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 第1章 凛冽的寒风拂过面颊,有些干冷的刺痛,没有被面脂滋润过的面色有些惨白,的确是应该惨白的,才丧母嘛。 但他的眼神中却没有多少悲哀,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并不能够让他感同身受,哪怕他现在已经是这样的身份,正准备继续这个人的人生,但这个名字,到底不是最初的那个,并不能够获得灵魂深处的认同。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眼下,赵沧颉便是要去投靠这位姑母。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第2章 赵沧颉不知道,他的做派的确是和剧情中的原主差很多,但有些事情并不会因为些许差别而发生转变,反而因为他那清冷自矜的做派,让人高看一眼,反而不禁他和两位姑娘来往。 剧情中,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这才不然,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她可听说那是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第3章 赵沧颉以前最不爱做什么计划,但是遇到这种考试的事情,尤其是这种关系重大的考试总是能够让他想到高考,自然也就会有弄个倒计时的想法,相应的学习计划也就一气呵成地出炉了。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新来的夫子面上表示了赞同,但心底里其实不怎么看得上,这时候的读书人有一种“胸有成竹”的追求,一个个都在暗自比拼谁更“胸有城府”,自然是不会做这种直白到连休息时间都列到纸上的日程表的。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第4章 因为侯府大姑娘宋妍已经不年轻了,在这个时代的眼中那都快是老姑娘了,所以婚事确定之后,婚期也就没定太远,选了这一年秋季的一个日子,眨眼工夫就要到了。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面色红扑扑的,格外艳丽,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作为贴身丫鬟,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被她这么一跑一问,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大姐一求他就应了,不然 想到这里,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第5章 宋婷如今的年龄也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赵氏心中怕她还惦记着赵沧颉,早早就给她选定了一个人选,比宋婷大两岁,是个世家嫡次子,人品样貌都不比赵沧颉差,但看在宋婷眼中,也只是差强人意。 赵沧颉也知道宋婷定亲了,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若说怅然若失,反正没什么感觉,话说,“失去什么”和“松了一口气”之间,不都是放下一些可能的负累吗? 如同他对宋妍说过的那样,他这个人太普通,太自私,从来不愿意背负别人的人生,自然也不会愿意背负那更为沉重的感情,即便是跟宋妍,夫妻一年多,眼看着没几个月孩子就生了,却也没什么更深厚更难割舍的感情。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有些是机缘巧合,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那些有家眷的,通常都会让家眷随后缓行,自己则先一步赶过去,还有些不舍得劳累妻儿的,索性把妻儿都留下在家中奉养父母,自己则带着妾室赶过去。 侯爷一听便以为赵沧颉这是奈不住性子,想要趁着这样的机会名正言顺地纳妾,他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女儿怀孕好久了,总让女婿单着也说不过去,他清了清嗓子,默认道:“你想好就行。” 听话听音,赵沧颉听着这话估计是能成,面色一喜,行了一礼道:“若不是有姑父照顾妻儿,沧颉是万万不敢远行的。” 侯爷微微点头,他最喜欢赵沧颉的一点就是为人大气,懂得感恩,也就乐意多看顾几分。女婿等于半子,难得赵沧颉是个有父如无父的,自己待他好,他便拿自己当父亲看待,时常跟侯府来往。 或许外人看有些巴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侯爷却清楚,嘘寒问暖,赵沧颉都是真心的,当真如儿子一般。 难得的,侯爷也有了些感性的心思,笑骂一句:“你小子滑头,我的女儿我能不照顾么。” 爷俩说笑一回,算是定了此事。 宋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事情已经成了,上头的任命下来,她是再不好说一个“不”字的,只能打点精神为赵沧颉收拾行装。 赵沧颉也知道自己是先斩后奏了,少不得温柔相待两日,然后便匆匆踏上了赴任之路,只在临行前再次郑重托付了侯爷和赵氏,又对宋妍好生叮嘱了一番,这才离开。 宋妍坐在马车上,颇为不合规矩地掀开帘子,看着赵沧颉乘坐的那辆马车跑开,几名跟车的随从骑着马,一路扬尘,很快模糊了车子的踪迹。 手绢擦了擦眼角,好像有些湿润,面上落落。 “沧颉心里头是有沟壑的,他是想要做出些事情来,不在京中磋磨,你也是做大妇的,该知道男人那建功立业的心思,且收收泪,不要伤心,要顾着肚里的孩子,等沧颉那里安稳了,必是要接你们母子过去的。” 赵氏送走侄子,倒是放松了许多,宋婷那日的反常她还是知道的,后来也有意减少了带宋婷过去的时候,让她安安心心备嫁,但女儿的日渐消瘦看在她的眼中,总还是有些不舒坦,又总怕在自己看不到的时候,那两个一时间越了界。 侄子是好的,女儿是好的,但已经不能在一起了,还是远一些才好,所以,她劝宋妍的这些话是最真心不过的。 宋妍想到宋婷那里,点了点头,等到安稳下来,怎么也要半年多,这样久的时间,隔开了距离,或许他们就真的淡了吧。 发现妹妹和丈夫可能有暧昧,宋妍的心思是郁结的,偏偏那些小小暧昧有些时候又像是疑人偷斧,她也不好对人乱说,免得坏了自家名声,但心里头的那根刺却是越来越深了,怎样也无法拔除。 “母亲放心,我省得。”嘴上这样说着的宋妍到底骗不了自己的心,四个月后,好容易生下猫儿大一样的儿子,她自己却永远无法睁开眼看看了。 第6章 接到信的时候赵沧颉有一种“果然来了”的宿命感,剧情中虽然没有太过具体的时间,但这几次三番,件件桩桩都应验了的感觉让他早就心有不安,而他,又一向不是个善于承受压力的人。 这时候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之前急着离开,怕不就是为了躲避这一件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吧。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第7章 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他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尤其是化学,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第8章 青砖冰冷,跪在地上的时候,宋悦泽还有些不服气,又不是他的错!再说了,他都是南平侯府的人了,姓宋了,哪里还轮得到姓赵的来管,他不是不要他了吗? 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身边人笑容下的另一种表情,混杂着同情和可怜,他哪里需要人可怜呢?侯爷那么喜欢他这个孙子,大名都是拖了好几年请了大师才定下来的,老太太更是疼他得很,便是祖母,对他也是极好的。 大一些才知道,大名之所以那么晚才有是因为亲爹一直没取,而亲爹为什么没取呢?因为他生而克母,所以哪怕他是个能够传宗接代的儿子,亲爹也不喜欢他。 后来又听人说,三岁时候他第一回见亲爹的时候就不让亲爹抱,哭着躲了,亲爹当时的脸色很难看,大约是那时候就更不喜欢他了。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第9章 这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慌慌乱乱的头脑中好像还回荡着那个声音“完成”“脱离”,连死亡的痛苦都没感受到,再一睁眼,便是一片惶惶然的吵杂声。 “怎么还没收拾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第10章 第二天一大早,胡氏公馆里头便开始鸡飞狗跳了,谁也不是有意生事,可是一起生活,哪里有上嘴皮不碰下嘴皮呢?偏偏再碰上两个不和的女人,再有几个乱搅合的孩子,这一出大戏一早就开始了。 “好了,都吵什么?!” 胡父到底是个有经验的男人,面对这种妻妾不和引发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很有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意思,见她们吵得凶了,这才一声冷喝,带着几分不耐烦地打断了她们无意义的嘴皮子官司,把一家之主的威严拿出来,令这边儿的管家马上去采买需要用的东西。 要求得到了满足,六姨太马上不闹了,她在某些时候还是很能善解人意的,马上跑到胡父那里去小意温柔,也不管十几岁的儿子还在一边儿,就开始冲着胡父撒娇卖好。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胡尚荣没有吭声,没有再反驳别人,他看向了胡父,站在书房门口的胡父拿着烟斗看过来,父子两个对视着,有一会儿没有说话。 三天后,胡尚荣拎着一个小皮箱踏上了远洋的巨轮,跟着他一起的还有泪流满面的六姨太,她最终拗不过胡父的决定,带着一种被抛弃的悲伤跟胡尚荣踏上了轮船,直到船开之后还遥望着岸边痛哭,她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第11章 国外的学习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美好。 胡尚荣的系统除了送他穿越,给他剧情,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任何的金手指,连过目不忘都是奢求,上一个世界还好,到底有些一脉相承的东西在,古文纵然难学,有着老师讲解,自己再下了苦功去死记硬背也不是一点儿成果没有的。 而到了国外,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他当然学过外语,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而且,隔了一辈子,有些印象就不错了,再鲜明却是做梦,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没有系统的教导,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第12章 “对不起,娘,我即将要去做的这件事很危险,不仅是我个人的危险,甚至要连累到您,而在我知道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没有权力让您退出了,所以,对不起,娘,原谅我。”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第13章 胡家没有什么变化,或者说剧情的强大性并不是能够轻易挑战的,这都六七年了吧,胡父依旧安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难得他不升不降的坚持。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剧情中的原主从来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不是国家大事,自然也不是家中宅斗,他想要攀比兄长,却发现兄长的成就不是自己能够比的,想要赢得父亲的重视,却又没有足够让人重视的功绩,最终也只能靠着一些祸事获得存在感。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而现在,换成胡尚荣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第14章 真正想要做事情的时候,政府的效率还是可以一观的,最重要的同位素被找到了,那些实验仪器什么的,虽然比不上最精尖的那一些,有些东西却也可以开始制作了,最重要的是六姨太被接回来了。 这一次六姨太受了大罪,她在国外没什么人脉消息,唯一能够依靠的儿子胡尚荣一走开,一个人孤立无援的,完全不知道是否瞒过了那些人,为了让儿子更安全,也是为了保命,六姨太很果断地装疯,以防有人暗中监视。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这时候想起来,胡尚荣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能够那么冷静,那么狠心,但他不后悔那样做,因为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我很抱歉,但是我不后悔。”胡尚荣这样为那些事情做出了总结,笑着对文学大师说,“这种武器的危害我希望你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那样也许大家就都会冷静一下了。” 在人生中的最后时刻,胡尚荣被准许回到了胡家,他其实不是太想回来,这一幅骷髅样子让六姨太见了不知道多伤心,让她以为自己还在封闭实验就好,但他还有件记挂的事情,不得不回来听个消息。 生离死别,六姨太没想到她会连续体验这两种人生之痛,若不是胡父一心支持她安慰她,她恐怕会真的疯了,怎么会这样呢? 胡父是少数知道辐射危害的人,胡尚荣并没有瞒他,他早就知道了会有这样的一天,因此他的表现反而是最平静的那个,冷静地为胡尚荣准备了葬礼,因为辐射的缘故,必须火葬。 六姨太为此跪着求他,他都狠心拒绝了,便是他土葬了,只怕政府都要把人挖出来烧一回,免得有什么遗害,还不如自己烧一回干净。 胡尚荣不知道自己死后还有这么一出,便是知道了,他也很难改变自己不死的局面,或者说从一开始,真正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预料到有一日必然是不得好死,毕竟,无间道不是那么好玩儿的,却想不到自己不是因为暴露而死,反倒是因为辐射。 亲身体验过辐射危害之后,他才算明白了为什么近现代之后几乎看不到战争的踪迹,咳咳,应该是看不到拥有核武器的大国之间真正交火,因为他们都怕一旦打出真火来,做出那个谁都无法控制的决定。 一个星球到底还是限制了太多,比起烧死邻居然后自己也被烧成重伤,多数人都会选择忍一忍,我就卸掉他家一块儿门板,还要找个借口,绝对不给他纵火的机会。 也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呢? 再次听到“完成”“脱离”之语的时候胡尚荣干脆地闭上了眼睛。 第15章 按照胡家的排行,胡尚辉应该是排行八的,他的上头还有七个兄弟姐妹,但因为他太小就来到了海市,对曾经的兄弟姐妹都没什么印象,唯一知道的就是大哥大姐,再来,便有一个据说被送去外国读书的“二哥”。 其实,二哥应该是四哥的,但,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于是,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而那个人,最早这样想,也做到了的人却是没有办法看到他期望的这一幕了。 第16章 繁花似锦的庭院中有一棵百年大树,不知道是怎样的品种,又经过了怎样的修剪,树冠如伞,遮蔽出一片阴凉。 树下,一张躺椅上,袒、胸、露、乳的少年仰躺着,衣带垂到了地上也浑然不觉,旁边的小几上,晶莹剔透的水晶盘中,一颗颗含珠带露的紫红色葡萄正被一只纤纤玉手掐下,粉白的指甲上似乎染了一层胭脂,指尖的部位尤其深厚,趁着葡萄的紫,有一种惑人之感。 一旁还有几个衣裳鲜亮的婢子伺候着,打扇的,捶腿的,还有两个似乎是在说相声,一搭一唱的,说到好笑处,周围的几个婢子会意地勾起了唇角,也不笑出声。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第17章 两个丫鬟都是十五六的模样,含苞欲放的花儿一样,穿着府中丫鬟的制服套装,发髻上也只是简简单单攒了两朵珍珠攒起来的头花,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那么几分“荷花玉露叶含羞”之感。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第18章 “阿喆几日不曾进宫了,可是在忙?” 朝阳公主身着霞锦,灿若朝阳,那般绚烂的颜色并不会让人变得庸俗,即便在这样的夏日看来,也不会觉得烦热,如同只在盛夏开放的花朵,天然有种热烈,隐藏在那淡雅的笑容之下。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才十五六岁,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明明很高兴,偏偏还要自矜,莫名地,李喆想到了“傲娇”这个词,笑容愈发自然,又跟皇帝坚持了一番,没有得到应允却得到了一副寿山图,并若干珍宝赏赐。 皇帝舅舅还十分大方地让李喆参观了一下他的部分收藏,其中有一件极为难得的拳头大的夜明珠,被他用于夜间照亮安置在御书房的桌案上,抬眼就能看到,配着攀枝架子,更似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摆设。 李喆多看了两眼,并未多做夸赞,听着皇帝遗憾夜明珠此时不亮,难显光辉之语,他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 第19章 皇帝是皇帝不假,但并不像普通百姓想的那样拥有后宫三千佳丽什么的,那种形容都是虚数。后宫之中,真正跟皇帝有亲密关系的不过百人,之所有动辄千万形容,则是包括了宫中服侍的宫女在内,因为这些在宫内的女人理论上来说也是皇帝的女人。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妃嫔不足十人,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李喆见她这般紧张,心中另一层担心终于可以放下,如此,此事与公主娘无关。霎时轻松之后,又免不得再想想能够从中得利的都有何人。 第20章 不知道太后和长公主是如何合计的,反正这件事之后没有了什么端倪,皇帝的寿宴如期举行,当日皇帝也是十分欢喜的样子,似乎并不知道那件事情,没有半点儿愤怒隐忍的模样。 李喆也没管那么多,他能做的也就是提个醒,皇帝的后宫离他还是太远了,不是他能够插手的事情,便是公主娘,最好也不要多管,让太后去操心就足够了,如果太后都不能够的话,旁人也没什么用了。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李喆喝得有些多,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在他心中,这个身子还未成年,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那么,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毕竟,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调教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调教调教,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即便经过了两世,也未尝没有富贵的时候,但在李喆心底里,他还是现代那个普通的小市民,心眼儿小,也没什么大志向。实在比不得才貌双全的探花郎。 第21章 李喆身边的人换了不少,新换上来的丫鬟比起以前的都规矩了许多,李喆并不跟她们交心,觉得伺候得不错也就不理会了,一门心思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 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的出身普通,才智普通,能够有这样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他也想要好好提升自己,或许更深一层也是想要找点儿兴趣爱好寄托感情的意思,不然,以后一辈子一辈子地那么漫长,纵然有剧情可以打发时间,难道一辈子就指着一本剧情活了?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或者送人,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内幕消息,但,更深层的内幕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第22章 朝阳公主的年龄也不小了,纵然皇室公主一向晚嫁,但订了婚之后总要有个一年半年的准备时间吧,公主出嫁不比别的,受宠些的还可以有公主府,这些都是要在婚期定了之后提前筹备起来的。 所以,关于朝阳公主的婚事在琼林宴过去五天之后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第23章 一年四季,也就冬季能够让人好好休息一下——这是对男人们而言的。 对女人们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年前更忙的了。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第24章 “真是愚蠢呐。” 黑色的棋子随意地落在了棋盘上,哪怕是不应该落子的地方,但下棋的人根本无所谓,属于她的棋局已经赢了。 “娘娘娘娘,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一而再,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福王心里很明白,他被太后养废了,自小的时候就唯唯诺诺,文武不成,长大了也不会突然改变。一切都在太后的眼皮子底下,他磨练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些后宅阴私手段,若不是王家的帮扶,是绝对坐不上这个位置的。 不过,纵然坐不上,他也不亏,太后让他无子,他就让皇帝绝后,总也是报复了回去,且,如今坐上了龙椅,说来还是赚了。 见福王喜怒完全都在脸上,王彦召再次怀疑,自己真的是他的亲生儿子吗?不得不说,在他成年之后揭露的这个真相过于让人震惊了。 心中百般想法,面上还是丝毫不露,目前来说,这个发展对自己还是有利的,那个位置,若能有机会,谁也不会白白放过。 脸上的笑意更深几分,王彦召拱手为礼:“父皇言之过早” 不等他话说完,有人匆匆回报后宫的消息,来人是先看了王彦召一眼再冲着福王行礼的,却因为两人都在一个方向上,福王根本没有注意这个细节。 “淑妃疯了?”福王听到这个消息乐了,“这女人,早就觉得她是个疯子,果然!” 最初福王是想要扮情深哄淑妃帮自己做事的,身为皇室子弟,他再怎么被边缘化,总也有一身好皮囊,只看后院的那些女人,他自认为对女人的心思还是有些把握的,却没想到这淑妃不一样,好在,她还是帮了忙了。 说起来,他还真的有几分喜欢淑妃的那些谋算,实在是太合心意了,他早就看太后一脉不顺眼了,阴谋算尽的太后且不必说,不劳而获还嫌弃朝政麻烦的皇帝,还有那位嚣张跋扈的长公主,她那个儿子也不是什么好的,小小年纪的一等公连他这个王爷都敢骂敢打,真以为自己会是太子吗? 赌了一口气,谋算这么久,终于得偿心愿,哪怕屁股底下的这把椅子并不舒服,福王也不准备起身,摆摆手,说:“随她去吧,都是皇兄的妃子,且宽容些,皇兄不是最宠爱她吗?就让他们在一起好了。” 王彦召点了点头,大局已定,这种事情就没必要管了,皇宫之中又不少地方住,随便找个偏僻的院子一放也就完了。 目光扫过福王,不管这个便宜父王有多无能,他算计长公主的那一招还真是够狠够准,最难得是从宅斗入手,踪迹难查,长公主纵有多少怀疑也只能冲着皇帝去了,谁让李喆有过私通嫔妃的罪过呢? 再想想宫中那位淑妃做的事情,王彦召也不得不感慨一句这后宅之事还真是大有可为,虽手段失之光明,但必要的时候也真的是一步好棋。 由彼及此,前车之鉴犹在,王彦召准备回去后对自己的后院也仔细清理一下,免得重蹈覆辙,无论是无子还是丧命,都不是什么好选择。 第25章 “青山,你怎么还不下来?” 称不上山的土坡上,一个少年站在坡顶,打着补丁的衣裳,破了的裤脚还拖着连绵的线尾在空中摇曳,宛若那随时会离开母体的蒲公英,厚实的布料是灰扑扑的黑色,上面还沾着苍茸。 黑色的短发被风吹乱,有些发丝遮住了眼,抬手拨开,有些粗大的关节和糙皮的手,不用看剧情都知道,家境不是太好。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穿着打扮都差不多,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第26章 “青山,你今天怎么没来?我还说给你介绍两个同志呐!” 晚饭时候回来的另一个知青叫做项明,他是第一批来村子里的知青,也是他们那一批知青把城里那些变化带到了村子里,带来的新空气很是让村子里新鲜了一段时间。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青山不是圣人,他只想离这样的环境远远的,如果远不了,那就独善其身好了,他不看不听不闻,总是能够安静过自己日子的,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是啊,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第27章 农村的生活各种困苦,不亲身经历一番,真的是想不到鸡毛蒜皮的事情也会让人如此难为。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动不动就想要发火,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能得这个活计,还要感谢一下项明,他在村长那里说了句好话。 青山的观感一下子复杂起来了,这个人啊,还真的不能单纯用好坏来评说,而这样一来,想要无端端跟项明拉开距离,还真的有些白眼狼了。 第28章 记工分是个轻省的活计,青山搞明白怎么做之后,比那位书记员记得快多了,本来没什么炫耀的心思,但有些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想要藏也不容易。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却还要仔细思考,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里外一扒拉,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吧 呵呵。 第29章 “这个”田爱国扶了扶眼镜,挠挠头,放下手的时候,头发翘起来一绺都顾不得,脸上的神色有些尴尬,“这个是谁教你的啊?我数学本来就不好,这段时间也没看书,等我回去翻翻书再给你说。” 翻书的话显然是假的,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的时候可没带多少东西,有些个除了一腔热情,什么都没带,一过来就抓瞎了。 当然,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临睡前,青山娘难得地跟赵父感慨:“不怪我疼儿子,瞧瞧那两个丫头片子,翅膀都没长长呐,心就不在家里头了,若没有儿子,以后怕是都没人养老” 赵父赵厚生是个沉闷性子,大姐像极了他,他对女儿也不曾薄待,便是老二还是丫头片子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抱怨过青山娘,但事情是经不住对比的,那么难得的肉,也唯有儿子念着给他这个当爹的留,哪怕留得不多,也是个心意,女儿那里,真是有些让人寒心了。 “晚了,快睡吧。”赵厚生没有跟青山娘多说,翻个身儿就睡了。 青山娘也没再嘀咕,但心里头对儿子到底是更偏心了一些。 第30章 空闲下来的时间多了,项明便有了心思想别的,他现在的年龄,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目光往周围一看,那些乡村女孩儿他自然是看不上的,倒不是说乡村女孩儿多么不好,而是她们都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说起话来土气得让项明总在背后偷笑。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第31章 青年医生被吓了一跳,城市里头的这股风如今不像刚刮起来那样猛烈,却也时而有之,没人敢不当回事,他之前一直没放在心上,却没想到有人就这样愣头青地到他面前来喊口号了。 若不是现在医院里看病的人少,这些人又是外地来的,恐怕还真的会被他们借此逞凶。 这边儿的动静一闹开,医院的领导就知道了,他们这样的单位,一般不会有人愿意去得罪,但若是真的有人想要不给情面了,无论大小,闹起来总会是他们没理。 领导本着息事宁人的思想,过来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调解了一番,在他们面前严肃批评了那个青年医生态度不好,对人民不够热情周到,那个青年医生也道歉认错了,并接受了扣工资的惩罚。 青山知道医院领导是在和稀泥,事后也未必真的有什么惩罚,但听到自己这次的看病费用可以免除之后,他也就勉强接受了,没有得寸进尺地要什么赔偿。 完全没想到事情会有这样180大转弯的变化,赵父和小舅走出医院的时候还有些迷迷瞪瞪的。 比起他们,青山反而更清醒了,他就说么,在这样的年代,难道所有人都是傻子,就为了一个口号打生打死,把另一群人踩在脚下吗? 不,不是这样的,分明是这样的口号之后无论做什么都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哪怕是打砸抢烧那样的事情,但在这样的口号之下,那种破坏行为就似有了一个光环一样,让人不敢阻止不敢违抗,无形中有了一种权力。 权力,这才是最令人着迷的。 这个社会上,有多少人庸庸碌碌,一辈子到死也拿不出什么可以夸耀的事迹,只能混迹在最下层的岗位上,但有了这个口号,哪怕是个街头乞儿,在这样的年代,只要高举一面旗子,就可以做出一番好似乱世英雄一样的事业,因为在这上面的突出表现,甚至能够一步登天成为小领导,这样的好事,放到哪里都会有人抢着做吧。 而那些抢着做的人不明白这其中根本的道理在哪里,他们只知道那面旗子,于是那面旗子就有了一种无形的令人着魔的力量,让人格外信仰而向往。 不会再有一个那样的人,不会再有这样的一个时代在走下医院台阶的时候,青山想了很多,甚至没有看路,在差点儿崴脚的时候被小舅扶了一把,他抬起头对小舅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脸。 “这是怎么了?笑得这么开心?我们的小战士胜利了?”小舅的心情也有些轻快,本来会是负担的医药费这就如同大山一样被搬开了,再次翻身做主的感觉真的很好。 而这种戏剧化的变化产生的根源,哪怕小舅并不明白,却也知道这都是因为青山的聪明,更觉得在这样的青山面前,之前低头哈腰的自己有些不像个大人了,完全撑不起事儿。 怀抱同感的赵厚生也有了些轻松心情,唇线松了松,露出些许弧度来,不再紧绷着,一脸愁苦样子了。 “是啊,胜利了,我突然发现胜利真好!” 青山感慨着,他的心情很复杂,就这么一件小事,他却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很多。 社会规则是这样的,他或许不适应或许看不惯,但当他能够从中取利的时候,他才真真切切明白了以前空洞的那句话“适应规则”是怎样的意思。 好像下棋时候规定了种种条条框框,能在条条框框的约束下胜出才是最终的目的,有哪个棋子会蠢到跟纵横线死磕呢? 适应规则,让规则为自己所用,那么,即便是在这样的年代,他也能活得很好。 以前的烦恼此刻看来根本不是个事儿,或许是一开始存了惧怕的心理,他才觉得这个怎样难那个怎样苦,现在看来,有什么难的呢?不要脸皮地也去举旗子好了,无论嘴上说着怎样的话,他的最终目的都会达到的。 从医院出来,青山不肯马上回家,执意要求去了某个中学,等到他从学校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高中生,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学生证,证明他拥有高中文凭了。 赵厚生完全傻眼了,亲眼见过那些知识分子都被成了大街上扫马路的,他的心底里哪怕认为书记员那种掌握了读书算术技能的人很厉害,却也从来没想过要让自己的儿子去学校读书,谁知道什么时候连学生也不是好的了呢? 但是 “你这孩子,你这孩子,你这”赵厚生急得团团转,话都说不清楚了。 小舅也不明白青山的举动,在他看来哪怕能够顶个劳力了,青山却也还是个孩子,什么事儿都不懂,但他这番举动太过井然有序,倒像是早就计划好的,让他一时也不知要不要反对。 “爹,我打听过了,其实今年就有高校的试办班,恢复了招生,但我的条件不够,报名了也要被复审那里刷下来,估计是上不去,等过几年,我再去考大学,到时候咱们一家都到城里住,以后都吃国家饭,为国家做贡献。” 这年代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国家在供,而他们毕业之后也完全不用愁工作的事情,国家都给分配了,只不过有的单位好有的不好罢了。 在资本主义被打压,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公司的时代,那些工作再不好的也是某个单位的公务员预备役,怎样也不愁没饭吃,福利还好。 “吃国家饭?”赵厚生被这一句话打动了,现在大家觉得最好的工作也就是工厂的工人,为什么啊,就因为他们都是铁饭碗,吃国家饭啊! 十里八村的,要是有个工厂出来的年轻小伙,那些大姑娘们不都抢着嫁吗? 赵厚生知道自家没什么大能耐,以后儿子娶亲,他也不能保证给找着好的,若是儿子有个好工作就不一样了,哪怕拿不出三金呐,保证也是大伙抢着要。 “是啊,现在那些好单位不都是吃的国家饭吗?只要是大学生,国家就给找工作,还都是那种好单位,都是金饭碗!”青山知道跟赵厚生他们说不了什么大道理,而且有些话也不能说,现在能说“等这几年过去一切都会好吗”?也唯有这样说了,什么都往好了说,不怕人不心动。 金饭碗比什么都更有诱惑力,赵厚生立马点头了,书记员和村长都说儿子聪明,儿子说的肯定对,不看那些知青都比不上儿子,等几年,一准儿是个大学生! 小舅在工厂里当工人,见识多些,也不像那些知青热血上头,听着青山这些话,连连点头,低声说:“不管在哪里,总是会的多的当领导,那些什么都不会的,到底也就是个苦力劳工。” 现在不兴“苦力”“劳工”这种叫法了,但道理还是一说就明白的,赵厚生点头,这么一说,他也不是不能理解,那些上头下来的干部一个个再怎么说得跟花儿一样,不认识字不会算账,能当上领导吗? 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直观的例子了,一下子就让人理解了。 办妥了这件事情,青山的心事去了大半,又得到两人理解,也不愁他的这番道理回去说不通娘了,这年头,还是老爷们儿做主,爹都同意了,娘也没话说的。 只是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大肆张扬,不然的话,到底是用这种手段得到的高中文凭,别人什么都不懂的还好糊弄一下,那些知青,项明他们可不是傻子,若是因此起了怀疑坏了自己的事儿 青山想到这里把自己的担心跟赵父和小舅说了,两人也同意保密,商量决定不对外头的人说,连家里人也不说,免得走漏了风声。 回去的路上,因为心里少了事儿,骑车都轻快了许多,说说笑笑的,青山也想了些话把自己这番心思说得更顺理成章一些,不然从来没接触过书本的村里娃,再怎么聪明,怎么就能想到那么多未雨绸缪的事情。 天擦黑的时候到了家,青山娘早惦记着,在家等着,大姐二姐不知道做什么去了,没在家里头。 青山就把自己今儿干的事儿都跟青山娘说了,还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得了这么个病,现在看着还好,那些知青在呐,但他们肯定是要走的,到时候没人手了,我不还得下地干活,我又干不了,总要想个出路才是,总不能让爹娘养我一辈子。 我听项大哥他们说,上学的时候国家都管吃住的,尤其是大学,以后还给分配工作,到时候还能够在城里待着,有房子有饭吃我又不比他们差,只要大学招人,肯定能上的,到时候就把爹娘都接到城里头去,住大房子,吃好吃的” 幼稚至极的话语青山说得不打磕绊,经过了学校里那一趟,他的脸皮厚度是成倍增长,现在还不到撒娇卖萌无障碍的程度,但说些讨好人的心里话,还是游刃有余的。 青山娘一边抚着青山的后背把人搂在怀里一边听着,眼眶都红了红,她多好的儿子,多聪明的儿子啊!要是不得病就更好了! 又把青山的学生证拿过来仔细看了看,最后用帕子一层层包好了,说:“娘给你收着,保证不让他们知道,连你姐也不给说。” 青山要听的就是这一句保证,至于学生证到底是谁拿着,还有什么比青山娘藏着更好的,他这点儿信任还是有的。 说实话,东西来得太容易,他自己都没什么真实感,虽然也在那里回答了几个问题证明了自己的知识水平,但这样轻松就给了学生证,果然只有这样的时代了。 第32章 大姐回家的时候问了一下医院的诊断结果怎样,听到没什么好转之后,“哦”了一声,又关切了两句。 二姐的情商就要低多了,回来先吃饭,吃完了才问,问了之后嘟囔一句:“白花那么多钱了,我还一回没去过大城市呐,里头的医院肯定很贵吧!” “花不着你的。”青山娘翻了个白眼,对女儿这般不长进的表现早有所料,也没什么期望,只盼着以后嫁了人能懂事点儿,其他的她就不指望了。 二姐哪是个容易服气的,又跟青山娘拌了两句嘴,这才偃旗息鼓进屋了,大姐早就进了屋缝衣裳,现在人做衣服都是靠自家,尤其是村里头,从来不到外头买的。 青山进屋前,两个姐姐正头靠着头,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见他进屋了,二姐忙抬起头来,咳嗽了两声,不说话了,大姐也把手上正在做的东西用布片一盖,放到了一边儿。 这般情态,青山一见就知道这两人必然是有什么闺房私密,再瞥见笸箩里未曾被完全遮挡的那一块儿军绿色的布料,就知道定然是和那些知青有关,保不齐就是未来的两位姐夫如今已经正式出现了。 早料到会有这回事的青山没工夫感慨剧情的强大,他之前已经设想过许多次,大姐夫就不说了,能够带着大姐一起回城,怎么说也是个过日子的,之后两人过得好不好,凭大姐的那份能耐,想来也不会不好。 至于二姐夫,从剧情中看自然是个渣,若是能够,断了他和二姐的缘分是最好。——这是青山最初的想法。 但感情这种事情,从来不是旁人说怎样就能怎样的,青山也没那么多闲工夫天天盯着二姐。 即便是姐姐,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真没好到这份儿上,青山还有自己的一堆计划,可能会关注照看一些,但要他把时间都花在二姐身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依二姐的脾气,若是发现他的目的,恐怕还会反其道而行之,那样反而不美。 青山也想过,二姐夫之所以冒着成为黑户的风险也要偷偷回城,肯定是城里头的条件不错,不然的话,在哪里都是苦日子,为什么不跟二姐过了呢? 知青在这村子里一待好几年,能在这里结婚的必然是有些感情基础的,若是回城没有好前程等着,也不是没有留下的人,而那些回去的,必然是要谋求更好的前程,什么样的前程需要抛妻弃子呢? 一来可能是带着不方便,甚至是拖累,二来,便是妄图用婚姻谋求一个留在城里的名额。 如果是前者,青山觉得自己的改变足够让“不方便”都成为“方便”,他知道大概的历史,知道什么时候会恢复高考,而那个时候,他绝对是第一批考入大学的,说不定还要比二姐夫早进城,那种情况下,二姐夫还会抛弃二姐吗? 如果是后者,同样的理由,不靠谱的不知道从何处找的城里妻子难道会比一个真真切切的城市里的大学生小舅子好吗? 总之,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 至于剧情中那种渣男最后因为条件所限成了忠犬会不会膈应人,青山觉得是没什么的,正如那句话所说,所谓忠诚,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谁能保证这一辈子忠犬的男人从来没有过其他心思呢? 若是真的要那样计较,恐怕没有哪一对能够真的白头偕老。 人世间的诱惑太多,一时的闪念不去付诸实现就不会是恶,既然不是恶,谁又有权力批判呢? 何况,二姐永远不会知道有过剧情这种东西,只要能够夫妻恩爱,白头偕老,就是幸福了。 因为这些想法,过了两年大姐结婚的时候,青山按照一个弟弟该做的送上了祝福,他这两年过得很充实,有时间的时候就会自己蹬了车子到镇上的书店去看书。 外国的书籍是肯定看不到的,但是课本之类的却是不缺,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进书店一看,除了半壁江山的一片红,其他的全都是这种摆在哪里都不怕查的课本。 国营书店的人态度都不太好,但青山也不怕,自从那一天顿悟之后,他莫名生了些诡异的胆气,走到哪里都不怕人的,因为再没有比他更加根正苗红的点钟的太阳了。 而这种态度之下,那些再怎么门缝里看人的,也不敢对青山怎样,生怕惹出什么不得了的麻烦,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哪个穿鞋的也不会傻到去跟一个光脚的死磕。 青山也不过分,他就是看看免费书籍,他对自己脑中的知识有自信,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区别,就是同样的知识,表述的方式不同,最终的答案也是不同的。 这一点在数学上表现更明显一些,某些他习惯用的符号这时候都是没有的,而他完全看不懂的符号也有一些,需要查证一下其中的意思。 其实数学还算是简单的,最难的是外语。 青山几辈子这一项都是真真切切的弱项,第二次学外语的时候可是下了苦功的,不然也不能混进那样高精端的实验室,但也就那一辈子了,和现在还隔着多少年的时间,这些时间足够让外语这门知识变得面目全非。 这么说其实也不是太对,但是看到课本中偶然涉及的外语知识都在说红宝书上的话,青山还是有些莫可名状的囧感。 什么“又红又专”,什么“插队落户”,什么“贫下中农”,一股子时代特色的外语翻译让他一时间也有些词穷,若是不看官方答案,他很难用简捷的句子来描述四个字中间的含义。 再有一些语法上的变化,这方面他还真的需要好好学习一下。 偏偏书店里头这方面的书少之又少,自从年初以来,凡是有外语字母的书都成为了资本主义荼毒,那些外文书籍都看不到了,而课本上,即便有些外语知识,也是少之又少,不敢明目张胆挑战大家的神经。 青山为此很是苦恼了一阵儿,后来还是从收废品的那儿找到了一些可以称作外语高级课本的书看了看。 这种东西他买得起也不敢买,只在那里看一看,还不敢让人发现,免得有些人贪功,直接给他告上去了,这般鬼鬼祟祟的,真是把当初害人的心思全拿出来才够用。 好在时间充裕,书中内容也不难,青山基础在那儿,大体熟悉一下就能够掌握了,不然还真是容易露陷。 对外头,青山自然是表现得爱学习,为此他也从书中找到了凭依,领导也说过“文明其精神”,可见学习文化是没错的,尤其是市面儿上这些大家都认可的文化,那就更是没有错了。 自从发现了这句话,青山的学习就更加刻苦了,很有些废寝忘食的意思。 他这般模样也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项明存了好心,一次单独跟青山谈了谈这个问题,让他劳逸结合,不要累坏了自己的身体,他的话很有些感人的成分,却也多少是看在曾经借住的情分上,这才这般苦口婆心。 “项大哥,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身体的,我起点晚,又不如你们聪明,如果现在不更努力一些,将来就更加赶不上你们的脚步了。”青山说到这里,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现在你们说的一些话,我都听不懂呐。我想,等我学的知识多了,就能跟你们一样了。” 项明这个人某些方面还挺好懂的,他喜欢当领导,喜欢被人尊重,只要你捧着他,他就自然不会跟你计较太多,某些时候还会比较宽容。 他听青山这样说,话语中有些吹捧自己的意思,不由有些得意,笑了笑,也就没有再说,不然好像拦着人家不让人家进步一样。 心思一转,话语也就跟着拐了个弯儿,不再是一味地关心青山的身体健康了。 “不要这样妄自菲薄,你还是很聪明的,我总听书记员夸你,行了,你好好学吧,我先去那边儿忙了,唉,这一天天的,就是不得闲。”项明故作苦恼地抱怨了一句。 他和田爱国现在已经不在青山家住了,平时接触也就少了些,能够抽时间跟青山说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这也是为了表现表现领导的平易近人,项明今年刚刚当上干部,当然要表现得更加亲民一些,争取更多的支持。 这边儿项明走出去,大姐夫正好进来,他跟项明是同批的知青,彼此关系不错,见到人了,留他在家吃饭,今年略宽松些,倒也不至于留客人喝野菜汤了。 项明推脱说还有事情要忙,两人在门口又聊了聊组织发展什么的高大上的话题,然后就各自分开了。 这些知青下乡来都没有房子,若在当地成婚,多半都是另一半当地人负责住房问题。 大姐夫哪怕是个男的,也不能免了这层困境,最后项明主动拉着田爱国去了原先地主家的房子住,这才给腾了个地方出来,让大姐和大姐夫当做婚房用了。 只是这样一来,大姐夫就好像入赘的似的,总在女方家住着,青山看得出来,他对此有些不习惯,只不过实在没法子,这才勉强住了。 他性格不错,对外人很能说得着,就是陌生人也能聊两句,对大姐也挺好的,两人才新婚,蜜里调油一样的,大姐的脸上也多了些颜色,看着不那么寡淡了,漂亮许多。 私心却也重了许多,常常背着爹娘占了厨房给大姐夫开小灶,青山碰见过两回,估计青山娘也知道,只不过不说罢了,但脸上的神色却是一天比一天不好看了,任谁也受不了这样胳膊肘往外拐的女儿。 第33章 这些年,日子是一天天好过了,村里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松快,但思想上的堕落却是显了出来。 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显然已经让某些人滋生了惰性,索性这几年年景好,种的粮食都够吃,偷懒的人也就一天比一天多,反正不怕少了他们那口吃的。 青山现在的工作还是跟着书记员到处跑,见得多了,对这种情况也很是无奈,不改变“一切公有”的话,很难改变这种混吃等死的人的惰性。 也亏的是这些年年景好,不然为了这种人连累大家都挨饿,可是要激起公愤的。 某些聪明人已经开始尝试做些不太明显的小生意,因为多是用以物换物的方式,随便找个理由也能糊弄过去,也就少人追究,但形势上,似乎对此也宽松了一些。 连那些知青的心思都活泛了些,不那么安心在村里工作,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了,很多都在议论镇子上城市里的事情,为了知道那里的消息而对邮递员望眼欲穿。 有些亲戚在外头的也忙着各种信件往来,听取家人的意见,争取离开这个小地方,谋求更大的发展。 二姐的婚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办的,因为剧情并不针对二姐本人,青山对此事的很多方面都是泛泛知晓,而事情发生之后他才知道竟然是这么一回事。 那位二姐夫果然是二姐提起过的“国华”,那是个聪明人,在当地人都困难的时候他还能弄到肉吃,就知道这人绝对不是死脑筋的。 也就是这样的聪明人,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哄得二姐跟他好,两个人不知道是怎样说的,又或者二姐怕羞,没跟别人说起过,把身边人都瞒得死死的,但纸包不住火,终究还是被人逮到两人在小树林里亲嘴儿。 这种事情,若是放在前几年,恐怕直接就被打成“流氓罪”或者怎样挨枪子了,但是放到现在大环境稍微宽松的时候,其中一人又是项明那帮知青里头的自己人,事情便要松快多了。 二姐情根深种,舍不得国华受罚,便跟爹娘跟大家说是她主动的,这可好,自古以来,只有男的流氓女的,哪有女的流氓男的,便是定罪都不知道怎么定了。 青山娘气得眼都瞪圆了:“你个死丫头,这是你胡乱承认的事儿吗?借你个胆子,你敢!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青山听到消息来的时候正见到这母女两个在一块儿撕打,旁边的人拉都拉不开。 好容易把两人分开,听了二姐那没头脑的话,青山真是连气都懒得跟她生了,某些时候,某些事情,你还真的不能说就是一个人的错。 好在这件事情他早就想通了,更是早早预料过会有这种拆不散的结果,并不是很担心之后的事情,十分镇定地出面解决事情。 二姐是自家人,不能说,矛头便只能对准那个国华了。 “你是怎么说的?在村里这么久了,我也叫你一声哥,你就是这样对我姐的?这种事情,不管我姐怎么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主动的,你要是个男人,就承认了,我们也不怎样你,这事情该怎样就怎样,你们两个不是谈着呢吗?那就直接结婚好了,免得坏了风气名声。” 那个国华也是一表人才的样子,这几年的农村生活也没把他那一身白皮子染黑,斯斯文文的,看着就是个小白脸儿的样子,最难得还不是那种身无二两肉,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 剧情中这人抛妻弃子,算是个渣了,但是二姐已经先说了那样的话,若是他们两个最终没到一起,这几年二姐在村子里的名声就要不得了,好好一个姑娘还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且,瞧她的模样,心里头分明就这一个了,怕是旁人掰不开。 青山也没多想,自从某件事相同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非得拆散一对儿,既然事情这样发展,他就顺势促成一下好了,最后到底怎样,总是事在人为的意思,便是最终不好了,再坏也就是剧情中的那个结果了,他也承担得起。 项明那边儿也帮着劝,如今还没有知青回城的许可,这些人在这里这几年,都以为可能要过一辈子了,心眼儿老实的,孩子都有了,其他人也不是不羡慕的,这些大龄青年早都想成家了。 国华没怎么犹豫便同意了婚事,他是个有主意的,这几年陆续有成家的离开地主家那个大院儿,他原先同住的人都走了,他自己一个房间,直接当做婚房就成了,不用像大姐夫一样住在女方家,像是入赘的似的。 这个要求很容易就被项明允许了,他们没什么在这边儿占房子占地的心思,都想着好歹是一桩喜事,一帮子人忙忙碌碌的,没怎么出钱,可都出了把力气,让婚礼办得也能看。 其实这个时代的婚礼也十分简朴,有件整齐衣裳,最好是那种中山装,男的穿黑,女的穿红,连块儿盖头的红手帕都不要,随着铲除封建残余,这些民风习俗也多少变了变,虽还喜庆,却简朴了许多。 两人奢侈地去镇上照了张结婚相,普普通通地并肩坐着,照在照片中的两人脸上都挂着傻笑,相片似乎还做了特效,那脸蛋格外红,愈发显得傻乎乎的。 当然,这是青山的评价,旁人看了都一个劲儿地说好,大姐口上不说,后来拉着大姐夫也去照了张,只没回来显摆,还是偶然让青山瞧见了一回。 手头宽裕了,婚礼再简朴也多摆了两桌,一下子就把之前的尴尬都掩饰了去,闹洞房的时候再说新娘和新郎的小树林约会就带了些调侃的意思,也不让人听了害怕了。 两人婚后过得挺不错,至少从二姐的表现上看是如此。 青山也没多管,在他的时间表上,高考就快要恢复了,一切都进入了紧张的倒计时当中。 一直留意着此事的青山第一时间得到高考恢复的消息,早有准备的他立马去报了名,也没跟人商量,自己拿着学生证蹬着车子跑了三天,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拿到“准考证”了。 因为恢复得突然,消息的传递并不很及时,青山所在的小村子得到消息的时候,报名的时间早就过去了,青山报名回来才见到项明等人有些失落的样子。 “不要着急,不行等下次考就是了,我听说明年还有的。”青山虽然是村子里第一个得到消息的人,但这也是因为他往镇子上跑得勤,他知道消息的时候若不是马上取了证连夜赶去报名,恐怕也是要误了报名时间的。 这样的孙山之名也是个运气,却不好在那些名落孙山的人中间说出来了,倒像是炫耀一样。 至于录取通知书下来之后大家还是会知道,那就知道好了,本来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顶多他们都有些吃惊,认为自己瞒得紧罢了。 青山本来就不喜欢张扬,这样的时代也容不得他的张扬,索性就这样闷声发大财好了,这些知青他没有几个喜欢的,也没必要非要拉着别人一起向上,这也是他自私了。 “嗯,马上就是明年了,留意着些,下次定不会错过了。”项明这般说着,脸色还有些不好,却也勉强笑了笑。 更多的知青则不知道该做何种表情,曾经在学校学习过的那些知识,有多少人还记得呢?大部分的都忘到脑后了,能够不当文盲就是他们有文化的地方了,其他的 “就算报了名也考不上,这几年光知道干活,那些知识都忘光了,我的书本子都不全。” “我还记得些,却也没把握,全国多少人呐,哪里那么容易考上。” “呵呵,我原先学得就不好,现在再学也学不进去了,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你们明年一起去考吧。” “考上了还得再读几年书,没完没了的,我还是老老实实待着吧。” “我是一定要考的,考上就能回城了,你们不想回去吗?以前是不能,现在能了,总要好好考一回吧。” “也是,那,从现在开始复习好了,先把书找齐,抽时间多看看,明年好好考,准儿能过。” 一群知青叽叽喳喳地商讨着,多半都是男的在说,已经成家的女知青早在家带孩子了,哪里顾得上这些。她们也从来不觉得高学历有什么用,总还是要嫁人生子的。 有的是两个知青组成的家庭,互相约定高考回城,有的是心思纠结,拿不定主意,好在今年总是赶不上了,有什么想法都要看明年了。 但这些浮躁却是在每个人的心里头都存了个影儿,各自存了些不能跟枕边人说的心事。 青山没理会那些,比起那些没报上名的,他这个报名成功的还要多多努力,一门心思又看了几天书,等到考试那天,早早就过去了。 试卷果然很简单,就考语数外三门,都是以前看过的知识点,某些简单程度真的就是小学水平,有些则要难一些,多是在数学上,但那种难度也有限,对青山来说是难得的需要想想再写的题目。 这种情况下,考完之后他也就知道自己的分数不是满分也相差无几,上大学是绝对没问题了,还尽可以报好一些的大学。 想想最初的时候普通的自己哪里有这样好的运气,各种综合,考下来之后的分数也就勉强不会跌到三本而已,而现在,不是一本的他都不带看的。 莫名有些得意,笑过之后又恍然,这时候似乎还没有一二三本的分法,所以,得了,还是国立大学吧,挑那种老牌子的就好。 第34章 录取通知书是通过邮局寄来的,就好像老电影里那样,邮递员背着绿色的包,里面满满一包的书信,骑着自行车上山下乡,一个个核对地址找到人,交到当事人的手里。 这样的寄信方式让青山收到信的时候莫名有一丝感动,邮递员一边把信递给他,一边笑着问:“是京都大学的信,你家在那边儿有亲戚?” 遥远的京都作为首都,什么都是好的,一见信封上的地址,邮递员也起了些好奇,他没想到是录取通知书这样的事情,因为这年头有资格报名并且成功考过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不到百分之五的录取率,全国上下报名的五百七十万人,最终被录取的也不过是二十七万人,连个零头都没有,平均到各个城市乡镇,能够收到录取书的人真的是凤毛麟角,尤其在赵家村这样的小山村,更是罕有。 所以,邮递员按照正常的思维想,难道是那里有亲戚? 比起录取通知书这样的事情,这种猜测反而更靠谱一些,随着生活条件好了,天南海北的人都开始寻根通信,突然一下冒出来个在海外的亲戚都不稀奇,何况这样的距离还没出国。 “不是亲戚。”青山这样回了一句,笑笑没有再说话。 邮递员常跟人打交道,见这种情况知道是不想多说的意思,也就没有再追问,又去给别人送信了。 “啊,这是什么?”正在做饭的青山娘见到递到眼前的东西,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才接过来。 “这是京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青山已经打开看了,重点看了看报名的手续和时间,或许因为这年头上大学的都少,所以看起来程序并不复杂,也没什么流程表,一张纸简单明了。 “这是考上了!”青山娘有些不敢相信,又不敢拿那单薄的纸张了,生怕手上还有没擦干净的水渍,还怕蒸汽把纸熏坏了,忙往外走,到了明亮地儿,她又把那通知书拿出来反复看了又看,她认识的字不多,大部分都看不明白,但“赵青山”这个名字她还是认得的,一遍遍虚虚摩挲着那名字,嘴角咧出一个笑容来,说不尽的欢喜。 “青山,我听说你收到了京都大学的信,是什么事儿啊?” 赵家村里邮递员也算是常来的,跟这些常常寄信的知青都熟悉,一说起来就说到了这封来自遥远城市的信。 其他人或许还以为是亲戚关系,但大姐夫肯定不会那么想,他如今也是家中一份子,总比别人了解得多一些。 心中好奇,放下锄头,提前回来了,一进门就看到这娘俩,张口就问这件事。 青山娘正高兴着,哪里还记得“不能说”了,笑呵呵地扭头说:“在这儿,青山收到了京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考上了,哈哈” 激动得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青山娘也就只知道笑了,大姐夫接过通知书看了看,眼神儿一闪:“青山什么时候去考的试,瞒得够紧啊!” “可仔细点儿,别弄坏了。”青山娘紧张地看着那页纸,害怕大姐夫把纸张弄皱了,忙接过来,又为儿子辩解道:“青山这孩子有谱,考上了这才能说,哪跟你们似的,咋咋呼呼的,搭把手就上天了。” “快看看哪天去报名?娘给你收拾东西。”青山娘说着又把通知书递到了青山手里,青山笑得有些无奈,早知道瞒不住,但看大姐夫的态度,怕是心里不舒服了。 “哪里有那么快,还有一个多月呐,不着急。”青山一边跟青山娘说着,一边也跟大姐夫解释,“我也没想到这样就考过了,当时在镇上听说报名立马就去了,谁知道这么容易。” 事实已经这般,再说什么也都不怕了,青山也多了些底气,倒也不怕那些人深究他是从来得来的高中学生证,满足了报名条件。 这些年,他努力学习大家都是看得到的,他若说是哪次去镇上办下来的,恐怕也没几个真的闲得慌去找刺,跟项明那些人的关系不算多好,但也不曾坏过,甚至因为项明曾经借住在青山家,彼此之间要多两分情面,估计也不会去为了这个刨根问底。 样样都想到了,青山唯独没想到二姐得知消息后会过来跟自己闹,言外之意是他报名也不带着二姐夫,撇下大家自己考试什么的。 亏得是自家人,她没有往上加罪名,但她这些说辞,若被心怀嫉妒的人听到利用上,那就是青山怎么也说不明白的罪名。 这些年,多少人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死了,有些流言蜚语比刀还厉害,杀人都不见血的。 时隔多年,二姐再次得到了家里的混合双打,脸都肿了,青山的目光也格外冷,他相信二姐不是有心过来挑刺,不然的话她就直接把这件事定了性告上去了,但她这样的做法到底还是让一家人都接受不了。 若是青山混得好了,他不介意带上其他人,都是亲人,能够共同富贵,总比总要被贫穷的拖后腿强吧。 但,他不过是刚有点儿起来的劲儿,这边儿就这样不依不饶地“问罪”,嫌他不拉扯,他连自己都没扯出泥潭,又怎么扯别人? 同样是陷在流沙之中,看到别人起身就往上依靠,拽得人起不来,全不去想着帮对方一把,等对方出来了再拽他,这就是人性的自私之处了。 “你有完没完?!”青山喊了一嗓子,“你是不是就看不得我好?二姐夫多大,我多大,你光说我怎么不拉扯他,怎么不想着他什么时候拉扯我了?今儿回来抱怨,是你的主意还是二姐夫的主意?” 青山板着脸,面无表情,格外威严的模样让屋子里都静了一下,不等二姐回话,他又说:“如果是你的主意,我以后只当没有你这个二姐,连弟弟的一点儿好都见不得,可见咱们没亲人的缘分。如果是二姐夫的主意,你来这里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跟家里头闹,我只能说男人活到他那样,窝囊!只会躲在女人背后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自己来跟我说这话。” 见二姐满脸的不服气,动了动嘴唇似乎还要争辩两句,青山是真的懒得跟她说了,提醒了一句:“你对二姐夫这样言听计从,也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把你放在心上。” “瞎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见不得你好了?我不是说” 二姐急切地想要为自己解释几句,青山却懒得听了,直接使出大杀器,有些疲倦地跟青山娘说了一句:“娘,二姐吵得我头疼。”说着还揉了揉额角。 这些年,青山的身体看着并不弱,青山娘想尽了办法给他找补,但或许是灵魂影响身体,又或者青山从没想过自己能当壮汉,他自来就没见胖,虽没再去医院检查什么,但爹娘都当他身体没好。 青山开始还不适应他们那质朴的关爱,就如同那令他喝到想吐的红糖水,但后来习惯了之后发现这样也挺好的,在这种时候,他只要这样说一下,不用他再说,赵厚生就直接把二女儿赶出门去了。 “多时候不回家看一眼,回来就跟你弟弟闹,见不得你弟弟好,你这个女儿,我真是白养了,真是个白眼狼!” 赵厚生在大门口说了这样的重话,赵爱红的脸皮还没城墙厚,受不住,红着脸跑了,跑之前还不忘跟亲爹吼一句:“你们就知道宠着他,我倒要看看你们以后能宠出个什么来!” 她这种带点儿诅咒性质的话让赵厚生气上加气,对二女儿的心更冷了些,自从她出嫁之后,逢年过节都不见带点儿东西回来看看爹娘的,偶尔一回来便是要这要那,大包小包地往她家拿,偏偏拿了东西也不见笑脸,好像家里欠了她的。 这也不知是哪里来的思想,本来女儿就是赔钱货,如今时代好了,他们也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父母,该给的陪嫁也没少,因为她结婚的时候年景好些,给的陪嫁甚至比她大姐还多点儿,她倒好,还觉得不够,难道非要把一家子钱财都给她才够吗? 院子总共没有多大,屋里头的青山娘也听到了这样的话,直接骂道:“这死丫头片子!” 青山听得也很无奈,他又不是原主,再怎么宠也不会被宠坏的,毕竟有理智嘛!但到底是自己惹出来的,他还得好好安慰爹娘。 “青山真是有本事,快说说都考什么了,明儿让你大姐夫也去考。”大姐回来之后绝口不提二姐的事情,一个劲儿地夸赞,说话也好听,明明和二姐是同样的意思,但没有抱怨没有指责,听起来就是顺耳许多。 赵厚生听得呵呵直笑,青山娘不等青山开口就满口应了,然后就是一个劲儿地夸青山聪明。 录取通知书就摆在那里,大姐夫也没好意思反驳这样的话,跟着虚应了几句,末了还是笑着让青山指导指导他,还特别坦白地说以前学的知识都忘了,恐怕要从头学起。 青山知道从头学这种话有些夸张,他也没有那个从头教的心思,干脆把自己记得的考题都默了下来,连同答案一同给了大姐夫,只让他先看看,不懂了再问。 第35章 报到的时间很快就到了,青山娘为这一天准备了很多,先是扯了布,给青山弄了两身新衣裳,又在家里腌了不少的咸菜,听说那些上学的同学们之间还会赠送自家特产什么的,她又去跟别人换了些山上的小枣子 铺盖卷是重中之重,青山的印象中的大学还停留在现代那种拉着行李箱进门,然后交钱分钥匙去宿舍的流程,压根儿忘了还有被褥这一回事,见到青山娘收拾的时候还问了一句:“带这个干什么?” 嫌弃地看着那个军绿色的铺盖卷,背着这个东西走可就像是蜗牛一样。 青山娘当下就笑了:“娘的傻儿子啊,你不带铺盖卷,怎么睡?躺光床板吗?” 这一句把青山问得愣了一下,想了想,总算明白大约是现在的大学并不提供被褥这类东西。 是啊,算算现在上大学的成本,想想现代时候上大学交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什么都不收,自然什么都不准备,正常得很。 家中并不富裕,青山也没说出到那儿再买的话来,这年头家家户户的被褥都是自己找人做的,再不然就是自己做的,哪里有商店直接卖现成的?便是有,也不是他们这样家庭能够随便负担的。 再一次认识到了自家的窘境,青山沉默了,这些年,他换了轻省的工作,却没有考虑过父母累不累,更没有想过怎样为他们分担,偶然得到的那点儿好吃的,除了讨好卖乖又有什么实际作用呢? 若不是这时代的大学基本上是国家供的,他恐怕还要让家里背上沉重的负担,光是眼前这样,路费饭费,也让父母发愁了很久。 “这十里八乡的有几个大学生,我知道的就咱们青山一个,还是京都大学,怎样都要上。” 听到消息赶来的亲戚中,小舅做了代表发言,同时递上来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票子,一大把花花绿绿的,俨然是笔巨款。 “这是大家的意思,不多,是个心意。”小舅不容拒绝地把票子塞到了青山的手里,“好好读书,以后有个好工作,咱们脸上也有光!” 村长代表村子里头也出了些钱,表明了态度是支持的。为了这等光荣事情,青山家还摆了几桌席面,让全村的人都热闹了一回,知青们也跟着眼热不已。 走出赵家村的时候,青山还在想,他以前总以为这个村子这不好那不好,贫穷、愚昧、落后,一切都是它的罪,像是一个深深的臭泥潭,让人迫不及待想要逃离,但在真的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它同样质朴、善良、真诚,愿意为了每一个离开的人留下一个念想,等待他们在外面开枝散叶,等待他们有一日落叶归根。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青山想,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回来。 那时候,他也许依旧会嫌弃这里的贫穷,嫌弃那些会在潮湿被褥里生出的虱子,嫌弃那好像总是脱不净壳的米粒揦嗓子,嫌弃那阴暗的屋子费眼睛,嫌弃那好像总是布满尘土的院子,嫌弃那乱叫的鸡鸭和它们乱拉的屎,但他同样也会稀罕,那院中大树的绿荫,山上的红枣,还有那能够在四野肆意奔跑的自在。 所谓乡土情,大概就是这样,讨厌它的土,却因为是乡,土也有情。 这一次的路程长了许多,小舅请了假送青山去,赵父也不甘示弱,一把扛起了铺盖卷就跟着走。 青山是主角,却是背得最少的,他的军绿色包内装着的是自己的几件衣裳,都是新的,青山娘找人帮忙做的,赶在他走之前做出来,还有两双鞋,千层底的布鞋,样式有些土气,却十分合脚舒服。 小舅手上也有一个大包,里面装着青山娘准备的各种可能能用上的东西,茶杯饭缸倒也罢了,最重的却是那几罐咸菜和一大包小枣子,满含着乡情的期望。 一路火车来到了大学门口,赵父沉默地背着那个铺盖卷,不许青山自己扛,他就像是个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对这样的大城市充满了敬畏,连这些城里人好像都比他高一等,他只能挺直脊背,严肃着脸,防备着可能的驱赶嫌恶。 繁华的城市在大学门口的这条街上显出了一些绚烂多彩来,各种颜色的衣裳,碎花的裙子,荷叶袖子,还有喇叭口的裤子,小青年们时髦的镜,还有那头染烫过的发型 赵父眼睛不去乱瞟,脚步却慢了,小舅抬起袖子擦了擦汗,做完这样的动作又觉得不太妥当,褪了色的衣裳本来就不如那些人鲜亮,再做出这样的动作来,愈发显得不讲究,听到路边的笑声,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笑自己,先红了脸。 比起赵父和小舅的局促不安,青山就落落大方多了,先是在学校门口拦了一人问路,确定法律系报名是在哪里,然后领着赵父和小舅一同过去,把通知书并户籍证明之类的东西拿出来。 顺利报道,分配了钥匙,知道了宿舍号后,青山又领头往宿舍楼走。 青山从没有来过这座学校,他曾经的学校并不在这个城市,也不是这样好的大学,出于某种微妙的自尊心的作用,他即便很多次来过这个城市游玩,却从来没有试图进入那并不收门票的大门。 那个时候的他,大概就如现在的赵父和小舅一样,怎样都脱不了一身乡巴佬的气息,哪怕身上的衣服并没有什么特殊,心里头却给自己贴了标签,对这样的门槛望而却步。 “既然不是这个学校的,就不要进去”,“有什么好看的,还不都是一样”,“学习靠自己,又不是靠着学校的招牌”,“难道从这样的大学出来就会高人一等吗?” 大抵是这样的念头作祟,让他从没有进入这道大门,而现在,他自己考进来了,挺着胸膛走入的时候也并未感到什么骄傲自豪,因为,那些知识,就好像大学生拿着微积分去为难小学生一样,即便是自己的知识,却还是无法让人获得成就感。 现在没有,以后,就更不可能有了。 青山在心里深深地叹息,他所掌握的知识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在起跑线上,他已经甩开了所有人,那种时候获得的领先又或者胜利,能够有多少意思呢? 出于这样的想法,他并没有在艺术类上继续深造,他的书画水平已经是大师级的了,倒不如在别的弱项上多多学习,与大家一样,凭借自己的努力一争高下。 所以,他选择了法律,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能够让他投入更多的精力,而学好了法律,完全不用担心以后的吃饭问题,律师总是个不错的很有发展前途的职业。 他想要在这个变化的时代生活得更好,那么就要了解规则,这样才有资格谈把规则化为己用。 “你好,我是” 宿舍是四人间,上下床位的那种,另一端是四人的桌子,还有四个柜子被挤在床铺的另一端,刚好够开合的样子。 青山跟宿舍的人认识了一下,他的名字充满了乡土气,得到几个还算善意的笑容,青山也笑,那样夸张的喇叭裤和抹了发蜡的发型,怎么看都像舞台上的年代剧,无论哪里都是笑点。 赵父和小舅手脚麻利地帮忙收拾了青山的床铺,然后就跟锯嘴的葫芦似的不怎么吭声,还是青山记起包裹里不能久放的小枣子,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他的床铺是下铺,拉着赵父和小舅坐下,两个从来没有来过大学的人被这样青春的气息感染得也有了些鲜活气儿,左右看了又看,似乎什么都透着新鲜,却又不敢太过流于痕迹,只怕让人见了耻笑。 中午在大学食堂一起吃了顿饭,赵父和小舅就坚持回去,一来是没有那么多钱供他们在这里长待,二来也是惦记家里头。青山把他们送去了车站,临走的时候带着他们在城市里逛了逛,走了走那些以后或许会很出名的街道,畅想着以后要在这里买房,正正经经给家里人一个城市户口。 赵父却不敢想那么多,稀罕地看了看那些旧城墙就要往回走,青山悄悄地把一部分票子塞入了他怀里的布包,他不是从没出过门的农村娃,他知道怎样才能在大城市生活得更好,一个大学生的身份足够他去当家教老师了,不需要带这么多钱让家里吃糠咽菜。 他知道这些话跟赵父说不通,也就不去说,悄悄把钱给他塞回去,等他回家看到之后,也不会为了这些钱再花一笔路费送过来的。 其实也可以把钱寄出来,但青山知道,在父母的思想里,那样都是极不安全的,他们不会选择那么做,也就只能好好收着了。哪怕他们不花,那也是他们的底气。 目送着火车离开,想到那拥挤的车厢,还有那股子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怪味道,青山知道,自己奋斗的路还有很长,最难的时候已经熬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第36章 绿树成荫,京都大学的校园风光一向有一种悠远留长的韵味。行走在其中,呼吸到的好像都是那浅淡的书香。 许多人为的景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了些天然的味道,当年砌石垒成的湖泊,如今看来也多了些沧桑隽永。 “啊,这就是以后要生活的地方吗?感觉很美好呐。” 拖着行李箱的少女满脸的兴奋之色,暂时松开手,张开双臂,闭上眼深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好像脱胎换骨了一样。 “是很美好,如果你的成绩也能一样美好的话。”背着包同样拖着一个行李箱的少年模样俊朗,和漂亮的少女走在一起,如同一对璧人。 少女翘了翘鼻子,不满道:“喂,能不能不要说这些扫兴的话。——美术系难道就很差吗?你看不起画画的是不是?” “呵呵。”少年直接奉送了网络上正流行的一个词汇,象声词,却比笑容多了些难以形容的含义,可以是嘲讽,也可以是看好戏的意思,总之,那副模样绝对不是单纯的笑。 少女怒不可遏,小粉拳砸过去却被躲开了,少年拖着自己的行李箱走了几步,“你可想好,虽然你是女人,但我可不会让着你,真的打起来,摔在地上可别哭鼻子,我是不会哄的。” “可恶,怎么会有这样的竹马?”少女愤愤地握紧小拳头,里的竹马各种英俊,好吧,这个还是有的,然后各种有才,好吧,这个也算有的,高考第四名什么的,真讨厌。 但是,竹马啊竹马,不都对自己的青梅各种真情吗?怎么轮到这个家伙身上,自己就跟他的小弟没两样,半点儿都享受不到女孩子能有的优待,他真的是个男人吗?一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 少年脚步不曾停留地往前走,他却没有去自己的宿舍楼,而是往一栋老旧的宿舍楼走去,少女一看,一脸的了然,忘了刚才的不快,追上去说:“怎么,想要看看我爸以前住过的宿舍?” 被说中了心思有些不好意思,但少年还是点了点头说:“你难道不想看,老师以前住过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这句话同样点中了少女的心思,男生宿舍这一点限制完全没被她考虑在内,点着头,两个人就拖着行李箱往里走了。 他们走得太过光明正大,连宿舍管理员都没多问一句,大白天的,女生进男生宿舍也没什么,何况这时候正是新生报名的时候,小情侣你送我我送你的,都是常见的戏码。 这么些年,宿舍一次次换人,绝对看不到当初的样子,即便明知如此,看了看室内的格局,还是难掩失望。 不是书中说的那种摆设,或许是因为添置了空调网线电脑的缘故吧,又或者是那增补出来的卫生间,亦或者是四人宿舍已经成了两人宿舍。 “你们找谁?”宿舍开着门,里头正在打游戏的男生察觉了门外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见到有个漂亮女生,忙抓起旁边的背心套上,遮住了白斩鸡一样的身材。 “没事儿,我们走错房间了。”少年这样说着,拖着行李箱就走。 少女对自家父亲的书籍远没有那么痴迷,好奇地多看了两眼,也跟着少年的脚步匆匆离开,脸上还带着笑容,刚才那个男生手忙脚乱套衣服的样子真是好笑,他有没有发现衣服穿反了呢?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两个人的大学生活,一个法律系,一个美术系,课业基本上没有重叠,彼此见面的契机也就是放假的时候,两人自小就是一个小区的,青梅竹马,少年因为一次无意中发现自己崇拜的那个作家竟然是少女的父亲,自那以后对少女也多了些宽容,真的是一些,绝没有更多。 每次去少女家,他绝对不是为了见少女,而是为了打着见少女的幌子多跟老师交流两句,若是能够看到他的新书就好了,可惜老师是做律师的,平时也忙,写书不多,不然不过,或许也正是因为学法律的,才能够写出那些逻辑缜密推理清楚的侦探吧。 真是可惜,既然有这样的才华,为什么主职要是律师呢?开个小小的律师事务所,虽然生意也很不错,但是又有什么好? 若是可以,少年都想自己出钱支持老师写侦探了,那些带来的感觉,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 少年用自己的事例诠释了脑残粉的正解,喜欢的他竟然因为老师是学法律的也去学了法律,力争以后写出更上一层楼的侦探。 呵呵,如果知道少年有这样的心愿,少女恐怕就能嘲讽回去了,真没见过这么二的。 在少女的心中,自己的父亲那就是一个人生赢家,农村出身,不少拖后腿的七拐八弯的亲戚,但是还能够自学成才,考上全国著名的京都大学,最后成为小有名气的大律师,之所以是小有名气,少女认为一定是自己父亲低调的缘故,不然肯定早就是电视上都会播报的那种了。 当然,这中间最不能少的还有自家那个白富美的母亲,这段婚姻就是凤凰男和孔雀女的结合,不一样的是凤凰男从没有那些自负自卑的模样,不卑不亢地好像天生就是个上等人,礼仪风度都是极好的。 少女曾经听最不爱夸人的外公跟人说过“真像是古时的世家子一样,让人挑不出毛病来,除了他的家世,不过亲家也都是通情达理的” 人过中年依然美貌的母亲也曾少女心地说过:“你父亲那人打眼看上去就跟别人不一样,有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风范,我一眼就瞧上了,是我先追的他” 母女之间因为分享这样的感情问题而更加亲密,少女也曾羡慕过自己的母亲,希望以后能够找一个像父亲一样风度的男朋友,可惜,太难了。 有一件事,她没有跟少年说过,她之所以爱上画画,就是因为看见过父亲的画作,浓淡得宜的水墨轻轻勾勒,画上的东西便栩栩如生,透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风流味道。 她喜欢那些父亲从不示人的画作,也喜欢静下心来安安稳稳持笔画画的感觉,更喜欢那一笔一画,因为自己的倾注而跃然纸上的画面。 想到这里,画纸上的猫多了一撇胡子,斜过来的眼神好像在看那胡子似乎哪里不太对。 “弟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那好歹是你姐夫,你就看着他被人欺负啊?”客厅里的话语声透过没关严的门飘进来。 少女皱了下眉,放下笔,来到门口,把门缝扩大了些,就看到自己的二姑正在嚷嚷,二姑的脾气急,有个什么事儿还容易大嗓门,很是不符合少女的教养,她本能地不是很喜欢这个也不怎么喜欢自己的二姑。 “开车撞了人,还是酒驾,如今事情被交警接手,什么结论都还没给出,你说他被欺负了,让我帮忙,让我怎么帮?” 沙发上,有些年龄的男人端坐着,他没有去看说话的二姑,而是在看报纸,漫不经心地看,他的视力还好,没有戴眼镜,面容算不得多么英俊,但就是让人看了很舒服,端正的五官有一种清朗的味道。 即便已经开始学人物画了,但少女这方面是弱项,她很难把握人与人之间那微妙的从五官上就透出来的不同,不仅是容貌,更多是性格,是心情。 “二姐,我叫你一声‘二姐’,所以愿意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一把,但不代表我会帮亲不帮理,你应该知道我学的就是法律,或许有‘律法不外人情’的说法,但在我这里,凭你,很难行得通。所以,你要么回去等消息,我会帮你落实赔偿问题,要么继续在这里闹,我的耐性不好,你不要指望还能借着看望爹娘的借口再进这个门。” 男人说话的时候神色未动,报纸慢悠悠翻过了一页,似乎一直都在专心看的样子。 “你,你这”二姑的脸色很不好看,狠狠地瞪了男人一眼,最终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躲在厨房的母亲直到二姑离开这才端着茶壶出来,“怎么走了,也不说喝杯茶再走?” 这样一幅装模作样的假让少女悄悄地吐了吐舌头,她知道母亲不怎么喜欢父亲那边儿的亲戚,,大姑,二姑,尤其是二姑,但这样的态度真是太敷衍了吧,以为父亲看不出来吗? 男人没说什么,接过递上来的茶,轻轻品了一口,放下茶盏,淡淡道:“水温高了。” “就你灵,我下次用电水壶烧。”母亲嗔怪的那一眼颇有风情。 少女没敢再看,赶紧把门关上,她知道母亲其实很高兴,就跟她一样,或许有些自私冷漠,但没事儿不上门,上门准有事儿,还要吵闹一番的二姑她是真心不喜欢,总希望她快些走才好,这也是人之常情吧。 不是因为有着血缘关系就可以坦然相护,不是因为有着亲戚关系就可以随意利用,她喜欢父亲的这种公正,即便这种公正有些冷情,就好像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少女有那么一刻的迟疑,却也没有细想,很多事情在无忧无虑的少女心里都留不下什么痕迹,她的心也很自私,在乎的只有那么些个,再多也不能够了。 第37章 有没有人真的看见过宇宙的天幕是怎样的?不是晴朗天空的湛蓝,不是夜幕之后的浓黑。辽阔的空间中,各种色彩的星云宛若盛开的花,一朵朵,悠然旋转着,在蓝得发黑的天幕中绽放着自己的魅力。 飞船观景台处的镜面并不是十分平直的,镜面墙外,星云流转,边缘部分,好像彩沙流淌在蓝黑色的河水中,又似绚丽轻纱,带动周围的流光飞转。 那个最近的星球,最中心部分是橙色的,周围一圈圈,似有条纹图案,白色,蓝色,绿色,好多种颜色掺杂着,在主旋律是橙色的星球上点缀着。 随着飞船的靠近,那些点缀色越来越清晰,能够看到星球上面的一些建筑,能够分辨出一些灰白的是房顶又或者街道 “各位乘客,艾莱星即将到达,本次旅行即将结束,请各位乘客回到座位上,请各位乘客回到座位上” 广播中,甜美的女声一遍遍重复播报着,确保飞船内的每一个人都会听到,乘客们懒洋洋地从酒饮区,休闲区,娱乐区等地方回到排排坐的座位处。 小巧的机器人没有仿生皮肤,本身的金属色泽自然着,支架模样大小,从地面滑行而过,不时引导几个不听话的小孩子回到他们的座位上,也不理会小孩子的哭闹,直接伸出几根看似十分柔软纤细的机械臂,把他们跟自己捆束在一起,一同回到座位上。 见到自己的孩子被这样捆绑,家长们也没有一点儿惊慌失措又或者不满,七八岁的熊孩子,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让家长头疼的生物,能够有东西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做到该做的事情,家长们都是乐见其成的。 孩子们的哭闹时间也不长,未来的孩子,早就知道了不是哭就什么都会有的,见到没效果,很少有坚持哭泣的,于是不到一分钟,大约十五秒又或者三十秒左右,这些孩子都安静了下来。 黑发的少年有一张东方式的脸型,丹凤眼眯了眯,他不太喜欢这些孩子的吵闹,幸好,他们很快安静下来了。 伸手揉了揉额角,似乎每次都会有些头疼的样子。 “远光,怎么,头不舒服吗?是不是没睡好?我就知道飞船上一定睡不好,一会儿回去好好歇歇,我已经让艾佳准备好了,回去洗洗就睡。”身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嗓音,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来把他的头揽到肩膀上,让他倚靠着,另一只手为他轻轻揉着他适才揉过的地方,力道轻柔,像是怕把他弄疼了。 远光的身体先是僵硬了一下,又很快放软,微微闭上眼,让自己靠在女子的肩膀上,阵阵馨香是陌生的,却又是熟悉的。 姐姐啊,也不是很陌生的词汇,但 剧情中是这样的,这一次的原主是个被娇惯的孩子,是的,哪怕他二十多了,仍然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不是智商上的不靠谱,能够凭自己的本事考入怀蒲军校,他的智商还是毋庸置疑的。 他最大的悲剧不是爱上那个惹不起的少女,然后作死地被对方的爱慕者弄死了,也不是自不量力地跟人打赌攀比,又在赌输之后不服气,使出不那么高明的手段报复最后引来反噬。 在新上任的晋远光看来,原主最大的悲剧就是肆意挥霍姐姐来之不易赚取的财富及名声,却没有取得足够的成就,最后累得姐姐跟他一样死得不值。 是的,不值。 在这个星际时代,人类的寿命都得到了普遍的增长,活到一百多岁都是很普通的一件事,但很多人都活不到这样的岁数,因为他们是军人,是为了让更多的普通人能够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星际时代平安生活贡献了生命的人。 原主的父母就是年纪轻轻就去世了的军人,他们死在了战场上,是在跟异族战争的时候死亡的,虽然连尸骨都没有找全,但他们死得十分光荣,作为军属,原主和姐姐也享受了非常好的福利待遇,得到了大笔的补偿金,并且在一些住宿求学上享有优先权。 姐姐比他大十岁,早早就在父母的影响下就读军校,在军校中的表现十分优异,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机甲,即便并不是那么高端,但在一直希望驾驶机甲为父母报仇,与异族斗争的姐姐看来,她有信心继续努力,得到更好的机甲,得到更辉煌的战绩。 但她,这样一个心怀远大的女子,却还没来得及走上异族的战场,像父母一样杀死几个异族,就因为弟弟的拖累,死在了贵族少年的手下,死在了一次很普通的擂台赛上。 睁开眼睛,晋远光有些想要叹气,真是个让人悲哀的剧情。 细想想,他从一开始到现在,拿到的剧情哪个不是悲剧呢?而他,始终都是那些悲剧的缔造者。 幸好,不是原主了呐。 幸好,现在他才刚刚考上怀蒲军校,刚刚结束和姐姐的假期旅行,回来准备正式踏入军校的大门,所有的悲剧还没发生,一切都还来得及。 “好点儿了吗?飞船到了,咱们先下来吧,忍一忍,回家再睡一觉就好了。”明知道弟弟的体力绝对没有问题,身体健康得拿到了级,但是晋远慧还是温柔以待,好像她搀扶着的是哪个体弱多病的女孩子一样,这幅模样若是让她的同学看到,定然要吓尿了,这哪里还是他们的赤焰啊! 晋远光抬起眼,飞快地打量了一下姐姐的样子,记忆中,他熟悉的晋远慧终于和眼前的人对上了号,是一个清秀有余的佳人,不过没有那种娇娇柔柔的味道,眼下的温柔风也是独有弟弟才能享受到的,其他人,面对的恐怕就是赤焰无情冰冷的拳头了。 哦,赤焰是晋远慧的机甲,因为是红色的,便被她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很多人都是先认识了她的赤焰才认识了她,以至于她的外号就是赤焰,这让赤焰,机甲内的智脑为此苦恼了一下,它要怎么区分那些人叫赤焰的时候是叫它还是叫它的主人呢? 对此,晋远慧从善如流地开始叫赤焰“小赤”,听起来亲切了许多。 眼下,这个小赤就在她的空间钮中躺着,那个透明色的空间钮因为放了一个红色的机甲,隐隐也透出几分红来,宛若一个红玉吊坠,安静地衬托着晋远慧那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白皙肌肤。 “我没事儿,就是有些困了,好了,咱们赶紧回家睡吧,我真的困了。”晋远光这样说着,又打了一个哈欠,然后起身,自动拎起了晋远慧随身的小包。 晋远慧笑了笑,她空着的手自然而然地挽上了已经足够高大的弟弟,“走吧走吧,明儿姐姐送你去军校,记得先不要说你的身份啊,我要让他们吓一跳。” “嗯,知道了,他们一定不相信姐姐你的男朋友这么帅气!”晋远光说着向上吹了一下自己那略略长长的额发,嘴角一勾,翘出一个邪魅狷狂的反派笑容来,迷人得要死。 正是下飞船的时候,还有不少的人在等候区往这边儿看,他能感受到落在身上的目光,笑容也增加了几分亮度,闪耀人心。 “哎呀,是啊,这么帅气迷人!”晋远慧呵呵笑着,回头看弟弟的样子,短发飞扬,丹凤眼中也有些活泼笑意,又走了两步,猛地回头,“唉,你这小子,什么意思啊?难道你姐姐我就找不到帅气的男朋友吗?” 说着,手就上来了,看似很重,其实很轻地落在额头上,揉了揉,似乎还是在飞船上给他揉额角的力度。 “说实话,真的很担心了,我一直担心姐姐找到的都是娇娇软软的女朋友,谁让姐姐男友力爆表啊!” 晋远光故意这样说着,这在原主的记忆中也是有过的,曾经有个妹子就是那样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能够保护她的姐姐,吓得姐姐跟她友尽了。 哪怕是星际时代,有各种方式可以繁衍后代,但阴阳结合却是无法更改的社会准则,哪怕不禁止那些同性的,但更多人还是会选择男女组合。 晋远慧也不例外,更何况,她那时候从来没想过要结婚生子,她是准备到了战斗不动的时候再回来结婚生子的,又或者碰到情投意合的伙伴,之后再退回来结婚生子。 父母为帝国作战而死,固然是光荣的,但在晋远慧这个敏思的女儿看来,抛下儿女一门心思为国贡献何尝不是一种不负责任,她的心里头,是宁愿为了孩子放弃志愿的。 原主不明白这样的心思,他也想不到那么多,所以看到合心意的女孩子只知道讨好不成就强取豪夺,完全没想过自己要为之担负怎样的责任,也根本没有想过他没有那样的资本。 想到剧情,晋远光总想叹气,尽管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但他还是会觉得这样的悲剧人物未必全然是恶,只能说他做得不对,考虑得不周全,但他总还是有真的那一面,善的那一面。 十足为善固然难,十足为恶难道就简单吗? 多少次穿越,他其实不太明白自己穿越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单纯是为了挽回那些可能要发生的悲剧?如果是这样,他其实还可以有其他的身份来完成,而不是完全取代原主。 但,他其实并没有选择。 从未跟他有过任何解释的系统,从未允许他自主放弃的穿越,他能做的就是好好做自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就这样,直到最后,直到不能够再次穿越为止。 那个时候,他仍然是自己。这就是他所期望的,也正在一直坚持的。 喜怒哀乐,他或许会被原主的思绪记忆所影响,但归根究底,他还是自己,这就够了。 第38章 晋远光所在的艾莱星是帝国九大星系范海星系中很普通的一个宜居星球,既不是帝都星系那么富饶,也没有普澜星系那么美丽,它最大的特色就是那橙色的几乎覆盖了半个星球的海水。 海水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颜色,真正带着颜色的是海水下的矿产,那橙色的土壤之中埋藏着最适合制造机甲的一种材料。 就地取材何其方便,因为这样的原因,艾莱星的机甲制造业最是发达,而军校也是处处开花,便是一些在帝都星系都十分出名的军校,也会在艾莱星这里建立一所分校。 晋远光和晋远慧所在的怀蒲军校的主校就在帝都星上,在这里的分校最著名的就是机甲系,也就是晋远光和晋远慧就读的系。 军校和其他学校的学制有些不同,尤其是机甲系,这是直接与战斗挂钩的,八年制的学习中前面四年都是在校学习,跟其他的高等学府一样。 第五年的时候,在其他高等学府的就业生都已经毕业可以从事相关行业的时候,他们才进入真正的实践学习。 第六年可以进入军队,先从小兵做起,有老师指导着,最后视成绩划分,优秀的进入上一层继续学习,成绩不佳的可以直接毕业,在合适的军事岗位上为帝国做贡献。 总共八年制的学习,最后的两年才是最关键的,真正把这些军校的学生分成军官士兵的关键。 在那之前,无论是指挥系还是战斗系,其实都是一样的小兵,即便是机甲系,除了能够有操作机甲的机会,也不会比别人的优势更多,反而因为他们能够操作机甲,对他们的要求也更高一些。 星际时代,并不是只有机甲才能战斗,飞船,星舰,巡航梭,移动堡垒各式各样的武器都要有人去学习和掌握,但机甲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需要多人的配合,单纯一人就可以操作一个机甲。 而机甲若是真正发挥作用,威力恐怕并不下于一台飞船,其灵活性上还要远超笨拙的星舰,适合机动作战。 这些优势都是明显的,比起其他操作人数众多,偶尔也能浑水摸鱼的武器,机甲的操作就需要更加专业性的学习,因此才单独列了一个系别。 同样,机甲系对学生的要求也高,身体的等级至少要达到级,精神力也必须要有以上的等级,否则根本无法达到跟机甲内置的智脑协调,甚至不能够适应超过十分钟的战斗。 即便如此,每一次机甲战还是最累人的,尤其是技术水平上来之后发明的新型机甲,能够直接用思维操控,对人的精神力要求也就更高,一场战斗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否则不仅命令不能够顺利传达,有时候还会因为思维的迟钝性而出现误伤友军的局面。 这样的战斗是极为累人的,以晋远慧四年级生的水平,一场二十分钟的战斗也足以让她汗流浃背,下来的时候几乎都要昏倒了。 在这方面,原主也没比她好多少,甚至还要弱一些,这也是后来原主遇挫之后不选择光明正大跟对手比拼,而是用上了阴谋诡计的原因所在,他明白自己的实力并不足以战胜对手。 如今换上了晋远光,结果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远光的实力有所增强,难道是因为这次旅游很愉快的缘故吗?”小赤的声音并不如它的名字那般稚嫩,很成熟的男声让人有一种依赖和信任的感觉。 “可能是吧。”晋远光笑了笑,抹了一下额上的汗水,对他来说,这是第一次操作机甲,而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明明看不到,但却能够感受到手脚的延伸,坐在座位上,思绪所在,手脚所在,各种可能是匪夷所思的动作组合,只要机甲的柔韧性和强度足够,他都能够轻松做出来,那种感觉简直是一秒变超人,难怪那么多人沉迷于机甲,比起手动操作一个个按钮,还是机甲会让人更有刺激感和成就感。 “对了,这次的成绩小赤要帮我隐藏起来啊,不要让姐姐知道,我想在年度赛的时候给姐姐一个惊喜!” 作为军校,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规模不同的竞赛,也是刺激大家奋发努力,勇夺第一的意思。年级不同的他们,平时的竞赛并不会在一起,唯有年度赛的时候,或许是为了让低年级的感受到那些高年级的实力,明白差距更加努力,各个年级才会放到一起比赛。 这种比赛基本上也只有四年级以内的才会参与,那些五年级以上的,真正在军队待了一段时间的并不会有那个闲情来参加竞赛,他们所看到的是更高一层的战场,而非这种幼稚园级别的炫耀了。 “知道了,这是一个惊喜。”小赤很严肃地说着,它再怎样拥有媲美人类的智慧,到底也是个机器,还没有真正上升到拥有自己思维的地步,所以它答应的事情绝对可以做到。 晋远光安心了一些,也就是机器才能够这样糊弄一下,若是人的话,比如说他的姐姐晋远慧,那是绝对不会相信不过一次旅游的时间,弟弟的进步就会这么多的。 毕竟,其他的都好说,精神力的猛增,这可是很难解释得通的事情。 在人类的所知中,精神力的确能够做到猛增,但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是特殊的药物进行的临时刺激,可能伴有很大的副作用,二是遇到危机等生死刺激的时候才会有瞬间的激增,同样不能够持久。 晋远光自然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也就更怕这个时代的科学水平能够探测到他这种不同寻常的异处,为此他连原主以前的光脑都不敢用,重新买了一个进行了身份验证,连带着更换的还有插着芯片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这些能够通过精神力验证的证件为此都被迫“丢”了,晋远光所想的借口粗劣到不行,好在这种小事从来不是晋远慧会关心的,就如同她从来不关心自己拼死拼活通过各种比赛赚取的钱财都被弟弟花到了哪里去。 即便家中的条件算不上多么好,但她给弟弟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若不是机甲实在太贵,并不是她能够买得起的,恐怕她早就会买一台最新的机甲给弟弟了。 连她的机甲小赤,她都不介意让弟弟使用,甚至设定中把弟弟设定为所有人之一,方便弟弟在她不在的时候也能够随时操纵机甲,锻炼自己的战斗水平。 作为一个姐姐,她再合格不过,让晋远光难得地感受到了一些来自姐姐的关心,对这个家庭也多了一些认同感。 “少爷,热水已经放好了。”艾佳滑行过来,它是一个仿真机器人,外形有些老,是早期那种圆脑袋的老古董,芯片却已经是最新的了,更新过好多次的它实际上是这个家真正的长辈,据说,晋远光的父母都是它从小看到大的。 在晋远光看来,这一点是很有可能的,因为现在最新一代的仿真机器人已经可以做到和真人别无二致,面部的肌肤表情细微到肉眼无法分辨的程度,当然,因为这样的机器人造价太过昂贵,目前还有很多人用不起。 但其他人普遍使用的v型三代机也很像真人了,若不是某些表情过于生硬,恐怕根本看不出来和人有什么差别。 晋远光也见过那样的机器人,是下了飞船的时候见到的,怀抱着一个孩子,手臂上还挎着一个手袋,他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以为是个带孩子的妇女,没怎么在意,结果飞车超速撞过来,对方第一时间伸出一条机械臂把孩子放置在安全区,自己却被撞碎了半边身子,脸上出来的金属和电火花什么的,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 当时晋远慧习以为常地先把晋远光往自己身边拽了拽,确定他一切安然无恙,这才去看那个孩子。 其他人有的侧目,有的目不斜视地走过,基本上没人理会,更不要说靠近了。 晋远光并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看到类似的场景,愣了一下,就听到晋远慧说:“不用担心,家用型机器人都连同着警报网络,一旦损毁就会引发自动报警,很快就会有人来处理了。” “那孩子” 几乎就在晋远光这样问的时候,便有飞车过来,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跳下来处理事故现场了,他们同样没有贸然接触孩子,而是先去跟那已经损毁大半的机器人说了什么,机器人这才松开了机械臂,任由他们把孩子带出来,这中间少不了还有一些芯片验证之类的景象。 重新弄了一台光脑后,晋远光自力更生查了查资料,这才明白家用型机器人的好处,类似这种情况它们的护主序列都是最高级的,危险发生之后,如果有人不经过正规芯片验证等手段取得它们同意,它们隐藏的另一个备用芯片会直接引发小规模爆炸,杀伤敌人。 这在机器人的守则中几乎是完全禁止的伤害人类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家用型机器人敞开了大门,只要它们认为有必要,就能够释放小型炸弹直接把人炸死,简直就是身边隐藏了一个炸弹的威胁。 “这样不是很危险吗?万一失控呢?”即便艾佳不是真人,问这话的时候,晋远光还是避开了它。 晋远慧听到这样的问题,笑了笑,摸了摸晋远光的头,“傻弟弟,这样才是真正的安全。” 星际时代,更广阔的星系,更多的宜居星球,人与人之间的战争虽然还有,但爆发的程度和规模都已经可控,甚至因为星际法限制,不会轻易对非战区进行开火,最大限度保证了平民的安居。 反倒是那些异族,他们从来不讲究什么规矩,或者说不跟人类讲规矩,一旦开战,最常用的战术就是绕到薄弱方大吃特吃,是的,人类对他们来说就是食物。 这种时候,与其支离破碎最后被某个虫子的胃酸消化,不如在最后时刻让家用型机器人启动炸弹,哪怕同归于尽呢。更不用说,还可能有逃跑活命的机会。 若是真的到了那样的危机时刻,大部分未曾经过系统训练的人类面对凶猛肆虐的异族,恐怕腿都软了,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抵抗和逃跑,这种时候,放在他们手边的炸弹反而没有机器人身上的能够发挥效用。 好像是随身携带的保镖,无论何时,都知道自己能够有个依赖,不会一下子丧生逃生的信心,总有一逃之力。 这样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机甲数量稀少不能够让每个适合的人都配备,却依旧还是要用那样稀缺的材料来制造并不是太过紧俏的家用型机器人了,这是对普通人的保护,让他们能够在最后的时刻争得一命的最后手段。 从这一点上说,即便联邦一直鼓吹帝国是怎样蔑视人权,牺牲广大平民的利益来成全贵族的特权,但帝国在这一点上的投入一点儿都没有少。 反倒是联邦,回收了差不多所有的家用型机器人熔炼之后做成机甲,争取配备给每一个适合的军人,增加战力的事实细细想来有些不太妥当。 帝国和联邦存在多年,两个不同的政体之间的互黑基本上每天的新闻都会有一些,晋远光随意看了看,也看到了不少,因为身处帝国的关系,他难免站在帝国的立场上想问题。 这一任帝国的皇帝十分雄才大略,在对异族的战争投入上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不少,驻扎在北线的帝队甚至还有推进的战果,而联邦那边儿,虽然不曾后退,但相较之下,未免有些疲软,并不符合对外新闻中的坚决姿态。 对这些事情,晋远光想了一下就作罢,屁股决定脑袋,他目前的位置,想太多上层的东西没有一点儿作用,新闻上说得不一定是真的,而他的地位又得不到什么真实全面的有效消息,空想无益,还不如好好准备课业。 谁能够告诉他,为什么军校这样的战斗类高等学府,入学的第一天就要进行考试,还是文化课考试啊! 啊啊啊,星际时代的文化史,坑死个人啊!他的水平恐怕还不如原主呐!已经预感到可能会垫底的晋远光每次想到这里都郁闷得要死,这恐怕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被原主比下去吧! 抱歉啊,原主,要给你丢人了。 第39章 举凡考试这种东西就没有不防作弊的,星际时代的作弊手段更加先进也更加隐蔽了,但同样的,各种防作弊的手段也更加厉害了。 怀蒲军校算是老牌子的军校了,尽管在艾莱星这里的分校很新,但它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最完善的。无论什么时代的军校,最讲究的就是忠诚和纪律,作弊这种事情放在其他的学校,可能检查出来也就是通报批评记过的程度,但在怀蒲军校中,一旦发现这样的事情,就是开除的命运。 这种严厉的规则从根本上让那些想要作弊的人都会三思而行了。 在这样严厉的规则下,按照道理,军校的招生可能会不太容易,毕竟当军人意味着最后要去战场上搏命,远不如那些普通平民从事其他行业来得安稳。但军校的待遇,以及军人的各种福利,军属的各种特权,还是让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要博一个光荣的出身。 在诸多军校当中,怀蒲军校作为所有人首选的军校,它的待遇是相当好的,在这里遵循一种最简单的公平,就是强者为尊,只要有能力就能够得到更多的特权。 比如说晋远慧,她的出身勉强能够算是个光荣军属,但每年帝国在战场上都会有一大批军人为了保卫帝国而牺牲,他们留下的军属,人数多了其实也没什么稀罕的,她也就能够比那些后方的平民稍微高半个等级而已,在外面,还是免不了要被一些特权人士瞧不起,或者侵占一些本应该有的利益。 但在军校里面,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子弟,只有在有能力的前提下才能享受特权。这才是晋远慧凭借自己能力获得赤焰的根本。 如果是在外面,同等的条件下,一旦有等级高于她的人想要她的奖励,便有数不清的黑幕让她败退在胜利之前,更有直接的,什么都不说,直接把东西拿走,出于种种考虑,晋远慧也会接受这样的“欺负”。 帝国的这种种不公平事件屡有发生,这也是联邦一直对此诟病的根本,他们自诩公平公正,是从来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的,或者说在联邦的律法下,哪怕当了主席,享受的权力也跟普通平民一样——当然,现实中根本不可能一样,这也是帝国新闻署经常反驳的一点。 直到坐在考试位置上,晋远光才勉强收回离题千万里的思绪,看着面前平板上呈现出的试卷内容。 星际时代早就脱离了纸张的限制,大家通常都会使用光脑,网络开启的是另外一个世界,连通了更广大的自由空间,思维的通感可以让思绪中的文字瞬间在网络中化为现实,大大提升了学习工作的效率。 这种情况下,纸张的限制性就很明显了,你拿着笔写一个字的工夫,对方的思维已经过了几段话,考试所浪费的时间就不用说了。 而为了防止作弊,在进入考场之后,有特定的装置把大家从不离身的光脑都做了干扰限制,确定光脑不能开启,唯一能够连通的只有面前的平板,这也是变相考察精神力的一种方式。 精神力不过关的话,卷面绝对做不到干净整洁,脑中的思维一时一换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卷子上多出一大堆答非所问的吐槽文字。 所以这种考试其实也不全是文化课的考试,还能够考察一个人的精神力水平,以及注意力集中的程度。 晋远光收敛了思绪,按照考试要求开始作答。 从人类文明发展到星际时代,万余年的历史,这样悠长的历史自然不能够全部考一遍,所以各个时期的问题都是有限的几个,相对的,分值也会高一些,这是历史试卷。 连蒙带猜,晋远光还是能够答出来一些,知道要考试后他也恶补了一下,大概知道了一下历史发展流程,至于一些细微的问题,比如说“某某年某个元帅什么战役取得了怎样的成果,有着怎样的意义”这类问答题,他就只能徒呼奈何了,编都不知道从何编起。 等到了地理的时候,晋远光的水平就更菜了,他倒是见过星际图,但都是局部的,帝国总共有十几个星系,星系是怎样的概念,按照以前“宇宙>银河系>太阳系>地球”这样的排序,帝国的一个星系代表的都是不小于太阳系,可能约等于银河系的星系,呵呵,能够想象帝国的整个星际图是怎样的吗? 反正在没有刻意查询的情况下,晋远光表示这绝对不是他能够迅速掌握的知识量。 好在,星际时代的智脑担当了大部分的资料储存和解说的工作,地理在这方面考的并不是帝国全图,只是大致问了一些比较著名的地方的风貌和特产,这些东西对军校生来说也是需要掌握的。 你可以不太了解生僻的,但不能连常识性的东西都不知道,不然到该星球作战的时候,吃什么都不知道这是要出师未捷先饿死的节奏吗?要知道作战时候配备的补给都是有限的,需要在当地就地取材补充的。 扑! 下一门是生物,是的,生物,这种完全理科的东西当然应该是偏理科的军校生应该考的,知己知彼,若是连异族生物都有哪些种类,各个种类的弱点在哪里都不知道,作战的时候岂不是要费很大功夫? 呵呵,依旧扑! 因为思维成文的快速性,上午考的并不仅仅有这三门,紧接着还考了数学,这也是必考的,不然某些力的计算,复杂地形下怎样的夹角才能够让某种武器达到该有的射程威力什么的,哪怕有智脑辅助,难道自己不应该知道大略吗? 还是扑! 其实,晋远光的数学并不算太差,怎么说他也是曾经参加过高精尖科学实验研究的人,然并卵,数学发展到星际时代,符号它都变了啊!定理它都不一样了啊!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所在的现代发展来的,反正看到卷面一脸茫然的晋远光最终也只能承认他被时代抛弃了,一秒成文盲的感觉真是谢谢了。 “远光,考得怎么样?累不累?”晋远慧在门口等着,看到自己弟弟白着一张脸走出来,好吧,因为是用精神力考试,虽然每场考试的时间都不长,但加起来也不短了,大家都是差不多的模样,白着一张脸摇摇晃晃走出来还算不错的,还有当场就晕倒的。 被姐姐扶住的晋远光红了红脸,他的精神力消耗其实并不像别人那么厉害,百分之八十的题都答不上来有什么消耗可言? “抱歉啊,姐姐,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晋远光这样说着,禁不住想了想原主的考试成绩,虽然剧情中没有特别说,但也说了是优秀,什么样的分数是优秀呢?一百分的卷子,起码九十分才能够这样说吧。 可是轮到他呵呵,他已经不想说话了。 晋远慧平时大大咧咧,但某些时候也会特别敏锐,真正没心眼儿的人是很难在军校混成优秀的,她见弟弟这样子是成绩不好的感觉,皱了下眉,很快笑起来,说:“没关系,咱们最后还是要看实战成绩的,到时候考高点儿就成了!” 是的,休息一天之后,还要再考一门实战,这才是军校生立足的根本,总有些头脑中没多少水,但战斗直觉奇佳的学生的。 晋远光半点儿都没有觉得被安慰到,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才学胜人的,完全不想给人一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印象。 但,除非他真的想要在入学的第一天就因为“成绩太低,疑似作弊”被开除出学校,否则他就一定要在实战考上好好表现,争取把比分拉上来,就算是最后一名,九十分的最后一名和十分的最后一名能一样吗? 几辈子了,再没想过为了考试竟然还要“燃”一把,想起来也真是有些紧张和激动。 最后一场考试,也是背水一战了。 惯于想到最坏结果的晋远光并没有因为之前训练时候的好成绩就大意起来,要知道军校中多少人都是凭着实战成绩力压群雄的,他可不能因为轻忽而再次扑,不然,可就真的爬不起来了。 文化课的成绩不等下午就出来了,公布在怀蒲军校的官网上,那上面不仅有这一次的成绩,还有之前考入军校时候的成绩,对比之下,很多问题就暴露了出来,有人进步,有人退步,进步的没多少人关注,倒是那些退步的,尤其是退步这么明显的晋远光,直接被人打成了走后门入军校的那一类人。 在个人保密的情况下,甚至有人猜测他是不是某个贵族风流在外的私生子,不然怎么能够凭借着这么糟糕的成绩进入怀蒲军校。 还有人感慨若不是怀蒲军校严格,恐怕也不会这么快戳破某人的伪装。 大批的负面言论和火力集中的攻击让怀蒲军校的老师们也都把目光投注到了这个叫做晋远光的新生身上。他们能够看到学生的个人档案,也就知道这人其实是个普通的军属出身,但,太过悬殊的成绩对比也让一些人怀疑这背后是不是有暗箱操作。 晋远慧第一时间发现了网络上的这些事情,她反应极快地屏蔽了这些言论,争取不让弟弟知道,就怕影响了他的考试。 到底是头一次到星际时代,晋远光对于光脑的好奇过了之后,基本上很少想起用这个东西,也就没注意到被特意屏蔽过的事实,认真地用赤焰训练了两场之后,就在一无所知中去考试了。 第40章 说是一场考试,真正说的话其实应该算是两场,一场是在光脑上考试,虚拟世界中自然有足够选择的机甲和各种可以模拟的场景,一些杀伤力大的武器也能够随便使用,看出效果来。 一场则是在军校的地下训练场进行的,相较于网上两两拼杀的残酷淘汰赛,在训练场中进行的则温和了许多,各个学生上场之后可以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机甲,然后在场地限定范围内做出规定动作,用时短,动作准确即能得高分。 晋远光之前一直在用赤焰训练的就是这些,基本都是基础动作的组合,能够更有效率杀伤敌人的那种。 至于前者,如果基础动作都能够得高分,只要实战的时候脑子不打结不开小差,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只不过,在这一项考试上的能人实在太多了,晋远光最后的成绩虽然挺高,但到底不曾惊艳到技压群雄,只能说勉强把文化课那样低劣的分数拉回来了,在总分上好看了不少。 但也正如一开始预料到的那样,再好看也不足够名列前茅,所幸也不是最后的一个,已经让晋远光深感安慰。 说实话,能够考得比自己还差劲儿,还能进了怀蒲军校,一定是走了后门吧! 并不知道别人也是这样想他的晋远光在看到成绩单的时候格外留意了一下那个排在自己后头的名字——埃德蒙——是一个不认识的名字。 “还可以了,不是很差劲儿,文化课的话,以后再努力就好了,姐姐会帮你的。”晋远慧一门心思安慰弟弟,看到有人在弟弟后头占据了倒数第一的位置时,她很不厚道地松了一口气,那个人不会被开除的话,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开除并不是排名最后的弟弟了。 在这方面,怀蒲军校的公平让她心生安慰。 晋远光笑了笑,即便这一次考试对他来说真的是很糟糕,好像让他回到了以前那种普通而平凡的生活中,每一次都会为了考试而紧张,面对决定命运的考试,忐忑难安。 并不是多么美好的回忆,但想起来的时候好像还有那时候的青春和朝气,那时候的单纯啊,真是令人怀念。 “没关系的,我以后也会努力,都是我不好,不应该因为出去玩儿就放松了学习,把原来学的都还给老师了,考试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故作苦恼地说了两句,晋远光的表现就好像已经不把此事放在心上了。 晋远慧真正放了心,笑起来,她怕弟弟压力大,之前是一点儿都不敢说的,但是听到弟弟这样说,她也教训道:“下次看你还长不长记性,军校每年都会有学级考的,到时候成绩不好可是要丢人丢一年的,今年你是免不了了,等着下一年的好成绩洗刷耻辱吧!” “哪里有那么严重,不过就是一次没考好罢了,我下回一定会考好的。”晋远光这样保证着,他相信自己的智力,更相信经过许多次穿越锻炼出来的记忆力,或许是灵魂增强的缘故,他的记忆力是越来越好了,虽然还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稍微留心点儿,还是能够迅速记忆一些东西的。 “好,我相信你!”晋远慧笑着表示了鼓励,姐弟两个说笑了一阵儿一同步入了学校的大门。 军校是统一时间报名的,给出的时间并不多,节约时间这个概念在这时候已经潜移默化传递给了学生,他们必须在这一天内完成报名相关事宜,完不成的被开除也只能怨自己拖拖拉拉,不符合军校的招标精神,完全不能怪军校给的时间不充足。 这也是为了养成学生们听命之后马上行事的习惯,不然上头下了个命令,结果下面拖拖拉拉,到了时间什么都完不成,责任算谁的? 晋远光对此适应良好,他的性格就不是那种拖拖拉拉的,干事情不会拖泥带水。 何况,还有晋远慧带着呐。 作为一个好姐姐,晋远慧带着晋远光报名的时候各种迅速,生怕他因为排队等原因误了时间,等到一切都安顿妥当了,她这才带着晋远光去学校食堂吃饭,一同叫上的还有她的几个好友。 剧情里从未提及晋远慧的这些好友,晋远光在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找到他们的存在,这是第一次见面,他一面记下这些人的名字,一面看他们之间的相处情况,试着判断彼此之间的信任度。 或许是上个世界残留下来的阴影,他总有些不自觉地分析身边人互相之间的信任与否,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背后会不会被插刀的攸关生死的问题。 也正是出于这种敏锐度,再加上发散性的思维(俗称“脑补”),晋远光才能够在上一辈子成为一名优秀的推理作家,甚于他当律师的名声。 呃,说起来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写那些谋杀案的时候他不可避免想起了自己曾经背负的几条人命,当时心里有些阴暗,所以笔下的杀人犯,跟精神分裂的变态似的,一会儿好一会儿坏的,后来被读者问起的时候都是各种迷之尴尬。 晋远慧的好友都跟她是同级的学生,彼此的身份都差不多,没什么特别高傲的贵族家庭出身的,也没有特别平民的,大家的阶层一样,交往起来也省心了许多。 “啊,这就是你的宝贝弟弟啊,早就听说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呐,你好,我是布兰琪” 在这三个人中,布兰琪更为外向一些,主动打了招呼,也是她第一个猜出了晋远光的真实身份,其他的两个还以为这真的是赤焰找到的男朋友呐,可不见她对谁那么温柔的。 谜底揭晓,大家就正式介绍了身份,晋远光对晋远慧的这些朋友报以善意,他们也没有什么必要跟晋远光不对付,几个人客客气气地认识了之后就开始共同点餐。 即便是一样的阶层,但彼此的富裕度是不同的,手脚阔绰一些的格尔点了两个菜,其他人都是点了一个菜,荤素不同,搭配在一起也是很丰富的一顿大餐了。 军校的伙食方面实在值得称道,为了让这些来自各个阶层的学生能够迅速获得足够的营养,肉食是必不可少的,素菜方面也是用了荤油,保证这些人不至于因为吃得太过俭省而营养不良。 其实一般的吃饭是不用掏钱的,但是想要吃点儿小灶,像他们这样,收费是免不了的,价格比市面上略低,这也是很多没有多少钱又想要聚餐的人们选择学校食堂的原因。 “可惜了,没有酒。”性格比较内向的丁杰这样说了一句,他之前一直是随大流的微笑模式,猛然说了这么一句话,晋远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人的性格实在是有些表里不一。 “行了,军校生哪里有喝酒的。”晋远慧一句话拦截,然后就开始跟晋远光老调重弹地说一些军校当中的规矩。 军校的待遇好,管理严格,这些规矩若是违背了,很可能就是开除的局面,晋远慧印象中弟弟一直都是粗枝大叶的,不怎么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她少不得要多加叮咛。 或许正是她的这种关切,让原主产生了逆反心理,后来遇到事情也不先跟她商量一下就自己上了,结果乱七八糟的规矩坏了不少,若不是因为死得早,恐怕也会被人查出来开除出军校了。 晋远光不是原主,对这些叮嘱没有觉得不满,反而再一次很认真地听,几十条的规矩中能够被单独列出来说一说的必然都是最需要重视的,这些都是经验之谈,多听几遍记住了就不用去背学生手册了,有什么不好的呢? 心态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就大大不同,至少此刻,晋远光含笑听着,像是个很乖巧的弟弟,在晋远慧的友人那里很是刷了一把好感度。 一顿饭结束,格尔有事先走了,晋远慧主动收拾起了餐盘,唯二的女生布兰琪也跟着去了,两人说说笑笑地先走一步,丁杰看了看她们的背影笑了一下,说:“你以后要努力,不要让你姐姐总是那么辛苦了。” 这种交浅言深的话让晋远光多打量了丁杰一眼,他听得出话中的好意,即便有些摸不清对方的意图,还是点了点头,说:“肯定的,我会让姐姐为我骄傲。” 每次适应了新的世界之后,晋远光都会有一种莫名的责任感,不让悲剧重演自然很重要,他也并不想要剧情中原主那样的人生,但其他的,原主的亲人,已经成为他的亲人的那些人,他也有责任让他们过得更好,至少不要比剧情中差。 晋远光的底线一直都放得很低,他从来没有做主角的自信,所以能够做到的也只能是这样的不会对别人说出口的保证。 一语毕,挑了挑眉,这个丁杰,他怎么会对他说出口了呢?幸好,并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但 第41章 “我的精神力场有些鸡肋,只是让人放松警惕。你也不要那么紧张,我们是同学是朋友,也是以后在战场上交付性命的战友。你要学着信任,不要总是怀疑一切,以后会找不到队友的。” 丁杰笑着说,他总觉得晋远光身上有一种违和感,明明被远慧保护得很好,但他对周围的那种警惕和紧张,倒像是时刻处在危机当中,哪怕表面上掩饰得很好,却还是不能够瞒过对精神力感知更强的丁杰,让他十分不解。 不过,是喜欢的人的弟弟呐,或许这个时期的少年就是这样吧,他都想不起来自己那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成天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细细品味,似乎也有些可爱? 晋远光没有在意丁杰透露出来的“以后会有队友”的信息,他的全部心神都放在了“精神力场”这个新名词上,自从被星际时代的科技水平震撼一把,发现了精神力那样好用之后,晋远光对这个新的力量就起了很大的兴趣,在他看来,这种无形的力量若是用得好了 “精神力场是什么?” “你现在是一年级,精神力还不够稳定持久,无法形成力场,等到了四年级,大部分人就会拥有精神力场了,因为一些原因,各人的精神力场并不会完全一样,效果自然也会有些不同。” 丁杰简单解释了一下,见到晋远慧和布兰琪正在说笑着往回走,向她们笑了一下,说了结束语:“好了,这些以后上课都会学到,我就不跟你啰嗦了,你要是有兴趣,自己去图书馆也能查出来。” 即便现在用光脑查资料也很方便,但是或许是出于某种传统的因素,学校里还是配备了一座各种先进技术的图书馆,纸质书籍不缺,深受某些怀古贵族的喜欢。 晋远光没有再问,他当然会去图书馆查一查,类似这样的专业资料,私人光脑上可不是那么轻松能够查到的。 午饭过后还有一段时间的午休时间,但因为今天吃饭的时间有些长,睡觉显然是不够了,晋远慧索性跟好朋友一起去训练室对战。 晋远光还惦记着精神力场的事情,等不及就要去图书馆,跟晋远慧一说,她就同意了,布兰琪虽然是军校生,但显然没有晋远慧那样好的战斗力,对训练也不是很热衷,闻言直接说要带晋远光去图书馆,两人就一起走了。 丁杰笑着目送两人离开,转头跟晋远慧继续说训练的事情。 “哎呀,你这个指挥系的怎么比我这种战斗系的还要热衷训练啊,这可是抢饭碗的事情!” 晋远慧有口无心地说着,没有发现丁杰有一瞬间有种被戳破了心事的耳红,他却掩饰得很好,温和地笑着说:“自然是为了以后更好地指挥了,不知道士兵的优缺,怎么能够安排出合适的战术。难道你不愿意让我多了解一些吗?” 对感情的事情,晋远慧一向有些迟钝,不然也不至于在被妹子告白之后才发现自己无意识撩妹且男友力爆表了,这么多年了,她忙于赚钱养家,增加自己的实力,对这些事情还真的没有怎么想过,也一如既往地迟钝。 不过,纵然迟钝如她,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也觉得这句话有些怪怪的,不等她想到暧昧的方向上,丁杰的下一句话已经说出来,她的心思马上就被转移了。 另一边儿,布兰琪一边跟晋远光往图书馆走,一边跟他吐槽,说:“你也看出来了吧,丁杰喜欢你姐姐。” 完全没有看出来的晋远光懵了一下,就听布兰琪继续说:“他还以为别人都看不出来呐,装得跟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样,假惺惺的,我还是自觉点儿,不去打搅他们两个好了。” “啊,是啊。”完全不知道怎么跟妹子继续这个话题的晋远光这般虚应了一下。 好在布兰琪也不准备跟他多说什么,她为人外向,人缘儿好,半路上遇到跟她打招呼的朋友,扭头就跟晋远光说拜拜了,干脆利落地让晋远光又懵了一下,说好的一起去图书馆呢?果然是个退场的借口吗? 无奈何,只有打开光脑查地图,好在军校里面奉行的是光明正大,四通八达的道路摆在那里,也不怕找不到正确的道路,就算是路痴,绕两圈儿也能到了。 入校第一天,晋远光就在图书馆度过了大半时间,以后,再也不曾这样悠闲过。 各种军事训练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吃饭休息的时候能够轻松一会儿,其他时候,各种对战,正式的非正式的,虚拟的现实的,还有各种文化学习,针对这方面薄弱项,晋远光下了大工夫,总算在一年后成功雪耻,好吧,并没有占据第一的位置,只不过是大步跨进到了中流。 成绩单公布之后,晋远光找到自己的名字之后视线下扫,看了一眼最后的那位老兄——埃德蒙——是一个熟悉的名字。 经过一年的学习,对于这位闻名已久的同学埃德蒙,晋远光已经有所了解,对方的健壮绝对配得上军校生的称谓,而那种板着脸不怒生威的模样实在很适合当一个将军,如他的父亲那样,但是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坏在这个“但是”上了,但是在战斗力不错的情况下,他的脑子像是完全不会转弯,普通人听两三遍就能够理解的事情,对他说上十几遍他可能还是满眼的无辜,根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那种感觉,就好像你和他使用的不是同一个语言系统,你们之间隔着一个星系的距离,完全无法面对面交流。 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便他是个贵族,也没有几个平民愿意依附,而那些同是贵族的根本就耻于有这样一个同阶层的人,听说,连他那位当将军的父亲也都放弃了他,这才把他送到怀蒲军校的这个分校当中,为的正是离帝都远。 至于为什么不送到某个偏僻的学校,大概是出于贵族好面子的心理,总的来说,怀蒲军校还算拿得出手,在不了解事实的人面前说来也不会那么丢人。 哪怕是同学,但彼此之间没什么交集,晋远光的目的很清楚,加上之前世界的后遗症,他并没有热衷于结交某些人,而他自己的性子又是偏冷的那种,很少有人愿意贴上来暖热他,最后的结果也就是他独来独往,又独行了一年。 这样的情况到了第三年有了改变,三年级生要求必须要有至少一个队友。 对于军队来说,打仗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或许一个好的指挥能够让战术发挥最大的作用,或许一个好的士兵能够成为插入敌方的尖刀,但没有队友的配合,战术没有人去使用,又怎么发挥作用,尖刀没有手的施力,最终也只能折断。 所以到了军校这里,早早就把队友的概念传递下去,让刚入校以为要各自为战的大家迅速抱团。这个时候,也是凸显各人才能的时候,有的人适合后勤,有的人适合辅助,有的人嘴上说得再好,实战的时候一样也做不到 已经有了初步熟悉的众人重新划分团队,开始培养团队间配合的默契。 独行侠晋远光自然是没人过去拉拢的,哪怕又过了一年,他的文化课成绩有了些进步,但总体成绩仍然不是出类拔萃的那种,没有人愿意拉这样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平庸之人进自己的团队。 最后划分队伍下来,非常尴尬的,如果晋远光不想一个人独行到底,想要他的团体成绩,那么他就只能选择跟埃德蒙组队了。 对此,埃德蒙处之泰然,哪怕晋远光主动走到他面前,笑着跟他说:“你好,我是晋远光,我们一队好吗?”他也没有任何反应,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眼睛却显示出另一种疑惑来“这是跟我说话吗?” 晋远光上辈子常观察人,多少能够有一些“从眼睛看心事”的技能,不太复杂的眼神还是能够读懂一些的,见了一笑,毫无芥蒂地又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同时主动拉起埃德蒙的手,握着摇了摇,做了一个握手的动作。 这种放之四海皆准的握手礼在星际时代也没有成为老古董,反而比语言更为好懂。 埃德蒙一咧嘴,笑了,握着晋远光的手用了力,使劲儿上下摇晃了几下,那傻乎乎的动作让周围爆发出一阵哄笑。 同学们早就了解了埃德蒙的“秉性”,完全不怕这样程度嘲笑会引来什么样的报复。对这样“迟钝”的人,他们不敢做得更过分是因为对方贵族的出身,如果太过分,同样阶层的人,哪怕是对埃德蒙没好感的也不会容许他们那样做,因为这是对一个阶层的冒犯。 但这种程度而已,没有人会觉得这算是“欺负”,本来就很好笑嘛,那种傻乎乎什么都不懂的人凭什么来这样好的军校,难道真的以为凭着那一身蛮力也能够成为将军吗? 帝国的将军可不是傻子能当的。 以前不曾觉得这种笑声怎样的晋远光还是头一次发现这些笑声太刺耳了,他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再看完全没觉得大家在笑自己,依旧把手摇得起劲儿的埃德蒙,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或许这次组队是个错误,这样的组合能够拿到多少分数呢? 不过,总比零分好吧。 几乎已经预感到要是最后一名的晋远光没有感觉到焦迫,倒像是破罐子破摔之后的从容淡定——反正已经这样了,不可能更坏了,那就这样好了。 这样仓促定下的组合此时此刻根本没有人相信那会是未来的“帝国荣光”,然而,未来就是那样无理取闹,它生生缔造了一个传奇,一个神话,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很多人向往的存在。 第42章 “12,45,g。” 简短的命令直接传达到心底,完全没有想过这代表着什么的健壮男子直接把武器对准了那个方向,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启动键,瞬间升腾起的烟花确定他一击毙命。 “卧槽,那个傻子变聪明了吗?他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确定自身的隐形系统在被击中前仍然在顺利运行,系统之前的累累战果也证明了它绝对没有问题,但,那个站在远方,靶子一样本应该被他击毙的人到底是怎么发现他躲在这里的呢?只要再有两秒,他就会出手,而那时候的结果应该反过来才是。 懊恼,不解,都不能够改变已成的事实,作为实战演习中被击毙的人员,他只能躺在这里等到一切结束,否则 一边咒骂着一边老老实实趴着,这种滋味儿真是令他终生难忘。 一朵朵烟花陆续在林中升起,随之而来的各种咒骂声在光脑中几乎连成了片,作为“阵亡”的战士,他们的光脑还是能够自由使用的,除了目前的公众区域,他们另开了一个讨论栏,讨论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击毙的。 这真是个令人悲痛的不想提及的话题。 不过理性的分析总是有必要的,不仅是现在,等到一切完结,决出优胜之后,他们还要在自己的报告上老老实实述说一些经过,并且一遍遍重温当时的情景,同时想出同样困境下的各种解决方案。 第一次在实战演习后被这样要求的他们最开始是很不服气的,输都输了,还不能让人安静地舔伤口啊,非得要把总结报告弄得这么光明正大,人人都能看,难道不丢人吗? 尤其某些时候连击中自己的家伙是谁都没看清就被一击毙命,呵呵,丢死人了,这种黑历史应该淹没在时间里,永远不要被提起才是! 还有些中二的少年们每每想到以后成名之后,别人一说起某某将军当年是怎样连敌人的面儿都没看清楚就被击毙的往事,就会一脑门子的黑线,再也不愿意回想那美丽的画面。 那个时候,老师是这样说的:“你们应该感激对手,让你们提前‘死’在这样的实战演习中,不然,恐怕你们再也没有写报告的机会了。” 伴随着冷笑的话语让很多人都把面子放了放,理智地一想,是啊,现在还能够有人击中自己的薄弱点,让自己明白缺陷在哪里,等到了真正的战场上,无论是敌方还是异族,一旦击中就是真的死了,谁会听你抱怨到底是怎么死的不成? 能够上军校,并且在战斗系保持优秀的学生,都不会是那么没大脑的,想明白之后,对这样的报告抗拒心也不是很强了。 虽然还是同样不希望很多人看到自己丢脸的死亡过程,但能够从别人的死亡过程中吸取经验,并且从事后的回忆中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带来的提升也是有目共睹的。 于是,报告就这样坚持下来了,以至于现在这些人,哪怕是最好面子的贵族,都已经能够厚着脸皮跟人请教:“唉,刚才在那个方位上我没有看清,你那边儿看清了吗?是哪个混蛋击中我的?” 有效攻击,尤其是一击毙命这样的成绩都会被计入“优”的,目前还在演习中,他们不能够回放记录看不到,只能凭着回忆一遍遍思索,这样得到的教训也是最深刻的。 “能是谁啊,还不是埃德蒙,只有他才能长时间用那玩意儿。” 在游戏中,经常会有“耐久度”这个词,指的是武器的威力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加长而减弱,相当于磨损掉了,当耐久度为零的时候,使用它就已经没有任何效果了。 这个词在星际时代有了变化,但它的含义还是没变的,只不过更多地指向了人的方面。 星际时代的技术足以保证武器的“永远”,各种充能的物品也不会真的让武器的耐久度掉到零,再也用不成。 但人不一样,就像长时间使用机甲人会觉得疲惫,精神力负荷增大,大到一定程度甚至会引发机甲驾驶人的脑死,事实上,这也是这种新型思维通感类机甲最大的弊病。 星际时代的武器也会对人造成同样的负担,威力越大负担越重,某些武器,精神力不到某个等级是根本不能使用的,而能够长时间使用某种武器也是衡量一个人精神力的方法之一。 一个班同学三四年,对大家的水平也都差不多清楚了,哪种型号规格的武器,能够这样一下一下,几乎是连续地使用,除了埃德蒙那个傻子也不会有别人了。 埃德蒙作为一个脑部智力障碍的学生,能够坚持三四年不被校长从军校开除,自然不单单是凭借他贵族的身份,他的精神力水平虽然不能够算是顶尖,但在这里,分校之中,也足够碾压大部分人。 所以,什么样规格的武器造成的伤害,这样的武器几个人能够使用,几个人能够长时间使用,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更何况,这一年之中,他们败在埃德蒙手下的次数真是数不胜数,埃德蒙,连同跟他同队的那个叫做晋远光的小子,几乎包揽了团体赛的所有第一名,真是让人心里不爽。 “怎么又是他,他的脑子难道好用了?一到演习的时候就准确得要命,反应奇快,平时还不是很菜?” 几个对埃德蒙了解还算比较多的人一开始也因为败在对方的手中而有了些莫名的敬畏,毕竟军校就是崇拜强者的,然而他们很快发现这人的头脑并没有因为一次的胜利而变聪明,还是会在其他的地方故态复萌地愚蠢,于是,他们把这一次的失手归结于对方的运气好。 但,好运气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吗? 当一次次败在这个傻子手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承认或许就是有“战斗天赋”这样的说法,所以哪怕是在文化课上那样愚蠢的人,到了实战依旧能够把他们打趴下。 这样承认之后,他们和埃德蒙的关系反而好了些——依旧还会“傻子”“傻子”地叫着,但已经没有多少恶意了,反而多了些亲切,军校总是尊重有实力的人,连同对晋远光那个小子也多了些容忍度,到底是埃德蒙的队友呐。 “真是不想承认,自己就这么被一个傻子一次又一次击败了。” “呵呵,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喂,同是难友,别泼凉水!” “怕什么,我跟他又不是一个队的。” “滚,死一边儿去,别烦我!” 大片的讨论顺序而下,很多地方都有些驴唇不对马嘴,偏偏有人说就有人接,一个个的,热闹得不行。 有人似乎看不过去他们“死”得这么热闹,突然来了一句:“你们难道真的觉得这都是埃德蒙的战斗天赋吗?难道不觉得那个晋远光很可疑吗?他的位置,他一直被埃德蒙保护着。” “那小子单打独斗还不如我呐,被保护不是很正常的吗?” “作为贵族,要有容人之量,他既然跟着埃德蒙混,埃德蒙保护他不也是正常的吗?” 很多人都把晋远光看做依附埃德蒙的那种人,这样的人在军校中其实也不少,他们自身未必没有能力,只不过凭借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跨越贵族设下的门槛,迈到他们想去的那一边儿,于是他们就依仗着自身的能力依附于某个贵族,将来水涨船高,也会有成为小贵族的机会。 这也算是帝国上下心照不宣的晋身台阶之一,正是因为有这些台阶的存在,即便联邦一次次标榜他们的公平正义,人人都有向上爬的机会,也没有多少帝国民众愿意为此去联邦。 如果是平民,自然会觉得联邦不错,但如果帝国也有这样那样的上升机会,虽然少,但上升之后,成为贵族之后,享受到的却是联邦不可能有的特权和资源,那么,这些自认为有机会向上的平民还会愿意去联邦吗? 开什么玩笑,就算他本人毫无才能,不可能获得贵族的身份,但他的儿子呢孙子呢后代呢?万一有人成功了呢?享受的可是联邦享受不到的。 为了后代的幸福,再怎么委屈自己也是值得的,何况帝国的政策并没有糟糕到不能忍受的地步,世代的帝王之家培养出来的并不是没长脑子的酒囊饭袋。 “但,如果不是保护呢?” 不等那些贵族子弟在讨论栏中自吹自擂起来,有人这样问了一句,沉重的语气仿佛蕴含着某些不可颠扑的真理。 “你是什么意思?”有人马上反问。 “如果是指挥者呢?”即便是战斗系,指挥这种天赋也是存在的,而且更为可怕。 “凭他?”明明有无数个理由可以反驳,但真正想起来,却是一个都说不出口,军人的理性让他们明白意识到这确实是一个可能。 下一回,先攻击他试试。 ——很多人没有说,但心里头都这样下了决定。 再次赢了团队战的晋远光并没有多么高兴,看着浑身大汗淋漓却满眼兴奋看向自己的埃德蒙,他缓缓收回了精神力场的作用,脸色略有些苍白地跟埃德蒙拥抱了一下,互相恭喜这共同的胜利。 领悟到精神力场的诀窍之后,晋远光很快觉醒了精神力场,却是一个比丁杰那个还要鸡肋的力场,哪怕是一心二用的情况下,他也只能用精神力场影响一个人,这样的适用范围,又并非能够攻击或者防护的精神力场,简直和没有没什么两样。 对付比自己弱的人用不到,而对比自己强的,对方的精神力,甚至不需要精神力场,在有防范心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他的力场作用屏蔽掉,这个过程甚至不消耗额外的精神力,简直是 让晋远光深觉无用而从不对外人说的精神力场也是在第一次团体赛的时候才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这种类似于心灵链接又或者心灵操控的精神力场在埃德蒙战斗屡屡失利的情况下忍不住放出去捆绑了对方的精神力。 这是一个自发的潜意识的过程,等到晋远光发现的时候,链接已经完成了,完全没受到任何阻碍地完成了。 他对全局的掌控,对战局的每一个判断,本来可能做不到的某些事情,凭借埃德蒙过人的精神力等级,还有他的战斗力,通通达到了最理想的结果,胜利就这样落在了手中。 完全不能对人说的,相当于作弊的胜利过程让晋远光没有任何喜色,他在那之后观察了埃德蒙好长时间,确定他并没有因为这种“操控”而有任何不妥之后才略略松了口气。 在那之后的团体赛中,为了不让“猪队友”影响自己的成绩,晋远光一次又一次地使用了这样的精神力场,哪怕每次的“命令”都尽可能地简短,从现在看来也没有造成任何的不良影响,但晋远光还是对此颇为忌讳,不准备让任何人知道。 这一年,因为团体赛成绩的优秀,晋远光的成绩总算不在中游上下徘徊了,连带着埃德蒙的成绩都往上面走了几步,不再是最后一名了。 这样的成绩足以让同学侧目,但放到整个学校之中不过是件小事,每年各人的成绩都会有所浮动,上下变动几位是常有的,不至于为此大惊小怪。 埃德蒙根本意识不到最后一名哪里不好,也没有觉得自己进步了哪里更好,照常上着课,唯一不同的就是因为队友的缘故,跟晋远光的相处更多了。 年度赛的时候,各个年级的人们聚在了一起,这一年,晋远慧早都进入军队之中,等闲见不到人,只能够通过为数不多的联络知道对方的情况还不错,起码那朝气蓬勃的样子做不得假。 而对方跟丁杰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虽然还没有正式介绍给晋远光,但视频交流中,已经不避讳对方出现的镜头了。 这样的事情在剧情中是从未提到的,晋远光并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带来的改变,但他看着也是颇觉欣慰,也就是这个时候,在年度赛中,他见到了那位正在展露锋芒的少女。 ——原主爱慕的那个惹不起的少女。 ——一个隐藏贵族身份的“平民”少女。 ——一个漂亮的,充满朝气的胜利者。 第43章 怀蒲军校作为驰名军校,它的各项资源都是相当不错的,而在有名声不差钱儿的情况下,怀蒲军校的制服也是值得称道的,男生的制服自然不必说,笔挺得有那么一股子禁欲的味道。 而女生的制服,没有裙子,仅仅是长裤皮靴,配上那利落有型的衣服,也是极为好看的,但这种好看是不乍眼的,尤其在看惯了穿着制服的女生之后,很少有男生还会从那身衣服上获得某种惊艳感,而她们的容颜疲惫一天的男生再是青春懵懂,也会想着先睡一觉养足精神再欣赏美丽的女生。 站在赛台之上的少女动作干净利落地撂倒了对手,在这种格斗项目上,不依靠精神力作弊的情况下,能够赢得男生的女生也有几个,但能够把动作做得这么赏心悦目,就是少之又少了。 而她笑着抬头看过来的容颜,真的是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效果。 哪怕晋远光早知剧情,对这个少女存不了什么好感,但看到这样的她,充满活力和朝气,还有那并不输人的丽色,也免不了多看两眼,真的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跳下擂台的时候,发辫飞扬,嘴角的笑意像是要和发丝一起飞到天上一样,她笑着跟一个男生打招呼,那个穿着指挥系制服的男生也是一副好容貌,英俊贵气,之前冷着脸的模样让周围的不少人都暗自侧目,而只有对少女,才露出满眼的柔情和清浅的笑容。 好么,剧情中的那两位都出现了,“初恋”以及“初恋”的“爱慕者”。 少女名叫芙雅,她的爱慕者是叶泽,指挥系的高材生,在实战演习之中也是能够凭借脑力碾压一众战斗系的莽夫的。 他跟芙雅如何相识相恋那是剧情并未透露的,但看他们这般柔情蜜意的样子,原主当初恐怕还真是自作多情了。 “啊,那是谁啊,真漂亮!” “她你都不认识吗?二年级的芙雅,咱们的学妹,实力不错,难得长得还好看!” 军校之中并不会对女生特别优待,时常见到女汉子的男生们脑子里似乎早就没有了“淑女”的印象,对可以和自己勾肩搭背好哥们儿,互相托付后背的女生们也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但,当有一个人跟周围人的画风完全不一样的时候,再怎么迟钝也会意识到“啊,那是个漂亮的妹子啊!” 芙雅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她的确漂亮,但引人的并不是这份单薄的漂亮,而是她每每出现都如同旭日一般的亮眼,直接把周围都衬得灰暗了。 同样的制服,穿在别的女生身上,可能就有些刻板,死气沉沉,但是穿在她身上,无论是那顽皮的随时会随着风儿舞动的金色发丝,还是那随着动作蹦跳出衣领的粉红色吊坠儿,她的笑容总是那样鲜活灵动,让一尘不变的环境中都似有了无尽的活力。 等她有了精神力场,或许会是那种亲和力满点的作用吧。 晋远光这样想着,最后收回了视线,他并不想跟着剧情走,而他本人,对这样的女生,不能说毫无好感,因为她的活力的确很吸引这些随时可能被死亡阴影笼罩的人,但,只要是剧情人物,晋远光的第一反应就是避而远之。 不是惹不起惹得起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必要惹的问题,他的道路走得好好的,难道要为了剧情绕到另外一条路上去吗? 已经四年级的他们并没有必须参加年度赛的规定,晋远光于是选择了弃赛,他本来也就是过来凑凑热闹的,这样在学校中的单纯日子,今日之后也要告一段落了。 五年级的他们已经要进入军队之中,虽然是一个班的学生,但他们在分配的时候是随机分配的,并不一定被分到一个军队之中,很多小团体也不得不面临散伙的可能。 这让很多心思柔软些的都会忍不住怅然,谁知道这一分开还有没有再见之日呢? 战场上的残酷,通过那百分之十五的牺牲数据是能够体会一二的,而这,仅仅是最普通的,并不直面要塞的军队的数据罢了。 “希望我不要被分配到第一线,虽然以后肯定也要去,但还是有个适应期的好,我觉得我一下子适应不来。” “这样软弱的话可不像是军校生说的,尤其是咱们怀蒲军校的学生,——不过,我也有同样的想法。” 有多少人向往军队的荣耀,但在真的知道这份艰难和残酷之后,还有多少人能够毫无触动地说出“我敢”呢? 不是没有勇气的表现,只不过某些时候,也愿意在队友的面前透露一点儿软弱的心思,这是人性。 进了军校几年,互相之前的竞争关系就存在了几年,在这之前,从没有人在对方的面前示弱,而这一刻,当有人第一个说了这样的话,有人第一个附和了之后,一个个,接二连三的,都忘了眼前还在热热闹闹的年度赛,说起了离愁别绪。 “远光,你呢?你有什么想法吗?” 被问到的时候,晋远光想了一下,说:“分到哪里都好,最好还是到前线去,我希望能够参与对异族的战斗。” 一反之前的论调,让周围沉静了一下,没有人问为什么,就算是他们想要到安逸的地方适应一下,但最终,还是要到前线去的,除了那些真正有身份有关系的贵族子弟,平民的军校生早就接受了这样的现实。 听起来很残酷,但残酷的地方也有着最迅速的晋身之梯,军功比什么功劳都耀眼,也最不能被淹没。 “你就不怕那些异族吗?” 比人类大几倍的东西,有智慧却有着在人类看来丑陋的外表,或许也不是丑陋,但它们吃人的本性让它们无论是什么外表都无法得到人类的好感,这种东西,无论文化课上学了多少,了解了多少,还是没有多少人愿意马上去见识一下它们的尖牙利齿。 “怕啊,但,正是因为怕,才要把它们都杀死啊!本来就不能共存的东西,你死我亡,它们还是死了对我最好,也不用担心哪一天被它们杀了。” 就好像那讨厌的蟑螂,繁殖能力超强还污染东西,对于它们,只怕不能死干净,难道还能因为怕它们而容它们存活吗? “是为了这个吗?我以为你更想建功立业。”一个贵族出身的同学这样说着,同时目光扫了一眼还在专注地看年度赛的埃德蒙。 “自然也是要建功立业的啊,一直靠姐姐养着,自己都觉得很无能啊,若是能够赚取军功养着姐姐,自然是再好不过,她的年龄也不小了,早该回家养孩子了。” 晋远光靠在栏杆上,颇为悠闲放松的姿势并不怎么符合军校生一贯的挺拔,制服都因此皱了起来,但他笑着说话的样子却有一种特别的魅力。 “你还有个姐姐啊,以前没听你提过。” 晋远光笑了笑,没有就此做出任何回答,他以前确实不曾谈论这些,因为没有必要,这些同学,四年相处,未必没有友情,但,这些感情太单薄了,挨不住以后的战场离别,也没有什么通家之好的必要。 此时此刻,也不过是心情放松之余,说笑几句罢了,其他的,谁能够交付更多呢? 年度赛结束之后,大家各自散去,明天开始,就要根据光脑上的分配指令前往各个军队了,那个时候真正的战场也将逐渐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埃德蒙。”晋远光叫住了正要离开赛场的埃德蒙。 埃德蒙回过身来,他的眼睛有着婴儿般的纯真,但他的表情却是严肃的,好像随时都要脱口而出某些沉重的话题。 “两年队友,总觉得还是应该好好告个别,以后自己当心些。” 晋远光语含叹息,纵然有个贵族出身,但当家族都放弃他的时候,他最后的可能想到最坏的那种,晋远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战场是残酷的,在战场上牺牲的军人都是光荣的,用智力有问题的埃德蒙换一个光荣,对他的家族,哪怕是贵族来说也是个合算的买卖,至少在别人问起这个儿子的时候可以说他无负家族的光荣传统,在战场上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样,也不会有人去追寻他的智力是否有问题,也不会有人嗤笑这个家族竟然会有这样的“痴儿”,一切都会很美好。 或许是自己小人了些,但想到这些之后,晋远光再看埃德蒙那澄净如天空的眼眸时,叹息都要沉重一些,他有什么错呢?智力的缺陷,如果能够选择,必然也不会是他自己想要的,但 “最后再握一次手吧,希望你以后都能平安。”对于军人来说,平安就是一个最现实最朴素的希望了。 晋远光不是第一日发现自己的自私,但当他看到埃德蒙毫无所觉,笑着跟他摇手的时候,他终于还是感觉到了良心上的过不去,但,还能做什么呢?他的家庭终究是他自己要面对的,而他,只是一个过客,不会也不愿去帮他解决任何难题,哪怕,他们可以算作朋友,但他的友谊也只廉价到这一句祝福,再多的,说了他也不会懂了。 便是这一句祝福,恐怕他也根本听不明白。 满怀怅然的晋远光在第二天就奔赴前线了,而他没有想到在那里,他会遇到埃德蒙,并因为种种原因跟他再度合作,最终成就了帝国荣光。 第44章 “在这里,蓝耀之战的战场上,我们将看到伟大的帝国荣光第一次绽放的场景” 好像是站在宇宙飞船的观景台上,蓝黑的天幕之中,一个个星球都在眼前呈现着全貌,绚丽多彩,犹如一朵朵盛放的鲜花,但不同的是,周围的巡航舰,机甲,从身边过去的时候都是虚的,透体而过的时候甚至感觉不到一丝凉意。 学生们没有工夫注意这些,他们都满怀激动地仰着头,压抑着呼吸看那湛蓝色的机甲出现的一幕。 “啊,是元帅,元帅的机甲!” 一个同学发出了惊呼,捂着嘴,害怕被老师点名扣分,但是紧接着,周围便有此起彼伏的声音接连响起,他连忙抬头去看,紧跟在湛蓝机甲之后一架有些小巧的橙色机甲出现了。 战场上,除非特殊原因,否则这种鲜艳的颜色很容易被当成靶子,然而这个人的目的就是如此,这个后来成为元帅身边最受器重的参谋长的男人此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军校六年级生,不普通的是 “啊,这个,这就是那经典的反影配合?!” 第一次看到这个配合的解说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两个人的团队,哪怕是双胞胎呐,彼此的心灵默契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精神力或许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链接通讯,但人都有一个思考的时间,这个时间短暂到不到一秒,但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已经足够先进的武器发放几枚炮弹,打断这计划中的反影配合,而事实上,哪怕没有人来打断,由于时间差等作用,也很少有人能够把反影配合做到如此完美,简直就像是一个人做出来的。 插入两个机甲之间的黑色虫子有着坚硬的外壳,这种完全不会被炮弹贯穿的外壳有着良好的防护作用,而身为异族,虫子有着极佳的抗伤害能力,受到的伤害不会马上致命就能够让它发出夺人性命的一击。 这种叫做黑色幽灵的虫子完全无愧于它的称号,几乎是所有机甲战士的噩梦。当你还没留心的时候它就悄然出现在你身边,而当你想要反击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根本无法做到一击毙命,帝国最强大的单人武器,能够在机甲上配置的那种,最少最少也要两发炮弹才能够打死它,而且,那两发炮弹必须是连续攻击在它的弱点处,腰腹部的那个连接点上,位置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偏差,否则它的反戈一击,就会将你斩得身首异处。 质地良好的机甲甚至不能够抵挡它的利刃,这真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正视的事实。 在反影配合这种方法出来之前,不是没有人想过多人组合同时攻击弱点,但那实在太不好把握了。虫子也是有智慧的,它本来便会保护自己的薄弱点,而被击中的时候马上就会有相应的躲避动作,导致哪怕是连续发射的第二枚炮弹都不能够准确攻击到相同的位置,而一旦有了恢复时间,它的恢复速度也是远超人类想象的快。 所以这种完全是理论上的完美进攻方式一直不曾在战场上得到切实的利用,为此,军部一度认为那些研究战术的都是想当然的白痴。 而此时,当同样是六年级生的埃德蒙和他的队友,在军校时候的同学晋远光使出这一招的时候,所有的语言都在那简单而残酷的一击面前黯然失色。 没有实战演习时候能够看到的烟花特效,甚至不会有热力爆发时候的橙色火气,机甲上装备的武器足够在最恶劣的情况下使用,为了隐蔽性等原因,也不会有让人目眩的特效场景,以及轰天震地的巨响。 然而,随着那被称为黑色幽灵的虫子颓然跌落,淡绿色的血迹和零星碎肉点点洒下,仰头观望的学生们却都有了一种悠然神往。 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湛蓝色的机甲和橙色的机甲很快加入了机甲大队之中,他们的战斗越来越多,彼此之间的配合犹如最初的默契,完全不需要磨合,不知不觉间,两个机甲就占据了主导的位置,周围的机甲隐隐有了拱卫追随之势,而他们周围,再没有能够嚣张的虫子,一片空旷。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蓝耀之战也叫做星辉之战了。” 战场是残酷的,杀戮和死亡,鲜血与利刃,所有能够在这里展现的都是残酷美学的范畴,无声无息,寂静的杀戮。 而那亮丽的湛蓝色和橙色,好像是一道极光,划过天幕的时候也带来了杀戮和死亡,但却让人感觉不到残忍,或许是因为死在他们手中的都是异族,又或许是因为异族死亡时候那零星而下的绿色雨点有如星辉,格外美丽。 “在这一次的蓝耀之战后,我们的埃德蒙元帅和晋远光参谋长荣获一等功,这样的功勋”老师还在继续讲述着,他或许已经讲述过无数次这样的内容,闭着眼睛都能够说出来,他就那么仰着头,还在凝视着天幕上的机甲,“无论看过多少次,我仍然觉得应该将蓝耀之战视作帝国崛起之战,而不是” 后面的话没有再说,没有帝王参与的这场蓝耀之战虽然意义非凡,但帝国崛起却是从那一任帝王上任之后开始算的。 “好了,同学们,时间到了,后面的内容以后再说。”老师说着抬手点了一下自己的光脑,眼前的一切倏忽消失,重新回到了课堂。 从那种真实环境中换回普通的课堂环境,周围的同学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抱怨着:“为什么不全是投影教学呢?这种身临其境的讲课,我一定会记得更多。” “真是好想法,可惜,影像资料就那么少,能够看到刚才的那一幕,还因为咱们都是怀蒲军校的,不然” 这种内部影像资料都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搞到的,而要把它们做成能够让人身临其境的投影效果,所需的技术等等,也是要看实力的。 “比起那个,我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配合能够那么默契,而且,元帅之后一直没有成亲哦” 意味深长的话语伴随着一抹神秘的笑容,话题突然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但,参谋长是成亲了的,他的儿子现在都成将军了,他和元帅,应该没有什么的吧?” “可是,事实就是,他们两人从军校中就一直合作,到战场上还是一直合作,一起立功,一起晋升,到最后有机会分开的时候,两人也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最后一个成为元帅,一个成为元帅身边形影不离的参谋长,你们真的觉得这样正常吗?” “喂喂喂,你们这些女生,脑子里就不能想点儿好的吗?那是哥们儿之间的友谊,纯的,懂不懂!” “去,你家的友谊才是那样!” “你懂什么,他们之间肯定有问题,不然为什么参谋长结婚生子之后,元帅就突然暴毙了呢?一定是因为得不到所爱,又不愿意强迫所爱,最后抑郁而终了!” 一脸认真这样说的女生说到最后又露出梦幻表情,这是什么样的感情啊,怎么会是友情那么肤浅的东西,这一定是爱,超越了生死,超越了性别的,伟大的爱! 纯的,当然是纯的!这样伟大的爱怎么可能不纯粹呢? “呵呵。”路过的俊秀少年面色不悦,这些人,真的是军校生吗?脑子里都在想什么?怪不得爷爷总说一代不如一代了。 “爷爷,埃德蒙元帅是因为爱而不得最后死的吗?” 一进门就听到惊雷的俊秀少年面色大变,这种问题,这个蠢弟弟,他真的是自己的亲弟弟吗?怎么这么蠢?!看到奶奶的表情有了细小的变化,俊秀少年忙上前一步,想要打断这个荒诞的问题。 “呵呵,怎么可能?”难得长寿的晋远光并没有年老者普遍的衰老模样,他的精神力已经非常强大,优秀到足够支撑虚弱的皮囊外表无恙,然而,即便是这样强大的精神力,想要长时间一分为二,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在他最终决定放弃指挥埃德蒙之后,埃德蒙,帝国的元帅,自然就只有死亡一途。 不得不说,这样的副作用哪怕是他,最开始也是没有想到的,在长久的征战之中,在长久的被精神操控的状态下,埃德蒙自身的精神力已经虚弱到撑不起他那简单的思想,最终一步步被侵蚀排挤,没有了一点儿属于自己的空间。 这潜移默化发生的一切,在被晋远光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大错铸成,再难挽回。 在那之后的几年,都是他一直一心二用,才维持住元帅的存在,而结婚生子之后,他的精力不可避免地要投入到家庭中,沉思许久,他终于还是放埃德蒙安静下来了。 无论多少人称赞他在战场上的功劳,称赞他为这个帝国所献的政策,但他自己知道,他犯了大罪,杀死了那个世界上最单纯的友人。 “元帅是死于精神力衰竭。”晋远光这样说着,脸上没有了笑容,有些沉重的脸色让小孙子不敢吭气,哪怕还不服气,却被眼疾手快的哥哥拉走了。 正常人,怎么会精神力衰竭呢?如果是在战场上还有可能,偏偏不是已经衰老的妇人对此话嗤之以鼻,不过她没有刨根问底,至少她知道她的丈夫从没有对她不忠就是了,至于那位元帅,求而不得死于精神力衰竭,也很正常不是吗? 自觉是胜利者的妇人装作不知道丈夫的沉痛心思,回头笑起来:“你看看这些孩子们,也不知道都在学校学了什么?” 说起子女的教育问题,很容易就让晋远光回了神,他笑了笑,看着妇人现在的样子,笑容中或许还能见到当初的朝气蓬勃,但,到底还是老了。 手指划过她眼角的皱纹,晋远光轻声似叹:“我是真的没想到,你竟然会嫁给我。” 而我们,就这样过了一辈子,还算恩爱。 “怎么,难道你没想过会娶我吗?我可知道,当时军校中很多人都暗恋我的,你难道没有偷偷地多看我两眼?” “看了,怎么没看,从擂台上蹦下来的少女笑容灿烂,晃得我眼睛都花了,只不过” 只不过,当时少女身边的护花使者还在,而他,则怀着略有厌恶的心情远远看了一眼作罢,谁能想到几年后,他们再度相逢,那位爱慕者已然不在,而她 英雄救美的恶俗套路那样轻易就让她把目光落在了他身上,倒是枉费了剧情中原主的诸多手段了。 而他,从推拒到被感动,又用了多久呢? 战场上,本就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好场所,周围没有多少女性,当他因某种怅然回头的时候,就只看到她一如既往的灿烂笑容,无视了那些鲜血和尸体,带着某种美好的气息,让他终于有了些触动。 然后,就是姐姐的撮合。 他的功劳足够打破家世的屏障,而她的聪慧,足够摆平顽固的父母,一切都是那样顺理成章,他在最成功的时候娶了最漂亮的妻子,然后有了完美的家庭。 这样的选择并不为错,回首时只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明明最开始的时候,从未想过有什么纠葛的。 手下的发丝没有年轻时候柔顺,灿烂的金色也随着主人的年龄而变得浅淡,仿佛褪去了青春的靓丽,回归到平凡,晋远光没有选择坦诚内心的想法,他只是轻声说:“芙雅,谢谢你,让我如此幸福。” 已经不年轻的妇人倚靠在老者的肩头,嘴角翘着,露出一个幸福的笑容,同样轻声回着:“远光,谢谢你,我也很幸福。” 俊秀少年收拾好弟弟,要下楼的时候就看到沙发里互相倚靠的那一对儿,这个角度,他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仅仅是那样的姿势也足够显示出亲密来,见过这样的他们,谁会相信学校里那些女生的无聊猜测? 想了想,他又退了回去,同时把门缝处挤出的小脑袋塞了回去,小声说:“老实呆着,不然我就告诉爸妈!” 太过宽仁的爷爷奶奶显然没有爸妈威胁大,小男孩儿不情愿地缩回了头,嘟囔着:“多大人了,还和大人告状!” 俊秀少年不为所动,他严厉地盯着弟弟,直到他乖乖坐回原位,他才松了一口气,等他以后结婚,一定不要生这样的熊孩子! 而妻子,果然还是奶奶那样的好,哪像妈妈,凶死了! 关于未来的遥想只有那么短短几秒,未来还太远,那不可捉摸而又变化莫测的未来显然不是俊秀少年一日可达的,那么,想那么多还不如想想楼下的两位什么时候分开,他是真的饿了! 第45章 晋远光的一生有些漫长,除了前些年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结婚生子之后,他就逐渐退出了第一线,后来的生活过于安逸,到了最后,他甚至都有些期盼死亡的降临,因为他觉得这一辈子已经没什么不满足的了。 直到再次睁开眼,他才终于承认,其实还是愧疚的,对埃德蒙的,那个人,不管他的智力有什么缺陷,对自己终究是友好的,而他多想无益,窗外的尖叫声让晋远光迅速回过神来,顾不得去看窗外,连剧情都顾不得查看,出于本能,他一偏头,躲过了最危险的那一击。 一个灰青色的人?——在向他发动攻击,靠的就是“九阴白骨爪”,好吧,就是那并没有多少指甲的爪子,因为太近的缘故,他甚至还能够看到那因为过度修剪而被指尖肉包住的甲片,短且宽,若在平时看起来,或许初看会有几分怪异,看久了也会觉得有些可爱吧。 但现在一个翻身直接滚下床,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在晋远光八十岁的时候仍能够利落做出来,但在此时,他几乎能够听到腰椎间盘被那猛然的扭动而“咔”了一声,像是生锈的齿轮再次运转。 短发的人形再次进攻,但他的进攻并不成势,可以看得出来,完全是胡乱抓挠的样子,距离近一些就要凑上头去咬,虽然努力张开嘴了,但那一口略微发黄的牙齿实在是不能胜任尖牙利齿的重任。 哪怕同时还有手的辅助,但没有指甲的手威胁力也就小多了,何况晋远光也不是傻傻等着,就在翻身下床的同时,他一眼扫过周围的东西,最快速度地拽下了半幅床单顺时针缠住了人形的双手。 没有了双手辅助,即便人形愿意四肢并举,但其实穿着鞋子的脚除了能够踹人并做不到什么,努力抗住那两下,再使把劲儿把被枕头压住的床单全拽下来,还是可以把人捆一圈儿的,至于那一直张开随时准备咬人的口,除了不美观,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哦,对了,还没有口水,这一点要点赞,不然的话,想想口水落在脸上又或者手臂上,晋远光觉得凭自己的洁癖,很难继续手上的捆绑动作而不去擦,然而一旦松手,估计又是要重新打过的节奏。 不时发出古怪声音的人形被制服之后依然很努力地挣扎,但一时半刻,凭借他那一双小手实在没什么用,而那努力往晋远光所在方向伸展的头,呵呵,你的脖子真心没有那么长! 又加了一条床单,把人结结实实捆上,确定他肯定挣脱不开之后,晋远光这才擦了擦额上的汗,这么点儿运动量就能出这么多汗,这身体还真是虚,但却有种莫名的熟悉,“宅男”“战五渣”之类的词汇莫名冒上来让他都有了些怀念。 房间不大,摆了两张床,都是下铺,旁边还有整齐的成套的桌椅,正好也是两套,跟床一样的色泽,这里 仔细查看了一下房间,确定没有别人,再看房门也是锁好的,晋远光松了一口气,坐在只剩一张床垫的床上开始查看剧情。 须臾工夫,睁开眼,看了一眼旁边那个略有些胖的人形,这位,是自己的舍友,和原主孙卓大学初就住在一个宿舍,如今也有两年了,两人的关系不错,偶尔还会去外头馆子搓一顿儿,也曾讨论过哪个女生好看,要不要追,哪个人太欠揍,实在该打等等话题。 晋远光,如今就是孙卓了,大二年级,在读的这所大学是个二本,他的成绩一向不好不坏,也能够混上三等奖学金,但跟那些真正的学霸校草比,就实在算不得什么了,幸好有点儿小帅,也能混上帅哥的级别,还比较吃得开。 独生子,父母都在本市做小生意,家也不远,离这边儿车程大约一个小时的样子,但原主叛逆期晚,进入大学才知道要享受自在生活,并不经常回家。 隔壁艺术学校中,原主还有一个交往两年的女朋友莫雅茹,两人大学才开始谈,感情还没多么热火,也就是先打个标签,表示有在谈的女友的份儿上。 如果单看之前的部分,原主不好不坏,也就是个普通人的程度,甚至比一般的普通人,比如说他的这位舍友还有些优势——长得比较帅一些,能够拿得出手,成绩也算能见人,一个不知道多少人都能拿到的三等奖学金说起来也能唬住外人了。 然而,这种“看脸”的优势,和比拼学习的优势在现在,完全没有什么用。 因为,这是末世。 一个社会规则会被破坏,甚至完全推翻的世界,在这里,脸的优势都不能保证活命,更不用说其他,至于学习上的智商上的优越,难道要和那些丧尸比吗? 一旦知道是末世,某些东西的称谓,哪怕不看剧情也都知道了,甚至原主这种性格最后的悲剧也可以预料到大半。 唯一预料不到的就是原主这么没下限。 或许是因为独生子,从小又被父母保护得太好,孙卓偶尔叛逆一些,骨子里却没那么桀骜能干,并不像外表上那种高冷展现出来的强势,反而有些柔弱。 用“柔弱”来形容男子总会有些伪娘的感觉,但事实上原主的内心就是那么柔弱,面对末世到来,他完全适应不了,一面鄙视那些疯狂逃命并收集物资的人,一面又为了能够活命,得口吃的出卖别人。 在剧情中,他狼狈躲过舍友的袭击,击倒了舍友,不等从这种惊险中回过神来,又从窗户看到外面的情形,原主能够考上大学,脑子也不是不够用,也看过不少关于末世的电影,对这种情形很快就明白了。 毕竟,要从现实中看到这种情形,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后,谁也不会以为那是在开玩笑,也不会傻乎乎地在寻思“这是拍什么呢?摄像机在哪儿?” 最开始,害怕过去之后带来的兴奋让原主以为这是一个大展拳脚的好机会,乱世出英雄嘛! 他自信满满地收拾了一个背包出来,装上了他认为最迫切的食物和水,然后拧开了螺丝,卸下了床边的护栏充当临时武器就开门出去了。 一往无前闯入外界的他并没有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大发威风,哪怕那些丧尸的皮肤已经变色,举止也跟疯了似的,但到底是人,有些甚至还是认识的人,谁会那么丧心病狂直接就一杆子照脑袋上捅呢? 所幸初级丧尸也不厉害,速度什么的都是普通人的程度,至于什么听觉之类的,原主轻手轻脚地绕过去之后也没发现这方面有什么特殊。 好像幸运庇护,其实在现在的孙卓看来,原主那时候的确是幸运的,他反应快,行动快,其他人还都在惊诧这世界变化太快,要不然还要“啊啊”尖叫几声吸引丧尸注意,而他已经先一步离开了,这种幸运度也是值得称道的。 或许应该为中二少年点个赞? 但之后,好运不会永远眷顾于他,原主先是想着女朋友,到隔壁学校去找了对方,说服女友跟他一起走,然后他就想要回家找父母来着,但最后还是没有,因为女友说那里是繁华地段,人会比较多,可能有危险,这么一犹豫,他就想着先多找几个同伴然后再结伴去找父母。 他在后来也的确找到了同伴,可惜,这个时候实力强大的多半是些不太光彩的人,他在这群人中间占不到领头的位置,也完全不能做主逃亡方向,更加无法说服那些人为了他的父母而冒险。 原主胆子小,过了最初的那股劲儿,内心柔弱起来,看到更多的死亡杀戮之后,他比怕丧尸更怕自己找来的同伴,不敢强行要求,又不敢离开,就那么混着,跟他们一起偷了车出了城市。 按照电影上一贯说的,出了城市人多的地方,反而会比较安全,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在这一路上的确安生许多。 外界的安全造成了内部的不安,原主的女友的确漂亮,领头的对她起了意,还没有明确说,原主善解人意地把女友送上去了,为的只是换一个重视,然后在团体中有个好点儿的位置。 逞凶斗狠的团体越来越适应这个末世的规则,他们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这些强悍的地方都让原主感受到了安全感,时间长了,他又没了拼搏的劲头。 然而,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各种人才也多了,原主的用处渐渐就没有了,为了获得重用,他重新启用了送女人的套路来讨好头领,迫害了不少人,最后也死于一个女人之手。 为了活命做出这种事情还恬不知耻,哪怕是在道德沦丧的末世,也让孙卓有些厌恶,只能说,恶有恶报。 也不知道原主在死亡的那一刻有没有过后悔,他到死都不曾去寻过父母,也不知道他的父母到底怎样。 看完所有的剧情之后,孙卓很快定下了之后的行程,比起先去找莫雅茹那个拖累,还不如先回去找父母,怎样都是血脉最亲,不确定他们的安全,无论之后去哪里都不会安心。 想到这里,再想想原主那么轻易就在女友的哭诉下丢盔弃甲,放弃了父母,真是他一个新来的都不忍心如此,原主怎么就能忍心呢? 第46章 窗外的尖叫声陆陆续续,已经不如最开始连续了,看来应该有人意识到声音是会吸引丧尸的了,又或者说很多人都看过关于末世的电影或者,多少都能知道一些“常识”隐蔽自己了。 孙卓没空理会外面的动静,他正在努力适应自己的身体,这次的情况不比以往,一旦出门,他不敢确定换了个灵魂之后还会有原主那样的好运,尤其,这具身体对他来说实在太陌生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手脑的配合,都需要再熟悉一下,免得到了关键时候卡壳,到时候丢的可就是性命了。 导致丧尸的这种病毒虽然在剧情的最后已经有了被研究出来的疫苗,但那也只是一种传言,到底是不是真的,或者说疫苗是不是管用,没有人知道,所以在这之前,如果感染上可能就是这种行尸走肉的下场了。 幸好,并不是所有的丧尸进化的时候都会有异能。 但同样,人数骤减的人类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异能。 世界似乎在维持一种平衡,一种大失衡之后的平衡,所以,在末世中期的时候,或许丧尸跟人类的数量能够趋于一个合理数值范围内的比例? 以上都是孙卓的猜测,剧情中没有的东西,他这里都不会知道,只能够凭借别的言语来判断,比如说通过剧情中丧尸出现的频率和比例来判断对方的成长速度。 这种战场上会用到的经验,在这里也是格外宝贵的,能够让他从那干巴巴的剧情当中榨取出更多有用的“未来”,会帮助他更好地判断形势。 一个小时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个时候距离孙卓醒来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他已经基本上熟悉了一下现在的身体,知道力量速度等基础数值,能够更好地衡量自己的武力值,甚至还稍稍测试了一下身体的柔韧度,是否能够做出一些战术动作来。 这方面的结果自然是差强人意,原主就是一个普通人,体育课可能得过高分,但那并不代表他力量大,也不意味着他速度快,甚至身体的柔韧度还不如他的女友莫雅茹来得好。 但如果有武器的话,还是有些用处的。 如同剧情中一样,孙卓卸下了床边的护栏,这种护栏很简单,就是“工”字竖劈两半留下的半边,他卸了一个在手,用了些方法把一端板直了一些,一个带着把手的枪型工具就出炉了。 为了测试是否好用,他把那个力气似乎增大了一些快要挣脱出束缚的舍友给结果了,这样原始的杀人方式在孙卓而言也是第一次,第一次亲自动手直面鲜血,哪怕上辈子杀过的敌人不少,他还是在动手前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痛下杀手。 没有想象中血花四溅的场景,做好了防护措施的孙卓揭下身上披着的被单,背起了背包,这个双肩包是旅行专用的那种,能够装不少东西,可惜男生宿舍中的零食数量不多,最终也就铺了个底,又塞上了几件厚实衣服,这才看起来不是太空。 把装满水的运动壶装入背包之中,孙卓最后检查了一下,确定没什么遗漏之后正要出门,又转身回来翻出了原主的手机,他几乎忘记还要有这个东西了,没有随身携带的光脑就是不方便。 时间不早,孙卓出门的时候,楼道中晃悠的丧尸好像又多了些,大部分看起来都还好,人形完整,只是皮肤的颜色变了,连带着眼睛也闭不上,睁开的眼睛透着一种无机质的灰,看起来不像是个人了。 他脚下的运动鞋是比较好的那种,只要不是刻意,踩在地上的声音很小,防滑耐磨也好。 剧情中对于原主的这一段逃生路线说得还算比较详细,他想了想,继续按着这样的路线行走,虽然晚了两三个小时,但想来情况不会差太多。 事实也正如所料,这一条路线上的丧尸并不多,个别的几个,行动慢的就被孙卓直接掠过,不得不打的,他也是朝着一击毙命的方向走,实在不行,也顾不得那些肠穿肚烂趴地行走的丧尸会不会吓到后来者,他也不求致死,确定那些丧尸失去追踪能力威胁不到他,就直接走了。 他之前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正如剧情中莫雅茹所说,孙卓的父母居住地点是繁华地段,当时的房价有多贵,现在的人、流就可能有多少,也就意味着,现在的丧尸数量更多。 大学校园的占地面积不小,这边儿是新校区,比较偏一些,地也就更便宜,还特意给教职员工留了好大一片地方的教师楼,连停车场都奢侈地用了地上停车场。 这样的结果就是如果现在想要找个代步会比较容易。 孙卓离开了宿舍楼后直奔停车场,打眼一瞅,选出了一款底盘高的车子,打碎了副驾驶的玻璃,暴力进入车子,之后就是一些技术性盗车的手法了。 这些并不是他上辈子学会的,星际时代,哪里还有这样原始的车子,他顶多会一些简单的机甲维修方面的知识,更高深的,知道一个机甲有多少个零件吗?只能找专业人士来处理了。 眼前这些偷车小知识是原主遗留的,每个男孩儿都会喜欢车子,从小一点儿的儿童车到大了之后的自行车,摩托车,再到成人之后各种品牌各种性能各种规格的汽车,有些偏门的甚至还特别喜欢那种专业化比较强的车子。 原主也是这样的一位,他很喜欢车子,古惑仔流行的时候也没少看相关的电影,对于上面的盗车技术颇为叹服之后也了解过一些不用钥匙开车的方法,其实也简单,只要能打着火,基本上也就没问题了。 毕竟现在的车子还没有先进到指纹锁的程度,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还是能够开动的。 有了车,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孙卓直接发动车子,他很久没有碰过现代的车子了,一开始便有些不稳,后面撞了一下,侧面擦了一下,但技术是相通的,他的精神力水平还在,不至于犯更低级的错误,磕绊了两下之后也顺顺当当把车子开上了路。 离开大学校园之后,孙卓才发现外面的情形有种诡异的安静,不知道人都藏到哪里去了,在街上晃荡的除了那些被迫乱停乱放的车子,就只有一个个不知道目标在哪里的丧尸们。 他们似乎真的能够听到声音,附近的齐齐看过来,然后晃晃悠悠往这边儿走,并不急切的速度能够看出来他们不会跑,原因可能是膝盖不能打弯儿? 孙卓晃了一眼,踩足油门,不顾损耗,横冲直撞地冲过去,他选的车子不错,基本上丧尸都被撞飞了,偶尔几个也没有突破挡风玻璃的力量,最后被甩到了车后。 一路急行,越是往家走,路上的丧尸越是密集,孙卓的面色很不好看,他早料到不会很容易,却没想到最后路都没有了。 或许是突发的状况引发了车祸又或者其他原因,有一辆大型车跟小型车撞击在马路中央,正好把整条路都挡住了,这种情况下,除非开的是坦克,否则无法把障碍物推走,也只能弃车了。 孙卓重新背上背包跳下来,护栏没来得及换成更趁手的武器,只能将就着用,然后一举击碎一个丧尸的脖颈,他并不瞄准脑袋进攻,尽管那更容易一击毙命,但头骨的坚硬程度并不会因为被病毒感染而变软,手中的护栏不够硬,攻击脖颈这种比较软而关键的地方,反而能够有奇效。 高效率的排除障碍物之后,孙卓走得畅快无比,很快到了自家的小区,小区里面也有些丧尸在游荡。 大白天的,仅有一个小门是开的,而大部分丧尸除了误打误撞的那种,还没有多少有智商地去开门,看到那些被拦车杆挡住的丧尸,孙卓竟有些感谢那些把广告做到拦车杆上的。 不然,拦车杆哪里有那样的结实程度和高度,能够阻拦这些丧尸的步伐? 出宿舍的时候他没有忘记拿家中钥匙,直接开门的时候还留心了一下门内的动静,在路上就已经想过最糟糕的可能,如果父母都是丧尸的话,他会选择迅速逃出然后把门继续锁上。 屋中很安静,提着心的孙卓走进屋就轻声呼唤:“爸,妈,你们在吗?” 一个房间是空的,另一个房间是空的,可是,客厅也是空的,所以,家中没人? 孙卓愣了一下,这种情况他好像没想过,但,手机拿出来,按亮的同时看了一眼时间和日期,星期三,所以,父母应该都在上班? 想到自家那个小公司的所在位置,呵呵,九茂大厦,总共三十多层的高度,还是双子楼,上上下下恐怕不下几十家公司吧,如果再有那种一个房间就能开工的小公司,想到大厦厅堂正对门位置上的那个大牌子,密密麻麻的公司名称让人看着就眼晕,所以 这样高难度的救援活动,果然一个人还是太勉强了,尤其是现在的这个身体,根本没有什么锻炼,不要说肌肉了,灵活度都差好多,这一路过来体力也告罄,继续过去的话,真的是要搭命的节奏,但,不过去又怎样呢?时间越长,越是不利,父母可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孙卓皱着眉头,一边想一边翻箱倒柜地找东西,等到再出门的时候,身上的装备已经换了一套,是他以前军训发的迷彩服,布料厚重结实,多少也能够有些防护作用,背包里也多了些食物和水,找到人之后也不会回来了,这些东西还是尽量多带些吧。 出门的时候忘了一眼窗外,天色越来越暗了,根据剧情中的情形,天黑下来之后就是丧尸的天下,那个时候孙卓自己都不敢保证此行的成功与否,末世的压力越来越大了。 第47章 因为是星期三,大部分朝九晚五的人们都在上班地点工作,街面儿上乱转的没有多少,但九茂大厦的所在到底是繁华的商业街,周围来来往往的,办各种事情的人也有不少。 离开了小区那些老人孩子的丧尸之后,看到这边儿四下里游荡的青壮年丧尸,孙卓微微皱眉,他已经发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丧尸都在变强,但这种强并不明显,就好像之前被一棒子打死连指头都动不了一下的这会儿能够抬抬手臂了,暂时还无法对他造成太大的威胁,但数量上,蚁多咬死象。 举目四顾,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哪里来的,做保安的,送快递的,过路的,穿着工装的,小商小贩的,还有几个明显是学生模样的,也不知是哪里的学校管束如此松,让她们跑出来逛街了。 “孙卓,这么多,真的能过去吗?” 出小区的时候孙卓被人叫住了,那位大叔是住在8栋的,不知道做什么的,反正闲的时候比他老婆多,有些家庭妇男的意思。对方住在一楼,是从窗子叫住他的,问明白他要去哪里之后,犹豫了一下表示要同去,因为他老婆也在九茂大厦的一家公司上班。 孙卓之前都是很单纯的学生,所谓的交际也多是学校的朋友,哪怕同一个小区,但对这位李姓大叔也就混了个脸熟,知道对方跟自家父亲还能说上两句,偶尔也会杀两盘,勉强算个熟人,便答应了下来。 “现在还好,一会儿我在前面,尽量扫除一些障碍,你在后面护好自己,最好能帮忙,但若是不能,就跟着走,不要帮倒忙。” 孙卓一边说着一边担心地看了一眼李大叔手中的拖把把儿,金属质地的那种,看起来足够结实,这位也想过力气的问题,所以把前头的塑料头给去掉了,露出来的头虽然不够尖,但对付丧尸还是比孙卓手上的护栏趁手多了。 但,最怕的不是他打不倒丧尸,而是他打到了自己,尤其看到他那副紧张样子,真是由不得人不担心。 “行,你放心,大叔也是当过兵的,没问题。”李大叔信誓旦旦地说着,手上却紧张地又握了握,似乎出了汗,还在衣服上蹭了一下。 这年头的兵哪里真的经历过血战?便是所谓演习也只能是彩弹,打人都未必疼到哪里去,大多数兵更是跟着训一训就完了,枪都未必能摸到几回,更不用说打人的水平了,靠那软绵绵完全不知道应变的军体拳吗? 孙卓也不多说,这些担心说了没用,他点了点头,便直接往前走,对于丧尸这种东西,过了最初的惊吓之后,也没什么,把它们当做异族看待就好了,当年战场上奇形怪状的异族见得多了,不要说那些很普遍的虫族,就是那些好像组装出来挑战视觉极限的怪物异族,他也不是没见过没杀过的,但,到底跟现在不一样。 机甲的作用太大了。 或许是穿越到新世界的原因,孙卓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还在,但精神力场却没什么用,比如此刻他甚至不能够感受到李大叔的精神力,也就无从用自己的精神力场来影响对方,免得对方当了猪队友。 但这些精神力也不是全然无用,他能够提前发现一些藏匿在暗处的丧尸,让自己不至于遭到突然袭击。 李大叔跟在孙卓的背后走着,在今天之前他从来不觉得孙家的这个儿子怎样,瞧那眼白看人的模样,不过是个二本大学的大学生,就那么了不起了,连人都不怎么叫,不尊敬长辈,以后不是个吃老本的啃老族,也是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 这样的想法一直隐藏在慈善的笑容下,怎么也不是自己的儿子,管那么多做什么?什么时候见了老孙,他都是满口夸赞对方儿子,便是见了这小子,他也能够和善地笑出来,不计较对方的冷脸,长辈模样地问两句话。 此时此刻,这些积累的好人缘儿都派上了用场,他在孙卓走入小区的时候就发现了对方的。住在一楼,外面乱晃的这些丧尸看了小半天了,有些都是自己认识熟悉的人,但突然变成那般不人不鬼的,他心里最初是回不过神来的,后来却有些害怕,也不知道怎样应对。 就是这种时候,孙卓进来了,干净利落而又特别无情地把一个常在小区带孩子的老大妈打倒了,脖颈被敲得狠劲儿,头都要掉下来了,李大叔当时害怕地缩了缩头,从没见过孙卓这般模样的他吓得不敢吭声。 后来又见到一个小孩儿也是同样的下场,四五岁的孩子,以前白白净净小天使一样,小区的人们见了总会逗两句,笑起来甜甜的乖巧可爱,而现在,烂泥一样摊在地上,不知死活。 反观孙卓,面无表情的样子似乎根本没有把这些面熟的脸庞记在心里,杀人如草芥,这是李大叔最深切的印象,也让他出了一身冷汗。 等到孙卓再出来的时候,他问了他一句,知道要去九茂大厦,想起自己那好不容易怀了孕的老婆,咬咬牙,还是背了个背包也跟了上来。 他不知道小区里是不是还有活人,活着的又怎样,他只知道再这样待下去也不会有任何好结果,总要出去拼一把的,是男人,就不能那么窝囊,连老婆都不敢去救。 正想着,面前一个张牙舞爪的东西扑过来,是个女性,波浪卷的头发和那红艳艳的盖屁股小裙子,是个身材很好的女性,但,那双灰色的眼珠子看过来,嘴张着,白色的牙齿露着,青灰色的肌肤还有那伸过来的手,手上的指甲画着粉嫩嫩的花,但那尖锐的长度 吓了一跳的李大叔根本忘了自己手上还有一个武器,直觉地就要往后退,躲避几乎是人类的本能,所以,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脚边不远处还有一个已经被打趴下但没有死的丧尸还能挥动爪子够到他。 “别退了!”孙卓及时一杆子打断女人的脖颈,同时一把拽着李大叔的背包带,硬是把他扯了过来,躲过了脚边那个已经伸出爪子的丧尸。 一身冷汗的李大叔看清楚周围的情形,嘴唇动了动,也不知说什么好,见到孙卓已经松开手继续往前走了,忙跟上,这一次他可不敢胡想八想了,收敛的心神中还是想到那些丧尸的动作似乎快了些,难道因为是青壮年变成丧尸的缘故? 九茂大厦是商务写字楼,每日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安保并不会严格检查门禁,大厅的服务台应该有一个前台接待,但现在,血迹已干,还有些碎布残留,那位漂亮前台好命没有染上病毒,却被那些丧尸分食了。 那恶心的一滩在那边儿堆着,零碎的骨头上还有些血红的肉,孙卓瞥了一眼便继续击打丧尸,因为李大叔的能力,他不敢放任何丧尸到身后,不然这位守不住,自己就是被围攻的场面了。 手臂有些酸,耳边除了棍棒呼出的风声,就是身后那强忍着作呕的声音了,孙卓皱着眉,尽量加快速度来到电梯这边儿。 索性电梯正常情况下都是开着的,这个时间点儿也不是什么上下班高峰,按了很快就下来了。 为了以防万一,门打开的时候孙卓让了一下,但,是空的。 孙卓踏入的时候,李大叔也急忙挤进来,把孙卓挤得都靠了靠边儿,一进来就连忙按关门键,又率先按下了老婆公司所在的楼层数17。 “嘿嘿,你看,咱们要不然先去你婶子那儿吧,她楼层低,也顺便。”李大叔讪笑着说。 孙卓没吭声,直接在电梯上按下了22这个数字,然后就靠在一边儿,盯着显示屏不动。 “孙卓啊,咱们都是一个小区的,你李叔我再不济也能帮你一把,你看,咱们先去带上你婶子成么,我一个人实在是不成,不然也不会非要你一起了。——你放心,等救了你婶子,我们一准儿帮你找你父母,他们吉人天相,肯定没事的。”李大叔继续劝说。 孙卓不为所动,别人不知道,他自己能不知道吗?这具身体的体力太差了,现在手臂都还在微微打颤,分明是运动过度的结果,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李大叔的要求,实在是 真的当他不知道那位李婶已经怀孕了吗?怀孕四五个月的孕妇跟着他打丧尸,别逗了,哪怕是女强人,也少有人能做到这份儿上,更何况,孕妇的抵抗力也弱,谁知道对方 这种商务写字楼中,一层之中密密麻麻不知道有多少人,哪怕乐观点儿估计三分之一变成丧尸,那也是不少人了,完全不是他能对付得了的,如果再碰上拖后腿的,死了也是白死。 直到此刻,孙卓也得承认,李大叔这个帮手并不合用,等待他收拾装备就耗费了不少时间,现在又 到了17层,电梯门打开,一个爪子迅速伸进来,被早有准备的孙卓干净利落地敲断了,紧接着又是第二只,直到把那个守株待兔的丧尸敲死踢出。 “你还要出去吗?” 李大叔反射性摇头,刚才他都没反应过来,如果脸色很难看地看了一眼面色冷淡的孙卓,他的表情跟他的声音一样冷,让他莫名有了些恨意。 按下关门键,孙卓没吭声,继续靠在电梯壁上,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休息,稍后的一场恶战还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说实话,他也没有必胜的信心。 “叮”22层,到了。 第48章 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孙卓在电梯门开的时候就提起了大半精神,但让他意外的是竟然没有丧尸,等电梯门完全打开,看到不远处倒着的丧尸尸体,他挑了挑眉,丧尸不会攻击同类,所以肯定是人类做的。 那么,也就是说这一层有活人,还是会反抗的那种,并且走出电梯,看到四下里零零落落的丧尸尸体,并且战果辉煌。 这显然是个好消息。 无论那个活人是什么性格,只要不是那种深井冰的类型,不会见人就杀,那么他的父母生存几率就大一些,当然,这是在他们还是活人的情况下。 抿了抿唇,孙卓没管李大叔,快步走出电梯。 “啊,这是谁干的啊,真是厉害!”李大叔不是不明白事理的人,但看到外面的丧尸尸体却没有多少庆幸,反而想到了17层的境况,如果那更应该赶紧去17层才是,反正这一层很安全了不是吗? 孙卓快步走着,有精神力当扫描用,他很清楚这附近都没丧尸了,看样子这一层的人很团结,先把丧尸干掉了,但他们为什么不跑呢? 想到外面的天色,孙卓又是了然,比起在丧尸占优的夜色下行动,自然是在这清理干净的地方度过一晚才是最安全的,看得出来,这世上的聪明人也不少。 “爸、妈!”看到父母安然无恙地跟一群人待在一起,虽然是坐在边缘的地方,但孙卓也松了口气,脸上露出点儿笑容来,忙上前招呼。 “啊,小卓,你怎么来了,你在学校没事吧?那么远,你怎么过来的,外面怎么样,伤到没有,快,让妈看看!” 惶惶然的孙母听到儿子叫声的时候还有些不敢置信,她和孙父虽然跟着这些人不至于沦为丧尸食物,但,未来如何却也不可预期,更担心的还是这唯一的独子,一边想着他在学校,老师多,应该会没事,一边又想着那些学生是不是也变成了那种怪物,那个学校的学生可是不少,自家儿子不知道躲不躲得过,一边又想他会不会 最后的那个可能几乎不敢想,为此,孙母都不敢看那些被打死的丧尸,如果她的儿子也变成了丧尸,可是会也这般被人打死? 出于这样的心理,她对那些杀死丧尸维护了他们一群人安全的人也没什么好感,何况,那些人本来也不是好惹的。 年初的时候23层原来那个搞保健品糊弄老头老太太的公司被人举报查封了,后来又有了新的公司进驻进来,这家才来不久的公司搞的是安保,员工除了几个看着瘦弱些的文员,其他的都是高高壮壮的大汉,穿着制服拿着武器的时候看起来还真是挺唬人的。 这样公司的审批手续可不是那么容易能拿下来的,大家都在私下里传他们可能有些背景,因为还不熟悉,那家的老板也有些神出鬼没,并没有注意什么邻里关系,这都两个月了,彼此之间还都不怎么打交道。 倒是各个公司都有些女员工,打水上厕所,休息的时候会偷偷议论一下那边儿的帅哥什么的,偶尔还有几个偷偷传那边儿好几个都是蹲过大号的。 犯过罪的人哪怕出来了也像是有着污点一样,轻易都没有地方敢收的,这家公司还敢收好几个,肯定是有背景了。 几个大汉也不怎么讲究,有时候在走道上打闹说话什么的,看着听着就不像是正经市民的感觉,不说混黑吧,怎么也不是白的。 其他几个小公司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也许时间长了,大家熟悉起来,会发现他们也没那么妖魔化,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可怕,但,时间还是太短了。 紧接着,就发生了丧尸这种事儿,对丧尸这东西,孙母还是知道的,她跟孙父也跟着儿子看过一些这样的电影,国外的大片对这些都拍成系列了,但谁都没想到生活中真的会出现这样的玩意儿,还是这么突然,一出现就是一大片。 看着身边正在说话的一个员工突然变成这种青灰色的怪物,孙母当时就被吓傻了,都不知道动一下的,还好旁边人反应快,把那人打了一下,打倒在地,孙母直到现在都不记得是谁打了那个丧尸。 后来就是一堆人乱哄哄的,有人尖叫,有人吵闹,脑子里嗡嗡的,什么都听不清,等到反应过来了,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事儿的人都聚成了一堆儿,而那个安保公司的壮汉们正拿着武器面色严肃地打丧尸。 孙卓过来的时候,安保公司的那个杜经理正在讲解关于丧尸的一些“常识”,并且在说自己的分析:“一般电影上都说这病毒是空气传播的,但看同一个楼层的咱们都没事儿,所以肯定不是空气传播,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染源,但既然能够躲过这一波,咱们也算是有抗体的了。 按照电影上说的,只要不被咬到或者抓破皮肤,应该就不会再感染了,当然,也可能感染了就出现异能什么的,都是说不好的,不过我看也悬,咱们这么多人都没一个异能的,看看明天吧哎,你是怎么过来的?外面怎么样?不是说天黑之后丧尸活动会比较多比较灵活吗?是不是?” “妈,我没事儿。”孙卓先安抚了孙母一句,然后转头对杜经理说,“的确是灵活多了,反应也快多了,且这一片儿街面儿上还有不少丧尸,大家天黑后最好不要在外面乱走。” 一群人大约五六十,闻言都过来问孙卓,有的担心自己家里,想问某条路的状况,有的担心同样在学校的孩子,想要问孙卓学校是个怎样的状况,借以推断一下旁的学校,有的则是单纯好奇,还有的是想要多听一些情况,更好做出应变的判断。 孙卓把手上的护栏放到一边儿,接过孙父递上来的水,喝了两口才跟大家说自己过来的经过。 听到儿子还回小区去找他们了,孙父和孙母都是又欣慰又担心,再听到儿子说看到家里没人才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三他们不在家这才找到公司的时候,真是又想说儿子马虎,又心疼儿子这番辛苦。 百感交集的父母两个没说什么,其他人反而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 把该说的事情说了一遍之后孙卓就不再重复,倒是李大叔笑眯眯地把事情反复说了几遍,然后就凑到那个杜经理那里去,跟他商量下去救人的事情。 “我们是乘电梯上来的,除了电梯门开的时候有些危险——但只要防范好了,也没问题,咱们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就算是熬过这一晚就走,身上也要带点儿东西吧,我知道下面一层有个食品公司,平时都有囤积一些零食饼干和水什么的,咱们去清理一下那一层的丧尸,食物多了,进退也都方便。” 虽然是为了救自己的老婆,但李大叔说的这些话也在理,不知道内情的人七嘴八舌地同意了起来,之前杀丧尸的时候太害怕不觉得,冷静下来都觉得饿了,偏偏搜遍了整层楼也不见多少吃的。 这时候倒是有人抱怨领导管得严,办公室不让吃东西,弄得他们这些员工都不往这边儿放吃的,偶尔两包瓜子和小蛋糕,能顶个什么事儿,就是要杀丧尸,也要吃饱了肚子啊! 这一点对杜经理他们说,更为重要,他们一帮大男人,平时来来往往的,办公室常驻的本来就不多,也不会藏个零食垫肚子,若不是今天有个会,人也不会这么齐,之前大体力都出了,偏偏还没几口吃的,正是饿的时候,听到有食物,都动了心。 如今这一层剩下的普遍都是青壮年,孙父和孙母结婚早,如今也不过四十多岁,算不得老的,还有个公司的老总也在,他都五十多了,外表看着还年轻,但这会儿可折腾不起,笑着说自己不去了,东西他们分吧。 有他打头这么一说,几个体力不行的也打了退堂鼓,到底还是命重要,但要是不去也分不上东西,心里却有些不甘心,这种时候,食物和水那就是活命的根本,怎么能说不要呢? “该分还是分,分多分少的问题,到时候东西多,咱们吃不完也带不走,放着还不是白瞎了,还不如分了呐。”杜经理很实在,大家都没什么空间异能,这些东西就算不会过了保质期,难道带不走留在这里给后来人吗?谁想那么长远? 倒不如都分了,也不枉同甘苦一场,怎么说都是同类,能多活一个,丧尸就少一个,总是好的。 之前杀丧尸的时候就是杜经理打头,他手下那帮人也救了不少人,大家都服气,这么一说,心里想想也是,也就都同意了。 听到能白分,当下又有些不去的,反正去不去都能分,谁愿意卖力气呢?真当杀丧尸那么好玩儿啊! 杜经理见状笑笑:“别怪我没提醒,咱们在一起自然好说,但咱们兄弟也不是做白工的,以后遇到丧尸,自己不会杀,杀不死,倒霉的还是你们自己,这会儿我们看着,地方窄,你们还能练练手,等到了街面儿上,地方大,谁都顾不上谁了,这会儿谁偷懒可就是谁送命,赖不着咱们了。” 这话说得也是,有几个已经坐下的又站起来跟着去了。 第49章 大厦的电梯总共四个,除了孙卓上来用的那个里头没丧尸,还有两个里头都装着丧尸,其中一个还有人的血迹和尸骨,好在之前他们也都见过了,吐也吐过了,这会儿勉强视而不见还是能够的。 电梯一下子装不了这么多人,何况还要留下几个应变,杜经理他们安排这种事情做得多了,顺顺当当安排下来,一行人就直接往17层去了。 孙卓觉得这杜经理人不错,看着是个清楚明白的,也许可以当个同伴,可惜认识的时间还短,一时也说不上什么话,他没跟着去,累坏了,坐在父母的身边儿休息。 父母都没事这是好事,但接下来的路却要细细思量该怎么走了,幸好剧情中还提过几处基地的所在,他找一处最安稳的去投靠,也是不错的方法,但这一路上,单枪匹马还真是不成,真的需要找几个同路的了 17层的确是个食品公司,但,是个做食品销售的代理公司,且也不是什么食品都代理的,所以等到有人骂骂咧咧地上来,大家才知道里头的油水不多,得不偿失,一时间,上头留着的人有些担心分不着,想着如今下头没丧尸了,刚才也没记名,忙坐着电梯下去了。 “老李也是为难。”孙父叹了一句,他适才听到老李那么说就知道不对,那新来的安保公司的不知道,其他的员工来的时间或长或短,没时间串门不清楚,但他在这边儿租了好些年了,就是最开始不熟悉,这些年下来,大厦总共哪几种公司还是知道的。 更不用说跟老李熟悉后,他还提过一句他媳妇在这个公司上班,因为是一个大厦里头的,孙父还曾留意了一下,所以刚才一听说就知道对方是什么心思,无非是找人去救媳妇罢了,便没说什么,但 瞧着上来的人都群情激奋的样子,孙父有些不好的预感,忧心忡忡地皱紧了眉头。 孙母也知道这件事,论八卦,女人是从来不会输给男人的,闻言说:“咱们不知道就是了。” 不是她冷漠,也不是她狠心,实在是现在的情况下,谁也犯不起众怒,他们之前不说是情分,这会儿不去落井下石也就是了,其他的,别想着能帮忙。 她想着拽紧了儿子的胳膊,暗示的意思明明白白的,分明是让儿子不要管,免得也被拉下了水。 被孙母瞪了一眼,孙卓摸了摸鼻子低下头,他从来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而且,原主也不是吧,做母亲的,就是这么操心。 “混蛋,你为了救你媳妇,就把我们都拉下水,现在小惠受伤了,若是感染了怎么办?这都是你害的!你怎么还有脸上来?!” 最后一帮人上来的时候有些乱,同时从两部电梯里出来的人一出来就要混到一起似的,杜经理手下的几个人分成两拨拉着,但明显也有些气的样子,没怎么使劲儿拉,那个并不算太强壮的青年逮着机会打了李大叔好几下,让他鼻青脸肿的。 知道下头没太多东西,但丧尸也清除了,杜经理早就闷闷不乐地上来了,见到这帮人还在闹,心情不好地喝了一声:“行了,都什么时候还吵吵闹闹的,想把楼里的东西都招来吗?” 丧尸是能够通过声音来寻人的,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么一说,大家的声音都低了下去。 孙卓抬头看了看,李大叔旁边儿并不见李婶儿,而他被打也没怎么反抗,整个人都蔫蔫的,显然是得到了不幸的消息。 有几个拿着背包的,里头的东西不多,还大多都是那种膨化食品,食品包装这东西,大家都知道,看着一包薯条鼓囊囊的,其实打开来之后大半都是空气,小半才是食品,吃的时候还并不管饱。 “幸好下头的女员工多,抽屉里头都有点儿东西,看,还有这个。”之前有人苦中作乐的时候还拿着一条长蛋糕显摆,是那种看着很厚实的跟长方形砖块一样的蛋糕,却比砖块儿长多了,面儿上油黄油黄的,看着便很好吃的样子。 真不知道是怎样贪吃的才买了这么长的蛋糕,想来是要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后面也有些东西证明了这一点,装在瓶子里的一看就是自家做的榨菜,圆滚滚的超市买的纯肉肠,还有几瓶酸奶,饼干瓜子什么的。 这些人也不嫌弃有些东西都是拆了封的,通通拿了上来,连饭盒和筷子都没少,有的饭盒中还有勺子,倒也方便用餐。 这会儿大厦中还是有水的,取了不放心还可以洗洗,然后还有从下头拿上来的电热水壶,乱七八糟地往会议室的大桌子上一放,绝对是可以马上开餐的节奏,最实用的还有泡面。 这东西似乎没有女孩子不爱吃的,多少都储存了些,还都是那种盒装的,倒上热水就能吃的,这会儿方便许多。 当然,食物多了,人也多了,下头那层没有个安保公司这么顶用,几个男的护着几个女的勉强在储藏室里躲过了一劫,还有些则是受了伤的,杜经理发话都留在下面,先不许上来。 现在摸不准受伤的会怎样,所以给他们留了点儿食物,让他们自己小心观察观察,说明白了若是明天没问题,走的时候会来叫上他们,这边儿人多势众的,也没人敢反对。 说起来,23层还是很幸运的,除了最开始变成丧尸的,和没救过来被丧尸咬死的,基本上没有受伤的人,这一点上,杜经理这伙人居功至伟。 但那个闹起来的男人还有那个小惠,开始也是23层的,他们是一对儿恋人,在本层卫冕战的时候安然无恙,但是被李大叔说动了心去下头那一层的时候却因为没想到丧尸那样多,那个小惠一时不慎被丧尸给抓了。 下头女人多,丧尸也多是女的,那指甲有些长,一下子就见了血了,等到清点受伤人员留下的时候,被发现了,留在了下面一层。 小惠的男朋友叫何朗,平时性格挺好,这会儿暴躁起来,脸红脖子粗的,完全看不出平日的帅气样子,看得出,是极为在乎自家女友的。 “说什么下面食物多,骗我们下去,还不是想让我们帮你救你老婆,结果呢?你老婆早不知道被哪个丧尸啃了,你tm地怎么不去陪她啊?留在这里祸害人,多少人被你害得受了伤!” 何朗喘了两口气,有认识的去低声劝他,他突然又嚷起来,会议室的门早被关了,这里隔音还好,也不怕他声音大了,他嚷嚷得愈发愤恨。 杜经理冷着一张脸,听到最后一句,看李大叔的眼神也有些不善,他的那伙人也不是没有受伤的,一个被咬了,还有一个也被抓了一下,同样都留在了下面,而这样的损伤换来的食物,看看那三个包,真是让人忍不住冷笑,完全不值! 不只是何朗和小惠,当时跟下去的人很多,但上来的减少了大约四分之一,之前满满当当的会议室,这会儿加上新收纳来的也还不如之前的人多。 因为杜经理的人也留在了下面,所以大家对杜经理还是很放心的,但不代表他们会认为自己的朋友亲人被骗然后受伤是合理的,跟丧尸没办法评理,但跟人呢? 没有人认为是自己盲目乐观贪图小利这才导致了受伤的结果,也没有人认为自己受伤是武力值不达标,所有的人都认为是李大叔的错,若不是他,怎会这样! 见到杜经理没有再喝止,叫嚷的人便多了些,很多人说着说着还动上了手,也不知道是谁先把纸卷起来扔人的,比起不能浪费的食物,纸张这时候显然没什么用处,同样没什么用的文件夹最后也飞了起来,有一角划破了李大叔的脸颊,冒出了血珠子。 孙父和孙母都别过脸去,人之常情,他们谅解李大叔的谎言,同样也谅解这些人的心情,但到底是认识的,不好劝,很为难,索性不看了。 “够了!”李大叔挥手打掉第二个扔过来砸脸的文件夹,“我想要救自己老婆有错吗?我骗你们什么了?他们公司本来就是做食品销售的,只不过我没想到他们没有囤积太多食品罢了。当时也是你们自愿去的,我逼你们了吗? 是,就算是我诱导你们,骗你们了,但我想看着你们被丧尸咬伤抓伤了吗?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对我有什么利吗?都是意外罢了。 若真的说有错,我是有错,诱骗你们去救人,最后人还没救到,是我活该,但你们呢?你们难道没错吗?自不量力,听到有食物就都去,最后对付不了丧尸就来对付我! 差不多就行了,怎么,还要弄死我啊!来啊来啊!” 李大叔好像是豁出去了,一张脸上也有了凶相,挺着胸膛喊了两声,一时没人接话,他又接着说:“你有什么好嚷嚷的,有本事,情深意重,你下去陪你女友啊!冲我撒什么泼,还有你们,没受伤没怎样,冲我发什么脾气,你们有资格吗?不跟你们呛呛还真以为自己有理了!td,世上就没这样的理! 杜经理,我对不住你,夸大了事实,害你的兄弟受了伤,但我也要说句实话,这些人都是拖后腿的,其他不说,你的那个兄弟,被咬伤的那个就是因为救他们才被丧尸咬到的,不然,凭你们兄弟本事,对付几个丧尸还是容易的。” 孙卓抬头,看了一眼杜经理的脸色,又看了一眼李大叔,他还真没发现李大叔对付丧尸不怎么样,自己也是个猪队友的模子,但这拨火的本事还真是厉害,被他这么一说,为了救老婆,他还有情有义了,骗人也成了不得已了,这些人反倒是小人了,三下两下,还把杜经理给吹捧了一下,拉拢了一下,同时离间了一下杜经理和这些人的关系。 这种人,人才啊!可惜啊,用不了。 第50章 沉默了一阵儿,没有人率先表态,最后还是杜经理站出来一步说:“好了好了,差不多得了,别闹腾了,都分点儿东西吃,东西不多,都吃了轻省,明天还要卖力气出去,不要吵了。” 眼看着都是丧尸末日了,还有人争论这个那个的问题,实在是有些不知死活的意思,跟生死存亡比起来,那点儿口角伤痛又算得了什么了,归根结底,受伤的也不是在座的这些人。 所以,大家很快被安抚下去了,适才闹得有些过火,骂得狠的,砸东西砸得猛的,这时候都有些不好意思,有人还微微红了脸,最后还有人主动给李大叔分了包吃的。 李大叔道了谢,也没有不食嗟来之食,彻底和他们分道扬镳的意思,安静地拉开椅子坐下,撕开包装开始吃,还试着分了些给身边的人,跟他们换了别的,不一会儿,还有了一瓶水喝。 孙父孙母看着这样的场景,都是松了一口气,觉得良心上好歹过得去一些了,也没试图靠近李大叔,跟他说点儿什么,哪怕原是认识的,但之前不曾开口帮腔,这会儿无论说什么都有些晚,显得虚伪,还不如不说。 孙卓却没那么多复杂心思,他觉得杜经理安排得很对,拿出自己带的东西分给了孙父孙母,他们是没有下去那一拨的,最开始说食物都有的话是说食物多的情况,但现在食物明显不够吃,显然没什么人记得给他们分。 末世才刚刚开始,这时候的人们还是很有脸皮的,没出力的那些都没好意思开口讨要,有的索性早早睡了,眼不见心不烦地忍着饿,有的多喝两口水,有了热水壶,热水还是够喝的。 一次性纸杯有不少,上头这些公司多少都备着些,万一有客户来了,也不至于让人家干坐着。 这会儿大家拿出来分一分,一人也能略分两口泡面,解解馋。 孙卓包里也有泡面,但没急着吃,这东西跟压缩饼干一样都能够长放,还不重,也不占地方,倒是面包什么的,存放时间不宜过长,该吃就吃吧。 见孙父孙母都没怎么吃,他又劝了两句:“爸妈,你们多吃些,吃饱了睡一觉,明天还要辛苦呐。” “明天,咱们,还要一起走么?”孙母心思细一点儿,捏着面包看了看杜经理的那伙人,有些犹豫不定地小声问道。 孙卓大口吃掉手上还剩下半块的饼干,这东西忘了什么时候买的了,夹心的,太甜,又喝了一大口水,顺了顺,这才说:“不急,等大家都吃完,商量一下吧。” 等到杜经理那头放下一次性筷子,心满意足地把喝空了的泡面盒扔到一边儿,孙卓才上去问:“杜经理,能问一下,你们明天准备去哪儿吗?” 这个问题实在很重要,冲出大厦只是第一步,在电梯通畅的情况下,这并不难实现,那么,走出大厦之后呢?满大街的丧尸,要去哪儿呢? 杜经理犹豫了一下,这家公司并不是他的,他上头还有个总,但“去市吧,那里比较偏僻,丧尸应该会少些。”重要的是,那里是他的家乡,他也惦记家中的人。 周围不少人已经吃完了,正竖着耳朵听他们的谈话,很多人心中都有想去的地方,基于电影中的常识,他们对“安全”也有着自己的判断。 “我知道r市有个度假山庄,就在山里,有温泉不说,高山林密的,丧尸估计也少,而且,r市就在咱们旁边儿,两个小时的车程就能到,很快的” “那地方有吃的吗?万一野兽也有成为丧尸的呢?你怎么对付?” “我觉得还是好,那边儿有座监狱,那可是咱们省最大的监狱,墙高还有电网,虽然以后可能没电,但在里面住着的话,起码暂时不用担心丧尸,城墙都是现成的” “是现成的,成员都是现成的,你觉得你干得过那些蹲大号的啊!” “那呢?那边儿是国家的政治中心,军队优先保护的地方,周围的驻军也不缺乏,如果去那里,咱们一定是安全的,那边儿的科研技术什么的肯定也是最好的,说不定还能弄出疫苗什么的” “这一路这么远,路上丧尸肯定不少,我可不想冒这么大的风险,万一死在路上,实在是冤枉。” “也可以去啊,那里靠着海,地广人稀的,应该没事儿吧,而且那里的粮食也多,应该” “呵呵,你怎么知道海里头的东西还安全?万一也成了丧尸呢?再来个海啸台风的,不用活了。” “不然呢?那里海拔高,人少地广,丧尸肯定也少” “食物肯定也少,而且,你会放牧吗?地都种不了,以后怎么活,连个正经房子都没有,天天住帐篷防得住丧尸吗?” 人多意见也多,一个个地点提出来,一个个被否决,无论是怎样的地方,似乎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完美,无法让人感受到绝对的安全。 “其实,大家有没有想过q市?也不是很远,穿过两个城市就到了,那里物产丰富,也是个交通枢纽,历史上更是当过好多个朝代的都城,它的古城墙是最完备的,即便在今日还依旧坚固,是可以据守的地方。” 孙卓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对比剧情中的各大基地,在q市的这个,虽然算不得威名最大,异能者最多的,却是最安稳的一个,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疫苗最后就是q市基地搞出来的。 这也并不奇怪,哪怕不是一国首都,这个曾经在历史上担任了许多次都城位置的城市自然有它的魅力所在,这里的高校是最多的,人才同样不缺,各种高精尖的实验仪器也是不少的,率先研究出疫苗也挺正常的。 孙卓不能够保证包括他在内的孙家任何人不会在之后被丧尸病毒感染,所以去离疫苗最近的地方自然是最好的,这样疫苗出来后,万一有个什么,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杜经理不为所动,他并不认为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学生就懂得分析什么形势,知道哪里好哪里不好了,他仍然认定了自己想去的地方。 这件事情最后争论了许久,到底是自由民主的,杜经理也没做什么独裁者,最后甚至权力下放,让他那伙人也自己选择到底去什么地方。 他们这些人比其他人团结一些,但到底也是一个新的公司,天南海北的人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熟悉的这些日子,谈天说地,喝酒吹牛都是好哥们儿,但要不要为了好哥们儿撇下家人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杜哥,对不住了,我得回家看看,你是知道的,我早年不懂事进去了,好容易出来是想做出一番事业给我老娘看的,但现在我想先回去看看我老娘,免得” 后面的话没有再说,谁也不知道这丧尸病毒是怎么挑人传染的,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不是会成为另一个丧尸,所以,赶紧回去看一眼,无论是证实噩耗还是见最后一面,都是最急迫的。 最开始两个还说了些理由,杜经理一律同意了,大家都是有父有母有家业的,他都能理解他们,后来的几个就不说理由了,直接说了自己要去哪儿要去哪儿,然后便有要去同样地方的跟他们套近乎凑热闹,图个一起走,安全。 人群自然而然分成了几堆儿,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 杜经理也不是爱计较的,看着人少了大半也没着急,拿出一张地图来各自说了说路线。 他们这伙人好多以前都当过兵,对地图都不陌生,说着说着就划分好了,也不用问旁人的意见,有能力的决定去哪儿,没能力的要么跟要么滚,谁管你。 好在有人跟孙卓一起,就是最开始开口的那个汉子李辉,眼角处有个小伤疤,配着那个跟光头差不多的发型,怎么看都有些凶相,还有两个也是高大汉子的跟他一起过来了,他们也要去相同的方向,索性开头一起走,人多也有个照应。 孙卓乐得如此,这些人比李大叔可要强多了,想是这样想,但当李大叔真的过来说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时候,孙卓才想起来孙父孙母的老家可不是q市,反倒是李大叔,说过他老婆的娘家就在q市。 “既然这样,就一起走吧,没事儿。”孙父爽快地答应了李大叔的所请,见他不计较之前他们一家子没帮忙的事情,他也赶紧把话说开了,又道了几句不是,两人迅速和好了。 似乎接受了老婆去世的噩耗,李大叔这会儿恢复过来一些了,也能跟孙父谈笑风生,又说起孙卓来:“老孙啊,你可生了个好儿子,厉害得很,要不是他一路打丧尸,我都不能平安到这儿,多亏了他啊!” “哪里那么厉害了,他还小,运气罢了。”孙父谦虚着,一张脸却是重新有了笑模样,不似刚才罗锅着的沉闷了。 这个时候,孙卓的这一支队伍也正式确定了人数,暂有12人,但除了孙家三口人,李辉三人,李大叔,还有何朗等四人,还有那个五十多的公司老总叫做张总的。 李辉何朗等人还表示有受伤的朋友在下面一层,明日他们若是没事,会跟着一起走,这样的话,最后队伍大约能有15人,有效战力,在孙卓看来,也就是他和李辉等人,战力薄弱,前景堪忧。 第51章 这一层的安全门都被封死了,还留了人看守,电梯那边儿也没放松,有人看着,万一丧尸会用电梯了,也保证他们死在门口,在这方面,杜经理不愧是做安保的,果然专业。 大家伙安下心来各自找地方凑合了一晚上,没有被褥,硬邦邦的桌面也能躺了,舒服的老板椅也都被抢占了几个,等到早上起来,伸懒腰的比比皆是,毕竟哪怕是最好的椅子,睡一晚上也不会舒服。 “唉,真是老了,熬不了了。”孙父也是自己一点点弄起这个公司的,原先辛苦的时候不是没受过这种罪,但现在,最舒服的椅子靠着,腿还能架在别的椅子上,但一晚上起来还是觉得骨头都酸了,累得不行。 相较之下,孙母的适应能力似乎好点儿,一边帮他捶着腰背,一边说:“可别说这个了,赶紧把你的药吃上,还有吗?” 年龄大的人通常都会有点儿三高,孙父的血压有些高,幸好平时都吃药,一般也没什么特殊状况。 “知道了知道了。”孙父接过孙母递上来的水,把随身带的药拿出来吃了一片。 孙卓包里还有点儿吃的,取出来一包饼干,递给父母,让他们垫垫,看了一眼周围几个人,说:“你们有的话最好也吃点儿,一会儿要卖力气的。”这么说着,孙卓自己也拿了点儿东西吃。 李大叔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孙卓这话明摆着,包里再有东西也不会给他们吃了,他也早就认清了孙卓就是这种自私自利的人,没说什么,去找杯子倒水喝。 张总可没有那么薄的脸皮,笑呵呵地凑上来跟孙父搭话,夸了几句孙卓,又说了自己没吃的,昨天晚上也没吃,他又素来胃不好,早上不吃点儿东西,肚子受不住,会胃疼。 孙父从来不是那种吃独食的人,做生意也都奉行双赢,闻言把饼干分了些出去,都没理会孙母不怎么好看的脸色。孙母爱面子,见孙父已经分了,也就不好说什么。 吃了东西才有力气,有了力气说不定危机的时候才能够活命,跟活命画上了等号,张总哪里在乎孙母的脸色,接过来就大口大口地吃,吃完了还不忘说这是什么牌子的饼干,竟然还挺好吃的,以前没发现过云云,然后又自然而然地从孙父那里拿了几片。 当他第三次伸手拿的时候,一根筷子拍在了他的手背上,孙卓冷冷地看着他说:“你吃太多了,我爸不够吃了。” 张总讪讪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啊,实在是太饿了,有点儿没注意。” “没事儿,没事儿。”孙父摆摆手说着,他早餐素来吃得不多,这会儿也不饿,但是孙卓还是坚持把自己的食物分了一半儿给他,并看着他吃完。 孙母在一旁低声埋怨:“这时候还是做好人的时候吗?为了点儿吃的会死人的,儿子能带多少吃的,这会儿吃得少了,等下没力气怎么办?以后没吃的,谁给你?” 丧尸事件来得太突然,孙父又没怎么受惊,他自己一个办公室,当时门还是关着的,丧尸的时候纯是有惊无险,最后又能够和安然无恙的妻子儿子相聚,周围都是熟悉的人,他也就没觉得这世界怎么变了,还是老一套的观念,若不是儿子执意要去那个q市,他必然是固守待援的那一群人。 是的,除了这些想要离开这里四处奔走的,还有一部分人知道本市一些食物储备丰富的地方,也不在市中心,准备跟他们一道走出去,然后在那里固守待援。 哪怕很多电影中都把丧尸事件弄得全国瘫痪,世界疲软当做一种设定背景,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国家绝对会度过这次难关,而这次事件也不会太厉害,像他们这样的,不也都活下来了吗?这样的人若是多了,一堆对一个,怎样也能把丧尸杀死了,毕竟,如果不让丧尸病毒传染上,丧尸的总数量是无法繁殖增加的。 这种想法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但,那是在初期,丧尸病毒也是会进化的,而这种进化表现在丧尸身上,就是丧尸的进化了。 实际上,不怪很多电影中都爱把这种丧尸病毒描述成另外一种进化,因为后来出现的许多异能者也都是感染病毒之后才获得异能的,这种套路化的东西既然存在,必然也有其合理性。 从剧情中找到了相关的佐证,但目前阶段也只能拿来安慰人,因为没有发生过的事实谁都不会相信。 “谢了,我们下去吧。”李辉谢过了孙卓递过来的面包,因为武力值的关系,他很自然地成为了这一队的领导,而他也很有这种自觉和责任感,之前把路线图又一次跟大家过了一遍,确保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 途中会有什么样的变化谁都说不好,万一以后分散了,有个明确的路线,起码也知道在哪里能够汇聚。 17层那里很安静,为了保险起见,昨日对这些人还做了分散关押,每个人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的门还锁了,若是有人尸变,不至于影响到旁人,也不会四下乱窜,造成其他的麻烦。 当然,这其中是不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意被留下而强迫关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受伤的人大部分情况都不乐观,已经变成丧尸的,还在变化中的,还有几个还在发热的 没想到情况是这样,李辉和杜经理他们脸色都不好看,谁知道那些发热的最后会怎样,他们不可能再停留下去,但若是不带着 “你觉得可能会跟着我们走的是哪个?”孙卓主动问了李辉一句。 “是猛子,他跟我是一处的,以前就是哥们儿。”李辉指了指正在发热的其中一人,那人的胳膊上被丧尸咬了一口,伤口不大,但至今没有愈合,颜色鲜红,却也不见流血,诡异得很。 “那就带上,一起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在激发异能。”孙卓果断决定,“把他的嘴缠上,手也绑上,背着一起走就行了。” 能够不扔下熟悉的人还是好的,李辉果断点头同意了这种做法,跟他一起的两个汉子马上上来帮手,很快把人弄好了背上,他们也没准备让别人承担这样的风险,说好了三人轮流背。 孙卓皱皱眉,背着人对付丧尸,战斗力显然要大打折扣,但,看看目光躲闪的其他人,他也不好说什么。 没有再耽搁,一行几人上了电梯,为了应付楼下可能聚集的众多丧尸,电梯里并没有站得很满,五六个人一组地往下走,这样万一有个什么还有个腾挪的空间,免得手臂都挥动不开。 安保公司食物少,但其他的库存可是有些,男人都是武器爱好者,何况他们还有配枪的理由,哪怕是少量,李辉还是分到了一把,然后还有一些冷兵器,什么匕首都是小儿科,看到仿唐刀样式的刀具,孙卓眼睛亮了亮,他可是使过剑的,上辈子还用机甲演练过剑术,这方面可没生疏了。 当然,剑术和刀术还是不同的,且他的剑术虽然是名师教导,但到底没有内力那种玄幻东西,充其量是能打的,但真正上场的机会还是少,所以 “我用这个或许更趁手。”抢在何朗之前把刀抢到手,完了比划了一下,似模似样的,仗着这些人分不清剑术和刀术的区别,孙卓格外有底气地把这把一看就不便宜的刀据为己有。 孙父和孙母也没追究自己儿子什么时候会用刀了,或者说他们根本看不出来那两下是不是“会”,只想着刀长一些,到底是占了些便利。 何朗没有很争,转而去拿了其他的。 这会儿出来的时候武器的好坏就表现在各人分配的站位上了。 拿着唐刀孙卓直接被安排站在了电梯门口旁的位置,跟他对面守门的是个拿着电棒的,可惜这玩意儿对人好用,对丧尸,纯粹能当棒子用,或许还能把对方电熟了? 孙父孙母和一看就不顶用的张总都站在后面,这样的分配也是无奈,这个队伍中的女生还有不少,但比起那种会在危险时候尖叫或者乱动影响发挥的女生,孙卓还是觉得年龄大的比较能够稳得住。 对面拿电棒的叫侯三,也不知道真名叫什么,反正人乐呵呵这样自我介绍了一下,大家也就都这样叫了,又不是真正交朋友,以后能活下来自然能够好好熟悉,活不下来,知道了名字也没什么意义,谁给立碑呢? “一会儿我先来,你插空补上就是了。”孙卓不敢保证自己毫无疏漏,在五层的时候这样简单商量了一下,主动承担了主力责任。 侯三很好说话,笑着应了:“行,没问题,我一定把他们的爪子都打回去。” 这位也算是身经两战了,17层清理的时候他也去了,也不怕那些丧尸,等到了3层的时候,脸上那点儿隐约笑意全收了,格外严肃地关注着电梯门,捏紧了电棒,随时准备给探入的手来一下子。 孙卓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一刀劈下去,直接把两个胳膊砍断了,提醒了一句:“小心爪子会动!”便没再说话,冲出去把那丧尸的脖颈给砍断了,全过程不过十秒。 “好!”侯三赞了一声,也把旁边想要挤进门的那个给拍了出去,两个一前一后跳出去,就开始清理周围的丧尸,并不多,之前杜经理他们已经下来了一次,这个时间间隔,还不够太多丧尸聚集过来,而他们这样陆续出来,等到最后一拨人的时候,大厅的丧尸可能也都被清理完了。 当然,他们没必要清理完,之前已经说好了,最后一拨人出来不管怎样,走的时候把门锁上就好,这也是为了长远考量,若是以后真有清理丧尸那样的任务,被锁在一处的丧尸跟圈养的也没什么两样,总比那种埋伏游荡的好收拾。 “行了,快走。”叫上三个腿脚慢的,孙卓招呼一声就率先往前走,侯三也适应了孙卓的节奏,两人偶尔还能来个不错的配合,拉了一把有些跑不动的张总,五人迅速出了大厅,却也没走远,去了旁边的休息室。 之前下来的人都在这里等着,等到大部队一起下来了,大家可以一起走。 其实这会儿大家是有能力清理大厅丧尸的,但那样未免太过耗费体力,可能等到最后就没办法离开了。 于是便都安静在这边儿歇着,说话的也少,耗费了力气之后,连女生都不愿意多话,宁愿留着力气一会儿跑快点儿。 “没想到你刀使得不错,学过?”侯三安静下来就开始轻声探问,只有跟孙卓打配合的他才知道对方的刀使得很不错。 很多电影上都有那种刀光剑影的效果,但真正打起来,武术那种其实很难看到光影,因为没有那么快。 便是正经的武术,现在也都是按套路打,你上我下,你下我上,偶尔的出其不意也必然是某个招数使然,并不是自己的随机应变,手上都摸不到实的,看起来也就是花拳绣腿。 休息室的门窗都是玻璃的,能够看到外面,杜经理也是个明眼的,看得出孙卓刀耍得不错,最难得的是那份儿沉稳,对面丧尸的大口都张开了,凑到面前了,他还能不着急不着慌地一刀劈过去,硬生生拍开,面不变色,这种心理素质,天生该是当兵的啊! “原先使剑来着。”孙卓回了一句,看了孙父孙母那边儿一眼,又加了一句,“就是感兴趣,自己练练。” “呦?使得一手好‘贱’?!”侯三笑得别有意味,挑眉的表情颇为猥琐,几个女生都忍不住露了笑容,难得在这样的时候还可以这般轻松说笑。 “去!”孙卓不当真地捶了他一拳,然后就见他耍宝一样“哎呦”“哎呦”叫个不停,捂着胸口好像真的受了重创一样。 那比演戏还夸张的演技逗得孙父孙母脸上都带了笑,一时间这边儿好像跟外头成了两个世界,气氛都不搭界儿了。 然后又是一拨人下来 第52章 不过短短一日,外面的世界却像是破败了一样,很多地方都显出一种荒芜之色来,在大厦门口,杜经理跟他的那帮兄弟说了几句话,大家各自道了声“珍重”,连口酒都没得喝,便各奔东西了,跟着一起的少不了还有些闻声而至的丧尸。 转过头,李辉带着孙卓这伙人先弄了几辆车来开。 路边不少车子都没了主,开起来不麻烦,唯一麻烦的就是油耗问题,必须要去一趟加油站,不然走不了远路,一旦离开城市在半路上没油了,可就麻烦了。 “幸好导航还能用。” 何朗跟孙卓一家人一辆车,他的女友小惠在今天去看的时候变成了丧尸,无论之前多么恩爱,变成丧尸的那个样子还是太挑战人的感官了,何朗连门都没开,便直接走了。 其实,他也算是果决了,后来很多人要断不断的,说要开门给友人一个痛快,可开了门又下不了手,最后受伤的也是有的。想到后来受伤的人,孙卓皱了皱眉头,他们队伍里也有一个,目前还没什么变化,之前急着走,也不好跟对方吵吵,这时候倒要思量思量了。 “打开广播,听听看有没有什么新消息。”侯三跟孙卓配合得不错,见他上了这辆车,他也跟着过来了,这会儿坐在副驾驶上,听见开车的何朗这么说,他就直接上手把广播打开了。 连续调了几个频道都是杂音,直到调到某个频道,才有了一些官方的说法,像是紧急新闻那样的,连续说了几遍,说了几个基地地点,也让大家不要慌张,固守待援也是可行的,国家会从北至南逐渐恢复社会秩序。 “这样说,其实咱们也不用走那么远。”何朗松了口气,他之前还以为社会就此乱了,听到国家有所安排,心里头先安定了些。 “嘁,你竟然信这个!”侯三对此嗤之以鼻,“你看看咱们市有几个出来的?这一场病毒怕是要弄倒三分之二的人了,咱们都是少数,有什么能力去恢复秩序?还救援别人呐,社会都停摆了,现有的东西吃完了都不知道下一茬在哪里,恢复秩序,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呐。” 侯三这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已经过了一天,再怎样也会有些人反应过来了,但看这条路上,他们现在走的还是大路,却也不见几辆车子,这时候的车多半哪家都至少有一辆,所以 或许当时变成丧尸的人不会太多,大约三分之一左右,但还有三分之一,很可能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抓被咬,若是侥幸没有被当场分尸吃掉,也变成丧尸的话,丧尸的数量怎样也要比人多了,这种比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会持续下去,比起人类的繁殖速度,丧尸想要个同类实在太简单不过了。 “对讲机给我。”孙卓跟侯三要了对讲机,跟前头那辆车的李辉说,“李大哥,前面有个药店,咱们停一下,拿些药品走,那旁边还是一家小超市,咱们去拿点儿东西。” “好。”李辉没有理由反对。 三辆车子很快到了目的地,留下几个看车子的,其他人大部分都去了小超市,孙卓则直奔药店,早上孙父吃药的时候他才想到,这时候药品也是稀缺资源,比食物还要稀罕许多。 药店没有锁,昨天发生突变的时候是白天,大部分的地方都还在营业,这家店也是,里头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丧尸还在来回转悠,她们不太会拐弯,就沿着那环形的通道来回走,一遍遍不知疲倦。 孙卓进来带来了一股生气,她们都似乎有些感应,向着孙卓扑过来。 几乎是一刀一个地把丧尸都解决掉,孙卓便开始有针对性地扫药,先把那些降压药不分品牌地弄到背包里,然后再去拿一些常用药,还有一些外伤药包括酒精绷带之类的。 “你小子倒是精明,知道这里丧尸少。”侯三跟着进来的时候发现药品架子都空了两行,与之对应的是孙卓的背包都鼓了起来,他不得不另拿了一个保健品背包继续装药。 现在的药店多会买些保健品,为了鼓励购买,还常常有赠品送,这种廉价背包就是赠品的一种。 侯三身上没有什么背包,这会儿也拿了一个打开,大把大把地装着药,他也不挑,从身边开始扫,整整装了两个大包这才罢手。 “好了,我估摸着旁边儿超市也清净了,咱们过去拿点儿吃的,不然可就没份儿了。”侯三说着又抓起两个背包往外走。 在没有空间异能存在的情况下,储备物资就是这么麻烦,孙卓叹息一声,望着还有大半药品的药店,无奈地转头去超市了。 人多力量大,超市本身也不是很大,十来个人冲上去,你一下我一下的,虽然都不怎么有杀伤力,但比起那些赤手空拳,连指甲都不够尖的丧尸来说,匕首警棍足够了。 三两下弄死那些丧尸,他们就开始一个袋子一个袋子地装东西,比起那些食品来,收银台那敞开着的小抽屉乏人问津。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人人脸上都有隐秘的兴奋之色,哪怕是这样恶劣的环境,不知道未来安全与否的忐忑,在这会儿都成了一种紧张和兴奋,好像许多条条框框都化为须有,好像那终于从鱼缸中跃入大海的鱼儿,感受着自由的空气,有几个脸上不自觉地挂了笑容。 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说:“我以前做梦都想进了超市随便拿不付钱,今天倒是实现愿望了。” “现在钱算什么,跟废纸没两样了,只要能杀丧尸,咱们哪里都能去,以前都不敢进的会所都会对咱们敞开大门。” “咱们人要是再多点儿就好了,把所有的丧尸都杀了,这么大个城市,哪里都能随便住,总统套房都能爱睡几天睡几天,多好!” “人要是多了,轮得到你享受吗?” 对于白日做梦的几个女生,一干男人的做法是绝不搭腔,反正她们说话也不耽误拿东西,这就得了,其他的,谁也不会要求那么多。 男人对于女人的宽容在这时候还没有转变。 但,很快就会不一样了。 出了城市之后,路就开始不好走了。昨天一天并不是没有逃走的人,很多人都趁着丧尸刚开始反应慢往外跑了,离开了繁华的城市,乡镇路上的丧尸也的确很少,就好像高速路上几乎不见人一样,算得上安全,但 很多车子都搁浅在这里,而这里的丧尸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看看那坐在驾驶座上的骨头架子就知道了,被人从背后袭击而茫然不知,这是因为什么呢?后座上有人受伤感染而他不知道,以至于后头的那人变成丧尸的第一时间就扛不住人肉的诱惑把他给生啃了。 而那种痛苦之下,车子拐弯撞到了别的车子,然后引起连环的车祸,最后堵住了路,也让后来的人不得不弃车,然后敌不过丧尸的群攻,最后也变成了在这一片游荡的丧尸。 不得不从平整的大路上拐下了小路开始走,导航也渐渐成了没用的摆设,广播中反复的话语再没了什么安定人心的力量,看过了那些惨状之后,大家对末世的认识又多了一些。 然后,是食物的缺乏。 小路上很难找到补给,有的村庄附近都是游荡的丧尸,里头还不确定有多少,现在的村子不像是以前,动辄百千人,围起来能把他们十几个人埋几层,对那样的村子,远远看到了,他们便要绕开一些,也不敢靠近,这下子,更加没有补充食物的地方。 食物缺乏,便要优先照顾有战力的男人,挨饿的女人这时候要么被几口好吃的哄了去,要么就也要拼命,但她们大多数选择了前者,反正迟早要选择一个强者依靠,有个男朋友供吃喝也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然后,就是男朋友一换再换,换到最后,那些人也被养叼了胃口,连块儿遮羞布都不愿意扯,纯粹的食物交易了。 第一次发现这种情况的孙卓沉默了许久,即便不是原来那个队伍,但这个队伍似乎也没办法清正太久,这也是正常的。陡然从规矩中走出,很多人习惯性地遵守原先的规矩,直到周围的人告诉他不遵守的好处,他自然懂得如何去追逐那些好处,忘记那些规矩的。 “这世道,是真的变了啊!”孙父感慨着看了看远方的群山,若是以前他或许还会忙中偷闲感慨一下这样的时光多么轻松,但现在明显消瘦了一些的脸上带着沉郁之气,心情复杂。 “不用担心,照现在的速度,再有几天就能到基地了,咱们一路上走的都是小路,虽然补给少些,但也安稳,等到了基地,有了人领导,就会好很多。”孙卓这样安慰着父母,他自信凭着自己的能力,在不用保护别人的时候杀丧尸赚功劳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能够养得活父母,不用像现在这样辛苦。 这个队伍的人孙卓都不太熟悉,也就谈不上什么信任,为了父母的安全,很多时候他都不敢走得太远,这样也就没什么太大的功劳可言,食物的分配都是按劳,这样一来,他自己也要经常挨饿了。 但,若是没有后顾之忧,一切就不一样了,就像李大叔,当初连那样笨拙的丧尸都不会打,不敢打,现在,却是能够主动冲锋,也当了个有效战力,怡然自得地在战斗之后享受着美女和食物了。 这种变化在熟悉李大叔的人看来是很惊人的,但这又是末世最常见的一种。 那样老实的李辉还不是变了,当初为了回家看老娘的孝子,如今也很有大哥范儿了,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的,也不是只会对着丧尸下狠劲儿了。 队伍中更快占据老二位置的不是一门心思图上进的何朗,而是那个发烧之后觉醒了异能的猛子,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异能,只是木系而已,现在也就能够催发一下植物,但至少他的存在让很多人看到了异能的希望,而他的异能,也在这一路上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如今能够在两小时内催熟水果了,真的是很管饱的异能。 一路上也曾碰到别的队伍,更为适应这个世界的队伍,他们的相处模式让李辉他们也更放得开了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很多人都会在“比上”之余开始“比下”,发现自己还不是最没下限的那个,就觉得自己已经很不错了。 何朗当初为着女友小惠恨不得打死李大叔,但看现在,他们两人已经能够交换女友过日子了,一起称兄道弟的时候也不见少,全不见当初生死仇敌的模样。 孙母一日比一日沉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不在意自己的头发是否凌乱,衣裳是否脏污,甚至不介意蓬头垢面地去烧火做饭,主动捡起了老妈子的那些活儿,安静地凭劳动获得食物。 路过一些小村庄的时候,队伍也会停下来清理一下丧尸好找房子休息,这时候也会碰见一些幸存者,他们有的会加入队伍,有的会选择留下,李辉他们并没有强求,但会在走的时候尽可能多地装走能吃的东西,不再考虑要不要留给后来人。 在车子换了第四回,油也加过不知道多少回之后,他们终于到达了q市的地界,再过半天的路程就能够真正进入这座城市了。 “到了基地,一切都会好的。”孙卓还不知道q市基地的具体位置,剧情中,原主从来没到过这个地方,一切都是听说的。 “你先睡会儿,昨天守夜肯定没睡好,等到了叫你。”孙母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孙卓的脸颊,把他的头一按,让他靠在自己的肩头。 孙卓抬头冲着孙母笑了一下,便很自然地倚靠在孙母的旁边闭上了眼睛,他昨天的确没睡好,不过不是因为守夜的那两个小时,而是因为总要用精神力把靠近营地附近的丧尸撵走,实在有些费神。 这段时间,他虽然没能得到什么异能,却对精神力的掌控更加熟练了,或许因为世界不同的关系,他不能够构建力场,最多能用精神力控制几个丧尸,影响他们的判断,驱散他们。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他们一路上才比较安稳,没有在某个时候突然被丧尸包围起来。只是没被划伤咬伤,突然有了这样的异能也不好说,孙卓选择了保持沉默。 第53章 在末世的第三个年头,莫雅茹来到了q市基地,成功研发出来的疫苗让这个以前很普通的基地一下子名声大噪,不少人都会慕名前来。 基地本身就是依着旧城池的,这两年稍稍扩大了一下范围,外围也有了铁丝网之类的壁垒。 等通过了检查走进去才发现比起大部分地方的严肃,城里的人脸上都有些喜色,疫苗虽然还不能大规模派发,但有和没有完全是两个意义,大家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难得有了些末世前的繁荣景象。 “呀,果然很不一样呐。”莫雅茹这三年吃了不少苦,末世那天世界大变,她被自己的爱慕者搭救出学校,后来又一块儿逃亡,再后来她跟了几个人,来来回回,早没有了原先那种清冷的才女范儿,配上姣好的面容,这会儿做出娇声来,让人骨头都酥了。 “喜欢什么,买给你。” 搂着莫雅茹的男人穿着狂野,几乎遮了半张脸的大胡子让人印象尤为深刻,这会儿哈哈大笑,声音大得,整条街都要看过来一眼。 莫雅茹眼波一转,给了一个嗔怪的眼神,没说什么,却比说了什么还要勾人。 若是以前,她绝不会如此,顶多是羞涩一笑,或者还要高冷地嫌弃别人粗俗,但现在么,哪怕没有镜子,她都能够想象得到自己脸上那丝笑容会是怎样的魅惑。 一次次被出卖给别的男人之后,莫雅茹也对爱情死了心,与其让那些跟她谈感情的男人卖了自己得好处,倒不如让她自己卖,起码那好处还是自己的。 经历了思想上的巨变之后,她反而很是放得开,哪怕依偎在这个浑身汗臭味儿的男人怀里撒娇,她也能够做得天然而不造作。 讨了男人的好,莫雅茹得到了一些代金券,足够她稍稍挥霍一下,好好逛街了。 她现在的这个男人是某个小头目,跟着老大过来谈疫苗的买卖问题,这些事情她插不上手,曾经的艺术学校大学生在这种时候也就是个花瓶的作用,能够带她来,目的也很明显,万一事有不谐,她也是用来疏通的敲门砖。 莫雅茹也明白这个道理,如果说最开始她对这样的事情很反感,但习惯了之后,她如今已经能够适应这样的角色,算计自己能够得到的好处了。 心里头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莫雅茹安静地看着街道两边儿的小摊儿,金银玉器,古玩珍宝都乏人问津,某些冷兵器反而更受人欢迎,还有一些衣服首饰什么的,还有背包鞋子。 整个市场什么都有,却没有食物,虽然已经有些地方能够恢复生产了,但食物的产量还是赶不上末世前,很多人都吃不饱,没有人拿出来卖的。 “快看,排名又更新了!” 市场前头有个电子屏,原先大概是做广告用的,现在则成了一个排名榜,从第一名顺序往下,显示着的东西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 “啊,怎么又是那个孙卓?!” 有人懊恼地看着第五名的位置,那个位置几乎常年被人霸占,而那个人正是孙卓。 “怎么又是他,他不是没有异能吗?怎么反而总是能够排到猛哥的前面?” “猛哥就是木系异能,打丧尸也不怎么在行,卓哥可不一样,那一手剑术绝了!” “有什么绝的,亨哥不比他厉害,那可是正宗的少林寺俗家弟子,一身硬功夫谁敢不服?!” “功夫好不好,有本事排名前五啊!” 一群看过电子屏的人吵吵闹闹,很快把上面的排名说了个清楚,这也是q市的一项激励政策,为了鼓励大家杀丧尸,弄了这么一个排名榜,把杀丧尸多的都列在了榜首,相应的也会有些优惠和奖励,让大家继续去外面奋战,争取夺回更多的地盘。 孙卓?莫雅茹一时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然后,很快就看到这人出现在眼前,他似乎刚刚从城外回来,风尘仆仆的,旁边还有两三个人,大约是队员的样子,一个女孩子叽叽喳喳,正带着笑容跟他说什么,引得他嘴角轻勾,露出一个有些温柔的笑容来。 “孙卓!”莫雅茹想都没想地放声叫住了人,见到对方转过头来,她一脸怒容地上前质问,“原来你没死,我还以为你死了呐,为你哭了好几场,你却好,如今竟是有了新欢了吗?” 莫雅茹其实都有些记不起自己这个男朋友原来的样子了,有些帅气,但也孤傲,不怎么爱说话,看不出是怎样的性格,当年那些或好或不好的地方这时候一下子鲜明起来,对着那一张脸,她满心想的都是他看起来过得不错。 “你是”孙卓疑惑地看着眼前人,应该是认识的,不然不会这样理所当然叫出名字,但剧情早已离他太远,平日里自然不会想起,但想起来之后 “你这几年都在哪里?你是一开始就来这里了吗?你”莫雅茹的一大串问题打过来,她可能都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想要问什么。 一刻钟后,公园的长椅上,两个人坐了下来,恢复了冷静的莫雅茹看着孙卓,问:“你当年,为什么没来找我?我知道你在学校。” “你当年,有找过我吗?说真话。”孙卓反问,莫雅茹没有回答,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同样的沉默让他们都明白了答案。 他们的感情其实并没有多么深刻,如果说有什么值得念念不忘,那或许就是一种可能的畅想,如果当时在一起,现在会是怎样。 莫雅茹在第一次被男人背叛的时候会想起孙卓,她总是这样想,若是他不死,他一定会怎样怎样对她好。在当男友的时候并不称职的孙卓在她一次又一次寄托的幻想中被美化成了男神,如此,也就愈发看不得男神原来没死,而是和别人在一起了。 “你这几年,过得怎样?”孙卓并没有多少叙旧的心思,但或许是对当年未曾去找她多少有些愧疚,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主动问了一句。 “过得怎样?哼。”莫雅茹冷笑了一声,“你会关心我过得怎样吗?托这张脸的福,我还好。你呢?你过得也一定很好了?那个,是你的新女友吗?” “我还好。”孙卓如实回答了这个问题,在q市,有了地方安置父母之后,他放手去外头杀丧尸,用丧尸的人头换功劳,一点点提升了自己的地位,提高了生活水平,现在的生活虽然还赶不上末世前的,但已经让一家人很知足了。 而他的年龄,早就该操心一下终身大事了,适才那位就是孙父孙母看重的儿媳候选,两人也是第一次见,比起在这种还没有恢复繁华的城市中约会,孙卓把地点选择在了城外,用杀丧尸取代看电影逛街等一切浪漫情怀。 他希望对方明白,末世生存不易,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跟他一起杀丧尸的伙伴,一起照顾父母的助手,而不是一个菟丝花一样需要他照顾的女人,而对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展现出了相当不错的战斗水平,目前为止,比较令人满意。 所以对于莫雅茹的后一个问题,他是这样回答的:“目前还不是,以后有可能是。” “所以,我是什么?”莫雅茹不甘心地逼问了一句,口气却有些委屈,在她为对方的死而哭泣的时候,对方可能活得很好,还和别的女人欢声笑语,真是要气死人了。 “前女友?”除了原主的父母,孙卓很少接手原主的感情问题,所以他认为两人虽然从不曾正式说分手,但出事了没有去救,这已经是事实分手了。 莫雅茹的怒气一滞,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方的理解不算错,当她和别人开始新恋情的时候还想过“他”一定会祝福她的,但“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渣男!再见,再也不见!” 表面上怒气冲冲地离开,其实她是注意到了时间问题,和男人约好了某个时间见的,她不会忘记这件事,因为这关系着食物和性命,至于孙卓,就当他早就死了就好了,那样或许还能安慰自己说,他不过来救她是因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已经死了,死在末世的第一天。 三天后,办完事的老大带着自己的一帮兄弟往回走,从头到尾没派上用场的莫雅茹就好像是进行了一场公费旅游,跟着她依附的小头目一起离开了q市,她那精美的背包内却多了一个小巧的盒子,里面放着孙卓赠送的疫苗。 “算是分手礼物好了,总是欠你一句‘对不起’。” “为什么?” “我的父母总比你重要,所以,对不起。” “你这个混蛋,我诅咒你,一辈子都不会有人真心爱你!” 搂着背包,莫雅茹想到最后的那次见面,她其实希望他说什么呢?在他赠送礼物过来的时候,她其实还是有些幻想的吧,幻想这个世界上会有人真心爱她,哪怕他曾经抛弃了她,但他如果她还是会 可惜,一切都是她的自作多情,很想傲气地把东西甩给他,哪怕是这样珍贵的疫苗,也不能够弥补她感情上的伤害,可是她的理智更清楚疫苗比感情珍贵多了,这是能够救命的。 所以,他们从未相爱。 第54章 远离了城市的灯火,茂密的林子中,两个年轻人正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山上走,沿着山脊向上的小路是一条条青石铺就的,也不知道当年铺石的人是怎样想的,那青石太窄,成人的脚踩上去,最多着落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空悬着,若是白日里也无所谓,但在夜间,林中多露,石上又有青苔,一脚踩不好便要滑倒的感觉让人时不时就要冒身冷汗。 “大哥,咱们就不能明日再上山啊!” 年轻的那个站定了仰起头来往前看了看,手电的光也冲着山上晃了晃,高木深林,从这个方向他看不到山上的景色,却仿佛能够看到那若隐若现的屋檐一角,听到那叮叮当当似乎随风在响的铃声。 “呵,明日,你觉得咱们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大哥冷喝一声,这句话咬牙切齿,说得似乎有无限怨恨,好像那地底传出来的幽冥鬼语,令人听了都要打颤。 “快走,这是咱们唯一的活路!” 听到这句话,年轻人哆嗦一下,弯下腰继续往前走。 山路并没有无限漫长,在指针指向十二点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山门口,见到了那合拢起来的大门。 顾不得会不会打搅山中的清净,两人齐齐敲起了门来,却也不敢太过放肆,敲上两三下便要停一停,听听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动静。 就在第九下的时候,嘎吱一声,山门开了,一个老和尚拿着手电走出来,打开门后,也不问两人做什么,只双手合十,然后就放开手,走在前头为两人引路。 两个年轻人互看一眼,什么也不多说紧了紧身上的背包,快步跟了上去。 寺庙很小,也就是个两进院子,跨过影壁之后,就看到了正殿,佛祖的金身被黄色的布幔遮掩了大半,正中那个插着香的大鼎也不知多少年月,看着便有些历史的样子,专业使然,年轻人往那上面多看了两眼,细细分辨着。 佛祖之前是三个半旧的蒲团,正中的那个已经有了人在,锃光瓦亮的光头,分明是个和尚,那和尚面朝佛祖跪坐,身上的僧袍是那种灰扑扑的常见款式,周身香烟缭绕,莫名有了几分出尘之姿。 未及进门,两人便跪了下来,当当当三个响头磕下来,砸得青砖震动,砖缝中的灰尘都弥漫些许,呼吸中都有了尘土腥气。 “素问归宏大师慈悲为怀,我兄弟二人阴德不修,误入冥宅,引发幽怨,还请大师出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望大师垂怜。” 当大哥的说得声声诚恳,但他言语再好听,却也无法遮掩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所干的行当是盗墓,所以 面朝佛祖而跪的和尚没有回头,缓缓放下合十的双手,起身道:“两位施主来晚了,家师已于月前圆寂,如今惠山寺是由小僧铉音主持。” “啊?!怎么办,大哥?”年轻的那个沉不住气,这段时间他们已经想了很多办法,但都不管用,还是从别人口中听说了惠山寺归宏大师的名头,这才赶了过来,谁想到 想到这些日子的事情,年轻人面露悲色,他还年轻,不想就这么死了。 “如此,敢问铉音师父,我兄弟二人的情况,可有办法援手?”大哥却还沉得住气,没理会自家兄弟,这般问了一句,又把随身带来的背包打开,整整齐齐的钱一扎一扎好像才从银行取出来一样,摆在眼前一堆,佛祖也要动心。 铉音轻声一叹,剧情中,那个本应该不染凡尘的和尚就是被这些花花绿绿的钞票迷了眼,最后一点点以身试险,好好一个修行的佛门中人,最后成了挖坟盗墓的不说,还干了不少的缺德事,最后也没捞到好死,死在了某个墓穴之中,却也省了棺材费用了。 好吧,出家人圆寂本就是不要棺材的。 见铉音没有马上作答,大哥心中有数,也不啰嗦,拽下年轻人身上的背包,一并打开,整整两包的钞票摆在了前面,一并推了过来。 铉音看了看两人,面色惨白,似鬼多过似人,若是不救,定然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若是救,看了看那些钱财,哪怕不是原主,也由不得他不动心了。 惠山寺实在是个太偏僻的地方,这一座小寺庙虽然是很早便有的,但传到今日早就不在宗教协会上挂名了,或者说一开始就没录进去过,归宏大师当主持的时候,寺庙中统共也就三个和尚,还都是年老体弱没度牒那种。 等到铉音这一辈,唯独他一个,还有开门那个老和尚,两人都没有正式的被国家承认的身份证明,那老和尚还是个耳聋的,只能与人用手势交流,连手语都不会比划。 上一辈子打打杀杀,杀孽太重,这辈子成了和尚,铉音觉得挺好的,也可让人清净清净,但清净到没饭吃就是大问题了。 也不知道归宏大师是怎样打理寺庙的,反正在铉音看来,惠山寺早就是危房待改了,住宿条件差不是不能忍受,当和尚还要高床软枕也实在没有修行的样子,但,连吃饱饭都成问题,可就让人不能忍了。 现在是什么时候,现代!现代啊!一亩地千斤粮食不成问题,惠山寺中那陈旧的米缸中却没有几勺米。 不吃肉,还没素吃,这是要饿死的节奏吗? 归宏大师的突然圆寂让惠山寺一下子陷入了断炊的边缘,不得不让人思考一下生存问题了。 适才铉音在佛前静坐,并没有在念佛经,做晚课,而是在思考该怎样名正言顺地得到一些香火钱,不然不要说他们了,佛祖都吃不到香烟了! 红艳艳的钞票动人心肠,铉音看着眼前的两包钱,哪怕明知道可能来路不正,但还是可耻地动心了。 “大师慈悲,救我们一救。”大哥说着又拉着兄弟跪下,磕起了响头。 三个响头一停,便听得头顶上一声轻叹,仿佛佛祖终于动容,道:“罢了,如此,小僧就勉力一试吧。” 闻言,那大哥脸上露出了喜色,这才抬头去看那年轻和尚的脸,这位自称铉音的“大师”果然很“小”,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只看他那么年轻,大哥的心头就是一凉,这怎么靠得住?莫非真是天要绝我? 他兄弟更是沉不住气,但碍于大哥面子,还是什么都没说,忍了。 铉音是头一回面对这种情况,他虽然对付过丧尸,但是无形无色的鬼怪,又或者说阴邪到底是怎样的,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 好在原主的记忆中还是有些东西的,比如说归宏大师教给他的一些驱邪法门什么的,如今的铉音也能够自动掌握,但其中的原理是什么,连原主都不明白,也别指望他看看记忆就能懂得了。 但,哪怕是依样画葫芦,弄个一模一样的法阵出来还是没问题的,再说了,从剧情上看,这两个引得和尚动凡心的人最后都没死,可见原主那三脚猫工夫还是管用了,那么,换成了如今的铉音,会不会有用呢? 抱着这种自己都半信半疑的态度,铉音一脸淡定地吩咐兄弟两人当起了劳力,把法阵所需东西准备齐全了。 他们兄弟二人也是有备而来,不仅准备了法阵相关,剩下的两个大包中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有,什么桃木剑,黄符纸的,鸡血狗血更是不缺,翻包袱的时候那个大哥还有些不好意思,把道士通常用的摆在和尚面前,还真是 铉音只当没看见,把兄弟两人准备的香烛纸钱翻了翻,挑出几根蜡烛来,又在殿前的院子里头用砖头画了几道线,然后就把蜡烛点在某些地方固定,让兄弟两个一人一个蒲团,跪在指定地点 接下来便是某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了,铉音反复看记忆中的这一段,或许是因为没有人做指定目标,哪怕他把归宏大师的示范都看懂了,但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实在是不好说。 罢了,试一试。 定了定神,铉音闭上眼,集中精神力,试着“冥想”,然后,随着他的手指动作,空气中某些气流的方向产生了变化,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集聚。 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的铉音脸色越发认真,难道这并不是一个科学的现代?见识过丧尸之后,再被告知某个世界有鬼怪,呃,其实也不难接受不是吗? 心思一岔,气流便有些散,阵中的烛火忽悠了一下,像是要灭。 铉音忙又收敛心神,嘴唇轻动,默默念起经文来,随着他的动作继续,那莫名的气流越聚越多,明明有风,蜡烛的火焰却是笔直不动的,甚至光色不再是橙黄,而变成了幽蓝。 兄弟两个不敢说话,但都一本正经地看着,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年轻人惊讶地张大了嘴,这和尚竟然真有法术?他再去看那张清秀的脸,便觉得有了些高深莫测的感觉,心底里真正觉得那一声“大师”没白叫了。 烛焰越升越高,颜色也重新变成了橙黄,但那最后一星橙黄也只闪了闪便灭了,不知何时,蜡烛竟是烧尽了。 铉音睁开眼,看着那兄弟两人,脸色依旧苍白,却没有了那种青黑之色,松了一口气,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总算不负所托,二位施主已经无恙了。” “多谢大师。” 晨光熹微,兄弟两人站起身来,双手合十,对着铉音行了一礼,颇为恭敬,作为当事人,他们能够感觉到身体轻松多了,可见确实是有了效果。 第55章 三个月后,修葺一新的惠山寺有了不一样的光景,起码周围也会有些人到这座并非名山古寺的地方烧一炷香了。 为了能够带动经济,起码不要再次坐吃山空,铉音让张仁,就是上次让他作法的那个大哥找来了一个扮演小沙弥的少年,充当知客僧的角色,开个门递个香,顺便收个钱的。 为了更像样点儿,少年还有了路缘的法名,对方之前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反正适应角色适应得很好,才半个月就张口闭口的“阿弥陀佛”,看起来还很像是个真和尚的样子。 惠山寺周围都是小村镇,所在的惠山也并非是很有名的山,没有什么秀美风景,勉强能够跟附近的某座名山算作一脉相传,但其实也远到隔了几个镇子的距离。 这种情况下,山中的香火也就好了那么一阵儿,又过了两个月,除了周围的村人偶尔还会过来,其他人都不会再来了。 “师傅,要我说,咱们实在应该把山路好好修一修,我听李大娘说,她就是因为山路不好走才不上来的,像李大娘那样的人也很多,咱们要是修一修路,肯定香火会盛一些。” 路缘并不算是真正的和尚,铉音并不限制他的吃食,这会儿他正一手一个鸡腿地啃着,米饭上还有不少的红烧肉,这些都是从山下买上来的,还别说,如今的外卖真是什么地方都送啊!虽然人家那眼神儿怪异极了。 “人少了好,清净。”铉音安安静静地吃自己的青菜白饭,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清淡饮食其实也挺好的,再者,也许这样能够更加增强法力的纯粹度? 不得不说,自从那一天阵法成功之后,他就对这种所谓的法力有了很大的好奇,归宏大师留下的那几本书他也天天在看,连原先不怎么在意的破旧佛经,也一个字一个字拿来细细读了一遍,想要体悟那法力的源头。 当然,目前还没有什么进展,倒是可以再摆一次阵法感受一下那种感觉,但想到摆阵耗费的那些东西,算算如今手头的钱,铉音又是一阵头疼,修葺寺庙真是太贵了,就这还是人家主动优惠的价格呐,他还以为 “师傅,我听张大哥说他们这几天要出去一趟,您有没有兴趣啊?”路缘大口吃了几口饭,突然开口问。 那天法阵起效之后,张家兄弟并没有马上下山,又在山上停留了两天,像是怕反复的样子。 这两天也跟铉音说了很多,两人所从事的事业,张仁并没有隐瞒,老老实实说了,据他所说他们这一派的盗墓还算有格调了,虽然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失传了大半,但入墓之后他们也不是什么都拿的,且也不是全拿了,拿不走还要破坏掉,就连盗洞,他们都打得比较仔细,不会轻易损坏了整个墓穴的结构。 他们这些行当的,对这个都避讳着,讲起来也都是“冥宅”“阴宅”之类的称呼,懂得的听了便明白,不懂的自然不会联想到犯法上头去。 铉音对此还是很有兴趣的,哪怕有原主的前车之鉴在,但这些都是没接触过的新鲜东西,听起来还大有学问的样子,自然能够让他有些好奇,至于要不要为此去亲身犯险 “你若是有兴趣就跟着去吧,我给你两个护身符,我就不去了,这里离不了人。” 耳聋的老和尚年龄也大了,前两天下了一场秋雨,也不知怎地就着了凉,这两天还病着,他也不知哪里的古怪念头,竟是不肯下山去医院看,也不肯打针吃西药,每天的佛前念经也不肯停,该跪的时辰半点儿不少,本来年龄就大了,还这样折腾,真是要命。 铉音以前会些医术,中医上头不敢说造诣多高,这样的小毛病也能自己开些药,买了中药熬了让老和尚按顿吃,中药起效慢,连续吃了几天了,也就似乎鼻涕少了些,其他的暂时还看不出来。 这种情况下,铉音是真的离不开惠山寺,连他想了好久的办个正式度牒的事情也要耽搁下来了。 路缘也知道这里的情况,总共就这么三个人,怎样都要两个人才能照顾妥当了,否则“那算了,我也不去了,不过护身符还是给我吧,我给张大哥送过去,保个平安也好。” 听路缘这样说,铉音有些不好意思,他一开始还真没想起来这茬,虽然张仁那次之后就只有送路缘过来的时候又来了一趟,但他带来的帮助真心不小,不要说那些钱给了多少,交易两清,铉音还不至于为收了该收的钱而觉得欠人情。 主要是后来无论是联系施工队,还是帮着惠山寺扩大名声,都是张仁一手包了的,还有路缘,最开始铉音是准备给路缘发工资的,还是张仁给拒了,说什么也不要钱,路缘也是个倔脾气,死活不肯要,这些日子,别看他有肉吃,但这都没花铉音的钱,让铉音有些过意不去。 他这人就是这样,哪怕是最苦的时候也不曾这样欠人情,但张仁这一手做的,真是让人想要跟他不交好都不成。 也无怪原主最后忍不下心跟着张仁一道盗墓去了,当然,后来的堕落不得不说也有张仁带领的成分,为了让原主留恋凡尘,免得缺少了一个得力帮手,但,路到底是自己走的,不能全迁怒到别人身上。 铉音一开始就想得很清楚,本来打算跟张仁兄弟划清距离的,但人家这般尽心尽力地帮忙,情面儿上多少却不开。 “给你的就是你的,我再多给你两个,你给他们就是了。”铉音这般说着,觉得这也算是另一桩交易了,对方帮忙,他给对方能够保命的符,谁也不欠谁的了,想到这里,心头轻松一些。 剧情中原主的悲剧总像是压在身上的一座山,让他跟剧情中提到的人相交时候都不能随心,总是不自觉地想着有没有在重蹈覆辙,犹豫忐忑,好像连性格都扭曲了一样,其实也没必要那样畏惧,自己走自己的路,哪怕是同样的过程,他也不会跟原主一样,这就是他的底气。 “你也别担心寺里,你没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是照样过了,这里平日来人少,也不会有什么照应不开的。” 人跟人之间总是能够相处出感情来,铉音比路缘大几岁,但心理上却大了几十岁不止,也不忍心他十的大小伙儿成天在这边儿暮鼓晨钟,比退休老干部还要无所事事。 “不过他们那行当不安全,你若是见了,也劝他安生些,我说这话未免有些交浅言深,但事实上某些东西咱们确实知道它存在,还是避着些好,若是真的惹了棘手的,何苦来哉,又不是真的缺钱到那份儿上。” 张仁虽然没说,但看他的做派,也不是缺钱的那种,言语中谈及祖上也颇有傲然之色,如此可见,哪怕是盗墓世家,随着社会变迁,也早就走上了正轨,并不是非要靠这个活的,那么,又何必非要去盗墓? 路缘咽下口中的饭,笑了一下:“我知道师傅说的都是好话,我会跟张大哥说说看,不过他肯定不会听的。” 铉音点点头,那人的性格从面儿上也能看出来一些,的确是个固执己见的。 吃完饭,他便继续回房去看佛经,修葺寺庙的时候他专门弄了一个房间放置佛经,也算是个藏经阁了,只可惜新购来的佛经太新了,没有那种沧桑味道,就好像大殿上某些未曾干透的漆,透着一种违和感。 不过,谁让现在和尚也不好当呐,想要个正经的度牒,还是要考试的,据说比高考也不差什么,唯一不同的就是考的只有佛教一门罢了。 想想那些研究生大学生都来竞争佛门岗位了,铉音就觉得自己这寺庙虽小,但是能一下子混成主持也真是搭乘了佛祖的接引金光了,如此还不努力转正,真是对不起归宏大师的教导,还有这一身玄之又玄的法力了。 路缘并没有跟着张仁一起去,专门去送了一趟平安符,不知两人说了什么,回来就转了性,也不没事儿爬山玩儿了,而是特别积极地请教铉音,想要知道他能不能练出一身法力来。 铉音自己对此还是半知半解,哪里能够指导别人修炼,索性就把佛经抛出来,让对方先读熟了再说。 这也不全是搪塞,当年归宏大师教导原主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铉音也不知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奥妙,依样画葫芦,索性照搬教给了路缘。 路缘说的时候特积极,但看到那些佛经就卡了壳,据他自己说那是因为他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想要读熟不容易,他又不曾真正看到那法力玄通,只当张仁是在唬他,就是为了不带他一起去,又觉得铉音也是合伙糊弄他的,把经书丢到一边儿,闷闷不乐了几天,再没什么积极性了。 如此,又过了小半年,张仁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直奔庙门,一回生二回熟地直接找到了铉音,要他帮忙。 第56章 “这次真是没白走一趟,不是自己亲眼看到,任谁说我也不会相信在那一片大山底下竟然是那样庞大的一个冥宫,里头的雄伟壮阔完全超出你的想象,而里面的那些东西,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哪怕是祖辈上传下来的说法,但真的见到了才知道有些东西真不是前人瞎想的” 张仁拿着一瓶二锅头,对着瓶口喝着,喝下去一口便要说上一些话,看得出他这一次经历颇为丰富,让他不吐不快。 跟着他一起来的人叫阿勇,大名是什么不知道,非常沉默寡言,很像是那种暗卫角色的人,哪怕是铉音那样强大的连丧尸都无所遁形的精神力扫过去,只要不是刻意也察觉不到这个人的存在,这才是真正引起铉音兴趣的地方。 “以前都觉得山海经中尽是胡编乱造的,什么这个人面那个蛇尾的,去了那里才知道,两个身子的那算是什么啊,八个角九条尾巴又怎样啊,简直是物种的大挑战,真的,我以前从来不信那上面的东西,这次却亲眼看到了,可惜” 张仁叹息着又喝了一口酒。 “可惜什么?”路缘听得觉得有意思,在一旁追问。 “可惜都是些尸骨,又太巨大,我搬不回来,不然,怎么也能让你们见识一下,开开眼。” 张仁说着又喝了一口,他已经有些醉意了,却还是在唠叨着这一次的出行,他们这一次也真是辛苦了,整整百人的队伍,装备什么的好多都是黑货,算是国际上最先进的东西,但是进了那座巨大无比而又神秘无比的底下冥宫之后,四分之三的人都再也没能够出来。 “要不怎么说呐,老祖宗的东西就是管用,真不是那些枪子儿能敌得过的。” 张仁这一次有事相求,一见面就说清楚了,还开出了一个铉音颇难拒绝的筹码,定金更是一本书,一本看着很普通但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书,上面的梵文密密麻麻,一般人还真的看不出来好赖。 事实上,张仁也不知道这书写的是什么,哪怕它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但之前,它只是冥宫一间室内书架上最普通的一本,他当时也只是随手拿下来翻了一下,发现是自己不懂的梵文,想着可能是佛经,便顺手揣在了身上,想着出来以后给了铉音和尚也是个不错的伴手礼。 后来没想到这书竟然能当成护心甲,挡住了血尸的利爪,并且丝毫无损。 不知道多少年代的古物,哪怕在地下的时候好好的,一旦见了阳光就会腐朽氧化,但这书却不一样,这一路过来,多少时日,竟是半点儿损毁都不曾见到,确实是个宝贝。 可惜了,张仁也不懂梵文,当时也不曾多拿几本,这会儿拿出来也是一个投石问路,若是能够再去一次,不仅能够把冥宫之中的一些谜题搞清楚,也能多带些宝贝出来了。 这世上,天生有一种人就是喜欢这些冒险的事情,这一次折损了那么多人,但张仁却是半点儿不曾害怕,反而跃跃欲试,准备休息两天再去第二次,当然,已经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的队伍他也知道该带什么人去了,那些外国人根本不行,一进去就抓瞎了,再好的枪在他们手上,不打自己人都是万幸了。 “大师,相信我,你去一次绝对不会后悔。”张仁喝醉了还不忘游说,铉音给的护身符作用也不小,若不是护身符突然自燃,他也不会发现自己竟然身陷险境,再有两次也是护身符发热,他才能够从幻境中脱离,摆脱了生死一线的危机。 地上已经有了几个空酒瓶,张仁手中的酒瓶又空了,他醉倒在桌子上,把菜碟都碰掉了,哐当一声清脆碎响也没让他清醒。 铉音皱了皱眉,醉酒的人一身臭味儿,真是让人闻不得。 “我扶他去休息。”阿勇主动起身说话,这算是他进来之后说的第三句话,第一句就是“见过大师”,第二句是“多谢”。 路缘本来要搭把手的,但见阿勇一手就把人拽起来了,好像捻起一张纸一样轻松,他也就不费力上去帮忙搀扶了,直接引路,“往这边儿走,客房在这边儿。” 老和尚早就去睡了,如今院子里就剩下铉音,坐在桌旁,他拿起了桌上的那册书,梵文啊,不知道写的什么内容。 铉音对梵文懂得不多,原主却知道得多一些,谁让佛教这东西东传之后多是梵文的,全靠那些僧人翻译过来才能够流传,所以和尚要是不会几句梵文,好像都不正宗了。 归宏大师哪怕不曾得到度牒,据他自己说却是正宗的佛门传人,自然会梵文的,所以也教过原主,只是惠山寺太贫瘠了,连个真正的放置经书的房间都没有,自然也不会有几本正宗的梵文经书,仅存的两本还是归宏大师的手抄本。 铉音之前研究法术的时候也看过了,凭借记忆的馈赠,他倒是能够认识,但那些曲里拐弯的文字到底不如他使用多年的方块儿字看起来舒服,他看得少,这时候看到这本书才想到,也许最正宗的东西就在这些梵文里。 耐不住好奇心,他一夜没睡,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把归宏大师留下的梵文手抄本看了一遍,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答应了张仁的请求,同意跟他一起去那座地下冥宫。 “这真是太好了,能够有大师在,我的心里就安稳多了。”张仁大喜过望,也没什么心思再在寺里头住,忙去联络人了。 盗墓世家也并不是只有一个张家,天南海北的,那些人只要还有人在这个行当中混,总能知道彼此。 张仁上次去那个地下冥宫其实也是意外,冥宫上头有个古墓,他是受邀去盗那个墓的,因为开出的价钱不低,又是他的兴趣所在,再者从未听闻那块儿地方有个墓,实在好奇谁会把墓建在那种死穴之上,这才跟着去了。 发现意外之喜自然好,但也要防着别人知道,出来后他只当自己死了都不敢跟雇佣的那头联系,生怕泄露了消息,如今也要快一些,抢在别人知道之前去把那冥宫探查清楚。 对这些专业盗墓的来说,那些业余盗墓的简直太可恨了,盗东西就不说了,还破坏东西,若是赶在他们后头,那真是什么都看不到。 说起来这些专业盗墓的也跟考古爱好者似的,对那些有历史年头的东西兴趣极大,特别喜欢钻研,自然也看不惯那些破坏东西的人。 铉音以前对盗墓的没什么好感,曾经做过古人的他只要想想多少年后自己的墓可能因为被挖出来然后曝尸荒野,对这些人不讨厌就算好的了,再想有好感却不可能。 但张仁的那一套理论也并非站不住脚,“多少历史真相难道真能从书里头看得到吗?写了真相的书都不能够流传下来,只能从地下寻找真相了,我就是对这个太好奇了所谓的考古学家不也是干这些挖坟掘墓的事情吗?都是一样的,名义不同罢了 我也不是什么冥宅都进的,多少要有些历史意义,我才会去探寻一二,轻易也不破坏尸身,少不了还要给烧点儿纸钱什么的,到底是后人,跪拜磕头也是有的” 尽管这些完全不能够掩盖他们到底是盗墓了的事实,但这样一说,似乎也能够接受这样的人的存在了。 铉音到底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哪怕已经证实这世上的确有些不可说的东西,但他还是对此没有太强烈的感受,有些动摇之后,再有利诱,他就不是那么坚定了。 反正就是去看一趟,也不搞破坏,也不拿什么东西,这些经书虽然有用,但自己现在的记忆力也不错,看一遍记下来也没问题,不用非得拿出来,就连这一本,也放回去就是了。 抱着这样的念头,铉音开始准备路上所需的东西,排在首列的自然是护身符之类的符箓,其次便是木鱼念珠之类的佛家器具。 