默,塞纳的笑容,依然那般真诚。 “不,我现在一点都不想打败你了,因为总有人比我更强。如果以战斗为活着的目标,还不如死掉。”说着,他瞥向了原始人。 找什么借口说今天不能五更了呢,好困好困(;′)操劳了一天好想睡觉,熬夜再生病的话就不好了,今天就三更吧,明天接着爆,晚安!(。) 第三百四十一章 飞往天边的风信子 他的神情中,不见被击败的不甘或遗憾,只有解脱。 “塞纳,千万别闭上眼。”布拉德紧紧掐住他的手,希望能用疼痛感刺激他。 “放手吧布拉德,我可是你仇人。”塞纳浅笑,仰面向上,注视着那平静如洗的天空,从来没发现过,那蔚蓝色的画布竟是如此的美。 塞纳的执意令布拉德束手无策,布拉德焦急得眼珠子直转,好似将要死去的是他亲弟弟。 倏然,他想到了什么,抬头把目光投向了郑飞。 “我明白你现在非常恨塞纳,但是算我求求你,你可以说句话吗?” “说话?”郑飞皱了下眉,不明所以。 “对,就像当初劝服我的那样,我觉得你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 在布拉德心里,郑飞能把自己从地狱边缘拉回来,就一定也能拉回塞纳。 他搞不清自己为什么急于让塞纳活下来,并且他也没时间搞清了。也许,是为了赎罪吧,十几年前无心犯下的罪。 停滞片刻,郑飞点了点头。 见状,水手们不约而同地躁动起来,霎时面露恐慌。 “船长,你忘了刚才吗?” “他可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啊!” ...... 对于这些言语,塞纳全都听在了耳朵了,没有放在心上。 罪孽深重的他,不期望能得到什么原谅,只想静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从微微上翘的嘴角便能看出,此刻他的思绪简单而宁静,不含一丝杂念。 他也不愿说什么对不起,一直以来他都是最委屈最悲苦的,但却从没有谁给他道过歉,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一切到底是谁的错? 不过现在,他也懒得去想了。 “就这样吧,挺好了。”在他心底,一个温柔的声音说。 听着水手们的劝阻,郑飞抬起手,示意他们别再吵了。 嘈杂的甲板终于又安静了下来,还有人想多嘴,但瞧见郑飞尖利的目光,只得识趣地闭上嘴巴。 “他并没有让我感到悲伤或是愤怒,所以我不恨他。”郑飞捂着脖颈的伤口,蹲下。 就当是,救赎这个可怜人吧。 听到他的话,塞纳不禁怔了怔,转头盯着他的眼睛,困惑不已。 这时,被击碎的颚骨有了反应,下巴开始肿胀,阵阵钻心的剧痛袭来,促使塞纳咬住苍白的嘴唇,默默忍受煎熬,等待死神的降临。 “塞纳,我和你不熟,但我希望你能活下来。”郑飞认真地说。 回应他的,是塞纳的一缕苦笑与摇头。 郑飞眉心微蹙:“我听说,每个恶魔都是不小心坠入地狱的天使,只要你不甘沉沦愿意爬上来,上帝一定会宽恕你的。看,就像布拉德这样。” 可是,不管他说什么,塞纳始终闭上眼睛把头晃来晃去,一点都不想听。 郑飞和布拉德对视一眼,深感无奈,布拉德忧伤地埋下头,酝酿着要再说点什么。 少顷的沉默后,塞纳因剧痛而变了音色的嗓音响起在耳边。 “嘿,我不想得到什么宽恕,我也不认为现在的自己是沉沦的,反倒,我一生中从没感觉如此快乐过,闭上眼,我就能看到一副令人向往的场景。我没什么遗憾,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不舍,因为在我的心中,有它最美好的样子。求求你们,就让我这样死去吧,谢谢。” 一语落定,泪水滑落,那是最幸福的泪水,那是最真诚的心声。 布拉德紧握塞纳的手,性格也较为孤僻的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索性不说了,为了成全塞纳最后的心愿,他松开手站了起来。 面对蓝天与海洋,他站在塞纳身前,展开双臂拥抱天空。 这个动作是在干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这一刻,他的心仿佛与塞纳产生了共鸣,就好似,他就是塞纳。 经过这次洗礼,他布拉德将会蜕变为一个怎样的人呢? 应该,差不了吧。 在阳光的照耀下,他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和塞纳几乎一模一样。 海风停下了,候鸟盘旋着,诺大的码头之上,除了少数人的窃窃私语,呈现出一片罕有的寂静。 好多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伸长了脖子往甲板上看,好像挺严肃的样子,也就不敢大声说话出风头了。 远方的天边,飘着几朵若隐若现的云彩,美妙的下午,美妙的风景,一场美妙的无声葬礼。 葬礼也能是美妙的吗?至少对于塞纳来说,是的。 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塞纳悄然离开了这个世界,只留给世人一个可悲可恨的传说。 他乘上飞往天边的风信子,走了。 ...... 塞纳的死并没有使人们感到多久的悲伤,很快的,码头又恢复了昔日的秩序。 劳工们接着搬箱子挣点小钱,斯巴达战士继续声势浩大的操练,炮兵们按计划修筑炮台。 喔,码头守备官带着一队士兵冲上甲板,声称要逮捕布拉德,被郑飞给呵斥了下去。 见他执意护着布拉德,守备官畏惧于斯巴达战士的强悍武力,倒是不敢有怨言,乖乖下船去了。 撵走了守备官,郑飞趴在护栏边,盯着遥远的海平面,出神。 终于,都结束了。 心中惆怅万分,他深深长叹,在医生的催促下,缓过神来进船舱处理伤口。 包扎伤口时,愁眉不展的他蓦然眼前一亮,对圣地亚哥说:“可以帮我把布兰妮叫来吗?” “喂,一闲下来就想找女人,别忘了脖子上还有伤呢。”圣地亚哥鄙夷地咧咧嘴。 “想哪去了。”他苦笑了一下,顿了顿:“或者不叫也行,你去告诉她,把塞纳的故事写成书。” “书?” “对,一定会是一本非常棒的书。” 圣地亚哥耸耸肩,出门去了。 酒精碰到伤口的阵痛令郑飞颤了一下,咬牙忍住,对医生说:“弄得快一点,我还有事要做。” “唔,你现在最好什么都别做,安静地坐着休息,连躺下都不行。” “可是不能再拖了。” 郑飞的眼神中,现出一抹重任压肩的意味。 “话说,我好怀念美洲啊。”望着蔚蓝色的天空,他喃喃说道。(。) 第三百四十二章 佣兵 “谁说不是呢,在那里生活得无忧无虑......呃,除了刮风下雨时要小心点,木屋会漏水。” 说话间,医生帮他包扎好了伤口。 “你倒是提醒了我,我得高薪招聘几个现成的建筑工程师过去,给咱们盖又结实又防水的大房子。” “哈,我相信会有很多工程师乐意去的,因为船队中的水手们看起来都非常快乐,大家都会认为您是个好船长,不可能是拐卖人口的。” 郑飞会心一笑,起身走到门口。 “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福莱,在家乡时人们都叫我福莱老伯。” “嗯,我记住了,看得出来你的医术很高明,回到美洲之后,我需要你为我们培养大量医生,保证大家的健康。” “放心,交给我了。” 郑飞微笑着点头,然后登上甲板。 塞纳的尸体已经被抬上了岸,布拉德想要随身带着他的骨灰,等到有一天回英格兰的时候,安葬在南安普敦,那个曾给塞纳留下最美好记忆的地方。 郑飞阔步行走在甲板上,准备去处理王子和威廉哈里森的事,突然一个人影闪了过来,定睛一看瞧见是汉斯。 “船长,我的枪法怎么样?”汉斯挤眉弄眼地说。 “一般。”郑飞绕了过去,无动于衷。 汉斯失落地望着他的背影,难过道:“这么吝啬夸奖吗。” 郑飞摇摇手,嘴角轻抬,摆摆手:“领赏去!” “啊,这是最好的夸奖了!”汉斯狂呼一声,对水手们欢叫道:“伙计们,晚上城里泡妞去,我请客!” 在阵阵激动的叫好声中,郑飞面带微笑踏上陆地,去了另一条船。 船舱里,威廉被两名斯巴达战士押着,战士强大的臂力让威廉感觉自己这么些年的训练都是浪费时间,王牌雇佣兵的实力到了这俩人面前,弱得像酒吧里只会跳性感舞蹈的女人。 更何况,像他俩这么强的还有三千九百九十八个!太可怕了! 郑飞进门,示意战士松开他。 威廉解除了束缚,活动活动胳膊,垂头不语,眼珠子直打转,不知该以怎样的心态面对郑飞。 站在门边沉吟两秒,郑飞耸耸肩:“好了威廉先生,我不喜欢多说废话。” 闻言,威廉总算抬起了头,眼神中有着深切的惶恐,道:“刚刚的事情都是塞纳自己擅作主张,本来计划不是那样的,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劫持你......” “闭嘴。”郑飞制止了他,冷冷的目光一扫,锋芒毕露。 只是这目光,却比往日少了分自信。 “放心,你不会有危险的,只要你乖乖按我说的做。”郑飞在他身前坐了下来,摸出沉甸甸的酒壶甩给他:“喏,杜松子酒。” 威廉接住,满面狐疑地盯着他,迟迟不敢喝:“说吧,要我怎么做?” “你忘了吗,我需要十万名雇佣兵。” 塞纳的风波之后,威廉把之前郑飞在船舱里说的话全部抛到了脑后,被这么一提醒才想起来,陷入沉思之中,拧开酒壶盖儿少少抿了一口。 就这样,一小口一小口地吖着,过了半晌,他困惑地蹙起眉头。 “我想问问,你要十万雇佣兵是做什么的呢?” “这个很重要吗?” “当然,任务的危险度决定了雇佣金额,低的话需要两千万银币,高的话能直达五千万甚至更多,我们家族也许会勉强同意拿两千万来保我的命,但如果是五千万的话,我的父亲和那些叔叔们宁愿看着我去死。” 听了他的回复,郑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对把守在门外的水手说道:“叫几个人把王子抬进来。” “王子?哪个国家的王子?”威廉惊愕地瞪大眼,仔细把郑飞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眼前这个人,不仅敢囚禁身为哈里森家族传人的自己,连王子也敢劫持么?这家伙到底是什么身份,哪来的胆子? 见郑飞不回答,威廉正欲继续追问,只见几个水手搬进来个大货箱,动作麻利地撬开。 箱盖掀开,只见被绑住手脚蒙住眼睛堵住嘴的罗马尼亚王子,安安静静地躺在箱子里,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对这样的待遇,他早已经习惯了,以后给他个箱子就能当床睡。 解掉眼罩,重见光明的王子眯起眼缓了会儿,定下神来。 “王子殿下,向威廉先生做个自我介绍吧。”郑飞做了个邀请的动作。 王子斜眼看了看伤痕累累的威廉,畏畏缩缩地问:“他......是谁?” “他叫威廉哈里森,雇佣兵集团哈里森家族的未来领袖,在家族中很有份量......告诉他,你的身份和你需要雇佣兵的目的。” 犹豫少顷,王子盯着威廉那双不算阴冷的眼睛,说:“我是罗马尼亚王子,我需要一支军队帮我顺利继承王位。” “喔,你就是那个被掳走的王子。”威廉嗤笑了一下:“保守估计,这支军队能活下来几成?” “至少八成,说不准会是十成,他们不会去正面迎击奥斯曼帝国大军,只需要在战后震慑其他王位竞争者就足够了。” “不得不说你挺聪明,即便罗马尼亚能抗下土耳其人的攻击,国内军队恐怕也剩不了多少,到时候你凭着十万大军的拥护,一定能胜利取得王位。” 说罢,威廉爽快点头,对郑飞说道:“这件事我可以去办,如果你不放心让我进城,我可以写封信,你找人递给康斯坦察城里的罗斯,他是个做木材生意的老板,在本地知名度很高,他拿到信后一定会和你取得联系,到时候把他带来见我就行了。” 郑飞满意一笑,抽开抽屉拿出了纸和鹅毛笔。 威廉要写一封很长的信,并在其中穿插家族特有的暗号,再加上鹅毛笔写字着实是慢,郑飞不愿看着他写,便让人把王子重新塞回箱子以免跑出去向康斯坦察人呼救。 随后,他只身来到了甲板上,远眺那渐渐坠入西山的太阳,和海水融为一体。(。) 第三百四十三章 热情鼓舞 此时此刻,他的心底只盘旋着一种感觉。 好累。 回到欧洲大陆的这几个月,度过了整个冬季,也度过了他人生中最费脑子的一段时光,几乎每天都要考虑下一步怎么办,如何突出重围如何达到目的,仿佛一刻都闲不下来。 唔,航海冒险最重要的,不就是自由么?真不想过这种勾心斗角的生活。 想到这里,他不禁思考:那么,怎样才能时时刻刻自由而不用勾心斗角呢? 答案只有一个——实力。 拥有强大的军事和资源实力,走到哪都能高昂起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永远都不需要看人脸色、苟且偷生。 这趟再回美洲,必须带去大批人力,以便开发无穷无尽的自然资源,在那片广袤的新大陆之上,建立起能源源不断创造财富的领地。 他深深吸了口气,双臂撑着栏杆,眺望。 “嘿,你在想事情?” 一个声音传来,转头望去,布拉德正迈着矫健的步伐而来,脸上关于对塞纳的悲伤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微笑。 “我不是大多数时间都在想事情么。”郑飞笑笑,习惯性地摸酒壶要和他碰个杯,才想起刚刚送给威廉喝了,悻悻作罢。 “是啊,我很佩服像你这样善于思考的人。”布拉德驻足,同他一起远眺夕阳,沉默不语。 码头的劳工们快要下班了,因此有些懈怠偷懒的样子,脚步慢了许多,心底在盘算等会领了钱去买点好吃的,给全家改善一下。 按理说大战在即,人们应该停止工作,该准备防守的准备防守,该逃命的逃命,哪还有心思在这搬箱子。 这,恰恰是康斯坦察的与众不同之处。 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康斯坦察成为了罗马尼亚唯一的大港口,几乎是整个罗马尼亚唯一的海上贸易途径。 战时的罗马尼亚,无论是士兵还是平民都需要大量的食物和生活用品,更别提火炮之类的军需品,更是倒了千金难求的地步。 不过,这样的形式也吸引了诸多有眼光的商人,他们中有些人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渠道,冒着极大风险往康斯坦察运送军火,一趟能翻赚好几倍的利润,有些则是去到环黑海的各个国家,收集粮食棉布等,贩卖到康斯坦察。 所以,即便中世纪的康斯坦察还称不上是什么大型港口,但在这段时间的繁荣度完全比得上里斯本,每天来往的船只数不胜数。由于人口和劳工本来就不算多,为了满足前线的补给,即便战乱在即也只能每天不停地工作,完成港口巨大的吞吐量。 否则的话,军队早就把劳工们征集去当苦力修筑炮台了。 说实话,康斯坦察人的民族荣誉感倒是很强,没事做的壮年男子基本都加入了军队,现在街上看到的男人,都是过来做生意的商人和他们的水手,游手好闲整天泡酒馆玩女人。 瞧见码头之上,人们各司其职忙着手头的活计,累得大汗淋漓。郑飞想了想,对不远处那个懂拉丁文的斯巴达战士招招手。 “通知你的同伴们,立刻帮忙卸货和修筑炮台!” 战士虽有不解,但还是迅速向岸上的开阔地跑去,四千名斯巴达战士正在那里互搏训练。 劳工们是两个人抬一个箱子,斯巴达战士是一个人扛两个! 斯巴达大军的加入,瞬间为整个码头注入了一针兴奋剂,渐趋懒散的劳工们,为他们的无限热情而感染,不知不觉动作快了许多,鼓舞的力量是巨大的。 短短几分钟内,整个码头就被一片呐喊声覆盖,那是人们在给自己打气。早就想回家的劳工决定今晚加个班,争取把码头的货物全部卸货完毕。 夕阳投来的光芒,洒落在人们的面庞上,照亮他们晶莹的汗珠,使得他们的斗志和喜悦更为明显。 诺大的码头,夕阳映着,海风吹着,口号喊着......不久前塞纳造成的寂静恐惧或是悲伤,悄无声息地散去了。 “他们果然不是坏人。” 小木屋前,守备官嘴角上扬,对仍躺在床上休息的英雄骑士军团领袖说。 “是啊。”骑士领袖透过窗户,看着热情如火的康斯坦察人,以及那群不明身份战力强悍的斯巴达战士,紧紧捏了捏拳头,心中的信念愈发坚定。 这场防守战,康斯坦察必胜! 望着脚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郑飞欣慰地伸了个懒腰,对布拉德说道:“看,多么正能量的一幕啊。” “正能量是什么意思?”布拉德的酒壶悬停在嘴边,大概是在想什么事情,略微失神。 “唔,就是令人鼓舞。”郑飞觉得这个解释很贴切。 布拉德挑挑眉,笑了笑,眼神中却有着一抹忧伤的意蕴。 少顷,他向郑飞投去征询似的目光。 “嘿,你有去英格兰的打算吗?” “当然,那可是个好地方,有我最爱的威士忌酒,以及全世界最具特色最讲究的贵族生活......你问这个做什么,想回家看看吗?” 布拉德苦涩一笑:“我哪还有什么家,我是想把塞纳的骨灰埋在他的故乡,南安普敦。” 提到塞纳的名字,布拉德神色黯然了些。 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很快就能路过那里。” 布拉德点头以示感谢,凝望着天边赤橙交织的晚霞,仰脖灌尽剩下的半壶酒。 沉默,持续了约有半分钟,直到一阵暖和咸腻的海风拂过。 深思中的布拉德嘴唇动了下,叹息 “你懂的比我多,我想问你件事。” “请讲,虽然我懂得并不算多,但我很乐意回答。” “我和塞纳,到底是谁错了?”布拉德低下头,盯着水面失神说道。 对于这个问题,郑飞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谁都没有错,错的是命运安排两个不该遇见的人邂逅了,其实,世间所有的因果都是这样,一个巧合造就了一个坏人,一个坏人又造就了一群坏人。 没有绝对的坏,也没有绝对的好。 没有谁生来就是残忍恶毒的,只是他们经历了超乎常人的痛苦而已,能够拯救他们的,只有自己。(。) 第三百四十四章 你竟然懂英文 “谁都没错,若是非要怪谁,就怪那些罪恶的统治者们吧,是他们发动了战争,摧垮了人民。” 说完这么一句,郑飞抬起手来感受海风掠过指缝的清凉,凝视着夕阳落下的地方,为天边的晚霞而沉醉。 “也许吧。”布拉德低头啜饮,晃了晃酒壶空了,停顿少顷,学着郑飞的习惯,挥臂把它给扔海里去了。 酒壶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曲线,在漫天云霞的映照下,险些砸中一只寻找落脚点的候鸟,扑通一声坠入几十米外的海面。 “哈,你还别说,扔完东西心里舒服多了!”他露出罕有的天真式笑容,冲郑飞挤了下眼。 这时,身后有个水手轻声喊道。 “船舱,他的书信写好了。” 郑飞对布拉德耸耸肩,留下他一个人独自欣赏傍晚的码头风景,转身回了船舱。 窗边的桌子上,放着威廉写的一封长长的书信,用的是英文,字迹潦草。 郑飞拾起来仔细,不知不觉翘起了嘴角,瞥着威廉的神情变化,对肃立其旁的两名斯巴达战士招手示意:“按住他。” 斯巴达战士是那么野蛮粗暴,分毫情面都不留,掐住威廉的脖子把他脑袋狠狠磕下,压在桌面动弹不得。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威廉猝不及防,涨红了整张脸,片刻不停歇地喘着粗气,既怒又惧地喝道:“我已经按照你说的做了,你还要怎样?!” 郑飞拿着那张纸,在他眼前晃了晃,猛地拍在桌子上。 “用英文是吗,你是不是盘算着要跟我说,只有用英文才能表明你威廉哈里森的身份,才能引起家族的重视?” “这是事实!”威廉恨恨道。 “好啊,那咱们就来看看这封信写的是什么吧。”郑飞轻描淡写地说,抖了抖墨迹还未干的纸,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哈里森帝国万岁!康斯坦察的兄弟们,我是被绑架的威廉哈里森,从塞纳口中得知你们正在策划营救我的行动......” 听到这里,威廉早已是冷汗直冒,眼珠子来回地转,惶恐至极。 这封信,他并没有按照郑飞的要求写,而是明确指出了自己被关押的船舱,水手们的作息时间、瞭望塔观察死角等等,这是一封求救信。 如果他能离开这里,在未来的几年内,最多十年,他将继承哈里森家族的掌控大权,得到至少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换言之,这次帮郑飞雇佣十万大军需要上千万银币,至少有一半是他的未来财产,那可是一笔天文数字,他怎么会甘心? 两分钟,郑飞念完了整封信。 郑飞把纸揉成一团,从窗子抛进海里,示意斯巴达战士松开威廉。 “你对我的船只布局研究得还挺透彻,看来之前上了甲板一点都没闲着。” 威廉深吸一口气,任由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下,捏了捏拳头,眼神躲闪不定。 “没想到,你竟然懂英文。” 听到他的回复,郑飞笑了下,手指在桌上扣了扣。 “你是初犯,我就不惩罚了,十分钟之内按我的要求再写一张新的,否则后果你懂的。” 话音落下,斯巴达战士猛地一拳砸向桌面,只听一声脆响,桌面瞬间被打出个大洞,房间中木屑满地,狼藉一片。 郑飞愕然盯着满脸怒气的战士,动了动嘴角。 “你......干什么?” 战士注意到他脸色不对劲,挠挠后脑勺:“示威......” “我最喜欢的一张桌子啊......” 斯巴达战士不会道歉,因为从来没道过,歉疚地低下头,咧咧嘴。 郑飞瞪了窃笑的威廉一眼,怒喝:“快写!” 好不容易营造出对威廉的压迫感,被战士这“一击”,全给摧毁了。 看来斯巴达战士除了骁勇善战之外,还是有点二的。 登上甲板,郑飞忽然想喝啤酒了,于是去仓库取了点,端着那泡沫腾腾的液体仰脖灌了半杯,畅爽无比的啤酒下肚,配着西方天边那壮丽的景色,真是大快朵颐。 这算,忙里偷闲吧。 布拉德还待在原地,背对着坐在甲板上喝酒聊天打牌的水手们,想一些事情。 水手们不敢靠近这个臭名昭著的家伙,唔,用臭名昭著不太合适,布拉德的名气建立在人们的恐惧之上,而不是厌恶。 不经意的,郑飞瞥了眼瞭望塔,瞧见原始人在上面,猴子般探头探脑地观察码头上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嘿,船长。”阿瑞斯大踏步地走来,顺着他的目光向上一瞟,看见原始人的身影,眼中现出一抹困惑与敬畏来。 “真不可思议,他居然一拳干掉了约翰塞纳。” “是啊。”郑飞深深吸了口气,隐隐约约的,心头涌上些许担忧。 “我非常想知道,他和斯巴达战士谁更强?”阿瑞斯饶有兴趣地撇撇嘴,似乎很期待看到两者的决斗。 思忖片刻,郑飞眉头轻蹙,将目光投向了海面和云霞,顺便看到了布拉德的背影。 “斯巴达,他们是一群天生的完美的战士,他们渴望战斗也只会战斗,他们是正面战场的死士,拥有不胜利就奋战至死的信念。而原始人,他拥有敏捷到让人眼花缭乱的身手,能自如穿行在悬崖峭壁间,常年与猛兽互搏求得生存。” 说到这里,郑飞停顿了一下。 “那么,他适合做个暗杀者?”听着对原始人的分析,阿瑞斯接话道。 郑飞高昂起头,把剩下的半杯啤酒喝掉,目光凝重认真。 “不,他是怪物。” 怪物。 也许,这是最贴合原始人的词汇了。 当初在威尼斯,威廉被他压在身底卡住脖子,在濒死之际出于对生存的渴望,捡起掉落在地的匕首,趁其不备狠狠插进了他的后背。 那样的伤口,要是普通人恐怕早已一命呜呼,原始人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且仅仅用了一个多月,伤口就基本愈合了。 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在未来,注定将会掀起一场不小的波澜。(。) 第三百四十五章 忠诚为核心 阿瑞斯手指按住刀柄,挺起胸膛遥望天边,语气中带着些许惆怅的意味:“在里斯本时,我以为我是非常难得的优秀骑士,即便那时穷的叮当响,也要时常去借或者租匹马,驰骋到郊外的草原上做骑术训练。可是后来,我见到了土著、原始人、布拉德,还有斯巴达战士,渐渐的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卑微,在他们面前,我曾引以为傲的战斗力,真是渺小极了。” 闻言,郑飞侧目看着他,漫天霞光映在他的面庞上,倒是平添了分沧桑悲伤,有种英雄落寞之感。 “相信我,你是不可替代的。”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至少对于我来说是的。” “可是,你现在有了斯巴达军团,以后势力会越来越大,还会需要我们这些平庸的骑士后裔吗?” 郑飞哈哈一笑,挑了挑眉头:“你不仅是我最忠诚的部下,还是我的好朋友,即便有一天我不再需要你们,也会和你们分酒喝分肉吃,因为你们是我扬帆起航之初的同伴,其中的友情和情结,是谁都替代不了的。话说,圣地亚哥还不如你呢......” 背后传来一声轻咳。 “咳......你这样是不对的。”圣地亚哥努起嘴,举起粗壮的手臂,昭示力量。 郑飞转过身背靠在护栏上,笑道:“哟,胖子回来了。” “我不是胖子,我这是强壮,强壮!”圣地亚哥嘴鼓的更大了。 “那去跟斯巴达打一架。” 圣地亚哥泄了气,轻哼一声,夺过他手里的杯子,仰起脖子把最后几滴酒到干,然后利落地把杯子扔海里去了。 郑飞愣了愣,颇为肉痛地捏了捏心口:“我的水晶杯......” “在你的带领下,我估计全队的水手都会养成往海里丢东西的习惯。”圣地亚哥挤眉弄眼,意思是谁让你刚背后说我坏话来着。 郑飞转头看了看甲板上打牌的水手们,瞧着那些或单纯或阴险的表情,渐渐的,陷入深思。 “嘿,你在想什么?” “想一件很重要的事。”郑飞决定,开始实行那个想法。 圣地亚哥来了精神,点头嗯了一声,若有其事道:“你想的每件事都很重要,比如今天晚餐吃什么。” 然而与平常不同,他的玩笑并没有缓解郑飞的神色,失去了带来欢笑的能力。 倚着护栏,郑飞长叹一声。 “被塞纳威胁到生命时,我感觉自己真的是太弱小了,在他的束缚下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任人宰割。” 来自塞纳的威胁,使得郑飞产生了深切的危机感压迫感,第一次觉得自己就如同泡沫,一戳就破。 “那就让自己变得更强。”圣地亚哥和阿瑞斯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郑飞摇摇头:“我早已不是少年了,可塑性很低,就算是通过最严酷的训练,也提升不了多少。” “唔,可是你还有我们这些忠诚的部下。”阿瑞斯搂着圣地亚哥的肩膀,竖起大拇指比了个信赖的手势,面带微笑。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郑飞的眼神中,展现出异样的光彩。 仿佛是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变故,两名身高近两米的大汉,竖起耳朵聆听。 “既然我无法增强自身能力,就需要建立一套以忠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以后,船队所有的关键职位都由你们最信赖的人来担任,能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忠诚度与责任心,明白吗?” “可是这么做不会得罪一些人吗?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所以,这个决定先不要对外声张,等我们开启了前往美洲的航行,再予以执行,到时候他们再不同意也已经晚了,漂在茫茫大海上回不了家,他们只能乖乖服从。” “那为什么不让他们直接回家去呢?”圣地亚哥困惑不已。 “你是不是傻!”阿瑞斯白了他一眼:“他们知道我们所有的秘密,万一枪炮和热气球那些东西的秘密泄露出去,后果不用脑子都能想到。” “什么后果?”圣地亚哥嗅了嗅鼻子。 “好了别装傻了,我知道你懂。”郑飞意味深长地搭着他的肩膀,希望他能明白此事的重要性。 圣地亚哥傻笑着的面容,渐渐敛住了,现出了难得的认真:“是你告诉我的,装傻活得久。” 这句话,旁人听到或许不会有什么感触,但作为最了解圣地亚哥的人,郑飞被深深震撼了。 正好比天才与疯子只在一线之隔,傻人和智者,往往也差半步。 情不自禁地,他开始重新审视圣地亚哥。 “船长,写完了!” 船舱门口,水手呼喊,把他从思绪中拉了出来。 他和圣地亚哥相视一笑,又看了看阿瑞斯,叮嘱道:“晚上去城里别忘得太放纵,注意身体。” 说罢,阔步向船舱走去。 “他怎么知道咱们要去玩的?”圣地亚哥抵了抵阿瑞斯的肩膀。 “我估计,他也想去......”阿瑞斯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女人伤心。” “喏,他有女人而且还是大美女,你就没有。”圣地亚哥开始犯贱了。 “说的好像你有似的。”阿瑞斯不屑地把他的手从肩膀上拿了下去,互揭伤疤。 “我很快就有了。”圣地亚哥从怀里摸出那块珍藏着的红宝石,捧在手上,站在夕阳投来的最后一抹阳光中,静静注视着它,浅笑:“等回到亚特兰大码头,我就有了。” “哇哦,心上人啊。”阿瑞斯真心为他感到高兴,停顿了一下,眉飞色舞道:“先别管这个了,说说晚上的事吧,我想玩个贵族妞儿,打听好了要两百个银币,价格高了点,但我想尝尝那种睡侯爵小女儿的感觉,你去不?” 这话,立刻就把圣地亚哥从思念中拽了出来,激动道:“去!天呐,侯爵女儿!” ...... 确认这次的信件内容无误后,郑飞就派了名机灵的水手,按照威廉说的地点,把信送去了康斯坦察的木材厂老板手里。 他不担心哈里森家族会强行派遣大军前来夺人,毕竟有四千斯巴达战士坐镇,没有数万人的大军是不行的,罗马尼亚王朝怎么会允许数万雇佣兵入境呢? 现在郑飞需要做的,只是等待而已。(。) 第三百四十六章 难得的清闲 gjg9?)??p???]?????t?????7k???b?m???2???l??觉,夕阳已完全沉沦于西方的海平线上,码头上堆满了货箱,劳工们挥汗如雨齐声呐喊,正是在这振奋人心的呐喊声中,朦胧夜色降临了。\r 甲板上升起了炉子,不愿进城玩的水手们在炉子旁围坐成一圈,翻烤牛肉兔肉之类的食物,香喷喷的烤肉味儿升腾在甲板上空,在海风的吹拂下,钻进卖力工作的劳工们鼻孔里,撩动他们饥饿许久的肠胃。\r “好香。”趁着停下来擦把汗的功夫,一名搬运工站在货箱上气喘吁吁地抱怨,鼓起嘴直勾勾地盯着闪动火光的甲板。\r “该死的水手,日子过得真是美啊。”他的朋友附和道。\r “我说,要不等打完仗我们也当水手去吧?”\r “这是你提过最靠谱的建议了,不过,还是等闯过这一关再说吧,蛮子的军队快来了。”朋友拍了拍他的肩膀,脱掉浸满汗水的衣服在脸上抹了一把:“继续干活吧伙计,康斯坦察需要我们。”\r 在康斯坦察码头,有许许多多像他们这样的劳工,来自奥斯曼帝国大军的入侵,使得他们的凝聚力和民族荣誉感到达了一个空前的高度,以至于他们愿意抛开个人利益,全心投入到抵御外敌的工作中来。\r 天一黑,不少水手就进城找乐子去了,郑飞搬了把椅子坐在瞭望塔上,在这里不但能感受到清凉畅爽的海风拂过脸庞,还能欣赏夜空和地面的景致,看着成群结队往城里去的水手们,他会心一笑。\r 寻求异性滋润是男人的天性,这群正值壮年的汉子们,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碰到一回女人,可谓是如饥似渴。\r 他两指夹着高脚杯,啜饮一口,欣赏难得的夜景,享受难得的清闲。\r 喏,远处有座灯塔,高耸在海崖之上,怕是已年久失修,但还在孜孜不倦地为黑夜投下一抹光亮,指引商队前行的道路。\r 灯塔守护者是孤独的,他们每天都会待在那高高的塔顶,站在不算大的窗口前,映入眼帘是只有一望无际的海面,以及偶尔路过的船队。\r 也许,每一个甘愿守护灯塔的人,都是不小心坠落人间的折翼天使。\r 深夜,是那么的宁静安详,尽管白天发生了好几重变故,尽管康斯坦察即将迎来一场战争,却依然保持着它本初的静谧之美。\r 不晓得过了多久,困意涌上郑飞的心头,他喝掉最后一口杜松子酒,仰头望着点缀黑色画布的漫天繁星,任凭那淡淡的果味儿在口腔中散开,很是舒服。\r “我得去睡了。”他对身边肃立着的哨兵说。\r 哨兵正望着码头出神,连忙应了一声,淡蓝色的瞳孔中,有着些许失落的意味。\r 郑飞看穿了他的心思,撇撇嘴,从兜里摸出几个金币来,塞到他手里,微笑。\r “这是对你的奖赏,好好站岗,明天去城里玩玩。”\r 哨兵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要知道他加入船队也有好几个月了,别说领赏了,就连和船长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r 做水手之前他是个小贩,这是他半年的收入,他攥着那几个金币,激动得语无伦次,酝酿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谢谢,您真是个好船长。”\r “我是个屁的好船长。”郑飞在心底说。\r 船队有几百个水手,就算每人赏几个金币,也才区区几千个而已,而自己这趟回欧洲却赚了数百万枚银币,折合金币数十万,给水手们的赏钱不过是百分之一而已。\r 万恶的统治阶层啊。\r 不得不说,中世纪的底层人民非常容易满足,成为水手之前,他们大多数都是搬运工、农夫、小贩,整天劳碌奔波只求全家温饱,而现在他们不仅能每天吃上肉,还能省下一笔不菲的收入,有什么理由不满足呢?\r 在他们的脑海中,郑飞是个极好的船长和老板,从不剥削手下,也从不克扣工薪,出的价格给的赏钱都非常丰厚,完全不像其他黑心商人。他们愿意跟着这样的船长一直混,过个几年,他们就能回到家乡买一大块地了。\r 安于现状,是一个人前进路上的最大阻力。\r 郑飞为什么会出手大方呢?因为他喜欢看到水手们快快乐乐的,更重要的是......\r 作为第一个发掘美洲新大陆财富的人,他占有了整片大陆的资源,那些在美洲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泛滥生长的动植物,在欧洲却被奉为稀有物品,这便促使了他的钱来得很快,也很轻松。\r 他不是为了钱而挣钱,而是想要组建更庞大的船队,建立属于他的海上帝国,在这个动荡纷争的中世纪,创造一段为人称道的传奇史诗!\r 不过,对此刻的郑飞来讲,最令他留恋的是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带着船队的水手们扬帆起航,去全世界看看。\r 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棒的呢?\r 迎着海风,望着远方那闪烁的灯塔,站在瞭望塔上的他,醉微醺。\r 酒劲上来了吗,这么心潮澎湃......还是先睡觉吧。\r 他嘿嘿一笑,拍拍哨兵的肩膀,扶着护栏慢步走下瞭望塔。\r 就算是黑夜,他也不用担心哈里森家族会派人突袭,因为他不仅有尽职尽责的哨兵,更有那四千名斯巴达战士。\r 战士仿佛不知疲倦的铁人,仍在不停不歇地帮助劳工们搬运货箱,把劳动当成了日常的体能训练。\r 即便到了夜里,斯巴达战士也会轮流把守驻地,避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有他们在,只要对方不调大批炮兵来,绝不会有任何问题。\r 生活是这么美妙。\r 踏在甲板上,耳边是斯巴达战士发自肺腑的呐喊,郑飞翘起着嘴角,迈进了久违的船舱。\r 船舱里亮着一盏油灯,书桌前,布兰妮托着腮思考事情,旁边放着一支蘸了墨水的鹅毛笔,以及一张满是字迹的羊皮纸。\r 望着她那美丽的背影,郑飞踮起脚尖,悄悄从后面抱住她,轻声道:“我猜你一定是在写塞纳的故事。”\r “是的呢,他是个可怜人。”布兰妮为他的到来而欣喜,毕竟有好几晚都没有他陪在身边了。\r “先别写了,睡觉。”郑飞霸道地抱起她,坏笑。(。) 第三百四十七章 处理船只 ♂, ”37873rvsreЦo清晨。\r 这是第一个在康斯坦察醒来的清晨,郑飞轻轻吻了口睡梦中的布兰妮。\r 熟睡的女人总是很美,当然了,前提是长得也要漂亮才行,否则再怎么睡也是白搭呢。\r 凝视着这张俏丽的脸蛋,他欣慰一笑,而后披上衣服出了船舱。\r 立于甲板放眼望去,清澈的海面上游荡着几只海鸟,它们想抓点小鱼做早餐,可惜迟迟没能找到目标,发出悠长的哀啼。\r 再回首,在东方的鱼肚白之下,数不清的劳工或打着哈欠,或啃着面包,陆陆续续地涌向码头。\r 他们昨天深夜才回去休息,睡了不过四五个小时,就又投入到新一天的工作中来了。\r 累,但心不累,他们渴望为防守家乡康斯坦察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们每搬一箱东西,士兵们就多了一箱物资。\r 该醒的人都醒了,除了昨天去城里夜宿未归的水手们。\r 大批外来水手的涌入,使得本地的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r 唔,那位康斯坦察人心中的英雄,骑士军团的军官,和码头守备官一同爬上了建在码头边的瞭望塔,督导士兵们加速修建阵地。\r 瞧见他俩,郑飞蹙了蹙眉头,转头打量着自己这支庞大的船队,思忖少顷,迈着大步前去。\r 嘿,他来了。\r 隔得远远的,守备官就注意到了郑飞,抵了抵骑士军官你的胳膊。\r 被斯巴达战士无情碾压的场景,军官仍是记忆犹新,所以看到郑飞过来,他不禁紧张了起来。\r 下去看看。说着,他快步走下瞭望塔。\r 两位,我来和你们商量件事。郑飞打了个友好的手势。\r 听到这话时,他们俩的内心是这样的:有事你就吩咐呗,还商量我们又不敢拒绝。\r 此时,军官只希望他不要狮子大开口。\r 然而,片刻之后,他们却听到了一个令人沸腾的消息\r 我想把我这十几条船,全部卖给你们。\r 军官和守备官对视一眼,不可思议地嗅了嗅鼻子,确认性的问:你说什么\r 我想把船卖给你们。郑飞笑着重复了一遍。\r 我的上帝快请去屋里坐,我那里藏了上等的杜松子酒。军官喜上眉梢,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r 郑飞耸耸肩,在俩人的陪同下,进了建在码头边的小木屋。\r 卖船,是他早就计划好的决定。\r 黑海是欧亚大陆的内海,唯一连同外海域的渠道,就是之前通过的伊斯坦布尔海峡了,换句话说,只有经过那条海峡,才能回到地中海,才能进入大西洋前往美洲。\r 在伊斯坦布尔捅了那么大篓子,现在哪还回得去\r 大仓库炸了,守备军半年的补给打了水漂,估计伊斯坦布尔那三巨头都快疯了吧。\r 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抛开船只,从陆路行进到沿海地区。\r 最靠谱的一条路线,就是一路向北抵达北欧的波罗的海,然后再想办法搞一批远洋船,倘若搞不到的话,就买些能够近海航行的大船,去到西班牙等能够生产远洋船的国家,重新组建船队横渡大西洋。\r 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买不到的。\r 丹麦是波罗的海旁的一个国家,在中世纪时期国力尤为强大,攻占了挪威和瑞典的大片领土,航运业和海外贸易十分发达,商船队仅次于英国居欧洲第二位,并拥有一支规模可观的舰队。\r 船队里的落魄丹麦王子安德烈,将要被用来和丹麦王室谈判,博得王室的支持,尽量多揩点油。\r 对于穷苦人,郑飞从来不吝啬救助,但对于富人贵族尤其是王室,他也从不会客气,他知道那些人的钱都拿去追求极度奢靡的生活了。\r 这些都是后话了,眼前的事是卖掉手上这十几条船,毕竟带不走,不如卖掉。\r 进屋,军官动作娴熟地给郑飞倒了杯杜松子酒,和他碰了个杯,激动笑道:为什么忽然想通了呢\r 酝酿片刻,郑飞擦了下鼻梁。\r 不瞒你说,在伊斯坦布尔时,我炸了海峡守备军的仓库,那里的军官士兵都恨死我了,我肯定回不去了,而这片汪洋只有伊斯坦布尔海峡一个出口,我只能从陆路离开,所以用不上船了。\r 听着他说的话,军官和守备官渐渐张大了嘴巴,目光中再次出现了之前的不可思议。\r 你竟然炸了海峡守备军的仓库我听说过,那可是个巨大的仓库啊,价值上千万银币\r 对啊,所以你懂的。郑飞笑了一笑。\r 震惊之余,军官开始重新审视站在自己眼前这个人,他很好奇,这究竟是个怎样的男人\r 可是,你为什么要干那么危险的事,西亚蛮子也侵略了你的国家吗说出这话时,军官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因为郑飞的脸属于东方人,那个天朝大国距离甚远。\r 不,我只是为了自保,你知道的,我船上带了大批的军火,无法安全通过海峡守备军的审查,所以只能趁夜里搞点大动静,引开他们的注意力。郑飞坦言。\r 这个完美的理由,令军官不由得地笑了起来,敬了他一杯。\r 不管怎样,你炸了蛮子的仓库,就是我们康斯坦察人的朋友,谢谢\r 那就让我们谈谈船的事吧,我有一艘意大利战舰,十艘大型护卫舰,四艘大型货船,两艘特大型货船。\r 粗略估计一下,这批船的价格至少值五十万,毕竟那艘意大利战舰就值不少钱,当初布拉德可是花了一百万银币重金采购的。\r 心中盘算了一会儿,军官对守备官耳语:我们还有多少资金\r 三十万,下批资金要过半个月才能到。守备官压低声音回复,想着能不能和郑飞商量等半个月再付款。\r 沉吟片刻,军官心中不免忐忑,问郑飞:你要卖多少\r 郑飞笑着,大拇指和食指对在一起,比出个手势。\r 盯着其它三根手指,军官惊喜道:三十万\r 不,是零。\r 郑飞要把船白送给他们吗怎么可能。 第三百四十八章 老者 ♂, rbod9s54vlob267qq,6b  听到这个数字,军官却并没有过分激动,只是短暂地狂喜了一下,便是很快冷静下来。\r 他明白,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对方不要钱必定有其它附加条件。\r 他挑了挑眉头,帮郑飞续了杯杜松子酒,笑得不太自然,透着些许担忧之意。\r 那你要什么\r 郑飞接过酒杯,稍稍啜饮一小口,指了指停在外面码头上的牛车。\r 军官顺着他的指引望去,看着那上百只皮埃蒙特牛,它们正安安分分地埋头吃草,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困惑,耸耸肩表示不理解。\r 这一百来只皮埃蒙特牛,是炮兵部队用来向码头运送补给和火药炮弹的,截止今天上午,所有物资都已运送完毕,堆放在炮兵驻地的仓库里,随时准备应对奥斯曼帝国大军登6。\r 物资运送完毕后,这些牛和牛车就失去了价值,与其让它们在战乱中死掉或是落入西亚蛮子之手,倒不如杀了犒劳士兵,原计划今天晚上就炖了开宴的。\r 我要牛和牛车。郑飞微笑着解释道:用船来换。\r 可我必须得告诉你,这些牛最多也就值几千个银币而已。军官惊异地睁大眼。\r 所以我要的不止这么点。说着,郑飞放下酒杯,认真道:两千头牛,一千辆牛车,一千匹马,一千辆马车。\r 本以为军官会犹豫犹豫,没想到郑飞话刚出口,他就果断应了下来。\r 行,最迟明天就能给你。军官爽快地伸出手,目光中充满着真诚。\r 你考虑好了么,这批货的价格可不低。郑飞和他握了个手。\r 但你的船更有价值,谢谢你对我们康斯坦察人的帮助本地有不少家养殖场,大战在即,那些驯养的牲口,老板是没办法带走的,只能低价处理给愿意购买的人,我会尽快安排人去买下来。\r 好,明天一起交货。郑飞打了个响指,便转身出门去了。\r 这时,军官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唤住他。\r 嘿,你的那批火炮\r 火炮不卖郑飞应了句,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r 船卖了没什么,但火炮蕴藏了划时代的工艺,万万不可落到文明社会的手中。\r 现在,郑飞得去跟船员们通知这一消息,让他们做好下船的准备,在那之前,还要找人去采购大量便于携带的食物。\r 走6路去丹麦,考虑到要绕过战乱区,就势必要通过大片的荒地,也许很多天都不能进入城镇进行补给,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淡水。\r 那些牛车,就是用来运载食物水和军火的,至于马车,用途则是让人乘坐,毕竟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搞不好要两个月,全凭脚力的话不知要累死多少人。\r \r 康斯坦察,木材厂。\r 木材厂当然要靠近树林,它建在城北的郊区,附近生长着成片成片的橄榄木,木质坚实硬度较高,色彩鲜艳纹理清晰,在欧洲是一个贵族般的树种,有着特殊含义,经常被制作成宗教工艺品,钉死耶稣的十字架就是由它制成的。\r 此时,在一间宽敞的屋子里,一名秃顶老者若有所思地叼着烟斗,眼神深邃,手里握着象牙柄匕,在桌上刻出一道道痕迹,正如他苍老脸颊上的皱纹。\r 看似杂乱无章的痕迹,实则是一串字母,是个骂人的词。\r 在他身边,有个带大沿帽的男子不安地站立着,微微鞠躬,眼珠子转来转去。\r 哈里森先生男子嗅了嗅鼻子,手心捏了把汗。\r 你知道吗艾伦,我把康斯坦察交给了你,是对你能力的相信,而你却连一个人都救不出来,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老者取下烟斗,在桌上磕了磕,眼皮都没抬一下。\r 男子为之一颤,他很清楚老者的手段,光是想想就令人后怕。\r 心头悸动片刻,他想到了一件事,眼中闪过转瞬即逝的笑意,抬起头,吞吞吐吐地说:您想怎么惩罚我都行,但是哈里森先生,在那之前我必须告诉您一件事\r 说。老者仍是耷拉着眼皮,吹了口散落在桌上的烟灰,谑笑。\r 塞纳死了。\r 这句简单的话,却犹如一道晴天霹雳,使得老者刚刚显露出的笑容,硬生生地凝固住了,只在嘴角残余了难以置信的惊愕。\r 缓了两秒,老者猛地抬头直视他的眼睛,迫切问:哪个塞纳\r 男子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地说:我们哈里森家族的王牌雇佣兵,约翰塞纳大人。\r 不可能老者愤愤地挥起手臂,把烟斗连同匕一起摔落在地,腾地站起身来,狠狠往桌子上捶了一下。\r 我们所有人都看见了,他确确实实的死了,之前安排救援威廉的计划时,他突然消失了几天,再出现时却独自跑去营救了,只可惜对手太强,他失败了。\r 听着他的阐述,恼怒与诧异之后,老者渐渐平息了下来,坐回椅子上躺着闭目养神,过了好一会儿,总算接受了这个噩耗。\r 塞纳,可以说是整个家族的招牌,即使家族有十位特等雇佣兵,但目前仍没有谁的影响力能够越他,他是家族的掌中宝,单单是他一个人,每年就能创造上百万银币的财富。\r 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老者俯身捡起脚下的匕,插在桌上,目光前所未有的凶狠。\r 当时是在码头,人太多距离太远,我们没能看清情况,根据谣言说,他被人一拳就给干掉了。\r 哼,谣言永远都是谣言,可笑\r 老者望着窗外,面色凝重。\r 艾伦,你刚说对方太强,有多强\r 一支至少四千人的强悍军队,连康斯坦察的英雄骑士军团都奈何不了他们。\r 是吗,那我倒要会会他们。\r 老者浅笑了下,旋即面色一转,宣布道:通知对方见面时间和地点,同时,拿上我的令牌去把城外的军队调过来。。 第三百四十九章 商谈 , ?!?q?2???bbl?=tt??]v????7????*??????|d??3??”男子恭敬地接过令牌,疾步出了门。\r 房间中安静了下来,老者站直身体,脚踩在掉落在地的烟斗上,悠悠走向窗边,眺望远处那片郁郁葱葱的橄榄树。\r 一行候鸟掠过空际,奔向遥远的天边,在空中留下道道靓丽的身影。\r 老者的脸色,五味陈杂。\r 愤怒、悲伤、纠结、迷茫......那双年过半百的眼睛里,隐藏了太多的事情,纳含了无穷的睿智。\r “可恶的威廉,居然葬送了塞纳。”\r 深深叹息,正如那卷过门前空地的疾风。\r ......\r 次日。\r 接到哈里森家族的回信时,郑飞刚用完早餐。\r 这是一个美妙的清晨,照往常一样,码头劳工陆陆续续地涌来,在斯巴达战士的帮助下,今天他们就能彻底扫清堆积的货箱,投入到紧张的备战当中,帮助炮兵修建炮台,或者去几十里外的铁矿山充当苦力,运回铁矿生产尽量多的炮弹。\r 郑飞待在瞭望塔上,举起望远镜观察海平面。\r 很快就要和自己的船只告别了,在一起度过了大半年,还真有点舍不得呢。\r “船长,信来了!”\r 有个水手匆匆跑上甲板,手里挥舞着一张厚实的羊皮纸。\r “信上说的什么?”郑飞放下望远镜,趴在护栏上问。\r “我......不认识字。”水手惭愧地撇撇嘴。\r “连个字都不认识还好意思出来混!”甲板上,汉斯骂骂咧咧地走过去,脸色很不好看,一把夺过羊皮纸。\r 少顷,他的脸色变得更加难堪了,拿着信杵在原地,神情中尽是惭愧,不知该如何收场。\r 郑飞苦笑着摇摇头,跳起翻出护栏,抓着绳索滑降而下,平稳落地。\r “让你再装,丢人了吧。”他白了汉斯一眼,接着对水手说:“没你事了,去忙吧。”\r 水手挤挤眼,窃笑着跑开。\r “这都是什么字啊......”汉斯委屈不已,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把它撕成两半。\r “英格兰的文字。”郑飞抖了抖羊皮纸,从手指擦了下上面的字迹,墨水还未完全干,看来是才写不久。\r 看着他认真读信的模样,汉斯不免好奇,头往前凑了凑,问:“船长,你身为一个东方人,为什么又懂拉丁文又懂英格兰的语言?”\r 郑飞瞧了他一眼,笑而不语。\r “呃,信上写的什么?”\r “保密。”郑飞神秘兮兮地说,而后轻咳一声,脸色变得严肃起来。\r “汉斯,给你个忠告,以后要善待你的手下。”\r “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地位。”汉斯怔了怔。\r “想想自己以前经受过的苦难,别忘了你曾经还不如他们,如果当初我也这样对你,你会是什么感觉?对他们好一点,他们也会心甘情愿帮你做事,知道吗?”\r 话说到这,郑飞就不多说什么了,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扬长而去。\r 转头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汉斯抬了下眉毛,想了想,从兜里摸出几个银币。\r “库拉,拿去买酒喝!”他对刚刚被训斥的水手喊道。\r ......\r 会面地点,定在城里的一家酒馆里,那是康斯坦察最豪华的酒馆,往常都是富家子弟出没的地方,不过现在由于大战在即,富人们能跑的都早已跑掉了,酒馆生意坠入萧条之中。\r 没办法,它出售的都是高档酒,普通民众是消费不起的,码头劳工一顿就能喝掉一个月的薪水,太伤。\r 酒馆坐落于城里最繁华的街道,白天熙熙攘攘吵嚷个不停,所以他们选择了夜晚,而且是深夜。\r 深夜,是便于械斗的时段。\r 早在中午时,郑飞就派人去酒馆周边侦察过了,防止会落入对方的圈套。\r 除此之外,他还在附近安排了几十个火枪手,分布藏匿在楼房的高处,线膛枪拥有绝对的射程优势。\r 根据“侦察兵”汇报,整个下午酒馆附近都没出现什么可疑人物,但郑飞仍不放心,就穿上了斯巴达战士的铠甲,是穿在衣服里面的那种,类似于古代中国的锁子甲,作为防刺服使用。\r 并且,他还带上布拉德、原始人和几名斯巴达战士同行,还在街道边安排了上百个战士,以确保万无一失。\r 在完善的防御措施下,他漫步过宽敞的街道,安心来到了酒馆门前。\r 入夜了,康斯坦察人睡得特别早,整条街道都是静悄悄的,只偶尔听得见某家小孩儿的啼哭,与那天上传来的鸟鸣遥相呼应。\r 夜空中,悬挂着半轮明晃晃的月,向大地投下一抹淡洁如雪的光辉,为这本该堕入黑暗的时间,添了份难得的生机。\r 伫立在酒馆门口,他们迟迟没有进去。\r 酒馆的伙计有些着急,跑出来问他们需要什么,这时才引起了包间里老者的注意。\r 老者对大沿帽男子挤眉头示意:“艾伦,去把他们请进来。”\r 名叫艾伦的男子慌忙放下手里的酒杯,小跑过去。\r “几位,我们主人早就在里面候着了。”说话时,艾伦的神情有些不太自然,因为我看见来的几人都戴着大沿帽,遮盖住了整张脸。\r 其中还有两个斯巴达战士穿着铠甲,手提重剑铁盾,离得稍远一点乍一看跟无头骑士似的,在这样寂静的夜晚,令人不得不感到惊悚。\r “你是谁?”布拉德沙哑的嗓音响起。\r “我是......哈里森家族驻康斯坦察的负责人,你可以叫我艾伦。”艾伦挺起了胸膛,这串头衔一直以来都赋予了他极大的荣耀。\r “你的主人呢?”\r “在包间里。”\r 停顿少顷。\r “让他亲自过来。”布拉德冷笑道,刻意放大了声音。\r 包间里,老者清晰听到了这句话,恨恨捏了捏酒杯,做了次深呼吸,挤出礼节性的笑容,缓缓踱步而去。\r “哇哦哇哦哇哦,等候多时了,几位贵客。”老者做了个绅士的问好,动作相当娴熟,看来没少在上层社会打拼。\r “准备好要谈那笔生意了吗?”\r “当然,从接到信的那一刻我就准备好了,不如让我们去屋里聊吧,外面怪冷的,我准备了上好的雪利酒,不进去尝尝?”(。)m.。 第三百五十章 勒索 , “哪里产的雪利酒?” “充满风情的西班牙南部地区,原汁原味,你知道的那里正经历着战乱,弄到这酒可真不容易。” 老者的脸上始终挂着礼节性的微笑,并且,没有因来人都带着特大号沿帽而不悦,不得不说,他是个非常有修养的绅士。 圣地亚哥在前面开路,一行人跟随着老者进入了酒馆最里面的包间,落座。 老板很有眼力,让服务生端了几盘烤肉过来,放在桌上后迅速离开,一言不发,动作轻轻地掩上包间的门。 老者亲自给郑飞倒酒,这瓶西班牙王室特供佳酿,味道清新、酵美甘甜,一开盖儿就散发出诱人的气味,极少有人能弄得到。 倒完酒,老者理了理衣服的下摆,坐下举杯。 “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叫亚当哈里森,人们都喜欢称我哈里森老伯,我想,在场的朋友应该都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在场的都有谁? 郑飞、原始人、斯巴达战士......唯一听说过亚当哈里森的,就只有圣地亚哥了。 圣地亚哥从来都不顾气氛有多严肃,大大咧咧地抓起盘子里的烤肉啃,吃的正香忽然听见老者的话,不禁愣了愣,缩起脖子收敛下来。 亚当哈里森,也许这个姓名在平民阶层流传的不太广泛,但在士兵中却被奉为响当当的人物,毕竟各国军队都免不了和哈里森家族打交道。 早年,在流落到亚特兰大码头之前,圣地亚哥曾是一名威武的军官,后来吃了败仗没脸回家乡,才去做了搬运工那种苦差事。 至于原始人和斯巴达战士......他们连拉丁语都听不懂,何谈名字呢? 原始人一刻都闲不住,坐在旁边的桌子上,捧着碟烤肉吃得一干二净,意犹未尽地舔起了盘子。美食是他的最爱,没有之一。 两名斯巴达战士挺立在郑飞的两侧,高昂起头手里提着重剑,随时准备开战,大沿帽遮盖住他们的脸,更添了些许神秘气息。 对于眼前这帮人,老者愈发琢磨不透了,一双幽蓝色瞳孔充满了睿智,渴望能去对方的眼神中看出点什么,然而,他连对方的眼睛都看不到。 冷场许久。 老者手指搓动酒杯,迟迟没等到对方率先开口,只得无奈地苦笑一声,寻找话题切入点。 “喔,听我的手下说,那天塞纳去救我的小威廉时,布拉德也在你的船队里,他今天怎么没来?” “他有事。” 老者清清楚楚的注意到,郑飞的大沿帽上抬了些,嘴角轻翘。 “唔,潜伏在附近某个地方吗?” “让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说正事吧。”郑飞不耐烦地挥手打断。 老者挑了挑眉,觉得对方是这么不可理喻。 “好吧,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要十万大军想干什么?你知道,这关系到任务的凶险程度。” “信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你说是为了帮王子夺王位,让我猜猜,你是想要和罗马尼亚王室建立密切的关系,获取某些利益吗?” “不,我只是不希望这个国家的生灵遭受涂炭。” 在康斯坦察的这几天,郑飞亲眼目睹了康斯坦察人的勇敢团结,这是一个优秀的民族。 或者说,每一个面临生死存亡的民族,品质都是优秀的。 “你还真是个善人啊。”老者摇头苦笑。 “怎么能说是善人呢。”郑飞向前凑了凑:“我用的又不是自己的钱。” 闻言,老者渐渐收住了和颜悦色,铁青着脸。 “可是你知道么,这笔生意,哈里森家族会赔掉上千万银币!” “但你们有的是钱,这点应该还不成问题。” 灯影摇曳,酒馆老板仿佛是闻到了硝烟味,招呼着服务生躲进了里屋,不敢露面。 这边,斯巴达战士傲然肃立,手提重剑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不动弹,原始人和圣地亚哥面对面坐着,自顾自地喝酒吃肉。 另一边,哈里森家族的精英屏住呼吸,向郑飞投去如炬的目光,手放在腰间,随时掏枪。 僵持少顷,老者盯着郑飞那讨厌的大沿帽,冷笑。 “你确定威廉值这个价钱?” “他是你的亲儿子,难道你肯为了钱牺牲你儿子的性命?” 沉默,一只飞蛾围绕着灯火盘旋,没头没脑的乱绕,似乎被火燎到了翅膀,扑棱着跑开,飞到了某个阴暗角落。 “喏,看那个小家伙。”老者顿声示意,微笑:“它喜欢亮光,所以总想往火苗上扑,但那炽热的温度,却总会伤着它,多么愚蠢的行为啊。但有时候,有的人和他也是一样的。” 言外之意,郑飞就是在为了利益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可我就是喜欢往火苗上撞,直到把它撞灭为止。”语气,咄咄逼人。 老者的脸色再一次沉了下来,死死捏着手里的酒杯,恨不得一把扯下那烦人的大沿帽。他一直都认为眼睛是通往内心深处的窗口,久经沉浮的他,也总能从对方眼神中洞察出微妙的变化,而现在,他丧失了这一大优势,心里难免烦躁。 他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愤怒,深深地吸了口气,平复下来。 “你是在勒索哈里森家族么?”他冷笑了下,希望对方能意识到这样做的后果。 可是,他没想到...... “嗯。”郑飞轻描淡写地应了句。 他腾地站了起来,正要摔杯,被旁边的随从抓住了手腕。 随从注视着他的双眼,闷声摇头,努嘴示意外面的街道。 街道上,斯巴达战士如卫兵般肃立,时刻不放松警惕,只要一有动静,他们就会立即冲进来。 老者咬咬牙,心中狠狠咒骂了一番,然后又坐了下来。 “你凭什么认为拿一个威廉就能要挟得了我?” “因为他是你的儿子。” “他......是吗?” 话音刚落,老者一改之前的绅士风范,拔出匕首愤然插在桌上。 “看来你对我亚当哈里森,还真是一无所知啊。” 大沿帽下,郑飞困惑地锁紧眉头。 这世上真有食子的虎? “不好意思,威廉是我的侄子。”(。)m.。 第三百五十一章 大沿帽下的面孔 , 灯光下,老者的面目愈发狰狞。 “我的兄长,也就是家族目前的领袖弗朗西斯哈里森,他可是个彻头彻尾的老狐狸,以身涉险的事他从来都不会做。” 突如其来的变故。 “但如果你完成不了这项任务,也没办法向他交差不是么?”郑飞的手从桌面上移开,放到了腰间。 “为什么非要交差?我占有家族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就是说和你妥协的话,我要付出至少两百万银币的代价,只为救那个和我没有任何感情的侄子。” 停顿少顷,老者的神色蓦然变得凶狠:“更何况,他害死了我的塞纳!” 闻言,盘踞在郑飞眉间的困惑更多了些。 “你的塞纳?” “塞纳是整个家族最有天赋的年轻人,很令我喜欢,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虽然他孤立高傲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从来不把我当回事。我只有五个女儿,再加上年龄大了生不了孩子,所以指望未来让他继承我的衣钵,没想到,他居然为了救威廉死了!死在了你的手上!” 愤慨,从老者瞳孔中喷射而出,恶狠狠地瞪着郑飞的大沿帽。 郑飞多么想告诉他,塞纳之死是因为...... 冷静很快压制了老者的愤怒,他话锋一转:“倘若你肯无条件释放威廉,那再好不过了,我明天就带他回去交差。但如果你不肯,我就对老狐狸弗朗西斯说你太残忍了,早就杀死了威廉和塞纳。” 老者的神情愈发阴冷,颇为头疼的挠了挠头发,补充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会率领哈里森家族的大军,像碾死一只臭虫那样,干掉你和你所谓的势力。” 谈话至此,事态已经很清楚了。 郑飞明白对方是不可能妥协的了,既然这样,就只能采取备用计划,以达到目的。 “你觉得你今天离得开这里吗?”郑飞拔出火枪,耍了个枪花,拍在桌上,发出咚的声响。 霎时,老者身后的随从们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拔枪抬手。 然而,没等他们的枪口指向郑飞,斯巴达战士的铁盾已脱手而出,巨力投掷。 咣当一声,随从连连倒退几步,枪也掉落在地,慌忙要捡,一个敏捷如鬼魅般的身影闪到了他们面前。 原始人的手里,握着刚敲碎的酒杯,最好的利器。 脖子是所有动物的要害,也是原始人的首选攻击目标。 干净利落的一削,两名随从的颈动脉便是被无情切断,鲜血喷涌而出。 眨眼的功夫,随从双双倒在了血泊中。 老者的眸子里,遍布惊愕。 作为哈里森家族的首脑级人物,他阅过无数强者中的强者,他本以为塞纳就是最完美的杀手,哦不,还有个不愿归降家族的布拉德,唯一打败过塞纳的人。 片刻前发生的一切,让他许久都缓不过来,愣愣地盯着原始人那双毫无感情的眼睛。 太快了。 如此敏捷的身手,堪比突袭猎物的野兽!对准要害一击毙命!要是能把这家伙招到哈里森家族,没准能补上塞纳的空缺...... 想到这里,他不可思议的面庞上,浮现出一缕难以察觉的笑意。 “让我们好好谈谈。”他镇静下来,强笑着说。 “没什么好谈的,你只需要回答,十万雇佣军能不能给?” “能,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说看。” “把这个人送给我。”他指着原始人说。 郑飞不由得嗤笑了下,果断答道:“不可能。” “那就没得谈了,我保持之前的立场。”老者耸耸肩,坐了下来。 “看来我只好把你也当成人质,再给哈里森家族写一封信了。” “我劝你最好别乱动。”老者不紧不慢地喝了口酒,笑着说:“否则会死的。” “来之前我已经勘察过了,附近没有任何军队集结的迹象,我能有什么危险?” “没错,大战在即,康斯坦察不允许外来军队进入,不过......听我的手下说你是个东方人,那你一定知道有个叫‘神火飞鸦’的东西吧?” “神火飞鸦?” “呵,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说过,那可是你们东方的发明之一,能把炸药送飞到空中推进数百米,之后爆炸!” 说罢,老者怒摔酒杯,直指窗外一座高高耸立的钟楼。 “那上面全是我的人,只要察觉我有任何危险,炸药就会铺天盖地的向你飞来,杀了我,你也别想活!” 他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狂躁,目恣欲裂,眼角青筋毕露。 沉默,足有半分钟之久。 终于,郑飞肯把大沿帽摘下来了。 郑飞的脸上,挂着十足的笑意。 而老者,却是当场僵住,表情比之前看到原始人出手还要扭曲得多。 “你......” “是我没错。” “布拉德!”一声咆哮般的呼喊,从老者喉间窜出。 替身。 大沿帽,就是为了遮住脸。 布拉德吹了个口哨,给自己倒了杯酒,对惊恐万状的老者挤了下眼。 “亚当,这是我们第几次见面了?忘了,不过上次好像是在安特卫普......管它呢,我就知道即使我脸上多了这么长一道疤,你依然能认出我来。” “你......”面对这个最能让自己感到恐惧的人,老者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脊背发凉。 当年,他差点死在布拉德的手里。 灯火,也在这一刻扑灭了,大概是灯油燃枯了吧。 酒馆顿时暗了下来,只借助从窗口射进的月光,才能勉强看清屋内的状况。 这样一来,老者的恐惧更是到了极点,浑身汗毛竖起,直勾勾地盯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瞧着他惊惶至极的模样,布拉德轻蔑一笑:“别怕,亚当,我不会杀你的。话说我的船长比你想象中的要聪明,他没有亲自来见你,而是派我来了,毕竟我熟悉你们哈里森家族每个首脑的套路。” “你到底想干什么?” 老者连连后退,直到背贴墙,再无路可退。 “给我十万雇佣军,我保证能让你活着。” “你是在替那个东方人卖命么?这可不像你布拉德的风格。”(。)m.。 第三百五十二章 咱们谈谈 , 老者的语气中,掩盖在恐惧下的,是深切的鄙夷。 他从不认为布拉德会是一个被利益驱使的人,更别提服从于别人了,在他的印象中,布拉德从头到脚每一个地方都是杀戮的化身。 布拉德甩了甩火枪,检查一下火药,无所谓的看向老者。 “人是会变的。” “真不敢相信。”老者暗暗捏紧拳头,短暂的惊惧之后,平复下心惊肉跳的思绪,面对自己曾经的噩梦,紧张盘算对策。 而布拉德做的,只是默默盯着他,从容微笑。 过去的十几年中,布拉德除了杀戮和逃亡外,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和哈里森家族的各位首脑打交道,对每个人的行事方式,他都了如指掌。 首脑们都希望能得到一个像塞纳一样的左膀右臂,协助自己在家族中建立威望,为争得家族领袖的地位打下基础。 因而,每个首脑都曾多次以委托任务为幌子,派人或亲自去请布拉德,对其极力相求,诚恳到坦言心迹的地步,然而布拉德却始终不为所动,这让首脑们着实头疼。 而这位老者,亚当哈里森,在哈里森家族的地位仅次于威廉的父亲,可谓是万年老二。 正是因为如此,几年前他迫切需要布拉德为自己效力,多次恳求无果后,他设计干掉了某个名声极好的王子,并栽赃给布拉德,引得举国震怒。除此之外,他还告知王室布拉德的行踪习惯以及接受任务委派的地点,抓捕处死了布拉德的大部分追随者,他们都是布拉德的伙计,更准确地来说是,惺惺相惜的同伴。 他这么做是想把布拉德逼到绝境,他认为,布拉德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来投奔哈里森家族。 布拉德本就是疲于奔命了,这么一来更成了过街老鼠,整天只能窝在地下室里,和为数不多的追随者相依为命,只在夜晚才敢出去透透气,这种苦日子持续了足有半年,等于是让他蹲了半年的牢狱。 他清楚一定是哈里森家族搞的鬼,曾经也动过向它妥协的念头,不过这念头很快就被他压下去了。要知道,他投身杀戮的初衷就是为了干掉谋财害命的人,怎能去为恶虎作伥? 半年后,情势渐渐稳定了下来,人们仿佛忘却了布拉德这个名字。 隐匿了半年终于重见天日,布拉德怀着一腔恨意,多方打听后才得知幕后主使是亚当。 报仇吗?当然,他不在乎多杀个人。 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夜,他冒着严寒去了亚当那幢建在山麓旁的城堡,要不是那晚塞纳正好在亚当的房间里秘密接受任务委派,挡下了一击,布拉德早已砍下了亚当的首级。 ...... 忖度了无数个瞬间,老者无奈地摇摇头,谑笑。 “布拉德,我不清楚你和那个东方人是什么关系,但你会为了帮他而搭上自己的性命么?” 布拉德耸耸肩,不以为意:“谁知道呢。” 老者咬咬牙:“只要我现在大喊一声,就会有数以百计的‘火箭’飞来,它们或许不能把这家酒馆夷为平地,但足够引爆这里成堆的炸药。” “炸药?”闻言,布拉德眉头稍蹙。 月光下,老者的脸上现出一抹阴冷,抬手指了指分布在酒馆各处的大酒缸。 “缸里全是炸药,总共加起来,炸平酒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哇,好可怕。”布拉德敷衍无比的作出惊诧状,随即耍了个枪花,把火枪插回腰间,:“我太了解了你亚当,你为了活命什么都做的出来,为了几百万银币搭上性命值得么?要是想喊的话你早就喊了,还会等到现在?” 闷声,停顿,布拉德倏然冷笑了下。 “再说了,你能喊的出来么?”说话时,他看了原始人一眼。 老者的笑容,顿时凝结了。 之前见了原始人的身手,他很清楚这是个多么恐怖的家伙,没准自己刚张开嘴,喉咙上就会多出一道血痕。 面色僵滞少顷,他恨恨捶了两下墙壁。 这么多年来,他只畏惧过两个人,一个是长兄弗朗西斯,即威廉的父亲,另一个就是布拉德了。 他不明白,以睿智著称的自己,为何总会被布拉德轻易看穿心思?这样的怪异情况,让他面对布拉德时有种奇怪的感觉,眼神也失去了应有的从容镇定。 大概是因为那年冬天,差点被布拉德要了性命吧,布拉德知道他太多秘密了,包括他的家人住在哪。 这时,凌晨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厚重悠扬的的钟声,带着一股莫名的穿透力,波动向四面八方,响彻在寂然无声的康斯坦察城。 布拉德瞥了眼窗外,那矗立在几条街后的钟楼。 “圣地亚哥,出去通知船长那上面有敌人。” “哦......” 整个船队里,圣地亚哥最害怕的就是布拉德了,因而接到指示后片刻都不停留,匆匆跑了出去。 老者目送圣地亚哥离开,沉下脸直视着布拉德,月光倾洒在二人的面庞上,整个酒馆之中,为庄严肃穆所萦绕,使得酒馆老板迟迟不敢出来露面。 很快,盘踞在街边的上百名斯巴达战士就齐齐向钟楼冲去,过了会儿,楼顶传来阵阵激烈的打斗声,那群手无缚鸡之力的“火箭兵”怎么可能招架得住战士们的攻势,不出两分钟就全被扭了出来。 眼看着自己最得意的“火箭兵”没派上任何用场就被抓了,老者的脸色愈发难看,紧抿双唇浑身颤抖,愤怒伴随着胆怯,萦绕在他的心头。 圣地亚哥跑进来,征询似的看着布拉德,布拉德点点头:“安全。” “伙计,安全!”圣地亚哥站在门口,为了不吵醒附近的住民,压低嗓音喊。 月色笼罩的空旷街道上,郑飞的身影从转角绕出,阔步走来。 “那个东方人?”老者的眼中,依然闪烁着恨意。 “对,你最好小心点,他的脾气可能没那么好哦。”布拉德吹了个口哨。 老者不禁瞥了眼身旁的原始人,还有倒在血泊中的随从们。 眼前这些人是和布拉德一样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知道自己必须收敛起锐气甚至是尊严,尽力谋得生存。 说话间,郑飞进来了。 “这位船长,咱们谈谈?”老者率先说道。 郑飞瞧着他急切的模样,跟布拉德相视一笑。 “行,谈谈。”(。)m.。 第三百五十三章 只要你在欧洲 , 街道边,被吵醒的人家亮起了油灯,睡眼惺忪地推开窗户,骂骂咧咧地冲楼下吼几句,顺便泼下一盆洗脚水。 “混蛋,搅了老子的美梦!” “给我把刀,我一定要把你们舌头给割下来!” ...... 外面的嘈杂一阵压过一阵,而后很快的,这群哈欠连天的人就没什么兴趣闹了,合上窗子继续蒙头大睡。 深夜,重归寂静。 圣地亚哥点亮了几盏油灯,规规矩矩地站在郑飞身旁,充当保镖的角色。 斯巴达战士把倒在地上的几具尸体抬了出去,即便鲜血能点燃他们的战斗欲望,但浓浓的血腥味仍是令人作呕。 浸在黑暗中许久的小酒馆,终于又看见了一线光辉,这样一来,老者亚当哈里森的心态,也得到了些许释然。 “请坐。”郑飞笑着对他说,颇有风度的倒了两杯酒。 “你比我想象中的要绅士。”老者略显斑白的鬓角动了动,迈上前两步,坐到了郑飞对面。 “你想怎么谈?”郑飞吖了口酒。 “现在不是我想怎么谈,而是你要怎么谈。”老者摊摊手,表示周围全是你的人,我哪还有选择的权利。 “那就按之前说的,给我十万名士兵。” “我会亏掉大约两百万银币,那是我一半的资产,这让我很心疼。”老者轻挑眉头,满不情愿地伸出手,对郑飞真诚一笑:“你赢了。” “可你的情绪非常稳定,一点都不激动,这让我很佩服。”郑飞同样真诚,因为从每一个神态每一个举止来看,老者都应该是位老成持重的人。 那双看过来的眼眸,就像是黑洞般,似乎能吞噬所有人的心思。除了,布拉德。 “你知道的,我出生在哈里森家族,唔,忘了今年有多少岁了......不过可以肯定,我经历的东西还算多,无数次艰难困境都挺过来了。” 说到这,老者挑了挑眉,凝视郑飞的眼睛,浅笑:“说实在的,在我心里你跟个孩子差不多,但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孩子,我觉得你的......怎么说呢,你的思想和别人不一样,仿佛透着某种深邃,让我想起了那些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 那是因为,我和你来自不同的时代。 郑飞在心底默念,微笑道:“你是在夸我吗?” “不,我是在说实话。”老者欣然一笑,端起面前的酒杯:“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场景,我们说不定有很多话可以谈,刚刚你进门前我是特别愤怒的,但现在怒气好像消了,毕竟发怒只会制造麻烦,并不能解决问题。” “那十万名士兵?” “我明白事情圆满解决前你是不会放我走的,所以我只能写封书信差人交到我的兄长弗朗西斯手里,告诉他我不但没能救出他最器重的儿子威廉,反而连自己都搭了进去,那样他一定会妥协的,只需要最多半个月,你就可以到边境线去领那十万大军了。” 郑飞打了个响指:“圣地亚哥,拿纸笔来。” 圣地亚哥跑到酒馆柜台前,把墨水鹅毛笔连同账本都给扯了过来。 昏暗的油灯光,看得老者眼睛有点不舒服,于是他摸出了副镶着金边的老花镜,从容带上。 提笔前,他的眉头稍稍蹙了一下,犹豫片刻,抬头望向郑飞。 “你是个聪明人,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郑飞晃了晃酒杯,默认。 “之前听布拉德说,你要这支军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罗马尼亚的生灵不受涂炭,值得吗?” “不值得,可是我抢了一样东西,就得还一样,绝不能因为我的自私而酿成大祸。”郑飞放下酒杯,耸耸肩。 “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我必须告诉你,哈里森家族是欧洲大陆最强大的雇佣兵集团,我们对外界宣称旗下士兵只有几万人,事实上远远不止,我想这些布拉德都已经告诉你了吧?” 郑飞和布拉德对视一眼,点头。 “那你一定想过,要挟哈里森家族是多么愚蠢的事,我很欣赏你,但即使我不做任何指示,家族的其他首脑也不会放过你的,他们会派出特级杀手在整个欧洲大陆寻找你的踪迹,干掉你以维护家族的威望。” 老者的语气里,有着一丝胁迫的意味,却又表现的不太明显,巧妙地把这威胁变成了类似于:我是为了你好。 微弱的灯光,将几人的影子投射在墙上,使得这家小酒馆充满了神秘气息。 外面的街道上,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点,康斯坦察的第一场春雨吧,下在深夜。 沉默少顷,郑飞瞥着窗外被雨点打湿头发而岿然不动的斯巴达战士,停顿两秒,视线移回到老者那双满含善意的眼睛上,对视片刻,郑飞的嘴角翘起,露出令人难以捉摸的笑。 老者纳闷地眉头微挑,酒杯端在手中,静静等着他开口。 “那要是......我不在欧洲呢?” “喔,你是东方人,当然不会一直留在欧洲的,不过只要有一天你回来了,就将面对哈里森家族的刺杀。我们的联络站遍布了欧洲的大小城镇,所有家族成员都会牢牢记住你的脸,只要你一进城......”老者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表情麻木。 气氛,一度僵滞。 这时,寂然无声的街道上,驶过一辆车轮滚滚的马车,好奇而惊惶地打量肃立两旁的斯巴达战士,还有他们押着的“火箭兵”,以至于分心差点撞上了石墩,匆匆驾车离去,半刻都不敢停留。 小插曲,倒是使得这气氛活跃了些,郑飞转了转眼珠子,不一会儿,微笑重现在嘴角。 “可是你们能杀我,我同样也能干掉你们。”他吹了个口哨。 布拉德会意,上前一步,弯腰紧盯老者的眼睛,狞笑:“亚当,你们的家族总部、每个首脑的住宅在哪我全都清楚,就算你们搬家,但我一定能打听到新住址,这点你是领教过的。” 这次老者的眼神,没有之前面对他时那么恐慌了。 “可是布拉德,自从你突入我的城堡之后,所有家族首脑的庄园防御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你绝对不可能还进得去了。”(。)m.。 第三百五十四章 静谧之夜 看得出来,他对自己庄园的防守力非常有信心。 布拉德微微一笑,面对罕见坦然的老者,并没有拔出枪或匕首来恐吓他,而是淡淡问了句:“你确定?” 老者顿了会儿,嘴角轻抬:“确定。为了检测防御是否有效,我们让塞纳带着特级杀手突袭演练过无数次,均以进攻方失败告终。虽然我知道你听了下句话会不舒服,但我还是要说,你的能力比塞纳强不了多少,不是吗?” 布拉德努努嘴,笑意不减:“我和塞纳差不多,那这家伙呢?” 原始人坐在旁边的桌子上胡吃海塞,嘴里填满了烤肉,完全没察觉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 想起之前的一幕,老者不禁脊背发凉,心中不免忐忑,问:“他到底是谁?” 如此凶悍的身手,吃相却跟个孩子似的,实在令人费解。 “他是一个怪物,能轻松突入你城堡的怪物,知道吗,塞纳就是死在他的拳下,仅仅只是一拳。” 话音刚落,老者动了下胡子,布拉德仿佛预感到了他眼中隐藏在惊恐后的震怒,旋即补充道:“你最好老老实实待着别动,不然会死的。” 老者深幽的瞳孔中,怒火一闪而逝,极力镇静下来。 塞纳是他最器重,也是最喜欢的手下......从他的角度来讲,应该说是孩子更贴切些。 他心有余悸地瞟着原始人,暗暗捏紧拳头,对布拉德愤然道:“就算是他也飞越不了四米多高的铁笊篱,那些尖锐如指尖般的铁刺会毫不留情地扎破攀爬者的手掌!” 听到这里,郑飞接过话来。 “是吗,请稍等。” 说着,他拔出匕首,向原始人丢过去。 常年独自生活在森林中,原始人的警惕性比印第安土著还要高得多,感觉到有东西袭来,不假思索地迅速抬手抓住。 结果很显然,刀刃在他掌心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止不住的往外冒。 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吐了吐舌头,就用那匕首切起了烤肉,他正需要一把刀把肉从骨头间剔出来。 成功剔出自己抠了好久的肉,他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满足傻笑。 望着那盈盈渗出的鲜血,老者不由得瞪大双眼,愕然盯着他。 “不疼么?”他问原始人。 原始人哪晓得他在说什么,抬头看了他一眼,就继续切肉吃了。 原始人越是冷漠,老者心里就越是没底,当是看看那被匕首划破的伤口,便觉得掌心隐隐作痛。 “他对疼痛的感知力很弱。”郑飞笑着说:“所以说,被你那传说中的铁笊篱扎中,他并不会停止攀爬。” 老者的脸色,变得如猪肝般僵硬。 缓了缓神,他深吸一口气,无奈地拾起桌上的鹅毛笔,蘸了蘸墨水。 “落笔之前我想再问一句,你以后会不会再以死亡来要挟哈里森家族?” “也许会,也许不会。”郑飞说的很坦然,谁都无法保证以后的事,与其打破承诺,倒不如不要随意立下承诺。 听了他的回复,老者苦笑了下,挑眉:“你是我见过最诚实的人,不过我还是建议里以后别再要挟我们了,偶尔逗一只野兽没什么,但如果把它惹急了,它会不顾一切和你拼命。” 说罢,老者耸耸肩,借助微弱的灯光,在羊皮纸上奋笔疾书。 哈里森家族万岁!我是亚当哈里森,商谈失败,现请求按照他们的要求,即日派出十万士兵...... 五分钟后,一封长长的信件书写完毕,老者从怀里掏出了一枚作用类似于印章的东西,用力磕下。 盖完章,他还没来得及收起来,就被眼疾手快的圣地亚哥一把夺了过去。 “哇哦,有了这个,是不是能随时伪造信件了?”圣地亚哥把它捏在手里,窃笑。 老者瞪着他,却一点焦急的意思都没有。 布拉德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拿过印章,丢还给老者。 “你......干什么?”圣地亚哥诧异极了,但因为对布拉德的怵意,不敢大声质问。 布拉德打了下他的胸膛,示意他淡定点。 “没用的,哈里森家族首脑的信件,从笔迹到内容都无法伪造,否则我不知道写过多少封了。” 老者默默把印章塞回怀里,对圣地亚哥摊摊手,而后端起酒杯,把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把信件交到木材厂,接下来就继续等吧。” 郑飞让人把老者绑了起来,起身踱步到门外。 雨已经停了,仰头望着静谧的夜空,满天繁星被遮蔽在乌云后,黑色画卷显得空荡荡的。 小雨过后,空气中充满了新鲜气息,郑飞招呼着伙计们,准备找个地方睡觉。 不想回码头了,平均每条船上有两百人左右,太过拥挤,再带回去这么大一票人,在满满的汗臭味中简直无法入眠。 虽然身为船长的他有独立船舱,但他现在想去人少且风景好的地方睡一觉。 哪呢? 灰暗的夜空下,他双手抱在脑后,挺直身体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想来想去,他眼前一亮,终于有了个好去处。 “伙计们,跟我走!”他翘起嘴角,招呼大家跟上。 走之前,圣地亚哥还从酒馆里偷了桶美酒,是看标价按最贵的来的。 然后水手们瞧见这一幕,纷纷效仿,人手一桶把店里摆的酒搬得一干二净,躲在里屋的酒馆老板听见动静,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打着颤不敢露头。 明天早上看见被洗劫的店铺,他会哭的。 半小时后。 上百人远离城镇,来到一片弥漫着青草香味儿的土地,黯淡的苍穹下,依稀可见在辽阔的平原上,伫立着许多座小屋的轮廓。 这是位于城郊的马场,不仅风景好还有点心吃,郑飞心中最好的去处。 已是凌晨,劳碌了一整天的牧民早已坠入梦乡,遥遥望去,只在很远的地方才有一星灯光,那是马场主人住的小城堡。 不速之客入住当然先要通知主人,郑飞带着大伙快步走到城堡前,来到那闪着灯光的窗边,轻轻敲了敲窗子。 不好意思今天有事晚了,明天咱们开始爆更哦(。) 第三百五十五章 中世纪的孤独者 屋里站起来一个人的影子,他端着一盏油灯,伴着一声绵长困倦的哈欠,脚步轻轻地来到窗边,拉开窗帘。 是马场的老板,那位很绅士的老先生。 “嘿,您怎么来了?” 他还记得郑飞,毕竟是买过五百匹马的大客户,对于郑飞的深夜造访,他有点惊奇。 郑飞回以一笑,侧身让他看了眼身后的上百人,恳切道:“想来你这住一晚,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这里有的是空房,请稍等。” 老先生放下窗帘,在房间里慢走几步,敲响了挂在墙上的小铜钟,听见声响的管家听见后匆忙赶来,听候吩咐。 “有客人来,快去让人准备点夜宵,顺便把客房收拾好。” “可是这么晚了......” “谁说不是呢,快去吧。” 老先生动了下胡子,在管家的帮助下披上大衣,接过拐杖,出门。 夜色笼罩,悄然无声的草原上,偶尔掠过一阵风,清凉怡人,倒是有些冷。 忽然响起了一声马吠,为这静谧的深夜,添了分难得的生机。 老先生拄着拐杖,拉开木质的城堡大门,伫立在众人眼前,面带笑意。 “欢迎各位的到来,我已经让管家准备了夜宵,请先到里面坐坐吧。”他俯身,做了个风度翩翩的邀请动作。 “这老家伙不错。”汉斯对圣地亚哥轻声嘀咕。 “嗯,在我印象里富人都挺傲慢的,看来是我错了。”想到有夜宵吃,圣地亚哥迫不及待地搓搓手,兴奋极了。 一百来人坐到了客厅里,打量各式各样的摆设,很快的,仆人们给他们每人端来了一个餐盘,里面有两块面包一杯牛奶,外加少许烤肉。 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可口的食物,但他们吃的非常香,塞了满嘴连说话都顾不上,看来是真的饿了。 老先生站到郑飞身旁,耳语:“我猜你一定想尝尝口感甘甜的摩德纳葡萄酒。” “你请我喝酒,我给你讲故事。”郑飞玩笑了句。 “跟我来。” 两人抛下了埋头吃夜宵的众人,行走在过道中,进了一间整洁的小屋,老先生熟门熟路地点了几盏油灯,照亮屋内的一切。 书房,空气中有着淡淡的墨水味儿,书卷气息也是好闻。 一个塞满书的书架,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几瓶墨水几支鹅毛笔,外加两把椅子,就是这里的所有。 老先生来到书架旁,伸手在中间那格摸索了会儿,掏出一瓶外形精美的葡萄酒,使劲晃了两下,笑着说:“这种酒的气泡很多,并且带着种独特的果香,是我的最爱,藏在书房里防止我那馋嘴的儿子把它偷喝掉。” “那你竟然舍得给我喝?”听他这么说,郑飞端着半杯晶莹剔透的红酒,都不好意思送到嘴边了。 老先生扬了扬酒杯,耸肩一本正经道:“我今年还不到六十岁,比你大不了多少......哈哈,好吧我是在开玩笑,不过下句话是认真的。” 稍稍顿了一下,他亮闪闪的眼中透着一抹欣赏之意,颔首:“我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做着与众不同的事,即使我的年龄确实大了点,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 郑飞的瞳孔中闪烁着某种光彩,正如杯中红葡萄酒焕发出的那样,他举起杯,迎着老先生的酒杯碰了一下。 沉吟,顿首。 “与众不同的人,就要背负不寻常的压力。” “是啊,但你依然比我幸福多了,我每天都在追逐自己也不晓得是什么的东西,寻找自己也不知在哪的快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晃啊晃啊,转眼间,已经五十多岁了。” 老先生感叹,失神般的盯着窗外漆黑的夜空,抿了一小口酒,缓缓咽下,他的眼眸他的鬓角他的每一个神态,都流露着淡淡的忧伤。 追忆过往,彷徨在世间寻找自我,好伤感的话题。 郑飞不太会安慰人,更别说是比自己年长二十多岁的“怪叔叔”了,他挑了挑眉头,略微尴尬的端起酒杯啜饮一口,把注意力转到了其它地方。 “嘿,您刚在读书?”他瞥见桌上有一本翻开的书卷,以及一张记录着罗马尼亚语的羊皮纸,可能是笔记。 “是的。”他的话把老先生从惆怅中拉了回来,老先生清了下嗓,颇为得意的介绍道:“列那狐传奇,一个法兰西人的作品。” “童话?” “看起来像是童话,但它实际是人类社会的写照,我很喜欢书里的主角狐狸列那,它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孤独者。” 说罢,老先生的眼神中再次涌上了那种惆怅,叹息道:“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是。” 这一刻郑飞想告诉他:你拥有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已经很好了,塞纳那样才叫真正的孤独者。 但他没这么做。 任何人的孤独,都是神圣不容他人染指的。 塞纳的孤独,虽败犹荣。 老先生捧着酒杯,把椅子挪到了窗边,往上面一躺,迎着扑面而来的冷风,仰望已走出阴霾的星空。 “睡前,是我一天中最清醒的时刻,我捧着本书,有心无意地浏览那一行行熟悉而陌生的字体,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看进去,脑子过着今天发生的事情,昏暗的灯光让我有点犯困,于是我靠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恍恍惚惚的,还没来得及咕哝一句,便是睡着了。在梦里,我往往能得到自己所追求的一切,我会露出最发自内心的微笑。” 伫立在墨香淡淡的书房中,郑飞左手端着酒杯,右手摩挲着书架上一排排装订精美的书本,耳边是老先生无休无止般的喃喃念叨。 中世纪的孤独者,蒙昧而又睿智,他们是被封闭在某地的人,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们渴望探索追求新的生活,渴望去到不同的地方了解别样的生活,于是出现了一个又一个航海家冒险家,造就世界文明的加速融合。 辽阔的草原上,再次响起了一声马吠,伴着风钻进了郑飞的耳朵。 老先生是马场老板......要不在美洲发展一下养马业?(。) 第三百五十六章 世界地图 马场,很有必要。 北美洲以大平原居多,驰骋其上的马儿将会是一抹绝妙的风景。 在这个时代,马可能是最好的交通工具了,速度快效率高,就算以后的某一天达芬奇真的造出了蒸汽机,但想弄出蒸汽机车铺出铁轨,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可一日而蹴。 再说,骑马可比坐机车浪漫多了。 在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下,是同样广阔无垠的绿色大草原,几个互为同伴的男人,几匹毛色鲜亮的骏马,迎着夕阳向着远方的山脉疾驰而去,留给人们一副奔放不羁的画卷。 试问还有什么,能比这更潇洒快活的呢? 还有一点就是,方便培养骑兵部队。 ...... 这时候,老先生停下了念叨,不过仍盯着夜空出神,手里的酒杯微微倾斜,红葡萄酒在地上洒了几滴。 “敌军要在康斯坦察登陆了,您不带着家族避难去吗?” 郑飞说,翻了页桌上的那本列那狐传奇,这是他孩提时代的读物,至今犹记得其中有个情节是列那狐去偷鱼吃的,温馨而有趣。 老先生摇摇头:“能去哪呢,英格兰?法兰西?唉......可能是因为我几乎去过了欧洲大陆的每个国家,所以不论是哪个地方,对我都没什么吸引力,不太想去。” 说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有时候我挺羡慕我的儿子,他喜欢打猎喜欢玩女人,虽然生活也很枯燥,但他每天都能过得特别快乐,他最想去的地方是阿尔卑斯山麓,那是令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灯影,摇曳了一下。 老先生坐回了写字台前,提起鹅毛笔,准备写点什么。 “每天夜里我都睡不着。”他淡淡地补充了句。 “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跟我走吧。”郑飞靠在了写字台上。 “喂,你不是看上我女儿阿曼达了吧?”老先生玩笑道,努努嘴:“我知道康斯坦察好多公子哥都对她有意思,我说了好多次,她就是不同意嫁人。” “说真的,我要建一个马场,需要人去管理它。” 老先生在羊皮纸上写了几个单词,专注于自己的笔记内容,随便搭了句:“哦你的马场占地面积多大?” “一整片大陆。” 闻言,他愣了愣,手中的鹅毛笔不稳,在纸上留下一大滩黑漆漆的墨迹。 他转过头,望着面露微笑的郑飞。 “倘若我以前不认识你,我一定会觉得你是个疯子,不过现在,我想听你继续说下去。”他欣然放下笔,拿起酒瓶倒了两杯酒,边倒边说:“你的马场在哪?东方天.朝吗?” 郑飞接过他递来的酒杯,这次没有小口啜饮,而是仰脖喝尽。 “你去过很多个国家,一定知道里斯本吧?” “当然,据说那是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在葡萄牙,再往西就是无边无际的汪洋大海了,近百年来有无数航海家从那里出发,想要开辟出通往东方的航路,可没一个成功的。” “没错,而那汪洋大海的对岸就是我的土地。” “它有多大?有康斯坦察这么大吗?”老先生认为他在海里发现了某个岛屿,称之为大陆。 “比整个欧洲还要大得多。”郑飞用手比划了一下,瞧见他难以置信的茫然眼神,迟疑片刻,从怀里掏出了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 这下,一目了然了。 “看,就是两块。”他用手指圈了圈北美洲和南美洲。 “好奇怪的形状......那康斯坦察在哪?”老先生看不清楚,又拿了盏油灯过来。 郑飞的手指划过大西洋,划过地中海,指向了这个濒临黑海的城市。 “喔,原来康斯坦察长这个样子!那这里一定是城里喽?”老先生指着土耳其说,他以为郑飞指的是整个欧亚非大陆。 郑飞笑了笑:“不,康斯坦察只是这么一小点,和蚂蚁差不多大。” “蚂蚁......那这一小块是什么?” “奥斯曼帝国的本土。” “天呐......”老先生当然不相信,正要质疑。 这时,门被笃笃敲了两声,随即还没等老先生回应,就有个甜美的嗓音说:“我进来啦。” 门吱呀一声敞开,一个靓丽的声音闪了进来,手里端着个餐盘,看到郑飞时稍稍怔了一下,然后笑笑。 “这个时间你不是应该在睡觉吗阿曼达,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被大厅里那些男人吵醒了,他们在打牌。” 阿曼达把盘子放到桌上,拿起被牛奶在郑飞眼前晃了下,笑道:“只有一杯牛奶,不好意思咯客人。” 郑飞微笑了下,侧身让开,让她把牛奶递给自己的父亲,不打扰父女俩秀恩爱。 “瞧你,怎么跟客人说话呢。”老先生咕哝道,白了她一眼。 而阿曼达,却被那副摊在桌面上的世界地图吸引了。 静静研究几秒,她惊喜道:“这个是......地图?” “你见过?”老先生诧异地看着她。 “嗯,曾经有一位旅行家展示他二十年的游历成果,其中就有一副地图,跟这个很像,不过只有这么大一部分。”阿曼达用手指圈出了欧洲和地中海:“我记得那副地图被收藏家出高价买走了。” 说罢,她抬头注视着郑飞,含笑道:“这副更完整更精美的地图,你是怎么得来的?” 郑飞拧了拧眉毛,沉默不语,因为不知道怎么回答。 见他不肯说,阿曼达俏丽的脸蛋上露出了笑容,狡黠中带着一点点勾引的意味。 郑飞向后仰了仰,猜测她想干什么。 令人大跌眼镜的,阿曼达解开了自己的上衣扣子,扯开,展示出藏在里面的蕾丝边睡衣,弹性十足的雪白****,若隐若现。 当着老父亲的面...... 郑飞不由自主地捂住眼,简直辣眼睛。 老先生咳了一声,神情极不自然。 “阿曼达,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姑娘家要学会矜持......” 阿曼达偏着脑袋,“含情脉脉”地盯着郑飞的眼睛。 “你再不告诉我,我就全部脱掉。” “你是在逼我吗?” “是的你答对了。” “你不逼我,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流氓。” 说着,郑飞搭住她的双肩,作亲吻状。 “真是输给你了!”她连忙挣脱,退后两步系好扣子,脸颊已是绯红。 女儿被调戏,老先生却是扑哧一笑。 “叫你不听我话,这次碰到真流氓了吧?”(。) 第三百五十七章 让我考考你 阿曼达默默抱住胸口,白了郑飞一眼。 “这张地图到底怎么得来的?”她没好气的说。 “我是一个航海家,这张地图是我亲自手绘的。”瞧见她恼羞成怒的模样,郑飞便不调戏她了,视线从她雪白光滑的大腿上移开,望着她的眼眸。 “是吗,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 “当然。” “既然这样,那我就来考考你。”阿曼达抿嘴一笑,刁蛮地轻哼了声,酝酿着报刚刚的一箭之仇。 郑飞欣然点头,微笑。 “世界的最高峰在哪,叫什么名字?” “在这里,珠穆朗玛峰,海拔八千八百多米。” “哼,你错了吧。”阿曼达得意地眨了下眼,道:“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海拔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最高峰应该是在阿尔卑斯山,法兰西和意大利交界的地方,很多冒险家都是这么认为的。” 郑飞努努嘴:“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名叫勃朗峰,海拔只有四千八百多米,是西欧的最高峰,只不过离世界第一还差得远。” 阿曼达皱紧眉头,不服气地说:“你怎么证明?” “真理不需要证明。” 郑飞直视她略显气恼的眼睛,坦然一笑。 而这一笑,却是让她认输了。 “好吧,我相信你一次,但我还要再考你一次。”她不甘心。 郑飞做了个绅士式的邀请动作,意思是请便。 “听说不久前有群英雄炸了伊斯坦布尔的大仓库,轰动一时,不如你就来介绍一下伊斯坦布尔海峡吧。” 闻言,郑飞不禁笑了下,没想到自己当初走投无路下的冒险之举,竟然被罗马尼亚人奉为是英雄。 “稍等。” 他取下随身携带的背囊放在桌上,从里面依次掏出了短管火枪、匕首、水壶、一小包干粮、一瓶密封的墨水和一支鹅毛笔,最后终于在最底下找到了一个装订精美的笔记本,翻开。 “伊斯坦布尔海峡,全长三十千米,北面入海口最宽处三千七百米,最窄处七百五十米,中流深度三十多到一百二十多米不等,海峡中央有一股由黑海流向马尔马拉海的急流......”他照着笔记本逐行念了起来。 “停......这个是什么?”为这一连串数据惊讶的阿曼达,不可思议地指着笔记本说。 “我的航海日记。”郑飞笑着合上本子,塞回背囊里。 “可以给我看看吗?” “不可以。” 当然不可以,上面记录了通往美洲的航线,以及制造线膛枪热气球等重要事件,不能让欧洲人得知这些秘密,即使对方是个美丽性感的妙龄女郎。 “求求你了”阿曼达一改之前的刁蛮神态,撒起了娇,语调简直不能再肉麻。 身旁,老先生一口牛奶差点喷出来,终于看不下去了,拿拐杖抵抵她的腰窝。 “停下来阿曼达,你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了。” 阿曼达不开心地鼓着嘴,把剩下的半杯牛奶从他手里夺了回来:“不给你喝了!” 老先生尴尬地对郑飞耸耸肩:“这就是我的女儿,让您见笑了。” “挺可爱的。”郑飞笑了笑,情不自禁想捏捏阿曼达的脸,但及时收住了这念头。 老先生扯扯阿曼达的衣角,让她不要挡在自己和郑飞中间,而后认真地望着郑飞。 “让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吧,你为什么会说那整片大陆都是你的呢?” “因为在我之前从没有航海家到达过,在那里生活着的只有动物和土著人。” “可是,那里有什么好的?”老先生的眉毛稍稍拧了一下。 “绝世风光,广袤无垠的大平原,连绵起伏的山脉,全世界最漂亮的红杉帝国......除了风景外,还能获得无法估计的财富,兽皮、矿场等等,只要是那片土地上有的,就都是我们的。” 听郑飞说话的时候,老先生的眼神中充满了疑虑,而旁边的阿曼达,眸子里渐渐焕发出了别样的光彩。 老先生觉得,郑飞说的实在太浮夸了,拥有一整片大陆是什么概念?不清楚,反正那样的人就如同教皇般,绝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更别提还在和自己对话了。 阿曼达,却是被所描述的一切深深吸引,捧着手里那杯牛奶,竖起耳朵聆听。 “怎么样,愿意跟我走吗?”郑飞端起了桌上的酒杯。 “请给我点时间考虑考虑。”老先生犹豫不决,他现在很纠结。 一方面,他极其渴望摆脱当前枯燥乏味的生活状态,去追求每天都不知会发生什么的新鲜感;另一方面,他又觉得郑飞不太可靠...... 郑飞懂他的意思,笑着摇摇酒杯:“好吧,那我就不勉强了。” 老先生和他碰了个杯,浅笑不语。 见状,阿曼达跑到了两人中间,焦急地对老先生说:“为什么不跟他走?您不是一直想去没到过的地方看看吗?” 她的背影对着郑飞,瀑布般的长发洒下后背,落在了腰肢,恰好在翘翘的地方戛然而止,使得那个部位更加丰满,充满了诱惑力。 要是放在以前,并且老先生不在场的话,郑飞没准会一把抱住她。 老先生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回答。 阿曼达面色不悦,双手背在身后。 “您不走的话,我一个人跟他走。” “阿曼达!”老先生沉下脸,拐杖在地上磕了磕。 阿曼达一言不发,静静地盯着他的眼睛,倔强无比。 女儿是什么脾气,老先生再熟悉不过了,她想做的事谁也阻拦不了,谁让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呢,从小就被捧在掌心宠溺。 他垂下头转了转眼珠子,仔细斟酌了许久,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无可奈何。 “好,我也去。” 阿曼达顿时换了副笑脸,欢快地给了他一个拥抱。 看着这父女俩,蛮温馨的呢,郑飞倚在书架上,吖了一小口葡萄酒。 这时,老先生的眉头舒展了些,望向郑飞。 “有件事我必须要说,我可以带上牧民和品种优良的马,但财产要全部留给我的儿子,他是个喜欢享受的家伙,绝对不肯一起走。” 这么说,是为了以防万一,留下财产给自己留条后路。 这两天事情比较多,说好的爆更迟迟没来,实在是不好意思,还好明天起就空闲了,明天五更!多谢大家的支持(*^^*)(。) 第三百五十八章 静悄悄的生活 “好,谢谢您的信任。”郑飞的笑容中有着说不出的舒心。 马吠,在空旷的草原上叠然而起,也是在这时,倦意涌上了郑飞的心头,他不由得打了个哈欠,对这父女俩耸耸肩:“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忙了一整天有点困。” “喔。”老先生瞥了眼挂在墙上的大钟,略显惆怅地拧起眉头:“不知不觉都已经凌晨一点了,请去大厅找管家,他会带您和同伴们去房间休息的。” 走之前,郑飞指了指桌上摊开的列那狐传奇,笑道:“这本书不错。” 中世纪的孤独者。 他走到门口,准备先去找管家要点好吃的,水手们是吃饱了,他还没垫肚子呢。 脑中正幻想着奶酪薄饼香酥烤肉,背后传来阿曼达的声音,听着很舒服。 “喂,你的手下太吵搅了我的美梦,你该怎么补偿我?” 郑飞幽幽回过头,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身材真是性感火辣......他盯着她闪烁刁蛮的眸子,稍顿片刻,狡黠一笑。 “我倒是想补偿你,就怕你不肯。” 说罢,吹了个口哨扬长而去。 阿曼达眨了下眼,对父亲纳闷道:“他什么意思?” “不解风情的女人啊。”老先生嘴角挂着和郑飞一样的笑,拄着拐杖走到门口:“快回房睡吧阿曼达,已经很晚了,我可不想你还没嫁出去就变得憔悴了。” “哦。” 墨香淡淡的小书屋,只留下阿曼达一个人,以及两盏光芒昏暗的油灯。 夜风止不住的从窗口往里灌,于是她关上了窗户,免得夜里下雨打湿珍贵的书本。 而后,她捧起桌上的那本书,纤眉轻抬,困惑不展。 “你说,男人为什么那么奇怪呢?” 低声的咕哝,被淹没在大厅传来的水手们的欢呼中。 ...... 沿着过道,郑飞来到了大厅里,被炸了锅似的欢呼震得耳膜疼。 他喝了一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喊什么喊?!”他有些愠怒。 带头的汉斯吐吐舌头:“赢钱了。” “不许影响别人休息,知不知道你们把一位美丽的姑娘吵醒了?” “知道!刚才她下楼的时候我们都看见了,比我在康斯坦察玩的侯爵女儿还有气质,好想把她抱到床上!”圣地亚哥激动地直搓手,荡笑。 被这么一引,水手们纷纷开始起哄,弄得杵在一旁的管家脸色难看极了,心底暗骂这群人没素质。 “闭上你的臭嘴,带大家滚到外面去睡觉,睡草坪上!” 圣地亚哥陶醉于自己营造出的“美妙床戏”中,见郑飞突然发火了,愣了一下,瞥了眼郑飞身旁的管家,顿时明白了点什么,乖乖垂下头招呼大家出去了。 最了解郑飞的他明白,每当这个表情出现时,就意味着真的生气了。 一百多人陆陆续续离开了城堡,最后一个很识趣的带上门,他们漫步在草坪上,找了块最宽敞的地方躺下,在静谧的夜空下,或聊聊白天的琐事,或揣测船长为什么发怒,亦或是回味一下阿曼达的靓丽身影。 大厅里,郑飞无奈地叹了口气,望向满脸不悦的管家。 “不好意思,他们就是这个样子。”他诚心道歉。 “没关系,一看他们就是从乡村来的下等人。”管家轻蔑地哼了声。 闻言,郑飞屏息片刻,捏了捏拳头,挤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意。 “说真的,有时候你得学学你的主人。” “学主人什么?”管家不解。 郑飞笑了笑:“你要是明白的话,就不会做管家了。” 说完,他推开城堡大门走了出去,丢下管家一个人思忖这句话。 在夜空下,在草坪上,在水手们中间,他躺下了。 今天就睡草地吧,被狗眼看人低的管家弄得不爽,不想让那家伙带路去房间了。 耳边萦绕着水手们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他翘起二郎腿,拔了根嫩嫩的草芽儿衔在嘴角,细数夜空中最亮的星,任凭那淡淡的苦涩味儿在口腔中散开。 一阵风拂过,肚子咕噜咕噜叫,好饿,火辣辣的疼。 饿也忍着,管它呢。 圣地亚哥那庞大的身躯在地上打了个滚儿,艰难翻了过来。 “嘿,这是给你的。”圣地亚哥变戏法似的摸出一卷面包,笑嘻嘻道:“里面夹着牛肉。” 郑飞如同看到了救星,顿时来了精神,抓过来咬了一大口。 “刚才骂了你,你不在意?” “是我不好,在人家面前说那种话,给你丢脸了。”圣地亚哥歉疚地埋下头。 郑飞捏着面包,拍了拍他的肩膀。 “记住,你丢的不是我的脸,是你自己的。” 圣地亚哥点点头,揪着身底的草芽儿,若有所思。 郑飞专心啃起了面包,不远处有个水手大声说:“船长,您怎么也出来了,管家没准备房间吗?” “不管在哪,我都和你们一起。”这是他的回答。 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在场能听懂拉丁语的人,无不为此而感动。 但豪放男儿的感动是不会写在脸上的,他们会把它深深埋在心里,永远记下,或许在今后许多年的一天傍晚,他们会坐在家门前的大树下,迎着美丽的夕阳,讲给自己的孩子听。 很快的,大家终于困倦了,闭上眼睛打起了瞌睡。 辽阔的草坪,恢复了黑夜应有的宁静,竖起耳朵听来,仿佛还有些蝈蝈之类的小虫子,在无休无止的叫。 郑飞吃完了面包,喝了半壶水,扫视着满地酣睡的水手们,欣慰一笑。 “你们保护着我的安全,我就有义务维护你们的尊严。” 他轻声呢喃了句,而后躺在不太舒服的草坪上,几分钟的功夫,便是坠入深眠。 马场是那么的宁静,有个睡眼惺忪的牧民出来撒尿,偶然瞧见睡了满地的众人,惊吓得硬生生把尿憋了回去,提上裤子就往屋里跑。 “操......”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斯巴达战士不管到哪都有放哨的习惯,二十个人如同卫兵般围成一圈,神色坚毅目视前方,看到那个狼狈的牧民,不禁扑哧笑了声。 静悄悄的草原,静悄悄的深夜,静悄悄的...... 生活。(。) 第三百五十九章 回港口去 黎明。 牧民的窃窃私语,吵醒了郑飞。 睁眼,天刚蒙蒙亮,翻身而起,只见东方的地平线上铺展着一缕亮白,再有不久,那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牧民们在为这群行为怪异的夜间来客而好奇,他们甩起马鞭把一匹匹骏马驱赶出棚,从客人身边路过时难免嘀咕个几句。 “老爷怎么让他们睡这里?” “可能他们是自己偷偷进来的,没去见老爷。” 郑飞不喜欢让人当猴子似的观赏,即刻起身拍拍手,环视一圈喊道:“起床了伙计们!” 水手们才睡了四个多小时,心里那个郁闷呀,满不情愿地揉揉脸,把嘴角溢出的口水都给揉脸上去了。 “那么多人看着呢,别跟逃兵似的,学学斯巴达。” 郑飞依次从水手们身边走过,瞪了不远处窃笑的牧民一眼,拔出匕首挥舞两下,牧民一看这架势,慌忙跑开了。 牧场的清晨依然是那么怡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隐若现的山脉轮廓,还有那数百个排列在草原上的牧民小屋。 “早餐吃什么?”圣地亚哥刚醒来就问,捏了捏肚子。 “有就吃,没有就饿着,千万别去跟人家要。” 郑飞这么回答他,拧开酒壶盖儿喝了一口,锐利的目光从草坪上掠过,投向了那座矗立着的城堡。 这时,城堡底楼有扇窗打开了,从中探出了管家那张令人厌恶的脸。 “没教养的穷鬼。”管家手里端着杯早餐奶,低声对老婆说。 “就因为他们垂涎阿曼达小姐,戳中了你的痛处是么?”他长相一般的老婆哼了声,坐在窗边梳理头发,脱下睡衣换掉。 管家转头瞟了她一眼,对她那略显臃肿的身材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轻蔑地笑了下,不作回答。 “我可告诉你,阿曼达小姐不是你能弄到手的,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走着瞧。” 管家像是对自己说,神色不变,甩手把剩下的半杯牛奶泼出窗外,而后整了整衣襟,********出门。 当郑飞寻思着要怎么叫醒老先生时,老先生拄着拐杖的身影出现在了大门口,脸上挂着诧异和歉疚,快步走来。 “伙计们站好,别懒懒散散的,饭来了。” 郑飞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脸,迎了上去。 “天呐,你们怎么会睡在这里?”老先生踩到个石头,踉跄了一下。 “这样能看到星星。”郑飞指了指天空,乐观无比。 “该死的库卡,这点事都做不好!”老先生抬起拐杖愤愤捶了下地面。 库卡是管家的名字。 很不巧,倒霉的管家偏偏这时候跑了过来,在老先生身旁点头哈腰地问:“老爷您今天想吃什么,我好吩咐仆人们去准备。” “先别管我,去把最新鲜的食材拿出来给客人们准备早餐。”老先生沉下脸,没好气地说。 “可是......”管家犹豫着迟迟不离开。 “还不快去?” “好吧。”管家嘟囔着跑开,心中咒骂个不停。 跑到城堡门口时,他停下了,因为让他魂牵梦绕的阿曼达出来了。 他的一双贼眼,顿时变得色眯眯的,舔了舔嘴唇。 阿曼达第一眼看到他,厌恶,第二眼,恶心。 她转个弯,远远绕开他。 管家冲她的背影吹了个口哨,低声调戏了一句:“你的小屁股可真扭。” 如果现在阿曼达手里有一把枪,她一定会对准管家的腿来一枪。 她板着脸,几乎是跑着来到老先生身旁,憋着一口怒气。 “怎么了阿曼达?” “再次请您让库卡滚蛋,我实在受不了他了!” “唉,你知道的,他曾经救过我一命。” 老先生幽幽叹了口气,很快平缓好心情,对郑飞微笑道:“我们什么时候启程?” “几天之内,吃完早餐我就得暂时离开这里了,还有点事要去办。” “好,那这几天我会准备好,随时等候你回来。” 两人相视一笑,阿曼达挽住老先生的胳膊,扑闪的大眼睛注视着郑飞,特别想听他讲讲旅行的经历,但经过昨晚的交流,发现他是个不善解女人意的家伙。 郑飞注意到她在看自己,忍不住又瞥了眼她诱人的身材。 其实,他怎么会不懂这个女人的想法,只是,他担心自己会抵挡不了诱惑,又惹下一笔风流债。 早餐,香煎沙丁鱼配海鲜浓汤,管家从食材克扣了点斤两,中饱私囊,老先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快朵颐之后,郑飞便带着大家离开了这座绿茵茵的马场,回到康斯坦察城。 