这些东西上头没什么宝光,哪怕是张仁说护身符很管用,但这东西制成之后也不会有什么淡淡光芒之类的玄幻效果,铉音用精神力扫过去,也只能觉得这东西存在感有些强,其他的也不会有什么特殊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才能让护身符自燃,听起来就极为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更不科学的还有这本梵文的经书,亲自试验了一下那水火不侵的效果,铉音是深深地叹服了,这纸张是什么材质的啊,看这柔软度和适手度,像是某种织物,难道真有传说中的天蚕丝吗?若是用这东西制造衣服,又会是怎样的效果? 不知道是谁那样奢侈,竟然用来做了经书,又或者,这经书除了刀枪不入,还有其他的用途? 越是细想越是好奇,想想张仁所讲的那座地下冥宫的奇诡瑰丽,铉音对此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有些迫不及待想去见识一下了。 第57章 河水清浅,通过山涧蜿蜒而出,顺着一棵棵青木而上,沿山脊入谷,谷中深处便是墓穴所在。 经历了十来天的跋涉才到了这座深谷,铉音的体力不强,这会儿上到半山腰免不了有些气喘吁吁。 “不要着急,再往上就是了。” 这一次出行,张仁领了十几人的队伍,队伍中都是男子,说实话,盗墓这行当女子不会从事,因为女子属阴,本身就容易沾染邪物,再有每月必有的那几天,都是这行当的忌讳。 便是男子,老一辈也讲究那种阳火旺,八字好的,这样才能够抵得住底下的阴东西,哪怕如此,身上也要多带两样开光辟邪的东西。 时间进入现代,随着当年破除封建迷信,这些东西知道的人都不太计较了,但这一回为表慎重,也是真的见过底下的东西确实厉害,张仁算是精挑细选了这么十几个人,确保万无一失。 “此穴是个死穴啊!” 一同跟来的多半都是青壮年,唯有一位年龄大些的中年人士叫周仰光,他留着一把黑色山羊胡,目光锐利,三两步一窜,竟是上了树,从上头眺望一下,这般说着捋了一把胡须。 自来墓葬讲究的都是风水宝地,必要名山,必要有川,如此才有川流不息又或者龙腾之势,越是位高权重越是讲究这些东西。 至于山势,多半是从一些大局上来着眼的,这中间的各种叫法,铉音一路上听他们讲了些,却还是不以为然。 八卦周易什么的,如今也不见几个算卦准的。 “也不知是何等人,竟把墓穴选于此处。”周仰光说着又拿出自带的罗盘,似乎是为了衬托此行目的,他出行来的衣裳多半都是那种中式的,便是那个罗盘挂着也不觉得多么奇怪,此时拿出来看也极为方便。 同样都是盗墓世家出来的,这些东西,他们最熟悉不过,哪怕流派不同,但都是现代了,彼此也认识,对别人家的东西也多少了解一些,七嘴八舌各自分析起来,还有人在地上摆了八卦,看来看去也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 “虽然不是大凶之地,但确实是个死地,若是葬在此处,乃是断子绝孙的格局,且,贵气相冲,越是命格贵重的选择此地越是后果不好,也不知是何等人,莫不是看错了穴眼?” 不是所有的风水先生都会高明的风水术,很多人都是混饭吃的,半瓶水晃荡,若是嘴皮子功夫好,又会装,说不定还真能忽悠得某个贵人把自己给祸害了。 “不是那样小的格局。”张仁是唯二从底下出来的,阿勇不怎么说话,他便先开口了,“你们看,四面环山,固然是囚之死地,但我在冥宫中走过,里面另有格局,恐怕又成拱卫之势,未必真的是死地。” 很多东西,上头还能够从山上眺望一下,但在地下,黑灯瞎火的,又不清楚所有路径,很多东西都只能是模糊判断,这种情况下,便是张仁这等家学渊源的,也不敢一言而断。 铉音不懂这些,只听他们分析了一通,最后还是决定从张仁出来的地方进去看看。 他上次进去的地方选的是山上的一个墓穴,从那里打了盗洞下去,结果没想到那个墓穴是个极凶之地,似乎有人在那儿养尸,进去的金毛没留意就被弄成了血葫芦,后面的人也没落到好。 张仁领着一些人在一处地方躲避,却误入死地,不得已再次打了个盗洞,向下妄图拐弯向上再溜走,结果却发现了夹层,这一拐弯,便进入了另外一个庞大的冥宫之中,也正是此来的目的地。 “等等,你是从这里出来的?”大家跟着张仁来到了一个小山包,一个被草木遮挡的洞穴若隐若现。 周仰光拦了一拦,没让张仁下去,又用手指做比,指了指远处一个方位,“你说的上次进去的那个墓穴可是在那里?”见到张仁点头,他面色倏地变得肃然。 “怎么了?可是有什么问题?”队伍中最年轻的小伙子叫莫北,他才二十出头,对老一辈的那些风水知识也是懂得最少的,之所以带上他,是因为这小子功夫最好,小小年纪就在特种兵队伍里混了两年,身手上没的说。 出发前,各人的任务也都安排好了,因为铉音除了一身玄学术法,并没有别的功夫防身,体力也不是很好,年轻的莫北就成了他的左右手,被张仁安排来跟在铉音的身边,方便保护策应,而有了铉音的护身符等物,他这个不懂得什么东西的小子也不怕出事。 周仰光则是张仁之外的副领队,他的风水知识算是众人之中最出类拔萃的,受那些老人熏陶也多,各种奇闻异事他都知道一些,甭管对不对,也能用风水诠释一二,自己还开着一个信息咨询公司,也是个老板级的人物。 当然,他的身手也是弱项,所以阿勇被派到了他的身边保护。 “咱们先别急着下去,先去那边儿看看,若是我所料不差,恐怕要多做些准备。”周仰光面色凝重,他对风水知识懂得多,看得书也多,尤其是这种专业知识,只要能碰到,哪怕是只言片字也不会放过,记得他曾经看过那样一个布局 这会儿才是大早上,既然都到了地头,大家也不是很着急,看周仰光态度慎重,也就废了功夫去那边儿看了看,还专门下了一铲子,看着那铲子带出来的血色红泥,都是面色微变。 “果然不差。”周仰光一叹,“这种地方十死无生,只怕当年摆下这等格局之人早就先一步断子绝孙,家破人亡了吧。” “到底是个什么格局?”莫北耐不住性子,到底还是年轻,也不知他这样的性格是怎么当特种兵的。 “这是囚龙断运局,我曾看过一个残篇,提到一句,说此局之毒足以断其万世传承,具体是怎么个说法,我还真的不曾领教,若不是张家兄弟说得详细,恐怕我一时还真想不到。” 周仰光略讲了讲,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他有个爱好是淘旧书,当年也不知道是从哪个旧书摊中发现一本旧版山海经,他一直珍藏着,后来偶然发现书中某个单薄夹层,可惜年代已久,夹层中的东西并不防腐,又是手抄,字迹不清,勉强辨认了一下才认出只言片语,讲的是些风水格局。 那个年代,这些跟迷信有关的东西都会被深藏起来,不少人都是直接烧了了事,但这东西显然重要,有人不忍心烧了,这才精心藏在书中,却也不知出了什么变故,被不知道的人当做旧书卖了。 且,得到旧书的人也没太在意,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悔之莫及了。 “此局最毒之处还不在陪葬上,这四周山谷依八卦方位,必有八方祭坛,做成伪墓,墓中所葬皆是珍品,但必分阴阳时辰,乃是局外大阵,有‘镇八极’之意,至于局中我就所知不详了。”周仰光说到此时又是一叹,颇为无奈,懊悔之意溢于言表。 “按理说有这大阵在,里面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出不来的,凡进去的必都将葬身于内,以己身养阵,局中另有阵法相合,生血补充,自当源源不绝,不可解除——也不知你小子哪里的福气,竟然能够逃出生天!” 周仰光看了张仁一眼,目光颇有新奇之意。 张仁摸摸鼻子,笑了一下说:“那是我福气大,早一步认识了铉音大师,这才得到他亲自画的护身符,佛前开光,百试百灵,自然无往而不利,当然,也少不了阿勇的功劳,这小子,对付血尸真是厉害。” 奇人异事各有秘传,哪怕他们不同流派的聚到了一起,但对对方的绝活,各自都有谨慎,并不多问,周仰光闻言也不多说,此次出发前,他们的标配便是铉音亲手制作的护身符,人手一个,不管有用没用,都是红绳一穿,挂在了脖子上,又有张仁现身说法,他们都还信服几分。 虽然探明了这个,但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大家也就是心理准备更充分了一些,周仰光只知此局毒,但所谓的断子绝孙什么的对现代人来说都不算什么,试管婴儿都能做,怕什么断子绝孙,一个个也不怎么当回事,只把护身的东西都带好,这才再从一处进去。 这种下地的情况,铉音的和尚服自然是不能穿的,他也换了身紧身的衣服,跟大家统一了着装。那衣服口袋多,各种小工具都能装一些,再有人手一个的大包绳索什么的,基本上就都齐了。 “行了,进去以后都小心些,既然知道这局凶险,咱们就多防范,对了,防毒面罩都带上,这里头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的确是古怪迷人。”张仁在下头两次都陷入幻觉当中,自然会对这个特别防范。 大家都听了他的话,哪怕那防毒面具罩着呼吸不顺,也都一个个戴上了,然后依次扣着绳索,跳入墓穴之中 第58章 “发菩提心者,非为己利,原为尽十方遍法界,一切极苦有情之所依怙。” 面前是地狱之景,烈火熊熊,橘焰幽幽,无数幽魂于其中哭泣哀嚎,愤怒尖叫,身上仿佛再次穿起了半旧的和尚袍,不曾有袈裟,因未曾持戒,能感受到火焰的炙烤,热力如斯,又不仅仅是热和疼痛,还有大怨大悲在其中。 那累累尸骨都在怨恨,千年万年,千万年难消,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那般残忍地杀死,连灵魂都不能重归轮回,只能在这不见天日的地狱之中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作用于灵魂的折磨,只为让他们的怨力源源不断,成为这大阵的动力。 因悲而怨,因怨而悲,没有人为他们放悲声,他们便为自己悲,让那又怨又悲的声音化作圈人的锁链,牢牢地锁在每一个进入者的脖颈上,让他们一同感受那被剥皮放血,白骨穿钉的疼痛,让他们在那千千万万,万万千千的悲怨之声中迷了心,失了魂,自此步入迷障,再不得脱,最终也化作那悲怨之声的一员,成为这累累白骨中的一具。 “阿弥陀佛。”铉音念着佛号,他不信佛,或者说并不曾笃信,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在得到和尚这个身份之前,他从未想过出家,不是留恋凡尘情爱,而是不觉得必须舍弃世间荣华。 是的,他就是这么浅薄的一个人,哪怕一世又一世的磨练,他也曾有了高雅的爱好,优雅的举止,甚至是文学上超凡的造诣,但,究其根本,他终究还是一个凡人,也就脱不了凡人的那些嗜好,唯一超凡些的或许就是他的自制力,不至于为了情爱舍弃人伦,也不至于为了荣华抛开傲骨。 之前,他从未想过笃信某一个神佛,无论哪位,或许都不能够拯救他那已经根治在荣华之上的根骨,然而,此时此刻,面对这样的幻境,他仍是怀着一种莫大的慈悲口宣佛号。 若然,这世上真的有佛,当普度这被阵法所镇的众多魂灵。 挂在脖子上的珠串被取下一圈圈缠绕在手腕上,闭上眼,早已熟读过的经文历历在目,仿佛有金光加持,于字更见辉煌 “若未来世有诸人等,衣食不足,求者乖愿,或多疾病,或多凶衰,家宅不安,眷属分散若是承福生者,转赠安乐,及于寿命” “他,他这是怎么了?” 被分配照顾铉音的莫北发现才从坑穴处出来,正式进入地宫,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便一马当先,一步步越过了众人,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同时态度也极为奇怪,好像被迷惑了似的,竟是手持念珠,一步一念地往前走,那念经的声音并不难听,但在这阴暗的地宫之中听来,竟似幽冥嗫嚅,一字一句都听不清楚,只觉得响在心头,格外吵杂。 队伍都停下来,已经到了地宫,这其中的凶险之处,张仁早已细细解说过,这一段又是他最后出来的那一段,也最是历历在目,这些人早就知道这其中的各种陷阱,哪怕有些因为张仁的出逃已经被破坏掉了,但必然还有隐藏的,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走,好吗? 莫北上前一步,说:“他肯定是被什么迷住了,我去拍醒他,实在不行,敲晕就好了,用凉水一浇,也能清醒。” 能够迷惑人的除了某些自然致幻植物之外,还有就是一些奇异的药粉,又或者某些东西作祟了,这次他们过来早就有所防备,准备的防毒面具能够防范前两者,若是后者,也有些偏方对付,倒也不惧。 只不过,谁都没想到身上有着各种灵符,或许还有些法器的和尚竟然是最先中招的一个,还中得这么奇怪。 周仰光沉吟不语,这里算不得最安全的地方,但不过是刚刚踏入地宫的边界,还不到内里,凭他们的能力,随时退出都行,完全不会有所损伤,看和尚这样子,或许里面更凶险些。 张仁忙拉住莫北,道:“等等,不要动!你没发现吗?现在大师走过的地方都是最安全的。” “什么意思?”周仰光反应快,反问道。 “这里是我最后走过的一段路,记得最清楚,在这个地方,看见没有,没有任何标记,但我记得步数,在那里,会有一道机关,只要踩上便会有利刃冒出,但你看现在,大师走过的地方,什么动静都没有。” 张仁把手中的强光手电晃了晃,白色的光芒打在了一处,那个地方没有任何的标记,砖块儿跟周围也没有两样,或许是不久前才被张仁走过一遍,上面的灰尘浅薄一层,并不深厚,现在,那上面有一个浅浅的脚印,正是刚才铉音走过留下的。 “那,我们跟着他走?”周仰光自己也拿不定主意,知道这里凶险之后,任谁也要三思而后行。 “先走一步看看。”队伍中还是有大胆的,说着就上前了一步,一脚踩在了之前留下的脚印上,很安全,但这也正常,毕竟这里不是机关触动的所在。 “当心。”张仁轻声说了一句,那人朝后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担心,便大步往前走,终于,到了张仁手电筒照亮的位置,他小心翼翼地迈出脚,先是脚尖落地,渐渐踏实到脚跟,直到整个脚踏入,没有任何的变化,周围安静得落针可闻。 他并没有马上松气,而是把重心逐步压上,然后抬脚向下一个地方迈步,静待一息,安全,非常地安全。 “快走,踩着脚印走!”周仰光当机立断,下了这个决定之后让手脚快的莫北先上前了。 最前面的铉音走得虽然不快,但他完全没有顾虑,一步步往前走,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已经跟队伍拉开了一段距离。 莫北也不耽搁,他一步步照着前人的脚步走,不时扔下几个掰亮的冷光棒在左右,让整个路程更加清晰明了。 大家都是年轻力壮,真的走起路来,这么点儿路还难不倒人,一个个顺序跟上,很快就撵上了最前头的铉音。 张仁来过一次,比其他人更清楚这地方的凶险,但看这一路走下来竟是什么都没遇到,也是有些莫名,难道是因为和尚念经的缘故,若是真的如此,大师果然是法力高深,把这些邪祟都镇住了。 一路顺顺当当地来到一个节点处,铉音的经文也已经念了一遍,暂时停下了脚步。 莫北就在他身边,见到这边儿又是一个台阶,估摸着没问题,窜上前一步,问:“大师,这是怎么回事?” 铉音睁开了眼,他正立在一个门槛处,迈过门槛便是宫殿的内部,里面有些黑,大部分东西隐藏在阴影中,看不清楚,胡乱几个手电晃动过的地方能够看到陈旧的摆设,并没有棺木之类的,反而更像是一个议事的殿堂,疏朗开阔。 有精神力这样的金手指,之前的幻阵并不算是幻阵,并不曾真正迷惑铉音,让他产生触动的是精神力感知到的那一瞬间的悲怨,几乎要冲垮他的精神力,如果真的被冲垮了,恐怕他就是活着也是个白痴了。 事实上,有因有果,若不是他的精神力那样庞大敏锐,他也根本不会提前感知到这些悲怨,也正是因为这份敏锐,他反而比起这些普通人受到的冲击更厉害一些。 若不是 “阿弥陀佛。”双手合十,再次宣了一声佛号,铉音诚心诚意地跟佛祖道谢,若不是他及时念起了大慈大悲的佛经,恐怕真的很难扛过那一瞬间的冲击,得以生还。 话又说回来,临时抱佛脚还是有用的,若不是因为那本水火不侵的梵文佛经,他这段日子也不会看那么多经文,也就不会在危机来临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想到经文,并且镇定心神念了出来。 这一步步,在别人看来是闲庭漫步般悠闲自在,但在他,却是步步惊心,随时都有性命之忧。 而,他的精神力告诉他,越是往前这悲怨之声也越厉害,恐怕还未修仙,他便要先体会一把心魔是什么了,若是度不过,这一条命必然也要交代在这里了。 剧情中,同样来过这个地宫的原主并没有这般凶险经历,反而能够平安而出,或许是因为他也是个普通人吧,和张仁他们一样,所以感受不到这样的冲击。 偏偏,精神力又是铉音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他只要向前,便只能一步步硬抗过去,而若不前,恐怕也很难全身而退,无形中,他能够感受到一种极厉害的威压,脚步缓缓移动了一下,只是稍稍向后错了半步便已经是一身冷汗,若不是防毒面具挡着,恐怕他们都能看到他已经是汗留满面了。 “诸天菩萨之中,吾深佩大愿地藏王菩萨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今既迈入此地,得见地狱之景,当发大愿,效仿前人,悲怨不度,吾不成佛。”铉音抬起脚,迅速向前迈了半步,止于门槛之前,然后端然盘坐,闭目再度念起了经文。 这是什么意思?莫北有些傻眼。 张仁更是瞪大了眼睛,“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着铉音,铉音却闭目念经,好像什么都不曾听闻,并不准备作答,而他不曾拿念珠的那个手却快速地做了两个手势。 周仰光注意到了这两个手势,看向张仁,张仁凌空比划了一下,把两个字写了出来——“回”“生”。 一行人静默了下来,回头可生,这个意思太简单了,但也正是这般简单,再看前路平安,便是殿内一览无余,也不见什么诡异,他们便怎样也迈不动往回走的脚步。 张仁咬了咬牙,对着铉音行了一个佛礼,然后向前一步,迈过了那个门槛,周仰光紧随其后,然后便是其他人。 莫北最后迈入的时候很是犹豫,又看了铉音一眼,捏了捏脖颈上的护身符,还是匆匆追上了队伍的脚步。 铉音虽然在念经,但一心二用对精神力强大的他来说根本不难,所以也知道了众人的选择,心中一叹,好言难劝该死鬼,这一队人终究是要折进去大半了。 没有了经文打开前路,各种机关再度复活,张仁一行并不知道,真正操控这些机关的不是那些明面儿上的各种机括。 或许一开始工匠制作的时候是这样,踩到了某块儿砖,然后天降巨石或者刀刃什么的,再不然便是碰了某处,就有夹墙运动,把人卡死其中,直至挤成肉饼方才罢休。 但那时候的制作技术,和机关材质,铁器都少有,木头和青铜,甚至是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材质,经历了时间的催发,也只会风化腐朽,地下千万年,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历久弥新,所以,到了后来,催发那些机关的是那些早就选好的陪葬,是那些不甘的灵魂散发的怨气和悲声。 这种不科学的事实,哪怕是盗墓世家的人也难想象得到,早已步入现代,各种科学把他们的眼睛都迷住了,哪里有几个能够真的相信那些“邪祟”能够聪明到这份儿上。 更不用说,这里面,积年的怨气,再加上某些神话传说中才有的物种,已经养出了一种新的生物,那才是最大的危机所在。 又一遍经文念完,周身略轻松了些,铉音缓缓起身,再度迈步,这一步踏入了门槛之内,而随着他进入门内,无形之中,仿佛有一声深沉的叹息在大殿中回响。 “我佛慈悲,能度三千世界,消世间悲厄。贫僧无德,愿以一己之力,度万千亡魂,助其转生安乐。” 随着一愿发出,无形中的压力又轻了些,好似被搬走了一座大山,终于能够呼吸一些新鲜空气了,铉音抬手,把脸上的防毒面具揭开,轻轻呼出一口气,用衣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再次迈步。 “贫僧铉音,于此发愿,不度亡魂,不出地宫。” 愿望一个比一个更踏实,一个比一个更具体,而到了这一步,几乎已经是把此生都压在这个地宫之中了,铉音才终于有了些“自由”的感觉,悲怨之声并没有消失,还是那么沉重而无孔不入,但它们却不再攻击铉音了。 没有了这一层压力,铉音才真正松了口气,把收敛成乌龟壳的精神力稍稍外放些了,地宫中的情形在精神力的一扫之下,无所遁形,他甚至能够“看”到在某一个地域内,已经减员三人的张仁队伍。 习惯性双手合十,再次念了一句“阿弥陀佛”,铉音迈开步子,追着他们的方向而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哪怕不为了那浮屠,也不能让那些悲怨之声更增声势了。 第59章 高僧 离开了那个看起来华贵但其实没多少东西的议事大殿之后,张仁他们的好运气很快就告罄了,首先是莫名多出来的烟雾。 防毒面具带上之后,视线会比较不好,所以烟雾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大家还以为是呼吸导致的雾气阻隔在了面具上,等到发现是外界原因的时候,不知道何时出现的岔路已经把人分成了两拨。 张仁及时地停下了脚步,说:“我当时走过的时候并没有两条路。” 大家相信他的话,现在又不是以前,盗个墓还要玩儿无间道,都现代了,哪家哪户也不缺吃饭钱,非要把这些老一辈流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都干掉。 哪怕这队伍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对方,跟对方关系很好,但这点儿基本的信任还是有的,法治社会么,哪怕大家都干的是违法的事情,也要等到见到利益,分赃的时候再来黑吃黑啊,这时候下手,不怕自己也出不去吗? “看来是出现了什么变故。”周仰光用手在眼前虚晃一下,并不能够挥散那些雾气,“当时有这些雾吗?” “没有,并没有,反倒是”张仁仔细地回想,他那时候被血尸追得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乱窜,能够分心留意被启动的机关,不要把自己陷进去就是好的了,实在无暇注意更多,但 “好像似乎有水的样子。” 张仁十分不确定,犹犹豫豫地说,他当时一脚踩空了一下,人虽然没摔倒,怀中的经书却掉了出来,随手抓起来的时候感觉有些湿,当时太着急没仔细看,后来拿出来看发现书没事,还以为只是地下的潮气大,并没有想到水上头。 “若我所料不差,这附近应该有条地下河,说不好是原来就有还是后来人工开凿的,但这条隐于地宫之中的河,恐怕也是不少机关的动力源,此时这雾气不知是为了什么而起的,大家要多加小心。” 周仰光这样说着,说话的时候习惯性想要去摸胡须,摸到防毒面罩才反应过来,讪讪地把手放了下来,左右看了一下,索性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逼”没装好。 这样的推测其实没什么用,至少目前道路只有一条,若是不想退回去但可能连原点都找不到,那就最好继续往前走,看看前面还有什么,或许会有转机。 而在他们这边儿相对安定的时候,另外一边儿却碰上了张仁曾经碰到过的幻阵,是借由地宫之中一种黑色植物的花粉形成的幻觉桎梏,防毒面罩派上了用场,那些人并没有被迷,甚至还有聪明的发现了这种植物的特殊功效,找了个塑料袋摘取了一些。 他们手上都带着特制的手套,并不怕一些有毒汁液什么的,但他们并不知道防毒面罩帮他们从容通过幻觉桎梏的时候,也有了一些旁的阻碍,没让他们发现空气中流淌着的诡异味道。 于是,在某个夹墙陷阱出现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有三条生命被烈焰陷阱焚烧致死。 类似石油的黑色液体有着更低的燃点,并不曾见明火,但那诡异的蓝色火焰还是带着十足的高温让人挣脱不得。 侥幸逃过一劫的几人顺利通过夹墙陷阱,在另一个路口和张仁等人汇合,情况并不乐观,张仁这边儿虽然不曾有减员,但却是半数带伤,而在这种地方,伤口和鲜血往往是另一种危险的讯号。 很多地下埋藏日久的东西都会有一种看不见的毒,现代研究称之为细菌又或者病毒的东西在老一辈人眼中,就是那看不见的阴祟杀手,甚至是传承下去的诅咒,足以夺走所有人的性命,而这些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伤口和鲜血,毕竟感染总不是无缘无故的。 再有一些地下生物,也会追逐鲜血而来,蚁多咬死象,当一种生物数量上占据足够的上风,哪怕是人类也必须要退避三舍。 出于这种考虑,身上受了伤的那几个都用绷带把伤口严严实实地裹起来了,还特意喷上了一些驱虫药水之类的东西,让那些味道混淆鲜血的腥气。 继续往前。 按照方向上来推断,他们已经渐渐接近了中心位置,也是在此时,前路断绝,莫名地出现了一个类似天坑的地方,站在悬崖之上向下看,下方黑洞洞一片,根本看不清深浅。 “小心点儿,这边儿有人面蜘蛛。”张仁用衣袖稍稍遮了一下手电的光芒。 人面蜘蛛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鬼蜘蛛,它的背上有人脸花纹,据说是吃人肉生活的,那人脸越是逼真,吃的人肉也就越多,而它的体积也就越大,张仁在此处就见过比人还大的鬼蜘蛛,活的! 当时能够逃亡,后来想起,委实是一种运气。 鬼蜘蛛的视力很差,尤其是在这种黑暗之地生活的,它们根本不靠视力来寻找猎物,但它们的感光性很好,若是有强烈的光照会迅速吸引它们的攻击。 不同于其他蜘蛛结网求生,鬼蜘蛛的网是用来喷出绑住猎物的,更像是某种套索,一旦黏上就无法挣脱。 这些事项张仁以前都当做传说听的,就好像那开天辟地的神话一样,也是上次遇到之后,回去又查了很多资料,这才确定一些事情,进来前也都跟大家说过了,这时候提醒一下,大家也都各自用东西遮住了手电的光,让它显得晦暗一些,更像是崖壁上黯淡的发光植物。 除了这样的方法,他们还往下面其他地方扔了几个冷光棒,光亮之下,窸窸窣窣好像动物爬过的声音让人听得头皮发麻。 莫北低头往悬崖下方看了一眼,冷光棒的降落让崖壁上那些黑色的好像石块儿一样的东西开始动了,而光亮之下,那黑色石块儿上的人脸,一张张惨白得好像索命的冤魂,最要命的是那人脸都是笑容,笑得诡异。 他的视力极好,能够看到冷光棒落到崖底,照亮底部的空间,那是一大片的白骨,大约是人,但一堆堆一叠叠,根本分不清到底有多少人,简直比万人坑还要庞大,而那下方,似乎还有些流水之声,但离得远,听得并不真切。 并不止他一人在看,还有人也在看,队伍一时静默了一下,哪怕听张仁说过这下面可能是个万人陪葬坑,但真的看到这一幕,还是说不清的心神巨震。 “别看了,走吧。”张仁来到悬崖边儿,上次留下来的绳索还在,他蹲下身扥了扥,皱着眉说,“还是再弄两条吧,不太保险,谁知道那些东西会不会把绳子咬毛边儿了。” 手电筒照了照,因为被遮挡了一层,光线也并不能很远,但附近的地方也能看到那好像霉菌一样的蛛丝缠绕在绳索上,乍一看,倒有些丝线帘子的感觉,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我来。”装备还算齐全,有人自告奋勇上前,绳子弹射出去,钉在了对面的石头中,拽了拽,还算结实,但也不是特别保险,于是又弄了一根,总共三根,这才有了些安全感。 周仰光功夫不行,但体力值还是够的,扣上安全索之后,跟在阿勇后头就往前冲。 其他人也都是同样,莫北在绳索上还来个前空翻,引得绳索震了震,张仁回头看了一眼,翻了个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闲心卖弄。 虽然这么想,但不得不说,他这么一来,大家心头都轻松了些,有个还取笑道:“真是年轻,猴子一样。” 但很快,大家都发现不对劲儿了,不止是莫北,跟在莫北后头的那个,也跟着一样翻跟头,不一样的是他是向后翻,再看两人的动作分明都是在跟什么打斗一样,而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因为两个不一样的翻身而拉远,反而更近了些,同时各自抽出了随身的尖刀,利刃的光芒反射过来,莫名心惊。 “糟了,这是被什么给迷住了!”周仰光一语叫破天机,却干着急没办法。 “我上去看看。”阿勇说着就要上前,张仁拉住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先别动,我去看看。” 说着他正要再上绳索,就看到莫北脖颈上突然冒起一串火花,心中一沉,不好,护身符自燃了。 同样经历过这样的情况,他便知道,这不是被什么花粉香气迷了,而是有东西来了,把他们给魇住了。 也就是这眨眼工夫,那两个人已经是浑身带血,血气吸引了下方被光源引去的鬼蜘蛛,周围的石壁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张张人脸冒了出来。 下方那飘飘荡荡看起来颇有几分美感的蛛丝上,也有顺势而起的人脸陆续串连,乍一看,好像被串起来的一颗颗人头珠串。 食物优先于敌人。 对于鬼蜘蛛来说,这个排序很正确,而对于他们来说,现在往前还有一分生机,若是再磨蹭下去,就是身陷鬼蜘蛛的包围之中,那时候恐怕谁也跑不了。 张仁犹豫不决,这种关头,哪怕是亲兄弟,他也要犹豫一下要不要去救,何况还不是亲兄弟,咬了咬牙,狠心扭头说:“我们先” 一个“走”字还未出口,便听得好似遥远地方传来的一声佛号,震雷一样突然在耳边响起。 一身黑色紧身衣的和尚单手持在胸前,踩着白骨,一步步走上悬崖,好似踩着人骨搭成的阶梯,而在他走过的路上,白骨阵阵飞灰,烟消云散 第60章 悬崖之上,越是向上鬼蜘蛛越多,但随着和尚的脚步踩过来,那些蜘蛛如同潮水一样让到两旁,留下一条白骨铺就的道路,那一张张人脸好像朝圣一样安静地守候在道路两边,不进不退。 “阿弥陀佛。” 铉音一直走到悬崖顶上,这才睁开眼,停下口中默念的佛经,随着他睁眼的那一刻,确切地说,随着佛经停歇的那一刻,鬼蜘蛛又有些骚动,但不知道是怎样的力量控制着,并没有往前行进,只是重新覆盖了那条小路。 “大师你,我还以为你不过来了。”队伍中,张仁跟铉音算是熟悉的,他最先开口,语气有些复杂,任谁看到刚才的那种景象,都会在惊喜之外有些怀疑,这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能够控制那些鬼蜘蛛,他是从哪里走来?他怎么知道我们不知道的道路? 这样的怀疑之下,很难再平和地打一声招呼。 “不要说那么多废话——大师,你看看他们该怎么办。”周仰光有些不客气,语气还有些埋怨,张仁是队伍的号召者,也是他一力担保,找来了铉音和尚,但看他的样子,竟然连铉音的本事都不清楚,若是知道这个,也许之前根本不会损员。 绳索上,莫北和另一人站立着,两人保持着一个互相插刀的姿势,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但那些鲜血,还是会引起周围蜘蛛的骚动,一点点靠近血腥来源。 这样下去,即便这两人清醒过来,能不能逃出蜘蛛的包围圈先不说,流血过多恐怕就是最大的危机。 铉音看了一眼绳索,他的精神力场多少能够压制那些鬼蜘蛛,让它们不要上前,但要救人的话,看看那并不粗的绳索,他估计自己的功夫还没有那么好。 “你们上去把他们拉下来就是了,那些鬼蜘蛛暂时不会上前,五分钟。” 或许因为精神力场并不是这个世界认可的力量,铉音若要使用精神力场的话消耗的精神力过多,即便是他也不能够坚持半个小时,为了后面可能有的危险着想,这里实在不应该太费力。 周仰光暗暗点头,这个时间已经很宽裕了,虽然不知道和尚是怎么做到的,但有了这个保证,他们的人也敢上去拉人了。 “我来。”阿勇说着大步上前,直接上去拉人。 周仰光很信任阿勇的能力,没有多看,转而问铉音:“大师刚才是从哪里走过来的?可是知道别的路?” 铉音看了他一眼,这个周仰光倒是聪明,这样直接问,反倒显得坦诚。 “是,有别的路,可以直通中心。”铉音顿了顿,见没有人因此插话问什么,更加满意了,不管心里头怎么想,表面上的这份镇定和信任,都是极难得的。 “说起来,还要你们帮忙,进来之前,周施主也说过了,这里是一个极凶恶的阵法,囚龙断运,以一国龙脉气运断绝为果,当年布阵之人手段高绝,内外阵互相嵌套,又有内河连接沟通,年深日久,此阵中怨魂怨愤之气已极,若再不料理,不出十年,必有大祸。” 说话间,阿勇已经把莫北他们拉了回来,几个人忙着给他们包扎伤口,同时试着唤醒两人,离了那绳索,两人都平静了许多,后来被呛鼻的药物唤醒之后,另一人还咋呼起来:“卧槽,搞什么鬼!玛德,谁伤了老子?!” 莫北冷静些,但发现自己一身的伤也极为不镇定,听周围人说了几句,这才明白适才是被某些东西给迷住了,想到刚才幻觉中所见,他分明是在砍杀鬼蜘蛛,而现实 沉默下来之后便是深深的后怕,再看向铉音的时候,目光中已经有了几分自己都觉察不到的敬畏。 周仰光没有问有什么大祸,摆摆手让周围人都不要吵吵,继续问铉音:“大师所说的帮忙是什么意思?要我们做什么?不是血祭吧?” 自古以来,生人殉就是祭祀的最高级,虽然随着文明的发展,很多时候已经用牛羊代替生人了,但是每逢大事的时候,比如说皇帝驾崩什么的,总还是要用上一些人殉葬。 这也正是所谓的血祭。 周仰光联系到队伍中已经死了三个人,便有了些不妙的猜想,一般来说,平息怨魂的方法也多是血祭,普遍好用,也是这种方法久久不能断绝的原因。 祖辈上也都知道,若是真的碰上什么说不得的东西,必要有断尾求生的决心,当然,那个时候是真的砍断自己的手臂还是砍死同伴,那就看情况而定了。 如今他们人多,若是真的要血祭,那就是舍谁不舍谁的问题了。 随着周仰光的问题,周围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了,同样是盗墓世家出身的,这种通俗的东西还是知道一些的,有些人不自觉地做出了戒备的动作,摸上了自己的武器。 “周施主过虑了。”铉音又宣了一声佛号,若要血祭他就不会救人了,“我想要把这个内阵解除,但为了不引起外阵变化,转为杀阵,需要八个方向同一时间取下阵眼镇压之物。阵眼之处极为凶险,但镇压之物也极为珍贵,各位可收为己用,作为破阵酬劳。若是要单纯出阵,我也自有一条道路可告知,但走这一条路,却是什么都不能拿,碰到一丝一毫,就要留在阵中化为怨魂了。” “哪里有这么凶险,上次我和阿勇不也出来了吗?”张仁不是很信,毕竟这话听起来太唬人了,而且这地方本就危险,若是兵分八路,以他们目前的人手,也就只能够两三人一路,若是再碰上什么危险,连个搭把手的都不够,太冒险了。 铉音笑了笑,看向阿勇,他一直觉得阿勇奇怪,因为在精神力扫描之后根本无法发现这个人的存在,事实上,这个人也的确是不存在了。 “你是说阿勇吗?他仅存二识,已不属人了。” 佛家讲究八识,乃是眼、耳、舌、鼻、身、意、末那、阿赖耶。阿勇如今仅有身识和末那识,相当于仅存地魂的行尸,若有不同之处便是执着于回归,这里的回归便是要回到这座地宫。 而这番变化,想来也是在地宫之中发生的。换言之,他其实早被地宫勾走了二魂七魄,还被下了潜意识的暗示,引导他再度回来,而回来的时候必然会有一些人跟着回来,这些人进来便逃不脱杀阵,最终只能成为阵中怨魂,成为大阵力量的一部分,然后再引人进来周而复始,永无断绝。 年深日久之后,这阵必然会扩大到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而那个时候,地狱之景恐怕也会在地面上上演了。 张仁骇然地转头去看阿勇,他还是那副冷冷酷酷的样子,好像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又或者是不屑辩解的模样,但,想到某些事情,张仁还是往铉音这边儿靠近了一步,离阿勇远了些。 “不用怕,没有关系的。”自从进入这地宫之中,控制阿勇的便不再是那一点儿单纯的潜意识,而是阵中那已经生了灵智的生物,它生于怨愤之中,自身也并非纯良之辈,但生物的天性都是向往自由,它自然也是想要出去的,所以对于破阵,它并不会阻止,反而会提供一些帮助,这便是方便之处了。 铉音并未对张仁他们提起那阵中生物,剧情中,他们谁都不知道还有阵中生物,只是靠着暴力手段,误打误撞找了个出口出去,也算是破坏了大阵的一角,让它不那么完整,也不知那生物最后是否能够从那一角出去,剧情中从未有过它的踪影,想来也不是很要紧。 事实上,要紧也没办法。铉音自身并不会阵法知识。古代,现代,这种东西都是一些想起来很美好,事实上做不到的,既然没有用,他也就从没认真研究过伏羲八卦又或者周易之类的东西。 能够知道怎样破阵,还是那生物自己通过怨魂传递过来的讯息,他却是不知道那阵法怎样摆成,怎样破坏的,更加不知道怎样改变阵法,把各处杀阵改成困阵,免得放了那生物出去祸害人间。 只能安慰地想,反正剧情中并不见这东西的踪影,想来花花世界大好河山对它来说也是新奇美丽的,所以大可放心。再者,说不定这生物的能量多半也都是阵法加持来的,自身未必强得过枪炮,应该也不会毁灭世界,灭绝人类。 乱七八糟的念头想过,铉音又问了一遍:“各位,如何选择还请尽快下个决断,破阵是有时限的,耽搁不得。” 感受到周围怨愤之气的浮躁暴戾,铉音接触得多了,也知道这必然不是怨魂的所思所想,而是那生物知道有出去的希望,不愿意再困守了,这才传递出这样的讯息。 跟非人生物讲道理是说不通的,万一它一个不高兴让大家都死在这里,然后再找别的人过来破阵,也是很有可能的。 铉音不敢耽搁,催促了这一句,张仁等还是有些冒险精神的,哪怕铉音说得跟瞎编出来吓唬人的鬼话一样,但他之前的确救了莫北两人,又从未做出过伤害大家的事情,所以赌了一把,也是相信张仁,他们同意了分成八路的做法。 既然决定了,炫音就把八路的路线给了出来,同时约略解说了路上可能会有的危险,这些危险既然有了针对性,应付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他又分发了一轮护身符,莫北两人多领了一个,知道这东西有用,忙挂在脖子上。 “虽然危险,但不会有怨魂作祟,机关也会暂停,顶多是些诡异生物,这方面大家都有经验,也不用我多说,事实上我对各个道路也所知不详,大家还是要多仔细些。” 铉音说到这里也是苦笑,他并不能和那生物直接沟通,所有的交流都是通过怨魂来的,但那些怨魂明显不能分辨什么东西是对人有威胁的,它们早被这大阵消磨了神智,只有那些怨愤了,所能传递过来的讯息自然也有限。 鬼蜘蛛还在周围静待,这里并不是谈话的好地点,适才莫北他们流了太多的血,也不知还会引来什么,队伍迅速分了组各自分开,沿着铉音说的道路前行,出发前,众人还都对了表,保证在八点钟的时候能够一起取下镇压之物。 铉音依旧和张仁一组,周仰光也坚持要在这一组,还有阿勇,哪怕知道他可能不是人,但看他的样子完好,体温什么的也没有变化,谁也不可能直接杀死他,索性带着一起走,莫北不放心,也坚持要在这一组,于是这一组成了六人行,还有一个功夫不错的叫齐坤的跟着。 铉音这一组是直往东方去的,八个方向,没有一个是朝着中心走的,周仰光对此极为好奇,路上问起此事。 “中心镇压之物自然也有,且更加珍贵,一路行来,你们也看到了张施主所说的各种生物遗骨,比恐龙还大的九尾也有,就知道这地宫的时间恐怕可算到神话时代,那个时代的生物山海经亦不能尽数,其珍贵程度,只看九尾都只能在中层陪葬,当知那最中心的生物不可小觑,而且” 铉音顿了一下,到底没有说那东西当年并未死掉,反而和阵中怨魂生了异变,成了另一种生物,即便千万年过去,依旧活得好好的。 “不管这地宫之中到底有多少珍藏,年深日久,都不可能珍贵过阵眼镇压之物,若能得到一二,大家也就不虚此行,何况,按照我的说法来破阵,必然可以八件齐得,那第九件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不知大师是如何知道此间事?总不能是来过吧?”张仁好奇地问。 “自然不是来过,只是能够听到怨魂所诉而已。”铉音简单说了一句,这种事情没办法证实,他说听到了,难道有人能够说他其实什么都没听到吗? 这样说总比解释精神力始末简单。 张仁也不知信还是不信,“哦”了一声不再说话,又行了一段,便看到那阵眼所在了。 第61章 阵眼所在是一处石台,那石头的材质有些古怪,上半层是白的,莹润有光,下半层是黑的,却是灰暗黯淡,好像已经开始褪色的布匹,两者之间的分界并不十分明显,总体还是能够看到一道线,但却像是逐渐晕染而成的,并非人为切割拼接。 当然,这个不是什么重点,在之前他们也看过几座宫殿了,里面的石材都是很难辨认的,这也自然,他们并不是什么专业辨认矿石的,自然不能够认出那些石材到底是什么,总之,并不影响大局就是了。 现在唯一令人愕然的则是石台之上的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并不是什么奇珍又或者异宝,而是一个金身,一个和尚的金身。 端坐在石台上的和尚身披黄色袈裟,时间已久,那袈裟竟还颜色如新,最难得的是那金身并不像世人所知的那般原是黑色皮包骨,后人涂上了金漆的那种,而是真真正正的“金身”,容颜宛若生时,让人乍然看到好像见到一个端坐在那里的活生生的高僧一样,这高僧并不是死的,似乎随时能够睁眼论法,起身行走的那种。 “妈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真人呐!”齐坤的性格并不算太跳脱,但猛然看到那和尚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上前试了呼吸才知道这人是真的死了的,但摸摸胸膛,肉感十足,并不是那种空荡荡的皮包骨。 事实上,这一点,仅看他的脸就知道了,那上面的皮肉饱满,慈眉善目的样子好像只是在坐禅,而这和尚的年岁不小,约有五六十的样子,脸上却还有红润的颜色,根本不像是那个年龄的人,更加不像是一具尸骨。 “所以,这是镇压阵眼之物——一具金身?”周仰光咋舌,这东西对佛教中人来说自然是极为珍贵的,而且像是这样的金身,真的跟生人一模一样的还真是从未见过,论起价值,自然也是不菲,但,这要怎么带出去? 再说了,很多东西在墓里头看着跟好的一样,但真的带出去了,被风一吹,被光一照,还不是立刻变成枯骨了?又有什么价值在? “可能是吧。” 被众人的目光盯着,铉音硬着头皮这样说,他其实并不太确定,但想到这墓中出来的水火不侵的经书现在还在他怀里揣着,所以,能够有经书,有和尚在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再者,一看这和尚便不是他这种半路出家的,定然是有德高僧,用来镇压什么也是再好不过,但,有德高僧会弄这种绝户阵? 这个命题根本说不通,铉音也有些迷惑了。 “看,这里有东西!”张仁是惯于摸金的,这会儿工夫已经从和尚怀中摸出一张丝绢来,那丝绢和经书的质地如出一辙,摸起来的触感让张仁振奋了一下,晃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指不定就有些线索。 时间还早,这一路很是顺利,并没有遇到什么阻碍,也不知道是阿勇还是铉音的功劳,反正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还多,众人便决定先看看这很可能是和尚绝笔的丝绢中写了什么东西。 字都是梵文的,若不是铉音在,他们也只能当睁眼瞎,放过这东西了。 其实一个墓穴之中,真的很少有梵文的东西,所以哪怕是通晓各种文字的周仰光,也对这些梵文没辙。 铉音接过丝绢,张仁把手电抬起,照亮丝绢上的内容,着急地问:“上面写的什么?” “估计是原委之类的话吧。”周仰光合理推测。 不管一个和尚出现在这里原因是什么,只要他不是被人杀死之后摆放到这里当装饰的,那么就必然会写下一些因果关系,让后来人知道一二。 佛家,可是相信轮回的。 来之前,因为那本梵文经书,铉音恶补了一下梵文,他本就有原主对这方面的记忆,自己的精神力又过人,此时一目十行地看下来,半点儿误读都没有,把丝绢上的内容给众人说了出来。 “贫僧自西域游历,误入此地惜佛经数卷,不能传出虑此阵凶邪,若无人度,恐有祸变身无长物,除佛经外,唯有一身佛法玄通,愿以身替,度阵中怨魂,解世间危厄” 丝绢上的话其实也很简单,除去对和尚来历的叙述,对佛法的感慨,还有误入此间的诸多感想之外,剩下的便是这样一段简单的经历,简单到铉音两句话便说完了,若要再简练,一句话也能概括,就是一个误入地宫的和尚愿意以身饲魔,取下了原本的镇压之物,以自身做镇,为后来误入阵中的人留下了一线生机。 误入的和尚不懂得阵法,但一身佛法玄通,连剧情中那个半吊子都能平安走出,当年阵法气候还不如现在的时候,那位和尚佛法远超原主的时候,他若想要走出,何其容易? 但,只是考虑到这阵中怨魂无人超度,考虑到这阵继续发展下去便是遗祸,而他一人又不能破阵的情况下,他便主动取下了一处镇压之物,以身替代,不仅为了超度阵中怨魂,也为了给后来误入之人留下一线生机之门。 有了这一番因果,也不难理解为何上一次张仁和阿勇能够平安脱困了,阿勇已然不是人类,可不用管它,张仁却是托了那一册佛经的福,因了这位高僧的庇护,这才能够安然无恙地出去。 这样想来也是通顺,这样凶险的大阵,剧情中,原主那帮人即便有着炸药等热武器,但能够轻易脱困恐怕也是托了这位高僧的福,否则,那些怨魂哪里是热武器能够对付得了的,更不用说阵中真正的凶煞之物了。 铉音默然,比起这位崇高的品德来,他之前的大愿怎么看也都是为了利己,并没有多少普度慈悲之心。 “这位,是真正的高僧啊!”周仰光感慨了一句,在金身前恭恭敬敬地合十鞠躬。 齐坤也有些感慨,叹了一声,突然问:“可知这位高僧法号?” 铉音摇摇头,丝绢上的字不少,但没有一个提到自己的名字,一派舍己之心字里行间,真是让后者愧然。 张仁也在行礼,他之前早有疑问,既然阿勇已经不是人了,那跟他一起逃出的自己算什么呢?原来,竟是有这般缘故。 时间一分分走着,终于到了八点整。 被轻松挪下石台的高僧金身眨眼间化为飞灰,只留下一件样式简单的袈裟,连双布鞋都不曾有,石台上,也并无蒲团之类的东西,真真正正的身无长物。 本应该凶险异常的时候竟然这样和平安静,张仁有些不适应地多看了两眼,感受到周围那莫名的震动,看到四处涌上来的黑水,没有再说什么,跟在周仰光的身后往外面冲,必须赶在坍塌之前离开! “昨日晚间八点,地区发生地震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消息倒是真快,这么快就出来了。”手指划过手机,齐坤这般说着最后看了一眼新闻上那个关于地震现场的报道,那个无名的山谷终于不是四面环山的了,地震造成山体崩塌,有一处塌陷下来,外阵的伪墓也暴露出来了一处,或许等他们确定地震不会有了,就会有考古专家过去查看了。 “这次还真的找到一些宝贝,别的不说,仅凭这张帛书,就能书写出一个新的历史篇章。”周仰光兴奋地说着,他这一路的收获并不多,安全意味着无收益,倒是其他几路中有一路竟是得到了一块儿极为珍贵的帛书,不用说肯定是摸了好东西了,仅看那帛书上记载的历史,分明在已知的历史中书写了一个从没人听说过的王朝,虽然年代不长,也就百余年,但 比起那些珍贵的东西,这帛书的价值也是不简单,一旦得到考证,恐怕历史课本都会被改写。 张仁兴致寥寥,完全没有去看一眼的意思,阿勇留在了地宫之中,他已经不是人了,自然也不会跟着出来,而铉音 “真的不走吗?” “我发了大愿——不度亡魂,不出地宫,愿力缠身,想出也走不得,你们走吧,待我度了亡魂,自然会出去的。” 张仁劝不得,见了那高僧的金身,知道了前人有这样的做派,铉音这个一向不太像道德高僧的年轻和尚这般选择,他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对这些真正有信仰的人来说,这种诺言是有必要完成的,他应该尊重。 他把背包留了下来,里面的压缩饼干多少能让人多支撑几天,虽然不知道他能不能在阵法破了之后的坍塌中活命,但那个人,或许能够有办法的吧,毕竟那种玄通,他是曾见过的。 脑海中的最后一幕还停留在铉音合十微笑,目送他们离开的样子上,阿勇就站在他的身旁,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那时候对着他们露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笑容,让人的脊背发冷,哪怕在现在,大太阳照射着,张仁还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那,占据了阿勇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有些事,不敢想,想不得。他期待着再次见到炫音的那天,那个人,应该不会轻易去见佛祖。 第61章 阵眼所在是一处石台,那石头的材质有些古怪,上半层是白的,莹润有光,下半层是黑的,却是灰暗黯淡,好像已经开始褪色的布匹,两者之间的分界并不十分明显,总体还是能够看到一道线,但却像是逐渐晕染而成的,并非人为切割拼接。 当然,这个不是什么重点,在之前他们也看过几座宫殿了,里面的石材都是很难辨认的,这也自然,他们并不是什么专业辨认矿石的,自然不能够认出那些石材到底是什么,总之,并不影响大局就是了。 现在唯一令人愕然的则是石台之上的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并不是什么奇珍又或者异宝,而是一个金身,一个和尚的金身。 端坐在石台上的和尚身披黄色袈裟,时间已久,那袈裟竟还颜色如新,最难得的是那金身并不像世人所知的那般原是黑色皮包骨,后人涂上了金漆的那种,而是真真正正的“金身”,容颜宛若生时,让人乍然看到好像见到一个端坐在那里的活生生的高僧一样,这高僧并不是死的,似乎随时能够睁眼论法,起身行走的那种。 “妈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真人呐!”齐坤的性格并不算太跳脱,但猛然看到那和尚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上前试了呼吸才知道这人是真的死了的,但摸摸胸膛,肉感十足,并不是那种空荡荡的皮包骨。 事实上,这一点,仅看他的脸就知道了,那上面的皮肉饱满,慈眉善目的样子好像只是在坐禅,而这和尚的年岁不小,约有五六十的样子,脸上却还有红润的颜色,根本不像是那个年龄的人,更加不像是一具尸骨。 “所以,这是镇压阵眼之物——一具金身?”周仰光咋舌,这东西对佛教中人来说自然是极为珍贵的,而且像是这样的金身,真的跟生人一模一样的还真是从未见过,论起价值,自然也是不菲,但,这要怎么带出去? 再说了,很多东西在墓里头看着跟好的一样,但真的带出去了,被风一吹,被光一照,还不是立刻变成枯骨了?又有什么价值在? “可能是吧。” 被众人的目光盯着,铉音硬着头皮这样说,他其实并不太确定,但想到这墓中出来的水火不侵的经书现在还在他怀里揣着,所以,能够有经书,有和尚在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再者,一看这和尚便不是他这种半路出家的,定然是有德高僧,用来镇压什么也是再好不过,但,有德高僧会弄这种绝户阵? 这个命题根本说不通,铉音也有些迷惑了。 “看,这里有东西!”张仁是惯于摸金的,这会儿工夫已经从和尚怀中摸出一张丝绢来,那丝绢和经书的质地如出一辙,摸起来的触感让张仁振奋了一下,晃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指不定就有些线索。 时间还早,这一路很是顺利,并没有遇到什么阻碍,也不知道是阿勇还是铉音的功劳,反正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还多,众人便决定先看看这很可能是和尚绝笔的丝绢中写了什么东西。 字都是梵文的,若不是铉音在,他们也只能当睁眼瞎,放过这东西了。 其实一个墓穴之中,真的很少有梵文的东西,所以哪怕是通晓各种文字的周仰光,也对这些梵文没辙。 铉音接过丝绢,张仁把手电抬起,照亮丝绢上的内容,着急地问:“上面写的什么?” “估计是原委之类的话吧。”周仰光合理推测。 不管一个和尚出现在这里原因是什么,只要他不是被人杀死之后摆放到这里当装饰的,那么就必然会写下一些因果关系,让后来人知道一二。 佛家,可是相信轮回的。 来之前,因为那本梵文经书,铉音恶补了一下梵文,他本就有原主对这方面的记忆,自己的精神力又过人,此时一目十行地看下来,半点儿误读都没有,把丝绢上的内容给众人说了出来。 “贫僧自西域游历,误入此地惜佛经数卷,不能传出虑此阵凶邪,若无人度,恐有祸变身无长物,除佛经外,唯有一身佛法玄通,愿以身替,度阵中怨魂,解世间危厄” 丝绢上的话其实也很简单,除去对和尚来历的叙述,对佛法的感慨,还有误入此间的诸多感想之外,剩下的便是这样一段简单的经历,简单到铉音两句话便说完了,若要再简练,一句话也能概括,就是一个误入地宫的和尚愿意以身饲魔,取下了原本的镇压之物,以自身做镇,为后来误入阵中的人留下了一线生机。 误入的和尚不懂得阵法,但一身佛法玄通,连剧情中那个半吊子都能平安走出,当年阵法气候还不如现在的时候,那位和尚佛法远超原主的时候,他若想要走出,何其容易? 但,只是考虑到这阵中怨魂无人超度,考虑到这阵继续发展下去便是遗祸,而他一人又不能破阵的情况下,他便主动取下了一处镇压之物,以身替代,不仅为了超度阵中怨魂,也为了给后来误入之人留下一线生机之门。 有了这一番因果,也不难理解为何上一次张仁和阿勇能够平安脱困了,阿勇已然不是人类,可不用管它,张仁却是托了那一册佛经的福,因了这位高僧的庇护,这才能够安然无恙地出去。 这样想来也是通顺,这样凶险的大阵,剧情中,原主那帮人即便有着炸药等热武器,但能够轻易脱困恐怕也是托了这位高僧的福,否则,那些怨魂哪里是热武器能够对付得了的,更不用说阵中真正的凶煞之物了。 铉音默然,比起这位崇高的品德来,他之前的大愿怎么看也都是为了利己,并没有多少普度慈悲之心。 “这位,是真正的高僧啊!”周仰光感慨了一句,在金身前恭恭敬敬地合十鞠躬。 齐坤也有些感慨,叹了一声,突然问:“可知这位高僧法号?” 铉音摇摇头,丝绢上的字不少,但没有一个提到自己的名字,一派舍己之心字里行间,真是让后者愧然。 张仁也在行礼,他之前早有疑问,既然阿勇已经不是人了,那跟他一起逃出的自己算什么呢?原来,竟是有这般缘故。 时间一分分走着,终于到了八点整。 被轻松挪下石台的高僧金身眨眼间化为飞灰,只留下一件样式简单的袈裟,连双布鞋都不曾有,石台上,也并无蒲团之类的东西,真真正正的身无长物。 本应该凶险异常的时候竟然这样和平安静,张仁有些不适应地多看了两眼,感受到周围那莫名的震动,看到四处涌上来的黑水,没有再说什么,跟在周仰光的身后往外面冲,必须赶在坍塌之前离开! “昨日晚间八点,地区发生地震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消息倒是真快,这么快就出来了。”手指划过手机,齐坤这般说着最后看了一眼新闻上那个关于地震现场的报道,那个无名的山谷终于不是四面环山的了,地震造成山体崩塌,有一处塌陷下来,外阵的伪墓也暴露出来了一处,或许等他们确定地震不会有了,就会有考古专家过去查看了。 “这次还真的找到一些宝贝,别的不说,仅凭这张帛书,就能书写出一个新的历史篇章。”周仰光兴奋地说着,他这一路的收获并不多,安全意味着无收益,倒是其他几路中有一路竟是得到了一块儿极为珍贵的帛书,不用说肯定是摸了好东西了,仅看那帛书上记载的历史,分明在已知的历史中书写了一个从没人听说过的王朝,虽然年代不长,也就百余年,但 比起那些珍贵的东西,这帛书的价值也是不简单,一旦得到考证,恐怕历史课本都会被改写。 张仁兴致寥寥,完全没有去看一眼的意思,阿勇留在了地宫之中,他已经不是人了,自然也不会跟着出来,而铉音 “真的不走吗?” “我发了大愿——不度亡魂,不出地宫,愿力缠身,想出也走不得,你们走吧,待我度了亡魂,自然会出去的。” 张仁劝不得,见了那高僧的金身,知道了前人有这样的做派,铉音这个一向不太像道德高僧的年轻和尚这般选择,他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对这些真正有信仰的人来说,这种诺言是有必要完成的,他应该尊重。 他把背包留了下来,里面的压缩饼干多少能让人多支撑几天,虽然不知道他能不能在阵法破了之后的坍塌中活命,但那个人,或许能够有办法的吧,毕竟那种玄通,他是曾见过的。 脑海中的最后一幕还停留在铉音合十微笑,目送他们离开的样子上,阿勇就站在他的身旁,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那时候对着他们露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笑容,让人的脊背发冷,哪怕在现在,大太阳照射着,张仁还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那,占据了阿勇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有些事,不敢想,想不得。他期待着再次见到炫音的那天,那个人,应该不会轻易去见佛祖。 第62章 二十年后,年过四十的张仁膝下早已经有两个儿子了,最大的张秉也都高考了,考试成绩还不错,专业是考古,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有一天闲来无事跟周仰光闲聊,这位周总可了不得,凭着当年那份帛书,混上了一个京大历史学教授的位置,出入之间好像满是书香味儿。 当了京大教授,自然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天南海北地跑,年龄大了,精神头再好,身子骨也跟不上了,以前老下地的寒气从骨头缝里渗出来,大热天的连空调都不用吹,自觉皮肉温凉。 张仁家就在京大边儿上,当年老一辈有眼光,早早就弄了个学区房,他如今守着儿子,想着这边儿教学质量好点儿,也能让孩子从小受熏陶,早早便搬到这边儿住了。 盗墓世家说起来好听,其实人口都单薄,或许就像是老辈人说的那话,这事到底是损了阴德的,所以能够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基本上也就不求其他了。 张仁和他兄弟也不是亲的,是堂兄弟,那小子没张仁这么大胆子,自从遭了一回罪,再不敢往下头走,一来二去,兄弟间的关系也没那么近了。 周仰光却不一样,同一辈里头就他混得最好,是这一行当混出头的,跟张仁自然有话聊。 他早就不下地了,来来去去只能说些在张仁听起来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两人坐在小区自带的花园子里,一人一个小马扎,也有些坐在四合院儿里的感觉,絮絮叨叨说那些故事。 这个时间段儿,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偶有些不上班的老头老太太,也不愿意大太阳底下带着孙子遛弯,便只剩下这两个不怕晒,只怕阳气不够多的哥俩儿坐在树荫下聊天。 “你看前两天的拍卖会了没?”聊了聊子女,周仰光吹嘘了一下学生们对自己的敬重佩服,话题一转,问起了拍卖会。 张仁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当年他们一批人从那座地宫中带出来的东西不少,仅那七件镇压之物便是世间难寻,头一件便是夔鼓,这名字还是帛书上所说的,而这东西的作用,或许少有人知。 夔乃是神话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仅有一只腿,出入水中,必会引发暴风。后黄帝捕捉了夔,用其皮做鼓,其骨为槌,与蚩尤一战中,击响夔鼓,声震百里,最终大胜。 世人都道这是传说,从没想过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鼓,而且并不能够被其他的鼓槌敲响。 是的,当时镇压之物仅有此鼓,并不见鼓槌,而这鼓也并不如想象中巨大,似乎达不到古时候军鼓的规模,所以多有人存疑的。 “没想到何耐还真是舍得。”周仰光自问,若是他拿了那东西,无论如何也不会卖的,只会当做收藏,以后留给子孙,也是某种神话的佐证。 事实上,那份帛书的存在证实了在黄帝和蚩尤的年代其实还有一个发展得更为快速先进的国家,若不是被某个“国师”坑了,恐怕根本就没有黄帝什么事儿了。 那个时代历史几乎不存,都是些神话传说,若非那份帛书实在是神秘,竟然也是那种水火不侵的材质,再加上那上面的字迹自有规格,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轻易编排出来的,也不至于引起那么大的轰动。 “他家都没钱了,不舍得还能怎样,这东西敲不响,摆着也占地方。”张仁没有周仰光那样好的耐热体质,挪了挪旁边的风扇,对着自己吹,又喝了一大口凉水,风扇前面的冰盆里冰都半化了。 这年头,哪家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何家于他们这些人家里本就是个垫底的,前两年投资有误,这下子可不是要吃老本了。 比起那些明眼一看就知道的奇珍古董,这夔鼓说起来名头不小,但事实上,没多少用处,虽然那夔鼓皮千万年不腐,似乎有些特殊,但到底太特殊了,也没有多少人信。 放出拍卖的消息之后也就是个由头,说不定真有那等人傻钱多的会买下来当个物件收藏。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哪里都不缺少那种人,一辈子躺在钱堆上怎么花都花不完,只能变着法子地败家,然后靠着这个出出风头,满足满足虚荣心了。 所以,那面夔鼓最后的拍卖价还真的成了一个天价,几亿来着?张仁并不太关心这个。 “喂。”周仰光用胳膊肘搥了一下张仁,小声说,“你有没有想过,咱们再回去看看?这几年,我总是想起这事儿,你说那最中间的到底是什么呢?” 当年铉音说得明白,总共是九个阵眼,那么,除了跟外头八个伪墓对应的八个阵眼之外,最中心的那个才是最珍贵的吧,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东西。 出来之后周仰光也跟那几人探问过各路人的所见所闻,竟没有一处是相同的,有一条路还全是幻境,若非有那护身符时时发热提醒,连他们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记不记得自己是要去做什么的。 那样神奇的地方,那样神奇的阵法,越是钻研,了解得越多,就越是压不住那股子好奇。 周仰光自问自己一辈子也去过不少地方,不要说海底的地宫,就是更神秘一些的,他也不是没见过,但那些地方都无法与此处相比,难道是因为上古时期真的是大能者云云,所以才能够有布下这种阵法的奇珍异宝? 张仁心中一动,说不想去看是假的,事实上他比周仰光想的次数都不少,但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我这边儿护身符是还有两个,这些年用下的着实不少,但这两个,难道就咱俩去?” “咳咳,我这不就是好奇一下嘛,要不然,咱们不进去,外头看看也成。”周仰光缩回头去,两个人可不安全。 “其实现在那里应该也没事儿了,不是成了旅游区了吗?那些专家也是没用,那样一个大阵竟是什么都没看出来,还说那伪墓是西周墓,滚球吧,西周墓是那样的?也不知道都是怎么学的考古!” 周仰光说着就骂了起来,论别的,他可能还有点儿怵,毕竟他这半瓶子水也就是样样稀松,真的比不得那些专家,但论看墓,不是他吹,还有几个比他更厉害? 张仁不说话,笑着听周仰光贬斥那些专家,或许是这几年当教授的职业病,周仰光的嘴炮是越来越厉害了,还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听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 两人在园子里唠叨了半天,最后各回各家,张仁也没把这事儿放心上,回家见大儿子没回来还问了一句,听说旅游去了,拍了一下脑门才想起来,忘了这孩子高考完说要去玩儿了。 地区大山之中,张秉领着一帮小伙伴正往山里走,边走还边跟他们说父亲的那次冒险经历,小伙伴们都是一个圈子里头的,为了这次行动计划良久,谁也不比谁知道得少,周伯伯那个大嘴巴有什么都往外倒,他们个个都知道。 已经被探明的他们自然没兴趣,反倒是这里,因为当年不曾知道清楚,周仰光老念叨着,让这些少年人也起了好奇心,想要来走一遭。 初生牛犊不怕虎,几人照猫画虎地准备了装备,找了方位,下了几铲子就开始挖盗洞,有模有样地收拾了一个下去的道路 幽绿色的地洞之中,发光的是那正中心的一棵树,并不大,约有一人高的样子,枝叶也不茂密,树身上有些幽幽的蓝,诡异的光芒看着像是有剧毒,但那叶子却太好看,绿油油的,又有莹润的光泽,好像玉石做成的一样。 树心中还有一朵花苞样的东西,下半截是红色的,越向茎部红色越是深沉,茎部几乎是黑的,而尖端却是雪白雪白的,似乎还有些淡淡的清香。 张秉呆呆地看着那棵树,自己都没留意到,他正在一步步向着树靠近 “阿玉,不要胡闹。” 轻声的喝止响在张秉耳边,他晃了晃神,再看,才看到树下盘膝坐着的一个和尚,应该是和尚吧,他的身上穿着僧衣,但头发却乌黑顺长,自然披散在身后,眉目柔和,一手捏着念珠,一手持在胸前,此时正抬眼看他,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微笑来,“竟是故人之子,这里不是好玩儿的,快回去吧。” 一路行来,周遭友人尽散,张秉想起路上那些艰险的机关,对此人就愈发好奇,还想要多问一点儿什么,他是怎么进来的,他为什么不出去,他在这里做什么?他旁边的那棵树是什么?还有,他说的“故人之子”是什么意思? “若有人问铉音,请转告一声,再有十年即可。”和尚说着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 随着这一声,张秉只觉得眼前景象飞速掠开,那速度让人眼花头晕,等到再清醒过来,也不知怎地,竟是在地宫之外了,铲子还在,背包还在,那个地洞却没有了,周围因为机关而四下零散的友人都歪七扭八躺在旁边,有的身上还有些伤,但都是擦伤,似乎也不要紧。 “这,这是怎么回事?”张秉心中骇然,他分明还记得那些,但拿起铲子迅速在那处挖洞的地方铲了几下,并不是空心的,所以难道是时间回溯?不,不可能,记忆还在,所以 左思右想没什么结论,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家了,这样诡异的事情,他们还年轻,还没有把命赔上也要知道真相的觉悟。 回到家中把事情跟父亲一说,得了一顿喝骂之后,张秉有些好奇地问:“铉音?听得像是个和尚的名字,是谁?” 张仁也是从这个时候过来的,自然知道不能一味地斥责,想了想,把事情略说了说,又玩笑道:“若不是这护身符安然无恙,我恐怕会以为回来的不是我儿子,而是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怪物了,那地宫之中的东西,我都不敢想是怎样的存在。” 父子之间的这段对话让张秉心中凛然,再看昔日的小伙伴,总觉得有些形似神非,彼此本就不是同一个大学的,后来便也日渐疏远了。 哪怕学的是考古,但是四年后,张秉却留校做了老师,没有真的从事考古这件事,倒是饶有兴趣地在闲暇之余把父亲的种种经历记录下来,编纂成书,后来还出版了,有了偌大名气。 就在书籍被拍成电影第一次上演的时候,张秉再次见到了那曾有一面之缘的和尚铉音。 他重新剃了个头,换了一身新的僧衣,虽然是灰扑扑的颜色,也不是袍子那种气度,但那个人,哪怕穿着绑腿裤,还是有一种飘然当风的气度,很难形容,也很费疑猜。 “看看,这是我大儿子张秉,你见过的,多亏了你了,不然我都不知道要到哪儿寻这小子。”张仁如今已经有了些长者气度,头发花白,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掩饰不了的褶子,“这小子不务正业,好好的教授当着,还要去写书,他写的那书真是你看了就知道了,我怎么看那玄机怎么觉得是写你呐,就是写得不好,你看了可别笑。” “我还没见过别人写我呐,一定要看看。”铉音笑着说,他的面容很年轻,好像还是当年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这一点,早在刚见面的时候就让张仁疑惑过。 铉音也不掩饰,直接说了,这都是那芝兰玉树的功劳。 那中心阵眼之上的镇压之物就是芝兰玉树,所有的人都不当植物是活的,哪怕芝兰玉树那样特殊,就跟冬虫夏草似的,布阵的人也只当一件死物用了,结果被阵中怨气激发,天长日久,这芝兰玉树也有了灵魂,它的根系发达,牢牢控制着整座大阵,又有怨气提供营养,陪葬送来血食,一身阴邪血腥之气若是真的让它“活”了,便是大祸。 好在当年那位误入的高僧以身作法,天天以佛法度化阵中怨魂,与怨魂怨气相连的芝兰玉树也受了佛法熏陶,不至于极端邪恶嗜血,后来又得铉音日日相伴,他的佛法虽不及高僧玄通,但精神力却是远胜高僧,天长日久,能够和芝兰玉树沟通之后,便把人情世故一点点讲给它听。 它的灵智本就因人而起,再听这些,从不明白到讲理,也是顺理成章的。 等到这个顽皮的“坏孩子”知道轻重了,大阵中的冤魂也都度完了,铉音这才离开地宫,算是真真正正完成大愿了。 芝兰玉树在上古之时大约也是天地灵种那样的存在,铉音虽不曾将它收做己用,但日日相伴,到底受了熏陶,后来还喝了芝兰花蜜,那东西似乎能够抗衰老,又或者重返年轻,出来后照了照镜子,铉音自己也震惊了一下。 “多谢张施主这些年照拂惠山寺。”铉音说着行了一礼。 惠山寺对他犹如家乡,回来的第一时间他就回去看了,虽然时间已久,老和尚早就故去,路缘也早就还俗不见了踪影,但那里的房间却还有人时时打扫,他询问了山下的人,知道这里的香火依旧不好,是位张姓的老板雇了人常来收拾,不至于让寺庙荒废。 张姓老板除了张仁还能有谁,铉音心中了然,恰好张家来邀,他这才过来了。 张仁做事向来妥当,与铉音叙了旧之后,拿出了一个文件袋来,把里头的东西给了铉音。 “当年大师一心想要正道,我这里没什么能做的,索性把这些身份度牒给办了,归宏大师是世外高人,可能没想着这些,我既然想到了,便给办了,还望大师不要介意我僭越,这也是咱们的一份心意,当年能够出来,多亏了大师。” 张仁话说得诚恳,明明也是个大老板了,却丝毫不见什么气势,一举一动都似把自己放到了极低的位置上,诚心诚意。 铉音笑了一下接过来,这东西对他来说还是重要的,要想在现代社会生存,总要有身份证的。 打开一看,张仁做事还真是妥帖,他不仅给了铉音度牒,还把惠山寺主持的名头安在了他的身上,直接把那一片地方都挂在了惠山寺名下,分明是白送了好大一块儿产业。 铉音也不多做推拒,再怎样佛法玄通,他也是个人,少不了吃喝拉撒,这些总是要钱的,他也不介意还不起人情,走的时候留下了几个灵符,这是他后来画的,比之当初的护身符,威力自然又不一般。 张仁留了他两句,见留不住,便自己亲自开车送他回去。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能够用三十年度尽地宫怨魂,这样的和尚可谓是高僧,自然要好生奉承,尤其是他们这样的人家,说不好什么时候就会有邪祟上门,到时候求人也有地方找去。 铉音对这些只做不知,他回到寺庙之后就开始紧闭庙门,也不管门外那渐成规模的山路,等到大门再次打开,惠山寺内还是那般狭小,院中却多了一棵形似枯槁的古树,几乎半秃的枝桠上挂了个牌子垂在树身前——“千年历史,请勿攀折”。 热浪中,古树扭了扭腰身,站在树下的铉音笑了笑,伸手摸着树干,粗糙的表皮好像厚厚的甲壳,一层层包裹着那稀世奇珍——这就是地上的世界,好好看看,它的美丑,都不是那样简单。 第63章 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 庭前阶下,一棵大树苍苍,立于左手边儿,一抬眼就能看到,树下是一口井,年深日久,青苔遍布。 这是一个很幽静的小院儿,偶尔来人的时候才会热闹几分,这个时间,只能听到鸟叫蝉鸣。 “小郎起得好早,可先吃些?” 厨房里正在忙活的婢女听到动静,出来问了一声,不过十三四的丫头,照顾起人来却已经是熟练非常了。 反应稍稍迟钝了一下,就被拉着坐到桌前的铉音又静了静神,才终于接受了又回到古代的事实。 他刚才已经看过剧情了,这一次,他的名字叫做庄延,是个外室子。 古代最重嫡庶,外室子比庶子还不如,就比如说他这个名字,虽然随了父姓,却并没有跟着排行走,显见是不被家族承认的意思。 这一点对庄延来说并没有什么,多少个世界走过,他哪里还会介意这个,既然不等着分财产,那叫什么其实也无所谓。 但原主不一样,原主的娘是风尘中人,是那种私宅书寓出来的,并不算多么有名,当年先是跟了一位富商,后来又被富商送给了如今的这位勋贵次子。 她胆子小,又没见识,唯独一张脸真真是我见犹怜,好容易得了安稳,却不敢进那种高门大宅之中,都被“传说”吓破了胆,生怕自己不明不白死在了那宅子里。 最得庄父喜欢的时候,自己生生否了这条正途,死活求着依旧在外头住着。 这一住,就是十几年,连累得肚中儿子也成了不明不白的外室子。 原主最初跟庄母一样没见识,小时候不懂事,仗着长得可爱,有些小聪明,得父亲宠爱的时候,跟亲娘一样以为只要有宠爱有钱财就行了,全不把庄父家中那些正经儿女放在眼中,结果呢? 男子是不可能一辈子窝在后宅的,更没有通过嫁人改变命运这等捷径可走。 随着庄父又有了新宠,庄母犹如进了冷宫,没人理会,断了收入,吃饭都成问题,他这个明明有父亲的儿子也落了个父不明的尴尬局面。 想要求学,没有正途,找不到好老师,进不了好书院,这样的身份,就是朋友听到了也要疏远的,又哪里能够在试卷上写上“父”“祖父”的名讳,得不到庄家的正式承认,哪怕人人都知道他娘是庄父养在外头的外室,他是庄父亲生的儿子,他也是个身份不清白,连向上的阶梯也没有的。 若要对比,也只比外头那些衣食无着的平民好上些许,完全占不到血脉的光,反而还成了拖累。 随着原主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明白事理,原主的幸福生活也就终结了,知道永无出头之日,先是心中苦闷了好久,认识了些狐朋狗友。 后来为了能够被庄家列入门墙,很是想了些鬼主意,而那些歪门邪道最终没用不说,还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最后生生把自己作进了大牢之中,只因牵扯上一桩说不明白的凶杀案,冤死在断头台上。 庄延看完剧情之后就是一叹,他每世的原主都不是什么好人,坏事恶事都做过,最后的下场也是各有各的悲惨,若要说恶有恶报,却又因为自己替代的原因,多少有些同情。 面前的小桌上已经被摆放好了一些吃食,婢女小铃把稀饭和包子摆上,不烫不热,正正好入口。 庄母出身那般,向来都不早起,哪怕有了儿子,作息也没什么改变,带得儿子也不勤快,少有早起的时候,跟她一起被送来的小铃深知这点,早起时候通常都是弄了自己的吃食了事。 今天也不例外,小铃意外之余,忙把自己的早饭端了上来,让小郎先吃了,她吃些剩饭就是了。 原本院子里还有个厨娘的,是当日随着院子安置下来的,似乎是从庄家的某个庄子上调来的,也许可以算作家仆。 厨娘开始还做得勤快,时常奉承着,随着主家不来,那厨娘便三天两头不上工,如今有她跟没她也都是一样。好在小铃是个苦出身,简单做些吃食还是难不倒的,这才没有把餐风饮露的母子俩饿死。 因为主家不来,家中的钱财是有进无出。 外室本就跟别的不一样,都是男人私房钱养着,并不入公账的,如今庄父忘了这头,这边儿也没有个正式的名分,连月例银子都是没有的,以前庄父常来还感受不到这一点的缺陷,这几年,却已经是在典当摆设过活了。 这样的日子,想起来就让人发愁,庄母也愁,却是愁自己没本事,不能够让庄父记在心中,常来探望,小铃发愁,却是愁明日的饭都要从哪里出来。 庄延同样发愁,愁的是怎么样改变目前的现状,难道就一辈子碌碌无成吗?关键家里还养不起。 他不是没来过古代,但处境这般还真是头一次,连个正经的嫡子身份都没有,还是个外室子,可怎么办呢? 庄延的便宜父亲是果毅候的嫡出次子,上头有大哥大姐,下头也不缺弟妹,作为并不稀缺的嫡子,他便不是很受重视,后来不知怎地学成了一身自命风雅的毛病,常常喜欢学那些风流才子的做派,偏偏最后只落了个贪花好色的名声。 庄父虽不能干,但也没什么大错,勋贵人家,没错就是安稳了,家里人对他要求也不高,给娶了个能干的媳妇之后就万事不管了。庄父不喜妻子端庄做派,两人关系并不好,却还是生了两个嫡子,大儿子还占了庄家长孙的名头,被果毅候看重几分,着力培养。 剧情中,原主也是见过这位大哥的,的确很能干,才二十出头就是刑部侍郎了,而他一直吹嘘的庄家子弟的名头,也是在见了那位大哥之后被无情戳穿的,人家对他视而不见,远比什么都更能明白态度。 受了刺激的原主就跟打了鸡血一样,非要让那些人对他刮目相看不可,跳上窜下的做了好多事情,却只像跳梁小丑一样滑稽,最后还因为蹦跶得太欢,莫名其妙陷入了凶杀案中,就此断了性命。 在这个过程中,庄父几乎是从未出场,他好像浑忘了自己还有这样的一个儿子,而庄家的那些人,也不曾为此出力分毫,只当是个不相干的人,撇清了那份血缘关系。 庄母倒是为自己的儿子喊冤来着,但她不通俗事,却是连大牢的门朝哪边儿开都不知道,最终只能哀哀切切地去跟庄父哭诉,至于结果,也许她能够借此重新得到一些宠爱? 被遗忘了好几年,却还一心以为能够获得男人怜爱的女人,是不是应该夸她一句深情不悔? 看了这些剧情之后,庄延对庄母着实没什么好印象,在原主的印象中,当时他年龄小,还得庄父宠爱,时时被抱上膝头的时候,庄父曾经跟庄母说过,让她去给夫人敬个茶,如此也好把原主接回家教养。 庄母当时就失手磕了手上茶盏,跪在地上泪落潸潸,哀求着不肯进那宅门之中,好像是要了她性命一样。 这般模样,庄父失了兴趣,再没提起,等到以后遗忘了此处再不登门,也就更不会想起这里还有一个曾经喜爱过的儿子了。 这样一个母亲,不知道为儿子计长远,或许是眼光问题,但日常的生活之中,又哪里能够看出来她对儿子有多爱了? 从原主的记忆中,庄延并没有看到庄母的爱在哪里,能花了心思给等不来的庄父做荷包,却没有心给儿子缝件衣裳,被庄父遗忘过后就只会自怨自艾,连儿子的学业如何都不关心,偶尔还抱怨儿子不争气,不得庄父眷顾。这样的母亲实在是让人失望。 或许是他心里头先存了偏见吧,不喜欢这种菟丝花一眼的女人,除了依附就没有半点儿主见,实在也是不能要求她太多的。 三两口吃完一个包子,又把粥喝了半碗,用帕子擦了擦嘴,随手把帕子丢在桌边,庄延起身就要出去。 “哎,这是要去哪儿?”小铃操心地问,她年龄不大,把庄延当弟弟看,日常都要多问一句。 “我去外头耍耍,晚饭回来。”庄延应了一声,摆摆手,直接迈出门去。 都在一个城市里住着,他要去看看能不能偶遇庄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没有半点儿人脉,想要找个人何其困难,也只能走走看看,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能赚钱的事情做。 庄父那样的性子,总有几个地方是会去的,一个是城中最大的书斋五车斋,那儿的藏书据说能够媲美太学,很是有些背景,又临着书院,来往的都是些才子,这很符合庄父对自己的形象定位。 那附近还有酒楼,时常举办闲谈雅会,想要出名的成日在那里扎堆,想来庄父也不会例外。 再一个也在那里不远,过了一条街便是各个私家书寓了,能够在那儿占据一席之地的必然有些拿手的本事,如庄母那般便是弹得一手好琵琶,虽诗文不行,却也是能识字的那种,可以被捧做才女了。 那里头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但能够进门的非富则贵,还要有些才华可卖弄,否则是门都不让进的,档次比普通的青楼可要高多了,正是庄父这等自命风流之人最爱去的地方。 再有,便是古董店之类的地方,这些个地方就太多了,也不是时常有新货,除非真心热爱的,没谁三两天便要去一趟的。 庄延在心里头挨个分析了一遍,书寓他是进不去的,十二三的年龄,才到门口就会被赶走的,若要找人,也只能去五车斋看看,若是运气好,能混个名声也是不错的,说不定还能发现些赚钱的机会。 第64章 五车斋的名字起得不好,太直白,“学富五车”就这样被截取了两个字用上了,有些没水准,也有些太自大,按理来说是不受那些谈个情都要托物言志的才子们喜欢的,但这书斋不比别家,一个是背景深厚,一个是藏书之多堪比太学。 太学可谓是学子们心中的最高学府了,能够跟这样的地方比拟一二,任谁也都不会不服气。 再有,五车斋虽然是卖书的,却又有一项对才子们的惠策,便是诗词或文章通达者,可免费借阅书籍观看。 都说穷文富武,但并不意味着才子们都贫困,换句话说,没有那种天生的灵慧,想要培养出一个才子,靠的就是大量的底蕴,这底蕴最直接的一个体现就是书,而书是属于奢侈品的,尤其是那些珍本孤本,一本的价值足以让很多人倾家荡产。 所以能够顶着才子的名头到处走的,必然都是真的有才,也有财,他们并不介意买下一本书,所以通常是享受了惠策的名头,还要给出银子来,免得以后还书的掉价。 这样下来,本来生意不应该十分红火的五车斋一下子打开了名头。 多少才子都希望在这里得到一个评价,然后享受惠策,如此也好对外说是才子。 时日久了,便有那等闲得无聊的弄出个五车斋集来,记录了一些才子们的诗词文章,五车斋的掌柜是位读书有成的秀才,头脑也聪明,直接付了些润笔费把这集子买了下来,以五车斋的名义出书。 如此一来,受惠的不仅有列名其上广大才子,还有五车斋的名声,本来不那么高大上的名字也因此有了别样的含义,任谁听了都要说一句“果然当得起学富五车”。 庄延对这种营销方式并不感到陌生,古代人也不是傻子,他们可能说不出一些营销策略的现代名词叫法,但他们的做法,处处都体现了营销的策略。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想要凭着营销策略占个先,那还真得要是营销学的高材生才有可能。 庄延自己不是这块儿料,也没什么好的营销策划能够卖给掌柜的,所以过来看了看,发现这里果然盛况空前。 与一般书店的安静雅致相比,这里更雅致,不仅是那些室内装饰上,还有来往客人们谈论的诗词,处处都透着一个“往来无白丁”的感觉。 这些才子们的心理素质也是很好,不然也不敢一个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卖弄文章,若是偶有哪句不好的,可是专门有那等挑刺的会大声说出来,若是犯了个愚蠢的错误,那可真是贻笑大方了。 庄延年龄不大,身量上也显露出来了,虽然古代从来不乏神童,但这种生面孔,还是这样小的童子进来,伙计总会拦着问一问,不然若是真的进了顽童,毁了书册,名声也要受损。 “小子听闻这里才子多,特来拜会。”庄延行了一个礼,之前见一书生与同学这样行礼,他估摸着是这时代的读书人的礼仪,照猫画虎行了一个。 礼仪这东西,不敢说千万年不变,但总有一脉相承的东西,哪怕并不是一个世界,但有些是相通的。 若是一个现代人对着一个古代人伸手,哪怕对方不知道应该将手握上来,但看那样子,也知道这是某种礼仪。 而礼仪除动作外,优雅与否,看的就多半是气质了,当然,样貌也是有加成分的,同样的一个礼仪,长得漂亮的做出来自然要优于貌丑者。 庄延相貌不差,庄母能够被人明知不该还收作外室,便是因为这样貌了,不然,跟着庄父之前她已跟过别人了,哪里又能被收容,性格柔柔弱弱且不说招不招人喜欢,样貌这种最直观的东西自然是占了很大比重的。 而庄延虽是男子,却承袭了庄母的美貌,如今年龄小,很有些雌雄莫辨的美态,并不阴柔,笑起来却是人面桃花相映红。 他的气质也是绝佳,好歹也是在古代待过两回的,居移气养移体,尤其是第二回,身为公主之子,怎一个富贵可形容,气质上不会逊色于人分毫,再配上那样有辨识度的容貌,一举一动便格外引人了。 也就是伙计问话的工夫,便有很多人注意到了这才进门的小公子。 五车斋虽不是酒楼,却也有雅间,庄延随意抬头晃了一眼,又行了一个礼,却是对着看过来的大家,“小子不曾进学,只自学了些文章,多有不懂之处,还望大家不要见怪。” 少年郎,年轻,自谦,长得好,气质佳,哪怕年龄上与众人不搭配,也不知学问如何,但听这几句话,大家就觉得舒服,多是回了一笑,表示不介意他的进入。 这种情况下,伙计也不拦着了,笑呵呵地领路:“小郎君可是第一次来我们五车斋,我们这里的书分门别类什么都有,却不知小郎君要读哪种?——若有相识的人也可结伴交谈,声音小些,不要影响众人就是了。若要大家一起交流文章,楼上也有雅间,征得内中人同意,小郎君也可进去见识一二。” 凡是这种地方,伙计都是地头极熟悉的,庄延含笑把自己的要求说了,要个清静读书的地方。 伙计也不很奇怪,这样的地方,固然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扬才名的,却也有真正读书人想要安静看书的。 五车斋的地方大,后头的院子都是些清静院落,想要安静,自家门户一关,想要交谈争论,自可到前头来,有的是人等着抛砖引玉。 伙计把庄延领到了一个小房间内,正要问他读什么书,他可去取来,庄延便先往桌面上放了一枚银角子,“我此来是寻人的”庄延顿了一下,他倒是知道庄父的身份,却不知道他的全名。 原主的记忆中自然是不会有这件事的,而剧情是跟着原主走的,自然也不会有庄父的名字。 再者,为尊者讳,身为子女,是不能直呼父母名字的,在任何场合都要注意,又是这等一不小心就有名声传出的地方。 庄延犹豫了一下,最后换了个问法,只问有没有同姓之人在此。 伙计一时好奇:“小郎君要寻那同姓之人做什么?” “都说同姓者五百年前是一家,我是独生,从无兄弟相助,想要结交一二朋友,也是为了结识一二兄弟,如此,自然是同姓方好,既无血缘亲,何妨同姓传。” 庄延沉吟着,终究还是一叹,这样的说法,或许能够引来一两个年轻人,好奇一下这般怪癖者为谁,却不可能真的让庄父上钩。也罢,慢慢来便是了,细细探问,当年原主都能找到机会和庄父见面,难道他还找不到吗? 有了剧情中提供的这些庄父常去地点,哪怕是在几年之后的说法,却也是开了极大的外挂了。 其实,还是有个方法能用的,便是用精神力扫描,但他的精神力还没到一扫扫全城那样大的范围,而如果一片片扫过去,人是活的,也不一定万无一失,而这样的损耗还有些大,也非一天之功,最难的是,他还不曾见过庄父,不知道他的精神力频率是怎样,也就无法甄别,很可能扫到正主了也不知道。 种种考量之下,庄延便用了这种笨办法。 伙计手脚极快地收了钱,也没再问,来五车斋的人既然自负有才,多半都有些古怪脾气,以前还有在这里设关卡选女婿的呐,如今这算是什么。 同乡能找得,难道同姓找不得? 五车斋中有一小台位于左侧,上面放了一面黄灿灿的小铜锣,伙计走过去轻轻一敲,锣声一响,很多人都知道这里的规矩,暂停了说话,抬头看向这边儿。 “有庄姓学子欲寻同姓之人互通学问,相以为友,同为庄姓者,可到丁牟房间一会。” “我还道是有人出什么考题,竟是这种事情,寻同姓者,真是有意思。” “还是第一次听闻这般寻人的,莫不是有什么说法?庄兄,你也是姓庄,可去看看,若有什么也可告知,我等也是好奇极了。” “丁牟房间,可是谁在?这般搞怪,莫不是胡琼?” “若想知道,看看就是了,老庄,你也去瞅瞅,看是哪个这般古怪要求?” “会不会是刚才那位小郎君?” 二楼上,庄父正在跟友人品评一本书中词句,听闻此语,友人道:“真是巧了,难得庄兄也在此,可去看看,是谁弄出这样古怪要求,必是个有趣的人。” “一听这要求便是竖子无礼,不定便是那胡家小子弄出来的古怪,有什么必要去看,倒不知他怎么惦记起庄姓来了。” “非也,非也,庄兄定是听得不仔细,那伙计分明是说庄姓学子,寻同姓之人,说不定是庄兄本家,想要找庄兄不着才用了这样的法子,庄兄还是看一看为好。” 友人说着,脸上已是笑开了花,可见这番话并不是他的心中推断,而是觉得有趣,这般戏谑一番而已,却不知,其实已是真相了。 庄父也不当真,虽然他有个文青的心,但年龄到底不轻了,很多时候自持身份,并不会真的跟那些年轻才子较量什么。所以,他一笑了之,最终没有过去。 庄延在楼下消磨了一天的时间,也不算白来,有几个庄姓学子觉得这种要求挺有意思,来房间跟他相见,见到是个孩子也很释然,没怎么计较,言谈两句,觉得并不是无知童子,彼此之间便通报了姓名,也算是初步认识了。 在不谈外室子这个身份的时候,庄延交友还是很容易的,无论容貌气质还是谈吐,很轻易就能让人引以为友,这一天,虽然没有找到庄父,但也算愉快地度过了。 第65章 清净的院子,空荡荡几乎没有摆设的房间,还有那些陈旧的似乎好久不见鲜亮的颜色。 回到家中,面对这一切的时候,庄延才觉得自己在五车斋的花费有些奢侈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真让人担心。”庄母柔柔弱弱地问了一句,轻轻蹙着眉,好像有无限忧愁凝在眉间,本来姣好的容貌这时候愈发多了些可堪怜惜的特点,奈何,对面的是天然有免疫力的亲儿子。 院子虽小,房间却还是有几间的,母子两个是分开住的,早晨庄延一来就出去了,这还是第一次不是从记忆中又或者剧情中见到庄母的脸,若说惊艳倒不至于,但还是感觉陋室生辉,有了些别样的明亮。 果然很漂亮。 “我出去买了些笔墨。”寻人受挫,庄延也不是很沮丧,意料之中的事情,反正庄母也不知道,便不用交代。 庄母轻轻点头,没有再问为什么买笔墨买了一整天,幽幽地叹了一声说:“快吃饭吧,我吃过了。” 小铃在庄母身后站着,跟庄延挤眉弄眼,庄延迅速会意,说:“母亲陪我再吃些可好?” 庄母性子柔弱,下人说的话都要考虑一二,何况是在她看来也是家中主人的儿子,闻言犹豫一下,点头应了。 小铃忙把饭碗添上,并没有什么稀罕的菜色,还是稀饭,且可能是早上熬的那一锅,除此之外还有两块儿小巧精致的糕点,乃是自家做的,然后便是一些绿色蔬菜,口味有些清淡。 庄延吃第一口的时候皱了皱眉,他的口味有些重,这样清淡的菜吃起来真是味如嚼蜡,却是庄母的口味。 或许是因为儿子陪着,庄母的胃口好了些,缓缓吃了一小碗稀饭,便不再用了。 等她回了房去,小铃便跟庄延说起来:“如今家中钱财少,夫人不肯多吃哩。” 庄延闻言也是叹息,庄母虽然没什么生财的法子,但家中钱财多少她还是知道几分的,想来她心中也多有担忧吧,只是,饿着自己难道就能多撑几天吗?总也不是个办法。 小铃没有问庄延买笔墨花了多少,自小到大,他的钱财都是他自己管着,在这一点上,庄母的不管事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庄延目前还没有多少财政危机。 回房去翻了翻原主装钱的小盒子,他来得早,原主还没有开始结交狐朋狗友,更没有败家,钱财几乎没什么损失,他找出几个喜庆图案的银裸子给了小铃,让她拿去家用,便回屋闭紧房门,点灯作画。 次日一早,庄延再次早早起来,小铃防着万一,准备了他的饭菜,还是昨日剩饭,勉强吃了两口,庄延强压着叹息拿着画卷出门。 吃了一辈子素,好容易古代了,可以享受了,却是还吃不到肉,人生悲剧啊! 这样想着,脚步都要快两分,急匆匆再次来到了五车斋。 “小郎这是急着做什么?” 五车斋开门极早,早早便有些读书人在了,昨日庄延相谈甚欢的一位庄姓兄长竟也在,看到他步履匆匆,问了一声。 “兄长这么早啊!”庄延上前打了个招呼,然后便说了来意,“家母寿辰在即,我没什么好送的,昨日画了一幅画,听闻五车斋这里也能裱画,师傅手艺极好,这才特意来寻。” “原是这般,我正好认识曾师傅,如此,我领你去好了,届时也可一观小郎画作。”庄兄这般说着,上前领着庄延过去。 裱画也算是书斋相关,因五车斋这里生意好,不少裱画师傅都会挂靠在此,一来生意多,二来客人多半也都好说话。 因相距不远,几句闲谈就到了,庄兄稍作引荐,曾师傅便应了,两人说笑着展开庄延的画卷。 曾师傅一开始是不以为意的,毕竟这等年龄的孩子,纵然把启蒙说早了,三岁上就启蒙,哪怕同年作画呐,十年而已,又有什么成就?何况,刚开始学的孩子,恐怕手上力气不够,连笔都握不稳呐。 文章上,或许真有那种“天成”之说,但在画作上,年轻人,有一二灵性已经是难得,想要如何出类拔萃,还是要看生活阅历和经验,这也是为何画家越老画作越值钱的缘故。 当然,以上也仅是一般情况,总会有些特例的,比如眼前这位。 白纸是五车斋出的,这种纸曾师傅一摸就知道,画作是新鲜画的,虽然已经晾干,但看墨色,应该是昨天,不超过六个时辰。 画中的内容是人物,一中年男子端坐书桌之前,怀中一个垂髫幼儿,专心致志地拿笔“写字”,旁边有一美貌妇人,侧立在书桌之旁,面带慈爱地看着幼儿,一手持着磨条,似乎是在磨墨。 总共三个人物,却十分灵动。 幼儿眼帘虽低垂,但能看到黑眸明亮,灵动有神,男子貌似端庄,看向妇人的眼神却隐约含着一丝柔情,嘴角的一丝浅淡笑容更是恰到好处,而那妇人,纵是侧面,但容貌之美自不必提,这画法不同于市面通用,竟有些大家之意,三两笔徐徐勾勒竟是栩栩如生,尤其那慈爱眼神,和那眼角余光,竟能让人看出一双美目中流转的温情款款,当真是难得。 再看那桌案,上头笔墨齐全,一张白纸平摊,之上墨点着落,空无一字,而是幼稚至极的一个小鸡吃米图。 明明这样好的画作,细致到眉梢眼角,衣带当风,然而画中之画,却是幼稚已极,乃至笔墨粗细无一可夸之处,而那画中的情意却是扑出纸面,让人立眼可见,当真是 “此画真是小郎君所画?”倒吸一口冷气,曾师傅不敢相信这般画作出自一个十二三的少年之手。 这笔法老炼之处,非浸淫画作一二十年不可得,而这画法新颖,若要怀疑并非眼前人所作,又实在不知道哪位大师有这般画法。 庄兄虽然没问,但一双眼睛看过来,也透着浓浓疑惑。 庄延早知会有此一问,他曾用一辈子的时间钻研画作,纵然是往简单了画,却还是能够透出些不同来,何况这时候画作的布局跟正常的古代没什么两样,多是肥胖人物脸庞圆,女子腰瘦男子大肚。 昨日里他也跟着几位友人赏过了不少,在他看来,完全不写实的画作虽并非一无可取,但以他的经验看,自然是处处不如。 也曾想过是否用同样的方法画,学画之初,他也是画过的,但为的便是一鸣惊人,我不寻山,山来就我,如此,自然要发挥出自己的风格特长,不然也难保万一有什么强取豪夺的,为了强占画作名头,转而迫害自己这个原作者的,得不偿失。 “嗯。”庄延毫不心虚地点头,为了取信于人,还拿起笔随手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下,正是那小鸡吃米图,但与画上的简陋可笑不同,这一幅画,小鸡多了几分茸茸的可爱,连那米粒中都混了细小但能瞅见的小虫,纤毫毕现。 虽无人物,但笔法却是相通的,曾师傅一看了然,再次刮目,这般年轻,便于画作上这般高深,可为大家了。 “昨日只觉得小郎见识远胜常人,今日竟才知道,小郎的画艺超凡,可为师矣!”庄兄说着重新行了一个礼,尊敬之意胜过昨日。 庄延还了一礼,再抬头,便听庄兄说:“不知小郎这幅画作可能割爱,我当另寻他物以庆伯母芳辰。” “一幅画本不值当什么,昨日与兄长结交,也是幸事,若兄长喜欢,我当另画一幅以赠,这一幅却是不行。”庄延故作苦恼地这般说着,又再次真诚地表示抱歉。 庄兄自然是不介意的,却好奇,问道:“为何此画不成?莫非有什么缘故?” “此画上乃是一家三口,正是父母与我,若要赠人,未免不妥。再者,”庄延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我昨日绞尽脑汁,也只能凭空想象出父亲一二分风姿,再多却是不能,力有未逮,恐未必能再画,实在不好赠人。” “这是为何?伯父当面画了即可,也可做父子二人恭贺之物。”庄兄一时少思量,张口就说了。 庄延不怕他问,就怕他不问,一听这话,当即把自己打好的腹稿吞吞吐吐地说了,无外是曾经夫妻恩爱,父子情深,一家子和和美美,却不知何时起父亲就不归家,母亲容颜不展,他心里头也多有忐忑,至如今几年,竟是不知父亲样貌为何了。 “正因为这番意义,便是千金,此画不换。还望兄长海涵。” 说到此处,庄延自己先嗟叹起来:“我有千金画,欲寻生父家。——如今,也只能凭着昔日残存印象,画作存容,予家母宽慰一二了。” 庄兄听得感慨不已,他是家中嫡子,却也有个不怎么着家的父亲,一时感怀自身,多安慰了两句。 庄延一一接了,谢过好意,彼此之间似乎关系又近了一些,倒真像是兄弟了。 曾师傅收了画,允诺三日后便可裱糊完成,见猎心喜,竟是不管两人,自去了。 庄延这一日没在五车斋逗留多久,跟庄兄略说了两句便告辞归家了。鱼饵已经抛出去,剩下的只等事情发酵,自然会有结果出来——无论是怎样的结果。 第66章 五车斋在读书人的圈子里是很出名的,稍微有点儿能力的,都会把五车斋放在第一个选项上,不仅仅因为书籍,跟书籍相关的裱画师傅也榜上有名。 曾师傅就是裱画师傅里极有名头的一个,或许因为从事的是跟读书人相关的工作,自身技术好,大家也都给面子,见面客客气气都要叫一声师傅,天长日久,他自身的欣赏水平,也很被大家认可。 他这里时常能够见到一些外头见不到的画作,比如说大户人家古画修复装裱啊,这样的画多半是名家手笔,且不外卖的。 某些爱画的人,想要购买而不得,想要赏玩而不认识画主,多半就要在裱画师傅那里多留一只眼睛,哪怕裱画的时候看一看呐。 世上本就有那种喜爱画作至此的人,于是,“曾师傅这里有一幅好画”的消息很快就在爱画圈子里流传开了。 如同才子是奢侈培养的一样,爱画的,画画好的也都是有钱的主,画画的工具颜料哪样都不便宜,想要在这上头有些成就,日常练习耗费掉的恐怕就要让普通的富户叫穷了。 所以这个爱画的圈子也算是富贵人家有学问的一群人的圈子了,且很多圈子都是有交叉性的,这个人喜爱画画,有可能还是个才子,然后他的圈子里便也会听闻这个消息。 一个传一个,再有那见了的大加褒赞的,随着画作传开的便还有个动人的故事。 其实庄延最开始说的故事并不感人,男子不归家算不得什么大事,但不归多年就让人很有联想空间了。 是外出做生意出了事故?是外头重新养了一房妻子,停妻再娶?还是说已经丧命在外? 因庄延最开始说的时候便不具体,没有言及庄父以何为生,少不得还有人怀疑是不是其父家中父母不喜此房妻室,让儿子另娶,生生又是一个孔雀东南飞的开场版。 才子文人从来心思细腻,爱愁思,爱多想。 潜意识的偏向,让他们从未想过庄延那个样貌俊俏的小郎君身世有不堪之处,先入为主,谁都不想把那样好看的人往坏处想,再见那画卷,其母虽只是侧颜,但也可见美丽端庄之态,并不是那种淫、邪狐媚的模样,初见为善,便多都把其当做了正室,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还有一种颠倒黑白的可能。 人们认可正室是主旋律,能够生得出有才华还长得好看的小郎君,却不得夫家喜欢,正是人们必然要同情一把的节奏。 同情之下,也就有好事的传播这件事,希望画中的那位庄父能够听闻,然后回家看看。 庄父确实听闻了,不仅如此,他还跟着友人去看画了。 他混的圈子虽然不是才子圈,但他的友人里头也有消息灵通的,能够引得才子争相去看的画作自然是极好的,他们也有好奇,不仅是画作,还有那个故事,都让人兴起了看一眼的兴趣。 正好那日无事,彼此就结伴去了,那一天,正是第四天,曾师傅约定要交画的日子。 画作本是卷好了绑了红绸带,还特意准备了一个丝绢画囊装着的的,庄父也有些名头,强烈要求看一看,曾师傅无奈,趁着人还没来,把画作打开让他们看了。 的确是好画,最难得还在于明明不是画中人,但是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得到画中那一家三口的幸福美满,想及故事现状,多半都要喟叹一声,莫名有一种看了悲剧的心情。 “咦,庄兄,你和这画中人有些像啊!” 友人轻呼一声,又仔细看了看那画中男人,同女子一样,也是侧脸,但这个侧脸就露出得比较多,毕竟他虽然抱着孩子在膝头,目光却是要看向站在桌旁的女子的,这一看,必然有所偏移,虽还不算露出整张脸,但大半张脸露出来,总能让见过的人有些熟悉感。 成年男子的容貌很少有大变化,这些年过去,除了庄父略长的胡须,一切都跟画中仿佛。 友人看看画作,又看看庄父,看看庄父,又看看画作,越是看越是觉得像,而再一想那故事,竟觉得或许是另一种事实。 曾师傅就没他想得那么多,听了这一句,也在对比,他是惯于处理画作的,看到得也多,之前是没这么想,这会儿想了再看,道:“难怪总觉得熟悉,原来是常见的,庄老爷莫不是” 他对庄父的身份知道大概,至于对方有没有妻室等事就不甚了了,所以一时间想不到外室上去,反而想到陈世美之类始乱终弃的人物,一时间目光有些怪异。 庄父自己见了那画本也觉得有些奇怪的熟悉感,听友人一说才恍然,可不就跟照镜子似的吗?再看那女子侧脸,隐约有些熟悉,正想着,听到曾师傅又说:“这位画作的小郎君也是姓庄的。” 一件事是偶然,两件事是巧合,三件事都相符的话,恐怕真相就是那般了。 庄父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友人,他已经可以大致肯定这或许是自己的儿子,而他留在外头的儿子也就那么一个,想一想也是能够想起来的。 画作那般栩栩如生,倒让他记起了早就遗忘在脑后的佳人,这一想,莫名有了些得色——自己的种就是这么出色! 身为次子,又是勋贵人家,不讲究读书出身的,庄父自小就没怎么被管束,能够学些文章完全是他自己的兴趣爱好,奈何天分不够,哪怕家里头不缺培养的资源,但他自己还是没有学出头,又受不得科考的苦,到最后也只能拉一张才子的皮撑撑门面。 后来有了嫡子,被老爷子看重几分,这才稍稍在兄弟当中抬起头来了。 庄父从来不说,但心里头觉出了儿子的好,后来的嫡次子没有被老爷子重视,他也就不乐意再生嫡子了。说实话,正室端庄但容貌并不出色,不是他的喜好,有了嫡子也算能够交代,他便任由喜好去跟美人风流了。 但家里头庶女一堆也不见个庶子,外头的女人又多是看中了便抬回去,天长日久也只能生女儿了,所以能够遗落在外的儿子想来想去也就那么一个了。 儿子虽好,但儿子的娘实在有问题。 风流的时候不觉得,只当是桩韵事,得赠妾也是才子之间交往的惯常礼物,算不得什么特殊,但若是这个赠妾生了儿子,情浓的时候觉得千好万好,等到感情淡了,到底是觉得有些不妥当,坏名声。 所以后来庄父便再未曾去看过那母子俩,咳咳,当然,那时候他又有了更合心意的美人也是事实。 或许是愧疚,或许是激动,或许就是一时鸡血上头,庄父和友人并没有在看画之后马上走,而是等来了庄延。 庄延何等人,早在进门的时候看到那个跟记忆中庄父极其相像的人就知道“来了”,轻轻呼出一口气,这是他设想过的最好的结果——直接把本人引来,之后怎样就要看临场发挥了。 不过,庄延之前哪怕是想了很多遍,但因为对庄父的性格了解不多,到底还是没想到这位风流上头的才子父亲会有怎样的对策,所以直接被认下的时候简直是傻了。 “傻孩子,我是你爹啊,你怎么不敢认了?”庄父只简单问了两个问题,确定了庄延是画作主人之后,就直接上前认儿子了。此时更是一副慈父模样,把庄延拉到身边,怜爱地摸他的头,用回忆的语调说,“当年还那么丁点儿大,如今就这样大了啊,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有个女人一片痴心,无怨无悔地等着他,庄父的心里就柔软成一片,连那女人的身份问题也不想深究了,嘴一快,差点儿连“苦了你娘”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 爹是可以认,娘却不能乱叫,不是正妻的女人可没有给他儿子当娘的资格。总算庄父还没昏头到家,没有说出乱了礼法的话。 即便如此,友人还是“一脸卧槽”jpg地看着他,兄弟,你真的没搞错吗?这是你的种!——我就知道你有两个正妻出的儿子,这个明显不是正妻出的,还要到处找爹的也就不是庶子,而是外室子了! 好像头一次认识庄父的友人满脸的“卧槽”,最后转为佩服,认识这么久了,才知道你这么会玩儿,呵呵。 能够从中二时期就自诩才子许多年,直到儿子都娶妻生子还不曾悔改的庄父显然不是那种会看人脸色的人,更加没有觉得自己认回儿子哪里错了,反而觉得这可能还是一桩佳话,在不解真相的曾师傅的恭喜声中,他欣然地摸摸胡须,然后跟友人告辞,决定回家了。 我有千金画,欲寻生父家。——所有人都以为这句话的后半句是说寻生父回家,却不知庄延的另一层意思是“重列门墙”,被生父认回家。 眼下,一边叫着“爹”,一边喜极而“泣”的庄延顺从地跟着庄父往自家走,他是真的没想到能够这般轻松完成了字面意思,而庄父已经当众认子,另一层意思的完成也就指日可待了。 本来很有难度的“转正”因为庄父这个神队友而变得如此轻松,庄延在意想不到之余也对庄父提升了一些好感度,这样的队友可不好找啊,哪怕他是别人眼中的猪队友,但只要能够帮到自己,他就是自己的好父亲。 第67章 庄母做梦都想不到竟然还有一日能够看到庄父,或者说她想了好多年,期盼了好多年,等到愿望成真的这一刻,反而不敢相信了。 作为一个女人,她柔软懦弱,并没有独立生存的资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男人,可她又不是傻,就算再不知世事,被一个男人遗忘到脑后数年不见,她就算再期盼,其实也都明白了,这是跟倒手不一样的抛弃。 只是她不敢说,也不敢让自己明白这个事实,每日都做着梦,这个男人跟之前的不一样,她给他生了儿子呐! 男孩儿的重要性几乎是刻在女人心里头的,在古代,能够给夫家传宗接代的女人跟别的也是不一样的,哪怕是高门大户呐,有庶子依靠的姨娘得到的重视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结果,竟庄母一见到庄父就是泪流满面,她多年的素质在那里,哪怕泪如滂沱,但模样还是那么好看,甚至完全没有冒鼻涕泡的样子,哪怕从理论上来讲这是不科学的。 庄父正是心怀感动的时候,又见到这个女人这些年过去,不敢说跟以前一样美,却也有一股子以前不曾见过的忧郁动人之态,心中一激动,当天便是和乐融融的一家人,他不仅留宿了,还特意展现了一下父子情,对儿子的功课进行了询问。 看到四壁空荡荡的房间,再看到那些陈旧的家具摆设,从丫鬟小铃的口中知道母子这些年都过得不好,庄父的心里是生满了怜惜,不仅让跟着他的小厮去调配人手,最重要的是马上拿出了大笔的钱财。 等到发现儿子这里没有多少正经进学的书籍,或者说没有多少书的时候,他的心里头更是愧疚,当年到底是因为什么没在意这个儿子了呢? 好在跟儿子交谈了一路,知道儿子并不浅薄,言谈之间也不是特别白的那种,庄父心生安慰,到底是自己的种,哪怕不读书也是棒棒哒! 对庄父这个披了才子皮却又没有正经功名为才子皮做注的人来说,读书可以,科举却是跌份儿,他们勋贵之家出身,干什么非要去跟那些寒门之子挤那条独木桥,抢占他们的资源呢?当然抢不抢得过就不要说了。 所以对于庄延不准备科举,他也没有多少不高兴的意思,反而饶有自傲地觉得儿子像自己,终于有个儿子像自己了,也是不容易! 家中的老爷子果毅候是武功上得的勋贵,知道这种武功的不易,再者太平年月,家中已经富贵,也没必要为了更上一层楼拿命拼,万一真的没命了,富贵又有什么用。 出于这样的想法,他致力于让家中子孙走科举的路,争取以后都混到文官团队中去,起码安全。 这种完全没有多少长远打算,纯粹是惜命的初衷让他对几个子孙的教养都多了些“老子拼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让子孙享福”的想法,乃至于几个儿子多没成就,倒是孙子辈还好些,别的不说,家中那几个孙子都是科举了的,虽然有考上的有没考上的,但风气上已经有了转变。 庄父的两个嫡子也不例外,长子是这一辈儿的长孙,老爷子亲自看着的,最后科举出身,虽然名次不好,好在头脑好,如今已经是官身了。次子则是由他哥看着,科举三次都没过,如今还在准备第四次。 对那两个一门心思钻到科举这个窟窿里头的儿子,庄父骄傲有之,不满也有之,他从未科举过,知道其中艰辛,却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儿子科举有名次比起那种名落孙山的自然是好,但科举的名次那么低,到底是让人不满——他的儿子,若要科举,最少也应该是探花吧! 出于这些心理,庄父跟两个儿子也谈不到一起去,大方向上他自然不会反驳老爷子,说科举这不好那不好,于是只拿儿子的成绩说话,说他们没达到他的预期云云,久而久之,父子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如今有个明确说不科举的儿子,且在书画上头的天赋让他甚爱之,听听外头都是怎样说的,他一个才子父亲,有一个书画大家的儿子,想起来也是很美好啊! 庄母不懂这些,对庄父的决定都说极好,一味地听从。 小铃这几年连管家带采买,里里外外,几乎是一手包圆儿,知道的自然多了些,听着觉得不妥,又不敢说,只怕是自家见识短浅,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之后略有隐忧地问了庄延一句:“我听人家说科举是极好的,能做官的。不科举,也能做官吗?” “也能的。”庄延这般答了一句,小铃便舒了一口气,真正放下心来。 然而庄延却没有那么乐观,就算能够重列门墙,但这种方法重列门墙的害处也是明显的,哪怕之前不知道他是外室子的,出了这件事之后,必然也要知道他外室子的身份,哪怕已经正名了,但在某些讲究的人眼中他还是那个外室子。 就算读书出息能怎样呢?科考时候是能够写上父亲祖父的名字了,但一到官场上,这一点必然是要被人诟病的,说不定还有更多不好的说法,越是出众越是会有脏水泼上来,这都是无可避免的。他却讨厌那些麻烦,更讨厌被人诟病。 再者,科举的目的是为了做官,他又不想做官,干什么非要削尖了脑袋科举呢?若能够静下来好好研究学问,他自然是愿意的,但要在官场上劳碌,他就不愿意了。 那种生活,过过一次之后他就不想过第二次,又不是官迷,在那上面算计这个算计那个,防范着被别人算计的日子,伴君如伴虎,动辄得咎的日子,真的很好过吗? 有条件的时候,庄延总是想要自己过得轻松一些,自在一些。或许也是上辈子的经历影响了心境,他的心思愈发能够安定下来了,也不是一味向上,偶尔横着发展一下,看看世界的宽度,也是挺好的。 这一晚上很安静地度过了,第二天一早,庄父就急急忙忙往回走,他还算有脑子,知道没有跟老爷子说通之前,带着孩子上门就是逼宫了,嘱咐了几句话,又留下了几个照应的人,这才颠颠地回去报告了。 庄延这一天没再乱跑,待在房中老老实实看了会儿书,又画了一幅画,曾经给那位庄姓兄弟许诺过的,不送总是不好,再者,还有些话需要借别人的口传一下。 庄父那里一去两天没音讯,庄延并不是很担心,庄母却有些坐立不安,生怕再次被遗忘了,有了这一段经历,她倒是不抗拒跟庄父回宅子里做妾了,孩子都这么大了,也不怕怎样,她自己,回去总好过在外头衣食无着的,哪怕不得宠了,还有月银呐。 过了苦日子之后,人往往都会有些变化,庄母的变化就是更实际了一些,哪怕还是依赖男人,却也知道某些时候银子更靠得住了。 庄延在这两天又去了一趟五车斋,见了庄兄,坦承了自己的身世,又把画赠给他,言谈中全无喜色,反而有些落寞:“画是答应庄兄的,自然要如诺奉上,庄兄若是不喜,也随庄兄处置。之前实在不知自己竟是这般身份,跟庄兄兄弟相称,实在是冒昧了,庄兄若是介意,我在这里陪个不是,以后也不敢这般称呼了。” 外室子就意味着小三儿的儿子,还是那种不安分的小三儿,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怀疑他们自身的品行,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错处都是女人的情况下,她的儿子自然也是不好的那个。 庄延言语之中把自己放在了“不知情”的位置上,别人或多或少都要念他无辜,宽宥一些,不至于用有色眼光看人。 庄兄本来的确是有些不快的,但看到庄延竟然是毫不知情的那个,想到他的年龄,想到他生母也不会给自己儿子说这种事,所以脸色缓和了很多,展开画一看,是一幅庭院图,却并非什么奢华庭院,而是很质朴的那种。 “我没去过什么好地方,能够画的也不多,这庭院虽简陋,却是最熟悉的,画起来也能好看些,也许不合心意,若有要求,我重画就是了。”庄延这番言语中含了些忐忑自卑之意,让人听着不由心怜。 “我瞧着挺好的。”庄兄这般说了一句,见庄延不似往日活泼,脸上不见笑容,想到他这一段戏剧性的寻父结果,又宽慰了两句,“君子之交,岂看出身?小郎见识不凡,虽为出身所误,也不可自甘堕落。再者,如今父子相认,以后都会好的,你我依旧论交便是,岂有因身份之变而改朋友初衷的呢?” 庄兄给自己找的这个论调很是靠得住,听起来极为有君子之风,他微微点头,再说话也多了些自在。庄延似乎被他的这番话感动,两人之间免不了又说了些动感情的话,接着就一同去见曾师傅,庄延是谢谢他裱画之好,连带认父的意外之喜,要多谢谢这位“媒人”。 庄兄纯粹是闲得无事,跟着白走一趟,顺便知晓一些真实的内幕,到底是怎样认了父呢? 结果这一趟也没白走,庄延不仅谢过了曾师傅带来的“好运”,还说了与庄兄之前的对话,大赞庄兄有君子风云云。 这段事本来就曲折几转,再有了之前“认父”一桩,加上如今“友释”一桩,都比得上戏文了,悬念有,包袱有,牵扯其中的又是个俊俏的小郎君,且那画画的才艺也是不假,根本不怕流传不出去。 庄延走完这一趟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庄兄和曾师傅谁才是那个大嘴巴,但为了一些才名,想来庄兄也是会把事情传一传的,这样自己的洗白工作也就初步完成了。 第68章 第三天,庄父终于又露面了,带来的消息不错,老爷子同意把孙子认回来了,但因为庄母之前跟过别人,所以老爷子觉得不靠谱,还是要滴血认亲才能认,不能给别人养了儿子。 庄母听闻哭得不能自已,这是怀疑她的贞洁问题,哪里能受这份冤枉。 倒是庄延觉得正常,滴血认亲不就跟亲子鉴定一样吗?做一个大家放心,其实也没什么,何况这滴血认亲还不准。 不过这后一点他就没必要普及了,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法子确认自己是庄父的儿子。 庄父那边儿好容易才哄住庄母,没让她一头撞了墙去,这边儿擦着汗回头看儿子,竟然很是镇定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延儿可是不想去?” 见到庄父递梯子过来,庄延觉得不“忍辱负重”一下对不起这份担心,索性用很坚强的语气说:“我知道对果毅候来说,我这个孙子冒出来得太突然了,就好像是算计好了一样的,但我其实真的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这样的身份,我一直以为我是父亲的独子,从不知道竟虽然心里头不好受,但我知道这样才是对大家都好的,不然更加累及母亲名声。” “——父亲,以后,我是不是都不能管母亲叫‘母亲’了?” 庄延顺着庄父的力道靠在他身上说话,感受着他一下下轻柔抚着他头顶的温情,突然觉得自己很有些鸠占鹊巢,不知道庄父的那两位嫡子可曾享受过他这份父爱。 “礼法所限,自然是不能叫了,不过母亲总是你的生母,变不了的。”庄父这般感叹了一声。 庄延听得微微挑眉,他倒是没想到庄父这位大才子有这样清醒的认知,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 略宽松了两日,便到了果毅候给的日子,庄延被庄父带回府去,庄母没有跟着一同去,她要等滴血认亲的结果出来了才能上门,这无形中就是一层质问,惹得她又哭了一场,最后是红肿着眼送父子二人出门的。 果毅侯府并不算太大,比起庄延某一世曾住过的公主府小多了,他也没有多看,举止沉稳地跟着庄父走进大厅,今天的事情不仅是家事,更是家族事,大厅中不仅有果毅候,还有一些族老们皆在。 这般阵仗,若是十二岁的少年,见了可能就会露出怯懦之色来,而对庄延来说,除非他想要装一装,否则还真的无法感到胆怯,不就是人多点儿么,有什么啊! 见状,果毅候露出了些微满意之色,这般胆量倒像是武将人家的孩子了。——这样想着的他完全没想过他的儿子可没有几个这般胆量大的。 开场白是另一位族老说的,庄父认子这件事闹得太大,有人还编排成了说书的故事到处说,迫于这种影响力,他们也要来见证一下。 在见到庄延之前,这些老人们对此都是不喜的,能够有外室子出来,就说明这个家族的风气不好,或者说规矩不好,对谁都是挺打脸的事情。偏偏庄父大庭广众就认了,弄得他们更是被动,连悄悄做手脚的机会都没有,以后家中男子娶妻少不得要被人多思量一下了,前车之鉴在这里摆着,谁家的女儿也会多想想。 但见到这孩子了,样貌不错,气度也极好,自家的优秀子孙都未必能够在这么多族老面前不怯场,这样想着,脸上也多了些宽容,说了些和软话,让人取了准备好的一碗水和银针,送到前头来。 庄父很有自信地先用银针刺破手指,递了一滴血进去,算作示范。 庄延用另一根银针把自己的手刺破,趁着庄父那滴血没有沉底逸散之前把自己的血滴进去,他曾听过一种说法,只要是同时滴进去的血,不管是不是相同血型,都会融合。 两滴血在水中各自扩散了一些轮廓,不等血色散开,就见到那两滴血各占一方,并未融合。 这样的情景让庄延也愣了一下,剧情是不会有错的,原主的记忆更不会错,更不用说庄母那个性格的人,若是儿子不是庄父的,她肯定早都日日不安了,之前那些年也不会一直守着,说不定就会带儿子去找生父了。 所以,这碗水一定有问题! 庄延到底是知道一些常识的人,也看过很多伪科学的,里面关于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也说过很多,所以,他马上下了这个判断。 庄父就不一样了,在族老们一片哗然声中,他懵了,立在当场不知道如何反应,口中喃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若说当日的父子相认在才子圈内也可算作佳话,那么如果认了个假的,恐怕就是个笑话了。 果毅候的脸色格外严肃,比起那些嗡嗡嗡的族老们,坐在正中的他镇定多了,手中的拐杖重重地敲击了一下地面,然后看向面色惊讶的庄延,问:“你怎么说?” “这碗水有问题。”庄延言辞凿凿,不等别人反驳他,直接说,“还请果毅候同样滴血入内一试。” 怎样的说法都不如实证更有效。 果毅候沉吟了一下,看了看儿子那期待的目光,又看了看疑似孙子的秀逸少年,最终点了头,拿过银针来,刺破指尖,挤出一滴血滴进去,他直接对准了儿子的那滴血,然后没融合。 本来应该再度哗然一下的族老们此时都沉寂了,周围安静得针落可闻,他们的见识决定了他们从未听说过滴血认亲有错的,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不能庄父都不是果毅候亲生的吧。 事情轮到自己,庄父彻底傻了,几乎是本能地,寻求支持的他拉住了身边的庄延。 庄延轻轻吸了一口气,轻声说:“若有味觉灵敏的可品一下这碗水,是否有酸味儿。” 果毅候没有劳烦别人,自己亲自用手指沾了一点儿水品味,他年龄大了,味觉并不是很好,品来品去也没品出什么,只能把水交给身边的族老,那位算是这些族老中最年轻的了,他皱着眉品了品说:“是有一点儿。” 所有的人都猜到这大概是原因了,齐刷刷看向庄延,问:“这是何故?” 原来是“加盐融合,加酸不融”的套路吗?幸好自己听说过。 庄延镇定下来,说:“这其中原理如何我并不清楚,只是听人说过,若是加盐,人血鸡血都可融,若是加酸,哪怕父子之间,血亦不融。” 话说到这里就够了,真正的原理,难道这些人想要听血液划分吗?庄延没有继续说,果毅候也没有再问,令人换了一碗水过来,重新滴血认亲,这一次,他先跟庄父滴了一回,见到融了,水没有问题,这才令庄延滴血入内,结果自然也是相融。 这样的结果本来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但是有之前的波折,谁也不敢很信这滴血认亲了,所以喜色也不是那么重。 庄延改了口,重新给果毅候见礼,叫了一声“祖父”,又依着辈分给在座的族老们打了招呼,算是重列门墙了。 中午宴席的时候,还有族老询问修正族谱的事情,平白多了一个子嗣,自然是要择吉日加到族谱上的。 果毅候定了日子,也不多说别的,吃吃喝喝一顿,把族老们好生送回去,这才把庄父和庄延叫到了书房。 武将出身并不代表没有脑子,水中有酸,自然是有人不想让血融,虽不知对方怎么知道这种方法,但能够下这样的手,也就那么几个人了,其中还有被果毅候重点怀疑却不好说的庄父的正妻。 无论是从哪点儿看,她都有可能这么干,偏偏谁也没想到这上面会有问题,竟是没办法查这水是如何被人动了手脚,揪不出来人,所有的怀疑都没有证据,也就无从惩罚。 果毅候夫人早就过世,庄父的这个正妻还是她老人家亲自看好的,她又伺候过老人过世,所以若没有确凿的证据,哪怕是果毅候这个公公,也不好轻易责怪儿媳妇的。 宽慰了庄父两句,果毅候又开始褒奖庄延,有了这么一出,本来地位不如庶子的庄延也多得了果毅候的几分看重,觉得今天这一出真是险些害了孩子,再想到这孩子挺优秀,还是自家的血脉,心里头更加多了些愧疚,多了些怜爱。 再一问孩子的学业听着似乎也不错,又听这孩子不要科举,本来这一条果毅候是绝对不允许的,此时却宽容多了,说:“不去科举也行,却没有在家闲呆着的道理。你老子没本事,以后怕是养不了你,他也不管家,你以后定然要受委屈,等过两日,祖父给你找个差事干干,别的不说,总也要有个赚钱的地方,免得以后受穷吃苦。” 果毅候粗人出身,哪怕日后受了些文人熏陶,自己也尽量教着子孙学文,但他一开口,到底还是暴露了底蕴不深的事实,一番话白俗,说的却是真正的道理。 庄延感受到了祖父的这份好意,虽然觉得他未必能够给找到什么好差事,但也点头应了,经济独立才有地位,这一点总是不错的。 果毅候见他没有抵触,态度极好,觉得比不省心的庄父好多了,老一辈的,总是隔辈亲,看着这个孙子就觉得处处顺眼了,少不得又多开口吩咐了一番,把对庄延的待遇等级上调了一档,连带着庄母也成了良妾进门了。 第69章 “侯爷真是狠心,郎君才十二岁,哪里就要出去谋事了呢?” 小铃也跟着庄母一起进门了,却不是伺候庄母,而是跟在了庄延身边,她一边低声抱怨着,一边给庄延整理身上的衣裳,这些新做的衣裳都要试一试,总有一二不合身的地方,试过之后赶紧下水,才能赶得及在明日穿上。 庄延之前的衣裳大多没有带来,那时候家境确实不好,庄母对裁剪这项技能又不擅长,最终都是靠着小铃才能保证一家人的穿戴不出问题,但这样的衣服,连个绣花云纹都没有,怎么好在侯府穿出来,岂不是连下人都不如。 庄父手一挥,表示都不用带了,重新做就是了,于是一批新衣服被赶制了出来,时间赶,做衣服的又非什么出名的裁缝,自然会有一二不如意的地方,需要后来再精修一下。 这些后宅手段,庄延看得明白也只是一笑,他挺理解才见了一面的那位正妻的,任谁看到自己丈夫弄了个妾室出来,心情都不会好,何况还搞了个附带产品——庶子出来,连同之前的佳话都像是在打脸一样——谁家的妻子那么善妒,竟然逼得丈夫有了外室子。 种种叠加,哪怕是再端庄的主母,对这件事都会有些不满的,何况她也不用做什么手脚,这种小事,只要她不上心吩咐,下头的人揣度她的态度,都不敢太热情的。 这就是当家主母的权力。 “男儿家总不能在家宅之中闲坐,既然不科举,自然要出外谋事,这也是家规。” 当年果毅候为了让子孙后代读书上进,特意定了这么一条铁律,你要是读书,老子养,哪怕你一辈子没考中,老子都养,但你要是不读书,十二岁你就出去赚钱养活自己吧,不从我的心意,老子不养。 果毅候认为十二岁的孩子已经能当事了,他就是十二岁从军的,所以把这个年龄定为了谋生的起始点,如今庄延正好在这个年龄点上,在他之前,迫于这一条规矩,家中的子弟都被亲娘教导着要好好读书,哪怕没有读书天分,也没有哪个敢牛气地说不考科举的。 庄父算是一个特例,但他还是混了一个可以交代的才子名声,虽然不那么响亮,却也能够在亲娘的庇护下堵住老子的嘴。 庄延有什么?又能拿什么这么比?自然只能老老实实遵守规矩,按着规矩来,起码能够保护他不受到其他的迫害,别的不说,离了内宅,哪怕不得当家主母喜欢,也不会被人轻易掌控了。 “那也太小了些。”小铃嘟着嘴,富贵人家哪里有这样的,这还是侯府呐,说出去谁信。 庄延笑一笑,好言说:“总是情况如此,好生去看看,祖父说不定还给安排了好事做呐。” 果毅候早就交出兵权,退养在家了,几个儿子也没能耐的,如今孙子虽然入了朝堂,但混的也不是武将相关,他自己的人脉很少,找了许久才找到个差事,没有正式的品级,顶多算是个小吏,却是有些关系背景,跟在京兆尹身边跑腿的小吏。 庄延跟着庄父去见了那位京兆尹唐大人,这位大人身宽体胖,看着便是个和善人儿,说话也不是那样拿腔拿调,正四品的官员见谁都没架子,哪怕庄父是代表果毅候来的呐,到底是个白身,他却一点儿不介意地称呼为“贤侄”,满口答应了留下庄延。 等到庄父走了,他也没有马上变脸,而是笑着问了问庄延自己的意向,看他想要做什么。 庄延不想科举,连官都不想当,自然也不会想要舍近求远从小吏的位置上往上爬,有这个费劲儿工夫,还不如直接闭门读书呐,怎么说他也曾是考上过进士的人,温习一番也不难。 能够在天子脚下把京兆尹的位置坐牢,唐大人本就是个聪明人,庄延三言两语地一交涉,两人心照不宣地达成默契,衙门里头那么多人,显然不是没有吃闲饭的,既然如此,多一个吃闲饭的又能怎样? 明白了不是个烫手山芋,唐大人也乐意得个人情,笑呵呵给自己的幕僚说了,由着那位陈姓幕僚安排。 陈幕僚也是极为知情识趣的,京兆尹手下各个部门都不缺闲人,他笑着说:“听老大人说小郎于刑名上颇有天赋,知晓滴血认亲之妙,不如在刑房如何?天子脚下难有大案,若有了也多是三司接手,咱们这里的刑房比较清静,不知小郎意下如何?” “陈大人安排的自然是好,再合适不过了。”庄延说着话已经把刑房扫了一圈儿,的确是清净,总共也就小猫两三只,其他的都是干事的下人。 临走的时候,陈幕僚还说了,因为他年龄小,可以顾念身体,不用点卯。这就意味着上班不用打卡,想要几点去都行,想要几点下班都行,甚至不来转也行,反正是养闲人嘛,月银本就是要白给的。 享受着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还不用上班处理杂事,面临投诉纠纷,庄延真是再满意不过了。 因为他年龄小,又是摆明有后门进来的,也不准备跟刑房的人抢权力抢上进名额,这帮刑房老人儿们对他都挺和善,没两天,个个都喊他“小郎”,听着极亲切的。 静极思动,不耐烦每日待在侯府,庄延天天上班倒是勤快,可他没什么具体事务,又不想像那些人一样喝茶聊天吃酒打发时间,索性翻了些陈年的案卷来看,这些诉状其实都挺有意思的,看起来也不乏味,全当悬疑故事了。 某些旧年的批复在他看来也是奇妙不已,而且各任京兆尹断案都有奇事,曾有一任,为两家争一把扇子的事情这样断了:一扇起纷争,伤情理不容。欲复旧时好,此扇随风了(lo)。 当时的结果在另一边儿另有陈明,那位大人直接把扇子撕碎了用火烧了,一了百了,两家人则是傻了眼,其中一方更是哭嚎不已,那可是古董扇啊! 或许当时的幕僚有急智,又或者是那位大人本来就这么聪明,他从两家人不一样的反应上看出哪一家才是真正的扇子主人,责令另外一家赔偿。 至于被撕毁的古董扇到底是真是假,到底作价几何?没有个公论也不知最后怎生赔偿了事的。 反正有了这一遭,那位大人一任上,类似的案子都极少了,大概就算是苦主也怕后来的经济纠纷没完没了吧。 当然也有英明的,类似看鹅屎断鹅是哪家的。其他的,正如陈幕僚所说,真正的大案要案都不会放到京兆尹管。 天子脚下,刑部在呐,大理寺在呐,这些都是专管刑名的,若有案子多半都会被提到那里去,有些人也知道这个道理,告状都不往这边儿走的。 “户房好歹还能算算人口,查查帐,咱们呢?每天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人都不乐意看,陈幕僚也懒得管,升堂都不用,随口就能断了。” “可不是么,瞧瞧我这一天都能干什么?过来点个名,然后就是坐等,从天亮到天黑,都见不到两个人影,连个拔毛的机会都没有,真是闲得自己都要发毛了。” “我原来听说要来刑房还挺紧张的,以为能有机会看到什么尸体呐,还怕自己胆子小不敢看,可到这儿也有嗯,一年多了吧,看到的也就是死牛了吧,啧啧,不过那牛肉味道是真不错。” “清闲好是好,就是连个上进的门儿都找不到,没案子,咱们连表现机会都没有,若不是小郎你来了,我还以为咱们一房都要被大人忘了呐。” “可不是,小郎,你既然有背景,怎么就来了咱们房,其他不说,这可是真的没法儿上进啊!我看你家世有,自身才学也有,那笔字儿咱们都比不上,市面儿上还说你的画极好,怎么不好生考个学,也能当个大官儿!” 庄延笑了一下,说:“当大官儿有什么好,累死累活的,还不如我现在这样,不缺钱花,也有事做,悠悠闲闲的,一辈子可不好么?” 果毅候的家规严厉,让人听了就怕,但庄延却发现这算不得什么,侯爷明面儿上没有给他月银,但庄父每个月都会给他零花钱,仔细算算,竟不比月银少,府里头的吃穿住用,凡是公账上有的都有他一份儿,好坏总是面儿上过得去。 如此,他又没有什么烧钱的爱好,庄父为了支持他的画画事业,还特意给送了一整套的画具并纸张,短时间内绝对用不完,如此,还能做什么呢? 每日里过来上班,庄延带上自己找工匠做的简易折叠画架,往院子里一支就开始画花草。 京兆尹这个衙门跟都城一样坚固,多少年的老院子了,当年随手种下的一棵树,如今都能合抱了,更不用说后来各任移栽的一些花木,某些名贵品种因为下一任的不识货都被扔到其他的院子里,如此便宜了庄延,完全不缺画画素材,随便对着一株兰草,就能画上大半天。 不得不说,在杀时间这点上,画画真的是再好不过了,而他每日的画,都会被庄父固定收走,他肯多给零花钱也是看在这些画上头,不然他早就要抗议儿子成天上班这么浪费时间的事情了。 庄延也乐意用一幅画换得庄父的关心照拂,别的不说,起码后宅之中,有了庄父的看顾,庄母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其实她那样的性子,若是跟主母相处时间长了,主母聪明看明白了,也不会怎样针对,她就是个小白花,还毫无小白花的战斗力,除了嘤嘤嘤,别的也都不会了。 而年轻时候的梨花带雨,到老了容貌衰减,自然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得不到庄父的怜惜。 关键就是这个时间,庄延如今不好时时入内宅,也唯有用这样的方法间接照顾庄母了。 第70章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去,一切发生改变的缘由是有一天有人来报案。 不是什么大案命案,而是被骗走了钱财,人倒是没事儿。 来报案的可算作富户,身上绫罗绸缎的,细论起来似乎也有些背景关系,是由陈幕僚亲自领着过刑房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庄延正在院子里画画,这个院子不大,花花草草,同样的他只画一遍,画到今日也有些腻了,正好发现一只花甲虫落在绿叶上,想到了现代的一副屏保似乎也是这般图案,来了些兴趣,支起画架不紧不慢地画了起来。 “小郎的画真好。”陈幕僚也有些日子没见到庄延了,笑着打了一声招呼,真心赞了一声。 重点已经画完,修饰与否皆可,庄延便收了笔,笑着跟陈幕僚打了招呼,谢过他的赞扬。 被陈幕僚领过来的是位黄姓老者,乃是某位妃子娘家母亲的小妹的公公的兄弟的连襟,这七拐八弯的关系陈幕僚没有怎么介绍,而是后来刑房的某位大哥透出来的,这些人成天闲着,打听人的功夫却是天天练,半点儿没生疏。 这样的关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由陈幕僚陪着来是给面子了,众人都比庄延熟练,一个个热情地过来问了问案件经过。 案子挺简单,这人吧,好色,看中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娘子,然后花了钱财买回家做妾室,这都是正规流程的俗套,按理来说没问题。偏偏这位小娘子是个骗子,没让他落到实惠就摸了他的银票跑了,加上之前花的银子,黄老爷心疼了,也不怕面子受损,直接告到府衙来了。 在场的人自然没有取笑他的,异口同声地帮他谴责骗子,但说到捉拿上头,也只能是个拖字诀了。 都城之中多少小娘子,哪里能够一一查看过去,便是平民女子,也没有这般随便被人验看的道理。 不过寻人么,总是办过的。 根据黄老爷的描述,刑房书吏画了一张头像,圆脸大眼,黄老爷表情很犹豫,不是很像,如果那小娘子是画中那副模样,他绝对看不上好吧,但要说哪里不妥当,他一时也说不上来,急得额头冒汗。 陈幕僚见到庄延还没收起来的画架,一拍脑袋,说:“我竟是忘了,咱们刑房有大才啊,小郎,你可能画一幅头像出来?只要能够按图索骥就好。” 庄延没推辞,他会画画,且画画好是大家都知道的,这种事情上推拒就不是谦虚了,而是不肯效力的意思,开口的是陈幕僚,乃是唐大人的心腹,除非真的不善人物像,否则都要画上两笔的。 他应下了,换了一张画纸,先快速画了双眼睛出来,让黄老爷看是不是这样的,经过一系列言语形容调整之后又开始画嘴巴,把最关键的两个部分确定下来,再就是鼻子,至于眉毛,因为时下流行柳叶眉,庄延就直接给画上了。 一点点把五官都弄好,接下来的头发就省心了,草草勾勒了一个发髻,一张女性头像就跃然纸上了。 “哎,就是这样,就是这个模样,真是神了,就跟真人一样!”黄老爷拍着大腿笑得极为开心,指着画中人连声催促陈幕僚让捕快去抓。 陈幕僚有些震惊地看着画纸,他从未想过还能这样做画,虽然没什么意境,但,直观啊!在找人上面真是再实用不过。 “小郎真是深藏不露啊,我竟不知道你还有这一手绝活!” 之前画画的书吏也跟着连声称赞,把自己的画都揉了,“跟小郎的一比,我画的简直是不堪入目啊,不堪入目。” “不过是画法不同罢了,其实这种素描用硬笔是最好,还可画出阴影,更显立体。毛笔,终究还是软了些。” 庄延谦虚地说了两句画上的事情,黄老爷和陈幕僚都不是太懂,这个时候“硬笔”还真的是个很稀罕的词汇,字面意思一拆分,自然知道是什么,但要真的想象到底是怎样的笔,终究还是欠了点儿什么。 不过他们都很给面子地连声称赞。 陈幕僚说话间便安排了书吏照猫画虎,重新描几幅头像出来,好让人张贴到各大路口去,黄老爷十分舍得地出了百两银子的赏格,让人有利可图。 刑房的人们听到百两银子,也不乏有人眼睛泛光,细细问起了黄老爷其中的经过,希望多找到一点儿线索,从而得到更高的奖赏。 庄延对这个就没什么兴趣了,没再理会,正好书吏安排完了事情过来请教如何画那种画,庄延也不藏私,直接就说了,还令人寻来木炭削尖,当做炭笔使用,再次描绘了一张同样的头像,添加了鼻翼等部分的阴影之后,这一幅画显然立体多了,令书吏啧啧称奇。 “大才!果然是大才啊!不知道这位是”黄老爷之前口上夸奖,但眼中终究是有些轻视的,完全没什么意境的画,哪怕跟真人很像,也不过是小吏手笔而已,没什么特殊的,顶多是这位小吏年轻些。 直到看到眼前这幅更加像真人的画像,他才明白这小吏的不同之处来,若说之前的只是沟通得当,细心作画就能够完成的,那现在这种,则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画的,那些描黑的部分自然能够看作是光线之下的阴影,但为什么加在那里,浓淡又是如何,面积又是如何,则都是学问了。 这番佩服之下,才有了兴趣问这位小吏的名姓,若是可以,也可稍稍栽培一下,以图后用。 陈幕僚也是大感兴趣,正好这是府衙的人,被人夸奖也是自己面子有光,笑着说:“黄老爷不记得日前父子相认的佳话了?这位正是果毅候的孙子,画画寻父的小郎君,单名一个‘延’字,不仅于画画上极有天分,于刑名上也是颇有才华。——黄老爷,你觉得滴血认亲准是不准?” 果毅侯府的事情不是秘密,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知道的,陈幕僚这时候卖弄起来,黄老爷只有“不知”的份儿。 在庄延无奈的笑容中,陈幕僚便把滴血认亲的那一段一波三折地讲了出来,他的口才可比普通的说书先生好多了,引得刑房众人这些会捧哏的不时发出惊呼之声,引发陈幕僚的下文。 等到说明白滴血认亲的关窍竟然还与盐和醋有关之后,黄老爷再看庄延更添几分仰视感,对于这种掌握了自己不具备知识的人物,一般人都是会产生些高山仰止之类的想法。 黄老爷也就是个一般人,还是个和善的老爷,笑呵呵夸了庄延几句,又亲热地说了一阵儿话,这才被陈幕僚带着转到外头去了。 刑房众人之前真的不知道庄延能够到刑房还有这样一段缘故,问及滴血认亲的事情,各自都有疑惑。 “如果滴血认亲都做不得准,该怎样才能判断两人之间是否亲眷呢?” 能够在刑房这样清闲衙门一待就是几年不换地方,这些人多少对于刑房的这些事情也是有些喜爱的,再退一步说,这种几近传奇的事情谁都会有几分好奇。 偏偏这问题过于犀利,庄延若想要认真回答,必然要扯到血型上,可是外部条件不具备,该怎样分辨血型他之前也都是通过现代测试得知的,根本不知道没有工具怎样检测,所以呵呵 胡乱说了几句,确认了一下滴血认亲还是可行的(必须可行,否则自己的血缘关系便要受到质疑,引来不便要的麻烦),他便托词还有事情,先走了。 匆忙中,最后画好的那张稍显立体的女子头像画也被夹入了画夹之中。 晚间,庄父回府,第一时间就把庄延的画夹要了过去,这东西放画作的确方便,只要把画晾干了,然后往同等规格的画夹中一放,暂时不用装裱也行,但这也只适用于初学练习者,不然那些名家的画作但凡出来一张,必是早早送去装裱,谁也不差这点儿钱,还能起到一个广而告之的效果。 这件事几乎已经是每日的惯例,庄延也没在意,他们父子之间每日的交流也多是由此而起,属于刷好感日常。 谁想到从画夹中悠悠飘出的竟不是花甲虫和青叶,而是那幅女子头像。 庄父一见就眯了眼睛,故作厉色:“你才多大,就想这些事情!”说了几句之后,拿了画作细看,这才问,“这是怎么个画法,以前不曾见过,是你画的?” 不怪庄父如此疑问,天才固然可以画技高超,但创造出一种新的画法,哪里是那么容易的,尤其在画画流派已经如此之多的情况下,这种从未见过的画风显然意味着另一个画派。 庄延并没有想过要用素描来搏出位,一来太扎眼,二来太出格,这种画法喜欢的看来自然是好的,可惜到了某些人的手里,光朝着裸、露使劲儿,固然有很多人标榜那是人体美,但在庄延看来,到底还是有几分下乘。 人体之美,不露便不美了吗? 为了避免以后发生那样的情况,将好好的一种画法流于低俗,他并不想推进这方面的进程,再者,他这样的年龄,一样出色已经是天才,样样超人那就是时所不容的异类了。 “只是尝试之作,今日见书吏画头像,也试着画了一幅,不知好坏。”庄延轻描淡写地说着,觉得今天实在是有些头脑发热,做什么画这些阴影呢?de。 庄父对画画略懂,也正是略懂,能够看出这笔法成熟之处,毫无稚嫩尝试的迹象,之前也并无人画过,所以,这应该是儿子的创新,竟然开创了一个流派!震惊之余,他大喜,谁说“不科举,无以成”的? “吾子类吾!” 虽然还不知道“基因遗传”这样的说法,庄父却已经明白血脉传载的是什么了,毫不犹豫地把源头的优秀安在了自己身上,拍着庄延的肩膀表示了奖励,却把那幅画撕毁了,严肃道:“男子可画。” 庄延愣了一下,很快明白庄父的意思,即便还没见到整张人体画是怎样的情景,但他已经想到了这种画的弊端,迅速加上了限定。如果是只画男子,纵然是全、裸入画,也没什么人会往不好的方向想,如此,自然不会坏了名声。 “知道了。”庄延点头应了。突然发现,在涉及到名声上的时候,庄父的脑子通常都很好使,也不知这样聪明的他当年是怎么明知外室子不妥当,还是允许庄母生了自己的?难道真的是色令智昏的现实版? 庄延想不明白,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庄父,从此便高看他一眼,因为他时常能够说出那些很有道理的话来。 然而,事情不过三天,庄延便彻底推翻了对庄父的“高看”,这人,竟然让自己用那样的画风给他画了一幅全身像,然后不嫌麻烦地亲自拿了画纸去五车斋找曾师傅装裱。 曾师傅那里简直就是个筛子,才两天,便有不少人知道了庄延是谁,连这种被庄父起名为“白描”的画法也出了名,庄父的那幅画像,装裱好之后也没拿回来,而是十分张扬地在五车斋挂了起来,由着来往学子瞻仰。 一下子,外室子的话题热度才有些降温,又被这些人回暖了起来,所有不知道的还要被普及一下前情提要,然后明白重列门墙的庄延原来是外室子出身的。 这种污点,除非改名换姓,否则一辈子都洗刷不掉。 果毅候本来是想着事情淡下去一些,也可以给孙子跑跑门路,升升官,到底是自家的血脉,就算是不科举,哪里又能看着他一辈子就是个不入流的谁都能使唤一下的小吏。 哪里想到儿子这么一闹,这身世简直就是大宣传,今年,明年,甚至是后年,大后年,都什么手脚不能动了! 果毅候气得操起拐棍就要打庄父,庄父读书多年,哪里不知道小受大走的道理,见着情形不好,也顾不得儿子庄延了,扭头就跑出了门,留下话说要去跟朋友品评书画,这几日不回来了。 “这混账东西!”果毅候如今体力不比以往,抡着拐棍挥舞了一阵儿便有些气喘,遥指着门口叫骂,正好庄延不知情,回家正进门,果毅候眉毛一竖,不讲理地说:“老子有错儿子受罚,你这几日不要出门了,在家闭门思过!” 庄延老实应了,这几天实在不好出门,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打着求画的名义过来结交,实在是不厌其烦,当然更厌烦的原因是,这里头没有几个他能看得上眼的人物,自然不耐烦打交道。 “混账东西,就知道记得生父,你祖父呢?瞧瞧你父亲那张扬样儿,一幅画还要挂到外头去,生怕人不认识他还是怎么滴?老子我这都没这般张扬” 果毅候骂骂咧咧地拄着棍子回去了。当天晚饭后,便有果毅候身边的小厮过来传话,让庄延给果毅候也画一幅同样的画作,“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庄延默然,似乎有些明白庄父某些性格跟谁更像了。 第62章 二十年后,年过四十的张仁膝下早已经有两个儿子了,最大的张秉也都高考了,考试成绩还不错,专业是考古,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有一天闲来无事跟周仰光闲聊,这位周总可了不得,凭着当年那份帛书,混上了一个京大历史学教授的位置,出入之间好像满是书香味儿。 当了京大教授,自然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天南海北地跑,年龄大了,精神头再好,身子骨也跟不上了,以前老下地的寒气从骨头缝里渗出来,大热天的连空调都不用吹,自觉皮肉温凉。 张仁家就在京大边儿上,当年老一辈有眼光,早早就弄了个学区房,他如今守着儿子,想着这边儿教学质量好点儿,也能让孩子从小受熏陶,早早便搬到这边儿住了。 盗墓世家说起来好听,其实人口都单薄,或许就像是老辈人说的那话,这事到底是损了阴德的,所以能够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基本上也就不求其他了。 张仁和他兄弟也不是亲的,是堂兄弟,那小子没张仁这么大胆子,自从遭了一回罪,再不敢往下头走,一来二去,兄弟间的关系也没那么近了。 周仰光却不一样,同一辈里头就他混得最好,是这一行当混出头的,跟张仁自然有话聊。 他早就不下地了,来来去去只能说些在张仁听起来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两人坐在小区自带的花园子里,一人一个小马扎,也有些坐在四合院儿里的感觉,絮絮叨叨说那些故事。 这个时间段儿,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偶有些不上班的老头老太太,也不愿意大太阳底下带着孙子遛弯,便只剩下这两个不怕晒,只怕阳气不够多的哥俩儿坐在树荫下聊天。 “你看前两天的拍卖会了没?”聊了聊子女,周仰光吹嘘了一下学生们对自己的敬重佩服,话题一转,问起了拍卖会。 张仁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当年他们一批人从那座地宫中带出来的东西不少,仅那七件镇压之物便是世间难寻,头一件便是夔鼓,这名字还是帛书上所说的,而这东西的作用,或许少有人知。 夔乃是神话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仅有一只腿,出入水中,必会引发暴风。后黄帝捕捉了夔,用其皮做鼓,其骨为槌,与蚩尤一战中,击响夔鼓,声震百里,最终大胜。 世人都道这是传说,从没想过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鼓,而且并不能够被其他的鼓槌敲响。 是的,当时镇压之物仅有此鼓,并不见鼓槌,而这鼓也并不如想象中巨大,似乎达不到古时候军鼓的规模,所以多有人存疑的。 “没想到何耐还真是舍得。”周仰光自问,若是他拿了那东西,无论如何也不会卖的,只会当做收藏,以后留给子孙,也是某种神话的佐证。 事实上,那份帛书的存在证实了在黄帝和蚩尤的年代其实还有一个发展得更为快速先进的国家,若不是被某个“国师”坑了,恐怕根本就没有黄帝什么事儿了。 那个时代历史几乎不存,都是些神话传说,若非那份帛书实在是神秘,竟然也是那种水火不侵的材质,再加上那上面的字迹自有规格,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轻易编排出来的,也不至于引起那么大的轰动。 “他家都没钱了,不舍得还能怎样,这东西敲不响,摆着也占地方。”张仁没有周仰光那样好的耐热体质,挪了挪旁边的风扇,对着自己吹,又喝了一大口凉水,风扇前面的冰盆里冰都半化了。 这年头,哪家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何家于他们这些人家里本就是个垫底的,前两年投资有误,这下子可不是要吃老本了。 比起那些明眼一看就知道的奇珍古董,这夔鼓说起来名头不小,但事实上,没多少用处,虽然那夔鼓皮千万年不腐,似乎有些特殊,但到底太特殊了,也没有多少人信。 放出拍卖的消息之后也就是个由头,说不定真有那等人傻钱多的会买下来当个物件收藏。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哪里都不缺少那种人,一辈子躺在钱堆上怎么花都花不完,只能变着法子地败家,然后靠着这个出出风头,满足满足虚荣心了。 所以,那面夔鼓最后的拍卖价还真的成了一个天价,几亿来着?张仁并不太关心这个。 “喂。”周仰光用胳膊肘搥了一下张仁,小声说,“你有没有想过,咱们再回去看看?这几年,我总是想起这事儿,你说那最中间的到底是什么呢?” 当年铉音说得明白,总共是九个阵眼,那么,除了跟外头八个伪墓对应的八个阵眼之外,最中心的那个才是最珍贵的吧,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东西。 出来之后周仰光也跟那几人探问过各路人的所见所闻,竟没有一处是相同的,有一条路还全是幻境,若非有那护身符时时发热提醒,连他们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记不记得自己是要去做什么的。 那样神奇的地方,那样神奇的阵法,越是钻研,了解得越多,就越是压不住那股子好奇。 周仰光自问自己一辈子也去过不少地方,不要说海底的地宫,就是更神秘一些的,他也不是没见过,但那些地方都无法与此处相比,难道是因为上古时期真的是大能者云云,所以才能够有布下这种阵法的奇珍异宝? 张仁心中一动,说不想去看是假的,事实上他比周仰光想的次数都不少,但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我这边儿护身符是还有两个,这些年用下的着实不少,但这两个,难道就咱俩去?” “咳咳,我这不就是好奇一下嘛,要不然,咱们不进去,外头看看也成。”周仰光缩回头去,两个人可不安全。 “其实现在那里应该也没事儿了,不是成了旅游区了吗?那些专家也是没用,那样一个大阵竟是什么都没看出来,还说那伪墓是西周墓,滚球吧,西周墓是那样的?也不知道都是怎么学的考古!” 周仰光说着就骂了起来,论别的,他可能还有点儿怵,毕竟他这半瓶子水也就是样样稀松,真的比不得那些专家,但论看墓,不是他吹,还有几个比他更厉害? 张仁不说话,笑着听周仰光贬斥那些专家,或许是这几年当教授的职业病,周仰光的嘴炮是越来越厉害了,还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听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 两人在园子里唠叨了半天,最后各回各家,张仁也没把这事儿放心上,回家见大儿子没回来还问了一句,听说旅游去了,拍了一下脑门才想起来,忘了这孩子高考完说要去玩儿了。 地区大山之中,张秉领着一帮小伙伴正往山里走,边走还边跟他们说父亲的那次冒险经历,小伙伴们都是一个圈子里头的,为了这次行动计划良久,谁也不比谁知道得少,周伯伯那个大嘴巴有什么都往外倒,他们个个都知道。 已经被探明的他们自然没兴趣,反倒是这里,因为当年不曾知道清楚,周仰光老念叨着,让这些少年人也起了好奇心,想要来走一遭。 初生牛犊不怕虎,几人照猫画虎地准备了装备,找了方位,下了几铲子就开始挖盗洞,有模有样地收拾了一个下去的道路 幽绿色的地洞之中,发光的是那正中心的一棵树,并不大,约有一人高的样子,枝叶也不茂密,树身上有些幽幽的蓝,诡异的光芒看着像是有剧毒,但那叶子却太好看,绿油油的,又有莹润的光泽,好像玉石做成的一样。 树心中还有一朵花苞样的东西,下半截是红色的,越向茎部红色越是深沉,茎部几乎是黑的,而尖端却是雪白雪白的,似乎还有些淡淡的清香。 张秉呆呆地看着那棵树,自己都没留意到,他正在一步步向着树靠近 “阿玉,不要胡闹。” 轻声的喝止响在张秉耳边,他晃了晃神,再看,才看到树下盘膝坐着的一个和尚,应该是和尚吧,他的身上穿着僧衣,但头发却乌黑顺长,自然披散在身后,眉目柔和,一手捏着念珠,一手持在胸前,此时正抬眼看他,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微笑来,“竟是故人之子,这里不是好玩儿的,快回去吧。” 一路行来,周遭友人尽散,张秉想起路上那些艰险的机关,对此人就愈发好奇,还想要多问一点儿什么,他是怎么进来的,他为什么不出去,他在这里做什么?他旁边的那棵树是什么?还有,他说的“故人之子”是什么意思? “若有人问铉音,请转告一声,再有十年即可。”和尚说着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 随着这一声,张秉只觉得眼前景象飞速掠开,那速度让人眼花头晕,等到再清醒过来,也不知怎地,竟是在地宫之外了,铲子还在,背包还在,那个地洞却没有了,周围因为机关而四下零散的友人都歪七扭八躺在旁边,有的身上还有些伤,但都是擦伤,似乎也不要紧。 “这,这是怎么回事?”张秉心中骇然,他分明还记得那些,但拿起铲子迅速在那处挖洞的地方铲了几下,并不是空心的,所以难道是时间回溯?不,不可能,记忆还在,所以 左思右想没什么结论,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家了,这样诡异的事情,他们还年轻,还没有把命赔上也要知道真相的觉悟。 回到家中把事情跟父亲一说,得了一顿喝骂之后,张秉有些好奇地问:“铉音?听得像是个和尚的名字,是谁?” 张仁也是从这个时候过来的,自然知道不能一味地斥责,想了想,把事情略说了说,又玩笑道:“若不是这护身符安然无恙,我恐怕会以为回来的不是我儿子,而是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怪物了,那地宫之中的东西,我都不敢想是怎样的存在。” 父子之间的这段对话让张秉心中凛然,再看昔日的小伙伴,总觉得有些形似神非,彼此本就不是同一个大学的,后来便也日渐疏远了。 哪怕学的是考古,但是四年后,张秉却留校做了老师,没有真的从事考古这件事,倒是饶有兴趣地在闲暇之余把父亲的种种经历记录下来,编纂成书,后来还出版了,有了偌大名气。 就在书籍被拍成电影第一次上演的时候,张秉再次见到了那曾有一面之缘的和尚铉音。 他重新剃了个头,换了一身新的僧衣,虽然是灰扑扑的颜色,也不是袍子那种气度,但那个人,哪怕穿着绑腿裤,还是有一种飘然当风的气度,很难形容,也很费疑猜。 “看看,这是我大儿子张秉,你见过的,多亏了你了,不然我都不知道要到哪儿寻这小子。”张仁如今已经有了些长者气度,头发花白,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掩饰不了的褶子,“这小子不务正业,好好的教授当着,还要去写书,他写的那书真是你看了就知道了,我怎么看那玄机怎么觉得是写你呐,就是写得不好,你看了可别笑。” “我还没见过别人写我呐,一定要看看。”铉音笑着说,他的面容很年轻,好像还是当年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这一点,早在刚见面的时候就让张仁疑惑过。 铉音也不掩饰,直接说了,这都是那芝兰玉树的功劳。 那中心阵眼之上的镇压之物就是芝兰玉树,所有的人都不当植物是活的,哪怕芝兰玉树那样特殊,就跟冬虫夏草似的,布阵的人也只当一件死物用了,结果被阵中怨气激发,天长日久,这芝兰玉树也有了灵魂,它的根系发达,牢牢控制着整座大阵,又有怨气提供营养,陪葬送来血食,一身阴邪血腥之气若是真的让它“活”了,便是大祸。 好在当年那位误入的高僧以身作法,天天以佛法度化阵中怨魂,与怨魂怨气相连的芝兰玉树也受了佛法熏陶,不至于极端邪恶嗜血,后来又得铉音日日相伴,他的佛法虽不及高僧玄通,但精神力却是远胜高僧,天长日久,能够和芝兰玉树沟通之后,便把人情世故一点点讲给它听。 它的灵智本就因人而起,再听这些,从不明白到讲理,也是顺理成章的。 等到这个顽皮的“坏孩子”知道轻重了,大阵中的冤魂也都度完了,铉音这才离开地宫,算是真真正正完成大愿了。 芝兰玉树在上古之时大约也是天地灵种那样的存在,铉音虽不曾将它收做己用,但日日相伴,到底受了熏陶,后来还喝了芝兰花蜜,那东西似乎能够抗衰老,又或者重返年轻,出来后照了照镜子,铉音自己也震惊了一下。 “多谢张施主这些年照拂惠山寺。”铉音说着行了一礼。 惠山寺对他犹如家乡,回来的第一时间他就回去看了,虽然时间已久,老和尚早就故去,路缘也早就还俗不见了踪影,但那里的房间却还有人时时打扫,他询问了山下的人,知道这里的香火依旧不好,是位张姓的老板雇了人常来收拾,不至于让寺庙荒废。 张姓老板除了张仁还能有谁,铉音心中了然,恰好张家来邀,他这才过来了。 张仁做事向来妥当,与铉音叙了旧之后,拿出了一个文件袋来,把里头的东西给了铉音。 “当年大师一心想要正道,我这里没什么能做的,索性把这些身份度牒给办了,归宏大师是世外高人,可能没想着这些,我既然想到了,便给办了,还望大师不要介意我僭越,这也是咱们的一份心意,当年能够出来,多亏了大师。” 张仁话说得诚恳,明明也是个大老板了,却丝毫不见什么气势,一举一动都似把自己放到了极低的位置上,诚心诚意。 铉音笑了一下接过来,这东西对他来说还是重要的,要想在现代社会生存,总要有身份证的。 打开一看,张仁做事还真是妥帖,他不仅给了铉音度牒,还把惠山寺主持的名头安在了他的身上,直接把那一片地方都挂在了惠山寺名下,分明是白送了好大一块儿产业。 铉音也不多做推拒,再怎样佛法玄通,他也是个人,少不了吃喝拉撒,这些总是要钱的,他也不介意还不起人情,走的时候留下了几个灵符,这是他后来画的,比之当初的护身符,威力自然又不一般。 张仁留了他两句,见留不住,便自己亲自开车送他回去。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能够用三十年度尽地宫怨魂,这样的和尚可谓是高僧,自然要好生奉承,尤其是他们这样的人家,说不好什么时候就会有邪祟上门,到时候求人也有地方找去。 铉音对这些只做不知,他回到寺庙之后就开始紧闭庙门,也不管门外那渐成规模的山路,等到大门再次打开,惠山寺内还是那般狭小,院中却多了一棵形似枯槁的古树,几乎半秃的枝桠上挂了个牌子垂在树身前——“千年历史,请勿攀折”。 热浪中,古树扭了扭腰身,站在树下的铉音笑了笑,伸手摸着树干,粗糙的表皮好像厚厚的甲壳,一层层包裹着那稀世奇珍——这就是地上的世界,好好看看,它的美丑,都不是那样简单。 第71章 过了几日,再去刑房,被人当西洋景围观了一回。 “以前还不知道,小郎这般大才,做什么在这里消磨时间?” “不知小郎那种画法能够教授,我试着画来,虽不能掌握阴影之道,但看着确实是比以前好了。” “我还当小郎不回来了呐,这般才华,窝在这里实在浪费了。” 庄延对这些话笑笑,有应的有谦虚的,同意了教授书吏这般画法,又直言他可以自去教别人,“本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只是之前没人这般画,嫌弃没意境,若是真的见了,哪里有不会画的,上回那几张不就是画得很好吗?——对了,也不知黄老爷那里怎样,可找到了人?” “正要跟你说这个,有了那画,果然好找人,不然谁也想不到前两天卖身葬父的小娘子扭头就成了妄图坐产招夫的俏寡妇,若非画上一样,谁能想到这里?那户人家乡里乡亲可是都好多年了,便是捕快去查,轻易也不会把人家寡妇叫出来验看的。” 这年代,不禁改嫁,但若是寡妇愿意守节,起码在她没有再次嫁人之前,大家多是给些尊敬的,免得弄出什么不好听的,那就是连死人的脸面也不给了。 在这个相信阴司果报的迷信时代,死人有的时候比活人更值得尊敬。 找到了人,后面的事情也就好解决了,该追缴的钱财自然不会放松,涉及到的买卖人口的事情上,恐怕那位小寡妇若是没什么靠山,就要乖乖入府去做姨娘了,谁让她把自己卖了呢?纵然卖身文书一时并不齐全,但衙门有的时候也是会按照事实来公平断案的。 庄延没有再关注这个,安生了没有两天,突然被一个公公传召,说是他被特别举荐了,皇上要见见。 这个口信让庄延摸不着头脑,果毅候早就不在朝堂上混迹,消息也多不灵通,最后还是果毅候长孙,庄父的嫡长子,已经当了侍郎的那位回来说了一声,说是跟画有关,其实是滴血认亲的事情有关。 庄延对这两位嫡兄长都不常见,但比起这位嫡长兄,次子的那个还算常见,正在闭门读书,很少在外头混,两人不是一个圈子,哪怕同一天外出,也很可能碰不到面,再正常不过了。 而这位已经成家立业的嫡长兄,除了庄延刚被认回来之后正经见了一回礼,彼此知道对方容貌等信息,其他的,基本上也是碰不到,相安无事这么长时间,很多时候庄延都有一种自己是独子的错觉。 这次听到长兄这样说了一番,再听他解说了一桩宫中密案,这才约略明白一些。 因为是宫中密案,很少人知道,若不是因为长兄是刑部侍郎,能够接触一些东西,恐怕也根本不会知道。 前两年的时候,皇帝很宠爱一个歌舞坊出身的妃子,在四妃之外,特意破格晋封为云妃,宠爱之心昭然若揭,据说都有“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趋势了,这般宠爱之下,云妃很快有孕,皇帝更是欣喜非常,特意让皇后好好照顾。 七个月后,云妃生产,是个男孩儿,本应该是皇子的,但是有人提出不足十月,恐有问题。流言愈演愈烈,皇帝从最开始的相信到后来的半信半疑,云妃是歌舞坊出身的,那样的地方,有一两个俊俏乐师什么的 后来好像真的有个奸、夫畏罪自杀,皇帝勃然大怒,终于采取了滴血认亲的方法来验证此子的血脉,结果,自然是不融。 这样的事情一下子逼得云妃以死证明清白,她死得凄美,竟是穿了一件大红舞衣,于舞蹈中坠下湖去,溺亡。 皇帝因舞留情,没有把云妃之子处死,而是在他的默许之下,那孩子被放置到了一个偏僻宫室养着,等大些,或许会被充为罪奴,但,正是在前情未曾全消,恩爱偶尔回忆的时候,突然听闻滴血认亲能够作假,但凡之前皇帝对云妃的宠爱有几分真,他都会求证一番。 庄延了然地点头,很多事情皇帝都会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个,显然这位皇帝不想不明不白地,这才找了他去问一个明白。 次日,庄延被一辆轿子接着入宫,同去的还有果毅候和庄父,身为刑部侍郎的长兄自然也是列席堂上的一位,他们一家子用实例证明了血融合与否的现象。 其实,在找他们进宫求证之前,皇帝已经秘密令人找了一些父子做这种滴血认亲的事情验证,自然知道这件事不假,看似简单的盐和酸,竟是影响融合的关键,谁能想得到呢? 事情才过去两年,冷宫的那个孩子还好好活着,但相关的人,多随着云妃的去世被陪葬了,知道这样的丑事,哪个下人能活着? 如今再要查证什么,也只能是人云亦云,没办法知道真假了,当年的那碗水到底有没有加盐,谁知道呢? 皇帝也就是想要求个心安罢了,其次,就是又进行了一次滴血认亲,确认那个孩子的血脉到底是谁的,结果自然是融合的,皇帝看着那融合到一起的血花,又叹了一口气,伊人已逝。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知道这个?”皇帝如此问着。 庄延恭敬回答:“也是无意中发现的,姨娘不会做饭,偶然尝试的时候弄破了手指,我去放刀的时候也划破了,血滴入了同一个碗中,却没有相融,那时候很震惊,偷偷用丫鬟的血试,她对我极好,那时候只当母亲如此了后来才发现原来融合与否跟水有关系,又试了几次,连酱油都试过,只颜色太黑,看不到什么,这才确定了无色的酸汁和盐,有这样的作用。” “早听说果毅候得一佳孙,果然如此!庄延是吧,你的画似乎也很好,能否当场画来?”皇帝的心情似乎好了些,略略展颜。 庄延哪里敢推拒,一边听果毅候谦虚,拉七拉八说了他一大堆不好,一边在旁边迅速铺好宣纸的桌上描绘。右手边儿并不是毛笔,而是他所要的铅制的硬笔,比家中匠人做得更为精细,显然并非仓促准备来的。 由笔知画作,没有限定内容,那边儿两人说着话,他也不好再问,索性自由发挥,悄悄抬眼两次,照着精神力记下的内容来画,于常人来说,这样的全身素描,若要完成怎么也要一两天,而在庄延,哪怕有繁杂的绣花需要一一描绘,但他也没再多看一眼,而是笔下如飞,大约一炷香后,便完成了画作。 “像,果然是很像。”皇帝看着画上的皇帝,除了未曾用色之外,怕是照镜子都没有这么清楚的,相对而视,感觉很是奇怪。 一番褒奖之后,给了一大堆赏赐,放了一家人回去。 还没上车果毅候就耐不住性子,一出宫门就揪住了庄延的耳朵,高声:“你个小兔崽子,谁给你的胆子敢那样画了?” 皇帝乃是天子,九五之尊,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私自画他都是僭越,这都是罪。 很少享受这般暴力对待的庄延“哎呦”着踮起了脚,他长得好看,这般滑稽样子也不丑,只是好玩儿到惹人发笑,庄父就不小心笑出了声。 “笑什么笑,有你笑的吗?看看你儿子什么样,都是你教的。”果毅候听到笑声,立马转移了火力,庄延趁机脱困,顾不得理会庄父,快速两步离开,说是要去衙门上班。 这段路他并不是很熟悉,走得快了便有些迷,好在精神力还在,探查人不行,探查路再简单不过了,正要拐上正道,一阵风来,一方绣帕飘然而至,淡淡的花香扑入鼻中,诱得人想要伸手捞住这一方色彩。 庄延面色微变,脚步往旁边让了让,任由那一方帕子从身边飘走,同时精神力也探查到就在一墙之隔的绣楼内,一具女尸安静地躺在那里,且正有一人步下楼梯,正在离开。 剧情中的原主因为久久不能重列门墙,心情烦闷,吃了些酒,路过这里,正好捡到一方飘到怀中的绣帕,帕子的价值不低,香气又引人遐思,他便觉得也许是哪位淑女对自己心动,这才扔了绣帕过来,有了这份思量,他在这边儿多转悠了几圈,想要发现那位淑女的踪迹,被不少人看到,最后就成了他杀人的人证,而那一方被他珍惜藏起的绣帕则成了最好的物证,害得他枉赔了性命。 既然知道剧情,庄延自然不会去捡起那方随风飘落的绣帕,也不会放过那个剧情都不曾揭露的凶手,精神力悄悄缠了上去,阻力轻微,然后那已经离开院子的年轻男子脚步一拐,竟是直接去京兆尹衙门敲起了大鼓,自首去了。 杀人者乃是刑部尚书之子,被杀者乃是其姨母的一位远房外甥女,投奔至此多年,容貌极美,性格却贞,不肯与人为妾,更不肯与之私通,最终被其奸、杀。 这案子不到一日便传遍了都城,杀人者亲自承认,并不改口,最终被判死刑,而刑部尚书也因为教子无方,最终被罢官,官场因此有了些动荡,庄父的嫡长子,庄延的那位嫡长兄,并没有因此升职,反而受了些牵连,被贬官了。 此长彼消,庄延不愿面对嫡母怨愤之态,以可自立为名,求果毅候允许其分家另过,并将庄母接去奉养。 纵然有了良妾身份,但庄母性子真柔弱,哪里立得起来,庄延只怕自己离开后她更被迁怒磋磨,索性决定接出另过。 果毅候本来不允,但后来庄延拿出了嫡母陪房换碗的证据,并若干内宅私事,庄父之所以久无庶子,便是因嫡母用了药物的缘故,更有若干男胎被害之事,此外还有公账上的一些龌龊。 这些证据都是庄延用了精神力作弊得来,他之前不愿如此,实在是因埃德蒙之死,庄延对直接用精神力影响别人有了阴影,轻易不愿这般使用,怕再害了无辜性命,星际时代大家都有精神力,埃德蒙尚且挨不住,这里的人,又哪里能够受的? 证据虽然有了,但提供证据的那几人,最后或死或疯,没有一个得了善终,而这件事,莫名被果毅候视为儿媳斩草除根的手段,恨她心性狠辣,不知暗地里害死多少孙子,转而允了庄延所请。 一年间,进入果毅候府,再从侯府走出,庄母过得好像梦一样,再次见到儿子的时候忍不住哭了,“我还以为再见不到你了!” 庄延知道庄母爱哭,但少见她哭得如此伤心,竟连庄父过来劝慰也不理,一味拉着他哭,他耐心安慰许久,后来又问,才知道这其中有些缘故。 庄母前一日突然做了个梦,梦见儿子死了,哭着醒来,梦中旁的事都记不清楚,唯独这一件好像真的一样,让人犹如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方。 小铃不在她身边,她身边的那几个丫鬟都是庄父正妻派过去的,没一个知心的,无人与她说话,见她哭泣个个都远远避了去,直到饭点儿再回来,如此一天,竟是让庄母愈发生出恐惧来,直到再见到儿子,方明白哪个是梦,一时间情绪上来,自然哭得厉害也不撒手。 庄延算算时日,那一日,正是剧情中原主被斩的日子,或许是庄母八字轻,又或者怎样的缘故,她竟然知晓了剧情中的事情,好在所知不多,不然就不是拉着他哭,而是要赶紧找和尚道士给他泼黑狗血了。 果毅候才觉得庄延好,此时他要离开,也不会让他真的一无所有,特意私下里给了一个房契,并不许他张扬,又给了些银票,这才痛骂他一顿没良心,让他赶快离了眼前。 新房子离侯府并不远,方便两下来往,就是大小上差了些,其他都是极好的,庄父很喜欢这宅子的精致,一月中总会过来数日歇息,偶尔也会与友人在此聚会,明明不是外宅,偏被他弄得好像外宅一样。 生活上没有困难,庄延便不怎么在意名声,是真名士自风流嘛!知道庄父也不会乱、搞——再怎样也不会把生有儿子的良妾送人,他便由着他快活,反正庄母也不曾因此觉得委屈,反而觉得这个家中她能当家做主了,偶尔也有些主见了。 庄延依旧在衙门混着,上次那么大的案子,从头到尾都没有他的影子,所以升迁也是没戏,他自己不觉得可惜,一日日清闲着。 到了十五岁上,庄父给他定下了一门婚事,对方是大理寺卿的嫡次女,好好的女儿家,不知怎么看中了他,非要成就这低嫁之事,庄父这里乐意之至,庄延的岳父却没有什么好脸色,冷着脸完成了婚嫁流程。 婚后,妻子貌美,性格娴淑,书画皆通,更有一手娘家人都不知道的好针线,一生至此,当无憾矣。 第72章 “姑娘,姑娘,可好些了?” 头上压着一方凉帕,微微的清凉伴随鼻尖的薄荷味道,躺在床上的她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迷茫着问:“我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中暑,姑娘怎么不早说,突然昏过去,吓死奶娘了。”三十左右的妇人一边说着一边亲自端了一碗水过来,“姑娘这会儿可醒了神儿,来,起来喝些水。” 随着奶娘的这句话,周围过来两个丫鬟,一个脱了鞋子上了床,一个在床边儿弯腰,两边同时施力,轻轻松松把人扶了起来,另有一个已经快速地塞了一个腰枕过去,容人倚靠。 一碗凉茶喝过,大理寺卿之女,江秋容已经清醒了许多,神色淡淡地道一声“倦了”,撵走下人,又睡了一场。 那一天是夏日很普通的一天,娇娇弱弱的姑娘家贪玩儿,在院子里头晒着了,中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能说昏倒有些吓人罢了,家中父母姐妹都过来看过,确定了没什么事儿,做母亲的狠下心肠要管教规矩了。 “眼看着都是要说亲的姑娘家了,竟然这么不稳重,说出去都要让人笑话,我都不曾听闻还有贪玩到让自己中暑昏倒的。”大理寺卿的夫人蔡氏这般说着,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小女儿,她统共就这么两个女儿,大的那个培养得极好,也就是太优秀,看着也太辛苦了,到小的这里,她就放松了些,谁想到这种事情还真的不能松。 说完这个,她便说了说以后的安排,正常的课业没什么可说的,大理寺卿家的家教差不到不识字上头去,主要说的就是规矩,力图让小女儿稳重到好说亲,哪怕嫁人后跳脱了,也只看个好婆家就是了。 蔡夫人的这一片心,到最后还真没白费,大约是受了罪知道羞愧了,小女儿老老实实地学规矩,半点儿苦累都不曾喊,倒让蔡夫人又心疼了,最后说起婚嫁事,不知怎地,小女儿口中竟多了一个男子名讳。 “庄延?你是怎么认识他的?”蔡夫人一番深究,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自家的教养也是没差的,断不会和外男有什么首尾,但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非他不嫁”,必然是要有些问题。 “他的画极好,我极喜欢他的画,而且,他”江秋容说着微微红了脸颊,大约是不好意思,低着头,用帕子遮了脸,跺跺脚一撒娇,扭头就回屋了。 后续的话奶娘代替说了,顺便交代了一下背景,无外是某日去首饰店转,路过五车斋,就瞄了那么一眼,正好看到那个庄延,那人的出身或多诟病,但他的外表是没得挑,再一打听,才华也是没得挑。 “谁给她打听的?”蔡夫人面现怒色,奶娘讪讪,在正要说亲的姑娘面前说这种事,还真是有些不尊重,但谁能想得到呢?她不就是一时多说了两句么,那少年人的确是很出色的。 “夫人勿恼,都是小丫头混说的,那人实在是生得好,气度也好,谁家见了都要脸红一下的。”奶娘开脱着,见蔡夫人神色缓了,又说了些庄延的好处,越说越觉得若是这般亲事,其实不错,也就是那人出身上差了点儿,其他的,哪里不好? 蔡夫人当时没言语,又过了一段时间,庄延分家出来,事情其实挺低调的,但内里头,若是有心人,总能知道个一二,又亲见过了那孩子,的确俊俏,再听说皇帝也召见过的,还曾亲口夸了,可见是不错,心思便浮动了。 再了解了解,名义上的那位婆婆且不必理会,自己把当家男人都得罪了,纵然儿子顶用,也没好脸管束庶子媳妇,至于那位不能叫婆婆的婆婆,是个性子软的,若有能干的,去了就当家也没什么。 至于公公,这个跟后宅女眷关系少,再者,人家哪怕是白身,还有个才子的名头,又是果毅候的嫡子,也不能说不妥当。 左右衡量过后,实在是拗不过女儿的心意坚决,蔡夫人无奈地叹着“儿女都是债”,亲自去跟丈夫说了。 儿女的婚姻大事,多半都是这么个流程,除非意外是丈夫看中了某人,多半都是妻子提议,然后丈夫再看,不反对,两家透个气儿,都没意见就定了。 结果蔡夫人刚好赶上了那个意外,她这里头先开了口,说完发现丈夫脸色不好,才知道他看上了个年轻人,正要说给自己听,她觉得听听无妨,就听了,没对比的时候还没觉得怎样,这一对比,对方除了嫡子出身比庄延强,其他的哪里更妥帖了? 愈发觉得庄延更合心意,颇有几分强势地定了,蔡夫人只用一句话就把丈夫堵住了,“你女儿就是喜欢,你能怎样?若婚事不谐,以后闹出事来,看你的脸面往哪儿放。” 若是大女儿,丈夫肯定拍着胸脯担保不会,但若是小女儿,谁家小女儿会斗蟋蟀玩儿的?虽然这段时间小女儿好像规矩了些,但那些不太规矩的事情都历历在目,他还真是无法不这样担心。 “婚姻大事,虽是咱们当父母的说了算,总要女儿也过得开心才好,那人若有别的不妥当,我就是死压着,宁可不嫁女儿了,也要让她改了心意,但如今看来,除了出身,其他都还妥当,甚至更好一些,如此,为何不选个更好的?有个才子亲家,再有个名士女婿,我觉得挺好。” 这年头,科举的人自然不少,但像真正有权势的人家,反而不会各个科举,人家圣人后裔也没全都科举,更不用说世家子弟了,大有那种“名士不上朝”的说法,也没哪个活得不快活了。 嫁女儿又不是养儿子,除非那等没儿子的,否则谁把女婿当儿子培养,只想着让女婿当官的。 蔡夫人道理通,最终胜利,颇有几分得意地迅速将亲事定了下来,一丝阻碍也无,顺顺当当的,唯独丈夫的脸色不好,妻子女儿都看中那小子,真看不出哪里好了,也就长得好看点儿,画画好看点儿,说话好听点儿哼,哪里都不好! 亲都做了,再不好也不能找事,各种不爽的大理寺卿只能摆摆岳父的谱,恨恨几声罢了。 江秋容于次年如愿嫁给了庄延。 盖头掀开的时候,纵然是之前曾见过对方,她还是微微红了脸,这般俊秀少年人便是自己的丈夫了,以后纵颠沛流离也无须担心受怕,如此,甚好。 美眸中一泓秋水几回翻涌,似有不能说之事百转千回 次日,正式成为当家女主人的江秋容拜见了公公和“婆婆”,庄母的性子之软令她也有几分诧异唏嘘,后来接过管家事也是顺顺当当,半点儿推脱都没有,同样没有任何的阻碍。 跟着一同过来的陪房嬷嬷都说,若这是正经婆婆,日子真是不用愁。 江秋容抿唇一笑,她本来就不愁的,离了那般寄人篱下的境地,她本事不比人差,哪里能够过得不好?便是这般尴尬局面,两个婆婆,相处起来她也是处处让人称道,便是想挑事的那位正经婆婆也说不出一个“不”来。 幸福的日子每日都让人笑开颜,她总能在一日日的相处中发现丈夫的好,感情一日日加深,直到那日怀孕,大夫说了喜讯之后,嬷嬷高兴之余便试探着问起了通房的事情。 江秋容微微收敛了笑容,说了一声“自有安排”,到了晚间踟蹰许久,才问了丈夫是否要通房,她纵然不喜,却也强忍着想,总是欠了他的,便是他喜欢哪个,给了便是,以后不知不觉间,眉心便攒成了一道道“川”。 温凉的指头按在眉心,按平了大川,语气含笑道:“我又不是要排场的官员,又不是什么富家子弟不差钱,你也知道我薪水几何,买画笔都不够,还养那许多人做什么?再者,我耐性不好,忍一个便够了,哪里能再忍一个,须知,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好啊,你这是说我母老虎了?”江秋容说着责怪的话,脸上却已经笑开了,捶打了他两下,被握住了拳头,“正是老虎才相配啊,若不然,物种不同,怎么成婚?我还想着要你生个小老虎出来呐。” 江秋容很久都记得那个笑容,真好看,真是再好看也没有了,她原以为这多出来的一辈子是要偿还那份冤屈之愧,成全他的淑女之思,却没想到,竟成全了自己的幸福,真是,怎么会这样呢,总觉得再也没有两清的时候了,不过也好,她也不想跟他两清。 一辈子的缘分怎么够呢?好容易得了这一辈子,便还想要下辈子,下下辈子。 一朝分娩,生下了个女儿,定下的乳名却是不变——小老虎。女儿长大后没少为这个抱怨,“我好好一淑女,任谁听到这小名,都以为是怎样霸道的人呐,真是冤死我了。” 她那时候摸着女儿的发,说:“傻孩子,女儿家,能够做母老虎,也是幸福的。”因为总有个公老虎不嫌弃你,喜欢跟你一辈子同床共枕,再不要那些猫啊狗啊的花花草草。 江秋容还记得女儿出生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灵魂出窍,又看到了上辈子的事情,那个时候她的灵魂似乎随着那方偶然飘出院墙的帕子飞了出来,又或者那帕子本就是因为她的灵魂想要出来这才飞出了那高高的院墙,然后落到了那个人的手上。 “哎呀,这是哪位佳人的帕子?”他喝了酒,红着脸,看到帕子入怀,不好意思地笑,好一阵儿才仰头去看,却没见到哪处高楼有人张望,却不死心,一圈圈在哪儿转。 回去后还傻傻地猜,是他在哪里表现得出色了,令人瞧上了?绣着粉色花朵的帕子被他珍之重之小心翼翼地收藏在怀,没人的时候拿出来看,摸过帕子的手都是期待的。 偶尔他也会自怨自艾,他的出身不好,那样的出身,是不可能娶得真正的淑女,为此他还对着帕子抱歉了一回,不能求娶何必误了佳人,但他终究舍不得丢掉帕子,最终也因此成屈。 那个时候,她又能够离开帕子了,便去看牢中的他,不复俊秀,已经拷打,他还是不认那罪名,没人相信他的冤枉,所有人都当他小丑一样的人物,嘲笑他想要个出身的野心,把他贬到淤泥里,认为他也是那样的一滩肮脏龌、龊。 言语中,也有人辱及绣帕的主人,也就是她。 他却为之争辩,明明被打成那样了,也知道那帕子成了物证了,他还是会说:“人死为大,明明她是受屈死的,你们怎么还如此口无遮掩,——我虽然没见过那位姑娘,但只看那帕子也知她心灵手巧,怎是我能攀上的,你们放着真凶不去抓,只会在这里冤枉我,侮辱死者,还是人吗?禽兽不如!” 没有人在乎他的言语,一个个都在嘲笑,甚至还有那等地痞式的人物笑着问他“牡丹花下死的滋味可好?” 他后来也明白了,哪怕他有个当刑部侍郎的嫡兄,哪怕他有个也被称为才子的生父,哪怕他的祖父其实也是那位英武过人的果毅候,但他只是个没有被认回去的外室子,比那些平民还不如,身份低贱,又算得了什么,怎能被人尊重。 一天天沉默着,然后在某一日昏迷过后被人拉着手按了个血手印,再后来,就是刑台之上一刀两断之时,他被迫低着脑袋,只能看着那一方地面,连她都不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什么,可有后悔捡了那方帕子,可有后悔之前的珍重,又,可有怨怼那让他白担了罪名冤屈致死的女子? 她看得见他的亲娘在哭,柔弱地倚在他的生父怀中,只看那男人的怜惜,便可不用担心他亲娘以后的日子了,但是,他呢? 她还是不敢看,生怕看到那死不瞑目的双眼瞪着她,深深怨恨 不知道是如何消散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成了大理寺卿的嫡次女,但在偶然听到他的名字后,还是执意要去看上一眼。 就那么一眼,确定了就是那个人,她便一厢情愿地决定嫁给他,上辈子他思而不得,反而为此受了冤枉,送了性命,她既然知道了,便把这一生陪他,无论好歹,不离不弃。 本以为是偿还恩情的,没想到他却比上辈子优秀那么多,竟是她占了便宜了。 每次想到这里,江秋容都忍不住偷笑,又感慨,上辈子的确是自己害了他,明明这般才华,最后却无人知晓,反而冤屈致死,这份情,她怕是还不清了,且容她下辈子还吧。 下辈子,她一定对他很好很好,让他欠她的情,追着来还,而她一定要先走一步,免得那一番悲痛,然后,下下辈子,对找来的他很好很好再纠葛生生世世,永无止尽。 紫荆花架下,头发已白的妇人在躺椅上静静地合上了双眼,右手自然滑落,一方绣花帕子悠然落下,嫩粉色的花朵盛开在角落,她一生只用这样的帕子,帕子上只绣这样的花,有人问她为什么,她笑:“因为幸运啊,能够遇上不能错过的人。” 希望你不记得,又希望你记得,这份缘,是上辈子留下来的,也要留到下辈子去。 第73章 每一次离开都会让人觉得惆怅,哪怕应该了无遗憾,但每当想起,那些情,那些事,总有些难忘。 坐在探出的窗台上,纱质的窗帘在身后轻轻飘荡,背带裤,条纹衫,还有一双黄底浅灰色的运动鞋,白色的运动袜比鞋沿儿高一些,露出一条边儿来,一晃一晃,偶尔会蹭到那爬墙的山虎。 “童童,童童”呼唤声从楼下传来,窗台上的男孩儿回头,半张白嫩的小脸露出来,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微微睁大了些,似乎在看是谁在叫他。 围着围裙的妇女走上来,见到坐在窗台上的小男孩儿,惊了一下,咋呼道:“童童,快下来,这么高,可不是好玩儿的!” 若是正常的孩子,猛然间被吓了这么一跳,就会真的掉下去了吧,是的,剧情中就是这样。 原主在八岁的时候因为顽皮跑到了窗台上往下看,正好后头有人叫,他回头,就看到保姆惊慌慌过来要把他抓下来,害怕被责骂,脚一滑,他就直接掉下去了,二楼,不算很高,但对一个孩子来说,足以把腿摔断。 见到出了事,保姆也着急,却又心存幻想也许只是扭着了呢?胡乱捏了几下之后还让原主忍着疼不说,她买了些扭伤膏药之类的东西给贴着,想着过些日子也许就好了。 原主的父母都是明星,忙着拍片忙着演戏忙着传绯闻秀恩爱,本以为对儿子是保护作用的不透露,在某些时候也成为了一种伤害。 腿伤被耽误了,保姆后来发现越来越严重,不敢承担责任,悄悄跑了。百忙之中不得不回家一趟的父母发现这件事,急慌慌让助理把孩子送到医院医治,但已经晚了,最终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小小的孩子就不得不当个瘸子了。 整整一年,都沉浸在这种伤痛之中,其后的日子,便是在没人知道他父母是谁的情况下被认为是孤儿弃儿,因为腿伤而别扭的走路姿势,遭到别人的嘲笑欺负。 这样的情况下,最终成长起来的原主成了一个阴郁的人,他沉默寡言,一张好脸孔却总像是打算害人一样阴沉沉的,任谁都不喜欢他,连他自己也不喜欢,开始是虐待动物发泄心中的暴戾之气,又从虐待动物发展到虐待别人来获得愉快,最后,死于吸毒过量。 “童童!”保姆还在叫着,她过来,紧紧捉着男孩儿的胳膊,好像拎着什么东西一样把人直接拖了下来,过于粗暴的动作让男孩儿的腿磕到了窗台,一个明显的淤青很快浮现在那白嫩的肌肤上。 男孩儿一声不吭,哪怕在站稳后被训斥了几句,又拉扯了几下,他还是一声不吭,再好看的脸,这样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时候也都会透着一种让人不喜的诡异,保姆又骂了几句,扯着男孩儿下去吃饭了。 饭桌上的菜色很丰富,大鱼大肉的,完全不考虑营养又或者其他,保姆盛好饭,自己先吃了起来,等吃的差不多了,见到男孩儿没有等她喂饭自己也吃了,还没有在附近播撒饭粒菜汁麻烦她清理,难得赞了一句:“今天倒是乖,行了,自己去玩儿吧。” 男孩儿溜下并不合适的高背椅,噔噔噔跑上了楼,楼上书房有电脑,他知道。 多少年没摸这东西,乍一操作起来还有些生疏,好在敲击了几下键盘之后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唯一不好的便是手指不够长,总有些敲击不到位,还要练练一指禅。 找了一个最大的社交网络,在上头注册了一个账号,实名认证是没办法了,他却有别的东西,父母的婚纱照拍下来发上去,自己的照片发上去,还有腿上的伤痕,几张图片之上只有一句话——“你们,真的爱我吗?” 收拾出了一个小背包,他也是上过小学一年级,参加过夏令营的孩子,他有那些儿童用的野营装备,不是原主的他还有着成熟的灵魂,知道怎样选择自己的生活。 如果是别的情况,星二代的话,也许都会选择当明星吧,毕竟基础摆在那里,想要开始太容易,父母积累的人脉都是他可以轻易动用的资源,连从小卖萌招来的叔叔阿姨都可以成为以后的忠实粉丝,实在是很不错的选择,简单,不伤脑。 但,突然就不高兴了呐,为什么他要咽下所有的苦,笑给别人看呢?他想要过自己的生活,自在的生活。 好像是迟来的逆反,又或者是未泯的童心因为孩童的身体而恢复,他突然想要去流浪,有目标地流浪。 拆下墙上装饰用的麻绳编织的渔网,扔掉那些小帆船和救生圈,把麻绳的一端绑在床脚上,其余抛出窗外,不用太长,只是二层楼而已,有一定的距离跳下去也不会受伤,他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安全着陆之后,再次回望了一眼这座漂亮的小别墅,拿着自己的智能手机,在楼下拍了一张自拍照,发送到网络上,配上一行文字——“从今天开始,做一个自由的人。” 一个小小的刚注册的账号,会有多少人关注呢?几乎没有人留意到,这样一个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还可作为保护的家,独自走入了社会的丛林中,他会遭遇什么,又会怎样应对? 只要看到,就必然会关注,这个叫做董睿桐的孩子就这样走入了大众的视线,开始了他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 这期间,除了网络,与父母毫无交集。 “花很美,风很凉,我看见小小的虫子安静地在花心休息,或许那是它的床” 照片是一朵花,很普通的花,花心那黑色的小虫子不知名,称不上美,但配着那样的文字,还有那孩子认真观看的模样,总会让人觉得,啊,其实还是很美好的——如果忽略不远处那作为背景的小帐篷。 “如果树也是一种人,那么,他们一定是巨人国来的,只要安静地站着等待阳光雨露,就一定会生长到那样的高度可真是懒啊!” 捏着面包的孩子嘴角还有着淡淡的奶渍,他靠在树上,给自己和树来了一个合影,顺着自拍杆的距离,好像也能丈量他和树的距离,并没有那么远。 “这里连阳光也宁静。” 寺庙的头顶被阳光沐浴着,檐角下,张开手的孩子好像在承接那些阳光的播撒,橙色的光芒下,看不清他的面容,不知道会是怎样的表情。 “怎么样?找到了吗?” 面容漂亮的女子画着精致的妆容,即便能够从她的眼中看出焦急来,但她的面色跟憔悴没有半分关系,即便经常在荧幕上看到她的形象,眼下也觉得现实中的她并未见逊色,但,此情此景,总让人有着微微的不适,是真的关心吗? “怎么还找不到?他只是个孩子啊,你们都是大人,那么多人,那么多摄像头,那么多监控,怎么都找不到呢?你们真的有去找吗?”女子指责着,声音哽咽,似乎十分担心着急的模样。 但,不知道是不是看她演戏看得多了,此刻看来,这一幕也很像是一出戏,让人无法感同身受。 “抱歉,我们的人已经去了,那里的和尚说他已经走了,那孩子在那里挂单了几天,不是白住的,还写了很好的佛经。” 说话间,已经退后一步的年轻警察拿出一本经文来,是仿古竖写的那种,毛笔字很沉稳,好像那些和尚说的一样,这是天生的佛子。 “这是他写的?” 一直坐在沙发上的男子这时候站起来接过去,翻开看了看,不是那种泛泛地翻,而是很认真地翻开了一页,一字字看着。 他的胡须已经有些长,又不曾好好地打理,这时候有种沧桑感觉,但是看到这些字的时候,他又精神起来,仔细看完一页,合上了之后说:“写得真好——我从来没有教过他写字,一次都没有。” 正常的父子之间,可能父亲会查看儿子的功课,而他,从来没有那个时间,偶尔回来几次,顶多是亲亲抱抱举高高,其他的,连游乐园他都没有带他去过,只怕被人认出来会吓到孩子。 他以为这个年龄的孩子,还不懂得明星是什么,不懂得为什么会有一大堆人来围拢他们,甚至有些激动的粉丝还会撕扯他的衣裳,他都不会明白,只会觉得害怕,但 隐藏并不意味着保护。 闭了闭眼,年轻的父亲诚恳地道了一声谢,说:“辛苦你们了,童童很聪明,但他还太小了,我真的很担心他。他这么小,还不知道人心多么险恶,而他的身份又已经曝光,无论是怎样,总会有人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揣测人心,但我总是忍不住,麻烦你们了,请你们尽快找到他。” “您放心,我们会尽力的。”年轻警察这样说着,脸上也挂上了担心的表情,又安慰了几句,方才离开。 到底还是年轻,转身后,脸上的担心当然无存,年轻警察摘了帽子,摸了一把额上的汗,笑着跟同事说:“到底是基因好,那小子不仅长得好,还聪明得过分,咱们光跟着他屁股后头转了,连影子都没摸着,他到底是怎么躲开的啊?难道真的会隐身不成?” 茫茫人海,想要藏一个人或许很容易,但这个董睿桐不一样,他时常在网络上曝光自己的照片,每一张都是线索,时间日期,还有照片中的景物,细心的总是能够发现一些线索去追踪,但,每次都追不着还真是 “要我说,断了他的钱不就行了,他肯定回家了。”同事说了个好主意,可是转头就自己否掉了,“不行,还真不行,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已经很难了,若是再没有钱,吃什么喝什么,总不能逼着孩子要饭或者做坏事吧,真是” 遇到过多少案子,哪怕是大型的诈骗集团呢?也没有这次的棘手,轻不得重不得,明明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寻人啊,线索那么多,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完全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挂叫做精神力,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无论他们部署多少警力,多么严密,在那孩子的“眼”中,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只要绕过去就可以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不可能做到无缝链接的。 “你说,他到底是想要回家,还是真的不想回家呢?”年轻警察突然问了一句。 “我说?我要是能说,我就是心理学的博士了,你不是专修心理的吗?你怎么看?这孩子到底怎么想的?”同事一边问着,一边忍不住吐槽,“因为保姆虐待愤而出走?到现在看来,他做事很有条理,完全不是那种冲动型的,再说,这都几个月了?就是冲动也该冷静了,他还在继续,那,难道真的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被他折腾得,我tm也想去看世界了!” 永远不要小看明星的社会关系,这样的小案子,若是放到别人那里,寻不到过段时间也就那样了,那么多贴寻人启事的难道都没找过警察吗? 偏偏事情到了这里不一样,上头有人盯着,想要放松也不能,偶尔问起来,没有结果谁都脸上无光,事情不是亲自做,都不会知道有多难,他们组最开始的时候十个人连轴转,大案要案组也就是这个架势了,结果呢,那么多老干警铩羽而归,那可是连在逃犯都能找出来的老干警啊! 到了现在,自持身份,不想丢面儿,众多原因造成了年轻警察顶大梁,也不是胡乱找人,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呵呵,这么兴师动众分析一个孩子想什么,恕我等凡人无法理解。 “我不知道。”年轻警察一摊手,回答得极其无辜,他要是知道,不就早都找到人了吗?谁知道那孩子下一步会去哪儿? 天生佛子啊,那份让大师都称道的灵性,或许就是无法预测的原因吧。 第74章 深山之中,暗夜无灯,在那些远离人类的深林之中,唯一能够照亮的月光都无法穿透那层层叠叠的枝叶,照射到那铺满腐叶地衣的潮湿地面上。 董睿桐安静地立在小帐篷前,他离开家中已经有两年了,这两年,寻人的力度从重到轻,他偶尔还是会到有人的地方去转转,联网看看情况,所以知道那对明星夫妻又恢复了正常的拍片生涯。 之前热热闹闹的寻子事件,好像从没有发生过一样,董母还是那样的玉女套路,倒是董父,换了硬汉风格,出乎意料地受欢迎,从一部警匪片中的大反派崭露头角,据说还有望夺冠。新闻上的图片,董父精神奕奕,哪怕有了些短须,却被人说更有男人味儿了。 与之相对应的,董睿桐这里,最初红红火火的粉丝少了很多,那些粉丝多半都是关注董睿桐身为董家儿子身份而来的,后来看到他露脸的照片不多,也都是些孩子话的短句,并不见怨恨父母又或者别的恩怨情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人也都离开了,无论是劝他回家的,还是责怪他不懂得父母辛苦的,都离开了。 没有人能够坚持不懈劝一个人两年的,何况,那些人,都把他当成了不懂事的孩子,既然如此,跟熊孩子有什么好说的? 至于一些专家在下头留言什么教育问题,儿童心理问题等等,董睿桐向来都是视而不见的,后来随着他的账号热度下滑,那些专家也不见了踪影,如今能够留下来的粉丝,则是一些喜欢自然风景,同样喜欢他的文字图片的人。 董睿桐对此没什么感想,说欢喜,或许有些,毕竟人是一种群居动物,能够短暂离群索居,但还是需要交流的,他偶尔会回复这些粉丝的关心,感到自己并不是那么孤独,但事实上,他还是一个人。 寻人力度最厉害的时候,即便有着精神力的帮助,他还是需要远离人群,然后发现了这个世界,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 好像他当过和尚的那个世界,同样是现代的背景,很多人庸庸碌碌,一辈子都是朝九晚五,想着双休旅游之类的事情,但另一部分人,却在挖坟掘墓,发现墓地中各种不科学的现象,同时跟一些非人类争斗,彼此之间,矛盾而统一,互不侵扰,偶有交错。 这个世界,最初,董睿桐以为是个很普通的世界,剧情中,原主的一辈子也就是个问题少年成长史,最后悲剧别人也悲剧自己。 正是这样普通,他才敢仗着不是很强的精神力独自出走,而完全不担心遇上绑架拐子等问题。 是的,不是很强,每个世界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哪怕这是属于灵魂的,但最开始,都不会很强,好像是身体和灵魂还有一个适应期,在这个过程中,精神力存在,但是无法发挥强大的作用。 而这个世界,压抑格外厉害,董睿桐想,可能是因为他这一次是孩童的缘故,身体太小了,所以太强大的精神力不得不压抑下去,不然,恐怕就要爆炸了吧。 那可真是不美妙。 现在还好些,随着他的成长,精神力终于恢复了大半,他也终于敢到这个地方看看了。 这处深山并不是他这两年发现的唯一一处,也并非什么名山大川,又或者著名的景区,只是一座寺庙的后山而已,那寺庙也早就荒废,这里的交通不便,曾经的山里人都在往城市里搬,更不用说山中寺庙了。 这年头,也不是那么多人想当和尚的。 深山很普通,董睿桐虽然没有往那个地方走,但附近都走了走,就是很普通的山,很普通的林子。如果深、密算特点的话,那它还是很有特色的,但精神力扫过去,却立刻能够发现不一样的一点,好像暗夜中的萤火之光,虽然不耀眼,但也不可能被忽略那唯一的一点光亮。 那里一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 曾经跟着张仁他们,董睿桐也学到了一些东西,复杂些的比如周易八卦什么的,哪怕能够理解,却还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但其他的,基本的寻宝判定,他还是敢试一试的。 更何况,精神力这种外挂他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若是特别危险的情况,哪怕是爆炸呐,撑起一个精神力护罩,短暂保护一下自己,也是可以的。怎么想,也都比普通人厉害许多了。 艺高人胆大,董睿桐历经几世历练,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胆小怕事,总想着能避则避,难得碰到这样的情况,若是真有什么宝贝,路过而不取,岂不是浪费了这缘分? 对因果之论比较笃信的董睿桐一样很看重缘分这种很玄的说法,想来想去,还是在准备好后过来了。 无论发现什么,好的坏的,他都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此时哪怕夜深林密,有些幽深恐怖,但他行走的步伐却极稳,不知不觉,又有了当和尚那时候的习惯,把挂在手腕上的香木珠串捏在手上一步一颗地转 然而,并没有什么宝贝,只有一条绿得发黑的小蛇悠悠地吐着信子,不到儿臂粗细,两颗绿豆眼,黑暗中发着幽光,看起来似乎有几分可怕,奈何,没毒。 它盘在那里,见到人来也不激动,扭头看了两眼,似乎觉得没趣,又继续趴着了。 董睿桐没有妄动,反复用精神力确认了几遍,就是这条小蛇,这才不得不承认,这可能是个修炼未成的妖? 妖这个物种,他从未见过,当年的芝兰玉树应该算是精吧。妖应该是指那些动物修成的人形? “哪里来的小娃娃,真是胆子大,怎么还不走?”小蛇吐着信子,发出嘶嘶声,又扭头看过来。 董睿桐微微瞪大了眼睛,他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以为自己幻听了,所以,这东西会说人话?不,它还是在“嘶嘶”,只不过他听懂了。 哦,对了,精神力! 醒悟了的董睿桐脸上露出笑容来,此时应该插播广告:我有精神力,外语不用愁! “不是疯了吧,怎么还笑?他那小身板儿,难道是来抓蛇的?不怕我咬他吗?看他皮白肉嫩的样子,一定很好咬——哎呀,可惜我是修佛的,不吃肉,罪过罪过!” 小蛇嘶嘶了好一会儿,颇为苦恼地样子在自言自语,模样竟然有几分可爱?尤其是那偏头的样子,真是,太萌了! “蛇还有修佛的吗?你什么时候开始修的?” “当然了,我都修了两千多年了!”颇为骄傲地扬起了身,好像挺胸膛的感觉,小蛇嘶嘶说着,说完才反应不对,是谁在说话,难道是这个小孩儿? “是你在说话?” 被一条冷血动物的目光盯着,哪怕知道它不咬人,也无毒,但感受还是不太好,董睿桐眨了眨眼,说:“是啊,你不是也在跟我说话吗?” “啊啊啊,怎么有人会说蛇语?咦,不对,他还是说的自己的话,但你再多说两句,我判断一下,怎么个情况!”小蛇一激动,挺了挺身子,好像要攻击的样子冲过来一些,然而,他似乎顾忌着什么,并未完全伸直,还有小半盘在那里,好像稳稳扎根了一样。 但,或许是它起身多了些,剩下的那部分已经能够看出轮廓来,其中有一节鼓起来一块儿,好像怀孕了一样。 董睿桐也是看过动物世界的,知道蛇吃东西都是囫囵吞的,所以鼓起来一定不是怀了蛋要生,而是吃了的东西不消化,现在还在那里。 它自言自语的时候没必要骗人,都说修佛不吃肉了,那,它肚子里未曾消化的是什么?那样的轮廓怎么也不会是一根草又或者一片树叶,难道是果子?又或者,舍利? “说什么?难道我们不能交流吗?”董睿桐再次眨眨眼,存着故意卖萌的成分,把小眼睛眨得也显出可爱萌来,无辜地看着小蛇,好像涉世未深的孩童,天真愚蠢。 “啊,能,当然能了!我们本来就能够交流。”小蛇信誓旦旦地说着,完全没想过这样简单的自相矛盾的话会不会被人听出来。 哪怕已有两千岁的高龄,但它自从“得”了佛宝舍利,就一直在这里待着,从未外出,也未曾与人交流过。 偶然路过的那些人,以前还有樵夫或者猎户,但这些年人都不见,剩下的那些生物又完全不能交流,它的世界相当单纯。 但,智商这种东西真的是天生的,它很聪明,否则也不能得了佛宝,只是不知世情,再聪明也无法妥当应对,有的时候,自以为占便宜,可能只是不吃亏。 此时此刻,多年的寂寞让小蛇下了一个“拐带”的决定,花言巧语地让董睿桐在此安营扎寨,说了不少的好处,而董睿桐也果然动心了,犹豫了几次便同意了,为此小蛇还特意展露了一番空间神通,凭空变出些鲜果给董睿桐吃。 董睿桐乖巧地捡起果子擦干净,先给小蛇吃,见它不吃这才自己吃,一边吃一边听小蛇吹嘘它胡编乱造的各种神异见闻。 说得高兴,两个(人)还交换了名字,小蛇的名字很奇特——阿黑蛇,确定这不是别人害怕惊叫“啊,黑蛇”才有的名字吗? 第75章 动物还是比人单纯,跟阿黑在山中住了不过一年,这条蛇就把自己的老底断断续续都“告诉”给董睿桐了。 阿黑蛇其实只是一条普通的小蛇,有些不普通的就是它比较聪明,然后在两千多年前,那个时候这地方的这座寺庙还是很兴盛的,叫什么宝光寺,来来往往的人能把山头都踏平了,据说很远地方的达官贵人也会来。 而吸引他们到来的原因就是宝光寺内的高僧,还有那赖以闻名的佛宝,那真的是一件宝贝,曾经还有一座高塔专门存放,每到夜间,高塔上都会像月亮一样发光,被周围的人当做是佛光普照。 阿黑蛇那个时候或许已经有些模糊的灵智了,感觉到了一些好奇,又或者说那佛宝对一些生物也是有吸引力的,于是小蛇刺溜爬上了塔,在那里蛰伏了很长时间,靠着僧人供上的瓜果存活,终于逮到了机会,偷走了佛宝。 佛宝是一颗珠子,最初的时候或许比现在还要大一些,小蛇那时候比现在还小,能够吞下那么大的东西全靠蛇口就是那样的特性,但想要拖着那样大的东西顺利爬行逃亡可就不容易了,好容易逃出寺庙,阿黑蛇就在附近找了洞穴钻了,硬生生把自己活埋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它好像是睡了一觉,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宝光寺已经衰亡了。 没有人来逮它,它拖着那东西又爬不快,还有被人发现的风险,阿黑蛇睡了一觉又聪明了许多,知道了怀璧其罪,便决定等到佛宝消化掉了再动弹,这一等就等了两千多年。直到现在,那佛宝也就只小了两三圈儿而已,可想而知,等它完全消化,恐怕还要再来个几千年。 “你有没有想过,是你的方法不对呢?”这样说的时候,董睿桐正在吃蛋糕。 西式糕点特有的甜香,还有上面点缀的诱人的果肉,都深深地吸引了阿黑蛇,它一口一个吞得极欢快,在董睿桐看来,很有些囫囵吞枣的意思,但,蛇就是这样吃东西的,让它细细品味太不现实。 “不可能不对,你看,我现在有这么大的地方能够放东西了。” 阿黑蛇用尾巴比划了一下,圈出一块儿地方来,表示自己的空间大小,这个空间董睿桐并不能够用精神力感受到,很是奇妙,若是人类能够修炼,他也很想要一个,随身空间啊,放东西的确方便。 若是再遇到末世,这也算是一个外挂了。 “还能这样”阿黑蛇又比划了一下它最熟练的一种暂且称之为法术的力量,只见树上的一颗果子忽悠悠下来,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拿着,送到了董睿桐的面前。 董睿桐不客气地接过来,擦擦果子就咬了一口,那么高地方的果子,通常都比较甜。 蛋糕有限,吃完了之后,阿黑蛇又熟练地撕开了一个包装袋,开始吞里面的牛肉粒,比起蛋糕的大小,它现在就像是嗑瓜子一样,一口一个还要先撕开包装,同时抱怨:“你们人类就是麻烦,一个吃的还一层一层地包着,吃起来多不方便啊!不过味道真的不错,嘶,真辣,就是这个味儿,真带劲儿!” 看着阿黑蛇用尾巴辅助撕包装毫不费力的样子,董睿桐想,它其实就是因为这些吃的才跟自己关系这么好吧。 不是说不吃肉的吗?牛肉也是肉啊! “我前天才看了营养学的书,那上面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你看,清水煮白菜是一种吃法,酸辣白菜也是一种吃法,还有炖菜什么的,但这几种吃法,你知道哪种能够保留更多的营养吗?你这样的吃法,可能只是吸收了一小部分营养,这样效率才低下的。” 董睿桐言之凿凿,他并没有太大的功利心,只是好奇,想要看看那佛宝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说自己拿走,至少以后遇到了,起码知道是个宝贝可以不要放过。 这一年,他跟阿黑蛇住在一起,别的没感觉到,但在他身边钻研佛经的话,确实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么说吧,如果当年他当和尚的时候身边能够有这么个存在,那么,即便是在那个飞升不存的时代,他觉得自己也是有望实现长生不老的。 那样,也许还能跟芝兰玉树多相伴一段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世界限制,芝兰玉树那样的存在,明明有了灵智,也可以树身移动,把自己移栽到别的地方,但却还是树,哪怕是棵漂亮的树,但它还是树,不能和人说话,不能跟人交流,而那个世界上在最后的最后,董睿桐曾经试着在那个世界上寻找,即便鬼怪有,僵尸有,但同样的一棵树却是再也找不到了,也就是说以后它只能孤零零一个,孤独寂寞。 想到那样的情况,董睿桐心里轻轻一叹,若是当年知道是这样的情况,是否还要度化那些怨魂,那些与它相伴多年的存在,无论是不是不好,至少还是能够让它解闷的。 “是这样吗?”阿黑蛇一愣一愣的,完全信以为真了,说着就吐出佛宝,淡淡的白色光芒并不是那样清冷,有些微温凉之意,董睿桐好奇地看着,却没有贸然接近,而是问:“我能摸一下吗?” 虽然是从蛇肚子里吐出来的,但珠子上一点儿不干净的痕迹都看不到,反而让人见之心喜,身心舒爽。 阿黑蛇犹豫了一下,说:“你可以摸摸,轻轻的啊!”这样说着,它的尾巴还是圈着那珠子,似乎一有不对就要拿回的意思。 董睿桐自然知道它把这东西看得极重,而这东西也确实神妙,否则,一条普通小蛇又哪里能够活了两千多年而不死,还有了诸般神异法术。 没有拿起珠子,而是伸出手指摸了摸珠子的表面,刚一接触有些沁凉直透心底,好像整个人都被洗涤了一遍似的,格外舒坦。 董睿桐忍不住微微闭上了眼,安静地感受这一刻的美妙,同时还用精神力试着触碰那佛宝,感觉连精神力也像是被泡在温水中了一样,实在是太舒服了。 同时,脑子里曾经背过的那些佛经不自觉地一条条刷出来,让他情不自禁地开始默念起来,越念越清楚,佛经中的各种含义都像是一条条清楚明白地在眼前演化了一遍似的,从未有过的通透。 “哎哎,你在做什么?” 两千多年,哪怕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但阿黑蛇还是跟这珠子的联系最为紧密,董睿桐那边儿进入状态之后,它马上就发现了,并且很警觉地迅速把珠子吞入了腹中,速度快的,还含住了董睿桐的手指。 被它一吵,董睿桐从那种玄妙状态中醒了过来,见到对方那好像要攻击的模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抽出手指解释道:“不知怎么回事,一碰到这珠子,我就想到曾经背过的佛经,不自觉沉迷了。” 这个解释很能过关,阿黑蛇信了,还骄傲地昂起了头,说:“那是我的宝贝,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动!更不能跟我抢!” 董睿桐赶紧表示自己并没有抢的意思,哄了好一会儿,又许诺下一回多买些它喜欢吃的牛肉粒,这才跟阿黑蛇和好。 然后,话题又回到之前,董睿桐试探着提议:“你不想出去看看吗?你上次不是还说那个女星像是狐狸变的吗?你看她修炼成那样,是不是就因为她做了明星的缘故呢?” 董睿桐随身带着的智能手机在被阿黑蛇发现之后就成了它的专用,又能看电影又能看新闻,阿黑蛇的智力还是很够用的,没用多长时间就学会了人类现在的简体字,虽然它还不能写,但是看看新闻还是够用的。 偶然间,看到娱乐版的那位女星,当时就说那女星好像是狐狸变的。 这种通过照片看原形的方法太玄妙,阿黑蛇无从解释,董睿桐也只是讶然了一下也没再探究,他见多识广,大概知道信仰之力也是能够修行的,而明星自然是最容易圈粉的,比起办个邪教还要完整教义什么的,明星只要脸好就能有人爱,简单多了。 当然,阿黑蛇没有人形,董睿桐也不建议它用这样的方法,动物明星有,但影响力绝对不会太大,信仰之力少了,必然也没什么用。 再者,按照阿黑蛇现在的进度,它虽然是个异类,却是正经修佛的,贸然走上歪路也不太好,只不过 “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了,我要离开了,要不然”就要被逮到了,这次去买东西的时候,董睿桐就发现了几个熟悉的精神力,都是曾经围堵过他的警察,所以“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黑蛇很是犹豫,它是很喜欢这个人类了,但蛇也是恋家的,它最初的家在哪里已经不记得了,但在这里,它待了两千多年,早把这里当做了家,连那山上的废弃寺庙也是它后来在照顾着,虽然照顾得不怎么样,该塌该坏的地方都没坚持住,但 “我以后让你摸宝贝,每天一次,就一次啊,你、不要走了。”阿黑蛇的尾巴勾了勾,做出一副想要拉人的动作,却又没有真的拉上来。 董睿桐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跟阿黑蛇说了其中的缘故。他不想要回到那个家,这都过去几年了,他要回去,早在他们大张旗鼓找他之心最热的时候就回去了,那个时候失而复得,谁都会珍惜的。 而现在,他们都已经适应了没有他的生活,似乎还有了一个孩子,那他再回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倒不如继续在外面,也许还能发现一些跟阿黑蛇一样的存在,又或者别的什么。 第76章 “你想去哪里呢?” “你要去哪儿?” 同时问出口后,一人一蛇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董睿桐先开口:“我在这里待得很久了,暂时也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不过咱们可以边走边看,我先买一个包,你可以在包里,由我背着走。” 阿黑蛇对所有买给它的东西都很感兴趣,闻言立刻翻起了购物网站,然后指着一个背包点名要那个。 那个背包是黑色的,尺寸有些大,董睿桐跟它讨价还价一番,终于买了另一个小包,不过那个大背包也买了,给阿黑蛇装零食用,它还可以把背包收到自己的空间里,完全不会占用地方增加重量。 东西都买好后,董睿桐再次艳羡地看了一眼阿黑蛇,然后把它放到一个斜背的深蓝色小包内,它的尺寸其实并不太大,但到了包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抱怨:“我的尾巴都伸不开。” 董睿桐安抚了几句,心里暗道,等你尾巴伸开了,那就不是背包,而是棒球袋了,或许还不太够长。 有了阿黑蛇的空间,董睿桐自己倒是无事一身轻,除了那么一个小包,其他的东西都不用装了,显得轻便了许多,别人寻找的时候也不会刻意看他一个好像放学回家的小孩儿。 每次走上大路的时候,董睿桐要不然跟着某个单身的大人走,要不然就跟某个小孩儿尽量拉近距离,减少被坏人盯上的可能性,这也是为了减少麻烦。 而到了住宿的话,小孩子就有很多的不方便了。他没有身份证,如果一旦查证身份,很快就会被送到父母身边,而他又不想回去,那么,正规的旅馆酒店都不能住,那些地方若是看到一个小孩子去住,也会觉得很奇怪,本着负责任的心思也会查一查他的来历的。 这样一来,能够挑选的地方就变得少了,他又是个孩子,连成年人都知道的洗浴中心,娱乐会所之类的地方也不能去住,剩下的网吧,正规的严格的也不可能让他一个孩子进去,所以,帐篷还是很有必要的,必要的时候可以露宿。 他的身高这两年长了些,当年的小帐篷已经不适用了,他再买的时候就买了一个成人帐篷,这样也有好处,搭起来的时候一般没人去查里头到底住的是大人还是小孩儿。 城市里头的人做什么都不稀奇,人家愿意自己搭帐篷住公园,谁管得着啊! 也有些好心人注意到他一个孩子在外,会问一句这是谁家的孩子之类的话,这种关心出于好意,虽然有些不想回答,但董睿桐还是很努力地编了瞎话,比如说就是附近小区的,这是为了提前体验野营之类的话。 虽然别人不是很信,但这年头,谁会对谁认真负责。 偶尔,会有片区的巡逻车开过来询问一二,董睿桐的演技还是比较过关的,多数都能糊弄过去,实在说不过去了,趁机溜走就是了,大人一般对小孩儿防备比较少,也没想过会有被孩子糊弄的时候。 但,到底还是麻烦太多了,所以,董睿桐每次在城市购买了必备物资之后就会尽量远离城市。 在没有阿黑蛇之前,想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毕竟食物什么的,就算他尽可能多带,以他的负重程度,背上一个帐篷还有被子等杂物之后,想要多带的食物也有限。 他其实也可以尝试自食其力,但这年头,就是深山老林里头都碰不到小白兔了,不要说其他地方,恐怕连田鼠都没有,打猎都找不到猎物。 现在好些了,阿黑蛇的空间被充填了大量的物资,而阿黑蛇对此毫无意见,因为董睿桐很大方地表示这些放到它空间的东西都算是它的了,只要能够让董睿桐使用就可以了。 至于不能重复的食物,董睿桐也保证以后都会买新的回来,保证不让阿黑蛇饿肚子。 自从尝过人类那些垃圾食品之后,阿黑蛇都不知道自己以前那两千多年是怎么过的,竟然真的只是啃野果子就饱了吗? 现在要是让它远离那些垃圾食品,真是比要了它的命还痛苦,这也是它犹豫再三,还是跟着董睿桐走了的缘故。 能够碰到一个听得懂蛇语,还能够不怕它,给它买吃的的人,哪怕阿黑蛇再单纯,也知道这样的缘分不可求,放掉了才是自己傻,肯定会后悔的。 至于董睿桐会不会存坏心眼儿害它,开玩笑,阿黑蛇也是很聪明的好吗,它才不会中了人类的诡计。 “我们住寺庙怎么样?”董睿桐指着远处的一座庙宇问它,遥遥地,已经能够看到那金顶一角。 “不,不去。”虽然对寺庙很有感情,但那是对宝光寺,对其他寺庙,阿黑蛇还是敬而远之的,哪怕它感受不到什么威胁的气息,但它还是心虚地不敢进去。 “可是,我听说这家的斋菜很好吃啊,想要尝尝呐” “很、很好吃?”阿黑蛇觉得自己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有肉好吃吗?什么,你说修佛不吃肉,不不不,你怎么没听说过“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呢?那才是修佛的正确打开姿势! “是啊,你看,是不是很好吃的样子?”董睿桐不仅说,还拿了新买的智能手机,点亮上面的图片给阿黑蛇看。 “是很好吃的样子啊,那,咱们就去吃吧,赶紧去。”阿黑蛇说着不耐地拍了拍尾巴,拍得小包啪啪作响。 董睿桐满意地笑了笑,对于一个吃货,最不能拒绝的就是食物,哪怕是素斋呐,好吃就行。 这座寺庙香火还算好,保留着一些老建筑,这也是香客爱来的原因,不是山中有寺庙就一定会有人来,一来要这里风景好,二来要这里历史久,三来么,自然还是要有好吃的。 当然,这种食物未必是寺庙里头的食物,寺庙周围也是很热闹的,随着旅游业的兴盛,各种酒店饭店都学会了开发景区,如果看到寺庙周围一圈儿饭店也完全不必惊讶,反而可以试试看,说不定真会有什么名菜。 董睿桐也不是纯粹忽悠阿黑蛇的,他选择住寺庙,自然就有让人不能拒绝的理由,无论是他脑海中那倒背如流的一本本佛经,还是流利的梵文,亦或者佛理辩解,他都完全不会怵。 所以他借住寺庙的时候通常都会先拿出挂单的说法,若是人家见他年龄小,善心一发同意了,自然是皆大欢喜,若是不然,他也是拿出了“砸场子”的准备来舌战一番的,这一套先礼后兵,迄今为止,无往而不利。 寺庙中好歹都是修行人,多少都会有些肚量,即便是说不过他,也不会真的跟他计较,反而还会好好招待,继续探讨一下佛理,这个过程中自然也少不了一顿丰富的斋饭。 说实在的,僧人的素斋,做得好了那是真的好吃,若是不好,顶多也就是白馒头就水,没什么好抱怨的。 说定了行程,董睿桐就拦路招车,他年龄小,给上几个笑脸附带金钱开路,多半都有顺风车搭乘。 少不了还要被盘问一番为何一个人出来,他每次都会说自己是附近的小孩儿,常来常往,今天是走累了才搭车的,顺带还会普及一些众所周知的附近旅游景点给大家,也不会惹人厌烦。 这一车人是来旅游的大学生,听闻这边儿的平安符很灵,这才上来看看,当然更主要的是这边儿的风景好,他们过来玩儿的。 这些人都是社交网站的主要用户群,一开始他们还被董睿桐给蒙过去了,后来一个女生摸出手机摆弄了一会儿,“啊”了一声,认出了董睿桐的身份,当场就说了。 一下子车上就炸了锅一样,星二代啊!这种传闻中的生物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生活中,这么近的距离?! 一时间,学生们就有些控制不住地询问他父母的一些问题。 因为阿黑蛇那段时间霸占了董睿桐手机的缘故,他跟网络脱节了很久,虽然这个月才买了新机子,但有些新闻过去了是不会再播出来的,尤其娱乐圈那个更新换代极快的地方。 听到学生们七嘴八舌问的事情,董睿桐才知道一件事,他以为过得很好的父母一家似乎正有些麻烦,母亲因为被爆戏霸和在片场欺负人耍大牌等问题正陷入低谷,而父母的感情,本来怀着孕的母亲似乎被爆料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还曾被报道抓到一张跟别的男人过从甚密的照片 董睿桐皱紧了眉头,他到底是人家的孩子,这一段因果是断不了的,所以总要关心一下。 见他面色不好,大学生们识趣地不再追问,还有人见他没什么行李,递过来吃的喝的,还对刚才的那些话表示了抱歉,八卦什么的都可以,但戳人伤疤揭人隐私就有些不太好了。 董睿桐表示接受,喝了一口水,目光不离开手机,继续查阅之前的新闻。 阿黑蛇忍不住这份安静,探出头来一同看,被人发现它的存在,又引起了一阵骚动,好在它一看就是无毒蛇,虽然颜色黑了些,似乎不太好的样子,但也不是没有人养蛇当宠物的,在董睿桐表示它无毒之后,还有养过玉米蛇的妹子送上自己的蝴蝶结给它扎上。 黑色的蛇身配着粉色的蝴蝶结,它自己还不断地挺身子好像炫耀一样,但董睿桐只是笑了一下,没有多加理会,把新闻都看过一遍又让阿黑蛇瞅了瞅,确定没什么非人类的问题,这才安心了一些。 他是当儿子的,又不是当父母的,没必要操那么多心,只不过因为娱乐圈有狐狸精等问题,他有些不放心,这才多紧张了一下。其他的,分分合合他也管不了。只是,若是真的出了什么问题,或许他应该担心一下以后的钱财问题,到现在还靠着父母供养,真是不好意思。 第77章 车上的学生是商大来的,他们这是假日旅游,且还是个什么学习小组的,好像是研究历史相关的。这一趟出来,虽然没有老教授带队,但也申请了公款专用,又有组长,副组长的,组织得挺不错,一路上都挺愉快的。 捎带了董睿桐上山之后,知道大家都是要去寺庙的,索性一起去了,也热闹。 董睿桐年龄不大,这些大学生虽然历练少,多有一团孩子气的,但面对一个比他们还小的孩子,也很有些哥哥姐姐的模样。给阿黑蛇系蝴蝶结那位叫韩芳的女生,自发自觉地走在董睿桐身边,一边一起走,一边跟他聊天。 他们这个学习小组这次是专门研究佛教历史来的,路上已经去过几个寺庙了,各个寺庙的特色都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这些他们都拍了照,回去以后找到相关的资料说不定还能写成论文出来。 董睿桐对佛教的历史还是比较了解的,但那是其他世界的,他也没有全部拿来套用,听着韩芳讲的,默默跟自己知道的印证,看是不是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一心二用,他还放出了精神力进行大范围扫描,这也是一种警戒的习惯,反正大部分人都感觉不到精神力的存在,所以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至于敏感的 “啊,好像有风。” 韩芳看了看左右高墙,手边儿就是一株大树,上面挂着牌子说明树木名称历史,像是一个大名片,周围一圈儿小栅栏,阻挡着人们触摸,免得有那些过分的写下什么“到此一游”的字迹伤了树。 “嘶嘶”顶着蝴蝶结的阿黑蛇从背包里露出头来,发出的声音让周围注意到的人都躲远了一些,不管有毒无毒,总有些人害怕蛇的。 董睿桐正了正背包,把阿黑蛇移到了前方,他听得懂它的话,“这里有东西。” 有什么东西? 正想着,精神力扫到了一片地方,那一闪一闪好像星星一样的存在让人忽视不能,那是 想到阿黑蛇是怎样被他发现的,再看这里更加明亮闪耀的东西,佛宝!还是那么多! 不太理解这么多佛宝是怎么存下来的,或许是因为那些动物都对寺庙这种烟熏火燎的地方有些避讳,这才让它们没能发现佛宝这等机缘? 但,也不对,如果有能变成人形的狐狸精混迹在人世,那么若有这样神妙的东西,它们纵然不能亲自来拿,利用别人也能达成目的,所以,它们难道不知道这些佛宝的好处? 这也是有可能的,就好像孙悟空的金箍棒,谁都知道是个宝贝,但宝物蒙尘多年的时候,龙王不也是没办法吗?再有那一路的妖怪,又有哪个真正能够用起来了? “韩姐不用管我,我累了,在这里歇会儿,你们先过去吧。” 既然是研究历史来的,就要把这里的老建筑多看看,然后还要跟一些老和尚打听一下寺庙的历史,那些写在旅游手册上的东西都是很大众化的,并不能够完全揭开历史的面纱。 韩芳犹豫了一下,小孩儿又不是自家的小孩儿,再者这里人这么多,也丢不了,所以“那我先过去了,听听他们说什么,要是好玩儿了,一会儿告诉你。” 董睿桐点点头,等到韩芳一走,看那几人没注意到这边儿,他就直接往后面走了。 后面是塔林,这片地方原来应该是寺庙的禁区,后来也开放了,一条条人踩出来的小路纵横交错的,乍然一看,竟有了些星罗密布的意思。 没有人阻拦董睿桐,但他的面色却郑重了起来,停在了门口,这是很厉害的阵啊,一般不懂的人进去了也没什么,那些小塔有的看着都是极新的,白色的好像灯塔一样,每个都能点灯的节奏,也不是很高,也就一米五六左右,似乎本来就是点灯的。 观看的游客有的还在想,若是晚上都点上灯不知是怎样的情形。 事实上,这种想法也不算错,里面那小小的地方确实有根小蜡烛,但到了晚上,真正发光的肯定不全是灯光,还有那隐藏在那小巧莲台之上的佛宝。 “我要!这些我都要!”阿黑蛇目露贪婪,修炼多年,它也不曾真的明心见性,到底不是正道。 说话间,竟是等不及董睿桐同意,它直接就对着莲台使出了法术。 董睿桐感觉到法术的波动,又看了看塔林中那许多游园一样的人,还有些人在那里摆姿势拍照,并没有几个注意到这里,但 “你冷静点儿,现在人这么多,被人发现了怎么办?”董睿桐为阿黑蛇想得很是周到,这个社会,异类到底是少数,一旦真的被人注意到了,恐怕会有些祸事。 阿黑蛇却不管那么多,它仿佛被这些佛宝迷了心,见法术不管用,董睿桐还伸手拉它的身体,当下目露凶光,回头对着董睿桐的手就是一口。 这一年多的相处,不仅它信任董睿桐,董睿桐也很信任它,很多对人不会说的话,对它还会多说两句,心理上压根儿没防着会有这一下,偏偏这一下极狠,阿黑蛇是没毒,但牙总是有的,深深嵌入肉中,刺出股股鲜血,被它的舌头勾了去。 被血腥这么刺激了一下,阿黑蛇好像清醒了一些,松了松口,扭头继续往外跑,这次董睿桐没有拦,能够这般明目张胆地摆着这许多佛宝,必然是有些缘故的,他看不出阵法的深浅,只知道是阵,但阿黑蛇既然不惜翻脸也要试上一试,那就随它好了。 果然有些门道,阿黑蛇反复冲了几次,竟是不得其门而入,那场景很奇怪,带着蝴蝶结的黑蛇面前仿佛有一条无形的墙,它反复地换角度,用上了各种办法,但都进不去,反倒像是跳着擦玻璃的舞蹈,摆了半天匪夷所思的造型,折腾到最后尾巴尖儿都过不了界。 “怎么进不去?”阿黑蛇烦躁地在那一片儿游走,嘶嘶声不断。 “呀,怎么会有蛇?” “宠物蛇吧,好可笑,粉色的蝴蝶结。” “哪里,明明是好可爱吧。” 被声音吸引过来的目光见到这边儿奇怪的一幕,还以为是蛇在跳舞玩儿,笑着来围观。 阿黑蛇正烦着,听到这些声音更是烦躁,目露凶光环视一圈儿,奈何这些人都不为所动,完全不觉得一条小蛇能够有什么威胁,或许是那个可笑的蝴蝶结给了她们太多胆量。 董睿桐用纸巾按着手上伤处,拨开人群,“让一让啊,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条蠢蛇。” 完全不知道异类在现代社会代表着什么,总有大票的人会想出方法研究它的身体它的法术,而它正无知无觉地展现着自己的不同,甚至有可能还会展现更多。 真蠢,怎么就这么蠢呢? 董睿桐都有些后悔带它一起走了,阿黑蛇见到他却是一喜:“你肯定能进去,你带我进去,我要那些东西。” 它就好像不懂事的小孩子,只知道吵着要糖吃,完全不管家长有没有带钱,甚至忘了适才还翻了脸犯了错。 董睿桐被它那一咬却清醒了许多,不是所有的妖都会是芝兰玉树那种,事实上,哪怕是芝兰玉树,一开始也是害人的。 他没有镇住这条小蛇的能力,反而指望跟它友好相处,平时的话,或许看在那些食物的面儿上有可能,毕竟自己能够听懂它说什么,更好地执行它的意思,但在这种问题上,却不一定好商量了。 一直以来的和平共处要在此时打破了。 把阿黑蛇捡起来塞入小包中,迅速拉上了拉链,董睿桐转身就走。 包内黑乎乎一片,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一时半会儿判断不出是否前进,阿黑蛇懵了一下,再过一会儿就发现不对,因为体内有一颗佛宝,对那些佛宝他是有感应的,所以能够感觉得到距离越来越远了,这不对! “董睿桐,你走错方向了。”阿黑蛇试图提醒,喊了几句没有得到回应,它本来就聪明,很快想到了这是故意的,“董睿桐,你想做什么?你不想我得到佛宝?你之前不是还说帮我修炼的吗?你反悔了?你想独吞佛宝?” 它喊了很久,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等到再见到光亮的时候,已经到了山脚下。 “董睿桐,你到底怎么了?你生我的气了吗?我不是故意咬你的,就是一时着急了,对了,那些佛宝那么多,你不是也很喜欢吗?你也可以拿走,我连一颗都没消化,要不了那么多的,你再给我两颗就好了,咱们赶紧上去吧,上面那么多人,别被他们拿了。” 蝴蝶结因为之前的翻滚有些歪,好像阿黑蛇也多了几分狼狈似的,声音都讨好了许多,连哄带劝的。 董睿桐的脸上毫无笑容,包放在地上,他拉开拉链之后就站起了身,退开了两步,安静地看着阿黑蛇,面无表情地看着,直到它不再试图哄骗。 “我们的缘分尽了,可以分开了。之前送给你的那些东西,都是你的,你若是想要佛宝,也可以自己去取,我不会帮你,你若是能拿到便是你的缘分。再见。” 阿黑蛇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呆呆地看着董睿桐的背影,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带它一起来的,现在要分开?凭什么!幽绿的眸光格外阴冷,它嘶嘶了两声,前面的人没有回头,背影越来越远了。 第78章 “今日,墨云如塔,团龙纵尾。西北方,当有山洪暴发,特大。” 图片上,宝塔状的云团很有特色,至于那个团龙纵尾,虽然也有图,但是真的需要一点儿想象力。 “好美的天象,大师是在哪里观测的啊?我也想去看。” “西北方,能够具体到哪里吗?不知道我这里算不算西北方啊?” “山洪,还是特大,听起来好可怕。东南方的我坐等新闻。” “啊,大师又发预测了啊,能具体到地方吗?很担心啊!” “应该是横冲那边儿吧,那边儿河水多,如今又是汛期,有山洪也不奇怪。” “其实山洪还好啊,就是怕有泥石流,那就真是雪上加霜,再有大暴雨,救人都不方便。” “话说,我觉得国家应该找大师谈谈话,每次预测都那么准,真的不是老天私生子?” “私生子1!早有此感,上次地震那个,真是震惊了!” “其实天气预报也有说啊,不是说有暴雨吗?” “呵呵,楼上s。” 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直接看到下方的私信,他完全不准备点开看看那个“99”都有哪些信息,而是找到账户点开,看到上面的若干金钱,选择了提现。 自己赚到的钱,感觉就是不一样,哪怕不多,但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七年过去,董睿桐已经是个少年人了,他在五年前被警察找到一回,通过他们跟父亲通了话,表示了自己不愿意回去,让他不用派人找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父子两个通过电话简单沟通了一下,勉强算是达成共识。那时候,他的父母已经离婚了,娱乐圈分分合合都是新闻。那次新闻还不小,董母说对不起董父什么的,董父倒是没说什么,后来有他的友人说董母出轨,孩子都不是董父的 娱乐圈很是热闹了一阵儿,连董睿桐这个出走多年的孩子都被再次关注了一下,上了几回头条。 也就是那一次,董睿桐一个没注意,正好碰上了来寻他的警察,想想,总这样躲避着什么都不说也不是办法,若说报复,这些年让他们担心也算是报复了,到底是生身父母,没必要太过,便索性直接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或许是对儿子有愧,董父认真听取了他的想法之后,没有再一味要求他回家,但却要求每周必须通电话,并表示不逼着他上学,但一定要有一技之长。 父子两个商量好了之后,董睿桐又通过董父的关系提前拿到了身份证,以后在外方便了许多,但他还是经常住在寺庙之中,尤其是那些古寺,便于他研究一些前人留下来的阵法。 这一研究就有了些心得,再有一些观气的水平,预测个天灾倒是十分方便了。 开始时出于兴趣,放上自己拍下来的天象,然后放出预测,后来放得多了,账号的风格不知不觉有了变化,粉丝也暴增了不少,因为预测得十分准确。 这个也算是一技之长吧。 电话里,董睿桐这样笑着调侃的时候,竟然还得到了董父的肯定,他甚至进一步问他对风水上面,相人上面有什么心得。 董睿桐很认真地表示没有,一来他对看人脸没兴趣,二来风水这东西真的研究进去了才觉得深奥,偏偏现存的书籍很多都说不清楚,就是真正想要研究的话,也缺乏材料,研究不下去,所以只有个基础。 而天象这边儿,他的精神力本就敏锐,再加上学习得到的基础,不说准确地点的话,预测也总是有七八成真的。 天灾不外是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龙卷风台风,火山爆发这几种,或者说地球上能够见到的也就这几种,它们的爆发也不是全没规律的,比如山洪多发生在汛期,泥石流也是,至于地震,还有个地震带的说法,龙卷风台风之类的也有多发季节,便是火山爆发,发生前也会有些征兆。 看天象,再加上自己的分析,多半就能够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大概,若要更具体,则有些妖孽了。 所以,董睿桐的这种程度,也就是网上被人称作大师,现实中,要说完全没人重视不可能,但很多真正的专家都不太当回事,看那些卫星云图他们也能分析出哪里大风哪里暴雨,至于山洪什么的,那不是连日大暴雨的必然结果吗? 董父自从儿子离家出走之后才发现对儿子关心太少,后来见了儿子的这个账号,他马上化身为头号粉丝,可惜私信从来没人回,留言的话,他暴露了身份也被人当做说笑的,没人当真。 后来跟儿子通话后,他自觉两人关系和缓,是转好的趋势,哪怕离婚都没影响他的好心情。 这天,瞧见儿子新发的信息,他马上皱起了眉头,他现在正在拍一个仙侠类型的片子,拍片的地方就是西北方一个小山村,这里的原生态景色非常好,后期制作会很省力,所以 “董哥,看什么呢?”女主角胡彩云过来问了一声,作为一个片子的男女主角,他们以前也曾在别的片子合作过,关系不错,能当朋友了。 董父离婚后,还有不少人骂她第三者狐狸精的,以为是她破坏他们夫妻关系了,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她会和董父结婚,然而这根本不可能。 “看,我儿子发的,我在想,会不会是咱们这边儿,又是山区,又是多河川的,很有可能啊!”董父认真地思考着要不要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着想先回到附近的镇子上,那里或许能够安全一些。 胡彩云轻轻地笑,她的名字在最初出道的时候有些土气,经纪人曾经建议她改了,但她坚持留用,到现在,却是有人很诗意地说“明月照影彩云归”。 有了这样的一段往事,她素来是不太在意别人说什么的,很有些持美行凶的意思,偏偏很多人都吃这一套,对着那一张脸,都要多些宽容,更不用说她其实是个很有自身仪态的美女,一举一动都有一种形容不来的天然风姿。 只瞥了一眼,她就不再看,笑着说:“这种东西嘛,我是不太信的。”眼神中的轻蔑若隐若现,藏在笑容下,并没有被人看见。 董父苦笑,他最初也是不太信的,但之前儿子预测的都挺准,这样想着,他最后还是拿着手机去跟导演说了一声,算是提个醒。 哪怕过去了十年,现在提起来还是有不少人记得董睿桐这个个性孩子,玩儿离家出走玩儿了十年,这就很不简单,不要说钱财不缺,一卡在手之类的话,儿童抱金过闹市,能够安然无恙,必然是有些本事,再不然,也是有运道的。 导演考虑了一下,主要董父身上还有个影帝头衔,他需要慎重对待他的意见,哪怕这意见听起来很迷信。 “行吧,拍完这一幕,咱们休息休息,这么多东西,去镇上有些太麻烦,这样,咱们找个离河川远点儿的高地待着,也欣赏欣赏这里的优美风景。” 这种折中的建议已经很给面子了,董父笑着点头道谢,说:“主要是心里头不安生,之前他的预测都对了,我就怕万一,咱们预防着,总是没错。” 风景好意味着远离人群,小山村的信号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的,连上网都老卡,董父本来想着打个电话的,但那边儿总是接不通,他也就没再费力。 附近有个高地,原先是个小学校,后来老师都没了,房子也塌了,这里就成了孩子们玩耍的操场,离河川远,也不是很高,大人们老远儿一看就能看见,也十分放心。 导演大手一挥,他们就把这地儿占了,也没赶那些孩子,但山里孩子,到底怕人,见他们一群人过来,呼啦啦都跑了,跟那些野地里撒欢的小鸡崽子一样,很快都不见了踪影。 董父心里其实还是不太安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快中午的时候觉得眼皮老跳,后来又提议道他请客,大家都去镇子上吃饭。 导演看了他一眼,同意了,胡彩云也没唱反调,主要人物都同意了,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一大拨人都坐着车去了,东西没搬,锁在了房间里。 上午好好的天色,到了中午的时候呼啦啦就有了风,然后猛然黑下来,像是日食了一样,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正不知道怎么回事呐,暴雨就掉了下来,那雨点子大的,打在车顶像是砸下来的石头。 “不是雹子吧?”司机也犯嘀咕,想着要不要停下来先别走,视野不好,雨又大,山路窄,可不是那么安全。 “赶紧开,停在半路上更不好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谁知道雨什么时候停,路面只会越来越滑。” 导演很有决断力,然后车子快速往前奔,就在前脚进了镇子一家小饭馆前停下来的时候,后头就听人说:“发山洪了,发山洪了!” 长长的号子,叫得人心跟水浇了一样冷,所有人都愣了一下,董父也没想到这么灵验,若是不出来 第63章 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 庭前阶下,一棵大树苍苍,立于左手边儿,一抬眼就能看到,树下是一口井,年深日久,青苔遍布。 这是一个很幽静的小院儿,偶尔来人的时候才会热闹几分,这个时间,只能听到鸟叫蝉鸣。 “小郎起得好早,可先吃些?” 厨房里正在忙活的婢女听到动静,出来问了一声,不过十三四的丫头,照顾起人来却已经是熟练非常了。 反应稍稍迟钝了一下,就被拉着坐到桌前的铉音又静了静神,才终于接受了又回到古代的事实。 他刚才已经看过剧情了,这一次,他的名字叫做庄延,是个外室子。 古代最重嫡庶,外室子比庶子还不如,就比如说他这个名字,虽然随了父姓,却并没有跟着排行走,显见是不被家族承认的意思。 这一点对庄延来说并没有什么,多少个世界走过,他哪里还会介意这个,既然不等着分财产,那叫什么其实也无所谓。 但原主不一样,原主的娘是风尘中人,是那种私宅书寓出来的,并不算多么有名,当年先是跟了一位富商,后来又被富商送给了如今的这位勋贵次子。 她胆子小,又没见识,唯独一张脸真真是我见犹怜,好容易得了安稳,却不敢进那种高门大宅之中,都被“传说”吓破了胆,生怕自己不明不白死在了那宅子里。 最得庄父喜欢的时候,自己生生否了这条正途,死活求着依旧在外头住着。 这一住,就是十几年,连累得肚中儿子也成了不明不白的外室子。 原主最初跟庄母一样没见识,小时候不懂事,仗着长得可爱,有些小聪明,得父亲宠爱的时候,跟亲娘一样以为只要有宠爱有钱财就行了,全不把庄父家中那些正经儿女放在眼中,结果呢? 男子是不可能一辈子窝在后宅的,更没有通过嫁人改变命运这等捷径可走。 随着庄父又有了新宠,庄母犹如进了冷宫,没人理会,断了收入,吃饭都成问题,他这个明明有父亲的儿子也落了个父不明的尴尬局面。 想要求学,没有正途,找不到好老师,进不了好书院,这样的身份,就是朋友听到了也要疏远的,又哪里能够在试卷上写上“父”“祖父”的名讳,得不到庄家的正式承认,哪怕人人都知道他娘是庄父养在外头的外室,他是庄父亲生的儿子,他也是个身份不清白,连向上的阶梯也没有的。 若要对比,也只比外头那些衣食无着的平民好上些许,完全占不到血脉的光,反而还成了拖累。 随着原主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明白事理,原主的幸福生活也就终结了,知道永无出头之日,先是心中苦闷了好久,认识了些狐朋狗友。 后来为了能够被庄家列入门墙,很是想了些鬼主意,而那些歪门邪道最终没用不说,还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最后生生把自己作进了大牢之中,只因牵扯上一桩说不明白的凶杀案,冤死在断头台上。 庄延看完剧情之后就是一叹,他每世的原主都不是什么好人,坏事恶事都做过,最后的下场也是各有各的悲惨,若要说恶有恶报,却又因为自己替代的原因,多少有些同情。 面前的小桌上已经被摆放好了一些吃食,婢女小铃把稀饭和包子摆上,不烫不热,正正好入口。 庄母出身那般,向来都不早起,哪怕有了儿子,作息也没什么改变,带得儿子也不勤快,少有早起的时候,跟她一起被送来的小铃深知这点,早起时候通常都是弄了自己的吃食了事。 今天也不例外,小铃意外之余,忙把自己的早饭端了上来,让小郎先吃了,她吃些剩饭就是了。 原本院子里还有个厨娘的,是当日随着院子安置下来的,似乎是从庄家的某个庄子上调来的,也许可以算作家仆。 厨娘开始还做得勤快,时常奉承着,随着主家不来,那厨娘便三天两头不上工,如今有她跟没她也都是一样。好在小铃是个苦出身,简单做些吃食还是难不倒的,这才没有把餐风饮露的母子俩饿死。 因为主家不来,家中的钱财是有进无出。 外室本就跟别的不一样,都是男人私房钱养着,并不入公账的,如今庄父忘了这头,这边儿也没有个正式的名分,连月例银子都是没有的,以前庄父常来还感受不到这一点的缺陷,这几年,却已经是在典当摆设过活了。 这样的日子,想起来就让人发愁,庄母也愁,却是愁自己没本事,不能够让庄父记在心中,常来探望,小铃发愁,却是愁明日的饭都要从哪里出来。 庄延同样发愁,愁的是怎么样改变目前的现状,难道就一辈子碌碌无成吗?关键家里还养不起。 他不是没来过古代,但处境这般还真是头一次,连个正经的嫡子身份都没有,还是个外室子,可怎么办呢? 庄延的便宜父亲是果毅候的嫡出次子,上头有大哥大姐,下头也不缺弟妹,作为并不稀缺的嫡子,他便不是很受重视,后来不知怎地学成了一身自命风雅的毛病,常常喜欢学那些风流才子的做派,偏偏最后只落了个贪花好色的名声。 庄父虽不能干,但也没什么大错,勋贵人家,没错就是安稳了,家里人对他要求也不高,给娶了个能干的媳妇之后就万事不管了。庄父不喜妻子端庄做派,两人关系并不好,却还是生了两个嫡子,大儿子还占了庄家长孙的名头,被果毅候看重几分,着力培养。 剧情中,原主也是见过这位大哥的,的确很能干,才二十出头就是刑部侍郎了,而他一直吹嘘的庄家子弟的名头,也是在见了那位大哥之后被无情戳穿的,人家对他视而不见,远比什么都更能明白态度。 受了刺激的原主就跟打了鸡血一样,非要让那些人对他刮目相看不可,跳上窜下的做了好多事情,却只像跳梁小丑一样滑稽,最后还因为蹦跶得太欢,莫名其妙陷入了凶杀案中,就此断了性命。 在这个过程中,庄父几乎是从未出场,他好像浑忘了自己还有这样的一个儿子,而庄家的那些人,也不曾为此出力分毫,只当是个不相干的人,撇清了那份血缘关系。 庄母倒是为自己的儿子喊冤来着,但她不通俗事,却是连大牢的门朝哪边儿开都不知道,最终只能哀哀切切地去跟庄父哭诉,至于结果,也许她能够借此重新得到一些宠爱? 被遗忘了好几年,却还一心以为能够获得男人怜爱的女人,是不是应该夸她一句深情不悔? 看了这些剧情之后,庄延对庄母着实没什么好印象,在原主的印象中,当时他年龄小,还得庄父宠爱,时时被抱上膝头的时候,庄父曾经跟庄母说过,让她去给夫人敬个茶,如此也好把原主接回家教养。 庄母当时就失手磕了手上茶盏,跪在地上泪落潸潸,哀求着不肯进那宅门之中,好像是要了她性命一样。 这般模样,庄父失了兴趣,再没提起,等到以后遗忘了此处再不登门,也就更不会想起这里还有一个曾经喜爱过的儿子了。 这样一个母亲,不知道为儿子计长远,或许是眼光问题,但日常的生活之中,又哪里能够看出来她对儿子有多爱了? 从原主的记忆中,庄延并没有看到庄母的爱在哪里,能花了心思给等不来的庄父做荷包,却没有心给儿子缝件衣裳,被庄父遗忘过后就只会自怨自艾,连儿子的学业如何都不关心,偶尔还抱怨儿子不争气,不得庄父眷顾。这样的母亲实在是让人失望。 或许是他心里头先存了偏见吧,不喜欢这种菟丝花一眼的女人,除了依附就没有半点儿主见,实在也是不能要求她太多的。 三两口吃完一个包子,又把粥喝了半碗,用帕子擦了擦嘴,随手把帕子丢在桌边,庄延起身就要出去。 “哎,这是要去哪儿?”小铃操心地问,她年龄不大,把庄延当弟弟看,日常都要多问一句。 “我去外头耍耍,晚饭回来。”庄延应了一声,摆摆手,直接迈出门去。 都在一个城市里住着,他要去看看能不能偶遇庄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没有半点儿人脉,想要找个人何其困难,也只能走走看看,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能赚钱的事情做。 庄父那样的性子,总有几个地方是会去的,一个是城中最大的书斋五车斋,那儿的藏书据说能够媲美太学,很是有些背景,又临着书院,来往的都是些才子,这很符合庄父对自己的形象定位。 那附近还有酒楼,时常举办闲谈雅会,想要出名的成日在那里扎堆,想来庄父也不会例外。 再一个也在那里不远,过了一条街便是各个私家书寓了,能够在那儿占据一席之地的必然有些拿手的本事,如庄母那般便是弹得一手好琵琶,虽诗文不行,却也是能识字的那种,可以被捧做才女了。 那里头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但能够进门的非富则贵,还要有些才华可卖弄,否则是门都不让进的,档次比普通的青楼可要高多了,正是庄父这等自命风流之人最爱去的地方。 再有,便是古董店之类的地方,这些个地方就太多了,也不是时常有新货,除非真心热爱的,没谁三两天便要去一趟的。 庄延在心里头挨个分析了一遍,书寓他是进不去的,十二三的年龄,才到门口就会被赶走的,若要找人,也只能去五车斋看看,若是运气好,能混个名声也是不错的,说不定还能发现些赚钱的机会。 第79章 轰隆隆的雷声时不时炸响,天空不再那么黑的时候,能够看到一片汪洋,乍然之下,像是见了海一样,看不到山,看不到树,更见不到那条来时的路,天上地下被雨丝连成了一片水的世界。 店内,落地的大窗户边儿,众人往外看着,里头烧着火锅,热气腾腾的,外面却是那般情景,若是换个别的地方,或许也是个好景致,大家吃吃喝喝也有几分雨中聚会的热闹,但,基本上都看了那条信息——山洪,这后面意味着的损失想来都让人心情沉重。 “先吃,先吃,咱们先热乎起来。镇子上不要紧,没事儿,至于其他,咱们也帮不上忙了,等到后头献爱心,大家抬抬手就行了。”副导演一边说着,一边率先夹起了一块儿肉片儿,沾了酱往嘴里塞。 有他带头,大家也都跟着吃了。 心情再沉重,说要为了这个不吃饭,那就是矫情了。 只是气氛终究有些沉闷。 “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儿子预报天气这么准的,预言帝啊!”导演突然开口,玩笑一样说着,他的手边儿放着手机,刚刚也看了那条信息,很多人都在下方留言,这边儿山洪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 也不是单单这么一个小山村,山洪的爆发是从上头过来的,然后顺着那河川向下,中途也有些不太结实的山发生了山体滑坡,泥石流什么的,这些董睿桐的预报上都没有,显然也不是那么真实准确。 董父笑了笑,有其他人顺着导演的话也开始说,都是捧着的夸奖,董父也是大明星了,却没有那么大牌,谦虚了两句:“这小子常在那些庙里头混,也不知怎么学的这些,我原来都做好他出家的准备了,结果看看这些,尽是道家的玩意儿。” 阵法符咒什么的其实并不全是道家的东西,佛家也有符咒,不然当年孙悟空怎么被压在五指山下的,至于阵法,也并非是道家独创,但这种东西运用上是道家发扬开来的,其他人全当是道家的东西,只当和尚会念经了。 胡彩云的筷子一抖,一块儿肉片笔直地掉了下来,直接砸在了面前的麻酱碗中,溅到了她身上,星星点点,她道了一句抱歉,然后起身往洗手间去了。 她的脸色不好看,大家也都没在意,身为明星,对自身衣着形象在意是自然的,有些女星在外头吃饭连喝口水都秀气得不行,若是出了这样的事,在她们心中,指不定就是丢了大人,头都抬不起来了。 于是,胡彩云这个洗手间去得有些久也没有人在意,只有她的经纪人跟了上去,想来可能是看着她是不是要换个衣服。 等到胡彩云再回来,果然是换了一身衣服,再后来没吃多久便道歉离席,跟着经纪人一起去酒店了。 副导演早在有人喊山洪发了的之后就去订酒店了,是他们来时住过的那家,条件还行,在这样的地方实在不能多要求什么。 “姐,这样真的行吗?”经纪人是胡彩云的妹妹胡妙可,姐妹两个都很漂亮,一对儿姐妹花,曾经还有人问胡妙可要不要当明星,都被胡彩云给否了。 “行不行都要试一试,信仰之力反噬可不是好玩儿的。” 胡彩云当年误打误撞走上了明星之路,发现还有信仰之力这种方便快捷的方法,当下就放弃了有些歪门邪道的采补之术,一心修炼这个了,但这种力量快是快,反噬也快。 现在的粉丝也没有什么专一的,同时间粉几个,今天粉明天黑的,都是常事,她那时候单纯,一心走白莲花的道路,就是被人欺负得再狠,面儿上还要笑着说不记恨。结果就是这样,还有几个因为嫉妒她好看的,偷偷爆了黑料来黑她,又是“花瓶”又是“后台”的,很有些不明真相的粉丝因为这些粉转黑了。 那一下一下的反噬让胡彩云气极了,修炼的时候多不容易,反噬一下,那就是千年道行一朝散,有几次差点儿没让她原形毕露,简直是后来她直接跟黑她的那个吵了起来,对方的各种黑料,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没有她不知道的。 至于对方说她后台什么的,她就是有了又怎样,扯了一个男女朋友的谎,谁也管不着她跟谁上床,至于分分合合的,现代人么,谁说上了床就一定结婚的,那些“包、养”什么的,你就知道我们利益交换了?我男朋友乐意捧我,你管得着,有本事也找个能捧人的男朋友去! 胡彩云口味叼,她找采补对象也是挑相貌,挑家庭的,把男女朋友的梗甩出来,大家一看,男才女貌的,又都单身,也没有特别不般配,反倒是对方那个女星,四五十岁的大叔挺着大肚皮,家里头还有老婆孩子的,呵呵。 谁信她是纯洁朋友关系啊! 再者,一个小女星,凭什么跟人家公司董事做朋友啊!除了美貌,哪里搭得上界儿? 这么一弄,胡彩云本来是要放弃信仰这条道的,结果,竟然红了,一下子暴增的粉丝让她的修为蹭蹭蹭来了个三级跳,这样的速度,修炼千年都不能啊!这下子,哪里还有放弃的念头,她就这般女王到底了。 但是深知这东西的坏处,到了妹妹这里,她是不愿意妹妹也走这条路了,而至于采补,其实也不是什么正道,只不过修炼快,倒也舍弃不了,而眼下,却有一桩机遇。 “功德这种东西,摸不着碰不着的,我以前也没接触过,只听前辈们说过那些成仙的都是有大功德的,可见是个好东西,咱们去救人试试,若是行,自然好,若是不行,也不损失什么,这点儿水,还能淹死咱们不成?” 胡彩云是个混迹在人群中,还混得很好的异类,她深谙人类的法则,却又很瞧不起他们,若是没有功德这种可能,莫说山洪会死多少人,哪怕全死了呢,有几个是她的粉丝?她在事后扔点儿钱说点儿好听话,自然会有大票大票的粉丝过来,不值当她费力去救。 这样大的水,单靠身体素质救人是行不通的,必然是要用法力的,但她的那点儿法力来之不易,用在这样的事情上,多亏啊! 或许因为不是正统修炼来的,她的法力并没有多么高深,很像是普通人多了点儿异能,用了能恢复,但恢复的速度,真不如再采补一个来得快。 “嗯,姐姐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相信姐姐。”胡妙可常年跟在胡彩云身边,自然见过反噬的苦,就是前不久,别人怀疑胡彩云是第三者,粉丝一转黑,胡彩云就开始闹病,好几次上镜头都是白擦擦的脸,好像深受困扰折磨的样子,倒是大博了一把同情分,挽回了一些粉丝。 “行,那就走吧。” 姐妹两个商量定了,在长裙内套了一套泳衣,然后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冲进了大雨之中,准备往最近的那个小山村赶。 雨更大了。 “不行了,前面走不过去,好像是发山洪了,咱们还是别去了,要不然,您换个车?”出租车司机被堵在路上,听到什么事情之后,就不太想往那边儿走了,现在说着没事儿,真的困到里头了,他招谁惹谁了,担这份儿惊险。 后座上是个少年人,瞧那样子,刚上大学吧,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背包,里头鼓囊囊也不知塞了些什么,上了车也不放下来,挺直了脊背坐着,手上拿着手机在看。 司机的眼睛落在他手腕上那串儿绕了好几圈儿的菩提子手串上,这东西有些年头了,盘得都有了光,那色泽,红得发黑,估计能有大几千吧。他自己手腕上也戴了一串,星月菩提子的,十几颗一串,微微发黄,没有那个大也没有那个亮。 “多谢。”少年掏钱付了车费,开了车门就下车,也不打伞,直接走入了雨中,看方向,竟是没变。 “真是年轻,不听劝。”司机嘀咕了一句,他还想要问问那串手串呐,可惜,没来得及。 网络上的信息是最快的,这边儿山洪了,还不等正式报道,网上就先传开了,居住在附近的人一边发信息一边想着要不要往高处走走,像这种山区,虽然山洪不常有,但老一辈儿的人,应付这些事的经验总是有的。 有些年轻的没见过山洪,还当什么好玩儿的事情,一个个披着雨衣就往外冲,拿着手机准备拍下第一手的照片上传到网上,也显得自己勇敢厉害。 当然,最主要是把这种并非人人都能见到的景色拍出来炫炫。 山沟沟里,除了炫特产,还真没什么好夸嘴的,好容易有个这种事,放出来也让大家见识见识山洪啥样的。 初生牛犊不怕虎,越是靠近山洪暴发的地方,越是能够看到这样的年轻人,董睿桐混迹在他们中间,在当地人的带领下,一步步向着目的地走去,他的目标是救人,或者说,功德。 第80章 滔滔洪水汇聚着,周围雨丝如幕,趁着昏暗的天色,分不清泥土和黄川的分别,一片汪洋。 越是靠近,山洪越是大,那轰轰的声音好像闷雷一样,时不时应和着天上的电闪雷鸣,光线昏暗,不少人打开了手电筒也不管用,有几个还因为水中不知道什么东西绊倒了。 水势这般大,水又那样冷,一些年轻人打起了退堂鼓,草草拍了几张照片便往回走,到最后,没有改换方向的,就只剩下董睿桐一个了。 这时候,他已经路过了董父所在的小镇,再往前,已经无路可走。那一片山洪冲垮了路面,不知道哪里的房顶,在水中翻滚起伏,像是玩具一样打着转儿,飞快向下,这样的东西还有很多,有些都辨不清是什么,但撞过来的力道是极大的,一旦被撞一下,反应不上来,那就只有沉没了。 董睿桐的视力很好,还有精神力辅助,很轻易就能够判断水中哪里有活着的人或者动物,他们在精神力的扫描中呈现的光点是不一样的,人会大一些亮一些,动物则微弱一些,小一些。 他的精神力扫描范围很大,粗粗扫过去,灿若星河的光点有些集中,有些分散,有些闪烁着即将熄灭,有些则明亮得压过其他,其中一颗亮的,他曾经很熟悉,是阿黑蛇啊! 眼眸有一瞬间的失神,他倒是想过会不会在这里碰到,但这种几率太小,那条固执的小蛇,在他离开那间寺庙的时候还曾见过它固守在角落里,等待着夺取佛宝的时机。 现在它来这里,是因为已经得到那些佛宝了吗?不,应该不是,佛宝在精神力的扫描中也是有着自己独特光芒的,而现在,它那里,分明还是最初的那颗佛宝。 “快回去,快回去,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出来瞎跑什么?!”最先出来紧急救援的都是附近的警力,那山里头的小山村或许有他们的亲戚,或许有他们的朋友,在需要救援的时候,他们比其他人更心急。 橙色的小船逆流而上,路过董睿桐身边的时候稍稍放慢了速度,穿着带反光条的橙色背心,上头的人冲着这边儿喊叫,乡土口音听起来怪异却也有一种异样的亲切。 “带上我,我迷路了。”董睿桐说着就全身往水里头扑,水很冷,是渗到骨子里的冷,不仅是因为这样的天气,还因为那些死在水中的人,幽魂本来就是一种会让人冷到骨子里的存在。 葬身在水中的那些怨魂,董睿桐并不能直接看到,他捏紧了腕上松松垂到手心的菩提子,红得发黑的菩提子中似有金色的光在中间一闪而没。 船上的人见他跳下水半天不动弹,无奈地只能上前施救,把他拽上船之后,那老乡还不停地骂:“你是哪家的孩子,尽给人添乱,看我不告诉你家长,让他们削你!” 董睿桐浑身湿透,被骂了也不反驳,抬起头,乌黑的眼盯着对方,说:“我知道哪个方向有人,你们跟着我指的方向走。” 骂他的人都气笑了,嘴上没毛的小子,张口就说大话,蒲扇一样的巴掌落在董睿桐的背上,狠狠拍了他一下,“胡说什么,里头待着去,喝点儿热水,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把你捎回来。” 说这些话的工夫,船已经开进去一些了,再想为了一个人半道回去是不可能的,太耽误时间了。 救人如救火,这样大的水,一时半刻看不到,人就被冲跑了,再者,水太冷了,在水中待久了,失了温度,也是一个死。 正是这种种缘故,他们才赶在第一时间救人,哪知道半道上碰见这么一个愣头青,傻头傻脑的。 董睿桐很无奈,他的这话确实很难让人相信,但有些东西是不会骗人的,他裹上了一块儿塑料布挡风,固执地坐在船头闭上了眼睛,腕上的菩提子充作念珠一颗颗转过去,一句句默念经文,精神力压过来,便是一种无形的气场,让船上的人都愣了愣,这个少年看上去不普通啊! “那里,两点钟方向,有一个人。” 猛然睁开眼睛,指着一个方向,水中携带着一路上的泥土和树木,泥沙量太大,以至于水都是浑浊的黄色,哪怕打着灯,也看不清里面到底有什么。 大家望过去,并不见人,但看那少年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也不是瞎编的。 精神力稍稍做了些引导,一开始骂人的那个汉子拽了绳子的一头就说:“我去看看。” 话音落地,人已经噗通下水,往那个方向努力划过去,中途还要躲过水中的不明漂浮物,十分费力,但他的水性不错,力气也够,最后还是找到了人,拖着往这边儿游了。 船上的人也用力拉绳子,把两人都拉上来,就有人去紧急施救,把那人弄到小船舱里头去了。 “好小子,你是蒙的吧?”那人一身湿淋淋的,这样疑惑着,过来又拍了董睿桐一下,董睿桐没吭声,闭上眼,继续小声地念念有词。 船继续往里开,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董睿桐有选择地找船行进路上比较近的让他们施救,最终也都救上来了,伤情都还好。 淹到水里头,只要不是当下死了,咳出水来都有救援的空间,哪怕是肺部感染了呢,一时半刻也死不了,温度药品都在的情况下,有几个状况轻的也都缓过来能帮着操船了。 这地方河川多,村民们大多会操船,有了他们帮忙,船上更多的人能够腾出手来救人了。 董睿桐自己没那份儿本事,他会游水,但也就是会游的程度而已,与其自己下水扑腾耽误时间,还不如直接指出地点,当个指挥,救援也能高效许多。 船上的人渐渐多了,后头也有船跟上来了,最开始拉董睿桐上船的李力已经很是佩服他这份能力,跟后头的船交代了一声,他们这艘先回去,而董睿桐则换到后头的船上,继续给大家指点。 “救命,救命!”一棵大树在水面上沉浮,周围几双手扒着粗糙的树干,树干上头还有昏迷不醒的人趴在那里。 树太大,不能贸然拽过来,免得撞到船上出事,还一船的人呐,只能抛出救援绳,让他们自己拽着绳子那头的手环,等着这头拉上船来,再不然,拽紧了也不会被水冲跑。 有人跳下水去救树干上的那个人,捞上船了才问:“这是怎么了?” “他被撞了一下头” “我们是被两个女子救的” “她们可真漂亮,像仙女一样,还会发光!” 这几人上来喝了热水,缓过劲儿来了,一个个七嘴八舌地说起了之前的情况,都是些年轻人,过去了那个害怕劲儿,活力又回来了,一个个有说有笑的,都不怕了。 只一个女生闭着嘴,害怕的神色还未消去,轻声说了一句:“水里有蛇,还拉了我一下。” 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只听说过蛇咬人的,什么时候蛇也救人了,但,她那时候手滑没扶住树干,的确是有个滑溜溜的东西拽了她一下,又把她从水中拉上来了,她慌乱中摸了一把,那感觉,是蛇,不会错。 而等她扶住树干之后,那蛇也收回了尾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真的是太奇怪了,她现在想来都跟做梦一样,不敢十分肯定地说出来。 董睿桐正好坐在她旁边,把这句小声说的话听了个正着,阿黑蛇啊,它竟然还不能变成人么? 再往前,又救了几个人之后,他们都说有两个女子也在救人,而那两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最近正在这山村里拍片的大明星胡彩云,还有她的经纪人,她的妹妹胡妙可。 李力的船过来的时候,也证实了这个消息。 “一个两个的,都胡闹什么,明星事后捐款不就完了,非要到水里头救人,真以为自己水性好啊!”就是他们这些水性好的汉子,到水里头泡一阵儿也要歇一歇,那两个女的,又没船又没工具,瞎掺合什么啊! “现在好了,救人还忙不过来,还要找人!”李力说着又过来跟董睿桐套近乎,“大师,你可注意着点儿,上头说咱们一定要找到这人的。你认识不?我这儿有照片儿。” “不用管她们。”胡妙可是哪个,董睿桐不知道,但胡彩云,他却记得深刻,那就是阿黑蛇说的狐狸精,这些妖精都能修成人形了,还怕它们淹死在水中吗?同样姓胡,又是一起的,想来那个胡妙可也是个狐狸精。 这样就对得上了,精神力中,也就三颗亮的,一个是阿黑蛇,另外两个,就是胡彩云和胡妙可了。 而她们出现在此的原因,自然是为了功德。 妖精和人到底是不一样的。 自从被阿黑蛇咬了那一口,董睿桐就明白了,异类之所以是异类,不是因为他们长得不一样这么简单,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很难沟通理解。 当年,若是没有阿黑蛇那反口一咬,他或许是会帮他得到那些佛宝的,与那间毫无瓜葛的寺庙相比,他那时候是把阿黑蛇看得更亲,视为友人的,然而,利益当头,对阿黑蛇来说,阻挡它的都是敌人,不需要问理由。 “我也不想管,唉,碰到再说吧。”李力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叹了一声,那被雨水打湿的脸孔的确是漂亮,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过来救人,真是挺高尚的?总觉得不是那样的原因。 第81章 整整半个月,再没有见过晴天,好像天破了一样,雨一直下一直下,完全没有减少的趋势,超乎所有人的预计,后面的救援工作也越来越困难了,河川流经三十多个省份,山洪损失各不相同,随之而来的泥石流更是让受灾情况进一步恶化。 多山多川,本应该是风水宝地的地方竟然出现了这种始料未及的天灾,一方面忙着救援,一方面也忙着追责。 媒体和外界都在关注着这边儿的动态,董父他们更为关心一些,因为某些情况,小镇成了孤岛一样的存在,被洪水围住了,如同随时都要被风浪打翻的船只,让镇上的人都开始忐忑不安。 更加不安的还有被救回来的村里人,最开始船是从这里出去的,所以他们也都被救到了这里,谁想到随着水势增大,水位上升,他们现在想要出去都不能,只能静待救援,而更糟糕的是,这里并不算受灾情况最严重的,救援的部队不会优先这里。 “我知道你本事大,但你不能再去了,必须要休息一下。”李力强逼着董睿桐下船,任谁也受不住在船上那么多天,吃不好睡不好的,现在走在岸上,恐怕腿都要打晃。 救援重要,但也不是让搭着人命救的。 董睿桐脸色雪白,他到底是人,体力有限,并不能够像那三个一样一直坚持下去,而在他跟着李力这条船返航的时候,也就失了那三个的踪迹,他的精神力扫描也是有范围的。 无力地“嗯”了一声,不敢点头,害怕头晕之下会再也抬不起来,手指掐着菩提子,指尖已经发白,哪怕披着塑料布,也无法完全隔绝冷水,身上被泡得都起了皱,手上都有了浮肿。 李力他们都有编制,住的地方都有,李力本来要带他去一起挤挤,他自己说要去酒店,李力也就没拒绝,还跟着过来了,自掏腰包要出房钱,董睿桐拒绝了,卡一刷,董父那里就知道了,讶然挑眉,怎么是一个地方? 匆匆跑到楼下,果然见到了董睿桐正跟人说话。 “好好睡一觉,等好了再过来找我们,有你可是方便着呐。”李力也累得够呛,话说得有气无力的,连笑容都透着敷衍。 董睿桐“嗯”了一声,懒得多说,转身就要上头,就看见了董父,他见过对方的照片,但这还是第一次面对面,一时顿住。 李力见状,停留了一下,见董睿桐摆手,示意无事,也不八卦,抹了一把脸就走了,招呼都没打。 “父亲。”董睿桐主动上前打了招呼,叫得却十分生疏,隔着一段距离,愈发显得不亲近。 董父自然体会到了,但心里头讶然之外还是高兴的,一时反应不上来也就罢了,反应过来了,哪里会让儿子跟自己生疏下去,笑着过来拉董睿桐,边拉边问:“你怎么过来这里了?别担心,我在这里不会有事的,过段时间就会有人来救了,水也不会一直涨下去。” 跟着董父一起下来的还有些人,他们这些演员闲着没事,又走不了,平常都聚在一起说话打牌,也有点儿意思,至于呼吁外界救灾之类的事情,钱上表示到了就行,谁也不会管你配着山洪背景的自拍有多哀伤。 董睿桐往那些人身上扫了一眼,有几个身上气息不对,倒不是妖精变得那种,精神力扫过去能够发现他们还是普通人,若要真的形容,或许就是被死气缠上了吧。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那些水中携带的可不仅仅是疫病的传染源,还有些常人看不到的怨气,身体抵抗力差点儿的可是禁不住。 不过,一时之间,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身体实在是太累了,眼皮子都要抬不起来,精神力的损耗也非常大,董睿桐很是高冷地没有打招呼,而是直接跟董父说要回去休息。 十年不见,董父想儿子是自然的,但也看出来儿子特别累,他觉得与其这时候骚扰儿子,非让他说说来做什么了,还不如一会儿去找那个男人,镇子又不大,总能找到别人给他答疑解惑。 “行了,快去休息吧,你都多久没睡了?”眼睛下的青色骗不了人,董父这样说了,那些想要跟董父套近乎的小明星都来不及巴结地夸奖董睿桐几句,就见到他背着空瘪了一半的背包去了订好的房间。 董父没有再跟他们打牌聊天,回去就找助理询问情况,助理是个人精,凭着董父的描述,又找人问了问,很快得到了一些消息,但他的脸色却很古怪,卧槽,随手一点就能指出人在水中什么地方的,这还是人吗? 偏偏,这段时间董睿桐都是各条船倒换着来,最开始是有李力的背书,后来其他船上的人也能作证,这件事是怎样都假不了的,他们携带的什么生命探测仪之类的高科技全没用上,董睿桐随手指出来的已经让他们手忙脚乱了。 本来困难的救援工作也因此简单了不少。 董父听到这些,眼神很是复杂,跟助理确认了一下之后,说:“我这儿子,不是真的学成了吧?” “哪间寺庙啊,我也要去学学,这都成神了啊!”助理跟着董父的时间长了,彼此之间私下里说话也有几分随意,嘴上一秃噜,说出来后冲着董父不好意思地笑,真的不要怪他吐槽,就是把那寺庙里的高僧弄过来,人家也未必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啊。 董父带着点儿得意地说:“他们都说我儿子是天生佛子呐。” 这些年,他忙,又看儿子似乎不是想要见到自己的意思,私下里,顺道经过的时候,他也会去儿子去过的那些寺庙问问情况,里头的主持全都是满口的称赞,让他觉得不让儿子出家简直就是耽误了他,浪费了良才美玉。 有了这些打底,他越发不知道要对儿子怎样好了,说爱他关心他,把他拽回来,拽到人生的正轨上,像别人一样老老实实上学考试升级,或许就真的如那些大师们说的一样其实是害他。 但是真的看着他出家,好好一个儿子,谁不指望着他成家立业,哪里能够看着他一辈子青灯古佛地枯坐? 董父矛盾地,当天搬到了董睿桐的房间里,等着他醒了,准备好好跟他说一说这个话题,认真沟通交流一下,总要让他觉得好才行。 谁知道,并没有这个机会。 董睿桐的事迹太那啥了,传到来救人的领导那里去的时候,领导表示要见见这个人,于是董睿桐一醒来,还来不及跟董父说话,就被人带去见领导了。 灾情严重,领导也是个利落的,确定了他真的有这份儿本事,旁的也不多说了,先救人要紧,其他的有时间再问吧。 这么着,董睿桐又上了救援第一线,却是另一个灾情更严重的地方,而那里,阿黑蛇和狐狸姐妹也在。 无孔不入的记者把狐狸姐妹救人的事情曝出来了,一下子胡彩云就成了最美明星,粉丝暴增,连不是明星的胡妙可也跟着沾了一回光,忍不住诱惑之下,她还是吸取了信仰之力这种犹如毒品一样戒不掉的存在。 事已至此,赚功德也就可有可无了,一曝光出来,外界怎样不说,那些专业的救援人士既然找到她们了,自然不会再让两个女明星奋斗在第一线,专门派了人手把她们送出来,连同公司那边儿也都紧急调派了人手接应,生怕这两个想不开再进去,把命都搭上了,那样可是赚不到钱的,没有钱,名声有个什么用。 董睿桐遥遥地见了这一幕,没说话,水中,一条小黑蛇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阿黑蛇并没有跟他相认的意思,一个深潜,再次消失不见。 一个月后,跟董父在某个城市见面的董睿桐表示,他还是喜欢这样流浪的生活,而他已经成年,可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支持自己的生活,并不需要董父担心了。 董父笑笑,不准备收回那张副卡,这么多年了,他从没有断过这张卡上的钱,从那些花销上,他似乎也能找到儿子的成长轨迹。 “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但谁都不能阻挡我疼爱自己的儿子,不要担心钱的事情,做你想做的就行了。”董父拿着董睿桐递过来的画卷,他不准备卖掉,而是要自己收藏,至于钱,他会买下来的,不让儿子知道。 董睿桐心里暗叹,他拿出画来,其实是想要证明他有养活自己的能力,然而在董父这里,似乎没什么作用,明知道某些意思,却还是同意了他代卖的说法,把以后的画作都交给他,免得他四处去买,花些冤枉钱。 父子之间,到了这时候,说不上谁欠谁的,剧情中原主走到那一步下场的时候,董父还在忙着自己的事业,家大业大,麻烦事层出不穷,哪里管得了一个正常上学成长的儿子,而现在,明明并未走光明坦途,却被人放在了心上动辄关心。 董睿桐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感慨,又该感慨什么,语气和缓了许多,跟董父说了很多他这些年经历的种种,连修行的事情也略说了说,没有说那些佛宝,免得千年寺庙因此多事。他对那位领导事后也是这般说的。修行是讲究缘法的,别人纵是再眼热,没有这份儿十几年专注佛经的心力,到底还是不能成事。 不付出努力就没有收获,世人都这般认可着,倒也没有谁不服气,但,总还是有人想要尝试一下的,于是后来董睿桐身边跟了一些记名弟子,来来去去,并没有人能够真正如他这般,但到底磨练了心性,也见识了一些怪异。 世间的妖精很少,能活到现在多半都通了人性,知道怎样隐藏自己,只有些厉鬼无知,在一些地方逞凶,最终栽到董睿桐的手里,被他化解了戾气,自此消散在天地间。 遇到一些深藏的阵法,他也会跟那些记名弟子讲解一二,而这样的地方,总能够找到一些宝贝,他会隐去某些有了灵智的活物的行踪,但对那些死物却不那么在意,由着那些人拿去。 再预测出哪处天灾,忙跑去救人,有了一众本事强大背景不小的记名弟子,董睿桐能够做的事情更多了,能够救的人也更多了。 时间长了,他“大师”的名头愈发响亮,已经不是网上那些人的戏称,现实中,也有了不以他年龄而蔑视,恭恭敬敬称他大师的人。 因为他一向是以佛法度人度鬼,一口的梵文更是正宗无比,最后还被某个想要讨好他的大人物大手一挥,补了一个和尚度牒,让他有些郁闷,明明这辈子没准备当和尚的,结果被出家了。 电话里,董父听到的时候哈哈大笑,当年他就总觉得儿子会出家,拖了这许多年,儿子没出家他还觉得奇怪,如今倒是自然了。 托儿子的福,他后头的路极为好走,无论是开公司还是拍电影,处处都有人行方便,还有那些等闲找不到他儿子的从他这里找门路托关系求事情,让董父格外骄傲。 他的事业越来越大,资产更是滚雪球一样稳步上升,随着儿子四处救人,他的公司也四处撒钱,名声极大。他没有再婚,也没有同意跟前妻复合,没有找人再生一个孩子,反而也拿起了佛经,闲暇之余会念上几句,儿子亲手写的佛经,看起来总有些不一样的感觉。 或许不止他一人有这样的感觉,佛经失窃过一回,之后,董父便专门弄了个保险柜把佛经放进去,珍之重之。 “历尘世百年,当归于天地佛存慈悲,人当自度。” 八十年后,一生不曾剃度的董睿桐大师于大悲寺圆寂,当天是他的百岁寿辰,他领着一众记名弟子挂单于大悲寺,于清晨日出时分,念了一篇文字,双手合十,坐化佛前。 一众弟子悲不能已,呜咽拜伏,叩首再三,肉身暂停在大悲寺之中,等信徒要点香叩拜的时候发现肉身消失不见,以为神迹,后多传为飞升事。 大悲寺山下,妙龄女子身材窈窕,正要上山的步子一顿,恨声道:“竟是又来晚了。”仰头望去,山寺金顶依旧,女子跺跺脚,转身走了。 第82章 佛教典籍分为经、律、论三藏,精通一藏的称为师,三藏精通可称为三藏法师。董睿桐三者皆通,却并不讲后两者,专讲经,且多讲大涅槃经,强调万物皆有佛性。 最开始,记名弟子不多的时候,他还不太讲这些,那时候他太年轻,讲了也没有几个会静下心认真听,倒是带着他们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他才开始讲经,因为实用。 虽然也曾当过一辈子和尚,对佛教也算得上虔诚,但董睿桐的本质是不信这些的,因为佛家的轮回无法解释他身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所以现代人的利己主义占了上风,只要能为所用,佛家又如何? 然而,他的记名弟子不知道。 这些记名弟子来源复杂,有些是官二代富二代过来另找出路的,也不排除是在家里头混不下去了,过来废物利用一下,因为董睿桐的预测和阵法都是真真切切能看到的灵验,而他所谓的超度,虽然大部分人都看不到怨魂厉鬼,但超度之后的效果却是明显的,也有些人想要学。 再有一些人,估计就是上头领导不放心放下来的眼线了,当过兵的和其他人的气质是不一样的,哪怕有些一身戾气,完全没有掩饰的样子。 董睿桐也不在意,这些人他就当做是保镖用了。 十几年始终如一行走在外,奔波在救人的第一线,这期间,有人走了,有人又来了,他的记名弟子正在逐渐增加,而他完全不在意这些。 偶尔闲来讲经,他从来不通知任何人,坐在那里,哪怕庭院空空,但他想要讲的时候就那样讲了。 然后,某一天,一条小黑蛇混入了人群中,安静地在那里听佛经,他注意到了——还没有什么能够瞒过精神力扫描的存在,董睿桐继续讲经,那一天,讲得慢了些,还做了些解释。 等他讲完了,让众人回去思考,见阿黑蛇还没走,笑着问了一句:“听懂了吗?” 阿黑蛇没有回答,抬首看了他一眼,一扭头就走了。 第二天,他看到阿黑蛇又来了,然后他又开始讲,连续讲了九天,第十天的时候,他没有再讲,起身跟他说了再见:“早就想说了,你身怀佛宝,也许多听佛经,多了解这些能够更快修炼,但那样修炼出来的是否还是你自己的本性,我就不确定了。 让肉食动物改吃素未必是件好事,我现在还不曾戒肉,以后也可能杀生罢了,不说这些影响你,你已经知道了如何获取功德,继续下去,你的寿命比我长,或许真的有某天能够修成正果。” 世界上的天灾人祸那么多,但他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去外头奔波,就在国内这一片儿来来回回,总也能碰到阿黑蛇,同样的还有那一对儿狐狸精姐妹,比起其他默默无闻的妖精,狐狸精的确是聪明多了,知道要抢功德。 三方之中,董睿桐是最势弱的一方,哪怕他有精神力,几十年持续不懈的修炼也能感受到一些法力玄通了,但放到救人这件事上,他未必真的比得过那些妖精,哪怕他这边儿人多。 阿黑蛇则是最强的,虽然它一直没有化作人形,但他的法力,他的空间,都让他能够做到很多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常常碰见,便有了几分香火情,照面了,也会打个招呼,出于谨慎的考虑,竞争的关系,她们很少跟董睿桐交流,董睿桐也没有贸然交朋友的想法。 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在董睿桐青年的时候,常有人猜测,他是不是跟那一对儿姐妹花有什么绯闻,而等到他中年的时候,那对儿姐妹花无法让自己的容颜自然衰老,假死脱身,换了身份重新来过,便再没有人提起这些可能有的暧昧事件了。 董睿桐五十八岁的时候,再次见到了阿黑蛇,他那时候的精神状态不错,无病无灾,头发乌黑,脸皮上连条皱纹都没有,以至于后来的记名弟子常常探问这种长生的法门。 正被缠得苦笑的时候,他见到了躲在角落里的阿黑蛇,打发了弟子,问他:“是有什么事情吗?” 阿黑蛇没有吭声,吐出了一颗雪白的珠子,不是佛宝,而是另一种气息如雾的东西。 董睿桐没有用手接,看着那被阿黑蛇用尾巴推过来的东西,他用精神力触碰了一下,很轻易能够感觉得到里面夹杂的万千诉求,脸上头一次有了些惊讶:“你竟然把信仰之力凝结成珠了?” 信仰之力的诱惑足以让妖精沉沦,看那狐狸精就知道了,她们以为自己真的成了操纵生杀大权的神,但其实,只要别人的一个念头,她们就是万劫不复。 而阿黑蛇,不仅抵抗住了这样的诱惑,还能想到方法把信仰之力凝结成珠,这可不是一般的法力能够做到的,便是董睿桐自己,也只能靠着经文消磨那些想要维系在身上的信仰之力,而做不到在不利用的情况下控制。 “恭喜你,修炼有成。”董睿桐重新审视阿黑蛇,它的身体好像更小了一些,却无一处不顺,好像天然便该如此这般,那颜色,其实并不是纯黑,隐隐的绿色好像是枯木之中的生机,勃然欲发,透着一种自然的光。 “你要一直这样修炼下去吗?”阿黑蛇问董睿桐。 “是。”董睿桐点点头,他的人生目标并没有多么伟大,既然如此,持之以恒地做一件事,也就不会显得无聊和痛苦,何况这件事也是很有意义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也想要知道,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功德到底能够做到什么,是不是会让自己脱离穿越的宿命,达到永生。 当然,这些纯粹是一些妄想罢了,什么事都没有那么容易。 “你死后,尸体归我。”阿黑蛇说完这句就走了。 董睿桐笑了笑,开始没当回事,后来想了想自己的尸体有什么价值,金身,又或者舍利?他觉得自己的向佛之心没有那么虔诚,阿黑蛇实在是想太多了。 不过,这也是它不能取得阵法中那些佛宝之后的无奈选择吧。 时间如流水一样徐徐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了董睿桐的百岁寿辰,他的记名弟子中,最早跟随他的一位自称是退伍兵的常宝峰前一天问他:“大师,明日打算怎么过?” 董睿桐的须发还黑,脸皮还光滑,心也未老,一双眼黑亮黑亮,闻言笑了:“如今日般过,与昨日仿佛。” 透着一丝狡黠的笑容,有些绕口的佛偈,常宝峰无奈地回了一笑,跟着大师的时间久了,他倒觉得大师越老反而越活泼了,这几年,也爱讲论藏了,跟弟子们开玩笑的时候也多了。 “知道了,我会告诉他们不要太闹。”常宝峰想到其他的师兄弟们,很有些无语,百岁寿辰,哪怕现代人的寿命理论上可以到一百五,但是活到百岁的也是少数,他们早一个月前就接到消息说是要办一办,只怕大师不喜,这才强压着等到今天探问,谁想到还是不能办。 第二日一早,董睿桐早早醒来,站在窗前,看着太阳升起,大悲寺的墙挺高,他看着那阴影一丝丝消融,心里头突然就升起了一股明悟。 静坐佛前,默念了日常的经文之后,他交代了遗言:“历尘世百年,当归于天地佛存慈悲,人当自度。” 是遗言,也是感悟。 他安静地闭上了眼,脸上无喜无忧,无惧无怖,死亡于他,从来都不是可怕的事情,只是一个轮回的结束罢了。 常宝峰等一众弟子不敢相信,大师竟然会在百岁寿辰这一天圆寂,他们是等了一会儿,确定这不是什么玩笑,才行了礼,把大殿的门关上,一帮人在外头忙忙乱乱地四处通知消息,商量该如何安葬的事情。 阳光被关在了门外,室内一片幽静,透过窗格子的光芒都是柔和的,拉长的阴影下,一条小黑蛇不知从哪里游走进来,一点点逐渐变大,游走到尸身面前的时候已经犹如蟒蛇,双眼绿油油地盯着那尸身看了一会儿,然后一张口,把尸身整个吞下。 整个过程迅速到不足一秒,也就是眨眼工夫,尸身便没有了,只余一条肚子并未胀大的蟒蛇,而随着它向外游走的轨迹,它又一点点变小,最后消失在一条窗格子的阴影中 “姐姐,你是不是早知道抢不到,这才不去抢?”胡妙可踩着高跟鞋,走得健步如飞,来到街边的凉伞下一屁股坐下,她对面儿,一个戴着墨镜的女子正拿着一杯咖啡小口小口地喝着。 胡彩云放下咖啡笑了:“早跟你说不要去,你就是不听,那蛇的速度可比咱们快,说不定早都预定好了,他们可是老熟人呐。” 三方都是要救人,也都是要抢功德,合作不妨碍他们对立,对立不妨碍他们合作。 胡彩云看得明白,那两个必要的时候是很可能合伙对付她们姐妹俩的,所以,哪怕那董睿桐天生佛子,一生修佛,佛法玄通,很可能在圆寂后成就佛宝舍利,她也不会去抢,谁知道是不是陷阱呢? 至于妹妹,时间总是最消磨感情的,尤其当她发现获得的不足够修炼之后,少一个消耗资源的存在,总是好的,只要不是自己亲自动手,因果也不会缠上来,何乐而不为。 胡妙可还是有些不高兴,愤愤地把一杯冰咖啡一口饮下,决定下次一定要抢个先。 而被她惦记着的阿黑蛇,安静地回到了佛光寺下的深林中,它想要睡一觉,好好消化一下这次所得。 幽绿的眼睛被绿叶遮盖,泥土的腥气充斥着全身,它盘成了一团,并不鼓胀的腹部被护在了正中,那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能够被盗走,不能够被带离,不能够被分开还有哪里能够比肚子里更安全呢?而总有一天,他也会成为它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有缘分尽了的那一天。 第83章 如果一辈子只钻研一件事情,或许真的可以有些成果。 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是死与生的交界,董睿桐感受到了一些无法描述的东西,在再次睁开眼睛之后,他无法忘记那种感觉,却不能理解那种感觉所代表的意义。 “您好,我是您的系统l567,恭喜您成为l567的第一任宿主系统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争取的投资和资源,宿主可分得三成,可用于改造本星球的生活状况,并不允许引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超出本星球技术水平一百年的高端机器及技术该部分以积分计算,可折合现金,比率根据本星球货币政策上升或下调,可由l567代为操纵投资其他星球,取得收益六成为雇佣费” 详细的解说持续了很长时间,董睿桐静下心,一点点听,他以为这就是那个一直跟着他的系统,但听了两句就觉得不对,一来这样的第一次见面的开场白这时候说显然有些晚,二来,这个系统l567的任务是“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这分明就是直播嘛。 现代社会通过直播赚钱已经不是少数,最出名的某国大部分主播都是直播主播,那些对着屏幕吃东西都有人撒钱看的直播很是让董睿桐理解无能,现实中交点儿朋友不比这样好吗? 给再多钱,也就是一个隔着屏幕的么么哒,还是没有女朋友。 好吧,恕他这等凡人不能理解这中间的精神需求在哪里。 但,现在,似乎自己成为直播系统的主人了?还是一个非常高科技的来自外星球的系统? 也不知道这位l567有没有发现他身上的另一个系统呢?是因为互相功能不重叠,互不干扰才能并行,还是说它根本没有发现呢? 如果是前者不好说什么,但若是后者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最初得到的那个系统更高级呢? “l567,你在哪里?是在我的脑子里吗?”董睿桐故意做出两分慌张模样,收敛得很好的精神力并没有妄动,高科技的东西,他也是见过的,某些是能够探测精神力的。 “不用担心,我是不会伤害宿主的,只是寄生关系而已。”l567应董睿桐的要求讲了讲这个寄生关系,这样的高科技所需要的能源是人的精神力,能够诱发它寄生条件的也是精神力。 换言之,只要精神力足够,就完全不需要担心它换宿主,虽然还不知道它吸收那些精神力除了维持自身运转之外还有什么用处,但目前听它所说的确是没什么危害的,尤其对董睿桐来说。 “等等,先不要说这些,我想静静。”董睿桐这样说着,让l567没有得到命令不可以直播,然后他就着躺倒的姿势闭上了眼,一副准备冷静一下的样子。 l567没有再说话,它是从寄生的那一刻才苏醒的,并不知道自己的宿主是怎样的人,自然也不会觉得他这样熟悉的命令有什么不对——这完全不是对待不了解的科技的态度,那种熟悉到自然的口吻,分明有些司空见惯的样子。 那可是、在星际时代生活过,对于那些乱七八糟各种各样的机器,哪怕对方表现得跟人一样一样,但也还是能够做到十分冷静下命令的参谋长呐。 l567并不是特别高级的人工智能那种类型,它正在吸收这个新的星球的知识,并没有探究宿主的意思,也就错过了知道真相的可能。 董睿桐闭着眼,安静地接收剧情。 原主名叫卓凡越,福利院长大的孤儿,自己挺奋进的,努力考上了好大学,又是奖学金又是各色奖状,一个个光环再加上俊美的外貌,开朗热情爱助人的性格,很快成为了大学校草,然后有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结果,女朋友太漂亮了,有个富二代的追求者,人家不仅是富二代,还是权二代,追不到人之后直接对原主这个现任男友下了手,把他弄得身败名裂,女朋友也跟他分了手,跟那富二代去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原主的精神力彪增,激活了l567这个直播系统。 之后的一切成了反转剧。 直播,还是直播一个其他星球根本不知道的星球的种种,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像是董睿桐,哦,不,应该是卓凡越了,像是卓凡越上辈子做的那样,走走各处,旅游探宝加救人,就什么都完成了,也不需要任何的深加工,系统自然会让画面流畅,主次分明。 同时,其他星球的那些可以利用的东西,又是基因改造,又是金银宝石的,可以通过打赏或者积分换取的方式获得。 草根一样的原主很快有了名利,然后他就利用这些名利报复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富二代连同他的家族自然都不会有好下场,曾经有过感情的女朋友他也没放过,狠狠玩弄了一番就抛弃了。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人充当了炮灰和垫脚石,最后原主坐拥数美,死于应该是死于精神力衰竭吧。 被网络迷了心的人,怎么会想到已经属于自己的系统最后也是会要人命的呢?没有足够的精神力供应,怎么可能不死? 原主或许想到了这点,但他到底不曾经历过,所以还不清楚这其中的关键所在,而l567的智能,显然也不能解释它会致人死亡的根由,它只能根据星际上人的水平来反复说它对人是无害的,却连它自己也忽略了参照物的不同。 因为,从一开始,能够激发它的就只会是那样的精神力值,而拥有那样精神力的人,显然应该是会修炼的,但 呵呵,这是一个误解造成的悲剧。 卓凡越这样想着,睁开了眼,看了一下手机时间,这个时间有些早,才进大学。而提前激活l567的必然就是他自己的精神力了,每次苏醒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控制不稳,然后,不知道隐藏在哪里的l567就这样被激活了,提前开启了。 许多事情,提前那么一瞬总会不一样,何况,提前了这么长时间,还换了一个芯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更多了。 卓凡越上辈子去过不少地方,这辈子却是想要安定一下的,至于直播系统,除过那个带着他穿越的沉默寡言的系统不算,他还是第一次正经接触系统,好奇加上探究,他很快决定了跟l567好好相处。 同样是系统,或许能有什么共通之处? 这次的剧情实在是给他提了个醒,虽然活了这么多世界,他已经赚到了,但,若是不清楚系统真正致命的地方在哪里,某日稀里糊涂死了个干净,他也是会不甘心的。 所以,他希望能够弄清楚自身的那个系统到底以什么为生,他也好有倾向性地赚取这方面的资源,免得最后死得冤枉。 l567被唤醒后,跟卓凡越签订了一份直播合同,上面简单规定了他直播的时间,每日不能少于三个小时,若是多了能够有相应的奖励,若是少了则会有些惩罚。 直播的时间自然不等同于质量,而直播的质量是依靠其他星球观众的反应来评分的,这是很普遍的一点规则,对于从未接触过直播的卓凡越来说有些新鲜。 他开始不准备以直播为生,只是想要跟l567保持良好互动,这才决定直播,但是仔细看了合同之后,他又觉得以此为工作也未尝不好。就好像那些直播吃东西的主播一样,哪怕别人不看,她该吃还是要吃的,而一边吃东西一边赚钱的话,意味着她的生活自由了许多,其他时间,显然不必跟别人一样朝九晚五地虚耗着。 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卓凡越早就觉得自己不适合按部就班的工作生活了,他很难投入那种有序中去积极奋进,所以,一份自由度高的工作显然更加适合他的心态。 其实,能够有选择的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样的生活吧,谁又愿意每天连赖床都不能地跑去公司上班呢?工作中固然有乐趣,但生活中的乐趣难道就可以就此放弃了吗? 如今有条件有优势,卓凡越实在是想不出什么理由让他去当个小职员,一步步往上爬。 “谢谢你,l567,我想我会喜欢直播生活的。”卓凡越笑了笑,轻声对面前的屏幕说话。 这是为了他能够更直观更适应一些,系统展现出来的虚拟屏幕,透明度足够不遮挡视物,却又完全不会被其他人看到。 屏幕上有一个系统拟真图像,是个很像兔子但又不是的东西,卓凡越也不认识,但在他说完之后,那白白绒绒的小兔子蹦跶到视线正中说了一句:“不用谢”,看起来萌萌哒。 卓凡越再次看了一眼手机,这个时间没有课程,所以“l567,我们现在开始直播怎么样?” 屏幕上开始大片撒花,小兔子跳着说起了广告词,一长串广告词完全不曾过脑,看到那些熟悉的“热烈庆祝l567第一任宿主开始直播”等句子,卓凡越脸上又有了浅笑,l567入乡随俗得还真快。 第84章 卓凡越所在的学校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大学之一,跟他成长的福利院所在并不是一个城市,而他自小到大都是学霸类型的人物,奖学金什么的,加上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足以让他在刚入大学的时候跟普通人一样,有一个看起来很好的外部条件。 而他明显比其他人帅气许多的外表也为他争得了不少的善意好感。 再然后,自然会有好事者打听他的种种,全然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知晓根底的人,原主好像得到新生一样,不用时时刻刻顶着一副受恩者的样子去感恩,他放松之后完全表现出了自己的优点,反而不像中学时候那样沉默寡言。 这样子的男生自然是很吸引女生的,哪怕他的性格一无是处,最开始,凭着这张脸还有足够高大的身材,也足以获得一票颜粉了。 卓凡越现在就享受着这样的优待,从宿舍走出来的一路上,遇到的女生都会私下里打量他几眼,明明刚刚入学,正式的课程还没上过,便有陌生的女生微红着脸叫他的名字,招呼他去学校的礼堂。 “什么事情啊?”卓凡越本来是想要出来走走,让其他星球的人看看这个星球的基本环境的,没想到被叫住了,还是正事。 女生看了他一眼,说:“你没听广播么,咱们要先去礼堂开大会,然后再去班上选班干部。” 卓凡越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放到侧面不影响视线的屏幕,上头的小兔子蹦跶着说:“答应他,根据观众意见,百分之八十五点四都想要去看看大学礼堂开会的样子。” 没有见识的外星观众啊,你们很快就会为你们的选择后悔的。 卓凡越这样想着,转头就跟着女生走了,路上,两人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女生报了自己的名字,纪小媛,跟他一个班级,也是今年的新生,两个新生之间马上又聊到了对方的高考分数。 纪小媛的分数上六百了,算是中等,卓凡越的分数接近七百,一报出来就令纪小媛惊讶不已。 “这样的分数,应该都能当新生代表了啊!” 两人又互相聊了聊履历,这方面卓凡越没什么好说的,原主上学的时候除了努力学习就是努力赚钱,奖学金自然不全够缴纳学费,为了减轻福利院的负担,也是为了继续自己的学业,他只能挤出为数不多的时间去外面给人做家教,或者打短工,根本没有时间当什么班干部,而他那时候略有些自卑的性格也不适合那样的位置。 起码一件事,跟同学之间好好交流,就是他很难做到的,那些同情的眼神,谁承受谁知道。 纪小媛是附属学校升上来的,原来的中学离这里不远,以前放假还来这边儿大学里玩儿过,有个哥哥还是这所大学毕业的,所以哪怕是新生,一个人走来走去也不会胆怯。从她领的小路,两人很快到了学校大礼堂。 到了这里,女生和男生就分开了。 或许是刚上大学,女生们大多十分矜持,男生们也还有些羞涩,不敢明目张胆弄出恋爱的意思,你坐前排我坐后排地凑着套近乎,实际上却没有哪个敢直接坐到心仪女生的身边。 他们的辅导员是准备留校的大四生,见到这种情形咧着嘴偷笑,都是从这时候过来的,谁不知道谁啊! 不过他也没准备说,见到自己班的,招呼一声,时不时还巡回着走来走去,看看有没有哪个坐错位置的,还要让大家注意纪律,不要声音太大了,吓唬吓唬那些胆小的。 卓凡越跟同宿舍的三个坐在了一排,那三个之前也都互相不认识,知道是同一个寝室才稍微熟了些,吃了一顿午饭,自然而然便跟卓凡越成了朋友。见他找不到地方,把他拉过来,还有人搂着他的肩膀说:“大帅哥啊,我可瞧见了,才来就找到女伴了,可是不地道!” 卓凡越被拉得身子都偏了,他身高有,但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体重一直上不去,属于皮包骨,架子在没肌肉,抵不住人家力气大。 距离近到都能闻见对方身上的汗味儿,卓凡越有些不适地蹙眉,拍开他的胳膊:“胡说什么,就是碰到了,一个班的就一起过来了——还说呐,你们三个也不叫我,我都忘了还要大礼堂开会的事情了,点名怎么办?!” 被这样一责怪,宿舍中年龄最大,被他们封为舍长的龙友强翻了个白眼:“是谁不愿意跟我们一起逛校园的,怪谁!我们还占了座位呐。” 年龄排第二的段喆说:“嘘,辅导员看过来了,安静!” 搂着卓凡越肩膀的是老三李万里,他赶紧放下手臂,坐正了身子,假惺惺地摆出一副好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的模样,换来段喆的“嗤”声也不为所动,迎着辅导员的目光回视过去,还露出一个若有所得的笑容。 这一番小骚动之后,又等了好长时间,大会才正式开始,首先是领导讲话,然后就是让新生代表上台演讲,那位新生代表也不知道是谁选出来的,反正拿着稿子满口官腔,把好好学习的话用学生的口吻说出来,说得却像是为祖国崛起而奋斗一样,换个年代听来,或许是毫无违和感,但现在么 下头的嘘声一片,碍于那扩音的效果不错,上头的人可能没听到,倒是各班的辅导员,这些为了留校而努力的代理老师们,一个个目瞪着不乖的学生,表示警告。 好容易散场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卓凡越时不时看看屏幕,上头的各种留言都换成了他能够认识的文字版本,着实有意思得很。 “原来开会不是吃吃喝喝啊,我还以为能看到好吃的。” “上头那人是做什么的啊,说来说去,一句都没听懂啊,我的翻译器有问题吗?还是直播系统该更新了!” “我屮艸芔茻(该账号涉及不文明用语,被禁言一小时。)” “呼,我都睡一觉了,还没完吗?咦,又换了个人来讲,她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主播好帅啊,我可以不用吃晚饭了,真好!”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还能这么长时间都不打架,真奇怪。” “地方好小啊,我家卫生间都比这里大。” “长得好奇怪啊,虽然这样想,但是主播还是奇怪得最不同凡响的一个。” “其实看习惯了,觉得这种智慧生物还是挺有意思的,长得挺耐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看到主播就很想吃怎么办?” “1。” “2。” “10086。” “难道就只有我一个人想问吗?主播你跟你旁边的人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那么亲近?领证了吗?” “楼上是星的吧,其实我早就想问了,你们星球是怎样的存在,为什么能够那么奇葩到距离一臂就是夫妻呢?哦,也不一定是夫妻,你们那里还有无性别植物类智慧生物,对吧?” “都别废话了,看,终于讲完了!” 看着一众天真的外星人等着讲完之后的精彩生活,卓凡越无声地翘起了嘴角,你们真是太天真了! 秩序退场又用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这期间,周围的人一直在交流着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能说会道的占了很大便宜,有人很快就把班中大部分人的情况都摸透了,有人还在沉默寡言中。 卓凡越很符合人设地跟着旁边的李万里一同哄前排的女生说话,一个个私语着,眼眸闪烁间都有那么点儿似有非有的意思。 好容易轮到他们退场了,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一个地方继续开会。 大学的大教室很多,找了个地方过去了,辅导员就领头开会,主要内容就是纪小媛说的选班干部,当然,在那之前,他们还需要去领校服和书。 男生们首当其冲去做了重体力活,卓凡越也不能免俗,因为他长得最好,反而是人群中最显眼的一个,哪里都能叫到他。 一番劳碌后,终于坐下的众人每人手边儿都多了一沓子书,这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显然辅导员的时间预计不是很准确,他让大家先去吃饭,然后晚自习时间再过来选举班干部,刚好选完了就是迎新晚会。 这样的安排让很多人牢骚满腹,谁都想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迎新晚会,但是时间这么赶,万一来不及呢? 有大胆的男生站起来提议改到明天大家都熟悉了之后再选,反正开学这两天都没课,正好可以完成这些事情。 辅导员之前还是个学生,面嫩,想了想,同意了,换来一大票欢呼声,还有人高喊“辅导员最可爱!”,眼看着他脸就红了起来。 “他的皮肤会变色,天啊,太可怕了!” 偶然瞥见屏幕上的这条留言,卓凡越差点儿笑喷,天啊,太可爱了!紧接着,就发现这位观众打赏了不少钱,为此小兔子系统君上去打滚卖萌,说了好多感谢的话,然而那位观众的留言是这样的——“这是什么可怕的疾病啊,主播赶紧送他去看看吧,这些当医药费应该不够,不过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先不说其他的留言如何评价这位的观点,卓凡越笑过之后却对主播这份职业有了新的观感,这些观众,其实也是很可爱的人呐。 第85章 “大家好,我是主播卓凡越,我现在刚进入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目前还在适应环境中,大家可以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大学就是一种高等教育的学府,你们应该也有把学生集中起来学习知识的学校吧” 卓凡越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屏幕拉到面前,做了一下简单的自我介绍,跟观众互动了几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知道主播大概是这样做的,而他的优势在于本星球对那些外星人来说也是外星,西洋景一样,哪怕看到根草都会有人惊叹跟自己星球的长得不一样,更不用说这样大的环境了。 直播的切入点太多,随便什么都能够引发一系列的话题,某些观众之间还会你问我答地说话,涉及到关键词汇,比如说某星球的名字,系统会自动换成符号替换,关键的科学技术也是这样,很显然,大和谐方面,系统是很领先的。 观众们似乎也都习惯了这样的不完整语句,又或者他们能够看到的是比较完整的问答,一言一语地说着,人数也很快激增到了百人。 咳咳,是的,一开始,哪怕有系统推荐,但卓凡越这边儿的直播实在是没什么吸引他们的萌点,偶然点进来的一些都被大会烦死了,很快就出去了,能够坚持下来的并不多,如今也就是百人左右的数字来回变动。 根据直播合约,还有什么星际保护法,对于卓凡越这种科技水平都比较欠发达的星球,会有些优待,具体表现在直播人数达到两百的时候就可以分成,而现在,他只能够从那些打赏中分成。 系统的霸王条款把这个数字限定为了三,也就是别人给了十块钱,卓凡越只能拿到三块,剩下的七块都是系统的。 这样的分成显然很不公平,但卓凡越没有抗议的途径,他只能接受,好在货币换算比率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这一点,或许是因为他的星球科技发展比较低级,相较地,就成了贫困星球,而那些外星人一个个都成了土豪大户。 “先不说这些了,我之前看到有人说吃喝的问题,我现在就带大家去看看我们这里的特色——学校食堂,如果有观众想要品尝的话,记得打赏啊,我会在晚饭后回馈打赏前十名,所以,记得想吃的那些食物的名字啊,不然给错了可不怪我。” 直播系统之所以是高科技的产物,并不仅有面对外星直播这一个优点,除了能够接受外星打赏并转换成相应的货币之外,它还可以接受实物馈赠,而这个实物则是双向的,这样也有利于卓凡越和观众互动。 此时被卓凡越应用这条规则来拉拢观众,小兔子有那么一点儿困惑,坐在屏幕角落的草地上,两只爪子托着头,似乎在思考这样算不算违规。 卓凡越不管它怎么想,反正没有叫停就意味着这样做没有问题,这种钻空子的事情,不敢说很熟悉,但至少也知道该怎样做。 “啊,真的啊!那我一定好好记。” “主播怎么能这样,这是歧视,我会去举报你!” “经过安全检测吗?有些东西是不能乱吃的。” “应该没问题吧,主播一会儿肯定要自己吃啊!” “也许我们应该相信大直播系统的信用星级?” “噗,哈哈,还有人相信那种东西吗?我以为大直播系统的存在就是挑战信用度!” 卓凡越挑眉,似乎这里面有些故事?但是很快恢复活力的小兔子立刻跳起来把以上那些留言都清除了,同时语气强烈地跟卓凡越强调:“系统是没有问题的,l567是最新一代的系统,在保留了原有基础的” 小兔子的解说词一大段一大段地奉上,卓凡越没有去听,而是来到了食堂打饭,拿了一个大托盘,点了七八道菜,然后独占了一个桌子,又去打了米饭包子馒头等主食,满满一个四人桌,让周围的人不时侧目。 卓凡越这才觉得食堂人多了其实也不好,正想着,那边儿龙友强就喊了:“你怎么买那么多,给哥几个买的?” 说着也不客套,颠颠过来就吃,用的还是卓凡越的筷子,夹起一块儿五花肉就往嘴里放,一边放还一边说:“我还说来晚了食堂没好饭了,没想到你倒跑得快。” 大学里头的食堂有三个,散场的时候,卓凡越借口去厕所先走了一步,想着那三个定然要跟才认识的女同学多说两句,说不定还要送人家回宿舍,这样一来就很可能在二号食堂就近吃饭。而他,为了菜品的卖相好看,特意到了比较远的三号小食堂,这边儿离教职工宿舍比较近,是小灶的不二选择。 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谁想到这三个竟然也特意到这边儿来吃了呢? “够意思,这是慰劳咱兄弟的?”李万里也不是个客气人,拐到旁边儿拿了筷子,过来就夹肉吃。 段喆不好意思地冲卓凡越笑了笑,说:“你也太客气了,这样明天我请好了,总不能白吃你的。” “都是兄弟,客套什么,赶紧吃——哎,强子,你也给我留点儿肉。”李万里大大咧咧地,已经捧起一碗米饭跟龙友强抢起肉来了。 “没大没小地,叫龙哥!”龙友强说归说,夹肉的速度一点儿不慢,那筷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吃得嘴角流油。 “啊,看起来就好好吃的样子,我也想吃,那个红红的叫什么?是什么肉?” “我也想吃,我也想吃!主播,快给我寄过来,我这就给你打赏!” 屏幕上飞过去一串儿打赏,快得人眼花缭乱,后面还跟着一个个菜名,卓凡越看看旁边已经缩小的屏幕,再看看这三个吃饭的场景,真是没想到这个活广告这么好。 他拿起包子咬了一口,就着稀饭吃着,想想这顿饭花掉的钱,怎么也要从观众那里赚回来才是。 吃饱了,那三个又坐着跟卓凡越说了会儿话,八卦一下班里头的女生几个好看。 卓凡越他们就读的是管理系,这个系男女生比较均衡,哪怕是经济管理专业,女生的人数也基本和男生持平,偶尔有几个班少一些。卓凡越是一班的,他们班的女生就比男生少两个,晚上的迎新晚会,若是顺利的话,倒是不怕少女伴的。 龙友强看着五大三粗的,却是敢开口,一下课就搞定了女伴的事情,对方长得还不错,却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乖乖女,被他一堵门,红着脸应了。 段喆则斯文多了,戴着眼镜的他气质本身就很书生,虽然长得不算多帅,但也不丑,有了气质加分,跟纪小媛谈着谈着,也把对方约着了。 比较惨的就是李万里,这家伙装起来那真是一个斯文败类,但问题是,不知道是不是气场不和,他第一个邀请的那位拒绝了他之后,他再约其他人都是失败,对方不是有男友了,就是早跟人约好了,按照他的话说,错过了第一时间,成功的几率就要小于五成了。 先不说这话有什么依据在,等他们三个互相聊了聊对方约的人怎么样之后,话题就转到了卓凡越这里,听到他还没约,一个个积极地撺掇他跟李万里两个再去女生宿舍楼下转转,说不定能够捡到漏网之鱼。 李万里很是赞同,还感慨着说:“一定要早下手,不然好妹子就被勾走了,别以为明年学妹怎样怎样,这年头,学长不好当,还不如找个同级的,以后有事情也都能理解,不用处处照顾对方。” 听着这标准,倒是长远地,准备往女朋友上走了。 卓凡越倒是也想要同意,免得总是不合群,但截至约定的时间,打赏的前十名已经被小兔子统计出来了,他要赶紧去把这些菜买了馈赠过去,不然失了信用评级,会失掉不少观众。 找了几个借口推脱都不能够,卓凡越索性整了整衣领,站起来斜了下方一眼,眉毛一挑,有种坏坏惹人爱的感觉,乜着他们说:“我需要提前约吗?全场最漂亮的必然是我的女伴。——原来不想说出来打击你们的,唉” 叹息一声未完,就被李万里勾住了脖子,“好小子,在这里等着挑衅呐是不是,哥几个,别放过这家伙,我看他就是欠揍!” 龙友强吆喝着压上来,段喆笑呵呵地跟着打闹,闹过一会儿,收拾了一下确定卓凡越不改变心意,他们便先走了,那两个还要帮着李万里找女伴呐。 李万里走的时候还有些不忿:“小卓子,我可记住了啊,你说的,全场最漂亮那个要不是你的女伴,给我洗一个月的袜子!” “还有我!”龙友强赶紧报名。 段喆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说:“加我一个!” 卓凡越懒得理会他们这种单方面的赌约,已经转过身的他背对着众人摆摆手,很是自在地重新去窗口打菜。 拎着几个打包的一次性饭盒,经过一个阴影,再出来,手上已经没有了东西,小兔子动作快速地把东西分别传递给了观众,这样的速度卓凡越的眸色有些深沉,这个系统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厉害一些,他曾经去过的星际时代,还不能这般快速地跨星球传递物品,只能依靠飞船货运,所以 “哇,真好吃,那个辣什么,辣子金顶,啊,太好吃了,能再给我一份儿吗?” “辣子金顶算什么,鱼香鞋子才是最好吃的!” “灌汤包子才好吃!最好吃,最最好吃!” 几个吃了食物的已经开始品评,其中一个还有些意犹未尽地说:“挺好吃的,就是皮怎么不一样了?我记得之前主播吃的时候是白色圆形单面皮的,怎么给我的是长方形半透明皮呢?口感不好,我想尝尝那个圆形白皮的。” 那不是圆形白皮,那是碟子。 卓凡越忍不住又露出笑容来,解释了一下这种常识性东西,话题一说就远,他在僻静的路上走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小兔子提醒他迎新晚会到时间了,他这才快步往礼堂走去,连衣服都没空换,更不用说女伴了。 第86章 虽然是迎新晚会,但场面并没有那么夸张,一来大家都是才逃脱高三地狱的学生,哪怕疯玩了一个暑假,但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大学代表的意义,十八岁在他们看来还是那个单纯的学生时代,意识不到自己已经可以开始化妆了。 、 二来,周围的人都不熟悉,这固然有了些新鲜感,但装扮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放不开手脚,好像初次见面的男女都会不约而同矜持起来一样,衣着打扮上也是如此。 三来,大学校园的迎新晚会还是有老师在的,老师不在,辅导员也是在的,这些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弄什么新奇另类纯属想太多,要知道这种大面儿上的晚会,都是有着一整套成熟流程的,想要脱离开来自己单干,学校审批的时候就不会同意。 所以,到了大礼堂一看,装饰设计虽然也很新了,但总是那些气球彩带之类,还少不了非常有特色的,随便来上几尺布都能拉出来的红色条幅——“欢迎大一新生”什么的,真是不能再没有创意了。 而被当做迎宾使用的帅哥美女们,也并不是晚礼服配上西装革履,除了台上的主持人,和早有节目的那些,其他人,想要这样装扮也会考虑一下到底合不合适的。 新生们好像脱了樊笼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凑成堆儿,混进了人群之中,齐刷刷看向正前方被灯光点亮的舞台。 唱歌舞蹈诗朗诵,一批节目过去之后,终于轮到了晚会最令人期待的舞会环节了,年轻的少男少女们本就是结伴来的,这时候放起了热烈的音乐,有人在台上高喊“让我们都嗨起来吧!” 然后就是台上的带头领舞,动作好不好且不说,当台下有人开始成双成对地跳舞之后,气氛就渐渐热烈起来了。 “虽然挺没意思,但是他们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真是落后的星球,这种娱乐活动,呵呵” “这是什么光线啊,都看不见谁是谁,闪得眼睛疼。” “科技水平的关系吧,这种光线早就被淘汰了吧。” “我挺喜欢那个雌性的衣服,主播为什么不也穿那种衣服呢?” “可能因为主播是雄性?” “怎么可能,那么好看,怎么可能是雄性?!” 现场的灯光效果说实话,卓凡越一直不太理解那种闪啊闪的灯光到底哪里好了,朦胧暧昧?还是说更加昏暗一些方便男女近距离接触? 反正他是觉得有些眼睛疼,倒是侧面的半透明屏幕,散发着恒定的光芒,看起来舒服许多,因此,他就多看了几眼屏幕,把上面的留言也一览无余。 那些嘲讽这个星球落后愚昧的他一掠而过,哪里都不缺这种优良感爆棚的人,好像他自己怎样都是好的,别人怎样都是不好的,连不同的生活习俗都觉得跟自己不一样的是落后,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 而那些怀疑他性别的,真是不能忍。 卓凡越在耳朵里塞了一个耳机,然后走到角落,拿着一瓶水拧开喝了口润了润喉,在热情的音乐背景下,轻声解释着性别的问题。 但,或许外星人看人类,就跟人类看猫狗一样吧,不一样的物种,除非直接看到关键处,否则很难分辨雌雄。毛色,皮肤,亦或者其他,都不足以让他们分辨,哪怕那些衣服,在他们看来也都是奇装异服,只能说接受程度好坏的问题了。 解释了好一阵儿,还是有留言在反驳卓凡越,他就有些无奈了,难道我什么性别我自己不知道吗? 索性不再说,又喝了一口水。 正喝着,肩膀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卓凡越回头,就看到李万里一脸的坏笑,他身边儿还站着一个女生,见到卓凡越的脸,微微红了脸,垂下了眼帘,浅浅地笑。 “喂,你不是说全场最漂亮的那个必然是你的女伴吗?怎么,你的女伴呢?” 卓凡越挑眉,说:“我也在找,很困难啊,到底哪个女生才是全场最漂亮的那个呢?——不然,你告诉我,我去约,必然是我的女伴。” 李万里开始还笑着,后来反应过来,又拍了卓凡越一下:“好啊,你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呐。” 迎新晚会并不仅仅是有大一新生在的,还有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主要是大二生,他们其实也不算是多“老”的人儿,这种场合,作为学长学姐,组织者是必然要来的,其他人,也会凑热闹过来看看有没有可长线的绩优股。 而对大一新生来说,同样是新生的都认不全,更不用说这些学姐们了,要说哪个是全场最漂亮的,哪怕长着八双眼睛也看不过来,更不用说分辨那些蝴蝶一样分散在各处的人了。 从一开始,这个说法就有着一个前提条件,而在前提条件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谁也不能说他错了。 明白过来之后,李万里不肯罢休,说:“不管,我指定一个,你去约,约不上来,就算你输,给我洗一个月的袜子!” 旁边的女生听到这里,捂着嘴偷笑,她跟李万里也不熟悉,但到底明白自己是做人女伴的,看有好戏,笑着出了个主意:“不如王佳颖吧,她是大二传媒系的,正经的美女一个。” “好啊,就她吧。”李万里别看平时说女生优劣头头是道,但他自己对这些女生还真是不太了解,或许混上两年能知道几个美女的名号,但这时候,不要说校花了,班花都还没找到在哪儿呐。 卓凡越无可无不可地点头,或许这样能够证明自己是个雄性? “好啊,她在哪儿?” 若是找不到人,可就不怪他不约了。 “王佳颖是哪个?”李万里小声问自己的女伴。 女生笑了笑,指着台上正在跟另一人聊天的女主持人,抬了抬下巴:“那不就是了?传媒之花,以后可是要做主持人的呐。” 卓凡越也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袭露肩鱼尾裙的主持人,在这好似群魔乱舞的场面中真如清流一样,哪怕是浓艳的妆,笑起来却也有几分天真可人的清纯如水。 王佳颖,是挺漂亮的。 “请选择惊天动地的勾搭方式吸引目标雌性的注意力,并成功约会。”小兔子突然蹦到眼前,卓凡越脚步一顿,看了一眼。 “为什么?”用精神力传递出这句话,嘴上也跟着做了口型,只是没有发声。 这是一个试探,如果它察觉不到精神力的波动,那自然证明它弱于自己,以后可以不用再如临大敌,习惯了运用精神力,猛然这样自我封闭,好像一下子没了眼睛耳朵,很多事情都有些不习惯。 但,若是它能够察觉到,以后就要更加小心了。至于这一次的试探,可以让它以为是错觉,因为人多,因为环境吵杂。 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全神贯注,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小兔子身上的卓凡越发现它的耳朵动了动,眼睛向周围看了一下,看样子,它是能够察觉到的。 虽然早有所料,但心还是沉了沉,精神力已经犹如他的第六种感官,不去用真的让人很难受,最难受的还是要刻意收敛。 卓凡越大步行走起来,跟李万里他们拉远了距离,问:“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你还没说为什么要惊天动地呐。” 他带着耳机,即便有人听到这样的话,也只会以为他是在打电话,除非别有用心,否则很少有人注意别人在做什么,也更加不会觉得这有什么怪异的地方。 小兔子又耸了耸耳朵,看了看周围,确定一切正常,这才回答说:“根据观众的反馈判断,这时候需要一个剧情高、潮,为了收视率,宿主要努力啊!” 说到后面,小兔子摆出一个卖萌的姿势来眨了眨眼,很有些可爱,卓凡越忍不住勾起了嘴角,说:“好啊,为了大家的期待。” 自己虽然做不到原主那样的灿烂辉煌,但,一个小小的剧情节点,他总不会比原主还差吧,何况,伏笔还是自己埋下的。哪怕不用精神力,他难道就不优秀了吗? ——总不至于约不到一个女伴吧。 舞台的前方摆放着一些鲜花,卓凡越随手摘下一朵,然后一手撑着台面,一跃而起,漂亮地跳到了台上,趁着落地声把台上人的视线都吸引过来的时候,他笑了一下,直直地向幕布旁的王佳颖走去。 这个不走寻常路的上台方式,还有他明确的目标,都让人把视线疑惑地在他和王佳颖之间来回扫了几下。 “佳颖,这是你认识的人?”男主持人也是个帅哥,这会儿轻声问着,目光疑惑。 王佳颖有些莫名,但美女么,总能第一时间猜到这可能是自己的追求者,还挺帅气的,不过 十来步的距离,卓凡越走得不紧不慢,步伐优雅,并不像是急匆匆求爱的初哥,连那朵花,也只是被他闲闲地捏在手上,但他的目光却一直紧盯着王佳颖,从踩上台子的那一刻,他就像是猎食者,牢牢地盯住了自己的猎物。 与形态完全相反的视线,更具有侵略性,让人脸红心热,配上那样俊逸的容颜,更是杀伤力大增。 王佳颖心里头骂着讨厌,讨厌这种自命不凡的人,但另一方面,却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以至于她不能够移开视线,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人来到了自己的面前,他要说什么呢? 第87章 他要说什么呢? 站在王佳颖的面前,手里的花枝已经捏软了,目光还未放松,心神却有些远。 在卓凡越的记忆中,男女之间,发乎情止乎礼,不是没有成为夫妻过,也不是没有谈过男女朋友,但,多半都是互相有了些好感,然后对方提出来,卓凡越才答应,他还从来没有主动追过谁,所以,怎么撩? 想是这样想,但卓凡越的面上却依旧镇定如初,脸上的笑容适时勾起,他笑得有些坏,“美丽的姑娘,你愿意、和我跳一支舞吗?——是邀请,但不容拒绝。” 长长的花枝插入女生的盘发之中,勾连盘结,这个时候,卓凡越竟有些庆幸自己曾经做过画眉乐事,不然,恐怕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把柔软的花枝插入女子的发中。 动作完成之后顺势而下的手划过王佳颖的耳垂,温度稍有停留,然后落下,拉住了她的胳膊,两手交接,一个旋身,被带动的王佳颖就跟他站到了舞台中间,两人起舞的姿势并不标准,却另有一种亲密感觉。 王佳颖是大二的传媒之花,追求者不敢说有如过江之鲫,也可说每月总有那么一两个,谁让她未曾名花有主,总给那些人希望呢? 这些人中,斯文腼腆的有,才华横溢的有,潇洒帅气的有,财富惊人的也有,家世雄厚的也不缺,还有那些走另类风的,她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啊,这一刻,有些惊,但还谈不上怒。 对喜欢自己的人,女生总是要多一些宽容,尤其,她这朵传媒之花并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空谷幽兰。 舞步交错,彼此之间的呼吸近在咫尺:“你想追我?” 直白的问题直接切入重点,王佳颖的眼中有些笑意,她总觉得学校里的那些男生都很幼稚,有些是没掌握好分寸,才进大学,就以为自己是大人了,冒冒失失想要学着大人的做派,偏偏没有那份沉稳,弄了个四不像出来,好笑是好笑了,但却无法吸引她。 眼前这人却是真的沉稳,但出于女性的敏锐,她并没有感觉得到这一番毛遂自荐有多少喜爱之情。 “不,这只是一曲舞。” 说话间,舞步已经有过几个交错,卓凡越上台前并没有跟人打招呼,所以他们此刻跳得还是快节奏的热舞,这样的舞蹈他不擅长,但也不算难,良好的运动神经足够让他配合好王佳颖的动作,而足够的配合,已经让这一对儿的默契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舞台上,之前引发全场热舞的组合已经退了下去,整个舞台,只有他们一对儿,在旋转中聚散离别,分如花绽,聚如镜合,不知不觉间,就集聚了所有人的目光。 “卧槽,这小子还真有一手,竟然成功了!”等着看好戏的李万里低声咒骂了一句,有些惊讶。 他的女伴白了他一眼,要是那么帅气的男生过来约舞,她肯定也上啊!王佳颖又不是傻,这种能出风头又不会有什么的事情,谁不愿意。 “这是什么舞蹈,看起来,好乱啊!” “其实还好吧,看多了之后,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而且,配合很不错啊!” “白期待了,我一直以为” “你以为怎样,这种落后的星球能够有什么新鲜玩意儿啊,还不都是那样” “楼上注意点儿,不想看别看,没人求着你看!” “虽然没看懂,但感觉好像也挺有意思的,决定了,明儿我也办这样的迎新晚会,说不定会很有趣。” “真搞不懂,两个雌性在一起有什么可看的,不过,他们星球好多雌性啊,能卖吗?我买!” “喂喂,星际法早就说了吧,禁止走私智慧生物,你犯法了知道吗?” “什么智慧生物,谁鉴定的?” 不知不觉,留言里头吵成了一片,小兔子郁闷地坐在虚拟出来的草地上,看着那可怜的数据,这就是“惊天动地”吗?亏它还找了一个最厉害的词汇,结果,效果竟然这么弱,是宿主的执行能力太弱,还是说这个星球的什么效果都弱? 这时候,一曲舞已经结束,因为不是正规的舞曲,两人并没有做什么告别的礼仪,安静地站立着,目视对方,不约而同地送了一个浅浅的笑容过去。 王佳颖呼吸还未平复,跳这样的舞比交际舞要累许多,尤其她不服气那样的回答,觉得自己的女性尊严受到了伤害,努力表现更优美的舞姿和身段,动作不免复杂了许多,这样一来,更是累得厉害。 卓凡越也不是很好过,原主营养不良,他来了之后虽然想要吃好点儿,但实际情况摆在那里,钱财有限,再者,肉也不是一天能养回来的,所以体力还是跟不上,这一场舞,若不是他自觉当了陪衬,恐怕根本坚持不下来。 半斤八两的两人谁都不清楚对方真正的极限,看到对方那平静(兴奋)的模样,都以为对方仍有余力,而自己不能奉陪,强撑着不肯示弱,笑了笑分开了。 乐声还在继续,灯光还在闪烁,卓凡越安静地跳下了舞台,人头攒动,他一时没看到李万里的影子,也没有去找,从侧门走了出来,夜风拂面,蝉鸣阵阵,一下子好像步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看了看屏幕上的观众人数,还是那不足二百的样子,而小兔子那耷拉着耳朵的模样,很明显,他做得不合人意。 “抱歉啊,没有给大家带来更精彩的剧情,实在是一时卡壳了,撩妹这种事情,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很擅长啊,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追求异性的,有没有人愿意分享一下呢?也给我涨涨经验。” 卓凡越轻声说着,声音中还有些微的喘息,那一曲舞对他的体力来说真的是巨大的考验,看样子,确实要想办法赚钱了,补充营养刻不容缓。 “原来是这样啊,主播是个雏?” “为什么要追求异性,主播歧视同性婚姻?” “主播怎么能有这样的思想呢?真是恐怖!” “喂,重点在哪里,勾搭异性啊,我一般都是直接勾过来睡了就行,反正生孩子又不是我的事。” “对啊,什么是追求?直接睡了不行了吗?” “被我打败的都可以睡,这样算追求吗?我的武力值比较高。” “呃,我一般都是靠香味儿的,我最香了!” “香味儿是什么?我能生孩子,这才是关键!” “为什么要生孩子?那个不是生命之泉的事情吗?我们只要亲吻拥抱就好了啊!” “舞蹈算不算,我跳舞好看,他们都喜欢我。” “声音才是!等我发出最美的声音,我神一定会喜欢我的。” 也不知道这些外星人都是哪里的人士,怎样的风土人情,反正从这些乱七八糟的留言看,似乎很少有同一个星球的人,至少卓凡越是想不出来怎样的规矩才能造就这种单纯的回答。 “我们这里不大一样啊,同性恋是少数,异性恋是多数且合法的,但异性之间,遵循的是平等追求的原则,除非两个人互相喜欢,否则不会结婚,当然,也有些强权作用利益交换什么的,那就是一些特殊情况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还是相爱才能在一起的。” 卓凡越这样解释着,但紧接着又有很多留言问“相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太不好回答了,卓凡越以“精神相合”解释了,之后又有人问“这是不是指精神力值相同,还是说精神力一致?” 眼看着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偏,有些卓凡越也无法解释了,他便以时间为由,结束了此次直播。 小兔子立起身来结算了时间,并做了总结:“时间上满足最低限制,但质量上,比我预料得还要差一点儿,作为新开辟的星球直播,咱们是倒数第二名,仅仅超过了‘无垠荒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卓凡越已经有些累了,敷衍道:“我以为这是我了解的情况不够多,明天开播之前,或许你能跟我说一下这个排名是怎么回事,排在前面的都有什么,让我了解一个方向,想想怎样增加收视率,至于现在,很晚了,我们养好精神,明天再继续怎样?” 小兔子很认真地在听卓凡越说话,听他这样说完,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说:“保证充足的睡眠是星际人文精神的体现,你睡吧。明天我会跟你好好谈谈的。” 这样说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本来有些颓丧的小兔子突然鼓起了精神来,耳朵又立起来了,一副萌萌哒的样子,蹦跳着消失在了屏幕中心,而屏幕也随之黯淡下来,仅留着一层莹白,照亮前路。 卓凡越不由笑了,这样充满活力的系统,其实也挺有意思的。手指触动半透明的屏幕,点开积分看了看,显示在屏幕上的积分是扣除过系统所得之后的部分,只有一百多点,真是少得可怜。 这样想着,卓凡越随手点了一下提现的选项,很快出现的换算额度让他表情认真了起来,一积分等于十块是什么概念?短短一天时间,一比十的比率,他竟然赚到了一千多,相当于普通职员半个月的工资! 这是什么概念?不耽误学习,不浪费时间,不辛苦不累,只是照常生活,一天就有一千多,虽然不排除是刚开的直播会有些闻风而动的过来瞧新鲜,但,这些现金收益足够让卓凡越仔细想想怎样提高直播质量了。 现实中,再不会有这样赚钱省力的兼职了,现阶段,他最大的短板——钱,完全可以依靠直播来解决,这样的金手指,真是太给力了。 而这些,仅仅是一个最基础的兑换,如果是兑换外星球的东西,拿来这边儿改头换面贩卖的话所得之利,大有可为啊! 卓凡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也无怪剧情中原主最后膨胀成那样,哪怕是他,有那么一瞬间,也有些无法自持,人类的欲望啊! 第64章 五车斋的名字起得不好,太直白,“学富五车”就这样被截取了两个字用上了,有些没水准,也有些太自大,按理来说是不受那些谈个情都要托物言志的才子们喜欢的,但这书斋不比别家,一个是背景深厚,一个是藏书之多堪比太学。 太学可谓是学子们心中的最高学府了,能够跟这样的地方比拟一二,任谁也都不会不服气。 再有,五车斋虽然是卖书的,却又有一项对才子们的惠策,便是诗词或文章通达者,可免费借阅书籍观看。 都说穷文富武,但并不意味着才子们都贫困,换句话说,没有那种天生的灵慧,想要培养出一个才子,靠的就是大量的底蕴,这底蕴最直接的一个体现就是书,而书是属于奢侈品的,尤其是那些珍本孤本,一本的价值足以让很多人倾家荡产。 所以能够顶着才子的名头到处走的,必然都是真的有才,也有财,他们并不介意买下一本书,所以通常是享受了惠策的名头,还要给出银子来,免得以后还书的掉价。 这样下来,本来生意不应该十分红火的五车斋一下子打开了名头。 多少才子都希望在这里得到一个评价,然后享受惠策,如此也好对外说是才子。 时日久了,便有那等闲得无聊的弄出个五车斋集来,记录了一些才子们的诗词文章,五车斋的掌柜是位读书有成的秀才,头脑也聪明,直接付了些润笔费把这集子买了下来,以五车斋的名义出书。 如此一来,受惠的不仅有列名其上广大才子,还有五车斋的名声,本来不那么高大上的名字也因此有了别样的含义,任谁听了都要说一句“果然当得起学富五车”。 庄延对这种营销方式并不感到陌生,古代人也不是傻子,他们可能说不出一些营销策略的现代名词叫法,但他们的做法,处处都体现了营销的策略。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想要凭着营销策略占个先,那还真得要是营销学的高材生才有可能。 庄延自己不是这块儿料,也没什么好的营销策划能够卖给掌柜的,所以过来看了看,发现这里果然盛况空前。 与一般书店的安静雅致相比,这里更雅致,不仅是那些室内装饰上,还有来往客人们谈论的诗词,处处都透着一个“往来无白丁”的感觉。 这些才子们的心理素质也是很好,不然也不敢一个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卖弄文章,若是偶有哪句不好的,可是专门有那等挑刺的会大声说出来,若是犯了个愚蠢的错误,那可真是贻笑大方了。 庄延年龄不大,身量上也显露出来了,虽然古代从来不乏神童,但这种生面孔,还是这样小的童子进来,伙计总会拦着问一问,不然若是真的进了顽童,毁了书册,名声也要受损。 “小子听闻这里才子多,特来拜会。”庄延行了一个礼,之前见一书生与同学这样行礼,他估摸着是这时代的读书人的礼仪,照猫画虎行了一个。 礼仪这东西,不敢说千万年不变,但总有一脉相承的东西,哪怕并不是一个世界,但有些是相通的。 若是一个现代人对着一个古代人伸手,哪怕对方不知道应该将手握上来,但看那样子,也知道这是某种礼仪。 而礼仪除动作外,优雅与否,看的就多半是气质了,当然,样貌也是有加成分的,同样的一个礼仪,长得漂亮的做出来自然要优于貌丑者。 庄延相貌不差,庄母能够被人明知不该还收作外室,便是因为这样貌了,不然,跟着庄父之前她已跟过别人了,哪里又能被收容,性格柔柔弱弱且不说招不招人喜欢,样貌这种最直观的东西自然是占了很大比重的。 而庄延虽是男子,却承袭了庄母的美貌,如今年龄小,很有些雌雄莫辨的美态,并不阴柔,笑起来却是人面桃花相映红。 他的气质也是绝佳,好歹也是在古代待过两回的,居移气养移体,尤其是第二回,身为公主之子,怎一个富贵可形容,气质上不会逊色于人分毫,再配上那样有辨识度的容貌,一举一动便格外引人了。 也就是伙计问话的工夫,便有很多人注意到了这才进门的小公子。 五车斋虽不是酒楼,却也有雅间,庄延随意抬头晃了一眼,又行了一个礼,却是对着看过来的大家,“小子不曾进学,只自学了些文章,多有不懂之处,还望大家不要见怪。” 少年郎,年轻,自谦,长得好,气质佳,哪怕年龄上与众人不搭配,也不知学问如何,但听这几句话,大家就觉得舒服,多是回了一笑,表示不介意他的进入。 这种情况下,伙计也不拦着了,笑呵呵地领路:“小郎君可是第一次来我们五车斋,我们这里的书分门别类什么都有,却不知小郎君要读哪种?——若有相识的人也可结伴交谈,声音小些,不要影响众人就是了。若要大家一起交流文章,楼上也有雅间,征得内中人同意,小郎君也可进去见识一二。” 凡是这种地方,伙计都是地头极熟悉的,庄延含笑把自己的要求说了,要个清静读书的地方。 伙计也不很奇怪,这样的地方,固然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扬才名的,却也有真正读书人想要安静看书的。 五车斋的地方大,后头的院子都是些清静院落,想要安静,自家门户一关,想要交谈争论,自可到前头来,有的是人等着抛砖引玉。 伙计把庄延领到了一个小房间内,正要问他读什么书,他可去取来,庄延便先往桌面上放了一枚银角子,“我此来是寻人的”庄延顿了一下,他倒是知道庄父的身份,却不知道他的全名。 原主的记忆中自然是不会有这件事的,而剧情是跟着原主走的,自然也不会有庄父的名字。 再者,为尊者讳,身为子女,是不能直呼父母名字的,在任何场合都要注意,又是这等一不小心就有名声传出的地方。 庄延犹豫了一下,最后换了个问法,只问有没有同姓之人在此。 伙计一时好奇:“小郎君要寻那同姓之人做什么?” “都说同姓者五百年前是一家,我是独生,从无兄弟相助,想要结交一二朋友,也是为了结识一二兄弟,如此,自然是同姓方好,既无血缘亲,何妨同姓传。” 庄延沉吟着,终究还是一叹,这样的说法,或许能够引来一两个年轻人,好奇一下这般怪癖者为谁,却不可能真的让庄父上钩。也罢,慢慢来便是了,细细探问,当年原主都能找到机会和庄父见面,难道他还找不到吗? 有了剧情中提供的这些庄父常去地点,哪怕是在几年之后的说法,却也是开了极大的外挂了。 其实,还是有个方法能用的,便是用精神力扫描,但他的精神力还没到一扫扫全城那样大的范围,而如果一片片扫过去,人是活的,也不一定万无一失,而这样的损耗还有些大,也非一天之功,最难的是,他还不曾见过庄父,不知道他的精神力频率是怎样,也就无法甄别,很可能扫到正主了也不知道。 种种考量之下,庄延便用了这种笨办法。 伙计手脚极快地收了钱,也没再问,来五车斋的人既然自负有才,多半都有些古怪脾气,以前还有在这里设关卡选女婿的呐,如今这算是什么。 同乡能找得,难道同姓找不得? 五车斋中有一小台位于左侧,上面放了一面黄灿灿的小铜锣,伙计走过去轻轻一敲,锣声一响,很多人都知道这里的规矩,暂停了说话,抬头看向这边儿。 “有庄姓学子欲寻同姓之人互通学问,相以为友,同为庄姓者,可到丁牟房间一会。” “我还道是有人出什么考题,竟是这种事情,寻同姓者,真是有意思。” “还是第一次听闻这般寻人的,莫不是有什么说法?庄兄,你也是姓庄,可去看看,若有什么也可告知,我等也是好奇极了。” “丁牟房间,可是谁在?这般搞怪,莫不是胡琼?” “若想知道,看看就是了,老庄,你也去瞅瞅,看是哪个这般古怪要求?” “会不会是刚才那位小郎君?” 二楼上,庄父正在跟友人品评一本书中词句,听闻此语,友人道:“真是巧了,难得庄兄也在此,可去看看,是谁弄出这样古怪要求,必是个有趣的人。” “一听这要求便是竖子无礼,不定便是那胡家小子弄出来的古怪,有什么必要去看,倒不知他怎么惦记起庄姓来了。” “非也,非也,庄兄定是听得不仔细,那伙计分明是说庄姓学子,寻同姓之人,说不定是庄兄本家,想要找庄兄不着才用了这样的法子,庄兄还是看一看为好。” 友人说着,脸上已是笑开了花,可见这番话并不是他的心中推断,而是觉得有趣,这般戏谑一番而已,却不知,其实已是真相了。 庄父也不当真,虽然他有个文青的心,但年龄到底不轻了,很多时候自持身份,并不会真的跟那些年轻才子较量什么。所以,他一笑了之,最终没有过去。 庄延在楼下消磨了一天的时间,也不算白来,有几个庄姓学子觉得这种要求挺有意思,来房间跟他相见,见到是个孩子也很释然,没怎么计较,言谈两句,觉得并不是无知童子,彼此之间便通报了姓名,也算是初步认识了。 在不谈外室子这个身份的时候,庄延交友还是很容易的,无论容貌气质还是谈吐,很轻易就能让人引以为友,这一天,虽然没有找到庄父,但也算愉快地度过了。 第88章 第二天开班会,选了班干部出来。不同于小学中学那样荣誉性质居多的班干部,大学的班干部是真的要干点儿实事儿的,自主权也有,只看自己敢不敢做,只要能够沟通,很多事都可办得。 而且,当了班干部也容易积累人脉,大学马上就要走入社会了,这个时候的同学可不是小孩儿过家家的玩伴了,而是走入社会之后说不定真的能够用得上的人脉,让大家最先认识你,让大家最先信服你,以后在社会上就会比别人混得开一些。 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到了这一点,反正应征班干部的时候大家都很踊跃,女生也不见羞涩,一个个落落大方地走上台去,不过估计下头的男生没几个认真听的,除非对方是美女,当然了,态度还是极好的,都仰着头看着,极为关注的感觉。 哪怕经过了一个迎新晚会,但大家还是不太熟悉,同一个宿舍的人扎堆儿坐在一起,卓凡越算是班上最帅的男生,分数也是最高的,走上台去,把名字分数一报,底下就是一片喧哗。 “安静点儿,别一看到帅哥就咋呼!”辅导员在一旁主持着,见到这一幕,拍了拍手,让大家恢复冷静。 “谢谢大家的厚爱,前面几位都说了很多,我也说不出更新鲜的,但如果我当了班长,我希望能够让大家的大学生活过得更精彩一些,除了考试谈恋爱之外,还能有些别的,以后足够回忆的精彩片段。” 比起前头那些一个个保证学习,又或者保证自己认真负责的演讲,卓凡越这个真的是简短明了。 底下的人有些不满,有个女生问道:“举个例子!” “对呀,举个例子,怎样更精彩!” 卓凡越本来已经要下台了,见到下头人起哄,一时顿住了脚步,辅导员也说:“你说说看,没关系,随便讲,我也想要听一听。” “具体的不好说,等我当上班长再说吧。”卓凡越卖了个关子,他才不会说积极竞选班干部的原因是为了加学分,其实,咳咳,他真的没什么好主意。 “嘘”声响起,下头的男生很不给面子地做起了鬼脸,卓凡越迅速下台,换成下一个人上来讲话。 最后是投票选举,因为大家这会儿都不怎么认识,所以还是很民主的,能够让你记得的名字自然是你最倾向的选择。 卓凡越毫无疑义地当选了班长,据后来李万里酸溜溜地爆料,这是因为班里的女生都选了他,所以他的票数才那么高。 “请客吃饭,必须请客,请全班人吃饭!”龙友强也竞选班长了,他身上很有些大哥气,自己也倾向于当领头的,这会儿连个副班长都没轮上,便这般起哄起来。 大家都刚认识,卓凡越的衣着简单,虽不是名牌,但也不是那种打补丁的穷人装,一身气质又怎么看都不像是缺钱的,所以龙友强提议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恶意的。 但实际情况是,一个班42个人,按照段喆提供的地点,人均消费大约50左右,一顿饭就要两千多,这些钱对卓凡越来说有些困难。 这所大学是最好的大学,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用加起来一年就要一万多,这还是因为卓凡越的成绩好,学校做了部分减免,目前他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什么的,他交了费用之后剩下的钱也就三千多,捉襟见肘,谁知道是不是吃了饭就完事儿了,若是还要去唱歌什么的,他真是怕拿不出钱被人取笑。 然而,此时骑虎难下,龙友强就在班里头说的,人都没走,一起哄,大家都同意了,没有人想这中间的花费怎样,他们才离开家里头,都有些不识愁滋味的意思。 “行啊,那就一起走吧。辅导员也去吧。”卓凡越见事已如此,索性大方地邀请辅导员。 辅导员到底成熟些,去的路上避了人问了问卓凡越有没有钱,看样子是想要出一些的。 卓凡越拒绝了,他倒不是硬要充大款,而是直播观众中听到要吃饭,一下子给了不少的打赏,故技重施之下,卓凡越又有了一批进账。他并没有选择提现,而是把部分交给小兔子代购一种外星石头。 因为无能量,这种石头虽然漂亮却如砂砾一般无人问津,但在卓凡越看来,这一颗颗钻石真是光彩夺目,最难得的是很多颜色稀少,必然价值不菲。当然,小兔子扣除的佣金也是不菲,足足占了一半的比重。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卓凡越不喝酒也被硬灌了两杯,付账的时候头都有些晕乎乎的了,账单三千多,把他卡上的钱花了个精光,幸好够付。 因为这顿饭吃完已经是下午了,卓凡越作为新晋班长,建议男生送女生回学校宿舍,而他自己推脱还有些事情要先走,打了车去了一家拍卖行。 钻石的鉴定费了一些时间,因为是要拍卖,无法马上拿到钱,卓凡越留下了卡号,没理会鉴定师对那彩钻来历的探问,要求对卖主保密,并为此签约之后,卓凡越走得很爽快,完全不怕被坑的大气,让人一时间摸不透他的底气。 “主播为什么要把那块红色石头拿去卖呢?” “这都不懂,肯定是那东西在这个星球很值钱啊,看那人的眼神儿就知道了,都恨不得吞了!” “唉,我穷得就剩下一堆石头,要是能到主播那个星球去,岂不是一下子成富翁了?!” “那有什么好的,我宁可在这里住平民区,也不要去那边儿吃大餐,没有星网,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其实养老还是很不错的,我爷爷就喜欢这种生活,可惜他不爱上星网。” “什么时候允许星际移民啊,我都看到过好几个不错的星球了,可惜去不了。” “就算是允许了,你也过不去啊,难道你要花上半辈子的时间奔走在宇宙中吗?还有可能历经宇宙风暴?” 卓凡越扫了一眼,没怎么跟观众互动,想了想,暂时关了直播,他一早上就被通知要开会,还没顾得上跟小兔子好好聊聊,这会儿可是有机会了。 林荫树下,坐在长凳上的少年安静地看着面前的一块儿地方,耳朵上戴着耳机,不时说一两句话,脸上的表情不多,像是认真思考什么的样子,好几个从这边儿路过的妹子都忍不住回望两眼,邱云也多看了两眼,真是帅气啊,不知道是哪个班的。 “行了,我知道了。”卓凡越跟小兔子聊了一会儿,看了一下排名前列的都有哪些类型的直播,看完之后秒懂为什么自己的观众人数至今未上二百,比起那些亿万计的直播到底是差在了哪里,为了让他更好地理解这个差距,小兔子破例让他看了一下别人的直播片段。 爆炸,血腥,宇宙风暴,极限挑战,探险揭秘,这些是排名在前的,中间的题材就多了些,温馨的有,还有那种定时间放本星球电影电视剧的,再有就是搞笑的,轻松愉悦的,中二逗比的,还有长期专注某一个主线的,观众也是不少,像是那个“间谍之路”,充满了各种智商上的较量,还有动作场面,也吸引了一些喜欢这方面的观众,至于什么歌曲舞蹈,更是一抓一大把。 看完了排名榜,卓凡越不得不承认,智慧动物的优势他这边儿还真是体现不出来多少,实在想不到更多了,几乎各种题材都有人用,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做得好的已经排名在前,他若是照搬,也只是东施效颦,的确会提高观众,但却不是他喜欢的。 走别人走过的路有什么意思呢?既然有了这样特殊的经历,若是不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那岂不是白白来过。 因为这样的想法,他从来不愿意照抄剧情中的成功,那样的确可以省时省力,但自己的人生,过得完全不费脑子,还有过的意义吗? 他希望哪怕是失败,也要是自己走出来的,不是模仿,不是抄袭,更不是照搬。 虽然还没有头绪,但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心情倒也明朗了一些,卓凡越抬起头,正好对上邱云第三次回眸的眼神,偷看被抓住,邱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加快脚步离开了。 卓凡越还在望着那个方向,熟悉,太熟悉了,剧情中原主的女友,可不就是这位邱云么!漂亮到一眼难忘的容颜,又是温柔大方的好脾气,没想到,竟然这么早遇到她。 原主跟她的相遇是在大二的图书馆,很偶然借书出来排了个前后队,然后说了几句话,再然后,两年的相恋抵不过有钱有权的追求者,原主马上变成了非主流的同性恋,还有吸、毒历史,被包、养的绯闻,连论文都被曝抄袭,差点儿毕不了业,而她,伤心失落却又很有原则地跟渣男友分手,最后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如果说她不知道实情,似乎也不能算是有错,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她知道,那还能这般白莲花地脱身,出淤泥而不染,也只能赞一声手段高了,至于情爱,那从来不是付出就一定能够得到回报的,也谈不上怨恨,毕竟,她不是主动害人的那个。 想了想那个美丽娇羞的笑容,卓凡越收回了视线,他不认为这是仇,也不准备为原主报复,起身走向了相反的方向,这一生,若无意外,当无交集。 第89章 竞选完成之后,大学的第一道坎就来了——军训! 所有人抱着热情换上了新发下来的成套迷彩服,然而,很快,他们就后悔穿的时候那么高兴了。大太阳底下,一遍遍正步一遍遍军体拳,那是什么概念!连跑圈的时候都要整齐有序,那是什么概念? 叫苦不迭的女生每天拼命抹防晒霜,男生也是一个个惨叫连天的,完全看不出半点儿男子汉的气概。 这方面,卓凡越也没好多少,身体素质摆在那里,精神力再高也不代表体能强,一天天汗流浃背地下来,晒黑了不少,皮都爆红了。 这样无聊的军训日常,每日人累得只想倒头就睡,宿舍一股臭袜子味儿挥之不去,宁可直接扔了,也没人愿意动手洗一洗,吃完饭就睡觉,洗澡都是冲冲就散。 结果,在这种扣除正常生理时间,其他时间几乎日日重复的日常直播,竟然意外地增加了观众,破了二百大关。据小兔子分析,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直播时间固定且比较长,总有些无聊的人蒙头懵脑闯进来,然后就好像看流水账也能够坚持看十几章不换,好像那些看一眼开头就知道结尾的肥皂剧总能留住观众一样,他们坚持看下来了,成了固定的观众。 另一方面,则因为外星球对军人总是高看一眼,能够发展起来的外星球,没有哪个是不重视军事力量的。这种情况下,别的星球,哪怕知道八竿子都够不到,但他们的军事相关,哪怕科技落后呐,看那拳似乎也有些威力的,总是要研究一下,说不定还能得到新的思路发展一下自身的军事力量。 还有一方面,则是因为军训中有些人出的洋相,还有那些为了偷懒而耍赖的女生,装昏倒,装每月必有的日子这些过关或者不过关的伪装都被卓凡越的观众们一个个判断着,被追问的卓凡越甚至因为悬赏,不得不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大姨妈”。针对“为什么大姨妈来了就可以不用训练”这样的问题,他还要科普一下相关此类叫法的名词。 由此涉及的生理知识,虽然都知道是知识,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但对外星人说这个的时候真是莫名羞耻啊! 即便如此,卓凡越还是没有直接放出生理卫生课本,他总觉得这样做太不妥当,让别人了解自身种族弱点什么的,也算是汉奸的一种吧。 或许他想得太长远,反正他一下子就想到星球战争上去,然后坚定地拒绝了小兔子的好心建议,忍着尴尬症发作也给大家科普了一下女生的生理问题。 既然解释了,免不了也要强调一下雌雄的分辨方法,免得再被人当做雌性示爱,真是尴尬死。 “主播竟然不是雌性,怎么可能!” “虽然总是听主播这么说,但我还是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吗?” “那有什么关系,主播,我是雌性同体呦,我们还是可以生孩子的。” “隔着不知道多远,楼上你还是自己生吧。” “我觉得不影响啊,我想要主播给我生孩子,但我也可以找其他人生孩子啊!” “作为雄性,主播你的体能太差了,需要炼体术吗?我可以提供,只要一盘,不,一百盘辣子金顶,或者来一桌上次的那种饭菜!我觉得都很好吃!” “嘻嘻,为了这么弱的雄性,打赏来一发!——星际大盗打赏‘星球’一个!” 小兔子蹦起来,愉快地报着一连串的打赏,多半都是这种幸灾乐祸型的,就是那种“原来还有这么弱的雄性啊!”的同情分,而这一波打赏还不少,系统的打赏分为“飞车”“飞船”“航舰”“星球”“行星带”等几种,分别对应积分为5、10、100、1000、10000等,扣除系统所得之后,卓凡越还能得到三成,也是不少了。 “感谢星际大盗,感谢陨石当空,感谢牛肉最美味,感谢”小兔子典型的爱财如命,一连串感谢加着飞吻,它连鞠躬都没吝啬,在屏幕上跳得极为欢腾,一扫之前几天的老实呆板。 卓凡越看得好笑,轻轻笑了一下,同时动作就晃了一下,被教官在背上敲了一下,有些疼,又晃了晃。 “站直,别动!男子汉,身板一定要直,腰挺直,这也是锻炼你们的腰力,长得再好,腰不顶用,也是个蜡枪头。”教官说着又用手扶住了卓凡越的腰,让他稳住不要动。 一直没关的直播屏幕上又是一大波留言飞速滚过,卓凡越斜眼瞥了一眼,什么关系什么暧昧的,不用动脑子都知道这些黄成习惯的外星人都在想些什么,真期待哪天他们星球也来个和谐大法,好好清扫一下这些不干净的思想。 大学不错,军训也舍得下本钱,后半个月他们都有幸去营房住了一段时间,还学了学障碍跑和射击,最后还比拼了一下成绩。 体能方面的弱项在射击上被拉平了,学会枪支怎么用之后,卓凡越就跟开了挂一样,从没有十环之外的成绩,甚至活物射击也都是百发百中,偶尔还能实现一箭双雕的战果。 这在和平年代简直就跟大熊猫一样稀奇,部队那位领导都想把他特招进军队了,这种射击天赋,标准的狙击手的料啊! 可惜和平年代讲究民主自由,卓凡越怎么都不愿意,最后还是跟着同学回了学校。 最后军训汇演的时候,他这个体能一般的凭着一张好脸和足够的高个儿,还成了标兵,在前头领着走了一圈儿,让那领导看得更是心痒,好苗子啊,好苗子,怎么就不爱当兵呐,真是腐败堕落的思想,要搁过去,那一定要好好教训一番,现在,就只能看着人家投身资本主义的商业战场了。 卓凡越不是很关心他们的看法,那种流汗流血的战争,他也不是没经历过,哪怕科技到了星际时代,但放到战争上,再先进的武器也还是要人使用的,最后的伤亡也同样惨痛,因为武器的先进,一旦出现伤亡,还要更厉害一些。 那种看着身边的战友死去而无能为力,看着那如同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不停地吞噬双方的场景,有过一次,就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即便知道这是和平年代,很难得再有那样的场面,但枯燥的体能锻炼还有实战和演习,对卓凡越来说,同样没有吸引力,大概是上辈子的经历让心野了,哪怕想要安定,但也不想要一尘不变的生活。 小兔子对这一点很不理解,当时它是提议让卓凡越答应的,但被他拒绝了,它为此不高兴了好多天,哪怕汇演那天又收到了打赏,它也没高兴起来。 终于结束了军训,卓凡越松了一口气,拿着卡去取了钱,早在军训开始没多久他就收到了钱到帐的信息,上面的数额表示,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需要担心正常的吃饭交际问题了。 “好容易军训结束,大家也都看腻歪了吧,不如咱们去吃些好吃的,我已经打听到附近有一条美食街,这一次不用排比打赏最高的前十名,大家想吃的都能用打赏换购,只不过,十秒以内,每样只能有一次报名机会——我可不想被人当怪物看,希望大家谅解。” 若是每人都能买一次,目前已经有二百名观众,岂不是吃个烤串都要来二百串,一个人要二百串烤串,真是要被所有人盯着看了,那时候也没时间没机会浑水摸鱼把烤串送到小兔子手上,让它发送到外星球。 所以定了个时间限制,卓凡越自以为还是很聪明的做法,然而,事实告诉他,呵呵,十秒之内,二百名观众齐齐报名,这是怎样的速度啊! “哈哈,你以为他们都是键盘打字吗?星网链接的是思维,十秒钟,足够数数数到千万了!精神力值越高,思维速度越快,你不知道吗?”小兔子嘲笑卓凡越傻眼的表情,他正站在一个烤鱿鱼的小摊子前,而对方的库存,只看那不大的小车就知道,怎么也不可能有二百串鱿鱼。 卓凡越无奈一笑:“抱歉啊,我估计错误,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我争取在离开前凑够二百串烤鱿鱼,不过规则要变一下了,前三十名报数的算,不然我恐怕真的要被人当西洋景看了。” “哈哈,主播刚才的表情好有趣啊!” “是不是被我们吓到了,愚蠢的外星人,我十秒之内能够数到亿万单位!” “是啊是啊,真没想到在这里意外地秀了一把,真不是我自恋,实在是我思维快啊!” “反正我的要求满足就好,按照报数顺序来,在这一点上,我相信系统的科学性。” 小兔子把这看成是对自己的赞美,主动飞了一个飞吻出去,同时要求卓凡越奖励对方一串烤鱿鱼,卓凡越摸了摸小兔子的脑袋——虽然是虚拟的,别人都碰不到,但他这个宿主却是能感受到那份独属他一人的真实的——然后点头同意了,不管怎么说,也破冰了,就不要在意一串鱿鱼了。 这一同意,便有一大批叫嚣不公平的跳出来了,屏幕上好一阵热闹,卓凡越没去看,转头开始点烤鱿鱼了,他可不想一条街走完都凑不齐两百串烤鱿鱼,信用破产可是要影响收益的。 第90章 大一的课程还是很简单的,学习起来也很轻松,但这一年若是习惯了这样的轻松,往后可就不好抓紧了,至少一些该考的证这会儿考下来,以后就轻松多了。 作为班长,卓凡越很负责任地把事情说了说,经过他的分析,很多上了大学以为放松了的都还懵懂着的同学,认真听了,也没有谁是不懂道理的。 卓凡越说得明白,到该考证的时候,他会通知大家,到时候还是自愿报名,只不过他会汇总一下,把以后的学习安排起来,当然,若是谁有自己的小算盘,也可以不参加,单个儿复习。 这样,也充分考虑到了大家行动的自由性。 对于这个安排,全班的人都集体叫好,对他们来说,大学的自由固然是让人有了很不一样的感受,但也让人迷茫,不知道前进的方向在哪里,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自制力去督促自己上进的,上进的方向那么多,要选哪一个呢? 在这方面,卓凡越的指点就很重要了,别的不说,他的思想可比这些真正的大学生成熟多了,社会上几个来回滚过,哪里不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 “哎,大班长,咱不能光寻思着学习啊,谁那时候说选你当班长就会有精彩生活呢?我可是期待着呐。”龙友强即便吃了卓凡越一顿饭,也没客气多少,说话直来直去的,还惦记着班长那点儿事儿。 卓凡越笑了笑,说:“这个我也想过,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可以投票决定要不要做。” 与学习无关,能够全民娱乐,又不会占用太多时间,说出去在履历上也能添添光彩的事情,实在是不多。 参考了学校中目前有的社团活动,卓凡越觉得弄一个服装展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年轻,活力,乐观,积极,正是最张扬的年代,正是最美好的年华,想要健康地展现大学生的风貌也可以通过服装。 为了更容易制作,又或者说节约成本,卓凡越限定了服装展是环保服装展,意在大家可以用不需要的东西,废报纸,塑料袋,旧衣服等裁剪拼接,自己动手制作成衣服,也是个发挥创意的好途径。 “听起来不错。”段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摸着下巴笑得有几分猥琐。 李万里意兴寥寥,嘟囔着:“这有什么意思?” 男生们的态度并不是太积极,但女生就不一样了,自来服装这种东西,女生都有动力,立刻积极响应。 卓凡越开着直播,并不单单注意眼前,说完了该说的事情,耳机戴上,冲着屏幕眨眨眼,说:“大家也可以试试啊,用废弃不用的东西做成靓丽时尚的衣服,自己动手做,说不定会很有意思的。——做完了之后可以拍照发过来,我们一同评比一个前三名出来,有奖品哦!” “废弃不用啊,真的要把那些东西穿在身上吗?” “完全想象不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主播真奇怪!” “可是,我没有废弃不用的东西啊!” “真是启发了我的思维,我觉得如果用石头做出一件衣服来,一定会闪瞎你们的眼睛!” “哈哈哈哈,我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 各种留言刷过去,一大半没来得及细看就飞走了,卓凡越保持着微笑,对来问问题的纪小媛说:“可以啊,虽然是咱们倡议的,但如果全校都参加的话,也会更热闹一些,说不定还能上新闻呐。请外援更没问题,我相信艺术系那些人一定有更好的服装创意,会让服装展更加精彩。” “既然你同意那就最好了,要不要贴个通知,同时邀请各个社团的人过来,咱们还可以以院校专业作为划分,最后评选出前三名来——能不能和学校申请奖品”纪小媛对这个很有兴趣,很快说出了很多卓凡越计划中下一步该做的事情。 卓凡越一一应了,同时让她问问有没有人愿意主动领取任务来做,他就不分配了,任务完成之后,可以到他这里来领取奖励,或者后续任务。 “班长你是不是常刷游戏啊,弄得好像网游一样。”一个女生笑着说了一句。 她的话无意中点醒了卓凡越,游戏,他记得好像有些主播就是靠游戏生活的。 现代生活当然不可能有各种怪兽又或者血腥屠杀,但游戏,从来都不是靠这些吸引人的,而是那繁杂的背景还有主线剧情,还有那一环扣一环的任务链条,同样,他也不需要局限于游戏,把主播当成游戏设置一环又一环的任务链,也可以是吸引观众的好方法。 唯一需要解决的难题是,他目前能够作为奖励的手段只有美食,虽然华夏美食博大精深,菜系菜色足够吃好长一段时间,不怕哄不了那些外星人,但怎么看都有些单调,应该再增加一些别的才是。 头一次当主播,卓凡越的很多想法都是在摸索中前行,他也不去想太多,想到什么便先做什么,一点点走下去,总不至于无路可走。 学校的事情不太多,即便加上一个服装展,但卓凡越把事情大部分都分派成小任务发下去了,这种全民参与,又有奖励诱惑着,不少没事干的男生也把注意力分过来了一些,不再成天泡网了。 空闲时间有了,卓凡越就开始忙着购置住房的事情,总觉得有了个房子好像才安定。 “竟然要自己买房子,你们的政府真是太不作为了!” “原来可以挑吗?为什么我们是分配的?” “好羡慕主播啊,我的房子就能放一张床。” “天啊,竟然还有这么美的院子,买这个买这个,我打赏主播钱,买这个啊!” “原来带院子这种叫做别墅啊,为什么我们星球没有,好奢侈啊!” 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卓凡越觉得稀松平常的,在外星观众的眼中就是一件十分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也挺新奇的,试着理解他们已经被系统翻译过来的话,试着从他们的角度去想这件事,试着去想他们的居住环境,再同记忆中自己星际时代生活的环境对比,有些大概能理解,有些他也会觉得奇怪,反问回去。 一来一往的交流多了,观众的人数不知不觉涨到了四百多,这才是一个月过去,虽然还比不上那些排名在前的直播系统,但卓凡越已经很满足了。虽然说以后可以以此为职业,他也决心好好做,但客观环境摆在那里,就像你不可能强迫一个喜欢绿色的人喜欢红色一样,他只能招来那些爱好于此的观众,至于其他不喜欢的,也就不能强求了。 钱财足够,应观众要求,他买下了一座独栋的小别墅,售楼小姐吃惊的表情,实在是有些意思,他同时也给观众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门缝里看人”,以及同类词汇“狗眼看人低”的贬低意义在哪里,竟然引起了一大片共鸣。 哪怕是外星人,贫富差距也是存在的,而外星和外星之间的财富差距也是有的,观众们习惯了这段时间的排名对比,竟然一个接一个地主动把星球贫富排了个一二三出来,当然,尽忠职守的小兔子很负责任地把星球名称都屏蔽了,但这并不影响卓凡越的好心情。 购置了大型的游戏设备,划分出一整层当做游戏厅,卓凡越一一试玩了一遍,同时跟大家讲了一下他这个星球的游戏类别,出乎意料,竟然受到了好评,还有人打赏他要求某网游的。 “虽然是很古老的游戏,但游戏的魅力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愿意尝试一下的。”对于这种现象,小兔子解释得很是老练。 卓凡越点点头,就好像古时候的围棋现在还有人下一样,游戏的魅力并不会因为科技的先进而被取代,只会更加进化。 同时引进的各种赌博游戏也受到了好评,以至于后来留言中多了很多“我赌一根黄瓜”“我赌” 环保服装展举行的时候,已经成了全校的活动,各个系都可以自由参与,每个系也基本上都有几个班报名参加,卓凡越他们这个主办方被夺取了主办权,但由于是倡议者,主管的权力大都还在,而卓凡越因为表现突出,获得了主持权,跟他同台主持的则是王佳颖。 两人自迎新晚会之后都没联系,这会儿活动需要重新联系起来,对对方都有了不一样的观感。 王佳颖最初以为卓凡越是个莽撞的追求者,后来觉得他是利用自己哗众取宠出风头,这次接触之后,才发现他不只是脸好看,自身还很有才华,很有想法,作为倡议者,领导范儿于无形中凸显,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听他号令。 而卓凡越这边儿也发现了这位传媒之花的傲气并不是浮于表面,她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不仅是身材和脸蛋。 两人的合作都很愉快,完美地主持了一场服装展,之后也没再断了联系,断断续续地,会互相分享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作为学姐,王佳颖还给卓凡越介绍了很多信息,小到哪个窗口的饭好吃,大到哪个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哪里可以拉来赞助一来二往,渐渐熟悉起来。 卓凡越还认识了邱云,她参加了服装展,之后主动过来问卓凡越要了联系方式,卓凡越对她没什么恶感,没有在这里驳人面子,但是后面十条九不回,那边儿也明了这其中的意思,渐渐冷淡了。 无意中翻过这些聊天记录的李万里私下里说卓凡越“眼贼”,盯上了王佳颖这块儿肥肉,就不理会别的小嫩肉了,他倒是觉得邱云不错,后来还主动追求过,后来的后来,还是和别人成了。 考证,学习,每个假期都组织去外地旅游,不参加旅游团,纯粹是自己带人玩儿。 营养充足了,又有了外星人提供的锻体方法,虽然不能像他们那样腰圆膀壮,但体力还是渐渐增强了,同样上涨的精神力也因为有一本专门从外星人那里换来的精神力修炼方法而有了来源,带起团来并不费劲儿。 已经知道此星球人不会修炼精神力的小兔子表示这样重大的疏忽一定不是它的失误,恼羞成怒之下,谴责卓凡越屡次在等级未达到之前利用奖赏偷梁换柱的恶劣行为,并对此做出了明确限制。 卓凡越笑着给小兔子顺了顺毛,把暂时不用兑换的积分放到它那里,由它选择投资其他星球的产业,并主动提出分给它七成的收益,小兔子就惊喜万分地过来蹭掌心了,同时咳嗽两声给限制增加了时效,为期一个礼拜。 时间过得飞快,四年大学生活,仿佛一转眼儿就过去了,卓凡越并不打算继续深造,他对经济上面的知识并不执着,货币战争的确是一种不见硝烟的战争,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精力放在上面,他的心性还是有些自由散漫,除了增强自己的实力,不愿意对某一件事情投入太多的精力。 然而,这样心性的他,刚毕业的时候也是老老实实找了个公司上班了一段时间,不长,总共坚持了三个月,直播了一些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就主动辞职了。 对此,不少同事都很惋惜,难得有个看着养眼的。 然后是考公务员,普及了一下这个公务员的铁饭碗多么稳当,可惜并没有得到认同。 “如果这样说的话,我一直都是铁饭碗啊!” “作为区的一员,我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由政府养着的——莫名有些骄傲怎么回事。” “主播好可怜啊,据我所知,大部分星球都已经实现了普遍存活率吧。” 小兔子插播了一下什么叫做普遍存活率。外星的生存条件,有些险恶,有些富足,富足的不用说,就像富人都爱做慈善一样,他们的政府很乐意满足平民的最低生存需要,这就是所谓的政府供应。 而险恶一些的星球,正因为生存环境险恶,为了保护为数不多的珍惜的民众,政府更愿意为此负担他们的生存所需,哪怕借债也在所不惜,甚至有政府出动军队打劫别的星球而供养自己星球的事情,为此引发的大战那是另一个问题,而在这种有志一同的局面下,普遍存活率就是指完全不需要担心吃喝住的问题之下的民众存活比率。 简单来说,只要没有难产在母亲的肚子里,培养室的培养皿中安全出生之后,是可以平安活到死亡到来的。这其中,完全不需要考虑任何生存成本,除非你想要过得更好,这就是普遍存活率所代表的铁饭碗。 对此,卓凡越一默。星际时代,基础的生活成本的确是十分廉价,并不需要像现在这样靠个人努力获得,但只要有欲望,最终还是会选择上进,更努力去过更好的生活。 悄悄地建立起了一个慈善基金,组建了一个可以信赖的团队,卓凡越购买了一个小岛,然后谎称岛上有个钻石矿,开始正大光明地贩卖各种彩钻,所得钱款全部都给了慈善基金会。 在他在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攻破这个岛的防御,不仅仅是雇佣兵的保护到位,更重要的是卓凡越上辈子学习的阵法起了作用。在某个外星球兑换来的某种废弃石头,不是钻石,而是灵石,那种用精神力看,好像佛宝一样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光芒的水晶一样的石头,卓凡越称它为灵石。 用灵石布置的阵法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它的威力,保护着小岛上的住宅不受炮弹的侵扰。 一个拥有钻石矿的小岛就这样成了那个充满战乱国家的一处桃花源。 对于被逼逃亡到岛上的民众,卓凡越并不驱赶,划分出一块儿地方任由他们停留,而他则提供必要的饮食和住所。 他并不想要在这样和平的年代抢占出一片地方建立国家推翻别人的政权,他只是想要做到一个最基本的普遍存活率,或许现在没有人知道这种人文主义关怀的意义,但他知道,他会在有条件的时候尽可能做到。 多少年后,卓凡越的这个慈善基金会意外曝光,世人知道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大富翁竟然在做这样完全没有利润的商业,都是一阵吃惊,没有人相信那账目上的一笔笔支出完全没有回报,有好事的一项项去查,所得到的结果竟然处处属实。 怎么可能不属实呢?在小岛上自己的住宅里,卓凡越随意地靠在沙发上,翻看着新闻,小兔子在一旁蹦跶着表功:“瞧见了没有,我就说了我绝对是最完美的监工!” 直播系统这个黑科技,它的摄像头不知道隐藏在哪里,这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它想要知道,哪怕那里没有监控摄像头之类的东西,它同样能够知道,所谓的联网都不用线,就是这么酷炫。 这样大的慈善基金会,肯定会有些个浑水摸鱼的。水至清则无鱼,传统的教育是这样留下来这句睿智的话,成了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然而道理到了卓凡越这里就要变一变了,既然他有能力做到完全监察,为什么还要让水不清,养那些贪婪的鱼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他给的工资足够高,如果这样都还要让人生出贪念来,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不可信的,取代了也是应该。 强者制定规则,他需要让一切按照他的规则走。 “谢谢你。”卓凡越诚心诚意地跟系统道谢,虽然这小兔子黑起来也是够厉害的,吃了他不少积分,但付出必有所得,他们的交易还是秉持着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在这一点上,系统比人诚实不少。 多少年以后,卓凡越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世界级大富翁去世之后,因为他的财产并没有明确的继承人。国果断不认账,没收回了那个据说产钻石的小岛,然而,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岛上什么都没有,完全找不到矿洞的痕迹,不死心的国政府暂时停火,集中力量去勘探挖掘,结果一无所获。 ——消失无踪的钻石矿,就此成了历史上的一个谜题,连同它的主人卓凡越的身世之谜,也成了很多人想要探究的真相,是地下王国的主人,还是某个神秘家族的后裔,又或者,他根本就是一个外星人? 第91章 蔚蓝的海面,比天空更灵动,活泼的浪花时而翻卷,银色的鱼跳出水面,翻个身再入水中,好像最擅长游泳的运动员在卖弄自己矫健的身姿,点点苍白在海面之上出现,离得近了,可以看到是白色的沙滩,还有绿色的树,红色的房子,青灰色的跑道 “哇,这里就是钻石岛啊!” 直升机上,少女附身向下看着,完全顾不得被气流掀起的头发凌乱地飞舞,好像海底章鱼的八爪,没有丝毫美态可言,她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地看着下方的小岛,那个从版图上看毫无奇特的岛。 “是啊,钻石岛,可是,已经没有钻石了。”坐在少女身边的是一位优雅的女士,她穿着七分裤和简单的短袖衬衣,一头短发利落地只到耳边,大大的墨镜架在鼻梁上,眸光似乎看了身边的少女一眼,然后又安静地等待直升机降落。 少女皱了皱鼻子,说:“妈妈,你怎么老胡说,明明这里的彩钻天下闻名,年产量,报纸上估计得不是挺高的吗?怎么可能突然就没有了。” “总会有采完的那一天,我相信他说的话。”女士这样说着把女儿揽到身边,让她安分一点儿,直升机就要降落了。 小岛上的安保自成体系,直升机降落的地方早有划分,停好之后,母女两个带着摄影师,一同跟着穿着制服的安保人员离开。 从天空上看的时候,岛上的红房子好像一轮红日,等到下来看了,才发现是典型的南方园林样式,虽然树木花草都变了品种,但那种格局还是有着某种深入骨髓的倾向。 “总觉得中式建筑放在这里有些违和啊!”少女嘟囔着,背着自己的双肩包,蹦跳着四下张望。 女士不是第一次来,熟门熟路地跟着安保人员往里走,到了前厅,见到那个已经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美丽的脸来,眼角有些细碎的纹路,却为她增添了一种少妇才有的韵味。 “几年不见,传媒之花还是这么美啊!”沙发上的男人站起身来,并没有给她一个西式的拥抱,而是笑着招呼了一句,指了指旁边的位置,说,“坐下聊吧,随意一些。” 没有拥抱,没有握手,也没有多少久别重逢的欢喜,这般对待,想让人会错意都不可能,王佳颖无奈地一笑,多少年了,这人竟还是这样子,亏得他有钱有势,不然在社会上怎么混得开啊! “这是我的女儿李蕊,李蕊,过来,见过卓叔叔。”王佳颖没有马上就坐,招了招手,把身边的女儿退出来,“她听说我要过来,好奇得不行,非要跟过来,抱歉了。” 这一点,电话里已经说过了,王佳颖再次道一声抱歉,也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有多闹腾,生怕老同学无法容忍。 “卓叔叔,你可别听我妈胡说,我哪里闹腾了,我是有求知欲。卓叔叔,我可是对您的这座钻石岛好奇许久了,能不能让我参观一下?” 李蕊娇娇俏俏地说着,她的模样长得像王佳颖,很好看,却又有一种当年在王佳颖身上看不到的活泼肆意,可以看得出来,她在家中一定是小公主一样的人物,天不怕地不怕才能娇惯成这样的性格。 “这孩子,被我宠坏了,没大没小地。”王佳颖口上说着责怪的话,眼中却全是宠溺,连怪责都是嗔怪那种,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样子。 卓凡越这几年养尊处优,愈发懒得跟人打交道了,但当年的眼力还是在的,一眼就看出来了,莫名觉得有些厌烦,他其实对于老同学的到来,也是有些欢迎的,毕竟是老同学嘛,但,在别人家还要当自己家一样随意逛,他难道开的是博物馆吗? 脸上还是平淡的样子,心里头却已经多了几分不喜,卓凡越找人来领李蕊去逛,他也没客气地说什么随便逛之类的话,自己的家,他其实并不太欢迎别人来参观的,且,家中还有一些不合适被外人看到的东西。 王佳颖看着女儿跟人走了,也不担心,扭头就谈起了正事,她这次来是专门来采访卓凡越的,对这位莫名其妙就成了世界第一富翁的人,太多人好奇了,她心里头也好奇,尤其是在她查出了卓凡越是福利院长大的孤儿之后,她就更加好奇了,他是哪里来的资本? 若是没记错,当年大学的时候,他就能买下一栋别墅,那些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是哪里来的? 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很普通的学习优等生,每天还要兼职一些零工赚钱的他,是怎么弄到了那么大一笔钱,难道是来历不明的资助吗? 而他,又是做了怎样的“生意”,才能让这样的一笔钱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据她的了解,大学期间,在别人都忙着兼职的时候,这位老同学可是悠闲得很,毕业后更是有一段时间去向不明,再后来,突然就买下了一座小岛,然后就是彩钻的大批量面世。钻石矿?他是怎样的机缘才能够得到一座钻石矿? 又是怎样的能力才保住了这个钻石矿,最后独独一人成了富翁? 一路所见的雇佣兵都不像是善茬,他们若是联合起来,或者跟外人勾结,他一个人,是怎样压住这些人,治理好这个岛的? 王佳颖越是了解越是好奇,更不用说那个庞大的慈善基金会了,运作至今,自从曝光以来多少双眼睛盯着,还有有关部门专门去查,竟是一点儿猫腻都没有,如此舍己为公,他究竟是图什么呢? 是大忠似奸,还是真真正正的圣父? 是的,圣父,被他庇佑能够在这座岛上生存下来的居民自发自觉地把他当做了圣父在人间的化身,因为他们或许再也找不到那样一个人,能够免费提供吃穿住用,完全不需要他们付出任何代价。 也因此,有些人把钻石岛当做理想国,一味地夸大其美好。 而在王佳颖看来,这些都是极不合理的,钻石总有开采完的一天,当钻石没有了,这样一个庞大的组织,是不是会就此风流云散,又或者,还有什么潜在的手段能够维持下去,一如某些传说,卓凡越有着隐藏家族的身世? 说实话,这样的说法王佳颖之前一直是嗤之以鼻的,要脑子多有坑,才能把自己看好的继承人扔到福利院养大,谓之锻炼? 如果是“认亲说”,在王佳颖看来也十分站不住脚,世界上的穷人有多少可能没人说得清楚,但是世界上的富人有几个,很多人都会知道,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富可敌国都不足以形容的富贵家族,然后把这样庞大的财产交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儿子这般挥霍,这是不合理的。 哪怕他的挥霍能够换来好名声,可他一不组建教派,二不反抗政府,连门都懒得出,又能做什么呢?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王佳颖的心中有太多疑问了,在来之前,在来的一路上,她都在细细盘算该怎样问,才能够得到一些爆料,尤其是,电话中,对方已经说了钻石矿采完了的事实。 简单的沟通之后,摄像机打开,王佳颖开始一个个抛出问题,时不时还要说一些感性的话题。 卓凡越的表现很自然,完全不像是第一次面对镜头的人,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动作,更没有没完没了的哼啊哈啊的语气词,说话很有条理,连某些陷阱也能够娴熟地避过,谈笑起来更是自然。 满腹疑问的王佳颖不知不觉沉浸在这种轻松愉悦的气氛中,脸上也有了真实的笑容。 三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一场采访完成之后,摄像机一关,王佳颖伸了一个懒腰,靠在沙发上:“你这里真是太舒服了,怪不得你不愿意出门。” 不知道是怎样的沙发,看外形没什么特别,素色的而已,但是坐上去的感觉,真的是只有自己知道,太舒服了,尤其是腰部,那本应该悬空的地方好像被按摩着一样,这就是有钱人的享受吗?王佳颖都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了。 卓凡越笑了笑,从外星弄来的沙发能不好吗?看着简单,其实里面的精密并不下于一台计算机了。 许久不见的老同学,说完了那些话之后也没什么可聊的,两人共同的朋友没几个,简单跟卓凡越说了说以前的事情,王佳颖便很痛快地告辞了。 虽然这里的风景不错,但是窗户外面那些拿着先进武器来回巡逻的人可不是摆设,待得久了,王佳颖总觉得自己是被监视着一样,浑身的不自在。 摄像师也有同感,起来的时候还微微松了一口气,要知道,外头那些人的枪里都是有子弹的啊! 李蕊被带了回来,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王佳颖一看就知道有什么事,也没多问,笑着告辞,等上了飞机才问:“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我以后再也不要来了,那个卓叔叔太小气了,他的佣人也是,我不就是看见书桌上有本书拿起来翻翻吗,竟然被训了一顿,真是,太讨厌了!”少女的面子问题是个大问题,李蕊哪怕爱死里面的奢华,也不愿意再来了,同时抱怨着,“妈妈,你不知道,这卓叔叔多大的人了,竟然还写,还是科幻类的,我拿的那本书上全是外星人设,他还挺认真,彩图文字一样不缺,就是那服装真是不敢恭维,什么品位啊,这人” 王佳颖挑了挑眉,写?没听说有这个爱好啊!刚才也没谈到,所以,算了,内容已经足够,不用再加了。 哄着女儿说了两句好听的,她就再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倒是李蕊,还惦记了一阵儿,决定这要是上来了,她一定去刷负,后来一直没见到,也就忘了。 直到进入星际时代,一本被称作大预言书的手抄本被发掘出来,世人才知道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人对外星人进行了那么详实的分析,书的后半部分甚至还有一些相关的战略战术设想,所涉及到的科技有些竟然还超过了现在的科技。 为了避免国家动荡,这本大预言书被束之高阁,只供首脑人士参详,世人永远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本书存在。 第92章 血污。 属于血液的腥气充斥着鼻腔,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古怪味道,是臭,似乎又有几分香,然而浓重的血腥气压倒了一切,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几乎要被熏晕过去,但终究没有。 乌黑的眼睛睁开看着天空,不是蔚蓝,不是乌黑,而是飘着丝丝缕缕的红云,还有那星,一颗颗,高远得仿佛永远摸不到边际。 这里是哪里? 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谁? 一瞬间,乌黑的眼中是迷茫的,不知道该怎样做,不知道该做什么,本能地觉得不安,却又不知道要怎样摆脱这种不安,或者说要怎样寻找安定。脑海之中,暴虐的情绪一波波袭来,不断地充斥着大脑中已经有些连贯的思绪,然后如同天空一般,成了猩红缕缕,流露着不详的气息。 “您好,我是您的系统l567,恭喜您成为l567的第一任宿主系统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争取的投资和资源,宿主可分得三成,可用于改造本星球的生活状况,并不允许引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超出本星球技术水平一百年的高端机器及技术该部分以积分计算,可折合现金,比率根据本星球货币政策上升或下调,可由l567代为操纵投资其他星球,取得收益六成为雇佣费” 有谁在说话,眼睛所看却见不到任何人影存在,一大片血污中,盛开着白色的花,纯洁得好像天使未曾沾染尘埃的羽,洁白得好像那一片永远不会停驻的云 精神力猛地尖锐起来,好像利器刺破了果皮,内心中犹若划过一道闪电,霎时间,天地也明亮了。 小小婴儿的身体,藕节一般白嫩的胳膊,还做不出揉眉心这样高难度的动作来,无奈地举了举拳头,有些庆幸自己在还没完全清醒的第一时间再次绑定了直播系统l567,否则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样生存下去。 这里,是魔界。 剧情中对于世界背景总是有一些叙述的,不多,但足够了解一个简单的设定,眼前的这个魔界针对那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就像是一个副本,如果主角不够等级,打不到的话,恐怕永远都不会开启。 而剧情中唯一的主角就是原主,所以卓凡越也不知道整个世界的走向是怎样,他知道的只有魔界的这一块儿,而最根本的就是生存问题。 每次他的系统都会把他送到原主未曾作恶之前,那时候不需要洗白,没有人了解其恶的时候,其人就是白的,而他所做的,也只是单纯地想要做些符合自己三观的事情,免去一些可悲的遭遇。 因为一个人能够作恶的年龄,在知道是恶而为之的年龄多半都是成年后,即便古代稍有特殊,也都是在少年之后,所以,卓凡越之前的几次,都是在少年人的身体中苏醒的,最年幼的一次也已经有八九岁了,而这一次,竟是一下子回到了婴儿时期。 不,魔界的生物是没有“婴儿时期”这种说法的。 这是一片很神奇的土壤,只有那些真正富有悠久传承的血脉才会用人类的方式繁衍自己的后代,其他的魔物,有些只需要一滴血就能够成形,而一旦成形,哪怕外貌还小,但他们自身的心智却也如七八岁的孩子一样,颇为成熟。 卓凡越此生是一个魔物,血污中繁衍出来的魔物,且这里的血污,也并非什么尊贵之人留下的血,而是一些下贱魔物的血液混合而成的杂血,没有什么高阶的营养,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传承,唯一能够遗留下来的就是恶,纯粹至极的恶。 或者说,在这一片血污之上得以成形的卓凡越本身就是恶,他可以代表人间一切恶行,也可以代表人类一切恶欲,他的存在,注定了不会与人为善,利己,损人,实属生存本能。 且,同其他的魔物一样,他也有属于魔物特有的那种暴虐,见到什么都想要破坏,看到什么都想要夺取,从出生下来之后,他第一个夺取的就是直播系统,完全是本能地掠夺。 那些血污提供的养分太杂乱,也太强大,几乎要把卓凡越的精神力冲垮,所幸,l567的开场白打断了一切,让卓凡越恢复了一些,能顾抵抗那种生之本能了。 精神力还在缓慢地恢复着,卓凡越却没有再躺在那里,魔界并不是一个能够让人安心休息的地方,一言不合就开打算什么,在这里,没有任何理由,只要见到就杀了你,你也是没处说理的。 因为,弱小,本身就是一种无礼。 而弱小者的存活则是魔界的奇迹。 这样恶劣的环境,这样恶劣的风俗,魔界没有变成一片荒冢,还真要亏了它自主繁衍生物的能力太强。 压抑着去拔了那朵花的冲动,卓凡越慢慢爬起来,他才成形,虽然魔物的生长极其快速,但现在,的的确确是他最弱的时候,直播打开,已经有过一次直播的他很清楚合约的内容,没有跟l567废话就签了下来,然后发现或许是世界隔得太远,l567虽然被他的精神力夹裹着穿越过来了,但很多功能都损毁了,比如说它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它的宿主,而把他当做了另一个宿主。 还有,最重要的是,它跟主系统断了联系,这也就意味着想要用它连上星网是不可能的了。 然而,直播没有观众,还叫什么直播系统。 l567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它似乎认为之前那个世界才是主世界,凭借着某些卓凡越无法理解的黑科技,它连接上了那个世界的直播平台,继续它的直播。 卓凡越一边行走,尽快离开这些血污,一边听l567自吹自擂,说自己的好处,他没有点头,没有回答,心情十分不美妙,没有了外星人的基因修复液,他难道真的要按照原主的成长路线去成长吗? 剧情中,刨除掉大量骗人杀人等恶事,原主做得最恶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泡热血澡,是的,热血澡,把刚刚死去的魔物的血放在浴桶中,然后自己泡进去,从中获取力量。 出生于血污中的恶,就是这样修炼的,一步步从最平凡普通的魔物修炼成有了名字的魔族,他如果继续下去,说不定也是个草根崛起的奋斗史,虽然暗黑了一些,但,他最终死于魔族那些稀里糊涂的打斗,莫名其妙就被人弄死了。 甚至都没有等到主角打开魔界副本,这就死了,连反派,哦不,炮灰都算不上。 卓凡越说不上心里头是什么感觉,他不准备用原主的名字,名字只有自己以为是真名的时候才能管用,那个给原主名字的魔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是看到了一把刀,然后就起了个名字,表示主权,至于这把刀最后怎样,反正他的刀多得是,哪里顾得过来。 那个并没有什么期待,如同编号排序一样的名字就这样被卓凡越舍弃了,他一步步艰难地走出了血污的范围,脚下踩在黑硬的地面上,虚弱地差点儿倒地,心里头却松了一口气,终于出来了。 血污的确能够为原主提供力量,哪怕换了卓凡越自己,身体被强化的那种感觉还是能够感受得到,甚至肉眼也是能看到的,在血污中的时候,他是刚出生的婴儿,然而走到外头之后,他已经成长为了三四岁的孩子,动作轻松了许多。 与之同等的则是脑海中那愈发暴虐的戾气,横冲直撞,想要毁掉一切的感觉。 “卧槽,这是什么鬼?真的是魔界?哪里的影视城啊,这么逼真?” “主播呢?不要告诉我,主播就是那个孩子!” “喂,你们都没从头看啊,他刚才还是婴儿呐,走了这几步却变成孩子了,这长得也太快了!” “主播真有心,做得真好,完全看不出痕迹呐,赞一个!” “真的耶,要是有这技术就好了,估计票房也不会那么烂。” 留言刷了一会儿屏,观众人数并不多,十来个吧,大都是误点了一下,见到觉得有意思就看了一会儿,后面若是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估计很快就会走了。 “大家好,我是主播,大家都看见了,我所在的地方是魔界。”卓凡越说着,视线向周围扫了一圈儿,小兔子操纵着那看不到影子的摄像设备把周围也照了一圈儿,地方太大,且都是黑红主色,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就在大约半个小时前,我还在家中沙发上看网络,然而下一刻,咳咳,没有什么电闪雷鸣,反正就是一睁眼我就在这里了,根据剧情所说,这里是魔界,而我,是血污中孕育出的魔物恶。出生就带着血污中所有的残念的恶,以后也会一直作恶下去,甚至只有作恶我才能够存活,否则只能够悲惨死去” “作为一名穿越人士,我的金手指就是一个直播系统,相当黑科技,目前还是初级,一旦观众人数多了之后升上二级,我就可以通过系统自带的商城购买一些生存必需品,也许能够走出一条普通正常的人生。” 卓凡越深知怎样才能吸引人注意,还有什么比代入感更好的东西吗?穿越这个词汇自从流行起来就没有降过温,肯定有很多人买账,哪怕这般匪夷所思。 果然,他就好像是引爆了一个炸弹,一大片留言一条条刷过,若非精神力足够强大,他根本就看不清都写了些什么,同时,观众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中,有人开始询问一些具体的问题。 卓凡越勾起唇角笑了,越是有挑战越是有人喜欢看,继续下去,生存的资本便有了。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l567的大量数据丢失,它把自己当成了新的宿主,原来的那些积分都要重新计算,从零开始,真是可惜。 第93章 魔界的生物也是分种族的,或许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强者觉得有意思,弄了一些魔物驯化服侍自己,规定了他们的职责,而这些魔物本身的武力并不高,屈从于强者之后,也崇拜着强者的一切,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好像基因一样深入到了骨子里,乃至于通过各种繁衍手段传承了下去,最初的强者成了魔主,这些服侍他的人,鸡犬升天,也有了魔族的身份,各司其职。 魔族,并不是指魔界所有的种族,不是什么魔物都能够称作魔族的。 魔物诞生的方法千奇百怪,而这些诞生的魔物并非一出生就有强大的武力值,比如说魅魔,它一出生只能魅惑周围的小生物自投罗网,靠着吞噬别人的血肉来壮大自己的魅惑能力,然后引诱等级更高的生物过来给自己补充营养。 因为它们从小到大的外形都会很好看,甚至能够感应到别人的审美观,越长越“美”,所以魅魔常常被魔主们饲养起来,不为别的,哪怕是头上长角,脚是蹄子的魔主,也想要看到一些赏心悦目的东西在身边出现,好像那园子里的花,我可以不去看,但不可以没有。 出于这种需要,魅魔已经很少能有野生的了,而它们世代被驯化,魅惑的能力越来越强,但其他方面的能力也都在弱化,处于魔族底端,必须依附强者才能存在的观赏性花朵。 但在魔界的食物链中,它们常常扮演着吃人的角色,因为有强者提供的武力支持,通常它们的食物都会比较充足,能够更好地成长。 另外一些魔物就比较惨了,它们也是魔界自然诞生出来的,只因为血肉好吃,就如同魅魔一样被人豢养起来,所有的用处就是在成长的时候被吃掉。 同样有思想,同样能说会道,会哭会笑,就因为好吃,于是便只剩下了被吃这样一条路。 “听起来很悲惨是吧,但这并不算什么,所有在人类觉得骇人听闻的事情,在魔界都是正常的,甚至是常常发生的,因为在魔主们的规则中,这些魔物,就好像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完全没有必要留心这一根跟那一根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想想大家吃肉的时候是怎样挑剔吧,不吃鸡翅吃鸡心的,不吃后腿吃排骨的,再有那些开膛破肚,只为皮酥肉嫩的各种美食做法,如果把这些动物全部替换成魔物,把人类当做魔主,大家就能够理解了。” 卓凡越走得缓慢,他才出生,对血污的依赖性很强,本能中有一种“必须要回去把血污吸收干净”的生存意识在作祟,时时刻刻诱导着他回去“吃饭”,然而,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怎样也不可能把那些东西当做饭的,哪怕能够增加能量呢?哪怕增加的每一分能量都会是生存的资本呢? 或许这也是因为他还没有被触及底线吧,若是只有这一辈子,又没有直播系统这样的金手指,他也许早就不能忍地回头了。生存,永远是刻在基因中的本能。 “恶,别说了,想象不能,以后再也不能吃肉了,()” “主播是故意的吗?这让我以后怎么直视我最爱的鸡大腿!” “天啊,想到某一天我的糖醋排骨突然对我说它死得好惨,完了完了,这是要得厌食症的节奏啊!” “大不了吃素好了,素食健康,绿色环保!” “楼上太天真了,你怎么知道你吃掉的叶子是植物身体的哪个部分呢?这样一想,突然觉得人类好恐怖啊!” “是啊,人类太恐怖了,这么能吃!” “所以,人一定不是猴子变的,是饕餮变的吧。” 屏幕上的话题有了偏转,卓凡越没管,他留意到观众的数字在增多,是个好现象。 脸上有了些笑容,继续说道,“换位思考一下,不吃怎么生存呢?不要说修炼这个话题,是的,魔界也有魔界的修炼方法,修炼成强者的的确不吃东西也不会饿,但吃东西这种最简单的通过吞噬他人的血肉来强化己身的方法,有谁会放弃呢?口腹之欲,本来也是欲望的一种,多少人在吃了正餐之后还要吃零嘴呐,难道是因为饿吗?” “没有人权,完全没有人权,除非魔物能够取得魔族的资格,被认可为魔族,而这意味着要不然某位大人物赏识你,愿意多你这么一个跟班,要不然你的实力强悍,足够让自己活着进城,否则,魔物也就跟食物等同,碰到喜欢吃这一口的,死了也是与人无尤。” “那还等什么,快点儿成为魔族啊!” “听起来魔族好像是个身份证明,需要个牌子什么的吗?” “城?魔界有城,那是不是也有城主,是不是还有魔尊魔王什么的?” “真惨,老乡不哭,突然变成食物链底端一员,唉,这时候才理解人类的进化为了什么。” 弹幕又多了起来,还有一大波打赏,虽然都不多,但多少是点儿心意,有人还打出了“支持异世界老乡大发神威,重回食物链顶端”的旗号,看起来也有些暖心。 比起那些外星观众的留言好玩的成分居多,这些同根同源的观众,反而更容易让人温暖于心。 卓凡越对这些打赏道了谢,比他更积极的是小兔子,这个刚才还懒洋洋趴着的家伙,这会儿蹦过来蹦过去,用身体跳了一段并不怎么优美的舞蹈,一声声谢词通过字幕形式放出来。 “我也想要尽早成为魔族,但成为魔族的两个关键点,我一个都满足不了,武力这一关,如果不想饮血,那必然是不会有长进的了,而投靠某个大人物,先不说某个大人物看不看得上我,就是我自己也要有能够走到那个大人物跟前,让他看我一眼的本事才行,于是问题又回到了第一点。” 卓凡越说到这里,顿住了,面色也严峻起来,因为身体本身就是恶,那种作恶的暴虐欲望时刻都在肆虐着他的正常思绪,为了冷静下来,他的精神力多半都用来压制那种恶之本能,剩下的一些,则起着侦查的作用。 “活着进城”,或许在观众们听来只是一句夸张的修饰词,好像那些总是喊着“累死了”“困死了”却并没有死的话一样,但在卓凡越说来,这就是客观情况。 魔界很大,几乎大无边际,而每时每刻,都有各种不同的魔物出生,它们的习性特点各不相同,但从一出生,就面临着同样的杀戮和被杀戮的命运。吞噬其他魔物壮大自己,是它们的本能,或者说是魔界所有生物的本能。 好像卓凡越生存的那个血污,不仅生出了他,还生出了那一朵花,而他之所以那么想要毁了那朵花,也是因为那朵花在跟他争“营养”,一旦营养充足,那花也可能变成魔物。 一方面不想要吸收那些血污,一方面想要远离可能的危险,卓凡越才一清醒就离开了那片地方,但远离了一处危险,很有可能又踏入另一处危险,现在,他的精神力就告诉他,已经有了敌人。 很快,敌人出现在眼前,粗壮的四肢,牛一样壮硕的身体,不同的是体表上坑坑洼洼的痕迹,那些是战斗的痕迹。人首牛身,那颗很像是人头的脑袋蓬松着半长的发,一双腥红的眼从发丝的缝隙中看过来,暴虐凶戾。 卓凡越虽然提前发现了它,但他的体力值不够,索性没有奔跑,而是立在原地,直到它出现在面前,与之对视,分毫不露怯。 屏幕连通的另一端,许多观众在为他揪着心,直播并不是卓凡越的个人视角,所以他们能够看到双方的情况,仅是肉眼判断,那个皮白柔嫩的小男孩儿就不是对面那个顶他三个体型的魔牛对手。 小兔子自发地跳到他面前,说:“尊敬的宿主,基于双方敌我力量悬殊,l567自主建议,宿主应该马上逃亡——面对无法战胜的敌人,逃亡并不是懦弱的行为。” “谢谢你的建议,可惜,对面的家伙不会让我逃的。”疲软的双腿已经走了很长时间,再跑得快也不会是四个蹄子的对手,而他的体力,即便没有清晰的数值显示出来,他也知道体力不足,空瘪的肚子不断在思念身后的血污,他迫切地需要一些能量,但显然,怎样也来不及。 这个时候,卓凡越也有些感慨,说起来还是外星观众更好一些,起码这时候可以通过以物易物等等,以物易物! “观众朋友们,大家都看到了,我现在正面临人生第一大危机,作为老乡,我希望有哪位能够慷慨地给我提供一把枪作为打赏,让我可以用枪轰了对面那个家伙。” 希望渺茫,但不得不试一试,魔牛已经在磨蹄子了,显然,它已经觉得自己之前的对视不过是虚张声势,也许下一刻,它就会发动攻击,而卓凡越,或许能够躲开两次?三次? “枪?我们都是守法公民,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管制啊,真是!” “我愿意打赏,但是没枪,气枪都没有。刀行吗?厨房用具,管够!” “我也愿意打赏,但,同没枪!” “你们真是太逊了!我有啊!我在国,这里不禁枪,而我刚好有一把猎枪,才用了一次,不过,我该怎么给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卓凡越狼狈至极地用滚地的姿势躲过了魔牛的一次冲击,应该庆幸这头牛虽然看着壮硕,但它并没有天赋属性的优势,不会魔法或者其他技能,否则 “直接打字说愿意打赏一把枪就可以了。” 卓凡越气喘吁吁地这样说了一句,然后又对l567说:“剩下的都靠你了,不然你的第一任宿主就要这样英年早逝了。” 情况紧急,小兔子来不及思考更多,马上把枪传送过来了,这时候,卓凡越已经又躲过一次冲击,但因为体力的下降,他的一条腿被踩断了,估计还是最惨的那种粉碎性骨折。 疼痛让卓凡越的表情极为痛苦,那一刻,是不是后悔没有好好吸收血污的能量壮大自身呢?起码逃跑的时候也能多一些力气。 他接到枪之后,迅速上手,应该庆幸现代枪支很少有复杂操作的,至少他的知识足够开枪了——砰,子弹的发射很迅速,肉眼无法捕捉,精神力却可以追踪,然而,魔牛的速度也快,它本能感觉到危机,想要躲闪,按照它躲闪的角度,这并没有瞄准的一枪很可能落在它皮糙肉厚的身体上,不会有太大的损伤。 眼看那牛只是动了动身子,然后依旧向这边儿冲过来,卓凡越放开了精神力,双眼微微泛红,生死关头,谁还管暴虐不暴虐了。 所有的精神力控制着子弹的走向,一枪,紧接着一枪,又一枪,连续三枪子弹都发了出去,正中魔牛的额心,他大概知道这里是弱点,而精准到三枪一个洞的突进,也让魔牛不能幸免,最终死于这种不应该存在于魔界的热武器之下。 轰然倒地的魔牛让地面都跟着震了震,扬起浮灰无数,灰头土脸的卓凡越歪在地上,他的双手还死死扣着猎枪,手指头都有些僵硬不会动了,一条腿流着血,膝盖下方,软绵绵地摊着,脚面不正常地扭曲。 卓凡越出生至今,全身上下都没布料,只是用l567的自动屏蔽遮挡了关键部位,这时候就能够直接看到白骨和烂泥一样的血肉碎在了一处。 “谢谢,谢谢你们的支持。”卓凡越的额头尽是冷汗,几辈子都不曾享受过这样的痛苦,精神力也有些不集中,恍惚间,他已经爬到了魔牛那里,双手如刀削一般,撕开了它的皮甲,插入了那还有着温度的血肉中去。 等到卓凡越反应过来,他的腿已经恢复了,同样的,那魔牛也干瘪了小半,那种景象,实在是太惨,尤其它还有一颗那样像人的脑袋,干瘪了的身体反而更像是人了。 收回双手,卓凡越对着未曾关闭的屏幕苦笑了一下:“看见了吧,这就是恶之化身的本能,杀戮血腥,都是成长的基石,哪个都缺不了,同样,野外的每一个魔物,都要面临这样严峻的考验,不是一起又或者两起,而是终生。哪怕成为了魔族,除了为魔主效死之外,也免不了卷进一场又一场无聊的杀戮之中我不敢保证自己以后会不会也那样,但现在,我只想要活下去,像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同样的愿望,此时说来却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即便一开始抱着玩笑的心思观看到现在的观众,也真正明白了魔界的意义,生存就意味着杀戮,而整个世界都是这样,那该是多么地残酷啊! “主播加油!突然觉得主播好坚强啊,若是我,到了那样的世界,恐怕会疯了吧!” “总觉得魔界很不合理啊,为什么要这样呢?大家开开心心一起生活不是很好吗?” “楼上圣母婊,鉴定完毕!” “或许是资源问题吧,有限的资源,供应不了无限量增长的魔物,只能用这样的方式优胜劣汰,虽然残酷,但也很符合进化论。” “不仅是这样的原因吧,为什么魔界要一直出生魔物呢?若是不出生,或者不生出来那么多,会不会好一些?”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忘了是哪位大大的神作了,说魔界是人类的反面,而只要人类有欲望,无论是哪种欲望,魔界都会滋生出相应的魔族,又或者魔物,大概是这个意思吧,现在想来,莫名觉得真相了。” “哪本书啊?求书名,我也要看!” “看书有什么意思,现在是真实版魔界,求主播大人不要关,为了表示支持,我个人打赏,另外,似乎能够实物打赏,不知道主播大人有什么想要的,我打赏吃的喝的过去。” “哦,对啊,还可以这样,那我打赏衣服过去,虽然皮白柔嫩的小男孩儿也很好看,但总是马赛克也有伤风化啊!再说,有了衣服遮一遮,会不会不那么引人想吃?” “个人零用钱不多,不过如果是实物打赏的话,我也有很多东西可以打赏过去啊!” 一波实物打赏被小兔子愉快地收下了,卓凡越嘴角含笑,只要套上了打赏的名头,这种跟购物也没多大差别,每次打赏之后的分成部分,小兔子都会从他的积分里扣,相当于变相购买了。 不一样的是,价钱便宜了很多,因为按照星际法来算,那些基本的衣食都应该是免费的,一切为了普遍存活率,这或许是星际法最值得赞颂的一点了。 l567自带有一定量的存储空间,检查了一下发现猎枪中还剩下三发子弹,卓凡越再次表示了感谢,并得到了一盒子弹,然后就把猎枪递给了小兔子,让它收藏好,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这种相当于“背包”的存在又让观众羡慕了一把,对l567的强大性表示了垂涎三尺,小兔子骄傲得意地在屏幕上溜达了一圈儿,好像国王巡视自己的领土一样,让卓凡越看着好笑。 轻松的时间并没有太久,几句话的工夫,卓凡越就再次踏上了前路。这次的情况不同以往,他基本上遵循剧情路线行进,因为除了剧情给出的那条路线,他不知道哪里还能有路通往一座城市,而路上会遇到的危险,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吸收血污提前上路了,有些情况不太一样,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 第94章 魔界的城并没有城墙,一座一座的建筑也完全没有统一的规格,甚至彼此之间会拉开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如果有靠的近的,要不然是种族一样,要不然就是关系特别好那种。 即便剧情上提到了这一点,但看到那个俨然大型村落一样的地方之后,卓凡越还是反应了一下才恍然已经到了。 一大片草地中央有一个非常高的建筑,难以形容是十几层楼又或者是二十几层楼高,建筑的风格很怪异,歪七扭八,甚至能够看到顽强的原木暴露在外的嫩芽,从轮廓上,勉强能够看出好像西方古堡那样的架势,但是真正仔细看那些建材,可能会发现一两个不那么和谐的骨头暴露了来源。 在这个地标一样的建筑周围,则是零零落落的各个小型建筑,来来往往的魔族在其中行走着。 偶尔也会有些火爆的争斗,但它们都很自觉地没有打架,或者说,它们自觉地把打架的地点改到了另一个方向,正对着城堡窗户的方向。 这是伊斯顿的领地。 伊斯顿也是给原主起了名字的那位,他是一个靠着优秀血脉传承下来的魔主,类似这样的魔主,血脉中都有着强大的力量,哪怕他什么都不用做,也足够碾压卓凡越这样的小魔物。 是的,小魔物。这一路上,卓凡越经历过不下百次的打斗,跟他直播间观众数量同样增多的是他耗费的枪支弹药,自从直播间出现了某个土豪之后,他的子弹供应就接上来了,这样便利的武器,正好搭配目前弱小的他。 凭借着这种不属于魔界的热武器,他在野外也还算是安全,缺点是,他自身的能力并没有得到锻炼,同时,因为对变相吸血的抗拒,他一直处于虚弱期,而这,限制了他的成长。 所以,他至今还是那个八九岁孩子的样子,唯一不同的就是有了实物打赏,他的日用品充足,本来就有着类人的外表,剪剪头发,穿好衣服,洗干净脸,整齐干净得好像一个天使,与魔界那猩红色的画风十分不搭。 为了观众的喜好,他时常还会更换造型和风格,比如今天,他穿的就是一套英伦风的衣服,头发特意梳得很整齐,领带也系上了,配上那稚嫩可爱的脸蛋,早已让一堆观众舔屏欢呼不已。 “看到了吗?这就是魔界的城,并没有城墙,随便从哪里走入,只要能够直接走到中间那座好像古堡一样的建筑下,就有资格成为魔族,同时拥有在这周围搭建房屋居住的权力,当然,同样要受到这方土地魔主的管制。” 卓凡越没有刻意隐瞒剧情的事情,但他也不想要主动提起,免得引来其他麻烦的问题。 “这也太简陋了吧,这画风,跟说好的不一样!” “谁跟你说好了,这才是真实版魔界!” “就是,谁说魔界一定要遵守人类的秩序了,事实上,他们群聚而居已经是很反常了好吧,那些动辄多少魔界大军的,一定是瞎掰!” “只有我一个人在惊奇吗?他们竟然会建房子!虽然画风迥异。” “原来这些也能叫做房子。” 观众的各种吐槽让卓凡越脸上有了微笑,一边走着一边解释道:“魔族的确从不群聚而居,或者说只是那些弱小的才会那样做,他们之所以在这里建造房子,为的是更好地服务魔主,这么说吧,能够在这附近住下的人都是魔主的下人,都是依附投靠过来,寻求庇护的。” 魔界之中,本来只有两种存在,一种是魔主,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反正生来就有那么一帮子血脉中力量极其强大的存在,另一种则是魔物,这个来源就复杂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界的水土问题,反正真的是一大堆一大堆地出现这些魔物。 至于魔族,则是由魔主点出来服侍他的魔物罢了。 只是后来渐渐发展演变,有些魔族把这个当做了世袭的身份传承,如同古代的家生子一样,他们的后代自然就成了魔族,继续服侍下一代魔主。 野生的那些魔物,有些理智的也会加入进来,至于如之前那头魔牛一样无法沟通的,只会在野外拼杀。 为什么要加入进来呢? 因为魔界不太平。 魔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组织,或者说那几位魔主,不知道他们怎么成为魔主的,反正彼此之间的势力划分还算是比较明确的,但因为手下的魔族都是天生就脾气暴戾的,偶尔总会有那么几个捞过界,再加上这些魔主之间本来就不和睦,所以开战是难免的。 开战,也就是打群架。 这种时候,附属魔族多的总是能够在明面儿上占一些便宜,所以魔主完全不会拒绝多一些魔族作为战斗力。 至于魔物为什么一定要加入进来。很简单,有了魔族的身份还能够向上发展一下,增长自己的实力,跟着大军捞捞好处,若是没有,开战的时候,这样的魔物随便杀,哪方都不会保护。 至于说能不能躲到一个不会开战的和平地方安然度过。 不是不行,魔界这么大,也不是天天都在打群架,总有些地方会很安静,但那样的安静对自身的实力提升没有任何好处。 魔界的生物,无论是一根草还是一朵花,向往的都是更强,魔物的基因中天生就有这方面的追求,只要能够更强,做什么都行。 魅魔被豢养了那么多年,她们恨不恨自己的主人,不恨,她们只会感激能够有这样的机会轻而易举地变强,而且贪婪地想要得到更多,甚至为此背弃现在的主人,追寻更强大的主人。 魔族从没有仁义礼智信那样的说法,看得顺眼就等会儿吃,看得不顺眼就直接吃掉,人生就是这样简单粗暴。 而因为他们本身的产生方式便不是靠阴阳交合而繁衍生息的,所以也完全不会有什么父母子女的概念,不会期盼别人的爱护,不会奢望别人的温暖,至于友谊,那是什么,能吃吗? “所以,进了城并不是马上就会有魔族的身份,我要走到那座古堡底下,得到默许才算是魔族,这一段路,并不短” 卓凡越的话还没说完,旁边儿就有一个拳头砸过来,他的精神力预判很好,轻松躲了过去,然而对方却不是轻敌的那种,连愣神儿都没有,下一拳又打了过来,没什么章法,却很有力,拳风都要割肉的那种。 “我屮艸芔茻,这是怎么回事?” 即便已经见过好几次突然袭击,但还是有些新来的观众不明白,好好走着路,旁边人,姑且称之为人吧,突然过来给你一拳,然后就是一拳接着一拳,想要往死里打你的节奏,这算是什么? “太正常了,魔界都是这样,看不顺眼,打就打了。” “主播不是说了吗,这一段路不好走,估计就在这里吧,要是我,也不愿意看到一个比我弱的成为同伴,好吧,不能叫做同伴,应该叫做竞争者。” “的确,主播现在的样子,的确是太好欺负了一些。” “这样的魔界,真是心疼主播,好辛苦,睡觉都要睁一只眼吧。” 打斗中的卓凡越顾不上看屏幕上的留言,他直接把手伸入虚拟屏幕之中,然后一把枪凭空出现在手中,下一个翻身,子弹射出,声音不大,却足以命中目标,紧接着就是一阵连发,足足打完了所有子弹,才把对方击倒,然而,却还没有死。 直到这个时候,卓凡越才看到这个袭击自己的魔族的全貌,是比较普遍的羊角牛蹄那种,类人的脸上有着钢针一样的毛发,一双手完全不是人手,握着的拳头更像是肉瘤。 “外貌评价不佳啊!”卓凡越并没有上去打死对方,而是立定了,拍了拍身上的土,可惜这里的地面不干净,有些泥污沾上就拍不下来了。 “除了主播,我就没见过好看的魔物。” “1,这一路上,我好像参观了杂交失败后的生物产品,种类齐全啊!不知道会不会有龙!” “但是,你们没有发现吗?这一路上的魔物虽然种类极多,但是越来越接近人类的外貌了,瞧瞧这个,虽然还有些附加产品,但他的四肢已经没问题了。” “这样说也算是规律,但,主播很bg诶,他一开始就是人类外貌。” “那也应该啊,主播本来就是人的灵魂啊!” 卓凡越愣了一下,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这样想的话,或许是因为在诞生之初自己就取代了原主的原因,所以他的精神力只承认他的这种外貌,所以怪只怪剧情对别的都好说,对原主的外貌描述什么的,那是稀缺到无啊,这也不难怪,毕竟是第一人称视角,谁会闲的没事儿干,捧个镜子然后一点点形容自己哪里长得好看啊! 再说了,这里是魔界,也没有镜子。所以,原主到底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这种人类外形,他还真的不太清楚。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人类的外形也不代表会受到优待,连同类都吃的魔物会因为像人而不吃自己吗? 第95章 答案当然是不会。 一个小时前,卓凡越会这样肯定地回答,因为那些会魔法的魔族并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后来甚至都是围攻,哪怕仗着军火充足,他也受了不轻的伤,来到城堡下的时候,只是勉强维持自己能够站立而已。 这个时候,若是有谁给他一击,也不要太重,只是拍后背那样的力道,他恐怕就会直接扑倒了。 然而,城堡的阴影之下,属于阴影魔主伊斯顿的视力范围,没有人会在不知道魔主意思的情况下轻举妄动,除非听到魔主的命令,否则,只要卓凡越能够坚持停顿一会儿,便会被视作默许附庸,自此获得建房居住的权力,升级为魔族。 这种升级不包含任何实力上的改变,只是一种身份改变,而这个身份改变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同属于一位领主的魔族不会轻易对他出手,也就是说,他有了一个安全的居住地点。 “你是新生的魅魔吗?”娇笑着的少女有着红润健康的苹果肌,一身皮肤白皙得犹如冰雪,却又比它多了些温度,棕色的长发自然卷曲着垂下,遮挡了大半裸露的肌肤,一袭轻纱连着腰链,成了妖娆如鱼尾的裙子。 卓凡越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个从城堡中走出来的少女有着跟他一样的类人外表,不过分强调的话,只看外表,都是人类的样子,只是那衣着过于暴露才显出了些许不同。 而少女毫无羞耻之心,说话间把覆盖在胸前的头发甩到身后,露出描绘着花纹的身体,落落大方地说:“魔主找你过去。” 她的言辞之中,似乎没有对魔主的尊敬崇拜之意,这样说着,率先转身走入了更深的阴影之中。 卓凡越只是迟疑了一下,抬脚跟了上去,这里,跟剧情中不一样。 剧情中,原主能够得到赐名还是因为在某次打架中表现出众,这才得了一个名字,在那之前,也不过是默默站了片刻,没有得到“滚”之类的回应,就此居住下来而已。 因为不会任何建造房子的技巧,原主只是找了个地方画了个圈儿,标明是自己的领地,就席地而睡了,根本没有这一段儿。 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剧情中关于这位魔主的描述,阴影之主伊斯顿,之所以被称为阴影魔主,是因为他最厉害的攻击手段是影子攻击,不知道是怎样的魔法作用,反正是能够让对方的影子去杀死对方,很玄妙,比那些水啊火啊的魔法似乎都要高出不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归类。 事实上,魔界的这些能力并不被他们自己称之为魔法,而是天赋能力,所以,阴影之主的天赋能力恐怕就是血脉中的力量了。 卓凡越不敢开口说话,他实在太弱小,一个手榴弹或许能够对付外面的那些魔族,但是对付魔主,他完全不敢打包票。剧情中魔主之间的交战实在是太厉害了,他不清楚其中的原理,也完全无法想象那样的敌人要怎样战胜,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谨慎小心。 剧情中,原主那个小小魔族到死也没成为魔主的心腹手下,什么都不知道,跟这位魔主的交集也只是那次被赐名,他却连头也没敢抬,根本没看到魔主的模样,所以了解也不多,乃至于卓凡越只能期待这位魔主并不是最暴虐嗜杀的那种。 “这是主角模式吗?” “好漂亮的妹子,为什么打马赛克!” “哇,这是魅魔吧!早就想要见见了,果然名不虚传!” “这种完全人类模样的魅魔,让我有了一个不敢置信的猜测,难道主播也是魅魔?还是魔主是个人类,不是说魅魔会长成魔主喜欢的样子吗?” “楼上脑洞太大,魔界怎么可能有人类,只能说哪怕是魔界,审美的风格也是大众一同的。” 屏幕上的留言不停在滚动,这段黑暗且无聊的路程并没有影响大家的观看性质,一个个都兴趣盎然地看着,直播间的观众数字还在稳步上升。 “竟然不是魅魔吗?——你是用什么赢的?” 一个铺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皮毛的石台上,阴影之主,伟大的魔主伊斯顿坐在上面,他的身量不高,也就是十岁左右男童的身高,而作为一个魔主,他并没有符合其他魔物的画风,反而像是个正常的人类男孩儿,只是那声音有些暗哑。 引路的魅魔,那个可爱的少女,这时候跪坐在地上,歪着身子,一手撑在石台的边缘,仰着头看着伊斯顿,好像仰望星空的少女,期盼着流星的落下,在昏暗的环境中有些幽蓝的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伊斯顿瘦小的身形,好像那是她一辈子无法逾越的高山,一生都想要依附的大树。 这种充满崇敬爱恋的目光足够让任何一个人心生怜爱之意,不忍拒绝她的任何要求,然而,石台上的伊斯顿无动于衷,他似乎坐累了,伸了伸腿,蹬在了那少女的脸上,然而那少女却似得到了恩赐一样,温柔地捧起他的脚,低下头亲吻他的脚趾。 “天啊,这是在做什么,好” “神啊,拉开那个男孩儿,让我上吧!” “所以说,这个男孩儿就是魔主?” “主播干了他,自己当魔主吧,这么身娇体弱易推倒的,还有妹子哦!” “原来魅魔是这样爱她们的主人的吗?” “突然好想也养一只这样的魅魔啊!” 从魅魔少女一出现,大家的留言都没断过,到了这时,更热烈了一些,还有些被和谐的词汇直接被小兔子屏蔽了,卓凡越只能看到好多星星飘过,看不到具体的文字内容。 小兔子不说话,或许这样的场合它也觉得气氛古怪,但在卓凡越看过来的时候,它举起了一张白纸,上面是卓凡越和它签的直播协议,其中一条被红线勾勒着,句子挺长挺严谨,但是简单来说就一件事。 ——他可以使用直播系统,可以说“我得到了一个直播系统才能够给大家直播”这样的话给其他世界的观众听,但是不可以跟本世界的生物暴露说“我现在正在直播,我有一个直播系统,能够把你们拍下来放到别人的眼前看”之类的话。 基于此条规定,他不能够向魔王说明直播系统的存在,卓凡越的记性很好,精神力的开发极大地加强了他的记忆能力,这份合约虽然长,但因为仔细看过,所以他还记得这句话。 此时,他笑了笑,把手伸入屏幕之中,顺手勾了一下兔子的下巴,然后取出了适才使用过的没有再装上子弹的枪支,双手捧着,说:“魔主,这是我的天赋能力,能够拿到一些不属于这里的东西。” 天赋能力对每一个魔物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但有些天赋能力一眼就看出来了,比如说那些水火魔法,只要对方用出来,哪怕不知道一些细节,多长时间能够施放一次,威力多少之类的,但是看见就知道了。 但有些能力,却不是眼睛能够看出来的,哪怕是见多识广如魔主,也会有些从未见过的稀奇古怪的天赋能力,在这一点上,魔界的画风还是很统一的,维持了天赋能力和种族的混搭。 或许是外表影响性格,又或许这位魔主本身就有些肆意,他光着脚跳下石台,直接夺过卓凡越手中的枪,动作流畅地好像玩儿过千百次,按照卓凡越操作过的那样冲着他来了一下,咔嚓,轻响过后,没有任何情况发生。 “这是怎么回事?”魔主皱着眉头,似乎不喜欢这样的情况。 卓凡越暗自庆幸自己多了个心眼儿,给的枪是没子弹的,但在这件事上他也不会如实说,否则就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类或许会考虑长远利益而放弃面前的对手,魔主却只会考虑一时痛快,至于之后的损失,没得到的就不是自己的,谈什么损失。 “或许是失效了吧,总是这样,没准儿的。”卓凡越不想惹怒了魔主,说完这句话,马上又说,“不过,还有些别的东西,可以让你过得更加舒适的东西。” “是什么?”魔主不感兴趣地把枪揉成了一团,从窗户扔了出去,外面似乎有些响动,但也无人会来抗议。 卓凡越马上拿出了桌椅之类的用具,还有一些好吃的食物,连同那个魅魔少女,他也给了一串漂亮的项链,当然,那只是水钻,并不值钱,但喜好装饰的少女才不会管那么多,眼睛一亮,看向了魔主,目光中满是祈求。 魔主并不是那么容易讨好的,也只有美食让他稍微松动了些,开口说:“你太弱小了,我允许你居住在下层,以后给我提供这些东西。” 卓凡越道了谢,知道这种“允许”意味着一种保护态度,除了魔主,他在这一片儿算是不用担心生命安全问题了。 虽然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成为魔族,寻求庇护,但是真的得到了,又觉得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喜。 以后就把自己定位在“厨师”这样的职业上了吗?不提升自己的力量,而是靠着这样取巧的方式换得庇护,直到魔主吃腻了,又或者自己寿命的终结。 这样的一生,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哪怕有着直播系统,能够直播这里的所有,跟观众互动,一起重温正常的生活,但,那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有些不甘心啊,作茧自缚的人生。 恶念又在蠢蠢欲动,卓凡越有些烦躁,第一次主动关了直播。 第65章 清净的院子,空荡荡几乎没有摆设的房间,还有那些陈旧的似乎好久不见鲜亮的颜色。 回到家中,面对这一切的时候,庄延才觉得自己在五车斋的花费有些奢侈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真让人担心。”庄母柔柔弱弱地问了一句,轻轻蹙着眉,好像有无限忧愁凝在眉间,本来姣好的容貌这时候愈发多了些可堪怜惜的特点,奈何,对面的是天然有免疫力的亲儿子。 院子虽小,房间却还是有几间的,母子两个是分开住的,早晨庄延一来就出去了,这还是第一次不是从记忆中又或者剧情中见到庄母的脸,若说惊艳倒不至于,但还是感觉陋室生辉,有了些别样的明亮。 果然很漂亮。 “我出去买了些笔墨。”寻人受挫,庄延也不是很沮丧,意料之中的事情,反正庄母也不知道,便不用交代。 庄母轻轻点头,没有再问为什么买笔墨买了一整天,幽幽地叹了一声说:“快吃饭吧,我吃过了。” 小铃在庄母身后站着,跟庄延挤眉弄眼,庄延迅速会意,说:“母亲陪我再吃些可好?” 庄母性子柔弱,下人说的话都要考虑一二,何况是在她看来也是家中主人的儿子,闻言犹豫一下,点头应了。 小铃忙把饭碗添上,并没有什么稀罕的菜色,还是稀饭,且可能是早上熬的那一锅,除此之外还有两块儿小巧精致的糕点,乃是自家做的,然后便是一些绿色蔬菜,口味有些清淡。 庄延吃第一口的时候皱了皱眉,他的口味有些重,这样清淡的菜吃起来真是味如嚼蜡,却是庄母的口味。 或许是因为儿子陪着,庄母的胃口好了些,缓缓吃了一小碗稀饭,便不再用了。 等她回了房去,小铃便跟庄延说起来:“如今家中钱财少,夫人不肯多吃哩。” 庄延闻言也是叹息,庄母虽然没什么生财的法子,但家中钱财多少她还是知道几分的,想来她心中也多有担忧吧,只是,饿着自己难道就能多撑几天吗?总也不是个办法。 小铃没有问庄延买笔墨花了多少,自小到大,他的钱财都是他自己管着,在这一点上,庄母的不管事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庄延目前还没有多少财政危机。 回房去翻了翻原主装钱的小盒子,他来得早,原主还没有开始结交狐朋狗友,更没有败家,钱财几乎没什么损失,他找出几个喜庆图案的银裸子给了小铃,让她拿去家用,便回屋闭紧房门,点灯作画。 次日一早,庄延再次早早起来,小铃防着万一,准备了他的饭菜,还是昨日剩饭,勉强吃了两口,庄延强压着叹息拿着画卷出门。 吃了一辈子素,好容易古代了,可以享受了,却是还吃不到肉,人生悲剧啊! 这样想着,脚步都要快两分,急匆匆再次来到了五车斋。 “小郎这是急着做什么?” 五车斋开门极早,早早便有些读书人在了,昨日庄延相谈甚欢的一位庄姓兄长竟也在,看到他步履匆匆,问了一声。 “兄长这么早啊!”庄延上前打了个招呼,然后便说了来意,“家母寿辰在即,我没什么好送的,昨日画了一幅画,听闻五车斋这里也能裱画,师傅手艺极好,这才特意来寻。” “原是这般,我正好认识曾师傅,如此,我领你去好了,届时也可一观小郎画作。”庄兄这般说着,上前领着庄延过去。 裱画也算是书斋相关,因五车斋这里生意好,不少裱画师傅都会挂靠在此,一来生意多,二来客人多半也都好说话。 因相距不远,几句闲谈就到了,庄兄稍作引荐,曾师傅便应了,两人说笑着展开庄延的画卷。 曾师傅一开始是不以为意的,毕竟这等年龄的孩子,纵然把启蒙说早了,三岁上就启蒙,哪怕同年作画呐,十年而已,又有什么成就?何况,刚开始学的孩子,恐怕手上力气不够,连笔都握不稳呐。 文章上,或许真有那种“天成”之说,但在画作上,年轻人,有一二灵性已经是难得,想要如何出类拔萃,还是要看生活阅历和经验,这也是为何画家越老画作越值钱的缘故。 当然,以上也仅是一般情况,总会有些特例的,比如眼前这位。 白纸是五车斋出的,这种纸曾师傅一摸就知道,画作是新鲜画的,虽然已经晾干,但看墨色,应该是昨天,不超过六个时辰。 画中的内容是人物,一中年男子端坐书桌之前,怀中一个垂髫幼儿,专心致志地拿笔“写字”,旁边有一美貌妇人,侧立在书桌之旁,面带慈爱地看着幼儿,一手持着磨条,似乎是在磨墨。 总共三个人物,却十分灵动。 幼儿眼帘虽低垂,但能看到黑眸明亮,灵动有神,男子貌似端庄,看向妇人的眼神却隐约含着一丝柔情,嘴角的一丝浅淡笑容更是恰到好处,而那妇人,纵是侧面,但容貌之美自不必提,这画法不同于市面通用,竟有些大家之意,三两笔徐徐勾勒竟是栩栩如生,尤其那慈爱眼神,和那眼角余光,竟能让人看出一双美目中流转的温情款款,当真是难得。 再看那桌案,上头笔墨齐全,一张白纸平摊,之上墨点着落,空无一字,而是幼稚至极的一个小鸡吃米图。 明明这样好的画作,细致到眉梢眼角,衣带当风,然而画中之画,却是幼稚已极,乃至笔墨粗细无一可夸之处,而那画中的情意却是扑出纸面,让人立眼可见,当真是 “此画真是小郎君所画?”倒吸一口冷气,曾师傅不敢相信这般画作出自一个十二三的少年之手。 这笔法老炼之处,非浸淫画作一二十年不可得,而这画法新颖,若要怀疑并非眼前人所作,又实在不知道哪位大师有这般画法。 庄兄虽然没问,但一双眼睛看过来,也透着浓浓疑惑。 庄延早知会有此一问,他曾用一辈子的时间钻研画作,纵然是往简单了画,却还是能够透出些不同来,何况这时候画作的布局跟正常的古代没什么两样,多是肥胖人物脸庞圆,女子腰瘦男子大肚。 昨日里他也跟着几位友人赏过了不少,在他看来,完全不写实的画作虽并非一无可取,但以他的经验看,自然是处处不如。 也曾想过是否用同样的方法画,学画之初,他也是画过的,但为的便是一鸣惊人,我不寻山,山来就我,如此,自然要发挥出自己的风格特长,不然也难保万一有什么强取豪夺的,为了强占画作名头,转而迫害自己这个原作者的,得不偿失。 “嗯。”庄延毫不心虚地点头,为了取信于人,还拿起笔随手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下,正是那小鸡吃米图,但与画上的简陋可笑不同,这一幅画,小鸡多了几分茸茸的可爱,连那米粒中都混了细小但能瞅见的小虫,纤毫毕现。 虽无人物,但笔法却是相通的,曾师傅一看了然,再次刮目,这般年轻,便于画作上这般高深,可为大家了。 “昨日只觉得小郎见识远胜常人,今日竟才知道,小郎的画艺超凡,可为师矣!”庄兄说着重新行了一个礼,尊敬之意胜过昨日。 庄延还了一礼,再抬头,便听庄兄说:“不知小郎这幅画作可能割爱,我当另寻他物以庆伯母芳辰。” “一幅画本不值当什么,昨日与兄长结交,也是幸事,若兄长喜欢,我当另画一幅以赠,这一幅却是不行。”庄延故作苦恼地这般说着,又再次真诚地表示抱歉。 庄兄自然是不介意的,却好奇,问道:“为何此画不成?莫非有什么缘故?” “此画上乃是一家三口,正是父母与我,若要赠人,未免不妥。再者,”庄延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我昨日绞尽脑汁,也只能凭空想象出父亲一二分风姿,再多却是不能,力有未逮,恐未必能再画,实在不好赠人。” “这是为何?伯父当面画了即可,也可做父子二人恭贺之物。”庄兄一时少思量,张口就说了。 庄延不怕他问,就怕他不问,一听这话,当即把自己打好的腹稿吞吞吐吐地说了,无外是曾经夫妻恩爱,父子情深,一家子和和美美,却不知何时起父亲就不归家,母亲容颜不展,他心里头也多有忐忑,至如今几年,竟是不知父亲样貌为何了。 “正因为这番意义,便是千金,此画不换。还望兄长海涵。” 说到此处,庄延自己先嗟叹起来:“我有千金画,欲寻生父家。——如今,也只能凭着昔日残存印象,画作存容,予家母宽慰一二了。” 庄兄听得感慨不已,他是家中嫡子,却也有个不怎么着家的父亲,一时感怀自身,多安慰了两句。 庄延一一接了,谢过好意,彼此之间似乎关系又近了一些,倒真像是兄弟了。 曾师傅收了画,允诺三日后便可裱糊完成,见猎心喜,竟是不管两人,自去了。 庄延这一日没在五车斋逗留多久,跟庄兄略说了两句便告辞归家了。鱼饵已经抛出去,剩下的只等事情发酵,自然会有结果出来——无论是怎样的结果。 第96章 直播系统是可以升级的。 按照卓凡越最开始的计划,在直播系统的观众数量达到升级要求的时候,他或许可以指望一下l567升级之后恢复一定的功能,比如说跟外星购买某些基因改造之类的药品,这样或许可以改变一下这具身体本身存在的问题。 诞生为恶,他的成长不仅仅是吸收鲜血那么简单,也不是杀戮可以完成的,他必须要有恶念,而因为自身的原因,他用精神力死死地压住了恶念,这也就意味着他断绝了成长的可能。 如果不能从外部获取足够改变的契机,恐怕这种情况还会持续下去,因为卓凡越实在想不到一个正常人要抱有怎样的恶念才能成长为魔族的精英。 然而,他失望了。 l567已经升级了一次,但并没有给他想要的结果,所以,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寄希望于在魔界这个地方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不敢说绝对的不可能,但实力却是卡在这里的问题。 在城堡待了两天,与魅魔熟悉了之后,她们也乐意跟他多说两句了,据说他能够这么容易过来是因为他长得像魅魔,所以被放了水。 不要怀疑魔界也有放水一说,该狡猾的时候,这些魔族并不会比人类差。 好像那个在魔主面前表现得无限爱恋的魅魔一样,转过脸,她就能够跟别的魔族厮、混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样子有着别样的诱惑。 野外出生的魅魔也会投靠某个魔主,所以那些魔族不清楚他是不是一个魅魔,这才大大放水,让他进来了。 相对于其他的魔族或许会有不收容的现象,魅魔族则不会碰到这种情况,她们的投靠总会被欢迎,哪怕她们并不是什么忠诚的手下,但看脸真的是这个世界最大的钥匙,或者也不能这样说,那些已经有了强大实力的魔主,总是希望有些讨他们喜欢的小生物存在的。 若是换一个形状丑陋的,恐怕早就死在了外围。 当然,这里面还有那把枪的因素,魅魔不善战斗,但对一切战斗相关也是十分好奇的,跟卓凡越说起来的时候还想要他再弄一把过来看看。 卓凡越自然不会满足她的这个要求,就如同他不会把一样食物连续两次摆在魔主面前一样,他要让他们知道,这种随机拿取的物品也是随机的,并不存在人为控制的因素。 不过魔主似乎不太在意这件事,他很快有了新的打算,如剧情中一样,要和另外一个魔主打架。 “这下子又有很多好吃的了。”魅魔吮着自己的手指,发出不太优雅的声音,但她的唇嫩红,皮肤雪白,那样好看到让人不忍责怪。 卓凡越理解她的渴望,伊斯顿是个比较懒的魔主,他不会为了满足魅魔的食欲而去捕猎高阶的魔物,而魅魔是出了名的攻击力低,她们只能魅惑其他魔族为她们服务,而这些魔族的等级自然不会比得过魔主,他们能够捕到的魔物等级只会更低。 这显然满足不了被养叼了胃口的魅魔,所以她们会有意无意地蛊惑魔主去跟别的魔主争斗,无论胜败,一场架下来总要死掉不少,那个时候,哪怕是对方的魔主,也不会禁止别人的魅魔去吃一些好吃的。 所以,那样的场面,对其他魔族是生与死的考验,对魅魔来说则是一场欢乐的大餐。 直播开着,这段时间,卓凡越主要就是摸清城堡的布局和功能,同时满足一下伊斯顿对美食的喜好。 上次,不少观众在看到城堡的厨师,一个同样没有多少攻击力却健壮如牛的魔族是怎样把另一个类人魔物给生生扒皮抽骨,做成一盆肉食的时候,即便有马赛克,还有不少人表示接受不了这样的血腥,给了很多打赏,要求卓凡越培养伊斯顿对美食的正确认知。 短短两天,看不出什么成效,但显然这一招对魅魔没用,同样被喂了几天的魅魔依旧会用那纤长的手指捏起类人的指骨啃食,那一口雪白的小牙,咬断骨头轻松得像是在吃薯片。 此时此刻,她就倚靠在卓凡越提供的床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扒拉出一根骨头拎起来啃,时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最初看到的时候表示三观尽碎,开始还以为是假的呐,没想到是真的。” “对这样的魅魔,表示敬谢不敏,万一她一高兴直接把我吃了呢?” “其实看习惯了,也没什么,不用打马赛克了,把那骨头当成鸡爪不就好了?” “心真大,表示以后再也不啃骨头了,无法直视啊!” “话说,主播什么时候提升实力啊?眼看着大战将起。” “什么大战,主播早就说了,就是打群架。” “打群架也好啊,城堡都看腻了,魔界的风格还真是,敢不敢正常点儿。” “呵呵,你敢不敢要求神经病院都是正常人?” “其实,主播有没有想过去别的地方发展,有我们土豪的军火支持,自己当魔主也可以啊!” “我一直觉得那个魔主的血液会不会蕴含着什么奥秘,主播要不要找个机会研究一下?” 观众多了,意见也就杂了,卓凡越很少看这些留言,偶然看两眼,发现还真有人跟自己想的一样,挑眉,他也觉得,魔主的血液必然跟其他人不一样,但到底怎样个不一样,他就无法细说了。 精神力只是能够感觉得到对方的强大,看过去好像耀耀灼日,亮瞎了眼睛,这样的实力,实在让人不敢轻言挑衅。 “魔主会带上我吗?”卓凡越目前在城堡的位置十分微妙,他并没有做菜的手段,自然也夺不走正经厨师的位置,但他又是给魔主提供美食的,没有一个厨师会欢迎这样的竞争者。 至于其他为魔主服务的魔族,实力是衡量的标准,他们看不上没有任何实力的魔族,哪怕这个魔族是魔主承认的,私下里,他们也不会跟他有什么交流。 相对友善的魅魔也只是看在那一张脸上,认为他大约是个魅魔,这才友善了一些,但这种友善也只是对比出来的,知道他并不是魅魔之后,魅魔这个种族也不是那么欢迎他的加入。 虽然卓凡越本身也不指望会在这些魔族中混成个人物,但被人这样排挤敌视,到底还是有些不舒坦,且,头上还有个不知道兴趣爱好的魔主要伺候,生活不易啊! “自然,都要一起去的,你不去吗?”魅魔问着,眼睛眯了起来,透露出某些阴险的感觉。 如果可以,卓凡越当然不想去,杀戮,血腥,都是刺激恶增长的源头,而在魔界,这些东西都在身边,好容易清净了两日,自然不想要去过那种苦苦用精神力压抑恶念的日子,但,这并不是他能决定的。 卓凡越笑了笑,没回答魅魔的话,她也不是很在意他的回答,吃完了自己的东西就走了,走的时候把那床垫也带走了,于是,卓凡越不得不再换一个新的。 “说实话,有的时候不知道这样的坚持到底有什么意义,做人的底线吗?其实并没有那么高大。只是不想知道被恶念控制的自己还是不是原来的自己,有些东西,如同毒品,既然知道是不好的,就不要去尝试,以为自己试了之后还能如原来一样的,都是做梦。” 卓凡越苦笑着,要成长还不容易吗?放开精神力的压制,恶的本能就会驱使他做尽坏事,然后他就会很快长大,不再是这样百般受限的孩童模样,但那样的结果呢?被恶念控制的他还能不能清醒过来呢?知道了自己做过的恶事之后,还能不能一笑置之呢? 良心,这种看不见摸不到的玩意儿,有没有,还真的只有自己知道,说是不管用的。 卓凡越不敢相信自己的自制力有那么好,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精神力那时候还会如现在这般听话温驯,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他愿意这样弱小下去。 想着,摸了摸那孤零零的小兔子,把它带到这样的世界,真是对不起它这身雪白的毛发。 缺失了商城的系统就像是一根断了的金手指,还是纯金的,功能却没有那么强大了,而它所面向的观众,对于自己的这种情况,也是无法帮助的。 毫不吝啬地把积分交给了小兔子让它升级,卓凡越再一次期待起它的自我修复能力。 等了许久,只能见到小兔子的卖萌,显然升级让它本能地高兴,可惜的是并没有因此多出什么功能,打开直播,还是那些观众,没有什么变化。 “主播,呼,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想不开了。” “就是啊,虽然生活很艰难,但是还有我们啊,打赏你一盒棒棒糖,甜到心眼儿里。” “很矛盾啊,本心里希望主播更强大,但是如果是作恶的话,哪怕对象都是那些死不足惜的魔族,但” “有什么好顾虑的,都是魔族,杀了也是白杀,反正还会繁衍出来的,话说,这魔界可真奇怪啊,到底是怎么弄的规则,竟然是这样乱糟糟的繁衍方式。” “以前都把魔界当副本看的,一般都是主角进去大杀四方,出来就成圣了,没想过魔界是这样的,所以还真的给不了什么好的建议。” “主播加油,坚持自己不容易,但已经到了安全点了,就算是开战也没什么,总有浑水摸鱼的时候,说不定机缘来了,就会有改变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坚持的。”卓凡越面露动容地道谢,心里却很平静,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会坚持自己的选择,至于其他,或许也只能听天由命。 第97章 能够跟阴影之主对上的魔主自然也不是什么弱角色,而他们两个对上的理由,抱歉,作为一个类似厨师的小人物,卓凡越根本不可能知道,至于可能知道的魅魔,则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无聊了吧。” 魔界的生活,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便是没完没了的对抗和杀戮,或许有些血腥,但仔细想想,也知道这是一种必然,不然,以魔界这种量产魔物的方式继续下去,一直这么和平生活的话,或许后来出生的连立足之地都找不到,更不要说吃什么了。 地面那种红色黑色夹杂着暗黄色的土壤,怎么看也不是能够生长食用作物的地方,所谓的草地,多数都是紫色和黑色的,少数才是浅绿,至于其他颜色,更是少得可怜。 天空中永远都是那种猩红参半的感觉,不会见到明晃晃的太阳和蓝天,也不会有白云飘过头顶,偶然飘过的黑云,说不好便是要命的鸟类魔物,它们成群结队如乌云遮天,看了也不会让人心生欢喜。 这样的生活,一日日,一天天,哪怕从没见过蓝天白云,也会郁闷得要发疯吧,这种时候,找人打一架,不就是很正常的娱乐生活吗? 至于因此死掉的魔物,又或者魔族,只要不是魔主,谁会去关心呢?难道他们还有什么亲人或者朋友吗? 冰冷,残酷,杀戮,血腥所有能够想到的不好的词汇都可以往这上面放,而他们,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对,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理所当然适应这里的规则,没有感受过爱和关怀,自然也不会期望有什么白莲花带来的温暖。 生活在这里的卓凡越就好像是一个并不兼容的程序,格格不入,连开启都做不到,唯一选择的也只能是删除,不仅是对他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来说。 必须要寻找出路,如果想要活下去的话。 在尝试过以前学过的佛法都没办法遏止恶念之后,在试过这里根本修练不出那种玄妙法力之后,卓凡越下定了决心,他不会选择自己死,也就只能让其他人先死一死,为他的求生开路了。 阴影之主伊斯顿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即便对战的是同样不弱的魔主,但一场仗下来,两人不过是略有损伤就各自回去了。魔主之间,少有那种生死斗,他们像是更高智能的生物,懂得一些底线和退让,并不会如那些无知魔物一样非要你死我活。 这或许才是他们能够划分地盘自治的原因,否则,早就是一团混战了。 又或者,应该归功于魔界的地方足够大,除非刻意去寻找,否则很难这样痛快打上一场。 “混蛋莫斯,他以为多活了几千年就能够打败我了吗?做梦!” 脸色更加苍白的伊斯顿愤愤不平地骂着,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什么损伤,听话音似乎也是赢了的一方,但肯定也吃了大亏,不然不会这样愤怒。 魔界的生物多数都缺少七情六欲,或者独独被一种所掌控,唯独魔主,他们的感情更为完备一些。 想到在战场上见过的那位莫斯魔王,对方笑得猖狂的样子,还有最后离开时候留下的宣言,都不是没有感情的样子。 反倒是其他魔族,更容易被本能指挥,做出种种愚蠢的举动。 卓凡越安静地奉上了一盘精雕细琢的鲜花模样的果盘,除了血肉,魔主也会偶尔尝试一些素食,并且不讨厌那些甜点。 “下次不要这个了。”伊斯顿拿起一块儿梨咬了一口,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这样说完之后就扔掉了没吃完的半块儿,然后又拿起了最中间那个没有经过雕琢的苹果,鲜亮的红色很饱满,却又不似魔界的花朵那般妖艳。 他没有问这个果子怎么吃,直接一口咬上那块儿鲜红,嚼了嚼说:“这个不好,皮有些涩,我上次吃的那个更好吃,精灵族的水果比这些好多了。” “精灵族?那是什么?”魅魔这样问,她在魔主面前的时候,时而如魅惑的妖姬,时而如天真的少女,此时此刻,她仰面这样问的时候,一双眼眨了眨,好像困惑又好似好奇,格外诱人,好像不解世事的少女,而她的年龄,也的确不过百年,还很年轻。 卓凡越没有抬头,眼睛往她那片嫩黄的衣角上瞟了一眼,这是他供奉上来的裙子,而每当魅魔穿这一件衣服的时候,就会做出种种幼稚的举动引得魔主关注,她就好像一只傲娇的猫儿,我可以不理你,但是你一定要理我,要因为我的举动而关注我的心情。 “精灵族啊是一种美丽的生物,”伊斯顿这样说着,吃苹果的心情似乎也没有了,安静地坐下来,指甲猛然增长,锋利如刃,有着幽蓝的光,割在苹果上,犹如刀削一样,眨眼之间,苹果的果皮就被剥落,他眯着眼,舔了一下褪了皮之后的果肉表面,轻轻说,“也很好吃。” 卓凡越低着头,心提了起来,屏幕上的留言一片片在他眼前乱晃。 “擦,也很好吃?是我听错了吗?” “第一次听到精灵族诶!果然是西方魔界吗?” “重口味啊,精灵都要吃,快说说,是不是我想的那种吃?还是” “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伊斯顿才多大,他离开过魔界?” “看过了精彩的打斗之后,我本来以为不会有什么吸引我的了,没想到能听到这样的话,这里面揭示了怎样的秘密?魔界,一开始就是魔界吗?好像看到了另一场堕天之战,不一样的是,这些魔王没有了翅膀。” “脑洞真大,我倒觉得魔界还是很可能和地上开战的,魔幻不都那样写吗?或许有什么通道也不一定,主播要不要去找找看?也许地上有别的方法能够解决主播的困扰。” “所以说,咱们要换地图了吗?主播加油!” “喂,你们有没有一点儿人性啊,换地图意味着什么,战争和死亡,杀戮和侵占,你们就没有想过地上的那些人会怎样吗?魔物死了不吝惜,人死了可不一样。” “管他地上怎么样,我想要看战场!——真是看够了这里的天空,一尘不变的,快点儿给我阳光雨露!还有各种色彩魔法齐飞的场景!” “我只想看看美丽的精灵族,会不会还有什么其他的种族啊,比如说矮人,兽人什么的,还有天使,天啊,真是想想都要醉了!” “肤浅,除了脸,还能想到什么?” “啊,对了,主播可以成神啊!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听起来就很酷啊!如果真的做到了,或许可以回来啊!建个神教什么的,只要传我功法,长生不老,修魔我也认了!” “虽然三观不正,但,我也动心了,怎么办?” “同动心!” 屏幕上的留言已经歪楼到天边了,眼前的魅魔同样也在动心,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求魔主带她一同享受美味。 没有人能够抗得过她的软玉哀求,魔主最终也妥协了,不过他在魅魔的耳边说了一句话,让她瞬间白了脸色,一语不发,却不敢反对。 卓凡越不知道后来怎样,他照例把食物一一摆上之后就离开了,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时候,他所做的就是如同这城堡中所有存在一样,服务,且不打搅。 魔界的时间并不是通过日升月落来判断,没有日月之后,只能够看那不知道何时黯淡下来的天空归于一片死寂的黑暗。生活在魔界的每一个生物,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明白这里最基本的规则,知道这是夜,知道这夜往往更加危险。 生命不止,危险不息,对他们来说,其实日夜都是一样的,所以有没有区别也不是那么重要。 但对卓凡越来说,这样的夜间更容易让他安静思索,在这个不会对他生命产生威胁的城堡内,魔主的眼皮子底下,他反而是最安全的,能够放开一些精神力去探查某些东西。 他不敢太过放肆,因为精神力收敛起来还比较好隐藏,而一旦放开,所有和他精神力接壤的物体都会与之交集,如果无害还好说,如果有害,带来的反噬和痛苦是直接作用于精神的,比肉体疼痛更加难忍。 “抓住了啊!”伊斯顿轻轻地笑,在那精神力拂过自己身边的时候寂静无声,而那精神力就那样放过了他,完全没有留意到这样一个灼灼如日的巨大光点。 卓凡越被揪出来的时候还有些蒙,黑暗并不是很影响他的视力,而他的精神力还打开了一些,不停地探查着周围,所以,不可能有什么能够瞒过他的觉察,然而,被无形中的力量拽出来的时候,他还不知道是谁出了手,以至于摔倒地上后并没有匆忙爬起来。 “是什么让你这样肆无忌惮地打搅我的安宁?” 黑暗之中,阴影无处不在,阴影魔主就好像是天地间最大的一张网,没有什么能够逃脱他的视线,同样没有什么能够逃脱他的掌控,哪怕是那几位与之齐名的魔主,这时候都要稍避他的锋芒。 不是因为有光才有影,而是因为有影才凸显了光。 不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注定要吃个大亏,尤其,在他心情不是很好的时候。 第98章 “腐烂而污臭的存在,是什么让你这样肆意挑衅,以为不会让我发现,还是想要背叛我的统治?” 魔主伊斯顿的声音很好辨认,卓凡越的记忆力不错,一听就知道这是谁了,他的反应也快,很快想到了阴影之主这样的称谓显然不是平白得来的,知道自己犯了个很难弥补的错误,他紧张了一瞬又镇定了下来。 “尊敬的魔主,我从未想过要背叛您的统治,抱歉打搅了您的安宁,我并不知道您是如此全知全能,请原谅我的过失,我只是想要增加一些实力,能够更好地为您做事,不至于像今日那样,只能跟在队伍的后面。” 群架的场面是混乱的,两个魔主压根儿不管底下是谁的人,冲上去两方互殴,各种魔法和技能飞舞,完全没有什么酷炫的场景,魔法的光芒都是黑红两色,显得残忍冷酷。 跟他们同样疯狂的就是各自阵营的魔族,不管不顾地往上冲,若不是知道要稍稍避让自家的魔主,恐怕第一波池鱼之殃就是他们自己,然而,避让也没有什么用,最终还是会遇上对方的魔族,一绝生死。 那样的场面,卓凡越这点儿武力值,加入进去恐怕连一枪都没发射就被不知道哪里的魔法余波弄死了,所以他仗着身量小,腿短,故意做出气喘吁吁的样子跟在后面,等他慢吞吞赶到能够跟对方魔族接壤的时候,两位魔主的架也打完了,各自收兵,他便又跟在队伍的末尾回来了。 这酱油打得,从头到尾连龙套都没轮得着上镜。 此时此刻说来,他硬是把白天那一幕说得格外愧疚难安,然后深切地表示自己这会儿趁着夜深人静锻炼,就是为了发奋图强,力争在下一次的战争中表现良好。 知道自己的精神力并没有瞒过魔主,卓凡越索性展现出来,直接说他就是用精神力取得另一个空间的东西的,而能取得的东西大小和重量等都跟精神力有关。 说话的同时,他还特意演示了一下,用精神力戳醒了小兔子,从它那里取出几盘魔主爱吃的东西,当然,其中也要掺上那么一两样新鲜的,但是魔主或许不喜欢吃的。 魔主并不相信,但他还是拿起食物吃了起来,没有多说话,卓凡越也没有再多做辩解,直到他听不到任何声音,悄悄抬眼看了一眼,魔主和那些食物都不见了,于是,这算是过去了。 松了一口气,才发觉一身的冷汗,直面魔主的时候,卓凡越才知道他之前还是小瞧了这位的能力。 不能因为对方中二就觉得他实力弱啊! 大约一个月后,毫无征兆地,魔界打开了一个通道。 稳定的界门是纯黑色的,仿佛是敞开的,又仿佛是合拢的,看不到门板的存在,那一片黑色仿佛对面是另外一个魔界。 卓凡越跟在魅魔的后面,他的外貌跟魅魔的确很像,哪怕他们都知道不是,但站队的时候,他还是被默认为是魅魔的种族。 各种类型的魔族严阵以待,这是第一次,卓凡越对魔界刮目相看,曾经茹毛饮血,连衣服都不知为何物,成天披着皮毛坦荡荡的家伙,突然间有了黝黑的铁甲,各自手持兵刃,整装待发的样子,还真像是一支军队,哪怕他们的站位依然不够整齐,却有了另一种气势。 五位魔主都出现在场中,领头站在前面,五人之中,伊斯顿的身形也高大起来了,他的脸色更加苍白,消瘦得好像麻杆,但他的黑眸却很亮,完全没有拔苗助长之后的颓然之色。 “千年之约来临,我们将再次降临奥赛拉大陆,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另一个穿着鲜红斗篷的魔主举着一个大约是法杖一样的黑色东西,高声宣誓着。 底下的人,不管懂不懂都跟着举起武器呼喝,那样的气势,万万人的队伍,一眼望不到边,同时发出这样的声音,真有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天啊,这才是真正的魔族军队吧!” “兄弟们,燃起来吧!我有预感,下面的战争必定格外精彩!”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两天不看,突然成了这样,那个黑色的是门吗?” “千年之战,好像有什么内幕的样子,我觉得这一条线索不容放过,可以深挖。” “奥赛拉大陆,奥赛拉,是这个词吧,即便有了黑科技神系统的同声翻译,还是觉得这个词好拗口,是那个有着精灵族的大陆吗?” “从这里开始,才是反派的作死之路吧,不知道主角是谁,难道是主播?恕我无能,实在看不出主播的头上还有猪脚光环那种东西。” “如果主播是主角,那一定是虐主文吧。” “鞠一把同情泪!” “同情1!” “同情2!” 魅魔今日是妖姬造型,妖娆的水蛇腰裸露在外,一条细细的银链子时而闪烁光芒,她眯着眼睛笑:“真是好期待啊,地上的美味。” 话是这样说,但她的模样,卓凡越总觉得哪里不对。 事实上,魅魔这种魔族虽然比较少,但也绝对不是稀缺的程度,看看那些魔主身边的魅魔,都能组成兵团了,一大堆花枝招展站在那里,就是现成的拉拉队,最难得的是,画风还挺统一。 是了,卓凡越也眯起了眼睛,打量那五位魔主,之前他见过的两位都是类人模样,他以为这是某种意外,但是,五位全是,连同他们的魅魔,都是类人模样的美人,不同的是美丽的风格不一样,同样的都是类人,这意味着什么? 再看看那些高级魔族,越是高级,跟人也就越像,摒弃了那些能够一眼看出来历的皮毛和利刺,或者壮硕,或者高大,各有各的优缺,无一例外的都是人形,除了脸上那消不去的魔纹,其他的地方,跟人真的没有什么两样。 难道说魔界的自然进化结果就是魔族变成人吗? 卓凡越这样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脑洞太大,哑然失笑,问魅魔:“你听说过千年之战吗?” “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魅魔好似漫不经心地这样说了一句,指尖一抖,一缕发丝随风飘下。 自从在魔主那里暴露之后,卓凡越就不是特别掩饰自己的精神力了,毕竟总是被人当做弱鸡也挺让人不爽,分出去一丝精神力在周围游弋,也让人知道他并不是好欺负的。 卓凡越和魅魔的距离这样近,若是收敛着精神力恐怕未必能注意到她的失常,然而,捕捉到了这一点,卓凡越意识到,她一定知道什么,哪怕她还不到百岁,但千年之前的事情一定有人跟她说过。 又或者,是属于魅魔种族的传承记忆? 跟这些魔族接触多了,卓凡越也知道,他们的能力千差万别,但他们一开始就知道如何修炼,如何变得更加强大,这或许可以用本能来解释,但他们相信这是属于种族的传承记忆。 只要是一个种族的,就能够接收到属于这个种族的记忆,而能够被传承记忆下来的东西除了赖以活命的根本之外,就是一些不可对外人说,但又十分重要的秘密。 魅魔这样的举动,明显是有秘密的。 卓凡越没有继续问,魅魔的警觉性很强,一旦她发现自己的意图,以后也都不会再问出来了。 想了想,他换了一个轻松的问题:“为什么其他魔主身边都有那么多魅魔?” 他早就想要问这个问题了,但当时没有对比,他的感受还不是这么深,甚至还脑洞大开地想过,也许魅魔就是一个能够集合同种族的存在,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也不难理解魅魔的性格多变。 “她们,哼。”魅魔没有多说,看向同种族的同伴,眼光却并不友善,似乎是嫉恨,又或者是恶意的期盼。 卓凡越很难形容她的眼神,但出于恶的本能,他感觉到了那深刻的恶意。 魔主们都不是演说家,一句话之后,他们便让先遣部队进入了界门之中,看着他们成群结队地走入,好像被黑暗吞没了一样,卓凡越有些担心,确定这玩意儿的稳定性吗? 他从未见过魔界有人玩儿阵法,那么,这界门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说好的六芒星法阵呢? 唉,都被观众给误导了。 黑色的通道似乎很漫长,行走的时候看不到任何东西,没有前面没有后面,左右都是黑色的虚无,卓凡越有些紧张地加快了脚步,大约很短又可能很长的时间过去之后,他终于再次见到了阳光。 久违的光明让眼睛流下泪水来,他却舍不得闭上眼,仰着头,看着蓝天白云发傻,直勾勾地盯着太阳,一会儿眼睛就红了。 大部队很快就出来了,之前出来的那些也都十分好奇这个新的世界,正好这个地方是个深林,他们便一个个地四散到深林中去了,哪怕穿上了盔甲,但论本质,他们还是野性未驯的魔族,到底安生不下来。 五位魔王手下的魔族都整合在一起才有这样的兵力,然而没有他们的领导,任何人都无法让队伍听命。 趁着这样一片混乱的时候,卓凡越悄悄地溜走了。——他的目的,不是战争,而是获得为自己解决困境的方法。 第99章 愚昧而落后,地面上的发展水平并不高,跟魔界一样原始,可见,即便有了魔法辅助,但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普通而乏味。 卓凡越的衣物多来自于观众的打赏,看上去整洁干净,但风格,确实跟这里不太一样,好在他本来就生得好看,也不是西方人那种脸孔,被当做外乡人之后,反而有人能够包容他的这一份不同。 因为精神力的存在,即便语言不同,彼此之间的交流也没有什么问题,而精神力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明明说着不一样的语言,但在那些人“听”来,都是他们自己的语言。 于是,没察觉彼此沟通这么与众不同的朴实农民,很高兴地为一位贵族小少爷指了路。 他甚至完全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贵族少爷孤身一人走在偏僻的村子附近。 又或者想过,但很快就用“有钱人的世界不是他能够懂得”的方式说服了自己去接受,而不是去疑问,这是他们生活了几千年的智慧,因为那些有钱的贵族从来不会跟他们好好说话,作为贱民,他们只要接受命令就好了。 卓凡越并没有在意他的惶恐畏怯,得到了地点之后,便骑上了自行车过去了,留下了一片低低的惊呼声,竟然有人以为那是什么新奇的魔法。 还有人叫出了“魔法师大人”这样的尊称,显然这一点也跟魔界一样,地上的世界也不是人人都会魔法的。 如同卓凡越,他就并没有点亮什么魔法技能,或者说,因为他对本能压制得太狠,这才连剧情中原主都有的“恶魔之刃”都没有学到手。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找到魔法学院的所在,据说学院里有很多出名的教授,针对一些“疑难问题”都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因为还不太明白魔法的机制,所以卓凡越是准备先从他们这里得到一些指点,若是不行,再去试一试恶魔的死对头教廷,看看那里会不会有什么方法。 “我很抱歉,孩子,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魔法学院的校长是一位胡子都白了的老教授,他的脸上满是慈祥的皱纹,说这样的话时,一双眼中全是遗憾和可惜,还有些让人感动满满的关心。 “那是你诞生的根本,说实话,我是第一次碰到向我来求助的魔族,还是这样的问题。孩子,你很好,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生出这样的想法,但我要告诉你,这样的想法是没有错的不,我并不是说恶都应该被消灭,或许教廷的人会相信一片善的世界真的存在,但对我这种老头子来说,善恶都在人心,它们从来不是会单一生存的,不一样的是,有人选择了善,有人选择了恶,有人选择了以善良压制邪恶,有人选择了投靠邪恶,成为恶的帮凶。” 老教授说着又摸了一下卓凡越的头发,他是充满感慨的,但却并没有把时间都浪费在这些长篇大论的大道理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已经不需要听他的说教,而做不到的,听了依旧是做不到,有些人,是唤不回来的。 眼前有些模糊,他好像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孩子,意气风发地宣誓要保护国家,然后义无反顾地踏入战场,最终却迷失在善恶之间,追随了邪恶 “抱歉,人老了,就是爱走神。”他很快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笑着说,“我知道一位神父,他有着真正慈善的心肠,我会给他写一封信,你去找他,他或许会看在那封信的份儿上,选择帮助你,而不是把你交给教廷,相信我,那些人对魔族的态度绝对不会温和,圣光魔法是对你伤害最大的。” 卓凡越真诚地感谢老人的帮助,在来之前,他想过很多种方法,也想过此行并不会顺利,然而,出乎意料,在找到这位老教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之后,他并没有选择喊打喊杀,而是态度温和地为他检查了一下身体,认真地思考怎样解决他的难题。 这位老教授是个好人。 在接过了他的书信之后,卓凡越再次道谢,然后走入了老教授安排的传送阵,这能够让他更快地到达目的地,免去很多麻烦。 这个时间点,魔族已经正式跟周围的一个国家交战,魔法虽然不如网络,但也让消息更加连通,人类已经知道了有这么一个邪恶的种族,妄图挑起战争,侵占他们的家园,而聪明狡猾的魔族,也已经有人混入了一些人类城市,制造了几次惨案。 所以,人们对魔族的警惕心越来越强,一些大城市,尤其是临近交战地点的地方,已经拉起了一道警戒线,那种用某些魔族的血液配合上魔法做成的检测装置,能够把那些善于伪装的魔族间谍揪出来。 卓凡越不敢赌自己的精神力是否有用,在老教授身边的这段时间,他也跟他探讨了一些魔法上的事情,知道那是一种和精神力完全不同的力量,或许也不能这么说,魔法中有一种灵魂魔法,更倾向于精神力方面,可惜,老教授是水系魔导师,并不会灵魂魔法,无法说出更多。 即便有了学校,但大部分魔法传承依赖的还是师徒教授,这样的形式之下,很多类别比较小的魔法分支,即便是魔法学校也不是特别了解。 对于这一点,老教授表示不能帮忙真是十分抱歉。 离开魔界之后,除了睡觉,直播系统一直不曾关闭,很多观众都看到了这样的剧情,许多人在最开始的时候都阴暗地想,这是敌对阵营的,不定有什么阴谋。 在卓凡越交代自己真实身份来历之后,还有些观众表示摔键盘骂他蠢,怎么会有人这样信赖自己的敌对方呢? 种族不同,立场不同,对方怎么可能有好心呢? 那个时候,卓凡越没有反驳,就连他自己也都怀着这样阴暗的想法,却是不得不赌一赌,不然的话,想要找医生看病却连哪里不舒服都不说,难道医生是神么,一眼就能看出来?若是真的能够一眼看出来,说出实话反而更显得坦诚无畏,容易获得一些好感。 直到卓凡越踏出传送阵,到了说好的地方,周围的景色分毫不差的时候,很多直到最后一刻还在猜测有问题的观众们终于安静下来,直播间寂静成一片,然后迅速飘红,一大片打赏飞过。 “终于相信人间有善良!” “太不容易了,竟然是真的!被骗好多次的我表示有点儿方,难道魔法世界的人都这么纯真善良?” “对老教授感到抱歉,对不起,那样怀疑了您,作为一位老师,您的师德毋庸置疑!” “突然觉得自己好龌龊,恶人看人恶,果然我还是被社会染黑了吗?” “曾经跟老师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以后都认为‘为人师表’这个词其实就是说起来好听的,没想到世间真的还有这样好的老师,鞠躬!” “我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感谢主播!” “希望主播后来的行程顺利!” “还是想要坚持一下,等见到那个神父,确定一切都没有问题的时候,我再鞠躬道歉!” 卓凡越看了一眼屏幕,很想说自己也要对那位老教授说声抱歉了,看似心无城府直接踏入传送阵的他其实一直捏着从系统商店买来的破阵符,也是心理阴暗了。 能够被老教授认可的神父同样也是个善心人,他听到传送阵的动静过来看了一下,看到是一个魔族的时候也只是惊讶了一下,却还是有礼貌地询问了来意,给了卓凡越出示书信的机会。 “这样啊,很抱歉,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神父,还帮不了你,或许大主教能够有些办法,但可惜,他们是不会允许一个魔族生存在世间的,哪怕你说的都是真的。” 神父直接表示了力有不逮,无论是不是真的,但卓凡越也只能就此表示感谢。 他有些失望,即便早知道这件事的难度,但 他还想要再说些什么,但下一刻,天晕地转,眼前昏了一瞬,再清醒的时候,他竟然莫名其妙来到了阴影之主伊斯顿的面前。 “你去了哪里?”伊斯顿沉着脸,魅魔并不在他的身边,他似乎独自一人在做什么,周围并没有人在。 “魔主,我第一次来到地上,想要四处逛逛,没想到不认识路,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卓凡越的解释合情合理,他早就预想过很多种情况,眼前这种也在预料之内。 作为魔主,哪怕不在意属下,也必然会有些控制的办法,只是他不会魔法,无法查探罢了,否则 “我很怀疑你的忠心,不过眼下有一个机会让你证明。”伊斯顿很少废话,他很快说出了召唤的来意,“教廷召唤了天使,我要你去把那个天使诱骗过来,我会在这里等你。” 天使?卓凡越愣了一下,即便知道有教廷必有这些产物,但还真的没想到世间真的有天使,若是这样的话,是不是也真的有神呢? “魔主,我愿意接受您的命令,但我身为一个魔族,该怎样走到天使的面前而被他所信任呢?” 魔界的所有生物,身上的气息与普通人都不同,有些经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对于教廷这样的老对手,彼此之间想要隐瞒身份实在是太难,这也是为什么魔族能够混迹在人类魔法师之间,却无法踏足教廷所在一样。 伊斯顿不是个小气的魔主,他很快给出了一样东西,能够让卓凡越隐藏自身的魔气,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 并没有什么作战计划之类的东西,连商量都没有,魔主给了一个地址,就直接把卓凡越扔到城里去了。 即便是个偏僻的角落,但落地后,卓凡越还是抱怨了一下这简单粗暴的计划,好歹说一下天使的样子啊,难道真的是长着两个翅膀的鸟人?再说了,自己一个从来没来过地上世界的魔族,魔主是怎么确定自己知道天使长什么样的啊? 跟卓凡越一起吐槽的还有无数观众,他们同样为魔主的好胃口感到惊讶,还有人表示如果直播魔主吃人的话,一定要打足了马赛克,哪怕那个被吃的是鸟人。 城中是教廷的所在,这座城都被叫做圣城,能够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跟教廷有着密切关系的人,这里没有一个人是不信教的,而这里也如很多人向往中的美好。 城中干净整洁,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哪怕大战的阴云一天天密布,也不见有人为此担忧,他们毫不掩饰地谈着最近才降临的那位天使,每一个都想要瞻仰对方的荣光。 而教廷也知道他们这种渴望,所以那位天使会在以后的几天中的固定时刻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在那座高台上为大家播撒圣光。 这个时候,正是天使要出现的时候。 卓凡越听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句魔主的计划还是很全面的,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位天使会在此时出现,但他若是聪明点儿,混到天使身边,找个理由把他骗出来似乎也是行得通的,因为人们都说天使有求必应,人们都争相邀请他到家中做客,而他也总会选一两个人答应。 于是,卓凡越要做的就是冒充同样热情的凡人,邀请天使,然后等他答应,至于他不答应怎么办,那就是另一个备选方案了。 当善良的天使出现在大家面前,没有人看到他的两只翅膀是怎样的,所有人都看到他一身圣洁,仿佛身带圣光,笑起来的模样是那样亲和美好,让人想要亲吻他的袍角。 卓凡越仗着身量小,冲到了最前面,拽住了他的衣袖,发出了邀请,天使的眼睛是蔚蓝色的,看着人的时候好像最温柔的湖水,有着醉人的滋味,他轻声应下,然后跟着卓凡越走出人群,一切都如设想一般进行,顺利得有些不可思议。 难道自己所有的幸运值都用在了地上世界吗?卓凡越不禁这样想着。 然而到了城外,直面魔主,他才知道天使也是有心计的,他早看出了卓凡越的不同,却因为要捉大鱼,这才将计就计地跟着他出来。 埋伏好的魔主和早就准备好的天使,究竟哪个更强?卓凡越不知道,在战斗的一开始,他这个炮灰就完成了最后的使命,走向了这一世的终点。 第100章 我会保护我的国家,我必凯旋而归,用荣誉回报老师的教导! 深夜,安静的夜是那样深沉,那一片黑色仿佛永恒的安宁,笼罩着四野,好像连心都安定了下来,不需要烦忧惊惧,不需要忐忑愧疚。 蓝天白云下的战场,血色与黑色交织的地面,黄色的旗帜迎风飘荡,骑士的铠甲闪亮,他奋勇作战;他,冲锋在前;他,在战友的帮助之下得到了胜利。回头,面对的是一地尸骸,还有帝国的阴谋。 千年之约,无数的牺牲与性命,战士的英勇与无畏,成就的不过是贵族们与魔王的千年之约,因为魔王血脉繁衍的需要,他必须要得到地上的某些“食物”,而贵族们,利用了这一点来排除异己。 总有些他们不想要的人需要在战场上“死去”,用一个荣誉换取一个敌人的消失,这是多么划算的买卖,至于那些死在战场上,以为自己保家卫国的士兵们,不过是一些能够替代的蝼蚁,一批没了,还会有下一批,他们有钱,于是不愁没有人。 那些贱民就好像是天生下贱的动物,除了生活之外就是不停地生孩子,那些孩子,贱得只要一顿饭就能换回来,只要交给他们兵器,他们就会成为最普通的士兵,一次次冲杀在死亡的前线,最终尸骨无存。 而死亡,并不会是永恒的宁静。 那些亡灵法师们会拘役他们的灵魂和尸骨,让那些比魔族更可怕的存在再次冲杀在前,成为灰色的灰烬,铺洒在每一个士兵的脚面。 这样的帝国,有什么荣耀可言呢? 那一刻,他是那样失望,却又不知道如何改变,他把这些说给了自己的好友听,那位秉性善良的好友居高临下地看着被巨大的失望所击败跪地的他,目光怜悯地说:“我的朋友,你被魔族迷惑了,你忘了自己的荣耀了吗?为了帝国而战,你的魔法已经染上了黑色,你的心已经不再纯洁” 说着这些话的友人把他送上了审判台,那些主教们对魔族可没有好印象,更恨的是出卖己方利益的人。 他被绑在高台上,他失望地咒骂友人,愤怒地揭发那些人的阴谋,但,没有人信他,他的战友们,那些被利用的人们冲着他扔石头和火把,他们憎恨他,他们咒骂他,他们希望他尽快死在火刑之下。 然而,他还是没有死成,谁也不会想到,竟然是魔王,那个曾经被他的魔法击中过一次的魔王救了他。 “真是有意思呢?醉心于邪恶的魔法师?我期待看到你的表现。”魔王这样说着,解救了火刑之下的他。 他也没有让魔王失望,沉默着投靠了魔王的阵营,反过来跟自己的战友作战,这中间他也解救了几个同样知悉了部分真相,然后不愿意附庸那些贵族的人,他们一同投靠了魔王。 但,或许心还是红的,他和那几人最后联手杀死了魔王,那位看上去已经近似神的王,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又或者某些事情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以至于他被他们联手击杀。 那之后呢?他们耐不住对力量的渴望,瓜分了魔王的魔核,那种以前只会在魔兽身上出现的魔核颜色饱满,漂亮的紫色瑰丽得让他一辈子都难忘。 然后,痛苦的变化之后,他知道,自己是真正的魔族了,或者可以说,他继承了魔王的一部分,成了魔王毫无血脉的继承人,知道了一些魔界的秘密,成为了一位魔主。 是的,魔主。 吸收了那魔核的力量之后,他们就是新的魔主了,强大的力量好像天生,能够统领那些魔族,有着自己的魔法 千年之约,当被神封入魔界之后,他深深地记住了这个词。 一千年,有多长呢?长到他习惯了魔界那黑红色天空,长到他坐在城堡之中,被魅魔拥抱的时候想不起人类的欢愉是怎样的,他当然可以放纵,他当然可以做任何他以前想要做却不敢做,克制自己不去做的事情。 即便他杀得魔界血流成河,也不会有人来指责他的不是,那些魔物,只会拜服在他的脚下,敬畏地聆听他的吩咐。 他真的成了一位魔主。 在他快要忘记人类的一切,忘记所有的时候,一个异类出现了,各种似是而非的东西,提醒了他,有些事情他不应该遗忘。 ——奥赛拉,他曾经成长的地方。 一千年了,他终于回来。 曾经的校园更加辉煌,曾经的老师已经满头白发,曾经的友人,还有几个记得他的存在呢? 这样长的时间,很多人已经死在了过去,永远无法相见的时间中了。 不,或许还有一个人在,曾经是友人,把他亲手送上火刑台的友人,在他被神封入魔界的时候,那位虔诚的友人,终于被他信仰的神明看中,成为了一名圣洁的天使。 呵,天使。 “是什么让你在背叛了我之后还能这样若无其事地充当光明的代言人?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理直气壮的勇气,又是什么让你这样理所当然地对我,你曾经的友人摆出这样一幅伪善的面孔——是啊,神会宽恕我,但是,他凭什么宽恕你,你这个罪大恶极的背叛者!” 愤怒让人失去理智,但对魔主不一样,愤怒会让他们的力量更为强大,因为七情六欲的恶念本就是一种让人迅速成长的力量。 “伊斯顿,阴影魔主,直到今日,你还以为自己是对的吗?你带来的杀戮已经埋葬了多少人,那些人,难道都跟你有仇吗?你偏激的心已经分不清对错,你沉迷于黑暗,被邪恶所惑,在你眼中,所有站到你面前的人都是错的,他们都背叛了你,用阴谋埋葬了你,然而,真正埋葬你的正是你自己的贪婪和欲望” 天使的面目还是那般可亲,他的翅膀被粗暴地撕掉了一个,另一个也被折断,不正常地扭曲着,淋漓的鲜血并不是金色,还是那样鲜红,跟人类一般无二,染红了他纯白的衣裳,然而,他却似感觉不到疼痛,依旧站得笔直,宛若教廷中的标杆,衡量着一切正直。 对面的魔主也是极为狼狈的状态,阴影魔主,他本应该是极强的,但在阳光之下,圣光好像被加持了一样,即便是他,依旧无法占上风,这也是当然的,这些天使,神的走狗,他们的力量是神所授的神力,与他们相比,他所谓的魔力还是不够纯粹。 或许这也是当年恩将仇报杀死魔王的报应,他们即便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但没有一个能够跟神抗衡,甚至不能够毫发无损地完胜天使。 被分薄的力量好像很强大,但在此刻,对比之下,终究还是占了劣势。 “是,我沉迷于黑暗。”若非确定以往所见皆是真相,伊斯顿或许真的要被对方的这句话所惑,怀疑自己的人生是否是一个彻底的悲剧,只因为偏听偏信。 的确是因为偏听偏信,他怎么能够信任天使呢?这些满口谎言,只会蒙骗世人的家伙! 是谁跟他一同奔赴战场,是谁给他包扎伤口说必会凯旋而归,又是谁与他约定了要一起保护国家,用荣耀回报老师 “所以,我才相信了你的友谊。” 那个时候,他以为友人是值得信任的,所以对他倾诉了自己的所知,连同那些关键的证据,他也都交给对方保管,因为对方说他的精神状态不好,需要多休息,他就那样坦然地去睡,把后背留给了对方。 背叛是那样突然,以至于在火刑台上醒来的时候他还分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神父宣读他的罪状,直到看到他的友人,在面对那些来质疑的人时,用悲伤而痛苦的声音陈述他的“反常”。 是啊,与魔族交战的战场上是那样混乱,那些魔界的生物,总有些稀奇古怪的攻击方式,他们自身的魔气会在死了之后侵染周围的生物,而被魔气浸染的生物,最终也会成为魔物。 或者理智全失,或者保留着理智投到了魔族的阵营。 对于那些曾经的战友,最好的下场就是火刑,大火能够净化他们的灵魂,大火能够洗清他们的罪孽,大火能让那些魔气化为虚无,让他们的灵魂回归真正的栖息地。 在那一天之前,伊斯顿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他也跟着友人一起处置过很多被魔气侵染的战友,怀着悲痛莫名的心情,一如友人现在的表情。 那一刻,有什么,真正地在心中坍塌,重新树立起来的却是最深刻的仇恨。 “莱尔,我的友人,我的敌人。” 伊斯顿的断臂还在流血,他闭上眼,用最后的力量发出了最后的一击,默然无声之中,一只黑色的怪手猛然洞穿天使的胸膛,紧紧握住了那颗炽热的心脏,红色的正在跳动的心脏。 天使的血液浸没着黑手,好像火焰灼烧着清水,黑手上冒出阵阵的白烟,伊斯顿的脸色更加苍白,整个人开始缩水,一点点成为了孩童的模样,他睁开眼,看了那已经倒地的天使一眼,他死了,真的死了。 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没有了往日的阴郁,没有了曾经的愤恨,他轻轻地笑着,看着那黑手消融在空气之中,看着那颗心脏化作红色的晶石,砰然落地,砸在了那个异类的尸体上,没有回弹,如同一颗石头落入了泥潭之中,看不见了。 思维就此停顿,伊斯顿的身体瞬间冰冷如石,此刻,若有人剖开他的心脏,大约能够得到并不完整的一颗紫色晶石,颜色瑰丽而神秘 千年之约,从来没有输赢。 第101章 获得特殊物品“天使之心”,是否装备? 天使之心:属于正义阵营,博爱仁慈,兼爱世人,具有圣洁属性,对黑暗属性具有克制作用,免疫其他属性魔法攻击,一定几率触发圣光之翼。 圣光之翼? 脑子中这样想了一下,然后黑暗的空间之中仿佛有了光,光中的人影极为模糊,但却能够看到那由虚光构成的翅膀,似显非显,好像在迷雾之中的幻影,很漂亮的一幕,如同在夜色中看到了萤火的光芒,让人留恋向往。 思绪顿处,呃,这么快就确认了,他其实是还想再犹豫一下的。 不过,见识过了魔族是怎样的,站在正义阵营也未必不好,至少不用在一片黑暗中孤独前行,他到底是无法融入魔族那种氛围的。 念头转到此处,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他是怎样获得天使之心的? 黑暗中,凭空出现了一个画布,上面的情景变化着,赫然是他死了之后的那一幕,虽然知道有很多隐情,但是听着魔主伊斯顿的那一句句质问,再看天使莱尔那副亲和面容,隐隐地多了些后悔,似乎天使很伪善的样子,那这个天使之心,是不是 已经装备,不可解除。 有一个声音这样回答了他,一如之前的莫名出现,说完就再没有了声音,无论他怎样询问,都不会有人回答,而他也睁开了眼,再看不见那一片黑暗。 ——那里,是哪里? ——系统空间吗? “啊,你终于醒了!”男人惊讶着,很快按响了床头的一个按钮,音乐声响起,外面似乎有了应和,然后,一些人的脚步声逐渐走近。 才清醒,他的脑袋还有些木,上一世精神力几乎不曾增长过,猛地来到新的世界,他一时竟还有些适应不了不用压制什么的感觉,微弱的精神力随着呼吸逐渐恢复着,一点点,让他的头脑也渐渐清醒起来。 白色为主的房间,是医院的病房,还是单人间,看到床对面的电视卫生间,还有旁边的沙发小茶几什么的,他对自己的身份有了一个大概的确定,住得起单人间,必然不差钱。 “医生,他怎么样,没事吧?” 一开始说话的男人穿着时尚,即便是休闲装,穿在他身上也有了些成功人士的感觉,平头正脸,不是多么出众的相貌,但配上那副眼镜,看起来就很有些斯文气质了。 眼皮被扒拉开,手电筒照过来,他有些不耐地想躲,却被男人安抚地拍了一下胳膊,“别闹脾气,让医生看看,脑袋怎么样,别撞坏了脑子。” 你才撞坏了脑子,翻了个白眼,按照医生所说又伸出舌头让他们看了看,至于更幼稚的问题,得到了他的一个白眼之后,大家都认为他好了。 “呼,总算是没事,不然可让我怎么向你哥交代!”男人这样说着,夸张地大喘气拍了拍胸脯,起身道,“行了,你好好歇着,我去跟你哥汇报一声,免得他好几个电话催着,真是要了命了。” 正说着,电话响了起来,男人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冲他摇了摇手机,示意“说曹操曹操到”,然后挥挥手道别,拿着手机就出去了。 “啊,没事了,没事,真的没事医生才看过,你放心好了,我盯着呐,别的不说,冲着是你弟弟,我也给你照顾好了行,不用过来了,我这边儿再观察两天看看,指不定后天就能出去了,你别折腾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讲电话的声音也听不到了。 闭上眼,剧情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这一次,好像又是个渣呐。 已经习惯了这种身份设定,反正他来的时间,什么都不会发生,那些坏的事情都在以后,所以也无所谓渣不渣了,他对自己的人品还是很信任的。 他现在叫做元瑛了,是个富二代。有一个大了他十来岁哥哥元琅,两人不是一个母亲所出,原主的母亲是后母,可惜还是死得早,元父觉得大概是他克妻,后来也没遇到更好的,没有再娶。原主从小就是被哥哥一手带大的,兄弟两个关系很好。 元家是很普通的商家,当年元父抓住了好机会,做足了原始积累,哥哥元琅又是个聪明的,从国外的商学院学成回来就掌管了自家的公司,一步步扩大着资本。 原主不爱学习,从私立学校混出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元琅为了让他不被别人欺负,便开了一家娱乐公司,特意把他签了进去,又找了友人做他的经纪人,还为他拉关系拉人脉,让他能够在娱乐圈走得更为顺畅,不说多有成就,至少要开心,不要受气,不要被排挤。 可原主是个没脑子的,听了别人的教唆,以为哥哥这样做就是为了跟他争财产,早早把他排挤在公司之外,然后处处跟哥哥作对,在娱乐圈有了点儿名声之后,还公然发布一些大约是被哥哥欺负之类的话,惹得一些不知情的粉丝对元琅各种谩骂侮辱。 因为长相占便宜,原主的粉丝中还有一个有权有势又没脑子的妹子,竟然为了给他出气,各种设计元琅,严重的还有一次不成功的绑架。 剧情是从原主的立场进行的,元瑛看得出来,原主本身并没有要害死人的念头,虽然各种讨厌哥哥,但他还没坏到底,在这个还算和平的社会,顶多算是那种心胸狭窄的白眼狼,违法乱纪的事情,小的还敢做,大的,大到弄死人这种,他就没胆了,顶多也就是个虐狗的胆量。 但是,不知道怎样搞的,这件事最后的罪魁祸首变成了原主。出了这种事情,证据什么的都摆在眼前,即便是亲兄长,也对这个一直跟自己作对还要害死自己的弟弟失望了。元琅能够把生意做大,自然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从亲人的立场跳出去之后,果断跟弟弟划清了界限,他也没怎样虐待原主,只是把资产先行做了分割,拿走了自己该得的。 这一切,也是得到元父支持的,他从没想过小儿子这样狠毒,对原主非常失望,自此不再理会小儿子的事情。 因为绑架事件闹得挺大,消息没能隐瞒住,原主又是在娱乐圈混的,之前跟兄长的事情也是不少人关注的,结果,大部分粉丝还是三观极正,因为这件事,再看到因为元琅撒手之后原主曝出来的其他黑料,一下子粉转黑,原主在娱乐圈也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彻底混不下去了。 原主是很喜欢演戏的,他喜欢娱乐圈带来的虚荣,喜欢那些粉丝的追捧,享受着舞台上的灯光,当他发现竟然成了这样的时候,心中分外怨恨搞出事情来的那位粉丝,也十分怨恨父亲和哥哥的绝情,后来他到底是没有胆量做出什么事情来,就在这样的愤愤中早早离世了。 单从事件上来看,原主虽然有各种小毛病,但其实是个受害者,实在冤枉。 元瑛这样想着叹了一声,对于这些原主,他真是有些爱恨莫名。 睁开眼,看了一下时间,原主是因为车祸入院的,这个时候他才进入娱乐圈,但是自身的毛病不少,酒驾就是其中之一,哦,对了,剧情中他还差点儿撞死过人,还逃逸了,呃,最后还是元琅给他补的手尾,出了不少钱,跟那家人达成了私下调解,把事情隐瞒下去了。 把原主的记忆稍稍梳理了一遍,很好,不是这一次。这一次,只是酒驾撞了护栏,实在应该庆幸护栏的那边儿是绿化带。 把事情都弄明白了,元瑛觉得有些困,睡了一觉,再醒来,房间中多了一个人,他正坐在小沙发上,听到他的动静,放下架在膝上的笔记本,起身来看他。 “醒了?要去厕所吗?” “嗯。”元瑛就是因为这个醒的,被搀扶着起来,觉得头有些晕,不知道是车祸后遗症,还是睡得太多了,略显虚弱地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看到男人,才问:“哥哥怎么来了,这会儿不是应该在国谈生意吗?” “你出了事情,我还能不赶紧回来看看。”元琅的长相更像元父,并不是多么英俊,但五官端正,气质又好,那种成熟稳重的成功男人的气场还是很受欢迎的,只不过大约是事业心太强,这都三十多了,还不着急结婚的事情。 元父每次催他,他都说没时间,对原主偶尔的打趣,他说顾不上,对于娶妻生子的问题常常是这样说“养你一个我都够够的了,这辈子都不想再养一个孩子了,累。” 这时候,元父就不好说话了,当年要不是他生意忙,也不会把小儿子交给大儿子带,弄得这都不想养孩子了,真是 同样是关系人的原主,那时候还没那么多心思,听着嘻嘻哈哈地笑着,还挺享受这独一份儿的关心照顾,就此放下这个话头。 那时候,兄弟两个的关系,真的很好。 元琅说着扶着元瑛重新躺下,又给他盖上薄被,嘴上还说教着:“就不该给你驾照,喝了酒还敢开车,你哪儿来那么大胆子!这回知道怕了没有?” “怕了。”元瑛好久没和人这样说话了,心里头的话挺多,但是说出来的就这么简单。 大约是难得看到弟弟这么乖地承认错误,元琅挑了一下眉,摸了摸他的头,确定没有发热等迹象,有些欣慰地笑了,养个弟弟真比养儿子还累。 怕打击太过,元琅也不再多说,喂元瑛喝了水,让他再睡一会儿,好好养养脑子,见他闭了眼,自己又坐到了沙发上,开始工作了。 第102章 元瑛在医院又住了两天,确定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了,绝对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才被长兄如父的兄长大人同意出院。 元琅不放心别人照顾他,这两天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医院陪护的,为此不得不把大部分工作挪到医院来做,相当不方便。 跟着元琅的那位陈助理已经偷偷抱怨过好多次了,每次听到他拖长了调子的那个“兄弟情深”,元瑛心里就说不出是怎样的感觉,好像是正在看一出悲剧。 这时候兄弟感情这么好,然而以后好吧,想到以后就是自己了,而自己,绝对不会渣到要跟这样的哥哥争家产,所以大约什么都不会有。 嗯,很好,亲情能够维系下去,很好。 比起兄长大人的关怀备至,元父的表现就疏远,呃,也不能说疏远,他只是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同时打电话过来臭骂了小儿子一顿,整体的关心还是有的,只不过觉得这么大人了,这样的小事,两块擦伤而已,实在不值当一看,所以并没有从国外回来。 有对比也就更让人感慨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个世界总是没什么人说话的缘故,元瑛沉默了许多,这明显不是原主的性格。 所以,暗暗操心的兄长大人某日突然说:“既然这么想去,就去好了。签到鼎盛娱乐,我给你安排经纪人——不过先说好,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工作,就要好好做,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元瑛愣了一下,知道说的是签约明星的事情之后,才想起来在这次车祸之前,原主的确是表示了要当明星的念头,然而,正常家庭来说,尤其是他这种不愁吃穿的家庭,是不太会同意自家孩子一猛子扎到娱乐圈那个深潭中去的,倒不是害怕里面这个那个的,而是怕孩子不定性,被里面的得失影响到,那就不好了。 剧情中,原主也正是被那些胡言乱语影响到,这才跟哥哥闹翻的,所以也不能说这种担心不对。 换成元瑛之后,曾经有一世条件那么好,他都没有去当明星,可见对于这个职业,他其实是不太喜欢的,或者说隔着屏幕看还可以,光鲜亮丽怎么看都好,但是自己参与进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等他说拒绝的话,元琅已经把一份合约推了过来,说:“自己家人,给你最好的合约,你也要努力一些,就算是玩儿票,也要有点儿名堂才好。” 介于原主一贯的折腾劲儿,元瑛毫不怀疑对方的这番话其实是一个激励的意思,无论方向在哪里,肯努力肯上进就是好的。 而明显对他当明星不太赞同,最后却还选择了接受,还花了大力气去弄一个娱乐公司,只为了自家孩子不受别人的气,这份心意 总是无法拒绝来自亲人的好意,元瑛想想原主也是极喜欢娱乐圈的,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接过了合约,翻开看了一眼,条件都是最优厚的,宽厚得不像是个合约,反而像是个约定。 “谢谢哥哥!” 除此之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经纪人很快到位,是元瑛醒来时候见到的那位陈杰夫,跟元琅身边的陈助理是堂兄弟关系,以前就跟元琅认识,在当元瑛的经纪人之前,这位算是个无业游民,好吧,自由职业者。 学艺术出身的陈杰夫在艺术的领域没有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倒没有自暴自弃,又或者心灰意冷投向别的方向,而沉迷于二次元之中,宅在了家里。 好在家庭因素,他这个宅男跟邋遢无关,反而因为学过艺术的敏感性,经常能够追上潮流,光从外形上看,也是个极为妥当的人选。 也不知道元琅是怎样跟他说的,反正他同意了之后,倒是雷厉风行地立刻拿出了一份计划来,连剧本都摸回来了几份。 “我这是倒了几辈子的霉,给你们兄弟两个忙前忙后啊!”陈杰夫似乎从经纪人这个职业中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兴致高昂得很,但说话却还是满腹的抱怨。 元瑛懒得理会他,把他带来的剧本翻了翻,没什么大制作。既然要当演员,好吧,明星,他还是认真查了一下这个世界的知名导演和著名明星的,虽然还没看他们的作品,但哪个类型哪个最出名,却是有些了解了。 这些剧本一翻,导演演员都是不出名的,可见不是什么特别好的。 大约是他挑选的动作太过漫不经心,陈杰夫嚷嚷起来:“哎哎哎,你这是什么嫌弃的表情,赶紧给我收起来,你一个新人,能够拿到这样的剧本就不错了,不然哪个敢让你做男二!你还想要一下子做男主啊,导演敢拍,观众都不买账!” 现代社会发展的这个阶段,网络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智能手机相当于让每个人都能够时刻在网上挂着。这种时候,电视剧电影已经很少会有人在电视机上观看了,不能说没热度,若是那些网络热门改编剧,还是有人看的,但大部分人已经更加关注别的东西,收视率持续偏低。 这种情况下,一个新人想要挑大梁演主演,肯定是没人买账的,关键是那些有身价又被认可的明星是不会给这样的新人配戏的,这样下去,一出戏什么样,几乎是一看演员阵容就知道了。 哪怕是请到了有名望的导演,也未必能够拉得起来收视率。 节目不好看,观众连导演也是照骂不误的。 “陈哥想多了,我没有嫌弃的意思,只是想,一开始就拍男二,会不会不太好,总要一步步来吧,我这儿一点儿经验都没有呐,到时候演得不好,岂不是直接让人贴了标签,成了走后门还没走好的花瓶?” 对这个行业,虽然没进去过,也不是一无所知,起码某些规则都是通用的,就好像到一个公司上班,知道你有关系是一回事,但你没能力还仗着关系站到别人头上瞎指挥耽误事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想要做好,想要走得更稳,就不能不考虑这件事。 “哎,没发热啊,你这是转性子了?这么务实的话都说得出来!”陈杰夫跟元琅的关系不错,对元瑛也是知之颇深,这小混蛋要是早有这样的念头,也不会混了个私立大学的文凭。 元瑛拍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这种人,跟他正经说话,他倒会开玩笑。 “我还真没想到你这么想,也好,等我回去找找看。”陈杰夫说着把桌上散着的剧本拢起来,鼎盛娱乐才起步,能够有这些本子也不容易,毕竟,好的剧作都有自己合作的公司,不是一时半刻能挖过来的。 元瑛有精神力作弊,翻了几下也能快速了,对于剧本的内容他也了然于心,确实不怎么样,听到陈杰夫这样说,便说自己写个本子拍怎么样,这样也总好过去别人的剧组中找配角演。若是作为编剧的身份,想要在剧组中混个角色,总比大老远跑去让别人选好一些。 “得了,你小子就是拉不下来面子,我知道。”陈杰夫一副“我早就看穿你”的样子,也不劝阻,说,“你想写就写,反正你哥肯定同意,我也就不做那没用的恶人了,等你写好了再说。” 跟元琅的态度不同,陈杰夫虽然热情高涨,但觉得元瑛这回也长不了,并不是太着急他的前途问题,又或者说,他这个临时抱佛脚来的经纪人并没有那么专业,虽然抓了些工作过来,但他对出道这方面实在也没什么好意见。 两人消磨了一个下午茶的时间,总算商定了一个大概,元瑛先在网上发表签约消息,同时发一些照片什么的,吸引吸引人气,混成个网红脸也好,作品如果写得好,也可以发出去招揽人气,若是不好,等后期陈杰夫找了枪手修改之后也可以发上去,展现一下才华,争取观众。 “行了,你先弄着,我回去睡一觉,昨儿一晚上没睡,都忙你这事儿了。”陈杰夫说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颇为没形象地扶着后腰出去了。 元瑛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这经纪人当得,也太不敬业了。 摸出手机对着自己来了个自拍,放到微博上,写上几行文字,这对他来说驾轻就熟,但是隔了两世,反而有了些新奇的味道。 来了兴趣,写完了微博,又翻出纸笔来画画,长时间不练,手都有些生疏了,不知不觉,消磨了一个下午,直到晚间才觉得画得像点儿样子了,也不是所有技能都能靠精神力作弊的啊! 这般悠闲的元瑛并不知道,绑定了天使之心的他,即便是一张普通的照片,别人看了都会自带净化心灵的效果,只是偶然看了一眼,就觉得身心舒爽,好像置身于绿林之中,吸足了纯氧一样,不知不觉就会一看再看,然后从路人变粉丝,关注起这个完全默默无闻,连一张硬照都没有的娱乐圈新新新人。 好像刷票一样的粉丝数值就这样默默上涨着,而这个时候,完全没有人意识到这里面的诡异。 第103章 第二天上午,睡了一个懒觉的陈杰夫醒来之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经纪人的工作在等着,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点开了元瑛的新微博,这小子也不知道发了什么上去,印象中对方一直不太靠谱,所以 “我屮艸芔茻,这不是刷票了吧!”一日百万的粉丝量,微博的内容仅仅是一张照片,呵呵,我想静静,别问我静静是谁。 陈杰夫呛了一口咖啡之后,还没有想好要怎么跟那小子好好谈谈未来计划的事情,手机就响了,是个不认识的号码。 “啊,啊,行啊,行,没问题,他一定很高兴,谢谢。” 电话挂断之后,他又看了看那个陌生的号码,想了想,打电话问了一个友人,确定了某导演的私人手机的确是这个号码,这才吐出一口气,嘟囔道:“这小子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因为一张照片获得试镜机会不是不可能,很多时候大家通过简历得到机会,靠的也是那一张照片,尤其是在娱乐圈这个看脸的地方,照片能够起到的作用就太多了,但,真的只是手机随手照下来的,没有任何修饰的照片啊! 元瑛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表示不敢置信,就是他自己,之前也听说过娱乐圈要得到一个试镜的机会多么不容易,多少潜规则都是由此来的,自己何德何能,简历上都不那么好看,竟然能够凭借一张照片获得这样珍贵的试镜机会。 看了一下发过来的剧本,突然有了些理解,天使啊,所以,这是天使之心的福利? 针对这一点,显然没有什么能够回答他的,元瑛也不去深究,时间长着呐,以后总会知道的。 著名导演,贴合的角色,说是试镜机会,其实已经是认定了的,元瑛点头同意了这条捷径,而精彩的剧情又让票房大卖显得那么合理,由此而来的,连元瑛这个小小配角也跟着红了起来,被不少人称为男神,也就不奇怪了。 “真是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有演戏的天赋。”陈杰夫这样说的时候又看了看元瑛,这一部戏的剧情不算复杂,但能够演到导演都称赞的地步,可是不容易,不见那些科班出身的还被骂得焦头烂额呢吗?他就一次都没被骂过,简直奇迹。 虽然因为这样的状况,不少人猜测元瑛有后台有背景有金主,但陈杰夫作为知情人,可以拍着胸脯表示,那位背景后台金主哥哥大人元琅真的还没有神通广大到这份儿上,连知名导演都能买通。 反正这种小事情这会儿也不用说了,一炮而红之后,元瑛的路子一下子顺了起来,不少邀约都递到了眼前。 陈杰夫征求了一下他的意见,有选择地接下了几个,拍出来的效果还都不错,起码算是坐实了男神称号,网上一大票粉丝,也能开几个粉丝团了。 写剧本的事情也没落下,元瑛还是比较擅长推理类,试着写了一个,效果不错,鼎盛自家投资了,拍出来也成了推理类中比较著名的一个,深受好评。 元瑛的身价也因为这份才艺有了些上涨,勉强可以算是二线的明星了。 针对现状,元瑛觉得很满意,他从来没有那种拔尖儿的心思,如今这般觉得就算是个交代了,索性给自己放了个假,出国玩儿了一圈儿,也看了看元父,这位和元琅一样都是一心扑在事业上,与家人之间的交流很少。 等到再回国,见到别墅中多出来的那个狗屋,他顿住了脚步。 “这是怎么回事?” 陈杰夫这位经纪人并不称职,日常跟着元瑛的是另一位李姓助理,他平时也管着别墅这边儿,元瑛回来就是他去机场接的人,这会儿跟着一起进屋,听到问话扶了扶眼镜,说:“哦,这是元总身边的陈助理送过来的,说是元总给您的小礼物。” “非年非节的,送什么礼物?”元瑛这样说着,看了一眼那个听到动静从狗屋中跑出来的雪白色的小东西,黑溜溜的眼睛看过来,灵动中透着可爱,两条后腿立起来,两个前爪扒在造型用的木栅栏上,无辜又可怜,从头到脚都透着萌感。 剧情中,好像也有这样的一条小狗,不过却是原主的虐待对象,原主心气不顺的时候常常虐狗玩儿,为此还被元琅说了几句,两人为这个还闹过不愉快,后来原主就没见到那条狗,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送人了。 虽然小狗很可爱,但元瑛并不是非常富有爱心的那种人,看了看,知道那小狗出不了人工栅栏,就不理会了,还问了一句:“怎么想起来送这个,我可照顾不来。” 李助理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是知道一点儿原因的,好像是为了让这位少爷活泼一点儿? 自从出院后元瑛的沉默寡言连同稳重起来的做派,都让深知他秉性的兄长大人觉得不妥当,特意找了这样的一个礼物,也是为了安慰弟弟,不管怎么说,多个活物,别墅里就不会显得太空太寂了。 然而,这一层意思若是让本人知道,显然就有些适得其反了,所以知道的都不会多说什么。 “不用您照顾,元总安排好了,有人照顾这只狗,您喜欢的话,给狗起个名字好了。” 李助理脾气很好地说着。 “名字?”元瑛想了一下,又看了看那条雪团儿一样的小狗,“小白?” 从来没养过宠物,并且以后也不准备养的元瑛表示,这种东西只要有个区分就好了,叫什么实在不用太在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眼中满是莫名期待的小狗似乎翻了个白眼,有些鄙视的感觉。 狗会翻白眼吗? 元瑛转移了视线,精神力却在狗身上打了个转儿,的确发现一些不同的东西,那过于明亮的光点,这条狗的生命力似乎也太好了吧! 别墅很大,元瑛也没霸道到不允许这样一个小生物在这里求存,又是哥哥送来的礼物,又有人照顾不用他费心,他就默许对方的存在了,偶尔他也会多看两眼,但出于洁癖考量,他从来不碰,只怕那小东西身上有寄生虫之类的东西,想想心里就膈应。 为此,小东西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栅栏圈起来的那一块儿地方,其他地方是不准它去的,它的玩具倒是不缺,却也只能在它的地盘放着,不允许越界。 家里头泾渭分明地弄成这样,不知道的看起来还以为是多么宠爱,给了宠物那么大一片儿地方呐。 没过两天,陈杰夫突然问他:“你是不是开了一个小号?” 元瑛不明白怎么回事,打开陈杰夫发过来的网址,看到那个“我家主人是男神”的d之后,又看了看里面的内容,算是明白为何有此一问了。 再看到小白的时候,目光格外深长了一些,早就觉得有问题了,果然有问题,这么蠢,蠢成这样,果然当不了人。 有着狗头像的d一开始的帖子就说明白了自己的身份,说他出了车祸,再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才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然后就是在宠物店里被卖出,然后发现买主是男神。 不用问,这里的男神指的就是元瑛。 同时还有直播链接的地址,打开就能够看到一些元瑛的生活日常,实在应该庆幸这个曾经为人的家伙到底还知道什么叫做隐私权,没有仗着狗的身份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放日常,上面的那些都还是比较正常的家居生活,没有过于不雅的东西。 又或者应该为元瑛的先见之明点赞,限制了那狗的活动范围之后,果然造成的影响也小了不少。 直播并没有很长,片断似的,来观看的人多是元瑛的颜粉,粉丝团里也有人知道这个事情了,不过她们以为这是元瑛经纪人弄的宣传什么的,没有人大惊小怪,还有人吐槽那个梗太老,有人表示那条小狗找得不错,挺可爱,还挺会卖萌,就是不知道男神为什么铁石心肠,就是不喜欢呢? 为此,还有人猜男神是猫控。 有爱狗的表示不服,两方还在下面争论了不少。 “元瑛,你都多大了,还这么幼稚,精分很有意思吗?”陈杰夫以为这是元瑛闲得没事儿干自己弄出来玩儿的,还说,“你要是闲了,我随时可以给你接几个活儿。” “我还在休假,就这样,我先挂了,有点儿事儿。”元瑛懒得跟陈杰夫打嘴仗,这人的嘴巴得理不饶人的,挂了电话,直接翻开电脑开始查,一开始的那个帖子透露出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车祸,再加上名字,他很轻易就查到了一个人,大学才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某个男人。 看着照片上那张清秀脸孔,再看看一旁那只颇会卖萌的小狗,还真是想不到一个人的灵魂怎么能够装在这样小的身体里,且,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原理和机制是怎样的呢? 被注视着的小狗抖了抖,两个前爪抱在一起,直起身来做了个拜拜的动作,讨喜的模样并没有换来男神的笑容,莫名地,总觉得对方的目光更诡异了呐!不明所以的小狗再抬头看,男神已经收回目光上楼了,哀怨地看着那一双大长腿,男神,男神,你看我一眼啊! 第104章 小狗的活动范围被局限在一楼,而元瑛的住所则在二楼,卧室之内的事情不会被暴露出来,这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已经足够了,所以,即便知道了这狗不正常,他也没有要把狗送走的意思,反而增加了自己在一楼作息的时间,间或观察一下这狗的日常。 说实话,暴露得还挺多的。 作为一条狗,不吃狗粮,不吃生肉,你是要闹哪样啊! 作为一条狗,对人的每一个命令,无论长短都一副很懂的样子,呵呵。 还有最关键的,作为一条狗,在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帮助的情况下,它是怎样完成发微博这样的动作的?哪怕它的身体内有着人类的灵魂,也不是凭着想象就能做到的吧,除非 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好像看书看累了的样子,元瑛的精神力集中在小狗的周围,一遍遍来回扫过,果然发现了一些东西,一些他本应该“看”不到的东西。 白色的小兔子并不是真的兔子,只是很像,而它的形象似乎又瘦了一些,随着狗爪子的移动,虚拟的屏幕上出现了不少的图标,好像电脑桌面那样,然后一个个打开点亮,又是新闻又是微博的 直播系统。 上一世死得太过意外,完全没有任何准备的元瑛根本来不及用自己的精神力夹裹住直播系统,所以,他以为随着自己的死亡,这个系统应该是丢在那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了,谁想到,它竟然还能够跟着过来,而且找了新的宿主,有了新的变化。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小白,李英哲,目前作为一条狗居住在自己的男神家中,作为车祸之后莫名变成狗的一员,他如同所有网络中说的那样,有了一个异常粗壮的金手指——一个系统。 听起来,似乎一切很美好,按照中的套路,他应该跟男神亲亲我我,最后他还变成了人,然后两个人在一起了。 然而现实是,男神并不喜欢狗。于是,即便作为哥哥送给弟弟的礼物,它被礼貌地接纳在家中生活,但是,它的生活范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并且,居住至今,没有碰到男神的一根手指头,这真是一个悲伤的事实。 更加悲伤的是,它的金手指粗壮好用,是一个直播系统,能够给本世界的人放直播,完全看不到摄像头在哪里的高清直播,听起来很好是不是,但是激动过后,冷静下来,他用一个人的智商想了想,就知道这事不能直播。 你问为什么不能? 呵呵,当大家都是傻的吗?哪个主播藏头露尾能做节目的,而一旦暴露在节目中,不管他之前是不是人类的身份,他现在就是一条狗,一条狗有这样的系统,还有这样的经历,怎么都是会让人想要研究的。 一想到会有研究院把他切片研究,李英哲就完全不想要这个直播系统播放他的一丁点儿镜头,但是,难得有这样好用的一个系统,他又忍不住想要用,于是直播的就成了各种关于男神的片段。 男神不愧是男神,私下里看更加好看,没有化妆的素颜简直完美极了,比电视上还好看! (以下省略万字左右赞美。) 可是,男神为什么不喜欢狗呢?难道是狗不好看吗?他照过镜子了,目前的他皮毛雪白很可爱的!男神,男神,你看看我,看看狗啊!狗不咬人的!狗很干净的! “听说你不喜欢我送的礼物?” 元琅回国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弟弟,兄弟之间圈子不一样,也不怎么住在一起,能够谈的事情就比较少,他选择了一个最好问的拿出来闲聊。 室外的阳光很好,元瑛侧了下身,伸开大长腿,放下手上的茶盏,说:“没有啊,挺好玩儿的,我还要问呐,是哥哥亲自去宠物店挑的吗?” “嗯。”元琅点了点头,他不是那种会表功的人,所以即便为弟弟做了这么用心的事情,也是一副很淡然的样子。 “谢谢哥哥,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礼物呐。”元瑛笑得毫不掺假,对于这种灵魂上的事情,他其实还真的是很想要研究一下的,可惜啊,这种特殊素材实在是不好找,而找到了之后,也不知道怎样下手好,目前还处在精神力扫描的阶段。 有意思?元琅看了一眼狗屋那边儿,作为别墅中唯一的宠物,这个小狗的身价也是不低,不仅有专人照顾它的饮食,连同房子它都有两套,一套室内的,一套室外的。考虑到它年龄还小,两套房子的外头还有附带的人工栅栏,圈出来一片儿安全院落让它自由活动。 此时此刻,它也在院子里晒太阳,眯着眼睛趴在草地上,似乎注意到有人在看它,抬起头来,动了动耳朵,朝这边儿看过来,黑亮的眼睛睁开,真的是很可爱的样子。 然而,哪里有意思了? 对自己的哥哥,元瑛没有隐瞒的意思,这些从原主那里继承来的家人,不管之后对原主好还是不好,他都当做亲人看待的,而对亲人,没有必要隐瞒这样的问题。 “哥哥看看这个。” 手机递过去,上面的微博正是那个“我家主人是男神”的。 “最前面的两张微博,博主后来自己删除了,但是我这边儿还有截图,哥哥可以看一下,然后你就知道了。”元瑛没有等着元琅看完再说,微博的字数不多,主要是图片还有直播片段链接,看起来很快,所以他继续说道,“最开始陈杰夫还以为是我自己偷偷开了小号,我去看了之后,只有我才最清楚自己做过什么没做什么,所以,答案是怎样的就很明显了。” 元瑛不太喜欢自己身边有人,尤其是自己的家中,所以别墅这边儿除了按时过来打扫卫生和做饭的阿姨,就没有别人会在了。 他们家的范儿,还不到用什么英式管家的地步,更加没有常驻的佣人,反倒是这条小狗来了之后,他自己不愿意亲自照顾小狗,这才有了专门的人喂养照料,那样的人也不会留宿,所以,直播片段上某些晚饭后的场景,是唯有某条狗才能够拍到的。 “你是说这怎么可能?” 元琅皱起了眉头,他从来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一个人变成一条狗呢?不是说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吗?咳咳,难道是返祖? “我已经查到了。”元瑛说着出示了那人的照片和资料。 这位叫做李英哲的大学生也是够倒霉的,他晚上和同学去撸串,大约喝了点儿酒,回学校的路上被车撞了。 车子是个富二代酒驾超速开的,然而他自己也并非没有错,喝酒闯红灯,两人都是半斤八两,不同的是铁皮撞人皮,效果不同罢了。 对方的车子性能好,什么事儿都没有,那位富二代总算有点儿安全常识,系着安全带,连头皮都没磕破,而他,直接被撞飞了出去,又撞在了护栏上,造成了二次伤害,送到医院就再没有醒来过。 他的父母都在外地,知道了消息赶过来,看到的就是儿子成了植物人的样子,两位老人的头发一下子都白了,忙着跟对方找公理。 那位富二代也不算没良心,至少对方家里头还是有明白人的,该给的也都给了,没有肇事逃逸,没有拒不认账,甚至给的钱还不少,支撑了植物人的治疗费用,让他至今能够安安生生躺在医院里,享受专业照顾。 两位老人再不甘心,事已至此,总不能让人家赔命吧,他家的儿子也没死,只是也没醒而已。 于是这件可能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就因为处理得当,连个水花儿都没泛起就销声匿迹了。 元瑛能够那么快查到,还是因为他的黑客技术不错,不然还真是很难从网络上找到这件事的端倪。 他没有一般人的思维局限,见过了那么多世界,深知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查到了这些东西,马上就相信这件事是真的了。 这会儿说给元琅听,也是一副叙述事实的口吻。 元琅听了却不太那么好相信,三观正常的人,恐怕都很难相信这件事情,“不会是有人误导吧,我还是无法相信,这狗是从宠物店买的” 一般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元琅的反应也在元瑛的意料之中,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一时半刻,想要让他拿出什么直观证据来,“除非杀了那条狗,看看它能不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否则,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自己的猜想了。” 难道把狗放了,看它自己去找到自己的身体? 别开玩笑了,小奶狗的嗅觉要是能够嗅到百里,不,十里之外的气味儿,那都不是天赋异禀足以形容的了。 而且,认为自己已经死了的李英哲,怎么会知道自己没死,且身体还在某个医院躺着呢?这些,可都是他昏迷之后的事情啊。 “把它送人吧。”元琅的唯物主义让他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并没有一味否决弟弟的猜想,而是直接下了结论,无论事实是怎样的,一条狗而已,不养就可以了。 第105章 “好啊!” 反正不杀狗的情况下什么也研究不了,白吃白喝养着占地方,送人就送人好了。 完全没有意见地同意了元琅的提议,在他诧异的目光下一笑,“哥哥难道以为我是那种故意要跟哥哥对着干的人吗?” 元瑛起身往屋里走,或许原主是那样的人,然而,他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狗被送走之后,元瑛很快又恢复了一个明星该有的日常,陈杰夫给他接了个真人秀的节目,并不是因为这个节目多么好,会让他的名气有多少提升这样的原因,而是陈杰夫最近觉得这节目挺好看,节目组各种整人的安排他都觉得有意思,这才想要让元瑛上去试一试,借着别人的手整一整这小混蛋也好。 明星和经纪人的关系,哪怕是这种事先认识的,也未必是亲密友好。 真实计划是最近正在热播的真人秀节目,因为节目组各种出乎意料的安排,还有节目的真实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一下子打败了同期的选秀节目,成了综艺节目的榜首。 元瑛头一次参加这样的节目,作为参加节目的嘉宾,他不会知道任何计划安排,所有的事项都是当天才能知道,要的就是一个突然性和真实性。 这一期拍的是孤岛求生,孤岛是真实的,求生却更像是一个游戏,节目组会提供几包东西,里面的东西随机,他们可以通过游戏环节自由挑选,然后在后面的游戏中有机会更换包中的东西,最后,最艰巨的一项任务就是走出孤岛,完成孤岛求生的主题。 因为每一个环节都有各种限制,需要大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也考验大家的合作配合能力,看点非常多,很有意思。 原来娱乐行业还能这么玩儿! 元瑛觉得虽然也是演戏,但能够做到这一步,必然也会有更多真实的东西,哪怕片子需要剪辑呐,在拍摄期间,大家也会流露出一些自己的真实性格和想法,谁也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演到底的。 四个嘉宾,两男两女,配上原来的三男一女标配,八个人的队伍还可以自由组合,看起来倒是不错。 第一天大家都熟悉了一下,没有什么特别不好相处的人,摄像机前,大家的笑容都很亲切。 第二天拍摄一切正常,即便是分组之后有了竞争,也是良性的那种,即便是再恶劣的条件之下,知道是在镜头前,大家也都很克制,并且不会真的绝望急迫。 第三天,最关键的一天孤岛逃生,利用背包里的东西和这两天得到的工具,选择怎样离开孤岛,包括路线图在内的小道具还要自己寻找。 “辛苦大家了!” 导演宣布收工之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平均一人一个摄像机,即便是睡觉都要被拍一会儿,累是当然的。 来探班的富二代是其中一个女嘉宾的男性朋友,开着漂亮的游艇,邀请大家到上面玩。 “这几天多亏大家照顾了。”女嘉宾上了游艇之后,一派女主人的姿势,换了件衣裳出来招待,轻薄仙气的裙子,还有一条白毛的小狗被她抱在怀中。 小白狗哀怨的小眼神儿看过来,元瑛愣了一下,眼睛可能错认,精神力却绝对不会错认,这不是那条被送人的小白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 “啊,你认识毛毛啊!”女嘉宾和元瑛也算是认识了,见状笑了笑,说,“我听说之前毛毛有个主人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要它了,我还说哪个这么没眼光,这么可爱的小狗也不要呐,原来是你啊,果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游戏里可一点儿都没留情。” 作为女嘉宾,作为漂亮的女嘉宾,作为年轻漂亮的女嘉宾,她总是能够受到一些优待的,这样的节目更像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游戏,为的就是让大家玩儿好,偏偏到了她这里,可是连输了好几盘。 最不留情的就是元瑛了,完全不知道让着点儿,一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 “我已经尽力(让)了。”元瑛不好意思地笑笑,习惯了精神力的存在,不知不觉就作弊了还真是无奈啊! 游艇上吃的喝的不缺,又有各种钓鱼用具,要是累了还有房间休息,很快分散开的众人没几个在意这边儿的小团体的。 元瑛和女嘉宾又聊了两句狗的事情,元瑛才知道当初元琅说要把狗送走是送到了哪里,竟然是直接送回了买狗的那个宠物店,虽然没有让对方退钱什么的,但是这样送回来,对方一方面觉得莫名其妙,一方面觉得挺打脸,这才拼命推销这只卖相不错还挺乖巧聪明的小狗。 也是巧了,富二代讨好女朋友,知道她喜欢小动物,就给她买了这条狗,实在是这狗的卖相真的不错。 被赞卖相不错的李英哲挺了挺胸脯,能不好看么,他的积分可是有不少都换成魅力加分了,所以,男神,快看我啊,看看你喜不喜欢现在的我? 依靠精神力寄生,并因为两次穿越损失大半功能,至今未曾恢复的系统pk精神力持续增长,经过多个世界持续增长,并且还要继续修炼下去增长下去的元瑛。 谁输谁赢,还用问吗? 系统给的那点儿魅力值,根本蛊惑不了精神力富足的元瑛。 他只是多看了小狗一眼,实在不明白这家伙眼中的骄傲从何而来,做狗都做得这么自尊自强的,难道会给人类增光吗? 心中觉得有些好笑,他也确实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聊起了这几天的拍摄经历,感觉挺有意思,这不是元瑛第一次从中感觉到乐趣了,而最大的乐趣还是信仰之力吧。 不知道是因为天使之心,还是因为明星这个职业,他能感受到极多的信仰之力,对于这种力量,他并不陌生,当年的狐狸精姐妹,靠的就是修炼这种力量,而他一辈子和尚做下来,也有人对他产生了信仰之力。 这种完全由外而来的力量,元瑛无法真心信任,也就没有吸收它们,然而这一次不一样,信仰之力碰到天使之心,完全不用他自己去决定吸收与否,信仰之力会自动进入天使之心,然后让那块儿红色的结晶渐渐褪去红色,愈发清澈透明起来。 不知道当颜色完全褪去,天使之心会变成什么样,会不会如同水晶一样透彻,还是会如同钻石一样闪耀,它的作用,又会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些问题,比起那条小狗身上的问题,更让元瑛在意,毕竟他人怎样不一定能够套用自身,而自身的实力增强与否,则关系着很多。 事实上,每一世,元瑛都尽量修炼自己的力量,但他下一世却未必能够利用这种力量做什么,更像是一种未雨绸缪的习惯,习惯了在每一个晴天里带上雨伞,好像每天必须都要穿上的衣裳。 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而跟衣服雨伞不同的是,这些力量并不是外物,它们能够随着自己的穿越穿越,哪怕会有一个缓慢恢复的时间,但到底是自己的东西。 那颗已经绑定不能解除的天使之心,目前也被当做精神力一样的存在看待,因为“不能解除”已经说明了它的跟随性,安全性,是可以放心使用的。 因为这样的想法,游艇聚会之后,元瑛决定认真一些对待自己的事业,不说要获得影帝又或者视帝什么的,他想要攀登的从来不是这样的高度,但粉丝总是多多益善,最好能够让信仰之力直接壮大到洗白天使之心,他有一个预感,那样或许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效果。 忙碌中,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关注那一条已经不属于自己的狗。 而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元琅对这件事反而上了心,一个人的灵魂,到了一条狗的身上,无论怎么听都像是幻想小生活的开篇,若是真的一直被关注的那个微博号已经换了名字——“女神总是爱我,就爱我,怎么办?” 文字加图片,简单的直播片段,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但这样的突变,反而没有人把以前那些当真了,即便是看过了这个d的前两篇帖子,看到这里,也会说博主脑洞太大,还有盛赞博主人缘儿广的。 同样发现了这个号的“女神”可没有那么宽的心和那么好的想象力,深深怀疑是被人跟踪了,家中有了偷窥“眼睛”,很是鸡飞狗跳了一阵儿,后来被叫做毛毛的狗再一次回到了那个出生的宠物店中,等待下一个主人。 一直关注着这条狗的元琅知道了,有那么一瞬间的犹豫,要不要把这条狗买回来呢? 他的想法也就转了这么一瞬,很快就被压到桌子上的文件夹所打败,实在是太忙了,有时间的话,与其养狗,不如多睡一觉。 揉了揉太阳穴,继续投入跟文件的奋斗之中,元琅还在关注那个微博,却没有了养狗的念头,无形中,好像有一条线就此被斩断,彻底没了影踪。 第66章 五车斋在读书人的圈子里是很出名的,稍微有点儿能力的,都会把五车斋放在第一个选项上,不仅仅因为书籍,跟书籍相关的裱画师傅也榜上有名。 曾师傅就是裱画师傅里极有名头的一个,或许因为从事的是跟读书人相关的工作,自身技术好,大家也都给面子,见面客客气气都要叫一声师傅,天长日久,他自身的欣赏水平,也很被大家认可。 他这里时常能够见到一些外头见不到的画作,比如说大户人家古画修复装裱啊,这样的画多半是名家手笔,且不外卖的。 某些爱画的人,想要购买而不得,想要赏玩而不认识画主,多半就要在裱画师傅那里多留一只眼睛,哪怕裱画的时候看一看呐。 世上本就有那种喜爱画作至此的人,于是,“曾师傅这里有一幅好画”的消息很快就在爱画圈子里流传开了。 如同才子是奢侈培养的一样,爱画的,画画好的也都是有钱的主,画画的工具颜料哪样都不便宜,想要在这上头有些成就,日常练习耗费掉的恐怕就要让普通的富户叫穷了。 所以这个爱画的圈子也算是富贵人家有学问的一群人的圈子了,且很多圈子都是有交叉性的,这个人喜爱画画,有可能还是个才子,然后他的圈子里便也会听闻这个消息。 一个传一个,再有那见了的大加褒赞的,随着画作传开的便还有个动人的故事。 其实庄延最开始说的故事并不感人,男子不归家算不得什么大事,但不归多年就让人很有联想空间了。 是外出做生意出了事故?是外头重新养了一房妻子,停妻再娶?还是说已经丧命在外? 因庄延最开始说的时候便不具体,没有言及庄父以何为生,少不得还有人怀疑是不是其父家中父母不喜此房妻室,让儿子另娶,生生又是一个孔雀东南飞的开场版。 才子文人从来心思细腻,爱愁思,爱多想。 潜意识的偏向,让他们从未想过庄延那个样貌俊俏的小郎君身世有不堪之处,先入为主,谁都不想把那样好看的人往坏处想,再见那画卷,其母虽只是侧颜,但也可见美丽端庄之态,并不是那种淫、邪狐媚的模样,初见为善,便多都把其当做了正室,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还有一种颠倒黑白的可能。 人们认可正室是主旋律,能够生得出有才华还长得好看的小郎君,却不得夫家喜欢,正是人们必然要同情一把的节奏。 同情之下,也就有好事的传播这件事,希望画中的那位庄父能够听闻,然后回家看看。 庄父确实听闻了,不仅如此,他还跟着友人去看画了。 他混的圈子虽然不是才子圈,但他的友人里头也有消息灵通的,能够引得才子争相去看的画作自然是极好的,他们也有好奇,不仅是画作,还有那个故事,都让人兴起了看一眼的兴趣。 正好那日无事,彼此就结伴去了,那一天,正是第四天,曾师傅约定要交画的日子。 画作本是卷好了绑了红绸带,还特意准备了一个丝绢画囊装着的的,庄父也有些名头,强烈要求看一看,曾师傅无奈,趁着人还没来,把画作打开让他们看了。 的确是好画,最难得还在于明明不是画中人,但是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得到画中那一家三口的幸福美满,想及故事现状,多半都要喟叹一声,莫名有一种看了悲剧的心情。 “咦,庄兄,你和这画中人有些像啊!” 友人轻呼一声,又仔细看了看那画中男人,同女子一样,也是侧脸,但这个侧脸就露出得比较多,毕竟他虽然抱着孩子在膝头,目光却是要看向站在桌旁的女子的,这一看,必然有所偏移,虽还不算露出整张脸,但大半张脸露出来,总能让见过的人有些熟悉感。 成年男子的容貌很少有大变化,这些年过去,除了庄父略长的胡须,一切都跟画中仿佛。 友人看看画作,又看看庄父,看看庄父,又看看画作,越是看越是觉得像,而再一想那故事,竟觉得或许是另一种事实。 曾师傅就没他想得那么多,听了这一句,也在对比,他是惯于处理画作的,看到得也多,之前是没这么想,这会儿想了再看,道:“难怪总觉得熟悉,原来是常见的,庄老爷莫不是” 他对庄父的身份知道大概,至于对方有没有妻室等事就不甚了了,所以一时间想不到外室上去,反而想到陈世美之类始乱终弃的人物,一时间目光有些怪异。 庄父自己见了那画本也觉得有些奇怪的熟悉感,听友人一说才恍然,可不就跟照镜子似的吗?再看那女子侧脸,隐约有些熟悉,正想着,听到曾师傅又说:“这位画作的小郎君也是姓庄的。” 一件事是偶然,两件事是巧合,三件事都相符的话,恐怕真相就是那般了。 庄父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友人,他已经可以大致肯定这或许是自己的儿子,而他留在外头的儿子也就那么一个,想一想也是能够想起来的。 画作那般栩栩如生,倒让他记起了早就遗忘在脑后的佳人,这一想,莫名有了些得色——自己的种就是这么出色! 身为次子,又是勋贵人家,不讲究读书出身的,庄父自小就没怎么被管束,能够学些文章完全是他自己的兴趣爱好,奈何天分不够,哪怕家里头不缺培养的资源,但他自己还是没有学出头,又受不得科考的苦,到最后也只能拉一张才子的皮撑撑门面。 后来有了嫡子,被老爷子看重几分,这才稍稍在兄弟当中抬起头来了。 庄父从来不说,但心里头觉出了儿子的好,后来的嫡次子没有被老爷子重视,他也就不乐意再生嫡子了。说实话,正室端庄但容貌并不出色,不是他的喜好,有了嫡子也算能够交代,他便任由喜好去跟美人风流了。 但家里头庶女一堆也不见个庶子,外头的女人又多是看中了便抬回去,天长日久也只能生女儿了,所以能够遗落在外的儿子想来想去也就那么一个了。 儿子虽好,但儿子的娘实在有问题。 风流的时候不觉得,只当是桩韵事,得赠妾也是才子之间交往的惯常礼物,算不得什么特殊,但若是这个赠妾生了儿子,情浓的时候觉得千好万好,等到感情淡了,到底是觉得有些不妥当,坏名声。 所以后来庄父便再未曾去看过那母子俩,咳咳,当然,那时候他又有了更合心意的美人也是事实。 或许是愧疚,或许是激动,或许就是一时鸡血上头,庄父和友人并没有在看画之后马上走,而是等来了庄延。 庄延何等人,早在进门的时候看到那个跟记忆中庄父极其相像的人就知道“来了”,轻轻呼出一口气,这是他设想过的最好的结果——直接把本人引来,之后怎样就要看临场发挥了。 不过,庄延之前哪怕是想了很多遍,但因为对庄父的性格了解不多,到底还是没想到这位风流上头的才子父亲会有怎样的对策,所以直接被认下的时候简直是傻了。 “傻孩子,我是你爹啊,你怎么不敢认了?”庄父只简单问了两个问题,确定了庄延是画作主人之后,就直接上前认儿子了。此时更是一副慈父模样,把庄延拉到身边,怜爱地摸他的头,用回忆的语调说,“当年还那么丁点儿大,如今就这样大了啊,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有个女人一片痴心,无怨无悔地等着他,庄父的心里就柔软成一片,连那女人的身份问题也不想深究了,嘴一快,差点儿连“苦了你娘”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 爹是可以认,娘却不能乱叫,不是正妻的女人可没有给他儿子当娘的资格。总算庄父还没昏头到家,没有说出乱了礼法的话。 即便如此,友人还是“一脸卧槽”jpg地看着他,兄弟,你真的没搞错吗?这是你的种!——我就知道你有两个正妻出的儿子,这个明显不是正妻出的,还要到处找爹的也就不是庶子,而是外室子了! 好像头一次认识庄父的友人满脸的“卧槽”,最后转为佩服,认识这么久了,才知道你这么会玩儿,呵呵。 能够从中二时期就自诩才子许多年,直到儿子都娶妻生子还不曾悔改的庄父显然不是那种会看人脸色的人,更加没有觉得自己认回儿子哪里错了,反而觉得这可能还是一桩佳话,在不解真相的曾师傅的恭喜声中,他欣然地摸摸胡须,然后跟友人告辞,决定回家了。 我有千金画,欲寻生父家。——所有人都以为这句话的后半句是说寻生父回家,却不知庄延的另一层意思是“重列门墙”,被生父认回家。 眼下,一边叫着“爹”,一边喜极而“泣”的庄延顺从地跟着庄父往自家走,他是真的没想到能够这般轻松完成了字面意思,而庄父已经当众认子,另一层意思的完成也就指日可待了。 本来很有难度的“转正”因为庄父这个神队友而变得如此轻松,庄延在意想不到之余也对庄父提升了一些好感度,这样的队友可不好找啊,哪怕他是别人眼中的猪队友,但只要能够帮到自己,他就是自己的好父亲。 第106章 完全没有再关注那条狗的元瑛一头扎进了娱乐圈的升级游戏之中,他皮相不错,虽然没有科班出身的水平,但对人物的理解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演戏的时候又不是那么拘于形式,反而渐渐有了些心得,不是一味为了信仰之力努力了。 一月后,某奖项提名有了他,哪怕习惯了宠辱不惊,这会儿子的元瑛也有些兴奋,自己的努力有了成果,总是会让人欣喜的。 元琅知道了,还特意送了礼物,预祝他的成功。 这一次的礼物不是狗,那种能够用来哄小孩儿的东西,对待已经算是事业有成的弟弟,显然不太合适了。 看着那对十分珍贵的品牌袖扣,元瑛脸上有了些浅笑,问:“哥哥自己选的?” 元琅摇了摇头,十分诚实地说:“我找宋玫帮忙挑的。” 宋玫是哥俩都认识的青梅,彼此之间家世都差不多,小时候还一起玩儿过,算是比较熟悉的女性朋友。 只不过,当年元琅出国上学,宋玫则一直在国内上学,两家后来发展的重心也不一样,宋家只在国内混迹,元家当年基础好些,跑到外头的市场上就不想回来了,这才渐渐远了些。 但,到底是一个圈子的,元琅回来就能碰见,彼此之间也是多有交流的,算不上生疏。 元瑛略有失望地把袖扣放到一边儿,说:“我还当这是要多个嫂子了,结果还是没戏。” 或许是太熟悉了,又或许是太陌生了,这样不远不近的关系,原应该有好好发展的可能,但这两个,谁也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若是真的有可能,早就发展上了,也不会如今一个单着一个孤着。 元琅笑了笑,生意上的事情都忙不过来,谁有那个闲心追女人,他也不是没谈过女友的,上学的时候谈了一个,要求太多,事情太多,他实在是分不出心去应对,最后人家直接劈腿了,也是令人恶心。 在这件事上,元瑛跟他算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合不合的,在一起就好好相处,不想在一起了就好好分手,弄出那种脚踩两条船的事情,她自己觉得没什么,被踩的船可是恶心坏了。 “别操心我了,你自己才要多用心,娱乐圈太乱了,你可别在里头找,有时间还是老老实实找个合适的谈谈,然后也从那个圈子退出来才好。” 虽然为了弟弟的爱好弄了一个娱乐公司,目前经营得也还不错,但对元琅来说,这种事情真的就跟娱乐一样,属于闲了没事干的副业,真要当做正经职业来干,还是哪里差了点儿。 若不是弟弟喜欢,他根本就不会费这个心。 也正是因为弟弟喜欢,所以,“你若是真喜欢这一行,也不用真的就当个演员了,当老板也是能够自己演戏的,这公司我就是给你开的,以后就是你的,你自己当老板,想要演哪个,想要怎么演,都好。演员是个青春饭,太累,让人操心。” 娱乐圈里头乱糟糟的,哪怕不在里头混,在他们这个高度上,能够接触到的事情可都不见多光鲜,跟那些人混在一起,真要出淤泥而不染,还是太困难了。 元瑛自然知道元琅这是一片好意,在没有踏入这个圈子之前,他何尝不是这样想的,但真的进来了,又有这样的背景保驾护航,反倒觉得之前想得太不堪了。 点点头,一一应了,面儿上一片听话的样子,心里头还是惦记着那点儿信仰之力,不愿意这样退下来的。 提名还真就只是个提名,圈子里有背景有能力的多了去了,也不是元瑛一个,他又没有走什么门路,所以白逛了一圈儿回来了。 见到报纸上新闻上一派花团锦簇的,自己的影子都没见到半个,他也不由得一笑,还真是被自己的粉丝捧得分不清世情了,他其实还真的没那么优秀。 心思稍稍沉淀了一下,也不再是一味地追求曝光率带来的信仰之力了,转而跟陈杰夫要求去听了听课。 鼎盛娱乐开办是为了元瑛,但真的办起来了,该有的还是都有了,除了挖角过来的经纪人和他们各自的艺人,还有些新签约的训练生和聘请来的老师,针对演技和歌唱舞蹈的问题,专人授课。 元瑛去听了几节课之后对“艺人”这个词大为改观,以前他看那些明星,也就是认为他们脸好看,嘴甜再加上表现欲好,这才能够成为荧幕上长盛不衰的角色,受到大家的追捧。 真正说起来,哪怕是科班生,也不过是唱念做打比别人更擅长而已,肚子里的墨水儿又有多少呢? 他心里头是有些瞧不上那些人的,但是真的听了那位老师的一节课之后,才发现,世事洞明皆学问,演技也从来不是该笑就笑该哭就哭那么简单。 这样一想,再反省一下自己之前演的那些,简直要尴尬捂脸了,亏得他还以为自己表现得不错,导演总是夸奖呐,闹半天,他的确表现得不错,比那些龙套好多了。 从自傲的台阶上跳下来,跌了一跤,反而落得狠了。 元瑛谦卑起来,老老实实学习,认认真真发微博动态,喜欢他的粉丝还是喜欢他,讨厌他的粉丝一面说他作秀,一面却也不得不认同这人的脸是真好看,看着怎么就那么舒服呢? 整整半年时间,元瑛一头扎进了演技的大坑之中,不准备浮出,他的粉丝反倒是不减反增,总有人关注他的动态。 “别人家的艺人,是从网红脸走向娱乐圈,一步步成为明星,你倒好,从明星一步步退回来,成了网红。”陈杰夫这个经纪人只是元瑛的经纪人,他又经常性不务正业,反而闲得慌,有时间过来冷嘲热讽。 元瑛懒得理他,发完了自己的微博,又开始浏览其他的一些关注,他喜欢从网上看新闻,想看什么,不想看什么,全都随意,不像是电视里的,总要被“百度”一些不感兴趣的东西。 或许青年人喜欢上网就是这个原因吧,能够肆意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好久不曾翻阅的一个号不经意地被点开,这么长时间,大家的头像都换过好几回了,这位的也是,以至于元瑛一时间没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关注了一个“小妖”。 看着看着,嘴角就勾了起来。 “这是看到什么了?这幅表情?”陈杰夫是个好奇心旺盛的,见到元瑛这样,忙凑过来看。 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人的微博,微博这东西跟日记差不多,不一样的是一翻开的总是最近的,最新一篇的微博是这样写的“终于感受到幸福的感觉,或许这一生总算有个依靠。” “小女生的无病呻吟?”陈杰夫说着又看了看那配着文字的照片,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煎蛋,是的,爱心煎蛋! 元瑛闷笑出声,继续往下翻,他有一阵子不曾翻开过这个微博,虽然还记得这位博主是谁,但这完全是因为他的精神力够用,所以,他还真的有些好奇这位最近怎么样了。 上次见到,似乎还是那位女嘉宾的宠儿吧,这是怎么了?恋爱上了? 想想一个狗和一个人的恋爱,就算那条狗曾经是人,这也有些太猎奇了吧,不过,他该怎么恋爱,用一条狗的身体吗?汪汪汪?还是说,直播系统还能给出更多的外挂? 曾经用过那个直播系统,还是在它功能最完备的时候,元瑛完全不怀疑这个直播系统能够给予的东西会不够好,哪怕是让狗变成人呐,若是它恢复了,也是不难的,便是不恢复,也许还有别的办法呢? 这方面,他也没办法仔细研究,不是宿主的时候,想要研究那个系统真是太难了,作为远超星际时代的科技产物,直播系统的防火墙还是极好的,不是随便什么精神力都能够攻破的。 元瑛倒不是没有强攻的办法,但他跟那位李英哲无冤无仇的,犯不着为了研究一个系统,就把人家的精神力直接炮灰了,所以最后也只能由着元琅的提议,把狗送走了,没想到 迅速翻到前头去看,李英哲的微博脉络很是清晰,他被女嘉宾送回宠物店之后,不久又被人买走了,拥有一个外挂的他到底是跟别的狗不一样吧,反正好主人那是一个接着一个,没有一个差钱儿的。 这次又成了豪门狗的李英哲很有些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两次被退货,这一次他敬业许多,很快讨好了自己主人的一家人,得到了很好的待遇,然后,玄幻的地方就在这里了,他某一天突然“变”成了人,还被人给狗血地当做礼物“拆包”了。 结果呵呵,e了。目前看来,的确是个e结局。 挺好的,其实。元瑛想了想直播系统那坑人的属性,不知道李英哲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金手指其实是靠着吸收精神力存活的呢?不过,如果他的精神力被消耗光了,那,他还会穿越到自己的身体里活过来吗? 这一点,存疑啊! 脑子里闪过这么一个问题,元瑛决定过一段时间再来看看结果,他从没想过去提醒一下,因为这种事情,除非当事人真的经历了,否则谁会信?贸然说出,只怕别人还以为他是要抢夺金手指的呐。 好心提醒再被倒打一耙,他还没这么闲得慌,何况,他跟那条狗,哦,不,李英哲,有什么关系吗?为什么非要提醒他呢? 第107章 李英哲认为自己一生最大的幸运就是得到了一个直播系统,虽然他最后也没怎么用这个系统直播多少东西,但他得到的便利实在是太多了。 有了系统的帮助,他才能够用一条狗的身份赚取积分,有了足够的积分,他才能换到商城中的那种药液,重新变成人,虽然没有办法修炼什么仙法法术有些失望,但能够重新成人,还是让他很欣喜的。 拥有了狗身和人身两种形态,并且能够在两种形态之间自由转换,万一遇到什么事情,也有了应变的方法,真是太好了。 是啊,真是太好了。 和爱人一起被绑架的时候,他还感慨了一句没想到这种只会出现在中的情节有一天能够被他这个草根碰到。 安静无人的废弃房间中,他在爱人期盼的目光中变成了一只小狗,体型的巨大变化让绳子自然脱落,然后他重新变成人形,解开了爱人身上的绳子,跟爱人一起逃出生天。 绑架犯们自然是料不到一墙之隔的这种变化,所以最后通通落网。 事情圆满解决,他安全地跟爱人回到了家中,以为会一直这样幸福美满下去。 “是啊,你曾经是人,但那又怎么样?我想我之前大概是一直把你当成自家的宠物狗在宠,现在明白了也不算晚,你的秘密我不会多说,这里还有张卡,你拿着好好生活。” 男女之间,夫妻之间的爱情尚且不能保持长久,两个男人,两个不能光明正大结婚的男人,难道能够保持一辈子的暧昧关系,不结婚不生子,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生活一辈子吗? 自己或许能够,虽然不想说,但自己有了这么一段宠物狗的生涯,已经就是异类了,但他呢? 阶层的差异并不会因为他是一条会变成人的狗而消失无踪,他有他的社会压力,有来自亲人的期盼,还有他自己的想法,即便是喜欢男子,但这并不妨碍他想要一个来历正常的儿子,而不是什么代孕又或者试管婴儿。 呵呵,听起来像是骗婚吧,但若另一方不介意呢?总有些女人,看得开,愿意接受这样的婚姻。 他喜欢男人,又不是生理有问题,只是心理问题而已,也不是非要男人不可的。 这个事实针扎一样深深地刺入心间,突然有些明白了,也不想要抗辩分手的事实。 “你也给我说过你的故事,如果是真的,你可以回去跟你的父母一起生活,不是认了干爹干妈吗?想来他们也会高兴有你这样一个干儿子的。” 到底是曾经好过一场,男人也不是那么绝情。 “嗯,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不放的。” 是的,他不会纠缠不放,到底是个男人,对这样的事情,没有那样要死要活的悲痛,即便心里的难过一丁点儿也不少,但这种时候,难道要像一个女人一样哭着喊着不要分手吗? 他做不到啊! “我也不是那样的意思,以后总还是朋友,你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我会帮你的。” 随着银行卡推过来的还有身份证等证件信息,他的考虑一向齐全,有了这些,李英哲也能光明正大生活工作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李英哲走得很快,他没有带那些属于狗身的东西,只是带了几件衣服,并没有推拒那张卡,甚至还抽走了男人皮夹中的几张钞票当做车费。 一路回到曾经的家中,站在门口,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家中的钥匙。 找了电话打过去,电话那边儿虽然应了他干妈的称呼,但听起来还是带着几分迟疑,突然冒出来的一个好大儿子,实在是诡异了,哪怕他的各种小习惯都跟自己的儿子有些像,但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学来想要做什么的。 普通人对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都会有怀疑,何况在那一对父母心中,自己的儿子只有病床上躺着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的一个,并不是这个有着同样名字不一样样貌的有钱人。 那些有钱人的消遣啊,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若不是怕得罪他,恐怕当时那个干亲都是不敢认的。 于是,一通电话下来,李英哲并没有能够成功回到家中,而是有几分落寞地在“干妈”客套又生疏的招呼声中去住了酒店。 或许应该把真相告诉他们? 想到这里,已经躺倒床上的李英哲有几分迟疑,稍后又觉得可笑,他能够坦白无畏地把真相告诉自己的爱人,却一直隐瞒着为了他而伤心苍老的父母,他这个儿子,还真是不孝啊! 想清楚了这些事情,他安心地睡了。 第二天,去医院探望“自己”的时候,他找了个机会跟父母相认,把一切都说了,甚至还在他们面前变成了小狗的样子。 这件事的冲击或许太大,一辈子都是老实人的父母有些接受不来,哪怕听他说了很多他自己小时候的种种,他们也没有马上认下来,而是说要考虑考虑,离开了。 再之后,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知道了李英哲之前的事情,看他的目光有些愤怒,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儿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又怎么会去依附一个男人生活?最后还被男人给甩了! “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可能有些不太好受,但是日子是自己过的,路是自己走的,你再怎么样,也不应该拿你调查出的那些东西蒙骗我们两个老人,我们感谢你拿出的医疗费,以后不用了,以后也请你不要再来捉弄我们,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那种玩笑还是不要再说了,就当从来没有过干亲好了,我们本来也是不认识的。” 母亲这样说着,抹了抹微红的眼睛,“我们的儿子还在病床上躺着,我们只有那一个儿子,没有其他,你还是找自己真正的亲人去吧。” 怎么会这样呢?李英哲不理解,他对自己的身体不是不照顾的,知道了是怎样的车祸之后,借着男人的手,他报复了那富二代的一家,让他们的公司都破产了,而医院的医疗费,也由男人支付了,并且一直支付着,所以 卡上的钱不少,想不通到底是怎么了的李英哲还是有足够的时间坐吃山空,当他发现短时间内认不回父母之后,就在当地买了房子,准备安顿下来找个工作,然后一边生活一边照顾父母,说不定能够获得他们的原谅。 是的,原谅。 在他的故事中,最无法回答的便是他恢复成人之后为什么没有马上认回父母,而是又拖了很长时间才跑过来认了个干亲,还说什么他是自己的好友之类的谎话。 该怎样解释那种谎言呢?在真正的真相面前。 最为伤人的恐怕就是不想要被父母拖累吧,不想要被世人探究吧! 然而,他相信自己相处时间不足一年的恋人,却不相信生养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父母,这是怎样令人心寒的事实啊! 面对父母的质问时,他根本无从解释。 唯一能够希望的就是在以后的生活中照顾他们,一点点暖化他们的心 几年后,还在直播间混迹,高不成低不就的李英哲看到了一则新闻,著名影帝元瑛的兄长大婚,这样一位圈外人士因为是鼎盛娱乐的最大boss,也获得娱乐圈不少人的关注,以至于他的婚礼像是一个大牌明星的聚会,又或者某个时尚发布会,众星云集,场面极为热闹。 元瑛啊!新闻中的元瑛算是新郎之外最大的热点了,不仅因为他的影帝身份,他也是多家公司的股东,有钱有才有貌,这样一个男神,不少人都会关注他的情感问题,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刻。 被记者们的长枪短炮包围着的元瑛笑容温和,说出来的话语都像是春风拂面,哪怕是隔着屏幕也让人听了心情舒畅。 李英哲一边跟直播间的观众说着新闻的种种,一边有些感慨地说:“元瑛是我的男神呐,当年我跟他最近的距离也就是一臂之遥,可惜啊,男神是猫党!不喜欢忠犬!” “谁说的,主播没看男神的微博吧,男神其实是狗党的,不过是大狗党!男神家金毛好可爱啊!” “就是啊,我也看了,男神家金毛叫做金子,那身毛发真的跟金子似的。” “其实我觉得男神是个起名废,还记得那只叫做小白的狗吗?” 多少年前的老黄历又被翻起来,不少人不知道那条小狗的来历,还有人科普了一下。 李英哲看了看那些留言,心中一动,从系统中翻阅了一下男神的微博,他真的很久不曾去看过了,果然,里面多了一条金毛的身影,傻乎乎的不知道哪里可爱。 但是男神搂着它笑得极为开心的样子。 所以,当年自己不得宠,只因为是只小狗了?还真是可惜了,即便他能够变成人,但现在依然不是大狗的形态,还是当年那般小巧玲珑。 