亚当哈里森被五花大绑蒙上眼堵住嘴藏在一家小旅馆内,由几名斯巴达战士看押,郑飞抵达后,让人把他塞进大箱子里,装上马车回港口。 今天尤为晴朗,并且不那么热,是个挺适合运动的好天气。 晴空万里,长条状白云倾泻向天边,勾勒出一抹令人心漾的妙景,在这晴空之下,康斯坦察人要么忙着搬家离开这里,要么报名参军抵御外敌,只有极少数游手好闲的家伙,晃荡在街上等好心人赏几个钱换饭吃。 港口,一如既往的忙碌。 又来了一大批船只,远远望去,可见上千白帆排列在海滨,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颇有伊斯坦布尔的感觉。 消息灵通点的商人都知道,康斯坦察大战在即,再不趁着战前狠狠捞一笔,恐怕就么机会发大财了。 英雄骑士军团在和斯巴达战士共同操练,军官在和那个懂拉丁语的战士交流,他曾是战士的手下败将,正在虚心探讨些搏击方面的要领。 码头的开阔处,停着郑飞要的那批牛车和马车,数量足够编制另一支骑士军团的了。 隔得上百米,军官就认出了郑飞,连忙和斯巴达战士简单吩咐了句,跨上骏马驰骋而去。 马蹄踏地,不过十秒的功夫他就奔到了郑飞面前,驭马停下。 “嘿,你要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可以交换?”军官满含期待地问。 “可能还要等几天。”郑飞答完后,眉心不禁拧起,凝重道:“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希望你能保持冷静。” 临时有点事,非常抱歉,五更只能顺延到明天了(;′)(。) 第三百六十章 你比我想象的要冷静 被他这么一说,军官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茫然。 郑飞不多解释,大踏步的穿过手脚不停的搬运工,往岸边走去。 上午的码头,弥漫着淡淡的鱼腥味儿,此刻迎着冉冉升起的朝阳,郑飞踏上甲板,做了次深呼吸。 漫步在甲板,他招手示意俩人把“囚禁”亚当哈里森的大箱子搬上来,一直搬到了船舱最里面。 打开一道封闭式的小舱门,他低头迈了进去。 屋内,王子仍是那副狼狈的模样,大口撕咬已经发硬的面包,完全不觉得咯嗓子,就着菜汤往下顺。 眼前的场景,让郑飞联想到了蹲在街边的乞丐,令人心生怜意。 听见舱门打开,王子匆忙转头,看清是郑飞后,激动得险些跪下。 “我以为你食言了......” 王子含着半口面包,使劲憋着眼泪不让它留下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想被当个没尊严的小丑看待。 郑飞板起脸盯着舱门口的守卫,质问:“我不是说过给他好点的伙食么?” 守卫一怔,垂头闷声不语。 郑飞鼻孔出了阵粗气,面色不善,对圣地亚哥招招手,看了眼脚下的大货箱,盛亚当哈里森的那个。 圣地亚哥捏捏拳头,凶巴巴的站到了守卫面前,冷笑着拍拍他的脸。 “你干什么?”郑飞诧异。 “不是要我揍他一顿吗?”圣地亚哥纳闷。 “我是让你把箱子打开......” 郑飞嫌弃似的咧咧嘴,折回头对王子笑道:“王子殿下,给你介绍个人。” 王子把嘴里含着的半口食物吞了下去,直勾勾地盯着他,一双眼,仿佛是在黑夜中极力寻找些什么,迫切而焦急。 半分钟后,圣地亚哥押着亚当哈里森进了船舱。 王子和亚当打照面的一瞬间,俩人齐齐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眨巴了下眼,尤其是亚当。 “我的上帝。”亚当倒吸一口凉气,对郑飞投去怪异的目光。 “你们认识?”郑飞看出了点端倪。 “连罗马尼亚王子你都敢绑,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的胆量了。”亚当谑笑,正欲再说点嘲讽语录,被身旁的布拉德掐住了肩膀,立刻识趣闭嘴。 “好啊,正好不用我多费口舌的。”郑飞欣然一笑:“圣地亚哥把他们面对面绑着,让他们自己谈。” 说罢,郑飞迫不及待地离开这阴暗潮湿到发霉的地方。 他先去自己的房间添了壶酒,而后来到甲板上,趴在护栏边眺望湛蓝的海平面,笑意盎然。 扬起酒壶啜饮一口,回首看看码头上的人们,目光在骑士军官身上停下,眉头稍蹙。 恰好这时圣地亚哥颠颠的端着盘烤肉从厨房里出来,郑飞便对他说:“去把军官叫上来。” 圣地亚哥点点头站到护栏边,冷不丁地竖起手臂,扯起嗓子冲岸上大喊:“军官!上来!” 圣地亚哥的嗓门是出了名的大,惊雷般的咆哮突如其来,引得码头上的人们纷纷转头望过来,看傻子似的。 这一刻,郑飞左手吧唧一下贴在脸上,捂住脸,恨不得把他一脚踹下去。 “我做错什么了吗?”面对众人的怪异目光,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 “赶紧吃你的烤肉去。”郑飞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瞧见军官正往这赶。 军官意气风发地踏上甲板,阔步走过来。 “找我有事吗?” “之前在岸上我跟你说,不管发生什么,都希望你能保持冷静,还记得吗?”郑飞认真说道。 “当然。”军官回应着,若有所思地转了转眼珠子,少顷后,略有不安道:“难道......你不想卖船了?” “怎么会,我有另外一件事要告诉你。” “好,请讲。”军官释然一笑,心中暗道了句还好。 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容便是刹那间停滞了,因为他听见郑飞说—— “罗马尼亚王子,是我绑架的。” 他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擦了下鼻梁,确认性地问:“哈?” “王子是我绑架的。”郑飞毅然重复了一遍。 近两个月来,王子被绑架的消息早已传遍了整个罗马尼亚,曾经还一度引得人心惶惶,前线部队还因此动摇军心吃了败仗。 现在,军官杵在海风阵阵的甲板上,听眼前这个自己印象中的“好人”认真说出这么一句话,他凌乱了。 “这可不能开玩笑。”军官苦笑了下。 “不是玩笑,王子就在我的船舱里,但他目前正在和别人谈论很重要的事,等他们谈完了,你就能见到他。” 几秒的沉默。 海风伴着码头上传来的嘈杂声,席卷了整个甲板。 “你知道吗,我现在非常想打你一拳。”军官坦言。 “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冷静。”郑飞点了下头,微笑。 凝视着远方的天边,军官深深吁出一口气,双臂伏在护栏上。 “否则又能怎么办呢,你手下有那么多强悍的家伙,打你等于找死,西亚蛮子就要来了,我可不想为了逞一时威风而让骑士军团群龙无首......嘿,能给我来口酒吗?” 郑飞抢下圣地亚哥的酒壶,丢给他。 “我的......”圣地亚哥委屈极了,眼睛亮莹莹的,作出泪花打转的样子。 军官麻利地拧开盖儿,仰脖灌了一大口,而后惬意地仰望天空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 “王子殿下还好吗?” “挺好的,顺便告诉你,你们罗马尼亚将会得到一支十万人的雇佣兵军团。” “哈里森家族?”军官眼前一亮,惊喜道。 “没错,王子正和哈里森家族的首脑在里面,谈论关于安排雇佣兵入境的事情。” “可是十万人至少也要上千万银币吧,可据我所知,王室目前财政已经濒临枯竭,连拨给康斯坦察这样重要城市的御敌资金都被克扣过半,哪还拿得出那么多钱?” “放心,这钱不用你们出。”郑飞大拇指指在胸口,比了个请信赖我的手势。 军官沉吟片刻,真诚微笑:“罗马尼亚的救星,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唔,你的手下好像在叫你。”郑飞挑了挑眉头,示意他看向岸上翘首以盼的骑士们。 “好吧,正好我去向他们宣布这个好消息!谢谢!”军官对他鞠了个躬,匆匆告别。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圣地亚哥向郑飞身旁凑了凑。 “嘿,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名字?”(。) 第三百六十一章 出海转一圈 郑飞脚踩护栏,提着酒壶悠了悠,注视着他那双迷茫的眼睛,浅笑。 “那你说,我叫什么名字?” “你......”圣地亚哥一时语塞,答不上来了,默默眨巴眼。 一直以来,他都是叫郑飞“伙计”,船队其他人对郑飞的称呼都是船长,还真没听过有谁喊过名字。 “你......叫什么?”圣地亚哥挠挠脖子,有点尴尬。 郑飞甩手,把那酒壶抛向空中,任凭它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坠入海里。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从前现在包括以后,我的代号就是船长。”他笑着说。 在甲板上吹了会儿风,有点无聊了,于是在圣地亚哥的陪同下,他登上了高高的瞭望塔。 在这里,他借着圣地亚哥庞大的身躯遮挡,避开岸上康斯坦察人的视线,拿出了望远镜,欣赏一下周边的美景。 镜头中。 喏,海面上掠过了一只毛色雪白的海鸥,留下一抹靓丽的身影,转瞬即逝,再想找它已经找不到了。 风平浪静,难得的出海好天气,只可惜,就要与海洋来一次为期不知多久的告别了,并且要卖掉陪伴自己那么久的船,想想还真有点不舍呢。 放下望远镜,郑飞抬头看了眼太阳,叹息,神色惆怅。 眼眸之中,倾露出罕见的伤感。 “怎么了?”圣地亚哥关切问,以为他是想家之类的。 “告诉水手们起锚升帆,和咱们的船来最后一次航行吧。” “喔,全船队一起吗?” “不,只是我们这一艘,让阿瑞斯留在港口管理,看住某些不安分的水手。” “那咱们要航行多久?” “很快的,只在这片海域随便转转,天黑前就回来。” 领命,圣地亚哥顺着绳子滑了下去,可能是因为体重的原因,将要落地时绳子啪的一声断了,搞得他没有一点点防备一屁股跌在地上,爬起来骂了句娘,揉着屁股召集水手。 水手们非常乐意来次航行,已经靠岸太久了,他们最近开始怀念那些漂在海上的日子,即便枯燥的很。 而往往恰是枯燥的日子,却更能引起人们的回忆。 就像,学生时代、军营,等等等等。 大帆扬起,在海风的鼓动下,勾勒成如弯月般的饱满弧度,带着庞大的船身缓缓驶离。 见状,码头上的骑士军官连忙跑到岸边,大声呼喊:“你们去哪?!” “去海上随便逛逛!”郑飞高声回应,脸上洋溢着无尽的喜悦,带动水手们的一阵齐声欢呼。 锅炉修理工拿出自制的管状乐器,为大家演奏出动听的曲调,于是水手们顺口唱起了歌谣。 我们是航海家? 不,我们只是身无分文的水手 人们问我们要去哪 爱琴海还是威尼斯 我们说 去看不见的远方 ...... 在此起彼伏的歌谣声和涛声中,一艘大船上的人们挥舞手臂,渐行渐远。 码头守备官小跑到骑士军团身旁,略有担忧地盯着大船。 “朋友,他们不会溜了吧?” “不会,只走了一艘,剩下几千人还在这呢。”军官宽心一笑,拍拍他的肩膀:“快去监督士兵构筑炮台吧,完成多少了?” “速度快的话,今天日落前就能完工。” “好,让那群小伙子们打起精神来,干完活今晚让伙房炖牛肉!” ...... “左满舵左满舵!”站在瞭望塔上,郑飞根据方向对操舵手指示。 操舵手已是大汗淋漓,抽空拿毛巾擦擦脸,高高仰起头看着瞭望塔。 “船长,我们这趟要去哪?” “没有目的地,随便转一天,安心享受航行的乐趣吧!” 郑飞收好望远镜,目测一番和康斯坦察陆地的距离,至少两海里,码头的形状都已依稀了。 “伙计们,放飞热气球吧!” 他的话,顿时引起了水手们的激动大叫,整个甲板就如同沸腾中的大铁锅,不但吵,而且狂热。 “哈哈,终于又能飞了!” “我先来我先来!” 水手们急不可耐的想要体验一下飞升的快感,久违了。 试问欧洲大陆除了他们外,还有谁能享受到这么棒的娱乐活动?就算是王室那般什么都玩腻了的家伙,也是没机会的。 这点,让他们荣誉感十足。 尘封许久的热气球终于重见天日,水手们细心擦拭去表面的尘埃,而后把它展开,点火,瞧着它渐渐膨胀。 “喔喔喔,要起飞了,快上去!” 几个手脚最麻利的家伙不管不顾地跳进筐里,冲没挤上来的人打了个得意的响指,挤眉弄眼。 圣地亚哥扯住其中一人的领子,粗暴无比地往上一提就给拽了出来,自己大踏步迈了进去。 “我先玩。”随着他话音落下,吊筐也明显下沉了些。 “霸道......”被拽出来的水手委屈地坐在地上,迎来同伴的嘲笑。 吊筐里,见热气球迟迟不往上升,再看看圣地亚哥那一个顶两的身形,有个水手吐吐舌头识趣地跳了下去。 “终于飞了”圣地亚哥躺在吊筐里,美滋滋地砸了口酒,瞧着眼见偷偷吃东西的俩人:“香肠给我来一根。” “就一根了......” “废什么话,快点!” 圣地亚哥总是喜欢欺负弱小者,然而水手们却很少记恨他,因为另一方面,他时常会把自己的好东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比谁都慷慨。 也许,他只是喜欢欺负人的快感罢了。 望着水手们玩得正嗨,郑飞滑下瞭望塔,穿过他们回了船舱。 “船长不来玩玩吗?”不知名水手想引起他的注意,巴结巴结提高薪水。 “不了。”他抬头望着冉冉升空的热气球,淡淡回了句,而后钻进船舱关上门窗。 “耳根终于清静了。”他自言自语,从抽屉里摸出墨水和鹅毛笔,准备更新一下航海日记。 “布兰妮,能帮我把柜子里那瓶酒拿来吗?”他习惯性地说,在纸上快速写下几笔。 久久不闻回应,他苦笑了一下,自己去拿了酒。 布兰妮不在船上,去另一条船和特蕾莎聊天了,女人嘛,就算是情敌有时也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挺奇怪的。 喝了口酒,郑飞刚写没两行,就听门被笃笃扣了扣。 “船长,王子和那个人的事情谈完了,要把他们带过来吗?”(。) 第三百六十二章 异常情况 “不用了,我过去。” 郑飞搁下刚蘸了墨水的笔,靠在椅背上长吁一气,心想刚有点空闲就又来事了,不开心。 不能让王子和亚当哈里森上甲板,否则会让他们看到热气球的。 收拾好东西,他吖了一小口红酒,出门。 顺着幽暗潮湿的通道,来到那扇小门前,王子和亚当看来已经达成了一致,面带笑意。 “聊得怎么样?”郑飞对此感到好奇。 “一周后,我亲自去边境带领十万大军入境。”王子笑逐颜开,憔悴的面容中,带着深深的感激。 郑飞将目光投向了亚当,严肃道:“你们哈里森家族会甘心把军队交给他么?可别耍滑头哦。” 亚当耸耸肩,微笑:“你看我像是要耍滑头的样子吗?况且刚刚,王子殿下答应了我一个条件。” “没错,在我顺利获得王位后,我会借用罗马尼亚的势力帮他夺得哈里森家族领袖的地位。”王子喜滋滋地接话,坦言所有。 而此时,亚当却是瞬间沉下脸,瞪了他一眼。 这件事是不该被任何人知道的绝密,涉世未深的王子却给抖了出去,这让他很是恼火。 “各取所需,蛮好。”郑飞会心一笑,丢了个东西到桌上:“你们先在这待着,无聊了就打打牌。” 说罢,退出门口,示意守卫锁上。 门旁,布拉德站着,对郑飞点点头。 还在码头的时候,自从亚当进门,布拉德就一直贴着墙,偷听里面所说的一切。 向着出口,郑飞和布拉德并肩行走。 “怎么样,以你对那老头子的了解,他会耍花样吗?”郑飞边走边问。 布拉德确信的摇摇头:“亚当是个谨小慎微的老家伙,把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绝不会两百万银币冒风险,更何况,王子给他开出的条件对于他来说是最有价值的,他渴望哈里森家族领袖的位置不知多少年了,就算没有你的威胁,他一定会极力争取把王子扶上王位的。” 郑飞想了想。 “可是,哈里森家族的首脑并不止他一个,万一其他首脑想耍花样......” “哈里森家族,表面上是个拥有数十万人的团体,但实际上它的真正势力只有不超过一万人,其中包括家族嫡系成员,塞纳那样的特等杀手,骑士军团等战斗力强悍的兵种。至于普通佣兵,不属于它也不服从于它,只是收它的钱为它卖命而已,哈里森家族只是个中间人而已。” “也就是说,我们能安心离开康斯坦察喽?”郑飞宽慰地挑了挑眉头。 “必须的。”布拉德吹了个口哨,这时刚好登上甲板,一缕阳光打落在脸庞上。 甲板上的水手们,或站在瞭望塔或登上船舱顶,有几个身手敏捷的甚至爬到了桅杆上,九十度仰望天空,用肉眼去辨寻热气球的踪影。 “好高,快看不见了。” “是啊,不知圣地亚哥那家伙什么时候才愿意下来换我们玩。” 他们议论纷纷,脸上洋溢着的兴奋仍未褪去,并且他们也和郑飞一样,迫切想回到美洲,回到那片广袤自由的土地。 布拉德也凑了个热闹,盯着空中那模糊不清的小颗粒,赞叹道:“在见到它以前,我怎么也不可能相信人居然能飞,是谁制造出了它?”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和你一样,天才中的天才。” “我可不是什么天才,塞纳才是。”布拉德黯然。 “行了你就别谦虚了,厨房里好像还有点牛肉,陪我喝杯酒去。” 悠闲的上午,悠闲的海上时光。 出了次海,水手们当然不能像平常那样窝在船舱睡觉,或者聚在甲板上打牌。 他们大多选择跳下水去游游泳,既然上不了天那就入海耍一耍,拍水潜泳欢脱得很。 有些水手撒下了大网,希望能捞些珍贵的海味,即便他们不喜欢吃也能拿到康斯坦察的集市上卖掉,可以换不少银币。 郑飞跟布拉德喝了会儿小酒,就回船舱休息了,眯眼小憩半个钟头,苏醒时神清气爽,动笔写起了航海日记。 忙碌的生活,终于告一段落,不久后便能离开康斯坦察了。 这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如果没有战争的话。 斯巴达人居住的地方,用世外桃源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那里的风景是我见过最美的,只可惜,那里的人是一群被信仰捆绑的家伙,善战而凶残。 马场的风景也不错,老先生是个鲜有的绅士,也许只有他才能养出那么......刁蛮的女儿,不过却也性感可爱。 哦对了,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塞纳...... 写着写着,仿佛入了情境,文思泉涌停不下来,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变得闹哄哄的。 他抬起头注视着窗外,只见甲板上的水手们在不停叫唤,好像是出事了。 海盗么? 他即刻停笔拧起墨水瓶,防止船只倾泻导致瓶子打翻,然后他喝完杯里剩的一口红葡萄酒,迅速推门而出,跑到护栏边,在海面上扫了一圈,果然有几条小船。 小伙海盗而已,完全没必要恐慌,毕竟船上还配了十几门舰载线膛炮,火药炮弹管够。 他拿出望远镜仔细看了看,却发现来的并不是海盗,只是普普通通的渔船而已,船上还载着某种个头很大的鱼,看来今天收获颇丰。 正纳闷于大家的奇怪反应,水手们这才注意到他出来了,喊道:“船长,有情况!” “什么情况?”他快步走去,只见一名水手捏着一个黑色的铁圈儿。 铁圈,是热气球上的观瞄者用来向下面传递信息的,每当发现异常情况时,观瞄者就会把铁圈顺着绳子滑下,不同颜色的铁圈代表不同信息。 黑色,意味着有大批不明势力接近。 郑飞片刻都没迟疑,三步并作两步爬上了瞭望塔,使用望远镜三百六十度搜寻,却没发现海面上有什么船队,看来对方距离还很远,只有在热气球上才看得到。(。) 第三百六十三章 来袭 “伙计们,一起发力把热气球拉下来!”郑飞急着听上面的人汇报情况。 热气球被放飞至数百米的高空,没有个十几分钟估计拉不下来,郑飞焦急地在甲板上踱步,忽然瞥见船尾的位置也有个缓缓膨胀的热气球,几个水手正在往吊筐里爬,动作偷偷摸摸的。 “给我出来!”他当即怒喝,疾步走去。 嘈杂中的水手们霎时安静下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瞧见几个同伴趁乱偷偷弄出了另一个热气球玩,愤慨而鄙夷。 几个犯事的水手缩着脑袋,听候发落。 热气球在缓缓上升,郑飞哪有空搭理他们,纵身一跃跳进吊筐,认真叮嘱道:“看好绳子,千万别把我放飞了。” 说完,他掏出点金币分给这几个水手,不仅没被惩罚还领了赏的水手,自然会严记他的话。 加热速率越来越快,热气球快速升空,仅仅几分钟的功夫,便是扯直了绳子,抵达五百米高空。 黑色铁圈是从标记“东南”的那根绳子上落下的,于是郑飞将望远镜对准东南方,在四五度圆周的范围内搜寻。 由于看得太远,再加上海水被蒸发,在海面上空产生大量肉眼看不见的水蒸气,镜头很是模糊,只隐隐约约才能辨得清情况。 要不是机缘巧合,圣地亚哥那几个人是绝不可能发现有船队逼近的。 根据模糊的影像,郑飞认为这是一支至少纳含数百条船的船队,并且商队不可能有这样的规模,只能是舰队。 哪里的舰队?当然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康斯坦察人口中的西亚蛮子。 数百条军舰,虽目前弄不清其规模,但光是这个数字,就足够令人心生畏惧。 以奥斯曼帝国的强大军力财力,每条船上至少也配备了十门火炮,试想头顶忽然出现数千枚炮弹是什么感觉?遮天蔽日! 这些船都是运兵船,保守估计平均每条船搭载了一百人,累加起来就是数万甚至更多!奥斯曼帝国派来强攻港口的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康斯坦察近来也陆陆续续集结了数万大军,还有不少部队在赶来的路上,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想到,敌人竟会来得这么快。 康斯坦察,将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英雄骑士军团将会用生命捍卫家园,死战到底! 待在吊筐里做了两分钟的思考,郑飞紧皱眉头,拿起一个蓝色铁环套在绳子上,撒手滑下,铁环的意思是拉我下去。 十几分钟后,他回到了甲板,水手们都在等着呢。 “船长,怎么办?” “调头回去!操舵手在哪?!” 水手们从未见过他这副神情,说恐慌却又不像恐慌,说冷静但又绝不冷静,坚毅的面庞上,隐含着不易察觉的焦虑。 片刻不能怠慢,水手们迅速把热气球整理好收到箱子里,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上。 郑飞站到船头,咬咬牙,细思接下来要怎么办。 之前看到的渔船慢慢靠近,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船上渔民的脸,他们的焦急程度不亚于郑飞,站起来挥动手臂疯狂呐喊。 这条船不算小,船上除了那条大鱼外,搭载有五六个渔民,他们人手一把船桨,累得气喘吁吁。 渔船距离还有几十米时,渔民们便急不可耐地跳下海游了过来,在水手们的协助下,顺着绳梯爬上甲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四脚朝天躺下休息,看来早已累坏了。 “给他们拿点水。”郑飞挥手示意。 六个渔民像是刚从沙漠里出来,见了水壶就一把夺过来没命似的灌,一整壶水被一口气喝光,连嗝儿都没打一个。 顾不上休息,渔民头领迫切扫视一圈,问:“你们谁是老大?” 水手们自动退后两步,留下郑飞一个人不动。 头领盯着郑飞看了会儿,默默垂下头:“拜托您救救康斯坦察。” “发生什么了?”郑飞心中揣测,大概是和那批舰队有关系。 果不其然。 “西亚蛮子来了,他们有五百多条军舰!”头领失魂落魄地跪下,双手放在面前仿佛在抱着什么东西,仰头向上作虔诚状,喃喃念道:“上帝......”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郑飞最见不得人跪着,顺手把他拽了起来。 “我是康斯坦察的渔民,几天前带领同村的伙伴出海捕鱼,我们想收获的多一点,于是去了东南方那片海域,结果就在那里,我们撞见了那支舰队!密密麻麻的军舰!为了掩护我们撤离回来通报,另一批同伴留下吸引对方,我们全速返回划了一天一夜的桨,这才到了这里......路上还有条船撞上礁石解体了,那些同伴让我们别管他们赶快回来送信,现在他们肯定和留下的那批一样,去了天堂。” 叙述完毕,首领泪汪汪地盯着郑飞,央求道:“请您救救康斯坦察,赶快带我们回去送信,我们的胳膊实在使不出力气,划不动桨了。” 沉吟片刻,郑飞凝重点头,继而说道:“圣地亚哥,带他们去厨房弄点东西吃,剩下的人划桨全速返回!” 待人们都散去后,他开始做一个计算。 最近几天的风力都比较小,按照中世纪的战舰航速,考虑到舰队中有大型战舰存在,整体平均航速最多为八节,也就是八海里每小时。 渔船是帆桨两用的,再加上比较轻便,平均十节没什么问题,那么每小时就能领先两海里,二十四小时就是四十八海里,按五十海里算,等于九十多千米。 四十八海里,奥斯曼帝国海军只需短短六小时,便能抵达当前位置,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想到这里,望着拿着船桨满甲板乱跑的水手们,郑飞歇斯底里地咆哮道:“快快快,全部动起来,拿出吃奶的力气,谁流的汗最多奖励一百银币!” 水手们毫不拖怠地归位,短暂的调整后,齐声呐喊着划动手中的船桨,推动大船劈波斩浪向前奋进。(。) 第三百六十四章 他们是一个团体【五更!睡~】 厨房里,渔民们等不及肉烤熟就抓起来啃,烫得左右手颠来颠去,短短五分钟的功夫就吃完了这一餐,心系家乡的他们连休息的心思都没有,赶紧拿了根船桨投身到划船大军之中,贡献出自己的微薄力量。 郑飞眉头紧蹙蹲在甲板上,摊开地图仔细研究,正想喝口水,圣地亚哥递来一个大杯子。 抬头,看见圣地亚哥憨笑着说:“啤酒。” 他接过酒杯吞了一半,打量着圣地亚哥无比粗壮的胳膊,严肃道:“你长得这么壮,竟然不去划桨?!” 圣地亚哥怔了一下,惭愧地跑去拿了支桨。 “给我也拿一支!”郑飞把地图卷起来收好,脱掉外套撸起袖子。 船长的加入,使得水手们气力倍增,更加干劲十足,呐喊声一波高过一波,在这无边无际的海面上荡开,比起海浪的滔天气势也毫不逊色。 “哇哦。” 船舱里,独自一人喝美酒的布拉德瞧见这场景,屁股也不好意思坐下去了,放下酒杯拿上船桨,跑到了郑飞旁边的位置。 郑飞冲他笑了笑,旋即陪同水手们高声呐喊,奋力划桨。 在呐喊声的熏陶下,被水手们的如火热情鼓舞着,布拉德很快便融入到了这个团体之中,而且比谁都卖力,脸上挂着近乎疯狂的喜悦。 “嘿,我从来没干过这个!”他忙里偷闲,抽空对郑飞大喊,喊声立刻被淹没在音量更大的呐喊中。 “我也是!”郑飞这么回复他。 一艘大船,一群水手,忘记了疲倦,忘记了所有,向着前方渺茫的希望之光,前进! 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般疯狂? 关心康斯坦察人的安危吗?或许有那么一点,但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的安危。 六小时,在他们的努力下还能多争取两小时,留给他们撤离的时间只有八小时了,在这八小时之内,全船队的人必须收拾好所有东西,金币、衣服、食物等等等等,全员搭上那批牛车马车,撤出康斯坦察。 倘若时间来不及,那就只能大难临头各自飞了,那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 大半年来,他们从素不相识的路人,演变为了一个团体,他们一起吃肉喝酒,一起聊天大笑,一起跟随船长去到世界各地,他们不管做什么都在一起,仿佛生来就该是这样的。 他们不愿分开,他们害怕分开,因为那样会让他们感觉失去所有。 为了不分开,这一简单朴实的目标,他们甘愿拼尽全力! ...... 康斯坦察,到了。 “咦,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阿瑞斯站在瞭望塔上,手拿望远镜自言自语。 距离码头还有不到半海里,已经能凭肉眼看到岸上的人了,几个渔民明显亢奋了许多,撒开船桨往瞭望塔上跑。 见状,郑飞喝道:“拦下他们!” 水手们扑过去挡住渔民,随后听郑飞吩咐:“绑起来关进船舱。” 听了这话,渔民的恐慌显露无疑,怒不可遏地瞪着他,颤动着嘴皮,认为他是奥斯曼那边的人。 郑飞猜出了他们的心思,认真道:“请放心,我会把消息转告给康斯坦察人,但我现在需要你们保持安静,不然会引起码头骚乱的。” 渔民低头,转了转眼珠子。 “我们保证不吭声。” 郑飞笑了笑,旋即变了副脸色:“绑起来!现在!” 水手们应声而动,把这几个拼命挣扎的渔民五花大绑,强行塞进了船舱,严严实实的锁好门。 眼看着就要抵达目的地了,水手们终于能躺下喝口水歇息一小会儿了。 郑飞站在船头,瞧见码头上的人影越来越清晰。 “所有人,闭上嘴不许说话,听见了吗?”他叮嘱水手们。 假如当众公布这个消息,康斯坦察码头顿时便会乱成一锅粥,外地来的商人忙着逃离,士兵们急于防御,手无寸铁的搬运工要回家安排妻子儿女,一旦乱起来,那将会什么都做不了,一切都会拖滞不前,船队的安全撤离也将沦为泡影。 即使水手中大部分人脑子不是非常好使,但这个道理他们还是明白的,所以全都安安分分地躺在甲板上,喝水吃牛肉干补充体力。 几分钟后,靠岸。 郑飞第一个跳下岸,直奔恭候已久的骑士军官走去。 “您去哪了?”看着他大汗淋漓的模样,骑士军官不禁好奇。 “请帮我敲响警钟,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说。”郑飞没有正面回答他。 军官耸耸肩,照做,爬上最高的瞭望塔,擂响那巨大的铁钟。 雄浑悠长的钟声,顷刻间萦绕了整个码头,使得人们纷纷停下手头的事情,看过来。 郑飞站在军官身边,双手做成喇叭状放在嘴前,用尽力气大喊:“谁帮我搬货物!我出十倍工钱!” 半刻的沉寂。 码头霎时沸腾,搬运工扔掉手里的货箱,争先恐后地跑过来报名。 “操,什么情况!”不少商人骂骂咧咧地瞪大眼,向郑飞投去极度仇视的目光。 “谁让人家有钱呢,十倍......我可出不起。”商人无奈一笑,想着要不要等会去巴结郑飞一下。 经过这段波折,郑飞差点忘了马场老板和他的女儿,想起来后立即派人骑马飞奔去通知他们。 码头的上千名劳工,无一例外全部响应了郑飞的征召,按照约定,干完活后他们每人能拿到十个银币,刚好能凑够全家人逃亡的盘缠。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水手们拿出空前的干劲,配合搬运工把船上的货物一箱箱往牛车上卸,水手家眷都被早早安排在了马车里。 码头从未如此秩序井然过,骑士军官和守备官笑盈盈地看着人们,颇有闲情逸致地碰了个杯。 郑飞眼角的余光瞥见他们俩,心中慎思一番,终究还是阔步走了过去。 瞧见他过来,军官笑道:“嘿,终于开始卸货了,你是要把船交给我们了吗?” “快安排防御吧,康斯坦察的英雄们。”郑飞面色凝重,一字一句地说。 五更!睡(。) 第三百六十五章 水雷 ♂, 一直都在安排啊。军官不明所以的笑笑,挑挑眉:要来杯杜松子酒吗 郑飞看了眼他的酒杯:知道吗,这可能是你喝的最后一杯酒了。 奇怪的语气,令得军官不禁用起心来,带着疑惑的目光和码头守备官对视一眼。 你说的什么意思 经过之前的王子事件,我相信你是个非常冷静的人,更是一个合格的军官,所以我要把这件事告诉你。 郑飞顿了顿,注视着他的双眼,沉声道:土耳其人来了。 在哪里军官立刻紧张起来,向四周张望了一番,搜寻混入码头的土耳其人。 我说的不是这个,而是土耳其人的海军,以及船上搭载的突袭兵。他们距离康斯坦察只有几十海里了,太阳落山之前,你就能在茫茫大海上瞧见密密麻麻的战舰身影,据说有五百多艘。 你是怎么听说的军官神情焦灼迫切追问,在他的印象中,郑飞不像是开这种玩笑的人。 郑飞要怎么和他解释热气球和望远镜呢难道说是用眼睛看到的么连智障都不会信。 我的船上有你们康斯坦察的渔民,前两天他们去东南方海域捕鱼,偶然撞见了那支编制庞大的奥斯曼帝国舰队,不眠不休地划了一天一夜的船就为了给你们送信,在碰见我的船时,他们几乎精疲力尽。 他们在哪,我要见见他们 显然,军官仍在怀疑消息的准确性,因为根据线人的汇报,奥斯曼帝国海军至少还需一个礼拜才能启程。 少顷的沉默。 郑飞盯着他,动了动嘴皮,庄严说道:我骗你能得到什么好处记住,再过几小时就将大军压境,没时间了军官。 说罢,郑飞抬手一指,正对繁荣昌盛的康斯坦察城中:这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是你们的家乡,如果你们不抓紧时间准备防御,你们的家人家园将会受到彻底的碾压摧残,而这事跟我屁关系都没有,我只是好心通知你罢了,信不信由你。 话已至此,军官再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按住满脸惊慌正欲喊话的守备官,压低嗓音喝道:别出声 为什么守备官愕然。 你想眼睁睁地看着码头丧失秩序乱成一锅粥么我们需要做的是瞒着大家,抓紧这最后几小时抢筑工事,卸完货物驱逐所有闲杂人等军官凝望着远方的海平面,捏了捏拳头。 蛰待已久的一天终于到来,他却不及想象中的那般热血澎湃,他这才发现,原来当大难真的来临,自己的心跳竟会如此剧烈。 为了康斯坦察他在心底默念一句,给自己打气。 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任何人都能乱唯有他英雄骑士军团领袖不能,荣耀光辉缠身的他,是康斯坦察全体士兵和人们的信念支柱,倘若他垮了,康斯坦察的御敌士气定会遭受重挫。 守备官紧抿嘴唇,手心捏了把汗,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炮弹铺天盖地袭来的情景,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哆嗦。 进屋休息去吧朋友,别让大家看出异常,这里的一切交给我了。军官按了按他的肩膀,推了他一把。 守备官自知定力不行,便没有抗拒,钻进小木屋喝了口烈酒,缓解缓解紧绷的神经。 现在,码头上仿佛只有郑飞和守备官两个人,大家都在忙着手头的事情,嘻嘻哈哈的完全没有察觉到大难将至,士兵们在期待晚上的炖牛肉,搬运工则是只想回家美美的睡一觉,最近工作负荷太重了。 站在货箱堆围成的型中,军官对郑飞伸出手,从他那被紧张惶恐占据的脸庞上,挤出一丝真诚微笑:谢谢你。 郑飞摇头叹息,不作回应。 转头望向手脚不停的搬运工,军官苦笑了一下:怪不得你出十倍薪水让他们卸货。 估计四个小时后就能卸完,剩下的时间还足够你安排舰载火炮,把它们编制到海军中去。 不知是惆怅还是腿软,军官坐到了地上,从腰间摸出酒壶拧开盖儿,仰脖灌了一大口,细细咽下。 没用的,你刚说了西亚蛮子有五百多艘船,那么你知道来增援康斯坦察的海军有多少艘船吗三十多艘连同你的加起来也才五十艘,这样的差距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郑飞转了转眼珠子,仔细想了想,倏然灵光一闪。 你们可以布置水雷 水雷听到这个陌生的名词,军官皱起了眉头。 水雷是最古老的水中武器,它的故乡在中国,最早是由古代中国人发明的,这要追溯到十六世纪,也就是一百年后。 这个时代的欧洲人从没有接触过水雷的概念,因而海军也丝毫不会对海上漂浮物产生警惕,这个威力不菲的水下大杀器一定够他们喝一壶的。 意思就是水里的炸药,专门用来炸船的。 可是炸药浸水不会潮湿失去效用吗 所以需要特殊的制造工艺,我可以教你们制作最简单的水雷,召集所有工匠和没事做的闲人,四个小时能制作出一大批 惊喜,在军官眼中显现,却又转瞬即逝。 可是我们没那么多火药。他忧愁地叹了口气:常年的战乱导致罗马尼亚军费紧张,大部分火药都安排给了前线的炮兵部队,康斯坦察的火药只够岸炮做几轮齐射。 我的火药可以送给你们。郑飞眨眨眼,送惊喜。 可你之前不是说 炮不能给,但火药没问题。说着,郑飞打了个响指:相信你也发现了,我的船上藏有数量巨大的火药,那批火药足够装备一支规模不小的海军,全部送给你。 谢谢军官激动不已,除了这个词说不出别的了。 先别谢了,快去召集人们来制作水雷,时间可不等人。郑飞拍拍他的肩膀。 烈日当空,码头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到了夜幕将至之时,它将会沦为什么模样。 第三百六十六章 大战前的准备 ♂, 事不宜迟,军官当即对操练中的骑士军团下令,让他们中的一小波分散到城里召集民众,剩下的则是和码头上闲着的人一起,投入到紧张的水雷制作之中。 郑飞制作的是最原始的接触引信式水雷,当物体与水雷碰撞,便能触发其内部的炸药。 这种水雷的原理和工序比较简单,他先教会了部分头脑聪明的,再由他们去教其余人,大大提高了效率。 短短几个小时,想打造铁制或陶瓷外壳显然不可能了,只能派兵从城里搜罗各种各样的容器来将就着用,一听是为了炸沉西亚蛮子的战舰,积极的康斯坦察人毫不犹豫地贡献出了家里的瓶瓶罐罐,甚至是米缸。 短短半小时,码头上就聚满了民众,成箱成箱的炸药堆得如小山般,军官勒令所有人都不许点火,并派人去把商人阔佬手里的烟斗给抢了下来。 万一炸药被引燃,呵整个码头的人都跑不了。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郑飞还抽调了数百名斯巴达战士,让他们把守着炸药箱不许闲人接近。 站在瞭望塔上,俯视着上万名工匠,郑飞会心一笑,摸出酒壶吖了口,清新爽口的杜松子酒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烫,变了味。 骑士军团站在他身旁,用鹰隼般的目光盯着炸药堆,以防有混入康斯坦察的土耳其人去点炸药,即便那边有斯巴达战士和骑士们守着,他仍不放心。 土耳其人很好认,他们往往长着大胡子,鼻子比较长。军官颇为得意地说道。 郑飞摇摇头,想要回应时,身后传来布拉德的声音。 那可不一定,有一种伪装术叫易容术。布拉德靠在栏杆上,感受拂过面庞的海风,惬意微笑。 军官转头看到他时,身体禁不住向后倾了倾。 此前,在塞纳劫持郑飞的时候,布拉德的身份被塞纳公之于众,在场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脸上有道疤的家伙就是传说中的布拉德。 初次面见名冠欧洲大陆的杀手,注视着那双冷静沉稳到极点的瞳孔,只是一瞬间,军官便是心生了难以控制的慌乱。 但这慌乱,很快又被压了下去,因为比起即将压境的奥斯曼土耳其大军,布拉德的威慑力又算的了什么呢 面对着布拉德,他抬了下嘴角,笑容僵硬,要不是那天郑飞护着布拉德,他早已号令骑士们上船抓了这危险分子。 郑飞觉察出气氛的尴尬,于是清清嗓,缓和一下。 增援康斯坦察的部队什么时候能到 据先锋骑兵消息,最近一批要在明天,八千刀盾兵。军官忙不迭的答,总算能有点话说,不用再跟布拉德对视了。 能顶得住吗 能顶多久是多久,两个月之内康斯坦察会陆续迎来十几万援军,只要能坚持下来,我们就胜利了。 军官顿了顿,发了会儿呆,苦笑道:要是你手下那四千战士能留下来帮我们,肯定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天被斯巴达战士强势碾压的经历,已在他脑海中留下了最深刻的烙印,一辈子都难以忘却。 对于他说的话,郑飞笑了下,便没去搭理了。 见郑飞沉默不语,军官明白了他的意思,神色忧愁地喝了口酒,抬头凝视远方的海平面,那将是奥斯曼帝国海军出现的地方。 瞭望塔上的肃静,持续了有好几分钟,三人都有各自的心事。 布拉德在回想自己这辈子究竟干了什么,和塞纳一样,他的记忆在成为杀手后戛然而止,他决定接下来的几十年一定要活得充实,活得精彩。 军官,当然是在想抵御外敌的事,构思如何利用康斯坦察的地形消耗敌人的兵力。 郑飞则是在考虑接下来的安排,碍于军官在旁边不能掏出地图来看,于是闭目养神,在脑海中绘画出了一份。 从康斯坦察往北,途经乌克兰,绕过战乱区抵达波罗的海海畔,接下来直奔丹麦。 现在问题是,丹麦作为一个北欧国家,商船和舰队大多只在波罗的海和北海航行,按理说制造不出适宜远洋的大船 刚想到这,耳边飘来军官的声音。 嘿,能再给我提供点好建议吗,就好比刚才那个那个该怎么读呢,水雷 郑飞睁开眼,认真思忖他的问题,过了会儿,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有倒是有,不过他为难地叹了口气。 不过什么军官迫切问。 要有人甘愿去送死。 什么意思 失望,在军官眼中掠过。 在距离岸边一海里的位置,布置水雷形成第一道防线,然而再怎么说水雷的杀伤力也是有限的,炸沉点中型护卫舰没问题,而对于真正作为舰队主力的大型战舰来说,只能造成局部损坏,影响不了其战斗力。说着,郑飞用手比出个距离。 军官紧张注视着他,竖起耳朵静待下文。 在雷区的后面,最多两百米的地方,可以安排一批成百上千人的敢死队,带上铁锤凿子等工具,借用木板等漂浮物潜入水下蛰伏,当船队经过时,不惜一切代价凿穿船身 停顿一下,郑飞接着道。 但有一点必须得说,那就是在遭受水雷轰炸后,敌人定会提高戒备,放下小舢板去清点海面上的不明漂浮物,这时就要利用海军引开他们的注意,迫使他们迎击更具威胁的目标,掩护敢死队能顺利完成凿船任务。 听到这,军官的两眼已经在冒光了,惊喜笑道:好主意 凝视着他无比激动的双眸,郑飞深吸一口气。 那你想好让谁去充当敢死队了么 英雄骑士军团就能胜任 不,你们是康斯坦察战力最强的兵种,是要留着和敌人厮杀的,怎么能浪费在海里。 那你的意思是军官蹙起眉头,面色凝重。 郑飞抬起手来,指向码头上劳劳碌碌的搬运工。 所有士兵都不能浪费,只有那些搬运工,他们不擅长搏斗拼杀,但力气很足。。 第三百六十七章 最后一个下午 ♂, 可是,我没有权力要求他们去送死,他们都是无辜的。 军官凝视着远方,神情有着些许落寞。 又一阵海风吹过瞭望塔,郑飞沉吟少顷,道出一句令他深深震撼的话。 事实上,你没有权力要求任何人去送死,即便是最忠诚于你的手下也不例外。 言语撞击军官的耳膜,刺痛般,他怔了怔,失神落魄地仰头吁出一口气,继而又无奈摇头。 是啊。他惆怅万分地说,双眸注视着蔚蓝天空中缥缈着的白云,倏然觉得康斯坦察和它们的命运相仿,被历史的狂风吹来荡去,随时可能消散。 屹立在二十来米高的瞭望塔上,郑飞的目光落在搬运工劳碌的身影上,眼神中,掩盖在果决后的是一点点同情。 生命是人最宝贵的东西,为了保全他人而牺牲自己的人永远只占极少数,不过,一个成功的演说家却能造就一大批这样的人,至于怎么做,就看你的了。 能给我点提示吗军官实在找不到理由去说服无辜的民众。 你一定知道几百年前的十字军东征,心怀不轨的演说家打着清除异教徒的旗号,动员了无数狂热骑士和平民,发动起了规模浩大的所谓的正义战争。不管用什么借口,侵略永远都是可耻的,而你们康斯坦察人现在面临的就是一群可耻的敌人,你们在守卫家园,你们每个人都是正义的化身,所以,你应该更能煽动起民众的情绪。 沉思,持续了半分钟。 军官捏拳,点头:我明白了。 那还不快去做,时间不多了。 军官整理好戎装,拿出最抖擞的姿态握住军刀,目光坚忍充满斗志,大踏步地转身离去。 即将走下瞭望塔时,他想到了什么,微微转过身,对郑飞露出诚挚的微笑:再次感谢你。 郑飞耸耸肩,表示这没什么。 军官转回头,顺着木梯走下瞭望塔,笑容也收住了,面色凝重深沉,犹如是要奔赴刑场,不同的是他丢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要劝服别人送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觉得自己是刽子手。 军官走了,瞭望塔上就剩郑飞和布拉德两个人了。 喝酒吗你的酒壶被太阳晒了好长时间,热的肯定很难喝。布拉德往前踱了两步。 不喝了,你也少喝点,再过几小时就要开拔了,咱们有一堆正事要做。 接下来的日子没那么安逸喽。 陆地当然没海上好走,不过你想想,日复一日漂在海上是不是很枯燥再说了,你不是喜欢乌克兰美女么,咱们第一站就是去那里。 布拉德的精神顿时好了不少,但还是有点遗憾的摇头叹息,指指脸上的疤:好后悔当初毁了自己的脸,那些美丽的姑娘们再看到我,一定会非常厌恶。 漫漫长夜,我躺在床上手里捧着本书,有些困倦了,恍恍惚惚间,我还没来得及咕哝一句,就睡着了。郑飞冷不丁的说。 你在说什么布拉德直犯嘀咕,觉得他神神叨叨的。 郑飞俯视着码头的某个地方,笑了笑: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他。 他丢下布拉德一个人,快步走下瞭望塔。 中世纪的孤独者,马场老板来了,带着他的漂亮女儿阿曼达,还有数百牧民以及数百匹品种优良的马。 布拉德目送着郑飞的背影,回想刚才的话,少顷后,禁不住翘起了嘴角。 我喜欢这段话。他微笑着,吖了最后一口酒。 码头上。 今天这里好像比往常繁忙多了。老先生自言自语道,眉心间流露着一分疑惑。 让你的牧民去帮帮他们吧,话说您都带了什么行李,这么多郑飞抬眼浏览上百辆满载马车。 各种各样易于储存的食材,以前每次远行我都会带的,因为我只吃得惯家乡的东西。 说罢,老先生望向管家:让大家去帮忙。 管家点点头,眼睛在阿曼达的大腿上一扫而过,便去做事了。 我现在要去那边看看,您先休息,再过几个小时就启程。闲着也是闲着,郑飞要去监督一下搬运工作。 好的。老先生欣然一笑。 正转身要走时,只听阿曼达那悦耳的丽音传来。 嘿,能把你的地图给我看看吗 阿曼达一说话,牧民们就身子发酥,直勾勾地盯着她遮盖在薄纱后的雪白大腿,焦灼的眼神和管家有的一拼。 郑飞注视着她若水的眸子,带着一丝调情之意,足有好几秒,蓦然坏笑:如果以后有机会到了床上,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瞧着郑飞头也不回地离去,阿曼达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哼哧道:下流 谁让你老缠着人家。老先生偷笑,想起年轻时同样不正经的自己。 我是你亲生的不 也许是吧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郑飞踏上了甲板。 阳光明媚,毫无遮拦地打落在搬运工们的后背上,使得他们的汗水,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一名搬运工抹了把汗,对路过身边的郑飞憨憨一笑,扛着货箱往前继续挪。 一群苦命人,要不带上他们一起走吧圣地亚哥在郑飞的耳边说道,神色黯然。 天下的苦命人太多了,可我却不是救世主。郑飞眺望着波涛汹涌的大海,看见有只海燕从海平面腾飞而起,在万里长空之上留下惊鸿一瞥。 这次他不愿再做好事了,人越多越难管,还是等以后势力壮大了再往美洲多拉人吧。 也是。圣地亚哥默默回了句,心里很不是滋味。 胖子,我船舱里的东西都搬过了么 搬过了,是我亲自看着人搬的那什么,我不是胖子 好了不跟你斗嘴了,帮我盯着点金库那边搬出来的箱子,可不能让人把钱给弄走了。 那你去哪圣地亚哥见他要走。 去看看那些人的水雷做的怎么样了。 忙碌的码头,汗流浃背的人们,构成了一副独一无二的画卷,画的名字叫做:最后一个下午。。 亲~看看吧 ♂, 最近几天都是一更,看见书评区有朋友问是不是卡文了,确实这是原因之一。 或许大家很好奇卡文是种怎样的体验,那就是,明明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内心也特别希望好好写,但不知怎么回事脑子很乱,像一团浆糊,拿不出精妙的词句来表达出想要的效果,营造不出想要的意境,强行写出来的东西让自己很不满意,看不下去。 记得在某篇感言中说过,当初开这本书时最主要的目的是赚钱,现实而接地气。 后来,心态渐渐产生了变化,从想赚钱变成了想要给自己争口气,让所有人看看,在他们眼中我那所谓的梦想,并不是一纸空谈。 再后来,心态再一次变了,用个比变化更贴切的词升华 促使我把本书好好写下去的最大动力,除了你们大家的喜欢与支持外,最重要的就是我渴望写出一本经典,用文字去营造一个令许多人向往的世界。 随着心态的变化,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文风剧情也改变了许多,迄今为止我写过最满意的一段,就是关于反派塞纳的故事,写到那里时文思泉涌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舒畅。 这样的心态,便使得我更加不愿意注水凑字数了,所以卡文的这几天,宁愿少写点背两句抱怨,也不能发些没营养的章节让大家失望。 最后,请允许我休息一晚吧,好好清理思路,奉献出我所能写出最好的作品。 说句心里话,请假真的不是我懒,相反我特别特别渴望能多写点,但乱糟糟的脑子就是不争气呀,要是单纯懒的话我还好受点,至少爽啊明明想做却无能为力,这样的痛苦不知大家是否能理解;′。 第三百六十八章 冒险征途永不止 ♂, 短短的四个小时,对于不知情者来说也许只是一晃而过,但在郑飞的感觉中,却是极为漫长。 整个下午,他从这里转悠到那里,偶尔登上瞭望塔,眺望广阔无垠的海面,今天的浪头不小,不知是否会遇见一场大雨。 四个小时,数千劳工先是把船上的货物搬的一干二净,之后又投入到水雷制作当中,手脚笨拙的他们做出来的水雷也是奇形怪状,嘴角挂着灿烂的微笑,对自己的作品非常满意。 但他们的微笑,也许存留不了多久了,奥斯曼帝国海军舰队出现在视线中的那一刻,就是笑容定格之时。 一千辆牛车,一千辆马车,加上马场老板带来的两百辆,浩浩荡荡的车队停靠在码头旁,人员全部就绪,等待启程。 马车用来载人,牛车用来载货,货物被搬到了那一千辆牛车上,部分贵重物品例外,如金币和猛犸象牙,被封闭在马车里由斯巴达战士重点看护。 此时,阳光没那么灼人了,抬眼望向天边,已是日薄西山哦不,是日薄西海来得更恰当些。 在绛色的晚霞之中,夕阳仿若一枚美味的果子,在奇怪的吸引力下徐徐坠落,接受海洋女神的娇唇亲吻。 那些壮丽恢弘的晚霞,大概就是就是它被吻到时心花怒放,绽放出的绯红吧。 金色余晖,倾洒在康斯坦察的大地之上,映衬着人们紧张或喜悦的面庞,船员们坐在马车上远眺天边,更有顽皮的孩子爬到了马车顶,欣赏那令人心醉的景色,吃点心闲谈着,一颦一笑间,流露着难以言述的满足。 今天码头异常繁忙的状况,很快传遍了整个康斯坦察,人们多多少少猜测到敌人快来了,于是不少胆小且有钱的富人拖家带口奔过来,想要跟随停在岸边的船队逃走,遭受到的是船队主人不屑的白眼与漫天要价,无奈之下,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码头边的庞大车队,谁成想要价并不比那边低,为了能平安逃离,只得忍痛点头。 他们又给郑飞送了波福利,几百个人每人两千银币,收了总共一百多万,啧啧,这算不算是横发战争财 上万颗水雷被装上了大船,海军按照郑飞的指引,在以港口为圆心,半径半海里的圆周带布置雷区。 半海里,换算一下为九百多米,这个时代的舰载火炮有效射程不超过两百米,岸炮射程要高一些,当奥斯曼帝国海军抵达时,将会先陷入雷区遭受重创,继而被搬运工组成的千人敢死队凿穿船身,各大主力战舰丧失战斗力,通过那一关后又将迎来防御炮台的狂轰滥炸。 这一切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在海上损耗他们,以减轻康斯坦察守军的压力,支撑到援军赶来。 康斯坦察,是给郑飞留下印象最深的城市,也许它比不上威尼斯蜿蜒水巷那般梦幻,更不及美洲大平原的绝世风光,但它拥有鲜见的团结精神,和一群为保卫家园而战的平民英雄 最高的瞭望塔上,郑飞和骑士军官并肩屹立,这一刻他们在做同一个动作:凝望夕阳,举杯喝上最后一口酒。 脚下,士兵们开始驱逐停靠在港的船只,劝导他们沿着海岸线向北航行,但仍有不听话的船长坚持向南向东,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奥斯曼帝国海军的迎头痛击,一个都跑不了。 愿意参加战斗的康斯坦察男人们,集中在码头上列成方阵,士兵们在给他们发派武器,所谓的武器就是铁镐斧头之类的,拿着顺手且杀伤力不俗。 粗略目测一下,这支平民构成的军队至少有五万人,比康斯坦察目前的真正军队还要多,民众的力量永远是最伟大的。 喂,你们要走了吗。瞭望塔上,军官神色落寞。 为了不致使码头混乱,直到现在他都没公布敌人来的消息,他打算能瞒多久瞒多久,正所谓是一鼓作气,临阵调动起的军心往往要强悍得多。 嗯。 郑飞的目光落在海面上,瞧着海军有条不紊地布置水雷。 我能问问吗,你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个疑惑在军官心底压抑好久了,在他的感觉中,郑飞绝不是个简简单单的商人,更不像统御战场的将军,身份可谓是莫名其妙。 不过他能深刻感觉到,郑飞身上带着一种常人所没有的魅力,不受现实的牵绊,无拘无束做着想做的事,简而言之:自由。 对啊,我到底是个做什么的呢郑飞脑海里飘出这么个问题,沉思少顷,豁然微笑。 冒险家。他答。 冒险家唔,那你是要去哪里 没有目的地,生命是一场无穷无尽的旅途,我们从不清楚自己要去哪里,在这旅途中我们得到或失去,大笑或落泪,但却没有什么能停得下我们的脚步。而我所做的事情,只不过是把这旅途从印象带进了现实。 我觉得,你还像个哲学家。军官眉头轻挑,为这动人心魄的感触欣然一笑。 真正的冒险家,本来就是个哲学家。 郑飞放下了酒杯,双手抱在脑后,眉宇间涌现出发自内心的喜悦,仰望天空呢喃:冒险征途,永不止。 冒险征途,永不止。 半分钟的沉默。 听完这句话,即将统领军队迎接大战的军官,展开双臂伸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个懒腰,惬意无比的转了转脖子,凝视着渐渐沉沦于海面的夕阳,笑了笑。 我也想像你一样,可我背负着保卫家园的重担。 看似平淡的语气中,穿插着千丝万缕的无奈。 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打退土耳其人的进攻,待我重返欧洲之时,如果你还活着,就跟着我一起去冒险吧 好啊,我有两个梦想,一个是打败土耳其人,另一个是跟你去冒险,就算为了这两个梦想,我也得好好活下来 军官兴奋地双拳互捶,瞥了眼在码头集结的军队,然后走下瞭望塔,用他的澎湃热情和无穷斗志,点燃康斯坦察的反抗怒火。 第三百六十九章 一场美丽的启程 黄昏已逝,夕阳坠落。 天空宛若一张绝美的画布,东边是牙白色,西边是令人心醉的赤金,在这画布之上,闲闲散散地绘着几片云彩,偶有三两只海鸟掠过,在中世纪的海滨城镇,在这静谧安详的傍晚,留下永恒的靓丽身姿。 可惜。 美,永远是短暂的。 落日时分,瞧见码头上的无关人群被驱散得差不多了,军官开始向士兵们宣布敌军将至的噩耗。 出乎意料,士兵们,包括临时征召的那批,并没有显现出应有的惊恐,相反倒是从容的很。今天的码头太过反常,他们多多少少嗅出了什么,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当军官宣布完之后,士兵们的回答是:将军,请下命令吧。 在场几乎所有人,神色中都倾露着前所未有的坚忍,为了守卫家园,他们视死如归! 当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便会产生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民族凝聚力骤然剧增。 正应了那句古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跨上一匹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郑飞和圣地亚哥等人沿着海岸漫步。 被晚霞映得金灿灿的沙滩,平铺至看不见的天边,几匹马,几个人,就这样渐行渐远。 微凉的海风拂在面庞上,给他们带来难得的清爽,圣地亚哥跳下马,捡起了一枚漂亮的贝壳,喜滋滋地在大家眼前晃晃。 于是在漫天霞光中,他们的脚步在这里停下。 “船长,我们什么时候走?”汉斯问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很快。” 迎着海风,郑飞仰起脖子灌了口酒。 “呐呐呐,让我别喝你却喝了,不开心。”圣地亚哥努努嘴,做了个鄙夷的神情。 “我酒量大,你呢?”郑飞白了他一眼。 “好吧你赢了。” 看着他灰溜溜的模样,众人大笑,唯有布拉德还是副忧虑的神态,愁眉不展。 “会不会来不及?”布拉德摸着下巴说。 沉吟片刻,郑飞注意到附近有个挺高的海崖,便挥挥手:“咱们上去眺望一下。” 海崖的形状如同天然的观景台,大概有两百米高,崖壁极为光滑,单靠绳子肯定是攀不上去的。 巧的是,崖壁上竟然有个藤蔓编制成的梯子,莫非有人生活? 约摸十分钟,他们登上了崖顶,这才发现不远处确实有间小木屋,与众不同的是,木屋顶端安置着一盏巨大的油灯,直径比圣地亚哥的肩膀还宽。 “这是要亮瞎眼啊!”圣地亚哥叨咕。 有个老头子坐在门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抚摸小狗的脑袋。 见有人突然造访,老头子慌忙起身,纳闷地打量他们。 “我是守灯塔的斯坦尼,你们是?......” 喔,原来是座天然灯塔,难怪。 郑飞笑了笑,正欲开口回复,突然! 东方的海面上,朦朦胧胧可见黑压压的一大片! 遐思半刻,他迅捷拿出望远镜,瞄准调节焦距。 数百条大船,黑帆! 通常只有海盗才会挂上黑帆,在这个时代,如此规模庞大的海盗集团是不可能存在的,显而易见,这是奥斯曼帝国海军! 之所以挂上黑帆,目的是营造出大批海盗来袭的气势,震撼康斯坦察人以摧残他们的士气,尽可能减少伤亡。 这时候,大家都注意到了海面上的异常情况,不约而同地紧张起来,老头子花白的胡子颤了几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郑飞平举手臂大拇指向上,根据从望远镜中看到的船只规模,粗略估计敌军的距离,约为六海里,十千米左右。 六海里,还有一个小时。 “回去!”他脸色一沉当即下令。 众人连忙爬下海崖,跨上骏马飞奔而去。 “喂......”望着他们的背影,老头子干瞪眼:“怎么跟见了鬼似的。” 码头,瞭望塔上的哨兵还没发现敌军的影子,郑飞通报了军官后,整个码头立刻进入战斗状态。 接到军官和其他长官的指令,炮兵们三口两口吃完炖牛肉,奔向阵地检查火药炮弹。 布置水雷的海军这时也返回了,他们脸上不像其他兵种那么斗志昂扬,而是面无表情,目光在执着之余,有着些许呆滞。 因为他们明白当战斗打响后,自己将要去吸引敌军的炮火和注意力,和那千人敢死队一样,都是去送死的。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快快快!”站在瞭望塔上,军官歇斯底里地催促士兵们动作快点,振臂咆哮。 敌我火力悬殊太大,仅凭炮兵是抵御不了多久的,主力是骑士军团和刀盾兵,利用地形和事先埋好的陷阱,绝不能让侵略者舒服一秒! 嘶吼完,他停下来喝口水润润沙哑的嗓子,眼角的余光瞥见郑飞的车队启程了。 凝滞少顷,他做了次深呼吸,微微侧过身来,注视着车队离去的方向。 “再见,冒险家。” 像是在说给自己听,又像是在,诉说无可奈何的惆怅。 ...... 车轮滚滚,马蹄声不绝于耳。 这段路途比较颠簸,坐在马车里挺难受,于是郑飞选择骑马。 这匹英俊的英格兰纯血马,现在成了他的专属坐骑,是马场老板几年前去英格兰时,高价从贵族老友那买来的。 英国纯血马,不但外形高贵,还以极快的中短距离速力称霸世界,近千年来没有哪个品种的马速力能超过它。 迎着余晖,在广袤的荒原上,纳含数千人的车队,远去。 “要走了。” 布拉德抖了下缰绳,眼神中倾露着说不出的意味。 “你舍不得?”郑飞问。 “并没有,就算没打仗,现在让我回去我也不回,只不过每当我离开一个地方时,就会产生这样的奇怪感觉,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反正就是......”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有时候我们怀念的不是某个地方某个人,而是过往的时光,和曾经的自己。”郑飞浅笑。 布拉德一怔,惊奇:“哇,你好厉害。” 郑飞抚摸了下头发,做自恋状:“大家都这么说。”(。) 第三百七十章 夜行 不知不觉,夜色便是笼罩了大地。 这片荒原会延伸到哪里,谁都不清楚,还好马场老板手下有个认识路的,带领大家在黑暗中前行。 一轮弯月悬挂在宁静的夜空,使得那漫天繁星黯然失色,微风拂动着生长在荒原上的草尖儿,发出簌簌的声响,配合着马蹄声,倒是有种别样的悦耳。 一路上,人们始终没停嘴,要么吃喝要么叽叽喳喳的闲聊,缓解旅途的烦闷,小日子过得悠哉极了。 唯有那四千斯巴达战士,时时刻刻挺直腰杆目视前方,手持重剑,后背背着兽面铁盾和长矛,在紫罗兰的月光下,仿若一支趁夜突袭的暗夜军团。 由于牛车行进的比较慢,所以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距离康斯坦察也才十几千米。 竖起耳朵,隐隐约约间,依稀能听见轰隆隆的炮声,昭示着大战终于拉开了序幕。 回首望去,可见在灰暗的苍穹之下,遥远的陆地边缘,时不时闪起微弱的火光,那是码头的位置。 车队停下了,人们不约而同地掀开马车帘子,尤其是随队逃亡的康斯坦察人,踮起脚尖翘首以盼,眸子里倾露出无尽的惆怅,伴着忧虑。 “那边怎么样了?” “谁知道呢,唉。” 短暂的修整后,车夫们给牛马喂了点草料,便继续踏上了旅程。 没人愿意在荒野中停留,车队必须没日没夜的赶路,好在人数较多可以轮流赶车,没事做的人可以睡觉养足精神。 晚餐还没来得及吃,骑手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所谓骑手,就是骑在马上没空吃东西的人。 “我想烤只牛。”圣地亚哥苦着脸,嚼了口略带咸味的干粮混合水咽下。 “不可以,我们要赶路。” 端坐在马鞍上,郑飞牵着缰绳,有些困倦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安全地点?” “几天后吧,相信我,到了那地方你绝对会很激动的。” “为什么?” “因为,满大街全是美女。” 闻言,圣地亚哥立刻鼓了几下无声的掌,色眯眯地伸了下舌头。 身后传来阵阵马蹄声,是短促而快的那种,未待郑飞回过头,那人已经到了跟前。 “嘿,漫漫长夜,介意和我聊两句吗?” 追上来的阿曼达牵紧缰绳,兴奋地眨了下眼,娇唇轻抿,含笑。 微风撩拨起她的长发,几缕发丝贴在面庞上,更加勾勒出她的独特气质,再加上肩上披着的大衣,腰间别着的一柄骑士军刀,真是个潇洒而不失性感的女人。 圣地亚哥不敢正面看美女,装出副不为所动的模样,用眼角的余光偷窥,并抵了抵郑飞的胳膊,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我喜欢她。” “是个美女你都喜欢。”郑飞同样轻声回答,接着对阿曼达笑了笑:“你想聊什么?” “这次是真喜欢......”圣地亚哥委屈地咕哝了句,咽了口口水。 “随便,聊什么都行。”阿曼达笑容依然那么甜美,心中却在想:你要是不主动打开话题,我就......我就......好像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女人么,总是希望男人能主动一些,殊不知男人往往更喜欢主动点的女人。 想了会儿,郑飞发现除了床上那些事儿,实在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喜欢耍流氓了。 于是,他无奈地耸耸肩:“还是改天吧,我现在想去兜兜风,想听故事的话,就让这大壮汉跟你讲吧,他一直跟在我身边。” 说罢,在阿曼达诧异的目光中,他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叫上布拉德一起向前方奔腾而去。 “喂......”阿曼达失落地鼓起嘴,望着他们消失在黑暗中的背影,眉黛间的幽怨展露无遗。 “你好......”圣地亚哥不安地冒出一句,眼神躲闪,心中忐忑极了。 这是他第一次撩妹,紧张激动,以前遇到的女人都是可以直接按到床上的那种,从开始到完事都未必会说一句话。 “嗯你可以给我讲讲你们的冒险故事吗?”阿曼达露出可人的微笑,觉得眼前这名虎背熊腰的壮汉,憨憨傻傻的挺可爱。 并且,她从圣地亚哥的神情中敏锐觉察出了爱慕之意,天知道她曾面对过多少对自己心存爱慕的男人。 “当然......那个......”圣地亚哥眼珠子转来转去,心脏咚咚咚的跳,憋了好久总算憋足了一口气,头脑一热说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瞧着他支支吾吾的模样,阿曼达笑道:“我喜欢直接一点的。” 言外之意:反正不是你。 尴尬的气氛,沉默了十来秒,见这大块头真的是一点女人缘都没有,阿曼达轻叹一口气,准备离开了。 倏然,圣地亚哥的一句话令附近所有人都......石化了。 “我想和你上床!” 喊口号般的嗓音,宏亮极了。 人们顿时开始起哄,小插曲为旅途增添了不少乐趣,他们急于看美丽的姑娘如何回应。 唯有垂涎阿曼达多年的管家,恨恨沉下脸盯着圣地亚哥,心中暗骂了句。 阿曼达环视四周,在众人的议论下脸颊绯红,懒得再去看圣地亚哥一眼,丢下一句:“和你的头儿学学吧。” 随即,她片刻都不愿停留地驾马离开,往郑飞的方向追去。 眼睁睁地看着她跑了,圣地亚哥耷拉着脑袋,幽怨地摇摇头。 “喂,我说,你就这么喜欢这女人?”汉斯凑了过来,安慰似的递给他一壶酒。 “嗯。” “可你的心上人不是亚特兰大码头的舞娘吗?” “以前是。” “现在不是了?” “等我回去的时候,她一定嫁人了。”圣地亚哥仰望夜空,深深呼出一口气:“我没有能力去奢望任何姑娘等我,更不具资格去要求她,我所该做的是祝福她,并把握好属于自己的爱情。。” “天呐,这话怎么可能是你说的?!”汉斯瞪大眼,摸摸额头。 圣地亚哥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哼,是那个特别有女人缘的船长跟我说的,行了吧?”(。) 第三百七十一章 新的旅程 港口传来的枪炮声逐渐微弱了许多,被炮火侵蚀的黑夜也得以恢复它应有的模样,寂静无声。 浩浩荡荡的车队,穿行在位于黑海西海岸的荒原,蒙蒙夜色下,唯有月色与冷风同行,众人失去了旅途刚开始时的新鲜感,不再七嘴八舌的闲聊,闷在马车里休憩。 郑飞和布拉德在领先车队五百多米后,放慢了速度。 马蹄踏地,发出咯哒咯哒的声响,布拉德抬头仰望悬挂在树梢的月亮,思绪翩翩。 “想起十几年前,我被称为英格兰最有天赋的骑士,那时的我是多么光彩。”他的眼神中倾露着深深的向往,语气里,却有着无可奈何的叹息。 “从前的美好已经逝去,未来的曙光远在天边,把握好当下吧。”郑飞抖了抖缰绳,向四周张望一番,希望看见除了黑色之外的风景,然而这不可能。 少顷的沉吟。 布拉德会心一笑,灌了一小口酒,问:“为什么你的思想和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难道你们东方人都是这么睿智吗?” “你猜。”郑飞狡黠一笑,不作回答。 布拉德耸耸肩:“好吧,让我们聊聊欢乐点的话题吧刚才那个妞儿真不错,你怎么不把她泡了呢?” 郑飞眉毛轻抬,正想说点什么时,忽听后方马蹄声阵阵,是飞快踏地的那种。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说话间,两人齐齐拧头望去,只见一道马背上的倩影,在紫罗兰的月光下飞奔,大衣随风撩起,颇具潇洒之美。 “风一样的女子。”望着愈渐逼近的阿曼达,郑飞深吸一口气,自言自语:“我怎么总也甩不掉你。” “干脆睡了她不就好了,我敢保证她的腿可以玩一整夜。”布拉德露出专属于男人的坏笑。 “她是个好姑娘,好姑娘不是用来玩的。”郑飞淡淡说了句,调转马首默默等待。 很快的,阿曼达就到了他们面前,嘴角挂着少女式的微笑。 “终于赶上你们了!”她喘了口粗气,高耸的胸前随之起伏,弄得两个男人禁不住就往那看,她倒是不在意,乐于展示自己的曼妙身材。 “我说,你为什么总跟着我?”郑飞作无辜委屈状。 “因为无聊,想听你讲故事。”阿曼达体态轻盈地拨了拨长发,眨了下眼:“我最喜欢听冒险家的故事。” “不是让壮汉给你讲了么?” “那个胖子,呃” 一想到圣地亚哥那当众“告白”,阿曼达就气得撅起嘴。 从她的苦恼神情中,郑飞看出了点什么,不由得为圣地亚哥的撩妹水平发愁。 “可是你老跟着我,就不怕我把你强行压在身底么?” “你不会的。”阿曼达自信回答。 “我证明,他真的会”布拉德在旁边助攻。 阿曼达瞥布拉德一眼:“你会,但他不会,他是个非常有风度的绅士。” 显然,阿曼达还不知道自己鄙视的这个男人,就是传说中的杀手教父布拉德,否则她绝对不敢说这种话。 布拉德埋下头,心底幽幽飘出个声音:十几年前我也是。 受到异性夸赞,郑飞难免有些得意,但没表现出来,屏住气息。 “我身边已经有女人了。”他一字一句地说,注视着阿曼达美丽动人的眸子。 “可是男女间不能存在正常的友谊吗?” “也许有的男人可以,但我不可以,有个女人整天在我面前晃,特别是你这样的尤物,我肯定控制不住。”停顿片刻,郑飞耸耸肩,坦然道:“我承认自己好色。” 然而,他的话并没有让阿曼达产生心理隔阂,倒是起了反作用。 阿曼达双手抱在下巴前,轻咬了下手指,眸子里流露出花痴般的仰慕:“我就喜欢诚实的男人,不像那些恶心的伪君子伪绅士。” 被冷落在一旁的布拉德情不自禁地想:难道是在说我? “那个,我先回去了。”他尴尬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调头返回车队。 一时间,郑飞也不晓得该怎么面对阿曼达了,毕竟自己的仰慕者是个惹人心动的美人儿,若是单从生理角度想的话,他非常渴望和她上床。 盯着她那双又长又直的,脑中源源不断冒出香艳画面,他的身体开始发烫,呼吸愈渐局促,只得岔开话题缓解一下。 “你想听什么故事?” “随便”阿曼达觉得自己的坚持终于起了作用,殊不知 “好吧,那就从亚特兰大码头开始。” 夜色下,他讲起了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的经历,当然,略去了部分有关秘密的内容,毕竟现在还身处欧洲大陆,一切都得保密。 此时此刻,康斯坦察守军的炮弹全部打光了,面对奥斯曼帝国海军的猛烈攻势,他们退出了码头,利用地形优势开始了白刃战。 郑飞希望那名骑士军官能活着,一方面是出于同情,另一方面是如果军官幸存了下来,就会在战争胜利后告诉王室和百姓,是郑飞帮助守军扛住了进攻,那样的话不仅能赢得个好名声,还能获得罗马尼亚王室的好感,抵掉绑架王子的罪过,毕竟得罪一个国家并没有什么好处。 提到王子,这个未来的王位继承者,其实对郑飞并没有什么恨意了,相反他倒是感谢郑飞给了自己一次“非凡”的经历,让他第一次体验到了苦中作乐和绝处逢生的快感,也很大程度磨练了他的意志,这样的经历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觉得郑飞算不上什么坏人,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水手甘愿追随。 由于战事紧张,郑飞提前放了王子,让王子在军队和亚当哈里森的陪同下,马不停蹄地赶往边境线,迎接将要入境的雇佣兵军团。 好了,康斯坦察再见,罗马尼亚再见。 大战拉开序幕之时,郑飞也带领人们踏上了新的旅程,用执着的冒险精神谱写一段新的传奇。 五天后,车队抵达乌克兰的边陲小镇,风景如画。 思路整理的差不多了,明天开始给力更新()话说明天要上每日导读了哦,多亏了大家的支持,编辑才会连续给推荐,感谢!(。) 第三百七十二章 小镇的美妙风俗 此地距离黑海已经有一段距离了,从拂过面庞的风就能感受到,不那么潮湿,也不那么舒服了。 这是座依山傍水的小镇,虽然远离海洋,但有一条大河穿城而过,这便促成了小镇发达的河道运输业,使得小镇日渐繁荣,不似普通边陲小镇那般偏僻萧条。 一支纳含数千人的车队,满脸倦容地进入了小镇,经过好几天的不停奔波,大家都很劳累了,必须好好休整一晚。 车队行进在街道上,不禁引起了居民们的惊奇目光,他们打量着一箱箱货物一个个人,议论纷纷。 “伙计,我猜他们是从罗马尼亚来的难民。” “呃,你说罗马尼亚能打过土耳其人么?” “不知道,我只知道要是罗马尼亚沦陷了,我们就危险了。” “好吧,愿上帝保佑。” 街道两旁,楼上的姑娘们伏在窗沿上,手里捧着个盛点心的盘子,边与邻家的姐妹闲聊,边对下面这群初来乍到的男人们打招呼,笑靥如花。 乌克兰美女娇美的容貌,令得无数男人怦然心动,他们仰头直勾勾地盯着楼上,或傻笑或装酷,尤其是骑在马上的男人,摆出副贵族绅士的姿态,冲姑娘们不停招手。 回应他们的是姑娘甜得发酥的倾慕声,这就更让他们心花怒放了,高高挺起胸膛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 汉斯也是其中一个,但他运气不太好再加上马术不精,光顾着看美女,身体一斜差点摔下,幸好圣地亚哥提了他一把,才不至于让他在众多异性面前丢脸。 外来客受姑娘青睐的局面,是这座边陲小镇常有的。 小镇的男女比例为三比七,男人只占了三成,并且当地风俗不允许多妻制,因而有大把大把的姑娘找不到配偶,即便生的美丽动人,她们也只能独守空房,或者选择嫁到遥远的地方。 所以每当有外来的男人出现,她们就会抓住一切机会把自己“推销”出去,这不,已经有不少姑娘在对着镜子描眉了,之后换上最漂亮的裙子上街。 “天呐,我感觉自己进了天堂”对于成群成群的美女,圣地亚哥已经目不暇接,索性发起了呆。 “那你还喜欢阿曼达吗?”郑飞调侃道。 “不知道” 男人的天堂,往往是女人的地狱。 随队的女性家眷恨恨盯着满街的乌克兰美女,私底下咒骂她们是小妖精,严严管着自家丈夫,然而她们能看住丈夫的人,却看不住心。 大批的精壮男到来,最高兴的当属镇长了,这些男人如果娶走镇上的姑娘,将会给小镇提供一笔不菲的收入,还能大大减小人口压力。 在街道最宽敞的地方,镇长带着护卫队在此笑脸相迎。 车队停下了,本地居民也渐渐聚拢过来,尤其是姑娘们,恨不得挤到最前面抢个最优质的男人,但又怕挤坏她们精挑细选的裙子。 “请问你们谁是负责人?”镇长茫然浏览着纳含数千人的车队,用略显生硬的拉丁文说。 郑飞跨着英格兰纯血马,上前两步,嘴角挂着诚挚的微笑。 其他男人则是偷瞟或直视旁边的姑娘们,那娇美的面容玲珑的身材,催使他们的口水止不住往下咽,眼睛子都快跳出来了。 他们都在纳闷:这地方怎么全是女人 他们不晓得此地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没预想到,自己将迎来多么美妙的春天。 “你们是从罗马尼亚来的吗?”镇长接着问。 “是的,想在镇上休息一晚,方便提供居住的地方吗?”郑飞笑着说。 见镇长脸上的狡黠笑容,并迟迟不搭话,郑飞明白了点什么,对之前险些摔落马下的汉斯吹了个口哨。 汉斯会意,立即去密封的马车里,打开箱子装了一布袋金币回来。 隔得远远的,郑飞把沉甸甸的布袋抛给镇长,镇长随手一接,被这重量扯的一个踉跄,勉强稳住,尴尬地笑了笑。 打开布袋,看见里面黄澄澄的金币,一刹那,镇长禁不住高举手臂,大声欢呼道:“姑娘们,又来了一群富人!你们有好归宿了!” 片刻的沉寂后,街道上瞬间炸了锅。 单身汉们激动得完全称得上是热泪盈眶,鼓掌呐喊还觉得不过瘾,直接又蹦又跳地抱在一起,狂热程度不亚于二十一世纪的球迷看到喜欢的球队赢得世界杯。 要是有啤酒和炸鸡,就更完美了。 瞧着男人们的激动模样,姑娘们平复下心中的喜悦,开始物色能让自己心动的对象,体型健壮面容俊朗者优先。 而最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团体——斯巴达战士。 斯巴达战士,大多拥有帅气的面容,眼眶深凹的他们更显冷酷,至于体型自然就不用说了,常年练就出的肌肉线条,成为俘获少女心的利器。 虽然他们已经被训练成了只为战斗而生的野兽,但他们仍然是正常的男人,对异性特别是漂亮的异性,充满了渴望。 所以即便他们平常再正经,现在也忍不住侧目看两眼,教条与信仰压抑着他们对美色的垂涎,否则的话,他们早已冲过去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单身汉们只顾欢呼雀跃,场面一度失控,无奈之下郑飞只得暂时抛下他们,带上几名副手跟随镇长进了一座小城堡,那是镇长的办公大楼。 关门关窗,外面的嘈杂声仍是不绝于耳,镇长苦笑了下,习惯性地给郑飞和几位副手倒了杯酒,动作娴熟。 “欢迎来到维克多小镇,尝尝我们自己酿的美酒吧” “喔,好独特的味道,是用什么酿的?”郑飞抿了一口,不禁赞叹。 “苹果加葡萄,还有一点其它原料,我们把它取名叫维克多酒。” “可以卖给我一批吗?” “当然可以!”镇长爽朗笑道:“就算送给你们都行。” “那晚上可以帮我们安排住处吗,镇上有没有马场之类的地方?我们有好几千人呢。” “用不着马场,只要告诉你的手下,看上哪个姑娘今晚就直接住她家就行了。” 听了这话,圣地亚哥和汉斯心里乐开了花。(。) 第三百七十三章 圣地亚哥的悲伤 这俩人互相击掌,然后撒腿往门外跑。 “喂,你们去哪?”郑飞喊道。 “去挑个好的!晚了只能捡别人剩下的了!”圣地亚哥头也不回的飞奔,他从来没这么兴奋过。 郑飞挑了挑眉头,瞧着外面水手们狂喜的模样,会心一笑。 意外收获,来到这座小镇解决了一项大问题,得到了美丽的妻子,水手们便是少了份缺憾,从今往后一定会更死心塌地。 话说,维克多酒真是口味独特,浓醇的酒香中带着淡淡的果味儿,清新爽口,一定要买个几百桶带着。 他轻轻晃动手中的酒杯,任凭那色泽通透的液体,贴着杯壁旋来荡去。 忽然发现,身旁的布拉德神色有点反常,坐在椅子上动来动去,非常焦急的样子。 “怎么了?”郑飞不由得紧张起来,而布拉德的回答却让他啼笑皆非。 “那个我也想出去找一个。”布拉德咽了口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视线在众多姑娘身上扫过,呢喃道:“好长时间没碰女人了。” 郑飞眼珠子转了转,对镇长友好一笑,而后把语言换成了英文,收起笑脸正容亢色。 “布拉德,这里的姑娘不是妓,你睡过了是要娶的。” 布拉德稍稍怔了下,脑子里想了点什么,深吸一口气,笑得苦涩。 “那我还是再忍一阵子吧。” “这么多漂亮姑娘你都看不上吗?”郑飞眸中现出一丝惊讶。 “不,是我自己把爱搞丢了,暂时还没找到。”布拉德颇为风趣的说,端起面前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压下刚翻涌上心头的伤感。 窗外,宽敞的街道上聚集了上万人,显得拥挤极了,单身汉们已经开始寻找心仪的姑娘,而漂亮姑娘们更热衷于往斯巴达战士那边跑。 这种情况,不太妙。 斯巴达战士有多残忍暂且不提,重点是他们与世隔绝了那么多年,只有大长老和部分贵族还能跟得上时代的脚步,大多数人甚至连基本的拉丁文都不会说,完全无法交流。 还有,斯巴达战士是被信仰支配的奴隶,每个狂热追求信仰的人都是可怕的,因为他们随时可能丧失人性和伦理,跨越人与野兽的界限。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斯巴达战士都不适合做丈夫,即便他们拥有最强健的身体。 如果任由他们和小镇的姑娘们走到一起,是对姑娘们的极度不负责。 再说了,漂亮的都被他们占了,圣地亚哥那些水手们就只能捡剩下的,那多不好 想到这里,郑飞必须如实告诉镇长,再由镇长去转告姑娘们。 整个下午,小镇都笼罩在“相亲”的氛围中,短短几个小时就诞生了一千多对恋人,单身汉中只要长得不算丑,全都得到了一位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伴侣。 姑娘们依旧倾心于英俊健壮的斯巴达战士,无奈中午镇长在礼堂和她们说,那群战士是来自地狱的勇士,不懂什么感情。 她们尝试去接近他们,却发现他们连话都听不懂,这让她们大失所望,只能在无尽的惋惜中放弃。 少部分男人留恋于小镇的悠闲生活,不愿再颠簸流离,希望能留下,郑飞也没强求他们,痛快地把这百来个人的薪水结了。 姑娘们愿意跟随未来的丈夫们离开,倘若执意留在小镇,她们可能在今后的好多年都没机会嫁出去,离开的话至少能得到男人的滋润,而且似乎也不会受苦,毕竟车队里有不少衣着光鲜的随队女眷。 在小镇修整一晚,明天就该出发了。 太阳落山之前,郑飞在圣地亚哥的陪同下,驾着英格兰纯血马去了郊外,翻上一座小山坡,来次酣畅淋漓的远眺。 有个忧伤的故事,在下午的相亲大会中,圣地亚哥没找到老婆。 所以,这家伙始终闷闷不乐的,再也不像往常那么没皮没脸的大笑,出来散个心也是木讷着脸,随身带了四个酒壶,一口接一口的喝,浑身散发着酒气。 站在山坡顶,面对着红彤彤的夕阳,郑飞放下望远镜,俯瞰脚下的村庄、农田,还有田野里奔跑追逐的孩童。 “你喝醉了没?”他问。 “没,就是走路有点飘。”圣地亚哥闷声回答,坐在一块大岩石上吹风。 “看来确实不太醉。”郑飞笑笑,摸出包牛肉干丢给他:“别光喝酒,小心胃受不了。” 心情不好只想喝闷酒的圣地亚哥刚要拒绝,牛肉干的香味溜溜钻进了他的鼻孔,使得他禁不住深深吸了吸,拆开就吃。 三下五除二的,牛肉干就被他干完了,然后他又开始喝闷酒,不知在想什么没价值没意义的事。 他从来没表现得如此伤感过,也许郑飞可以不管别人,但绝不能不管他,只因他是郑飞最好的朋友。 “伙计,喝这么多酒干什么?”这次郑飞没叫他胖子。 “心里不舒服。” “为什么?” “因为没人要我。” “为什么不要你?” “因为她们嫌我太高太重,并且不够精明,说我肯定是个傻大个儿。” 少顷的沉默后,郑飞注视着他那双略显飘忽的眼睛,认真道:“那么,你是她们说的那样吗?” 圣地亚哥为之一愣,想了会儿想不通,索性不作为,继续拿起酒壶咕噜咕噜灌。 见他许久不搭话,郑飞幽幽叹了口气,漫步到他身前。 “你是因为自己喜欢某个姑娘没有得到,还是因为被看不起而自卑?” 圣地亚哥冷不丁地站起来,怒吼着振臂抛出酒壶,在空中划出一道圆弧后,酒壶掉落在田野中,被一个小孩儿捡宝似的拾起来就跑。 “我喜欢的姑娘从来都不会正眼看我,所以我也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心上人,包括我跟你说的维茜和阿曼达。不是我和你一样生性风流,而是我知道,她们是不可能看上我的。” 圣地亚哥凝视着天边的夕阳,眼眸中,倾露着前所未有的幽怨。 “你说的话中有个很大的错误。”郑飞浅笑。 “什么?” “我哪里生性风流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 奔跑吧胖子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便不作声了,摸出腰间别着的另一个酒壶接着喝。 余晖,打落在圣地亚哥的脸庞上,尽然显现他的凌乱思绪,一阵风吹过,为他因喝酒而憔悴的面容,添了分难以言述的惆怅。 郑飞坐在高高的岩石上,看着远处田野中,展开双臂作飞翔状追逐跑动的孩童们,禁不住翘起了嘴角。 吶,孩子就是好,什么都不用愁,每天沉浸在幸福的蜜罐中,只需一次小小的玩耍,一锅香喷喷的炖肉,就能高兴好一阵子。 他拧开酒壶盖儿,迎着夕阳仰脖灌了一口。 “牛肉干还有吗?”他问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正低头发愣,满以为郑飞会来安慰一下自己,闻言,顿时鼓起了嘴。 “吃完了。”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默默把剩下的半包牛肉干揣进怀里。 “好吧。”郑飞应了句,手指捏着酒壶,视线仍停留在那群孩童身上,停留在他们最天真灿烂的笑容。 就这样,过去了好久,圣地亚哥索然无味地拔着脚下的草尖儿,终于憋不住了。 “喂,你怎么不跟我说几句话?” 这个体型庞大相貌粗犷的家伙,语气中却带着莫名的可爱,令得郑飞笑出了声。 “想让我安慰你?”郑飞往岩石上一躺,仰望天空翘起了二郎腿。 “好像是的。”圣地亚哥嗅了嗅鼻子,嘴依然鼓着,像金鱼。 “哦对了,忽然想起从来没问过你,你今年多少岁了?” “三十问这个干什么?” “你三十岁了,是个真正的男人,对吗?” “当然!”圣地亚哥捶了下胸膛,发出砰的闷响,昭示自己结实的胸大肌。 躺在岩石上,郑飞情不自禁伸个懒腰解解乏,而后坐了起来,凝视远方依稀可见的山脉,还有那一轮将要沉沦于远山的落日。 “人嘛,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希望能得到安慰,但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有些黑夜你得独自穿越,当你感觉到孤独或命运不公时,想想布拉德和塞纳,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那么的幸运。” 世间有无数名孤独者,他们愤世嫉俗,认为满腹才华得不到赏识,对这个世界已经绝望,甚至有极端者选择自杀来了结一生。 然而那所谓的孤独,只不过是自己臆想出来的罢了,没有真正的孤独者,只有解不开心结的人。 在孤独者的脑海中,也许存在着这样一个执念:我的孤独虽败犹荣,既然你们不赏识我不喜欢我,我就以高傲的姿态存活于世,就让我们互相看不起吧! 但其实,错了。 孤独的时光,是人与内心对话的最好也是唯一的机会,但一个人怎能永远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生命只有一次,转瞬即逝,我们所应该做的是把握住每一个瞬间,去跑去跳去纵情欢呼,在短暂的生命中绽放出最精彩的华章。 所以,即使全世界都冷落了你,也别怨天尤人把自己关在孤独的牢笼里,而要通过不懈努力去证明:你是上帝的宠儿,完全能得到大家的仰慕。 只要肯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圣地亚哥垂下眉头,把地上的草尖儿又拔了一遍。 “哦。”许久,他咕哝一句,神色那么黯然。 郑飞跳下岩石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趁他愣神的功夫迅速从他怀里掏出那半包牛肉干,打开吃了几片。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看着他美滋滋的样子,作哼哼状。 “别光吃,告诉我该怎么做?” “既然他们觉得你是个傻大个儿,你就努力去改变喽。” “改变?”圣地亚哥右手托腮,盯着天边的夕阳,若有所思。 “你非常强壮,记得当初在亚特兰大码头的时候,你可以连续和几十个人扳手腕,从来没人赢过你,但自从你跟了我之后,是不是日子过得太惬意,身上的肉越来越多了?现在的船队中,就算抛开斯巴达战士不说,你也绝不是最强壮的,对吗?” 圣地亚哥有了些许动容,沉默片刻,露出了微笑:“我明白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恢复锻炼,而且比以前更狠。” 郑飞欣慰一笑,抬手直指广袤的田野,放声大喊:“奔跑吧胖子!” 在他激动昂扬的鼓舞下,圣地亚哥捏了捏拳头,干劲十足。 “那个,在那之前我有句话想说” “说。” “好像,你也很久没锻炼了,看你那蠢蠢欲动的小肚子” “呃。”郑飞尴尬地擦了下鼻梁:“那个晚餐想吃什么?” 圣地亚哥做了个鄙夷的手势,随后便跑下了山坡,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绕着田野长跑。 望着他的背影,郑飞俊朗的面容上,倾露着真心的微笑。 记得刚到这个世界时,有一天傍晚,他和圣地亚哥长跑去亚特兰大镇,场景是多么相似,回忆总是能触动人心。 当初的圣地亚哥曾是亚特兰大码头的马拉松冠军,如今动作笨拙了不少,身体也不那么协调了。 “我没锻炼,我不是一直在用脑子嘛,多累”郑飞自言自语,拧了拧胳膊,有些酸痛的感觉。 岁月催人老哦,虽然才过了不到一年。 站在坡顶,面对着西方天边的绛色云霞,远眺连成一片如翡翠般的田野,凝神了会儿。 “别给自己找借口。”他再次自言自语,笑了笑,决定下去一起跑,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比什么都重要,别在来不及的时候后悔。 他做了做热身运动,准备下山,这时,身后传来个稚嫩的童音。 “先生,这个还给你。” 转身,只见有个刚爬上坡的小孩儿,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连连喘着粗气,手里捧着个酒壶,是圣地亚哥之前扔进田野里被捡了的那个。 “为什么呢?”郑飞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 “因为妈妈说这个是银子做的,丢的人肯定很着急。” 郑飞会心一笑,拿出几个黄橙橙的金币,塞进他的口袋。 “送给你了,快回家去吧,晚上让妈妈炖锅肉。”(。) 第三百七十五章 眷恋 小孩儿天真的眸子里,顿时涌现出激动无比的光彩,但他不太敢收,却又舍不得说不要,缩起脖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 郑飞懂得他的心思,冲他一笑,便转身走下山坡,算是帮他做了个决定。 小孩儿在原地杵了好久,望着郑飞环绕田野奔跑的背影,使劲捏捏脸,眨巴了下眼。 “布拉纳,这是在做梦吗,就算是梦,这也太美了吧”他呢喃自语,眼神在惊喜之余,又透着深切的不可思议,仿佛是得到了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想,那染红半边天的霞光,也许就是幸运女神向世间投下的圣光呢。 田野。 忽然注意到郑飞也下来跑步了,圣地亚哥不禁吹了个嘹亮的口哨,加快速度。 “上次没赢你,再来比比!”他高举手臂冲郑飞呐喊示威,引得戏耍中的孩子们纷纷看过来,成群结队地跑到路旁,托着腮坐等看好戏。 “好!”隔得远远的,郑飞高声回应。 两人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孩子们围了过来,睁着他们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静静等待。 “跑几圈?”郑飞笑问。 “少跑点吧,好久没跑了”圣地亚哥有点虚。 “那就两圈,差不多有五千米。” 孩子们自愿当起了发令员,在咿呀咿呀的童声中,一声开始落下,两人齐齐向前奔去。 余晖,尽情洒落在这片翠绿色的田野上,春日里的田野,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深深嗅上一口,沁人心脾。 夕阳、山脉、田野、大人和小孩儿,交织成一幅最美妙的风景,在这风景之中,也蕴含着属于最本真的快乐。 最后,郑飞和圣地亚哥并肩完成了这场赛跑,其实他可以超过去的,但那会打击圣地亚哥刚被点燃不久的激情。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了,站在郁郁葱葱的田野边,吹着清爽的凉风,郑飞掀起衣服擦擦脸上的汗。 “胖子,感觉怎么样?” 凝望着西边穹顶的绛色云霞,他说。 “好久没这么舒服了。”圣地亚哥早已热得打起了赤膊,衣服搭在肩上,同他一起远眺,情不自禁展开双臂拥抱天空,闭上眼睛静享自然的气息。 “喜欢悠闲自在的生活吗?” “喜欢,特别喜欢!” “可这种日子过久了也会腻,偶尔体验一下,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感。”郑飞挑挑眉,笑。 “你知道我现在想说什么吗?”圣地亚哥依然闭着双眼,嘴角微微上翘,神态是那么的轻松。 “什么?” “当初跟你走,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是吗,再夸我两句我就要开始嘚瑟了。”郑飞双手背在身后,做了次舒畅的深呼吸。 圣地亚哥仿若沉浸在回忆中,不紧不慢地道出心事。 “刚开始,你在酒馆企图说服我的时候,我觉得你和那些航海家没什么区别,航行到世界各地大发横财,眼里只有金钱名声和利益。” “当时我想,反正在码头当搬运工也是混日子,一年都攒不了几个银币,不如跟你出去闯闯,我都这么穷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没想到,你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们是为了利益而航海,而你却是出于热爱,从你身上,我们每个水手都能感受到一种激情,受到你的感染,我们也会对精彩的航行生涯产生兴趣,就这样渐渐迷恋上了。” 一语落定,圣地亚哥终于睁开了眼。 风,从天边而来,拂过希望的田野,带给人们最深情的眷恋,这眷恋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恋,也不是朋友之间的友情,而是一种再奇妙不过的情愫。 依恋生活,动人心扉。 圣地亚哥露出专属于他的憨笑,认真注视着郑飞。 “谢谢。” “其实,我也要谢谢你,还有那群可爱的水手。” 郑飞淡然,凝望消逝在朦胧山脉中的最后一抹光辉,只是微笑。 天黑了。 两人回到了镇子里,下午相亲成功的单身汉都已进了姑娘家里,吃晚餐、洗澡、上床一气呵成,闪电式结婚。 至于剩下的,不包括斯巴达战士在内仅有几百个人了,他们被镇长安排到了镇上的接待中心 所谓的接待中心,其实就是一座非常大的葡萄酒庄园,它出产镇上所有种类的酒,最具特色的就是镇长给郑飞喝过的维克多酒。 风味独特的维克多酒,由葡萄加苹果酿制,是维克多小镇的特产,至今还没有流传到其它地方,能品尝到实属幸运。 四千名斯巴达战士则是沿着街道分布,自愿为小镇站岗,在镇上的众多姑娘们心中,他们是铁血与刚强的象征,简直是完美情人,只可惜 对于没有姑娘挑选自己,斯巴达战士并没有十分难过,在他们的信仰中,服从命令与战斗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要是能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 今天镇上有一千多名姑娘找到了丈夫,因而镇长心情大好,让人打开了酒窖,里面的各种酒随便喝。 夜晚,月色正浓,草丛里的蝈蝈叫个不停,仿佛是在向人们述说着春季来临的悸动。 城堡前的一大片草地上,水手们举杯畅饮,烤架上的牛肉羊腿被翻动着,散发出诱人的肉香,肆意挑逗着人们的味蕾。 “敬船长!”最会拍马屁的汉斯率先提倡,引得水手们的纷纷应和。 大家举起满满的酒杯站了起来,向郑飞投去期待的目光。 郑飞欣然一笑,举杯对着悬挂在树梢的月弯儿,环视一圈,目光在每个水手身上留存过。 “谢谢你们的陪伴,为了将来更精彩的生活,干杯!” 热情的呼声,在这座静谧的庄园升腾起,响彻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 开心畅饮的时刻,怎能少得了淳朴动人的民谣,在康斯坦察跟着,车队一起走的人中,有个颇有才华的诗人,被水手们身上的激情所感染,他决定一路跟随,并不停为大家创作民谣。 在紫罗兰的月光下,我们畅饮 我们活得快乐,我们活得自由 我们是水手,我们也是航海家 人们问我们要去哪,哪里才是我们的家 我们说不知道,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这样,挺好 (。) 第三把七十六章 离开小镇 人们高举酒杯欢呼畅饮,借着酒劲或袒露心迹,或大声喧哗发泄一通,丝毫不用担心会做出什么丢人的事。 因为,今晚大家都是疯子,明天一觉醒来,便会忘记所有的不快,只把美好的回忆留在心底。 静谧的深夜,热闹非凡的庄园一隅,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醉人的花香随风而起,飘散在空气中,更添了分梦幻般的美妙。 男人摘下一朵,准备在晴朗的日子取下花瓣晒干,拼成浪漫的图案送给心仪的姑娘。 晚宴正酣,突如其来的一场小雨迫使他们提前终止,手忙脚乱地钻进城堡里,按照分配好的房间住下。 睡前聊个几句,之后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中,小镇的一天结束了,一切安好。 第二天清晨。 从睡梦中醒来,郑飞还想再赖一会儿,于是翻了个身,脸贴着枕头,不情愿就这样起床。 这时,一声清脆的鸟啼钻进耳朵里,他终于打了个哈欠,砸咂嘴,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打量着这个世界。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姑娘的背影,身穿一袭紫罗兰色长裙,在书桌旁蹑手蹑脚地翻找东西,他欣然浅笑,刚要轻柔地唤一声布兰妮,姑娘转过身来。 他愣住了,足有四五秒才缓过神。 站在眼前的是阿曼达。 惊诧的同时,他慌忙低头看了看上身,是光着的,并且精神有种疲劳感,昨晚一定是做了什么事。 可是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明明记得应该是和布兰妮,难道昨天酒喝多了吗?好像没有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出现幻觉了,揉揉眼睛再看,令他失望的是,眼前的姑娘确确实实就是阿曼达。 他屏住呼吸,注视着阿曼达闪烁笑意的眸子,等待她说点什么。 许久。 “你醒啦。”阿曼达坐在书桌上,气质优雅。 “你”郑飞打量着她曼妙的身体,觉得好亏,做过了还把那段经历给忘了。 “我怎么了?”阿曼达茫然眨了下眼,两秒后,蓦然反应过来。 “别误会,我只是来找个东西。”一抹绯红显现在她的娇美面庞,目光开始躲闪不定,最终停留在了脚下。 看来,在这个贵族富人骄奢淫逸的时代,她是为数不多懂得自爱的女子之一。 闻言,郑飞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躺下了。 幸好,他脑子里是这么想的。 风流债,也许会让身体得到满足,但作为代价,心灵则会背负极大的压力,至今仍会有一些时候,他会觉得对不起安娜、特蕾莎 与其这样,不如不惹为好。 然而看见他的反应,阿曼达却是不悦了。 “喂,你什么意思?” 言外之意大概就是:你怎么能无视老娘的魅力呢?你现在应该很失望才对! 女孩子嘛,心理活动总是叫人难以捉摸。 郑飞坐起来,冲她一笑:“没什么那个,你在找什么?” 她撅起嘴轻哼一声,倒是坦然。 “找你的航海日记。” 日记,被郑飞压在枕头底下,方便的时候都会随身带着的。 “偷看别人日记是很不尊重的行为哦。”他耸耸肩,麻利地穿上衣服。 “你穿衣服比我想象的要快。”她白了他一眼。 其实这是反话,她是要表达:你总算想起来穿衣服了,裸着上身让我看了半天。 没想到,郑飞眉头一挑,不由得来了句:“你还想过我穿衣服时的样子吗?” “才没有”大概是出于尴尬,她匆匆走了几步就出门了,走到门口忽然想起自己是来看日记的,但也不好意思再折回身。 听着她的脚步声愈渐消失,郑飞笑了笑,从枕头底下摸出那本日记,轻轻摩挲着牛皮装订的封面,敞开扉页凝视了一小会儿,合上,找早餐吃。 今天布兰妮怎么没给我准备早餐呢?他想。 窗子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唤醒他的那只羽毛鲜艳的小鸟,正体态轻盈地在枝梢颠来颠去,宛若是在表达对万物复苏的欣喜。 桌上有个包裹,看起来像是垃圾袋,他就随手拿起来丢出窗外,双臂撑在窗沿上,美美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水手们聚集在城堡外的草地上,闲聊之余,顺便和路过的漂亮女仆搭几句讪,有比较下流的还会趁机揩油,拍一下人家的屁股。 这是小镇唯一一座葡萄酒庄园,因而铁栅栏外有许多排队等候买酒的人,一桶桶葡萄酒佳酿被运出酒窖,转交到客人手上,只需两个银币就能买一大桶,便宜得很。 休息了一晚,车队又该启程了,随行的多了一千多位小镇姑娘,还有少部分姑娘要带上她们的家人,算起来多了大约两千人,幸好马车足够用。 郑飞实在找不到哪里有吃的,只能饿着肚子走出城堡,来到草地上。 第一眼,他看见了大榕树下的布兰妮和特蕾莎,她们现在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走到哪都在一块儿。 呃,除了在床上时。 瞧着他的声音出现,布兰妮招招手,笑容可人。 “今天的早餐怎么样,我特地在煎牛排时加了点维克多酒。”她睁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想要得到夸赞。 “早餐?”郑飞摸不着头脑。 “我放在桌子上了呀,担心凉掉就用包裹包了起来,你不会没吃吧?”好像,有些失望。 “我以为那是”郑飞把垃圾袋三个字憋了回去,欣然一笑,话锋突转:“我以为那是全天下最棒的厨师做的。” “哼,真会哄女人。”布兰妮娇哼一声,便继续和特蕾莎说话了,她们在看一本书,讨论剧情。 郑飞是最希望看到这两个女人相处融洽的人,他露出最真心的笑容,在草地上徘徊了有两分钟,默默走到自己房间的窗户下,捡起了那个“垃圾袋” 没办法,饿得眼花! 快速吃完早餐,他便跨上了英格兰纯血马。 哦对了,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骑马这项运动,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匹名贵的马地位不亚于二十一世纪的顶级跑车。 来到小镇的街道上,姑娘们在跟家人告别,车队的成员陆陆续续集结,确认没有谁遗漏后,车队再次踏上了旅程。 朝阳拔地而起,遥远的山脉依稀可见,在辽阔的大平原上,车队再次踏上了旅程。 坐在马鞍上,郑飞掏出地图,仔细端详了一番。(。) 第三百七十七章 荒原 “你在看什么?” 布拉德往这边凑了凑,伸长脖子好奇观望,手里捏着银酒壶,里面盛的是爽口的维克多酒,在小镇待了一天,几乎所有人都爱上了这种好喝且不易醉的美酒。 “地图。” “我越来越觉得你是个神奇的人,听你的老伙计说,大概在一年前的某天,那时候你还在码头当劳工,被货箱砸中了后脑勺,昏迷醒来后就变了个人。” “是吗。”郑飞简单一笑,便不作声了,认真思考事情。 布拉德也挺识趣,见他现在不想多说话,于是悄悄离开,独自策马奔腾在广袤的平原上,享受疾风掠过耳畔的快感。 红彤彤的朝阳,铺洒着令人心漾的光辉,冉冉升起。 马背颠簸了一下,把郑飞从沉思中拉了出来,他环视了一圈,正欲继续思忖时,蓦然发现身边少了个人。 “圣地亚哥呢?”他随口问。 “喔,大家伙在后面那辆马车里,一早就钻进去了。”汉斯笑嘿嘿地说,耸肩。 这倒是引起了郑飞的兴趣,要知道圣地亚哥是最不喜欢坐马车的,因为体型庞大,在那狭小的空间里会感到压抑。 郑飞跳下马,让汉斯帮忙牵着缰绳,慢走几步来到马车前,抬手掀开帘子。 “你在干什么?” 看清车里场景的这一刻,他居然愣住了,有点蒙。 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圣地亚哥,另一个则是位中年男子,带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还留了一撮看起来较为高贵的山羊胡。 男子是康斯坦察跟随车队的难民,交了两千银币,他曾是一个伯爵家的教师,因战乱而不得不逃亡。 令郑飞诧异的是,圣地亚哥居然在学写字。 瞧见帘子被掀开,圣地亚哥也愣了一下,继而微笑着拾起泛黄的纸炫耀自己的成果,那上面写着十几个形如狗扒的拉丁文单词。 山羊胡男子认得郑飞是车队领袖,眼珠子转了转,揣测这俩人应该有话说,便自觉地弯腰钻出马车。 “搞什么呢胖子?”看到圣地亚哥的进步,郑飞着实惊喜,嘴角挂上了欣慰的笑容。 圣地亚哥小心翼翼地收好纸笔,旋紧墨水瓶盖,注视着郑飞的双眼,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 郑飞从没见过如此正经、如此认真的圣地亚哥。 “昨天傍晚在那片田野上,你跟我说既然人们觉得我是傻大个,只要努力去改变就好。我想过了,不是仅仅改变外貌就可以了,我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知识和修养,所以”圣地亚哥耸耸肩,笑容中夹杂着一丝无奈,不过更多的是斗志。 “现在才开始学这些东西,什么感觉?” “痛苦极了,但那又怎样呢,正如你曾经告诉过我,只要肯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我相信我可以,为了得到人们的承认和喜爱,拼一下!” 闻言,郑飞禁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给他一个鼓舞的眼神。 “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有修养的贵族都不如你,因为他们的修养都是装出来的,活得一点都不真实,远远比不上你的随性而为。” “你这么说,我就很开心了。”圣地亚哥哈哈一笑,却冷不丁地屏住笑容,板着脸道:“我的老师被你吓跑了,你说怎么办?” “有个问题,他为什么会愿意教你呢?” “我是付了钱的,一天十个银币呢!心疼,都是我的血汗钱啊” “别嚎了,我去把他叫回来。” 说着,郑飞掀开了帘子,走之前冲圣地亚哥打了个手势:“胖子,加油。” “你也是。” 看着郑飞走远的背影,圣地亚哥皱皱眉,自语:“我为什么要说你也是?你可是个什么都不缺的家伙啊,上帝之子。” 半个月后,车队又抵达了一个小镇,不过没在这停留,只是短暂修整半小时就继续出发了。 因为,此小镇男多女少。 休息的时候,郑飞用不断改良过的六分仪测了经纬度,确认一下当前的位置,在地图上做出标记。 旅途的枯燥,也许只有旅人才懂。 一辆车、一只狗、一段曲调动人的音乐,就是一场旅行。 郑飞跨在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上,手牵缰绳,仰头凝望天空,淡蓝色的画布上点缀着几缕云彩。 喝口酒吧,他想。 摸出酒壶,布拉德递来一包牛肉干。 “谢谢。”他接过。 布拉德回了个微笑,静默少顷,问:“我们多久才能到英格兰?” “一两个月吧。”这是保守估计,在一切都顺利的情况下。 “哦。”布拉德垂头,戴上大沿帽遮挡阳光,头皮被烤得发烫。 “想家了?” “说不想是假的,毕竟是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并且,那里有我最美好的回忆,塞纳也是。”停顿片刻,布拉德轻叹:“你说,明明塞纳是我曾经痛恨无比的陷害我的人,我却对他没有哪怕一点点恨意呢?” “宿敌的羁绊。”郑飞平视远方的山脉,轻声说。 再一次的静默,徘徊在苦恼中,布拉德揉了揉眉心。 “也许吧。” 话音刚落,布拉德倏然调侃道:“喂,你的小相好又来找你了。” 郑飞眼角余光一瞥,果真看见阿曼达驾马而来。 “我去前面溜达,帮我拖住她。”说罢,郑飞抬手甩起马鞭,飞奔在一望无垠的荒原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他的驭马技术已经相当娴熟,跨在马上俯身感受扑面而来的疾风,倒是有种说不出的爽快。 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去了,他驾马来到一个小坡顶,回首以盼,车队如蚂蚁般依稀,已经隔了好几千米。 下马,站在坡顶,拧开酒壶盖儿喝了口,眺望着延伸至天边的荒原,心中升腾起一股豁达空旷之感。 嘴角上扬,伸展双臂。 猝然,打了个激灵。 视野范围内,出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人,那人蹲在一棵早已死掉的树下,舔着干裂的嘴唇,充满敌意地盯着着郑飞。 下意识的,郑飞取下肩上背着的长枪,提在手里。(。) 第三百七十八章 落魄的英格兰人 这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原,即便春季已经来临,它仍是没有半点复苏的景象,身陷在寒冬的尾声中,捧着几棵凋零的枯树,静静守候。 那个蓬头垢面的人,眼神被阴冷所充斥,他盯着郑飞,在长枪上瞄了一眼,闭上眼很快又睁开,无奈地呼了口气,摸出屁股旁边的水壶,仰头使劲倒了倒,勉强倒出几滴对于他来说的甘霖,舌头舔了舔,润润干裂出血的嘴唇。 望着他的可怜模样,郑飞眉头微蹙,稍有动容,取下自己的水壶扔了过去,惧怕会有危险而不敢接近,要知道人为了生存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想到这个喉咙冒烟的人,只是瞥了掉落在身边的水壶一眼,便把目光移开了,不过神情显得很痛苦,干渴是他当前最大的问题。 他来到这无边无际的荒原已经五天了,一壶水早已喝得干干净净,可他却还没看见荒原的尽头,他得找个地方躺下保存体力,等着看能不能抓只兔子之类的动物,杀掉喝血,这是他活下来的唯一希望了。 刚才,处在虚脱与绝望中的他,忽然听见阵阵马蹄声,睁眼便看见了郑飞的身影,如果不是因为郑飞贵族式的衣装,他就过去请求施舍了。 水的极度诱惑力吸引着他,使得他不自觉的就想要伸手拿过水壶,但出于对尊严的执着,他恨恨捏紧拳头,索性闭眼靠着树干睡觉。 炽热的阳光,毫无保留地直射而下,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心烦的燥闷,泥土被烤得发烫,毫不夸张地说,此时的荒原就像是一片沙漠,只是多了点枯草而已。 然而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中,那人还是极力忍受干渴的煎熬,半躺在树干上一言不发,连呼吸都是灼热的。 怪异的人,什么仇什么怨,到了眼前的水都不喝? 异于常人的举动,不由得吊起了郑飞的好奇心,但俗话说好奇害死猫,何况猫还有九条命所以他不得不谨慎一点。 他深吸一口气,端起枪指着那人,一面注意着脚下是否有陷阱,一面小心翼翼地挪动步伐逼近过去。 在距离五六米的位置,他停下了脚步,警惕地瞄着那人。 “你是谁?”他问。 他知道这个问题很没意义,但除此之外也没其它能开场的了。 那人眉毛稍抬,但还是没睁眼,鼻尖吞吐着热燥燥的气息,发出一声闷哼,沉默不语。 稍顿片刻,郑飞又问了一遍。 这次他听到那人回应了,是句非常恶毒的咒骂,不过不是拉丁语,是英语。 