如果,如果男神知道自己会变成人,会不会喜欢自己呢? 这样的念头如同流星一样划过脑海,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习惯将系统当做电脑使用的李英哲一时意兴聊赖,关掉了直播系统。 莫名觉得困倦的他懒得站起来,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睡梦中,微弱的光点一闪,有什么从他身上永远离开了。 再次消逝的生命并没有第二次穿越的好运,与此同时,病床上的植物人身体也没能再坚持下去。 多少年了,早都抱有心理准备的李家父母没有为此多么悲伤,处理完后事之后才发现总是以儿子自居的那个同名同姓的男人已经很久不曾出现了,他们只当是那有钱人终于玩儿够了这样的角色扮演,并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儿子已经彻底死去了。 或许,也可以算作知道。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只有病床上那个醒不过来的才是他们真正的唯一的儿子。 第108章 茂密的森林,粗壮的树干,不知道名字的藤类植物,紫色的叶子还有红色的花朵,某些巨大到如同鸟类的蚊子,大概是蚊子吧,那种放大了的嗡嗡声,也有些像是苍蝇,只是体型小多了,纤细如蚊子。 面前的地面是潮湿的,绿色苔藓被遮掩在腐叶之下,潮腐的气息并不那么好闻,还有些更小的米粒一样的黑色虫子飞舞着,让人忍不住挥舞双手,想要避开它们的骚扰。 不由皱着眉头,这里的环境可真不好。 身上的衣裳是麻布又或者是类似的织物,并没有亮丽的颜色,一条简单的腰带是皮制的,有些粗糙,两边并没有扎线的痕迹,脖子上的项链有一种古拙的美,但头上的艳丽羽毛是个什么鬼? 再看看蜜色的肌肤,还有手腕上那一串大小不一的彩色石头串成的手链,脚上那双或许不能够称之为鞋的皮毛包裹物。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原始人? 仔细看了看周围,林深树密,是个安静的地方,又是大白天,估计不会有什么猛兽过来,闭了闭眼,浏览剧情。 再睁开眼的时候,艾斯,是的,艾斯,他的表情很不好,当了几辈子的男人了,突然让你当女人,你也会脸色不好的。 好吧,其实不是女人,而是不能够变成兽人的雌性。 这里并不是什么原始世界,而是一个兽人世界,兽人世界的基本规则就是所有的人都是男性,当然不是普遍意义的男性,能够变成兽人,拥有兽态和人形两种形态的是正常意义上的男性。 而只拥有人形一种形态的,哪怕外型上还是正常意义上的男人外形,在这里却是女人的角色,能够料理家务,可以怀孕生子的“男人”。 很不幸,目前的艾斯就是这样的一个雌性,且,年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成人,并且已经有了一个丈夫,某个虎型兽人。 哦,忘了说了,这里的社会还是原始社会,划分族群的标准就是看兽型,兽类形态为同一种的为同一族群,而他们这个族群就是虎族。 兽人变为兽型之后力量速度什么的都会根据自身的形态有所加持,而这些兽人哪怕是人形的状态,力量也是雌性的好几倍,自然而然成了自然界的强者,社会中的男尊一方。 而作为“女卑”的那一方的雌性们,一生几乎都在部族附近活动,除非被部族送去联姻,否则不会离开部族的庇护。 能够容纳兽人这种强悍的力量,这个世界对于力量的容纳量是非常大的,于是某些猛兽也有着超乎正常的力量,单个的人类很难在这样的丛林之中生活,即便是群居在一起,也都会使用工具,但想要靠着那些简易的工具对猛兽造成足够的杀伤力,还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见过多少猛兽真正的力量,能够被捕猎回来的猛兽多半都是死的,然而它们的体型和外貌,某种程度也能展现它们自身的力量,让人有一个最基本的衡量。 这样的世界,大家都自然而然崇拜强者,因为强者能够杀死猛兽,能够保卫这一方的平安。 原主也不例外,他就是个普通的兽人世界的雌性,不会有太多离经叛道的想法,唯一特殊的就是原主是个独生子,家里头想着他以后总要嫁人,对他格外疼宠一些,他也长得好,很得人喜欢。 悲剧的地方在于,他太得人喜欢了,或者说他也太过于崇拜强者了。 在一次偶然遭遇狮族强者之后,他就跟对方勾勾搭搭,后来如同潘金莲一样,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因为他的丈夫是虎族默认的下一任族长,他的死被蒙上了各种阴谋。 即便是兽人,也不是没有脑子的,只是实力大于一切,获得权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升实力,他们才不去动那些歪脑筋,偏偏下一任族长死于毒药,这就让人不得不多想了。 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原主把罪名栽赃给了虎族的祭祀,祭祀就是那种为了虎神奉献终生不会婚娶的一位兽人,对方本来就因为不善言辞才选择了祭祀这个职业,在原主的栽赃和伶牙俐齿的分析之下,他被愤怒的族长判处了死刑。 没有了下一任族长,又没有了现任祭祀,虎族的力量被大为削弱了,还不等周围的部族闻风而动,消灭这个部族,突变的天气,凛冽的寒冬就带给了部族最大的危机。 危机之中,原主勾搭的那位狮族兽人过来找他,两人私奔的时候还带走了部族之中的大量食物。 仅他们两个自然是搬不走那么多,一同到来的狮族友人都充当了搬运工,而沉浸在爱情之中的原主并没有意识到这对自己的部族是怎样的灾难,一心一意跟着狮族兽人离开了自己的部族。 一个冬天过去,虎族死了大半的族人,最后不得不被周围的部族驱赶,离开了已经安全的环境,到遥远而陌生的地方生活。 跟部族的悲惨境况相比,原主凭借一个好皮囊,反而得到了不少的优待,在狮族寿终正寝了。 艾斯挑眉,这算是少有的好结局了。 熟悉剧情的时间并不长,但看过剧情之后,再把这个世界的规则想一想,艾斯已经平静多了,只要身体没有变异,即便被人认为是雌性又怎样?难道他真的会为了某个兽人生孩子吗? “艾斯,艾斯!” 有叫声远远传来。 即便是雌性,在这个世界中,他们的力量和速度似乎也得到了增幅,比不上猛兽和兽人,却比现代那些弱鸡宅男好多了。 一会儿的工夫,一个身材娇小的一看就是雌性的少年就找了过来,“艾斯,你怎么还在这里磨蹭啊,眼看着天都要黑了,今天可是赫斯的好日子呐!” “我实在找不到什么能够送他的礼物,不如把这个送他好了。”摘下头上的羽毛冠,说真的,这时候的手艺还是有些古拙的风味,但要一个大男人顶着个鲜艳羽毛的花环,哪怕他现在已经是长发了,也还是各种不习惯。 少年叫做墨菲,他十分惊讶地看着艾斯:“你怎么舍得,这不是你最喜欢的吗?” “赫斯是我的好友,我有什么舍不得的?”艾斯说着,把手上的手链也拽了下来,递给了少年,“这个给你,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送你别的。” 艾斯难得的大方着实把少年惊讶到了,但看着递上来的礼物,还是他一直很喜欢的那串手链,他也没有口是心非地拒绝,抢着接了过来带在了手上,还在艾斯的眼前晃了晃,“谢谢你,艾斯,我最喜欢这串手链了,上面的红石可是不好找呐。” 墨菲这样一说,艾斯才想起来这个手链虽然是原主自己做的,但上面的石头,不少都是他的丈夫,虎族下一任族长,实力仅次于现任族长的亚赫找来的。 这些彩色石头因为不好找,就成为了硬通货,如同历史上贝壳代替金银当做货币使用一样,这样一串手链,虽然他觉得不喜欢,但拿出去,是可以切切实实换到不少东西的。 想起来了,却也不是很心疼,原主的记忆中,这位墨菲也算是好友,两人小的时候就一起玩儿,彼此之间的关系很是不错。 事实上,或许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上的东西比较少,吃饱肚子之后很少有没事找事的人破坏部族和谐,非要闹些什么矛盾出来,于是大家相处得都很团结友善,基本上没有闹大矛盾的存在。 但或许是优胜劣汰的一种体现,雌性的数量并不多,于是仅有的这些雌性并没有真正“女卑”下去,而是受到了部族的宠爱和保护,并且拥有一定的选择权,主要体现在配偶问题上。 跟正常男尊女卑社会不一样的是,作为男尊一方的兽人并不能够一妻多妾,反倒是雌性,可以一妻多夫。 从这一点上来看,原主找了一个狮族兽人勾搭,也算不得什么大错,唯一错的或许就是他为了那个狮族兽人杀害自己丈夫,并且诬陷好人等恶行了。 艾斯胡乱想着这些没用的,跟着墨菲回到了部族之中。 即便记忆里知道,但是真的看到,还是觉得太落后了,石头垒成的房子看起来很美好,但是记忆告诉他,因为某些建筑方面的问题,这些石头是会塌的,可以想想,睡觉睡得好好的,突然房顶的石头,墙上的石头掉下来,这些石头块儿的分量可不轻,猛地一下子,是要砸死人的。 当然,因为兽人各方面的灵敏性,即便石头掉下来,也没有砸死过人,最多是砸伤,而兽人自身强大的恢复能力,那种伤不过睡一觉就能好,真的是小事一碟。 艾斯看着那由一个个石头房子围起来的村落,心里想,或许上辈子他应该好好学学建筑,也不用精深,知道怎么用简单的材料造一个不塌的房子就好。 第109章 夜晚的来临似乎很快,日光昏黄的时候,外出打猎的兽人们就都回来了,作为原主丈夫的那位被默认为下一位族长的兽人亚赫也在。 族长的传承并不以血脉为标准,亚赫跟现任族长并没有任何关系,之所以能够得到这种默认的传承地位,单纯就是因为他的武力值足够碾压其他人。当初原主挑中他,便是遵循着崇拜强者的原则,在部族之内挑不到比亚赫更强的存在。 面对部族一枝花,虽然不愿意这样形容自己目前的身体,但是艾斯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的容貌,即便是在他这个后来人看来,也是颇为出众的,在这样的原始社会之中,就更为难得了。 所以,亚赫欣然地答应这段婚事,成为原主的丈夫,也是很自然的,至于爱情,那是什么东西? 狩猎归来的兽人们大多扛着猎物,几个人抬着的也有,巨大的猛兽并不会因为死了就让人感觉安全,无论是外形还是那种说不明道不明的威压都会让人觉得害怕,在场的雌性都退后了小半步,有的更是躲在了别人的身后。 亚赫看到艾斯,眼睛一亮,跟身旁的同伴说了一句,撩开手,径直走了过来,指着那被几个人抬着的非常巨大的猛兽尸体说:“皮毛,给你。” 说话的同时,这位已经不老实地把人群中的艾斯揪到了自己的身边,蒲扇一样的大手很直接地落在了他的腰上,像是要把人圈在怀中一样。 周围发出了善意的笑声,艾斯不高兴地推拒,然而他的力气——作为一个雌性,永远不要跟兽人比力气——亚赫根本没有觉得这是不乐意的意思,反而一下子把艾斯扛了起来就要往石屋中带。 下午时候就回到部落的艾斯早在墨菲无意的吐露中知道哪个是自己的房子,碍于房子的安全性,他没有回去看一看,事实上,根据原主的记忆,房中的东西乏善可陈,在艾斯这个见多识广的人看来,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然而此刻,在即将被扛入石屋的时候,艾斯才从记忆中提取到一个重要的信息,兽人的欲望总是比较强烈,跟他们的能力是成正比的,于是这时候进石屋最要紧的事情显然不会是说话聊天喝水吃饭。 事实上,也就在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身材健壮的亚赫已经把他放到了铺着兽皮的床上,同时手脚麻利地解开了自己的兽皮裙。 作为能够变成猛兽的兽人,他们的着装很简单,就是一个兽皮裙,不要想着裤子那种东西,对原始社会来说,裤子还是有些高科技了,而且并不方便,一变身就会撕裂,能够有个兽皮裙,不随意暴露已经是他们很有耻度的文明表现了。 “出去!我不想要。”艾斯直接地说道,他不得不把一切表现得直接,跟兽人婉转,恐怕你这个弯儿还没转完,人家已经直达目标了。 “这次我一定轻点儿。”亚赫保证着,事实上,这是他初次之后每一次开始前都会有的保证,然而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用,每一次,他都无法控制自己,或许这也是原主后来见异思迁,因爱生恨的原因? 艾斯同样也不相信,他努力挣扎,然并卵,亚赫似乎根本没使什么力气,就把他牢牢地按在了手下,像是任人宰割的鱼,怎么翻腾也逃不脱案板的范围 最终,日光隐没之后,艾斯才终于能够摆脱那个“浅尝辄止”的亚赫,腿脚发软地从石屋中走出了。 对于这档子事儿,完全不隔音的石屋根本挡不住外人的好奇,墨菲笑呵呵地拉着艾斯到了火堆旁,问:“怎么这次这样快就放了你出来?” 艾斯翻了一个白眼,抓起墨菲递过来的烤肉就开始大吃特吃,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再懊悔也没什么用,艾斯唯一吸取的教训是下次一定要仔细原主的记忆,他就是因为觉得原主记忆杂乱无用,才没有认真看,这才疏忽了这种事情,不然,只要在亚赫狩猎回来躲开,挨到这个时候,也不用遭受这一回。 今天是赫斯成亲的日子,每当雌性要选择兽人的时候,部族里都会举行这种类似篝火晚会的大会,默认是无人缺席的。 作为礼物的花环已经在下午的时候就送出了,艾斯也见过了赫斯,那个曾经跟原主一起喜欢亚赫的雌性,是个漂亮的少年,不然也没勇气抢着跟亚赫表白,不过结果很显然,原主获得了胜利。 作为胜利的战利品,亚赫在原主心中的比重还是很大的,这样想来,也不知道剧情中的那个狮族兽人到底有多厉害,才能勾搭走原主的心。 分肉已经结束,亚赫并没有跟艾斯坐在一起,他跟其他的兽人都坐在族长的那边儿,他坐得离族长最近,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地位也是得到了族长的默许。 艾斯只是瞥了一眼就没有再看,能够想象穿着兽皮裙席地而坐,不是盘腿坐,也不是跪坐,而是那样豪放地一坐之后的场景吗?真是辣眼睛。 与艾斯不同,墨菲看得很是仔细,他的年龄也到了该选人的时候了,针对这种终生幸福的事情,每个雌性都会格外重视,他们虽然可以一妻多夫,但是却没有休弃的权力,哪怕选择了苦果,也只能吞咽下去,除非出现更加强大的兽人能够打得过他的前夫,并且不允许前夫靠近他,那前夫才能成为真正的前夫。 然而这种挑战,是规则所不提倡的,繁衍生息是每个种族的大任,能够生育的雌性本就稀少,若是因为这种兽人的独占欲而引发下一代的减产,显然是违背种族发展本能的。 所以,或许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原主自觉挑到了更强大的兽人,却没有让其和前夫决战,赶走前夫的做法。 艾斯分析,这其中或许还有外族兽人的挑战并不被本族认可等理由,因为雌性的稀缺,除非部族的发展不得不靠着献出雌性来换取生存空间,不然很少有雌性被送到外族联姻的。 这样的情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各个族群的特性,不然,哪怕是不能变身的雌性,他身上携带的也会是本族的基因,下一代,哪怕他的基因强度不敌兽人,下一代也还是会有一定基因突变的可能。 乱七八糟的分析还在艾斯的脑子里过着,他的心情很不好,很想发脾气,很想离开,然而理智告诉他,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为了不让自己做出不利于现实的判断,他不得不分心去想一些世界法则之类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好平静下来。 “啊,赫斯今天真漂亮!”墨菲转移了视线的焦点,看向了场中央被大家推出来的赫斯,他的头上戴着艾斯送的花环,脖子上还有众人送的项链,手腕上也是许多个手链都戴着,有些累赘的饰品配着那一袭麻色长袍一样的衣裳,竟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艾斯抬头,一眼就看到了赫斯,比起墨菲好相处的脾气,赫斯显然对艾斯不是那么友好,看过来的眼神儿有些挑衅,嘴角的笑容怎么看都有些斗一斗的意思。 懒得和这些认为自己是雌性的人比美,艾斯心中感到好笑,难道以为自己送了一个花环就是服软的意思了吗? 格外留意了一下赫斯身边的那个兽人祭祀,作为祭祀,他的穿着在兽人之中也可算作华丽了,斜披着的皮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雪白色的还很绒,衬得他肤色更黑,头上的白色羽毛冠上装饰着一颗颗磨成圆形的红石,在火光下反射着微弱的红光,因为数量多,红光连成一片好像是光环一样,看着就莫名多了些威严以及与众不同的领导感。 他嘴里嘀咕着完全让人听不懂的咒语,大概是神祷之类的东西,然后面上带着笑容地拉着另一边儿的一个兽人,把他的手和赫斯的手放在一起,让两人拉手,他握着两只手,又说了几句,用一个词结语。 艾斯的精神还没恢复,但习惯性放出的精神力随着他注意力的集中,也都集中在了那个祭祀的身上,于是感受到随着那个结语,似乎有些不一样的波动产生。 他集中了精神力再去探查,却又查不到了。 “兽神保佑你们,虎神庇护你们,希望你们带来新的一代,让部族愈发壮大!”祭祀这样说着,他说完,族长也同样说了这样的一句,然后在场的人一同说这一句祝福。 整齐划一的声音好像经过了千百次练习,听起来有了些莫名的味道,而那种波动也再次出现。 身上有着信仰之力的艾斯敏锐察觉到,这或许也是信仰之力的一种应用,然而他并不太能够捕捉,或许是因为这信仰之力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充斥着怒气的眼中终于恢复了平静,再度看过去,目光也都亮起来了,他直直地看着那个祭祀,直到被墨菲发现,提醒了一句“祭祀是不会娶妻生子”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冲着墨菲笑了一下。 是啊,祭祀是不会娶妻生子的。 第110章 “你要做祭祀?” “是。” 艾斯安静地看着眼前的祭祀,目光平静无波,仿佛他说出来的并不是请求,而是一种告知。 祭祀皱了眉,在部族的历史上不是没有过雌性的祭祀,但并没有过嫁人之后又来当祭祀的,这是对神的不虔诚。 或者说,是对神的冒犯。 他眼中有了些怒气,在他看来,这不过是这位部落一枝花又一个任性的点子罢了,并不能够代表什么,虽然感到生气,但他并没有口出恶言,一双虎目瞪着艾斯,准备让他知难而退。 艾斯不是原主,怎么会害怕那若有若无的威压,他反倒发现了一些东西,精神力受到了明显的压迫,这便是那信仰之力的作用吗? 他以为,祭祀能够掌握的力量必然是信仰之力,而非什么神明之力,所以,他是如何转化利用的呢? 信仰之力,艾斯不是第一次接触,早在没有天使之心的时候,他就见过别人利用这种力量,他自己也在利用天使之心吸收信仰之力,这种力量在他看来很有趣,像是一种因果链。 信仰之力是因为祈求得到什么而发出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必然伴随着一个渴望,当渴望不能得到满足,力量就会出现一定程度反噬,而渴望得到满足,这种力量将会得到最大化利用。 天使之心则像是一个中转器,经过天使之心净化的信仰之力摒除了那些渴求,留下了纯粹的属于精神层面却又跟精神力不通过的信仰之力,相当于一个提纯的过程。 可惜的是,这种提纯的毫无副作用不会反噬的信仰之力一旦进入天使之心就无法提取出来,不能够被艾斯所利用。 面前摆着一座金山,却半点儿动不得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学习转化利用的方法,在艾斯看来,是很有必要的。 “不可能。”祭祀直接否定了他的话语,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径直走开。 艾斯想要去拦,然而比他动作更快的是亚赫,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注意到了这边儿的动静,抢先一步把他拦住了,“你在做什么?” 他的眼中满是怒气,一双虎目,乍看跟祭祀刚才生气的样子还有些相像。 艾斯对他没有什么好脸色,哪怕是这里的风俗,但这种人,绝不能忍。 “我要成为祭祀。” “你说什么,这怎么可能?”亚赫知道自己的这位雌性是有多任性的,平常一些任性的要求就算了,但这个怎么可能,他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适才那种好似捉奸一样的怒气没有了,反而笑了起来,“你都成亲了,别闹了,根本不可能。” “我要成为祭祀。”艾斯把亚赫的指头一根根掰开,他没有足够的力量,幸好亚赫觉得他这是要闹小脾气,所以没有使力,他挣脱出来了,“我要成为祭祀,我终会成为祭祀,这是神的旨意。” 还没有走远的祭祀听到这里回头,部族之中,没有人会冒称“神的旨意”,渎神是不轻的罪名,而他们承担不起。 “你在胡说什么?!”亚赫有些心慌,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艾斯,以前艾斯就算跟他生气发脾气的时候,也都是会看着他,有些表现的,而现在,艾斯的眼中根本没有他的身影,他转过身,看向的是祭祀,眼中似乎只有祭祀一个人。 “我得到了神启,兽神选择我成为他的祭祀。”艾斯说着释放了自己的精神力,已经恢复许多的精神力若有实质一般触碰到前面的祭祀。 祭祀的眼睛眯起来,他和艾斯隔着一段距离,面前并没有任何东西,但他感觉到了,有东西在自己的眼前,触碰自己,那种无形的力量很像是每次祈祷之后得到的神力。 心中的惊讶惊涛骇浪,面上他却只是看着艾斯,没有吭声。 “祭祀大人,我会结束与亚赫的关系,从此为神奉献终生。”艾斯坦然自若地与祭祀对视,他的目光中有一种很亮很亮的东西,同时,精神力汇聚成的盾牌拦住了亚赫想要捂住他嘴的手。 亚赫被这一幕惊呆了,明明前面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他怎么伸手都无法触碰到艾斯,好像两人之间隔着什么一样。 他在一旁拼命地喊叫,换一个角度去碰艾斯,然而根本不能够,那屏障好像是把他搁在了另外一个空间,不要说艾斯,连祭祀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我会去请求神的旨意,确认这件事。”祭祀老成持重地说着,他虔诚地信仰着神,相信神会给他启示。 “当然。”艾斯并不相信世界上有神,对神也没有什么敬畏,他欣然应允,完全不怕自己的谎言被拆穿。 谁还会精神力呢?这样原始的社会,能够掌握信仰之力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了。 祭祀又看了艾斯好一会儿,最终转身离开了。 艾斯没有放下精神力护盾,一直与亚赫拉开距离,任凭他暴怒喊叫,当他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才说:“刚才我和祭祀说的,你也听到了,我们的关系结束了,从今以后,我会成为祭祀,为神奉献终生。” 没有人敢拿神明开玩笑,尤其在这个信仰神的世界里,祭祀出于谨慎没有相信艾斯的话,但亚赫却信了,不然无法解释艾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力量,更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么陌生。 实力第一的亚赫有了些颓然之色,他不明白怎么突然变成这样,眼神有些茫然。 夜已经深了,林子这边儿已经看不到火堆的光芒,他们大约也都散了,艾斯走了两步,顿住脚,他自然不能回到和亚赫共同的石屋之中,也不能回到原身父母的石屋之中,那么 脚步一转,向着部族最大的那个石屋走去,那是祭祀居住的地方,那里也供奉着兽神虎神。 亚赫没有再拦他,他或许明白此事已成定局,就那样看着艾斯走入祭祀的石屋之中。 一夜过去,整夜跪在神像之前祈求神明旨意的祭祀大人并没有得到任何的指点,他依旧得到了力量,但却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 艾斯却自行其是地开始熟悉石屋中的东西,祭祀所在的石屋是整个部族最好的石屋,坚固得从来没有过掉落石块儿的事情发生,这也是当然的,不然石块儿掉落,万一砸到了神像多不好。 所以这座石屋之中的陈设也是最多的,除了祭祀所居的床之外,供桌还有桌上的神像,旁边挨着墙壁的架子,还有上面若干的瓶瓶罐罐,还有另一端如同帘子一样垂下来的绳结 石屋的地面上铺着一层雪白的皮毛,不知道是什么猛兽的皮,踩上去软软的好像踩在了云彩上,昨日里,艾斯就是在这样的地上席地而睡了一晚,应该庆幸没有蛇虫鼠蚁之类的东西骚扰,他这一觉睡得很是香甜。 与之相反的则是祭祀大人那一脸凝重的表情,最终或许是他自己终于想通了,也不再折腾自己,站起身来跟艾斯说:“跟我去族长那里一趟。” 艾斯会意地跟上他的脚步,一同来到了族长那里,昨天发生的事情族长大概已经有所耳闻,见到他们两个进来,表情严肃。 “艾斯得到了神的旨意,将会成为新的祭祀,他跟亚赫的关系结束,以后会为神奉献终生。”祭祀大人的话平铺直叙,但从他口中说来,艾斯的谎言则多了一层认证,让族长不得不信。 族长认真地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全程艾斯没有说一句话,只是跟在祭祀身后走了一个过场,出来的时候他就成了部族皆知的下一任祭祀了。 比想象的要顺利。艾斯这样想着,心情终于好了些了。 这种默认的下一任祭祀什么的并不会在默认的那一刻举行庆典,只有当交接的时候,才会有些庆祝活动,所以艾斯目前也就是搬了个地方住,其他的跟以前差不多,不一样的是以前都是亚赫负责养他,现在则成了全族负责养他。 作为侍奉神的祭祀,每次分肉的时候都是第一位被分到的,便是族长都要排在祭祀的后面。 艾斯虽然还不是现任祭祀,但他却被当做了下任祭祀看待,分给祭祀的肉,会由祭祀再分给他一块儿,伙食比起以前还更好了些,毕竟是全族供养的,最好的都要给神。 突然发现神的名头很好用的艾斯也不再掩饰精神力的作用,披了一层神的外衣,精神力也如神力一样被大家迅速接受。 对于艾斯身份上的转变,族中的人很快都适应了,倒是亚赫,偶尔会用一种非常不舍的眼神看他,却都被艾斯给忽略了,他并不是原主,并不想接手原主的所有,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也不会对那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兽人有什么非常感情的。 精神力未恢复之时被人占了便宜,也只能说技不如人,只当是打架打输了,他却也不想为了赢一次再打回来,这段纠葛,索性就这样断了,也是干净。 第111章 “你是怎么成为祭祀弟子的啊?” 作为祭祀弟子,并不是无所事事,除了侍奉神之外,艾斯也要进行日常的工作,对雌性而言,这份工作就是采集。 周围的林子都被兽人清理过了,基本上没有猛兽和其他威胁,部族之中的雌性每日会到林中采集一些东西,或者是简单的草药,或者是蘑菇水果,或者是其他一些制造工具的材料。 墨菲并没有因为艾斯的身份转变而跟他疏远,还跟以前一样叫他一同出来采集水果。 到了林中,周围没有旁人,墨菲才悄悄问出口。 “我跟祭祀大人说要当祭祀。”艾斯并不打算说实话,因为神的旨意什么的,这种一听就很装的谎言若不是无奈,他也不会说。 更何况,他看得出来,墨菲的重点并不在这个问题,而是 挤眉弄眼地笑:“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找了个借口接近祭祀大人呐。” 部族现在的这位祭祀并不算老,按照正常的兽人世界的看法,他还正值青年,从成为上一任祭祀的弟子开始,便有不少人明里暗里注意这位祭祀,哪怕他沉默寡言,还是有不少的雌性暗暗喜欢他,不理解他为什么选择了祭祀这个职业。 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置喙的,祭祀选择弟子都有自己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套上了神的外衣之后就更显得神秘,让人无从分辨。 “怎么可能?”艾斯完全没想到墨菲会这样想,“你难道不知道,祭祀是不能娶妻生子的吗?” “是不能啊,那不成亲不生子不就好了吗?”墨菲随口说了一句,带着特有的狡黠。 艾斯笑着摇了摇头,他倒是没想到,这里还有这样的漏洞能够钻,不过部族里的这位祭祀大人明显不是那样的人。 兽人和雌性独居一室到底有些不妥当,所以在确定艾斯会成为祭祀之后,现任祭祀便给他在旁边儿搭了一个小一点儿的石屋,虽然石屋比较小,但里面的东西,除了神像外,一切都跟大屋一样,半点儿不少。 艾斯参与了整个过程,也再次见到了信仰之力的妙用,每搭建一块儿石头,祭祀都会默默祷告什么,然后一块儿石头一块儿石头垒起来的房子,就好像搭积木一样垒起来的房子在整个完成之后竟然会有一层淡淡的白光闪过,坚固无比。 为此,艾斯问祭祀:“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石屋都用这种方法搭建呢?” 虽然掉下来的石块儿砸不死人,但这种东西,也不能够当做意外惊喜来看啊!那些黄泥巴一样的粘合剂不好用,用信仰之力当黏合剂也好啊! “只有神的居所,才能用这样的方法搭建。” 祭祀很认真地这样回答,在他看来,那个供奉在屋中的石刻神像才是石屋的真正主人,而他,充其量就是个守门的。 在他眼中,这样的房子并不是给自己住的,而是给神住的,所以才要这样精细。 作为受益者,艾斯没有反驳他的话,能够用同样的方法搭建这样的一个小屋,或许是因为他自称得到了神的旨意,这才让祭祀多费了些心,害怕屋中没有了兽人,某日掉下来的石块儿把他给砸死吧。 “你想太多。”艾斯这样跟墨菲说了一句,他并不准备继续这个话题,对祭祀什么的,还是免了吧。 愉快的采摘结束之后,两人一同往回走的时候碰上了赫斯,或许不能说碰上,他就是在那里等他们的,一副拦路虎的姿态。 “艾斯,我有话跟你说。”赫斯直来直去,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墨菲自觉笑了笑,说:“那我先回去了啊。” “好。”艾斯应了一声,虽然不太想和赫斯聊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聊的,但是对方这种来者不善的神情,不听怕是也不行。 “艾斯,你是故意的吧!”赫斯的怒气不小,憎恶夹杂在语气中,听着就让人感觉不舒服。 “你说的是什么?”艾斯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赫斯,这位跟他有什么冲突吗?一边问着,一边把过往的记忆翻了翻,似乎没什么交集的样子啊! 赫斯很生气,大声说着:“当初你跟我抢亚赫,我抢不过你,我认了,但你又在我成亲之后不要亚赫了,你是什么意思?是故意的吗?你自己不要也不让别人要!” 完全没想到事情竟然还跟亚赫有关,还是这种争风吃醋捕风捉影的小事情,艾斯一下子就倒了胃口,就知道他不会说什么正经事。 “我没有不让你要,你现在要也可以啊,我记得,部族并没有规定你不能够再嫁给一位丈夫的,只要你现在的丈夫同意就可以了。” 以亚赫的实力,部族之中很多雌性都会愿意嫁给他,而他那样的实力,相信也不会有哪个兽人愿意跟他打一架争夺夫权。 赫斯这一口气憋了好久,终于说出来之后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有些愣愣的,看着艾斯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好像,好像是啊!但,但但你这还是在挑衅我!” 说着,赫斯从篮子里摸出一个东西来撕扯碎了扔到艾斯的面前,艾斯的记忆力不错,看了一眼就想起来了,这是他那日送给赫斯的花环,据墨菲说还挺值钱的。 败家啊,东西又没惹到人,做什么非要弄坏了呢? “我们以后,不是朋友了,我不要你这样的朋友。”赫斯大声喊完,干净利落地跑回去了。 所以,这是一次示威?还是割袍断义? 看着地上纷飞的花瓣,因为时间关系,已经有了些枯黄,连同那花环的叶子都不新鲜了,但上面的彩色石头还在,这些东西还是值钱的。 艾斯只看了一眼,没有要捡的意思,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就算退回来,他也不想要了,何况,这东西本就是亚赫送给原主的,他要来有什么用? 迈过花环,艾斯不徐不疾地走回了部族之中。 在他走后不久,亚赫捡起了地上的花环,已经被彻底破坏掉的花环只是因为枝叶盘绕的惯性还有那样的痕迹,其他的,完全看不出当时漂亮的样子了。 他还记得这上面的那几颗石头是他怎样费尽辛苦找来的,又是怎样一点点打磨到如今的亮度,但现在,显然没有人在意它们跟其他石头的分别,如同那地上的砂砾一样,踩在脚下也不会心疼。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之前明明好好的不是吗? 因为想不通,这几天,他连外出狩猎的兴致都没有了,每天都是早早回来,然后躲在暗处观察,拿出了观察猎物的耐心在观察,一切都好像跟以前一样,但到底是不一样了。 艾斯是得到了神的旨意才变成这样,可是神为什么要下这样的旨意呢?是为了磨砺他吗? 能够被族长当做继承者培养,亚赫当然有着自己的野心,只是以前他总是努力在发展实力,现在,终于有些功夫要用用脑子了,然而,有些事情不是用脑子就能够想明白的,尤其当事人根本没有兴趣跟他解释因果,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问。 爱情,对兽人来说那是什么? 他们的脑子中只有“家”,“部族”这样的概念,其他的或许还有“喜欢”“讨厌”,但是要更详细地划分,他们可能自己都要晕头转向了,又怎么分得过来。 说到底,每天忙于生存,忙于跟大自然奋斗的兽人们,实在是没有那个奢侈时间来分辨“爱”是什么。 亚赫的种种想法,艾斯并不关心,结束关系之后,他就像是甩开了一个包袱,一心一意地投入到研究信仰之力的应用上去了。 同样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信仰之力和精神力也是有些共通之处的,艾斯之前得到的信仰之力都融入了天使之心中,让那血红的晶石一点点剔透莹白,然而那些信仰之力却再也察觉不到,甚至无法提取,所以,它们是消失了吗?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艾斯跟着祭祀,成为祭祀弟子之后,自然而然每日都会收获一定量的信仰之力。 兽人世界并不是天天祈祷的,他们信奉的兽神是一种力量之神,更注重发挥自己的力量,但他们的信仰却无比虔诚,若是没有特别的事情,每日的信仰之力都是定量的,这在艾斯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好像烧香拜佛一样,有事情了,自然会虔诚一些,香火钱也会多给一些,没事情的时候,恐怕根本想不起来还要干这件事,自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之力。 或许他知道的这种都是伪信者吧,但跟这些真正信仰的又有什么不同吗?他们没有任何教义,不研究任何教规,甚至不会在每次的餐前饭后念一念神名,那么,这些信仰之力又是从何得来的呢? 自从艾斯成为祭祀弟子之后,他可从未见过有人来参拜神像,也不见哪个会张口“兽神”闭口“兽神”地说话,总不能说他们每个都会在心里头默默感恩吧。 祭祀完全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他把信仰之力当做神赐的力量,让他研究部族之中是怎么产生这种力量的,不如让他去祈求更多的神赐。艾斯放弃跟他讨论这个问题,而是自己研究,有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样本,他总能研究出来答案的。 第112章 部族之中的祭祀除了每日要侍奉神,与神“沟通”之外,还要学习应用的就是关于药草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哪怕艾斯历经多世,见多识广,此时也跟白纸一样需要重新学习。 不一样的世界,各个方面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比如说药草,艾斯所识本来就不多,而以他看来,竟是没有一个药草是他熟悉的。 因为需要重新学习,他花在采集上的时间也就更多了,不是为了那些已经历经多代人判断出的可食用的水果,而是为了找那些在采集之后可能就会有些变化的药草。 采集下来的药草因为需要用到的部分不一样,交给艾斯的也是不一样的样本,通过局部寻找整体,哪怕已经有祭祀描述过整体的样子,但找起来也是很费工夫的。 艾斯日常的采集变成了跟墨菲一同摘果子,然后墨菲先回去,他则继续找草药。 这种枯燥无味的工作认真做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无聊,也就在某日寻找草药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狮族兽人。 大概是剧情中的那个,又或者不是,艾斯给对方指了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那位狮族兽人也并没有久留的意思,直接就走了。 艾斯回到部族之后继续跟祭祀学习,这位兽人并不善言辞,很多话都是简明扼要,且不会再三重复,这就要求艾斯必须一次性记牢,幸好原始社会的文化并不算太复杂,他还可以负担。 随着时间的推移,冬日渐渐临近。 这个世界的气候变化同样有季节之分,但区分并不十分鲜明,艾斯还不曾看到几株植物黄了叶子,寒冷的空气就突然在某一日弥漫起来。 频繁狩猎的兽人们也不再那般忙碌,他们改为加固房屋。在这方面,艾斯提供了一些建议,他还未学会怎样使用信仰之力,但找到一些黏合材料还是可以的。 或许因为他祭祀弟子的身份,这些人并没有一个质疑他的说法,也没有追问这些建议的来源,遵照他的吩咐做了,并对他表示了感谢。 在这一点上,墨菲最为直接,把自己最爱吃的果酱送给了他一大罐。 “冬日里很多吃的都没有,你可别嘴馋,留到冬天再吃。” “知道了,谢谢你。” 艾斯道谢,接过了那一陶罐的果酱,然后又让墨菲帮他整理各家送来的礼物。 这小半年的时间还是太短,他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信仰之力上了,反倒没时间熟悉日常可能会用到的这些东西。说起来挺不好意思,当了祭祀弟子之后,吃的穿的完全不用担心,都有人奉上来,还格外妥当,至少都是此时条件下的最好,他也实在无法多加挑剔。 这样一来,他或许知道煮熟的肉是什么样,却无法分辨那些生着的是该怎样烹饪的肉。 这可不是以前的世界,如果把必须水煮才能吃的肉烤着吃了,很可能是要中毒死亡的,而这其中的机制是什么,他猜测大约是某种病菌只能够溶于水然后被高温杀死。 墨菲欣然答应,条件是走的时候他要拿走一块儿肉,能够提这个条件,还是因为他跟艾斯熟悉,否则的话,为祭祀弟子做事,怎么敢收报酬。 艾斯对此觉得很轻松,一来一往,在这种和平的大环境下,总不至于欠了什么就好。 “对了,你听说了没有,亚赫和赫斯好上了。”墨菲一边把东西分门别类地放好,一边跟艾斯八卦。 “哦,还没听说。” 原主在部族的人缘儿不算好,但因为是雌性,大多人都让着他,他任性一下,什么也都不会缺,而换了艾斯,他忙着自己的事情都来不及,哪有工夫管别人,那些八卦也都远离了他。 别人看他摇身一变成了祭祀弟子,全都高看他一眼,连原主的父母跟他说话也都是毕恭毕敬的样子,再见他不苟言笑,只当要当祭祀的都要这样,也不敢跟他说笑,说是退避三舍都不夸张,还有谁跟他好? 相较之下,墨菲这个爱八卦的朋友就显得格外可贵了,事实上,赫斯上次能够跟艾斯说那些话,也是相当有勇气的表现了。 艾斯专心地把晒干的草药放好,这可是他这段时间最大的成果,比起信仰之力那种摸不着边际的东西,这些东西的学习成果则是清楚可见的。 “哎,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墨菲很不满意,他特意来说这个八卦,难道就是要得到一个平淡的“哦”吗? 艾斯笑了笑,说:“他一直喜欢亚赫,能够在一起,不是挺好的吗?” “是挺好,但亚赫原先是喜欢你的啊!”墨菲的情商比较高,这点儿惦记得很清楚,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他的疑问,获得想要知道的信息。 看他急得手忙脚乱的样子,艾斯笑得更从容了,“但我不喜欢他啊,也分开了,他找什么人,和我还有关系吗?我可是要侍奉神的人啊!” 全民耽美的情况下,一开始或许有些不适应,但只要把另一半当做女性看,似乎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他本来也没存什么偏见,只是有些接受不了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 事实上,在摆脱这段婚姻之前,他一直担心的是祭祀这个职业是挑性别的,幸好,神并不是那样苛刻。 “说起来没错,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墨菲嘟囔着,“我就是觉得赫斯不好了。” 出于现实的条件,没有人会把“忠诚”这种事放在夫妻之间衡量,但在伴侣关系存续期间,还真的没有哪个兽人跟别的雌性好了。 自然,在艾斯的事情之前,也没有哪个雌性这样单方面结束伴侣关系,还做得如此成功的。 因为部族的家庭观念,孩子成亲之后都是要和自己的伴侣一起居住,其父母在抚养他长大到能够自食其力,不管是能够自己捕猎,还是能够自己采集之后,对他的义务都宣告终止,后面疼爱孩子的还愿意提供保护的只是少数,多数都是直接放手,由着他们自己挑选合适的人搭伙过日子。 就比如说艾斯,他成亲之后,家中的父母就完全不理会他了,事实上,在他能够跟墨菲做伴儿采集食物之后,父母便只是提供他居住的地方,其他的都是靠他自己了。 等到成亲之后,提供他食宿的就变成了亚赫,与成亲前不一样的是,他所有应该不应该的要求都会有亚赫负责解决,他的父母并不会提供任何援手。 同样的,他的父母也不会反对他的任何事情。 所以,能够顺利成为祭祀弟子,也是因为这条潜规则的作用,当然,族长和祭祀的同意还是占了很大的比重,否则的话,亚赫不同意,艾斯也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完全恢复精神力之后,他就可以利用精神力控制亚赫同意他的要求,但那样太缓慢了。 他当时也是被刺激到了,希望马上解决这件事,才冒然向祭祀提出了申请,否则的话 “反正我以后不会跟他当朋友了,不然我的兽人要是被他看上了该怎么办?”墨菲已经找好了自己的目标,但他还没有明说,出于一种暗恋的不可名状的惶恐之中,万一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艾斯笑了笑,没有吭声,每个人都有选择朋友的权力,他就不多加干预了。 没过两天,墨菲八卦来的消息就成了现实,赫斯要跟亚赫举行一场成亲礼,这对部族来说相当于晚上再开一个篝火大会,并不费什么力,还可以热闹一番,大家都很欣然。 祭祀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表示明确的反对,事实上一妻多夫虽然存在,但在这些兽人眼中,只是第一次准备婚礼就可以了,其他的,并没有这么稳定的关系,并不需要在神面前明证。 但当事人要办,也没有谁能够有权否决,就好像每个人都有向神祈祷的权力,至于神听不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祭祀没有反对族长的意见,却用自己的方式表示了不满,他把仪式推给了艾斯主持。 本来没什么的事情,这样一弄,反而有些奇怪了。 艾斯没有理会旁人的看法,他早就对祭祀的祷告语好奇了,赫斯第一次仪式上那种波动不是作假,但他一直没有办法得到答案,那似乎是属于“留一手”的范畴,祭祀一直都不曾教他,但,这次是主持仪式,他可没有理由不教了。 直到仪式上,赫斯才看见穿着跟祭祀服装差不多的艾斯竟然是主持的那个,脸色当时就很不好,却不敢吭声。 在艾斯拉住他手的时候也没甩开,随着牵扯的力道,跟亚赫的手碰到一起,两手相握的时候他狠狠地捏了亚赫一把,生怕他把目光落在艾斯的身上,说真的,艾斯穿上那样的祭祀服装之后,整个人都多了一份圣洁感,更加高不可攀的样子。 赫斯嫉妒得眼都要红了,却还要忍着,直到仪式的结束。 艾斯没有理会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在祷告语完成的那一刻,真切体会到信仰之力的运作模式,他兴奋得脸颊都微微泛红,好似喝了纯酿一样,眼睛亮亮地看过场中所有人。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真正使用信仰之力那一刻的感觉,整个世界,在我掌握,那种感觉,简直让人沉醉。 有那么一瞬,艾斯都忘记了自己是谁,完全沉浸在“神”的感觉之中,眼前的所有都变得渺小无谓,幸好,随着众人的高声呼和,他很快从那种假象中清醒了过来,真切认识到信仰之力犹如毒品的魅力,反复提醒自己以后要多加小心,毕竟不是真的神,万一就此沉醉,想也知道不会有好下场。 第113章 兽世历,1654年冬。 羊皮卷一样的书本合拢,粗糙的大手抚摸过羊皮的表面,那经历了多重处理的皮革有着柔软如花瓣一样的触感,却又不会如花瓣般脆弱,禁得住人拿捏,也正是这样的原因,才能够让这本古老的书保存到现在依然完好。 “今年的冬天真冷啊!” “是啊,可能是小冰河纪吧,专家们都这么说的。” “你还是想要去祭祀学院吗?” “嗯,我想去。” “说真的,我觉得兽人不适合当祭祀,太浪费战力了。” “谁这样说的,在以前,兽人也是能够当祭祀的,兽神对侍奉他的人是公平的,并不会区分兽人和雌性。” 手指从羊皮卷的书脊上划过,仔细地把书推到了书架之上,“神是世间唯一的公正。”所以,没有谁规定兽人不能够当祭祀,他一定要去那个祭祀学院,以后也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祭祀。 罗德是虎族一名普通的兽人家庭的孩子,作为一个兽人,他并不像同龄的孩子一样早早就表现出好斗的天赋,相较于争斗打架,他更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为此,家中的父母常常调侃说把他生错了性别,若是个雌性,以后可以去祭祀学院学习当一个祭祀。 祭祀学院,小小的罗德认真就把这个词记在了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要去祭祀学院上学。 父母并没有反对,孩子成人之后的任何决定,只要是他自己能够承担后果,他们都不会多说什么,反正祭祀学院也并不禁止兽人的入读,只不过,那些人很少能够坚持下去罢了。 与雌性相比,兽人的耐性不足,让他们长久地做一件细致而繁琐的工作,他们会感到厌倦,自然而然就会中途放弃。 这些上了祭祀学院再半途而废转到其他兽人学院的兽人并不会受到什么歧视,大家都会很开明很善意地笑话他们的耐性不好,理解这样的人之常情。 “恭喜你。” 祭祀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如期到来,罗德笑着接受了周围人的恭贺,第一时间,他不是想要回家跟家人分享这个消息,而是想要去祭祀学院那里看看,迫不及待地想要先看一眼。 白色玉石的拱门,透过栏杆,能够看到里面芬芳的草地,还有那一座座屹立在草地上的高大建筑,广场的最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雕像,据说是兽神的雕像,雕刻的工艺并不精细,却似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让人不能直视他的面容。 “嗨,罗德!” 身穿白色长袍的雌性面容俊美,怀里抱着两本书,看到好友的到来,欣喜的笑容挂在脸上。 “我被录取了。”罗德拿出通知书,兴奋地告知好友这个好消息。 “你果然还是来了啊!”雌性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兽人倔强的性子也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当他们下了决定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后悔。 两人沿着小路转了一圈儿,罗德这才回到家中,告诉家人这个好消息,然后收拾东西来学院报到。 祭祀学院的入学很简单,递交了录取通知书之后,便可以跟随引导人去分配好的房间居住了,并没有费用的问题。 祭祀学院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只要求这些准祭祀们遵守学院的各项规整制度,若是遵守不下去了,也可以自动退学,只要不以祭祀的名义行事,没有人会管你以后做什么,但如果在学院期间因为违反制度而被开除的话,所有人都会排斥你,因为对神不敬。 小时候,罗德曾经怀疑过神是否存在,一个个历史故事告诉他,在兽人发展最困难的时候,不见神伸出援手,在兽人陷入征战死伤惨重的时候,不见神现身阻止,在兽人面对凛冽寒冬,被寒冷收割走生命的时候,不见神回应他们的祈祷。 然而,在那本书,在得到那本书之后,罗德突然发现,他或许忽略了很多,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 “世人都知道在艾斯祭祀之前,各大部族的祭祀都是各自传承,虽然都信奉兽神,但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神明,当然,现在还有,但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因为不同神明之间的战争不少,后来艾斯大人提议‘求同存异’,在信仰兽神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神系,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神谱。” 老师是一位年老的雌性,他的目光充满了智慧,并不用看书本,就能够把那一段历史娓娓道来,关于神谱的来源,关于祭祀历史上的重大转折。 在那位艾斯祭祀之前,各大部族的祭祀多是由兽人充当,这里面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原因,兽人能够背负神像迁徙。 原始时代生存环境恶劣,不仅是各部族的不和睦引发的战争死伤,还有因为自然环境变化的关系,部族不得不转移生存场所,这种时候,神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神像又不是谁都能碰的,所以,力量和速度都占优的兽人就成了每一任祭祀挑选弟子的首选条件。 但在艾斯祭祀发扬了神力应用之后,雌性和兽人之间的力量差距完全可以因为神力而补足,甚至逆转。 本来就聪明细致耐性好的雌性就成为了每一任祭祀更倾向于的弟子选择,但这时候又不得不面临另一个问题,侍奉神的祭祀都要求是纯洁的,这一点要求对兽人和雌性都一样。 但兽人还好说,反正兽人多,每一代都不缺那么几十个找不到伴侣的,雌性就不一样了,本来数量就稀少,再让他们彻底丢掉繁衍后代的责任,长此以往,是不利于部族发展的。 在祭祀的历史上,这一段时间或许是矛盾冲突最大的时候,而艾斯祭祀首先提出了心灵纯洁的概念,把身体与心灵分开,让祭祀们不再如同关在圈里的羔羊,等待着神偶尔的垂青,而是能够跟人自由结合,只保持心灵的纯洁来侍奉神。 发展到现在,很多祭祀都能够成亲,这并不影响他们信仰的虔诚。 关于这一点,后世也有不一样的理解,认为这是一种神性的堕落,认为艾斯祭祀的做法玷污了祭祀的纯洁性,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对神不敬。 “然而事实证明,艾斯大人的确是神眷之人,兽神公开同意了他的观点,‘那一刻,日光普照,鲜花如锦,那一日,枯木逢春,甘霖如雨’”老师激动地引用了神典上的话,那是描写那一场盛会的。 ‘他衣袍雪白,红石犹如王冠,犹如神的双目,安静地照拂在他的头顶,关注着他,看着他,看着他的笑容清浅,看着他随意挥手播撒下神赠予的恩典他说的话即法,他的话即为我令’ 所有来祭祀学院的学生们都看过神典,哪怕是不信仰神的无神论者,看到那样的篇章时,也禁不住会在脑海中想,那一幕该是怎样的情景,才能够让当时的人们这样夸张地记录下来,让他们费劲千辛万苦多少代人的努力保存完好,留存到千年之后,让他们的后代都看到。 罗德想到了羊皮卷的触感,想到了那一本书的神秘,神,是存在的,也唯有神,才能够让那纸张千年不朽,让那字迹历久弥新。 那本书是罗德从林中捡到的,最开始只当是一本普通的书,看内容跟神典也差不多,只是少了很多描述性文字,大大缩短了神典的篇幅,表述的方式也有些不同,但 “铃铃铃”下课的铃声打断了罗德的思绪,老师走了,同学们热烈地讨论起来,祭祀历史上,这位艾斯大人的篇章可是不少,还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足够引起大家的好奇。 不仅因为他后来缔造的各种传奇,在兽人历史上,他也是第一个离婚的雌性,第一个离婚了还当了祭祀的雌性,这样的第一加上后来他的各种故事,足够让他成为众人口中的传奇人物了。 罗德没有参与这些讨论,他收拾好书之后就去了兽神的雕像前,雕像很高,但这不是他要看的,他想要看的是那雕像的面容,然而,无论多么努力,怎么都看不清楚,脖子都要酸了。 “不要费力了,我是鹰族的,眼神儿最好,我都看不清楚,更不用说你了。” 祭祀学院中还是有几个兽人的,这位鹰族的就是一个,他的鼻子有些过于坚挺,但为人不坏,并没有嘲笑罗德,解释说,“这是神力的作用,我进祭祀学院就是为了学习神力的应用这个雕像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还是当年艾斯大人亲手立下的,而当时的雕像恐怕只有一人多高的样子,现在” 跟雕像齐平的是后面五层楼高的教学楼,所以,这是会自动长个儿的? 虽然觉得这世上有神,但罗德还是无法相信这样的推测,讶异地看了那人一眼,打了个招呼,自我介绍了之后就是朋友了。 祭祀学院总共也没有几个兽人,多是其他部族派过来学习的,彼此之间各自说着各族的趣事,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罗德愉快地学习了三年,等到毕业的那日,所有合格的祭祀都会跪在雕像前宣誓,随着誓言,罗德仿佛看到了有白色的光球源源不断地飘向雕像,最后融入其中那一刻,他仿佛看清了雕像的样子,很像课本上艾斯大人的模样 第67章 庄母做梦都想不到竟然还有一日能够看到庄父,或者说她想了好多年,期盼了好多年,等到愿望成真的这一刻,反而不敢相信了。 作为一个女人,她柔软懦弱,并没有独立生存的资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男人,可她又不是傻,就算再不知世事,被一个男人遗忘到脑后数年不见,她就算再期盼,其实也都明白了,这是跟倒手不一样的抛弃。 只是她不敢说,也不敢让自己明白这个事实,每日都做着梦,这个男人跟之前的不一样,她给他生了儿子呐! 男孩儿的重要性几乎是刻在女人心里头的,在古代,能够给夫家传宗接代的女人跟别的也是不一样的,哪怕是高门大户呐,有庶子依靠的姨娘得到的重视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结果,竟庄母一见到庄父就是泪流满面,她多年的素质在那里,哪怕泪如滂沱,但模样还是那么好看,甚至完全没有冒鼻涕泡的样子,哪怕从理论上来讲这是不科学的。 庄父正是心怀感动的时候,又见到这个女人这些年过去,不敢说跟以前一样美,却也有一股子以前不曾见过的忧郁动人之态,心中一激动,当天便是和乐融融的一家人,他不仅留宿了,还特意展现了一下父子情,对儿子的功课进行了询问。 看到四壁空荡荡的房间,再看到那些陈旧的家具摆设,从丫鬟小铃的口中知道母子这些年都过得不好,庄父的心里是生满了怜惜,不仅让跟着他的小厮去调配人手,最重要的是马上拿出了大笔的钱财。 等到发现儿子这里没有多少正经进学的书籍,或者说没有多少书的时候,他的心里头更是愧疚,当年到底是因为什么没在意这个儿子了呢? 好在跟儿子交谈了一路,知道儿子并不浅薄,言谈之间也不是特别白的那种,庄父心生安慰,到底是自己的种,哪怕不读书也是棒棒哒! 对庄父这个披了才子皮却又没有正经功名为才子皮做注的人来说,读书可以,科举却是跌份儿,他们勋贵之家出身,干什么非要去跟那些寒门之子挤那条独木桥,抢占他们的资源呢?当然抢不抢得过就不要说了。 所以对于庄延不准备科举,他也没有多少不高兴的意思,反而饶有自傲地觉得儿子像自己,终于有个儿子像自己了,也是不容易! 家中的老爷子果毅候是武功上得的勋贵,知道这种武功的不易,再者太平年月,家中已经富贵,也没必要为了更上一层楼拿命拼,万一真的没命了,富贵又有什么用。 出于这样的想法,他致力于让家中子孙走科举的路,争取以后都混到文官团队中去,起码安全。 这种完全没有多少长远打算,纯粹是惜命的初衷让他对几个子孙的教养都多了些“老子拼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让子孙享福”的想法,乃至于几个儿子多没成就,倒是孙子辈还好些,别的不说,家中那几个孙子都是科举了的,虽然有考上的有没考上的,但风气上已经有了转变。 庄父的两个嫡子也不例外,长子是这一辈儿的长孙,老爷子亲自看着的,最后科举出身,虽然名次不好,好在头脑好,如今已经是官身了。次子则是由他哥看着,科举三次都没过,如今还在准备第四次。 对那两个一门心思钻到科举这个窟窿里头的儿子,庄父骄傲有之,不满也有之,他从未科举过,知道其中艰辛,却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儿子科举有名次比起那种名落孙山的自然是好,但科举的名次那么低,到底是让人不满——他的儿子,若要科举,最少也应该是探花吧! 出于这些心理,庄父跟两个儿子也谈不到一起去,大方向上他自然不会反驳老爷子,说科举这不好那不好,于是只拿儿子的成绩说话,说他们没达到他的预期云云,久而久之,父子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如今有个明确说不科举的儿子,且在书画上头的天赋让他甚爱之,听听外头都是怎样说的,他一个才子父亲,有一个书画大家的儿子,想起来也是很美好啊! 庄母不懂这些,对庄父的决定都说极好,一味地听从。 小铃这几年连管家带采买,里里外外,几乎是一手包圆儿,知道的自然多了些,听着觉得不妥,又不敢说,只怕是自家见识短浅,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之后略有隐忧地问了庄延一句:“我听人家说科举是极好的,能做官的。不科举,也能做官吗?” “也能的。”庄延这般答了一句,小铃便舒了一口气,真正放下心来。 然而庄延却没有那么乐观,就算能够重列门墙,但这种方法重列门墙的害处也是明显的,哪怕之前不知道他是外室子的,出了这件事之后,必然也要知道他外室子的身份,哪怕已经正名了,但在某些讲究的人眼中他还是那个外室子。 就算读书出息能怎样呢?科考时候是能够写上父亲祖父的名字了,但一到官场上,这一点必然是要被人诟病的,说不定还有更多不好的说法,越是出众越是会有脏水泼上来,这都是无可避免的。他却讨厌那些麻烦,更讨厌被人诟病。 再者,科举的目的是为了做官,他又不想做官,干什么非要削尖了脑袋科举呢?若能够静下来好好研究学问,他自然是愿意的,但要在官场上劳碌,他就不愿意了。 那种生活,过过一次之后他就不想过第二次,又不是官迷,在那上面算计这个算计那个,防范着被别人算计的日子,伴君如伴虎,动辄得咎的日子,真的很好过吗? 有条件的时候,庄延总是想要自己过得轻松一些,自在一些。或许也是上辈子的经历影响了心境,他的心思愈发能够安定下来了,也不是一味向上,偶尔横着发展一下,看看世界的宽度,也是挺好的。 这一晚上很安静地度过了,第二天一早,庄父就急急忙忙往回走,他还算有脑子,知道没有跟老爷子说通之前,带着孩子上门就是逼宫了,嘱咐了几句话,又留下了几个照应的人,这才颠颠地回去报告了。 庄延这一天没再乱跑,待在房中老老实实看了会儿书,又画了一幅画,曾经给那位庄姓兄弟许诺过的,不送总是不好,再者,还有些话需要借别人的口传一下。 庄父那里一去两天没音讯,庄延并不是很担心,庄母却有些坐立不安,生怕再次被遗忘了,有了这一段经历,她倒是不抗拒跟庄父回宅子里做妾了,孩子都这么大了,也不怕怎样,她自己,回去总好过在外头衣食无着的,哪怕不得宠了,还有月银呐。 过了苦日子之后,人往往都会有些变化,庄母的变化就是更实际了一些,哪怕还是依赖男人,却也知道某些时候银子更靠得住了。 庄延在这两天又去了一趟五车斋,见了庄兄,坦承了自己的身世,又把画赠给他,言谈中全无喜色,反而有些落寞:“画是答应庄兄的,自然要如诺奉上,庄兄若是不喜,也随庄兄处置。之前实在不知自己竟是这般身份,跟庄兄兄弟相称,实在是冒昧了,庄兄若是介意,我在这里陪个不是,以后也不敢这般称呼了。” 外室子就意味着小三儿的儿子,还是那种不安分的小三儿,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怀疑他们自身的品行,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错处都是女人的情况下,她的儿子自然也是不好的那个。 庄延言语之中把自己放在了“不知情”的位置上,别人或多或少都要念他无辜,宽宥一些,不至于用有色眼光看人。 庄兄本来的确是有些不快的,但看到庄延竟然是毫不知情的那个,想到他的年龄,想到他生母也不会给自己儿子说这种事,所以脸色缓和了很多,展开画一看,是一幅庭院图,却并非什么奢华庭院,而是很质朴的那种。 “我没去过什么好地方,能够画的也不多,这庭院虽简陋,却是最熟悉的,画起来也能好看些,也许不合心意,若有要求,我重画就是了。”庄延这番言语中含了些忐忑自卑之意,让人听着不由心怜。 “我瞧着挺好的。”庄兄这般说了一句,见庄延不似往日活泼,脸上不见笑容,想到他这一段戏剧性的寻父结果,又宽慰了两句,“君子之交,岂看出身?小郎见识不凡,虽为出身所误,也不可自甘堕落。再者,如今父子相认,以后都会好的,你我依旧论交便是,岂有因身份之变而改朋友初衷的呢?” 庄兄给自己找的这个论调很是靠得住,听起来极为有君子之风,他微微点头,再说话也多了些自在。庄延似乎被他的这番话感动,两人之间免不了又说了些动感情的话,接着就一同去见曾师傅,庄延是谢谢他裱画之好,连带认父的意外之喜,要多谢谢这位“媒人”。 庄兄纯粹是闲得无事,跟着白走一趟,顺便知晓一些真实的内幕,到底是怎样认了父呢? 结果这一趟也没白走,庄延不仅谢过了曾师傅带来的“好运”,还说了与庄兄之前的对话,大赞庄兄有君子风云云。 这段事本来就曲折几转,再有了之前“认父”一桩,加上如今“友释”一桩,都比得上戏文了,悬念有,包袱有,牵扯其中的又是个俊俏的小郎君,且那画画的才艺也是不假,根本不怕流传不出去。 庄延走完这一趟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庄兄和曾师傅谁才是那个大嘴巴,但为了一些才名,想来庄兄也是会把事情传一传的,这样自己的洗白工作也就初步完成了。 第114章 刻刀沿着心中的轮廓从硬木上划下,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指尖牢牢地控制住刻刀的走向,一个顺滑的弧线流畅完成,一次,又一次,一个个线条逐渐增多,叠加,相交,平行 “祭祀大人,为什么不能用神力来盖房子呢?” 不可以啊,那是神赐的力量,只能用在神的身上,为神像修建的房子才能够用神力,至于,至于为什么给你的房子也用上了那样的力量,实在是因为担心身单体弱的雌性没有办法扛过偶然坠落的石块儿,那对兽人来说可能不痛不痒的情况,对雌性可能就是一个伤痛。 木屑坠落在衣上,浅浅的棕黄色有一种独特的芳香,一片一片,好像细长的花瓣落在了上面,层层叠叠。 “祭祀大人,为什么不把药草的使用方法普及呢?” 怎么普及呢?教一个人都这么费力,又怎么能够教更多的人?他们,也没有时间学习,每天的生活都在为了吃住繁忙,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采集草药,更何况,不能正确使用的草药是会毒死人的,哪里能够随便用呢? 刻刀划到末尾,一个转向,粗大的手指灵活得不可思议,一个圆滑的弯度刻画出来,好像那衣上的褶皱,天然顺滑。 “祭祀大人,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获得神力?” 当然不是的,神的力量自然只有祭祀才能够借用,除非还有像你这样的神眷之人,但是,这世上又有几个神眷之人呢?他没听说过其他的部族中有这样的例子,这样、特殊。 手上的刻刀又是一转,头部渐渐被勾勒出来,那玲珑小巧的样子看起来颇有几分秀气,真好看啊眼前好像看到那个雌性站到自己的面前说他要当祭祀的样子,那样自信,那样有底气地跟他对视,释放出来的神力让他的双眸都亮了。 眼睛里,第一次,真真切切,映出了这个人的样子,真漂亮啊! “祭祀大人,既然冬天那么难过,为什么不能和其他的部族联合呢?” 怎么联合呢?距离那样远,关系又不亲近,偶尔还会为了抢食物而大打出手,这样的两个部族,怎么联合得起来呢?同样是兽神之下,虎神和狮神也并非一个神明啊! 就算冬天再难过,你也不用担心啊手指拂过刻好的痕迹,轻轻地拂去那些细碎的木屑,轻轻吹掉上面的残存,然后,刻刀随着手指移动到了面部,这个最关键的地方现在还是一片留白。 该怎样刻画呢? 兽神的形象,他早已铭记于心,作为祭祀,他永远不会忘记兽神的样子,但此刻,拂过那留白的部分,想到的竟然是那个雌性的样子,艾斯啊,他的确是很好看,尤其那一双眼,仿佛蕴藏了智慧的星光,璀璨夺目。 年轻而鲜活,每天总有那么多的问题要问,可要他怎么说呢?当年他就是最笨嘴拙舌的一个,而今,这么多年祭祀当下来,与人说的话更少,他早就不知道该怎样对人表达自己的意思。 每次对上艾斯那双期待的眼,他总会觉得喉间堵塞,好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而他简薄的回答,或许也让他失望了吧。 想到这里,祭祀的眼神有些晦暗,他其实很想把知道的都告诉他,他好学又善于思考,得到的神力也远胜于他,如果是他掌握了这些知识,也许能够让这些知识发挥更大的作用吧。 被药草染得发黑的指尖摩挲着木雕上的留白,许久许久,终于还是凝神再次刻画起来。 一笔一划,他认真地刻画着兽神的形象,待到日暮时分,照射进来的光线彻底消失之后,他才终于完成了神像的初步雕刻。 “祭祀大人,该去用饭了。” 石屋之内光线不好,点着篝火在外面吃饭是部族的传统,家家户户,除了大会的时候,都是这样在门口附近起了炉灶,守着炉灶吃饭。 祭祀则有些不同,他不用做饭,所有的饮食起居都是由族人供应的,到了吃饭的时间,自然有人把最好的饭菜供奉上来。 放好神像,从撩开的兽皮帘子走出,祭祀侧目,就看到一旁的艾斯正端着一碗饭走过来,热腾腾的气息中肉香弥漫。 石屋门边有一张木制的方桌,还有几个崭新的木凳,祭祀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又是艾斯弄出来的,他在这些上面总是有些天分,说是改善生活,其实,确实是好了些吧。 很自然地在木凳上坐下,祭祀的表现让所有偷偷张望的人都明白了一种态度,相信第二天一定很多人都会用这样的木质桌凳。 艾斯先把祭祀的饭放好,然后再摆放自己的,小方桌并没有太宽敞,不过是两个大碗一放,就显得满登登的了。 “这样的小桌很方便吧?” 吃了饭,艾斯就开始说这样的话题,他总是会借着疑问来征求祭祀的意见,祭祀渐渐也习惯了这样简单的问题,他不需要多说话,只要点头就好,然后就是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大多数都不需要他说太多。 这种自然而轻松的谈话气氛让祭祀的神情都柔和了,等到一根柴火烧完,他便目送艾斯回到石屋休息,眼中全是满意愉悦,他会是一个好祭祀的。 次日清晨,早起的祭祀在祈祷之后准备再雕刻神像,然而,昨日的神像拿在手中才发现,那轮廓跟以往有了很大不同,更加精细的雕刻只能是他的手艺变好,但那面部的清晰轮廓竟然像极了艾斯。 这个发现让祭祀吃了一惊,是他刻错了吗?明明闭着眼睛都不会弄错的轮廓,此时此刻,分明跟以往不同。 再去看那一直供奉着的神像,粗糙的表面,还有简单的纹理,果然是他刻错了吧。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祭祀没有再下刻刀进一步完成这个雕像,也没有毁掉这个不成功的神像,摩挲着神像的表面,最终把它收了起来。 寒冬的降临让食物显得尤为重要,偏偏部族之中的食物储备并不丰富,祭祀看着族长发愁的样子,心里也很是着急,一遍遍跪在神像前祈祷,希望神能够帮助他们度过这个寒冬,不敢奢望不要有族人死亡,只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存活。 “这样不行,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别的方法呢?一个人捕猎不行,也许人多了就可以呢?” 艾斯提出了意见,他的神力让他在族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哪怕还是祭祀弟子的身份,但所有人都给了他跟祭祀一样的权力。 祭祀闭上了眼,他不知道该不该支持艾斯,神眷之人啊,也许他的话便是神的希望呢? 族长不敢用族人的生命赌一把,最后,自愿跟艾斯一同捕猎的只有几个兽人,其中还包括艾斯的前夫亚赫。 出发前,祭祀把一串红石项链戴在了艾斯的脖子上,希望那能够庇佑他,等到人走了之后,又跪在神像前一遍遍为他们祈祷,手中却不自觉地摩挲着那个未曾完成的雕像,希望他们平安归来。 晚饭时归来的兽人兴高采烈,被他们抬着的猎物让所有的族人都为之欢呼,年轻的兽人兴奋地给他们讲述艾斯的神异,而艾斯只是谦虚地笑,表示一切都是神的指引。 神的指引啊!祭祀沉吟着,又一次摩挲着手中的木雕。 艾斯能够得到神的指引,在白雪皑皑的冬季找到潜藏在雪下冬眠的猎物,绕过对他们来说更为凶猛的野兽,于是,整个冬季没有缺少食物的族人们竟然一个没死地活了下来。 充足的食物和皮毛,保证了他们的存活,让他们在初春来临之前迫不及待地庆祝了一场。 这一年的交换会,本来不在名单上的艾斯也要求参加,族长沉吟着没有一口回绝,艾斯是神眷之人的说法已经在部族之中广为流传,祭祀并没有反对这种说法,他沉默着,一如既往。 艾斯的要求最终得到了允许,祭祀再一次送上红石项链,“这是你的了。”不用再还回来,希望它能够一直庇佑你。 “谢谢您,祭祀大人。” 艾斯认真地道谢,他的态度恭敬,完全没有任何错处,却让祭祀的情绪一下子变得低落。 远行的时间很长,部族之间的交换很耗费时间,大部分的时间都要浪费在路上,真正的交换时间反而比较短,常用品必需品都是能够提前列出来的,领队的人也都心中有数,交换够了之后,其他的就是他们自己看看想要什么,或者为朋友捎带什么了。 等到夏季渐热的时候,队伍回来了,族长和祭祀站在那里迎接远道而来的族人,兽人的肩膀上扛着一包包物品,唯一两手空空的就是艾斯,他走在领队的旁边,见到祭祀才快走了两步,站到了祭祀的身边。 祭祀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浅笑,平安回来就好。 晚上是部族的庆祝大会,大会之后,艾斯跟着祭祀回来,路上,他把一个玉牌送给了祭祀,“这是我的礼物,希望您能喜欢。” 翠绿的玉牌仿佛一片青色的叶子,上面雕刻着简单的两个字——罗德,祭祀大人摩挲着这两个字,他的名字,自从父母离世,再也没有人唤过他的名字沉默着回到屋中,手心里摩挲得已有光泽的木雕如他的心一般有了温度 几年后,当祭祀离世,艾斯当上祭祀之后,他终于能够无所顾忌地拿起神像仔细查看,那硬木的纹理细腻,刻功极好,但上面的人“是我的错觉吗?好像有点儿熟悉?”摸着自己的脸庞,他的记忆力极好,自然知道剧情里的原主长得什么样子,所以大家的审美标准都一样?还是因为原主长得像兽神,所以得到诸多偏爱?即使祸祸了许多人之后还能寿终正寝? 或许是因为信仰之力的加持,神像本身温润,有着如玉一般的光泽,艾斯没有做出任何的更改,他以为这个形象是大家都知道的,改变了相当于挑战整个兽人世界所有的兽人和雌性,所以他重新把神像放回了原位,并且用自己能够动用的信仰之力做了一定的加持,让神像看上去更加地神秘莫测 第115章 “你给我站住,你这个小混蛋!” 挥舞着木棍的厨师胸前还挂着一个白围裙,一身的面粉随着奔跑而飞扬,凶神恶煞的样子追着一个小孩子奔跑。 跑在前头的小孩子一看就是个没人管的孩子,脏嘛咕咚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破了口子的地方,小小的布丝随风飞舞,一头凌乱的棕发油得发亮,又不知道染上了什么,有些地方乌黑得让人一看就恶心。 他的脚上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子,用绳子捆得不错,跑起来一点儿也不拖后腿,而他奔跑的原因,只看他紧抓在手上的面包就知道了。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淑女笑着用扇子遮住半张脸,侧目一眼便又走开,有人会躲远一点儿,无论是前头的还是后头的,他们哪个都不想碰到。 还有人,那些随着大人一起出来的孩子,会嘻嘻哈哈地笑,有人捡起石头扔前头的孩子,也有人嘲笑那个大人,“跑快点儿啊,跑快点儿,驾驾驾驾!” 沿街的商铺,有的店主听到声音侧头看过来,会对后面的人发出善意的规劝:“省省力气吧,这些小崽子们,耗子一样,哪里追得过来?” 谁不知道普尔顿城中多得是这样的“小耗子”,他们躲在阴暗的小巷子里,下水洞里,还有大桥的石墩下,一个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数不胜数,好像地上的石子儿,嫌碍事,踢得远些就是了,难道要捡起来砸碎吗?不怕脏了手。 有仁慈的店主看着这一幕摇头叹息:“哎呀,不就是块儿面包吗?难道从他手里夺过来还能卖吗?不如不要了,就当做善事好了。” 有的顾客微微蹙眉:“真不知道巡警都是做什么的,这样的事情,难道不管管吗?都不好意思说咱们也是个大城市了,这么乱。” 衣着良好,学问渊博的先生们想到的更多了一些,他们举着玻璃杯,摇晃着红色酒液,若有其事地说:“都是战争的错,弗鲁斯战役死了多少士兵,那些该死的维纳人!为马尔斯致敬!”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旁观着,没有人真正关心那些孩子的来历,同样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去向,他们就像是城市中的垃圾,不管是谁随手扔下的,总不用他们担心谁去收拾。 事实上,也真的不用他们担心,优胜劣汰的法则在这些孩子们身上再一次体现,该死的死去了,活着的,除了拥有特殊的天赋被人带走之外,就剩下那些狡诈机敏得令人讨厌的小耗子了。 这些小耗子会随着时间一天天成长,他们没有文化,不会魔法,不会斗气,不懂得国家人民,更不懂得教廷贵族,一身的本事都是摸爬滚打出来的连武技都算不上的无赖招数,所有的谋生手段都在坑蒙拐骗偷抢盗上,再不会其他。 那个时候,或许会有受害人又或者别的什么正义人士来惩治这些混蛋们,但现在,面对还幼小的他们,即便是教廷的骑士,也不会冲上前去斩杀,怜幼惜弱,那是他们的正义。 拐过一个街角,厨师不出所料地追丢了人,他愤怒地站在那里叫骂了好长时间,大家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生气,不仅是因为丢了一块儿面包,还因为那个小混蛋被他发现之后弄翻了他新买回来的几袋面粉。 明白了他一身白的原因,有人在笑,有人在想,这两天都不要去他家吃东西了,谁知道他会不会把那些脏了的面粉捡起来用。 事实上,那是很有可能的,但只有那些精明的主妇才会想到这一点,其他人,只会在一旁笑过之后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当做一个小小的趣事,完全不会想到自己吃下的面包有可能就是那些脏了的面粉烤制的。 阴暗的角落里,一个破旧的筐子摆在那里,好像是天然要给人扔垃圾的垃圾筐,上面不知何时已经有了不少的垃圾,散发出一股子怪味儿,人们偶然经过的时候都会避开一些,也就无法发现那筐子挡着的地方其实有一个洞,能够容纳身材幼小的孩童钻进钻出。 “鲁能,你看,这是面包,你快吃,干净的,面包!” 棕色头发的孩子兴奋地跑到院子的角落里,那里有一个废弃的屋子,里面堆放着干净的稻草,一个破旧但不脏的床单包裹着那些稻草,形成了一张简陋的床,床上,一个金色头发的男孩儿躺在那里。 他的年龄似乎更小一些,脸色惨白,瘦弱得骷髅一样,听到声音,深碧若黑的眼睛看过来,缓缓勾出一抹浅笑,才张嘴,就是一声压抑的闷咳,震得胸腔都起伏起来。 “你先吃,我去给你找些水。”棕发孩子有些慌乱,但好在经过几次,知道要怎么做了,把面包塞到金发男孩儿的手中,自己转身就要往外跑。 “不,不用,别尔,我不喝水。” 金发男孩儿,鲁能,不得不叫住别尔,不然他一定又要去别人家偷水,同时偷走的定然还有一个盛水的器皿,到时候,只听他肚子这番动静就知道,再跑一次可未必能够这般幸运回来了。 剧情中,这个叫做别尔的男孩儿最后怎样了呢?好像是在某一次找食物外出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这样的事情,他们这些城市中的小耗子见得多了,完全没有人担心,就连一直被别尔当做弟弟照顾的原主,也只是撇了撇嘴角,不高兴少了一份食物来源而已。 魔法与剑的世界,如果没有魔法天赋,又不能习练斗气,会怎么样?只能拼投胎了,投胎好的成了贵族,凭着身份也能让魔法和剑士为他服务,投胎不好,成了他们这种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考虑其他。 从人人尊敬的大祭司到人人喊打的小耗子,这个人生的落差怎么样? 鲁能一开始适应不来耗子堆那种脏乱差的生活环境,非要离开,别尔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丢失的弟弟,二话不说也跟着离开,费尽了千辛万苦,两人才找到这个隐蔽的地点,这还亏了鲁能的精神力有点儿用,不然他根本无法破除这幢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围的防护阵法。 换了一个世界,他的精神力又要从头缓慢恢复,所以即便能够进入院墙,他们最终还是止步于院子中暂住,或许这一点能让主人家发现后宽容一些。 能够给自己的房屋设置防护阵法的人,一听似乎就不太好惹,若是可以,鲁能绝不会在弱小的时候这么不明智,但,他是真的找不到别的地方居住,也不忍心看着别尔为了他那些“奢侈”的要求而辛苦。 所谓奢侈,只是要求干净,而这一点,对他们来说的确困难了些。 为了干净趁着雨天洗了个澡的鲁能,完全没料到洗澡之后保温问题带来的感冒会让他现在这么痛苦,认真想一想,似乎很久都不曾生病了呢,所以,原来原主的身体这么不好么? 剧情中,并没有怎样写吃喝的事情,所以生病这种小事也从未写过,鲁能即便是在上辈子那样的原始世界之中,托了兽人血脉的福气,也完全没有被感冒这样的小病击倒过,猛然间恢复到普通状态,一下子竟有些不知所措。 别尔也被吓了一跳,他记得耗子堆中也有人是因为这样的病死掉的,咳嗽,发热,流鼻涕,嗓子变哑 那时候,他只知道抱着鲁能哭,完全不知道要做什么,还是鲁能自己提了要求,要被子,要热水,干净的热水。 为了那一碗热水,别尔被人按住打了一顿,或许念在他年龄小,并没有人下死手,而他又锲而不舍地在挨了一顿打之后再去弄热水,最后竟真的被他偷来了一碗热水。 弥足珍贵的热水在映衬着别尔瘦弱胳膊上的红肿时,终于让鲁能明白了自己到底提了怎样过分的要求。 一碗热水并不足以治愈感冒,鲁能知道,但别尔不知道,他以为一碗热水就会让鲁能好起来,哪怕身上到处都疼,却笑得露出了发黄的牙齿。 直到后来看到鲁能一天比一天难受,他才担忧地偷偷抹眼泪,早就知道了哭泣无用,他开始想办法给鲁能好的食物,然而,这实在太困难了。 还热着的面包有些发黑,还不够宣软,鲁能硬是分给了别尔一大半,并且看着他吃完,不许他吃那些从垃圾里拣出来的食物。别尔舍不得吞咽,一小块儿面包含在嘴里,直到被唾液溶化送到胃中,发出幸福的叹息:“面包真好吃!” 同样咬着面包,嫌弃它不好吃的鲁能咀嚼的动作都慢了下来,他想,既然自己来了,自然不能跟原主一样,没心没肺地长大成人,成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小混混,他会努力活得更好一些,也会尽量照顾着别尔,不为别的,只为他这段时间的照顾,他值得有一个好弟弟。 第116章 普尔顿是一座大城市,它是伯爵的领地,而这位伯爵是某一代国王的叔叔的血脉,那可真是一位有钱人啊,偌大的封地决定了他的财富基准,而他自身的贵族品味则决定了这座城市的好坏。 从一开始,这个城市就是朝着国王所在的费尔加城看齐的,各方面的条件都极好,就连中心教堂,都是红衣大主教主持的,无论是外形还是规模,都是费尔加城中那个的缩小版。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时刻都以自己是大城市的人为荣,这种荣誉感表现在方方面面,他们会穿着得体整洁的衣裳行走在城市中的街道,他们会语调中带着淡淡的高傲向外地人介绍自己生活的地方,他们会温文尔雅地小声说笑,用极具讽刺却没有脏字的语言嘲笑那些举止粗鲁的人,他们追捧传承已久的文化和贵族,鄙视那些靠着手艺生活的工匠和农夫,还有,士兵。 受人尊敬的魔法师,地位会高于同等甚至高等阶层的剑士,因为能够学习魔法,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血脉上的优秀传承,从最开始,魔法这种东西只有贵族会,也只有他们的后人才会继承。 直到现在,这种说法还极有市场,所以,哪怕是个落魄小子,若是他会魔法,即使只是魔法学徒的身份,还是会让人高看一眼,因为说不定他的祖上便是某代贵族,又或者,他是某个贵族私生活不检的产物,说不定哪天就会有一门尊贵无比的亲戚。 “所以,我要成为一名魔法学徒。” 鲁能说出了自己的志向,别尔没有吭声,哼哧哼哧地,最终忍不住小声地打破他的妄想:“有人给咱们测试过了,没有魔法天赋的。” 见到鲁能没有面露怒色,他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也没有斗气天赋。” 这个世界的魔法和斗气已经发展得极为完善了,完整的等级制度以及天赋测试手段,在最初,他们这群弗鲁斯战役的遗孤来到城中讨食的时候,就有人拿着热乎乎的面包换了他们的鲜血做了测试。 有天赋的孩子都被挑走了,或者是亲人,或者是他们亲人的朋友,那些傻乎乎的家伙,也许明白那些人说的都是假话,但看在热面包和牛奶的份上,一个个都乖乖跟着走了。 剩下的这些“垃圾”,还有谁会在意? 没有父母亲人的孤儿在体会到饥寒交迫的滋味后,渐渐明白没有被选上是怎样的悲剧。一天天,从茫然无知到学会用各种手段找食物吃,一场进化论就这样开始了。 “那是之前。”鲁能当然知道那些,原主的记忆中也有这些事情,他甚至为此念念不忘,之后的剧情中,原主还不止一次地抱怨过为什么他没有天赋,因为这种抱怨,他甚至不信光明神教,这在满世界都是神教信众的情况下,还真是极为特殊的。 “我这次病了之后,神听到了我的恳求,他帮我觉醒了魔法天赋,我现在,也是一名魔法学徒了。” 鲁能信誓旦旦地说着谎话,或许是上辈子说惯了,他还没弄懂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就已经借着神的口说出了这些话,说完觉得有些不妥当,但看到别尔那副“你在骗我吗?”的怀疑神情,也顾不得再解释补救,直接施展了精神力,拖拽起一个空水罐,那是他们存水用的。 看着果然稳稳停在空中的水罐,别尔张大了嘴,上前去用手探了探四周,确定上下左右都没有东西支撑,水罐是真的漂浮在空中的时候,他兴奋极了。 “天啊,这是真的吗?真的吗?”别尔经过了几次告诫,不再上来就扑到鲁能的身上,他抓着鲁能的手,小心翼翼又忍不住激动地颤抖着说,“太好了,鲁能,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有饭吃了!” 即便已经快要七岁了,但别尔对魔法师的认知只有“能够有饭吃”这一点。以前生活的村庄中,有个当兵的都是极厉害的人物了,哪里见过魔法师那样的存在呢?还是被人测试的时候知道了有这样的人,偶然见过那样神奇的力量而已。 是的,我们会有饭吃的。 鲁能想要这样回答,一张嘴又是一阵咳嗽,疾病极大地削弱了他精神力的恢复程度,几声咳嗽,精神力就无法再保持平稳,水罐哗啦砸在地上,碎成了几片。 别尔一惊,看看来之不易的水罐,又看看鲁能,最终还是鲁能更加重要,让他担忧地看着他。 他已经不会再问为什么咳嗽这样的问题了,甚至无师自通学会了安慰人,一边帮鲁能顺气,一边连声说:“喝点儿水,喝点儿水就好了,我会去找干净的水。” “你不要去,还是我去吧。” 这里的环境比以前好上很多,但保温什么的还是不足,一场雨过后,床铺就是潮湿的了,再待下去,也只会让人生病,然而凭借别尔一个人的力量,能够有吃的东西就是很厉害的了,再多的要求,他也做不到。 鲁能就不一样了,自问还算是个成年人的他,总能够想到更多的办法,比如说冒充一个魔法学徒。 精神力到底算不算魔法,他不敢肯定,也不敢贸然去魔法公会赌一赌那些人的眼力,万一把他当做什么值得研究的物件,谁知道那些人会怎样对待他。 魔法师之中可不全是友善的,别忘了还有一种魔法叫做亡灵魔法。 那些善于研究灵魂的家伙可能真的会看出什么不妥当来。 床单被撕扯成几片,经过简单的缝纫之后成为了一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潮湿袍子,鲁能强迫别尔换上这件不合身不保暖的袍子,又让他用剩余的布条擦干了头发上那些过于明显的污迹,连同一张小脸也被擦干净了。 别尔长得不难看,但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的脸色微微泛青,瘦弱的身子骨撑着那件肥大的袍子,像是唱戏的一样,分外可笑。 然而,这已经足够了,至少这件袍子能够挡住他那双一看就是捡来的鞋子,不仔细看,似乎也像是个小厮的模样了。 鲁能自己就简单多了,上次洗澡的时候,趁着雨水不要钱,他花了很长时间把自己那套衣服都洗干净了,而幸运的是,他之前的家庭条件或许真的比别尔要好一些,那套衣服还算看得过眼。 至于脚上的鞋子,谁能要求那些跟老师走丢的魔法学徒多么精心于脚下呢?也不是所有的魔法师都会风系魔法,又或者都能够随便坐传送阵的,何况他一个魔法学徒呢? 把自己编纂出来的身份跟别尔说了几遍,剧情中,原主的武力值并不足以支撑抢劫那么高难度的活儿,他靠的就是自身的机灵,总能够编出一些让人相信的谎话,换取生存的资本。 鲁能自己经历得多,以前也写过,想要编一个故事也不难,但为了更符合这个世界的情况,他没有贸贸然胡说一些不知道有没有基础的东西,而是借鉴了剧情中原主说过的谎话,进行了适当的改编,寻找可能上当的买家。 而货品,则是从地上捡起来的一块儿还算光滑的椭圆石头——一颗魔法师正研究着的能让人放松精神的魔法石,听起来就很不错是吗? 至于到底是魔法石让人放松,还是精神力催眠使人放松,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那些在催眠中被人拿走的钱财,则是购买了那个被买家紧握在手的魔法石啊! 等到清醒的买家想要寻找那两个可恶的小骗子时,鲁能已经带着别尔加入了一个出城的商队,离开了普尔顿。 生活的环境并没有教会别尔诚实是一种美德,得到大笔钱财终于吃了一顿饱饭还有了新衣服穿的别尔满心兴奋,只有在担忧鲁能的病情时才会收起脸上的笑容。 “为什么不买药剂呢?” 普尔顿城中的药剂?贵死了!鲁能这样想着,开口说:“别担心,你忘了,我是魔法学徒,这点儿病其实早就好了,只是我想咳嗽而已,你看,我一点儿都不热。” 别尔的手在鲁能额头上贴了贴,真的是不热,他放心了许多,又一门心思想要知道这是要去哪里。 自诩为哥哥的他总是担心很多,吃穿住用,他都要操心到才行。 鲁能也不嫌烦,耐心给他说了目的地的名字——凯克特斯,那是著名的教廷城市,整个城市拱卫着光明神教的总部兰特斯,光明教皇就住在圣山之上,高耸的圣山最顶端的教廷据说可以照耀整个大陆。 那里的信徒最多,那里也是他们比较容易生存的地方,足够稳定安逸,又有足够的好心人容忍他们的存在。 只要也假装成信徒,自然能够活得很好,因为那里的教廷人员会定时发放圣水和食物,对他们这些毫无根底的人来说,真是美好如天堂啊! “听起来就很好啊!”哪怕现在食物不缺,整整一包食物就在他的怀中,但别尔还是改不了对食物的渴望,这是只有饿过的人才能够深切体会的滋味。 鲁能笑了笑,他也饿过,自然知道那滋味不好受,但到底还不曾到极限,所以没有这么深的执着,自然也不曾想过他这一番美化之后的“画饼”到底让别尔滋生了怎样的念头,只能说,因果早生人不觉。 第117章 商队是由好几家混在一起组成的,整个商队最大的战力就是一支魔法师剑士齐全的e级佣兵团,这样级别的佣兵团听起来是有点儿低档,完全没有什么s级,级听起来厉害,但他们的基本配备还是很齐全的,至少在普通人眼中,都是极厉害的了。 作为商队中的一员,鲁能和别尔在加入之前也分摊了一部分要交给佣兵团的报酬,哪怕是小孩子,这方面也未曾获得减免,甚至还提前支付给对方了,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支付到佣兵工会的账户上。 这个世界也有着类似银行钱庄职能的地方,类似银行卡一样的魔晶卡也是贵族们的首选,但“跨行转账”这样的业务并不能够无缝链接,魔法可以做到很多事情,比如说支持两地内部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但是个人显然不能随身带着取款机,所以并没有通过佣兵工会雇佣人手等待组团商队出行的鲁能和别尔两人,只能接受这种半路上车补票的付款方式。 没有了第三方的制约和监控,这样的方式显然有很多的不可控性,若是被中途赶下车,也要不回来车票钱。 好在他们两个孩子,没什么富贵招人眼馋,也没有不懂事到给人添乱,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完全不用担心其他。这也给了鲁能进一步熟悉这个世界,把记忆和剧情跟现实结合起来的好时候。 佣兵团中的魔法师并不像其他高贵的魔法师一样神秘莫测高高在上,虽然总是冷冷的不爱搭理人,甚至有些时候显得阴嗖嗖的,但他还是很靠谱的,一手火系魔法很溜,并且不介意用火球术点火烤肉,是个很接地气的魔法师。 剑士相较来说就更亲民了,每天都能看到他笑呵呵地跟队员打闹,跟那些商队中的人也能说上几句话,一起喝一瓶酒,连那个冷漠寡言的魔法师也经常被他招惹几句,一下子带活了整个队伍的气氛。 除了这两位主力,佣兵团的其他人都还没有像样的等级,拿着刀剑的占了大多数,估计都是要修炼斗气的,比起魔法那种更加依赖血脉的东西,斗气这种东西,大部分人都有天赋能够修炼。 然而在这个队伍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的反而占了大多数,除了佣兵团的这些人,商队中的人基本都不会这些,除了一个大商人自己的护卫之外,其他人都是普通人。 泯然于众,鲁能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种感觉,以前并不在意的特殊这时候区分开了两种人 “听说你是精神魔法学徒?” 休息的时候,两个小孩儿还是得到了一些照顾,分到了比较中心的位置,那位一向不爱搭理人的魔法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跟鲁能说了一句。 鲁能愣了一下,没有及时反应上来,倒是他身边的别尔反应极快,接口道:“是啊,鲁能的精神力魔法很厉害的!” 他完全不心虚地夸耀,挺着胸膛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见他这样,鲁能到了嘴边儿的谦虚话完全说不出口,笑了笑,摸了摸头发,一副很生涩的模样,他不知道这位魔法师的意图,自然不敢胡乱应声。 魔法师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天途径一个小山村,商队在外围就停下了脚步,佣兵团的盗贼,一个灵活的小个子上前去查探过了,回来的脸色很不好看,“该死的维纳人!” “怎么了?又是他们?” “弗鲁斯战役还没有把他们打怕吗?竟然还敢来!” 商队里有些低声私语,鲁能听了个一知半解,低声问了身边人才知道了一些。 弗鲁斯战役是王国和维纳人之间展开的战争,这场战争是王国胜了,但胜利的结果,看看他们这些只能在城中像个小耗子一样活着的孤儿就知道了,那并不是一场值得夸耀的胜利,虽然绅士们极尽美化之能,把率领士兵打了胜仗的马尔斯将军夸得跟花儿一样,但事实上,他们所做到的仅仅是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把维纳人赶出了自己的领土而已。 被避而不谈的问题是,维纳人并未在这次战役中损失多少,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却又不说的事情。 被鲁能询问的人是个大嘴巴,在鲁能精神力的作用下,他轻易地就吐露了更多的真相。 维纳人实际上是皮毛饮血的野人,或许这么说也不对,对方也有着自己的文明和语言,还有着自己的大巫——相当于魔法师的存在,和武士,他们的武士善于驭马,每个人都是骑马的好手,天生的骑兵。 这样的队伍一旦发起进攻,或许大城市依靠着城墙还能够抵挡一二,但周围的这些村庄,却是无一能够幸免。 前面就是这样的一个村庄,在维纳人的铁蹄之下成了遍地尸骸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是商队不愿意涉足的,佣兵团也不愿意去,据说维纳大巫有一种诅咒,还善于使用一些毒虫,他们经过的地方,并不会比黑暗森林更加安全。 果断就决定绕路的商队一行人还没来得及调整车辆的方向,就感受到地面的震动,一队骑兵正在包围过来,站在车子顶上,能够看到维纳人的身影,他们那独特的牛角一样的头盔,实在是让人记忆深刻。 “该死,那群野蛮人,怎么不赶紧去死!” 不吝啬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这些该死的破坏者,商队中有一种悲哀的情绪弥漫,若是碰到劫道的,哪怕是最凶神恶煞的那种,付出足够多的钱财也能够活命,至少有活命的机会,或者是体面而干脆死亡的机会,但这些维纳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保存着野兽的习惯,对猎物都是玩弄够了才真正杀死,很多人都是被他们折磨死的。 那些残忍的人桩,还有五马分尸一样的血腥现场,足够每一个见过听过的人深深地记住这群魔鬼一样的维纳人。 商队里并不是人人都有马,还有车子,谁也不可能比那些已经近在眼前的维纳人跑得更快,佣兵团的队长,那位剑士,没有了笑脸,一脸严肃地把所有人的任务都分派下去,大家拿出武器挡在了前面。 商队的领头的,那位大商人,也是跑过很多地方见过世面的,最开始的害怕过后,马上让他的护卫出马维持秩序,那位护卫抽出剑来,淡淡的斗气弥漫在剑上,竟然也是个初级剑士。 见到己方的阵容并不是太弱,周围的人也很快定下心来,对那些维纳人没有人会求和,不是说多么同仇敌忾,而是对方根本不会理会求和,也就唯有死战到底一条活路了。 鲁能和别尔还在队伍的中心区域,这些大人们虽然收钱的时候毫不手软,但到了真正对敌的时候,还是很有风度地把他们保护在了中间,那些拉货的车子挡在了最前面,这是能够阻拦马匹的好方法,然后是准备见缝插针的大人们,最中间的则是魔法师等人。 魔法师作为远攻成员,自然没有人要求他近战,他自己也很自觉地站到了安全的地方开始施法,嘴唇喃喃地念动咒语,那些语言的停顿和音阶都有着不一样地方,而被吸引来的火系魔法元素,让周围的温度都上升了几分。 鲁能的精神力敏锐察觉到这一变动,就连魔法师那近乎呢喃的念咒语声音都犹如在他耳边一样,他试着用同样的方法念,很遗憾,哪怕是换成了他的灵魂,依旧不具备任何魔法天赋,所以空气中连波动都没有。 火球术是比较常见的火系魔法,之前魔法师还图方便用小火球术引火,那小小的火苗还没有指甲盖大小,落到枯枝上,瞬间就会成为熊熊大火。 而现在,他用的这个火球术明显威力要大很多,骤然出现在维纳人中的火球好像一个坠落的太阳,让不少维纳人惨叫着跌下马去,他们的兽皮衣裳被火点燃,烧得火人一般。 然而,还有更多维纳人骑着马冲杀过来,因为同伴的惨叫,他们脸上的神情更显凶恶,剑士举着剑挥舞上去,加持了斗气的剑坚固程度和速度,还有破坏度都与之前不同,一道道剑光好像闪电一样,所过处寸寸割裂。 鲁能站在车上,他看着前面的战场,认真地看着,或许没有天赋注定他无法学习和使用这样的力量,但这不妨碍他观察,并且尝试用精神力模拟类似的攻击效果。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一种本能,好像那些看完武侠剧就拿着木棍当剑胡乱比划的小孩子一样,力量的魅力就在于此。 “鲁能,别怕,我们偷偷跑,没事的。”别尔拉住他的手,湿漉漉的感觉从手背传来,鲁能抬眼看他,这个真正的小孩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他害怕极了,满脸都写着惊恐,却还是鼓足了勇气拉着他,安慰他,跟他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鲁能甚至能够感觉得到别尔在颤抖,他却还是站在鲁能身边,拉着他,说:“我们一定会到凯克特斯的,到了那里就没事了,一定会没事的。” 这句鲁能曾经说来安慰他的话,这时候说来,竟让他的眼中慢慢有了些光彩来,随着一遍遍重复,他的声音也不再发飘,坚定了许多。 “嗯,我们会没事的。”鲁能这样说着,心里却没什么把握,转头继续看向战斗胶着的地方,是好是歹,只看哪方能够存活了。 第118章 冲过来的骑兵带来一股恶风,那风中的血腥气扑面而来,狰狞的脸上有着花花绿绿的刺青,几乎挡住了真正的五官,让人一时间无法识别他的模样,只记得那象征着剧毒和危险的颜色。 挥舞过来的剑风就在眼前,好像是冲着那骑兵去的,又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被剑锋笼罩着的他们像是被无形的压力死死摁在原地,不允许他们移动分毫,然而他还是动了,松开了别尔的手,推开了他,让他躲开骑兵的狼牙棒,而他自己 “又做噩梦了?” 月光静静地洒进屋中,窗棂的影子落在白色的被子上,拉得长长的斜线交织,一个身影占据了一半,是个人的影子。 “嗯。”急促的呼吸迅速平复下来,已经三年了,每次梦到,鲁能还是觉得那一刻间不容发,他被身边的魔法师带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看一眼别尔到底有没有躲过那一击。 见到战事不利,魔法师当机立断地逃跑,而有幸被他带着逃亡的鲁能那时候还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在逃跑的时候带上一个累赘,甚至一度被魔法师所谓的“贵族血脉不可轻易牺牲”糊弄住,后来被转手送到这里“认祖归宗”才知道,原来他算是奇货可居。 那些普通人大概分不清魔法的种类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差别,火系又或者水系,有用就行,至于什么空间系之类的稀少魔法种类,更是听到了就不明觉厉,完全不会去细细分辨到底是不是有这样的种类。 所以,精神类魔法的确是有,但稀少到了一旦提到,就必然知道这样的血脉是出自哪一家,那个最需要子嗣继承祖上光辉的那一家。 于是,鲁能一开始就被认出是冒充的了,若不是他的精神力真的很像是精神魔法,恐怕魔法师根本不会带上他,还千里迢迢送来这里,只为了得到克兰斯家族许诺的魔法书。 一个魔法师想要进阶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那位火系魔法师,他是野路子出身,普通人偶然捡到一本魔法书,尝试着练了发现自己竟然练出来了,整个人生因此彻底改变。 但这种改变到底不够,那本魔法书并不珍贵,上面记载的魔法并不足够帮助他进阶,如果想要提升等级,他需要更高等级的魔法书,只有那上面的魔法咒语才会对他的进阶有所帮助。 然而魔法书是一种稀缺资源,就如同稀缺的魔法师一样,并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得到的,他在魔法公会混了那么久,又努力地做佣兵积攒积分和钱财,还是不够换到一本中级魔法书。 幸好,他知道克兰斯家族寻找血脉的消息,幸好他碰到一个会精神魔法的孩子。 得偿所愿的魔法师走得很快,而被留下的鲁能则冠上了克兰斯的姓氏,关在了这座庄园之中学习魔法,伴随他的只有这位老师兼祖父——克兰斯伯爵。 “鲁能,你的魔法进度让我很不满,直到现在你还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力,让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干扰你的睡眠,影响你的冥想,这很不好,从今天开始,你要用冥想替代睡眠,尽快克服这种干扰,把高级魔法掌握纯熟。” 克兰斯伯爵辈分不小,但看上去还很年轻,或许魔法有延缓衰老的作用,这位伯爵看上去就跟中年人一样,甚至比中年人还多了些精气神。 他站在窗前,陡然拔高的影子从被子上延伸到墙上,半个屋子好像都阴暗下来了,“从现在开始,起来,坐好。” 一个吩咐一个动作,鲁能表面上完全没有什么抗拒的意思,按照他的要求坐好,摆出了个标准的冥想姿势,很像是道家静坐那种姿势,唯一不同的是不用摆什么手势,两手自然交握放在中间就好。 “好了,闭上眼,开始冥想。” 克兰斯伯爵的声音中似乎多了些满意,但似乎又没有,如果此时去看他的脸色,定然还是那样苍白而冷凝的样子,他似乎是个面瘫,并不会做出什么特别的表情。 鲁能一切听吩咐地闭上了眼,想到的却是自己刚来这个庄园时候的样子。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已经是在庄园里了,火系魔法师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曾对他说出什么真相,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对一个孩子解释任何事,他以借宿的借口带着鲁能住了进来,然后就消失无踪。 克兰斯伯爵从房主变成了祖父,他在魔法师走后告诉了鲁能一些事情,他以为鲁能知道,所以他就直接用祖父的口吻跟鲁能说了以后的种种安排,其间还让鲁能展现了他的精神魔法,或许是鲁能的精神力模拟出来的那种魔法波动都还比较令人满意,又或者是鲁能足够听话的态度让他舒心,他直接认下了鲁能,甚至没有经过血脉魔法的验证。 这一点,鲁能曾经想过要提醒,但因为克兰斯伯爵独断专行的态度,他迟疑了一下,等到明白了精神魔法的稀缺程度之后,他默默咽下了提醒的想法,不然,他似乎没办法解释一个没有克兰斯家族血脉的人是怎么会精神魔法的。 魔法来源于血脉。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这种说法,但这种说法的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所以克兰斯伯爵直接通过魔法来认人,也是因为精神魔法的独一份儿,不然,像那种满大街都有的火系水系,不来个血脉魔法,还真的无法分清谁是谁家的。 克兰斯家族的积累真的很多,丰富的魔法藏书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鲁能基础知识的不足。剧情中原主那样的普通人,完全跟魔法没有交集,对魔法上的事情,除了那些酷炫的视觉效果,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白纸一样的鲁能若想要更好地冒充这个身份,只有努力吸收知识,化为己用。 事实上,他这一点做得还不错,精神力模拟精神魔法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唯一不同的就是魔法师都需要通过咒语来积攒释放魔法,而他则可以做到瞬发,毕竟,精神力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如指臂使,若不是还要模拟攻击频率等等,恐怕攻击的速度还能更快一些。 思维到处,攻击到处。 三年时间,从初级到中级,从中级到高级,鲁能一直都在庄园中学习,克兰斯伯爵是他的老师,严厉地指导着他的作为,却没有允许他踏出庄园一步,甚至没有允许他去魔法公会考级。 这个古板的老者认为魔法公会这种后出现的产物,没有资格对流传至今的贵族血脉做出评价。 这倒是方便了鲁能的弄虚作假,毕竟魔法公会那里面也是能人倍出,克兰斯伯爵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他人未必会不曾留意到。 房间中一直有另一个人的呼吸,直到天明。 鲁能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克兰斯伯爵就坐在窗前,他看向窗子外面,庄园的所在是一座山的山脚,窗子正对着的地方就是上山的路,山上深林茂密,不知道有什么野兽,偶尔夜晚会听到狼嚎一样的声音。 “祖父,该吃早饭了。”鲁能放松身体,冥想按理来说并不累人,但他的精神力并不是通过冥想得来的,摆出那样的姿势一整夜,就不会那么舒服了,但他习惯了掩饰,并不曾让人发现肢体的麻木。 站起来走动了两下,也就恢复如常了。 “好。”克兰斯伯爵应了一声,起身走在前头,鲁能跟在他身后下了楼,楼下厨娘已经准备好了简单的早餐,有佣人端上桌面,布置整洁的桌面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瓶,瓶中插着盛放的鲜花,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反射着阳光的七彩光华。 墙壁上的人物画像也笼罩上了一层柔光,默默地注视着餐桌上的祖孙两人,看他们安静吃饭。 “佣兵团传来了消息,你要找的那个人并没有死,三年前,狮鹫佣兵团恰好经过那里,救下了一些人,其中就有一个孩子,应该是你要找的那个,后来他被送去了凯克特斯。” 即便过去了三年,鲁能还是能够记得当年商队中所有人的面孔,仔细回想一遍,除了他们,再不会有人被称作孩子,何况,凯克特斯,这是当初要去的地方啊! 他其实也曾想过去那里找他,但那时候克兰斯伯爵坚决不允许,甚至还为此把他锁在了藏书室里,实力不如人,也只能听从安排,鲁能只能老老实实读书,直到魔法晋升中级才得以重见天日。 对于家族的传承,克兰斯伯爵有一种病态的执着,只要他不好好学习都会招致严厉的惩罚,不是打骂那种,最常见的就是关小黑屋,把他一个人锁在地下藏书室中,逼得他只能安静读书,不知日夜地苦读。 哪怕忍得住寂寞,奈得了孤独,但守着一盏魔法灯度日,却实在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鲁能很快就妥协了,总是自己更重要些。 “祖父,我现在可以去凯克特斯了吗?” 已经有了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鲁能再次开口,自信了许多,他相信这一次克兰斯伯爵会允许他去的,不然也不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了。 “去吧,好好照顾自己。” 第119章 克兰斯作为老牌的贵族,即便现在子嗣稀少,但某些底蕴却是那些新兴的贵族无法比拟的,且不说血脉上的优越性,就是家中的传送阵也很少有人能够供得起。 魔法世界的传送阵是需要能量才能够运作的,最基本的能量单位就是魔晶——魔兽凝结出的一种晶石,多存在魔兽的脑内,或者其他重点部位,具体与魔兽的品种有关。 第一次见到魔晶的时候,鲁能根本没想到这种东西是从魔兽体内挖出来的,好像从没见过采集珍珠的人不会相信那样的珍珠是大蚌中产出的,不知道其形成过程的人也不会相信那颗珍珠最开始是一粒石子,甚至是更小的沙。 魔晶的外形是不规则的,普遍以六角形居多,颜色也各有不同,跟其所属魔兽的魔法种类有关,常见的就是红色——火系,蓝色——水系等等,精神系的魔法师不常见,但精神系的魔兽,虽然也不常见,也是有些的,以克兰斯家族悠久的历史,自然也保存了精神系魔晶,是无色透明的那种。 站在魔法阵上,把一个三阶火系魔晶放置在阵眼位置上,传送阵启动,鲁能只感觉周身似乎有些格外活跃的火系元素,然后下一刻,自己的身体好像也成为了火系元素的一部分,或者说被这种火系元素夹裹着,伪装着,成了元素的一份子,随着它们迅速移动。 这种移动的速度有多快呢?即便是他努力用精神力捕捉,但是还是无法模拟它的行动轨迹,再次睁眼,竟然已经是凯克特斯城内了。 这是一处比较普通的民宅,从内部看完全看不到不同,听到声音过来的守门人年纪不轻,明显是见过一些市面的,马上明白这是家中过来人了,行了礼,弄明白鲁能的身份之后,请示过后就去准备他暂居所需。 鲁能看他那不慌不忙大的样子就知道了,这是克兰斯家族的人,也只有这样传承悠久的家族才能够把贵族的那一套弄得方方面面,连下人都有着贵族的礼仪,看起来就不一样。 早就计划来凯克特斯,却是时隔多年才第一次踏上这里的土地,鲁能有一种新奇感。 对这个魔法世界,他本就有着很多好奇,但当年的事情让他早早被软禁了起来,以至于这样的好奇多年来都是在各种魔法书籍中得到满足,现在,能够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担忧衣食住行,自自在在地去看一看这个魔法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自然不会放过。 跟下人说了一声,鲁能便起身出了门,如同一个普通的游客一样,在城中游览起来。 凯克特斯最大的特色就是信教,城中的人,哪怕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衣着整齐,笑容满面,遇到外地来的游客询问事情,会热情地给与指点,遇见一时困窘的人,也不会吝啬食物和水,会用慈爱的眼神看着你,然后说:“愿光明神保佑你。” 城是建立在山脚下的,从这里可以看见那座高高的圣山,若是有眼神儿好的,或许还能看到那兰特斯上的光辉,光明神教的总部所在,那座据说是神力凝成的“光辉与希望之圣堂”。 蜿蜒的台阶是白色的石头修葺而成,道路两旁是一个又一个白色的具有某些现状花纹的石雕,每一个石雕的上面都有着小小的机关,可以在瞬间被一个火球术点亮一整串,阶梯亮起的灯火于夜色到临之前,如同美丽的星火落入人间,引人向往那星光汇聚之所在。 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抱着朝圣一样的心情,在那石阶下叩拜祈求,那时候,会有身着白色衣裳,纯洁宛如天使的牧师和圣子圣女们,沿着长长的白色石阶下来,为他们播洒圣水,宛如布道。 石阶之上,云端之边,好像有优美而纯净的歌声传来,手风琴又或者是钢琴的乐声和着那飘渺如从天上来的歌声,伴随着金色的阳光播撒在那些人的身上,一切都美得像画。 鲁能到来的时间刚好是上午,他行走在街道上,走过那些做买卖的小商贩,走过那些来往车马的富贵人家,不知不觉,就随着一些人来到了石阶之前,看到了那最美的一幕。 分列在世界两旁的骑士都有着银光锃亮的铠甲,头盔没有扣起,露出的脸庞无一不是英俊的,腰侧悬挂着长剑,面对那些人群,他们是静默的,宛如石阶旁边一个个白色的石雕立柱,但阳光下,他们的脸上又似乎也有笑容,柔和如同那乐声的笑容。 “真好啊,每次来到这里,都觉得得到了一次净化。” 远路而来的旅人见到这一幕立时精神起来,宛如洗去了一身疲惫,快步走到前面,恭敬地跪下,叩首之后才讨要圣水。 播洒圣水的牧师并不因他目的如此明确而怪罪,反而微微笑起来,手在圣子捧着的金碗中沾了沾,把那些圣水洒在他的身上,洒在他的脸上,让他露出一脸幸福沉醉的表情。 圣水是什么水呢? 水元素似乎是比其他地方活跃一些,但,精神力刺入金碗之中,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旋涡式的力量,鲁能惊奇地发现,他的精神力竟然被消磨了一些。 快速收回刺入金碗中的精神力,他的面色有些惊疑,看着那个金碗,是水的问题,还是这碗有什么不一样。 牧师是很普通的牧师,白色的衣裳,披着一种麻色的长衫一样的无袖织物,花白的头发让他的面容也显得慈祥可亲,然而他望过来,一双眼中却似有了电光,让鲁能忍不住微微后退了半步。 他身边的人都在向前,而他后退,哪怕并不明显,但在别人看过来的时候,还是第一眼就注意到了。 “少年人,你是从哪里来的?” 牧师再次笑起来,目光注视着他,冲着他招手,像是要他到身边多说两句的意思。 其他人抬起头来,无不用鼓励的眼神看他,好像在说“孩子,别怕,牧师是喜欢你”“快上去啊,多好的机会,跟牧师多说几句”“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呐,光明神保佑。” 魔法师跟牧师并不是很对路,或者说魔法公会和教廷并不是一路人,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即便克兰斯伯爵从来没有为他普及过这方面的知识,但是从他言语中的不屑和轻蔑就能够品味出一二来。 魔法来源于血脉,魔法师能够有怎样的成就,取决于他的血脉如何,取决于他自己是否努力,不需要信仰,他们不要信仰任何人就能够获得力量,这是特殊的一类人群。 教廷中自然也有这样的人,光系魔法几乎都是出自于教廷,然而那些人却从不以自己是魔法师为荣,反倒以教廷的利益为上,他们多数都是教廷从小培养起来的,对教廷的忠诚胜于一切。 没有家族,没有国家,甚至不会有妻子孩儿,他们的未来,就是为了他们所敬爱的光明神而奋斗终生,用虔诚的信仰来劝道别人向善,信封光明神,服从神的教谕。 这些人所形成的力量,是教廷的力量,不属于国家和家族,更加不属于魔法公会,而这,显然是魔法公会所不满的一点。 事实上,哪一任的国王都不希望自己的头上还有这样的一座大山,但是很显然,割裂的土地,分散的权力,无论是哪一任国王都只能任由教皇代表神在人间的意志,甚至他们自己的更迭,如果是弱一些的国家,甚至还要寻求教廷的支持,在加冕仪式上为教廷留下一个高高在上的座位。 想要分割巨大利益的贵族们,面对这个虎口夺食的教廷,会有怎样的看法呢? 相对的,教廷对这些导致王国衰败的“腐朽的贵族们”也没什么好印象,贵族骄奢淫逸的生活最为令他们诟病,也不得不说,贵族之中也有一些害群之马,大大影响了贵族的声誉,让以平民为信徒的教廷获得了更多的生存土壤。 这样的两股势力,彼此之间的和平都是表面现象,凯克特斯这样的教廷之城,正常来说基本上不会有魔法师主动来访。 面对牧师的目光,鲁能想到了“神目如电”这个词,他想,他魔法师的身份一定是被看穿了,所以状若无事地走上前去,被牧师洒了一脸的圣水,不好用手抹去,他忍着水珠划过脸颊的微痒,轻声问:“有什么事情吗?” “欢迎你来到凯克特斯,外乡人,愿光明神保佑你。”牧师笑着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没有什么恶意的感觉。 鲁能冲他笑了笑,说:“感谢伟大的光明神。” “凯克特斯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你会喜欢这里的。”牧师笑容亲切,又跟鲁能说了两句,就放他自行离去了。 鲁能走出好远,精神力都没有离开那个地方,他总觉得那个牧师不会平白无故跟他说话,但又实在摸不到什么头绪,疑心了好久,再没有情绪逛街,确定后面没有跟踪的人,他就直接回去了。 第120章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个孩子,我总有一种亲切感,好像他天生就是属于教廷的,然而我却不能察觉出原因,他并不具备圣光属性” 牧师站在石阶之上,金碗被他交给了圣子,这些教廷培养出来的孩子自有一股圣洁态度,播洒起圣水来也极为熟练,很快胜任了牧师的工作,底下的那些人,跪着承接圣水,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示不满,反而满面欣然。 “别尔,你帮我记着,下次见到他记得提醒我——唉,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牧师感慨着拍了下额头,一副自嘲的口吻。 立柱一样的骑士点头应了,一句好听的话都没说,完全没有帮人解嘲的意思,但他那洗耳恭听的样子,还是让人很舒服的。 头盔压下了他的棕发,棱角分明的脸有些冷酷的感觉,但当你看到他的眼,便会把那种“冷”意冰消,那是一双干净的眼,用充满信赖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你会觉得你让他做什么,他都会不打折扣地办到。 牧师很满意他的这种态度,跟在身边的人,不需要多么聪明,巧舌如簧,只要他知道做事情,懂得听吩咐就可以了。 那些骑士的荣誉,不是让他们自作主张,而是让他们懂得忠诚,懂得听命,知道唯有教廷才是他们真正能够依靠的。 事实上,这也是当然的,这些非正常途径提拔的骑士,本身就不属于会被国王册封的范畴,没有封地,没有国王承认的名誉,他们自诩的骑士身份若是再不能得到教廷的认可,还有哪里会允许他们的存在? ——窃居骑士之名的“骑士”。 除了圣子圣女,教廷培养了很多这样的骑士,孤儿出身,无父无母,从小就被教廷收入门中,之后,哪怕是再没有天赋的人,只要懂得听话,教廷就会用特殊的手法激发他们的“斗气”,让他们成为有用的骑士。 这样大的恩德,他们实在应该用忠诚来回报的。 已经回到家中的鲁能并不知道已经和别尔失之交臂,他还在想着第二日还是让这里的下人出去打听消息好了。时隔多年,别尔的样貌也许已经有了变化,他来到凯克特斯,自然是不会发愁吃喝了,医疗方面,教廷的那些牧师也是很靠谱的,所以,只要他不走,那在这里就会好好活着。 但他现在是什么身份,那就是谁都说不准的事情了。 克兰斯伯爵或许知道,但他没有说,就不要指望能够从他的口中问出来,如果要鲁能自己打听,也不是不行,但他没有相关的渠道门路,只怕要很久才能有消息,那还是最好的情况。 最坏的情况,就是他什么都打听不到,与其那时候再找专业人士打听消息,倒不如一开始就这样做,作为克兰斯家族的继承人,他现在并不缺钱。 然而,消息并不是那么好打听的。 凯克特斯是教廷之城,这样的称呼一开始并没有让鲁能觉得有什么不适,他并不是正统的魔法师,事实上,他用精神力模拟出来的那些攻击又或者防御的法术在他看来并不算是魔法,所以他也完全没有身处敌人阵营的自觉,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但连续几天都没有消息,他有些信不过地详细询问下人之后才知道“教廷之城”意味着什么。 这里自然不会有魔法公会,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跟教廷一向不对付的魔法公会在这里立不住脚,教廷也不会允许敌人把手伸入自家后院之中。 这里自然不会有佣兵工会,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教廷的人喜欢仁善和平,自然不会欢迎打打杀杀的佣兵们,同样,那些佣兵在这里也找不到生存的土壤,所有的孤儿只要进入了这座城市,就不愁吃穿,运气好的能够被教廷收入门中,运气不好的也可以混个温饱,还有善心的市民愿意提供一些学习本事的途径,等这些孩子长大,自然会在这里谋生,并且因为享受过的这些好处成为虔诚的教徒。 连比较中正平和的药剂师公会,在这里也根本无法生存,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这里的牧师是其他城市的五倍还多,这样多的牧师每天还都要做善事,小到如同那日所见,站在台阶上播洒圣水,大到免费义诊,对城中的居民,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给与一定的诊治,免费赠送药品和圣水。 那圣水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传说有着疾病全消的功效,这也是很多人不远千里来到这座城市中求取圣水的原因。 然而,除了这座城市原来的居民,其他的人,想要获得圣水,最普通的途径就是跪在那石阶之前,等着牧师的播洒。 因为圣水并不是药剂,不能够用金钱来购买而衡量,那是神怜悯人间,所赐下的圣水,怎能与金钱等值呢? 居住在城中的人早就习惯了万事依靠教廷,似乎真的是圣山之上的兰特斯播洒圣光的缘故,城中的居民都很少生病,万一真的有什么病痛,牧师也都能够解决了,手握着圣水这样的利器,即便是什么都不懂,也能够救回一条人命。 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美好,这里好像是天堂一样,人们居住在一座城中,彼此之间哪怕不认识,也会在相逢而过的时候微笑致意,那满满的善意几乎要溢出来,不会有人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每个人都是那么和气。 长久下来,这座城市中的人脾气仿佛也都特别好,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外来的伤,没有内里的病,他们对于药剂的需求几乎为零。 不要说药剂师公会,就是药剂师,在这里恐怕也要另谋职业。 与之相类的其他公会,盗贼公会又或者刺客公会什么的,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完全被排挤在这座城市之外。 这样一来,想要找人,除非想要借用教廷的力量,否则,找什么人都要靠着最原始的方法,一点点问消息,这种找人的方式就好像是大海捞针,又哪里是那么容易了? 这些日子下来,这些下人跑断了腿,问哑了嗓子,也没有什么结果,正常的人,谁会记得几年前是不是有出现过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呢? 凯克特斯久负盛名,几乎每年都有大量的孤儿或自愿或无奈来到这里,然后就此定居,成为城中的一份子。 想要在这样庞大的基数中寻找一个男孩子的消息,真是有些太费力了。 知道了寻人的难度,要放弃吗? 别尔对鲁能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知道他没有死似乎就足够了,至于他过得怎样,看这个城市的样子,或许不会有什么欺负又或者侮辱的事件发生,也可以让人放心了,至于其他的 鲁能想,他本来也管不了那么多的。 若不是当年别尔的维护,他恐怕根本不会惦记这个连剧情都没提起的人物。 “好了,我知道了,这事不怪你们。” 摆摆手,让回完话的下人离开,鲁能坐在椅子上,安静地想他接下来想要走什么,如果不寻人的话,他想要做什么呢? 自然不会像原主一样坑蒙拐骗,四处害人,但是要真的做点儿什么为国为民的大师,且不说有没有必要,鲁能自己也不是那样的性子,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这几年过去,他并没有如同掌握那些高阶魔法程序一样融入这个世界,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划,或许,这时候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克兰斯伯爵毕竟不是他的亲祖父,这一点,迟早会被拆穿的,那个时候他是否能够活得更好,就要看他现在的努力是否足够了。 鲁能并不知道,天使之心听起来没用,上个世界也没有真的帮到他什么,反而吸纳了大量的信仰之力,让他想要使用还要多费一层功夫,但,有了这个东西,别人对他的信任度是不一样的。 就好像某些坏人,哪怕他坏到骨子里了,但他表面上一副和善模样,还能对你笑得很亲切,你就不会觉得他是坏人,直到真正被骗之后才会醒悟。 天使之心的副作用就如同那一层和善的伪装,让所有见到鲁能的人都会从心中升起一股子亲切来。 好像克兰斯伯爵,他急切地想要一个继承人,然后见到了鲁能,就觉得他就是这个继承人,无论哪一方面都像是有着克兰斯家族血脉的样子,然后他就自然略去了会揭露真相的血缘魔法,真心相信鲁能是自己的孙子。 再比如那个牧师,他或许无法说出见到鲁能之后的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但他就好像是见到了让他倍感亲切的人一样,只会想他是不是需要我的帮助,而不会想他是不是包藏祸心想要害人。 很多事情,只要这么一个想法不一样,最后的结果也就肯定不同了。 鲁能并不知道这些,他习惯了系统长久地不搭理他,他也不会仔细研究物品栏中的天使之心到底有什么作用,事实上他连“一定几率触发圣光之翼”的事情都给忘了,还是后来某次突然展现出来,他才想起来还有这样的一个功用。 这样稀里糊涂活到现在,不得不说系统这个挂太大了。 第121章 凯克特斯是一座古老的城市,据教廷流传的创世书上说,当初创世神造了世界以及其中的万余种生物之后,突然觉得累了,就在凯克特斯长眠,他最宠爱的儿子——神子光明神,在这里起了一座圣山,与创世神比邻而居,守护着这个世界。 按照这样的说法,凯克特斯其实是一座从有生物起就存在的城市,这种古老的感觉从那些长满青苔的砖缝中或许能够看到一二。 古老,并不意味着陈旧,在很多中,教廷似乎都是一个反面角色,各种贪婪腐败,各种污垢残存,而在这里,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是慈眉善目地如同天使一样,那些圣子圣女们,更是天使一样可人。 鲁能有幸参加了一次教廷举办的法会,穿着红色无袖长袍的主教们站在台阶上,身边围绕着牧师和圣子圣女们,再外围一圈是那些铠甲冰冷的骑士,主教们都不年轻,但看起来十分慈爱,他们会对每一个人微笑,然后分出手上的面包和红酒。 城中的居民,这些信众们,挨个从他们面前走过,路过教廷前的台阶,顿住脚步,领走自己的那份面包和红酒,感恩一句“神与我们同在!” 整个城市的秩序在这时候好像被重组了一样,不会有乱逛的人,所有人,都会自发自觉地加入队伍之中,领走了食物之后就会在教廷提供的长桌依次入座,吃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哪怕是最爱闹的小孩子,这时候都会文静许多,乖巧地学着大人的样子从圣子圣女们的手中领走食物,面包还是面包,红酒却会换成一种红色的甜味儿饮料,玻璃杯上那个漂亮的装饰性小樱桃很好地区分了它们和红酒。 鲁能见了好奇,问了跟随的下人一句,知道不是信徒也能去领取,他便排在了队伍之中,也跟着来到了主教的面前。 他不认识那些主教,但人群中,却有一位牧师认出了他:“啊,我的孩子,欢迎你来到这里,愿神赐福于你。” 鲁能的记性很好,他认得这个牧师,正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微微笑了一下,道了谢,从他的手中接过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面包是比较少见的白面包,宣软还热乎乎的,好像是刚从烤炉中取出一样,红酒则微冷,“谢谢。” 身后还有不少人,鲁能没有多聊,道了谢之后就去了长桌那边儿。 “那是谁?弗瑞德,我似乎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他是教会的新人吗?” “不,不是,他只是一个外地来的旅人。” “我的感觉一定不会有错,他是教会的人,必然是,你要多跟他聊聊。” “是的,大人,我会的。” 寥寥几句对话传来,鲁能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那位叫做弗瑞德的牧师对自己微笑示意,即便已经有不少人经过,但鲁能认为,他们说的那个人应该是自己。 吃完自己的食物之后,众人会坐在原位多聊一会儿,这个时候,无论是大贵族还是平民,似乎都可以说一些轻松的话题,彼此之间的关系格外平等。 鲁能也跟人多聊了几句,城中的居民都表示很高兴再次参加这样的法会,有些头脑精明的这时候已经能够谈成好几个生意了,平时那些见不到面儿的大商人,在这种地方都可以看到,真的是很难得的一次聚会。 最难得的地方是,哪怕他们平日里多么高高在上,但在今天,他们好像成为了一个和善心肠的普通人,能够跟任何人友好交流,而不会用令人生厌的花腔区分彼此的身份。 鲁能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些贵族他并不认识,只能够从他们的衣着服饰上判断,以他在克兰斯家族培养起来的贵族审美来看,这些所谓的“贵族”其实都不是太贵,至少不是跟克兰斯家族齐名的那种大贵族。 “亲爱的,你想太多了,那些大贵族怎么会在凯克特斯生活,在这里,他们可享受不到那种贵族的优待,更加不会有人被他们奴役,所以他们都不会到这里,这是属于我们的凯克特斯。” 邻座的是一位举止优雅的女士,她的知识面儿似乎也很丰富,这样说话的时候,用手绢沾了沾嘴角,“那些,可是真正的贵族呐。” 这一句似乎有些嘲讽的话配上她的笑容,一时有些难以分辨话中的真意。 鲁能微微皱眉,他其实不太喜欢身边人这样说话,你要说她是讽刺,明明她的声音轻柔,语调中的笑意也可以理解为此时环境轻松才笑的,或者她本身就有这样的习惯,未语先笑什么的。 但若说是单纯的赞美,但和着笑声听起来,却又觉得哪里都不对味儿,真是难以甄别。 吃了饭,也谈完了能够聊的,鲁能欠身而起,准备去别处转转,这个时候,也有不少人离开了聚会的现场,毕竟很多人还是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做的。 遥远的兰特斯上,教皇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神谕,那镌刻在白色羽毛上的神谕很简单,是让他寻回圣物的,但,圣物是什么呢? 白色的羽毛不仔细看跟真的没有什么两样,然而细看了才知道,这竟是纯白的金属,上面的纹路是一种很精美的花纹,跟羽毛同色,即便眼神儿好的看到了也不会以为这是什么文字,这种文字唯一的读取方式就是精神力。 是的,精神力。 不是精神魔法,而是精神力。 教皇再次凝神看了看羽毛上的“文字”,没有多一个没有少一个,就是那样直白的“寻回圣物”,偏偏没有一个字说明圣物到底是什么,又在哪里。 “这可真是为难啊!”教皇轻轻地叹气,他自认已经老了,不能够如以前一样体察光明神的谕令,吩咐下去,叫来了一位年轻的红衣主教。 “凯萨,这是新的神谕,你去办吧。” 羽毛被传递到红衣主教的手中,年轻的红衣主教金发碧眼,有着好似太阳神一样俊美的容颜,微微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会发光,在一众鸡皮鹤发的主教之间,他就像是一个光辉夺目的所在,让所有的目光都为之吸引。 白皙的手指把羽毛抚摸了一遍,上面的文字同时也被精神力所读取,凯萨沉吟了一下,轻轻笑了:“知道了,教皇大人,我会办好的。” 能够在这个时候降下的神谕,必然证明那个携带着圣物的人已经来到了凯克特斯,在这个最接近神的地方,才能够让神这么快感受到,否则年轻的人有着更大的野心,他不仅想要接替教皇的位置,更想要成为新一代的神。 否则,多少年以后有些生厌的目光撇过那雪白头发的老人,即便身为教皇,但他的年龄已经太大了,大到根本无法保持自身的容貌和仪态,哪怕他努力挺直腰板,还是能够看出那已经驼了的痕迹,衰老,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腐朽的气息,让人不想要亲近。 多么可怕啊,这样的衰老,只要是人就会有的衰老和死亡,若想要超脱这些,唯有成神一条路。 凯萨躬身行礼的时候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把羽毛捏在手中,离开大厅,垂下的袖子自然遮住了羽毛的存在,他想,圣物到底是什么呢? 凯克特斯就好像是教廷的后花园,里面的一举一动都在教廷的掌握之下,来来往往的人,剔除掉那些普通到不值得问津的,剔除掉那些常来常往完全没有异常的,似乎 “只有这个人,并没有经过城门入城吧。” 多少年了,即便那些底蕴深厚的大贵族能够在凯克特斯留下传送阵,但是这么多年过去,能够有能力维修并且再次使用的贵族已经少了很多,一代代王国更替,许多贵族都熬不过政权的变更,而有能力熬过去的 “你说他叫什么?” “鲁能克兰斯。” “克兰斯啊,我记得那是个十分悠久的大家族了,他们的魔法是精神魔法,就是这个,精神魔法。” 凯萨点了点头,他确信自己的记忆无误,那么,跟这个人有关系吗? 鲁能缓步走过教廷的门前,这是一条环形路,想要离开,必然要再次经过教廷门前,主教们和牧师们都离开了,那些圣子圣女们紧随着大人的脚步,也离开了,剩下几个骑士依旧站在两边儿,没有人挡住敞开的大门。 几道阶梯之上,是一个宽敞的厅堂,如同画中见过的那样,两边是长长的椅子,中间则是直通讲台的一条道路,而讲台之后,墙壁之前,则是光明神的巨幅画像。 那不知道怎样做出的画像宛如立体浮雕,自身还带着柔光,鲁能好奇地看了一眼,随时戒备的精神力也在那个地方扫了一下,似乎有什么?精神力微微一震,他又抬眼去看那个画像,画像中的人物被柔光笼罩看不清楚,但鲁能总觉得,那个人似乎是在对着自己微笑。 “遗落在人间的天使啊!” 第68章 第三天,庄父终于又露面了,带来的消息不错,老爷子同意把孙子认回来了,但因为庄母之前跟过别人,所以老爷子觉得不靠谱,还是要滴血认亲才能认,不能给别人养了儿子。 庄母听闻哭得不能自已,这是怀疑她的贞洁问题,哪里能受这份冤枉。 倒是庄延觉得正常,滴血认亲不就跟亲子鉴定一样吗?做一个大家放心,其实也没什么,何况这滴血认亲还不准。 不过这后一点他就没必要普及了,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法子确认自己是庄父的儿子。 庄父那边儿好容易才哄住庄母,没让她一头撞了墙去,这边儿擦着汗回头看儿子,竟然很是镇定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延儿可是不想去?” 见到庄父递梯子过来,庄延觉得不“忍辱负重”一下对不起这份担心,索性用很坚强的语气说:“我知道对果毅候来说,我这个孙子冒出来得太突然了,就好像是算计好了一样的,但我其实真的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这样的身份,我一直以为我是父亲的独子,从不知道竟虽然心里头不好受,但我知道这样才是对大家都好的,不然更加累及母亲名声。” “——父亲,以后,我是不是都不能管母亲叫‘母亲’了?” 庄延顺着庄父的力道靠在他身上说话,感受着他一下下轻柔抚着他头顶的温情,突然觉得自己很有些鸠占鹊巢,不知道庄父的那两位嫡子可曾享受过他这份父爱。 “礼法所限,自然是不能叫了,不过母亲总是你的生母,变不了的。”庄父这般感叹了一声。 庄延听得微微挑眉,他倒是没想到庄父这位大才子有这样清醒的认知,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 略宽松了两日,便到了果毅候给的日子,庄延被庄父带回府去,庄母没有跟着一同去,她要等滴血认亲的结果出来了才能上门,这无形中就是一层质问,惹得她又哭了一场,最后是红肿着眼送父子二人出门的。 果毅侯府并不算太大,比起庄延某一世曾住过的公主府小多了,他也没有多看,举止沉稳地跟着庄父走进大厅,今天的事情不仅是家事,更是家族事,大厅中不仅有果毅候,还有一些族老们皆在。 这般阵仗,若是十二岁的少年,见了可能就会露出怯懦之色来,而对庄延来说,除非他想要装一装,否则还真的无法感到胆怯,不就是人多点儿么,有什么啊! 见状,果毅候露出了些微满意之色,这般胆量倒像是武将人家的孩子了。——这样想着的他完全没想过他的儿子可没有几个这般胆量大的。 开场白是另一位族老说的,庄父认子这件事闹得太大,有人还编排成了说书的故事到处说,迫于这种影响力,他们也要来见证一下。 在见到庄延之前,这些老人们对此都是不喜的,能够有外室子出来,就说明这个家族的风气不好,或者说规矩不好,对谁都是挺打脸的事情。偏偏庄父大庭广众就认了,弄得他们更是被动,连悄悄做手脚的机会都没有,以后家中男子娶妻少不得要被人多思量一下了,前车之鉴在这里摆着,谁家的女儿也会多想想。 但见到这孩子了,样貌不错,气度也极好,自家的优秀子孙都未必能够在这么多族老面前不怯场,这样想着,脸上也多了些宽容,说了些和软话,让人取了准备好的一碗水和银针,送到前头来。 庄父很有自信地先用银针刺破手指,递了一滴血进去,算作示范。 庄延用另一根银针把自己的手刺破,趁着庄父那滴血没有沉底逸散之前把自己的血滴进去,他曾听过一种说法,只要是同时滴进去的血,不管是不是相同血型,都会融合。 两滴血在水中各自扩散了一些轮廓,不等血色散开,就见到那两滴血各占一方,并未融合。 这样的情景让庄延也愣了一下,剧情是不会有错的,原主的记忆更不会错,更不用说庄母那个性格的人,若是儿子不是庄父的,她肯定早都日日不安了,之前那些年也不会一直守着,说不定就会带儿子去找生父了。 所以,这碗水一定有问题! 庄延到底是知道一些常识的人,也看过很多伪科学的,里面关于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也说过很多,所以,他马上下了这个判断。 庄父就不一样了,在族老们一片哗然声中,他懵了,立在当场不知道如何反应,口中喃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若说当日的父子相认在才子圈内也可算作佳话,那么如果认了个假的,恐怕就是个笑话了。 果毅候的脸色格外严肃,比起那些嗡嗡嗡的族老们,坐在正中的他镇定多了,手中的拐杖重重地敲击了一下地面,然后看向面色惊讶的庄延,问:“你怎么说?” “这碗水有问题。”庄延言辞凿凿,不等别人反驳他,直接说,“还请果毅候同样滴血入内一试。” 怎样的说法都不如实证更有效。 果毅候沉吟了一下,看了看儿子那期待的目光,又看了看疑似孙子的秀逸少年,最终点了头,拿过银针来,刺破指尖,挤出一滴血滴进去,他直接对准了儿子的那滴血,然后没融合。 本来应该再度哗然一下的族老们此时都沉寂了,周围安静得针落可闻,他们的见识决定了他们从未听说过滴血认亲有错的,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不能庄父都不是果毅候亲生的吧。 事情轮到自己,庄父彻底傻了,几乎是本能地,寻求支持的他拉住了身边的庄延。 庄延轻轻吸了一口气,轻声说:“若有味觉灵敏的可品一下这碗水,是否有酸味儿。” 果毅候没有劳烦别人,自己亲自用手指沾了一点儿水品味,他年龄大了,味觉并不是很好,品来品去也没品出什么,只能把水交给身边的族老,那位算是这些族老中最年轻的了,他皱着眉品了品说:“是有一点儿。” 所有的人都猜到这大概是原因了,齐刷刷看向庄延,问:“这是何故?” 原来是“加盐融合,加酸不融”的套路吗?幸好自己听说过。 庄延镇定下来,说:“这其中原理如何我并不清楚,只是听人说过,若是加盐,人血鸡血都可融,若是加酸,哪怕父子之间,血亦不融。” 话说到这里就够了,真正的原理,难道这些人想要听血液划分吗?庄延没有继续说,果毅候也没有再问,令人换了一碗水过来,重新滴血认亲,这一次,他先跟庄父滴了一回,见到融了,水没有问题,这才令庄延滴血入内,结果自然也是相融。 这样的结果本来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但是有之前的波折,谁也不敢很信这滴血认亲了,所以喜色也不是那么重。 庄延改了口,重新给果毅候见礼,叫了一声“祖父”,又依着辈分给在座的族老们打了招呼,算是重列门墙了。 中午宴席的时候,还有族老询问修正族谱的事情,平白多了一个子嗣,自然是要择吉日加到族谱上的。 果毅候定了日子,也不多说别的,吃吃喝喝一顿,把族老们好生送回去,这才把庄父和庄延叫到了书房。 武将出身并不代表没有脑子,水中有酸,自然是有人不想让血融,虽不知对方怎么知道这种方法,但能够下这样的手,也就那么几个人了,其中还有被果毅候重点怀疑却不好说的庄父的正妻。 无论是从哪点儿看,她都有可能这么干,偏偏谁也没想到这上面会有问题,竟是没办法查这水是如何被人动了手脚,揪不出来人,所有的怀疑都没有证据,也就无从惩罚。 果毅候夫人早就过世,庄父的这个正妻还是她老人家亲自看好的,她又伺候过老人过世,所以若没有确凿的证据,哪怕是果毅候这个公公,也不好轻易责怪儿媳妇的。 宽慰了庄父两句,果毅候又开始褒奖庄延,有了这么一出,本来地位不如庶子的庄延也多得了果毅候的几分看重,觉得今天这一出真是险些害了孩子,再想到这孩子挺优秀,还是自家的血脉,心里头更加多了些愧疚,多了些怜爱。 再一问孩子的学业听着似乎也不错,又听这孩子不要科举,本来这一条果毅候是绝对不允许的,此时却宽容多了,说:“不去科举也行,却没有在家闲呆着的道理。你老子没本事,以后怕是养不了你,他也不管家,你以后定然要受委屈,等过两日,祖父给你找个差事干干,别的不说,总也要有个赚钱的地方,免得以后受穷吃苦。” 果毅候粗人出身,哪怕日后受了些文人熏陶,自己也尽量教着子孙学文,但他一开口,到底还是暴露了底蕴不深的事实,一番话白俗,说的却是真正的道理。 庄延感受到了祖父的这份好意,虽然觉得他未必能够给找到什么好差事,但也点头应了,经济独立才有地位,这一点总是不错的。 果毅候见他没有抵触,态度极好,觉得比不省心的庄父好多了,老一辈的,总是隔辈亲,看着这个孙子就觉得处处顺眼了,少不得又多开口吩咐了一番,把对庄延的待遇等级上调了一档,连带着庄母也成了良妾进门了。 第122章 “砰” ——巨力冲撞到盾牌上的声音,血腥气顺着风扑面而来,那涂满了各种颜色的脸不像是人的,倒像是另一种恐怖生物,维纳人,这就是维纳人啊! 挥舞着的剑上好像还有着血迹,无形的压力让他动弹不得,只能够看着,看着那剑挥落下来,紧握在一起的手不知何时早就失去了知觉,等到别尔再度恢复感官的时候,他已经被推开了,而那个被他拉着的弟弟则没了踪影。 “真是个幸运的小子,只是掉了一层皮!” 把他救起的人有着络腮胡子,他笑呵呵地把浑身是血的别尔拉起来,完全不理会这个动作会让他多么疼痛。 别尔习惯了忍受疼痛,似乎从他有记忆的时候,就没有离开过疼痛的印象,但小时候的事情太过久远,他有些记不清母亲到底是因为什么打他,也许是因为他没有带好弟弟。 哦,对了,弟弟。 “弟弟呢?鲁能,鲁能?” “你的弟弟?这里没有比你更小的孩子了,你这么小,怎么就敢一个人跑出来?” 盾牌上的狮鹫金光闪闪,深蓝色的盾牌竖立在地上,挡住了背面而来的风,那里正在焚烧尸体,那个村庄里的人的尸体,那些残缺不全的尸身无法安葬,为了免于他们成为亡灵魔法师的最爱,尸体必须要烧毁。 火焰熊熊,好像能够听到那些饱受摧残的灵魂在火堆中尖啸,然后随着那黑烟滚滚上了天,会去天国吗? 别尔仰头看了看天空,然后被人一巴掌打在头上,“别看了,你弟弟说不定没死,那个魔法师不是也不在吗?你弟弟是精神魔法学徒?那可能是被带走了吧!” 很多人都知道精神魔法代表着什么,克兰斯家族的悬赏虽然只出现过一次,但影响却是大家都知道的,那是长期有效的悬赏,因为他们家族的人是真少,已经少到让家主可以不去计较那血脉的来源,哪怕是私生子呐,只要证明有魔法天赋,都可以堂而皇之冠上“克兰斯”的名字。 然而,这一切,就没有必要跟别人说这么多了,尤其这个孩子并没有魔法又或者斗气的天赋。 “你要去哪儿呢?” “凯克特斯,我要去那里。”别尔抿着嘴,脸上没有笑容,他背上的伤还在疼,佣兵队里虽然有治疗魔法师,但魔法师不会为普通人医治,而药剂师,他根本没有钱买那些药剂。 简单的药草敷上,然后就任由伤口自己愈合,没有别的办法。 牢牢地抓着放食物的包袱,这是他目前仅有的了,但在这些人的眼中,却并不值钱。 “行啊,刚好我们也要去那里,你跟我们一起,路上给我们做事,我们就不收你路费了。” 络腮胡子不是团长,但他这样说了之后,别尔看到那个团长也点了头,同意了他的说法。 狮鹫佣兵团是个很正规的佣兵团,团里还有着漂亮的女战士,虽然漂亮,却并不娇弱,开起玩笑来,男人都说不过她。 她对别尔不错,在到达凯克特斯之后,知道别尔无处可去,她还去寻了自己认识的一位牧师。 那位叫做弗瑞德的牧师老好人一样,满口应下了她的拜托:“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这个孩子的。” 满心忐忑的别尔就此跟在了牧师的身边,他每天都会去城中寻找,打听有没有鲁能的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当他服用了牧师给的药剂,疼痛一天之后有了斗气,他就沉浸在斗气的修炼当中,再没有去找过鲁能 金发的少年面色苍白,手中空无一物,即便身处包围之中,依旧能够面带微笑。 “什么圣物?我不知道有什么圣物。” “不要狡辩了,圣物就在你身上,快交出来!” 领头的骑士是别尔的同伴,他们一起训练,一起行动,一起为了这次的神谕寻找圣物,而圣物很可能就在这个克兰斯家族的继承人身上。 克兰斯家族,一听就知道是那些鱼肉平民的大贵族,身为教廷的一员,别尔天生对这些贵族没有什么好感,何况小时候的经历告诉他,这些贵族没有一个好的,他们从来不关心平民的死活,高高在上的嘴脸惹人生厌。 而这些贵族并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这些贵族的子嗣,那些满脑子只知道高贵血统的家伙,完全没有所谓的贵族的优雅,一个个魔鬼似的欺负他们这些平民的孩子。 暴虐,残忍,冷酷那些家伙,都该死。 冷着脸的别尔看着那个金发的少年狡辩,他在心里想,谁会相信你呢,满口谎话的东西。 曾经也犯过偷窃的罪,别尔对此更为愧疚痛恨,想到眼前这个人竟然敢透教廷的圣物,他心里头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教廷多么好啊,他竟然敢偷教廷的东西! 再想到这个人被牧师留意过,还得到了牧师的善意对待,甚至,他还领取过教廷给的面包和酒水,早知道他竟然是这样的人,说什么他都不会让他拿走那些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圣物,或者,你们可以说一下那是怎样的东西,我可以帮你们找找。” “不要狡辩了,你还是老实交出来的好!” “你偷偷潜入凯克特斯,难道是来旅游的吗?不要说这些谎话,赶紧交出圣物!” 骑士们一个比一个有胆气地质问,他们知道得其实并不多,只知道这个人是克兰斯家族的,那些大贵族家的魔法师跟他们一向不对付,而邪恶的魔法师总是做一些危害世人的事情,眼前这个也不会例外。 别尔口舌不伶俐,没有跟着质问,但他心里头也是同样的想法,愤怒的情绪在眼中翻腾,一张脸却是更冷了,对这种人,没有宽恕的必要。 他率先动了手,挥舞起了长剑,其他人,他的同伴,见状也忙跟上了他的步调,作为教廷的骑士,他们接受的教育从来没有一对一的决斗,他们要做的就是跟同伴保持一个攻击方向,然后同时出击,给敌人致命的打击。 然而,他们的攻击都落空了。 对方似乎知道该怎样躲过他们的攻击,游刃有余地避开了,不可思议地避开了。 别尔不甘心,其他骑士也不甘心,好容易逮住了,谁肯放过这个现成的功劳。 教廷之中,秩序分明,想要晋升的路很明确,但买一步需要的功劳点数却是不容易获得。 牧师还可以通过传道发展信徒来获得功劳点数,但他们骑士,除了在追铺上有些功用,其他时候,跟装饰用的花瓶也没有两样。 别尔做过很多次花瓶,小时候是做圣子,会斗气长个子之后就成了骑士,身份变了,但本质并没有变。 对方会魔法,是了,克兰斯家族的魔法是精神魔法,怎么竟给忘了! 别尔及时想到了这一点,同时提醒同伴们,他们来之前,主教大人亲自给他们发了一个小道具,可以防止他们被精神力魔法控制。 想到这里,他们激发了道具,小小的道具别在衣领上,使用的时候甚至不需要用手触摸,只要看着它,然后专心念那句咒语就好。 道具被激发之后,别尔本人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同,但战况很快不一样了,对方在围攻之下露出了疲态,很快被刺中了一剑,他们的剑上都有着斗气,哪怕是普通的一剑,伤口也并不小。 鲜血很快涌了出来,这样的伤口,这样的疼痛,金发少年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他再次申辩,然而没有人去听。 魔法的攻击被挡在了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之外,别尔等人无法坚持太久,但拖延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了,更多的人赶了过来,这下子,他逃不了了。 追着对方跑了大半个城的别尔见状松了一口气,他就怕自己无法完成教廷给的任务,然后重新回到小时候那种衣食无着的状态。 “鲁能克兰斯,交出圣物。” 牧师的质问比他们的更有力道。 然而,别尔却没有再听,他说什么?鲁能?是鲁能吗?那个鲁能? 他回头去看,已经被绑起来的金发少年似乎真的有些熟悉,那面孔上似乎还有曾经的痕迹,但 怎么可能呢?他不是说过要来凯克特斯的吗?他不是自己的弟弟吗?怎么成为了克兰斯家族的人呢? 是被骗了吗? 教廷很少举行审判,但对这个拒不认罪,宁死不肯交出圣物的人,也只有审判才能让一切真相大白。 主持审判的是教廷最年轻的主教大人,他站在审判台前,再次质问,结果还是一样的,鲁能什么都没有承认,反而嘲笑他们的愚蠢。 鞭刑过后,一切都没有改变,主教大人很遗憾地宣布了火刑的命令,大火烧起来了,别尔心急地看着,他是那个鲁能吗?是自己的弟弟吗?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结果却只是站在牧师的身边,看着大火烧起。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鲁能被绑缚在十字架上,他轻轻地笑,说了一句大家都不太懂的话,然后,刺眼的光芒霎时间亮起,压过了火光,压过了世间所有的明亮,等到别尔流着泪再看的时候,十字架上哪里有什么人,一个天使的虚影显现,金色的光芒笼罩着他雪白的翅膀,映得那羽毛也似金子做的一样。 火还在燃烧,然而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一时间竟是无人去灭火。 等到大火灭掉,十字架上的人已经死了,别尔看着主教大人黑着脸离开,看着牧师喃喃着他听而不闻的话走掉,他腿一软,跪倒在地,他其实是知道的啊,这个鲁能就是那个鲁能,是他的弟弟鲁能。 对不起 第123章 “罪名是,偷窃圣物。” 克兰斯伯爵的手上信纸,薄薄的信纸似乎有千斤的分量,让他的手承受不住地颤抖起来,手上的皱纹和棕斑,即便在灯下还是那么显眼。 眼前一阵阵发黑,他很快放下了这张信纸,又拿起了一张,迅速展开,看到的是大同小异的说法,“死于火刑,呵呵,死于火刑,是谁给了教廷这样的权力,让他们就这么烧死一个家族的继承人?!” 愤怒的力量让纸团瞬间被揉碎,他已经不年轻了,再不会有三年的时间去培养一个合格的继承人,即便目前的这个继承人还不是最好,但却是他认定的继承人,就这么,这么没了! “呵呵,看来克兰斯家族真的是沉默太久了。” 长久没有觉醒的血脉,长久没有在外行走的魔法师,很多人都忘了精神魔法师克兰斯家族了,是啊,他们如今还剩下什么呢?他,一个大魔法师,甚至不是魔导师,然后呢?一笔庞大的财产和领地,其他的呢? 国王的身边没有克兰斯家族的,而克兰斯家族,除了他,还有谁呢?没人了,没有人了,没有人在国王身边,也没有人在那个他一直瞧不上眼的魔法公会挂名,所以,就这么被世人遗忘了吗? 连一直对魔法师极为警惕的教廷都不记得了,不记得他们克兰斯家族的名字。 黑色的渡鸦融入夜色之中,信息在传递,一个个命令在交替着,很快,一场大会开始了。 “所以,伯爵你的意思是” “这还用问吗?我认为教廷的做法已经需要惩罚了,先生们,难道你们不是这么认为的吗?或者说,你们谁还想成为下一个克兰斯家族?继承人被活活烧死,这是不能容忍的耻辱!我认为,他们是在宣战!” 克兰斯伯爵一身正装,作为一个大魔法师,还是精神擅长的大魔法师,当他站出来发言的时候,几乎是“力”压全场,无形中的精神压力让每一个人都无法跟他对视,因为一旦对视,就会屈服于他的意志之下,这,就是精神魔法的威力。 然而,对于那些早有防备的人,这其实并没有多大的用处,除非是真的生死相见,否则,只要一个小小的魔法道具就能够免疫。 这也正是精神魔法到了后来几乎不闻的原因,比起修炼时候的千难万难,练成了之后,无论是施法时候的效果,还是产生的结果,似乎都要逊于其他魔法,在亡灵魔法师不出现的时候,它的克星精神魔法竟像是无害的一般。 而它的危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每次进阶都有莫大的风险,发疯或者变成白痴,甚至直接死亡,都是有可能的,而且,精神魔法跟其他的魔法不一样,它的反噬非常厉害,并不是放一个火球,哪怕不会伤到别人,也不会伤到自己,它的反噬是一旦想要控制控制不了的人,那么湮灭的就会是自己的精神。 苛刻的修炼条件,巨大的进阶风险,间接的施法效果,残酷的反噬局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克兰斯家族就这样一点点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很少再见到这个家族的人出现,以至于克兰斯伯爵突然发出了与会邀请的时候,很多人还在云里雾里,不得不翻看厚厚的家族简表来查询关于这个家族的一切。 然后,就是一片唏嘘不已。 会议的结果一般,并不是没有人赞同,但赞同的人太少,后来还是克兰斯伯爵拿出了足够的交换条件,才换得大部分人同意,他们甚至对赢了之后如何瓜分教廷的财产做了进一步的划分。 没有愚蠢到直接对着凯克特斯下手,即便是怒火中烧的克兰斯伯爵,他也知道那里只会是最难的一战,所以他们是从其他城市做起的。 突然传出牧师淫、乱的丑闻,被抓了现行的牧师,被骑兵翻查的教廷,搜出来的大量钱财让人们产生了疑惑,这些神的传教者,真的是那样纯洁如羔羊吗? 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一桩又一桩丑闻影响着人们的信仰,国王适时地颁发了对应的限制规定,魔法公会则推出大量孩童被教廷迫害的事件,那些阴暗的,注定在腐败中滋生的丑恶几乎是没有任何缓冲地直接摆在了众人面前。 这些事件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即便没有足够的时间发酵,但一直信仰的竟然是这样不堪的存在,觉得被欺骗的民众出离了愤怒,他们用着最暴力的方士来发泄。 教廷被焚毁,一个个城市的教廷,好像被接连点燃的火把,一直传递到凯克特斯去。 兰特斯上,教皇摘下了自己的皇冠,那顶曾经闪闪发光的皇冠此时莫名有了斑斑锈迹,好像一个拙劣的工匠荒废在阴暗角落中的作品,无人问津地枯萎了。 老了许多的教皇佝偻着后背,他叹息着,看着跪在他面前的凯萨,轻声问:“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凯萨还是那样年轻,即便最近发生的事情那么多,让他着急安排人手处理,但他自己,哪怕是熬了几个晚上,脸上依旧显不出什么痕迹,还是那样淡定从容,光辉镇定的样子。 “大人,这些是那些贵族的阴谋,他们这些魔法师早就想要跟教廷作对,鼓动国王铲除教廷,大人,我们应该赶快采取应对才是!” 凯萨不理解教皇的叹息,他甚至不明白在这样争分夺秒的时候,应该尽快平息下面的信徒暴动的时候,教皇把自己叫到这里,许久才说了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果然是老了吗?都分不清轻重缓急了。 “凯萨,你抬头看看,这是什么?” 皇冠被教皇拿在手中,凯萨一抬眼就看见了,最开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那是皇冠,一直带在教皇头上的皇冠并不大,做工也并不复杂,但它的闪亮是藏在发中也无法忽视的光环,怎么此刻 “这是皇冠?”凯萨语带犹豫,有些迟疑,即便他的好眼力认出那是什么,但他还是觉得不可能,谁那么大胆,敢这样、敢把皇冠弄成这样!是,教皇么? 教皇摇了摇头,深深地叹息在心底想起,还是太年轻了啊,根本没有认真听他说过的话,他说过的,这是“信仰之冠”,不会被世俗污迹所污浊的信仰之冠,只有信仰之力反噬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时候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教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求助过神,早在克兰斯家族的那个孩子被烧死之后,听到消息的他就去求助了神,然而神没有回应,自那之后,一直没有回应。 无法言说的恐慌早就在心里蔓延,但那个时候也只是想,是凯萨的手段太激烈了吗?所以神不满了? 他之后也听到过其他人的说法,“遗落在人间的天使”,不知道当时到底是怎样的情形,但能让大家都这样说,必然是真的有了某种神迹,所以,这代表了什么? 某个猜测被深深地压到了心底,直到这一次信仰之冠被污,他再次祈求神谕,依旧没有任何答案,他想,或许是神抛弃了他们。 但,神为什么抛弃他们呢? 因为“遗落在人间的天使”? 最不可能的一个回答莫名浮现在心间,教皇不应该相信的,但他相信了,他相信这是某种神启。 “是啊,信仰之力已经坍塌,作为光明神的人间传道者,我们该去向神请求责罚,而你,凯萨,”教皇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把那顶皇冠戴在了凯萨的头上,“去祈求神谕吧。” 历来只有教皇才能够祈求神谕,历来只有教皇才能够戴上这顶信仰之冠,凯萨被心中巨大的狂喜给掀翻了,他甚至没有想过这跟平日完全不同的交接意味着什么,一口应下之后就急匆匆去了后殿。 教皇大人看着他压抑着欣喜,冲着自己行了礼才退去的模样,露出一个笑容来,眼神却是冰冷的。 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那么,所谓的神谕将是神罚。 神罚之后,也许神会消消气,愿意听一听他的祈求了呢? 无知的人们啊,这世上的神又岂是你们所能理解的?当代表着神的天使之心连同他的宿主“天使”被以火刑——这种神公认的惩罚罪人的手段除去之后,代表着背弃了他所信仰的神。 无端被背弃,神的怒火又哪里是凡人能够承受的? 神这种不讲理的生物,又怎么能够用区区一个凡人来消气呢?他们甚至不会刻意区分一只鸡和一群鸡的区别,既然是鸡惹了他生气,那么,鸡就去死好了,至于这个范围,谁会在乎那么多呢? 地面上一道深深地裂缝伴随着地震出现,地狱的烈火在熊熊燃烧,黑漆漆的魔物跨过了烈火,来到了人间,狞笑着举起了杀戮的武器,不知道藏身在哪里的亡灵魔法师好像找到了最好的靠山,纷纷涌出,一时间,死者与活人的战争,恶魔与人类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作为倡导者的克兰斯伯爵再次来到了会议之上,大家的议题都是如何对付那些死者,如何把那些恶魔送回他们该去的地方,克兰斯伯爵一直没有吭声,直到被问到,才微笑着说:“唉,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活不了两年了,而我的继承人,你们都知道他早被教廷送去了天堂,如果真的有那个鬼地方,所以,跟教廷合作的事情还是你们去干吧,我是不会去的,至于其他人,也许我死之前他们还都活着呐。” 无情而冷漠的话伴随着笑声倾泻而出,克兰斯伯爵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过,一辈子守着的家族名声直到此刻才被人记起,真是讽刺啊!只有在这个时候他们才会记起精神魔法克兰斯家族为这个世界做了怎样的贡献,上一次的魔族入侵还是亡者归来,好像是他们牺牲了大部分家族成员才成功救世的,然而结果呢? 除了一个大贵族的头衔,克兰斯家族早已经成为需要丢弃的老古董了,他的继承人甚至可以被教廷以“偷窃圣物”的罪名活活烧死,哈哈,真是好笑啊!这个时候,还有哪个克兰斯能够救世呢? 历时百年的黑暗战争伴随着克兰斯伯爵的任性离去就此拉开序幕,百年后,恶魔们在陆地上生根,开创了黑暗王国,而自诩正义的人类一方在教廷和魔法师的通力合作之下守住了小半大陆,并没有完全被灭绝。 在这百年的大战之中,无数的英雄出现又消失,如同海上迭起的浪头,一个接着一个,不等它立到最高,就化为了泡沫消失。 人类拼命地为英雄鼓吹,他们坚信那些英雄死了是会成神的,他们相信那些英雄也许并没有死,而是成了神,不能够再插手人间的事情了,一如光明神那样。 很多人自发地成了英雄神的传道者,他们信仰他,崇拜他,希望能够跟他一样,希望更多的人信仰他,崇拜他,然后成为跟他一样的存在。 只有那样的英雄才会是抵御恶魔的中流砥柱,也只有那样的英雄才能够让他们在这个黑暗不断逼近的时候多一些看到光明的期望。 新一任的教皇,一位同样年老的大人,泪流满面地跪在神像前,他颤抖着手紧紧攥着一片银白色的羽毛,多久了,多久没有接到过神谕了! 他恨不得跪吻神像的脚尖,却怕自己这样反而亵渎了神,他拿起羽毛,读取着上面的信息,这仿佛梦中才会出现的一幕让他几乎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区别。 多久了啊!一百多年了吧,教廷再没有接受过神谕,不知道神的旨意,他们这些人的心中满是惶恐,不知道每一个决定的正确与否,每当选择的时候,都会让他格外忐忑。 直到如今——“寻找圣物!” 简短的神谕让人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意思呢?圣物有遗失过吗?教皇大人回去翻起了教廷简史,查到了一条相同的神谕,而结果“是要找某个人吗?” 他为这条神谕伤透了脑筋,最终以为是要寻找某个天赋非常的圣子,派遣人去办了。 他却不知道,如今的形势不一样了,依赖着信仰为生的神一时任性,导致如今信仰之力四散,再也无法恢复从前的盛况了,当年因为好奇而想要寻回的“天使”,如今却是真的需要一些神圣之物,来增强自己的力量了。 但这些,神又怎么会明说呢?于是,一个含糊不清的神谕最终也不会找来对的人。 面对错误,神却已经没了随意惩罚的任性权力,默默地承认了这个“圣子”,让世间多了一个“神的宠儿”。 第69章 “侯爷真是狠心,郎君才十二岁,哪里就要出去谋事了呢?” 小铃也跟着庄母一起进门了,却不是伺候庄母,而是跟在了庄延身边,她一边低声抱怨着,一边给庄延整理身上的衣裳,这些新做的衣裳都要试一试,总有一二不合身的地方,试过之后赶紧下水,才能赶得及在明日穿上。 庄延之前的衣裳大多没有带来,那时候家境确实不好,庄母对裁剪这项技能又不擅长,最终都是靠着小铃才能保证一家人的穿戴不出问题,但这样的衣服,连个绣花云纹都没有,怎么好在侯府穿出来,岂不是连下人都不如。 庄父手一挥,表示都不用带了,重新做就是了,于是一批新衣服被赶制了出来,时间赶,做衣服的又非什么出名的裁缝,自然会有一二不如意的地方,需要后来再精修一下。 这些后宅手段,庄延看得明白也只是一笑,他挺理解才见了一面的那位正妻的,任谁看到自己丈夫弄了个妾室出来,心情都不会好,何况还搞了个附带产品——庶子出来,连同之前的佳话都像是在打脸一样——谁家的妻子那么善妒,竟然逼得丈夫有了外室子。 种种叠加,哪怕是再端庄的主母,对这件事都会有些不满的,何况她也不用做什么手脚,这种小事,只要她不上心吩咐,下头的人揣度她的态度,都不敢太热情的。 这就是当家主母的权力。 “男儿家总不能在家宅之中闲坐,既然不科举,自然要出外谋事,这也是家规。” 当年果毅候为了让子孙后代读书上进,特意定了这么一条铁律,你要是读书,老子养,哪怕你一辈子没考中,老子都养,但你要是不读书,十二岁你就出去赚钱养活自己吧,不从我的心意,老子不养。 果毅候认为十二岁的孩子已经能当事了,他就是十二岁从军的,所以把这个年龄定为了谋生的起始点,如今庄延正好在这个年龄点上,在他之前,迫于这一条规矩,家中的子弟都被亲娘教导着要好好读书,哪怕没有读书天分,也没有哪个敢牛气地说不考科举的。 庄父算是一个特例,但他还是混了一个可以交代的才子名声,虽然不那么响亮,却也能够在亲娘的庇护下堵住老子的嘴。 庄延有什么?又能拿什么这么比?自然只能老老实实遵守规矩,按着规矩来,起码能够保护他不受到其他的迫害,别的不说,离了内宅,哪怕不得当家主母喜欢,也不会被人轻易掌控了。 “那也太小了些。”小铃嘟着嘴,富贵人家哪里有这样的,这还是侯府呐,说出去谁信。 庄延笑一笑,好言说:“总是情况如此,好生去看看,祖父说不定还给安排了好事做呐。” 果毅候早就交出兵权,退养在家了,几个儿子也没能耐的,如今孙子虽然入了朝堂,但混的也不是武将相关,他自己的人脉很少,找了许久才找到个差事,没有正式的品级,顶多算是个小吏,却是有些关系背景,跟在京兆尹身边跑腿的小吏。 庄延跟着庄父去见了那位京兆尹唐大人,这位大人身宽体胖,看着便是个和善人儿,说话也不是那样拿腔拿调,正四品的官员见谁都没架子,哪怕庄父是代表果毅候来的呐,到底是个白身,他却一点儿不介意地称呼为“贤侄”,满口答应了留下庄延。 等到庄父走了,他也没有马上变脸,而是笑着问了问庄延自己的意向,看他想要做什么。 庄延不想科举,连官都不想当,自然也不会想要舍近求远从小吏的位置上往上爬,有这个费劲儿工夫,还不如直接闭门读书呐,怎么说他也曾是考上过进士的人,温习一番也不难。 能够在天子脚下把京兆尹的位置坐牢,唐大人本就是个聪明人,庄延三言两语地一交涉,两人心照不宣地达成默契,衙门里头那么多人,显然不是没有吃闲饭的,既然如此,多一个吃闲饭的又能怎样? 明白了不是个烫手山芋,唐大人也乐意得个人情,笑呵呵给自己的幕僚说了,由着那位陈姓幕僚安排。 陈幕僚也是极为知情识趣的,京兆尹手下各个部门都不缺闲人,他笑着说:“听老大人说小郎于刑名上颇有天赋,知晓滴血认亲之妙,不如在刑房如何?天子脚下难有大案,若有了也多是三司接手,咱们这里的刑房比较清静,不知小郎意下如何?” “陈大人安排的自然是好,再合适不过了。”庄延说着话已经把刑房扫了一圈儿,的确是清净,总共也就小猫两三只,其他的都是干事的下人。 临走的时候,陈幕僚还说了,因为他年龄小,可以顾念身体,不用点卯。这就意味着上班不用打卡,想要几点去都行,想要几点下班都行,甚至不来转也行,反正是养闲人嘛,月银本就是要白给的。 享受着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还不用上班处理杂事,面临投诉纠纷,庄延真是再满意不过了。 因为他年龄小,又是摆明有后门进来的,也不准备跟刑房的人抢权力抢上进名额,这帮刑房老人儿们对他都挺和善,没两天,个个都喊他“小郎”,听着极亲切的。 静极思动,不耐烦每日待在侯府,庄延天天上班倒是勤快,可他没什么具体事务,又不想像那些人一样喝茶聊天吃酒打发时间,索性翻了些陈年的案卷来看,这些诉状其实都挺有意思的,看起来也不乏味,全当悬疑故事了。 某些旧年的批复在他看来也是奇妙不已,而且各任京兆尹断案都有奇事,曾有一任,为两家争一把扇子的事情这样断了:一扇起纷争,伤情理不容。欲复旧时好,此扇随风了(lo)。 当时的结果在另一边儿另有陈明,那位大人直接把扇子撕碎了用火烧了,一了百了,两家人则是傻了眼,其中一方更是哭嚎不已,那可是古董扇啊! 或许当时的幕僚有急智,又或者是那位大人本来就这么聪明,他从两家人不一样的反应上看出哪一家才是真正的扇子主人,责令另外一家赔偿。 至于被撕毁的古董扇到底是真是假,到底作价几何?没有个公论也不知最后怎生赔偿了事的。 反正有了这一遭,那位大人一任上,类似的案子都极少了,大概就算是苦主也怕后来的经济纠纷没完没了吧。 当然也有英明的,类似看鹅屎断鹅是哪家的。其他的,正如陈幕僚所说,真正的大案要案都不会放到京兆尹管。 天子脚下,刑部在呐,大理寺在呐,这些都是专管刑名的,若有案子多半都会被提到那里去,有些人也知道这个道理,告状都不往这边儿走的。 “户房好歹还能算算人口,查查帐,咱们呢?每天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人都不乐意看,陈幕僚也懒得管,升堂都不用,随口就能断了。” “可不是么,瞧瞧我这一天都能干什么?过来点个名,然后就是坐等,从天亮到天黑,都见不到两个人影,连个拔毛的机会都没有,真是闲得自己都要发毛了。” “我原来听说要来刑房还挺紧张的,以为能有机会看到什么尸体呐,还怕自己胆子小不敢看,可到这儿也有嗯,一年多了吧,看到的也就是死牛了吧,啧啧,不过那牛肉味道是真不错。” “清闲好是好,就是连个上进的门儿都找不到,没案子,咱们连表现机会都没有,若不是小郎你来了,我还以为咱们一房都要被大人忘了呐。” “可不是,小郎,你既然有背景,怎么就来了咱们房,其他不说,这可是真的没法儿上进啊!我看你家世有,自身才学也有,那笔字儿咱们都比不上,市面儿上还说你的画极好,怎么不好生考个学,也能当个大官儿!” 庄延笑了一下,说:“当大官儿有什么好,累死累活的,还不如我现在这样,不缺钱花,也有事做,悠悠闲闲的,一辈子可不好么?” 果毅候的家规严厉,让人听了就怕,但庄延却发现这算不得什么,侯爷明面儿上没有给他月银,但庄父每个月都会给他零花钱,仔细算算,竟不比月银少,府里头的吃穿住用,凡是公账上有的都有他一份儿,好坏总是面儿上过得去。 如此,他又没有什么烧钱的爱好,庄父为了支持他的画画事业,还特意给送了一整套的画具并纸张,短时间内绝对用不完,如此,还能做什么呢? 每日里过来上班,庄延带上自己找工匠做的简易折叠画架,往院子里一支就开始画花草。 京兆尹这个衙门跟都城一样坚固,多少年的老院子了,当年随手种下的一棵树,如今都能合抱了,更不用说后来各任移栽的一些花木,某些名贵品种因为下一任的不识货都被扔到其他的院子里,如此便宜了庄延,完全不缺画画素材,随便对着一株兰草,就能画上大半天。 不得不说,在杀时间这点上,画画真的是再好不过了,而他每日的画,都会被庄父固定收走,他肯多给零花钱也是看在这些画上头,不然他早就要抗议儿子成天上班这么浪费时间的事情了。 庄延也乐意用一幅画换得庄父的关心照拂,别的不说,起码后宅之中,有了庄父的看顾,庄母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其实她那样的性子,若是跟主母相处时间长了,主母聪明看明白了,也不会怎样针对,她就是个小白花,还毫无小白花的战斗力,除了嘤嘤嘤,别的也都不会了。 而年轻时候的梨花带雨,到老了容貌衰减,自然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得不到庄父的怜惜。 关键就是这个时间,庄延如今不好时时入内宅,也唯有用这样的方法间接照顾庄母了。 第70章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去,一切发生改变的缘由是有一天有人来报案。 不是什么大案命案,而是被骗走了钱财,人倒是没事儿。 来报案的可算作富户,身上绫罗绸缎的,细论起来似乎也有些背景关系,是由陈幕僚亲自领着过刑房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庄延正在院子里画画,这个院子不大,花花草草,同样的他只画一遍,画到今日也有些腻了,正好发现一只花甲虫落在绿叶上,想到了现代的一副屏保似乎也是这般图案,来了些兴趣,支起画架不紧不慢地画了起来。 “小郎的画真好。”陈幕僚也有些日子没见到庄延了,笑着打了一声招呼,真心赞了一声。 重点已经画完,修饰与否皆可,庄延便收了笔,笑着跟陈幕僚打了招呼,谢过他的赞扬。 被陈幕僚领过来的是位黄姓老者,乃是某位妃子娘家母亲的小妹的公公的兄弟的连襟,这七拐八弯的关系陈幕僚没有怎么介绍,而是后来刑房的某位大哥透出来的,这些人成天闲着,打听人的功夫却是天天练,半点儿没生疏。 这样的关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由陈幕僚陪着来是给面子了,众人都比庄延熟练,一个个热情地过来问了问案件经过。 案子挺简单,这人吧,好色,看中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娘子,然后花了钱财买回家做妾室,这都是正规流程的俗套,按理来说没问题。偏偏这位小娘子是个骗子,没让他落到实惠就摸了他的银票跑了,加上之前花的银子,黄老爷心疼了,也不怕面子受损,直接告到府衙来了。 在场的人自然没有取笑他的,异口同声地帮他谴责骗子,但说到捉拿上头,也只能是个拖字诀了。 都城之中多少小娘子,哪里能够一一查看过去,便是平民女子,也没有这般随便被人验看的道理。 不过寻人么,总是办过的。 根据黄老爷的描述,刑房书吏画了一张头像,圆脸大眼,黄老爷表情很犹豫,不是很像,如果那小娘子是画中那副模样,他绝对看不上好吧,但要说哪里不妥当,他一时也说不上来,急得额头冒汗。 陈幕僚见到庄延还没收起来的画架,一拍脑袋,说:“我竟是忘了,咱们刑房有大才啊,小郎,你可能画一幅头像出来?只要能够按图索骥就好。” 庄延没推辞,他会画画,且画画好是大家都知道的,这种事情上推拒就不是谦虚了,而是不肯效力的意思,开口的是陈幕僚,乃是唐大人的心腹,除非真的不善人物像,否则都要画上两笔的。 他应下了,换了一张画纸,先快速画了双眼睛出来,让黄老爷看是不是这样的,经过一系列言语形容调整之后又开始画嘴巴,把最关键的两个部分确定下来,再就是鼻子,至于眉毛,因为时下流行柳叶眉,庄延就直接给画上了。 一点点把五官都弄好,接下来的头发就省心了,草草勾勒了一个发髻,一张女性头像就跃然纸上了。 “哎,就是这样,就是这个模样,真是神了,就跟真人一样!”黄老爷拍着大腿笑得极为开心,指着画中人连声催促陈幕僚让捕快去抓。 陈幕僚有些震惊地看着画纸,他从未想过还能这样做画,虽然没什么意境,但,直观啊!在找人上面真是再实用不过。 “小郎真是深藏不露啊,我竟不知道你还有这一手绝活!” 之前画画的书吏也跟着连声称赞,把自己的画都揉了,“跟小郎的一比,我画的简直是不堪入目啊,不堪入目。” “不过是画法不同罢了,其实这种素描用硬笔是最好,还可画出阴影,更显立体。毛笔,终究还是软了些。” 庄延谦虚地说了两句画上的事情,黄老爷和陈幕僚都不是太懂,这个时候“硬笔”还真的是个很稀罕的词汇,字面意思一拆分,自然知道是什么,但要真的想象到底是怎样的笔,终究还是欠了点儿什么。 不过他们都很给面子地连声称赞。 陈幕僚说话间便安排了书吏照猫画虎,重新描几幅头像出来,好让人张贴到各大路口去,黄老爷十分舍得地出了百两银子的赏格,让人有利可图。 刑房的人们听到百两银子,也不乏有人眼睛泛光,细细问起了黄老爷其中的经过,希望多找到一点儿线索,从而得到更高的奖赏。 庄延对这个就没什么兴趣了,没再理会,正好书吏安排完了事情过来请教如何画那种画,庄延也不藏私,直接就说了,还令人寻来木炭削尖,当做炭笔使用,再次描绘了一张同样的头像,添加了鼻翼等部分的阴影之后,这一幅画显然立体多了,令书吏啧啧称奇。 “大才!果然是大才啊!不知道这位是”黄老爷之前口上夸奖,但眼中终究是有些轻视的,完全没什么意境的画,哪怕跟真人很像,也不过是小吏手笔而已,没什么特殊的,顶多是这位小吏年轻些。 直到看到眼前这幅更加像真人的画像,他才明白这小吏的不同之处来,若说之前的只是沟通得当,细心作画就能够完成的,那现在这种,则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画的,那些描黑的部分自然能够看作是光线之下的阴影,但为什么加在那里,浓淡又是如何,面积又是如何,则都是学问了。 这番佩服之下,才有了兴趣问这位小吏的名姓,若是可以,也可稍稍栽培一下,以图后用。 陈幕僚也是大感兴趣,正好这是府衙的人,被人夸奖也是自己面子有光,笑着说:“黄老爷不记得日前父子相认的佳话了?这位正是果毅候的孙子,画画寻父的小郎君,单名一个‘延’字,不仅于画画上极有天分,于刑名上也是颇有才华。——黄老爷,你觉得滴血认亲准是不准?” 果毅侯府的事情不是秘密,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知道的,陈幕僚这时候卖弄起来,黄老爷只有“不知”的份儿。 在庄延无奈的笑容中,陈幕僚便把滴血认亲的那一段一波三折地讲了出来,他的口才可比普通的说书先生好多了,引得刑房众人这些会捧哏的不时发出惊呼之声,引发陈幕僚的下文。 等到说明白滴血认亲的关窍竟然还与盐和醋有关之后,黄老爷再看庄延更添几分仰视感,对于这种掌握了自己不具备知识的人物,一般人都是会产生些高山仰止之类的想法。 黄老爷也就是个一般人,还是个和善的老爷,笑呵呵夸了庄延几句,又亲热地说了一阵儿话,这才被陈幕僚带着转到外头去了。 刑房众人之前真的不知道庄延能够到刑房还有这样一段缘故,问及滴血认亲的事情,各自都有疑惑。 “如果滴血认亲都做不得准,该怎样才能判断两人之间是否亲眷呢?” 能够在刑房这样清闲衙门一待就是几年不换地方,这些人多少对于刑房的这些事情也是有些喜爱的,再退一步说,这种几近传奇的事情谁都会有几分好奇。 偏偏这问题过于犀利,庄延若想要认真回答,必然要扯到血型上,可是外部条件不具备,该怎样分辨血型他之前也都是通过现代测试得知的,根本不知道没有工具怎样检测,所以呵呵 胡乱说了几句,确认了一下滴血认亲还是可行的(必须可行,否则自己的血缘关系便要受到质疑,引来不便要的麻烦),他便托词还有事情,先走了。 匆忙中,最后画好的那张稍显立体的女子头像画也被夹入了画夹之中。 晚间,庄父回府,第一时间就把庄延的画夹要了过去,这东西放画作的确方便,只要把画晾干了,然后往同等规格的画夹中一放,暂时不用装裱也行,但这也只适用于初学练习者,不然那些名家的画作但凡出来一张,必是早早送去装裱,谁也不差这点儿钱,还能起到一个广而告之的效果。 这件事几乎已经是每日的惯例,庄延也没在意,他们父子之间每日的交流也多是由此而起,属于刷好感日常。 谁想到从画夹中悠悠飘出的竟不是花甲虫和青叶,而是那幅女子头像。 庄父一见就眯了眼睛,故作厉色:“你才多大,就想这些事情!”说了几句之后,拿了画作细看,这才问,“这是怎么个画法,以前不曾见过,是你画的?” 不怪庄父如此疑问,天才固然可以画技高超,但创造出一种新的画法,哪里是那么容易的,尤其在画画流派已经如此之多的情况下,这种从未见过的画风显然意味着另一个画派。 庄延并没有想过要用素描来搏出位,一来太扎眼,二来太出格,这种画法喜欢的看来自然是好的,可惜到了某些人的手里,光朝着裸、露使劲儿,固然有很多人标榜那是人体美,但在庄延看来,到底还是有几分下乘。 人体之美,不露便不美了吗? 为了避免以后发生那样的情况,将好好的一种画法流于低俗,他并不想推进这方面的进程,再者,他这样的年龄,一样出色已经是天才,样样超人那就是时所不容的异类了。 “只是尝试之作,今日见书吏画头像,也试着画了一幅,不知好坏。”庄延轻描淡写地说着,觉得今天实在是有些头脑发热,做什么画这些阴影呢?de。 庄父对画画略懂,也正是略懂,能够看出这笔法成熟之处,毫无稚嫩尝试的迹象,之前也并无人画过,所以,这应该是儿子的创新,竟然开创了一个流派!震惊之余,他大喜,谁说“不科举,无以成”的? “吾子类吾!” 虽然还不知道“基因遗传”这样的说法,庄父却已经明白血脉传载的是什么了,毫不犹豫地把源头的优秀安在了自己身上,拍着庄延的肩膀表示了奖励,却把那幅画撕毁了,严肃道:“男子可画。” 庄延愣了一下,很快明白庄父的意思,即便还没见到整张人体画是怎样的情景,但他已经想到了这种画的弊端,迅速加上了限定。如果是只画男子,纵然是全、裸入画,也没什么人会往不好的方向想,如此,自然不会坏了名声。 “知道了。”庄延点头应了。突然发现,在涉及到名声上的时候,庄父的脑子通常都很好使,也不知这样聪明的他当年是怎么明知外室子不妥当,还是允许庄母生了自己的?难道真的是色令智昏的现实版? 庄延想不明白,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庄父,从此便高看他一眼,因为他时常能够说出那些很有道理的话来。 然而,事情不过三天,庄延便彻底推翻了对庄父的“高看”,这人,竟然让自己用那样的画风给他画了一幅全身像,然后不嫌麻烦地亲自拿了画纸去五车斋找曾师傅装裱。 曾师傅那里简直就是个筛子,才两天,便有不少人知道了庄延是谁,连这种被庄父起名为“白描”的画法也出了名,庄父的那幅画像,装裱好之后也没拿回来,而是十分张扬地在五车斋挂了起来,由着来往学子瞻仰。 一下子,外室子的话题热度才有些降温,又被这些人回暖了起来,所有不知道的还要被普及一下前情提要,然后明白重列门墙的庄延原来是外室子出身的。 这种污点,除非改名换姓,否则一辈子都洗刷不掉。 果毅候本来是想着事情淡下去一些,也可以给孙子跑跑门路,升升官,到底是自家的血脉,就算是不科举,哪里又能看着他一辈子就是个不入流的谁都能使唤一下的小吏。 哪里想到儿子这么一闹,这身世简直就是大宣传,今年,明年,甚至是后年,大后年,都什么手脚不能动了! 果毅候气得操起拐棍就要打庄父,庄父读书多年,哪里不知道小受大走的道理,见着情形不好,也顾不得儿子庄延了,扭头就跑出了门,留下话说要去跟朋友品评书画,这几日不回来了。 “这混账东西!”果毅候如今体力不比以往,抡着拐棍挥舞了一阵儿便有些气喘,遥指着门口叫骂,正好庄延不知情,回家正进门,果毅候眉毛一竖,不讲理地说:“老子有错儿子受罚,你这几日不要出门了,在家闭门思过!” 庄延老实应了,这几天实在不好出门,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打着求画的名义过来结交,实在是不厌其烦,当然更厌烦的原因是,这里头没有几个他能看得上眼的人物,自然不耐烦打交道。 “混账东西,就知道记得生父,你祖父呢?瞧瞧你父亲那张扬样儿,一幅画还要挂到外头去,生怕人不认识他还是怎么滴?老子我这都没这般张扬” 果毅候骂骂咧咧地拄着棍子回去了。当天晚饭后,便有果毅候身边的小厮过来传话,让庄延给果毅候也画一幅同样的画作,“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庄延默然,似乎有些明白庄父某些性格跟谁更像了。 第71章 过了几日,再去刑房,被人当西洋景围观了一回。 “以前还不知道,小郎这般大才,做什么在这里消磨时间?” “不知小郎那种画法能够教授,我试着画来,虽不能掌握阴影之道,但看着确实是比以前好了。” “我还当小郎不回来了呐,这般才华,窝在这里实在浪费了。” 庄延对这些话笑笑,有应的有谦虚的,同意了教授书吏这般画法,又直言他可以自去教别人,“本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只是之前没人这般画,嫌弃没意境,若是真的见了,哪里有不会画的,上回那几张不就是画得很好吗?——对了,也不知黄老爷那里怎样,可找到了人?” “正要跟你说这个,有了那画,果然好找人,不然谁也想不到前两天卖身葬父的小娘子扭头就成了妄图坐产招夫的俏寡妇,若非画上一样,谁能想到这里?那户人家乡里乡亲可是都好多年了,便是捕快去查,轻易也不会把人家寡妇叫出来验看的。” 这年代,不禁改嫁,但若是寡妇愿意守节,起码在她没有再次嫁人之前,大家多是给些尊敬的,免得弄出什么不好听的,那就是连死人的脸面也不给了。 在这个相信阴司果报的迷信时代,死人有的时候比活人更值得尊敬。 找到了人,后面的事情也就好解决了,该追缴的钱财自然不会放松,涉及到的买卖人口的事情上,恐怕那位小寡妇若是没什么靠山,就要乖乖入府去做姨娘了,谁让她把自己卖了呢?纵然卖身文书一时并不齐全,但衙门有的时候也是会按照事实来公平断案的。 庄延没有再关注这个,安生了没有两天,突然被一个公公传召,说是他被特别举荐了,皇上要见见。 这个口信让庄延摸不着头脑,果毅候早就不在朝堂上混迹,消息也多不灵通,最后还是果毅候长孙,庄父的嫡长子,已经当了侍郎的那位回来说了一声,说是跟画有关,其实是滴血认亲的事情有关。 庄延对这两位嫡兄长都不常见,但比起这位嫡长兄,次子的那个还算常见,正在闭门读书,很少在外头混,两人不是一个圈子,哪怕同一天外出,也很可能碰不到面,再正常不过了。 而这位已经成家立业的嫡长兄,除了庄延刚被认回来之后正经见了一回礼,彼此知道对方容貌等信息,其他的,基本上也是碰不到,相安无事这么长时间,很多时候庄延都有一种自己是独子的错觉。 这次听到长兄这样说了一番,再听他解说了一桩宫中密案,这才约略明白一些。 因为是宫中密案,很少人知道,若不是因为长兄是刑部侍郎,能够接触一些东西,恐怕也根本不会知道。 前两年的时候,皇帝很宠爱一个歌舞坊出身的妃子,在四妃之外,特意破格晋封为云妃,宠爱之心昭然若揭,据说都有“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趋势了,这般宠爱之下,云妃很快有孕,皇帝更是欣喜非常,特意让皇后好好照顾。 七个月后,云妃生产,是个男孩儿,本应该是皇子的,但是有人提出不足十月,恐有问题。流言愈演愈烈,皇帝从最开始的相信到后来的半信半疑,云妃是歌舞坊出身的,那样的地方,有一两个俊俏乐师什么的 后来好像真的有个奸、夫畏罪自杀,皇帝勃然大怒,终于采取了滴血认亲的方法来验证此子的血脉,结果,自然是不融。 这样的事情一下子逼得云妃以死证明清白,她死得凄美,竟是穿了一件大红舞衣,于舞蹈中坠下湖去,溺亡。 皇帝因舞留情,没有把云妃之子处死,而是在他的默许之下,那孩子被放置到了一个偏僻宫室养着,等大些,或许会被充为罪奴,但,正是在前情未曾全消,恩爱偶尔回忆的时候,突然听闻滴血认亲能够作假,但凡之前皇帝对云妃的宠爱有几分真,他都会求证一番。 庄延了然地点头,很多事情皇帝都会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个,显然这位皇帝不想不明不白地,这才找了他去问一个明白。 次日,庄延被一辆轿子接着入宫,同去的还有果毅候和庄父,身为刑部侍郎的长兄自然也是列席堂上的一位,他们一家子用实例证明了血融合与否的现象。 其实,在找他们进宫求证之前,皇帝已经秘密令人找了一些父子做这种滴血认亲的事情验证,自然知道这件事不假,看似简单的盐和酸,竟是影响融合的关键,谁能想得到呢? 事情才过去两年,冷宫的那个孩子还好好活着,但相关的人,多随着云妃的去世被陪葬了,知道这样的丑事,哪个下人能活着? 如今再要查证什么,也只能是人云亦云,没办法知道真假了,当年的那碗水到底有没有加盐,谁知道呢? 皇帝也就是想要求个心安罢了,其次,就是又进行了一次滴血认亲,确认那个孩子的血脉到底是谁的,结果自然是融合的,皇帝看着那融合到一起的血花,又叹了一口气,伊人已逝。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知道这个?”皇帝如此问着。 庄延恭敬回答:“也是无意中发现的,姨娘不会做饭,偶然尝试的时候弄破了手指,我去放刀的时候也划破了,血滴入了同一个碗中,却没有相融,那时候很震惊,偷偷用丫鬟的血试,她对我极好,那时候只当母亲如此了后来才发现原来融合与否跟水有关系,又试了几次,连酱油都试过,只颜色太黑,看不到什么,这才确定了无色的酸汁和盐,有这样的作用。” “早听说果毅候得一佳孙,果然如此!庄延是吧,你的画似乎也很好,能否当场画来?”皇帝的心情似乎好了些,略略展颜。 庄延哪里敢推拒,一边听果毅候谦虚,拉七拉八说了他一大堆不好,一边在旁边迅速铺好宣纸的桌上描绘。右手边儿并不是毛笔,而是他所要的铅制的硬笔,比家中匠人做得更为精细,显然并非仓促准备来的。 由笔知画作,没有限定内容,那边儿两人说着话,他也不好再问,索性自由发挥,悄悄抬眼两次,照着精神力记下的内容来画,于常人来说,这样的全身素描,若要完成怎么也要一两天,而在庄延,哪怕有繁杂的绣花需要一一描绘,但他也没再多看一眼,而是笔下如飞,大约一炷香后,便完成了画作。 “像,果然是很像。”皇帝看着画上的皇帝,除了未曾用色之外,怕是照镜子都没有这么清楚的,相对而视,感觉很是奇怪。 一番褒奖之后,给了一大堆赏赐,放了一家人回去。 还没上车果毅候就耐不住性子,一出宫门就揪住了庄延的耳朵,高声:“你个小兔崽子,谁给你的胆子敢那样画了?” 皇帝乃是天子,九五之尊,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私自画他都是僭越,这都是罪。 很少享受这般暴力对待的庄延“哎呦”着踮起了脚,他长得好看,这般滑稽样子也不丑,只是好玩儿到惹人发笑,庄父就不小心笑出了声。 “笑什么笑,有你笑的吗?看看你儿子什么样,都是你教的。”果毅候听到笑声,立马转移了火力,庄延趁机脱困,顾不得理会庄父,快速两步离开,说是要去衙门上班。 这段路他并不是很熟悉,走得快了便有些迷,好在精神力还在,探查人不行,探查路再简单不过了,正要拐上正道,一阵风来,一方绣帕飘然而至,淡淡的花香扑入鼻中,诱得人想要伸手捞住这一方色彩。 庄延面色微变,脚步往旁边让了让,任由那一方帕子从身边飘走,同时精神力也探查到就在一墙之隔的绣楼内,一具女尸安静地躺在那里,且正有一人步下楼梯,正在离开。 剧情中的原主因为久久不能重列门墙,心情烦闷,吃了些酒,路过这里,正好捡到一方飘到怀中的绣帕,帕子的价值不低,香气又引人遐思,他便觉得也许是哪位淑女对自己心动,这才扔了绣帕过来,有了这份思量,他在这边儿多转悠了几圈,想要发现那位淑女的踪迹,被不少人看到,最后就成了他杀人的人证,而那一方被他珍惜藏起的绣帕则成了最好的物证,害得他枉赔了性命。 既然知道剧情,庄延自然不会去捡起那方随风飘落的绣帕,也不会放过那个剧情都不曾揭露的凶手,精神力悄悄缠了上去,阻力轻微,然后那已经离开院子的年轻男子脚步一拐,竟是直接去京兆尹衙门敲起了大鼓,自首去了。 杀人者乃是刑部尚书之子,被杀者乃是其姨母的一位远房外甥女,投奔至此多年,容貌极美,性格却贞,不肯与人为妾,更不肯与之私通,最终被其奸、杀。 这案子不到一日便传遍了都城,杀人者亲自承认,并不改口,最终被判死刑,而刑部尚书也因为教子无方,最终被罢官,官场因此有了些动荡,庄父的嫡长子,庄延的那位嫡长兄,并没有因此升职,反而受了些牵连,被贬官了。 此长彼消,庄延不愿面对嫡母怨愤之态,以可自立为名,求果毅候允许其分家另过,并将庄母接去奉养。 纵然有了良妾身份,但庄母性子真柔弱,哪里立得起来,庄延只怕自己离开后她更被迁怒磋磨,索性决定接出另过。 果毅候本来不允,但后来庄延拿出了嫡母陪房换碗的证据,并若干内宅私事,庄父之所以久无庶子,便是因嫡母用了药物的缘故,更有若干男胎被害之事,此外还有公账上的一些龌龊。 这些证据都是庄延用了精神力作弊得来,他之前不愿如此,实在是因埃德蒙之死,庄延对直接用精神力影响别人有了阴影,轻易不愿这般使用,怕再害了无辜性命,星际时代大家都有精神力,埃德蒙尚且挨不住,这里的人,又哪里能够受的? 证据虽然有了,但提供证据的那几人,最后或死或疯,没有一个得了善终,而这件事,莫名被果毅候视为儿媳斩草除根的手段,恨她心性狠辣,不知暗地里害死多少孙子,转而允了庄延所请。 一年间,进入果毅候府,再从侯府走出,庄母过得好像梦一样,再次见到儿子的时候忍不住哭了,“我还以为再见不到你了!” 庄延知道庄母爱哭,但少见她哭得如此伤心,竟连庄父过来劝慰也不理,一味拉着他哭,他耐心安慰许久,后来又问,才知道这其中有些缘故。 庄母前一日突然做了个梦,梦见儿子死了,哭着醒来,梦中旁的事都记不清楚,唯独这一件好像真的一样,让人犹如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方。 小铃不在她身边,她身边的那几个丫鬟都是庄父正妻派过去的,没一个知心的,无人与她说话,见她哭泣个个都远远避了去,直到饭点儿再回来,如此一天,竟是让庄母愈发生出恐惧来,直到再见到儿子,方明白哪个是梦,一时间情绪上来,自然哭得厉害也不撒手。 庄延算算时日,那一日,正是剧情中原主被斩的日子,或许是庄母八字轻,又或者怎样的缘故,她竟然知晓了剧情中的事情,好在所知不多,不然就不是拉着他哭,而是要赶紧找和尚道士给他泼黑狗血了。 果毅候才觉得庄延好,此时他要离开,也不会让他真的一无所有,特意私下里给了一个房契,并不许他张扬,又给了些银票,这才痛骂他一顿没良心,让他赶快离了眼前。 新房子离侯府并不远,方便两下来往,就是大小上差了些,其他都是极好的,庄父很喜欢这宅子的精致,一月中总会过来数日歇息,偶尔也会与友人在此聚会,明明不是外宅,偏被他弄得好像外宅一样。 生活上没有困难,庄延便不怎么在意名声,是真名士自风流嘛!知道庄父也不会乱、搞——再怎样也不会把生有儿子的良妾送人,他便由着他快活,反正庄母也不曾因此觉得委屈,反而觉得这个家中她能当家做主了,偶尔也有些主见了。 庄延依旧在衙门混着,上次那么大的案子,从头到尾都没有他的影子,所以升迁也是没戏,他自己不觉得可惜,一日日清闲着。 到了十五岁上,庄父给他定下了一门婚事,对方是大理寺卿的嫡次女,好好的女儿家,不知怎么看中了他,非要成就这低嫁之事,庄父这里乐意之至,庄延的岳父却没有什么好脸色,冷着脸完成了婚嫁流程。 婚后,妻子貌美,性格娴淑,书画皆通,更有一手娘家人都不知道的好针线,一生至此,当无憾矣。 第72章 “姑娘,姑娘,可好些了?” 头上压着一方凉帕,微微的清凉伴随鼻尖的薄荷味道,躺在床上的她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迷茫着问:“我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中暑,姑娘怎么不早说,突然昏过去,吓死奶娘了。”三十左右的妇人一边说着一边亲自端了一碗水过来,“姑娘这会儿可醒了神儿,来,起来喝些水。” 随着奶娘的这句话,周围过来两个丫鬟,一个脱了鞋子上了床,一个在床边儿弯腰,两边同时施力,轻轻松松把人扶了起来,另有一个已经快速地塞了一个腰枕过去,容人倚靠。 一碗凉茶喝过,大理寺卿之女,江秋容已经清醒了许多,神色淡淡地道一声“倦了”,撵走下人,又睡了一场。 那一天是夏日很普通的一天,娇娇弱弱的姑娘家贪玩儿,在院子里头晒着了,中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能说昏倒有些吓人罢了,家中父母姐妹都过来看过,确定了没什么事儿,做母亲的狠下心肠要管教规矩了。 “眼看着都是要说亲的姑娘家了,竟然这么不稳重,说出去都要让人笑话,我都不曾听闻还有贪玩到让自己中暑昏倒的。”大理寺卿的夫人蔡氏这般说着,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小女儿,她统共就这么两个女儿,大的那个培养得极好,也就是太优秀,看着也太辛苦了,到小的这里,她就放松了些,谁想到这种事情还真的不能松。 说完这个,她便说了说以后的安排,正常的课业没什么可说的,大理寺卿家的家教差不到不识字上头去,主要说的就是规矩,力图让小女儿稳重到好说亲,哪怕嫁人后跳脱了,也只看个好婆家就是了。 蔡夫人的这一片心,到最后还真没白费,大约是受了罪知道羞愧了,小女儿老老实实地学规矩,半点儿苦累都不曾喊,倒让蔡夫人又心疼了,最后说起婚嫁事,不知怎地,小女儿口中竟多了一个男子名讳。 “庄延?你是怎么认识他的?”蔡夫人一番深究,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自家的教养也是没差的,断不会和外男有什么首尾,但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非他不嫁”,必然是要有些问题。 “他的画极好,我极喜欢他的画,而且,他”江秋容说着微微红了脸颊,大约是不好意思,低着头,用帕子遮了脸,跺跺脚一撒娇,扭头就回屋了。 后续的话奶娘代替说了,顺便交代了一下背景,无外是某日去首饰店转,路过五车斋,就瞄了那么一眼,正好看到那个庄延,那人的出身或多诟病,但他的外表是没得挑,再一打听,才华也是没得挑。 “谁给她打听的?”蔡夫人面现怒色,奶娘讪讪,在正要说亲的姑娘面前说这种事,还真是有些不尊重,但谁能想得到呢?她不就是一时多说了两句么,那少年人的确是很出色的。 “夫人勿恼,都是小丫头混说的,那人实在是生得好,气度也好,谁家见了都要脸红一下的。”奶娘开脱着,见蔡夫人神色缓了,又说了些庄延的好处,越说越觉得若是这般亲事,其实不错,也就是那人出身上差了点儿,其他的,哪里不好? 蔡夫人当时没言语,又过了一段时间,庄延分家出来,事情其实挺低调的,但内里头,若是有心人,总能知道个一二,又亲见过了那孩子,的确俊俏,再听说皇帝也召见过的,还曾亲口夸了,可见是不错,心思便浮动了。 再了解了解,名义上的那位婆婆且不必理会,自己把当家男人都得罪了,纵然儿子顶用,也没好脸管束庶子媳妇,至于那位不能叫婆婆的婆婆,是个性子软的,若有能干的,去了就当家也没什么。 至于公公,这个跟后宅女眷关系少,再者,人家哪怕是白身,还有个才子的名头,又是果毅候的嫡子,也不能说不妥当。 左右衡量过后,实在是拗不过女儿的心意坚决,蔡夫人无奈地叹着“儿女都是债”,亲自去跟丈夫说了。 儿女的婚姻大事,多半都是这么个流程,除非意外是丈夫看中了某人,多半都是妻子提议,然后丈夫再看,不反对,两家透个气儿,都没意见就定了。 结果蔡夫人刚好赶上了那个意外,她这里头先开了口,说完发现丈夫脸色不好,才知道他看上了个年轻人,正要说给自己听,她觉得听听无妨,就听了,没对比的时候还没觉得怎样,这一对比,对方除了嫡子出身比庄延强,其他的哪里更妥帖了? 愈发觉得庄延更合心意,颇有几分强势地定了,蔡夫人只用一句话就把丈夫堵住了,“你女儿就是喜欢,你能怎样?若婚事不谐,以后闹出事来,看你的脸面往哪儿放。” 若是大女儿,丈夫肯定拍着胸脯担保不会,但若是小女儿,谁家小女儿会斗蟋蟀玩儿的?虽然这段时间小女儿好像规矩了些,但那些不太规矩的事情都历历在目,他还真是无法不这样担心。 “婚姻大事,虽是咱们当父母的说了算,总要女儿也过得开心才好,那人若有别的不妥当,我就是死压着,宁可不嫁女儿了,也要让她改了心意,但如今看来,除了出身,其他都还妥当,甚至更好一些,如此,为何不选个更好的?有个才子亲家,再有个名士女婿,我觉得挺好。” 这年头,科举的人自然不少,但像真正有权势的人家,反而不会各个科举,人家圣人后裔也没全都科举,更不用说世家子弟了,大有那种“名士不上朝”的说法,也没哪个活得不快活了。 嫁女儿又不是养儿子,除非那等没儿子的,否则谁把女婿当儿子培养,只想着让女婿当官的。 蔡夫人道理通,最终胜利,颇有几分得意地迅速将亲事定了下来,一丝阻碍也无,顺顺当当的,唯独丈夫的脸色不好,妻子女儿都看中那小子,真看不出哪里好了,也就长得好看点儿,画画好看点儿,说话好听点儿哼,哪里都不好! 亲都做了,再不好也不能找事,各种不爽的大理寺卿只能摆摆岳父的谱,恨恨几声罢了。 江秋容于次年如愿嫁给了庄延。 盖头掀开的时候,纵然是之前曾见过对方,她还是微微红了脸,这般俊秀少年人便是自己的丈夫了,以后纵颠沛流离也无须担心受怕,如此,甚好。 美眸中一泓秋水几回翻涌,似有不能说之事百转千回 次日,正式成为当家女主人的江秋容拜见了公公和“婆婆”,庄母的性子之软令她也有几分诧异唏嘘,后来接过管家事也是顺顺当当,半点儿推脱都没有,同样没有任何的阻碍。 跟着一同过来的陪房嬷嬷都说,若这是正经婆婆,日子真是不用愁。 江秋容抿唇一笑,她本来就不愁的,离了那般寄人篱下的境地,她本事不比人差,哪里能够过得不好?便是这般尴尬局面,两个婆婆,相处起来她也是处处让人称道,便是想挑事的那位正经婆婆也说不出一个“不”来。 幸福的日子每日都让人笑开颜,她总能在一日日的相处中发现丈夫的好,感情一日日加深,直到那日怀孕,大夫说了喜讯之后,嬷嬷高兴之余便试探着问起了通房的事情。 江秋容微微收敛了笑容,说了一声“自有安排”,到了晚间踟蹰许久,才问了丈夫是否要通房,她纵然不喜,却也强忍着想,总是欠了他的,便是他喜欢哪个,给了便是,以后不知不觉间,眉心便攒成了一道道“川”。 温凉的指头按在眉心,按平了大川,语气含笑道:“我又不是要排场的官员,又不是什么富家子弟不差钱,你也知道我薪水几何,买画笔都不够,还养那许多人做什么?再者,我耐性不好,忍一个便够了,哪里能再忍一个,须知,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好啊,你这是说我母老虎了?”江秋容说着责怪的话,脸上却已经笑开了,捶打了他两下,被握住了拳头,“正是老虎才相配啊,若不然,物种不同,怎么成婚?我还想着要你生个小老虎出来呐。” 江秋容很久都记得那个笑容,真好看,真是再好看也没有了,她原以为这多出来的一辈子是要偿还那份冤屈之愧,成全他的淑女之思,却没想到,竟成全了自己的幸福,真是,怎么会这样呢,总觉得再也没有两清的时候了,不过也好,她也不想跟他两清。 一辈子的缘分怎么够呢?好容易得了这一辈子,便还想要下辈子,下下辈子。 一朝分娩,生下了个女儿,定下的乳名却是不变——小老虎。女儿长大后没少为这个抱怨,“我好好一淑女,任谁听到这小名,都以为是怎样霸道的人呐,真是冤死我了。” 她那时候摸着女儿的发,说:“傻孩子,女儿家,能够做母老虎,也是幸福的。”因为总有个公老虎不嫌弃你,喜欢跟你一辈子同床共枕,再不要那些猫啊狗啊的花花草草。 江秋容还记得女儿出生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灵魂出窍,又看到了上辈子的事情,那个时候她的灵魂似乎随着那方偶然飘出院墙的帕子飞了出来,又或者那帕子本就是因为她的灵魂想要出来这才飞出了那高高的院墙,然后落到了那个人的手上。 “哎呀,这是哪位佳人的帕子?”他喝了酒,红着脸,看到帕子入怀,不好意思地笑,好一阵儿才仰头去看,却没见到哪处高楼有人张望,却不死心,一圈圈在哪儿转。 回去后还傻傻地猜,是他在哪里表现得出色了,令人瞧上了?绣着粉色花朵的帕子被他珍之重之小心翼翼地收藏在怀,没人的时候拿出来看,摸过帕子的手都是期待的。 偶尔他也会自怨自艾,他的出身不好,那样的出身,是不可能娶得真正的淑女,为此他还对着帕子抱歉了一回,不能求娶何必误了佳人,但他终究舍不得丢掉帕子,最终也因此成屈。 那个时候,她又能够离开帕子了,便去看牢中的他,不复俊秀,已经拷打,他还是不认那罪名,没人相信他的冤枉,所有人都当他小丑一样的人物,嘲笑他想要个出身的野心,把他贬到淤泥里,认为他也是那样的一滩肮脏龌、龊。 言语中,也有人辱及绣帕的主人,也就是她。 他却为之争辩,明明被打成那样了,也知道那帕子成了物证了,他还是会说:“人死为大,明明她是受屈死的,你们怎么还如此口无遮掩,——我虽然没见过那位姑娘,但只看那帕子也知她心灵手巧,怎是我能攀上的,你们放着真凶不去抓,只会在这里冤枉我,侮辱死者,还是人吗?禽兽不如!” 没有人在乎他的言语,一个个都在嘲笑,甚至还有那等地痞式的人物笑着问他“牡丹花下死的滋味可好?” 他后来也明白了,哪怕他有个当刑部侍郎的嫡兄,哪怕他有个也被称为才子的生父,哪怕他的祖父其实也是那位英武过人的果毅候,但他只是个没有被认回去的外室子,比那些平民还不如,身份低贱,又算得了什么,怎能被人尊重。 一天天沉默着,然后在某一日昏迷过后被人拉着手按了个血手印,再后来,就是刑台之上一刀两断之时,他被迫低着脑袋,只能看着那一方地面,连她都不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什么,可有后悔捡了那方帕子,可有后悔之前的珍重,又,可有怨怼那让他白担了罪名冤屈致死的女子? 她看得见他的亲娘在哭,柔弱地倚在他的生父怀中,只看那男人的怜惜,便可不用担心他亲娘以后的日子了,但是,他呢? 她还是不敢看,生怕看到那死不瞑目的双眼瞪着她,深深怨恨 不知道是如何消散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成了大理寺卿的嫡次女,但在偶然听到他的名字后,还是执意要去看上一眼。 就那么一眼,确定了就是那个人,她便一厢情愿地决定嫁给他,上辈子他思而不得,反而为此受了冤枉,送了性命,她既然知道了,便把这一生陪他,无论好歹,不离不弃。 本以为是偿还恩情的,没想到他却比上辈子优秀那么多,竟是她占了便宜了。 每次想到这里,江秋容都忍不住偷笑,又感慨,上辈子的确是自己害了他,明明这般才华,最后却无人知晓,反而冤屈致死,这份情,她怕是还不清了,且容她下辈子还吧。 下辈子,她一定对他很好很好,让他欠她的情,追着来还,而她一定要先走一步,免得那一番悲痛,然后,下下辈子,对找来的他很好很好再纠葛生生世世,永无止尽。 紫荆花架下,头发已白的妇人在躺椅上静静地合上了双眼,右手自然滑落,一方绣花帕子悠然落下,嫩粉色的花朵盛开在角落,她一生只用这样的帕子,帕子上只绣这样的花,有人问她为什么,她笑:“因为幸运啊,能够遇上不能错过的人。” 希望你不记得,又希望你记得,这份缘,是上辈子留下来的,也要留到下辈子去。 第73章 每一次离开都会让人觉得惆怅,哪怕应该了无遗憾,但每当想起,那些情,那些事,总有些难忘。 坐在探出的窗台上,纱质的窗帘在身后轻轻飘荡,背带裤,条纹衫,还有一双黄底浅灰色的运动鞋,白色的运动袜比鞋沿儿高一些,露出一条边儿来,一晃一晃,偶尔会蹭到那爬墙的山虎。 “童童,童童”呼唤声从楼下传来,窗台上的男孩儿回头,半张白嫩的小脸露出来,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微微睁大了些,似乎在看是谁在叫他。 围着围裙的妇女走上来,见到坐在窗台上的小男孩儿,惊了一下,咋呼道:“童童,快下来,这么高,可不是好玩儿的!” 若是正常的孩子,猛然间被吓了这么一跳,就会真的掉下去了吧,是的,剧情中就是这样。 原主在八岁的时候因为顽皮跑到了窗台上往下看,正好后头有人叫,他回头,就看到保姆惊慌慌过来要把他抓下来,害怕被责骂,脚一滑,他就直接掉下去了,二楼,不算很高,但对一个孩子来说,足以把腿摔断。 见到出了事,保姆也着急,却又心存幻想也许只是扭着了呢?胡乱捏了几下之后还让原主忍着疼不说,她买了些扭伤膏药之类的东西给贴着,想着过些日子也许就好了。 原主的父母都是明星,忙着拍片忙着演戏忙着传绯闻秀恩爱,本以为对儿子是保护作用的不透露,在某些时候也成为了一种伤害。 腿伤被耽误了,保姆后来发现越来越严重,不敢承担责任,悄悄跑了。百忙之中不得不回家一趟的父母发现这件事,急慌慌让助理把孩子送到医院医治,但已经晚了,最终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小小的孩子就不得不当个瘸子了。 整整一年,都沉浸在这种伤痛之中,其后的日子,便是在没人知道他父母是谁的情况下被认为是孤儿弃儿,因为腿伤而别扭的走路姿势,遭到别人的嘲笑欺负。 这样的情况下,最终成长起来的原主成了一个阴郁的人,他沉默寡言,一张好脸孔却总像是打算害人一样阴沉沉的,任谁都不喜欢他,连他自己也不喜欢,开始是虐待动物发泄心中的暴戾之气,又从虐待动物发展到虐待别人来获得愉快,最后,死于吸毒过量。 “童童!”保姆还在叫着,她过来,紧紧捉着男孩儿的胳膊,好像拎着什么东西一样把人直接拖了下来,过于粗暴的动作让男孩儿的腿磕到了窗台,一个明显的淤青很快浮现在那白嫩的肌肤上。 男孩儿一声不吭,哪怕在站稳后被训斥了几句,又拉扯了几下,他还是一声不吭,再好看的脸,这样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时候也都会透着一种让人不喜的诡异,保姆又骂了几句,扯着男孩儿下去吃饭了。 饭桌上的菜色很丰富,大鱼大肉的,完全不考虑营养又或者其他,保姆盛好饭,自己先吃了起来,等吃的差不多了,见到男孩儿没有等她喂饭自己也吃了,还没有在附近播撒饭粒菜汁麻烦她清理,难得赞了一句:“今天倒是乖,行了,自己去玩儿吧。” 男孩儿溜下并不合适的高背椅,噔噔噔跑上了楼,楼上书房有电脑,他知道。 多少年没摸这东西,乍一操作起来还有些生疏,好在敲击了几下键盘之后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唯一不好的便是手指不够长,总有些敲击不到位,还要练练一指禅。 找了一个最大的社交网络,在上头注册了一个账号,实名认证是没办法了,他却有别的东西,父母的婚纱照拍下来发上去,自己的照片发上去,还有腿上的伤痕,几张图片之上只有一句话——“你们,真的爱我吗?” 收拾出了一个小背包,他也是上过小学一年级,参加过夏令营的孩子,他有那些儿童用的野营装备,不是原主的他还有着成熟的灵魂,知道怎样选择自己的生活。 如果是别的情况,星二代的话,也许都会选择当明星吧,毕竟基础摆在那里,想要开始太容易,父母积累的人脉都是他可以轻易动用的资源,连从小卖萌招来的叔叔阿姨都可以成为以后的忠实粉丝,实在是很不错的选择,简单,不伤脑。 但,突然就不高兴了呐,为什么他要咽下所有的苦,笑给别人看呢?他想要过自己的生活,自在的生活。 好像是迟来的逆反,又或者是未泯的童心因为孩童的身体而恢复,他突然想要去流浪,有目标地流浪。 拆下墙上装饰用的麻绳编织的渔网,扔掉那些小帆船和救生圈,把麻绳的一端绑在床脚上,其余抛出窗外,不用太长,只是二层楼而已,有一定的距离跳下去也不会受伤,他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安全着陆之后,再次回望了一眼这座漂亮的小别墅,拿着自己的智能手机,在楼下拍了一张自拍照,发送到网络上,配上一行文字——“从今天开始,做一个自由的人。” 一个小小的刚注册的账号,会有多少人关注呢?几乎没有人留意到,这样一个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还可作为保护的家,独自走入了社会的丛林中,他会遭遇什么,又会怎样应对? 只要看到,就必然会关注,这个叫做董睿桐的孩子就这样走入了大众的视线,开始了他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 这期间,除了网络,与父母毫无交集。 “花很美,风很凉,我看见小小的虫子安静地在花心休息,或许那是它的床” 照片是一朵花,很普通的花,花心那黑色的小虫子不知名,称不上美,但配着那样的文字,还有那孩子认真观看的模样,总会让人觉得,啊,其实还是很美好的——如果忽略不远处那作为背景的小帐篷。 “如果树也是一种人,那么,他们一定是巨人国来的,只要安静地站着等待阳光雨露,就一定会生长到那样的高度可真是懒啊!” 捏着面包的孩子嘴角还有着淡淡的奶渍,他靠在树上,给自己和树来了一个合影,顺着自拍杆的距离,好像也能丈量他和树的距离,并没有那么远。 “这里连阳光也宁静。” 寺庙的头顶被阳光沐浴着,檐角下,张开手的孩子好像在承接那些阳光的播撒,橙色的光芒下,看不清他的面容,不知道会是怎样的表情。 “怎么样?找到了吗?” 面容漂亮的女子画着精致的妆容,即便能够从她的眼中看出焦急来,但她的面色跟憔悴没有半分关系,即便经常在荧幕上看到她的形象,眼下也觉得现实中的她并未见逊色,但,此情此景,总让人有着微微的不适,是真的关心吗? “怎么还找不到?他只是个孩子啊,你们都是大人,那么多人,那么多摄像头,那么多监控,怎么都找不到呢?你们真的有去找吗?”女子指责着,声音哽咽,似乎十分担心着急的模样。 但,不知道是不是看她演戏看得多了,此刻看来,这一幕也很像是一出戏,让人无法感同身受。 “抱歉,我们的人已经去了,那里的和尚说他已经走了,那孩子在那里挂单了几天,不是白住的,还写了很好的佛经。” 说话间,已经退后一步的年轻警察拿出一本经文来,是仿古竖写的那种,毛笔字很沉稳,好像那些和尚说的一样,这是天生的佛子。 “这是他写的?” 一直坐在沙发上的男子这时候站起来接过去,翻开看了看,不是那种泛泛地翻,而是很认真地翻开了一页,一字字看着。 他的胡须已经有些长,又不曾好好地打理,这时候有种沧桑感觉,但是看到这些字的时候,他又精神起来,仔细看完一页,合上了之后说:“写得真好——我从来没有教过他写字,一次都没有。” 正常的父子之间,可能父亲会查看儿子的功课,而他,从来没有那个时间,偶尔回来几次,顶多是亲亲抱抱举高高,其他的,连游乐园他都没有带他去过,只怕被人认出来会吓到孩子。 他以为这个年龄的孩子,还不懂得明星是什么,不懂得为什么会有一大堆人来围拢他们,甚至有些激动的粉丝还会撕扯他的衣裳,他都不会明白,只会觉得害怕,但 隐藏并不意味着保护。 闭了闭眼,年轻的父亲诚恳地道了一声谢,说:“辛苦你们了,童童很聪明,但他还太小了,我真的很担心他。他这么小,还不知道人心多么险恶,而他的身份又已经曝光,无论是怎样,总会有人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揣测人心,但我总是忍不住,麻烦你们了,请你们尽快找到他。” “您放心,我们会尽力的。”年轻警察这样说着,脸上也挂上了担心的表情,又安慰了几句,方才离开。 到底还是年轻,转身后,脸上的担心当然无存,年轻警察摘了帽子,摸了一把额上的汗,笑着跟同事说:“到底是基因好,那小子不仅长得好,还聪明得过分,咱们光跟着他屁股后头转了,连影子都没摸着,他到底是怎么躲开的啊?难道真的会隐身不成?” 茫茫人海,想要藏一个人或许很容易,但这个董睿桐不一样,他时常在网络上曝光自己的照片,每一张都是线索,时间日期,还有照片中的景物,细心的总是能够发现一些线索去追踪,但,每次都追不着还真是 “要我说,断了他的钱不就行了,他肯定回家了。”同事说了个好主意,可是转头就自己否掉了,“不行,还真不行,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已经很难了,若是再没有钱,吃什么喝什么,总不能逼着孩子要饭或者做坏事吧,真是” 遇到过多少案子,哪怕是大型的诈骗集团呢?也没有这次的棘手,轻不得重不得,明明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寻人啊,线索那么多,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完全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挂叫做精神力,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无论他们部署多少警力,多么严密,在那孩子的“眼”中,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只要绕过去就可以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不可能做到无缝链接的。 “你说,他到底是想要回家,还是真的不想回家呢?”年轻警察突然问了一句。 “我说?我要是能说,我就是心理学的博士了,你不是专修心理的吗?你怎么看?这孩子到底怎么想的?”同事一边问着,一边忍不住吐槽,“因为保姆虐待愤而出走?到现在看来,他做事很有条理,完全不是那种冲动型的,再说,这都几个月了?就是冲动也该冷静了,他还在继续,那,难道真的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被他折腾得,我tm也想去看世界了!” 永远不要小看明星的社会关系,这样的小案子,若是放到别人那里,寻不到过段时间也就那样了,那么多贴寻人启事的难道都没找过警察吗? 偏偏事情到了这里不一样,上头有人盯着,想要放松也不能,偶尔问起来,没有结果谁都脸上无光,事情不是亲自做,都不会知道有多难,他们组最开始的时候十个人连轴转,大案要案组也就是这个架势了,结果呢,那么多老干警铩羽而归,那可是连在逃犯都能找出来的老干警啊! 到了现在,自持身份,不想丢面儿,众多原因造成了年轻警察顶大梁,也不是胡乱找人,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呵呵,这么兴师动众分析一个孩子想什么,恕我等凡人无法理解。 “我不知道。”年轻警察一摊手,回答得极其无辜,他要是知道,不就早都找到人了吗?谁知道那孩子下一步会去哪儿? 天生佛子啊,那份让大师都称道的灵性,或许就是无法预测的原因吧。 第74章 深山之中,暗夜无灯,在那些远离人类的深林之中,唯一能够照亮的月光都无法穿透那层层叠叠的枝叶,照射到那铺满腐叶地衣的潮湿地面上。 董睿桐安静地立在小帐篷前,他离开家中已经有两年了,这两年,寻人的力度从重到轻,他偶尔还是会到有人的地方去转转,联网看看情况,所以知道那对明星夫妻又恢复了正常的拍片生涯。 之前热热闹闹的寻子事件,好像从没有发生过一样,董母还是那样的玉女套路,倒是董父,换了硬汉风格,出乎意料地受欢迎,从一部警匪片中的大反派崭露头角,据说还有望夺冠。新闻上的图片,董父精神奕奕,哪怕有了些短须,却被人说更有男人味儿了。 与之相对应的,董睿桐这里,最初红红火火的粉丝少了很多,那些粉丝多半都是关注董睿桐身为董家儿子身份而来的,后来看到他露脸的照片不多,也都是些孩子话的短句,并不见怨恨父母又或者别的恩怨情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人也都离开了,无论是劝他回家的,还是责怪他不懂得父母辛苦的,都离开了。 没有人能够坚持不懈劝一个人两年的,何况,那些人,都把他当成了不懂事的孩子,既然如此,跟熊孩子有什么好说的? 至于一些专家在下头留言什么教育问题,儿童心理问题等等,董睿桐向来都是视而不见的,后来随着他的账号热度下滑,那些专家也不见了踪影,如今能够留下来的粉丝,则是一些喜欢自然风景,同样喜欢他的文字图片的人。 董睿桐对此没什么感想,说欢喜,或许有些,毕竟人是一种群居动物,能够短暂离群索居,但还是需要交流的,他偶尔会回复这些粉丝的关心,感到自己并不是那么孤独,但事实上,他还是一个人。 寻人力度最厉害的时候,即便有着精神力的帮助,他还是需要远离人群,然后发现了这个世界,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 好像他当过和尚的那个世界,同样是现代的背景,很多人庸庸碌碌,一辈子都是朝九晚五,想着双休旅游之类的事情,但另一部分人,却在挖坟掘墓,发现墓地中各种不科学的现象,同时跟一些非人类争斗,彼此之间,矛盾而统一,互不侵扰,偶有交错。 这个世界,最初,董睿桐以为是个很普通的世界,剧情中,原主的一辈子也就是个问题少年成长史,最后悲剧别人也悲剧自己。 正是这样普通,他才敢仗着不是很强的精神力独自出走,而完全不担心遇上绑架拐子等问题。 是的,不是很强,每个世界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哪怕这是属于灵魂的,但最开始,都不会很强,好像是身体和灵魂还有一个适应期,在这个过程中,精神力存在,但是无法发挥强大的作用。 而这个世界,压抑格外厉害,董睿桐想,可能是因为他这一次是孩童的缘故,身体太小了,所以太强大的精神力不得不压抑下去,不然,恐怕就要爆炸了吧。 那可真是不美妙。 现在还好些,随着他的成长,精神力终于恢复了大半,他也终于敢到这个地方看看了。 这处深山并不是他这两年发现的唯一一处,也并非什么名山大川,又或者著名的景区,只是一座寺庙的后山而已,那寺庙也早就荒废,这里的交通不便,曾经的山里人都在往城市里搬,更不用说山中寺庙了。 这年头,也不是那么多人想当和尚的。 深山很普通,董睿桐虽然没有往那个地方走,但附近都走了走,就是很普通的山,很普通的林子。如果深、密算特点的话,那它还是很有特色的,但精神力扫过去,却立刻能够发现不一样的一点,好像暗夜中的萤火之光,虽然不耀眼,但也不可能被忽略那唯一的一点光亮。 那里一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 曾经跟着张仁他们,董睿桐也学到了一些东西,复杂些的比如周易八卦什么的,哪怕能够理解,却还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但其他的,基本的寻宝判定,他还是敢试一试的。 更何况,精神力这种外挂他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若是特别危险的情况,哪怕是爆炸呐,撑起一个精神力护罩,短暂保护一下自己,也是可以的。怎么想,也都比普通人厉害许多了。 艺高人胆大,董睿桐历经几世历练,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胆小怕事,总想着能避则避,难得碰到这样的情况,若是真有什么宝贝,路过而不取,岂不是浪费了这缘分? 对因果之论比较笃信的董睿桐一样很看重缘分这种很玄的说法,想来想去,还是在准备好后过来了。 无论发现什么,好的坏的,他都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此时哪怕夜深林密,有些幽深恐怖,但他行走的步伐却极稳,不知不觉,又有了当和尚那时候的习惯,把挂在手腕上的香木珠串捏在手上一步一颗地转 然而,并没有什么宝贝,只有一条绿得发黑的小蛇悠悠地吐着信子,不到儿臂粗细,两颗绿豆眼,黑暗中发着幽光,看起来似乎有几分可怕,奈何,没毒。 它盘在那里,见到人来也不激动,扭头看了两眼,似乎觉得没趣,又继续趴着了。 董睿桐没有妄动,反复用精神力确认了几遍,就是这条小蛇,这才不得不承认,这可能是个修炼未成的妖? 妖这个物种,他从未见过,当年的芝兰玉树应该算是精吧。妖应该是指那些动物修成的人形? “哪里来的小娃娃,真是胆子大,怎么还不走?”小蛇吐着信子,发出嘶嘶声,又扭头看过来。 董睿桐微微瞪大了眼睛,他自然不会傻乎乎地以为自己幻听了,所以,这东西会说人话?不,它还是在“嘶嘶”,只不过他听懂了。 哦,对了,精神力! 醒悟了的董睿桐脸上露出笑容来,此时应该插播广告:我有精神力,外语不用愁! “不是疯了吧,怎么还笑?他那小身板儿,难道是来抓蛇的?不怕我咬他吗?看他皮白肉嫩的样子,一定很好咬——哎呀,可惜我是修佛的,不吃肉,罪过罪过!” 小蛇嘶嘶了好一会儿,颇为苦恼地样子在自言自语,模样竟然有几分可爱?尤其是那偏头的样子,真是,太萌了! “蛇还有修佛的吗?你什么时候开始修的?” “当然了,我都修了两千多年了!”颇为骄傲地扬起了身,好像挺胸膛的感觉,小蛇嘶嘶说着,说完才反应不对,是谁在说话,难道是这个小孩儿? “是你在说话?” 被一条冷血动物的目光盯着,哪怕知道它不咬人,也无毒,但感受还是不太好,董睿桐眨了眨眼,说:“是啊,你不是也在跟我说话吗?” “啊啊啊,怎么有人会说蛇语?咦,不对,他还是说的自己的话,但你再多说两句,我判断一下,怎么个情况!”小蛇一激动,挺了挺身子,好像要攻击的样子冲过来一些,然而,他似乎顾忌着什么,并未完全伸直,还有小半盘在那里,好像稳稳扎根了一样。 但,或许是它起身多了些,剩下的那部分已经能够看出轮廓来,其中有一节鼓起来一块儿,好像怀孕了一样。 董睿桐也是看过动物世界的,知道蛇吃东西都是囫囵吞的,所以鼓起来一定不是怀了蛋要生,而是吃了的东西不消化,现在还在那里。 它自言自语的时候没必要骗人,都说修佛不吃肉了,那,它肚子里未曾消化的是什么?那样的轮廓怎么也不会是一根草又或者一片树叶,难道是果子?又或者,舍利? “说什么?难道我们不能交流吗?”董睿桐再次眨眨眼,存着故意卖萌的成分,把小眼睛眨得也显出可爱萌来,无辜地看着小蛇,好像涉世未深的孩童,天真愚蠢。 “啊,能,当然能了!我们本来就能够交流。”小蛇信誓旦旦地说着,完全没想过这样简单的自相矛盾的话会不会被人听出来。 哪怕已有两千岁的高龄,但它自从“得”了佛宝舍利,就一直在这里待着,从未外出,也未曾与人交流过。 偶然路过的那些人,以前还有樵夫或者猎户,但这些年人都不见,剩下的那些生物又完全不能交流,它的世界相当单纯。 但,智商这种东西真的是天生的,它很聪明,否则也不能得了佛宝,只是不知世情,再聪明也无法妥当应对,有的时候,自以为占便宜,可能只是不吃亏。 此时此刻,多年的寂寞让小蛇下了一个“拐带”的决定,花言巧语地让董睿桐在此安营扎寨,说了不少的好处,而董睿桐也果然动心了,犹豫了几次便同意了,为此小蛇还特意展露了一番空间神通,凭空变出些鲜果给董睿桐吃。 董睿桐乖巧地捡起果子擦干净,先给小蛇吃,见它不吃这才自己吃,一边吃一边听小蛇吹嘘它胡编乱造的各种神异见闻。 说得高兴,两个(人)还交换了名字,小蛇的名字很奇特——阿黑蛇,确定这不是别人害怕惊叫“啊,黑蛇”才有的名字吗? 第75章 动物还是比人单纯,跟阿黑在山中住了不过一年,这条蛇就把自己的老底断断续续都“告诉”给董睿桐了。 阿黑蛇其实只是一条普通的小蛇,有些不普通的就是它比较聪明,然后在两千多年前,那个时候这地方的这座寺庙还是很兴盛的,叫什么宝光寺,来来往往的人能把山头都踏平了,据说很远地方的达官贵人也会来。 而吸引他们到来的原因就是宝光寺内的高僧,还有那赖以闻名的佛宝,那真的是一件宝贝,曾经还有一座高塔专门存放,每到夜间,高塔上都会像月亮一样发光,被周围的人当做是佛光普照。 阿黑蛇那个时候或许已经有些模糊的灵智了,感觉到了一些好奇,又或者说那佛宝对一些生物也是有吸引力的,于是小蛇刺溜爬上了塔,在那里蛰伏了很长时间,靠着僧人供上的瓜果存活,终于逮到了机会,偷走了佛宝。 佛宝是一颗珠子,最初的时候或许比现在还要大一些,小蛇那时候比现在还小,能够吞下那么大的东西全靠蛇口就是那样的特性,但想要拖着那样大的东西顺利爬行逃亡可就不容易了,好容易逃出寺庙,阿黑蛇就在附近找了洞穴钻了,硬生生把自己活埋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它好像是睡了一觉,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宝光寺已经衰亡了。 没有人来逮它,它拖着那东西又爬不快,还有被人发现的风险,阿黑蛇睡了一觉又聪明了许多,知道了怀璧其罪,便决定等到佛宝消化掉了再动弹,这一等就等了两千多年。直到现在,那佛宝也就只小了两三圈儿而已,可想而知,等它完全消化,恐怕还要再来个几千年。 “你有没有想过,是你的方法不对呢?”这样说的时候,董睿桐正在吃蛋糕。 西式糕点特有的甜香,还有上面点缀的诱人的果肉,都深深地吸引了阿黑蛇,它一口一个吞得极欢快,在董睿桐看来,很有些囫囵吞枣的意思,但,蛇就是这样吃东西的,让它细细品味太不现实。 “不可能不对,你看,我现在有这么大的地方能够放东西了。” 阿黑蛇用尾巴比划了一下,圈出一块儿地方来,表示自己的空间大小,这个空间董睿桐并不能够用精神力感受到,很是奇妙,若是人类能够修炼,他也很想要一个,随身空间啊,放东西的确方便。 若是再遇到末世,这也算是一个外挂了。 “还能这样”阿黑蛇又比划了一下它最熟练的一种暂且称之为法术的力量,只见树上的一颗果子忽悠悠下来,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拿着,送到了董睿桐的面前。 董睿桐不客气地接过来,擦擦果子就咬了一口,那么高地方的果子,通常都比较甜。 蛋糕有限,吃完了之后,阿黑蛇又熟练地撕开了一个包装袋,开始吞里面的牛肉粒,比起蛋糕的大小,它现在就像是嗑瓜子一样,一口一个还要先撕开包装,同时抱怨:“你们人类就是麻烦,一个吃的还一层一层地包着,吃起来多不方便啊!不过味道真的不错,嘶,真辣,就是这个味儿,真带劲儿!” 看着阿黑蛇用尾巴辅助撕包装毫不费力的样子,董睿桐想,它其实就是因为这些吃的才跟自己关系这么好吧。 不是说不吃肉的吗?牛肉也是肉啊! “我前天才看了营养学的书,那上面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你看,清水煮白菜是一种吃法,酸辣白菜也是一种吃法,还有炖菜什么的,但这几种吃法,你知道哪种能够保留更多的营养吗?你这样的吃法,可能只是吸收了一小部分营养,这样效率才低下的。” 董睿桐言之凿凿,他并没有太大的功利心,只是好奇,想要看看那佛宝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说自己拿走,至少以后遇到了,起码知道是个宝贝可以不要放过。 这一年,他跟阿黑蛇住在一起,别的没感觉到,但在他身边钻研佛经的话,确实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么说吧,如果当年他当和尚的时候身边能够有这么个存在,那么,即便是在那个飞升不存的时代,他觉得自己也是有望实现长生不老的。 那样,也许还能跟芝兰玉树多相伴一段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世界限制,芝兰玉树那样的存在,明明有了灵智,也可以树身移动,把自己移栽到别的地方,但却还是树,哪怕是棵漂亮的树,但它还是树,不能和人说话,不能跟人交流,而那个世界上在最后的最后,董睿桐曾经试着在那个世界上寻找,即便鬼怪有,僵尸有,但同样的一棵树却是再也找不到了,也就是说以后它只能孤零零一个,孤独寂寞。 想到那样的情况,董睿桐心里轻轻一叹,若是当年知道是这样的情况,是否还要度化那些怨魂,那些与它相伴多年的存在,无论是不是不好,至少还是能够让它解闷的。 “是这样吗?”阿黑蛇一愣一愣的,完全信以为真了,说着就吐出佛宝,淡淡的白色光芒并不是那样清冷,有些微温凉之意,董睿桐好奇地看着,却没有贸然接近,而是问:“我能摸一下吗?” 虽然是从蛇肚子里吐出来的,但珠子上一点儿不干净的痕迹都看不到,反而让人见之心喜,身心舒爽。 阿黑蛇犹豫了一下,说:“你可以摸摸,轻轻的啊!”这样说着,它的尾巴还是圈着那珠子,似乎一有不对就要拿回的意思。 董睿桐自然知道它把这东西看得极重,而这东西也确实神妙,否则,一条普通小蛇又哪里能够活了两千多年而不死,还有了诸般神异法术。 没有拿起珠子,而是伸出手指摸了摸珠子的表面,刚一接触有些沁凉直透心底,好像整个人都被洗涤了一遍似的,格外舒坦。 董睿桐忍不住微微闭上了眼,安静地感受这一刻的美妙,同时还用精神力试着触碰那佛宝,感觉连精神力也像是被泡在温水中了一样,实在是太舒服了。 同时,脑子里曾经背过的那些佛经不自觉地一条条刷出来,让他情不自禁地开始默念起来,越念越清楚,佛经中的各种含义都像是一条条清楚明白地在眼前演化了一遍似的,从未有过的通透。 “哎哎,你在做什么?” 两千多年,哪怕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但阿黑蛇还是跟这珠子的联系最为紧密,董睿桐那边儿进入状态之后,它马上就发现了,并且很警觉地迅速把珠子吞入了腹中,速度快的,还含住了董睿桐的手指。 被它一吵,董睿桐从那种玄妙状态中醒了过来,见到对方那好像要攻击的模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抽出手指解释道:“不知怎么回事,一碰到这珠子,我就想到曾经背过的佛经,不自觉沉迷了。” 这个解释很能过关,阿黑蛇信了,还骄傲地昂起了头,说:“那是我的宝贝,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动!更不能跟我抢!” 董睿桐赶紧表示自己并没有抢的意思,哄了好一会儿,又许诺下一回多买些它喜欢吃的牛肉粒,这才跟阿黑蛇和好。 然后,话题又回到之前,董睿桐试探着提议:“你不想出去看看吗?你上次不是还说那个女星像是狐狸变的吗?你看她修炼成那样,是不是就因为她做了明星的缘故呢?” 董睿桐随身带着的智能手机在被阿黑蛇发现之后就成了它的专用,又能看电影又能看新闻,阿黑蛇的智力还是很够用的,没用多长时间就学会了人类现在的简体字,虽然它还不能写,但是看看新闻还是够用的。 偶然间,看到娱乐版的那位女星,当时就说那女星好像是狐狸变的。 这种通过照片看原形的方法太玄妙,阿黑蛇无从解释,董睿桐也只是讶然了一下也没再探究,他见多识广,大概知道信仰之力也是能够修行的,而明星自然是最容易圈粉的,比起办个邪教还要完整教义什么的,明星只要脸好就能有人爱,简单多了。 当然,阿黑蛇没有人形,董睿桐也不建议它用这样的方法,动物明星有,但影响力绝对不会太大,信仰之力少了,必然也没什么用。 再者,按照阿黑蛇现在的进度,它虽然是个异类,却是正经修佛的,贸然走上歪路也不太好,只不过 “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了,我要离开了,要不然”就要被逮到了,这次去买东西的时候,董睿桐就发现了几个熟悉的精神力,都是曾经围堵过他的警察,所以“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黑蛇很是犹豫,它是很喜欢这个人类了,但蛇也是恋家的,它最初的家在哪里已经不记得了,但在这里,它待了两千多年,早把这里当做了家,连那山上的废弃寺庙也是它后来在照顾着,虽然照顾得不怎么样,该塌该坏的地方都没坚持住,但 “我以后让你摸宝贝,每天一次,就一次啊,你、不要走了。”阿黑蛇的尾巴勾了勾,做出一副想要拉人的动作,却又没有真的拉上来。 董睿桐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跟阿黑蛇说了其中的缘故。他不想要回到那个家,这都过去几年了,他要回去,早在他们大张旗鼓找他之心最热的时候就回去了,那个时候失而复得,谁都会珍惜的。 而现在,他们都已经适应了没有他的生活,似乎还有了一个孩子,那他再回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倒不如继续在外面,也许还能发现一些跟阿黑蛇一样的存在,又或者别的什么。 第76章 “你想去哪里呢?” “你要去哪儿?” 同时问出口后,一人一蛇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董睿桐先开口:“我在这里待得很久了,暂时也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不过咱们可以边走边看,我先买一个包,你可以在包里,由我背着走。” 阿黑蛇对所有买给它的东西都很感兴趣,闻言立刻翻起了购物网站,然后指着一个背包点名要那个。 那个背包是黑色的,尺寸有些大,董睿桐跟它讨价还价一番,终于买了另一个小包,不过那个大背包也买了,给阿黑蛇装零食用,它还可以把背包收到自己的空间里,完全不会占用地方增加重量。 东西都买好后,董睿桐再次艳羡地看了一眼阿黑蛇,然后把它放到一个斜背的深蓝色小包内,它的尺寸其实并不太大,但到了包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抱怨:“我的尾巴都伸不开。” 董睿桐安抚了几句,心里暗道,等你尾巴伸开了,那就不是背包,而是棒球袋了,或许还不太够长。 有了阿黑蛇的空间,董睿桐自己倒是无事一身轻,除了那么一个小包,其他的东西都不用装了,显得轻便了许多,别人寻找的时候也不会刻意看他一个好像放学回家的小孩儿。 每次走上大路的时候,董睿桐要不然跟着某个单身的大人走,要不然就跟某个小孩儿尽量拉近距离,减少被坏人盯上的可能性,这也是为了减少麻烦。 而到了住宿的话,小孩子就有很多的不方便了。他没有身份证,如果一旦查证身份,很快就会被送到父母身边,而他又不想回去,那么,正规的旅馆酒店都不能住,那些地方若是看到一个小孩子去住,也会觉得很奇怪,本着负责任的心思也会查一查他的来历的。 这样一来,能够挑选的地方就变得少了,他又是个孩子,连成年人都知道的洗浴中心,娱乐会所之类的地方也不能去住,剩下的网吧,正规的严格的也不可能让他一个孩子进去,所以,帐篷还是很有必要的,必要的时候可以露宿。 他的身高这两年长了些,当年的小帐篷已经不适用了,他再买的时候就买了一个成人帐篷,这样也有好处,搭起来的时候一般没人去查里头到底住的是大人还是小孩儿。 城市里头的人做什么都不稀奇,人家愿意自己搭帐篷住公园,谁管得着啊! 也有些好心人注意到他一个孩子在外,会问一句这是谁家的孩子之类的话,这种关心出于好意,虽然有些不想回答,但董睿桐还是很努力地编了瞎话,比如说就是附近小区的,这是为了提前体验野营之类的话。 虽然别人不是很信,但这年头,谁会对谁认真负责。 偶尔,会有片区的巡逻车开过来询问一二,董睿桐的演技还是比较过关的,多数都能糊弄过去,实在说不过去了,趁机溜走就是了,大人一般对小孩儿防备比较少,也没想过会有被孩子糊弄的时候。 但,到底还是麻烦太多了,所以,董睿桐每次在城市购买了必备物资之后就会尽量远离城市。 在没有阿黑蛇之前,想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毕竟食物什么的,就算他尽可能多带,以他的负重程度,背上一个帐篷还有被子等杂物之后,想要多带的食物也有限。 他其实也可以尝试自食其力,但这年头,就是深山老林里头都碰不到小白兔了,不要说其他地方,恐怕连田鼠都没有,打猎都找不到猎物。 现在好些了,阿黑蛇的空间被充填了大量的物资,而阿黑蛇对此毫无意见,因为董睿桐很大方地表示这些放到它空间的东西都算是它的了,只要能够让董睿桐使用就可以了。 至于不能重复的食物,董睿桐也保证以后都会买新的回来,保证不让阿黑蛇饿肚子。 自从尝过人类那些垃圾食品之后,阿黑蛇都不知道自己以前那两千多年是怎么过的,竟然真的只是啃野果子就饱了吗? 现在要是让它远离那些垃圾食品,真是比要了它的命还痛苦,这也是它犹豫再三,还是跟着董睿桐走了的缘故。 能够碰到一个听得懂蛇语,还能够不怕它,给它买吃的的人,哪怕阿黑蛇再单纯,也知道这样的缘分不可求,放掉了才是自己傻,肯定会后悔的。 至于董睿桐会不会存坏心眼儿害它,开玩笑,阿黑蛇也是很聪明的好吗,它才不会中了人类的诡计。 “我们住寺庙怎么样?”董睿桐指着远处的一座庙宇问它,遥遥地,已经能够看到那金顶一角。 “不,不去。”虽然对寺庙很有感情,但那是对宝光寺,对其他寺庙,阿黑蛇还是敬而远之的,哪怕它感受不到什么威胁的气息,但它还是心虚地不敢进去。 “可是,我听说这家的斋菜很好吃啊,想要尝尝呐” “很、很好吃?”阿黑蛇觉得自己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有肉好吃吗?什么,你说修佛不吃肉,不不不,你怎么没听说过“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呢?那才是修佛的正确打开姿势! “是啊,你看,是不是很好吃的样子?”董睿桐不仅说,还拿了新买的智能手机,点亮上面的图片给阿黑蛇看。 “是很好吃的样子啊,那,咱们就去吃吧,赶紧去。”阿黑蛇说着不耐地拍了拍尾巴,拍得小包啪啪作响。 董睿桐满意地笑了笑,对于一个吃货,最不能拒绝的就是食物,哪怕是素斋呐,好吃就行。 这座寺庙香火还算好,保留着一些老建筑,这也是香客爱来的原因,不是山中有寺庙就一定会有人来,一来要这里风景好,二来要这里历史久,三来么,自然还是要有好吃的。 当然,这种食物未必是寺庙里头的食物,寺庙周围也是很热闹的,随着旅游业的兴盛,各种酒店饭店都学会了开发景区,如果看到寺庙周围一圈儿饭店也完全不必惊讶,反而可以试试看,说不定真会有什么名菜。 董睿桐也不是纯粹忽悠阿黑蛇的,他选择住寺庙,自然就有让人不能拒绝的理由,无论是他脑海中那倒背如流的一本本佛经,还是流利的梵文,亦或者佛理辩解,他都完全不会怵。 所以他借住寺庙的时候通常都会先拿出挂单的说法,若是人家见他年龄小,善心一发同意了,自然是皆大欢喜,若是不然,他也是拿出了“砸场子”的准备来舌战一番的,这一套先礼后兵,迄今为止,无往而不利。 寺庙中好歹都是修行人,多少都会有些肚量,即便是说不过他,也不会真的跟他计较,反而还会好好招待,继续探讨一下佛理,这个过程中自然也少不了一顿丰富的斋饭。 说实在的,僧人的素斋,做得好了那是真的好吃,若是不好,顶多也就是白馒头就水,没什么好抱怨的。 说定了行程,董睿桐就拦路招车,他年龄小,给上几个笑脸附带金钱开路,多半都有顺风车搭乘。 少不了还要被盘问一番为何一个人出来,他每次都会说自己是附近的小孩儿,常来常往,今天是走累了才搭车的,顺带还会普及一些众所周知的附近旅游景点给大家,也不会惹人厌烦。 这一车人是来旅游的大学生,听闻这边儿的平安符很灵,这才上来看看,当然更主要的是这边儿的风景好,他们过来玩儿的。 这些人都是社交网站的主要用户群,一开始他们还被董睿桐给蒙过去了,后来一个女生摸出手机摆弄了一会儿,“啊”了一声,认出了董睿桐的身份,当场就说了。 一下子车上就炸了锅一样,星二代啊!这种传闻中的生物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生活中,这么近的距离?! 一时间,学生们就有些控制不住地询问他父母的一些问题。 因为阿黑蛇那段时间霸占了董睿桐手机的缘故,他跟网络脱节了很久,虽然这个月才买了新机子,但有些新闻过去了是不会再播出来的,尤其娱乐圈那个更新换代极快的地方。 听到学生们七嘴八舌问的事情,董睿桐才知道一件事,他以为过得很好的父母一家似乎正有些麻烦,母亲因为被爆戏霸和在片场欺负人耍大牌等问题正陷入低谷,而父母的感情,本来怀着孕的母亲似乎被爆料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还曾被报道抓到一张跟别的男人过从甚密的照片 董睿桐皱紧了眉头,他到底是人家的孩子,这一段因果是断不了的,所以总要关心一下。 见他面色不好,大学生们识趣地不再追问,还有人见他没什么行李,递过来吃的喝的,还对刚才的那些话表示了抱歉,八卦什么的都可以,但戳人伤疤揭人就有些不太好了。 董睿桐表示接受,喝了一口水,目光不离开手机,继续查阅之前的新闻。 阿黑蛇忍不住这份安静,探出头来一同看,被人发现它的存在,又引起了一阵骚动,好在它一看就是无毒蛇,虽然颜色黑了些,似乎不太好的样子,但也不是没有人养蛇当宠物的,在董睿桐表示它无毒之后,还有养过玉米蛇的妹子送上自己的蝴蝶结给它扎上。 黑色的蛇身配着粉色的蝴蝶结,它自己还不断地挺身子好像炫耀一样,但董睿桐只是笑了一下,没有多加理会,把新闻都看过一遍又让阿黑蛇瞅了瞅,确定没什么非人类的问题,这才安心了一些。 他是当儿子的,又不是当父母的,没必要操那么多心,只不过因为娱乐圈有狐狸精等问题,他有些不放心,这才多紧张了一下。其他的,分分合合他也管不了。只是,若是真的出了什么问题,或许他应该担心一下以后的钱财问题,到现在还靠着父母供养,真是不好意思。 第77章 车上的学生是商大来的,他们这是假日旅游,且还是个什么学习小组的,好像是研究历史相关的。这一趟出来,虽然没有老教授带队,但也申请了公款专用,又有组长,副组长的,组织得挺不错,一路上都挺愉快的。 捎带了董睿桐上山之后,知道大家都是要去寺庙的,索性一起去了,也热闹。 董睿桐年龄不大,这些大学生虽然历练少,多有一团孩子气的,但面对一个比他们还小的孩子,也很有些哥哥姐姐的模样。给阿黑蛇系蝴蝶结那位叫韩芳的女生,自发自觉地走在董睿桐身边,一边一起走,一边跟他聊天。 他们这个学习小组这次是专门研究佛教历史来的,路上已经去过几个寺庙了,各个寺庙的特色都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这些他们都拍了照,回去以后找到相关的资料说不定还能写成论文出来。 董睿桐对佛教的历史还是比较了解的,但那是其他世界的,他也没有全部拿来套用,听着韩芳讲的,默默跟自己知道的印证,看是不是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一心二用,他还放出了精神力进行大范围扫描,这也是一种警戒的习惯,反正大部分人都感觉不到精神力的存在,所以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至于敏感的 “啊,好像有风。” 韩芳看了看左右高墙,手边儿就是一株大树,上面挂着牌子说明树木名称历史,像是一个大名片,周围一圈儿小栅栏,阻挡着人们触摸,免得有那些过分的写下什么“到此一游”的字迹伤了树。 “嘶嘶”顶着蝴蝶结的阿黑蛇从背包里露出头来,发出的声音让周围注意到的人都躲远了一些,不管有毒无毒,总有些人害怕蛇的。 董睿桐正了正背包,把阿黑蛇移到了前方,他听得懂它的话,“这里有东西。” 有什么东西? 正想着,精神力扫到了一片地方,那一闪一闪好像星星一样的存在让人忽视不能,那是 想到阿黑蛇是怎样被他发现的,再看这里更加明亮闪耀的东西,佛宝!还是那么多! 不太理解这么多佛宝是怎么存下来的,或许是因为那些动物都对寺庙这种烟熏火燎的地方有些避讳,这才让它们没能发现佛宝这等机缘? 但,也不对,如果有能变成人形的狐狸精混迹在人世,那么若有这样神妙的东西,它们纵然不能亲自来拿,利用别人也能达成目的,所以,它们难道不知道这些佛宝的好处? 这也是有可能的,就好像孙悟空的金箍棒,谁都知道是个宝贝,但宝物蒙尘多年的时候,龙王不也是没办法吗?再有那一路的妖怪,又有哪个真正能够用起来了? “韩姐不用管我,我累了,在这里歇会儿,你们先过去吧。” 既然是研究历史来的,就要把这里的老建筑多看看,然后还要跟一些老和尚打听一下寺庙的历史,那些写在旅游手册上的东西都是很大众化的,并不能够完全揭开历史的面纱。 韩芳犹豫了一下,小孩儿又不是自家的小孩儿,再者这里人这么多,也丢不了,所以“那我先过去了,听听他们说什么,要是好玩儿了,一会儿告诉你。” 董睿桐点点头,等到韩芳一走,看那几人没注意到这边儿,他就直接往后面走了。 后面是塔林,这片地方原来应该是寺庙的禁区,后来也开放了,一条条人踩出来的小路纵横交错的,乍然一看,竟有了些星罗密布的意思。 没有人阻拦董睿桐,但他的面色却郑重了起来,停在了门口,这是很厉害的阵啊,一般不懂的人进去了也没什么,那些小塔有的看着都是极新的,白色的好像灯塔一样,每个都能点灯的节奏,也不是很高,也就一米五六左右,似乎本来就是点灯的。 观看的游客有的还在想,若是晚上都点上灯不知是怎样的情形。 事实上,这种想法也不算错,里面那小小的地方确实有根小蜡烛,但到了晚上,真正发光的肯定不全是灯光,还有那隐藏在那小巧莲台之上的佛宝。 “我要!这些我都要!”阿黑蛇目露贪婪,修炼多年,它也不曾真的明心见性,到底不是正道。 说话间,竟是等不及董睿桐同意,它直接就对着莲台使出了法术。 董睿桐感觉到法术的波动,又看了看塔林中那许多游园一样的人,还有些人在那里摆姿势拍照,并没有几个注意到这里,但 “你冷静点儿,现在人这么多,被人发现了怎么办?”董睿桐为阿黑蛇想得很是周到,这个社会,异类到底是少数,一旦真的被人注意到了,恐怕会有些祸事。 阿黑蛇却不管那么多,它仿佛被这些佛宝迷了心,见法术不管用,董睿桐还伸手拉它的身体,当下目露凶光,回头对着董睿桐的手就是一口。 这一年多的相处,不仅它信任董睿桐,董睿桐也很信任它,很多对人不会说的话,对它还会多说两句,心理上压根儿没防着会有这一下,偏偏这一下极狠,阿黑蛇是没毒,但牙总是有的,深深嵌入肉中,刺出股股鲜血,被它的舌头勾了去。 被血腥这么刺激了一下,阿黑蛇好像清醒了一些,松了松口,扭头继续往外跑,这次董睿桐没有拦,能够这般明目张胆地摆着这许多佛宝,必然是有些缘故的,他看不出阵法的深浅,只知道是阵,但阿黑蛇既然不惜翻脸也要试上一试,那就随它好了。 果然有些门道,阿黑蛇反复冲了几次,竟是不得其门而入,那场景很奇怪,带着蝴蝶结的黑蛇面前仿佛有一条无形的墙,它反复地换角度,用上了各种办法,但都进不去,反倒像是跳着擦玻璃的舞蹈,摆了半天匪夷所思的造型,折腾到最后尾巴尖儿都过不了界。 “怎么进不去?”阿黑蛇烦躁地在那一片儿游走,嘶嘶声不断。 “呀,怎么会有蛇?” “宠物蛇吧,好可笑,粉色的蝴蝶结。” “哪里,明明是好可爱吧。” 被声音吸引过来的目光见到这边儿奇怪的一幕,还以为是蛇在跳舞玩儿,笑着来围观。 阿黑蛇正烦着,听到这些声音更是烦躁,目露凶光环视一圈儿,奈何这些人都不为所动,完全不觉得一条小蛇能够有什么威胁,或许是那个可笑的蝴蝶结给了她们太多胆量。 董睿桐用纸巾按着手上伤处,拨开人群,“让一让啊,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条蠢蛇。” 完全不知道异类在现代社会代表着什么,总有大票的人会想出方法研究它的身体它的法术,而它正无知无觉地展现着自己的不同,甚至有可能还会展现更多。 真蠢,怎么就这么蠢呢? 董睿桐都有些后悔带它一起走了,阿黑蛇见到他却是一喜:“你肯定能进去,你带我进去,我要那些东西。” 它就好像不懂事的小孩子,只知道吵着要糖吃,完全不管家长有没有带钱,甚至忘了适才还翻了脸犯了错。 董睿桐被它那一咬却清醒了许多,不是所有的妖都会是芝兰玉树那种,事实上,哪怕是芝兰玉树,一开始也是害人的。 他没有镇住这条小蛇的能力,反而指望跟它友好相处,平时的话,或许看在那些食物的面儿上有可能,毕竟自己能够听懂它说什么,更好地执行它的意思,但在这种问题上,却不一定好商量了。 一直以来的和平共处要在此时打破了。 把阿黑蛇捡起来塞入小包中,迅速拉上了拉链,董睿桐转身就走。 包内黑乎乎一片,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一时半会儿判断不出是否前进,阿黑蛇懵了一下,再过一会儿就发现不对,因为体内有一颗佛宝,对那些佛宝他是有感应的,所以能够感觉得到距离越来越远了,这不对! “董睿桐,你走错方向了。”阿黑蛇试图提醒,喊了几句没有得到回应,它本来就聪明,很快想到了这是故意的,“董睿桐,你想做什么?你不想我得到佛宝?你之前不是还说帮我修炼的吗?你反悔了?你想独吞佛宝?” 它喊了很久,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等到再见到光亮的时候,已经到了山脚下。 “董睿桐,你到底怎么了?你生我的气了吗?我不是故意咬你的,就是一时着急了,对了,那些佛宝那么多,你不是也很喜欢吗?你也可以拿走,我连一颗都没消化,要不了那么多的,你再给我两颗就好了,咱们赶紧上去吧,上面那么多人,别被他们拿了。” 蝴蝶结因为之前的翻滚有些歪,好像阿黑蛇也多了几分狼狈似的,声音都讨好了许多,连哄带劝的。 董睿桐的脸上毫无笑容,包放在地上,他拉开拉链之后就站起了身,退开了两步,安静地看着阿黑蛇,面无表情地看着,直到它不再试图哄骗。 “我们的缘分尽了,可以分开了。之前送给你的那些东西,都是你的,你若是想要佛宝,也可以自己去取,我不会帮你,你若是能拿到便是你的缘分。再见。” 阿黑蛇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呆呆地看着董睿桐的背影,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带它一起来的,现在要分开?凭什么!幽绿的眸光格外阴冷,它嘶嘶了两声,前面的人没有回头,背影越来越远了。 第78章 “今日,墨云如塔,团龙纵尾。西北方,当有山洪暴发,特大。” 图片上,宝塔状的云团很有特色,至于那个团龙纵尾,虽然也有图,但是真的需要一点儿想象力。 “好美的天象,大师是在哪里观测的啊?我也想去看。” “西北方,能够具体到哪里吗?不知道我这里算不算西北方啊?” “山洪,还是特大,听起来好可怕。东南方的我坐等新闻。” “啊,大师又发预测了啊,能具体到地方吗?很担心啊!” “应该是横冲那边儿吧,那边儿河水多,如今又是汛期,有山洪也不奇怪。” “其实山洪还好啊,就是怕有泥石流,那就真是雪上加霜,再有大暴雨,救人都不方便。” “话说,我觉得国家应该找大师谈谈话,每次预测都那么准,真的不是老天私生子?” “私生子1!早有此感,上次地震那个,真是震惊了!” “其实天气预报也有说啊,不是说有暴雨吗?” “呵呵,楼上s。” 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直接看到下方的私信,他完全不准备点开看看那个“99”都有哪些信息,而是找到账户点开,看到上面的若干金钱,选择了提现。 自己赚到的钱,感觉就是不一样,哪怕不多,但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七年过去,董睿桐已经是个少年人了,他在五年前被警察找到一回,通过他们跟父亲通了话,表示了自己不愿意回去,让他不用派人找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父子两个通过电话简单沟通了一下,勉强算是达成共识。那时候,他的父母已经离婚了,娱乐圈分分合合都是新闻。那次新闻还不小,董母说对不起董父什么的,董父倒是没说什么,后来有他的友人说董母出轨,孩子都不是董父的 娱乐圈很是热闹了一阵儿,连董睿桐这个出走多年的孩子都被再次关注了一下,上了几回头条。 也就是那一次,董睿桐一个没注意,正好碰上了来寻他的警察,想想,总这样躲避着什么都不说也不是办法,若说报复,这些年让他们担心也算是报复了,到底是生身父母,没必要太过,便索性直接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或许是对儿子有愧,董父认真听取了他的想法之后,没有再一味要求他回家,但却要求每周必须通电话,并表示不逼着他上学,但一定要有一技之长。 父子两个商量好了之后,董睿桐又通过董父的关系提前拿到了身份证,以后在外方便了许多,但他还是经常住在寺庙之中,尤其是那些古寺,便于他研究一些前人留下来的阵法。 这一研究就有了些心得,再有一些观气的水平,预测个天灾倒是十分方便了。 开始时出于兴趣,放上自己拍下来的天象,然后放出预测,后来放得多了,账号的风格不知不觉有了变化,粉丝也暴增了不少,因为预测得十分准确。 这个也算是一技之长吧。 电话里,董睿桐这样笑着调侃的时候,竟然还得到了董父的肯定,他甚至进一步问他对风水上面,相人上面有什么心得。 董睿桐很认真地表示没有,一来他对看人脸没兴趣,二来风水这东西真的研究进去了才觉得深奥,偏偏现存的书籍很多都说不清楚,就是真正想要研究的话,也缺乏材料,研究不下去,所以只有个基础。 而天象这边儿,他的精神力本就敏锐,再加上学习得到的基础,不说准确地点的话,预测也总是有七八成真的。 天灾不外是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龙卷风台风,火山爆发这几种,或者说地球上能够见到的也就这几种,它们的爆发也不是全没规律的,比如山洪多发生在汛期,泥石流也是,至于地震,还有个地震带的说法,龙卷风台风之类的也有多发季节,便是火山爆发,发生前也会有些征兆。 看天象,再加上自己的分析,多半就能够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大概,若要更具体,则有些妖孽了。 所以,董睿桐的这种程度,也就是网上被人称作大师,现实中,要说完全没人重视不可能,但很多真正的专家都不太当回事,看那些卫星云图他们也能分析出哪里大风哪里暴雨,至于山洪什么的,那不是连日大暴雨的必然结果吗? 董父自从儿子离家出走之后才发现对儿子关心太少,后来见了儿子的这个账号,他马上化身为头号粉丝,可惜私信从来没人回,留言的话,他暴露了身份也被人当做说笑的,没人当真。 后来跟儿子通话后,他自觉两人关系和缓,是转好的趋势,哪怕离婚都没影响他的好心情。 这天,瞧见儿子新发的信息,他马上皱起了眉头,他现在正在拍一个仙侠类型的片子,拍片的地方就是西北方一个小山村,这里的原生态景色非常好,后期制作会很省力,所以 “董哥,看什么呢?”女主角胡彩云过来问了一声,作为一个片子的男女主角,他们以前也曾在别的片子合作过,关系不错,能当朋友了。 董父离婚后,还有不少人骂她第三者狐狸精的,以为是她破坏他们夫妻关系了,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她会和董父结婚,然而这根本不可能。 “看,我儿子发的,我在想,会不会是咱们这边儿,又是山区,又是多河川的,很有可能啊!”董父认真地思考着要不要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着想先回到附近的镇子上,那里或许能够安全一些。 胡彩云轻轻地笑,她的名字在最初出道的时候有些土气,经纪人曾经建议她改了,但她坚持留用,到现在,却是有人很诗意地说“明月照影彩云归”。 有了这样的一段往事,她素来是不太在意别人说什么的,很有些持美行凶的意思,偏偏很多人都吃这一套,对着那一张脸,都要多些宽容,更不用说她其实是个很有自身仪态的美女,一举一动都有一种形容不来的天然风姿。 只瞥了一眼,她就不再看,笑着说:“这种东西嘛,我是不太信的。”眼神中的轻蔑若隐若现,藏在笑容下,并没有被人看见。 董父苦笑,他最初也是不太信的,但之前儿子预测的都挺准,这样想着,他最后还是拿着手机去跟导演说了一声,算是提个醒。 哪怕过去了十年,现在提起来还是有不少人记得董睿桐这个个性孩子,玩儿离家出走玩儿了十年,这就很不简单,不要说钱财不缺,一卡在手之类的话,儿童抱金过闹市,能够安然无恙,必然是有些本事,再不然,也是有运道的。 导演考虑了一下,主要董父身上还有个影帝头衔,他需要慎重对待他的意见,哪怕这意见听起来很迷信。 “行吧,拍完这一幕,咱们休息休息,这么多东西,去镇上有些太麻烦,这样,咱们找个离河川远点儿的高地待着,也欣赏欣赏这里的优美风景。” 这种折中的建议已经很给面子了,董父笑着点头道谢,说:“主要是心里头不安生,之前他的预测都对了,我就怕万一,咱们预防着,总是没错。” 风景好意味着远离人群,小山村的信号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的,连上网都老卡,董父本来想着打个电话的,但那边儿总是接不通,他也就没再费力。 附近有个高地,原先是个小学校,后来老师都没了,房子也塌了,这里就成了孩子们玩耍的操场,离河川远,也不是很高,大人们老远儿一看就能看见,也十分放心。 导演大手一挥,他们就把这地儿占了,也没赶那些孩子,但山里孩子,到底怕人,见他们一群人过来,呼啦啦都跑了,跟那些野地里撒欢的小鸡崽子一样,很快都不见了踪影。 董父心里其实还是不太安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快中午的时候觉得眼皮老跳,后来又提议道他请客,大家都去镇子上吃饭。 导演看了他一眼,同意了,胡彩云也没唱反调,主要人物都同意了,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一大拨人都坐着车去了,东西没搬,锁在了房间里。 上午好好的天色,到了中午的时候呼啦啦就有了风,然后猛然黑下来,像是日食了一样,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正不知道怎么回事呐,暴雨就掉了下来,那雨点子大的,打在车顶像是砸下来的石头。 “不是雹子吧?”司机也犯嘀咕,想着要不要停下来先别走,视野不好,雨又大,山路窄,可不是那么安全。 “赶紧开,停在半路上更不好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谁知道雨什么时候停,路面只会越来越滑。” 导演很有决断力,然后车子快速往前奔,就在前脚进了镇子一家小饭馆前停下来的时候,后头就听人说:“发山洪了,发山洪了!” 长长的号子,叫得人心跟水浇了一样冷,所有人都愣了一下,董父也没想到这么灵验,若是不出来 第79章 轰隆隆的雷声时不时炸响,天空不再那么黑的时候,能够看到一片汪洋,乍然之下,像是见了海一样,看不到山,看不到树,更见不到那条来时的路,天上地下被雨丝连成了一片水的世界。 店内,落地的大窗户边儿,众人往外看着,里头烧着火锅,热气腾腾的,外面却是那般情景,若是换个别的地方,或许也是个好景致,大家吃吃喝喝也有几分雨中聚会的热闹,但,基本上都看了那条信息——山洪,这后面意味着的损失想来都让人心情沉重。 “先吃,先吃,咱们先热乎起来。镇子上不要紧,没事儿,至于其他,咱们也帮不上忙了,等到后头献爱心,大家抬抬手就行了。”副导演一边说着,一边率先夹起了一块儿肉片儿,沾了酱往嘴里塞。 有他带头,大家也都跟着吃了。 心情再沉重,说要为了这个不吃饭,那就是矫情了。 只是气氛终究有些沉闷。 “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儿子预报天气这么准的,预言帝啊!”导演突然开口,玩笑一样说着,他的手边儿放着手机,刚刚也看了那条信息,很多人都在下方留言,这边儿山洪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 也不是单单这么一个小山村,山洪的爆发是从上头过来的,然后顺着那河川向下,中途也有些不太结实的山发生了山体滑坡,泥石流什么的,这些董睿桐的预报上都没有,显然也不是那么真实准确。 董父笑了笑,有其他人顺着导演的话也开始说,都是捧着的夸奖,董父也是大明星了,却没有那么大牌,谦虚了两句:“这小子常在那些庙里头混,也不知怎么学的这些,我原来都做好他出家的准备了,结果看看这些,尽是道家的玩意儿。” 阵法符咒什么的其实并不全是道家的东西,佛家也有符咒,不然当年孙悟空怎么被压在五指山下的,至于阵法,也并非是道家独创,但这种东西运用上是道家发扬开来的,其他人全当是道家的东西,只当和尚会念经了。 胡彩云的筷子一抖,一块儿肉片笔直地掉了下来,直接砸在了面前的麻酱碗中,溅到了她身上,星星点点,她道了一句抱歉,然后起身往洗手间去了。 她的脸色不好看,大家也都没在意,身为明星,对自身衣着形象在意是自然的,有些女星在外头吃饭连喝口水都秀气得不行,若是出了这样的事,在她们心中,指不定就是丢了大人,头都抬不起来了。 于是,胡彩云这个洗手间去得有些久也没有人在意,只有她的经纪人跟了上去,想来可能是看着她是不是要换个衣服。 等到胡彩云再回来,果然是换了一身衣服,再后来没吃多久便道歉离席,跟着经纪人一起去酒店了。 副导演早在有人喊山洪发了的之后就去订酒店了,是他们来时住过的那家,条件还行,在这样的地方实在不能多要求什么。 “姐,这样真的行吗?”经纪人是胡彩云的妹妹胡妙可,姐妹两个都很漂亮,一对儿姐妹花,曾经还有人问胡妙可要不要当明星,都被胡彩云给否了。 “行不行都要试一试,信仰之力反噬可不是好玩儿的。” 胡彩云当年误打误撞走上了明星之路,发现还有信仰之力这种方便快捷的方法,当下就放弃了有些歪门邪道的采补之术,一心修炼这个了,但这种力量快是快,反噬也快。 现在的粉丝也没有什么专一的,同时间粉几个,今天粉明天黑的,都是常事,她那时候单纯,一心走白莲花的道路,就是被人欺负得再狠,面儿上还要笑着说不记恨。结果就是这样,还有几个因为嫉妒她好看的,偷偷爆了黑料来黑她,又是“花瓶”又是“后台”的,很有些不明真相的粉丝因为这些粉转黑了。 那一下一下的反噬让胡彩云气极了,修炼的时候多不容易,反噬一下,那就是千年道行一朝散,有几次差点儿没让她原形毕露,简直是后来她直接跟黑她的那个吵了起来,对方的各种黑料,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没有她不知道的。 至于对方说她后台什么的,她就是有了又怎样,扯了一个男女朋友的谎,谁也管不着她跟谁上床,至于分分合合的,现代人么,谁说上了床就一定结婚的,那些“包、养”什么的,你就知道我们利益交换了?我男朋友乐意捧我,你管得着,有本事也找个能捧人的男朋友去! 胡彩云口味叼,她找采补对象也是挑相貌,挑家庭的,把男女朋友的梗甩出来,大家一看,男才女貌的,又都单身,也没有特别不般配,反倒是对方那个女星,四五十岁的大叔挺着大肚皮,家里头还有老婆孩子的,呵呵。 谁信她是纯洁朋友关系啊! 再者,一个小女星,凭什么跟人家公司董事做朋友啊!除了美貌,哪里搭得上界儿? 这么一弄,胡彩云本来是要放弃信仰这条道的,结果,竟然红了,一下子暴增的粉丝让她的修为蹭蹭蹭来了个三级跳,这样的速度,修炼千年都不能啊!这下子,哪里还有放弃的念头,她就这般女王到底了。 但是深知这东西的坏处,到了妹妹这里,她是不愿意妹妹也走这条路了,而至于采补,其实也不是什么正道,只不过修炼快,倒也舍弃不了,而眼下,却有一桩机遇。 “功德这种东西,摸不着碰不着的,我以前也没接触过,只听前辈们说过那些成仙的都是有大功德的,可见是个好东西,咱们去救人试试,若是行,自然好,若是不行,也不损失什么,这点儿水,还能淹死咱们不成?” 胡彩云是个混迹在人群中,还混得很好的异类,她深谙人类的法则,却又很瞧不起他们,若是没有功德这种可能,莫说山洪会死多少人,哪怕全死了呢,有几个是她的粉丝?她在事后扔点儿钱说点儿好听话,自然会有大票大票的粉丝过来,不值当她费力去救。 这样大的水,单靠身体素质救人是行不通的,必然是要用法力的,但她的那点儿法力来之不易,用在这样的事情上,多亏啊! 或许因为不是正统修炼来的,她的法力并没有多么高深,很像是普通人多了点儿异能,用了能恢复,但恢复的速度,真不如再采补一个来得快。 “嗯,姐姐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相信姐姐。”胡妙可常年跟在胡彩云身边,自然见过反噬的苦,就是前不久,别人怀疑胡彩云是第三者,粉丝一转黑,胡彩云就开始闹病,好几次上镜头都是白擦擦的脸,好像深受困扰折磨的样子,倒是大博了一把同情分,挽回了一些粉丝。 “行,那就走吧。” 姐妹两个商量定了,在长裙内套了一套泳衣,然后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冲进了大雨之中,准备往最近的那个小山村赶。 雨更大了。 “不行了,前面走不过去,好像是发山洪了,咱们还是别去了,要不然,您换个车?”出租车司机被堵在路上,听到什么事情之后,就不太想往那边儿走了,现在说着没事儿,真的困到里头了,他招谁惹谁了,担这份儿惊险。 后座上是个少年人,瞧那样子,刚上大学吧,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背包,里头鼓囊囊也不知塞了些什么,上了车也不放下来,挺直了脊背坐着,手上拿着手机在看。 司机的眼睛落在他手腕上那串儿绕了好几圈儿的菩提子手串上,这东西有些年头了,盘得都有了光,那色泽,红得发黑,估计能有大几千吧。他自己手腕上也戴了一串,星月菩提子的,十几颗一串,微微发黄,没有那个大也没有那个亮。 “多谢。”少年掏钱付了车费,开了车门就下车,也不打伞,直接走入了雨中,看方向,竟是没变。 “真是年轻,不听劝。”司机嘀咕了一句,他还想要问问那串手串呐,可惜,没来得及。 网络上的信息是最快的,这边儿山洪了,还不等正式报道,网上就先传开了,居住在附近的人一边发信息一边想着要不要往高处走走,像这种山区,虽然山洪不常有,但老一辈儿的人,应付这些事的经验总是有的。 有些年轻的没见过山洪,还当什么好玩儿的事情,一个个披着雨衣就往外冲,拿着手机准备拍下第一手的照片上传到网上,也显得自己勇敢厉害。 当然,最主要是把这种并非人人都能见到的景色拍出来炫炫。 山沟沟里,除了炫特产,还真没什么好夸嘴的,好容易有个这种事,放出来也让大家见识见识山洪啥样的。 初生牛犊不怕虎,越是靠近山洪暴发的地方,越是能够看到这样的年轻人,董睿桐混迹在他们中间,在当地人的带领下,一步步向着目的地走去,他的目标是救人,或者说,功德。 第80章 滔滔洪水汇聚着,周围雨丝如幕,趁着昏暗的天色,分不清泥土和黄川的分别,一片汪洋。 越是靠近,山洪越是大,那轰轰的声音好像闷雷一样,时不时应和着天上的电闪雷鸣,光线昏暗,不少人打开了手电筒也不管用,有几个还因为水中不知道什么东西绊倒了。 