这个人名叫兰尼,故乡在英格兰,由于种种原因,他脑子里对郑飞充满了轻蔑与愤恨,所以他宁愿渴死都不愿要郑飞的水,被郑飞问得心里不爽想骂两句,又担心触怒对方丢了性命,只能用另一种语言了,他可不想现在就死在这。 不过郑飞并没有为无端的咒骂而生气,反倒更加好奇此人的身份了,凝神少顷,他翘起了嘴角。 英格兰人?那就用英文吧。 “假如我没猜错,你的家乡应该在英格兰吧?”他的伦敦腔标准得可怕,毕竟在那里生活了好多年。 久违而熟悉的母语,令得那人倏然一颤,瞬间就睁开了眼,不可思议地盯着郑飞。 “你也是英格兰人?”虽然不理解郑飞异于英格兰人的相貌,但他还是这么问了。 看得出来,他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如果不是虚脱无力的话。 与此同时,他一把摸过了郑飞之前扔过来的水壶,咕噜噜就是一通大灌,毫不在意溢出嘴角的水顺着脖子往下流。 望着他疯子般的模样,郑飞的枪口垂下来一点,眉头依然紧皱。 “不是。” 听到这句话,那人却没有让水壶离开自己的嘴,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对水和生存的渴望,有些事一旦开始了,就很难再停下来。 直到把整壶水都喝干了,他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水壶,打了个像要往外吐水的饱嗝。 随即,他的视线在黑洞洞的枪口上停留片刻,之后和郑飞对视,目光中尽是敌意。 “那你是谁?为什么会说我们的语言?” “一个对你身份感到好奇的人。”郑飞笑着回复。 “不好意思,我最厌恶你这样的人。” “为什么?” “原因你自己清楚,道貌岸然的家伙。”那人白了他一眼,挪了挪身子,大概是坐的时间久了太难受,强撑着站起来靠在树干上,喘了口粗气。 郑飞眉宇微抬,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疑惑。 “我想,你对我可能有点误会。” “别掩饰了,你这样的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那人拄着根木棍,勉强站立,傲慢地抬眼凝视天空,浑身上下都遍布着敌意,仿佛郑飞是他最大的仇人。 “这像是女人说的话。” 那人认为郑飞是在侮辱自己,刚要开骂,想到对方正拿枪指着自己,只得咽下这口气,保持沉默。 郑飞想不到此人如此固执,竟连半句话都不愿意多说,要是放在往常,他才懒得跟对方废话,绝不会有什么好脸。 但现在,他愈发好奇对方的身份了,他想知道,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仇视呢?照目前情况看来,唯一打开话题的突破口就是英格兰了。 思忖少顷,郑飞选择放下枪,向他投去善意的眼神,微笑。 “我在英格兰住过几年,那是个不错的地方,我非常喜欢那里的田园风光,每当小麦成熟的时候,人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收割,拿去酿制生命之水威士忌。” 果然,那人的神色缓和了些。 “错了,小麦只有少部分拿去酿制,剩下的都是用来做面包的。” “哦那你一个英格兰人,怎么会跑到东欧的荒原上呢?” 那人瞥了他一眼:“虽然我对你还是没什么好感,但你好像不算特别坏,看在你喜欢英格兰的份上有吃的吗,我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 郑飞拿出一包牛肉干,丢给他。(。) 第三百七十九章 纵火犯 看到牛肉干这种高档货,饥肠辘辘的人顿时两眼发直,顾不得什么尊严什么骨气,胡乱塞了一气。 “还有水吗?”他腾出嘴,口齿不清地问。 “没了,有葡萄酒你要吗?” “要!” 郑飞又把喝了一半的酒壶丢给他,里面盛有甘甜爽口的维克多酒。 “谢了。” “所以你能给我讲讲了吗?” “讲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个条件,给我一堆食物和水,还有你的马,那是英格兰纯血马吧?” 闻言,郑飞不由得笑了笑,觉得这个条件很无礼。 于是,他重新抬起了枪口,指着那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没有和我谈条件的权利,你只是个随时会去见上帝的人而已,我给了你水和食物,你应该感激我,懂么?” 郑飞态度的突然转变,使得那人愣了下,继而眼珠子转了转,不甘心地咬咬牙。 “好吧,我恳求你把那些东西送给我,行吗?” 对生存的渴望战胜了尊严,绝处逢生的他,好不容易才看到了活下来的希望,哪里愿意再被打回绝望之中,最终只能选择妥协。 “先讲。”郑飞垂下枪口,面色不善。 “可以让我先吃完吗?” “快吃。” 说罢,郑飞丢下他,紧走几步来到一座小土坡上,踮起脚尖看向车队的方向,距离大约还有三千米吧,不出半小时就能到了。 转头一瞥,那人正在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郑飞坐在土坡上,端枪瞄准偶尔掠过天际的野鸟,找找当年的感觉。 不一会儿,那人便吃完了整包牛肉干,还不忘舔舔手指,连包装牛肉干的纸袋都没能躲过他的舌头。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郑飞没注意他时才做的,他可不想太丢脸。 郑飞走过去,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真是狼狈不堪。 “你怎么沦落成这副样子?” “都怪那群可恶的狗杂种!”他愤愤咒骂,拳头击打在树干上,发出砰的闷响。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了吧?” “那你会信守诺言把水、食物和马留给我吗?”那人满腹狐疑地盯着他。 “这匹马不行,可以给你另一匹。” “好,只要能骑就行了。”那人无所谓地摆摆手,撸起黏在脸颊上的发丝,吁出一口气。 “我叫兰尼,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是个做皮革生意的商人,把北欧来的狐皮等奢侈品运往富裕的大港口,牟取利益。” 仰头望着天空,他空灵的目光闪烁着,喃喃讲述。 哪个港口最富裕,富人最多?威尼斯?也许是,但威尼斯的生意出了名的不好做,常年待在那里的奸商太多,我运去的狐皮价格会被他们一压再压,根本赚不了几个钱,所以我去了伊斯坦布尔。 伊斯坦布尔,被土耳其人攻下来后发展迅速,那里聚集了来自周边各地的大阔佬,他们有的是逃难,有的是做生意,由于他们极少接触到狐皮这种东西,我能在他们手里大赚一笔。 大概是在两年前,我记得,我带着全家人和满满两大船的货物,不远万里从北欧出发到了伊斯坦布尔,那里几乎整个海岸都是码头,停泊了数千条大船,那里还有最繁荣的大街,最气派的城堡。 我的货物刚上市,就受到阔佬们的哄抢,不到半个月就赚了上万枚银币,抵得上从前不知多少倍。 后来,我就决定在伊斯坦布尔定居,我用赚来的钱在城郊买了幢小城堡,全家搬了进去,而我继续做狐皮生意,不停往返在北欧和伊斯坦布尔之间。 本来我预想着只要再过五年,最多十年,我就能赚到几十万枚银币,到时候我就能带着全家人回到英格兰,回到家乡,买下一座大庄园,成为当地最阔绰的家庭,并且很有可能买到个贵族头衔。 可是,谁又能预想到灾难的降临呢? 说到这里,兰尼的神情变得有些失落,垂头盯着脚下的枯草,憔悴毫无保留的显现在脸庞上,沧桑无比。 不久前,你应该听说了,伊斯坦布尔海峡守军的大仓库被大火侵吞,烧的一干二净,当时这件事轰动全城,震怒了包括大公爵在内的所有首脑,就连征战中的大元帅都回去视察了,勒令大公爵务必三天内揪出纵火者,否则就向默罕默德君主反应,削去他的大公爵头衔。 后来,伊斯坦布尔就开始了全城大搜捕,整天人心惶惶,只要谁被检举了就立刻抓起来审问,发现不是凶犯后就打一顿放掉。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大公爵还是没能抓到纵火者,在官邸大发雷霆。 就在他气急暴跳的时候,有个贵族过去,告诉他说我就是纵火者。那个贵族也是做皮革生意的,我是他的竞争对手,自从去了伊斯坦布尔后抢了他不少生意,所以他怀恨在心想陷害我。 大公爵即刻下令让那个贵族带领军队去了我家,并对他下了死命令,如果不能按时把我回去,贵族自己也逃不了干系。但我当时正在外面,所以士兵把家里所有人都找了出来,也没有发现我的踪迹,贵族一怒之下,让士兵放火烧了我的家。 家,不值几个钱,可是 兰尼面色骤变,眼睛被深深的痛恨所占据,看起来极为可怕。 “可是,我的女儿还在里面!当士兵冲进我的家里时,她因为害怕就躲了起来,士兵没有发现她,他们在我家里每一个房间都泼了油,一把火就给点了!我那可怜的女儿连句哭喊都没发出来,就被淹没在了火海中!” “两天后当我回去时,房子已经沦为一片灰烬,我的家人也被贵族带了回去,和我关系很好的邻居告诉我,贵族对大公爵说,只要我的家人还在,我就一定会回去的。但大公爵没那么多耐心,他下令把我的家人全部绞死了,并谎称引发仓库大火的犯人已经被烧死在住宅里。” “我的女儿、我的家人、我的财产什么都没了,为了报仇,我去了贵族的家,但那里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城堡,我的朋友告诉我,由于害怕我的抱负,贵族前一天就带着全家人逃走了,听说是往北方去的,于是我要了匹马和一点钱,一路追赶,每到一个小镇就跟人们打听贵族的行踪,后来马累死了,剩的钱也不多了,我就步行。再后来,我就到了这里,空无一人的荒原。” 兰尼终于说完了,闭上眼睛,仿佛是浸入在充满愤恨的回忆中。 一个被冤枉的好人。 导致这一切的,究竟是郑飞还是那个贵族? 可是不管怎样,郑飞才是真正的纵火犯。(。) 第三百八十章 赎罪 这个叫兰尼的人,眼神中流露出深恶痛绝的幽怨,令得一抹愧疚蔓延在?32??飞心间。 郑飞慌于和他对视,目光移到了遥远的天际,凝神。 车队渐渐逼近,隐隐约约已听得见人群的喧嚣,荒原已不再寂静,疾风掠过,卷起片片残叶。 站在漫天的枯叶中,回想兰尼诉说的经历,再联系到自己回欧洲后的所作所为,郑飞不禁想到了一个词:劫富济贫。 可能不太贴切,但表达的意思差不多。 古往今来,每个朝代的人们都在歌颂这种行为,他们把郑飞这样的人奉为侠客,亦或是英雄。 也许劫富济贫却是充满了英雄主义色彩,但隐藏在它背后的后果,却是不可估量的。 地位显赫的人遭受了损失,穷人就真的会拍手称快吗?未必。 就拿烧掉伊斯坦布尔大仓库来说,海峡守备官和士兵遭受了损失,短期内的确会令很多人,尤其是小贩搬运工等平民拍手称快,因为他们看不惯那群军官和士兵的嘴脸。 但好景不长,指挥官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封锁港口和城市,严密搜查纵火犯,只要有点嫌疑的就会被抓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比如说兰尼。 那样的话,整个城市都会变得人心惶惶,昔日繁华的街道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缩在家里不敢出去,经济停滞带来的负面影响自然是不用多说,更可怕的是,将会有数不清的无辜者因此丧失自由甚至是生命,社会安定度受到极大挑战。 人们得到了一时的痛快,但却失去了最起码的安全感,可谓是得不偿失。 最终,获得利益的是郑飞这样的所谓英雄,而损失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为此拍手叫好的平民。 可是为什么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歌颂这种行为呢?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只要遭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好的。这是许多人的本性。 天边,几抹云彩被风吹散,从这个角度看去,倒是有点像世界地图。 郑飞面色深沉,习惯性地摸向腰间的酒壶,摸了个空,原来是之前递给兰尼了。 他甩甩手作罢,转头一瞥,车队正在慢慢逼近。 听到滚滚的车轮和人群的嘈杂,兰尼眉头一拧,连忙踮起脚望去,数千人的队伍让他震撼片刻,继而如同看到救星般大笑:“哈哈,我得救了!我能报仇了!我能回家了!” 他正要撒起脚丫子奔过去,郑飞拽住了他,漠然道:“那是我的车队。” 兰尼怔了怔,挤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你之前答应过我,要送匹马” “我答应你的就会做到,但你不能过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在这里等着,我会给你足够的食物和水,哦对了还有武器和盘缠,如果你报完仇还能活着,就回家去吧。” 自始至终,郑飞的神情都是那么冷漠,看不出一丁点感情色彩。 兰尼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他跨上英格兰纯血马,向着几百米外的车队奔去。 然而在转过身的那一刻,郑飞的神色就变了,变得自责无比。 从感性上,为此内疚的郑飞希望能带着兰尼一起走,帮他成功报仇后把他带回英格兰安置好,也算是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买账。 但从理性上,他必须把兰尼拒之门外,万一在哪天和人们的闲聊中,兰尼得知他才是真正的纵火犯接纳兰尼,就等于收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跨在马鞍上,疾风掠过耳畔,他注视着前方,脑海中思绪杂乱纷飞。 很快的,他便迎上了车队,等待他的是大伙真诚的笑容。 而他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深吸一口气,神色凝重。 “汉斯,带上你的装备跟我走,多带点干粮和水。” 汉斯哦了声,正想再问点什么,只见他已经调转马头回去了,于是撇撇嘴,把附近几人的水壶和干粮收了过来,迅速追了上去。 回到那棵枯树下,郑飞把汉斯的装备全部给了兰尼,其中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英格兰马,一把未经线膛改造的普通火枪,一包火药,锋利的砍刀和匕首各一把。 兰尼仔细检查各种装备,情不自禁发出一声赞叹,摸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耸肩道:“看,它已经锈掉了,连刃口都损坏了,我正愁拿它干不掉仇人呢。” 郑飞没搭话,取出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布袋,递到他手上。 “里面是成色上好的宝石,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足够你回英格兰置办一座小庄园了。” 接过布袋,兰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看看,常年的商人生涯练就了他贪婪的习惯,他的眼睛直冒光,不过少顷之后,却有些失神。 他默默抬起头,满含疑惑地注视着郑飞,动了动嘴唇:“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东西?” 郑飞还没想好怎么回答,索性不回答了,对汉斯摆摆手:“下马,把马也给他。” “这是我的专属坐骑”汉斯急眼了。 “回头给你换更好的。” 扮了个苦脸,汉斯不情愿地跳下马,赌气般的捶了下马鞍,冲兰尼投去恨恨的目光。 兰尼动作娴熟地跨上马,打了个响指,对郑飞笑笑:“虽然我现在很糊涂不明白你为什么帮我,但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 郑飞嘴角抬了下。 “送你一句话,千万不要沦为被仇恨支使的奴隶,如果报不了仇,就拿着钱好好生活去吧。” 沉默片刻,兰尼回了个不以为意的微笑。 “永别了,善良的人。” 话音刚落,他猛地抖了抖缰绳,驰骋在遥无边际的荒原之上,留下一个充满苍凉的背影。 凝望着那道背影,静默。 “船长,你为什么要给那么多宝石给他?只是出于同情的话,太奢侈了吧?”汉斯不悦地叹了口气。 “当然不止是同情。” “唔,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 “认识或不认识,又有什么关系呢,好了别问了,让我安静安静。” 郑飞黯然应道,牵着马往回走,他现在想躺在马车里休息一会儿,顺便思考点事情。(。) 第三百八十一章 受人仰慕的乐师 此时此刻,他不想有女人在身边,只想独自待会儿,于是他没有回到自?32??的马车,而是跳上了一辆无人占用的,靠在车壁上半躺着,卸下沉甸甸的腰带,闭目养神。 外界,人们无休止的喧哗声,对于郑飞来说却仿佛一缕缕催眠曲,躺的动作很舒适,脑海中盘绕着的种种杂乱愈渐沉淀,神经也随之放松,不知不觉,便是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夜晚,正好赶上大家在荒原上举行的篝火晚会。 往常,篝火晚会的成员无外乎是水手和他们的家眷,他们在成为水手以前,要么是搬运工和农夫,要么就是渔夫和猎人。 但由于这次带上了大量难民,职业变得多样化,更有诸多只出现在上流社会的人物,晚会内容也就自然而然丰富起来。 要是放在以前,这群上流社会的人是不屑和下等人交谈的,更别说坐在一起品美酒吃烤肉了。不过现在,共同的旅途使得他们跨越了上等与下等的界限,融入一个暂时的团体,聚在一起相谈甚欢。 在旅途结束后,他们会果断分道扬镳,重新成为两个世界的人。 苏醒的郑飞,睁开了惺忪睡眼。 太累了吗,居然睡着了。 他苦笑了一下,坐起来活动活动手臂和脖子,有点酸痛的感觉,呃,还有点落枕。 他束上腰带,瞧见外面黑漆漆的,大概已经是夜晚了,这时肚子咕噜噜叫了一声,告诉他该去吃点东西了。 抬手掀开帘子,展现在眼前的是欢笑中的人们,以及无数团闪动着的火光,人们围在火堆旁,载歌载舞,脸上挂着最天真浪漫的笑容。 这次的歌不再是朴素易懂的民谣了,而是更为高雅的音乐,常出现于上流社会在城堡中举行的酒会上。 他会心一笑,正欲过去凑凑热闹,倏然,一阵悠扬婉转的乐曲掠过耳畔,令得他为之一动,侧头望去。 紫罗兰的月光下,一名衣着高贵的乐师坐在高高的土坡上,怀里抱着某种叫不出名字的乐器,用心为下面的人们演奏最拿手的曲子,沉浸在音乐中的他双眼微合,嗅着迎面而来的习习凉风,感受自身与自然的融合。 艺术家,总是会幻想这个世界属于自己,不然也就谱写不出什么好的作品了。 他创造的每一个音符,跳动在人们心间,音乐的力量悄无声息地直击人们的内心深处,感染了每个人,使得他们和她们纷纷停下手头的事情,陶醉于起起伏伏的曲调中,表面不起波澜,实际心神荡漾。 尤其是姑娘们,她们中的大多数来自维克多小镇,不久前刚刚嫁给车队的单身汉,因而夫妻感情远远称不上稳定,只是凑在一块儿过日子,顺便满足生理需求而已。 她们激动得无法自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中,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光彩,尽情抒发对乐师的仰慕,谁能拒绝一个帅气又有身份,同时还才华横溢的男人呢? 再看看自己不久前草率选的穷酸丈夫,她们不禁开始后悔了,不少姑娘都想着,以后趁人不注意一定要找机会和乐师约个会。 乐师似乎听不见来自姑娘们的盛赞,依然是只沉浸于音乐中,继续用他灵巧的双手,为人们带来最美的乐曲。 看着姑娘们的激动模样,车队里的男人对乐师充满了妒忌,尤其是她们的丈夫。 竖起耳朵聆听一会儿,郑飞跳下马车,这才发现圣地亚哥和汉斯一直蹲在车旁,俩人勾肩搭背,鬼鬼祟祟地在嘀咕些什么。 “说什么呢?”郑飞好奇地蹙了蹙眉头。 冷不丁的问话,竟然让俩人不约而同地哆嗦了下,回头看见是郑飞,深深松了口气。 “船长,我们讨厌那个家伙。”汉斯直指土坡上的乐师,目光中尽是憎恶。 郑飞暂时没搭他的话,和神情同样不爽的圣地亚哥目光交流一番,紧走几步去到装载葡萄酒的牛车前,接了壶酒,站在漫天繁星下,颇为惬意地啜饮一口。 “原因呢?”郑飞明知故问,笑语。 汉斯捏捏拳头,作出要揍人的样子。 “我的妻子喜欢他。” 前不久,汉斯在维克多镇成功得到一名乌克兰美女,为这事圣地亚哥委屈的好几天都没和他说话,一听他在耳边秀恩爱就烦。 “然后呢?”郑飞不以为然地耸耸肩。 “然后我心里不爽,好多伙计都不爽,我和胖子刚在合计把他灌醉扔掉。” “我不是胖子,并且我也没同意你的想法。”圣地亚哥鼓囊着嘴说,冲郑飞露出招牌式的傻乎乎的微笑。 “可是不把他扔掉的话,有多少伙计会被戴绿帽子?!”汉斯沉声喝道,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 郑飞看了看不远处那群万分仰慕的姑娘们,苦笑着摸了摸额头,而后灌了口美酒,仰望着变幻莫测的星空,轻语。 “天使在左,魔鬼在右,有时候善良与邪恶只是一念之差,当你决定要把那位乐师一个人抛弃在这片荒原上时,你就离魔鬼不远了。” “可是”汉斯涨红了脖子,急于争论。 “想拴住你的妻子不该用链子,而是要去改变她,让她明白即便你不是最好的,也是最值得让她珍惜的,一心一意地跟着你。倘若你连这点能力都没有,迈不过心里的门坎,反倒去陷害她所喜欢的人,那你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每个人都有喜欢与不喜欢的权利,思想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就算你强行拴住了她的人,也拴不住她的心,明白吗?” 汉斯没有组织好的言语,凝滞在了嗓子眼里,许久没有飘出一句话,最终默默垂下头,喝了口闷酒。 郑飞的话如同一道利箭,毫不留情地插入了他的痛处,他连喝了半壶酒,然后看了乐师一眼,深深叹息之后,暗暗捏紧拳头。 “我知道了船长。” “你的决定是什么,说来听听?”郑飞饶有兴趣地蹲在他的面前,注视着他布满血丝的双眸。 “像我现在这样,就算以后跟着你赚了数不清的钱,也难以改变自己粗鲁的本质,连圣地亚哥都开始学文化了,何况是我呢。” “你什么意思?”圣地亚哥脸色一变,一翻身把他按下,骑在了他身上。 “下来,被人看见不好” 郑飞扑哧一笑,丢下打闹中的俩人,走开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 领袖魅力 夜色浓郁,空气中弥漫着香喷喷的烤肉味儿,水手们围着火堆席地而坐?33??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乐师,以及姑娘们激动叫喊的身影。 他们和汉斯一样,眼神中充斥着妒意,甚至是杀意。 郑飞没功夫去一个个劝导他们,况且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自己的话。 路过一个烤架旁,他拿了一大块烤好的牛肉,填填肚子。 看了看四周,难以在数千人中辨别出熟悉的身影,但他又不想早早回马车里去和布兰妮亲昵,毕竟刚睡醒,想在外面吹吹风,随便逛逛。 音乐固然动听悦耳,但其中夹杂着姑娘们无休止的尖叫,显得有些刺耳,令他不禁想离这吵闹的地方远一点。 左手提着酒壶,右手拿着烤牛肉,他走出了人们举行篝火晚会的场地,来到了外围,一片树林旁边。 这树林在荒原之上,可谓是沙漠中的绿洲了,为本是枯黄连成一片的荒原,点缀上了一抹难得的翠绿。 春风已至,万物复苏,树林中的地上,生长着无数不知名的美艳花朵,即使在夜晚,也能感受得到它们奇妙的生命力。 来到这里,距离吵闹的地方已有百米远了,风拂过树梢弄出沙沙的响声,伴随着阵阵虫鸣,显得格外静谧。 在树林边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郑飞抬头望着不停眨眼的星星,微笑,大口啃起了外焦里嫩的烤牛肉,配上甘甜爽口的维克多酒,味道好极了。 吃得正香,突然听见一个声音幽幽飘了过来。 “喂,给我也来一口。” 这是布拉德的声音。 循声望去,只见在黑暗中,布拉德独自倚靠一棵大树坐着,颇为惆怅地凝视夜空,喝闷酒。 郑飞犹豫了下,把剩下的半块牛肉扔了过去,布拉德利落接住,咬了一大口。 “饿死我了!”布拉德抱怨。 “怎么不过去和大家一起?” “我不喜欢太吵,曾经有人说我是活在孤独里的,其实我只是在某些时候想要一个人待着,比如现在。” “那我打扰到你了吗?”郑飞挑了挑眉头。 布拉德稍稍停顿一下,盯着他的眼睛,宽心一笑:“并没有,我乐意和你聊天,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你是我接触过最棒的哲学家。” 郑飞笑着挠挠头,撇嘴:“我可不是什么哲学家,我只是比较懂得生活罢了。” “也许吧。” 布拉德意味深长地一笑,凝望人群聚集的地方,拿起酒壶啜饮一口:“你看见那个帅气的乐师了没,他是今晚的焦点,不知有多少姑娘对他抱有好感,那些可怜的丈夫们要遭殃了哟。” “你能给我点建议吗,关于那个乐师。”郑飞十指交叉,大拇指托着下巴,做沉吟状。 布拉德又是一笑,抿了口酒,从容淡定:“要是放在以前,我可能会杀了他,但是现在,关我屁事。” “你不嫉妒他?” “嫉妒他干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也就是所谓的才华,只不过他的才华比较容易展现,容易得到姑娘的赞慕罢了。”顿了顿,布拉德对郑飞挑挑眉:“与其嫉妒他,不如嫉妒你。” “我?”郑飞不明所以。 “对,你的女人可比那些姑娘迷人多了,更重要的是,你身上有种说不出的领袖魅力唔,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炼成的吗?” 受到夸赞,人会禁不住绽开心花,郑飞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这个问题,却没能得出什么答案。 领袖魅力?在来到这个时代以前,自己身上好像还没有这种高大上的东西,虽然那时是圣休伦斯号的船长。 也许,是在统领船队、把水手们当成一起冒险一起经历风雨的同伴后,潜移默化间得到的吧。 “我也不知道。”他微笑道。 布拉德耸了耸肩,便不多问了,继续想自己的事情。 看着大树下,那张充满惆怅与沧桑的侧脸,郑飞沉吟少顷,踏过铺洒在大地的月光,走到布拉德的身旁,坐下喝了口酒。 “能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吗?”他径直问。 布拉德神色微动,笑:“我在想,你在想什么?” “哦?”郑飞有了兴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一件事,那就是揣测你的想法。倘若我猜到了,我会很有成就感,倘若我猜不到,我就会有点失望,这让我感到非常有意思。” “那么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呢?” 布拉德狡黠一笑:“那个乐师,你一定不会把他留下的,对吧?” 闻言,郑飞稍稍愣了愣,继而扯了下头发,很无奈的样子。 “被你猜到了。” “那就让我再猜猜吧,你会选择把乐师独自留下,并留给他足够的水和干粮,支持到他能走出这片荒原。你这么做,并不是出于嫉妒,而是你知道这样的人留下,总有一天会成为个祸害,你得对那群苦命的水手负责。” 听到布拉德的分析,郑飞揉了揉眉心,苦笑着点头。 “你全猜对了,被人看穿心思的感觉真不妙啊。” 说罢,他倚着树干,长叹,布拉德则是得意地打了个手势。 郑飞抬起酒壶,把最后一口酒喝尽。 “距离车队到达目的地,大约还需要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谁知道会有多少姑娘上乐师的床,会引起多少水手的暴怒,明知道是祸害还不清除的话,那我就太愚蠢了。你知道吗,刚刚汉斯想趁夜把那家伙扔掉,被我劝住了” “等一下,让我再猜猜!”布拉德跃跃欲试。 “还是让我说吧。”郑飞挑眉,略微忧伤地笑了笑:“之所以劝他,是因为我不想让他或者其他水手沦为魔鬼,如果一定要有个魔鬼,就让我来做吧。” 一语落定,郑飞合上眼,静默。 就这样,沉默了会儿。 布拉德乍然想通了什么,会心大笑。 “我终于明白怎么解释你的领袖魅力了,因为你懂得为手下着想,在你身上有着别人所不具备的担当,这就是你和其他人的区别,也是大家甘愿追随你的原因。” “我已经这么厉害了吗?”大树下,郑飞笑着说。 静谧的深夜,紫罗兰的月光,拂过荒原的微风,交织成一首无声的乐曲,为他而赞颂。(。) 第两百八十三章 荒原之夜 远处,篝火的光芒还在闪耀着,远远望去,可见在这本该静悄悄的荒原?33??上,人们拥簇在一起,应和着节拍,唱着属于他们的歌曲,跳着属于他们的舞蹈。 乐师,他用指尖拨奏出了最美丽的曲子,为大家营造出了最梦幻的意境,只可惜,他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点,面对着不该面对的人。 水手们对他的恨意,每分每秒都在累加。 有才华的人,尤其是难得一见的英才,不仅会招致天妒,更能引来人妒,这是人世间不变的定律。 郑飞靠在树干上,和布拉德把半壶酒分着喝完,而后默默仰头,望着神秘莫测的星空出神。 他不说话,布拉德也就保持静默,两人近在咫尺,却在考虑各自的心事,互不干扰,多么可贵的默契。 风拂过树林,沙沙作响,许久。 “布拉德,乐师的事就交给你吧。” 布拉德眉毛轻抬,只简单地嗯了一声,拔起一根青草叼在嘴角,便又坠回心事之中。他在回忆这些年来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有些事情可以放下,但永远忘不掉。 就在这宛转悠扬的乐曲声中,荒原的深夜悄然流逝,人们大概是玩累了,陆陆续续地散去回到马车里睡觉,还有些实在痴心的姑娘,围着乐师叽叽喳喳地问些什么,乐师回了个微笑,眼里只有艺术的他好像并看不上这群漂亮姑娘,收拾好自己的宝贝乐器,钻进了马车,放下帘子。 荒原,重归静谧,数百个火堆闪动着象征温暖的光芒,在这冷冰冰的黑夜中,点缀了一抹能让人心安的颜色。 营地四周,斯巴达战士像往常一样在站岗,皎洁的月光洒落在他们的面庞上,衬出深含其中的森严与刚毅,他们是安全感的附身。 今夜,郑飞无眠。 不是心事太多睡不着,而是白天都睡过去了,一点都不困。 他和布拉德并肩坐在树林边,盯着自己的手掌走神,脑海中思绪翩翩,从对过去的回忆,到对未来的畅想。 他喜欢展望未来,当置身于寂静中时,这是最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事。 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也是个孤独者。 也许,每个人都是孤独者,就算是天底下笑容最灿烂的人,也会有那么一瞬间,开启与自己对话的心门。 布拉德困了,就倚在树干上睡了一觉,醒来时见郑飞还在坐着,便说了句“我去做事了”,也没在意郑飞是否听见,就转身离开了。 郑飞感觉到有个声音,但没放在心上,因为他正在幻想美洲大陆的神秘部落,以及那大片大片的未开垦宝地。 他的嘴角,上翘成一个微笑的弧度。 夜,从他的指缝间滑过。 不经意间抬头,已能看见东方的鱼肚白,黎明已至。 一连坐了好几个小时,骨头疼,他站起来活动活动,走了几圈,开始了长跑。 他的坐骑,那匹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在看他,嘴里嚼着新鲜的草料,鼻孔嗤嗤地呼着气,像是在说:哟呵,平时都骑我身上,今天怎么自己跑起来了? 黎明的空气新鲜极了,他贪婪呼吸着,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这才停了下来,绕着树林慢步行走。 此时,抬头眺望东方,在遥远的朦朦胧胧的山脉顶端,已能隐隐见得朝晖,是温润的绛色,却又与夕阳的色彩不同,大自然真是奇妙得很。 起得早的水手,已经在打着哈欠搞早餐吃了,所谓的早餐其实就是昨晚剩下的烤肉和菜汤,他们懒得动手。 当第一缕阳光倾洒在大地上,这片荒原便被彻底唤醒了,虽然它本来也不是很有生机。 郑飞回到营地,从圣地亚哥那蹭了份早餐。 找到水桶俯身洗了把脸,一条干毛巾递了过来,他欣然接过,习惯性地说:“谢谢。” 毛巾上带着清淡的香味儿,好熟悉。 他抬起头,瞧见的是布兰妮的靓丽身影,那张美丽可人的脸庞,此刻却是板着的。 “你昨天夜里去哪了?”布兰妮厉声问,拧起眉头,生气的模样有种别样的美感。 “一个人待在那边。”郑飞指了指树林。 “真的吗?”女人是生性多疑的动物,布兰妮偏着头,眨了下眼睛。 “当然,骗你的话就罚我三天不许碰你。”郑飞调侃。 “不行,一个礼拜。” “五天。” 布兰妮轻哼一声,上前抱住他,身体贴住的一刹那,引起阵阵激荡。 不过激荡的不是郑飞,是旁边观望的男人们,布兰妮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女人,然而也只能在梦中才能求得。 男人们窃窃私语,说着某些猥琐的语句,脸上挂着猥琐的笑,眼睛躲躲闪闪地偷窥着。 “听说马场老板的女儿看上你了?”布兰妮贴在郑飞耳边轻语,语气中夹带着令人心怜的失落。 “她看没看上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没看上她,我的身边有你就足够了。”郑飞抚摸着她美丽动人的脸庞,将她的长发拨到耳后,亲吻脸颊。 “真会骗女人。” “我冤枉” 布兰妮嬉笑着打了他一下,身穿长裙绽放笑容的唯美瞬间,看得周边的水手们一愣一愣的。 这时候,郑飞看见不远处布拉德掀开帘子,跳下了马车。 于是他对布兰妮叮嘱了句,疾步走向了布拉德。 布兰妮依依不舍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在原地站了会儿,便去找特蕾莎聊天了。 “你又赢了一局。”这次轮到特蕾莎失落了。 “我会一直赢下去的。” 二女争锋,两个情敌之间,却产生了种奇怪的友谊。 “好吧对了我们昨晚聊到哪了,麦克唐纳庄园?” “那件事,怎么样?”马车旁,郑飞轻声问布拉德。 布拉德回望四周,见没什么人,耸耸肩说道:“我把他打晕连夜带到了西边,至少二十千米,他绝对找不回来。” “他能活下来吗?” “应该没问题,还记得不久前路过的那个小镇吗,我给他留了张地图和一匹马,还有足够的水和食物,只要不出什么意外,他就能找到小镇。”(。) 第三百八十四章 濒临波罗的海 郑飞轻点一下头,默不作声,过了会儿,苦笑。 “其实,如果他33长得没那么帅,对姑娘没那么大的吸引力,我倒是很希望能把他留下,毕竟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我喜欢他的曲子。” “谁说不是呢,估计那家伙醒来发现被丢下,一定想不通发生了什么,这年头又帅又有才也是错。”布拉德撇撇嘴,拧开酒壶喝了一小口:“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 “不管他了,收拾收拾准备启程。” 乐师,以后一定能见到的,他拥有惊羡世人的才华,又怎可能会被埋没。 半个小时后,车队重新踏上了旅途,几头负载累累的老牛不堪重负,累倒在了荒原中,人们只得怀着悲痛的情绪,把它们制成了牛肉干,可香了。 迎着朝阳,数千人的车队,向着北方渐行渐远。 二十多天后。 时间一天天流逝,春季的感觉却越来越远了,因为天气愈渐寒冷。 幸亏带了冬天的衣服,人们不得不披上了外套,缩在马车里抵御寒冷。 坐在马车中,郑飞掀开加厚的帘子往外看了一眼,我的天,外面的小溪居然结冰了。 一股寒风袭来,他忙放下帘子,摊开自己手绘的地图。 按照经纬仪显示的数据来看,当地的纬度大约等同于中国黑龙江的最北端,气候上还未完全摆脱冬季的踪影,清晨的草地上,还能寻得满地的霜花。 波罗的海,快到了。 终于可以不在陆地上行走了,这种鬼天气,外面骑马赶车的车夫真是遭罪。 一路上,车队陆续经过了许多个小镇,所以车队里有不少逃难的康斯坦察人,都选择在小镇落脚,不继续往北边赶了,他们觉得战火是烧不到这里的,已经绝对安全了。 自从发现乐师不见了,对他心仪的姑娘们就整天闷闷不乐的,对丈夫也没什么好脸色,不过随着时间推进,更随着亲密度的增加,她们也就渐渐忘却了乐师,至少,表面上是忘却的。 这些天来,圣地亚哥已经学会了不少词语,闲着没事的时候不再总和水手们吹牛,而是翻翻简单易懂的书本,整个人看起来,即便称不上有涵养,但也不像当初那么粗糙了。 对于他的成长,郑飞甚是欣慰。 并且由于圣地亚哥的执着,汉斯也受到了刺激,他可不愿被这大块头甩下,便也“忍痛”学起了识字,在旁人看来,他们俩的做法很可笑,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所有付出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圣地亚哥和汉斯的理解中,郑飞的左膀右臂不可能永远是愚昧无知的人,随着势力日益壮大,郑飞更需要有知识有思想的人,为了不被淘汰,他们必须督导自己不断进步。 有这样的想法,说明他们还挺有超前意识。 让他们羡慕的是,同为郑飞得力手下的阿瑞斯,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阿瑞斯是骑士军团的领袖,和他们不一样,阿瑞斯相当于是武将,不需要学习什么知识,只要能征善战就行了。 他们也想像阿瑞斯那样,但他们也明白,不是每个人都有领袖的魄力,而阿瑞斯的魄力,来源于他圆桌骑士正统后裔的血脉,人家是天生自带的。 那郑飞的魄力是哪来的呢?郑飞是开挂的 这天中午,车队来到了一片景致绝美的田园上,引得缩在马车里的人们,纷纷探出头来欣赏田园风光。 郑飞跳下马车,跨上自己的英格兰纯血马,背对着人们的目光,掏出望远镜凑在眼前。 有田园,有庄稼,说明附近肯定有小城镇。 果然,透过镜头,他依稀看到了一座小镇,宽敞的街道上,人头攒动。 在那里休息一天吧,他想。 劳累的旅途,寒冷的环境,他真想找个房间烤烤火,睡个舒适的觉。 北欧真冷,冷的不像话。 车队行驶在乡间小道上,路上碰见个农夫,农夫扛着把锄头,拿惊异的目光打量这纳含数千人的车队,张大了嘴巴。 “老伯,请问这是哪里?”郑飞俯身,在他手心放了两枚银币。 农夫连忙把银币揣进怀里,生怕他又拿回去。 “内齐鲁小镇。” “唔,在这附近有什么比较大的城市吗?”郑飞需要用大城市来确定精确位置,以此来规划行程安排。 “呃,往西北方向一百多里,有个格但斯克,我也是听说的,从来没去过。” 格但斯克,听到这个地名,郑飞禁不住露出了微笑。 波罗的海,果然就要到了。 格但斯克,波兰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海港,濒临波罗的海,并且控制了维斯瓦河的入海口。 自从1308年条顿骑士团征服这座城市后,之后持续长达六百多年间,它一直是德意志和波兰两大民族之间反复争夺的主要焦点。 由于它控制了维斯瓦河的入海口,也是波兰最理想的出海口,同时它也是联结东普鲁士地区和德国大部分领土的咽喉要地,因此波德两国均将该市视为自己的生命线。 每次战争之后,失去这座城市的一方便会认为遭受奇耻大辱,积极备战发动下一次的战争。 总之,这是个不太安稳的城市,但恰恰是在战争的催化下,它的军事和船舶制造业发展比其它地方更加迅速。 “谢了老伯!”郑飞会心一笑,满面春风。 目送着庞大的车队远去,农夫窃喜地掏出怀里的银币,贪婪地吻了一口,又迅速塞了回去。 坐在马鞍上,郑飞感觉到很舒心,终于又能踏上久违的甲板了,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你怎么也开始傻笑了伙计?”圣地亚哥愣头愣脑地问。 “我可不是傻笑,咱们很快就能回美洲去了,怎么样,怀念不?” “当然,这地方冷死我了。” 说话间,车队逐渐进入了小镇,镇上的人们用和农夫一眼的目光打量着他们,为这突然到来的客人感到意外。 毕竟车队的总人数加起来,比全镇人还要多。(。) 第三百八十五章 温馨的北欧小镇 这是个宁静的小镇,它一侧环山,郁郁葱葱,另一侧则是宽阔的平原,?34??伸至看不见的远方。 小镇坐落在这田园风格十足的地带,依靠出色的农业和畜牧业拉动着经济,供养生活在这里的几千口人。 这里的房子都是木头制成的,大概是由于常年气温较低,木屋可以尽量暖和点。 房屋大多是两三层,不高,屋顶是经典的三角状,整座小镇都没有城堡,因为这里没有贵族,也没有什么身份显赫的人,除了小胡子镇长。 窗边,几个小孩儿趴在那儿,双手托着红扑扑的脸蛋,睁开大眼睛使劲瞧着忽然到来的陌生人们,目光中尽是好奇,让人看了之后不禁联想到诞生于北欧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温馨。 小镇还萦绕在冬季的尾声中,人们都穿着厚厚的大棉袄,街边还在售卖某种烤熟的坚果,刚从炉子里掏出来,热气腾腾的。 匆匆路过的行人,偶尔驻足咽口口水,掏钱买上一包,如果没带钱就先赊着,毕竟小镇就这么大,都是熟人。 “我也想吃。”圣地亚哥的馋虫被勾起了,眯起眼使劲嗅了嗅散落在空气中的香味儿。 郑飞白了他一眼,哼道:“去,给我也带一包。” 圣地亚哥打了个响指,痛快地翻身下马,径直走到小摊前,从怀里摸出一把银币,把整个小摊的烤坚果都给包了,足足有一麻袋。 提前卖光了存货,小贩屁颠屁颠地推着车回去了,这么冷的天气谁愿意在路边站着。回家之前,他进了一家卖烤鹅的小店,挑了一只最肥最油的,准备给孩子补补身体,店主是他的老朋友,附送了两块味道鲜美的鹅肝。 “我都想在这住下了。”吃着坚果,打量着专属于小镇的人文气息,圣地亚哥禁不住笑道。 “那你就留下吧。”汉斯调侃。 “别,要留你留,我还要跟着船长到世界各地找老婆去呢。”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郑飞咧咧嘴:“好像我们的旅程就是为了找老婆似的。” 附近几人嘿嘿一笑,顺便从圣地亚哥的麻袋里抓了把坚果,手速快得很,引得壮汉直翻白眼。 “吶,壮汉,我来给你算算”汉斯喃喃念叨,作出预测未来般的专注神态:“你这辈子大概会娶六个老婆,很有女人缘啊。” “还有呢?”圣地亚哥挤挤眼,随口问。 “六个还不够?真贪!” “我的意思是,除了女人缘之外还有什么” 接下来,两人又开始拌嘴了,郑飞跨在加了垫子的马鞍上,手里剥着坚果,抬眼浏览街道旁的建筑,还有那些睁着大眼睛好奇打量的孩童们。 他拿出个空的小布袋,往里面填了一袋子坚果扔给他们,立刻引起了孩子们的欢呼与哄抢。 闹腾起来的模样,更加温馨了,令得人们被寒冷冰冻的心底,涌起一股暖流,传彻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这时候,前方的转角出现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个手持拐杖的老者,他雪白的小胡子像极了屋顶的霜花,他用疑惑的眼神看着郑飞等人,咳嗽了几声。 大概是镇长吧,郑飞猜测。 出于礼貌和尊敬,他跳下马迎了上去,站定在镇长面前,微笑。 “远方来的客人,不知你们到这里是想要做什么?”镇长的音色略显苍老,他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吧。 “偶尔路过,想在这里停留一下。”郑飞温声回复。 “哦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们的镇子太小了,恐怕没有地方能容得下这么多人。” “有城堡吗?我们这些人挤挤就可以了。” 镇长摇摇头,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 “我可以付给你足够的钱。”郑飞接着说。 “不是钱的问题,是我们镇上确实没有城堡,总共只有两千多人,而且没有贵族,也没有富裕到能盖得起城堡的人。” “这样”郑飞眉头稍稍蹙起,心想看来不能留下了,得继续赶路,不过还好,按照之前那个农夫所说,往西北方向一百多里就是格但斯克,一百多里,明天就能到了。 镇长的神情有些失望,默默叹了口气。 “位置偏僻,发展不起来,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自从有格但斯克的商人过来,带来那里华贵的衣服、珠宝,以及他们优裕的生活,就有不少年轻小伙子眼红动心了,就出发去了格但斯克,决定努力打拼一番,但他们赚钱之后就再也不想回来了。” “但我觉得这里挺好。”郑飞笑着说。 镇长抬了抬胡子,忧郁的神情有了些许缓和,微笑:“我也觉得,人们相处得很和谐,生活虽然不精彩,但很快乐。” 郑飞点了下头,回首望着长长的车队,准备吩咐下去让人们在马车里休息几个小时,弄点东西吃,然后就直奔格但斯克。 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对镇长说:“我们要去格但斯克,镇上有熟悉路线的向导吗?” 其实,他是担心会碰上德意志或波兰的军队,毕竟在这个时代,格但斯克是这两大民族争夺的焦点,他需要找个了解当地情况的人来指路。 “你们也要去格但斯克?”镇长努努嘴:“有个好消息,那里半年前刚被我们国家从德意志手里夺回来,但坏消息是德意志正在组织反击战,据说一个月内就要发动进攻,现在去哪里做生意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场战役通常要打多久?” “按照以往来看,两个月左右吧,那里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奇怪的是,它却异常繁荣,可能是有古老的海神波塞冬雕像屹立在那里,庇护着城市的安全。” 心底盘算一番,郑飞决定今天就动身前去。 格但斯克是这一片唯一比较大的港口,其他小港口根本组建不起能运载数千人的船队,而如果继续走陆路去丹麦的话,不但要再走一个月,还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因为接下来要穿越德意志和波兰的边境线,这两个民族正闹矛盾,不太平。(。) 第三百八十六章 你还要吗 丹麦是当前北欧海上力量最强的国家,只有到了丹麦,才有希望能组建一支能够长途航行的船队,即便它造不出能适合横渡大西洋的远洋船,但航行到西班牙还是没问题的。 当代,远洋船制造水平最高的国家就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了,葡萄牙是不能去了,之前在人家首都捅了那么大篓子,还抢了人家作为基地的亚速尔群岛。 说到亚速尔群岛,不知那边怎么样了呢,有没有受到葡萄牙海军的袭扰? 估计不太可能,前阵子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对掐,海上力量必定损耗大半,是腾不出精力去收复岛屿的。 扯远了。 总之,丹麦必须去,格但斯克必须去。 趁着战还没打起来,要赶紧前往格但斯克组建一支临时船队,行驶在波罗的海之中,抵达隔海相望的丹麦。 一阵寒风掠过,郑飞搓搓手,在手心哈了口气,摸出腰间的酒壶喝点酒暖暖身子。 在街上待了会儿,镇长颇为失落地回去了。 他本来以为,这群突然造访的人是准备在小镇定居的,从这些人的衣着来看,其中有不少富人,说不定能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小镇,把这里变成人人向往的大城市。 奢望,就这么破灭了,镇长不太好受。 小镇的地方太小,车队就只能停在街道上休息了,好在这天气愿意出门的人不多,不会影响正常交通。 来自欧洲大陆南侧的人们,从没接触过北欧的气息,所以他们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即使天气这么冷,他们也要钻出马车在街上跑来跑去。 来到面包店的外面,脸贴在橱窗上,盯着一块块色泽诱人的面包,咽口水。 他们多像是当年的塞纳,只不过,他们还有能买得起面包的父母,而塞纳只有自己一个人,孤独漂泊,偷块面包就会被追着打。 看着孩子们这样,布拉德的惆怅又被唤起了,他默然垂下头,捋着马的鬃毛,愣神。 趁着难得的休憩时间,女人们逛了镇上的每一家商店,采购了一大批有用或没用的东西。 对此,男人们只能咧咧嘴吐吐舌头,暗自抱怨个几句。 “果然,娶个漂亮老婆是要付出代价的。”汉斯瞧见不久前刚娶的妻子一下子花了上百枚银币,顿时一副大出血的模样,搭着圣地亚哥的肩膀,求安慰。 “你知足吧,我还没老婆呢。”圣地亚哥哼了声,把他的手从肩膀上甩了下去,捧着本简单易懂的书,一本正经地说:“别打扰我看书,我爱学习,学习爱我。” 旁边的郑飞听见,抿嘴努力憋着、憋着,实在憋不住了,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就连忧郁中的布拉德,都“无耻”地露出了笑脸。 今天,姑娘们几乎把整个小镇的狐皮都给买下来了,店主乐的差点昏厥过去。 小镇地处北欧高纬度地区,所以镇民有个副业,就是打猎。 往北几十里的地方,有片极其开阔的地带,那里是一大片丛林,地面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猎人们最喜欢的,就是狐狸。 质地上好的狐皮,送往格但斯克等大城市,卖给那里的富家小姐或夫人,能从她们娇贵的手里得来一大笔赏金,等同于半年的收入。 金钱的诱惑,促使正值壮年的男人们,在寒冷的冬季纷纷丢下手里的锄头,拿起弓箭深入丛林,追寻雪地里狐狸的踪影。 喏,现在就有一群猎手从街道上经过,他们背着弓箭,手里提着长矛,腰间别着把用来在树林中开路的砍刀,以及两个牛皮缝制成的袋子,分别用来装干粮和水。 今天,他们将要去做小镇春天到来前的最后一次捕猎,眼看着天气逐渐回暖,再捉不到狐狸的话,这个冬天就等于什么收获都没有。 一旦迎来春天,再想捉到狐狸就不大可能了,因为只有在冬天大雪封山的时候,狐狸才会找不到食物,在雪地上来回转悠。 “又是群有钱人。”路过车队旁,猎手们没好气地交谈。 他们嫉妒外来客的财富,更嫉妒这群相貌平庸的外来客,竟然能娶如此貌美的姑娘,上帝啊,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就这样,他们用家乡话抱怨着,快步往丛林那边去了。 圣地亚哥从烤鹅店拎回来一只肥美的烤鹅,隔着老远就能闻得见那香气扑鼻的味道了,郑飞难以自抑地咽了口口水,不客气地撕下一根大鹅腿。 汉斯要来撕另一根,被眼疾手快的圣地亚哥及时发现,好不犹豫地往烤鹅上啐了口唾沫。 “你还要吗?”圣地亚哥贱笑。 “算你狠,我自己买去。” 圣地亚哥嘚瑟地晃晃脑袋,撕下鹅腿咬了一大口,咀嚼着酥香无比的鹅肉,满足地眯起眼。 “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烤鹅,要不把那家店的老板和厨师带走吧。” “你等下去和他们商量商量,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就带走。”这也是郑飞吃过最美味的烤鹅,水平比起高档餐厅也丝毫不逊色,高手在民间。 很快的,圣地亚哥啃完了鹅腿,舔舔手指。 “伙计,女人们都上街买东西去了,你的布兰妮怎么不去?听说这里的狐皮质量非常好,而且不算贵。” “她曾经是公爵的女儿,不稀罕这些东西。”郑飞淡然回复,抬眼望着满街道疯狂采购的姑娘们,算了下时间,差不多该走了。 听了这个无敌的回答,圣地亚哥撇撇嘴,安静地吃起了烤鹅。 旁边有路过的镇民,讶然驻足片刻,轻声嘀咕:“听见了没,公爵女儿,果然都是大人物。” 这个郑飞随口一说的消息,却被人们口口相传,在两小时之内,传到了每个小镇居民的耳朵了,于是他们酝酿出了一个念头。 几个小时,一晃而过。 快到傍晚了,太阳逐渐西下,不久后就将沉沦于远方的山脉。 郑飞打算趁夜赶路,明天清晨就能抵达格但斯克。 他找了些人,去把分散在小镇的姑娘们给召集回来。(。) 第三百八十七章 廉价劳动力 姑娘们刚来到这座小镇,还没逛个够,就只能依依不舍地带着她们的战利品,踏上了一段新的旅途。 听说这次的旅途只有一天,真是个令人高兴的消息。 小镇上的人们,尤其是孩子们,仍是趴在窗沿上,手托着红扑扑的脸蛋儿,注视着车队向格但斯克的方向驶去。 “他们真有钱。” “这算什么,等我长大了,一定比他们更有钱!” 这是两个稚嫩孩童的对白。 小镇的狐皮和烤鹅被“洗劫一空”,圣地亚哥一个人就买了十几只烤鹅,他爱死这种好吃不腻的美味了。 就在车队将要启程时,镇长带着一群人,挡在了他们面前,犹犹豫豫的眼神,像是要乞求些什么。 这样的眼神郑飞见的太多了,他心里猜测,这些人很可能是想要钱。 “有事吗?”他开口问,尽量笑得和善。 年逾七十岁的镇长,和身边的镇民们对视几眼,深吸一口气屏住,迟疑了会儿,挤出一丝不该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谄笑。 “请问,您是做什么的呢?” “我吗航海家。”郑飞暂时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对方要说什么。 “航海家?”镇长困惑地拧起眉头:“可你们为什么是用车,而不是船?”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一时说不清您问这些干什么呢?” 镇长提了提拐杖,小心翼翼地盯着他,担心会说错话。 “刚刚听说,您的妻子是某位公爵的女儿。” 郑飞眉毛微抬,惊讶于小镇人们传消息的能力。 “是的。” “那您一定是个有地位有名望的人,我想请您帮我们小镇一个忙。”镇长垂下头,用恳求的语气说。 “说来听听。”郑飞不会贸然允诺答应。 “我身后的这些,都是我们镇上的成年男子,他们不愿意一辈子待在这里,想出去打拼打拼,但是格但斯克的物价太贵了,想在那里生活下来太难,所以”说到这里,镇长犹豫了,一句话堵在喉咙里,迟迟未出。 “所以你希望我带着他们出去是吗?”郑飞替他说了。 “是的!”镇长眼前一亮,激动无比。 出乎意料,郑飞却摇了摇头。 “可我不是慈善家,不养闲人,他们至少要会点什么,起码要有个强壮的身体才行。” 他扫了一眼那群人,大概是由于小镇物质条件匮乏,他们大多都很瘦弱,在码头随便拉个搬运工都比他们强。 他的话,引得镇长身后的数百名成年男子面面相觑,在屈辱之余,他们偷偷打量着屹立在车队两侧的斯巴达战士,但是那强健的身体和无惧严寒的精神,就让他们自愧不如。 镇长神色焦急,迫切想要找出成年男子具备的技能。 “那您需要猎人吗?” “我有最好的猎人。” 在打猎方面,美洲的印第安土著是行家中的行家。 “苦力呢?” 郑飞一笑,给他个眼神,让他自己领会。 镇长转了转眼珠子,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叹气。 “那农夫呢?” 农夫 郑飞从来没考虑过这个职业,但现在被这么一提醒,却意识到想要在美洲立足,农夫是必不可少的。 食为天,为万物之本。 这趟要去美洲的人,加上斯巴达战士、在伊斯坦布尔新招的水手、逃难的民众等等,约有八千人。 八千人,这个数字听起来不是很多,但放到现实当中,却是一个惊人的数量。 如果没有农夫,人们吃饭都成问题。 当初第一次去美洲时,由于人数比较少,吃的粮食都是从欧洲大陆和亚速尔群岛带的,再采集点水果野菜,打打猎,食物就都齐了。 但现在,人数翻了好几倍,再想长久定居的话,光靠带过去的粮食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就需要农夫去种植了。 船队里的水手只有很少一部分曾经是农夫,其他人对务农一窍不通,而这座小镇是以农业为生的,镇民都是一等一的务农好手,特级农夫。 这些人,恰好填补了职业的空缺。 想到这里,郑飞微笑了下,注视着镇长。 “但是跟我走的话,可能要吃苦的。” “我的棒小伙子们不怕吃苦,只要能多赚点钱就行。”镇长的目光极为坚定,身后那群小伙子也是。 “那你们期望得到的待遇是多少?” 谈到实质性的问题,场面僵滞了少顷。 和人们低声商量一番后,镇长试探性地说:“每年二十个银币可以吗?” “天呐!”圣地亚哥禁不住叫出声来,啃了一半的鹅腿悬停在嘴边,愣愣地盯着镇长。 和船队中许多水手一样,圣地亚哥最落魄的时期就是在码头当水手,在亚特兰大那样的普通小镇,他每年能拿到六十个银币。 二十银币,每年,这是多么廉价的劳动力? “可以!” 郑飞立刻应了下来,不由自主地笑了下,吩咐身边的人去抬来一个大箱子,放到镇长面前。 “这里面有两万银币,算是前两年预付款。” 箱盖敞开,里面躺着的白花花的银币,散发着诱人的财富光芒,勾引着镇长和小伙子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愿离开。 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恐怕整个小镇的银币加起来都没这么多。 街道旁的镇民们也都纷纷驻足,盯着那一大箱银币怔了会儿,立刻往家里跑,去通知丈夫或儿子赶紧也跟着一起走。 “别愣着了,回去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准备出发了。”郑飞对发愣中的小伙子们说。 片刻都没迟疑,小伙子们每人领了四十个银币,揣着钱跑回家交给家人,捡了几件衣服包好,迅速回来集结。 离开小镇,行进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之上,大地是令人心醉的翡翠绿,在那最遥远的地方,与天空的蔚蓝相接,也正是在那里,夕阳正向大地倾洒今天的最后一抹余晖。 日薄西山。 跨在马鞍上,郑飞裹紧毛皮大衣,抵御呼呼而来的寒风,入夜了会很冷,但他又不想回马车去睡觉,所以随身带了两壶酒喝着暖身子,足够喝道天亮。 “其实你不用在外面的,为什么不进马车呢,那里不仅暖和,还有美人儿在等你。”布拉德在他旁边絮叨,这种情况比较反常,因为布拉德极少关心别人的事。 “不习惯车震。”郑飞随口回答。 “车震是什么意思?” “呃,就是马车太颠簸了,不舒服。”(。) 第三百八十八章 旅途上的美妙一晚 “噢。”布拉德挠挠耳朵,总感觉真实含义没这么简单。 “诶对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布拉德接着说。 “问吧。” “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目的地在哪里,该往哪个方向走的?虽然欧洲各个国家我基本都去过,但都是雇马车一站一站转的,根本分不清哪里在哪里,而你好像脑子里自带了一份地图。” “呃,这个。”郑飞挑挑眉:“可能是因为我记性好吧。” 布拉德撇撇嘴,然后喝了口酒,便不多问了,继续思考自己的事情。 坐在马鞍上,郑飞娴熟地旋开酒壶盖儿,迎着夕阳啜饮一口,视线落在遥远的天边。 漫天霞光,簇拥在夕阳的周围,仿若众星捧月,这是众霞捧日日好难听。 余晖洒落在广袤的大地上,在世间留下一抹别样的光辉,在城市在乡村在田野,绽放出沉醉的乐章。 人们为什么总爱赞美日落?因为,它真的美到了极致,并且在这极致之后逐渐消亡,被姗姗来迟的黑夜所吞噬,恰如昙花一现。 景色总有着莫名的感染力,不知不觉间,心胸之间便是有种豁达开阔之感。 舒畅。 情不自禁的,嘴角挂上微笑的郑飞,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搭成一个拍照的手势。 喀嚓,记录下这一刻,可惜只能记录在脑海里。 而其实,并不可惜。 当相机开始普及之后,人们好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当遇上美丽的瞬间,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拿出相机或是手机,喀嚓一声拍下来,然后对着屏幕慢慢欣赏。 渐渐的,我们得到了一组照片,却失去了感悟景色、感悟真实的能力。 也,失去了那些美好的瞬间。 夕阳落山了。 黑夜笼罩大地,一轮弯弯的月亮浮现在天空,满天的繁星依稀可见。 距离格但斯克一百多里,按照车队的行进速度来推算,大约需要十个小时左右,在明天凌晨抵达,那是新一天的开始。 考虑到将要有一堆重要的事等待处理,比如组建一支临时船队,郑飞需要休息来保持旺盛的精力。 骑在马上和伙计们聊了会儿天,他便回马车里去了。 这是一辆豪华马车,是马场老板带来的,一般只在伯爵以上的贵族家里才会出现,由四匹马拉着,大得能摆下一张床。 车壁上挂着一盏精致的油灯,布兰妮蜷腿坐在羊毛垫子上,膝盖上放着本书,借着油灯投下的暖色灯光,细数那一行行精妙的文字。 看见他进来,她惊讶地咦了声,笑。 “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想你了呗。”郑飞把帘子用重物压紧,不让它透风。 “哟,那我真是若惊。” “若惊?” “是你教我的,你们东方不是有个词语叫受宠若惊吗?” “嗯有。”郑飞偷笑了下,过去把她揽在怀里,凑在她的耳边轻语:“你在看什么?” “在康斯坦察时买的书。” “什么时候喜欢上看书了?” “一直都喜欢,只是你一直都没发现。”她的语气中带着一点点失落感,像是在责怪他很少陪着自己。 女人总是希望自己钟爱的男人能多陪陪自己,特别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表面上叛逆不服从家族的安排社会的约束,实则掩盖在外表下的,是一颗柔弱的内心。 一时间,郑飞语塞了,不知该回答些什么,只能抱住她,再紧一些。 “我知道你忙。”她欣然一笑,在他胸口蹭了蹭。 细微的话语,细微的动作,却在郑飞心间点上了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使得他的眼眶中出现了些许晶莹的东西。 谢谢。这是他内心深处的独白。 有的男人,他非常爱自己的女人,只是不善于表达出这份情感而已。 哈欠。 躺在他的温暖臂膀中,布兰妮困倦了,乖乖合上了书本。 “想睡觉了吗?”郑飞悄声问。 “想。” “那想做吗?” “想” “那我熄灯了,你待会儿小声一点,别被外面的人听见动静。” “好的。” 黑夜笼罩的大地之上,车队在月光的照耀下,徐徐行驶。 很快,一夜过去了。 新一天的曙光,悄然显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这也许是人们最喜欢的时刻了,因为它象征着新生。 东方的鱼肚白,不禁让水手们想起了当初做搬运工的日子,每天也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就要早早的奔向码头,投入到繁重的工作中去。 “啊哈,在亚特兰大码头时,我每天都是起得最早的。”圣地亚哥跟水手们吹嘘。 “行了胖子,你不是说你爱学习吗,老老实实看书去。”汉斯挖苦他。 “今天是礼拜天,不看书。” “你还有这讲究?” “当然,凭什么有钱人礼拜天可以休息,我就不行?”圣地亚哥哼了声。 “其实吧,有钱人每天都可以休息” 马车里,郑飞被水手们的闲聊声吵醒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 “你竟然起这么早。”布兰妮笑着看了他一眼,又把视线移回到了书本上。 “你比我还早,昨晚那么久,不累吗?” “出力的是你又不是我。”布兰妮撒娇似的晃了晃头,轻柔地俯下身,吻了他一口。 与美人深吻之后,郑飞穿上衣服。 “我得出去了,估计快到地方了,又要忙起来喽。” “去吧去吧。”布兰妮眨眨眼。 “你是在撵我吗?” “当然,不然我怎么把特蕾莎叫过来聊天?” 郑飞一笑,摸摸她后脑勺的长发,下车去了。 一下车,他便听到了一个笑嘻嘻的声音。 “他来了,大家请自觉闭嘴。”圣地亚哥贱木兮兮地说。 他们刚在聊,船长是不是和布兰妮在马车里缠绵不肯出来了。 郑飞没去理会他,跨上了英格兰纯血马,放眼望向前方。 碧绿色的田野,铺向不知在何处的远方,顺着平坦的大道望去,朦朦胧胧间,已能瞧见城市的轮廓了。(。) 第三百八十九章 我需要一支船队 “看,到了。”一个精瘦的男子说,面带微笑。 他是小镇上的农夫,曾来过一次格但斯克,但没两个月就被迫回去了,在这座大城市竞争压力太大,没点手艺真活不下去。 刚睡醒残留的困意已从郑飞脸上逝去,郑飞坐在马上伸长脖子,眺望着那座位于波罗的海海畔、黎明之光中的城市。 进城。 这是一座大城市了,繁荣度虽远远比不上伊斯坦布尔和威尼斯,但绝对算是大型港口了,毕竟它掌握着波兰和德意志两国的生命线。 这里有特色鲜明的北欧气息,屋顶为红色三角顶,上面还留存着落雪,此刻便是有不少孩子们爬到屋顶,捏雪球砸向对面街道屋顶上的“敌人”,这是他们冬季最爱的活动,在夏季,他们则是喜欢结伴走到城市边缘,到波罗的海边捡贝壳或游泳。 海滨城市真不错,生活丰富多了,不像在内陆,孩子们只能在田野里追逐奔跑,捉捉小兔子。 唔,其实各有千秋,也许内陆和海滨的孩子,会互相憧憬。 浩浩荡荡的一支车队,无论走到哪都是引人注目的,更何况还有四千名昂首挺胸的斯巴达战士保驾护航,人们感觉像是军队进了城。 雪逝的季节,人们都裹着厚厚的大棉袄,街边推小车的小贩,徘徊驻足的行人,酒馆里人五人六喝大酒的醉汉,纷纷拧过头盯着这群不速之客,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奇之余,还有点恐慌。 难道要打仗了?有援兵调过来?他们猜测。 “哪来的这么大一支军队?城外那群哨兵都是饭桶吗?!”城市中央,高高的城堡顶楼,市长双手撑在窗沿上暴喝。 饭桶的不是哨兵,而是他自己。 几百年来,争夺格但斯克的唯一势力就是来自西方的德意志大军,所以他把防御兵力和哨兵都安排在了城市西侧,而郑飞这群人是从东南方过来的,哪里空荡荡的连扇城门都没有。 领导者不曾想到,会有一支几千人的大部队长途跋涉数千里,历时近两个月最终抵达这里。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哪支军队能携带足够支撑两个月的补给,资金不足。 “市长大人,他们好像不是敌人”市长身后,手下唯唯诺诺地说,生怕触怒这脾气不太好的家伙。 “我当然知道!我气的是上面派援军来竟然不通知我,把我格但斯克当什么了,说来就来的餐馆么?!” 市长胡子一抬,咒骂了几句,整理好大衣的衣领,准备去会会这群人。 街道两侧有几家酒馆,正好车队携带的酒也快喝完了,不少水手就跳下车去自己掏钱买,每家酒馆前的买酒队伍都排了有几十米长,买完的就迅速抱着酒桶酒瓶子跑回来,担心被车队丢下。 酒馆老板眉开眼笑,想不到这群人的到来让自己多赚了一大笔利润,好好好,听说一个月内又要打仗了,正好拿这些钱和积蓄置办一艘大船,远渡波罗的海,到海对面的丹麦王国去,听说那是个强大的国家,且领土面积广,非常适宜定居。 在这个时代,丹麦与挪威瑞典结为联盟,以丹麦为领导者,领地几乎涵盖了整个北欧。 “船长,我们在哪停?”阿瑞斯被人们的目光盯得发毛,禁不住询问。 “不用停,会有人来主动找我们的。”郑飞一笑:“喏,前面那些人不就是。” 前方的路口处,伫立着一支数百人的军队,左手紧握铁盾,右手持着长矛,严阵以待。 而市长藏在军队后方,被保护起来。 “不会有危险吧?”阿瑞斯下意识地摸向刀柄,随时准备拔刀。 “别紧张,有危险也不要紧,你觉得斯巴达一个能干他们几个?” “呃,也是。”阿瑞斯放松了下来,慢悠悠地摸出酒壶,灌了一口含在嘴里。 就这样,车队渐渐逼近那个路口。 “停下!”阵列前的军官骤然迸出一声只属于职业军人的咆哮,饱满有力。 郑飞高扬手臂,示意车队止步。 吱吱呀呀的车轮摩擦声中,上千米长的车队戛然而止,静默在格但斯克人的注视中。 若是从天空俯瞰,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时间仿佛凝滞了,沉闷了许久。 见对方确实没什么敌人,市长放心大胆地从阵列后面冒了出来,在两名专门挡攻击的盾牌兵保护下,走到阵列前方。 “你们是从哪来的援军?”市长开口问,神情严肃。 “援军?” “奥尔什丁?科沙林?”市长的语气中透着一股子傲慢,掌管格但斯克的他认为,自己比周边所有市长都有本领,这样一个兵家必争之地不是谁都能管得住的。 事实上,国王之所以派他来担任市长,只是不愿意让他留在都城而已,国王讨厌他,因为他儿子总喜欢勾搭国王的小女儿。 不过,这位市长在来到这里之前,的确是个地位显赫的大人物,再怎么说也是个公爵,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傲慢。 “我们不是你的援军。”郑飞笑了笑,耸肩。 闻言,市长不禁后退一步,街边观望中的人们也开始躁动起来。 “别慌,我们也不是敌人。”郑飞补充道。 “那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只是路过。” “路过?呵,真是个可笑的理由,城市北方就是波罗的海,你们是从南边来的,路过我的城市是要去哪,海里吗?” “对,就是海里。” “疯子。”市长低声咕哝了句,但觉得对方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转了转眼珠子,清清嗓:“你们不会是要去丹麦王国吧?” “没错。” “可这么大一支车队”说着,市长伸长脖子顺着车队看去,竟然看不到头。 “这么大一支车队,想去丹麦只能等波罗的海结冰的那一天了,但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需要一支庞大的船队来运载。”郑飞神态自若。 沉默少顷,市长倏然嗤笑起来。 “可笑,你知道你说的有多可笑么,你的这支车队,至少要调用两百条大船,那等于是格但斯克全部的海上运载力了” 市长口若悬河,正要继续说下去证明对方可笑时,到了嘴边的话却硬生生堵住了。 “我可以给你钱。” 郑飞笑道。(。) 第三百九十章 胜利号 钱,市长最缺的就是钱。 他本人是个公爵,有名望有地位,但无奈家里有几个不成器的儿子,整天就知道吃喝嫖赌,纯粹的纨绔公子哥,在被派来格但斯克任职之前,家产已经被那群败家子挥霍过半了,最大的一座庄园也被赌输掉抵押出去了。 与古代中国的商人低贱截然相反,在这个时代的欧洲,地位是由钱来决定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了钱,就算他还挂着个公爵的头衔,人们恐怕也不会正眼瞧他。 不过这种情况还是很少见的,毕竟公爵大人有权力握在手,怎么可能捞不到油水? 然而这位市长,这位公爵大人,则是一朵中世纪的奇葩了。 其实也不能说是奇葩,只是比较倒霉而已。 首先他的儿子们没一个争气的,从来不过问家族产业,只晓得伸手要钱。 其次是两个女儿,一个相貌丑陋嫁不出去,另一个嫁给了一位侯爵,只可惜那位侯爵大人命不长,女儿嫁过去没两年就成了寡妇,家产被侯爵儿女分个干净。 最后就是他自己,按理说作为一市之长,而且是海滨城市这种繁荣地段,他应该能捞不少钱。 没错,他确实捞到了,但很快又没了。 格但斯克只有短暂的修整,没有永远的和平,自从一百多年前那批骑士军团攻占这座城市,它就被德意志和波兰争来夺去,战乱连连。 国王本来就不喜欢这位公爵,把他派来当市长,组织防御和反攻全由他负责,这样的话必然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来购买军备,当他开口向国王索要时,国王是这么回答他的: 没钱。 对,就这么简短的一句话。 格但斯克的油水有多足,睿智的国王心知肚明,他不能白白便宜了这小子,所有的军费开支当然要让这小子自己出。 所以,这位市长任职十几年间,捞来的钱有八成都贡献给了军费,另外两成都被儿子们挥霍了,家里的产业也被越吃越少,最近儿子又赌输掉了两座酒庄,令他头疼不已,脾气越来越暴躁。 他在这个战乱连连的黑暗时代,扮演了一个极其悲催的角色,别人都是大发战争财,而他是大倒战争霉。 所以,当他听到郑飞说“我可以给你钱”时,顿时的,眼前一亮,嘴角上翘。 “咳”他清清嗓,手指擦了下鼻梁,面露狡黠:“我想,有些事情我们得找个地方慢慢谈,我那有上好的红酒,要来一杯吗?” 街道上的人太多,他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慢慢开价。 “当然。”郑飞挑了挑眉头,翻身下马,从容落地。 “请随我来。”市长挥挥手,示意身后的军队让出一条路,随后向市中心的高大城堡走去,那是他的办公地点兼住所。 郑飞捋了捋英格兰纯血马的鬃毛,瞧着市长的背影,吩咐阿瑞斯:“带着大家待在这儿,管理好,别轻易让人群分散开,尤其是爱逛街的姑娘,长得那么漂亮丢了就找不到了。” “明白。”阿瑞斯欣然一笑。 路过美女如云的维克多小镇时,阿瑞斯如愿得到了一位相貌出众的妻子,由于他面容俊朗体格强壮,有骑士风范又有地位,又不像圣地亚哥和汉斯等大部分水手那么猥琐,所以他当时是姑娘们眼中的一块肥肉,被好多漂亮姑娘争抢。 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即便才相处了一个月。 嘱咐完之后,郑飞便带了一支几十人的斯巴达护卫队,追上了市长的脚步。 察觉到后面有不少人在逼近,市长猛然回头,见他带了那么多体型剽悍的战士,和目光森冷的战士对视一眼,不由得令他倒吸一口凉气,问:“你带这么多人做什么?” “为了保险,万一你强行扣下我做人质勒索钱财怎么办。”郑飞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你还真是坦诚。”市长苦笑了下,停顿片刻,继续往前走。 他心想:我好歹也是个有名望的公爵,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再说了,我的城堡里有几百个亲信护卫,你这点人能挡得住? 唉,如果他知道这群战士的实力有多可怕的话,就不会这么想了。 毫无悬念,市长的住所是整座城市最大的城堡了,共有八层,气派极了。 当德意志大军攻下格但斯克时,这座城堡就会沦为大元帅的府邸,刚住个一两年,又被夺回去了,就这样夺来夺去,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城堡成了两个国家文化的交融点。 城堡外围用铁栅栏围着,由于地处繁华的市中心,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它和那尊海神波塞冬雕像一样,成了标志性的景观。 住在海滨城市,格但斯克人最乐意做的就是散步了,夜晚散步的人们总喜欢绕着城堡走几圈,看看城堡里闪动着的灯火,猜想议论那里是否有的事情在发生。 城堡大门被两名守卫推开,市长带着郑飞迈了进去,斯巴达战士们尾随其后。 “你的手下真严肃,一路上都不说一句话。”瞥了眼坚毅果敢的斯巴达战士,市长不禁赞叹。 “他们不太喜欢说话。” 站在城堡大厅,郑飞打量着四周,墙上挂满了风格迥异的壁画,有些是德意志的,有些是波兰的。 还有许多摆饰,比如栩栩如生的小雕像和车模。 呃,车模意思是马车的模型,不是那个车模。 这时,有个东西引起了郑飞的注意,那是一个足有两米长的大船模,独自安放在一张桌子上。 帆船,领先于时代的帆船模型,它居然有六根桅杆,每个侧舷有四十个炮孔,整艘船无论是外形还是配置,都应该属于两三百年以后! 沉吟片刻,郑飞眉头稍蹙:“那是什么?” 市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他在看自己最得意的藏品,不禁骄傲笑道:“那是一个老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克里斯蒂安号的模型,也有人称它为胜利号,名字还没定。” 难道,格但斯克有这样一艘船么? 一瞬间,郑飞内心涌上一股莫名的激动。(。) 第三百九十一章 老奸巨猾的家伙 “这个胜利号现在在哪里?”他问。 市长挑了挑眉头,一笑:“只有个模型而已,至于真正的船应该还在制造中,反正我得到这个模型的时候,图纸都还没画好。” “哦。”郑飞有些黯然。 倏然,他听见市长补了一句:“不过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按照丹麦造船厂的高端水平,我想已经造得差不多了吧。” “丹麦?”郑飞的眸子里再次闪动出光彩。 “是的,我的那位老朋友是丹麦公爵,从前因为和我的家族产业有贸易往来而结识,由于格但斯克和丹麦只隔了一片海,坐船的话一个礼拜就到了,他以前经常来我这里作客,不过近几年可能那边忙起来了,就没有再联系。” 市长眉飞色舞地说,看得出来,他为拥有这位朋友而自豪,毕竟丹麦是北欧最强大的国家。 “好吧。”郑飞盯着那船模看了会儿,便暂时把这事抛到了脑后,既然它不在这里,那就等到了丹麦再说吧,倘若真的有这样一艘船,不管花多少钱都要买过来。 如果对方不卖,就看情况而定吧,危险系数不大的话,就硬抢。 爱好航海冒险的他,对风帆船有种说不出的迷恋,只可惜自己穿越过来的时代太早,在十五世纪中叶根本没有能叫得出名号的船只。 也有想过自己设计,并且航行中无聊的时候,他也确实在动手绘画图纸,不过时间都是零零碎碎拼凑的,大多数时候都很忙,画到现在也只出了个大概轮廓。 设计船只,尤其是设计一艘优秀的风帆战舰,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暂且不谈他目前没这么多精力,就算图纸是现成的,想要造出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就算造好了,也要先在海里泡个一年半载才能投入使用,远渡重洋。 这样想来,三五年之内是没什么希望了,而现在出现了一艘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的概念船,他无论如何都不愿错过。 难道这个时代丹麦人,真的能设计出、制造出领先同时代水平两三百年的战舰吗? 虽然不抱太大的期望,但还是要去看看,万一真的有呢? 先后经历了所罗门王的密道、两个天才达芬奇、从未开口说过话的原始人忽然吟唱将进酒渐渐的,他对一切事物都采取了不予否认的态度,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胜利号这个名字,令得他情不自禁地思绪翩翩,因为这和他最喜欢的风帆船同名。 那是十八世纪英国皇家海军的一级战列舰,是风帆战列舰中的佼佼者,也是英国海军的骄傲。 它设置有三层火炮甲板,共装有一百零二门铁铸加农炮和两门巨型短炮,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它,在数次战役中揽下了赫赫战功。 第一次参战是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时,之后又在法国大革命中参与了圣文森特角海战,并大胜西班牙海军。 最辉煌的一次战绩是在拿破仑时期时参与的特拉法加海战,其间作为海军中将纳尔逊的旗舰大破法国和西班牙的联合舰队,从此闻名于世。 当郑飞脑海中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市长已经悄然来到了酒柜前,那里面整齐摆放着十几瓶看起来就很昂贵的酒,其中有来自法兰西的白兰地,也有来自意大利的红葡萄酒。 有位颇有心得的品酒师说过,欧洲酒喝到最后,就只剩下意大利了。足以见得意大利纯粹的酿酒工艺。 市长打量着酒柜里的宝贝,抬起手在珍藏十几年的那瓶停留了片刻,很快又移开了,眉头始终皱得紧紧的,每瓶都舍不得拿出来。 对于酒,他是一名狂热的藏家,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佳酿要给别人喝,他就肉痛极了。 他只开过一次自己的藏酒,在几年前和那位丹麦老友相聚的时候,就连上次国王来视察,他都没舍得拿一瓶出来奉承。 他不禁后悔邀请郑飞喝酒了,杵在酒柜前屏住呼吸,透过玻璃的反光瞥见郑飞并没有在看这边,转了转眼珠子,接着翘起了嘴角。 他啪的一声合上柜子,嘴里嘟囔:“都是什么劣质酒,我改天一定要找管家算账,往我酒柜里塞了这么些烂东西!” 突如其来的怒骂,着实把郑飞吓了一跳,日了狗似的看向他。 骂了几句,市长装作平息下来的样子,对郑飞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尊贵的客人,我的管家太愚蠢了,竟然在我的酒柜里摆满了劣质酒,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请您品尝。” 郑飞无所谓的耸耸肩,微笑:“没关系,我连小酒馆里水手们喝的酒都喝过。” 事实上,郑飞此刻的心语是:老奸巨猾的家伙,不想让我喝你的好酒,一进门我就看见柜子里的白兰地了,还想蒙我,哼 见他这么随意,市长摇摇头:“不不不,我必须请您喝点上档次的酒。” 说罢,他高声唤了句:“贾克斯!” 听到传唤,外面的走廊上响起来匆匆的脚步上,很快的,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跑到了门口,嘴角挂着职业性的谄笑。 “老爷,有什么吩咐吗?” “去把前几天刚买的好酒拿来。” “好的,我这就去。”管家窃笑着挤了下眼,跟随市长十几年的他,很会揣度市长的心思。 不出两分钟的功夫,管家就抱着个橡木桶回来了,放在地板上,动作娴熟地撬开桶塞,然后识趣地离开,顺便带上房门。 市长倒了两杯红酒,递了杯给郑飞,润红色的液体晃荡在杯壁中,色泽透亮。 “这是从法兰西来的美酒,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那个地方叫拉菲古堡,听我的一位老朋友说,那里酿的葡萄酒非常棒,尝尝吧。” 郑飞抿了一小口,细细咽下,挑眉违心道:“唔,确实不错。” 这酒最多也只是中档的,估计是管家自己喝的。 瞧见把郑飞糊弄过去了,市长瞳孔中闪过不易察觉的得意,放下酒杯坐到沙发上。 “美酒品过了,那就让咱们谈谈正事吧,你想组建我格但斯克的船去丹麦,能出多少钱?”(。) 第三百九十二章 挑战 注视着市长那双咄咄逼人的眼睛,郑飞手放在嘴前,作沉思状。 市长迫切等着他的答案,因为他急需一笔钱来赎回被儿子赌输掉的酒庄,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座酒庄。 好一会儿。 郑飞抬起头来,向四周的墙壁张望了一番,打量着屋里的布局与摆设。 “这座城堡花了多少钱建造起来的?” 对于题外话市长并没有什么迟疑,随口回答:“四十多万银币,都够买下一座最好的大庄园了。” 眉飞色舞。 好像不论何时何地,市长都改不掉喜欢炫耀的本性,即便当下是他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财产都被儿子们败了大半。 郑飞点点头:“喔,四十多万。” 想想自己那价值至少四百万的资产,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停顿片刻,他笑着说:“我可以给你十万枚银币。” 十万,这个数字并没有让市长满意,他拧起眉心,仔细盘算了一下。 想要一次性运载郑飞的车队,起码要动用两百条大大小小的船,每条船平均需要四十个水手,还要配置二十人的护卫队。 护卫队,不是用来保护船队抵御海盗的。 波罗的海的海盗虽说不少,但从格但斯克前往丹麦的航路还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贴近海岸线,再加上丹麦的海军力量比较强大,海盗不敢在这里作祟,大多数都集中在更北部的海域,打劫做狐皮生意的商队。 护卫队的作用,在于防备郑飞等人把那两百条船吞掉,市长可不放心让这么一大批势力占用自己的船,万一船没了,那可就亏大了。 回到之前的话题,总计需要八千水手四千士兵,往返要半个月,补给加上工薪,大约为五万银币。 这样算来,自己到手的其实才五万,离赎回酒庄还有很大的差距,这让他很不满。 “咳”他轻咳一声,面露不悦:“十万太少了,水手和士兵们的工薪就要消耗八万银币。” 他可以把消耗提高了,体现自己赚不到什么油水。 郑飞努嘴:“用不着水手,我手下的人就可以胜任,并且我知道从这里去丹麦的航路。” “你是不是想说,护卫队也不用了呢?”市长冷笑道。 瞧见市长面色不善,郑飞明白了什么,气氛僵持住了。 过了会儿,市长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 “听着小子,我不知道你的来头,也不关心你带着这么大一批人去丹麦做什么,但是我不相信你,把掌舵权交给了你的话,要是你把我的船都弄跑了怎么办?” 对于市长的顾虑,郑飞表示理解,毕竟人与人之间最缺乏的一样东西就是信任,换作是他自己,也绝不能放心把船队交给一个陌生人。 于是,他点了下头,微笑。 “好吧,那我就给你十八万,怎么样?” “三十万。”市长决然报价,只有这样才足够赎回自己最爱的那座酒庄。 “这么多?” “是的,你要搞清楚现在的情况,是你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你,没有我的调动令,你永远也登不上格但斯克船队的甲板,你的那几千人只能滞留在这里,或者走陆地去丹麦,那段路可不太平哦,说不准就会遇到德意志疯狗的大军。”市长狡黠一笑,作为宿敌,他习惯把德意志称为疯狗。 “真是这样吗?”一丝笑意浮现在郑飞的脸庞上。 “不然呢?”市长淡定自若。 “我可以花很少的钱买艘船派人去丹麦,花钱雇那边的船队来把我们运过去,所以请你搞清楚情况,我并不一定需要你,惹急了我,你一分钱油水都捞不到。” 郑飞的话,听得市长一愣一愣,想想好像真是这样。 但想到要赎回那座酒庄,他心一横决定死扛三十万的价码,怎么扛呢?当然是发挥他的优势,尽管那很卑劣。 他自顾自地倒了杯酒,从容不迫地喝了一小口,冷笑。 “格但斯克外围驻扎了十几万的大军,只要我一声令下,你绝对出不了城!” “你是在威胁我?”郑飞眉头微拧,心想这老家伙还真阴险。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都是为了钱嘛。”市长笑了笑,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其实作为一市之长,更作为名声响亮的公爵,他不会做这种自毁形象的事,他只是想吓唬一下郑飞,迫使郑飞同意三十万的价格。 然而,他不了解郑飞的倔强,更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曾经做过多少轰轰烈烈的大事。 强行越狱突围里斯本,在亚速尔群岛利用热气球和地形歼灭葡萄牙军队,炸掉伊斯坦布尔大仓库掳走乌尔班。 这些事都敢做,还怕威胁吗? 沉吟了有几秒钟,郑飞微笑着抚了抚额头。 “听说,这里一个月之内要打仗了?” “没错,但这好像不关你什么事。” “可是大战在即,你把外围的军队调回来,就不怕遭到敌军突然袭击吗?到时候为了这点小利丢了整座城市,值得么?” “我刚说了城外有十万大军,只要调几千人回来配上三千城防军,对付你足够了。”市长面色不改。 看着他的自信神态,郑飞莫名想笑,一本正经地说:“那你想看看我那群手下的战斗力吗?” 市长摇头表示没兴趣,但是已经晚了,只见郑飞拍了两下手,掌声还未消散,紧闭的房门便被砰的一声撞开,几十名斯巴达战士夺门而入,眼神中凶光乍现。 健壮到极致的体格,使得市长倒吸了一口凉气,难以自抑的,心头涌上了深深的畏惧感,脊背发凉。 斯巴达战士撞门时发出的剧烈声响,惊扰了城堡里的护卫队,他们迅速拿起武器跑了过来,陆续在房门口聚集,人数大约两百。 瞧见护卫队来了,市长的畏惧消散了不少,悠闲自得地翘起了二郎腿,对郑飞投去戏谑性的目光。 “你知道吗,我现在就能以危害市长安全的罪名逮捕你。”他笑着说。 郑飞同样微笑:“别紧张,我只是想让你看一场戏。” 说罢,他吹了个口哨,一名斯巴达战士上前了一步。 “我的这个手下向你的护卫队发起挑战,有敢应战的吗?”(。) 第三百九十三章 准备启程 这是一个让市长陷入尴尬的选择。 他看得出来,体型魁梧眼神凶悍的斯巴达战士,绝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万一自己不争气的护卫家丁败了,他将会大大的丢脸。 而如果不应战,就会在这么多人面前树立起懦夫的形象,这是他最不愿看到的。 杵在郑飞的注视中,他咬咬牙,目光不定,手不安地在沙发上抓来抓去。 就在他左右为难时,护卫头领替他做了选择。 “我来。”头领冷酷地盯着那名斯巴达战士,步伐稳健地上前,挺身傲立。 市长微蹙眉头,看着他考虑了会儿,面色仍紧张不减,吁了口气说:“好,换个地方让这两名勇士来场决斗吧,就在城堡大厅里。” “别那么麻烦了,就在这里吧。”郑飞并不认为这将是一场多么精彩的决斗,只需要走个形式,没必要上楼下楼的跑。 “不,我房间里有很多贵重的酒呃,我的意思是壁画,壁画,你知道我的拉丁文发音不是很标准。”市长兀自咧咧嘴,接着说:“万一碰坏了就不好了。” 然而,话音还未落定,旁边蛰待许久的护卫头领骤然一动,伴着一声猛烈咆哮,毫无征兆地向对手发起进攻。 跟了市长这么多年,他最烦市长的一点就是絮絮叨叨,做事优柔寡断没有大将风范,统率力几乎为零,这也是格但斯克经常失守的原因。 啪!斯巴达战士挨了记硬邦邦的拳头,正中脸颊。 诧异的是,他居然站在原地没动,正面扛下了对手的攻击,嘴角挂上碾压式的微笑。 对手因恐慌而瞪大眼睛,连连后退几步拉开距离,习惯性地摸了摸腰间,发现刚刚来的匆忙忘了带刀。 完了他想。刚刚那一击,他自认为打出了最高水准,满以为能一拳得胜,可是在拳头击中对手的那一瞬间,他却深切感觉自己的力量被化解了,就好像打在了一头大象身上。 斯巴达战士提着硕大的铁盾逼近,眼神始终是那么冷漠无情,他要杀了这个人。 “停下!”市长急忙阻止,终于肯把他尊贵的屁股从沙发上挪开,站了起来。 战士淡漠地瞥了他一眼,继续前进。 情急之下,市长向郑飞投去了乞求般的目光。 “停。”郑飞轻唤。 郑飞的嗓音,是斯巴达战士此刻最不愿意听见的声音。 因为,这个声音总会阻止他杀人,而他又不得不屈从。 “伟大的阿瑞斯。”他虔诚仰头念了句斯巴达语,退了回来。 郑飞和市长目光交流了一番,俩人不约而同地吩咐手下离开房间,关上房门。 短暂的小风波后,重归寂静,唯有墙上挂着的那口大钟,发出奇怪的声响。 市长沉声叹气,坐回到沙发上喝了口闷酒,放下酒杯时很用力,像是在宣泄。 郑飞也随之坐下,手里端着精致的空酒杯端详一番,似是不经意地说:“聊聊?” “那小子是我一个朋友的侄子,不然我才不会管他的死活。”市长恨恨道。 “那你现在觉得,仅仅用几千人就能镇压住我的手下吗?” 酝酿片刻,捏了捏沙发表面的毛皮,市长不情愿地摇摇头:“我想问,你手下那群到底是什么人?我的护卫队都是从士兵中挑选的佼佼者,刚刚那小子又是护卫队里数一数二的,差距怎么可能这么大。” “你听说过约翰塞纳吗?”郑飞挑眉。 “当然,哈里森家族的大佬,据说是很可怕的杀手。” “他败给了我的手下。” “笑话,据我所知塞纳只败给过一个人,那就是杀手之王布拉德。” “喔,布拉德也是我的手下之一,还是我的好朋友,如果你想见他的话,我现在就让他过来。” 气氛,霎时凝固。 市长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紧盯郑飞略带笑意的脸,清楚感觉到对方不像是在开玩笑。 “不用了。”他连忙回复,恐惧浮现在他的瞳孔中。 放眼整个欧洲,绝不会有哪个富人或贵族愿意让布拉德找上门来。 “那船队的事,十万银币可以租给我了么?” “你到底是什么人?”市长没有正面回答他,忧心忡忡地问。 当从市长眼睛里看到恐慌后,郑飞就清楚自己已经占了主动地位。 “不该问的别问。”郑飞冷冷地瞪了他一眼。 “那你之前不是说好的要给我十八万吗?” 少顷的凝神对视,郑飞欣然一笑:“好,那就给你十八万,但你要给我选一批最好的船。” “行,我现在就去安排,两天后就能出发!”市长的神情极为迫切。 因为,他慌了神。 眼前这个人居然能揽下一大批超级战士,甚至是布拉德那种家伙,这样的人留在格但斯克,足以令他夜不能寐,他得尽快让这些人离开,以免出什么乱子。 把城外的兵力调回来围剿?那是他最不愿看到的局面,即便是和德意志敌人的大战,两国也会约好在城外进行,因为双方都不想看到城市面目全非。 毕竟这座城,是两国都在争抢的生命线。 至于这群危险分子要去丹麦王国做什么,他一点都不关心,杀人也好掳掠也罢,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最不喜欢给自己惹麻烦。 达成一致后,郑飞便下了楼。 市长借口要休息没有送他,在他刚离开房间后,就神色慌张地趴到窗口,隔得远远的望着街道上那支庞大的车队,以及肃立两旁的斯巴达战士。 “你们是什么人”他抬头凝视天空,喃喃自语。 就这样趴在窗边休息了几分钟,他把管家叫了过来,吩咐需要做的工作,紧张筹备船队,尽快送走这群人。 还好,对方没要勒索自己。他这么想着,觉得很庆幸。 两天后,码头。 格但斯克的码头,和别处不太一样,原因是海域不同。 波罗的海是世界盐度最低的海域,它是个浅海,平均深度只有五十五米,因而不像其它海域那般深蓝,颜色更为鲜亮。 数不清的风帆船停靠在码头边,嗖嗖的冷风中,搬运工们开始了工作,在斯巴达战士和其他人的配合下,把一箱箱货物往船上运。(。)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丹麦王朝 那上千辆马车,郑飞没就地处理掉,而是把它们拆卸了装船,准备一并带去美洲。 牛马也带着了,正好丰富一下美洲的物种。 蚂蚁般的劳工,数以万计的人,格但斯克码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让人们误以为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难道城市要守不住了吗?” “谁知道呢,反正我活了四十多年,已经失守了七八次都不止。” 码头边,一群人议论纷纷。 隔着几十米听到他们的议论,市长铁青着脸却又不便发作,干咳了几声,挤出笑容回头对他们说道:“放下吧大家,格但斯克这次一定能守住!今天只是在送走那支外面来的车队而已,他们路过这里要去丹麦!” “他好像听见我们说好了,声音小点。” “哼,他每次都说能守住。”人们声音压低了些。 为了抓紧时间送走对方,市长还号令了一支城防军加入到搬运工作中,连同斯巴达战士和水手在内,搬运工的数量接近上万人,幸好格但斯克的码头非常开阔,否则还真容不下。 上万人,仅仅用了一个上午,就把车队的货箱全部装上了船。 之后,斯巴达战士们把守在登船口,检查“证件”。 在康斯坦察时,有水手别出心裁地向郑飞提了个建议,那就是设计一种证件分发给自己人,以免有人混进车队,毕竟陆地不比海上,而且人数越来越多难以管理。 一枚银币,经过刀搓打磨,再在上面雕刻出一艘船的图案,背面刻上编号,就成了特有的证件。 这样一来连登船也方便了不少,比如150号在第一条船,便于分配。 与之对应,郑飞还找人专门管理编号对应的名单,这样就能确认持证人的身份,避免证件被盗的情况发生。 很快的,所有人登船完毕。 在于市长“友好”地道别之后,郑飞登上了一艘最大的船,也就是船队的旗舰。 “千万别再回来了。”瞧着他们安全离去,市长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 站在船头,郑飞眺望着平静的波罗的海,仰望天空伸展双臂,神色中充满了憧憬:“啊,胜利号,我来了!” “船长,胜利号是什么?”汉斯好奇地问。 “一艘船。” “嗨,一艘船至于这样吗,咱们最不缺的就是船。” “这艘不一样。”郑飞一笑,摸出酒壶灌了口。 这时一阵冷到刺骨的海风吹过,令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便回船舱烤炉子去了。 去的路上,他的嘴角挂着抹不去的微笑。 这艘船,不一样。 无论是第一艘船新大陆号,还是后来的北美号南美号,亦或是那艘从布拉德手里缴获的意大利战舰,通通没让他有过这种情结。 十五世纪是风帆船的蒙昧期,这个时代造出的帆船,毫不夸张地说,都是垃圾。 风帆时代真正开启的时代,应该是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呃现在是发现不了了,那小子正躲在房间里带小伙伴烤坚果吃,坚果是从圣地亚哥房里偷的。 总之,只有在十六世纪末往后造出的风帆船,才有着能够让历史铭记的价值,才足以让航海爱好者产生情结。 试想,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人世间,铺天盖地的风帆舰队占据着海面,数百条三层甲板的大船,万炮齐发,呼啸着的炮弹布满整片天空,风卷残云。 炮雨、黑旗,这样的景象,这样专属于风帆时代的浪漫,只有在两三百年后才能看见。 所以自从郑飞看到市长家里的船模后,便对位于丹麦的那艘胜利号充满了期待,如果它真的被造出来了,他一定要设法弄走,顺便把造船师和图纸也给挖了。 现在有了斯巴达战士做强力后盾,胆量更足了。 波罗的海的寒风,简直是让人畏惧。 没有哪个人愿意在甲板上多留,出于新奇感看看不一样的海景,就裹着大棉袄进屋烤火去了。 “啊,我的坚果呢?!”圣地亚哥发现坚果少了,那是他很多天的零食。 “被你做梦吃了吧?”汉斯调侃。 “是不是被你吃了?”圣地亚哥怒目一扫:“除了你还有谁?” “虽然我经常偷吃你的东西,但这次真不是我。”汉斯连连摆手:“估计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吧,算了别管了,继续看书。” 看书,现在成了两人的共同爱好之一,其实也谈不上是爱好,只是共同要做的事而已。 这俩人的共同爱好不多,掰着手指头数数,喝酒、吹牛、睡女人、吃三成熟的牛排、在水手们面前人五人六地装逼算了不数了,数不过来() 船舱里,郑飞在和布兰妮接吻,被圣地亚哥突然这么一叫,兴致顿时被打散了。 布兰妮抿嘴笑了笑,他耸耸肩,坐到床上摸出航海日记。 “喂,不做点什么吗?”布兰妮挑逗似的撩拨一下长发,衣领往下拉了些。 “都已经下午了,晚上再做吧。”郑飞选择不看她,不然看了就会忍不住,忍不住就会那个啥,那个啥就会睡一下午,这样不好。 “好吧,那你再吻我一下。”布兰妮满怀期待地撅起嘴,又成了磨人的小妖精。 看着她的可爱模样,郑飞不由得一笑,凑了过去。 一个礼拜,如期而至。 整整七天,郑飞基本没出过船舱,因为实在太冷了。 欧洲南部是地中海气候,一年四季都比较温润,即便冬天也不太冷,但北部则是另一番景象,即便南部早已回荡着春声,这里还是冰天雪地的。 在水手们的怨声载道中,丹麦王朝,到了。 这是北欧最大的国家,至少在目前,它的领土占据了丹麦、挪威和瑞典,比欧洲除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大。 它拥有不输伊斯坦布尔的港口,因为它几乎是被海包围的。 当一支两百条船的船队出现在丹麦人的视线中时,他们全都聚集在了码头,翘首以盼。 “是从格但斯克过来的吧?”有人猜测。(。) 第三百九十五章 远征计划 这是一个静谧的下午。 严冬,丹麦人都还未褪去御寒的皮袄,脸颊通红。 岸上的人大多为码头劳工,还有少部分是跑海上贸易的商人和水手,剩下的就是把守码头的士兵了。 码头老板此时躺在小屋里的摇椅上,懒洋洋地享受着从窗户投来的阳光,手里还捧着张类似于报纸的东西,那上面是某人编撰出来的故事,用于给上层社会的人士解闷。 他抬眼一瞥,瞧见外面的人都聚集在岸边,不禁好奇地簇了下眉头,犹豫片刻,喝了一大口热酒,便出去了。 “喔,好壮观的船队。”他轻声念道,接受着士兵们的注目礼,嘴角上扬。 “英格尔大人。”军官向他鞠躬,神态恭敬。 “省省吧霍尔格斯,你这个月的薪水只有三十银币,多一个都不给。”他嗤笑了声,拍拍军官的肩膀,而后阔步向岸边走去。 “吝啬鬼。”待他走远后,军官对着那道背影咒骂。 在码头劳工们期待的目光中,由两百条大船组成的船队徐徐靠岸,大家开始组织妇女儿童们先下船,与此同时,劳工们的情绪瞬间跌入失望。 因为船队里的壮年男子太多了,根本用不上搬运工,这就意味着船队的到来并不能使他们多赚点钱。 完了,一只脆皮烤鹅泡汤了。 这样一来,他们对这支船队就有了种莫名其妙的排斥感,直翻白眼。 在士兵的带领下,郑飞来到了码头老板面前,老板肉嘟嘟的脸上对着习惯性的微笑,并做了个颇为绅士的问好动作。 “远方的客人,从哪来?”老板笑眯眯地问。 “格但斯克。” “果然,是不是那地方又要打仗了,你们过来逃难?” “是的。”除此之外,郑飞还有什么理由带这么大一批人入境呢? “唔。”老板伸长脖子,瞧见肃立在甲板上维持秩序的斯巴达战士,思忖少顷,问:“你们还带了护卫队,船队里一定都是很重要的人物吧?” “嗯,有公爵的女儿,她是我的未婚妻。” 听了这话,老板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惊讶,和一丝敬意。 “原来是这样快请跟我去屋里坐坐,我那有热好的美酒和鲜牛奶,我再让仆人去烤只鹅。” “谢谢,但不用了。”郑飞笑着摇摇头,接着问出了在心里酝酿许久的问题:“您知道胜利号在什么地方吗?” “胜利号?”老板拧起眉心仔细想了想,过了好一会儿,终究还是说:“不知道,从来没听说过,是船的名字吗?” “那克里斯蒂安号呢?” 据格但斯克市长所说,那艘船的名字还没定,可能叫胜利号也可能叫克里斯蒂安号。 这个名字,令得老板情不自禁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神采飞扬地说:“当然那可是我们丹麦王朝航海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听说已经远远超过了南欧那些强国,包括连连打胜仗的土耳其。” 郑飞控制住内心涌起的欣喜,淡定道:“它现在在哪?” “这么重要的船当然停靠在海军港,它已经被造出来一年多了,我们伟大的船舶工程师克里斯汀说,要让它在海里泡两年才能投入到远征计划中。” 闻言,郑飞眉头微挑:“远征?” 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老板神色有了稍稍的停滞,很快岔开话题:“嗨,这都不重要了,请跟我去登个记吧,像您这么尊贵的客人,大公爵一定会亲自来接见的。” “好的。” 郑飞跟上他的脚步,眼神凝重地注视着前方,脑海中回荡着那个词:远征。 这个时代的丹麦王朝,能向哪里远征呢?英格兰?法兰西?还是更远一点的西班牙? 总之,野心小不了。 另外一条线索就是,丹麦最强大的兵种就是海军,而仅仅一艘胜利号是给不了海军多少底气的,在传说中的海军港,一定还停靠着其它巨型战舰。 不妨,趁夜去海军港看看。 登记完毕,几千人全部下了船,船上的马车等货物也陆陆续续被搬了下来,堆放在码头上。 格但斯克的船队将要在今晚就返航,那群水手和士兵迫切想要回到家乡,因为这里实在太冷了,酒的口味太烈,姑娘也没有格但斯克的那么好看,而且价格贵 几千人,塞满了整座城市的小旅馆,这么大一批人的到来,并没有让丹麦人感到什么不适,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格但斯克的人过来避难,只是这次的比往常更多而已。 丹麦王国由于和挪威瑞典合为一体,地广人稀,所以贵族拥有非常大的庄园,听说统领这座城市是一位大公爵,他的庄园里居然有个湖。 丹麦的童话的诞生地,也难怪,这里的景色充满了唯美与梦幻的感觉,即便是冰雪消融,也有着别处所不具备的风情。 郊外的森林旁,伫立着一座座小小的房屋,那里住着伐木工人,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砍下苍天古木运往造船厂,再由工匠们制造出最完美的战舰。 丹麦,在秘密酝酿着一项计划。 势如燎原的奥斯曼帝国要做陆地霸主,它要做海洋霸主,而促成这一切的,就是那个名叫克里斯汀的船舶工程师,他是在八年前来到的丹麦。 对于郑飞来说,眼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摸清这座城市的格局,不止是空间上的格局,还有人文、社会等等,只有熟悉了这一切,才能放手做事。 此时,他便是站在一个小山坡上,拿起望远镜眺望着远在千米外的伐木工,在这中间,是一片开阔的大平原。 “走,过去看看。”他浅笑一下,翻身跨上了英格兰纯血马。 “好冷。”圣地亚哥咕哝一句。 “你皮糙肉厚的还怕冷?”汉斯又开始和他拌嘴了。 只有布拉德一言不发,默默跟上了郑飞。 “去看伐木工干什么?”布拉德抽空问了句。 “那种树非常适合造船,但不适合盖房子。”(。) 第三百九十六章 秘密基地 “所以你要买木材吗?” “怎么会,美洲多的是橡木,那种木头造船比这种还好。”郑飞抖了下缰绳。 “美洲?”布拉德皱了皱眉头:“那是个什么地方?” “等以后到了,你就知道了。”郑飞卖了个关子。 几人驾着马,停在了森林边。 瞧见这几匹高贵的马,以及坐在上面穿着皮大衣的人,伐木工头领连忙停下了手头的活儿,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来,僵硬一笑。 “这次戈特尔老爷没来视察?”头领抬起袖子,擦掉鼻尖流出的鼻涕。 “我不认识什么戈特尔。” “那你们来干什么。”头领顿时换了副神色,目光中带着些不屑的意味,转身就走。 然而他的脚步,却在下一秒便停住了。 “来给你送钱。”说着,汉斯摸出几个金币,丢掉他的脚下。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那几枚黄灿灿的金币,抬头盯着前方奋力锯树的伐木工们,见他们没看过来,立马屈膝弯腰捡起金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揣进口袋,私吞。 瞧见他的德性,几人相视一笑。 他默默地转过身来,嘴角又重新挂上了那种类似于谄笑的笑容。 “请问几位过来有什么事?” “你们锯下来的木头要送去哪里?” “呃,当然是海军港,那里是海军驻扎的地方,也是造船厂。”接了好处,头领有一说一。 “看,我猜的没错。”郑飞对布拉德笑道,用的是英文。 接着,他又切回到拉丁文:“你们下一次去送木头是什么时候?” “巧了,就在今晚。” “可以带我们几个一起进去吗?” 这个要求,让伐木工头领愣了一下,很快警觉起来。 “你们想干什么?” “别担心,只是参观罢了,光凭我们几个能干得了什么呢?”郑飞耸耸肩,友好一笑。 “那倒也是,海军港驻扎着上万海军,绝对安全。”头领转了转眼珠子,狡黠笑道:“那么,你肯给我多少好处?” 郑飞摸出一个小布袋:“事成之后,这一袋金币全是你的。” “成交!”头领两眼冒光,目测那袋子里至少有五十个金币,是他两年的收入。 之所以要依靠这种方式进入海军港,是因为经过下午的打听,海军港是闲人免进的地方,如果没有大公爵亲自签发的通行证,全部拒之门外,除了军队和送木材的队伍。 这次进海军港,主要目的是摸清底细,顺便看看那里到底有多少艘巨型战舰。 很快到了傍晚,身处寒冬中的丹麦,夕阳少了分惊羡世人的姿色,却又多了分说不出的凋零美,安安静静地悬挂在地平线上,苦恼着没有人去欣赏她。 一根根大圆木被装上了车,运送木材的队伍,缓慢向十几千米外的海军港进发。 马匹由汉斯负责带回城里,其余的人打扮成伐木工,跟随车队一同出发。 “唉,我好累。”圣地亚哥坐在一根木头上,蔫头耷脑,一副受罪的模样。 “那就睡会儿。”郑飞半安慰半调侃地说,拧开酒壶盖儿,晃了晃,啜饮一口。 “哇,好香的酒。”旁边的伐木工使劲嗅了一口,馋馋地盯着酒壶看了好久,也没能等来郑飞给他喝一口。 “不是这个累,是心累。” 圣地亚哥憨憨的模样,弄得连布拉德都笑了,向来冷漠的布拉德第一次觉得,这个有点呆又有点猥琐的大汉,还挺可爱的。 “哈,你还有心累的时候?”郑飞笑。 “嗯,好好的不待在城里,跑到这冰天雪地里受冻,连口烤鹅都没有,我好累。”圣地亚哥一本正经地说。 周围的伐木工,被他逗得纷纷笑了起来。 唯有郑飞的笑容中,透着些许难以捉摸的意蕴,因为他是最了解圣地亚哥的人。 圣地亚哥是在故意逗乐,充当开心果的作用,他不愿看到沉闷的气氛,希望能给枯燥的旅程,增添一点乐趣。 他是个很棒的男人,只是不善于去表现。 太阳落山之际,队伍总算到了海军港。 海军港位于城市的另一端,至于这座城市到底叫什么,郑飞也不清楚,时间匆忙他还没来得及用六分仪测量经纬度,问了别人,但他们说的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因而无法确定。 不过按照城市规模来看,即便不是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也是个极其重要的城市。 海军港的周围用铁栅栏围起,足有三四米高,并在栅栏后设有五米宽五米深的水沟,防止有人剪断栅栏溜进来。 这是个秘密基地,一切都还未对外开放,所以在执行远征计划之前,必须保证绝对机密。 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丹麦国王把自己的王室护卫队都给调了过来,担当哨兵的角色。 队伍,停在了海军港的大门口,面对一扇紧闭的大门,和两列严阵以待的哨兵。 高高的瞭望塔上,几门大炮对准他们的发现,只要一有什么乱子,当即点火! “口令!”哨兵脸色铁青。 “伟大的克里斯蒂安,带着伟大的丹麦王国走向光明。”伐木工头领虔诚念道。 克里斯蒂安,既是那艘战舰的名字,又是丹麦国王的名字。 “是戈特尔手下的伐木工吗?”哨兵的警惕松了些。 “是的,长官。” “他怎么没亲自带你们来?” “不晓得长官,他今天没去伐木场。” “该死的,准是又喝花酒去了。”哨兵嗤笑了声,挥挥手:“放行!” 铁制的大门徐徐敞开,上百名伐木工组成的伐木队伍,开进了这座建在海边的秘密基地。 基地内,随处可见身穿海军服的士兵,他们大多坐在屋里喝酒聊天,也有少部分还在操练,伙房的烟囱吐着炊烟,厨师在为大家准备最美味的烤鹅。 这批海军是丹麦王朝的宝贝疙瘩,是远征计划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生活条件自然比普通士兵高出好几个档次。 车队在一片堆满木头的场地停下,伐木工们短暂地休息一会儿,吃完厨师送来的食物,开始卸货。 此时,夜幕已降临。 “行动。”郑飞对几位伙计说,面色深沉。(。) 第三百九十七章 潜行海军港 夜风掠过冷冷清清的场地,伐木工们顾不上严寒的侵蚀,脱掉外套只穿一件背心,喝口热酒压压寒意,便投身到紧张的搬运工作中了,越早搬完越早领赏回家睡觉。 “他们为什么要脱外套呢?这种天气还会热?”圣地亚哥好奇地嘟囔了句,搞不懂。 “外套比较贵,他们怕磨坏了。”布拉德轻声回答,月光的照耀下,他看向伐木工的眼神中,好似有一抹怜悯。 在圣地亚哥的印象中,这是布拉德第一次不那么冷漠的和他说话,所以他有点受宠若惊,甚至还有点心潮澎湃,激动了好一阵子。 往常,他和其他知道布拉德真实身份的人一样,从来都不敢贸然接近布拉德,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位杀手教父纵然已经弃恶从善,但依然是个危险分子。 这块场地是专门用来储存木材的,大批大批的木材从远近各个伐木场运来,堆放在这里等待被拿去制造船身。 场地约有五百米长,三百米宽,总之在这样的黑夜里,一眼看不到头。 场地上分布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木材堆,还建了一座瞭望塔,用来监督工人是否卖力工作。 不过这瞭望塔形同虚设,上面的哨兵从来都不会真的盯着下面看,毕竟工人们都想早点领赏回家,谁愿意偷懒多耗几小时。 此时,哨兵们正缩在瞭望塔的石头墙壁后,躲着寒风用炉子烤烤火,顺便烤点坚果之类的东西。 不能烤肉,肉的香味儿太大,会让长官发现他们不务正业,这是只属于他们几人的小秘密。 “喂,该你出牌了。”石头砌成的瞭望塔顶端,借着炉火的光芒,他们在打牌,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娱乐方式。 “哦。”完全提不起兴趣的语气,表明了这种娱乐方式的厌烦,又仿佛是在宣泄对枯燥生活的不满。 海军港驻扎有上万士兵,自从八年前建港之后,他们就来到了这里,接受国王和大公爵以及将军灌输的“远征精神”。 所谓的远征精神,其实是一种鼓舞手段,通过各种各样的花言巧语,说服士兵们甘愿为统治者卖命,点燃他们最狂野的战斗热情,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王牌之师。 然而,有句话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士兵们起初的热情早已被时间磨灭了,他们苦苦等了八年都没能等来远征计划的实施,也没能像统治者们描述的那样,能南下征服南欧大陆,踏上传说中的金色欧罗巴、爱琴海、神话诞生之地。 并且为了保证绝密,他们每个人都不允许与外界联系,八年了,他们从没回过家,就算是想退役,也只能先住在海军港,直到远征计划顺利实施。 正是由于这样,整整八年过去了,欧洲南部的诸大强国从未听说过丹麦王国要实施远征计划的消息,就算有人无意间听说了也不当回事,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丹麦不具备那么强大的实力,毕竟海上远征可比陆地远征艰难得多。 为了保险起见,郑飞和布拉德穿梭在各个木材堆之间,规避偶尔路过的巡逻队。 圣地亚哥留在原地和伐木工们一起搬木头,因为那家伙体型庞大行动不便,容易暴露。 想找船,当然得往水边走。 夜色朦胧,海军港占地面积极大,再加上今天的天气不太好连月亮都看不见,因而视野比较差,根本认不清哪里是哪里。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去高处观察。 而最合适的地方,就是瞭望塔了。 躲在木材堆后,他们屏住呼吸,等待一列巡逻队经过走远后,郑飞抵了抵布拉德的肩膀,指了指远在几十米外的瞭望塔。 “我们必须去那上面瞧瞧。” “交给我了。”布拉德面无表情地拧了拧脖子,检查了一下藏在外套里的刀具。 “尽量别杀人。”郑飞见他在擦刀刃,叮嘱。 “明白。”布拉德沉下一口气,探头看了看两侧,没发现什么人,于是以最快速度向瞭望塔奔去。 郑飞贴着木材堆,盯着他钻进石头砌成的瞭望塔,心中祈祷千万别被发现,否则就要坏事了。 为了压下因不安而产生的心跳,他摸出酒壶来灌了一小口。 没想到,仅仅过了不到两分钟,布拉德就出现在了瞭望塔入口,向他招手。 片刻都没犹豫,他顿时打起精神,迅速跑了过去。 直到闪身进了瞭望塔,他才深深吁了口气,背靠冷冰冰的墙壁,如释重负地问:“怎么样?” “塔上只有三个人,我溜上去的时候他们正背对着我烤坚果,被我全部放倒了。”布拉德边上楼边说,嘴角微抬:“居然这么轻松,看来他们的警惕性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高。” 登上瞭望塔,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闪动着火光的地方,那是在大约八百米之外,依稀可见那里有许多忙碌的人影,以及船的轮廓。 “去那里。” “可是距离这么远,中间要经过一片开阔地,很容易被发现。”布拉德提醒。 “那就穿他们的衣服。”郑飞狡黠笑道,指了指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士兵。 布拉德会心一笑,三下五除二地扒下士兵的外套,顾不得上面的汗臭味,换上。 穿戴上士兵的装备,两人大摇大摆地出了瞭望塔,他们不用担心会被人质问,因为海军港不仅是个基地还是个生活区,晚上有不少闲着的士兵都会出来散步。 常年累月被封闭在这里,要是还不让散步闲逛的话,估计是个人都能疯了,连监狱都还有放风时间呢。 路上偶尔碰见有迎面过来的士兵和他们打招呼,郑飞只是点头微笑示意一下,并没有开口,担心会被听出口音不是本地人而被盘问。 更何况,这些士兵打招呼时用的不是拉丁语,根本听不懂。 一切都很顺利,然而在距离目的地两百来米的地方,他们遇到了麻烦。 一个军官挡在了他们面前。 “喂,有酒吗?”军官用丹麦语说。(。) 第三百九十八章 秘密仓库 “他在说什么?”郑飞和布拉德心底几乎同时冒出这么个问题。 军官长着浓密的络腮胡,身体强健,腰间挂着象征身份的军刀。 他是出来散步的,突然想喝酒了就随便拦下个人问问。 现在,他漫不经心地看着远处,那里矗立着一座两层高的小楼,是将军住的地方。 这个点,将军应该还在监督工匠造船,只剩将军妻子一个人待在房子里,他想装作路过的样子,透过窗子偷窥一下那位美女的诱人胴体,毕竟在海军港,她是唯一常住的女人。 若是其他士兵寂寞难耐了,可以向将军递交申请,将军就会派人去外面找一批从事特殊行业的姑娘,把她们蒙上眼睛带进来,完事之后再蒙上眼睛带出去。 就这样杵了好几秒,军官脑海中浮现着关于那位美女的一幕幕,迟迟没能等来“士兵”回复。 他有了丝愠怒,这才仔细看看眼前这两个士兵。 “有酒没?”他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 注意到周围有好几个散步的士兵,郑飞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和布拉德对视。 布拉德摇摇头,表示自己也听不懂。然后,默默用指甲在脖子上划了下,这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意思是:干掉他么? 他们间的奇怪交流,在军官看来内容如下——郑飞问布拉德:我没带酒,你带了么?布拉德回:我也没带。 军官不耐烦了,瞥见郑飞腰间别的酒壶,一把拽了下来,晃了晃,骂道:“有还不想给老子喝!” 说罢,他咕噜噜灌了几大口。 从未喝过这样醇香爽口的美酒,令得他有种不一般的体验,禁不住咂咂嘴,欣喜问道:“这酒是在哪买的?” 我的上帝,谁能告诉我他在说什么? 总这么沉默下去终究是掩盖不住的,这样一想,郑飞索性用拉丁文说道:“长官,我们听不懂你的语言。” 军官一怔,默默把银质酒壶揣到自己怀里,认真打量着这俩人,这才察觉到他们的长相确实和丹麦人不同。 “你们不是本地人?” “嗯。”回答的时候,郑飞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尽力保持平静。 “那你一定是居住在北边极寒地区的人了,从前我们丹麦大军征服过那里,有些人就从那里迁徙过来了,我知道的。” 生活在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长相与亚洲人差别不大,但有个问题军官显然没有考虑到,那就是爱斯基摩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 幸好此时郑飞多么想长吁一口气。 “是的,我们从那里迁徙过来,选择在丹麦王国定居,这是个很棒的地方。” 军官皱了皱眉头:“这届的海军新兵里竟然还招了爱斯基摩人?看来人果然是不够用了啊。” “谁说不是呢,远征计划需要大量的士兵。” 听到远征计划这个词,军官的脸色瞬间变得严肃,习惯性地把右手贴在心口,虔诚道:“伟大的克里斯蒂安,带着伟大的丹麦王朝走向光明。努力训练吧两位新兵,可别等有一天死在战场上再后悔。” “是的长官!”郑飞和布拉德铿锵回答。 军官满意一笑,便绕开他们奔着那两层小楼去了,每个礼拜的这个时候,将军的美艳妻子都会在浴室洗澡,千万不能错过。 看着军官渐渐远去的背影,郑飞揉了揉眉心,缓解一下高度紧张的情绪。 “嘿,你的银酒壶被他拿走了。”布拉德调侃。 “贪婪。”郑飞耸耸肩,继续前进。 人越来越多了,到了夜晚海军港最热闹的地方,不少士兵都会聚集在这里,做一些丰富生活的娱乐活动,比如角斗。 他们的角斗不像古罗马那么神圣,古罗马的角斗是为了取悦贵族,以杀掉对方为目标。 而他们的角斗是为了取悦自己,目标是赢得比赛。 胜者,能享受到一个月免费喝酒的特权,酒钱当然是由败者出。 四周围观的士兵也没闲着,一个劲儿的鼓舞喝彩,他们的高昂情绪,来源于他们也给比赛下了赌注。 绕过高举手臂挥舞的士兵们,郑飞走到了一片寂静的区域,再有不到一百米,就能抵达目的地了,那里忙碌的人影越来越清晰。 这片区域好像是仓库,房子都是特大宽大的那种,空气中好似弥漫着冷冰冰的机器味道。 当然,这就是郑飞的感觉罢了,这个时代哪有机器。 在一个仓库门口,郑飞倏然止住了脚步,面色凝重。 布拉德往前继续走了两步,停下回头看着他,问:“怎么了?” 郑飞转头,注视着黑漆漆的仓库大门。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进去看看。” “你不会觉得那艘船会藏在这里面吧?” “不,但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里面一定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沉吟片刻,布拉德浅笑:“好吧,我相信你的预感,因为我经常也能预知到危险的来临,这是种很奇怪的能力,只有拥有的人才懂。” 郑飞回了个不太自然的微笑:“你会撬锁吗?” “当然,否则我怎么穿梭在那些城堡里,总不能只靠翻墙爬窗户。” 说着,布拉德从怀里摸出随身携带的方形牛皮包,里面夹着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飞刀。 他取出一根针状的,看了看四周,趁着没人注意,悄然来到仓库大门前。 五秒,那把锁就被他轻松捅开了。 俩人迅速闪身钻了进去,把门关好。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布拉德擦亮一根火柴,点燃蜡烛。 “你竟然带着这些东西。”郑飞惊讶道。 布拉德嘿嘿一笑:“习惯了,不管到哪里,我都会随身带着能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必需品,比如这个,还有” 他从包里摸出一块饼干,笑道:“在面粉里面加上砂糖奶油和盐,放在模子里用力挤压成这种非常坚硬的方块,这种东西吃一块能保证一整天都不饿。” 郑飞微笑了下,这也许是最早意义上的压缩饼干了。 短暂的交谈后,他开始借着蜡烛的微弱亮光,在仓库中行走。 这时,他看见了一个令他瞪大双眼的物体。 “我的上帝” 喉间,迸发出一声由心底而出的惊叹。(。) 第三百九十九章 巨炮 少顷的沉寂。 “怎么了?”布拉德眉头微蹙,不理解他为何会有这样剧烈的反应。 蜡烛散发出的小小光芒,在这间大仓库中显得微不足道,布拉德只隐隐约约的瞧见,附近好像堆满了锯成段横放着的树干,这里可能是另一处储存木材的地方。 所以,郑飞的反应令他很诧异,难道这些树干有什么不同吗? 带着困惑,他跟上郑飞的脚步,向前走了两步。 在一根树干前,郑飞停了下来,屏住呼吸迟疑了会儿,伸出手认真摩挲,仿佛见到了世间最珍贵的财宝,在烛光的照耀下,不知不觉间,眼眸中流露出深切的不可思议。 布拉德看了他一眼,手里托着蜡烛,眉头始终没有舒展开。 在布拉德的印象中,郑飞是个有学识且较为沉稳的人,而他布拉德行走欧洲这么多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一种树,竟能让郑飞这样的人如此惊叹。 心头涌起强烈的好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摸向了树干。 就在手指贴到树干的那一瞬间,一阵彻骨的寒冷逼得他立即抽回手,往指尖哈了几口热气。 猝不及防的凉意,让他打了个激灵。 “这不是树!”他沉声说道。 “嗯。”郑飞顺着树干往前走。 “那它是什么?” “炮管。” 布拉德一怔,刚要再问点什么时,素来机警的他忽然听见外面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连忙对郑飞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熄灭蜡烛,竖起耳朵聆听。 外面有两个人在对话,是听不懂的丹麦语,但很快那两人就走远了,看来只是路过。 布拉德重新点亮蜡烛,注视着郑飞凝重的双眸,声音压的比之前更低。 “怎么会有这么长这么粗的炮管?简直都能比得上乌尔班巨炮了。” 乌尔班巨炮,火炮设计师乌尔班的杰作,在伊斯坦布尔时,为了潜伏在炮兵基地中,布拉德曾钻进那足以容纳一名成人的炮管里待了几天几夜。 “这就是让我惊叹的地方。”郑飞揉了揉眉心,定神:“更可怕的还不是这个,你去摸摸炮管内壁。” 出于好奇,布拉德照做。 “里面为什么有螺纹?”他用手指在螺纹的沟槽里划来划去。 矗立在黑暗中,郑飞仰头看着更黑暗的仓库顶端,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空灵,脸色上显现着前所未有的沉重。 “因为,这是线膛炮啊” 满仓库的线膛炮!巨型加农炮! 本以为自己手里那批小线膛炮就已经领先时代很多年了,但现在,突然撞见这么大一批真正拥有划时代意义的巨炮,郑飞不禁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失落感和恐慌感。 这些巨炮,还有那传说中的克里斯蒂安号战舰,哪来的?谁造的?谁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一屁股坐在脏兮兮的地上,抬眼愣愣望着那些黑暗中的巨炮轮廓,摸向腰间的酒壶想喝口酒镇静一下,但酒壶被之前那个军官拿去了。 他只得恼恼地捶了下大腿,这时,布拉德把酒壶递了过来。 “谢谢。”他猛吞一大口,咽下。 “虽然我不懂你说的线膛炮是什么,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很可怕的东西。”布拉德蹲下,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们可能要有大麻烦了。”郑飞摇了摇酒壶,又灌了一口,在口腔里含了好一会儿才咽掉。 静默许久,他却又倏然翘起了嘴角:“也可能,要有大收获了。” “你的意思是?” “三句两句说不清楚,现在我们去看看水边停靠的船,之后跟着伐木工队伍离开,这地方不能久留。” 郑飞脸上重新焕发出神采,麻利地站起来掸了掸屁股。 “我先去外面探探。”布拉德吹灭蜡烛。 在一列巡逻队路过走远后,他们悄悄溜出仓库,继续装成是散步的士兵,行走在寂静的道路上。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他们就抵达了目的地,果然和想象中的一样,这里是设在海军港内部的造船厂。 海军港依靠波罗的海建造,为了保证基地的绝密性,早在几年前,丹麦王室就派遣军队封锁了附近海域,连艘渔船都不能放进来。 造船厂有近万名工匠,他们和海军港的士兵在这里住了整整八年,八年来从未回过家。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该死的远征计划能早点执行,早点离开这监狱似的鬼地方。 此时此刻,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他们仍在进行繁重的工作,并且对于他们来说,还需要工作四个小时才能回屋睡觉,凌晨五点就要起床,那时候天都没亮。 为了避免超负荷工作让工匠产生消极心理,王室给他们拨的薪水异常优厚,是普通造船厂的五倍多! 经过八年的积攒,他们每个人出去之后都会成为小富翁,不过很可惜,他们曾经的妻子恐怕早已改嫁,家庭也已经不是家庭了。 寒冬的冷风拂过造船厂,依稀能听见海水拍打船身的浪潮声,哗啦啦的,熟悉而悦耳。 为了方便工作,工匠们只穿了件单薄的衬衫,手里握着凿子锯子铁锤等工具,各司其职。 每条正在建的船上都有上百个工匠,他们站在木头制成的脚手架上,认真完善自己的一部分作品。 除了丰厚的薪水外,制造出一艘完美的战舰是他们最大的动力。 “加把劲伙计,再有几个小时就能睡觉了,听说今天夜宵有牛肉汤喝。” “牛肉汤吗,可我现在只想回家看看我的儿子。” 七嘴八舌的议论,是他们每天唯一的娱乐活动,每当看到士兵聚在一起烤肉打牌时,他们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们卖命他们享受,凭什么?!”一名工匠低声骂道。 “喂菲勒克,别以为我听不见,老老实实干活,否则这个月的薪水别想拿到!”军官狠狠甩了下皮鞭,弄出啪的声响。 站在造船厂外围,郑飞和布拉德躲在一堆木头后,仔细打量那些正在建造中的战舰。(。) 第四百章 清一色的盎格鲁人 “嘿。”布拉德笑了下。 “怎么了?”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偷偷摸摸的很刺激。” “我也没有。”郑飞回了个微笑。 潜入驻扎上万军队的海军基地,这算是间谍行为吗?哈哈。 “你找到那艘船了么?” “还没有,它好像不在这里。”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两人不约而同地回头望去,瞧见有个工匠从两个木材堆中间走出来,边吹口哨边提裤子,看来是来撒尿的。 工匠不经意地转头,突然看见两个士兵正瞪着自己,顿时打了个哆嗦。 “长官,我实在憋不住了就” 丹麦语,听不懂。 郑飞没有理会他,指了指造船厂里面,意思是让他回去工作。 随后,他继续和布拉德轻声谈话。 “那艘船有三层甲板,你也帮我找找。”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那个工匠就欣喜地叫了起来。 “天呐,你不是丹麦人!” 这次是拉丁语。 郑飞心头一紧,回头狠狠瞪着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布拉德则是警惕地看了看造船厂里面,还好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士兵们仍在闲散聊天。 “干掉他么?”布拉德对郑飞耳语。 “先别急。”郑飞觉得眼前这名工匠并没有什么恶意,反倒是很激动。 “对,我们不是丹麦人。” “哈哈,看来传闻果然不假,远征计划需要培养大量士兵,丹麦的壮年男子已经不够用了,竟然开始征召外国移民了。” 说着,工匠乐乐呵呵地走过来,伸出手友好道:“我叫杰克,几年前从法兰西来的。” 郑飞考虑再三,终究还是没跟他握手,不是嫌弃他,而是他刚撒过尿 见状,杰克识趣地缩回手,尴尬地搓了搓衣角。 郑飞挑了挑眉头,从兜里摸出个金币塞给他。 工匠诧异地眨巴着眼,不明白为什么。 “我也是从法兰西来的,我的家乡是波尔多,那里的葡萄酒不错。” “我来自布雷斯特。”工匠露出了微笑,在异国他乡遇见本国人,是件很让人心暖的事情。 “哦对了,你知道传说中的克里斯蒂安号停泊在哪里吗?我们刚来海军港,早就想去看看。” “每个新兵都会想看它的。”工匠收好金币,欣然指着南方:“沿着海岸往那边一直走大约四百步,那片停着造好的战舰,最显眼的那艘就是它,丹麦王朝的骄傲。” “好的,谢谢。” “嘿老乡,我也谢谢你的金币,以后有机会再聊吧,我得回去了,要不然这个月就白干了。”工匠耸耸肩,打了个告别的手势,吹着口哨往自己负责建造的那艘船去了。 瞧着他的背影,布拉德动了下眉头,笑:“还好没干掉他。” “走吧,看船去。”郑飞这么答。 如果把海军港比作一艘战舰,那么造船厂无异于是它的发动机,是最精密的部分。 不过就算是在造船厂之中,士兵们也能自由散步,这是将军对他们的纵容,允许他们穿行在海军港的任意一个地方,为的是能让士兵尽量觉得这里不是个监狱,而是个小型城市,以稳定军心。 当然,有一个地方是禁止士兵进入的,那就是将军的住所,那里还住着海军港唯一一个女人,美丽诱人的少妇,不知遭到过多少士兵的垂涎,每晚要出现在多少男人的臆想中。 这个时段,大多数士兵都在玩闹,亦或是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边透过窗户看星星边聊天。 还在散步的,都是有些心事的,他们不愿屈服于现实,一次次产生逃出海军港的念头,为的只是与家人团聚。 八年见不到家人,是种怎样的体验? 但他们又不敢逃,这座看似自由的基地其实比监狱还要恐怖,几个月前有一批“越狱者”,还没来得及翻过铁丝网,就被密密麻麻的炮弹击中,顷刻间血肉横飞。 那群炮兵对越狱者丝毫都不会怜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不是战友,越狱者是海军,而炮兵隶属于王室调来的护卫队。 因此,所有士兵唯一也是最大的愿望,就是远征计划的执行,即使要他们死在海战中,他们也绝不会有任何怨言,那样好歹能落得个为国捐躯的名声,总比活着煎熬要强。 郑飞和布拉德肩并肩,沿着海岸漫步,走的太快会被其他人看出端倪。 大约四百步,他们果然看见了泊船的区域,这里被一道独立的围墙围起,守卫尤其森严,光是瞭望塔就有几十个,士兵更是不计其数。 整个海军港,就只有这里会常年派兵驻守,因为这里储存着丹麦王朝的宝贝。 存放巨型加农炮的仓库为什么没人把守?因为加农炮是铁制的,战舰是木质的,任何人都毁不掉巨炮,而战舰只需一把火就烧掉了。 隔着几十米,郑飞望着三三两两散步的士兵,经过大门进入泊船区,游览参观。 门口有两队守卫,人数有二十多个,每当有士兵经过时,他们就会盘问些问题,这情况倒是很麻烦,因为他们用的肯定是丹麦语。 总不能跟谁都说:啊,我不是丹麦人。 万一对方知道新兵中并没有征召外国人,那就糟糕了。 郑飞的视线移到了墙头上,两米多高翻过去没什么问题,就是不知道围墙后面是什么,倘若落地之后一抬头发现一群士兵正盯着自己 怎么办呢?他拧起了眉头。 “别出声,有人。”布拉德忽然对他耳语。 多年的流亡生涯,练就出了布拉德极高的警惕性,每当有人逼近时,他总能预先察觉。 俩人不约而同地回头,却瞧见渐渐逼近而来的人,是刚才那个法兰西工匠。 “咳。”工匠干咳一声,加快脚步,瞥了瞥四周,躲到一块大石头后,对他们俩招招手。 怀着好奇,两人警惕不见地走了过去。 “有事吗?”郑飞率先问。 工匠垂眉,捡起个石子儿在地上画圈,沉吟了会儿。 “刚才将军去视察,我听到他跟军官聊天时无意中说,这次海军港征召的新兵是清一色的盎格鲁人。” 盎格鲁人,丹麦民族之一。(。) 第四百零一章 庞然大物 闻言,郑飞不禁打了个激灵,瞥了眼身旁的布拉德。 布拉德会意,眼睛死死盯着工匠,同时默默把手伸向了腰间的匕首。 工匠似乎是察觉到了危险,嗓子噎了一下,抬起视线注视着俩人,浅笑:“别紧张,我没有恶意,而且我没跟任何人说见过你们。” “那你来找我们是想干什么?”郑飞逼问。 “为了帮帮你们。”工匠笑的很坦然,耸耸肩:“既然征召的新兵全是盎格鲁人,那你们一定是偷偷混进来的,是想观察并窃取克里斯蒂安号的制造工艺吧?” “接着说。” 郑飞等着听对方开价,然而没想到的是,工匠接下来的话令他着实惊讶。 工匠指着泊船区的大门,努努嘴:“那里的守卫非常森严,卫兵会盘问每个进出的人,你们不会丹麦语连门都进不去,所以我想帮帮你们。” 布拉德手握刀柄,迟疑着,和郑飞对视一眼,得来的是郑飞的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吶,因为你是我的老乡啊,而且你还给了我这个。”工匠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之前那个金币。 “我知道,不会这么简单的。”郑飞挑眉,静静凝视着他。 “好吧。”被看穿心思的工匠无奈地吁了口气,眉头微沉,只在须臾间,神情已变得十分落寞。 他抬起头,带着些许恳求的语气:“你们能混进来,就一定有办法出去,我想让你们出去的时候带上我。” “你直接出去不就好了么?”布拉德严肃道。 工匠苦笑了下,摇头:“你们不知道,这里所有士兵和工匠都是与外界隔绝的,我已经有八年没见到我的儿子了。” “唔,听起来像是监狱。” “没错,它就是一座监狱,只不过被赋予了神圣合法的光环,任何人都不能反抗。” 月光下,工匠惆怅叹气。 郑飞望了望那扇重兵把守的大门,沉思片刻。 “我答应你。” “真的吗?”语气中充满了激动。 “嗯,你说说现在该怎么做。” “我需要一套士兵的衣服,因为我们工匠是禁止踏入泊船区的。”说着,工匠瞟了眼布拉德。 难道要我把衣服脱给他?布拉德犯起了嘀咕,尴尬地等着郑飞的意见。 进入泊船区指不定会遇上什么麻烦,郑飞需要布拉德这样强有力的帮手,不能让他留在外面。 郑飞转了转眼珠子,这时倏然看见路上有个落了单的士兵,正悠悠漫步仰头看星星。 他来了主意,对工匠说:“把那个人叫过来。” 工匠猜到他想干什么,嘴角翘起,用丹麦语叫道:“嘿伙计,过来陪我们喝杯酒吧!” 听到有免费的酒喝,士兵一下都没犹豫就快步走来,边走边笑着说:“什么酒?我比较喜欢唐顿庄园酿的红酒,哦对了,我那还有半包剩下的兔肉,要不要” 砰! 话还没说完,士兵直愣愣地倒在地上,因为布拉德给了他一肘子。 “拖到石头后面藏好,扒衣服。” “这么冷的天,这家伙不会冻死吧?”工匠心有不忍。 “那就把你的衣服给他穿。” 几分钟后,三个“士兵”勾肩搭背地出现在了泊船区门口,为了贴合人物的身份,使得表演更真实,他们还用酒漱了漱口,毕竟海军港的士兵往往都是浑身酒气的。 “听我跟你说,我当年在北海捕鱼的时候,我一个人就能抓一条鲨鱼”当着众多守卫的面,工匠故意醉醺醺地跟两位同伴胡侃,然而俩人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守卫们相视一笑,像是在说:又是个爱吹牛的新兵。 在距离大门还有几米的地方,守卫拦下了他们。 “喂,新兵,从哪里来?” “斯卡恩”工匠咧嘴傻笑,眼神飘来飘去,一看就是个醉汉。 演员素质不错,表演技巧纯熟。 “喔,前些年我去过,那地方生活着好多渔民。”守卫微笑,侧身让开一条路:“是慕名来看克里斯蒂安号的吧?往里面一直走,最显眼的那艘战舰就是它。” “谢谢长官!等到远征计划结束,您一定要去斯卡恩作客,我请您吃最美味的鳕鱼!” “别给我惹麻烦就行了,醉汉。”守卫耸耸肩,待他们走远后,瞧着那三个背影,苦笑:“远征计划,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哟。” 泊船区内部的大道,宽敞程度不亚于飞机场的跑道,因为一旦远征计划开始实施,这里就要当成码头来使用,大批大批的物资需要被装载到战舰上。 在大道两侧,停靠着所有已经建造好的战舰,它们的造型全都是领先时代的设计,最小的一艘也不比意大利战舰差,更何况它还有双层甲板,能容纳更多士兵,承载更多炮位。 纵横欧洲十几年,布拉德从来没见过这种双层甲板的船,面对着长度近五十米的庞然大物,他仰头望着足有几层楼高的船身,失神惊叹:“上帝,它简直是一栋城堡。” “主角会让你觉得更不可思议的。”郑飞默默攥了攥拳头,手心捏了把汗。 停泊在这片区域的战舰,粗略目测一下,至少有两百艘,再加上船只的规模、性能,以及线膛炮的辅助,这支浩浩荡荡的舰队沿着大西洋东岸开向南欧,灭掉当代的几大海洋强国简直是易如反掌! 丹麦王朝的隐藏力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深吸一口气,目光在一艘艘战舰身上扫过,停留在距离约百来远的地方。 “看那里。”他像是对布拉德说,又像是喃喃自语。 布拉德和工匠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在月光笼罩的海岸边,在众多大型战舰的拥簇,有艘巨舰显得鹤立鸡群,桅杆的高度是其它船的两倍。 “那就是克里斯蒂安号?”布拉德倒吸一口凉气,即便隔着上百米,也能感受得到它的强大威严。 “应该是吧。”工匠撇去醉态,不由自主地往那边走,他也从来没见过传说中的克里斯蒂安号。(。) 第四百零二章 海中壁垒 晚间喜欢到泊船区溜达的士兵不多,几乎都集中在了克里斯蒂安号的脚下。 这是一艘不折不扣的巨舰,与其说是巨舰,倒不如称它为一座壁垒要塞。 它拥有三层甲板,全长近七十米,共设有一百多个火炮位,按照预计可承载船员八百,船舱储备的补给足够一次性航行六个月。 这艘巨舰,哦不,是这座要塞,无论是外观还是规模,都像极了十八世纪的英国海军名舰、皇家海军一级风帆级战舰——胜利号。 当亲眼目睹了这样一艘船,郑飞心底不由得翻涌起万千感慨,来到这个时代后,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贴近风帆时代的浪漫。 这样的船,才叫风帆战舰! 他激动地捶了下胸膛,紧紧捏着拳头盯着近在咫尺的克里斯蒂安号,心潮澎湃。 我,一定要得到你!他在心底暗暗发誓。 周围前来观赏的新兵,都在表达对克里斯蒂安号的震撼,他们想上船看看,但被守卫给拦下了。 没有国王或将军的允许,谁都不许登上克里斯蒂安号,否则被发现的话,按间谍罪论处! 郑飞缓缓向前走了几步,鼻息因激动而急促,抬起手敲了敲它的船身。 爱屋及乌,连笃笃声都是这么的悦耳。 他欣然一笑,环视了一圈,周围至少有一百多守卫,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弄走这条船等于是天方夜谭。 更何况,丹麦海军还封锁了附近海域。 他在克里斯蒂安号的船身旁停留了几分钟,脑海中一直在浮现着风帆巨舰驰骋海洋的画面,风卷残云波澜壮阔。 “我们走吧。”他微笑着,深呼吸。 此地不宜久留,先离开海军港,至于怎么把船弄到手,则需要慢慢筹划。 工匠又装出醉醺醺的样子,搭着两人的肩膀,一步一步踉跄着走出了泊船区,穿行在寂静的道路上,到达住宅区时工匠停下了,钻进了一间小屋,取出他这些年赚的薪水。 之后,他们一直走到了那片堆放木材的场地。 圣地亚哥坐在木头上喝酒呢,嘴里嚼着牛肉干。 “哇,你们终于回来了!”他跳下木材堆,迎了过去。 “这个是谁?”他瞥着工匠那张陌生的脸。 “一个要跟我们出去的人。” 听到他的话,伐木工头领想都没想就丢下手里的木头,慌忙跑过来。 “你说什么,这个人要跟我们出去?!”头领惊愕地瞪大双眼。 “是的。” 头领盯着工匠,轻哼一声:“见鬼去吧小子,我是绝对不会带你出去的!” “他刚才帮了我。”郑飞说:“出去之后我可以再给你一笔钱,怎么样?” “不是钱的问题。”头领摇头:“你不知道,大门口的守卫会清点进来和出去的人数,为的就是防止有人混出去,要是被发现了,我们大家都活不了!你想带他出去,就得留下一个人。” 气氛僵住了,谁都不愿意留在这地方。 就这样,大家沉默了好一会儿,郑飞揉了揉眉心,考虑有没有其它解决办法。 工匠则是不安地缩起脖子,眼眸中流露着深深的惶恐和紧张,他很害怕自己刚得到的希望就这样泯灭。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我留下。”布拉德淡然道。 “不,你留在这会有危险的。” “放心,伪装潜伏是我的强项,不会有事的。” 沉吟片刻,郑飞仍然摇头。 “正因为它是你的强项,所以我更需要你在外面大展拳脚,而不是留在这里。” 想得到克里斯蒂安号,势必要潜入某座贵族庄园甚至是王宫,一定会用到布拉德这样的高手。 大概是觉得郑飞说的有道理,布拉德摸了摸下巴,便不说话了。 气氛再次僵滞,许久。 “你非要带这家伙出去么?”伐木工头领没好气地说。 “我答应过他的。”郑飞看了局促不安的工匠一眼。 头领紧蹙眉头,目光移向工匠,问:“小子,你出去是为了什么?” 工匠咬咬牙,坦露心迹:“为了见到我的儿子,我已经八年没见过他了,我离开的时候他才三岁。” “好,我帮你,但是你必须付出点代价。”头领似乎被他最朴实的理由感动了,其他伐木工也是。 想了想,工匠扯开衣服,裤袋上面挂着很多个小布袋。 “我八年的薪水,一共是四百个金币,你要多少?” 头领摆摆手:“不,我知道自己很贪婪,但绝不会贪穷苦人的钱,这些钱是你坐了八年的牢才赚来的,我一分都不会要。” “那你说的代价” “我说的代价是指”停顿少顷,头领狡黠一笑:“你得死。” 海军港大门前。 伐木工出去的车队,被守卫毅然拦下了。 下车下车,清点人数!守卫野蛮地甩着鞭子,抽打在平板车上。 伐木工们跳下车,头领连连搓手跑到守卫面前,被冻得直跺脚,嘴角挂着习惯性的谄笑。 “长官,这么冷的天气还站岗,可真辛苦啊。” “没办法,上面的吩咐。”守卫不耐烦地应了句,突然瞥见车上好像还躺着个人,当即脸色一变喝道:“我说了下车!下车!竟然还敢睡觉!” 说着,他走过去就要拿鞭子抽。 头领扯了扯他的衣襟,轻声耳语:“长官,他不是睡着了,是死了。” “死了?”守卫不由得皱了下眉,向后退了两步。 “是的,他是一名工匠,半小时前刚累死的,造船厂的长官让我把他拖出去埋掉。” “不会是装死的吧?”守卫仍有疑虑,盯着工匠苍白的脸。 “怎么可能,您看他只穿了一件单衣,这么冷的天” “那可不一定。” 守卫咬咬牙走了过去,凝视着工匠犹豫了片刻,突然抬起鞭子,猝不及防地抽了上去。 啪!一声清脆的鞭笞。 工匠动都没动一下。 接下来是第二鞭、第三鞭 一连打了十几鞭,他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长官,鞭打死人是要被诅咒的”头领胆战心惊地说。 “滚滚滚,快滚!”守卫大概也是恐惧,不耐烦地挥挥手。 伐木工们的嘴角,挂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车队,安然离开了守卫森严的海军港。(。) 第四百零三章 恬静的早晨 黑夜里,伐木队伍行进了几百米,大家回头望去,海军港已完全消失在了视线中。 “快停下。”郑飞迫切说道。 话音刚落,大家立刻跳下车围了过来,目光聚焦在躺在平板车上的工匠,工匠早已昏迷一动不动。 “把壶里的热水倒在他身上。”郑飞边说,边掐工匠的鼻唇沟中点,也就是人中。 虽然工匠是装死,但这样零下十几度的天气只穿一件单薄衣裳,是个人都能给冻僵了,况且为了让工匠脸色苍白更像死人,出来之前还特意让他在寒风里冻了半小时。 为了逃出这座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解放的监狱,为了见见八年杳无音讯的儿子,工匠甘愿不顾一切,赔上性命来赌一把。 大家神情中透露着深切的紧张与担忧,不停用热水淋浇他的全身,并搓动他的四肢来取暖,这地方离海军港只有几百米,生火取暖的话会被守卫发现。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昏迷中的工匠始终没什么动静,面无血色。 “我的上帝,他不会真死了吧?”伐木工头领开始为自己的计划而自责。 “继续浇热水,别停。”郑飞眉头蹙起:“圣地亚哥,往他嘴里灌几口。” 圣地亚哥连忙拧开壶盖儿,掰开工匠的嘴,灌入寒冷冬夜中难得的暖流。 为了避免水冷掉在工匠身上结冰,人们一壶接一壶地浇热水,采用最原始的发热办法,真切希望工匠能醒过来。 毕竟他们的心,不及冬夜这般寒冷。 众人的不懈努力终于有了成效,也不知过了多久,圣地亚哥忽然注意到工匠的眼皮动了下,叫道:“嘿,他醒了!” 他刚说完,工匠就应和似的重重咳了一声,随后缓缓抬起沉重的眼皮,眼神憔悴不堪。 他能感觉到身体在逐渐复苏,微微抬起嘴角,庆幸自己捡了条命。 又过了几分钟,他能说话了,第一句话是:谢谢。 “刚刚守卫用鞭子抽你都没把你抽醒吗?”伐木工头领好奇道。 “那时候我的意识醒了,但身体还没醒,动弹不了。” 工匠连连打着哆嗦,有个伐木工擦掉他身上淋的水,并用皮大衣把他包起来,抵御呼啸而来的寒风。 见他没事了,郑飞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摸出酒壶喝口酒暖暖身子,对伐木工们点头示意:“你们现在要去哪,回去吗?” “不然呢,总不能今晚睡野地里吧?”头领苦笑。 “我的意思是,你们以后还要继续做伐木工,为海军港采集木头么?” “当然,我们伐木工的薪水虽说不高,但也有码头那些搬运工的两倍了,就是苦了点。” “但问题是如果以后守卫得知,今晚并没有工匠猝死,造船厂的长官并没有让你们运人出来,你们会有大麻烦的。” 郑飞的话,令得头领愣了一下,伐木工们杵在寒风中面面相觑,瞳孔里显露出一丝恐慌来。 即便造船厂的军官和守卫之间互相厌恶,极少交流,但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后果可想而知。 想到这里,头领不由得捏紧了拳头,眼珠子慌乱地转来转去,后悔决定带工匠出来了。 然而下一秒,他却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去航海,漂洋过海去到我的地盘做我的伐木工,我给你们开现在两倍的工钱。” 闻言,伐木工们顿时眼前一亮。 “你的地盘在哪?”头领忙问。 “大洋彼岸。” “大洋彼岸波罗的海的那边,难道是格但斯克?” “呃,我说的是大西洋,不是波罗的海。” “大西洋在哪?” “在”想了片刻,郑飞苦笑着挠挠头:“这个以后再说,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头领跟伙计们目光交流一番,而后微笑:“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好,那现在就回去带上你们想带的东西和人,咱们今晚就进城。” 大概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头领皱了皱眉头,沉声道:“在那之前,我想问问你们进海军港是做什么的,不会只是转了一圈就出来了吧?” “就是转了一圈,工匠可以作证。”郑飞笑了笑,坐到了平板车上。 头领努努嘴,见工匠肯定地点头,便不多想了,招呼伙计们继续赶路,这鬼天气实在太冷了,谁都不会愿意在凛冽寒风中多作停留。 次日。 城郊几座连起来的庄园,是大家暂时的住所。 这些庄园是阿瑞斯奉郑飞之命,好不容易才找到租下来的,庄园属于同一个家族,它们的主人是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老贵族,由于远征计划的关系,这位老贵族鼓励儿子们发扬骑士精神,加入军队受训,随时准备投入到远征计划的大军中。 也是因此,这个家族的几处庄园就闲置了下来,放着也是放着,老贵族就经常把它们租给刚迁徙到这座城市的人,不但能提供个方便,还能赚到不少钱,毕竟他已经老了,没有其它收入来源,并且早些年就为远征计划贡献出了大部分财产。 每个庄园容纳一千多人,好在此时的丹麦王朝最不缺的就是地,庄园占地面积极广,一千多人在里面丝毫没有拥挤的感觉。 这么大的庄园,租金当然也不便宜,平均算下来每座庄园每天要两千多银币。 当郑飞从睡梦中醒来,恰是一天中最美妙的时刻,清晨。 这是个恬静的早晨,他站在窗边,眯起眼沐浴暖暖的阳光,手里托着杯热牛奶,眺望着远方的景色。 在他身旁,布兰妮安静地蜷腿卧在沙发上,左手捧着本书,右手不停拨弄着她柔顺的长发,刚洗完湿漉漉的,时不时有水珠滴到书本上。 “嘿,能帮我擦一下吗,我力气没你大。”她撒娇。 郑飞欣然一笑,放下牛奶杯,拿起干毛巾温柔地裹住她的秀发,轻柔擦拭。 这时,门吱呀响了声,门口出现了布拉德的身影。 瞧见这暧昧的一幕,布拉德拍了下脑门:“抱歉,忘敲门了。” “有事吗?”郑飞顺手捏了捏布兰妮的脸蛋儿。 “有很重要的事,关于克里斯蒂安号。”布拉德正色道。(。) 第四百零四章 放飞热气球 顿了下,郑飞对布兰妮耸耸肩。 “快去吧。”布兰妮可人一笑,自己拿住了毛巾。 郑飞一口喝完剩下的半杯热牛奶,便跟布拉德出去了,紧走几步来到城堡外的草坪上。 今天不太冷,太阳晒着挺暖和。 “你让我打听的事情差不多了。”漫步在草坪上,布拉德说。 “他在哪?” “好消息是他在一个特别安全的地方,坏消息是,那个地方太安全了。” 说到这里,布拉德艰难地深吸一口气,注视着郑飞的眼睛认真道:“那个人住在丹麦王宫。” 他们口中的他,就是巨舰克里斯蒂安号的设计师,克里斯汀,正是这个人的出现,才让丹麦国王萌发了远征计划的想法,并着手筹备。 而对这位能设计出跨时代巨舰的神秘人,郑飞充满了好奇。 莫非这个人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者? 听布拉德陈述完,郑飞随手摘下一片树叶,又抛飞到空中。 “我得见见他。”他笑着说。 布拉德挑挑眉,面色凝重:“我打听过了,丹麦王宫的守卫力量极其强大,就算是我也不能保证能潜入进去,倘若你想用斯巴达战士硬攻就更不现实了,因为丹麦首都附近驻扎有数十万大军,斯巴达就算再强,也做不到以一敌百。” “再坚固的防守也会有漏洞。” “可我不明白,你要的是那艘船,为什么非要冒险去见它的设计者呢?” 凝滞少顷,郑飞顺着平地眺望着远方,释然一笑:“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有了他,我能拥有无数艘巨舰,更重要的是,我有很多疑惑想问他,不把这些问题搞明白,每天都过不安稳。” 试想,即便搞走了海军港的巨舰和线膛炮,但它的制造工艺是偷不走的,永远留在设计者的脑子里,只需要一段时间的调整,丹麦王室就能重新制造出一批炮舰。 而郑飞需要的不是占有,而是完全占有,换个贴合的词来说——垄断。 只有垄断当代的巨舰和线膛炮制造工艺,他才能获得最大的优势,因为无论是比财力还是人力,至少在现在看来,欧洲任意一个国家都能远远凌驾于他,倘若没有相对先进的技术支撑,他只能成为一个大富商,而永远当不了真正的霸主,翻不起什么大浪。 所以,他必须找到那个名叫克里斯汀的人,问出还有哪些人知道巨舰和线膛炮的秘密,并把他们全部带走,要是带不走,可能就要狠下心了。 “那你想怎么办?”布拉德沉声问。 “还能怎么办,去一趟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郑飞微笑了一下。 不过在去之前,他还要做另一件事。 下午,两三点左右。 这个时候是冬天里最暖和的,阳光打落在脸庞上,温暖散及全身,令人感觉非常的舒适。 因而,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丹麦人,冬天都有一个共同的嗜好,就是在两三点时坐在阳台或是屋顶,享受难得的日光浴,顺便和邻居聊聊天,互换一下坚果点心。 不过郑飞可没空享受,而是带着一大群伙计坐马车来到人迹罕至的城郊,从车上卸下几个大箱子。 这里是一片视野开阔的平原,遥遥望去,依稀可见远方的朦胧山脉,而在另一侧,则是波罗的海的温柔乡。 踏上土地,郑飞跺跺脚,对大家号召道:“伙计们,按照之前分派好的开始工作,速度要快!” 一刻都没拖怠,大家迅速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箱子取出里面的宝贝。 热气球,五个。 来场酣畅淋漓的飞行吗?当然。 是为了玩吗?当然不。 高空,拥有绝无仅有的视野,正是由于这个特性,郑飞打算用热气球,来做一件这个时代的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他要利用这批热气球,绘画出海军港的俯视图,以及其周边海域的地形图。 想要从海军港弄到巨舰,唯一的办法就是从海上突入,事成之后在海上消失,让反应过来的海军无法追寻。 而想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摸清海军港和周边海域的情况,最好的也是最方便的途径,就是热气球观察。 这次派出去的热气球可不仅仅只有五个,为了使得情报更加准确完备,郑飞一共派出了四支队伍,每队配几个热气球,赶往海军港的周边地带,利用不同的风向飞往不同的地方,尽量绘画出版图更大的地图。 很快的,热气球准备就绪。 “放飞吧!”郑飞下令,率先跳进一个吊筐,和布拉德一起。 在冬日的阳光下,辽阔的草原上,五个大型热气球缓缓上升到丹麦王国的上空,为冰雪中的童话王国,点缀上了这个冬天最美妙的风景。 到了一定高度后,郑飞平摊开画纸,拿出一块削成笔杆形状的黑炭,用来当作铅笔使用。 这个放飞点是距离海军港最近的一个,借助望远镜,他能清楚看到海军港内部和周边的地形,一笔一笔地描绘下来。 海军港里,一名士兵正监督工匠们努力工作,悠悠哉哉地吹起了口哨,这时他忽然瞥见远处的高空,好像有个东西在飞,很小很小。 “看那里!”他瞪大眼睛失声叫道。 附近的人们纷纷转头望去,眯起眼在晴朗的天空中搜寻,有的人看到了,有的人没看到。 “那是什么?” “像是一个小黑点。” “嗨,我猜只是出现幻觉罢了,从前听一个在沙漠里走过的朋友说,他在沙漠中看到过城市,但怎么走也走不到,后来才明白那只是幻觉。” 在人们沉浸在聊天中的时候,铁面将军过来了。 “都看什么呢?!”将军喝道。 “将军大人,那里有个东西在飞,不是鸟!”士兵激动叫道。 “除了鸟还有什么东西能飞?胡思乱想!我看你们是想挨鞭子了!” 将军刚跟妻子闹了点矛盾,正在气头上,没好气地把大家训斥了一顿,就吹眉瞪眼地走远了。 “唉。”大家垂头叹气。(。) 第四百零五章 高空旅行 将军在造船厂驻足了一会儿,就往泊船区那边去了,独自行走在宽敞的道路上,他的眉头间始终锁着一股子恼火,仍在为之前妻子的无理取闹而生气。 这时他抬起头,目光停留在湛蓝的天空上,希望通过美丽的风景缓解一下情绪,今天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倏然,他看见一个小黑点,在遥远的高空,与平静如洗的空际显得不太协调。 真的有东西在飞?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些,就这样绷了好久,才摇摇头吁了口气。 “也许是上帝在俯瞰大地。”他自言自语,笑了笑,之后便不放在心上了。 飞行,是这个时代的人所梦寐以求的,但是在近距离亲眼见到热气球之前,谁都不会相信这世上有人能拥有这项能力。 高空。 郑飞放下望远镜,在纸上认真地描下几笔。 “你知道我现在最担心什么吗?”他笑着说,对布拉德。 “掉下去?”布拉德玩笑道,双臂搭在热气球的吊筐边缘,一手拿着望远镜,一手提着酒壶,舒舒服服地晒太阳。 阳光暖和极了,不过高空风势很大,呼啸着掠过耳畔,把俩人头发都给吹凌乱了。 “我担心的是,其它小组的地图画不好。”郑飞吹掉撒落在纸上的黑炭屑,眉头稍蹙。 “用不着担心,你找的那几个都是擅长绘画的,而且你把最难画的一片留给了自己。”布拉德抬起酒壶啜饮一口。 “好吧,那就担心他们的热气球会掉下来。”郑飞一笑,擦擦手吃块牛肉干。 “话说,海军港那群人似乎看到我们了,他们都在往这里看。”透过镜头,布拉德能清楚观察陆地上的境况。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乘坐热气球飞行,心中萦绕着无比的新鲜感,他是个情绪不容易波动的人,不然早就像其它小组的那些人一样,激动得大呼小叫。 “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世界上确实有东西能带人飞起来。” “跟着你,我总能见到从前没听说过的东西。”沉吟片刻,布拉德撇撇嘴,微笑:“对了,咱们在哪里降落?” “等到傍晚天黑的时候吧,必须要在没人的地方降落,我现在只希望风向一直保持不变,否则可能会被吹海里去,那样的话就只能飘在海上,坐在吊筐里老老实实用船桨划上岸了。” “这家伙只能通过风来掌控方向吗?” “对,风是它唯一的动力。” 说话间,郑飞再一次拿起了望远镜,继续开始了测绘工作。 见他在做正事,布拉德便不说话了,兀自趴在吊筐边,俯瞰丹麦王国的壮丽风光,朦胧可见连绵不绝的雪顶山脉,恬静安详地坐落在那遥远的天边,仿佛是冬日里的守护者。 傍晚,悄然降临。 夕阳,沉醉于波光粼粼的海面,照往常一样,投下一抹绯红。 海上偶尔有经过的货船,船上的水手们拥簇在甲板,共同欣赏一下日落,顺便聊聊天吹吹牛,准备迎接丰盛的海鲜晚餐,这是他们航海生活中不多的乐趣之一。 冬天的黑夜来得很快,所以郑飞必须趁着天黑之前,赶快找个地方降落下来。 经过一下午三四个小时的测绘,海军港周边地区的地形已经跃然纸上,准确度还是蛮高的。 所幸的是风向没有改变,没把他们吹到海的上空,同组的一共有五个热气球,其它四个已经不晓得飞哪里去了。 为了预防意外发生,每组都配了船桨、足够支撑半个月的食物和水,以及钱。 钱,是在热气球落在未知地域的情况下,用来雇马车回来的,郑飞所在的小组比较近,但最远的小组被安排到了几百里外,他们现在还在去的路上,估计至少要十天才能回来。 考虑到热气球可能会在高空突然漏气,郑飞还给每人都配了降落伞,是他自己设计的,虽然看起来很粗糙性能也一般,但保命应该没问题。 在一片靠近海边的荒原上,郑飞操控热气球缓缓降落,在夕阳消失在海平线之际,他踏上了土地。 “嘿,空中旅行感觉怎么样?”他问布拉德。 “还可以。”布拉德似乎不为所动,过了会儿,挑眉:“那个什么时候能再来一次?” “等到了美洲吧。” 边说着,郑飞边放掉热气球里的气体,准备在它干瘪后放火烧掉,毕竟这家伙不好带走,就只能毁掉了。 在放气的同时,趁着天色还没黑,他们爬上了附近的小山坡,看看有没有类似村庄的地方,方便今天晚上落脚。 遗憾的是,这是一片彻彻底底的荒原,连个人影都不见,看来夜里只能宿营度过了,小冷风嗖嗖的,等待他们的注定会是一场煎熬。 不过,不会像当初在亚速尔群岛时,和圣地亚哥躲在雪山顶的那晚那么痛苦。 俩人失望地,把视线迂回在这片荒原之上,心底还抱着一线希望,万一能碰见支路过的车队呢? 蓦然,郑飞眼中闪烁出一丝欣喜,因为他无意中看到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两道车辙。 顺着车辙,肯定能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 眼看着夜幕就要降临了,他和布拉德迅速取出吊筐内的必需品,把吊筐连同热气球一起烧掉,然后沿着车辙一直向前走。 “布拉德,跟我讲讲你年轻时候的事吧。”旅途无聊,郑飞想找点话说说,他知道自己不开口的话布拉德是不会主动开口的。 “年轻时那就从十六岁开始说吧,那时候的我是好多同龄姑娘的梦中情人,咳,我可不是在说大话” 布拉德脸上洋溢着专属于回忆的幸福,滔滔不绝地讲述,也是在这时,众星璀璨的夜空开始向世间展现她的神秘魅力。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他们迎来了最冷的时段,出的汗被风吹干,衣服凉飕飕的贴在身上,整个人宛如置身冰窖。 好在,他们终于看到了一线光明,那是在几百米外的地方,闪动着耀眼的火光。(。) 第四百零六章 丹麦诗人 “终于能烤烤火了。” 对此,俩人无不欣慰,即便他们能承受这种程度的寒冷,但一想到能烤烤火美美的睡个觉,就情不自禁地抬起了嘴角。 很快的,他们便来到了这火光闪动的地方,接近之后才发现,原来是一座灯塔。 这里是海边,涛声阵阵,这是漫长黑夜里最动听的声音。 “喂,有人吗?”郑飞仰起头,对灯塔顶端大呼。 灯光黑了一下,大概是被里面的人影挡住了,几秒后,一个人出现在了塔顶,透过窗子往下看。 那人抱怨了句,便穿好衣服下楼来了。 他的脚步非常轻,以至于在这般寂静的黑夜都听不见,大概半分钟的功夫,塔底的木门吱呀一声敞开,守塔人咳嗽了一下,提着油灯迈出来,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着来人。 “这里竟然会有人来,真是奇怪。”他咕哝道,眼神中现出一丝困惑。 “我们想在这里借住一晚,可以吗?” 为了方便交流,郑飞特意学了几句实用型丹麦语。 “当然可以,不过我这没有床,你们得铺被子睡地上。”守塔人点头。 郑飞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但见他点头,想必是同意了吧,于是摸出几个金币递到他面前。 “这是住宿费。” 守塔人没想到对方会给钱,狠狠激动了一下,快速接过来揣到怀里,笑着说:“快进来吧,如果需要吃晚餐的话,我可以帮你们热个牛奶。” 守塔人的丹麦语,听得郑飞云里雾里,既然听不懂,那就用谢谢来回答吧,这是最不会惹祸的词语。 “谢谢了。”他笑着说。 这座灯塔,住着守塔人的一家,守塔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家里除了妻子之外,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受到远征计划征召参军去了,小儿子还未满十八岁,和十六岁的妹妹待在家里。 白天的时候,他们偶尔会去打打猎捕捕鱼,或者去沙滩上捡点彩色贝壳,等到父亲要去镇上采购补给的时候,就把那些贝壳拿去卖掉,卖给把它们当宝贝的贵族小姐。 郑飞上楼的时候,这家人刚吃完晚餐,母亲在教女儿缝制毛衣,被晾在一旁的儿子,则是默默地站在窗口,嘴里念着谁都听不见的话语。 少年的清澈眸子里,有着对生活的不满,和抒发情感的欲望。 “当阳光褪去最后一丝光明,乌云像潮水般从海面上涌来,漫过堤坝,红白相间的灯塔静默伫立着,为航海的旅人指引着方向” 令人惊讶的是,他用的不是丹麦语,是拉丁语。 出于好奇,郑飞来到少年旁边,趴在窗沿上,旋开酒壶盖儿喝了一口。 “嘿,你在读谁的诗?” 少年一怔,露出比他更惊讶的微笑:“你会拉丁语?” “当然,我是从欧洲南部过来的。” “好吧,这里好久都没来过客人了这是我自己写的诗。” “是吗,不错。”瞧见少年盯着自己的酒壶,郑飞笑了笑:“来一口吗?” 少年偷偷瞥了眼角落里正在热牛奶的父亲,轻声应道:“快,别被他看见了,他从来不让我喝酒。” 郑飞把酒壶给他,只见他像是八百年没见过酒,仰起脖子咕噜咕噜连灌了几大口。 “特里,你在喝什么?!”守塔人凶巴巴地叫道。 冷不丁的呵斥,让少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放下酒壶弱弱地说:“果汁” 守塔人看向郑飞:“真的是果汁吗?” 郑飞迟疑了下,轻微动动嘴皮,用最低的声音问少年:“他在说什么?” “你只要回答是就好了。”少年快速回答。 “是。”郑飞微笑,替少年打了个掩护。 守塔人白了少年一眼,丢下一句不许喝酒,便不管他了,往炉子里添了点柴火。 少年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吐吐舌头,对郑飞笑道:“谢谢。” 随后,少年又把注意力投向了窗外,那片群星璀璨的夜空,那片看不见但听得见的海面。 郑飞挑了挑眉头,瞧着他的落寞神情,回想他刚才念的诗句。 许久。 “看得出来,你不想待在这灯塔里?”郑飞说。 “嗯。”简简单单的回答。 “如果你父亲同意的话,跟我走怎么样,我是一名航海家,我需要一个有才华的诗人,用美妙的诗文去记下我们的航海旅程。” “真的吗?”少年眼睛里闪烁出前所未有的神采。 郑飞努努嘴,从包裹里拿出个小布袋:“这里面有一百个金币,去跟你的父亲商量一下吧。” “不用商量,他肯定会同意的,他巴不得把我送出去,那样的话家里就少一个人吃饭了。” 少年欣喜若狂地接过布袋,屁颠屁颠地跑向父亲,油灯的微弱光芒映照着他的脸庞,毫无保留地展现出他内心的激动,与对未来的憧憬。 诗人,船队里终于多了个高大上的角色。 “嘿,你为什么要带他走?”布拉德凑了过来。 “因为我们需要个诗人,为大家写诗写民谣,丰富大家的生活。” “呃,以前怎么没见你招过诗人?” “有才华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以前一直没碰到过,不知什么原因我就是觉得,这个少年身上有那种才华。” “才华。”布拉德沉吟:“可你不是说,只要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吗?” 少顷的沉默,凝望着黑夜中的海面,郑飞翘起嘴角,抬起酒壶啜饮一口。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布拉德情不自禁地苦笑了下,眉毛微抬:“好残酷的一句话。” “别装了,你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 郑飞一笑,正好守塔人递来了热牛奶,喝完之后,他便打地铺睡觉了。 今夜,他是在不绝于耳的涛声中入眠的,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了。 果然如少年所说,守塔人迫切希望能把他送出去,一百个金币足够“收买”了。 其实守塔人之所以放心让儿子走,是有原因的。 远征计划需要招募大量的士兵,大儿子已经入伍,再过半年小儿子满十八岁也要被征召,军队给家属的钱少得可怜,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儿子跟郑飞走。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不久,郑飞等人就搭着守塔人的马车驶向附近的小镇,在那里他们要换车,回到出发的那座城市。(。) 第四百零七章 突袭前的准备 迎着日出,一辆简陋破旧的马车行驶在荒原上,轮子咯吱咯吱地响,似乎是在打着节拍。 坐在马车里,郑飞掀开帘子,顺着地平线遥遥望去,只见在东方的鱼肚白下,红彤彤的朝阳正用光辉普照大地,普照这片草木凋零的荒原。 “还好春天就要来了。”赶车的守塔人欣慰一笑,摸出脏兮兮的酒壶喝了一口,是那种几个铜子儿就能买一大桶的劣质酒。 沉默,没人搭理他,因为郑飞和布拉德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的儿子特里又向来不喜欢和他说话。 于是他有些尴尬的样子,默默把酒壶放了回去,顿了顿,垂下头想事情。 “那个,请对我儿子好一点。”他淡淡地说,却连自己也没察觉到,神色中流露着一丝不舍。 诗人特里坐在车舱最里面,短暂的愣了一下后,扯扯郑飞的衣角:“请说,好的。” 郑飞蹙蹙眉表示不解,但还是说道:“好的。” 听见他的回复,守塔人脸上又重新展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嘴角上扬,高高挥起鞭子驾驶马车驰骋在荒原之上。 三个多小时后,他们抵达了这座规模中等的小镇,这里的人们大多以放牧为生,因而想买几匹马找人带路回城是很容易的。 把他们送到后,守塔人在镇上采购了些粮食酒水等生活必需品,就驾车回去了,一句话也没有多说。 特里踮起脚尖,远远看着那辆消失在人群后的马车,双眸中显露出些许惆怅,嘴里呢喃了句,大概是在告别父亲,告别家乡吧。 接下来,通过特里用丹麦语跟牧马人交流,郑飞买了三匹好马,在一个熟络路径的伙计带领下,直奔出发点而去,附近只有那一座比较大的城市。 经过一天的奔波,大约在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 回到租借的大庄园,郑飞先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而后捧上一杯美酒,在布兰妮的陪同下,到庄园里随处转转,站在小桥上眺望美丽的夕阳,是件非常令人愉悦的事情。 “过几天我又要走了。”他温柔地揽住布兰妮的腰肢。 “去哪里?” “哥本哈根,丹麦首都。” “会有危险吗?” “危险,肯定会有一点的。”他轻描淡写地说,配上一个微笑。 “哦那帮我带个东西回来吧。”布兰妮眨了下眼睛。 “好啊,你想要什么?” 她浅笑,搂住他的脖子,认认真真地注视着他的眼睛。 “把你自己安全带回来。” 他挑了挑眉头,耸肩笑道:“这东西不算贵,满足你。” “就你能说!” 悦耳的女声中,夕阳已是沉沦于远方的山脉,消逝。 八天,转瞬即逝。 这八天来,郑飞一直在着手突入海军港的准备工作,据他了解到,能进入海军港的只有丹麦国王和那位船舶设计师克里斯汀,就连本地权势最大的大公爵也没有资格。 所以,只能选择从海上秘密突入。 这天,郑飞盼望已久的热气球小分队终于全部归来。 “操,累死我了!” 坐在房间里,他就听见城堡大门口汉斯的抱怨。 汉斯和圣地亚哥同组,他们是被派遣最远的一组,放飞位置在三百多公里外,光是去的路上就花了两天,由于风向不佳,他们的热气球被吹到了海面上空,只能被迫降落坐在吊筐里用船桨划上岸,划了整整一天一夜,之后开始漫长的找路,足足用了八天,他们才狼狈不堪地回到这座城市,憋了一肚子气。 “怎么能怪我呢,早就让你降落,非等它飘到海上!” “想打一架吗?” “不好意思,我从来不欺负小朋友。” 坐在书桌前,郑飞嘴角挂着微笑,听着俩人的吵闹声愈来愈近,之后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估计这俩人是来找他的。 果然,半分钟后,俩人齐齐撞开了他的房门。 他立即做出惊讶的样子:“呀,你们终于回来了!” 圣地亚哥没好气地推搡了汉斯一下,紧走几步端起郑飞放在桌上的水杯,咕噜咕噜地灌。 “给我留点”汉斯用央求的语气说。 “没了。”圣地亚哥对他爱答不理。 “怎么又闹矛盾了?”郑飞又续了杯水。 被这么一挑拨,俩人又吵了起来,比之前更凶。 皱起眉头听了好一会儿,郑飞使劲拍了下桌子:“好了先别闹,地图给我!” 圣地亚哥麻利地从怀里摸出地图,之后接着吵。 然而,这次无论他们怎么吵,郑飞都不管了,他开始把几十份地图按照空间顺序,拼接整合在一起,画出一份完整的地图。 就这样,俩人狂吵了几分钟,嗓子也都压了,呆滞地对视了会儿,默契地闭上了嘴巴。 郑飞拿着工具专心作图,漫不经心地说道:“吵啊,怎么不吵了?” “因为没人管。”俩人异口同声地说,又几乎同时擦了下鼻梁以示尴尬。 “这么大人了,吵起来没完没了像个什么样子。”郑飞长吁一口气,放下工具坐在桌上,对俩人笑了笑:“你们俩前段时间不是想做有文化有涵养的绅士么,都开始读书认字了,这一吵什么努力都白费了。” 被这么一说,俩人的脸颊渐渐涨红,沉默不语。 郑飞端起水杯晃了晃,喝一口。 “还吵么?” “不吵了” “回屋洗澡去,顺便反思。” “哦” 汉斯转了转眼珠子,对圣地亚哥友好地伸出手。 圣地亚哥一怔:“你这家伙最奸了,我不跟你握手。” “不握也行,我只想跟你说句话。”汉斯垂眉轻叹:“胖子,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闻言,郑飞差点喷出嘴里的一口水,望着他直瞪眼。 这是表白? 圣地亚哥做不寒而栗状,吓得直咧嘴:“为什么?”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总有种莫名的优越感。”说完,汉斯吹着口哨出去了。 “你你给我站住!”圣地亚哥追了上去。 郑飞啼笑皆非,摇摇头,关上房门安静地坐回书桌前,整合地图。 等画好地图研究好地形,就该去哥本哈根见见那个名叫克里斯汀的家伙了。 克里斯汀,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会是穿越者吗?(。) 第四百零八章 哥本哈根 几天后,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 冰雪王国丹麦,终于嗅到了春天的气息,这是多么宝贵。 美好的季节即将来临,丹麦人的笑脸更多了,他们终于可以不再裹着大棉袄出门,不用整天缩在房间里烤火炉了。 最重要的是,冷冬过后,渔民终于可以出海捕鱼,为大家带回美味的海鲜大餐。 这几天,郑飞手中的地图已整合完毕,期间还买了条货船,开去海上想接近海军港,但在距离大约二十海里的地方就被巡逻队拦下了,看来海军港周边二十海里的海域都被封锁了。 计划,已在郑飞脑海中成型。 巡逻队的武装配置实在不敢恭维,几艘小舰艇,每条船上有一门火炮十几个士兵,士兵配的还都是冷兵器。 之所以力量这么薄弱,是因为海军港本来就是建在偏僻地区的秘密基地,没多少人知道它的位置,再加上丹麦王朝长年无战事,军力比较强大,北欧还没有哪个国家有胆量主动攻击它。 至于海匪海盗,那就更不可能了,迫于丹麦王朝的海上力量,海盗们都不敢靠近它位于波罗的海南部的核心领地,而会选择去到波罗的海的北部,打劫做貂皮狐皮贸易的商队。 退一万步讲,就算有人敢攻打海军港,谁又能打得下来呢?那里有全世界最强的巨舰和火炮,就算是拿去碾压所向披靡的奥斯曼土耳其,也完全不在话下! 在这样绝对安全的环境中,丹麦王朝不愿在巡逻队上浪费兵力,而是把大量的士兵投入到训练当中,为远征计划做准备。 而这样的疏忽,也成为了郑飞突袭海军港的唯一途径。 突袭的主力,自然是斯巴达。 不过,在这一切实施之前,他要先去哥伦比亚找远征计划的幕后缔造者,船舶设计师克里斯汀。 因为一旦突袭成功,丹麦王朝必会陷入大混乱之中,那时候再想去找人,恐怕就麻烦了。 这天清晨,用完丰盛的早餐,他带着一群伙计踏上了前往哥本哈根的旅程。 一天后,抵达。 作为这个时代北欧最大的国家,丹麦王朝的首都果然是不同凡响,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里的繁荣程度不输伊斯坦布尔。 它处在北海和波罗的海的中间,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来自欧洲北部各大港口的商队都会经过。 这里汇集了安特卫普工艺高超的钻石,阿姆斯特丹的郁金香和牛奶,曼彻斯特的纺织品等等等等。 哥本哈根,是北欧的人文经济中心。 进城,乘坐在华盖马车上,郑飞浏览着街道两旁的建筑和店面,注意到有许多士兵,几乎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 这次他还把诗人特里给带来了,充当翻译的作用,虽然这里汇集了来自北欧各国的人,好多人都会拉丁语。 刚一下车,他们就钻进了一家看起来挺气派的酒馆。 喝酒吗?不,是来打听事情的。 论万事通的本领,谁能比得过酒馆老板呢?无论在哪座城市,酒馆都是各种各样的人聚集的地方,其中有上层社会的贵族子弟、玩忽职守的军官、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和水手。 因此,酒馆老板就成了最有见识的人,常年听客人们聊些奇闻异事内部消息,他的耳朵总能探听到别人不了解的东西。 一进门,圣地亚哥就直奔柜台而去,潇洒地摆出十几个金币:“来几壶好酒。” 老板神色惊喜,连忙把金币揽起来收好,用拉丁语笑道:“好的,很快就送过去。” 选了个角落,郑飞等人坐了下来。 “啊,有钱的感觉真好。”圣地亚哥美美地感慨。 “又不是你的钱,船长给的。”汉斯白了他一眼。 “怎么着,打一架?” 眼看着两人又要掐起来,郑飞不耐烦地摆摆手:“好了好了,忘记前几天跟你们说的话了?” 俩人吐吐舌头,不约而同地一笑。 这时候,老板亲自端了几壶美酒过来,放到桌上。 “雪利酒配盐焗豌豆烤牛肉,请慢慢享用。”老板颇有绅士风度地做了个请的动作。 郑飞有事要问他,当然不会让他走,于是打开话题:“老板,我感觉你像个贵族。” 老板会心一笑,努努嘴:“不错,我确实是个贵族,不过只是个男爵。” “那你平时有接触这座城市的贵族吗?” “当然,好多上层人士都愿意来我的酒馆,甚至还来过王子殿下,他们喜欢我这里的雪利酒和烤牛肉。”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好的请讲。” “克里斯汀。” 听到克里斯汀这个名字,老板稍稍愣了一下,而后缩起脖子看了看四周,俯下身小声道:“记住,在这里千万不要直呼克里斯汀这个名字,当你非要说时,请在前面加上伟大的,念成伟大的克里斯汀。” “哦为什么?”郑飞眉头微皱。 “因为这不仅是国王的名字,还是我们丹麦王朝的英雄、船舶设计师克里斯汀,他是被人们奉为传说的,必须得到尊敬。” 郑飞点了下头,顿了顿。 “好吧,伟大的克里斯汀,他住在哪里?” “一个谁都进不去的地方,王宫,据说保护他的卫队比国王还多。” “那他平时都不出来吗?” “不出来,他想要什么东西,国王就派人上街找给他,就算是女人也不例外,他有资格享用任何姑娘,只要他看上了。” “从来都不出来?”郑飞不由得和布拉德对视一眼。 如果这个克里斯汀从不出王宫,事情就棘手了。 老板转转眼珠子想了想,许久都没能给个答复,倏然,他眼前一亮。 “哦对了,他每年会参加一次在中央城堡举行的晚会,那里会聚集从各地赶来的贵族和将军,为的是笼络人心鼓舞士气。” “晚会?什么时候举行?” “半个月后。” 答完,老板的脸色渐渐不太明朗了,注视着郑飞看了会儿,闷声问:“你问这些干什么?”(。) 第四百零九章 中央城堡 郑飞表情自然,笑道:“传说中的大人物,谁不想见见呢?” 少顷的对视,老板并没有在他眼神中看出什么恶意,便欣然一笑:“也是,到时候从王宫通往中央城堡的大道两旁,一定会挤满去看克里斯汀的人。” “这酒的味道不错,再给我们来两壶。”郑飞晃了晃杯子。 老板点头,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 盯着老板的背影消失在柜台后,郑飞的目光逐渐变得凝重,在柜台停留了一小会儿,移向窗外熙熙攘攘的街道。 “克里斯汀,究竟是什么人呢?”他自言自语。 “听起来好像比国王的地位还高,也许是一个像罗马教皇那样的人物吧。”布拉德边喝酒边说。 这时郑飞看见街道上有个小孩儿在买零食,禁不住笑了下,酒杯端到嘴边又放下了,而后回归正色:“看起来,中央城堡的晚会是唯一接近克里斯汀的机会了,还有半个月时间,布拉德。” 布拉德会意,默然点头:“交给我了。” 在酒馆待了有半个钟头,郑飞开始在哥本哈根城里转悠,雇了辆马车,去酒馆老板所说的中央城堡看看。 中央城堡,是一座充满童话气质的古堡,坐落于波罗的海畔,站在城堡的窗前,便能瞧见宁静的海面上空,偶尔掠过几只飞鸟,飞向看不见的远方。 之所以在中央城堡举行晚会而不是王宫,正是因为要让克里斯汀出来见见他的崇拜者,以此拉拢更多人加入军队,投身到伟大的远征计划中。 在高高的铁栅栏前,马车停下了,郑飞跳下车,抬眼打量着这座城堡。 一年一度的晚会就要来了,因此已经有大量护卫队入驻城堡,搜查了城堡的每一个房间,严防会有捣乱者混进来。 每隔几十米就会有一座瞭望塔,每座瞭望塔上都配有两门加农炮,外加六个哨兵,视野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守卫遍布了城堡庄园里的每一个角落,总人数加起来至少五千,这些都是从丹麦王国最精锐的部队中抽调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今天城堡外围了不少人,都是来参观的,他们好奇地看着在里面巡逻的士兵,议论个不停。 但他们进不去,中央城堡从不允许闲人进入,要是有谁敢闯,守卫是绝对不会留情的。 看起来固若金汤的防守,但却有个致命的缺陷——城堡建在海边。 也许是设计者和当时的国王为了显示出国力的雄厚、工艺的精湛,这座城堡贴着海崖而建造,背面的墙壁与海崖完美契合,经过众多工匠冒着生命危险打磨,极为光滑。 当波罗的海上行驶着的货船看到这座城堡时,领头人就会摸摸下巴微笑:“喔,哥本哈根到了。” 建在海边的城堡,就这样成了哥本哈根的象征,也是丹麦人向别国人炫耀的资本。 “看我们伟大的中央城堡,就算是传说中的埃及金字塔恐怕也比不上。”他们会这么说。 不过这个致命的缺陷,在人们看来却是道天然屏障,经过无数次测试,他们坚信这世上没有人能攀登这道光滑无比的海崖。 好就好在,郑飞手里有常年穿梭在丛林中的印第安土著,绝对的攀登界大师。 在城堡周围绕了一圈,郑飞并没有发现什么突破口,于是决定去看看城堡背面。 走出几百米来到海边,展现在眼前的是几个小木屋,这里住着一些以打渔为生的人。 花了点小钱,他租了一条渔船,划船的任务交给圣地亚哥。 “呃,我想起第一次跟你出海的时候了。”圣地亚哥笑着说。 破旧小渔船、平静的海面、划船,这样的场景让他很熟悉,像极了当初出海捕鲍鱼的样子。 “想想当时,咱们是有多穷。”郑飞伸手在淡蓝色的海水里拨动,没想到捞出一只虾。 “是啊,后来莫名其妙的就赚了第一桶金,去造船厂买船时你还跟老板耍心眼,故意让人把船搞坏,便宜收过来。”圣地亚哥滔滔不绝地说:“对了,你还让我偷了老板两瓶好酒” 听着俩人说的话,旁边的布拉德为之一笑,独自坐到船头,扬起酒壶灌了一口,之后凝望着远方的海平面,遐想当年的自己。 每个人的过去,都有一段辛酸却值得回忆的故事啊,那种平淡而温馨的感觉,多么纯粹。 圣地亚哥还没说完在亚特兰大码头的故事呢,渔船就抵达了目标地点,在这里他们能清晰观察到上百米高的海崖,以及建在上面的城堡。 “圣地亚哥,把船靠近些。” 待船贴着海崖后,郑飞伸手在崖上摸了一把,由于经常接受海浪的拍打,上面长着滑溜溜的苔藓,如同深冬的冰面般,想攀爬也无法立足。 要是只有几十米高还好说,借用飞爪和绳子就行,但现在有一百多米,没有谁能把飞爪扔到那个高度。 郑飞眉头蹙起,看向布拉德:“你有办法吗?” “有,不过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怎么说?” “派人在崖壁上搭建架子,搭个一百多米。”布拉德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笑了笑。 “好,就这么办。”郑飞点头。 布拉德没想到他还真采纳了,不由得愣了下。 “我想问,你为什么非要潜入这座城堡呢,直接调斯巴达战士分批乔装进城,强行突袭不就行了?以斯巴达的战斗力,守卫是绝对挡不住的。” “突袭,抢克里斯汀?” “没错,抢到后把他带走严刑逼问,直到他说出你要的东西。” 少顷的沉默,郑飞拧开酒壶盖儿啜饮一口,坐在船头笑着摇摇头。 “有时候,逼问得来的不一定是真实的,而且强行突袭还会让丹麦陷入混乱,会有大麻烦的。” “那你的计划是?” “一个人在酒后说出的话,尤其是对朋友说的话,大多是内心的真实想法。” 郑飞狡黠一笑:“好了,我们回去吧,等会就调人来搭建架子。”(。) 第四百一十章 潜入城堡 傍晚,一支载着上百人的船队停靠在了海崖边,谁都没有发现。 哥本哈根本地的工匠自然是用不得,这些都是郑飞从斯巴达战士里挑选的,毕竟斯巴达常年居住在那个世外桃源,建房子之类的都得自己动手,所以他们当中大部分都能胜任工匠的工作。 况且,有强健的身体做支撑,他们的工作效率远远超过一般人。 至于船,是郑飞下午去哥本哈根最大的造船厂买的,一共六艘,船上运载的都是质地坚硬的木材。 为了掩人耳目,他让人把木材涂成了和海崖相似的颜色,隔得远根本辨认不出,为了防止附近的渔民接近海崖,他还花钱把周围小渔村的渔船全给收了,好在不贵,总共加起来也就几万个银币。 每天天黑后,工匠们会过来搭建,在天亮前返回,以免被人发现。 半个月,渐渐从指缝间溜走,这十几天来郑飞也没有闲着,一直在熟悉哥本哈根乃至丹麦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他几乎所有空闲时间都拿来做一件事——学丹麦语。 想要混入城堡接近克里斯汀,他就必须学会丹麦语,总不能到哪都带个翻译。 丹麦语和拉丁语具有相通性,学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经过十来天的刻苦研习,他掌握了基本的词汇语法,只要对方说的句子不太难,就没什么大问题。 这天下午,整个哥本哈根城都忙碌了起来。 居民们纷纷跑出家门,拥挤在街道边,手里拿着类似于小旗子之类的东西,不停挥舞呐喊,脸上挂着近乎狂热的笑容。 终于要见到克里斯汀了,丹麦的神!就连国王都得对他恭恭敬敬的! 郑飞没来凑这个热闹,因为他现在早已通过搭好的架子,潜入到了城堡的房间里藏匿起来,和他一起的还有布拉德、原始人、棕熊猎杀者,外加几个懂拉丁文的斯巴达战士,潜入小分队人数不宜过多。 除了潜入小分队外,还有接应分队,他们开着大船留在海面上,一旦发生什么意外,郑飞等人就从窗户跃下,直接跳进海里。 跳跃点距离海面上百米高,姿势不对的话弄不好会出人命,所以他对这群莽撞的家伙千叮万嘱,一定要竖直向下入海。 夕阳即将落山之际,万众瞩目的克里斯汀终于出现了。 繁华的街道,充满童话气息的敞篷马车,克里斯汀伫立着,向可爱的子民挤出一丝不太情愿的微笑。 至于国王,则是站在他的身旁,和他共同接受人们的注目礼。 在精兵强将的看护下,他顺利进入了城堡,在城堡外面等候多时的将军们尾随着他,在人们敬仰的目光中,迈进那扇大门。 克里斯汀的背影早已消失,但人们却在街道上久久停留,似乎是在回味刚才的场景。 经过长达八年的熏陶,人们已经把克里斯汀当成了一种信仰,能带领丹麦统治全欧洲的神。 夜色降临,晚会渐渐拉开了序幕。 坐在沙发上,郑飞不安地搓动手指,越是想到快要接近克里斯汀了,他心里就越是忐忑。 一个能设计制造出巨舰和线膛炮的人,一个能成为全名信仰的人,一个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人。 他的神秘感,让郑飞情不自禁产生了对未知事物的恐慌,而这恐慌是无法压制的。 他只能一口接一口喝着度数较低的酒,尽量保持平静。 这间遍布蛛网的废弃房间是他们的藏匿点,位于城堡最顶楼的角落,过道上是没有士兵巡逻的,所有士兵都集中在城堡外围,这里不需要他们。 原因是,来参加晚会的都是能征善战的将军,总人数有八百多,他们任何士兵都要骁勇,就算是布拉德要来,他们也不会害怕。 房间里,原始人在吃东西,棕熊猎杀者在磨砍刀,斯巴达战士在挺胸站立,布拉德在望着窗外出神。 郑飞揉了揉眉心,拿出火枪吹了下枪口。 他的身上,穿着丹麦将军制服,军衔中等,太高的话容易招眼,太低又会被使唤。 这套服装,是他花高价找裁缝定制的,那是个专门制作将军和贵族服饰的皇家裁缝,拿到衣服后他就把裁缝给绑了控制起来,等到事情结束后再放掉。 楼下的城堡大厅里,飘来悠悠扬扬的乐器声,为这宁静的冬季夜晚,点起了一抹令人沉醉的气息。 郑飞偏头,恰好能看见窗外的月亮,雪白的银辉洒落在地板上,配着音乐,宛如梦境。 他搓动着的手指停下了,深吸一口气,缓缓吁出。 “伙计们,我要下去了。”他沉声道。 大家立刻按照之前的安排行动起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原始人和棕熊猎杀者各自隐匿,斯巴达战士手持巨盾站在顶楼的过道里,目光跟随郑飞移动,一有意外就迅速支援,布拉德则是从箱子里摸出一把线膛枪,瞄准大厅。 郑飞不停做着深呼吸,迈下一阶阶楼梯,来到了人声鼎沸的大厅里。 克里斯汀是哪个?他得找个人问问。 不过还没等他找人,就有个将军凑了过来。 “嘿,你刚去哪了?”将军脸上挂着困惑,仰头看着楼上。 “喔,去随便转转。”郑飞笑着答。 将军挑了挑眉头:“你的丹麦语口音很独特,你是哪里人?” 咕哝静默 博格帮助买军火买船有个西班牙造船师流落到丹麦 交出你的梦,加勒比的传说 艺术家永远是极少数,否则就不叫艺术家了 你成功路上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惊世荡漾我爱的是那段回忆救圣地亚哥汉斯秀上子弹动作弥赛亚成名之后,写些小短篇番外,北美的小木屋,怡人的生活 传说加勒比有个最普通的人,做着最不普通的事,他的一生平平淡淡,却又掀起了整个世界的波澜。 他是海盗?也许吧,不过人们更喜欢叫他另一个名字。 船长。 咕哝静默 博格帮助买军火买船有个西班牙造船师流落到丹麦 交出你的梦,加勒比的传说 艺术家永远是极少数,否则就不叫艺术家了 你成功路上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惊世荡漾我爱的是那段回忆救圣地亚哥汉斯秀上子弹动作弥赛亚成名之后,写些小(。) 第四百一十一章 克里斯汀的面纱 “哦那他在哪间房?我迫不及待想要见见他。” 郑飞抬眼打量着大厅,精心雕琢的水晶油灯洒下暖色光芒,气宇轩昂的将军们或站着或坐着,把酒言欢,等待大餐上来。 “有卫兵把守的那间,不过他脾气不太好不喜欢被人打扰,相信你也听说过,几年前的晚会上,我们的大元帅不听劝阻硬要过去找他,结果弄得他十分震怒,当时就下令卸了大元帅的职务,连国王求情都不给面子。”将军苦笑了下,善意提醒:“所以即使大家都想接近他,也没有人敢过去,谁会愿意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呢?” 郑飞微微一笑,丢下句谢谢,便端着酒杯往走廊深处的那间房去了。 大家都忙着品酒叙旧,没人注意到他,将军稍稍犯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了下:“呵,还真有不怕丢官的,到底是新进的将军不知道深浅,狂妄。” 而后,他在人群中瞧见了一位老友的身影,顿时换了副笑脸,满怀欣喜的迎了上去。 “嘿伙计,有个疯子找伟大的克里斯汀去了。” “是吗,要有好戏看了。” 耳边萦绕着不绝于耳的闲聊声,郑飞穿行在深邃的长廊里,在有卫兵把守的这间驻足停下。 两名卫兵对视一眼,眼神中满是诧异,因为自从几年前大元帅被卸任后,再也没人敢来找克里斯汀了。 “您有事吗?”卫兵声音压得极低,害怕惊扰到里面的克里斯汀。 “我想见见伟大的克里斯汀大人。” “您想好了?” 郑飞笑了笑,点头。 卫兵顿了一下,耸耸肩:“为了大人的安全着想,得先搜个身然后绑起来。” “没问题。” 搜身完毕,卫兵果真拿了根大拇指那么粗的绳子,把郑飞全身上下捆得结结实实,就算被捆的是斯巴达战士也挣不开。 此时的形式可以说是任人宰割,然而郑飞却没有丝毫惊慌感。 当真的站到这扇门前,真的要见到谜一般的克里斯汀了,他却出奇的镇定,完全没有想象中那么惶恐。 不安的倒是卫兵,绑完郑飞后,卫兵做了次深呼吸站到门前,闭上眼睛心中祷告一番,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颤抖着扣了两下门。 “伟大的克里斯汀大人,有位将军想要见您。” 屋内,沉寂了几秒。 “喔,让他进来吧。” 这是一个苍老而有力的声音,出人意料的是他还挺和蔼,并不像人们传言中的那么古板暴躁。 卫兵张大嘴巴,愣住了,回过神来迅速打开门,侧身让郑飞进去,然后又迅速合上,耳朵贴在门上听。 “天呐,今天什么情况,他竟然愿意见人?” “谁知道呢,可能是心情好吧。” 迈进房间,郑飞终于看见了那个坐在窗边的人,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看起来大概有六十岁了吧,他长着蓝眼睛和金色卷发,高高的鼻梁深凹的眼眶,身披一件华丽的羊毛大衣,在银白月辉的照耀下,他的瞳孔中闪动着谁都无法看透的光彩。 他在摇椅上半躺着,两腿翘在窗沿上,右手一杯红酒,左手两颗玛瑙球,视线落在神秘莫测的夜空,寻找最亮的星星。 他在笑,是那种由内而发的微笑。 站在几米外,郑飞细细凝视着他的侧脸,他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只是多了分沉稳与干练。 郑飞缓缓吁出一口气,抬起嘴角:“您好,克里斯汀大人。” 克里斯汀回眸,看到他被绳子捆着,眼中闪出一丝惊讶,问:“怎么回事?” “哦,为了您的安全考虑。” “胡闹!卫兵卫兵,进来!” 话音刚落,两名卫兵便踉踉跄跄地推门而入,手中紧握重剑,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 “给他松绑。”克里斯汀挥挥手。 “可是” “动作快点,他又没有武器,杀不了我的。” 犹豫片刻,卫兵只得照做,垂着头边松绳子边在郑飞耳边低声说:“将军,看来克里斯汀大人对你很有好感,以后发达了可不要忘了我们。” “好的。”郑飞挑了挑眉头。 卫兵手脚麻利地解下绳子,一刻都没多停留,识趣地出去了。 克里斯汀也不再看星星,端坐在摇椅上,冲郑飞微笑了下:“你好,年轻的将军。” 郑飞和他对视着,想要参透对方的眼神,以至于酒杯倾斜洒了酒水也没有察觉。 过了许久,他决定找点话来说。 “克里斯汀大人,听说您是八年前从欧洲南部来到丹麦的?” “没错,转眼间都已经八年了,八年”克里斯汀仰起头凝望着夜空,眼神空洞,呢喃:“我的计划,终于快要开始了。” 他口中的计划,自然就是筹备已久的远征计划。 接下来,他仿佛是坠入了回忆之中,开始不断诉说着什么,声音非常低。 郑飞竖起耳朵仔细聆听,依稀辨认出他所说的话时,发现是拉丁语。 “我的家乡,我就快回来;我的敌人,你就快灭亡;我美丽的妻子,你是否还在等我” 似是一首诗,又似是一曲民谣,他似唱非唱,不知不觉间,眼眶中已是泛起了泪花,在银白色的月光下,晶莹剔透。 看来,又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远远看着他,郑飞这么想。 为了活跃气氛打开话匣子,郑飞问道:“听说您不喜欢别人打扰,所以从来没人敢来找您,但是您为什么愿意见我呢?” 他的话把克里斯汀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克里斯汀努努嘴,微笑:“你刚才说什么?” “您为什么愿意见我呢?”郑飞重复了一遍。 “不对,是前一句。” “呃从来没人敢来找您。” “对,这就是我见你的原因。”克里斯汀端起酒杯,默默抿了一口,神情中有着深深的孤独。 “从来没人敢来找我,因为他们觉得我脾气古怪、不易接近,但实际上我喜欢和有思想的人交流,而至于只晓得打仗的粗鲁匹夫,我看着就烦。我觉得,你不是匹夫。”(。) 第四百一十二章 克里斯汀的身世 “谢谢您的夸奖。”郑飞欣然一笑。 克里斯汀蹙了下眉头:“最好不要用‘您’,尽管人们都这么称呼我,但其实我特别不习惯。” “但您是长辈,应该得到尊敬。” “长辈?”克里斯汀讶然,沉顿少顷后,苦笑了下:“好吧,可能是这八年来我太累了,所以看着显老。” 短暂的停顿,他对郑飞挑挑眉:“猜猜我今年多大?” “五十?”郑飞试探着说,心里估计应该不止。 然而克里斯汀的回答,却令他深深震撼。 “我今年,刚好三十岁。”克里斯汀轻描淡写地说,抬头看了眼夜空,喝酒。 话音触碰到郑飞的耳膜时,他不由得一哆嗦,手里的酒杯也险些掉落。 他瞪大眼,凝视着克里斯汀那张苍老的脸庞,那富于内涵的神态,三十岁居然只有三十岁 一个三十岁的人,设计出了本该属于三百年后的风帆战列舰,制造出了巨型线膛加农炮,这样的人,不是穿越者又能是什么? 不安涌上郑飞的心头,他捏了捏拳头,做了次沉闷的深呼吸。 “真是辛苦您你了。” “不不不,我从来没感觉过辛苦。”克里斯汀摇摇头:“相反,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就算让我累死也是快乐的。” 闻言,郑飞眉毛动了下,眼神中现出一抹困惑。 这句话又改变了他的想法,让他觉得克里斯汀并不是一个穿越者,哪有人穿越之后会甘愿累死? 这样一来,他对克里斯汀的真实身份更加好奇了。 想了想,他问:“你是从南欧来的,那你的家乡在哪里呢?” “匈牙利的一个小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 郑飞嘴角轻翘。 “布达佩斯?塞格德?佩奇?沙尔堡?” 听着听着,克里斯汀惊讶地睁大双眼。 “你怎么知道匈牙利的这么多地方,难道去过吗?” “还没参军的时候去过,当时跟着父亲一起到南欧做生意,那里有阿尔卑斯山和多瑙河,风景很美。” “原来是这样。”克里斯汀会心一笑:“是啊,风景很美。” “要不我们用拉丁语聊吧。”郑飞提议,因为他听不懂克里斯汀说的某些词语,担心在接下来的正式谈话中,会漏掉关键词。 “好啊,好久都没用过拉丁语聊天了。” 停顿了一下,克里斯汀黯然失笑:“应该说,好久都没聊过天了。” 郑飞走过来,给他倒了杯酒,又给自己倒了杯。 想要探听出克里斯汀的真心话,就要把先把他灌醉。 喝酒不能闷声,总要说点什么,说什么才能勾起克里斯汀的情绪让他愿意喝酒呢? 斟酌了会儿,郑飞决定从家乡这个话题入手。 征得克里斯汀允许后,他搬了把椅子过来,坐下和克里斯汀共同仰望星空,寻找最亮的星星。 “我喜欢匈牙利,那里不但风景美,还有动听的歌谣,肥沃的黑土地。” “别忘了性感美艳的匈牙利女郎。”克里斯汀补了一句,微笑。 被郑飞这么一引,克里斯汀喝了口酒,脑海中回忆翻转,阐述起来。 “我的家乡是乌戈德小镇,我记得那里有一片森林,长着高大的山毛榉,两手都抱不过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总喜欢爬到那些大树上,在树杈上坐着,眺望远处的风景,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多么快乐。” 克里斯汀的神情中,带着无尽的向往。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父亲回来了,哦对了忘了说,他常年在外面向各位学者讨教知识,只留下我和母亲住在乡下,直到我十岁那年他才回来,把我们接进城里。” “到了城里之后,我每天都会跑到街上去,和新认识的朋友聚在一起玩,我们最喜欢的就是去比考尔餐厅偷东西吃,那里的后厨每天都会有客人吃剩的牛排和点心,我们就趁着胖厨师们不注意偷偷溜进去,端起盘子就跑。” 说到这里,克里斯汀哈哈大笑,笑容中充满了儿童的天真,端起酒杯仰脖灌尽。 “哈哈,真有意思唔,再后来呢?”郑飞关心的是他长大后的经历,包括如何设计出战舰和线膛炮的,但又不便直接问。 “再后来,父亲说我长大了也该学点知识了,于是他每天就教我他所掌握的东西,并带着我一起去见他拜访的学者,渐渐的我觉得,学知识还挺有意思的,以前我从不知道,一个纸团和一个铁球同时从楼上扔下,竟然会同时落地。” “我记得我父亲每天晚上从学者那回来,都会一头钻进他的书房,里面的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羊皮纸,上面画着许多看起来很奇怪的线条,当时不明白那是什么,等我长大吼知道了,那是火炮。” “父亲说他在设计火炮,他热爱这项工作,只是苦于匈牙利太平得很,常年没什么战事,不需要他这样的人才。” “也正是因为这样,全心钻研火炮设计的他却一分钱都赚不到,眼看着家里的积蓄就要花完了,他必须想办法赚钱。” “于是,他一狠心决定去一个需要他的地方,听人们说那地方正在打仗很危险,但他认为越危险的地方就越需要他。” “母亲和我强烈要求和他一起去,他起初是拒绝的,但禁不住我软磨硬泡,总算是答应了,把家里的东西给卖卖,换了点银币就上路了。我们去的那地方,名叫君士坦丁堡。” 讲到这,克里斯汀失神凝视着夜空,长叹一口气。 “君士坦丁堡当时正面临奥斯曼土耳其的大军,父亲前去想要帮助拜占庭帝国设计制造最优秀的火炮,抵御土耳其人,但无奈的是,当时的拜占庭帝国早已走向没落,根本拿不出钱来铸造火炮,甚至连我父亲的薪水都发不出来。” “在那里带了一阵子,父亲觉得自己的才华依然无法施展,于是,他带着我和母亲去了土耳其人那边” 克里斯汀还要继续说下去,但这时郑飞蓦然想到了什么,打断了他。 “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乌尔班。”克里斯汀淡然回答。 乌尔班!(。) 第四百一十三章 他是谁? 刹那间,郑飞愕然瞪大了双眼,手里的酒杯摔落在地,啪的一声脆响,四溅的玻璃渣正如他此刻的思绪,七零八落。 他轻轻颤动着,不可思议地打量着克里斯汀,眼神中涌现出无尽的困惑和费解。 乌尔班,哪个乌尔班?还能有谁,在伊斯坦布尔救出来的那位匈牙利籍火炮设计大师! 克里斯汀是乌尔班的儿子在这一瞬间,郑飞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乌尔班确实有着惊人的才华,但他也只能设计铸造出巨型攻城炮,也就是传说中的乌尔班大炮,被誉为君士坦丁堡的终结者。 而克里斯汀制造出的,是领先时代三百年的风帆战列舰和巨型线膛加农炮,知识水平和乌尔班根本不在一个空间、一个世界! 克里斯汀必然是穿越者!他在说谎! 可是,当郑飞凝视着克里斯汀的眼眸,感知着它焕发出的光彩时,却不知怎么回事又觉得他并没有在说谎。 “唔,你怎么了?”对郑飞的异常表现,克里斯汀纳闷地歪了下脖子。 这时,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旋即只见几名守卫招呼都没打就冲了进来,手持重剑面色惊慌,瞧见屋内的场景后,尴尬地愣住了。 之前玻璃杯摔地的碎裂声,让守卫们误以为克里斯汀大人遇到了什么危险。 现在可好,克里斯汀大人正坐着在和客人谈话,他们冒冒失失地闯进来,大人的怪脾气他们是清楚的,闹不好会被绞死 他们战战兢兢地垂着头,屏住呼吸,眼角的余光瞥着同伴的脚尖,一声都不敢吭,手心着实捏了把冷汗。 面对突如其来的惊扰,克里斯汀铁青着脸,扫视着这群跟了自己好几年的莽撞守卫,僵持片刻,他缓缓吞吐一口气,很快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都出去吧,我在跟这位将军聊天。”他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摆手示意这群家伙赶快滚。 守卫们连嗯都不敢嗯,忙不迭地转身跑出去,手脚轻轻地带上门。 “上帝保佑,捡了条命。” “幸亏大人今天心情不错。” 他们虚脱般靠在墙上,抹去额头上的冷汗。 房间里又清净了下来,克里斯汀摇摇头:“真是粗鲁。” 不去责罚守卫的原因是,他不想让这个小插曲打断自己和郑飞之间的谈话,这么些年来,从没有人能像这样安安静静地,听他诉说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苦语。 他颇为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把杯中剩下的一点酒喝尽,对郑飞笑道:“刚说到哪了?哦对了,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连杯子都掉了。” 他凝望着郑飞,从那眼神里仿佛读出了几种交织起来的情绪:诧异、恐慌、焦虑还有愤怒。 郑飞闭上眼合了有一秒,再次睁开时,已恢复了正常状态,冲对方微笑了一下。 “没什么,只是被您父亲的身份吓到了,远近闻名的天才火炮设计师。” 说着,他坐回到椅子上,给克里斯汀续了杯酒,又重新取了只杯子给自己倒上,神态从容。 短暂的震惊之后,他已经理清了思路。 线膛炮的出现还可以接受,毕竟只是一个概念问题,但要说克里斯汀凭自己的能力画出了巨舰“克里斯蒂安号”的图纸,郑飞是绝不会相信的。 那艘巨舰,无论是外观还是规模,都像极了十八世纪的英国海军名舰——胜利号。 船只结构的复杂、领先时代的设计理念、工作量的浩大,退一万步讲,即使克里斯汀真的是风帆船舶方面的绝世天才,短短几年时间也不可能把它的图纸完完整整地呈现出,何况造船还要造个几年。 这件事就算是郑飞自己,也做不到。 郑飞觉得,克里斯汀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既然他还不愿承认,那就听他聊天,借着酒精的作用慢慢套出他的话。 海风,在黑色的夜空中盘旋着,拂过这座建在海边的城堡,带来一丝寒彻的凉意,迫使克里斯汀关上了窗子。 “天才火炮设计师”克里斯汀拧了拧脖子,仰头凝望窗外的星空,苦笑:“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自从去了土耳其人那边,我们家的命运就改变了。” “为什么呢?” “你可以不知道,奥斯曼土耳其的君主是默罕默德二世,被称为是征服者,性格残忍凶悍。他非常赏识我父亲的才华,再加上急于攻占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于是他拨出大量的经费去铸造我父亲设计的攻城巨炮。” “因为这个,父亲的才华终于得到施展,我们一家的生活也富裕了起来,我们都很开心,觉得好日子来了。直到,攻城计划开始的那一天。” 克里斯汀双目失神,也许是想吹吹冷风,又把窗子给打开了,站起身来趴在窗口,眺望远方黑漆漆的海平面。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数不清的土耳其士兵用那些巨炮把君士坦丁堡围了起来,庞大的炮兵部队占据了足足有十几里,站在山坡上也看不到头。” “开炮时,地动山摇,密密麻麻的巨型花岗石炮弹遮盖了天空,呼啸着飞向君士坦丁堡城,被人们成为坚不可摧的、伟大的狄奥多西城墙瞬间崩解,好多士兵都在笑着惊叹:多么壮观的场景。” “可当战斗结束后我们进了城,看见的却是满地的尸体和鲜血,昔日繁荣的君士坦丁堡凄惨到了极点,在一条萧瑟的街道上,我父亲跪下了,痛哭着向死在花岗岩炮弹下的人们赎罪。” “再后来,我们越来越发现奥斯曼土耳其人残忍粗暴,父亲觉得,帮助土耳其人铸造巨炮虽然能得到不少财富,但这不是他希望的样子,于是他向君主默罕默德二世申请辞职离开。” 到这里,戛然而止。 克里斯汀狠狠捶了下墙壁,凶光乍现。 “默罕默德认为我父亲这样的人如果到了别国,会对他的统治大业造成极大阻碍,于是他把我和母亲给扣押了,以此作为要挟的筹码。”(。) 第四百一十四章 另一个世界 “对于我的父亲来说,家人是最最重要的,所以他只能选择妥协,按照默罕默德的意思独自居住在一座城堡里,接受土耳其人的称赞,但更多的是拜占庭人的唾骂。” “整日活在唾骂与内疚中,父亲根本无法正常工作,设计不出最新需求的火炮,于是默罕默德想了个办法,那就是对外人谎称:乌尔班已经意外死亡。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再骂他了。” “可我和母亲并不知道这是个谎言,我们迫切想要摆脱士兵的控制出去看他最后一眼,但对于这个小小的要求,你知道那群畜生是怎么做的吗?” 克里斯汀自言自语般,嗤笑,而后痛苦地闭上双眼:“他们把我母亲拖到了一个房间里。” 说到这里,没有下文了。 克里斯汀颤抖着,连拳头都无法捏紧,牙齿咬得吱吱响。 即便在这寒冷的冬夜,彻骨的海风吹个不停,也能清楚感觉到从他身体上散发出的熊熊怒火。 这种时候保持沉默最好,郑飞手里托着酒杯,静静盯着脚下的地面,揉了揉眉心。 许久,克里斯汀终于睁开了眼,望着繁星点缀的夜空,通红着眼眶。 “她自杀了,士兵们把我打了一顿扔到大街上,后来消息传到我父亲的耳朵里,把他急得当即昏了过去,大病一场。” “默罕默德假惺惺地绞死了那群士兵,并下令在全城搜查我,但我怎么可能会让他找到,他明白他只是想拿我当作要挟我父亲的筹码罢了。” “我改头换面躲了起来,成了个流落街头的小乞丐,我一直以为我父亲确实像默罕默德宣称的那样,已经死掉了,直到有一天大公爵路过街边,我偷听到他谈话才得知了这一切。” “我想去找他,但我不能,因为一旦我出现就会落到士兵手里成为筹码,我不能让父亲再为难。” “于是我走了,离开了伊斯坦布尔,到了邻近的一个小镇生活下来。半年后的秋天,从伊斯坦布尔来了个军官,骑马走在街道上,他和同伴笑谈:喔,你说乌尔班大人?他死了,这次是真的死了,病死的。” 月光下,克里斯汀的脸色已是苍白,却不见之前的痛恨与悲伤,留下的只有早已习惯的冷漠和麻木。 停顿了一会儿,他动了动嘴唇:“再后来,我就带着父亲之前给我留下的研究成果,不断向欧洲北部辗转,直到抵达了丹麦,这个北欧最强大的王国。” 他的诉说,到此终止。 在窗边站了会儿,他喝掉杯子里的酒,脸色有了点血色,坐回到椅子上。 “你还记得我说了些什么吗?”他问郑飞。 “记得。”郑飞捏着酒杯,眉间有着沉重的困惑。 从克里斯汀讲述的故事和积淀的情感来看,他不该是一个穿越者,可他的研究成果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倒是希望你忘了。”克里斯汀笑了笑,整理一下大衣的领子:“好了将军,我的故事讲完了,讲讲你的吧。” “等一下,我还想问个问题。” “好的,请说吧。” “听说您设计出了伟大克里斯蒂安号,是怎么做到的呢?” 闻言,克里斯汀的脸色骤然变了,笑容僵滞在嘴角。 “对不起,这个属于机密,我不能告诉你。” “好吧,是我问的太多了。”郑飞转了转眼珠子,既然对方不愿说,那就接着聊吧,总会有不注意说出来的时候。 “没什么,说说你的故事吧。”克里斯汀又恢复了微笑。 “我一个将军,能有什么好故事。”郑飞耸耸肩,抬起酒杯送到嘴边。 冷不丁的,他突然停下了动作。 “你不是将军。” 克里斯汀幽幽的嗓音飘了过来,狞笑着盯着他。 “你说什么?”郑飞敷衍,尽量保持平静,做好计划失败从窗户跃下跳海的准备。 “你不是将军。”克里斯汀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次神态倒是淡定了许多,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我虽然常年不出王宫不了解外面的事情,但我知道丹麦王室是绝对不会让一个异国人做将军的,是你的长相暴露了。” 说罢,他从容地抿了口酒,对郑飞挑了挑眉头。 郑飞暗自咬咬牙关,深深吖了口气,沉下声来。 “那你为什么刚开始不戳穿我?” “因为你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比那群将军元帅什么的要有修养得多,并且从你的眼神里就能看出,你一定是个有知识有内涵的人,和别人不一样,所以” 克里斯汀吹了个口哨,狡黠一笑:“所以,我想让你陪我聊聊天,从来没人听我说心里话,今天说了出来,感觉好多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混进来的,来找我是什么目的,但有一点能肯定,你不会危害到我,毕竟你耐心听完了我的故事,说明你是个不错的人。”顿了顿,克里斯汀再次挑眉:“说说吧,你是谁?” 少顷的沉默,海风顺着窗口钻进来,吹乱了桌上摆放着的纸页,还打翻了一瓶墨水,克里斯汀往那瞥了眼,心疼地蹙了蹙眉头,那是他绘画出的图纸。 这时候,郑飞心头的紧张缓解了不少,认真凝视着克里斯汀得意般的眼眸。 “那你先回答我,你是谁?” “我是克里斯汀啊。”克里斯汀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不是将军,你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同一种人,对吗?”郑飞往前凑了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克里斯汀被他盯的发毛,不禁向后仰了仰。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我不是克里斯汀还能是谁?” “你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对么?”郑飞继续诱导。 “另一个世界?”思忖片刻,克里斯汀豁然一笑:“哦原来是这个意思没错,我来自另一个世界,好多人都来自另一个世界,你也是。” 他的话,令得郑飞为之一颤,瞳孔中涌现出无法阻挡的惶恐。(。) 第四百一十五章 另一个世界 这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恐惧,大脑一片空白,直勾勾地盯着克里斯汀那双从容的眼睛,双腿如同灌了铅僵在原地,半步都挪动不得。 为什么,此刻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别人摆下的棋子? 好多人都来自另一个世界 风势越来越大,海风狂啸着推动浪潮拍打海岸,发出呼呼的声响,他后背渗出的冷汗,也被这风给吹干了。 就这样,静默了好久好久。 克里斯汀没在看他,在笑,迫于狂风的威胁,只得前去把窗子关上,而后伫立在窗边,凝望着远方黑洞洞的海面。 “要下雨了么,浪头这么大。”克里斯汀两手背在身后,自言自语。 不知不觉,郑飞脑子里没那么乱了,重新获得了思考的能力,他暗暗捏紧拳头,死死盯着克里斯汀的背影。 “你是谁?”他微微颤动着。 “这个奇怪的问题你刚才问过了。”克里斯汀扬起嘴角,仍然没有转身:“看,海浪越来越大了。” “你来自哪个世界?”郑飞追问。 “我吗,和你来自同一个世界。” “二十一世纪?” “嗯?什么二十一世纪?” “你不是说同一个世界么,难道你来自二十二世纪?二十三?” “等等等等!什么二十一世纪,世纪是什么意思?”克里斯汀打断了想要继续数下去的郑飞,困惑地拧起眉心转过头来,这时他才注意到郑飞反常的神情,纳闷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郑飞紧咬牙关,瞪着他。 “是我说错了了什么吗”克里斯汀嘀咕。 “你到底来自哪个世界?”郑飞憋足一口气,厉声质问。 面对仿佛掌控一切的克里斯汀,说实话,郑飞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心虚,但即便这样又如何,此刻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克里斯汀,暗自在心底说:既然你想控制我,我就让你明白什么叫反抗到底。 克里斯汀似乎有点害怕他的强烈反应,眉头不展,指了指窗外的夜空:“那里,上帝居住的地方,天堂。” “不要开玩笑。”郑飞喝道。 他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的世界就是这个意思,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们都是生活在天堂的,这难道不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吗?”克里斯汀仰头向上,展开双臂拥抱天空,目光中充满着虔诚。 他和郑飞相反,他是个忠实的信教徒。 “可你刚刚说的是好多人都来自另一个世界,如果指的是天堂,不应该是所有人么?” “不,这世上有两种人,我们来自天堂,他们来自地狱。”顿了顿,克里斯汀自嘲似的一笑:“也许,我死后会去地狱。” 听完,郑飞屏住了呼吸,仍是死死盯着克里斯汀,目光如炬。 他说的是真话么?如果不是真话,那他演技也太好了。对了,他说自己是乌尔班的儿子,只要让他和乌尔班相见,就能辨别真假了。 想到这里,郑飞紧绷的思绪得到些许缓解,慢慢吁出一口气来,喝了口酒吖下。 见郑飞渐渐恢复了正常,克里斯汀坐回到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拿起酒杯小酌一口。 “你刚说的什么二十一世纪是在哪里?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好望角往南的一个小地方。”郑飞随口一应,其实好望角南边只有茫茫大海,再往南就是南极。 “哦好望角在哪里?”克里斯汀好奇道。 “非洲最南端。”郑飞眉毛微沉,看着对方满是求知欲的表情,实在搞不懂他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装傻。 “喔,好远好远。” 少顷的沉吟。 海风的巨大力道震得窗户哐哐响,宛若整座城堡都被撼动了,墙壁上挂着的油灯,也因此火光摇曳不定。 “我的上帝,海神发怒了么?”克里斯汀站起来看看海面的浪潮,轻语:“看来今晚回不了王宫了。” “那不如等会给我去个地方吧,去见一个人。” “见谁?” “到了就知道了。”郑飞现在还不能说是乌尔班,因为他还不确定克里斯汀的真实身份,等着用乌尔班来检验,要是现在就明说的话,对方可能就不敢去了。 克里斯汀默不作声,僵持了一会儿,笑着摇摇头:“被你刚才那异常反应一弄,我都快忘了件事了你不是将军,你究竟是谁?” “同样,到了你就知道了。” “可我连你是谁都不晓得,为什么要跟你走呢?” 说到这,克里斯汀瞥见郑飞在捏拳头,淡然一笑:“别乱动,不然守卫会冲进来的。” 斟酌片刻,郑飞松开了拳头,他明白武力逼迫对眼前这个来说是没用的。 “好吧,我是个航海家。”他叹了口气,眼神中尽是无奈。 “航海家你该不会是想得到我的船舶图纸吧?”克里斯汀提起了警惕,不由得往书桌瞥了一眼,那里用金块压着几张画了一半的图纸,还有一瓶被风打翻的墨水。 “每个人都想。”郑飞坦言。 “也是,看来这就是你今天来的目的。”克里斯汀苦笑。 “这是我本来的目的,但现在,我只想让你去见一个人,请原谅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他是谁?” 思忖了几秒,认真注视着郑飞的眼睛,克里斯汀看出的只有真诚,于是耸耸肩:“好吧我答应你,你成功引起了我的好奇。” “那我们什么时候走?” “当然要等晚会结束,不过今天外面风太大了,如果一直不停的话,就只能再等等了,我不喜欢这样的狂风,它会吹乱我的发型。” 克里斯汀颇为自恋地摸了下头发,对着窗户照了照,看见自己脸上的皱纹,叹息:“唉,看来真的是太累了,都显得这么老了。” 郑飞擦了下鼻梁,笑了下。 不管这家伙是谁,还挺幽默的。 这时。 笃笃,门轻轻响了两声。 “谁在那?”克里斯汀问。 “大人,该去晚会现场了。”一个成熟的男嗓恭敬道。 “好的,就来。”