水势这般大,水又那样冷,一些年轻人打起了退堂鼓,草草拍了几张照片便往回走,到最后,没有改换方向的,就只剩下董睿桐一个了。 这时候,他已经路过了董父所在的小镇,再往前,已经无路可走。那一片山洪冲垮了路面,不知道哪里的房顶,在水中翻滚起伏,像是玩具一样打着转儿,飞快向下,这样的东西还有很多,有些都辨不清是什么,但撞过来的力道是极大的,一旦被撞一下,反应不上来,那就只有沉没了。 董睿桐的视力很好,还有精神力辅助,很轻易就能够判断水中哪里有活着的人或者动物,他们在精神力的扫描中呈现的光点是不一样的,人会大一些亮一些,动物则微弱一些,小一些。 他的精神力扫描范围很大,粗粗扫过去,灿若星河的光点有些集中,有些分散,有些闪烁着即将熄灭,有些则明亮得压过其他,其中一颗亮的,他曾经很熟悉,是阿黑蛇啊! 眼眸有一瞬间的失神,他倒是想过会不会在这里碰到,但这种几率太小,那条固执的小蛇,在他离开那间寺庙的时候还曾见过它固守在角落里,等待着夺取佛宝的时机。 现在它来这里,是因为已经得到那些佛宝了吗?不,应该不是,佛宝在精神力的扫描中也是有着自己独特光芒的,而现在,它那里,分明还是最初的那颗佛宝。 “快回去,快回去,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出来瞎跑什么?!”最先出来紧急救援的都是附近的警力,那山里头的小山村或许有他们的亲戚,或许有他们的朋友,在需要救援的时候,他们比其他人更心急。 橙色的小船逆流而上,路过董睿桐身边的时候稍稍放慢了速度,穿着带反光条的橙色背心,上头的人冲着这边儿喊叫,乡土口音听起来怪异却也有一种异样的亲切。 “带上我,我迷路了。”董睿桐说着就全身往水里头扑,水很冷,是渗到骨子里的冷,不仅是因为这样的天气,还因为那些死在水中的人,幽魂本来就是一种会让人冷到骨子里的存在。 葬身在水中的那些怨魂,董睿桐并不能直接看到,他捏紧了腕上松松垂到手心的菩提子,红得发黑的菩提子中似有金色的光在中间一闪而没。 船上的人见他跳下水半天不动弹,无奈地只能上前施救,把他拽上船之后,那老乡还不停地骂:“你是哪家的孩子,尽给人添乱,看我不告诉你家长,让他们削你!” 董睿桐浑身湿透,被骂了也不反驳,抬起头,乌黑的眼盯着对方,说:“我知道哪个方向有人,你们跟着我指的方向走。” 骂他的人都气笑了,嘴上没毛的小子,张口就说大话,蒲扇一样的巴掌落在董睿桐的背上,狠狠拍了他一下,“胡说什么,里头待着去,喝点儿热水,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把你捎回来。” 说这些话的工夫,船已经开进去一些了,再想为了一个人半道回去是不可能的,太耽误时间了。 救人如救火,这样大的水,一时半刻看不到,人就被冲跑了,再者,水太冷了,在水中待久了,失了温度,也是一个死。 正是这种种缘故,他们才赶在第一时间救人,哪知道半道上碰见这么一个愣头青,傻头傻脑的。 董睿桐很无奈,他的这话确实很难让人相信,但有些东西是不会骗人的,他裹上了一块儿塑料布挡风,固执地坐在船头闭上了眼睛,腕上的菩提子充作念珠一颗颗转过去,一句句默念经文,精神力压过来,便是一种无形的气场,让船上的人都愣了愣,这个少年看上去不普通啊! “那里,两点钟方向,有一个人。” 猛然睁开眼睛,指着一个方向,水中携带着一路上的泥土和树木,泥沙量太大,以至于水都是浑浊的黄色,哪怕打着灯,也看不清里面到底有什么。 大家望过去,并不见人,但看那少年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也不是瞎编的。 精神力稍稍做了些引导,一开始骂人的那个汉子拽了绳子的一头就说:“我去看看。” 话音落地,人已经噗通下水,往那个方向努力划过去,中途还要躲过水中的不明漂浮物,十分费力,但他的水性不错,力气也够,最后还是找到了人,拖着往这边儿游了。 船上的人也用力拉绳子,把两人都拉上来,就有人去紧急施救,把那人弄到小船舱里头去了。 “好小子,你是蒙的吧?”那人一身的,这样疑惑着,过来又拍了董睿桐一下,董睿桐没吭声,闭上眼,继续小声地念念有词。 船继续往里开,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董睿桐有选择地找船行进路上比较近的让他们施救,最终也都救上来了,伤情都还好。 淹到水里头,只要不是当下死了,咳出水来都有救援的空间,哪怕是肺部感染了呢,一时半刻也死不了,温度药品都在的情况下,有几个状况轻的也都缓过来能帮着操船了。 这地方河川多,村民们大多会操船,有了他们帮忙,船上更多的人能够腾出手来救人了。 董睿桐自己没那份儿本事,他会游水,但也就是会游的程度而已,与其自己下水扑腾耽误时间,还不如直接指出地点,当个指挥,救援也能高效许多。 船上的人渐渐多了,后头也有船跟上来了,最开始拉董睿桐上船的李力已经很是佩服他这份能力,跟后头的船交代了一声,他们这艘先回去,而董睿桐则换到后头的船上,继续给大家指点。 “救命,救命!”一棵大树在水面上沉浮,周围几双手扒着粗糙的树干,树干上头还有昏迷不醒的人趴在那里。 树太大,不能贸然拽过来,免得撞到船上出事,还一船的人呐,只能抛出救援绳,让他们自己拽着绳子那头的手环,等着这头拉上船来,再不然,拽紧了也不会被水冲跑。 有人跳下水去救树干上的那个人,捞上船了才问:“这是怎么了?” “他被撞了一下头” “我们是被两个女子救的” “她们可真漂亮,像仙女一样,还会发光!” 这几人上来喝了热水,缓过劲儿来了,一个个七嘴八舌地说起了之前的情况,都是些年轻人,过去了那个害怕劲儿,活力又回来了,一个个有说有笑的,都不怕了。 只一个女生闭着嘴,害怕的神色还未消去,轻声说了一句:“水里有蛇,还拉了我一下。” 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只听说过蛇咬人的,什么时候蛇也救人了,但,她那时候手滑没扶住树干,的确是有个滑溜溜的东西拽了她一下,又把她从水中拉上来了,她慌乱中摸了一把,那感觉,是蛇,不会错。 而等她扶住树干之后,那蛇也收回了尾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真的是太奇怪了,她现在想来都跟做梦一样,不敢十分肯定地说出来。 董睿桐正好坐在她旁边,把这句小声说的话听了个正着,阿黑蛇啊,它竟然还不能变成人么? 再往前,又救了几个人之后,他们都说有两个女子也在救人,而那两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最近正在这山村里拍片的大明星胡彩云,还有她的经纪人,她的妹妹胡妙可。 李力的船过来的时候,也证实了这个消息。 “一个两个的,都胡闹什么,明星事后捐款不就完了,非要到水里头救人,真以为自己水性好啊!”就是他们这些水性好的汉子,到水里头泡一阵儿也要歇一歇,那两个女的,又没船又没工具,瞎掺合什么啊! “现在好了,救人还忙不过来,还要找人!”李力说着又过来跟董睿桐套近乎,“大师,你可注意着点儿,上头说咱们一定要找到这人的。你认识不?我这儿有照片儿。” “不用管她们。”胡妙可是哪个,董睿桐不知道,但胡彩云,他却记得深刻,那就是阿黑蛇说的狐狸精,这些妖精都能修成人形了,还怕它们淹死在水中吗?同样姓胡,又是一起的,想来那个胡妙可也是个狐狸精。 这样就对得上了,精神力中,也就三颗亮的,一个是阿黑蛇,另外两个,就是胡彩云和胡妙可了。 而她们出现在此的原因,自然是为了功德。 妖精和人到底是不一样的。 自从被阿黑蛇咬了那一口,董睿桐就明白了,异类之所以是异类,不是因为他们长得不一样这么简单,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很难沟通理解。 当年,若是没有阿黑蛇那反口一咬,他或许是会帮他得到那些佛宝的,与那间毫无瓜葛的寺庙相比,他那时候是把阿黑蛇看得更亲,视为友人的,然而,利益当头,对阿黑蛇来说,阻挡它的都是敌人,不需要问理由。 “我也不想管,唉,碰到再说吧。”李力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叹了一声,那被雨水打湿的脸孔的确是漂亮,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过来救人,真是挺高尚的?总觉得不是那样的原因。 第81章 整整半个月,再没有见过晴天,好像天破了一样,雨一直下一直下,完全没有减少的趋势,超乎所有人的预计,后面的救援工作也越来越困难了,河川流经三十多个省份,山洪损失各不相同,随之而来的泥石流更是让受灾情况进一步恶化。 多山多川,本应该是风水宝地的地方竟然出现了这种始料未及的天灾,一方面忙着救援,一方面也忙着追责。 媒体和外界都在关注着这边儿的动态,董父他们更为关心一些,因为某些情况,小镇成了孤岛一样的存在,被洪水围住了,如同随时都要被风浪打翻的船只,让镇上的人都开始忐忑不安。 更加不安的还有被救回来的村里人,最开始船是从这里出去的,所以他们也都被救到了这里,谁想到随着水势增大,水位上升,他们现在想要出去都不能,只能静待救援,而更糟糕的是,这里并不算受灾情况最严重的,救援的部队不会优先这里。 “我知道你本事大,但你不能再去了,必须要休息一下。”李力强逼着董睿桐下船,任谁也受不住在船上那么多天,吃不好睡不好的,现在走在岸上,恐怕腿都要打晃。 救援重要,但也不是让搭着人命救的。 董睿桐脸色雪白,他到底是人,体力有限,并不能够像那三个一样一直坚持下去,而在他跟着李力这条船返航的时候,也就失了那三个的踪迹,他的精神力扫描也是有范围的。 无力地“嗯”了一声,不敢点头,害怕头晕之下会再也抬不起来,手指掐着菩提子,指尖已经发白,哪怕披着塑料布,也无法完全隔绝冷水,身上被泡得都起了皱,手上都有了浮肿。 李力他们都有编制,住的地方都有,李力本来要带他去一起挤挤,他自己说要去酒店,李力也就没拒绝,还跟着过来了,自掏腰包要出房钱,董睿桐拒绝了,卡一刷,董父那里就知道了,讶然挑眉,怎么是一个地方? 匆匆跑到楼下,果然见到了董睿桐正跟人说话。 “好好睡一觉,等好了再过来找我们,有你可是方便着呐。”李力也累得够呛,话说得有气无力的,连笑容都透着敷衍。 董睿桐“嗯”了一声,懒得多说,转身就要上头,就看见了董父,他见过对方的照片,但这还是第一次面对面,一时顿住。 李力见状,停留了一下,见董睿桐摆手,示意无事,也不八卦,抹了一把脸就走了,招呼都没打。 “父亲。”董睿桐主动上前打了招呼,叫得却十分生疏,隔着一段距离,愈发显得不亲近。 董父自然体会到了,但心里头讶然之外还是高兴的,一时反应不上来也就罢了,反应过来了,哪里会让儿子跟自己生疏下去,笑着过来拉董睿桐,边拉边问:“你怎么过来这里了?别担心,我在这里不会有事的,过段时间就会有人来救了,水也不会一直涨下去。” 跟着董父一起下来的还有些人,他们这些演员闲着没事,又走不了,平常都聚在一起说话打牌,也有点儿意思,至于呼吁外界救灾之类的事情,钱上表示到了就行,谁也不会管你配着山洪背景的自拍有多哀伤。 董睿桐往那些人身上扫了一眼,有几个身上气息不对,倒不是妖精变得那种,精神力扫过去能够发现他们还是普通人,若要真的形容,或许就是被死气缠上了吧。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那些水中携带的可不仅仅是疫病的传染源,还有些常人看不到的怨气,身体抵抗力差点儿的可是禁不住。 不过,一时之间,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身体实在是太累了,眼皮子都要抬不起来,精神力的损耗也非常大,董睿桐很是高冷地没有打招呼,而是直接跟董父说要回去休息。 十年不见,董父想儿子是自然的,但也看出来儿子特别累,他觉得与其这时候骚扰儿子,非让他说说来做什么了,还不如一会儿去找那个男人,镇子又不大,总能找到别人给他答疑解惑。 “行了,快去休息吧,你都多久没睡了?”眼睛下的青色骗不了人,董父这样说了,那些想要跟董父套近乎的小明星都来不及巴结地夸奖董睿桐几句,就见到他背着空瘪了一半的背包去了订好的房间。 董父没有再跟他们打牌聊天,回去就找助理询问情况,助理是个人精,凭着董父的描述,又找人问了问,很快得到了一些消息,但他的脸色却很古怪,卧槽,随手一点就能指出人在水中什么地方的,这还是人吗? 偏偏,这段时间董睿桐都是各条船倒换着来,最开始是有李力的背书,后来其他船上的人也能作证,这件事是怎样都假不了的,他们携带的什么生命探测仪之类的高科技全没用上,董睿桐随手指出来的已经让他们手忙脚乱了。 本来困难的救援工作也因此简单了不少。 董父听到这些,眼神很是复杂,跟助理确认了一下之后,说:“我这儿子,不是真的学成了吧?” “哪间寺庙啊,我也要去学学,这都成神了啊!”助理跟着董父的时间长了,彼此之间私下里说话也有几分随意,嘴上一秃噜,说出来后冲着董父不好意思地笑,真的不要怪他吐槽,就是把那寺庙里的高僧弄过来,人家也未必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啊。 董父带着点儿得意地说:“他们都说我儿子是天生佛子呐。” 这些年,他忙,又看儿子似乎不是想要见到自己的意思,私下里,顺道经过的时候,他也会去儿子去过的那些寺庙问问情况,里头的主持全都是满口的称赞,让他觉得不让儿子出家简直就是耽误了他,浪费了良才美玉。 有了这些打底,他越发不知道要对儿子怎样好了,说爱他关心他,把他拽回来,拽到人生的正轨上,像别人一样老老实实上学考试升级,或许就真的如那些大师们说的一样其实是害他。 但是真的看着他出家,好好一个儿子,谁不指望着他成家立业,哪里能够看着他一辈子青灯古佛地枯坐? 董父矛盾地,当天搬到了董睿桐的房间里,等着他醒了,准备好好跟他说一说这个话题,认真沟通交流一下,总要让他觉得好才行。 谁知道,并没有这个机会。 董睿桐的事迹太那啥了,传到来救人的领导那里去的时候,领导表示要见见这个人,于是董睿桐一醒来,还来不及跟董父说话,就被人带去见领导了。 灾情严重,领导也是个利落的,确定了他真的有这份儿本事,旁的也不多说了,先救人要紧,其他的有时间再问吧。 这么着,董睿桐又上了救援第一线,却是另一个灾情更严重的地方,而那里,阿黑蛇和狐狸姐妹也在。 无孔不入的记者把狐狸姐妹救人的事情曝出来了,一下子胡彩云就成了最美明星,粉丝暴增,连不是明星的胡妙可也跟着沾了一回光,忍不住诱惑之下,她还是吸取了信仰之力这种犹如毒品一样戒不掉的存在。 事已至此,赚功德也就可有可无了,一曝光出来,外界怎样不说,那些专业的救援人士既然找到她们了,自然不会再让两个女明星奋斗在第一线,专门派了人手把她们送出来,连同公司那边儿也都紧急调派了人手接应,生怕这两个想不开再进去,把命都搭上了,那样可是赚不到钱的,没有钱,名声有个什么用。 董睿桐遥遥地见了这一幕,没说话,水中,一条小黑蛇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阿黑蛇并没有跟他相认的意思,一个深潜,再次消失不见。 一个月后,跟董父在某个城市见面的董睿桐表示,他还是喜欢这样流浪的生活,而他已经成年,可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支持自己的生活,并不需要董父担心了。 董父笑笑,不准备收回那张副卡,这么多年了,他从没有断过这张卡上的钱,从那些花销上,他似乎也能找到儿子的成长轨迹。 “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但谁都不能阻挡我疼爱自己的儿子,不要担心钱的事情,做你想做的就行了。”董父拿着董睿桐递过来的画卷,他不准备卖掉,而是要自己收藏,至于钱,他会买下来的,不让儿子知道。 董睿桐心里暗叹,他拿出画来,其实是想要证明他有养活自己的能力,然而在董父这里,似乎没什么作用,明知道某些意思,却还是同意了他代卖的说法,把以后的画作都交给他,免得他四处去买,花些冤枉钱。 父子之间,到了这时候,说不上谁欠谁的,剧情中原主走到那一步下场的时候,董父还在忙着自己的事业,家大业大,麻烦事层出不穷,哪里管得了一个正常上学成长的儿子,而现在,明明并未走光明坦途,却被人放在了心上动辄关心。 董睿桐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感慨,又该感慨什么,语气和缓了许多,跟董父说了很多他这些年经历的种种,连修行的事情也略说了说,没有说那些佛宝,免得千年寺庙因此多事。他对那位领导事后也是这般说的。修行是讲究缘法的,别人纵是再眼热,没有这份儿十几年专注佛经的心力,到底还是不能成事。 不付出努力就没有收获,世人都这般认可着,倒也没有谁不服气,但,总还是有人想要尝试一下的,于是后来董睿桐身边跟了一些记名弟子,来来去去,并没有人能够真正如他这般,但到底磨练了心性,也见识了一些怪异。 世间的妖精很少,能活到现在多半都通了人性,知道怎样隐藏自己,只有些厉鬼无知,在一些地方逞凶,最终栽到董睿桐的手里,被他化解了戾气,自此消散在天地间。 遇到一些深藏的阵法,他也会跟那些记名弟子讲解一二,而这样的地方,总能够找到一些宝贝,他会隐去某些有了灵智的活物的行踪,但对那些死物却不那么在意,由着那些人拿去。 再预测出哪处天灾,忙跑去救人,有了一众本事强大背景不小的记名弟子,董睿桐能够做的事情更多了,能够救的人也更多了。 时间长了,他“大师”的名头愈发响亮,已经不是网上那些人的戏称,现实中,也有了不以他年龄而蔑视,恭恭敬敬称他大师的人。 因为他一向是以佛法度人度鬼,一口的梵文更是正宗无比,最后还被某个想要讨好他的大人物大手一挥,补了一个和尚度牒,让他有些郁闷,明明这辈子没准备当和尚的,结果被出家了。 电话里,董父听到的时候哈哈大笑,当年他就总觉得儿子会出家,拖了这许多年,儿子没出家他还觉得奇怪,如今倒是自然了。 托儿子的福,他后头的路极为好走,无论是开公司还是拍电影,处处都有人行方便,还有那些等闲找不到他儿子的从他这里找门路托关系求事情,让董父格外骄傲。 他的事业越来越大,资产更是滚雪球一样稳步上升,随着儿子四处救人,他的公司也四处撒钱,名声极大。他没有再婚,也没有同意跟前妻复合,没有找人再生一个孩子,反而也拿起了佛经,闲暇之余会念上几句,儿子亲手写的佛经,看起来总有些不一样的感觉。 或许不止他一人有这样的感觉,佛经失窃过一回,之后,董父便专门弄了个保险柜把佛经放进去,珍之重之。 “历尘世百年,当归于天地佛存慈悲,人当自度。” 八十年后,一生不曾剃度的董睿桐大师于大悲寺圆寂,当天是他的百岁寿辰,他领着一众记名弟子挂单于大悲寺,于清晨日出时分,念了一篇文字,双手合十,坐化佛前。 一众弟子悲不能已,呜咽拜伏,叩首再三,肉身暂停在大悲寺之中,等信徒要点香叩拜的时候发现肉身消失不见,以为神迹,后多传为飞升事。 大悲寺山下,妙龄女子身材窈窕,正要上山的步子一顿,恨声道:“竟是又来晚了。”仰头望去,山寺金顶依旧,女子跺跺脚,转身走了。 第82章 佛教典籍分为经、律、论三藏,精通一藏的称为师,三藏精通可称为三藏法师。董睿桐三者皆通,却并不讲后两者,专讲经,且多讲大涅槃经,强调万物皆有佛性。 最开始,记名弟子不多的时候,他还不太讲这些,那时候他太年轻,讲了也没有几个会静下心认真听,倒是带着他们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他才开始讲经,因为实用。 虽然也曾当过一辈子和尚,对佛教也算得上虔诚,但董睿桐的本质是不信这些的,因为佛家的轮回无法解释他身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所以现代人的利己主义占了上风,只要能为所用,佛家又如何? 然而,他的记名弟子不知道。 这些记名弟子来源复杂,有些是官二代富二代过来另找出路的,也不排除是在家里头混不下去了,过来废物利用一下,因为董睿桐的预测和阵法都是真真切切能看到的灵验,而他所谓的超度,虽然大部分人都看不到怨魂厉鬼,但超度之后的效果却是明显的,也有些人想要学。 再有一些人,估计就是上头领导不放心放下来的眼线了,当过兵的和其他人的气质是不一样的,哪怕有些一身戾气,完全没有掩饰的样子。 董睿桐也不在意,这些人他就当做是保镖用了。 十几年始终如一行走在外,奔波在救人的第一线,这期间,有人走了,有人又来了,他的记名弟子正在逐渐增加,而他完全不在意这些。 偶尔闲来讲经,他从来不通知任何人,坐在那里,哪怕庭院空空,但他想要讲的时候就那样讲了。 然后,某一天,一条小黑蛇混入了人群中,安静地在那里听佛经,他注意到了——还没有什么能够瞒过精神力扫描的存在,董睿桐继续讲经,那一天,讲得慢了些,还做了些解释。 等他讲完了,让众人回去思考,见阿黑蛇还没走,笑着问了一句:“听懂了吗?” 阿黑蛇没有回答,抬首看了他一眼,一扭头就走了。 第二天,他看到阿黑蛇又来了,然后他又开始讲,连续讲了九天,第十天的时候,他没有再讲,起身跟他说了再见:“早就想说了,你身怀佛宝,也许多听佛经,多了解这些能够更快修炼,但那样修炼出来的是否还是你自己的本性,我就不确定了。 让肉食动物改吃素未必是件好事,我现在还不曾戒肉,以后也可能杀生罢了,不说这些影响你,你已经知道了如何获取功德,继续下去,你的寿命比我长,或许真的有某天能够修成正果。” 世界上的天灾那么多,但他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去外头奔波,就在国内这一片儿来来回回,总也能碰到阿黑蛇,同样的还有那一对儿狐狸精姐妹,比起其他默默无闻的妖精,狐狸精的确是聪明多了,知道要抢功德。 三方之中,董睿桐是最势弱的一方,哪怕他有精神力,几十年持续不懈的修炼也能感受到一些法力玄通了,但放到救人这件事上,他未必真的比得过那些妖精,哪怕他这边儿人多。 阿黑蛇则是最强的,虽然它一直没有化作人形,但他的法力,他的空间,都让他能够做到很多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常常碰见,便有了几分香火情,照面了,也会打个招呼,出于谨慎的考虑,竞争的关系,她们很少跟董睿桐交流,董睿桐也没有贸然交朋友的想法。 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在董睿桐青年的时候,常有人猜测,他是不是跟那一对儿姐妹花有什么绯闻,而等到他中年的时候,那对儿姐妹花无法让自己的容颜自然衰老,假死脱身,换了身份重新来过,便再没有人提起这些可能有的暧昧事件了。 董睿桐五十八岁的时候,再次见到了阿黑蛇,他那时候的精神状态不错,无病无灾,头发乌黑,脸皮上连条皱纹都没有,以至于后来的记名弟子常常探问这种长生的法门。 正被缠得苦笑的时候,他见到了躲在角落里的阿黑蛇,打发了弟子,问他:“是有什么事情吗?” 阿黑蛇没有吭声,吐出了一颗雪白的珠子,不是佛宝,而是另一种气息如雾的东西。 董睿桐没有用手接,看着那被阿黑蛇用尾巴推过来的东西,他用精神力触碰了一下,很轻易能够感觉得到里面夹杂的万千诉求,脸上头一次有了些惊讶:“你竟然把信仰之力凝结成珠了?” 信仰之力的诱惑足以让妖精沉沦,看那狐狸精就知道了,她们以为自己真的成了操纵生杀大权的神,但其实,只要别人的一个念头,她们就是万劫不复。 而阿黑蛇,不仅抵抗住了这样的诱惑,还能想到方法把信仰之力凝结成珠,这可不是一般的法力能够做到的,便是董睿桐自己,也只能靠着经文消磨那些想要维系在身上的信仰之力,而做不到在不利用的情况下控制。 “恭喜你,修炼有成。”董睿桐重新审视阿黑蛇,它的身体好像更小了一些,却无一处不顺,好像天然便该如此这般,那颜色,其实并不是纯黑,隐隐的绿色好像是枯木之中的生机,勃然欲发,透着一种自然的光。 “你要一直这样修炼下去吗?”阿黑蛇问董睿桐。 “是。”董睿桐点点头,他的人生目标并没有多么伟大,既然如此,持之以恒地做一件事,也就不会显得无聊和痛苦,何况这件事也是很有意义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也想要知道,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功德到底能够做到什么,是不是会让自己脱离穿越的宿命,达到永生。 当然,这些纯粹是一些妄想罢了,什么事都没有那么容易。 “你死后,尸体归我。”阿黑蛇说完这句就走了。 董睿桐笑了笑,开始没当回事,后来想了想自己的尸体有什么价值,金身,又或者舍利?他觉得自己的向佛之心没有那么虔诚,阿黑蛇实在是想太多了。 不过,这也是它不能取得阵法中那些佛宝之后的无奈选择吧。 时间如流水一样徐徐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了董睿桐的百岁寿辰,他的记名弟子中,最早跟随他的一位自称是退伍兵的常宝峰前一天问他:“大师,明日打算怎么过?” 董睿桐的须发还黑,脸皮还光滑,心也未老,一双眼黑亮黑亮,闻言笑了:“如今日般过,与昨日仿佛。” 透着一丝狡黠的笑容,有些绕口的佛偈,常宝峰无奈地回了一笑,跟着大师的时间久了,他倒觉得大师越老反而越活泼了,这几年,也爱讲论藏了,跟弟子们开玩笑的时候也多了。 “知道了,我会告诉他们不要太闹。”常宝峰想到其他的师兄弟们,很有些无语,百岁寿辰,哪怕现代人的寿命理论上可以到一百五,但是活到百岁的也是少数,他们早一个月前就接到消息说是要办一办,只怕大师不喜,这才强压着等到今天探问,谁想到还是不能办。 第二日一早,董睿桐早早醒来,站在窗前,看着太阳升起,大悲寺的墙挺高,他看着那阴影一丝丝消融,心里头突然就升起了一股明悟。 静坐佛前,默念了日常的经文之后,他交代了遗言:“历尘世百年,当归于天地佛存慈悲,人当自度。” 是遗言,也是感悟。 他安静地闭上了眼,脸上无喜无忧,无惧无怖,死亡于他,从来都不是可怕的事情,只是一个轮回的结束罢了。 常宝峰等一众弟子不敢相信,大师竟然会在百岁寿辰这一天圆寂,他们是等了一会儿,确定这不是什么玩笑,才行了礼,把大殿的门关上,一帮人在外头忙忙乱乱地四处通知消息,商量该如何安葬的事情。 阳光被关在了门外,室内一片幽静,透过窗格子的光芒都是柔和的,拉长的阴影下,一条小黑蛇不知从哪里游走进来,一点点逐渐变大,游走到尸身面前的时候已经犹如蟒蛇,双眼绿油油地盯着那尸身看了一会儿,然后一张口,把尸身整个吞下。 整个过程迅速到不足一秒,也就是眨眼工夫,尸身便没有了,只余一条肚子并未胀大的蟒蛇,而随着它向外游走的轨迹,它又一点点变小,最后消失在一条窗格子的阴影中 “姐姐,你是不是早知道抢不到,这才不去抢?”胡妙可踩着高跟鞋,走得健步如飞,来到街边的凉伞下一屁股坐下,她对面儿,一个戴着墨镜的女子正拿着一杯咖啡小口小口地喝着。 胡彩云放下咖啡笑了:“早跟你说不要去,你就是不听,那蛇的速度可比咱们快,说不定早都预定好了,他们可是老熟人呐。” 三方都是要救人,也都是要抢功德,合作不妨碍他们对立,对立不妨碍他们合作。 胡彩云看得明白,那两个必要的时候是很可能合伙对付她们姐妹俩的,所以,哪怕那董睿桐天生佛子,一生修佛,佛法玄通,很可能在圆寂后成就佛宝舍利,她也不会去抢,谁知道是不是陷阱呢? 至于妹妹,时间总是最消磨感情的,尤其当她发现获得的不足够修炼之后,少一个消耗资源的存在,总是好的,只要不是自己亲自动手,因果也不会缠上来,何乐而不为。 胡妙可还是有些不高兴,愤愤地把一杯冰咖啡一口饮下,决定下次一定要抢个先。 而被她惦记着的阿黑蛇,安静地回到了佛光寺下的深林中,它想要睡一觉,好好消化一下这次所得。 幽绿的眼睛被绿叶遮盖,泥土的腥气充斥着全身,它盘成了一团,并不鼓胀的腹部被护在了正中,那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能够被盗走,不能够被带离,不能够被分开还有哪里能够比肚子里更安全呢?而总有一天,他也会成为它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有缘分尽了的那一天。 第83章 如果一辈子只钻研一件事情,或许真的可以有些成果。 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是死与生的交界,董睿桐感受到了一些无法描述的东西,在再次睁开眼睛之后,他无法忘记那种感觉,却不能理解那种感觉所代表的意义。 “您好,我是您的系统l567,恭喜您成为l567的第一任宿主系统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争取的投资和资源,宿主可分得三成,可用于改造本星球的生活状况,并不允许引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超出本星球技术水平一百年的高端机器及技术该部分以积分计算,可折合现金,比率根据本星球货币政策上升或下调,可由l567代为操纵投资其他星球,取得收益六成为雇佣费” 详细的解说持续了很长时间,董睿桐静下心,一点点听,他以为这就是那个一直跟着他的系统,但听了两句就觉得不对,一来这样的第一次见面的开场白这时候说显然有些晚,二来,这个系统l567的任务是“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这分明就是直播嘛。 现代社会通过直播赚钱已经不是少数,最出名的某国大部分主播都是直播主播,那些对着屏幕吃东西都有人撒钱看的直播很是让董睿桐理解无能,现实中交点儿朋友不比这样好吗? 给再多钱,也就是一个隔着屏幕的么么哒,还是没有女朋友。 好吧,恕他这等凡人不能理解这中间的精神需求在哪里。 但,现在,似乎自己成为直播系统的主人了?还是一个非常高科技的来自外星球的系统? 也不知道这位l567有没有发现他身上的另一个系统呢?是因为互相功能不重叠,互不干扰才能并行,还是说它根本没有发现呢? 如果是前者不好说什么,但若是后者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最初得到的那个系统更高级呢? “l567,你在哪里?是在我的脑子里吗?”董睿桐故意做出两分慌张模样,收敛得很好的精神力并没有妄动,高科技的东西,他也是见过的,某些是能够探测精神力的。 “不用担心,我是不会伤害宿主的,只是寄生关系而已。”l567应董睿桐的要求讲了讲这个寄生关系,这样的高科技所需要的能源是人的精神力,能够诱发它寄生条件的也是精神力。 换言之,只要精神力足够,就完全不需要担心它换宿主,虽然还不知道它吸收那些精神力除了维持自身运转之外还有什么用处,但目前听它所说的确是没什么危害的,尤其对董睿桐来说。 “等等,先不要说这些,我想静静。”董睿桐这样说着,让l567没有得到命令不可以直播,然后他就着躺倒的姿势闭上了眼,一副准备冷静一下的样子。 l567没有再说话,它是从寄生的那一刻才苏醒的,并不知道自己的宿主是怎样的人,自然也不会觉得他这样熟悉的命令有什么不对——这完全不是对待不了解的科技的态度,那种熟悉到自然的口吻,分明有些司空见惯的样子。 那可是、在星际时代生活过,对于那些乱七八糟各种各样的机器,哪怕对方表现得跟人一样一样,但也还是能够做到十分冷静下命令的参谋长呐。 l567并不是特别高级的人工智能那种类型,它正在吸收这个新的星球的知识,并没有探究宿主的意思,也就错过了知道真相的可能。 董睿桐闭着眼,安静地接收剧情。 原主名叫卓凡越,福利院长大的孤儿,自己挺奋进的,努力考上了好大学,又是奖学金又是各色奖状,一个个光环再加上俊美的外貌,开朗热情爱助人的性格,很快成为了大学校草,然后有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结果,女朋友太漂亮了,有个富二代的追求者,人家不仅是富二代,还是权二代,追不到人之后直接对原主这个现任男友下了手,把他弄得身败名裂,女朋友也跟他分了手,跟那富二代去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原主的精神力彪增,激活了l567这个直播系统。 之后的一切成了反转剧。 直播,还是直播一个其他星球根本不知道的星球的种种,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像是董睿桐,哦,不,应该是卓凡越了,像是卓凡越上辈子做的那样,走走各处,旅游探宝加救人,就什么都完成了,也不需要任何的深加工,系统自然会让画面流畅,主次分明。 同时,其他星球的那些可以利用的东西,又是基因改造,又是金银宝石的,可以通过打赏或者积分换取的方式获得。 草根一样的原主很快有了名利,然后他就利用这些名利报复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富二代连同他的家族自然都不会有好下场,曾经有过感情的女朋友他也没放过,狠狠玩弄了一番就抛弃了。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人充当了炮灰和垫脚石,最后原主坐拥数美,死于应该是死于精神力衰竭吧。 被网络迷了心的人,怎么会想到已经属于自己的系统最后也是会要人命的呢?没有足够的精神力供应,怎么可能不死? 原主或许想到了这点,但他到底不曾经历过,所以还不清楚这其中的关键所在,而l567的智能,显然也不能解释它会致人死亡的根由,它只能根据星际上人的水平来反复说它对人是无害的,却连它自己也忽略了参照物的不同。 因为,从一开始,能够激发它的就只会是那样的精神力值,而拥有那样精神力的人,显然应该是会修炼的,但 呵呵,这是一个误解造成的悲剧。 卓凡越这样想着,睁开了眼,看了一下手机时间,这个时间有些早,才进大学。而提前激活l567的必然就是他自己的精神力了,每次苏醒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控制不稳,然后,不知道隐藏在哪里的l567就这样被激活了,提前开启了。 许多事情,提前那么一瞬总会不一样,何况,提前了这么长时间,还换了一个芯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更多了。 卓凡越上辈子去过不少地方,这辈子却是想要安定一下的,至于直播系统,除过那个带着他穿越的沉默寡言的系统不算,他还是第一次正经接触系统,好奇加上探究,他很快决定了跟l567好好相处。 同样是系统,或许能有什么共通之处? 这次的剧情实在是给他提了个醒,虽然活了这么多世界,他已经赚到了,但,若是不清楚系统真正致命的地方在哪里,某日稀里糊涂死了个干净,他也是会不甘心的。 所以,他希望能够弄清楚自身的那个系统到底以什么为生,他也好有倾向性地赚取这方面的资源,免得最后死得冤枉。 l567被唤醒后,跟卓凡越签订了一份直播合同,上面简单规定了他直播的时间,每日不能少于三个小时,若是多了能够有相应的奖励,若是少了则会有些惩罚。 直播的时间自然不等同于质量,而直播的质量是依靠其他星球观众的反应来评分的,这是很普遍的一点规则,对于从未接触过直播的卓凡越来说有些新鲜。 他开始不准备以直播为生,只是想要跟l567保持良好互动,这才决定直播,但是仔细看了合同之后,他又觉得以此为工作也未尝不好。就好像那些直播吃东西的主播一样,哪怕别人不看,她该吃还是要吃的,而一边吃东西一边赚钱的话,意味着她的生活自由了许多,其他时间,显然不必跟别人一样朝九晚五地虚耗着。 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卓凡越早就觉得自己不适合按部就班的工作生活了,他很难投入那种有序中去积极奋进,所以,一份自由度高的工作显然更加适合他的心态。 其实,能够有选择的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样的生活吧,谁又愿意每天连赖床都不能地跑去公司上班呢?工作中固然有乐趣,但生活中的乐趣难道就可以就此放弃了吗? 如今有条件有优势,卓凡越实在是想不出什么理由让他去当个小职员,一步步往上爬。 “谢谢你,l567,我想我会喜欢直播生活的。”卓凡越笑了笑,轻声对面前的屏幕说话。 这是为了他能够更直观更适应一些,系统展现出来的虚拟屏幕,透明度足够不遮挡视物,却又完全不会被其他人看到。 屏幕上有一个系统拟真图像,是个很像兔子但又不是的东西,卓凡越也不认识,但在他说完之后,那白白绒绒的小兔子蹦跶到视线正中说了一句:“不用谢”,看起来萌萌哒。 卓凡越再次看了一眼手机,这个时间没有课程,所以“l567,我们现在开始直播怎么样?” 屏幕上开始大片撒花,小兔子跳着说起了广告词,一长串广告词完全不曾过脑,看到那些熟悉的“热烈庆祝l567第一任宿主开始直播”等句子,卓凡越脸上又有了浅笑,l567入乡随俗得还真快。 第84章 卓凡越所在的学校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大学之一,跟他成长的福利院所在并不是一个城市,而他自小到大都是学霸类型的人物,奖学金什么的,加上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足以让他在刚入大学的时候跟普通人一样,有一个看起来很好的外部条件。 而他明显比其他人帅气许多的外表也为他争得了不少的善意好感。 再然后,自然会有好事者打听他的种种,全然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知晓根底的人,原主好像得到新生一样,不用时时刻刻顶着一副受恩者的样子去感恩,他放松之后完全表现出了自己的优点,反而不像中学时候那样沉默寡言。 这样子的男生自然是很吸引女生的,哪怕他的性格一无是处,最开始,凭着这张脸还有足够高大的身材,也足以获得一票颜粉了。 卓凡越现在就享受着这样的优待,从宿舍走出来的一路上,遇到的女生都会私下里打量他几眼,明明刚刚入学,正式的课程还没上过,便有陌生的女生微红着脸叫他的名字,招呼他去学校的礼堂。 “什么事情啊?”卓凡越本来是想要出来走走,让其他星球的人看看这个星球的基本环境的,没想到被叫住了,还是正事。 女生看了他一眼,说:“你没听广播么,咱们要先去礼堂开大会,然后再去班上选班干部。” 卓凡越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放到侧面不影响视线的屏幕,上头的小兔子蹦跶着说:“答应他,根据观众意见,百分之八十五点四都想要去看看大学礼堂开会的样子。” 没有见识的外星观众啊,你们很快就会为你们的选择后悔的。 卓凡越这样想着,转头就跟着女生走了,路上,两人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女生报了自己的名字,纪小媛,跟他一个班级,也是今年的新生,两个新生之间马上又聊到了对方的高考分数。 纪小媛的分数上六百了,算是中等,卓凡越的分数接近七百,一报出来就令纪小媛惊讶不已。 “这样的分数,应该都能当新生代表了啊!” 两人又互相聊了聊履历,这方面卓凡越没什么好说的,原主上学的时候除了努力学习就是努力赚钱,奖学金自然不全够缴纳学费,为了减轻福利院的负担,也是为了继续自己的学业,他只能挤出为数不多的时间去外面给人做家教,或者打短工,根本没有时间当什么班干部,而他那时候略有些自卑的性格也不适合那样的位置。 起码一件事,跟同学之间好好交流,就是他很难做到的,那些同情的眼神,谁承受谁知道。 纪小媛是附属学校升上来的,原来的中学离这里不远,以前放假还来这边儿大学里玩儿过,有个哥哥还是这所大学毕业的,所以哪怕是新生,一个人走来走去也不会胆怯。从她领的小路,两人很快到了学校大礼堂。 到了这里,女生和男生就分开了。 或许是刚上大学,女生们大多十分矜持,男生们也还有些羞涩,不敢明目张胆弄出恋爱的意思,你坐前排我坐后排地凑着套近乎,实际上却没有哪个敢直接坐到心仪女生的身边。 他们的辅导员是准备留校的大四生,见到这种情形咧着嘴偷笑,都是从这时候过来的,谁不知道谁啊! 不过他也没准备说,见到自己班的,招呼一声,时不时还巡回着走来走去,看看有没有哪个坐错位置的,还要让大家注意纪律,不要声音太大了,吓唬吓唬那些胆小的。 卓凡越跟同宿舍的三个坐在了一排,那三个之前也都互相不认识,知道是同一个寝室才稍微熟了些,吃了一顿午饭,自然而然便跟卓凡越成了朋友。见他找不到地方,把他拉过来,还有人搂着他的肩膀说:“大帅哥啊,我可瞧见了,才来就找到女伴了,可是不地道!” 卓凡越被拉得身子都偏了,他身高有,但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体重一直上不去,属于皮包骨,架子在没肌肉,抵不住人家力气大。 距离近到都能闻见对方身上的汗味儿,卓凡越有些不适地蹙眉,拍开他的胳膊:“胡说什么,就是碰到了,一个班的就一起过来了——还说呐,你们三个也不叫我,我都忘了还要大礼堂开会的事情了,点名怎么办?!” 被这样一责怪,宿舍中年龄最大,被他们封为舍长的龙友强翻了个白眼:“是谁不愿意跟我们一起逛校园的,怪谁!我们还占了座位呐。” 年龄排第二的段喆说:“嘘,辅导员看过来了,安静!” 搂着卓凡越肩膀的是老三李万里,他赶紧放下手臂,坐正了身子,假惺惺地摆出一副好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的模样,换来段喆的“嗤”声也不为所动,迎着辅导员的目光回视过去,还露出一个若有所得的笑容。 这一番小骚动之后,又等了好长时间,大会才正式开始,首先是领导讲话,然后就是让新生代表上台演讲,那位新生代表也不知道是谁选出来的,反正拿着稿子满口官腔,把好好学习的话用学生的口吻说出来,说得却像是为祖国崛起而奋斗一样,换个年代听来,或许是毫无违和感,但现在么 下头的嘘声一片,碍于那扩音的效果不错,上头的人可能没听到,倒是各班的辅导员,这些为了留校而努力的代理老师们,一个个目瞪着不乖的学生,表示警告。 好容易散场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卓凡越时不时看看屏幕,上头的各种留言都换成了他能够认识的文字版本,着实有意思得很。 “原来开会不是吃吃喝喝啊,我还以为能看到好吃的。” “上头那人是做什么的啊,说来说去,一句都没听懂啊,我的翻译器有问题吗?还是直播系统该更新了!” “我屮艸芔茻(该账号涉及不文明用语,被禁言一小时。)” “呼,我都睡一觉了,还没完吗?咦,又换了个人来讲,她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主播好帅啊,我可以不用吃晚饭了,真好!”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还能这么长时间都不打架,真奇怪。” “地方好小啊,我家卫生间都比这里大。” “长得好奇怪啊,虽然这样想,但是主播还是奇怪得最不同凡响的一个。” “其实看习惯了,觉得这种智慧生物还是挺有意思的,长得挺耐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看到主播就很想吃怎么办?” “1。” “2。” “10086。” “难道就只有我一个人想问吗?主播你跟你旁边的人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那么亲近?领证了吗?” “楼上是星的吧,其实我早就想问了,你们星球是怎样的存在,为什么能够那么奇葩到距离一臂就是夫妻呢?哦,也不一定是夫妻,你们那里还有无性别植物类智慧生物,对吧?” “都别废话了,看,终于讲完了!” 看着一众天真的外星人等着讲完之后的精彩生活,卓凡越无声地翘起了嘴角,你们真是太天真了! 秩序退场又用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这期间,周围的人一直在交流着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能说会道的占了很大便宜,有人很快就把班中大部分人的情况都摸透了,有人还在沉默寡言中。 卓凡越很符合人设地跟着旁边的李万里一同哄前排的女生说话,一个个私语着,眼眸闪烁间都有那么点儿似有非有的意思。 好容易轮到他们退场了,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一个地方继续开会。 大学的大教室很多,找了个地方过去了,辅导员就领头开会,主要内容就是纪小媛说的选班干部,当然,在那之前,他们还需要去领校服和书。 男生们首当其冲去做了重体力活,卓凡越也不能免俗,因为他长得最好,反而是人群中最显眼的一个,哪里都能叫到他。 一番劳碌后,终于坐下的众人每人手边儿都多了一沓子书,这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显然辅导员的时间预计不是很准确,他让大家先去吃饭,然后晚自习时间再过来选举班干部,刚好选完了就是迎新晚会。 这样的安排让很多人牢骚满腹,谁都想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迎新晚会,但是时间这么赶,万一来不及呢? 有大胆的男生站起来提议改到明天大家都熟悉了之后再选,反正开学这两天都没课,正好可以完成这些事情。 辅导员之前还是个学生,面嫩,想了想,同意了,换来一大票欢呼声,还有人高喊“辅导员最可爱!”,眼看着他脸就红了起来。 “他的皮肤会变色,天啊,太可怕了!” 偶然瞥见屏幕上的这条留言,卓凡越差点儿笑喷,天啊,太可爱了!紧接着,就发现这位观众打赏了不少钱,为此小兔子系统君上去打滚卖萌,说了好多感谢的话,然而那位观众的留言是这样的——“这是什么可怕的疾病啊,主播赶紧送他去看看吧,这些当医药费应该不够,不过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先不说其他的留言如何评价这位的观点,卓凡越笑过之后却对主播这份职业有了新的观感,这些观众,其实也是很可爱的人呐。 第85章 “大家好,我是主播卓凡越,我现在刚进入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目前还在适应环境中,大家可以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大学就是一种高等教育的学府,你们应该也有把学生集中起来学习知识的学校吧” 卓凡越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屏幕拉到面前,做了一下简单的自我介绍,跟观众互动了几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知道主播大概是这样做的,而他的优势在于本星球对那些外星人来说也是外星,西洋景一样,哪怕看到根草都会有人惊叹跟自己星球的长得不一样,更不用说这样大的环境了。 直播的切入点太多,随便什么都能够引发一系列的话题,某些观众之间还会你问我答地说话,涉及到关键词汇,比如说某星球的名字,系统会自动换成符号替换,关键的科学技术也是这样,很显然,大和谐方面,系统是很领先的。 观众们似乎也都习惯了这样的不完整语句,又或者他们能够看到的是比较完整的问答,一言一语地说着,人数也很快激增到了百人。 咳咳,是的,一开始,哪怕有系统推荐,但卓凡越这边儿的直播实在是没什么吸引他们的萌点,偶然点进来的一些都被大会烦死了,很快就出去了,能够坚持下来的并不多,如今也就是百人左右的数字来回变动。 根据直播合约,还有什么星际保护法,对于卓凡越这种科技水平都比较欠发达的星球,会有些优待,具体表现在直播人数达到两百的时候就可以分成,而现在,他只能够从那些打赏中分成。 系统的霸王条款把这个数字限定为了三,也就是别人给了十块钱,卓凡越只能拿到三块,剩下的七块都是系统的。 这样的分成显然很不公平,但卓凡越没有抗议的途径,他只能接受,好在货币换算比率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这一点,或许是因为他的星球科技发展比较低级,相较地,就成了贫困星球,而那些外星人一个个都成了土豪大户。 “先不说这些了,我之前看到有人说吃喝的问题,我现在就带大家去看看我们这里的特色——学校食堂,如果有观众想要品尝的话,记得打赏啊,我会在晚饭后回馈打赏前十名,所以,记得想吃的那些食物的名字啊,不然给错了可不怪我。” 直播系统之所以是高科技的产物,并不仅有面对外星直播这一个优点,除了能够接受外星打赏并转换成相应的货币之外,它还可以接受实物馈赠,而这个实物则是双向的,这样也有利于卓凡越和观众互动。 此时被卓凡越应用这条规则来拉拢观众,小兔子有那么一点儿困惑,坐在屏幕角落的草地上,两只爪子托着头,似乎在思考这样算不算违规。 卓凡越不管它怎么想,反正没有叫停就意味着这样做没有问题,这种钻空子的事情,不敢说很熟悉,但至少也知道该怎样做。 “啊,真的啊!那我一定好好记。” “主播怎么能这样,这是歧视,我会去举报你!” “经过安全检测吗?有些东西是不能乱吃的。” “应该没问题吧,主播一会儿肯定要自己吃啊!” “也许我们应该相信大直播系统的信用星级?” “噗,哈哈,还有人相信那种东西吗?我以为大直播系统的存在就是挑战信用度!” 卓凡越挑眉,似乎这里面有些故事?但是很快恢复活力的小兔子立刻跳起来把以上那些留言都清除了,同时语气强烈地跟卓凡越强调:“系统是没有问题的,l567是最新一代的系统,在保留了原有基础的” 小兔子的解说词一大段一大段地奉上,卓凡越没有去听,而是来到了食堂打饭,拿了一个大托盘,点了七八道菜,然后独占了一个桌子,又去打了米饭包子馒头等主食,满满一个四人桌,让周围的人不时侧目。 卓凡越这才觉得食堂人多了其实也不好,正想着,那边儿龙友强就喊了:“你怎么买那么多,给哥几个买的?” 说着也不客套,颠颠过来就吃,用的还是卓凡越的筷子,夹起一块儿五花肉就往嘴里放,一边放还一边说:“我还说来晚了食堂没好饭了,没想到你倒跑得快。” 大学里头的食堂有三个,散场的时候,卓凡越借口去厕所先走了一步,想着那三个定然要跟才认识的女同学多说两句,说不定还要送人家回宿舍,这样一来就很可能在二号食堂就近吃饭。而他,为了菜品的卖相好看,特意到了比较远的三号小食堂,这边儿离教职工宿舍比较近,是小灶的不二选择。 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谁想到这三个竟然也特意到这边儿来吃了呢? “够意思,这是慰劳咱兄弟的?”李万里也不是个客气人,拐到旁边儿拿了筷子,过来就夹肉吃。 段喆不好意思地冲卓凡越笑了笑,说:“你也太客气了,这样明天我请好了,总不能白吃你的。” “都是兄弟,客套什么,赶紧吃——哎,强子,你也给我留点儿肉。”李万里大大咧咧地,已经捧起一碗米饭跟龙友强抢起肉来了。 “没大没小地,叫龙哥!”龙友强说归说,夹肉的速度一点儿不慢,那筷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吃得嘴角流油。 “啊,看起来就好好吃的样子,我也想吃,那个红红的叫什么?是什么肉?” “我也想吃,我也想吃!主播,快给我寄过来,我这就给你打赏!” 屏幕上飞过去一串儿打赏,快得人眼花缭乱,后面还跟着一个个菜名,卓凡越看看旁边已经缩小的屏幕,再看看这三个吃饭的场景,真是没想到这个活广告这么好。 他拿起包子咬了一口,就着稀饭吃着,想想这顿饭花掉的钱,怎么也要从观众那里赚回来才是。 吃饱了,那三个又坐着跟卓凡越说了会儿话,八卦一下班里头的女生几个好看。 卓凡越他们就读的是管理系,这个系男女生比较均衡,哪怕是经济管理专业,女生的人数也基本和男生持平,偶尔有几个班少一些。卓凡越是一班的,他们班的女生就比男生少两个,晚上的迎新晚会,若是顺利的话,倒是不怕少女伴的。 龙友强看着五大三粗的,却是敢开口,一下课就搞定了女伴的事情,对方长得还不错,却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乖乖女,被他一堵门,红着脸应了。 段喆则斯文多了,戴着眼镜的他气质本身就很书生,虽然长得不算多帅,但也不丑,有了气质加分,跟纪小媛谈着谈着,也把对方约着了。 比较惨的就是李万里,这家伙装起来那真是一个斯文败类,但问题是,不知道是不是气场不和,他第一个邀请的那位拒绝了他之后,他再约其他人都是失败,对方不是有男友了,就是早跟人约好了,按照他的话说,错过了第一时间,成功的几率就要小于五成了。 先不说这话有什么依据在,等他们三个互相聊了聊对方约的人怎么样之后,话题就转到了卓凡越这里,听到他还没约,一个个积极地撺掇他跟李万里两个再去女生宿舍楼下转转,说不定能够捡到漏网之鱼。 李万里很是赞同,还感慨着说:“一定要早下手,不然好妹子就被勾走了,别以为明年学妹怎样怎样,这年头,学长不好当,还不如找个同级的,以后有事情也都能理解,不用处处照顾对方。” 听着这标准,倒是长远地,准备往女朋友上走了。 卓凡越倒是也想要同意,免得总是不合群,但截至约定的时间,打赏的前十名已经被小兔子统计出来了,他要赶紧去把这些菜买了馈赠过去,不然失了信用评级,会失掉不少观众。 找了几个借口推脱都不能够,卓凡越索性整了整衣领,站起来斜了下方一眼,眉毛一挑,有种坏坏惹人爱的感觉,乜着他们说:“我需要提前约吗?全场最漂亮的必然是我的女伴。——原来不想说出来打击你们的,唉” 叹息一声未完,就被李万里勾住了脖子,“好小子,在这里等着挑衅呐是不是,哥几个,别放过这家伙,我看他就是欠揍!” 龙友强吆喝着压上来,段喆笑呵呵地跟着打闹,闹过一会儿,收拾了一下确定卓凡越不改变心意,他们便先走了,那两个还要帮着李万里找女伴呐。 李万里走的时候还有些不忿:“小卓子,我可记住了啊,你说的,全场最漂亮那个要不是你的女伴,给我洗一个月的袜子!” “还有我!”龙友强赶紧报名。 段喆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说:“加我一个!” 卓凡越懒得理会他们这种单方面的赌约,已经转过身的他背对着众人摆摆手,很是自在地重新去窗口打菜。 拎着几个打包的一次性饭盒,经过一个阴影,再出来,手上已经没有了东西,小兔子动作快速地把东西分别传递给了观众,这样的速度卓凡越的眸色有些深沉,这个系统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厉害一些,他曾经去过的星际时代,还不能这般快速地跨星球传递物品,只能依靠飞船货运,所以 “哇,真好吃,那个辣什么,辣子金顶,啊,太好吃了,能再给我一份儿吗?” “辣子金顶算什么,鱼香鞋子才是最好吃的!” “灌汤包子才好吃!最好吃,最最好吃!” 几个吃了食物的已经开始品评,其中一个还有些意犹未尽地说:“挺好吃的,就是皮怎么不一样了?我记得之前主播吃的时候是白色圆形单面皮的,怎么给我的是长方形半透明皮呢?口感不好,我想尝尝那个圆形白皮的。” 那不是圆形白皮,那是碟子。 卓凡越忍不住又露出笑容来,解释了一下这种常识性东西,话题一说就远,他在僻静的路上走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小兔子提醒他迎新晚会到时间了,他这才快步往礼堂走去,连衣服都没空换,更不用说女伴了。 第86章 虽然是迎新晚会,但场面并没有那么夸张,一来大家都是才逃脱高三地狱的学生,哪怕疯玩了一个暑假,但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大学代表的意义,十八岁在他们看来还是那个单纯的学生时代,意识不到自己已经可以开始化妆了。 、 二来,周围的人都不熟悉,这固然有了些新鲜感,但装扮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放不开手脚,好像初次见面的男女都会不约而同矜持起来一样,衣着打扮上也是如此。 三来,大学校园的迎新晚会还是有老师在的,老师不在,辅导员也是在的,这些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弄什么新奇另类纯属想太多,要知道这种大面儿上的晚会,都是有着一整套成熟流程的,想要脱离开来自己单干,学校审批的时候就不会同意。 所以,到了大礼堂一看,装饰设计虽然也很新了,但总是那些气球彩带之类,还少不了非常有特色的,随便来上几尺布都能拉出来的红色条幅——“欢迎大一新生”什么的,真是不能再没有创意了。 而被当做迎宾使用的帅哥美女们,也并不是晚礼服配上西装革履,除了台上的主持人,和早有节目的那些,其他人,想要这样装扮也会考虑一下到底合不合适的。 新生们好像脱了樊笼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凑成堆儿,混进了人群之中,齐刷刷看向正前方被灯光点亮的舞台。 唱歌舞蹈诗朗诵,一批节目过去之后,终于轮到了晚会最令人期待的舞会环节了,年轻的少男少女们本就是结伴来的,这时候放起了热烈的音乐,有人在台上高喊“让我们都嗨起来吧!” 然后就是台上的带头领舞,动作好不好且不说,当台下有人开始成双成对地跳舞之后,气氛就渐渐热烈起来了。 “虽然挺没意思,但是他们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真是落后的星球,这种娱乐活动,呵呵” “这是什么光线啊,都看不见谁是谁,闪得眼睛疼。” “科技水平的关系吧,这种光线早就被淘汰了吧。” “我挺喜欢那个雌性的衣服,主播为什么不也穿那种衣服呢?” “可能因为主播是雄性?” “怎么可能,那么好看,怎么可能是雄性?!” 现场的灯光效果说实话,卓凡越一直不太理解那种闪啊闪的灯光到底哪里好了,朦胧暧昧?还是说更加昏暗一些方便男女近距离接触? 反正他是觉得有些眼睛疼,倒是侧面的半透明屏幕,散发着恒定的光芒,看起来舒服许多,因此,他就多看了几眼屏幕,把上面的留言也一览无余。 那些嘲讽这个星球落后愚昧的他一掠而过,哪里都不缺这种优良感爆棚的人,好像他自己怎样都是好的,别人怎样都是不好的,连不同的生活习俗都觉得跟自己不一样的是落后,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 而那些怀疑他性别的,真是不能忍。 卓凡越在耳朵里塞了一个耳机,然后走到角落,拿着一瓶水拧开喝了口润了润喉,在热情的音乐背景下,轻声解释着性别的问题。 但,或许外星人看人类,就跟人类看猫狗一样吧,不一样的物种,除非直接看到关键处,否则很难分辨雌雄。毛色,皮肤,亦或者其他,都不足以让他们分辨,哪怕那些衣服,在他们看来也都是奇装异服,只能说接受程度好坏的问题了。 解释了好一阵儿,还是有留言在反驳卓凡越,他就有些无奈了,难道我什么性别我自己不知道吗? 索性不再说,又喝了一口水。 正喝着,肩膀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卓凡越回头,就看到李万里一脸的坏笑,他身边儿还站着一个女生,见到卓凡越的脸,微微红了脸,垂下了眼帘,浅浅地笑。 “喂,你不是说全场最漂亮的那个必然是你的女伴吗?怎么,你的女伴呢?” 卓凡越挑眉,说:“我也在找,很困难啊,到底哪个女生才是全场最漂亮的那个呢?——不然,你告诉我,我去约,必然是我的女伴。” 李万里开始还笑着,后来反应过来,又拍了卓凡越一下:“好啊,你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呐。” 迎新晚会并不仅仅是有大一新生在的,还有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主要是大二生,他们其实也不算是多“老”的人儿,这种场合,作为学长学姐,组织者是必然要来的,其他人,也会凑热闹过来看看有没有可长线的绩优股。 而对大一新生来说,同样是新生的都认不全,更不用说这些学姐们了,要说哪个是全场最漂亮的,哪怕长着八双眼睛也看不过来,更不用说分辨那些蝴蝶一样分散在各处的人了。 从一开始,这个说法就有着一个前提条件,而在前提条件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谁也不能说他错了。 明白过来之后,李万里不肯罢休,说:“不管,我指定一个,你去约,约不上来,就算你输,给我洗一个月的袜子!” 旁边的女生听到这里,捂着嘴偷笑,她跟李万里也不熟悉,但到底明白自己是做人女伴的,看有好戏,笑着出了个主意:“不如王佳颖吧,她是大二传媒系的,正经的美女一个。” “好啊,就她吧。”李万里别看平时说女生优劣头头是道,但他自己对这些女生还真是不太了解,或许混上两年能知道几个美女的名号,但这时候,不要说校花了,班花都还没找到在哪儿呐。 卓凡越无可无不可地点头,或许这样能够证明自己是个雄性? “好啊,她在哪儿?” 若是找不到人,可就不怪他不约了。 “王佳颖是哪个?”李万里小声问自己的女伴。 女生笑了笑,指着台上正在跟另一人聊天的女主持人,抬了抬下巴:“那不就是了?传媒之花,以后可是要做主持人的呐。” 卓凡越也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袭露肩鱼尾裙的主持人,在这好似群魔乱舞的场面中真如清流一样,哪怕是浓艳的妆,笑起来却也有几分天真可人的清纯如水。 王佳颖,是挺漂亮的。 “请选择惊天动地的勾搭方式吸引目标雌性的注意力,并成功约会。”小兔子突然蹦到眼前,卓凡越脚步一顿,看了一眼。 “为什么?”用精神力传递出这句话,嘴上也跟着做了口型,只是没有发声。 这是一个试探,如果它察觉不到精神力的波动,那自然证明它弱于自己,以后可以不用再如临大敌,习惯了运用精神力,猛然这样自我封闭,好像一下子没了眼睛耳朵,很多事情都有些不习惯。 但,若是它能够察觉到,以后就要更加小心了。至于这一次的试探,可以让它以为是错觉,因为人多,因为环境吵杂。 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全神贯注,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小兔子身上的卓凡越发现它的耳朵动了动,眼睛向周围看了一下,看样子,它是能够察觉到的。 虽然早有所料,但心还是沉了沉,精神力已经犹如他的第六种感官,不去用真的让人很难受,最难受的还是要刻意收敛。 卓凡越大步行走起来,跟李万里他们拉远了距离,问:“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你还没说为什么要惊天动地呐。” 他带着耳机,即便有人听到这样的话,也只会以为他是在打电话,除非别有用心,否则很少有人注意别人在做什么,也更加不会觉得这有什么怪异的地方。 小兔子又耸了耸耳朵,看了看周围,确定一切正常,这才回答说:“根据观众的反馈判断,这时候需要一个剧情高、潮,为了收视率,宿主要努力啊!” 说到后面,小兔子摆出一个卖萌的姿势来眨了眨眼,很有些可爱,卓凡越忍不住勾起了嘴角,说:“好啊,为了大家的期待。” 自己虽然做不到原主那样的灿烂辉煌,但,一个小小的剧情节点,他总不会比原主还差吧,何况,伏笔还是自己埋下的。哪怕不用精神力,他难道就不优秀了吗? ——总不至于约不到一个女伴吧。 舞台的前方摆放着一些鲜花,卓凡越随手摘下一朵,然后一手撑着台面,一跃而起,漂亮地跳到了台上,趁着落地声把台上人的视线都吸引过来的时候,他笑了一下,直直地向幕布旁的王佳颖走去。 这个不走寻常路的上台方式,还有他明确的目标,都让人把视线疑惑地在他和王佳颖之间来回扫了几下。 “佳颖,这是你认识的人?”男主持人也是个帅哥,这会儿轻声问着,目光疑惑。 王佳颖有些莫名,但美女么,总能第一时间猜到这可能是自己的追求者,还挺帅气的,不过 十来步的距离,卓凡越走得不紧不慢,步伐优雅,并不像是急匆匆求爱的初哥,连那朵花,也只是被他闲闲地捏在手上,但他的目光却一直紧盯着王佳颖,从踩上台子的那一刻,他就像是猎食者,牢牢地盯住了自己的猎物。 与形态完全相反的视线,更具有侵略性,让人脸红心热,配上那样俊逸的容颜,更是杀伤力大增。 王佳颖心里头骂着讨厌,讨厌这种自命不凡的人,但另一方面,却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以至于她不能够移开视线,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人来到了自己的面前,他要说什么呢? 第87章 他要说什么呢? 站在王佳颖的面前,手里的花枝已经捏软了,目光还未放松,心神却有些远。 在卓凡越的记忆中,男女之间,发乎情止乎礼,不是没有成为夫妻过,也不是没有谈过男女朋友,但,多半都是互相有了些好感,然后对方提出来,卓凡越才答应,他还从来没有主动追过谁,所以,怎么撩? 想是这样想,但卓凡越的面上却依旧镇定如初,脸上的笑容适时勾起,他笑得有些坏,“美丽的姑娘,你愿意、和我跳一支舞吗?——是邀请,但不容拒绝。” 长长的花枝插入女生的盘发之中,勾连盘结,这个时候,卓凡越竟有些庆幸自己曾经做过画眉乐事,不然,恐怕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把柔软的花枝插入女子的发中。 动作完成之后顺势而下的手划过王佳颖的耳垂,温度稍有停留,然后落下,拉住了她的胳膊,两手交接,一个旋身,被带动的王佳颖就跟他站到了舞台中间,两人起舞的姿势并不标准,却另有一种亲密感觉。 王佳颖是大二的传媒之花,追求者不敢说有如过江之鲫,也可说每月总有那么一两个,谁让她未曾名花有主,总给那些人希望呢? 这些人中,斯文腼腆的有,才华横溢的有,潇洒帅气的有,财富惊人的也有,家世雄厚的也不缺,还有那些走另类风的,她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啊,这一刻,有些惊,但还谈不上怒。 对喜欢自己的人,女生总是要多一些宽容,尤其,她这朵传媒之花并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空谷幽兰。 舞步交错,彼此之间的呼吸近在咫尺:“你想追我?” 直白的问题直接切入重点,王佳颖的眼中有些笑意,她总觉得学校里的那些男生都很幼稚,有些是没掌握好分寸,才进大学,就以为自己是大人了,冒冒失失想要学着大人的做派,偏偏没有那份沉稳,弄了个四不像出来,好笑是好笑了,但却无法吸引她。 眼前这人却是真的沉稳,但出于女性的敏锐,她并没有感觉得到这一番毛遂自荐有多少喜爱之情。 “不,这只是一曲舞。” 说话间,舞步已经有过几个交错,卓凡越上台前并没有跟人打招呼,所以他们此刻跳得还是快节奏的热舞,这样的舞蹈他不擅长,但也不算难,良好的运动神经足够让他配合好王佳颖的动作,而足够的配合,已经让这一对儿的默契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舞台上,之前引发全场热舞的组合已经退了下去,整个舞台,只有他们一对儿,在旋转中聚散离别,分如花绽,聚如镜合,不知不觉间,就集聚了所有人的目光。 “卧槽,这小子还真有一手,竟然成功了!”等着看好戏的李万里低声咒骂了一句,有些惊讶。 他的女伴白了他一眼,要是那么帅气的男生过来约舞,她肯定也上啊!王佳颖又不是傻,这种能出风头又不会有什么的事情,谁不愿意。 “这是什么舞蹈,看起来,好乱啊!” “其实还好吧,看多了之后,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而且,配合很不错啊!” “白期待了,我一直以为” “你以为怎样,这种落后的星球能够有什么新鲜玩意儿啊,还不都是那样” “楼上注意点儿,不想看别看,没人求着你看!” “虽然没看懂,但感觉好像也挺有意思的,决定了,明儿我也办这样的迎新晚会,说不定会很有趣。” “真搞不懂,两个雌性在一起有什么可看的,不过,他们星球好多雌性啊,能卖吗?我买!” “喂喂,星际法早就说了吧,禁止走私智慧生物,你犯法了知道吗?” “什么智慧生物,谁鉴定的?” 不知不觉,留言里头吵成了一片,小兔子郁闷地坐在虚拟出来的草地上,看着那可怜的数据,这就是“惊天动地”吗?亏它还找了一个最厉害的词汇,结果,效果竟然这么弱,是宿主的执行能力太弱,还是说这个星球的什么效果都弱? 这时候,一曲舞已经结束,因为不是正规的舞曲,两人并没有做什么告别的礼仪,安静地站立着,目视对方,不约而同地送了一个浅浅的笑容过去。 王佳颖呼吸还未平复,跳这样的舞比交际舞要累许多,尤其她不服气那样的回答,觉得自己的女性尊严受到了伤害,努力表现更优美的舞姿和身段,动作不免复杂了许多,这样一来,更是累得厉害。 卓凡越也不是很好过,原主营养不良,他来了之后虽然想要吃好点儿,但实际情况摆在那里,钱财有限,再者,肉也不是一天能养回来的,所以体力还是跟不上,这一场舞,若不是他自觉当了陪衬,恐怕根本坚持不下来。 半斤八两的两人谁都不清楚对方真正的极限,看到对方那平静(兴奋)的模样,都以为对方仍有余力,而自己不能奉陪,强撑着不肯示弱,笑了笑分开了。 乐声还在继续,灯光还在闪烁,卓凡越安静地跳下了舞台,人头攒动,他一时没看到李万里的影子,也没有去找,从侧门走了出来,夜风拂面,蝉鸣阵阵,一下子好像步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看了看屏幕上的观众人数,还是那不足二百的样子,而小兔子那耷拉着耳朵的模样,很明显,他做得不合人意。 “抱歉啊,没有给大家带来更精彩的剧情,实在是一时卡壳了,撩妹这种事情,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很擅长啊,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追求异性的,有没有人愿意分享一下呢?也给我涨涨经验。” 卓凡越轻声说着,声音中还有些微的喘息,那一曲舞对他的体力来说真的是巨大的考验,看样子,确实要想办法赚钱了,补充营养刻不容缓。 “原来是这样啊,主播是个雏?” “为什么要追求异性,主播歧视同性婚姻?” “主播怎么能有这样的思想呢?真是恐怖!” “喂,重点在哪里,勾搭异性啊,我一般都是直接勾过来睡了就行,反正生孩子又不是我的事。” “对啊,什么是追求?直接睡了不行了吗?” “被我打败的都可以睡,这样算追求吗?我的武力值比较高。” “呃,我一般都是靠香味儿的,我最香了!” “香味儿是什么?我能生孩子,这才是关键!” “为什么要生孩子?那个不是生命之泉的事情吗?我们只要亲吻拥抱就好了啊!” “舞蹈算不算,我跳舞好看,他们都喜欢我。” “声音才是!等我发出最美的声音,我神一定会喜欢我的。” 也不知道这些外星人都是哪里的人士,怎样的风土人情,反正从这些乱七八糟的留言看,似乎很少有同一个星球的人,至少卓凡越是想不出来怎样的规矩才能造就这种单纯的回答。 “我们这里不大一样啊,同性恋是少数,异性恋是多数且合法的,但异性之间,遵循的是平等追求的原则,除非两个人互相喜欢,否则不会结婚,当然,也有些强权作用利益交换什么的,那就是一些特殊情况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还是相爱才能在一起的。” 卓凡越这样解释着,但紧接着又有很多留言问“相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太不好回答了,卓凡越以“精神相合”解释了,之后又有人问“这是不是指精神力值相同,还是说精神力一致?” 眼看着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偏,有些卓凡越也无法解释了,他便以时间为由,结束了此次直播。 小兔子立起身来结算了时间,并做了总结:“时间上满足最低限制,但质量上,比我预料得还要差一点儿,作为新开辟的星球直播,咱们是倒数第二名,仅仅超过了‘无垠荒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卓凡越已经有些累了,敷衍道:“我以为这是我了解的情况不够多,明天开播之前,或许你能跟我说一下这个排名是怎么回事,排在前面的都有什么,让我了解一个方向,想想怎样增加收视率,至于现在,很晚了,我们养好精神,明天再继续怎样?” 小兔子很认真地在听卓凡越说话,听他这样说完,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说:“保证充足的睡眠是星际人文精神的体现,你睡吧。明天我会跟你好好谈谈的。” 这样说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本来有些颓丧的小兔子突然鼓起了精神来,耳朵又立起来了,一副萌萌哒的样子,蹦跳着消失在了屏幕中心,而屏幕也随之黯淡下来,仅留着一层莹白,照亮前路。 卓凡越不由笑了,这样充满活力的系统,其实也挺有意思的。手指触动半透明的屏幕,点开积分看了看,显示在屏幕上的积分是扣除过系统所得之后的部分,只有一百多点,真是少得可怜。 这样想着,卓凡越随手点了一下提现的选项,很快出现的换算额度让他表情认真了起来,一积分等于十块是什么概念?短短一天时间,一比十的比率,他竟然赚到了一千多,相当于普通职员半个月的工资! 这是什么概念?不耽误学习,不浪费时间,不辛苦不累,只是照常生活,一天就有一千多,虽然不排除是刚开的直播会有些闻风而动的过来瞧新鲜,但,这些现金收益足够让卓凡越仔细想想怎样提高直播质量了。 现实中,再不会有这样赚钱省力的兼职了,现阶段,他最大的短板——钱,完全可以依靠直播来解决,这样的金手指,真是太给力了。 而这些,仅仅是一个最基础的兑换,如果是兑换外星球的东西,拿来这边儿改头换面贩卖的话所得之利,大有可为啊! 卓凡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也无怪剧情中原主最后膨胀成那样,哪怕是他,有那么一瞬间,也有些无法自持,人类的啊! 第88章 第二天开班会,选了班干部出来。不同于小学中学那样荣誉性质居多的班干部,大学的班干部是真的要干点儿实事儿的,自主权也有,只看自己敢不敢做,只要能够沟通,很多事都可办得。 而且,当了班干部也容易积累人脉,大学马上就要走入社会了,这个时候的同学可不是小孩儿过家家的玩伴了,而是走入社会之后说不定真的能够用得上的人脉,让大家最先认识你,让大家最先信服你,以后在社会上就会比别人混得开一些。 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到了这一点,反正应征班干部的时候大家都很踊跃,女生也不见羞涩,一个个落落大方地走上台去,不过估计下头的男生没几个认真听的,除非对方是美女,当然了,态度还是极好的,都仰着头看着,极为关注的感觉。 哪怕经过了一个迎新晚会,但大家还是不太熟悉,同一个宿舍的人扎堆儿坐在一起,卓凡越算是班上最帅的男生,分数也是最高的,走上台去,把名字分数一报,底下就是一片喧哗。 “安静点儿,别一看到帅哥就咋呼!”辅导员在一旁主持着,见到这一幕,拍了拍手,让大家恢复冷静。 “谢谢大家的厚爱,前面几位都说了很多,我也说不出更新鲜的,但如果我当了班长,我希望能够让大家的大学生活过得更精彩一些,除了考试谈恋爱之外,还能有些别的,以后足够回忆的精彩片段。” 比起前头那些一个个保证学习,又或者保证自己认真负责的演讲,卓凡越这个真的是简短明了。 底下的人有些不满,有个女生问道:“举个例子!” “对呀,举个例子,怎样更精彩!” 卓凡越本来已经要下台了,见到下头人起哄,一时顿住了脚步,辅导员也说:“你说说看,没关系,随便讲,我也想要听一听。” “具体的不好说,等我当上班长再说吧。”卓凡越卖了个关子,他才不会说积极竞选班干部的原因是为了加学分,其实,咳咳,他真的没什么好主意。 “嘘”声响起,下头的男生很不给面子地做起了鬼脸,卓凡越迅速下台,换成下一个人上来讲话。 最后是投票选举,因为大家这会儿都不怎么认识,所以还是很民主的,能够让你记得的名字自然是你最倾向的选择。 卓凡越毫无疑义地当选了班长,据后来李万里酸溜溜地爆料,这是因为班里的女生都选了他,所以他的票数才那么高。 “请客吃饭,必须请客,请全班人吃饭!”龙友强也竞选班长了,他身上很有些大哥气,自己也倾向于当领头的,这会儿连个副班长都没轮上,便这般起哄起来。 大家都刚认识,卓凡越的衣着简单,虽不是名牌,但也不是那种打补丁的穷人装,一身气质又怎么看都不像是缺钱的,所以龙友强提议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恶意的。 但实际情况是,一个班42个人,按照段喆提供的地点,人均消费大约50左右,一顿饭就要两千多,这些钱对卓凡越来说有些困难。 这所大学是最好的大学,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用加起来一年就要一万多,这还是因为卓凡越的成绩好,学校做了部分减免,目前他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什么的,他交了费用之后剩下的钱也就三千多,捉襟见肘,谁知道是不是吃了饭就完事儿了,若是还要去唱歌什么的,他真是怕拿不出钱被人取笑。 然而,此时骑虎难下,龙友强就在班里头说的,人都没走,一起哄,大家都同意了,没有人想这中间的花费怎样,他们才离开家里头,都有些不识愁滋味的意思。 “行啊,那就一起走吧。辅导员也去吧。”卓凡越见事已如此,索性大方地邀请辅导员。 辅导员到底成熟些,去的路上避了人问了问卓凡越有没有钱,看样子是想要出一些的。 卓凡越拒绝了,他倒不是硬要充大款,而是直播观众中听到要吃饭,一下子给了不少的打赏,故技重施之下,卓凡越又有了一批进账。他并没有选择提现,而是把部分交给小兔子代购一种外星石头。 因为无能量,这种石头虽然漂亮却如砂砾一般无人问津,但在卓凡越看来,这一颗颗钻石真是光彩夺目,最难得的是很多颜色稀少,必然价值不菲。当然,小兔子扣除的佣金也是不菲,足足占了一半的比重。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卓凡越不喝酒也被硬灌了两杯,付账的时候头都有些晕乎乎的了,账单三千多,把他卡上的钱花了个精光,幸好够付。 因为这顿饭吃完已经是下午了,卓凡越作为新晋班长,建议男生送女生回学校宿舍,而他自己推脱还有些事情要先走,打了车去了一家拍卖行。 钻石的鉴定费了一些时间,因为是要拍卖,无法马上拿到钱,卓凡越留下了卡号,没理会鉴定师对那彩钻来历的探问,要求对卖主保密,并为此签约之后,卓凡越走得很爽快,完全不怕被坑的大气,让人一时间摸不透他的底气。 “主播为什么要把那块红色石头拿去卖呢?” “这都不懂,肯定是那东西在这个星球很值钱啊,看那人的眼神儿就知道了,都恨不得吞了!” “唉,我穷得就剩下一堆石头,要是能到主播那个星球去,岂不是一下子成富翁了?!” “那有什么好的,我宁可在这里住平民区,也不要去那边儿吃大餐,没有星网,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其实养老还是很不错的,我爷爷就喜欢这种生活,可惜他不爱上星网。” “什么时候允许星际移民啊,我都看到过好几个不错的星球了,可惜去不了。” “就算是允许了,你也过不去啊,难道你要花上半辈子的时间奔走在宇宙中吗?还有可能历经宇宙风暴?” 卓凡越扫了一眼,没怎么跟观众互动,想了想,暂时关了直播,他一早上就被通知要开会,还没顾得上跟小兔子好好聊聊,这会儿可是有机会了。 林荫树下,坐在长凳上的少年安静地看着面前的一块儿地方,耳朵上戴着耳机,不时说一两句话,脸上的表情不多,像是认真思考什么的样子,好几个从这边儿路过的妹子都忍不住回望两眼,邱云也多看了两眼,真是帅气啊,不知道是哪个班的。 “行了,我知道了。”卓凡越跟小兔子聊了一会儿,看了一下排名前列的都有哪些类型的直播,看完之后秒懂为什么自己的观众人数至今未上二百,比起那些亿万计的直播到底是差在了哪里,为了让他更好地理解这个差距,小兔子破例让他看了一下别人的直播片段。 爆炸,血腥,宇宙风暴,极限挑战,探险揭秘,这些是排名在前的,中间的题材就多了些,温馨的有,还有那种定时间放本星球电影电视剧的,再有就是搞笑的,轻松愉悦的,中二逗比的,还有长期专注某一个主线的,观众也是不少,像是那个“间谍之路”,充满了各种智商上的较量,还有动作场面,也吸引了一些喜欢这方面的观众,至于什么歌曲舞蹈,更是一抓一大把。 看完了排名榜,卓凡越不得不承认,智慧动物的优势他这边儿还真是体现不出来多少,实在想不到更多了,几乎各种题材都有人用,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做得好的已经排名在前,他若是照搬,也只是东施效颦,的确会提高观众,但却不是他喜欢的。 走别人走过的路有什么意思呢?既然有了这样特殊的经历,若是不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那岂不是白白来过。 因为这样的想法,他从来不愿意照抄剧情中的成功,那样的确可以省时省力,但自己的人生,过得完全不费脑子,还有过的意义吗? 他希望哪怕是失败,也要是自己走出来的,不是模仿,不是抄袭,更不是照搬。 虽然还没有头绪,但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心情倒也明朗了一些,卓凡越抬起头,正好对上邱云第三次回眸的眼神,偷看被抓住,邱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加快脚步离开了。 卓凡越还在望着那个方向,熟悉,太熟悉了,剧情中原主的女友,可不就是这位邱云么!漂亮到一眼难忘的容颜,又是温柔大方的好脾气,没想到,竟然这么早遇到她。 原主跟她的相遇是在大二的图书馆,很偶然借书出来排了个前后队,然后说了几句话,再然后,两年的相恋抵不过有钱有权的追求者,原主马上变成了非主流的同性恋,还有吸、毒历史,被包、养的绯闻,连论文都被曝抄袭,差点儿毕不了业,而她,伤心失落却又很有原则地跟渣男友分手,最后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如果说她不知道实情,似乎也不能算是有错,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她知道,那还能这般白莲花地脱身,出淤泥而不染,也只能赞一声手段高了,至于情爱,那从来不是付出就一定能够得到回报的,也谈不上怨恨,毕竟,她不是主动害人的那个。 想了想那个美丽娇羞的笑容,卓凡越收回了视线,他不认为这是仇,也不准备为原主报复,起身走向了相反的方向,这一生,若无意外,当无交集。 第89章 竞选完成之后,大学的第一道坎就来了——军训! 所有人抱着热情换上了新发下来的成套迷彩服,然而,很快,他们就后悔穿的时候那么高兴了。大太阳底下,一遍遍正步一遍遍军体拳,那是什么概念!连跑圈的时候都要整齐有序,那是什么概念? 叫苦不迭的女生每天拼命抹防晒霜,男生也是一个个惨叫连天的,完全看不出半点儿男子汉的气概。 这方面,卓凡越也没好多少,身体素质摆在那里,精神力再高也不代表体能强,一天天汗流浃背地下来,晒黑了不少,皮都爆红了。 这样无聊的军训日常,每日人累得只想倒头就睡,宿舍一股臭袜子味儿挥之不去,宁可直接扔了,也没人愿意动手洗一洗,吃完饭就睡觉,洗澡都是冲冲就散。 结果,在这种扣除正常生理时间,其他时间几乎日日重复的日常直播,竟然意外地增加了观众,破了二百大关。据小兔子分析,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直播时间固定且比较长,总有些无聊的人蒙头懵脑闯进来,然后就好像看流水账也能够坚持看十几章不换,好像那些看一眼开头就知道结尾的肥皂剧总能留住观众一样,他们坚持看下来了,成了固定的观众。 另一方面,则因为外星球对军人总是高看一眼,能够发展起来的外星球,没有哪个是不重视军事力量的。这种情况下,别的星球,哪怕知道八竿子都够不到,但他们的军事相关,哪怕科技落后呐,看那拳似乎也有些威力的,总是要研究一下,说不定还能得到新的思路发展一下自身的军事力量。 还有一方面,则是因为军训中有些人出的洋相,还有那些为了偷懒而耍赖的女生,装昏倒,装每月必有的日子这些过关或者不过关的伪装都被卓凡越的观众们一个个判断着,被追问的卓凡越甚至因为悬赏,不得不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大姨妈”。针对“为什么大姨妈来了就可以不用训练”这样的问题,他还要科普一下相关此类叫法的名词。 由此涉及的生理知识,虽然都知道是知识,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但对外星人说这个的时候真是莫名羞耻啊! 即便如此,卓凡越还是没有直接放出生理卫生课本,他总觉得这样做太不妥当,让别人了解自身种族弱点什么的,也算是汉奸的一种吧。 或许他想得太长远,反正他一下子就想到星球战争上去,然后坚定地拒绝了小兔子的好心建议,忍着尴尬症发作也给大家科普了一下女生的生理问题。 既然解释了,免不了也要强调一下雌雄的分辨方法,免得再被人当做雌性示爱,真是尴尬死。 “主播竟然不是雌性,怎么可能!” “虽然总是听主播这么说,但我还是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吗?” “那有什么关系,主播,我是雌性同体呦,我们还是可以生孩子的。” “隔着不知道多远,楼上你还是自己生吧。” “我觉得不影响啊,我想要主播给我生孩子,但我也可以找其他人生孩子啊!” “作为雄性,主播你的体能太差了,需要炼体术吗?我可以提供,只要一盘,不,一百盘辣子金顶,或者来一桌上次的那种饭菜!我觉得都很好吃!” “嘻嘻,为了这么弱的雄性,打赏来一发!——星际大盗打赏‘星球’一个!” 小兔子蹦起来,愉快地报着一连串的打赏,多半都是这种幸灾乐祸型的,就是那种“原来还有这么弱的雄性啊!”的同情分,而这一波打赏还不少,系统的打赏分为“飞车”“飞船”“航舰”“星球”“行星带”等几种,分别对应积分为5、10、100、1000、10000等,扣除系统所得之后,卓凡越还能得到三成,也是不少了。 “感谢星际大盗,感谢陨石当空,感谢牛肉最美味,感谢”小兔子典型的爱财如命,一连串感谢加着飞吻,它连鞠躬都没吝啬,在屏幕上跳得极为欢腾,一扫之前几天的老实呆板。 卓凡越看得好笑,轻轻笑了一下,同时动作就晃了一下,被教官在背上敲了一下,有些疼,又晃了晃。 “站直,别动!男子汉,身板一定要直,腰挺直,这也是锻炼你们的腰力,长得再好,腰不顶用,也是个蜡枪头。”教官说着又用手扶住了卓凡越的腰,让他稳住不要动。 一直没关的直播屏幕上又是一大波留言飞速滚过,卓凡越斜眼瞥了一眼,什么关系什么暧昧的,不用动脑子都知道这些黄成习惯的外星人都在想些什么,真期待哪天他们星球也来个和谐,好好清扫一下这些不干净的思想。 大学不错,军训也舍得下本钱,后半个月他们都有幸去营房住了一段时间,还学了学障碍跑和射击,最后还比拼了一下成绩。 体能方面的弱项在射击上被拉平了,学会枪支怎么用之后,卓凡越就跟开了挂一样,从没有十环之外的成绩,甚至活物射击也都是百发百中,偶尔还能实现一箭双雕的战果。 这在和平年代简直就跟大熊猫一样稀奇,部队那位领导都想把他特招进军队了,这种射击天赋,标准的狙击手的料啊! 可惜和平年代讲究民主自由,卓凡越怎么都不愿意,最后还是跟着同学回了学校。 最后军训汇演的时候,他这个体能一般的凭着一张好脸和足够的高个儿,还成了标兵,在前头领着走了一圈儿,让那领导看得更是心痒,好苗子啊,好苗子,怎么就不爱当兵呐,真是堕落的思想,要搁过去,那一定要好好教训一番,现在,就只能看着人家投身资本主义的商业战场了。 卓凡越不是很关心他们的看法,那种流汗流血的战争,他也不是没经历过,哪怕科技到了星际时代,但放到战争上,再先进的武器也还是要人使用的,最后的伤亡也同样惨痛,因为武器的先进,一旦出现伤亡,还要更厉害一些。 那种看着身边的战友死去而无能为力,看着那如同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不停地吞噬双方的场景,有过一次,就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即便知道这是和平年代,很难得再有那样的场面,但枯燥的体能锻炼还有实战和演习,对卓凡越来说,同样没有吸引力,大概是上辈子的经历让心野了,哪怕想要安定,但也不想要一尘不变的生活。 小兔子对这一点很不理解,当时它是提议让卓凡越答应的,但被他拒绝了,它为此不高兴了好多天,哪怕汇演那天又收到了打赏,它也没高兴起来。 终于结束了军训,卓凡越松了一口气,拿着卡去取了钱,早在军训开始没多久他就收到了钱到帐的信息,上面的数额表示,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需要担心正常的吃饭交际问题了。 “好容易军训结束,大家也都看腻歪了吧,不如咱们去吃些好吃的,我已经打听到附近有一条美食街,这一次不用排比打赏最高的前十名,大家想吃的都能用打赏换购,只不过,十秒以内,每样只能有一次报名机会——我可不想被人当怪物看,希望大家谅解。” 若是每人都能买一次,目前已经有二百名观众,岂不是吃个烤串都要来二百串,一个人要二百串烤串,真是要被所有人盯着看了,那时候也没时间没机会浑水摸鱼把烤串送到小兔子手上,让它发送到外星球。 所以定了个时间限制,卓凡越自以为还是很聪明的做法,然而,事实告诉他,呵呵,十秒之内,二百名观众齐齐报名,这是怎样的速度啊! “哈哈,你以为他们都是键盘打字吗?星网链接的是思维,十秒钟,足够数数数到千万了!精神力值越高,思维速度越快,你不知道吗?”小兔子嘲笑卓凡越傻眼的表情,他正站在一个烤鱿鱼的小摊子前,而对方的库存,只看那不大的小车就知道,怎么也不可能有二百串鱿鱼。 卓凡越无奈一笑:“抱歉啊,我估计错误,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我争取在离开前凑够二百串烤鱿鱼,不过规则要变一下了,前三十名报数的算,不然我恐怕真的要被人当西洋景看了。” “哈哈,主播刚才的表情好有趣啊!” “是不是被我们吓到了,愚蠢的外星人,我十秒之内能够数到亿万单位!” “是啊是啊,真没想到在这里意外地秀了一把,真不是我自恋,实在是我思维快啊!” “反正我的要求满足就好,按照报数顺序来,在这一点上,我相信系统的科学性。” 小兔子把这看成是对自己的赞美,主动飞了一个飞吻出去,同时要求卓凡越奖励对方一串烤鱿鱼,卓凡越摸了摸小兔子的脑袋——虽然是虚拟的,别人都碰不到,但他这个宿主却是能感受到那份独属他一人的真实的——然后点头同意了,不管怎么说,也破冰了,就不要在意一串鱿鱼了。 这一同意,便有一大批叫嚣不公平的跳出来了,屏幕上好一阵热闹,卓凡越没去看,转头开始点烤鱿鱼了,他可不想一条街走完都凑不齐两百串烤鱿鱼,信用破产可是要影响收益的。 第90章 大一的课程还是很简单的,学习起来也很轻松,但这一年若是习惯了这样的轻松,往后可就不好抓紧了,至少一些该考的证这会儿考下来,以后就轻松多了。 作为班长,卓凡越很负责任地把事情说了说,经过他的分析,很多上了大学以为放松了的都还懵懂着的同学,认真听了,也没有谁是不懂道理的。 卓凡越说得明白,到该考证的时候,他会通知大家,到时候还是自愿报名,只不过他会汇总一下,把以后的学习安排起来,当然,若是谁有自己的小算盘,也可以不参加,单个儿复习。 这样,也充分考虑到了大家行动的自由性。 对于这个安排,全班的人都集体叫好,对他们来说,大学的自由固然是让人有了很不一样的感受,但也让人迷茫,不知道前进的方向在哪里,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自制力去督促自己上进的,上进的方向那么多,要选哪一个呢? 在这方面,卓凡越的指点就很重要了,别的不说,他的思想可比这些真正的大学生成熟多了,社会上几个来回滚过,哪里不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 “哎,大班长,咱不能光寻思着学习啊,谁那时候说选你当班长就会有精彩生活呢?我可是期待着呐。”龙友强即便吃了卓凡越一顿饭,也没客气多少,说话直来直去的,还惦记着班长那点儿事儿。 卓凡越笑了笑,说:“这个我也想过,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可以投票决定要不要做。” 与学习无关,能够全民娱乐,又不会占用太多时间,说出去在履历上也能添添光彩的事情,实在是不多。 参考了学校中目前有的社团活动,卓凡越觉得弄一个服装展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年轻,活力,乐观,积极,正是最张扬的年代,正是最美好的年华,想要健康地展现大学生的风貌也可以通过服装。 为了更容易制作,又或者说节约成本,卓凡越限定了服装展是环保服装展,意在大家可以用不需要的东西,废报纸,塑料袋,旧衣服等裁剪拼接,自己动手制作成衣服,也是个发挥创意的好途径。 “听起来不错。”段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摸着下巴笑得有几分猥琐。 李万里意兴寥寥,嘟囔着:“这有什么意思?” 男生们的态度并不是太积极,但女生就不一样了,自来服装这种东西,女生都有动力,立刻积极响应。 卓凡越开着直播,并不单单注意眼前,说完了该说的事情,耳机戴上,冲着屏幕眨眨眼,说:“大家也可以试试啊,用废弃不用的东西做成靓丽时尚的衣服,自己动手做,说不定会很有意思的。——做完了之后可以拍照发过来,我们一同评比一个前三名出来,有奖品哦!” “废弃不用啊,真的要把那些东西穿在身上吗?” “完全想象不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主播真奇怪!” “可是,我没有废弃不用的东西啊!” “真是启发了我的思维,我觉得如果用石头做出一件衣服来,一定会闪瞎你们的眼睛!” “哈哈哈哈,我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 各种留言刷过去,一大半没来得及细看就飞走了,卓凡越保持着微笑,对来问问题的纪小媛说:“可以啊,虽然是咱们倡议的,但如果全校都参加的话,也会更热闹一些,说不定还能上新闻呐。请外援更没问题,我相信艺术系那些人一定有更好的服装创意,会让服装展更加精彩。” “既然你同意那就最好了,要不要贴个通知,同时邀请各个社团的人过来,咱们还可以以院校专业作为划分,最后评选出前三名来——能不能和学校申请奖品”纪小媛对这个很有兴趣,很快说出了很多卓凡越计划中下一步该做的事情。 卓凡越一一应了,同时让她问问有没有人愿意主动领取任务来做,他就不分配了,任务完成之后,可以到他这里来领取奖励,或者后续任务。 “班长你是不是常刷游戏啊,弄得好像网游一样。”一个女生笑着说了一句。 她的话无意中点醒了卓凡越,游戏,他记得好像有些主播就是靠游戏生活的。 现代生活当然不可能有各种怪兽又或者血腥屠杀,但游戏,从来都不是靠这些吸引人的,而是那繁杂的背景还有主线剧情,还有那一环扣一环的任务链条,同样,他也不需要局限于游戏,把主播当成游戏设置一环又一环的任务链,也可以是吸引观众的好方法。 唯一需要解决的难题是,他目前能够作为奖励的手段只有美食,虽然华夏美食博大精深,菜系菜色足够吃好长一段时间,不怕哄不了那些外星人,但怎么看都有些单调,应该再增加一些别的才是。 头一次当主播,卓凡越的很多想法都是在摸索中前行,他也不去想太多,想到什么便先做什么,一点点走下去,总不至于无路可走。 学校的事情不太多,即便加上一个服装展,但卓凡越把事情大部分都分派成小任务发下去了,这种全民参与,又有奖励诱惑着,不少没事干的男生也把注意力分过来了一些,不再成天泡网了。 空闲时间有了,卓凡越就开始忙着购置住房的事情,总觉得有了个房子好像才安定。 “竟然要自己买房子,你们的政府真是太不作为了!” “原来可以挑吗?为什么我们是分配的?” “好羡慕主播啊,我的房子就能放一张床。” “天啊,竟然还有这么美的院子,买这个买这个,我打赏主播钱,买这个啊!” “原来带院子这种叫做别墅啊,为什么我们星球没有,好奢侈啊!” 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卓凡越觉得稀松平常的,在外星观众的眼中就是一件十分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也挺新奇的,试着理解他们已经被系统翻译过来的话,试着从他们的角度去想这件事,试着去想他们的居住环境,再同记忆中自己星际时代生活的环境对比,有些大概能理解,有些他也会觉得奇怪,反问回去。 一来一往的交流多了,观众的人数不知不觉涨到了四百多,这才是一个月过去,虽然还比不上那些排名在前的直播系统,但卓凡越已经很满足了。虽然说以后可以以此为职业,他也决心好好做,但客观环境摆在那里,就像你不可能强迫一个喜欢绿色的人喜欢红色一样,他只能招来那些爱好于此的观众,至于其他不喜欢的,也就不能强求了。 钱财足够,应观众要求,他买下了一座独栋的小别墅,售楼小姐吃惊的表情,实在是有些意思,他同时也给观众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门缝里看人”,以及同类词汇“狗眼看人低”的贬低意义在哪里,竟然引起了一大片共鸣。 哪怕是外星人,贫富差距也是存在的,而外星和外星之间的财富差距也是有的,观众们习惯了这段时间的排名对比,竟然一个接一个地主动把星球贫富排了个一二三出来,当然,尽忠职守的小兔子很负责任地把星球名称都屏蔽了,但这并不影响卓凡越的好心情。 购置了大型的游戏设备,划分出一整层当做游戏厅,卓凡越一一试玩了一遍,同时跟大家讲了一下他这个星球的游戏类别,出乎意料,竟然受到了好评,还有人打赏他要求某网游的。 “虽然是很古老的游戏,但游戏的魅力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愿意尝试一下的。”对于这种现象,小兔子解释得很是老练。 卓凡越点点头,就好像古时候的围棋现在还有人下一样,游戏的魅力并不会因为科技的先进而被取代,只会更加进化。 同时引进的各种赌博游戏也受到了好评,以至于后来留言中多了很多“我赌一根黄瓜”“我赌” 环保服装展举行的时候,已经成了全校的活动,各个系都可以自由参与,每个系也基本上都有几个班报名参加,卓凡越他们这个主办方被夺取了主办权,但由于是倡议者,主管的权力大都还在,而卓凡越因为表现突出,获得了主持权,跟他同台主持的则是王佳颖。 两人自迎新晚会之后都没联系,这会儿活动需要重新联系起来,对对方都有了不一样的观感。 王佳颖最初以为卓凡越是个莽撞的追求者,后来觉得他是利用自己哗众取宠出风头,这次接触之后,才发现他不只是脸好看,自身还很有才华,很有想法,作为倡议者,领导范儿于无形中凸显,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听他号令。 而卓凡越这边儿也发现了这位传媒之花的傲气并不是浮于表面,她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不仅是身材和脸蛋。 两人的合作都很愉快,完美地主持了一场服装展,之后也没再断了联系,断断续续地,会互相分享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作为学姐,王佳颖还给卓凡越介绍了很多信息,小到哪个窗口的饭好吃,大到哪个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哪里可以拉来赞助一来二往,渐渐熟悉起来。 卓凡越还认识了邱云,她参加了服装展,之后主动过来问卓凡越要了联系方式,卓凡越对她没什么恶感,没有在这里驳人面子,但是后面十条九不回,那边儿也明了这其中的意思,渐渐冷淡了。 无意中翻过这些聊天记录的李万里私下里说卓凡越“眼贼”,盯上了王佳颖这块儿肥肉,就不理会别的小嫩肉了,他倒是觉得邱云不错,后来还主动追求过,后来的后来,还是和别人成了。 考证,学习,每个假期都组织去外地旅游,不参加旅游团,纯粹是自己带人玩儿。 营养充足了,又有了外星人提供的锻体方法,虽然不能像他们那样腰圆膀壮,但体力还是渐渐增强了,同样上涨的精神力也因为有一本专门从外星人那里换来的精神力修炼方法而有了来源,带起团来并不费劲儿。 已经知道此星球人不会修炼精神力的小兔子表示这样重大的疏忽一定不是它的失误,恼羞成怒之下,谴责卓凡越屡次在等级未达到之前利用奖赏偷梁换柱的恶劣行为,并对此做出了明确限制。 卓凡越笑着给小兔子顺了顺毛,把暂时不用兑换的积分放到它那里,由它选择投资其他星球的产业,并主动提出分给它七成的收益,小兔子就惊喜万分地过来蹭掌心了,同时咳嗽两声给限制增加了时效,为期一个礼拜。 时间过得飞快,四年大学生活,仿佛一转眼儿就过去了,卓凡越并不打算继续深造,他对经济上面的知识并不执着,货币战争的确是一种不见硝烟的战争,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精力放在上面,他的心性还是有些自由散漫,除了增强自己的实力,不愿意对某一件事情投入太多的精力。 然而,这样心性的他,刚毕业的时候也是老老实实找了个公司上班了一段时间,不长,总共坚持了三个月,直播了一些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就主动辞职了。 对此,不少同事都很惋惜,难得有个看着养眼的。 然后是考公务员,普及了一下这个公务员的铁饭碗多么稳当,可惜并没有得到认同。 “如果这样说的话,我一直都是铁饭碗啊!” “作为区的一员,我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由政府养着的——莫名有些骄傲怎么回事。” “主播好可怜啊,据我所知,大部分星球都已经实现了普遍存活率吧。” 小兔子插播了一下什么叫做普遍存活率。外星的生存条件,有些险恶,有些富足,富足的不用说,就像富人都爱做慈善一样,他们的政府很乐意满足平民的最低生存需要,这就是所谓的政府供应。 而险恶一些的星球,正因为生存环境险恶,为了保护为数不多的珍惜的民众,政府更愿意为此负担他们的生存所需,哪怕借债也在所不惜,甚至有政府出动军队打劫别的星球而供养自己星球的事情,为此引发的大战那是另一个问题,而在这种有志一同的局面下,普遍存活率就是指完全不需要担心吃喝住的问题之下的民众存活比率。 简单来说,只要没有难产在母亲的肚子里,培养室的培养皿中安全出生之后,是可以平安活到死亡到来的。这其中,完全不需要考虑任何生存成本,除非你想要过得更好,这就是普遍存活率所代表的铁饭碗。 对此,卓凡越一默。星际时代,基础的生活成本的确是十分廉价,并不需要像现在这样靠个人努力获得,但只要有,最终还是会选择上进,更努力去过更好的生活。 悄悄地建立起了一个慈善基金,组建了一个可以信赖的团队,卓凡越购买了一个小岛,然后谎称岛上有个钻石矿,开始正大光明地贩卖各种彩钻,所得钱款全部都给了慈善基金会。 在他在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攻破这个岛的防御,不仅仅是雇佣兵的保护到位,更重要的是卓凡越上辈子学习的阵法起了作用。在某个外星球兑换来的某种废弃石头,不是钻石,而是灵石,那种用精神力看,好像佛宝一样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光芒的水晶一样的石头,卓凡越称它为灵石。 用灵石布置的阵法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它的威力,保护着小岛上的住宅不受炮弹的侵扰。 一个拥有钻石矿的小岛就这样成了那个充满战乱国家的一处桃花源。 对于被逼逃亡到岛上的民众,卓凡越并不驱赶,划分出一块儿地方任由他们停留,而他则提供必要的饮食和住所。 他并不想要在这样和平的年代抢占出一片地方建立国家推翻别人的政权,他只是想要做到一个最基本的普遍存活率,或许现在没有人知道这种人文主义关怀的意义,但他知道,他会在有条件的时候尽可能做到。 多少年后,卓凡越的这个慈善基金会意外曝光,世人知道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大富翁竟然在做这样完全没有利润的商业,都是一阵吃惊,没有人相信那账目上的一笔笔支出完全没有回报,有好事的一项项去查,所得到的结果竟然处处属实。 怎么可能不属实呢?在小岛上自己的住宅里,卓凡越随意地靠在沙发上,翻看着新闻,小兔子在一旁蹦跶着表功:“瞧见了没有,我就说了我绝对是最完美的监工!” 直播系统这个黑科技,它的摄像头不知道隐藏在哪里,这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它想要知道,哪怕那里没有监控摄像头之类的东西,它同样能够知道,所谓的联网都不用线,就是这么酷炫。 这样大的慈善基金会,肯定会有些个浑水摸鱼的。水至清则无鱼,传统的教育是这样留下来这句睿智的话,成了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然而道理到了卓凡越这里就要变一变了,既然他有能力做到完全监察,为什么还要让水不清,养那些贪婪的鱼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他给的工资足够高,如果这样都还要让人生出贪念来,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不可信的,取代了也是应该。 强者制定规则,他需要让一切按照他的规则走。 “谢谢你。”卓凡越诚心诚意地跟系统道谢,虽然这小兔子黑起来也是够厉害的,吃了他不少积分,但付出必有所得,他们的交易还是秉持着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在这一点上,系统比人诚实不少。 多少年以后,卓凡越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世界级大富翁去世之后,因为他的财产并没有明确的继承人。国果断不认账,没收回了那个据说产钻石的小岛,然而,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岛上什么都没有,完全找不到矿洞的痕迹,不死心的国政府暂时停火,集中力量去勘探挖掘,结果一无所获。 ——消失无踪的钻石矿,就此成了历史上的一个谜题,连同它的主人卓凡越的身世之谜,也成了很多人想要探究的真相,是地下王国的主人,还是某个神秘家族的后裔,又或者,他根本就是一个外星人? 第91章 蔚蓝的海面,比天空更灵动,活泼的浪花时而翻卷,银色的鱼跳出水面,翻个身再入水中,好像最擅长游泳的运动员在卖弄自己矫健的身姿,点点苍白在海面之上出现,离得近了,可以看到是白色的沙滩,还有绿色的树,红色的房子,青灰色的跑道 “哇,这里就是钻石岛啊!” 直升机上,少女附身向下看着,完全顾不得被气流掀起的头发凌乱地飞舞,好像海底章鱼的八爪,没有丝毫美态可言,她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地看着下方的小岛,那个从版图上看毫无奇特的岛。 “是啊,钻石岛,可是,已经没有钻石了。”坐在少女身边的是一位优雅的女士,她穿着七分裤和简单的短袖衬衣,一头短发利落地只到耳边,大大的墨镜架在鼻梁上,眸光似乎看了身边的少女一眼,然后又安静地等待直升机降落。 少女皱了皱鼻子,说:“妈妈,你怎么老胡说,明明这里的彩钻天下闻名,年产量,报纸上估计得不是挺高的吗?怎么可能突然就没有了。” “总会有采完的那一天,我相信他说的话。”女士这样说着把女儿揽到身边,让她安分一点儿,直升机就要降落了。 小岛上的安保自成体系,直升机降落的地方早有划分,停好之后,母女两个带着摄影师,一同跟着穿着制服的安保人员离开。 从天空上看的时候,岛上的红房子好像一轮红日,等到下来看了,才发现是典型的南方园林样式,虽然树木花草都变了品种,但那种格局还是有着某种深入骨髓的倾向。 “总觉得中式建筑放在这里有些违和啊!”少女嘟囔着,背着自己的双肩包,蹦跳着四下张望。 女士不是第一次来,熟门熟路地跟着安保人员往里走,到了前厅,见到那个已经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美丽的脸来,眼角有些细碎的纹路,却为她增添了一种少妇才有的韵味。 “几年不见,传媒之花还是这么美啊!”沙发上的男人站起身来,并没有给她一个西式的拥抱,而是笑着招呼了一句,指了指旁边的位置,说,“坐下聊吧,随意一些。” 没有拥抱,没有握手,也没有多少久别重逢的欢喜,这般对待,想让人会错意都不可能,王佳颖无奈地一笑,多少年了,这人竟还是这样子,亏得他有钱有势,不然在社会上怎么混得开啊! “这是我的女儿李蕊,李蕊,过来,见过卓叔叔。”王佳颖没有马上就坐,招了招手,把身边的女儿退出来,“她听说我要过来,好奇得不行,非要跟过来,抱歉了。” 这一点,电话里已经说过了,王佳颖再次道一声抱歉,也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有多闹腾,生怕老同学无法容忍。 “卓叔叔,你可别听我妈胡说,我哪里闹腾了,我是有求知欲。卓叔叔,我可是对您的这座钻石岛好奇许久了,能不能让我参观一下?” 李蕊娇娇俏俏地说着,她的模样长得像王佳颖,很好看,却又有一种当年在王佳颖身上看不到的活泼肆意,可以看得出来,她在家中一定是小公主一样的人物,天不怕地不怕才能娇惯成这样的性格。 “这孩子,被我宠坏了,没大没小地。”王佳颖口上说着责怪的话,眼中却全是宠溺,连怪责都是嗔怪那种,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样子。 卓凡越这几年养尊处优,愈发懒得跟人打交道了,但当年的眼力还是在的,一眼就看出来了,莫名觉得有些厌烦,他其实对于老同学的到来,也是有些欢迎的,毕竟是老同学嘛,但,在别人家还要当自己家一样随意逛,他难道开的是博物馆吗? 脸上还是平淡的样子,心里头却已经多了几分不喜,卓凡越找人来领李蕊去逛,他也没客气地说什么随便逛之类的话,自己的家,他其实并不太欢迎别人来参观的,且,家中还有一些不合适被外人看到的东西。 王佳颖看着女儿跟人走了,也不担心,扭头就谈起了正事,她这次来是专门来采访卓凡越的,对这位莫名其妙就成了世界第一富翁的人,太多人好奇了,她心里头也好奇,尤其是在她查出了卓凡越是福利院长大的孤儿之后,她就更加好奇了,他是哪里来的资本? 若是没记错,当年大学的时候,他就能买下一栋别墅,那些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是哪里来的? 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很普通的学习优等生,每天还要兼职一些零工赚钱的他,是怎么弄到了那么大一笔钱,难道是来历不明的资助吗? 而他,又是做了怎样的“生意”,才能让这样的一笔钱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据她的了解,大学期间,在别人都忙着兼职的时候,这位老同学可是悠闲得很,毕业后更是有一段时间去向不明,再后来,突然就买下了一座小岛,然后就是彩钻的大批量面世。钻石矿?他是怎样的机缘才能够得到一座钻石矿? 又是怎样的能力才保住了这个钻石矿,最后独独一人成了富翁? 一路所见的雇佣兵都不像是善茬,他们若是联合起来,或者跟外人勾结,他一个人,是怎样压住这些人,治理好这个岛的? 王佳颖越是了解越是好奇,更不用说那个庞大的慈善基金会了,运作至今,自从曝光以来多少双眼睛盯着,还有有关部门专门去查,竟是一点儿猫腻都没有,如此舍己为公,他究竟是图什么呢? 是大忠似奸,还是真真正正的圣父? 是的,圣父,被他庇佑能够在这座岛上生存下来的居民自发自觉地把他当做了圣父在人间的化身,因为他们或许再也找不到那样一个人,能够免费提供吃穿住用,完全不需要他们付出任何代价。 也因此,有些人把钻石岛当做理想国,一味地夸大其美好。 而在王佳颖看来,这些都是极不合理的,钻石总有开采完的一天,当钻石没有了,这样一个庞大的组织,是不是会就此风流云散,又或者,还有什么潜在的手段能够维持下去,一如某些传说,卓凡越有着隐藏家族的身世? 说实话,这样的说法王佳颖之前一直是嗤之以鼻的,要脑子多有坑,才能把自己看好的继承人扔到福利院养大,谓之锻炼? 如果是“认亲说”,在王佳颖看来也十分站不住脚,世界上的穷人有多少可能没人说得清楚,但是世界上的富人有几个,很多人都会知道,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富可敌国都不足以形容的富贵家族,然后把这样庞大的财产交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儿子这般挥霍,这是不合理的。 哪怕他的挥霍能够换来好名声,可他一不组建教派,二不反抗政府,连门都懒得出,又能做什么呢?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王佳颖的心中有太多疑问了,在来之前,在来的一路上,她都在细细盘算该怎样问,才能够得到一些爆料,尤其是,电话中,对方已经说了钻石矿采完了的事实。 简单的沟通之后,摄像机打开,王佳颖开始一个个抛出问题,时不时还要说一些感性的话题。 卓凡越的表现很自然,完全不像是第一次面对镜头的人,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动作,更没有没完没了的哼啊哈啊的语气词,说话很有条理,连某些陷阱也能够娴熟地避过,谈笑起来更是自然。 满腹疑问的王佳颖不知不觉沉浸在这种轻松愉悦的气氛中,脸上也有了真实的笑容。 三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一场采访完成之后,摄像机一关,王佳颖伸了一个懒腰,靠在沙发上:“你这里真是太舒服了,怪不得你不愿意出门。” 不知道是怎样的沙发,看外形没什么特别,素色的而已,但是坐上去的感觉,真的是只有自己知道,太舒服了,尤其是腰部,那本应该悬空的地方好像被按摩着一样,这就是有钱人的享受吗?王佳颖都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了。 卓凡越笑了笑,从外星弄来的沙发能不好吗?看着简单,其实里面的精密并不下于一台计算机了。 许久不见的老同学,说完了那些话之后也没什么可聊的,两人共同的朋友没几个,简单跟卓凡越说了说以前的事情,王佳颖便很痛快地告辞了。 虽然这里的风景不错,但是窗户外面那些拿着先进武器来回巡逻的人可不是摆设,待得久了,王佳颖总觉得自己是被监视着一样,浑身的不自在。 摄像师也有同感,起来的时候还微微松了一口气,要知道,外头那些人的枪里都是有子弹的啊! 李蕊被带了回来,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王佳颖一看就知道有什么事,也没多问,笑着告辞,等上了飞机才问:“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我以后再也不要来了,那个卓叔叔太小气了,他的佣人也是,我不就是看见书桌上有本书拿起来翻翻吗,竟然被训了一顿,真是,太讨厌了!”少女的面子问题是个大问题,李蕊哪怕爱死里面的奢华,也不愿意再来了,同时抱怨着,“妈妈,你不知道,这卓叔叔多大的人了,竟然还写,还是科幻类的,我拿的那本书上全是外星人设,他还挺认真,彩图文字一样不缺,就是那服装真是不敢恭维,什么品位啊,这人” 王佳颖挑了挑眉,写?没听说有这个爱好啊!刚才也没谈到,所以,算了,内容已经足够,不用再加了。 哄着女儿说了两句好听的,她就再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倒是李蕊,还惦记了一阵儿,决定这要是上来了,她一定去刷负,后来一直没见到,也就忘了。 直到进入星际时代,一本被称作大预言书的手抄本被发掘出来,世人才知道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人对外星人进行了那么详实的分析,书的后半部分甚至还有一些相关的战略战术设想,所涉及到的科技有些竟然还超过了现在的科技。 为了避免国家动荡,这本大预言书被束之高阁,只供首脑人士参详,世人永远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本书存在。 第92章 血污。 属于血液的腥气充斥着鼻腔,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古怪味道,是臭,似乎又有几分香,然而浓重的血腥气压倒了一切,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几乎要被熏晕过去,但终究没有。 乌黑的眼睛睁开看着天空,不是蔚蓝,不是乌黑,而是飘着丝丝缕缕的红云,还有那星,一颗颗,高远得仿佛永远摸不到边际。 这里是哪里? 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谁? 一瞬间,乌黑的眼中是迷茫的,不知道该怎样做,不知道该做什么,本能地觉得不安,却又不知道要怎样摆脱这种不安,或者说要怎样寻找安定。脑海之中,暴虐的情绪一袭来,不断地充斥着大脑中已经有些连贯的思绪,然后如同天空一般,成了猩红缕缕,流露着不详的气息。 “您好,我是您的系统l567,恭喜您成为l567的第一任宿主系统致力于向各个星球展示本星球的风土人情争取的投资和资源,宿主可分得三成,可用于改造本星球的生活状况,并不允许引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超出本星球技术水平一百年的高端机器及技术该部分以积分计算,可折合现金,比率根据本星球货币政策上升或下调,可由l567代为操纵投资其他星球,取得收益六成为雇佣费” 有谁在说话,眼睛所看却见不到任何人影存在,一大片血污中,盛开着白色的花,纯洁得好像天使未曾沾染尘埃的羽,洁白得好像那一片永远不会停驻的云 精神力猛地尖锐起来,好像利器刺破了果皮,内心中犹若划过一道闪电,霎时间,天地也明亮了。 小小婴儿的身体,藕节一般白嫩的胳膊,还做不出揉眉心这样高难度的动作来,无奈地举了举拳头,有些庆幸自己在还没完全清醒的第一时间再次绑定了直播系统l567,否则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样生存下去。 这里,是魔界。 剧情中对于世界背景总是有一些叙述的,不多,但足够了解一个简单的设定,眼前的这个魔界针对那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就像是一个副本,如果主角不够等级,打不到的话,恐怕永远都不会开启。 而剧情中唯一的主角就是原主,所以卓凡越也不知道整个世界的走向是怎样,他知道的只有魔界的这一块儿,而最根本的就是生存问题。 每次他的系统都会把他送到原主未曾作恶之前,那时候不需要洗白,没有人了解其恶的时候,其人就是白的,而他所做的,也只是单纯地想要做些符合自己三观的事情,免去一些可悲的遭遇。 因为一个人能够作恶的年龄,在知道是恶而为之的年龄多半都是成年后,即便古代稍有特殊,也都是在少年之后,所以,卓凡越之前的几次,都是在少年人的身体中苏醒的,最年幼的一次也已经有岁了,而这一次,竟是一下子回到了婴儿时期。 不,魔界的生物是没有“婴儿时期”这种说法的。 这是一片很神奇的土壤,只有那些真正富有悠久传承的血脉才会用人类的方式繁衍自己的后代,其他的魔物,有些只需要一滴血就能够成形,而一旦成形,哪怕外貌还小,但他们自身的心智却也如七八岁的孩子一样,颇为成熟。 卓凡越此生是一个魔物,血污中繁衍出来的魔物,且这里的血污,也并非什么尊贵之人留下的血,而是一些下贱魔物的血液混合而成的杂血,没有什么高阶的营养,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传承,唯一能够遗留下来的就是恶,纯粹至极的恶。 或者说,在这一片血污之上得以成形的卓凡越本身就是恶,他可以代表人间一切恶行,也可以代表人类一切恶欲,他的存在,注定了不会与人为善,利己,损人,实属生存本能。 且,同其他的魔物一样,他也有属于魔物特有的那种暴虐,见到什么都想要破坏,看到什么都想要夺取,从出生下来之后,他第一个夺取的就是直播系统,完全是本能地掠夺。 那些血污提供的养分太杂乱,也太强大,几乎要把卓凡越的精神力冲垮,所幸,l567的开场白打断了一切,让卓凡越恢复了一些,能顾抵抗那种生之本能了。 精神力还在缓慢地恢复着,卓凡越却没有再躺在那里,魔界并不是一个能够让人安心休息的地方,一言不合就开打算什么,在这里,没有任何理由,只要见到就杀了你,你也是没处说理的。 因为,弱小,本身就是一种无礼。 而弱小者的存活则是魔界的奇迹。 这样恶劣的环境,这样恶劣的风俗,魔界没有变成一片荒冢,还真要亏了它自主繁衍生物的能力太强。 压抑着去拔了那朵花的冲动,卓凡越慢慢爬起来,他才成形,虽然魔物的生长极其快速,但现在,的的确确是他最弱的时候,直播打开,已经有过一次直播的他很清楚合约的内容,没有跟l567废话就签了下来,然后发现或许是世界隔得太远,l567虽然被他的精神力夹裹着穿越过来了,但很多功能都损毁了,比如说它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它的宿主,而把他当做了另一个宿主。 还有,最重要的是,它跟主系统断了联系,这也就意味着想要用它连上星网是不可能的了。 然而,直播没有观众,还叫什么直播系统。 l567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它似乎认为之前那个世界才是主世界,凭借着某些卓凡越无法理解的黑科技,它连接上了那个世界的直播平台,继续它的直播。 卓凡越一边行走,尽快离开这些血污,一边听l567自吹自擂,说自己的好处,他没有点头,没有回答,心情十分不美妙,没有了外星人的基因修复液,他难道真的要按照原主的成长路线去成长吗? 剧情中,刨除掉大量骗人杀人等恶事,原主做得最恶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泡热血澡,是的,热血澡,把刚刚死去的魔物的血放在浴桶中,然后自己泡进去,从中获取力量。 出生于血污中的恶,就是这样修炼的,一步步从最平凡普通的魔物修炼成有了名字的魔族,他如果继续下去,说不定也是个草根崛起的奋斗史,虽然暗黑了一些,但,他最终死于魔族那些稀里糊涂的打斗,莫名其妙就被人弄死了。 甚至都没有等到主角打开魔界副本,这就死了,连反派,哦不,炮灰都算不上。 卓凡越说不上心里头是什么感觉,他不准备用原主的名字,名字只有自己以为是真名的时候才能管用,那个给原主名字的魔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是看到了一把刀,然后就起了个名字,表示主权,至于这把刀最后怎样,反正他的刀多得是,哪里顾得过来。 那个并没有什么期待,如同编号排序一样的名字就这样被卓凡越舍弃了,他一步步艰难地走出了血污的范围,脚下踩在黑硬的地面上,虚弱地差点儿倒地,心里头却松了一口气,终于出来了。 血污的确能够为原主提供力量,哪怕换了卓凡越自己,身体被强化的那种感觉还是能够感受得到,甚至肉眼也是能看到的,在血污中的时候,他是刚出生的婴儿,然而走到外头之后,他已经成长为了三四岁的孩子,动作轻松了许多。 与之同等的则是脑海中那愈发暴虐的戾气,横冲直撞,想要毁掉一切的感觉。 “卧槽,这是什么鬼?真的是魔界?哪里的影视城啊,这么逼真?” “主播呢?不要告诉我,主播就是那个孩子!” “喂,你们都没从头看啊,他刚才还是婴儿呐,走了这几步却变成孩子了,这长得也太快了!” “主播真有心,做得真好,完全看不出痕迹呐,赞一个!” “真的耶,要是有这技术就好了,估计票房也不会那么烂。” 留言刷了一会儿屏,观众人数并不多,十来个吧,大都是误点了一下,见到觉得有意思就看了一会儿,后面若是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估计很快就会走了。 “大家好,我是主播,大家都看见了,我所在的地方是魔界。”卓凡越说着,视线向周围扫了一圈儿,小兔子操纵着那看不到影子的摄像设备把周围也照了一圈儿,地方太大,且都是黑红主色,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就在大约半个小时前,我还在家中沙发上看网络,然而下一刻,咳咳,没有什么电闪雷鸣,反正就是一睁眼我就在这里了,根据剧情所说,这里是魔界,而我,是血污中孕育出的魔物恶。出生就带着血污中所有的残念的恶,以后也会一直作恶下去,甚至只有作恶我才能够存活,否则只能够悲惨死去” “作为一名穿越人士,我的金手指就是一个直播系统,相当黑科技,目前还是初级,一旦观众人数多了之后升上二级,我就可以通过系统自带的商城购买一些生存必需品,也许能够走出一条普通正常的人生。” 卓凡越深知怎样才能吸引人注意,还有什么比代入感更好的东西吗?穿越这个词汇自从流行起来就没有降过温,肯定有很多人买账,哪怕这般匪夷所思。 果然,他就好像是引爆了一个炸弹,一大片留言一条条刷过,若非精神力足够强大,他根本就看不清都写了些什么,同时,观众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中,有人开始询问一些具体的问题。 卓凡越勾起唇角笑了,越是有挑战越是有人喜欢看,继续下去,生存的资本便有了。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l567的大量数据丢失,它把自己当成了新的宿主,原来的那些积分都要重新计算,从零开始,真是可惜。 第93章 魔界的生物也是分种族的,或许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强者觉得有意思,弄了一些魔物驯化服侍自己,规定了他们的职责,而这些魔物本身的武力并不高,屈从于强者之后,也崇拜着强者的一切,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好像基因一样深入到了骨子里,乃至于通过各种繁衍手段传承了下去,最初的强者成了魔主,这些服侍他的人,鸡犬升天,也有了魔族的身份,各司其职。 魔族,并不是指魔界所有的种族,不是什么魔物都能够称作魔族的。 魔物诞生的方法千奇百怪,而这些诞生的魔物并非一出生就有强大的武力值,比如说魅魔,它一出生只能魅惑周围的小生物自投罗网,靠着吞噬别人的血肉来壮大自己的魅惑能力,然后引诱等级更高的生物过来给自己补充营养。 因为它们从小到大的外形都会很好看,甚至能够感应到别人的审美观,越长越“美”,所以魅魔常常被魔主们饲养起来,不为别的,哪怕是头上长角,脚是蹄子的魔主,也想要看到一些赏心悦目的东西在身边出现,好像那园子里的花,我可以不去看,但不可以没有。 出于这种需要,魅魔已经很少能有野生的了,而它们世代被驯化,魅惑的能力越来越强,但其他方面的能力也都在弱化,处于魔族底端,必须依附强者才能存在的观赏性花朵。 但在魔界的食物链中,它们常常扮演着吃人的角色,因为有强者提供的武力支持,通常它们的食物都会比较充足,能够更好地成长。 另外一些魔物就比较惨了,它们也是魔界自然诞生出来的,只因为血肉好吃,就如同魅魔一样被人豢养起来,所有的用处就是在成长的时候被吃掉。 同样有思想,同样能说会道,会哭会笑,就因为好吃,于是便只剩下了被吃这样一条路。 “听起来很悲惨是吧,但这并不算什么,所有在人类觉得骇人听闻的事情,在魔界都是正常的,甚至是常常发生的,因为在魔主们的规则中,这些魔物,就好像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完全没有必要留心这一根跟那一根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想想大家吃肉的时候是怎样挑剔吧,不吃鸡翅吃鸡心的,不吃后腿吃排骨的,再有那些开膛破肚,只为皮酥肉嫩的各种美食做法,如果把这些动物全部替换成魔物,把人类当做魔主,大家就能够理解了。” 卓凡越走得缓慢,他才出生,对血污的依赖性很强,本能中有一种“必须要回去把血污吸收干净”的生存意识在作祟,时时刻刻诱导着他回去“吃饭”,然而,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怎样也不可能把那些东西当做饭的,哪怕能够增加能量呢?哪怕增加的每一分能量都会是生存的资本呢? 或许这也是因为他还没有被触及底线吧,若是只有这一辈子,又没有直播系统这样的金手指,他也许早就不能忍地回头了。生存,永远是刻在基因中的本能。 “恶,别说了,想象不能,以后再也不能吃肉了,()” “主播是故意的吗?这让我以后怎么直视我最爱的鸡大腿!” “天啊,想到某一天我的糖醋排骨突然对我说它死得好惨,完了完了,这是要得厌食症的节奏啊!” “大不了吃素好了,素食健康,绿色环保!” “楼上太天真了,你怎么知道你吃掉的叶子是植物身体的哪个部分呢?这样一想,突然觉得人类好恐怖啊!” “是啊,人类太恐怖了,这么能吃!” “所以,人一定不是猴子变的,是饕餮变的吧。” 屏幕上的话题有了偏转,卓凡越没管,他留意到观众的数字在增多,是个好现象。 脸上有了些笑容,继续说道,“换位思考一下,不吃怎么生存呢?不要说修炼这个话题,是的,魔界也有魔界的修炼方法,修炼成强者的的确不吃东西也不会饿,但吃东西这种最简单的通过吞噬他人的血肉来强化己身的方法,有谁会放弃呢?口腹之欲,本来也是的一种,多少人在吃了正餐之后还要吃零嘴呐,难道是因为饿吗?” “没有人权,完全没有人权,除非魔物能够取得魔族的资格,被认可为魔族,而这意味着要不然某位大人物赏识你,愿意多你这么一个跟班,要不然你的实力强悍,足够让自己活着进城,否则,魔物也就跟食物等同,碰到喜欢吃这一口的,死了也是与人无尤。” “那还等什么,快点儿成为魔族啊!” “听起来魔族好像是个身份证明,需要个牌子什么的吗?” “城?魔界有城,那是不是也有城主,是不是还有魔尊魔王什么的?” “真惨,老乡不哭,突然变成食物链底端一员,唉,这时候才理解人类的进化为了什么。” 弹幕又多了起来,还有一大波打赏,虽然都不多,但多少是点儿心意,有人还打出了“支持异世界老乡大发神威,重回食物链顶端”的旗号,看起来也有些暖心。 比起那些外星观众的留言好玩的成分居多,这些同根同源的观众,反而更容易让人温暖于心。 卓凡越对这些打赏道了谢,比他更积极的是小兔子,这个刚才还懒洋洋趴着的家伙,这会儿蹦过来蹦过去,用身体跳了一段并不怎么优美的舞蹈,一声声谢词通过字幕形式放出来。 “我也想要尽早成为魔族,但成为魔族的两个关键点,我一个都满足不了,武力这一关,如果不想饮血,那必然是不会有长进的了,而投靠某个大人物,先不说某个大人物看不看得上我,就是我自己也要有能够走到那个大人物跟前,让他看我一眼的本事才行,于是问题又回到了第一点。” 卓凡越说到这里,顿住了,面色也严峻起来,因为身体本身就是恶,那种作恶的暴虐时刻都在肆虐着他的正常思绪,为了冷静下来,他的精神力多半都用来压制那种恶之本能,剩下的一些,则起着侦查的作用。 “活着进城”,或许在观众们听来只是一句夸张的修饰词,好像那些总是喊着“累死了”“困死了”却并没有死的话一样,但在卓凡越说来,这就是客观情况。 魔界很大,几乎大无边际,而每时每刻,都有各种不同的魔物出生,它们的习性特点各不相同,但从一出生,就面临着同样的杀戮和被杀戮的命运。吞噬其他魔物壮大自己,是它们的本能,或者说是魔界所有生物的本能。 好像卓凡越生存的那个血污,不仅生出了他,还生出了那一朵花,而他之所以那么想要毁了那朵花,也是因为那朵花在跟他争“营养”,一旦营养充足,那花也可能变成魔物。 一方面不想要吸收那些血污,一方面想要远离可能的危险,卓凡越才一清醒就离开了那片地方,但远离了一处危险,很有可能又踏入另一处危险,现在,他的精神力就告诉他,已经有了敌人。 很快,敌人出现在眼前,粗壮的四肢,牛一样壮硕的身体,不同的是体表上坑坑洼洼的痕迹,那些是战斗的痕迹。人首牛身,那颗很像是人头的脑袋蓬松着半长的发,一双腥红的眼从发丝的缝隙中看过来,暴虐凶戾。 卓凡越虽然提前发现了它,但他的体力值不够,索性没有奔跑,而是立在原地,直到它出现在面前,与之对视,分毫不露怯。 屏幕连通的另一端,许多观众在为他揪着心,直播并不是卓凡越的个人视角,所以他们能够看到双方的情况,仅是肉眼判断,那个皮白柔嫩的小男孩儿就不是对面那个顶他三个体型的魔牛对手。 小兔子自发地跳到他面前,说:“尊敬的宿主,基于双方敌我力量悬殊,l567自主建议,宿主应该马上逃亡——面对无法战胜的敌人,逃亡并不是懦弱的行为。” “谢谢你的建议,可惜,对面的家伙不会让我逃的。”疲软的双腿已经走了很长时间,再跑得快也不会是四个蹄子的对手,而他的体力,即便没有清晰的数值显示出来,他也知道体力不足,空瘪的肚子不断在思念身后的血污,他迫切地需要一些能量,但显然,怎样也来不及。 这个时候,卓凡越也有些感慨,说起来还是外星观众更好一些,起码这时候可以通过以物易物等等,以物易物! “观众朋友们,大家都看到了,我现在正面临人生第一大危机,作为老乡,我希望有哪位能够慷慨地给我提供一把枪作为打赏,让我可以用枪轰了对面那个家伙。” 希望渺茫,但不得不试一试,魔牛已经在磨蹄子了,显然,它已经觉得自己之前的对视不过是虚张声势,也许下一刻,它就会发动攻击,而卓凡越,或许能够躲开两次?三次? “枪?我们都是守法公民,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管制啊,真是!” “我愿意打赏,但是没枪,气枪都没有。刀行吗?厨房用具,管够!” “我也愿意打赏,但,同没枪!” “你们真是太逊了!我有啊!我在国,这里不禁枪,而我刚好有一把猎枪,才用了一次,不过,我该怎么给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卓凡越狼狈至极地用滚地的姿势躲过了魔牛的一次冲击,应该庆幸这头牛虽然看着壮硕,但它并没有天赋属性的优势,不会魔法或者其他技能,否则 “直接打字说愿意打赏一把枪就可以了。” 卓凡越气喘吁吁地这样说了一句,然后又对l567说:“剩下的都靠你了,不然你的第一任宿主就要这样英年早逝了。” 情况紧急,小兔子来不及思考更多,马上把枪传送过来了,这时候,卓凡越已经又躲过一次冲击,但因为体力的下降,他的一条腿被踩断了,估计还是最惨的那种粉碎性骨折。 疼痛让卓凡越的表情极为痛苦,那一刻,是不是后悔没有好好吸收血污的能量壮大自身呢?起码逃跑的时候也能多一些力气。 他接到枪之后,迅速上手,应该庆幸现代枪支很少有复杂操作的,至少他的知识足够开枪了——砰,子弹的发射很迅速,肉眼无法捕捉,精神力却可以追踪,然而,魔牛的速度也快,它本能感觉到危机,想要躲闪,按照它躲闪的角度,这并没有瞄准的一枪很可能落在它皮糙肉厚的身体上,不会有太大的损伤。 眼看那牛只是动了动身子,然后依旧向这边儿冲过来,卓凡越放开了精神力,双眼微微泛红,生死关头,谁还管暴虐不暴虐了。 所有的精神力控制着子弹的走向,一枪,紧接着一枪,又一枪,连续三枪子弹都发了出去,正中魔牛的额心,他大概知道这里是弱点,而精准到三枪一个洞的突进,也让魔牛不能幸免,最终死于这种不应该存在于魔界的热武器之下。 轰然倒地的魔牛让地面都跟着震了震,扬起浮灰无数,灰头土脸的卓凡越歪在地上,他的双手还死死扣着猎枪,手指头都有些僵硬不会动了,一条腿流着血,膝盖下方,软绵绵地摊着,脚面不正常地扭曲。 卓凡越出生至今,全身上下都没布料,只是用l567的自动屏蔽遮挡了关键部位,这时候就能够直接看到白骨和烂泥一样的血肉碎在了一处。 “谢谢,谢谢你们的支持。”卓凡越的额头尽是冷汗,几辈子都不曾享受过这样的痛苦,精神力也有些不集中,恍惚间,他已经爬到了魔牛那里,双手如刀削一般,撕开了它的皮甲,插入了那还有着温度的血肉中去。 等到卓凡越反应过来,他的腿已经恢复了,同样的,那魔牛也干瘪了小半,那种景象,实在是太惨,尤其它还有一颗那样像人的脑袋,干瘪了的身体反而更像是人了。 收回双手,卓凡越对着未曾关闭的屏幕苦笑了一下:“看见了吧,这就是恶之化身的本能,杀戮血腥,都是成长的基石,哪个都缺不了,同样,野外的每一个魔物,都要面临这样严峻的考验,不是一起又或者两起,而是终生。哪怕成为了魔族,除了为魔主效死之外,也免不了卷进一场又一场无聊的杀戮之中我不敢保证自己以后会不会也那样,但现在,我只想要活下去,像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同样的愿望,此时说来却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即便一开始抱着玩笑的心思观看到现在的观众,也真正明白了魔界的意义,生存就意味着杀戮,而整个世界都是这样,那该是多么地残酷啊! “主播加油!突然觉得主播好坚强啊,若是我,到了那样的世界,恐怕会疯了吧!” “总觉得魔界很不合理啊,为什么要这样呢?大家开开心心一起生活不是很好吗?” “楼上圣母婊,鉴定完毕!” “或许是资源问题吧,有限的资源,供应不了无限量增长的魔物,只能用这样的方式优胜劣汰,虽然残酷,但也很符合进化论。” “不仅是这样的原因吧,为什么魔界要一直出生魔物呢?若是不出生,或者不生出来那么多,会不会好一些?”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忘了是哪位大大的神作了,说魔界是人类的反面,而只要人类有,无论是哪种,魔界都会滋生出相应的魔族,又或者魔物,大概是这个意思吧,现在想来,莫名觉得真相了。” “哪本书啊?求书名,我也要看!” “看书有什么意思,现在是真实版魔界,求主播大人不要关,为了表示支持,我个人打赏,另外,似乎能够实物打赏,不知道主播大人有什么想要的,我打赏吃的喝的过去。” “哦,对啊,还可以这样,那我打赏衣服过去,虽然皮白柔嫩的小男孩儿也很好看,但总是马赛克也有伤风化啊!再说,有了衣服遮一遮,会不会不那么引人想吃?” “个人零用钱不多,不过如果是实物打赏的话,我也有很多东西可以打赏过去啊!” 一波实物打赏被小兔子愉快地收下了,卓凡越嘴角含笑,只要套上了打赏的名头,这种跟购物也没多大差别,每次打赏之后的分成部分,小兔子都会从他的积分里扣,相当于变相购买了。 不一样的是,价钱便宜了很多,因为按照星际法来算,那些基本的衣食都应该是免费的,一切为了普遍存活率,这或许是星际法最值得赞颂的一点了。 l567自带有一定量的存储空间,检查了一下发现猎枪中还剩下三发子弹,卓凡越再次表示了感谢,并得到了一盒子弹,然后就把猎枪递给了小兔子,让它收藏好,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这种相当于“背包”的存在又让观众羡慕了一把,对l567的强大性表示了垂涎三尺,小兔子骄傲得意地在屏幕上溜达了一圈儿,好像国王巡视自己的领土一样,让卓凡越看着好笑。 轻松的时间并没有太久,几句话的工夫,卓凡越就再次踏上了前路。这次的情况不同以往,他基本上遵循剧情路线行进,因为除了剧情给出的那条路线,他不知道哪里还能有路通往一座城市,而路上会遇到的危险,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吸收血污提前上路了,有些情况不太一样,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 第94章 魔界的城并没有城墙,一座一座的建筑也完全没有统一的规格,甚至彼此之间会拉开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如果有靠的近的,要不然是种族一样,要不然就是关系特别好那种。 即便剧情上提到了这一点,但看到那个俨然大型村落一样的地方之后,卓凡越还是反应了一下才恍然已经到了。 一大片草地中央有一个非常高的建筑,难以形容是十几层楼又或者是二十几层楼高,建筑的风格很怪异,歪七扭八,甚至能够看到顽强的原木暴露在外的嫩芽,从轮廓上,勉强能够看出好像西方古堡那样的架势,但是真正仔细看那些建材,可能会发现一两个不那么和谐的骨头暴露了来源。 在这个地标一样的建筑周围,则是零零落落的各个小型建筑,来来往往的魔族在其中行走着。 偶尔也会有些火爆的争斗,但它们都很自觉地没有打架,或者说,它们自觉地把打架的地点改到了另一个方向,正对着城堡窗户的方向。 这是伊斯顿的领地。 伊斯顿也是给原主起了名字的那位,他是一个靠着优秀血脉传承下来的魔主,类似这样的魔主,血脉中都有着强大的力量,哪怕他什么都不用做,也足够碾压卓凡越这样的小魔物。 是的,小魔物。这一路上,卓凡越经历过不下百次的打斗,跟他直播间观众数量同样增多的是他耗费的枪支弹药,自从直播间出现了某个土豪之后,他的子弹供应就接上来了,这样便利的武器,正好搭配目前弱小的他。 凭借着这种不属于魔界的热武器,他在野外也还算是安全,缺点是,他自身的能力并没有得到锻炼,同时,因为对变相吸血的抗拒,他一直处于虚弱期,而这,限制了他的成长。 所以,他至今还是那个岁孩子的样子,唯一不同的就是有了实物打赏,他的日用品充足,本来就有着类人的外表,剪剪头发,穿好衣服,洗干净脸,整齐干净得好像一个天使,与魔界那猩红色的画风十分不搭。 为了观众的喜好,他时常还会更换造型和风格,比如今天,他穿的就是一套英伦风的衣服,头发特意梳得很整齐,领带也系上了,配上那稚嫩可爱的脸蛋,早已让一堆观众舔屏欢呼不已。 “看到了吗?这就是魔界的城,并没有城墙,随便从哪里走入,只要能够直接走到中间那座好像古堡一样的建筑下,就有资格成为魔族,同时拥有在这周围搭建房屋居住的权力,当然,同样要受到这方土地魔主的管制。” 卓凡越没有刻意隐瞒剧情的事情,但他也不想要主动提起,免得引来其他麻烦的问题。 “这也太简陋了吧,这画风,跟说好的不一样!” “谁跟你说好了,这才是真实版魔界!” “就是,谁说魔界一定要遵守人类的秩序了,事实上,他们群聚而居已经是很反常了好吧,那些动辄多少魔界大军的,一定是瞎掰!” “只有我一个人在惊奇吗?他们竟然会建房子!虽然画风迥异。” “原来这些也能叫做房子。” 观众的各种吐槽让卓凡越脸上有了微笑,一边走着一边解释道:“魔族的确从不群聚而居,或者说只是那些弱小的才会那样做,他们之所以在这里建造房子,为的是更好地服务魔主,这么说吧,能够在这附近住下的人都是魔主的下人,都是依附投靠过来,寻求庇护的。” 魔界之中,本来只有两种存在,一种是魔主,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反正生来就有那么一帮子血脉中力量极其强大的存在,另一种则是魔物,这个来源就复杂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界的水土问题,反正真的是一大堆一大堆地出现这些魔物。 至于魔族,则是由魔主点出来服侍他的魔物罢了。 只是后来渐渐发展演变,有些魔族把这个当做了世袭的身份传承,如同古代的家生子一样,他们的后代自然就成了魔族,继续服侍下一代魔主。 野生的那些魔物,有些理智的也会加入进来,至于如之前那头魔牛一样无法沟通的,只会在野外拼杀。 为什么要加入进来呢? 因为魔界不太平。 魔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组织,或者说那几位魔主,不知道他们怎么成为魔主的,反正彼此之间的势力划分还算是比较明确的,但因为手下的魔族都是天生就脾气暴戾的,偶尔总会有那么几个捞过界,再加上这些魔主之间本来就不和睦,所以开战是难免的。 开战,也就是打群架。 这种时候,附属魔族多的总是能够在明面儿上占一些便宜,所以魔主完全不会拒绝多一些魔族作为战斗力。 至于魔物为什么一定要加入进来。很简单,有了魔族的身份还能够向上发展一下,增长自己的实力,跟着大军捞捞好处,若是没有,开战的时候,这样的魔物随便杀,哪方都不会保护。 至于说能不能躲到一个不会开战的和平地方安然度过。 不是不行,魔界这么大,也不是天天都在打群架,总有些地方会很安静,但那样的安静对自身的实力提升没有任何好处。 魔界的生物,无论是一根草还是一朵花,向往的都是更强,魔物的基因中天生就有这方面的追求,只要能够更强,做什么都行。 魅魔被豢养了那么多年,她们恨不恨自己的主人,不恨,她们只会感激能够有这样的机会轻而易举地变强,而且贪婪地想要得到更多,甚至为此背弃现在的主人,追寻更强大的主人。 魔族从没有仁义礼智信那样的说法,看得顺眼就等会儿吃,看得不顺眼就直接吃掉,人生就是这样简单粗暴。 而因为他们本身的产生方式便不是靠阴阳交合而繁衍生息的,所以也完全不会有什么父母子女的概念,不会期盼别人的爱护,不会奢望别人的温暖,至于友谊,那是什么,能吃吗? “所以,进了城并不是马上就会有魔族的身份,我要走到那座古堡底下,得到默许才算是魔族,这一段路,并不短” 卓凡越的话还没说完,旁边儿就有一个拳头砸过来,他的精神力预判很好,轻松躲了过去,然而对方却不是轻敌的那种,连愣神儿都没有,下一拳又打了过来,没什么章法,却很有力,拳风都要割肉的那种。 “我屮艸芔茻,这是怎么回事?” 即便已经见过好几次突然袭击,但还是有些新来的观众不明白,好好走着路,旁边人,姑且称之为人吧,突然过来给你一拳,然后就是一拳接着一拳,想要往死里打你的节奏,这算是什么? “太正常了,魔界都是这样,看不顺眼,打就打了。” “主播不是说了吗,这一段路不好走,估计就在这里吧,要是我,也不愿意看到一个比我弱的成为同伴,好吧,不能叫做同伴,应该叫做竞争者。” “的确,主播现在的样子,的确是太好欺负了一些。” “这样的魔界,真是心疼主播,好辛苦,睡觉都要睁一只眼吧。” 打斗中的卓凡越顾不上看屏幕上的留言,他直接把手伸入虚拟屏幕之中,然后一把枪凭空出现在手中,下一个翻身,子弹射出,声音不大,却足以命中目标,紧接着就是一阵连发,足足打完了所有子弹,才把对方击倒,然而,却还没有死。 直到这个时候,卓凡越才看到这个袭击自己的魔族的全貌,是比较普遍的羊角牛蹄那种,类人的脸上有着钢针一样的毛发,一双手完全不是人手,握着的拳头更像是肉瘤。 “外貌评价不佳啊!”卓凡越并没有上去打死对方,而是立定了,拍了拍身上的土,可惜这里的地面不干净,有些泥污沾上就拍不下来了。 “除了主播,我就没见过好看的魔物。” “1,这一路上,我好像参观了杂交失败后的生物产品,种类齐全啊!不知道会不会有龙!” “但是,你们没有发现吗?这一路上的魔物虽然种类极多,但是越来越接近人类的外貌了,瞧瞧这个,虽然还有些附加产品,但他的四肢已经没问题了。” “这样说也算是规律,但,主播很bg诶,他一开始就是人类外貌。” “那也应该啊,主播本来就是人的灵魂啊!” 卓凡越愣了一下,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这样想的话,或许是因为在诞生之初自己就取代了原主的原因,所以他的精神力只承认他的这种外貌,所以怪只怪剧情对别的都好说,对原主的外貌描述什么的,那是稀缺到无啊,这也不难怪,毕竟是第一人称视角,谁会闲的没事儿干,捧个镜子然后一点点形容自己哪里长得好看啊! 再说了,这里是魔界,也没有镜子。所以,原主到底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这种人类外形,他还真的不太清楚。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人类的外形也不代表会受到优待,连同类都吃的魔物会因为像人而不吃自己吗? 第95章 答案当然是不会。 一个小时前,卓凡越会这样肯定地回答,因为那些会魔法的魔族并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后来甚至都是围攻,哪怕仗着军火充足,他也受了不轻的伤,来到城堡下的时候,只是勉强维持自己能够站立而已。 这个时候,若是有谁给他一击,也不要太重,只是拍后背那样的力道,他恐怕就会直接扑倒了。 然而,城堡的阴影之下,属于阴影魔主伊斯顿的视力范围,没有人会在不知道魔主意思的情况下轻举妄动,除非听到魔主的命令,否则,只要卓凡越能够坚持停顿一会儿,便会被视作默许附庸,自此获得建房居住的权力,升级为魔族。 这种升级不包含任何实力上的改变,只是一种身份改变,而这个身份改变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同属于一位领主的魔族不会轻易对他出手,也就是说,他有了一个安全的居住地点。 “你是新生的魅魔吗?”娇笑着的少女有着红润健康的苹果肌,一身皮肤白皙得犹如冰雪,却又比它多了些温度,棕色的长发自然卷曲着垂下,遮挡了大半裸露的肌肤,一袭轻纱连着腰链,成了妖娆如鱼尾的裙子。 卓凡越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个从城堡中走出来的少女有着跟他一样的类人外表,不过分强调的话,只看外表,都是人类的样子,只是那衣着过于暴露才显出了些许不同。 而少女毫无羞耻之心,说话间把覆盖在胸前的头发甩到身后,露出描绘着花纹的身体,落落大方地说:“魔主找你过去。” 她的言辞之中,似乎没有对魔主的尊敬崇拜之意,这样说着,率先转身走入了更深的阴影之中。 卓凡越只是迟疑了一下,抬脚跟了上去,这里,跟剧情中不一样。 剧情中,原主能够得到赐名还是因为在某次打架中表现出众,这才得了一个名字,在那之前,也不过是默默站了片刻,没有得到“滚”之类的回应,就此居住下来而已。 因为不会任何建造房子的技巧,原主只是找了个地方画了个圈儿,标明是自己的领地,就席地而睡了,根本没有这一段儿。 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剧情中关于这位魔主的描述,阴影之主伊斯顿,之所以被称为阴影魔主,是因为他最厉害的攻击手段是影子攻击,不知道是怎样的魔法作用,反正是能够让对方的影子去杀死对方,很玄妙,比那些水啊火啊的魔法似乎都要高出不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归类。 事实上,魔界的这些能力并不被他们自己称之为魔法,而是天赋能力,所以,阴影之主的天赋能力恐怕就是血脉中的力量了。 卓凡越不敢开口说话,他实在太弱小,一个手榴弹或许能够对付外面的那些魔族,但是对付魔主,他完全不敢打包票。剧情中魔主之间的交战实在是太厉害了,他不清楚其中的原理,也完全无法想象那样的敌人要怎样战胜,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谨慎小心。 剧情中,原主那个小小魔族到死也没成为魔主的心腹手下,什么都不知道,跟这位魔主的交集也只是那次被赐名,他却连头也没敢抬,根本没看到魔主的模样,所以了解也不多,乃至于卓凡越只能期待这位魔主并不是最暴虐嗜杀的那种。 “这是主角模式吗?” “好漂亮的妹子,为什么打马赛克!” “哇,这是魅魔吧!早就想要见见了,果然名不虚传!” “这种完全人类模样的魅魔,让我有了一个不敢置信的猜测,难道主播也是魅魔?还是魔主是个人类,不是说魅魔会长成魔主喜欢的样子吗?” “楼上脑洞太大,魔界怎么可能有人类,只能说哪怕是魔界,审美的风格也是大众一同的。” 屏幕上的留言不停在滚动,这段黑暗且无聊的路程并没有影响大家的观看性质,一个个都兴趣盎然地看着,直播间的观众数字还在稳步上升。 “竟然不是魅魔吗?——你是用什么赢的?” 一个铺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皮毛的石台上,阴影之主,伟大的魔主伊斯顿坐在上面,他的身量不高,也就是十岁左右男童的身高,而作为一个魔主,他并没有符合其他魔物的画风,反而像是个正常的人类男孩儿,只是那声音有些暗哑。 引路的魅魔,那个可爱的少女,这时候跪坐在地上,歪着身子,一手撑在石台的边缘,仰着头看着伊斯顿,好像仰望星空的少女,期盼着流星的落下,在昏暗的环境中有些幽蓝的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伊斯顿瘦小的身形,好像那是她一辈子无法逾越的高山,一生都想要依附的大树。 这种充满崇敬爱恋的目光足够让任何一个人心生怜爱之意,不忍拒绝她的任何要求,然而,石台上的伊斯顿无动于衷,他似乎坐累了,伸了伸腿,蹬在了那少女的脸上,然而那少女却似得到了恩赐一样,温柔地捧起他的脚,低下头亲吻他的脚趾。 “天啊,这是在做什么,好” “神啊,拉开那个男孩儿,让我上吧!” “所以说,这个男孩儿就是魔主?” “主播干了他,自己当魔主吧,这么身娇体弱易推倒的,还有妹子哦!” “原来魅魔是这样爱她们的主人的吗?” “突然好想也养一只这样的魅魔啊!” 从魅魔少女一出现,大家的留言都没断过,到了这时,更热烈了一些,还有些被和谐的词汇直接被小兔子屏蔽了,卓凡越只能看到好多星星飘过,看不到具体的文字内容。 小兔子不说话,或许这样的场合它也觉得气氛古怪,但在卓凡越看过来的时候,它举起了一张白纸,上面是卓凡越和它签的直播协议,其中一条被红线勾勒着,句子挺长挺严谨,但是简单来说就一件事。 ——他可以使用直播系统,可以说“我得到了一个直播系统才能够给大家直播”这样的话给其他世界的观众听,但是不可以跟本世界的生物暴露说“我现在正在直播,我有一个直播系统,能够把你们拍下来放到别人的眼前看”之类的话。 基于此条规定,他不能够向魔王说明直播系统的存在,卓凡越的记性很好,精神力的开发极大地加强了他的记忆能力,这份合约虽然长,但因为仔细看过,所以他还记得这句话。 此时,他笑了笑,把手伸入屏幕之中,顺手勾了一下兔子的下巴,然后取出了适才使用过的没有再装上子弹的枪支,双手捧着,说:“魔主,这是我的天赋能力,能够拿到一些不属于这里的东西。” 天赋能力对每一个魔物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但有些天赋能力一眼就看出来了,比如说那些水火魔法,只要对方用出来,哪怕不知道一些细节,多长时间能够施放一次,威力多少之类的,但是看见就知道了。 但有些能力,却不是眼睛能够看出来的,哪怕是见多识广如魔主,也会有些从未见过的稀奇古怪的天赋能力,在这一点上,魔界的画风还是很统一的,维持了天赋能力和种族的混搭。 或许是外表影响性格,又或许这位魔主本身就有些肆意,他光着脚跳下石台,直接夺过卓凡越手中的枪,动作流畅地好像玩儿过千百次,按照卓凡越操作过的那样冲着他来了一下,咔嚓,轻响过后,没有任何情况发生。 “这是怎么回事?”魔主皱着眉头,似乎不喜欢这样的情况。 卓凡越暗自庆幸自己多了个心眼儿,给的枪是没子弹的,但在这件事上他也不会如实说,否则就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类或许会考虑长远利益而放弃面前的对手,魔主却只会考虑一时痛快,至于之后的损失,没得到的就不是自己的,谈什么损失。 “或许是失效了吧,总是这样,没准儿的。”卓凡越不想惹怒了魔主,说完这句话,马上又说,“不过,还有些别的东西,可以让你过得更加舒适的东西。” “是什么?”魔主不感兴趣地把枪揉成了一团,从窗户扔了出去,外面似乎有些响动,但也无人会来抗议。 卓凡越马上拿出了桌椅之类的用具,还有一些好吃的食物,连同那个魅魔少女,他也给了一串漂亮的项链,当然,那只是水钻,并不值钱,但喜好装饰的少女才不会管那么多,眼睛一亮,看向了魔主,目光中满是祈求。 魔主并不是那么容易讨好的,也只有美食让他稍微松动了些,开口说:“你太弱小了,我允许你居住在下层,以后给我提供这些东西。” 卓凡越道了谢,知道这种“允许”意味着一种保护态度,除了魔主,他在这一片儿算是不用担心生命安全问题了。 虽然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成为魔族,寻求庇护,但是真的得到了,又觉得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喜。 以后就把自己定位在“厨师”这样的职业上了吗?不提升自己的力量,而是靠着这样取巧的方式换得庇护,直到魔主吃腻了,又或者自己寿命的终结。 这样的一生,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哪怕有着直播系统,能够直播这里的所有,跟观众互动,一起重温正常的生活,但,那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有些不甘心啊,作茧自缚的人生。 恶念又在蠢蠢欲动,卓凡越有些烦躁,第一次主动关了直播。 第96章 直播系统是可以升级的。 按照卓凡越最开始的计划,在直播系统的观众数量达到升级要求的时候,他或许可以指望一下l567升级之后恢复一定的功能,比如说跟外星购买某些基因改造之类的药品,这样或许可以改变一下这具身体本身存在的问题。 诞生为恶,他的成长不仅仅是吸收鲜血那么简单,也不是杀戮可以完成的,他必须要有恶念,而因为自身的原因,他用精神力死死地压住了恶念,这也就意味着他断绝了成长的可能。 如果不能从外部获取足够改变的契机,恐怕这种情况还会持续下去,因为卓凡越实在想不到一个正常人要抱有怎样的恶念才能成长为魔族的精英。 然而,他失望了。 l567已经升级了一次,但并没有给他想要的结果,所以,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寄希望于在魔界这个地方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不敢说绝对的不可能,但实力却是卡在这里的问题。 在城堡待了两天,与魅魔熟悉了之后,她们也乐意跟他多说两句了,据说他能够这么容易过来是因为他长得像魅魔,所以被放了水。 不要怀疑魔界也有放水一说,该狡猾的时候,这些魔族并不会比人类差。 好像那个在魔主面前表现得无限爱恋的魅魔一样,转过脸,她就能够跟别的魔族厮、混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样子有着别样的诱惑。 野外出生的魅魔也会投靠某个魔主,所以那些魔族不清楚他是不是一个魅魔,这才大大放水,让他进来了。 相对于其他的魔族或许会有不收容的现象,魅魔族则不会碰到这种情况,她们的投靠总会被欢迎,哪怕她们并不是什么忠诚的手下,但看脸真的是这个世界最大的钥匙,或者也不能这样说,那些已经有了强大实力的魔主,总是希望有些讨他们喜欢的小生物存在的。 若是换一个形状丑陋的,恐怕早就死在了外围。 当然,这里面还有那把枪的因素,魅魔不善战斗,但对一切战斗相关也是十分好奇的,跟卓凡越说起来的时候还想要他再弄一把过来看看。 卓凡越自然不会满足她的这个要求,就如同他不会把一样食物连续两次摆在魔主面前一样,他要让他们知道,这种随机拿取的物品也是随机的,并不存在人为控制的因素。 不过魔主似乎不太在意这件事,他很快有了新的打算,如剧情中一样,要和另外一个魔主打架。 “这下子又有很多好吃的了。”魅魔吮着自己的手指,发出不太优雅的声音,但她的唇嫩红,皮肤雪白,那样好看到让人不忍责怪。 卓凡越理解她的渴望,伊斯顿是个比较懒的魔主,他不会为了满足魅魔的食欲而去捕猎高阶的魔物,而魅魔是出了名的攻击力低,她们只能魅惑其他魔族为她们服务,而这些魔族的等级自然不会比得过魔主,他们能够捕到的魔物等级只会更低。 这显然满足不了被养叼了胃口的魅魔,所以她们会有意无意地蛊惑魔主去跟别的魔主争斗,无论胜败,一场架下来总要死掉不少,那个时候,哪怕是对方的魔主,也不会禁止别人的魅魔去吃一些好吃的。 所以,那样的场面,对其他魔族是生与死的考验,对魅魔来说则是一场欢乐的大餐。 直播开着,这段时间,卓凡越主要就是摸清城堡的布局和功能,同时满足一下伊斯顿对美食的喜好。 上次,不少观众在看到城堡的厨师,一个同样没有多少攻击力却健壮如牛的魔族是怎样把另一个类人魔物给生生扒皮抽骨,做成一盆肉食的时候,即便有马赛克,还有不少人表示接受不了这样的血腥,给了很多打赏,要求卓凡越培养伊斯顿对美食的正确认知。 短短两天,看不出什么成效,但显然这一招对魅魔没用,同样被喂了几天的魅魔依旧会用那纤长的手指捏起类人的指骨啃食,那一口雪白的小牙,咬断骨头轻松得像是在吃薯片。 此时此刻,她就倚靠在卓凡越提供的床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扒拉出一根骨头拎起来啃,时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最初看到的时候表示三观尽碎,开始还以为是假的呐,没想到是真的。” “对这样的魅魔,表示敬谢不敏,万一她一高兴直接把我吃了呢?” “其实看习惯了,也没什么,不用打马赛克了,把那骨头当成鸡爪不就好了?” “心真大,表示以后再也不啃骨头了,无法直视啊!” “话说,主播什么时候提升实力啊?眼看着大战将起。” “什么大战,主播早就说了,就是打群架。” “打群架也好啊,城堡都看腻了,魔界的风格还真是,敢不敢正常点儿。” “呵呵,你敢不敢要求神经病院都是正常人?” “其实,主播有没有想过去别的地方发展,有我们土豪的军火支持,自己当魔主也可以啊!” “我一直觉得那个魔主的血液会不会蕴含着什么奥秘,主播要不要找个机会研究一下?” 观众多了,意见也就杂了,卓凡越很少看这些留言,偶然看两眼,发现还真有人跟自己想的一样,挑眉,他也觉得,魔主的血液必然跟其他人不一样,但到底怎样个不一样,他就无法细说了。 精神力只是能够感觉得到对方的强大,看过去好像耀耀灼日,亮瞎了眼睛,这样的实力,实在让人不敢轻言挑衅。 “魔主会带上我吗?”卓凡越目前在城堡的位置十分微妙,他并没有做菜的手段,自然也夺不走正经厨师的位置,但他又是给魔主提供美食的,没有一个厨师会欢迎这样的竞争者。 至于其他为魔主服务的魔族,实力是衡量的标准,他们看不上没有任何实力的魔族,哪怕这个魔族是魔主承认的,私下里,他们也不会跟他有什么交流。 相对友善的魅魔也只是看在那一张脸上,认为他大约是个魅魔,这才友善了一些,但这种友善也只是对比出来的,知道他并不是魅魔之后,魅魔这个种族也不是那么欢迎他的加入。 虽然卓凡越本身也不指望会在这些魔族中混成个人物,但被人这样排挤敌视,到底还是有些不舒坦,且,头上还有个不知道兴趣爱好的魔主要伺候,生活不易啊! “自然,都要一起去的,你不去吗?”魅魔问着,眼睛眯了起来,透露出某些阴险的感觉。 如果可以,卓凡越当然不想去,杀戮,血腥,都是刺激恶增长的源头,而在魔界,这些东西都在身边,好容易清净了两日,自然不想要去过那种苦苦用精神力压抑恶念的日子,但,这并不是他能决定的。 卓凡越笑了笑,没回答魅魔的话,她也不是很在意他的回答,吃完了自己的东西就走了,走的时候把那床垫也带走了,于是,卓凡越不得不再换一个新的。 “说实话,有的时候不知道这样的坚持到底有什么意义,做人的底线吗?其实并没有那么高大。只是不想知道被恶念控制的自己还是不是原来的自己,有些东西,如同毒品,既然知道是不好的,就不要去尝试,以为自己试了之后还能如原来一样的,都是做梦。” 卓凡越苦笑着,要成长还不容易吗?放开精神力的压制,恶的本能就会驱使他做尽坏事,然后他就会很快长大,不再是这样百般受限的孩童模样,但那样的结果呢?被恶念控制的他还能不能清醒过来呢?知道了自己做过的恶事之后,还能不能一笑置之呢? 良心,这种看不见摸不到的玩意儿,有没有,还真的只有自己知道,说是不管用的。 卓凡越不敢相信自己的自制力有那么好,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精神力那时候还会如现在这般听话温驯,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他愿意这样弱小下去。 想着,摸了摸那孤零零的小兔子,把它带到这样的世界,真是对不起它这身雪白的毛发。 缺失了商城的系统就像是一根断了的金手指,还是纯金的,功能却没有那么强大了,而它所面向的观众,对于自己的这种情况,也是无法帮助的。 毫不吝啬地把积分交给了小兔子让它升级,卓凡越再一次期待起它的自我修复能力。 等了许久,只能见到小兔子的卖萌,显然升级让它本能地高兴,可惜的是并没有因此多出什么功能,打开直播,还是那些观众,没有什么变化。 “主播,呼,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想不开了。” “就是啊,虽然生活很艰难,但是还有我们啊,打赏你一盒棒棒糖,甜到心眼儿里。” “很矛盾啊,本心里希望主播更强大,但是如果是作恶的话,哪怕对象都是那些死不足惜的魔族,但” “有什么好顾虑的,都是魔族,杀了也是白杀,反正还会繁衍出来的,话说,这魔界可真奇怪啊,到底是怎么弄的规则,竟然是这样乱糟糟的繁衍方式。” “以前都把魔界当副本看的,一般都是主角进去大杀四方,出来就成圣了,没想过魔界是这样的,所以还真的给不了什么好的建议。” “主播加油,坚持自己不容易,但已经到了安全点了,就算是开战也没什么,总有浑水摸鱼的时候,说不定机缘来了,就会有改变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坚持的。”卓凡越面露动容地道谢,心里却很平静,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会坚持自己的选择,至于其他,或许也只能听天由命。 第97章 能够跟阴影之主对上的魔主自然也不是什么弱角色,而他们两个对上的理由,抱歉,作为一个类似厨师的小人物,卓凡越根本不可能知道,至于可能知道的魅魔,则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无聊了吧。” 魔界的生活,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便是没完没了的对抗和杀戮,或许有些血腥,但仔细想想,也知道这是一种必然,不然,以魔界这种量产魔物的方式继续下去,一直这么和平生活的话,或许后来出生的连立足之地都找不到,更不要说吃什么了。 地面那种红色黑色夹杂着暗黄色的土壤,怎么看也不是能够生长食用作物的地方,所谓的草地,多数都是紫色和黑色的,少数才是浅绿,至于其他颜色,更是少得可怜。 天空中永远都是那种猩红参半的感觉,不会见到明晃晃的太阳和蓝天,也不会有白云飘过头顶,偶然飘过的黑云,说不好便是要命的鸟类魔物,它们成群结队如乌云遮天,看了也不会让人心生欢喜。 这样的生活,一日日,一天天,哪怕从没见过蓝天白云,也会郁闷得要发疯吧,这种时候,找人打一架,不就是很正常的娱乐生活吗? 至于因此死掉的魔物,又或者魔族,只要不是魔主,谁会去关心呢?难道他们还有什么亲人或者朋友吗? 冰冷,残酷,杀戮,血腥所有能够想到的不好的词汇都可以往这上面放,而他们,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对,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理所当然适应这里的规则,没有感受过爱和关怀,自然也不会期望有什么白莲花带来的温暖。 生活在这里的卓凡越就好像是一个并不兼容的程序,格格不入,连开启都做不到,唯一选择的也只能是删除,不仅是对他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来说。 必须要寻找出路,如果想要活下去的话。 在尝试过以前学过的佛法都没办法遏止恶念之后,在试过这里根本修练不出那种玄妙法力之后,卓凡越下定了决心,他不会选择自己死,也就只能让其他人先死一死,为他的求生开路了。 阴影之主伊斯顿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即便对战的是同样不弱的魔主,但一场仗下来,两人不过是略有损伤就各自回去了。魔主之间,少有那种生死斗,他们像是更高智能的生物,懂得一些底线和退让,并不会如那些无知魔物一样非要你死我活。 这或许才是他们能够划分地盘自治的原因,否则,早就是一团混战了。 又或者,应该归功于魔界的地方足够大,除非刻意去寻找,否则很难这样痛快打上一场。 “混蛋莫斯,他以为多活了几千年就能够打败我了吗?做梦!” 脸色更加苍白的伊斯顿愤愤不平地骂着,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什么损伤,听话音似乎也是赢了的一方,但肯定也吃了大亏,不然不会这样愤怒。 魔界的生物多数都缺少七情六欲,或者独独被一种所掌控,唯独魔主,他们的感情更为完备一些。 想到在战场上见过的那位莫斯魔王,对方笑得猖狂的样子,还有最后离开时候留下的宣言,都不是没有感情的样子。 反倒是其他魔族,更容易被本能指挥,做出种种愚蠢的举动。 卓凡越安静地奉上了一盘精雕细琢的鲜花模样的果盘,除了血肉,魔主也会偶尔尝试一些素食,并且不讨厌那些甜点。 “下次不要这个了。”伊斯顿拿起一块儿梨咬了一口,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这样说完之后就扔掉了没吃完的半块儿,然后又拿起了最中间那个没有经过雕琢的苹果,鲜亮的红色很饱满,却又不似魔界的花朵那般妖艳。 他没有问这个果子怎么吃,直接一口咬上那块儿鲜红,嚼了嚼说:“这个不好,皮有些涩,我上次吃的那个更好吃,精灵族的水果比这些好多了。” “精灵族?那是什么?”魅魔这样问,她在魔主面前的时候,时而如魅惑的妖姬,时而如天真的少女,此时此刻,她仰面这样问的时候,一双眼眨了眨,好像困惑又好似好奇,格外诱人,好像不解世事的少女,而她的年龄,也的确不过百年,还很年轻。 卓凡越没有抬头,眼睛往她那片嫩黄的衣角上瞟了一眼,这是他供奉上来的裙子,而每当魅魔穿这一件衣服的时候,就会做出种种幼稚的举动引得魔主关注,她就好像一只傲娇的猫儿,我可以不理你,但是你一定要理我,要因为我的举动而关注我的心情。 “精灵族啊是一种美丽的生物,”伊斯顿这样说着,吃苹果的心情似乎也没有了,安静地坐下来,指甲猛然增长,锋利如刃,有着幽蓝的光,割在苹果上,犹如刀削一样,眨眼之间,苹果的果皮就被剥落,他眯着眼,舔了一下褪了皮之后的果肉表面,轻轻说,“也很好吃。” 卓凡越低着头,心提了起来,屏幕上的留言一片片在他眼前乱晃。 “擦,也很好吃?是我听错了吗?” “第一次听到精灵族诶!果然是西方魔界吗?” “重口味啊,精灵都要吃,快说说,是不是我想的那种吃?还是” “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伊斯顿才多大,他离开过魔界?” “看过了精彩的打斗之后,我本来以为不会有什么吸引我的了,没想到能听到这样的话,这里面揭示了怎样的秘密?魔界,一开始就是魔界吗?好像看到了另一场堕天之战,不一样的是,这些魔王没有了翅膀。” “脑洞真大,我倒觉得魔界还是很可能和地上开战的,魔幻不都那样写吗?或许有什么通道也不一定,主播要不要去找找看?也许地上有别的方法能够解决主播的困扰。” “所以说,咱们要换地图了吗?主播加油!” “喂,你们有没有一点儿人性啊,换地图意味着什么,战争和死亡,杀戮和侵占,你们就没有想过地上的那些人会怎样吗?魔物死了不吝惜,人死了可不一样。” “管他地上怎么样,我想要看战场!——真是看够了这里的天空,一尘不变的,快点儿给我阳光雨露!还有各种色彩魔法齐飞的场景!” “我只想看看美丽的精灵族,会不会还有什么其他的种族啊,比如说矮人,兽人什么的,还有天使,天啊,真是想想都要醉了!” “肤浅,除了脸,还能想到什么?” “啊,对了,主播可以成神啊!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听起来就很酷啊!如果真的做到了,或许可以回来啊!建个神教什么的,只要传我功法,长生不老,修魔我也认了!” “虽然三观不正,但,我也动心了,怎么办?” “同动心!” 屏幕上的留言已经歪楼到天边了,眼前的魅魔同样也在动心,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求魔主带她一同享受美味。 没有人能够抗得过她的软玉哀求,魔主最终也妥协了,不过他在魅魔的耳边说了一句话,让她瞬间白了脸色,一语不发,却不敢反对。 卓凡越不知道后来怎样,他照例把食物一一摆上之后就离开了,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时候,他所做的就是如同这城堡中所有存在一样,服务,且不打搅。 魔界的时间并不是通过日升月落来判断,没有日月之后,只能够看那不知道何时黯淡下来的天空归于一片死寂的黑暗。生活在魔界的每一个生物,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明白这里最基本的规则,知道这是夜,知道这夜往往更加危险。 生命不止,危险不息,对他们来说,其实日夜都是一样的,所以有没有区别也不是那么重要。 但对卓凡越来说,这样的夜间更容易让他安静思索,在这个不会对他生命产生威胁的城堡内,魔主的眼皮子底下,他反而是最安全的,能够放开一些精神力去探查某些东西。 他不敢太过放肆,因为精神力收敛起来还比较好隐藏,而一旦放开,所有和他精神力接壤的物体都会与之交集,如果无害还好说,如果有害,带来的反噬和痛苦是直接作用于精神的,比疼痛更加难忍。 “抓住了啊!”伊斯顿轻轻地笑,在那精神力拂过自己身边的时候寂静无声,而那精神力就那样放过了他,完全没有留意到这样一个灼灼如日的巨大光点。 卓凡越被揪出来的时候还有些蒙,黑暗并不是很影响他的视力,而他的精神力还打开了一些,不停地探查着周围,所以,不可能有什么能够瞒过他的觉察,然而,被无形中的力量拽出来的时候,他还不知道是谁出了手,以至于摔倒地上后并没有匆忙爬起来。 “是什么让你这样肆无忌惮地打搅我的安宁?” 黑暗之中,阴影无处不在,阴影魔主就好像是天地间最大的一张网,没有什么能够逃脱他的视线,同样没有什么能够逃脱他的掌控,哪怕是那几位与之齐名的魔主,这时候都要稍避他的锋芒。 不是因为有光才有影,而是因为有影才凸显了光。 不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注定要吃个大亏,尤其,在他心情不是很好的时候。 第98章 “腐烂而污臭的存在,是什么让你这样肆意挑衅,以为不会让我发现,还是想要背叛我的统治?” 魔主伊斯顿的声音很好辨认,卓凡越的记忆力不错,一听就知道这是谁了,他的反应也快,很快想到了阴影之主这样的称谓显然不是平白得来的,知道自己犯了个很难弥补的错误,他紧张了一瞬又镇定了下来。 “尊敬的魔主,我从未想过要背叛您的统治,抱歉打搅了您的安宁,我并不知道您是如此全知全能,请原谅我的过失,我只是想要增加一些实力,能够更好地为您做事,不至于像今日那样,只能跟在队伍的后面。” 群架的场面是混乱的,两个魔主压根儿不管底下是谁的人,冲上去两方互殴,各种魔法和技能飞舞,完全没有什么酷炫的场景,魔法的光芒都是黑红两色,显得残忍冷酷。 跟他们同样疯狂的就是各自阵营的魔族,不管不顾地往上冲,若不是知道要稍稍避让自家的魔主,恐怕第一波池鱼之殃就是他们自己,然而,避让也没有什么用,最终还是会遇上对方的魔族,一绝生死。 那样的场面,卓凡越这点儿武力值,加入进去恐怕连一枪都没发射就被不知道哪里的魔法余波弄死了,所以他仗着身量小,腿短,故意做出气喘吁吁的样子跟在后面,等他慢吞吞赶到能够跟对方魔族接壤的时候,两位魔主的架也打完了,各自收兵,他便又跟在队伍的末尾回来了。 这酱油打得,从头到尾连龙套都没轮得着上镜。 此时此刻说来,他硬是把白天那一幕说得格外愧疚难安,然后深切地表示自己这会儿趁着夜深人静锻炼,就是为了发奋图强,力争在下一次的战争中表现良好。 知道自己的精神力并没有瞒过魔主,卓凡越索性展现出来,直接说他就是用精神力取得另一个空间的东西的,而能取得的东西大小和重量等都跟精神力有关。 说话的同时,他还特意演示了一下,用精神力戳醒了小兔子,从它那里取出几盘魔主爱吃的东西,当然,其中也要掺上那么一两样新鲜的,但是魔主或许不喜欢吃的。 魔主并不相信,但他还是拿起食物吃了起来,没有多说话,卓凡越也没有再多做辩解,直到他听不到任何声音,悄悄抬眼看了一眼,魔主和那些食物都不见了,于是,这算是过去了。 松了一口气,才发觉一身的冷汗,直面魔主的时候,卓凡越才知道他之前还是小瞧了这位的能力。 不能因为对方中二就觉得他实力弱啊! 大约一个月后,毫无征兆地,魔界打开了一个通道。 稳定的界门是纯黑色的,仿佛是敞开的,又仿佛是合拢的,看不到门板的存在,那一片黑色仿佛对面是另外一个魔界。 卓凡越跟在魅魔的后面,他的外貌跟魅魔的确很像,哪怕他们都知道不是,但站队的时候,他还是被默认为是魅魔的种族。 各种类型的魔族严阵以待,这是第一次,卓凡越对魔界刮目相看,曾经茹毛饮血,连衣服都不知为何物,成天披着皮毛坦荡荡的家伙,突然间有了黝黑的铁甲,各自手持兵刃,整装待发的样子,还真像是一支军队,哪怕他们的站位依然不够整齐,却有了另一种气势。 五位魔主都出现在场中,领头站在前面,五人之中,伊斯顿的身形也高大起来了,他的脸色更加苍白,消瘦得好像麻杆,但他的黑眸却很亮,完全没有拔苗助长之后的颓然之色。 “千年之约来临,我们将再次降临奥赛拉大陆,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另一个穿着鲜红斗篷的魔主举着一个大约是法杖一样的黑色东西,高声宣誓着。 底下的人,不管懂不懂都跟着举起武器呼喝,那样的气势,万万人的队伍,一眼望不到边,同时发出这样的声音,真有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天啊,这才是真正的魔族军队吧!” “兄弟们,燃起来吧!我有预感,下面的战争必定格外精彩!”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两天不看,突然成了这样,那个黑色的是门吗?” “千年之战,好像有什么内幕的样子,我觉得这一条线索不容放过,可以深挖。” “奥赛拉大陆,奥赛拉,是这个词吧,即便有了黑科技神系统的同声翻译,还是觉得这个词好拗口,是那个有着精灵族的大陆吗?” “从这里开始,才是反派的作死之路吧,不知道主角是谁,难道是主播?恕我无能,实在看不出主播的头上还有猪脚光环那种东西。” “如果主播是主角,那一定是虐主文吧。” “鞠一把同情泪!” “同情1!” “同情2!” 魅魔今日是妖姬造型,妖娆的水蛇腰裸露在外,一条细细的银链子时而闪烁光芒,她眯着眼睛笑:“真是好期待啊,地上的美味。” 话是这样说,但她的模样,卓凡越总觉得哪里不对。 事实上,魅魔这种魔族虽然比较少,但也绝对不是稀缺的程度,看看那些魔主身边的魅魔,都能组成兵团了,一大堆花枝招展站在那里,就是现成的拉拉队,最难得的是,画风还挺统一。 是了,卓凡越也眯起了眼睛,打量那五位魔主,之前他见过的两位都是类人模样,他以为这是某种意外,但是,五位全是,连同他们的魅魔,都是类人模样的美人,不同的是美丽的风格不一样,同样的都是类人,这意味着什么? 再看看那些高级魔族,越是高级,跟人也就越像,摒弃了那些能够一眼看出来历的皮毛和利刺,或者壮硕,或者高大,各有各的优缺,无一例外的都是人形,除了脸上那消不去的魔纹,其他的地方,跟人真的没有什么两样。 难道说魔界的自然进化结果就是魔族变成人吗? 卓凡越这样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脑洞太大,哑然失笑,问魅魔:“你听说过千年之战吗?” “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魅魔好似漫不经心地这样说了一句,指尖一抖,一缕发丝随风飘下。 自从在魔主那里暴露之后,卓凡越就不是特别掩饰自己的精神力了,毕竟总是被人当做弱鸡也挺让人不爽,分出去一丝精神力在周围游弋,也让人知道他并不是好欺负的。 卓凡越和魅魔的距离这样近,若是收敛着精神力恐怕未必能注意到她的失常,然而,捕捉到了这一点,卓凡越意识到,她一定知道什么,哪怕她还不到百岁,但千年之前的事情一定有人跟她说过。 又或者,是属于魅魔种族的传承记忆? 跟这些魔族接触多了,卓凡越也知道,他们的能力千差万别,但他们一开始就知道如何修炼,如何变得更加强大,这或许可以用本能来解释,但他们相信这是属于种族的传承记忆。 只要是一个种族的,就能够接收到属于这个种族的记忆,而能够被传承记忆下来的东西除了赖以活命的根本之外,就是一些不可对外人说,但又十分重要的秘密。 魅魔这样的举动,明显是有秘密的。 卓凡越没有继续问,魅魔的警觉性很强,一旦她发现自己的意图,以后也都不会再问出来了。 想了想,他换了一个轻松的问题:“为什么其他魔主身边都有那么多魅魔?” 他早就想要问这个问题了,但当时没有对比,他的感受还不是这么深,甚至还脑洞大开地想过,也许魅魔就是一个能够集合同种族的存在,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也不难理解魅魔的性格多变。 “她们,哼。”魅魔没有多说,看向同种族的同伴,眼光却并不友善,似乎是嫉恨,又或者是恶意的期盼。 卓凡越很难形容她的眼神,但出于恶的本能,他感觉到了那深刻的恶意。 魔主们都不是演说家,一句话之后,他们便让先遣部队进入了界门之中,看着他们成群结队地走入,好像被黑暗吞没了一样,卓凡越有些担心,确定这玩意儿的稳定性吗? 他从未见过魔界有人玩儿阵法,那么,这界门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说好的六芒星法阵呢? 唉,都被观众给误导了。 黑色的通道似乎很漫长,行走的时候看不到任何东西,没有前面没有后面,左右都是黑色的虚无,卓凡越有些紧张地加快了脚步,大约很短又可能很长的时间过去之后,他终于再次见到了阳光。 久违的光明让眼睛流下泪水来,他却舍不得闭上眼,仰着头,看着蓝天白云发傻,直勾勾地盯着太阳,一会儿眼睛就红了。 大部队很快就出来了,之前出来的那些也都十分好奇这个新的世界,正好这个地方是个深林,他们便一个个地四散到深林中去了,哪怕穿上了盔甲,但论本质,他们还是野性未驯的魔族,到底安生不下来。 五位魔王手下的魔族都整合在一起才有这样的兵力,然而没有他们的领导,任何人都无法让队伍听命。 趁着这样一片混乱的时候,卓凡越悄悄地溜走了。——他的目的,不是战争,而是获得为自己解决困境的方法。 第99章 愚昧而落后,地面上的发展水平并不高,跟魔界一样原始,可见,即便有了魔法辅助,但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普通而乏味。 卓凡越的衣物多来自于观众的打赏,看上去整洁干净,但风格,确实跟这里不太一样,好在他本来就生得好看,也不是西方人那种脸孔,被当做外乡人之后,反而有人能够包容他的这一份不同。 因为精神力的存在,即便语言不同,彼此之间的交流也没有什么问题,而精神力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明明说着不一样的语言,但在那些人“听”来,都是他们自己的语言。 于是,没察觉彼此沟通这么与众不同的朴实农民,很高兴地为一位贵族小少爷指了路。 他甚至完全没有想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贵族少爷孤身一人走在偏僻的村子附近。 又或者想过,但很快就用“有钱人的世界不是他能够懂得”的方式说服了自己去接受,而不是去疑问,这是他们生活了几千年的智慧,因为那些有钱的贵族从来不会跟他们好好说话,作为贱民,他们只要接受命令就好了。 卓凡越并没有在意他的惶恐畏怯,得到了地点之后,便骑上了自行车过去了,留下了一片低低的惊呼声,竟然有人以为那是什么新奇的魔法。 还有人叫出了“魔法师大人”这样的尊称,显然这一点也跟魔界一样,地上的世界也不是人人都会魔法的。 如同卓凡越,他就并没有点亮什么魔法技能,或者说,因为他对本能压制得太狠,这才连剧情中原主都有的“恶魔之刃”都没有学到手。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找到魔法学院的所在,据说学院里有很多出名的教授,针对一些“疑难问题”都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因为还不太明白魔法的机制,所以卓凡越是准备先从他们这里得到一些指点,若是不行,再去试一试恶魔的死对头教廷,看看那里会不会有什么方法。 “我很抱歉,孩子,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魔法学院的校长是一位胡子都白了的老教授,他的脸上满是慈祥的皱纹,说这样的话时,一双眼中全是遗憾和可惜,还有些让人感动满满的关心。 “那是你诞生的根本,说实话,我是第一次碰到向我来求助的魔族,还是这样的问题。孩子,你很好,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生出这样的想法,但我要告诉你,这样的想法是没有错的不,我并不是说恶都应该被消灭,或许教廷的人会相信一片善的世界真的存在,但对我这种老头子来说,善恶都在人心,它们从来不是会单一生存的,不一样的是,有人选择了善,有人选择了恶,有人选择了以善良压制邪恶,有人选择了投靠邪恶,成为恶的帮凶。” 老教授说着又摸了一下卓凡越的头发,他是充满感慨的,但却并没有把时间都浪费在这些长篇大论的大道理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已经不需要听他的说教,而做不到的,听了依旧是做不到,有些人,是唤不回来的。 眼前有些模糊,他好像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孩子,意气风发地宣誓要保护国家,然后义无反顾地踏入战场,最终却迷失在善恶之间,追随了邪恶 “抱歉,人老了,就是爱走神。”他很快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笑着说,“我知道一位神父,他有着真正慈善的心肠,我会给他写一封信,你去找他,他或许会看在那封信的份儿上,选择帮助你,而不是把你交给教廷,相信我,那些人对魔族的态度绝对不会温和,圣光魔法是对你伤害最大的。” 卓凡越真诚地感谢老人的帮助,在来之前,他想过很多种方法,也想过此行并不会顺利,然而,出乎意料,在找到这位老教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之后,他并没有选择喊打喊杀,而是态度温和地为他检查了一下身体,认真地思考怎样解决他的难题。 这位老教授是个好人。 在接过了他的书信之后,卓凡越再次道谢,然后走入了老教授安排的传送阵,这能够让他更快地到达目的地,免去很多麻烦。 这个时间点,魔族已经正式跟周围的一个国家交战,魔法虽然不如网络,但也让消息更加连通,人类已经知道了有这么一个邪恶的种族,妄图挑起战争,侵占他们的家园,而聪明狡猾的魔族,也已经有人混入了一些人类城市,制造了几次惨案。 所以,人们对魔族的警惕心越来越强,一些大城市,尤其是临近交战地点的地方,已经拉起了一道警戒线,那种用某些魔族的血液配合上魔法做成的检测装置,能够把那些善于伪装的魔族间谍揪出来。 卓凡越不敢赌自己的精神力是否有用,在老教授身边的这段时间,他也跟他探讨了一些魔法上的事情,知道那是一种和精神力完全不同的力量,或许也不能这么说,魔法中有一种灵魂魔法,更倾向于精神力方面,可惜,老教授是水系魔导师,并不会灵魂魔法,无法说出更多。 即便有了学校,但大部分魔法传承依赖的还是师徒教授,这样的形式之下,很多类别比较小的魔法分支,即便是魔法学校也不是特别了解。 对于这一点,老教授表示不能帮忙真是十分抱歉。 离开魔界之后,除了睡觉,直播系统一直不曾关闭,很多观众都看到了这样的剧情,许多人在最开始的时候都阴暗地想,这是敌对阵营的,不定有什么阴谋。 在卓凡越交代自己真实身份来历之后,还有些观众表示摔键盘骂他蠢,怎么会有人这样信赖自己的敌对方呢? 种族不同,立场不同,对方怎么可能有好心呢? 那个时候,卓凡越没有反驳,就连他自己也都怀着这样阴暗的想法,却是不得不赌一赌,不然的话,想要找医生看病却连哪里不舒服都不说,难道医生是神么,一眼就能看出来?若是真的能够一眼看出来,说出实话反而更显得坦诚无畏,容易获得一些好感。 直到卓凡越踏出传送阵,到了说好的地方,周围的景色分毫不差的时候,很多直到最后一刻还在猜测有问题的观众们终于安静下来,直播间寂静成一片,然后迅速飘红,一大片打赏飞过。 “终于相信人间有善良!” “太不容易了,竟然是真的!被骗好多次的我表示有点儿方,难道魔法世界的人都这么纯真善良?” “对老教授感到抱歉,对不起,那样怀疑了您,作为一位老师,您的师德毋庸置疑!” “突然觉得自己好龌龊,恶人看人恶,果然我还是被社会染黑了吗?” “曾经跟老师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以后都认为‘为人师表’这个词其实就是说起来好听的,没想到世间真的还有这样好的老师,鞠躬!” “我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感谢主播!” “希望主播后来的行程顺利!” “还是想要坚持一下,等见到那个神父,确定一切都没有问题的时候,我再鞠躬道歉!” 卓凡越看了一眼屏幕,很想说自己也要对那位老教授说声抱歉了,看似心无城府直接踏入传送阵的他其实一直捏着从系统商店买来的破阵符,也是心理阴暗了。 能够被老教授认可的神父同样也是个善心人,他听到传送阵的动静过来看了一下,看到是一个魔族的时候也只是惊讶了一下,却还是有礼貌地询问了来意,给了卓凡越出示书信的机会。 “这样啊,很抱歉,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神父,还帮不了你,或许大主教能够有些办法,但可惜,他们是不会允许一个魔族生存在世间的,哪怕你说的都是真的。” 神父直接表示了力有不逮,无论是不是真的,但卓凡越也只能就此表示感谢。 他有些失望,即便早知道这件事的难度,但 他还想要再说些什么,但下一刻,天晕地转,眼前昏了一瞬,再清醒的时候,他竟然莫名其妙来到了阴影之主伊斯顿的面前。 “你去了哪里?”伊斯顿沉着脸,魅魔并不在他的身边,他似乎独自一人在做什么,周围并没有人在。 “魔主,我第一次来到地上,想要四处逛逛,没想到不认识路,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卓凡越的解释合情合理,他早就预想过很多种情况,眼前这种也在预料之内。 作为魔主,哪怕不在意属下,也必然会有些控制的办法,只是他不会魔法,无法查探罢了,否则 “我很怀疑你的忠心,不过眼下有一个机会让你证明。”伊斯顿很少废话,他很快说出了召唤的来意,“教廷召唤了天使,我要你去把那个天使诱骗过来,我会在这里等你。” 天使?卓凡越愣了一下,即便知道有教廷必有这些产物,但还真的没想到世间真的有天使,若是这样的话,是不是也真的有神呢? “魔主,我愿意接受您的命令,但我身为一个魔族,该怎样走到天使的面前而被他所信任呢?” 魔界的所有生物,身上的气息与普通人都不同,有些经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对于教廷这样的老对手,彼此之间想要隐瞒身份实在是太难,这也是为什么魔族能够混迹在人类魔法师之间,却无法踏足教廷所在一样。 伊斯顿不是个小气的魔主,他很快给出了一样东西,能够让卓凡越隐藏自身的魔气,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 并没有什么作战计划之类的东西,连商量都没有,魔主给了一个地址,就直接把卓凡越扔到城里去了。 即便是个偏僻的角落,但落地后,卓凡越还是抱怨了一下这简单粗暴的计划,好歹说一下天使的样子啊,难道真的是长着两个翅膀的鸟人?再说了,自己一个从来没来过地上世界的魔族,魔主是怎么确定自己知道天使长什么样的啊? 跟卓凡越一起吐槽的还有无数观众,他们同样为魔主的好胃口感到惊讶,还有人表示如果直播魔主吃人的话,一定要打足了马赛克,哪怕那个被吃的是鸟人。 城中是教廷的所在,这座城都被叫做圣城,能够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跟教廷有着密切关系的人,这里没有一个人是不信教的,而这里也如很多人向往中的美好。 城中干净整洁,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哪怕大战的阴云一天天密布,也不见有人为此担忧,他们毫不掩饰地谈着最近才降临的那位天使,每一个都想要瞻仰对方的荣光。 而教廷也知道他们这种渴望,所以那位天使会在以后的几天中的固定时刻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在那座高台上为大家播撒圣光。 这个时候,正是天使要出现的时候。 卓凡越听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句魔主的计划还是很全面的,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位天使会在此时出现,但他若是聪明点儿,混到天使身边,找个理由把他骗出来似乎也是行得通的,因为人们都说天使有求必应,人们都争相邀请他到家中做客,而他也总会选一两个人答应。 于是,卓凡越要做的就是冒充同样热情的凡人,邀请天使,然后等他答应,至于他不答应怎么办,那就是另一个备选方案了。 当善良的天使出现在大家面前,没有人看到他的两只翅膀是怎样的,所有人都看到他一身圣洁,仿佛身带圣光,笑起来的模样是那样亲和美好,让人想要亲吻他的袍角。 卓凡越仗着身量小,冲到了最前面,拽住了他的衣袖,发出了邀请,天使的眼睛是蔚蓝色的,看着人的时候好像最温柔的湖水,有着醉人的滋味,他轻声应下,然后跟着卓凡越走出人群,一切都如设想一般进行,顺利得有些不可思议。 难道自己所有的幸运值都用在了地上世界吗?卓凡越不禁这样想着。 然而到了城外,直面魔主,他才知道天使也是有心计的,他早看出了卓凡越的不同,却因为要捉大鱼,这才将计就计地跟着他出来。 埋伏好的魔主和早就准备好的天使,究竟哪个更强?卓凡越不知道,在战斗的一开始,他这个炮灰就完成了最后的使命,走向了这一世的终点。 第100章 我会保护我的国家,我必凯旋而归,用荣誉回报老师的教导! 深夜,安静的夜是那样深沉,那一片黑色仿佛永恒的安宁,笼罩着四野,好像连心都安定了下来,不需要烦忧惊惧,不需要忐忑愧疚。 蓝天白云下的战场,血色与黑色交织的地面,黄色的旗帜迎风飘荡,骑士的铠甲闪亮,他奋勇作战;他,冲锋在前;他,在战友的帮助之下得到了胜利。回头,面对的是一地尸骸,还有帝国的阴谋。 千年之约,无数的牺牲与性命,战士的英勇与无畏,成就的不过是贵族们与魔王的千年之约,因为魔王血脉繁衍的需要,他必须要得到地上的某些“食物”,而贵族们,利用了这一点来排除异己。 总有些他们不想要的人需要在战场上“死去”,用一个荣誉换取一个敌人的消失,这是多么划算的买卖,至于那些死在战场上,以为自己保家卫国的士兵们,不过是一些能够替代的蝼蚁,一批没了,还会有下一批,他们有钱,于是不愁没有人。 那些贱民就好像是天生下贱的动物,除了生活之外就是不停地生孩子,那些孩子,贱得只要一顿饭就能换回来,只要交给他们兵器,他们就会成为最普通的士兵,一次次冲杀在死亡的前线,最终尸骨无存。 而死亡,并不会是永恒的宁静。 那些亡灵法师们会拘役他们的灵魂和尸骨,让那些比魔族更可怕的存在再次冲杀在前,成为灰色的灰烬,铺洒在每一个士兵的脚面。 这样的帝国,有什么荣耀可言呢? 那一刻,他是那样失望,却又不知道如何改变,他把这些说给了自己的好友听,那位秉性善良的好友居高临下地看着被巨大的失望所击败跪地的他,目光怜悯地说:“我的朋友,你被魔族迷惑了,你忘了自己的荣耀了吗?为了帝国而战,你的魔法已经染上了黑色,你的心已经不再纯洁” 说着这些话的友人把他送上了审判台,那些主教们对魔族可没有好印象,更恨的是出卖己方利益的人。 他被绑在高台上,他失望地咒骂友人,愤怒地揭发那些人的阴谋,但,没有人信他,他的战友们,那些被利用的人们冲着他扔石头和火把,他们憎恨他,他们咒骂他,他们希望他尽快死在火刑之下。 然而,他还是没有死成,谁也不会想到,竟然是魔王,那个曾经被他的魔法击中过一次的魔王救了他。 “真是有意思呢?醉心于邪恶的魔法师?我期待看到你的表现。”魔王这样说着,解救了火刑之下的他。 他也没有让魔王失望,沉默着投靠了魔王的阵营,反过来跟自己的战友作战,这中间他也解救了几个同样知悉了部分真相,然后不愿意附庸那些贵族的人,他们一同投靠了魔王。 但,或许心还是红的,他和那几人最后联手杀死了魔王,那位看上去已经近似神的王,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又或者某些事情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以至于他被他们联手击杀。 那之后呢?他们耐不住对力量的渴望,瓜分了魔王的魔核,那种以前只会在魔兽身上出现的魔核颜色饱满,漂亮的紫色瑰丽得让他一辈子都难忘。 然后,痛苦的变化之后,他知道,自己是真正的魔族了,或者可以说,他继承了魔王的一部分,成了魔王毫无血脉的继承人,知道了一些魔界的秘密,成为了一位魔主。 是的,魔主。 吸收了那魔核的力量之后,他们就是新的魔主了,强大的力量好像天生,能够统领那些魔族,有着自己的魔法 千年之约,当被神封入魔界之后,他深深地记住了这个词。 一千年,有多长呢?长到他习惯了魔界那黑红色天空,长到他坐在城堡之中,被魅魔拥抱的时候想不起人类的欢愉是怎样的,他当然可以放纵,他当然可以做任何他以前想要做却不敢做,克制自己不去做的事情。 即便他杀得魔界血流成河,也不会有人来指责他的不是,那些魔物,只会拜服在他的脚下,敬畏地聆听他的吩咐。 他真的成了一位魔主。 在他快要忘记人类的一切,忘记所有的时候,一个异类出现了,各种似是而非的东西,提醒了他,有些事情他不应该遗忘。 ——奥赛拉,他曾经成长的地方。 一千年了,他终于回来。 曾经的校园更加辉煌,曾经的老师已经满头白发,曾经的友人,还有几个记得他的存在呢? 这样长的时间,很多人已经死在了过去,永远无法相见的时间中了。 不,或许还有一个人在,曾经是友人,把他亲手送上火刑台的友人,在他被神封入魔界的时候,那位虔诚的友人,终于被他信仰的神明看中,成为了一名圣洁的天使。 呵,天使。 “是什么让你在背叛了我之后还能这样若无其事地充当光明的代言人?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理直气壮的勇气,又是什么让你这样理所当然地对我,你曾经的友人摆出这样一幅伪善的面孔——是啊,神会宽恕我,但是,他凭什么宽恕你,你这个罪大恶极的背叛者!” 愤怒让人失去理智,但对魔主不一样,愤怒会让他们的力量更为强大,因为七情六欲的恶念本就是一种让人迅速成长的力量。 “伊斯顿,阴影魔主,直到今日,你还以为自己是对的吗?你带来的杀戮已经埋葬了多少人,那些人,难道都跟你有仇吗?你偏激的心已经分不清对错,你沉迷于黑暗,被邪恶所惑,在你眼中,所有站到你面前的人都是错的,他们都背叛了你,用阴谋埋葬了你,然而,真正埋葬你的正是你自己的贪婪和” 天使的面目还是那般可亲,他的翅膀被粗暴地撕掉了一个,另一个也被折断,不正常地扭曲着,淋漓的鲜血并不是金色,还是那样鲜红,跟人类一般无二,染红了他纯白的衣裳,然而,他却似感觉不到疼痛,依旧站得笔直,宛若教廷中的标杆,衡量着一切正直。 对面的魔主也是极为狼狈的状态,阴影魔主,他本应该是极强的,但在阳光之下,圣光好像被加持了一样,即便是他,依旧无法占上风,这也是当然的,这些天使,神的走狗,他们的力量是神所授的神力,与他们相比,他所谓的魔力还是不够纯粹。 或许这也是当年恩将仇报杀死魔王的报应,他们即便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但没有一个能够跟神抗衡,甚至不能够毫发无损地完胜天使。 被分薄的力量好像很强大,但在此刻,对比之下,终究还是占了劣势。 “是,我沉迷于黑暗。”若非确定以往所见皆是真相,伊斯顿或许真的要被对方的这句话所惑,怀疑自己的人生是否是一个彻底的悲剧,只因为偏听偏信。 的确是因为偏听偏信,他怎么能够信任天使呢?这些满口谎言,只会蒙骗世人的家伙! 是谁跟他一同奔赴战场,是谁给他包扎伤口说必会凯旋而归,又是谁与他约定了要一起保护国家,用荣耀回报老师 “所以,我才相信了你的友谊。” 那个时候,他以为友人是值得信任的,所以对他倾诉了自己的所知,连同那些关键的证据,他也都交给对方保管,因为对方说他的精神状态不好,需要多休息,他就那样坦然地去睡,把后背留给了对方。 背叛是那样突然,以至于在火刑台上醒来的时候他还分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神父宣读他的罪状,直到看到他的友人,在面对那些来质疑的人时,用悲伤而痛苦的声音陈述他的“反常”。 是啊,与魔族交战的战场上是那样混乱,那些魔界的生物,总有些稀奇古怪的攻击方式,他们自身的魔气会在死了之后侵染周围的生物,而被魔气浸染的生物,最终也会成为魔物。 或者理智全失,或者保留着理智投到了魔族的阵营。 对于那些曾经的战友,最好的下场就是火刑,大火能够净化他们的灵魂,大火能够洗清他们的罪孽,大火能让那些魔气化为虚无,让他们的灵魂回归真正的栖息地。 在那一天之前,伊斯顿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他也跟着友人一起处置过很多被魔气侵染的战友,怀着悲痛莫名的心情,一如友人现在的表情。 那一刻,有什么,真正地在心中坍塌,重新树立起来的却是最深刻的仇恨。 “莱尔,我的友人,我的敌人。” 伊斯顿的断臂还在流血,他闭上眼,用最后的力量发出了最后的一击,默然无声之中,一只黑色的怪手猛然洞穿天使的胸膛,紧紧握住了那颗炽热的心脏,红色的正在跳动的心脏。 天使的血液浸没着黑手,好像火焰灼烧着清水,黑手上冒出阵阵的白烟,伊斯顿的脸色更加苍白,整个人开始缩水,一点点成为了孩童的模样,他睁开眼,看了那已经倒地的天使一眼,他死了,真的死了。 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没有了往日的阴郁,没有了曾经的愤恨,他轻轻地笑着,看着那黑手消融在空气之中,看着那颗心脏化作红色的晶石,砰然落地,砸在了那个异类的尸体上,没有回弹,如同一颗石头落入了泥潭之中,看不见了。 思维就此停顿,伊斯顿的身体瞬间冰冷如石,此刻,若有人剖开他的心脏,大约能够得到并不完整的一颗紫色晶石,颜色瑰丽而神秘 千年之约,从来没有输赢。 第101章 获得特殊物品“天使之心”,是否装备? 天使之心:属于正义阵营,博爱仁慈,兼爱世人,具有圣洁属性,对黑暗属性具有克制作用,免疫其他属性魔法攻击,一定几率触发圣光之翼。 圣光之翼? 脑子中这样想了一下,然后黑暗的空间之中仿佛有了光,光中的人影极为模糊,但却能够看到那由虚光构成的翅膀,似显非显,好像在迷雾之中的幻影,很漂亮的一幕,如同在夜色中看到了萤火的光芒,让人留恋向往。 思绪顿处,呃,这么快就确认了,他其实是还想再犹豫一下的。 不过,见识过了魔族是怎样的,站在正义阵营也未必不好,至少不用在一片黑暗中孤独前行,他到底是无法融入魔族那种氛围的。 念头转到此处,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他是怎样获得天使之心的? 黑暗中,凭空出现了一个画布,上面的情景变化着,赫然是他死了之后的那一幕,虽然知道有很多隐情,但是听着魔主伊斯顿的那一句句质问,再看天使莱尔那副亲和面容,隐隐地多了些后悔,似乎天使很伪善的样子,那这个天使之心,是不是 已经装备,不可解除。 有一个声音这样回答了他,一如之前的莫名出现,说完就再没有了声音,无论他怎样询问,都不会有人回答,而他也睁开了眼,再看不见那一片黑暗。 ——那里,是哪里? ——系统空间吗? “啊,你终于醒了!”男人惊讶着,很快按响了床头的一个按钮,音乐声响起,外面似乎有了应和,然后,一些人的脚步声逐渐走近。 才清醒,他的脑袋还有些木,上一世精神力几乎不曾增长过,猛地来到新的世界,他一时竟还有些适应不了不用压制什么的感觉,微弱的精神力随着呼吸逐渐恢复着,一点点,让他的头脑也渐渐清醒起来。 白色为主的房间,是医院的病房,还是单人间,看到床对面的电视卫生间,还有旁边的沙发小茶几什么的,他对自己的身份有了一个大概的确定,住得起单人间,必然不差钱。 “医生,他怎么样,没事吧?” 一开始说话的男人穿着时尚,即便是休闲装,穿在他身上也有了些成功人士的感觉,平头正脸,不是多么出众的相貌,但配上那副眼镜,看起来就很有些斯文气质了。 眼皮被扒拉开,手电筒照过来,他有些不耐地想躲,却被男人安抚地拍了一下胳膊,“别闹脾气,让医生看看,脑袋怎么样,别撞坏了脑子。” 你才撞坏了脑子,翻了个白眼,按照医生所说又伸出舌头让他们看了看,至于更幼稚的问题,得到了他的一个白眼之后,大家都认为他好了。 “呼,总算是没事,不然可让我怎么向你哥交代!”男人这样说着,夸张地大喘气拍了拍胸脯,起身道,“行了,你好好歇着,我去跟你哥汇报一声,免得他好几个电话催着,真是要了命了。” 正说着,电话响了起来,男人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冲他摇了摇手机,示意“说曹操曹操到”,然后挥挥手道别,拿着手机就出去了。 “啊,没事了,没事,真的没事医生才看过,你放心好了,我盯着呐,别的不说,冲着是你弟弟,我也给你照顾好了行,不用过来了,我这边儿再观察两天看看,指不定后天就能出去了,你别折腾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讲电话的声音也听不到了。 闭上眼,剧情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这一次,好像又是个渣呐。 已经习惯了这种身份设定,反正他来的时间,什么都不会发生,那些坏的事情都在以后,所以也无所谓渣不渣了,他对自己的人品还是很信任的。 他现在叫做元瑛了,是个富二代。有一个大了他十来岁哥哥元琅,两人不是一个母亲所出,原主的母亲是后母,可惜还是死得早,元父觉得大概是他克妻,后来也没遇到更好的,没有再娶。原主从小就是被哥哥一手带大的,兄弟两个关系很好。 元家是很普通的商家,当年元父抓住了好机会,做足了原始积累,哥哥元琅又是个聪明的,从国外的商学院学成回来就掌管了自家的公司,一步步扩大着资本。 原主不爱学习,从私立学校混出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元琅为了让他不被别人欺负,便开了一家娱乐公司,特意把他签了进去,又找了友人做他的经纪人,还为他拉关系拉人脉,让他能够在娱乐圈走得更为顺畅,不说多有成就,至少要开心,不要受气,不要被排挤。 可原主是个没脑子的,听了别人的教唆,以为哥哥这样做就是为了跟他争财产,早早把他排挤在公司之外,然后处处跟哥哥作对,在娱乐圈有了点儿名声之后,还公然发布一些大约是被哥哥欺负之类的话,惹得一些不知情的粉丝对元琅各种谩骂侮辱。 因为长相占便宜,原主的粉丝中还有一个有权有势又没脑子的妹子,竟然为了给他出气,各种设计元琅,严重的还有一次不成功的绑架。 剧情是从原主的立场进行的,元瑛看得出来,原主本身并没有要害死人的念头,虽然各种讨厌哥哥,但他还没坏到底,在这个还算和平的社会,顶多算是那种心胸狭窄的白眼狼,违法乱纪的事情,小的还敢做,大的,大到弄死人这种,他就没胆了,顶多也就是个虐狗的胆量。 但是,不知道怎样搞的,这件事最后的罪魁祸首变成了原主。出了这种事情,证据什么的都摆在眼前,即便是亲兄长,也对这个一直跟自己作对还要害死自己的弟弟失望了。元琅能够把生意做大,自然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从亲人的立场跳出去之后,果断跟弟弟划清了界限,他也没怎样虐待原主,只是把资产先行做了分割,拿走了自己该得的。 这一切,也是得到元父支持的,他从没想过小儿子这样狠毒,对原主非常失望,自此不再理会小儿子的事情。 因为绑架事件闹得挺大,消息没能隐瞒住,原主又是在娱乐圈混的,之前跟兄长的事情也是不少人关注的,结果,大部分粉丝还是三观极正,因为这件事,再看到因为元琅撒手之后原主曝出来的其他黑料,一下子粉转黑,原主在娱乐圈也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彻底混不下去了。 原主是很喜欢演戏的,他喜欢娱乐圈带来的虚荣,喜欢那些粉丝的追捧,享受着舞台上的灯光,当他发现竟然成了这样的时候,心中分外怨恨搞出事情来的那位粉丝,也十分怨恨父亲和哥哥的绝情,后来他到底是没有胆量做出什么事情来,就在这样的愤愤中早早离世了。 单从事件上来看,原主虽然有各种小毛病,但其实是个受害者,实在冤枉。 元瑛这样想着叹了一声,对于这些原主,他真是有些爱恨莫名。 睁开眼,看了一下时间,原主是因为车祸入院的,这个时候他才进入娱乐圈,但是自身的毛病不少,酒驾就是其中之一,哦,对了,剧情中他还差点儿撞死过人,还逃逸了,呃,最后还是元琅给他补的手尾,出了不少钱,跟那家人达成了私下调解,把事情隐瞒下去了。 把原主的记忆稍稍梳理了一遍,很好,不是这一次。这一次,只是酒驾撞了护栏,实在应该庆幸护栏的那边儿是绿化带。 把事情都弄明白了,元瑛觉得有些困,睡了一觉,再醒来,房间中多了一个人,他正坐在小沙发上,听到他的动静,放下架在膝上的笔记本,起身来看他。 “醒了?要去厕所吗?” “嗯。”元瑛就是因为这个醒的,被搀扶着起来,觉得头有些晕,不知道是车祸后遗症,还是睡得太多了,略显虚弱地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看到男人,才问:“哥哥怎么来了,这会儿不是应该在国谈生意吗?” “你出了事情,我还能不赶紧回来看看。”元琅的长相更像元父,并不是多么英俊,但五官端正,气质又好,那种成熟稳重的成功男人的气场还是很受欢迎的,只不过大约是事业心太强,这都三十多了,还不着急结婚的事情。 元父每次催他,他都说没时间,对原主偶尔的打趣,他说顾不上,对于娶妻生子的问题常常是这样说“养你一个我都够够的了,这辈子都不想再养一个孩子了,累。” 这时候,元父就不好说话了,当年要不是他生意忙,也不会把小儿子交给大儿子带,弄得这都不想养孩子了,真是 同样是关系人的原主,那时候还没那么多心思,听着嘻嘻哈哈地笑着,还挺享受这独一份儿的关心照顾,就此放下这个话头。 那时候,兄弟两个的关系,真的很好。 元琅说着扶着元瑛重新躺下,又给他盖上薄被,嘴上还说教着:“就不该给你驾照,喝了酒还敢开车,你哪儿来那么大胆子!这回知道怕了没有?” “怕了。”元瑛好久没和人这样说话了,心里头的话挺多,但是说出来的就这么简单。 大约是难得看到弟弟这么乖地承认错误,元琅挑了一下眉,摸了摸他的头,确定没有发热等迹象,有些欣慰地笑了,养个弟弟真比养儿子还累。 怕打击太过,元琅也不再多说,喂元瑛喝了水,让他再睡一会儿,好好养养脑子,见他闭了眼,自己又坐到了沙发上,开始工作了。 第102章 元瑛在医院又住了两天,确定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了,绝对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才被长兄如父的兄长大人同意出院。 元琅不放心别人照顾他,这两天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医院陪护的,为此不得不把大部分工作挪到医院来做,相当不方便。 跟着元琅的那位陈助理已经偷偷抱怨过好多次了,每次听到他拖长了调子的那个“兄弟情深”,元瑛心里就说不出是怎样的感觉,好像是正在看一出悲剧。 这时候兄弟感情这么好,然而以后好吧,想到以后就是自己了,而自己,绝对不会渣到要跟这样的哥哥争家产,所以大约什么都不会有。 嗯,很好,亲情能够维系下去,很好。 比起兄长大人的关怀备至,元父的表现就疏远,呃,也不能说疏远,他只是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同时打电话过来臭骂了小儿子一顿,整体的关心还是有的,只不过觉得这么大人了,这样的小事,两块擦伤而已,实在不值当一看,所以并没有从国外回来。 有对比也就更让人感慨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个世界总是没什么人说话的缘故,元瑛沉默了许多,这明显不是原主的性格。 所以,暗暗操心的兄长大人某日突然说:“既然这么想去,就去好了。签到鼎盛娱乐,我给你安排经纪人——不过先说好,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工作,就要好好做,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元瑛愣了一下,知道说的是签约明星的事情之后,才想起来在这次车祸之前,原主的确是表示了要当明星的念头,然而,正常家庭来说,尤其是他这种不愁吃穿的家庭,是不太会同意自家孩子一猛子扎到娱乐圈那个深潭中去的,倒不是害怕里面这个那个的,而是怕孩子不定性,被里面的得失影响到,那就不好了。 剧情中,原主也正是被那些胡言乱语影响到,这才跟哥哥闹翻的,所以也不能说这种担心不对。 换成元瑛之后,曾经有一世条件那么好,他都没有去当明星,可见对于这个职业,他其实是不太喜欢的,或者说隔着屏幕看还可以,光鲜亮丽怎么看都好,但是自己参与进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等他说拒绝的话,元琅已经把一份合约推了过来,说:“自己家人,给你最好的合约,你也要努力一些,就算是玩儿票,也要有点儿名堂才好。” 介于原主一贯的折腾劲儿,元瑛毫不怀疑对方的这番话其实是一个激励的意思,无论方向在哪里,肯努力肯上进就是好的。 而明显对他当明星不太赞同,最后却还选择了接受,还花了大力气去弄一个娱乐公司,只为了自家孩子不受别人的气,这份心意 总是无法拒绝来自亲人的好意,元瑛想想原主也是极喜欢娱乐圈的,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接过了合约,翻开看了一眼,条件都是最优厚的,宽厚得不像是个合约,反而像是个约定。 “谢谢哥哥!” 除此之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经纪人很快到位,是元瑛醒来时候见到的那位陈杰夫,跟元琅身边的陈助理是堂兄弟关系,以前就跟元琅认识,在当元瑛的经纪人之前,这位算是个无业游民,好吧,自由职业者。 学艺术出身的陈杰夫在艺术的领域没有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倒没有自暴自弃,又或者心灰意冷投向别的方向,而沉迷于二次元之中,宅在了家里。 好在家庭因素,他这个宅男跟邋遢无关,反而因为学过艺术的敏感性,经常能够追上潮流,光从外形上看,也是个极为妥当的人选。 也不知道元琅是怎样跟他说的,反正他同意了之后,倒是雷厉风行地立刻拿出了一份计划来,连剧本都摸回来了几份。 “我这是倒了几辈子的霉,给你们兄弟两个忙前忙后啊!”陈杰夫似乎从经纪人这个职业中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兴致高昂得很,但说话却还是满腹的抱怨。 元瑛懒得理会他,把他带来的剧本翻了翻,没什么大制作。既然要当演员,好吧,明星,他还是认真查了一下这个世界的知名导演和著名明星的,虽然还没看他们的作品,但哪个类型哪个最出名,却是有些了解了。 这些剧本一翻,导演演员都是不出名的,可见不是什么特别好的。 大约是他挑选的动作太过漫不经心,陈杰夫嚷嚷起来:“哎哎哎,你这是什么嫌弃的表情,赶紧给我收起来,你一个新人,能够拿到这样的剧本就不错了,不然哪个敢让你做男二!你还想要一下子做男主啊,导演敢拍,观众都不买账!” 现代社会发展的这个阶段,网络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智能手机相当于让每个人都能够时刻在网上挂着。这种时候,电视剧电影已经很少会有人在电视机上观看了,不能说没热度,若是那些网络热门改编剧,还是有人看的,但大部分人已经更加关注别的东西,收视率持续偏低。 这种情况下,一个新人想要挑大梁演主演,肯定是没人买账的,关键是那些有身价又被认可的明星是不会给这样的新人配戏的,这样下去,一出戏什么样,几乎是一看演员阵容就知道了。 哪怕是请到了有名望的导演,也未必能够拉得起来收视率。 节目不好看,观众连导演也是照骂不误的。 “陈哥想多了,我没有嫌弃的意思,只是想,一开始就拍男二,会不会不太好,总要一步步来吧,我这儿一点儿经验都没有呐,到时候演得不好,岂不是直接让人贴了标签,成了走后门还没走好的花瓶?” 对这个行业,虽然没进去过,也不是一无所知,起码某些规则都是通用的,就好像到一个公司上班,知道你有关系是一回事,但你没能力还仗着关系站到别人头上瞎指挥耽误事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想要做好,想要走得更稳,就不能不考虑这件事。 “哎,没发热啊,你这是转性子了?这么务实的话都说得出来!”陈杰夫跟元琅的关系不错,对元瑛也是知之颇深,这小混蛋要是早有这样的念头,也不会混了个私立大学的文凭。 元瑛拍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这种人,跟他正经说话,他倒会开玩笑。 “我还真没想到你这么想,也好,等我回去找找看。”陈杰夫说着把桌上散着的剧本拢起来,鼎盛娱乐才起步,能够有这些本子也不容易,毕竟,好的剧作都有自己合作的公司,不是一时半刻能挖过来的。 元瑛有精神力作弊,翻了几下也能快速了,对于剧本的内容他也了然于心,确实不怎么样,听到陈杰夫这样说,便说自己写个本子拍怎么样,这样也总好过去别人的剧组中找配角演。若是作为编剧的身份,想要在剧组中混个角色,总比大老远跑去让别人选好一些。 “得了,你小子就是拉不下来面子,我知道。”陈杰夫一副“我早就看穿你”的样子,也不劝阻,说,“你想写就写,反正你哥肯定同意,我也就不做那没用的恶人了,等你写好了再说。” 跟元琅的态度不同,陈杰夫虽然热情高涨,但觉得元瑛这回也长不了,并不是太着急他的前途问题,又或者说,他这个临时抱佛脚来的经纪人并没有那么专业,虽然抓了些工作过来,但他对出道这方面实在也没什么好意见。 两人消磨了一个下午茶的时间,总算商定了一个大概,元瑛先在网上发表签约消息,同时发一些照片什么的,吸引吸引人气,混成个网红脸也好,作品如果写得好,也可以发出去招揽人气,若是不好,等后期陈杰夫找了枪手修改之后也可以发上去,展现一下才华,争取观众。 “行了,你先弄着,我回去睡一觉,昨儿一晚上没睡,都忙你这事儿了。”陈杰夫说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颇为没形象地扶着后腰出去了。 元瑛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这经纪人当得,也太不敬业了。 摸出手机对着自己来了个自拍,放到微博上,写上几行文字,这对他来说驾轻就熟,但是隔了两世,反而有了些新奇的味道。 来了兴趣,写完了微博,又翻出纸笔来画画,长时间不练,手都有些生疏了,不知不觉,消磨了一个下午,直到晚间才觉得画得像点儿样子了,也不是所有技能都能靠精神力作弊的啊! 这般悠闲的元瑛并不知道,绑定了天使之心的他,即便是一张普通的照片,别人看了都会自带净化心灵的效果,只是偶然看了一眼,就觉得身心舒爽,好像置身于绿林之中,吸足了纯氧一样,不知不觉就会一看再看,然后从路人变粉丝,关注起这个完全默默无闻,连一张硬照都没有的娱乐圈新新新人。 好像刷票一样的粉丝数值就这样默默上涨着,而这个时候,完全没有人意识到这里面的诡异。 第103章 第二天上午,睡了一个懒觉的陈杰夫醒来之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经纪人的工作在等着,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点开了元瑛的新微博,这小子也不知道发了什么上去,印象中对方一直不太靠谱,所以 “我屮艸芔茻,这不是刷票了吧!”一日百万的粉丝量,微博的内容仅仅是一张照片,呵呵,我想静静,别问我静静是谁。 陈杰夫呛了一口咖啡之后,还没有想好要怎么跟那小子好好谈谈未来计划的事情,手机就响了,是个不认识的号码。 “啊,啊,行啊,行,没问题,他一定很高兴,谢谢。” 电话挂断之后,他又看了看那个陌生的号码,想了想,打电话问了一个友人,确定了某导演的私人手机的确是这个号码,这才吐出一口气,嘟囔道:“这小子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因为一张照片获得试镜机会不是不可能,很多时候大家通过简历得到机会,靠的也是那一张照片,尤其是在娱乐圈这个看脸的地方,照片能够起到的作用就太多了,但,真的只是手机随手照下来的,没有任何修饰的照片啊! 元瑛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表示不敢置信,就是他自己,之前也听说过娱乐圈要得到一个试镜的机会多么不容易,多少潜规则都是由此来的,自己何德何能,简历上都不那么好看,竟然能够凭借一张照片获得这样珍贵的试镜机会。 看了一下发过来的剧本,突然有了些理解,天使啊,所以,这是天使之心的福利? 针对这一点,显然没有什么能够回答他的,元瑛也不去深究,时间长着呐,以后总会知道的。 著名导演,贴合的角色,说是试镜机会,其实已经是认定了的,元瑛点头同意了这条捷径,而精彩的剧情又让票房大卖显得那么合理,由此而来的,连元瑛这个小小配角也跟着红了起来,被不少人称为男神,也就不奇怪了。 “真是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有演戏的天赋。”陈杰夫这样说的时候又看了看元瑛,这一部戏的剧情不算复杂,但能够演到导演都称赞的地步,可是不容易,不见那些科班出身的还被骂得焦头烂额呢吗?他就一次都没被骂过,简直奇迹。 虽然因为这样的状况,不少人猜测元瑛有后台有背景有金主,但陈杰夫作为知情人,可以拍着胸脯表示,那位背景后台金主哥哥大人元琅真的还没有神通广大到这份儿上,连知名导演都能买通。 反正这种小事情这会儿也不用说了,一炮而红之后,元瑛的路子一下子顺了起来,不少邀约都递到了眼前。 陈杰夫征求了一下他的意见,有选择地接下了几个,拍出来的效果还都不错,起码算是坐实了男神称号,网上一大票粉丝,也能开几个粉丝团了。 写剧本的事情也没落下,元瑛还是比较擅长推理类,试着写了一个,效果不错,鼎盛自家投资了,拍出来也成了推理类中比较著名的一个,深受好评。 元瑛的身价也因为这份才艺有了些上涨,勉强可以算是二线的明星了。 针对现状,元瑛觉得很满意,他从来没有那种拔尖儿的心思,如今这般觉得就算是个交代了,索性给自己放了个假,出国玩儿了一圈儿,也看了看元父,这位和元琅一样都是一心扑在事业上,与家人之间的交流很少。 等到再回国,见到别墅中多出来的那个狗屋,他顿住了脚步。 “这是怎么回事?” 陈杰夫这位经纪人并不称职,日常跟着元瑛的是另一位李姓助理,他平时也管着别墅这边儿,元瑛回来就是他去机场接的人,这会儿跟着一起进屋,听到问话扶了扶眼镜,说:“哦,这是元总身边的陈助理送过来的,说是元总给您的小礼物。” “非年非节的,送什么礼物?”元瑛这样说着,看了一眼那个听到动静从狗屋中跑出来的雪白色的小东西,黑溜溜的眼睛看过来,灵动中透着可爱,两条后腿立起来,两个前爪扒在造型用的木栅栏上,无辜又可怜,从头到脚都透着萌感。 剧情中,好像也有这样的一条小狗,不过却是原主的虐待对象,原主心气不顺的时候常常虐狗玩儿,为此还被元琅说了几句,两人为这个还闹过不愉快,后来原主就没见到那条狗,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送人了。 虽然小狗很可爱,但元瑛并不是非常富有爱心的那种人,看了看,知道那小狗出不了人工栅栏,就不理会了,还问了一句:“怎么想起来送这个,我可照顾不来。” 李助理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是知道一点儿原因的,好像是为了让这位少爷活泼一点儿? 自从出院后元瑛的沉默寡言连同稳重起来的做派,都让深知他秉性的兄长大人觉得不妥当,特意找了这样的一个礼物,也是为了安慰弟弟,不管怎么说,多个活物,别墅里就不会显得太空太寂了。 然而,这一层意思若是让本人知道,显然就有些适得其反了,所以知道的都不会多说什么。 “不用您照顾,元总安排好了,有人照顾这只狗,您喜欢的话,给狗起个名字好了。” 李助理脾气很好地说着。 “名字?”元瑛想了一下,又看了看那条雪团儿一样的小狗,“小白?” 从来没养过宠物,并且以后也不准备养的元瑛表示,这种东西只要有个区分就好了,叫什么实在不用太在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眼中满是莫名期待的小狗似乎翻了个白眼,有些鄙视的感觉。 狗会翻白眼吗? 元瑛转移了视线,精神力却在狗身上打了个转儿,的确发现一些不同的东西,那过于明亮的光点,这条狗的生命力似乎也太好了吧! 别墅很大,元瑛也没霸道到不允许这样一个小生物在这里求存,又是哥哥送来的礼物,又有人照顾不用他费心,他就默许对方的存在了,偶尔他也会多看两眼,但出于洁癖考量,他从来不碰,只怕那小东西身上有寄生虫之类的东西,想想心里就膈应。 为此,小东西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栅栏圈起来的那一块儿地方,其他地方是不准它去的,它的玩具倒是不缺,却也只能在它的地盘放着,不允许越界。 家里头泾渭分明地弄成这样,不知道的看起来还以为是多么宠爱,给了宠物那么大一片儿地方呐。 没过两天,陈杰夫突然问他:“你是不是开了一个小号?” 元瑛不明白怎么回事,打开陈杰夫发过来的网址,看到那个“我家主人是男神”的d之后,又看了看里面的内容,算是明白为何有此一问了。 再看到小白的时候,目光格外深长了一些,早就觉得有问题了,果然有问题,这么蠢,蠢成这样,果然当不了人。 有着狗头像的d一开始的帖子就说明白了自己的身份,说他出了车祸,再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才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然后就是在宠物店里被卖出,然后发现买主是男神。 不用问,这里的男神指的就是元瑛。 同时还有直播链接的地址,打开就能够看到一些元瑛的生活日常,实在应该庆幸这个曾经为人的家伙到底还知道什么叫做权,没有仗着狗的身份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放日常,上面的那些都还是比较正常的家居生活,没有过于不雅的东西。 又或者应该为元瑛的先见之明点赞,限制了那狗的活动范围之后,果然造成的影响也小了不少。 直播并没有很长,片断似的,来观看的人多是元瑛的颜粉,粉丝团里也有人知道这个事情了,不过她们以为这是元瑛经纪人弄的宣传什么的,没有人大惊小怪,还有人吐槽那个梗太老,有人表示那条小狗找得不错,挺可爱,还挺会卖萌,就是不知道男神为什么铁石心肠,就是不喜欢呢? 为此,还有人猜男神是猫控。 有爱狗的表示不服,两方还在下面争论了不少。 “元瑛,你都多大了,还这么幼稚,精分很有意思吗?”陈杰夫以为这是元瑛闲得没事儿干自己弄出来玩儿的,还说,“你要是闲了,我随时可以给你接几个活儿。” “我还在休假,就这样,我先挂了,有点儿事儿。”元瑛懒得跟陈杰夫打嘴仗,这人的嘴巴得理不饶人的,挂了电话,直接翻开电脑开始查,一开始的那个帖子透露出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车祸,再加上名字,他很轻易就查到了一个人,大学才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某个男人。 看着照片上那张清秀脸孔,再看看一旁那只颇会卖萌的小狗,还真是想不到一个人的灵魂怎么能够装在这样小的身体里,且,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原理和机制是怎样的呢? 被注视着的小狗抖了抖,两个前爪抱在一起,直起身来做了个拜拜的动作,讨喜的模样并没有换来男神的笑容,莫名地,总觉得对方的目光更诡异了呐!不明所以的小狗再抬头看,男神已经收回目光上楼了,哀怨地看着那一双大长腿,男神,男神,你看我一眼啊! 第104章 小狗的活动范围被局限在一楼,而元瑛的住所则在二楼,卧室之内的事情不会被暴露出来,这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已经足够了,所以,即便知道了这狗不正常,他也没有要把狗送走的意思,反而增加了自己在一楼作息的时间,间或观察一下这狗的日常。 说实话,暴露得还挺多的。 作为一条狗,不吃狗粮,不吃生肉,你是要闹哪样啊! 作为一条狗,对人的每一个命令,无论长短都一副很懂的样子,呵呵。 还有最关键的,作为一条狗,在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帮助的情况下,它是怎样完成发微博这样的动作的?哪怕它的身体内有着人类的灵魂,也不是凭着想象就能做到的吧,除非 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好像看书看累了的样子,元瑛的精神力集中在小狗的周围,一遍遍来回扫过,果然发现了一些东西,一些他本应该“看”不到的东西。 白色的小兔子并不是真的兔子,只是很像,而它的形象似乎又瘦了一些,随着狗爪子的移动,虚拟的屏幕上出现了不少的图标,好像电脑桌面那样,然后一个个打开点亮,又是新闻又是微博的 直播系统。 上一世死得太过意外,完全没有任何准备的元瑛根本来不及用自己的精神力夹裹住直播系统,所以,他以为随着自己的死亡,这个系统应该是丢在那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了,谁想到,它竟然还能够跟着过来,而且找了新的宿主,有了新的变化。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小白,李英哲,目前作为一条狗居住在自己的男神家中,作为车祸之后莫名变成狗的一员,他如同所有网络中说的那样,有了一个异常粗壮的金手指——一个系统。 听起来,似乎一切很美好,按照中的套路,他应该跟男神亲亲我我,最后他还变成了人,然后两个人在一起了。 然而现实是,男神并不喜欢狗。于是,即便作为哥哥送给弟弟的礼物,它被礼貌地接纳在家中生活,但是,它的生活范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并且,居住至今,没有碰到男神的一根手指头,这真是一个悲伤的事实。 更加悲伤的是,它的金手指粗壮好用,是一个直播系统,能够给本世界的人放直播,完全看不到摄像头在哪里的高清直播,听起来很好是不是,但是激动过后,冷静下来,他用一个人的智商想了想,就知道这事不能直播。 你问为什么不能? 呵呵,当大家都是傻的吗?哪个主播藏头露尾能做节目的,而一旦暴露在节目中,不管他之前是不是人类的身份,他现在就是一条狗,一条狗有这样的系统,还有这样的经历,怎么都是会让人想要研究的。 一想到会有研究院把他切片研究,李英哲就完全不想要这个直播系统播放他的一丁点儿镜头,但是,难得有这样好用的一个系统,他又忍不住想要用,于是直播的就成了各种关于男神的片段。 男神不愧是男神,私下里看更加好看,没有化妆的素颜简直完美极了,比电视上还好看! (以下省略万字左右赞美。) 可是,男神为什么不喜欢狗呢?难道是狗不好看吗?他照过镜子了,目前的他皮毛雪白很可爱的!男神,男神,你看看我,看看狗啊!狗不咬人的!狗很干净的! “听说你不喜欢我送的礼物?” 元琅回国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弟弟,兄弟之间圈子不一样,也不怎么住在一起,能够谈的事情就比较少,他选择了一个最好问的拿出来闲聊。 室外的阳光很好,元瑛侧了下身,伸开大长腿,放下手上的茶盏,说:“没有啊,挺好玩儿的,我还要问呐,是哥哥亲自去宠物店挑的吗?” “嗯。”元琅点了点头,他不是那种会表功的人,所以即便为弟弟做了这么用心的事情,也是一副很淡然的样子。 “谢谢哥哥,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礼物呐。”元瑛笑得毫不掺假,对于这种灵魂上的事情,他其实还真的是很想要研究一下的,可惜啊,这种特殊素材实在是不好找,而找到了之后,也不知道怎样下手好,目前还处在精神力扫描的阶段。 有意思?元琅看了一眼狗屋那边儿,作为别墅中唯一的宠物,这个小狗的身价也是不低,不仅有专人照顾它的饮食,连同房子它都有两套,一套室内的,一套室外的。考虑到它年龄还小,两套房子的外头还有附带的人工栅栏,圈出来一片儿安全院落让它自由活动。 此时此刻,它也在院子里晒太阳,眯着眼睛趴在草地上,似乎注意到有人在看它,抬起头来,动了动耳朵,朝这边儿看过来,黑亮的眼睛睁开,真的是很可爱的样子。 然而,哪里有意思了? 对自己的哥哥,元瑛没有隐瞒的意思,这些从原主那里继承来的家人,不管之后对原主好还是不好,他都当做亲人看待的,而对亲人,没有必要隐瞒这样的问题。 “哥哥看看这个。” 手机递过去,上面的微博正是那个“我家主人是男神”的。 “最前面的两张微博,博主后来自己删除了,但是我这边儿还有截图,哥哥可以看一下,然后你就知道了。”元瑛没有等着元琅看完再说,微博的字数不多,主要是图片还有直播片段链接,看起来很快,所以他继续说道,“最开始陈杰夫还以为是我自己偷偷开了小号,我去看了之后,只有我才最清楚自己做过什么没做什么,所以,答案是怎样的就很明显了。” 元瑛不太喜欢自己身边有人,尤其是自己的家中,所以别墅这边儿除了按时过来打扫卫生和做饭的阿姨,就没有别人会在了。 他们家的范儿,还不到用什么英式管家的地步,更加没有常驻的佣人,反倒是这条小狗来了之后,他自己不愿意亲自照顾小狗,这才有了专门的人喂养照料,那样的人也不会留宿,所以,直播片段上某些晚饭后的场景,是唯有某条狗才能够拍到的。 “你是说这怎么可能?” 元琅皱起了眉头,他从来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一个人变成一条狗呢?不是说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吗?咳咳,难道是返祖? “我已经查到了。”元瑛说着出示了那人的照片和资料。 这位叫做李英哲的大学生也是够倒霉的,他晚上和同学去撸串,大约喝了点儿酒,回学校的路上被车撞了。 车子是个富二代酒驾超速开的,然而他自己也并非没有错,喝酒闯红灯,两人都是半斤八两,不同的是铁皮撞人皮,效果不同罢了。 对方的车子性能好,什么事儿都没有,那位富二代总算有点儿安全常识,系着安全带,连头皮都没磕破,而他,直接被撞飞了出去,又撞在了护栏上,造成了二次伤害,送到医院就再没有醒来过。 他的父母都在外地,知道了消息赶过来,看到的就是儿子成了植物人的样子,两位老人的头发一下子都白了,忙着跟对方找公理。 那位富二代也不算没良心,至少对方家里头还是有明白人的,该给的也都给了,没有肇事逃逸,没有拒不认账,甚至给的钱还不少,支撑了植物人的治疗费用,让他至今能够安安生生躺在医院里,享受专业照顾。 两位老人再不甘心,事已至此,总不能让人家赔命吧,他家的儿子也没死,只是也没醒而已。 于是这件可能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就因为处理得当,连个水花儿都没泛起就销声匿迹了。 元瑛能够那么快查到,还是因为他的黑客技术不错,不然还真是很难从网络上找到这件事的端倪。 他没有一般人的思维局限,见过了那么多世界,深知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查到了这些东西,马上就相信这件事是真的了。 这会儿说给元琅听,也是一副叙述事实的口吻。 元琅听了却不太那么好相信,三观正常的人,恐怕都很难相信这件事情,“不会是有人误导吧,我还是无法相信,这狗是从宠物店买的” 一般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元琅的反应也在元瑛的意料之中,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一时半刻,想要让他拿出什么直观证据来,“除非杀了那条狗,看看它能不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否则,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自己的猜想了。” 难道把狗放了,看它自己去找到自己的身体? 别开玩笑了,小奶狗的嗅觉要是能够嗅到百里,不,十里之外的气味儿,那都不是天赋异禀足以形容的了。 而且,认为自己已经死了的李英哲,怎么会知道自己没死,且身体还在某个医院躺着呢?这些,可都是他昏迷之后的事情啊。 “把它送人吧。”元琅的唯物主义让他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并没有一味否决弟弟的猜想,而是直接下了结论,无论事实是怎样的,一条狗而已,不养就可以了。 第105章 “好啊!” 反正不杀狗的情况下什么也研究不了,白吃白喝养着占地方,送人就送人好了。 完全没有意见地同意了元琅的提议,在他诧异的目光下一笑,“哥哥难道以为我是那种故意要跟哥哥对着干的人吗?” 元瑛起身往屋里走,或许原主是那样的人,然而,他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狗被送走之后,元瑛很快又恢复了一个明星该有的日常,陈杰夫给他接了个真人秀的节目,并不是因为这个节目多么好,会让他的名气有多少提升这样的原因,而是陈杰夫最近觉得这节目挺好看,节目组各种整人的安排他都觉得有意思,这才想要让元瑛上去试一试,借着别人的手整一整这小混蛋也好。 明星和经纪人的关系,哪怕是这种事先认识的,也未必是亲密友好。 真实计划是最近正在热播的真人秀节目,因为节目组各种出乎意料的安排,还有节目的真实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一下子打败了同期的选秀节目,成了综艺节目的榜首。 元瑛头一次参加这样的节目,作为参加节目的嘉宾,他不会知道任何计划安排,所有的事项都是当天才能知道,要的就是一个突然性和真实性。 这一期拍的是孤岛求生,孤岛是真实的,求生却更像是一个游戏,节目组会提供几包东西,里面的东西随机,他们可以通过游戏环节自由挑选,然后在后面的游戏中有机会更换包中的东西,最后,最艰巨的一项任务就是走出孤岛,完成孤岛求生的主题。 因为每一个环节都有各种限制,需要大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也考验大家的合作配合能力,看点非常多,很有意思。 原来娱乐行业还能这么玩儿! 元瑛觉得虽然也是演戏,但能够做到这一步,必然也会有更多真实的东西,哪怕片子需要剪辑呐,在拍摄期间,大家也会流露出一些自己的真实性格和想法,谁也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演到底的。 四个嘉宾,两男两女,配上原来的三男一女标配,八个人的队伍还可以自由组合,看起来倒是不错。 第一天大家都熟悉了一下,没有什么特别不好相处的人,摄像机前,大家的笑容都很亲切。 第二天拍摄一切正常,即便是分组之后有了竞争,也是良性的那种,即便是再恶劣的条件之下,知道是在镜头前,大家也都很克制,并且不会真的绝望急迫。 第三天,最关键的一天孤岛逃生,利用背包里的东西和这两天得到的工具,选择怎样离开孤岛,包括路线图在内的小道具还要自己寻找。 “辛苦大家了!” 导演宣布收工之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平均一人一个摄像机,即便是睡觉都要被拍一会儿,累是当然的。 来探班的富二代是其中一个女嘉宾的男性朋友,开着漂亮的游艇,邀请大家到上面玩。 “这几天多亏大家照顾了。”女嘉宾上了游艇之后,一派女主人的姿势,换了件衣裳出来招待,轻薄仙气的裙子,还有一条白毛的小狗被她抱在怀中。 小白狗哀怨的小眼神儿看过来,元瑛愣了一下,眼睛可能错认,精神力却绝对不会错认,这不是那条被送人的小白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 “啊,你认识毛毛啊!”女嘉宾和元瑛也算是认识了,见状笑了笑,说,“我听说之前毛毛有个主人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要它了,我还说哪个这么没眼光,这么可爱的小狗也不要呐,原来是你啊,果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游戏里可一点儿都没留情。” 作为女嘉宾,作为漂亮的女嘉宾,作为年轻漂亮的女嘉宾,她总是能够受到一些优待的,这样的节目更像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游戏,为的就是让大家玩儿好,偏偏到了她这里,可是连输了好几盘。 最不留情的就是元瑛了,完全不知道让着点儿,一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 “我已经尽力(让)了。”元瑛不好意思地笑笑,习惯了精神力的存在,不知不觉就作弊了还真是无奈啊! 游艇上吃的喝的不缺,又有各种钓鱼用具,要是累了还有房间休息,很快分散开的众人没几个在意这边儿的小团体的。 元瑛和女嘉宾又聊了两句狗的事情,元瑛才知道当初元琅说要把狗送走是送到了哪里,竟然是直接送回了买狗的那个宠物店,虽然没有让对方退钱什么的,但是这样送回来,对方一方面觉得莫名其妙,一方面觉得挺打脸,这才拼命推销这只卖相不错还挺乖巧聪明的小狗。 也是巧了,富二代讨好女朋友,知道她喜欢小动物,就给她买了这条狗,实在是这狗的卖相真的不错。 被赞卖相不错的李英哲挺了挺胸脯,能不好看么,他的积分可是有不少都换成魅力加分了,所以,男神,快看我啊,看看你喜不喜欢现在的我? 依靠精神力寄生,并因为两次穿越损失大半功能,至今未曾恢复的系统pk精神力持续增长,经过多个世界持续增长,并且还要继续修炼下去增长下去的元瑛。 谁输谁赢,还用问吗? 系统给的那点儿魅力值,根本蛊惑不了精神力富足的元瑛。 他只是多看了小狗一眼,实在不明白这家伙眼中的骄傲从何而来,做狗都做得这么自尊自强的,难道会给人类增光吗? 心中觉得有些好笑,他也确实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聊起了这几天的拍摄经历,感觉挺有意思,这不是元瑛第一次从中感觉到乐趣了,而最大的乐趣还是信仰之力吧。 不知道是因为天使之心,还是因为明星这个职业,他能感受到极多的信仰之力,对于这种力量,他并不陌生,当年的狐狸精姐妹,靠的就是修炼这种力量,而他一辈子和尚做下来,也有人对他产生了信仰之力。 这种完全由外而来的力量,元瑛无法真心信任,也就没有吸收它们,然而这一次不一样,信仰之力碰到天使之心,完全不用他自己去决定吸收与否,信仰之力会自动进入天使之心,然后让那块儿红色的结晶渐渐褪去红色,愈发清澈透明起来。 不知道当颜色完全褪去,天使之心会变成什么样,会不会如同水晶一样透彻,还是会如同钻石一样闪耀,它的作用,又会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些问题,比起那条小狗身上的问题,更让元瑛在意,毕竟他人怎样不一定能够套用自身,而自身的实力增强与否,则关系着很多。 事实上,每一世,元瑛都尽量修炼自己的力量,但他下一世却未必能够利用这种力量做什么,更像是一种未雨绸缪的习惯,习惯了在每一个晴天里带上雨伞,好像每天必须都要穿上的衣裳。 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而跟衣服雨伞不同的是,这些力量并不是外物,它们能够随着自己的穿越穿越,哪怕会有一个缓慢恢复的时间,但到底是自己的东西。 那颗已经绑定不能解除的天使之心,目前也被当做精神力一样的存在看待,因为“不能解除”已经说明了它的跟随性,安全性,是可以放心使用的。 因为这样的想法,游艇聚会之后,元瑛决定认真一些对待自己的事业,不说要获得影帝又或者视帝什么的,他想要攀登的从来不是这样的高度,但粉丝总是多多益善,最好能够让信仰之力直接壮大到洗白天使之心,他有一个预感,那样或许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效果。 忙碌中,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关注那一条已经不属于自己的狗。 而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元琅对这件事反而上了心,一个人的灵魂,到了一条狗的身上,无论怎么听都像是幻想小生活的开篇,若是真的一直被关注的那个微博号已经换了名字——“女神总是爱我,就爱我,怎么办?” 文字加图片,简单的直播片段,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但这样的突变,反而没有人把以前那些当真了,即便是看过了这个d的前两篇帖子,看到这里,也会说博主脑洞太大,还有盛赞博主人缘儿广的。 同样发现了这个号的“女神”可没有那么宽的心和那么好的想象力,深深怀疑是被人跟踪了,家中有了偷窥“眼睛”,很是鸡飞狗跳了一阵儿,后来被叫做毛毛的狗再一次回到了那个出生的宠物店中,等待下一个主人。 一直关注着这条狗的元琅知道了,有那么一瞬间的犹豫,要不要把这条狗买回来呢? 他的想法也就转了这么一瞬,很快就被压到桌子上的文件夹所打败,实在是太忙了,有时间的话,与其养狗,不如多睡一觉。 揉了揉太阳穴,继续投入跟文件的奋斗之中,元琅还在关注那个微博,却没有了养狗的念头,无形中,好像有一条线就此被斩断,彻底没了影踪。 第106章 完全没有再关注那条狗的元瑛一头扎进了娱乐圈的升级游戏之中,他皮相不错,虽然没有科班出身的水平,但对人物的理解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演戏的时候又不是那么拘于形式,反而渐渐有了些心得,不是一味为了信仰之力努力了。 一月后,某奖项提名有了他,哪怕习惯了宠辱不惊,这会儿子的元瑛也有些兴奋,自己的努力有了成果,总是会让人欣喜的。 元琅知道了,还特意送了礼物,预祝他的成功。 这一次的礼物不是狗,那种能够用来哄小孩儿的东西,对待已经算是事业有成的弟弟,显然不太合适了。 看着那对十分珍贵的品牌袖扣,元瑛脸上有了些浅笑,问:“哥哥自己选的?” 元琅摇了摇头,十分诚实地说:“我找宋玫帮忙挑的。” 宋玫是哥俩都认识的青梅,彼此之间家世都差不多,小时候还一起玩儿过,算是比较熟悉的女性朋友。 只不过,当年元琅出国上学,宋玫则一直在国内上学,两家后来发展的重心也不一样,宋家只在国内混迹,元家当年基础好些,跑到外头的市场上就不想回来了,这才渐渐远了些。 但,到底是一个圈子的,元琅回来就能碰见,彼此之间也是多有交流的,算不上生疏。 元瑛略有失望地把袖扣放到一边儿,说:“我还当这是要多个嫂子了,结果还是没戏。” 或许是太熟悉了,又或许是太陌生了,这样不远不近的关系,原应该有好好发展的可能,但这两个,谁也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若是真的有可能,早就发展上了,也不会如今一个单着一个孤着。 元琅笑了笑,生意上的事情都忙不过来,谁有那个闲心追女人,他也不是没谈过女友的,上学的时候谈了一个,要求太多,事情太多,他实在是分不出心去应对,最后人家直接劈腿了,也是令人恶心。 在这件事上,元瑛跟他算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合不合的,在一起就好好相处,不想在一起了就好好分手,弄出那种脚踩两条船的事情,她自己觉得没什么,被踩的船可是恶心坏了。 “别操心我了,你自己才要多用心,娱乐圈太乱了,你可别在里头找,有时间还是老老实实找个合适的谈谈,然后也从那个圈子退出来才好。” 虽然为了弟弟的爱好弄了一个娱乐公司,目前经营得也还不错,但对元琅来说,这种事情真的就跟娱乐一样,属于闲了没事干的副业,真要当做正经职业来干,还是哪里差了点儿。 若不是弟弟喜欢,他根本就不会费这个心。 也正是因为弟弟喜欢,所以,“你若是真喜欢这一行,也不用真的就当个演员了,当老板也是能够自己演戏的,这公司我就是给你开的,以后就是你的,你自己当老板,想要演哪个,想要怎么演,都好。演员是个青春饭,太累,让人操心。” 娱乐圈里头乱糟糟的,哪怕不在里头混,在他们这个高度上,能够接触到的事情可都不见多光鲜,跟那些人混在一起,真要出淤泥而不染,还是太困难了。 元瑛自然知道元琅这是一片好意,在没有踏入这个圈子之前,他何尝不是这样想的,但真的进来了,又有这样的背景保驾护航,反倒觉得之前想得太不堪了。 点点头,一一应了,面儿上一片听话的样子,心里头还是惦记着那点儿信仰之力,不愿意这样退下来的。 提名还真就只是个提名,圈子里有背景有能力的多了去了,也不是元瑛一个,他又没有走什么门路,所以白逛了一圈儿回来了。 见到报纸上新闻上一派花团锦簇的,自己的影子都没见到半个,他也不由得一笑,还真是被自己的粉丝捧得分不清世情了,他其实还真的没那么优秀。 心思稍稍沉淀了一下,也不再是一味地追求曝光率带来的信仰之力了,转而跟陈杰夫要求去听了听课。 鼎盛娱乐开办是为了元瑛,但真的办起来了,该有的还是都有了,除了挖角过来的经纪人和他们各自的艺人,还有些新签约的训练生和聘请来的老师,针对演技和歌唱舞蹈的问题,专人授课。 元瑛去听了几节课之后对“艺人”这个词大为改观,以前他看那些明星,也就是认为他们脸好看,嘴甜再加上表现欲好,这才能够成为荧幕上长盛不衰的角色,受到大家的追捧。 真正说起来,哪怕是科班生,也不过是唱念做打比别人更擅长而已,肚子里的墨水儿又有多少呢? 他心里头是有些瞧不上那些人的,但是真的听了那位老师的一节课之后,才发现,世事洞明皆学问,演技也从来不是该笑就笑该哭就哭那么简单。 这样一想,再反省一下自己之前演的那些,简直要尴尬捂脸了,亏得他还以为自己表现得不错,导演总是夸奖呐,闹半天,他的确表现得不错,比那些龙套好多了。 从自傲的台阶上跳下来,跌了一跤,反而落得狠了。 元瑛谦卑起来,老老实实学习,认认真真发微博动态,喜欢他的粉丝还是喜欢他,讨厌他的粉丝一面说他作秀,一面却也不得不认同这人的脸是真好看,看着怎么就那么舒服呢? 整整半年时间,元瑛一头扎进了演技的大坑之中,不准备浮出,他的粉丝反倒是不减反增,总有人关注他的动态。 “别人家的艺人,是从网红脸走向娱乐圈,一步步成为明星,你倒好,从明星一步步退回来,成了网红。”陈杰夫这个经纪人只是元瑛的经纪人,他又经常性不务正业,反而闲得慌,有时间过来冷嘲热讽。 元瑛懒得理他,发完了自己的微博,又开始浏览其他的一些关注,他喜欢从网上看新闻,想看什么,不想看什么,全都随意,不像是电视里的,总要被“百度”一些不感兴趣的东西。 或许青年人喜欢上网就是这个原因吧,能够肆意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好久不曾翻阅的一个号不经意地被点开,这么长时间,大家的头像都换过好几回了,这位的也是,以至于元瑛一时间没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关注了一个“小妖”。 看着看着,嘴角就勾了起来。 “这是看到什么了?这幅表情?”陈杰夫是个好奇心旺盛的,见到元瑛这样,忙凑过来看。 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人的微博,微博这东西跟日记差不多,不一样的是一翻开的总是最近的,最新一篇的微博是这样写的“终于感受到幸福的感觉,或许这一生总算有个依靠。” “小女生的无病呻吟?”陈杰夫说着又看了看那配着文字的照片,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煎蛋,是的,爱心煎蛋! 元瑛闷笑出声,继续往下翻,他有一阵子不曾翻开过这个微博,虽然还记得这位博主是谁,但这完全是因为他的精神力够用,所以,他还真的有些好奇这位最近怎么样了。 上次见到,似乎还是那位女嘉宾的宠儿吧,这是怎么了?恋爱上了? 想想一个狗和一个人的恋爱,就算那条狗曾经是人,这也有些太猎奇了吧,不过,他该怎么恋爱,用一条狗的身体吗?汪汪汪?还是说,直播系统还能给出更多的外挂? 曾经用过那个直播系统,还是在它功能最完备的时候,元瑛完全不怀疑这个直播系统能够给予的东西会不够好,哪怕是让狗变成人呐,若是它恢复了,也是不难的,便是不恢复,也许还有别的办法呢? 这方面,他也没办法仔细研究,不是宿主的时候,想要研究那个系统真是太难了,作为远超星际时代的科技产物,直播系统的防火墙还是极好的,不是随便什么精神力都能够攻破的。 元瑛倒不是没有强攻的办法,但他跟那位李英哲无冤无仇的,犯不着为了研究一个系统,就把人家的精神力直接炮灰了,所以最后也只能由着元琅的提议,把狗送走了,没想到 迅速翻到前头去看,李英哲的微博脉络很是清晰,他被女嘉宾送回宠物店之后,不久又被人买走了,拥有一个外挂的他到底是跟别的狗不一样吧,反正好主人那是一个接着一个,没有一个差钱儿的。 这次又成了豪门狗的李英哲很有些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两次被退货,这一次他敬业许多,很快讨好了自己主人的一家人,得到了很好的待遇,然后,玄幻的地方就在这里了,他某一天突然“变”成了人,还被人给狗血地当做礼物“拆包”了。 结果呵呵,e了。目前看来,的确是个e结局。 挺好的,其实。元瑛想了想直播系统那坑人的属性,不知道李英哲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金手指其实是靠着吸收精神力存活的呢?不过,如果他的精神力被消耗光了,那,他还会穿越到自己的身体里活过来吗? 这一点,存疑啊! 脑子里闪过这么一个问题,元瑛决定过一段时间再来看看结果,他从没想过去提醒一下,因为这种事情,除非当事人真的经历了,否则谁会信?贸然说出,只怕别人还以为他是要抢夺金手指的呐。 好心提醒再被倒打一耙,他还没这么闲得慌,何况,他跟那条狗,哦,不,李英哲,有什么关系吗?为什么非要提醒他呢? 第107章 李英哲认为自己一生最大的幸运就是得到了一个直播系统,虽然他最后也没怎么用这个系统直播多少东西,但他得到的便利实在是太多了。 有了系统的帮助,他才能够用一条狗的身份赚取积分,有了足够的积分,他才能换到商城中的那种药液,重新变成人,虽然没有办法修炼什么仙法法术有些失望,但能够重新成人,还是让他很欣喜的。 拥有了狗身和人身两种形态,并且能够在两种形态之间自由转换,万一遇到什么事情,也有了应变的方法,真是太好了。 是啊,真是太好了。 和爱人一起被绑架的时候,他还感慨了一句没想到这种只会出现在中的情节有一天能够被他这个草根碰到。 安静无人的废弃房间中,他在爱人期盼的目光中变成了一只小狗,体型的巨大变化让绳子自然脱落,然后他重新变成人形,解开了爱人身上的绳子,跟爱人一起逃出生天。 绑架犯们自然是料不到一墙之隔的这种变化,所以最后通通落网。 事情圆满解决,他安全地跟爱人回到了家中,以为会一直这样幸福美满下去。 “是啊,你曾经是人,但那又怎么样?我想我之前大概是一直把你当成自家的宠物狗在宠,现在明白了也不算晚,你的秘密我不会多说,这里还有张卡,你拿着好好生活。” 男女之间,夫妻之间的爱情尚且不能保持长久,两个男人,两个不能光明正大结婚的男人,难道能够保持一辈子的暧昧关系,不结婚不生子,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生活一辈子吗? 自己或许能够,虽然不想说,但自己有了这么一段宠物狗的生涯,已经就是异类了,但他呢? 阶层的差异并不会因为他是一条会变成人的狗而消失无踪,他有他的社会压力,有来自亲人的期盼,还有他自己的想法,即便是喜欢男子,但这并不妨碍他想要一个来历正常的儿子,而不是什么代孕又或者试管婴儿。 呵呵,听起来像是骗婚吧,但若另一方不介意呢?总有些女人,看得开,愿意接受这样的婚姻。 他喜欢男人,又不是生理有问题,只是心理问题而已,也不是非要男人不可的。 这个事实针扎一样深深地刺入心间,突然有些明白了,也不想要抗辩分手的事实。 “你也给我说过你的故事,如果是真的,你可以回去跟你的父母一起生活,不是认了干爹干妈吗?想来他们也会高兴有你这样一个干儿子的。” 到底是曾经好过一场,男人也不是那么绝情。 “嗯,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不放的。” 是的,他不会纠缠不放,到底是个男人,对这样的事情,没有那样要死要活的悲痛,即便心里的难过一丁点儿也不少,但这种时候,难道要像一个女人一样哭着喊着不要分手吗? 他做不到啊! “我也不是那样的意思,以后总还是朋友,你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我会帮你的。” 随着银行卡推过来的还有身份证等证件信息,他的考虑一向齐全,有了这些,李英哲也能光明正大生活工作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李英哲走得很快,他没有带那些属于狗身的东西,只是带了几件衣服,并没有推拒那张卡,甚至还抽走了男人皮夹中的几张钞票当做车费。 一路回到曾经的家中,站在门口,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家中的钥匙。 找了电话打过去,电话那边儿虽然应了他干妈的称呼,但听起来还是带着几分迟疑,突然冒出来的一个好大儿子,实在是诡异了,哪怕他的各种小习惯都跟自己的儿子有些像,但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学来想要做什么的。 普通人对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都会有怀疑,何况在那一对父母心中,自己的儿子只有病床上躺着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的一个,并不是这个有着同样名字不一样样貌的有钱人。 那些有钱人的消遣啊,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若不是怕得罪他,恐怕当时那个干亲都是不敢认的。 于是,一通电话下来,李英哲并没有能够成功回到家中,而是有几分落寞地在“干妈”客套又生疏的招呼声中去住了酒店。 或许应该把真相告诉他们? 想到这里,已经躺倒床上的李英哲有几分迟疑,稍后又觉得可笑,他能够坦白无畏地把真相告诉自己的爱人,却一直隐瞒着为了他而伤心苍老的父母,他这个儿子,还真是不孝啊! 想清楚了这些事情,他安心地睡了。 第二天,去医院探望“自己”的时候,他找了个机会跟父母相认,把一切都说了,甚至还在他们面前变成了小狗的样子。 这件事的冲击或许太大,一辈子都是老实人的父母有些接受不来,哪怕听他说了很多他自己小时候的种种,他们也没有马上认下来,而是说要考虑考虑,离开了。 再之后,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知道了李英哲之前的事情,看他的目光有些愤怒,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儿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又怎么会去依附一个男人生活?最后还被男人给甩了! “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可能有些不太好受,但是日子是自己过的,路是自己走的,你再怎么样,也不应该拿你调查出的那些东西蒙骗我们两个老人,我们感谢你拿出的医疗费,以后不用了,以后也请你不要再来捉弄我们,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那种玩笑还是不要再说了,就当从来没有过干亲好了,我们本来也是不认识的。” 母亲这样说着,抹了抹微红的眼睛,“我们的儿子还在病床上躺着,我们只有那一个儿子,没有其他,你还是找自己真正的亲人去吧。” 怎么会这样呢?李英哲不理解,他对自己的身体不是不照顾的,知道了是怎样的车祸之后,借着男人的手,他报复了那富二代的一家,让他们的公司都破产了,而医院的医疗费,也由男人支付了,并且一直支付着,所以 卡上的钱不少,想不通到底是怎么了的李英哲还是有足够的时间坐吃山空,当他发现短时间内认不回父母之后,就在当地买了房子,准备安顿下来找个工作,然后一边生活一边照顾父母,说不定能够获得他们的原谅。 是的,原谅。 在他的故事中,最无法回答的便是他恢复成人之后为什么没有马上认回父母,而是又拖了很长时间才跑过来认了个干亲,还说什么他是自己的好友之类的谎话。 该怎样解释那种谎言呢?在真正的真相面前。 最为伤人的恐怕就是不想要被父母拖累吧,不想要被世人探究吧! 然而,他相信自己相处时间不足一年的恋人,却不相信生养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父母,这是怎样令人心寒的事实啊! 面对父母的质问时,他根本无从解释。 唯一能够希望的就是在以后的生活中照顾他们,一点点暖化他们的心 几年后,还在直播间混迹,高不成低不就的李英哲看到了一则新闻,著名影帝元瑛的兄长大婚,这样一位圈外人士因为是鼎盛娱乐的最oss,也获得娱乐圈不少人的关注,以至于他的婚礼像是一个大牌明星的聚会,又或者某个时尚发布会,众星云集,场面极为热闹。 元瑛啊!新闻中的元瑛算是新郎之外最大的热点了,不仅因为他的影帝身份,他也是多家公司的股东,有钱有才有貌,这样一个男神,不少人都会关注他的情感问题,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刻。 被记者们的长枪短炮包围着的元瑛笑容温和,说出来的话语都像是春风拂面,哪怕是隔着屏幕也让人听了心情舒畅。 李英哲一边跟直播间的观众说着新闻的种种,一边有些感慨地说:“元瑛是我的男神呐,当年我跟他最近的距离也就是一臂之遥,可惜啊,男神是猫党!不喜欢忠犬!” “谁说的,主播没看男神的微博吧,男神其实是狗党的,不过是大狗党!男神家金毛好可爱啊!” “就是啊,我也看了,男神家金毛叫做金子,那身毛发真的跟金子似的。” “其实我觉得男神是个起名废,还记得那只叫做小白的狗吗?” 多少年前的老黄历又被翻起来,不少人不知道那条小狗的来历,还有人科普了一下。 李英哲看了看那些留言,心中一动,从系统中翻阅了一下男神的微博,他真的很久不曾去看过了,果然,里面多了一条金毛的身影,傻乎乎的不知道哪里可爱。 但是男神搂着它笑得极为开心的样子。 所以,当年自己不得宠,只因为是只小狗了?还真是可惜了,即便他能够变成人,但现在依然不是大狗的形态,还是当年那般小巧玲珑。 如果,如果男神知道自己会变成人,会不会喜欢自己呢? 这样的念头如同流星一样划过脑海,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习惯将系统当做电脑使用的李英哲一时意兴聊赖,关掉了直播系统。 莫名觉得困倦的他懒得站起来,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睡梦中,微弱的光点一闪,有什么从他身上永远离开了。 再次消逝的生命并没有第二次穿越的好运,与此同时,病床上的植物人身体也没能再坚持下去。 多少年了,早都抱有心理准备的李家父母没有为此多么悲伤,处理完后事之后才发现总是以儿子自居的那个同名同姓的男人已经很久不曾出现了,他们只当是那有钱人终于玩儿够了这样的角色扮演,并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儿子已经彻底死去了。 或许,也可以算作知道。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只有病床上那个醒不过来的才是他们真正的唯一的儿子。 第108章 茂密的森林,粗壮的树干,不知道名字的藤类植物,紫色的叶子还有红色的花朵,某些巨大到如同鸟类的蚊子,大概是蚊子吧,那种放大了的嗡嗡声,也有些像是苍蝇,只是体型小多了,纤细如蚊子。 面前的地面是潮湿的,绿色苔藓被遮掩在腐叶之下,潮腐的气息并不那么好闻,还有些更小的米粒一样的黑色虫子飞舞着,让人忍不住挥舞双手,想要避开它们的骚扰。 不由皱着眉头,这里的环境可真不好。 身上的衣裳是麻布又或者是类似的织物,并没有亮丽的颜色,一条简单的腰带是皮制的,有些粗糙,两边并没有扎线的痕迹,脖子上的项链有一种古拙的美,但头上的艳丽羽毛是个什么鬼? 再看看蜜色的肌肤,还有手腕上那一串大小不一的彩色石头串成的手链,脚上那双或许不能够称之为鞋的皮毛包裹物。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原始人? 仔细看了看周围,林深树密,是个安静的地方,又是大白天,估计不会有什么猛兽过来,闭了闭眼,浏览剧情。 再睁开眼的时候,艾斯,是的,艾斯,他的表情很不好,当了几辈子的男人了,突然让你当女人,你也会脸色不好的。 好吧,其实不是女人,而是不能够变成兽人的雌性。 这里并不是什么原始世界,而是一个兽人世界,兽人世界的基本规则就是所有的人都是男性,当然不是普遍意义的男性,能够变成兽人,拥有兽态和人形两种形态的是正常意义上的男性。 而只拥有人形一种形态的,哪怕外型上还是正常意义上的男人外形,在这里却是女人的角色,能够料理家务,可以怀孕生子的“男人”。 很不幸,目前的艾斯就是这样的一个雌性,且,年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成人,并且已经有了一个丈夫,某个虎型兽人。 哦,忘了说了,这里的社会还是原始社会,划分族群的标准就是看兽型,兽类形态为同一种的为同一族群,而他们这个族群就是虎族。 兽人变为兽型之后力量速度什么的都会根据自身的形态有所加持,而这些兽人哪怕是人形的状态,力量也是雌性的好几倍,自然而然成了自然界的强者,社会中的男尊一方。 而作为“女卑”的那一方的雌性们,一生几乎都在部族附近活动,除非被部族送去联姻,否则不会离开部族的庇护。 能够容纳兽人这种强悍的力量,这个世界对于力量的容纳量是非常大的,于是某些猛兽也有着超乎正常的力量,单个的人类很难在这样的丛林之中生活,即便是群居在一起,也都会使用工具,但想要靠着那些简易的工具对猛兽造成足够的杀伤力,还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见过多少猛兽真正的力量,能够被捕猎回来的猛兽多半都是死的,然而它们的体型和外貌,某种程度也能展现它们自身的力量,让人有一个最基本的衡量。 这样的世界,大家都自然而然崇拜强者,因为强者能够杀死猛兽,能够保卫这一方的平安。 原主也不例外,他就是个普通的兽人世界的雌性,不会有太多离经叛道的想法,唯一特殊的就是原主是个独生子,家里头想着他以后总要嫁人,对他格外疼宠一些,他也长得好,很得人喜欢。 悲剧的地方在于,他太得人喜欢了,或者说他也太过于崇拜强者了。 在一次偶然遭遇狮族强者之后,他就跟对方勾勾搭搭,后来如同潘金莲一样,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因为他的丈夫是虎族默认的下一任族长,他的死被蒙上了各种阴谋。 即便是兽人,也不是没有脑子的,只是实力大于一切,获得权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升实力,他们才不去动那些歪脑筋,偏偏下一任族长死于毒药,这就让人不得不多想了。 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原主把罪名栽赃给了虎族的祭祀,祭祀就是那种为了虎神奉献终生不会婚娶的一位兽人,对方本来就因为不善言辞才选择了祭祀这个职业,在原主的栽赃和伶牙俐齿的分析之下,他被愤怒的族长判处了死刑。 没有了下一任族长,又没有了现任祭祀,虎族的力量被大为削弱了,还不等周围的部族闻风而动,消灭这个部族,突变的天气,凛冽的寒冬就带给了部族最大的危机。 危机之中,原主勾搭的那位狮族兽人过来找他,两人私奔的时候还带走了部族之中的大量食物。 仅他们两个自然是搬不走那么多,一同到来的狮族友人都充当了搬运工,而沉浸在爱情之中的原主并没有意识到这对自己的部族是怎样的灾难,一心一意跟着狮族兽人离开了自己的部族。 一个冬天过去,虎族死了大半的族人,最后不得不被周围的部族驱赶,离开了已经安全的环境,到遥远而陌生的地方生活。 跟部族的悲惨境况相比,原主凭借一个好皮囊,反而得到了不少的优待,在狮族寿终正寝了。 艾斯挑眉,这算是少有的好结局了。 熟悉剧情的时间并不长,但看过剧情之后,再把这个世界的规则想一想,艾斯已经平静多了,只要身体没有变异,即便被人认为是雌性又怎样?难道他真的会为了某个兽人生孩子吗? “艾斯,艾斯!” 有叫声远远传来。 即便是雌性,在这个世界中,他们的力量和速度似乎也得到了增幅,比不上猛兽和兽人,却比现代那些弱鸡宅男好多了。 一会儿的工夫,一个身材娇小的一看就是雌性的少年就找了过来,“艾斯,你怎么还在这里磨蹭啊,眼看着天都要黑了,今天可是赫斯的好日子呐!” “我实在找不到什么能够送他的礼物,不如把这个送他好了。”摘下头上的羽毛冠,说真的,这时候的手艺还是有些古拙的风味,但要一个大男人顶着个鲜艳羽毛的花环,哪怕他现在已经是长发了,也还是各种不习惯。 少年叫做墨菲,他十分惊讶地看着艾斯:“你怎么舍得,这不是你最喜欢的吗?” “赫斯是我的好友,我有什么舍不得的?”艾斯说着,把手上的手链也拽了下来,递给了少年,“这个给你,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送你别的。” 艾斯难得的大方着实把少年惊讶到了,但看着递上来的礼物,还是他一直很喜欢的那串手链,他也没有口是心非地拒绝,抢着接了过来带在了手上,还在艾斯的眼前晃了晃,“谢谢你,艾斯,我最喜欢这串手链了,上面的红石可是不好找呐。” 墨菲这样一说,艾斯才想起来这个手链虽然是原主自己做的,但上面的石头,不少都是他的丈夫,虎族下一任族长,实力仅次于现任族长的亚赫找来的。 这些彩色石头因为不好找,就成为了硬通货,如同历史上贝壳代替金银当做货币使用一样,这样一串手链,虽然他觉得不喜欢,但拿出去,是可以切切实实换到不少东西的。 想起来了,却也不是很心疼,原主的记忆中,这位墨菲也算是好友,两人小的时候就一起玩儿,彼此之间的关系很是不错。 事实上,或许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上的东西比较少,吃饱肚子之后很少有没事找事的人破坏部族和谐,非要闹些什么矛盾出来,于是大家相处得都很团结友善,基本上没有闹大矛盾的存在。 但或许是优胜劣汰的一种体现,雌性的数量并不多,于是仅有的这些雌性并没有真正“女卑”下去,而是受到了部族的宠爱和保护,并且拥有一定的选择权,主要体现在配偶问题上。 跟正常男尊女卑社会不一样的是,作为男尊一方的兽人并不能够一妻多妾,反倒是雌性,可以一妻多夫。 从这一点上来看,原主找了一个狮族兽人勾搭,也算不得什么大错,唯一错的或许就是他为了那个狮族兽人杀害自己丈夫,并且诬陷好人等恶行了。 艾斯胡乱想着这些没用的,跟着墨菲回到了部族之中。 即便记忆里知道,但是真的看到,还是觉得太落后了,石头垒成的房子看起来很美好,但是记忆告诉他,因为某些建筑方面的问题,这些石头是会塌的,可以想想,睡觉睡得好好的,突然房顶的石头,墙上的石头掉下来,这些石头块儿的分量可不轻,猛地一下子,是要砸死人的。 当然,因为兽人各方面的灵敏性,即便石头掉下来,也没有砸死过人,最多是砸伤,而兽人自身强大的恢复能力,那种伤不过睡一觉就能好,真的是小事一碟。 艾斯看着那由一个个石头房子围起来的村落,心里想,或许上辈子他应该好好学学建筑,也不用精深,知道怎么用简单的材料造一个不塌的房子就好。 第109章 夜晚的来临似乎很快,日光昏黄的时候,外出打猎的兽人们就都回来了,作为原主丈夫的那位被默认为下一位族长的兽人亚赫也在。 族长的传承并不以血脉为标准,亚赫跟现任族长并没有任何关系,之所以能够得到这种默认的传承地位,单纯就是因为他的武力值足够碾压其他人。当初原主挑中他,便是遵循着崇拜强者的原则,在部族之内挑不到比亚赫更强的存在。 面对部族一枝花,虽然不愿意这样形容自己目前的身体,但是艾斯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的容貌,即便是在他这个后来人看来,也是颇为出众的,在这样的原始社会之中,就更为难得了。 所以,亚赫欣然地答应这段婚事,成为原主的丈夫,也是很自然的,至于爱情,那是什么东西? 狩猎归来的兽人们大多扛着猎物,几个人抬着的也有,巨大的猛兽并不会因为死了就让人感觉安全,无论是外形还是那种说不明道不明的威压都会让人觉得害怕,在场的雌性都退后了小半步,有的更是躲在了别人的身后。 亚赫看到艾斯,眼睛一亮,跟身旁的同伴说了一句,撩开手,径直走了过来,指着那被几个人抬着的非常巨大的猛兽尸体说:“皮毛,给你。” 说话的同时,这位已经不老实地把人群中的艾斯揪到了自己的身边,蒲扇一样的大手很直接地落在了他的腰上,像是要把人圈在怀中一样。 周围发出了善意的笑声,艾斯不高兴地推拒,然而他的力气——作为一个雌性,永远不要跟兽人比力气——亚赫根本没有觉得这是不乐意的意思,反而一下子把艾斯扛了起来就要往石屋中带。 下午时候就回到部落的艾斯早在墨菲无意的吐露中知道哪个是自己的房子,碍于房子的安全性,他没有回去看一看,事实上,根据原主的记忆,房中的东西乏善可陈,在艾斯这个见多识广的人看来,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然而此刻,在即将被扛入石屋的时候,艾斯才从记忆中提取到一个重要的信息,兽人的总是比较强烈,跟他们的能力是成正比的,于是这时候进石屋最要紧的事情显然不会是说话聊天喝水吃饭。 事实上,也就在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身材健壮的亚赫已经把他放到了铺着兽皮的床上,同时手脚麻利地解开了自己的兽皮裙。 作为能够变成猛兽的兽人,他们的着装很简单,就是一个兽皮裙,不要想着裤子那种东西,对原始社会来说,裤子还是有些高科技了,而且并不方便,一变身就会撕裂,能够有个兽皮裙,不随意暴露已经是他们很有耻度的文明表现了。 “出去!我不想要。”艾斯直接地说道,他不得不把一切表现得直接,跟兽人婉转,恐怕你这个弯儿还没转完,人家已经直达目标了。 “这次我一定轻点儿。”亚赫保证着,事实上,这是他初次之后每一次开始前都会有的保证,然而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用,每一次,他都无法控制自己,或许这也是原主后来见异思迁,因爱生恨的原因? 艾斯同样也不相信,他努力挣扎,然并卵,亚赫似乎根本没使什么力气,就把他牢牢地按在了手下,像是任人宰割的鱼,怎么翻腾也逃不脱案板的范围 最终,日光隐没之后,艾斯才终于能够摆脱那个“浅尝辄止”的亚赫,腿脚发软地从石屋中走出了。 对于这档子事儿,完全不隔音的石屋根本挡不住外人的好奇,墨菲笑呵呵地拉着艾斯到了火堆旁,问:“怎么这次这样快就放了你出来?” 艾斯翻了一个白眼,抓起墨菲递过来的烤肉就开始大吃特吃,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再懊悔也没什么用,艾斯唯一吸取的教训是下次一定要仔细原主的记忆,他就是因为觉得原主记忆杂乱无用,才没有认真看,这才疏忽了这种事情,不然,只要在亚赫狩猎回来躲开,挨到这个时候,也不用遭受这一回。 今天是赫斯成亲的日子,每当雌性要选择兽人的时候,部族里都会举行这种类似篝火晚会的大会,默认是无人缺席的。 作为礼物的花环已经在下午的时候就送出了,艾斯也见过了赫斯,那个曾经跟原主一起喜欢亚赫的雌性,是个漂亮的少年,不然也没勇气抢着跟亚赫表白,不过结果很显然,原主获得了胜利。 作为胜利的战利品,亚赫在原主心中的比重还是很大的,这样想来,也不知道剧情中的那个狮族兽人到底有多厉害,才能勾搭走原主的心。 分肉已经结束,亚赫并没有跟艾斯坐在一起,他跟其他的兽人都坐在族长的那边儿,他坐得离族长最近,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地位也是得到了族长的默许。 艾斯只是瞥了一眼就没有再看,能够想象穿着兽皮裙席地而坐,不是盘腿坐,也不是跪坐,而是那样豪放地一坐之后的场景吗?真是辣眼睛。 与艾斯不同,墨菲看得很是仔细,他的年龄也到了该选人的时候了,针对这种终生幸福的事情,每个雌性都会格外重视,他们虽然可以一妻多夫,但是却没有休弃的权力,哪怕选择了苦果,也只能吞咽下去,除非出现更加强大的兽人能够打得过他的前夫,并且不允许前夫靠近他,那前夫才能成为真正的前夫。 然而这种挑战,是规则所不提倡的,繁衍生息是每个种族的大任,能够生育的雌性本就稀少,若是因为这种兽人的独占欲而引发下一代的减产,显然是违背种族发展本能的。 所以,或许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原主自觉挑到了更强大的兽人,却没有让其和前夫决战,赶走前夫的做法。 艾斯分析,这其中或许还有外族兽人的挑战并不被本族认可等理由,因为雌性的稀缺,除非部族的发展不得不靠着献出雌性来换取生存空间,不然很少有雌性被送到外族联姻的。 这样的情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各个族群的特性,不然,哪怕是不能变身的雌性,他身上携带的也会是本族的基因,下一代,哪怕他的基因强度不敌兽人,下一代也还是会有一定基因突变的可能。 乱七八糟的分析还在艾斯的脑子里过着,他的心情很不好,很想发脾气,很想离开,然而理智告诉他,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为了不让自己做出不利于现实的判断,他不得不分心去想一些世界法则之类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好平静下来。 “啊,赫斯今天真漂亮!”墨菲转移了视线的焦点,看向了场中央被大家推出来的赫斯,他的头上戴着艾斯送的花环,脖子上还有众人送的项链,手腕上也是许多个手链都戴着,有些累赘的饰品配着那一袭麻色长袍一样的衣裳,竟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艾斯抬头,一眼就看到了赫斯,比起墨菲好相处的脾气,赫斯显然对艾斯不是那么友好,看过来的眼神儿有些挑衅,嘴角的笑容怎么看都有些斗一斗的意思。 懒得和这些认为自己是雌性的人比美,艾斯心中感到好笑,难道以为自己送了一个花环就是服软的意思了吗? 格外留意了一下赫斯身边的那个兽人祭祀,作为祭祀,他的穿着在兽人之中也可算作华丽了,斜披着的皮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雪白色的还很绒,衬得他肤色更黑,头上的白色羽毛冠上装饰着一颗颗磨成圆形的红石,在火光下反射着微弱的红光,因为数量多,红光连成一片好像是光环一样,看着就莫名多了些威严以及与众不同的领导感。 他嘴里嘀咕着完全让人听不懂的咒语,大概是神祷之类的东西,然后面上带着笑容地拉着另一边儿的一个兽人,把他的手和赫斯的手放在一起,让两人拉手,他握着两只手,又说了几句,用一个词结语。 艾斯的精神还没恢复,但习惯性放出的精神力随着他注意力的集中,也都集中在了那个祭祀的身上,于是感受到随着那个结语,似乎有些不一样的波动产生。 他集中了精神力再去探查,却又查不到了。 “兽神保佑你们,虎神庇护你们,希望你们带来新的一代,让部族愈发壮大!”祭祀这样说着,他说完,族长也同样说了这样的一句,然后在场的人一同说这一句祝福。 整齐划一的声音好像经过了千百次练习,听起来有了些莫名的味道,而那种波动也再次出现。 身上有着信仰之力的艾斯敏锐察觉到,这或许也是信仰之力的一种应用,然而他并不太能够捕捉,或许是因为这信仰之力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充斥着怒气的眼中终于恢复了平静,再度看过去,目光也都亮起来了,他直直地看着那个祭祀,直到被墨菲发现,提醒了一句“祭祀是不会娶妻生子”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冲着墨菲笑了一下。 是啊,祭祀是不会娶妻生子的。 第110章 “你要做祭祀?” “是。” 艾斯安静地看着眼前的祭祀,目光平静无波,仿佛他说出来的并不是请求,而是一种告知。 祭祀皱了眉,在部族的历史上不是没有过雌性的祭祀,但并没有过嫁人之后又来当祭祀的,这是对神的不虔诚。 或者说,是对神的冒犯。 他眼中有了些怒气,在他看来,这不过是这位部落一枝花又一个任性的点子罢了,并不能够代表什么,虽然感到生气,但他并没有口出恶言,一双虎目瞪着艾斯,准备让他知难而退。 艾斯不是原主,怎么会害怕那若有若无的威压,他反倒发现了一些东西,精神力受到了明显的压迫,这便是那信仰之力的作用吗? 他以为,祭祀能够掌握的力量必然是信仰之力,而非什么神明之力,所以,他是如何转化利用的呢? 信仰之力,艾斯不是第一次接触,早在没有天使之心的时候,他就见过别人利用这种力量,他自己也在利用天使之心吸收信仰之力,这种力量在他看来很有趣,像是一种因果链。 信仰之力是因为祈求得到什么而发出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必然伴随着一个渴望,当渴望不能得到满足,力量就会出现一定程度反噬,而渴望得到满足,这种力量将会得到最大化利用。 天使之心则像是一个中转器,经过天使之心净化的信仰之力摒除了那些渴求,留下了纯粹的属于精神层面却又跟精神力不通过的信仰之力,相当于一个提纯的过程。 可惜的是,这种提纯的毫无副作用不会反噬的信仰之力一旦进入天使之心就无法提取出来,不能够被艾斯所利用。 面前摆着一座金山,却半点儿动不得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学习转化利用的方法,在艾斯看来,是很有必要的。 “不可能。”祭祀直接否定了他的话语,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径直走开。 艾斯想要去拦,然而比他动作更快的是亚赫,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注意到了这边儿的动静,抢先一步把他拦住了,“你在做什么?” 他的眼中满是怒气,一双虎目,乍看跟祭祀刚才生气的样子还有些相像。 艾斯对他没有什么好脸色,哪怕是这里的风俗,但这种人,绝不能忍。 “我要成为祭祀。” “你说什么,这怎么可能?”亚赫知道自己的这位雌性是有多任性的,平常一些任性的要求就算了,但这个怎么可能,他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适才那种好似捉奸一样的怒气没有了,反而笑了起来,“你都成亲了,别闹了,根本不可能。” “我要成为祭祀。”艾斯把亚赫的指头一根根掰开,他没有足够的力量,幸好亚赫觉得他这是要闹小脾气,所以没有使力,他挣脱出来了,“我要成为祭祀,我终会成为祭祀,这是神的旨意。” 还没有走远的祭祀听到这里回头,部族之中,没有人会冒称“神的旨意”,渎神是不轻的罪名,而他们承担不起。 “你在胡说什么?!”亚赫有些心慌,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艾斯,以前艾斯就算跟他生气发脾气的时候,也都是会看着他,有些表现的,而现在,艾斯的眼中根本没有他的身影,他转过身,看向的是祭祀,眼中似乎只有祭祀一个人。 “我得到了神启,兽神选择我成为他的祭祀。”艾斯说着释放了自己的精神力,已经恢复许多的精神力若有实质一般触碰到前面的祭祀。 祭祀的眼睛眯起来,他和艾斯隔着一段距离,面前并没有任何东西,但他感觉到了,有东西在自己的眼前,触碰自己,那种无形的力量很像是每次祈祷之后得到的神力。 心中的惊讶惊涛骇浪,面上他却只是看着艾斯,没有吭声。 “祭祀大人,我会结束与亚赫的关系,从此为神奉献终生。”艾斯坦然自若地与祭祀对视,他的目光中有一种很亮很亮的东西,同时,精神力汇聚成的盾牌拦住了亚赫想要捂住他嘴的手。 亚赫被这一幕惊呆了,明明前面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他怎么伸手都无法触碰到艾斯,好像两人之间隔着什么一样。 他在一旁拼命地喊叫,换一个角度去碰艾斯,然而根本不能够,那屏障好像是把他搁在了另外一个空间,不要说艾斯,连祭祀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我会去请求神的旨意,确认这件事。”祭祀老成持重地说着,他虔诚地信仰着神,相信神会给他启示。 “当然。”艾斯并不相信世界上有神,对神也没有什么敬畏,他欣然应允,完全不怕自己的谎言被拆穿。 谁还会精神力呢?这样原始的社会,能够掌握信仰之力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了。 祭祀又看了艾斯好一会儿,最终转身离开了。 艾斯没有放下精神力护盾,一直与亚赫拉开距离,任凭他暴怒喊叫,当他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才说:“刚才我和祭祀说的,你也听到了,我们的关系结束了,从今以后,我会成为祭祀,为神奉献终生。” 没有人敢拿神明开玩笑,尤其在这个信仰神的世界里,祭祀出于谨慎没有相信艾斯的话,但亚赫却信了,不然无法解释艾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力量,更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么陌生。 实力第一的亚赫有了些颓然之色,他不明白怎么突然变成这样,眼神有些茫然。 夜已经深了,林子这边儿已经看不到火堆的光芒,他们大约也都散了,艾斯走了两步,顿住脚,他自然不能回到和亚赫共同的石屋之中,也不能回到原身父母的石屋之中,那么 脚步一转,向着部族最大的那个石屋走去,那是祭祀居住的地方,那里也供奉着兽神虎神。 亚赫没有再拦他,他或许明白此事已成定局,就那样看着艾斯走入祭祀的石屋之中。 一夜过去,整夜跪在神像之前祈求神明旨意的祭祀大人并没有得到任何的指点,他依旧得到了力量,但却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 艾斯却自行其是地开始熟悉石屋中的东西,祭祀所在的石屋是整个部族最好的石屋,坚固得从来没有过掉落石块儿的事情发生,这也是当然的,不然石块儿掉落,万一砸到了神像多不好。 所以这座石屋之中的陈设也是最多的,除了祭祀所居的床之外,供桌还有桌上的神像,旁边挨着墙壁的架子,还有上面若干的瓶瓶罐罐,还有另一端如同帘子一样垂下来的绳结 石屋的地面上铺着一层雪白的皮毛,不知道是什么猛兽的皮,踩上去软软的好像踩在了云彩上,昨日里,艾斯就是在这样的地上席地而睡了一晚,应该庆幸没有蛇虫鼠蚁之类的东西骚扰,他这一觉睡得很是香甜。 与之相反的则是祭祀大人那一脸凝重的表情,最终或许是他自己终于想通了,也不再折腾自己,站起身来跟艾斯说:“跟我去族长那里一趟。” 艾斯会意地跟上他的脚步,一同来到了族长那里,昨天发生的事情族长大概已经有所耳闻,见到他们两个进来,表情严肃。 “艾斯得到了神的旨意,将会成为新的祭祀,他跟亚赫的关系结束,以后会为神奉献终生。”祭祀大人的话平铺直叙,但从他口中说来,艾斯的谎言则多了一层认证,让族长不得不信。 族长认真地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全程艾斯没有说一句话,只是跟在祭祀身后走了一个过场,出来的时候他就成了部族皆知的下一任祭祀了。 比想象的要顺利。艾斯这样想着,心情终于好了些了。 这种默认的下一任祭祀什么的并不会在默认的那一刻举行庆典,只有当交接的时候,才会有些庆祝活动,所以艾斯目前也就是搬了个地方住,其他的跟以前差不多,不一样的是以前都是亚赫负责养他,现在则成了全族负责养他。 作为侍奉神的祭祀,每次分肉的时候都是第一位被分到的,便是族长都要排在祭祀的后面。 艾斯虽然还不是现任祭祀,但他却被当做了下任祭祀看待,分给祭祀的肉,会由祭祀再分给他一块儿,伙食比起以前还更好了些,毕竟是全族供养的,最好的都要给神。 突然发现神的名头很好用的艾斯也不再掩饰精神力的作用,披了一层神的外衣,精神力也如神力一样被大家迅速接受。 对于艾斯身份上的转变,族中的人很快都适应了,倒是亚赫,偶尔会用一种非常不舍的眼神看他,却都被艾斯给忽略了,他并不是原主,并不想接手原主的所有,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也不会对那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兽人有什么非常感情的。 精神力未恢复之时被人占了便宜,也只能说技不如人,只当是打架打输了,他却也不想为了赢一次再打回来,这段纠葛,索性就这样断了,也是干净。 第111章 “你是怎么成为祭祀弟子的啊?” 作为祭祀弟子,并不是无所事事,除了侍奉神之外,艾斯也要进行日常的工作,对雌性而言,这份工作就是采集。 周围的林子都被兽人清理过了,基本上没有猛兽和其他威胁,部族之中的雌性每日会到林中采集一些东西,或者是简单的草药,或者是蘑菇水果,或者是其他一些制造工具的材料。 墨菲并没有因为艾斯的身份转变而跟他疏远,还跟以前一样叫他一同出来采集水果。 到了林中,周围没有旁人,墨菲才悄悄问出口。 “我跟祭祀大人说要当祭祀。”艾斯并不打算说实话,因为神的旨意什么的,这种一听就很装的谎言若不是无奈,他也不会说。 更何况,他看得出来,墨菲的重点并不在这个问题,而是 挤眉弄眼地笑:“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找了个借口接近祭祀大人呐。” 部族现在的这位祭祀并不算老,按照正常的兽人世界的看法,他还正值青年,从成为上一任祭祀的弟子开始,便有不少人明里暗里注意这位祭祀,哪怕他沉默寡言,还是有不少的雌性暗暗喜欢他,不理解他为什么选择了祭祀这个职业。 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置喙的,祭祀选择弟子都有自己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套上了神的外衣之后就更显得神秘,让人无从分辨。 “怎么可能?”艾斯完全没想到墨菲会这样想,“你难道不知道,祭祀是不能娶妻生子的吗?” “是不能啊,那不成亲不生子不就好了吗?”墨菲随口说了一句,带着特有的狡黠。 艾斯笑着摇了摇头,他倒是没想到,这里还有这样的漏洞能够钻,不过部族里的这位祭祀大人明显不是那样的人。 兽人和雌性独居一室到底有些不妥当,所以在确定艾斯会成为祭祀之后,现任祭祀便给他在旁边儿搭了一个小一点儿的石屋,虽然石屋比较小,但里面的东西,除了神像外,一切都跟大屋一样,半点儿不少。 艾斯参与了整个过程,也再次见到了信仰之力的妙用,每搭建一块儿石头,祭祀都会默默祷告什么,然后一块儿石头一块儿石头垒起来的房子,就好像搭积木一样垒起来的房子在整个完成之后竟然会有一层淡淡的白光闪过,坚固无比。 为此,艾斯问祭祀:“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石屋都用这种方法搭建呢?” 虽然掉下来的石块儿砸不死人,但这种东西,也不能够当做意外惊喜来看啊!那些黄泥巴一样的粘合剂不好用,用信仰之力当黏合剂也好啊! “只有神的居所,才能用这样的方法搭建。” 祭祀很认真地这样回答,在他看来,那个供奉在屋中的石刻神像才是石屋的真正主人,而他,充其量就是个守门的。 在他眼中,这样的房子并不是给自己住的,而是给神住的,所以才要这样精细。 作为受益者,艾斯没有反驳他的话,能够用同样的方法搭建这样的一个小屋,或许是因为他自称得到了神的旨意,这才让祭祀多费了些心,害怕屋中没有了兽人,某日掉下来的石块儿把他给砸死吧。 “你想太多。”艾斯这样跟墨菲说了一句,他并不准备继续这个话题,对祭祀什么的,还是免了吧。 愉快的采摘结束之后,两人一同往回走的时候碰上了赫斯,或许不能说碰上,他就是在那里等他们的,一副拦路虎的姿态。 “艾斯,我有话跟你说。”赫斯直来直去,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墨菲自觉笑了笑,说:“那我先回去了啊。” “好。”艾斯应了一声,虽然不太想和赫斯聊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聊的,但是对方这种来者不善的神情,不听怕是也不行。 “艾斯,你是故意的吧!”赫斯的怒气不小,憎恶夹杂在语气中,听着就让人感觉不舒服。 “你说的是什么?”艾斯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赫斯,这位跟他有什么冲突吗?一边问着,一边把过往的记忆翻了翻,似乎没什么交集的样子啊! 赫斯很生气,大声说着:“当初你跟我抢亚赫,我抢不过你,我认了,但你又在我成亲之后不要亚赫了,你是什么意思?是故意的吗?你自己不要也不让别人要!” 完全没想到事情竟然还跟亚赫有关,还是这种争风吃醋捕风捉影的小事情,艾斯一下子就倒了胃口,就知道他不会说什么正经事。 “我没有不让你要,你现在要也可以啊,我记得,部族并没有规定你不能够再嫁给一位丈夫的,只要你现在的丈夫同意就可以了。” 以亚赫的实力,部族之中很多雌性都会愿意嫁给他,而他那样的实力,相信也不会有哪个兽人愿意跟他打一架争夺夫权。 赫斯这一口气憋了好久,终于说出来之后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有些愣愣的,看着艾斯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好像,好像是啊!但,但但你这还是在挑衅我!” 说着,赫斯从篮子里摸出一个东西来撕扯碎了扔到艾斯的面前,艾斯的记忆力不错,看了一眼就想起来了,这是他那日送给赫斯的花环,据墨菲说还挺值钱的。 败家啊,东西又没惹到人,做什么非要弄坏了呢? “我们以后,不是朋友了,我不要你这样的朋友。”赫斯大声喊完,干净利落地跑回去了。 所以,这是一次示威?还是割袍断义? 看着地上纷飞的花瓣,因为时间关系,已经有了些枯黄,连同那花环的叶子都不新鲜了,但上面的彩色石头还在,这些东西还是值钱的。 艾斯只看了一眼,没有要捡的意思,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就算退回来,他也不想要了,何况,这东西本就是亚赫送给原主的,他要来有什么用? 迈过花环,艾斯不徐不疾地走回了部族之中。 在他走后不久,亚赫捡起了地上的花环,已经被彻底破坏掉的花环只是因为枝叶盘绕的惯性还有那样的痕迹,其他的,完全看不出当时漂亮的样子了。 他还记得这上面的那几颗石头是他怎样费尽辛苦找来的,又是怎样一点点打磨到如今的亮度,但现在,显然没有人在意它们跟其他石头的分别,如同那地上的砂砾一样,踩在脚下也不会心疼。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之前明明好好的不是吗? 因为想不通,这几天,他连外出狩猎的兴致都没有了,每天都是早早回来,然后躲在暗处观察,拿出了观察猎物的耐心在观察,一切都好像跟以前一样,但到底是不一样了。 艾斯是得到了神的旨意才变成这样,可是神为什么要下这样的旨意呢?是为了磨砺他吗? 能够被族长当做继承者培养,亚赫当然有着自己的野心,只是以前他总是努力在发展实力,现在,终于有些功夫要用用脑子了,然而,有些事情不是用脑子就能够想明白的,尤其当事人根本没有兴趣跟他解释因果,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问。 爱情,对兽人来说那是什么? 他们的脑子中只有“家”,“部族”这样的概念,其他的或许还有“喜欢”“讨厌”,但是要更详细地划分,他们可能自己都要晕头转向了,又怎么分得过来。 说到底,每天忙于生存,忙于跟大自然奋斗的兽人们,实在是没有那个奢侈时间来分辨“爱”是什么。 亚赫的种种想法,艾斯并不关心,结束关系之后,他就像是甩开了一个包袱,一心一意地投入到研究信仰之力的应用上去了。 同样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信仰之力和精神力也是有些共通之处的,艾斯之前得到的信仰之力都融入了天使之心中,让那血红的晶石一点点剔透莹白,然而那些信仰之力却再也察觉不到,甚至无法提取,所以,它们是消失了吗?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艾斯跟着祭祀,成为祭祀弟子之后,自然而然每日都会收获一定量的信仰之力。 兽人世界并不是天天祈祷的,他们信奉的兽神是一种力量之神,更注重发挥自己的力量,但他们的信仰却无比虔诚,若是没有特别的事情,每日的信仰之力都是定量的,这在艾斯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好像烧香拜佛一样,有事情了,自然会虔诚一些,香火钱也会多给一些,没事情的时候,恐怕根本想不起来还要干这件事,自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之力。 或许他知道的这种都是伪信者吧,但跟这些真正信仰的又有什么不同吗?他们没有任何教义,不研究任何教规,甚至不会在每次的餐前饭后念一念神名,那么,这些信仰之力又是从何得来的呢? 自从艾斯成为祭祀弟子之后,他可从未见过有人来参拜神像,也不见哪个会张口“兽神”闭口“兽神”地说话,总不能说他们每个都会在心里头默默感恩吧。 祭祀完全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他把信仰之力当做神赐的力量,让他研究部族之中是怎么产生这种力量的,不如让他去祈求更多的神赐。艾斯放弃跟他讨论这个问题,而是自己研究,有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样本,他总能研究出来答案的。 第112章 部族之中的祭祀除了每日要侍奉神,与神“沟通”之外,还要学习应用的就是关于药草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哪怕艾斯历经多世,见多识广,此时也跟白纸一样需要重新学习。 不一样的世界,各个方面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比如说药草,艾斯所识本来就不多,而以他看来,竟是没有一个药草是他熟悉的。 因为需要重新学习,他花在采集上的时间也就更多了,不是为了那些已经历经多代人判断出的可食用的水果,而是为了找那些在采集之后可能就会有些变化的药草。 采集下来的药草因为需要用到的部分不一样,交给艾斯的也是不一样的样本,通过局部寻找整体,哪怕已经有祭祀描述过整体的样子,但找起来也是很费工夫的。 艾斯日常的采集变成了跟墨菲一同摘果子,然后墨菲先回去,他则继续找草药。 这种枯燥无味的工作认真做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无聊,也就在某日寻找草药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狮族兽人。 大概是剧情中的那个,又或者不是,艾斯给对方指了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那位狮族兽人也并没有久留的意思,直接就走了。 艾斯回到部族之后继续跟祭祀学习,这位兽人并不善言辞,很多话都是简明扼要,且不会再三重复,这就要求艾斯必须一次性记牢,幸好原始社会的文化并不算太复杂,他还可以负担。 随着时间的推移,冬日渐渐临近。 这个世界的气候变化同样有季节之分,但区分并不十分鲜明,艾斯还不曾看到几株植物黄了叶子,寒冷的空气就突然在某一日弥漫起来。 频繁狩猎的兽人们也不再那般忙碌,他们改为加固房屋。在这方面,艾斯提供了一些建议,他还未学会怎样使用信仰之力,但找到一些黏合材料还是可以的。 或许因为他祭祀弟子的身份,这些人并没有一个质疑他的说法,也没有追问这些建议的来源,遵照他的吩咐做了,并对他表示了感谢。 在这一点上,墨菲最为直接,把自己最爱吃的果酱送给了他一大罐。 “冬日里很多吃的都没有,你可别嘴馋,留到冬天再吃。” “知道了,谢谢你。” 艾斯道谢,接过了那一陶罐的果酱,然后又让墨菲帮他整理各家送来的礼物。 这小半年的时间还是太短,他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信仰之力上了,反倒没时间熟悉日常可能会用到的这些东西。说起来挺不好意思,当了祭祀弟子之后,吃的穿的完全不用担心,都有人奉上来,还格外妥当,至少都是此时条件下的最好,他也实在无法多加挑剔。 这样一来,他或许知道煮熟的肉是什么样,却无法分辨那些生着的是该怎样烹饪的肉。 这可不是以前的世界,如果把必须水煮才能吃的肉烤着吃了,很可能是要中毒死亡的,而这其中的机制是什么,他猜测大约是某种病菌只能够溶于水然后被高温杀死。 墨菲欣然答应,条件是走的时候他要拿走一块儿肉,能够提这个条件,还是因为他跟艾斯熟悉,否则的话,为祭祀弟子做事,怎么敢收报酬。 艾斯对此觉得很轻松,一来一往,在这种和平的大环境下,总不至于欠了什么就好。 “对了,你听说了没有,亚赫和赫斯好上了。”墨菲一边把东西分门别类地放好,一边跟艾斯八卦。 “哦,还没听说。” 原主在部族的人缘儿不算好,但因为是雌性,大多人都让着他,他任性一下,什么也都不会缺,而换了艾斯,他忙着自己的事情都来不及,哪有工夫管别人,那些八卦也都远离了他。 别人看他摇身一变成了祭祀弟子,全都高看他一眼,连原主的父母跟他说话也都是毕恭毕敬的样子,再见他不苟言笑,只当要当祭祀的都要这样,也不敢跟他说笑,说是退避三舍都不夸张,还有谁跟他好? 相较之下,墨菲这个爱八卦的朋友就显得格外可贵了,事实上,赫斯上次能够跟艾斯说那些话,也是相当有勇气的表现了。 艾斯专心地把晒干的草药放好,这可是他这段时间最大的成果,比起信仰之力那种摸不着边际的东西,这些东西的学习成果则是清楚可见的。 “哎,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墨菲很不满意,他特意来说这个八卦,难道就是要得到一个平淡的“哦”吗? 艾斯笑了笑,说:“他一直喜欢亚赫,能够在一起,不是挺好的吗?” “是挺好,但亚赫原先是喜欢你的啊!”墨菲的情商比较高,这点儿惦记得很清楚,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他的疑问,获得想要知道的信息。 看他急得手忙脚乱的样子,艾斯笑得更从容了,“但我不喜欢他啊,也分开了,他找什么人,和我还有关系吗?我可是要侍奉神的人啊!” 全民的情况下,一开始或许有些不适应,但只要把另一半当做女性看,似乎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他本来也没存什么偏见,只是有些接受不了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 事实上,在摆脱这段婚姻之前,他一直担心的是祭祀这个职业是挑性别的,幸好,神并不是那样苛刻。 “说起来没错,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墨菲嘟囔着,“我就是觉得赫斯不好了。” 出于现实的条件,没有人会把“忠诚”这种事放在夫妻之间衡量,但在伴侣关系存续期间,还真的没有哪个兽人跟别的雌性好了。 自然,在艾斯的事情之前,也没有哪个雌性这样单方面结束伴侣关系,还做得如此成功的。 因为部族的家庭观念,孩子成亲之后都是要和自己的伴侣一起居住,其父母在抚养他长大到能够自食其力,不管是能够自己捕猎,还是能够自己采集之后,对他的义务都宣告终止,后面疼爱孩子的还愿意提供保护的只是少数,多数都是直接放手,由着他们自己挑选合适的人搭伙过日子。 就比如说艾斯,他成亲之后,家中的父母就完全不理会他了,事实上,在他能够跟墨菲做伴儿采集食物之后,父母便只是提供他居住的地方,其他的都是靠他自己了。 等到成亲之后,提供他食宿的就变成了亚赫,与成亲前不一样的是,他所有应该不应该的要求都会有亚赫负责解决,他的父母并不会提供任何援手。 同样的,他的父母也不会反对他的任何事情。 所以,能够顺利成为祭祀弟子,也是因为这条潜规则的作用,当然,族长和祭祀的同意还是占了很大的比重,否则的话,亚赫不同意,艾斯也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完全恢复精神力之后,他就可以利用精神力控制亚赫同意他的要求,但那样太缓慢了。 他当时也是被刺激到了,希望马上解决这件事,才冒然向祭祀提出了申请,否则的话 “反正我以后不会跟他当朋友了,不然我的兽人要是被他看上了该怎么办?”墨菲已经找好了自己的目标,但他还没有明说,出于一种暗恋的不可名状的惶恐之中,万一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艾斯笑了笑,没有吭声,每个人都有选择朋友的权力,他就不多加干预了。 没过两天,墨菲八卦来的消息就成了现实,赫斯要跟亚赫举行一场成亲礼,这对部族来说相当于晚上再开一个篝火大会,并不费什么力,还可以热闹一番,大家都很欣然。 祭祀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表示明确的反对,事实上一妻多夫虽然存在,但在这些兽人眼中,只是第一次准备婚礼就可以了,其他的,并没有这么稳定的关系,并不需要在神面前明证。 但当事人要办,也没有谁能够有权否决,就好像每个人都有向神祈祷的权力,至于神听不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祭祀没有反对族长的意见,却用自己的方式表示了不满,他把仪式推给了艾斯主持。 本来没什么的事情,这样一弄,反而有些奇怪了。 艾斯没有理会旁人的看法,他早就对祭祀的祷告语好奇了,赫斯第一次仪式上那种波动不是作假,但他一直没有办法得到答案,那似乎是属于“留一手”的范畴,祭祀一直都不曾教他,但,这次是主持仪式,他可没有理由不教了。 直到仪式上,赫斯才看见穿着跟祭祀服装差不多的艾斯竟然是主持的那个,脸色当时就很不好,却不敢吭声。 在艾斯拉住他手的时候也没甩开,随着牵扯的力道,跟亚赫的手碰到一起,两手相握的时候他狠狠地捏了亚赫一把,生怕他把目光落在艾斯的身上,说真的,艾斯穿上那样的祭祀服装之后,整个人都多了一份圣洁感,更加高不可攀的样子。 赫斯嫉妒得眼都要红了,却还要忍着,直到仪式的结束。 艾斯没有理会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在祷告语完成的那一刻,真切体会到信仰之力的运作模式,他兴奋得脸颊都微微泛红,好似喝了纯酿一样,眼睛亮亮地看过场中所有人。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真正使用信仰之力那一刻的感觉,整个世界,在我掌握,那种感觉,简直让人沉醉。 有那么一瞬,艾斯都忘记了自己是谁,完全沉浸在“神”的感觉之中,眼前的所有都变得渺小无谓,幸好,随着众人的高声呼和,他很快从那种假象中清醒了过来,真切认识到信仰之力犹如毒品的魅力,反复提醒自己以后要多加小心,毕竟不是真的神,万一就此沉醉,想也知道不会有好下场。 第113章 兽世历,1654年冬。 羊皮卷一样的书本合拢,粗糙的大手抚摸过羊皮的表面,那经历了多重处理的皮革有着柔软如花瓣一样的触感,却又不会如花瓣般脆弱,禁得住人拿捏,也正是这样的原因,才能够让这本古老的书保存到现在依然完好。 “今年的冬天真冷啊!” “是啊,可能是小冰河纪吧,专家们都这么说的。” “你还是想要去祭祀学院吗?” “嗯,我想去。” “说真的,我觉得兽人不适合当祭祀,太浪费战力了。” “谁这样说的,在以前,兽人也是能够当祭祀的,兽神对侍奉他的人是公平的,并不会区分兽人和雌性。” 手指从羊皮卷的书脊上划过,仔细地把书推到了书架之上,“神是世间唯一的公正。”所以,没有谁规定兽人不能够当祭祀,他一定要去那个祭祀学院,以后也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祭祀。 罗德是虎族一名普通的兽人家庭的孩子,作为一个兽人,他并不像同龄的孩子一样早早就表现出好斗的天赋,相较于争斗打架,他更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为此,家中的父母常常调侃说把他生错了性别,若是个雌性,以后可以去祭祀学院学习当一个祭祀。 祭祀学院,小小的罗德认真就把这个词记在了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要去祭祀学院上学。 父母并没有反对,孩子成人之后的任何决定,只要是他自己能够承担后果,他们都不会多说什么,反正祭祀学院也并不禁止兽人的入读,只不过,那些人很少能够坚持下去罢了。 与雌性相比,兽人的耐性不足,让他们长久地做一件细致而繁琐的工作,他们会感到厌倦,自然而然就会中途放弃。 这些上了祭祀学院再半途而废转到其他兽人学院的兽人并不会受到什么歧视,大家都会很开明很善意地笑话他们的耐性不好,理解这样的人之常情。 “恭喜你。” 祭祀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如期到来,罗德笑着接受了周围人的恭贺,第一时间,他不是想要回家跟家人分享这个消息,而是想要去祭祀学院那里看看,迫不及待地想要先看一眼。 白色玉石的拱门,透过栏杆,能够看到里面芬芳的草地,还有那一座座屹立在草地上的高大建筑,广场的最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雕像,据说是兽神的雕像,雕刻的工艺并不精细,却似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让人不能直视他的面容。 “嗨,罗德!” 身穿白色长袍的雌性面容俊美,怀里抱着两本书,看到好友的到来,欣喜的笑容挂在脸上。 “我被录取了。”罗德拿出通知书,兴奋地告知好友这个好消息。 “你果然还是来了啊!”雌性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兽人倔强的性子也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当他们下了决定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后悔。 两人沿着小路转了一圈儿,罗德这才回到家中,告诉家人这个好消息,然后收拾东西来学院报到。 祭祀学院的入学很简单,递交了录取通知书之后,便可以跟随引导人去分配好的房间居住了,并没有费用的问题。 祭祀学院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只要求这些准祭祀们遵守学院的各项规整制度,若是遵守不下去了,也可以自动退学,只要不以祭祀的名义行事,没有人会管你以后做什么,但如果在学院期间因为违反制度而被开除的话,所有人都会排斥你,因为对神不敬。 小时候,罗德曾经怀疑过神是否存在,一个个历史故事告诉他,在兽人发展最困难的时候,不见神伸出援手,在兽人陷入征战死伤惨重的时候,不见神现身阻止,在兽人面对凛冽寒冬,被寒冷收割走生命的时候,不见神回应他们的祈祷。 然而,在那本书,在得到那本书之后,罗德突然发现,他或许忽略了很多,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 “世人都知道在艾斯祭祀之前,各大部族的祭祀都是各自传承,虽然都信奉兽神,但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神明,当然,现在还有,但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因为不同神明之间的战争不少,后来艾斯大人提议‘求同存异’,在信仰兽神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神系,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神谱。” 老师是一位年老的雌性,他的目光充满了智慧,并不用看书本,就能够把那一段历史娓娓道来,关于神谱的来源,关于祭祀历史上的重大转折。 在那位艾斯祭祀之前,各大部族的祭祀多是由兽人充当,这里面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原因,兽人能够背负神像迁徙。 原始时代生存环境恶劣,不仅是各部族的不和睦引发的战争死伤,还有因为自然环境变化的关系,部族不得不转移生存场所,这种时候,神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神像又不是谁都能碰的,所以,力量和速度都占优的兽人就成了每一任祭祀挑选弟子的首选条件。 但在艾斯祭祀发扬了神力应用之后,雌性和兽人之间的力量差距完全可以因为神力而补足,甚至逆转。 本来就聪明细致耐性好的雌性就成为了每一任祭祀更倾向于的弟子选择,但这时候又不得不面临另一个问题,侍奉神的祭祀都要求是纯洁的,这一点要求对兽人和雌性都一样。 但兽人还好说,反正兽人多,每一代都不缺那么几十个找不到伴侣的,雌性就不一样了,本来数量就稀少,再让他们彻底丢掉繁衍后代的责任,长此以往,是不利于部族发展的。 在祭祀的历史上,这一段时间或许是矛盾冲突最大的时候,而艾斯祭祀首先提出了心灵纯洁的概念,把身体与心灵分开,让祭祀们不再如同关在圈里的羔羊,等待着神偶尔的垂青,而是能够跟人自由结合,只保持心灵的纯洁来侍奉神。 发展到现在,很多祭祀都能够成亲,这并不影响他们信仰的虔诚。 关于这一点,后世也有不一样的理解,认为这是一种神性的堕落,认为艾斯祭祀的做法玷污了祭祀的纯洁性,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对神不敬。 “然而事实证明,艾斯大人的确是神眷之人,兽神公开同意了他的观点,‘那一刻,日光普照,鲜花如锦,那一日,枯木逢春,甘霖如雨’”老师激动地引用了神典上的话,那是描写那一场盛会的。 ‘他衣袍雪白,红石犹如王冠,犹如神的双目,安静地照拂在他的头顶,关注着他,看着他,看着他的笑容清浅,看着他随意挥手播撒下神赠予的恩典他说的话即法,他的话即为我令’ 所有来祭祀学院的学生们都看过神典,哪怕是不信仰神的无神论者,看到那样的篇章时,也禁不住会在脑海中想,那一幕该是怎样的情景,才能够让当时的人们这样夸张地记录下来,让他们费劲千辛万苦多少代人的努力保存完好,留存到千年之后,让他们的后代都看到。 罗德想到了羊皮卷的触感,想到了那一本书的神秘,神,是存在的,也唯有神,才能够让那纸张千年不朽,让那字迹历久弥新。 那本书是罗德从林中捡到的,最开始只当是一本普通的书,看内容跟神典也差不多,只是少了很多描述性文字,大大缩短了神典的篇幅,表述的方式也有些不同,但 “铃铃铃”下课的铃声打断了罗德的思绪,老师走了,同学们热烈地讨论起来,祭祀历史上,这位艾斯大人的篇章可是不少,还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足够引起大家的好奇。 不仅因为他后来缔造的各种传奇,在兽人历史上,他也是第一个离婚的雌性,第一个离婚了还当了祭祀的雌性,这样的第一加上后来他的各种故事,足够让他成为众人口中的传奇人物了。 罗德没有参与这些讨论,他收拾好书之后就去了兽神的雕像前,雕像很高,但这不是他要看的,他想要看的是那雕像的面容,然而,无论多么努力,怎么都看不清楚,脖子都要酸了。 “不要费力了,我是鹰族的,眼神儿最好,我都看不清楚,更不用说你了。” 祭祀学院中还是有几个兽人的,这位鹰族的就是一个,他的鼻子有些过于坚挺,但为人不坏,并没有嘲笑罗德,解释说,“这是神力的作用,我进祭祀学院就是为了学习神力的应用这个雕像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还是当年艾斯大人亲手立下的,而当时的雕像恐怕只有一人多高的样子,现在” 跟雕像齐平的是后面五层楼高的教学楼,所以,这是会自动长个儿的? 虽然觉得这世上有神,但罗德还是无法相信这样的推测,讶异地看了那人一眼,打了个招呼,自我介绍了之后就是朋友了。 祭祀学院总共也没有几个兽人,多是其他部族派过来学习的,彼此之间各自说着各族的趣事,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罗德愉快地学习了三年,等到毕业的那日,所有合格的祭祀都会跪在雕像前宣誓,随着誓言,罗德仿佛看到了有白色的光球源源不断地飘向雕像,最后融入其中那一刻,他仿佛看清了雕像的样子,很像课本上艾斯大人的模样 第114章 刻刀沿着心中的轮廓从硬木上划下,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指尖牢牢地控制住刻刀的走向,一个顺滑的弧线流畅完成,一次,又一次,一个个线条逐渐增多,叠加,相交,平行 “祭祀大人,为什么不能用神力来盖房子呢?” 不可以啊,那是神赐的力量,只能用在神的身上,为神像修建的房子才能够用神力,至于,至于为什么给你的房子也用上了那样的力量,实在是因为担心身单体弱的雌性没有办法扛过偶然坠落的石块儿,那对兽人来说可能不痛不痒的情况,对雌性可能就是一个伤痛。 木屑坠落在衣上,浅浅的棕黄色有一种独特的芳香,一片一片,好像细长的花瓣落在了上面,层层叠叠。 “祭祀大人,为什么不把药草的使用方法普及呢?” 怎么普及呢?教一个人都这么费力,又怎么能够教更多的人?他们,也没有时间学习,每天的生活都在为了吃住繁忙,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采集草药,更何况,不能正确使用的草药是会毒死人的,哪里能够随便用呢? 刻刀划到末尾,一个转向,粗大的手指灵活得不可思议,一个圆滑的弯度刻画出来,好像那衣上的褶皱,天然顺滑。 “祭祀大人,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获得神力?” 当然不是的,神的力量自然只有祭祀才能够借用,除非还有像你这样的神眷之人,但是,这世上又有几个神眷之人呢?他没听说过其他的部族中有这样的例子,这样、特殊。 手上的刻刀又是一转,头部渐渐被勾勒出来,那玲珑小巧的样子看起来颇有几分秀气,真好看啊眼前好像看到那个雌性站到自己的面前说他要当祭祀的样子,那样自信,那样有底气地跟他对视,释放出来的神力让他的双眸都亮了。 眼睛里,第一次,真真切切,映出了这个人的样子,真漂亮啊! “祭祀大人,既然冬天那么难过,为什么不能和其他的部族联合呢?” 怎么联合呢?距离那样远,关系又不亲近,偶尔还会为了抢食物而大打出手,这样的两个部族,怎么联合得起来呢?同样是兽神之下,虎神和狮神也并非一个神明啊! 就算冬天再难过,你也不用担心啊手指拂过刻好的痕迹,轻轻地拂去那些细碎的木屑,轻轻吹掉上面的残存,然后,刻刀随着手指移动到了面部,这个最关键的地方现在还是一片留白。 该怎样刻画呢? 兽神的形象,他早已铭记于心,作为祭祀,他永远不会忘记兽神的样子,但此刻,拂过那留白的部分,想到的竟然是那个雌性的样子,艾斯啊,他的确是很好看,尤其那一双眼,仿佛蕴藏了智慧的星光,璀璨夺目。 年轻而鲜活,每天总有那么多的问题要问,可要他怎么说呢?当年他就是最笨嘴拙舌的一个,而今,这么多年祭祀当下来,与人说的话更少,他早就不知道该怎样对人表达自己的意思。 每次对上艾斯那双期待的眼,他总会觉得喉间堵塞,好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而他简薄的回答,或许也让他失望了吧。 想到这里,祭祀的眼神有些晦暗,他其实很想把知道的都告诉他,他好学又善于思考,得到的神力也远胜于他,如果是他掌握了这些知识,也许能够让这些知识发挥更大的作用吧。 被药草染得发黑的指尖摩挲着木雕上的留白,许久许久,终于还是凝神再次刻画起来。 一笔一划,他认真地刻画着兽神的形象,待到日暮时分,照射进来的光线彻底消失之后,他才终于完成了神像的初步雕刻。 “祭祀大人,该去用饭了。” 石屋之内光线不好,点着篝火在外面吃饭是部族的传统,家家户户,除了大会的时候,都是这样在门口附近起了炉灶,守着炉灶吃饭。 祭祀则有些不同,他不用做饭,所有的饮食起居都是由族人供应的,到了吃饭的时间,自然有人把最好的饭菜供奉上来。 放好神像,从撩开的兽皮帘子走出,祭祀侧目,就看到一旁的艾斯正端着一碗饭走过来,热腾腾的气息中肉香弥漫。 石屋门边有一张木制的方桌,还有几个崭新的木凳,祭祀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又是艾斯弄出来的,他在这些上面总是有些天分,说是改善生活,其实,确实是好了些吧。 很自然地在木凳上坐下,祭祀的表现让所有偷偷张望的人都明白了一种态度,相信第二天一定很多人都会用这样的木质桌凳。 艾斯先把祭祀的饭放好,然后再摆放自己的,小方桌并没有太宽敞,不过是两个大碗一放,就显得满登登的了。 “这样的小桌很方便吧?” 吃了饭,艾斯就开始说这样的话题,他总是会借着疑问来征求祭祀的意见,祭祀渐渐也习惯了这样简单的问题,他不需要多说话,只要点头就好,然后就是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大多数都不需要他说太多。 这种自然而轻松的谈话气氛让祭祀的神情都柔和了,等到一根柴火烧完,他便目送艾斯回到石屋休息,眼中全是满意愉悦,他会是一个好祭祀的。 次日清晨,早起的祭祀在祈祷之后准备再雕刻神像,然而,昨日的神像拿在手中才发现,那轮廓跟以往有了很大不同,更加精细的雕刻只能是他的手艺变好,但那面部的清晰轮廓竟然像极了艾斯。 这个发现让祭祀吃了一惊,是他刻错了吗?明明闭着眼睛都不会弄错的轮廓,此时此刻,分明跟以往不同。 再去看那一直供奉着的神像,粗糙的表面,还有简单的纹理,果然是他刻错了吧。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祭祀没有再下刻刀进一步完成这个雕像,也没有毁掉这个不成功的神像,摩挲着神像的表面,最终把它收了起来。 寒冬的降临让食物显得尤为重要,偏偏部族之中的食物储备并不丰富,祭祀看着族长发愁的样子,心里也很是着急,一遍遍跪在神像前祈祷,希望神能够帮助他们度过这个寒冬,不敢奢望不要有族人死亡,只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存活。 “这样不行,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别的方法呢?一个人捕猎不行,也许人多了就可以呢?” 艾斯提出了意见,他的神力让他在族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哪怕还是祭祀弟子的身份,但所有人都给了他跟祭祀一样的权力。 祭祀闭上了眼,他不知道该不该支持艾斯,神眷之人啊,也许他的话便是神的希望呢? 族长不敢用族人的生命赌一把,最后,自愿跟艾斯一同捕猎的只有几个兽人,其中还包括艾斯的前夫亚赫。 出发前,祭祀把一串红石项链戴在了艾斯的脖子上,希望那能够庇佑他,等到人走了之后,又跪在神像前一遍遍为他们祈祷,手中却不自觉地摩挲着那个未曾完成的雕像,希望他们平安归来。 晚饭时归来的兽人兴高采烈,被他们抬着的猎物让所有的族人都为之欢呼,年轻的兽人兴奋地给他们讲述艾斯的神异,而艾斯只是谦虚地笑,表示一切都是神的指引。 神的指引啊!祭祀沉吟着,又一次摩挲着手中的木雕。 艾斯能够得到神的指引,在白雪皑皑的冬季找到潜藏在雪下冬眠的猎物,绕过对他们来说更为凶猛的野兽,于是,整个冬季没有缺少食物的族人们竟然一个没死地活了下来。 充足的食物和皮毛,保证了他们的存活,让他们在初春来临之前迫不及待地庆祝了一场。 这一年的交换会,本来不在名单上的艾斯也要求参加,族长沉吟着没有一口回绝,艾斯是神眷之人的说法已经在部族之中广为流传,祭祀并没有反对这种说法,他沉默着,一如既往。 艾斯的要求最终得到了允许,祭祀再一次送上红石项链,“这是你的了。”不用再还回来,希望它能够一直庇佑你。 “谢谢您,祭祀大人。” 艾斯认真地道谢,他的态度恭敬,完全没有任何错处,却让祭祀的情绪一下子变得低落。 远行的时间很长,部族之间的交换很耗费时间,大部分的时间都要浪费在路上,真正的交换时间反而比较短,常用品必需品都是能够提前列出来的,领队的人也都心中有数,交换够了之后,其他的就是他们自己看看想要什么,或者为朋友捎带什么了。 等到夏季渐热的时候,队伍回来了,族长和祭祀站在那里迎接远道而来的族人,兽人的肩膀上扛着一包包物品,唯一两手空空的就是艾斯,他走在领队的旁边,见到祭祀才快走了两步,站到了祭祀的身边。 祭祀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浅笑,平安回来就好。 晚上是部族的庆祝大会,大会之后,艾斯跟着祭祀回来,路上,他把一个玉牌送给了祭祀,“这是我的礼物,希望您能喜欢。” 翠绿的玉牌仿佛一片青色的叶子,上面雕刻着简单的两个字——罗德,祭祀大人摩挲着这两个字,他的名字,自从父母离世,再也没有人唤过他的名字沉默着回到屋中,手心里摩挲得已有光泽的木雕如他的心一般有了温度 几年后,当祭祀离世,艾斯当上祭祀之后,他终于能够无所顾忌地拿起神像仔细查看,那硬木的纹理细腻,刻功极好,但上面的人“是我的错觉吗?好像有点儿熟悉?”摸着自己的脸庞,他的记忆力极好,自然知道剧情里的原主长得什么样子,所以大家的审美标准都一样?还是因为原主长得像兽神,所以得到诸多偏爱?即使祸祸了许多人之后还能寿终正寝? 或许是因为信仰之力的加持,神像本身温润,有着如玉一般的光泽,艾斯没有做出任何的更改,他以为这个形象是大家都知道的,改变了相当于挑战整个兽人世界所有的兽人和雌性,所以他重新把神像放回了原位,并且用自己能够动用的信仰之力做了一定的加持,让神像看上去更加地神秘莫测 第115章 “你给我站住,你这个小混蛋!” 挥舞着木棍的厨师胸前还挂着一个白围裙,一身的面粉随着奔跑而飞扬,凶神恶煞的样子追着一个小孩子奔跑。 跑在前头的小孩子一看就是个没人管的孩子,脏嘛咕咚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破了口子的地方,小小的布丝随风飞舞,一头凌乱的棕发油得发亮,又不知道染上了什么,有些地方乌黑得让人一看就恶心。 他的脚上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子,用绳子捆得不错,跑起来一点儿也不拖后腿,而他奔跑的原因,只看他紧抓在手上的面包就知道了。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淑女笑着用扇子遮住半张脸,侧目一眼便又走开,有人会躲远一点儿,无论是前头的还是后头的,他们哪个都不想碰到。 还有人,那些随着大人一起出来的孩子,会嘻嘻哈哈地笑,有人捡起石头扔前头的孩子,也有人嘲笑那个大人,“跑快点儿啊,跑快点儿,驾驾驾驾!” 沿街的商铺,有的店主听到声音侧头看过来,会对后面的人发出善意的规劝:“省省力气吧,这些小崽子们,耗子一样,哪里追得过来?” 谁不知道普尔顿城中多得是这样的“小耗子”,他们躲在阴暗的小巷子里,下水洞里,还有大桥的石墩下,一个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数不胜数,好像地上的石子儿,嫌碍事,踢得远些就是了,难道要捡起来砸碎吗?不怕脏了手。 有仁慈的店主看着这一幕摇头叹息:“哎呀,不就是块儿面包吗?难道从他手里夺过来还能卖吗?不如不要了,就当做善事好了。” 有的顾客微微蹙眉:“真不知道巡警都是做什么的,这样的事情,难道不管管吗?都不好意思说咱们也是个大城市了,这么乱。” 衣着良好,学问渊博的先生们想到的更多了一些,他们举着玻璃杯,摇晃着红色酒液,若有其事地说:“都是战争的错,弗鲁斯战役死了多少士兵,那些该死的维纳人!为马尔斯致敬!”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旁观着,没有人真正关心那些孩子的来历,同样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去向,他们就像是城市中的垃圾,不管是谁随手扔下的,总不用他们担心谁去收拾。 事实上,也真的不用他们担心,优胜劣汰的法则在这些孩子们身上再一次体现,该死的死去了,活着的,除了拥有特殊的天赋被人带走之外,就剩下那些狡诈机敏得令人讨厌的小耗子了。 这些小耗子会随着时间一天天成长,他们没有文化,不会魔法,不会斗气,不懂得国家人民,更不懂得教廷贵族,一身的本事都是摸爬滚打出来的连武技都算不上的无赖招数,所有的谋生手段都在坑蒙拐骗偷抢盗上,再不会其他。 那个时候,或许会有受害人又或者别的什么正义人士来惩治这些混蛋们,但现在,面对还幼小的他们,即便是教廷的骑士,也不会冲上前去斩杀,怜幼惜弱,那是他们的正义。 拐过一个街角,厨师不出所料地追丢了人,他愤怒地站在那里叫骂了好长时间,大家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生气,不仅是因为丢了一块儿面包,还因为那个小混蛋被他发现之后弄翻了他新买回来的几袋面粉。 明白了他一身白的原因,有人在笑,有人在想,这两天都不要去他家吃东西了,谁知道他会不会把那些脏了的面粉捡起来用。 事实上,那是很有可能的,但只有那些精明的主妇才会想到这一点,其他人,只会在一旁笑过之后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当做一个小小的趣事,完全不会想到自己吃下的面包有可能就是那些脏了的面粉烤制的。 阴暗的角落里,一个破旧的筐子摆在那里,好像是天然要给人扔垃圾的垃圾筐,上面不知何时已经有了不少的垃圾,散发出一股子怪味儿,人们偶然经过的时候都会避开一些,也就无法发现那筐子挡着的地方其实有一个洞,能够容纳身材幼小的孩童钻进钻出。 “鲁能,你看,这是面包,你快吃,干净的,面包!” 棕色头发的孩子兴奋地跑到院子的角落里,那里有一个废弃的屋子,里面堆放着干净的稻草,一个破旧但不脏的床单包裹着那些稻草,形成了一张简陋的床,床上,一个金色头发的男孩儿躺在那里。 他的年龄似乎更小一些,脸色惨白,瘦弱得骷髅一样,听到声音,深碧若黑的眼睛看过来,缓缓勾出一抹浅笑,才张嘴,就是一声压抑的闷咳,震得胸腔都起伏起来。 “你先吃,我去给你找些水。”棕发孩子有些慌乱,但好在经过几次,知道要怎么做了,把面包塞到金发男孩儿的手中,自己转身就要往外跑。 “不,不用,别尔,我不喝水。” 金发男孩儿,鲁能,不得不叫住别尔,不然他一定又要去别人家偷水,同时偷走的定然还有一个盛水的器皿,到时候,只听他肚子这番动静就知道,再跑一次可未必能够这般幸运回来了。 剧情中,这个叫做别尔的男孩儿最后怎样了呢?好像是在某一次找食物外出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这样的事情,他们这些城市中的小耗子见得多了,完全没有人担心,就连一直被别尔当做弟弟照顾的原主,也只是撇了撇嘴角,不高兴少了一份食物来源而已。 魔法与剑的世界,如果没有魔法天赋,又不能习练斗气,会怎么样?只能拼投胎了,投胎好的成了贵族,凭着身份也能让魔法和剑士为他服务,投胎不好,成了他们这种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考虑其他。 从人人尊敬的大祭司到人人喊打的小耗子,这个人生的落差怎么样? 鲁能一开始适应不来耗子堆那种脏乱差的生活环境,非要离开,别尔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丢失的弟弟,二话不说也跟着离开,费尽了千辛万苦,两人才找到这个隐蔽的地点,这还亏了鲁能的精神力有点儿用,不然他根本无法破除这幢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围的防护阵法。 换了一个世界,他的精神力又要从头缓慢恢复,所以即便能够进入院墙,他们最终还是止步于院子中暂住,或许这一点能让主人家发现后宽容一些。 能够给自己的房屋设置防护阵法的人,一听似乎就不太好惹,若是可以,鲁能绝不会在弱小的时候这么不明智,但,他是真的找不到别的地方居住,也不忍心看着别尔为了他那些“奢侈”的要求而辛苦。 所谓奢侈,只是要求干净,而这一点,对他们来说的确困难了些。 为了干净趁着雨天洗了个澡的鲁能,完全没料到洗澡之后保温问题带来的感冒会让他现在这么痛苦,认真想一想,似乎很久都不曾生病了呢,所以,原来原主的身体这么不好么? 剧情中,并没有怎样写吃喝的事情,所以生病这种小事也从未写过,鲁能即便是在上辈子那样的原始世界之中,托了兽人血脉的福气,也完全没有被感冒这样的小病击倒过,猛然间恢复到普通状态,一下子竟有些不知所措。 别尔也被吓了一跳,他记得耗子堆中也有人是因为这样的病死掉的,咳嗽,发热,流鼻涕,嗓子变哑 那时候,他只知道抱着鲁能哭,完全不知道要做什么,还是鲁能自己提了要求,要被子,要热水,干净的热水。 为了那一碗热水,别尔被人按住打了一顿,或许念在他年龄小,并没有人下死手,而他又锲而不舍地在挨了一顿打之后再去弄热水,最后竟真的被他偷来了一碗热水。 弥足珍贵的热水在映衬着别尔瘦弱胳膊上的红肿时,终于让鲁能明白了自己到底提了怎样过分的要求。 一碗热水并不足以治愈感冒,鲁能知道,但别尔不知道,他以为一碗热水就会让鲁能好起来,哪怕身上到处都疼,却笑得露出了发黄的牙齿。 直到后来看到鲁能一天比一天难受,他才担忧地偷偷抹眼泪,早就知道了哭泣无用,他开始想办法给鲁能好的食物,然而,这实在太困难了。 还热着的面包有些发黑,还不够宣软,鲁能硬是分给了别尔一大半,并且看着他吃完,不许他吃那些从垃圾里拣出来的食物。别尔舍不得吞咽,一小块儿面包含在嘴里,直到被唾液溶化送到胃中,发出幸福的叹息:“面包真好吃!” 同样咬着面包,嫌弃它不好吃的鲁能咀嚼的动作都慢了下来,他想,既然自己来了,自然不能跟原主一样,没心没肺地长大成人,成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小混混,他会努力活得更好一些,也会尽量照顾着别尔,不为别的,只为他这段时间的照顾,他值得有一个好弟弟。 第116章 普尔顿是一座大城市,它是伯爵的领地,而这位伯爵是某一代国王的叔叔的血脉,那可真是一位有钱人啊,偌大的封地决定了他的财富基准,而他自身的贵族品味则决定了这座城市的好坏。 从一开始,这个城市就是朝着国王所在的费尔加城看齐的,各方面的条件都极好,就连中心教堂,都是红衣大主教主持的,无论是外形还是规模,都是费尔加城中那个的缩小版。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时刻都以自己是大城市的人为荣,这种荣誉感表现在方方面面,他们会穿着得体整洁的衣裳行走在城市中的街道,他们会语调中带着淡淡的高傲向外地人介绍自己生活的地方,他们会温文尔雅地小声说笑,用极具讽刺却没有脏字的语言嘲笑那些举止粗鲁的人,他们追捧传承已久的文化和贵族,鄙视那些靠着手艺生活的工匠和农夫,还有,士兵。 受人尊敬的魔法师,地位会高于同等甚至高等阶层的剑士,因为能够学习魔法,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血脉上的优秀传承,从最开始,魔法这种东西只有贵族会,也只有他们的后人才会继承。 直到现在,这种说法还极有市场,所以,哪怕是个落魄小子,若是他会魔法,即使只是魔法学徒的身份,还是会让人高看一眼,因为说不定他的祖上便是某代贵族,又或者,他是某个贵族私生活不检的产物,说不定哪天就会有一门尊贵无比的亲戚。 “所以,我要成为一名魔法学徒。” 鲁能说出了自己的志向,别尔没有吭声,哼哧哼哧地,最终忍不住小声地打破他的妄想:“有人给咱们测试过了,没有魔法天赋的。” 见到鲁能没有面露怒色,他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也没有斗气天赋。” 这个世界的魔法和斗气已经发展得极为完善了,完整的等级制度以及天赋测试手段,在最初,他们这群弗鲁斯战役的遗孤来到城中讨食的时候,就有人拿着热乎乎的面包换了他们的鲜血做了测试。 有天赋的孩子都被挑走了,或者是亲人,或者是他们亲人的朋友,那些傻乎乎的家伙,也许明白那些人说的都是假话,但看在热面包和牛奶的份上,一个个都乖乖跟着走了。 剩下的这些“垃圾”,还有谁会在意? 没有父母亲人的孤儿在体会到饥寒交迫的滋味后,渐渐明白没有被选上是怎样的悲剧。一天天,从茫然无知到学会用各种手段找食物吃,一场进化论就这样开始了。 “那是之前。”鲁能当然知道那些,原主的记忆中也有这些事情,他甚至为此念念不忘,之后的剧情中,原主还不止一次地抱怨过为什么他没有天赋,因为这种抱怨,他甚至不信光明神教,这在满世界都是神教信众的情况下,还真是极为特殊的。 “我这次病了之后,神听到了我的恳求,他帮我觉醒了魔法天赋,我现在,也是一名魔法学徒了。” 鲁能信誓旦旦地说着谎话,或许是上辈子说惯了,他还没弄懂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就已经借着神的口说出了这些话,说完觉得有些不妥当,但看到别尔那副“你在骗我吗?”的怀疑神情,也顾不得再解释补救,直接施展了精神力,拖拽起一个空水罐,那是他们存水用的。 看着果然稳稳停在空中的水罐,别尔张大了嘴,上前去用手探了探四周,确定上下左右都没有东西支撑,水罐是真的漂浮在空中的时候,他兴奋极了。 “天啊,这是真的吗?真的吗?”别尔经过了几次告诫,不再上来就扑到鲁能的身上,他抓着鲁能的手,小心翼翼又忍不住激动地颤抖着说,“太好了,鲁能,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有饭吃了!” 即便已经快要七岁了,但别尔对魔法师的认知只有“能够有饭吃”这一点。以前生活的村庄中,有个当兵的都是极厉害的人物了,哪里见过魔法师那样的存在呢?还是被人测试的时候知道了有这样的人,偶然见过那样神奇的力量而已。 是的,我们会有饭吃的。 鲁能想要这样回答,一张嘴又是一阵咳嗽,疾病极大地削弱了他精神力的恢复程度,几声咳嗽,精神力就无法再保持平稳,水罐哗啦砸在地上,碎成了几片。 别尔一惊,看看来之不易的水罐,又看看鲁能,最终还是鲁能更加重要,让他担忧地看着他。 他已经不会再问为什么咳嗽这样的问题了,甚至无师自通学会了安慰人,一边帮鲁能顺气,一边连声说:“喝点儿水,喝点儿水就好了,我会去找干净的水。” “你不要去,还是我去吧。” 这里的环境比以前好上很多,但保温什么的还是不足,一场雨过后,床铺就是潮湿的了,再待下去,也只会让人生病,然而凭借别尔一个人的力量,能够有吃的东西就是很厉害的了,再多的要求,他也做不到。 鲁能就不一样了,自问还算是个成年人的他,总能够想到更多的办法,比如说冒充一个魔法学徒。 精神力到底算不算魔法,他不敢肯定,也不敢贸然去魔法公会赌一赌那些人的眼力,万一把他当做什么值得研究的物件,谁知道那些人会怎样对待他。 魔法师之中可不全是友善的,别忘了还有一种魔法叫做亡灵魔法。 那些善于研究灵魂的家伙可能真的会看出什么不妥当来。 床单被撕扯成几片,经过简单的缝纫之后成为了一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潮湿袍子,鲁能强迫别尔换上这件不合身不保暖的袍子,又让他用剩余的布条擦干了头发上那些过于明显的污迹,连同一张小脸也被擦干净了。 别尔长得不难看,但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的脸色微微泛青,瘦弱的身子骨撑着那件肥大的袍子,像是唱戏的一样,分外可笑。 然而,这已经足够了,至少这件袍子能够挡住他那双一看就是捡来的鞋子,不仔细看,似乎也像是个小厮的模样了。 鲁能自己就简单多了,上次洗澡的时候,趁着雨水不要钱,他花了很长时间把自己那套衣服都洗干净了,而幸运的是,他之前的家庭条件或许真的比别尔要好一些,那套衣服还算看得过眼。 至于脚上的鞋子,谁能要求那些跟老师走丢的魔法学徒多么精心于脚下呢?也不是所有的魔法师都会风系魔法,又或者都能够随便坐传送阵的,何况他一个魔法学徒呢? 把自己编纂出来的身份跟别尔说了几遍,剧情中,原主的武力值并不足以支撑抢劫那么高难度的活儿,他靠的就是自身的机灵,总能够编出一些让人相信的谎话,换取生存的资本。 鲁能自己经历得多,以前也写过,想要编一个故事也不难,但为了更符合这个世界的情况,他没有贸贸然胡说一些不知道有没有基础的东西,而是借鉴了剧情中原主说过的谎话,进行了适当的改编,寻找可能上当的买家。 而货品,则是从地上捡起来的一块儿还算光滑的椭圆石头——一颗魔法师正研究着的能让人放松精神的魔法石,听起来就很不错是吗? 至于到底是魔法石让人放松,还是精神力催眠使人放松,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那些在催眠中被人拿走的钱财,则是购买了那个被买家紧握在手的魔法石啊! 等到清醒的买家想要寻找那两个可恶的小骗子时,鲁能已经带着别尔加入了一个出城的商队,离开了普尔顿。 生活的环境并没有教会别尔诚实是一种美德,得到大笔钱财终于吃了一顿饱饭还有了新衣服穿的别尔满心兴奋,只有在担忧鲁能的病情时才会收起脸上的笑容。 “为什么不买药剂呢?” 普尔顿城中的药剂?贵死了!鲁能这样想着,开口说:“别担心,你忘了,我是魔法学徒,这点儿病其实早就好了,只是我想咳嗽而已,你看,我一点儿都不热。” 别尔的手在鲁能额头上贴了贴,真的是不热,他放心了许多,又一门心思想要知道这是要去哪里。 自诩为哥哥的他总是担心很多,吃穿住用,他都要操心到才行。 鲁能也不嫌烦,耐心给他说了目的地的名字——凯克特斯,那是著名的教廷城市,整个城市拱卫着光明神教的总部兰特斯,光明教皇就住在圣山之上,高耸的圣山最顶端的教廷据说可以照耀整个大陆。 那里的信徒最多,那里也是他们比较容易生存的地方,足够稳定安逸,又有足够的好心人容忍他们的存在。 只要也假装成信徒,自然能够活得很好,因为那里的教廷人员会定时发放圣水和食物,对他们这些毫无根底的人来说,真是美好如天堂啊! “听起来就很好啊!”哪怕现在食物不缺,整整一包食物就在他的怀中,但别尔还是改不了对食物的渴望,这是只有饿过的人才能够深切体会的滋味。 鲁能笑了笑,他也饿过,自然知道那滋味不好受,但到底还不曾到极限,所以没有这么深的执着,自然也不曾想过他这一番美化之后的“画饼”到底让别尔滋生了怎样的念头,只能说,因果早生人不觉。 第117章 商队是由好几家混在一起组成的,整个商队最大的战力就是一支魔法师剑士齐全的e级佣兵团,这样级别的佣兵团听起来是有点儿低档,完全没有什么s级,级听起来厉害,但他们的基本配备还是很齐全的,至少在普通人眼中,都是极厉害的了。 作为商队中的一员,鲁能和别尔在加入之前也分摊了一部分要交给佣兵团的报酬,哪怕是小孩子,这方面也未曾获得减免,甚至还提前支付给对方了,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支付到佣兵工会的账户上。 这个世界也有着类似银行钱庄职能的地方,类似银行卡一样的魔晶卡也是贵族们的首选,但“跨行转账”这样的业务并不能够无缝链接,魔法可以做到很多事情,比如说支持两地内部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但是个人显然不能随身带着取款机,所以并没有通过佣兵工会雇佣人手等待组团商队出行的鲁能和别尔两人,只能接受这种半路上车补票的付款方式。 没有了第三方的制约和监控,这样的方式显然有很多的不可控性,若是被中途赶下车,也要不回来车票钱。 好在他们两个孩子,没什么富贵招人眼馋,也没有不懂事到给人添乱,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完全不用担心其他。这也给了鲁能进一步熟悉这个世界,把记忆和剧情跟现实结合起来的好时候。 佣兵团中的魔法师并不像其他高贵的魔法师一样神秘莫测高高在上,虽然总是冷冷的不爱搭理人,甚至有些时候显得阴嗖嗖的,但他还是很靠谱的,一手火系魔法很溜,并且不介意用火球术点火烤肉,是个很接地气的魔法师。 剑士相较来说就更亲民了,每天都能看到他笑呵呵地跟队员打闹,跟那些商队中的人也能说上几句话,一起喝一瓶酒,连那个冷漠寡言的魔法师也经常被他招惹几句,一下子带活了整个队伍的气氛。 除了这两位主力,佣兵团的其他人都还没有像样的等级,拿着刀剑的占了大多数,估计都是要修炼斗气的,比起魔法那种更加依赖血脉的东西,斗气这种东西,大部分人都有天赋能够修炼。 然而在这个队伍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的反而占了大多数,除了佣兵团的这些人,商队中的人基本都不会这些,除了一个大商人自己的护卫之外,其他人都是普通人。 泯然于众,鲁能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种感觉,以前并不在意的特殊这时候区分开了两种人 “听说你是精神魔法学徒?” 休息的时候,两个小孩儿还是得到了一些照顾,分到了比较中心的位置,那位一向不爱搭理人的魔法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跟鲁能说了一句。 鲁能愣了一下,没有及时反应上来,倒是他身边的别尔反应极快,接口道:“是啊,鲁能的精神力魔法很厉害的!” 他完全不心虚地夸耀,挺着胸膛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见他这样,鲁能到了嘴边儿的谦虚话完全说不出口,笑了笑,摸了摸头发,一副很生涩的模样,他不知道这位魔法师的意图,自然不敢胡乱应声。 魔法师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天途径一个小山村,商队在外围就停下了脚步,佣兵团的盗贼,一个灵活的小个子上前去查探过了,回来的脸色很不好看,“该死的维纳人!” “怎么了?又是他们?” “弗鲁斯战役还没有把他们打怕吗?竟然还敢来!” 商队里有些低声私语,鲁能听了个一知半解,低声问了身边人才知道了一些。 弗鲁斯战役是王国和维纳人之间展开的战争,这场战争是王国胜了,但胜利的结果,看看他们这些只能在城中像个小耗子一样活着的孤儿就知道了,那并不是一场值得夸耀的胜利,虽然绅士们极尽美化之能,把率领士兵打了胜仗的马尔斯将军夸得跟花儿一样,但事实上,他们所做到的仅仅是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把维纳人赶出了自己的领土而已。 被避而不谈的问题是,维纳人并未在这次战役中损失多少,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却又不说的事情。 被鲁能询问的人是个大嘴巴,在鲁能精神力的作用下,他轻易地就吐露了更多的真相。 维纳人实际上是皮毛饮血的野人,或许这么说也不对,对方也有着自己的文明和语言,还有着自己的大巫——相当于魔法师的存在,和武士,他们的武士善于驭马,每个人都是骑马的好手,天生的骑兵。 这样的队伍一旦发起进攻,或许大城市依靠着城墙还能够抵挡一二,但周围的这些村庄,却是无一能够幸免。 前面就是这样的一个村庄,在维纳人的铁蹄之下成了遍地尸骸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是商队不愿意涉足的,佣兵团也不愿意去,据说维纳大巫有一种诅咒,还善于使用一些毒虫,他们经过的地方,并不会比黑暗森林更加安全。 果断就决定绕路的商队一行人还没来得及调整车辆的方向,就感受到地面的震动,一队骑兵正在包围过来,站在车子顶上,能够看到维纳人的身影,他们那独特的牛角一样的头盔,实在是让人记忆深刻。 “该死,那群野蛮人,怎么不赶紧去死!” 不吝啬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这些该死的破坏者,商队中有一种悲哀的情绪弥漫,若是碰到劫道的,哪怕是最凶神恶煞的那种,付出足够多的钱财也能够活命,至少有活命的机会,或者是体面而干脆死亡的机会,但这些维纳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保存着野兽的习惯,对猎物都是玩弄够了才真正杀死,很多人都是被他们折磨死的。 那些残忍的人桩,还有五马分尸一样的血腥现场,足够每一个见过听过的人深深地记住这群魔鬼一样的维纳人。 商队里并不是人人都有马,还有车子,谁也不可能比那些已经近在眼前的维纳人跑得更快,佣兵团的队长,那位剑士,没有了笑脸,一脸严肃地把所有人的任务都分派下去,大家拿出武器挡在了前面。 商队的领头的,那位大商人,也是跑过很多地方见过世面的,最开始的害怕过后,马上让他的护卫出马维持秩序,那位护卫抽出剑来,淡淡的斗气弥漫在剑上,竟然也是个初级剑士。 见到己方的阵容并不是太弱,周围的人也很快定下心来,对那些维纳人没有人会求和,不是说多么同仇敌忾,而是对方根本不会理会求和,也就唯有死战到底一条活路了。 鲁能和别尔还在队伍的中心区域,这些大人们虽然收钱的时候毫不手软,但到了真正对敌的时候,还是很有风度地把他们保护在了中间,那些拉货的车子挡在了最前面,这是能够阻拦马匹的好方法,然后是准备见缝插针的大人们,最中间的则是魔法师等人。 魔法师作为远攻成员,自然没有人要求他近战,他自己也很自觉地站到了安全的地方开始施法,嘴唇喃喃地念动咒语,那些语言的停顿和音阶都有着不一样地方,而被吸引来的火系魔法元素,让周围的温度都上升了几分。 鲁能的精神力敏锐察觉到这一变动,就连魔法师那近乎呢喃的念咒语声音都犹如在他耳边一样,他试着用同样的方法念,很遗憾,哪怕是换成了他的灵魂,依旧不具备任何魔法天赋,所以空气中连波动都没有。 火球术是比较常见的火系魔法,之前魔法师还图方便用小火球术引火,那小小的火苗还没有指甲盖大小,落到枯枝上,瞬间就会成为熊熊大火。 而现在,他用的这个火球术明显威力要大很多,骤然出现在维纳人中的火球好像一个坠落的太阳,让不少维纳人惨叫着跌下马去,他们的兽皮衣裳被火点燃,烧得火人一般。 然而,还有更多维纳人骑着马冲杀过来,因为同伴的惨叫,他们脸上的神情更显凶恶,剑士举着剑挥舞上去,加持了斗气的剑坚固程度和速度,还有破坏度都与之前不同,一道道剑光好像闪电一样,所过处寸寸割裂。 鲁能站在车上,他看着前面的战场,认真地看着,或许没有天赋注定他无法学习和使用这样的力量,但这不妨碍他观察,并且尝试用精神力模拟类似的攻击效果。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一种本能,好像那些看完武侠剧就拿着木棍当剑胡乱比划的小孩子一样,力量的魅力就在于此。 “鲁能,别怕,我们偷偷跑,没事的。”别尔拉住他的手,湿漉漉的感觉从手背传来,鲁能抬眼看他,这个真正的小孩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他害怕极了,满脸都写着惊恐,却还是鼓足了勇气拉着他,安慰他,跟他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鲁能甚至能够感觉得到别尔在颤抖,他却还是站在鲁能身边,拉着他,说:“我们一定会到凯克特斯的,到了那里就没事了,一定会没事的。” 这句鲁能曾经说来安慰他的话,这时候说来,竟让他的眼中慢慢有了些光彩来,随着一遍遍重复,他的声音也不再发飘,坚定了许多。 “嗯,我们会没事的。”鲁能这样说着,心里却没什么把握,转头继续看向战斗胶着的地方,是好是歹,只看哪方能够存活了。 第118章 冲过来的骑兵带来一股恶风,那风中的血腥气扑面而来,狰狞的脸上有着花花绿绿的刺青,几乎挡住了真正的五官,让人一时间无法识别他的模样,只记得那象征着剧毒和危险的颜色。 挥舞过来的剑风就在眼前,好像是冲着那骑兵去的,又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被剑锋笼罩着的他们像是被无形的压力死死摁在原地,不允许他们移动分毫,然而他还是动了,松开了别尔的手,推开了他,让他躲开骑兵的狼牙棒,而他自己 “又做噩梦了?” 月光静静地洒进屋中,窗棂的影子落在白色的被子上,拉得长长的斜线交织,一个身影占据了一半,是个人的影子。 “嗯。”急促的呼吸迅速平复下来,已经三年了,每次梦到,鲁能还是觉得那一刻间不容发,他被身边的魔法师带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看一眼别尔到底有没有躲过那一击。 见到战事不利,魔法师当机立断地逃跑,而有幸被他带着逃亡的鲁能那时候还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在逃跑的时候带上一个累赘,甚至一度被魔法师所谓的“贵族血脉不可轻易牺牲”糊弄住,后来被转手送到这里“认祖归宗”才知道,原来他算是奇货可居。 那些普通人大概分不清魔法的种类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差别,火系又或者水系,有用就行,至于什么空间系之类的稀少魔法种类,更是听到了就不明觉厉,完全不会去细细分辨到底是不是有这样的种类。 所以,精神类魔法的确是有,但稀少到了一旦提到,就必然知道这样的血脉是出自哪一家,那个最需要子嗣继承祖上光辉的那一家。 于是,鲁能一开始就被认出是冒充的了,若不是他的精神力真的很像是精神魔法,恐怕魔法师根本不会带上他,还千里迢迢送来这里,只为了得到克兰斯家族许诺的魔法书。 一个魔法师想要进阶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那位火系魔法师,他是野路子出身,普通人偶然捡到一本魔法书,尝试着练了发现自己竟然练出来了,整个人生因此彻底改变。 但这种改变到底不够,那本魔法书并不珍贵,上面记载的魔法并不足够帮助他进阶,如果想要提升等级,他需要更高等级的魔法书,只有那上面的魔法咒语才会对他的进阶有所帮助。 然而魔法书是一种稀缺资源,就如同稀缺的魔法师一样,并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得到的,他在魔法公会混了那么久,又努力地做佣兵积攒积分和钱财,还是不够换到一本中级魔法书。 幸好,他知道克兰斯家族寻找血脉的消息,幸好他碰到一个会精神魔法的孩子。 得偿所愿的魔法师走得很快,而被留下的鲁能则冠上了克兰斯的姓氏,关在了这座庄园之中学习魔法,伴随他的只有这位老师兼祖父——克兰斯伯爵。 “鲁能,你的魔法进度让我很不满,直到现在你还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力,让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干扰你的睡眠,影响你的冥想,这很不好,从今天开始,你要用冥想替代睡眠,尽快克服这种干扰,把高级魔法掌握纯熟。” 克兰斯伯爵辈分不小,但看上去还很年轻,或许魔法有延缓衰老的作用,这位伯爵看上去就跟中年人一样,甚至比中年人还多了些精气神。 他站在窗前,陡然拔高的影子从被子上延伸到墙上,半个屋子好像都阴暗下来了,“从现在开始,起来,坐好。” 一个吩咐一个动作,鲁能表面上完全没有什么抗拒的意思,按照他的要求坐好,摆出了个标准的冥想姿势,很像是道家静坐那种姿势,唯一不同的是不用摆什么手势,两手自然交握放在中间就好。 “好了,闭上眼,开始冥想。” 克兰斯伯爵的声音中似乎多了些满意,但似乎又没有,如果此时去看他的脸色,定然还是那样苍白而冷凝的样子,他似乎是个面瘫,并不会做出什么特别的表情。 鲁能一切听吩咐地闭上了眼,想到的却是自己刚来这个庄园时候的样子。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已经是在庄园里了,火系魔法师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曾对他说出什么真相,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对一个孩子解释任何事,他以借宿的借口带着鲁能住了进来,然后就消失无踪。 克兰斯伯爵从房主变成了祖父,他在魔法师走后告诉了鲁能一些事情,他以为鲁能知道,所以他就直接用祖父的口吻跟鲁能说了以后的种种安排,其间还让鲁能展现了他的精神魔法,或许是鲁能的精神力模拟出来的那种魔法波动都还比较令人满意,又或者是鲁能足够听话的态度让他舒心,他直接认下了鲁能,甚至没有经过血脉魔法的验证。 这一点,鲁能曾经想过要提醒,但因为克兰斯伯爵独断专行的态度,他迟疑了一下,等到明白了精神魔法的稀缺程度之后,他默默咽下了提醒的想法,不然,他似乎没办法解释一个没有克兰斯家族血脉的人是怎么会精神魔法的。 魔法来源于血脉。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这种说法,但这种说法的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所以克兰斯伯爵直接通过魔法来认人,也是因为精神魔法的独一份儿,不然,像那种满大街都有的火系水系,不来个血脉魔法,还真的无法分清谁是谁家的。 克兰斯家族的积累真的很多,丰富的魔法藏书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鲁能基础知识的不足。剧情中原主那样的普通人,完全跟魔法没有交集,对魔法上的事情,除了那些酷炫的视觉效果,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白纸一样的鲁能若想要更好地冒充这个身份,只有努力吸收知识,化为己用。 事实上,他这一点做得还不错,精神力模拟精神魔法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唯一不同的就是魔法师都需要通过咒语来积攒释放魔法,而他则可以做到瞬发,毕竟,精神力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如指臂使,若不是还要模拟攻击频率等等,恐怕攻击的速度还能更快一些。 思维到处,攻击到处。 三年时间,从初级到中级,从中级到高级,鲁能一直都在庄园中学习,克兰斯伯爵是他的老师,严厉地指导着他的作为,却没有允许他踏出庄园一步,甚至没有允许他去魔法公会考级。 这个古板的老者认为魔法公会这种后出现的产物,没有资格对流传至今的贵族血脉做出评价。 这倒是方便了鲁能的弄虚作假,毕竟魔法公会那里面也是能人倍出,克兰斯伯爵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他人未必会不曾留意到。 房间中一直有另一个人的呼吸,直到天明。 鲁能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克兰斯伯爵就坐在窗前,他看向窗子外面,庄园的所在是一座山的山脚,窗子正对着的地方就是上山的路,山上深林茂密,不知道有什么野兽,偶尔夜晚会听到狼嚎一样的声音。 “祖父,该吃早饭了。”鲁能放松身体,冥想按理来说并不累人,但他的精神力并不是通过冥想得来的,摆出那样的姿势一整夜,就不会那么舒服了,但他习惯了掩饰,并不曾让人发现肢体的麻木。 站起来走动了两下,也就恢复如常了。 “好。”克兰斯伯爵应了一声,起身走在前头,鲁能跟在他身后下了楼,楼下厨娘已经准备好了简单的早餐,有佣人端上桌面,布置整洁的桌面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瓶,瓶中插着盛放的鲜花,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反射着阳光的七彩光华。 墙壁上的人物画像也笼罩上了一层柔光,默默地注视着餐桌上的祖孙两人,看他们安静吃饭。 “佣兵团传来了消息,你要找的那个人并没有死,三年前,狮鹫佣兵团恰好经过那里,救下了一些人,其中就有一个孩子,应该是你要找的那个,后来他被送去了凯克特斯。” 即便过去了三年,鲁能还是能够记得当年商队中所有人的面孔,仔细回想一遍,除了他们,再不会有人被称作孩子,何况,凯克特斯,这是当初要去的地方啊! 他其实也曾想过去那里找他,但那时候克兰斯伯爵坚决不允许,甚至还为此把他锁在了藏书室里,实力不如人,也只能听从安排,鲁能只能老老实实读书,直到魔法晋升中级才得以重见天日。 对于家族的传承,克兰斯伯爵有一种病态的执着,只要他不好好学习都会招致严厉的惩罚,不是打骂那种,最常见的就是关小黑屋,把他一个人锁在地下藏书室中,逼得他只能安静读书,不知日夜地苦读。 哪怕忍得住寂寞,奈得了孤独,但守着一盏魔法灯度日,却实在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鲁能很快就妥协了,总是自己更重要些。 “祖父,我现在可以去凯克特斯了吗?” 已经有了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鲁能再次开口,自信了许多,他相信这一次克兰斯伯爵会允许他去的,不然也不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了。 “去吧,好好照顾自己。” 第119章 克兰斯作为老牌的贵族,即便现在子嗣稀少,但某些底蕴却是那些新兴的贵族无法比拟的,且不说血脉上的优越性,就是家中的传送阵也很少有人能够供得起。 魔法世界的传送阵是需要能量才能够运作的,最基本的能量单位就是魔晶——魔兽凝结出的一种晶石,多存在魔兽的脑内,或者其他重点部位,具体与魔兽的品种有关。 第一次见到魔晶的时候,鲁能根本没想到这种东西是从魔兽体内挖出来的,好像从没见过采集珍珠的人不会相信那样的珍珠是大蚌中产出的,不知道其形成过程的人也不会相信那颗珍珠最开始是一粒石子,甚至是更小的沙。 魔晶的外形是不规则的,普遍以六角形居多,颜色也各有不同,跟其所属魔兽的魔法种类有关,常见的就是红色——火系,蓝色——水系等等,精神系的魔法师不常见,但精神系的魔兽,虽然也不常见,也是有些的,以克兰斯家族悠久的历史,自然也保存了精神系魔晶,是无色透明的那种。 站在魔法阵上,把一个三阶火系魔晶放置在阵眼位置上,传送阵启动,鲁能只感觉周身似乎有些格外活跃的火系元素,然后下一刻,自己的身体好像也成为了火系元素的一部分,或者说被这种火系元素夹裹着,伪装着,成了元素的一份子,随着它们迅速移动。 这种移动的速度有多快呢?即便是他努力用精神力捕捉,但是还是无法模拟它的行动轨迹,再次睁眼,竟然已经是凯克特斯城内了。 这是一处比较普通的民宅,从内部看完全看不到不同,听到声音过来的守门人年纪不轻,明显是见过一些市面的,马上明白这是家中过来人了,行了礼,弄明白鲁能的身份之后,请示过后就去准备他暂居所需。 鲁能看他那不慌不忙大的样子就知道了,这是克兰斯家族的人,也只有这样传承悠久的家族才能够把贵族的那一套弄得方方面面,连下人都有着贵族的礼仪,看起来就不一样。 早就计划来凯克特斯,却是时隔多年才第一次踏上这里的土地,鲁能有一种新奇感。 对这个魔法世界,他本就有着很多好奇,但当年的事情让他早早被软禁了起来,以至于这样的好奇多年来都是在各种魔法书籍中得到满足,现在,能够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担忧衣食住行,自自在在地去看一看这个魔法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自然不会放过。 跟下人说了一声,鲁能便起身出了门,如同一个普通的游客一样,在城中游览起来。 凯克特斯最大的特色就是信教,城中的人,哪怕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衣着整齐,笑容满面,遇到外地来的游客询问事情,会热情地给与指点,遇见一时困窘的人,也不会吝啬食物和水,会用慈爱的眼神看着你,然后说:“愿光明神保佑你。” 城是建立在山脚下的,从这里可以看见那座高高的圣山,若是有眼神儿好的,或许还能看到那兰特斯上的光辉,光明神教的总部所在,那座据说是神力凝成的“光辉与希望之圣堂”。 蜿蜒的台阶是白色的石头修葺而成,道路两旁是一个又一个白色的具有某些现状花纹的石雕,每一个石雕的上面都有着小小的机关,可以在瞬间被一个火球术点亮一整串,阶梯亮起的灯火于夜色到临之前,如同美丽的星火落入人间,引人向往那星光汇聚之所在。 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抱着朝圣一样的心情,在那石阶下叩拜祈求,那时候,会有身着白色衣裳,纯洁宛如天使的牧师和圣子圣女们,沿着长长的白色石阶下来,为他们播洒圣水,宛如布道。 石阶之上,云端之边,好像有优美而纯净的歌声传来,手风琴又或者是钢琴的乐声和着那飘渺如从天上来的歌声,伴随着金色的阳光播撒在那些人的身上,一切都美得像画。 鲁能到来的时间刚好是上午,他行走在街道上,走过那些做买卖的小商贩,走过那些来往车马的富贵人家,不知不觉,就随着一些人来到了石阶之前,看到了那最美的一幕。 分列在世界两旁的骑士都有着银光锃亮的铠甲,头盔没有扣起,露出的脸庞无一不是英俊的,腰侧悬挂着长剑,面对那些人群,他们是静默的,宛如石阶旁边一个个白色的石雕立柱,但阳光下,他们的脸上又似乎也有笑容,柔和如同那乐声的笑容。 “真好啊,每次来到这里,都觉得得到了一次净化。” 远路而来的旅人见到这一幕立时精神起来,宛如洗去了一身疲惫,快步走到前面,恭敬地跪下,叩首之后才讨要圣水。 播洒圣水的牧师并不因他目的如此明确而怪罪,反而微微笑起来,手在圣子捧着的金碗中沾了沾,把那些圣水洒在他的身上,洒在他的脸上,让他露出一脸幸福沉醉的表情。 圣水是什么水呢? 水元素似乎是比其他地方活跃一些,但,精神力刺入金碗之中,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旋涡式的力量,鲁能惊奇地发现,他的精神力竟然被消磨了一些。 快速收回刺入金碗中的精神力,他的面色有些惊疑,看着那个金碗,是水的问题,还是这碗有什么不一样。 牧师是很普通的牧师,白色的衣裳,披着一种麻色的长衫一样的无袖织物,花白的头发让他的面容也显得慈祥可亲,然而他望过来,一双眼中却似有了电光,让鲁能忍不住微微后退了半步。 他身边的人都在向前,而他后退,哪怕并不明显,但在别人看过来的时候,还是第一眼就注意到了。 “少年人,你是从哪里来的?” 牧师再次笑起来,目光注视着他,冲着他招手,像是要他到身边多说两句的意思。 其他人抬起头来,无不用鼓励的眼神看他,好像在说“孩子,别怕,牧师是喜欢你”“快上去啊,多好的机会,跟牧师多说几句”“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呐,光明神保佑。” 魔法师跟牧师并不是很对路,或者说魔法公会和教廷并不是一路人,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即便克兰斯伯爵从来没有为他普及过这方面的知识,但是从他言语中的不屑和轻蔑就能够品味出一二来。 魔法来源于血脉,魔法师能够有怎样的成就,取决于他的血脉如何,取决于他自己是否努力,不需要信仰,他们不要信仰任何人就能够获得力量,这是特殊的一类人群。 教廷中自然也有这样的人,光系魔法几乎都是出自于教廷,然而那些人却从不以自己是魔法师为荣,反倒以教廷的利益为上,他们多数都是教廷从小培养起来的,对教廷的忠诚胜于一切。 没有家族,没有国家,甚至不会有妻子孩儿,他们的未来,就是为了他们所敬爱的光明神而奋斗终生,用虔诚的信仰来劝道别人向善,信封光明神,服从神的教谕。 这些人所形成的力量,是教廷的力量,不属于国家和家族,更加不属于魔法公会,而这,显然是魔法公会所不满的一点。 事实上,哪一任的国王都不希望自己的头上还有这样的一座大山,但是很显然,割裂的土地,分散的权力,无论是哪一任国王都只能任由教皇代表神在人间的意志,甚至他们自己的更迭,如果是弱一些的国家,甚至还要寻求教廷的支持,在加冕仪式上为教廷留下一个高高在上的座位。 想要分割巨大利益的贵族们,面对这个虎口夺食的教廷,会有怎样的看法呢? 相对的,教廷对这些导致王国衰败的“腐朽的贵族们”也没什么好印象,贵族骄奢淫逸的生活最为令他们诟病,也不得不说,贵族之中也有一些害群之马,大大影响了贵族的声誉,让以平民为信徒的教廷获得了更多的生存土壤。 这样的两股势力,彼此之间的和平都是表面现象,凯克特斯这样的教廷之城,正常来说基本上不会有魔法师主动来访。 面对牧师的目光,鲁能想到了“神目如电”这个词,他想,他魔法师的身份一定是被看穿了,所以状若无事地走上前去,被牧师洒了一脸的圣水,不好用手抹去,他忍着水珠划过脸颊的微痒,轻声问:“有什么事情吗?” “欢迎你来到凯克特斯,外乡人,愿光明神保佑你。”牧师笑着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没有什么恶意的感觉。 鲁能冲他笑了笑,说:“感谢伟大的光明神。” “凯克特斯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你会喜欢这里的。”牧师笑容亲切,又跟鲁能说了两句,就放他自行离去了。 鲁能走出好远,精神力都没有离开那个地方,他总觉得那个牧师不会平白无故跟他说话,但又实在摸不到什么头绪,疑心了好久,再没有情绪逛街,确定后面没有跟踪的人,他就直接回去了。 第120章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那个孩子,我总有一种亲切感,好像他天生就是属于教廷的,然而我却不能察觉出原因,他并不具备圣光属性” 牧师站在石阶之上,金碗被他交给了圣子,这些教廷培养出来的孩子自有一股圣洁态度,播洒起圣水来也极为熟练,很快胜任了牧师的工作,底下的那些人,跪着承接圣水,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示不满,反而满面欣然。 “别尔,你帮我记着,下次见到他记得提醒我——唉,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牧师感慨着拍了下额头,一副自嘲的口吻。 立柱一样的骑士点头应了,一句好听的话都没说,完全没有帮人解嘲的意思,但他那洗耳恭听的样子,还是让人很舒服的。 头盔压下了他的棕发,棱角分明的脸有些冷酷的感觉,但当你看到他的眼,便会把那种“冷”意冰消,那是一双干净的眼,用充满信赖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你会觉得你让他做什么,他都会不打折扣地办到。 牧师很满意他的这种态度,跟在身边的人,不需要多么聪明,巧舌如簧,只要他知道做事情,懂得听吩咐就可以了。 那些骑士的荣誉,不是让他们自作主张,而是让他们懂得忠诚,懂得听命,知道唯有教廷才是他们真正能够依靠的。 事实上,这也是当然的,这些非正常途径提拔的骑士,本身就不属于会被国王册封的范畴,没有封地,没有国王承认的名誉,他们自诩的骑士身份若是再不能得到教廷的认可,还有哪里会允许他们的存在? ——窃居骑士之名的“骑士”。 除了圣子圣女,教廷培养了很多这样的骑士,孤儿出身,无父无母,从小就被教廷收入门中,之后,哪怕是再没有天赋的人,只要懂得听话,教廷就会用特殊的手法激发他们的“斗气”,让他们成为有用的骑士。 这样大的恩德,他们实在应该用忠诚来回报的。 已经回到家中的鲁能并不知道已经和别尔失之交臂,他还在想着第二日还是让这里的下人出去打听消息好了。时隔多年,别尔的样貌也许已经有了变化,他来到凯克特斯,自然是不会发愁吃喝了,医疗方面,教廷的那些牧师也是很靠谱的,所以,只要他不走,那在这里就会好好活着。 但他现在是什么身份,那就是谁都说不准的事情了。 克兰斯伯爵或许知道,但他没有说,就不要指望能够从他的口中问出来,如果要鲁能自己打听,也不是不行,但他没有相关的渠道门路,只怕要很久才能有消息,那还是最好的情况。 最坏的情况,就是他什么都打听不到,与其那时候再找专业人士打听消息,倒不如一开始就这样做,作为克兰斯家族的继承人,他现在并不缺钱。 然而,消息并不是那么好打听的。 凯克特斯是教廷之城,这样的称呼一开始并没有让鲁能觉得有什么不适,他并不是正统的魔法师,事实上,他用精神力模拟出来的那些攻击又或者防御的法术在他看来并不算是魔法,所以他也完全没有身处敌人阵营的自觉,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但连续几天都没有消息,他有些信不过地详细询问下人之后才知道“教廷之城”意味着什么。 这里自然不会有魔法公会,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跟教廷一向不对付的魔法公会在这里立不住脚,教廷也不会允许敌人把手伸入自家后院之中。 这里自然不会有佣兵工会,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教廷的人喜欢仁善和平,自然不会欢迎打打杀杀的佣兵们,同样,那些佣兵在这里也找不到生存的土壤,所有的孤儿只要进入了这座城市,就不愁吃穿,运气好的能够被教廷收入门中,运气不好的也可以混个温饱,还有善心的市民愿意提供一些学习本事的途径,等这些孩子长大,自然会在这里谋生,并且因为享受过的这些好处成为虔诚的教徒。 连比较中正平和的药剂师公会,在这里也根本无法生存,因为这里是教廷之城,这里的牧师是其他城市的五倍还多,这样多的牧师每天还都要做善事,小到如同那日所见,站在台阶上播洒圣水,大到免费义诊,对城中的居民,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给与一定的诊治,免费赠送药品和圣水。 那圣水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传说有着疾病全消的功效,这也是很多人不远千里来到这座城市中求取圣水的原因。 然而,除了这座城市原来的居民,其他的人,想要获得圣水,最普通的途径就是跪在那石阶之前,等着牧师的播洒。 因为圣水并不是药剂,不能够用金钱来购买而衡量,那是神怜悯人间,所赐下的圣水,怎能与金钱等值呢? 居住在城中的人早就习惯了万事依靠教廷,似乎真的是圣山之上的兰特斯播洒圣光的缘故,城中的居民都很少生病,万一真的有什么病痛,牧师也都能够解决了,手握着圣水这样的利器,即便是什么都不懂,也能够救回一条人命。 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美好,这里好像是天堂一样,人们居住在一座城中,彼此之间哪怕不认识,也会在相逢而过的时候微笑致意,那满满的善意几乎要溢出来,不会有人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每个人都是那么和气。 长久下来,这座城市中的人脾气仿佛也都特别好,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外来的伤,没有内里的病,他们对于药剂的需求几乎为零。 不要说药剂师公会,就是药剂师,在这里恐怕也要另谋职业。 与之相类的其他公会,盗贼公会又或者刺客公会什么的,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完全被排挤在这座城市之外。 这样一来,想要找人,除非想要借用教廷的力量,否则,找什么人都要靠着最原始的方法,一点点问消息,这种找人的方式就好像是大海捞针,又哪里是那么容易了? 这些日子下来,这些下人跑断了腿,问哑了嗓子,也没有什么结果,正常的人,谁会记得几年前是不是有出现过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呢? 凯克特斯久负盛名,几乎每年都有大量的孤儿或自愿或无奈来到这里,然后就此定居,成为城中的一份子。 想要在这样庞大的基数中寻找一个男孩子的消息,真是有些太费力了。 知道了寻人的难度,要放弃吗? 别尔对鲁能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知道他没有死似乎就足够了,至于他过得怎样,看这个城市的样子,或许不会有什么欺负又或者侮辱的事件发生,也可以让人放心了,至于其他的 鲁能想,他本来也管不了那么多的。 若不是当年别尔的维护,他恐怕根本不会惦记这个连剧情都没提起的人物。 “好了,我知道了,这事不怪你们。” 摆摆手,让回完话的下人离开,鲁能坐在椅子上,安静地想他接下来想要走什么,如果不寻人的话,他想要做什么呢? 自然不会像原主一样坑蒙拐骗,四处害人,但是要真的做点儿什么为国为民的大师,且不说有没有必要,鲁能自己也不是那样的性子,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这几年过去,他并没有如同掌握那些高阶魔法程序一样融入这个世界,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划,或许,这时候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克兰斯伯爵毕竟不是他的亲祖父,这一点,迟早会被拆穿的,那个时候他是否能够活得更好,就要看他现在的努力是否足够了。 鲁能并不知道,天使之心听起来没用,上个世界也没有真的帮到他什么,反而吸纳了大量的信仰之力,让他想要使用还要多费一层功夫,但,有了这个东西,别人对他的信任度是不一样的。 就好像某些坏人,哪怕他坏到骨子里了,但他表面上一副和善模样,还能对你笑得很亲切,你就不会觉得他是坏人,直到真正被骗之后才会醒悟。 天使之心的副作用就如同那一层和善的伪装,让所有见到鲁能的人都会从心中升起一股子亲切来。 好像克兰斯伯爵,他急切地想要一个继承人,然后见到了鲁能,就觉得他就是这个继承人,无论哪一方面都像是有着克兰斯家族血脉的样子,然后他就自然略去了会揭露真相的血缘魔法,真心相信鲁能是自己的孙子。 再比如那个牧师,他或许无法说出见到鲁能之后的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但他就好像是见到了让他倍感亲切的人一样,只会想他是不是需要我的帮助,而不会想他是不是包藏祸心想要害人。 很多事情,只要这么一个想法不一样,最后的结果也就肯定不同了。 鲁能并不知道这些,他习惯了系统长久地不搭理他,他也不会仔细研究物品栏中的天使之心到底有什么作用,事实上他连“一定几率触发圣光之翼”的事情都给忘了,还是后来某次突然展现出来,他才想起来还有这样的一个功用。 这样稀里糊涂活到现在,不得不说系统这个挂太大了。 第121章 凯克特斯是一座古老的城市,据教廷流传的创世书上说,当初创世神造了世界以及其中的万余种生物之后,突然觉得累了,就在凯克特斯长眠,他最宠爱的儿子——神子光明神,在这里起了一座圣山,与创世神比邻而居,守护着这个世界。 按照这样的说法,凯克特斯其实是一座从有生物起就存在的城市,这种古老的感觉从那些长满青苔的砖缝中或许能够看到一二。 古老,并不意味着陈旧,在很多中,教廷似乎都是一个反面角色,各种贪婪,各种污垢残存,而在这里,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是慈眉善目地如同天使一样,那些圣子圣女们,更是天使一样可人。 鲁能有幸参加了一次教廷举办的法会,穿着红色无袖长袍的主教们站在台阶上,身边围绕着牧师和圣子圣女们,再外围一圈是那些铠甲冰冷的骑士,主教们都不年轻,但看起来十分慈爱,他们会对每一个人微笑,然后分出手上的面包和红酒。 城中的居民,这些信众们,挨个从他们面前走过,路过教廷前的台阶,顿住脚步,领走自己的那份面包和红酒,感恩一句“神与我们同在!” 整个城市的秩序在这时候好像被重组了一样,不会有乱逛的人,所有人,都会自发自觉地加入队伍之中,领走了食物之后就会在教廷提供的长桌依次入座,吃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哪怕是最爱闹的小孩子,这时候都会文静许多,乖巧地学着大人的样子从圣子圣女们的手中领走食物,面包还是面包,红酒却会换成一种红色的甜味儿饮料,玻璃杯上那个漂亮的装饰性小樱桃很好地区分了它们和红酒。 鲁能见了好奇,问了跟随的下人一句,知道不是信徒也能去领取,他便排在了队伍之中,也跟着来到了主教的面前。 他不认识那些主教,但人群中,却有一位牧师认出了他:“啊,我的孩子,欢迎你来到这里,愿神赐福于你。” 鲁能的记性很好,他认得这个牧师,正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微微笑了一下,道了谢,从他的手中接过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面包是比较少见的白面包,宣软还热乎乎的,好像是刚从烤炉中取出一样,红酒则微冷,“谢谢。” 身后还有不少人,鲁能没有多聊,道了谢之后就去了长桌那边儿。 “那是谁?弗瑞德,我似乎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他是教会的新人吗?” “不,不是,他只是一个外地来的旅人。” “我的感觉一定不会有错,他是教会的人,必然是,你要多跟他聊聊。” “是的,大人,我会的。” 寥寥几句对话传来,鲁能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那位叫做弗瑞德的牧师对自己微笑示意,即便已经有不少人经过,但鲁能认为,他们说的那个人应该是自己。 吃完自己的食物之后,众人会坐在原位多聊一会儿,这个时候,无论是大贵族还是平民,似乎都可以说一些轻松的话题,彼此之间的关系格外平等。 鲁能也跟人多聊了几句,城中的居民都表示很高兴再次参加这样的法会,有些头脑精明的这时候已经能够谈成好几个生意了,平时那些见不到面儿的大商人,在这种地方都可以看到,真的是很难得的一次聚会。 最难得的地方是,哪怕他们平日里多么高高在上,但在今天,他们好像成为了一个和善心肠的普通人,能够跟任何人友好交流,而不会用令人生厌的花腔区分彼此的身份。 鲁能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些贵族他并不认识,只能够从他们的衣着服饰上判断,以他在克兰斯家族培养起来的贵族审美来看,这些所谓的“贵族”其实都不是太贵,至少不是跟克兰斯家族齐名的那种大贵族。 “亲爱的,你想太多了,那些大贵族怎么会在凯克特斯生活,在这里,他们可享受不到那种贵族的优待,更加不会有人被他们奴役,所以他们都不会到这里,这是属于我们的凯克特斯。” 邻座的是一位举止优雅的女士,她的知识面儿似乎也很丰富,这样说话的时候,用手绢沾了沾嘴角,“那些,可是真正的贵族呐。” 这一句似乎有些嘲讽的话配上她的笑容,一时有些难以分辨话中的真意。 鲁能微微皱眉,他其实不太喜欢身边人这样说话,你要说她是讽刺,明明她的声音轻柔,语调中的笑意也可以理解为此时环境轻松才笑的,或者她本身就有这样的习惯,未语先笑什么的。 但若说是单纯的赞美,但和着笑声听起来,却又觉得哪里都不对味儿,真是难以甄别。 吃了饭,也谈完了能够聊的,鲁能欠身而起,准备去别处转转,这个时候,也有不少人离开了聚会的现场,毕竟很多人还是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做的。 遥远的兰特斯上,教皇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神谕,那镌刻在白色羽毛上的神谕很简单,是让他寻回圣物的,但,圣物是什么呢? 白色的羽毛不仔细看跟真的没有什么两样,然而细看了才知道,这竟是纯白的金属,上面的纹路是一种很精美的花纹,跟羽毛同色,即便眼神儿好的看到了也不会以为这是什么文字,这种文字唯一的读取方式就是精神力。 是的,精神力。 不是精神魔法,而是精神力。 教皇再次凝神看了看羽毛上的“文字”,没有多一个没有少一个,就是那样直白的“寻回圣物”,偏偏没有一个字说明圣物到底是什么,又在哪里。 “这可真是为难啊!”教皇轻轻地叹气,他自认已经老了,不能够如以前一样体察光明神的谕令,吩咐下去,叫来了一位年轻的红衣主教。 “凯萨,这是新的神谕,你去办吧。” 羽毛被传递到红衣主教的手中,年轻的红衣主教金发碧眼,有着好似太阳神一样俊美的容颜,微微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会发光,在一众鸡皮鹤发的主教之间,他就像是一个光辉夺目的所在,让所有的目光都为之吸引。 白皙的手指把羽毛抚摸了一遍,上面的文字同时也被精神力所读取,凯萨沉吟了一下,轻轻笑了:“知道了,教皇大人,我会办好的。” 能够在这个时候降下的神谕,必然证明那个携带着圣物的人已经来到了凯克特斯,在这个最接近神的地方,才能够让神这么快感受到,否则年轻的人有着更大的野心,他不仅想要接替教皇的位置,更想要成为新一代的神。 否则,多少年以后有些生厌的目光撇过那雪白头发的老人,即便身为教皇,但他的年龄已经太大了,大到根本无法保持自身的容貌和仪态,哪怕他努力挺直腰板,还是能够看出那已经驼了的痕迹,衰老,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腐朽的气息,让人不想要亲近。 多么可怕啊,这样的衰老,只要是人就会有的衰老和死亡,若想要超脱这些,唯有成神一条路。 凯萨躬身行礼的时候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把羽毛捏在手中,离开大厅,垂下的袖子自然遮住了羽毛的存在,他想,圣物到底是什么呢? 凯克特斯就好像是教廷的后花园,里面的一举一动都在教廷的掌握之下,来来往往的人,剔除掉那些普通到不值得问津的,剔除掉那些常来常往完全没有异常的,似乎 “只有这个人,并没有经过城门入城吧。” 多少年了,即便那些底蕴深厚的大贵族能够在凯克特斯留下传送阵,但是这么多年过去,能够有能力维修并且再次使用的贵族已经少了很多,一代代王国更替,许多贵族都熬不过政权的变更,而有能力熬过去的 “你说他叫什么?” “鲁能克兰斯。” “克兰斯啊,我记得那是个十分悠久的大家族了,他们的魔法是精神魔法,就是这个,精神魔法。” 凯萨点了点头,他确信自己的记忆无误,那么,跟这个人有关系吗? 鲁能缓步走过教廷的门前,这是一条环形路,想要离开,必然要再次经过教廷门前,主教们和牧师们都离开了,那些圣子圣女们紧随着大人的脚步,也离开了,剩下几个骑士依旧站在两边儿,没有人挡住敞开的大门。 几道阶梯之上,是一个宽敞的厅堂,如同画中见过的那样,两边是长长的椅子,中间则是直通讲台的一条道路,而讲台之后,墙壁之前,则是光明神的巨幅画像。 那不知道怎样做出的画像宛如立体浮雕,自身还带着柔光,鲁能好奇地看了一眼,随时戒备的精神力也在那个地方扫了一下,似乎有什么?精神力微微一震,他又抬眼去看那个画像,画像中的人物被柔光笼罩看不清楚,但鲁能总觉得,那个人似乎是在对着自己微笑。 “遗落在人间的天使啊!” 第122章 “砰” ——巨力冲撞到盾牌上的声音,血腥气顺着风扑面而来,那涂满了各种颜色的脸不像是人的,倒像是另一种恐怖生物,维纳人,这就是维纳人啊! 挥舞着的剑上好像还有着血迹,无形的压力让他动弹不得,只能够看着,看着那剑挥落下来,紧握在一起的手不知何时早就失去了知觉,等到别尔再度恢复感官的时候,他已经被推开了,而那个被他拉着的弟弟则没了踪影。 “真是个幸运的小子,只是掉了一层皮!” 把他救起的人有着络腮胡子,他笑呵呵地把浑身是血的别尔拉起来,完全不理会这个动作会让他多么疼痛。 别尔习惯了忍受疼痛,似乎从他有记忆的时候,就没有离开过疼痛的印象,但小时候的事情太过久远,他有些记不清母亲到底是因为什么打他,也许是因为他没有带好弟弟。 哦,对了,弟弟。 “弟弟呢?鲁能,鲁能?” “你的弟弟?这里没有比你更小的孩子了,你这么小,怎么就敢一个人跑出来?” 盾牌上的狮鹫金光闪闪,深蓝色的盾牌竖立在地上,挡住了背面而来的风,那里正在焚烧尸体,那个村庄里的人的尸体,那些残缺不全的尸身无法安葬,为了免于他们成为亡灵魔法师的最爱,尸体必须要烧毁。 火焰熊熊,好像能够听到那些饱受摧残的灵魂在火堆中尖啸,然后随着那黑烟滚滚上了天,会去天国吗? 别尔仰头看了看天空,然后被人一巴掌打在头上,“别看了,你弟弟说不定没死,那个魔法师不是也不在吗?你弟弟是精神魔法学徒?那可能是被带走了吧!” 很多人都知道精神魔法代表着什么,克兰斯家族的悬赏虽然只出现过一次,但影响却是大家都知道的,那是长期有效的悬赏,因为他们家族的人是真少,已经少到让家主可以不去计较那血脉的来源,哪怕是私生子呐,只要证明有魔法天赋,都可以堂而皇之冠上“克兰斯”的名字。 然而,这一切,就没有必要跟别人说这么多了,尤其这个孩子并没有魔法又或者斗气的天赋。 “你要去哪儿呢?” “凯克特斯,我要去那里。”别尔抿着嘴,脸上没有笑容,他背上的伤还在疼,佣兵队里虽然有治疗魔法师,但魔法师不会为普通人医治,而药剂师,他根本没有钱买那些药剂。 简单的药草敷上,然后就任由伤口自己愈合,没有别的办法。 牢牢地抓着放食物的包袱,这是他目前仅有的了,但在这些人的眼中,却并不值钱。 “行啊,刚好我们也要去那里,你跟我们一起,路上给我们做事,我们就不收你路费了。” 络腮胡子不是团长,但他这样说了之后,别尔看到那个团长也点了头,同意了他的说法。 狮鹫佣兵团是个很正规的佣兵团,团里还有着漂亮的女战士,虽然漂亮,却并不娇弱,开起玩笑来,男人都说不过她。 她对别尔不错,在到达凯克特斯之后,知道别尔无处可去,她还去寻了自己认识的一位牧师。 那位叫做弗瑞德的牧师老好人一样,满口应下了她的拜托:“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这个孩子的。” 满心忐忑的别尔就此跟在了牧师的身边,他每天都会去城中寻找,打听有没有鲁能的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当他服用了牧师给的药剂,疼痛一天之后有了斗气,他就沉浸在斗气的修炼当中,再没有去找过鲁能 金发的少年面色苍白,手中空无一物,即便身处包围之中,依旧能够面带微笑。 “什么圣物?我不知道有什么圣物。” “不要狡辩了,圣物就在你身上,快交出来!” 领头的骑士是别尔的同伴,他们一起训练,一起行动,一起为了这次的神谕寻找圣物,而圣物很可能就在这个克兰斯家族的继承人身上。 克兰斯家族,一听就知道是那些鱼肉平民的大贵族,身为教廷的一员,别尔天生对这些贵族没有什么好感,何况小时候的经历告诉他,这些贵族没有一个好的,他们从来不关心平民的死活,高高在上的嘴脸惹人生厌。 而这些贵族并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这些贵族的子嗣,那些满脑子只知道高贵血统的家伙,完全没有所谓的贵族的优雅,一个个魔鬼似的欺负他们这些平民的孩子。 暴虐,残忍,冷酷那些家伙,都该死。 冷着脸的别尔看着那个金发的少年狡辩,他在心里想,谁会相信你呢,满口谎话的东西。 曾经也犯过偷窃的罪,别尔对此更为愧疚痛恨,想到眼前这个人竟然敢透教廷的圣物,他心里头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教廷多么好啊,他竟然敢偷教廷的东西! 再想到这个人被牧师留意过,还得到了牧师的善意对待,甚至,他还领取过教廷给的面包和酒水,早知道他竟然是这样的人,说什么他都不会让他拿走那些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圣物,或者,你们可以说一下那是怎样的东西,我可以帮你们找找。” “不要狡辩了,你还是老实交出来的好!” “你偷偷潜入凯克特斯,难道是来旅游的吗?不要说这些谎话,赶紧交出圣物!” 骑士们一个比一个有胆气地质问,他们知道得其实并不多,只知道这个人是克兰斯家族的,那些大贵族家的魔法师跟他们一向不对付,而邪恶的魔法师总是做一些危害世人的事情,眼前这个也不会例外。 别尔口舌不伶俐,没有跟着质问,但他心里头也是同样的想法,愤怒的情绪在眼中翻腾,一张脸却是更冷了,对这种人,没有宽恕的必要。 他率先动了手,挥舞起了长剑,其他人,他的同伴,见状也忙跟上了他的步调,作为教廷的骑士,他们接受的教育从来没有一对一的决斗,他们要做的就是跟同伴保持一个攻击方向,然后同时出击,给敌人致命的打击。 然而,他们的攻击都落空了。 对方似乎知道该怎样躲过他们的攻击,游刃有余地避开了,不可思议地避开了。 别尔不甘心,其他骑士也不甘心,好容易逮住了,谁肯放过这个现成的功劳。 教廷之中,秩序分明,想要晋升的路很明确,但买一步需要的功劳点数却是不容易获得。 牧师还可以通过传道发展信徒来获得功劳点数,但他们骑士,除了在追铺上有些功用,其他时候,跟装饰用的花瓶也没有两样。 别尔做过很多次花瓶,小时候是做圣子,会斗气长个子之后就成了骑士,身份变了,但本质并没有变。 对方会魔法,是了,克兰斯家族的魔法是精神魔法,怎么竟给忘了! 别尔及时想到了这一点,同时提醒同伴们,他们来之前,主教大人亲自给他们发了一个小道具,可以防止他们被精神力魔法控制。 想到这里,他们激发了道具,小小的道具别在衣领上,使用的时候甚至不需要用手触摸,只要看着它,然后专心念那句咒语就好。 道具被激发之后,别尔本人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同,但战况很快不一样了,对方在围攻之下露出了疲态,很快被刺中了一剑,他们的剑上都有着斗气,哪怕是普通的一剑,伤口也并不小。 鲜血很快涌了出来,这样的伤口,这样的疼痛,金发少年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他再次申辩,然而没有人去听。 魔法的攻击被挡在了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之外,别尔等人无法坚持太久,但拖延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了,更多的人赶了过来,这下子,他逃不了了。 追着对方跑了大半个城的别尔见状松了一口气,他就怕自己无法完成教廷给的任务,然后重新回到小时候那种衣食无着的状态。 “鲁能克兰斯,交出圣物。” 牧师的质问比他们的更有力道。 然而,别尔却没有再听,他说什么?鲁能?是鲁能吗?那个鲁能? 他回头去看,已经被绑起来的金发少年似乎真的有些熟悉,那面孔上似乎还有曾经的痕迹,但 怎么可能呢?他不是说过要来凯克特斯的吗?他不是自己的弟弟吗?怎么成为了克兰斯家族的人呢? 是被骗了吗? 教廷很少举行审判,但对这个拒不认罪,宁死不肯交出圣物的人,也只有审判才能让一切真相大白。 主持审判的是教廷最年轻的主教大人,他站在审判台前,再次质问,结果还是一样的,鲁能什么都没有承认,反而嘲笑他们的愚蠢。 鞭刑过后,一切都没有改变,主教大人很遗憾地宣布了火刑的命令,大火烧起来了,别尔心急地看着,他是那个鲁能吗?是自己的弟弟吗?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结果却只是站在牧师的身边,看着大火烧起。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鲁能被绑缚在十字架上,他轻轻地笑,说了一句大家都不太懂的话,然后,刺眼的光芒霎时间亮起,压过了火光,压过了世间所有的明亮,等到别尔流着泪再看的时候,十字架上哪里有什么人,一个天使的虚影显现,金色的光芒笼罩着他雪白的翅膀,映得那羽毛也似金子做的一样。 火还在燃烧,然而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一时间竟是无人去灭火。 等到大火灭掉,十字架上的人已经死了,别尔看着主教大人黑着脸离开,看着牧师喃喃着他听而不闻的话走掉,他腿一软,跪倒在地,他其实是知道的啊,这个鲁能就是那个鲁能,是他的弟弟鲁能。 对不起 第123章 “罪名是,偷窃圣物。” 克兰斯伯爵的手上信纸,薄薄的信纸似乎有千斤的分量,让他的手承受不住地颤抖起来,手上的皱纹和棕斑,即便在灯下还是那么显眼。 眼前一阵阵发黑,他很快放下了这张信纸,又拿起了一张,迅速展开,看到的是大同小异的说法,“死于火刑,呵呵,死于火刑,是谁给了教廷这样的权力,让他们就这么烧死一个家族的继承人?!” 愤怒的力量让纸团瞬间被揉碎,他已经不年轻了,再不会有三年的时间去培养一个合格的继承人,即便目前的这个继承人还不是最好,但却是他认定的继承人,就这么,这么没了! “呵呵,看来克兰斯家族真的是沉默太久了。” 长久没有觉醒的血脉,长久没有在外行走的魔法师,很多人都忘了精神魔法师克兰斯家族了,是啊,他们如今还剩下什么呢?他,一个大魔法师,甚至不是魔导师,然后呢?一笔庞大的财产和领地,其他的呢? 国王的身边没有克兰斯家族的,而克兰斯家族,除了他,还有谁呢?没人了,没有人了,没有人在国王身边,也没有人在那个他一直瞧不上眼的魔法公会挂名,所以,就这么被世人遗忘了吗? 连一直对魔法师极为警惕的教廷都不记得了,不记得他们克兰斯家族的名字。 黑色的渡鸦融入夜色之中,信息在传递,一个个命令在交替着,很快,一场大会开始了。 “所以,伯爵你的意思是” “这还用问吗?我认为教廷的做法已经需要惩罚了,先生们,难道你们不是这么认为的吗?或者说,你们谁还想成为下一个克兰斯家族?继承人被活活烧死,这是不能容忍的耻辱!我认为,他们是在宣战!” 克兰斯伯爵一身正装,作为一个大魔法师,还是精神擅长的大魔法师,当他站出来发言的时候,几乎是“力”压全场,无形中的精神压力让每一个人都无法跟他对视,因为一旦对视,就会屈服于他的意志之下,这,就是精神魔法的威力。 然而,对于那些早有防备的人,这其实并没有多大的用处,除非是真的生死相见,否则,只要一个小小的魔法道具就能够免疫。 这也正是精神魔法到了后来几乎不闻的原因,比起修炼时候的千难万难,练成了之后,无论是施法时候的效果,还是产生的结果,似乎都要逊于其他魔法,在亡灵魔法师不出现的时候,它的克星精神魔法竟像是无害的一般。 而它的危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每次进阶都有莫大的风险,发疯或者变成白痴,甚至直接死亡,都是有可能的,而且,精神魔法跟其他的魔法不一样,它的反噬非常厉害,并不是放一个火球,哪怕不会伤到别人,也不会伤到自己,它的反噬是一旦想要控制控制不了的人,那么湮灭的就会是自己的精神。 苛刻的修炼条件,巨大的进阶风险,间接的施法效果,残酷的反噬局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克兰斯家族就这样一点点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很少再见到这个家族的人出现,以至于克兰斯伯爵突然发出了与会邀请的时候,很多人还在云里雾里,不得不翻看厚厚的家族简表来查询关于这个家族的一切。 然后,就是一片唏嘘不已。 会议的结果一般,并不是没有人赞同,但赞同的人太少,后来还是克兰斯伯爵拿出了足够的交换条件,才换得大部分人同意,他们甚至对赢了之后如何瓜分教廷的财产做了进一步的划分。 没有愚蠢到直接对着凯克特斯下手,即便是怒火中烧的克兰斯伯爵,他也知道那里只会是最难的一战,所以他们是从其他城市做起的。 突然传出牧师淫、乱的丑闻,被抓了现行的牧师,被骑兵翻查的教廷,搜出来的大量钱财让人们产生了疑惑,这些神的传教者,真的是那样纯洁如羔羊吗? 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一桩又一桩丑闻影响着人们的信仰,国王适时地颁发了对应的限制规定,魔法公会则推出大量孩童被教廷迫害的事件,那些阴暗的,注定在中滋生的丑恶几乎是没有任何缓冲地直接摆在了众人面前。 这些事件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即便没有足够的时间发酵,但一直信仰的竟然是这样不堪的存在,觉得被欺骗的民众出离了愤怒,他们用着最暴力的方士来发泄。 教廷被焚毁,一个个城市的教廷,好像被接连点燃的火把,一直传递到凯克特斯去。 兰特斯上,教皇摘下了自己的皇冠,那顶曾经闪闪发光的皇冠此时莫名有了斑斑锈迹,好像一个拙劣的工匠荒废在阴暗角落中的作品,无人问津地枯萎了。 老了许多的教皇佝偻着后背,他叹息着,看着跪在他面前的凯萨,轻声问:“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凯萨还是那样年轻,即便最近发生的事情那么多,让他着急安排人手处理,但他自己,哪怕是熬了几个晚上,脸上依旧显不出什么痕迹,还是那样淡定从容,光辉镇定的样子。 “大人,这些是那些贵族的阴谋,他们这些魔法师早就想要跟教廷作对,鼓动国王铲除教廷,大人,我们应该赶快采取应对才是!” 凯萨不理解教皇的叹息,他甚至不明白在这样争分夺秒的时候,应该尽快平息下面的信徒暴动的时候,教皇把自己叫到这里,许久才说了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果然是老了吗?都分不清轻重缓急了。 “凯萨,你抬头看看,这是什么?” 皇冠被教皇拿在手中,凯萨一抬眼就看见了,最开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那是皇冠,一直带在教皇头上的皇冠并不大,做工也并不复杂,但它的闪亮是藏在发中也无法忽视的光环,怎么此刻 “这是皇冠?”凯萨语带犹豫,有些迟疑,即便他的好眼力认出那是什么,但他还是觉得不可能,谁那么大胆,敢这样、敢把皇冠弄成这样!是,教皇么? 教皇摇了摇头,深深地叹息在心底想起,还是太年轻了啊,根本没有认真听他说过的话,他说过的,这是“信仰之冠”,不会被世俗污迹所污浊的信仰之冠,只有信仰之力反噬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时候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教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求助过神,早在克兰斯家族的那个孩子被烧死之后,听到消息的他就去求助了神,然而神没有回应,自那之后,一直没有回应。 无法言说的恐慌早就在心里蔓延,但那个时候也只是想,是凯萨的手段太激烈了吗?所以神不满了? 他之后也听到过其他人的说法,“遗落在人间的天使”,不知道当时到底是怎样的情形,但能让大家都这样说,必然是真的有了某种神迹,所以,这代表了什么? 某个猜测被深深地压到了心底,直到这一次信仰之冠被污,他再次祈求神谕,依旧没有任何答案,他想,或许是神抛弃了他们。 但,神为什么抛弃他们呢? 因为“遗落在人间的天使”? 最不可能的一个回答莫名浮现在心间,教皇不应该相信的,但他相信了,他相信这是某种神启。 “是啊,信仰之力已经坍塌,作为光明神的人间传道者,我们该去向神请求责罚,而你,凯萨,”教皇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把那顶皇冠戴在了凯萨的头上,“去祈求神谕吧。” 历来只有教皇才能够祈求神谕,历来只有教皇才能够戴上这顶信仰之冠,凯萨被心中巨大的狂喜给掀翻了,他甚至没有想过这跟平日完全不同的交接意味着什么,一口应下之后就急匆匆去了后殿。 教皇大人看着他压抑着欣喜,冲着自己行了礼才退去的模样,露出一个笑容来,眼神却是冰冷的。 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那么,所谓的神谕将是神罚。 神罚之后,也许神会消消气,愿意听一听他的祈求了呢? 无知的人们啊,这世上的神又岂是你们所能理解的?当代表着神的天使之心连同他的宿主“天使”被以火刑——这种神公认的惩罚罪人的手段除去之后,代表着背弃了他所信仰的神。 无端被背弃,神的怒火又哪里是凡人能够承受的? 神这种不讲理的生物,又怎么能够用区区一个凡人来消气呢?他们甚至不会刻意区分一只鸡和一群鸡的区别,既然是鸡惹了他生气,那么,鸡就去死好了,至于这个范围,谁会在乎那么多呢? 地面上一道深深地裂缝伴随着地震出现,地狱的烈火在熊熊燃烧,黑漆漆的魔物跨过了烈火,来到了人间,狞笑着举起了杀戮的武器,不知道藏身在哪里的亡灵魔法师好像找到了最好的靠山,纷纷涌出,一时间,死者与活人的战争,恶魔与人类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作为倡导者的克兰斯伯爵再次来到了会议之上,大家的议题都是如何对付那些死者,如何把那些恶魔送回他们该去的地方,克兰斯伯爵一直没有吭声,直到被问到,才微笑着说:“唉,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活不了两年了,而我的继承人,你们都知道他早被教廷送去了天堂,如果真的有那个鬼地方,所以,跟教廷合作的事情还是你们去干吧,我是不会去的,至于其他人,也许我死之前他们还都活着呐。” 无情而冷漠的话伴随着笑声倾泻而出,克兰斯伯爵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过,一辈子守着的家族名声直到此刻才被人记起,真是讽刺啊!只有在这个时候他们才会记起精神魔法克兰斯家族为这个世界做了怎样的贡献,上一次的魔族入侵还是亡者归来,好像是他们牺牲了大部分家族成员才成功救世的,然而结果呢? 除了一个大贵族的头衔,克兰斯家族早已经成为需要丢弃的老古董了,他的继承人甚至可以被教廷以“偷窃圣物”的罪名活活烧死,哈哈,真是好笑啊!这个时候,还有哪个克兰斯能够救世呢? 历时百年的黑暗战争伴随着克兰斯伯爵的任性离去就此拉开序幕,百年后,恶魔们在陆地上生根,开创了黑暗王国,而自诩正义的人类一方在教廷和魔法师的通力合作之下守住了小半大陆,并没有完全被灭绝。 在这百年的大战之中,无数的英雄出现又消失,如同海上迭起的浪头,一个接着一个,不等它立到最高,就化为了泡沫消失。 人类拼命地为英雄鼓吹,他们坚信那些英雄死了是会成神的,他们相信那些英雄也许并没有死,而是成了神,不能够再插手人间的事情了,一如光明神那样。 很多人自发地成了英雄神的传道者,他们信仰他,崇拜他,希望能够跟他一样,希望更多的人信仰他,崇拜他,然后成为跟他一样的存在。 只有那样的英雄才会是抵御恶魔的中流砥柱,也只有那样的英雄才能够让他们在这个黑暗不断逼近的时候多一些看到光明的期望。 新一任的教皇,一位同样年老的大人,泪流满面地跪在神像前,他颤抖着手紧紧攥着一片银白色的羽毛,多久了,多久没有接到过神谕了! 他恨不得跪吻神像的脚尖,却怕自己这样反而亵渎了神,他拿起羽毛,读取着上面的信息,这仿佛梦中才会出现的一幕让他几乎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区别。 多久了啊!一百多年了吧,教廷再没有接受过神谕,不知道神的旨意,他们这些人的心中满是惶恐,不知道每一个决定的正确与否,每当选择的时候,都会让他格外忐忑。 直到如今——“寻找圣物!” 简短的神谕让人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意思呢?圣物有遗失过吗?教皇大人回去翻起了教廷简史,查到了一条相同的神谕,而结果“是要找某个人吗?” 他为这条神谕伤透了脑筋,最终以为是要寻找某个天赋非常的圣子,派遣人去办了。 他却不知道,如今的形势不一样了,依赖着信仰为生的神一时任性,导致如今信仰之力四散,再也无法恢复从前的盛况了,当年因为好奇而想要寻回的“天使”,如今却是真的需要一些神圣之物,来增强自己的力量了。 但这些,神又怎么会明说呢?于是,一个含糊不清的神谕最终也不会找来对的人。 面对错误,神却已经没了随意惩罚的任性权力,默默地承认了这个“圣子”,让世间多了一个“神的宠儿”。 第124章 “我这是死了吗?” “天啊,这里是哪里?” “我怎么在这里?!” 每一个人醒来差不多都是同样的话,一个接一个,早就醒过来的人则冷漠地看着他们,或站或立,几个人有着不同的姿势。 鲁能也醒了,但他没有说话,没有起身,依旧维持着躺倒的姿势在原地默默挺尸,无视了那些没意义的惊呼,他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呼吸都没变地翻阅起剧情来。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 事实上,在被大火包围的时候他就知道必死无疑了,哪怕精神魔法再怎么高能,高级魔法又怎样?它始终都是作用于精神存在的,难道他能够跟火沟通吗?难道他能够让绳子自动断掉吗? 更不用说那些防魔道具齐全的牧师和教廷的骑士们了,他的魔法对他们根本没有用。 学习的时候千辛万苦,还以为自己学到的是很厉害的东西,但是走出来一看,好么,人家小学生都不怵你,所以,有什么用? 不是所有古老的都是厉害的,不然,社会还需要进步吗?只要不停退步,就可以天下无敌了! 沉浸在历史的光辉中能够有什么用,对现实有任何的改变吗?只会让腐朽的气息浸润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让自己也成为腐朽的一部分,被时光所抛弃,最终成为历史书上米粒大小的几个字而已。 那还算是好的,有可能根本上不了史书。 希望上不了吧,不然真要丢人死了,也算是高级魔法师了,被人烧死在火刑架上,真是丢脸啊! 其实,一开始没有多少防备心也是真的吧。 偷盗这样的罪名并不陌生,但是偷盗致死吗?这个量刑标准也太严酷了! 一开始没怎么当真,后来还想着辩驳一下把事情说清楚,谁知道跟那些死脑筋的家伙就是说不通,他们认定你偷了,你说什么不交出东西都没用,他们根本不听你的道理,也根本不跟你解释到底丢了什么,连事实依据都没有,你又怎么能够说出一句让人信服的话? 就算说出来了,恐怕也会被认为是欲盖弥彰吧,不然你没有偷过,怎么知道丢的是什么,又怎么知道怎么丢的? 被绑在火刑架上,看着大火烧起来的时候,鲁能很冷静,冷静到他想到了这么多,未尝没有后悔的意思,他若是认真一点儿,抱着打不过走为上的心思,有传送阵呐,还有魔晶,怎么就能被这些人给坑死了呢? 然而,懊悔已然无用,到了新的世界,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放下那些心思,鲁能沉浸在剧情之中,开始翻阅原主的生平。 出乎意料的短暂啊!诧异着,鲁能睁开了眼,这才发现,他竟然是最后一个才醒来的。 “就你最慢,好了,赶紧起来。话我就不多说了,事情就是这样,咱们需要马上动身,如果规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出路的话,真的就要死在这里了!——我再提醒一句,不要仗着知道剧情就肆无忌惮,一旦剧情出现大幅度变动,咱们都不知道的话,危险就会更大了。作为老人,奉劝你们一句,没人为你们的生命负责。” 壮硕的男子说着甩了甩手,露指手套是黑色皮制的,看着便有一种莫名的冷酷感,配合着他那样憨厚朴实的面相,有些不协调的感觉。 也不知道他之前是怎样让那些叽叽喳喳的人安静下来的,反正这时候没人对他的话表示质疑,一副听话的样子。 完全没有听到前情提要的鲁能,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穆天野,是一名高三狗,与其他高三生不一样的是,原主是个出了名的差生,完全不用考虑到底是去一本还是二本的问题,他只要能够顺利领到高中毕业证就好了。 所有的高考压力到了他这里就是及格及格再及格,轻松得不可思议,自然也就不会跟其他人一样顶着厚厚的眼镜片了,比较热爱运动,饮食健康的他即便有着身体发育时期特有的高瘦,却也显得精神,一双眼格外明亮,看着就让人喜欢。 穆天野看了剧情,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无限流。 并不陌生,在很多中,都有这种流派的存在,很多的名字就直白的叫做无限之,他也是拜读过不少的,除了最初的开山之作,其他的,不敢说没有好的,但读起来总觉得脱不开模仿的痕迹,有些失了味道。 只不过,当时看的时候,他完全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投入其中,却不知道在这里怎么算,如果没有死的话,难道要在这里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地连续穿下去吗?听起来似乎也挺有意思。 如果在这里等级高的话,剧情中的设定是能够回到现实世界的,如果是他的话,回到的现实世界是哪个?是穆天野所在的世界,还是他最初所在的那个世界? 那个时候,是不是意味着他身上带着的那个系统再也不能带他穿越,还是说一切都会跟原来一样? 不确定的选项意味着值得探索的未来。 本来因为火刑有些消极情绪的穆天野很快振作起来,跟上了那些人的脚步。 无论是怎样的力量把他们带入这个世界,显然不是为了让他们死,所以这里也有一个新手保护期,第一个世界的任务通常会比较简单,有老人带着,这些经过了几个世界的老人会给他们一定的保护,而他们,只要不是太蠢,活下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穆天野这一队就有两个老人,2:5,这个比重并不算低,五个人中,除了穆天野之外,两男两女,比较平均,倒是老人,都是男的,这样一来,本来可能是最大拖累的女生反而容易得到多一些的照顾。 这个世界是个悬疑,新人中的一个男生看过这个,走了没多远就发现了这一点,给大家讲了讲剧情。 “中开篇便是吴磊乘坐的船遇上了海难,一船的人除了掉到水里的,都跟着来到了这座岛屿,而这座岛屿之中生活着与世隔绝的五个家族的人,他们的说话带着些方言,吴磊他们” 知道剧情的男生叫做焦蒙,带着个眼镜,一看就是那种书生气质的人,他自我介绍说平时很喜欢看悬疑推理类的,这一本就是他曾经看过的,难得的是他还记得很清楚,讲述起来条理分明。 两个女生一个叫做武云琪,一个叫做苏真,都是邻家小女生那种,这会儿她俩一左一右把焦蒙夹在了中间,认真地听他讲述剧情,另一个男生常川对此不是太感兴趣,虽然也在听,但却更加靠近那两个老人。 说话的壮硕男子据说经过了三个世界,自信满满的,却也十分谨慎,自称姓陈,直接被大家称呼为“陈大哥”。 跟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叫做李贵的,这个普通的名字对应着对方那普通的面容,半点儿都不见特殊的气质,真的是泯然众人矣,实在是存在感稀薄。 在往海边儿走的时候,常川一口一个“陈大哥”地跟对方套近乎,陈大哥也不负众望,说出了李贵是个经历过四次世界的猛人,让一开始不太注意这个人的其他几人都多看了对方一眼,而李贵似乎对别人的视线特别敏感,下意识就用陈大哥那壮硕的身材挡了挡。 穆天野看过去的目光格外停顿了一秒钟,李贵这人就是唯二活下来的人,另外一个则是原主。 悬疑注重的是悬疑而不是恐怖,所以这个世界说真的并不是那么可怕,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吴磊揭露真相之前,尽可能多地保护他们,让他们最后能够多活几个。 当然,这是个大任务,中间还有许多零零碎碎的小任务,什么获得吴磊信任啊,得到什么东西啊,找到某个人啊! 悬疑的世界,剧情早知道,任务又简单,还有两个老人,按理说应该不至于团灭,但是谁让这里面有人接到了不太好的任务呢? 原主接到的就是一个“隐瞒真相”的任务。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心不狠手不黑,猛然到了这样的世界,即便他们都说有死亡的威胁,他也没有第一时间严肃认真起来,反而大大咧咧地,只当是游戏了,好奇和跃跃欲试还占了多数。 帮助凶手隐瞒真相也没觉得哪里不对,按照相对论来说,他也总结出凶手可怜的各个方面,认为“值得帮一帮”,这个过程中,他忽略了人命。 从抹去某个痕迹,到藏起某样东西,甚至干脆转移大家的视线,他不动声色地帮忙,谁也没想到他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会是凶手的帮凶,或者说大家都太相信主神分派的任务了,既然他们是一队的,就从来没想过队伍里会有叛徒。 一个又一个人死去,不仅是剧情中的人物,还包含了队伍中的人,原主终于觉得不好了,但这时候已经迟了,如果说一开始是因为好玩儿,那么到了这种时候,他已经知道是要死人的了,为了自己不死,也只能看着别人去死了。 第125章 剧情看到这里的时候,穆天野没觉得原主哪里做得不对,面对自己死,还是陌生人死的问题,哪怕是选择困难症也不会犹豫的,何况原主分得很清楚。 而这份清楚也是有好处的,原主任务成功,通过了第一个世界,并且因为独自一人成功的关系,他甚至有了一个额外的换购权,可以换得一种名为“罪恶果实”的东西,吃下去之后就会让人懂得各种犯罪作恶的方法,没有世界背景限制,但凡有恶存在,它就能够滋生出罪。 这样厉害的东西虽然是害人的,但相应的,它也能够提高食用者的生存几率,即便现在很多动不动就是反派逆袭,但除非主角出现,否则反派掌握的那些东西其实也是很厉害的。 原主只是犹豫了一下,想到作恶害的也不是自己的亲人,他便果断换了。 然而,所有的热血都在下一个世界冷了下来,懂得犯罪作恶的方法,不等于拥有掩饰隐藏的智商,而对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没有人会在发现之后宽容放过,无限世界,本来就是一个残酷的世界, 原主就这样悲剧了,在害死了几个人之后被人发现,然后死在了别人的手中。 区区两个世界而已,自然让本应该是“无限”的剧情格外短暂。 “看,船!” 来到海边儿,焦蒙第一个看到了那个搁浅在礁石堆中的船,一行人快走几步,来到了船边儿,这是一艘大船,却不是大家所见过的那种用于远洋的钢铁船,反而是有些古老的木头船,而现在,船下破了一个大洞,必然是用不了了。 陈大哥眉头皱得死紧,作为老人,来这里之前是能够用积分兑换简单剧情的,他已经了解到这座岛并没有其他的船只,岛上的人自给自足,完全不需要到外面去,就好像大陆上的人若不是活不下去,很少会想到出海一样。 所以,这艘船是目前唯一的船。 在看到之前,他想过一种投机取巧的方法,直接不下船,就派人跟岛上的人采买东西,万一有什么,立刻出海,哪怕走不远,拉开距离也好。这是悬疑的世界,又不是玄幻,凶手怎么也不会平白飞到船上来,大家都会是安全的。 这样一直熬到剧情结束,不理会那种小的任务,除了主线,小任务只会有奖励,不会倒扣积分,不影响积分,也就是不影响基本的生存,做到这里便已经足够。 虽然活过了三个世界,但陈大哥的信条一直是谨小慎微,他从来不是冒进的人,所以想到的方法都会是基于守成的基础,必须先保本,再想是不是盈利。 眼下,除非把船的破洞补上,否则,不能够航行的船又能够跟那些人拉开多少距离? 念头转过的一瞬间,焦蒙领着两个女生已经靠近了船上的那些人,常川也难得大胆的跑到船上去找东西。 根据剧情,这条船上的人都是被害者,所以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穆天野看着李贵也跳上了船,他则在外围看着,礁石群所在还有不少海水浅滩,如果要过去,一条裤子必然是要湿了的,鞋子也不能幸免,他自己的任务跟别人不一样,也懒得去理会那些人怎样,不过去费力救人,远远旁观。 陈大哥知道这条船无用之后,也不在这里下工夫,看了一会儿,见到醒过来的主角吴磊,便上前去跟他攀谈了。 “啊,你们也是海难来的?” 吴磊是个阳光青年,他是写的,出来旅游本来是为了找些灵感,本来没想着出海多远,只是跟一些人看看热闹,谁想到突然碰上了龙吸水,再清醒的时候,便是这里了。 不能够从陈大哥口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吴磊也没有很失望,跟他又交谈了几句,便见到陆续有人从船上下来。 这艘船实载23人,如今除了吴磊之外,活下来的还有六个,六人之中,一对父女,一对兄弟,还有个失了老公的女人,一个学生模样的男生。 船只看似是搁浅在这里,但实际因为龙吸水的缘故,里面的破损也不少,关键是很多东西都没有了,还满是积水,活下来的这七个人都是浑身湿漉漉的,这样的情况显然不适合在海边继续吹海风。 焦蒙主动引路,带着他们往小山村走去。 苏真好奇地凑在他身边小声问:“你怎么知道这里有路?写得这么清楚吗?” 焦蒙推了推眼镜,自得地说:“我的推理能力不错啊!你看看这里的环境,哪里更适合居住呢?东面海风会带来潮湿的空气和大量的降雨,保不准还有台风入境,而这面并没有山峰阻挡,那么这里肯定不适合居住,而西面,你看看那座山,光秃秃的岩石山,并没有多少植被覆盖,这样的海岛气候下,显然是有些不寻常,所以那边儿很可能有地热,并且富含矿物质,并不适合植物生长,自然也不会适合人类居住,这样的话,只剩下”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直接看哪里有炊烟就是了,能够生火的总不会是猴子。”常川不耐烦地打断了焦蒙的话,抢先几步,走在了前头。 之前剧情中也提到过,岛上是与世隔绝的五大家族,他们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生活方式,烧柴做饭也是这种原始的体现。 正午时分,一道道炊烟升起,即便被海风吹散,也还是能够凭借着那源源不断的烟气判断一下大概的方向。 焦蒙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平时都很宅的他难得被女生如此关注,一时忍不住多卖弄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你还是很厉害啊!”苏真不以为意,继续说着好听话,武云琪也附和了两句,比起两个不知深浅人品的老人,焦蒙这个宅男看着显然好依靠多了,而且他也并不是没有能力,悬疑的世界中,拥有推理能力,或许不能够如同福尔摩斯那样厉害算无遗策,但总也多了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事实上,若不是常川把“不乐意被拖累”摆在了脸上,穆天野又过于沉默,武云琪和苏真也许会分散一下火力,不那么集中攻陷焦蒙了。 对两个女生的恭维,焦蒙显然很高兴,嘿嘿笑着,又多说了一些剧情中的细节问题。 常川走在前面并没有很快,他沉默着,也在认真听这些话,哪怕是同一队的,但两位老人冷淡的态度显然让他明白了自己是出于无保护状态之下的,一旦真的发生什么,他只能靠自己。 陈大哥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地把吴磊他们和新人们隔绝开了,就是怕新人们说出什么难以弥补的漏洞来,即便带他们来这里的系统各种万能,却不会在某些话语上打马赛克,如果真的让人听出来问题,他们一行人可能会更加被动了。 谁也不会愿意相信自己是中的人物,而一旦确认了这一点,他们恐怕会采取什么过激手段。 世界的奇妙就是你所有的计划都赶不上变化,而剧情,也只能当做计划的一部分看,不能够完全依赖,因为他们的加入,本身就是一种变化。 岛上的面积看着很大,但西面是个不适宜耕作的地方,其他地方,也不是所有都能够种地的,岛上的居民最开始还好,这几年,随着人口越来越稠密,他们也面临居住饮食等问题。 突然到来的外地人,他们所代表的花花世界,让很多本就躁动的年轻人起了些心思,即便村中的老人们都反对,但他们还是想要去修好那条船,又或者重新造一条,好出海去寻找大陆的所在。 矛盾因此而激发,这或许是凶手动手的契机,他可能是保守派的一员,觉得这些引发矛盾的外地人死了就好了,一切就会恢复原样。 他也可能是年轻派的一员,觉得用几个外地人的死来让他们团结起来,一起对抗保守派也是不错的选择。 中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曾揭露凶手的真身,结局是开放式的,主角吴磊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他没有能够找出凶手,却已经知道这座岛上的居民对他们并不怀抱着善意,他果断把未曾完全修好的船推入了大海,重新扬起了风帆 至于他最后能够走多远,还是绕了一圈儿到岛的另一端隐藏,亦或者最后难逃凶手索命,最终死亡,那就是谁都不知道的了。 这样的结局也让他们的任务多了很多不确定性,连主角的生死都不能确定的原著,有了他们的加入之后,会不会更加危险呢? 孤独,隐匿,离群,神秘这样的一座岛上,那些可怕的传说和现实的命案,是怎样的一双手把他们结合在一起? 悬疑本来就很容易激发人们探寻真相的,穆天野也是如此,哪怕接到的任务是隐藏,他却还是想要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又或者一群人在主导即将要发生的一切。 第126章 “真是不容易啊,能够到这里来!” 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很多人都从地里往家走,看到外来人,尤其服饰什么的一看就不是本地人,他们的眼神都很好奇,走在前面的常川快走两步,向一个看起来有些年纪的老大爷打听事情。 老大爷的头发已经花白,但身子骨还挺好,腰板挺直,把拎着的锄头递给旁边的人,让他先走,自己打量了一下这几个人,说:“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外头来的人。” 吴磊是写的,一听这话就跟有故事似的,马上来了精神,他本来就是为了寻找灵感来的,虽然来的不是计划中的地方,现在还一身湿漉漉的狼狈,但是听到这种有故事的开头,他便愿意多问几句,反正边走路边说话,什么也不影响。 老大爷被他多问了几句,不知道是不是吴磊的主角光环发生作用,还是剧情真的强大,那位李大爷笑呵呵地跟他聊了起来:“龙吸水啊,那的确是有可能了,二子的婆娘就是龙吸水送来的,那可是龙王爷给的呐。” 闲聊还不算,李大爷还邀请他们一行人到他家中吃饭,可见跟吴磊聊得是很开心。 “不愧是主角。”苏真感慨了一句。 “嘘,小声,别让他们听到。”武云琪及时制止她多说,却得了苏真一个白眼,她本来就说得小声,不留意谁会听到? 焦蒙喜欢看悬疑推理类的,看的时候常常自我代入,如果他是其中的谁谁谁,他会怎样怎样,如今他终于有机会成为其中的一个人物,还是那种剧情未定,全由自己发挥的角色,他兴奋得不行,表面看着还镇定,但眼神儿从头至尾都没离开过吴磊和老大爷。 至于其他人,反正都是最后要死的,他就不用关注那么多了,顶多在他们要死之前稍稍提醒一下,任务嘛,总是要完成的,当然,若是他们非要送死,那就谁也管不着了,他早就算过了,按照陈大哥说得标准,一个人一千积分算,他只要能够保下两个人,就可以成功过关了。 他对剧情的熟悉度很高,七个人中不含吴磊,也有两个人最容易保全,他早就想好了,所以对于其他人,反而不是特别在意,他们这一队七个人,就是一对一贴身看守,也是没问题的,所以,果然是第一个世界,所以难度不高吗? 焦蒙很是自信地面带微笑,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中,他有可能是最熟悉剧情的一个,这也是一种实力,让他忘却了害怕和隐藏在暗处凶手的可怕,觉得反正不过是那几个剧情套路,躲过了就是了,还能有什么? 所以紧跟在吴磊身后,他是第二个踏入李大爷家门的,后面的大部分戏份都要从他们借宿在这里开始,所以对入住早有准备的他,一点儿进别人家的拘束都没有,反而一进去就四处打量,想着分配给他的房间会在哪里,毕竟他们这么多人呐,住处不可能再跟原著一样吧。 李大爷家没有多少人,除了刚才帮他拿锄头的侄子,还有个侄子媳妇之外,就是他的老婆李大娘,还有他们的两个儿子,以及各自的媳妇加五个孩子,一家子总共也就十三个人。 如今突然加上了十四个人,一张大桌都坐不下,又多了两张小桌,把女人和孩子分开,这才宽敞了些。 小桌和大桌并不在一个房间里,谁家也没那么大的房间,苏真和武云琪两个女生包括船上那两个女的董娇娇和邱萍都跟着去了厨房旁边儿的房间吃饭。 今天的太阳不错,船上那几个又是昏迷了一阵儿才醒的,再走了这么一路,身上的衣裳都被晒干了,没谁矫情着换衣服,接过毛巾擦两把,跟着就去吃饭了。 那个当父亲的不太放心女儿,过去看了看她们吃饭的地方,都是女人孩子,他一个男的也就在门口看了一眼,就回来了,跟着李大爷喝起酒来,说上两句话,竟也能说两句这里的乡音了,被李大爷赞了好几句。 陈大哥和李贵都不是太热络,剧情他们也知道,哪怕没有焦蒙那么详细,但大部分都是知道的,这里是以后凶案频发的地方,由不得他们不在意,吃着饭都要看看四周,仔细观察环境。 作为一个悬疑,还是接连死人,每个死法都不一样的那种,这个房子实在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挑高的房梁,老旧的梯子,还有那种古老的上楼阶梯,二楼和三楼的格局,院子里摆放的大水缸,旁边散落的砖头,厨房那个位置和这个可以算作餐厅的大厅的位置 焦蒙差不多也是这样的表现,一边吃着饭一边左右观望,相比之下,常川倒是更像个正常的被热情招待的落难人,只吃饭不说话,穆天野也是差不多的表现,与他们一样的还有那对儿兄弟杜大和杜二,还有船上下来的那个男生卫子成。 “啊,这是蛇?”安静吃饭的卫子成突然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猛地跳起来,筷子也跟着跌落在地上,他蹦得太快,脚被凳子绊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扶住了旁边儿的杜二,带得对方手一歪,一碗汤直接倒在了那位正跟李大爷聊天没顾及这边儿的董父身上。 热乎乎的汤直接浇在了大腿上,董父“啊”了一声,说了一半儿的话终止了,人也赶紧立了起来,抖落腿上的东西。 汤是鱼汤,那种小小的黄色鱼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品种,做成汤之后很像是女孩子的丝带,飘在汤水中的时候不仅好吃还好看,但是落到裤子上,一团团乱麻一样,容易让人产生某些联想。 “哎呦,这是怎么闹得?”李大爷年岁不小,当爷爷辈儿的了,精力没那么集中,跟吴磊说话的时候顾不上其他人,跟董父说话的时候也没顾上别人,突然看到这一幕,赶紧喊了儿媳妇过来收拾。 饭厅是个正冲门口的大厅,左侧稍微偏一些就是厨房的所在,女人们吃饭的地方就在那旁边儿,这会儿门窗都开着,李大爷嗓门儿又高,喊了一声马上就有人来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拿条干净的给你换上。” 男女到底有些不方便,一直闷头吃饭的李老二起身跟着媳妇一起出去了,同去的还有董父。 卫子成一时间被晾在一边儿,没人理会,其他人该吃吃该喝喝,他自己颇为尴尬,自我解释了一句说:“我从小就怕蛇。” 然后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扶起凳子,重新坐了下来。 李大爷年龄大,人却不傻,看看情况,也知道谁是最先惹事的那个,好好吃饭,关键是谈兴还被打断了,心里头有些不美,却也知道人家不是故意的,刺了一句:“那你在这里可待不了,我们这里蛇多了,野地里到处都是,常在脚边儿走。” 卫子成笑了笑,坐下来之后就低了头,捡起了筷子,尴尬着不知道拿什么擦,这又不是外面的餐厅,哪里也没有餐巾纸的,他又惹了事,不好意思要求换一双筷子,想了想,直接拿了董父的酒倒出来一些当水,洗了洗筷子。 他自以为背过身去动作还算隐蔽,没几个人盯着他,却没见到李大爷一瞬间不那么好看的脸色。 吴磊见了忙打了圆场,让李大爷别生气,又主动举杯跟他碰杯,重新提起一个话头来,哄着老人说话。 李家大儿子和侄子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意思,人是老头子自己请来的,要是真的闹出不愉快,又把自己气着了,何苦来呐。 两口酒下肚,气氛终于好了些。 直到大家都吃完饭,董父还不见回来,再一问,他竟是醉了,歪在凳子上就睡着了。 李大爷这会儿情绪好多了,一听既然睡了,又是落难来的,不如就在这里住歇歇得了,以后怎样,他们自己要商量,村里人也要商量一下。 按照李大爷的说法,以前也有过龙吸水来的人,一个两个的,来了也不好走,船都没有,往哪里走,而岛上的人,不敢说这几辈子都没出过想要出海的人,但他们自己造的船都走不出太远,顶多也就是个打渔的程度,还因为岛屿周围一种漩涡常有人连船都被吞了。 当地便有信龙神的,认为这是神不允许他们出海,为此到现在还有龙神祭,不过那是“郑,孙,何”三个家族的信仰,李氏虽然也是岛上五族之一,但他们不信这个,相对来说科学许多。 正是因为科学许多,所以在原著中,即便一个接一个地死人,很多人都开始排斥吴磊他们,觉得他们染上了邪祟,招了灾来,但李大爷从没有赶过他们,一直让他们住到了最后。 虽然李大爷他们一家最终也没有因为帮助这些人出什么事,但看着身边人隔几天就要死一个,这种精神压力也是不小的。 即便如此,真的要让穆天野说他们都是好人了,却也不见得。他用怀疑的目光悄悄观察的同时,也不忘放出精神力,去探查周围人到底都在做什么,包括醉倒的董父,他的精神力都去楼上扫了一下,确定是真的醉倒,而不是怎样,才稍稍放心。 第127章 第一个死者是在五天后出现的,卫子成死了。 草地上,一向沉默寡言的卫子成躺在那里,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还算整齐,脸色却是发黑,七分裤遮挡不住的小腿那里,一个紫黑色微微肿起的伤口格外醒目。 “啊——”苏真和董娇娇两个发出了惊呼。 其余两个女生,武云琪和邱萍,脸色也不是很好,武云琪是早知道有人要死,这几日哪怕再平静的日子也在时时防范,却没想到是这样的死法,邱萍则什么都不知道,作为剧情中的人物,没有谁跟她多说这些事情,而她一个女人,失了老公,这段日子都有些精神恍惚的,猛然见到这一幕,吓得脸都白了,呆立在原地。 “这是怎么回事?这跟”焦蒙的话没有说完,被常川捂住了嘴,陈大哥瞪了他一眼,他自己也冷静了些,没有把“原著”说出口,但脸上的表情,不比几个女生好到哪里去。 “哎呀,这是被墨蛇咬了啊!” 跟着他们一起去修船的青年们中有人开口说话。 因为人数比原著多,李大爷家住不了这么多人,所以他们一行分成了两组,混杂着住进了李大爷家和另外一户钟家。 钟家也是五族之一,但比起前面四家,他们家就有些过于低调,连原著中也没对这个家族多做介绍。 这一户钟姓人家之所以同意他们借住,也是因为李大爷的面子上,再一个,他们家的小儿子钟诚似乎对苏真一见钟情,很有些意思,主动提起了这个话头,邀请他们到他家中去住,他的父母和姐妹,对此倒是看不出多么热情。 陈大哥作为一个老人儿,很有统领意识地分了一下组,因为李大爷家是各种凶案发生点,他便把这里作为重点,他和李贵都留在这边儿,同时留下的还有常川、吴磊、邱萍、董娇娇、董父。 剩下的人则跟着穆天野去住了钟家。 在钟家真的只是借住,白天的时候,他们一行人除了带着村子里的几个愿意帮忙的青年一起去修船,就是在李大爷家吃饭,直到晚上才回去睡。 “别怕,岛上的墨蛇不多,只要不往草丛里钻就没事儿,不然带点儿蛇药也不会挨咬。” 钟诚笑着凑到苏真的身边儿,一边解说一边帮她遮挡视线,苏真是个小女生,来这里之前也就是个普通的学生,有人献殷勤,还没什么想法,先接受了,感激地看了钟诚一眼。 陈大哥等人则去查看卫子成的状况,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十分严肃,倒是岛上的人,不太当回事儿,那几个青年还商量着要挖个坑直接埋了。 各个地方风俗不一样,但是人刚死,哪怕这里没有他的亲人,但是就这样挖坑埋了? 吴磊脸上有些不忍之色,张张嘴想要说话,董父扯了他一把,冲他摇摇头。 岛上只有五大姓,但人数却是不少,至少那千许人比起他们十来个真是太多了,如果为了这个发生什么冲突真的不值当。 再者,谁知道还能不能回去,什么时候回去,他们自己都还在别人家借住,难道能把死人尸体弄到别人家停灵吗? 吴磊也知道这个道理,叹息一声,没反对那几个青年的做法,跟着一起找地方挖坑去了。 “怎么样?有什么问题?”穆天野用精神力探查过了,人死了就是死了,他只能通过精神力查一查有没有邪祟之类的问题,其他的,还真得要个有经验的验尸官才能够看出来一二了。 在这一点上,陈大哥虽然不是专业的,但他见得多,也可以充当一二了。 焦蒙最开始差点儿说错话,后来也跟着仔细看了尸体,完全没有任何疑点,哪怕他读过不少推理,知道不少经典案例,但是看到真实的尸体,自己也亲自找了一遍,才发现蛛丝马迹之所以是这样的叫法,就是因为不好找。 “蛇咬的伤口没有问题吗?是不是咬得太高了?” 武云琪大胆一些,她不敢看死人的脸,但是伤口的位置,她还是敢看的,这样一想,蛇是爬行动物,咬到小腿这个位置 队中的两个女生基本是花瓶作用,没人指望她们能做什么,帮着洗洗衣服就算是不错的了,至于其他,可能还有跟当地人打好关系的用处? 猛然听到武云琪的话,几个男人都回头看了她一眼,看得她退后了两步,一脸忐忑,问:“我说错了?” “蛇咬人是昂起头咬的,甚至能够弹过来咬人,所以这个高度没有什么问题。”陈大哥这样说了一句,就没有再理会武云琪。 虽然发生了死人的事情,但看现场状况,怎么看都应该说是意外,本来就怕蛇的卫子成可能是因为想要看风景,又或者走岔了路,再不然就是要找地方上厕所,离开了小路走到了草丛里,然后被蛇咬了一下,结果是毒蛇,不幸殒命。 完全没有疑点的现场让所有人都是这么以为的,甚至还有人说他倒霉之类的话,却没有人想过这是不是一个意外。 “怕蛇的人怎么会在明知道‘蛇很多’‘野地里都是’的时候还往野地里走呢?”穆天野从一开始就没把这个当做意外,无论这个现场再怎么像是意外。 事实上,知道这是一个悬疑,有凶手,有死人的那种,也的确没人会把这个意外看作是意外。 “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这样很说不通,而且,他的死亡时间”焦蒙虽然不是个专业侦探,但那些推理也不是白看的,“应该是一到三个小时之前,抱歉,我是第一次见到死人,这方面,再无法仔细判断了。” 推理即便有各种推理,也不会真的一条条详细解说,尤其是这种从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事件的,能够概括在三个小时之内,就算是没白看了,其他的,想要更准确判断,需要借助更多的细节和专业的技能了。 没有人责怪焦蒙,他能够做出这个判断,已经很让人惊讶了。 陈大哥点点头,看左右基本没有原著的人,说了一句:“回去都问问,看之前有谁见到卫子成跟什么人接触,干什么了。” 大家都认真点头,这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卫子成并不应该是第一个死者。 按照原著的剧情,第一个死者是董父,尸体会在李大爷家的房子后院儿发现,死亡原因是脑袋上挨了一下,明显是凶杀。 但现在,第一个死者却是卫子成,死亡原因是蛇毒,到底是什么事件导致了这样的变化呢? 从一开始就跟剧情不一样,那,剧情还能当做依据吗?如果不能,又会怎样呢? 穆天野的脸色并不比他们更好看,比起他们单一的剧情,他自己还有一份剧情,按理说对这个世界知道得更清楚,但是,在他所知道的剧情当中,董父也是第一个死者,死因虽然因为他们这些外来人士的存在有了些不一样,但还是死了,而现在 剧情的改变意味着什么呢? 简单一顿午饭过后,吴磊发挥他的好人缘儿,拉着村里的青年再次去修船,他是写的,知道的各种趣事也多,口才也不错,不到两天的时间就跟村子里的青年都熟悉了。 岛上的气候条件不错,耕地又多,一年三熟不成问题,又不用向任何人缴税,而岛上的制度则是桃花源一样的自制,大家都是和平相处的,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会被推举为村老,在有纠纷的时候处理一下事情,其他时间,青年们都是闲的。 外面的世界已经有了电影电视电话,村中却还连根电线都没有,靠着最原始的方式照明,娱乐也少得可怜,除了钟家的藏书颇为丰富,算是岛上有名的书香之家外,其他人家,日常也就是赌博娱乐,好在这里钱财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赌博也就是小赌怡情的阶段。 难得来了一群外面世界的人,还有一个极为新鲜的大船,不少年轻人的心思都活络起来,想着等大船修好了,也跟着坐上大船出海去外面的世界玩一圈儿。 习惯了外面的世界,吴磊等人哪里喜欢这样闭塞的地方,偶尔住两天或许还行,时间长了谁也受不了这里的枯燥生活,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自燃可着劲儿地画大饼,勾搭这些青年卖力修船。 想法不错,也具有可实施性,但船却不是那么好修的,村里头从来没有建造过大船,再加上这船虽然是木头做的,并非钢铁那种技术含量更高的,但上面的发动机什么的,可不是手划桨能够代替的,想要修复,又需要对这方面有所了解,可惜,吴磊他们都不是这方面的专长,只能摸索着修复,还有些材料不好找,这样一来就慢了很多。 五天下来,最大的成果就是把船底的漏洞都修补上了。 第128章 海风徐徐,下午的时候,太阳极好,在海边儿立着,吹吹风,感觉也是不错,不过长时间吹下去,恐怕就要觉得冷了,然而,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孤零零站在礁石上,一直站着,也不知道站了多久,被风吹起的白色裙角,黑色发丝,让她的背影都有了一种可怜的味道。 这个女子叫做郑燕,是郑家这一辈儿最好看的一个女生,而她今年二十三了,却并没有嫁人,甚至因为不同意定亲而跟家中闹翻了,独自一人居住在靠近海边儿的一个房子里。 “我看岛上的姑娘十七八的就都嫁人了,你怎么二十多了还没嫁人呢?” 岛上保持着某种古旧的特色,二十多岁不嫁人早就成了老姑婆了,因为郑燕的这份特立独行,哪怕她家也是大姓,她自己也是个漂亮女人,但岛上的很多人还是觉得她有些“铬”,平日里虽不是对她退避三舍,但也不怎么喜欢跟她交流。 而她,就好像是古墓中居住了许多年的小龙女一样,也不跟其他人多做交流,连面对她的父母都是淡淡的。 站立在礁石上的女子侧了脸,风吹着她的发丝,有那么几丝飘过来,好像裂痕一样,割裂了整张脸给人的视觉印象,瞬间从美丽变成了可怖。 “我知道卫子成是你杀的,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他?” 穆天野说着慢慢往过走,一步步靠近礁石上的女子,直到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过三米,他定住了脚步,语气冷静地问。 剧情不一样了,他以为自己拿到的剧情是管用的,所以哪怕精神力恢复了还是没有时时扫描周围,卫子成的死让他惊了一下,才发现他竟是太相信系统所给的剧情,而忽略了真实的世界,一切都有可能,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郑燕没有理会穆天野,就好像从来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又扭过了头,望着大海的方向,向远处眺望,她就好像是一块儿望夫石,一动不动,只有发丝和裙角飞扬。 难道是自己猜错了?穆天野并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推测,他从来不是什么推理达人,靠的也是最笨的排除法。 生活幸福安稳的人,哪怕无所事事的悠闲,也不会想到去杀个人玩玩,调剂一下,反而是生活不怎么样的人,才会因为一些矛盾或者细小的龌龊,产生这样恶劣的想法,并且真正做出这样的行为。 郑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他们刚来的那天,就听李大爷说过,龙吸水偶尔会带人过来,这在岛上并不是先例,甚至有个叫“二子”的,娶的妻子就是龙吸水带来的。 那位妻子他们也见了,是个西方人,棕色的卷发,微微带着雀斑的胖脸,有种田园的美好可爱。 多年岛上的生活,她也学会了岛上的乡音,彼此之间的交流还是不成问题,她记得自己的国家,还有自己家中的父母,虽然想念,但是知道不能回去,也不是那么强求了。 这些年她在岛上的生活也算舒适,丈夫孩子都有了,虽然这里没有完善的律法,但是平等的机制似乎是从一开始就存在的,也没有谁因为她是外来人而欺负她,她生活得很快乐。 跟她一样的还有几个人,年龄性别也各有不同,普遍都融入到了这里的生活,适应良好地组成了新的家庭。 自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穆天野的精神力让他有了一种特殊的亲和力,有些不会对其他人说的话,很轻易就会对他说出来,于是,郑燕的故事就这样被他知道了。 作为岛上第一美女,郑燕的追求者还是很多的,然而这位大小姐谁也看不上,偏偏看上了一个龙吸水带来的外地人,那个外地人风度翩翩,一看就是大家族的那种,自然不愿意留在这个偏僻落后的孤岛支重轮繁衍后代,在某一个清晨,独自坐船出海,离开了这座岛。 事实上,这一段儿都是大家后来猜测出来的,因为某一日,那个男人突然消失不见,再问郑燕,她就是现在这种不理不睬的冷冰冰的样子,所以也没有人知道详情如何,只是根据丢了一条船而做出了这种联想。 因为郑燕的身份,没有人敢当面询问她这件事情,后来郑家也觉得丢人吧,就不许人提,那段时间,其他的外来人也是多有忐忑,生怕这些岛上的人会联手排斥他们。 幸好后来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只是时间长了,大家也就自然把这件事压在了脑后,再不提起。 穆天野没有再问,他转身准备离开,出于自身兴趣,他想要知道真相,但同时他也不想让其他人都死掉,如果郑燕能够停手自然是最好,如果不能,他自然还有别的办法。 晚上,穆天野要求跟吴磊换房间,死去的卫子成是他们这一组的,他想要换地方住无可厚非,就连苏真都有些想要换地方,还是武云琪劝住了她。 “一个大男人,害怕什么啊!”吴磊有些不理解,他以为卫子成是意外死亡,感慨了一下他的运气不好之后,也没什么别的说法了,他们本来就不熟悉,或许某一天这个桥段会成为他中的一幕,但现在,也不过是个别人的故事。 “抱歉啊,我就是有些害怕。”穆天野毫不客气地承认自己胆小,吴磊反倒不好多说什么了,他们这些人本来就身无长物的,换房间的时候也方便,单身过去就行了。 这是晚饭之后他俩说好的,别人没注意,洗漱的时候,陈大哥等人见到穆天野跟他们一起,才知道这两人换了房间。 常川有些惊疑:“你这是要干什么?” 剧情的改变让他们这些知道剧情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阴影,既然剧情都能够改变,以后发生的事情还有准儿吗?会不会他们还要先于原著那些人死亡? 本来就是害怕改变的时候,穆天野还要主动换房间,常川就有些不满。 “我觉得你们这边儿安全点儿。”穆天野没有跟常川多说,对这些人他都不怎么熟悉,这几天下来,主要是在探查岛上的陈年旧事,从而找出最有可能是凶手的存在。 按理说,陈大哥他们也应该不理会那些乱七八糟的修船事情,直接把岛上的人排查一遍,找到可疑的那个凶手,哪怕不知道缘由过程,也可算作完成了一个任务,但这个排查量相较于他们的人数来说太大了,短时间内完不成,反而不如贴身盯梢来得好,所以也没人提起这个话茬。 这个工作,也只有穆天野用精神力做起来不费事儿,只要精神力把这几个人笼罩进去,别的不敢说,但他们哪个若是光芒微弱了,他马上赶过去,还是能够把凶手逮个显形,把人抓住的。 白天他去试探了郑燕一下,虽然没得到什么效果,但 半夜,二楼发出“哐”的一声响,油灯被点亮。 “怎么了?”陈大哥等人的反应更快一些,他和李贵第一时间冲出来,发现声音发出的地方是 “啊,抱歉,我起来碰倒凳子了。”穆天野淡定地说着,用一只手则在油灯前挥了挥,留下一个摆手的影子在窗户上。 “小心点儿。”陈大哥皱眉,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确实不像是哪里有问题的样子,跟李贵对视了一眼,对方冲他摇了摇头,两人满腹疑惑地各自回房。 第二天一大早,穆天野就不见了影子,陈大哥惦记了好长时间,见不着人也不好问,他没有跟着吴磊去修船,而是留在了大厅,直到看到邱萍从打着哈欠捶着肩膀从房间中了出来,他才发现哪里不对。 那个房间,是昨天穆天野点亮油灯的房间吧! 他飞快地冲上楼,打开了邱萍的房门,邱萍还有些不清醒,看到陈大哥往她的屋子冲去,虽然里面都没什么要紧东西,但她还是扭头跟着跑上去了,“唉,你到我房间干嘛?” 房间中很整齐,邱萍是个已婚的妇女,叠被子等家务技能都是会的,但陈大哥重点看了看油灯,扭头问邱萍,“昨天回房,你点灯了吗?” “没,没有啊!” 这地方的采光手段落后,前两天的时候,邱萍还有些不习惯,总是点灯,后来听苏真她们说钟家那里都不让夜里点灯,费灯油,她才想到寄人篱下的节俭问题,加上晚上没什么娱乐活动,回房早,睡得早,那时候下头的灯挺亮,上头点不点都成,她也就没点过,这都两三天了吧,都是一进屋就睡。 习惯了这里的摆设之后,摸着黑也能找到床,不会有什么问题。 燃烧过的灯芯发黑,这是点过的油灯。 半夜一片漆黑,猛然有了光亮,大家就都去注意光亮和声音了,没有谁想到那个房间到底是不是穆天野的房间,因为他是才换过来的,房间又是挨着邱萍的,他那样光明正大地点灯回话,谁还能想得到他竟然不是在自己的房间呢? 他,是凶手? 第129章 坐落在海边的独栋房屋只有一层,却不是在背风的地方,正面着大海,每天估计都有六七个小时是迎面海风的,这样的地方潮湿而冰冷,并不是适合居住的条件。 穆天野看了看这栋老式的房屋,再看看已经端坐床上的郑燕,她的确很漂亮,却有些不正常,昨天夜里杀人被抓了个正着,她竟然还是这般若无其事的模样,甚至不害怕他这个跟着她过来的男人。 “你是怎么想的?如果你不能收手,恐怕我就要限制你的行动了。” 眼下发生的事情跟剧情中已经不一样了,但一样的地方还是有的,比如说穆天野接到的那个任务,还是隐藏真相,而不是别的什么。 这种情况下,哪怕凶杀案的顺序多不一样,人死的方式也不一样,但隐藏真相也很简单,无非是一个查漏补缺而已,在嫌疑人都没有的情况下,想要误导大家也是容易的。 但,只是这样而已吗? 不知道凶手是谁,自己也有可能被杀,做到这一点自然就可以了。 知道凶手是谁,且确定自己能够止住对方,再这样看着对方杀人,且被杀的还是没什么恶事的普通人,穆天野觉得自己良心上过不去,或者说三观上看不过去。 所以他才在昨天夜里阻止了郑燕继续杀人。 郑燕手中有一种毒素,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提取出来的,反正能够让人昏迷,堪比麻醉药那种,有了这种毒素,她想要杀人就再容易不过了。 卫子成就是先被这种毒素迷晕,然后再被郑燕放蛇咬死的。 岛上人家,代代都吃蛇,捕蛇对他们来说就是顺手摘把野菜的事儿,哪怕是毒蛇呢,也逃不出有经验的捕蛇人,所以,卫子成还是死在蛇毒之下,只不过是昏迷了之后才被蛇咬的,所以他脸上的表情才那么奇怪,像是睡着了一样,十分安详。 昨天,穆天野出现的时候,郑燕正在被一个弄好的绳套往邱萍的脖子上套,绳子的另一端绕过了房梁,就在她的手边儿,以她的力气,拉起一个已经昏迷的女人,还是很容易的。 这一点,穆天野昨天制服郑燕的时候就发现了,郑燕这个美女绝对不是风吹就走的纤瘦型,她自身的力气,不敢说比男人大,但拉扯一个女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如果不是穆天野当时制止了她,恐怕第二天,大家就能看到吊死在房梁上的邱萍了。 由于他的任务是隐瞒真相,即便制住了凶手,还不能声张,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还会为其掩饰的原因。 在不知道目前这个系统和他自身的系统强弱对比如何的情况下,他并不想违背系统的任务,谁知道一旦完不成会不会真的被这个系统干掉,而一旦他死了,他自带的系统又能不能救他回来。 这些未知的命题,他还不想去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寻找答案。 以前也会有觉得生命漫长无聊的时候,但到真的要不要放弃这一刻仔细考量,他果然还是继续无聊着吧。 “你跟他很像。” 郑燕从被制服之后,突然就乖得不像话,没有大声叫嚷,也没有拼命反抗,她所有的反抗好像都在被压制住双手之后按了一个暂停键,一直不言不语,乖乖地跟着穆天野回到自己的房中,甚至都不怕这个男人对她不利。 “他?” 穆天野对她的跳跃性思维无法理解,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唯一能够被郑燕如此念叨的人,恐怕只有传说中那个差点儿娶了她的男人。 “你为什么要杀人?如果说卫子成是个男的,你杀他我或许还能理解,但邱萍是个女的,她还失去了丈夫,难道你就没觉得有那么一点儿同病相怜?” 邱萍和她丈夫的感情很深,第一天的时候,几乎不是哭就是对着夫妻之间留下的那点儿小玩意感怀,那模样,其实跟郑燕该有一点儿想象的。 “你们为什么都要离开?这里不好吗?” 郑燕的一切都很正常,但她的精神好像沉浸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提出的问题跟穆天野的问题,八竿子都打不着。 不,也许能够让人摸出一点儿头绪。 因为外来者的抛弃,郑燕可能对所有的外来者都没什么好感,但岛上那些安心生活的外来者又不在她的攻击范围之内,反而是这些积极修船要走的外来者,挑起了她的仇恨。 “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你不要走好不好,不要走!” 好好说着话,突然,郑燕很是紧张地扑过来,嘴里还说着这样的话哀求。 穆天野从来没有对她放松过警惕,哪怕她漂亮又可怜,但当这个女人有那样仔细的杀人方案,那么她就绝对没有神经方面的问题。 一手抵住她的肩膀,一手捉住了她的手腕,一把锐利的匕首被她紧紧地握在手上,只要刚才穆天野稍有犹豫不忍,哪怕是一时的反应不及时,被她扑到怀中,她手上的这把利刃都会让穆天野丧命。 游戏的规则就是这样,你在帮助凶手隐瞒,而你在凶手眼中,只不过是被猎杀的目标之一,谁也不曾告诉你生命安全。 “抱歉了,我必须要隐瞒真相。” 穆天野叹息着狠狠用力,敲晕了郑燕,夺下了她手上的匕首,然后抱起她去了海边儿 “你去哪儿了?” 陈大哥整个岛都找遍了,都没见到穆天野的影子,受他的影响,其他人,这次进入此世界的人,都在找穆天野。 还是苏真最后找到了人,跟在穆天野的身后回来。 “他就在海边儿,别人都在劳动,他在那儿看海景,虽然景色很好看,但都几天了,还不腻啊!” 苏真抱怨着抢先两步走了进来,她还不明白为什么要找人,也许是要撇开原著人员集体开会? “抱歉啊,我就是逃避一下劳动。”听出了苏真话中的意思,穆天野也没否认,承认完了就坐到一旁,没有继续表示歉意的样子。 逃避劳动又不是什么大罪,他这样说了,别人反倒不好继续指责了。 “我不是问这件事。”陈大哥并没有多少心计,他直接就说了昨天晚上的事情,因为二楼只有他、李贵、穆天野、邱萍四个在住,所以昨天晚上的事情,他说完了也只有李贵和他印证,邱萍早都睡了,根本不知道。 “啊,我不知道啊,我睡了。”邱萍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她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晚上睡觉反而沉,睡着了听不到外头的事情也是有可能的。 夜里头倒了一个凳子,又不是倒了一堵墙,声音能够有多大。 等到陈大哥把他后面的发现和分析说出来,莫名有些让人惊恐的感觉,但真的要说起来 “陈大哥没有去我房里看过吗?油灯肯定是点过的,再说了,这里又不是旅店,总不会天天换油灯吧。” 穆天野不以为然,这种主观臆断,又不是当场抓了个显形,谁又能言之凿凿。 陈大哥一下卡了壳,是啊,这样说似乎也对,灯芯不烧完的情况下,油灯只要填油就能用,完全没有换灯芯的必要,那么,灯芯是烧过的也很正常,但 心里的疑惑并不是这样就能够平息的,可是当事人并不在意他的这点儿疑惑,穆天野打了个哈欠,说:“你们要是不信,派人看着我就是了,只要你们不怕浪费精力,我是跟你们一起的,难道还能是隐藏凶手不成?我还没那么变态。” 说着话,他就直接上楼了,“起太早了,这会儿有点儿困,我回去睡了,有什么事情可以通知我,但如果是这种事,就不用问我了,我说了你们也不信。” 他的态度极为坦然,凶手本来就不是他,还是他制止了一场凶杀案再次发生,有什么理由不坦然呢? 此后一直没有发生什么,完全不知道的吴磊沉浸在修船事宜上,知道一些剧情的陈大哥等人左等右等,都没有第二个死人出现,不得不怀疑,难道卫子成的死真的是一个意外? 焦蒙总觉得哪里不对,这还是悬疑吗?一点儿恐怖气氛都没有,还有,剧情中早该发生的凶案,怎么都不见了踪影? 直到船只修好,还是什么动静都没有,男生都提不起心来保护人了,两个女生更是开始享受海岛度假生活,虽然没有网,没有各种娱乐,但吃着鲜美的鱼虾,看看海景,也是难得的放松。 被陈大哥警惕地盯了几天的穆天野完全没有任何异状,跟以前一样,没事儿就四处溜达,跟人聊天什么的,只是后来的几天他并不吃鱼了,不过这一点也没什么特别,这东西,总有人不爱吃的。 这样悠闲地过去了一个多月,船修好了,里面的发动机重新转动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压抑不住地发出了欢呼,能够离开了。 “就这样结束了吗?”陈大哥总觉得哪里不对,这哪里是生死相搏的任务,分明是度假嘛!他跟李贵对视了一眼,作为经历了几个世界的老人儿,他们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但,能够完成任务就好,何必计较那么多。 第130章 “我总觉得太简单了,哪里有问题的样子。” 陈大哥并不是个聪明人,但他知道自己的弱点,每一次都会认真总结,免得下一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再犯同样的错误,最终导致丧命。 在系统空间之中,他有一个自己独立的房间,也能跟一些自己认识的人加好友,互相之间可以谈话。 说起来好笑,系统空间之中,他们通过视频聊天窗口可以是朋友,吹牛打屁毫无障碍,但是一旦到了系统投放的世界之中,他们完全可能因为任务的不同而反目成仇,甚至暗地里下刀子。 陈大哥经历过那种情况,这里的人也都经历过那种情况,但,那又怎样呢?世界上有多少人是他们这么幸运呢?能够活得那样久,又能够有这样那样的福利,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有些经历七八个世界的,见多识广,他说过,即使他下一刻丧命,他也完全不后悔有这样的经历,因为他见到了更多一辈子都见不到的精彩,知道了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潜力,能够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陈大哥的朋友们很有些聪明人,其中一个仔细询问了经过,说:“这还用问吗?肯定是那个穆天野,我一听就觉得他有问题,可能也是个老人儿吧,这手段!” “是啊,真够果断的,我可以推测,他接到的任务虽然是跟凶手相关,但绝对不会是杀人,反而可能是隐藏真相这种的,对你们也算是背后捅刀子的暗子了,可是他自己还不满意这种地位,反而把剧情由着他的喜好发展了。” “怎么说?”李贵也在这个群中,他问。 陈大哥也仔细听,他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到底跟那个穆天野有什么关系,虽然他很可疑,但,确实没做什么啊! “你们可真笨,很明显,他把凶手杀了啊!凶手都死了,无论真相是怎样的,也都隐藏了啊!” 隐藏真相,这样的任务本来就是一个含糊命题,是隐藏杀人的凶手,还是隐藏凶手杀人的真相? 看似简单的任务其实还是可以这样做的。 有了聪明人提供的思路,大家一想,才发现原来这个任务看似是个背叛队友的任务,但其实聪明人做的话,完全也可以说是保护队友啊!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嘛! 杀死了凶手,不也保护了那些人的生命吗? 杀死了凶手,也隐藏了真相! 真是不错,竟然还可以这样玩儿! 好像抓到了一个系统任务的漏洞,大家又回头去重新审视自己接过的任务,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可以像这个一样“钻空子”的。 “唉,这人好聪明啊!反正我就想不到,我觉得要是我的话,也就是帮凶手抹掉证据,误导一下你们,最后把你们都带到沟里去,不明不白死了就是了。” 遗憾莫名的口气说着这样的话,无端端让人打了个冷战。 “喂喂,你们都不想知道他得了多少积分吗?会不会是你们的两倍还多?” 不一样的主线任务,完成了自己的那条主线任务的同时还完成了别人的那条,虽然没有接,但,会不会积分给多一些呢? “应该是两倍多的。”有经验的开始普及一些知识,讲述他上次遇到过的类似情况,完成自己的任务顺手完成了别人的,最后统计的时候也给他记上了积分。 话题渐渐开始偏转,陈大哥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他还在想,穆天野是怎么做到的呢?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他申请了系统回放。 这个系统回放的功能跟看电影差不多,选择你要看的那个人,然后镜头就跟着他的角度走,能够看到一些当时看不到的东西。 当然,这个功能是经过了两个世界的人才能够使用的,并且还要递交一定的积分。 很多人都不愿意浪费这个积分,反正都过去了嘛,下一个世界也未必碰得到,何必要花那么多钱呢? 除非那些有了固定团队的,为了整个队伍的水平提高,才会这样反复回放。 陈大哥目前还没有加入什么队伍,算是个散修,对他来说,这样的回放功能实在有些奢侈了。 面前的白色墙壁瞬间变成了屏幕,因为选定了穆天野为主角,故事就从他的视角展开了。 陈大哥看到在他们刚入岛的时候,这个人关注的就跟大家不一样,忙着修船的时候没几个注意到他,但现在看,他竟是一开始就如同旅游的外地人一样开始跟当地人打听典故。 这样浩大的工程他们不是没想过,但他们那几个人,总不能把岛上的人挨个排查一遍,但这个人似乎有些特殊的能力,他只是随便问了几个人,就跟那些龙吸水带来的外地人聊上了,有几个人跟他聊天的时候明显过于放松,提到了一些他从未听到过的事情。 郑燕就这样进入了视野。 事实上,如果换一个人,听到郑燕的故事,也会觉得这个人可疑的,她有理由仇视外来人。 然后,便是穆天野和郑燕的几度交锋。 陈大哥终于看到了在邱萍房间中发生的那一幕,幽暗的夜色之中,他的动作干净利落,只是一个交手就擒下了郑燕,把她死死地压在了桌子上,因为郑燕踢倒了凳子,他不得不点灯答话,那个时候,床上的邱萍睡得死死的,什么都不知道,一看就是被迷昏了。 再然后,他吹灭了灯,又过了很长时间,才带着郑燕离开,到了海边儿。 陈大哥这才知道在那个并不背风的地方竟然还有一个房子,而房子竟然是郑燕一个人住着的,这个人,这样特殊,为什么他们就没有留意到呢? 那两个人答非所问的对话,郑燕的杀机,直到看到穆天野把晕倒的郑燕带到了海边儿,陈大哥猜到他要做什么,都是杀过人的,自然知道为了以绝后患,该怎么做,但 一个学生,哪里来的这份果决? 那样漂亮的女人,他竟然真的狠得下心? 在海边儿的礁石上,他用刀子隔开了郑燕的大动脉,然后把人抛起,扔入了大海之中,血腥会引来食肉的鱼类,想必郑燕连一个全尸都不会留下,这个在岛上如幽灵一样的女人,就此失踪,恐怕也要好久才会被人发现吧。 抛入海中的匕首直直地沉了下去,穆天野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便转身沿着海岸线溜达着散步,直到遇到来找人的苏真,他还和苏真说笑了几句,一点儿异样都没有。 这份老练和淡定,绝对不是第一次杀人的人能有的。 聪明,不仅是聪明,恐怕还有某种特殊的本事,而且,他真的是第一次的新人吗? 普遍根据新人苏醒时间来判断对方潜力,如今看来,恐怕是被人扮猪吃老虎了啊! 陈大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对能够被系统吸纳进来的新人也多了些警惕,如果下一次,遇到一个不那么聪明的穆天野,是不是他们都要死在那个岛上呢? 他并不知道原剧情中就是这样的,除了李贵,其他人都没有逃脱郑燕的毒手。 “你要是有空,去看看回放吧,穆天野那个人,若是下次遇到,一定要小心。” 这种人如果是队友还好,如果不是,真是一种灾难。 不知道一次任务结束之后的陈大哥会这样评价自己,穆天野第一次来到系统空间,看了看里面的配置,愣了愣,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个根据他的想象造出来的房间竟然是一个古代房间,所以,他竟是对那一次的人生印象颇深吗? 只是一次任务完成就获得了大量的积分,穆天野开启了兑换页面,看了看,并没有什么他想要兑换的东西,这么说也不对,他其实是想要兑换一个空间储物装置的,这样他可以尝试把一些东西带到下一个世界,但,储物装置的兑换积分所需太多,远不是这一次可以满足的。 “既然能够到系统空间,也就意味着还能参加下一次无限世界的任务,那么,如果下一次多获得一些积分,是不是就可以兑换了呢?” 这样想着,穆天野并没有兑换任何东西,他准备把积分攒起来,直接兑换储物装置。 有了目标,精神好了许多,浏览着兑换页面,突然发现了一个“天使之心”,看了看简介,跟他所得到的那个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还有一个特别说明,“在普信世界可获得上神青睐。” 普信世界指的是存在信仰的世界,至于上神,就看放在那个地域了,如果是西方世界,自然是上帝之类的存在,如果是东方世界,也可以是神仙玉帝之类的存在,虽然名为天使之心,但这个装备真正的意义不过是圣洁属性,按照属性判断,这属于上神最爱的属性,自然容易获得青睐。 穆天野把这句话记下,关于自己身上的不可解除的装备,他总要多些了解,必要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至于其他,等以后遇到了再说吧。 第131章 阴森恐怖的古堡代表的从来不是封闭,而是敞开。 蜿蜒的小路直通山下,一道巨大的铁门连着高大的石墙,挡住了所有人的出路,院子的正前方,已经破败的喷泉水池之后是一座高耸的古堡,还有一大堆生满了枯枝败叶的附属建筑。 “这里是” “我知道,这里是维索不达米亚时期的建筑,具有典型的魔利卡风格,是那个时期最著名的建筑” “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关键是,为什么我们现在会在这里!” “啊,你们是什么人?!” “混蛋,就知道这次任务不好玩儿,果然,维索不达米亚都是一堆疯子!” 吵杂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的时候,因为提到了“维索不达米亚”这样的生僻词汇,穆天野想了想,他确认原主经历的第二个世界并不是这里,那么 “阴郁,孤僻,吸血鬼,哈哈,让我想想,维索不达米亚时期还有什么,那些疯子艺术家?” “你们都在说什么,什么维索不达米亚时期,这里是哪里,你们都是什么人,我怎么会跟你们在一起?” “夫人,最好安静点儿,现在可是生死存亡的关头呐。” 既然剧情没有用,穆天野也就不再费力去查看剧情,仔细看了看周围的人,竟然是女生居多,被称为夫人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一看就是典型的家庭妇女,微微凸出的小腹,胳膊上一圈又一圈的小肥肉,因为她的动作一颤一颤的,让人体会到她的惊恐并不仅仅停留在面部表情上。 其他的四个竟然都是年轻漂亮的女生,但与其他女生不一样的是,她们要么是利落的短发,要么是盘起来的头发,而她们的手上还都有枪,同样的短裙制服更像是二次元走出来的,长筒的皮靴让人觉得她们都有着异乎寻常的利落身手。 另外一个沉默的男人,竟然是熟人——“陈大哥,你也在这儿!” 陈大哥回头,看了一眼穆天野,点了点头,没有跟他说什么,而是直接跟那些女生中一个黄色短发的女生说:“公主兵团,幸会。” 黄色短发的女生有着颇为凌厉的丹凤眼,眯起眼睛看过来,说:“你是哪个?” 陈大哥面上的笑容有些苦,说:“我没有加入哪个团队,只是听说过你们的名字,既然碰上了,我愿意听从你们的吩咐。” 丹凤眼中有了些缓和,睁大了一些,露出稍显棕色的瞳仁儿,倨傲地压了一下下巴,说:“很好,既然如此,你在旁边跟着,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吩咐你。” “喂,你们这群黄毛丫头,到底在做什么?还有你,一个大男人,什么跟不跟的?是你们把我绑到这里来的吗?又是什么s?我不跟你们一群小女生玩儿这个,赶紧告诉我怎么出去!” “夫人”显然只是个家庭妇女,还是那种不看网络的家庭妇女,所有的耐性都不会在他们身上浪费,因为门就在旁边儿,她还去拽了拽,确定是锁上的打不开,狠劲儿拍了拍,回头冲着她们喊,神色不悦。 “不知好歹的女人。” 银色长发的那个扭头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其他人,也都是冷漠的眼神。 “陈大哥,这是怎么回事?”穆天野无知地问,他是真的无知,他对这些人,哪怕是陈大哥,也不是特别熟悉。 但,公主兵团,听起来这么中二,竟然还能活到现在,还一口一个维索不达米亚之类听上去就很高大上的词汇,可见还是有几分实力的。 陈大哥脸上的笑容愈发显得苦涩,看着穆天野,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他身边,然后跟那个丹凤眼说:“他是我认识的小兄弟,是个聪明人。” 丹凤眼点点头,不再理会他们,转而打量眼前的建筑。 剩下的那个女人,估计应该是唯一的新人,见到这种没人搭理她,有些不高兴,一把要拉住离她最近的那个女生,谁料那女生反应极快,一抬脚,眨眼之间就把她踢飞了,撞到身后的铁门上。 这一下可是不轻,她咳嗽了几声,又是生气,又不敢再接近。 陈大哥见状,说:“你先安静一下,等会儿再跟你说。” 女人看了那几个女生一眼,有些畏惧地没再吭声,沉默下来。 “我的资料库中没有这幢古堡的名字,玛利亚,你的呢?” 四个女生的装备除了明面儿上的枪之外,就是一些首饰,除此之外,并不见其他东西,所谓的“资料库”是怎么回事? 穆天野想着,又多打量了一下,但没有贸然用精神力去扫描,这四个女生看着实在是古怪。 “等等”被叫做玛利亚的是个黑色头发的女生,她说着眼睛往上一翻,露出一双白眼来,穆天野隐约看到那双白眼上有类似数据流的东西飞快划过。 “找到了,维索不达米亚时期最著名的噩梦古堡!”玛利亚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声,然后就开始说她得到的资料,“噩梦古堡是由巴利亚建造的,那个疯子有着一整套血腥理论,哎,我最喜欢这个了,他的噩梦古堡据说是由千万具白骨搭建起来的,内壁都是由人皮充当壁纸,天啊,真是太赞了,好像还有一个血池,哦哦哦,所以,我们可以多待两天吗?” 一直靠着铁门的女人缩了缩身子,跟铁门隔开了距离,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觉得那几个女生跟自己不是一个国家的,但她们的语言,她都能听懂,于是更加害怕,无意识地靠近了仅剩的两个男的。 玛利亚查阅资料的时间不长,大约也就一分钟左右,她们便决定进古堡看看,丹凤眼叫做奥赛拉,走在最前面,比较暴力的红头发郝丽一脚踢开了古堡的大门,哐当一声,震得灰尘四起,还有红眼睛的蝙蝠从中飞出。 看着她们四个都走进去了,穆天野没有着急跟进,而是看向陈大哥,问:“我们也进去吗?” “你觉得我们跟进去吗?”陈大哥很是犹豫,他转头问穆天野。 穆天野有些讶异,若是他没记错,第一个世界的时候,陈大哥可是很自然地担任起了领导人的职责,如今,哪怕公主兵团再厉害,但他们这三个也能算做一个小队吧,自己和那个女人,在他面前,都是新人,他怎么不敢开腔了? “你还没听说过公主兵团吧。”陈大哥苦笑着给穆天野普及了一下基本知识。 其实这也算不上什么基本知识,只要经过两个世界,认识的人多一些了,自然就会听到这些消息,无限世界之中是可以组成团队的,但因为每次针对团队的任务都会比较危险,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组队,反而愿意单干。 陈大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找不到什么可信任的团队,也不想为了别人的巨大利益而拼命,所以一直自己单干。 单干的风险虽然小,但没有了可撑腰的后台,需要退避三舍的人也会比较多,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团队就是公主兵团。 无论是这个中二气息爆表的名字,还是这个兵团之中一个个二次元的美少女,都会让人记忆深刻,就算从来没见过,听一下也会知道是哪个的程度。 而这个团队在系统的一个排名上,可以排到前五。 遇到她们,则意味着任务的难度很大。 这次他们的任务是十天之内逃生。 有时间限制的逃生,更加危险。 “公主兵团的队员不知道是从哪里选的,有人说曾经见过她们的‘公主’,是一个六七岁的小萝莉,虽然很可爱,但好像更加可怕。”陈大哥说的声音不大,一边说着一边犹豫着往前迈了一步,准备跟上公主兵团,无论怎么说,这几个女生的力量在传说中还是很靠谱的。 “等等。”穆天野拉住了他,对着陈大哥疑惑的目光说,“她们没有等我们,或许是不想让人跟,我也觉得中间太危险了,不如咱们往旁边儿走走,或者在这里等一等,十天之内,时间似乎还是比较充裕的。” “既然是逃生,为什么不直接翻墙,或者翻过这道大铁门?” 女人叫做陆彩云,她有些不理解地指了指眼前的大门和石墙,石墙上有着一些碎玻璃,看起来就知道不好翻阅,但如果是逃生的话,拼着受伤翻过去,哪怕是断了腿呐,能活下来不也是好的吗? 至于铁门,虽然上面也有着倒弯冲下的铁刺,但看那个疏密程度,也不是没法翻阅的那种。 “没用的,这种任务没有漏洞可以钻,出门不意味着能够生存下来。”陆大哥在这个三人小组里算是最有经验的了,他摇头否决了这个建议,然后又跟穆天野说,“你领头吧,我跟着你走。” 比起那些不靠谱现在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的公主兵团,显然还是穆天野更可信任一些,虽然他从来不和人交心。 陈大哥凭借着直觉决定了之后就很是安心地等待穆天野的决定。 穆天野指着旁边的一个马厩说:“那就从这里开始找吧,我觉得这也是个解谜的游戏,不可能只是简单的逃生,说不定会有什么剧情碎片之类的东西,咱们找一找,也许能够找到一条捷径安全离开。” 这个院子荒废了好久的样子,砖块儿都有了缺失,陆彩云穿着的高跟鞋没走几步就卡住了,她倒没用人帮忙,自己蹲下身把鞋子拔出来,然后脱下鞋子,毫不留情地在喷泉边沿敲击了几下,硬生生把鞋跟敲掉了。 历史久远的喷泉早就喷不出水了,被青苔和藤蔓植物占据,随着她的大力敲击,鞋跟是掉下来了,同时掉下来的还有一小块儿石板,露出了猩红的一角,或许是因为那几个女生之前说过的什么人骨人皮的,她吓了一跳,“啊”了一声,光着脚举着鞋倒退了几步。 陈大哥扶住她,来到喷泉池边儿,抽出匕首来翘起了那块儿石板,一大片猩红映入眼帘,他拿匕首刮了刮,挂出一些红色的粉末,“这是” “血粉?”穆天野也记得那几个女生说过的血池,猜测难道就是这个喷泉吗?因为经常盛放血液,于是有了血色沉寂,天长日久,就跟化石一样形成了这种模样? 不,不对,既然是天长日久才形成的,又为什么要用石板盖住? “不,不是血,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陈大哥在见多识广这一项上并没有比其他人好多少,或许那几个女生能够看出来一些,但他完全不认识。 公主兵团之所以排名那么高,声名赫赫,就是因为她们有一个资料库,据说里面包含着三千世界的资料,这个数量相对于无限世界所包含的世界总量或许不高,但对其他人来说,已经是遥不可及的了。 “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维索不达米亚,但听她们说的那样,似乎是一个很疯狂的时期。” 陈大哥很老实地承认了自己的无知,穆天野笑了笑,想要继续朝着马厩的方向走,然而他的表情突然一变,再次看向那红色的石砖,这个竟然能够吸收精神力,而且 他伸出手,轻轻用一个指头触碰那猩红的石砖,已经近乎纯白的天使之心突然染上了一丝血红,若不是他一直留意,恐怕还真的发现不了。 这是什么东西? 他匆忙收回手,天使之心中储存的都是信仰之力,这一下子,他就平白损失了不少信仰之力,而且,手指触碰过的地方,石砖的颜色好像浅了一些,却也并十分明显。 “陈大哥,你摸那个血粉,没有觉得不适吗?” “没啊,没什么问题。”陈大哥这样说着,他刚才还嗅了嗅那血粉,甚至尝了一点儿,微微发甜,比想象中好很多,像是红糖一样。 他低头又摸了摸石砖,眼底闪过一抹猩红。 抬头,黑眸晦涩,“没有什么啊,你感觉到什么了?” 穆天野摇摇头,没有说自己感受到的,精神力避过了喷泉,向着马厩而去,那里,他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 “咱们快走吧,我觉得这里好可怕。” 陆彩云哆嗦了一下,赶紧把鞋穿好,摩挲了一下胳膊,这地方古怪得很,风都有些问题的样子,再看那喷泉中间应该喷水的兽头,被藤蔓青苔覆盖着,她看不清楚兽头的具体模样,但,就是觉得很可怕。 呜呜的风中好像是什么东西在哀嚎,悲惨得让人害怕。 “咚——”古堡的大门,那铜铸的大门,不知道是不是被风吹动,轰然合上,发出了闷闷的一声。 陆彩云再次跳脚,然后飞快地插入到两个男人的中间,似乎这样才能让自己觉得安全点儿,两手自然环抱,踢踢踏踏地跟上了穆天野的脚步。 马厩离他们不远,穆天野在那荒废已久的马厩里翻找了一遍,因为有精神力作用,他虽然没有清晰的指向标,但还是在自己觉得不对劲儿的地方发现了一个东西,一个小小的水晶珠子。 不到甲片大的水晶珠子上没有一个孔洞,并不是穿在什么地方上的,但它这般圆润晶莹的模样,显然也不是要放在食槽里被马匹吞食的。 “玻璃的?”陆彩云看着那剔透的模样,发出了疑问,伸手想要拿过来看。 穆天野好像没看到一样收紧了拳头,珠子自然被握在手上,带入了衣袋之中,“可能是城堡中的公主遗落的?” 他继续放出精神力,这一回,却是想着古堡之内,他刚才似乎感觉到里面有一种波动,不像是某种生命,却像是某种能量爆发一样,他想要看看究竟。 古堡共有五层楼高,三楼以上,是盘旋在墙壁旁边儿的楼梯,这种楼梯只容一人通过,四个女生不得不排成一条线螺旋向上。 “最烦这种楼梯了,头好晕。” “我最喜欢这个时期的建筑,血腥阴暗,果然很有血腥女王的风格。”玛利亚好像在咀嚼着什么,一边说着一边发出嚼东西的声音,“维索不达米亚时期,又叫血腥时代,那位踩着兄弟姐妹上位的女王用残暴血腥统治国家,在她当政的时期,那些疯子艺术家们都得到了极大的保护,还记得我那张人皮画吗?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嘘,你听到什么了吗?”走在最前面的是奥赛拉,作为领队,她有着更为敏锐的感知能力。 公主兵团,从她们出现的那一刻,就是为了成为公主的手眼口鼻耳足意,她们都是造人,却不是人造人那种低劣的没有自己思想的东西,她们是神造人,具有一切最佳,同时也从一开始就确定了主人。 一片寂静之中,什么声音都没有,古堡的隔音是极好的,简陋的窗户让古堡内有些阴暗,在四层的这个高度,几乎已经能够看到顶楼天花板上的花纹勾勒,安静,极致的安静,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奥赛拉毫无预料地倾斜了身子,直直地坠下了楼梯,在她身后的郝丽不知道在想什么,反应慢了一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再低头去,已经够不到奥赛拉了,她飞速地跌下了一层的距离,面朝着上面,四肢自然展开,面上竟然还有一丝古怪的带着血丝的微笑。 七窍流血,她就那样坠落下去。 “奥赛拉!”郝丽喊着想要跳下去拉人,她身后的玛利亚拦住了她,“没用了,在她‘听‘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死了。” 不知名的能量在那一刻摧毁了她身体的一切,而她,在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做任何事,除了用自己来阻挡所有的冲击。 玛利亚的脸上一片冷漠,好像很生气的郝丽在听到她这样说之后,脸上也恢复了冷静的表情,“可恶,竟然让奥赛拉折损了。” “没关系,我们快点儿回去,你还会看到奥赛拉的。”银发的女生走在最后,她的声音十分平淡,“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奥赛拉死了之后,她一句简单的话,突然成了领头的人,前头的两个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穆天野看到的就是奥赛拉坠落的那一幕,是什么伤害了她?他不明白,什么叫做“在她听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死了”,是某种音波造成的伤害吗? 坠落在二楼地板上的奥赛拉好像是折翼的天使,她的口中喷出血来,棕色的眼睛闭上了,就在穆天野要收回精神力的时候,她猛然睁开了眼,一双血红色的眼眸。 穆天野吓了一跳,那眼睛似乎在看向自己!他迅速收敛了精神力,在见到那个猩红色石砖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这里可能对自己的精神力有克制作用。 “这样啊,那陈大哥,你的力量是什么?”陆彩云跟陈大哥已经聊上了,对于无限世界,哪怕再不喜欢,既然进来了也会有好奇,她只想知道身边这个看起来很靠谱的男人,能不能保护自己。 陈大哥犹豫了一下,个人的力量都算是,某些时候是可以成为保命手段的,他不愿意说。 穆天野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古堡方向,如果不用精神力的话,他恐怕也要靠着陈大哥了,闻言同样转头看向陈大哥,一副也想知道的样子。 陈大哥有些忌讳穆天野杀人的手段,见他这般样子,犹豫了一下,说:“并不是什么厉害的能力,就是力量能大点儿,速度能快点儿。” 他实际上是兑换了一种血统,当时为了增强实力,用仅有的积分兑换了一种有缺陷的血统,除了他说的这两个优点,还有一个伤害转移的能力,只不过使用起来是要以血肉为代价,一个世界他最多使用一次,不然就要真的死了。 “这样啊,听起来很不错。”穆天野肯定了一句,转过脸去就是面无表情,他对自己活过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信心了。 第132章 古堡之内的情形,外头的人根本看不到,陆彩云专心寻找东西,她也才三十多,称不上多老,眼神儿什么的都很不错,虽然有点儿胖,但胖子的灵巧也是不容小视的。 外面天色阴暗,但院子里有着漂亮的灯柱,上面的灯不知道能源是什么,反正光芒还算稳定,偶尔有那么两个闪烁的,也不是太影响视物。 路面上有些青苔藤蔓,有些藤蔓还会动一下,最开始还吓了陆彩云好大一跳,但她到底是个比较坚强的人,从马厩外头捡了一把大约是割草的柴刀之后,她就大胆多了,看到碍眼的藤蔓还会主动上去砍上两下。 就这么着一路顺着马厩,逆时针方向往前寻找,陈大哥自制了一个简易的火把,点燃了之后,屋内也可肆意翻找了。 穆天野收回精神力之后,到底不习惯那种周身没有防护的感觉,又把精神力小范围扩散出去,方便他寻找一些特别的东西。 可是这种地方,特别的东西要不然就是会吸收精神力,要不然就是隐隐察觉到在古堡之内,以他们这种力量,穆天野觉得还是不要贸然进入古堡,不然很可能和那个奥赛拉一样,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说真的,她死了吗? 虽然再睁开眼的那个分明有些怪异,但,谁知道是不是附魂这样的事情,兴许原主没死呢? 这样猜测着,穆天野看到陆彩云又找到一样东西,真是佩服她,竟然连沙发垫子都要翻起来看一看,还果然找到了东西,这算是家庭妇女的天分吗? “是一本书!” 书面是牛皮纸一样的颜色,微微发棕,上面是猩红的字体,花式的文字并不是他们所熟悉的文字,看起来有些古怪和神秘。 “你们认识吗?”陆彩云接二连三地找到东西,又没有遇到什么真正的危险,心情渐渐放松下来,有了些女生的活泼,举起书晃了晃,见到两人都不应声,她又翻开里面看了看,果然是跟封皮上一样的文字。 “让我看看。”穆天野伸出手要书。 陆彩云什么都没想,就直接递给了他,还凑过来问:“你能看懂吗?我总觉得这个古堡很神秘,说不定这书上有些什么呐。” 陈大哥抬起手看了看表,在无限世界,手机很多时候都没用处,有太多的时候世界不允许存在那样的东西,倒是手表,限制小一些,即便是在古代世界,若是有人看到,说一声海外买来的,也都可以交代了。 他手上带着的这个还是防水手表,附带小型指南针,还有日期计算之类的功能,这时候用起来非常方便。 “我看这个房间还不错,不如咱们在这里睡一晚好了,我们两个轮流守夜,等到明天白天再查看。” “行。”穆天野同意了陈大哥的看法,没有急着看书,帮着他一起收拾了一下屋子里的杂乱。 陆彩云在这种事情上表现出了熟练来,等他们将门窗等地方都查看过,她这边儿已经收拾出来两个能入睡的地方了。 沙发垫子拆下来放到地上也可以当床,剩下的沙发板子也算是一张床,再有两张凳子,人坐的地方也有了。 火把被插在了地上,陈大哥连屋中那些不知道何处而来的枯枝败叶也没浪费,收拢了一些放到一旁起了一个火堆,屋中一下子温暖起来了,外头那些寒风都被挡在了窗外,偶尔从缝隙吹进来的那些在火堆的温度前也不足为虑。 “快看看书上写的是什么!”陆彩云好奇心极大,这一天的安全度过让她多了些探险的心情,凑在穆天野旁边,又把书放到了他的手上。 穆天野集中精神力,他的精神力在这一点上还算是比较有用,凡是语言文字等东西,哪怕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但这些东西通过精神力的转化,都会化成他能够理解的文字语言,看起来便不费力了。 “是一本日记。” 穆天野略扫了两眼,再看封皮,就说:“这其实是个笔记本,只不过那时候做本子的显然用心多了。” 封皮上的血腥大字是“噩梦”的意思,里面的内容却跟噩梦没什么关系,大致讲了一个被买到这座古堡庄园之中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少爷的侍从。类似这种做侍从的,在那个时期都是比较高等级的仆人了,认字懂礼,长得还比较好看,带出去不会丢面儿,可见,气质什么的也是过关的,起码不会畏畏缩缩。 这样的侍从,哪怕是买来的,也是有薪资的,也正是他的生活条件好,才能够买这样昂贵的本子写日记。 “都写了什么,有说这个古堡的事情吗?”陆彩云催促道。 穆天野一边看一边翻页,他主要通过精神力,速度比一般的翻译快多了,翻了好几页才说:“说到的不多,不过也说了一些,他的老爷一家也是从别人手上买下这座噩梦古堡的,据说因为是维索不达米亚时期最著名的古堡,要价极高,附带还说了一些古堡的传闻,都是那种极为血腥恐怖的,但相对的,还有人说古堡埋藏了一笔宝藏,若是能够找到,就能够得到‘恶魔的恩赐’” 说到这里,穆天野顿了顿,恶魔的恩赐,不知道怎么让他想到了天使之心,恶魔对天使,果然对他是有着克制作用的。 “然后呢?有人找到吗?”陆彩云摇了一下穆天野的胳膊,让他回神。 陈大哥虽然没说什么,但他却皱起了眉头,跟穆天野所想差不多,他觉得能够被称为恶魔的,所给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穆天野翻页快了一些,这一部分都是他们在庄园中生活遇到的种种,类似于厨房无故大火什么的,但这里面没有人会想到是恶魔作祟,只当是厨娘不小心忘了灭火就去睡觉了什么的。 这个写日记的还挺有同情心,可怜那个厨娘背负了这样的名声,被主人家责罚了。 这样类似的小事发生了很多,多到所有人都觉得不应该是小事了,想要彻底调查的时候,买下古堡的那位老爷莫名惨死在床上,她的夫人,少爷的继母,不知道怎么被吓傻了,第二天也死了,却是死得很不光彩,背地里有些风言风语,说是某个风流浪荡下流无耻的人勾引了夫人,然后害死了老爷又害死了夫人。 为此事佐证的是一大笔钱财莫名丢失。 侍从服侍的少爷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下头还有一个异母弟弟,父母都死了之后,他的大哥,老爷的长子继承了庄园,他觉得这个古堡不妥当,想要离开古堡去另一处庄园生活。 搬家走的那天,他们的车队遭到了盗匪的袭击,这位长子惨死在乱刀之下,他们的姐姐也被盗贼掳走了。 侥幸逃出的次子继承了这份财产,有风言风语说这是噩梦古堡的诅咒,如果离开必然不得好死,他一向胆小,不敢离开,想要把两个弟弟送走,结果那一天异母弟弟就失踪了。 少爷也被吓怕了,不敢出门,连房门都不敢出,下人们也有想要走的,人心惶惶。 日记里面这一段都很混乱,连这个侍从也几次都提到如果他走了会怎样怎样的,后来那位被责罚过的厨娘生下了一个红眼睛的孩子,所有的人都当红眼是恶魔,把他烧死在灶台中。 厨娘知道后就疯了,时常诅咒他们,说他们都是恶魔。 某天夜里,又起了大火,还是从厨房起的大火,来不及逃走的次子被烧死在房间内,不少下人也都被烧死了,这座古堡被侍从服侍的少爷继承了。 然而,少爷那个时候已经是个瞎子了,他的眼睛被大火熏瞎了。 穆天野没有讲得太细,而他讲到这里的时候,本子已经到了末尾,后面的几页被烧毁了,从一开始,这就是个没烧完的本子。 “所以说,”陆彩云好像想到点儿什么,但她打了一个哆嗦,没有继续说,缩了缩胳膊,把捡来的破旧毯子往身上拢了拢。 “也许作恶的是红眼恶魔?”陈大哥分析着,但这样的分析同样单薄,并没有什么作用,他拍了拍穆天野,说,“你先睡吧,我守着,一会儿叫你。” 穆天野点点头,一整天持续使用精神力,也会让他感觉到疲倦,问了陆彩云一声,自己到沙发板上躺着了,沙发板光秃秃的,有些硬,他躺了好一会儿,听到旁边陆彩云的呼吸已经均匀,自己却还没有睡意。 精神力如同蚕茧一样包裹着他,他用这种方式来防范危险,一旦有那些古怪的东西,哪怕只吸收了一丝精神力,他也能够马上感觉到,采取应对,但,那种东西到底应该怎么应对呢?他可不信物理攻击会有用。 另外,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陈大哥的话只是说了一句,他自己都没在意,但穆天野在心中想了又想,日记本中提到的红眼睛婴儿,奥赛拉死了之后再睁开的红眼睛,还有本子中写过的两场大火,同样从厨房而起的火,不,也许,应该是三次,还有一次烧死那个婴儿的火,也是在厨房,这三场火,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再想想,他们是从马厩开始查看的,要到厨房的话,还要到这一圈儿的尽头,所以,明天是不是应该更改一下,又或者加快速度,先去看看厨房? 第133章 以噩梦古堡为中心,庄园圈起来了好大的一片地方,古堡大门前的喷泉花园,后面还有一个更大的花园,四处都种植着植物,高大的树木也比比皆是,穆天野早起出来,看了看那些高大的树,想想,如果不去破解古堡的秘密,也不去找什么恶魔的恩赐,在最后一天的时候,把树木锯断,又或者找到长长的木板绑在树上,爬上树,再通过木板滑下围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逃脱?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想,十天之内逃生,这个任务本来就不那么具体,并没有说是十天之内逃出庄园,所以,还是有待商榷。 “你起得真早!” 相较于两个男人只是各自睡了三个多小时,陆彩云安稳睡了一夜,早起之后精神好了许多,四周看了看,说:“其实这个古堡还挺好看的!” 这是一个晴天,早早就冒出头来的太阳让古堡内也有了阳光的播洒,花园里,更是一片美好景象,哪怕那些凌乱肆意的藤蔓,在这样的阳光下看来,也有着自由旺盛的生命力,少了那种阴森恐怖之感。 “我想去厨房先看看,顺便也可以找些吃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还能吃。” 哪怕已经历经了几个世界,但陈大哥也没有足够的积分换取储物类的器物,每次任务来临,只能尽量在身上多准备一些装备,压缩饼干占据的位置是很少的,为了更多的护身装备,他并不能够带很多干粮。 显然,他也没有大方地与人分享干粮的意思。 穆天野点了点头,他身上同样带了些吃的,但也是防备不时之需,饿极了救救急,真的想要凭着这些吃饱,显然也不够量。 陆彩云心中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所谓的无限世界,昨天陈大哥只是对她简单讲了讲,这次只有她一个新人,从目前来看,活下去的希望也不大,陈大哥懒得跟她说那么多,浪费口舌。 “好啊,赶紧去吧,昨天我什么都没吃,可是饿惨了。”陆彩云昨天被那四个女生吓住了,又惊又怕的,后来事情又多,几乎想不到饿来,这时候想起来了,手摸着肚子有两分尴尬。 穆天野听到她肚子响,只当没听到,点头说:“厨房在那边儿,咱们从这边儿走,还是绕过去?” 正经的路面上都铺着石砖,哪怕枯枝败叶覆盖了一层,但和周围的草坪花圃比,还是一眼能够看出来,这是可以绕过去的大路,另一条,则是小路,从这边儿,隐约可以看到厨房那里,直线距离并不长,但却要挨着古堡走,这显然让穆天野有些忌讳。 陈大哥没问他是怎么知道去厨房的路,默默点了点头,说:“绕行吧。” 古堡中一直很安静,那四个女生进去之后一直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陈大哥总觉得哪里不对,不太愿意靠近古堡。 “为什么绕行啊,直走不是最近吗?不要浪费时间了,趁着太阳好,咱们吃完了饭赶紧找东西。” 大约是晒在身上的温暖能够让人勇气倍增,陆彩云气色比昨天好多了,精神百倍地说。 穆天野不搭理她,比起那点儿浪费的时间,他宁愿摸黑找东西,走上大路,快要绕过去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住宿过的小屋,又看了看古堡,然后看了看位于两者中间的一棵大树,那树极高,上面的枝桠也多,从这里看过去,只能看到成片的黄叶,其他什么都没有。 “看什么?”陈大哥顺着穆天野的方向看了看,那些黄色的叶子似乎是在提醒人秋天到了,但草地上却还能找到不少的绿色,“这里的季节大概跟咱们的不太一样吧,要不然就是树种问题。” “可能吧。”穆天野虚应了一句,转过头继续往厨房走。 日记中提到厨房经历了两次大火,烧死红眼睛婴儿的火应该局限在厨房之内,所以外面找不到痕迹才对。 但是眼前的厨房,到处都有熏黑的痕迹,不像是经过了修缮的那种,而同样的黑色层层叠加,无法让人分辨到底是怎么烧成这样的。 “怎么这么黑?” 外墙上都能看到明显的黑色,里面更是全部乌黑一片,哪怕是大白天,阳光还好,却也没有光线照射进去,这或许是厨房方位的关系,本来就在背阴处,但 “昨天好像没看到这样黑的建筑吧!” 昨天天色阴暗,一直都是要下雨的那种样子,周围的光线也不是很好,如果没注意到,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 “里面不会有什么吃的了吧。”陆彩云在门口踟蹰,一看就是火灾现场的厨房,让她不太想进去,如果里面有烧死的人怎么办? 想到那些黑色之下可能藏着尸骨,她就死活迈不动脚了。 “肯定不会有,但说不定能找到别的。”陈大哥这样说着,率先迈步进去,同时也掏出了一把匕首来,乌黑的匕首表面全无光泽,似乎融入了这样黑暗的环境之中。 穆天野拧开了一个小型手电,笔直的强光照亮了前方,陈大哥回头看了他一眼,扭头又去找东西了。 果然是烧毁之后的痕迹。 很多堆积的黑色一碰就化为飞灰,哗啦啦散开了,还有一些则往上弥漫,形成了黑色的烟雾。 陈大哥眯起眼睛,找到了灶台所在,比起容易焚毁的厨具,灶台是土石垒成的,显然更加容易保存。 上面的铁锅还在,但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能不能用也是未知数,至于下面,他又看了看旁边的穆天野。 穆天野点点头,跟陈大哥,一人一根棍子,开始扒拉灶台里的东西。 大片的黑灰涌出,哪怕闭着眼睛,尽量躲避,还是有一些迷眼,穆天野用精神力制造的防护罩,对这种完全无力的东西也没有多有效的作用,顶多是隔了一层,让它们沾不了身,但他自己还是被影响了视线。 陈大哥就更倒霉了,他没有这样好用的精神力,哪怕用袖子挡着脸,等到烟雾落尽,他也是一身黑灰了。 灶台下并没有什么东西,正当穆天野想要放下棍子的时候,突然顶端有了一个撞击声,不等他继续去扒拉那个东西,棍子突然燃烧起来,火光透过黑灰,好像一下子冲上来一样,让人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怎么了,你们点火了吗?” 门口的陆彩云也看到了火光,她以为这两个人因为看不清楚又弄火把了,也不是很在意,问了一声,目光又转到旁的方向去了。 地面掠过一个黑影,陆彩云惊叫一声。 穆天野扭头去看,见到她仰着头,似乎看着天上什么东西,微微缩着脖子,有些躲闪的意思。 “怎么了?”他扬声问。 “是鸟,一只黑色的怪鸟,啊,人脸!”恐惧的尖叫声骤然响起,穆天野感觉到旁边儿的陈大哥胳膊都颤了一下。 可能只是碰到打火石了吧,火光稳定下来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穆天野这样想着,扭头就出去看所谓的人脸鸟了,阴影之后,陈大哥的双眸血红,盯着那火光又多看了一会儿,才缓慢起身,等到再抬眼,瞳仁儿又恢复了黑色。 随手扔了木棍,似是压在了那火苗上,火光熄灭,重新恢复了黑暗。 前后脚走出厨房,两人顺着陆彩云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能看到黑色的羽翼,伸展开大约米的样子,黑色的影子冲着大树飞去,消失在那一片黄叶之中。 “那只鸟,有一张人脸呐!”陆彩云心有余悸地说着,但话音到最后,似乎又不是很肯定,语调发虚。 陈大哥收回目光,说:“你看错了吧,可能是白色的羽毛。” 黑色的大鸟,若是身上头部的羽毛是白色的,也许会让人不经意间以为是人脸,这个解释并不是说不通。 穆天野本能地放出了精神力,而那些精神力竟然无法缠绕住那只鸟,自然而然地滑开了,像是触摸到一片空气一样。 那鸟一定有古怪!他十分肯定,然而有什么古怪,他却又无法说出,再一细想,自己也觉得这种想法不一定对,因为这并不是他所熟知的世界,连叶黄草绿都能同时出现,可见这里的生物未必都是他所熟悉的那些,所以也许这种鸟本身就能规避精神力呢? 的确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 这时候,他倒希望那四个女生在了,说不定她们的资料库中能有更多对此的解释。 也许,该到古堡内看一看? 古堡之内,台阶上,三个女生还在不知疲倦地向上攀爬,地上,红眼睛的奥赛拉却打开了一道暗门,顺着楼梯往地下去了,一个庞大的地下城随着她的经过徐徐展开,倒影一样的古堡庄园,还有庄园里面的人。 红色的眼睛好像烈火一样的颜色,各司其职的人们,忽然齐刷刷地转过头来,一双双红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新来的奥赛拉 第134章 碧色的玻璃窗上有着很多精细的花纹,阳光照射进来,就像是经过了精雕细琢的修饰一样,地上的影子也有了同样的花纹,颜色浅碧,好像海上的静夜,又似池中的碧波,荡漾着谁也无法描绘的纹路。 古堡的铜铸大门推开,没有一丝声音发出,陆彩云的肚子却咕咕叫了起来,哪怕用手按着,也压不下这样的声音。 适才,厨房没有找到吃的东西,不得己,三人分享了一些食物,因为预计着十天的量,谁也没有吃多少,只是吃了两口垫垫,对于正常三餐的人来说,这样反而更饿了。 “不好意思,咱们继续走吧。”或许是为了掩饰尴尬,陆彩云大步走在了前面,那分割开来的花纹透着丝丝缕缕的橙红,好像是外头阳光的颜色。 “不,不要踩那些红线!”穆天野急忙拉住了陆彩云。 随着他的这一声喊,上空,似乎有什么落下来,悄无声息的血色伴随着碎肉块儿乒乒乓乓地落地。 “啊——”陆彩云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她忙不迭地后退,并没有被肉块儿砸到,但身上还是被血色染红了一片。 陈大哥抬头,看向上方,楼梯,墙体,到处都是这种红色花纹的分割线,而最上面,三层墙壁上,正在向四层进发的女生,两个! 她们撑起了一种白色的光盾,奋力阻挡着那红色花纹的着落,听到尖叫声,一人低头看了他们一眼,喊道:“去,把玻璃砸了!” 光盾随着她的分神,似乎减弱了一些,光芒都不那么刺眼了,陈大哥听了吩咐,犹豫了一下,还是快步跑到外面,准备从外面砸玻璃。 这是个明智的决断,因为城堡内部,所有的东西上都有这种红色的花纹,虽然是通过玻璃映照过来的,但能够分割血肉的光线,可不是日光该有的效果。 穆天野跟着一起,他并不准备在屋内走钢丝一样小心越过那些红线,谁知道这些花纹会不会移动又或者怎样,万一不小心,那可是分尸的下场,最让他忌惮的还是,这种光线连精神力都会分割。 若不是他的精神力先被分割了,他也不会发现这种看似只是光映照下来的花纹会有这样霸道的效果。 地面上的血迹顺着花纹向一个方向缓缓流淌,陆彩云还在原地惊恐,但她并没有再叫,而是不停地用手把脸上的血往下擦,这怎么擦得干净,她瞪大了眼睛看着前面,胡乱地擦着脸,一张脸血糊糊的,而她自己完全意识不到,反而注意到了流淌着的血线。 “血,那些血,在流动!” 已经到外头砸窗的陈大哥很快发现这座古堡的玻璃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从外面根本咋不动,铁锄头都弯了,玻璃还是平滑光洁,一尘不染的样子。 穆天野听到陆彩云的惊呼,跟着陈大哥又回到门口,没有人踏进去一步,他们在门口静静地看着,果然发现了那些血是在流动。 散落的血汇集到血线之上,然后向着一个方向流动过去,地上的碎肉块儿,也因为被光线所分割,不停地流下更多的血,直到变得苍白 “蠢货!还不快去打破玻璃,不然血池得到滋养,咱们就要都死在这里了!”台阶上的两个女生明显已经坚持不住,玛利亚尖叫着,她的声音因为过于尖锐,几乎有些变调。 “外面打不碎!”陈大哥还拎着那把弯了头的铁锄头,这样说了一句之后小心翼翼地走上前两步,高大的各自不得不可怜巴巴地缩着,生怕那光线照射到自己身上,尽管如此,他的胳膊上还是被削去了一块儿肉,这才能够站到一面玻璃的内侧。 用尽全力把锄头砸过去,哪怕没有了尖儿,到底是铁家伙,重量还是有的,哗啦一声,玻璃碎了。 不等他高兴,碎裂的玻璃缝隙,更多的阳光形成花纹照射进来,穆天野及时拉了他一把,但拉回来的已经是一个表面四分五裂的人了。 虎斑花纹一样,幸好,时间很短,大家速度都够,那些光线造成的切割伤痕并没有触及内里,陈大哥自己又有那样的能力,还是活着的。 哗啦啦,玻璃碎了,完全敞开的窗口有冷风灌入,一同大肆入侵的还有那温暖的阳光。 穆天野捡起锄头,对这些死物,光线并没有什么作用,不能够做任何的分割,不然,这座古堡早就是四分五裂的废墟了,绝对坚持不到现在。 锄头挑起一块儿肉,也不知道是哪里的,扔到窗户面前的成片光芒之下,很好,没有再次被切割。 松了一口气的穆天野跳方格一样跳到那处阳光所在,果然是安全的。 与此同时,他发现因为这面的纹路被破坏,那些流动的血液不得不顺着其他的线路继续朝一个方向前进,速度似乎也受到了影响,慢了许多。 下面的玻璃碎了,对上面并没有太过直接的影响,两个女生还在苦苦坚持,却也因为下面的局面而受到了一丝鼓舞。 奥赛拉的突然死亡,已经让她们对于此行有了不好的预估,但,银发女生如此悲惨的死亡,还是出乎她们意料的。 郝丽已经愤怒到极点,光盾死死地支撑着,但她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做其他应变了,唯一能够依靠的玛利亚,其实并不是个合格的同伴。 正当她这样想着的时候,玛利亚已经开始发疯了,她动作极快地挖下了自己的双眼,两指一抠,血淋淋的两个眼珠子就被她挖了下来,然后眼珠被扔到了下面,很奇异的,从这里到一层,不知道多少花纹光线,但是它们都对那对眼球视若无睹,根本没有去切割。 “拿着我的眼,找到血池,毁了它!” 双眼的部位是血糊糊的黑洞,两行血泪一样的痕迹划过苍白的脸颊,嘴角却是带着微笑,玛利亚低头,她已经丢了双眼,却像是还能看到一样,高声吩咐着下面的人做事。 两个眼球落下来的时候,穆天野是在正下方的位置,他的精神力先感觉到了东西,缠绕了其中一个,好像触碰到了开机键,一大堆东西倏地传输到脑中。 站在他旁边儿的陆彩云接到了另一个,奇异的,在下落的过程中,眼球上的血色不断被分离,落到陆彩云手中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眼睛形状的圆石头,晶莹美丽,好像女人最爱的珍珠。 听到喊话,她抬头看了一眼,正对上那血洞洞的眼窝,吓得又是一声尖叫,手中的眼球也随手抛了。 陈大哥眼疾手快,接住了那个眼球,高声问:“怎么找?” 他这样问的时候,眼球表面竟然出现了图像,是个地图模样的东西,还有小箭头指点着他们要前进的方向。 这个方向,正与那些血液流动的方向一致。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 “这一定是某个宝器。”陈大哥对无限系统的了解还是比较多的,知道积分能够兑换的东西有多么品类繁多,接受“宝器”的设定之后,再看这眼球也不觉得诡异可怖,反而暗赞公主兵团的大手笔。 说不定那些女生的眼睛都是这样的特异宝器。 落入穆天野手中的眼球并没有显示同样的图像,在跟他的精神力连通之后,大片的文字信息都进入了他的脑中,横冲直撞,穆天野微微皱眉,收拾了那些资料之后再看,手中的眼球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晶体,没有任何特殊。 陈大哥不知道这番缘故,见到他手中的眼球并没有特异之处,也只是奇怪了一下,并没有发问,直接道:“跟我走。” “可不可以不去啊,我觉得这里也挺安全的。或者我到外面等着。”陆彩云实在是被吓破了胆,但凡有人经历过这样的尸雨,总会知道畏惧的,何况她本就不是胆大的人。 “可以,你自己去,我们要去找血池。”穆天野懒得劝人不要脱队,这又不是电影电视剧,没有什么脱离团队必死的法则,此去必然危险,谁能活下来都是未知,又管得了那么多。 陈大哥皱了皱眉,也不多说什么,说了一句“随你”,就小心翼翼地躲着花纹前进了。 穆天野紧随其后,随手把眼球状的晶体揣到了口袋里,学着陈大哥那有些滑稽笨拙的动作,尽量快速地前进。 看着他们的背影,陆彩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跟上,她只是个平凡的女人,或许有一些坚强,但更多的是软弱,这种情形之下,谁知道此去如何惊险,倒不如等在这里,至少看着安全一些。 阳光之下,她抱着双臂,摩挲了一下胳膊,试图让温度上升一些,莫名地,晒着这样好的阳光,她觉得极冷。 沉浸在害怕中的陆彩云没有注意到,残留在窗户上的碧色玻璃正在缓慢生长,一点点,一点点,渐渐补全着纹路,若是她不及时应变,恐怕最终也难逃被分割的下场,那些玻璃,是有生命的。 第135章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 面罩被摘下来,露出来的是一张张惨白的脸,还有脸上那一双红彤彤的眼睛 “啊——” 尖叫着的女人穿着好像画中见过的那种大裙摆有腰撑的裙子,她被杀死了,但倒在地上,血流干了之后,她又再次站起来了,睁开的眼睛是鲜红的,她看了那些人一眼,那些人看了她一眼,等她进入了队伍,他们一同返回了噩梦古堡。 “欢迎回来,我亲爱的姐姐,我早就想要看到你红眼睛的样子了,一定很好看!果然,你是最美的!” 黑色眼睛的年轻人这样说着挑起了女人带着美丽大卷的金发,俯下身,用鼻子轻轻地嗅了嗅,一副陶醉的样子微微闭上了眼 眼前还是碧色的一片,那些光线形成的花纹好像是在彼岸盛开的红色花朵,一朵朵绚丽多彩,却又阴暗靡丽。 穆天野还在跟着陈大哥往前走,但他眼前的视野却像是分割成了两片,一半是正常的视角,能够看到陈大哥的背影,还有那些碧色和花纹,但另一半,却是不知道哪里来的画面,有图像有声音,那直接传入脑中的声音让他几乎听不到陈大哥的脚步声。 心神被一分两半,他能够同时听到两种声音,看到两个画面,这是那个眼球的作用吗? 这样想着,他想要掏出眼球看一看,但走在前方的陈大哥,又一次因为过于壮硕的身材吃了亏,腰腹处少了一块儿肉,血流下来,染红了衣裳。 手停住了,现在不是分心的时候,哪怕目前的状况很难让人集中心神,但穆天野把大部分精神力用来调整动作跟着陈大哥往前走,另一小部分,则继续看那不一样的画面,他觉得所有的疑问或许都能够从那些画面中得到答案。 “我亲爱的哥哥,你觉得这样好看吗?我觉得本只有这个时候最可爱了!你看,他现在多听话,再也不会动不动发出那种刺耳的尖叫,吵得人脑仁儿疼了,也不会到处乱跑,玩火,烧了我的书本了,多听话啊,我可爱的弟弟,本。” 年轻人这样说着举起了一个东西,那是一个蚕茧一样的东西,血色的蚕茧,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流淌着的血色是半透明的,里面的那个东西,是个小孩儿! “恶魔,你是个恶魔!” 站在他面前的青年情绪激动,眼白都在泛红,怒睁着眼斥责着年轻人的行为,然而年轻人不为所动,他轻轻地笑:“二哥你这是在说什么啊,大人听到会生气的!这是我向大人祈求来的恩赐,你看看,这样,很美丽不是吗?” 他把那血茧又向前托举了一下,好像特写镜头一样,那血茧也在穆天野的一半视野中放大,他看清了那里面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孩儿,却又不仅仅是一个小孩儿,那是一个没有了皮和骨头的小孩儿,惊恐的眼睛还睁着,分不清是什么颜色的瞳仁儿,血色流淌在茧内,连他头发的颜色都不能看清。 吓了一跳的穆天野差点儿要往后退,背上感觉到火辣辣的疼痛,完了,被削去了一块儿肉。 前头的陈大哥对血腥味儿其实很敏感,发现身后的异动,小心地回头说了一句:“注意点儿。” 穆天野默默地点头,他当然要注意,这视野到底是怎么回事?除了一开始连通了精神力以外,他根本没有和那个眼球连通,怎么会看到这么多? 前方所走的路越来越狭窄,同时也越来越阴暗,这是一件好事,离开那些玻璃,就没有了那些花纹,一片黑呼呼的环境固然让人害怕,但在经历过阳光下的恐怖之后,这种阴暗反而让人安心许多,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手电筒拿出来照亮,陈大哥顺着眼球中呈现的箭头指向走,而穆天野则一直观察着地面上血液流淌的方向,到了阴暗的地方,那些花纹无以为继,血液便顺着砖缝向前。 地上的砖应该是某种玉石又或者是类似的东西,有着自然的荧光,血色流淌过后,穆天野发现这流淌过去的纹路,跟那些花纹是类似的,所以,算是某种符文还是什么诅咒? 他不相信这种类似只是偶然,应该是刻意弄成这样的。 另一半视野此时又出现了新的画面,年轻人如玛利亚一样,顶着两个血淋淋的眼窝出现,然后,他拿起布条在上面系了几圈儿,再看,就是一个无辜者的模样了。 “哦,怎么会这样,大火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起火呢?” 他的身边有不少人,都在安慰他,他们都劝他:“幸好你没事,不然就没有人继承古堡了。” “这真是件不幸的事情,万幸是你还好。” “没关系,没了眼睛也没关系,你还有侍从在,一切都会好的。” “不要担心,一定有医生能够治好你的。” “是啊,现在最要紧的是收拾这一切,真是太不幸了,这一场大火。” “要我说,早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要防备了,能够生出红眼睛恶魔的女人,能是什么好的吗?” “是啊,那一定是恶魔在世上的化身,真是可怕,竟然会点燃了这样大的火!” “请不要这样说,大家不要这样说,她只是个失了孩子的可怜女人。”年轻人惨白着一张脸,这样讷讷着,为那个已经葬身火海的女人辩解。 他的侍从,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扶着他,对他露出了不忍的表情,似乎是担忧他的心善。 联系之前的两个片段,穆天野马上明白这个年轻人是伪善的,此时此刻这样的装娇弱装白莲,才能让他更好地脱罪,没有人会怀疑到他的身上,即便是他身边的人。 不需要防备那几乎无所不在的花纹,穆天野的心神便全都沉浸在这个推理上了。 通过这三个片段,他不难猜测这个年轻人的身份,那本日记本已经说了很多,这个年轻人必然就是那个侍从伺候的少爷,一直装成小白兔的样子,骗过了所有人。 虽然不知道他的父亲还有继母是怎么死的,但肯定跟他脱不了关系,然后,他出于某种不能够被人理解的思维,弄死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兄长还有姐姐,哦,还有一个异母弟弟,甚至挖了自己的两个眼睛,弄出一副被火熏瞎的受害人姿态,得到了众人的同情,继承了古堡。 三个片段画面之后,再没有什么出现,穆天野无法进一步分析,也只能猜测,厨娘生出红眼睛的孩子,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而那个恶魔的恩赐又到底是什么呢? 到底是怎样的原因,才让一个生活富足的年轻人信奉了恶魔呢?年轻人口中的大人必然是对恶魔的尊称,而恶魔的恩赐,难道是给了他一副狡诈心肠和伪善面孔吗? 还有那两次大火,为什么都是从厨房起来的,为什么总是那个厨娘 穆天野想着,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个眼球状珠子,手感有些不对,拿出来看看,果然不对,白色晶体的珠子上有一层薄如蝉翼的膜,触手温凉,这是 他又翻了翻兜,之前装到兜中的那个小玻璃珠不见了,所以,这是因为两者融合了吗? 那么,那些画面是因为那个玻璃珠出现的? 如果玛利亚一开始就知道那三个片段,那么她们根本不可能去爬古堡,因为根本没有必要。 小路一直向下,或许正确打开这座古堡,解开秘密的方式应该是进入地下。 穆天野这样想着,手电往前照了一下,似乎哪里不对劲儿,前面的路很正常,是的,很正常,只是陈大哥不见了。 “陈大哥?”穆天野轻声唤了一句,没有人应声,手电四处照了照,没有人在,然而,这里就一条小路,到底是在哪里走岔了? 他想要往后退,又照了照身后,没有人在,然而,两旁的墙壁,难道是错觉吗?好像在向中间挤压? 前面的路已经能够看到尽头,只要再走过两三块儿方砖,就能够脱离这逐渐狭窄的甬道,而后退的话,路几乎看不到尽头。 来的时候,有走这么多路吗?穆天野有一瞬间的迷茫,他之前一直分心,以至于发现的时候已经有些别无选择。 黑色的墙壁其实并不是黑色,快要走出的时候,甬道变窄得更快了,擦过肩膀的那一块儿,衣服破了,皮肉蹭了一下墙壁,然后,穆天野发现天使之心染上了一片血色,再不见纯白模样了。 精神力悄无声息地被墙壁吸收了,那些石砖,跟喷泉池的那些是一样的,该死,竟然才发现! 穆天野懊悔自己的大意,但眼下并不是懊悔的时候,血线还在继续往前,他找不到别的路,也只能顺着血线走,尽头必然是血池,而毁了血池,也许就能够从这个已经封死的地方出去? 今天,才是第二天,却已经是如此凶险。穆天野抿着唇,十天,他是否能够在十天之内逃生呢? 第136章 四壁都是同样的石材,那些能够吸收精神力,污染信仰之力的黑红色石材,是的,污染,穆天野虽然还不明白那种血色到底有着怎样的作用,但他已经感觉到了一些无法言说的不好,倾向于某种预感一样,本能地觉得那是一种污染。 然而,他并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来阻止,甚至为了不让精神力被过多吸收引起自身的疲乏,他收敛了精神力的辐射范围,围拢在周身,这样一来,也就无法看到石室内更多的东西。 手电筒的光照射到的地方,都是黑红色的石材,看不出什么不一样,地面上的血色还在顺着石砖的缝隙流淌,不得已,穆天野只能追踪着这一条线继续往前跟进,幸好,前方还有路。 来时的甬道已经彻底被封死了,唯一能走的路穆天野神色严肃,心中那种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了。 石室并非封闭的,一条直线的路径之后,终于能够重新看到并非手电的光源,这个时候,手电的光已经非常微弱了。 蜡烛点亮的光芒是橙色的,泛着些许暖意,然而这里的烛光却有些发红。 丝丝缕缕的水汽冒上来,腥乎乎的,血线顺着地砖,终于流到了尽头,一个圆形的池子。 池水是红色的,但很浅,并不足以覆盖脚面的深度,之所以能够确定这一点,是因为池中浸泡着的那个血茧。 是的,血茧。 正是穆天野在另一半视野中见到的,并且被吓了一跳的那个东西。 因为光线的缘故——那些烛光都是同色度的,几乎看不出血茧中到底有没有东西,但这样的一个东西存在,还是会让人对这个池子望而却步。 手电不亮了。 穆天野无奈地把这个便携的手电揣到兜里,借着烛光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是一个更大的屋子,但并没有其他的布置,就是这样的一个池子,或许还有其他的门,但在肉眼可见的地方并没有看到。 血液流入池中,似乎是会滋润那个血茧,让它的颜色愈发鲜活。 出不去了吗? 他还记得玛利亚的话,说是毁了血池,但,怎么毁? 精神力一触及就被吸收了,手摸上去的话,马上会有一层血色笼罩在天使之心上,比之前触及到的那些还要来得浓烈迅速,身上除了已经不亮的手电,没有任何工具,而用手电敲击池子,呵呵,碎的自然不会是池子。 到了此处,穆天野才发现这是一条死路,找到这里又有什么用呢? 他拿出那枚球状晶体,突发奇想地,用它当做投掷物,掷向了中间的那个血茧,精神力随之而去,想要看看那个血茧到底是怎样的东西。 球状晶体和血茧接触,附着在晶体上的精神力和血茧解除 “哈哈,我看到了!哈哈,果然是这个,我喜欢这个藏品!” 玛利亚的笑声在空荡的屋子中回想,一层层回声有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穆天野稍稍退后了一步,下一刻,就看到血茧的上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正是玛利亚,她竟然能够瞬移? 不,不是瞬移。 眼球重新回到了她的眼中,一只眼睛完好,另一只眼还是血洞,满脸的血还没擦干净,却已经笑着站在了血池之中,抱起了那个血茧。 “真是可爱啊,竟然能够做到这么完美!” 她着迷地用一只眼睛不断地审视血茧,比篮球大一些的椭圆型血茧就这样被她旋转着观察。 穆天野没有理会她这种变态的爱好,往旁边儿让了一下,血线突然变得流速加快,而且这个量 砖缝一样的血线能够运来多少血?这样大的池子,怎么也有七八米的直径,血量却在不断增加,很快,就没过了玛利亚的大腿,这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血量。 “他们都死了吗?” 穆天野脸色不好,他不关心公主兵团的这几个女生到底怎么样,但,如果陈大哥和陆彩云都死了的话,心理上还是会有些不好受,哪怕没人援助,但是有那么个人在,感受上还是不同的。 “不知道。” 玛利亚手腕一翻,那个血茧突然消失不见,穆天野的眼睛一亮,她竟然有空间装备! 仔细看看,大概是她手上的那个镯子,玉镯,纯白色的。 玛利亚说了这么一句,便漠不关心地垂下手腕,让血池中的水流入自己的空间手镯之中,血茧的保存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只有这来自血池的血液才能够让它不会萎缩下去。 当然,最好是弄一个同样的血池浸泡它,只可惜,凭借她一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够完全收取这个血池。 空间装备收纳物品也是有着限制的,首先是空间装备的载物能力,然后是物品的独立性。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能够容纳八立方米的空间,想要盛放一个一立方米的柜子,自然是能够放下,但,如果这个柜子和地面是连着的呢?难道还能放下吗? 自然是不能的,除非先行分割,让它们成为两个部分,这才能够装进去。 玛利亚的空间手镯算是公主兵团的标配,因为她与众不同的爱好,总有很多的藏品需要随身存放,所以她特意扩展了空间的容量,即便如此,这样一个血池,如果没有人帮她分割出来,她还是无法带走的。 玛利亚这样想着,眼神复杂地看了穆天野一眼,如果是郝丽在这里就好了,她的暴力切割,对这种东西最有效了,可惜,她刚才太兴奋,直接过来了,那么郝丽,她一个人自然是挡不住恶魔古堡的梦幻界线,此时,恐怕这些血液中就有她的。 明明是同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是遗憾可惜,甚至愧疚的,但,玛利亚只觉得一阵阵兴奋,想到这其中可能有她的同伴的血,她就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沾满了血迹的手指,觉得那些腥气中也有些甜意。 有着四分之一吸血鬼血统的她,简直无法拒绝这样的血腥诱惑,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忍不住舔了一下,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直接俯下身喝起来,她的胃就像是通往一个异次元,那些血液纷涌而入,却不见她的小腹微有鼓起。 穆天野对这一幕,只觉得不忍直视,好看的女生做出这种血腥的样子来,虽然也是另一种好看,却十分挑战正常人的三观,他自认还是正常的,所以非常看不惯。 “你知道该怎么出去吗?” 理智上不想跟玛利亚再有任何交流,但这个好像封闭的石室,逼迫他不得不跟对方沟通,否则,怎样出去都是问题,各方面都被这里克制的他,不想面对这个血池过剩下的八天,然后面对任务失败的结局。 “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去,我觉得这里挺好的。”玛利亚顶着一只眼睛,完全没觉得自己形象不妥,冲着穆天野笑了笑,很是随意地把血池当成了游泳池用,这时候,血池中的血已经到了她的脖颈位置,仰泳完全没有问题。 “你忘记任务了吗?这已经是第二天了,十天的限制,难道你不想完成任务了?” 穆天野见玛利亚还是不为所动,他又道:“无限世界里,完不成任务,只有死路一条吧。” “是啊,自然是只有死路一条,不过,那是你们。”玛利亚轻声地笑,一只独眼中仿佛有着嘲讽,“你们这些愚蠢的凡人,我们是公主的侍女,怎么会死呢?” “什么意思?”穆天野终于直视玛利亚了。 “除了公主,没有人能让我们死。”玛利亚完全不介意跟一个要死的人说一些秘密,其实这也不算是什么秘密,就算那些人知道,除了更加畏惧她们,又能怎么样呢? 公主兵团本来就是无敌的。 地下,跟地面上有着同样的建筑,完全不符合空间知识的建筑整个都是血色的,跟那些红眼一样的血红。 奥赛拉融入了一群红眼之中,跟着他们去拜见红眼的王,很奇怪,那个王竟然没有一双红眼,反而是一个双眼空洞的瞎子。 “真高兴见到新的成员,多少年过去了,终于又有人来到我的古堡做客了吗?我可是一个非常热情好客的人啊!” 他这样说着,站起来,黑洞洞的眼窝朝向奥赛拉,好像是在看她,似乎在那个不敢让人直视的眼窝之中还藏了一双谁都看不见的眼睛,能够让他知道周围的一切。 被他注视着的奥赛拉,完全没有任何的不适,她抬头,看向这个瞎子,这个所谓的王,突然,她眨了眨眼,瞳仁儿重新出现了黑色,迅速覆盖掉之前的红色,恍然大悟一样看向周围。 “竟然是这样,玛利亚或许会喜欢这样的环境,可惜,我不喜欢。”奥赛拉说着,反手抽出了一柄利刃来,微光闪过,割稻子一样割下了一片人头,那利刃上附着的光,同样有着强大的杀伤力。 没有血液流出,到底的尸身好像空瘪的皮囊,甚至发出空洞的声音来,他们,早已经是死人了。 第137章 黑色的瞳仁儿,眼白却完全被红色占据,这样的一双眼睛,实在不像是人类该有的。 身材壮实的男子靠着墙壁站立,黑红色的墙壁上仿佛有血色流动,一股若隐若现的腥气弥漫在整个石室之中,让人无法喘息,然而他却全然不曾察觉的样子,安静地注视着手中的一个球状晶体。 晶体上原来用于指路的标记已经没有了,反而如同显示屏一样,呈现出另外一个场景。 血池。 血色浓郁得发黑,里面,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女生正在其中游泳戏水,颇为怯意的模样,池子的另一边儿,一个没有蜡烛的角落里,一个男子站在那里,是穆天野。 “这些,是你的同伴吗?” 恶魔的声音仿佛来自天际,又仿佛发自自己的口中。 黑色的瞳仁儿有一瞬间波动,好像在想这个问题的含义,又似乎在想需要怎么回答。 “很有意思,异世界的人。” 恶魔这样下了论断,球状晶体上以血池中的女生为中心,微微起了涟漪,血色波动,没有人能够看到那一片扭曲中到底是怎样的景象。 球状晶体迅速转换了画面,地下的场景出现在眼前,看到那个双眼空洞的瞎子时,恶魔的尖啸充斥着石室,“背叛者!” 这样恶毒的声音宛若诅咒,画面中,那个瞎子似有所觉,抬起头来,空洞的眼窝朝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哼。”随着一声冷哼,画面迅速终结,重新恢复成眼球模样的晶体。 “真是脆弱的灵魂,还有同样脆弱的身体,真是”恶魔的声音渐渐如同低喃,眼帘仿佛困倦一般逐渐低垂,遮住了眼睛。 靠墙站立的男子宛若没有力气一样顺着墙壁下滑,几乎要坐倒在墙根下的时候,突然站起,猛然睁开的双眼已经是一片血色,“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随着这一道声音,墙上骤然出现一个裂口,宛若一张吞噬一切的大嘴,把男子吞了进去,下一刻,庄园的外面,森林之中,一棵几乎要枯死的大树上张开了一张同样的大嘴,男子从中走出,回首看了一眼庄园,轻轻笑了一下,“任务完成。” 水光一样的波动频频,经过系统的判断,的确是任务完成,然后随着积分到账,系统的接引金光也把男子全身笼罩,直接带回了系统空间之中。 噩梦古堡的恶魔,那只困守万万年的恶魔,因为自身的狡猾和善于隐藏的特性,在遭遇了人类背叛者之后,再一次成功逃脱,来到了新的天地,他以为他将无敌,而他不知道,能够这样做的并非他一个。 无限世界,是一个真正无限的世界。 血池所在的石室之内,穆天野并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他只看到正在游泳的玛利亚好像被什么力量所击中,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扭曲变形的状态之中,好像火焰上方的空气,充斥着暴戾的毁灭力量。 精神力不敢稍作探寻,本能地,穆天野往后退了几步,紧贴着墙壁,直到那些扭曲停止,血池中已经变了模样,玛利亚四肢扭曲,倒在了血池地步,而血池中的血水都不翼而飞了。 刚才那是怎样的力量? 穆天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时只觉得有一种大恐怖袭来,乃至他忘记了一切,只知道要躲避。 若非这石室局限,恐怕早就跑开了,根本不敢停在这里多看一眼,那种力量,是噩梦古堡的力量,还是那所谓的恶魔的恩赐已经被某人得到并且使用了呢? 玛利亚死得很惨,然而穆天野根本不介意这个,本来这个女生就有着令人不敢苟同的品味,行事又莫测,死了倒还令人安心一些,不怕她突然做出什么事情来祸及旁人。 精神力稍作探测,确定那股力量来去如风,已经消失无踪,穆天野这才上前,第一时间撸下了玛利亚手腕上的白玉镯子。 这件事很容易就做到了,玛利亚的骨头似乎都被那股力量击碎了,乃至血肉迸溅,也就脑袋还算比较完整,身上的物件,唯一不曾碎掉的,也就只有她的头还有手镯了,哦,还有她那一只独眼。 虽然知道那眼睛大约也是什么宝器,但相较于这种用途的东西,穆天野还没有什么渴望,更何况,他自身携带的系统也未曾对那个眼球做出什么评估,也许是根本不够格。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只有到这个世界结束,系统才会对他得到的东西进行一个解说。 不管是哪种可能,除了心仪已久的空间装备,其他的,穆天野暂时都不想要,也就不是特别在乎是否丢失了什么价值高昂的东西。 白玉镯子不知该如何认主,穆天野的精神力很自然地上前绕了一下,结果顺利看到里面的东西,呃,玛利亚的品味还真的是不待细看,他就把那一堆东西统统抛了出来——真的是很轻易的一件事情,精神力一绕,想一想抛出,东西就都出来了。 血池瞬间被堆满,甚至还冒了尖儿,玛利亚的尸身被砸在了最下面,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二次伤害,反正穆天野不准备细看,想着这也算是免了她曝尸,便不再理会。 墙壁上突然开了一道门,向着两边儿移开的墙壁露出了一条甬道来,还是来时的方向,就在穆天野的身后。 穆天野不及思考这当中到底有什么问题,飞快地冲入了甬道,向着来时的大厅而去,那里有着离开古堡的大门。 就在他刚刚离开,那堆“土”下,有什么隐隐动了一下。 “混蛋,到底是哪个混蛋,敢夺走我的东西!” 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玛利亚奋力地从她的珍藏品中爬出来,因为都是自己的真爱,舍不得损坏,哪怕自己的衣裳被那些骷髅裸、露的骨茬刮破,连头发都被弄乱了,她也不忍一下子破坏它们的完美,于是,只能一点点挪动自己的藏品,让自己能够爬出重围。 这费了她很大的工夫,因为挪着挪着,她就发现有些藏品因为移出的不谨慎被损坏了,玛利亚不得不一边骂着那个可恶的小偷,一边修补自己的藏品,比起任务啊,小偷啊,自然还是自己的真爱更重要。 因为她的这种思想,一时间,她竟然也没有注意到这个世界的自己竟然少了一只眼睛,直到一切都整理妥当,她才发现这一点,启动感知的时候莫名发现另一只眼睛竟然不见了。 “除非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否则,我是不可能察觉不到的,那么,是谁偷走了我的眼睛?”不知道前因后果的玛利亚很快发挥了联想,因为少了一只眼睛,所以她无法读取记忆,并不知道在这之前发生了什么,但这不妨碍她联想,能够挖下眼睛的只有她自己,而能够偷走他们的,必然是小偷,如果是小偷,那一定也会偷走她的空间装备。 难道小偷还会分两批,又或者偷一部分留一部分吗? 玛利亚完全没有想过那种不合理的可能,所以她判断,偷走她的眼睛还有空间装备的是同一个人。 因为这个判断,在以后的若干个世界,公主兵团和那个恶魔化身的陈大哥开展了不少次的明争暗斗,两大敌对势力差点儿要成为无限世界的主要矛盾。 并不知道有人给自己背了黑锅的穆天野很快来到了大厅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色暗了下来。 碧色的玻璃全部完好,看不到当初打碎的那一块儿在哪儿,昏黄的光线同样在地上投射着各种花纹,穆天野小心翼翼地避过,他不想用自己的身体来感受这种花纹是否有着同样的威力。 大门紧闭,古堡的大门是铜铸的,大约三米多高,实心无缝,这样的大门,想要凭借推拉的方式打开,对个人力量显然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穆天野试着推了推,发现推不动之后就不再反复尝试了,在离门口不远的位置,大门的阴影处站定,他的身体十分疲惫,一整天都没有吃多少东西,反而又是跑又是受伤的,这时候停下来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小伤不少,疼痛得让人心烦。 身上的压缩饼干还有一些,拿出来吃了,剩下的分量,怎么看都不够后面的八天,所以,他要在这里等大门打开,并且在打开的第一时间冲出去,庄园还很大,还有一半的小房间没有找过,说不定那里能够找到些食物,如果不能,也是命该如此了。 穆天野想着,看了看手腕上的镯子,通过精神力认主,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镯子,但,里面为什么除了那些重口味的收藏品之外,完全没有一点儿食物呢? 想想玛利亚她们四个女生短裙长靴的简单衣着,如果空间装备里面都没有食物,那么她们会把食物放在哪里?难道不吃不喝吗? 