克里斯汀理了理衣领,对郑飞点头微笑:“将军哦不,航海家,在这等等我,晚会结束后我就过来。” 郑飞点头,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第四百一十六章 你不是将军 这个散发着淡淡墨水味儿的房间,又重新回归了起初的寂静,只有呼呼的狂风声还萦绕在耳畔。 郑飞坐了坐,倒了杯酒喝两口,唔,静下心来才发现这酒味道真不错。 他忽然想到,海崖下面还停泊着等待接应的船队,这样的大风天 他即刻打开颤动中的窗子,身体探出一半,顺着高高的墙壁和海崖往下看,隔着上百米,他依稀瞧见了黑暗中的船只轮廓。 “保佑他们别被海浪卷走。”他在心底祈祷,合上了窗子。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踱步,踱到了书桌前,借着昏暗的油灯光芒,端详画了一半的船舶设计图。 又是一艘双层甲板巨舰,看上面的标注,船身全长六十八米,共有八十个炮位,不比伟大的克里斯蒂安号逊色多少。 把图纸偷走?他转了转眼珠子,犹豫片刻,最终还是释然一笑,作罢。 这种行为可不太好,没这个必要,况且图纸才画了一半,设计理念都在设计者本人的脑子里,换个人来继续画的话,会把它搞得不伦不类。 一切,等克里斯汀见了乌尔班之后再做决定吧。 他放下图纸,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圈,实在无聊,决定去楼上找找藏匿起来的伙计们,向大家报个平安。 拿起桌上的那瓶美酒,他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头凑在一起低声聊天的守卫。 “将军大人!”守卫当即站直身体,昂首挺胸。 郑飞笑了笑:“我出去转转。” “可是,克里斯汀大人让您在这里等他。” “没事,我等会就回来。”郑飞抬脚往前走。 守卫迟疑了下,终究没阻止他,忧心忡忡地望着他走远后,继续之前的话题。 毕竟,这是几年来克里斯汀唯一同意接见的将军,不敢惹。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正在宣讲的克里斯汀吸引,郑飞只身一人悄然上了楼。 “喔喔喔,老板回来了。” 黑暗中,布拉德对身旁的人玩笑道。 然而说了也是白说,没人回答他,因为他身旁是严肃的斯巴达战士,不喜欢聊天。 瞧着郑飞走近,布拉德吹了个口哨:“顺利吗?” “你先把枪放下,别对着我”郑飞摆摆手。 布拉德手里端着把线膛枪,担任狙杀的任务。 布拉德垂下枪口,娴熟退掉里面的子弹和火药。 “说顺利也顺利,说不顺利也不顺利。”郑飞答。 “好绕,到底怎么回事?” “发生了点小意外,总之我不会有什么危险,你带着大家先走吧,千万别跳窗,现在海上浪太大,用之前准备好的绳索慢慢往下滑。” “那你呢?”布拉德皱眉。 “我还要再等等,也许很快也许要到明天,这要看天气,你们必须得先走,不然万一被人发现的话就麻烦了。”郑飞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喏,克里斯汀喝的好酒,拿去分给大家尝尝。” 布拉德努努嘴接过,微笑:“好吧,虽然不懂你为什么要留在这,但我相信你能搞定。” “相信我,没错的。”郑飞打了个嘚瑟的手势,挥挥手撵他们:“快走吧,大家滑下去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要是掉进了海里,这么大的浪瞬间就能把你们吞了。” 短暂的停留,布拉德带领大家回到那间小屋,从床底取出一大捆绳子,一端系在床上,然后从窗口抛了下去,一个接一个的钻出去滑下。 郑飞趴在窗口看着他们,直到他们消失在了黑暗中,放心地吁出一口气,准备回去等克里斯汀。 下楼,路过大厅边缘时,一位地位很高的将军叫住了他。 “嘿,那个小伙子,过来给我倒杯酒。”将军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左右怀里各搂着一名美艳女郎,身边还围了不少。 美女,似乎是晚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些女郎都是由王室提供的,专门用来犒劳将军们。 她们拥有北欧姑娘最亮眼的特点,肤白、腿长,和胸大,火辣辣的身材性感诱人。 将军刚和女郎们打赌说,自己能让这里任意一个将军给自己倒酒,巧了,正好郑飞路过。 郑飞驻足望过去,皱了下眉头,不喜欢看这种左拥右抱的场景。 不过为了不惹麻烦,他还是去给这位将军倒了杯酒,而后友好一笑。 “姑娘们,我说的怎么样,在这里随便找个将军都得乖乖给我倒酒。”将军得意地举起酒杯喝了一半,色眯眯的吻了怀里的美艳女郎一口。 可怜可笑的人啊。郑飞捏了捏眉心,转身离开。 “等等,先别走。”将军叫住了他,停顿片刻,坏笑:“去帮我拿盘点心。” “您想吃什么?” “虾泥做的甜点。” “虾泥根本做不了甜点,我去哪里找?” “找不到你就自己做一份,懂吗?” 显然,将军是在故意刁难他,好在女郎们面前显示自己的威严。 望着他,郑飞渐渐屏住了笑容,摇摇头:“不懂。” 说罢,他再次转身。 “站住!”将军喝了声,腾地站了起来,盯着他的背影,一字一句地说:“去给我做一份虾泥甜点,现在!” 郑飞捏了捏拳头,但想到自己当前的处境,不得不咽下一口气,转过头挤出一丝微笑:“厨房在哪?” “仆人会带你去的。”将军露出满意的笑容,冲身旁的女郎眨眨眼。 “好的。”郑飞点头,跟着仆人走。 “等等!” 刚走没两步,又听见将军急促叫道。 郑飞恨不得对着他那胖脸来一拳,强压怒火,回头问:“还有什么吩咐吗?” 但这次,对方脸上挂着的不再是得意了,取而代之的是警惕。 “你是从哪里来的将军?”将军沉声问。 “斯德哥尔摩。” “所有将军都必须是丹麦人,你不是。” 露馅了。 郑飞不由得深吸一口气,眼珠子转了转,思索该怎么解释。 这时,倏然听见一个沉稳的男嗓。 “他是。” 转头,只见克里斯汀在左拥右簇下,微笑着走来。(。) 第四百一十七章 挖坑自己跳 “克里斯汀大人!” 瞬间,这位地位颇高的将军放下了所有架子,松开怀里搂着的美女,站起来毕恭毕敬地低下头,向克里斯汀问好。 女郎们也都站直了身子,借助华美的长裙展示出她们的曼妙轮廓,嘴角挂着可人的微笑,想要给克里斯汀留下最有气质的一面,如果能引起他的注意就更好了。 郑飞转头,和克里斯汀眼神交流一番,疑惑不解。 克里斯汀则是挑了挑眉头,轻轻一笑。毫无疑问,克里斯汀是在帮他,可是为什么呢? “你叫什么名字?”克里斯汀颔首,用漠然的语气对将军说。 “报告大人,我是哥本哈根守卫军的将领特尔斯,您忘了吗,去年的晚会上您还和我握了个手。” 将军那布满谄媚的脸上,流露着恭敬万分的神态,他想要是能和克里斯汀搞好关系,升任大元帅也就不远了。 “喔,特尔斯”克里斯汀做回忆状,随后笑了笑:“忘了。” 场面顿时陷入尴尬,将军满脸黑线,在心里把对方咒骂了好几遍。 为了缓解尴尬,更为了在美艳女郎们面前表现得不那么卑微,将军清清嗓,岔开话题。 “克里斯汀大人,您说这个人是将军,可是他的长相完全不像个丹麦人。”将军傲然抬头,瞪了郑飞一眼。 克里斯汀上前几步,亲昵地搭着郑飞的肩膀,和善的神情里,又透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威严。 “他是我的朋友,我亲自任命他为将军,有问题吗?” 听起来很平淡的语气,却有着不容反抗的意味。 注意到克里斯汀不善的眼神,将军一愣,立刻识趣地垂下头:“当然没问题,对不起是我的错。” 克里斯汀满意一笑,捏了捏眉心,想起什么似的:“哦对了,我刚听见你说,让我的朋友去拿虾泥做甜点给你吃?” “是的”将军转了转眼珠子,眸子里显现出深深的担忧,察觉到可能不妙。 “虾泥这种食材,适合拿去做甜点么?” “不适合,但是我觉得,只要拥有优秀的厨艺,不管拿什么食材都能做成美味的甜点。”将军理直气壮地说,他熟知克里斯汀的脾气,倘若承认自己是在戏耍郑飞,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听了他的话,克里斯汀饶有兴趣地抬起眉毛:“喔,有道理。” 随即,他对不远处正在监督仆人送餐的主厨招招手,主厨连忙跑了过来。 “大人,有什么吩咐?” “这里养牛了吗?” “是的,我们要保证让您和将军们品尝到口感最棒的牛排,所以牛都是现杀的。” “那就好,你现在去弄点牛屎,给这位将军做一道美味的甜点。” 主厨一怔,察言观色觉得他不像是开玩笑,于是应下了,满头雾水地跑去准备。 此时的将军如同吃了只苍蝇,堵在嗓子眼里一时语塞,脸上的横肉抽搐了一下。 自己挖的坑,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跳。 “甜点上来后,我要看着你一口一口吃完。”克里斯汀冷笑了下,然后拍拍郑飞的肩膀:“嘿,陪我喝两杯。” 郑飞虽搞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欣然点头,接过仆人奉上的精致水晶杯,里面盛有色泽诱人的美酒,王室特供。 见众位将军还聚在身边等着跟自己套近乎,克里斯汀摆摆手示意他们散开,被人围着的感觉不太妙。 将军们会意,端着酒杯寻找其他搭讪目标去了,比如说国王,或者大厅里的美艳女郎们。 郑飞和克里斯汀去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望着他们的背影,那位牛屎将军的脸色也如牛屎一般,坐下连喝了几大口闷酒。 “别生气特尔斯将军,谁让您运气不好碰到克里斯汀大人的朋友了呢。”身旁的女郎安慰他,替他捏起了肩膀,力度轻柔恰到好处。 “克里斯汀那家伙大人,什么时候居然有朋友了。”将军百思不得其解,为自己吃的哑巴亏而烦躁,仰脖一口气喝掉半杯烈酒,准备迎接等会的牛屎甜点。 角落里。 为了不让其他人过来打扰,克里斯汀让卫兵把守在周围,十米之内都不许接近。 俩人面对面坐着,不去在意耳边的嘈杂,只用眼神来交流。 外面的海风依然在狂啸,一次次地拍打着这座城堡,使得水晶灯投下的光芒也是颤来颤去。 “你为什么要帮我?”郑飞问出了压抑已久的问题,他实在猜不透克里斯汀的心思。 对着灯光,克里斯汀悠哉地晃了晃酒杯,微笑。 “因为,我还等着去见你说的那个人,我很好奇他是谁。并且,帮助你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危害。” 郑飞努嘴:“那你又为什么要整那个将军,只是为了帮我发泄么?” “不,更是为了帮我自己发泄。”克里斯汀邪魅一笑:“我最讨厌那种既狂妄又没教养的人,但他是个将军,我想整他必须要有个理由,是你给了我这个理由。” 沉吟片刻。 “你讨厌那种人,是因为你的母亲吗?”郑飞试探性地说。 “上帝,我就知道你还记得我说的话。”克里斯汀捏了捏眉心,叹气:“好了,以后不许再提这个。” 说罢,他喝了口酒,慢慢咽下。 而后,他略带悲伤的表情倏然一变,翘起了嘴角。 “喏,将军的甜点上来了,快看。”他努努嘴。 抱着一盘原汁原味的牛屎甜点,将军面容简直扭曲,犯罪似的偷偷向这边瞥了一眼,瞧见克里斯汀果然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该死的你放这么多奶油,是想让我多吃一会儿吗?”他低声咒骂主厨,用叉子叉起一块,眼一闭心一横,塞进了嘴里。 “嘿,味道怎么样?”克里斯汀喊。 “好极了!”将军咧着嘴回答,有种想杀人的冲动。 将军憋着的怒火,克里斯汀真切的兴奋,都被郑飞看在了眼里。 看着克里斯汀兴高采烈几乎要欢呼起来的模样,郑飞情不自禁地蹙了下眉头。 这个容貌较为苍老的人,心智看起来的确只是个青年,他真的是乌尔班的儿子吗? 也许吧。 这一点,要等父子俩见面才能下结论。 想到这里,郑飞催问:“我们还要多久能走?” “如果外面风小点的话,很快就能走了。”克里斯汀接过仆人递来的一杯新酒。 似乎是为了应和他,呼啸了两小时的海风,渐渐平息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 集合 窗子停止了颤动,灯光也不再摇曳不定,人们能清楚感觉到风势小了许多。 望着窗外终于直起腰的树干,郑飞讶然,玩笑道:“以后出海碰到大风天,一定要请你说句话。” 克里斯汀自己也是惊讶得很,连点几下头:“看来我得到了上帝的眷顾。” 说着,他便放下酒杯站起身来,在卫兵的保护下阔步走到大厅正中央,登上设置在那里的圆形高台。 他的上台,引起了大厅里的短暂寂静,人们纷纷望过来,之后切切私语,猜测他想说些什么。 克里斯汀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微微一笑。 “各位将军,回去告诉士兵们,这是远征计划前的最后一次晚会了,我们伟大的王朝战争即将来临,准备好迎接胜利的曙光吧!” 沉顿少顷,大厅里顷刻间爆发出阵阵喝彩,等待八年的将军们纵情挥舞手臂,脸色洋溢着挡不住的喜悦,不管身旁是男是女,激动得抓过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在这阵阵呐喊声叫好声中,克里斯汀走下高台,悄然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 他回屋收拾好自己完成一半的图纸,细心叠起来装到一个牛皮制成的包里,随身带着。 “我们走吧。”他对郑飞说,转头最后望了眼这间屋子,和窗外繁星点缀的夜空。 来到门前,刚要打开,忽听笃笃两声叩门。 想了下,克里斯汀开门见是国王,不禁露出了礼节性的笑容。 “克里斯汀,远征计划真要开始了吗?”国王迫不及待地问,他焦急的神色,暴露了他渴望胜利渴望征服的内心。 在这个间隙,郑飞把国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这一定是个好战的国王,眼神中充满了枭雄气息,再加上象征凶狠狡诈的鹰钩鼻,昭示强大力量的宽肩壮臂,都说明了这一点。 “是的,八年的准备已经足够了,几天前从罗马尼亚传来信说,所向无敌的奥斯曼帝国军队在康斯坦察港吃了败仗,士气大挫,现在正是攻打他们的好机会。”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克里斯汀一改之前的和善神态,目光中源源不断涌现着复仇的怒火。 闻言,郑飞心里有了谱。 他们的目标,原来是这个时代最强的奥斯曼帝国,这种不捡软柿子捏的行为,却很合理。 因为,克里斯汀和奥斯曼帝国之间有着深仇大恨,他的父母都死在了那里,他并不知道父亲乌尔班还活着。 “好,太好了!”国王激动地拍了下手,对他竖起大拇指:“终于要开始了,你伟大的巨舰巨炮就要派上用场了!” 克里斯汀耸耸肩,不做回复。 这时国王瞥见他怀里揣着的牛皮包,不禁皱皱眉:“你要走?” “是的。” “可是晚会还没结束呢。” “我要和我的老朋友去一个地方,好久没见了想聊聊。”克里斯汀搭上了郑飞的肩膀,举止从容。 国王看了郑飞一眼,很快又移回目光,满是狐疑但也不便多说什么,点点头:“好吧,我把皇家护卫队调来保护你。” “不用了,让戈麦德兄弟俩跟着我就行了。”克里斯汀不希望有太多人跟着,人多眼杂。 戈麦德兄弟俩是他的亲信,是皇家护卫队中百里挑一的佼佼者,各自身怀绝技。 克里斯汀觉得有两个人就足够了,在他印象中郑飞只是个航海家而已,不会有多大势力的。 犹豫了会儿,国王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意味。 “好,那你什么时候回王宫?” “应该是明天吧,不用着急,哥本哈根城里不少人都认识我,还怕我丢了?”克里斯汀笑笑。 国王挑眉,不再多说什么了,侧身让出一条路来,和克里斯汀肩并肩行走,直到把他送到了大门口,挥手告别。 门口聚了很多辆马车,都是在这等着将军们出来的,把将军们和他们怀里的美艳女郎拉去住所,赚的钱是平时的好几倍。 这么冷的天,再加上之前刮过的大风,车夫们全都缩在棉大衣里,裹得怕不够紧还用绳子扎了几道,一丁点冷风都漏不进去。 郑飞和克里斯汀刚出城堡,就有个腿脚麻利的车夫跑过来:“需要坐车吗?” “往那边一直走。”郑飞上车。 “可那边是渔村” “就是那里。” 车夫纳闷不解地点头,甩起鞭子抽了下马背,嘴里嘟囔:“真奇怪,第一次碰见两个男人从这地方出来,去的还是渔村。”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我在说,前几天有人把附近渔村的渔船都给买了下来,真够傻的。” 听到对自己的嘲讽,郑飞咧咧嘴,满脸黑线。 “不过啊,真是个好心人,最近几年出海捕鱼的渔民收获都不景气,都快吃不下去饭了,正好用卖船的钱买块地。”车夫补了句。 这话听着倒还舒服,郑飞微笑不语,想不到自己本来是为了潜入城堡,竟还无意中帮了那么多渔民。 车夫赶车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的功夫,静谧安详的渔村便是到了。 下车,郑飞慷慨地抓出几个银币递给车夫,和克里斯汀下了车。 车夫两手捧着银币,杵在原地发了好久的愣。 “真有钱跟买渔船的那傻子似的。”他由衷感慨,冲着两人的背影打了个感谢的手势。 自从卖掉船后,渔村里的人们陆陆续续搬到了乡下,惨淡的捕鱼业行不通,只能种种地了。 以至于这片渔村,寂静得只剩下风和海浪的声音。 岸边停着几条船,每条船上各自有几个人,都是郑飞的水手,看到郑飞突然冒出来了,水手们立刻跳下甲板。 “咦,船长你怎么从这边过来了,不是应该从海上吗?” 郑飞做了个邀请的动作,请克里斯汀上船,还有卫兵戈麦德兄弟。 “过去找大家集合。”他对水手们说。 水手领命,扬帆起锚,调转方向向着海崖后方那边海域驶去。 站在船头,克里斯汀眺望着远方的海面。 “你果然是个航海家。” “当然了。”(。) 第四百一十九章 信使 随着风势的逐渐平息,海面上的浪头也小了许多,站在甲板上,船身有轻微的摇晃,但问题不大。 渔村距离城堡不算远,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一会儿的功夫,几条船便绕到城堡后方的那片海域,看见了上百米高的垂直状海崖,当然还有贴着崖壁停靠的船队,船上的人们在等着接应郑飞。 汇合。 圣地亚哥第一眼看见郑飞,却没有向往常那样兴高采烈的迎过来,而是蜷缩在船舱用,用厚厚的被子裹住全身,冻得瑟瑟发抖。 不止是他,大多数水手都是这个状态。 之前狂风肆虐的时候,虽然海崖是个天然的避风港,但躲避不了狂风掀起的巨浪,海水好几次蔓延上了甲板,向船员们发起一次次的冲刷,弄得他们浑身湿透,再被彻骨寒风这么一吹,嘶透心凉心飞扬。 所以风停之后,他们一刻都不愿在甲板停留,迫不及待地脱下衣服钻进船舱,想点起炉子烤烤火,却发现储备的干木头都已经被海水泡湿了,无奈只能像圣地亚哥那样用被子裹起来,直勾勾地看着黑漆漆的夜空出神,边发抖边大眼瞪小眼。 “哦,我的天,你终于回来了”看见郑飞上了甲板,圣地亚哥大喊。 郑飞环视了一圈,瞧见大家缩在被子里的模样:“都冻坏了吧?现在就返航,回庄园里烤火吃大餐,我请客!” 齐声叫好,水手们总算肯离开棉被,互相给同伴打气,用他们冻僵了的双手,提起船錨拉起船帆。 左满舵转向,这支由十几艘中型船组成的船队,沿着来时的路线徐徐驶去。 甲板上,郑飞倚着桅杆站立,摸出酒壶轻抿一口,口感浓烈的杜松子酒能有效御寒。 “你的计划算是成功了吗?” 身旁,布拉德转头瞥了眼船舱,克里斯汀在那里点了盏小油灯,借着昏暗的灯光研究一下自己的设计图纸,这是他设计的最后一款巨舰了,已经研究构思了大半年,估计再有几个月就能成型,投入生产。 筹备八年的远征计划将在今年实施,这批新造的巨舰刚好能作为后备军,为打持久战做准备。 毕竟对手是奥斯曼帝国,那群大胡子的骁勇善战可不是吹出来的。 八年来,克里斯汀整日都封闭在王宫中,每天只休息四个小时,全部的心血都投入到了研究工作当中,好几次因过度劳累而昏厥。 也正是这个原因,他在三十岁这样风华正茂的年纪,却苍老得如同五六十岁的老者。 灯光落在他的脸庞上,他皱紧眉头端详着图纸,思忖自己下一笔该落在哪里? 郑飞转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他一眼,顿了会儿,回布拉德:“只能说成功了一半。” “那剩下的一半呢?” “剩下的一半,就要看之后的情况发展了,我现在有好多个疑问等待解答。” 郑飞望着克里斯汀,不知不觉,也像那样蹙起眉头,陷入沉思。 船队在海上漂了大约一个小时,总算是靠岸了。 水手们如同刚从苦难中逃脱般,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岸,在城郊的绿荫小道上,撒腿往庄园里狂奔。 一座种植鲜花的庄园,是他们暂时的栖息地,这里还留着以汉斯为首的其余几十个同伴。 庄园主靠种植售卖鲜花为生,在这寒冷的冬天养不了花,就只能废弃着,于是被郑飞给租了下来,正好容纳这一大帮人。 到了庄园,迈进城堡大门,打量着空荡荡的大厅,克里斯汀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问:“你要我见的人呢?” “他不在这里。”郑飞回答。 “什么?你是在愚弄我么?”克里斯汀脸上顿时闪出一丝愠意,很是不悦。 “没有没有,我会通知他立即赶过来,不过他在很远的地方,估计要两天后才能到。” “两天”克里斯汀嗤笑:“你派人去通知他需要两天,来回就是四天,你浪费了我整整四天!你知道我的时间有多宝贵么?” “不,只需要两天。”郑飞摆摆手,认真注视着他,嘴角轻翘:“相信我,你的等待一定是值得的,你会得到从未有过的惊喜。” 俩人就这样对视着,克里斯汀仔细斟酌一番,犹豫许久,终究还是被好奇打败了,叹了口气。 “好,那我这两天就不回王宫了,给我一间有写字桌的房间,谁都别来打扰我。” 闻言,身后跟着的护卫戈麦德兄弟俩,不由得紧张起来。 “克里斯汀大人,万一有什么危险” “危险,要有的话早有了,放心好了,没人敢在哥本哈根杀掉我,除非他自己也不要命了。”克里斯汀嘴角挂着从容的微笑,对自己在哥本哈根乃至丹麦的神圣地位,充满了自信。 在汉斯的带领下,克里斯汀进了为自己安排的房间,点燃了几盏油灯,在已经蒙尘的书桌前坐下,从皮包里掏出一块布,细心地擦桌子。 “大人,这种事让我来!”护卫急忙示好。 “不用了,小戈麦德去给我弄杯热牛奶,大戈麦德帮我拿点夜宵来。”他慢悠悠地说,掏出图纸平摊在桌上,继续研究。 楼下大厅里,圣地亚哥等人围在郑飞身边。 “额,让乌尔班过来干什么?”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他和乌尔班不太熟悉很少接触,但乌尔班的威名是响当当的,毕竟是亲手缔造出怪兽巨炮的男人,君士坦丁堡的终结者。 这个问题,问出了大家的心声,他们实在不懂一个火炮设计师来这里能起什么作用。 “这是个秘密,暂时不告诉你们。”郑飞卖关子,嘴角扬起坏笑的弧度。 “但是从那座城市过来,至少也需要一天半,派人去送信来回要三天,两天之内怎么可能?”这是布拉德的疑惑。 “所以咱们不派人送信。” “那要怎样通知乌尔班过来?” “别忘了,我们有最棒的信使。”郑飞狡黠一笑。 从美洲带回来的白头海雕,又名美洲雕,大型鹰隼翼展可达两米多,时速三百码,无视地形障碍。(。) 第四百二十章 相遇 还记得在美洲时,郑飞无意中撞见两个部落间的冲突,借用火枪对土著们的震慑力,吓跑了进攻方,救了被追杀的部落。 那是个驯养白头海雕的部落,他们捕捉并驯化这种大型鹰隼,用它来帮助人们捕捉猎物和传递信息。 这次来哥本哈根,郑飞特意带了几只白头海雕,就是为了能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及时与后方联系。 同行的还有几个土著,他们是白头海雕的主人,这种外貌狂放不羁的鹰隼,有一个同样桀骜的个性:一生只认一主。 郑飞用鹅毛笔写好信件,待墨水晾干后卷起来塞到一个空心木管里,绑在海雕的鹰爪上,之后土著们带着它们来到庄园的空地上,摸摸它们的羽毛,抛飞。 刹那间,海雕展开翅膀腾跃而起,冲上繁星密布的夜空,在明晃晃的月亮前留下惊鸿一瞥,而后飞速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 从哥本哈根到出发的那座城市不过一百多千米,以白头海雕的飞行速度,一个小时之内就能抵达。 处理完这件事情,郑飞便带着大家回到大厅,在壁炉旁烤火,吩咐厨师准备牛排和面包之类的食物,饱餐一顿。 之后,在哥本哈根的寒冷冬夜,入眠。 两天,如约而至。 这是一个下午,一辆马车驶入了哥本哈根城门,汉斯在那里接应,带着马车来到了庄园。 马车进入庄园大门时,克里斯汀刚睡完一个小小的午觉,伫立在窗边眺望远方的一抹绿色,缓解疲劳,整理思绪。 这是座极大的庄园,隔着两百米他看见了马车,一辆远远称不上华贵的马车,普普通通不足为奇。 但他却倏然怔了一下,感觉浑身上下的毛孔都张开了,不知不觉间,心中产生了一种莫名奇妙的悸动。 那是谁呢?难道,那就是我要见的人?站在窗前,他想。 “小戈麦德,把我的外套拿来,我要下楼去看看。” “好的大人,您今天是要穿貂皮的还是狐皮的?”戈麦德手里捧着几件外套,恭敬地站在他身后。 “随便拿一件就好!”他有点不耐烦。 与其说不耐烦,倒不如说是心里有点乱,他预感到要有事发生,但又猜不透是什么,因而在激动之余还有些许慌乱。 从看到马车之后,他的眼神就始终定不下来,动作迅速地穿上外套,连连做了几次深呼吸夺门而出。 “大人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从没见过他这样。” 身后,戈麦德兄弟愣愣地议论,而后提起武器快步跟了上去。 庄园里,马车停下了。 郑飞迎了过去,对从马车上下来的人伸出手,微笑:“路上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没有,除了在路上碰见一伙强盗。”乌尔班玩笑道,和他握了个手,耸耸肩问:“这么远把我叫过来,是需要我做什么吗?事先说好,我除了设计火炮外什么都不会。” “只是让你来见个人。” “唔,我认识吗?” “应该认识吧,而且还挺熟的。” “是吗,那他也一定是搞火炮研究的喽,也许是多年前的老友。” 说话间,郑飞瞧见百米外,克里斯汀神色匆匆地从城堡大门走出来,于是对乌尔班示意:“你先转过身去。” “为什么呢?” “为了惊喜。” “好吧我喜欢惊喜。”乌尔班欣然照做。 此时的克里斯汀,一改平时的从容步伐,几乎是跑着过来的,仿佛是感应到了什么,越是接近,他的眼神就越是空灵。 十几步之外,他驻足停下,打量着眼前这群人。 他失望了,在场的没有谁像是那个能触动他内心深处的人。 不过,那个背过身去的人 情不自禁的,他往前走了两步,盯着那个熟悉而陌生的背影,双目失神嘴皮轻颤。 “转身吧。”郑飞偏头对乌尔班说。 这时候,乌尔班的脸上也出现了一抹异常,面色渐趋凝重的他屏住呼吸,转过身来。 眼前的,是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老者,冥冥之中能够感受到某种羁绊,可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朋友。 因过度劳累而苍老的克里斯汀,早已失去了当年的英俊容貌,以至于连他的父亲都不认识了。 但是,他认识乌尔班。 看清乌尔班脸的一瞬间,他像是触电了般,猛的打了个哆嗦,旋即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他腿脚一软,扑楞楞的跪下了。 除了了解实情的郑飞之外,所有人的眼神都是呆愣的,而他们的呆愣远远不及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嗫嚅着嘴唇,许久也没能说出一个字,身后的戈麦德兄弟回过神来,连忙跑过去要扶他。 “大人,快起来!” 作为克里斯汀最忠实的亲信和追随者,戈麦德兄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们无法接受被丹麦人奉为传说的、将要带着丹麦王朝走向光明的神,居然向别人下跪。 这种感觉等同于信仰骤然粉碎了,七零八落。 然而,他们却拉不动克里斯汀,克里斯汀的双膝盖如同焊在了地上,无论费多大力气拉扯都提不起来。 一个被剥夺所有陷入绝望的人,时隔多年后,突然又看到了自己曾经被剥夺的东西,是种怎样的体验?那种委屈、悲伤、欢喜交织而成的情感,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懂得。 克里斯汀的眼眶里,便是由这些情感交织着,来回打转,终于一滴晶莹的泪珠按捺不住,顺着脸颊滑下。 “克里斯汀大人哭了。” 戈麦德兄弟如同木头般僵住了,在克里斯汀身边这么多年,他们从没见过他流一滴眼泪,他们还以为神是不会流泪的。 看到有人向自己下跪,乌尔班惊得连退几步,睁大眼睛打量着这个人,不认得,实在是不认得。 不过,那眼神倒是有种熟悉的感觉,非常熟悉,在哪见过呢? 他垂下了眉头,静静和克里斯汀对视着。 两分钟过去了,风拂过庄园,吹起了地上的落叶,在空中盘旋、飞舞。 沉默已久的克里斯汀,也随着这风露出了笑容,开口。 “父亲,我是小乌尔班吶。”(。) 第四百二十一章 丹麦的神 这一声父亲,险些让乌尔班的眼泪落下来,他呆呆地杵在原地,眼神中闪烁出无法割舍的情愫,不可思议地望着眼前这个人,从头到脚仔细打量。 长相、衣着、神态气质无论哪方面都和印象中的儿子大不相同,反倒像是个跟自己年龄差不多大老绅士。 唯有眼睛里的那一丝光彩,唤起了他从前的记忆,隐隐约约间他感觉到,这就是小乌尔班,他唯一的儿子。 但他实在想不通,小乌尔班不是十几年前就死了么,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欧洲大陆的另一侧,而且还是以这样的姿态和年龄。 “你” 乌尔班嘴唇蠕动了两下,纹丝不动地凝视着克里斯汀,过了好久也没能出什么,重复着:“你” 和他的反应不同,克里斯汀的脸上早已堆满了笑容,在护卫戈麦德兄弟的搀扶下起身,先对郑飞鞠了个躬表示谢意,而后就那么望着阔别十年的父亲,傻笑。 乌尔班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心中不由得犯起了嘀咕,猜想:这人不会是个傻子吧 “你说你是谁?”他皱起眉头。 对于父亲的质疑,克里斯汀做好了心理准备,毕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再加上自己来到丹麦后日夜操劳,早已泯去了当年的青春容貌,变成了一个半老不老的小老头儿。 他微微一笑:“我的童年是在小乡村度过的,那时候您通过打猎来养活全家,我们家有一只名叫塔克的狗,每到傍晚它就会蹲在家门前,伸长脖子眺望您离开的方向。母亲会炖上一锅肉等着您回来,有一天她蹲了锅狗肉,塔克难过的好几天都没吃饭” 渐渐的,克里斯汀眸子里泛起了异样的神采,把令他深深眷恋的回忆,一点一点的表达出来。 平实朴素的讲述,在旁人听来没什么动人之处,但这些用语言描绘出的场景,把乌尔班瞬间带回到许多年以前,那些春夏秋冬,那些酸甜苦辣,仿佛一切都近在眼前,却永远都抓不到。 听着克里斯汀诉说着逝去很多年的往事,几滴饱含情感的泪珠,从乌尔班的眼角滑落。 这些事情只有他的儿子知道,不可能是别人。 “你”乌尔班哆嗦着上前几步,站到克里斯汀面前,迟疑片刻,抬手捏捏他的脸:“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克里斯汀抹了把眼泪,内心的欣喜难以控制,以至于鼻涕都出来了。 “离开伊斯坦布尔后,我就流浪在欧洲各地,最后搭上了一支商队来到了丹麦,这些年来我每天都只睡四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研究思考,也许是太累了,不知不觉就变得这么老了。” “看起来,就像是我的弟弟。”乌尔班苦笑了下,怜惜地叹了口气。 这时他又想到了什么,问:“当年听说你和你的母亲都死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克里斯汀不愿意想这些事情了,摇摇头:“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我们父子俩很幸运的遇见了,为什么还要去想让我们痛苦的回忆呢?来吧,好好喝顿酒!” “也是。”乌尔班眉毛微抬,浅笑:“你长大了,和以前不一样了。” 说罢,他把目光投向在旁边看了好久的郑飞,深深的弯下腰,鞠躬。 “谢谢。” 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道过最真诚的一声谢谢了。 “果然是个惊喜,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克里斯汀望着郑飞,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郑飞欣然一笑,耸耸肩:“快进屋聊吧,我吩咐厨师去准备大餐,咱们好好喝一顿!” 在诺大的庄园里,众人跟随着这父子俩,有说有笑地走进了芬芳气息弥漫的城堡。 父子俩径直进屋去了,谈谈从前的琐事。 大厅里,郑飞搬了把椅子坐到床边,倒了杯可口的雪利酒,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细细品味。 “真想不到,传说中的克里斯汀居然是乌尔班的儿子。”布拉德靠了过来,双手背在身后感叹。 “是啊,天下什么样的巧合都有。”郑飞微笑。 “那这次的事情岂不是顺利多了,克里斯汀一定会同意跟我们走的。” 闻言,郑飞默默放下酒杯,闭上眼睛捏了捏眉心。 “没这么简单。” “为什么?” “因为,这次的情况和以往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布拉德不解。 郑飞的笑容渐渐从脸上消失了,没有多作回答,视线停留在远方朦朦胧胧的山脉。 “来,陪我喝一杯。”他若无其事地说。 他不说,布拉德也不多问,欣然接过酒杯灌了一大口。 房间里。 父子俩靠窗而坐,在这里能将美丽的庄园景色尽收眼底,惬意得很。 “这么说,这些年来你一直在计划报复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不是计划,而是已经实施了,就在今年丹麦的远征大军就会南渡,征战地中海。” “可是丹麦有这个实力么,奥斯曼帝国那些剽悍的大胡子可不是好惹的,他们的军队近年来横扫欧洲,连拜占庭帝国都不是对手。”乌尔班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担忧。 “丹麦现在的实力,远远超乎您的想象。”克里斯汀笑了笑:“等过些日子有空的话,我带您去一个地方,去过了您就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自信了。” 他说的地方,是指海军港。 “好吧。”乌尔班撇撇嘴,从桌上端杯酒喝了一口,接着问:“那你现在在丹麦是什么地位,船舶设计师?火炮设计师?待遇怎么样?” “我的地位,超越了国王。”克里斯汀淡然挑眉:“好多人把我奉为是神。” “哈?”乌尔班禁不住失声一笑。 克里斯汀白了他一眼:“怎么,看不起你的儿子?” “不不不,我只是觉得很惊讶,他们为什么会把你当成神?” “我制造出了了不起的东西,价值远远超过了您当年铸造出的巨炮。” 克里斯汀站起身,双臂伏在窗台上,眼睛里现出只属于强者的快意。 “我是丹麦的神,将要带领它走向光明。。”他重复了一遍。(。) 第四百二十二章 征战地中海 乌尔班一怔,瞧着他踌躇满志的神情,不禁垂下头,晃动着手里的酒杯。 他觉得,自己的儿子阅历还远远不够。 “你确定丹麦人会听从你的号令么?” “当然,下到平民上到将军,他们对我的态度比对国王还要尊敬。” “问题就在这里,丹麦国王作为一个国家的君主,怎么会允许有个人获得比自己更高的地位?反正如果是我的话,即便这个人能让国家变得更加强大,我也绝对不会留着他的,更别说支持他了。” 听他这么说,克里斯汀神情着实一怔,不过很快又恢复正常,笑道:“事实是他确实在支持我,也许他的想法和您不一样。” “可是” “好了父亲,别说这个了吧,让我们聊聊其他的,比如以后的生活怎么安排。”克里斯汀打断了他,岔开话题。 转了转眼珠子,看见儿子的从容神态,乌尔班便不再纠结这件事了,捧着酒杯努嘴笑道:“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跟着船长到处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能领略不一样的风景,有吃有喝什么都不愁。” “天呐,您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年您为了能施展自己的才华,带着我和母亲跋涉千里去了君士坦丁堡。” 乌尔班连连摇头,沉顿少顷,吖了口酒,叹息。 “那么后来呢?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这个,为了追逐所谓的抱负、财富和地位,却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可现在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的?我只知道我现在过得很快乐,每天都是无忧无虑的,船长对我们大家很好,而且你知道吗,是他把我从伊斯坦布尔救出来的,我答应过要帮他设计铸造火炮的。” “我可以给他一大笔钱,甚至是一批战舰和巨炮,用来作为报答。”克里斯汀接着说,他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 乌尔班犹豫不决,把剩下的半杯酒一口气喝尽,沉默了好久。 “可是,我真的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再像当年那样劳累了,你看你,现在老成了什么样子。” 看了看镜中自己的脸,克里斯汀垂眉,而后释然一笑:“等我设计完最后一款战舰后就能闲下来了,这些年来我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复仇,我要灭掉可恶的默罕默德二世,灭掉奥斯曼帝国!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不管付出什么都是值得的!” 在他的言语里,乌尔班嗅到了浓浓的火药味儿,看着他被仇恨占据的瞳孔,不禁联想到了布拉德的宿敌,约翰塞纳,他可不愿看着自己的儿子也变成这样。 “嘿,忘掉过去吧,人不能只为了复仇而活着,那样不仅累,还会让你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一刻,觉得自己白活了一场。” “但我的复仇计划就快要开始了,整整八年我都坚持了下来,难道在这个时候放弃吗?”克里斯汀无比倔强地说。 要说服一个人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放弃八年的努力成果,实在不可能。 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乌尔班舒展眉头,给自己添了杯酒,宽心一笑。 “好吧,我不阻止你,我也希望能打败奥斯曼帝国,但比起那个,我更希望你能活得像我现在这么开心,活得充实。” 克里斯汀露出会心的微笑,和他碰了个杯,眺望着远方的山脉,悄然间,神色中有了些许好奇的意味。 “航海,真有那么好玩吗?” 对于这个问题,乌尔班好好想了想,终于有了个准确的答案。 “航海本身是很枯燥的,你想啊,整天整夜的漂在海上,除了船舱就是甲板,吹着海风吃着鱼虾,无聊的时候爬上瞭望塔远眺海平面,期望能快点抵达陆地但你知道吗,当你终于结束了一段旅程,踏上陆地的时候,心中那种欣喜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的。看着水手们冲下码头奔向旅馆,在街道上逛来逛去给自己的妻子女儿买件漂亮裙子,淘点小玩意儿那样的场景,多么有情怀。” 乌尔班眼中的憧憬,就仿佛是在描绘最美的画卷,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更重要的是,我之前听船长说,他们要去一个叫美洲的地方,那里不仅有绝美的山河风光,还有许许多多的神秘未知等待发掘,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探险更有趣的呢?” 听着他说完,克里斯汀顿首,微笑:“好像确实挺有趣的。” “那你要一起吗?”乌尔班还想说服他。 “我没那个机会,等我灭掉奥斯曼帝国之后再说吧。”克里斯汀举起酒杯,视线依然停留在远方的朦胧山脉。 “孩子,那我们只能再次分别了吗?” “当然不,好不容易才见面的,这次您就留下别走了吧,想航海的话,以后我组建一支最庞大的船队,咱们到全世界去探险,就去你说的那个美洲?它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只有船长知道,要不然他是船长呢。”乌尔班苦笑,顿了顿接着说:“可我不想留下和王室那帮人勾心斗角。” “不用勾心斗角,我在丹麦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您当然更是了,不管是王子公主还是国王,都得对您服服帖帖的。”克里斯汀自信微笑。 乌尔班蹙起眉头,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人为利益而生,让一个外人成为国家的主宰,丹麦国王是傻子么? “孩子,我劝你还是谨慎一点” 克里斯汀摇摇头,笑道:“留下吧父亲,咱们父子俩一起统治丹麦,号令远征大军南渡大西洋征战地中海,灭掉可恶的奥斯曼土耳其后,咱们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多好!” 乌尔班挑眉,正要应答,门笃笃响了两声。 “谁在那?”克里斯汀习惯性地问。 “大餐准备好了,准备开吃喽!”门外传来圣地亚哥的声音。 “好的,马上就来!”乌尔班回应,随后对克里斯汀耸耸肩:“吃完饭再聊。”(。) 第四百二十三章 探听秘密 晚餐时,趁着父子俩高兴,郑飞灌了他们很多酒。 他要弄醉克里斯汀,探听一些秘密,不把那些事情弄清楚,他心里始终像堵着点什么。 “好久没喝这么痛快了”克里斯汀醉醺醺地拿起空酒瓶往嘴里倒,脸颊上醉出了一抹红晕,嘴里絮絮叨叨地念着。 护卫戈麦德兄弟站在他的身后,警惕地用余光瞥着餐桌旁的人,担心他们会对克里斯汀大人不利。 有他俩在,郑飞没办法探听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于是转了转眼珠子,悄然对乌尔班耳语了一番。 乌尔班会意,轻咳一声,搭着克里斯汀的肩膀说:“让你的护卫退下去吧,感觉像是在监视我们,很不舒服。” 因酒精而反应迟钝的克里斯汀,沉沉地坠了下头,吆喝般的喊:“戈麦德,回你们房间里去!” “克里斯汀大人” “快走!”克里斯汀猛地一挥手,酒瓶子脱手而出砸在墙上,粉碎。 戈麦德兄弟从没见过这样的克里斯汀,他们担忧地对视一眼,没多说什么,慢吞吞地退下了。 见这俩人满不情愿的模样,郑飞招手叫住了他们,接着从餐桌上拿了瓶上好的美酒,微笑着走过去。 “葡萄酒之国意大利出产的,拿着喝。” “这”大戈麦德盯着那酒瓶看了会儿,犹豫着犹豫着,终究还是架不住美酒的诱惑,欣然接过:“谢谢。” 之后,俩人欢喜地上楼去了,踩在楼梯上悄声说着: “我说的对吧老哥,他们不是什么坏人,克里斯汀大人不会有危险的。” “这次算你赢了这可是意大利酒啊老弟,听说很多贵族都喝不到呢,那是个遥远的国度。” 戈麦德兄弟离开后,郑飞把大厅里其他无关人员也清了出去,只留下几个心腹坐在餐桌边。 没吃饱的圣地亚哥大口啃着牛骨头,完全没注意到逐渐沉重的气氛,一口一个真香,毫不在意老冤家汉斯鄙夷的目光。 “这才是你这家伙的本性啊,别装什么绅士了。”汉斯摸摸他的头。 圣地亚哥什么也不说,只用油腻腻的大手拍在对方脸上,就把对方恶心的不行。 郑飞端起酒杯啜饮一口,瞥了他俩一眼,而后便注视着满面通红的克里斯汀,看着他醉醺醺的拿餐刀切牛排,用的是刀背,磨了半天都割不动。 他应该真的醉了吧。郑飞这么想,藏在酒杯后的嘴角,轻轻翘起。 他挪了挪椅子,坐到了克里斯汀旁边,愁容上脸的乌尔班也坐了过来,瞧着儿子烂醉如泥的模样,叹了口气。 “他怎么变成了这样。”乌尔班摇摇头,再次叹息。 “见到你了,他高兴。” “我说的不说喝酒,而是他太天真了。” “我哪里天真?哼”克里斯汀咕哝了句,把好不容易切下来的牛肉塞进嘴里。 与他的外表不符,克里斯汀的真实年龄是三十岁,但心理年龄其实还不到二十岁。 他的幼稚天真,源于他长年不与外界接触,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来到丹麦的八年间,他整天只忙一件事,那就是研究船舶设计图纸。 也正是因此,几乎与外界隔绝的他,根本无法揣度狡诈的人心,照他看来,事情一定会像他想象中那样发展。 郑飞挑眉,对乌尔班耸耸肩,小声说:“我想先问他几个问题,等会再说其它的。” 接着,他清了下嗓,把克里斯汀送到嘴边的酒瓶抢了过来。 “还给我!”借着酒劲,克里斯汀耍起了小孩脾气。 “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还给你。” “什么问题?” “你是怎么设计出巨型加农炮的?谁给你的创意?” 克里斯汀不屑的笑了笑:“哪来的什么创意,那些巨炮都是根据我父亲留下的图纸改良的。” 闻言,郑飞惊讶地看了乌尔班一眼。 乌尔班点点头:“当年研究巨炮的时候,我是带着他一起的,留下了不少图纸都给了他。” 郑飞思忖片刻,望着托腮傻笑的克里斯汀,蹙眉:“可你设计出的巨炮和你父亲的不同,你的巨炮炮管内壁有螺旋式的纹路,能大幅提升炮弹的飞行速度和射程。” “对啊,呃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记得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个秘密” 克里斯汀纳闷不解,但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他现在懒得思考其中的利弊原委,这也是人之所以会酒后吐真言的原因。 “我猜的。”郑飞敷衍道,撇撇嘴。 “哦怪不得。”此时的克里斯汀觉得他的解释还挺合理的。 圣地亚哥抵抵汉斯的肩膀,得意笑着低声说:“看,这家伙比我还蠢。” “别嘚瑟了,你喝醉酒还不如他呢,倒地上睡得跟死猪似的。” 对于这俩人的拌嘴,郑飞没去理会,继续问出自己的困惑。 “那你是怎么想到在炮管里加上螺纹的呢?” 克里斯汀仰头盯着天花板,做回忆状,想了好久才终于想起来了,嘿嘿一笑。 “当年,我是搭着一条货船来丹麦的,船上有好多人那天货船行驶在一条大河里,恰好碰到了一个漩涡,被巨大的力量卷得转啊转啊,幸亏水手们有点本领,不然就卷进去了”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足有好几分钟,一句话都要来回说好几遍,郑飞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挠挠头。 正在这时,重点来了。 “在和漩涡抗击的过程中,甲板上涌上了好多水,弄湿了好多东西,摆脱漩涡的控制后,我站在甲板上看着它,实在想不明白它为什么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幸运的是,我的疑问在不久后便得到了答案,前面说过河水淹了很多东西,其中包括火柴,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办法生火煮东西了。于是水手们把船靠岸,捡了点枯木头和木棍,双手使劲搓木棍去钻木头,渐渐的就有火星燃了起来。” “联系到之前的漩涡,我想,强大的力量的产生难道是因为旋转么?”(。) 第四百三十四章 从天而降的图纸 “借着父亲留下的火纸,来到丹麦后我被聘用为火炮设计师,我觉得如果能让炮弹也旋转起来,一定能产生更强大的破坏力。于是我想尽各种途径,终于研究出一种办法能在炮管里掏出螺纹线,经过试射后发现,不仅破坏力得到了加强,连射程和速度都提升了好几倍!” “从前的炮弹是能用肉眼看见的,而我设计的火炮射出的炮弹,连影子都看不见!正是这项发明让我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王室特聘我为首席火炮设计师,帮助加强炮兵部队的战斗力。” 说到这里,克里斯汀拿起空酒杯有模有样地灌了一口,微笑:“这个秘密我跟谁都没说过,谁都没想到我设计的火炮之所以厉害,是因为里面的螺纹线。想想也是有意思,我的创意竟然是因为一个险些要了命的漩涡。” “自然,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沉顿少顷,他不禁感慨,目光中充满着对大自然的崇拜。 郑飞挑了挑眉头,浅笑。这家伙虽然醉的糊涂了,但这句话确实道出了真理。 人类的一切智慧都是源于自然,经过能工巧匠的精心雕琢,成为一件伟大的艺术品,或造福人类或创造灾难,推动社会的进步,最终再归于自然。 郑飞垂头盯着餐盘里的牛排,看起来像是发呆,其实是在思考。 毫无疑问,克里斯汀的确是乌尔班之子,继承了乌尔班的天赋和图纸,加以改良铸造出线膛炮,倒是也符合常理。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郑飞无论怎么也想不通。 酝酿片刻,他伸手挡住想来抓酒瓶的克里斯汀,笑道:“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就把它给你。” “快问,快问啊!”克里斯汀不耐烦了。 “包括克里斯蒂安号在内的那些巨舰,你是怎么设计出来的?” “画啊,大多是用黑炭画,画错了还可以擦掉,要是没有炭的话就只能用墨水了,画错了只能扔了”克里斯汀不假思索地说。 听见他的话,汉斯认真注视着大口牛骨头的圣地亚哥,一本正经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比你还蠢。” 郑飞手指擦了下鼻梁,盯着克里斯汀那双晕晕乎乎的眼睛:“我的意思是,你是怎么想到图纸要那样画的?受到了什么启发吗?” “启发?”克里斯汀又仰头盯着天花板做回忆状,想了想后摇摇头:“没有。” 他的回复,令郑飞情不自禁地蹙起了眉头。 怪,难道这家伙真是举世无双的天才吗,设计船舶图纸需要超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个时代的风帆船水平还处在较低的层次,全世界最巅峰的造船工艺体现,应该就是明朝郑和下西洋时的巨型宝船了,但那比起克里斯汀设计出的巨舰还差得远。 克里斯汀的作品,领先时代足有三百年,是真正的跨世纪之举,那艘克里斯蒂安号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像极了十八世纪的英国皇家海军胜利号战列舰,英雄巨舰。 就算是达芬奇那样拥有毁天灭地般智商的怪才,在十八世纪接受十年的船舶知识熏陶,也未必能设计得出。 而这个克里斯汀,在此之前一直在跟着父亲做火炮研究,可谓是一点船舶知识都没接触到,直接上手就搞出来了? 上帝之手么 这点,让郑飞百思不得其解,要是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他无法接受,是个正常人都接受不了。 然而,就在他纠结的时候,解释来了。 “没有什么启发”克里斯汀眼神飘忽,嘴里一遍遍絮叨着。 冷不丁的,他冒出一句:“克里斯蒂安号的图纸是现成的,我设计的所有巨舰,只是照着它修改而已。” 刹那间,郑飞打了个激灵。 他魔怔了般,腾地站起来冲到克里斯汀面前,猝不及防地扯住对方的衣领,神色极为紧张。 “你刚说什么?”他厉声问。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克里斯汀清醒了不少,脑子没那么糊涂了,但在惊吓之下,还是不由自主的实话实说。 “图纸是现成的” “哪来的?” “八年前的一天早上我刚睡醒,它就放在我的窗台上。” “谁放的?”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看着郑飞凶神恶煞的脸,从未受到过胁迫的克里斯汀哆嗦了起来,醉酒和惊吓使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倒出了自己藏匿心中多年的秘密。 不过这些话刚说出来,他就后悔了。 郑飞纹丝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足有十几秒,才松开了手,失神般的坐回椅子上。 他看得出来克里斯汀没有撒谎,一张从天而降的克里斯蒂安号图纸,是谁的手笔? 人,上帝,还是某位穿越者? 思考着各种可能性,心中激涌了许久,他逐渐平静下来。 出乎意料,和以往不同,他没想到自己这次居然这么快就镇定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既来之则安之,恐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就算这个世界还有其他穿越者,就算自己是某个棋盘里的一枚棋子,也要坚定信念好好干出一番大事! 骑士军团、斯巴达、忠诚可爱的伙计,拥有这么多支持自己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并且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个时代也没出现什么实力可怕的穿越者,只是留下了一张图纸而已。 想到这里,郑飞捏了捏眉心,在餐桌旁众人纳闷不解的目光下,缓缓吁出一口气。 “还有谁知道你的秘密?”他问克里斯汀。 “没有了,独一无二,否则我也不会被人奉为是丹麦的神。”清醒不少的克里斯汀咬咬牙,转转眼珠子:“请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帮我保守秘密,我会给你好处的。” “那就好。”郑飞切了块牛排,神色从容。 “说吧,你要什么好处。” “我要你,和你所有的图纸、巨舰、巨型加农炮。” 郑飞的眼神里,显现出前所未有的野心,令得克里斯汀不禁毛孔放大,打了个寒颤。(。) 第四百二十五章 给我点时间 城堡大厅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大伙儿愣愣地注视着郑飞,震惊不已,圣地亚哥嘴里叼着的鸡腿掉落在了餐桌上。 谁都没想到,船长的野心居然会这么大,海军港内部停靠着成百上千条战舰,倘若全部据为己有,足以抗衡欧洲南部几个海洋强国组成的盟军。 这是要闹哪样?郑飞咄咄逼人的眼神和气势,令他们情不自禁地感到了恐惧。 而郑飞所做的决定,源于那张从天而降不知从哪来的图纸,他急需壮大自己的势力来获得安全感。 沉寂,持续了许久。 在昏暗的油灯光下,克里斯汀眼睛躲闪不定,颤巍巍地拿起面前的酒杯,酒水刚沾到嘴唇就放下杯子,此刻的他没有心情去喝酒。 他和父亲乌尔班对视了一眼,凝重而惊慌的眼神仿佛是在说:这个人真的是航海家?我怎么感觉他的目标是要统治全世界 而乌尔班的目光中也充满了震惊,觉得郑飞像是变了一个人。 停滞了会儿,克里斯汀又一次拿起了酒杯,这次咕噜一口喝完了半杯酒,吖出一口气,抹抹嘴,给自己打足底气后,他沉下脸。 “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你想要的东西太多了,就算我不反对,但国王、王室甚至是全丹麦的人民都不会同意的。” “可你并不需要得到他们同意,你是丹麦人的信仰,对吗?”郑飞冷淡地说。 克里斯汀咬咬牙,垂下眉头。 “让我想想,仔细想想,这件事太大了,我现在还不能做决定。” “好,给你一夜的时间,明天给我答案。” 说罢,郑飞对身旁懂拉丁文的斯巴达战士耳语一番,之后几名战士火速冲上了楼梯,半分钟后,人们听见踹开房门和扭打的声音,很快的,鼻青眼肿的戈麦德兄弟被押了下来,用绳子捆在大厅的柱子上。 克里斯汀诧异地盯着这俩兄弟,不安地转了转眼珠子。他本想拖延下时间,找机会告诉他们俩,让他们溜出去向王室报信,好把自己救出去。 “对不起,克里斯汀大人。”戈麦德兄弟垂着头,表情复杂。 “你们可都是皇家护卫队里的佼佼者” “有人比我们更强。”戈麦德兄弟用眼角的余光瞥着几名斯巴达战士,掩盖在歉疚神情下的,是深深的无力感。 克里斯汀深吸一口气,被两名战士看押着,上楼进了房间。 乌尔班执意要和他待在一块儿,郑飞准许了,并且为了让克里斯汀有足够的考虑空间,他让斯巴达战士撤出了房间,把守在门外。 安排完这一切,郑飞提了瓶酒默默登上楼梯,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嘿,我感觉他今天有点不太正常。”圣地亚哥凝视着楼梯,低声说。 “是啊,这样的他让我感到害怕。”汉斯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担忧:“像个妄图征服全世界的疯子。” 留在大厅里的人都是郑飞的心腹,他们是不会把这些话往外说的,只私下里互相议论议论。 在细如蚊子般的窃窃私语中,唯有布拉德平静地端起杯酒,动作轻轻的迈上了楼梯。 克里斯汀的房间里。 “父亲,这就是你追随的人?这就是你说的自由自在的生活?谁能告诉我,那个人到底想干什么?”坐在窗前,克里斯汀恨恨捶了下窗台。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乌尔班皱紧眉头,对郑飞形象的突变感到纳闷。 “一个人怎么可能忽然改变,我又没说错什么话。” “让我想想。”乌尔班回忆着之前餐桌上的情景,凝思片刻,豁然说道:“对了,你说那张图纸不知道是谁画的,之后他突然就变了。” “可我真的不知道是谁,那天我一觉醒来,那张图纸就摆在桌子上,用一本书压着,书上记载着船舶的制造工艺、流程和数据。”克里斯汀拧起眉心,面色凝重:“我到现在都想不通是谁,如果有这么好的东西,他为什么不自己拿去用,反而让我占尽了风头?” 思考了会儿,乌尔班摇摇头,舒展眉心吁出一口气。 “别想这个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你接下来怎么决定?很显然,要是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答案,他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透过窗户,仰望着星罗棋布的夜空,克里斯汀捏捏拳头,脑中盘算了许久,嗤笑一声。 “哼,这里是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只需要半个小时皇家护卫队就能封锁全城,他只是一个有十几条小船的航海家,我不相信他能有胆量杀掉我。” “他还真敢。”乌尔班挑眉,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你肯定听说了,几个月前伊斯坦布尔的大仓库被人炸了,那就是他带人干的。” 闻言,克里斯汀眼眸中掠过惊讶,转头望着他:“是吗,那说起来他还算是我的朋友了,他一个航海家为什么要去炸那座大仓库?”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总之呢,他是个航海家,但不是一般的航海家。”乌尔班顿了顿,想起了什么,问:“看到刚刚把你两个手下制服的战士了吗?” “嗯,真是怪物,戈麦德兄弟是我精心从皇家护卫队挑选的,身手非常好,竟然被那几个人给打败了。” 乌尔班笑了下:“因为,那些人是斯巴达战士。” “斯巴达,不是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吗?”克里斯汀眼眸中遍布了困惑。 “是的,那些人是斯巴达人的后裔,隐居在山谷里,他们身上保留了最勇猛凶悍的战斗信仰。” “怪不得呢,原来对手是斯巴达他果然不是一般的航海家。”克里斯汀努努嘴,倒杯水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笑笑,便听乌尔班又补了句。 “那样的战士,他手下有四千个。” 瞬间,克里斯汀一口水喷出窗外,愕然盯着他:“四千?” “对,整整四千斯巴达战士。” “可是斯巴达人为什么要服从他?” “这我就不清楚了,听说是他得到了斯巴达人的信仰。”(。) 第四百二十六章 我是个穿越者 “信仰,确实是个可怕的东西啊。”望着窗外的夜空,克里斯汀感叹。 沉顿少顷,乌尔班口有点干,倒杯水喝掉,然后接着说。 “所以,现在你了解了他的实力和胆量,你的决定是什么?” “您希望我怎么决定?” “我当然希望你能好好活着,在吃晚餐以前,我想让你跟着我们一起走,但现在我不得不重新考虑了,船长的野心太大让我猜不透他想干什么,这样的人太可怕。” “那么,您现在想让我拒绝他留在丹麦?” “不,对于我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既不答应他又能离开丹麦,咱们父子俩带着一笔钱去法兰西或者英格兰,买座庄园城堡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再给你找个美丽的贵族姑娘,生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看着他一点点长大,多好。” 乌尔班的眼神里,有着无比的憧憬,漂泊一生经历无数苦难的他,只求能无忧无虑地度过余生。 而克里斯汀,则是不屑地笑了,连连摇头。 “您忘了母亲是怎么死的吗,我发誓一定要给她报仇,干掉默罕默德二世,灭了奥斯曼土耳其!” “可是你的仇,报到什么时候才算完?”乌尔班幽怨地叹了口气,合上双眼:“就算你领导丹麦大军发起了远征,并获得最终的胜利,但你想过没有,如果是那样的话,丹麦和到处发动战争的奥斯曼帝国又有什么区别?而你,就成了残暴的默罕默德二世。” “我不管,我必须要报仇!”克里斯汀无比执拗,愤愤捏紧拳头,目光中充满了恨意。 乌尔班睁开眼,静静注视着他,许久之后,摇头叹息,明白自己扭转不了他的意志了。 “真希望有人能把约翰塞纳写成一个故事给你看看,那样的话也许你的想法就会改变了。” “约翰塞纳,是哈里森家族的那个杀手吗?”克里斯汀抬眉。 “是的,一个为报仇而活着的人,在死亡降临的一刻,却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被虚度了,什么记忆也没留下。”乌尔班浅浅苦笑了下。 他的话,引起了克里斯汀的沉思,但很快的,克里斯汀便又恢复了常态。 “我和他不一样。”克里斯汀扬起嘴角。 “你真的不考虑离开丹麦,去英格兰买块地过悠闲日子吗?”乌尔班还想尝试一下。 “不。”克里斯汀果决摇头:“就算是不为了报仇,我也想留在丹麦,在这里我的地位比国王还高,人们视我为信仰,我可以拥有无尽的权力和财富,至于您说的要给我找个漂亮姑娘做妻子,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孩子,你太天真太自负了。”乌尔班替他感到不安。 “随便您怎么说,但事实就是这样,哪天有空上街看看,您就会明白人们对我有多崇拜了。” “好吧,先不说这个,你好好想想明天给他什么答复吧。”乌尔班头探出窗外看了看,楼下伫立着一排斯巴达战士,在严密监视他们,想溜是不可能了。 “好,您先休息,我习惯在画图的时候思考。” 克里斯汀提着油灯来到书桌前,摊开完成一半的图纸,在昏暗的灯光下,托腮凝思。 望着他的侧脸,乌尔班轻轻叹息,而后凝视着夜幕中的远方,用他睿智的大脑思考对策。 郑飞的房间里。 不绝于耳的虫鸣,为寂静的深夜添了些许生机,郑飞双臂伏在窗沿上,盯着浩瀚的星空出神,桌上摆着空空的酒杯,和侧翻的酒瓶。 他从未有过这样的状态,心乱如麻,想找个人来倾诉心事,却又不知道该对谁说。 圣地亚哥么?那家伙头脑简单,不会理解得了的。 至于汉斯和阿瑞斯等人,就更不合适了,还没到那种可以托付心事的地步。 所有事情只能自己慢慢消化解决,多么不容易,这一刻他感到了深深的无力与孤独。 他的脸庞上显露着忧愁,回身扶起桌上的酒瓶子,倒了杯酒,一口灌尽。 没办法,谁让老子来自另一个时空呢。他这么想,自嘲似的苦笑了下。 这时,门被扣了两下,发出笃笃的轻响。 “今天别来打扰我。” “真的吗?连我这位美丽的小姐都不想见?” 门外传来布拉德捏起鼻子的嗓音,听起来引人发笑。 郑飞不禁翘起了嘴角,犹豫片刻:“进来吧。” 布拉德进门,晃了晃手里的酒杯,耸肩:“我来蹭杯酒喝。” “楼下不是有酒吗?”郑飞随口应道。 “好吧,我是来陪你聊天的。”布拉德无奈地撇撇嘴。 “想不到一个纵横欧洲的殿堂级杀手,居然有这么暖心的一面。”郑飞玩笑道。 布拉德挑眉想了想,欣然一笑:“我这个杀手不太冷。” 说着,他过来给自己倒了杯酒,又给郑飞添上一杯。 接下来,少顷的沉默。 银白色的月光洒落在地板上,外面传来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伴着丝丝缕缕的虫鸣,钻进人们的耳朵。 “我知道,在大厅里你忽然变成那样是有原因的。”布拉德面色平淡地说。 “嗯”郑飞同样平淡的应,凝望着夜空,倏然产生一个念头:布拉德不就是分担忧虑最合适的人选吗?睿智而值得信赖。 想到这里,他渐渐坚定了这个念头。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布拉德接着问。 “那张巨舰图纸,克里斯汀说是一觉醒来就出现在他的窗台,他不知道是谁放的。” “那你相信他说的话吗?” “相信,因为那图纸是属于三百年后的,现代人画不出来。” 布拉德不理解了,默默放下酒杯,皱起眉头。 “呃,你怎么知道它属于三百年后。” “因为,我来自五百多年后。”郑飞浅笑,笑容中有着难以言述的意味。 “哈?”布拉德脸上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困惑地眨巴了下眼。 “我是个穿越者,带着超越现代五百多年的记忆和知识,来到了这个世界。” 凝视着远方,郑飞平淡道。(。) 第四百二十七章 与命运抗争,其乐无穷 布拉德手指动了下,不禁瞪大了双眼。 迟钝两秒,他愕然转头盯着郑飞的侧脸,向来安之若素的目光中,此时却尽是震惊。 “你说什么?”他确认性的问,吞吞吐吐的语气像是在质疑。 “我是个穿越者,来自五百多年后。”郑飞重复了一遍,神色依然那么平静,凝望着远方那掩盖在夜幕下的朦胧山脉。 “五百多年”布拉德一时间陷入了茫然,不由得掰掰手指头,弄清这个概念后,失声念道:“怎么可能” 他不会懂得五百年后是什么概念,但他知道五百年前是多么遥远,那时候他的祖国英格兰正被丹麦人所统治。 总之,他明白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时间跨度。 “所有人都会说怎么可能,都会认为我是个疯子。”郑飞的视线停留在那些山脉轮廓上,自嘲般的一笑:“但我说的是真的。” 作了少顷的思考,布拉德啃了啃手指,深呼吸:“我相信。” “是吗?”郑飞偏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有了些许欣慰。 “嗯,你身上有好多特点是平常人不具备的,而且你懂得好多好多现代人不了解的知识,比如上次我们一起乘坐的热气球,在那以前我实在不敢相信人真的能飞。” 停顿了会儿,布拉德拾起桌上的酒杯,豁然一笑:“所以,我相信你来自未来。” 郑飞挑眉,终于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感觉舒服多了,总是憋着秘密在心里是件很不爽的事。 “那你为什么在大厅里会有那么反常的举动呢?”布拉德问。 “因为那张船舶图纸本该属于三百年后,但它却从天而降出现在这个世界,说明是有人把它带过来的。”郑飞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然后你认为自己不是唯一的,有种危机感,对吗?”布拉德揣测。 郑飞笑了笑,以示对他的肯定回答。 布拉德耸耸肩,站到窗前和他共同眺望远方:“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就好比十几年前我最辉煌的那段时光,忽然出现了一个天赋比我还高的对手。”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郑飞轻轻叹息,神色黯然:“还有,我觉得自己是被刻意安排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一枚受人摆控的棋子,这让我心里非常慌乱,定不下神。” 接下来,俩人各自沉默了许久,直到耳畔边萦绕着的虫鸣渐渐消失,还来寂静的深夜。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终究还是布拉德先开口了。 “我觉得,你完全用不着心慌。” “怎么说?” “好多人都是棋子,比如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克里斯汀,他是丹麦王室的棋子,别看现在给了他无尽的风光,一旦没有用他必要了,王室一定会铲除他。” 布拉德浅笑了下,喝口酒接着说:“仔细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枚棋子,仆人是庄园主的,士兵是将军的,而曾经的我和塞纳,是命运的。” 说完,他耸耸肩,放下了酒杯:“命运就是一盘棋局,永远也挣脱不了,你应该做的不是去畏惧它,而是想着怎么能把它下得更好。” 这番话,令郑飞不禁拧起了眉心,顿悟。 思忖片刻,他仰头望着繁星点缀的夜空,停滞了会儿,豁然笑道:“是啊,有什么好畏惧的。” “没错,之前碰到那么多磨难不是都一一化解了么,就算哪天真的失败了,最坏的结局不过是一死,死亡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夜空中,北斗七星仿佛是在指引前方的道路,郑飞凝视着它们,微笑。 与命运抗争,其乐无穷。 “布拉德,你真是个哲学家。” “每个喜欢思考的人都是哲学家。”布拉德颇为得意地打了个响指,喝尽杯中的酒。 这时,郑飞倏然想到了什么,视线从夜空中移开,落到布拉德的眼睛。 “你刚才说,克里斯汀是丹麦王室的棋子?” “对啊,怎么了?”布拉德困惑地看着他。 “我还真没在意”渐渐的,郑飞翘起了嘴角,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既然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 “你又想到什么坏点子了?” “有件事得让你去办,耳朵凑过来。”郑飞对他勾了勾手指。 次日清晨。 今天,冰雪国度丹麦终于嗅到了一丝春天的气息,城堡的墙角盛开了一朵花,几只鸟儿跳跃在枝头,吵闹个不停。 郑飞就是被这鸟啼声吵醒的,洗了个脸便下楼吃早餐去了。 造型华美的长条餐桌上,摆放着面包、牛肉、煎鸡蛋,简单而富有营养。 圣地亚哥汉斯等人坐在餐桌边,等着他下来开饭,往常他们都是迫不及待先吃的,但昨晚郑飞的异常举动让他们感觉船长像是变了个人,他们小心翼翼地端坐着,连呼吸都压低了些。 “怎么不吃饭?”郑飞在餐桌前落座,对他们笑了下。 大伙儿面面相觑不吭声,最后还是圣地亚哥挠挠头,说:“不敢” “什么时候这么怕我了。”郑飞咬了口面包,玩笑一句。 “你恢复正常了?”圣地亚哥咧咧嘴。 这时郑飞才明白大家是因为昨晚的事情,于是释然一笑:“昨天我是不是有点吓人?” “嗯那什么,既然船长正常了,大家也别那么严肃了,开动开动!” 圣地亚哥率先塞了一大口牛肉,忽然瞥见郑飞不善的脸色,嚼动的嘴巴顿时僵住了,默默把牛肉吐到了餐盘里。 “真恶心我吓你呢,快吃!”郑飞嫌弃地瞪了他一眼。 餐桌上的气氛终于活跃了起来,大伙儿有说有笑地用着早餐,这时,楼梯口传来嗒嗒的脚步声,克里斯汀和乌尔班下来了。 克里斯汀思考了一整夜,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在丹麦的地位和荣耀,他想和郑飞谈谈。 他面色凝重地迈着步伐,走到了餐桌边。 “先吃点早餐吧。”郑飞邀请。 “不了,我有重要的事情想说。”饿了一夜的克里斯汀揉了揉腹部,盯着煎鸡蛋。(。) 第四百二十八章 重回海军港 “等我先吃完,你要是不想吃的话就坐着休息一会儿。”郑飞屏住笑。 愣了下,克里斯汀乖乖坐到椅子上,叉起煎鸡蛋塞到嘴里,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乌尔班先生,您也吃一点吧。”郑飞脸上挂着善意的微笑。 乌尔班应了句,随后纳闷地拧起眉心,想:他变回来了?好像是的人都会有情绪暴躁激动的时候,看来他昨晚只是心情不太好而已 这样一来,他又想让克里斯汀跟着船队一起走了。 很快的吃完了早餐,克里斯汀擦擦嘴,看着郑飞。 郑飞会意,起身坐到大厅里的沙发上,这里靠着窗,能看见美不胜收的风景。 仆人过来给他们倒了两杯酒,匆匆退去。 “说吧。”郑飞端起酒杯,望向窗外。 “经过一整夜的思考,我的决定是”克里斯汀转了转眼珠子,酝酿片刻:“给你一批船舶和加农炮,但不可能全部给。” “行。”郑飞立刻回应。 克里斯汀讶然,怔了好一会儿。 “你这就答应了?” “你希望我不答应?”郑飞挑眉,笑。 “不不不”克里斯汀连连摆手,脸上布满了困惑。 “什么时候能把东西给我?” “今天下午就出发去海军港吧,除了克里斯蒂安号,你可以随便挑选十艘巨舰,并给你配上满船的加农炮。” 既然对方这么爽快,克里斯汀也不吝啬,虽然有点不情愿,但好歹对方炸了伊斯坦布尔大仓库,还从那里救出了自己的父亲,就算是报恩吧。 况且,这点东西对于他来说,九牛一毛而已。 “好。”郑飞努努嘴,端起酒杯啜饮一口:“哦对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远征计划?” “告诉你也没关系,父亲跟我说你炸掉伊斯坦布尔仓库的事了,我相信你是不会消息透露给奥斯曼帝国的。” 克里斯汀淡然一笑:“初步定在两个月后,那时候刚好春天来临,大批舰队抵达地中海又需要一个多月,风平浪静视野开阔,很适合海战。” “那如果奥斯曼帝国出现了极大的防御漏洞,你们会提前发动远征吗?” “当然。” “哦” “怎么了?” “没什么。” 郑飞转头瞥着窗外,注视着树梢上蹦跳的小鸟,嘴角上扬四十五度。 在沙发上坐了会儿,克里斯汀慢慢喝掉杯里的酒,见郑飞迟迟不说话,按捺不住了。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房画图纸去了,我得珍惜所有散碎的时间。下午咱们就出发去海军港,取出你的十艘巨舰和加农炮。” 他礼貌地站起来,微微俯身:“谢谢你救出了我的父亲,看起来他在你这里过得很快乐,他不想留在丹麦和我在一起,还想继续跟着你的船队,拜托你照顾好他,以后要是有需要丹麦帮忙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好。”郑飞笑着回应。 克里斯汀天真的以为一切都圆满解决了,事情肯定会照着自己想象的那样发展,他欣然转身迈上了楼梯。 望着他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郑飞晃了晃酒杯,呢喃:“只要十艘船,怎么可能。” 静谧的下午,如期而至。 由几十辆马车组成的车队,行驶在出城的道路上。 克里斯汀在街上看见一个将军,便让马车停下,叫住将军吩咐他去王宫告诉国王,就说自己和老朋友出城游玩几天,这样可以避免国王以为他丢了发动军队全面搜寻。 在小贩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中,车队离开了繁华的哥本哈根,直奔海军港所在的城市而去。 两天后,海军港大门前。 还是那么高的铁栅栏,还是那么森严的防守,但这次再来,感觉却截然不同了。 瞭望塔上的守卫早已调转炮口,对准这群不明身份的来客。 “站在那儿别动!”守卫大喊,快步走到了他们面前:“这里是禁地,谁都不许接近!” 郑飞看着克里斯汀,克里斯汀皱皱眉,对守卫打起了官腔:“你不认识我?” 守卫嗤笑了声,嘲讽:“你以为你是谁,上帝么?” “你叫什么名字?”克里斯汀捏了捏眉心。 “你没有资格过问,现在赶紧离开这里,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克里斯汀苦笑着摇摇头:“我是克里斯汀。” “我还是宙斯呢!”守卫瞪眼大喝。 然而,他的怒容在下一秒便僵住了,迟钝片刻,咽了口唾沫。 “哪个克里斯汀?” “还有第二个吗?” “可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克里斯汀摸了摸口袋,出来匆忙忘了带能够证明身份的令牌,转了转眼珠子,道:“把你们海军港的将军叫来,他认识我。” “好,你们先在这等着。”守卫小跑着进了大门,直奔将军的住所而去。 海军港占地面积很大,所以足足过了有半小时,将军才神色紧张的出现在门口。 一见面,将军便恭敬地俯下身:“克里斯汀大人!” 见状,在场的守卫们纷纷效仿,之前那个叫嚣的此时大气都不敢出,甚至还打起了寒颤。 幸好克里斯汀没跟他计较,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大人,您怎么会到这里来了,不是常年都住在王宫吗?”将军小心翼翼地问。 “带我的朋友来看看,顺便取点东西。”克里斯汀淡漠道,在众人的陪同下进入海军港。 海军港内部依旧是那番景象,士兵们在操练,工匠们围在半成的船身旁工作,监工们则是甩起长鞭,苛刻地监督他们。 路过造船厂,克里斯汀望着人们在精心雕琢自己设计出的作品,欣然一笑。 “将军,带我去泊船区看看。” “唔,去那里做什么?” “我自己设计出的船,难道还不能去瞧瞧了?”克里斯汀略有不悦。 你打破了世界的平衡,所以要调用其他穿越者来压制你 国王要杀克里斯汀维权,克里斯汀终于决定跟随郑飞 所以说你笨 咕哝静默 博格帮助买军火买船 交出你的梦,加勒比的传说(。) 第四百二十九章 这次你得听他的 泊船区。 现在是上午九点左右的样子,海军港的士兵们都在集训中,因此就没人来泊船区散步了。 天气格外晴朗,碧海蓝天,伫立在这里望着空荡荡的宽敞大道,倒是有种别样的旷达感。 由于要在战时当作码头使用,道路宽度足有近百米,在它的两侧整齐停靠着气势恢宏的巨舰,排列向远方的海平面。 行走着,克里斯汀展望自己多少个日日夜夜才设计出的作品,嘴角挂上了满意的微笑,对郑飞介绍。 “看那边那艘,它是最接近克里斯蒂安号的一款,我只按照图纸改了下甲板就成了,就把它送给你吧。” “送”闻言,将军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噎住了,憋着未出口的半句话,发愣,之后沉重地拧起眉头,若有所思。 对克里斯汀的慷慨,郑飞回了个微笑,点头想:反正这些船将来都是我的,才不管你想给我哪艘呢。 “哦对了还有那艘,虽然小了点,但它的速度非常快,适合用作急航突袭。”克里斯汀耸耸肩,眉飞色舞地说:“你知道的,组建一支完美的船队需要搭配多种类型的船只。” 接下来,他开始了滔滔不绝的讲述,仿佛是在炫耀自己的一件件作品,告诉人们他是有多伟大。 “吶,好骄傲的家伙。”汉斯在队伍后面嘀咕,对圣地亚哥。 “这样的人是会有大麻烦的。”圣地亚哥撇撇嘴,摸出怀里的一包牛肉干,拆开兀自嚼了起来。 有克里斯汀的带领,这次郑飞可以自由穿梭在泊船区内部,再也不用躲避任何人的目光了。 自始至终,克里斯汀都一直没向将军求助,让他抓住郑飞等人,那是因为自己的父亲乌尔班还在郑飞手里,并且他还指望郑飞继续带着父亲航海去呢,老头子喜欢那样的生活。 还有就是,即便将要送给郑飞一批坚船利炮,但他却没有丝毫的心疼,毕竟在海军港停靠的有数百艘巨舰,只是送十艘而已,常年埋头于船舶图纸中的他对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只感觉:哇,好少。 两小时后。 这段时间,克里斯汀带领大家走遍了海军港的每个角落,介绍了他的每一款作品。 借用那张从天而降的克里斯蒂安号图纸,还有那本造船工艺书,他共改装设计了二十几款战舰,其中包括战列舰、巡洋舰、护卫舰、突袭舰、急航舰等等,几乎囊括了所有种类。 这是一笔多么大的财富啊,郑飞着实为之眼红。 然而,他深知自己无法把它们全部带走,毕竟海军港驻扎有数万士兵,炮台什么的一应俱全,配备的都是克里斯汀研制的线膛加农炮,就算号令勇猛无畏的斯巴达军团强行突袭,也极有可能会全军覆没。 至于暗夜偷袭,那就更不现实了,海军港的瞭望塔是建在石头砌成的高台上的,海拔高度有上百米,为的就是增加高度以提升视野,倘若周围海域有不明船只逼近,肯定能在第一时间发现。 再者说,泱泱几百艘巨舰要多少水手才能开走? 想要把这些船全部带走,除非克里斯汀亲自下令,但目前来看显然是不可能的。 郑飞的想法是,先把十艘巨舰搞到手,剩下的慢慢来,不求全部,只要得到包括克里斯蒂安号在内的那些一级战列舰就够了,之前仔细数了数,一级战列舰共有十五艘,每艘能配备百来门加农炮,个个都是海中壁垒式的存在。 谁能想到,他的这个念头在脑海里留了不过几分钟,便化为了泡影。 参观完毕,站在泊船区的尽头,眺望着波罗的海的蔚蓝色海面,一望无垠。 自始至终都在思考事情的将军,此时对克里斯汀露出了微笑。 “克里斯汀大人,差不多到午餐时间了,要不带上您的朋友们去我的住所享用一顿大餐?我那有今天刚宰的牛里脊肉,还有上好的红葡萄酒。” “不急,先把正事办完。”克里斯汀面色威严,对他示意:“去召集五百个海军士兵,登上我刚刚说要送给朋友的十艘船,起锚升帆把它们送出海军港。” 闻言,将军心里咯噔一声,不自然地笑了笑,而后满脸狐疑地把郑飞打量了一番。 “您的朋友是丹麦将军吗?看起来不太像” “他确实不是丹麦人,怎么了?” “唔,既然他不是丹麦将军的话,这些船就不能给他,一艘也不行。”将军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克里斯汀一怔,脸上现出了些许愠怒。 “你是在反抗我吗?” “不好意思,大人,但这是国王下的命令。”将军稍稍垂头,但态度依然那么强硬。 “国王”克里斯汀嗤笑了声:“你难道不知道国王很多时候都得听我的吗?” “我知道,但是这件事您得听他的。”将军翘起嘴角,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瞬间,克里斯汀的怒火飙到了极点,一把扯住将军的衣领,四目相对,炽热的目光如同是要吃人。 而将军,却还是面不改色。 噢,之前有过的顾虑终究还是来了。一旁,郑飞蹙起了眉头。 克里斯汀在丹麦的地位,果然不像表面上那样高大。 喜好征战的国王必然是具有野心和雄才大略的,而这样一位国王,怎会允许有人抢占甚至超越自己的权力?他给克里斯汀的,只不过是一些虚名而已。 除了每年的中央城堡晚会和偶尔的出行外,渴望复仇灭掉奥斯曼帝国的克里斯汀,每天都是闷在王宫里,全身心投入船舶设计工作,几乎与世隔绝,对外界的情况可谓是一点都不了解。 在哥本哈根,国王为他营造出了受人敬仰的虚假场景,让他误以为自己是至高无上的,一旦远征大军开拔,他就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了,到那时候,他会沦为怎样的下场? “我是克里斯汀,这里所有的船是我的作品!我想给谁就给谁!”克里斯汀瞪大双眼,怒喝。(。) 第四百三十章 进王宫 瞧着恼羞成怒的他,将军的从容神色没有丝毫改变,漠然一笑。?&bsp;&bsp;? “克里斯汀大人哦不,应该叫你克里斯汀你难道真的这么天真,什么都不懂吗?” “你什么意思?”克里斯汀紧紧攥着他的衣领,屏住气息。 “恐怕只有你才会这么糊涂吧知道吗,你和工匠手中的铁锤、士兵手里的刀剑没什么区别,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国王大人用你来开启伟大的远征,只要远征计划开始,你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丹麦的神?”将军嘴角挂着谑笑,挑衅似的注视着他。 克里斯汀顿时陷入茫然,一时间无法接受,失魂落魄般的呆住了,脑中一遍遍过着将军的话。 许久。 “不可能”克里斯汀摇头念叨,眼神中涌现出无穷无尽的恐慌,不由自主地松开将军的衣领,向后退了两步,脚步凌乱险些滑到,被郑飞扶住了。 似乎是在同情他,将军捏了捏眉心,笑意不减。 “克里斯汀,八年前你来到丹麦的时候是二十二岁吧?今年才三十岁,而且这些年来你一直都把自己闷在王宫闷在图纸里,你现在的阅历还不如八年前,最多也就是十几岁少年的水平。” 顿了顿,将军盯着他,狞笑:“你太天真了,海军港的船,你一艘都别想提走!” “混蛋,你在胡说八道!我要免去你的将军把你押进大牢!”这是克里斯汀最后的挣扎,歇斯底里。 将军不屑地摇摇头:“别说海军港是我的地盘,就算是在哥本哈根,现在国王和军队也未必会听你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克里斯汀恨恨盯着他,鼻孔吞吐着灼热的气息,沉默不语。 “因为在几天前的晚会上,你跟国王说远征计划很快就要执行了,他心里有了底,不用再给你面子为你营造虚假崇拜了。这也是我敢跟你说这些话的原因,算是提前给你提个醒吧。”将军补充道。 此时,克里斯汀已被彻底激怒,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咆哮道:“你一定在骗我,我要杀了你!” 他使出全身力量挥出一记猛烈的拳头,却被将军轻松接住,与此同时,附近的士兵纷纷跑来,用他们的长矛指着克里斯汀,蓄势待。 将军把克里斯汀的拳头推了回去,耸耸肩笑道:“看,我说了这是我的地盘。” 暴跳如雷的克里斯汀,此刻表情无比扭曲,不管不顾地想要再来一拳,被郑飞紧紧拉住了。 “小心死在这。”郑飞对他耳语,脸色沉重。 “放开我!”克里斯汀疯狂挣扎,躁动不安。 郑飞对旁边的斯巴达战士点点头,战士会意,一拳把克里斯汀给打晕了,终于安静了下来。 瞧见这一幕,将军的笑容可真是自内心,受了克里斯汀八年的气,看了他八年的脸色,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在此之前受国王的命令,每时每刻都要对他低三下四的。 “对不起这位将军,给您添麻烦了。”扫了眼周围手持长矛的士兵,郑飞垂头致歉。 “没什么。”将军把衣领理好,脸上有恢复了他本来的傲慢:“你是克里斯汀的朋友?” “是的。” “还真没听说过他也有朋友给你个忠告,赶紧把他送回王宫离他远点吧,他活不了多久了,国王不会允许他带着机密逃往别国的,要是你敢帮助他一起逃跑,全丹麦的士兵都会追捕你们。” “谢谢你的忠告。”郑飞咬咬牙。 “不谢。”将军嗤笑一声:“带他回哥本哈根去吧,我现在不抓他是因为还没得到国王的命令,说不定他还有点用处。” 说完,将军摆摆手,扬长而去,离开前不忘嘱咐士兵们把郑飞等人“送”出海军港。 在上百名士兵的看护下,郑飞和几名伙计迈出了海军港大门,面色凝重地眺望着前方,缓缓吁出一口气。 “圣地亚哥,背着他。”郑飞颇为忧愁地敲了敲额头。 本以为克里斯汀即使不像表面上拥有那么大权力,但至少还是有一点的吧,现在看来,他除了虚名外什么都没有。 走在回去的路上,郑飞不得不重新考虑接下来的计划。 在庄园住了一晚,他们便踏上了前往哥本哈根的归途,正如海军港将军所说,如果国王察觉到克里斯汀失踪了,一定会调动军队在全国范围内搜寻。 毕竟,克里斯汀的脑子里有无数张巨舰图纸,以及丹麦远征计划的军事机密,这些都是绝对不可外泄的。 快马加鞭,清晨出,经过一天一夜的旅程,他们在次日傍晚回到了哥本哈根。 街道依然那么繁华,人群依然那么拥挤,两旁的店铺敞开着大门,展示其中各式各样的商品,等待客户上门。 丹麦终于摆脱了冬天的尾声,迎来美妙的初春,街道旁的楼上有褐碧眼的丹麦姑娘,体态轻盈地打开窗子,端详着屋檐上蹦跳的鸟儿,和遍布街道的行人们。 “我喜欢那个。”圣地亚哥指着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为她的娇美容颜而倾心。 “你别指人家。”郑飞把他的手撸下来,瞪了他一眼。 “我”圣地亚哥委屈地撅撅嘴。 坐在后面沉默了两天的克里斯汀,也不禁微笑了下,似是自言自语:“我好像明白,为什么我的父亲愿意跟着你们了。” “两天了,你终于开口说话了。”郑飞挑眉。 “我还是不相信那个将军说的话,不可能。”克里斯汀固执地摇摇头,经过两天时间,情绪平缓多了。 “你真的相信国王会把最高统治者的地位让给你?” “不管他想不想让,至少人们对我的尊敬是真的,他们把我视为信仰,因为我设计出了包括克里斯蒂安在内的许多巨舰,我是引领丹麦王朝走向征服道路的伟人。” “好吧,等到了王宫,一切就都清楚了。”郑飞耸耸肩,不再继续劝说他了,平视前方,望着数百米外那座依稀可见的宫殿。(。) 第四百三十一章 军火贩子 穿过一片空旷的广场,绕过一个精美的大雕像,马车在王宫门前停下,克里斯汀昂挺胸,迈着稳健的步伐走了进去,此刻的他已不再慌乱,倒是很执着的想要去证明一件事。? “克里斯汀大人。” 门口,两列守卫向他鞠躬问好。 他稍作停顿,瞥了眼守卫们,他们的恭敬神态和以往并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他多了分坦然,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对郑飞等人摆摆手:“你们就别进来了,我一个人能行。” 郑飞点头,静静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之中。 “就这么把他放走了?”圣地亚哥咕哝。 “不然呢?”郑飞应了句,抬脚往回走,穿行在诺大的中央广场上。 “可他不是答应给我们十艘船的吗?” “你也看见了,他并没有这个权力。” “那我们什么都没得到,连艘远洋船都没有,怎么回美洲” 圣地亚哥的话,把大家带入了一种悲伤的氛围,他们垂着头闷声不吭,为之前费那么劲在海崖上搭建架子感到不值,还有那晚在呼啸不停的海风里冻了那么久。 一队巡逻兵经过,郑飞笑着和他们打了个招呼,看着他们慢慢走远。 “你以为我就这样罢休了?等着看好戏吧。”他对圣地亚哥说,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 圣地亚哥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努努嘴:“好吧,每当你出现这个表情的时候,就说明你肯定计划好了。” 郑飞浅笑不语,摸出酒壶晃了晃,已经空了,于是对大家呼吁:“走伙计们,找个地方喝酒去,顺便逛逛哥本哈根!” 这时,圣地亚哥看了看四周,挠挠头忽然想到了什么。 “咦,布拉德最近几天去哪了,他不是一直都跟着你的吗?” “哦我吩咐他办事去了。”郑飞淡然应道,卖了个关子。 “那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呢?” “等。” 一群人闲聊着,离开冷冷清清的王宫广场,踏上了陌生而熟悉的街道,领略丹麦特有的风情。 傍晚的小酒馆,是一天中最繁忙的时候,因为好多搬运工之类的苦力都下班了,一窝蜂地挤到酒馆里点两杯酒,坐下来边喝边看窗外的美女。 耳边是嘈杂的争论声,目光在满屋子的粗糙大汉脸上掠过,郑飞凝视着窗外,托着手中有个缺口的酒杯,略微失神。 他在想事情,揣测布拉德那边现在怎么样了,以及接下来的计划安排。 现在一切的关键都在布拉德那里,希望他能处理好吧。 街道上,几个小孩儿在奔跑,看起来像是前面几个抢了后面那个的糖果,脸上有着嘲弄而天真的笑容。 丹麦的姑娘不少,但不在郑飞的审美范围,也就没有欣赏的意思了,专心思考自己的事情。 这时,一个带着皮帽的男子走进酒馆,疾步小跑到火炉前烤烤手,而后对老板笑道:“老样子,一壶热酒两碟兔肉,外加两块面包。” 老板耸耸肩,吩咐小伙计去准备,而后趴在柜台前,和这位熟客聊聊天。 “我说索伦,你现在都这么有钱了,怎么不肯去高档餐厅吃点好东西,比如牛排鹅肝什么的,老来我这吃兔肉和面包。” “照顾你生意你还不愿意了?”名叫索伦的男子玩笑道,取下暖和的皮帽扇扇风,被火炉烤得有点热,头顶都冒汗了。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这样的大财主,完全可以过最优越的生活。”老板垂眉一瞥,视线落在索伦的宝石戒指上:“光是这个至少值两千枚银币吧?” “算你有眼光,在拍卖行花了两千五弄来的。” 索伦得意笑笑,然后无奈地耸耸肩,吐出一口气:“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没办法,最近半年越来越忙了,哪有功夫去高档餐厅消遣,只能老在你这随便吃点。这不,今天晚上我又要登船去比利时了。” 说话间,他要的热酒兔肉和面包端上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掰开面包把兔肉夹在里面,一咬就是一大口,配着酒囫囵咽下。 “嗯我就喜欢你这的烤兔肉,又酥又嫩。”他竖起了大拇指,称赞。 老板挑眉,让伙计又给他端来一碟。 “索伦,你至于忙成这样么,你又不缺钱。” “谁能嫌钱多呢,这段时间钱好赚的很,等到远征计划开始了,恐怕想赚也没有喽。” 远征计划,这一句飘到郑飞耳边,自然引起了郑飞的注意。 郑飞不禁转头,细细打量着几米外那个趴在柜台前的男子,他叫什么来着喔,老板好像叫他索伦,也许,能从他嘴里探听出某些有价值的秘密。 郑飞微微一笑,竖起耳朵接着听他们谈话。 “为什么啊?”老板茫然不解。 “你说呢,那时候军队都开拔了,还会需要火药么?” 火药郑飞蹙起了眉头。 难道这个叫索伦的人是军火贩子?没道理啊,以丹麦的强大国力,怎么可能需要从军火贩子手里买火药呢? 有了这个困惑,郑飞觉得很有必要找索伦谈谈。 “哦,也是。”老板顿悟,见索伦大口吃着面包和兔肉,笑道:“要不我给你多准备点带着路上吃吧。” “好好好,谢了!” 索伦匆匆应道,喝完杯里的酒,这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啊哈,你一定是索伦先生吧,好久不见!” 郑飞端着杯酒,假模假式地和他打招呼。 索伦转过身,纳闷地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拧起眉头:“你是?” “不记得我了吗,再仔细想想,我是从欧洲南部过来的”郑飞诱导着他,内心却汗颜,万一这家伙还是说不认识的话就尴尬了。 作为一个生意人,经常要面见各种各样的合作对象,索伦是不会把他们全部记住的,但更不会轻易说忘掉了,那样会得罪曾经的合作伙伴。 “噢,我想起来了以前在南方的确见过你,但请原谅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索伦笑了笑,演得很真实。(。) 第四百三十二章 我用得着买吗? 郑飞会心一笑,主动和他碰了个杯,自我介绍:“我叫圣地亚哥,意大利人。” 身后坐在桌子上啃肉骨头的真圣地亚哥差点呛着,顿时就凌乱了,一脸懵逼地盯着他:“你我” “哦天呐原来是意大利的圣地亚哥,我想起来了,好久不见。” 索伦嘴角挂上了礼节性的微笑,虽然对郑飞自称是意大利人的容貌有点怀疑,但也没戳破,双方都在演戏,商场么,有些时候就是戏场。 这时,索伦瞧见真圣地亚哥的扭曲表情,疑惑道:“嘿圣地亚哥,你的伙计怎么了?” 郑飞转头看了看这家伙,眨眨眼,回头笑道:“没什么,他的脑子不太正常唔,索伦先生,要不找个包间咱们好好聊聊?” 此时此刻,真圣地亚哥的内心是卧槽的。 索伦为难地皱皱眉,看着外面即将被夜幕笼罩的街道,耸耸肩。 “很抱歉,今天恐怕不行,我晚上得登上去比利时的船,是要去见一位大客户,你知道的,我本来确实有支规模不小的船队,但都贡献给了远征计划。” “别担心,我只占用你一小会儿。”郑飞挽留他,嘴角一翘:“并且,我也是要和你谈生意。” 谈生意,大概是索伦这样的商人最喜欢听到的了。 他不禁露出了笑容,想想距离发船还有三四个小时,在这之前还有点空,于是点点头,爽快答应了。 在酒馆里找了个安静的包间,俩人坐了下来,郑飞让圣地亚哥等人在外面把守。 “说说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索伦直奔主题。 “我需要购买大量火药,你是做军火生意的吧?”郑飞大胆猜测。 “没错,丹麦是我的家乡,我常年奔波在欧洲各国之间,哪里有钱赚就去哪。” “可是对于军火商来说,有战争的地方才能赚到钱,丹麦现在是个和平国度,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闻言,索伦笑了笑,喝掉半杯酒。 “你一定是最近刚到丹麦的吧,连远征计划都不知道。” “远征计划”郑飞做思考状:“听说过,它不是已经准备八年了吗,今年终于要开始了?” “内部消息,最近就要实施。”索伦狡黠一笑:“远征计划的战舰、大炮、士兵都已准备充足,唯一欠缺的就是火药了,离开了火药,再好的大炮也只是一堆废铁。” “可是以丹麦王国的财力,置办点火药应该不成问题吧?” “不不不,丹麦这方面的矿石比较匮乏,没办法自行开矿制造出足够的火药,缺少的一大部分只能从其它国家购买。”索伦摇了摇手指,颇为得意的样子:“本来我是不该说的,不过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而且远征计划就快实行了不怕泄露,我就跟你说说吧。” 顿了顿,他给自己添了杯酒,吞下一口接着刚才的话说。 “远征计划属于高度机密,如果王室或者军队派人到其它国家采购大量火药,势必会引起对方怀疑,那样就会有提前泄露计划的可能。所以为了安全考虑,王室的决策者只能把这项任务交给我们这些军火商,让我们通过自己的渠道从别国运回来,他们再花高价收购,我们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一语落定,索伦摇了摇酒杯仰脖灌尽,对郑飞微笑:“你需要多少火药?两船够吗?” “可能还不够。”郑飞挑挑眉,嘴角上抬:“你把这些都告诉我了,就不怕我抢了你的饭碗吗?” “怎么可能。”索伦的笑容中多了些许轻蔑,从容不迫地说:“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但说实话,军火这种生意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我用了十几年时间才建立起自己的渠道,哪有那么容易被抢走。” “也是。”郑飞努努嘴,开玩笑:“真不甘心呐。” “哈哈,我也做不了多久了,等到远征计划一开始,欧洲大陆的好多地方都要混乱喽,我准备带着家当远渡英格兰,在那边定居过好日子去。” 郑飞点头表示赞同,而后拿起酒杯抿了一口,沉思。 少顷的沉默,索伦奔着正题来了:“你需要几船火药,什么时候交货?” “大概三十船,越快越好。” “三十船”索伦皱紧眉头,满脸狐疑地盯着他:“你是做什么的,要这么多火药干什么?” “开采金矿。”郑飞坦然回应。 听到金矿这个词,索伦顿时两眼冒光,迫切道:“哪里有金矿?” “我不抢你的饭碗,当然也不想被抢。”郑飞摇摇头。 “好吧”索伦略微失望的样子,苦笑了下:“看来你也是做大生意的,不过三十船这个数量的确有点多,我手头上的暂时还不够,必须得这趟去过比利时才行。” “要多久?” “大约十天,可以吗?” “可以,十天之后你到这个地方找我。”郑飞从怀里摸出张纸条,在上面写下一个地址。 索伦接过,看清之后拧了拧眉头,看起来很困惑的样子:“肯达尔庄园我记得这地方以前是个老贵族住的,后来他搬家了,那里就空了。” “所以被我租买下来了。”郑飞浅笑。 “好吧,那十天后再见,我得赶去码头了。” 索伦眼神里有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起身和对方友好地握了个手,然后脚步匆匆地离开了酒馆。 望着索伦走远,郑飞默默喝了口酒,轻声自语:“想要火药,我用得着买吗。” 坐了会儿,他走出包间在柜台上拍下几个银币,而后带着伙计们出了小酒馆。 天已经黑了,夜幕下的哥本哈根倒是有点冷,回到了临时住所,郑飞洗了个热水澡,坐到书桌前摊开笔记本,写点东西。 不知过了多久,他打了个哈欠,爬上床休息,早知道把布兰妮带来就好了。 第二天清晨。 刚睁眼,他就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布拉德回来了。 他匆匆穿好衣服下楼,果真瞧见布拉德满脸微笑地站在大厅里。(。) 第四百三十三章 深夜来客 落座在靠窗的沙发上,郑飞开了瓶红葡萄酒,动作娴熟地倒了两杯。 “怎么样,顺利吗?”他迫不及待地问。 “一切都像计划中的那样。”布拉德接过酒杯轻抿一口,点头:“估计最多半个月,好戏就会拉开大幕了。” “干的漂亮。” 郑飞欣然一笑,旋即从怀里取出一张用松油烘过的纸,用自制的炭笔在纸上飞速写了几行字,然后交给等候在一旁的汉斯。 “让信使送回去。” 所谓的信使,当然就是大型猛禽白头海雕了。 信上写的内容大概就是,让包括原始人在内的土著和两千名斯巴达战士乔装分批来哥本哈根。 郑飞偏头望着窗外,小酌一口,目送着白头海雕盘旋升空,在蓝天白云间留下一道潇洒的身影,消失在遥远的天际。 他闭上眼睛揉揉眉心,想想之后的事情。 布拉德坐在他对面,喝完一杯酒又倒了一杯,也许感觉太闲了有点空虚,便想找点话说说。 “接下来半个月我们要做什么,一直在这等着吗?” “不,我可不喜欢浪费时间。”郑飞睁眼,脸上挂着豁然的微笑:“正好在昨天,我想起还有件事没做。” “嗯?”布拉德静待下文。 郑飞垂下眉,侧头欣赏窗外的美景。 “如果计划顺利,这次我们将能得到一大批战舰和加农炮,但问题是之前我们的火药都给了康斯坦察守军,没了火药的加农炮等于废铁,而离开大炮的战舰和货船没什么两样,所以我们必须赶在计划实施前储备数量足够的火药,否则是搞不动海军港的。” “唔,我觉得只要肯花钱,这个不难办,毕竟丹麦在秘密为远征计划做准备,一定会支持军火入境,我们从军火商手里买就行了。” “你说的不错,可是我不想花钱” 布拉德一愣,继而苦笑了下,摸摸额头:“这还真像你的作风啊。” 郑飞尴尬咧嘴:“其实我也不想抢,没办法,我至少需要一百船火药,买的话要上百万银币呢,我得留着钱做其它事情。” “一百船打个海军港要用这么多火药吗?”布拉德惊叹。 “不,这些火药不仅仅是用来对付海军港的,主要是备着等到了美洲再用。” “那不能从海军港里抢吗?” “别忘了海军港驻扎了数万精兵,我们只能靠偷袭引起他们混乱争取一点时间,趁着敌人没反应过来火速夺取战舰,同时派人搬运仓库里的加农炮,要是连火药也一起抢的话,会给对方更多时间组织反攻,那样对我们非常不利。” 认真思忖了会儿,布拉德赞同地点点头,微笑:“看来你在五百年后接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考虑得很周密。” “这不算什么。”郑飞挑眉,顿了顿接着说:“昨晚我在酒馆遇到一个军火商,他现在已经在去比利时的路上了,和我约定好十天后来交货。” “哦你要抢他?” “不,看起来他是个老实的生意人,要抢的话还真不忍心,况且他绝对凑不齐一百船火药,我的想法是通过他找到他上面的买家。” “不错的计划,只是”布拉德顿了顿,邪魅一笑:“只是我想说,敢做军火生意的人,绝对不可能老实。” “也许吧。”郑飞笑着回应,和他碰了个杯,而后扭头继续欣赏窗外的美景。 谁都没想到,布拉德的话很快得到了应验。 三天后,鸟语花香的上午。 春天的来临,令得丹麦的空气更加清新了,这座大庄园里生长着成片的绿草树林,透过枝桠洒落的温暖阳光,使人倍感舒适。 喏,此时就有不少人搬把椅子或是直接躺在草地上,翘起二郎腿眯着眼享受生活,悠闲极了。 不过这么美妙的时刻,郑飞却没有去追随,他留在城堡大厅里,伫立在大大的长条餐桌前。 等着吃好东西吗?不,他在研究海军港周边的地形。 这三天,受到征召的斯巴达战士和土著们陆续来到了哥本哈根,在这座庄园聚集,庄园的规模堪比二十一世纪的校园,足以容纳下这两千多人。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流逝,距离行动开始越来越近了,与其这么干等着,不如做点实事。 利用这三天,郑飞借用之前热气球高空观察得来的简略地形图,把餐桌改装成了一个沙盘,平原丘陵海洋一目了然,更方便制定撤退计划。 双手撑着桌沿,他皱眉思索,拇指和食指互相搓动,他深知最难的不是突入海军港,而是成功之后如何撤离。 海军港的位置在哥本哈根东南方,虽然濒临海洋,但处在丹麦国境的内侧,想离开丹麦就要经过大面积的国土。 用个不太合适的例子来说,这就好比是在重庆抢了船,还妄图经过长江逃出中国进入东海。 很难,不过好在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缓慢,一般信使都是用马或者鸽子,比起风驰电掣的白头海雕来自然是差得远了。 这样的话,就不怕前面有军队挡路了,只要想办法拖住追兵就行,毕竟战列舰的航速较慢,落后急航舰好几节。 一整天,郑飞都待在餐桌前,根据沙盘认真思考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同时,冥冥之中他总感觉今天要有什么事发生 夜幕降临,两千余人在草地上享用完丰盛的晚餐,便各自回屋睡觉去了,郑飞让习惯站岗守卫的斯巴达战士也回去休息,在计划实施前必须掩人耳目,不能暴露出他们是训练有素的战士。 在喋喋不休的虫鸣声中,悄然间,已是深夜。 郑飞盖好沙盘,打了个绵长的哈欠,脚步轻轻地上楼推开房门,倒头就睡。 两分钟,仅仅两分钟,他便被一阵嘈杂惊醒了。 嘈杂声是从楼下传来的,好像有什么人闯了进来。 出于警觉,他迅速翻起身,屏住呼吸侧耳聆听。 杂乱无章的脚步声,还有低声的吵闹,大厅里一下子涌进来很多人,听动静至少有上百个。(。) 第四百三十四章 罪恶的军火商 谁?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下意识地打开柜子,拿出里面的锋利刀具。 跑到门口,还没等他喊上一句,几名从熟睡中惊醒的斯巴达战士已经穿好盔甲冲出房门,准备冲下楼接敌。 “嘘!”他食指竖在唇前,示意他们不要慌。 “你们谁懂拉丁语?”他问,见有个战士点头,说:“带着他们去把大家叫醒,动作要轻,千万别弄出动静,听到我的命令再出来。” 战士搞不懂他在卖什么关子,无条件服从,用斯巴达语跟几位伙伴重复了一下指示,而后轻手轻脚地挨个进入房间,唤醒睡梦中的人。 郑飞的意图是,看看这群深夜到访的不速之客到底想干什么,他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些人很可能和给克里斯汀船舶图纸的人是一伙的。 他贴着墙壁慢慢凑到楼梯口,藏在黑暗中打量楼下大厅里的客人们。 哇,竟然蒙着面。 细数一下,果然有一百来个,手里要么拿着火枪要么提着大刀,静静矗立着,等候首领的指示。 他们在窃窃私语,仿佛是质疑这座城堡为什么空无一人。 这些人,难道是土匪?郑飞蹙眉,顿时感觉好无趣,准备让斯巴达出来把他们一网打尽。 就在他准备喊的那一刻,倏然一个似曾相识的嗓音传来。 “怎么回事,我记得明明是这里。” 首领模样的人从怀里摸出张字条,借着微弱的月光,满是困惑的又看了一遍。 “没错,就是肯达尔庄园,难道人都睡了么?” “没事的老板,我们把所有房间挨个找一遍。” “那要找到什么时候去!庄园里有四座城堡,每座城堡好几层楼,一层就有几十个房间” “我的上帝,这么好的庄园竟然被那个老贵族丢弃了,真可惜。” “可惜什么,你一个人住这么大城堡试试,吓不死你!” “额” 顿了顿,首领不耐烦道:“反正我们人多,都给我扯起嗓子喊,就喊丹麦王国万岁,要是有人的话肯定会被吵醒。” 郑飞正在打量这群不速之客,没有一点点防备,无数道粗犷的嗓音乍然而起,在这寂静的深夜,估计几里外都听得见。 住在附近庄园里的人们被吵醒了,挺清楚他们在喊什么,猜想大概又是军营里某群狂热的士兵吧。 “一群疯子!”他们咒骂着,拿枕头蒙住头继续呼呼大睡。 郑飞捂住耳朵煎熬着,听了足有半分钟,最终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这哪里是给克里斯汀图纸的人,明明是群二货! 迟疑片刻,他不紧不慢地走出掩护,双手伏在护栏上,出现在这群人的视野里。 “老板,有人出来了!” 喧闹声骤然停止,大厅里显现出灰飞烟灭般的沉寂,首领蹙眉,借着月光睁大眼仔细辨认,之后笑了笑。 “看来我没找错地方,你果然在这。” “你认识我?”郑飞挑挑眉,心想难道是仇家寻仇? 回到欧洲大陆后确实得罪过不少人,但有两千斯巴达战士在,他谁都不怵。 “当然。”首领抬手,取下自己的面罩,嘴角挂着戏谑性的微笑。 是他。郑飞稍稍怔了一下。 几天前在酒馆见的那个军火商,叫什么来着喔,索伦。 可是这个人,为什么要杀自己的生意伙伴? “索伦,我记得你。”郑飞微笑,站在原地没有下楼。 “你的朋友们呢?”索伦努努嘴。 “他们可能害怕,不敢出门吧。” “哦伙计们,上去把他抓下来!”索伦挥手。 “等等。”郑飞阻止道,嘴角依然挂着微笑:“先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为了和我做生意吧?” “深夜带着一百多人闯进你的庄园,可能是为了做生意么?” “哦那你是为了什么,你现在不是应该在比利时帮我采购那三十船火药吗?” “三十船火药就算全部卖给你,我最多也只能赚十万个银币,太少了。” 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索伦摸出酒壶,拧开盖儿灌了一小口,谑笑:“比起这个,我更感兴趣的是你的金矿。” 