并不知道玛利亚已经复活的穆天野根本没有仔细想过玛利亚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些中二气息爆表的话,谁会认真去听,又认真去想那中间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因此,他也错过了一个知悉真相的机会,虽然知道了真相,也并没有什么用处。 第138章 这一夜十分漫长,漫长却安稳,穆天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光线变化,地面上的花纹又起,有一条花纹的边界撩到了他的脚边,削去了鞋子和血肉,这才让他清醒过来。 身体和精神同样疲惫,他站起来,发现大门还没有打开,外面的声音完全听不到分毫,今天的阳光和昨天一样好呐。这样想着,穆天野就看到大门轰然打开。 这是个不容错过的机会,他飞一样地跑了出去,冲出台阶的时候还绊了一下,脚上的伤口因此流了更多的血出来,却也不能阻挡他站在阳光下的决心。 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去拦截他,他平安出来了。 站在古堡门前,穆天野没有贸然去别的地方,而是认真盘算了一下这次进入古堡的得失。 陈大哥和陆彩云不用说,必然已经化作血池的血液了,那个公主兵团,说得很厉害的样子,让陈大哥都退避三舍,但其实,虽然有着种种不凡,但就他所见,也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再次回到大厅,并未看到那个叫做郝丽的女生,穆天野便猜到流入血池的血液中必然也有她的一份儿。 这样算来,玛利亚是在他面前死的,他也看到了奥赛拉的死亡,还有昨日刚进去的时候那一阵血雨碎肉,也是那四个女生之一的,这么说如今除了他,竟是都死完了! 这个结论并不能够让人开心,因为他自己还身处险境,并且身边连个可做参谋的人都没有了。 今天,是第三天,还有七天。 穆天野这样盘算着,抬头,用手指遮挡住那些刺目的阳光,看向了庭院中的树木,那些高大的树木 再次开始探索周围的小房子,穆天野用精神力通通扫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特异,又一一打开每一个门,看了看里面,找到了一个梯子,并若干不知道用途的红色珠子。 梯子架在树干上,穆天野选定了一棵树,开始攀登。 不算高的梯子很快就到了尽头,穆天野也从那不知名的树木上找到了枝桠,能够作为凭借继续攀爬。 事实上,他爬树只是想要看看庄园外面是个什么情景,能不能通过取巧的方式离开庄园。 经历了古堡内的诡异情景,穆天野完全不想在那个克制自己的地方找什么真相又或者出路,只要逃生而已,如果外面的情况不错,他拼着受伤也要翻墙出去,如此,也算是逃生了。 事实上,关于古堡,他还是没什么头绪,不知道哪个恶魔的恩赐到底指的是什么。 大树高耸入云,枝桠也粗壮,足够支撑一个人的重量,也能够支撑起一个巨大的鸟窝。 穆天野爬到某处,看到那个几乎可以当床的鸟窝时,莫名想到了那个黑鸟,曾经让陆彩云惊呼有人脸的那个,这是那种鸟的巢吗? 鸟巢中除了一些零散的羽毛之外,还有一些东西不容忽视,那些红色的小珠子,穆天野掏出口袋中的那些,对比一下,果然是一样的。 这是什么? 精神力完全不能跟其有任何的反应,它不会反馈精神力,也不会吸收,对信仰之力也没有任何作用,至少不会因为触摸了它而造成天使之心染上猩红。 穆天野又仔细地看了看,这不过指甲盖大小的珠子,完全无法从外表上判断来历。 但想到这座古堡中的所见,说不定还是不知道来历会拿得比较放心。 把鸟窝中的红色珠子拣出来装好,穆天野没有继续往上爬,这个高度,已经足够他往外看了。 庄园外面是一大片森林,茂密幽深,从庄园那座锁起的大门出来的路一直通到森林中去,被茂密的枝桠遮挡着,看不到路的尽头在哪里。 没有尽头,但也没有什么危险的样子。 穆天野想了想,没有在这里多待,谁知道那大鸟什么时候回来,万一发疯来攻击他,他可防不住。 迅速从树上下来,又在别的地方找到了木板等物,把梯子架到墙头,离翻越还有一段距离,但似乎也不是很难着手的样子。 穆天野松了一口气,看到这个梯子在,他好像已经看到一条逃生路在自己眼前展开。 然而,真的会有这么容易吗? 地下,跟奥赛拉对决的瞎子已经赢了,他是连恶魔都能欺骗过去的人,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无助的年轻人了,从恶魔那里获得的力量足够让他强大起来,即便奥赛拉有着各种宝器,也还是被他虐杀了。 死者的鲜血淋漓而下,他仰着头,空洞的眼窝好像看到了上面的种种,“真是不礼貌的客人,不跟主人家打招呼就要走吗?” 泥土仿佛听到了他的话语,察觉到了他的意思,顿时充满了黏性,踩在地上的脚再也拔不起来,连着身子都开始往下陷。 穆天野对这种诡异的情况毫无应对,精神力并不能够对泥土有什么影响,同理,他也无法让大地听命。 手边的梯子因为这股下坠的力量被拽倒了,穆天野眼看着自己被泥土一点点吞没,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来,真是没想到,要这样死吗? 同一时间,同样被拉下去的还有玛利亚,她并不像穆天野这样抗拒下坠的力量,反而觉得好玩儿,做了一定的加速,结果反而是她第一个到达地下,见到了古堡的最后一任主人。 没有两只眼睛的瞎子,和只有一只眼睛的女生,两者面面相觑,好一阵子玛利亚才尖叫:“天啊,真是丑死了,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东西,它竟然还活着!” 喜欢血腥恐怖的玛利亚大部分时候审美还是正常的,除了骷髅,不会喜欢任何一个双目空洞的东西,还是活的! 就在话音落地的时候,她果断采取了进攻,虽然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记忆,但这种丑陋的东西,果然还是死了会比较顺眼。 两人的争斗一开始,瞎子就落于下风,对上光明正大的奥赛拉,他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但是对上各种手段频出,完全不理会是否低俗的玛利亚,他的那点儿小手段显然有些不够看。 棋逢对手的双方越打越是兴起,你来我往的,完全忘了周遭的事物,直到分出胜负。 “混蛋,你给我把门的打开,我要出去。” 玛利亚一脚踩在年轻人的胸口,尖利的鞋跟几乎要洞穿他的胸膛。 被打得吐血的年轻人完全没有理会对方这么不恭敬的行为,反而呵呵笑起来,如果他还有眼睛,那眼睛中说不定会充斥着一种兴奋的光芒。 “出去?为什么要出去呢?你不想看看我的藏品吗?” 作为古堡的主人,古堡中发生的一切,他都会知道,所以,他自然知道打败他的这位女士,喜欢的是什么。 “藏品?”玛利亚犹豫了,她并不担心自己的性命,作为公主的侍女,理论上只要公主不死,她们这些侍女就都不会死亡,或者说,死亡只是一种短暂的停摆,下一瞬间,就会重新启动。 当然,由于无限世界的各方面都有些限制,这个启动的间隔时间也许会比较长,还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比如说血肉完好才能够重新启动,至于血肉不完好怎么办,呵呵,当然是补完之后重新启动啊! 所以,死亡对玛利亚的威胁完全没有,所有人都是这样悍不畏死的情况下,无论是多么恐怖的世界似乎都不能让人害怕,又或者顾虑重重。 不打不相识,相谈甚欢的两人就这样离开了地下,在古堡中参观巡回,用了一天的时间。 这个时间,已经被拉入土中的穆天野就这样被遗忘了,他的精神力并不能够坚持太久,死于窒息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 等到第二天,城堡的主人终于想起还有这样一个存在的时候,发现人已经死了,也就没有多事地把人弄出来,转头又一门心思跟玛利亚聊天去了。 如同恶魔发现了新世界会想要去探寻一二一样,城堡的主人,已经很多年不曾遭遇对手的年轻人对玛利亚口中的无限世界也有着无尽的好奇,然而,他到底曾经是个人类,即便侥幸得到过恶魔的恩赐,掌握过那种不属于自己的力量,但当背叛恶魔之后,他也只能保留部分力量,这部分力量并不足以让他瞒过无限系统的耳目,去往新世界。 “听起来真是很不错的世界呐,但是,为什么我不能去呢?” 年轻人这样遗憾地叹息,玛利亚站在他的身边,正着迷地看着一个血池,血池中,一个女人躺在里面,她的身上不着寸缕,可以看到高高耸起的腹部。 “什么时候能够出生呢?我还真的不知道恶魔之子会是怎样的呐,真是很好奇啊!”玛利亚喃喃自语地,控制不住地想要划破女人的肚皮,看看下面的那个孩子究竟是怎样的。 年轻人来到他身边,弯下腰,笑着说:“既然好奇,就留下来好了,总会见到的。”说话间,他轻轻抚过玛利亚的耳廓,然后,大手如爪,狠狠地扼住了她的咽喉,手上用劲儿一扭,玛利亚的头就歪倒在一旁,气息全无。 稍后,一具经过处理的尸身被浸泡在了新的血池之中,成为了年轻人新的藏品。 第139章 “真是恶心!” 金色的卷发随着甩头的动作飞过来,如同鞭子一样抽打过少年的脸庞,那是最柔软的鞭子,还带着某种花朵的芬芳,毫无力道的击打有些痒,那痒直到心底,让少年忍不住想要伸手抓一抓脸庞,最好,也抓住那金发的尾巴。 然而,直到那个大裙摆消失在楼梯的拐角,他都没有摸到金发的尾稍。 “少爷,这可不是您该来的地方。” 身材有些臃肿的厨娘衣裙上有着洗不净的饭菜味道,少年很喜欢这种味道,同样也喜欢厨房里的炉火。 多温暖啊! 他不介意厨娘的手足无措,自顾自找了个地方蹲在了灶台前,拿了根拨火棍开始拨弄灶台里的炉火。 厨娘开始还有些顾忌这位少爷的存在,后来见他什么都不理会,也就不再理会他。 她需要做不少人的饭菜,实在没时间管一个少爷要怎么样。 一天天,等到时日长了,她已经不会对这个少爷的行为发问了,反正他也没有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姐姐并不喜欢他。 或许是因为他的姐姐更像已逝的那位夫人吧,那是一个据说十分端庄的人,厨娘悄悄撇嘴,那样的女人,有个什么趣儿。 虽然身材稍显富态,但厨娘的容貌还是可以的,稍稍打扮一下,那丰腴的身材说不定还能受到追捧,因为这个,她在仆人中很是吃得开,大部分人都愿意跟一个长得不错还会说话的人打交道。 直到,那第一次大火燃起。 火是从厨娘负责的灶台燃起来的,大家都断定是她没有收拾好干柴,这才导致厨房差点儿被烧,因为这个,老爷也责罚了厨娘。 厨娘愤愤不平,她想,一定是那个少爷干的,就知道这帮子贵族少爷没有一个好东西。 被厨娘暗地里咒骂的少爷如今还是个极为年轻的少年,他偷偷藏起了自己在灶台中发现的红色珠子,两颗,很漂亮的颜色,但,为什么会在灶台里呢? 着迷地看着两颗珠子,少年忍不住又去别的地方搜寻,跟着他的侍从为此很是无奈,他不理解这件事到底哪里好玩儿了。 但少爷想要做什么,却不是他们这些侍从能够管的。 作为传说中的噩梦古堡,也许真的有什么宝藏呢? 一丝丝贪心让侍从没有把这件事上报给任何人知道,然后,某一天,老爷惨死在自己的床上,被人发现的时候,他的现任夫人,少爷的继母目光呆滞地在一旁“啊啊啊”个不停。 第二天,这位继母也死了,死得很不光彩,据说是在某个男仆的床上发现的,当时甚至衣衫不整。 “那个放荡的女人。”大小姐用扇子遮住嘴角,冷冷地勾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来,余光似有似无地扫过了少年的所在。 少年仿佛察觉不到这话中是否有针对自己的地方,讨好似的冲着大小姐笑,痴迷地看着她那一头金发,多么灿烂的颜色啊,好像金子做成的。 两件丧事连在一起,少年的长兄迅速履行了一家之主的职责,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暗地里说这些都是噩梦古堡的诅咒。 “大哥,你怎么会相信这些,噩梦古堡的诅咒,分明就是那些人胡说的。”从来很少发言的少年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 然而,他的大哥并没有理会他的这些话,“无论是不是胡说的,反正我不要在这里住下去了,根本就不是个什么好地方,除了有些收藏价值,哪里住得舒服了?回去,回去住,这是个不幸的地方。” 不,你错了,这是个幸运的地方!少年在心中默默地反驳了这句话,但看着兄长坚决的样子,他没有再说话,因为知道没有用。 夜晚,安静而寂寂,少年的房间在古堡的第三层,推开窗户望出去,能够看到一颗很高的树,树的那一边儿是侍从居住的房间,这个方向,刚好可以看到他们而不被他们所看见。 刀锋划过咽喉,仆人倒地的时候甚至无法发出声音,厚厚的地毯柔软而舒适,少年手中捏着一颗红色的珠子,眼神充满兴味,原来是这样用的啊!果然是,恶魔的恩赐! 他把那红色的珠子放入了死人的口中,奇迹出现了,已经死了的仆人重新站了起来,默然无声地睁开了眼,一双红色的眼睛。 红色,是恶魔最爱的颜色,也只有恶魔的最爱,才会有红色的眼睛! “哈哈,瞧瞧我发现了什么,这真是恶魔的恩赐啊!”少年无声地裂开嘴,大笑着,完全没有一丝声音发出,跪在他面前的仆人,睁着一双红眼,安静地看着,一语不发。 搬家走的那天,是一个阴天,少年安静地进入车中,全不像之前反对的那样,这种乖顺的表现让人送了一大口气,反倒是最小的那个异母弟弟,尖叫着苦恼着,非要找他妈妈不可。 “真是讨厌的声音。”拿着书本的少年厌恶地合上了书,他最讨厌这个弟弟了,最讨厌,所以,他为什么到现在还活着? 盗匪的突然袭击是很多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所以,猝不及防的众人很快有了极大的损伤,乱局之中,谁都顾不得谁,哪怕少年这个策划者,此时此刻的他也远没有以后的镇定,急匆匆吩咐人驾车回去了。 有一定防御性的古堡,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少年的二哥也是这么想的,两辆马车一前一后都回到了出发点,下车的时候,两人都看了对方一眼,二哥的眼中头一次有了对弟弟的欣赏,只可惜,太短暂了。 陆续有不少人逃回来,七嘴八舌地说着这件事,都说是恶魔的诅咒,如果离开这座古堡,说不定还会遭受什么厄运。 大哥已经死了,剩下的二哥是当之无愧的家主,他性子本就不如大哥强势,这会儿听到大家都这样说,心里头也有些害怕,顺势同意了继续居住,只坚持要把弟弟送出去。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诅咒,不过,总要试试的。”这样说的时候,二哥的意思其实很明白,他需要一个探路石,来证明这个诅咒是子虚乌有的。 如果弟弟们都没事,那么他自然不必在这里死守了。 少年默默点头,他听明白了这个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低垂下头,嘴角却勾起一个笑容来,总是逃不掉的。 吵死人的弟弟终于死了,亲手把弟弟做成祭品的少年心情很复杂,看着自己做好的东西说不清楚的感觉在心中弥漫,他想,他或许是想要留下这件东西当做藏品的。 或许背叛的念头那时候就存在了。 弟弟的失踪让二哥彻底慌了手脚,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的人愈发人心惶惶。 在这一片慌乱之中,少年显得极为平静,他甚至亲手接生了厨娘产下的孩子,那是个不足月的孩子,却一生下来就睁开了眼,那是一双红色的眼睛。 幼小的身体被托起来的时候是那样轻,那样柔软,比自己完成的收藏品更加脆弱的存在,恶魔,会是这样无力的东西吗? 少年亲手挖下了婴儿的眼睛,高声说:“这是个红眼睛的婴儿,是个恶魔!” 没有人怀疑他的话,没有人在意那是不是真的红眼睛恶魔,反正这个厨娘不知道从哪里生了这个孩子,这个孽种,该死。 好像被蛊惑的人们点燃了灶台的火焰,然后把那个婴儿扔到了火中烧死,整个过程中,婴儿都没有发出无助的哭泣又或者喊叫,安静得有些诡异,有几个看到那婴儿入了火中之后还在笑,更是吓得手抖,这一定是恶魔! 大火再次烧起来的时候,少年就知道那是恶魔的报复,对着镜子,他不慌不忙地笑了笑,然后狠狠地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干净利落的动作仿佛演练过无数回,带着满脸的血,他笑了,“按照恶魔的规则,我换给您了,大人,您还想要什么呢?一个新鲜的祭品还不能满足您的胃口吗?” 掏出兜中的白色帕子,慢条斯理地仔细擦去了脸上的血液,少年就像感受不到疼痛一样,找出布条,把眼睛蒙了起来,从现在开始,他是个瞎子,是个受害者。 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少年表现得无可争议,即便他瞎了,古堡的继承权也不会落到外人的手上,他就这样继承了这座城堡,以及,恶魔的恩赐。 噩梦古堡的血池投入了使用,新鲜的人血唤醒了这座古堡的魔力,刚上任的继承人也因此有了各种新的发现,这真是太有意思了! 沉浸在一个又一个的未知中,少年越来越烦那些会打搅他的人,这些人,做什么那么多话,都安安静静地不好吗? 于是,有了一个地下古堡,一个完全安静的古堡。 第140章 房檐下冰棱刺棱棱的,看着像是要吃人的獠牙,一院子的雪还来不及清扫,就被来来往往的人踩出了一个个乌黑的脚印,有些地方,因为热水洒过,还有了融化的痕迹,露出了下面褐色的泥土。 “快点儿,快点儿,真是不中用!” 管事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站在一旁高声吩咐着,下头的人来来往往地跑腿。 融化的雪因为低温化作了冰,有个下人端着一盆子热水从这边儿过,听到管事催促,一着急,脚下一滑,整整一盆热水就这么泼了出来,周围的人四散躲避,还有不及时被泼到了惊呼的,院子里一下子更乱了。 管事的眉头紧皱着,赶在大过年的生孩子也是让人心烦,尤其这位爷还是个不受重视的。 房间中,暗哑的声音渐渐低微,伴随着一院子乱糟糟的人仰马翻,属于婴儿那张扬肆意的啼哭声终于传了出来。 “哇,哇” “哎呀,是个很漂亮的小公子呐!” 负责生产的产公这般说着,手脚麻利地用缎子面儿的襁褓把孩子包裹好,富贵人家的男孩儿也是极尊贵,看这孩子刚出生就这样白嫩嫩的,长大了必然美极,说不定就成了哪家权贵的夫郎,可是不容轻慢。 管事的进来看了一眼,确定是父子均安,便往前头复命去了,不管怎么说,大过年的,生了个孩子也是个喜事,何况那小公子的确是生得极好。 也正是因为大过年的,府中的老太君听到下人禀告说三房那位生了一个儿子极为漂亮,也亲自问过了一句。 有了这一句,本来不受重视的三房突然待遇好了很多,不少人都说是这位小公子天生带福气,惠及了三房夫郎。 被谣传生来带着福气的小公子此刻正吐着泡泡,一点点回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沦落到如今这种婴儿身的地步。 窒息而死,真的不是个好死法,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发现无法获救之后,他果断用精神力包裹住玉镯,硬生生把它带到了这个世界。 同样的事情,他对直播系统也做过,不一样的是,那时候直播系统好像是藏在他的身体中,带过来还比较容易,玉镯就不一样了,到底是个实物,并不是那么好带的。 他完全没有章法,只能凭借自己的推断,把精神力如同蚕丝一样层层绕上玉镯,弄成一个“蚕茧”,这才安心闭了眼,结果 身为一个婴儿身,再怎么灵异也不可能带着一个玉镯出生,于是那个玉镯,不知道怎么弄的,被弄到他的身体里去了,大约是藏在识海吧,那个精神力蕴育的地方。 玉镯中的东西还历历在目,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里面的东西都被他清空了,剩下的只有那几颗红色的珠子,因为不知道有什么作用,暂时存放在了玉镯之中,其他的,他都还没来得及补充,事实上,因为不确定这个东西到底能不能跟着自己穿越,他并没有认真填充空间。 跟那个明确绑定的天使之心不一样,这玉镯,本来就是从别人那里来的,又不曾确定使用方法是否完全,他多少还是有那么几分不太放心。 这样想着想着,小婴儿又吐出一个泡泡,也许他这次成为婴儿,也有非要携带这个玉镯的原因吗? 剧情再一次出现,小婴儿顾不得那么多,闭上眼哼唧两声就开始查看剧情,一会儿又睁开眼吐了一个泡泡,哎呀,来得太早了! 而且,怎么是女尊? “小公子长得可真好,从没见过这么白嫩嫩的孩子呐。” “是啊,哪家出生的孩子是这样白嫩的,以后长大了必然也是个极漂亮的” “也不知道以后哪家的女郎能够把他娶回家去,看着真是可爱呐!” 百日宴上,难得出来亮相一回的谢谦被奶公抱着,让一众夫郎参观了一下就被带回了房间,其他的事情,就跟他无关了。 明明是个男儿身,却要如同古代的女子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后三从四德过一辈子,这,就是女尊世界的现状,如果不好理解,把男女换过来看,也是一样的。 以女为尊啊! 这样的世界里,身为男儿身,天然便要弱了一截,何况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造物主是怎么想的,生孩子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来的了,于是,体质上的差距便愈发明显,就像男尊世界的男女差别一样。 谢谦看过剧情,知道原主也没逃脱这个差别,虽然他努力奋争,想要跳出这一方院子去,但最终也不过是到了一个更大的院子蹦跶,最后的结果还带累了不少人,自然,他作为犯官家属也没得着什么好。 在古代生活过,知道这里的普遍价值观念,即便这个世界是男女反着来了,但其他的,似乎都相差不多,谢谦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好的,尤其他发现随着精神力的恢复,那个只能够模糊感觉到的玉镯又可以用了。 这真是个好消息,然而,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谢谦的身份是定北侯三女的嫡子,古时不流行分家,定北侯共有七女,各自娶夫郎之后又有繁衍人口,孙子辈的,不算庶出,就有十几口人,这其中三房最少。 究其原因就是三房那位不喜正室夫郎,又不爱纳小,只喜欢在外头那种花街柳巷眠花宿柳,乐不思蜀的,能够有一个嫡子,简直都是天幸。 这种事情本应该怪不到三房夫郎头上,但正如古时有错事皆是做妻子的不贤惠一样,侯府之中都把错处归结到三房夫郎头上,认为是他看不住自己的妻主,嘲讽他没本事等等。 这种社会环境下的男儿心态真的不会多么舒朗,三房夫郎哪里受得了这些,咬着牙憋着一口气教导儿子,只望儿子更争气,又暗恨儿子为什么不是女儿身。 原主从小就被这般养着,日久竟是歪了性情,看不起天下女子,觉得自己最是厉害,偏偏又是个志大才疏,毫无惧怕的人,最终惹下大祸来,不仅害了他的妻主一家,甚至还害了定北侯一家。 好长时间不曾到古代了,即便某些规则都还算熟悉,但谢谦回想起来还是觉出了一种无形中的压力,当然,最大的压力还是婚嫁一事,他倒是第一回开始想如果自己是个女孩儿就好了。 作为三房嫡子,谢谦还是很受看重的,尤其他长得好,从出生就好看,一直好看到了长大成人,自他被奶公抱着去见过老太君之后,这位府中最大的boss就看出了他的价值。 看过剧情,谢谦自然知道老太君是个什么打算,但他想得太早了,就算古时嫁娶早,怎么也要十五六年的光景,这么长时间,他可是等不到了。 老太君一去,七个女儿哪里都不是省油的灯,即便三房谢谦的母亲是个长日见不到人影的,那时候也是争得头破血流,分走了不少钱财让她去养那些清倌儿。 关系恶化成这般,又有哪个还会想得更长远,即便原主的相貌最好,到了还是没能入宫,而是被说给了某贵君的妹妹做了继室。 这桩公案中夹杂着不少的利益牵扯,谢谦只简单看了看就不再理会,他来了,还来得这般早,必然是要有所不同的,在上一个无限世界已经证明了,蝴蝶效应真的是能够影响剧情的,这时候看太多,先入为主,反而容易误导自己的判断,倒不如不看,还能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 谢谦可从来没想过按照剧情找一个良人,不是纯正的土著,还真的很难接受这种世界观都要颠倒的巨变,他准备着趁着老太君还在,多从他那里讨些不乍眼的好东西,偷偷藏入空间之中,等到某日混乱直接离开。 虽然这样逃家的想法有点儿对不起父亲,但这已经是谢谦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身在大宅院之中,谢谦才真正能够换位思考一下,古时的女子过的都是怎样的生活,这还是权贵人家,若是那种普通人家,恐怕更是不如,生活的艰辛会让她们更渴望找到一个新的依靠,尤其在父母都不顶用的时候。 换到这里,男子们大约也都是同样的想法,谢谦曾听到侍儿们对于当小的看法,谁都知道那样的存在必然不会得正室喜欢,但他们都以为只要有了妻主的宠爱就够了,一个个少年郎,满面羞涩地幻想未来妻主如何如何,那幅画面,谢谦恐怕永远都不会忘。 曾经要依附于自己的女子要被自己所依附,甚至还要承受对方花心所带来的各种附加产品,不,这绝对不是他能够忍受的生活。 然而,想要跳出又谈何容易,这世道,对男子格外苛刻,女尊男卑,从两者位置互换的那一刻起,矛盾便避无可避。 若不知道也罢了,知道了便是再也无法忍了。谢谦对着镜子叹息,甲之蜜糖,乙之,不外如是。 第141章 “今日春光正好,十六郎何妨约上三五好友出门踏青呢?” 笑容款款的女子身着青色长袍,一副小小书生的模样,事实上,这位排行第九的二房嫡三女也的确正在庆阳书院就读,学习成绩,反正听二郎君夸耀,那是极好的,颇受院士喜欢。 “九姐。”谢谦站起身来跟谢九问好,同样是青色的衣服,却是一袭长裙,哪怕裙子里头还有裤子,并不差什么,看外形也跟袍子差不多,但谢谦心里就是不舒坦,尤其是这样对比的时候,他的脸色便格外冷淡,一丝笑容也无。 即便如此,因为他这一张漂亮的脸蛋儿,谢家诸人还是喜欢的居多,哪怕知道他不会给个好脸色,但见了他,总忍不住要多说两句,希望那双明亮的眸子能够多注视自己一会儿。 谢九抬步跨上凉亭,抽出谢谦手中的书,“又看游记?有这工夫,何不跟好友出门看看风景?总好过镇日枯坐。” 谢谦摇了摇头,把书抽回来,没说话。 已经十一年了,这些年中,他不是没有出去过,但见得多了,也就愈发明白艰辛来,身边的侍儿都是怎么来的?未尝没有好人家的孩子被拐了来的,他的武力值哪怕自己偷偷练,碍于体质所限,到底是不如女子,若是真遇上什么,难道只能靠精神力使唤吗? “九姐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还不知道咱家这位十六郎么,可是没有几个好友的。”排行十三的少女声音爽朗,同样是嫡出的,她是大房那边儿的,底气倒比旁人足很多。 一身绣着繁复花朵的浅黄衫子,下头是橘色的长裤,腰间裹着的墨绿汗巾在浅黄衫下若隐若现,从花圃中穿行而来,简单的长马尾在脑后轻甩,活泼欢快的感觉扑面而来。 “十三,你又去骑马了!” 一见她这身,谢九就满面不赞同的模样,都不知道怎么说了,这个十三,活猴儿一样,从能走路就没见她停下来过,摔了多少回还要上马,真不知道又要被大郎君怎么说了。 “女子正应马背上潇洒,策马如风是何等滋味,你这等酸腐是不会懂得的。”谢十三说着抽出了腰间别着的马鞭,摆了一个策马的姿势来,抽飞一片花瓣,她自于其中得意地笑。 谢谦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正好看到谢九眼中那一丝欣羡,像谢十三那样肆意的人,的确是让人羡慕的。 他也懒得跟谢十三计较口舌,这家伙嘴里说不出什么好的来,偏偏你又明白,她是没恶意的。 事实正如谢十三所说,与其跟一帮正在长成的娇小少年们谈论胭脂花粉,诗情歌意,他宁愿自己在家中枯坐看书,至少不用被拉着品评哪位少女如何如何,免得跟他们一起来个青春期的躁动。 因为谈不到一起去,他便少有真正交心的朋友,遇到能够不那么春心萌动的,偏偏对方作态总有些娘的时候,他是不想介意的,但想到当下环境,总会心生闷闷,再也没了聊兴。 谢九也没和谢十三拌嘴,姐妹多年,总有些事情是比较清楚的,在另一凳上坐下,自有下人给端茶倒水,她轻呷了一口茶水,开口赞道:“这是老太君那里的云山茶吧,到底是不一样。” 侯府如今还能挂着这块儿招牌,让一众子女自持尊贵,便是因为老太君的存在,宫中但凡有什么要分下的,都不会忘了定北侯这一家,而东西只会送到老太君的手中,分与不分,是老太君的权力。 “嗯。”谢谦应了一声,老太君对他,真的是极好的,哪怕有因为这张脸而来的看重,但私下的教导和培养却也并非一无是处。 除去时下必然有的“相妻”一项,“教子”上的道理也有着诸多可取之处。 谢谦也是有过教子经历的,认真听了,才发觉自己以前的教育方法也有些问题,不过都过去了,倒不必多想,至于“相妻”,只管把这个当做夫妻之道来听听,也是有些道理在的,至于说“不要嫉妒妻主纳小”之类的话,他便只当耳旁风,充耳不闻就是了。 “我喝着,也没什么不一样啊!”摆了一会儿姿势无人理会的谢十三最是人来疯,马上凑过来接上话茬,一口牛饮,一盏茶去了大半,“来点儿凉的,正好渴了。” “别给她倒茶,这么好的东西,给她这样喝了,真是糟蹋!”谢九忍不住开口。 谢十三嘟嘴不满,嚷嚷着:“我还就喝这个,什么茶不都是喝的,喝了就好,什么叫做糟蹋。” 这姐妹两个拌嘴起劲儿,谢谦却不想参合,拿了书起身,想要换个安静的地方看看,最近心里正烦,实在不耐听她们吵吵。 “哎,十六郎” 谢九在后头招呼,谢谦只当没听到,快步走开了,远远地,还能听到谢十三的大嗓门儿,“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呐,十六郎才多大真当自己是媒公了!” 谢谦皱眉,果然,就知道年龄相差较大的姐姐突然找来,必然是为了某某介绍的事情。 好像单纯的少年郎喜欢哪个女生了,便要找到别人拐弯儿带话,这种现代都在流传的认识方式,古代也是存在的,女尊世界也不能免俗。 最开始谢谦还会上当,真当姐姐关心他身心健康劝他出门玩儿呐,后来看到那些莫名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少女们,哪里还能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又不是真正的十来岁的孩子,天真不懂事,他只看她们的眼神就懂得了。 只能说,即便是女尊世界,女子也不能免了做媒这种爱好,简直与八卦之爱一脉相承。 回到房中,才坐定,便有三郎君那儿的侍儿过来传话:“郎君说了,三日后西州候寿宴,别人可以不去,咱们家是必要去的,老太君早说让准备着,郎君特意挑了这几样首饰来,只求十六郎多选两样,莫要太寡淡了,看着不喜庆。” 捧上来的各色首饰都是不俗,但从欣赏的角度来看,自然是极好的,但要是自己戴,谢谦的脸色微冷。 “郎君还说了,十六郎若是不喜欢,只管去外头看了,便是定做,也定能找到满意的,可不许像上次似的。” “嗯,知道了。”谢谦摆摆手,他不耐烦头上戴着些零零碎碎的簪子,纵然有那些小巧的带着也不显沉重累赘,但他总觉得多了一层压力,让他有些不堪重负。 旁边的莺歌最是知道他的喜好,跟那侍儿使了个眼色,待他走了,自去取了几样摆到一个大托盘中,零零散散的,显得很少,拿来给谢谦看,“十六郎瞧瞧,这些可好,我知道十六郎嫌沉,不喜头上饰物多的,介时只需戴上这几样,花样喜庆不俗,腕子上再缠上一串红玛瑙的长索,必然华美,无须多加修饰了。” 谢谦扫了一眼,点点头,入乡随俗,他若是真的什么都不戴,只怕就要有些“性子孤寡”之类的传闻了,若是名声不好就可以不嫁人,他自是乐意于此,可惜,这世上还有官媒一说,到了年龄不嫁人,官府可是要强配的,那时候,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还不如眼下表现乖巧随时一些,有了机会,反身即走,谁也不会提防,才是最妙。 西州候跟定北侯都是多年从军的老搭档,两个虽然说不上通家之好,但袍泽之情总是有的,定北侯又去得早,这么些年,朝廷上下还能不忘定北侯,也多亏了西州候的提携,大姐又娶了西州候的嫡子,如今女儿都比谢十三大了,两家还有再结亲的意思,对方寿宴,不仅要去,还要多给脸面才是。 谢谦只当又和上次的宴会差不多,对于女尊世界的男儿家来说,宴会的确都是同样的套路,来往都是对方的男眷,连对方家中七岁以下的女童都不怎么见,更不用说真正的当家人女主人了,又有什么趣? 左不过是从一个院子到另一个院子,到处看看花园子,吃点儿喝点儿,听听戏就回家了。 认识的那些同龄不同龄的男孩子,要不然是个鼻涕虫的模样只知道吃喝玩乐,要不然就是一副思春模样暗自矜持,再不然便是那些已经嫁为人夫的年轻男子一副内当家的架势,无比心塞。 每去一次,谢谦几日都不能展颜,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心眼儿小的人,但看到那些男人的存在,他却像是心口上堵了什么,一百句话都说不出一句,甚至一个字都迸不出来。 能说什么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问题是还有那种生活幸福,一副掉到蜜罐子里的呢?难道人家夫妻和谐,你还要不乐意了?难道人家子女绕膝,你还要不高兴了?没道理也不能这般没道理啊! 转念一想,若是男尊社会,女子这般就是理所当然吗?稍有几分心虚地说不是,但真的说来,到底是无法看那些和自己同性别的人这般卑微下去,反倒是女子,便有了些司空见惯的理所当然。 谢谦每反思一次,都要多沉默几日,他或许无法更改自己的某些固有观念,但对别人,却更宽容了一些,不会因为对方过于柔弱的名字和举止而忧愁烦闷。 第142章 三日后,董卿遇到谢谦的时候,正是这样的一个时候。 董卿是西州候一位宠妾的表侄,这般一表三千里,按理说是不能够住到侯府之中的,偏偏西州候年龄大了,有些混不吝,对这位宠妾颇为疼爱,侯夫人早就不在了,后院之中,再无人有那个资格管束这位宠妾,一时都退避三舍的,莫说是让个沾亲带故的男孩子入府中白吃白住了,便是想要认个女孩子当亲生的宠,西州候多半也要允了。 如此一想,来个男孩子,反而无所谓了,顶多一副嫁妆的事情。 董卿这位可能会在很多言情中出现的“表妹”就这样登场了,他身材瘦小,颇有几分弱不禁风的模样,一条暗绿色的腰带缠绕出杨柳细腰来,仅往湖边一站,便如荷花娉婷。 眼角一颗泪痣,更是平添多少忧愁,连看人的眼光,都似带了水光一般楚楚动人。 “董卿见过诸位公子。” 见到人来,董卿主动行礼,嗓音说不出的柔美动人。 “这是”谢谦本能地想要皱眉,这般娇柔风的男孩子还真的是不太符合他的审美,但想到日前所思,到底忍住了,面儿上没有露出什么来,轻声问了一句。 “董卿怎么也在这里?”西州候府上如今待客的是其长女的嫡七子贺棋,因着年岁与诸人相差不大,这才由他领路逛园子,再大一些的则由其未出嫁的兄长领取了别处赏玩。 贺棋问了一句,也不待董卿回答,扭头就对诸人介绍:“让大家见笑了,这位是祖母所爱的远亲子侄,如今正在府中作客,想是听到这里热闹,过来看看,勿怪勿怪。” 这一番话,虽没指斥“此位妾室子侄”却也不啻乎在表明对方无足轻重的地位。 一行几人,虽都是十来岁的男孩子,但自小生长在后宅,于此事上的敏锐度是一听就明,一时间,虽没人说什么,但眼神中都流露出一些不赞同和轻蔑来。 穷亲戚过来攀附什么的,在场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多少都是见过听说过的,对这种人,自然容易心生不快,难免露出一些骄矜之色。 当下便有人说:“这种人,理他做什么,不是说要钓鱼么?快去快去,我还想着一会儿钓上一条午时吃呐。” “瞧你心急的,谁短了你的鱼不成?” “便是没有你钓的鱼,难道我们还吃不上鱼了?” 一种说笑着,簇拥着贺棋向前走去,没人理会一旁低头站着的董卿。 谢谦从来不是多事的人,但人么,或许总对弱势有一些怜惜,他的精神力又委实太好用了,能够发现董卿在无声饮泣。 跟着向前走了几步,想想,又退回来,抬手递出去一块儿手帕。 董卿深深地低着头,似乎这有这样才不会让人看到他落泪,继而嘲笑他,为了达到隐藏的目的,他连抬手擦泪也不敢,突然,一块儿帕子递到了眼前,泪水砸在素白的帕子上,霎时湿了一点。 惶惶抬起头来,正对上谢谦的眼,他又想起自己满面泪水,急忙低头,匆忙间拉过了对方手上的帕子,擦了两下,动作一僵,想到这不是自己的帕子,讷讷着,低声到了一个谢。 谢谦抬头看了看,跟着贺棋的那帮人已经走远了,一时间也没有几个发现他掉队,还是人缘儿不好啊! 没有继续跟上那支队伍,正好这里风景不错,他索性站定了脚,踱了几步来到湖边儿。 “哎,小心,那儿滑。” 身后传来小声的呼唤,带着些焦急。 谢谦回头,看见董卿讪讪地收回招呼他的手,又恢复成安静默立的样子,他笑了笑,到底是个孩子,心肠还好。 湖边生了薄薄一层青苔,看着没什么,一脚踩上去,若是不留意,很可能滑进去,这湖可是深着呐。 “你刚才说你叫董卿?”谢谦问了一句,也不去看董卿那副小家子气的样子,看着满湖的荷花,清风拂来,都似带着香气的。 “嗯。”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谢谦没有回头看也知道必是那位小步挪来,若是他此时突然回头,只怕又会看到对方静止不动的样子,如此,倒像是小时候无论男女都玩儿过得那个游戏,叫什么来着,啊,好像是一二三,木头人? 似乎还有着别的叫法,大江南北都有人玩儿,似乎所有的孩童,无师自通就会这个游戏,甚至长大了还能玩儿,在一些综艺活动上,也能看到明星们毫无形象地玩儿着这个游戏,差不多的规则,新的趣味。 “你,你叫什么?” 董卿小声问,此时,他已经站到谢谦身后错了半步的位置,抬手就能触碰到对方,但他不敢,手指紧张地绞着,似乎不把十指拧成麻花就不罢休的样子,连那指间的帕子都有了些细小的褶皱。 “我叫谢谦,谦人克己的谦。” 谢谦的声音有些沉,他想到了这一世的父亲,那位典型的女尊世界男子的教育,谦人克己,不过是一个“忍”罢了,这便是属于男子的礼教。 遵守世界的规则,克制忍让成就所谓的教养名声。 站在湖边,看着微波粼粼的湖面,谢谦对董卿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这个不怎么敢说话,甚至不认字的董卿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树洞,默默地听着谢谦倾倒他的那些心里话。 末了,谢谦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对着董卿一笑:“今天对你说的这些,你都忘了吧,想得太多的人总会觉得累,什么都不想,以后嫁个疼爱你的人,也许会更加幸福。” 拍了拍董卿的肩膀,能够感觉得到这孩子少和人如此亲近,几乎都僵直了,谢谦又笑了笑,摆摆手离开了。 “怎么又少了一根簪子?” 晚间休息,一头的东西卸下来,莺歌微微皱眉,每次出去赴宴都丢些小首饰,一次两次是偶然,三次四次莫不是有人欺负十六郎,专拿走他的首饰? “少了就少了,这些个,值得什么,莫理会了,给我按按头,吹了一天风,头疼。” 谢谦找了个借口,不让莺歌纠结此事,怎么能够不丢东西呢?他收入空间之中,自然是要“丢”了才好。 莺歌无奈地笑,十六郎什么都好,就是这太不重视钱财的富贵病真的是没得治了。 那一根簪子,少说也要好几百两的银子,寻常丫头不过几百铜钱,那些个银子,能买多少人回来啊!竟是这般无所谓的样子。 等到谢谦睡下了,莺歌少不得出去把跟着的侍儿叫到眼前一一询问,没个结果最后也只能如此记下,待次日禀告上去,免得哪日发作出来,着落在他们身上。 将近年关的时候,老太君生了一场病,本就年龄大了,身体不太好,这一病,眼看着就有些不好。 女儿们不当值的时候都过来守着,还特意托了人情请了太医来看着,到底是不能好,眼看着要过年了,就这么去了。 于是这一年少了宴请来往,身上有差事的女儿们也不得不请假办丧。 古时婚丧都是大事,越是地位高越是如此,比起婚事的喜庆热闹,丧事另有一重热闹,便是要请了和尚来超度念经。 谢谦早知此世界亦有佛教传承,也曾跟着老太君去拜过几个山头,当时他都做出一副有趣的样子来研究了一下教义有没有随着世界不同而改变,事实上,改变确实有,但却不多,这便为他提供了某些方便之处。 七日停灵过后,一众家人披麻戴孝,随着棺椁出行,和尚走在两旁,边走还边念叨着,一路上哀乐不停。 老太君是侯夫人,跟着定北侯受过罪,享过福,又是高寿而亡,不少跟定北侯有旧的都来路祭,每过一个,亲人便要答谢叩拜一番,自有些繁琐礼节。 谢谦等小郎君也不能免俗,除了那等还在襁褓中的有奶公看着,他们这些个大了些的,都是自有站位,按顺序站了,跟着鞠躬叩头罢了。 出了城,一路遥遥若干个拜过去,谢谦悄无声息地借着出恭离开了人群,连家人带下人,浩浩荡荡一个大队伍之中,少了那么一个人,一时间竟是无人察觉。 等到了晚间,于家庙中歇息的时候,莺歌才发现十六郎不见了,急得白了脸,让几个侍儿找了一圈儿不见人之后,他才报了上去。 这一晚,灯火通明,家庙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翻了一圈儿,不见人影,三夫郎听闻消息当场就昏了过去。 十一二的男儿家,若是真的在外一晚上没个影踪,等到找回来,也是失了名声,哪里有什么好下场。 三夫郎苦了一辈子,只这么一个儿,原指望着他争气,嫁个好人家,他也跟着扬眉吐气,哪里想到竟是他隐约知道一些老太君的想法,如此这般,竟是病倒在床了。 谢母也急了,却是把这件事栽倒了诸位姐妹身上,说她们贪图家产,趁着父亲尸骨未寒,就要对她们一家子赶尽杀绝,可把几个姐妹气得倒仰,硬是被她逼得经了官府。 此案毫无头绪,人多眼杂,竟是谁也不曾留意到这样一个孩子走失,一群披麻的,哪个也无甚服色特殊,发现不了也是正常。 第143章 出城的官道其实都是踩实的土路,两旁没遮没挡,并没有什么藏人的好地方,哪怕是一个孩子,也不好在这样的地方藏身,而若是回城,正值老太君丧事,不少人都在念旧的时候,听到消息,难保有什么老关系真的派人大肆搜寻,那可不是什么好躲的。 天子脚下,自来都是防范最严的,可不是什么生面孔都能如水入海,无影无踪的,何况,谢谦的样貌如此好看,让人看了一眼就不会忘的。 谢谦自己也知道,凭他如今的年岁,两条腿出城是跑不快的,若是回城,这样的年岁,又是男子,哪里能够找到什么好地方藏身。 十几年间,都是在后宅之中度过,连街上的客栈在哪儿都不知道,要怎么藏身? 早在筹划离开之前,他就想到了这最难的一点,之所以要赶在今日,也是因为若是错过今日,恐怕再找不到能够捎带他一程的车子了。 这些公侯们乘坐的车子多半都是双马,宽度足够,材质又好,车子下面是能够藏人的。 谢谦借着如厕,把身上的麻衣撕成了若干布条,一条条绑在手腕裤脚腰身等衣裳肥大的地方,硬是弄出跟紧身衣差不多的效果,这才偷偷溜出来,藏身到某辆车子下面。 他也是有选择的,这辆车子是锦乡侯家的,他家跟定北侯的交情并不算多好,虽也是侯爷,却是凭着前太后的父族才能得此殊荣,自家没什么有才能的人,随着前太后的离世,锦乡侯虽没有遭到贬斥,却也基本退出了权贵圈子。 这一任的锦乡侯最是明白这一点,奈何她本人没什么才华,唯有一副天生的好脾性,据说年轻时还被人嘲笑为“小相公”,为了维持侯府的气派,遇到这样的事情,她总是要出来的。 这样的老好人儿虽然未必人人喜欢,却也没有谁会真的讨厌,总有些念及她品性不错,对她照顾一二的。 谢谦选择锦乡侯的车驾,就是因为如果被发现,想来也不会遭到什么不好的对待。 这种担心并不多余,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正是稚嫩攀折的年华,他又是偷偷跑出来无人知晓的,如果真的有了什么难道谁还能追出这个后账来?便是他自己,碍于名声恐怕也不好说什么,最后只能不明不白地成为某人后院中的一员而已。 纵然气性大一点儿,当时便死了,对旁人来说,也是不痛不痒,最多有些可惜那副好容貌了。 谢谦从来都喜欢谋定而后动,在计划这个之前,他已经把周围这些权贵的人品都掂量了一番,老太君对他寄予厚望,对他想要知道的这些从来不讳言,甚至还觉得他这般早早筹谋是智慧的表现。 而他千挑万选找出来的这个锦乡侯也果然不负众望。 车子一路行到城内一座府邸之内,锦乡侯下马车的时候被旁边人扶了一把,她如今的年龄也是四十多了,大肚翩翩,待她一下车,车子都似浮起了一些。 “唉,真是,说去就去了,真是” 锦乡侯感慨着,扶着下人的手臂往前走,远远地,还能听到她担心定北侯老太君这一去,他的女儿们怎么办的话语。 还真是个爱操心的老好人。 谢谦这样想着,依旧安静不动,马车被带到了马棚附近停放下来,马匹被卸下来牵往旁边的马厩,几个马夫收拾好了之后就去厨房吃饭了。 听着外面的声音,谢谦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尽量克制,从午时等到晚间,直到夜深,终于从车子下头出来的他胳膊腿都是抖的,幸好他为了防止自己抓不牢中途掉落,用布条把自己的腿和车底的横杆绑在了一起,否则,早就坚持不住了。 夜深人静,锦乡侯府原来是个挺大的宅院,后来经营无能,一点点卖出去了不少,如今也就是个三进带个小花园的样子,并不算大。 月光不明,谢谦努力辨了一下方向,大约知道门在哪边儿,却也不急着去,而是往马夫们用饭的大厨房摸去,一天没吃东西,他早就饿得不行了。 侯府的门面都保不住了,架子还是在的,锦乡侯等主子自有小厨房,大厨房主要是为了一干下人准备的,夜里头还有守夜的侍儿,大厨房也备着值夜的人,奈何夜间犯困是自然,大厨房旁边儿还有个小茶水间,人就到里头躺着了。 谢谦一路留意,悄悄摸过来看了看,确定那人熟睡,便自去厨房中找东西吃。 胡乱吃了些东西,又拿了些吃食,不敢多耽搁,谢谦满院子逛了逛,仗着有精神力扫描,能够提前避过人去,悄无声息地把府上转了个遍儿,最后找到库房所在,撬开一扇窗户钻了进去,在里面睡了。 “谁吃了我的肉饼!” 帮厨的是个圆脸儿的青年,他自来爱吃,对吃食也记得最劳,看到肉饼不在了,怒瞪着眼睛,瞧着周围人。 “哪个敢动你的肉饼,怕不是你做梦吃了吧!” 有人笑着跟他说话,并不以为然,一个肉饼,谁知道是哪个摸去了,说不定还是耗子啃了呐。 青年追问一圈儿,没人承认,他也不知是谁,不好胡乱发作,哼了一声发了句狠话:“要我知道是谁,定要他好看!” 大厨房人来人往,哪个在意这个,谁也不曾认真理会,直到陆续有人发现丢东西,不独是吃食,甚至还丢了两件衣裳。 锦乡侯府早就不如别家阔绰,一年中能换一次衣裳都是好的,下人们的衣裳多半都是自己攒钱买的,就看重一些,发现丢了,少不得嚷嚷出来,直叫有贼。 这又是无头公案,衣裳这东西又没名字,谁也不肯认,白费一番口舌,到底是不了了之了。 锦乡侯府的这几件小事,也就是下人里头嚷嚷一两句,无人吵到主子们面前,锦乡侯压根儿不知道家中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安安心心过自己的日子,某日被邀出游,乐呵呵地吩咐套车就出门去了。 谢谦在锦乡侯府的库房藏了很多天,终于听到下人中说起锦乡侯要出城的消息,在前一天夜里,再次把自己绑在了马车底下,第二天跟着出了城门。 这时候,离他丢失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几天,谢家的人普遍都认为定是被拐子拐到外地去了,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他了。 男子的名声何其重要,这件事发生在谁家都是最好不要经官府的,偏偏三房混不吝,硬是弄得人尽皆知,如今人找不回来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就是找回来了,恐怕要坏了整个府里的名声,以后还要没个好下场。 谢谦这几日也听锦乡侯府的下人们议论过此事,毕竟最近这也算是新闻了,他们都纷纷猜测那三房的嫡子到底走失到了哪里,有的人叹息,遇上拐子必然不会有好的了。 也有人感慨三房的那位夫郎可怜,多少年苦熬,只得了这么一个儿子,据说还是千好万好的,偏偏被拐走了。 倒是没人说那夫郎如今如何,谢谦心里惦记了一下,到底是忍住了,不去打听。 锦乡侯的体重身形在那里摆着,出了门也不可能是打猎,只是往某个庄子行去,一行人找找野趣,竟往林深草密的地方走。 谢谦是在马车停靠在某地的时候,直接从车上落了下来,车速不快,他身量小,体重轻,落地几乎无声,待马车行过,悄悄一滚,便到了长长的茅草之中,再看不出来了。 又伏了一阵儿,确定马车走远了,谢谦才起身,他的脸上抹了锅底灰,黑乎乎的,倒是不怕人看到样貌,但那一双眼,沉静幽黑,到底是过于夺目了些。 看了看锦乡侯她们离去的方向,谢谦往另一个方向而去,他如今身上穿的是从下人那里偷来的衣裳,托了锦乡侯府下人衣裳不一的福,这身衣裳看上去只是朴素整洁,并不像是某府下人,如此就少了不少麻烦。 对于未来的路,谢谦其实并没有想好,他倒想自在一些,却也知道在这样的世界,男子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不自在。 固然可以男扮女装,但于他而言,扮女装也代表着一种屈从,难道身为男子,他就不能够活得自在了吗? 不去试一试,他还是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容貌过盛,离了谢氏家族,又没什么可以托庇的身份,逃出家门,连个正经出身都没有,还要防着官府查访,最好的出路除了嫁人之外竟有些无处寻觅。 不得已,也唯有野游几年,且等身体成长一些,至少过了这等容易被人摆布的年龄再说其他。 其实,若想自由些,最简单的便是毁了容貌。这世上男子不少,固然有无盐也能嫁的好妻,但更多的是容貌不好嫁娶受限的。 但谢谦从不愿意为了某个目的自伤,天生这般,为了自由便毁去,听起来是个简单方法,但这其中的苦痛,凭什么呢?说到底,还是不甘心,不甘心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求的安宁。 如此,以后的路便要难走一些了。 第144章 玉鼎山在川阴县是比较有名的一座山,山上有峰如鼎而得名玉鼎,每逢雨季,鼎中盛有无根水若干,据说可医百病,常被因为某些疑难杂症的药引之用,更有富贵人家爱其洁净,得山风岚露之精华,用以冲泡香茗,为之“天水”。 然高峰险峻,又有毒虫猛兽,唯有那些实在没有别的活路的人才会为利益所趋,千辛万苦爬上那高高的山峰,探入那玉鼎之中取水,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取水人。 “那便是玉鼎山了。” 马车辚辚,沿着官道缓缓而行,前头的车夫说了这么一句,车厢里有了些骚动。 “果然很像是一个大鼎呐。” 官道离山还有一大段距离,能够清楚看到那云海之中若隐若现的玉鼎模样,车帘被掀起一角,一双眼略带好奇地看过去,不乏想象力的头脑很快就补全了那玉鼎的形状,真的是呀。 望山跑死马,明明山峦已经近在眼前,但是等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天都要黑了。 经验丰富的镖师找到了山脚下的村落,一行数十人,连箱子带马车,暂时在村子落脚。 “公子小心。”侍儿扶着马车上的人下来,幕离垂至脚前,但凡抬脚略高,便有踩住帽裙的可能,从马车上走下,要先躬身探出头来,然后出身,然后迈步,这一连串动作中,但凡稍有停滞,便会显得庸俗而笨拙。 被扶着的公子却悠然自若地行了这一连串动作,轻轻提起帽裙的手指并未扎出任何手势,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深入骨髓的优雅,好似某些事与生俱来,一如他的身份,不需要看那些贵重的首饰和衣裳,自然就比其他人高贵。 山中清净,村长哪里见过这许多人来投宿,少不得多问两句,知道是送嫁迎亲的喜事,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也乐开了花。 “这可真是大喜事,不知是哪个人家有福气娶到这样高贵的公子。”村长随口问道。 下头的人爱吹嘘,少不得说了说自家娘子的身世,身世自然是好的,比起京中那些权贵不如,但在这等乡村之人听来,则是需要仰望的存在,甚至都无法想象那样的爵位是几品,只知道连声赞好,一连串的道喜之声。 这样的喜事,但凡出现,总是要多恭喜几句,好像这样自己也能沾到喜庆了一样,村中的人踊跃帮忙,不多时,队伍就安定下来,吃上晚饭了。 晚饭过后,村长特意命人捧了一壶热水来,说是取了山上的天水烧出来的,贵人们用来烹茶最好。 天水之说,早在进入川阴县就曾听闻,哪里有人不好奇的,当下便拿了钱财酬谢村长,又取出好茶来冲泡,果然是异香扑鼻。 喝起来,别有一股子难言的清幽,让人神清气爽。 屏风后的公子轻声问道:“这天水果然不凡。” 这一句赞真是夸到了村长的心窝里,当下话就多了,说起了这取水人的职业,更说起了这行的艰难,“自取水以来,十人九伤,年年都要有十几条人命丢在山上,倒是近些年好多了,多亏了山神庇佑啊!” 时人迷信,靠山吃山则拜山神,靠水吃水则拜水神,便是打雷下雨也自有雷公电母,反正天上的神仙极多,地上的也不知凡几,听到是谁都不用太惊讶。 镖师走南闯北,知道得多一些,笑着问起来:“不知这位山神是玉昆还是佑龙?” 玉昆,佑龙皆是有名的山神,大部分地方都拜此二人。 村长的面色微变,不喜她如此轻佻语气,冷下脸来说:“我们这里的山神自然是玉鼎山神,玉鼎真人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山神。” 说到此处,少不得还要讲讲这位玉鼎真人的种种事迹,骑虎救人,仅此一条,便与旁的不同。 听村长说得认真,少不得有人抬杠,问了问其中根由,村长是个犟脾气的,竟然还真的叫了一个见过真人的村民过来叙述。 村里人少有说谎的,何况还是这样大的谎话,听到那村民说得真实可信,不仅镖师起了好奇,就连屏风后的公子也都好奇起来,想要多留一天,看看是否有幸能够见到那位山神。 公子身边的侍儿跟他多年,知道他看着和软,其实脾气最是执拗,却还是苦劝了几句,生怕这场节外生枝误了行程。 “他们不清楚,你还不清楚吗?我这样远嫁,别人看来自然是好的,然而你我谁不知道,那位不过是个外室娘子,以后能不能被认祖归宗还不一定,那位又随了她母亲的风流性子,哪里能够真的把我看在眼中呢?” 说着说着,公子就勾了头默默饮泣,他只会这样哭,无声无息,怕连呼吸都遭了人厌恶。 即便如此小心,然而随着西州候的去世,没了依靠的他最终也只能够接受远嫁的命运,甚至眼神蒙上了一层阴霾,这样的远嫁还是他舍出清白之身才换来的,否则,不过是在那个内宅之中做一个谁都瞧不起的“远房子侄”罢了,说到底,也不过是那些人眼中的趋炎附势之辈。 每每想到此处,就让人不由得红了眼圈儿,想要撕碎手上的帕子,然而,最终能够做的,却是费尽心力为自己谋划。 “若能侥幸得到山神眷顾,得赐灵药,或许”公子说到此处,稍有几分欣喜语气,然而一双眼却是眸色暗沉,他比下人知道得更多一些,那位外室娘子早在一年前就因风流过度不能人事了。 也正是如此,他才能够在还有几分情意的情况下求得这样的嫁娶,否则,哪个女子肯把自己的男子送人,便是不用了,也要送到庙里去才得安心。 一生所能依靠的是那样不堪的一个人,想想,都要觉得悲哀,然而事实是,他希望她能好,哪怕一天一时一刻,只要能给他一个孩子,后半辈子也无需发愁什么了。 侍儿并不知道那许多事情,还以为自家公子是想要搞出一个名头来,弄个什么山神赐福的说法,将来立住脚,心疼公子境况,他也不再阻拦,还暗自想着如何弄虚作假,无比要让锦上添花,喜上加喜才是。 次日一早,镖师便按昨日商量好的于山下高声求救,只说家中悲苦,有病人重症,求山神赐药等语。 按照村人的说法,这般独自求药,若是足够诚心,真人自会出现,赐下灵药。 镖师嗓门大,为了突出悲苦,以情胜人,还特意放声发出悲泣来,有模有样地来了一通,不远处马车里的侍儿听得几乎忍不住笑,尤其是从车窗偷看到那镖师模样自若,泣声却宏的样子。 一众人屏息凝神等着,山神之事,历来难见实在,众人虽有些期望,但心里头其实也都不是太信,半信半疑地等了好久,见得没什么动静,便有人露出失望之色。 马车之中的公子也不例外,一双美目从最开始的目不转睛到了现在也有些微微眯起,一早起来等到现在,他也有几分累了。 正午时分,日光正是最浓的时候,连马匹都忍不住要打盹儿了,山林中忽有腥风传来。 警觉的镖师立刻瞪大了眼睛,屏息凝神,做出手势来让周围的人都保持警戒,自己也拿了刀在手上,一副戒备的模样望向山林。 树枝哗啦啦作响,随着响声和腥风,林中一人骑着老虎走出,猛兽之王双眼通红,冰冷凝视过来的视线让所有的人都脊背发凉,偏偏虎背上的人,披发赤足,竟是极为漂亮的少年郎君。 “是你们求药?”黑眸冰冷,转视一圈儿,不难发现自己是刀剑所向,唇角的笑容便有了些许冷意。 “不,不是她们,是我,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董卿。” 一向自持身份,彬彬有礼的公子不曾带上幕离,一把拉开车帘,从车厢中走出,站在车上,露出一张娇嫩如花的脸庞来,眼角的泪痣妩媚如昔,那双眼也似蕴藏着水色,却不知是因为苦等已久,还是故人重逢。 正在暗恼自己大意的谢谦愣了一下,看向车上的少年,弱不禁风的身形一如当年,而他,如今却是长高了一些,也更加漂亮了。 “董卿。”他的记忆力自然不会忘记,只是一个名字,便想起了当年这人站在湖边,被人冷落的楚楚风姿。 “谢谦,我还以为,我还以为”喉间哽咽,泪水说来就来,董卿一句话未完已经满面泪痕,咽不能语,手如兰花,捏着帕子轻轻擦拭泪水,娇柔可怜的样子让不少女子都软了心肠,又分出了一半的眼神去注意他。 注意到这些眼神,谢谦轻轻叹了一口气,哪怕是离群索居,他也知道这世上的女尊男卑并不曾减弱分毫,也不知董卿的心眼儿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于一帮女子前袒露容颜,恐怕会要惹来非议的。 “跟我来。”自觉此处并非谈话之地,谢谦说了一句便率先转头要换地方。 董卿想都没想就跟着跳下马车,动作有几分粗鲁,并不熟练,下车的时候还扭了一下脚,但他连停都没停,跟着谢谦就走入了林中。 侍儿回过神来,眼前已经没有了董卿的身影,急得他狠狠骂了几句镖师们的无能。 第145章 山林静谧,沿着山脊往上,不过数十步的距离,董卿就已经坚持不住,发出一声声细碎的喘息,他虽努力克制,但又怎么能够瞒过谢谦的精神力,心念一动,天使之心中的血色微晃,老虎停下了脚步。 巨大的虎头转向,看向身旁的人,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几乎霸占了所有的视线,让人一瞬间几乎要窒息。 董卿的呼吸本就不及,被这么一下,滞了片刻,便是撕心裂肺的咳嗽,好一阵儿才停下来,这时候,谢谦已经从虎背上下来,对他说:“你上去吧,不然走不快。” 老虎还是这般巨大的一只,到底是让人害怕的,董卿并不敢接近,只见谢谦目光平淡,他咬了咬牙,硬是忍着害怕,僵硬着身体往老虎的背上攀登。 也是这时候才发现,有一圈儿皮革绑在了老虎的脖颈上,刚好可以让人攀扶,他紧紧捉着,身子微微打颤,好一阵儿才回过神来,却又更为奇怪,老虎的血是冷的吗?为何 半山腰上,有一处平台,谢谦让老虎在这里停下,也让董卿下来,问他:“你是有什么事来这里求神?” 这一句平平淡淡,并不见多少关心,董卿却是眼眶一酸,他受多了非议,何曾有人问过他求什么? 腿脚有些发软,从未把老虎当做坐骑,到底还是害怕的,又有些好奇,谢谦当年失踪的事情,他也听闻了,当时还曾感慨过,这几年,偶尔回想起这个大胆的同龄人,还曾想过是否是他预谋的逃跑,而他逃跑后又是否会被拐子拐了去? 却不曾想到,再相见,对方竟然已经有了“神人”的外衣,不,或许不是外衣,看那老虎如此言听计从,他到底还是有本事的,正如他当年曾说过的“男子并不比女子差”。 “原是听说此处有山神,能够赐人灵丹妙药,想要求取一二罢了。”董卿并不想说自己婚嫁当中的种种算计不堪,但话到此处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还不知道吧,我要嫁人了,嫁的那人却身有难言之隐,只怕这才抱着一线希望来求仙药。” 谢谦点了点头,并未多说什么,董卿心中略有失望,又对自己说,到底只是有着一面之交的故人罢了,还能指望什么呢?不是早就清楚了吗?谁都不能够依靠。 “这几年你一直都在山中吗?”董卿问了一句,见到谢谦点头,便很有些善解人意地说起了谢家的事情,多半都是他听来的,并不太多,却也说明了一些重要的事件,比如说谢谦已经被谢家除名的事情。 男子若是名声坏了,多半都是这样的路,尤其是那些大家族的男子,更是讲究那些莫须有的名声,断不能够有损的。 为了免得给家中丢脸,有些污名的必要除了才好,这个“除了”未必是将人杀死,除名才是最彻底的方式。 谢谦也曾在古代生活过,这个世界,除了女尊之外,跟他生活过的那些古代也相差不大,对这样的可能,他早就预料到了,如今听到,面色也没什么波动,那一家子,除了老太君,便只有谢父还让他挂记多一些,便多问了一句。 董卿眼神遗憾,那个男子的命实在是不好,他也是后来打听过才知道,那男子本也是大家出身的,因为某些不太好的原因,才凑合嫁给了谢母,这门婚事最开始还算好,但后来出了龌龊,便是日渐离散,等到谢谦这个唯一的链接纽带消失不见,谢父便一病未起,就此辞世了。 “这样啊”谢谦淡淡地感慨了一句,面上并没有多少变化,天使之心的血色却又弄了一分。 积善之心不容污迹,也是最不容欺瞒的,无论谢谦当时有多少个理由,抛弃生父的罪已经在心上落下了痕迹。 敏感地察觉到这点儿变化,谢谦的表情微动,不知道血色遍布整个天使之心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况,算是入魔吗? 细细体察自己的情绪,发现并不曾因此有什么变化,稍稍放下心来,凭空拿出一瓶药来送给了董卿。 “我也不知你妻何症,此药药性温和,乃是养身佳品,你可带回去试试,若是无用,我也无法了。” 若不是曾经在兽人世界的时候学过一些药性,之后居住山中又重新弄起,谢谦这个半吊子恐怕还无法有那样的名声在,事实上,大部分药之所以管用,是因为信仰之力起了作用。 董卿肉眼凡胎,看不到那药瓶之上溢出的乳白色光芒,每一颗药,谢谦都用信仰之力加持过,使得药效加倍,甚至能够达到一些根本不对症的治愈效果。 而用药之人,则会无意识地对信仰之力的主人谢谦产生信仰,乃至于反哺谢谦使用出去的信仰之力,时日久了,他便自然成了村民眼中的“山神”。 若是以信仰之力论,她们的看法也是正确的。 神和凡人最基本的不同就是神能够获得信仰,并且使用信仰之力。 董卿面露喜色,他还以为一时间,感动莫名,忙接过药瓶,珍之重之地收入怀中,轻声道谢。 接下来,两人又说了许多,主要是董卿在说,谢谦在听,世道并不会因为个人所改变,整个女尊世界的历史中,也不是没出现过个性强势的男子,杀过人追随妻主上战场的,嫁了妻主还要养面首的帝卿,身世飘零却能舍身救人的名伶 但,那又怎样呢?个人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集体,推翻一个社会秩序,新建一个,也意味着过重的责任。 谢谦是个懒人,他把自己当做过客,并不愿意真的去做些辉煌的事情,好像那样就像是随了某些“期望”一样,宁可默默无闻一辈子,也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是他的任性了。 所以,几年前,他未尝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但他,却还是选择了负累最小,最简单的一条路来走。 “此世男子不易,我也没什么大志向,顾得自己已是不错,其他的,再不能助。”送别的时候,谢谦想了又想,拿出了一颗红色的珠子来,“此物极邪,却能得一忠仆,不到情非得已,勿用。” 细细说了此物用法,董卿惊讶地用手掩嘴,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郑重接过,这一次再道谢,便是从心底里感激了。 谢谦目送着董卿离去,并未再次现身在众人面前,高高的山巅上,他骑在虎背上,遥望着那一队人远去,如无意外,怕是不会再见了。 红色珠子的用法,谢谦也是无意中试出来的,这头红眼老虎便是试验成功的产品,自知晓了此珠作用,他便谨慎收起,没有再用过,实在是过于邪性了,死而复生,却是生了一副只会听话的忠犬心肠,如此,与死何异? 想想,又有些后悔,董卿虽是故人,但他心性如何,实在不好仅凭一两面相见交谈就下了评价,若是他所用不慎 不过,也就一颗而已,不会构成大祸,再者,那红珠与天使之心中的血色一脉相承,若是他真的用了,无论多远,他这边儿也会知道,若是不放心,那时去看也是一样。 玉鼎山上有山神的传说依旧继续,偶尔有人会看到那骑着老虎经过的漂亮少年,真是美得不似凡人,然而却无人敢冒犯,不是没有不信邪的以身犯险,结果则是他们的尸体被整齐摆放在山林下,血色染红了地面。 或许是那一次的震慑太过强烈,后来也少有人再上玉鼎山,附近城中,玉鼎山的水依旧源源不绝,却没有人知道那些水不过是山中流出的清泉而已。 世上多少事,最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到了最后,虎头蛇尾,再没有人追踪那一点末梢消失在何处。 山神的传说也是一样,不过二十多年过去,便已经似是而非,除了一座山脚下的山神庙之外,便没有了其他的佐证,那句说美丽不似凡人的山神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人看见过那只红眼睛的老虎。 一日,山中的谢谦心中微微一动,那颗红珠被动用了,他顺着心中感应驱使老虎日夜兼程地从山林中穿过去,寻到的却是皇城 “李家有子,惑乱帝王帝薨,幼子继位,太后辅政” 悔不当初的董卿听到儿子的死讯,一时间竟是愣住了,他从未想过自己娇养长大的儿子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旨意是做不得假的,想到给了儿子的那颗红珠,他好像什么都想明白了,却又似更糊涂了。 谢谦的出现就像是迷雾中的一道光,他猛然来了力气,揪住了谢谦的衣袖,“你救救他,那药定然是有解的吧!” 二十多年过去,董卿也老了,还要做出一副楚楚之姿,却找不到当年的可怜之处,谢谦叹了一声摇了摇头:“救不了。” 董卿恨极,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恶念,他拔出发簪就要行刺,那长长的簪子若是真的扎中要害,是绝对活不成的。 “大胆,竟敢对卿相无礼!”宣旨的女子一脚踢出,把董卿踹了一个倒仰,裙子散开,狼狈地半天爬不起来。 董卿呕出一口血,恨恨地看着谢谦说:“都是你害的,都是你算计好的!你故意的,你故意的” 一辈子的苦都不想要儿子受,从小就千宠万爱地娇养,连那最紧要的东西也让他带入宫中保命,谁知道 被反咬一口的谢谦脸色平静,摆摆手,不让人伤害董卿,他转身就走出了李府。阴差阳错,未曾想过的高度如今就在脚下,既然有机会,他自然还是要做点儿什么的,总不能让这世上男子一直卑贱下去,或许,他永远无法颠倒尊卑,但总有一天,能够做到平等,且先让他一步步提高男子地位吧。 幼帝登基,良机如此,若是不做点儿什么,到底是不甘心。 第146章 承华宫,身量稚嫩的女童身着明黄正伏案书写着什么,为她量身打造的桌案虽然舒服,却少了些大气的感觉,好似平常人家的小几,有了那么些家居的温馨感觉。 “见过卿相。” 门口有行礼声传来。 女童抬起头来,正看到一身绯色衣裳的男子跨过门槛,他的眉目如画,宛若从画中走下的仙人,唯独那一双眼,清冷无情,唯有认真看人的时候才稍稍有些暖意。 不过五岁的女童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美,却已经本能地用目光去追逐这份美,并在看到的时候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来,期望能够换得对方一个同样的笑容,那一定是极好看的。 然而,这种期望终究是要落空了。 卿相看了她一眼,看了看她写的字,微微点头,便朝后面去了,哪怕是敷衍的行礼也没有。 人间帝王,这样的尊贵,对他而言,却是虚无。 那时候的女童还不懂得这些,只是希望一次次落空,渐渐便有了些怨气,尤其是后来懂的事情多了一些,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天下最尊贵的,便有了些恼羞成怒的不满,他凭什么那样忽略她。 那一日,忍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得到的答案却有些匪夷所思。 “你以为你凭什么能够成为帝王?不过是你的血脉而已。但你们以为尊贵的血脉在我看来又算什么呢?我既不看重这些,又何必要看重你,哪怕你是人间帝王,但我,总能去到帝王管不住的地方,又何必要听你管辖呢?” 桀骜而又不逊的话语分明是从他的口中说出,但他的表情却不曾有过分毫变化,多少年了,他总是那样冷冰冰的样子,然而父后对他言听计从,却从不肯听自己的。 想到这里,本来被打消许多的傲气又上来了,再次质问的帝王厉声道:“你就不怕我将你拉下去治罪!” 宫外都是她的人,都会听命于她,只因为她是帝王。 然而,面前的人依旧不为所动,他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却很轻蔑,手中凭空出现一颗红珠,展现在她的面前,“我不介意做帝王的是不是你,正如我不介意做帝王的是不是人。” 还是少女的帝王从不曾见过这颗红珠,但她听说过,她的母皇就是因为这颗红珠变成了对那李氏惟命是从的傀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她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她记得那时候李氏的嚣张,记得父后的泪水,也记得,是这个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子,骑着红眼的老虎闯入宫门,控制了她的母皇,让她终于闭上了那双噩梦般的红眼。 因此,谢谦得为卿相,这种内宫之中堪比宰相的官职。 控制了局面之后,谢谦向她们说明了这件事的起因,就是那样一颗小小的红珠,便可以让人形同傀儡,终生听命,无论对错。 “你、你不是说没有了吗?” 帝王不自觉地退后了一步,她记得清楚,恐惧就好像是根植在心中,一旦有刺激,便会蓬发向上,让人裹足不前。 对面的人轻轻地笑了,这一次像是发自真心,轻声道:“原来你对我这样信任啊!” 手腕翻转,那颗红珠消失不见,他再次开口,语气却平和了许多:“是臣失礼了,男子学堂诸事不顺,臣有些迁怒,还望陛下勿怪。” “不怪不怪。”不知道是不是幼时的印象深刻,还是之前为那一笑的欢喜,帝王连声回答,答完才觉得有些跌份儿,又板了脸,希望做出一副冷肃的人君模样,却不知道少女圆鼓鼓的脸即便板起来也没有丝毫威慑力。 又拂了袖子,说:“卿相有事就去忙吧,朕这里没事了。” 话语软和了不知多少,竟是全不见之前即将撕破脸的剑拔弩张。 等到人走了,注视着对方的背影,年轻的帝王又是气鼓鼓的,她怎么在他面前,总是那么没有威仪呢? 对着镜子做了若干表情,无论觉得哪一种更加严肃厉害,对着他,却总是露出最傻最痴的表情来,之后总会觉得懊悔,又会一点点想他当时的种种表情,他是高兴呢?还是欢喜呢? 为了这一份纠结,晚饭的时候,总要再多加一碗才能让肚子里的踏实变成心上的安定。 时日久了,情况不曾变好,身材倒是肥壮了不少,但,也不碍什么,作为女子,总不担心男子会不会喜欢,而是会烦恼,到底要娶怎样的男子。 却也不用太烦,若是以后有更喜欢的,再娶就是了,除了耗费钱财,其他的,都很简单。 就在帝王还在纠结于这一份心思的时候,太后已经看出来了一些,身为男子,于感情的事情上,他总是看得更清楚,也更明白这一份注定无望的感情。 女儿是自己的,他自然不希望女儿失望,但,那个人,却绝对不是女儿可以掌控的,太危险了。 弥留之际,他把谢谦叫到了身边,拉着他的手千叮万嘱,这么些年,他一直致力于跟他一起打理男子学堂的诸多事宜,两人之间的关系不似兄弟,更胜兄弟,说到不舍之处,泪水也涌了出来。 手指不自觉地收紧,抓破了谢谦手背上的皮肤,一丝刺痛让他微微蹙眉,却仍是一力安慰,说他会照看好帝王。 太后泪中带笑,这个人啊,就是这样,若是真的把你当做好友放在心上,当真不会起半点儿防备,当年跟他交好,一个是不明他的实力,另一个,便是要依仗他这份实力压伏朝中那些大臣。 一切的算计也包括今日,若是哪日掌控不了了,自然要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下手,以绝后患。 这些年,眼前的情景已经在心中预演过好多遍,知道他是再也防不过的。 见到那人惊讶看过来的眼眸,太后的笑容有了些苦涩:“你我相交一场,你的能耐我最清楚不过了,留下你在我女身边,我又怎能放心?她一心恋慕于你,而你且随我去吧,到了阴间,我自向你磕头赔罪。”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浸透了指甲的毒液最先进入的是自己的体内,太后说着便咳出一口血来,先一步毒发身亡,竟是不给人反驳的机会。 谢谦苦笑,他从没料到以为最理解他的一位竟然是这样的人,这样的宫心计,他从不以为男子会使,却是忘了,这个世界本就是阴阳颠倒,他们的谋算反倒让他长见识了。 多年的友谊全是麻痹,为的就是最后这一下,真是伤口处流出的血液还是红色的,也不知这是怎样的,竟然会是这样的厉害。 若是以前,或许信仰之力还可以压抑,但他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减少了信仰之力的使用,加上那血色的蔓延速度,整个天使之心已经被侵占了多半,他竟是没什么压制毒素的方法了。 精神力,到底不是万能的。 心念一动,招来了红眼老虎,自从他在宫中住下,这头老虎便被放到了珍兽苑之中,出入全用车子代步,如今,却是要用了。 骑在老虎身上,谢谦下了最后的命令,令老虎托着他回到玉鼎山,若要葬此身,当在云深处。 老虎快速奔跑起来的时候,恍若一道流光,迅速地冲出了宫门,很多人只是眼前一晃的工夫,便不见了它的身影。 一夜之间,太后薨,卿相失踪。 帝王枯坐了一夜,好像一下子成长了起来,仍然是圆鼓鼓的身材,但一张脸上却有了不用装也足够成熟的神情,沉静下来的双眼中也有了睿智的感觉。 一力扛起后面的事情,等到太后终于安葬,卿相依然无踪,她撤回了寻找卿相的人手,开始了朝堂之上的运筹帷幄。 没有了太后力压,没有了卿相力挺,安定多年的男子学堂之事又生了波澜,因为一个男学生被非礼,引发了朝堂上的热议,不少人再次站出来说要废除这等不合礼法的学堂。 “丢了东西不去找盗贼,反而责怪失主带着东西出门,朕的朝堂之上,竟都是这般颠倒黑白之人吗?” 站起身来,看着因为自己发言而鸦雀无声的朝臣们,帝王的脸上显出一份冷来,是,她是不喜欢男子学堂,因为那个人为了这件事没给过她好脸,但,到底这是他留下的,既然他想要,那就留着好了,也许哪一天,他还会回来看看,看看这个学堂是否安好。 甫一登基,年仅五岁的她就开始接触朝政,从听天书到明白其中深意,一步步,帝王所付出的努力一点儿都不少,只不过以往有太后和卿相挡在前头,没有谁注意到她们以为年轻的帝王,其实已经处理朝政十余年了,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她明白这其中的权谋之术。 或许,她这一生,唯一蠢的一件事就是喜欢那个不应该喜欢的人吧,这才会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帝王会独自待在承华宫,睁着眼睛想那一天的事情,那毒,是“一夜繁华”,最多只能活十二个时辰,她知道。 第147章 黑暗包围着一切,没有任何东西,又或者有也看不到,失去了手脚身体的感知,精神力所在的范围也再度收缩,虽然每次穿越都会有一个几乎是从零开始的过程,但这一次,似乎多了一股压力,让他有一种感觉,无论是声音还是什么,但凡他做出一点点动作,哪怕是精神力的波动,都会立刻死亡。 不是能够再次穿越的死亡,而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不会有重来机会的死亡。 这里是哪里呢? 为什么会有这股压力呢? 这样想着的时候,他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所以,现在是没有身体了吗? 虽然这种猜测更加匪夷所思,但,这或许就是事实,而他,哪怕发挥想象力,也想不到另一种可能了。 突然,一点光亮了起来,无法看到源头在哪里,他感知不到自己的双眼,却的确看见了那光,一出现就是刺目的明亮,然后迅速照射四周,所有被照射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白光,如同黑暗一样,绝对侵占了视野,看不到其他。 没有手,无法遮挡刺目的白,虽然意识觉得刺眼,但根本无法躲避,只能那样看着,然后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召唤。 “咦?这是什么?” 倏忽间,突然被什么拿住了,是的,拿住,那种整个人被掌握的感觉很奇怪。 “圣战已经开始了吗?” “浸染了魔气的天使被杀死了?” “幸好是,不然,还不知道会害谁。” “父神为什么不再出现呢?难道我们真的被抛弃了?” 随着这一句问话,周围霎时一静,气氛愈发紧绷。 被拿捏在手的谢谦从这些话语中终于明白了什么,天使,圣战,父神,这或许是一个神话世界,不过不是东方的。 “扔了它吧,已经被污染的天使之心不应该留存在神界。” “嗯,我知道了。” 随着这一句话过后,谢谦感觉到一瞬间的失重,同时也听到了那一声低喃:“其实红色也很好看啊!” 并未完全被红色覆盖的天使之心上还能看到白色的残留,因为天使的触摸,代表信仰之力的白色自动流走了一些,没有了束缚的信仰之力,就像是无根的水,随波逐流,并不会为了什么停留。 幸好那个天使大概是看不上这些无根无源的信仰之力,并没有吸收它们,只是因为身份的缘故,自然会吸走一些游离的信仰之力,让那血色愈发肆意了,步步逼近。 在地面上,又停留了很长时间,这段时间,精神力一直在缓慢恢复,但这个速度,实在是微乎其微,好像大海中加入了一滴水,旁人根本无法分辨。 谢谦的心里也不着急,在玉鼎山中的时候,他就习惯了这样的安静,安静的日子久了,也会对自己的意义产生一些怀疑,好像有些人总喜欢探寻我是谁,我来自哪里的问题一样,他也会想我是谁,我还要去哪里。 剧情只能够作为参考,却没有完整的一个指示,宛若在茫茫大海之上,看似四面八方都是路,若是没有海图指向,他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啊,剧情,对了,剧情。 谢谦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才发现他这一次根本没有获得剧情,不,不对,有什么不对。 “这样了,还不肯死吗?是不愿意放弃天使的身份,还是不甘心这样堕魔?” 意味悠闲的话语响起的时候,谢谦还在自省当中,猛然吓了一跳,他感觉自己没有动,但事实上,承载着他灵魂的天使之心,原地颤了两下,让人一看便明白这小家伙在害怕。 “哈哈,说吧,你的愿望是什么?或许我可以满足你。” 精神力探寻的范围并不大,也并不清晰,如同之前看不到那些天使的存在一样,说话的这个存在也并不是谢谦能够“看”到的。 “我不想要天使之心。” 心里头这样想着,想完之后被这样的念头惊了一下,他是什么时候有这样的念头了呢? 不等他细细回味自己的想法,那个声音再次开口问:“是想要成为真正的魔吗?” “不,不要成为恶魔,我就是想要成为人,没有天使之心,也没有恶魔的魔气。” 想法比之前坚定了许多,是的,他只是一个人,无论是最开始还是经历过许多个世界之后的现在,他还想要当一个人,不是猫猫狗狗,不是天使又或者恶魔,他就是想要当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也好。 “人?” 那个声音有瞬间的疑惑,但没有再问更多,事实上,对于他这样的存在,因为偶然对某物感兴趣,然后想满足对方一个心愿,实在是很少有的事情。 似乎是失去了耐心,又或者失去了兴趣,意兴寥寥地说了一句:“啊,那就让我看看你成为人以后会怎样吧。” 眨眼之间,谢谦再次有了身体,真真实实能够感受到的人的身体。 不等他欣喜地甩甩胳膊腿儿,确定一切都好,就听到系统的声音在脑中响起: 系统遭到攻击,天使之心被强制卸除,是否修复? 无法修复,天使之心已遗失。 谢谦秉着呼吸听完这两句话,之后稍稍松口气,总算不是什么危及性命的事情,这样想着,他才发现自己对于生命还是有着留恋的,不想要就这样完结。 剧情呢?他试着用精神力扫过自身,想要跟那个不知道潜藏在他身体中何处的系统进行沟通。 能够送他去过那么多世界,这个系统一定在他身上,一定可以找到的。 或许是因为系统被攻击,露出了破绽,谢谦在精神力全盛时期都没有找到的系统,这时候找到了,米粒大小,就在他的脑中。 精神力接触过去,系统并没有什么反抗的意思,竟然就那么温顺地任由精神力跟它接壤。 剧情。 谢谦的精神力还是太弱小,事实上,能够从一块儿石头突然变成人,还能精神力不失,已经是一件幸事了,他自己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只不过许多想要问的问题,这时候都只能简化,还要优先问最想知道的那个才行。 习惯了剧情的谢谦第一时间就问起了这个,有了剧情,好像有了一件衣服,哪怕是在陌生的世界,也不用太过害怕,至少有了一个“世界说明书”。 沟通很成功,剧情被系统传递了过来,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信息也传递了过来。 如同获得天使之心这个意外一样,他到了无限世界也是个意外,并且还是一个并不在系统预算之内的意外,并不兼容的两个系统自然是不能共存的,而相比无限那样可以无限次穿越时间空间,并且拥有各种奖励物品及升级机制的成熟系统来说,谢谦的这个系统就有些过于单纯了。 而这,恰恰也是系统一直不能和他沟通的原因,在系统的资料中,它现在这样是受了损的,而修复的能量,因为谢谦的各种不配合,目前它也并未能够积攒出足够修复的能量,反而为了穿越时空耗费了许多,就在刚才,它还因为谢谦的一个念头,被暗中的某个强大存在攻击了,失去了对它来说算是比较重要的天使之心,同时一部分程序也受到了损害。 如果系统能够有人性,它或许要对着谢谦委屈抱怨,愤怒指责,但它没有,所以一切都是那样安静,连受到的伤害,都只是一个轻描淡写的“系统遭到攻击”。 系统或许只是一个带语音的工具,但莫名地,谢谦觉得有些抱歉。 从获得系统的最初,他一直都在怀疑系统的动机,虽然也有安慰自己反正不会损失什么,反而获得了好几段人生,见识到了不同的世界,但他到底还是抵触的,于是,明明有着剧情在手,却总是得过且过,对剧情上的人敬而远之,从不理会剧情存在的意义。 或许潜意识是知道的,既然有了剧情,多半是想要改变,但他执拗地就是不愿意顺了这个意,除了避免那些悲剧,什么都不愿意管,所以 这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谢谦苦笑了一下,放下这些思绪,认真查看剧情,因为适才系统被攻击的关系,剧情有了残缺,大概意思还在,原主的身份却不得而知,具体情节也不是那么详尽了。 总的来说,这是个神界和魔界的故事,是一个天使和恶魔的故事。 至于谢谦的身份,他擅自做主遗弃了天使之心,自然不再是天使,而他又不要那些魔气,如今也不是恶魔,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离天使和恶魔都太远,他能够做什么呢? 重要的是,原主的身份是什么呢?残缺的剧情让他无法判断主视角是谁,以至于现在有了些无所适从。 幸好剧情还未开始,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想,他要怎样改变剧情,从而获得剧情改变之后的力量。 第148章 稀疏的林木在广袤的田野上看去好像是一个个站立着的巨人,伸展开的枝叶如同大伞庇护着身边零零散散的几个房屋,金色的茅草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土黄色的砖墙其实并不那么干净,远远看去,好像凸起的土包,并不是十分整齐的建筑。 木桩扎成的篱笆十分粗糙,长时间跟土壤接触的部分顽强地探出了根须,再次在顶端冒出一些嫩芽来,让这春天的气息也吹拂在了篱笆上,似乎连绵羊的叫声都变得甜美了起来。 绵羊远看如同白云朵朵,近看,并不是那么雪白的,略微发黄的毛上面还沾染着一些其他的颜色,绿色的可能是某种植物的枝叶,下方黑色的那些则可能是泥水又或者别的污垢。 连那毛色上的淡黄似乎都不十分均匀,但是,没有人在意这个,光着脚走在草地上的人时不时就会踩到某些动物的排泄物,不单纯是绵羊,也许还有人的,但他们都不介意,一个个穿着麻布材质的衣服,粗壮的胳膊长期被日照得发黑,脸上也粗糙地如同通往城市的那条砂石路面,但他们的笑容都很明媚,一如那热烈的阳光。 “谢谦,你这名字真是奇怪,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古怪的名字。” 着上半身的壮汉这样说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一头绵羊经过他的身边,他一巴掌拍在绵羊的屁股上,引来了一阵咩咩的叫声,“看看这些羊,多好,城里的人最喜欢羊肉,他们一定会喜欢的。” “哦,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唉,你为什么要对蜜桃说实话?冒充她的哥哥不好吗?‘凯’这个名字多好听啊!” 蜜桃是一个女孩儿的名字,她的眼睛因为太过美丽被神明收了回去,作为一个盲女,一个普通的村庄里的盲女,她的生活并不宽裕,幸好她有一个好哥哥,蜜汁的哥哥凯是个健壮的汉子,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养着妹妹,前不久,他去了深林之中,然后就是死讯的传来。 同村的人不忍心让蜜汁失去希望,没有告诉她这个消息,正在犹豫的时候,谢谦一身狼狈地来到了这个村庄。 蜜桃看不见,以为这是哥哥回来了,扑上去就叫“凯”的名字,满脸的忐忑都成了欢喜,全不顾顺着眼角流下的泪水。 “一个人怎么能够冒充另一个人呢?难道我和那个凯长得很像吗?又或者我们说话的声音都一样?”谢谦不紧不慢地说着,这几天,他已经习惯了被人这样询问,这不是一种指责,更像是一种抱怨,一种失望之后的叹息。 壮汉没有再说话,事实上,即便谢谦同样健壮,但他跟凯还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容貌对蜜汁来说无关紧要,因为她看不见,但声音,没有人能够欺骗一个盲人的听力。 他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但是当这个年轻人指出这一点,并且说出实情之后,他们都有些愤怒,又或者是迁怒。 蜜桃是多么可爱的姑娘啊,他怎么忍心看她那样悲伤? 那个聪明可爱的姑娘,明明那样悲伤了,还要为他说话,留下了这个或许只是来问路的陌生人,直至今日,还收留着他。 “总是你的道理多,除了这些道理,你还会做些什么!”壮汉说着踹了一脚正好经过他身边的绵羊。 这些被圈养的羊根本不知道怕人,经常从人的身边走过,就算被踹了一脚,也只是咩咩叫了两声,加快了走路的速度。 孩子们经常喜欢跟着牧羊犬追得这些绵羊跑起来,飞快地冲过去,然后扑住某一个,然后在对方惊吓跑掉之后再去扑另外一个。 天长日久,孩子长成大人,绵羊一代代,似乎也都习惯了这些追扑的行为,并不会为此做出反抗,反而温驯地换了个方向跑,它们习惯了这样的管理。 “也许,会放羊?” 谢谦以前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情,身份最低的时候,也不曾住在这种跟厕所差不了多少的地方——原谅他这么没有礼貌,实在是那些低矮的房屋,并不比厕所好,他们从来不会特别去屋外方便,屋里随便什么地方,或许能够撒上点儿土? 各种随意的生活,完全不管卫生与否的环境,还有男女混住的习惯,或许在他们看来一切都很正常,甚至包括那些混乱的男女关系,但是,谢谦并不喜欢,如果可以,他当然会选择离开,然而城市的生活,据说也并不美妙。 不知道暗中存在的那位是个怎样的标准,给了他一副标准美男子的样貌,以这个时代论,同样的还有一副看上去就十分强壮,事实上也十分强壮的体魄,但他既然没有闲到跟野牛比斗,也不想成为某位贵妇的床上客,那么,又为什么要去城市呢? 从村人的闲谈之中了解到城市的种种之后,谢谦便不准备去那石头围成的城市中看一看了,因为平民的身份就如同他们养的那些绵羊,不过是贵族口中的肉,想要吃的时候拽出来就是了。 除了血统,除了姓氏,什么都没有保障。 或许,还有信仰。 是的,天使与恶魔的世界,怎么能够没有信仰呢?人们愿意花费数年甚至数十年数百年的时间去修建神庙,只为了他们口中某个神的奇迹,他们愿意跪在那些石像面前祈求一切,只为了获得心灵上的慰藉。 快乐了需要感恩,悲伤了需要祷告,痛苦了需要祈求,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或许就有那么一个神,闲得无聊刚好帮忙了呢? 以谢谦的亲身经历来说,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他,显然不是特例。 “如果能够获得酒神的喜爱就好了,戈飞那孩子就因为得到了酒神的喜爱,能够酿造出最美的酒,如今都成为皇宫之中最有名的酒师了呐。” “那又怎么样,我信封光明神,总有一天,他会听到我的心意,让我成为飞天马车的车夫,那个时候,我会从你们的头顶上飞过,不过我绝对不会像卢瑟那个笨蛋一样,竟然因为高兴而松开缰绳,活该成为坠落的火球!” “我一直觉得,蜜桃应该去美神的神庙当侍女,诚心侍奉那位爱与美之神,也许她会得到神恩,变得更加漂亮,那个时候她就能够去城中找到一位贵族子弟了,那些人,最喜欢漂亮的小姑娘,就好像去年的爱莎,她就是那样做的。” 神恩,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恩赐。 确切地说,所有的好的一切,都是神的恩赐,而不好的,则是神的考验,若是真的不幸死掉,只因为受到了恶魔的指引。 陆地上,太阳所照之地,没有人信奉恶魔,他们鄙视,唾弃,排斥这种哪怕是一个单词的存在,然而,世界上,怎么可能没有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呢? 金字塔顶端的贵族们,有人却愿意为了得到力量跟恶魔做交换。 剧情中,那位折翼天使,就碰到了那样的人,也正是因为那个人的缘故,他才与那位纠缠不清的恶魔碰面,最终成就了天使与恶魔的爱情故事,伴随的则是两个种族彻底退出了人类的历史。 并不完整的剧情没有说明天使为什么会失去了羽翼,同样也没有特意从某个视角出发,对于这与以往不同的一点,谢谦有着自己的猜测,或许这是因为他在一开始的出现打破了系统的安排,成为了剧情之外的人物,他才能够从第三者的视角看到这个故事。 整个故事,谢谦已经看了好多遍,那个城市的名字,也正是他停留在这个村庄的原因,那座城,就在那条砂石路的前方,离这里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样的距离,不远不近,消息还算是灵通。 从变成人,发现自己身处深林,从走出深林到发现这个村庄,再到发现那个最近的城市就是剧情中所说的那个,一切像是早就安排好的那样,让人找不到除“巧合”之外的形容。 谢谦有的时候会怀疑,那位强大的存在,既然能够攻击系统夺走天使之心,去除那些令他神智迷乱的魔气,那么,是不是、那位也能够获知这些剧情的部分又或者全部,然后有计划地把自己安放在那样一个地点,宛若安放一枚棋子,然后静静观看,这个棋子会走下怎样的棋路,是否符合他的预期。 又或者,根本没有预期,他想要看到的就是一场戏,无论悲喜。 这样的想法常常让谢谦再次产生消极应对的情绪,他为什么要那样卖力地演给别人看呢? 因为这样的想法,他什么也不想做,不愿意跟着他们种田,哪怕那种田的水平在他看来跟靠天吃饭是一样的,也不愿意跟着他们祈祷,信奉不知道哪位神明,然后被他一招手弄去玩儿,还要成为别人眼中羡慕的对象。 懒懒散散地度日,直到这一天肚子轰鸣,然后再次面对那硬得足够当石头的黑面包时,谢谦弯腰走出了茅草屋,转身对蜜桃道别,一步步,开始往城里走去。 第149章 巨石一块块儿垒成的城池看起来便透着一股子粗犷的味道,不过不高,也就是三四米的高度,粗糙简陋的大门敞开着,没有人守门,也没有人收取来往税收,一切都很自由的样子。 这方便了谢谦,他身上可是一枚银币都没有的。 出色的外貌,挺拔的身材,谢谦一走入人群中就像是一个发光体一样,引来周围许多艳羡又或者嫉妒欣喜的目光。 “哎,年轻人,你是从哪儿来的,来喝一杯吧!” 旁边的酒家里有人招呼,是个笑容爽朗的大汉,已经体验过这里的人是怎样的一种纯朴,谢谦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直接走过去坐下,说:“我还没吃午饭,若是有饭吃可比酒好多了!” “哈哈,你可真是个坦诚的人,来吧,我请你。”大汉说着就扭头要饭过来,这里的饭菜十分单一,两块儿面包上撒了些大约是调料的东西被端了上来。 谢谦早就吃够了这些面包,看到皱了皱眉,饮食习惯的问题,这里的人多数都是吃这些的,自然,还有肉。 “我可没有那么多钱请你吃肉。”大汉以为他是不满意没有肉,这样说了一句,先拿起一个面包咬了一大口,“果子酱的味道也不错。” 外面撒的大约是粗盐吧,是咸的,而里面夹的是甜的果酱,幸好并不是很多,吃起来也不会觉得太难以忍受。 重要的是,谢谦确实已经饿了。 真是窘迫啊,白吃白喝了还要嫌弃不够好,换个角度去看,这样的人还真是讨厌,偏偏这个人是自己呐。 “谢谢,很好吃。”谢谦说着大口大口吃着面包,眉心却还是不自觉地微微蹙起,让人无法从他的表情判断,到底是喜欢还是讨厌。 “年轻人,你是从哪里来的,要去做什么?”大汉吃得快,吃完了就开始问,看样子对谢谦十分好奇。 谢谦已经十分适应这里的观念了,最开始村人对他的态度也是这般,好奇他的来历,就请他吃东西,然后跟他交谈,想要从他这里知道一些新鲜的有趣的好玩儿的东西。 这种态度并不奇怪,有的国王还会花费千金买一个故事,他们付出一些食物换取新鲜的信息,也是很正常的一种交换。 谢谦早就想过如何在城中落脚,如果不想要莫名其妙被逮去弄成奴隶送进斗兽场被人取乐,那么他就必须获得足够的重视,有别于体力又或者外貌的重视。 知识是少数拥有智慧的人才会关心的,多数的人,他们想要知道的并不是那么枯燥无味的道理,好的故事,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关注。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想要去天涯海角,寻找遗落的明珠” 谢谦的脑中有太多的故事,他不需要思索就能够编出一些来,为了能够更有身份,他说自己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不幸的是遗失了他的商船和队伍,还有最为珍贵的货物,好在他知道在一个天涯海角的地方,能够寻到人鱼的明珠。 “人鱼,天啊,你是在说人鱼吗?那么可怕的存在。” 不知不觉,周围已经有了些人,谢谦又喝了一口水,再提起水壶,已经空了,有还想要听的给他换上了一壶水,甚至把他面前的杯子再次倒满,但他却不想喝了,也不准备再讲下去。 “谎话连篇,人鱼留下的眼泪根本不会变成明珠,不,不对,人鱼根本不会流眼泪!” 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公子跳出人群,他身上的衣服明显要比周围的麻布片强多了,至少能够看出合身的剪裁来,身边还有两个武士模样的仆人。 说谎被指出来,谢谦也不害怕,他微微一笑,说:“人鱼会在有爱的时候流泪,爱情的泪水。” “好梦幻的感觉,爱情的泪水。” “是啊,一定有一个更加动人的美丽故事,能不能给我们讲讲。” 周围的人并不愿意就这样放过谢谦,对这些生活闭塞的人来说,神明的故事太过遥远,身边的故事太过乏味,唯有这些来自很远的地方,或许自己一辈子都无法涉足的地方的故事,才会让人愿意幻想一下。 比如那一片蔚蓝而神秘的大海,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幻想的源泉。 日影西斜,时间已经很晚了,谢谦又喝了一口水,对倒水的那位道了一声谢,说:“时间实在是太晚了,可怜可怜一个失去了所有的旅人,现在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实在不能够再讲下去了,不然他的晚饭就没有了着落。” “真是个可怜的年轻人,你就在我的酒馆住吧,我还等着听那人鱼的故事。”胖胖的酒馆老板很有生意头脑地率先发话,一双小眼睛中满是精光,能够引来这么多的人,他的生意可是好了。 “我请你吃饭,吃最好的肉,你可要把故事讲完。” 马上有人跟着接口,迫不及待地想要听故事的模样。 谢谦扫视了一圈儿周围的人,实在是没有想到讲故事的效果这么好,他原本只是想要从那个率先伸出手的大汉那里获得一些帮助,却没想到引发了这样的“网红”效果。 “我也要听故事,你跟着我回去,专门给我讲故事。” 小公子差点儿被挤出人群,幸好他周围的家两个武士十分给力,对方腰间挂着的看着有些累赘的长剑,或许也是他们给力的原因。 谢谦想了想,答应了这位小公子的话,对此,小公子好像一只斗胜了的小公鸡一样,昂着头往回走,而其他人,有些遗憾地退却了。 “以后怕是再也听不到这么好听的故事了。” “我从来不知道人鱼的泪水竟然能够变成珍珠!” “是啊,还有那样的地方吗?树上长出来的都是明珠宝石” 人们不舍谢谦的离去,还在议论着他适才讲过的那些东西,距离渐渐拉远,谢谦的精神力再也无法听到了,收了回来,往前方探去,发现所走的路是通向城市中心,国王所在的宫殿的。 不要怀疑,虽然巨石城从名字到实质都很土气,但它的的确确是一个国王的所有,而这位国王,据说是得到神的旨意在这里裂土为王的,至于那些土地原来是谁的,谁会关心那么多呢? 在没有别的侵略者之前,这里是属于国王及其血脉的。 这还真是简单粗暴的圈地为王。 同样简单粗暴的还有那个宫殿,跟城市里的其他建筑相比,唯一的区别就是大了一些,有了卫兵站岗,其他的,完全没有什么不同。 整体都是土石房屋的世界,不可能突然冒出什么汉白玉的柱子,所以什么富丽堂皇是全然看不到了,但里面的花园还是颇为赏心悦目,那些花草让普通的石柱也有了古朴的感觉。 喝着美酒的国王似乎有些醉了,挺着大大的肚子倒在花间铺下的毛毯上,周围还有着果盘和酒壶,美丽的女子身着轻纱为他打扇,见到人来,坦然自若地冲着他们笑了笑。 小公子,哦,应该称呼为小王子,把国王吵醒,十分暴力的“吵”,他直接揪住了国王的一把大胡子,狠狠往上拽着,这样的力道大约跟揪头发是等同的,国王醒了过来,睡眼朦胧地问了一句:“夏瑟啊,你有什么事?” 问着,打了一个酒嗝,一股不那么好闻的味道从他的口中窜出,把夏瑟熏得松开了手,国王的头磕到了地面,即便有一层毯子,也不是那样柔软,他有些醒了,揉了揉通红的大鼻子,又拎起了手边的酒壶,灌了一口酒之后再问:“你怎么回来了?” “父王,我要他每天都给我讲故事。” 夏瑟的要求十分直接。 “啊,啊,哦。”国王的脑筋大约还不是那么清醒,顺着夏瑟的手指看向了一旁站着的谢谦,“啊,真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你们说,是吗?” 被询问的女子们笑着点头,有的还直言表示了赞同,花园里一片笑声,好像欢乐的海洋。 “既然这样,就封你为伯爵吧,啊,你叫什么?” 国王这样说着再次躺了下去,这一次,有美女跪坐着,用大腿给他当枕头,他躺得十分舒服,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似乎随时准备继续进入美梦之中。 “谢谦,我叫谢谦。” 谢谦愣了一下,腰都没弯地回答了一句,然而,国王跟没听到似的,没有再理会。 夏瑟心满意足地带着人离开,他觉得自己的要求得到了满足,而国王也完全不在意,随口封出去的一个“伯爵”有什么了不得。 谢谦最开始还有些不安,怎么这么容易就有了这样的身份?这跟他想到的难度相比,简直是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到底还是不太了解这个世界,比起这位任性的国王,其他的国王也没好到哪里去,何况,没有封地的伯爵或许还比不上有封赏的卫兵,有什么好高兴的,他依旧还是没有钱,只不过得到了住的地方,三餐有了供应,也有了符合伯爵身份——比麻布片好一点儿的合身的衣服。 这真是一个很大的升级,比想象中快,而且,戏剧化。 第150章 “我想要人鱼泪水变成的明珠。” 夏瑟是国王儿子,未来可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虽然这个国家也就是这座城还有附近的一些地方,但这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片疆域了。 作为除了国王之外第二尊贵之人,夏瑟的一切要求都会被尽量满足,哪怕那个要求看起来是那么不符实际。 谢谦是最先提出“人鱼泪水变成珍珠”这种说法的人,按理说,他应该带队去寻找人鱼,但是夏瑟喜欢他,喜欢他讲的故事,并不许他离开身边,于是对全国发出了通告,谁能够找到人鱼,就会得到千金。 这并不是个太昂贵的价值,如果人鱼真的能够洒泪成珠,必然是要比千金值钱的,但问题是,真的人鱼找不到,假的总是有。 谢谦并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人鱼,自然也无法形容人鱼真正的样貌,他只是按照童话里描述的那种柔弱美丽的生物进行了叙述,而包含在这个范围内的生物,如果不加上人身鱼尾的限制,实在是太多了。 人类的想象力时常会让人叹为观止。 自从某个商人把一个柔弱的少女当做人鱼进献上来,并得到了国王和夏瑟的认同之后,便有不少人找到了新的造假方法,而且理由还是现成的,人鱼在水中自然是人鱼,到了陆地上,自然就要有双腿了。 谢谦第一次听闻的时候,险些以为这位商人也看过那个著名的童话,后来才知道这不过是一种联想罢了。 国王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威的人,在神明不出的时候,他便是一言九鼎,有了他的认证,这种完全跟人没什么区别的人鱼就陆续出现在城中。 夏瑟一开始对此也是深信不疑,但看到那些泪水并不能变成珍珠之后,他就恼怒了,而他恼怒的结果是那个美丽柔弱的少女被挖去了双眼。 残酷的场景被谢谦看在眼中,他本来可以指出作假的,但是没有,还为之找到了借口“人鱼因为爱情留下的泪水才会变成珍珠”。 谎话说一千遍就好像成为了真的,夏瑟因为年龄小,并不足够从那些人的身上得到爱情,至于别人,他又不愿意把这些人鱼让给别人,于是他逼着那些人浸泡在水中,试图让他们幻化出双腿——这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在他的耐性化为虚无之前,又被谢谦找到了理由,那些水跟海水的成分不一样。 一次又一次受挫,让夏瑟恼怒非常,他挥刀划伤了一个伪人鱼,把她踹到在用盐模拟出的咸涩海水中,愤愤地说:“如果下一次我不能得到珍珠,我就把人鱼献给恶魔!” 谢谦垂视地面的眼眸猛然抬起,看向了夏瑟,这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没有长大的孩子,然而他的权力,让他的话,哪怕是玩笑,也具有非同一般的杀伤力。 “殿下,你都没见过神明,怎么能够见到恶魔。” 跟随在夏瑟身边的侍女十分漂亮,据说是国王特意给他选的,但她那身桀骜不驯的模样显然并不讨夏瑟喜欢,尤其是这爱唱反调的个性,却也不知道她是凭借什么能够抗得过夏瑟的脾气,生存至今。 夏瑟咧嘴一笑,好似阳光灿烂的笑容,眸中却是冰冷:“莎菲,恶魔可比神明容易见到,只要我想见到,我就会见到。” 没有人再敢反驳他的话,莎菲闭紧了嘴巴,拉成一条直线的嘴唇好像有了些害怕的味道,她或许有些被吓到了。 谢谦再次垂下眼眸,不让自己的视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比起这些深有背景的宫廷人士,他这个家伯爵才是根基最为薄弱的一个,没有夏瑟的喜爱,他什么都没有。 一个伯爵的称号并不足以让他的钱袋丰满,自然不会有追随的忠心侍从,分到他身边的两个其实还是夏瑟的人,只不过愿意因为夏瑟对他的喜欢,对他多些讨好巴结。 那一天的晚餐之后,照例讲述了故事让夏瑟睡觉,谢谦退出来,跟着他的便有一个侍从,他问了对方有关于恶魔的话题。 “神明在上,怎么能够说这些呢?”侍从嘻嘻笑着,并不正面作答。 谢谦没有再问,点了点头,说:“这个名字就让人害怕,人类对于未知,总是有着太多的恐惧。” 侍从不知信了没信,附和了一句“您说的是。”然后什么也不再多说,送谢谦回到他的住处,服侍他睡下之后就离开了。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去了几天,就在谢谦以为夏瑟早都忘了当初说下的话时,又一个人鱼被送来了,是个少年,他的背上有一道血痕,商人说是捕猎的时候被鱼叉刺中留下的。 这样的来历算不上多么特殊,夏瑟也听说过几次,神色有些淡漠地看着那个高昂着头不肯跪下的少年。 少年的身上不着寸缕,白皙的肌肤好像天上的云朵,一头金色的发好像最灿烂的阳光,被人扭着臂膀转过身去的时候,能够看到他背上的伤,红色的痕迹在脊椎之上,比起鱼叉的刺伤,更像是撕裂的伤口,如今能够看到淡淡的粉色肉芽,却可以想象最开始是如何的惨烈。 在他之前,送来的那些人鱼少有如此巨大损伤的,毕竟在谢谦的讲述中,人鱼是一种以美色和声音蛊惑世人的存在,眼前的少年容貌虽然绝佳,但背上的这一道伤痕实在是减分太过,不应该是出自商人的手笔。 谢谦神色微微一动,他的精神力觉察出了少年和其他人的不同,这般明亮而温暖的律动,是天使,剧情中那个折翼的天使。 “我要看到他哭。”夏瑟的神色淡淡,吩咐了一句,就端坐在高背椅上,等着看到结果。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想看到人鱼哭,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暴力的殴打,但或许是那少年身上的红痕给了人一些联想,夏瑟扬了扬下巴,示意侍从拿起了鞭子。 一道道血痕随着鞭子裂空的声音出现在少年的身上,那白皙的肌肤很快就像是被人撕裂的锦缎一样有了不完美的裂痕,鲜血流出来,然而少年一声不发,他的眼神中全无一物,似乎眼前所有的伤害都不被他看在眼中,自然,这样的他是不会流泪的。 如果殴打并不管用,那么还有其他的东西能够刺激眼睛流泪,辣椒粉,胡椒粉,还有一些别的能够伤害眼睛的毒素,一样样东西试过,都没有用,而少年如天空般蔚蓝的眼睛也已经变得通红,他的眼神中开始有了些愤怒,依旧没有泪水。 “真是无趣啊,不流泪的人鱼,要来有什么用呢?”夏瑟有些累了,这样无聊的戏码,或许第一次还会期待,但后面一次次失望之后,他已经早就预想到了这样的结果,不会有太剧烈的情绪波动了。 但他到底还是一个孩子,一个容易生气的孩子,被那种眼神所激怒,他想起了自己上次说的话,站起身道:“我要把你进献给恶魔,或许恶魔会给我一些更有趣的东西。” 夏瑟说着就离开了,他自说自话,从来不需要身边人的同意,也就没有注意到少年因为他提到恶魔而瞬间仇恨起来的眼神,谢谦看到了,这也让他更加确定少年的身份就是天使。 巨石城,折翼的天使,所以,夏瑟就是那个想要用天使跟恶魔交换力量的贵族? 的确,他是个贵族,但,年龄太小了点儿。 出人意料地发现了主要人物,谢谦有那么一瞬间是高兴的,随之而来的就是茫然,他已经知道为了系统获得力量他就要改变剧情,但是这个剧情,改变了之后会怎样呢? 神明已经不再出现,天使和恶魔也几乎是人类传说中的事情,一开始听到的圣战在剧情中更是背景板一样的存在,天使和恶魔的爱情最终使两大种族退出人类的历史舞台,很好啊! 在种族人类的谢谦看来,这样其实挺好的,所以他要改变的话,要改成什么样呢? 本来以为还有好长时间能够思考的问题一下子到了眼前,谢谦才发现他其实并没有想好。 时间不等人,因为夏瑟下了决定,召唤恶魔的法坛很快就被摆了起来,那些人以为按照书中的摆放只是一种规矩,谢谦却从那些死板放置的东西上感受到了某些特殊的韵律,这应该是能够召唤出一种特殊能量存在的法坛,并不是那种糊弄事的东西。 看到那仍然倔强得不肯低头的天使,谢谦的眉心紧蹙,他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所以,也许可以先从一颗天使之心开始? 因为夏瑟对谢谦的信任,当谢谦骗人说夏瑟有命的时候,没有人怀疑他的话,让他顺利带走了天使。 天使冷漠地不发一言,随着他离开,不诧异也不惶恐,甚至不担心自己被带到哪里,谢谦并没有带他离开很远,只是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杀了他,刨开了他的胸膛,取出了满是血腥的天使之心,那不会跳动的水晶一般的心脏。 第151章 获得特殊物品“天使之心”,是否装备? 谢谦的精神力在取出心脏之后就集中在自己身上,第一时间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用精神力沟通系统,选择了“否”,或许天使之心有很多好处,比方说那诡异的令人十分容易信任的亲和力,但他还是想要做一个正常的普通的自己。 没有了强制装备,一切又都恢复了安静。 “谢谦,你在做什么?!” 随着一声喝问,谢谦抬头,看到的是夏瑟身边的一个侍从,他眼神严厉地看过来,谢谦低头,看了看满是血污的手,还有那已经倒地,被刨开的尸体,身上一冷,这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情景。 “啊,这是怎么了?”再抬头,一脸茫然的谢谦表现得像是害怕一样,惊恐地想要站起身,却十分狼狈地退后,连站都站不起来的样子让那个侍从一脸的狐疑。 “你杀了人。”侍从再次肯定自己所见。 “不,这不是我杀的。”谢谦言辞否定,语气激烈,同时不停地甩着手上的血水,好像那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一眼也不敢看地上的那具尸体,但他的精神力却已经悄悄绕到了侍从的身上,等待着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刺入他的脑中,控制住他的言行。 侍从再次为他的表现所迷惑,被杀的人跟他并没有什么亲缘关系,反而他跟谢谦还是脸熟的,这样一比较,他便有些相信谢谦的话,即便所见到的事实与之不符。 集聚成针的精神力猛地一刺,好像金针刺穴那样,刺入了侍从的眉心,侍从的目光呆滞起来,要出口的话再没有说出来。 “殿下,仪式可以不用准备了,那个人鱼已经死了。” 莎菲是个敏感的姑娘,她似乎也能感觉得到法坛的可怕,在法坛的面前说话的声音都低了下去。 夏瑟打了个哈欠,他习惯了早睡,这时候已经有些坚持不住,闻言皱了皱眉,不喜欢这种计划外的事情,但,“那就把其他的人鱼送上去,反正我是不想要看到他们了。” 各国商人送来的人鱼们,除了国王喜欢的那一两个,其他的大部分都在夏瑟这里,而除去那些被他折腾死的,剩下的也不过是十几个,本来为一个人而准备的法坛因此显得有些小了。 夏瑟挥了挥手,便有几个人鱼被拽下去销毁,剩下的那些,则被驱赶着站到了法坛之上。 谢谦早就回到了夏瑟的身边,他收拾好了现场,准备了足够的理由和证据,还有一个绝对会供认不讳的杀人犯,保证绝对能够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谁知道夏瑟竟然问也不问。 他想了想才释然,是啊,他知道那个少年是天使,是特殊的,但是夏瑟不知道,在他看来,这些人鱼都是一样的,若不是因为上次的那句话,也许他根本不会这么麻烦弄出这样的仪式来,不,也许他还是会弄的,却是为了换得恶魔的赏赐。 既然如此,一个人和十几个人相比,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自然是后者能够换得的东西会比较多。 明了了这一点后,他轻松了许多,精神力一紧,让那个畏罪自杀的侍从死在了僻静的角落里,彻底解决了此事。 就在他分神的时候,法坛上的符文亮了一下,闪烁间,那些人鱼不见了,最中间地面上留下的则是一个海螺模样的东西。 巨石城远离大海,并不是一个能够轻易获得海水的地方,不然夏瑟也不会用盐水来充当海水使用,但那些大商人却是哪里都去的,有去过海边的商人会带来许多海上的产物,食物容易腐烂变质,不易运输,倒是这些贝壳制品,即便也会碎掉,但稍稍注意的话,还是能够完好运来的。 这些少见的天然的贝壳内侧有着绚丽的彩虹一样的光芒变化,很得人喜欢,虽然没有珍珠的价值高,但也是不少贵族的收藏品。 比贝壳贵一些的,还有海螺,这种放在耳朵上,可以听到那种传说是大海声音的海螺,在最开始甚至比珍珠的价值还要高一些。 “一个海螺!”本来有些困倦的夏瑟因为法坛的变化而睁大了双眼,但当他看清楚原地留下的东西时,愤怒地高喊,狠狠地咒骂了一遍恶魔的吝啬。 “殿下,不要说这些不敬的话语!”莎菲厉声制止。 神明早已不出世,对贵族来说,这不是什么秘密,神庙里的祭祀,地位在逐渐下降,不见他们都不再与国王平起平坐。反倒是恶魔,并没有绝迹,常常会显出一些特殊来。 夏瑟对莎菲的态度总是那么矛盾,他讨厌这个女人,却不会由着性子伤害她,听到她这样的话,他真的闭上了嘴,不再咒骂,转身离开。 跟随着夏瑟的侍从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谢谦却上前去捡起了那个海螺,脑海中又是一响:获得特殊物品“海神的呼吸”,是否装备? 动作滞了一下,精神力熟练地勾选了“否”,谢谦垂下手,用宽大的袖子遮挡了空空如也的双手,那个海螺已经被系统收走,如同那个天使之心一样,不过,海神的呼吸,是什么意思?能够凭借一个海螺在水中获得海神一样的能力吗? 心中想着这些,转头看到莎菲还在原地站着,正看着他,谢谦冲着她笑了一下,比起国王和夏瑟身边那些爱勾搭人的小妖精来说,莎菲这种桀骜不驯型的固然不讨人喜欢,却好相处多了,互不相扰就是了。 “殿下或许会想要看看这个海螺有什么不一样?”谢谦这样说着,从容地从莎菲的面前走过。 莎菲没有吭声,也没有阻拦,看着他离开,好像她只是随意留在这里看着一样。 第二天,夏瑟睡醒之后,果然想到要看看昨日的那个海螺,谢谦早有准备,拿出了一个模样差不多的海螺递给他。 “这跟我那个不是一样吗?有什么好的!”夏瑟十分鄙夷地说着,把海螺丢到了一边儿。 这就是你的那个,自然没什么不一样。谢谦担着的心在这一刻彻底放下,笑着说:“殿下今天想要听什么故事?” 在侍从的服侍下穿好了衣服,夏瑟站起身,说:“讲一个我没听过的吧。” 谢谦早就料到了大约是这样的回答,笑着说了一个故事,等到这一个故事说完,看到夏瑟露出了一些感兴趣的神色来,他继续说道:“殿下,我在您身边的日子已经不短了,我知道的故事也都讲给你听了,为了有更多更新的故事,我需要去遥远的地方看一看。” “真是麻烦。”夏瑟皱着眉头抱怨了一声,最终还是点了头,说,“你去吧,我等着你带新的故事回来。” 他并没有担心谢谦的一去不回,伯爵的身份和足够舒适的生活,他不觉得有人能够舍弃。 如果谢谦只是这里的土著,他自然不会舍弃现在的一切,但他不是,所以他总有理由离开这个让他不得不卑躬屈膝的地方,去过更自由的,但可能只有黑面包的生活。 也许某一天他会再因为黑面包不好吃而回来——真希望那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离开的时候,谢谦得到了一口袋的金币,这些钱甚至比不上那些献上假人鱼的商人得到的多,但对谢谦来说,已经足够了,他离开的时候特意从当初的小村落走。 这段时间并不是很长,村落里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变,他却没有见到蜜桃,问了人才知道,就在他离开没有几天,蜜桃也去了城里,不知道是想要找回他,还是怎样,反正最终蜜桃成为了一个神庙的侍女。 神庙的侍女,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职业,至少终身有靠。 谢谦没有再返回巨石城,只是在心中祝福了那个女孩儿,然后在曾经住过的屋子里留下了几枚金币,长久没人居住的屋子中已经有了一层薄灰。 “哎,你不在这里住吗?你是要去哪里?” 壮汉拉住了正要离开的谢谦,村落和巨石城并不算太远,但村子里的人很少到城中去,也根本不知道谢谦成为伯爵的事情,他们倒是知道有那么一个幸运的人成为了伯爵,但他们并不知道那个人就是谢谦。 贵族的名字,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挂在口上的。 在他的眼中,谢谦只是一个到城中混饭却混得不如意又回来的人,唯一的选择只有留下,村庄再贫苦,到底还是有他一口饭吃的。 “真是可惜了,你要是娶了蜜桃也好啊,这样就有人给你做饭吃了。”壮汉的心思毫不掩饰。 谢谦笑了笑,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但这次听到,莫名有了些亲切感,说:“我要去来时的地方,不能在这里停留。” 这个世界,即便有着天使恶魔,但对他这个凡人来说,那些都是太遥远的存在,万幸守在这里没有错过剧情,虽然不知道他这样的改变是不是系统乐见的,也不知道对以后到底有怎样的影响,但他能做到的已经做到了,剩下的,不如让有限的生命去见识更多的精彩。 他喜欢每一次的新生,喜欢每一个新的世界,也喜欢每一天都见到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景色,还有不一样的人。 这或许就是他得到系统后最大的收获吧。 第152章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神。 创造一个世界,创造出各种新的从未有过的种族,当这一切都完成之后,当神最忠实的信徒天使许久没有看到神之后,他们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神去了哪里? 天生的感应让他们知道,神界已经没有了神。 正在恐慌的时候,一种新的从未见过的却有能力杀死他们的种族出现了,因为居住在地底深渊之中,各种习性都跟天使不同,所以被称之为恶魔。 “恶魔”的含义是“违反光明的存在”。 他们确实是那样的存在,纵欲纵情,完全不同于天使天生的严谨自守,更不用说那好像与生俱来的恶的本能。 圣战是怎样开始的呢? 一个天使的被杀,不,那是之后的事情,最开始,是一个天使被魔气浸染 如同天使想要成长靠的是信仰一样,恶魔想要成长,靠的是魔气,那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暗红色魔气好像某种传染源一样,会浸染天使之心,让他们变得不再那么纯粹,多出种种。 被魔气浸染的天使只有两个下场,要么害死别人,要么害死自己。 凭借天使本身的能力,并不能够驱逐已经侵蚀到心中的魔气,只能被那魔气吞噬,最终变成恶魔,又或者受不了这种缓慢的绝望过程,自己断绝了自己的生路。 没有天使能够重新恢复纯净。 一次又一次圣战,把这个真理告诉了所有的天使,他们都学会了排查自己身边是否有被魔气浸染的存在,怀疑,也是一种恶,就这样于无形中播洒下来。 按照这样的发展,若干年后,天使自然会灭绝,因为他们不再纯净的心灵。 “所以,你是想要看着自己创造的种族就这样灭绝吗?” 这个世界上没有了神,但是却多了魔。 什么都不是凭空来的,神变成了魔。 隐匿在深渊中的存在有着一把好听的声音,他对这样的质问轻轻笑了笑,当他是魔的时候,怎么会在意天使的生死呢? 听到那轻笑,谢谦终于意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的问题有点儿蠢。 没有想到一次普通的探险之旅竟然会直接来到恶魔的发源地,还能知道这样劲爆的真相,真不知道那些纯洁无辜的天使知道他们的神明变成了恶魔之后,会作何感想。 “不会灭绝,我已看到未来。” 声音笃定中透着深深的无聊,当一个神明能够明确看到自己的末路,会是怎样的感觉呢? 在他创造了万物之后,他知道了自己的末路,如果不是困守在神界,等待他的力量渐渐被世界剥夺,最终陷入永远不会醒来的沉睡,如果不是为了摆脱那样的末路,他或许根本不会想到另一条完全相反的路。 然而,这条路的终点,他也已经看到了。 不能摆脱的绝望好像这永远无法被填平的深渊,以为自己跳出了某个框架,成为了神明,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却想不到最终还是那样可怜的在蛛丝上挣扎的小东西,不需要猎手,时间自然会把它消磨。 为了自己创造的万物能够正常生活下去,为了那些,牺牲自己? 不,神明并没有这么无私,恶魔自然也不会这么伟大,所以,他为什么要让那些蝼蚁替代自己生存呢? 如果毁灭能够让他存活,那么他们都去死好了。 亲手创造的亲手毁灭,一切就是这样简单。 谢谦并不知道这一句话中蕴藏了这么多事情,他以为这是某种预知,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预知是一件很普遍的几乎是神明都会的事情。 即便如今神明成为了恶魔,但也不会丢失这样的能力,所以 “成为我的信徒,你会看到更多。”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有那样庞大的精神力,深渊之中的那双眼中似乎露出了贪婪之意,他想要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想要知道这种更加强大,打破了身体桎梏的方法 “我会让你成为恶魔,又或者天使,成为我身边最有能力的存在,你将会看到这个世界的未来。” 好听的声音在虚空之中留下许诺,听起来很美好的许诺,可惜,这时候他是恶魔,而恶魔从来不具备践诺的优良品质。 谢谦摇了摇头,似乎很令人心动的诺言,然而他并不需要,身上的系统本身就能够让他见识到更多,并不局限于这一个世界。 所以这样的诺言,对别人或许是一种诱惑,对他来说却有几分无趣了。 “你是想要成为天使吗?那样的能力的确很不错,神界之中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回响着的声音中好像有了某种圣洁之气,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好像是某种蓄势待发的准则,空气中似乎都多了些莫名的威压。 “不,我只想要当人,普普通通的人。” 谢谦再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要当天使又或者恶魔呢?那些好处同样也是束缚。 曾经拥有过天使之心,他知道那玩意儿的好处,同样也知道它的弊病,若不是后来被魔气浸染,恐怕他自己也根本不会发现,那个玩意儿到底影响了他多少,几时他成了那样万物不萦绕于心的圣人了? 普通人,会生病,会饥渴,也会有着种种无法摆脱的凡俗之心,但,这是真实的,从头到尾都在他的控制之下的,而不是被什么莫名的东西所牵引,为了信仰又或者是什么别的表象,故意做出一副圣洁模样来。 “哈,普通人吗?” 这种回答似乎完全不能够让人信服,被当成了颓唐对象的恶魔发怒了,当他是神明的时候,他或许能够克制这种怒气,但是恶魔,需要控制吗? 勃发的红焰直冲云霄,恶魔之火,这是所有天使的噩梦,也是所有生物的噩梦。 大火过后,千里赤红,寸草不生,空气都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扭曲着。 不知道多少生物死于这一场突发的大火,然而,有谁在意呢? 天使还在担忧着下一次圣战,而恶魔,他们更愿意冒充一位神明,去人世间获得享受和供奉。 百年之后,圣战再次开启,占了上风的恶魔画风已然是那么吊儿郎当,天使艰难抵挡着,他们之中的不少都已经阵亡,剩下的那些,一个个都誓死不退,坚决不许这些恶魔踏上神界。 零落的羽毛在半空中就化为光点散去,天使的翅膀是能量汇聚而成的,当他们死亡的时候,翅膀也会随之消失,最终落到地上的只有那一句赤白的尸体,他们的血,同样是红色的,能够染红大地,如同火焰的鲜红。 “我的孩子们,是什么让你们如此不安?” 神明的出现好像黎明之际的光芒,划破了黑暗,让剩下的天使眼中都燃起了希冀的火焰,齐刷刷转头,看向身后那突然冒出来的神明。 他们看不清他的脸,这是自然的,神明不是凡人可以直视的,没有天使再理会那些步步紧逼的恶魔,在神明面前,这些恶魔不足为惧。 果然,神明直视抬了抬手,光芒乍起,再去看,眼前已经是一片清朗,恶魔都消失了。 天使们高兴极了,他们欢喜得面带笑容,没有一个发现,一丝丝血红正在天使之心中蠢蠢欲动。 然而神明并没有让他们继续高兴下去,恶魔并没有被完全消灭,他们潜藏在了人世间,需要天使下凡去拯救那些受苦受难的世人。 神啊,他总是那样悲悯,他总是会怜惜那样弱小的存在。 天使不屑人类,但他们不愿意违抗神的旨意,何况那些恶魔是他们的敌人,他们曾经害死了那么多天使,是应该用性命陪葬。 这样想着的天使完全没有发现,这一次次的圣战已经让他们的心中失去了基本的真善,不再无忧无虑,拥有了仇恨的天使迟早都会堕魔。 恶魔在人世间经营得太久,在这里,他们才是人们信赖的神明,能够与人们一起欢乐的神明是多么好啊,哪里像那些冷冰冰的天使,只知道使唤他们,却从来不重视他们的性命。 人们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哪怕那是恶魔。 他们永远不会发现一直以来以为神明的同样是恶魔,也自然不会知道那些恶魔玩儿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时候会有多开心,更加不会明白那些惨遭杀戮的天使会是怎样的愤怒和悲痛,直到再一次灭世揭示真相。 神明预言了洪水,因为人们信仰恶魔。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从天而来的洪水没有尽头,挣扎在水中沉浮的人们一个个都在懊悔呼救,信仰在那一刻出奇地庞大。 神界之上,面目模糊的神明安静地看着下方的种种,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想当中,该死的不该死的,在这一刻都会成为他的力量之源,等到以后,那些侥幸活下来的零星蝼蚁,自然会传递这种信仰,直到下一次灭世。 他看得到自己的未来,从创造了万物之后,他就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不甘于那样的命运,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拖延,或许在一次次灭世之后他会获得某种解脱的方法,但在那之前,也许下一次要换一种方式灭世,同时找一个更好的理由。 再次看了一眼洪水中呼救的人,这样弱小,这样弱小的人,到底是怎么让一个神明归于末路?无论多少次,他都无法理解那样的未来,他永远不会甘心的。 第153章 简陋的室内环境,露出来的茅草,没有遮挡的土墙,还有身下,能够感受到的坚硬床板,枕边可疑的黄黑色,像是多年未曾清洗晾晒散发出的霉味儿,扫视一圈儿,再次闭了闭眼,再睁开,谢谦已经知道了此次的剧情。 这是一个古代世界,他的身份,或者说原主的身份,是个傻子。 原主叫做季复礼,从名字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被寄予厚望的孩子,他的爷爷是一位老秀才,一生止步于秀才上,不得不抱憾的结果是对季父期望甚高,然而,季父并不是个读书材料,久考不中,耗尽了家中的钱财之后,他就托言修道,拿走了最后的一点儿钱离家出走,扔下一个老迈的父亲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儿子。 原主的母亲并没有守节的意思,不久就改嫁了,剩下原主和爷爷相依为命,爷孙二人的生活或许会贫困艰难,但总不至于到如今地步,但,原主很快被发现是个傻子,为了给他治病,爷爷不得不拼命赚钱,然而,他一个只会读书的秀才,又能从哪里挣钱呢? 好容易给他找了个童养媳,算是不用担心之后的事情了,爷爷也因为“隐户”被剥夺了秀才功名,这一点实在是太大的打击,本就高龄的爷爷因此一病不起,最后撒手离开,留给这个家的,除了一箱子书,便是这空荡荡的四壁。 若非这村子的民风尚好,一个十三岁的童养媳带着一个八岁的傻子,也不会安安静静活到如今了。 若是能够持续安静,也不会有季复礼的到来了,剧情中,大概是这个时候,又或者更晚一些,傻子突然变聪明了,开始学习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武功,开始惹是生非,当然,在剧情中,都是那些炮灰不长眼,非要阻碍那位从武侠世界穿越而来的剑客行侠仗义。 那些炮灰自然是没有好下场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源源不断地给剑客送经验送技能,甚至还有美女和金钱,剑客离开了小村庄,离开了镇子,离开了城市,走向更大的地方,见识更多的人,更广阔的天地。 然而,被他遗忘的那个小村庄里,成为激励他更加上进努力复仇的一个剧情点的童养媳就在某次炮灰的报复活动中凄惨死去。 整个剧情是属于剑客的,行侠仗义的初衷,快意恩仇的行为,充满了美女美酒,鲜花掌声,还有阴谋诡计的人生,他的一生,波澜壮阔,而本应该成为他妻子的那位童养媳却早早死在了精彩开始之前。 是为了扭转这样的悲剧吗? 季复礼在心中问,然而,系统并没有答案。 他再次睁开眼,准备起身,也就是这个时候,他发现有了些问题。 上一世的死亡非常痛苦,一个神,不,或许应该说一个魔想要人痛苦还是很容易的,他的火并不像是一般的火烧,精神力根本无法阻拦那种痛苦,炙热好像是烧到了灵魂上,无处挣扎的那种。 好在,那实在是太厉害的火,不等季复礼细细体味其中的痛苦,他便已然丧生,哈,人的生命就是这样脆弱,但在那时,还真是一件好事。 一位一世重新开始,一切都是新的,以往都是这般,然而,这一次,不同了。 已被烧为灰烬的身体自然是没什么伤痕好遗留的,新的身体提供了新的身份,却无法提供一个新的灵魂,于是,灵魂上的伤,他以为已经不痛不痒的,但其实还存在着,具体表现就像现在这样,他根本无法动一动身体,明明头脑中已经发出了这样的指令,现实中,却根本无法做到。 “醒了吗?来,吃点儿粥。” 童养媳叫做翠儿,没什么正经的姓氏,她自小就跟着一个拐子走,没有多么靓丽的容貌,又不是什么好身段儿的聪明姑娘,季爷爷没有花多少钱就从拐子手中买了她,那个时候,十三岁的她看起来还不如八岁的原主健壮。 翠儿老老实实地伺候着季复礼起身,哪怕季爷爷已经不在,但她还是按照他教的那些做,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并不漂亮的脸上,一双眼纯黑明亮,是个好姑娘。 只可惜,生活最终将她磋磨得没有了热情,一言一行虽然没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但言语中的麻木,也是谁都能听出来的。 季复礼张了张嘴,他想要说一句可以自己吃,但他什么话都没说出来,头脑和精神连接的那根弦儿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他根本无法用完好的喉咙说话,反而一张嘴,流出了哈喇子。 翠儿司空见惯地从怀中掏出帕子,给他擦了擦,并不是上好的丝绸,并没有绵软的触感,甚至因为用得多了,帕子都有些发黄,上面那零星的叶子也有脱线的痕迹。 季复礼的眼神儿扫了扫,便专心于塞入口中的勺子,小小的勺子并不会让人吞咽困难,勺子上的粥,他大概能够吃出什么味道,自发地咀嚼着,却发现并没有多少米粒。 “家里已经没有米了,明天我就去镇上,买点儿米回来隔壁的五婶说要跟着一起去,她其实就不是去买米,我听说那秦家米铺新来了个能干的伙计,她肯定是去给人家说媒的” 翠儿自言自语着,这个村中的人都还算友善,念着季爷爷教过村中小孩儿的恩情,没有人故意欺负她,但同样的,也没有哪个会对她一个从外地来的童养媳多么关怀备至,甚至村长族老们,担心的只有作为傻子的季复礼,每每见了她都要让她好好照顾。 在这种环境下,翠儿就跟被洗脑了一样,知道自己的任务只有一样,就是照顾好季复礼,如果照顾不好,就有诸如沉塘等命运等着她,必然不得好死的。 季复礼,于她,就是活命的原因和目的。 然而她于季复礼,于傻了的原主而言,或许是个必须的存在,对穿越而来的剑客而言,只是一个对自己好的女人而已。 比她好的多得是,比她温柔的,比她泼辣的,比她更懂得男人的,剑客失去了她,也只是发奋了一阵,一如之后失去了其他某位女人一样,一个剑客的人生,注定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停留,他的心,好像那飘忽不定的风,不知道会吹向何方。 若是这样想,翠儿又或许是幸运的,不用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对种种宫心计一样的斗争,也不用在那些女人的鞭子之下求生存,然而,她又是那么不幸,人生于她,最简单的追求就是好好活着,她却偏偏不能够。 季复礼脑子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快速吃完了那一碗粥,翠儿又扶着他躺下,然后拿了饭碗下去收拾。 从背影上看,这个普通的农村姑娘还是有几分窈窕的。 肚子里有了食物,身上似乎也有了温度,季复礼努力恢复着自己的精神力,好半晌之后,发现有了那么一丝丝增长,安心了许多,只要精神力能够增长,他恢复还是有望的。 外面传来翠儿和五婶说话的声音,五婶是个兼职媒婆,事实上,媒婆这个职业,除了官方的那些,其他的都是兼职的,能够跑成自然是好,跑不成,也就是耽误几顿饭的时间,费不了多大工夫。 “瞧瞧我们翠儿,如今也是花儿一样的年龄了,就是不知道给自己打扮打扮,真是浪费。” 五婶说话带着一股子笑意,老远就能够想象得到那一张笑脸会有多少个褶子。 随着她的话音,季复礼想到了别的事情,剧情中,剑客曾经看到翠儿舔他吃过的饭碗,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才发现这个贫穷的家中还是有些感动人心的东西,当然,为了以后不联想一饭碗的口水,他也有出去努力挣钱。 那个时候,好像就是五婶的丈夫帮他找到了第一份工作,一份卖苦力的工作,然后,就是和别人争锋,最后就是惹祸 后面的套路一如跟风的,一波一波,一个个悬念迭起,然而,季复礼已经不怎么关心了。 既然他能够到来,剑客的灵魂自然是不能够占据这个身体了,那么,他是会到别的地方穿越,还是就此消散在天地间? 剧情中并没有提及是什么导致了剑客的穿越,那就是一个第三人称的,能够看到很多故事,但并不能够了解每一个故事的前提后续,以及故事中并没有发生,但确实存在的某些背景。 想到这里,季复礼心念一动,若是就此消散,那自然没什么好说的,等他恢复之后,该干什么干什么,不用考虑那么多,如果换到别的地方穿越,那,以后的剧情或许还有些研究的必要,至少,也要知道自己做到什么程度算是更改了原有的。 不急,慢慢来吧,既然他已经来了,就不会给别人机会。 第154章 转眼就是一个月过去,翠儿的能力并不足够养家,尤其季复礼的爷爷并没有留下什么田产,之前有的那些花了两年,哪怕再节俭,也没有买米的钱了。 翠儿会刺绣,但绣得不好,再不会其他赚钱的手艺,眼看着家里断了炊,愁得竟是不知道怎样才好。 “五婶今儿跟我说,镇上有户人家招女使,是活契的那种,就是需要住在别人家里,不能常在家中照顾你了” 左思右想,也只有出去做事这条路,但那些有钱雇人的,多半都会买了死契的来,听话好用自然是最好的,像她这样年龄大了,又没有好姿色,很少有人会请了去做事,所以五婶说的这个差事,实在是难得。 最难得的地方还在于那户人家是新来镇上的大户人家,想来银钱必定不会少给的。 听话的时候,季复礼正靠在床上,张着口,等着翠儿喂粥,或许是因为灵魂上的损伤,他如今的行为跟不上脑子,与其自己把一切弄得乱七八糟,看翠儿红着眼眶收拾,倒不如老老实实,等着她做好了。 精神力的恢复十分缓慢,这种情况,就好像这个世界并不允许这种力量存在一样,又或者,是他灵魂上的损伤实在太严重了,乃至于精神力不能够马上恢复。 季复礼心中许多话想要说,可最终只是张了口“啊”了一声,发现喉咙依旧无法说出自己想要的音节,他就迅速放弃了,这让他整个人显出了一种正常人的无奈来。 然而,翠儿并没有注意这个,她跟季复礼说的时候,心中已经下了决定,她当然不能看着季复礼,她的夫君饿死,也不想早早就跟夫君一同饿死,那就只能找活干,找饭吃了。 “我已经跟五婶说了,她同意到时候给你送饭,只是不能这样喂你,我每十天能回来一次,到时候会帮你收拾,其他时候” 翠儿没有再说,迟疑着,咽下了后面的话,她心里自然知道,别人照顾季复礼绝不会如自己这般,但,那个时候,责任是别人的。 多少次,跟在季复礼身后收拾他弄坏的那些东西时,她的泪水就会不自觉地涌出,为什么她的命就这么苦呢? 如果,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也许,也是个解脱。 心里头潜藏的恶毒念头让翠儿吓了一跳,勺子猛然磕到碗壁,她有些惶然的目光对上季复礼的黑眸时,迅速垂下,心中慌乱的她自然没有看到季复礼眼中并不似傻子那般纯然无垢。 翠儿走得很快,前一天才说了这样的话,第二天就走了。 她的离开对现在的季复礼来说,或许有了种种不便,但某些方面方便了许多,他可以不用顾忌旁人的存在,专心锻炼自己的精神力。 第一个十天很快过去,这时候,季复礼已经能够说出一些简短的语言来了,虽然行动上还有些问题,但至少不用人扶着拉撒了,这种成就感真是无法言语的。 翠儿如期回来看他,她只有这一天的时间在家中照顾季复礼,而她的心情似乎也不像之前未去时忐忑,脸上甚至有了些难得的神采,为季复礼洗洗涮涮的时候还不自觉地哼起了民间的小调,声音很小,或许只有她自己能够听到,但季复礼的精神力还是捕捉到了。 是什么让她如此开心,是什么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如此开心? 这一天,她忙了很多事情,没有忘记给季复礼喂饭,没有忘记给他擦身,唯一不同的是,她没有说起一句自己的事情,那以往只能够对季复礼叙述的话语都不见了。 季复礼没有吭声,没有用自己不灵活的手抓起勺子,也没有用自己还有些结巴的声音说什么话语,他维持着一个傻子的沉默,安静地看着翠儿收拾完一切,赶在天黑前离开了。 她走出屋子的时候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来,连跟五婶说话的时候,声音里都带着些笑音,这是从未有过的。 贫穷的生活,从未让她有过这样的好心情。 在她的身边,一定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到了镇子上开阔了眼界,发现自己局限于一个小村庄的痴傻,也许是主人家心善,让她看到了另外一种不挨打不受骂,能够吃饱喝足的生活 无论是什么,她或许都不想回到这个小村庄了吧。 突然发现自己想要好好对待的人不再需要这份好了,该怎样呢? 季复礼对翠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之所以想要好好对她,也只是因为以前的习惯,他一向不喜欢那些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但,如果对方不再需要,那就由着她好了,谁也不知道她选择的路会不会更好。 心里松了一口气,季复礼没有表现自己的“康复”,在下一个十天后,翠儿再回来的时候,他还跟以前一样沉默,宛若一个真正的木头傻子。 如此两个月后,翠儿没有再回来,五婶过来送饭的时候眼睛里透着些怜悯,或许因为对面是个傻子,她不需要掩饰什么,直白地说:“真是没想到翠儿也是个没良心的,她签了活契,这边儿可是管不了了,唉,也怪我,给她找了这么个地儿。” 两家是邻居,又只隔着一道土墙,晚间,五婶夫妻的话传过来,季复礼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那户人家的确是大户人家,他们家以前从不用活契的,这次实在是短缺人手,这才招了几个,因为待遇不错,很多人都主动签了死契,翠儿也是其中之一。 吸引她签死契的,自然不会是更多的银钱,而是更好的未来。 “你是没见,那可真是大户人家,他们家的下人,若是做得好了,可是能够配小厮的,翠儿那丫头,真是不要脸面,竟然真的找了一个,我可是知道她的底,这不,给了我一两银子,一两啊,真是没想到,她竟然也能够拿得出一两银子了,说得好听,说是卖身钱给她夫君使唤的,其实呢?” 五婶的声音没了白日里的慈爱悲悯,听起来很有些刻薄,一边不屑翠儿的选择,一边说出自己的打算,她昧下了这一两银子,不准备给季复礼,自然也不会去戳破翠儿的期望,这样子的话,或许以后还有长期的钱财能够拿。 季复礼轻轻叹了一口气,这跟他预想过的差不多,翠儿好歹对原主非常不错,他有能力,自然也不能看着她这般轻易被抓着把柄操控一生。 翻了翻那一箱子书,翠儿的“卖身契”就在里面,童养媳这种存在,多半都是有契书的,那种契书上说得好听,说是“与为妻”,真实意思,跟卖身也没什么两样,“嫁娶之后,打骂由人”跟死契又有什么不同? 等他身体再好些,拿着这契书到镇上府衙那里做一下更改,为翠儿彻底消了这个隐患就是。 次日,隔壁突然传出五婶的喊声:“当家的,快点儿,去镇上找大夫,大妞烧得说胡话了!” 五婶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她自己又生了一个,这个孩子是她唯一一个女儿,又是老来子,向来爱得不行,有个什么事儿都要夸一夸,眼珠子一样,如今发烧,她定然是急了。 季复礼昨日趁着夜静,又修炼了一夜的精神力,早起虽不困倦,却有些精神上的疲乏,正说好好睡会儿,被这一声喊吵醒,满心的不悦,下意识,精神力就探过去了,这是很平常的事情,在有了精神力之后,他经常用精神力当做探测仪来使用。 这也是精神力最常见的应用方法。 一切都跟往常一样,却又不一样,本应该在精神力范围内的五婶家小院儿,如今竟有了一个非常明亮的白色光点,而那个光点,竟然是他不能够触碰到的,这是什么? 精神力跟视力到底不同,很多东西在精神力的探测中,呈现的都是另外一种样子,只能够凭借经验判断是什么东西,就好像数学上的公式,特殊的符号代表特殊的意思。 白色光点在精神力的探测中代表的是可媲美使用者精神力的存在,甚至是远远超出,这样的存在一般都是生命力非常悠久的生物,或者是某些强者。 五婶家因为是邻居家,是季复礼锻炼精神力时最常探测的地方,他们家有什么没什么,恐怕他都要比五婶清楚一些,甚至各人的私房钱,他都知道在哪里放着,可是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啊! 隔壁一阵子忙乱,等到大夫请来后,平静了一些,之后就是抓药等事,彻底安定下来的时候,大妞已经退烧了,而这一天,也到了黄昏时分。 五婶是在给大妞喂饭的时候才想起隔壁的傻子没人喂的,到底是拿了翠儿的一两银子,无论口上说得怎样,心里头到底有些亏欠,看着锅中的粥不少,盛了半碗出来,又兑上些冷水,搅合一下成了一碗,这才端过去给季复礼。 第155章 季复礼家中四壁空空,因为长时间不开火做饭,灶台上都有了一层薄灰,还算完好的锅碗瓢盆被五婶三拿五顺地已经带走了不少,剩下的那些,以后估计也没人会用。 肚子里饿得都要唱歌了,季复礼面上的表情却很是平静,完全不为饥饿所动,安静地躺在那里。 他现在的情况其实已经好了很多,起码手脚都能随着心意活动了,虽然还稍显僵硬,但那种僵硬更像是因为长久不动而形成的关节僵化,以后活动开自然就好了。 其他的 “唉,真是个傻子,肚子饿了都不知道叫唤的。” 五婶看到季复礼这个样子,心软了一下,不管怎么说,季家爷爷是个很好的人,他在的时候,邻里之间也算是处得不错。 纵然有着许多想法,但五婶却从没想过把那一两银子给出来,把钱给一个傻子能做什么呢?还不如自己拿着,多少能管这傻子一口饭,不叫他饿死了。 给大妞煮的粥味道比以往的好了不少,哪怕兑了半碗凉水,吃起来也比以前的细滑许多。 季复礼没计较那么多好吃不好吃的问题,五婶喂过来就张口吃了,像是一个乖巧的孩子,然而他已经十岁了,于古代,也不小了。 喂季复礼吃完了饭,五婶收拾了一下碗筷就要走,便听得隔壁一声大喊:“娘啊,大妞疯了啊!” 手上的碗哐当一下子砸在地上,幸好都是土地,磕破了个口之后没有碎,五婶也顾不得看,赶紧往隔壁跑去。 季复礼的精神力一直都在隔壁,在五婶被喊之前,他就听得隔壁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一直到五婶走了,他才露出一个浅笑来。 该来的还是会来,只不过成了女儿身,该怎么办呢? “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哪里?” 大妞一脸戒备地看着周围的人,或许因为大妞本就是个身体健康的姑娘,这一次剑客很快就恢复了自己的行动,第一时间摆出了戒备的姿势来,随时想要动手的样子,然而,身体上的不一样到底还是让他警醒了一些。 不仅是环境的变化,身体迟疑着把手放到胸口的位置,沉甸甸,鼓囊囊,作为一个营养丰富被爹娘宠爱的姑娘,大妞的长相或许算不得极好,但那身材可是少有不夸的。 知道长辈们最想给儿孙娶什么样的媳妇么?就是大妞那种丰腴身材的,于是 大妞那张算不得漂亮的脸上露出了极为骇人的表情,让一旁正好来看她的二哥吓了一跳,不等问明白怎么回事,一嗓子就开始喊娘了。 这也怪不得二哥胆子小,实在是大妞那眼神儿太有杀气了。 当然,这会儿二哥还不知道“有杀气”这词儿,喊完之后才觉得有些丢面儿,在大妞的瞪视下,噔噔噔跑出去了。 能够穿越时空而来,虽然没有携带什么系统或者某些金手指之类的东西,但是剑客能够成为一个剑客,他的性格到底还是有着坚忍之处的,发现情况不明,自己很像是借尸还魂,不敢再随意说话,重新在床上坐了下来。 身体上的不同让他还有些不能够适应,两条胳膊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杀气收敛之后的眼格外沉静,这让他看起来倒有了些难得的淑女样。 五婶作为一个兼职媒婆,还是有些眼力界儿的,快步跑进来一看,发现女儿没怎么样,松了一口气,来不及去找二儿子的麻烦,心中又是咯噔一下,“女儿啊,你怎么了?还认不认得娘?” 发烧发傻了的不是没见过,若是真的这般,五婶一脸焦急地过去想要探探女儿的额头。 大妞反射性偏了偏头,下一秒,那个凌厉的眼神递过来之前,强行克制住了,伸手捂着额头,说:“头疼得很,有些不记事了。” 听到言语还算正常,起码不跟个傻子似的,五婶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她中午吃了大蒜,这会儿口中的蒜味儿出来,让她对面儿的大妞皱起了眉头,却强忍着,什么都没说。 自家的闺女儿自家爱,五婶忙安慰她,又在她的询问下说了很多事情,大体也没什么好说的,村里姑娘,知道怎样做饭收拾家务就好了,其他的,谁会给她说那么多。 自然,剑客也不能问这是什么世界,这里的皇帝叫什么,今年是什么年号这种一听就很有问题的话。 母女两个状似亲密,其实是大妞单方面的忍耐之后,五婶终于放下了心,让她好好休息,自己去做饭了。 见到大妞真的躺下去睡觉了,季复礼在隔壁偷笑,这可不是睡一觉就能穿越回去的事情,在精神力的探测之下,他发现那白光越来越稳定,说不得就是已经定下了这个肉身了,真是有意思啊! 枯燥无聊的养身日子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乐子,也是有意思得很。 剧情中,剑客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也被季复礼的这个身体所限制,不能够马上爬起来做这做那,不得不被迫听了很多翠儿的唠叨,之后能够自由说话活动的时候也没有露出马脚来。 那其中,或许也有翠儿极希望自己有个健康正常的夫君,所以忽略了一些问题的缘故。但现在,这个大妞可不是那么好糊弄过去的。 男人和女人,在现代也许不差什么,但是在古代,那可真是隔了不知道多少千年的差距。 次日,大妞起来梳洗完就要锻炼身体,比的不说,至少那一身肥肉,她想要减下去一些。 然而她拿着木棍比划的样子被二哥取笑了,又被大哥训斥了一顿:“女孩子家家,拿着棍子挥舞像个什么样子!” 隔壁的地方不大,要躲着棍风走路,可真不那么方便了,一向比较和善的大嫂也委婉地劝小姑:“可别弄这些了,太危险了,可小心着,你侄子就爱乱跑。” 五婶见了也反对,说得却更温和了:“可是闲了,去玩儿吧,家里活有你嫂子在,你去外头转转也好。” 村里姑娘,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说法,在村子里,后山脚下转转,都是使得的。 等到有野菜的时候还有大姑娘小媳妇结伴去摘野菜的,没什么人管束。 现在的大妞不是以前那个儍吃儍喝不干活的姑娘,听到这样的话,有什么不明白的,然而,她们怎么能理解他呢? 满脸“燕雀不知鸿鹄之志”的高傲劲儿,大妞拖着那个木棍——拆下来的扫把柄,往外头走去。 季复礼看着这一幕,愈发觉得可乐,好像别人都不知道谜底,而他一个人洞悉了所有的可乐。 然而,乐过之后,他的生活还要继续,趁着五婶这会儿不会过来,他艰难地扣着墙壁起身,一点点活动自己僵硬的四肢,轻声地试着发音,因为墙壁不是太隔音,他也不敢弄出什么大动静来。 村子里头有太多的热心人,不少人眼馋翠儿的好工作,若让她们真的自己去做,未必有哪个愿意离了家,但若是动动嘴皮子就能给人添堵,估计谁也不会少说一句话。 再加上村中那些深念季家爷爷好处的村长族老们,若是真的因为他好了,而把翠儿找回来,还真的不知道算不算是好事了。 出于这样的顾虑,季复礼并不急着展现自己的健康,想着等到再好一些,起码行动如常的时候,他就去镇上,消掉契书是一件事情,另一件事,就是看能不能在镇上找到活干,他已经翻过那一箱子书了,字都认识,知识都熟悉,不得不说,这实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有了知识,不愁找不到活干,找不到出路,他完全没必要在这样的小村子中消磨时间。 每一个世界都是新的,在离开前,他总想要见到全貌,或许有些贪心,但,这也是一种上进的动力不是吗? 精神力探测到大妞朝着后山走去,渐渐远离了精神力探测的范围,不能看到剑客的锻炼方法有些可惜,季复礼叹了口气,留了一丝精神力观察邻居五婶的动静,必要在她过来之前,恢复到傻躺的状态。 正常情况来说,五婶中午的时候都会给他送上一顿饭,就是稀粥,干粮是没有的,然而这些对一个躺着的人来说已经足够消耗了,前提是他不用养好身体,只是躺着。 以季复礼如今偷偷活动的情况来看,这样的食物根本不足以支撑他的恢复,吃完了午饭之后,季复礼摸了摸肚子,想着,还是要尽早去镇上,不然,不等着他恢复健康,恐怕也要饿死在床上了。 晚饭的时候,大妞回来吃了饭,她是五婶最爱的女儿,饭食的质量要好不少,男人们吃的都有她的,往常她虽然胖,但食量也不惊人,今儿回来却不一样,干掉了两个大馒头之后竟然还要吃。 五婶吓了一跳,一巴掌往她拿馒头的手上拍,大妞反应快,奈何身体肥胖跟不上脑袋,躲了一下,被拍中了半边儿,不是太疼,却让她有些不悦。 “晚上可别吃太多,小心肚子疼。”五婶是真的担心,一片慈母心肠。 大妞闷头不吭声,她运动了一天,正是饿的时候,他们竟然还不让吃饭!大妞认定他们对原主肯定也不好,定然是常刻薄的,这样想着的她全忘了昨天五婶是怎样担心关怀,默默在心中记了一笔,一语不发地回屋睡了。 第156章 “我要到镇上去。” 大妞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是在饭桌上,家中的人都在,一时间,筷子都停了。 “镇上?是要去逛逛吗?”五婶善解人意地开口,气氛似乎又有些轻松起来。 大妞并未一味强横,闻言“嗯”了一声,没有多言,不知道是谁的松气声大了些,然后大妞抬起头,气氛又有些凝滞。 “行啊,让你大哥陪着你去吧。” 一家之主,五伯砸吧了一下嘴,咽下口中的东西,应了一声。 大妞垂下眼,起身,率先推开了碗,离开了桌子,表示吃饱了。 五婶看着她的背影,好一会儿没有动作,“这孩子,怎么醒过来之后连爹娘都不叫了呢?” 不是第一次发现这个问题,但大妞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这其实不算什么大事,大家都觉得等到她恢复好了,没什么问题就好了,哪里知道竟然成了现在这样子,明明一个屋檐下住着,却跟两家人一样。 吃过了饭,五婶拿了一个空碗,放进去一个窝窝头就往隔壁去了,这两天,季复礼能走动了,也能自己吃东西了,五婶便省事了许多,给他一个窝窝头,别的都不用管了。 因为季复礼至今还是一言不发的,五婶以为他不会说话,傻子么,谁指望他能够说出些什么呢? 心里头憋着事儿,她把这些不好对人说的话对季复礼说了一遍,絮絮叨叨的,说到动情的地方还抹起了眼泪,她实在是想不通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女儿,怎么就突然跟陌生人似的了呢? 季复礼就着这些吃完了一个窝窝头,直到五婶离开,仍然默不作声。 第二天,隔壁大哥借了车子来要带着大妞去镇上,这还是大妞得五婶疼爱才能有这份待遇,不然的话,谁家去镇子上不是凭着双腿走过去的啊! 季复礼也出了门,硬是挤上了车,死活不下来。 五婶他们本来想把人拽下来,但又不好太过分,试了试没成功,就没再继续,心里嘀咕,“这傻子,哪来那么大力气!” 他们却不知道,在拉扯的时候,季复礼的精神力已经给他们做了一个暗示,让他们以为自己并不好拽,于是那些人手上本就无力。 大妞看不到精神力的作用,但她的灵魂是一个剑客,仅凭一双眼,就能够看得到大家使了多少力,对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行为表示了不解,却又不知道是不是另有什么隐情,也不吭声,只多看了季复礼一眼。 十岁的孩子有什么好看的,季复礼常年在家窝着,以前季爷爷怕被人嘲笑,不怎么让他到外面去,心里头还存着一线希望,常常教他一些东西,然而到底是失望了,最后更是不让他出去,免得成了众人的笑柄,好像季家私德有亏似的。 后来季爷爷过世,翠儿虽然尽心,但也怕他跑到外面去找不到,到那时候,她一个没了夫家的童养媳,还能有什么好,为了自己的小命考量,她每次出门都会把门锁好。 而原主那时候已经养成了在家玩儿的习惯,并不会肆意破坏什么东西,这也是翠儿以前常常暗自庆幸的。 傻了,但还不像别的傻子那样讨人烦。 这就是原主在村人心中的印象,也正是因为不讨人烦,才总有人能够记着季爷爷的情分,多看顾他一些。 不然,纵然多深的感情,也都会消磨干净了。 五婶他们对季复礼也是同样的看法,虽然贪走了那些银子,但五婶从没想过让季复礼直接饿死,省事省力,尽管给的少,但她确确实实还在照顾着,并没有因为翠儿的一走了之而放弃饭食供应。 仅凭这一点,季复礼便不准备对那一两银子多做追问。 “行了,既然他想去,一起去就是了,难得他想出一次门,多晒晒太阳也好。”五伯这样说着,又让大儿子多加照顾,人是他们带出去的,自然还得他们带回来。 五伯的大儿子跟季复礼算是一辈的,却比季复礼大一些,也懂事些,点头应了,觉得一准儿没问题。 镇子上没什么集市,又并非节日,没有多少人,三人到了之后,大哥先把车子寄存在某个小店,才带着两人开始逛。 才走了没多远,大妞就借口要买胭脂水粉,进了某个店,她以前也是来过镇上的,大哥并没有很担心,约好在哪里见之后就带着季复礼了,然而季复礼还有自己的事情,又不好说,逛了几步便装累,蹲着再不肯走了。 大哥无奈得很,好容易来一次镇子上,他还想买些东西回去呐,可不是真陪着逛的,想着摆脱了旁边儿茶水摊上的摊主一声,自己先去斜对面儿的店铺买个东西就出来。 摊主觉得看人这事新鲜,多问了两句,大哥不愿意说季复礼是个傻子,便说他这个兄弟反应慢,让摊主多照应一下,别被人骗走了。 “行啊,这是个什么事儿,你就放心好了,没问题的。”摊主爽快应了,想着左不过一会儿的工夫,一个大男孩儿,又不是什么小姑娘,还能丢了不成? 谁知道,就是他转头找钱的工夫,再回头,原地上就没人了。 季复礼动作很快地去了县衙,也不用走大门,从旁边的角门找了个衙役问了两句,知道销契书该找哪位书吏之后,就直接摆脱人家去找了。 “你是季明伦的孙子?看不出来啊,还是个读书种子。”书吏姓赵,有着非常显眼的山羊胡,一眼就能看出那种聪明劲儿来。 在外人面前,季复礼完全没有装傻的必要,一举一动都文雅十足,这可不是原主能有的教养,而是他,历经十余世的魂灵自带的气质。 “让大人见笑了,晚辈不才,不过粗读书经而已。”季复礼彬彬有礼地作答,嘴角的笑容恰到好处。 他自身并没有多少多余的钱财,也唯有刷脸才能够得到些许便利了。 在他看来,所有靠脸吃饭的人也不是全然靠脸,总有些气质加成作用,后者他自问不缺,如此,只要五官端正,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恶疾在脸上就好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十岁的孩子,说是大人又小了些,说小吧,家中独子,也是订立门户的,尤其他的长辈都不在了,很容易博得别人的怜惜。 赵书吏不过是翻看契书才多问了两句,根本算不上刁难,且恰好,这个事情他也曾听闻过一些。 “你可知道销了契书会怎样?”赵书吏又多问了一句。 “自然知道。”季复礼笑了一下说,“自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翠儿从活契变成死契,为的不就是这八个字嘛,既然如此,何不成全她? 凭现在的季复礼,也没有不成全的能力,纵然有这一纸契书在先,那死契完全可以算作无效,但,翠儿效力的那家还不知是怎样权势富贵,可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惹得起? 还记得红楼梦中尤二姐的未婚夫,几次三番被人折腾,想要讨得一个公平都要是上头的人内斗,他才能够迈进府衙的大门,否则,不过是某个破落户,更可能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那时候,是又会管尤二姐是不是违约另嫁? 事情的公道在哪里呢? 事情的公道从来不在穷人的手中,因为他们没有说话的权力。 古代,或许就是这一点悲哀吧,连关注普通人生活的新闻媒体都找不到,又拿什么当做自己的喉舌,代为发声呢? 民如蝼蚁,碌碌无声。 确定季复礼懂得这其中厉害,并不是被人哄骗要销了这契书,赵书吏也没多事,爽快办了,分文未取,很有些人民公仆的意思。 冲着他这般爽快,季复礼便要多谢两声。 再出门的时候,正碰上满头大汗过来找人的大哥,当着赵书吏还有那个衙役的面儿,季复礼脸上的笑容依旧自然,再次道了谢辞别。 大哥呆呆地看着,他从不认识这样的季复礼,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你” “大哥这么快就过来了,放心,我不会走丢的。”季复礼没有多说什么,主动拉着大哥的手,往外面拽了拽,大哥心不在焉,顺着他的力道就跟着走下了衙门的台阶。 “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好了。” 对于季复礼的傻病,大哥是知情的,事实上,村里人都知道,因为季爷爷虽然不愿意多讲这件事,但有什么是真的瞒得住呢? 只不过从未有过接触,不知道原来这样是“傻”吗? “我以前只是反应慢些,脑子里还是清楚的,前段时间病了一场,竟是一下子清爽多了,这才要多出来走走。”季复礼一句话算是解释了以往的不同,还暗示五婶其实是知道这件事的。 大哥挠挠头,没有再吭声,他向来不怎么关心左右的私事,也不怎么掺合女眷的八卦,觉得大约是五婶没有刻意说起,便不再追问。 “啊”了一声,说:“糟了,光顾着找你了,竟是忘了大妞还在等着,咱们快些过去。” 知道季复礼正常了,大哥与之相处便放心了许多,说着话当先跑了起来,完全没理会后面的人跟不跟得上。 第157章 到了约定好的地方,并未见到大妞的人,眼看着天色差不多了,大哥便有些着急,让季复礼在原地等着,他则到周围去找人。 趁着大哥不在,季复礼又翻了一遍剧情,发现这个时候正是一个英雄救美的剧情,然而,如今英雄成了英雌,还不知道会发生怎样的效果。 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里,拿着一条木棍当剑使唤的大妞毫不客气地把两个小厮打趴在地上,大妞的这个身体从未有过锻炼,素质自然不是短短几天练习能够提上去的,但是那一身的力气,再加上剑客灵魂自带的比斗技巧,杀伤力自然不是普通的农户女可比。 本来人多势众的纨绔公子一方成了弱势群体,两个倒在地上完全不中用的小厮还在哎呦嘿呦,面前的农户女,虽然长得不好看,但那体积,还是颇有可观之处的。 纨绔公子是镇上一户富贵人家的次子,上头有长子继承家业,他一个次子,招猫逗狗,贪花弄色的都不是个事儿,反正又不是不给钱。 这一次也是一样,见到一个卖身葬父的长得不错,便上去调戏两句,准备给了钱买回家去,这也算是正经的商业买卖,碍不着谁,奈何他嘴巴不干净,要卖身的那位小姑娘又是个娇花,一逗弄就红了眼,然后 “你这是做什么,本公子又不是不给钱,你自己问问她,看她愿不愿意卖!”纨绔公子也不是一味使坏的,他也就是嘴上坏点儿,凭他那小身板儿,还不如倒在地上的两个小厮,自然不会贸然上去动武。 大妞迟疑了一下,按照他的想法,这样的人自然是应该打趴下不理会的,然而,她的手却被拽住了。 能够被富贵人家买走,哪怕一辈子无名无分,但总好过流落街头,最后不知道配了哪个破落户强。 小姑娘红着眼睛,泪水还没擦净,拽着大妞袖子的手却十分坚定。 纨绔公子一看就明白了,眉毛翘起来,马上得意起来,也不管自己的小厮还在地上喊疼,嘴巴一歪,贱贱地说:“你是哪家的啊?本公子看你也不错,这身材么,倒是可以摸上一摸” 若有人喜欢西施的弱质纤纤惹人怜,便有人喜欢玉环的体态丰腴如卧棉。 大妞虽然不是多么漂亮的长相,也没有多么纤细的腰肢,但她的上围还是让人无法忽视,哪怕是水桶一样的粗布衣裳,完全显示不出线条的美感,也要被撑得鼓囊囊的,让人遐想一下其视觉效果。 开始纨绔公子就是随便说说,但是他眼睛毒,一下子就看到最不应该看,也最让大妞恼怒的地方去了,火气上来了,哪里管他是不是说得有理,木棍子抡起来就要打。 小姑娘哪里拉得住,一声尖叫,引了大哥过来。 纨绔公子不是个耐得住疼的,才挨了一下,就哭爹喊娘地乱窜,就这样,还不忘嘴上花花占些便宜,那小姑娘在一旁想要拉偏架,胡乱往战局中扔些零碎东西,还真的起到了一些阻碍作用,让那纨绔公子真的吃了大妞的豆腐。 大妞这边儿气得都要怒发冲冠了,那边儿大哥过来,正好看到那个富家公子摸到妹妹的胸脯,哪里能忍! 上前去也要打人,奈何没练过,竟是起到了猪队友的效果,总是帮倒忙,又有两个小厮爬起来胡乱出手,场面乱的,真是鸡飞狗跳。 巷子本来还算僻静,闹出这么大动静来,便有人过来看热闹,周围还有骑在墙头上的小孩儿,你一个“好”我一个“上”地鼓劲儿。 有人认出了纨绔公子的身份,叫了出来:“赵二,你这是又占了什么便宜了,被人这样追着打。” 伴随着哄笑声的,还有人给大哥介绍这位赵二公子,连同他以前的丰功伟绩,事情越说越是不像样,尤其大妞的那一身儿衣服,干练是干练了,但某些地方一运动也愈发凸显了,不少人的目光都不怀好意地盯着看。 季复礼听到动静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有人插手把两边儿都拉停了,如今正是在争论谁是谁非的时候。 赵二理直气壮地说:“本公子买人碍着她什么事儿了,冲上来打人,莫不是故意找个理由让本公子带她一起走?” 他这话说得不像样,带着点儿调笑嘲讽的意思,那卖身的小姑娘听不出真假,听到这里,觉得这横插一手的丫头真不是个好的,竟然是这样的心思! 想着,她的目光便带上了几分愤愤,别人问的时候,也就照着赵二的话说了,还不忘抹着眼泪:“奴奴实是没办法了,这才要卖身葬父,哪里料到竟然有人如今老父还等着安葬,竟是奴奴不孝,只一头撞死了了。” 大妞傻了眼,她是万万想不到救美竟然能够救出这样的效果,季复礼在人群中看到她的表情,险些失笑。 想想剧情中,季复礼的这幅壳子还是很不错的,剑客再一练武使剑,气质还有加成,他把那小姑娘一救,怎么说,凭外貌也比那纨绔公子强,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完全为了钱不看相貌的到底是少数,这才成就了他的英雄救美,否则 被倒打一耙的大妞冷着脸不吭声,她的高冷倒是发挥得不错,奈何没人捧场,明明是看到妹妹被欺负,这才冲出来的大哥直到这时候红了脸,闹半天竟然是自己妹妹惹事。 这时候人又多,他也不好说出刚才所见的事情坏了妹妹的名声,涨红着脸憋不出一声“对不住”,只能硬拖着大妞离开。 大妞并没有抗拒,跟着离开了,她眼神儿好,一眼看到了季复礼,也没什么表示,倒是大哥,就没见到人群中的季复礼,一个劲儿闷头往前走。 季复礼如今还是不能走得太快,慢悠悠晃了回去,大哥见了他也没问他去了哪里,取回了车子,载着两个人往回走。 一路上无人说话,只有车轱辘压过路面的声音,大哥有一下没一下地晃悠着鞭子,终于赶在晚饭前回到了村子。 这个时候,季复礼的肚子都饿了,头有些发晕地从车子上下来,大哥反应慢,没托住人,倒是大妞,虽然觉得这人太过弱鸡,到底还是个正义的剑客,伸手拽了一把季复礼的衣领,差点儿没把他勒出一个白眼来。 脚上落地之后,捂着脖子,咳嗽了好一阵儿。 大妞的眼神儿有些尴尬,这男孩儿弱成这样,真是 五婶估摸着他们回来的点儿,一早就在院子里头往外张望,听到声音就急忙出来,完全没顾得上看几人的脸色不好,一叠声问着:“逛得怎么样?都买了什么?” “没买。”大妞简短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就直接绕过五婶进了院子。 大哥沉默着赶着车往后走,五婶追着他身边问,一时间,都没理会季复礼的存在。 季复礼摸摸鼻子,自己这个傻子当得,真是太没有存在感了,不过,这样也好,免得还要跟人解释他为什么不傻了。 晚间的时候,大哥亲自给季复礼送了饭来,或许是白天发生的事情有些刺激到他了,沉默寡言的大哥难得地问了一句:“你说大妞她到底是中了什么邪?怎么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纵然兄妹两个之前也不怎么亲密,但到底是一母同胞,彼此见了也会有个招呼,一个屋檐子底下,怎么也要说上几句话,如今倒好,不仅不说话,对方眼中的鄙视,真是晃眼到让人想要装作看不到都不行。 大哥早就觉得别扭了,奈何爹娘都喜欢小妹,他也不好说什么,一个人闷在心里头,知道季复礼不傻了,这才问了问他,有个讨主意的意思。 季复礼哼哼哈哈着闷头吃饭,这些,他还是不要多说,不然,一旦让那位大妞知道了季复礼以前是个傻子,恐怕她是不会相信病了一场就恢复正常这种话的,有了这样的经历,才会怀疑别人也有同样的经历。 若是被拆穿了季复礼倒不是没有话能够解释,但是,到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还是尽量少出现在大妞面前就是了。 至于改变剧情,想想今天那个让人忍俊不禁的英雄救美,想来后面的那些剧情,即便无人干涉,结果也是大不一样了。 大哥没有从季复礼这里得到什么答案,端着空碗又回去了,隔壁,大妞正咬牙切齿地在自己的小屋中挥舞木剑,这时她自己做的木剑,无论是材质还是重量,自然都不如真的,好像小孩子的玩具,然而对她目前的身体来说,挥舞一会儿,也是满身大汗,而最尴尬的是 “啊,大妞,你怎么” 大嫂推开厨房旁边儿的小门,见到正在洗澡的小姑子,本来没什么,但是,第一反应就是用毛巾捂下面的小姑子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不应该是捂脸,或者捂其实,都是女人,有什么捂的必要吗? 这样想的大嫂扭头就解了自己的衣衫,“也就是你敢这么浪费柴火了,正好我也洗洗,也不算浪费热水了。” 大妞迅速扭头把衣服系上,不理会大嫂罗衫半解的样子,风一样冲了出去 第158章 时间一天天过去,很快到了秋收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头忙活,女人孩子也不闲着,做饭送饭捡捡麦穗的,哪里都有事情做。 季家爷爷留下的还有两分地,不多,但也足够季复礼的口粮,一直都是托族里照管,到了收获的时候,便把粮食直接分过来。往年都是翠儿去领,今年翠儿已经去了镇上再不回来,便只有五婶帮忙领了。 五婶想着自家照看季复礼的吃食,干脆就直接把粮食领到了自己家,一袋子一袋子地堆放到厨房里头,看着橱柜满登登的,心里头也是欢喜。 大妞这些日子早出晚归的,比干活的大哥还要忙,看到五婶在放东西,疑惑了一下,这些时日她也知道是收粮食了,但是明显不是出自自家的粮袋,“这是谁家的?” “隔壁季哥儿的。”五婶心情好,笑眯眯扭过头来拉着女儿说悄悄话,“今年收成好,他家地里收的粮食多,他一个人能吃多少,一来一去,怕是还要落下来一小半儿,可是便宜了。” 大妞自来正直,除了对那些坏人,自问从来没占过朋友的便宜,上次隔壁那男孩儿还跟自家一起出去了,想来算是邻里乡亲,怎么能够贪人家的东西呢? “什么便宜,我给他拿去,咱们凭什么拿他的粮食。” 看着大妞说着就要去拎袋子,五婶忙拦下,“瞎闹什么,他一个哥儿,会做什么,还不是要咱家做,你只看到米面了,油不要钱,菜不要种啊!我什么时候跟他算过” 五婶心里头有点儿后悔跟女儿说这个,一面觉得自家女儿被养得太不知道生活了,一面又觉得奇怪,以前女儿可从来没这份儿“正义感”。 大妞皱着眉头,这样说,似乎也有道理,但 大嫂隔着窗户看到这一幕,捂着嘴偷偷笑,她早就不喜欢公婆宠小姑子的那个劲儿,瞧着五婶又忙去了,大妞还在那里站着发傻,眼珠子一转,上去跟大妞说话。 “你这傻妮子,跟他算得那么清,你们以后早晚是一家的,这粮食混到一块儿吃有什么的?” 这话纯是玩笑话,欺负大妞失了记忆,不知道前事,拿着种事情蒙她玩儿,瞧她如今性格,估摸着不会像以前那样爱告状,再者,就算告状又怎样,一句玩笑罢了,谁还真的嫁给傻子啊! 她可是知道公婆对小姑子有多疼爱的,将来的陪嫁肯定少不了。 大妞皱着眉头,看着大嫂扭着腰走了,她如今怀着孕,虽然月份小,但已经做张做势起来,轻易不怎么干活了。 女人,怀孕。 正常的男人遇到这两个词或许会有些好的联想,然而大妞推及己身,就是一个哆嗦,次日再出门的时候,特意绕到隔壁,拽起了躺在床上的季复礼。 季复礼晚上修炼精神力,白天多是用来补觉,反正五婶总是会在午饭之后过来给他喂饭,并不会发现他日夜颠倒,谁想到猛地被人拽起。 别看精神力如今已经有了一些,但他的体力,还是个战五渣,这又不是星际时代,可没有机甲可以代替身体素质,小鸡一样,被大妞拎着衣领拽出了门,直接往后山去了。 季复礼走在半道上清醒过来的,也没急着问话,免得灌一嘴凉风,等到在小树林里停下来,他才咳嗽了两声想要问话。 大妞性格果断,不等他问就直接说了:“咱们两个的婚约不作数,作为补偿,我会教你一套剑术,你看好了。” 不等季复礼说什么,她就开始演练,手上的木剑平滑,一招一式,或许是为了教人的缘故,都十分缓慢,让人看得很清楚。 季复礼早就对她的剑术好奇,但之前实在是精神力扫描的范围扩展不到这里,若为了这个早早出来跟踪,他又觉得太过流于痕迹,难得这位肯教,他竟是直接忽略了原因,运起精神力来认真看着。 或许是用了精神力看的缘故,跟肉眼看又有不同,两相映证,竟有些莫名的感受,一遍下来,便记得十分牢靠。 “来,你来一遍,我看看。” 大妞也不废话,一套剑术演练下来,气都不喘地,把木剑扔给了季复礼,让他来一遍。 季复礼反应极快,接住了木剑,跃跃欲试地照着来了一遍,很多地方,他的动作做得不到位,但看得出,他确实记住了,至于不到位的原因,实在是这个身体缺乏锻炼,活泛不开。 大妞惊讶地多看了季复礼一眼,同样练习完一遍,速度也不是很快,他却是汗湿重杉,鬓角的头发也都湿透了,风一吹,哆嗦了一下。 “看不出来,你还有些学剑的天分”若是以往,遇到这样的孩子,他可能会考虑收来当个徒弟,但,两人之间还有婚约,还是早点儿断个干净为好。 大妞迟疑了一下,还是没说别的,只嘱咐道:“这套剑法叫做青云剑,取‘青云直上’之意,招式轻灵,锐意进取,你若练得好了,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增长精气神,大有好处。” 只要运动,总是能够强身健体的,至于增长精气神,想来说的不是精神力,但,季复礼敏感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也随之有了水滴般的增长,这样的增长微乎其微,根本不是寻常人能够察觉的。 心中多了些愉悦欣喜,再看大妞,便有些明白她的灵魂为何明亮如斯了,这些剑术的好处她都已经享受到了,虽不知道她的灵魂能够穿越时空是怎样的机缘,但若非精神力强大,也早就在时空乱流中化为飞灰了。 “剑术我已经教给你了,咱们之间的婚约就作罢,以后你若有事,我要是能办到,自然会照应一二,其他的,你还是不要想了,等几年,我也可助你娶一房贤惠妻子。” 大妞信誓旦旦地许诺,完全忘了自己现在的女子身份,也没想过她以后是否能够做到,言辞间倒是格外真诚。 季复礼想笑,也确实露出了一抹微笑,剧情中只觉得这人做事从来太过自我,不考虑其他,却未曾想到,真的接触了,这种自我还是挺好玩儿的。 虽然不知道大妞是从哪里听来婚约之事,但是季复礼完全没有辩驳,自认占了大便宜的自己还是个傻子,他一个字都没吭声,直到在大妞的督促下又联系了一遍剑术,又被大妞送了回去。 作为一个剑客,大妞的武功或许是真的不错,但却不是武侠世界那种能够飞檐走壁的武功,平实的武功来自于勤奋的锻炼,讲究的是脚踏实地,一步步往前走。 虽然某些东西,如同剑术上也需要一些灵活运用和领悟,但到底,剑客的追求是比较纯粹的。 大妞见季复礼都应了,自认没有什么事了,送他回去的时候,两个人一同走着,竟是没避讳任何人的目光。 不过见到这两人的人除了奇怪他们怎么会走到一起去,也没有多想,哪怕年龄相差不大,但季复礼是个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翠儿去镇上不回来的消息也未曾被广为传播,大家的印象中,季复礼未来的老婆必然是翠儿,也就无须大家多操心。 五婶见到倒是问了大妞一句:“你怎么跟季哥儿一起回来的?” “我教他练剑。”大妞言简意赅,完全不准备多说,她还是知道一点儿,身为女子不自由,若是让父母知道她私下解除婚约,恐怕要糟。 自她醒来完全没有跟村人有过多交流,自然也不会有谁跟她说季复礼是个傻子,这件事以前村中也没人提起过,或者说,大家都觉得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就像太阳是圆的,没谁会特意说起。 自然,也不会有人跟她说关于季复礼以及他家童养媳的事情,村中有童养媳的人家多了去了,也并非季复礼一家,谁也不会特意说起。 所以,大妞根本不知道自己完全误会了。 “练剑?”五婶见过大妞自己弄的那把木剑,虽然看着很像那么回事儿,但是跟小孩子的玩具也差不多,笑了两声说,“好,你们好好练剑。” 她只当大妞是童心未泯,找到了人做伴儿一起玩儿,完全没想到别的。 偏偏她这种反应,落在大妞的眼中,分明是因为有什么,才完全不介意她和季复礼多相处的事实。 心里有些梗,但想想,等到自己武功恢复七八成,必然不会在这里久留,也就不是很介意这种事情了,没多说话,“嗯”了一声,进屋去了。 没想到自己一句玩笑话会变成这样的大嫂偷笑了两声,入睡前跟丈夫咬耳朵:“隔壁季哥儿,跟大妞还真是配。”一个傻子,一个呆子,绝配。 以为季哥儿已经好了的大哥听到这话心里头一动,妹妹上次被人轻薄了,还有那么多人看到,怕是名声不好,若是季哥儿不嫌弃他那个童养媳好像跑了,倒是正好 第159章 大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那天起,天天带着季复礼一块儿去山上林子里练剑,还给季复礼也做了一把小木剑,让他拿着比划剑术。 季复礼本来装傻,天天躺在床上,最多看几本书,然后锻炼精神力,并不用消耗多少体力,五婶送来的那顿饭也就足够一天所需了,可练剑不一样,有一次尴尬到在大妞的面前肚子叫。 他自己不好意思看大妞的表情,大妞当时也没说什么,谁知道第二天,大妞就给他带了块儿馍馍。 “多谢。”季复礼说了一声,用帕子擦了擦手,才接过来。 “不用你谢,你家的粮食本来就被他们领了,如今管你吃的是应该的。”大妞为人正直,从来不占这种小便宜。 季复礼再一次认真打量大妞,他上次认真打量,还是第一次去镇上那时候,有些好奇上错了身的剑客会是怎样的,哪怕是同样的容貌,但大妞的其他,都不同了。 原主记忆中的大妞是一个开朗爱笑的姑娘,跟其他的姑娘一样,也有嘴馋偷懒的毛病,在爹娘的宠爱之下,大妞心地善良,从来也没有嘲笑过原主的傻,还曾同情过翠儿的劳碌,如今 眼前的人消瘦了许多,或者说是因为练武,有了一种属于武者的气质,还是那样一张椭圆脸,但分明,很多都不一样了,哪怕是那五官,与记忆中相对,也有了一种陌生的感觉。 季复礼看得久了,想得也有些远,大妞却没他想得那么多,发觉他盯着自己看,才觉得这小子不是真对这身子有什么好感吧! 一股子毛毛的联想让大妞退后了一步,板着脸说:“还不快吃,吃了好继续练。” 季复礼哪里知道大妞还惦记着之前说过的那些话,他早就忘了那个玩笑一样的说法,点点头,应了一声,大口吃了馍馍,然后不待人催促,继续拿起小木剑练武。 五婶知道大妞跟季复礼出去,但不知道他们都做什么,只当是玩儿,后来发现大妞总是带吃的,问了一句,知道是给季复礼带的,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只是过后午饭她便少带一些。 这种情况大妞开始还没发现,直到某次大哥送饭才发现给的太少,问了五婶两句。 “他又不干活,吃那么多干什么?大妞每天都给他带吃的,中午少吃点儿,怕什么。” 五婶的语气有些不舒爽,自家的女儿病好后跟爹娘兄长都生分了,倒是莫名其妙跟那个傻子亲近起来,难道还真的要给他家做媳妇不成? 村子里的流言不多,但五婶交际广,到底还是听到了一些,实在是男女都不算是小岁数的了,一大早就钻林子里,不到中午吃饭不出来,任谁都要有些想法,还有些看到他们“搂搂抱抱”的,自然更让五婶不舒服。 就算女儿现在跟自己不亲,那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能这样白白给了人吗? “这么点儿,哪够吃啊!到底季哥儿还长身体呐。” 清汤寡水的汤面里面捞不上两根面条,绿油油的都能照出人影,哪里是十来岁男孩儿吃的,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个年岁的男孩儿,吃这么点儿,怎么活呢? 大哥想到季复礼那小身板儿,再想想自家妹妹,还真是换个性别可能就般配了。 “没面了,咱家还不够吃呐。”五婶咬死了不肯再弄面。 大哥拿亲娘没办法,叹了一口气,到底还是端着稀汤寡水的面条汤给季复礼送去了。 季复礼哪里想到背后有这么一段弯弯绕,精神力再好,他也没空天天监视隔壁动静。 等看到那一碗面条汤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该离开这里了。 稀里糊涂喝了汤,把碗还给大哥,多说了一句让大哥明儿送自己到镇上,他要买些东西。 大哥点头应了,也没多说,回去后,也没跟其他人讲,只说自己明日要到镇上转转。 用精神力监督着这一段儿完全按照自己的预期走了,季复礼松了一口气,想到要离开,看着这破旧的屋子,竟然也觉出了几分亲切感,到底是住了这么些日子的。 傍晚的时候,大妞破天荒过来了一趟,端着一个大海碗,碗里的面条满满地冒了尖儿,热腾腾还散发着热气。 “吃吧。” 把碗放到桌子上,筷子塞到季复礼的手里,大妞说完扭头就走了。 季复礼看着大海碗苦笑,这一大碗,他可吃不了,正想着,大哥也过来送饭了,一块儿馍馍捏在手上,“我还说你中午吃得少,怕你饿,没想到大妞先送过来了,你吃面吧,热乎着。” 馍馍也没拿回去,也放在了桌上。 季复礼叹口气,拿起筷子吃面,粗细不匀的面条一看就知道做的人没什么经验,有些地方还有些生,但,的确是很暖和,一碗下肚,暖融融的感觉好像从胃里升腾上来,弥漫到全身,让人舒服得动也不想动,只想挺着肚子仰着。 好久没有这么饱过了。 懒洋洋地,什么也不愿意多想,季复礼这一晚连精神力也没锻炼,早早就睡了。 次日一早,大哥就把车子弄好了,季复礼悄悄拎着包袱出来,他的东西不多,就带了两件衣服,最值钱的那一箱子书,太沉了,根本没法儿带,反正知识都在脑子里,带不带也不那么重要了,他索性把那些留下了,将来若是五婶家有人读书,或许会因此发掘出宝藏。 大哥对包袱视若无睹,安安静静地赶着车,季复礼没说话,起得这么早,薄雾都没散,他很有些新奇地呼吸着这样单薄的雾气,直到 雾气中有个人远远跑来,近了,是大妞。 “你们做什么去?” 大妞追上来,大哥就停了车,便听她这般问。 “去镇上买点儿东西。”大哥的说辞简单有效。 大妞看着季复礼,重点是季复礼的那个包袱,没有谁去镇上买东西还要带着包袱的,除非是想要离家。 季复礼没吭声,全当大哥的回答就是他的回答。 大妞不再问,单手撑着车板,一翻身就上了车,坐到另一边儿,“我也去。” 大哥没有拒绝,看了大妞一眼,确定她不会改变主意,也不多说话,扭头继续赶车。 到了镇上,大哥还在上次的地方寄存了车子,约定了到了什么时辰在这里碰头,然后就跟两人分开走了。 季复礼没理会大妞,一个人拎着包袱找人打探路过商队的事情,他长得好看,人又有礼貌,听说话也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便有人愿意跟他多说两句,多问了两个伙计,便知道了一个商人的消息。 找上门去,只说求个方便捎带一程,他自己能够帮忙记记账算算东西。都说商人奸猾,但商人也豪爽,在看出有利可图的时候往往出手更加大方,好像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只因一个看似渺茫的念头,前期投资之多,便难以数计。 那商人见他年龄小,考了考他,发现水平不错,便有了些善待的心思,也不欺负他年龄小,谈好了价码之后,还请他一同吃饭,等到早饭后再上路。 这年头不算乱,大面儿上还是太平盛世,但是古代的盛世,水分还是很大的,以这些商人的看法来说,哪里没有盗匪,不过是多少大小的区别,因为是太平盛世,官兵也少不了,很多地方还要被多盘剥一回。 但商业之利,到底比税多,他们纵然多有抱怨,却还是乐于往返,只是那些有心眼儿的难免多耍些花招合理避税。 商人看季复礼顺眼,也不隐瞒这些,谈话间涉及到了,少不得还有些自傲地说些自己的心得来。 季复礼以前也不是没了解过,但一个世界跟一个世界到底不太一样,当权的人不同,使用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某些方法在他听来,还真是很新颖,效果似乎也不错的样子。 一顿早饭之后,商人对外已经称季复礼为侄儿了。 这年头有关系总要让人高看一眼,下头的人见商人这样说,对季复礼也客气多了,等到真正上路的时候,季复礼还有幸跟商人做了一辆马车,配置自然是高大上那种,走起路来颠簸较小。 离开镇子的时候,季复礼掀开帘子往后看了一眼,以后他恐怕都不会再回来了,至于大妞那里成为女性已经是最大的不同,以后的路,他还是不要破坏太多了吧,不然岂不是太过挫折? 这段日子的相处,季复礼发现现在这个大妞的心性也是十分不错的,其实,剧情里就能够看出来,这位剑客的性格很好,胜不骄败不馁,总有自信,也总能信人,无论多少得失,他却始终坚守正义,这一点,虽然拖累了不少人,但天真点儿说,也是极为不容易的。 像这种纯粹的人,若是让她一生挫折,未免有些过分了,反正她现在是女性,以后应该不会有哪个女性被她拖累至死,这样就好了。 第160章 “咱们的商队小,行路便要小心一些,路上也莫要轻易结伴,能够一直安稳到达就是好的了。” 收留季复礼的商人姓孙,孙商是贩卖布匹的,这些东西看着粗笨,却是哪里都少不了的,若是能够捡上些花色好的新鲜货,自然也能卖上高价,只是一路行来未免多了许多风险,风吹雨打这就不算什么了,最难防范的就是路上的盗匪。 季复礼最初听闻的时候还有些惊异:“盗匪不是都盯准那些大商队的吗?” 孙商哈哈一笑,给他来了个摸头杀,“盗匪也不全是大的,小的又哪里敢跟大商队硬扛,谁都会欺软怕硬的。” “那要怎么防?” 孙商的这个队伍并没有镖师,只有他自己带的几个身材粗壮的伙计,这样的人,季复礼哪怕对武功并不算知晓,但也能够看出来他们并不是很能打的那种。 那副模样也只能吓唬吓唬有贼心没贼胆的平民,真正碰上盗匪,恐怕根本不管什么用。 孙商笑着摇了摇头,盗匪能够怎么防?只有拼了,拼得过就算赢,拼不过,自然是赶紧逃命,幸好一般的盗匪都不会杀人,免得引来官府追踪,至于抢劫,像他们这种小商队的些许损失,根本就不要指望官府的人能够给追回来,也只是报上去,让上面知道这附近有盗匪罢了。 行商在外,什么风险没有,然而一旦获利,利润就能抚平一切,这才有人冒着风险行商,否则,恐怕商人早就没了活路。 孙商笑过之后又转了话题,说起各地的布匹好坏。 季复礼没准备以后也做商人,更加没有想把账房当做职业,长路漫漫,枯坐无聊,见孙商颇有谈兴,他也跟着听起来,虽然不曾真正去某地看过,但是说到风景村俗,他也能够接上几句,如此一路也算愉快。 天色将暮的时候路过一个谷地,两侧有些矮坡,植被茂密,孙商看了一眼说,过了谷地就是落脚的镇子,可以好好睡一觉。 季复礼点头应是,还不等再说,就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再看,竟然有人从植被中冒出来,挥舞着刀剑冲向孙商一行。 随队的伙计反应极快,马上从旁边儿车板下抽出棍棒来,然而贼人武器颇利,竟是不能抵挡,有人受伤还疼,士气顿时为之一落。 “不知是那条道上的好汉,还请松松手,我这里都是些不值钱的布匹,愿意奉上银钱讨个路走,还望好汉饶命。” 孙商到底是见多识广,并不怎么惧怕,掀开帘子,扬声喊话,他说话的时候,正有一把刀直接看向车厢,吓得他一缩脖,皱起了眉头,觉得这一路太不知礼。 “跟这等盗匪,有什么好废话的。”一声冷哼一听便知是女子,从车之后方传来,随着声音而来的便是两声痛呼。 季复礼想要往外探头,被孙商拉了一把,“你不要命了,外头都有刀。” 这年头,刀剑并不算管制兵器,富贵点儿的人家肯花钱都能有,但富贵人家也不会没事儿出来当盗匪,这些盗匪能够有刀剑,证明有些实力,但有实力却盯着小商队未免不合常理,再者,他们的人也不够多 季复礼的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精神力已经以自己为中心向四周扫描过去,一圈儿下来,已经看清楚了局势。 说话的女子果然是大妞,她不知怎么也走上了这条路,竟然还有了一把锋利的剑,也不知是不是从这些盗匪手上夺来的,一招一式之下,皆有人倒地不起,她的速度不曾因此增快,也不曾被拖慢,一步步,缓行而来,脚下尽是痛呼不起的人,竟有了些“一步杀一人”的风姿。 纵然是女子,却也有了些夺人的气势。 前头的这些盗匪有些害怕,不约而同地退步,后来两个大约是领头的,互相使了个眼色,竟是也不再拼,各自跑开了。 “这位女侠” 车窗帘子破了,外面的情形都被收在眼底,看到没危险了,又看到那女子从车子旁边儿过,孙商忙出言唤了一声,然而那女子并未停留,追着那两人中的一人去了,速度竟是极快,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孙商有些遗憾地看着对方远去的方向叹道:“也不知是哪里的女侠,如此飒爽。” 自来做好事都是有回报的,贼人已去,上来攀谈几句,无论为了什么,孙商都会做出些表示来,所付出的未必比贼人想要的少,所图的则是自身安乐。 若是真的完全不图名声不图利益,孙商反而有些不敢置信了。 后面这些,还是安稳住在镇上之后,孙商跟季复礼讲的,季复礼又探问了几句,知道所谓江湖这个词还是有的,“居庙堂之高而忧江湖之远”,大臣们口中的江湖指代远不是他以为的武林,而商人们指代的江湖也更为复杂,盗匪之流也是混杂其中的。 而武功一事,自然也不是江湖独有,能够上朝堂的那些个将军,哪个不是武功超群之人,最重要的是,谁也不是自个自学的,总有个师承门派,当然,这些师承门派,季复礼从未听过,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属于武侠世界。 剧情中倒是提到过一些,某某门派的大小姐,某某掌门的女儿,某某教的小师妹也不知道那许多女中豪杰,之前都在哪个山沟里窝着,竟是从未有人听闻。 季复礼这般想过之后,自己又给了解释,不在一个圈子里,自然不会知道太多。 虽然得了大妞给的剑术,但季复礼并未因此收获内功这种传说中武林必备的东西,想来便是他剑术练得再好,也不过是比普通人强些,想要达到剧情中剑客那种程度,是不可能的,他也不准备当个武林高手跟大妞抢镜,重新走一遍剧情路线,对他来说相当于没有改变,倒不如依旧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但,似乎以前做过的那些事情,现在想来,也不是那么想做呐。 同样的事情,做一遍或许会遇到种种挫折,但总算是新鲜,若是做两遍,三遍,还有什么意思在呢? 不如 思想尚未落实,便听窗户上有些动静,季复礼坐起来,拿过旁边的衣裳披上,正要起身,就看到窗户被从外面打开,一个黑影跳了进来。 那身影太熟悉,以前常常在日光未明的时候叫他起床去练剑,他心神一松,才要说话,便觉一包东西砸到了腿上,哪怕隔着一层被子,也觉得出来沉重。 “这是什么?”季复礼的精神力无需光线便能够看到对面的人,只见她面色依旧平静,张口回了一句:“程仪。” 对即将远行的人,他的友人总要赠上一些程仪(财礼)聊表心意,这是属于官场和江湖的礼仪。 精神力已经知道布包中是什么了,一锭锭银子大小不一,重量却是实打实的,然而,“是那些盗匪的贼赃?” 问完这句话,便发现大妞脸色一冷,“你不想要?” “不,当然要要,留给我,总比留给他们那些贼人强。”季复礼这般说着,把布包放到了床里侧,他也没追问那些贼人的下场,想来不会有谁能够在这位剑客的手中活命,若非她一贯将事情做得如此狠绝,也不至于得罪那许多仇家。 剧情中并没有这一段儿,季复礼也无从推断这些盗匪后头还有没有人,此时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起身点了烛火,见到大妞身上有些血迹,才轻声问:“你受伤了吗?” 用精神力探查别人的身体多少有些不礼貌,他的精神力如今也不多,能够扫描一个大概而已,便也没有费那个劲儿去探查,问了一句,得到“没有”的回复之后也不怀疑,说了一声“我去弄点儿热水,你洗洗吧。”便去要水了。 有了银子好办事,哪怕被半夜叫醒,小二也是一脸笑容地来回送热水,甚至根本没有追问要热水做什么。 面对整盆的热水,大妞迟疑了一下,季复礼见机快,往床上一趟,面朝里侧,说:“我不看你,你洗吧。” 适时收回精神力的季复礼没有看到,在他这一番做派之后,大妞黑下来的脸色,然而,看了一眼那不容忽视的胸部,她最终还是背过身擦洗了。 直到洗完去了另一个房间睡觉,大妞才想起一个问题,她刚刚为什么不在这个房间洗了?反而 一直自觉是男性的大妞并没有准备防备另一个男性,哪怕被间接提醒了,而另一个季复礼则是知道这位灵魂是男性,哪怕因为她如今女性的壳子有些避嫌,但到底不曾把这一点做到位,乃至于最后大妞左思右想,季复礼之所以没有把她让到这个房间,恐怕正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名分关系。 如此一想,莫名又有些心塞,一个把背后对着自己的男人,竟然不是好兄弟或者好徒弟,而是心塞。 第161章 次日一早,季复礼醒来晨练过后,用餐的时候问了小二一声,发现大妞已经走了。 孙商并不知道昨日救了他们的女侠竟然也在这里住下了,早起用过饭之后也没问,看着队伍收拾好了,便带着季复礼继续走,坐在车上还感慨昨日的好运,竟然能够碰到那样一位女侠。 后面的路程,仍然不是那么顺利,但那些盗匪却有规矩多了,孙商给了些钱,便都能顺利通行了。 等到了地方之后,季复礼没有提出要走,把曾经的身世多编了两句,完善一下,说要拿出钱财来开个书店。 孙商听了有些惊讶,问:“怎么想着要开书店了,我看你这样子就是个读书人,如今年龄又小,不如继续努力往上考考,若是怕坐吃山空,叔叔我也不是吝啬人,多少能够资助你一些,若你真能考上秀才,也不说别的,把我家地挂在你名下,免个租子就行了。” “这,我之前因病多日未曾摸书本”季复礼面上露出几分难色。 凡是这种有着科举制度的古代,似乎都逃不过读书,他倒不厌倦读书,书中总有些观点是值得思考很有意义的,但为了考试而读书,就是一种负担了。 “季哥儿,不是叔叔要逼你怎样,咱们萍水相逢,也是缘分一场,怎么说这一路的叔侄,叔叔托个大,是真的把你当自家子侄看待的,你可知这商人地位低,若是没些背景,杂七杂八什么人都能压到你头上来,叔叔这么多年下来,靠着自身的眼力运气,也只在这城中混了个小铺子而已,若想要从此出头,实在是难。” 孙商经验老辣,他的眼力的确是好的,读书人多了,又并非季复礼一个,但他看季复礼的谈吐举止,又见说到科考他其实并没有心虚畏惧之色,便知若是去考,十之是有些把握的,这样一来,若是浪费去做生意,反而白白辜负了这段缘分了。 一开始,他也是看着这人不像是普通人家的,这才准备交好结交一下,即便听他说自己身世普通,但只看这气质便不是人下之人。 若是能够托一把“你小小年纪,也不要怕失了臂助,若是不嫌弃,叔叔助你,只要你能考上去,吃穿用度,一应费用,叔叔都出了。” 孙商说得十分豪爽,也是因为他认准了季复礼能成,再加上自家家底也不是表面上那么单薄,铺子虽然只有这么一个,但乡下还有土地,生意偶尔损失也并不耽误日常用度。 若非自家族中连个读书种子都没有,也不必这样眼馋别人家的孩子。 季复礼沉吟了一下,又听孙商讲了小商人的种种税收,虽然不惧这些,大妞给的银子足够多,但听起来也的确是让人生畏。 他年龄小,除了明面儿上的苛捐杂税,恐怕还要让人再欺负一层,而且卖书这种行当,没有真正进入过,谁知道是不是好做,万一赔本,还真是要考虑一条后路才好。 孙商再三劝说,季复礼禁不住点了头,怎么说有个身份,也不会让人因为年龄而小瞧。 户籍纸离开的时候他就带上了,由孙商出头,只说是远房亲戚的子侄,过来投奔,落户在这里,以后也在这里科考。 银钱开路,忙这些事情的小吏没有不允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只费了一个下午就办好了。 季复礼不肯住在孙商家中,便又是由孙商牵头找人,在他家左近买了个小房子,索性他一人独居,也不用多大,孙商不放心,后来又派了人照顾,那都是后话。 考试对季复礼来说实在是轻易,早在装傻子的时候,除了修炼精神力,他就把季家爷爷留下的书都看过了,这会儿又买了新的来复习,等到考试,一次通过,不过第二年,他就是秀才身份了。 这可让投资他的孙商喜出望外,原先看重的是对方年轻有才,现在这般年龄就成了秀才,可不是真的有才么! 他想着资助季复礼再考,季复礼想了想,于三年后考了举人,然而再要往上考,他便不肯了。 举人之后便是进士了,进士之所以叫做进士,也有“进一步为士”的意思,那可是要正经做官的。 季复礼对做官没什么兴趣,想着举人的地位不高不低,只看他年轻,也不会有人轻易欺侮他了,此时再开个书店,轻轻松松,每日过些快活日子,岂不美哉? 虽然每一个世界对他来说都是新的,有新鲜感的,但总有些事情做过了就没什么进取心了,他便想要在没尝试过的职业上进行一下拓展,万一自己也有天赋呢? 只是行商到底有些乏累,再者旅途之上并不舒服,又有种种危险,季复礼自觉他不是耐得住苦累也要长途奔波的人,便选择了卖书,开一个书店,既清闲又不流俗,也很符合他现在的身份。 孙商说不动他,叹息之后也就作罢,本来这个侄子都是自己硬攀来的,若是因为这个搞得交情不稳,岂不是得不偿失。 他为人有眼光,做人也厚道,哪怕不赞同,但对季复礼开书店的事情还是积极帮忙,不过几天便租赁了一个小院儿供开店之用。 时下开店的,若是那种小商铺,多半都是前头买卖,后头居住,院子中间那处空地,还可以种植一些蔬菜瓜果之类的花木,宜室宜家,虽小却十分温馨的感觉。 季复礼喜欢这院子,住了一年后,索性出钱买了下来,每日里在院子里练练剑,累了便往躺椅上一躺,拿一本喜欢看的书,慢慢地翻着。前头的事情自有伙计支应,一应书籍价格,他也弄成了如后世那种“十元一本”“五元一本”的统一价格,比别家的书店贵一些,却方便了伙计买卖。 能够买书的多半也不会介意那一点儿点儿差价,反而有些知道他这个年轻举人的名头,会专门到这边儿来买书,也有沾点儿才气的意思。 如此,生意上反倒没什么需要操心的,当初进书的渠道都是孙商帮忙联系的,签了契书,也无需多虑,若是偶然看见什么好书,季复礼也会从别家买回来,放到自家的书架上。 他手上银钱不缺,那些挂到他名下的土地并不只有孙商一家,这些人家也都识趣,按照当下的惯例,给他交着钱,本来以为不会挣钱的书店生意也意料之外地赚钱了 凡此种种,都让季复礼愈发没有上进心,每日懒洋洋的,直到孙商说起婚娶一事,他才想到这是件大事。 不是因为古人看重的传宗接代的事情,季复礼不是古人,对这类事并没有他们那般看重,他虽然替了原主,却从不觉得自己对原主有什么亏欠,事实上,便不是他,按照剧情,原主也不是原主了,所以季复礼也从不会觉得他必须为原主做到什么才算是安心。 之所以是件大事,是因为他如今也算是有名望的人了,附近的人少不得多关注他的私事,只是他私交甚少,并不像一般人急着联络同年同窗的友人,所以这话头,直到孙商提起,他才觉得不得不考虑一下,哪怕是为了以后的耳根清净。 入乡随俗,古代就是把婚娶看做大事,他又没有什么不得与人说的癖好,又没有什么非要忠守的人,有什么理由非要不结婚,然后孤零零体会着世态炎凉呢? 眨眼之间,季复礼就想了很多,然后把事情拜托给了孙商,只说是一事不烦二主。 交代完事情,送走了孙商之后,季复礼才想到大妞,当年她回去了没?还是说已经跟剧情一样开始她的人生了?这么多年,他也没跟村子里的人有联络,固然是没什么感情,但也有些原因是因为怕那些人知道他突然不傻了的事情来八卦一下,生出些意外波折。 但这件事,大妞知道了吗? 被季复礼惦记的大妞此刻的确是在行侠仗义的路上,然而她此生的路注定不会像上辈子那么顺利,大妞不算是面容丑陋,然而那一张端正有余的脸显然不足以让什么有身份的少侠或者掌门儿子大师兄之类的给她开绿灯,而没了那些美女的喜欢,彼此之间也少了因情而起的互帮互助,磕磕绊绊一路行来,虽让心境得了磨练,面容却是老了十岁有余。 这般沧桑是不会被大妞在意的,虽然身体不同了,但她始终都是男子的心态,并不会细心养护面容,皮肤糙了又怎样,手脚粗了又怎样?她又没准备嫁人?便是受了伤,伤了腹部,以后不能生育,那又如何呢? 偶尔,会有些对不起这具身体原主的心思,为了这一点儿对不起,她每隔两年便会偷偷回村里看看,把劫富济贫的钱财扔回去给他们,怕他们不敢用,还塞了书信说明一下原委。 然而,知道原委的五婶一家人更不敢用了,好好的女儿家跑到外头当了侠客,还劫富济贫,哪怕那些银子都是被挑拣过没有暗记的,五婶还是提心吊胆,后来也不敢在村中安住,拿着钱财带着儿子到别的地方生活了。 大妞在第三个二年过去回村的时候没有找到人,悄悄打听了一下,知道他们搬走快两年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神情有些落寞,她是想要奉养这些原身亲人到老的,奈何这样一想,又想到了自家的那个未婚夫,虽然早说过婚事取消,却不知他如今如何。 当年季复礼他们离开,大妞其实是一路跟随的,直到看着季复礼顺利落脚了才离开,后来看五婶他们的时候,也会绕路去看看季复礼过得如何,看他一年年都十分顺利,并不缺银钱,她也没有多此一举给他留下钱财。 如今想去看,也不需要多打探,直接过去就是了。 季复礼并没有搬走,依旧在上一个两年时候住的地方,还是那样优哉游哉的样子,大妞看了一眼,才要离开,正好碰上孙商过来,她留了一下,便听到孙商要给季复礼说亲的事情。 “本来这事我是不好开口的,但你这边儿没个长辈,我也只好过来问问了”孙商的开场白有些通俗,然后就是问起了季复礼的婚姻状况。 “原是有个自小婚配的未婚妻,奈何我原先体弱,她看不上我,婚事作罢,如今”季复礼想到翠儿,露出一丝怅然,也不知道翠儿如今怎样了。 孙商听了一通,没说什么,离开了。 等到孙商走了,大妞从房梁上跳下来,季复礼吓了一跳,他在城中生活,安安稳稳的,也就很少用精神力扫描周围,多半是维持一个茧子的模样,把自己护住,也免得偶然看到什么不好的事情,比如说伙计如厕什么的。 因为没防备,这突然跳下来一个人,便让他真的吓了一下,直到看清是大妞之后,才露出惊喜之色,竟是不用大妞再自我介绍,便张口问:“当年你怎么突然走了?可是回村了?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麻烦?” 曾经的村人都不认识如今的大妞了,她在外常是男子装扮,脸上晒黑了,又瘦了,皮肤糙了,不认识的都不会第一眼将她看作是女人,谁知道这人竟然一眼认出来了。 大妞自觉这是因为季复礼对原身用情深刻,这才能够这般“一眼认人”,又见他热情亲切,喉间便是一滞,若是自己不曾来,这一对儿,或许也是好的。 哪怕并不混朝堂,大妞却也知道一个读书人,还是这般年轻就有了举人功名的读书人是何等的风光,然而 心中微有愧疚,大妞顺着自己的思路道:“你看好哪个,娶就是了。” 季复礼早就知道大妞话少,听她这般说,只当她嫌自己刚才婆妈了,也不多解释,笑着说:“这等事用不着我操心,刚才那个是孙叔,他对我一向是好的,想来也不会挑到什么差的,听他的就是了。” 古代是不讲究自由恋爱的,就算他有心,对方若是无意,也只是一个耍流氓的结果,一个举人耍流氓,季复礼觉得自己还不至于那么没品,如此就要相信一下中间人的眼力了,在他看来,孙商挑人的眼力不错,他的妻子挑人的眼力应该也不会差了。 其实差了也没什么,古代对男子到底是有优待的,当然,这要是男尊世界才能这般,夫妻二人,若是过不到一处去,少交流就是了,以后碰到心仪的还可以再娶。 季复礼没想着三妻四妾,他只是想着有人操持家务,不然总是靠着厨娘,夜里想要吃点儿宵夜都没法子,更不用说衣裳了,纵然有个裁缝铺子,却到底没有枕边人做得妥帖。 再者,有个人,似乎也不用太寂寞,有个什么话,也能有个人说说,纵然听不懂呢,这种陪伴也是好的,以后若是过得好,再养一两个孩子,也是热闹。 大妞点点头,只当听懂了季复礼的意思,既然他不是放不下就好,她行事一向利落,从来不想拖累别人。 “可还练剑?” “自然不曾落下,你可看看练得如何了。”季复礼是头次接触武功,兴奋劲儿,加上这功夫还能增长精神力,自然不曾落下一天,哪怕是下雨,也在屋中练过,可算得上是读书人里头少有的文武双全了。 大妞也不客气,两人比划了几下,不出十招,季复礼那把没开锋的剑就被大妞打落在地。 见他这般,大妞板着脸又指导了几句剑术,到底是爱惜他资质,终于忍不住问了:“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季复礼只犹豫了一下年龄相差不大,到底是遵循“达者为师”的意思拜了师傅,如此一来,大妞便把心法口诀教给他,比之前又多了一些认真。 这一次,大妞住了十天,看季复礼把该掌握的都学会了,只待时间锻炼,便又留了几句话就走了,教学之余,也去看了看孙商给季复礼选的妻子人选,的确是不错,回来也没特意跟季复礼说,只是走的时候又留下了不少钱财,本是要留给原身家人的,如今都给了季复礼,说是留作婚娶之用。 她来去都是突然,季复礼经过一回,第二回突然发现没人了,也没说什么,摇头笑了笑,看到那些钱财也就收了。 师傅弟子,在这个年代是一种类似父子的关系,大妞这个样子,估计也是不准备嫁人的,他收下这些钱财,以后帮她养老就是了。 完全不知道大妞对于彼此关系有那样一种误会在的季复礼偶尔想想,也不知道两人的交集是从哪里开始的,也许是从那次同车去镇上,还是那一碗厚厚的面条? 只能感慨一句大妞的为人正直了。 虽是亲人,但看大妞的样子,估计是不准备参加他的婚礼了,季复礼也不理会她的来去无踪,买下了旁边的院子,扩建了一番,留下她的房间,便开始筹备婚礼之事。 此后多年,每逢两年,大妞都会来这里住上几天,彼此之间的相处,说是师徒,更似姐弟,季复礼对江湖上的事情很是好奇,总是要多问她几句,再与剧情中对比,果然是不一样了。时日久了,也有对大妞的担心,常常劝她在这边儿安住,理由也简单,他的孩子也就是大妞的徒孙了,可不应该要祖师爷好好教教吗? 如此十余年后,大妞终于从江湖上退了下来,在季家养老了,季复礼的两个儿子都由她收到门下,后来虽没在江湖上留下什么名号,却也是附近有名的文武双全。 季复礼练武晚了,虽有好根骨,却没有剑客灵魂那般得天独厚,到底不曾长寿,享年五十五岁。 第162章 “季家阿姐啊!这是才回来?” 热情的妇人碰到风尘仆仆的大妞,招呼了一声,左邻右舍的,虽不是常来常往,但也知道这人面儿上冷淡,心里头还是热乎的,也不介意她的冷脸,换了个点头便笑着离开了。 大妞不姓季,至于姓什么,随着那一家人的远去,也都成了无所谓的事情,她从不爱对人解释,周围邻里误会了,她也就随着他们去,久而久之,季家阿姐,反而成了她的称呼。 “这次回来可好好歇歇吧,上次娇娥看到你那伤,差点儿没哭了。”季复礼是个闲人,哪日回来,似乎都能看到他游手好闲地在庭院里,总是碰个正着。 听到“娇娥”这个名字,大妞皱了皱眉头,不等她说什么,娇娥就来了,这位自愿跟随她照顾她,甚至甘愿当丫鬟服侍她的娇娥是个弱柳扶风般的女子,也是大妞某次行侠仗义的产物,比之那些道谢给钱然后走人的被救者,娇娥显得格外有恩义,硬是把“以身相许”做到了实质。 自然,这里面也有些原因是她家中父母都不是个好的,若是还留在家中,下一次遇到什么,可未必有人救了。 这点儿算计,大妞清楚,季复礼也清楚,但时日久了,反倒是当事人不清楚了。 “你可算是回来了,我这就让人准备热水,你且解解乏,有什么,之后再说。”娇娥生得柔弱,做事却极为爽利,除了刚开始的两天有些拘谨,后来熟悉了,俨然有了些内管家的风范,自然,也只是大妞的内管家。 大妞开始还有些不习惯被人这样安排,后来觉出舒适来了,也没有再矫情地推辞,日子久了,听到她这句话,想到的便是彻底放松下来的舒心,眉心也松快了一些。 坐在浴桶里,娇娥给她擦着背,大妞闷声不吭地把帕子盖在脸上,升腾的热气让一切都显得朦胧而美好,如果 大妞的肌肤并不是寻常女子那般娇嫩,哪怕是常年被衣服包裹的那些也有些粗糙,上面的那些伤疤,很多因为并未好好照料,痕迹再也去不掉了,一块儿块儿,都像是斑驳的阴影,诉说着不为人知的伤痛。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女子这般执着于帮助别人呢? 娇娥看不明白,在遇难之前,她想过会被某个英雄救了,然后她以身相许,一辈子生活不敢说幸福,至少有了些安全感,不会如同浮萍一般,然而,直到遇到大妞,被救,她才发现,现实中很少有英雄。 还是感激的,那样强硬的女子,是自己羡慕而永远无法成为的那种人,若能够得她庇护 就是这样一个念头,让她死缠烂打着,非要拿着救命之恩的名头跟了过来,然后才发现一切都跟想象中有点儿不同。 一个粗饼子都能当饭吃的救命恩人,竟然还有这样一个举人弟子,甚至有着单独属于自己的院子和下人,完全不是生活局促的样子。 这样,自然更好。 小心观察了两日,发现并没有人对她的出现有什么异议,明白了大妞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并非那般边缘化。 娇娥就定下了心,一心一意地要做个报恩的人。 在大妞不在的时候,她一个人独享整个院子,吃穿用度,没有人亏待她,哪怕她说是来为奴为婢的,但大妞从外头带回来的只有她一个,谁也不敢真正把她当奴婢看待,一来二去,她竟如这家中的大小姐一般,有了不少指挥人的权力。 娇娥是个感恩的人,无论她这份报恩最开始有多少心机,她还是有一颗报恩的心,并没有在之后张狂起来,友善地与人相处,并不与季家的两位郎君多生联系,也不准备借着什么由头去挑衅当家的娘子。 每逢大妞回来,她便做足了报恩的样子,来来回回,前前后后地伺候着,最开始,这人还不让她近身,可现在,也都能够在她面前亮出后背了。 想到这里,娇娥轻轻地笑,看着铜镜中大妞明显过于沧桑的面容,再看看自己,纵然努力保养,却还是无法遮掩的皱纹,有些恍惚地说:“不管你认不认,这一辈子,我可是以身相许了。” 黑白参杂的头发在手中托着,木梳细细地疏过,娇娥低着头,看着手上的这一把头发,忍不住又叨叨起来:“我知道你不在意,但到底对自己好一些,好在这次没有受伤,若不然这样一把年纪了,总是往外跑什么,天下那么多事,你管得过来吗?纵然跑出个名头,又能怎么样?这家里,总不指望着你那名头做什么的” 大妞安静地听着,一句话没说,镜子中的容颜,熟悉而又陌生,出门在外的时候,她并不常照镜子,也只有回来的时候,沐浴之后,被她擦发梳头的时候,才会在镜子前坐一坐,最开始也不是看镜子,只是一味地擦剑,后来,才开始看,看镜子中她一边为她梳头,一边絮絮叨叨的样子。 纵然不愿意承认,然而第一眼见这女子,她的确是喜欢的,哪怕她那点儿小心机小狡猾,在她看来也都是可爱的,所以才默许了她的跟随,把她带到了这里,否则,季复礼家,她怎么可能随便透露给人。 这些年在江湖上,虽然没有闯下偌大名头,但恩仇总有那么些个,只怕那些报仇的找上门来,她来回都要小心地隐藏痕迹,从不把外面的事带回来。 以前觉得算是朋友之义,也算是做师傅的顾念着徒弟,后来发觉,其实是把这里当家的,于是自然希望家中安宁平静,不要被外面的波涛牵扯。 娇娥絮叨了一阵儿,没人应答,虽然习惯了,到底有几分气恼,放下梳子的时候手重了一下,拍出一声响来。 “嗯,我知道了。”大妞破天荒回了她一句,娇娥惊讶一下,“呦,这可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竟然还理我了。” “这次回来,不出去了。”大妞这般承诺着,转过身,认真地看向娇娥。 四目相对,娇娥好长时间没吭声,“你说的可要做到才好。” 季复礼早就请了大夫,等着这边儿收拾完了,大夫过来诊了脉,确定都没问题,他这才知道大妞不再离开的消息,当下就笑了:“还是娇娥说了管用,我这个当徒弟的,磨破了嘴皮子都说不动你。” 大妞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娇娥面色微微泛红,不跟季复礼争辩,说了一句“我去准备饭食”便匆匆离开了。 剩下大妞和季复礼在厅中坐着,季复礼惯常爱问些江湖事,大妞便一一作答,她实在不是一个好的讲述人,任凭什么样惊心动魄的事情,在她口中讲来都是平铺直叙的无趣,很多时候,由于她接触的面儿窄,事情也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的,让人听得莫名其妙,只比流水账好一些,省去了每日的吃喝拉撒。 季复礼从不介意这些个,那些江湖上的事情,他也就是听个新鲜,满足一下脑洞就够了,其他的,这个世界的江湖真的没有那么厉害。 太平盛世,江湖上也是太平得很,至于哪家和哪家的不合什么的,或许他们自家知道古早事情的能说出为什么,其他人,能知道什么缘由? 再者,接触不到那个层面儿上,很多事情也都是一知半解的,什么都看不出来。 或许因为大妞是女性的关系,又没了各种红颜知己的帮忙,这一世,她只在江湖中游混迹,并没有跟剧情中一样进入某些重要事件,至于那些重要事件发没发生,也都是上层才会知道的,他们并不曾听闻。 一一问过,知道并没有多少剧情相关,看着饭菜上来了,季复礼也就不再多问,一同跟着吃饭。 饭后才说起这两年间的事情,之前的季家村,季复礼派人回去看过,五婶一家有人回去了,当年他们走得匆忙,祖坟什么的都没搬走,这两年大约过得也不是特别如意,回来看了看,也有人问起大妞,村里人却都不知道了,还当当年一起都走了的。 季家的那个小屋还在,却换了人住,季复礼也没追究,只是把那一箱子书要了回来,少不得又花了些钱,只当是买的了。 他没有刻意去打听翠儿的消息,倒是下头办事的小厮,机灵过了头,不知从哪一位口中知道了这一段过往,来回话的时候特意把翠儿的生活说了说,也没什么,依旧在那一家做事,却是从丫鬟成了媳妇子,嫁的小厮也是个小管事了,膝下也有儿女,似乎也过得不错。 “翠儿是谁?”大妞猛然问了一句。 季复礼也不尴尬,他把童养媳这一段儿说了说,大妞的脸色略黑,既然有童养媳,两家婚约自然是无稽之谈,那么事过多年,再说略丢人,看季复礼不记得这一茬,大妞乐得不再吭声,闷闷端茶送客。 并不知道大妞还有这一段心事,季复礼笑呵呵走出来,回头看到娇娥正在大妞身边说着什么,又笑起来,这世间之情,原不因男女而起。 第163章 浪漫的粉樱好似天上的云霞,悠悠然点缀着暗蓝色的天幕,白色的窗纸中透出橙色的光,映衬着那挂在樱花下的弯月,夜风拂动,有粉白的花瓣片片飘飞,一股浅淡的馨香弥漫在街道上,好像留恋不去的风情。 泥土的芬芳从鼻尖传来,惺忪的眼看着那片天幕,悠然神往,一时竟不知是在何处。 “大人可不要睡在这里,会着凉的。” 有人这样说着,一双手臂过来搀扶,想要顺着使力,才发现身上好像没有力气,面前被托起,抬头,见到一张稚嫩的脸庞,有十三岁吗? 那么,被称作“大人”的自己无力垂下的头看到了白色的狩衣,暗紫色的指贯好像那夜幕一样深沉,这样的服饰 头疼欲裂,总有些很难过地感觉。 “大人又喝多了啊,真是的这般不爱惜身体,夫人看到了,又要伤心了。” “有什么办法呢?那些大人总是爱劝酒。” 又多了一双手臂,之前搀扶的少年省力了许多,一边抱怨着适才宴席上的种种,一边担忧着回去又要被夫人责骂,一边还要感慨夫人的辛苦,大人的不容易。 装作假寐,闭上眼睛,剧情在头脑中徐徐展开 原主叫做安倍泰昌,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著名的阴阳师家族的后代,然而,这位后代并没有继承祖上的灵力,甚至连阴阳术的学习都不尽如人意,幸好,在这个趋于现代的社会,没有哪个人会真的相信式神的存在。 如同忍术一样,阴阳术已经成为很多人眼中的封建迷信,或者是一种传说,根本没有人真的相信那种东西,哪怕是对此有着种种痴迷的本国人,他们也更爱从二次元的漫画和中寻找古代的风光。 然而,事实上,阴阳术是存在的,如同现在搀扶着他的两个少年,他们是服侍安倍家族的傀儡,从祖上传下来,至今多少年了呢? 原主并不知道这个事实,偶尔也会对他们保持着以前的称呼和做法嗤之以鼻,但他愿意被尊崇着,如同其他的中二少年一样,他愿意装模作样地穿着阴阳师的狩衣,维持着祖上的荣光,哪怕如今的安倍家族更像是富贵宴席上的吉祥物,他也要用这种滑稽的模样出场。 剧情中,没有人真的看得上原主,因为他自卑又自傲,比起那些拿了名牌大学学位然后身居高位的真正的天之骄子来说,他一个中学就辍学的人显然称不上多么高贵,哪怕那个姓氏,也有不少人以为是一种攀附。 连皇室都成为象征,公主的照片都能被人品头论足的时候,区区一个阴阳师家族的继承人,又算得上什么呢? 刻苦学习阴阳术却看不到任何成效,科学的成果充斥着方方面面,就好像那可比日月的灯,一盏盏长明着,让这深夜也不再寂静。 越是从书中看到祖上的辉煌,越是忍受不了这种强装出来的风光,他最终无法抵制地产生了心魔,用一种邪恶的阵法,用自己继承自伟大阴阳师的血脉作为交换,跟已经沉睡的妖魔做了交换,让这个世间重归黑暗。 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大反派的诞生,事实上也就是,在那之后,他做了种种坏事,只是没有等来最终的正义主角,他就被那个妖魔吞噬了,连血带肉,连皮带骨。 曾经辉煌过的安倍家族,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一帧帧画面快速从脑海中闪过,原主的记忆与之交错,安倍泰昌感到头疼,揉着额角,手肘撑着床铺,缓慢坐起。 “还觉得难受吗?你才多大,总是这样喝酒,对身体不好。” 身着和服的女士已经并不年轻,但她的气质极好,说着话,便递上一碗醒酒汤,苦涩的味道从微微发黄的汤药上弥漫出来,让人不由得皱眉。 安倍泰昌没有多说什么,这个遗留自祖上的庭院中,一切都是原来的风格,哪怕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划也安装了电线电灯,但总有些东西是原样不变的,曾经的原主致力于维持这样的古旧,似乎唯有这样,才能让他身居其中的时候更显和谐。 然而,有什么用呢?总有些人会在背后嘲笑他活似一个活在旧壳中的可怜虫,迟迟不愿脱下破旧的皮囊,只因为他没有在现代社会生存的本事。 记忆中还少,但很快就会在剧情中发生,一次巨大的难堪,在原主最喜欢的那位女生面前,他曾经的同学,曾经的友人,并未给他留一点儿面子,那样直言讽刺,逼迫他拿出一些能够证明他的这个姓氏不是白白继承来的。 然而,能有什么呢?被逼得面红耳赤的少年,灌了一肚子酒回家,想来想去,孤注一掷地弄出了妖魔,然而最先殒命的却是他的母亲,眼前这位一直关爱他的女士。 “我知道了,母亲。” 安倍泰昌没有多说,端过药碗,一口喝下,用白色的帕子轻轻按在嘴角,再放下,一切俨然有礼。 有些无形中的变化让人感到恐慌,安倍女士看着自己的儿子,这是他的儿子,一切都没有变,变的是什么呢? 哪怕是嫁入了据说很有名的阴阳师家族,但曾经对阴阳术的好奇都随着平凡无奇的丈夫沉入了地下,看到儿子痴迷于阴阳术,她什么也没有说,这个古老的家族,总有些奇怪的规矩,她愿意遵从,但 怎么也想不到发生了怎样变化的母亲目光迟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安倍泰昌抬头,看了她一眼,淡定地一笑:“母亲,我的灵力觉醒了。” 一辈子未曾觉醒灵力,撑死只能像个魔术师一样变变魔术的丈夫,早已让眼前的这个女士失去了所有对阴阳师的期待,所以,她一直希望的都是自己的儿子好好生活,哪怕守着这个古旧的屋子一同沉寂,也要好好地健康地活着,却没想到 “真的吗?真的有灵力吗?” 看着不怎么相信的母亲,安倍泰昌微微一笑,自然是不会有灵力的,至少目前不会有,还不清楚阴阳术到底是怎样的存在,记忆中的那些书籍并未彻底转化为能够实践出来的证明,他的精神力,每次的开始,也都微弱地只能够拂动纸片,那么 “酒吞,告诉夫人你真正的实力。” 被唤了一声真名的少年突然从门外出现在门内,关着的拉门并不曾有滑动,然而,他就是那样出现了,与之前活泼灵动的模样不同,现在的他好像是一个面无表情的工具,他站立在安倍泰昌的身边,裂开嘴,露出一个有些骇人的笑容,问:“夫人想要看到什么呢?” 他伸出手,幽幽蓝色火焰花朵一样在他的指尖升起,然后如同花瓣一样一片片增多,好像外面盛开的樱花,形成一枝的模样,最终化成一把锋利的尖刀,一个下滑,适才盛过醒酒汤的碗便无声地分成了两半,如花朵一样盛开。 “啊!”完全不敢置信的一幕,即便有着十足的美感,却也有着令人战栗的杀意让人寒颤。 安倍泰昌的母亲,安倍女士吓得往后缩了缩,坐姿立刻不那么端正了,她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因为那个少年很快又成了原来的样子,手中的利刃也不见了,再次一笑,却又跟平时一样,但她,再不敢将他看做跟平时一样了。 事实上,他们的存在,本来就是不一样的。 习惯了二十多年的存在突然间显现出不凡的一面,安倍女士相信了儿子的话,没有什么比灵力更能够解释得通了。 她甚至没有特别留意这个少年的名字,真名是不同于普通名字的,在她听来,似乎跟以前一样,但在被叫出真名者听来,一切都不一样了。 “所以说,你真的觉醒了灵力?”安倍女士的目光很复杂,少女时代,谁都会期待风度翩翩的阴阳师是怎样的,然而随着学识的增多,一切都如同童话故事一样只存在于幻想中,哪怕自己的丈夫是阴阳师的血脉又怎样? 自以为已经明白一切都是虚妄的安倍女士突然发现了儿子的不凡,她想,她需要时间静静。 一双美眸下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安倍女士,已经不年轻了。 “哈,安倍女士,你还需要什么证明吗?”安倍泰昌笑了,好似自信的笑容只是一个空壳,从剧情中知道真名然后使用,对他来说相当于作弊了。 不过,这样的人生,本来就是作弊吧,如果知道以后要死,还不去想想怎样解救自己,那何必还要作弊呢? 安倍女士没有再让儿子继续验证,看到他皱眉,意识到他才是宿醉醒来,也不再多说,压下所有的兴奋和复杂思绪,她叮嘱儿子好好休息,然后就离开了,作为一天的开始,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还要上班。 事实上,上班这件事在她嫁入安倍家族之后就没有再去了,但后来丈夫去世,儿子忙着学习阴阳术,她有些无聊,询问了安倍家族唯一的继承人,自己的儿子之后,确定他并不反对,她才又找了工作去上班,走出这个跟时代脱节的庭院,重新成为现代社会的女性。 第164章 剧情中,大约也就是这个时候,安倍泰昌叫停了母亲的工作,因为有人嘲笑他的母亲是一个普通的会计——好像一根针戳破了气球的皮,他愤怒地跟母亲发了火,母亲再也没有去工作,然后,就是那个妖魔出世,留在家中的母亲遭受了池鱼之殃,成了妖魔的开胃小菜。 看着安倍女士的背影,安倍泰昌轻轻叹了一口气,原主之后害死了不少人,可挂在心上的,或许只有母亲一个。 收回视线,转而看向身边的酒吞,作为一个侍人,这个等级实在是有些过高了,哪怕是傀儡,但起了这样名字的傀儡,几千年下来,难道还真的是能够随便操纵的傀儡吗? 被注目的少年没有任何的反应,温驯地微微低着头,保持着一个随时听用的模样,好像一个最普通的侍人。 想到剧情中那个因为封印破损,被一个邪恶阵法唤醒的妖魔,安倍泰昌又叹了一口气,这样的祖宅,谁知道里面会有多少稀奇古怪的东西,怪不得没有人想要争抢。 曾经辉煌的阴阳师家族,除了这个占地面积比较大的祖宅之外,再没了别的营生,若不是宅子里还有两个传下来的傀儡侍人,恐怕物业费都要交不少,而里面的钱 原主之所以同意母亲出去工作,也有一个最现实的困境摆在眼前,他们并没有多少钱了。 一代代无法继承阴阳术的后人,让这个家族彻底沦为了边缘,原主的父亲靠着给人做些法事赚钱,僧侣一样,即便如此,还曾让人嘲笑那手法比魔术师还要差,一眼就让人看出了究竟。 幸好,安倍这个姓氏还是足够唬人的,没有多少人就此大做文章,这也是很多人的谨慎心理,不愿意得罪一个有些手段的家族继承人。 那样赚来的钱财又能够有多少呢?坐吃山空的后代,连魔术手段都不会的原主,最终竟是连法事的活都接不到,只能够同意母亲出去工作赚钱的想法。 安倍泰昌掀开被子,起身,拉门之外已经是一片晴空,阳光照入屋内,能看到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飞舞,微冷的风带着屡屡香气,那几乎随处可见的樱花是春日最美的风景。 “大人今日穿什么?” 柜门被拉开,另一个不曾被唤醒真名的少年笑得可爱,小虎牙一闪即逝,一排衣服展露在眼前。 多半都是狩衣,只有最边角上有一套休闲服,似乎许久不曾穿过了,虽没有落灰,但那白色已经不那么鲜亮,微微泛黄。 安倍泰昌随意摸了摸一件狩衣,狩衣的材质极好,很舒服,但,看得出,也并不是新的,有多久不曾换过新衣了呢? “知道了,这套好了。” 少年很快取出安倍泰昌摸到的那一套衣服,然后跟酒吞合作,把衣服撑开,等着安倍泰昌伸手,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好像在尊敬这个唯一的主人,真是让人沉迷的优待啊! 安倍泰昌没有表示反对,其实哪一件都无所谓,而这一件,或许他还更适应一些,每次从古代社会突然转到现代世界,他总会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一次,或许能够多适应一下。 鲜红的指贯好像更符合印象中阴阳师的模样,一双浅踏在脚,踩着有节奏的步伐走到廊上。 从屋门前就开始的木质走廊,典型的日式建筑,安倍泰昌一边走着一边观察,把眼前的景象与记忆中一一对应,等走到书房的时候,对这座大宅子有了更多的熟悉感。 两个少年自觉地站在门外,没有允许,他们不会进入门内,而安倍泰昌也不会给他们这样的允许。 以前是没想到,以后是不敢,任谁知道身边这两个叫出真名就能够变身成大妖怪的傀儡是那样厉害,都不会给他们更多知己知彼的进步阶梯。 书房中的书籍都是安倍家族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属于现代的书籍只有一小部分,因为觉得现代书本和这里的风格不统一,中二期的原主并不会特意把现代书籍带进来。 这样也好,起码方便了安倍泰昌此时的查找,他需要尽快找到有关阴阳术修炼的方法,试试看换了一个灵魂的他是否能够做得到。 他有一个疑问,这种据说能够从血脉中传承的力量如果换了灵魂,还能够施展吗? 而且,原主到底是有多渣,才会因为醉酒而丢了灵魂。 又或者说,系统到底是有多强,才能够连这样身体中具有强大血脉的人都能够替换成他。 是因为自己之前做的事情让系统更强了吗? 安倍泰昌的精神力没有恢复多少,他没有用这些精神力去沟通系统,有些问题,虽然是问题,但有没有答案,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认定的答案,想要知道的印证,如果不是证明给别人看,省去也无不可。 “大人,有您的请帖。” 连续三天都在钻研阴阳术的安倍泰昌有了些新的收获,阴阳术虽然是一种包含颇广的术,但它最重要的部分或许就是话鬼神,通占卜,以及对妖魔的捕捉和操控上了,其中最为大家所津津乐道的关于式神的那部分,说是术又或者灵力手法的运用,倒不如说精神力也在其中掺了一脚。 安倍泰昌的精神力随着每天的锻炼都在恢复,这种缓慢恢复的速度在他修习阴阳术的时候有了加快的趋势,他这才发现了精神力和灵力或许并不是没有联系的。 就在他发现这一点后,或许是“灵光一现”,他的灵力也出现了,这种陌生的力在血脉中流淌,却能够滋补到肉体和表肤上来,产生一种奇异的类似“治愈”一样的效果。 安倍泰昌不小心被纸划破的手在灵力流经之后恢复了原样,没有伤口,没有血痕,好像未曾受过伤害。 身体上的疲倦也会因为灵力的抚平而消失无踪。 世界在眼前有了另一种变化,好像第一次学会精神力看到的世界那般大不一样了。 但灵力到底不是精神力,不是透过种种表皮直击中心的观察方式,有了灵力之后,能够看到更多的是其他物体的灵力,那种“看”是一种很抽象的感觉,并没有具体的颜色又或者分类,而是一种让眼睛明白了的感觉。 新的发现让安倍泰昌对阴阳术起了莫大的兴趣,才发现灵力就觉得如此不同了,如果是其他,式神又或者是鬼族,会怎样呢? 他正想要废寝忘食地研究下去,就有一张请帖打断了他的思路,皱着眉,很是不悦地看着酒吞递上来的请帖。 “同学会。” 联系剧情,是那一次的同学会啊! 正是那一次,让原主在他喜欢的女生面前被奚落,得到偌大难堪的那一次同学会。 表情缓缓舒展,如果是这样的同学会,那还真的要去看一看,这样的剧情,走打脸流,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闲暇时也看过各种的安倍泰昌眼睛一转就能够想出十几种打脸的方法,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容来,其实,完全不必那样剑拔弩张,同学,又不是仇人,何况,有些同学如今可是身居高位呐。 安倍女士不甚放心,送儿子出来的时候反复叮嘱:“少喝些啊,虽然都成年了,但不要喝太多酒。” “母亲放心吧,我不会喝酒的。”安倍泰昌这样保证着,然而安倍女士并不那么相信,再次叮嘱了一遍,让他早些回来,不要玩儿太晚。 “放心吧,母亲。” 安倍泰昌走到门外,冲着安倍女士摆手,宽大的衣袖兜起一阵风,扬起片片樱花。 头上带着那有些累赘的立乌帽子显然不太适合走在大街上让人围观,安倍泰昌侧目看了一眼酒吞,颇有几分顽心地说:“酒吞,咱们应该有一个震撼的登场吧。” “遵命,我的大人。” 一股风席地而来,片片樱花被卷裹着一层层平铺,最终宛若一张漂亮的织锦,安倍泰昌头一次看到酒吞露出这样一手,却没有任何害怕,眼睛所见,每一片樱花之间都是有空隙的,哪怕有第二层樱花打底,但这样错落的三层层叠,也并不是什么稳固的形式。 然而,精神力告诉他,眼前的这张织锦足够禁得住任何重压而不变形。 安倍泰昌笑了笑,没有露怯地迈步而上,织锦斜上飞起,两个少年在织锦的两端,维持着站立的姿势,纹风不动,最中间的安倍泰昌笑了笑,恢复不多的精神力已经足够形成一道阻风的屏障,让他能够安然自若地看向下方的场景,用一个微笑,回应母亲大人那压抑不住的惊呼。 招招手,看着安倍女士露出灿烂的好像孩童一般的笑容来,安倍泰昌也笑了,这样的晴天,适合出行。 他已经能够想象得到,这一张招摇的织锦飞过樱花树的上空,直接降落在同学会的二楼平台上会是怎样的效果,呀,不知道新闻上要怎么报道呢?崛起的现代阴阳师? 第165章 “说起来,都有六年没见了吧,美惠子还是这么美啊!” 已经有了些为人妇的味道,打扮光鲜的女子这样说着,挽上了另一个女子的手臂。 “就是啊,美惠子当年可是校花呐,不过六年,时光哪里能够磨灭校花的美呢?” 另一个女子也跟着凑趣,她笑得很真诚,固然是因为被她们夸赞的美惠子的确很美,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因为美惠子有一个做社长的父亲,这样的大小姐好好捧着,自然不会有什么坏处。 众星捧月的美惠子对这样的话题笑了笑,很自然开始说起自己喜欢的东西,但目前独身的她说出来的东西显然不是已经成为妇女的两人能够理解多少的,附和声都少了些兴味。 男人们在不远处说话,他们突然提起了一个人,“啊呀,他呀,现在守着那座旧宅子,想要重复祖上荣光呐。” 充满了讽刺意味的话语有些刺耳,一下子就让人注意到了,女人这边儿的声音小了,刚好听个正着。 “你们在说谁?” “还能是谁,美女们不妨猜猜看,我们也请了他,他现在还没来。” “提示了这么多,若是还猜不中,可要罚酒啊!” “对对对,不但要罚酒,美女们还要给咱们唱一曲!” 曾经是同学,哪怕多年不见,还有些陌生感,但这样的打哄一起来,大家都愿意参合一下,瞬间又重新熟悉起来。 气氛很是热烈,才刚刚开始,就有了这样的气氛,十分难得,让人好像回到了曾经的学生时代,总是能够那样单纯地快乐。 “啊,我猜到了,是安倍泰昌吧!” “我也猜到了,肯定是他。” “我听说,他” 国家不大的好处在这时候显现出来,只要是同在这座城市的人,多少都能够听说一些人的近况。 “是啊,就是那小子,美惠子,那小子可是还暗恋过你呐。” “癞想吃天鹅肉,他以为他是平安时代的安倍晴明吗?” “咱们的美惠子怎么会喜欢那样的人!” 本来没有什么具体话题的同学会,以为共同攻击一个人而有了些同仇敌忾的感觉。 安倍泰昌到的时候,落地窗户之内便是那样的欢声笑语,织锦静静地停在窗户外面,大家陆续注意到了,一个个吃惊地看着,他们看不到两旁随侍的少年,只能看到那个人,穿着狩衣,站在樱花层叠的织锦上 无形的风吹散了樱花,层层叠叠的樱花一片片散开,围着那人转了转,好似流连,那人面容平静,缓缓落地的同时,大片的樱花被风吹散,还有部分,落在他的脚下,铺成了一条错落有致的樱花地毯。 “抱歉,我来晚了吗?” 落地窗户是敞开着的,大家都能够听到他的声音,那张面孔,或许之前有人一时间想不起来,但刚刚,他们还都回忆了这个人曾经的种种,包括那可笑的课业不及格的成绩,记忆中的和现实中的重合,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冲击,让他们迟迟反应不上怎么回答。 “安倍、泰昌!” 这个名字,刚才还被嘲笑为笨蛋癞,这会儿却成了另一种意义,以至于那个“安倍”的读音都像是有了别样的深刻含义,让他们一时间不敢连贯地喊出来。 “怎么,老同学们都不认识了吗?” 安倍泰昌微微一笑,轻轻往前迈步,宽大的衣袖自然垂下,微风拂动地面上的花瓣,片片徘徊,好似提醒大家刚才的情景是怎样的独特震惊。 “那个,刚才那个,是阴阳术吗?” 有人眼睛亮晶晶地问,事情发生得突然,没有谁记得要照相或者录影,哪怕隔了五年,他们都还是社会上的新人,并没有多少城府,能够耐得住性子不去马上询问。 西装革履的同学们,一个个都俨然社会精英的模样,香风丽影的美女们,一个个都好似漂亮的花瓶,长桌摆在左右,上面的冷餐样样精美,有着西式的风情。 身着狩衣指贯,还戴着那顶有些不合时宜的立乌帽子的安倍泰昌完全没有任何不自在的感觉,人生如戏,是看的,还是演的,只看自己的心情如何,这一刻,在他的眼中,这些人,都好像是戏子,而他,才是真正的看客。 “不是啊,那么简单的东西,怎么会是阴阳术呢?” 安倍泰昌否定了这种说法,又笑了笑,说:“多年不见,总要有些拿得出手的才好过来炫耀啊,不知道大家觉得怎么样?” 同学会的目的也就是炫耀,但都是隐晦的炫耀,哪里有谁这样明白说出来,说他过来就是要来炫耀的啊! 有人的嘴角暗自抽搐,却又不得不承认对方的目的完全达到了,无论是事业上怎样的成功,感情上怎样的丰收,在刚才那种拉风无比的炫耀之下,都会甘拜下风。 再好的跑车,比得上能飞的织锦吗?再美的丽人,比得上樱花的美丽吗? 连女性也无法抵挡眼中闪烁的光芒,这一刻,再怎样钻石王老五的男人,也比不得安倍泰昌的耀眼。 “不是阴阳术吗?那是怎样做到的,竟然能飞?” 离落地窗最近的美惠子此时还免不了有些目眩神迷,纵然能够坐着飞机飞翔蓝天又怎么样,哪里比得上这繁华如梦的樱花织锦? 她盯着安倍泰昌,完全忘了适才听到众人的说法,心底里的那一丝嘲讽,身为社长家的千金大小姐,她怎么会在意一个小小同学的喜欢与否,还是那种只有姓氏可以荣耀的破落家族。 “呵呵,这可是安倍家族的不传之秘啊!”安倍泰昌不愿意更多解释这一点,笑了笑,用一个“不传之秘”堵住了大家的嘴。 露台上的樱花大部分都被吹散了,大家的心情也都平复了许多,三三两两地,有不少人聚集在安倍泰昌的身边,想要听他讲述阴阳术的事情。 在这之前,也有人对此好奇过,但他们记忆中,安倍泰昌就是一个有些自大狂妄,考试成绩也不够优秀的男生,哪怕他一直炫耀自己的姓氏是怎样的伟大,但并没有人会真的因此而尊重他。 社会的现实投影在校园之中,学生们会更加重视个人的能力,哪一科的学习成绩可以不好,甚至是不及格,但在别的地方,总要能够有些闪光点。 然而,安倍泰昌就是那种处处都很平乏的人,甚至因为他总是强调自己那一身阴阳师的血脉和那个光荣的姓氏,让不少人对他有了些反感。 看到他一下子就成为了话题的中心点,想要炫耀的人自然不会满意这样的局面,又不好表露出小气嫉妒来,便开启了一个新的话题,“这么多年了,安倍泰昌,你的阴阳术学得怎么样?能不能露一手让我们看看,真正的阴阳术是什么样子。” “你想要看到什么样的阴阳术呢?式神?还是鬼神?”安倍泰昌没想到那样的出场之后还会有人这样问。 一切又好像与剧情中一样,不一样的或许是对方的口气温和了许多,虽然还有挑刺的意思,但听起来并没有那么强烈过分。 “可以吗?我也想要见识一下,我一直以为阴阳术都是漫画中的事情了,没想到真的存在,安倍君,可以吗?” 美惠子双手合十,做出一副拜托的样子来,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她真的是一个很美的女子,这幅可爱的模样,少有人不会为之心软应允的。 “不行啊,话鬼神的阴阳术这样使用,是一种亵渎啊。”安倍泰昌完全不准备满足这些人的希望,为什么要顺着他们的剧本演呢? 或许打脸的爽点就在于加倍完成对方的要求,让想要看到失败结果的对方大为失望,但,在安倍泰昌看来,他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拒绝,而是非要完成呢? ——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甚至加倍给,我是傻子吗? ——凭什么你的条件我一定要同意,甚至做得更好呢? ——哪怕是美女也不行哦,原主喜欢的不一定是我喜欢的,我为什么要为了你而表现呢? ——最最重要的是,凭我目前的灵力和精神力,难道还能做出什么更加轰动的展现阴阳术水平的事情吗? 这样想一想,或许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原主一时憋气之下,回去会搞出那样的事情,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大动作能够证明妖魔鬼神的存在了。 是啊,这可是现代啊,无论天上飞的不明飞行物是什么,都可以把锅栽到外星人头上的现代啊! 安倍泰昌的头脑中一时想过了很多东西,却只是笑了笑,说:“保留一点儿神秘不好吗?我可不想为了证明阴阳术的存在而引来真正的鬼神,那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他越是这样说,越是让人心痒难耐,最后的告诫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神吗?那所谓的鬼宅地缚灵什么的,也是真的存在的了? 童年时候知道的百鬼夜行,也是有的吗?能够看到吗? 整个同学会就此陷入了一种玄学的范畴,大家开始讨论各种相关的东西,然后一一向安倍泰昌求教,想要知道那些是不是真的存在。 安倍泰昌也没有全部保密,有些可以说的东西都说了,人如果能对鬼神保持敬畏,也是很好的事情,至少这样的他们做事会有一些底线,不至于轻易践踏道德的边界。 第166章 “安倍君,没想到阴阳术竟然这么有意思呐,不知道我以后还能不能就阴阳术的问题来请教你?” 美惠子端着酒杯,歪着头,露出和风一般的笑容来,话语轻松而俏皮,好像另有一层约会的含义。 安倍泰昌站在适才降落的露台上,手扶栏杆,看着外面的天色,逢魔时刻,真是个好时候呐。 “美惠子是在做记者吧,可惜了,这样的新闻可不是能够登上头版的,还是不要占用篇幅了。” 美惠子的父亲是社长,有权有势,把女儿安放在一个报社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还是非常出名的那种报社,正正经经要报道的都是财经新闻,哪里会刊登这种小报都不一定收录的消息。 安倍泰昌完全不为美人所动,美惠子小姐好看,但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好看又怎样呢? 两人又说了两句,便做了告辞,离开的时候,安倍泰昌只是叫了一声“酒吞”,那已经隐身的少年便随他心意地带着他离开了,没有漂亮而浪漫的樱花织锦,也没有直接从露台跳下去,也就是一阵风吹过,花香拂动的瞬间,安倍泰昌便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踪影。 “是随风而去了吗?” “花香萦袖间,风起人影散,不见花落处,只知行人远。” 美惠子站在原地,微微眯起的眼睛睁开,端着酒杯缓缓啜了一口,念出一行诗句来,这次的同学会,真的是让她大开眼界啊! “哇,美惠子真是好文采啊!” “不愧是京大的高材生啊!真是厉害!” “凭美惠子小姐的文采,实在不应该在经济板块浪费啊!” 聚会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步调,美惠子身边的女伴围起来赞颂她,直到一声突起:“安倍泰昌,真的是不一样了啊!” 是啊,真的是不一样了! 无论是谁,都有了这个深刻的认知,有些机灵的甚至已经开始回想安倍家族那座旧宅坐落在何处了,比起那些不知道真假的寺庙巫女,安倍泰昌,这个在他们眼前展现了“神迹”的阴阳师,显然可信多了。 还有不少人则是非常好奇,阴阳术,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被众人惦记的安倍泰昌回到了家中,母亲还未睡,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发现他身上没有多少酒气,才露出安心的笑容。 “就是这样才好啊,你才多大,总是喝酒不好。”一边说着,一边招呼他赶紧进屋,生怕晚风寒凉,把人吹感冒了,又让一旁的少年赶紧去厨房端热汤来,“聚会怎么样?吃好了吗?再吃一点儿吧,我做了汤面。” 富有生活气息的对话让人一下子就感受到高冷之后回归地表的温暖,安倍泰昌露出笑容来,“母亲一起吃点儿吧,一个人吃多没意思。” 母子两个一同吃了汤面,喝完碗中的汤,肚子里都是热乎乎的,又说了几句同学之间的趣事,才互道晚安,各自去休息。 安倍泰昌并没有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走了一个过场之后,他再次沉浸在阴阳术的学习当中,书本上的知识如不能自己运用一遍,到底是如同隔雾看花,分外迷茫。 然而,外界却不那么安定,有人先找到了安倍女士,表示了对她的友好之后,求助到安倍泰昌的头上。 因为是好友的朋友,安倍女士不好意思拒绝,询问了安倍泰昌的意思,把人领到了家中。 安倍家的这座宅子是很久之前流传下来的,因为地处偏僻,后面挨着的便是空雾山,那个很是荒凉,景色乏善可陈的小山坡,开发商都不看重这块儿地方,所以,哪怕城市中已经是日新月异,这边儿还保留着比较原始的生活方式。 “啊,真是个好地方呐,空气非常清新。” 安倍女士的好友对阴阳术也是十分好奇的,只不过以前就听安倍女士说过阴阳术并不是那么神异,也见过安倍女士的丈夫,的确没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她也就没再惦记过这件事,谁知道居然有人拐弯抹角,花了大价钱求到她这里,让给“引路”呢? 这让她对阴阳术,或者说安倍泰昌,多了一些好奇。 “是啊,神社的选址不都是这样吗?名山大川,总是有些灵气的。”伪称好友的女士非常会说话,跟着附和了一句,两人一搭一唱,把这座没什么人愿意来的山说得安倍女士都不认识了。 开着车的安倍女士一边听她们说话,一边笑着,她当然知道那两个都是故意往好听了说,但说得这么有意思,她倒不好意思拆台了。 “可能就是山川的灵气吧,泰昌也是觉醒灵气之后,阴阳术的修炼才非常迅速的,或许真的跟这里的风水有关?” 安倍女士掌握着方向盘,并没有分神去看后面的两人,这边儿没有多么像样的公路,这条山路上常常磕磕绊绊,需要加倍小心才是。 觉醒灵气?有心人听了之后默默记住了这一点。 半个小时过去了,车子终于到了地方,天色也快要黑了。 安倍泰昌从酒吞的回报中知道客人到了,也没换衣服,直接从书房走出迎了过去,“母亲,欢迎回家。” “泰昌,这是我的好友丽姬,这是她的好友川子。” “阿姨们好。”安倍泰昌友好地问候,邀请她们进去说话。 饭菜是由酒吞二人准备的,古色古香却有着美妙的问道,丽姬和川子吃了都是赞不绝口,同时问起的还有两个美貌少年是什么来头。 “只是家中的世仆。”安倍女士一言概之,她不太喜欢谈论那两个少年,他们美貌的外表和那诡异的能力,都让她有些敬而远之。 “啊,世仆,是我知道的那种世仆吗?”丽姬是头一次来这个宅子,安倍女士在市里还有一个装修简单的小居室,以前安倍先生还在的时候,他们经常是在那里生活的,毕竟不管是上班还是上学,在市里都方便许多。 还是直到安倍泰昌不再继续学业,也不想去找工作之后,他才和母亲一起搬到了祖宅居住,因为他的排外,安倍女士并未带任何好友来过这里。 “嗯。”安倍女士点点头,反应有点儿冷淡。 川子同样表示了吃惊和艳羡,“不愧是安倍家族啊,竟然还有这样训练有素的世仆,真是厉害!” 世仆这种在古代才会有的存在类似于家生子那样的人设,现在也都是漫画中才会有的了,因为涉及到人权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如今权贵人家,即便还要用人,却也都是雇佣关系,不会再有这种“生死系于手中”的世仆了。 当然,因为某些忠诚心思作祟,某些人家还是会有一些类似世仆的管家或者佣人,但有那些的人家显然不是一般人家。 安倍女士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她总会想起那把樱花变成的利刃是怎样斩断骨瓷碗的,淡淡笑了一下,问道:“川子还是说说你家的事情吧,不是很着急吗?” “对啊,你说说吧,泰昌是个好孩子,他一定会帮忙的。” 拿狩衣到居家服饰,这孩子现在的品味是越来越奇怪了啊!丽姬心中这样想着,她记忆中的泰昌还是小学时候的样子,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带着黄色的小帽子,哪里像是现在 “啊,说起来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川子这样说着,开始了话头,她有着一头柔顺的长发,看样子便是那种十分温婉的女性,然而说话间的干净利落却也让人记忆颇深。 安倍泰昌没怎么说话,吃完饭他便捧着茶水,听着她们三人的闲话,直到此时才算是进入了正题。 川子跟丈夫新婚几年,之前工作忙没有要孩子,这两年想要孩子了,又开始习惯性流产,这种问题在安倍泰昌面前说出来,她显然有些不好意思,尴尬地笑了笑,“我知道为了这个求助实在是有些奇怪,但,我一直不太相信医院的检查,会不会是我以前不要的那些孩子来报复我呢?” 会在睡梦中感觉到胎动,会有假孕的症状,怀上孩子后会做关于流产的噩梦,也有真的在梦中流掉孩子的情况发生。 西医的检查自然是身体的问题,然而,她用了很多方式保养身体,却依旧保不住孩子。 “再这样下去,可能我的婚姻都无法维系了。” 睡眠不好,精神不好,跟丈夫总是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口角,明明是些小事,后来回想起来的时候也会觉得没什么,但当时就是有一股莫名的怒火,非要大吵大闹不可。 “那样的自己,自己都很厌恶啊,但就是控制不住,我总觉得这是不是有什么在作祟啊?” 所有科学无法解决的事情,总有非科学等着。 安倍泰昌安静地听完,表示,如果想要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要到她的住宅去看一看,因为很多灵并不会如影随形。 三位女士听完都有一种松口气又有些担心的样子,商量好明日一同去看看,这才各自去休息。 第167章 川子女士的居所在市中心,这里的地方寸土寸金,如今的房子升值极快,肯定早已不是当初的房价,丽姬问起来的时候,她笑着说了一句“当初买房子买的早。” 安倍女士没有像丽姬那样露出明显的羡慕来,但走进房子的时候,也忍不住暗自用眼睛环视四周,露出些艳羡来。 “新时代的女性就要像这样吧,有着自己的事业,还有着温馨的家庭。” 房子是那种带小院儿的五居室,面积不小,里面的布置却处处见细节,布艺的玩偶,芳香的绿植,还有绣花的坐垫等等,每个地方都流露出属于家庭的甜蜜幸福。 墙上有着大幅的婚纱照,还没有孩子的家庭里,这样的照片很常见,直到有了孩子的照片,才会被渐渐取代。 安倍泰昌没有几件像样的现代衣服,索性还是穿了狩衣出来,安倍女士对此习以为常,自从这孩子不去上学之后,就爱上了这样的着装,以习俗来论,其实也不算什么。 其他两位女士,则觉得这是因为某种事情的必须,就好像祭拜需要烧香一样,她们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然而,实际上,根本不需要做任何的准备,安倍泰昌只是在门口,就已经知道了门内的情况,精神力能够穿透那一层门板,里面的情况历历在目,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存在,而灵力 微弱的灵力并不能够透过一些东西去看,安倍泰昌一步步走动着,漫不经心地把灵力扫过周围,他并不觉得在精神力看过的地方还能隐藏什么,然而 “啊,那个是什么?” 佛龛上摆放的,一开始以为是佛像的东西,灵力觉得有些问题,仔细看了才发现,这并不是正统的佛像。 随着安倍泰昌的问题,三位女士都看向了那个小小的佛龛,佛龛的周围还摆放着一些盛放的绿植,不仔细看的话,大概还以为那是某个装饰物,就那样错过了。 “这是我丈夫的合作伙伴送来的,据说是很流行的祈福佛像,怎么,有什么不对吗?”川子女士回答得很是谨慎,她的目光微凝,盯着那个佛像,又有些不确定地回头看安倍泰昌。 灵力能够觉察出有些问题,但若要知道是什么问题,恐怕还不是现在的他能够说明白的,安倍泰昌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继续看着别的地方,这一次,他不敢大意,用灵力把屋子细细地过了一遍。 “其他没什么了,如果可以,不妨把它请出去再看看情况。” 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尊有些问题的佛像,也让川子女士十分犯愁,脸上写着“怎么请”,显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安倍泰昌其实也有些犯难,这种情况,实在小到完全不值当被阴阳术记载,让他大材小用,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合适,但送不容易,灭却是容易多了。 精神力再次检查的结果还是没什么异常,灵力却又明显觉得不对,显然还是有不对的地方。 安倍泰昌也不想那么多,管它是什么,灭掉就是了。 最近他看了不少书,知道了很多阵法,该怎样应用,心里头有些理论,实践上,不如从此开始好了。 这样想着,他就让安倍女士去买东西,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很常见的,阴阳术并不讲究太多过于稀缺的东西布阵,重要的是一种灵力的运用,这方面,安倍泰昌还有些手生,幸好,在场的人没有谁能够看得出来他的底气不足。 灵力投入阵中,阵法运转,虽然是第一次布阵,但有精神力辅助,他还是一次就弄对了,至于产生的效果,生了裂痕的佛龛显然不再具有特殊之处,无论是精神力还是灵力扫过,都是正常的了。 “好了,可以把它带走了。”安倍泰昌这样说着,结束了他的作势。 旁观了一次阵法实践的三位女士一直秉着呼吸,她们其实什么都不太懂,看到那些也只觉得安倍泰昌的架势很像那么回事,至于真的有什么发生了吗?那道微不足道的裂痕其实什么都代表不了。 川子女士谨慎的用抹布垫着手,把佛龛装到了一个纸盒子里,然后把抹布也丢了进去,这才抱起盒子准备扔出去。 正要出门的时候,碰到了她的丈夫久辉先生,“川子,你这是做什么?他们是” 川子因为各种琐事,已经跟丈夫不合好多天了,听到他问,哪怕现在心情好像轻松一些,没有什么负累了,但语气却还不够温婉,说:“这是我的朋友,过来做客的。”一句“不行吗?”没有问,却像是已经问了出来,十分噎人。 丽姬跟川子不熟悉,跟她的丈夫更是不认识,听着两人说话熟稔,多打量了一下,礼貌地笑了笑,没有吭声。 安倍泰昌和安倍女士更是一声不吭,没有谁愿意别人对自己的家务事指手画脚,他们说得多了就有些不好了。 两位女士看上去都很正常,但穿着狩衣的安倍泰昌却实在有些格格不入,久辉先生仔细看了看安倍泰昌,大约是觉得他的年龄并不像是有什么问题的样子,加上在场的还有两位女性,他最终也没说什么,目送他们离开了。 “刚才那位是你的丈夫吗?”丽姬走远几步就忍不住小声问。 川子同样小声回答了几句,出了电梯,把盒子扔到垃圾堆,这才松了一口气,转头露出笑脸来,郑重道谢了好多次,还奉上一个大大的红包才算结束。 安倍泰昌并没有她那么轻松,那个佛龛或许的确有些问题,但最大的问题或许还是他们的身体本身,不过,也许经过这一遭,他们心情好了,有孩子的可能性也会高很多。 回到家中清净没有两天,又有人找了上来,这一次是川子认识的朋友,对方很懂规矩地带了礼物前来,说出了自己的事情,跟川子经历的不同,这位女士所遭到的更像是鬼压床那种古怪的事情,唯一不同的就是次数过多。 安倍泰昌一回生二回熟,去对方家中看了一圈儿,又弄了一个杀阵出来,不管那个鬼是什么来头,他都准备杀了再说,因为阴阳术中最重要的“话鬼神”显然不是他这点儿灵力能够掌控的,一个不好,反而容易有反噬。 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再加上这样害人的鬼,无论有什么冤屈,都是不好的,自然也没有多说的必要性。 第三次,是一个地缚灵,这种传统的鬼怪终于出现,还让安倍泰昌感慨了一下终于见到一个书中写过的了。 这些都不是剧情上的东西,安倍泰昌只能够凭着自己的感觉来做,只不过由于地缚灵是书上写过的,关于怎样解困自有几套方法,他也不需要活学活用,只要套用一套,解除地缚之力就可,至于其他,鬼族自有去处,用不着他多操心。 第四次当一而再,再而三被这种事找上门之后,安倍泰昌终于觉出了一些不对劲儿,剧情中,原主唤醒那个沉睡的妖魔,想要破坏的时候,才会出现那么多传说中的百鬼,而现在 安倍泰昌再一次解决了某个鬼怪之后,回到家中,并没有第一时间钻到书房去研读那些书籍,而是来到了剧情中,原主布置阵法的那个地方。 安倍家族有着一个祠堂一样的地方,这里存放的是各种各样的陶瓷摆设,这些摆设因为时间悠久,据说是很有价值的古董,连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子土腥气息。 精神力在这里受到极大的压制,反倒是灵力,在这里异常地活跃起来,这里,有什么不同吗? 安倍泰昌仔细观察着这里,终于发现那些榻榻米下镂刻的阵法图纹,并不是简单的勾画,而是一个套着一个,密密麻麻到了天花板的花纹,只不过,天花板上的那些被一层薄薄的白纸糊住了,轻易看不到内里。 这些,是封印。 而封印,破了一角。 当年安装电灯走线的时候,这个屋子曾经被进入过,这个祖上说不可以轻易踏入的屋子被那些工人小心翼翼地布置上了一条电线。 为了美观,他们并没有让电线暴露在外面,而是撬开了天花板,把线藏在了里面,然而,同样被破坏的还有那美观精密的封印纹路。 屋中的陶瓷摆设,这些看上去被时间遗忘的摆设每一件都封印着一个妖魔,漫长的时间之中,有些妖魔被封印和时间耗尽了气力,消失在了世间,而有些,却仍然积攒着一丝力量,等待着破茧而出的那天。 能从安倍晴明的时代,那个妖魔最强大的时代存活到现在的妖魔,该是怎样的厉害呢? 安倍泰昌几乎不敢去想这个问题,他没有碰那些瓶瓶罐罐,而是用微薄的灵力重新刻画那被损坏了的一角。 照猫画虎弄上去的到底还是有些不相称,这里仍然是最薄弱的那一点,但暂时应该不会有事,他还需要时间,更多的时间,让他能够修炼出对抗妖魔的灵力来。 第168章 或许是错觉吧,封印修补之后,真正的问题少了许多,虽然还是有很多找上门来的,但那些多半都是人心不足了。 安倍泰昌并不具备通晓人心这样的特殊本领,之所以能够察觉还是因为他对精神力的掌控已经到了大成的程度。 精神力本来就是一种沟通精神的能力,无论想还是不想,在安倍泰昌修炼出这种力量之后,最开始就用它操控别人,之后还曾多次给一些人下精神暗示等等,对这方面的应用可说没有人比他更有经验了。 如此这般多个世界反复修炼的精神力,虽然永远不能够超过某一个阀值,体会到一种极限之后的结果,但是对于“与人沟通”这方面还是具备了一些不可言说的技巧。 当他想要知道某事的时候,他想要知道的就一定会是某人所知道的真实。 ——不会为谎言所欺。 精神力的直接沟通,就是具备这样的好处。 然而,那些不知道的人,对这一点奉若神明,明明不是想要那样说的,但一对上那一双深邃的黑瞳,竟然说的都是实话,不自觉地说实话,这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能力。 对此颇有敬畏的人传出了安倍泰昌的名字,出乎他意料的,比那个神秘的阴阳术更加出名的,竟然是他这种“实语者”的能力。 甚至有人因此重新回忆起那句古话——鬼神不可欺。 “喂,安倍君吗?” 突然打进来的电话在如今已经不算稀奇,安倍泰昌得到酒吞的通知,去接电话的时候才觉得最近跟这种现代化的接触实在是太频繁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有手机出现,免得这样来回奔波,说到底,固话还是不太方便。 “您好,我是安倍泰昌。” “啊,您好,我是美惠子,你还记得我吗?我们曾经是初中同学,不久之前的同学会上还见到过。” 电话这端,拿着话筒的安倍泰昌讶异挑眉,美惠子,怎么能够不记得呢?原主喜欢过的女生,也是因为在她的面前受到刺激,这才这样的人,哪怕是剧情中只提到过一次的存在,也是当之无愧的配角啊。 “啊,当然记得,美惠子打电话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安倍泰昌不是很喜欢敬称,总感觉礼貌之余的额外客气若不是为了求得什么,就是包藏祸心,或许这样说有些不太对,但总之不是那种普通的路数就是了,所以经常性忘掉这点的他在称呼上就显得有了些亲近。 “安倍君还记得我,真是太好了。”美惠子的声音通过电话过来有那么一些失真,但是重读的“安倍君”还是显出某些刻意强调的距离来。 只可惜,这一点含蓄的表示安倍泰昌并没有在意,他从来不会把精神力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所以,到底是有什么事呢?”总不会是来叙旧吧。 封印的薄弱让安倍泰昌始终有一种紧迫感,他在发现这一点之后,已经让安倍女士到市里的房子居住了,借口自然也是现成的,因为他要联系阴阳术,而这种东西会引来阴气,容易影响别人的健康。 对于儿子好容易能够习有所成,安倍女士是高兴的,她更高兴的就是儿子以前的浮躁之气也一扫而空了,心情很好的她自然是满心支持,反复确定那些所谓的阴气不会对儿子的身体产生影响之后,她就离开了宅子,用行动表示不拖后腿。 而没了安倍女士在旁,许多事情反而更方便了,比如说在学习阴阳术之余,让这个宅子里那些最普通的鬼怪“活”过来。 自动行走的碗碟,主动做饭的锅铲,木质的地板上偶尔会有咯吱咯吱的走路声,却永远看不到人影,奉上桌的食物也不用让少年们大材小用地端过来,会有等级低微的小妖魔代劳。 若不是电话线的牵绊,安倍泰昌甚至不用自己起身走路过来接电话。 “啊,是这样的,事情有些复杂,不知道能不能见面再聊呢?”美惠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安倍泰昌答应了,事实上他也更喜欢见面聊天的方式,不然通过电话中那失真的声音,他无法下任何的判断。 约好了时间地点,安倍泰昌懒得出门,索性就把地方约在宅子里了。 美惠子对此有些迟疑,但她还是果断应下了,听得出大概真的有什么急事,以至于那甜美的声音中都夹杂着一种迫切感。 安倍泰昌放下话筒,一旁的小妖魔讨好地把座机举起来,正好接住话筒,那张丑陋古怪的脸上带着那样讨好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不忍看。 “记住了,那天不要随便出现。” 妖魔这种存在,除了那些天生的厉害妖魔之外,其他的据说是由人心之恶所演变出来的,他们最是欺软怕硬,别看眼前的小妖魔面对安倍泰昌的态度是这般,若是面对别人,哪怕是安倍女士,他们都会是另外的一副嘴脸。 这也是为什么安倍泰昌不让安倍女士住在这里的原因,这些狡猾的小妖魔,一眼看不到,他们就敢在你的眼皮子底下欺负人,或许不会把人整死,但有些事情,整不死反而更恐怖。 幸好这一点,早在唤醒之初,他就不厌其烦地做了预防,这些被唤醒的小妖魔,都被他下了强制性的命令,严令不可为之事不可为。 阴阳术中,语言也是富有力量的,具有特殊节律感的语言就是言灵。 在这方面,精神力的作用更为突出一些,但也更加复杂,安倍泰昌从接触到之后就对此十分感兴趣,但他的实践目标太少,以至于进展不强。 这宅子中的一切,花花草草,他的姓氏都赋予了他支配的权力,他的灵力让这份权力言出法随,根本不需要言灵的能力,在这座属于安倍家族的宅子之中,他随便的一句话都会被默默封为律令。 以至于,在这花期已过的时候,因为他说了句“樱花漫漫路痕浅,临池莫顾花影繁”,院子里的樱花自动移到了池子边,常开不败,而唯有波澜的池水上面,总会有些许花瓣静静地浮着,宛若水上的浮萍。 只因为想要看,就会有这样的美景,如果是刻意越是修炼灵力,修炼阴阳术,安倍泰昌越是发现它的魅力不凡,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用它搞定,比精神力更加方便快捷。 精神力到底是一种注重精神的能力,让它操控物体,不是不行,却需要足够的积累,不要指望能够用头发丝粗细的精神力举起一本书,翻书页都费力,然而灵力就不同了,哪怕是一丝呢?它能做到的事情都足以让人惊喜。 配合正确的手势和方法,它甚至能够做到更多。 焕然一新的屏风隔开了露台和内室,柔软的席子铺在露台的木地板上,低矮的小桌上放置着点心和茶水,没有加热用的炉子,但茶水的温度却很合适,伴随着樱花的幽香,身着狩衣的安倍泰昌用一种舒适的姿势靠在身后的软垫之上。 小妖魔们的学习能力实在是太强了,只是见过一次,就能够做出古风味道浓郁的懒人枕,真是不错。 心里想着这样的事情,安倍泰昌却抬起了头,有些随意地冲着来客,用扇子点了点对面的位置,“请坐。” 美惠子没有在意他的无理,顺着他的话坐下,仰头看了看天空,蔚蓝的晴空好像是另一个世界,是的,外面此时的阴雨绵绵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她的车子是停在门口的,那时候下车的她手上还拿着伞,被雨水打湿的发丝随着一路走来已经干爽了,但身上的潮气,还有鞋子上不小心的泥点,都在诉说着这个庭院的无理。 已经是秋了,竟然还能够有这样灿烂的早樱吗? 所有的不合理似乎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都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一直被科学观点教育着的美惠子有些恍惚地端起了一盏热茶,浅啜了一口,那温暖的感觉顺着喉管直接到了肚子里,她一开口却是赞道:“安倍君的阴阳术果然很历害呐!” 犹如鬼神的男人,外界的形容其实是这样的,在最开始的樱花飞毯之时,还没有多少人愿意正视这个真实的消息,而他们这些同学,出于种种原因,也并没有大肆渲染,然而,有些事情总是瞒不住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听到对方的消息时,就有了这样的形容。 在此之前,美惠子都是不怎么信的,哪怕确实见到了那难以用科学来形容的飞毯,但她也更倾向于是某种视觉效果,类似障眼法之类的,但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微风拂过,一片粉嫩的花瓣飘来,美惠子接住了花瓣,毫不吝惜地揉捏了一下,无论是形状还是色泽,都说明它们是真实的。 然而,还是不敢信,这是真的吗?这怎么会是真的? 但,如果这些都能做到,那么再次恢复坚定的眼眸看过去,美惠子躬身行礼,“请安倍君救救我父亲。” 第169章 美惠子的父亲是一位社长,这一点,安倍泰昌早就听说过,原主也是因为那自卑又自傲的性子,所以直到他认为自己成功了,都不曾向美惠子表白,这个本来有望成为剧情女主的女子也因此沦为了提了一笔的配角,若不是原主喜欢她,恐怕她连炮灰的笔墨都不如。 而她的事情,在剧情中,截止于同学会,那之后,原主放出了妖魔,母亲死在妖魔的口中,经受了重大打击的原主不知道是怎样中二地以为自己成了“世界之王”,大概就是类似的意思,然后没再理会曾经暗恋过的对象,觉得那样好像贬低了自己的身份。 作为一个幕后boss,至少是小boss,原主其实还是很成功的,或许是被打击大发了,他之后也没有特意到谁的面前去说,啊,你们现在经历的种种都是因为我有了阴阳术,放出了妖魔干的。 所以也没有谁重视过他的存在,那些同学也就是在那次同学会上对他进行了一些嘲笑,之后没有谁再跟他联系。 如同剧情中一样,安倍泰昌参加了同学会,也同样没有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但,还是被同学找到了呐。 这或许就是出名与不出名的区别吧。 “事情就是这样的,我找安倍君就是想要让他们说实话,或者,让我的父亲说实话也行。”美惠子郑重求恳着。 事情并不太复杂,她的社长父亲因为某些财务问题被提审了,本来没什么的,但是涉及其中的人都把事情推给了她的父亲顶锅,而她的父亲竟然什么都不说,保持着一种默认的姿势。 这让美惠子无法接受,她不能够接受自己的父亲有这样的污名,坚持想要找出真相。 “我大概能够理解你的心情,想要知道真相是每个人都有的求知欲,既然如此,我会去的。” 安倍泰昌嘴角挂着一抹浅笑,完全没有阴阳师传说中的高冷,没有戴立乌帽子的他,看起来就像是邻家的兄长,愿意为人分忧解难。 美惠子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放轻松了一些,稍稍坐正,犹豫了一下,从随身的小包中抽出一张卡放在了桌子上,“恕我冒昧,希望安倍君不要嫌弃。” 清雅的环境因为这样的一张卡,顿时有了些俗不可耐的感觉,美惠子有些难堪,几乎抬不起头来,不敢看安倍泰昌的脸色是怎样的,迅速约定了时间,她会开车过来接安倍泰昌一起去。 “嗯,好的,我会去的。”安倍泰昌再次保证,安抚了美惠子的情绪,目送她离开。 “大人,实在是太恶劣了。”酒吞拿起了桌上的卡片,在指间把玩。 “哦?怎么这么说?”安倍泰昌喜欢这些傀儡的灵性,那种跟朋友一样的交谈氛围,是其他人所不能给的,他现在的名气还不算大,但已足够来人仔细斟酌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一位真正掌握了阴阳术的阴阳师。 如此一来,说话做事,哪怕是美惠子这样自持甚高的美女也不会例外地显出一些拘谨来。 “明明一听就知道了,有些事情未必一如所愿。”酒吞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比起另一个少年天狗来说,他更喜欢笑,笑得让人总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获知真相也是一种权力,何况,未必一如所愿的真相更能够让人成长不是吗?”经历的世界多了,安倍泰昌又哪里是单纯的少年,更加不会如美惠子这种被保户得很好的女儿一样,那样盲目地相信着自己的父亲。 有些事情,如果必须沉默,就说明说出实话的效果不会达到预期。 希望她在之后能够明白这一点,在这之前,他又有什么必要去提醒她呢? “啊,伙食费又有了!”脸上挂着笑容,眼神却很平静,更深处的情绪是一种冷漠,他没有什么义务保护那样的一种天真。 “这么说,大人想要吃什么好吃的吗?”酒吞漫不经心地把卡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比起什么事都不愿意多做的天狗,他更愿意掌控一些东西,比如那些小妖魔,比如 安倍泰昌并不太介意酒吞少年的心思到底怎样,既然是傀儡,从诞生的开始就被人掌控,他又不是原主,会疏忽大意到放任这些存在,从一开始,他就把掌控的手段掌握了,并且不准备对他们付出更多的信任。 如果不合心意,自然是要毁掉的,但若一切如常,他也不会那么残忍地让他们追随这个家族的继任者继续为奴为婢,放他们有限度的自由,应该是能够做到的,但在那之前,在这种心思未曾明言之前,他们若是做得不好,那可就怪不得他手段残暴了。 他从来不喜欢威胁加利诱,如果用那样的手段才能让人折服,似乎总显得下乘了些。 如果一定要说,他更喜欢保持一种默契,就是不知道,酒吞天狗,能不能体会到他的这一层意思。 “随便。”安倍泰昌相当不介意地甩出这两个字,也不起身,换了个姿势,懒洋洋地躺在垫子上,展开了纸扇,扇子同样是旧物,若是放在外面,或许能够算是很有意义的古董,但在他这里,就只是随手扔的扇子。 扇子的一面画着一个睡眠状况的妖魔,或许是人心之恶所化,妖魔的长相实在是不好看,古怪到让人不愿意细细观察,然而安倍泰昌却愿意多看两眼,沉睡的妖魔啊,如果它继续沉睡下去,自然是相安无事。 美惠子的身份并不因父亲受审而有了变化,她依旧享受着某种优待,次日一早就亲自开车来接安倍泰昌,表示可以进去询问那些人实情。 或许是为了做得更加周全,她争取了某些高层的同意,安倍泰昌这样一个外人出现在审讯室,竟然没有人质疑。 从涉案人员问起,同样的问题,完全没有任何技巧和话术,安倍泰昌就是直接地问,而对方的答案,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隐情就那样出现了,一个,又一个 美惠子脸上的喜色未加收敛,看啊,就像是她想的那样,肯定不是父亲的问题啊! 直到“你到底在做什么?!”匆匆赶来的社长一个巴掌扇在了女儿的脸上,曾经视若珍宝的女儿,可曾动过她一指头,如今,竟是一个巴掌都不够解气。 “啊,父亲,你这是做什么?”美惠子可不是那些旧时代的女性,她受着现代的教育,讲究着人权和平等,被打之后不是默默承受垂泪,而是反过脸来质问。 安倍泰昌打开扇子,微微遮住了嘴角那不该有的弧度,沉声问:“先生,那些钱财,真的是你自己需要才挪用的吗?” 挪用公款,永远是一条罪名,然而,下面的隐情是什么呢? 在办案人员的面前,美惠子的父亲就好像着了魔一样,之前缄默着怎么都不肯说的话成篇地说了出来,涉及到某议员的名字,办案的人员都是精神一震,兴奋从眼神中流露出来,没想到是这样的大案。 