金矿,郑飞转转眼珠子,想起是那天在酒馆里和他信口胡诌的,说买火药是要开金矿,看来这家伙真的信了。 看来布拉德说的果然没错,敢做军火贩子的怎么可能是老实人。 郑飞会心一笑,道:“你想把我的金矿吞了?” “放心,你乖乖把金矿地址告诉我,不会让你有多大损失的,但你要是不乖的话,我就只能剁你一根手指了,然后是两根、三根好了废话不多说,告诉我它在哪?” 话音落下,索伦顿时换了副脸色,阴冷无比。 “好吧,它在加尼福利亚州。”郑飞仍在笑,像微笑更像嘲笑。 “加尼福利亚州是什么地方在哪里?”索伦茫然。 “在北太平洋东海岸,美国西部。” “太平洋美国你到底在说什么?!”索伦怒了。 少顷的沉吟。 郑飞收住了那玩世不恭的笑容,冷眼相对,正容亢色。 “我说,这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说罢,他大喊:“伙计们,出来吧!” 伴着连续砰砰的摔门声,数不清的斯巴达战士冲出房间扑下楼,短短一分钟,就将这群不速之客团团围住。 索伦四下张望,目光中充满了惶恐,还没反应过来,郑飞已经到了他跟前。 “我正愁找不到借口欺负你,你就来了。”郑飞坏笑。 “什么意思” (。) 第四百三十五章 图克曼公爵 “你到底是做什么的?”索伦铁青着脸,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在慌乱的同时,恨得咬牙切齿。 郑飞耸耸肩不作回复,对圣地亚哥点头示意一下,圣地亚哥想都没想就抡起膀子,狠狠揍了索伦一拳,正中脸颊。 索伦一个踉跄险些倒地,被手下扶住了,晕乎乎的他晃了晃脑袋,见圣地亚哥又凶神恶煞地抡起了膀子,连忙叫道:“别我说我上面的买家是图克曼公爵,他还是炮兵部队的将军。” “他住在哪?”郑飞高抬起头,神情漠然。 “城北的一座庄园里,我现在就能带你过去。” “你这么爽快,不会是在给我下圈套吧?”郑飞笑了笑,纹丝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 迟疑一下,索伦脸庞上逐渐褪去了惊慌,邪魅一笑:“要是我不告诉你下场肯定很惨,但如果我说了的话却不会有什么损失,因为图克曼公爵和几十个军火商都有来往,不管运去多少火药他都能全部收完,你是抢不了我的饭碗的。” “你还算聪明。”郑飞努嘴。 之后,郑飞吩咐斯巴达战士把索伦的手下们看押好,自己则是带了几个人钻进马车,在索伦的指引下直奔城北而去,事不宜迟,越早处理了越好。 一路上,索伦始终垂着头坐在马车里,为自己的失算恼悔不已,谁能想到对方居然有那么多打手。 深夜的哥本哈根是笼罩在寂静中的,冷风吹过萧瑟的街道,卷起片片枯叶,飘来荡去。 人们都睡了,大街上人烟稀少,只剩那偶尔经过的巡逻队和刚从酒馆出来的醉汉,当然,也不乏夜里出来找乐子的富家子弟。 大约半小时的功夫,索伦探头望了望前方,依稀可见那里有一个城堡的轮廓。 “到了。”他面无表情地说。 “别耍花招。”圣地亚哥擒住他的胳膊,用力往下一压。 “嘶真的到了,不信你可以找个人打听打听,这里就是图克曼公爵的住处。” “圣地亚哥,松开他。”郑飞命令:“你留在这里看着他,别忘了拿个布团堵住他的嘴。” 说着,他跳下马车,在布拉德和两名斯巴达战士的陪同下,沿着月光洒落的街道,阔步走向百米外的那座城堡庄园。 铁栅栏前,他们止住了脚步。 相当于门卫室的小木屋里,跑出一个衣衫不整的哨兵,他慌忙拧着纽扣,走过来与郑飞隔着栅栏相望。 “你找谁?”说话的时候,哨兵把一排纽扣都扣好了。 “图克曼公爵住这里吗?”郑飞礼貌微笑。 “我们老爷在见一位重要的客人,现在不方便。”哨兵仰头看了看月亮的位置,接着说:“再说都这么晚了,该休息了。” “请告诉他,我有很大一笔生意要和他谈。”郑飞摸出几个金币在他眼前晃晃,揣到他的口袋里。 大概是出于尴尬,哨兵干咳了一声,这时小木屋的门吱呀一声敞开,一个穿着睡衣露着肩膀的女人出现在那里,依靠门框摆出个撩人的姿势。 “亲爱的,你怎么还不进来。” 女人娇滴滴的声音甜到酥,看来是从事特殊职业的。 哨兵的尴尬更上一层,挥手让她回屋里去,然后迅打开大门把客人放进来。 “我先去通报老爷一声,你们可以在附近转转,但不要乱转,我们这里养了不少雪橇犬,被它们啃一口的滋味可不妙。” 哨兵耸肩,以最快度向闪烁着灯光的城堡跑去,闪身钻进了城堡大门。 这座庄园出奇的冷清,瞭望塔建了不少,但上面却没有一个人,整座庄园只有十来个闲散的家丁,他们围坐在小木屋里,借用取暖用的火炉来烤肉,侃侃白天的见闻。 “这么大的庄园,主人又是公爵又是将军,只有这点守卫力量?”郑飞心中产生这样的疑虑,眉头紧锁。 “也许是因为远征计划吧,能用的武装力量都贡献给了军队这样吧,我先四处看看踩个点。”布拉德嘴角微翘,目光停留在城堡的墙壁上。 “注意安全。”郑飞叮嘱。 布拉德刚走一会儿,进去通报的哨兵回来了,气喘吁吁地站到郑飞面前。 “老爷说他还要跟那位客人谈一会儿,如果您不急着走的话,可以先到大厅里等着,我们庄园别的没有,美酒管够。” 郑飞欣然点头,在两名斯巴达战士的陪同下迈进城堡大门,走进被暖色灯光萦绕着的大厅,在沙上落座。 管家和仆人们都已经睡了,哨兵只得兼起了他们的工作,从酒柜里取了瓶待客专用的红酒,小心翼翼地去掉瓶塞,拿酒杯时,他怔了一小下。 他取出四个酒杯,纳闷地回头望着客人们,只有三个。 “明明记得之前是四个人的难道眼花了?”他低声嘀咕,把多余的一个酒杯放了回去。 品着上好的红酒,郑飞静静等着这位图克曼公爵,伴着草丛里传来的虫鸣声,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终于在半个钟头后,图克曼公爵谈完了事情,把之前那位客人送下楼梯送出大门,而后颇有气度地来到郑飞面前,露出礼节性的微笑。 “这么晚我本该休息了,但一听说你给我带来了大生意,我立刻就来了精神。”他兀自倒了杯酒,轻抿一口,顿了顿说:“说说吧,什么大单子?” “三十船火药。” 公爵顿时眼前一亮。 “噢,我现在最乐意收的货物就是火药,最近几个月火药价格被你们这群军火商炒得越来越高,真希望你的要价能便宜点。” “每船八千个银币,怎么样?” “那还真不贵,不过我要先看看货。” 郑飞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他微微一笑,取出来之前准备好的一包粉末。 公爵捻起粉末凑在鼻尖嗅了嗅,而后把它撒在地上,拿起蜡烛点着,刺啦,烧得一干二净。 “这火药果然不错,你什么时候能交货?”他满意笑道。 “明天就行,货送到哪?” “我的仓库在往北边走两千米的一座要塞里,明天下午我会在那里等你。”(。) 第四百三十六章 毁掉它称霸欧洲的能力 得来全不费功夫。 郑飞挑眉,点点头:“好的,一定准时到。” 公爵摇了摇酒杯,仰脖喝掉杯底的酒,脸上有了丝疲倦的样子。 “很晚了,我该休息了,明天见吧客人。” 主人下了逐客令,郑飞也就不好多留了,简单的告别后,起身离开了城堡,行走在碎石铺成的小道上,出了庄园大门。 经过哨兵住的小木屋,听见了阵阵女人的喘息,挡不住的暧昧令人想入非非,看来哨兵是没空出来送客了。 踱步在栅栏外,郑飞想等着布拉德出来一起走,谁知布拉德早已在庄园外的树林里等他了。 看见郑飞走出庄园,沉思中的布拉德从树林里闪了出来。 “有个重要的情况,你一定很想听。”布拉德凝重的脸色表明了一切。 “你发现什么了吗?” “我们的计划可能要提前了。” “怎么说?” “在你之前的那位客人,他不是来和公爵谈生意的,溜进城堡后我无意中听到他们谈话,听口气像是王室里的人,知道他们在商量什么吗?” 郑飞锁紧眉头,仔细想了会儿,然后试探性地问:“难道和克里斯汀有关系?” “没做,就是克里斯汀。”布拉德的脸色依然那么沉重,停滞少顷,缓缓吁出一口气:“他们说,国王已秘密关押克里斯汀,准备给他安个罪名,下个礼拜处死。” “果然。”郑飞捏了捏眉心,苦笑:“恐怕任何一个国王,都不能允许自己的王国出现权力更大的人。” “是啊。”布拉德摸出酒壶灌了一口,抬了抬眉毛:“看来你又要忙起来了,你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克里斯汀的。” “没错,他脑子里的图纸和知识正是我所需要的。” 顿了顿,郑飞想起了什么:“那天晚上在中央城堡的晚会上,我见过丹麦国王,可刚刚那个人并不是。” “他确实不是,但也许他以后会是。”布拉德意味深长地说。 “什么意思?” “之前那个人和公爵在屋里聊的就是克里斯汀的事,国王想除掉克里斯汀,而那个人却想借这个借口除掉国王,毕竟克里斯汀虽然没有什么实权,但经过多年的宣扬,在丹麦很多平民心中都是神一样的形象,国王要干掉他,自然会引起平民的不满。” “所以那个人想揭露国王的阴谋,最大程度地利用民众的情绪,一举推翻政权。”郑飞接道。 “是的。”布拉德无奈地耸耸肩:“真没想到,丹麦即将迎来伟大的远征计划,居然在这个时候勾心斗角。” “这样的王朝是不适合做征服者的,它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处理好统治者们之间的矛盾。” 郑飞抬头,目光在皎月上一扫而过,停留在繁星点缀的夜空中,凝望。 思考,许久。 “我改主意了。”他幽幽地冒出一句。 “改了什么主意?” “本来打算只搞一百船火药,现在我决定能搞多少搞多少,并且很可能把它们全部用光。” “唔”布拉德纳闷地拧起眉头,不懂他的意思。 郑飞没多做解释,跳上马车望着北方:“先去那边看看吧,图克曼公爵的仓库在两千米外。” 十分钟后,马车停在了一处小山坡下。 轻手轻脚地爬到坡顶,看向前方,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昏暗的灯火。 这座名副其实的要塞,看起来仿佛是个炮兵基地,空地上停着许多带轮子的巨型加农炮,跟海军港里储备的外形差不多,区别是它们内壁没有膛线,只是普通的巨炮而已。 在此驻扎的士兵至少有一千,居住在用坚硬花岗石砌成的碉堡壁垒里,每座壁垒都配了巨炮,它们能给来犯者造成猛烈的打击,难怪公爵敢随意透露仓库的地址,原来并不担心有人敢攻打这里。 斯巴达战士是近战搏斗的勇者,但面对这些在几百米外就能索敌性命的巨炮,他们束手无策。 就算是上万人的军队想拿下这座要塞,少说也要两个小时,而这段时间足够哥本哈根城防军支援的了,更别提在哥本哈根周边地域还驻扎了总数几十万的军队。 “呵,真棘手啊。”郑飞仔细观察着要塞的布局,却没有发现什么破绽:“从这群士兵的状态来看,他们警惕性很高,随时准备战斗的样子,看来是已经接到王室传达的命令,将要开拔了。” “这样我就不好混进去了,这座要塞连个藏身的地方都没有。”布拉德苦笑了下:“在伊斯坦布尔时的好戏不能重演喽。” 几个月前在伊斯坦布尔,布拉德便是只身潜入炮兵部队,蛰伏了好几天,等待机会在士兵们饭菜里下了药。 “让我想想”郑飞闭上眼睛,思忖各种可能的方案,他不愿看着一只肥鸭子就这么溜了。 深夜,趴在山坡上吹冷风,着实有些冷,正是这丝丝的凉意,使得他的头脑无比清醒。 “有了。”他欣然一笑,嘴角勾勒出优美的弧度。 “你又想到了什么坏主意?” “既然我们很难突入进去,那不如换个简单的办法。”说着,郑飞对布拉德低声耳语,道出自己的想法。 听完,布拉德不禁感慨:“真正的智者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而大多数人恰好相反。” “我可不是什么智者,这个称号听起来太高端了。”郑飞揉揉眼睛,困意袭来,使得他打了个绵长的哈欠。 “布拉德,这项任务只能交给你了,因为你是人人畏惧的布拉德。”他说。 “放心吧。”布拉德为自己竖起大拇指。 “先回去休息,接下来有好多事要办,得养好精神。” “等等,我还有个问题。” “嗯?” “你之前为什么说要搞尽可能多的火药,并把它们全部用光,用在哪里呢?” 郑飞沉默了,捏了捏眉心,似是岔开话题般:“面对即将来临的远征,丹麦王室内部却在勾心斗角,有人想巩固权力,有人想篡夺王位。你一定能想到,倘若让这样一群统治者打败了奥斯曼土耳其,征服了欧洲大陆,会带来怎样结局?” “欧洲的悲剧。”布拉德垂眉。 “所以,你应该明白我想做什么了。” 思忖片刻,布拉德浅笑:“你带不走海军港所有的战舰,所以你要用这些火药毁掉它们,毁掉丹麦王朝称霸欧洲的能力。”(。) 第四百三十七章 杀手教父 郑飞嘴角挂上了一抹意蕴复杂的苦笑,最后看了眼远处山坡下的基地,挑眉:“不喜欢你这种聪明人。” “正如我不喜欢你。”布拉德笑着回应。 月色的笼罩下,他们走下山坡钻进马车,匆匆往回赶。 次日。 布拉德一早就出去了,去做郑飞交代给他的事情。 为了不引起图克曼公爵的怀疑,郑飞把军火商的那三十船火药扣了下来,装载到平板车上,在傍晚时分前往基地去和公爵交易。 浩浩荡荡的车队排了足有上千米,在落日即将消逝与远方的山脉时,抵达基地。 图克曼公爵早已在基地大门口等候了,他昂首挺胸威严矗立着,瞧见从山坡后绕过来的车队,终于露出了微笑,对身旁的亲信吩咐了几句。 车队渐渐逼近,在基地前的空地上排成整齐的方阵。 “你还真准时。”公爵对郑飞笑道,同时抬眼打量着车队和车夫们,不禁皱了下眉头。 如此整齐的方阵,像极了训练有素的战车部队,再看看这群车夫,朴素的粗布衣服下都藏着坚实的臂膀轮廓,眼神中充满了桀骜不驯的斗志,让他忍不住想到了传说中的斯巴达战士 他的心中不免疑虑一番,还没来得及仔细斟酌考虑,便听郑飞说话了。 “货我带来了,钱呢?”郑飞摘下手套,掸掸衣服上的尘土。 “先别急。”公爵挥手,对身旁的随从招呼道:“帕森,去验验货。” 随从领命,快步走到一辆平板车前,从上面搬了一箱火药,抽出腰间的匕首麻利撬开,然后撕开包装袋捻起一撮粉末凑在鼻尖嗅了嗅。 接下来连续抽查了十几车,全都是货真价实的优质火药,他回到公爵跟前,盯着公爵的眼睛点点头。 公爵努嘴,对郑飞笑了笑。 “看来你的货没什么问题,我该按照约定好的价格付钱,可是” 听到可是,郑飞有了种不妙的预感,感觉眼前这个人必然是个奸商。 “可是如果你是个消息灵通的人,你一定听说过远征计划就快要实行了。”公爵说了下去。 “是的,但这跟我们的交易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那可是漫长的远征啊,我们的军队需要储备足够的军火,所以最近我收进了大量的火药,手头的资金不太够用了。”公爵一本正经的脸上,现出一抹不易察觉的黠笑。 “所以呢?”郑飞对他打的小算盘心知肚明,从容地看着他。 “唔我们原先说好的价格是八千银币一船,你的货物看起来大概有三十船那么多,我想,能不能把价格降到五千?” “太离谱了,我是用六千从比利时收来的。” 郑飞装作挺生气的样子,其实他并没有兴趣和对方议价,反正基地里所有火药迟早都得进自己的口袋他只是想装成一个合格的军火商而已。 “哦天呐,千万别发怒。”公爵摆摆手,转了转眼珠子,脸上笑意不减:“这样吧,要是你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先把货留在这,我给你打个欠条,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再按八千的价格给你钱。你知道的,我们的远征军会抢回无数金银财宝,作为炮兵部队的将军,我能分到不少。” “不行。”郑飞盯着他的眼睛,果断摇头,而后假模假式的招呼大家往回走。 停滞两秒,耳边响起了公爵颇具威胁的嗓音。 “你没有选择的权力。” 话音刚落,只见公爵沉着脸抬起手臂,基地内的士兵们随信号而动,手持火枪迅速涌了出来,把列成方阵的车队团团围住,抬起黑洞洞的枪口。 就知道会这样。郑飞在心里嘀咕,挑了下眉毛,转过身望着公爵:“你想怎样?” “五千。”公爵淡淡说,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你这样不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么,以后谁还愿意和你做生意?” 闻言,公爵嗤笑了下:“远征计划开始实施后,我就要带着炮兵部队登船跟随远征军出发了,以后都不做这行了。” “好吧,看来我确实没得选择。”郑飞苦笑,伸出手:“五千一船,拿钱吧。” 公爵满意地翘起嘴角,招呼随从把早已准备好的几个大箱子抬过来。 “这里是十五万银币,很高兴与你合作。”他做了个绅士式的弯腰。 “我也很高兴。”郑飞动了动嘴角,让人把箱子抬上车,离开这座防守严密的基地。 回到庄园,被拘禁的军火商索伦得知自己货物只卖了十五万,禁不住张大了嘴巴,懊恼得直扯头发。 “我的上帝,那批货我可以卖到四十万的!我最心疼的不是你们抢了我的货,而是白白让那些贵族占了便宜!” “放心,他们占不到。”郑飞露出邪恶的微笑:“你和你的手下们还得在这待一阵子,等我的事情办完再放了你们。” 说罢,他默默回房坐到书桌前,手里拖着杯红酒,转头凝视着窗外,等候布拉德那边的消息。 寂静的深夜,图克曼公爵的庄园。 公爵打着哈欠从第三任老婆的房间出来,披上衣服来到书房,吩咐管家去热一杯牛奶,待管家离开后,他从书架上摸了本书,取出夹在里面的信件。 这是王室里的人递来的,有关篡夺王位的计划。 “呵,远征军统帅的头衔,的确比炮兵部队将军好听多了。”他微微一笑,随手把看完的信件丢进了火炉,背着手凝视夜空,憧憬自己即将获得的地位。 “是啊,统帅大人。”一个声音附和。 “我喜欢这个称呼。”他舒心地拧了拧脖子,然而就在这时,他脸上的笑容突然间终止,即刻回头。 “你是谁?”他打量着眼前这个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房间的人,警惕地往后退了半步。 “我叫布拉德,很多人都喜欢称我为杀手教父。”布拉德狞笑,拔出匕首娴熟地耍了几下,死死盯住他。 瞬间,公爵的瞳孔情不自禁地放大,被深切的恐惧所占据。(。) 第四百三十八章 无可奈何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布拉德这个名字就如同暗夜里的梦魇,深深扎根在图克曼公爵的脑海里。 那还是在六年前,布拉德当时来丹麦做事,在哥本哈根一个月内连续干掉了数名公爵,引得诺大的哥本哈根城人心惶惶,好长时间都笼罩在恐惧的阴霾之中,昔日繁华的街道也变得人影凋零,看不见生机。 图克曼公爵的上司就是死在布拉德的手里,正是这个原因,他才当上了炮兵部队的将军,多了份强大的武力保障,地位也因此渐渐巩固。 此时此刻,这个梦魇就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他的神情顿时僵住了,连呼吸都情不自禁地屏起,头皮发麻。 他直勾勾地盯着布拉德,盯着那勾勒出狞笑的嘴角,那把刃口雪亮的匕首,以及出现在布拉德手中的,自己之前丢进火炉已经烧掉半边的密信。 喊人么?没用的,估计自己刚喊出声的那一刻,喉咙就被匕首给扎穿了。而且,为了配合日益临近的远征计划,不仅仅是他,哥本哈根几乎所有贵族庄园的家丁护卫都贡献给了军队,现在这座庄园里只有十几个护卫,怎能制得了布拉德。 “你是布拉德?”他不太敢肯定对方的身份,微微打着寒颤,眼神中充满了怯诺与畏惧。 布拉德歪歪头,不作回复。 “你来找我是要” “放心,我暂时不杀你。”布拉德笑了笑,大大方方地来到柜子前,取出藏在里面的葡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后瞥了他一眼:“我在这等你很久了。” “谢天谢地。”他小声嘀咕,深深松了口气,面色上的紧张缓和了不少。 “我来这里是要请你帮个忙。”布拉德抿口酒觉得不好喝,皱皱眉把它泼在了地上。 “好的,只要不伤害我和我的家人,什么条件都行。” “听说你管着北边两千米外的炮兵基地,那里存了不少火药,我想跟你借一点。” “借多少?”公爵苦笑。 “全部。” 公爵瞬间噎住了,短暂的愣了一下后,急忙回绝:“你知道那里有多少火药么?接近两百船!是整个哥本哈根所有炮兵部队的储备!” 从语气里就能听出他很愤怒,感觉这个要求太无礼了。 “我知道。”布拉德淡然挑眉。 “你”公爵涨红了脸,憋回将要脱口而出的恶语,这时他倏然怔了怔,而后轻轻拧起眉头。 奇怪,纵横欧洲大陆的杀手布拉德,什么时候做起火药买卖了?况且传闻中布拉德做事果断,手起刀落,从不多说废话。 难道,对方只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弄玄虚的么? 想到这些,他咬咬嘴唇,小心打量着布拉德脸上那道伤疤,壮起胆量说:“你说你是布拉德,可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你要我怎么证明,杀了你么?”布拉德浅笑。 “人们都说布拉德耍的一手好飞刀,你” 嗖! 半截话还未来得及吐出,他便瞧见布拉德身影骤动,旋即一阵疾风掠过耳畔,带来丝丝寒意的同时,还有突如其来的剧痛。 他下意识地回头望去,只见之前布拉德抓在手里的匕首,深深嵌入在墙壁里,地板上则是多了几滴血。 猛地一哆嗦,他慌忙摸摸耳朵,还在只是被削掉一小块肉。 “这次只是吓吓你,下次就是喉咙、心脏,或者”布拉德谑笑着,指了指他的裆部。 闻言,公爵无法控制的颤抖起来,不安地捏捏手心里的冷汗往后退,慌乱得眼珠子转来转去急思对策。 “所以你相信我是布拉德了么?”布拉德百无聊赖地从书架上摸了本书,随手翻了翻。 “嗯。”公爵的后背贴上了冰冷的墙壁,退无可退。 “那现在能考虑考虑我的请求了么?” “我很想帮你这个忙,但请原谅我实在办不到” “哦?”布拉德拔出另一只匕首,狞笑着晃了晃。 “别请听我说完!”公爵慌忙摆摆手,恐慌得直摇头:“虽然我是炮兵部队的将军,主管那座基地,但我也只是在帮王室做事而已,储备在那里的火药并不是我的私人财产,都是王室拨出资金让我负责采购的,要是我把它们全都给了你,一定会严重影响远征计划,我一定会被处死的!” “是吗?”布拉德微微一笑,举起那张被烧掉半边的密信,威胁般地注视着他:“那如果我把这个交给国王,你会是什么下场。” “我”想想谋权篡位的后果,公爵顿时面如土色,心中暗骂了几句。 “只要你帮我这个忙,我就毁掉这封信,并且绝对不会伤害你。” “往前也是死,往后也是死,你要我怎么选?” “不,帮我的话你是不会死的,我打听过了,你手上有支船队,你完全可以在国王追究责任之前,带上所有家人和财产溜走,去欧洲大陆之外的英格兰过好日子。” 公爵闭上眼,揉揉眉心,认真思忖了一会儿。 “你知道吗,本来我能得到远征军统帅的头衔,坐上万人敬仰的宝座,但现在什么都毁了。”他恨恨叹息,语气中尽是不甘。 “抱歉了。”布拉德耸肩。 “我从来没惹过你,你为什么单单盯上我了?”公爵举起拳头,在空中悬停少顷,无奈地捶了下桌子。 顿了会儿,布拉德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其实,就算我没来找你,你也做不了远征军统帅的,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你们所谓的远征计划,绝对无法开启!即使你们的远征军勉强出发了,最终也只会以失败告终。所有以征服掠夺为目的的侵略,都只有这唯一一个结局。”布拉德凝视着他的眼睛,认真无比。 “听起来,雇你来的人好像要做什么不得了的事,他想对抗整个丹麦王朝么?”公爵深吸一口气。 “也许吧。”布拉德淡然一笑,仰望着窗外的夜空停顿片刻:“按我说的错,我保证你们全家平安离开丹麦,否则我不旦会杀了你,还会把这封密信交给国王,让你死后也背负着企图谋权篡位的骂名。” 公爵捏紧拳头,目光中充斥着无可奈何的恨意,态度依然是犹豫不决。 见他还是没下定决定,布拉德垂眉,心想:或许我给他的威胁还不够吧。 酝酿片刻,布拉德只得甩出最后一张牌,在房间里踱了几步,漠然盯着公爵那张表情复杂的脸,缓缓开口。 “你的女儿很可爱,她今年有七岁了吧,再过几年就要长成一个美丽的小姑娘了。” “你什么意思?”公爵的心瞬间悬到了嗓子眼,直勾勾地盯着他。 “没什么,只是不希望这世上少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也许她以后能成为万人迷呢。”布拉德面无表情地呢喃,借着昏暗的油灯光,眯眼看着手中的匕首。 “我答应你!千万别碰我的女儿!” 公爵的最后一丝防线终于被击溃了,他最珍惜最爱护的,就是自己的女儿,他把女儿看的比生命还要重千倍万倍。 正是打听到了这一点,布拉德才用她来当作底牌。 听到他的回复,布拉德会心一笑,递给他一张纸条:“很好,我给你两天的时间转移财产和家人,明天这个时候,希望你能出现在这上面写的地方。” “好。”公爵恨他恨到颤抖,连声音都变了。 “我会派人盯着你的动向,尤其是你的女儿,别耍花样知道吗?我猜你不会蠢到调用军队来防御的,别忘了这封密信还在我手里。” 说着,布拉德慢步走到窗边,敏捷地跳上窗沿,回头对他打了个潇洒的手势。 “最后再给你留句话,这地方我能来一次,就能来第二次,但我绝不会来第三次。”(。) 第四百三十九章 出征 布拉德嘴角轻轻上翘,看了他最后一眼,而后纵身跃下窗台,敏捷如一只蝙蝠般,消失在无边夜幕之中。 公爵小跑到窗边,双手撑着窗沿向下望,紧张而焦躁,似乎还未从今晚发生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仓皇神色在脸上残留了许久,他释然苦笑,仰头凝望着漆黑的夜空,因愁苦而皱起的眉头愈渐松弛,缓缓叹了口气。 只能妥协了,他想。这是唯一能保住自己和家人性命的办法,要知道对方是布拉德,什么都做得出来。 在窗边凝滞了约有十分钟,他想清楚以后的安排后,打开房门冲外面喊道:“罗伊管家,过来!” “去把我的船队调到码头,天亮之后招一批劳工,把值钱的财物和酒窖里的酒全部装船。” “呃,发生什么了主人?” “不该问的别问,快去办!” “是。” 管家匆匆离开,公爵再次回到了窗边,凝望这寂静的深夜,在他看似平静的脸庞上,涌现着无法断绝的忐忑。 两天时间,很快过去了。 这天傍晚,郑飞和布拉德在几百个扮成劳工模样的斯巴达战士陪同下,来到了预定地点。 这是片荒郊野地,方圆一千米内连棵树都没有,找不到遮蔽物,视野极为开阔,为的就是防止公爵设兵埋伏。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郑飞看见公爵独自一人杵在野地里,孤零零的站在一个小土坡上,垂眉沉思。 “他果然一个人来了。”郑飞向上勾勒起嘴角。 “他不敢拿性命开玩笑,尤其是他女儿的性命。” “可他会因此损失很多财富和地位。” “也许在每个人心里,财富和地位都不是最重要的吧。” 两人轻声交谈着,慢慢向公爵站立的位置靠拢。 距离还有两百米的时候,公爵终于注意到他们了,立刻拔腿跑了过来,半分钟后气喘吁吁地抵达他们面前。 公爵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几百个高大强壮的斯巴达战士,然后充满畏惧的看了布拉德一眼,垂下头。 “按照你的要求,我都准备好了。” “提醒你一句,千万别耍花招,你的家族船队今天下午刚刚出发,是要去伦敦。”布拉德盯着他,笑了笑。 公爵怔了怔,不由得抬起头,诧异在眼眸中一闪而过。 “明白。”他低声念,暗自攥了攥拳头。被胁迫的滋味,真他妈不好受。 “放心,只要不出什么差错,我是不会伤害你和你的家人的。”布拉德耸耸肩,对郑飞示意了下:“可以出发了船长。” 郑飞抬眉,注视着公爵:“图克曼先生,前面带路吧。” 公爵点头,默然转过身,向炮兵基地的方向走去。 半小时后,几百人来到了基地大门前,这里的防御依然和往常一样森严。 “图克曼大人。” 门口,两列守卫齐齐鞠躬向公爵问好。 “嗯。”公爵深吸一口气,表情严肃,故作深沉地询问:“今天怎么样,没发生异常情况吧?” “是的,一切正常。” “那就好,去告诉大家停止训练,把仓库里所有火药都装上平板车,运往码头。” 闻言,守卫眼睛中顿时现出一丝惊喜。 “远征军终于要出征了吗?” 蛰待八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嗯。”公爵简简单单地应了句,深藏在眸子里的忧愁无人察觉。 刹那间,守卫们激动蹦跳起来,欢呼击掌互相拥抱,兴奋得如同篝火晚会上的男女。 “伙计们,搬火药了!远征军出征了!”他们放声呐喊,迫不及待地告知同伴这一天大的好消息。 基地霎时躁动起来,数钱士兵潮水般涌向仓库,满面欣喜地投入到搬运工作当中。 他们渴望远征,不亚于渴望能见到上帝。 远征,意味着建功立业升官进爵,即便那会有很大的风险,但他们不想一辈子只当个士兵。 更重要的是,战争是缔造英雄的摇篮,在这个时代,几乎每个男人心中都会有个英雄梦,他们中有的信仰战神,有的崇拜克里斯汀,也有一少部分以布拉德那样的人为偶像。 总之,他们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英雄成为一道风景,而不是驻足观赏风景的人。 远征,对于他们来说是唯一的契机。 望着基地有条不紊地工作起来,公爵背着手,沉下头思考事情。 “能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吗?”郑飞淡然问。 “我在想,他真的是布拉德吗?”公爵瞥着十几米外的布拉德,声音压得如蚊子般。 “不然呢?” “人们都说布拉德是独行欧洲的孤狼,可为什么他却变成了甘愿跟在你身后的狗?” “他可不是狗,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郑飞淡淡地飘出一句,便不理会他了。 近五个小时,在数千人的劳碌工作下,仓库里所有火药终于全部装上了平板车,两百条船的火药装了足有四千多车,两车并排列成数千米的长队,浩浩荡荡地穿行在哥本哈根城中。 此时,大概已经午夜十二点了,街道上早已没了人影,只偶尔从酒馆里冒出三两个醉汉,提着酒壶跌跌撞撞地摇晃在冬夜的冷风中。 车队穿行在街道上,弄出的声响不可避免的惊醒了住在路边的居民,他们敞开窗子好奇打量着,喋喋不休。 “天呐,这么长一支车队。” “趁夜运送货物,真的像传闻中那样,远征计划要开始了吗?” 在这些议论声中,公爵锁紧眉头,和郑飞布拉德并排坐在队伍最前面的马车里,凝视着前方的街道,出神。 整个行程都平安无事没出什么差错,直到他们抵达城门口,被坚守岗位的守城军拦下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这么晚要去哪?”守城军官抬起手,矗立在路中央。 布拉德给了公爵一个眼神,公爵会意,跳下马车走到军官跟前。 “喔您是图克曼公爵吧?” “没错,是我。” “您这么晚了要去哪?” “远征军就要出征了,国王下令让我把库存的火药送往海军港。”(。) 第四百四十章 突如其来的麻烦 “出征可我为什么没收到消息。”军官小声嘀咕,皱了皱眉头。 “噢,计划还在保密中,只有高级将领才知道。”公爵摆出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挺了挺胸膛,冷眼看着他。 军官哑口无言,心中憋着怨气但又不敢说,正要挥挥手放行,忽听旁边不远处传来一个男嗓,在这寂静的深夜显得极为洪亮。 “那是图克曼公爵吗?”三分惊喜,七分诧异。 公爵心里咯噔一声,徐徐转头望去,预感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看清了来人是谁,他不由得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德鲁普将军你好。” “哈哈,这么客气干什么,咱们俩可有好几年没见面了吧?半个月前我刚从北方平乱回来,你知道,那里的维京人十分凶悍,他们在传说中是无畏的英雄。” “是啊”公爵尴尬应和,夜间的寒风掠过耳畔,使得他的表情更加僵硬了。 “唔,这天有点冷,要不去我家里坐坐,我那有朋友从意大利捎来的美酒,咱们可以边喝边聊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和你一起四处征战的日子呢” “我”下意识的,公爵看了布拉德一眼,似乎是在寻求帮助。 很显然,老友德鲁普将军的突然出现,是个极大的麻烦。 见公爵迟迟不肯答应,德鲁普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些难堪的咧咧嘴,心中纳闷不已,要知道他们曾经可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杵在冷风里,他无意中抬眼顺着车队望去,竟一眼望不到头。 “唔,好长的队伍这么晚了你要去哪?图克曼。”他随口问。 当着守城军官的面,公爵只得硬着头皮回答:“远征计划快要开始了,我接到命令把库存的火药运出城,准备送往海军港装船。” “我差点忘了,你现在已经是炮兵部队兼哥本哈根军火库的长官了。”德鲁普笑了笑,停顿片刻,却又困惑地拧起了眉头:“远征要开始了么,可我怎么没接到通知?” “你”公爵转了转眼珠子,斟酌该怎么搪塞过去。 但是,一时间他找不出任何理由。 德鲁普是国王最信赖的将军,并且出身王室,可谓是纯粹的嫡系。因作战风格勇猛剽悍,德鲁普在经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役后,顺利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常胜将军,哪里有战乱国王一定会把他第一个派去。 倘若远征真的开始,德鲁普所统帅的精锐军团必然是头号先锋,担当披荆斩棘为后续部队开路的重任。 所以图克曼公爵心里很清楚,连自己都接到通知了,德鲁普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他斟酌着思忖着,眼珠子转来转去,内心涌起阵阵不安,禁不住捏了捏手心渗出的冷汗。 “你怎么了图克曼?”德鲁普关切地注视着他,作为多年的老友,他对图克曼有着良好的信任,完全没把对方往坏的方面想。 “没事”图克曼公爵不自然地抬了抬嘴角。 这时,守城军官看出了异样,抱着试探性的心理,眯起眼问:“那么公爵大人,这么晚了您带着这么大一支车队,到底是要去哪?如果不说清楚的话我是不会放行的,请您原谅,我只是按照国王的要求办事。” 公爵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在这一刻倏然产生了说出真相求助的念头,但仅仅是一瞬间,这念头便被压了下去。 考虑到自己的女儿,还有那封与王室人员勾结的密信,他必须忍着。 他转头,无可奈何地望着郑飞和布拉德,苦笑。 “我真的尽力了。” 郑飞跟布拉德对视一眼,僵滞片刻,满腹怨气地抱怨:“天呐图克曼,我真不该和你这种人做走私生意,连这点麻烦都搞不定。” “走私?”公爵直瞪眼,一时间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之前不是说全部安排好了可以顺利离开哥本哈根么,现在还没出城就被拦下来了,我不管,你得赔偿我的损失,这笔生意我不做了!”郑飞气汹汹地发怒道,愤愤甩了下马鞭。 公爵纹丝不动地盯着他,几秒后,蓦然懂了。 “咳”公爵干咳一声,当着守城军官和老友的面,难为情的挠挠头:“好,明天我就把钱给你送去。” “图克曼,我的上帝,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做走私生意了?你走私的是什么?”德鲁普嗤之以鼻。 “酒水羊毛狐皮之类的,什么都有”图克曼公爵摇摇头,无奈叹息:“我知道这样不好,但眼看着远征计划就要开始了,现在再不捞点以后就没机会了,这趟远征我说不定就会战死沙场,我必须给家人留下足够的财产。” 静默少顷,也许是感同身受吧,德鲁普幽幽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嘿伙计,别再自责了,我会为你保守秘密的,我想这位军官应该也会的吧?” 说着,他望向守城军官。 面对两位身份显赫的大咖,军官忙不迭地点头谄笑:“当然,我们就当没看见,不过公爵大人这批货是不能出城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们守城军所有士兵都会被关进大牢的。” 德鲁普对图克曼耸耸肩,真诚微笑:“听见了么,带着你的货物回去吧,我想你应该不缺这点钱吧,如果真的需要的话,我给你。” “谢谢你的好意了德鲁普,我现在就带着他们回去。”图克曼感激不尽地挑了挑眉头。 他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郑飞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今晚必须把这批火药运出去,不然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图克曼你真是个不牢靠的家伙,搞得我心里烦躁得很。”郑飞此时的神态,像极了常年混迹于各国之间的走私商,他颇为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德鲁普,和把守在城门口的士兵们。 “这么冷的天,要不大家都来喝几杯吧,我这有欧洲南部酿制的上好雪利酒。”他微笑着说。(。) 第四百四十一章 你竟然杀了他 “不用了,我们得把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军官回了个无奈的表情。 “嘿,别这样,想想国王和那群高级将领现在在做什么,他们也许正搂着美人儿躺在床上,也许正在品尝全天下最好的美酒,多么享受而他们却命令你们,在这么冷的天气把守城门,你们难道甘心吗?” 闻言,图克曼公爵和德鲁普不约而同地撇撇嘴,这些话不好听,但它的确是事实,高级将领总是喜欢在享受生活的同时,给下层军官士兵提出最苛刻的要求。 “唉,但我们必须服从命令。”军官幽怨地垂下眉头,悻悻摇头。 “放心好了,我们大家都不说,没人会知道你们擅离岗位的,况且现在已经过了凌晨,哪里还会有人出城。”郑飞狡黠一笑,继续劝说:“喏,那边就有家酒馆,我们进去坐坐,那里有暖和的火炉和美味的烤肉,再配上我的上好雪利酒,多么美妙的生活” 听到这里,守城士兵们切实动心了,但还在犹豫不决,因为有图克曼公爵和德鲁普将军在。 安静了会儿。 德鲁普转头看了看这群可怜的士兵,不禁心生了点同情,清清嗓感叹:“已经凌晨了确实没人会出城,这鬼天气真冷这样吧士兵们,我允许你们去喝点酒暖暖身子,但一个小时内必须回来。” 沉寂片刻,士兵们如同得到了天大的好消息,集体拍手欢呼:“将军万岁!” “好了好了,别把附近的居民吵醒了,进酒馆去吧。”德鲁普摆摆手。 “将军,你不去喝一杯吗?”郑飞笑着问。 “不了,我得回家去了。” “这么好的酒,可不是想喝就能喝到的。”说话间,郑飞拧开酒壶盖儿,示意他闻一闻。 德鲁普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鼻尖凑了过去。 “天呐,好香的酒。” “欧洲南部一座历史悠久的酒庄出产的,当时只出了一百桶,我有幸买到了几桶。” “那还真是稀有”作为一个热爱征战与美酒的将军,德鲁普直勾勾地盯着酒壶,不自觉地咽下口水。 “将军,搞两杯尝尝?” “那就尝尝!”德鲁普爽快笑道。 一群人向着酒馆愉快走去,郑飞和布拉德走在最后面。 “你不会是想趁着他们喝酒的时候,让车队偷偷出城吧?”布拉德低声问。 “那不可能,车队排了足有上千米长,一动起来就会被那群士兵发现。” “那你”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美洲吗,那里的土著们擅长利用各种草药和吹箭。” “唔,当初在伊斯坦布尔的时候我见识过了,那些土著们把毒药涂在箭头上,吹出去扎中人的脖子,能悄无声息的干掉对方你不会要把这些士兵全部干掉吧?” “没有必要,土著们使用的药液里,其中有一种能麻痹人的神经,喝下去后让人短暂昏睡。” “我懂了”布拉德会心一笑,看向前方。 很快来到一家小酒馆,老板还是第一次接待公爵将军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脸上堆满了谄笑,头脑一热放下豪言壮语说,所有东西全部免费。 于是士兵们就不客气了,点了一大堆烤鹅烤牛肉之类的美味,大摇大摆地坐在桌边,唱起了活跃气氛的歌。 美味端上来了,他们又开始大叫:“酒呢,酒在哪?” 郑飞对棕熊猎杀者使了个眼色,棕熊猎杀者按照他之前的吩咐,把药剂加进一桶酒搅匀,然后抱着酒桶进来,挨个给大家倒酒,最后给郑飞布拉德和图克曼公爵倒时,他装作酒桶空了,又出去搬了另一桶。 “哇,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香的酒!再来一碗!” 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去了。 在酒馆老板和伙计的诧异目光中,士兵们陆陆续续趴在桌面上睡着了,鼾声大作。 “这些人刚喝一点就醉了,真是浪费了我的美味烤鹅啊。”老板心疼地直皱眉。 抵抗能力最强的德鲁普还醒着,他感到忽然间头晕目眩,不停晃头捏眉心,眼前一片昏花。 “怎么回事好酒都容易醉吗”他晕晕乎乎地说,看向面前的老友图克曼。 猝然,他迷离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犀利的警惕。 为什么图克曼和那两个走私贩没事?难道是酒有问题?可是他不明白,图克曼为什么要迫害自己? 仅仅是为了顺利走私么?不可能,以他对图克曼的了解,对方是绝不会如此冒险的,因为一旦做了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想到这里,他强撑着疲软的身体,艰难站起,难以置信地盯着图克曼。 “为什么”他的语气已十分微弱,眼皮止不住地往下耷拉。 “对不起,德鲁普。”图克曼垂头,不敢去和他对视。 “为什么这么说?” “我做了对不起你,对不起丹麦的事。”图克曼起身,真诚地给他鞠了个躬。 “你到底想干什么?!”德鲁普沉喝,身体开始晃悠,眼看着图克曼和走私商就要离开酒馆。 刹那间,他联想到图克曼之前说的接到国王指令,要把库存的火药运往海军港。难道,车上全是火药?! 即便是在这种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他也能明白这个问题有多严重,弄不好会影响整个远征计划的进行!再骁勇的骑兵也要先靠海军和炮兵来开路,要是没有了火药,炮兵就全废了! 想到这里,片刻都没迟疑,他拔出腰间的火枪,凭感觉瞄向那由三道化为六道的人影。 就算打不中,枪声也会提醒驻扎在周边的军营。他这么想,做了次深呼吸。 嗖! 就在射击的前一刻,他感到喉咙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在这之后,便是顿然失去了意识,毫无防备的躺倒在地。 “你杀了他!”图克曼愕然盯着布拉德,眼眸中涌现出无尽的愤怒与惊恐。 “他要开枪。”布拉德漠然应道,闭上了双眼,像是在忏悔。 图克曼捏紧拳头狠狠捶了下自己,跑到德鲁普身旁,悲痛万分地蹲下凝视着这张熟悉的面孔。 许久。 “对不起,德鲁普。”他轻声呢喃。 “好了,事情已经这样了无法挽回,现在快离开这里出城吧。”(。) 第四百四十二章 拯救欧罗巴大陆 昏暗的油灯光洒落在这间幽静的小酒馆,郑飞屏住气息,凝望着那滩鲜红的血泊,眉头拧在一起,不知不觉瞳孔中出现了些许恻隐。 “你真不该拔枪的。”公爵握着德鲁普的手,真切地闭上眼睛,在心底为自己的罪行忏悔。 离开之前,布拉德想起了一件事,快步走到柜台前,抽出匕首,面无表情地看着早已吓傻了的酒馆老板和伙计。 “知道我是谁吗?”他冷冷道。 回答他的,是恐慌而果断的摇头。 “我是布拉德,我想你们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 老板的面容刹那间凝滞了,嘴角抽搐了两下,失魂落魄地跪倒在地:“求求你不要杀我” “放心,只要你不给我惹麻烦,我是不会动你的,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片刻的发愣,老板明白了他的意思,慎重点头:“今晚我什么都没看见,我马上就收拾东西离开哥本哈根。” “很好。”布拉德抬眉,把手里的匕首扎在柜台上,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被小插曲耽搁了半小时,车队重新出发了,来到城外行进在乡间的道路上,很快的,他们来到了码头。 这是个中型码头,在哥本哈根这样的大港口似乎并排不上号,因此年年船流量都不如人意,生意萧条。 两天前郑飞从一个贵族手里把它买了过来,仅仅花了三万枚银币。 而今晚,是这个码头建立以来最辉煌的时刻。 繁星点缀的夜空下,空旷豁达的涛声中,两百多艘船沿着海岸线排开绵延数千米,更有近万名搬运工拥挤在码头,翘首等待着雇主的到来。 夜空、船、人,形成了一道蔚为壮观的风景线,宁静的画面中,却又仿佛能听得见有力的呐喊,荡起在这本该属于梦乡的深夜。 “所有人都在这了吗?”郑飞问在现场维持秩序的阿瑞斯和斯巴达军官。 “是的,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只找到了八千多搬运工。”阿瑞斯耸耸肩。 “四十人负责一条船,加紧点的话一夜时间差不多够了,去告诉他们加把劲,要是能在天亮前完成工作,我出三倍的工钱!” “是!”斯巴达军官威武挺身,阔步走开。 郑飞抬眼扫视着停靠在岸边的船只,夜幕之下,宛如一直排列到了天边。 “水手都就位了吗,阿瑞斯。”他问。 “是的,都是从各大码头招过来的,他们跟随自己的船队来到哥本哈根,在这要停半个月闲着也是闲着,非常愿意跑个短程赚点外快。” “很好。”郑飞颔首,做了次绵长的深呼吸,面色凝重,拍拍他的肩膀:“这次就交给你了,把这批火药运回去后记得先卸货堆放在庄园里,让你的人配合斯巴达战士严密看守,直到我回去。” “唔,你还要留在这不走吗?”阿瑞斯蹙眉。 “还要留几天,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郑飞摸出酒壶,旋开盖儿啜饮一口,在口腔中含了含,咽下。 “听起来你又要搞不得了的事情了”阿瑞斯苦笑,对当初率领骑士军团突围冲出里斯本的壮举,依然记忆犹新。 “没办法吶,险中求胜。”郑飞淡淡地微笑了下。 “哥本哈根现在陆续来了大概两千名斯巴达战士,你一定需要他们,可是这样的话,船队由谁押送回去呢?要知道那可是群从没打过交道的水手,没准就心怀鬼胎。” “放心吧,以丹麦的名义往海军港运送火药,就算他们再贪财,也是绝对不敢动什么心思的。” 所有的顾虑都被打消了,阿瑞斯欣然点头,抬起酒壶喝了一口,便不再多问了。 伫立在拥挤的码头上,望着投入到忙碌工作中的水手们,郑飞驻足片刻,想到了点事情,紧走几步来到图克曼公爵跟前。 图克曼的脸色极为沉重,浮现着各种各样杂乱的思绪,眼神是那么的忐忑不安。 他在为女儿是否安全而担忧,在思考自己是否能平安活下来,以及对老友德鲁普将军的死而忏悔。 种种思绪占据着他的脑海,以至于郑飞来到了身旁,他还没有察觉。 “嘿。”郑飞轻声唤道,打断了他的沉思。 图克曼公爵眨巴了下眼,实在没心情和他打个招呼。 瞧见公爵表情复杂的面容,迟疑少顷,郑飞给他深深鞠了个躬,这让公爵惊慌不已。 “你”公爵下意识地退了两步,预感不好。 “别见怪,我只是想表达对你的歉意,很抱歉用各种筹码来要挟你,我没想到的是,你的老朋友会突然出现。”郑飞真诚地说。 “是啊,他不该出现在那里的。”公爵叹息,转动眼珠子思忖了会儿,问:“可以告诉我吗,你要那批火药到底是想做什么,不会是卖掉吧?” “用处我现在不能说,但你很快会知道的。” “希望你别搞出天大的乱子来。”公爵担忧地拧起眉心,久久未能舒展。 沉默了会儿。 “说吧,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公爵追问。 “跟着这支船队离开哥本哈根,因为一路上可能会碰见不少麻烦,我需要你以将军的身份,用往海军港运送火药的借口把这些麻烦全部解决掉,直到船队安全抵达目的地。最多十天时间我就会回去,事情办完之后我会帮你买条船,送你去伦敦和家人汇合。怎么样,可以吗?” “我有选择的权力吗?”公爵苦笑,无可奈何。 “谢谢你。” “喔,看看你是多么轻松啊,仅仅用了一句谢谢,就弥补了我损失的一切。” 公爵的语气里,带着浓浓的责备意味,更确切的来说,是憎恨。 郑飞深知,无论自己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无法弥补的,与其那样不如闭嘴,把自己的苦衷憋在心里。 苦衷,他也有苦衷?当然。 本来,他只需搞一百船火药,就算是买也只不过一百多万银币,这笔钱他还是出得起的,完全用不着挟持这位将军。 但现在,他把哥本哈根几乎所有库存火药都搬空了,只为了一个目标——毁掉丹麦王朝的远征计划,使得美丽的欧罗巴大陆远离战争的蹂躏。 在这个时代,有一个奥斯曼土耳其已经很可怕了。(。) 第四百四十三章 处死克里斯汀 天亮了。 经过彻夜不停的全力工作,八千多名搬运工将两百船火药全部装船,当看到东方的鱼肚白时,他们已经累瘫了,躺在码头充满鱼腥味汗臭味的土地上,嘴角挂着欣慰的微笑,闲侃两句。 “拿到三倍工钱,我就能买块不小的地了,种田可比当搬运工轻松多了。” “说的对啊,可我要把这笔钱留着,在西尔维娅生日那天送给她一份礼物,我喜欢她很久了。” “哟哟哟” 喋喋不休,简单而朴实。 简单的调整后,阿瑞斯率领麾下的两百名骑士,随同数千水手登上了甲板。 扬帆,启航! 冉冉升起的朝阳,将它的光辉尽情洒落在波罗的海宁静的海平面上,在这清新美妙的早晨,给世间带来第一抹令人心醉的绛色。 向着东方迎着朝阳,这支庞大的船队渐行渐远,在郑飞期望的目光中,消失在遥远的海平面,那里升腾着朦朦胧胧的雾霭。 目送船队离开,郑飞蹲在海边洗了把脸,褪去一夜未睡的困倦。 咦,这颗彩色贝壳样子真别致,仿若一件精巧的艺术品。 他笑了笑,伸手把它从海水里捡了起来,捏了捏感觉质地非常坚硬,可以制作成漂亮的胸章。 擦干贝壳表面的水,把它揣到了怀里。 “伙计,接下来我们做什么?”圣地亚哥打着哈欠走过来,站定在他的背后,做惊讶状:“我的天呐,你这样粗糙的男人竟然也喜欢贝壳。” 郑飞蹙眉,回头瞥着他:“我粗糙吗?” “呃好吧,有时候你还算细致。”圣地亚哥吐吐舌头。 “算你有眼光” 郑飞嘴角翘了下,面朝大海深呼吸,仰望天空伸展双臂,做了几次畅快的深呼吸,他的面色又变得凝重了,脑子里想着接下来的事情。 “说真的,你可以给我一千个银币吗?”圣地亚哥突然问,有点难为情的挠挠头。 “你想干什么?” “买礼物。” “好贵重的礼物送给谁?” “送给你。”圣地亚哥说得一本正经。 “是吗,目的是什么?”郑飞抬脚,从海边往回走,看起来并不为他的献殷勤而欣喜。 “然后你肯定心情很好,这样的话我就能再要一万了。” “唔,再要一万想做什么?” “再买礼物,还是送给你。” “这次又是为什么呢?” “收完礼物你会更高兴,这样的话我就能再要十万。”圣地亚哥开心地打了个响指。 “十万,这可是笔不小的数字了,你不会还是要送我礼物吧?” “当然不,这次我是要”圣地亚哥驻足,抬头凝望着蔚蓝色的天空,眼神中充满着无比的憧憬,悠悠说道:“挥霍” “我就知道嘿布拉德,过来砍死这家伙!”郑飞情不自禁地笑了,不知怎么回事身心愉悦了许多,不再为接下来的事情而烦恼了。 这样,圣地亚哥便觉得,自己的装傻是成功的。 “额,我真是个好人。”望着郑飞的背影,圣地亚哥低声自语,嘴角挂着满意的微笑。 从海滩上捉了点鱼虾烤着吃完,郑飞带着大家离开了码头,进城。 一切,都将拉开序幕了。 今天的哥本哈根,尤为不平静,仿佛随处都弥漫着喧嚣的气息。 天刚亮就有人发现德鲁普将军死在了酒馆里,连国王都被惊动了,在皇家护卫队的保护下赶过来查看,自始至终都铁青着脸,因为德鲁普是他最信赖的将军之一,本来计划让德鲁普担任远征军先锋大将军的。 酒馆里睡着的几十名守城士兵,被火辣辣的皮鞭给打醒了,国王端坐在椅子上,厉声询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人敢说出实情,毕竟关系到德鲁普将军的死亡,倘若说自己是因为玩忽职守来酒馆喝酒,国王一定会下令绞死他们的。 所以,他们纷纷表示什么都不记得了,肯定是有人给自己下了药。 见实在问不出什么结果,国王只能命令每人打一百鞭,然后放掉,可怜的他直到现在还不知道,哥本哈根所有的库存火药,现在正漂浮在平静祥和的波罗的海。 除此之外,今天哥本哈根还将迎来一件更大的事,毫不夸张的说,足以震惊全城。 是宣布远征计划开始的消息吗?不,是处死人们崇拜的英雄,伟大的克里斯汀。 借口:企图篡夺王位,并在丹麦实施苛刻的政策。 很显然,这样的借口是不能使平民们信服的,所以他们挤在街道上或是趴在窗边,高高挥舞手臂大声呐喊,表示抗议。 然而国王可不会管他们的意见,无情地下令让军队把克里斯汀从王宫带出来,送往绞刑场。 “我的上帝!克里斯汀这是怎么了,他们竟然把他关在囚车里!” “不是说,克里斯汀是将要引领丹麦王朝走向光明的人吗?为什么会这样” 人们喋喋不休地议论,脸庞被诧异和费解所占据。 注意到人们的反应,国王身边有个男子愈发不安,眼珠子转来转去,好似要处决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他是国王的第六个儿子,由于有着出色的统帅力,而深得父亲的信任与爱护。 但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是难以满足,他可不愿意一辈子都只做个王子,他想当国王。 没错,他就是那个给图克曼公爵写密信的人,篡位计划已经全部筹备好了,就等图克曼调遣炮兵部队进行武力威慑,可是一夜之间图克曼突然消失了踪影,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找到,这让他恐慌不已,担心自己的计划是不是暴露了。 郑飞深知,无论自己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无法弥补的,与其那样不如闭嘴,把自己的苦衷憋在心里。 苦衷,他也有苦衷?当然。 本来,他只需搞一百船火药,就算是买也只不过一百多万银币,这笔钱他还是出得起的,完全用不着挟持这位将军。 但现在,他把哥本哈根几乎所有库存火药都搬空了,只为了一个目标——毁掉丹麦王朝的远征计划,使得美丽的欧罗巴大陆远离战争的蹂躏。(。) 第四百四十四章 斯巴达,降临! “释然克里斯汀!释然克里斯汀!” 愈发强烈的呐喊声,响彻在哥本哈根城的上空,近乎癫狂的人们高挥手臂,把这徒劳的举动上演得如火如荼。 他们只会喊。 倘若他们能联合起来涌上街道,或许国王真的会考虑放克里斯汀一条生路,只可惜没有谁愿意当第一个送死的人。 除了呐喊,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所崇拜的克里斯汀大人,在军队的押送下一点点走向生命的终点。 绞刑场。 风和日丽,蔚蓝色的天空中缥缈着几多云彩,和今天的气氛显得极不协调。 成千上万的民众拥堵在绞刑场,用他们灼热的目光盯着高台上面色苍白的克里斯汀,此时他们已经不再呐喊,或许是喊累了,亦或许是在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 扫视着台下的人们,克里斯汀的目光在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上掠过,最后停留在了国王身上,他能清楚感觉到国王看似威严的眼神中,隐含着一丝戏耍般的谑笑。 “父亲说的没错,我是多么傻啊。”克里斯汀呢喃,失神地仰头凝望蓝天,闭上眼睛做生命终结前最后的深呼吸。 这么重要的人物,当然不能随随便便的死去,所以在行刑之前,国王必须得说点什么。 在两名皇家护卫的陪同下,国王迈上了高台,站在克里斯汀的正前方,面对台下屏气凝神的子民。 当他还是王子时,也曾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统帅,洪亮的嗓音是统帅必备的,因而他能让整个绞刑场的人都听得见自己的声音。 他双手拄着一柄重剑挺胸站立,深吸一口气,目光尖锐而森冷。 “即将被绞死的这个人,曾经我们称他为伟大的克里斯汀,引领丹麦王国走向光明的人。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珍惜这无上的荣耀,他的野心大到篡夺王位统治丹麦,实行苛刻的政策剥削民众,无休止地积累财富。对于这个人,就算我想饶恕他,全体丹麦人也不会同意,上帝也不会同意!所以今天在这里,他将要被处以最严酷的绞刑!” 话音落下,绞刑场出现了短暂的沉寂,而后迅速升腾起各种各样的声音,抗议、赞同、质疑,喧嚣得让人忍不住想堵住耳朵。 国王抬手想要制止他们,但却一点效果都达不到,无奈之下只能命令军队去压制民众,迫使他们渐渐平息下来。 望着眼前这幅充满讽刺意味的画面,克里斯汀禁不住翘了下嘴角,苦笑着摇摇头。 “如果再让我选一次,我宁愿丢掉所有荣耀与拥护,跟着父亲一起走。”他在心底这么想。 “奢望得越多,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当年父亲不就是这样么,渴望能展示才华获得名利,结果失去了本来幸福的家庭,失去了所有。” 不知不觉,他合上了眼睛,仿佛与这个世界隔绝,再听不见喧哗与吵闹,只在心底默默回想那些最美好的岁月与记忆。 在军队的压制下,手无寸铁的民众不得不乖乖闭上嘴巴,纹丝不动地盯着高台上的克里斯汀。 “行刑!” 人们等待已久的声音,终于被国王喊了出来。 在这一刻,国王终于掩饰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嘴角挂上了得意的微笑。 克里斯汀,你为我丹麦王朝做了那么大贡献,真是谢谢你了。作为对你的补偿,我会帮你完成复仇大业灭掉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欧洲大陆! 每每想到这些,国王内心就会涌起阵阵激动,紧紧捏住拳头。 绞刑场一片死寂,散淡着一些唏嘘与议论,但微弱得可以忽略不计。 两名力士把克里斯汀抬到绞刑架上,对克里斯汀轻声说了句抱歉,正要用绞绳勒住他的脖子时。 砰!砰! 剧烈的爆炸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仿佛寂静深夜里的一道惊雷,瞬间点起了人群的躁动,死寂般的绞刑场顿时炸了锅。 国王一愣,望着惶恐呼叫的人们,当即高举手中象征全力的重剑,歇斯底里地咆哮道:“卫兵!卫兵!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在场的卫兵火速奔向绞刑场外围,挨家挨户地搜寻爆炸点。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会发生爆炸呢?难道有人想劫走克里斯汀?国王拧起眉心,仔细想想认为不可能,整日封闭在王宫里的克里斯汀连人都很少见,更别说培养亲信了。 他不安地捏了把汗,心里感觉毛毛的,估计是有不好的事要发生,这种感觉像极了当年打败仗的时候。 想到这里,他快速转了转眼珠子,对亲信招招手:“伯纳德,去通知守城军来这里集结,快!” 哥本哈根城内共有三万多守城军,驻地在城市的另一侧,赶到这里最少需要半个小时。 可惜,对手并没有给他留这么多时间。 在所有人都关注于刚才的爆炸声时,一阵突如其来的冲天呐喊,顷刻间淹没了他们的喧哗。 斯巴达,降临! “勇猛无畏的铁血战士,冲锋!用巨盾推开所有胆敢阻挡我们的人,用长矛让他们沦为前往地狱的亡灵!” 这是全体斯巴达战士的齐声呐喊,他们左手铁盾右手长矛,以超越一切猛兽的姿态,凶神恶煞地从四面八方扑向绞刑场。 面对洪水般涌来的斯巴达军团,那些被国王派出去检查情况的卫兵们,甚至连抵挡他们一下的勇气都没有,要么仓皇逃命要么躲进了附近的屋子里,自动让开一条路。 绞刑场手无寸铁的平民见到这阵势,不知在谁的带领下,纷纷抱头蹲在了地上。 “这是谁的军队?” 上千名堪称完美的战士,从天而降般来到了绞刑场,使得克里斯汀的崇拜者们认为,这一定是上帝派来拯救克里斯汀的。 此等锐不可当的气势,就连久经沙场的丹麦国王也不得不为之咋舌,他发着愣,站在高台上呆呆望着全力冲锋的斯巴达军团,竟一时间忘了组织军队反抗。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回过神来的他用尽全身力气咆哮起来,音色却是颤抖着的。(。) 第四百四十五章 风一样的去 然而无论他再怎么喊叫,都是无效的。 斯巴达军队仅仅用气势就压垮了对手,在场的将军士兵全都丢下武器和平民们挤到了一起,丝毫提不起反抗的信念。 在他们看来,这一往无前的冲锋姿态哪里像是群战士,简直就是践踏生灵的恶魔军团! “一群废物!快给我拦下他们!”国王的嗓子已经嘶哑了,疯子般举起重剑做最后的怒喝,而这喝声,听起来却如同乞求。 最终,他终究还是扔掉了重剑,失魂落魄般地杵在高台上,疾风从耳边掠过,他回头看了眼克里斯汀,但却没在对方的眼神中找到一丁点得意,只有诧异。 不是克里斯汀的人?这个想法并没有让他感到放松,反倒更加恐慌了。 难道,真的是传说中恶魔军团他两眼发直,倒吸一口凉气,没头没脑的慌忙询问身边的人:“图克曼在哪,炮兵部队的统领图克曼在哪?!” 他想,也许巨炮的毁灭性伤害能干掉这群恶魔。 “图克曼将军今天没来” 可是来了又有什么用了,绞刑场已经被合围,谁都出不去。 斯巴达军团的冲锋完美落幕,全程都没有遇到半点抵抗,他们让所谓的精英部队皇家护卫在丢盔卸甲的同时,也丢尽了颜面。 雄姿英发的他们列成方阵,傲然打量着不抵抗就沦为俘虏的对手,面对这群软弱的家伙,他们甚至提不起屠杀的兴趣。 绞刑场,重归寂静。 抱头蹲在地上的人们,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瞥着这群从天而降般的战士,那为战斗而生的神态引起他们的阵阵唏嘘。 除了身体和神态,他们的装备也非常引人注目,锃亮的铁制铠甲,纯铁锻造的巨盾和长矛,那面齐胸的盾牌一般人想拿起来都费劲,长矛就更不用说了,锐利得如同神话传说里的兵器。 来自上古时代的战士,用来形容他们再贴切不过了。 “天呐”恐惧之余,人们感叹。 国王打着哆嗦,注视着一分钟内占领绞刑场的战士们,却见他们列成方阵矗立在原地,迟迟没有动弹。 怎么回事?他犯起了嘀咕。 之后,他看见了几道身影。 沿着方阵自然形成的过道,郑飞随同几个人迈着大步走来,他的脸色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得意,因为他知道斯巴达军团靠的是出奇制胜,过不了多久城防军就会赶来,即便斯巴达干掉了城防军,也无法杀尽源源不断的援军,要知道哥本哈根周边地域驻扎了足足数十万军队。 见好就收,他不会浪费斯巴达这块好钢,赶紧办完事溜之大吉才是最佳的选择。 在人们的注目礼之下,他登上了高台,站到满脸错愕的国王面前。 我好想见过这个人国王仔细回想了好久,终于想起是在那天的中央城堡晚会上,他是克里斯汀的朋友。 此时此刻,克里斯汀的惊讶程度不亚于任何人,他直勾勾地盯着郑飞,以及郑飞身旁自己的父亲乌尔班,脸上浮现着的除了不可思议,就只剩劫后余生的激动和欣喜了。 “圣地亚哥,去把他解下来。”郑飞轻声说。 圣地亚哥跑向绞架,手脚麻利地帮克里斯汀解除了束缚。 国王没有半点阻拦的意思,他很清楚自己当前的处境,性命完全是拿捏在别人手里的。 “我记得你是克里斯汀的朋友,那么,你是要杀掉我么?”他深吸一口气,定下神来凝视着郑飞的眼睛。 郑飞微微一笑不做回复,招手示意把克里斯汀带下去。 “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你从哪得来的这群战士?” “不能。”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 “给我一批大船,让我带着克里斯汀离开。”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好。”国王狠心答应:“直接去码头抢吧,我想你并不需要我的许可。” “那就,再见了。” 郑飞挑眉,什么都不再多说,片刻都没停留,纵身跳下高台扬长而去。 在他离开后,斯巴达战士也陆续跟上,警戒着退出绞刑场,沿着街道向码头行进。 为了避免麻烦,人质自然是少不了的,郑飞只带了几位王子和公主,因为要是带国王的话,就没人就总揽大局做决定了,搞不好那些企图篡夺王位的野心家还会破罐子破摔,调兵把国王连同他一起灭掉。 人们伫立,呆望着浩浩荡荡的军团离去,久久没能缓过神来。 “就这么走了?”国王喃喃自语。 不止是他,所有人都是这个感觉,从斯巴达军团冲锋到离去,前后加起来不过几分钟,这让他们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恍恍惚惚像是在做梦。 “国王陛下,需要调兵歼灭他们吗?” “你没听见么,他们是要坐船逃跑,现在去调兵哪里还来得及,除非是海军,但海军港远在几百里之外。” 国王悻悻捶了下空气,这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眸中涌现出深切的怒意,恶狠狠地盯着问话的人:“阿尔弗雷德将军,刚刚我让人拦住他们,你却带领卫兵们缩起了头。” “我” “不用说了,你被革职了,即日流放到北方极寒地区。” 经历剧变之后的绞刑场,是那么的安静,人们都在回味刚才的场景,始终想不明白那支气势如虹的军团是什么身份,似乎并不属于人间。 码头。 按照人质王子的指引,郑飞抢了十几艘皇家船队的大船,迅速组织斯巴达战士们登船,启航之后便把人质给放了,留着也没什么用,反倒会因此获得无穷无尽的追兵。 同样是码头,同样是波罗的海,却没有清晨时那么平静了,十几艘满载斯巴达战士的大船,追随着那支纳含两百多艘船的火药运输队,消失在岸上人们的视线之中。 速战速决,没有给对方留下丝毫周旋的余地,风一样的来,风一样的去。 站在甲板上,郑飞举起酒壶啜饮一口,指挥船队前往海军港的方向。(。) 第四百四十六章 火药装船 海上风平浪静,船队以平均八节航速行驶着。 抬头望去,可见海面上空有几只暴风海燕,伸展它们强壮的翅膀,尽情翱翔。 平淡无奇的航行,经历了日落、黑夜、黎明、日出,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天一夜,船队靠岸了,没有遇上任何小插曲。 而在过去的这一天,国王派遣了无数传令兵,快马加鞭赶去通知分布在各地的军队,全力搜寻恶魔军团的踪迹,干掉克里斯汀! 然而在这个信息传播不便的时代,还没等他的命令传到海军港,郑飞就先行一步到了。 港口。 两百多艘火药运输船还停泊在这里,这些船大多为中型货船,每艘船大概值三千个银币,属于图克曼家族的财产,图克曼公爵的儿子是哥本哈根有名的海上运输业商人,经常替一些商人把货物运往法兰西和比利时等地,从中赚取不菲的运输费。 船上的火药已经被搬运一空了,由于郑飞抵达的比预计要早,它们还没来得及被运往庄园藏起来,而是堆放在码头,正在往数不清数量的平板车上搬运。 郑飞跳下甲板,抬头看了眼太阳,大概是正午的样子,他摸了摸下巴,蹙起眉头浸入沉思。 在哥本哈根这么一闹,国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很快消息就会传到丹麦全国各地,必须尽快处理完所有事情然后抽身离开,拖得越久麻烦越大。 考虑到这些,他立即招招手,把还趴在护栏边看风景的圣地亚哥叫过来,吩咐了几句。 只见圣地亚哥点点头,费了好大劲爬上码得最高的货箱堆,用他洪亮的嗓音向所有忙碌中的搬运工宣布。 “我出双倍工钱,都来给我做事吧伙计们!” 双倍,对于搬运工们来说是难得一遇的甜头,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少出力多拿钱,不管雇主多么恼怒的叫唤,也阻挡不了他们奔向圣地亚哥的脚步。 码头的两千多名搬运工几乎全部接受征召,配合斯巴达战士把火药箱装载到平板车上,马不停蹄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了傍晚,总算是完成了。 高高兴兴地领了赏钱,他们提前结束了一天的辛劳,三五成群地钻进了码头附近的小酒馆,喝点小酒顺便欣赏欣赏美艳舞娘的曼妙身姿。 让大家短暂地修整了一会儿,郑飞便开始向十几公里外的海军港进发了,预计天黑前差不多能到。 走之前,他去庄园找了下布兰妮。 别想太多,不是为了那啥,只是想让自己“改头换面”而已。 还记得在里斯本那次吗,布兰妮用高超的手艺让他变成了另一副相貌。 这次之所以要换张脸,是因为不久前曾和克里斯汀到过海军港,将军一定认识他,而今晚这件事他又不能交给别人,得亲自主持大局才行。 “嘿别动,让我再看一下。”布兰妮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深情打量着自己的作品。 “没关系,反正到那时天已经黑了,光线不好看不清。”郑飞轻轻抱住她,温柔地蹭了两下,便离开了房间,离开了庄园。 一个多小时后,戒备森严的海军港。 太阳已沉沦于远方的西山,眼看着夜幕就要降临了,海军港的哨兵没想到这个时间还会有不速之客,只得无奈地丢下饭碗,拿起武器。 “你们从哪来?”哨兵站在大门前,拦下这支规模巨大的车队,顺着车队望去,延绵了足有上千米。 “哥本哈根。”图克曼公爵傲视着他,语气冰冷。 听到是从首都来的人,哨兵顿时恭敬了不少,毕竟那地方随处都是大官,没准眼前这位就是。 “请问您是”哨兵微微缩头,小心翼翼地问。 “图克曼,哥本哈根炮兵部队的统领,公爵爵位。”图克曼依然不改冷漠的语气,这样的气质也恰恰让哨兵不去质疑他的身份,因为一般人是不会这么横这么高傲的。 “原来是公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我现在就去通知将军!” “速度要快,我有急事。” 哨兵忙不迭地点头,之后迅速向海军港内部奔去,奔向将军居住的城堡。 十分钟后,身披铠甲的将军跨着黑鬃马飞驰而来,在大门口驭马停下,脸上挂着礼节性的微笑。 “图克曼公爵,还记得我吗?在今年的中央城堡晚会上我们还喝了一杯。” “当然,是国王大人介绍我们认识的。”公爵回以一笑。 “那您这次从哥本哈根赶来是要做什么呢?”将军下马,抬眼沿着排成长龙的车队望去,目光中闪出一丝困惑。 “远征计划就要开始了。” “我知道,几天前就得到了消息,克里斯汀当时还来过一次,可笑得很,他以为自己真有天大的权力,居然想让我送几条军舰给他的朋友,呵。” 公爵对他的话并不感兴趣,只按照郑飞交代好的说。 “远征一旦开始,你们海军肯定是要冲在最前面开路的,所以你们需要大量的补给。” “当然。”将军似是惊喜:“您是来给我们送补给的吗?” “我运送的火药,食物酒水之类的由其他人负责,我接到的命令是把火药装上每条船,确保海军能有足够的火药来发射炮弹。” “太棒了,我们海军港有无数门加农炮,但就是缺火药!如果我们早就有足够的火药练习,每个士兵都能成为神炮手!” 将军得意一笑,还要滔滔不绝地炫耀下去,被公爵抬手打断了。 “好了先别说这么多,我要赶紧完成任务然后回去,哥本哈根还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做呢。”公爵捏捏眉心,蛮不耐烦的样子。 “唔,需要这么着急吗,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如尝尝我收藏的美酒吧,正好为您接风洗尘。” “不用了。”公爵冷冷回答,上前半步注视着他的眼睛:“将军,在战争时期,我们是没有时间享乐的。” 将军一怔,旋即尴尬而惭愧地垂头:“是,我现在就去安排工作,需要我的士兵帮忙装载吗?” “不用了,我带来的人能完成,有这时间多组织士兵们训练备战!”(。) 第四百四十七章 大幕升起 447 “是!” 停顿了一下,将军示意把守在大门两侧的哨兵让开放行,自己则是借口说要方便一下,神色匆忙地先行离开了。 他要处理点私事。 海军作为远征大军的先锋,无论是投入资金还是士兵待遇都是最好的,油水自然也是最多,正所谓天高皇帝远,而这位将军作为海军港的统领,怎么可能放弃这绝佳的捞钱机会呢? 所以他得赶在公爵发现之前,把自己收藏的值钱玩意儿都给收起来。虽然身为将军的他官位并不亚于公爵,但毕竟公爵是从哥本哈根来的,又深得国王器重。 车队驶入了泊船区,没有作片刻修整,就投入到繁忙的装船工作中去了。 精力旺盛的斯巴达战士,尽自己最大的能耐把一箱沉甸甸的火药扛上战舰甲板,码放到军火库中。 一趟又一趟的往返,汗流浃背的他们似乎不知道累,他们只知道,这件事对主人来说非常重要。 现在的时间大概是晚上七点,按照当前的工作效率,估计要到凌晨两三点时才能完成。 在这之前,郑飞闲着也是闲着,于是让图克曼公爵带自己在海军港四处转悠,顺便摸清这里的布防情况。 跨着骏马,在将军和布拉德等人的陪同下,他行进在这座丹麦王朝斥巨资建成的秘密基地中,眼睛不停收集记录着一切有价值的信息。 海军港中央位置有两座巨型炮塔,由坚硬的石头砌成,高度约五十米,直径十几米,上面安置着八门克里斯汀设计的巨型线膛加农炮,射程能覆盖整个海军港,甚至还能威胁到海面上来犯的敌军。 这些巨炮是个大麻烦,必须在行动开始前搞掉。 想着想着,他垂下了头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听着公爵和将军的闲聊。 今夜,筹备已久的计划就要实施了,这次要做的事情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震撼,已经不能称为是冒险犯罪了,简直就是发动战争。 在海军港,停泊着丹麦八年间陆续建起来的数百艘战舰,它们都具有远超当代的造船水平,战列舰、巡洋舰、急航舰等一应俱全。 而郑飞需要带走的,是以克里斯蒂安号为首的一级风帆战舰,按照上次的侦察共有十五艘,除了这十五艘之外还要带走一部分其他类别的船只,来使得舰队编制更加完善。 算起来,总共带走五十艘船就差不多了,再多的话完全没有必要,不便于行动反倒是个累赘。 至于剩下的几百艘军舰,等待它们的只有一个结局——焚毁。 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为公,二为私。 为公,郑飞不愿看到丹麦王朝掀起席卷整个欧洲的战争狂潮,以丹麦目前的实力,这批具有跨时代意义的装备足以帮助丹麦海军撬开欧洲所有国家的大门,任何军队,无论是土耳其人引以为傲的重骑兵还是意大利的蛮牛部队,到了它面前全都是不堪一击。 那样,整个世界都会呈现一边倒的局面,丹麦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利用抢掠来的金银财宝和物资,制造出更多的船舶火炮。虽然现在克里斯汀被抢走了,那些曾经的船舶图纸也已被克里斯汀烧掉,但王室可以让工匠对船只进行分析,重新绘画出它们的图纸。 为私,郑飞不能允许丹麦拥有这批巨舰,那样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将会构成极大威胁。 所以,除了自己带走的那一批外,他必须把海军港所有战舰全部焚烧毁。 当代的火药威力还没大到能把船只炸毁的程度,但点燃船身还是没问题的,配合油和酒,足以把这些木质帆船烧的一干二净。 但唯一的问题是,时间。 想要彻底焚毁船只,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或许是两小时或许更多,在这段时间内必须抵御住前来救火的士兵们。倘若放了火就离开,大火被扑灭后尽管船只会有损伤,但总体构架依然完好,只需进行大面积修缮就能恢复原状。 这点,是整个计划最难的一步,想要漂漂亮亮的完成它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用海军港自身的力量。 在泊船区附近的仓库里,藏着克里斯汀的伟大作品——巨型加农炮。 跨在马鞍上,郑飞的沉思被圣地亚哥打断了。 “嘿,你怎么一直都在想事情?”圣地亚哥拍了下他的肩膀。 “喔,因为它很重要。”郑飞笑了笑。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 “问吧。” “之前布拉德消失了好几天,你说派他去做一件事了,是什么事?” 郑飞看了看前方,将军和公爵牵着马并肩行走,跟自己隔了有十几米远,于是压低声音说:“你以为国王为什么会这么快处死克里斯汀?” 所以,除了自己带走的那一批外,他必须把海军港所有战舰全部焚烧毁。 当代的火药威力还没大到能把船只炸毁的程度,但点燃船身还是没问题的,配合油和酒,足以把这些木质帆船烧的一干二净。 但唯一的问题是,时间。 想要彻底焚毁船只,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或许是两小时或许更多,在这段时间内必须抵御住前来救火的士兵们。倘若放了火就离开,大火被扑灭后尽管船只会有损伤,但总体构架依然完好,只需进行大面积修缮就能恢复原状。 这点,是整个计划最难的一步,想要漂漂亮亮的完成它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用海军港自身的力量。 在泊船区附近的仓库里,藏着克里斯汀的伟大作品——巨型加农炮。 跨在马鞍上,郑飞的沉思被圣地亚哥打断了。 “嘿,你怎么一直都在想事情?”圣地亚哥拍了下他的肩膀。 “喔,因为它很重要。”郑飞笑了笑。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 “问吧。” “之前布拉德消失了好几天,你说派他去做一件事了,是什么事?” 郑飞看了看前方,将军和公爵牵着马并肩行走,跟自己隔了有十几米远,于是压低声音说:“你以为国王为什么会这么快处死克里斯汀?”(。) 第四百四十八章 猛炸药配方 难道地底下埋着什么东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郑飞邪魅般的翘起嘴角,悄悄冲待在一旁沉默不语的图克曼公爵挑挑眉。 公爵会意,干咳了一声,沉下脸变得严肃起来。 “将军,我想你必须告诉我,他们在干什么?” “嘿公爵大人,真的没什么,他们只是在”迟疑好几秒,将军硬是没酝酿出一个好借口来,神色愈发焦促,在心底暗骂:该死,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我数到三。”公爵竖起手指。 “好吧我说实话,他们在挖金矿!” “唔,这里哪来的金矿?” “大概是在二十天前,有士兵在这里捡到了一块拇指大的黄金,于是我就从附近的村庄征召了一批农夫,进入海军港开采挖掘。”将军暗自捏了捏拳头,悻悻望着挥汗如雨的矿工们。 “发现金矿首先要通报王室,你不会连这点规矩都不懂吧?” “很抱歉,我还没来得及派人去通知。” “哼,谁知道你打什么鬼主意呢到现在为止挖到多少了?” “连个金粒都没挖到,我甚至怀疑士兵捡到的那块是不是有人丢的。” “哦”公爵嗤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忽然朝不远处的一名矿工招招手:“那个人,过来!” 矿工不敢怠慢,慌忙扔下铁锹跑了过来,毕恭毕敬地听候吩咐。 “告诉我,这些天你们挖到多少黄金了?” “一颗金粒都没有公爵大人,您能不能跟将军说说,放我们回家去”矿工怯诺地揉了揉衣襟。 “别想了诺贝尔,当初可是你自己主动要求来挖矿的,滚去干活去!”将军骂骂咧咧地瞪了他一眼。 矿工撇嘴,知道惹不起这位大爷,识趣地跑回去捡起铁锹,继续日复一日的铲土工作。 此时,郑飞情不自禁地翘了下嘴角,因为他听到了诺贝尔这个名字,太熟悉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紧走几步来到矿场边,蹲下捡起一个土块儿仔细端详,捏成粉末凑在鼻尖闻了闻。 冷不丁的,他脸上显露出少顷的惊愕,旋即被无法阻挡的欣喜所取代。 “好东西啊。”他低声自语,声音小到谁都听不见。 对于他来说,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土块儿,比黄金还要值钱得多! 硅藻土,主要分布于中国、美国、法国和丹麦等地,由上万年前的硅藻遗骸沉积形成。 单从稀有度来讲,它远远比不上黄金,但它的真正价值在于其用途。 正是因为矿工诺贝尔这个名字,给了郑飞关于硅藻土的启发。 阿尔佛雷德伯纳德诺贝尔,生活在十九世纪,1833年出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是瑞典化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军工装备制造商和炸药的发明者。 受喜欢研究炸药的父亲影响,诺贝尔从小就表现出顽强勇敢的性格,他经常和父亲一起去实验炸药,几乎是在爆炸声度过了童年。 正是出于对炸药的浓厚兴趣,促成了诺贝尔日后发明了威力与稳定性兼备的猛炸药,而猛炸药,是将硝化甘油与硅藻土结合。 硝化甘油通过用硫酸和硝酸处理甘油即可得到,而硫酸和硝酸早在公元八世纪就已被阿拉伯炼金术师发现,发展到十五世纪已经可以通过粗劣手段进行批量生产。 试想,倘若利用硝化甘油和硅藻土,通过化学家们一次又一次的实验,最终真的制造出了领先时代四百年的猛炸药,那么火炮的射程和威力将会提升多少倍? 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无意中被点着的念头竟一发不可收拾了,郑飞得想办法带走这批硅藻土,毕竟这东西不是到处都有的,可遇不可求。 转转眼珠子思忖片刻,他对公爵耳语了一番。 听完他的指示,公爵对将军摊摊手:“调几千个士兵过来把这些泥土运往泊船区,装进重要战舰的船舱里。” “呃,为什么?” “我的这位朋友说了,这种泥土可以有效阻止火药爆炸,更好的保护重要战舰。” “可是” “将军先生,你在海军港秘密挖金矿的事情要是让国王知道了,我想他会很生气的。”公爵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胁迫意味。 僵持少顷。 “好吧,我现在就去调兵。”将军无奈地吐了口气,翻身上马飞奔而去。 马蹄声,渐行渐远。 将军离开了,矿工们终于可以喘口气偷个懒了,他们一屁股坐在地上,摸出水壶猛灌一气,互相诉说内心的憋屈和苦闷。 “早知道不来这鬼地方了,二十天了连根金子毛都没见,想回家还不让回!” “那个混蛋将军,真希望他是远征军里第一个牺牲的!” 喋喋不休的诅咒声中,图克曼公爵的神色不再像将军在场时那么做作了,他缓缓吁出一口气,拧起了眉头,困惑不解地望向郑飞,问出憋在心里好久的疑惑。 “我说,你让我带你来海军港到底是要干什么?” “你不是都看到了么?” “可你费了那么大劲把火药从哥本哈根运到这里,只是为了帮助军队把它们装运上船?” “当然不是,至于我想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好吧,看来你是不打算告诉我了。”公爵舒展开眉头,便不再多问了,他并不关心郑飞此行的目的,只关心家人能否平安抵达伦敦。 寂静的深夜,月辉洒满了大地,郑飞撇下众人,带着布拉德来到一处僻静的空地。 “看那里,海军港的最中央有两座大炮塔,上面安置的都是巨型加农炮,炮弹能打到海军港的任意一个地方,对我们的行动会构成很大威胁。” “需要我去把它搞掉是吗?”布拉德沿着他的指引望去。 “是的,在行动开始之前你必须干掉炮塔里的士兵,我会让土著们配合你。” “好,但你得给我多发点赏钱,最近穷得都买不起酒了。” “把这件事办成了,我给你买座酒庄。”郑飞玩笑道,接着恢复常态:“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时,在仓库里发现的那批大炮吗?” “当然。” “想办法把它们搞出来,全部。”(。) 第四百四十九章 盗走加农炮 “这件事得拜托那位公爵大人了。? ? ? ”布拉德不紧不慢地拧开酒壶盖儿,啜饮一口,瞥着远处神色忧愁的公爵大人:“我去和他说。” “不用了,我亲自去,你现在想想怎么才能搞掉那两座大炮塔,留给你的只有几个小时了。” “好吧。” 半小时后,将军带着数千名士兵回来了,每人手里都抱着一捆麻袋,把硅藻土装进里面往泊船区运送。 “这些泥土真的能防止爆炸?”将军满是质疑的皱皱眉。 “当然。”公爵轻声作答,之后沉吟了一小会儿:“对了将军,仓库里储存的加农炮也该面世了,早就听说它们是用铁铸成的猛兽,带我去看看吧。” “乐意效劳。”将军得意一笑:“仓库就在这附近,请跟我来。” 说罢,他抬脚向仓库走去,公爵跟在他的身后,面色深沉轻轻吖了口气,和郑飞对视了一眼。 取下那把已经生锈的锁,将军徐徐推开了仓库大门,轻车熟路地点着门边墙壁上的火把,举起它贴着墙壁走了一圈,直到把一百来根火把全部点燃。 灯火通明,不算强烈也称不上柔和的火光,落在巨型加农炮那钢铁铸成的身躯上,营造出一种复古般的色泽,深邃而厚重。 这时,郑飞终于得以看清这座仓库的全景。 最显眼的,就是摆放在最中央的那八门巨型加农炮,炮管比乌尔班巨炮还要粗壮,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乌尔班的智慧不仅全部被克里斯汀汲取了,并且还被改进了许多,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巨型加农炮可以轻松击溃当代最坚固的城墙,更别说是船身了。 除了巨炮外,还有数不清的舰载加农炮,最小的炮管也有两米长。 打量着眼前的场景,郑飞不由得蹙起了眉头。 这些舰载火炮是海军港几百艘战舰的全部配备,然而自己要带走的只有五十艘,想把火炮也全部弄走的话,肯定会被船舱塞得满满的,可是现在还有源源不断的硅藻土正在往船舱运 要加农炮还是要硅藻土?这是一个问题。 战舰带不走可以焚毁,这群钢筋铁骨的家伙是无法摧毁的,但要是把它们留在这,总有一天会有人现线膛的秘密,如果线膛炮普及了起来,全世界的格局都会为之改变。 远的不说,丹麦王朝一定会大批量生产线膛炮,那样的话即便它失去了领先时代的风帆战舰,仅凭强悍的炮兵部队,它仍然有能力动远征,灭掉奥斯曼帝国、统治全欧洲,直至征服世界。 所以,郑飞必须带走这些加农炮,就算丢掉硅藻土也要带走。 可想到硅藻土,他又确实舍不得,毕竟那是合成猛炸药的原料啊,在四百年后才登上世界舞台的玩意儿。 他犹豫不决地转了转眼珠子,忽然,有了个绝佳的可以两者兼得的主意。 他清了下嗓。 “公爵先生,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我们该把这批火炮装车带走了。” 车,指的是运送火药用的平板车,它们现在正在泊船区,被6续腾空。 “好,听你的。”公爵淡淡地应了句,猜不透他想做什么,只需要同意就行了。 “等等装车带走?”杵在旁边的将军诧异万分地瞪大眼,你们要把这些火炮弄到哪里去? “当然是哥本哈根。” “可是远征军就要出了,我们海军是要作为开路先锋的,把炮都弄走了我们怎么办?总不能开船过去和敌人对撞吧” “这点你放心,过几天就会有新的补给部队抵达海军港,他们会带来最好的舰载火炮。” 闻言,将军不禁愣了愣,嗤笑一声。 “这是什么道理?就好像我和你都有一个苹果,非要交换一下再吃,何必呢?” 郑飞耸耸肩:“我也不明白,但这是国王陛下的命令,他认为海军港的火炮更适合拿去给炮兵部队使用。” “我”将军还想反驳,被公爵不耐烦地打断了。 “好了将军,我不想再听你说些什么了,服从命令吧,否则我会向国王陛下反应你的态度,连同金矿和你贪污的事情一起告诉他。” “嘿公爵先生,我什么时候贪污了?!”将军涨红了脸,恼羞成怒。 静默片刻,公爵狡黠一笑:“需要我去查么?大家都是做官的,都懂,就不要戳破了吧。” 说罢,他转身离开了仓库,留下将军愣愣地盯着他的背影,杵在原地凌乱。 看着将军被镇住的样子,郑飞不由得在心底夸赞了公爵一句:真有你的。 郑飞拍了拍将军的肩膀,劝导:“我是图克曼的老朋友了,很清楚他的脾气,你要是惹怒了他,他没准真会把你卖给国王的,眼看着远征计划就要开始了,正是你建功立业的时机,这时候被拿下将军的位置可就太亏了。” 将军的目光依然停留在公爵的背影上,咬咬牙:“你说的对,瞧他趾高气昂的样子,等这场战争结束后,我的爵位和地位一定比他更高!” “所以还是先忍忍,按照他说的做吧。”郑飞假模假式地奉劝,作出副同情的样子。 “嗯。”将军叹了口气,阔步向门外走去。 目送着他远去,郑飞摸出酒壶晃了晃,嘴角微微翘起,自言自语:“世界欠我一个奥斯卡。” 又一批军队被调了过来,在本该属于休息的时段,士兵们却被强制来干苦力,自然是怨声载道。 “我的天,将军到底想干什么,脑子被门夹了么?” “少说点话,帮我把这根炮管抬起来,太沉了” 仓库门前密如蚂蚁般的士兵们,吃力地把一门门加农炮抬上平板车,那种特大号的巨型加农炮,需要二十个人才能勉强抬得动。 搬运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在士兵们的鼓舞声中,寂静深夜悄无声息地流逝着 转眼间,已是黎明。 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凌晨,因为天还没亮,大概四五点的样子。 所有的工作已全部完成,运载火炮的车队在阿瑞斯的指挥带领下,踏上了前往码头的旅途,它们将被装上来时运火药的那两百多艘船。(。) 第四百五十章 爆炸! “实在不懂,你究竟想干什么?” 公爵和郑飞并肩站在高高的瞭望塔上,望着在月光倾洒的大地上,车队渐行渐远。?&bsp;&bsp;≠ 他想不到,并且也不敢想,郑飞的野心居然会那么大。 “和我一起登上克里斯蒂安号去吧,不然会有危险的。”郑飞浅笑。 “危险?”公爵蹙眉。 “如果你想保住性命去伦敦找你的女儿,就乖乖跟我来吧。”停顿少顷,郑飞真诚注视着他:“这次不是威胁。” “你真是个神秘的人。” “大家都这么说。”下了瞭望塔,郑飞向克里斯蒂安号走去。 哦或许它该换个名字了,就用那艘最喜欢的风帆战舰来命名吧,胜利号! 布满璀璨繁星的夜空之下,他登上了胜利号的宽阔甲板,站在船头,俯视地面上矗立着的数千名斯巴达战士,他们手持巨盾长矛,随时准备开战。 “终于,要开始了。”仰望星空,郑飞呢喃。 从仓库里运出来的加农炮,挑出来一部分最好的装载到将要带走的五十艘战舰上,另外还有四门特大号巨型加农炮被安置在地面上,炮口直指泊船区大门,它们将要在战火触之时,毫不留情地撕裂海军港士兵的冲锋阵型。 要知道它们射的是足有肩膀那么宽的花岗岩炮弹,能在千米之外一炮撞飞一排人,那样的场景是多么壮观?即便最精锐的士兵组成最勇猛的冲锋阵型,遇见它们时也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在刹那间崩溃,抱头鼠窜。 站在甲板上注视着那几门巨炮,以及列队站立的斯巴达战士们,将军隐隐感觉情况好像不对劲。 “唔,为什么把巨炮安在这里?”他拧起眉心,看出那炮口明显是指着自己的士兵们。 “远征计划迫在眉睫,一点差错都不能出,国王命令一定要守好海军港,尤其是战舰。”郑飞回答。 “然后呢?”将军觉得并没有听到答案。 “现在远征计划在哥本哈根已经不是个秘密,很可能已经传到国外去了,为了防止其他国家组织军队突袭,国王命令加强海军港的防御,援军正在路上,而我和图克曼公爵要做的,就是保证这些战舰的安全,从今天开始,这批战舰由我们接管了,无论是谁都不许踏进泊船区半步,以免有奸细混进来。” “好吧。”将军苦笑着摇摇头,一夜没睡的头脑实在不适合思考,打了个绵长的哈欠。 “公爵大人,还有这位先生,现在所有事情都已经处理完了,不如去我那喝两杯吧?” “将军,我之前跟你说过了,在战争时期我们是没有时间享乐的。”公爵冷冷道。 “只是喝杯酒而已,我那有意大利产的上好红酒。” “一滴都不能喝,我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你也是。”公爵谨记之前郑飞所说的,只有待在克里斯蒂安号上才是安全的,虽然他不清楚接下来将要生什么。 僵持片刻,将军脸上显露出转瞬即逝的不悦,仿佛是在抱怨公爵不识趣。 “好吧。”他又打了个哈欠:“我实在困得眼都挣不开了,请让我在船舱里睡一会儿吧。” 说着,他哈欠连天地穿过甲板,钻进胜利号的船舱,随便找了个铺位躺下就睡。 郑飞转头瞥了他一眼,而后将视线移到夜空上,静静等待。 直到,布拉德带着土著们归来。 “都搞定了。”布拉德表情麻木地站到郑飞面前,深吸一口气,唏嘘:“可怕的暗杀者,那群可怜的士兵连声叫喊都没来得及出,就失去了知觉。” “暗杀者,指的是你还是土著们?” “当然是他们,他们的毒药和吹箭,能够悄无声息夺走人的性命,如同鬼魅般。” 郑飞扫了眼土著们,却没有从他们脸上看到一丁点不忍,因为这项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和猎杀野兽没什么区别。 他做了次深呼吸,凝视着夜幕下的海平面:“好了,最大的麻烦已经,到了点燃战火的时候了。” 船舱里,将军沉浸在梦乡里,他在做关于远征告捷归来的梦,梦里正在众人的崇拜目光中接受国王加冕,嘴角挂着得意的微笑。 砰!砰!砰! 连续不停的爆响,把他彻底从睡梦中惊醒,险些跳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瞪大眼咆哮,这声音一听就是火药爆炸。 “实在不懂,你究竟想干什么?” 公爵和郑飞并肩站在高高的瞭望塔上,望着在月光倾洒的大地上,车队渐行渐远。 他想不到,并且也不敢想,郑飞的野心居然会那么大。 “和我一起登上克里斯蒂安号去吧,不然会有危险的。”郑飞浅笑。 “危险?”公爵蹙眉。 “如果你想保住性命去伦敦找你的女儿,就乖乖跟我来吧。”停顿少顷,郑飞真诚注视着他:“这次不是威胁。” “你真是个神秘的人。” “大家都这么说。”下了瞭望塔,郑飞向克里斯蒂安号走去。 哦或许它该换个名字了,就用那艘最喜欢的风帆战舰来命名吧,胜利号! 布满璀璨繁星的夜空之下,他登上了胜利号的宽阔甲板,站在船头,俯视地面上矗立着的数千名斯巴达战士,他们手持巨盾长矛,随时准备开战。 “终于,要开始了。”仰望星空,郑飞呢喃。 从仓库里运出来的加农炮,挑出来一部分最好的装载到将要带走的五十艘战舰上,另外还有四门特大号巨型加农炮被安置在地面上,炮口直指泊船区大门,它们将要在战火触之时,毫不留情地撕裂海军港士兵的冲锋阵型。 要知道它们射的是足有肩膀那么宽的花岗岩炮弹,能在千米之外一炮撞飞一排人,那样的场景是多么壮观?即便最精锐的士兵组成最勇猛的冲锋阵型,遇见它们时也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在刹那间崩溃,抱头鼠窜。 站在甲板上注视着那几门巨炮,以及列队站立的斯巴达战士们,将军隐隐感觉情况好像不对劲。 “唔,为什么把巨炮安在这里?”他拧起眉心,看出那炮口明显是指着自己的士兵们。(。) 第四百五十一章 没人会说他们胆小 将军双手扒着窗沿,难以置信地凝视着海军港,那片曾经属于他的领地。? 无数团赤色火光,使得这本该寂静的深夜,沦为一片充斥着哀嚎的炼狱。 不知是谁吹起了号角,悠长的号角声盘旋在夜空之下大地之上,训练有素的海军港士兵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心里顿时有了些许慰藉,渐渐的他们不那么恐惧慌乱了,自组成冲锋阵型齐声呐喊着冲向泊船区,他们迸出的喊声甚至盖过了爆炸和号角,响彻天地。 然而可惜的是,他们心中刚刚升腾起的鼓舞之火,却顷刻间被浇灭了。 轰! 这一声,地动山摇。伴着烈焰火花,巨型加农炮喷出一颗极具视觉震撼力的炮弹,它由坚硬的花岗石雕琢打磨而成,直径有人的肩膀那么宽。 剧烈的呼啸声,即便隔着数百米也似乎能感受到它的强大冲击力,在这被火光点亮的夜幕下,它以撕裂一切的姿态直奔前方飞去。 砰! 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士兵们的冲锋阵型霎时凝固,愣愣地站在原地。 生了什么? 刚才好像有个东西从飞过来,然后身边的同伴嗖的一下就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短暂的惊愕,他们迅回过神来转头望去,只见冲锋阵型被活生生撞出了一条通道,在花岗岩炮弹无与伦比的冲击力下,无数名士兵被瞬间撞飞,血肉模糊。 被称为怪兽巨炮的乌尔班大炮,十几年前轻松击溃了当时公认“坚不可摧”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帮助奥斯曼帝国夺得这一历史重城,拿下曾经辉煌欧洲的拜占庭帝国。 而作为它的改进版,克里斯汀设计出的巨炮不仅体型更大炮管更长,还加入了线膛元素,威力提升了不知多少倍,当人的碰上这样一枚花岗岩炮弹 “巨型加农炮,是巨型加农炮!”士兵大呼,失神望着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人形的同伴们,禁不住打起了寒颤,双腿像是焊在了地上再也不能前进半步。 “冲锋吗?” 他们中的有些人,开始怯诺地慢慢往后退了,遍布恐惧的眼神中,隐含着一丝不愿做逃兵的屈辱,但很快被渴望生存所覆盖。 他们犹豫着,还没等决定到底是继续冲锋还是逃跑,象征灭亡的巨型加农炮又开火了。 轰!毫无疑问的,巨大的花岗岩炮弹再次顷刻间席卷了一群人,只留下几条残断的胳膊和腿。 士兵们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了,再加上没有将军在场统一指挥,他们不约而同地做出了决定。 “兄弟们撤退!”不知是谁高声喊了句,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应和。 他们溃逃的度远比冲锋时要快,头也不回片刻都不敢耽搁,就好像身后是铺天盖地的海啸,随时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无情吞噬。 没人会说他们是胆小鬼,因为无论谁亲眼看见这一幕,都会被极其惨烈的场景所震撼,根本提不起反抗的勇气。 这是群有抱负有信仰的好兵,他们是从军队挑选出的佼佼者,每个人都有矫健的身手和无尽的勇气,渴望上阵杀敌建功立业,从不畏惧和敌人正面交锋。 但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一切都是会改变的。 当一个人的信仰被粉碎之后,他剩下的只有求生的本能,他不想默默的死去,心中唯一的念头只剩活下来,即便他不知道为何而活,也必须那么做,因为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士兵们的信仰是什么?是远征,是奔赴南欧战场和土耳其人一争高下,用自己的力量推动丹麦王国走向光明。 而现在,他们的信仰早已支离破碎,泊船区所有风帆战舰、王朝整整八年的心血,顷刻间全部付之一炬,沦为被大火吞噬的废墟。 他们明白,远征计划看来是夭折了,所以没有必要为了它搭上性命。 轰!又一群同伴被夺取了性命,连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出。 他们疯了般的撒腿四处乱窜,其中有部分还保持理智的想要组织反击,但仓库里的加农炮都已被郑飞的车队运走了,唯一的希望就是海军港中央的两座大炮塔了,奇怪的是那边却迟迟没动静。 他们踉跄着爬上炮塔,这才现守在这里的炮兵都死掉了,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 幸好巨炮还是完好的,他们心中不禁窃喜,想要狠狠的来场大反击。 然而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还没等多烧一会儿,便是被无情浇灭了。 因为他们现,这里储备的火药全部被泼了水,无论怎么都点不着。 “可恶!操!” 他们愤愤咒骂,瞪大眼睛凝视着火光连天的泊船区,那些能给丹麦带来辉煌的战舰,在大火中燃烧着、燃烧着,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沦为灰烬,再也无法修复。 与此同时,造船厂的工匠却是乐开了花,虽然这些船是他们辛辛苦苦制成的作品,但他们没有半点不舍,对即将被焚毁的船只也没什么情结,毕竟他们是被逼迫的,八年来几乎是被囚禁在海军港,整天在军官的皮鞭下做着重复的事情。 这一轮爆炸,这一把大火,这一波溃逃,帮他们狠狠出了口恶气。 正当他们拍手叫好看好戏的时候,忽然瞧见一大群人从泊船区涌了出来,向造船厂狂奔。 预感有危险,他们下意识地握紧手里的锤子斧头,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怎样保命最重要,他们中很多人都期盼着能回家呢。 来的这群人是斯巴达战士,他们应郑飞的嘱托,在士兵溃逃撤退之后,冲出来把造船厂的工匠带走。 郑飞需要这群工匠。 将军的手指紧紧抠在窗沿上,眼神中有着深切的惋惜和震撼。 “完了,我完了,远征军也完了”他双目失神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把他看好。”郑飞叮嘱斯巴达战士,而后转身踏上了甲板,站立在船尾眺望那片渐行渐远的火光,深吸一口气,叹息。(。) 第四百五十二章 大告捷 “多么好的船,一把火全烧了。”他深深叹惋,闭上眼睛捏捏眉心。 “是啊,丹麦王国八年的成果,隐瞒了八年的秘密基地,就这样完了。”布拉德悄然来到他身旁,伫立在海风中,拧开酒壶盖儿啜饮一口,面色沉重。 “圣地亚哥,让水手们降帆在这停下吧,等等后面的船。”郑飞唤了句,摸出酒壶喝了一口,而后照着往常的习惯,振臂把它跑向黑漆漆的海面,扑通一声坠落入水。 爆炸开始前,他带着胜利号和其它十四艘战列舰先行离开,剩下的三十几艘船还留在泊船区附近的海面上,用来搭载斯巴达战士和工匠撤离,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再有半小时就能赶上来了。 “接下来要做什么?”布拉德问。 “海上逃亡,我们必须以最快速度离开丹麦,逃进大西洋。” 路线早已在郑飞脑海中成型,结合之前热气球高空勘察的多份地图,他在哥本哈根的时候就制定出了撤退路线。 “好吧,看来接下来的日子不太好过了。”布拉德耸耸肩,之后往船舱瞥了一眼,垂眉:“那个海军港的将军,你为什么要留着他?” “杀了他又不会有什么好处,现在留着没准以后用得着,毕竟这是海军港的船,他是海军港的统领,万一在海上遇上巡逻队盘查,也好糊弄过去。” 说着,郑飞习惯性地摸向腰间还想喝口酒,才发现刚才酒壶已经被扔进了海里,只得作罢。 他笑了笑,将视线从那片红彤彤的火光移开,落在东方深灰色的穹顶。 “黑夜即将逝去,黎明就要到来了。”他似是无心自语。 “你指的是天色,还是你自己的处境?” “都有。”他不禁抬了下嘴角,露出宽慰的笑容。 得到了这批具有真正划时代意义的战舰,他的实力就好比是一只猫变成了一只老虎,然后再添上一双翅膀,有了这双翅膀,便能任意翱翔在中世纪的天空。 比这更有价值的,是克里斯汀本人。 等这段波折过去成功逃离丹麦后,他要试着劝说克里斯汀为自己服务,把那些被烧掉的战舰图纸重新描绘出来,制造出更多的战舰,组建一支统治四大洋纵横七海的海上力量。 尽情憧憬吧,那一天也许不远了。 在甲板上站在有些冷了,一阵海风拂过,郑飞打了个哆嗦,回船舱去了。 远方,海军港那边的呐喊与哀嚎渐渐平息,士兵们大概已经绝望了,即便看到斯巴达战士要带着工匠撤离,也产生不了阻拦的念头了。 海军港,已经彻底毁掉了,他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想办法赶紧离开海军港带着家人逃跑,跑得越远越好,最好能逃离丹麦。 没了战舰的海军等于是废物,听到消息后震怒万分的国王陛下会怎么对待一群废物呢?全部处死,只有这一种可能。 所以在那发生之前,为了能活命,他们必须逃离。 当斯巴达战士押着工匠登船时,士兵们也奔赴营房从枕头下、床底、柜子里等地方,摸出一个用布裹起来的包,那里面是八年的军饷。 他们中不乏贪心者,除了拿走自己应得的那份外,还冲向了将军居住的城堡,把所有能值点钱的东西全部洗劫一空,连架油灯用的铜架都没留下。 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什么都顾不上了,还是多为逃亡弄点盘缠来的实在。 夜,在无休止的混乱中,悄然逝去。 黎明终究还是来临,像是商量好了般,人们不约而同地矗立在甲板上,用期待的目光凝视着东方,等待朝阳升起。 天色渐明,东方的鱼肚白昭示着新一天的开始,也宣布他们告别了昨天的自己,虽然这昨天仅仅过去不到两个小时。 昨天,他们是杀戮者、纵火者。 郑飞趴在桌子上补了个短暂的觉,睡了一小会儿便起来了,带着重重的黑眼圈,来到甲板上和众人一同眺望东方。 朝阳浮现,赤色光辉倾洒在波光粼粼的海平面上,绘画出一抹迷人的绯红,惊艳世人。 “结束了,终于结束了。” 有人这么感叹。 昨晚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威力惊人的巨型加农炮瞬间撞飞冲锋而来的士兵,给斯巴达战士们留下了无穷的震撼。 直到那时他们才明白,就算自己的力量再强大,面对那些钢铁铸成的猛兽时,也只能默默等死。 斯巴达的复兴之路,渺茫了每每想到这里,他们就会失神地抬头凝视天空,惆怅。 不过还好,那些钢铁猛兽现在归属于自己的主人,而不是敌人。 此时的甲板挤满了人,大家带着各自不同的情绪,或发愣或愁思,或大笑或闲聊,构成许多幅截然不同的画卷。 郑飞站在船头,双手撑着栏杆,静静注视着平静的海平面,波罗的海的平均深度只有五十五米,想来也是不可思议呢。 回头,他第一次有机会在白天仔细打量脚下的这艘船。 巨型战舰、海中壁垒,十八世纪英格兰皇家海军一级风帆战舰,胜利号。 在他二十一世纪的家里,就摆放着它的模型,还是限量款呢。 硕大的船身,三层甲板,高高的桅杆,一百多门舰载火炮,它是最完美的风帆战舰。 现在想来,从刚到这个时代拥有的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到南美号北美号、意大利战舰,再到现在的胜利号,时间飞逝得那么快,转眼间便已恍如隔世。 不仅仅是恍如隔世了,一下子隔了三百年 “船长,接下来往哪个方向?!”操舵手高声喊道,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东南方!”他应了句。,到南美号北美号、意大利战舰,再到现在的胜利号,时间飞逝得那么快,转眼间便已恍如隔世。 不仅仅是恍如隔世了,一下子隔了三百年 “船长,接下来往哪个方向?!”操舵手高声喊道,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东南方!”他应了句。(。) 第四百五十三章 第多少次启航? 希望这一路能平安无事吧。 郑飞倚在最顶层甲板的护栏边,目不转睛地欣赏着海上日出,嘴角翘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现在先要去趟码头和加农炮运输队汇合,由于炮的数量极多,只能征用图克曼的那两百多艘货船了,这次横渡美洲的将会是一支由近三百条船组成的庞大队伍,它们扬起的白色风帆,定会在碧蓝色的海面上,构成一道蔚为壮观的风景。 几小时后。 绕了一大圈,船队终于抵达了码头,它还是那么繁荣忙碌,岸边停靠着数百条船,上千劳工如同蚂蚁般,兢兢业业地搬运货箱,抬起袖口抹去额头的汗珠,顺便看一眼太阳的位置,猜测还有多久能下班买卷面包回家。 舰队的抵达,着实把岸边所有人都镇住了,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船,更别提它们还有三层甲板,密密麻麻的炮位。 运送加农炮的车队早已到了码头,阿瑞斯正率领骑士们指挥劳工把它们搬进船舱,和之前一样出了三倍工钱,亮闪闪的银币把整个码头的劳工都吸引了过来。 “汉斯,以最快速度去趟庄园,通知留在那里的女人和孩子过来登船。” 郑飞不能留给大家休息的时间了,海军港闹了那么大动静,今天之内一定会传遍全城,并且很快会传到哥本哈根,到时候面临的将会是全丹麦的大军,所以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丹麦的领海。 一个多小时,所有人全部登船,加农炮也已装进了船舱,人们拥簇在甲板上来回踱步,好奇地打量这身躯庞大的巨舰,惊叹它是怎么造出来的。 既然要出海,就得储备足够的补给,现在进城去采购自然是来不及了,不过好在码头最不缺的就是这东西,这里停泊着许多从外地来的商队,食物酒水之类的货物还在船舱里没来得及卸,于是郑飞和他们谈谈以很公道的价格买了下来。 商人们非常乐意做这笔生意,因为他们不但省了进城销售货物的时间,还省下了一大笔泊船费,两全其美。 酒水、干粮、水果、棉纱郑飞几乎把半个码头都搬空了,总算是把所有船舱都给填饱了,不出意外的话这批补给足够横渡大西洋。 做完这些,船队终于踏上了一段新的旅程,这次的目的地是英格兰,在那个充满贵族气息的国度稍作停留,直奔美洲。 大片大片的未开垦土地,风景迷人的大西洋沿岸平原,险象环生的美洲丛林,充斥着狂野与浪漫的美国西部荒原 那是一块自由的土地,当下正被印第安土著所统治,而在不久后,将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在那里碰撞,产生极为绚丽的火花,推动人类的进步。 在深远悠长、象征启航的号角声中,无数盏白色大纵帆迎风而起,在海风的吹动下,勾勒成一个饱满的弧度,带着硕大的船身缓缓驶离海岸。 人们拥挤在围栏边,热情地向岸上的人挥手告别,虽然他们素不相识,但临行前告别仿佛是一种不可丢弃的情结,没有它的旅途大概是不完整的吧。 旗舰胜利号上,郑飞登上高高的瞭望塔,望着这片濒临波罗的海的海岸。 岸上的人,渐渐变得像蚂蚁那么大,过了会儿,便是完全看不见了,连那海岸线也模糊了起来,视野中只剩下碧蓝色的海面,静静地和天空对视。 终于能休息休息了。 郑飞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般地伸展伸展双臂,坐下娴熟地开了瓶意大利酒,在甲板上人们喋喋不休的闲聊声中,吹着清爽宜人的海风,独自喝了起来。 春天大约是来了,海风再也不像寒冬时那么刺痛,它托起掠过天际的海鸟,倒映在人们的眼睛里,飞向看不见的远方。 喝了两杯小酒,郑飞悠哉地吹起了口哨,感觉心情大好,便从怀里摸出日记本,和一支自制的炭笔。 他现在习惯用炭笔,鹅毛笔总是把墨水漏的四处都是,并且还擦不掉,而类似于铅笔的炭笔用起来就没这些麻烦,顺手多了。 他眺望着平静的海面,嘴角挂着微笑,在纸上书写: 今天是第多少天呢?我忘了,就算是第三百天吧。 终于要离开欧洲了,离开这片金色欧罗巴大陆,酝酿出彩色中世纪之梦的地方。 现在想想回欧洲的这几个月,做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胆子居然那么大,一次次的搞大事情。 绑架罗马尼亚王子、炸掉伊斯坦布尔大仓库、帮助康斯坦察守军抵御奥斯曼土耳其大军的进攻、毁掉丹麦远征计划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许多令我留恋的东西,比如梦幻水镇威尼斯、充满田园风光的小乡村、世外桃源般的斯巴达栖息地、遍地美女的乌克兰小镇 记得曾经有人问我航海的价值是什么,因为什么而令人向往?当时的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和许多航海热爱者一样,对这个属于冒险者的时代,怀着无比的憧憬。然而当时听到这个问题,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确实不晓得它的价值在哪里,探险?财富?好像都不是。 但现在,我想我得到答案了。 航海的真正价值,在于能够无拘无束地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我想去海的那边,好,扬帆起航。我想环地中海走走,好,扬帆起航。 每到一处,我们都能领略到独特的风景,体会最本真的生活,增长对这个世界的见闻,丰富我们的人生。 这样的成长,就是航海的价值。 如果说现在我还有什么心事的话,那就是克里斯汀的图纸了,那张从天而降的图纸究竟是谁留下的?他的目的是什么?前方还有怎样的旅程在等待着我? 总有一天,一切都将浮出水面。 认认真真写完最后一个字,郑飞笑了笑,把本子合起来揣回怀里,之后凝望着远方的海平面,喝了杯口感醇美的意大利酒。(。) 第四百五十四章 多么欢乐的场景 这时,他忽然注意到海上出现了几个模糊的小白点,皱皱眉思忖了会儿,掏出望远镜对准那边。 是巡逻队,由几艘急航船编制而成,正在往这个方向快速逼近。 麻烦这么快就来了吗?他想。 不过他没有丝毫的慌乱,区区几艘小船而已,实在瞒不过去就强行武力威慑,当时旗舰胜利号上的一百多门加农来次齐射,就能让那些小船永远葬身海底。 大约过了半小时,巡逻队终于抵达了,穿行在两百多艘大船中间,艰难地询问旗舰在哪里。 “我的上帝,这支船队的统领得多有钱?” “你没看里面有巨型战舰么,肯定是某位海军大将亲自率领的。” 巡逻士兵们窃窃私语,惊叹而自卑,感觉自己被围在这里像是供人观赏的猴子。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终于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找到了旗舰,爬上绳梯登上甲板。 “你们接到什么命令了吗?”没等他们先开口,郑飞问。 “命令?没有我们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船队,所以必须查查有没有违禁品,这是我们的职责。”巡逻兵耸耸肩,神色中有着一股油然而生的尊重,他知道对方非富即贵。 看来,海军港大乱的消息还没传开,这样郑飞便放心了。 “你说的违禁品应该是指军火吧?我的船上到处都是军火。”他挑了挑眉头:“所以根本不用查。” “那请问您是谁?”巡逻兵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自己的语气让对方不悦。 郑飞没搭话,瞥了身旁的图克曼公爵一眼。 公爵会意,轻咳一声接过话来:“我是从哥本哈根来的图克曼公爵,国王陛下派我把海军港的巨舰和火炮押往哥本哈根,为即将开始的远征做准备。” “图克曼公爵”巡逻兵稍稍怔了一下,眼神中闪现出转瞬即逝的诧异,转了转眼珠子,谄笑:“好吧,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就不打扰了,还得去巡视其它海域呢。” “好好干,你们是丹麦安全的第一道保障。”公爵习惯性地叮嘱。 “好的公爵大人。”巡逻兵回复,然后匆匆和同伴下船去了,头也不回,调转急航船的方向迅速驶离。 郑飞站在船头,望着海面上那支巡逻队渐行渐远,不知为什么总感觉怪怪的,微微蹙起眉头。 “嘿。” 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过身,只见是愁容满面的图克曼公爵。 “公爵先生,找我有事吗?”他笑着说。 “我想问问,你什么时候能像之前说好的那样,给我艘船送我去英格兰?” “我会亲自把你送过去的,因为我下一站正好要去那里。”郑飞抬了抬眉毛,凝视着他不安的眼睛,浅笑:“别担心,说过的话我一定会做到。” “唔,你可把我害苦了。”公爵幽幽吐了口气,神色中透露着深深的无奈。 “可是你看起来并不愤怒。” “愤怒又有什么用呢,我早就接受了事实,既然已经被你逼到了这一步,那就好好走下去,没准以后会发展得更好。” “在英格兰尽情享受生活吧,那里的风光很美,你的女儿会喜欢的。” “谢谢。” 说完,俩人同时陷入了沉默,在原地驻足一会儿,公爵大概是觉得尴尬了,折身向别处走去。 郑飞揉了揉眉心,回想着之前的对话,不禁笑了下。 这是位心态极好的公爵,如果可能的话,倒是想和他成为朋友,可惜没那个机会了。 面对着拂过脸庞的轻柔海风,郑飞摸出酒壶啜饮一小口,无意中瞥见布拉德孤零零地站在不远处,那家伙正盯着海面发呆,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 迟疑了会儿,郑飞欣然一笑,抬脚前去。 “嘿布拉德,我想你一定不会拒绝尝尝这壶酒。” 听到呼唤,布拉德转过身,伸手接过他丢过来的酒壶,拧开盖儿灌了一大口。 “看这口感,肯定是意大利酒。”布拉德的孤独神情中,多了分愉快。 “你猜对了。”说话间,郑飞走到了他旁边,低头向海面上望:“你在看什么呢?” “没有,只是想些事情,我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你还是赶紧再安排我做点事吧。” “想什么,想家么?” “有,但不全是,我今年三十几岁了,但自从十九岁那年走上杀手这条路之后,我好像什么都没做,所有记忆都如同被清空了,大脑里一片空白,这让我感到很失落。” “那就别想了,好好珍惜眼前吧,不然你以后还会失落的。”郑飞笑着摸出另一个酒壶,目光停留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轻抿一口缓缓吖下。 “嗯。”布拉德微笑,晃了晃酒壶又灌了一大口,畅快地打了个饱嗝:“接下来你要带我们去哪?” “先去趟英格兰,你不是一直想回家去看看么。” “好的,正好我想去取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保密,跟你学的。”布拉德眨下眼。 “你这家伙”郑飞双臂抱在胸前,将视线从海面上抬起,眺望遥远的天边,那里有几抹缥缈着的云纱,点缀在湛蓝的画布之上。 傍晚,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当夕阳西下,即便坠入平静安详的波罗的海时,水手们开始在甲板上架起了炉子,准备做晚间烧烤。 夜幕降临,好久没吃海鲜了,还真有点怀念那味道,他们撒下大网捉了满兜的鱼虾,煮成美味的虾汤,配上烤牛肉和烤面包,就成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看着他们洋溢着欢笑的脸庞,不知不觉间,郑飞心中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欣慰,更确切的来说,是成就感。 成就感是什么?获得金钱、地位、名望? 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成就感在于能为别人创造快乐,这种感觉是用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其实写书就是这样,只要大家喜欢,我就非常有成就感啦()) 郑飞嘴角挂上了会心的微笑,接过圣地亚哥递来的一只烤鹅腿,美滋滋地咬了一口,香酥嫩滑的鹅肉简直不能再赞。 眼前,是多么欢乐的场景。 只是谁都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夜幕中发酵。(。) 第四百五十五章 划破寂静的天空 夜色浓郁,随风而起的浪潮拍打着船身,发出一种独特而悦耳的节奏,似乎是在为舞蹈中的人们打着节拍。 伴随着欢快的民谣,晚餐结束了,人们把甲板收拾干净,便三五成群地回船舱去了,聊聊天吹吹牛,闭上眼睛进入梦乡,准备迎接第二天的曙光。 夜恢复了它应有的寂静,胜利号诺大的甲板显得空荡荡的,海风居然卷来了一片树叶,安静地躺落在甲板,谁知道它漂洋过海跋涉了多久。 海上的深夜静谧安详,映入眼帘的除了那星罗密布的夜空外,就只有无边无际的黑色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星空才更加的璀璨、耀眼。 听,那澎湃感十足的海浪拍击声,夹杂着从远方传来的海鸟长鸣,像风一样掠过耳畔,令人心旷神怡。 这样的大好时光,郑飞当然不会拿去睡觉,即使床上有个大美人在等他,他也乐意在外面吹吹风多浪一会儿。 他登上了瞭望塔。 “我喜欢波罗的海。”他浅笑了下,凝视着漆黑的海平面,什么也看不见,但就是沉醉于这小小的静谧,能让人的心坠入宁静。 “我也喜欢。”一个声音扑棱棱的传来,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他四下张望了一番,终于在桅杆上搜寻到了布拉德的身影,那家伙抱着桅杆踩在一根横杆上,仰望星空。 “你怎么在这里” “刚在床上喝酒时不小心洒了,没法睡觉只能来吹吹风了。” 闻言,郑飞笑了笑,垂眉斟酌片刻。 “布拉德,有时候我真不相信你是个杀手。” “因为我长得很慈祥吗?”布拉德玩笑。 “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像是和我从同一个时代来的,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哈,我可不是你那一派的,我是土生土长的英格兰贵族。” 说着,布拉德嘴角微微勾起,摸出酒壶小灌一口,将视线从漫无边际的星空移了下来,落在遥远的海平面上。 沉默。 郑飞在享受这份宁静,思绪翩翩的他此时无比渴望能回到美洲大陆去,至少在现在,那是一片只属于他的土地,他可以尽情策马奔腾或是搭乘热气球翱翔,俯瞰风景壮丽的大地。 中美洲,阿兹特克帝国,神秘的玛雅人 不知不觉的,他就沉浸在了畅想的海洋中,倚靠在瞭望塔的栏杆上,悠悠晃着手里的酒壶。 就这样,过了许久,直到倦意涌上心头。 “回去吧布拉德,很晚了。”郑飞打了个绵长的哈欠。 “你先回吧,我还要再待会儿,希望海风能在凌晨前把我的被子吹干。” 布拉德抱着桅杆张望海面的样子,像一只体型硕大的猫。 “那就祝你好运了。”郑飞抓住一根绳子,滑下了瞭望塔,行走在空旷的甲板上。 几乎所有人都睡了,静悄悄的。 他的船舱位于第三层也是最顶层甲板,由于刚从海军港抢来这批船还没来得及改装,显得有点简陋。 不过,我们心灵手巧的布兰妮,竟然把它布置成了一个浪漫的“调情室”。 “嘿,灯光怎么是粉色的?”郑飞关上门,惊讶地打量着梦幻般的粉色墙壁。 “前几天在街上买了点花瓣,我把它们贴在了灯罩外面。”躺在床上的布兰妮合上书,慵懒地伸了个懒腰:“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怕见到你时会控制不住自己。”郑飞上前轻轻托起她的下巴,目光在她的大腿上停留了一下,而后深情对视。 “花言巧语的本事真不赖,以前是不是骗过很多小姑娘?” “没有吧” “好好回忆一下,都有谁?”她刁蛮地撅起嘴,在他的胸膛掐了一把。 “那让我仔细想想”郑飞眼皮朝上作回忆状,掰手指头数了起来:“米兰达、艾薇儿、肯达尔、布兰妮” “别说了你!”她悻悻哼道,揍了他一下:“不跟你开玩笑了,说点正事。” 郑飞哈哈一笑,欣然挑眉等着她说下去。 “这次你捅了那么大篓子,这么简单就得手了,竟然连个追兵都没有?” 郑飞看到她的眉间有着隐隐的担忧,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敏感。 “船都被烧毁了,他们想追也没办法追。” “可我总觉得有点不安,像是要遇到什么危险。” “你说的危险该不会是我吧?”郑飞笑着,环住了她的腰肢,兴致十足地舔舔嘴唇。 “说正事呢别闹。”她的脸颊浮现出一抹绯红。 “对于我来说,现在这就是最重要的事。”郑飞抬手熄灭油灯,粗暴地把她扑倒,褪掉睡裙。 潮水般的娇哼声,伴着海浪拍击船身的节奏,便是这寂静深夜所有的声音。 门前,布拉德听到这个声音,放下了将要叩门的手,拧起的眉心舒展了些,露出男人特有的会心坏笑。 他默默离开门口,在甲板上踱了几步,重新爬到桅杆顶部,眺望着深夜中的海平面,目光在天边定格。 那黑漆漆的夜色中,仿佛闪动着星星点点的火光。 那会是什么呢? 破晓,确切的来说,是即将破晓。 夜的黑没那么浓郁了,海上的环境有了一点光明,再过半个小时,大概就能看见东方的鱼肚白了。 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划破寂静的天空,提前把酣睡的人们从梦中惊醒。 轰! 被惊醒的郑飞不禁打了个哆嗦,正在想这是怎么回事,突然感到船身猛烈颤动了一下。 短暂的沉寂后,人们慌乱的叫喊声腾的传播开来。 “救命!” 郑飞眉头一紧,以最快速度穿好衣服,叮嘱布兰妮好好待着别动,然后推门而出奔上了甲板。 “怎么回事?!”他大声喝道,趴在护栏边看了看,只见船身中部居然出现了一个窟窿,还好是在海平面上方,没有海水漏进来。 水手们睡眼惺忪地涌上甲板,懵懵地向四处张望,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 “看那里!看那里!” 瞭望塔上的哨兵发现远处闪出一阵火光,当即呼唤大家看去。(。) 第四百五十六章 炮击 火光,海上哪来的火光? 郑飞站在原地思忖少顷,倏然隐隐约约听见了一种熟悉的声音,是那种高速物体与空气摩擦产生的呼啸。 瞬间,他脸色骤变。 “所有人!趴下!” 话音刚落,他即刻卧倒在地,不明所以的水手们有的效仿,有的则是茫然杵着挠头。 短短几秒后,时间仿佛定格了。 砰!砰!砰! 船身再次颤动起来,这次比上次要猛烈得多,无数颗炮弹撞击在船身上,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碎木片溅得满甲板都是,甚至还有一座瞭望塔被打中,轰然拦腰倒塌。 一时间,摸不清情况的人们满甲板乱跑,呼嚎声响成一片,像极了前天晚上的海军港。 这轮炮击持续了足有两分钟,终于平息了下来。 炮击停止了,也许对方是在休息调整,很快又将迎来新一阵狂风暴雨。 郑飞晃晃脑袋,甩掉粘在头发上的木屑,咬咬牙站起身来,看见被不幸打中的人在凄惨哀嚎,他的眼神中顿时升腾起一阵怒火。 “准备反击。”他歇斯底里地怒喝,三步并作两步奔到船头,向刚才亮起火光的方向望去,借着破晓时的些许光芒,似乎能看得到山的轮廓,难道是沿着海岸线靠近陆地了? 大多数水手从没开过炮,他们中很多人都是最普通的搬运工,别说开炮了,连出海的经历都没有,很多事情都需要老水手交代。 突然碰到了这种情况,他们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在长官的指挥下跑到指定位置,手忙脚乱地调转炮口、填炮弹、塞火药。 “往哪打?往哪打?”他们互相询问,但对方也都是一脸茫然。 “抵达美洲安定下来后,一定要训练出一批真正的炮兵。”郑飞心底暗想,捏了捏拳头。 自己所拥有的这支船队由近三百条船组成,规模浩大气势恢宏,以旗舰胜利号为首的几艘巨型战舰行驶在队伍的最前方,充当保护后排的作用。 所以面临突如其来的炮击,自然是首当其中,密密麻麻的炮弹打得船身遍体鳞伤,瞭望塔塌了不说,连桅杆都断了一根。 郑飞蹲下捡起一颗陷在甲板上的石头炮弹,它有足球那么大,端详着这颗炮弹,他渐渐蹙起了眉头。 平淡无奇的炮弹,竟然能击穿胜利号的坚硬装甲? 还有就是,这个时代的火炮最大射程只有几百米,而刚刚亮起火光的地方至少隔了两千米! 想到这里,他的瞳孔出闪现出一丝尖锐,喝道:“去把克里斯汀找来!” “我在这里”隔得远远的,克里斯汀缩在船舱里,支支吾吾地应了句。 “出来!” “我怕被打中” “放心,炮击已经停止了。” 犹豫了会儿,克里斯汀终于舍得迈出脚步,慢吞吞地躬身走了过来。 “看你现在的样子,一点都不像那个自信满满盛气凌人的克里斯汀了。” “我”克里斯汀欲言又止,眼珠子转了转,目光中有着深深的忐忑。 郑飞没去继续损他,把炮弹托在手里示意他看看。 “我想知道这颗炮弹是哪来的?”郑飞语气森冷地问。 “是对面打过来的” “对面是谁?你自己设计出的船你应该最清楚,这艘巨型战舰拥有厚实的装甲,一般的火炮根本伤不了它,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对面使用的是你设计的加农炮,但你之前跟我说过你设计铸造出的所有火炮都在海军港。” 说罢,郑飞甩手丢掉了炮弹,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克里斯汀不安地捏了捏手心里的汗,慎思许久,缓缓吐出一口气。 “好吧,我说实话。”他摇摇头:“我们有大麻烦了。” “继续说。”见他停顿,郑飞催促。 “你带人毁掉了海军港,但你知道么,那里凝聚了丹麦王朝八年的心血,就算我不心疼,国王和王室甚至是所有憧憬远征计划的士兵都不会放过你的” “讲重点。” “如果我猜的没错,对手应该是阿尔纳炮兵集团,他们配备的全都是我设计出的加农炮,是丹麦远征军除了海军之外的另一支秘密部队,八年来一直被雪藏,连我都没见过。” 听到这里,郑飞摆摆手示意他先别说了,而后差遣水手们去通知各条船调转航向,远离火光的位置,在摸清敌人情况之前不能冒险。 对方炮击的停止,是由于他们打光了携带的火药,正在等待运输队过来,估计还需要半小时。 他们是接到命令连夜来这里设伏的,急于赶路而没有带很多补给,后续部队还在跟进中。 庞大的船队徐徐调转航向,向着反方向驶去,也是在这时,天渐渐亮了。 东方的鱼肚白,昭示着一天的开始。 郑飞终于看清了,远处那亮起火光的地方确实是陆地,借助望远镜,他能看到那是一个炮兵阵地,整齐码放着上百门长管加农炮,打光火药的炮兵们正在严密监视海面,瞧见敌人被击退了,兴奋得互相击掌叫好。 “对不起。” 一个声音飘入了郑飞的耳朵,他以为会是克里斯汀,但却是布拉德。 “为什么这么讲?”他放下望远镜,问。 “其实凌晨的时候,我在桅杆上吹风时看见远处海面上有火光,只有很小的一丁点,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不敢肯定,想去船舱通知你,但那时你正在于是我就从门口离开了。” “好吧这不怪你。”郑飞深吸一口气,幽幽吁出。 而后,他专注地看向克里斯汀:“跟我讲讲阿尔纳炮兵集团,他们的实力怎么样?” “那是一支拥有数万炮兵的部队,估计对面那只是一小个分支,大部队还在赶来阻击的路上。” “他们的战斗力,和我的船队比起来怎么样?” “如果船队里都是正规炮兵,估计和他们有的一拼,但现在情况是你的水手大多没什么经验,有的甚至连炮都不会开,怎么和对方打?” 闻言,郑飞顿了一下,不由得揉起了眉心。(。) 第四百五十七章 冲出海峡! 显然,硬拼是行不通的。 思忖了会儿,他回船舱拿上望远镜,旗舰上的瞭望塔已经倒塌了,于是他搭乘小舢板来到临近的一条船上,登上瞭望塔观察四周的地形,结合之前热气球观测绘制的地图来确定位置。 这是片狭长的海域,透过镜头,他能清楚看到两旁的陆地,基本可以确定是处在海峡中间。 炮兵阵地布置在两千多米外,那群炮兵趁着等待运输队的间隙,正在大口吃干粮补充体力。 作为阿尔纳集团的先锋部队,他们的唯一任务就是守住这条海峡不让任何人经过,击退从海军港出发的舰队,直到大批增援部队抵达。 从海军港出事到现在,总共才过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丹麦军队是如何快速得知消息并安排部署的呢? 原因是,昨天在海上碰到的那支巡逻队。 此前郑飞率领斯巴达军团大闹哥本哈根劫走克里斯汀,国王迫于无奈没办法追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国王猜测到,这群人救了克里斯汀后肯定会想办法离开丹麦,便立刻下令召集所有将领,以最快速度行军封锁所有可能的道路,包括海路。 然而,有一位将领没能到场,那就是炮兵部队的将军图克曼公爵。国王派人去公爵家里,却发现诺大的庄园早已人去楼空,善于揣测的他猜到公爵与此事有关,于是通知各部队只要有人打着图克曼公爵的旗号,必须想办法拦下来!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那群人劫走克里斯汀之后并没有急着出城,反倒是折回海军港放了一把大火,毁掉了丹麦王朝八年的苦心经营,远征计划毁于一旦。 海军港被突袭的消息现在还没传到他的耳朵了,否则的话他一定会亲自率领军队疯狂搜捕郑飞等人,而不是安逸地待在王宫里喝酒等消息。 昨天那支巡逻队偶然遭遇了郑飞的舰队,本以为是从海军港出发的远征大军,却忽然听见有人自称是图克曼公爵 他们装作什么的不知道抽身逃离,火速前去通知驻地最近的阿尔纳炮兵集团,建议他们埋伏在舰队的必经之路上,也就是这条海峡。 瞭望塔上,郑飞垂下望远镜深深吁了口气,面色凝重地盯着海面。 虽然对面阵地的炮弹打完了,但他不能让船队冒然前进,没准前面就会有其它危险,到那时将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被大批大批的军队围死。 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丹麦军队一定知道自己当前的位置了,最麻烦的是船队的规模太过庞大,想要掩人耳目根本不可能,化整为零的话在茫茫大海上又不方便联系,分开就没办法集结了。 现在,对于舰队来说最大的威胁就是那支神秘的阿尔纳炮兵集团,他们配备有最先进的线膛加农炮,从刚刚的一轮炮击来看,火力极其惊人。 至于其它类型的军队就不用管了,只要自己不上岸,再精锐的重骑兵也是废物。 站在瞭望塔上吹着海风想了会儿,郑飞抓住绳子滑了下去,搭乘小舢板回到旗舰上,快步走到克里斯汀跟前。 克里斯汀盘腿坐在甲板上,满面愁容地捏眉心,旁边的乌尔班在和他说话,也不知他听没听进去。 “克里斯汀。” 听见这一声严厉的呼唤,他立即抬头望去,瞧见郑飞大踏步的走来。 “克里斯汀,你在丹麦待了这么多年,应该了解各个军队的实力吧?” “是的,虽然很多事情我都被瞒在鼓里,但关于军队,国王都会如实汇报给我,因为它关系到远征计划,而计划是由我一手制定的。”说话时,克里斯汀的眼神中显露出一丝深深的无奈与不甘,曾经的他是那么风光,可是现在,呵差点连命都丢了。 “很好,给我介绍一下吧。” 郑飞需要摸清敌人的底细以便做出应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么。 “哈姆雷特军团,最骁勇善战的骑兵部队,它拥有无数辉煌战绩,为丹麦王朝平定北方立下了大功。” “贾克斯军团,最传统的刀盾兵,听起来像是有点过时了,但他们的强大战斗力是绝对不容忽视的,是丹麦最老牌的军团之一,王室的嫡系。” “勒克尔军团,长矛兵” “好了,别说这些没用的。”郑飞挥挥手打断了他:“只说海军和炮兵。” 闻言,克里斯汀挑眉。 “海军的主力都已经被你毁了,剩下的都是些不堪一击的废物至于炮兵么,除了阿尔纳军团装备了我设计的加农炮外,其他配备的都是传统火炮,两三百米的射程构不成什么威胁。” 还好。郑飞心底暗想,如释重负地做了次深呼吸,蹙起的眉头松弛了些。 这条海峡的最小宽度大概有四千米,长度用望远镜一眼看不到头,至少一百海里,也就是近两百千米。 而自己这支规模庞大的船队,所有船只几乎都是满负荷运载的,线膛炮、火药、硅藻土、各种补给,整体航速大约为六节,当前正处在海峡中部,也就是说想平安度过,需要十几个小时才行。 十几小时,恐怕阿尔纳军团早已大军压境,把自己困在了这条海峡里,直到更多的增援部队赶来,弹尽粮绝之后只能束手就擒。 所以,必须赶在阿尔纳军团赶来之前,冲出海峡! 现在看来,只有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站起身来,岿然矗立在风中,郑飞捏了捏拳头,目光定格在几千米外的炮兵阵地。 “圣地亚哥,去通知各船停止后撤,收帆泊船在海上。另外,把斯巴达军团送上岸。” “这时候上岸战士对炮兵,不是找死么?”圣地亚哥大概是第一次动脑子思考,困惑不解地挠挠头。 “不会的,他们的炮弹打光了,增援部队还没来。”郑飞深吸一口气,催促:“快去办吧,我们得抓紧时间。” 圣地亚哥点点头不再多问,疾步走开。 郑飞环顾了一下四周,注意到海峡附近有不少山脉。(。) 第四百五十八章 逃兵 这些山脉都是极佳的火力点,可以在山顶安置炮兵来阻击阿尔纳军团的后续部队。 可恶的阿尔纳军团。情不自禁的,郑飞颇为头痛的扯了扯头发。 照克里斯汀所说,阿尔纳军团装备的都是线膛加农炮,倒不是畏惧线膛炮的威力,只是就算这趟成功逃离丹麦,但这批线膛炮是无法带走的,难道只能把这项跨时代的工艺留在欧洲了吗? 他当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但也没什么办法了。 若有所思地漫步到船舱,他从酒柜里挑了瓶没被震碎的,倒了一小杯,把酒杯端到唇前。 倏然,他想通了一件事,欣然翘起了嘴角。 既然无法阻止敌人强大起来,那就让自己变得更强!既然无法阻止时代提前推进,那就让自己来推动它! 这么一想,倒也不错。 他耸耸肩,放下酒杯重新踏上了甲板,身手敏捷地攀爬到船舱顶,观看运载斯巴达战士的船只徐徐靠岸。 驻足片刻,他也搭乘小舢板上岸了。 冷酷严肃的斯巴达战士们以最快速度列成方阵,手持巨盾长矛,昂首挺胸等待命令。 几千米外炮兵阵地的观瞄员注意到对方有船靠岸了,片刻都没迟疑连忙通知长官。 几名长官爬上一座小山坡,伸长脖子眺望,讨论敌情。 “唔,只有小部分靠岸了,他们在列方阵?” “是的,而且好像是刀盾兵谁能猜透他们想干什么?” “呵,我本来以为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炮击,没想到他们居然一炮都没发就撤退了,真是浪费从海军港偷出来的好船好炮现在竟然想用刀盾兵来反击,难道我们的对手连炮都不会开么?” “一群傻瓜,等他们赶过来,我们的补给运输队也该到了,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用盾牌顶住炮弹!” 说罢,军官打了个哈欠,对这场战斗并没有什么兴趣,他瞥了瞥另一个方向,同样是在几千米外,马车组成的补给运输队正在行进,他们将会带来足够的火药和炮弹。 “让我们下山去吧,等着他们来送死。” 斯巴达军团的近战搏斗能力堪称举世无双,但郑飞很清楚,就算他们的身躯是钢铁铸成的,也丝毫挡不住呼啸而来的炮弹,所以他当然不会让斯巴达军团去和炮兵正面硬刚。 此时此刻,太阳投下了万丈光芒,他矗立在山坡上高举斯巴达人的信物——阿瑞斯之殇,做慷慨激昂的鼓舞。大多数斯巴达战士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会有人翻译给他们听的。 五分钟后。 “长官,他们冲锋了!”炮兵阵地的观瞄员大喊。 “这么快?”军官们面面相觑,因为补给还没到。 “所有人听令,迅速组织防御,把备用的火药都搬出来!” 备用火药,也被炮兵们戏称为保命火药,为的就是用来应对现在这种突发情况。以往参加的每次战斗,只要不是情况太过危急,他们都会留下一部分火药等待补给运输队到来,毕竟没了火药的炮兵就等于是砧板上的肉,遇到骑兵或战士的突袭只能乖乖等死。 赢得战斗胜利完成任务当然重要,但说到底最珍贵的还是性命,他们可不愿为了任务打光火药而送了命。 接到长官的命令,炮兵们即刻行动起来,在阵地中快速奔跑,把一箱箱火药炮弹运送到前沿。 “长官,他们好像不是向这边冲锋的!”观瞄手接着喊。 “什么?那是往哪?”军官拧眉,难道敌人想跑? “往补给运输队”观瞄手的嗓音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闻言,军官们顿时打了个激灵,踉跄着爬上山坡,顺着观瞄手指引的方向望去,神色惊惶。 他们看见在远方的荒原之上,那支庞大的刀盾兵军队在疾速冲锋,仿佛追赶猎物的猛兽,气势磅礴。 方向,正是穿梭在两千米外山脉中的运输队。 “他们是怎么知道运输队在那的?!”惊恐之下,军官怒声大喝。 船上瞭望塔的高度也不过二三十米,是不可能看到山脉中的运输队的。 “长官那里是不是有个东西在飞?” 观瞄手眯起眼,抬手指向太阳。 军官们齐刷刷地望去,用手挡在额头上遮拦阳光,寻摸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一个小黑点。 “只是太阳上的黑点而已。” “不,它好像真的在动,是鸟么?” “现在这种情况你们居然还有心情讨论这个!快想想怎么办吧!运输队被劫了的话,我们的备用火药撑不了多久,很快就会玩完的!” 一名头脑还算清楚的军官毫不留情地斥责道,焦急不安地捏了捏手心里的冷汗。 不难想象,倘若备用火药打光了,面对那支猛兽般的刀盾兵军团,自己这群炮兵一点还手的能力都没有。 短暂的停顿后,他们开始焦急地思考对策。 他们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小黑点,名叫热气球。 他们更不知道,这世上居然有东西能带人飞! 怎么办,怎么办 在山坡上杵了好一会儿,他们硬是没想出对策来,眼睁睁地看着敌军向运输队逼近。 “要不开炮拦截吧!” “不行,万一打光了火药也没拦下他们,我们全都得死!” “那你说怎么办?!” “唯一活命的办法,丢下火炮赶紧撤退!” “你这是要我们当逃兵!” “要么逃要么死!我宁愿选择当逃兵!” 说完,这名军官扬长而去。 的刀盾兵军团,自己这群炮兵一点还手的能力都没有。 短暂的停顿后,他们开始焦急地思考对策。 他们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小黑点,名叫热气球。 他们更不知道,这世上居然有东西能带人飞! 怎么办,怎么办 在山坡上杵了好一会儿,他们硬是没想出对策来,眼睁睁地看着敌军向运输队逼近。 “要不开炮拦截吧!” “不行,万一打光了火药也没拦下他们,我们全都得死!” “那你说怎么办?!” “唯一活命的办法,丢下火炮赶紧撤退!” “你这是要我们当逃兵!” “要么逃要么死!我宁愿选择当逃兵!” 说完,这名军官扬长而去。(。) 第四百五十九章 修建阵地 阵地里,扛着火药箱穿梭奔跑的士兵们渐渐停下了脚步,他们放下箱子弯腰垂头,和同伴们商量到底该怎么办。 然而局势已经不可逆转了,夏洛特长官的率先逃跑大大削弱了士气,现在就算在场的其他长官强行命令他们留下,他们也不会听从的。 没有人会愿意白白送死。 从士兵们脸上的神情,长官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不至于在就地解散前还把自己弄得威风扫地,他们索性长叹一口气,不去勒令士兵做防御工作了。 一名最有威望的军官登上高处,伫立在众人的视线之中,满面愁容地捏了捏眉心。 “伙计们,我们曾经并肩作战了无数个日夜,眼看着就要作为远征大军的主力,奔赴南欧战场横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但现在,我们却不得不说再见了,只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活下去。为了妻子儿女为了家中的老人,我们得好好活下去。” 说到这里,军官戛然而止,以安静的姿态打量着这群熟悉而陌生的士兵。 不知是在什么的驱动下,士兵们此时也停止了窃窃私语,专注地看着长官,和身旁相识好几年的老友。 是时候分开了,他们想。 停顿了会儿,长官再次开口。 “快跑吧,逃到昨天行军路过的那个小镇去,买一匹马回家带上家人,永远离开丹麦千万别再回来,因为你们是逃兵。” 话音落下,军官闭上眼睛猛地一挥手,驱赶他们赶紧走。 顾不上心中的不舍,士兵们匆匆找了几个要好的朋友结队,向着小镇的方向奔去。 倘若从空中俯瞰,将会看见一幅奇怪的场景。 全速冲锋的斯巴达军团。 对一切都浑然不觉、在山脉中安然行进的补给运输队。 三五成群的、队伍稀稀拉拉的上千名逃兵。 辽阔的荒原,便是由这几群向着不同目标为了不同信仰的人组成,单调而又耐人寻味。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士兵们就全走了,几名军官没有着急离开的意思,因为他们每人都配有一匹马。 他们登上小山坡,眺望着远方的斯巴达军团向补给运输队渐渐逼近,为那群战力薄弱的运输兵而担忧。 “奥拉夫,阵地里这批火炮怎么办?” “留在这吧,我们带不走也炸不掉。” “不如把它们推到海里去吧,即使带不走也不能留给敌人。” “说的轻巧,几百门炮你一个人慢慢推吧该走了伙计们,想好今后要去哪了吗?” “英格兰,因为那里远离欧洲大陆,不会遭受战火的侵蚀,接下来丹麦远征军可是要横扫欧洲战场的。” 连国王都还没听说海军港覆灭的消息,军官们当然更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报信的巡逻队说,有群人从海军港偷了批战舰。 “巧了我也要去英格兰,我们可以结个伴。” “既然这样的话,我也去英格兰吧。”有人附和。 “好,那就先各自回去准备准备,两天后在斯泰厄小镇集结。” 达成一致,军官们颇为欢快地击掌告别,而后跨上了骏马,准备各奔东西。 他们可以当逃兵,赶在上司得知之前潇洒地搭上前往英格兰的船,到那里买块地或者直接盘下一座酒庄,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而那群跟随自己多年的可怜士兵,大多是从贫穷人家出来的,兜里没几个钱连船票都买不起,只能想办法辗转到异国他乡,做苦力渔民或是农夫,养家糊口。 “奥拉夫你说,我们阿尔纳军团曾经立下过无数战功,这次我们居然当了逃兵,该怪谁呢?怪我自己吗?”军官跨在马鞍上,皱紧眉心凝望着远方,目光中充满了自责,为丢失了曾经无尽的光辉荣耀。 “不,要怪就怪我们的最高统帅,阿尔纳将军。” “哦?为什么?” “谁都知道他是狂妄自大的家伙,自从我们军团换上了这批比正常火炮威力大很多的装备,他整个人的尾巴都快翘起来了,满以为阿尔纳军团所向无敌就拿这次来说,本来有人建议他联系骑兵部队来保护炮兵,但他为了争功而拒绝了,不然我们哪会沦落到这种境地?”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舒服多了,可恶的阿尔纳!” 几名军官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挥起长鞭,驾马驰骋在辽阔的荒原之上。 山脉中,补给运输队被围在了一个谷地里,押送的不过是几百个士兵,面对突然到来的斯巴达军团,他们想都没想就放弃了抵抗。 本来还想挣扎一下的,但他们看见怒喝着冲上去的同伴被一盾牌砸了回来,顿时打消了勇气。 在斯巴达军团到来的几分钟后,郑飞和布拉德等人也气喘吁吁地抵达了。 做了几次深呼吸平复下来,他们看着脸不红心不跳的斯巴达,尴尬地咧咧嘴。 他们想说:,还真跑不过这群牲口。 眼前的情景,是在斯巴达战士的威慑下,运输兵们丢掉武器抱头蹲在地上,颤巍巍地等候发落。 郑飞扫视了一圈。 “你们从哪来?” “北边”运输队长官哆嗦着回复,他的后背被一枚巨盾压着。 “来做什么?” “给先锋部队运送火药,他们的阵地离这里只有一点点距离了你们没看见吗?” “看见了,他们已经溜了。”郑飞浅笑:“你们的主力部队还要多久能到?” “这个” 见对方转转眼珠子犹豫不决的模样,郑飞对拿盾牌压住他的斯巴达战士挥挥手:“打。” “别现在是上午,他们要接近傍晚才能到。” 郑飞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判断现在大概是上午八点左右,时间勉强够用。 沉顿片刻,他露出邪魅似的微笑,盯着运输队长官慌乱不定的眼睛:“想活命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长官和身旁的士兵们连连点头,等着他谈条件。 “那就帮我在附近的山坡顶修建炮兵阵地,你们在炮兵部队待了那么久,肯定学了点。”(。) 第四百六十章 被碾碎的优越感 “你们想做什么?”听到修建阵地,军官不由得警惕起来,想到这阵地肯定是用来阻止阿尔纳军团的,修建阵地等于帮对方打自己人。 思索片刻,郑飞欣然耸耸肩,解下圣地亚哥腰间别的酒壶,拧开盖儿递到军官面前。 “其实我们都是一类人,都是为了活命,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但当有人威胁到我时,我也必须干掉他。” 军官瞥了眼酒壶,不屑。 “可你们是罪犯!你们在哥本哈根”军官扯起嗓子,喊到这里却顿然停住了,被噎住了般。 他想列出对方的种种罪行,但仔细想想人家好像也没干什么,去哥本哈根是为了救克里斯汀 “哥本哈根怎么了?”郑飞挑眉:“那天王室护卫队甚至都没抵抗一下,我在那里没有伤害谁,反倒是救了克里斯汀。” 军官不甘心地转了转眼珠子,忽然想到了什么,接着争论:“可你们从海军港偷出了一批船。” 偷?郑飞眼神中出现了一丝讶色,看来对方还并不知道海军港的事。 “不,我没有偷。”他笑了笑停顿少顷,坦言:“是抢。” “别开玩笑了,海军港是整个丹麦防守最严密的地方,配有大量先进的战舰和巨炮,怎么可能”军官禁不住嗤笑了一声。 郑飞现在不想和他解释这个,揉揉眉心:“我再说一遍,帮我修建阵地,要么我就让人把你们全部扔到海里。” “你这个可恶的魔鬼,上帝绝不会放过你的。”军官恶狠狠地瞪着郑飞,目光中充斥着深切的恨意。 他妥协了,但没有被征服。 在他的印象中,郑飞依然是一个罪犯,而自己则是正义的化身,在恶人的威逼下,为了活命而不得不听命。 和许多运输兵一样,他心头升腾起莫名的优越感,然而这优越感还没来得及多留存一会儿,便被无情碾碎了。 当一个觉得自己做的事不再是对的,他便会失去某种信仰,也许在那时,他的思想会得到改变吧。 “喂,你是做什么的?”郑飞微笑着问,晃了晃手里的酒壶,让他拿过去喝。 在优越感的作用下,这次军官没有再犹豫,欣然接过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身边的士兵传着喝。 圣地亚哥眼看着自己心爱的酒壶被这样对待,鼓起嘴对郑飞耳语:“你得赔我个镶红宝石的。” 郑飞挑眉,示意他别闹。 喝完美酒,军官抹抹嘴,爽快回应:“当然是阿尔纳军团运输队的一名军官,不过我首先是个士兵,如果你是说参军以前的话,我属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 他正要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却被打断了。 “你是丹麦远征军的一员,对吗?”郑飞静静注视着他。 沉顿了会儿,愣了下,军官点头:“当然。” “远征军是做什么的?” “呵,当然是长途奔袭。” “那么长途奔袭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 和之前的反应如出一辙,军官的半截话堵在了嗓子眼,硬生生地咽了下去,发愣。 是为了,侵略。 侵略,意味着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你认为我是恶人,而你是正义的化身,你们阿尔纳军团来干掉我是理所当然的,但你却没想过,其实你们才是真正的恶人,而我,却阻止了一场可能席卷欧洲大陆的战争。” 一语落定,是许久的沉寂。 军官,以及所有在场士兵们的神情中,都透露着空前的彷徨。 显然,他们认同了郑飞说的话。 “也许你是对的,但别以为自己这么伟大,你是不可能阻止远征大军的,除非你灭了海军港。”军官悻悻地从地上扯了把草,用手指搓动。 优越感被碾碎的他,感到有点不爽。 “我确实灭了海军港。”郑飞微笑。 “不可能。”军官随口一应,无意中和他对视了一眼,却没在他的眼神中搜寻到说谎的意思,反倒看到了真切的含义。 军官怔了怔,不禁慎重了起来,环视着周围身体壮硕昂首挺胸的斯巴达战士们。 “你不会真的灭了海军港吧?” “准确来说不是灭了,只是烧掉了所有战舰,那里士兵们现在大概都跑光了吧。” “可你是用什么烧的?” “火药,我把哥本哈根所有库存火药都运到了海军港,装上各条战舰。” 闻言,军官苦笑:“怪不得国王下令通缉图克曼公爵呢” “所以现在,你们可以帮我修建阵地了吗?”郑飞语气中没有丝毫胁迫,瞧见士兵把酒壶里的酒喝完了,于是吩咐大家把酒壶都贡献出来。 军官和手下们眼神交流了一番,而后盯着郑飞,表情复杂地咬咬牙。 “奇怪,为什么我会觉得你这人不那么坏。”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上层统治者的宣传与命令扭曲了你的判断而已。” 军官摸了摸下巴,仔细斟酌了会儿,叹气:“好吧,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一个条件,炮击的时候尽量少伤害我们的部队,士兵们都是苦命人。” “我答应你。”郑飞本来也没打算干掉多少人。 他的目的,是把这附近的山脉弄成火力点,吸引住丹麦增援部队的注意力,让对方误以为主力都在这里,为船队成功逃离海峡创造机会。 “那修完阵地后你要说话算话放我们走。” “当然。”郑飞欣然耸肩。 “奇怪,为什么我会觉得你这人不那么坏。”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上层统治者的宣传与命令扭曲了你的判断而已。” 军官摸了摸下巴,仔细斟酌了会儿,叹气:“好吧,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一个条件,炮击的时候尽量少伤害我们的部队,士兵们都是苦命人。” “我答应你。”郑飞本来也没打算干掉多少人。 他的目的,是把这附近的山脉弄成火力点,吸引住丹麦增援部队的注意力,让对方误以为主力都在这里,为船队成功逃离海峡创造机会。 “那修完阵地后你要说话算话放我们走。” “当然。”郑飞欣然耸肩。(。) 第四百六十一章 展望美利坚 留下的人,必须拥有熟练的开炮技术,因为克里斯汀设计出的加农炮型号都比较大,一般人玩不起来。 让这群运输队的士兵去向自己的军队开火,显然是不可能,去追那群逃兵也已经晚了,船队中精通火炮的只有寥寥两三百人而已,他们都是未来培养炮兵部队的中坚力量,郑飞不会让他们在这里白白送命。 面对布拉德的质疑,郑飞不紧不慢地掏出酒壶啜饮一口,抬头仰视山坡顶那棵随风摇曳的树,嘴角轻轻勾起。 “我们得感谢今天的天气。” “天气?”顺着他的目光,布拉德抬起头凝望天空,纳闷地蹙了蹙眉头:“很晴朗,可是那又怎样?” “我的意思是风,今天的风势不小,并且是往海面吹的。” 闻言思忖片刻,布拉德豁然开朗,笑着说:“让留下的人完成任务后利用热气球逃走?” “是的,根据之前高空绘制的地图来看,如果按照当前风向不变的话,热气球能一直飞过海峡,进入另一端广阔无垠的海面,船队会在那里等他们。” “呃,那风向要是变了呢?” “那就只能暂时和他们分别了,以热气球的飞行高度和速度,敌人是绝对跟不上他们的,可以在甩掉追兵后随便找个地方降落,到附近的小镇雇辆马车去港口,搭上前往伦敦的船,在那里和我们汇合。” “你就不怕他们跑了再也不回来了?” “哈。”郑飞捏捏脸,望着缥缈在天空中的云朵,淡然一笑:“我这里又不是监狱,相反待遇比别的地方要好很多,将要留下的都是跟了我很久的人,他们舍不得走,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好吧。”布拉德的问题问完了,可能是站得有点累,寻摸了块石头坐下喝酒。 郑飞休息了会儿,开始安排接下来的任务。 四千名斯巴达战士有一部分被匀出来修建阵地,其他人则是去了被逃兵抛弃的阵地,利用运输队的车把那些加农炮给运了过来。 两三百名炮兵,几十个人掌控一个山头,每个山头都堪称是座巨型炮塔。 由于阿尔纳军团使用的大多是花岗岩炮弹,而不是内装炸药的爆裂弹,所以只要有一个牢固的阵地,从地面打上来的炮弹基本零威胁,而占据高处却能够对地面部队进行疯狂压制。 鉴于阿尔纳军团使用的也都是线膛炮,郑飞也就用不着考虑什么保密性了,他让圣地亚哥带人把前两天从海军港运出来的巨型加农炮也弄了两门,那摧枯拉朽的破坏力不仅能瞬间击垮敌军的冲锋阵型,更能大挫敌军士气。 十个小时,只要留下的人能守十个小时就够了,那样的话就算敌人拿下山头发现被骗,也早已来不及了。 安排完这一切,在人们全力抢建阵地的时候,郑飞忙里偷闲悄然来到一个小山坡上,面对着一片苍凉而壮阔的荒原,静静坐下。 风吹着,很舒服。 在这里能看见远方的天边,那里或许是陆地或许是海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美洲大陆的方向。 终于就快能回美洲去了,他此刻的激动心情不亚于第一次踏上前往美洲的航程,记得那时是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的,它是位于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 那次航行途中由于没有六分仪定位还绕了个大圈子,误打误撞到了亚速尔群岛,在那里遇到了种种危险差点在雪山上送了命,幸好被圣地亚哥给救了,从那以后就在心里把那家伙当做了好兄弟。 在亚速尔群岛捞了一大票好处,比如黄金宝石各种补给,还有海岛的女主人斯嘉丽,她是个美丽而性感的女人,至今依然记得那个和她共同度过的美妙夜晚。 想到她,郑飞又想起当初把她留在了美洲掌管栖息地,好几个月没回去了,栖息地的那些人怎么样了呢?有没有遇到猛兽或印第安部落的袭击? 希望上帝保佑吧,这次带着先进的战舰、火炮以及克里斯汀乌尔班这样的优秀人才回去,无论是防御还是攻击能力都将得到极大提升。 坐在山坡上,郑飞的心头涌起一抹隐隐的担忧,思绪正如那随风起舞的枯叶,凌乱。 “嘿。”身后有人轻唤了一声。 他转回头,瞧见一个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的身影,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独自站在他身后,脸上有着欲言又止的模样,似乎有很多话想说。 “你好啊。”郑飞浅笑,晃晃酒壶意在问他要不要喝酒。 克里斯汀摆摆手表示拒绝,杵在原地挠头为难了会儿,终于还是吁出一口气,认真注视着他:“谢谢你。” “谢我什么?”郑飞笑问。 “谢谢你救了我,不止是性命,还有灵魂。” “灵魂?” “嗯。”说话间,克里斯汀自行找了块地方坐下,目光在辽阔荒原上掠过,托腮凝视着遥远的天边。 “我的生命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前二十年,我一直都在追随着父亲,他到哪我就到哪,从家乡小镇到大城市再到伊斯坦布尔,经历了次次波折最后落到那么个下场。接下来的两年,我在欧洲大陆流浪,被仇恨冲昏头脑的我渴望复仇,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机会。最后八年,我所有的精力与时光都投入到了复仇大业中,活在自以为至高无上的世界里,憧憬能灭掉奥斯曼土耳其成为欧洲主宰。” 说到这里,克里斯汀停下了,恼悔不已地苦笑一下,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 “那你的复仇大业被我毁了,你不恨我吗?” “恨你?为什么要恨你?是你把我的灵魂从复仇与自大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你还把我的父亲带到了身边。就算你没来丹麦,就算远征计划成功实施,我也不可能成为主宰的,只会丢了性命。”克里斯汀微微一笑,笑得苦涩。 “不过。”稍作停顿后,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还是想问你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问吧。”郑飞欣然点头。(。) 第四百六十二章 燎原之火 “如果,我说的是如果,你以后有足够的实力,会灭掉奥斯曼土耳其吗?” 沉吟少顷,郑飞没有正面回答他,反问:“你还是希望能复仇?” 克里斯汀凝视着天边,愤恨与悲伤占据了他的眼眸。 “我永远也忘不掉我的母亲。” “但罪魁祸首并不是整个奥斯曼土耳其,而是它的统治者默罕默德二世不是么?如果灭掉他,我就成了默罕默德,而很多无辜的土耳其人就会成为你。” 闻言,克里斯汀无奈地闭上眼睛,幽幽叹息。 “好吧,我不会勉强你帮我复仇的。” “我没说不帮。”郑飞耸肩,盯着他的侧脸淡然一笑:“把默罕默德给你抓来可以吗?” “嗯?不灭掉它怎么抓那家伙?”克里斯汀讶然。 “这你就别管了。”郑飞卖了个关子,举起酒壶仰脖饮酒,而后痛快地抹抹嘴:“我也问你个问题吧。” “请说。” “听说你在被国王抓捕之前,把曾经设计的所有战舰图纸都给烧了,包括克里斯蒂安号的原图。我想问,关于那些图纸你还记得多少?” 郑飞不会仅仅满足于手上的这几十条战舰,想要构建一支纵横七海的无敌舰队,还差得远呢。 倘若没有图纸,通过对船舶研究来重新绘制的话,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 没想到克里斯汀的回答,令他着实惊喜。 “全部。”克里斯汀露出自信的微笑:“我这人没别的毛病,就是脑子好,我现在可以完完整整地画出克里斯蒂安号的原图,连数据都不会错。” “真不愧是乌尔班的儿子,天才小能手。”郑飞欣慰了不少,往后一躺,舒舒服服地看着蔚蓝天空。 “哈,谢谢你能救出并收留我的父亲,还有我。” “不客气,应该是我要谢谢你们父子俩的才华,作为回报,我今天就立下一个诺言。等我有足够实力的那一天,我会把默罕默德二世抓到你的面前。” 郑飞并不是在随意许诺,空口说大话,他非常认真。 海军港覆灭,数百条战舰毁于一旦,丹麦王朝的海军力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没了那几百艘战舰,就等于失去了远征计划的轴心,即便它还有装备线膛炮的阿尔纳军团,想要吞掉奥斯曼帝国也是绝不可能的,简直是痴心妄想。 那样的话,当代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唯一霸主,就只剩下所向披靡气焰正盛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了。 今后,郑飞的军队必将和它碰撞出不小的火花,甚至会燃起熊熊的燎原之火。 “克里斯汀。”不知沉默了多久,躺在草地上翘着二郎腿的郑飞翻身而起。 “嗯?”克里斯汀和他是一模一样的姿态,躺着边晃腿边吹口哨,似乎很享受这份闲适,他现在快要和父亲一样爱上这种生活了。 “关于你设计出的那种火炮,有多少人知道它的秘密?我指的是炮管内壁的螺纹。” “只有我自己,无论是战舰还是火炮都被我垄断了,不然国王又怎么会供着我。” “你从来没跟别人提过吗?” “没有,国王曾经下令召集了一批火炮设计师,让他们研究我的作品,但从没有人意识到真正提升火炮性能的竟是那不起眼的螺纹,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炮管的形状和长度上。” 不经意间,郑飞翘起了嘴角:“也就是说,他们短期内发现不了火炮的秘密?” “至少现在还没发现,设计师们尝试了许多次之后依然没成功,就被国王撤职流放到了北方去开垦荒地,之后就极少有人还敢尝试了。” “漂亮。”郑飞不由得拍了下手,兴奋不已。 他的手伸进怀里,摸出那只在海滩上捡的彩色贝壳,就是在哥本哈根的那天清晨,送运输火药的船队离开后捡的,当时觉得它坚硬无比,还想着把它做成胸章。 对着阳光,他欣赏起了贝壳的光彩色泽。 “这是贝壳吗?想不到你还喜欢这种东西,跟个姑娘似的。”克里斯汀玩笑。 “这叫少女心。”郑飞欣然站起身来,眺望着天空和大地相接的地方,把贝壳揣回了怀里。 “你歇着吧,我去忙了。”他淡淡说了句,只会抛下克里斯汀独自走开了,去各个正在修建的炮兵阵地视察。 克里斯汀应了声,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视线追随着在空中盘旋的那只飞鸟,微笑自语:“少女心听起来不错的样子,我也有。” 几个小时,一晃而过。 一门门加农炮被斯巴达战士们拖上了山顶,普通人只能在山下愣愣地看着,尤其是被俘虏的运输队士兵,目光中充满了惊诧。 他们本以为,这些阵地修了也是白修,在没有任何工具设备的情况下,是无法把数百斤重的加农炮运到山顶的,就算能,那也是个浩大的工程,绝不可能傍晚之前完成。 而现在他们看到的,是三两个战士抬着一门炮,步伐稳健地山顶一点点挪,每座山都有上百米高,战士们却连中途停下来休息都不需要。 “这是群什么人”他们惊叹。 而当巨型加农炮登场时,他们不禁目瞪口呆。 炮管直径将近一米,里面能容纳下除了圣地亚哥那样的成年男子,炮管长度约六米,光是它发射出的炮弹,重量就有四五百斤。 就是这样一门巨炮,在十几名斯巴达齐心协力的抬动下,成功安置在了山顶,炮口直指荒原。 瞧着阵地布置完毕,一箱箱炮弹火药被运往山顶,郑飞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估计还有两小时就到傍晚了,是时候离开了。 “伙计们,我们该走了!”他纵声喊道。 走之前,他的手搭上了汉斯的肩膀,认真而恳切地说:“一定要带着大家平安回来。” 作为老牌射手,和郑飞最信任的人之一,汉斯是这次留下阻击敌军的领袖。 “放心吧,我可不想死在这里。”汉斯深吸一口气,尽量自然地笑了笑。 “一定要活着回来啊,老伙计。”圣地亚哥凑了过来。 “哟,你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起我了?” “你要是不回来,我以后挤兑谁去?”圣地亚哥嗤笑。(。) 第四百六十三章 出众的军官 “真是个混蛋。”汉斯禁不住笑了,然而看似嗤笑的背后,却是隐含着些许感动,他挑了挑眉头,淡定自若地打了个手势:“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并且守好这十个小时。” “就算守不住也要回来。”郑飞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说。 “好的。”汉斯默默掏出酒壶,灌了一小口。 做了短暂的修整,郑飞招呼大家准备登船离开了,留下驻守阵地的人和斯巴达军团挥手告别,虽然他们明白,冷血无情的斯巴达战士并不在意他们的死活。 为了保险起见,郑飞没有立刻放掉那群被俘虏的运输队士兵,否则他们一定会跑去向增援部队报信的,那就糟糕了。 他决定先带着这群士兵一同启程,等到即将渡过海峡的时候再放掉。 出乎意料的是,运输队士兵和军官听了他的想法后,通通不安分了。 甲板上。 “先生,能不能请求您一件事?”军官担忧地拧起眉头,面色沉重。 “说说看。”郑飞应了句,望着水手们在一片吆喝声中,升起硕大的船錨,扬起白色的大纵帆。 “请您不要放掉我们。” “为什么?你们也想当水手么?” “不”军官长吁一口气:“在丹麦逃兵是要被处死的,而我们这些人不仅当了逃兵,还帮助敌人修建阵地,国王和阿尔纳将军是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所以我想请您带着我们离开。” 听着他恳切的陈述,郑飞微微沉了下眉头,目光在士兵们充满期待的脸上扫过。 带他们离开倒不是不可以,这群士兵虽然只是运输兵,但对火炮技术还是有些精通的,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你们要走可以,但你们的家人呢?把她们抛弃?” “哦,这个不用担心,您只需要让船队在路过斯卡恩的时候稍微停靠一下,我们都是斯卡恩人。” 斯卡恩,位于丹麦本土日德兰半岛的最北端,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渔业中心,抵达那里之后船队就等于脱离了危险,因为只需要绕过斯卡恩,就进入了辽阔的北海海域直通大西洋,丹麦舰队再也找不到任何踪影了。 “可以,我答应你们。”郑飞颔首应道,稍作停顿后,在喜悦的军官和士兵们开口感谢之前,他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我只能把你们带到英格兰就放下,不能带着你们继续走。” 闻言,士兵们面面相觑。 “为什么?”军官迫切问。 “因为我是你们丹麦的敌人。”郑飞无奈地笑了笑。 “你不相信我们?” “抱歉,老实说我非常需要你们这样的炮手,但我必须对自己和船队的安全负责,我不能把敌人一直带在身边,那样迟早有一天会出事的。” 少顷的凝滞,军官默默啃了啃手指,在心中酝酿一番。 之后,他迸出一句令郑飞无比惊讶的名言。 “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郑飞眉头轻挑,侧目瞧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停顿了一下,军官耸耸肩:“刚才你说你是丹麦的敌人,这句话是错误的,你只是丹麦王室的敌人,而不是和整个丹麦为敌。” “有区别吗?”在毁掉海军港之前,郑飞就做好了与丹麦为敌的心理准备,毕竟那里凝聚着它八年的心血,无数丹麦人的期待和憧憬,就这样粉碎在了他的手心。 “当然有区别。”军官苦涩一笑:“丹麦为远征计划准备了整整八年,但你知道吗,在军力极速提升的同时,民心却在以更快的速度下跌着。无数成年男子被迫响应征召加入军队,他们本来的生活即便称不上富裕,也是不愁吃喝的,然而他们却只能抛下生计抛下家人,只每年往家里寄点微薄的军饷。” 顿了顿,军官摇头叹息:“统治者给平民画了一张大饼,告诉他们只要远征计划一实施,丹麦王朝就能走向光明,征服欧洲大陆获得无尽的财富。但是,那些财富和我们平民又有什么关系呢?当初向北方征战的时候他们也是这么说的,可战争结束后,有一个铜子儿落进了我们平民的口袋吗?所谓的远征,说到底只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野心而已,没有哪个生活安定的平民会对战争充满热忱。” “我们对统治者、对远征早已失望了,我们只希望远征军能早点出发早点结束战争,还给我们安定的生活。” 说罢,军官做了次悠长的深呼吸,盯着空荡荡的甲板出神,瞳孔中有着深深的叹惋。 “可是,跟着我的船队并不意味着安定。”郑飞坦言,不知为何,开始有点佩服眼前这个人。 “我明白,但跟着你至少比留在丹麦要好,国王要是知道海军港被你毁了,一定会发疯般的想要重建海军,但他很快就会发现没有了克里斯汀大人一切都是空谈。然而以我对他的了解,酝酿整整八年的野心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突然夭折,他绝对不可能轻易放弃,他会征召更多的士兵,搜刮更多的财富用来扩充军队,用更加壮大的陆军来弥补海军的缺失,到那时候,估计好多丹麦人都想着要逃走喽。”军官苦笑着揉了揉眉心。 他的一番话,令郑飞困惑地拧起眉头,讶然。 郑飞觉得,眼前这个人似乎不像是个小小的军官他的判断力与分析力,太出众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人们都叫我索伦。” “能告诉我在加入军队以前你是做什么的吗?” “抱歉,这个我不能说。”索伦撇撇嘴,微笑:“总之我希望你能带走我和我的士兵们,我能看得出来,这支船队在你的统领下非常和谐,这就说明你是一个英明的人,不像我们的丹麦国王。” 郑飞轻轻抬起嘴角,正要作出回应时,却听不远处传来一个略显慌乱的声音。 “我的上帝索伦先生,您怎么会在这里?是我眼花了吗?” 刚登上甲板的图克曼公爵,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 第四百六十四章 王爵 索伦心里咯噔一声,沉顿片刻,转头望去。 “你是图克曼?” “是我!好久不见了,索伦大人!”图克曼激动地跑过来握着他的手,用惊诧的目光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郑飞蹙眉,很清楚的听到了图克曼称他为索伦大人。 一个公爵这样称呼一个小小的军官,看来这位军官果然有来历。 “你们认识?”郑飞笑问。 “二十多年的交情了。”图克曼无法抑制地笑了起来,盯着索伦的眼睛:“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我们都以为您已经死了。” “我被一户人家给救了,捡了条命。”索伦淡然一笑,不愿再提及过去的事情。 这时他注意到郑飞充满疑问与好奇的眼神,沉吟片刻,无奈地摇摇头。 “好吧,在加入军队以前,我的身份是一名被流放的王爵,是当今丹麦国王的弟弟。” 虽然郑飞想到了他一定不是普通人,但这个结果还是超出了预料。 “八年前,由于反对远征计划,我被流放到了北方寒冷地区成为一名普通的伐木工,砍伐建造战舰所需要用的木材。有一天我趁着看守不注意逃了出来,辗转到了斯卡恩,在那里隐姓埋名定居下来,还得到了一个温馨的家庭。本来以为可以逃过战争的魔爪,但好日子只过了没两年,我就被强制参军去了,加入了名声赫赫的阿尔纳军团,一直到现在。” 说完埋在心底多年的秘密,索伦如释重负般的叹了口气,嘴角上翘四十五度,露出最会心的微笑。 他迫切渴望能逃离战争逃离丹麦,所以,他想要带上家人跟着船队一起走。 逃离战争获得自由,对于他来说就是永恒的利益。 不经意间,船队竟然多了个眼光长远思想睿智的王爵,这着实是个惊喜。 郑飞需要一个能帮助自己治国安邦的人,即便现在还没有什么国可言,但占领美洲建立殖民地后,国家便会渐渐形成的,这是无法阻挡的趋势,人一多了自然难以管理,他不喜欢做这种既麻烦又绑手绑脚的事,必须找个人来委托。 放眼船队中,以前大多是渔民、士兵、农夫、搬运工,谁能有这种才华? 现在好了,得来全不费功夫。 甲板上,肃立在旁边的运输队士兵们可谓是目瞪口呆,他们直勾勾地盯着索伦,张大嘴巴迟迟没有合上。 我的天,和他们相处了好几年整天嬉皮笑脸的长官,居然是国王的弟弟!他们不由得转转眼珠子,仔细回想以前有没有和长官说过什么出格的话题。 “我好像骂过他” “我也骂过” 士兵们垂下头,尴尬地咧咧嘴,索伦侧目看着他们微笑,甲板上的气氛微妙极了。 “索伦先生,我可以带你们走。”郑飞爽快说道。 “条件是什么?”索伦的对白很直接:“我之前说过,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你馈赠了我一样东西肯定也要拿走一样。” 郑飞挑眉:“我需要你帮我来管理人们,使得大家的生活更加安定美好。” “就这么简单?”索伦浅笑:“这是我最乐意做的一件事。” “好,那您就先和图克曼公爵叙叙旧吧。”郑飞转过身,准备登上瞭望塔最后看一眼远处山顶上的炮兵阵地。 刚走了两步,他倏然想到什么停下了,回头笑着说:“索伦先生,我觉得,永恒的朋友是存在的。” 话音落下,他阔步向前走去。 索伦略带惊讶地注视着他的背影,凝思许久,微笑自语:“也许,这就是有那么多人追随你的原因。” “嘿索伦,去船舱里坐坐吧,船长给了我两桶意大利葡萄酒。” “船长是谁?” “呃,就是刚才离开的那个人。” “哦船长好亲昵的称呼,喝酒时跟我聊聊你是怎么来到这支船队的吧。” 说着笑着,他们勾肩搭背地进了船舱,留下一群士兵凌乱在甲板上。 旗舰胜利号的瞭望塔在之前的炮击中被破坏了,还在紧急修缮,郑飞只得临时更换旗舰。 站在高高的瞭望塔护栏边,他双手托着望远镜,透过镜头看见汉斯正在山顶对着这边招手,好像猜到有人在看自己。 “这家伙。”他不禁笑了下,放下了望远镜。 所有的船帆都已扬起,这支纳含两百多条船的庞大船队,缓缓踏上了新一段的旅程。 傍晚,夕阳沉醉于波罗的海的宁静海面,投下金灿灿的暖光,海面倒映着天边的晚霞,构成了一幅绝妙的风景画。 “多想把这幅画留下来。”圣地亚哥感叹,向来粗糙的他居然还有这种兴致。 而此时,有个少年却不同于趴在护栏边闲侃的人们,而是搬了把凳子坐在甲板上,面前放着一块木板。 他在绘画,想要记录这美妙的一刻。 船队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充满文艺气息的人?郑飞好奇地走近了些,发现自己认识这个少年,是乘坐热气球高空勘察的那天从一座灯塔带回来的,丹麦诗人。 艺术似乎是件相通的事情,不管是作诗绘画还是音乐。 趁着夕阳还没落海,甲板上的人们又忙活起来了,他们把小炉子从船舱搬了出来,像往常一样煮上一锅鱼汤,犒劳犒劳忙活一整天的斯巴达战士。 而此时,有个少年却不同于趴在护栏边闲侃的人们,而是搬了把凳子坐在甲板上,面前放着一块木板。 他在绘画,想要记录这美妙的一刻。 船队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充满文艺气息的人?郑飞好奇地走近了些,发现自己认识这个少年,是乘坐热气球高空勘察的那天从一座灯塔带回来的,丹麦诗人。 艺术似乎是件相通的事情,不管是作诗绘画还是音乐。 趁着夕阳还没落海,甲板上的人们又忙活起来了,他们把小炉子从船舱搬了出来,像往常一样煮上一锅鱼汤,犒劳犒劳忙活一整天的斯巴达战士。的斯巴达战士。(。) 第四百六十五章 反击 在漫天萦绕的爆裂声中,汉斯带领大家埋下头缩在阵地里,用眼角的余光瞥着飞速掠过空际的炮弹,没有一个人敢在这种时候探出头去看看外面的境况,稍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 阿尔纳军团的火炮齐射持续了足有十分钟之久,终于迎来了尾声,在掀起阵阵卷土尘埃后,炮声渐渐平息了。 他们准备派一支部队上山看看,检查一下敌人是不是已经全部阵亡,否则怎么连一点动静都没有? “汉斯,他们在集结士兵!”观瞄手沉声喊道,刚才的炮击中有一枚炮弹从他头顶不到两米的地方飞了过去,直到现在还脊背发凉。 汉斯拍掉头发上的土,把望远镜的镜片擦干净,向山外两千多米的敌军阵地看去。 透过镜头,他看见有一小股部队正在集结,人数只有几十个,而剩下的炮兵则是悠闲地坐在阵地里,吃点干粮喝点水,补充体力缓解长途跋涉的疲乏。 “让他们感受一下巨炮的力量。”汉斯邪魅般地勾起嘴角,捏了捏拳头。 “幸好对方没有巨炮,不然我们的阵地肯定已经垮了。” “怎么会没有,只不过那家伙太沉太沉了,这支先头部队是急行军带不了它,真正的主力还在后面。” “这么猛的火力还不是主力?” “嗯,那个叫克里斯汀的说过,阿尔纳军团是由上万人编制成的,我们面对的还不到一千人。” 汉斯拔出酒壶灌了一大口,仰头凝望着天边的夕阳,在他的眼眸中有着深切的焦虑和担忧,掩盖在下面的,是隐约可见的神圣使命。 “炮弹省着点打,我们要撑十个小时呢,不管怎样一定要让船队平安离开。” 沉默,在阵地中弥漫开来,炮兵们若有所思地垂下头,甚至忘了填火药准备反击。 察觉到气氛不对劲,汉斯转头看了看他们,会心一笑。 “怎么了,怕死?”他轻飘飘地问。 “你不怕吗,汉斯?” “当然怕,也许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怕死。” “那你还笑敌人光是先锋部队就能打得我们抬不起头,等到主力压上来了,恐怕整个阵地都要被夷为平地了。” 在炮兵们都看着自己的时候,汉斯不紧不慢地掏出干粮嚼了一口,露出淡定从容的微笑。 “因为在我的感觉中,有一件比死亡更可怕的事,那就是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虽然我比不上咱们的船长,但我和他有一点是相同的,我们都把船队当成自己的全部。” 汉斯顿首,凝望着天边,双手抱在脑后欣赏美妙的日落:“其实你们每个人都和我们一样,都是船队的一份子,我们还要发大财,还要回那片新大陆去呢不是么?打起精神来吧小伙子们,我们不但要保证船队平安离开,还要保住自己的命!” 他平淡的语气,似乎并不像是战前鼓舞,然而奇妙的是它却在炮兵们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涟漪。 因为,它刻画出了一份情结、一份憧憬,更重要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使命。 炮兵们的脸上果然有了些神采,情绪高昂多了,他们不再揪心于对死亡的畏惧,纷纷开始动手填火药准备反击。 “我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了,汉斯。”同乡的猎手边搬炮弹边笑道。 “跟在船长身边,我总得学到点什么。”汉斯浅笑,随即深吸一口气凝重了神色:“罗尼,麻烦你跑趟腿去通知各个山头,到我们反击的时候了。” 此时,阿尔纳军团的阵地。 “将军,您在看什么?”阵地中,一名军官恭敬地跟在一个人身后。 “日落。”阿尔纳将军伸长脖子,遥望西方即将沉沦于远山的夕阳。 他的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总有一天,我们能站在南欧的大陆上看日落。” “唔将军,敌人有可能还活着,他们随时会反击的,请您退到阵地后面去,以免被炮弹击中。”军官的神色很平淡,看起来对日落什么的并没有什么兴趣,对远征也是。 战争是统治者和高级将领的游戏,而对下层军官和普通士兵来说,它只是一台巨大的绞肉机。 比起征战和掠夺,军官和许多普通士兵更关心的是远征军什么时候能出发,什么时候能归来,他们也好退役重新过上安定富足的生活。 “不用了,对面要开炮的话早开了,我们强大的军团向来横扫战场,从没遇到过对手。”阿尔纳将军无所谓地笑了笑,依然凝视着夕阳,眼神中没有分毫紧张的意思。 “可是将军,我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说。” “我们的第一支先锋部队应该在凌晨就赶到这里了,按理说他们应该把敌人拦截在了海上,可为什么这里会有敌人的防御阵地呢?难道先锋部队已经被剿灭了?” “不可能。”将军不暇思索地回答,他从不认为自己的部队会打败仗。 不过仔细想了想军官说的话,他渐渐蹙起了眉头:“也许是炮弹打光了吧。” 说完,他瞧见准备进山检查的小队已经集结完毕,沉声下令道:“快去快回,搞掉这个阵地后,我们还得去海上找他们的战舰,之后就能回去向国王陛下邀功了。” 望着小队离开的背影,他颇为头痛地捏了捏眉心,轻声自语:“这么脆弱的敌人,竟然把我阿尔纳军团从那么远调过来,真是够累的。” 话音刚落! 轰! 两声,仅仅只是两声,却引发了地动山摇般的震撼。 在夕阳的映衬下,两颗硕大的花岗岩炮弹从远处的山顶疾速飞来,隐隐约约仿佛还听得见它与空气的摩擦声,尖锐利耳。 危机感,霎时涌上将军的心头。 “趴下!趴下!”他扯起嗓子大喊,抬手按下身旁军官的脑袋。 前一秒还在喝水吃干粮的士兵,愣愣地眨巴着眼,反应过来后迅速找遮蔽物躲好,恨不得把整个人都塞进石头缝里。 砰! 炮弹撞击地面,发出惊雷般的轰响。(。) 第四百六十六章 克里斯汀巨炮 强大的震颤,如同陨石砸中了地面,即便是躲在掩体后,人们也能清晰感受到那猛烈的冲击力。 他们不由得松了口气,在心中感激上帝感激幸运女神,没有让炮弹打中自己脆弱的身躯。 在这两枚炮弹之后,他们藏在掩体后足有半分钟,并没有等到下一轮轰击。 于是,有胆大的渐渐把头探了出来。 “天呐”惊叹,哗然。 注意到士兵的神情,阿尔纳将军不禁凝重了起来,从阵地中站直身体。 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巨大的凹坑,满地的碎石片,以及鲜血。 刚刚派出去的那支小队,全军覆没。 炮弹把他们的队列从头扫到尾,顷刻间席卷一空,几十个人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便失去了意识。 阿尔纳将军跳出了掩体。 “将军小心!”身后军官急忙呼道,但他并阻止不了将军的脚步。 阿尔纳微微颤抖着走到凹坑前,盯着陷在里面直径接近一米的炮弹,瞥了瞥散落在地上的残肢断腿。 愤恨夹杂着恼怒,充斥在他几乎要喷出火的眼睛里,他紧紧捏住拳头,咬牙切齿。 军官在阵地中待了会儿确定对方暂时不会开坡,这才跟了上来。 “将军”军官愕然盯着那硕大的炮弹。 “可恶,这是克里斯汀巨炮。” “克里斯汀巨炮?那可是个稀罕玩意儿,我们军团也才配了六门,敌人怎么可能会有?” “当年克里斯汀巨炮一共只造了十几门,其中六门给了我们,剩下的都储备在海军港。根据情报,敌人从海军港偷了一批战舰,可能同时也偷了两门巨炮吧。” 阿尔纳深深吸了口气,转头凝望着天边的夕阳,这次的眼神中却看不见那种闲情逸致了。 “海军港那帮饭桶是干什么吃的!”军官咒骂。 “别这么说,我总感觉有点不对劲,以海军港的严密防守,想从那里偷出战舰和巨炮是绝对行不通的,那里可能出事了。” “好吧。”军官转了转眼珠子:“将军,对方有克里斯汀巨炮,您还是赶快回阵地去吧。” “不用担心,克里斯汀巨炮填弹需要很久。”阿尔纳将军抬手:“去通知大家,往后撤退两千米。” “啊,为什么?”军官不明所以:“我们有两百多门大炮,需要后撤吗?” 虽然身在阿尔纳军团,但大多数军官和士兵是从没接触过克里斯汀巨炮的,它们是军团的宝贝疙瘩,由将军亲自掌握。 “伯纳德,你听说过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吗?”将军反问。 “唔,当然,大概是在十年前的样子,土耳其人用一种巨炮击垮了伟大的君士坦丁堡城墙,据说那城墙曾经被誉为是坚不可摧的。” “没错,克里斯汀就是从那边过来的,他把那种巨炮加以改装就成了克里斯汀巨炮,威力提升了好几倍,你想想连城墙都挡不住,就更别提我们临时修建的阵地了,我可不想让我精心培养的士兵们白白葬送。” 稍作停顿,将军接着说:“好了,快去组织部队后撤,留下一部分人做几轮齐射掩护大家。” “可是将军,我们总不能一直耗在这里吧?” 嗤笑,显现在将军的嘴角。 “再过几个小时主力部队就到了,既然敌人拿到了克里斯汀巨炮,我们就也用巨炮来对付他们!” “只怕那时候他们的船队已经溜走了。” “不会,我猜对面阵地上是他们的主力,从之前的炮击中来看,对面大约有上百门火炮,那么至少要几百个人才能操控得了,如果这些人只是留下掩护大部队撤离的,谁都知道他们唯一的结局就是被困死,从哪找那么多死士去?” “呃,您说的对但是根据情报说,他们有两百多条船数千人,不可能只有这点火力吧?” “情报同时也说,他们中大多数都是水手和战士,会玩火炮的极少。”将军似乎被问得烦了,揉了揉眉心:“好了伯纳德,快按照我的命令去做,什么时候你也变得这么多话了。” “抱歉将军,我只是有点担心我这就去。”军官心头依然有着隐隐的担忧,不过为了不触怒将军,只得作罢。 山顶。 “长官,他们好像要撤退。”观瞄手欣喜叫道。 汉斯正趁着这间隙喝两口小酒,听到汇报,连忙拿起望远镜向山外看去。 “真的是要撤退看来我们的巨炮起了作用,准备把头埋好吧小伙子们,他们要用炮击来掩护撤退。” 说着,汉斯拧好酒壶盖儿,老老实实地躺到了战壕里。 两分钟后炮击如期而至,势头比之前的削弱许多,但那铺天盖地的炮弹还是令人无法抬头,这次的炮击持续了有二十分钟,才渐渐平息下来,留下掩护的部队也匆匆撤去了。 汉斯没有下令给他们来一炮,因为他清楚现在必须节省火药,接下来将要迎接敌人更疯狂的进攻。 “跟我去检查一下热气球,万一到时候飞不起来就完了。”他苦笑着掸掉身上的尘土:“我可不想死在这。” 此时,海面上。 夜幕,在不知不觉间悄然降临。 郑飞手握酒壶,伫立在船头扶着护栏,仰望夜空中最闪耀的北斗七星,眼神中有着些许忧虑。 他不想丢下任何一个同伴,何况是汉斯这样的,但为了整个船队的安危,他必须把汉斯留下。 现在,他只希望汉斯他们能乘坐热气球平安归来,他将在海峡出口等着他们。 “嘿伙计,你在想什么?”背后圣地亚哥踱着步,手里抓着只烤鹅晃悠悠地走来。 “呃,你在想什么我就在想什么。”郑飞答。 “好吧,看来你也在想留下的那群伙计。”圣地亚哥撇撇嘴,啃了口烤鹅:“他们都是从一开始就跟着我们的,有感情了。” “是啊。”郑飞将目光从夜空中收了回来,嘴角翘起:“希望他们能活下来。” “喏,奖励你的。”圣地亚哥撕了只鹅腿递给他:“别发愁了。”(。) 第四百六十七章 撕碎宁静的深夜 郑飞肚子里的晚餐还没消掉,他可没圣地亚哥那么能吃。他摆摆手拒绝,颔首望向附近的其它船只,和那些聚在甲板上的人们。 “看,他们在唱歌。” 倚在栏杆上,吹着温润的海风,他高高仰起头,闭上双眼静享这久违的悠闲。 “早点回屋看书去吧圣地亚哥,你不是说想变成一个有学识的人么。” “对哦,趁着汉斯不在我得赶紧多看两本书,等他回来了好讽刺他。”圣地亚哥大口把鹅腿捋干净,抹抹嘴上的油,便转身小跑着钻进了船舱。 终于又能一个人安静地想事情了,郑飞回去给自己倒了杯酒,端着它登上了瞭望塔。 深夜,是那么的宁静。 甲板上的人们在歌舞中结束了一天,他们把甲板打扫干净,在晚风中站了会儿,随便聊点感兴趣的话题,之后便三三两两地回了船舱,以最舒服的姿势躺在床上。 郑飞依然站在瞭望塔上,心中隐隐的担忧也依然未能散去,他手里托着没喝完的半杯酒,另一只手背在身后,远远望去仿佛夜幕下的思想者。 “嘿,这么晚了,该休息了。”布兰妮悄然来到他身后,环住了他的腰,并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 “好的,我过一会儿就回去,你先睡吧,乖。”郑飞搭住她的手,目光定格在漆黑的海平面上。 “那我等着你。”她浅笑了下,和他肩并肩的站着,一起盯着海平面看,虽然她并不觉得这有意思。 在人们坠入梦乡的同时,远在百里外的炮兵阵地却是另一番场景。 阿尔纳军团的主力终于到来,阿尔纳将军命令他们向前推进两千米,借着银白色月光以最快速度抢修阵地。 威震三军的克里斯汀巨炮被安置好,阴森森的炮口直指被敌人占据的山头,硕大的花岗岩炮弹被好几名大力士抬着塞进了炮管。 阿尔纳军团所拥有的六门克里斯汀巨炮,全都在这里了。 寂静的星空下,巨炮森严矗立着,仿若随时会发狂的猛兽,瞬间掀起大地的颤动。 “将军,全都准备好了。”军官气喘吁吁地汇报,膀大腰圆的他也是抬炮弹的大力士之一。 “通知各部队把所有火炮都调过来,巨炮齐射之后,给对面山头来一轮铺天盖地的覆盖,我要让那些人看看和我阿尔纳军团作对的后果,和丹麦王朝作对的后果!”将军紧握拳头,死死盯着远在千米外的山头,瞳孔中充斥着不可侵犯的威严。 他最不能允许的,就是阿尔纳军团的神圣武力遭受挑战,在他的理解中,由他亲自组建起的军团就是他的全部,军团荣耀高于一切。 而此时另一边的阵地里,熟睡中的汉斯被观瞄手焦急唤醒了。 “汉斯长官,他们回来了!” 汉斯霎时睁眼,惊蛰般地弹了起来,趴在战壕边眺望着两千米外的敌军,浓郁的夜色下,黑压压的一大片。 “看来是主力来了,人多了好几倍。” “那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抢先进攻,几轮齐射之后立刻钻进挖好的洞里,躲避对面的反击。” 汉斯沉下脸啃着手指,瞥了瞥月亮的位置。 “从船队离开到现在大约过了六个小时,我们只需要再守四个小时就能撤了,伙计们一定要撑住。” “放心吧长官。” 几分钟后。 夜幕下,荒原上,奏响了由炮声交织而成的乐曲,撕开这宁静的深夜。 轰!轰! 汉斯下令让两门巨炮率先开火,引爆了这场地动山摇的战斗。 漆黑的夜色中,阿尔纳军团的士兵们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对面山头上乍然而起的火光,旋即听见轰隆隆的巨响,脸色骤变片刻都没迟疑就钻进了战壕。 砰!炮弹撞击地面发出更猛烈的巨响,它们疯狂碾压着途经的一切事物,刚架好的火炮被它们冲击得七零八落,有些倒霉的士兵还没来得及躲,便整个人飞了出去。 接下来,士兵们听见了一阵连续的轰鸣,以及无数枚炮弹划过空际的尖啸。 几秒后,炮弹如雨点般地砸在了阵地中,有些从他们头顶掠过,有些则是直接砸进了战壕,引发此起彼伏的惨叫。 炮击持续了不知多久,也许是两分钟也许是半小时,总之在士兵们的感觉中,无比漫长。 终于,平息了。 阿尔纳将军站在阵地后方安全地带的一个小山坡上,看着眼前的场景,却没有丝毫愤怒的表情,反倒翘起了嘴角。 “我还以为敌人的火力会有多强,看来也不过如此,两门巨炮已经是他们的王牌了。维克多,去通知各部队立刻反击!” 透过望远镜,汉斯看到了第一波进攻大获全胜,但他并没有急着和伙计们击掌庆贺,而是当即下令让所有人下山躲进地洞中。 前脚刚踏进地洞,他们便真切感受到大地在颤动,与此同时,惊雷般的轰隆声肆虐着灌入了耳朵。 少顷之后,大地颤动得更猛烈了,六枚数百公斤重的花岗岩炮弹砸中山头,使得曾经抵挡了无数颗炮弹的阵地顷刻间崩解坍塌,这样的境况恰似十年前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充满了暴力与凶猛。 尾随这六枚巨大炮弹而来的,是数千枚遮天蔽月的炮弹,它们划破空气划过星空,在朦胧月色中留下惊鸿一瞥,而后如同暴雨般砸向山头。 汉斯和大家拥挤在地洞里,屏住呼吸感受着外界的强大冲击力,始终没有人说一句话。 他们在庆幸,幸好事先挖好了地洞。 他们也在祈祷,希望被狂风暴雨席卷后的阵地还能正常使用。 但他们的祈祷好像没什么用,一轮轮的炮弹毫不留情地撕扯着阵地,击溃了战壕摧毁了火炮,甚至还有一枚炮弹居然正正好好钻进了巨炮的炮口,把炮管堵得死死的。 他们第一次感觉到如此强烈的压迫感,阿尔纳军团的武力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强许多。 千万枚花岗岩炮弹咚咚咚地倾洒在地面上,大地不停颤动,本该寂静的深夜就这样支离破碎。 “汉斯长官,我们真的能撑六小时吗?”许久,终于有人颤巍巍地问。(。) 第四百六十八章 梦魇 不知道。 这是汉斯心中所想的答案,但考虑到士气可能会受到影响,他捏紧拳头硬着头皮说:“一定能,现在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我们必须守住十个小时!万一我们失败了,敌人就会立刻发现船队已经逃跑,调动到其它地方去阻击,那样的话死的将不仅仅是我们,整支船队都会覆没!” 他深深吸了口气,转头注视着黑暗中这些忐忑不安的面孔,停顿许久。 “伙计们,别忘了你们好多人的妻子和孩子还在船上。” 淡淡的一句话,却给惊慌中的人们打了一针镇定剂。 没错,船上有他们最重要最关心的东西,倘若没能坚持住十个小时就逃跑了,今后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获得幸福感,时刻充满了悔恨。 他们沉默了,屏住气息般的一言不发,与外面巨大的声响形成鲜明对比。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坚定的声音响起,顿时煽动起了人们的情绪。 “伙计们,就算赔上性命我们也得守住。” “振作起来吧兄弟们,用我们的生命去守护家人。” “对,虽然我们没有骑士和斯巴达的信仰,但这次我们必须战斗至死!” 此时此刻,他们就像是当初在康斯坦察港碰到的那群士兵,不为信仰而战,只为保卫家人不受侵犯。 激情昂扬之后,渐渐的他们又平复下来,静静等待外面炮声的停止。 “我发誓,这次如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把女儿留在安全的地方,绝不会再带着一起航行了。”有人默默说。 “就让她们定居在美洲吧,那片舒适又安全的大陆。” 说着说着,气氛居然奇怪的放松下来,大家的脸上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紧张和忐忑,他们有说有笑聊聊从前的事情,还有人对曾经得罪过的同伴真诚道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切矛盾都能化为乌有。 他们一点都感觉不到恐慌了,反倒从容得很,无比坦荡地去面对将要到来的死亡。 只因他们知道,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 阿尔纳军团的疯狂炮击持续了足有十几分钟,无数颗花岗岩炮弹把阵地摧残得面目全非,地上布满了弹坑,击毁了不少加农炮。 得到将军的指示后,炮击停止了。 炮兵们气喘吁吁地抹抹汗,趁着这间隙喝口水,坐在火药箱上休息休息。 阿尔纳将军站在山坡上,伸长脖子眺望远处阵地的动静,眼神中有着浓浓的凶狠和畅快。 他似乎在说:任何敢于挑战阿尔纳军团权威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在他看来,尊严和荣耀是值得追逐一生的目标。 “将军,要派兵过去看看吗?” 身旁,军官小心翼翼地问,跟在将军身边好多年的他,从没见过将军这副专注的神情。 “先等等,看看敌人有没有还手的力气,我不能拿士兵们去冒险,别忘了之前那支被巨炮碾死的小队。” 说着,将军默默掏出酒壶,想喝一口发现已经空了,便又把它揣回了怀里,自始至终目光都是那么的冷漠。 在地洞里蛰待了两分钟,汉斯爬上了地面,映入眼帘的事物令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满地都是炮弹,有石头的有铁的,单是把这些炮弹收集起来卖掉就能买座庄园了。 防御牢固的阵地在克里斯汀巨炮的摧残下,早已崩解得不成样子,战壕被无情撕裂,加农炮被击倒甚至散了架,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 大家陆续爬出了地洞,盯着眼前的景象发呆,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去检查损失情况并紧急抢修阵地。 “我的上帝,还好巨炮没被毁”他们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只要巨炮还在,就能对敌人有足够的威慑力。 “咦,这门巨炮的炮管好像被堵住了,有颗炮弹卡在了里面。” “快想办法把它掏出来!”汉斯沉声下令。 即便现在能够正常使用的还有上百门炮,但他明白,真正能威胁到敌人的只有那两门巨炮,一炮下去就要死一大片,能有效打击对方的士气并阻止部队推进,除非对面是群不要命的家伙,否则不会贸然冲上来的。 大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那枚可恶的炮弹掏了出来,迅速清理炮管。 之后他们从地洞搬出一箱箱炮弹火药,拿起铁锹以最快速度修缮阵地,准备在敌人发起冲锋时进行反击。 月光倾洒在大地上,笼罩着他们忙碌的身影,仿佛是在用自己微弱的光辉,庇护。 “将军,对面的人好像还活着。” 从这个角度望去,军官看到在远处的山头,移动着一些稀疏的人影。 “看来我们的炮击是有效的,根据消息对方应该有几千人,现在只剩下几百个了。”将军嘴角微翘,挂上得意的微笑,为阿尔纳军团再一次证明了不可匹敌的武力。 “是啊将军,您拥有一支全世界最棒的军队,其实远征计划只要有您就足够了。”军官谄笑道。 “该死的,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拍马屁的毛病?”将军颇为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但他还是微笑着的,因为被拍得确实很爽。 “我只是在说心里话” “好了,现在没空跟你废话,对方一定是在修复阵地准备反击,趁着他们完工之前你去找支部队发起冲锋,一举拿下!” “好,我现在就去。” 军官匆匆转身,却听见将军又补充了一句:“记住,从战斗力最弱的部队中找,我可不想让精英部队成为对面的靶子。” 军官呃了一声,纳闷地蹙起眉头。 “将军,有件事我不太明白,既然每次咱们炮击后都要发起冲锋,冲锋是骑兵的强项,而且炮兵部队需要骑兵和刀盾兵来保护,为什么您从来不接受和其它部队共同作战呢?” 将军不屑一笑:“因为我不想和弱者们成为战友,他们没资格抢我的功劳更何况,以前阿尔纳军团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强力的对手,我没想到他们居然有克里斯汀巨炮。” 闻言,军官耸耸肩,便不再多说些什么了,但他在心底叨咕了一句话:自负自大的家伙,迟早会吃苦头。 很快的,冲锋部队在阵地前集结,军官挑选了五百名士兵,放下加农炮拿起重剑长矛。 “小伙子们,让我们一口气冲上对面的山头吧,之后就能等着领赏了!”他美滋滋地笑着,并不觉得这项任务有多沉重。 然而话音刚落,两声惊雷般的巨响乍然而起。 轰!轰! 这是克里斯汀巨炮的声音,在士兵们听来,如同象征死亡的梦魇。(。) 别担心,我没有失去写书的热情 别担心,我没有失去写书的热情。 最近更新很少,并且好久都没有爆更了,群里和评论区的气氛也远不及当初那么活跃,不少书友猜测:船长那家伙是不是没热情了? 嘿,并没有。 只是,我又迎来了低迷期。 在我的身上仿佛有一个特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迎来一个情绪低谷,往往没有任何的触发因素,也没有任何预兆,说来就来了。 我的脑海里有很多个世界,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渴望通过写书把它们表达出来。 而每当处于低迷期时,这些世界就会杂乱的糅合在一起,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初到某地的旅人,站在一个由很多条路汇集成的路口,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用他空洞的眼神打量着路标,无奈彷徨。 而这时的我,则会被各种各样的文艺情绪所包围。讲道理,我不是个文艺的人也不喜欢文艺,和许多人一样,我觉得所谓的文艺就是无病呻吟。我是个非常乐观的人,不管遭受多大的挫折总能调整好心态,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憧憬。 但是,悲观情绪总是会跑过来骚扰我,明明我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但在这种时候就是对一切都提不起精神,整个人就像是之前书里写到的,中世纪的孤独者。 奇怪的是,当我成功度过低迷期之后,思想便会得到一次蜕变,不知是谁把它们灌进了我的脑袋,让我能够构思出更好的故事。 也许,写书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 说了这么多心里话,我想感谢自始至终一直在支持我的朋友,印象比较深刻的有阿北观音、梦里芊里芊寻、无暇的翡翠、光看垃圾书,等等等等。如有遗漏纯属懒,因为好多人的名字太奇葩太难记了 好久好久了,不管更新多还是少,不管章节对胃口还是不对,你们始终在坚持签到、投票、打赏,让我能看到你们的支持,给我鼓励,给我写下去的动力。 真的,谢谢你们。 即使我明白,现在如果我重新开一本书把握好新书期的话,发展前景会好很多很多,但我还是想把这本书坚持写完,因为它对于我来说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信仰。 为责任,我不能让支持我的你们失望。 为信仰,我想描绘出一个令人向往的世界,风起云涌充满魅力的大航海时代,把我所想要表达的一切都写出来。 我有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以最好的状态把这本书写完,再带着大家开启下一个异彩纷呈的世界,继续嗨继续浪。 老实说,我感觉从前的内容一直没写出自己想要的效果,极少能写出让自己满意的章节。所以,这次的低迷期来的真是时候,相信在度过它之后,我一定能写得更好。 写书是我的梦想啊,我不想把它当成养家糊口的手段,我想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写出最满意的东西,奉献给大家。 放心,我会很快的,也许明天就开始爆更了。 感觉还有好多话想说,但不知从何说起了,还是睡觉吧,睡醒了调整过来了好写书。 晚安,祝好梦。(。) 第四百六十九章 黎明的曙光 深夜,寂静。 顷刻间,沿着月色笼罩的开阔平原望去,两团火光猝然闪起在远方的山岗,它们仿佛猩红色的火舌,吞吐着将要席卷万物的气息。 战壕中,谈笑风生中的士兵们霎时愣住了,半口干粮噎在嘴里,手里的酒壶悬停在嘴边。 他们直勾勾地盯着火光闪起的方向,隐隐能觉察那股撕裂空气般的冲击感,在极为短暂的大脑空白后他们明白:梦魇,来了。 “趴下!趴下!” 所有人几乎同时暴喝,而后迅速猫下腰躲进战壕,整个炮兵阵地都萦绕在一种奇怪的惶恐之中,在这一瞬间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些什么,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没那么畏惧死亡。 也许他们害怕的,是那种无法抵挡的如同灾难般的碾压、吞噬。 可怜的是在阵地前集结的冲锋部队,他们一时间找不到任何掩体,有些聪明人反应过来后回头疯狂地往阵地里跑,剩下的则是呆呆的杵在原地,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中祈祷炮弹别打中自己。 硕大无比的花岗岩炮弹掠过夜空,呼啸着砸向地面,用它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再次带走成片成片的士兵。 阿尔纳将军矗立在安全地带的山坡上,凝视着眼前的凄惨场面,那支刚刚组建起来的冲锋部队被瞬间击溃,只留下几个命大的家伙在原地颤抖。 将军愤愤捏紧拳头,抬起视线移向远处的山岗,在这一刻,他觉得夜幕下的它们就像是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 之前对敌方阵地发起的炮击,是他统领阿尔纳军团以来最猛烈的一次,本以为铺天盖地的炮弹足以让敌人再也没有还手的力气,而现在,显然对方并没有失去战斗力,这让他的心头涌起了深深的耻辱感。 他的瞳孔被恨意所占据,凝神许久,他深吸一口气,咬牙。 “安德鲁,安排克里斯汀巨炮发起齐射,一直到炮弹打光,我要看到那些山岗全部变成平地!” 他歇斯底里地吼道,瞪大布满血丝的双眼,愤怒不堪地猛捶身旁的岩石。 “可是将军刚才的炮击已经把我们带来的所有巨炮炮弹都打光了。”军官安德鲁缩起脖子小心翼翼地说,他从没见过将军这样癫狂的神态。 停滞少顷,将军猛然一把扯过他的衣领,恶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凶光乍现。 “那就把所有火炮调过来齐射!别让我看到对方有一秒钟是舒服的,如果他们还能有还手的力气,那就是我的错!但你给我记住,我是永远不会犯错的!” 说罢,他一把推搡开军官,做了几次深呼吸想要压下怒火,作为一个优秀的统帅,他明白在战场上保持冷静有多重要。 闭上眼睛,他缓缓抬手在眉心捏了两下,然后睁眼。 “你怎么还不去?”他瞥见军官在旁边没动,只是垂头沉默。 “将军,我知道您现在一定很愤怒,但我还是得提醒您,我们剩下的炮弹已经不足一半了。” 停顿片刻,军官不安地转了转眼珠子:“记得您曾经说过,不管在任何时候,炮兵部队打光所有炮弹都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因为一旦打光了炮弹,就等于失去了战斗力。根据情报,我们的敌人拥有一支数千人的近战兵团,他们的战斗力非常强悍,听说前些日子在哥本哈根劫走克里斯汀时,皇家护卫队甚至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国王陛下一怒之下把他们全部撤职关进大牢” “好了,别说了。”将军抬手打断了他,看起来依然凶狠,但神情有了些许的转变。 心高气傲的他必须承认,军官说的确实有道理。 如果敌人的近战军团正潜伏在某个地方,等到阿尔纳军团打光炮弹后发起冲锋,后果将不堪设想。 虽然没亲眼见过斯巴达军团,但从那些风言风语中,他能领会到那支军团的战斗力有多可怕,能把皇家护卫队逼得放弃抵抗,简直超乎想象。 摸摸下巴做了几秒的沉吟,他无奈地吁出一口气,揪了揪头发。 “安德鲁,派人去催一下后面的补给运输队,让他们加快速度赶来,我很需要他们携带炮弹。” “那还需要火炮齐射吗?” “当然,但不用那么猛烈了,只要持续骚扰不给对方有机会跑掉就行,等到运输队来了之后发起总攻。” 说完,他挥挥手示意军官赶紧滚,别妨碍自己思考。 军团点头,识趣地走远了。 仰头注视着月亮,将军估算运输队抵达大概还需要两个小时,等吧。 他满怀惆怅地叹了口气,纵横战场许多年,他从没感到处境如此艰难过,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孤军奋战的滋味。 想不到居然会碰到这么强劲的对手,克里斯汀巨炮忽然觉得倒也有点意思,和强者较量至少不像从前那样枯燥乏味没有挑战性了。 默默的,他嘴角上翘四十五度,露出了微笑。 对于士兵们来说这是一场激烈而残酷的战斗,但对于他,只是一场游戏罢了,为了争夺最终胜利和捍卫所谓的荣耀。 此时此刻,另一方的阵地里,正在烤肉。 自从傍晚阿尔纳军团大军压境后,汉斯和大家就没吃过像样的食物,在战壕里扛着火药箱炮弹箱来回奔跑,体力消耗太大,熬到现在再不吃点东西就真的撑不住了。 想到这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次用餐,大家都想吃点好的,于是他们生起了火堆,把半熟的风干牛肉架在上面慢悠悠地烤,任凭那令人着迷的气味钻进鼻孔,撩动饥饿许久的肠胃。 他们不停做着同一个动作,那就是咽口水。 “汉斯长官,对面为什么停止炮击了?” “我猜刚才那阵炮击他们打了太多炮弹,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是吗?那也就是说我们安全了?!”惊喜,窜上人们的脸庞。 “想的美。”汉斯苦笑:“他们一定是在等增援,我们将要面临更猛烈的攻击。” 失望,大家不约而同地抬头望向夜空,那轮明晃晃的月亮。 “你们说现在过了几个小时了?” “支撑到天亮,我们就可以撤退了。”汉斯旋开酒壶盖儿,仰脖灌了一小口。 呵,谁知道还能不能看见黎明的曙光。(。) 第四百七十章 领袖的牵挂 火堆,跳动着象征热情的篝火,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为人们带来一丝里的温存,与饥饿肠胃的满足。 没有人在抱怨,正如没有人在祈祷,他们似乎已经感受不到任何恐惧了,只要安安静静地享用完这美味而温馨的一餐,放放松聊聊天,就足够了。 “嘿兄弟,我想起上次你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你带人捉了一头熊?” “是啊,那是五年前,在肯达尔小镇附近的森林里” 挥刀,削下美味的烤肉,举起手中的酒杯,和同伴用最真诚的眼神对视,每个人都在心底默念着这样一句话:让我们畅饮,让我们告别,让我们共同等待那不知是否能等来的黎明。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总是会绽放出前所未有的笑容和从容,即便它是萦绕在若即若离的悲伤之中的。 在炮手们享用大餐的间隙,汉斯提着酒壶拎着块烤肉,一个人默默爬上山坡顶,骑在了克里斯汀巨炮的炮管上。 他很快吃完了烤肉,把满手的油在衣服上抹干净,而后拧开酒壶盖儿,用酒水来压抑惆怅。 “我到底是在干什么?”凝望着夜空,他喃喃自语。 说真的,他有点后悔留下来阻挡敌人,后悔不知死活的搞了那么多事情,甚至后悔当初加入这支船队。 但已经到了这一步,又能怎么办呢?如果现在就乘坐热气球逃跑,纳含数千人的船队便会因阿尔纳军团的迂回阻击而颠覆,那么他们这些逃跑的人,就将一辈子生活在自责和歉疚中。 只能硬着头皮干,他这么想,默默灌了一大口酒。 不知不觉,一整壶酒喝完了,他低头看了眼山下,大家的晚餐还没结束。在炮管上骑的时间太长,垫得蛋疼,他侧身动动想换个姿势,这时一本书从怀里滑了出来。 拿起它翻了两页,他不禁翘起嘴角,露出圣地亚哥式的傻笑。 “再见了圣地亚哥,可爱又讨厌的家伙。” 他把书揣回到怀里,仰头看天做了次悠长的深呼吸,摸出望远镜凑到眼前,观察对面阵地的动向。 此时远在数百里外,圣地亚哥正躺在床上眯起眼,手里捧着同样一本书,借着昏暗灯光认认真真的看。 他伸伸手,端起放在床边的水杯,忽然,毫无预兆地哆嗦了一下,水杯啪的掉落在地。 茫然片刻,他擦了擦鼻梁,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于是笑了一下。 “有人在想我。” 自言自语,吹灭油灯,睡。 阵地上,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大餐享用完毕,炮手们还没来得及打扫一下,猝然听见阵阵惊雷般的轰响。 掠过深夜的苍穹,炮弹雨呼啸而来,它们看起来仿佛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进地洞!快!”汉斯扯起嗓子大喊,声嘶力竭。 阵地顿时乱成一锅粥,几百号人拔腿向洞口蜂拥而去,他们或许不畏惧死亡,但他们必须努力活着,直到看见黎明的曙光。 腿脚快的率先钻进了地洞,紧张催促后面的同伴,不停叫着:快!快!快! 但他们却亲眼看见,同伴被从天而降的炮弹狠狠砸中后背,绝望地倒在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这片位于丹麦海滨的荒原,本该属于宁静的深夜,在硝烟的猛烈撕扯下,支离破碎。 清晨。 郑飞困倦地走出船舱,站到胜利号的最顶层甲板上。 他看见布兰妮在晾衣服,是他昨天刚换下的,这位美丽而娇贵的姑娘已经学会了做妻子,学会了爱。 “嘿,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看到他了,布兰妮笑着打招呼。 “因为我没睡着。” 他踱步到栏杆边,凝望海面,心中的担忧通过眼睛尽数倾露。 “你,在担心留下的那些人?” “嗯,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船队就快驶出海峡,已经安全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现在应该在热气球上,今天的风向依然没变,根据风速判断,应该不超过两个小时就能用望远镜在天空中找到热气球的影子了。去让人通知各船的水手,驶出海峡后收帆停船,等他们几小时。” “嗯?”布兰妮眨了下她美丽的大眼睛,讶然。 反应过来,他苦笑了下:“瞧我,都已经糊涂了,把你当成圣地亚哥了。” “我有那么胖嘛?”她嘟起嘴,轻哼。 “好了,乖,我要下去安排正事了,记得帮我准备早餐,我现在只吃得下去你做的早餐。” 说罢,他默默走下楼梯,到下层甲板去了。 “看来我终于能成为最美厨娘了。”布兰妮抱着湿衣服满足地蹭了蹭,忽然感觉到胸口一阵凉意,发现自己的裙子也被浸湿了,哎呀了一声。 “圣地亚哥,去让人通知各船的水手,驶出海峡后收帆停船,等他们几小时。” 面对着水手们,郑飞下令:“同时告诉观察员,集中注意力留心天空的动向,一旦发现热气球的方位后立即通报。” 圣地亚哥点头,在原地驻足了片刻,咬咬嘴唇有些焦虑的样子:“他们会不会已经” “不会的。”郑飞眼神中充满了坚定,握拳:“因为他们是最棒的,一定能得到上帝的保佑。” “那可未必。”克里斯汀疾步走来,带着些许同情的意味,摇头:“阿尔纳军团拥有上千门加农炮,其中还有六门是巨炮,只要炮弹足够,想要攻陷那几个山头太容易了。” “闭嘴!” 冷不丁的,郑飞怒喝,恶狠狠地瞪着他:“他们一定能活下来!” 愣了愣,克里斯汀无奈地耸耸肩:“好吧,你说能就能。” 他觉得向来稳重的郑飞此时很可笑,然而他永远也不会明白,郑飞作为船长作为统领,背负了多大的心理压力。 冷静下来,郑飞闭上眼睛缓缓吁出一口气。 “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 “没关系,我能理解你。” 郑飞没再作出什么回复,兀自来到了瞭望塔上,看看蓝天和海面,看看浮在空中的几只海鸥。 他从来没感觉到过这样的牵挂,而这牵挂,昭示了他开始蜕变为一个最合格的领袖。 跨年夜,新年新气象,元旦有惊喜,大家新年快乐!(。) 第四百七十一章 等待 大约在下午两三点的时候,船队终于驶出了这道足有上百海里长的海峡,来到一片开阔的海域。 甲板上,郑飞借助六分仪测量出经纬度,摊开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确定当前的大概位置。 现在已经基本摆脱危险了,只需要再航行一两天绕过斯卡恩角,就能进入北海直达英格兰,丹麦舰队也就再也找寻不到他们的踪影。 他的目光中透着一股子凝重,手指磕了两下甲板,便站起身来,长吁一口气。 万里无云的蔚蓝长空下,映入眼帘的是两百多条大船陆续降帆,停泊在这片宁静的海面上。 “克里斯汀,过来一下。”郑飞对不远处正在观看水手撒网捕鱼的克里斯汀招手。 克里斯汀对父亲乌尔班耸耸肩,而后两人一同迈开了脚步,悠悠走来。 “有什么吩咐吗?”克里斯汀嘴角挂着微笑,因为他渐渐开始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我想知道除了海军港,丹麦的海军力量还有多少?”郑飞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几乎没了,剩下的都是我来到丹麦以前就组建的,和欧洲南部那些国家的水平差不多,比如意大利西班牙。” “那你觉得,假如我的船队遭遇了他们,会怎么样?” 少顷的沉默,克里斯汀不禁翘了下嘴角,嗤笑中却又带着深深的无奈。 “如果船上搭载了职业炮兵,那么光凭这五十艘巨型战舰就能称霸整个波罗的海,甚至能轻易击溃阿尔纳军团。但现在问题是,你手下仅有的一点精锐炮兵都留在了山上,剩下的大部分人居然连火炮都没摸过,他们在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掌握加农炮的要领” 望了眼天空,郑飞垂下了眉毛。 他明白克里斯汀是对的,即便自己拥有跨时代的巨舰和火炮,但没人来驾驭它们,就和拥有一堆废木头废铁没什么区别。 抵达美洲后,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出大批合格的水手和炮兵。 哦不,应该在去美洲的航程中就开始培养,毕竟要航行至少一个多月,这段时间不能浪费。 想到这里,他颇为惆怅地抬头,向着海峡的方向凝望高空,视线在尽情翱翔的海鸟身上定格。 “克里斯汀,倘若丹麦海军正在追击我们,他们需要多久?” “最多半天,因为哥本哈根附近就有好几个海军基地,我想他们早已接到命令,舰队正航行在海峡里,要是我们一直停留在原地不动,他们今天晚上就能驶出海峡赶到这里。” 停顿,克里斯汀思考了会儿,望着同样陷入深思的郑飞,犹豫片刻:“那些气球兵,你打算等多久?” “直到他们来。”郑飞丢下这一句,便默默转身离开,独自进了船舱。 看着他的背影,克里斯汀无奈地摇摇头,对乌尔班说:“父亲,他和野牛一样犟。” “不,我觉得用执着更合适。”乌尔班淡然一笑,眼神中,隐隐可见些许同情。 下午,悄然流逝,不知不觉又到了傍晚。 余晖倾洒在广阔无垠的海平面上,同样的时刻,但大家却没什么心情在甲板上点起炉子煮鱼汤了,他们焦虑地趴在护栏边,眼睛在天空中不停搜寻,希望能发现热气球的踪影。 然而他们是徒劳的,除了漫天霞光和偶尔掠过天际的海鸟外,什么也看不见。 瞭望塔上的哨兵人手一个望远镜,镜头对准不同的方向,一点一点的仔细寻找,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郑飞伫立在最顶层甲板上,面色深沉,纹丝不动地注视着前方,始终竖起耳朵,等待好消息的来临。 “吃点东西吧,你最喜欢的鹅肝。”布兰妮端着餐盘款款走来,可人儿的一笑。 他摇摇头,没能挤出一丝微笑。 她撅撅嘴,把餐盘放到旁边的桌子上,从背后轻轻环住他。 “你很关心他们的生死,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把他们当成了兄弟。” “我觉得,是你变得越来越像真正的统帅了。” 布兰妮的赞美,并没有让郑飞就此露出笑容,他心中有种无法打消的牵挂。 这时,笃笃笃的脚步声传来,转头只见圣地亚哥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身后跟着克里斯汀布拉德等人,一同登上顶层甲板。 “有消息了?”惊喜闪现在郑飞的瞳孔中。 可惜这惊喜瞬间就被抹灭了,圣地亚哥摇头,紧张不安地说:“还是没发现任何情况,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根据你的推算他们早该到了。” 闻言,郑飞垂头沉默不语。 “汉斯他们不会已经死了吧?”圣地亚哥小心翼翼地补充了句,从他的神态能看出,他的忐忑程度不比郑飞低多少。 “不可能。”郑飞咬牙,声音低的如同自言自语:“他们一定逃出来了正漂浮在高空中,只是我们还没发现。” “可是今天的天气非常晴朗,像热气球那么大的东西,用望远镜的话距离五十海里以内我们都能看见,根据风向来判断,热气球是不会偏离那么远的。” 这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声音。 郑飞一时间想不起是谁,于是转身循着声音望去,喔,是个久违的人。 热气球的设计与改良者,天才达芬奇。 “你怎么出来了?”在郑飞的印象中,达芬奇一直都是把自己缩在密室里的。 “有人跟我说,这里需要我。”达芬奇指了指身旁的另一个少年。 这个少年是当初去罗马尼亚找斯巴达军团时,在山外那个小镇带回来的,由于他制造出了极为粗糙的蒸汽机雏形,郑飞希望他能给达芬奇一点启发,于是把他带回来介绍给达芬奇,经过许多天的研究,达芬奇终于弄出了一张图纸,可惜当代的冶炼水平太低,制造不出蒸汽机所需的零件,只得作罢。 沉吟了会儿,郑飞点头,接着之前的话题苦涩一笑:“没准是他们路上耽搁了,再等等吧。” 这时,克里斯汀站了出来,严肃道:“我必须提醒你,再过不久就天黑了,到时候丹麦的追击舰队赶到这里,我们就有大麻烦了。” “我知道!” 毫无征兆的,郑飞大喝一声紧紧捏住拳头,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在胸中闷了好一会儿,缓缓吐出。 “再等等。”(。) 第四百七十二章 斯卡恩 甲板,寂静了。 人们干巴巴的杵着,或盯着船长或盯着海面发愣,他们自己也下不定主意,不晓得该怎么办。 郑飞在原地站了会儿,撇下众人独自走进船舱,躺在船上闭目养神。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各条船上的人们神色愈加焦急,伸长脖子在天空中搜寻,希望能看见除了海鸟以外的飞行物。 渐渐的,夕阳在西方留下一抹动人心魄的绛色云霞,沉沦于静谧安详的波罗的海。 海风起,带来阵阵咸腻的鱼腥味,钻进人们的鼻孔。 眼看着天就快黑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那些同伴恐怕是回不来了。 他们的眼眸中开始出现失望,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们,悲伤地坐在船舱里,透过那页小小的窗往外看,目光呆滞。 郑飞差点睡着了,恍恍惚惚的被一阵敲门声闹醒。 “进来。”他沉声说,捏捏眉心从床上翻身而起,瞧着进门的几个人:“什么事?” “天快黑了。”克里斯汀面色凝重道。 “我知道。”他淡淡应了句,给自己倒了杯酒,心不在焉地喝了起来。 “天一黑,就不可能在空中发现他们了。” “我知道。” “天黑之后,丹麦舰队随时会赶过来。” 沉默,足有好几秒。 大家面面相觑,等着郑飞下命令。 “我知道。”郑飞依然这么回复,大概是在发呆,不小心把酒溅到了身上。 “我们......该启程了。”克里斯汀啃了啃拳头,表情复杂。 他不想死,更不想被丹麦军队再抓回去,他只想和父亲一起跟着船队去旅行,以他对丹麦军队的了解,最多再有两个小时海军就会抵达这里。 “该不该启程,那是我的事。”郑飞用力捏着酒杯,冷冰冰地说。 “可是......” “闭嘴!” 郑飞再一次发火,他的眼睛里分布着几条血丝,看起来非常凶狠。 克里斯汀由于不了解眼前这个人,愣了一下后,仍然想从各种合理的角度来给他分析一下为什么必须要走,但被布拉德拦下了。 “好了,你们大家都先出去吧。”布拉德挥挥手,把他们往外撵,见有人杵着不动,不耐烦地从腰间拔出匕首,目光顿时森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职业杀手的气息。 迫于威慑,人们陆陆续续地退出去了,在甲板上不安踱步,低声议论。 安静了,郑飞丢下酒杯,沉闷地叹出一口气,双手盖住脸轻轻揉了揉。 “嘿,你好像不愿意接受事实。”布拉德拿起酒杯给他续了杯酒,然后给自己倒上一杯。 “他们是我最好的手下,不少人从刚开始就跟着我,其中还包括忠实的老伙计汉斯,他们每个人都很可爱,而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可你应该明白他们回不来了,再等下去不会有结果的。” 顿了顿,布拉德幽幽叹息,眸子里流露出一丝黯然:“如果告别是必须的,那就坦然面对吧。” 抬头,凝视窗外渐趋灰暗的天空,郑飞端起酒杯仰脖一饮而尽,缓神半分钟。 “帮我通知大家,启航。”决绝的嗓音,却带着深深的无力。 “好,要不要让厨师准备大餐,晚上大吃一顿?” “随便,请出去吧,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郑飞重新躺回床上,闭目养神。 接到启航命令后,外面的甲板渐渐喧嚣了起来,新水手在老水手的指挥下升起巨大的纵帆,海风让它们鼓成月牙状,带动庞大的船身缓缓移动,在海面上前行。 天空,遮上一层黑色大幕,降下浓郁的夜色。 人们坐在甲板上,或是趴在护栏边小声说着话,即使聊到好笑的话题,笑得也没从前那么爽朗了。 油灯在船舱里洒下暗淡的光芒,眼睛里闪动着泪光的女人,捏捏孩子的脸蛋,哄骗:“爸爸去很远的地方了,要好久好久才能回来。乖,听说今天晚上有好吃的。” 各条船上的厨师都撸起袖子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尽心尽力地烹饪,希望能用美食扫除悲伤的气氛。 “哈克你是甜点师,今天你要辛苦了,因为没有什么比甜点更能令人开心的了。” “好的主厨。” ...... 晚餐后,大家都没什么心情在甲板上停留,陆续回了屋子,躺在床上看窗外的星星。 海上,一个属于失眠的夜,就这样过去了。 清晨。 郑飞刚踏上甲板,就看到一幅奇怪的画面:最底层甲板,一群岁数不等的棒小伙子正绕着甲板长跑,昂首挺胸干劲十足,每条船上都是这样。 “布拉德,他们在干什么?”他对站在下层甲板的布拉德喊。 “喔,他们说从今天开始加强训练,因为如果他们都是合格的炮兵,之前就用不着害怕阿尔纳军团了,那些同伴也就不会死。” 对这个解释,郑飞满意地点了下头。 他走回船舱给自己的酒壶加满酒,吃掉布兰妮给他准备的早餐,之后想去各条船上视察一下。 路过圣地亚哥的船舱时,他看见那家伙还蒙在被子里呼呼大睡,屁股撅的老高。 他敲敲窗户:“喂,太阳都晒到你屁股了,还不爬起来?” 圣地亚哥动了下身子,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满不情愿地睁开眼。 觉察到有些异样,郑飞犹豫片刻,推开门走了进去,站到那家伙的面前,注视着他沉默了一会儿。 “喂,你不会是哭了吧?” “怎么可能,我可是最勇猛的,我能打死一头牛......”圣地亚哥慌忙揉揉眼,意图掩饰。 郑飞会心一笑,接着深吸一口气,脸色变得沉重起来:“我知道你和汉斯是很要好的朋友,但是现在,你得面对现实,而不是躲起来偷偷哭。” “我没哭......” “行行行,我走了,你赶快洗个脸吃早饭去。”郑飞摆摆手,便转身出去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圣地亚哥失落地垂下头,静默许久,咂了两下嘴,穿衣服。 两天后,船队抵达斯卡恩角,在这里停靠了下来。 只需绕过斯卡恩就能进入北海,永远摆脱丹麦舰队的追踪。(。) 第四百七十三章 伦敦 停靠点是个比较大的渔村,生活着上百户人家,每家都是渔民。 北海渔场是世界三大渔场之一,斯卡恩濒临北海,因而附近海域的鱼类极为丰富,并且肉质鲜美。 渔民们喜欢把鱼制作成风味独特的鱼干,和过往的商队换取钱财或牛肉棉布之类的商品。 由于它处在北海和波罗的海的中间,是英格兰法兰西等国船队和波罗的海周边国家贸易的必经地,所以经常有船队路过这里,但很少会停靠,因为生活在这里的几乎全是渔民,连像样的城镇都没有建起。 之所以在斯卡恩停靠,是由于这里是那群运输队士兵的家乡,郑飞答应过他们带上家人一起走。 对于要跟随船队的人,郑飞现在几乎是来者不拒的,毕竟现在已经有了两百多条大船,好多船人员未满显得空荡荡的,而这趟去美洲带的人越多越好,多一个人就多一份生产力。 在斯卡恩停了有半天,船队便继续航行了,越过丹麦本土的最北端驶入北海,直奔位于大海彼岸的几个大岛屿而去。 那是哪里?是英格兰。 十天后的傍晚,伦敦。 当无数盏巨大的船帆来到这座历史名城,出现在伦敦人的眼前时,顿时震撼了所有人。 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船,也从没见过有数千人组成的船队,他们在街上奔走相告说有舰队开进了伦敦,消息甚至传到了国王耳朵里。 面对这样一支庞大的舰队,力量薄弱的海上巡逻队根本就不敢拦,立刻派人去通知英格兰皇家海军,虽然他们认为海军来了也没用,对方一艘巨舰就能干一支舰队。 得知消息后,国王迅速召集大臣们,慌乱地乘坐马车赶向码头。 伫立在甲板上,望着欣欣向荣的伦敦码头,心情不是一般的好。郑飞翘了下嘴角,只见岸上的人们正在一动不动的行注目礼。 他掏出酒壶啜饮一小口,习惯性地叮嘱:“汉斯,带人去城里采购大量柑橘,接下来我们要航行一个多月,没有它水手们会得坏血症的。” 停顿两秒,耳边并没有传来任何回屋,他这才想起点什么,苦笑了下。 他扬起手,对远处指挥搬运的阿瑞斯重复了一遍。 然后,他准备逛逛伦敦城,看看能不能碰见什么机遇。 “布拉德,到了伦敦不回家看看去吗?”他瞧见布拉德若无其事地躺在椅子上晒太阳,一点归乡的兴奋都没有。 “我哪还有家。”布拉德平淡地摇摇头。 “那你当初的朋友呢,不想去叙叙旧?” “哈,别忘了我是个被通缉的杀手,那些曾经的朋友躲我还来不及。” 布拉德有些哀怨地拍了拍后脑勺,似乎是在懊恼。 “好吧。” 面对伦敦大码头,郑飞美美的伸展了下双臂,之后带上圣地亚哥和其他几个伙计上岸,进城去看看。 刚踏上陆地,身后传来一声急迫的呼唤。 “嘿,请等一下。” 转身,见是满脸焦急的图克曼公爵。 郑飞颔首,示意他说。 “你当初说过,到了伦敦就让我和家人汇合,我的家人现在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你得去找找。”郑飞耸耸肩。 “可你不是让布拉德派人跟着他们的么......”图克曼急了,感觉有些不妙。 注视着他的眼睛,定了定,郑飞倏然一笑:“他是骗你的。” 说罢,转身离开。 “骗......”图克曼不禁张大嘴巴愣了好一会儿,反应过来后,摇头苦笑。 之后他去找了码头老板,询问有没有近期从丹麦来的船队。 城里。 傍晚的伦敦城,繁荣而祥和。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人们非常乐意上街逛逛,这里汇集了来自欧洲各国的商人,几乎所有类型的商品都能采购到,包括硫酸。 这个时代的硫酸一般是用来治病的,郑飞需要大量买进,当然不是治病用,而是为了合成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加硅藻土,这是诺贝尔研制猛炸药的配方,只要肯下时间研究,就能把它弄出来。 一旦成功制出猛炸药,将会引导又一场创世纪的革新。 在圣地亚哥等人的陪同下,他来到了一家医馆。 “年轻人,我今天身体不太舒服,如果你病得不重就请先回去吧,我要关门休息了。”柜台后,医生头也不抬地说。 “我只是想问一下,哪里能买到硫酸?” “硫酸?我这里就有,你要多少,两瓶够吗?” “越多越好。” 这时,医生才舍得抬起头,将视线从医书上移开,打量着进屋的这几个人。 “那东西有点危险,弄不好会烧伤皮肤的,你要拿它做什么?” “治病,我是一个航海家,我的船队有几千人,所以我需要采购大量药物。” “喔,你就是那个刚到伦敦的航海家,听说你的船队特别大。”医生笑了笑,推了下眼镜:“不过你想采购大批药物的话,必须先拿到王室的批准,不然没有任何一家药店敢卖给你的。” 该死的,又要跟王室那些人打交道了。郑飞心里这么想。 “顺便说一下,你的庞大舰队已经惊动了整个伦敦,也许王室正在往码头赶,不久后皇家海军也会抵达,你可能会有点小麻烦。”医生补充了一句。 “谢谢提醒。”郑飞礼貌微笑,走出了医馆。 “怎么办,皇家海军...我们要不要赶紧离开伦敦?”圣地亚哥忧心忡忡地问。 “不用,我们又没有恶意,只是暂时停靠采购补给而已。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让斯巴达军团准备好防御吧。” “喔,你就是那个刚到伦敦的航海家,听说你的船队特别大。”医生笑了笑,推了下眼镜:“不过你想采购大批药物的话,必须先拿到王室的批准,不然没有任何一家药店敢卖给你的。” 该死的,又要跟王室那些人打交道了。郑飞心里这么想。 “顺便说一下,你的庞大舰队已经惊动了整个伦敦,也许王室正在往码头赶,不久后皇家海军也会抵达,你可能会有点小麻烦。”医生补充了一句。 “谢谢提醒。”郑飞礼貌微笑,走出了医馆。 “怎么办,皇家海军...我们要不要赶紧离开伦敦?”圣地亚哥忧心忡忡地问。 “不用,我们又没有恶意,只是暂时停靠采购补给而已。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让斯巴达军团准备好防御吧。”(。) 第四百七十四章 亚瑟王的余热 夕阳投来的金色余晖,笼罩着熙熙攘攘的伦敦城,楼房紧挨着矗立在街道两旁,墙壁是那种让人看起来十分舒服的颜色。 英格兰姑娘拥有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五官,傍晚是她们一天中最喜欢的时段,每当这个时候,她们便能洗完澡换上薄纱般的长裙,慵懒地盘腿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扑闪着大眼睛向街道上张望,打量来来往往的行人。 她们嘴角挂着可人儿的微笑,希望能在人群中遇见自己的白马王子。或许,这里每个姑娘心中都揣着一个小小的公主梦。 圣地亚哥又开始探头探脑地猎艳了,不过这次只能看不能摸更别提上床了,因为这是座注重礼仪和秩序的城市,某个行业没那么发达。 “我喜欢那个。”他扑棱棱地抬手指向一位清纯可爱的金发姑娘,被人家逮了个正着,接了个白眼。 “我得离你远点。”郑飞加快脚步。 “喂,你难道不喜欢吗?喜欢就大声说出来啊,这是你教我的。”圣地亚哥乐呵呵地追了上去。 在郑飞一行人即将走到街道拐角时,他们和别的人一样,被一群卫兵拦了下来。 “国王出行,要清空前面那条路。”卫兵沉声道。 “国王要去哪?”郑飞随口问。 “码头,你难道没听说有支巨大的舰队闯进伦敦了么?”顿了顿,卫兵好奇地端详着他的脸,好一会儿:“唔,你的伦敦腔很标准,可很奇怪为什么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 “哦是这样,我的祖父是从很遥远的国度迁徙过来的。” 说话间,王室的车队出现在前方的街道上,由数十辆华美马车组成,快马加鞭地向码头行驶,车轮滚滚弄得尘土飞扬。 “嗬,真是威风啊。”人们掩着鼻子讽刺,眼神中充满了嫉妒与轻蔑。 “看看咱们的国王,整天就知道四处闲逛逞威风,好怀念古代传说中的亚瑟王啊” 亚瑟王。 听到这个名字,郑飞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继而眉毛稍抬,轻轻勾起了嘴角。 没想到时间长河流逝了上千年,亚瑟王对英格兰人民仍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是神圣不朽的象征。 而这影响力,绝对是能好好利用的,毕竟那把永恒之刀还在手里。 别的不说,郑飞可以百分百确定,留在英格兰的圆桌骑士后裔一定比散落在其它地方的要多得多,倘若再征召一批骑士后裔,能够可观的壮大生产力和战斗力。 思忖少顷,这个主意逐渐定了下来,不过现在还没空实施,当务之急是赶回码头,见见这位英格兰国王和他的王室成员。 当王室车队走远后,道路解禁了,郑飞招手叫了辆马车,直奔码头而去。 十分钟后,他看见码头被看热闹的人们围的水泄不通,有些人是来看大船的,有些人则是来观战的。 “喂喂喂,怎么还不开打?” “看那条船,简直就是一座要塞!” 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 黄昏,诺大的码头上,斯巴达军团在和英格兰皇家骑士军团对峙。 从数量上,皇家骑士军团稍微占了那么一点优势,但他们却迟迟没有发动进攻。 即使他们每个人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佼佼者,但他们绝不敢小看对手的实力,从斯巴达战士的体型、神态和气场中,他们能清楚地感知到,这是群钢铁般的战士,单是那无所畏惧的眼神就足够令他们惭愧。 跨在毛色鲜亮的英格兰纯血马上,皇家骑士军团统帅不安地转动眼珠子,紧握手中的军刀,竖起耳朵等待国王的命令。 然而国王也在犹豫,骑士军团是他逞威风的最强帮手,他可不希望拿他们去和对方血拼。 许久。 “国王陛下......”统帅终于按捺不住了,他无法忍受去和斯巴达战士的森冷目光对视。 “别着急威灵顿,再看看情况,等他们的头领出来。”国王抬起视线越过肃立着的斯巴达军团,望向停泊在岸边那支极其庞大的舰队,以及胜利号为首的巨型战舰。 “上帝,他们是把要塞建在了海上么?”他失神般,喃喃自语:“要是这支舰队属于英格兰,我就能永远统一苏格兰和爱尔兰。” 听到指示,名叫威灵顿的统帅静静屏住呼吸,不敢去和敌人对视,凝望向远方那将要沉沦于海面的夕阳。 十几年前,他刚刚加入皇家骑士军团,成为一名倍受瞩目的军官。 不过,这对别人来说也许是无尽的荣耀,但在他看来,却很耻辱。 因为他是个落选者,由于出现了突发状况而顶替上去的。 十几年前,他参加一年一度的贵族骑士大赛,那年参加的还有两个人,布拉德和塞纳。 大赛的结果,布拉德夺冠塞纳随后,而他威灵顿是第三名。 再后来,布拉德为给父亲报仇而放弃了机会,成为臭名昭著的杀手,并且塞纳也跟着一起消失了,无奈之下,本来落选的他就被顶了上来。 这件事,是他心底一道永远的伤疤,是耻辱。 虽然他今天已经坐到了统帅的位置,但那种自卑感却始终没能消失,这酒导致每当他面对斯巴达战士这样的强者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发虚。 此时,他的脸颊上便有几滴冷汗,徐徐滑落。 郑飞艰难地挤过人群,站到斯巴达军团的前方,面向国王和骑士军团,微笑。 沉吟片刻,国王颔首:“你是他们的领袖?” “是的。” “你从哪里来?” “从很遥远的地方。” “很遥远的地方,是哪?” 停滞,郑飞耸耸肩,狡黠一笑:“这个,不能告诉你。” 国王不在乎地抬了抬嘴角:“那你来伦敦是想做什么?我希望你能明白,就算你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但想要征服英格兰还差得远。” “放心,我并没有恶意,只是路过这里暂时停靠几天,很快就会走。” 闻言,国王眯起眼睛,半信半疑:“是吗?我还从没听说过哪条航路会路过伦敦,这里要么是航行的起点,要么是终点。”(。) 第四百七十五章 阴谋 英格兰远离欧洲大陆,位于大陆西部,与比利时法兰西隔海相望,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的确很少有商队会路过它,商队往往都是把它当作目的地,而不是当作停靠补给点,毕竟没有哪支商队愿意多绕路,来这里临时停靠的话就需要偏离原航线,多花不少时间,与其那样不如在法兰西或比利时的港口停靠。 而伦敦作为这个时代少有的大型港口之一,也是英格兰最大的港口,各类贸易发展得极为繁荣,这样就更不会有商队把它作为临时补给点了,都是奔着做买卖来的。 只有去美洲,才会有路过的说法。 “唔,好吧,我其实是跑贸易的。”郑飞决定借势把硫酸的事解决了。 “贸易?可你居然用巨型战舰来护航,它们甚至比英格兰最大的船还大,并且你的船都是满载,我很好奇船上运的是什么?”国王依然眯着眼,瞳孔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仿佛嗅到了财富的味道。 郑飞盯着他的眼睛,静静地对峙了会儿,冷笑。 “有些事还是不问比较好。” “你在威胁我?”国王的神态顿时严肃起来,他从没受到过任何威胁。 “不,只是提醒,我采购完货物就会离开,你可千万别给你的子民惹麻烦。”说罢,郑飞抬手一指,指向旗舰胜利号,挺胸豪迈道:“看见那门巨炮了么,它一炮就能干掉你们的国会大楼。” 然而没想到的是,国王却只是嗤笑了下,觉得他是在说梦话。 “一炮干掉大楼你说的那不是火炮,是宙斯之怒!” 瞧着他这副不以为然的神态,郑飞挑眉,往前凑了凑:“听说过君士坦丁堡的终结者么?被誉为不可摧毁的拜占庭城墙,却被巨炮瞬间击垮。” 听了这话,国王不由得怔了怔。 十年前君士坦丁堡陷落,当时震动了整个欧洲,所有人都很好奇这座坚城是怎么落入土耳其人手里的,有人大胆猜测是效仿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木马,但始终没有个定论。 直到,巨炮攻城的说法在欧洲流传开来,亲眼目睹当时攻城场面的人把它称为“奇观”。 得知真相后,各国都纷纷召集最优秀的火炮设计师加紧研制,希望能跟上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脚步,不被甩得太远,否则迟早有一天自己的首都也会像君士坦丁堡那样陷落。 只可惜,天才是不可复制的,不是每个优秀的火炮设计师都能成为乌尔班,十年了,没有一个国家能成功铸造出攻城巨炮。 当然,不包括丹麦。 当郑飞在想着跟国王提出要购买大量硫酸时,国王已经在计划一系列的阴谋。 国王不停转动眼珠子,想尽各种办法都觉得不合适,无奈只能选择暂时先稳住对方,之后召集大臣慢慢商谈计划。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夺取这批战舰和巨炮!和历代英格兰国王一样,他渴望壮大势力统领英伦三岛,征服宿敌法兰西! 十四世纪至十五世纪间,英国和法国的为了领土扩张和王位争夺的战争,是世界上最长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长达一百一十多年,再加上当时又是黑死病流行的时代,在战争和疫病的双重打击下,英法两国的经济大受创伤,民不聊生。 战争,使得英格兰几乎丧失所有的法国领地,但也使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后来,由于新大陆的发现,英格兰才决定转往海外发展,并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帝国,史称大不列颠帝国,也就是所谓的日不落帝国。 不过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因为郑飞的降临,这一切都将改变。 “远方来的客人,你需要采购什么样的货物,我可以派人去帮你安排。”国王的态度忽然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要想办法尽量把对方留住。 “药物,尤其是硫酸。” “硫酸那东西是会灼伤皮肤的。” “我知道,但有的病必须要用到它,我的船队长年在海上航行,几千人免不了会生各种各样的病。” 国王向甲板上瞥了一眼,皱眉:“为什么你的船上会有女人?带着女人航行是不吉利的。” “我从来不信奉这个。”郑飞摇头微笑,他丝毫没能从老谋深算的国王脸上察觉到什么异样。 “好吧但是硫酸这种东西,你得多给我点时间好好准备,这几天你就别走了,正好留下来参观一下我们英格兰的美丽风光,虽然我们没有阿尔卑斯山,但也绝对不输给它。” “好。”郑飞欣然答应。 有巨炮和斯巴达军团在,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然而,这只是他的想法,他疏忽或者说他太自信了,当初海军港的防守可谓是滴水不漏,但还是被渗透了进去,一夜之间就垮掉了。 一直以来,都是郑飞在利用智谋以少胜多,而从来没被别人耍过阴招,这便导致了他这次没能考虑周全。 见他答应了,国王翘了翘嘴角,友好邀请:“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不如去我们的王室城堡坐坐吧,我让人筹备一场舞会。” 停顿了一下,他压低嗓音耳语:“那里将会有全伦敦最漂亮的姑娘,随你搞哪个。” “不用了。”郑飞摆摆手,微笑:“我想自己在伦敦转转。” 他不愿意和王室的人打交道,跟不喜欢的人参加舞会,不如跟水手们在甲板上喝酒来的痛快。 “好吧,那就明天见。”国王俯身,然后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登上马车,冲郑飞友好地微笑一下,然后带着王室车队和皇家骑士军团离开码头,渐行渐远。 他要赶快回去召集大臣们,商量出可行的计划,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弄到手。 浩浩荡荡的人马离开了,码头短暂地寂静了会儿,很快又恢复了它应有的喧闹,劳工们争抢着搬完最后几箱货物,好拿钱去集市上买桶牛奶和一块肉,回家交给妻子做顿丰盛的晚餐。 “为什么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圣地亚哥蹙起眉心,担忧地摸了摸下巴:“汉斯他们留在那防守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 “是吗?”郑飞沉吟,若有所思。 圣地亚哥的话,倒是给他提了个醒。(。) 第四百七十六章 神秘的召唤力 “吩咐下去,提高戒备。”他摸了下鼻尖,视线落在遥遥离去的那群人马上。 黄昏退逝,夜幕悄然降临。 漫步在夜晚的街道上,风吹在脸上特别的舒服,仿佛还带着蒙蒙的水汽。 这是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受北大西洋暖流和西风影响,伦敦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差小,夏季凉爽冬季温暖,空气湿润多雨雾,它也因此获得了一个绰号——雾都。 征得船长同意后,水手们欢呼雀跃地扎进了酒馆,这里的酒好喝不贵,可惜少了能让人大饱眼福的舞娘。 “要不,我们也进去喝两杯?”圣地亚哥侧着脑袋,盯着那些灯光闪烁的窗。 “不行,我想去拜访一下有名望的贵族,和有涵养的英伦绅士交流交流,多了解点东西总比泡酒馆要好。”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后转头望向满脸沉重的布拉德。 “布拉德?”他唤了句但没迎来回应,于是顺着布拉德的目光看去,只见在街角的墙壁上,在昏暗油灯的映照下,贴着一张巨大的通缉令。 时间久了它有点残旧,但上面的画像及赫然写着的名字却是无比清晰:布拉德。 十几年了,通缉令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它始终在那,刻印在伦敦人的记忆里,因为这个魔鬼曾经让全城都笼罩在恐惧之中。 “嘿”郑飞轻叹,同情注视着布拉德忧郁的脸庞:“如果他们知道你现在的境况,早就把通缉令撕掉了,你已经不是从前的你了。” “不,如果他们知道我在伦敦,一定会调动全城的军队来搜捕我,所有居民都会把家门锁好,街道上将会和死城一样冷清。” 接下来,少顷的沉默。 布拉德默默垂下头:“这是我曾经犯下的错。” “但你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你了,对吗?打起精神来,我有件很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 “说吧。”布拉德从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耽误正事。 “溜进王宫,帮我看着国王的一举一动。” “你也觉得他有问题?” “不晓得,但不能太大意。” “好。”布拉德简简单单地回。 郑飞颔首,目光从街道上掠过,正要看向那繁星点缀的夜空时,却定格在远方一个黑色的轮廓上。 远远望去,城外的它孤零零的矗立在泰晤士河边,显得极为突兀。 “布拉德,那是哪里?”他叫住了准备动身潜入王宫的布拉德。 虽然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曾在伦敦居住了许多年,熟悉许许多多的风景名胜历史古迹,但他实在不认识十五世纪的伦敦。 闻言,布拉德往那边瞄了一眼:“那是白塔,也有人称它为伦敦塔,曾作为皇家宫殿,从狮心王理查一世统治时期开始,它渐渐转化为了一座令人生畏的要塞,还被当作过监狱用来关押上层阶级的罪犯。” “哦原来是伦敦塔。”郑飞挑了下眉毛。 夜幕之下,那道黑色轮廓仿若是在呼唤,令人不由自主地驻足翘首,用心感知它神秘的召唤力。 屏住呼吸,纹丝不动地盯着遥远的伦敦塔,郑飞张张口,欲言又止。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不知道想说什么,那种强烈的莫名的召唤力,令他无法琢磨。 伦敦塔,似乎隐藏着什么东西。 他皱了皱眉头,决定明天去那里看看。 现在,他要去挑几件贵重的礼物,去拜访一下附近有名望的贵族。 任何老贵族都不会拒绝美酒的,于是他选了几瓶上好的意大利酒,叫了辆马车,让车夫送他和圣地亚哥去霍华德公爵的庄园。 据布拉德所说,霍华德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勇猛的作战风格,在伦敦乃至整个英格兰都是最得人心的,在这一点上远远超过了国王。 但也正是这个原因,国王不希望这样的人撼动自己的地位,于是罢免了他的将军职务,让他成为了一个有名无分的、天天在家读书酿酒的老公爵。 半小时后,霍华德庄园。 大门紧闭,栅栏是木头的而不是铁的,因为公爵的孩子们认为铁栅栏有种监狱的感觉,提议换成木头的并在上面绘上喜欢的颜色。 这是座静谧的庄园,里面没多少家丁守卫,毕竟像霍华德这样德高望重的老公爵,很少有窃贼或强盗动他的念头。 城堡矗立在庄园正中央,月光的映照下,它散发着浓郁的中世纪气息,比弥漫在空气中的玫瑰芬芳还要引人。 郑飞欣然一笑,抬手敲了敲大铁门。 听到下面的动静,瞭望塔上的守卫探出脑袋看了看,说了句等等,然后拿起武器顺着长绳滑了下来。 落地后,他打了个饱嗝,刚刚在和朋友享用炒豌豆和美酒。 “客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霍华德公爵带出来的人似乎都挺有礼貌。 “特地来拜访一下霍华德公爵。”说着,郑飞从怀里摸出几个银币递到他面前。 守卫机警转头看了看四周,见附近没有同僚,连忙接过塞进口袋,挤出一丝微笑:“好的,我去通报一声。” 他打了个响指,小跑着直奔城堡而去。 五分钟后,郑飞迈进了城堡大门,站到空旷的大厅里,四下打量。 老公爵非常有品位,大厅布置得简单而不失高贵,几盆玫瑰让它看起来更加典雅。 霍华德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腿上放着一本翻开的书,左手托着杯红酒,右手抵了抵眼镜,凝视着窗外夜空的景致。 “客人来了,霍华德老爷。”守卫轻声说道。 “欢迎。”霍华德礼节性地说,将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细细打量着郑飞,并没有起身,因为来拜访他的陌生人往往都是要求他办事。 他疑惑地拧起眉头:“你长得不像英格兰人,倒有点像西亚中亚那边的。” “是的。”郑飞笑了笑,走上前几步把酒放在了桌上:“纯正的意大利酒,不尝尝吗?” “还是先别了,你先说说你的事情,如果我帮不了,你还得把这酒拿回去。”霍华德努嘴,合上书本。(。) 第四百七十七章 爱冒险的公爵 “呃,我没什么事情。”郑飞有点尴尬。 “没事怎么可能来找我。”霍华德自嘲似的一笑,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 自从被国王罢免将军的职务后,他深切感受到了人情的冷落,利益至上,昔日所谓的朋友纷纷离自己而去,现在想起来,还是军队里那种生死相依的战友情最为牢固,令人眷恋。 “真不好意思霍华德先生,我今天刚到伦敦,听说您是当地最有名望的人,所以决定来拜访一下想和您交个朋友。”郑飞用标准的伦敦腔,真真诚诚地说。 他的英语发音低沉而好听,这为他赚了不少好感度。 “真的?”霍华德挑眉,眼睛里闪过一丝讶色。 “当然。”郑飞微笑点头,颇有涵养的绅士范儿再次为他赚得了好感度,令霍华德眼前一亮,有些惊喜的样子。 “好吧,那麻烦你把酒瓶打开吧,想起来好久都没喝过意大利酒了,还真怀念那种畅爽的口感呢。” 霍华德放下书,右腿也从左腿上移了下去,坐直身体以表尊敬。 郑飞正要去拿酒杯,却被圣地亚哥抢了先。 “让我来吧,先生。”圣地亚哥露出恭敬的笑容,冲郑飞狡黠地眨了下眼。 他在为郑飞赚面子,自从有了上进心之后,他似乎真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有了很大的转变。 “谢谢。”郑飞浅笑,接着压低声音装出没在说话的样子,耳语:“这次表现很棒,回去有赏。” 郑飞来到霍华德公爵面前坐下,接过圣地亚哥递来的酒,碰杯。 “霍华德先生,您在看什么书?”他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字母,并没有听说过。 这个时代还没有莎士比亚和弗朗西斯培根那样的人物,缺少伟大的作品。 “喔塔克斯特游记,是一位英格兰冒险家根据经历写的,里面记录的东西特别有意思,你知道吗,他曾经在北方的冰川地带捉过海豹,哈哈。” 霍华德的笑声很爽朗,他喜欢看这些冒险游记,这让他能领略到不一样的生活。他的梦想就是组建一支船队,去从没有人到过的海域航行,探索许许多多未知的秘密。 只可惜,他爱冒险,但更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们,他不能把她们独自留在家里,更不能带着她们一同奔向凶险莫测的海洋,说不准在海上迷路就回不来了。 “唔,那确实很有意思其实我也是一名冒险家。”郑飞抿了口酒,微笑。 也许在很多年后,他也会把自己的冒险经历写成一本书,哈,肯定比任何人的故事都要精彩。 “是吗?”霍华德顿时来了精神,两眼放光:“给我讲讲吧,你之前都到过哪里?” 郑飞努嘴,仰头作回忆状。 “大西洋中的一片岛屿,我把它们称为亚速尔群岛,岛上有活火山、地热和温泉对了,我们当时把猪肉牛肉和羊肉塞进铁桶埋到地底,过两个小时挖出来就可以吃了,焖肉的味道特别香。” “哈,听起来就很棒!”霍华德仰脖喝完半杯酒,然后静静盯着郑飞,坐等对方继续讲。 郑飞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意图,思忖片刻,挑挑眉:“这样吧,不能光是我一个人讲,我们互相交换故事怎么样?” “好,我非常乐意分享故事,我喜欢你这个朋友,你想听什么?” 沉默,好几秒。 “伦敦塔里的秘密。”郑飞勾起嘴角。 他希望能在霍华德脸上看到一点异样的东西,然而对方却只是纳闷地拧了下眉头,满脸困惑。 “伦敦塔?那只是一座建筑而已,能有什么秘密?” “呃,你难道从来没有感觉到它的神秘吗?”郑飞放下酒杯,锁紧眉头。 刚才在街道上,他真切感受到了那种强烈的召唤力,直达心间,直到现在也无法忘却。 也许,不是每个人都会被召唤,都会被赋予使命的吧。 “哪有什么神秘。”霍华德笑着摇摇头:“我从出生起就生活在这里,每天都能看见它,都进去过好几次了。” 郑飞的眉头松弛了些,觉得也是,天天能见到的东西哪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 “好吧,那就跟我讲讲您的经历吧,我听说您曾经是位骁勇善战的将军。” “谢谢夸奖。”霍华德会心一笑,靠在沙发上,转头凝视着窗外,枝梢随风摆动,几只飞鸟腾然而起。 回忆起当年的往事,他欣然开口:“那是好多年前了,我曾征战过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甚至跟随舰队渡过大海去法兰西作战。好多人说我是个伟大的将军,其实我只是一名战士罢了,在我心中有个战士的希望,那就是有一天能够天下太平,不再会有战争。” “在频繁的征战之后,战事渐渐平息了,我便和其他将军一样回到了伦敦,我结交了一位好朋友,他是皇家海军的高级将领,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后来你知道我们的国王是个警惕且心胸狭隘的人,他嫉妒于我在人们心中的威望,竟然下令把我免职了,而我那位可怜的朋友,则是被他送进了监狱。”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想起了什么似的:“哦对了,他就是被关在伦敦塔,那里作为监狱专为关押上层阶级的罪犯。唉,好几年过去了,国王从来不允许人去探望他” “您刚说什么?”郑飞打断了他,因为刚才听到的那个信息。 “国王从来不允许人去探望” “不,我指的是之前那句。” “他被关在伦敦塔。” 对,就是这里。郑飞不禁扬起了嘴角。 皇家海军的高级将领,被关在伦敦塔。 想要把巨型战舰和舰载加农炮的威力发挥到极致,一个中世纪的海军将领正是他所需要的,而想要说服一个没被削去职务的将军肯定是不可能的,人家有地位有权力好好的凭什么跟你走? 这个被押进大牢的将军,不但没了地位还失去了自由,是个不错的机会。 看来又要去趟监狱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吧,第一次是在里斯本越狱,第二次是在亚特兰大镇救出军火商。 郑飞给自己续了杯酒,捧到嘴边啜饮一口,露出狡黠的笑容。 “先生,你怎么了?”霍华德不解道。 “哦没什么,您继续讲。”(。) 第四百七十八章 意外惊喜 “唔,已经讲完了。”霍华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摇头叹息:“我做梦都想有你那样精彩的经历,可那好像永远只能是个梦。在我生命的前二十年,我是个受尽尊宠的贵族子弟,接下来的三十年,我几乎都是在征战中度过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为英格兰的安定奉献了半辈子,现在却落得这么个惨淡的处境,每天除了看看书酿酿酒,就只能陪我最小的女儿,和孙子孙女们了。” 他看起来有些懊恼,也有些惆怅,他是个渴望冒险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人,他的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个来自远方的声音在呼唤。 而郑飞,欣赏每个渴望冒险的人。或许只有对当前生活不满意的人,才会投入到冒险大军之中,眼前的霍华德正是个合适的人选。 “那你愿意跟随我的船队一起走吗?”郑飞笑着问。 油灯下,霍华德的眸子里闪动起了异样的光芒,但只存留了片刻,便很快又被压灭了。 “我非常愿意,但请原谅我去不了。”他苦笑:“虽然我向往那种生活,但我不能丢下我的家庭。” “那就带上她们一起走。” 这次郑飞可不单单是出于欣赏和同情,而是他真的需要把更多的人带去美洲。与以往不同,离开英格兰下一步就是直接横渡大西洋奔赴美洲,不会再在欧洲停留,也就不怕有人泄露秘密了。 “不。”霍华德再次摇头,这回态度坚决多了:“我没有航海冒险的经历,但我知道那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在茫茫大海上随时可能遭遇迷路和风暴,弄不好就会翻船葬身海底。” 说着,他拾起自己之前在看的书:“这本塔克斯特游记中就写到过,有一次他们的船队误入了一片不太平的海域,在那里遭遇了狂风暴雨,六十多人只活下来十几个。” 郑飞瞥了眼那本书,蹙眉:“别担心,我熟悉所有航线永远都不会迷路,并且我有最好的船足以抵御暴雨,只要不是特别大的灾难比如海啸,绝对安全。” 其实,他撒谎了。 航行在无尽的汪洋之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大自然的力量也是可怕而无法抗衡的。 “最好的船?”霍华德颔首,认真地把他重新打量了一番:“你就是那个今天刚来到伦敦的船队哦不,船长?” “是的。”郑飞点头。 “哦天呐,很高兴认识你!”霍华德的神态恭敬了许多,亲自给他倒上一杯酒:“我听说你的船像一座要塞那么大,是真的吗?” “当然你那么喜欢航海冒险,没去看看?” “对不起,我不太喜欢看热闹,也不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跑。” 喜悦窜上霍华德的脸庞,他转了转眼珠子,终于下定注意了,但他还有些顾虑。 “可以告诉我,你的目的地是哪里吗?” 郑飞抬手指向西方,那是美洲大陆的方向,他眼神真挚,嗓音中充满了只属于冒险者的情怀:“一片你从没到过的土地,它比整个欧洲还要大,并且那里生活的人很少,你的家人永远不会遭遇该死的战争。想象一下,在美丽的河畔建一栋房子,在清晨朝阳刚升起的时候,跨上英格兰纯血马在广袤的大草原上狂奔,或是坐上小艇沿着险象环生的大河漂流” 这时,霍华德闭上眼睛,沉浸在他所描绘的画面中,难以自拔。 这样的生活,正是他在梦中所憧憬过无数次的啊 “好,我跟你走!”他激动地捏紧拳头,做了次深呼吸,稍稍平息。 倏然,他想到了点什么,眼眸中出现了困惑。 “呃,可是” 他在想:眼前这位航海家为什么愿意带上自己一家人?为了和我交个朋友吗?可他交朋友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做事都总得图点什么,有的图钱财,有的图开心。他实在猜不透,郑飞图的是什么? 其实,郑飞只是想带更多人去美洲罢了,丰富美洲的人群职业,使那里成为一个真正舒适的栖息地,而不是只有劳动力、士兵和土著的集中地。 “你想问,可是我为什么要带上你们,对吗?”见他支支吾吾,郑飞替他说了出来。 “没错。”他缓缓吁出一口气。 郑飞摸着下巴,沉吟。 现在还不能明确告诉他美洲的事情,毕竟还没离开英格兰,需要保守秘密才行。 他知道,如果不给出点理由的话,霍华德是不会放下心跟自己走的,既然这样,那就随便编一个好了,也正好让对方帮个忙。 “因为我想借助你的名望,帮我招一批人。”他诚恳道。 “原来是这样”霍华德欣然一笑:“说吧,什么人?” “木匠、石匠、铁匠,等等等等。” 目前船队中最缺的就是基础生产力,几乎都是战士、水手、搬运工和造船工匠。 所谓衣食住行,衣服直接从欧洲采购就好,能穿好久。 食,不能总是靠打猎和采集野菜来为生,但这点已经解决了,还记得之前路过波兰小镇招的那批农夫吗?足够了。 行,有船有马,这一点不成问题。 现在,只剩下住了。 如果船队中缺少会盖房子的工匠,那么一辈子都只能住小木屋,这显然是不行的。 郑飞希望能在美洲建起楼房,建起城堡,建起城镇,建起国度! 工匠,至关重要。 “唔,你要这些人是要盖房子吗?”霍华德问。 “是的。”郑飞耸肩。 “那你一定需要建筑设计师吧?”霍华德卖关子似的挑挑眉,狡黠一笑。 “如果有的话当然最好,你能找到吗?” “不用找,我的两个儿子都是最棒的建筑设计师,哈哈”霍华德得意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伦敦塔的上一次修缮改建就是他们俩共同设计的。” 哇,意外惊喜。 郑飞偏偏头,竖起大拇指,打心底觉得这趟拜访是真的值,还好没由着圣地亚哥去酒馆。 “说正事,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好准备一下。”霍华德问。 “过几天吧,因为我需要采购大量药物,你们的国王说去帮我安排。” “国王”霍华德顿时屏去笑容,面色凝重了起来:“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以我对他的了解,你恐怕被他盯上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 探秘伦敦塔 “是吗。”郑飞轻轻抬了下眉毛,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想今天你应该见过他了,那就不难看出,他是个虚荣而喜欢逞威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点,占有欲极强。不管是人、东西还是地盘,只要被他看上了,想尽办法也要搞到手。” “你的意思是,他盯上了我的船队?” “没错,我想他之所以主动说要帮你采购药物,就是为了能把你拖在伦敦,直到商量出能吞掉你船队的计划。你知道的,他有几位阴险狡诈的心腹大臣,是他统治英格兰的得力帮手。” 说完,爱德华忧心忡忡地注视着郑飞,耸肩。 凝神片刻,郑飞浅笑:“那倒是真的很有意思。” “唔,冒险家都喜欢刺激,但我还是劝你早点离开伦敦,毕竟这里是英格兰是国王的地盘,不仅城内驻扎着大批禁卫军,城郊更有数万人的精锐兵团,他们的战斗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谢谢提醒,我会安排下去尽早离开的,但要等事情办完才行。你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的船队随时可能启航。” “好的,明天我就去帮你招募工匠,他们很多人都跟我的两个儿子混过饭吃,应该有不少愿意走的。” “谢谢。”郑飞起身,礼貌点头:“那我就先走了,需要联系或帮忙的话可以去码头找我。” “嗯。” 爱德华把他送到门口,挥手告别,之后上楼敲响儿子的房门。 坐上马车,披着月辉,穿过人影稀少的街道,郑飞和圣地亚哥回到了码头,登上旗舰胜利号。 今天的圣地亚哥异常多虑,跟郑飞并肩站在瞭望塔上,他始终蹙着眉头。 “我总感觉会有危险。”他盯着黑漆漆的海面,像是自言自语。 “有危险才有收获嘛。”郑飞随口应了句,有点心不在焉。 他抬起头凝视夜空,仿佛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使命,从遥远的伦敦塔传来的神秘召唤力,令他的心头涌起阵阵悸动,挥之不去。 “回去睡觉了,胖子。”他拍着圣地亚哥的肩膀说。 第二天上午。 王室马车队早早的就来了,国王笑容可掬地站在岸边,前来邀请郑飞领略一下伦敦的风情。 说是领略,其实只是为了更好的拖延时间而已。 虽然郑飞明白他的想法,但还是欣然答应了,带上一群斯巴达战士做护卫,走下了甲板。 “远方来的客人,你是第一次到伦敦吗?” “嗯,算是吧。” “那你一定想去看看著名的圣保罗大教堂,或者我们可以乘船沿泰晤士河逆流而上,上游是大片的优质农场,那里有许多美味的羊羔。” 国王恨不得把郑飞带的越远越好,为酝酿阴谋争取足够多的时间。 “不了,我只想去一个地方。”郑飞转头,目光在遥远的泰晤士河边定格:“伦敦塔。” 闻言,国王为之一动,眼神中顿时现出隐隐的慌张,转瞬即逝。 “呃,那地方没什么好玩的。”他勉强笑道。 “可我对其它地方没什么兴趣,只想去那看看。” “但它现在只是一座监狱,是关押囚犯的地方,真的没什么好看的。” “好吧,我只能很遗憾的采购点补给离开伦敦了。”郑飞无奈地摇摇头。 听到他要走,国王神情紧张起来,转了转眼珠子。 “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就带你去看看好了,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把你的舰队借我用用。” 这个无礼的要求,让郑飞的微笑霎时凝固在嘴角,板起脸正容亢色,面无表情地盯着国王的眼睛。 虽然对方没表现得太明显,但隐隐约约间,他依然能感觉到隐藏在国王瞳孔下的,那种膨胀的野心。 这位国王,绝对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对峙许久,郑飞眼神愈加沉重,不由得握了握拳头。 “这时,国王倏然笑着摆摆手:“哈,开个玩笑而已,我只是想让你参观玩伦敦塔之后陪我去个地方。” “去哪里?”郑飞警惕道。 “造船厂,你拥有那么多艘壮观瑰丽的巨舰,我想让你给我的皇家设计师们提点建议。” “哦那倒是可以。” “好,那就让我们出发去伦敦塔吧。”国王爽朗说道,在护卫的搀扶下,跨上奢侈华贵的皇家马车。 半小时后,伦敦塔。 伦敦塔,听起来像是一座塔楼,其实它却是一片建筑群。 白塔是伦敦塔中最古老的建筑,由十一世纪时期英王威廉一世下令建造。 威廉一世还有个称号,叫做“征服者威廉”,他主导了著名的诺曼征服里最伟大的一章:征服英格兰王国。 他的一生深具争议,但他的作为毫无疑问影响了整个欧陆历史,并导致了一个新时代的诞生,因为自从诺曼征服以后,大不列颠群岛难以避免的和欧洲大陆发生越来越紧密的联系。 他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但他却是所有英国君主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他引导了英格兰文化和法国文化的融合,也是他把当时先进的封建主义带入英国,使英国政府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府,再也没受到过外族入侵,并不断进行海外扩张活动。 征服英格兰后,为了镇压当地人和保卫伦敦城,他下令建造起了以白塔为中心的伦敦塔,设多座防御性建筑,堪称中世纪的经典城堡。 由于伦敦塔出色的安全性和防御能力,之后被历代国王多次当作宫殿、要塞和监狱使用,关押过英国历史上不少王公贵族和政界名人。 驻足在这座散发着神秘气息的白色监狱前,郑飞不禁肃然起敬,扫视着守在它四周的皇家禁卫军。 “我说的没错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国王摊摊手。 “能带我进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跟着我不能乱走,里面关押着很多重要犯人,光是今年就遇到过四次劫狱。” “你觉得我是来劫狱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啊。”国王玩笑道,下意识地瞥了眼郑飞身后跟着的数十名斯巴达战士。 战士们的姿态中,充满了桀骜冷漠的气息,这让国王不得不提高重视,否则的话,他完全可以现在就把郑飞关进伦敦塔。 “跟我走吧。”国王将注意力收了回来,淡淡一笑。(。) 第四百八十章 黑乌鸦的传说 “嗯,好。” 郑飞嘴上应着,脚步却是停在原地。 几声狗吠,从庄严肃静的伦敦塔中传来,他不由得抬起头:“这里有狗?” “没有。”顿了顿,国王接着说:“很奇怪是吧?那叫声是黑乌鸦发出来的,它们有模仿狗叫的绝技。” 话音刚落,只见十几只大黑鸟扑扇翅膀从城堡顶端飞起,在天空中盘旋了会儿,最后降落在一片空地上,散步。 郑飞蹙了下眉头,盯着那一道道乌黑的身影,心想:看来关于伦敦塔黑乌鸦的传说不是假的。 伦敦塔被视为英国王室数百年兴衰的见证者,而塔内的黑乌鸦则是被当作关乎国运的“神鸟“,拥有超乎想象的地位。 传说,在英格兰有一个古老的条令:黑乌鸦在伦敦塔消失之日,这个国家也将灭亡。 据说在查尔斯二世统治时期,黑乌鸦数量极多不仅有碍观瞻,还影响到塔内的人观测天象,于是查尔斯二世下令灭杀这些烦人的大黑鸟,结果遭到老臣的反对,并向他阐述了这条老令。 当时正值英国内战,查尔斯二世不敢冒险,最终决定保留其中的六只乌鸦,此举还催生了全英国最特殊的工种——乌鸦官。这群黑乌鸦的专属保姆不是谁都能当的,有着严格的选拔程序,必须是在英国军队服役二十二年以上的退役军官才行。 因为这牵系到国家命运,英国人竞聘乌鸦官的热情十分高涨。 毫不夸张的说,在中世纪英格兰人的心目中,伦敦塔的黑乌鸦是一种关乎国运的信仰,从某种程度来讲,它们甚至比教会的地位更加重要。 “你还要进塔参观吗?”见郑飞盯着乌鸦看,国王轻咳一声提醒。 “走吧。”郑飞将注意力收了回来,冲他微笑了下。 国王猜不透他的心思,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垂下眉毛。 随后,在皇家禁卫军的护送下,他们走进了萦绕在神秘气息中的伦敦塔。 就在迈进大门的那一刻,郑飞蓦然想到一个问题。 昨天晚上,布拉德被他派去盯住国王,国王在这里,布拉德哪去了? 要知道布拉德是他最得力的帮手、最信赖的朋友之一,也是唯一知道他秘密的人,可千万不能出事。 但现在看来,显然是出事了。 他凝视着前方国王的背影,眼神中飘出一丝焦虑。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先弄清伦敦塔的秘密再说,有斯巴达战士在这里,不怕国王轻举妄动。 伦敦塔确实不是一个适合欣赏和放松心情的地方,塔内无论是布局还是氛围,都令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尤为沉重。 漫步在走道里,能看到两侧用石头砌成的牢房,里面的犯人早已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他们接受过最严酷的刑罚,许多都是因为叛国谋反,想要重见天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伦敦塔被攻陷了。而伦敦塔被攻陷,则意味着英格兰又一次改朝换代。 路过一处牢房时,国王停了下来,嘴角挂着令人厌恶的狞笑,把脸凑在窗口往里瞧。 “感觉怎么样,伟大的亨利六世?” 听到这嘲讽的语气,囚犯抬起头,透过乱糟糟的头发,无比憎恶地瞪了他一眼,懒得和他说话。 亨利六世,前任英格兰国王,出生后仅九个月即位,由于外祖父法国国王查理六世去世,而身兼英法两国国王。 在之后长达百年的英法战争中,由于法国出现传奇女英雄——圣女贞德,英国在战争中失利并丧失在法国的全部领地。 战争结束后,亨利六世患病,约克家族的理查公爵被宣布为摄政王,代为处理政务。兰开斯特王朝家族对此不能容忍,依靠西北部大封建主的支持,废除摄政,双方的长期混战从此开始。 因为约克家族的理查公爵强烈要求王位继承权,于是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英国贵族内部,后人称之为玫瑰战争,来源于两个家族所使用的家徽,红玫瑰与白玫瑰。 1460年,亨利六世被理查公爵抓获,理查公爵宣布自己为英格兰国王,但是不久后就战死了,理查之子爱德华进入伦敦即位。(现任国王) 大势已去的亨利逃亡到苏格兰,后来再度被抓获,幽禁于伦敦塔,直到现在。 “亨利,你现在是不是恨不得杀了我?”国王继续激他,嗤笑。 但他却始终没能等来亨利哪怕只字片语的反抗,亨利背靠石墙,静静思考自己的事情,这样能减轻他的痛苦。 觉得无趣,国王便不再逗他了,交代守卫千万别让他舒服,之后就带着郑飞继续参观了。 “你看,这里除了犯人外真的什么都没有。” 要不是郑飞执意要来参观,他恐怕这辈子都不愿意踏入伦敦塔,因为他认为这是个不祥之地。 然而郑飞却深切的感受到,昨晚撼动自己的神秘召唤力,愈发强烈了,仿佛在一点点的靠近。 前方是一处岔道,向左还是向右?这是一个问题。 “往这边来吧。”国王抬脚向左走,神色中闪过转瞬即逝的担忧。 郑飞察觉到,他的选择有些刻意,好像不希望带自己往右走。 “唔,不如去右边吧。”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闻言,国王的目光顿时变得尖锐,又迅速压了下去,挤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 “右边的牢房前阵子刚处死过几个犯人,还是别去了。” “可我想去看看。”郑飞看出他想隐瞒些什么。 沉默,对峙。 这次,国王却没再纵容他。 国王的脸色渐渐变得威严,深吸一口气,慢步来到他身前,盯着他的眼睛翘了下嘴角,压低嗓音:“你知道,君主的退让是有限度的,你最好在我的禁卫军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否则,我为了维护威严什么都做得出来。” 嗓音中,透着异常的决绝。 郑飞做了片刻的思考,瞥了瞥附近的上百名禁卫军,伦敦塔里还驻扎了至少两千。 硬拼是行不通的,倒是可以让斯巴达战士拿下国王作人质,但现在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这种行为等于公然挑衅整个伦敦甚至是英格兰,就为了一个不知是否存在的神秘召唤力,不值得。 想完这些,他笑了笑:“好的,听国王陛下的,我们往左边走。”(。) 第四百八十一章 我需要帮忙 国王满意地眯起眼,边点头边打了个手势,而后带着郑飞继续参观伦敦塔的“风景”。 接下来,他依次给郑飞介绍了一个个囚犯,其中包括亨利六世的兄弟,以及犯了谋反罪的王子。 “请放我出去,求求您了父亲!我知道错了!”被关押数年的王子眼神空灵,看到国王的身影出现在牢房外,立刻发疯般的扑过来,双手抓住门框哑起嗓子大喊。 然而国王看到自己的儿子,表情却是不能再冷漠,盯着他嗤笑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国王陛下,王子这些年来每天都会忏悔,看得出来他是真心悔过的,您看是不是可以考虑赦免他呢?”守卫官诚恳求情。 国王停下脚步,抬眼瞥着守卫官冷笑:“什么时候需要你来帮我做决定了?” “对不起!”守卫官迅速垂头,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走道中出现了短暂的寂静,禁卫军们纷纷用不可思议的目光偷偷打量着国王,揣测这家伙的心是用什么做的。 对于国王的琐碎家事,郑飞一丁点兴趣都没有,此时他站在窗边,以平静的态度,看向外面的泰晤士河。 国王见他驻足在原地,于是凑了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喏,许多艺术家都说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因为它是一部流动的历史,见证了英格兰的成长。” 从伦敦市中心穿过的泰晤士河,使伦敦成为世界上不可多得的一大良港,并且泰晤士河的入海口隔北海与欧洲大陆的莱茵河口遥遥相对,向欧洲最富饶的地区打开了一条直接航运的通道。 再加上伦敦处于地中海与波罗的海联接航线的中间地段,从而成为那一地区最理想的商业港,无疑进一步促进了伦敦的繁荣。 “嗯,一条伟大的河流。”郑飞慢悠悠地应了句,眉头紧蹙,心中在思考:伦敦塔里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那种令人撼动的神秘召唤力,仿佛在逐渐衰弱。 这么一想,刚才在岔道往右转应该就是它的位置。 不过照目前情况看来,国王显然不会让自己去那边的,那么再浪费时间参观伦敦塔也就没什么意义了,不如早点离开安排接下来的计划,找机会潜入回来一探究竟。 想到这里,他轻咳了一声。 “国王陛下,现在我觉得您果然是对的,伦敦塔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不想继续参观了。” “看,你终于醒悟了。”国王欣然一笑:“那就让我们出去吧,这地方腐烂气息太重,不能待太久。” 说罢他挥挥手,示意禁卫军在前方开路,一刻也不愿意停留。 路过王子的牢房,王子仍然趴在门边紧紧抓住栏杆,但他已经喊哑了嗓子,绝望地把脸贴在门上,看到国王,他没有再哀求,只有深深的怨恨。 国王丝毫不为所动,甚至没正眼看他一眼,就阔步离开了。 就这样,一行人走出了伦敦塔,终于能呼吸口不带异味的新鲜空气了。 国王声称有点事,让郑飞在这里等一会儿,自己则是把守塔禁卫军头领叫到一边的空地上。 “有什么吩咐吗,国王陛下?”头领俯身恭敬道。 国王用眼角的余光瞥了远处的郑飞一眼,轻声叮嘱:“看到我今天带来的那个人了吗,记住千万别让他进来第二次,还有,我会给伦敦塔增派军队,今晚将会有另外三千禁卫军调过来,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放任何人进塔!” “明白!” 国王拍拍他的肩膀,满意一笑,而后疾步往回走。 “这位先生,现在跟我走吧。”他冲郑飞微笑道。 “去哪?”郑飞眉头一拧。 “忘了吗,你答应我在参观完伦敦塔之后要跟我去造船厂看看,给皇家设计师们提点建议。” “哦好的,走吧。”郑飞欣然应允,不单单是为了兑现承诺,他也想借此机会摸摸英格兰海军的底。 乘坐皇家马车,他们奔着远在郊外的造船厂去了。 “照顾好那群宝贝乌鸦。”走之前,国王交代乌鸦官。 屹立在城堡顶端的乌鸦们,整齐地偏着脑袋盯住这支浩浩荡荡的车队,目送他们远去。 在造船厂耗了整整一个下午,郑飞终于在斯巴达战士的陪同下回到了码头,登上旗舰胜利号甲板。 经过一下午的考察他发现,当代英格兰的造船业太蹩脚了,军舰吨位还比不上地中海国家,怪不得国王会对自己这支舰队动心思。 坐在船舱里,喝半杯酒休息会儿,给了布兰妮一个大大的拥抱,本来想亲吻一下或者滚个床单,结果特蕾莎忽然兴冲冲地推开房门来找布兰妮聊天,真是尴尬。 他苦笑了下,对两位美女耸耸肩,然后端着酒杯走出去,漫步在甲板上,顺便欣赏欣赏伦敦的落日。 “嘿小伙子,你看见圣地亚哥了吗?”他仰起头,高声询问瞭望塔上的哨兵。 “是的船长,下午您刚走,他就带人去城里采购药物去了,还没回来。” “哦”郑飞浅笑,圣地亚哥居然学会主动做事了,这点令人欣慰。 迎着点缀在天边的绛色云霞,他把半杯酒一饮而尽,挥臂将杯子抛进泰晤士河,大步走下甲板,准备去一个地方。 半小时后,他来到了霍华德公爵的庄园。 家丁已经认识他了,二话没说直接领着他进入城堡。 展现在眼前的,是霍华德坐在窗边的藤椅上,带着眼镜认认真真地看书。大厅中珍贵的摆设挂件都已经被取下装进箱子,将要跟随郑飞的船队一同离开。 觉察到有人进来,霍华德抬起头,瞧见是郑飞,激动得连忙合上书本站起身。 “要走了吗?”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冒险征程。 “不,遇到了点麻烦,需要你的两个儿子帮忙。”郑飞无奈地摇摇头。 “我的儿子?”霍华德纳闷不解:“他们只是建筑设计师而已,能帮到你吗?” “我记得你说过,伦敦塔上一次的修缮改建就是他们指挥的,对吗?” “没错,这是近年来我们霍华德家族最大的荣誉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需要进入伦敦塔。” “那你可以直接跟国王申请,他会同意的。” “我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入伦敦塔。”(。) 第四百八十二章 伦敦塔的图纸 闻言,霍华德怔了一下,不由得皱起眉头。 “能告诉我原因吗?” 思考片刻,郑飞想到了一个让对方无法拒绝的理由,不禁翘起了嘴角。 “因为我是个冒险家啊” “嗯?”霍华德表示不理解。 “因为我是个冒险家,所以每当遇见神秘的东西,我的好奇心就会驱使我去把它弄个明白,否则我会很难受。” “哈”作为一个热爱冒险的人,有着同样感受的霍华德恍然大悟,爽朗一笑:“好吧,不过我必须得告诉你,伦敦塔只是一座监狱而已,我从小就生活在伦敦,那里面什么宝贝都没有。” “请相信我的冒险嗅觉,它绝对不仅仅是座监狱。”郑飞认认真真地说。 见他如此执着,霍华德眉头松弛了些,观点也随之松动,但依然有些顾虑,毕竟背着国王潜入伦敦塔不是件小事。 “但是,你完全可以把这些汇报给国王,他向来很支持冒险事业,肯定会同意让你进去探索的。” “不,今天我已经和他进去过一次了,但他好像知道那个秘密,并且在刻意隐瞒。” “是么...”霍华德转了转眼珠子,得知国王在隐瞒秘密后,他的好奇心顿时被勾起了,非要把这件事弄明白不可。 思忖少顷,他挥挥手招呼道:“跟我来,我的儿子在楼上。” 郑飞会心一笑,跟着他的脚步,踩上了木质楼梯。 刚上楼,便听见了隐隐约约的吵闹声。 “怎么回事?”霍华德嘀咕着,阔步走向那间房。 推开房门,只见两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子正在挥拳谩骂,各种讽刺挑衅讥笑。 “比尔你个混蛋,竟然敢质疑我的观点!” “省省吧艾伦,你的设计本来就是错误的!” 正在气头上的两兄弟都没注意到,父亲霍华德正板着脸站在门口。 “闭嘴!”霍华德喝道,脸色铁青。 久经沙场练就出的雄浑嗓音,令得两兄弟瞬间安静,齐齐转头望过来,略带惧怕地咧咧嘴。 童年阴影,从小没少挨打,虽然霍华德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但两兄弟知道就算现在再打一架,自己也干不过这老头儿。 再怎么说,霍华德也曾是威名远扬征战过法兰西的大将,宝刀未老。 “父亲...”两兄弟默默垂头,心中的怒气顿时被冲散了。 霍华德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吹了下胡子,在沙发上落座。 “兄弟两个有什么意见提出来就是了,那么大人了居然还吵架,真丢家族的脸。” “对不起父亲...”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冒险家。” “喔,很高兴认识您。”两兄弟同时伸出手,脸上是同样的热情和欣喜,弄得郑飞都不知道先握哪个了。 大概是看出了他的尴尬,两兄弟又把手抽了回去,出奇的同步。 “他想潜入伦敦塔,需要你们两个想想办法。”霍华德直奔主题,用命令的口吻说。 对于父亲的指示,两兄弟向来是不敢违抗的,但这次的要求实在令他们为难。 他们对视一眼,挠起了后脑勺,而后注视着郑飞。 “你必须告诉我们,你进监狱是要干什么?如果是为了劫狱救人,那请原谅我们不能帮忙。” “探险。”郑飞淡然笑道:“就像埃及金字塔那样。” “金字塔...我记得曾经看一本冒险游记里写到过,据说它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建筑,里面埋藏着数不清的珍宝。”霍华德作回忆状,自言自语。 “唔,你的意思是伦敦塔里也有珍宝?”听到父亲的分析,两兄弟问郑飞。 “也许是珍宝也许是其它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个值得探索的秘密。”郑飞坚定地点点头。 两兄弟再次对视一眼,脸上依然残留着为难,颇为凝重地做了次深呼吸。 “你得保证出了事绝对不牵扯到我们。” “放心,就算出了事,我的舰队也会把你们好好保护起来。” 整个伦敦都知道郑飞的庞大舰队,并风传一条巨舰就能干掉皇家海军一支舰队,所以两兄弟对郑飞的实力还是非常信赖的。 但拥有设计师头脑的他们,向来习惯把事情考虑到完美的程度再开始实施,他们犹豫着还要再说点什么,这时霍华德不耐烦地插了句:“别废话了,赶紧帮忙想办法!” 在外人面前挺绅士的霍华德在教训儿子时,俨然是一副将军的做派。 突如其来的厉喝,惊得两兄弟互相吐吐舌头。 “好吧,其实我们刚才争吵的就是关于伦敦塔的事情。” 说着,他们走到硕大的方形桌边,示意郑飞和霍华德过去看看。 走到跟前,郑飞发现桌上铺着一张纸,上面画着许多形状规整的线条,标准的数据更是密密麻麻,初步断定应该是施工图纸,伦敦塔的图纸。 这张图纸等同于伦敦塔的俯视图,通过它可以详细了解到伦敦塔建筑群的布局。 伦敦塔依泰晤士河畔而建,由于经常被当作要塞来使用,它的防守可谓是滴水不漏,凭借火炮、投石机和飞弩,它能轻松击退一切敢于发起冲锋的地面部队。 想调巨舰来攻打它也不太现实,因为泰晤士河说到底也只是条河,在伦敦塔这段的宽度不超过两百米,像胜利号那样的巨舰只能勉强在里面航行,但想施展开拳脚大干一场还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讲,即便用坚船利炮强行攻下伦敦塔,舰队也无法安然离开伦敦,岸上的投矛手就能轻易把长矛掷上甲板,更别说是炮兵了。 “这是几年前我们两兄弟改建伦敦塔设计的,刚才我无意中把它翻了出来,发现艾伦设计的这部分有很大问题......” 弟弟比尔还没阐述完,就被哥哥艾伦打断了。 “不可能!我...” “闭嘴!”霍华德狠狠瞪了他一眼:“安静点。” 迫于威慑,艾伦只得悻悻作罢。在他这样的顶尖设计师眼里,作品就是他的尊严,是绝不允许被侵犯的。 “比尔,接着说。”霍华德语气放缓了些,他比较喜欢小儿子。 比尔得意地冲艾伦挤下眼,然后指着图纸的一个位置。 “看这里,你不觉得这里少了点东西吗?按照这样的设计,过不了几年这座塔就会垮掉的。”(。) 第四百八十三章 失踪 艾伦看过去,脸色微微涨红,略带恼意:“你以为只有你懂么?早在几年前设计图纸时我就发现了。”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年轻气盛的比尔盯住他,寸步不让。 比尔曾经无数次想要证明自己比哥哥能力更强,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然而,少顷的沉寂后,他却在艾伦眼中看到了一丝笑意。 “不这么搞,我们赚什么?”艾伦翘起嘴角,轻描淡写地说。 半秒的愣神,比尔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改建修缮伦敦塔是一个需要耗费巨额资金的大工程,给总设计师的酬劳自然不菲,如果能通过设计漏洞来让某座塔楼在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后,因不堪重负而倒塌,那么设计师就能再多赚一笔。 财富,在每个时代都是最吸引人的事物之一。 听着两人的对话,郑飞不禁担心如果招了他们俩,以后自己的钱会不会也这样被坑...... 时间仿佛在这里停止了,片刻前还得意洋洋的比尔会心一笑,手指捏了捏眉间。 “好吧,这次你做的确实对。”比尔苦笑道。 “王室的钱,不赚白不赚。”艾伦看了父亲霍华德一眼,得到赞赏的目光后,满意的露出了微笑。 然后,他抬手擦了下鼻梁,深吸一口气。 “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个,还有更重要的原因。”他补充了一句。 “什么意思?” “虽然我喜欢钱想多赚点,但首先我是个最优秀的建筑设计师,我的信仰就是设计出最完美的作品,怎么可能为了点钱而打破信仰。” “那你为什么要留下这个明显的漏洞?” “当初在勘察现场确定方案的时候,我发现这个地方的岩层异常坚硬,根本挖不动,所以只能放弃在这里打地基建立支撑。明知道这样建造出来的塔楼撑不了几年,但我还是隐瞒了下来,作为伦敦最优秀的设计师,我绝对不能说自己完不成这个方案,我想你应该理解我的感受,比尔。” 听到这里,比尔眉头轻轻挑起。 没错,对于他们俩兄弟来说,荣誉比一切都重要。 或许是在为某些事情而烦恼,不约而同的,他们垂头沉默下来。 见气氛不对劲,站在旁边的霍华德干咳一声:“别忘了正事,想想怎么才能进塔?你们是设计者应该最清楚它的布局。” 被这么一提醒,艾伦缓缓神思忖片刻,很快便有了主意。 “伦敦塔目前关押重要犯人的地方,由数千名皇家禁卫军把守,没有国王陛下的允许任何人都进不去。”停顿一下,他竖起食指点了点,一脸慎重:“借着检查维修的名义,跟着工匠队伍混进去。” “你能搞定吗?”霍华德问。 “应该没什么问题,明天一早我就去趟王宫。” 艾伦颇有把握地点点头,接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将目光移向了郑飞:“听父亲说,您想把我们一家全部带走?” “看起来你好像不愿意。”郑飞挑挑眉,微笑。 “呃,当然,我不像父亲这么爱冒险,在伦敦我拥有安定的生活和人们的敬仰,何必要离开呢?” “可是跟我走的话,这些你都不会失去,跟我去那片比整个欧洲大陆还大的土地,你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亲手创造一个世界,设计出各式各样伟大的建筑,可以把它命名为艾伦宫、圣艾伦大教堂......” 说这些的时候,郑飞发现自己真是个出色的大忽悠,总能抓住人们心中渴望的东西。 在艾伦的眼神中,他看到了深深的憧憬与期冀,对于这样一个设计师、艺术家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实现人生价值的呢? 犹豫着,艾伦看了比尔一眼,意在征求建议。 比尔耸耸肩,无所谓地说:“反正我走,我得留下父亲身边照顾他。” “真是个马屁精。”霍华德轻哼,笑着的那种。 “那让我好好考虑一晚吧。”艾伦还是下不定主意,突然让他放弃所有的名望,实在太难了。 “那就明天见。”郑飞欣然点头。 “好,明天我去向国王提出申请维修伦敦塔,成功的话就去通知你。” “不用,还是我过来吧,码头太乱人太多不方便。” 郑飞沉思了一会儿,瞥向桌上的伦敦塔图纸:“这个可以给我一份吗?” “哦,可以。”艾伦麻利地把图纸卷好,递给他。 ...... 处理完正事之后,郑飞没有多作停留,简单地和霍华德父子告了个别,之后便坐上了回程的马车。 抵达码头时,已经是深夜了。 踏上甲板,迎面而来的是满脸焦急的阿瑞斯,气氛很不对头。 “船长,你终于回来了。” “出什么事了?”看见他和水手们的脸色,郑飞不由得紧张起来。 “早晨圣地亚哥带人去城里采购药品,直到晚上都没回来,我派了几百人逐条街道的去找,走尽了伦敦城的每个角落,却一点踪影都不见。” 闻言,郑飞盯着黑漆漆的海平面,不知为何,心中掠过一丝慌张。 想起昨天晚上,也是站在这个位置,圣地亚哥说:“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难道,圣地亚哥和布拉德一样,也出事了么? 想到这里,他顿时感到一种无比的失落,空洞的瞳孔中,带着一缕祈祷般的神色。 除了斯巴达战士外,汉斯、圣地亚哥、阿瑞斯和布拉德是他最信赖的四个人,现在这四员大将接连出事,只剩下阿瑞斯一个了。更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他在这个世界就这么几个朋友。 望着海面,他捏了捏拳头,运转大脑去猜测布拉德和圣地亚哥到底是怎么回事,消失得那么蹊跷。 倏然,一个猜想如闪电般劈中了他。 他的脸色顿时变得不安,撇下阿瑞斯大踏步的进了船舱,点燃一盏油灯,把那张伦敦塔的图纸平铺在桌面上。 然后,他坐在桌前仔细研究了起来,手指点着每条线条,从没有谁见他如此认真过。 深夜,就这样从指间悄然滑过。 第二天上午,王室车队来到了码头。(。) 第四百八十四章 劫狱 郑飞早早就站在甲板上迎接了,他的脸上看不见任何感情色彩,冷冷的盯着车队,挺起胸膛双手背在身后。 国王走下马车,仰头看着甲板上的郑飞,见他似乎没有要下来的意思,于是在心底哼哧了声,作出从容的样子,在禁卫军的保护下登上甲板。 “国王陛下,今天又想带我去哪里参观?”郑飞的语气是那么冷漠,目光慑人。 “唉。”国王叹了口气,眼神中倾露出一丝同情:“很不幸,这次我是来告诉你一个坏消息的。” “我的朋友被你抓了,是么?”郑飞早已猜到。 “你怎么知道?”国王怔了怔,又恢复无奈的神情。 “因为他一整夜都不见踪影,这不像他的风格。说说吧,为什么抓他?” “好吧请原谅我,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他在酗酒后无缘无故打死了马尔奇侯爵,要知道马尔奇可是在法兰西战场立过赫赫战功的英雄,按照我们英格兰的法律,你的朋友要被处以死刑。很抱歉,法律是神圣的,就算他是王子也无法被宽恕,否则我这个国王就会被撵下台。” “是吗,哦”郑飞冷眼看着他,平淡说道。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国王似乎在试探些什么。 “着急又有什么用呢,他自己犯了罪就得自己承担,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你能这么想就好。”国王挤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眼神中却有着难以察觉的恼意。 顿了顿,他接着道:“既然你觉得没什么大不了,那就定在三天后也就是礼拜天执行死刑吧,在执行前如果你想再看看他,随时可以跟我说,我带你进伦敦塔。” 说罢,国王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下了甲板,坐上马车扬长而去。 “找人暗地里看住他,有什么动静立刻向我汇报。”离开码头后,国王对贴身随从叮嘱。 凝视着渐渐驶远的王室车队,郑飞紧握双拳,仰头做了次绵长的深呼吸。 “船长,圣地亚哥也” 身后,阿瑞斯欲言又止,水手们在窃窃私语。 短期内连续失去两名重要人物,布拉德也是下落不明,这让大家陷入了空前的惶恐。 “嗯。”郑飞面无表情地应。 “你不打算把他救出来吗?” “为什么要救?他犯了罪,就必须付出代价。” 听他这么回答,水手们开始躁动了,不安分的议论起来。 在他们心目中,船长是一个敢于反抗、无所畏惧的存在,从威尼斯到伊斯坦布尔再到哥本哈根海军港,一路上他们没少搞事情,而且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危险。 但现在,船长居然怂了?船队的核心居然怂了!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不敢去救! 甲板上的躁动愈渐升腾,有几个人甚至叫着要下船,后悔当初跟错了人。 见情势不对,阿瑞斯连忙提醒郑飞:“船长,伙计们会心寒的。” 郑飞偏头看了眼情绪激动的水手们,明白再这样下去就控制不了局面了。 他苦笑了下,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或许是为了听听他要说什么,亦或许是想再给他次机会,水手们瞬间安静下来,竖起耳朵。 注意到码头上来来往往的闲杂人等,郑飞招招手示意水手们跟自己来,换个僻静的地方说。 他们钻进了船舱内部的大仓库,点着墙壁上悬挂着的所有油灯,把仓库映得一片透亮。 “互相证明一下,有没有不认识的人?”郑飞担心有外人混上船。 “没有。” “没有。” 证明完毕,郑飞从怀里取出折叠好的伦敦塔图纸,把它固定在墙上最显眼的位置。 “圣地亚哥必须救,但不能像以前那样救。刚才英格兰国王来就是想告诉我圣地亚哥在伦敦塔,想让我去劫狱。” “为什么啊?”水手们面面相觑,表示很不理解。 “因为他想吞掉我们的船队,但如果强抢的话,会导致很多外国商队都不敢再来伦敦做买卖了,那将会严重影响伦敦甚至英格兰的经济发展。所以,他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而最好的借口就是给我们安一个罪名,劫狱再合适不过了。” 听到这段分析,水手们默默垂下头,沉思。 “对不起船长,我不该误会您。”有人带头说,之后得到了一众应和。 “好了,这不算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办法救出圣地亚哥。”郑飞释然一笑,紧接着正容亢色:“现在去把各条船上的头领叫过来,我要宣布计划了。” 两个小时后,午餐时间。 计划早已安排完毕,大家按照郑飞的命令,纷纷开始了准备工作。 就在人们都在紧张忙碌时,有个大胡子水手跳下了甲板,快步行走在码头上,神色匆忙地向伦敦城走去。 “嘿朋友,有酒吗?给我来点。”有名高个子水手叫住了他。 大胡子眉心微蹙,摸出腰间的酒壶递了过去:“全给你了。” 高个子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来拧开盖儿灌了一口,颇为惊讶地赞赏:“喔,好酒,我来船队这么久都从来没喝过。” 大胡子应和似的笑了笑,不作声。 “以前从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高个子继续问。 “是的。” “就冲你送我的这壶酒,我们会成为朋友的。”高个子友好地伸出手:“我叫图伦,很高兴认识你。” “约翰。”大胡子回复。 “大家都忙着呢,你这是要去哪?” “哦,船长让我去城里采购点东西,因为舰队很快就要出发。” “好吧,那就不聊了,再见!” “再见!” 大胡子转过身吁出一口气,疾步向前走去。 进入伦敦城后,他拐了好几条街道逛了很多家店,确认没人跟踪自己后,迅速跳上了一辆马车。 半小时后,他来到了霍华德公爵的庄园,伫立在大门前。 “喂,有什么事吗?”瞭望塔上的家丁喊。 “我来找霍华德先生。” “穷鬼,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家丁没好气地说。(。) 第四百八十五章 大胡子的身份 大胡子抬头望着家丁,没做出任何的回应,只默默把手伸进怀里掏出几个银币来,晃了晃。 家丁怔了下,在金钱和自尊中徘徊着,终究还是尴尬地抹了把脸,抓住绳子滑下瞭望塔,慢吞吞地走到大门前。 接过大胡子丢到掌心的银币,家丁示意他等一会儿,正要去通报一声时,转头瞧见花园中散步的霍华德老爷正在往这边走,于是举起手臂挥了挥。 “让他进来。”霍华德犹豫片刻后,高声令道。 家丁迅速打开大门,大胡子侧身而入,疾步走向驻足等待的霍华德。 “有什么事吗,这位水手。”霍华德眉心微蹙,打量着眼前这个陌生人,他能肯定自己绝不认识这个人,并且他也从没和这种地位的人打过交道。 “是我。”大胡子淡淡说道,嘴角轻翘。 “你是?”两秒的沉吟,霍华德倏然发现了点什么,注视着大胡子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禁露出微笑:“竟然是你,请跟我来。” 大胡子点头,之后在霍华德的带领下走进了城堡,坐在靠窗的椅子上。 霍华德来到酒柜前,熟络地倒了两杯闻得见烟熏香味儿的美酒,捧着酒杯走过去,递到大胡子面前。 “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霍华德好奇地挑了挑眉头。 大胡子端起酒杯啜饮一口,无奈地摇摇头:“国王一定派人盯着我,只有换张脸,我才能摆脱他的眼线。” 说着,他把脸上的络腮胡慢慢撕了下来,擦擦有些发痒的脸颊。 喏,大家肯定已经猜到了,他是郑飞。 “哈,你的络腮胡和水手服很棒,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霍华德啧啧称赞。 “呃,应该说我身边有个手艺很棒的姑娘。”郑飞耸耸肩。 “好吧,那这次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我得尽快进入伦敦塔,因为我最好的朋友被国王抓了,三天后就要处死。” “难道你想劫狱?” “不,我知道国王抓他就是想让我去劫狱,我不会让那家伙得逞的。” 沉思少顷,霍华德大声喊了一个名字,很快的,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跑了进来。 “请您吩咐,老爷。” “去把艾伦和比尔叫过来,然后守在门外别让任何人靠近。” “好的,请您稍等。”管家点头领命,对郑飞礼节性地笑了下,接着匆匆跑上楼叫人去了。 两分钟后,艾伦和比尔一前一后地下来了,看到郑飞时他们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为郑飞的下等人穿着而惊讶。 “潜入伦敦塔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郑飞问。 “今天早上我已经见过国王,当听到需要进塔检查维修时他好像不太乐意,后来我说如果不检查的话,那座塔随时有塌陷的危险,他才勉强答应了下来,不过只允许我带最多五十人进去,大概他是害怕会有劫狱的风险吧。”艾伦如实汇报。 “五十人”郑飞啃了啃手指,拧起眉头:“那我得调整一下计划,把维修队都换成我的人对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调开伦敦塔的禁卫军?他们的存在是个大麻烦。” “想调开他们是不可能的,这么说吧,就算现在法兰西的军队打到了伦敦城外,那群禁卫军也不会开拔前去帮忙,他们得时时刻刻守着塔里的重要犯人。”停顿一会儿,霍华德玩笑道:“还有那些被视为神灵的乌鸦。” 闻言,郑飞蓦然眼前一亮。 伦敦塔,黑乌鸦的传说。 黑乌鸦在伦敦塔消失之日,就是这个国家灭亡之时。 这条古老的传说不知是从何时出现的,也无法判断是谁的预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这条传说的准确性,英格兰人深信不疑。 转动着眼珠子,一个绝妙的点子在郑飞脑海里渐渐生成。 他托起酒杯,喝了半口酒。 “我想知道,怎么能引开塔里的乌鸦?” “这比调开军队还难,那群贪婪的黑乌鸦才舍不得离开伦敦塔,在那里它们能吃到最新鲜的肉,伙食比许多贵族家庭还好。”霍华德笑着开起了玩笑,因为他以为郑飞也是在开玩笑。 直到,他在郑飞脸上看到了明显的认真与平静。 他深吸一口气,凝神:“你不会是在说真的吧?” 郑飞努嘴,表示肯定。 “天呐,那会导致英格兰的灭亡!虽然我讨厌国王讨厌王室,但英格兰人民是无辜的!” 霍华德的脸上掠过一丝惊恐,他的两个儿子也是。 “不,听我说。”郑飞没去向他们解释所谓的传说只是迷信罢了,因为他知道,信仰在这个时代的影响力有多么强大。 “我的目的不是让黑乌鸦在伦敦塔消失,而是暂时的把它们引开,很快它们就会被抓回来的。” 霍华德眉头皱了下,平静下来。 “可是,为什么这样做?” “黑乌鸦的逃离,定会引起伦敦城的恐慌,它是国家命运的牵系者,对于肩负护国使命的禁卫军来说,有什么是比这更重要的呢?”郑飞嘴角上扬,注视着霍华德恍然大悟般的双眸。 “喔,你想借助黑乌鸦去调开禁卫军好主意,黑乌鸦一旦飞走,全城的军队都会出动去捕捉它们,禁卫军也不例外,到时候他们只会留下一小部分来看守犯人。”霍华德浅笑,之后作了几秒的思忖,脸色又凝重了起来:“不过,根据那些乌鸦的习性,放飞最多一个小时它们就会飞回来,也就是说,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去救出同伴。” 一小时 这次,郑飞必须做个选择题。 一:用这短暂的一小时,在外面斯巴达军团的配合下,里应外合攻陷伦敦塔,救出圣地亚哥和皇家海军上将,火速奔向码头逃离伦敦。 二:把这宝贵的时间拿来摸清伦敦塔的布局,探明塔中隐藏的神秘召唤力,随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离开,之后再慢慢酝酿救出圣地亚哥的计划。 第一种方案令人热血澎湃,但它的风险性却极高,或许攻陷防御大减后的伦敦塔不是难事,但问题的重点在于逃离伦敦。因为泰晤士河实在太窄了,窄到英格兰炮兵一炮就能打到对岸,更别说是穿行在河中的船队了。 很显然,方案二更有优势。(。) 第四百八十六章 圣殿之光 “唔,你怎么会了解那些乌鸦的习性?”出于好奇,郑飞问霍华德。 这个问题让霍华德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他擦了下鼻梁:“因为在我最无聊的时期,我曾经报名做过半年的乌鸦官,整天和那群家伙待在一块儿。” “乌鸦官?” “对,只有乌鸦官才能得到黑乌鸦的信任,才能使它们心甘情愿地飞走在外面游荡一小时。” “哦那我怎么才能买通现在的乌鸦官?或者说威胁。” “用不着。”霍华德狡黠一笑:“他是我的老部下,也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今年刚刚从军队退役,你知道的,竞选乌鸦官必须有二十二年以上的军龄我想这个忙,他会挺愿意帮我的。” “但他一定知道这样会带来危险,弄不好会被处死。” “所以我唯一的请求就是船队离开时也把他带上,他和我一样热爱冒险,并且他是个老光棍没有家人。” “小意思。”郑飞欣然答应,顿了顿,把目光转向旁边的艾伦:“我们什么时候能进伦敦塔?” “国王说的是明天上午,正好你可以准备准备。”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帮我准备好五十件工匠服,我要把维修队全部换成我的人,以防在里面会遇到突发状况。为了避免被国王发现我们的计划,我今天晚上会让我的人乔装后分批混过来,明天早上一起出发。” “额”霍华德垂眉,挺纳闷的样子:“其实完全不用这样,我的庄园里有最好的护卫队,他们都是上过战场的精锐老兵,对我也很忠诚,值得信任。” “可我对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乐观。” “相信我,他们都是近战格斗的高手,战斗力绝对不输给禁卫军。”霍华德还想争取,他希望多做点贡献。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郑飞还是摇了摇头。 沉吟片刻,郑飞微微抬起嘴角,耸肩道:“可是,我手下的战士一个能打十个。” “呃,你说的那应该是凯尔特神话里的战士吧”霍华德咧咧嘴,完全不觉得他说的是真的。 “好吧我知道你不信,但很快你就能见识到他们强悍的战斗力了,好好准备吧,明天见。”郑飞打了个手势,起身踱步到镜子前,把之前撕下的胡子粘好。 “那可真是令人期待。”霍华德和兄弟俩站起来,把他送到门口。 码头,甲板上。 恢复本来面貌的郑飞从船舱钻出,在甲板上走了走,站到船头欣赏宁静的泰晤士河,以静态美闻名于世的英格兰母亲河。 他双臂伏在栏杆上,旋开酒壶盖儿,慢悠悠地喝了起来。 从怀里摸出那枚彩色贝壳,在阳光的映照下,它散发着别样的光彩,布灵布灵。 如果是以往的他,此刻一定是笑着的,但是今天,他的脸庞却是被忧郁所占据,盯着那枚彩色贝壳,思绪翩翩。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船长?” 身后传来个熟悉的嗓音。 转过身,是满脸凝重的阿瑞斯。 “喔,准备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一百门火炮被装在货箱里抬下船,现在已经安全运到伦敦塔几百米外的仓库里,随时可以进行强攻。” “嗯,一旦我发信号就立即支援,如果我没发,就留在原地不要轻举妄动。” 信号,用的是一种类似于烟花的东西,这个时代的欧洲早已研制出了原始的火箭。 “是。”阿瑞斯铿锵回应,挺起胸膛伫立着,等待郑飞再吩咐点什么。 这时,他注意到了郑飞手里的贝壳。 “呃,看不出来船长你还喜欢这个?”他笑了笑,尽力想学着圣地亚哥逗人开心,虽然他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好像没什么天赋。 “怎么,我不能喜欢它?”郑飞应了句。 “不不,我只是觉得像你这样坚毅勇猛的人,不应该对彩色贝壳有兴趣,毕竟它是小姑娘才喜爱的”话刚出口阿瑞斯就后悔了,想给自己一嘴巴,没话找话。 不过令他没想到的是,郑飞却是欣然一笑。 “你知道吗,越是勇敢的人,越像个小孩儿。”他捏了捏贝壳,笑道:“它是我见过最坚硬最漂亮的贝壳,我想把它制成胸章。” 说罢,他把贝壳揣进怀里,拍拍阿瑞斯的肩膀,之后便会船舱去了。 船舱里安静得很,因为布兰妮一早就去找特蕾莎聊天了,她们经常在一起交流趣闻或是知识,从没有人想到她们居然会是情敌。 郑飞从床底拖出一个陈旧的箱子,拍掉它上面落着的尘土,缓缓敞开箱盖,从里面取出了一样久违的东西。 永恒之刀。 亚瑟王的传说,发源于英格兰,随着圆桌骑士后裔的迁徙,传颂在整个欧洲。 伴着悦耳的金属摩擦声,郑飞抽出了这把锋利无比的宝刀,用手指轻轻地在它雪亮的刀背上敲了一下,发出嗡嗡的声响。 也不知道这把刀还能不能用得上,英格兰本土的圆桌骑士后裔,分布在哪里呢? 被赋予荣耀使命的骑士们,不管你们沦落在何方,请接受征召,请在这圣殿之光下聚集,重振亚瑟王时代的雄风。 他甩起手臂,把刀在空中挥了下,凝视着它的森冷刀锋,感受它撕裂空气的畅快。 他做了次深呼吸,归鞘,放进箱子里收好,塞回床底。 坐到桌前,他掏出航海日记,拿鹅毛笔蘸着墨水写了点东西,然后就走出船舱踏上了甲板。 “库拉,过来一下。”他对一名懂拉丁语的斯巴达头领招招手。 接到指示,库拉立刻昂首挺胸以表敬意,快速跑过来。 “去帮我召集四十九名最精锐的战士。” “我就是最精锐的,主人。”库拉脸上挂着的,是孤傲与倔强。 “好,算你一个。”郑飞微笑:“去吧。” 历经半个小时,乔装打扮之后的斯巴达战士分批下船,溜进城里转一会儿,确定没人跟踪后,按郑飞给的路线图前往霍华德庄园。 郑飞登上瞭望塔,俯瞰着拥挤了上万人的伦敦码头,谁知道这些人中有多少是国王的眼线。 他无所谓地翘了下嘴角,回屋乔装去了。 一天,平平淡淡的过去了,什么小插曲都没发生。 第二天上午,由五十人组成的工匠队伍在艾伦比尔兄弟俩的带领下,来到了守卫森严的伦敦塔。(。) 第四百八十七章 探秘伦敦塔 被国王增派了禁卫军后,这里现在已经有五千左右精锐士兵把守,俨然是一座固若金汤的要塞。 “站住。” 要塞大门前,禁卫军长官拦下了他们,以严厉的目光扫视每个人的脸。 由于斯巴达战士身上的桀骜气息太明显,来之前郑飞特意叮嘱他们一定要作出懒散的样子,但即便战士们已经很努力的在尝试了,他们还是无法彻底改变自己与生俱来的孤傲气质。 “原来是艾伦和比尔先生,国王陛下跟我说过你们要来检查维修,可是”军官偏头,蹙眉盯着斯巴达战士们:“为什么我感觉他们不太像工匠,冷漠得甚至不会笑一下。” 他说的话,依然没能使战士们挤出一丝笑来,场面一度陷入尴尬。 “唔这是因为”艾伦转动眼珠子,竭力思考该怎么把这关给混过去。 注意到他的神态,军官渐渐看出了点异样,正要厉声逼问时,一个声音传来。 “他们两兄弟欠我们半年的薪水,总是拖着,说是干完这趟就给。”郑飞没好气地说,作出愤怒地样子,恶狠狠地盯着艾伦。 聪明的艾伦顿时明白,他是在打圆场。 “咳我说过了,只要你们把这次的任务漂漂亮亮完成,不要总是偷懒,薪水就立刻结算!要不是因为你们这群懒鬼,用得着再来这里维修一次吗?这是什么鬼地方,到处弥漫着腐朽气息!” 艾伦用手在鼻前扇了扇,眼神中充满了厌恶,随后默默吁出一口气,从怀里摸出袋银币塞给军官。 “拿着吧长官,守着这座监狱真不是一般人干的活儿,拿去给伙计们买酒喝。” 军官知道了两兄弟和工匠们的矛盾,也就理解工匠们为什么面色不善了,他欣然收好布袋,侧身让开。 “我说艾伦,你赚了那么多钱也舍不得发点薪水?留着钱是要娶多少个老婆?哈哈”军官玩笑。 “五六个吧。”艾伦吹了个口哨,招手示意满脸冷漠的工匠们跟上。 目送着一行人进入要塞走远,军官驻足在原地,嗤笑一声,掂了掂沉甸甸的布袋,取出枚银币捏了捏。 “吝啬鬼。”他嘲讽道。 在禁卫军的看押下,艾伦和比尔带着工匠行走在过道中。 伦敦塔是他们设计改建的,因此他们对这里的每条通道都了如指掌,按照之前约定好的,他们来到了那天国王带郑飞参观时的岔路口。 向左,向右? 毫无疑问的,他们选择了右边。 “嘿”禁卫军头领有些慌张,问:“为什么不走那边?” “哦,这栋建筑的问题出在右边,如果不好好检查的话,以后说不定会塌陷的。” “可是”头领犹豫不决,挺为难的样子。 “可是什么?连国王陛下都信任我,允许我检查每个角落,难道你想违抗国王陛下的命令么?” 停顿两秒,艾伦凝视着头领的双眸,倏然谑笑:“或者说,难道你们五千名禁卫军还害怕五十个人会劫狱?” 这句话在头领看来,是莫大的讽刺。 为了维护尊严,他终于不再阻止了,让开一条路。 “并没有,艾伦先生,禁卫军永远是伦敦最强的守护神,请随意检查吧。” “不要跟着我们,这些工匠胆子本来就小,有你们在他们就不敢做事了。” “这” “怎么,你还是担心五十个人劫狱?” “没有,您请工作吧,我们就在这里等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随时叫我。”头领咬咬牙,压下心中的恨意,倘若艾伦不是国王眼前的红人,他一定会冲上去把这目中无人的家伙暴揍一顿。 艾伦轻哼一声,带着工匠们往过道深处走。 “库拉,你带人分散开去找圣地亚哥。”脱离禁卫军的视线后,郑飞轻声下令。 斯巴达战士从不会多问,领命后他们即刻执行,逐间牢房寻找。 站在过道里,闻着扑鼻而来的腐朽气息,艾伦皱皱眉:“好了,现在你可以去探寻你所说的秘密了,父亲已经跟乌鸦官打过招呼,如果你有需要就给个信号,他会立即放飞所有乌鸦。” “嗯,谢谢。”郑飞点头,但却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 因为,那神秘的召唤力正在涌上他的心头,使他感觉到仿佛整个人都沐浴在神圣的光辉中,等待接受上天赐予的使命。 他无比渴望的想要弄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召唤力的由来,到底在哪里? 循着感觉,他在幽暗的过道里一步步行走,路过一座座牢房,打量一个个来自上层阶级的囚犯。 “哇哦,你好,小子。” 冷不丁的,一个嗓音从身后的牢房里传来,沙哑而有力。 他猝然回头,发现是个满脸胡渣的男子,由于面容太过憔悴,猜不到岁数。 “你是?”注视着那双深邃的瞳孔,不知不觉,他浑身汗毛竟都立了起来。 “你不是工匠吧?”囚犯反问,笑道:“和你来的那些人都不是工匠,他们的脚步声属于战士,属于军队。” “你的听觉” “喔,不可思议是吧?当你被关在监狱里十几年甚至更久,每天除了发呆就是冥想,你也会练就出这样的听觉的。”囚犯不以为意地打了个哈欠,好像丝毫没注意到郑飞对他的敬畏。 不过,郑飞能清楚的感觉到,那撼动人心的召唤力并不是由眼前这个人发出的。 “小子,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囚犯接着问。 “那你先告诉我你是谁?” “阿奇尔,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拉开千钧之弓的大力士。”囚犯的眼神里颇有些得意。 “阿奇尔好像有点耳熟。” “看来你听说过我,唔,好像这里每个囚犯都是有点名气的。” “那你进来之前是做什么的?” “军人,皇家海军上将。好多年都没人来和我说过话了,不如陪我聊聊吧,外面这些年发生了什么?” 看着他期待的脸庞,郑飞眉头轻挑,原来这就是霍华德口中的老朋友,皇家海军上将。 想到这,郑飞露出了微笑:“你刚才不是问我来这里做什么的吗?我是来救你的,受霍华德先生的嘱托。” “霍华德?!你认识霍华德?!”阿奇尔将军的情绪瞬间激动起来,紧紧抓住门框。 “是的,不过现在我有另一件事要做,请放心,两天之内我一定把你救出去。” “你要去做什么?” “探明伦敦塔里隐藏的秘密。” 蓦然,阿奇尔沉默了,诧异地盯着郑飞的双眸。 郑飞不解,拧了拧眉头,好奇于他的反应。(。) 第四百八十八章 放飞黑乌鸦 足有半分钟,阿奇尔才苦笑了一下,因激动而紧绷的双手从门框上拿了下去。 “原来,你也是奔着那个来的。” 他的神色,仿佛有些落寞。 “什么意思?难道你也”郑飞盯着他的眼睛,心中飘过无数个猜测。 “是的。”阿奇尔点头,翻眼望着空荡荡的牢顶,幽幽长叹:“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做着将军,那是多少人羡慕的位置。” 像是坠入回忆般,他叙述起当年的往事,和自己为什么会来到伦敦塔的原因。 “可我怎么会满足,我想不止是我,任何一个拥有强大武力的将军都不会满足于现状。当时的英格兰战乱连连,不少人都意图趁机篡位,现任国王爱德华四世就是这么上来的。” “可是,我想要登上王位必须有个合适的借口,否则就是谋反,无法得到民众的拥护。所以,我一直在寻找那个借口,默默等待机会。直到那天,我路过威尔士的一座古老小镇。” “当我以胜利者的姿态迈进古堡,士兵们都在搜刮值钱的东西,而我则是发现了一处地窖入口,那里储藏了好多桶葡萄酒,在地窖最深处,我找到一卷羊皮纸,上面记载着关于伦敦塔的传说。” “黑乌鸦在伦敦塔消失之日,就是这个国家灭亡之时,探明伦敦塔的秘密,就能得到统治王国的圣器。本来我是不相信这种东西的,可令我诧异的是,那上面记载了贯穿几百年的无数条预言,半年内有四条居然全部实现了!我不得不对它重视起来,在仔细考虑之后,我决定进入伦敦塔看看。” “这里是关押重要犯人的监狱要塞,没有国王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但我又不能像他透露这个秘密,于是我只能想办法让他们把我抓进来。我没想到的是,这是一条不归路,我被抓进来的第一天,安排在伦敦城外准备接应的军队就被禁卫军给围剿了,我被锁在这间幽暗的牢房里,永远失去了自由,除了偶尔放出去透透风,就只能趴在那小小的窗口向外张望。” 说到这里,阿奇尔面带忧伤凝视着屋顶,吁出一口长长的怨气。 “所以过了那么多年,你还是没弄明白伦敦塔的秘密?” 刚问完,郑飞听到巡逻士兵的脚步声,迅速离开牢门前,作出仔细检查的样子。 不一会儿,两名巡逻兵从拐角绕了过来,路过他身边时丢下一句别偷懒,便有说有笑的走远了。 “嗯。”见郑飞又回到牢门前,阿奇尔接着之前的话说:“我已经忘了过了多少年,每次被放出去透风时,我都会趁着难得的机会去观察摸索,直到两年前,我终于发现这里有个地方不太一样,我想那应该就是秘密所在地。无奈的是,伦敦塔的守卫太森严了,我根本没办法靠近它。” 阿奇尔幽幽看着郑飞,摇头苦笑:“放弃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后告诉霍华德别再想着救我了,我出不去了。” “那可不一定。”郑飞挑眉,从怀里摸出一张卷好的纸,摊开:“这是伦敦塔的图纸,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里?” “这里。”阿奇尔没有丝毫迟疑的指了过去,被关押在伦敦塔那么多年,时刻在留心建筑的布局,他已经太熟悉这座监狱了。 看见他所指的位置,郑飞倏然愣了一下。 这里,正是那天引起艾伦比尔兄弟俩争吵的地方,也就是比尔所说的设计漏洞。 这样一来,郑飞就更加肯定它的准确性了。 “谢谢。”郑飞收好图纸,注视着阿奇尔平淡的眼睛:“你把所有东西都告诉我,就这么放心吗?” “呵。”阿奇尔无所谓地笑了笑,坦然道:“有什么不放心的?如果不是你的到来,我也只能在这座不见天日的监狱里等死,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你,我又有什么损失呢?至少在死前把心中的秘密倒了出来。” “相信我,两天内我一定把你救出去。”郑飞的眼神中,透着无比的坚决。 “为什么?仅仅是因为霍华德先生的嘱托?” “不,是因为我最好的朋友也关押在这里,三天后就要被处死,救他才是我的目的,救你只是顺带而已。”说着,郑飞扮了个鬼脸。 “你真诚实。”阿奇尔揉了揉眉心,欣然点头:“好,我等着你,我也很期待看看你会用什么办法探明伦敦塔的秘密。” “再见。”郑飞不再耽搁了,简单的告别,快步离开牢房。 五分钟后,他回到了那个向左向右的拐角,和等待已久的艾伦比尔两兄弟集合。 “怎么样,找到了吗?”艾伦关切道。 “地点在你的那个设计漏洞。” “唔,我记得那个区域把守着不少禁卫军,可能是关押着重要犯人。” “不管怎样,我得想办法去看看。” “但是有禁卫军看着,你是做不了什么的。” “所以要把他们调开。”郑飞狡黠一笑,指了指小窗外的天空:“该让那群黑乌鸦飞起来了。” “好,我去通知乌鸦官。”比尔自告奋勇,大步走去。 接下来,分散开搜寻圣地亚哥的斯巴达战士们陆续回来了,他们已经找到了圣地亚哥,被关押在前英格兰国王亨利六世的隔壁。 郑飞想去看看他,但就在这时,窗外的那一片天空霎时被密密麻麻的黑影所遮蔽。 成百上千只黑乌鸦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了会儿,奔向伦敦城的各个角落。 禁卫军从没见过这种情况,顿时慌了起来。 “快去通知国王陛下!快!” 没有国王的旨意,他们不敢擅自离开伦敦塔,但他们同时又肩负着护国使命,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黑乌鸦全部飞走。 伦敦城这时可就热闹了,无论是行走在街道上的路人,还是穿行在泰晤士河中的客商,全都抬起头来凝视着这群漫天飞舞的黑乌鸦,惶恐不安。 “难道英格兰要灭亡了吗?”(。) 第四百八十九章 牛顿力学公式 黑乌鸦盘旋在空中的第一时间,国王就看见了。 他正站在王宫城堡最顶层的窗口,手捧半杯美酒,俯瞰着这个属于自己的国度,嘴角勾勒出满意的弧度。 由于隔得比较远,他先花了几秒时间皱皱眉,揣测一下那是什么东西,当发现那是伦敦塔的方向时,瞬间大惊失色,酒杯咣当一声摔落在地。 “卫兵!”他瞪大双眼,歇斯底里地大喊,因情绪紧张而微微打起了哆嗦。 “有什么指示吗,国王陛下。”卫兵以最快速度推门跑了进来。 “通知所有军队,把黑乌鸦全部抓回伦敦塔,快!” “是!” 目送着卫兵跑远,国王深深吁了口气,脸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他踢开摔碎的酒杯,双手背在身后,眺望着远方那漫天纷飞的乌鸦,它们正在飞向伦敦城的各个角落。 深切的惶恐感,渐渐袭上他的心头。 直到现在他依然牢记黑乌鸦的传说,据说很多年以前,有位英格兰国王就是因为无视它而大败给了法兰西,导致了王朝颠覆。 当前英格兰正面临着内忧外患,随时会爆发一场战争,他可不敢冒风险。 黑乌鸦突然逃离伦敦塔,是在预示着什么吗? 他紧紧捏住拳头,心头的不安愈发强烈,连呼吸都不顺畅了。 伦敦塔。 接到命令后,等待已久的禁卫军几乎倾巢而出,只留下两百人守住监狱。 黑乌鸦和国家命脉息息相关,在它面前一切都不重要了,在所有人看来,这群好吃懒做的家伙突然飞出伦敦塔,绝对是个不祥的征兆。 过道里,“工匠”们早已集结。 “行动。”郑飞擦了下鼻梁,向着目标地点奔去。 “嘿,这么好的机会你不把你的朋友救出来?”艾伦跟在他后面气喘吁吁地问。 “不行,虽然塔内防守削弱了,但现在外面全城都是军队。” “那你打算怎么办?” “先探明秘密,至于救援计划,我已经安排好了。” 很快的,他们来到了目的地,这里看起来像是一处圣坛。 圣坛四周把守着十几名禁卫军,往常的数量至少十倍。 “站住,别靠近这里。”禁卫军抬手拦下他们,冷漠无比。 “我是设计师艾伦,来这里做检查维修。” “我不管你是谁,没有国王陛下亲自陪同就不许靠近!” 见对方态度如此强硬,郑飞无奈地吐了口气,拧头对斯巴达战士示意。 战士们蜂拥而上,在这十几个禁卫军拔出剑之前便把他们制服了。 扫清障碍后,郑飞围着圣坛踱步,集中注意力观察它的每一寸表面。 “这圣坛是干什么用的?”他问。 “喔,它可不是什么圣坛,只是块巨石罢了,传说伦敦塔刚建起的时候它就在这里,质地非常坚硬。”艾伦解释。 思忖片刻,郑飞拔出匕首在这块巨石上刻了一下,果然坚硬的很。 一块破石头能有什么秘密呢?他纳闷不解,但同时却又清晰的感觉到,那神秘的召唤力就在这里。 而且国王似乎对这个地方尤为重视,即便允许维修队在伦敦塔自由穿行也不让靠近巨石半步,恰恰说明了它确实有问题。 莫非,秘密藏在地下? 想到这里,郑飞对战士们挥挥手,沉声下令:“把它推开。” 这块巨石直径至少十几米,高度两米多,总重量估计能抵得上两百个圣地亚哥。幸好带来的是斯巴达,不然还真没办法。 齐心协力下,战士们总算把这石头给推开了,显露出压在下面的地道入口。 郑飞嘴角微翘,抬脚刚想跳下去时,停下了。 这么幽暗的地道,会不会有危险?让谁先下去做开路先锋呢? 一名斯巴达战士似乎看出了他的犹豫和为难,没等他给个命令,率先就跳了下去。 落地后他大呼:安全! 郑飞放心了,在几名战士的陪同下,跳入这被封闭在巨石下的地道,其他人留在上面防止突然状况。 他看见石壁上挂着火把,便把它点燃了,借着火光,他能看清地道中的情况。 不难看出,地道近年来刚修缮过,这说明国王确实知道它的存在。 难道这是国王的藏宝库?郑飞愈加好奇了,心想捞一笔宝藏也是极好的。 他举起火把沿着地道慢慢往前走,期待能发现类似于钻石王冠之类的绝世珍品。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不一会儿,地道便到了尽头。 “呃”身旁,艾伦沉吟:“这就没了?” “不可能,否则国王怎么会派重兵把守这里。” “可它确实已经到尽头了。” “也是只是被挡住了,把这块石头挪开就能继续往前走。”说着,郑飞伸手推了推,岿然不动。 几名斯巴达战士同时发力,依然没能让它动弹分毫。 一丝失望掠过郑飞的心头,明明能感知到这里绝对隐藏着秘密,近在咫尺但却看不见摸不着,这种感觉真是抓心挠肝。 正在这时,艾伦惊喜地叫了声:“看,这里好像有字!” 郑飞顺着他的指引望去,只见在旁边的石壁上确实有几行字,更准确的来说是符号。 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后,他瞬间愣了。 居然是牛顿力学的公式? 他不知道牛顿时代在是两百年后,但他知道,如果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牛顿和牛顿力学,科学水平绝不会这么落后。 盯着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符号,他再一次凌乱了,伸出手在石壁上轻轻摩挲,不可思议地深吸一口气。 “上面写的是什么?”艾伦纳闷道,他认为自己绝对是个有知识的人,但也从来没见过这些奇怪的“单词”。 “一些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郑飞咬咬牙,很快恢复了平静,继续在石壁上搜寻。 除了牛顿力学公式外,还有许多其它的物理学公式,它们的存在都领先了这个时代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又是穿越者干的么?郑飞想。 可是据艾伦所说,这块巨石在伦敦塔刚建成时就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