美惠子傻了眼,她再怎么不懂法律,也知道某些事情是不应该的,所以脸上流露出担忧的神色来,但,她已经是局外人了。 被请出去的美惠子还有些傻眼,事情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期,明明,不过是一个污名外带补上公款的事情,但现在“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她的反复质询,没有人理会,安倍泰昌被那些起初并不是太重视他的警务人员请到了另一个房间,见到了署长,一番交谈之后,确定他不会想要开展类似审问的兼职,署长不知道是遗憾还是松口气地叹了一声,亲自送了他出来。 失魂落魄的美惠子不再是众人的焦点,安倍泰昌上车前,余光瞥了一眼,她的眼角似乎有泪。 这就是你想要知道的真相,虽然并不美好。 安倍泰昌回到宅子之中又是好长一段时间不曾外出,乐于外出做些事情的酒吞回来的时候顺便带回了这件事的后续,他乐于去走这些“回访”工作,在此之前,他已经带回了很多消息。 比如说安倍泰昌的第一位客户,那位川子女士,已经跟丈夫离了婚,依旧没有孩子的两人简单分割了财产便宣告了婚姻的终结,没有狗血的第三者,更没有第三者的带孕逼宫,有的只是一个无法承受川子女士莫名脾气的丈夫,和已经不知道如何跟丈夫和好的川子女士。 “真是可怜啊,那样的美人,没有了足够的身份之后,该是怎样的摧残啊!”酒吞的调子永远是那样,透着些玩世不恭的不正经。 美惠子那位社长父亲,这一次的问题极为严重,因为他的攀咬,那位议员有了麻烦,本来是背后靠山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这样的背叛,一夜之间,关于社长的种种问题都冒了出来。 真相一桩桩揭露,美惠子才发现自己看似美好的家庭早就有了不可弥补的裂痕,亲戚露出了虎狼的嘴脸,朋友成了狼狈的垂涎,公职上也有了各种风言风语,领导开始明目张胆地暗示某些事情,受不了气的美惠子辞职回家才发现家也不是最初的模样了。 没有了钱财,凭什么住大房子,享受好的服务呢? 而没有了这一切的美惠子,还是有闺蜜的,那些曾经吹捧她的女伴依旧乐于跟她在一起,好像一个鲜明的对比,花期已过的残花哪怕再好看又如何呢?明媚清新的绿叶也可以是主角的。 “希望她不要后悔来找过我。”安倍泰昌不负责任地这样感慨了一句,便把这件事放到了一边儿。 酒吞也并不是很关心一个人类女子如何如何,而是因为某些莫名的心思试探了一番,结果,眼中的暗光一晃而过,他依旧笑着,笑得极美。 第170章 翻开浮生记的第一页,淡淡的墨香传出来,似乎还有那么一缕若有若无的樱花香气,让人一下子就想到了封面上那一枝斜入的樱花,还有樱花之下,那个身着狩衣的男子,纸扇遮住了半边脸庞,只露出一双浅淡无情的黑眸。 明明无情,偏偏那眼角弯弯的样子,总让人在想扇子后面的那张脸上是不是会有着清浅的笑容,一定是极美的。 圆润的指甲上有着精美的樱花图案,浅浅淡淡的粉,疏疏点点的白,随着指尖的移动,那樱花好像活了一样,成为了页面上的注脚,与那些文字一同书写一段现代的浪漫恋情。 真美啊,若是真的该有多好? 那一行行文字的描述实在是太美,美到了让人不由悠然神往的地步,掩卷而思,还在想,若是自己能够在其中该是多好? 若是自己能够在其中该是多好?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美惠子,一个女配角,还好,不是那种恶毒女配的类型,那么,她只需要找到男主,成为女主就好。 不知道是怎样的心理在支配,她立刻了自己现在的身份,马上适应了奢侈的生活,父母的宠爱,还有友人的追捧。 一举一动,她好像立刻成为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与世无忧,只等着妖魔降临的那一刻。 作为看过书的人,她当然知道眼前所有的和平景象都维持不了多久,等到那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妖魔降世,一切都会不同,那个时候,隐世修行的少年从山中走出,凭借着已经失传已久的阴阳术成为了时代的佼佼者,开创了另一个时代。 她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的时候也有些心焦,到底是那座山呢?书上也不写清楚,若是知道,她或许可以提前邂逅,制造一个浪漫的开始。 时间一天天流逝,怀抱一个坚定的等待,她孤芳自赏了好多年,然而,会阴阳术的人出现了,却是一个从没有记忆过的名字,虽然对那个人也有着某种新鲜感,但还是按耐住了,她可不是会随便变心的女人,既然是为了男主来的,就不会留恋这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炮灰。 就这样,美惠子等来了书中从来不曾提及的变故。 “你怎么那么蠢!” 以为自己是能够帮父亲的,谁知道却把父亲送进了大牢,问题还比以前更加严重。 “我,我不知道啊!” 是的,她不知道,这一切都被不曾在书中提到,作为一个女配,她只是男主顺手救下的一位美人,有身份已经奢侈,哪里还能奢望其他。 而且,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呢?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妖魔? 书中不是写着,是因为妖魔,美惠子才父母双亡的吗?也正因为如此,她被男主救下之后才坚定地想要学习阴阳术,跟着男主一起除掉妖魔。 虽然因为没有灵力而被迫放弃了这个理想,但美惠子作为女配,也曾跟着男主有若干互动,她的过去,虽然不曾说得十分具体,却也不是眼前发生的这般啊! 一切都跟想象中不一样了。 失去了富贵的美惠子也就是个普通的美女,没有了工作的美惠子想要做一个独立的女性都不能够,狼狈地租了一间房间,陷入了找工作然后职场骚扰的困局之中。 她想到了那日曾见过的阴阳术,想到了那个有着安倍姓氏的据说曾经暗恋自己的男人,会是他吗?会因为他才扰乱了剧情吗? 书中并未提及这个人的存在,她也无法确定是不是因为对方,抱着一丝怀疑,她再次找上了门去。 没有了车子,徒步走上那座山真的有些费力,直到她敲开了门,看到来开门的少年,才恍然明白了一点儿什么。 这幅英俊的容貌并不稀奇,然而那个被书中反复描写过的琥珀色眼眸,才是她最讶异的地方,这,不是男主的容貌吗? 言情总是这样,俊男美女,似乎不是俊男美女就难以谈恋爱了,所以对两人的容貌总是会有很多篇章字数来描写,看得多了,美惠子就记住了,这时候一一对应,竟是很快就对上号了。 “你,你是谁?” 她顾不得最开始的想法,想要拉住少年的胳膊,追问他的名字,然而少年微微侧身,十分淡漠地躲过去了,让她一个踉跄,顿时尴尬起来。 “吾名天睿。”少年这般回答着,并没有冷淡到底。 天睿,是啊,天睿,就是这个名字! 蹉跎多年,终于看到了这个人,美惠子一时间竟是忘了其他,呆呆地看着他,好像以前所想终于成为现实,然而现实却是 “哎呀,真是太失礼了,怎么能让这么美丽的小姐在这里等呢?”酒吞满面笑容,突然走出,跟天睿说,“大人还等着来客呐,你怎么能把客人晾到这里。” 美惠子转移了视线,看向这个少年,她认得,上次进门,就是他领着进来的,也是那时候,她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受到阴阳术的奇妙。 抿了抿嘴,美惠子站直了身子,顺了顺耳边的发丝,没有再说话,安静地跟着天睿往里面走。 酒吞不时在旁边说些什么,美惠子也会应声,然后从他的口中得知,他们两个,都是大人的世仆。 而这位大人,就是安倍泰昌。 怎么可能呢?她相信浮生记会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相信里面会阴阳术的不止男主一个,但是,男主怎么可能是别人的世仆呢? 一出场就十分神秘的男主这时候好像卸去了那层神秘的面纱,让美惠子猝不及防地接触到了某种真实,有些无法接受。 这种感情直到她再次见到安倍泰昌,也未曾得到缓解。 见到天睿对安倍泰昌毕恭毕敬的样子,那么高傲的男主啊,竟然会在这个人的面前低下头来,低眉顺眼地回话。 “大人,客人到了。” “行了,你下去吧。” 被称作大人的安倍泰昌正在看书,摆了摆手,很是随意地说了一声,抬起眼来,看向美惠子,“好久不见,最近可好吗?” “嗯,还好。”诸多苦处并不需要向人诉说,美惠子似乎终于放开了自己,很是随意地坐了下来,坐姿也不是那般优美,“安倍君,阴阳术能让一个人的灵魂到书中吗?到她看过的书中?” “人世竟让你如此痛苦吗?”安倍泰昌讶异地挑眉,没想到没了钱财权势,这位老同学竟然有了些厌世的情绪。 “你觉得,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吗?我们现在是真实的吗?是不是别人手中看过的一本书呢?”美惠子有些茫然地问着,她的双眼没有焦距,压根儿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在迷茫中走远了。 安倍泰昌终于正眼看向美惠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呢?” 他的声音中掺杂了精神力和灵力的共同作用,美惠子好似放松了许多,心神都沉浸在温水之中,好像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远离了痛苦烦忧。 “我穿越到了一本书中” 接下来,美惠子所讲述的内容有些令人震惊,安倍泰昌的脸色最开始有了些变化,后来又释然了,什么样的世界不是世界呢?就算这是一本书,但谁是主角,也不能抹杀他的存在。 阳光晴朗,美惠子走出庭院的时候,神情已经放松了许多,“果然不愧是实语者呐,不知不觉就跟您说了实话,不过,谢谢您的开导,我已经好多了,以后,我会好好生活的。” 尊敬地鞠躬,认清了事实之后,美惠子也不再那样清高孤傲,无论是怎样来的,她已在这里,而这里,于她便是真实。 安倍泰昌叫来了假名天睿的天狗,让他送美惠子出门,美惠子走出门后,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正看到那个高冷的少年一无所动地关门,直到眼前的大门紧闭,她才转过头来,一步步往山下走。 以后就是她的生活了,不用再怀抱不切希望的等待,她会好好过,无论结果怎样,总是她自己走出来的路。 在以后的日子里,美惠子偶尔也会听闻安倍泰昌的名字,却很少听见妖魔的事情,和平、安定,那些书中曾经描述过的妖魔从来没有出现过,直到她的去世。 “啊,真是好长的一个梦啊!” 发现书页有了折损,手忙上去抚平,“这可是奈奈子老师的新书啊!”樱花舞动,无论怎么也抚不平的痕迹让女孩儿沮丧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视线落在痕迹旁的几行字上,突然有了新的发现,“这是” “安倍泰昌去世之后释放了身边跟随多年的傀儡,安倍家族传承多年的宅子自此神隐” “哪里,冒出来的‘安倍泰昌’!”顾不得再理会那美中不足的折痕,她匆匆开始往前翻,把整本书重新看了一遍,故事,故事不一样了!明明之前之前是什么来着? “难道是买了盗版?”疑惑地嘟囔着,女孩儿去网上查证,被她随手放置在桌上的书,书页自然合上,封面上,浅淡的樱花斜入,零落几瓣似随风飘浮。 第171章 醉人的花酿幽香沁心,安倍泰昌喝着花酿,看着那池边樱花,突然说:“酒吞,天狗,在我死后,你们就离开吧,不要伤害无辜的人,也不要被邪恶的人欺负,希望你们离开后会过的更好。” 酒吞吃惊地看着他,完全想不到一直计划的事情这样就实现了,这么简单,简单到让细心谋划的自己像是一个傻瓜。 天狗难得地有了些呆滞的表情,那种不符合他高冷模样的表情也不过维持了一瞬,就重新面无表情了。 临死前,安倍泰昌让祖宅神隐了,这里的封印,那些沉睡的妖魔,最好不要让人找到,不然 再次睁眼的时候,安倍泰昌似乎还记得上一刻的悠然,无论有多少潜在的忧心,在离开的那一刻,他却还是有了一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不负责任。 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有人爱当坏人,实在是当好人太累了。 这一世,安倍泰昌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池天宇,高中生一名,虽然不是苦逼的高三狗,但作为已经分班的高二学生,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最糟糕的是,原主的各科成绩都太差了,以至于之所以选择理科,只是因为不用背诵太多的文章。 然而,这样的情况下,原主的成绩还是全年级倒数的——呵呵,能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还会作弊吗? 剧情中,之后,也就是原主高三的时候,抽烟,喝酒该这个年龄干的事情,不该这个年龄干的事情,他都干了,自以为混得开,在外头也跟一帮小混混们“收收”费什么的,低年级的学生,甚至同年级的学生,都经历过,学校之内,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朋友。 连老师也放弃了,讲课的时候看到他趴着睡觉没有任何的感想,有时候还会跟同学们调侃一句“看这睡得香的”。 站在老师的角度,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也不知是怎样复杂的心理了。 幸好,国家管理严格,即便这样的不安定因素,到底还是没有跟个毒瘤一样做大,只不过,他依旧没有改正罢了。 或许,是因为家庭因素? 单亲家庭或许只是一个最简单的让人自暴自弃的借口,跟着母亲过的孩子如果都过得不好,估计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离婚了。 普通的工人家庭,一直的城市户口,父亲再婚之后也没有不管他们,每个月的生活费都会准时到账,母亲的工厂三班倒,也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其他的福利待遇也都不错。 金钱因素上可以不用考虑,那么,心理因素呢? 池天宇想到这里的时候思维卡了一下,睁开眼,即便是最后一排,但良好的视力并不影响他看清楚老师的板书,就是这个物理老师的声音太小了。 将就着听完了一节课,那些力啊电啊的,简直要把脑子纠结成一团,其实他曾经理科学得还不错,然而,那单纯的一世,还是没有修炼出精神力的时候的那一世,太过遥远了,那些知识大部分都被淡忘了,所以,理科,真是作死啊! 现在让他学个文科不在话下,背诵什么的,理解什么的,简直都是送分题,不用看书都能够考得很好,怎么说也是古代混过几回,现代也考过大学,工作还写过的人啊! 只是 又犹豫了一节课,消磨着听了听生物课,这门课还是很有意思的,如果换班了,听不到也是可惜了,再说,已经掌握的知识重复学习,似乎也没有什么意思,那么,就这样吧。 这么想着,池天宇老老实实地开始听课,他的表现显然让很多老师都为之讶异,生物老师是个大眼睛的中年女人,皮肤微黑,温柔地调侃了一句:“真是荣幸你能听我的课啊!” 池天宇笑了笑,对于这样的话没有做出任何反驳,原主做下的事情,他背着就是了。 反正说不是我的锅,也不会有人信。 课间休息,要么在做题,要么去活动,没有人跟他搭腔,哪怕他表现极好地听了两节课,没闹任何幺蛾子,但他的同桌也只是用好奇的眼光看了看,便没有理会。 关系还真够冷漠的啊! 池天宇也不理会这些,说真的,他的脑子还有些沉浸在上一世的那些修习之中,阴阳术,灵力,真的是容易让人沉迷的学问啊! 只是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灵气支持。 几乎是醒来的第一时间就习惯性运用精神力,发现微弱但还存在,为此表示了安心,然而紧接着就悄悄试图运转灵力,然而,结果是果不其然的失望,身体原因固然也有,但更多的,则是感受不到外界的灵气。 这一点毋庸置疑,在他能够很好区分灵力和精神力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就能够感应出是否存有灵力,二者的融合利用让他掌握了更多的不可言说的技巧,也让他能够用精神力探查灵力了。 说起来也简单,当你知道这件东西是什么样的,哪怕是大海捞针,你也知道该怎么找,但你不知道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要在海里找出什么东西呢? 熟悉了灵力之后,知道了这是一种怎样的力量,他的精神力哪怕一开始就微弱,却也能够探查一下是否存在灵力了。 很可惜,不存在。 于是,所有有关灵力的研究,似乎都不得不暂停一下了,包括阴阳术。 没有了灵力支持的阴阳术就是一个花架子,好像曾经的安倍泰昌,若不是他狠下心和妖魔达成交易,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感受到阴阳术到底是怎样的术法,这就是有灵力和没灵力的区别。 有些遗憾但不得不静下心之后,池天宇就准备好好读书,至少考上一个好大学,不要让池母失望。 一节课后,就是中午休息的时间了。 学校离家很近,池天宇每天都回家吃饭,因为母亲的工作性质,中午时候家中经常没人,但池母总会在早上把他的中午饭做出来,然后让他中午热了吃,免得在外面吃不好影响学习。 即便池天宇每次的成绩都不理想,但池母从来没有对他放弃希望,总觉得儿子不是不聪明,如果努力一把还是能够考个好学校的。 这一份母亲的期盼,实在是让人不忍心辜负。 池天宇对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前还没有什么规划,只能说这时候他来得比较早,原主之前只是做了一些跟人“要”零花钱的坏事,其他的,还没来得及做。 从记忆中搜出那些“借钱”的画面来,不得不庆幸一下,数额还真的不算大,起码他能够还得起。 至于那些钱的去向,问问网吧的游戏或许就知道了。 只能说在没有染上烟瘾酒瘾毒瘾的时候,原主的坏也是很单纯的,还有改正的空间。 用微波炉热了饭,简单吃了,池天宇翻了翻原主的小金库,肥嘟嘟的小猪肚子里只有一个硬币,瘦得可怜。 很好,怎么还钱? 想要改正的第一步,或许不是一鸣惊人的学习成绩,而是还钱。 下午的课没有什么复杂的,书本上的这些知识到底还是很简单,哪怕是不太擅长的理科,池天宇仔细看了书之后,也没有发现特别难的问题。 各科老师留下来的作业不少,池天宇不准备做,做作业的目的是为了巩固知识点,但当知识点已经历历在目,还有什么作业的必要吗?再微弱的精神力,也是能够具备过目不忘这个效果的,尤其是对池天宇这个对精神力的运用已经到了大成的人来说。 反正原主以前也是不做作业的,这一点,他也不准备变,相信各科老师也不会介意。 高二就有晚自习了,不过原主通常会逃掉晚自习去外头上网,这件事情老师还不知道,也就没有联系家长,让原主一直蒙混过关。 池天宇如今也准备逃掉晚自习,不过是想要找个赚钱的途径,跟池母要钱自然是可行的,但要怎么说钱的用途呢?在此之前,原主已经找过各种途径要钱,都快要引起池母怀疑了,才发现了新大陆,跟那些同学借钱花。 目前,他还只是一个不好好学习,总爱在网吧厮混的学生,想要赚钱,途径在哪里? 一筹莫展的时候,池天宇觉得有些困,不可遏制地想要睡觉,难以抵挡这种显得有些不正常的困意,他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临睡前还在想,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么困?总不能因为是白天没有睡觉吧。 次日,从床上醒来的时候,池天宇还在想,昨天到底是怎么上床的?难道是池母看到他坐着睡着了把他弄到床上的? 吃早饭的时候也没有问这个问题,池母也没有问他为什么坐着睡了,但是给他剥了一个鸡蛋,放到他碗里,说:“吃点儿鸡蛋,多补充点儿营养。” 难道是因为他营养不良?不得不说,池天宇的身高模样都不错,就是太瘦了,瘦得像是排骨一样,不过,发育期的男生都这样吧。 第172章 白天认真听课,晚饭后就睡觉。 连续三天,池天宇的作息都是如此规律,第一次在床上醒来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池母把自己弄上床的,但第二天,第三天看着电脑的显示屏,看着显示屏上显示出来的网页,又查了查历史记录,不停闪现的关键词“多重人格”让他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剧情中并没有涉及类似的剧情,他一开始并没有想到,已经经历过好多次突然换了一个世界和身体的开始,他完全忘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为他来得早,通常都是在剧情真正开始之前,所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原主的灵魂没有消散,还是说有一个灵魂机缘巧合跟自己一起穿越了,还恰巧到了一个身体里? 学校的课业并不重,池天宇白天的时候还会抽出时间来修炼精神力,经过三天的努力,一根头发丝粗细的精神力增加到了三根,呵呵,这样的精神力稍微探查一下周身,当个灵敏的第六感还是可以的,但要是想要达到深度探查身体的程度,就少得可怜了。 谁知道那个躲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会不会跟自己打游击战? 池天宇顾不得早自习,安静地坐在电脑前,把历史记录里被点开的网页一个个打开,看了一遍之后,终于有了些头绪。 原来,另外一个灵魂,竟然是原主么,他没有被取代? 这样的意外显然让池天宇讶异非常,怎么会这样呢?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他一直以为系统是采取了某些方式,让那些灵魂直接消散,或者直接被自己取代了,谁想到这一次 精神力还不够,不足以唤醒系统,得知更多的消息,哪怕之前几次都老老实实改变剧情了,但系统之前受到的损伤并不是那点儿能量能够弥补的,上个世界,池天宇仔细探查过了,除非有更多的能量补充,否则系统想要出声那是难了。 自然,他这个系统似乎也没有多少智能的样子,想来也不会回答他这么复杂的问题。 还是要自己找寻答案了。 这样想着,旁边一个正在瞌睡的男生打着哈欠睁开了眼,睡眼惺忪地冲着池天宇说了一句:“你这是准备要去当好学生了?” 池天宇从原主的记忆中见到过这个男生,是隔壁学校的卫辉,两人经常在网吧遇到,也会联网打游戏,算是关系比较不错的,跟别人借钱的招也是他教的,而看他眼下的青色,显然也是个网瘾患者。 “是到上课的时间了。” 池天宇眼睛一转,知道原主发现不对,定然是从卫辉口中得知的,两个学校离得近,彼此之间有什么消息都容易传递,说不定是谁给卫辉说的,他用来调侃原主,这才 “不过,我怎么在这里?我记得我昨天吃完饭就睡了。” 这句话问得有些古怪,卫辉张大了嘴,一个哈欠没打完,匆匆收了,看了他一眼,说:“昨天不是你叫我来上网的吗?” 没有太在意这句话,卫辉说完又开始说昨天联赛的事情,游戏里面的帮派昨天有个活动,他们一起打了团战,当然结果不怎么样,说着说着,卫辉就开始骂娘,一点儿也没控制音量,吵醒了很多夜网正睡的。 “也怪你小子,打着打着就跑去查东西了,你什么时候对多重人格感兴趣了,以后要学医?” 卫辉问了一句,又开始打哈欠,他熬得双眼都有了血丝,这会儿实在是有些起不来,想了想,头一歪,也没理会池天宇,又睡了。 池天宇没有多说,起身直接走了。 这天,他没有往学校走,而是直接回了家。 昨天池母是夜班,早上这会儿本来应该要补觉的,但是担心儿子早饭的问题,都高二了,再有一年,就是那个最关键的时候,她怕外头的早饭不健康,都是亲自起来给儿子做的。 做好了,半天不见人出来吃饭,她推开门一看,才发现屋里没人,正疑惑着,房门开了。 “妈。” “你这是从哪儿回来?一身的烟味儿。” 早起的风并不大,微微吹着,回到家中,还是能够闻到一股子烟味儿,这个时间点儿本来就是上学的时候,儿子从外头回来,还有一身的烟味儿,显然不对劲儿。 不等池母的眼神儿继续疑惑下去,池天宇主动说起了原委:“妈,好像有点儿问题,我是在网吧醒来的。” 池天宇把这段时间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差不多是近半年的事情,也就是从原主学习跟不上进度,然后逐渐下滑的那个时候说起。 “一放学就觉得困,没有精神,开始我还没觉得什么,但是昨天问题严重了。”池天宇说明了自己觉得学习下滑,想要好好补上来,然后打起精神认真听课,结果一回来就困得睡着了,然后在网吧醒来,这中间的过程全然不知道。 “妈,你说怎么办?我总不会是梦游到网吧去的吧?卫辉还说是我叫他一起去的,但我根本一点儿都不知道,我完全没有这个记忆,妈,你说这会不会是双重人格,我的身体里还有另一个灵魂?” 池天宇故作出一脸的惶恐,拉着池母的胳膊,手上微微颤抖,“那个灵魂好像也发现了,我醒来的时候看到电脑上都是在说‘双重人格’的事情,妈,怎么办?我以后会不会就被他取代了?醒不过来了?” 本来想要责怪儿子去上网的,看这样子肯定是通宵上网,这都高二了,哪里能够这样,结果,迎来这么大一篇话的池母几乎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定了定神,仔细回想了一下儿子刚才说的,又提了几个问题,这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她的心有些慌乱,这种事情,这是怎么闹的? “你胳膊上有块儿疤,你还记得是怎么落下的吗?” “你记得你姥姥的生日是几月几号吗?” “年前你说想要一双跑鞋,还记得吗?” “你以前说长大了想当科学家的” 一个又一个问题,池母的有些问题都显得十分可笑,池天宇回答了两个,便做出不耐烦又焦急的模样来说:“妈,我是您儿子,亲儿子,亲生的!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问这种问题,我这都得神经病了” “呸,什么神经病,最多就是精神上的问题,不然是心理上的,走,咱们去医院看看,说不定吃点儿药就好了。” 因为这一打岔,池母放松下来了,倒是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儿子一上来就扯什么灵魂问题,弄得她还以为儿子换了魂儿呐,现在看来,起码眼前这个,还是自己儿子。 就是多出来的那个,那个去上通宵夜网的本能地有了些不喜和排斥,池母皱了皱眉头,看到桌上的早饭,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去,先吃饭,吃完饭咱们就去医院看看。” 池天宇故作出几分紧张的样子,问:“医生能行吗?会不会直接把我给抹杀了?” “想什么呢?你是我儿子,他还能杀了你了?”池母这样说着,但心里头也是嘀咕,这种算是头脑上的问题吗?会不会真的“别想那么多,先吃饭,等我查查看。” 家中也有电脑,但是配置已经老了,害怕耽误儿子学习,池母还把电脑给搬到自己卧室去了,这会儿说着,她也不吃饭了,扭头就要往卧室走。 “妈,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你也先吃饭,你这是等着我呐吧,你昨天上的夜班,肯定累了,先吃饭吧,吃完饭咱们一起查。” 池天宇劝住了池母,两人安静而快速地吃了饭,这才一起去看电脑。 快到九点的时候,池母才想起来让池天宇请假,她亲自打电话给老师说了情况,只说儿子生病了,要请两天假。 也不知道老师对此是个什么反应,反正很快同意下来了,也没说以前池天宇的斑斑劣迹。 两个小时的电脑看下来,收获不能说一点儿没有,但是也没有想象中大,问题又回到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了。 池天宇又是担心又是害怕的样子让池母也有些犹豫,最终决定看看晚上再说。 而这,正是池天宇想要的结果,已经知道另一个灵魂是原主,按理来说,他这个半路过来的“儿子”就应该撤退了,至少知情识趣一些,不要鸠占鹊巢还是可以的。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池天宇可从来没有到了一个世界之后二次穿越的,这也就说明这种情况他改不了,那么,与其让那个正在学坏的家伙先发制人,不如他先联合外援,占据主动地位,到时候是进是退,也都从容一些。 最重要的是,得到了池母的支持,他显然能够获得很长一段时间的自主,这种大事情在眼前,没心情上学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想要独自静静不也是很正常的吗?有了充裕的时间,不会被上课下课所打搅,他也能够更好地修炼精神力,等到精神力修炼好了,或许他也可以试着主动来一次穿越,脱离这个壳子,还原主一个独立人生。 以上这些想法,都是他回来的路上想的,那时候还没有多么具体,只不过在打开门,见到池母之后,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反客为主,只能说,他到底还是自私利己。 第173章 “池天宇”醒来的时候是在沙发上,这倒是意外,连续两天都失去了白天的记忆,睁开眼看到的都是书桌,甚至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怎么到书桌旁坐下的,更是无法回忆起白天吃了什么东西,自然,肚子也感觉不到饿。 一次或许是迷糊了,两次呢?三次呢? 他终于知道或许有哪里不对了,再加上卫辉那句话“你现在是要改行当好学生了吗?我可听说你认真听课了!” 摆在面前的解释似乎只有那一个才是合理的,但,双重人格的产生总要一个契机吧,是什么呢?是自己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渴望着好好学习吗? “天宇?” 池母迟疑的呼唤让“池天宇”回转了心神,看到母亲的第一眼就有些不耐烦,因为母亲那种神色有些古怪,似乎是在戒备。 再看看周围的环境,客厅的沙发,本应该上班的母亲竟然在家,那么 “你知道了?” 母子两个天天都见,但因为“池天宇”到了叛逆期,对母亲总是爱搭不理的,池母自身又忙,工作问题,总是难得有时间和儿子沟通,而不想听母亲说那些废话的儿子,总会拿学习当幌子,摆脱正常交流。 这些时日,竟是从没有好好说过什么。 池母看着池天宇睡着的时候有些慌,按照池天宇说的,一旦醒了,就是另一个“池天宇”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看到“池天宇”那厌烦的表情,她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儿子厌烦自己,只是,另一个,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池天宇”罢了。 眼底有些冷,戒备之外又有了些厌恶,谁也不会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何况这个莫名冒出来的还占了自己儿子的身体。 池母听说过双重人格,现代社会,信息爆炸,什么样的词没听过,以前有个警匪片,里头的那个坏人,就是双重人格,按照法律,坏的那个做了错事,好的那个竟然还要陪着坐牢。 想到这里,池母的厌恶又多了几分,“你到底是谁?怎么冒出来的?” 本来想要好好谈谈,看能不能沟通清楚,让这个人格不要影响儿子的,但,池母一说完就觉得语气大约不是很好,再看,果然不好。 “我是谁,我是你儿子啊!”“池天宇”开始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在哪里,听到池母这样问,觉得她奇怪,白了她一眼,看到桌上摆放着的果盘,起身去拿了个橘子剥开,往自己嘴里塞着,他每次醒来虽然不饿,但因为完全记不起吃了什么,就总是想要再吃一些。 “你怎么不上班?还有没有饭,我饿了。”“池天宇”正大光明地指挥着池母,见她不动,还有些奇怪,眼睛一转,想到之前的问题,头脑终于跟着转了转,有了些明了。 “你是被骗了吧,我才是你的儿子,那个鬼东西跟你说了什么?他还想要鸠占鹊巢不成?” “池天宇”也查过资料了,知道双重人格除了身体,其他的都是相对独立的,思想不能够共通,他也不知道对方做了什么,对方对他的所作所为也不清楚,所以一时间有些好奇起来,“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池母有些犹豫,两个“儿子”都是自己儿子,而他们的表现,要说之前那个虽然更合自己心意,但这个说话做事的口气反而更加 “没,没什么。”抿了抿嘴角,池母并不准备就这个问题多说什么,“你想吃什么?晚饭是粥” “池天宇”也没准备深究,资料查得再多,都是理论上的,而那些理论,可没有哪个明确说主人格就不会被消灭了,所以,跟池天宇一样,他觉得去医院也是下策。 至于他的想法,他完全没有跟池母透露的意思。 第二天早上,池天宇是在床上醒来的,有那么一刻,他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正常的早上,直到他发现枕头下的纸条。 “你是谁,你想要做什么?” 有些潦草的字迹正是自己努力模仿的那种,池天宇看了一眼,笑了,真是个孩子。 这样能够问出什么? 面对池母的关心,池天宇说了自己的看法,“他对我,可能也没有什么恶意吧,我早上起来,发现了这个,呃,他是不是以为自己是主人格,我是后来的?” 池母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如若不然,鸠占鹊巢的哪里来得那么嚣张?她点点头,说:“既然这样,不如好好沟通一下,如果可以” 之前想的那些都十分严重,但是真的见到了,池母反而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好好学习的儿子她自然是想要的,但儿子之前的叛逆她也是见过的,所以如果让她判断到底哪个是她儿子,她也说不清楚,也许两个合起来才是她的儿子? 喊打喊杀,一个是不知道怎么打怎么杀,另外一个,那丝丝缕缕的熟悉感总让人觉得下不了手。 池天宇早在昨日就猜到了池母若是见过“池天宇”,必然不会如之前那般同仇敌忾,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做母亲的哪有不熟悉自己儿子的,哪怕接触少,也不会认错人。 若不是他第一时间用了哀兵之策,换取了足够的同情心,又表现得极像爱学习的样子,对往日的事情也都一清二楚,恐怕池母最先放弃的就是他了。 这一天几乎没做什么事情,池天宇摆出一副备受困扰却还要努力学习的样子,池母就努力做好后勤工作,做了一顿好吃的给他。 等到那个时间快要到来的时候,池天宇把早就写好的纸条攥在了手心里,安静地躺到了床上。 “我已经知道你是我的第二人格了,如果可以,咱们可以好好相处吗?至少让我考上一个好大学,不要让母亲操心。” “池天宇”看到这样的字条的时候,几乎气炸,当下就爆了粗口,正好被池母听到,见到她不悦地皱了眉,用那种目光看自己,“池天宇”又是气又是急,却倔强地不肯解释,扭头拿了衣服就跑出去了。 双重人格,虽然医学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法,正确地来说算是一种心理疾病,但很多人还是把这个当做精神病看待。 “池天宇”不想被人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自然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哪怕是好哥们儿卫辉,他想了想也不准备说,于是走出来,发现自己竟然没地方去。 “池天宇,你,你生病了吗?这两天怎么没去上课?” 被叫住的时候,“池天宇”还有些讶异,回头去看,看到是个同班女生,就更讶异了。 他高高瘦瘦,长得不难看,按理说在青春萌动的时期,也不应该没有人喜欢,但事实上,他的风评很不好,没钱还张狂,又没有女生们看重的好成绩,自然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在此之前,没有哪个女生会主动跟他说话。 “是啊,生病了,没去上课。”“池天宇”随口应了,受宠若惊的劲头过去之后,他开始回忆这个女生的名字,还有以前两人见过的情景。 女生叫做齐筱,就在他的侧前方坐,他的坐姿不端,偶尔长腿一伸,就能踢到对方的凳子,那个时候,对方就会回头看他一眼,也不说什么,扭头继续听课。 睡觉的间隙,朦胧的睡眼中,看到那个侧影,有时候会觉得有意思,然后故意再次踢上去,然而这一次,就没有反应了。 偶尔会看她跟同桌说笑,她的同桌也是个女生,为了怕学生早恋,这时候男女分桌做得十分明显,除非是真的凑不出来了,不然很少会让男生和女生坐同桌,只怕来一个同桌的你。 有一次,她穿了一件深色的内衣,透过衬衣瞧见些许端倪,也让人有些遐想 想着,“池天宇”的嘴角就露出一抹坏坏的笑容来,“你这是关心我?” 心里头的怒火意外地平息了很多,有了些闲情来想更多的东西。 齐筱咬了一下嘴唇,没吭声,扭头就跑了,像是一只躲避猎人的小鹿,活泼的姿势更显得可爱,让人盯着她的背影多看了两眼。 “池天宇”嘴角挂着一抹笑,熟门熟路地到了网吧找了机子坐下,因为身上的钱不多,他只待了两个小时就待不下去了,回家的时候,看到撑着头等在客厅的母亲。 橙黄的灯光下,母亲的身影是那样温暖,等走到她身边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没有自己高了,头上也多了些白发,连同那眼角的皱纹一样,在诉说着岁月的苦。 “至少让我考上一个好大学,不要让母亲操心。” 不要让母亲操心,无论这突然冒出来的第二人格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这一句话,还像是个人话。 “池天宇”很明白自己,他以前学习的底子就不是很好,初中的知识不牢靠,等上了高中,混着混着就发现无论如何都听不懂了,这种情况下,想要考个好大学似乎都是做梦,但,如果 小时候他看过一个动画片,讲的是一个人能够把自己分成两半,一半去玩儿,一半去学习,虽然动画里那个人最后什么都没干好,什么都没干成,但,也许他不一样呢? 第174章 “如果你能考全年级第一,就好好相处吧。” 手心里的小纸条上写着这样的一句话,从自己上看得出来,写字的人心情一定十分矛盾,落笔时轻时重,有的地方力透纸背,有的地方一掠而过,看来,他的心情也很迷惘吧,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对的,于是给了一个条件,看似是给自己的,其实何尝不是给了说服他自己的一个借口? 池天宇看完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来,之前他已经预想了很多种结果,这个自然也是其中的一种。 “这怎么办?能行吗?如果不能,他会怎样吗?”池母有些犹豫,她心底里更偏向这个什么事都跟自己说,完全没有隔阂的儿子,但那一个,似乎也 “不然怎么办,我也赶不走他,只能先试试了,至少能够清净一段时间,不用怕他做出什么坏事来。”池天宇很是无奈地说着。 池母同样无奈地点了点头,这也不失为一种拖延的方法。 通过纸条约定好了事情,池天宇就有了足够的时间修炼精神力,至于学习上,他并没有费太多心思。 这倒不是因为考试的事情十拿九稳,而是为了照顾大家的观感,想想看,一个倒数第一突然变成正数第一,还是全年级的,你会怎么看?恐怕老师都会认为有猫腻。 而且那样大的进步,明显也不会是原主能够做到的,如果池母起疑为了以防万一,也是心里头觉得有了这种事情,修炼精神力显然更重要一些,这才把全部心神都投到了修炼上。 这样一来,班上的学生很快发现才好好听课两天的池天宇又开始每天上课睡觉,那样子根本就不像是改过了。 跟之前一样,学校的老师们似乎都放弃抢救池天宇了,根本没有通知池母,池母每回在家的时候,都能看到池天宇好好学习的样子,反而总是忙着给他进补,怕他跟不上学习进度。 一天,两天连续几天“池天宇”都觉得很轻松,以前池母见了他就要念叨学习的事情,他本来就学的不好,有些心虚,被人一念叨,不管是心虚还是愧疚,都会恼羞成怒,母子两个总会发生一些口角,不是那么愉快。 而现在,池母每次见了他,根本不会问他学习的事情,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总是念叨着让他吃这个吃那个,让他补充营养什么的,就是看到他出去玩儿,知道他出去玩儿,也没了叮嘱,母子两个,好像隔着一层什么,说话都客气了许多。 一开始,“池天宇”是觉得耳根子清净了,但也就是过了几天,他开始觉得莫名烦躁,然后开始通过纸条提要求。 “以后你不许吃晚饭了。” “我可是听说了,你作业没做完,没做作业是我的权力,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作业吧。” “谁要你多事,你从哪儿偷来的钱!” “既然你钱多,给我一些,我要上网。” “凭什么不许抽烟?我还就爱抽!” “你脑子被狗啃了,竟然被郑桐那个欺负到头上来,丢我的人!” 一张又一张的纸条延续着两人的交流,池天宇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却总在池母的面前摆出一副困扰的样子来,连同纸条也给池母看了,两人还说了说与之相关的事件。 不吃晚饭,显然是为了让“池天宇”醒来之后能够吃点儿东西,不然肚子饱着,他吃多了还是要自己难受。 钱的事情,还是从还钱开始的,池天宇没时间去做什么兼职,便找了个报纸投稿,写点儿短篇寄过去——有钱之后就开始还钱,这件事被“池天宇”知道了,自然颇为不满。 把纸条给池母看的时候,池天宇顺道把原主借钱的事情都说了,语言上有些技巧,事情的先后顺序就不一样了。 池母听完之后脸色不是太好,谁都不喜欢一个那样的儿子,更何况,这中间被坑的还是自己喜欢的儿子。 至于郑桐欺负事件,其实没什么大事。 郑桐也是个爱混的小子,跟池天宇不是一个班,但两人的行动轨迹有些是重合的,于是偶尔也会遇上。 或许是一山不容二虎,两人有些不对付,池天宇当时没在意,被人撞了一下只当是意外,他嘴快,还先说了“不好意思”,然后被郑桐当众“打脸”,很是听他说了两句嘲讽的话。 不过池天宇见得多了,对这样的人并不在意,也就没有多想,谁知道或许是郑桐之后又闹到原主面前了吧,这样一想,突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昨天自己的嘴角会出现一块儿红肿伤痕,身上还有些淤青。 原主可不是动口不动手的君子,两人必然是打了一架的。 “本来学习的时间就短,被他这样一弄,恐怕同学间也不好相处了。”池天宇跟着池母没有过多添油加醋,只是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一遍,池母听了,不知道郑桐和儿子的过节,自然也不会想到太多。 皱着眉头,池母想了想说:“不然,我跟他谈谈?” 池天宇犹豫了一下,没有正面表示反对,“这样行吗?” 他这样,池母反而更加有主见了,连声安慰道:“你别管了,没事的,你赶紧学习去吧。” 回到自己房间的池天宇没坐一会儿,就有池母送上的果盘和牛奶,还抱怨着:“晚上不吃饭怎么行呢?好歹吃一点儿。” 或许是一开始就明白症结所在,池母一开始就把两个人区分开了。 池天宇笑了笑,接受了池母的好意,没有拒绝,只是吃东西的时候有意无意留下了半截,好像故意剩下的。 再一次从书桌上醒来的时候,“池天宇”没有任何意外,还真是爱学习啊!他想着,嘴角挂上了一抹嘲讽的笑容,目光转到手边儿吃了一半儿的果盘上,还有那明晃晃的半杯牛奶上,笑容怎么也维持不住了,一下子挂下来,好像结了寒霜一样。 压着那不知道何处而起的怒火,走到客厅的时候,被池母叫住了。 “池天宇”扭过头来,强装平淡的脸上其实还有着些不太好的神色,但他自己看不到。 池母看得一怔,果然不是自己儿子吗? “你别老是弄那么多事来,天宇要学习本来就很辛苦了,你的要求那么高,他每天都很累的,学习时间还不够” “你什么意思?”自从发现身体里有另一个人格之后,“池天宇”还没有好好跟池母谈过这个问题,猛然听到她这样说,用明显维护的口吻一口一个“天宇”地叫着另一个人格,就好像,好像她已经不再承认自己的身份了。 莫名的委屈霎时化作怒火,一双眼怒瞪着池母,“池天宇”高声说:“你可别叫得那么亲热,我才是你的儿子,别逮着个学习好的就以为是自己儿子,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跟突然出现一样突然消失了,你要是指望他,以后可别想我养你。” 这话是很重的,对着母亲,自然不能够说那些乱七八糟的粗口,但心里又生气,便把话都往极处说,却不知道这样只会怼得人更加亲近不得。 池母听了,语气也不好,直接说:“我可指望不上你这个不知道哪儿来的,我有天宇能够指望,不用你养我。” 直接被否定了身份,“池天宇”愈发气愤,偏偏又不知道说什么,干脆甩手就出了门,还把门甩得发出一声巨响。 被巨响一惊,池母再看那扇闭着的门才觉得有些担心,他现在用的到底是儿子的身体,如果他做了什么坏事。 这点儿担心还真是不多余,等到第二天池天宇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并不在已经熟悉的家中,反而是在外面一个旅店里的时候,尤其身边还有一个正在昏睡的女生的时候,他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这个女生,还是认识的。 池天宇心理上觉得头疼,良好的精神力却已经开始扫描周围了,很好,一切都不是臆想,他们果然发生了点儿什么不和谐的事情,而且女生还是自己认识的人,同班同学齐筱。 过目不忘真是一种好能力,这会儿想要装作不知道都不行。 池天宇一边想着该怎么办,一边赶紧把衣服穿起来,同时开始思考能不能把这件事妥善解决。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酒气,池天宇打开窗户透气,外面的凉风吹进来,脑子似乎也清醒了许多,精神力察觉到齐筱醒了,他也没回头,轻声说:“你先穿衣服吧。” 齐筱昨天遇到“池天宇”,被他硬是拉着去喝酒,她胆子小,又不太会拒绝人,再加上对方还是认识的同学,基本上没有什么防备心理,反抗过后不能挣脱,就也跟着喝了。 当时他们就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一人一瓶地喝啤酒,啤酒的味道不算太难喝,略有些好奇的齐筱尝试着喝了一些,又听“池天宇”说了一些抱怨的事情,边说边喝,开始还是对方逼她喝,后来是她自己不停地喝,然后 第175章 脸上一红一白,后面的事情齐筱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印象,她甚至记得这个小旅馆是必须要身份证的,还是“池天宇”拿她的证件登记的。 想到这里,脸色愈发苍白,要是被人知道了 慌乱地抓起衣服胡乱往身上穿,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并不太好穿衣服,但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了,手下有些湿乎乎的,她心里头又是慌乱又是委屈,不自觉就哭了起来,哭着,手上的动作却不停,很快穿好了衣服。 为了彻底避嫌,池天宇的精神力绕过了齐筱周围,直到感觉她似乎没什么动作了,这才又问了一句:“穿好了没?” 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池天宇知道这件事不是自己做的,但是也没办法说明原委,任谁听了这种理由都觉得是推托之词,人格分裂,双重人格,可不是什么普遍的疾病,全世界有没有五十例都不好说,更何况他之前一直都很正常的。 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池天宇穿越过来之后,都会比较在意自己的名声问题,一方面是自己做不出来坏事,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觉得占用了原主的身体已经是不好意思了,再败坏对方的名声,哪怕无论怎么败坏也比剧情中好,但他穿越得早,谁都不知道剧情中后期的原主是那样的,所以 没想到这一次,原主不但没有离开,还甩了个大锅给他背,而最关键的是,他还不得不背。 “昨天的事” 池天宇才提起一句,就听到齐筱压抑的哭声。 他有些心烦,本来为不是自己的事情承担责任,他也是很委屈的好吧,皱了皱眉,继续说:“你先别哭了,这件事情总是要解决的,你放心,我会娶你的。” 池天宇从来不是玩弄人心的人,也从来没有准备不负责任,哪怕这或许不应该算是自己的责任。 但,他能怎么办?凭他现在的精神力,完全不足以揪出身体中的原主,就算能,难道真的揪出去由着对方魂飞魄散吗?鸠占鹊巢到那种地步,也是违背他的原则的。 如果是自己主动让出,凭借他的能力,不说能不能做到把自己的灵魂完全转移,就算能,载体是什么呢? 没有系统那种穿越能力,他根本无从选择载体,甚至不知道这个标准是什么,万一有什么差错,害了自己,他似乎还没有那么大公无私。 齐筱抽泣着,声音到底小了些,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害怕,懊悔,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完全不能够解决问题,从小到大的教育不是白学的,理智也告诉她应该想想解决的方法,然而一时间想不到。 听到池天宇这样说,心底里终于有了些放心,不管怎么样,似乎有了一条保底的退路。 尴尬的洗漱之后,两个人约好先后顺序离开了旅店。 齐筱是住校生,一夜未归,除了舍友,也没什么人管,毕竟不是小学生了,身份证都在手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没有人管得太多。 她先走了一步,隔了半个多小时,九点的时候,池天宇才离开旅店,这里离家中并不算远,他便直接回家了。 池母早上起得早,也是早上才发现昨天池天宇没有回来,她正想着,就看到池天宇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回家了。 “他昨天又去网吧了?”一旦接受那个人格不是自己的儿子,池母的口气便有了一种陌生人的宽容来,完全不问对方为什么去,再责怪,也只是怕自己儿子的身体在那里不能够得到更好的休息。 池天宇只觉得心累,坐在沙发上,双手插在头发中,好一会儿才跟池母坦白了早上他醒来之后发现的事实。 池母是震惊的,她完全想不到除了抽烟喝酒上网之外,还有人能够坏成这样? 又问了问具体的经过,知道女生并不准备闹大她才松了一口气,高中时期,早恋都不允许,何况是这种事情。 见儿子不好受的样子,她忙着安慰儿子,又劝他吃了饭好好睡觉,连学习的事情也不问了。 第二天,池天宇照常去上课,一切似乎都跟以前一样,他留意了一下齐筱,对方有些躲避他的目光,除此之外,似乎都一样。 这样也好。池天宇这样想着,继续修炼精神力,经过他这段时间的努力,精神力已经有了一些增长,然而这种增长并不尽如人意,这也是常有的,尽管精神力不像灵力或者魔力一样需要特殊的环境,但是某些世界对这种能力都是有限制的,增长的幅度也不可能太夸张。 只是这样一来,想要灵魂转移更是痴人说梦了。 事情是在三个月后突然发生了变化,月末考试完成之后,池天宇的成绩有了一些提高,排行高了一些,却也不是特别夸张,原主对此并没有表示强烈的不满,他好像忘了自己曾经有过那样一个苛刻的要求。 池天宇那天拿了成绩如往常一样放学回家,却被齐筱塞了一张纸条。 慌慌张张的齐筱兔子一样跑得飞快,纸条微微潮湿,打开能够看到字迹都有了些晕染。 池天宇背着书包在外头转悠了一圈儿又转回了教室,这个时候教室已经没有人在了,每逢放假的时候都是这样,大家都急着离开,没有人对教室多有留恋。 齐筱的眼睛微微发红,看着池天宇的目光带着些埋怨,却又不是那么纯粹,在此之前,她或许就有那么一点儿喜欢池天宇,所以才 “怎么办?我有了。” 炸弹一样扔下的话语让池天宇愣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之后已经问了一句:“你确定?” 齐筱闷闷地点了点头,她也是学过生理卫生课的人,自然知道一些常识,为了确定,她还特意换掉了校服去外头买了验孕棒,结果让她完全感觉不到喜悦。 她还太年轻,并不能够承担起一个生命的孕育,甚至不能够想象以后的生活会为此发生多么大的变化。 以前觉得生活每一天都是一样的,有些无聊乏味,然而真正的变化到了的时候,她才发现,平凡才是真的美好。 只可惜,这一点领悟得太晚,她不敢告诉父母,更加不敢告诉老师,也不敢自己去看医生,最终只能找了池天宇来商量对策,她甚至有些怨恨地想,为什么她要一个人承担这份不能说的责任? 如果是古代,也许池天宇就会干脆地说结婚,然而是现代,他们的年龄还都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他们的学习生活也没有到可以毕业的时候,那么一边埋怨原主真的给他出了一个难题,一边也在想他之前为什么没想到还要避孕,真的是没想到原主的能力还不错啊! 脑子里有点儿乱,即便有着异于常人的精神力,却也暂时无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反正池母已经知道了,不如还是听听她的意见。 “你跟我回家说。”池天宇这样说着,率先走出教室。 齐筱忙在后面跟上,她对池天宇确实有一定信任在,根本就没有担心他是不是要做什么不好的事情,也没有想到池天宇的父母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直到走到池家的门口,她才想到这个问题,踟蹰着,门却已经开了。 池母上班还没有回来,池天宇先去了厨房,给齐筱倒了水,让她在沙发上坐下,然而他才给池母打电话,让她早点儿回来一趟。 “伯、伯母。”齐筱有些尴尬地站起来迎接池母的归来。 “这是怎么回事?”池母还有些不明白,电话里池天宇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只说是有事情。 池天宇忙把事情交代了一下,因为前情已经说过了,他只是重点说了齐筱怀孕这件事。 池母一辈子也没处理过这样的问题,眼前这位,说不是儿媳妇吧,偏偏怀了,说是吧,这个年龄,这孩子,要是不要? 两个孩子才刚刚成人,能够知道什么,她问了齐筱两句,齐筱就只会抹眼泪,好像被欺负了一样,虽然事实上也的确是她被欺负了,但欺负她的人其实不是她儿子啊! 哎呀,这话说得,真是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池母说:“这件事情可不是小事,你一个姑娘家,坏了我的孙子,我是很想要的,但你们现在太小,你自己又做不了主,总是要让父母知道才行,不管是要还是不要,都不能够瞒着他们,我也是当妈的,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但不管怎样,他们也要知道。” 池天宇也是尴尬得不行,但是看齐筱那样,还是决定自己扛大梁了,他跟齐筱说了一下,把上次的事情美化一下,只当是两人谈恋爱然后不小心偷吃禁果了,又没什么安全措施,最后玩儿出人命了,现在就是想要知道父母的看法和解决方法。 怀孕对女子来说是一件大事,无论生还是流,都要伤身体的,可不是随便就能够决定的。 或许是因为池母的态度温和,也说了一定要负责的话,齐筱终于止了泪水,鼓起勇气,在池天宇的目光下给父母打了电话,说明了这件事。 第176章 “这是你儿子的错,你儿子要负责!” 齐父听到消息就带着齐母过来了,一肚子的怒气经过了一路的冷风吹拂,已经降下去很多,但是上门之后,还是有些气势汹汹的架势。 齐母也是同仇敌忾地愤慨,自己的女儿学习成绩好,以后的成就不定怎样呐,现在就虽然时间很短,但他们还是打听了一下池天宇的为人,不用说,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家庭状况,哪一条都不令人满意,更何况他自身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两人这种架势可是把人吓了一跳,哪怕早有心理准备,池母还是有些慌神儿,理亏地赶紧把人请进来,想要私下里商量解决的办法。 池天宇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幸好齐筱拉着齐父,没有让对方的拳头真的落到池天宇的身上。 她这样一来,倒像是坐实了两人的恋情。 池父那边儿,出于私心,池母没有通知,如果是什么好事情说就说了,这种事情,她实在不想让池父因此觉得儿子不好。 就像之前那个双重人格的事情,她也没有跟池父说。 眼下这件事,她也不准备说,免得节外生枝。 池天宇温言说了两句,他的气质好,长得也不是不中看的那种,倒是让人慢慢地能够好好说话了。 两方的态度都还诚恳,齐家也没提什么苛刻要求,只不过,孩子是不能要的,而因此产生的手术费,调养费,连同可能的流产之后引起的身体健康问题,池家这边儿都要负责任。 口头上说得不算,齐母还逼着池母这边儿写了一张协议,算作证据。 这件事,池母也是想要好好解决的,但是解决成这样,还是让她心里头十分不爽气,等到齐家人都走了之后,池天宇又安慰了池母几句,两人重新热了热饭,这才把中午饭吃了。 因为这件事,池母对“池天宇”的态度就多了一分嫌恶。 “池天宇”心中郁闷得没处说,他倒不是后悔做出这样的事,本来就是为了报复一下,发泄心头怒火,但发泄过后,发现效果并不如想象中好,反而更糟,他才真正认识到问题的所在。 虽然平时厌烦池母管着自己,但他对感情还是很深的,自己的母亲,生活的艰辛,他其实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 日子一天天过去,整个暑假,池天宇都在好好修炼精神力,既然原主还在,他便不愿意努力为原主取得好成绩,针对这方面的问题,他也跟原主好好谈过,只不过谈话的口吻都是基于“既然已经是一家人了,就要好好相处”的基础上。 这样的谈话,最开始“池天宇”是抗拒的,留在纸条上的字都显得不耐烦。 但看得多了,又发现这种冷漠的家庭环境也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甚至池母为此还特意好好地跟他谈了一次话,他才决定改一下。 只是改一下而已。 两人交流的纸条上不再是单纯的提条件,讨价还价,而是多了一些课业问题,也不再局限于纸条,练习本,笔记本,都成为交流的渠道,很多“池天宇”不好意思问别人的问题,问自己,似乎就毫无心理障碍了。 池天宇也不太清楚原主如今到底是怎样的想法,反正原主只能在晚上七点之后跟他交换,白天的事情还是他来,也就是说无论原主怎样,考试还是他考,他也就无所谓对方到底是学好还是学坏。 之所以苦口婆心地劝,不过是不想让原主像剧情中一样坏下去,然后某一天,他再发现自己醒来的时候身边有个人。 齐筱的事情让他知道,身边有这样一个不稳定因素,引起的麻烦往往都是意料之外的。 因为这个,他也愿意多重视一下原主,更何况,这种交流对他也是极为新鲜的。 开学之后,就是高三了。 更加紧张的课业对原主来说十分苦手,但对池天宇来说就有些轻松了,事实上,理科的东西也都是如此,只要掌握了那样的思维,知道了公式定理,很多事情也都是顺利成章的事情,高中知识,还不需要让他们明白为什么一家一等于一。 他只要照着这个答案去做就好了。 “这一年可是关键,你们两个要好好学啊!” 经过大半年的适应期,虽然出了齐筱那件糟心事,但是另一个“儿子”也变好,池母还是很高兴的,对他也有了笑脸。 “池天宇”现在十分明白池母到底喜欢怎样的儿子,他向着这个方向努力,果然得到了好脸,家里的气氛也跟之前不一样了。 独生子的他本来十分独的,不想跟任何人分享东西,但是自己的身体里莫名多了一个灵魂,还说是自己,这样一来,有些东西不分享都不成了,而且对方的记忆里那么好,理直气壮地说他才是原主。 虽然“池天宇”对此一直嗤之以鼻,但偶尔,还是会有那么一点点脆弱的心思,难道对方真的是正主? 发现原来是自己理亏之后,他自然会有些改变,说到底,他还没有到剧情后期那样坏透了心肠。 而有了这么一个人存在,某些事情也不是没好处的,有些不想跟父母说的事情就此多了一个分享者,还能帮着出出主意什么的,好像多了一个不会背叛自己的兄弟,似乎也不坏。 发现了甜头的“池天宇”自此也不是那么排斥另一个灵魂存在了,只不过针对名字问题,两人还是寸步不让。 因为自身的特殊性,“池天宇”跟之前的那些朋友,如同卫辉之类的,渐渐走得远了,不然一到时间就换人,时间短了没问题,长了的话,谁都能发现不对的,他还不想自己被当做神经病人一样看待。 有了这个大前提,在对外保密的问题上,两人都做得同样出色。 就这样,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之后,池天宇决定去外头旅游一圈儿慰劳一下自己。 池母也没有反对,现在的年轻人,极为流行这个,又是大小伙子,半点儿事儿都没有。 “你怎么净想着往深山老林里头钻啊!” 听到精神力传回来的波动,池天宇嘴角勾起一抹浅笑,他的持续修炼不是没有效果,像是现在这样,在他愿意的时候,原主在白天也能够保持清醒,跟他一起观看周围的一切,只不过不能够采取主动而已。 对此,两人都表示满意,身体是需要休息的,但两人之前的分配,每个精神都不需要休息,这样一来,身体的疲劳程度是持续的。 也是在发现视力明显下降的时候,池天宇才想到这个问题,幸好他还有精神力,也已经发现了原主的灵魂到底藏在何处。 人体啊,还真是奇妙,谁能够想象得到,左右大脑之外还可以分裂出一部分呢?就好像有些人长了两个心脏一样,原主竟然特殊地长了两个大脑。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想来他必然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然而,他一开始就荒废了。 池天宇可不会像他那样吧暴殄天物,有了这样的先决条件,精神力的修炼虽然缓慢,但上限却要比以前高了很多,也不知道真正修炼到极限后会是怎样的。 “就是深山老林中,才有可能有宝贝啊!”仗着身上有精神力,池天宇满不在乎地背着包往山里头走,他相信像这种人迹罕至的密林之中,说不定会有一些好东西。 突然想到了阿黑蛇,如果还能碰到的话摇了摇头,那样的运气到底还是太少了,这个世界还是很正常的,充其量,也许他能够找到一些上年份的药材什么的。 抱着这样的心思,池天宇越走越深,直到听到一声枪响,他才觉得不对。 “你听到了吗?是枪声!” “池天宇”的反应还快,说完之后就叫:“你快跑,往远处跑,这边儿说不定有盗猎的!” 国家管制枪械,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到枪的,而有枪,又在这样的密林之中,谁都能够想象得到必然不是做好事的,比如说像前段时间发现的盗猎团伙什么的,新闻上不还说了截获了一批野生动物吗? “来不及了。”枪声之后,池天宇就感觉到精神力的边缘有了人过来,这个距离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同时,一颗子弹就射了过来,子弹的轨迹在精神力中清晰可见,好像放慢了多少倍似的,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完全跟不上子弹的速度,而且,他目前的精神力,还不到能够控制实物的时候。 努力地偏了一下头,最终还是倒在了地上。 精神力最后传递过去的一句话是“对不起”。 射击的人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并没有过来近距离查看,离开的声音微不可闻,然而,“池天宇”听到了。 他安静地趴着,直到身上都被地上的潮气湿透了,这才试着用手撑起身子,果然能够控制身体了,这是之前做不到的,然而,“你还在吗?”捂着头上的血窟窿,已经不流血了,但同样没有了回声。 半夜的时候,池天宇才走出来,手机有信号之后他就第一时间报警了,连带着还叫了救护车,等候在林外的车子接到他就往医院送。 第177章 “还真是幸运啊,脑袋上开个窟窿还没事。”医院办公室里,大夫对这片子啧啧称奇,大脑的构造实在是太神奇了,他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或许是因为病人的运气好。 看了一会儿,大夫就把片子放到了一边儿,这还算不上是个奇迹,前两天不还有件事情见报了吗?一个换了癌症的人做了手术,医生发现已经是晚期,手术并没有多少效果,然而那人不信,以为开了刀就好了,结果,还真的好了。 这种事情,如果让人一定要加一个科学的说法,应该算是意志力战胜病魔吧,又或者信则有,不信则无。 病房里,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幸运也被人惦记了一下的“池天宇”睁开了眼睛,池母就在他的身边,紧张地看着他。 “怎么样?头疼吗?” 到底是头上开了个窟窿,虽然子弹穿越而过,并未留在颅内,但损伤还是有的,大夫之前已经说过了最坏的结果,池母问着话,眼泪又流了出来,红红的眼圈儿表明她其实已经哭了很久了。 “妈——没事儿,不疼。”疼还是疼的,只是,“池天宇”看着窗子外头的日光,这样的时间,还不是他能够自由活动的时候,然而,那句话,确确实实是从他口中冒出来的。 一年多了,池母都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乖巧的会在白天出现好好学习的,说话的声音语气都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另一个,往往脾气一上来,谁都不理会,一股子牛心左性,真是听声音都要把人气死,还做出那样丢脸的事情来 总之,两人同一个身体,但不一样的人格是可以从语气上就听出不同的,池母在第一声的时候还觉得有些恍惚,没察觉出不对,等到听到第二声“妈”的时候,就发现不对劲儿了。 “他,可能,死了吧。”“池天宇”这句话说得嘴唇格外干涩,池母却愣在那里,手上的棉签儿半天递不到嘴边儿。 “怎么,怎么会?” 池母还想要再问,听到了敲门声,警察来了。 到底是枪伤,在警枪的国家碰到枪伤,不说一级戒备,但医院怎么也要通知警察的,何况“池天宇”自己还报了警。 警察问话的时候池母就在旁边儿,听到儿子说自己一个人跑到深山里头去了,在听到他说听到了枪声,然后就是一颗子弹过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手机还在身边,这才打了报警电话什么的。 事实差不多就是这样,唯一少了的那块儿,是他被击中之后并没有受到任何损伤,那个时候,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知道有什么为自己挡住了子弹。 眼角流下泪水来,却不是害怕,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涩,这一年多,他开始并不喜欢那个同居人的,但想到鸠占鹊巢的自己最终竟然彻底取代了那个人的存在,“池天宇”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还真是运气好,年轻人,别到处乱跑,尤其是这些深山老林里头,可容易遇见盗猎者。” 来询问的是个老警察,口音带着一股子地方气儿,说话的样子不那么令人舒服,意思还是好的。 “池天宇”听话地“嗯”了一声,说:“我以后再也不去那些地方了。” 老警察见得多了,这些小年轻,成天想要找什么刺激,真以为插上翅膀就能上天了,自己钻到山里头,这还算是好的,还有那等什么都碰不到,就为了找点儿奇险的路走个崎岖,自己掉到山下头摔得死不见尸的呐。 都是这一片儿的,见得多了,这个还真是运气好,被冲着脑袋打了一枪,竟然没事儿。 只可惜,他也提供不了什么线索,人家老远开得枪,也没走到跟前看,没用。 算了,捡了一条命就算是好的了。 这样说着,老警察带着手下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嘱咐他好好养伤。 池母也是到这时候才彻底明白事情经过的,竟然是这样,她还以为是怎么不得不说,不是自己的儿子违法乱纪,她还是松了一口气的,只不过,想到另一个儿子,又有了些悲伤,真的死了吗? 在这边儿的医院住了几天,头上的伤口算是好了,其他的,后遗症什么的暂时也显现不出来,索性就出院了。 跟着池母回到家中,没有休息多长时间,就到了去报道的时候,“池天宇”之前已经和那人商量好要带什么东西,这会儿收拾起来得心应手,都不用池母帮忙。 池父送他去大学的时候还殷殷嘱咐,让他好好学习,脸上一直带着笑,显然,儿子能够考上个好大学,也是让他增光不少的。 “池天宇”以前从来不会在意这个,父母的离婚对他的伤害不像想象中那么大,却也不是丁点儿没有的,尤其父亲很快又再婚,让他感觉父亲就好像是对家庭的背叛者一样,但此时此刻,见到他这样开心的样子,他又有了些莫名的感触。 大学的生活很愉快,偶尔也会觉得孤单,再不会有一个人能够跟自己那样精神相通,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会有人不厌其烦地给自己解答,大学里,每个人都好像是独立的个体,离得八丈远,平时的相聚也多了些社会的缩影。 “池天宇”好像一下子就成熟起来了,无论面对多少诱惑,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会为了旁的事情分心。 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突然就变得优秀起来,有了女生追求,也品尝了爱情的滋味,只是却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 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池天宇”如同大多数人一样跟女友分手了,两人到底还是有太多的不合适,彼此都知道,分手也很和平。 “我总觉得你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像是隔着一层什么,我也不想去探究了,觉得累,就这样好了,以后见面还是朋友。” 女友说得很是洒脱,最后一顿分手饭吃完,还跟他握了握手,留下了一个释然的笑容。 “池天宇”也笑了一下,没有一句辩解,那一年多,虽然短暂,但留给他的习惯却是很多,比如说,他习惯了脑补许多,口上却什么都不说,那时候是想说说不出来,后来是不用说也能彼此交流,再后来,似乎习惯了这样吝啬省力的交往。 就好像那个时候莫名和所有人都拉开的一道线,最开始是害怕别人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同,后来呢?似乎是习惯了那种游离在所有人之外的感觉。 哈,我有一个大秘密,你们都不知道的大秘密。 从不满、愤怒到适应、习惯,他那一年多的经历,还真是丰富得很。 走出餐厅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路人,“齐筱!” 自从那件事之后,本来就没什么联系的两家人走得更远了,就连齐筱,这个据说跟自己谈过恋爱的女生也换了个班,似乎有意躲着自己一样,明明同一个学校,后来再也不曾碰到过。 现在碰到,莫名地有了些尴尬。 齐筱还是原先的样子,有些胆小,有些羞涩,四年的大学生活,丑小鸭都变成白天鹅了,她却还似原先那样,小声地说了一句:“池天宇,你也在这里啊!” “嗯,你吃饭了吗?” “没,啊,不,吃了。” “陪我吃点儿吧,我想喝酒。” “池天宇”说完这句话,再看齐筱那瞬间通红的脸,意识到了什么,笑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就更是想要逗她了,也不由她说“不”,拉着她就进了店。 两年后,“池天宇”和齐筱成婚了,两方父母再相见的时候都有些无奈,都以为这一对儿成不了,谁知道他们还真的成了呢? 脸上笑意融融地接受了新人的敬酒,心里头却在想,还好当年闹得不大,也不算僵。 三年后,刚生完孩子的齐筱躺在病床上,看着来送饭的老公,笑容清浅,“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不够好,却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惹了这家伙的意,竟是连孩子都生了,偶尔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有的时候,也会想起之前流掉的那个孩子,要是那个时候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那个时候,突然冒出来的存在颠覆了他的人生,母亲的偏向让他有些自暴自弃,而他的老婆,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些担忧有些关心地问他“生病了吗?” 好像寒冬里的暖手袋,不昂贵不罕有,却出现得恰到好处,让人捧住就舍不得放下了,然后细细回想,他或许早就注意到了这个暖手袋,这个注定要属于自己的存在。 一个可触摸可拥抱的存在。 一个温暖的吻落在了齐筱的额头,她没有化妆,眉毛有些淡,眼神有些倦,有些失水的唇色也并不鲜艳丰润,但是,这个人的存在是真实可以触碰的,“我就是那样爱上了你,像时光注定的流逝。” 齐筱甜蜜地笑,胖胖的脸上有着满溢的幸福,或许缘分就是天定,无论怎样曲折,最终还是会走到一起。 第178章 天下之势,合久必分。 蔡已三代了,当今继承帝位已是弱冠,正是年轻人如日初升的时候,好大喜功,自己封自己为大将军已经不是什么出名的新闻了,更新的是他决定第六次御驾亲征,发起与代之间的国战。 饥肠辘辘的百姓遭逢旱灾,失了土地,又遇疫病,好容易离开枯死的房子,流亡一城,看到的也不过是紧闭的城门,还有那一个个明刀亮甲的兵士,明黄的棋子在城墙上飞舞,龙行的“蔡”字让人眼花。 种菜无菜吃,枯死立田中,何时无定水,汤汤家户空。 童谣如同谶语,如那明晃晃的日头,让听得人头脑发昏,只有那些不懂事的顽童,才会觉得这样的歌谣好玩儿,才能够一边唱着,一边笑得如此开心。 封闭的城中,有书生轻轻地摇头,这世道,真是 “正应打上一仗才好,那些农人知道什么,若是不打仗,怎能显得出我大国威严,岂不是让那代国欺负到头上” 喝醉了酒的富家子弟毫不怜惜身上已经被揉得发皱的丝绸衣裳,说着脸红脖子粗地拍了桌子,站起来跟人争论。 与之同桌的两个书生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如何继续接口,这话本来就不好接。 掌柜的站在柜台后头,瞥了一眼之后轻轻叹息,声音极轻,微不可闻,这世道,也只有那些农人,才是真正的艰难。 蔡与代相邻,曾经也是友邻之邦,只不过先帝时候,嫁去代国的先帝之妹死讯传来之后,两方就有了些不好,边境摩擦都是常有的,先帝也曾让边疆大将严防死守,却从未真的为此大动干戈。 直到当今,不知道是如何想起来的,竟在金銮殿上怒斩代国使臣,愤而宣兵,那一次,就是御驾亲征,结果,因为不适应代国的气候而不得不在中途退下来,转过年,就是第二次,说是要血战攻城 第三次,是要一雪前耻,第四次,或许可以说是屡败屡战?第五次,也就是上一次,好像是因为将士反叛,那位大将军竟是领着自家的兵马直接离开了,到目前为止,不少人为此掉了脑袋,朝中几乎血洗,而那位大将军下落不明,连同那一支兵马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皇帝满肚子的气,估计是等不及想要一场大胜来稳定人心了,又或者需要一场大胜来说服他自己,他也是有着文治武功的,这才一意孤行地准备开始第六次御驾亲征。 逍遥楼里,一众食客没有几个是真正逍遥的,有的叹年景不好,粮食的价格飞涨,普通人家竟是肚子都吃不饱了,有的感慨兵不好当,哪怕是世代当兵的军户人家,也只剩下一门的孤儿寡妇了,有的则在盘算这座城到底会不会被影响,一旦开战,这里与代的距离实在是让人担忧。 还有两人,安静坐在角落里,没有喝酒,吃着青菜米饭,一口一口,默然无言。 “师兄,你真的要去吗?”年轻些的还不及弱冠,出声问道。 “嗯。”吃饭也没摘了斗笠的师兄面前有黑纱垂着,看不到他的神情如何,不紧不慢吃饭的动作也未曾受到任何的影响,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那样平常。 直到一碗饭吃完,他才抬眼看了一眼师弟余光中,这个年轻的师弟到底是担心他此行不顺,还是担心行事不密,牵连自身呢?又或者,是知道一点儿什么。 任青放下筷子,没有理会师弟,直接上楼去休息了。 独自一人在房间中,这才打开剧情再次看了看。 这是一个武侠的世界,说起来,这或许不是他第一次接触武功,曾经也跟剑客学过几招,知道一些东西,但,跟这里还是不一样,内力,是另一种完全不同于灵力和精神力的力量。 原主之前的人生都算得上是平顺,除了他是孤儿之外,被师傅收养,然后教育成人,得到师傅亲自教授的武功,放到江湖上,也是一流好手的行列,此行虽然有些凶险,一般人不敢为,但,既然师傅说要行刺皇帝,他自然会去,谁让这个皇帝也属于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昏庸呢? 对饥荒旱灾视而不见,只顾得玩儿打仗,完全不想想,到底还有多少人能够成为他的兵马,而他的兵马又是否能够吃饱。 这样的皇帝,即便原主不去行刺,他迟早也要把自己玩儿完。 剧情中,行刺失败了,也属于正常,就算下层士兵的素质不高,但上层,守卫在皇帝身边的那些可是不一样,何况这又是个武侠世界,那些守卫有不少还都曾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这种情况下,一个一流高手想要行刺成功,简直难如登天。 这一点,在行刺之前,原主就有了心理准备,做一件事情,还是如此难的一件事情,自然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成与不成都是可能的,虽然不知道师傅为何要做此事,但他也是在心中预演过的,谁料到 本来不可能逃脱的他被人放走了,还因此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密,他并不是什么普通的孤儿,而是身居皇室血脉,是皇帝的异母弟弟。 这样的身份有什么用呢? 自然是有用的,不知道是谁把这个消息放了出去,然后就有人打着他的名义揭竿而起,他也成了一块儿人人争抢的香饽饽,好似得到他,就得到了问鼎江山的资格。 江湖上有野心的人自然是不少的,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阴谋背叛,俨然主角标配一样的各种待遇,其结果却有些让人意想不到,心性还算淳朴的原主在这一系列变化之中越来越心狠手辣,也逐渐学会了权谋,最终真的坐上了那个皇位,却并未成为理想中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只是成了疑心病特别重的另一种意义上的昏君。 遍布全国的暗探间谍,朝夕蜜语都可能上达天听的恐怖诡秘,整个国家就好像被一根根蛛丝死死束缚,不敢多说一句,不敢多发一言,只怕那一句话不对,便是抄家灭族的祸患。 这般的极致之后,原主自然也遇到不少的反叛,镇压镇压,再镇压,直到最终的反弹之后,原主自刎于皇座之上,终于“刺杀”了一回皇帝。 昨天刚刚看到剧情的时候,任青差点儿要过劳死在那一系列的阴谋权变之下,整个剧情简直就是一个三十六计的百倍增幅版,最开始原主对人心算计不到位的时候,各种跌宕起伏,等到后来,便是他靠着算计人心得到一切,简直是暗黑君主。 整个看完一遍,哪怕有着剧情角度各种上帝视角,他还是觉得脑细胞死亡无数,如果作为一个看,这实在是很不错,很值得一读的,虽然主角最后死了有点儿悲,但其他都值得一看,但作为人生来说,似乎不难理解主角为什么死了,只是奇怪为什么不是过劳死而已。 一想到这样的主角就是自己了,任青就想要撂挑子不干,反正来得早,还没有去刺杀皇帝,不去就行了。 然而,他身边跟着的这个师弟,却是个麻烦,他到底是来监视的,还是来监视的呢? 剧情中,他的师傅早知他的身份,却刻意隐瞒,他的师弟余光中,没有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他的身世的,只说他开始一直在帮他,还曾为了帮他受了伤,算得上是好兄弟了,结果 或许是因为武侠世界不那么限制精神力的原因,只是一夜的修炼,精神力就有了明显的增幅,任青仔细回忆了一下那篇人物众多,约有上千人的剧情,发现后面似乎就没怎么提起这位师弟,按理说,上帝视觉不应该漏了一个人不说啊! 难道是死得早?不,如果是那样,更应该提一下,因为原主还算恩怨分明,对于帮了他的人,虽然也有防备,但最后也都给了高官厚禄,足够对得起他们的付出,可是,唯独这位曾经为他受了伤的师弟,从未提起过。 揉了揉额角,这算是什么?意外的遗漏?总不能说原主忘恩负义吧。还是另有隐情?但有什么隐情是上帝视角也不会知道的呢? 昨天被那一千多个人名,还有那繁杂的剧情搞得头昏脑涨,竟也没有仔细想想其中某一人的来历去处,如今想到了,才发现这般有头无尾的实在是罕有,到底有什么因由呢? 又想了想他的师傅,这位倒是难得的多情种,哪怕心爱的女人当了皇帝的妃子,他还是放不下,默默守候,最终被女人临终托孤,且不管那女人是怎样的脑回路,反正武侠世界么,总有迷信武力的人存在,能够让她临终托孤,可见得情况不好。 既然如此,为何师傅又让他去行刺皇帝呢?本来不会有牵连的那根线就此续上,为了什么呢? 难道是为了看一出兄弟相残的戏码报复先帝?就算是真的为了天下大义,觉得这样的皇帝不如死了,免得劳民伤财,那又为何不自己上呢?难道徒弟的武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吗? 越是细想越是觉得疑点多多,任青脑袋都涨了才决定放过自己,好好修炼一下内功,这玩意儿到底是刚接触,哪怕全部继承来了,却也不会比原主用得更加熟练,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尽快熟悉的好。 第179章 次日一早,任青没有跟住在隔壁的师弟打个招呼就悄悄走了,天下之大,一个人想要出名不容易,想要隐藏起来,默默无闻却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这一点,他很有心得,细细历数,之前的几世,他也有过这样躲避隐藏的经历,意外地有了经验值。 之前的五次御驾亲征,已经让损兵折将,走到外面,青年男子几乎不见,多是妇人家抛头露面地忙活买卖生意,纵有一二书生,还能自在行走于外,却也少不得腰间配上一柄宝剑,以作防身之用。 任青的内功只熟悉了两天,还不算多么纯熟,倒是精神力,多少世的经验值加起来也是颇为可观的熟练度了,哪怕还不多,用的得心应手,很快就给自己换了装扮身份,连同路引文书也是一样没少。 事实上,这个时候的路引文书形同虚设,多次征战,各大城市都看不到多少兵卒,更不用说一些乡镇村落了,十室九空,都是十分正常的景象,这样的情况下,小城市连守门的都没有了,谁还会去检查路人的过往。 劫个富户买了骏马,换上一身书生打扮,任青便装作游学的样子往南方走了。 皇帝亲征是要往北走的,他换个方向,总不至于有事吧。 然而,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了。 大约半个月后,游山玩水的任青就遇上了意外事件。 乡村野店,月夜之下,柳树之旁,穿着淡紫衣裳的女子回眸一笑:“殿下真是让奴家好等啊!” 说着抱怨的话,脸上的笑容却是嗔而有情,一股子娇媚扑面而来,瞬间坏了此处孤寂凉夜。 “姑娘是在叫我吗?”任青一副不解模样,此时他策马缓行,并未刻意持缰。 “殿下可真是无情啊!”女子说着向前甩了一下手中帕子,任青迅速抽出长剑,将将击偏了那随之而来的毒针,却还是无法完全击飞,最终马匹一声嘶鸣倒地。 尘埃弥漫,一场旱灾,周围哪里还有什么好景色,连那柳树也早都秃了皮,只剩下白惨惨的树干,于月色下狰狞。 任青素来喜洁,飞身离开尘埃,那女子却冲入尘埃之中,直直地冲过来,手中的帕子再次甩出,却并没有毒针,而是迷烟。 这样的伎俩,任青在路上也碰到过一些,如今女子存身不易,没了男子能够依附,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够养活自己的,便总有些跟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合谋,做些劫人钱财的勾当。 任青如今的精神力用来御物不够,但用来防备却是足够了,哪里会落入些许圈套,更何况是如今敌友不明的时候,一句“殿下”已经让任青提起了十二分的防备。 屏住呼吸的同时飞快还手,他的动作已经够迅速,但那女子的身形却十分飘忽,哪怕精神力能够捕捉对方的动作,但,太快了,快到他的剑尖赶到的时候只能够刺到一个残影,好像追着蝴蝶的拙劣捕手,处处扑空。 “殿下何必如此动怒,是恼怒奴家揭破殿下身份吗?奴家只是受人之托,情殿下去做客而已,还请殿下勿怪。” 女子大约发现自己一时半刻不能擒下任青,索性如被托起一般,后跃开来,直接落到十余步之外的地方,这般轻功,实在算得上高明了。 人往前跃总是容易,只看远近,要是往后跃,还是这么远的距离,可是十分考验功底的。 见到对方不再出手,任青也停下手上动作,还剑入鞘,他的精神力还系在女子身上,并不十分害怕她反复无常,只是这话却让人探究,想要一问究竟。 “你这话是何意?为何一直叫我殿下?” “殿下何必明知故问呢?您的身份不就是当今的亲弟么?按理说,也该是位王爷的,只可惜”“啧啧”两声,女子用帕子遮了嘴,眼睛一弯,“如今江湖上已经传开了,您的身份如此尊贵,自然是让人垂涎三尺了!” 皇帝数次亲征,不止朝中有了不满之声,最先不满的就是下头的百姓,更有那些野心勃勃,本来就是一方势力的首领,哪一个也不愿意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只不过没有更好的名头,没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接兴兵罢了。 若是 “皇帝被刺身亡了?”任青没有在身世问题上多做表演,这女人的身份,他看过剧情,大约也能猜出来了。 如今江湖上,真正数一数二的女子并不多见,女子天生劣势,体力总是不如男子,故而想要在江湖上混出名,便需要更多的手段,如眼前这位行事,轻功极好,言语却有几分媚意的,江湖上恐怕也只有那位魅姬了。 若论正邪归属,这位自然是属于邪教一派,但她的作风却又不是那样十恶不赦,偶尔也会让人称道,便也能与正道相安无事。 真正的江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非黑即白,当想要灭你的时候,白的也是黑的,纵然是十世善人,得一个伪君子的名头也是极容易的,也正是因为过白,才愈发被世人看得极端,容不得一丝半点儿的污点,否则便是虚伪之人居心叵测了。 而邪教,也并非全是不好,比如镆铘教,据岛而居,信奉的是纯粹的武力,只要武力上有胜过他们之人,他们也可兄弟视之,该豪爽豪爽,该讲义气的时候也不会含糊。 思绪飞快,迅速回到眼前,就见那魅姬面露一丝讶色:“殿下消息真是灵通,奴家也是今晨才知道的呐。” 纵然有信鸽可以送信,各门各派也有各自的隐蔽方法,但一条消息想要从北传到南,最快也要两天时间,所以任青一边推断着,一边问:“是谁做的?” “奴家听说是当今身边的宦官所为,实在不知真假啊!” 魅姬这般说着,冲任青眨了眨眼,又道:“殿下若想知道详情,何不随魅姬走一趟呢?如今这般,殿下不放心什么?” 皇帝一死,如果没有人敢直言自己是为了当皇帝而兴兵的,那么就需要一个旗帜,挟天子以令诸侯,可是一步千古皆知的好棋。 而这个时候,任青就是奇货可居,再怎么没脑子的人也不至于贸然杀他,作为最后的一个皇室血脉,物以稀为贵,他的身价在此时才是倍增。 早就想明白这一点的任青自然知道对方话语中的意思,他之前也曾想过皇帝死后的种种好处,却不想,这么快就有人闻风而动,而魅姬所代表的应该是浮云山的意思。 有了剧情打底,哪怕任青这一路自断臂膀,消息不明,但他对各大势力的归属却还是十分清楚的。 浮云山最初属于名剑山庄的产业,后来山庄上上任少主喜欢上一位邪教妖女,为了对方,便把浮云山拱手相让,那妖女便白手起家,创建了自己的教派,或许因为自身原因,所收门徒多是女子,行事作风自然不像普通侠女那样,如此便被归到邪教一派。 当然,这是世人普遍的看法,直到剧情后来揭开黑幕,才知道这所谓的浮云山,其实不过是名剑山庄的黑暗面而已,那些女子,也是名剑山庄培养出来的有特殊作用的人才,不然,那许多门徒,怎么出名的也就一两个而已呢? 其他的,自然成为暗探之类的角色,不再见光了。 想想名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偌大名头,想想世人对其的容忍度,哪怕那位少主喜欢上一个妖女,世人都觉得爱情可歌可泣,容忍了两人的白头偕老,容忍了那妖女的儿子成为山庄主人,结果呢? 这一切不过是名剑山庄的计罢了。 这样的秘密,不揭穿自然是没什么的,一旦揭穿,可想而知,名剑山庄必然是毁于一旦。 “不知道庄主找我有什么事呢?我可从不想参与朝廷纷争。”任青一语道破这个隐秘。 魅姬却嘻嘻笑了起来,说:“忘了与殿下通禀姓名了,奴家人称魅姬,乃是浮云山中人。要见殿下的,正是我们主子呐,却不能叫庄主,浮云山上可没有山庄,若有,也只是宫殿。” 试探并没有起到效果,这么说,这个秘密还真是很严密啊,连魅姬这样有头有脸的高层人士都不知道。 任青有些无奈,事情总会是这样,你觉得你掌握了国家机密,奈何你根本没办法跟国家打交道,这些机密完全威胁不到小人物。 “既如此,我随你去就是了。” 他与魅姬的武功不相上下,若是用精神力作弊,他倒是能赢,但赢了的意义在哪里呢?浮云山占在地利,比其他人快了一步,他躲过了浮云山,总躲不过其他势力,倒不如直接跟着走了,若有什么,只管让他们在外争斗就是了。 大事未成之前,他这面旗帜,不妨当一个吉祥物。看看他们到底是谁技高一筹,掌握大势。 凭个人力量,势单力孤拼武勇,拼人品,倒不如做一个黄雀在后,省心省力。任青本来对于前路,并没有一定的计划,想到这里,心思才划过一丝波澜,江湖的魅力,就在于起伏不定。 第180章 “青鸟报信,鸿雁飞书” 悠悠长歌从山上传来,山林之中因此多了几分空灵之感,任青抬头看了看上面,看不到什么建筑物的存在,果然是没有什么山庄的。 魅姬作为引路人,走得十分随意,见到任青停驻不走,也不催促,自顾自往前走着,笑言:“这是曲歌,她的歌声最美,殿下可不要听得痴迷了才好。” “痴迷了又如何?” 任青随口问了一句,跟着往山上走去,这一路上并没有现成的道路,连小道也是痕迹模糊的样子,看得出来,这上面少有人来,又或者来人都是能够这样高来高去的家伙。 魅姬足不沾尘,几乎是一路踏着草叶树枝前进的,任青的轻功不怎样,但他的内力足够,也能够坚持这样行走,只不过这样一来,上山所费的力气就要加倍了。 “也不怎样,只是曲歌性子古怪,很难一唱,若是痴迷了,只怕要好久听不到了。”魅姬回答得也十分随意,好像是在印证她的这个说法,才到一半,上面的歌声就停了。 好像人吃东西,东西入喉却未下肚,卡在胸腔处,不上不下,噎得人难受。 任青已经专心在听歌,猛地这么一噎,一口气息凝滞,竟是一脚踏实了地面,引得前面魅姬回眸一笑。 两人之间这种无形的较量至此算是分出胜负,任青也不再继续浪费内力,而是直接脚踏实地地走路,速度也慢了下来,迫得魅姬不得不多了些的时间。 等到了山顶,已经是中午了。 “奴婢恭迎殿下。” 两排婢女迎风招展,于一片郁郁青葱之中鲜艳绽放,众口一声,更若莺啼燕语,悦耳动人。 然而,如果她们之间,那个代表终点的地方不是一个小草屋,或许就更加相称一些了。 完全没想到浮云山如此贫穷俭省,任青忍不住用奇怪的目光打量魅姬,顺便扫一圈儿衣着光鲜的婢女们。 魅姬却不为所动,伸出手臂做了指引状,“殿下且随奴家来。” 任青没有犹豫,跟着魅姬直接走入了茅草屋中,并未发现别有洞天,只是发现了一扇门,一扇开在地上的门。 魅姬直接拉开地门,随着铁索的拉拽之声,似有机关运作,一条楼梯浮现在眼前,“殿下,请。” 魅姬抬了抬手,并没有先行带路的意思,任青总觉得这像是请君入瓮,不过考虑了一下自己的价值,主要还是他自己艺高人胆大,便也没怎么害怕,直接踏上了那黑乎乎的楼梯。 一步步走下,灯光在墙壁上亮起,任青这才发现两侧都是石壁,或许是因为山腹阴凉潮湿,石壁上偶尔还有水痕划过的样子,用手一摸,湿漉漉的冰冷。 足有九十九级台阶之下,脚下才是平地,两侧的灯光足够照亮,能够看得出来,这里是一座地下宫殿。 若非进来的途径是那般,恐怕谁都会以为这是地面之上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只是没有开窗罢了,那些红木的窗框窗棂,连同上面的窗纸,都是一种装饰。 两侧的宫灯跟皇宫中的似乎没什么差别,灯烛明亮,能够一眼看到正中的石台,还有上面的黄金座椅,连同座椅下的那一条红毯,都编织着宫殿主人的野心。 “真是好大的手笔啊!” 任青眼睛一瞟,便知道这座宫殿的大小如何了,竟是把整个浮云山给掏空了,也不知他们是怎么有了这样的技术,又是怎么才能建造起这样大的工程,简直是移山填海仙人手笔。 “若是不用此殿来迎殿下,只怕殿下要觉得我们邀请之心不诚了。”座椅之后是四扇山水屏风,从屏风后走出一个男子来,带着黄金面具遮住了上半张脸,一身黑袍并不起眼,却因为他堂而皇之坐在黄金座椅之上,让人不会觉得他性子沉着内敛,反而透着些肆意张扬。 “你就是浮云山之主?”任青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略有些惊奇地往屏风上多看了两眼。 一进来的时候他就知道那里有人,甚至知道这看着明亮空寂的大殿还有七处藏人的地方,只是那些人,都是为了保护这个男子而已。 联系剧情,男子的身份也不难猜,除了名剑山庄的庄主吕栋,还有谁能够掌控着浮云山的势力呢? 诸多想法只在转眼之间,任青仍然一副倔强样子,表示他从不认可自己的殿下身份,也更不准备借这个身份做什么,同时痛陈了一番他们这些野心人士一个个只顾得争夺利益权势,没有谁注意到这个国家已经民不聊生。 完全理想化的斥责,没有任何的可行性措施,无论谁听到任青的话,都会觉得这是一个愤青,除此以外,或许只有他会武功这一点了。 “殿下多虑了,我正是出于同样的考量,才把殿下接至此处,浮云清净,听闻殿下师从彦子,最喜钻研武艺,若是殿下不弃,我这里有若干武学典籍,可供殿下研究一二。” 即便没有心理学,古人也不会对此全然无知,吕栋对原主的爱好还是知道一些的,此时此刻,冲着这一点下手,轻易也不会招人厌恶。 任青做出些踟蹰样子,他本来就对那些武学的兴趣更大一些,在这一点上,他和最开始的原主心思是一样的,闻言,实在是应该犹豫一下。 吕栋拍拍手,一道暗门开启,一个衣袂飘飘的女子从暗门中走出,她怀抱素琴,来到红毯之上,轻盈一拜,表示了臣服。 “听闻殿下喜欢曲歌的曲子,不如就让曲歌陪伴殿下如何?” 拜服的女子此时抬起头来,素颜清澈,双眸宁静,似乎对于这番话完全没有任何的意见,又似游离在世人之外,并不解这话中的意思。 “这怎么行?”任青出口反驳。 不待他继续说下去,曲歌便扬手往自己雪白的脖颈上切去,她的手上还带着银亮的护甲,此时此刻,这护甲完全可以作为凶器,一击毙命。 任青动作快于思想,抢身上去扯住了她的胳膊,然而这还不算完,曲歌的反应也极快,她的另一只手也直接对着自己的咽喉去了,眼中全无波澜,好似不为人需要的她只有死路一条,必须死,只能死。 吕栋安静看着,这就是浮云山培养出来的,自然曲歌的表现到底还是让他不太满意,这种行为也只有任青那种初出江湖心思耿直的大侠才能够为之所动,否则的话,还是魅姬的那一套更为有效,刚柔并济,总会有人舍不得。 曲歌双手眨眼间被制住,她依旧没有消停,运了气力便要自绝经脉,任青冒出一把冷汗,他自然知道这其中多少都有做戏的成分,可是做到这一步,已经足够了。 “姑娘停手!我同意姑娘陪伴便是。” 好似被逼得无可奈何才说出这样的承诺,曲歌停下了所有的动作,重新柔顺恭敬地低下头来,宛若刚才的那一幕自杀从未发生过。 任青好像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把人家姑娘死死压制着,连手都抓得紧紧的,慌忙松手,倒退几步,拉开了距离。 “殿下赶路辛苦,曲歌,你送殿下去休息吧。” 吕栋嘴角上挑,声音都和缓许多,这般吩咐一声,曲歌就重新把素琴抱在怀中,立起身来,扭头便走。 任青索性跟上曲歌脚步,他在来之前就想到可能会有的情景,如今这般,虽有些超出预料,却也还不算脱线太多。 从一道暗门出来,重新见到天日,饶是任青这种没有幽闭恐惧症的,也轻轻地吐了一口气,觉得心中轻松许多。 再看曲歌,她的眉宇之间,似乎也少了些凝瑟之意。 任青找了些搭讪的话跟曲歌说,曲歌一言不发,完全没有听到的样子,若不是真的听过她的歌声,任谁都不会想到能够唱出那样婉转空灵的歌者竟会是这般木头人一样的存在。 一路行到一处谷地,任青方才见到他的居所,比较简单,农家院儿一样的存在,里面也未曾见到什么奢华摆饰,只能说坐卧整洁,看着干净,唯一可以称道的让它不那么乡土的地方就是书房了,一个靠墙而立的大书架,上面摆放着的书籍密密麻麻。 任青大致看了几本,竟然都是武功秘籍这样的存在,自然,有的精妙,有的普通,有的乏善可陈,只不过,能够有这么多,也足见底蕴了。 而任青十分相信,眼前这些,并不是浮云山,又或者说名剑山庄的全部。 天下大事,从来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够谋得的,在此之前必然要有底蕴基础,有几个人能够从一个乞丐当了皇帝,更多的都是所谓的起于微末,背后的支持者必然如同参天大树一样的存在。 名剑山庄能够有这样的底蕴,一统江湖恐怕都是时间的问题,那么,他们想要更进一步,得到一个一统天下的名头,又有什么奇怪的? 纵然是武林盟主,又怎比得上皇帝的号令天下? 当今虽死,但他在位时候的几次御驾亲征,恐怕让天下人都见识到了皇帝是怎样的存在——我辈当如是。 这样的念头一旦起来,就再难压下了。 第181章 闲居无事,任青也不去想那么多,自从明白系统挑选他这个宿主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改变剧情之后,他就懒得去想怎样改才能得到更多的能量又或者怎样。 反正只要改了就好,这次的剧情除了后期原主祸害了太多人之外,前面的一些都还算是大侠风范,还是被动挨打受污蔑的那种大侠。 完全没什么违背道德仁义的地方,既然如此,他也不愿意为了改变剧情而故意做些恶事,如今这般情况,跟剧情已经不一样了,从一开始,他不去刺杀皇帝,剧情便已经改变了。 不计较变动多少的话,这样也足够了。 于是,后面的这些日子,他只要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交差。 吕栋软禁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一个旗帜,任青不反对停留,吃穿用度不缺,他又不是有毛病,非要在外面风餐露宿,只为了美丽风景。 每当看到美丽风景处那些荒废的屋子,冰冷的白骨,他的心情就无法同样美丽。 与其感慨民生多艰,倒不如现在这般,不闻不问,由着那些人去决一胜负,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死很多人,但没有这个过程,永远都无法有和平。 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任青对内力一直抱着一种好奇的态度,眼前有这么多的秘籍可供研究,他的眼光又不曾局限在这个世界中,如此一来,自然能够发现一些问题。 有了精神力对自身的详尽扫描,内力这种已经被辨别出来的力量行走的路线便能够轻易在眼前展现。 就好像神农氏尝百草的时候能够看到百草在自己身体里进行了怎样的分解消化一样,任青也能够直观地看到当他运功时候,内力是怎样的流经,甚至多少寡淡,都是可以通过精神力感知的。 这样一来,再研究那些秘籍心法的时候,便可以无所顾忌地用内力模仿一遍,有了精神力的引导,内力断然不会走错,只会开辟出一些从前从未注意到的奇经。 这样的开辟是带着些痛感的,第一次休息内力成功的人可能感受到的只是热力一涌,一丝若有若无的从经脉中流走过的热量,而任青的存在直接得到了原主修炼多年的内力,每次开辟新的经脉的时候,能够感觉得到像是小耗子在体内冲撞,热乎乎的,好像大股血液流动的感觉。 这种时候,会觉得有一些疼痛,经脉开辟时候,尤其是这样的强力破拆,总会带来一些撕裂一样痛苦。 哪怕有任青这样旁人都不具备的第三者视角指挥控制,每开辟一条经脉出来,他都会发现经脉上会有些细微的裂痕,并不是太严重,但若是忽视的话就会形成暗伤,在某个要紧的时候爆发,直接致命。 最令人皱眉的是,这些裂痕并不会因为内力的流经而平复,反而会随着反复的流经逐渐加深。 到底是跟灵力不一样啊! 如果说灵力是能够中正平和滋养经脉的存在,那么内力就是稍有不慎就会作妖的烈马,想要驯服实为不易。 两者与精神力并不等同,灵力还可以和精神力妥协共存,共通运作一下,达成某些法术。 内力却不同,精神力充其量只能作为一种监视的手段,勉强可以当做缰绳,但拉起来的时候,内力能不能听就是五五之数了。 “曲歌,我需要一些药材。” 因为要研究秘籍,任青同样开始研究一些医术上的部分内容,主要是经脉还有养生上的。 练武必有内伤,但对于内伤的调养,各家都有不可对外人言的独到之处,任青的记忆中,原主学武的时候,师傅经常会给准备各种药浴,虽然此时回忆不能记全,但大部分都是知道的。 “是。”曲歌在外面应了一声。 任青自从踏入这间书屋,基本上吃住都在此处,并未出去,也没理会曲歌住在哪里,只知道她在外面,随叫随到,每日还会送来各种丰盛饭食。 这样安逸的日子,这样安逸的环境,实在是修炼的好时候,研究的好地方。 只要不离开这个山谷,招呼一声,哪怕是丝竹管弦都能够顷刻间齐备,更不用说其他。 药材迅速送来了,还是配好的,连同多余的那些都分开放着,让人一眼可见诚意。 曲歌亲自烧水注入,木桶热气蒸腾的时候,再把一样样药材按照先后顺序放入,宽大的衣袖被左手撩起,右手一样样放着药材,水温过热,简单的几次放置,手上便被蒸汽熏得微微发红,连同一张素白的脸上也多了些桃红之色。 眼含秋波水,手撩云雾湿,美人艳如斯,无情也动人。 任青坐在一旁,看着曲歌把药浴弄好径直离去,一语未说,与那动人的容貌相比,她的心,着实是木石,根本不会为他物所动,他也懒得与其多说,与喜欢不喜欢无关,庙里的菩萨再好看,谁又会真的去喜欢那样的木头美人。 君既无心我便休,这一点,不仅是对男子而言。 心思只是略微飘动了一下,到底是美人呐,美色美色,从来都是视觉最直观,最容易让人起心思。 坐到浴桶之中,感受着药浴带来的酸麻感受,任青没有枯坐,再次运气内力,查看在药浴情况下内力运行时候会有怎样的变化。 对于内力这样的新生力量,他觉得做再多的观察都不为过,每一种力量,若是不能够正确地掌握它的原理,又怎么能够放心使用呢?越是强大越是容易反噬,所谓的走火入魔,不正是为内力而设的吗? 就在任青这种为内力几乎废寝忘食的研究之下,名剑山庄的吕栋也没闲着,兵马很快拉了起来,早在浮云山建立的时候,名剑山庄就想过逐鹿天下这件事,只不过当时的庄主错失时机,并没有放弃自己在江湖上的超然地位。 结果呢?结果成了如今的皇室天下。 这一点,吕栋是极为不满的,私下里提起来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抱怨,若是那时候当机立断,如今岂不是他们吕家天下? 为了这个目标能够达成,他的父亲为此准备了好久,只可惜先帝纵然再平庸,却懂得知人善任,一朝的能臣干吏,哪个都不是能够轻易拉拢的,这一等,就等到了如今。 “六次亲征?哼,真等到他六次征伐完了,还有人吗?”对于民众的苦,吕栋也是极为清楚的,那些十室九空,那些流民易子,若不是因为所有的粮食都成了强征暴敛来的军粮,又哪里会把他们逼到那步田地。 连一年三熟的南方都已经出现了成片的空屋,北方是什么情况,不看自知。 窗外烟雨蒙蒙,这江南的雨总是能酥软了英雄的骨头,吕栋倚靠在软枕上,他的腿上,一个丽人正枕在那里,仰面看他,由着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撩乱那长长的青丝。 “女人不是人么?”丽人嬉笑着问,声音中有笑意,脸上有笑意,言语却温温柔柔,好像在说一句絮语。 “是啊,正是有你们,我才敢这般放手。”或许因为名剑山庄一开始倚重的浮云山就是少庄主夫人建立的,这里多收女子,很多情况下,女子也比男子好用,至少一眼看去能够让人放松警惕。 用了心思,也能成为某些大人物的枕边人,真正传递一些有用的消息,甚至策反一些职位不高的大人。 毫不羞惭地说,吕栋能够一起事就有如今宛若占据半壁江山的架势,就是因为他有了足够的枕头风,至于那些不为此所动的人,很简单,江湖人士起家的吕氏,对他们也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事实上,眼下真的是很好的时机,名义,他们有了,势力,他们有了,地盘,从来不曾少过,钱财,更加不曾或缺。 那么多年的名剑山庄,说起来是个卖剑的,但,名剑和普通刀剑的价格哪里能够等同,不敢说富可敌国,只是养活如今的兵马,却是足够。 但,这对吕栋这个一心想要争天下的人来说,还不够! 皇帝虽死,北方的那些兵卒却还在,尤其是这第六次亲征未成,那些再次招募扩充的军队并未有任何的减员,哪怕被那些大将军当机立断分割了一些,剩下的也足够让人垂涎。 吕栋有些贪心,他一早就把自己定位到了天子的地位上,自然不愿意平白损失人口,所以这才形成了对峙格局。 至于北方,那些分裂开来的头领都是见识短小之人,有些抱着愚忠的念头等着看新出炉的殿下到底是怎样的人物,按兵不动,有些则想着先扫清周围再一争江南,实在不行,割据一方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与之同时乱起来的还有江湖,名剑山庄在江湖上经营日久,自然不乏人才使用,暗杀,行刺,挑拨离间,一招招都做得不留痕迹,若是不出意外,吕栋的确有自信的本钱。 “他可还安住?”对于那位殿下,吕栋并无多少尊重之意,从小长在山野,自以为侠义的武夫,能够跟自己争什么吗? 丽人抬手掩唇,笑声悦耳,“我还从未见过如此安坐之人呢?倒是个武痴。” 吕栋嘴角一勾,也笑了,武痴么,痴了才好,“多送些秘籍过去,到底是殿下,不能缺了。” 第182章 永历十年春,名剑山庄的兵马踏过了分开南北的长河,第一次把代表名剑山庄的金黄龙形旗插在了北方的大地上,立国为许,同时,一直作为名剑山庄旗帜的任青也不再是一个空泛意义的“殿下”,而是升级成为了“陛下”,成为了许帝。 为了尽快获得整个天下的掌控权,自封为大将军的吕栋不得不接受一些人的投降,而这些人的投降也不是空着手来的,为了安抚他们,也为了不激起他们的反叛,许帝需要真正接见一下这些降臣。 “陛下,这龙袍如何?” 金线绣龙,说起来简单,但若要把这龙绣得如此气势恢宏,紧紧一个巧手的绣娘是不够的,用了近百道工序,百余个绣娘,历时一年多,方才能够得这么一件龙袍。 吕栋的目光落在那耀目非常的龙袍之上,这料子的材质也是极好的,仿佛自带明光,如日如阳,让人无法逼视。 “自然是极好的,只是瘦了些。” 任青的身材并不是魁梧型,却也没有这么瘦,龙袍穿到身上,腰身胸膛紧绷绷的,动动手臂,还不影响活动,于是,看了一眼旁边儿的吕栋,若是他穿,自然是合身的。 作为名剑山庄的庄主,吕栋的武功也是不错,名剑山庄的家传武学在江湖上并不算多么出名,若是要排个一二三,也只是二流,但,能够弄到那么多的武功秘籍,连一流的都不缺,可以想见,吕栋自然不会不去选择更好的,所以,他的武功怎样呢? 几乎就在有这样想法的时候,精神力已经自动扫过吕栋,吕栋身子紧绷,在任青目光看过来的那一刻,他有了一种紧张感,这种面对威胁才有的本能反应,让他收敛了一些心中的想法。 “陛下若是觉得不好,可让她们改过。”威胁感一晃而逝,吕栋却没有再放松下来。 这是他和任青的第二次见面,这一次,他没有带面具,名剑山庄整肃好兵马之后,隐藏就没有了必要,再者,既然他当初是以浮云山的名义请人,如今又是名剑山庄出头,只怕眼前人早就清楚其中纠葛了。 “不必,反正也穿不了多少时候。”任青很自然地解开外袍扔到屏风上,重新穿回了自己的衣服。 自来到这里之后,吃穿住用,没有一项亏待,他平时穿的衣服虽然看着样式普通,但材质价值都是不菲。 仅冲这个没有亏待,任青便不愿意跟吕栋发生什么矛盾,他是不会做皇帝的,又何必非要为了这个不存在的利益与人争锋。 在这点上,虽然两人都没有具体谈过,但彼此之间的共识还是存在的。 最开始,他在房间中看到的武功秘籍都是比较低等的,二三流,甚至不入流的都有,就连医书,也是最普通的那种,后来,书架上便出现了一流的武功秘籍,一本,两本,三本 他一样样钻研过去,纵然有了成果——比如说那被碾成粉碎的玉杯,他也不曾试图离开浮云山,到外面去做些什么事情。 然后,他就看到了更多的武功秘籍,有些残篇也出现了。 能够成为残篇的多半都是一些传说中有名的存在,而这些秘籍之所以成为残篇,多半也是因为抢夺的人多了,出了什么意外,或者是后人事后回忆写成的,研究的价值自然比一流的秘籍还要高出不少。 能够放心将这些东西送来,可见他和吕栋已经有了些共识。 虽是如此,但许帝这个称号,到底是一个刺,容易破坏之前的默契,为了免去一些麻烦,任青也不介意把话明说一遍。 “这几年,我也看明白你是要做什么了,野心有,手段也有,对百姓,也不缺仁爱之心,换做是我,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我也不想做皇帝,许帝这个称呼,实在是多次一举,北方且不说,南方却是人心所向,你直接称帝也无不可。” 任青在这一点上,极为看不上吕栋,想要挟天子以令诸侯,还想要后世存下什么好名声不成?既然他敢把这些武功秘籍摆到他眼前,也知道他修炼有成,那么他就不是存着日后相害的心思,任青这才愿意多和他说两句。 北方那些人早就不成气候了,不说他们心思各异,就是心思一致,总也要被粮草拖死,更何况,名剑山庄手上的江湖势力,总比那边儿的一盘散沙要好得多,两房相较,胜负都是迟早的事情。 吕栋便是直接称帝,那些人难道能说什么吗?最开始的时候,旗帜或许有用,但到了这一步,无论什么样的旗帜,都是骗人骗己而已,用处已经十分有限了,等到他真的成功的那一刻,甚至还会成为累赘。 因为这几年吕栋所提供的条件算不上差,任青自觉跟他无仇,也愿意看到这天下繁荣欣然,便不想以后再生出什么波折,坏了如今的这份平静。 吕栋讶然抬眼,看了一眼任青,评价他粗中有细都是后一刻的思维,第一时间他想到的却是,是谁跟他通的消息? 软禁到底不那么光明正大,哪怕待遇不错,但对此地的监视,吕栋从来不曾放松过,保证这里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那么,外面的那些消息,他是怎么知道的? 心里头已经划过了不少怀疑,目光甚至从窗子跃出去,瞧了一眼不远处恭敬站立的曲歌,对方的神情毫无异样,而任青目光再次转到任青的脸上,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坐到书桌前,拿起了一本秘籍在看。 任青不知道吕栋心中所想,他速来不爱用精神力控制别人思想,自然也不愿意用精神力去探听,察觉到他的目光,略想了想,到底是被剧情熏陶的,对这些疑心重的人,他自有一些心得,叹口气,放下书说:“咱们所求不同,你追求的是天下至尊,天子之位,我追求的是天下大道,武功之极,为什么三流的秘籍修炼出来的武功会不如一流秘籍,为什么同样一本秘籍,同样的修炼时间,最后的内力却是不尽相同,一流之上还有超凡,超凡之上,可还有入圣?若是真的入圣,又可能得天道?” 很多修仙都是这样写的,武功之极,可破碎虚空,白日飞升,那所谓的飞升,是不是就是直接到一个修仙界去了?又或者是另一种的转世投胎,只不过不曾洗去记忆? 还是说生死之谜,超脱之谜,总是让人费解而痴迷。 因为系统的存在,任青从来不觉得死亡是怎样的恐怖,同样,若是不找点儿事做,他也觉得自己失去了对生命的珍惜,不知道该怎样尊重自己又一次的人生。 做到最好做到最高,就是极致了吗?为了某个明确的目标而努力,还是积极向上那种,听起来挺励志的,似乎也挺热血的,但,他真的没有那份儿激动,就算是失败又怎样?还有下一次,下下次,无限的下次好像铺了无数的后路,永远不需要他踌躇,为了可能的失败而紧张担忧。 同样,他的成功,也有无数条路可以走,系统带来的无限穿越就是最大的金手指,每一个不同的世界,他都努力发现一些新的东西,然后让自己有点儿追求去学习,一次次下来,他若想要成功,随便往哪个方向努力一下就行了。 就好像高三的学生去考小学考试一样,脑力碾压简直毫无压力。 这个时候,一眼就可以看到的成功,对他同样没有了吸引力,没有积极向上的奋斗劲儿,没有担心失败的忐忑感,人生,还剩下什么呢?按部就班平静如水地度过每一天吗? 不是不行,而是那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在呢?不能说没有意义的人生不是人生,但没有意义,对任青来说,便是一种危险了。 长久的穿越,新鲜感固然有,但疲惫感同样也是累加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自己突然就厌倦了呢? 好像总是在做小学生的卷子,毫无新意,幼稚可笑,却还要一道接一道地做,重复地做,谁不会厌倦呢? 他不希望有那样的一天,想想就十分可怕的一天,那么,他就总要钻研点儿什么,太容易的不要,太困难的,若是长久没有答案,他会执着去追索吗?任青自己也不太清楚,但他决定先去做,在那之后,自然会有答案。 时间总是会给人一个答案,无论是怎样的回答。 想到这里,任青回过神来,看到有些出神的吕栋,笑着说:“你看,我们的路,从一开始就不一样。” 虽然从来没有做过皇帝,但,为什么要做皇帝呢?他从来不想为更多的人负责,他想要走的,是自己的路,自由的由自己选择的路,在这一点上,系统也不会成为他的负累。 吕栋看着任青的笑容,十分真实,他的眼神清澈,眉宇之间也不见纠结压抑的神色,这几年,与其说是软禁,不如说这个男人愿意为了这些秘籍停留,愿意在这里心无旁骛地研究他的武道。 第一次把“武”和“道”联系在一起想,突然也有了些脑中一震的明悟,吕栋叹了一声,说:“我信你,但我不信陛下,这个,麻烦陛下也签了吧。” 黄绢之上,早就誊抄好的退位诏书字迹清楚,连同皇帝的玉玺都已经印上,查的不过是一个签字,又或者说,这只是一个告诫罢了。 “签什么名字呢?我还不知道你是怎样对外界宣告我的名字的。” 任青这个名字是属于江湖的,属于皇室的,则是另外一个名字。 “陈麟。”吕栋接过任青手中的笔,一笔一画,在黄绢上写下了这个名字。 “很好。”任青点点头,又听吕栋说了两句明天接见大臣的事情,便目送他离开了,精神力能够感知到他又跟人说了什么话,不外是关于自己的,也没多少新意,彼此的目的都达到了,还算有了一次愉快的交谈,任青的心情不错,重新拿起书来,继续钻研他的武道。 第183章 永历十二年秋,北方再无遗患。 “陛下,还请更衣。” 寿春殿这座殿宇历史悠久,却并不是历来皇帝居所,虽然各朝皇帝都会凭着自己的喜好选择所居宫殿,但这里,通常都是为了太后准备的,哪怕与正殿相隔不远,到底偏了。 从这宫殿的选址上,任青便有些明白吕栋的意思了,作茧自缚,说得就是他那种人,明明已经想好要怎样一步步往下走,但看着别人踩到自己头上,到底还是有些不顺意,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捧上去的,哪怕这个时间不会太长。 要几天呢? 任青并不想要多等待,他等得起,但只怕某些人却没耐性等下去了。 宫殿中自有宫女,有些是当时就留在宫殿中的,有些时候后来那些投降来的将军大臣找来的,良莠不齐之下,对于任青这位陛下,都恭敬到了十分,至于曲歌,那个从来不会逢迎的早就被挤到了后面去,她也不为此所苦,远远站着,有些浊世清高独赏的样子,却不知她看上去并没有那么濯清涟而不妖。 华丽的皇袍加身,并不是之前那一身,这一身早就有裁制好的衣料,如此一来,倒是十分合适。 谁不喜欢穿舒适的衣服呢? 任青的脸上露出了些愉悦来,身上也自然显现出了几分气度,不是做皇帝的气度,他从没做过,不知道皇帝该有怎样的气度,但他穿上了这身龙袍,便是怎样的气度,都是皇帝的气度了。 他的血脉是货真价实的皇室血脉,他的气度,是数次穿越养成的优越漠然的姿态,若是着意收敛也还罢了,此时此刻,随着这身衣袍显现出来,变成了一种天生的高人一等。 被内官簇拥着,任青榻上御辇,脚不沾尘地上了祭台,祭祀天地,这是每一任帝王登基之前都要做的事情,也唯有祭天之后坐在那个皇座之上,他才算是真正的真龙天子。 真龙天子,这世间,又哪里有真龙呢? 任青的脸上挂着似有还无的笑容,目光漠视过一片人头,对那些激动万分的人群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意,他们之前便已经见过,很多人还都对他表示了忠心,那副“老臣早就盼着这一天”的脸孔,外人看了,还以为他们是多么忠心的大臣,实际上呢?若不是被逼无奈地投降了,一个个还不都是土皇帝一样听诏不听宣。 名义上,任青这个许帝已经当了很久,起码两年了吧,但事实上,唯有这一天祭天之后,他才算是真正的许帝。 祭文是早就准备好的,为了表示皇帝的诚心,他需要自己照着祭文宣读,当然,这一份祭文不会太长,谁也不敢考验皇帝的耐心,又或者皇帝会不会读错,要知道祭天马虎不得,一个磕绊都会是大错。 任青事先不知道这道手续,祭文被递到手边的时候,他才扫了一眼身侧那个貌似恭敬的吕栋,如今,他已经是内相了。 自然,说法很好听,说是他原本就没有兵马,兵马都是朝廷的,是属于皇帝的,所以这才做了文官,事实上,这不过是一种借口,远的不说,就看这些侍卫,他这个皇帝下令,恐怕都使唤不动一个吧。 懒得与他这些小动作计较,任青明显地笑了一下,接过那篇祭文,一个混迹江湖的大侠纵然认字,却不一定能够认得出书面词语的读音,就好像很多能说白话的人不知道文言文一样。 这种程度的难堪,恐怕也不是什么故意为难,不过是让这个祭天名不副实,让许帝出些错误,不要被上天承认而已。 虽然从不信这种东西,但既然人家这般使绊子,任青反而要反其道行之,一字一句,他大声读出,竟是没有一字错误,便是那些生僻的词,多音的字,他都准确无误地念出了正确的那个。 这并非需要多么高深的手段,只要通过精神力稍稍留意一下身边这位颤颤巍巍的老博士就好了,祭文出自他手,他竟然不自觉地轻念出声,这声音,恐怕他自己都听不到,但任青却能够通过精神力准确捕捉,剩下的就是同声翻译都会做的事情了。 祭天后面的仪式,无论是烧掉祭天的那篇文章,还是其他,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等到一切完毕,一众大臣叩拜在下首,三呼万岁的时候,真是有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天地间,唯有祭台上的任青能够独立,他的脚下,没有一个人敢抬头看他,一片朱紫仿佛铺在地上的云霞,明晃晃的戈矛时而反射过一丝耀眼的光线,让那经过折射的阳光好似划破雾气的利剑,直刺入灵魂的颤栗。 精神力异常地活跃起来,连同体中的内力都奔流地快了一些,若瀑布倾泻而下,只把条条经脉当做了宽阔的河床来冲刷,当做了深沉的潭水来击打,血液涌动的吵杂声似乎也传到了耳中,恍惚间,有那么一霎,任青觉得自己可以掌控这个天下,而天下,也确实在他脚下。 “陛下。” 吕栋压住眼中的嫉妒,快了,再等等,不要着急,再等等,筹谋多少年却还是先要把别人捧上台,就好像是自己垂涎已久的桃子好容易成熟了,非要让别人先吃上一口似的,心里说不出的不得劲儿,却还要忍着。 再看任青好像木愣了一样站着不动,他索性起身,提醒了一句。 任青目不斜视,抬了抬手,“平身。”随着这一句,他从容坐在了准备已久的龙椅之上。 龙首就在手边,掌下能够感受到那龙鳞雕琢的精细,金光灿灿的椅子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无法忽视的重点,何况此时,感觉到来自吕栋的注视,任青又笑了,这把椅子多好啊,那么多人争抢,他似乎也有了那么一点点动心,但 新皇登基,第一道诏令是要宣告天下的,这一条关系着基本国策,甚至可以体现皇帝的喜好。 很多人都以勤政爱民为旨,便是先帝,那个愿意举国之力六次亲征,完成自己打仗愿望的昏君,登基之后,下的第一道诏令都是大赦天下,其他皇帝也多如此。 到了任青这里,“朕今日登基,第一道诏令便是让位于吕栋,内相吕栋文能治国,武能安民,当为天下主。天下,有德者居之。” 就这样让位了? 吕栋心中多少纠结忐忑,甚至为了任青不肯让位而做出的种种预防手段,此时看来都是小人之心了,但,他一点儿也不感到高兴。 那些话,听起来是赞扬自己的,其实呢?这般局面,他若是直接应下,还不知要背上多少骂名。 “臣惶恐,臣” 不等吕栋推辞,任青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然后解开了外袍,让那件华丽的龙袍自然垂落在龙椅之上,他站起身来,摘下了头上的九旒冕冠,那长长的珠串总在眼前垂着,真是十分影响视线啊! 分量也着实不轻呐。 摘下冕冠之后,觉得头都轻了许多,任青微微晃了晃脑袋,笑着对一众懵逼的大臣说:“如果没人愿意接手,且容我挂冠而去。” 金光璀璨的龙椅靠背正中是个龙首模样的凸起,任青把九旒冕冠挂在了上面,扭身就离开了。 趁着众人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轻功便已经使出,那些侍卫倒是还能拦上一拦,他们常年习武,又在皇帝身边儿,反应总能比别人快一些,及时一些,但,拦吗? 他们心里头都清楚自己真正的主子是谁,也就是没有听到命令,犹豫的这一刻,便眼睁睁错失了拦截的良机。 吕栋的脸色铁青,谁敢真的下令去抓皇帝?刚刚祭天登基的皇帝扭头就挂冠而去,哪怕一直有心让其让出那个位置,但,真的被让了,为什么一点儿也不觉得开心。 如果吕栋身在现代,看过某个言情剧,估计就会从那一句“我要让你穿我穿过的嫁衣”上面悟出什么,哪怕是人人争抢的皇位,自己谋夺来的,和别人尝了鲜之后扔掉不要的,到底不一样。 “这,这可如何是好?” “陛下的性子竟然是这般吗?” “难道” 能够在两年之内收复北方,吕栋付出的努力自然不少,而这也导致他原本忠心的人马被掺了沙子,便是眼下,这些随着他跪拜的大臣,也有不少都是各有心思,毕竟,天下才刚刚安定,就像是任青留下的那句话“天下,有德者居之”。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拿这个作为目标,因为,以血脉传递的皇位到此被让了。 这般情况之下,吕栋哪里还敢沽名钓誉做些推辞,没有陪他演戏的那个,万一真的有人厚颜无耻地上去自认有德,他难道要上去跟人打一架抢回来吗?想到那样的情景,吕栋的脸色就像是浸了墨汁一样,黑云密布。 不等一种大臣反应过来,吕栋快步走到台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皇冠带在自己头上,龙袍也草草披到了身上,因为着急,宽大不合身的龙袍有些吊儿郎当的,衬着内里的紫色官服也显得极为可笑。 保持着这么一副样子,吕栋状若无事地坐在了还有余温的龙椅之上,心里膈应得不行,面上却还要厚着脸皮说些场面话,表示他遵照皇帝旨意,登基了。 不敢挑个什么黄道吉日,另择时间祭天,趁着天色还早,忙着弄出一篇祭文,令老博士念了,烧给了上天。 仓促之间,哪里有什么好文章,老博士年龄大了,早已不复当年的才思敏捷,只把之前的文章增补几字,重新念了一遍,有些地方,仓促到“麟”字都脱口都不曾改。 好在大家的心思都不在这里,听他念的通顺,也没人去仔细听,吕栋一心想着如何安排之后的事情,要压住这些大臣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皇室血脉,说起来简单,但奈何天下就认这个,他一个外人,平白登了皇位,可真的是开了个坏头。 心里千般思量,面上滴水不露,到底是把这登基之事坐实了,如此,勉强就有了些大义名分。 早已远去的任青自然可以想见吕栋的为难之处,离得远了,越是想,越是想笑,索性就大声笑起来,笑声震动肺腑,内力随之流转,忽而一声长啸连绵不绝,隐隐有了些明悟 第184章 从来都是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 吕栋成为皇帝之后并未更改帝号,到底是才平息了战乱,骤然更改太多会让人产生不适,便是换了皇帝这件事,上层也引起了不好的动荡,只不过碍于吕栋掌握的兵马,暂时还没有人跳出来说什么。 成为许帝之后,吕栋每日要处理的事情都多了不少,或许是因为下头还有些人心不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动辄上奏,偏偏还不能不当回事,很多小事中透露出来的东西往往更加容易让人心惊。 明亮的火烛快要到了尽头,新的蜡烛被拿过来,换灯之际,明暗变化,吕栋忍不住疲倦地放虚了眼神,从一团团墨色之上抽出神来,揉了揉眉心。 “陛下又是为了什么烦恼?” 宫装丽人巧笑倩兮,柔声问着,靠过来,用一双柔嫩的手轻轻按压着吕栋的太阳穴,吕栋闭上眼,任由那柔荑轻缓地在头上活动,能够被他信任到这般的人,实在是少有。 “今年的年景不好啊!” 战乱之后,必然要休养生息,他自认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奈何上天并不给力,旱灾,蝗灾,一波接一波报上来让人应接不暇,朝中已经有大臣暗示需要他下罪己诏了。 这目的是什么?还不是因为他的皇位终究有人认为是来路不正吗? 这都两年了,就没消停过,明面儿上没谁敢公然闹事,私底下,若不是还有江湖上的势力作为耳目,恐怕他这个皇帝,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陛下何必心忧,总会过去的。”丽人不轻不重地说着,她的心智计谋都不弱于人,奈何,身为女子,她要表现更多的便是自己的柔美之处,不能够太聪明,最好笨一点儿,才能更让人喜爱。 吕栋并没有被安慰到,却还是领情地睁开眼,冲着丽人笑了一下,顺手搂过她来,笑着说:“有解语花在此,哪里有什么好烦忧的。” 长夜如春,次日一早上朝,不曾解决的问题还是会被旧事重提,吕栋并没有马上说出什么解决方案,也没有露出烦躁不耐的神色,在他的示意下,曾经的下属,如今的朝堂重臣也有人站出来表示态度,说的却是立后选妃事。 这是大事,自来皇帝就怕后继无人,尤其先帝的例子明摆着,若不是他自己贪图打仗,不怎么理会后宫,没有留下一个半个的骨血,又哪里轮得到任青成为旗帜,被人招摇过市。 朝中的大臣们一个个垂头不语,心思各异。 之前还是分疆裂土的土皇帝,转眼间就成了听命的朝臣,他们心中的确还有些活动,但要是明刀明枪地举兵反叛,他们有没有那样的实力,最终也只能暂且忍下,等候时机。 如果如果家中有女子成为后妃就不一样了,若是家中女子生下子嗣,将来的皇位岂不是顺理成章回到自家骨血手中么? 这也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的想法,却把大部分人蠢蠢欲动的小心思压了下去,将来,未必没有机会啊! 吕栋冷眼看着下面朝臣的神情各异,心里头冷笑,一个个真的以为他是那么昏庸无能的吗? 若要利用女人,恐怕名剑山庄才是最擅长的那个,不然怎么会有浮云山? 朝会之后,吕栋难得觉得耳根子清净了,回到后宫,就看到宫装丽人悄悄垂泪的样子,一时心下不忍,这位跟他多年,无名无分,到底还是亏待了,这般想着,两人又私语几句,温情脉脉。 哪怕地方上还有各种灾害,但是皇帝立后选妃这样的大事,听起来还是足够喜庆,让不少人分了心思,之后又传出什么皇帝祭天祈雨的消息,还有什么龙凤和谐自当普降甘霖的说法,许多民众信以为真,反倒觉得皇帝是个好的了。 衣着普通的任青在茶馆歇脚的时候,听到人说起这样的事,又想笑了,原还以为吕栋是怎样的仁君,到底也是逃不开跟朝臣妥协的这条路,分化联盟,他几乎能够想到之后后宫开展的种种都是为了皇帝的如此目的,等到那些心有异心又不能轻易处置的大臣消失之后,希望这位皇帝还没有被红粉骷髅们磨去了最初的志气。 美人乡英雄冢,希望这位自来最会利用美人的皇帝不要把自己也断送在这上面了。 这样想着,他却没有多话,哪怕看到了一些形色可疑的江湖人士,也只是压低了斗笠,不去抬眼看,这些人都是来寻找他的,一个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太上皇,谁都不会喜欢。 他很理解吕栋如今的选择,对方已经足够重视,派出的人都是一流的好手,但却不知道他的武功已经不再局限在一流的范畴了。 挂冠而去之后,心情舒畅之下,竟莫名有了一些感悟,这种感悟并没有对内力水平有更大的提升,却让“气”变得不一样了,和精神力结合起来的气场让任青自己都吃惊了一下。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内力竟然也是可以跟精神力结合的,只不过这两者发挥出来的作用过于压迫,并不是寻常人可以轻易操控的,且入门的门槛也太高了,若非他的内力已经到了那般地步,根本无法和精神力结合。 自然,这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问题,他们或许明白人定胜天的信念之力,却不明白精神力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力量,他们也许会在无意识中增强自身的精神力,但却不懂得更加具体的修炼精神力的方法,这样一来,不要说无法达到内力积累的那个点,连精神力也无法达到足够的量,两者无法配合起来,永远都无法发现这种“气”,也不会有类似的问题。 茶馆中有人说了个笑话,哈哈大笑起来,任青耳力好,也听到了,又是没防备之中,想要笑,一时呛住了,咳嗽起来,帕子捂了嘴,咳嗽的样子有几分书生的文雅,待拿开的时候,雪白的帕子上多了些鲜红的血点。 内力的修炼在他看来并没有到达极限,但没有更多的辅助手段,他却无法再继续下去了,经脉上的裂痕,那些细微的常人根本察觉不到的裂痕就好像蛛网一样密布,这种情况下,少有寸进,便是经脉尽断的下场。 内力,到底还是太过霸道了。 任青去看过大夫,他这种江湖人的病,普通的大夫很少能够看好,有几个江湖上的名医倒是看出来了,却也没有滋补之外的好办法,且滋补的方子也不便宜。 并不是发愁钱财,任青秉持作为一个大侠必要劫富济贫,从不为钱财的事情发愁,但他也不想为了煎药而忙碌,太麻烦了,目前对内力的研究已经进入瓶颈,他也找不出其他提升的方法,靠着时间磨其实并没什么意义。 走遍了大江南北之后,任青定居在了浮云山附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自从吕栋成了皇帝,这片地方,名剑山庄连同浮云山,都因皇帝故乡的美誉而出名,当地的官员为了讨好皇帝,把周围一些小村落都迁走了,还不去人上浮云山砍柴打猎。 属于皇帝班底的那些人都跟着皇帝走了,如今都城才是他们的重心所在,这里充其量只是一个退路,密道什么的留下就是了,其他的并不需要多加经营。 逮准了这么一个空子,任青选择了浮云山附近的一个小山头就住了下来,凭借着高绝的轻功,来往买卖都极为方便,一次性采购上几日所需,日常便不再出来。 看过那么多武功秘籍,自己的武功又到了这种地步,任青决定自己写一本汲取各家之长的武功秘籍,若是以后,说不定还能用得着。 博采众家之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事情真正着手才发现问题所在,任青从最简单最普通的内功修习方法上入手,花费三年时间,方才书成,心头一喜,便是一大口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面前墨迹未干的书页。 笑容还未扩散便终结在嘴角,随着书成,不自觉又进一步的内力终于把经脉逼到了断绝之路,任青的头耷拉下来,未及放下的笔落在一旁,一团墨黑混着血色让纸面污浊不堪,字迹再不可辨认了。 没有人知道他在这里,没有人敢来这里,这座小小的山头,小小的木屋就成为了任青的坟墓,纵然是他想过千万种死法,也不曾想过有一天会这样狼狈地死掉,猝不及防之外还有些de的道理。 却也不算白死,起码下一世,若是还能练武,便知道所谓的武功之极,内力之极,若没有救命的灵丹,缓和经脉的灵力,便只有把自己逼死一条路能走,必然不会再在这条路上不撞南墙不死心了。 说到底,当世界不支持内力化气的时候,所谓的武功之极,破碎虚空,也只是武者的妄想罢了。 为了一个妄想,耗尽心血,死了也没人收拾,若是吕栋知道不知要如何笑话他的蠢,然而,若干年后,自诩聪明的吕栋也犯了皇帝的通病,妄图祈求长生,用丹药把自己给毒死了,也不知道这种死法算不算更蠢。 第185章 “这里才是真正的龙兴之地?” 小伙伴有伤在身,喘息都费力的感觉,听着耳边的呼吸声,一贯侠女风范的范晓柔完全飒爽不起来了,脸色微微泛红,不敢去看小伙伴那俊逸的容颜,心里虽然好奇龙兴之地怎么会是这样平凡的浮云山,却也还是搀扶着小伙伴往上走。 哪怕受了重伤,有了些弱不禁风的架势,化名欧阳的三皇子还是未曾改了自己那从容体贴的脾性,听出范晓柔的好奇,一边忍着身上的伤痛,一边说:“世人都以为名剑山庄是先先帝之父的龙兴之地,却少有人知道,这片因为邻近的浮云山才是真正的潜龙之地。” “龙兴之地,潜龙之地,有什么不一样吗?”范晓柔自小习武,对文学上的知识所知不多,她学的从来不是闺秀名门的文章,自然不懂得这其中到底有怎样的区别。 三皇子并不嫌她聒噪,听得她问,便语调和缓地给她讲述了那少人所知的历史。 很多人都以为许帝是先祖名号,事实上,在先祖之前,许帝另有其人,那人本是江湖上的大侠,从不知自己的身世,后来被先祖寻到,软禁起来,在当时的皇帝故去之后,便以那位的旗号起兵,这才有了兴家的开始。 之后登基的祭天仪式上,那人直接挂冠而去,禅位先祖,先祖于同一日登基,称号不变,这才让民间误以为此许帝与之前的乃是同一人。 这一段隐秘,若非皇家人,也不会清楚。 而浮云山,便是软禁那人的所在,所以又被叫做潜龙之地,与之相比,龙兴之地多半指的都是名剑山庄的原址了。 范晓柔听得目瞪口呆,她从不知道这些故事,却也没想过对方怎么知道的,一时又是感慨又是纳闷:“天底下竟然有这种人,给个皇帝都不做的。” 她只知道,若是有人送自己一场富贵,让自己当个公主,她却是求之不得,恨不得当下便抱着金元宝亲两口才好。 三皇子跟范晓柔这段时日也算是有了些了解,听到她的口气,哪怕看不见她的表情,也知道她心中所想,轻轻地笑了两声,一时间,竟是连身上的伤痛好似都轻松了些。 这个女孩子,没有温柔脾气,没有漂亮长相,却是总让人放松下来,也是难得的好了。 他张张嘴,正想再说些她没听过的让她吃惊一下,便觉范晓柔身子一僵,轻声道:“不好,有人追上来了!” 当下,也顾不得三皇子那副强撑着的脾气,直接把人横抱在怀,脚下轻点,身形一闪就往前跑去,速度快了一倍不止。 三皇子心中诸多别扭来不及细想,就被带着“飞”了起来,月色不明,林深丛密,黑暗之中,还有不知来路的敌人千里追袭,三皇子实在是想不到自己究竟怎么就碍了人眼了,明明他什么都没做。 自然,身为皇子,对那个位置,他还是有些想法的,只不过前头那位哥哥太强了,大哥长他三岁,却是正宫所出,又是父皇最喜爱的长子,下头的从他往后,哪一个都不是对方的对手,偶尔心动,到底还是有着自知之明,从不去与之争抢,奈何,到了办公事的时候,他不过办得漂亮了点儿就到底还是应该听些劝告,不要把那些贪官污吏都弄进大牢,都是大哥的人呐。 若说他想要凭着这点儿微末功劳跟大哥对着干,那是绝对没有的,但偏偏事实这般,大哥又是那样说一不二的脾性,真说不好会不会想要干脆利落地除了他这个反骨。 先祖是从江湖起身的,连带着他们这些皇室子弟也都有了些江湖习气,不说好不好的,反正一言不合就干架什么的,绝对是有的。 大哥受影响最深,常常被父皇说酷似先祖,所以 范晓柔轻功极好,哪怕带着一个不怎么会武功的负累,也顺利逃脱追捕了,只不过逃的方向有些迷乱,这也怪不得她,浮云山早就被封了起来,她从没来过,这里的草都长得比人高了,哪里还能分得清东西南北,慌乱之中,也不知道跑到了哪一处小山头,竟然看到了一座屋子的影子。 “真不知道我是倒了什么霉,才碰到你这个倒霉鬼。”范晓柔大口喘着气,胸脯随着喘气而起伏,文弱的三皇子被她公主抱着,有些尴尬地移开目光,他的武功虽然算不得极好,到底还是家学渊源,夜视能力还是没问题的。 隔着几层衣服,紧贴着皮肉的体温和柔软,都让他有些不自在,忙道:“既然没有人追了,且放下我吧,我自己还能走。” 之前,他就是这样倔强着,才被范晓柔扶着上山,如今范晓柔撇撇嘴,也没反驳他的话,随手放下了他,动作虽然随意,举动却还有几分小心,并不让他的伤口因这样的动作而牵扯到。 “到底你还是为我挡了一剑,我也救人救到底,放心好了,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路上多看了一眼,见对方长得好,范晓柔就记住了,本来没想怎么样,不过是少女怀春的小心思,看看也就罢了,她这个侠女走南闯北的,也没有一般的大家闺秀那样羞涩腼腆,跟人对上眼了也没躲避,还笑了一下。 当时人家身边跟着一堆护卫还有马车什么的,范晓柔也没主动上去打什么招呼,这些富贵人家轻易可是看不起人的。 谁知道,歇脚之后再往前走,就在不远处的林子里,就看到一场厮杀,有备而来的刺客一方把他们那些人杀了个七零八落的,范晓柔一心行侠仗义,想也没想就去救人,结果救人的时候,这位也没闲着,看着人家一剑刺过来,傻乎乎用身体去挡。 两个人差点儿没被人串成糖葫芦,被绊了手脚的范晓柔当时就想骂这个小白脸猪队友,再转头看到对方受了伤还对她笑的欣慰傻样,莫名其妙她就没骂出口,然后就多了一个累赘了一路的小伙伴。 好么,救人救到底,就送他回家好了,谁知道这位不要回家,非要去什么龙兴之地。 范晓柔也听过这个名号,以为是名剑山庄,虽然那一片现在不让旁人进,但她的犹豫再一次拜倒在小伙伴的白痴笑脸之下,偷偷摸摸地进来了,谁知道竟然又要往浮云山跑,眼下,这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多谢晓柔相救。”三皇子面带笑意,轻声又道了谢。 “行了行了,都说好了的,要给金子作为酬谢,我也不白赚你的,这一路,也是卖了力气的。”范晓柔好似不耐烦地说着,脸上却泛过些许红晕,小伙伴俊逸得讨人厌。 如之前那般搀扶着三皇子进了屋中,木屋破旧不堪,看得出当年搭建便有些随意,一扇门轻轻一碰就开了,正要进去,范晓柔目光一凝,一声尖叫就在口边,硬是被她压了下去。 三皇子身上还有火折子,这时候擦亮,屋中的情形也历历在目,最显眼的不是那简单的床铺桌椅,而是趴在桌子上的那具尸骨。 衣料已然腐朽,白骨犹有暗光,面朝门口的骷髅足以吓哭任何一个柔弱女子,幸好,范晓柔并不在其中。 三皇子虽然看着文弱,却并非没见过尸骨的人,皱着眉,拿着火折子,点亮了那已经结了蛛网的蜡烛,蛇从破旧的衣服中钻出,吓了他一跳,手撑桌子,目光自然落到桌角上的一叠纸张上,镇纸压着,薄薄一沓,并不像是随意放的。 拿起镇纸,小心地翻过那些纸张,都是极好的纸,只是上面偶有错字,墨黑涂过的地方着实不少,但细细看下去,目光却是一亮再亮。 但凡有武学根基的人都知道这样一篇功法极好极妙,只是这好在哪里,妙在哪里,总还要人细细思量过方才知晓。 见三皇子并不害怕那尸骨,范晓柔也定了定心神,走近了一些,看到那些纸张,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似是一篇极精妙的武功秘籍。”三皇子面带喜色,这般说着就要给范晓柔看,范晓柔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此时却犹豫了一下,见三皇子面上毫无纠结吝啬之色,方才看了起来。 “可惜了,不曾写完。”三皇子看得快,看完这般说了一句,抬头再看,已然是天色大亮,“如此前辈,不当无人归葬,晓柔,你我一同把他葬了可好?” 看到小伙伴说着已经去找东西挖土了,范晓柔的情绪就有些复杂,大家族的小白兔还真是可爱啊!“行了,看你那点儿力气,我来吧,你去找个东西装殓。” 少顷,一个小小的坟头在木屋旁边立了起来,挖土的薄木板直接成了无名墓碑,桌上那些轻薄的纸张时间久了,不堪揉搓,化为粉末。 三皇子可惜了一番,也没说别的,被范晓柔搀扶着下了山,重新到了浮云山中,在密道附近,他和范晓柔告别,就此离去。 多少年以后,范晓柔混入宫中行刺皇帝,被曾经的三皇子当场擒下,同样的武功同样的路数,不一样的是彼此的立场,“侠以武犯禁”,朝廷与江湖,终究不能平行。 那一场因缘际会,终究败给了时间和身份。 第186章 苍龙山,莽原。 高大的树木遮蔽着青山,层层叠叠的翠色好像一片望不尽的碧绿海洋,海洋之中,偌大一片平原潜藏其中,随风起伏的叶片背面是银色的,伏下时好像一条银色斑纹的巨蟒在其中穿行。 “这里的气息真是污浊!” 树枝之上,有声音轻轻地说,看不到踪迹,那枝桠似乎被什么踩了一下,下压然后弹起,晃动,踩了枝桠的身影却始终未曾出现。 不,并不是没有出现,而是太快了,快到那绿色的身影一晃,好像一片青叶随风而荡,接着就落到了另一个枝桠上去,两者之间的距离有些远,远得好像是一个正常的随风飘逝,只不过速度快了些。 “有什么办法呢?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类,竟然想要穿过莽原,真是找死。”一个身影停驻在更高一些的枝桠上,他穿着黑色毛皮衣裳,柔滑的毛皮好像是猫科动物的,暗哑的光泽度总想要让人抚摸一二,他对自己的这身皮毛也是十分喜爱的,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抚摸着肩上的毛皮。 另一个身影也于此时停驻在相邻的一棵树上,那绿色的是他身上的衣服,碧绿的头发,还有碧绿的眼,连同那一身碧绿的衣裳,怎么看都不像是人类,偏偏身材修长四肢匀称,看着又跟人没有两样,那一张白生生的脸哪怕故意作出凶恶厌烦的模样来,也是好看得紧。 一看便是山精树魅的存在,事实上也的确是这苍龙山里的一个草木妖,自名青华,天生喜爱植物纯净的气息,凡有兽类,尤其是人类,他最是讨厌。 “不,不对,黑子,这里还有一个气息,好像是幼龙。” 青华是草木妖,对于气息的判断天生敏锐,这般说着,他已经向前行去,莽原这地方古怪得紧,也只有那些人类喜欢在这里探索探索,他们这些苍龙山的妖精,都不爱到这地方来,从本能里觉得将要走远一些。 被称作黑子的脸色一黑,早说了他不叫这个名字,不叫这个名字,偏偏这个家伙就爱这样叫。 心里头不太乐意,但到底被叫得多了,也知道反驳没用,又听得“幼龙”之事有些好奇,这才紧跟着过去。 污浊的气息就在莽原外围,幼龙的气息也在那里,幸好此地并不深入,看到那三三两两的尸骨之后,青华这般想着直接发动术法让土地翻涌,用草木的根系把那些尸骨拖到地底,免得污了眼。 莽原上的草是银背草,这种草是莽原独有,三年生的银背草自身带有毒性,十年生的其毒已烈,会因阳光曝晒而逸散在周围,无论人畜,哪怕是他们这些苍龙山土生土长的妖精,若是进来也会中招。 青华是草木妖,到底好一些,知道如何排毒,如此,勉强走过这一段距离,他却是再不愿意往里面走了,讲真,那幼龙有还是没有,着实跟他无关,奈何龙宫势大,若是被他们知道有幼龙而无人救助,恐怕苍龙山也不得安宁。 苍龙山以龙命名,自然和龙有关,据说这里曾是一条苍龙的领地,后来沧海桑田,龙族多爱水,那苍龙自己走了,这里便也成了其他妖精的居所。 这莽原便有传说是苍龙曾经盘踞的所在,这才有了这种独特的银背草,当然,和常常在龙族所在生长的龙涎草不同,而这不同之处到底在哪里,青华却未曾听得那么具体。 “果然是一条幼龙,竟然还是金龙!” 尸体都被拖到地下之后,地面之上便清爽了很多,除去那些人带来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条幼小的,还不如青竹蛇大的金龙便呈现在眼前,它的状况不太好,眼睛闭着,呼吸微弱,那身金色浅浅淡淡,若非青华这等妖精好眼神儿,恐怕都要当做淡黄色看了。 但那鳞片之上的光华,尤其是那片逆鳞,还有那小小的未曾凸显的龙角的金点,都是格外鲜明的。 “还真是一条小金龙。” 黑子这时候也走了过来,他皱着眉,这周围的银背草虽然被那些人除去了很多,奈何多年生银背草的毒性是会随风飘散的,他在这里到底不能久待。 见得青华没什么动作,他便上前拎起了那条小小的金龙,这动作或许大了点儿,金龙的眼皮子撩开,瞥了他一眼,懒洋洋地又闭上了。 黑眸中的精光乍现,黑子对这条小金龙有了些兴趣,“是那些人从哪里偷的?” 妖精跟人类,说不上是生死大敌,有些妖精和人类嫁娶生子,有些妖精则和人类仇恨相杀,这里头的区别也多了去了,人类中有捉妖师,妖精中也有以杀人食人为乐者,放在旁观者的角度上,也不能直接说哪个种族有错。 黑子作为妖精中的一员,自然不会跟人类同流合污,也不会去理解人类的种种作为,谁都以为自己是食物链最顶端,自然不会认为杀了下层从属吃有什么错。 所以,提起人类来,虽然口气听不出来什么,心里头却难免有一层不喜。 人越来越多了,总是到苍龙山来的人实在是让人很烦,尤其是那些不老实的,偷吃妖精生下的蛋,捕猎妖精的子嗣,哪一样不令人厌恶? 黑子还不曾娶妻生子,对这些人类的痛恨还不是太深,那不喜一晃而过,又说:“他们倒是长本事了。” 龙性喜淫,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但能够被称为真龙的只有一种,便是纯金色的龙,这条小龙虽然颜色暗淡,但那身金色却极为纯正,不过是太小并未长成,连鳞片都透着柔软,便被盗取出来了。 真龙成长不易,若非如此,恐怕这世间也没有其他妖精的活路了。 人类和龙族哪个更讨厌,自然应该是人类,但龙族呵呵,黑子不怎么想要理会那种霸道的东西,以前见过一次,真是太讨厌了! “不管从哪里偷的,碰到了总不能不管,还是送回去的好。”青华最不耐烦这种麻烦事,却又最见不得事情,若有了事,放着不做,总还是会成为他的心病。 就像这一次,明明本能畏惧莽原,但因为闻到了那些污浊气息,还是忍着不舒服往这边儿来了,非要处理干净了才肯回去休息,明明他休息的地方离这里那么远,根本挨不着的 或许是因为这苍龙山的草木妖只有青华一个吧,他天生神通能够跟这些林中草木交流,这才把整个苍龙山都是做自己的“保洁”区域,不愿意让那些污浊影响了他的清净。 “送什么送?”黑子并不赞同这个主意,“你是没见过龙族的霸道,只怕咱们捧着小金龙过去,还不待说什么,就要先得一个偷盗真龙的罪名,然后被他们打杀了吃肉,要去你去,我是不去的,想来他们不爱吃草,或许能够饶你一命。” 早年间,黑子曾偶遇过龙族,对方霸道傲慢的样子实在是令他记忆犹新,所以他说的这些,还真是差点儿发生过的事情。 青华叹了一口气,也不吭声了,他可不想去拿性命赌一赌龙族吃不吃草。 “既然是你发现的,就归你了,我不管了。”离开了银背草的范围,黑子一蹦三丈远,顺手把小金龙往后一丢,直接丢到了反射性接住的青华手里。 小金龙弹了一下,又被一只手按住了,一只眼睛睁开了一瞬,斜了一眼捧着自己的人,又不感兴趣地闭上了,一张龙脸上,如果能够有一个表情,那定然是“生无可恋”又或者“百无聊赖”。 上一世还是人呐,上上上上多少世都是人呐,怎么这一世就成龙了? 获得“真龙气运”。 想来想去,也只有上辈子祭天登基之后得到的这一句系统提示有关,小金龙又翻了翻脑子里头的剧情,很好,整个剧情都跟金龙无关,所以他是穿错了? 已经恢复了些能量的系统并不能够进行太复杂的解释工作,对于这种状况,小金龙无奈之余也只能自己思索,他又翻了翻,剧情仍然是上帝视角,讲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安易盛的农家子弟的故事,如同之前的那些原主一样,这位也是某个悲剧的制造者。 好像是一个聊斋故事那样,这个农家子弟救助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让其躲过了大蛇的吞食,之后就是兔子变成美人报恩的妖精故事,安易盛是个聪明人,他发现了兔子的妖精身份,没有慌慌张张找不知道靠不靠谱的道长,也没有莽莽撞撞直接把兔子杀死了事。 他假装不知道,然后一点点儿说生活的困苦,没有米了,好,兔子是妖精,能够变出米来,自然这些米是不可能无中生有,而是从其他地方用挪移之类的方法弄来的,总还是有主之物,不过这些米并不大量,一时半刻,能够屯这么多米的人并不会发现少了些许米。 但,米只是一个开始,想读书,想举业,同窗有后台,后台还挺大,他也想有,不然怎么能够拼得过那些不讲究规则道理,只讲势力的人呢? 兔子是妖精,有迷惑人的法术,于是费尽周折找了个大官儿迷惑对方,让其当了安易盛的远房亲戚,听闻他读书辛苦,特意来帮他,一步步把他提拔起来 事情做得越多,越是隐瞒不了,最后被发现身份的妖精只有死路一条,谁让她做了那么多“坏事”,安易盛一句“什么都不知道”就成了也被迷惑中的一员,平平安安地看对方被扒皮抽筋,死无全尸。 看完剧情,小金龙只想骂一句渣,不解释。 第187章 从剧情中回过神来,小金龙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棵树上,青华坐在树枝上,摇晃着双腿,绿色的头发随意散开,由着清风拂动,他优哉游哉地依靠着树,本来放在手上的小金龙被他随后搁在了一片叶子上。 小金龙实在是太小了,细细瘦瘦的,放在宽大的叶片上,像是给叶子加了一根金黄的花蕊。 睁开眼睛,动了动,叶片失重,小金龙立刻不敢动了,老老实实地尽量保持着平衡,这并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情,至少眼下有些困难,微弱的精神力让他无法跟身旁的生物沟通,而且,这生物虽然生得好看,但一看就不是人,还真的让他有些迟疑。 虽然刚醒来的时候有些混沌,但两人说的话他还记得,能够称呼人类为“人类”的,多半都是异类。 就好像所有人介绍自己所处方位的时候不会特意说“这是地球”一样。 异类,是什么呢? 经历过魔法世界,也见过这种稀少的发色,第一时间,小金龙以为这是魔法世界的,但,联系剧情,虽然让他变成了龙族这么离谱,但总不至于剧情也发放的是另一个世界的,那么,这些异类就只能是妖精了,跟剧情中的小白兔是一个族群的。 下了这样的判断之后,小金龙闭上了眼,与其看这个叫做青华的绿头发睡觉,他还不如自己好好修炼精神力,同时尝试一下其他力量能否修炼。 尝试的结果很喜人,精神力自然是没问题的,灵力竟然也可以,最令人惊奇的莫过于内力了,不再是人的身体,经脉的走向都有不同,按理说内力是不可能修炼成功的,然而,按照以往经脉运行的方式套用在现在的身体上,好像把圆形强行拉成椭圆型,修炼出来的一丝内力竟然也能够挪移一个周天了。 竟然三种力量都能修炼,真是 经历过那么多世界,小金龙最明白一点,很多世界的力量都是独特的,好像魔族的那种魔力,离开了魔界那个环境,就会被克制,而在其他世界,那种魔力是完全不存在的力量。 灵力、内力,同样也是这样受限制的力量,就连精神力,在一些世界也会被刻意压制,修炼到极限也不会有什么作用。 偶尔能有两种力量可以兼容,就已经让人很惊喜了,如今竟然三种力量都可以,这个从天而降的馅饼太大,实在有些让人不敢吃了。 修炼灵力会吸收外界的灵气,小金龙害怕引起某些不必要的麻烦,瞥了一眼微眯着眼睛的青华,没有继续吸收空气中游离的灵气,他再次闭上眼,专心致志用内力行走全身经脉。 这具身体的经脉非常结实,即便他如今的内力还不够强大,但行走了十遍下来,竟是连最微弱的伤痕都不曾有,或许是因为灵气充裕的原因? 空气中的灵气十分清新,那种感觉,好像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自由呼吸,每一次交换,都能够感觉身体中的污浊之气似乎被排出了一些,这种感觉太好,容易让人上瘾,小金龙不得不努力克制着畅快的,努力地进行枯燥的练习。 内力的修炼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不停地腾挪已经产生的那一丝内力,每一个周天运转下来,都会有一些增加,这种增加比较微弱,十二个周天之后,就必须要休息一下,以前是因为经脉会受不住这样的强度,现在则是因为暂时只能增加体质,显现不出什么必要性的内力没有精神力更要紧。 每到一个世界,只要不是特别紧急的情况,小金龙都会选择优先修炼精神力,他习惯了这种力量,没有精神力的扫描,睡觉都不会安心的感觉。 感觉到经脉饱胀之后,他就立刻转而去修炼精神力,在脑海中凭空构建精神力的修炼场所,这种构建本身也是对精神力的一种锻炼,精神力弱小的时候,仅仅是构建就足够修炼了。 现在正是这般,修炼场所仅仅构建了一半,小金龙便压抑不住困顿,从假寐变成了真睡。 “真是够折腾的。”青华微微睁开眼,看了一眼终于不再修炼的小金龙,语气有些嫌弃,眼神却是欣赏的,能够开了灵智多么不容易,很多妖精都因此不再努力修炼,而是向往着人世间的种种繁华,便是那些幼生期的妖精,也都一个个心性跳脱,只想着吃和玩儿,平白浪费了时间。 青华是草木妖,草木成妖不易,一旦成了便是成人模样,思想也较一般的妖精成熟许多,这林中草木都是他的眼睛和耳朵,这片范围之中,没有他不知道的,只有他不想知道的。 也正是如此,每每看到那些只知道玩儿的小妖精,他都会有种愤其不争的感觉,若是草木开灵,必然不会如此浪费时间。 实际上,青华这般想实在有些狭隘了,草木妖并不食肉,天生没有孽债,一旦成妖,只要不做坏事,以后等级晋升是妥妥的事情,波折都不会有,时间不仅不是他们的阻碍,反而是促进成长的助手。 只要足够的时间,他们就能够有足够的阅历,足够的学识,足够的修为。 那些动物却不一样,哪怕是食草的动物都不敢说自己并未害命,这林中生物何其多,踩死了蚂蚁也是伤了无辜性命,这般算下来,哪里能够一一历数罪孽。如此这般,等到晋升时候,便有雷劫等着。 妖精多是靠自身能力硬抗,多有抗不过者,这样一来,修为越高,反而越是容易被雷劈,实在找死了。 现实情况如此,也怪不得那些妖精爱慕人间繁华,反正一旦成妖,寿命足够挥霍,何必非要吃苦受累,以后还要被雷劈死呢? 抱着及时行乐的心理,那些妖精没几个能够在苍龙山中安坐修炼,多是在人类之中定居的。 如今剩下的这些,多是因为产子之事才不得不回来。 妖精生子与人不同,怀胎时间不同都是小事,关键是怀胎期间,极为容易变成原形,生下孩子的最初,孩子也是原形模样,随着日子增长,开了灵智的自然会成为妖精,不开灵智的,则会被母亲亲口咬死吃掉,补充营养,便于重新化作人形。 年龄还小,尚且不能掌握变身技能的小妖精,有些被母亲变了人类孩童的模样带走,有些则是依旧留在山中蹦蹦跳跳,在母亲的看护下长大成人。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些小妖精从小耳濡目染的就是母亲的悠哉生活,哪里又会努力修炼,所有的努力不外是向往人类世界,这才不得不努力修炼,至少要像个人,才敢出去走动。 近两年,人类之中的捉妖师越来越多,连苍龙山外都经常能够见到其足迹,不少妖精为了以策万全,带着自家的孩子回到了苍龙山,这里的莽原虽然大家都不爱去,但到了危急时刻,还是能够进去躲一躲敌人的。 对于那些银背草,他们还好,那些人类则是更为惧怕。 青华漫不经心地想了些事情,他身为草木妖,便把这一方草木都看做了自己的,对草木爱护有加,之前的那些人类,若不是伤了太多草木,他也不会理会,非要追过去收拾,谁知道他们自寻死路,一头钻进了莽原之中,最后死了个干净。 如此,草木损伤的仇也算是报了,青华便开始想别的事情,这小金龙他是不会送回去的,但留在此地,将来被发现到底还是麻烦,看他自己也能修炼,不如扔到别处去,由着它自己修炼? 妖精之中,对外来说是一个族群,但是内部划分却要复杂许多,就以狐狸精最多的狐族来说,又能够以地区皮毛等划分为十六族,各有不同之处,彼此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全然交好,甚至有仇恨到借助捉妖师的手除掉对方的。 除此之外,其他的妖族,也多有或大或小的矛盾,好像兔子跟老虎不能并存一样,食物链的上下从属位置,虽然因为彼此都是妖精有了些削减,但仇恨到底是少不了的。 这其中原因也很复杂,妖精生下的孩子不都是妖精,有些不开灵智的会被母亲咬死吃掉,有些则会被其他妖精偷吃,这些属于大补之物,对自身的好处极大,但,自己吃的,别人却吃不得,如此就有了仇恨。 青华耳目灵便,知道不少类似的事情,苍龙山上的妖精,可没有一条心的说法。 就是青华自己,若论真心,他倒是觉得那些妖精都死绝了才好,省得天天吵得耳根子不得清净。 自然,对于捉妖师那些人,青华也希望他们都死绝了,必要的时候,甚至不介意亲手杀死几个。 相较于应该仁善慈弱的草木妖,青华的性格有些极端,只他这些想法都是藏在心底,从来不曾对外人表露过,其他人,包括那只傻乎乎的黑豹子,都觉得这位是面冷心热的那种妖精。 此时,面冷心热的妖精青华用宽大的叶片把小金龙一裹,随意使了一个腾挪之术,就把这个麻烦扔到苍龙山之外了。 这个过程中,青华的眼睛一直闭着,这般他的记忆中就不会有这一段的具体经过,如此,若是龙族真的追查过来了,他大可以推脱一二,说不定是叫过路的鸟儿叼走了呢?看着像条虫子? 第188章 苍龙山下,罕有人居。 按理说,苍龙山环境这么好,除了莽原那些银背草实在剧毒无比之外,山中的动物植物都不少,怎么也能够供应人类所需,不应该没有人靠山吃山,奈何,准备到这附近居住的人总会碰到一些诡异情况,一传十,十传百的,便都离得远了些。 知道危险还往上冲的可不是普通的民众。 因为妖精们那些装神弄鬼的恶作剧,苍龙山方圆百里之外,才能见到零星的村落。 这日正是午时,阳光正好,哪怕是勤于耕种的农人也会在树荫下喝口水,休息一会儿,一片碧绿的叶子卷飞过来,没有几个人注意到。 青叶落到地上之后舒展开来,露出了一条金灿灿的长虫,顽皮的孩子们早就回家休息了,剩下的大人们,被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哪里有功夫去寻那亮亮的颜色去看,也就没有发现不远处的这条长虫。 长虫,哦不,小金龙任青——即便变成了一条龙,但他觉得自己还是人,至少灵魂是人,如此就需要有个人的名字,索性沿用了上个世界的名字,反正这龙身想必也是因为对方成了真龙天子而来的,如此也算是搭配。 在青华使用法术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其实是能感觉到一些的,但是太弱小了,乃至于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够随着对方操作。 幸好,那位也不是要害命的,叶片停下来之后,任青睁开眼睛观察了一下自己所在的地方,旁边无遮无挡,离那些在树荫下乘凉的农人尚远,又不在对方的田间地头,如此也算是安全了,但,这可远远不够。 挪动着身子,试着爬行,内力的流畅运行到底是有好处的,尤其这世界也不缺灵气,他动起来一开始觉得不习惯,后来便发现爬行的速度也很快,四脚着地这种走路方法还真是实在应该庆幸一下他不是真的长虫,否则该怎么挪动身体才能向前呢?方向都不好掌控。 爬入附近的草丛中,任青稍微松了一口气,这里的草不太高,远没有苍龙山中那样茂盛,但至少能够遮挡一下这身金灿灿,免得惹来逮人。 他特别明白人面对异类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尤其是他这样奇货可居的异类。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蜥蜴,会不会有人把它当做蜥蜴?那样,或许能够安全一些,毕竟,对于古代人民来说,龙总是具有另一重特别重要的象征意义的。 在草丛中蛰伏也并不能够让人多么安心,仗着有了些精神力能够扫描周围,任青再度闭上了眼,认真修炼,没有能力,再怎样的想法都是虚妄。 等到夜深,任青仔细寻了一棵树爬了上去,没有身体之前的记忆,他根本不知道这身体是个什么身份,也不知道关于这身体的未来剧情,听青华他们的口气,龙族似乎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他也不想贸然投到哪一方去,万一对方存了歹意,他就是自寻死路。 与其那般生死由人,不如抓紧时间修炼,有了实力,也有了决定命运的能力。 本来修炼实在应该找一个好地方,但任青现在腿短,又不会如同真龙那样腾云驾雾,难道真的要一路爬过去吗?东西南北都辨不清楚好吧,而且,哪里算是风水宝地呢? 精神力可以探查灵力的浓厚,但这个世界是有妖精的,那些风水宝地,难道没有妖精占据吗?如果有,凭他如今这般风一吹就能跑的样子,难道要跟对方斗一场吗? 且,争斗的下场未必还能这般安然无恙。 对于麻烦,青华是眼不见心不烦的那种,然而任青知道,若是他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若不然一开始就不出面不伸手,否则,直接捏死了事,捏死一条龙难道就会比捏死一条虫更费力吗? 又不是同类,完全没有同情或者怜悯的感觉,就算是日后麻烦找上门,也可以死不认账,反正又没什么证据。 任青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十分认真地自我反省了一下,这样是不是太没有爱心了,不好不好。 树冠茂密,树上的日子还算安稳,然而等到快要入秋的时候,就不那么好熬了,叶子掉的多,哪怕还有黄叶挂在树上,能够遮挡一下任青的那身金色鳞片,任青也觉得不那么安全了。 尤其是,他的食物没了。 入秋了,小动物们会往苍龙山中跑,任青也想去,奈何他第一次来到苍龙山地界的时候,就被藤蔓绊住了,心知那样专门绊他的藤蔓必然不是自然生长的,却也只能够无奈地听之任之。 如此,临近村庄生活的他就很难找到食物了。 内力的修炼本来就需要大量的食物,源自阴阳术的灵力修炼,也从没有能够辟谷这样的好处,而且,或许是因为金龙属于至阳性质,灵力和精神力再怎么配合,也无法利用阴阳术招来鬼魂使唤,更不用说那种几乎只有某国才有的式神了。 “这是怎么说的,怎么到了这里了?” 娃娃脸的书生背着书箱向一位大爷问路,大爷听了他问的地点,笑着告诉他走错了路,见到书生有些沮丧脸,连忙说:“不要紧,不要紧,就是偏了些,从这里走,过去右拐,哎哎,你怎么不分左右啊!右,右!” 大爷比划着,右手使劲儿往外拐,好像要把胳膊都翻过去似的,那书生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换了个手,跟着大爷比划了一下,见到大爷点头,这才放了心,一张娃娃脸上已经有了红晕,显然十分不好意思自己左右不分这个毛病。 书箱就像是一个双肩背包,只不过是藤编的,左右竖起小小两根短杆,必要的时候可以撑起雨布遮风挡雨,太阳大的时候,也可以撑起一块儿布,遮遮日头,十分方便实用。 任青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装备,很像是电视里演的那种,现实中,他倒是去过古代,却不曾见过这般的,或许是以前没留意? 想想那些褡裢什么的,这种书箱看着可时尚多了。 书生经过树下,任青悄悄地垂下身子,在书箱经过的时候直接滑到了箱子上,既然能练内力,他便依旧使了轻身的功夫,可是费了好大劲儿,才让这四肢短腿儿能够这般灵活轻快。 大约是太累了,书生毫无察觉,依旧向前走着。 任青盘踞了一下,发现书生没什么动作,便把身子一缩,从并未合拢的盖子缝隙之中钻入了书箱里,他如今的身量还不大,反倒像是越修炼越小,如果说以前看着还想小长虫,现在再看,便真的跟虫子差不多的感觉。 ——这可能是修炼不得法吧。 已经是异类了,还沿用人类的修炼方法,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么想着的时候,任青闻着书香,突然有些困倦,想了想,钻入了书页之中,蜷在里面睡着了。 书生是要进京赶考的,他路上走错了方向,耽误了些时间,为了不延误得更晚,必须努力赶路。 害怕再次因为左右不分出了差错,后来停下来的时候他就问路,也不是以前那种抓紧时间读书的架势了。 如此这般,紧赶慢赶,终于到京的时候,正好没有误了考试报名,紧跟着就是考试,带来的一箱子书,没看上几本就进了考场。 考题还算简单,书生发挥得不错,出来之后跟一帮同乡同窗的友人联络感情,也没怎么摸书本,直到放榜,果然榜上有名。 考中的这些个就是准官员候补了,虽然没有钱,想要去个好地方不容易,但一旦补上,那就是官了,七品也是父母呐! 书生在京中又等了几个月,这期间,自有人抢着来供奉他,他也不挑剔,觉得那人家不错,便同意了婚事,他家中父母自然有人去报信,等到信件往来说定了婚事,他补官的事情也妥当了。 对方怕他反悔,迅速把婚事给办了,这才给他置办行李,让他拖家带口地去地方上赴任。 岳家是商人出身,多少有些市侩俗气,这样人家教养出来的妻子,自然是只看东西的价钱,哪怕书籍值钱,但是看丈夫那一箱子旧书,破破烂烂地倦了毛边儿,便有些看不上眼,寻了个说辞,让对方同意卖了。 书生也没怎么犹豫,这些书都是很普通的书籍,只不过是科考要用而已,但谁考上了官还要去看啊? 就好像高考过后扔书的那些人一样,一朝富贵,他对这些旧书也没了以前爱不释手的感情,新婚夫妻,正甜蜜着,当下就同意了。 旧书还是值几个钱的,尤其是这种原主人已经考中的,那些人,哪怕曾有一套书籍,也想看看中举的人书上记了怎样的笔记,但翻看两本,发现平平无奇之后,也就不太看得上眼了。 一箱子旧书,就又回到了书店,偶尔有几本能够单另卖出去,剩下的还在书店中摆放。 一直沉睡不醒的任青随着睡眠越缩越小,如今已经如同文字一般大小,不仔细看只当做是墨点了,蜷缩成一团的它依旧是金色,却因藏身书脊位置,并不容易被人发现,他所寄身的那本书就那样安静地躺在书架上蒙尘。 第189章 “少峰,又来看书啊!” “啊,伯安,你也在。” 这家书店并不大,比邻闹市,也并不是什么看书的好地方,奈何有一样好处,书便宜,虽然旧书居多,上面还有他人的旁批,但便宜书,总能够吸引一些寒门子弟过来。 书店老板姓杜,是个和善人,对寒门子弟总是多一份笑脸,也不拒绝他们过来看免费书,只要不损坏就好,自然,读书人面皮薄,给了面子,也没人真的厚脸皮到看一天不给一文钱的,多少买本书,或给一些看书钱,实在给不出来,也会拿自己抄的书抵上。 这店中不少书都是这样来的,自然,读书人的笔迹多少有些不一样,有些书籍流传得广,抄得也多,有些则相对少一些,没什么新意。 听到外间的声音,埋头看书的杜老板抬了抬眼,因是熟客,笑了一下,也没多说话。 那两个青年也不高声交谈,低声说了两句,便各自拿了书本去看,店内窄小,并不设座位,两人便对着书架站着,举着本书在看,若有人进来看别的书,也会给人让让位置。 “少峰可是好眼光,这本是一位进士的旧书,上面可还有不少批白呐。”结账的时候,杜老板瞅了瞅陈少峰拿的那本书,一眼便道出了来历。 陈少峰有些讶然,正要摸钱的手顿了一下,一般来说,这样的书籍都会比正常的旧书贵一些。 “老板可别哄人,这样的旧书,哪里能是中了进士的人的呢?莫不是哪里淘换来的,这样蒙骗我们吧。”赵伯安以前上过当,画了钱结果买回来的是赝品,可是丢了大人。 “胡说,老朽是那种骗子吗?”杜老板有些生气,吹胡子瞪眼睛的,这种老学究的做派一出来,赵伯安先怕了,学堂老师也是这样的,实在是被打手板打怕了。 瞧见赵伯安缩头不吭声了,杜老板这才捋了一下胡子,沉吟道:“这个数吧。” 他比划出了一个巴掌,反复两下,陈少峰松了口气,不算是太贵,只是到底有些贵了,读书人的面子最是紧要,他咬咬牙,把钱掏了出来。 其实对这本书,他并不是真的那么看重,只不过在这里看书不是一日两日,日日都白看,他都觉得自己脸皮要掉地上被人踩了,好在这本书也是科举必考的一本,家中本就没有,这才狠了狠心买了回去。 赵伯安与他一同出的书店,路上还在不停说他被老板给坑了云云,陈少峰本来心里就不是很得劲儿,闻言愈发不痛快,却又不好表现,只能一派君子作风,告辞到家之后,呕着一口气,甩手把书扔到了地上。 这一番折腾动静有些大,也是时候到了,任青直接被惊醒了,精神力一扫,方圆百里都在范围之内,这增幅,吓了他一跳,什么时候睡一觉能够长精神力了? 再仔细瞅瞅,才发现不仅是长了精神力,连同内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幅,只是那种内力到底还是需要勤加修炼,这般增长,根基虚浮,并不是好事。 同样增长的还有其他,任青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不然他就知道除了精神力,灵力,内力之外,他体表的金色愈发灿烂了些,连同那些鳞片的硬度也都不可与之前等同了。 “时间这么久了啊!” 周围没有一个认识的人,面前的书生明显不是自己那时候跟随偷渡的书生,所以,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念头一转,好像是要伸懒腰那样,任青从散开的书页之中爬了出来,他的四肢依旧短小,但有力多了,爬行的姿势以他的观感来说还不够优雅,但出现在陈少峰面前,就颇为神异了。 只不过,不等他看清,金色一晃而逝,竟是消失不见了。 他吓得坐在了地上,看着那书,好半天不敢捡起,那是什么?金色的,虫子? 随着任青每走出一步,迈出一爪,他的身体都会长大一些,他爬出书页范围的时候,又与长虫类似了,只不过龙头还有头上的双角都愈发明显了一些,不像之前,只是那样一点。 龙族的修炼很少如任青这般,天生血脉强大,他们无须多加修炼就能够增长修为,学会法术,强悍的身体更是少有敌手。 任青却不同,青华和黑子以为他是真龙,才引以为异,却不知,若是真龙降世,一开始便不会是那样弱小的模样,也只有任青这种因为真龙气运作祟,这才有了龙身的伪真龙,才会是一副发育不良的早产儿模样。 那时候,若是任何一个龙族见到任青,都会觉出其中古怪来,说不定反而会打杀了他这冒充龙族血脉的东西,但偏偏他运气好,碰到的是不知其中区别的外人。 又或者说,那两个妖精都讨厌人类,把什么锅都扣在了人类身上,这才对他的身份毫无怀疑。 从另一个方面,这也说明了人类的强大,不然怎么会让那两个妖精连想都不想就确定人类能够偷走纯金幼龙呢? 脑子里转着乱七八糟的事情,任青脚下却没有停,虽然用一条四爪蛇的身体用轻功挺奇怪的,但习惯了,那速度还是十分让人满意的,再加上已经增强的精神力能够对来往行人进行无指定目标的泛范围干扰,相当于“迷惑咒”的一个作用,会让人注意不到周围的事物,他的走动也就容易多了。 先去找吃的,灵力再多代替不了饭食,感觉肚子饿了的任青目标极为明确地向着某家酒楼的后厨去了,因为他的想法,他的身材局限在类似蛇类的长度和粗细上,行走也方便多了,从房梁上直接隔空取物,一张大嘴垃圾桶似的,一口就把东西给吞了。 任青一边吞噬着跟自己体积体重相差极大的食物,一边想,龙族吃东西跟蛇也挺像的,说不定还是近亲呐。 吃饱喝足之后,不管酒楼里的大厨怎么疑神疑鬼,怎么打骂帮佣,他甩甩尾巴,走得极为潇洒,醒来之后,突然觉得太阳更温暖了,风更轻柔了,心情都好了很多的样子,完全没有之前那种恹恹的状态,这是怎么回事? 觉得满足的任青找了个没人住的宅子安家,京城之中,这样的房子还不少,多是某官员的产业,只不过该官员去任上了,于是这里就留下了看家的,那些下人,但凡有点儿规矩的,都不敢住主人家的卧房,平白给任青腾了地方。 吃饱了就睡觉,睡好了就找东西吃,有了精神力开启干扰,任青的活动自在了许多,走在房顶上的时候,好像在街道漫步一样,看下头的人来人往,看上头的蓝天白云,偶尔鸟儿会经过,有些成精的鸟见到他都要发出一声惊叫:“怎么有龙在这儿!” 然后迅速振翅高飞,远远地躲了,生怕他对她们不利的样子。 任青偶尔无聊了,也会故意作出捕食的样子,吓唬吓唬小妖精,说真的,这京城之中,天子脚下,妖精还真不少,有一回,一个妖精直接被他吓出了原形。 正好是在闹市之上,一个相貌平凡的小娘子转眼间成了一只狐狸,周围顷刻大乱。 那狐狸趁乱逃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任青一眼,似乎有些生气的样子,任青表示无辜,他其实就是好奇多看了两眼,谁知道那狐狸心理素质那么不好,立刻就变回了原形。 类似的乱子还有几回,有些时候任青都刻意收敛了,奈何他的身份实在是吓人,吓妖精,慌不择路的妖精总是轻易就暴露了自己。 一次两次,城里就多了捉妖师的身影,之前他们也在,只不过多在地方。 天子脚下,很少会出现妖精的。 “你说你看见妖精了?” “是,看见了,就从那书里爬出来的,金色的,蛇一样。”陈少峰被问话的时候还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就捉妖师找到自己了,那次所见,他也只是跟赵伯安说过一次,自然,说得十分神异,成功获得若干吹捧,也把上次的“受骗”变成了“幸运”。 捉妖师是个麻杆儿样的老者,他沉吟着又问了几个问题,陈少峰一个个都老实回答,回答的时候完全没想过说谎,等到捉妖师走了,这才想到自己怎么答得那么老实,想到传说中捉妖师的某些手段,他也没再去想,反正这些事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了。 至于那本被捉妖师带走的书,陈少峰并不是很在意,也不知道那东西爬出来的时候怎么弄的,书中部分字迹上都有焦黑的痕迹,好像被火烧过一样,自然不好再用。 掂量着捉妖师给的那两锭银子,陈少峰的心思转了又转,终于还是把这件事放在了脑后,不准备再提起了。 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的任青还在某家房顶上晒太阳,顺便瞅着下头的捉妖师,看起来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啊,到底是怎么捉妖的呢?总不会是黑狗血之类的东西吧。 第190章 “是真龙。” 捉妖师这个行当是十分有组织的,对于一些妖精的划分,他们也更加清楚,说起来有些可笑,好多小妖精还是从他们这里得知世上还有怎样的妖精存在,至于他们自己,是很少能碰到那些大妖精的。 “真的是真龙吗?” 真龙不是都在龙宫之中吗? 真龙跟普通的龙不一样,那些普通的龙要或打杀了,只要不被龙族发现,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去为它们出头,然而真龙不一样,这世上的真龙都是有数的,且有天道支持,不看人间那些帝王都号称是真龙吗? 图的就是那一份天道支持。 也正因为如此,龙族虽然也是妖精之属,却让这些捉妖师们有些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且看看再说。”精瘦的老者沉吟了一下,翻开了手上的书,真龙待过的地方自然有些不同,这书上不仅留下了对方的气息,甚至还有了一定的运道加持,只可惜那书生不知道,否则 把书页合拢,书揣到怀里,老者一本正经地说:“总还有些其他的妖精,想捉那些。” 随着他的这个决定,京中隐藏的那些妖精算是倒了大霉,一个个妻离子散的,好不凄凉。 “怎么京中这么多妖精,竟是比地方上还要多。” 一般来说,人怕妖精,妖精也怕人,人若是多了,妖精都不会出来的,所以捉妖师们经常要去一些偏僻的地方寻那些妖精,翻山越岭更是家常便饭。 京城是天子脚下,天子有龙气庇佑,龙乃群妖之首,按理来说,京城之中,怎么也不会有这么多妖精,龙气对它们天然有着压制作用,且所有的灵气都会优先供应龙气拥有者,它们也没法继续修炼。 难道,真的是沉迷于这世间的繁华? 捉妖师中也不是一个个甘于贫苦的,那些修为上没什么进步的,对捉妖这件事也不那么热衷,常常找一个繁华的城市,直接定居了,拿以前捉过的妖精役使,得一些高人的名声,换得钱财花用罢了。 还有些,直接会跟权贵人家合作,助其家宅纯净,不被妖精侵扰。 真正的捉妖师自然是不屑于这些人为伍的,但却仍然免不了这些人在捉妖师的队伍中越来越多,在一些人看来,捉妖师这是堕落了。 那么,妖精呢?现在的妖精,是不是也都堕落了呢? 不再在深山老林之中好好修炼,一个个跑到这人间成亲生子的,难道也是贪恋那世俗金银富贵? 妖精越捉越多,捉妖师们的心里却都有了各自的盘算,天下将乱,则妖孽横生。 任青每天的生活好不逍遥,除了日常的修炼之外,他睡醒了就吃,吃好了就去屋顶上趴着晒太阳,懒洋洋地瞅着下方的街景,这一日,他依旧如此,却被人发现了。 “真的是真龙!” 发现任青的是那位精瘦老者,一般人看不透任青的精神力干扰,老者也是机缘巧合,一双眼曾经有了些缘法,这才得了一只妙目,能够看出一些幻想之类的东西。 精神力并不能单纯作为幻术来看,但它产生干扰的原理倒也与之雷同,如此,被看穿了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不知真龙因何驾临京城?”老者脚下一动,身子便飘然而起,直接上了屋顶,隔了一段距离,与任青说话。 这个距离不远不近,不至于让任青抬头看他,也不至于让声音无法传达。 “想来便来了。”任青的身体是龙身,而他修炼的程度远不能化形,说话自然是没办法的,为了不发出某些不雅观的声音,他直接用精神力与老者沟通,换得对方诧异慎重的眼神。 龙族血脉强横,很多初生龙族就能开口说话,积累足够之后,直接化形便是完美的人形,之后再修炼,若干年后,修为有成,方才能够这般不开口跟人沟通心意。 老者这样一想,愈发觉得看不清任青的深浅,完全不知这位特殊经历,却是跟那些龙族反着来的,精神力沟通凡是对方最简单方便的手法,倒是其他化形之类,没有指导,自己不知从何做起。 “殿下有所不知,这人间帝王号称真龙,便要借用真龙之气,殿下天生真龙,殿下若在此,帝王借气不成,反而龙气外溢,人间便要大乱,这越来越多的妖精,便是明证。” 老者一番言语,不全是好心好意,真龙并不是能够轻易打杀的,何况这位的修为一时看不透,倒不如指点它往别处去,哪怕是祸水东引呐,也总好过两败俱伤。 任青又不是真正的幼生期,一听就知道这老者是想让自己离开,至于这一番理由,他拐着弯儿说了两句,托龙族胡搅蛮缠蛮横霸道的福,老者根本没怀疑他的拐弯儿其实另有目的,一一都答了,还颇为详实。 这些知识一下子补充了任青的三观,让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得更多了些,也让他听得愈发好奇,天南海北,这老者的见识广博,竟是说出不少稀罕事来,连同妖精从属,也都说了不少。 任青心中一动,每个世界都是新的世界,他总想要都看一遍,方才不枉自己来过一次。 就好像旅游的人难得到了某地,哪怕再苦再累,也要把所有的旅游景点都转一遍,生怕哪里没看到,白来了这一趟。 这些世界于任青来说,既然来了,就是有幸,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下次,自然要把事情一次做完才好,偏偏他又没什么事情,如此就只能满足自己的喜好为要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任青打了个哈欠,懒洋洋起身,摆摆尾巴,如今他倒是很习惯这条尾巴的存在了,不要说摆一摆这种左右摇晃的动作了,便是上下左右一起来,他也能够操作自如,只是觉得那样让人看见了或许觉得这龙癫痫了,这才没有在人前展现。 灵力稍稍动用,一股清风在身下托起,四爪离地,任青颇有些新奇的感觉,又摆了摆尾巴,眼睛还是那样半开半闭着,看着十分慵懒的,游鱼一样在半空中游荡着离开了。 那嚣张的模样,实在应该庆幸没人看到。 老者看它飞得慢吞吞的,高度也着实堪忧,还以为这位是故意如此玩儿的,一边庆幸这位真龙的脾气还好,一边又觉得这位估摸着是头回出来,这么爱玩儿,也不知道真实的年龄到底是多少。 龙族的幼生期足够他生死两回了。 老者摸出怀中的书册,旧书时间已久,书页都泛黄了,其中几页,好像火烧了一样,有一条奇怪的焦痕,焦痕之外,黑色的边缘则是灿烂的金,那一线隐在黑色边缘,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气息吻合,的确是这条龙。 老者合上书本,重新揣好,这种真龙气息,可遇不可求,若是能够有些机缘,说不定他可以再活百年。 捉妖师一心捉妖,究其根本也并非全是为了人间正义,不让妖精霍乱之类的光明正大,妖精的妖丹对他们来说可是弥足珍贵的,不仅可以炼丹做药,更是能够增加修为,而增加修为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寿命的增加。 人间从无百岁帝王,捉妖师中,却常见百岁如青年者。 然而这些,比起那些妖精的寿命,却是远远不如了,哪怕是那些贪恋人世的妖精,一身修为也能让他们活上两三百年,若是多的,便不可计数,如龙族那般把几百年只当幼生期过的,更是让人无法想象它们的生命到底有多长。 那样漫长的生命啊看着小金龙那若隐若现的身影,老者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对他们而言,人族算是什么呢? 已经回到家中的任青一脸欣喜,呃,在他这张龙脸上其实是看不出什么的,哪怕他在镜子前头转悠半天了,也看不见自己嘴角上翘没有。 但他的心里还是高兴,会飞了啊!虽然速度姿势什么的都未必很好,但,到底是会飞了! 自从老者出现,他就用精神力紧盯着老者扫描,在他跃上屋顶的时候,他便观察出了对方灵力运作的走向,走的时候,有样学样地来了一次,结果竟然真的可以凭空飞起来。 一项新的技术就这样掌握了,任青很高兴,没有什么比学习自己感兴趣的新知识,并且有所成,更令人高兴的了。 他又在镜子前头晃了晃,却是在思考老者说的话,他的话中很多东西都不必太在意,唯独关于龙气那一条,任青看着漫不经心,其实听的最是认真。 第一次当龙,还是所谓的真龙,任青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修炼,这方面完全没有任何的指导,唯有那莫名其妙睡的一觉让他明白了一点儿什么,京城之中,必然有利于他的东西,只可惜,纵然翻过了那么多古董铺子,也不曾找到所谓的机缘。 谁知道听了老者这一番话,他方才明白,对他有用的不是藏在哪里的随身空间又或者玉中灵气,而是这京城之中无时无刻不在逸散的龙气,帝王向龙族借来的龙气,因为有他这个真龙在,自然都被吸引了过来,导致京中妖精增多,帝王地位不稳。 第191章 气运之说,飘渺难寻,但既然他能够因为系统暂时无法吸收存放的真龙气运变成一条小金龙,那么,如果坏了帝王气运,王朝气运,干系恐怕更大。 不知道就罢了,知道了,这种歪门邪道的修炼也大可不必,本来就对这突然而来的修为不太放心,之前舍不得弃之不用,如今下了决心,心里竟也是松了一口气。 想到这里,任青盘点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接住在这间宅院已经有段日子了,自持没有人来,他颇为放肆地使用了房里面的东西,如今很多摆设都有些不一样了,走的时候还要一一复原才好。 至于其他,回忆一下这段时间的日常,似乎除了吃吃喝喝,拉撒睡觉,也就没什么了,作为一条龙,照镜子已经算是很出格的行为了,穿衣服盖被子什么的都没有过,所以他的东西也格外简单,收拾一圈儿,竟是连个包袱皮都没有。 任青空着爪子走出来,依旧照先前那样,大摇大摆地飞离了京城,这个高度不会触碰到人头,又不至于太高惹来强风,晃晃地,到底比爬行快,姿势上,或许还能算是美观。 只可惜路线上的规划并不是那么完美,经过一个闹市区,然后又见到了两个仓促变回原形的妖精。 紧跟着的就是捉妖师的厉喝:“妖孽,休跑!” 一个法术打过来的时候,任青的位置正好在法术运行途中,他稍稍用精神力规避了一下,对于捉妖师的法术,他虽然好奇,但还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时候一接触就知道不太妙,却没办法摆脱了。 那种法术不知道是怎样的作用原理,攻击之外还有一层“黏黏”的附着感,攻击可以躲避,但那种附着感却是怎样也去不掉。 做出攻击的捉妖师是个年轻人,轻轻“咦”了一声,看着前方头顶的位置,明明没有什么,怎么会感觉好像击中了什么东西? 手上掐了一个法诀,年轻人正准备开启天目仔细查看,一旁突然冒出来一只干瘦的手,打开了他的手,“做什么呢?妖精都快跑了,你还在这儿愣神儿。” “师傅。”年轻人回头,恭敬行礼。 精瘦的老者穿着短款的衣裳,看上去好像随时准备下地的老农,一点儿仙风道骨的感觉都没有,自然也没有面目慈祥或者凶恶,普普通通的样子怎么看都不会让人害怕。 然而他随手一挥,半空中,任青就感觉身上一松,那种被黏住的感觉不见了,顾不得理会太多,他匆忙飞开,临走的时候回睇了一眼,老者正在跟那年轻人训话,把年轻人说得头都抬不起来。 “知道了,师傅。”“毛毛躁躁”的年轻人被批评了一顿,牢记自己“三心二意”的缺点,坚决表示以后改正,等到师傅终于满意了,他回过头来,不要说刚才露出原形的妖精了,连半空中那种奇怪的感觉也不见了。 “真是怪事。”年轻人嘀咕着,继续走自己的路,在他身后,老者目光有些深沉,捉妖师和龙族的默契,实在不能让这些小年轻知道,否则,一个个热血方刚的,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乱子。 年轻人,总觉得天下事,非黑即白,却不知道,很多事情,不是他们非要弄成灰不溜秋的,实在是没办法分得那么清楚,只能如此妥协过去。 任青不知道身后的那些人都是什么算盘,离开京城之后,他就飞得更高了些,这项能力用得多了,就好像熟练度上涨一样,会有一些其他的明悟,于是也就能够触类旁通,知道怎样更好用。 这一日,行到某处山坡,任青在树上停下,观察了一下下面的情况,正好看到一只小兔子从窝中探出脑袋来,白绒绒的毛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 有了龙身,再想要吃熟食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且不容易,任青一开始吃生食还有些不习惯,实在是因为龙的吞咽和蛇似乎也没多大区别,看上去不好看,吃起来虽然肚子很满足,但心理上感觉很奇怪。 但,总不能饿死吧。 多么恶劣的环境也都经历过,吃生食总是能够克服一二的,何况也不用他杀鸡取卵,只要整个吞下就好,至于这个过程中,肚子里到底是怎样消化的,还是不要细想了吧。 说起来也奇怪,但凡是修仙的,上头总是说修炼到什么什么程度,就可以不用吃东西了,任青不知道这个划分到底是否科学,反正他自己修炼到现在,依旧离不开吃食。 试过辟谷,结果却是饿得头晕眼花,看到猪肉摊上的肉都想一口吞了,那种饥饿感,真是记忆犹新。 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一边猛地扑下去。 任青从没有作为动物的经验,更不用说是动物中的高级货龙了,所以他完全不了解龙是怎样捕猎的,只能够凭借自己的经验,瞄准,扑杀,最主要是张嘴,然后,一口吞了就好。 最开始的时候磕磕绊绊,张嘴巴咬的时候还会卡住,当然,关键是那个时候他太小了,如今情况就好多了,这样一只肥兔子,一口吞下不费事,只是也吃不饱就是了。 “啊,不要,不要吃我!” 精神力捕捉到的话语让任青扑杀的动作顿了顿,兔子已经在爪下了,可怜兮兮,连挣扎都不敢的样子,老实得有些过分,一双红眼睛,竟然真的留下了泪水来。 兔子也会流泪? 任青好奇之下,吃心倒是下去不少,扒拉着爪下的兔子,这位还在不断地求饶,“殿下不要吃我,我上有老下有小” 一大串话被兔子脱口而出,任青终于明白了一点儿,松开爪子,退后一些,说:“变成人让我看看。” 兔子不敢违拗,哪怕是妖精,但对上龙族这种天生等级压制的,他完全不敢做出任何的反抗。 只是在这种环境下想要变形,也着实困难了些,等了老半天,等到任青都有些不耐烦的时候,兔子才终于变成了人形,一个看上去格外清隽的书生模样,皮毛自动化成的衣裳带着软和雪白的毛领,一看就十分惹人,还是泪眼汪汪的。 任青没理会他的哭泣,精神力捕捉到那股波动,努力模仿,他体内的灵力不足,模拟到一半的时候就散了,沉迷于此的任青并不知道,在他变成一半的时候,原地竟然会出现一道虚幻的人影,只不过因为后继无力,转眼又散了,眼前还是龙的模样。 兔子眼睛水亮亮的,看清楚那人影其实长得很好看,或许颜即正义,他竟然不那么怕了,哭泣改为抽泣,抽泣渐渐停了,有些好奇地看着任青在原地变化。 等到任青终于变成人形的时候,月亮已经升上中天,而兔子,等得都快睡着了,嘴角边还有青草的草汁,绿油油的,哪怕在月光下,也透着些诡异。 怎么还在?任青没想到兔子竟然还在,见他睡得耳朵变回原形了都不知道,一伸手,直接拽住了他的两条长耳朵,把人拽醒了。 “殿下,殿下”迷迷糊糊的兔子揉着眼睛,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胆大还是胆小,这会儿竟然不怕被吃了。 任青不是爱杀生的人,之前吃东西,也不曾找那些修炼成妖精的,如今知道这是妖精,自然不会再吃,但这位,之前不是还怕得瑟瑟发抖,怎么这会儿又不怕了? 总不能是知道自己不会吃他吧。 这样想着,任青:“你走吧,我不吃妖精。” 兔子脸上一喜,耳朵陡然立了起来,勾得任青又想去拽,兔子却笑呵呵地说:“殿下真是个好人” 这一句犹可听,然而下一句,兔子却道:“我家中育有一女,已经化形,不如跟在殿下身边伺候?” 自己才摆脱了杀身风险,便想把女儿推过来伺候,不怕被杀死吃掉吗? 任青就是搞不懂这些妖精的脑回路,好像之前的青华,他难道以为小金龙是傻子吗?想要赶人就利落点儿,弄成那般,以后是断然不会记恩的,他又何苦来哉? 不等任青拒绝,傻兔子一个法诀,就把洞里的一只白兔给摄了出来,小小的白兔被傻兔子爱怜地抚摸了一下,转手就递到了任青的怀里,完全不像是嫁女儿,倒像是硬塞过来一个自己不要的累赘。 任青完全没准备接手,于是睡得萌萌哒的小白兔就那样直接掉到了地上,至于她爹,这转眼工夫已经不见了,跑得还真快。 夜里的寒风吹过雪白的皮毛,小白兔冷得缩了缩身子,睁开了一双红眼睛,任青看了它一眼,然后重新变成了龙形,飞走了。 红眼睛看了看半空中的金色身影,张了张嘴,然后又蹦回了窝里,继续闭眼睛睡觉。 而已经飞走的任青则从此开始了龙傲天版的主角模式,走到哪里都有主动过来送宝贝送金银送女儿的,哭着喊着非要他收下的模样让他彻底明白了龙族在妖精们心中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龙不好当啊! 第192章 三十年后,苍龙山,莽原。 莽原之中的银背草依旧还是毒性强烈,罕有人至的地方,一片草生长得愈发茂密,层层银背草中间,是一个简单到简陋的木屋,屋中竟然有人在居住。 “这样的地方,亏你能够开出一条路来。” 黑子的样貌并不因年龄而变化,还是当年那副年轻人的样子,一双眼眸色暗沉,坐在昏暗的屋中,整个人黑漆漆的,好像沉浸在阴影当中。 昏暗的屋中,对坐品茶的另一方就是任青,三十年过去,他的样貌还是化形那日的少年人模样,只不过眉眼之间愈发淡漠,闻言轻轻一笑,也不说什么。 这些年,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妖精,连霸道的龙族也都见过了,甚至还打杀了几个龙子之类的存在,所谓的龙生九子,都并非真龙,便是被人打杀了,也没人问一声,在这一点上,它们连普通的龙族都不如。 如此,也难怪这些龙子常常被捉妖师奴役,用作它途。 至于其他的妖精,似乎有些多了。 “银背草其实就是龙涎草,想当年那条苍龙,应该是自身便有剧毒,这才导致草种突变,有了这番毒性。”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即便是龙涎草这种世上难寻的奇珍,也并非万事万灵,更何况一出同源的银背草,原也有着相克之物的,只不过一般人都不知道而已。 任青并不详说,虽然回到了苍龙山定居,但他对此地的妖精并没有多么亲善,当年的青华如今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位草木妖的修为愈发高深了,若非任青隐藏了龙族身份,恐怕还真的无法成功踏入苍龙山,在这莽原之中定居。 因为这个,他们两人之间一直是相互不见面的。 跟黑子交好,倒是一桩意外了。 这头黑豹看起来成熟稳重,其实都是假象,几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追着一帮人进了莽原,然后中了银背草的剧毒,若非任青发现及时,这只当时已经化成原形的黑豹就要命丧于此了。 也正因为他解救及时,这位倒也知恩图报,之后冒着危险屡次来访,送来一些修炼的好东西,这份情还是要领的,因为这世上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如此报恩。 一次两次,任青便也给出去一些东西,他游历了各地之后选择在此定居,也并非毫无理由,一来是这里好歹算是出生地,多少有些眷恋,二来这苍龙山于各大名山之中并不出名,但那是人类的排名,若是按照妖精的排名,苍龙山竟是可以排在第一的。 三来,便是这莽原之上的银背草,银背草就是变种龙涎草这件事,任青觉得并不算什么隐秘,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龙涎草本就是因龙族才有的,龙族应该是知道的,但以他们那种霸道作风,凡是跟自己相关的都是自己的这种做法,竟然没有因此把苍龙山占为己有,实在是令人不解。 四来,按照他的四处探访,知道了真龙的稀少之后,又从龙族那里得知,他们并没有丢失一条金龙,那么,他所占据的这具身体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是系统制造出来的?若是系统能够做到如此地步,那之前又何须让他借尸还魂?又或者说,这种制造太过耗费力量,系统做不到? 任青对此有一个猜测,这或许也是那真龙气运的作用,因为气运不同于其他,系统无法一下子吸收,只能将他投射的身份设定为龙,如此一来,此方世界就默认他为真龙,就此多出一条真龙来? 但这种猜测有一点无法解释,他这样的存在,相当于每个世界的bg,不被清理都是大善,又怎么可能帮着他去完善身份? 第五,便是苍龙山莽原的传说了,传说中的苍龙,到底是否存在,莽原跟龙族,到底又有怎样的关系? 因为这种种,任青才回到此处查看,还没看出好歹,先发现在莽原之中修炼,效果竟是外面的十倍,这完全无法解释的增幅让他一下子舍不得离开了,这一待就是三十年。 直到此次黑子带来消息,他关注的那个村庄,一个叫做安易盛的农家子弟出生了。 “你做什么打听这个人?”黑子有些好奇,妖精对人类的关注度既高且低,高是因为人类中有些人,如捉妖师,对他们若是不提高警惕,很容易被捕杀了,不警觉不行,低是因为对于普通人,那些完全没什么能力的人,他们通常不会太关注。 因为知道那个安易盛是个普通人,黑子才格外好奇,这个人有什么特殊的吗?特殊到这个看不出原形的妖精特意关注? 还是提前三十多年的关注。 “只是听说了一件事,有些好奇。” 任青不想编谎话骗人,有些妖精,如黑子这种,淳朴的可爱,让你骗他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他会把你的每一句谎话当作真话来听,完全达不到谎话该有的效果。 这么多年过去,他还记得剧情的货不对板,想想自己的任务是更改剧情,也就不能够因为剧情跟自己不相关就不理会了,从旁观者的角度怎样改变剧情,似乎也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 只是这事情,相对于目前的身份来说,有些太过简单了。 没有跟黑子解释太多,说了几句,任青便开始听黑子说,这位的话不少,还都是些八卦,对于一个速度快耳朵灵的妖精来说,知道那么多八卦无从分享,实在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 等到黑子说痛快了,他便自己离开了,也不需要人相送。 任青在他走后,又修炼了十几年,他特意关注了一下时间,并没有完全沉浸在修炼中不可自拔,等到出来之后,直接去了剧情中提到的小镇上,隐藏身形守着少年模样的安易盛。 农家子弟,俊秀挺拔,真是极好,也怪不得会有妖精一头栽在他的身上。 很多妖精入世并非单纯贪恋红尘,任青后来知道,对于一些妖精来说,入世是一项很重要的修炼,比如说九尾狐一族,他们化形之后必须要入世修炼,非如此,不能够修炼出第二条尾巴,也就不能够继续进步。 据说,真正修炼出九尾的都是妖精中的妖精,精明能干之处,恐怕是妖精中顶头的,只可惜,一切都抗不过强权暴力,龙族的首位还是无人能够挑战。 任青想了想,剧情中的白兔,兔子一族,还真没有入世的说法,那么,是凡心动了? 这一天,安易盛跟往常一样在田间劳作了一番,正擦着汗,直起了腰,就看到一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白兔卧在田垄之上,安易盛过去一看,小白兔的腿似乎有些不灵便,受了伤,他一边温声说着什么,一边把小白兔带回了家。 接下来,无外是救了小白兔,得到白兔妖精的以身相许。 任青没工夫看他们两个重复演绎剧情,也不准备插手其中来个横刀夺爱又或者怎样,等到夜色深沉,他直接来到安易盛的家中,把一种昏迷的药草粉末送入了小白兔的呼吸之中。 这种药草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南柯梦”,能够把一些预先准备好的内容毫无瑕疵地变换为梦境,让中药者在梦境中体验真实。 这种药草是任青从一只狐狸精那里缴获的,那位还算得上是一个老熟人,当年在京城露出尾巴的狐狸精不知道怎么摸到了任青的所在,带着这种珍惜草药准备算计他,谁料到任青的精神力扫描无孔不入,根本没有给她动手的机会。 被制住之后,任青把这种药草都拿走了,此时用起来,倒是一点儿都不心疼,大把一洒,连一旁的安易盛都没有遗漏,全都中了南柯梦。 剧情中发生的一切都在南柯梦中重演,小白兔流着泪醒来,梦中的一切历历在目,那切肤的疼痛仿佛现在还在,她抖了抖,一身白毛蓬松,看起来颇为可爱。 安易盛伸了个懒腰,似乎好久不曾睡得这么舒服了,看了一眼一旁的小白兔,雪白雪白的,特别可爱,想来做成兔毛披风,也是极好的。 这般想过,他吓了一跳,他怎么会这么想?梦中的经历这时候浮上眼前,白兔真的能够变成妖精吗? “真是做梦。”安易盛摇了摇头,十分务实地去准备早饭了,今天起得晚了点儿,还是要赶紧去种地才行,不然可就没得吃了。 小白兔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好久回不了神,梦中的一切,都是真的吗?妖精很少做梦,而一旦梦见什么难道是预知梦? 早饭的时候,安易盛发现小白兔不见了踪影。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安易盛说着把手上的青草放到了一旁的凳子上,拎起农具就去下地了。 躲在角落里的小白兔探出头来,看着那人远去,看着那碧绿的青草,犹豫许久,终于还是一转头跑了,兔子天生胆小,昨天的所有好感,都抵不过一个噩梦的恐惧。 第193章 三千年后。 “白繁,这道题的答案是什么?” “啊?啊,什么?” 课堂上,被叫起立的白繁愣怔着,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该回答什么,傻乎乎瞪大眼睛的样子颇为可爱,漂亮的女生,这么可爱的表情,若是男老师,多半都会有点儿心软,放过她算了,可惜,这位是被成为灭绝师太的女老师,于是,“站后面去!” 罚站简直是所有学生耳熟能详的事情。 “哦。”白繁无精打采地拿着自己的书站到后面去了,两条马尾辫儿低垂着,好像耷拉下来的兔子耳朵,那种几乎具象化的表情让有些男生看着不忍心,悄悄地在她经过的时候往她的手里塞了一个纸条。 白繁毫无破绽地接过来,然后看也不看地扔到了后面角落里的垃圾桶,这些东西,如果说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兴奋好奇,到了现在,那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如果一定要爱上人类的话,她觉得那个人,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一年后,已经毕业的白繁拉着一个男人的手,满面幸福笑容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两个人的生活十分美满,直到她无意中露出了自己的法术。 男人是震惊的,在他的认知中,这种超能力是只存在电视电影中的,没想到现实中真的有! 没有被排斥,白繁很高兴,以后再使用法术就有了些肆无忌惮的意思,很多事情,她早就觉得用人类的方法实在是太麻烦了,不如法术来的方便,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妖精界有那样的规矩,所有入世的妖精都必须遵守人类的各种生活习惯。 或许最开始有些新鲜,但时间长了,到底还是修炼出来的法术更为方便,尤其是每日的打扫卫生什么的,简直就是神烦,真的不如一个法术下去一切搞定的便捷。 白繁的丈夫是做销售的,常常会碰到各种各样难缠的客户,他自己有的时候也特别烦,最开始只是跟白繁抱怨,等到发现白繁的能力之后,就想能不能产生一些诱导之类的方便。 这是规矩中明令不可以的,白繁犹豫了很久,到底是不忍心看丈夫每天为了工作那样辛苦,最终还是帮了忙。 她自认也衡量过那些人的购买能力,若是实在买不起,也就不要人家买了,若不然,就让人家多少买一些。 有了她这般用法术作弊,男人的销售业绩很快名列前茅,而不断名列前茅的结果就是升职加薪。 工资高了,日子似乎应该更好过,但新的问题也来了,上级新来的片区经理跟丈夫关系不好,怎么办? 对方的后台有些大,公司老板是对方亲戚怎么办? 白繁已经习惯了为丈夫处理这些问题,听到丈夫新的抱怨之后,忍不住又用法术帮了忙,她想,只要解决了这些问题,那么就没有问题了。 然而,她想得太简单了,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妖精,又怎么会没有捉妖师的存在? 被捉妖师找上门来的时候,白繁是有些懵的,她一直以为现代社会已经没有捉妖师了。 “如果都有妖精的存在,又怎么会没有捉妖师?” 来捉妖的是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手上没有任何一件奇怪的东西,但他使出的法诀就是牢牢地克制着白繁,让她无法挣脱,直接被束缚了起来。 白繁的丈夫,哪怕是一个凡人,也没有被放纵,被抓起来的时候,他还在不停地狡辩,表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找上门来。 然而总有些东西是人无法狡辩的,已经到手的利益,和不断增长的野心。 人类由人类的律法来惩治,而妖精。 时隔多年,白繁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族人,他们的表情冰冷,她脸上的欣喜一下子就冻结了,不是来救她的吗? 所有的族人,不仅是族人,很多妖精都在,那些曾经跟白繁同样年龄的小妖精也在,他们神色严肃沉重,让人一看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捉妖师跟妖精界的首领碰了面,两方简单的交谈之后,捉妖师把白繁的罪状说了说,一条条,清楚明白,都是规矩。 在所有小妖精的默然之中,妖精界的首领,那位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青华大人,上前开口说:“按照约定,你们动手吧。” 白繁的亲属族人,有些露出了不忍的神色,就在白繁不好的预感之中,捉妖师杀了她,取走了她的妖丹。 小妖精们呜咽地哭了起来,压低了的声音好像风吹过草丛那般低微,却瞒不过妖精们的耳目,他们听见,轻轻地叹息,上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是什么时候呢?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妥协。 万事万物都有规矩在,既然天地间的主角是人类,那么妖精就不能与之争锋,至于下场 不知道为什么就莫名处于弱势的妖精要想要获得生存的空间,就只能够如此妥协,要么,按照自己的生存习惯远离人世,要么,在人世中,按照人类的生活习惯生活,否则 “这样还有什么意思呢?” 青华的绿发不再是那样苍翠,而是变成了暗得发黑的深绿,一眼看上去,竟跟普通人一样,如果说哪里不同,只能是更加俊美了些。 他活了很久,记忆里,三千年前,他还不曾看得起那弱小的人类,没想到转眼间,他们就成了如今的这般,那些不依靠灵力的科技,在当今的世界竟是极为合适的,反而他们这些妖精,因为世间灵力的稀少,愈发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如果不能互相厮杀,剥夺对方吸取灵力的根基,自己就没有足够修炼的灵力,这种情况下,生性自私的妖精自然不介意杀死别的妖精,结果呢?不知不觉之间,妖精的数量就远远少于人类了。 再加上人类发明的那些武器,哪怕都学清楚原理,知道如何用法术抗衡,但,有什么用呢?世间已经没有足够的灵力让他们释放大型的法术了。 就如青华,他修炼到这一步,想要寸进不容易,想要放个法术也不容易,举动之间都是对灵力的消耗,他的那种修炼方法已经不适用于如今的世界了,可是新的修炼方法,又谈何容易? 反倒是他们的老对头,那些捉妖师们,随着人类的强大,他们也似得了气运的庇护,明明以前也是依靠灵力的,如今竟然有了新的方法,而那个方法,他们却是不能够学,利用妖丹,一旦这件事泄露出去,还不知道有多少妖精要自相残杀。 如果世间有妖精,那为什么不能够给他们充足的生存空间呢? “没有意思,又能怎么样?难道你要了断自己吗?” 黑子依旧那样年轻,但却不像以前那般喜爱把自己的皮毛显露在衣服外了,一身黑色的长袍还有些古意,显得他整个人也深沉了许多。 青华摇摇头,他还没有那么伟大,妖精的死亡是可以把自身吸纳的灵气回馈天地的,这种回馈自然会让其他的妖精受益,但又能苟延残喘多久呢? 曾经,也有看不到前路的妖精最后选择了这样的死法,连妖丹都没有存下,最后呢? 天地间,似乎是真的不允许他们的存在了。 好像有一个无形的漏洞,所有的灵气都比吸入进去,然后最终干涸。 想到那种令人绝望的未来,青华似乎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妖精采取那样的死法。 可,最终还是无济于事啊,如果是那样,他宁愿苟活着,也许某一天,又会像灵气渐渐稀少那样,灵气重新充盈起来呢? “如果,他还活着就好了。” 黑子叹了一口气,当年的任青是最见多识广的人,他总有许多的道理,总是那样神秘,哪怕知道了他的身份就是当年莽原中的那条金色幼龙,他也不会减少一丝一毫对他的信赖。 却不知道这位最后发了什么疯,竟然疯狂屠戮龙族,先是那些无关紧要的龙子,然后是那些普通龙族,最后是真龙。 那最后的一战据说天崩地裂,自此后,世间就再没有了真龙,没有了龙族。 黑子很想认为任青没有死,但后来一直不曾见过,三千年了,他根本无从坚定自己的看法,最终也只能叹息一声,不解对方为何发疯就是了。 对方那么做,一定是有理由的吧,但,是什么理由呢?任青不是嗜杀的人,必然是极为重要的理由才会那样,那个时候,龙族的消失让他们这些妖精都十分高兴,少了个压在头顶上的大山,没什么不好的。 谁能想到,后来随之而来的就是人类的崛起,灵力的枯竭,最终成了如今的这般局面。 “这几年,我反复想,龙族的消失跟灵力的枯竭,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青华这样说着,看了黑子一眼,黑子心里咯噔一下,喉间哽住,不能回答。 六千年后,世间妖精几乎不存,捉妖师也隐匿在人群之中,再难见其传承的时候,苍龙山地震,山崩地裂,莽原塌陷,历经千年沧海桑田从无变化的苍龙山自此分成两条山脉,莽原所在之地则成了一片汪洋大泽。 地震后下了一场大雨,九天九夜,那之后,天地间的灵气莫名充盈起来,然而已经没有妖精知道如何借用这些灵气修炼了。 第194章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杀我们?” 盘旋在天上的金色巨龙哀鸣着,他的声音是那样震耳,竟是压过了轰隆隆的雷声,还有海面波涛迭起的拍打声,波涛之下,一条条各色的龙尸飘浮在海面上,好像一条条彩色的缎带,然而,那海水却已经成了一片猩红。 为什么,为什么呢? 手中执剑,人身的任青在这条巨龙的面前显得如此渺小,他甚至不如那浪花大,不如那龙尸身上的一片鳞片大,然而,他的神情却是那样淡漠,一双黑眸中仿佛没有万物,连同眼前这般凄惨的景象,都如同未曾看见一般。 “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杀我们?” 金龙还在问着,他的龙须飞扬,他的利爪却已经鲜血淋漓,他的身上其实也不那么光鲜了,金色的鳞片被利剑斩断,红色的血液让他整个龙身都斑驳起来,好像生了锈的金,透着死气。 “这世间只能有一条金龙。” 任青淡淡开口,他研究真龙气运,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结果,然而这个结果可不可以中断研究呢?他又不是嗜杀之人,做不到为了一己之私,屠戮某个种族,但,龙族 归根结底,或许还是一种必然的冲突吧,龙族的繁衍数量与人类相比,还真是无法分清谁优谁劣,而龙族的霸道和能力,又远远超出大部分人类,这样下去 该怎么选择呢?或许从他一开始杀死第一个龙族之后,一切就没有妥协的可能了,他本能地选择了人类,哪怕他此世的身份是龙族。 而事实上,他竟然也做对了,随着真龙气运的增长,他的修炼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些,都是利益,这些,都是诱惑。 最终举起屠龙之剑的时候,任青也没想到自己能够做到这一步,他的实力,其实并不如大部分龙族,只不过是这些龙族太过轻视自大,以至于让他如同打怪升级一样,一步步进步到了如今的水平,连手中这把本是凡铁锻造的利剑都成了系统认定的这可真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到底为什么要杀我们?” 最后一条金色巨龙,不甘地怒吼着,最终被任青斩于剑下,龙头坠落到海中,龙尸也很快成为了血海中的一条彩带。 任青的视线中终于有了些情绪,他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切,随着自身气势修为的节节攀升,他感受到了这一切,手腕一转,选择了手中的屠龙剑没有了,一同消失的还有血海中的一些精血。 获得屠龙剑。 屠龙剑:对龙族具有克制作用,攻击龙族伤害加倍,装备有一定几率引发龙族敌意。 获得龙族精血。 龙族精血:可配合一定方法修炼特殊功法,炼制特殊装备。 获得真龙血脉。 真龙血脉:真龙唯一,具有真龙血脉可变身金龙,若得真龙气运,当享王尊千百年。 “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我们?” 睁开眼睛的时候,梦中的那一片血海都没了,连同那哀鸣好像也是幻听了一样,任青揉了揉眼睛,他知道那一切并不是假的,甚至于,他因为那次对龙族的大屠杀,还收获了数不清的龙族冤魂,也都提交给系统了。 系统好像有一个通向异次元的空间,那些东西也不知道它是如何保管的,明明只是那样一个小小的光点,但却能够储存许多东西,而随着这些东西的填充,系统似乎也恢复了很多,不再是那般灰暗模样。 “龙儿,快来,穿这个。” 一身宫装的美妇提起一件衣裳,周围的侍女们脸上含笑,看着小皇子冷着一张脸,任由美妇摆弄,穿上了那件明晃晃的鲜艳衣裳。 小孩子嘛,总是要这样穿得艳丽才好看啊! 历时千年,却还是不能修炼得道破界飞升的任青再次醒来,就成了这方世界中的一个七皇子,母妃是四妃之一,仅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对他自然疼爱有加。 被娇宠着长大的小皇子完全不必担忧上头的皇位由谁来继承,或许他的母族有些心思,但他还太小了,没有等到他的母族操心这些,就有了另一方世界的仙人过来选徒,恰好选中了他,单水灵根,得天独厚。 自此,被仙人带入宗门,踏入修仙界的小皇子大开了眼界,因为灵根太好,得到各种优待的他自持皇族身份,完全不曾懂得实力为尊是怎样的概念,仗着皇子的身份,各种颐指气使,最终成了个讨人嫌的存在。 而他这样的存在,自然是失道寡助,最终死在一个秘境之中,除了他的师傅叹息两声,遗憾了那难得的灵根,其他的,便没有什么人在意了。 竟然是修仙的世界啊! 看了剧情之后,任青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然而不等他从剧情中多多汲取一些修仙世界的知识,就不得不面对“龙儿”这个总是让他各种违和感的乳名了。 而他的大名,耻度更高,虽然不是龙傲天,但游翱龙难道是什么好听的名字吗? 然而,游翱龙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比起“龙儿”这个总是能让他想到“小龙女”的名字,还是“翱龙”更加顺耳一些。 “我已经长大了,不要再叫我的小名了。” 游翱龙再一次,一本正经地强调。 然而,他如今只有六岁,胖嘟嘟的小脸还没有褪去婴儿肥,哪怕不爱笑,总是板着一张脸,也丝毫没有任何威严,更加不会让人惧怕。 美妇笑得嘴角翘起,周围的侍女们也没好到哪里去,花容灿烂的笑几乎要晃花人的眼。 游翱龙闭了闭眼睛,听着“龙儿真可爱!”之类的话,默然了。 忍了吧,不忍怎么样呢? 睁开眼睛看向眼前的美妇,她细心地为自己整理着衣裳,然而她却不知道,以后怕是再不能看到自己的儿子了。 就是这个时候,那位仙长来了,然后原主和所有的其他皇子一起被要求出席,最后被选中,然后再也不曾回到后宫,连告别都不曾,就那样离开了,之后再也不曾回来。 “母妃”游翱龙已经来了一段时间了,知道眼前这位母亲有多在意自己的儿子,然而,无论是他,还是原主,都是要离开的。 “龙儿不要怕,一会儿跟着兄长们走,你父皇也在呐,想要见见你们,礼仪都记得吗?记不得也不要紧,跟着兄长们做,你父皇不会笑你的”美妇叮咛着,孩子这么小,以前出席任何场合,身边都是可以带着侍女或者嬷嬷的,这一次不让带真是让人操心。 身在后宫之中,美妇一个普通的人,并不知道那些更高等级的事情,也就不知道这一次的宴席并不是那样简单。 游翱龙临出门的时候回首看了看美妇,修仙世界对他来说,诱惑真的很大,上辈子苦苦研究灵力却不能存进的痛苦仿佛还在眼前,这辈子有机会深入学习了解,他怎么都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然而这位母亲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回来看一看,至少给她送来延寿丹又或者驻颜丹之类的东西也好。 掌握了剧情,游翱龙觉得自己不会比原主混得更差,怎么说,回来探亲的机会还是有的。 宫殿之上,主位坐着的并不是皇帝,而是仙长,那几位仙长都极为年轻,一个个看着不过十几岁的年龄,面容冷淡,对皇帝近乎讨好的笑容无动于衷,对面前放置的酒水更是不屑一顾。 “仙长请看,我这几位儿子如何?” 世人重男轻女,皇家更是如此,哪怕机会难得,也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成为仙长的靠山,但皇帝还是不曾把自己的女儿叫出来,也是怕这几位仙长嫌麻烦,不愿意查验那么多人。 与游翱龙看过的很多修仙中的设定不同,这世上无灵根的人占了大多数,但有灵根的,却也不少,哪怕是那些很好的单灵根,在大宗门之中也是一抓一大把,这种情况之下,修仙的资源却是一定的,那些大宗门对于收徒也就都不那么迫切,免得浪费了自家的资源,人贵精不贵多,修为到了高深处,移山倒海都是举手之间的事情,又哪里需要那么多人拖后腿。 所以,凡人有门路能够见到仙长的,都是求着修仙,而非对方辛辛苦苦主动为大家测试灵根,然后选出有灵根的一并带走,能够那样不辞劳苦的,或许只有弟子更新换代十分快的魔道才会那般着急补充新血。 其他的大宗门,对此都是不紧不慢的,因为修仙一旦有成,寿命也是成倍增加,不出什么大事,完全不用担忧后继无人的问题。 所以,这几位仙长有资格傲气,而求人的皇帝如此低姿态也就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他还有这等低姿态的门路,那些凡人,却是连仙人存在都不知的。 第195章 仙长之中领头的是一个衣着素雅的女子,她闻言抬了抬眼,然后她身旁一个青年男子就上前来一一检查几个皇子的资质。 白玉圆盘一样的东西被游翱龙他们一一用手摸过,最终,也只有游翱龙一个人被选中,当他摸到那白玉盘的时候,上面显现出了一片冰蓝,还有些恍惚的寒意散发而出。 “冰灵根!”青年男子惊讶万分,他是万万没想到,这里竟然会有一个变异灵根的,之前漫不经心的态度也端正了许多,一脸惊喜地回望那个女子。 女子抬头看了过来,她的目光淡漠,并没有太多的喜悦之情,点了点头,说:“这个可以留下。” 他们的态度其实已经能够说明很多问题了,皇帝高兴极了,能够有个能入仙门的儿子就是他最大的希望了,如今看来这个儿子的资质似乎还不错,那,说不定有生之年,他还能够得到儿子的馈赠。 一旦踏入仙门,恐怕就是百年千年不得回转,这一点,皇帝是知道的,曾有一位修炼有成的跟皇室有些瓜葛的宗室女子回来过,还赠送了一些丹药,正是这些丹药让上上代的那位皇帝能够多坐皇位许多年。 皇帝的野心不大,只不过是坐上这个位置之后就想要做得长久一些,至于长生,连这些所谓的仙长都不能够长生,他又凭什么奢求呢? 这一批皇子之中,游翱龙是最小的一个,他测试通过了,而之前的那几位皇兄,有些还一脸摸不到状况的愤怒,身为皇子,在这宫中,什么时候能够随便被人摆弄了? 但看皇帝的样子,也没有人发脾气,一个个都老实得跟鹌鹑一样。 游翱龙也装作鹌鹑模样,反正他也不准备在这些人面前展现什么才华,事实上,对于今年才六岁的他,也没什么才华可以展现,也就那个自身天赋的冰灵根能够拿得出手了。 只不过,看那女子的样子,似乎也没有多高兴的意思。 当天这些仙人便离开了,一同离开的还有游翱龙,剧情中对这次来收徒的几人都没有具体的描述,后来也没怎么再见,这也是正常的,修仙中人,一弄闭个关就要百八十年的,动不动就闭关,可没有多少巧遇的时候。 原主又不是那种会经营人际关系的,若是他能够处理好一切问题,也就不会在后来死了都没人想念了。 坐在飞行法器上略感无聊的游翱龙不准备跟人攀关系,作为一个不算很宅,但因为研究灵力问题已经宅了几千年的被迫宅来说,现在已经宅成习惯的他反而不愿意跟人说一些无聊的废话了。 再次翻了翻剧情,就在脑子里面,想一想就能翻到,还真是很方便,这样想着,目光一凝,等等,原主好像是单水灵根吧! 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冰灵根,是灵魂的问题吗? 一到修仙世界,游翱龙就想过类似的问题,灵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根植于灵魂,还是根植于,如果说根植于灵魂,那么夺舍的说法就显得很奇怪,随灵魂一起的灵根难道不会随灵魂消失吗?怎么还会遗留给下一个身体的使用者? 而若是根植于,那,说说看,骨骼,皮肤,经脉,血液,算上很不科学的气海识海,到底哪里是灵根隐藏的地方? 若是根植于,那么,剧情中原主的单水灵根,为什么会因为他而变成了冰灵根? 真是个让人纠结的问题。 游翱龙的精神力还不够强大,但他审视自身还是能够做到的,细细地查了一遍,完全没发现灵根隐藏在哪里了,还真是 或许以后会找到答案? 经历了上一个世界的修炼惨败,游翱龙明白有些东西真的不是单靠研究就可以弄明白的,哪怕有精神力这样的外挂在,他也无法清楚一些根源的东西,最终还是需要一个名师教导的。 或许,这也是修仙世界必然会有宗门师承的原因吧,跟灵力修炼有关的事情,总不是那么简单。 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地方,游翱龙又跟着这几位仙长去了另一个国家,只不过不在同一个大洲上,这边儿的风气服饰什么的也都有了些差异。 游翱龙这辈子第一次出门,但以前也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世界,自然不会被那些暴露的衣裳吓到,安静地跟着青年走,这位给他测试的青年简直就是这一行人中的小弟,做什么事情,那个领头女子都会指派他,而其他人,也总是“师兄”“师弟”地一叫便把他用上了。 至于他,倒是难得的好脾气,但凡有要求到他这里的,多半都会满足,也不对这样的指使有任何的不乐意。 观察了几天,最终发现这一点的游翱龙也没吭气,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说不定修为低的就要被修为高的差遣呢? 这个国家中有两个孩童被收来了,其中一个大约跟游翱龙的身份差不多,是个皇子,总是傲气地昂着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份不凡,另一个,则有些好运,是那个领头的女子从街上拎回来的乞丐。 当然,乞丐洗干净后是个面容普通的男孩儿,天生一张娃娃脸,带着几分讨好的笑容,完全没什么傲骨之类的东西,也看不出英俊不凡来,不知道是怎样被选中的。 游翱龙不是很关心这个,只不过这位自名云天的小乞丐有那么点儿自来熟,跟谁都能搭两句话,游翱龙不想理他,他便很快成了那位皇子的小跟班儿,还屁颠屁颠儿的。 偶尔,游翱龙能看到那女子对着那个云天微微蹙眉,似乎有几分不喜的样子,但不知为何还要收进来。 之后,又去了两个国家,只收到了一个十岁的男孩儿,沉默寡言的男孩儿自来的那天就不跟任何人说话,连主动上去问话的云天都碰了壁,游翱龙就更加懒得搭理了。 一路东行,到了宗门之后,并没有所谓的山门考验等待着他们,几个孩童直接被带到了大堂之内。 “这就是今年的几个弟子?”一个长老模样的人懒洋洋地问了一声,半睁开的眼睛好像还没有睡醒。 “是,一个变异冰灵根,一个单水灵根,还有一个火灵根,一个金灵根。”女子神色恭敬地禀报了一声,连名字都没说。 长老面前放置着一张长桌,桌角上有一叠空白的玉简,他随意在上面比划了两下,便直接做出了分派,根据众人灵根的不同,分到了各个山峰。 最后剩下的就是游翱龙。 “这个嘛” “听说有个变异冰灵根的孩子?跟我走吧,正好学寒霜剑。” 即便剧情中早就说了初初来到宗门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声势浩大的收徒现场,但这般冷清还是有些让游翱龙意兴聊赖,正在这个时候,听到外头传来的一道声音,随之大步走进来的男人冷着一张脸,看过来的目光锐利得像是刀子一样。 游翱龙反射性避开了眼,纵然当了一辈子龙,也曾遇到过些强者,但那些都是妖精,还并未见到过有人这样强,强到只是走过来的步伐就让人有拜服之意。 漫不经心的表情稍稍认真了一些,这人是要收自己为徒? 没有什么争抢的场面,那位长老稍稍犹豫了一下,说:“也好,既然你先来了,你便领走就是。” 以为自己有了什么好运气的游翱龙打量着这个可能是自己师傅的男子,对方的表情冷淡,并不见什么欣喜之情,接过了一片玉简,点头示意之后就离开了。 游翱龙赶紧跟上,或许是因为灵根变化了的原因,剧情中并未提到这个男子,所以他也无从判断这个男子的身份。 一同走出,然后有灵兽代步,看着不大的致和风吹就涨,然后能够托起两个人毫不费力,用极高的速度去了一座山峰。 “从今天开始,你就在这里练剑,什么时候能够让这一片湖水结冰,什么时候可以来主峰拜见。” 一柄剑,一本基本剑招,一本基础功法,再带一个已经有了被褥的小木屋,连同木屋前面那片小水洼,好吧,湖。 飘然而走的男人连自我介绍的意思都没有,剩下的游翱龙对着怀中的东西撇嘴,竟然连个储物袋和门派制服都没有,他可以认为这是个三流门派吗?或者不入流? 讲真,如果修仙界都是这样的,或许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以后都是科技社会了。 完全混不下去好嘛! 不应该先讲解一下引气入体吗?不应该手把手辅助教学一下吗?好歹也是变异冰灵根啊!哪怕这年头单灵根不值钱,变异的也不稀有了吗? 满腹牢骚无人理的游翱龙很想再去翻翻剧情详细版,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明明原主一进门,就能够分到好山头,拜到好师傅,而且还得了师傅给的见面礼,我的师傅呢?现在是还没承认我吗? 一脸呆呆的游翱龙好一会儿才在冷风中收拾了心情,老老实实去看书了,不管怎样,先学点儿知识再说吧。 第196章 基础功法真的是基础功法,难得的是还配了图,所有不清楚经脉的人都可以安心了,因为上面的图形象易懂,至于文字表述,这个碍于文字习惯,还是那种文言文的,不过也不算难懂,至少对游翱龙来说算是比较简单的。 只不过,介于目前他的年龄仅有六岁,所以,到底是什么给了宗门的人这样的认知,认为六岁的孩子已经能够认识很多字了呢? 再翻翻基本剑招,更简单了,一个个人物图画联系在一起,只要不是太蠢,从一个动作到下一个动作,看着书都能照着做了,只是一下子能够记住多少只看个人记忆力了。 总不能拿着书,做一个动作翻一页吧,所以,还是需要先记一记。 游翱龙苦大仇深地拿着书回屋背了,这边儿到底是山峰上,又没有几棵大树,外头的小风呼呼呼的,温度真的不高,估计冬天的时候,可能不用他使剑,就能够让湖水结冰了,只是不知道那样算不算数。 后来,很久之后,游翱龙才知道,他算是被剧情误导了一回,又或者说带他来的这个男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了,连基本讲解都没有,就把他给扔下了,乃至于后来他还要自食其力地准备自己的口粮,剑术能够突飞猛进,多半也是有赖于要糊口的缘故,不然还真的逮不到山中那些无害的小动物。 作为大宗门,对于子弟教养这件事,既然是贵精不贵多,自然会有各种相应的措施,免得最后教出一个四六不分的。 但识字这件事,新入门的这些小弟子们,都是要去大讲堂统一听讲的,好像小学校一样,根据进度的不同,还会分成若干班,只不过,课本都是一样的基础功法。 还有大食堂,此外还有剑坪——专门练剑的地方,丹坊——讲解丹药知识的地方,法院——学习法术相关的地方,那许多地方,其实离当时被分派的那个大堂并不远,都在那一片儿,然而,这座山峰就不一样了。 作为变异冰灵根,有一座专门的寒冰峰,就是他如今所住的这座小山头的主峰,峰主就是带他过来的那个男人的师傅,正好也是变异冰灵根,又是剑修,元婴期修为,主修寒霜剑。 因为变异冰灵根的确算是稀少灵根,所以这座寒冰峰,水灵根多一些,双灵根中水灵根重的多半也被吸纳到这一峰上来,主修的也都是剑,但是或许灵根不一样还是有所差别,至今为止,那位峰主也不过收了三个徒弟,除了一个水灵根的,其他都是变异冰灵根。 带游翱龙来的那个男人悦博,就是峰主那个水灵根的徒弟,如今也是结丹期修为了,他的修为不如师兄师弟高,便一力修炼,偏偏宗门中收弟子是一种传统,你可以少收,但不能不收。 碍于某些修炼狂人的各种痴迷,宗门对此的潜规则是,结丹期后必须要收一个,至少收一个。 为了不让收徒弟这件事影响自己之后的修炼,悦博便想着早早把这件事了结,然而,他却忘了,自己拜入峰主名下的时候,已经是个在宗门中待了一段时间的十几岁少年,基本的自理能力还是有的,而不像如今这位 虽然是水灵根,但天生没有细心那项优点的悦博就这么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带回来徒弟之后扭头就去修炼了。 直到下一次闭关出来,碰到了费伦,被费伦笑嘻嘻问起:“听说你收了个变异冰灵根的徒弟?在哪儿呢?” 悦博面上一滞,这才想起,他的确带了个人回来,但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想到了那小孩儿的年龄,淡淡地说:“我让他在下面修炼,等到湖水能够结冰,再到主峰来。” 费伦一点儿都不像是个变异冰灵根,因为是峰主最小的弟子,上头的两个师兄也都是好相处的人,他自幼在家也是千娇百宠着长大的,所以天生乐呵呵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闻言又笑起来,说:“不是吧?你以为那是咱们啊,他才多小,我听说来的时候才六岁吧,你这一闭关就是两年,他如今也才八岁,这两年,你都找了谁照顾他?” 他的心思转得快,哪怕是一开始没想到,这眨眼之间也想到了很多小孩子生活的不便之处,越是说自己也多了几分好奇操心,撺掇着悦博马上去看看。 悦博听他说着,心里头也是没底,他这个做师兄的,其实没怎么操过心,底下的师弟拜入师门的时候也都十几岁了,轮不到他操心吃住,而徒弟,这还是他第一次收,没经验。 两人直接往下头的小峰头走去。 寒冰峰是个山脉,并非单单一个山头,这个脉络上大大小小也有好几个山峰,修仙者的记忆力好,悦博还记得自己把那小孩儿扔到哪个山峰了,当时还是照顾了的,扔的是离主峰比较近的一个山峰,想着他到时候过来主峰也方便。 却忘了一点,寒冰峰之所以叫做寒冰峰,因为主峰的寒冰是真的有,且四季不变,甚至因为峰主的变异冰灵根更喜欢这种寒冷环境,温度还有持续下降的趋势,而周围的这些小山峰,离主峰越近就越冷。 悦博选的那个距离,虽然不至于湖水结冰,但那个冷的程度,还是十足的。 “师兄啊,你可真是好狠的心,怎么把一个没有修炼的小孩子放到这么冷的地方来!” 费伦当年入宗门也算比较早的,但他跟这些外头选来的凡人小孩儿不同,他是修仙世家出身,知道修炼是个怎么回事,身上还有各种应急丹药,筑基之后,被峰主看中资质不错,这才收入门中。 跟下头那些人收徒不同,峰主没什么时间从小培养孩子,太过浪费精力,所以都是从筑基期开始选择。 费伦知道这一点,当年也是因为变异冰灵根,有意想拜入寒冰峰,进入宗门分配的时候他也没有拜哪个师傅,终于等到筑基,一举拜师成功。 从这一点上来算,他这么有心机,还真的不像是个变异冰灵根的。 倒是悦博,头脑简单多了,他跟费伦的家世差不多,只不过家中的条件略有差异,等到进来了,也没人理会他,他自己闷头修炼,最后因为这种修炼的劲头,又或者是怎样,被寒冰峰的峰主看中收为徒弟,之后也是此性不改,单纯如水。 他本来不是特别担心,但是听费伦不断说这个说那个的,自己也有了几分操心,过去的速度都快了几分。 要到了,反而停住了脚步,静静地看那边儿的景象。 小木屋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一个小孩修缮房屋是不可能的,山峰也依旧是那样,耐旱的植物郁郁葱葱,没见到哪里不妥当,唯独多了一个练剑的小孩儿,破衣烂衫,蓬发披散,拿着一柄剑,认真地比划着基本招式。 刺、劈、抹、撩一个最简单的动作都是千百遍地重复,而他仿佛不曾厌倦的样子,一遍又一遍,一遍跟一遍都有些不同。 寒冰峰算是剑锋,多是练剑的,也都是从这些基础动作学起来的,看着就知道仔细下过工夫。 “倒是个不错的。”费伦说了一句公道话。 悦博也悄悄在心里点头,面上却还是一片沉静,看不出喜怒。 游翱龙不知道有人在看自己练剑,他的每一次动作都是有些不同的,要不然稍微偏一下方寸,要不然稍微快一些,再要不然便是改变一下力道,每一次都在进行着微调。 这样大量使用精神力的结果就是不到千下,他便累出了一头大汗,衣裳都湿透了。 等到一轮练剑完毕,把衣服一脱,露出排骨一样的身板儿来,拿着衣服到湖水边搓洗,晾到石头上,自己又跳到湖水中洗澡。 他最开始还没有这样豪放的作风,或者说以前的精致生活过习惯了,不会这样原始,总觉得哪里不干净,然而,烧火是需要柴火的,砍柴是需要力气的,同时也需要大量的时间。 平日里做饭都要耗去一半的时间,这还是只吃一顿饭的情况,若是把所有的时间都耗费在这些琐事上了,修炼怎么办呢? 他需要大量的时间,不仅是修炼剑术,还有灵力,还有精神力,至于内力,他就放弃了,自认内力的所有功用都能用灵力替代,纵然偶尔攻击力有所不足,但有精神力弥补,也不至于饿死,这就足够了。 等到洗完了澡,看了看太阳的方位,估摸着是午饭的时候了,他便用精神力扫描周围,准备诱捕一个小动物过来吃掉。 这林子中很是有些好吃的,只不过烹饪实在是件麻烦事,乃至于他总是烤着吃,当然,这也是厨具缺乏的缘故。 讲真的,烤着吃,吃得多了,对这样吃法也就再没有什么兴趣了,就好像比起吃肉,他如今更爱吃素一样,奈何树上的果子并不是时时都有的,也只能先吃点儿肉了。 光着膀子伸懒腰的游翱龙突然动作稍顿,目光往一个方向看去。 “咦?他发现咱们了,怎么发现的?”费伦满是不解。 悦博也有些讶然,他们两个神识敏锐,已经是金丹期了,都是经过实战的,自然知道一些规避对方查找的方法,何况这个对方还是个粗粗炼气的小家伙,但,对方的反应,明明是发现了。 “不知道。” 在此之前,他倒是察觉到了一丝波动,但太细微了,不像是灵力,更不是神识,所以,他是怎么发现的? 黑眸中第一次映入了这个人的存在,对方在他的眼里,不再是个可有可无的孩子,而是需要重视一下的了。 第197章 林子中突然走出两个人来,一个黑衣冷脸,正是带自己来到这座山峰的男人,一个娃娃脸上笑眯眯的,一身蓝色的衣服看着十分清爽,怎么看都跟身边的人有些不太搭调。 “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 娃娃脸率先问话,他笑眯眯地上前一步,问着话手就伸过来了,似乎是想要来个摸头杀的意思。 游翱龙的头发还有些湿乎乎的,汗水又或者是湖水粘在鬓角,他仰了仰头,到底是没有躲过这一个“摸摸头”,感受到了头上的手的温度,意外地有了些感动的感觉。 整整两年,不曾见一个人,不曾见人来过问自己的存在,那种感觉,如果换成一个真正的小孩子,恐怕要生生疯了。 “你是谁?” 他仰头问,那只手竟顺延到额头,一些碎发随之过来遮了眼,刺刺的,竟是有些看不清那人的样子。 “我是费伦啊,你的”费伦的眼珠子一转,看了一眼旁边的悦博,直接说,“你的师父!” 悦博诧异了一下,他知道师弟爱开玩笑,说实在的,那爱笑爱闹的性子总是让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冰灵根,但 皱了皱眉头,虽然没有直接说,但他把人带回来,的确是存着收徒的意思,虽然他这个师父不怎么称职 “师父!” 游翱龙哪管那么多,他其实多少能够猜到黑衣男子的想法,不然,这里的宗门又不像是中那样友谊博爱的,谁管你那么多,收入门下不管不问的大有人在,特意带回来,还给了考核,自然是为了收徒用的。 只不过,与其要一个什么都不说明白的冷冰冰的师傅,他宁可找一个不是那么着调但好相处的师傅,冰灵根也是愿意找点儿温暖的。 费伦愣了一下,他其实只是想要开玩笑的,但这一叫,反而定了师徒名分。 修仙者,最重的是因果,最重的是这份缘分。 看着费伦瞪着眼看过来,悦博轻轻叹了一声,再看面前那个有些倔强的孩子,他的表情冷淡,唯独一双眼中闪过些兴味来,这是存心的。 “师弟既然收了徒,就好好教导吧,你总应该比我更适合当个师傅。”悦博没有多遗憾,本来收徒对他来说就是一项任务,完成了就好,至于真的去关心另一个人到底怎样,说真的,他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 费伦傻眼了,他掺合进来纯粹是凑热闹,绝对不是为了收徒弟,他已经有一个徒弟了好吧,根本不需要再找一个。 被迫收了一个徒弟的费伦一下子情绪就不那么高涨了,甚至不愿意研究游翱龙刚才是怎么发现他们的,咳嗽了两声,说:“行了,我名下还有一个徒弟,是你师兄,你就是老二了,这个,算是见面礼。” 他随手从储物袋中摸出了一件法衣来,有些尴尬,那法衣还是大人款式的,好在这种衣服上面都有阵法,传到身上之后会自动“量体裁衣”,不然也无法应对各人的体型问题。 这算是游翱龙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到修仙世界的东西,看着身上那一套自动缩小成合适大小的法衣,有些新奇,上面那闪烁的符文并不明显,交织在一层层经纬线之下,但,在精神力的详细扫描之下,他还是能够辨认出几个来,只是不太清楚其中的意思。 眼睛不自觉睁大的游翱龙难得显出了一些小孩子的感觉来,费伦又来了一个摸头杀,脸上重新有了笑容,虽然是意外来的徒弟,但看这资质还不错。 扭头跟悦博说了一声:“那我这就带他回去了,啊,对了,你叫什么?” “游翱龙。” 游翱龙简单回答了一句,见到黑衣男人“嗯”了一声,手上凭空出现一个玉牌,正是那日带他来的时候拿的那块儿,交给了费伦。 两人算是做了个简单的交接,然后费伦转头问了问他:“你可还有什么要带的东西,带上,随我回去。” 游翱龙扭头回去取了那两本书出来,再加上那把新手剑,一切就齐活了。 木屋简陋,窗子又开着,费伦扫了一眼,看到那光秃秃的床板,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你可真是不容易。”再看悦博,眼神颇为怜悯,“师兄,你再这样下去,以后都找不到徒弟,难为我徒弟命好,竟是活到了现在。” 悦博冷冷淡淡,完全不为这句话所动,神色毫无变化,心里头,多少还是有些过不去,他实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谁知道 好吧,寒冰峰离那些初级弟子所在的地方太远了,住在这里,即便下山也根本找不到人烟,的确是有些过于冷僻了。 当做教训记住了,口上却什么都没说,转手又给了游翱龙一样东西,言语吝啬地说了一句:“见面礼。” 那是一个玉佩模样的东西,但其中的能量波动却不简单,精神力的扫描之下,能够感觉到有巨大的能量蕴藏在内,只是不知道要怎样使用。 费伦挑了挑眉,放出自己的飞行法器来,拽着游翱龙站了上去,那玉佩也随之飞到了他的手上,看了一眼,给了游翱龙,说:“这是防御用的,足可抵挡金丹期真人的一次攻击,快谢谢你师伯,他这次可是难得大方呐,你师兄那时候都没有。” “谢谢师伯。”游翱龙笑着说了一句,见到那黑衣男子的冷脸,总觉得他会不会因此心塞一些。 费伦所居,离此不远,作为寒冰峰一脉,他们选择洞府的时候都会选择临近的地方,但是到了金丹期,所居的时间并不多,修仙到底是与天争寿,固守一地可得不来什么感悟,总要出去拼搏一番,寻找自己的机缘。 “你师兄已经筑基,在外历练,等他回来你就可以见到了。”费伦到底是有些收徒的经验,随口说了两句,介绍了一下洞府的安排,给了游翱龙一处可以随他规划的住宅区。 至于生活区域,这一点倒是不用他太操心了,费伦是修仙世家出身,手下自有亲近人使唤,炼气期被金丹期的真人使唤,那是一种荣幸,真人住的地方,灵气浓郁,闲杂之余修炼是及其占便宜的。 跟随费伦的两个炼气期侍从,年龄都不轻了,唯唯诺诺地认了游翱龙的身份,张口就是一声“二少爷”,游翱龙差点儿以为是回到某个古代大家族了,脸上的神色有些古怪。 费伦是个细心的,虽然大多数时候他都乐意大大咧咧的,但考虑到小徒弟才受了那种虐待,笑着说了一声:“你听着就是了,你师兄那大少爷,可是不习惯了好久。” “是有些不习惯,以前都是叫我‘殿下’的。”游翱龙自然知道这位便宜师傅是自己强认来的,对方对他没有多少喜爱和了解,印象自然也不深刻,便借机表明了一下自己的身份,让他记得一下也是好的。 虽然如今年龄不大,还可以卖卖萌,但那种路线一向是游翱龙不乐意做的,但修仙资源总是要要的吧,从哪里来,他这种有了师傅的总不能还跟之前一样没人理会吧,所以师傅的关注很有必要争一争,尤其在上头有个争气的师兄的情况下。 “哦?你还是个皇子?”费伦讶异地挑眉,说真的,凡俗世界不要说皇子,就是皇帝在他面前,到底不算什么,但总是人中之龙,多少也能高看一眼,尤其在对方灵根不错,自身水平也不错,看得出潜力很大的样子上。 “你若是习惯以前的称呼,让他们改了就是。”费伦随意地说着,不是很在意这个。 身边的这些侍从都是家族中送上来的,多得是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因为种种原因进入不了宗门,这才蹭点儿灵气想要更进一步,但这种人,他其实从来不放到眼里,单纯当做下人使唤。 修仙世界的等级残酷,从这里可见一斑。 “不必了,凡俗世界的皇子有什么用,我如今有能修仙,自然是要在这里得一个身份的。”游翱龙的话透着点儿傲气,如此也有些符合身份。 费伦笑着点了点头,能够有这样的认识就好,接下来也不说废话,考察了一下他的修炼进度,意外地发现比自己预期得要好,在无人教导的情况下,完成引气入体,并且进行了粗劣的修炼,的确是很不错的资质。 “修仙是很重悟性的,我看你悟性不错,继续下去。”费伦又拿出两片玉简,有了灵力之后,就可以直接用神识玉简,不用书籍那样麻烦的东西了。 教会了游翱龙如何使用,又让他有什么事情可以找那两个侍从问话,费伦便自去休息了,他这次回来还有些收获没有整理,等到休整几天,也许会再出去也不一定,实在没有多少时间盯着徒弟,本来也不是为了回来收徒弟的。 想到这里,他又想笑,本来是听说师兄收了徒弟,好奇过去看看,没想到徒弟却成了自己的,不知道师兄会不会懊悔啊? 第198章 有了正经的师傅,又有了能够略问上两句,了解一些宗门内情的侍从,游翱龙的日子一下子好过多了,他也不贪心,能够这样按部就班修炼下去,以他的冰灵根来看,起码筑基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修仙很注重的除了自身的根底,就是感悟了,然而在炼气期完全谈不上多少感悟,这个时候,连道都谈不上,除了那等天道宠儿之外,其他人都是浑浑噩噩,跟小学生上学似的,只知道学,完全不知道学了之后能做什么。 这日,游翱龙去法院听了一堂法术课,才发现单灵根其实也有局限处,好像这法术,如果是五灵根,五行法术信手捏来,虽然修炼的时候可能会缓慢,但施放法术的时候就远比他们简单。 比如说他的冰灵根,释放冰系法术容易至极,只要熟练了,灵力和手决法咒都配合得上了,自然可以随手释放。 便是水系法术,因为相近的关系,也还比较容易,至于其他,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相生的好办一些,却要多一道手续,相克的那就不仅仅是多一道手续的事情了。 这样一来,似乎也不难理解为何法术课上没几个学生了。 大家的灵根情况少有相同的,听了课也就是听个意思,知道原理,真正能够释放出来,还是要靠回去自己揣摩,要不然就是有师傅因材施教。 在这一点上,费伦做得一般,他巩固了一段时间修为,出关的时候问了游翱龙一句,知道他学得没什么问题,便留下一些东西给他,自己又出去了。 到了金丹这一步,才算是修仙真正入门了,需要跟道扯上一点儿关系了,这时候做事情便要看一看道心,若是违了本心,还容易有孽火缠身,等到渡劫的时候便是加倍的雷劫心魔。 游翱龙离此时还远,他灵根不错,自己又有精神力那样的金手指,再加上肯用功努力,明白功法修炼原理之后,进步是一日千里,短短月余便已经是练气七层了,这样的速度还让费伦担心他根基不稳,发现没什么问题,还是多嘱咐了一番,免得日后出现问题。 对此,游翱龙一一应了,也不让他多操心。 “延寿丹?”看了瓶子里的丹药,才觉得奇怪。 “你这些日子不是想要换这个吗?正好我手上有,只是对凡人有用的,也不值当什么。” 修仙本就是与天争寿,这些修仙者对长生对寿命最是看重,若是能够有对他们也管用的延寿丹,可不是那么好弄到手的。 对凡人却又不一样了。 凡人不能修炼,体内没什么灵气存储,有点儿滋补的药材经过炼丹的手法炼制之后就能够对其起到延寿的效果,其实不过是滋补充足而已,说到底,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只是这样的丹药,一般的炼丹师都不会特意修炼,浪费时间都嫌麻烦。 费伦听到自己新收的小徒弟想要为父母换取这样的丹药,这才找人要了一炉,为此付出不少灵药,想来都有些心疼。 偏偏此时说来,轻描淡写的,一个哈欠还在嘴边儿含着,用手遮掩着,一副没睡好的样子。 “谢谢师傅。”游翱龙这一声师傅叫得真心诚意,不像是之前,只为故意坏了跟那位的师徒名分,这才抢着叫了师傅。 费伦嘴角上翘,得意却又强忍着,语气温和道:“你既然想念家人,可以回去看看。虽然年龄还小,但你的修为已经不弱了,于凡间行走无碍,便是真有什么,有你师伯给的东西,总也能够挨到你求救,自去看看就是了,不是早就藏了地图了?” “什么都瞒不过师傅。”游翱龙也笑了笑,这些日子,他难得有些轻松笑意,修仙之路漫漫,他若是等到真的修炼有成才能回去探亲,谁知道那些亲人还在不在,所以放不下心,想要提前回去看看。 剧情中,并未提及他们的后来,也不知道如今是个什么状况,那日走得匆忙,后宫之中的母妃还不知道要怎样哭泣一场呐。 费伦出身修仙世家,家中多数都是修仙者,寿命且长着呐,还轮不到他担心“子欲养而亲不待”之类的问题,再者,这类世家的子弟培养,自来是看惯了这些生离死别的,一去探个秘境,便是生死不知再不相见的,也多了去了,谁见得什么了? “且先回去看看,回来便收心好好修炼。”费伦这般说着做结,算是表达了自己的支持态度。 游翱龙又道了一声谢,看他离去,觉得这位娃娃脸当师傅还真是有模有样的,到底是不能以外贸论人。 宗门之中对这些管束并不是很严,得了师傅许可,到长老那里报备之后,游翱龙领了自己的身份玉牌及两样求救用的东西之后就离开了。 来的时候被人带着从空中走,并未仔细看路到底如何,真正出来了才发现这宗门实在是大得离谱,自然这是指的占地面积,真正的门是绝对不会有多大的。 修仙者讲究的是超脱尘世,自然不愿意流于凡俗弄些琼楼玉宇的,很多地方都是大而化之,取其古拙自然之意,所以这山门所在,也不过是一块儿大石碑比较显眼,其他的,连楼梯都没有,靠的全是各家本事。 至于传说中的护山大阵,恐怕要到危急时刻才能看到,其他的,游翱龙走出山门的时候,精神力扫了一圈儿,对几个地方多看了两眼,他如今学得浅,还在专注修炼,但对符文阵法,也去旁听过两节课,到底了解了一些,不再是一头雾水了。 这些借助外物沟通天地引来巨大变化的东西,他还真是挺有兴趣的,但若要好好学习,还要筑基之后了。 修仙者一旦筑基,寿命便能翻倍,这时候可以涉猎一些杂学,却还不宜深入钻研,等到金丹之后,大部分人才会认真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一来是金丹期的寿命漫长,需要更多的东西打发时间,借以感悟天道,二来则是这时候才不会玩物丧志,失去了进去之心。 游翱龙以前看多了修仙,对此类世界还是颇有些基本观的,然而这里又不一样,此世界很像是修仙的早起,虽然有了宗门概念,但大家还没有多少广收弟子的想法,更不曾想要把宗门当做一个家族来经营,也不曾真正意识到这是怎样的一股势力。 这些可谓是古修士,修仙重视灵根,重视资质,重视自身感悟,对于其他并不是那样唯利是图,也没有多少争权夺势的心情,有些当了长老的还嫌事情多耽误自己修炼,压根儿不会想着借机扩大自己在宗门的权力影响力什么的。 似乎是很淳朴的,但也有淳朴的不好之处,既然什么都能自身感悟了,还有什么能够教的呢?所以敝扫自珍也是正常的了。 师徒之间的联系在宗门之中便显得更稳固了一些,却也不是特别,比起其他,比如说各自家族问题什么的,可能还会有不合。 费伦的大弟子,游翱龙的师兄就是那样,他出身的那个修仙世家跟费伦家族有些不合,费伦当时年轻,刚成金丹,意气风发的,兴致上来挑了一个弟子,根本没有和家族商量,积极想要教导的时候,发现人家也不是很在意。 再后来,又知道两家有些龌龊,他也不那么热心了,对这个大徒弟基本是放任的态度,这大徒弟也自觉,多半都在外磨砺自身,也少在他面前请教什么。 有了这么一段儿失败的收徒经历,费伦对这件事就不是那么热衷了,上次也是想开玩笑,不然他还真的没想过再收徒。 知道这一点之后,游翱龙很是松了一口气,他不是那种会争宠的人,但为了自己的资源优厚一些,总要多考虑一下,如今这般,其实还算是好的——他不去排挤别人,也不用担心别人排挤他。 因为修仙界的整体都在初始阶段,山脚下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坊市,若要什么东西,自己没有而别人有的,都是私下里打听挑换。 之前为了延寿丹的事情,游翱龙跟人打听了不少,当时还为此大为惊讶,没有一个像样的坊市,消息不流通,谁知道谁有什么谁没什么?但目前修仙者的人数还不多,这个问题还不是特别凸显,大部分人都是闷头修炼的情况下,也的确很少有缺。 再者,这些修仙者一个个都目下无尘的,想让他们把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专门拿去干这些商贾事,必然都是不肯做的。 这其实是个商机,奈何游翱龙现在根底浅,没有能力做这件事情,无论是货源,还是卖货的地点,出货的消息,都需要有人脉才成。 把这些放下不想,整了整法衣,腾云而起,游翱龙脚下自动升起的云雾是由法衣上的符文形成的,需要灵力的持续供应,比较耗费力气,但真的赶路的话,到底是比在地面颠簸强,至于其他,他其实还很想要一个飞行法器,奈何也没人专门炼制这个,也只能这般凑合了,好在速度还算让人满意,还有了些渺渺仙姿,十分唬人了。 第199章 地图十分简略,这样简略的地图还是游翱龙多方询问方才能够绘制出来的,当年领他入门的那位女仙长游历在外,并不好找,其他几位,不曾认真记忆的有之,不耐烦此事的有之,宗门之中,哪怕是金丹真人的弟子,依旧有人会不买账的。 游翱龙自身就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又记得剧情中原主的教训,对这样的人也只能是好言相商,若是实在不行,只能另选他人询问。 如此,耗费很长时间也没什么进展,后来还是随他们一起进入宗门的那一批弟子中那个小乞丐云天给他帮了大忙。 云天那时候靠着另外一个小皇子身边,来到宗门之后,对方分到了别的峰头,他自己的灵根资质其实远远好于那位,很快也有了师傅,等他明白这里实力为尊之后,对人倒是不那么巴结谄媚了,但以前的作态还在,对人总是带着一张笑脸。 游翱龙本来没想问到他身上,两人不是一个国家出来的,问了也没多少意义,那时候,他小得不记路,对方又能好到哪里去。 谁知道那日碰壁之后意外碰到,对方先认出他来,说了两句,这才聊了起来,知道他所求为何之后,云天笑得十分大方,直接说:“这有何难,你从哪里来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咱们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也知道我那里怎么回去,如此,你只要顺着方向往那边儿走,总能找到的吧,实在不行,再问几个人,你之后还有谁来着,打听打听,总是不难的。” 游翱龙当时还有点儿不以为然,然后看他略略说来,竟是把几年前的路径说得一清二楚,连沿途什么风景都记得,讶异之下,再问,这才知道对方就是传说中那种天生记忆力强悍过人的神奇人物。 “有这样的本领,你怎么还” 修仙者目下无尘,当时领头收徒的又是个女仙长,更是喜欢那种整洁干净长得好看的,云天长得好看不假,但他那乞丐身份还有身上的打扮,实在让人难以想象对方是怎么被那女仙慧眼识珠的。 见云天脸上笑意微敛,游翱龙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有色眼光实在过于偏颇,忙道了一声“抱歉。” “没事儿,人之常情。”因为身份问题,云天之前也曾受过一些歧视,不过修仙者的素质高在了哪里,他们对自己以外的事情其实都不是太关心,所以纵然眼光上有些让人不舒服,却也不会多说什么,更加不会横加干涉,让他改过。 或许冷漠,但在另一个角度看,未尝不是一种宽容。 自从修为上来之后,云天再也没被人家区别看待过,自己的心境便也渐渐平和了,不是那么介意别人提起那一段过往,只是仍然不乐意多说罢了,按着记忆画了一张图之后,就跟游翱龙道别了。 游翱龙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却也没什么好借口跟他再次道歉,送了所谓的谢礼过去,两个人你来我往,倒是有了些交流。 想到这一段儿,游翱龙想着回去不妨拿些凡间的玩意儿当做谢礼,他暂时又不会炼器炼丹,想要送个拿得出手的礼物也实在太难。 虽然这样想,到底觉得有些不美,看着手上的绢布地图,倒是想起一件东西来,曾经在某个中看到过的能够显示人物所在地点及状况的地图,若是能够在修仙世界,用法术符文重现,不知如何? 想法极好,然而想要做到,也都是以后的事情了,这样想着,再次看了一眼地图,地图上的简略图案其实早就记忆,但习惯使然,走到了自己都不太确定的路口,总希望这样多看两眼,似乎就能够准确判断正确的路线。 云天在其所在国家中并没有亲人了——这也是可以想见的事情,若是有,他也不会沦落成为一个乞丐,倒是其他人,还有些舒适的亲人,而他们的运气又没有游翱龙这样好,能够一来就拜得一个金丹期的真人做师傅,听到他要回去,便有些被他问过路径的询问了是否能够让他带点儿东西回家,哪怕是封信也好。 这也是个困难的差事,这些孩童离家的时候都不足十岁,对自己家中的记忆并没有什么准确的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号的说法,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修仙界和外头并不是那么联络频繁,更加不像中那样一收徒就收一大片,除了云天这种草根崛起,运气逆天的普通人,被修仙者收入门中的不是一方皇朝子嗣,就是某个大势力的后代,想要找到也不算是多么困难。 这样想着的游翱龙很快就被事实打脸了,前头那几个都还好,因为是后收的,离宗门算得上是路程近,或许因为这种原因,他们对修仙者的了解也都比较多,整体环境比较平和,没什么变动。 等到后面,便有了朝代更替的事情,三年左右的时间,便有一个皇朝被取代了,新上来的那位并不是之前的血脉,姓氏都变了。 打听清楚这一点之后,游翱龙有了些担心,来之前,他对自己所在国家就有这样的担心,剧情中原主从来没回去过,所以他们到底好还是坏,还真是说不准的事情。 因为这样说不准的事情,有一封信便没有送,暂时存放在储物袋中,他加快了速度,想要尽快赶到目的地。 仙山茫茫何处觅,只看云归处。 “娘娘,窗口风大,小心着凉。”侍女这般说着,把一件外衫披在美妇的身上,这几日,美妇有些咳嗽,正要防着吹风。 美妇伸出一只手按住外衫衣领,转头叹道:“也不知我那孩儿如今多大了,可吃得好,穿得暖?” 窗外一片云霞,颜色绚烂,变幻间,似乎有山峰遥遥,唯那大河滔滔,阻隔了天上人间,绝了凡人向仙山的窥探。 美妇又看了一眼,忍不住又是一叹,叹息未完,又咳嗽起来,两靥微微泛红,侍女忙端了一盏茶递过来,服侍着美妇喝了两口,容她顺下嗓间的痒意,轻声说:“殿下聪明懂事,定然是人见人爱的,听说那仙山之上都是琼楼玉宇,吃的也是龙肝凤髓,必是世间奇珍,定然都是好的。” 侍女这般无忧的话之前也曾说过好多次,美妇每次听到都能淡淡地笑,此时也笑了起来,但这笑意却不达眼底,世人都说神仙多么好,好像成了神仙就没忧虑一样,但她却在想,哪里能够真的没有忧虑呢?神仙收下的徒弟也不是神仙啊,万一有个什么 这万般想法都没办法言说,跟皇帝也是说不得的,唯有无人的时候暗暗祈祷,祈祷自家的龙儿能够碰上一个好师傅,而他的师傅,最好只有他一个徒弟就好,免得如这皇宫之中的兄弟们一样,争得面红耳赤。 这样想着,依旧转头去看天上云霞的美妇就看到一朵白云晃悠悠从远及近,竟是渐渐出现在了眼前,那上头仿佛还有人在,青衫如翠竹,挺拔如松柏。 “龙儿,是龙儿,龙儿回来看我了。” 美妇第一次这样说的时候,侍女都不以为意,之前也曾听她说过梦话,心里头还有些暗自同情这位娘娘,好容易这么一个儿子,竟是这么没了,什么求仙问道,听着就是骗人的,说不得是有什么事呐,这皇宫之中的黑暗龌、龊,最是人所不能想象。 只是为了一口饭碗,少不得顺着话茬哄着她就是了。 不以为然的侍女脸上还有着笑容,轻声道:“娘娘可是”一句话还没说完,那朵白云已经悠悠然降落到了窗外,一窗之隔,突然出现一个俊逸少年郎来,谁都吓一跳。 不等侍女发出惊叫,美妇已经冲着窗外伸出手去,泪水盈眶:“龙儿,龙儿,是你吗?” 游翱龙笑着伸出手去,拉住美妇的手,三年多的时光对这后宫之中善于保养的妇人来说并不算太长,作为主位的娘娘,他的母妃还好好的,这就足以让人欣慰了。 “母妃,是我,我回来看你了。” 侍女震惊地端不住茶盏,茶盏碎裂的声音惊来了外头的人,然后,顾不得这会儿正值黄昏,正是晚膳的时候,整个宫廷都因此惊动起来了。 皇帝之上并无太上皇太后之类的存在,年龄一日比一日大的皇帝早就有了长生之念,听闻送去修仙的儿子回来了,第一时间赶到了后宫,同时让闲杂人等都避开,免得暴露了这仙人的消息。 游翱龙也没耽搁,说了几句别情之后,便拿出了费伦给的延寿丹,说了丹药效用,并没有多少夸大其词,毕竟延寿个五六年对修仙者来说跟没有没什么区别,闭个关动不动都百十年,这些年连个零头都没有。 对于修仙的事情,游翱龙也仔细说了,他不像是宗门中那些入门多年的师兄们,不知道从哪里觉得斩断尘缘才能更进一步,自入了宗门便不与外头亲人联系,意欲少牵绊。 其实,有修仙世家的例子摆着,谁不知道那样的好处,但,谁又愿意做那第一个吃螃蟹的,耽误自己的修行时间,把一大家子拖后腿的变成修仙中人,跟自己争夺资源呢? 游翱龙说的时候并未多加隐瞒,面对皇帝亮晶晶的眼神,他也把一切都说得很清楚,一边说一边整理自己的思绪,有一个念头,倒是愈发清晰了。 第200章 是什么让凡人不能够修仙呢? 是灵气吗?虽然看着很多,但世界上每一种东西都是有限的,灵气也不例外,当炼气突破到筑基的时候,灵气的需要是从气态变成液态,这种成倍的灵气需求在筑基到金丹的时候会更加明显,想想就知道了,该是怎样浓厚的灵气才能够把水压成固体的丹药模样? 等到了元婴期,游翱龙已经无法想象这中间到底加了多少倍的灵气了。 这样算起来,这个世界他所听闻的最高修为就是元婴期,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那,这样说来,这些大宗门不广开山门招收弟子,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了? 在没有那么多秘境,没有其他的灵气来源支持,并且自身并没有那么多灵物,连妖兽都属于稀罕存在的情况下,要怎样愚蠢,才会把本就不多的灵气分给许多蝼蚁一样的人类? 灵根只是一个基础,但有了灵根,不意味着能够修炼到最高修为,而且,成全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也从来不是这些修仙者的追求。 道理如此,但想到某一日自己依旧如眼前这般年轻,父皇母妃却白发苍苍,甚至已经故去,游翱龙又是一叹。 对于他这个穿越过那么多世界,有过许多父母的人来说尚且不忍心,那些人,那些人,又怎么忍心? “母妃,这延寿丹对凡人来说也最多能够延寿五六年而已,并不能够真正长生,事实上,长生对修仙者来说也是一种神话,我如今在炼气期,理论上寿命应该可以达到二百,等到了筑基期,便是五百,金丹期,是两千,元婴期,也不曾到万” 说到这里的时候,游翱龙看了一眼听得极为认真的皇帝,自古以来都以“万岁”称的皇帝对于长生的最大梦想,或许也只是上万而已吧,但,哪怕是修仙呢?哪怕是资质极好呢?到了元婴期也不曾破万。 而要再往上,以游翱龙的估计,哪怕资质悟性都不缺,这世界的灵气也无法供应了,或许举天下奉一人还有可能,但 上个世界,他也曾做过那样的常识,屠龙过万,结果呢?最终不过是虚耗了时间,又在系统那里弄出一个“屠龙者”的称号而已,剩下的那些,虽然很有价值,但跟他想要得到的相比,到底还是太让人失望了。 午夜梦回,也曾想过,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呢?那些龙族有什么错,或许张扬霸道,或许不恤人类性命,可是,在他们的观点当中,人类跟那些动物一样都是可食用的,又有什么错? 他的行为,就好像是某一日为了一个蝼蚁杀人一样,还美其名曰替天行道,为了正义公平,想想,也是很可笑的。 “元婴以上,从未听闻,所谓长生,或许在此(世界)是求不到的。”游翱龙看看两人神色,皇帝的脸上并不见失望,在七十岁就可以算是“古来稀”的年代,能够活过百岁就是许多人眼中的喜事了,他一时间还想不到更远的地方去。 “父皇,母妃,且试试这个,我看一下你们有没有灵根。”游翱龙离开宗门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思,特意换了一个测灵盘带在身上,这时候拿出来,又让皇帝的眼睛一亮。 几年前,他也是见过这东西的,自然更清楚这东西的作用。 “这是什么?”美妇的脸上有些疑惑神色,却没拒绝儿子的想法,只是以目示意,看着皇帝率先捏住了测灵盘,一股微弱的青光之后,换她拿住了测灵盘,水蓝色的光芒略盛。 凡事不可优于帝王。谨记着这一点的美妇心下咯噔,脸上便有了些不安,本能地知道那光芒亮了或许好一些。 因为这些谈话比较重要,游翱龙的精神力一直在扫描着外界,留意着周遭的情况,修仙这样的消息,一旦大范围扩散,又没有有效的手段管理控制的话,恐怕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 精神力何等敏锐,便是呼吸稍微重了一些,都是能够察觉出来的,他察觉到了美妇的紧张情绪,一愣之下想了想才明白皇帝的身份对一般人来说或许比修仙者还要重要一些,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修仙者是怎样的存在。 心中有些好笑,但又不想美妇担心,便略过关于灵根的话题,只说了两人都有灵根都能够修炼,然后问两人愿不愿意修炼。 皇帝自然是要说愿意的,但在他开口之前,游翱龙就先说了:“修仙是逆天而行,不能享皇族气运。” 这话有些婉转,但特意被他说出来,皇帝也不是听不明白,一旦修仙就不能当皇帝,当皇帝就不能修仙,这样二选一的选择题,该怎样选择呢? 游翱龙也不说太深的,只把话放在这里,又说让他慢慢考虑,便流露出想要跟母妃好好说话的意思。 皇帝之前太过激动有些失态,没发现自己都被牵着鼻子走了,直到此刻才发现这个儿子已经不是在自己掌控之中了,也没说什么,应了一声,便让他们母子两个去内殿好好交谈。 游翱龙也没说别的,只是细细说了说被带走之后的情况,美妇最关心的不是那延寿丹,而是他之后有没有受苦,听到他轻描淡写地说练剑怎样,捏着他的手,哪怕感觉不到茧子的存在,却还是落了泪。 “习武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你不说我也知道,定然是吃了不少苦,龙儿”想说不让修仙,又觉得是阻了儿子上进的路,多少人想要求这个机会而不可得呐,话哽在喉间,美妇到底只是一叹,没有再说。 游翱龙也没对这个问题多说什么,他走的时候跟美妇就不是很熟,两人之间还没有好好交流感情又踏上了修仙的路,以后,即便美妇能够修炼,但他这样私下里传了功法,还不知道宗门那边儿会怎么说,下一次再见又是什么时候。 好多话没办法说,该有的温情说完了,便剩下默默无言的冷场。 皇帝的考虑很快,他现在还没有到必须舍下皇位的年龄,对长生,虽然渴望,但如果机会近在手边,也就不那么迫切了,就好像知道自己的病总有药能治,那么早一刻吃药和晚一刻吃药有什么区别呢? 心绪平静下来,反而能够更冷静地看待这件事了,又把游翱龙叫过去问了一些情况,知晓了功法修炼上的一些问题,吃了他给的延寿丹,留下剩余的丹药,又留下了一本功法,便很满意地离开了。 游翱龙并不能够在这里久留,修仙界和凡人界之间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分割,但灵气的分布显然是宗门所在更浓郁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采取了某些阵法又或者是符文的作用。 他又待了几天就离开了,这几天,主要指导了一下美妇的修炼,比起皇帝来,她显然更容易修炼有成的样子,只不过起步晚,到底还是有影响。 这一次离别,美妇亲自相送,目送着儿子脚下凭步生云,心情除了离别的伤感,还有了些期待与向往,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达到了这样的程度,是不是就能够再次相见了呢? 作为一位母亲,哪怕是长生也不会比自己的孩子更加重要。 游翱龙并没有马上回到宗门,离开后他又去了之前那个国家,试图寻找一下之前的皇族,只可惜,对这种可能成为造反旗帜的存在,少有皇帝能够包容,所以他并没有找到。 回到宗门得知了这个消息,当年同行的那位傲娇小皇子郭新明,如今游翱龙的师弟听了有些发怔,眼圈一下子就红了,短短三年多的时间,他还记得父皇母后的好,记得他们之间的那份亲情,然而 “多谢师兄。”手里捏着那封反复斟酌才写下的信,曾经写信时候的美好期待,这时候都残酷得让人无法回想。 郭新明再次拱手道谢,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就跑了。 游翱龙叹息一声,还有几封没有送到的信要退回去,不知道能够寄信回去,总是有着挂念的,然而这挂念落空,他几乎不敢想他们的心情会是怎样。 总算送完了几个消息,好在他先把这些坏消息的排在了前面,后面的几个,当年龄最小的那个看到母亲亲手做的酱菜的时候,一脸笑容地抱着不撒手,直到被人提醒才想起来要分给师兄尝尝。 游翱龙一路转来,把云天放在了最后一个,送去的也是当地买的一些小吃特产什么,这种东西并不含灵气,对修仙者来说,吃了也只是浪费一道消化的过程,做了些无用功,远不如那些他们自己培育的,但总是一种新口味。 “这可是以前想吃都吃不到的,多谢师兄了。”云天笑嘻嘻接过来,没怎么客套,打开就吃了一口,“这果子果然跟以前一样好吃。” 被叫做果子的其实是一种卷了馅儿的糕点,有些过于甜了,游翱龙拒绝了一同分享,又跟他说了两句,表示了感谢,这才离开。 这一次出去的时候不觉得,回来才发现心境上竟然有了不少的感悟,应该闭关修炼一下了。 第201章 费伦在宗门之中的辈分算高的,他的弟子,游翱龙的辈分也就水涨船高,尤其他前头的师兄,费伦的大弟子并不受费伦重视,他这个小弟子,一努力起来,就有了些赶超之势。 心境上,游翱龙从来不缺少历练,历经多世轮回,即便每一次他都任性地只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从不曾真的在虚幻的感悟天道上放多少心思,但经历就是历练,有了这些历练,心境到底还是会不一样的。 上一世,他又曾经那么努力地修炼灵力,纵然最后没有得到什么好结果,但对灵力的熟悉程度却已经足够,如今,这辈子,有了合适的功法辅助,又有这样灵力充裕的环境,再有这种暂时无需多加磨练的心境,他的修为突飞猛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闭关出来之后,他就是金丹修为了。 辈分,实力,都有了,那么他就能够参与到宗门的一些大事上了。 按照惯例,他这个实力已经能够另立山头,收徒弟了,费伦对此乐见其成,笑呵呵地拉着他去跟悦博夸耀:“说起来,还要感谢师兄你啊,要不是你,我可收不到这么好的徒弟!” 这般说着,费伦自己也想,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吧。说来可笑,他感悟的是天道,可却也不怎么信这天意。 悦博表情冷淡,这几年,他也收了一个徒弟,水灵根,跟他如出一辙,但却总是觉得有那么些不尽人意,尤其是跟“别人家的孩子”相比。 “记得巩固根基。”悦博看着游翱龙,这般说着,纵然是变异冰灵根,这样的修炼速度,也实在是太快了。 “谢师伯教诲。”游翱龙有礼貌地应下,脆生生的“师伯”,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这一声“师伯”实在有些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意思。 费伦是个厚脸皮的,也不在乎师兄高兴不高兴,笑呵呵跟他要了礼物,当初收了徒弟,他就要了见面礼,如今徒弟修成金丹,大小也是个真人了,他再要一份贺礼,也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 师傅这样,弟子怎能不有样学样?接过了悦博递过来的一把长剑,游翱龙又礼貌地道了一声谢。 “这把剑是用天外陨石打造,并无属性,或可趁手,你以后可再加锻造。”悦博话虽少,但该交代的都交代到了。 “师兄这是早就备好了吗?可真是太合适了。”费伦依旧笑眯眯的,心里却在想着,这一定是故意的吧,同为冰灵根,他过去用过的剑退下来刚好可以送给徒弟,可是跟着天外陨石锻造的剑一比,就有些太不上心了。 身为师傅,怎么还能没有师伯送的礼物贴心呢?看来要重新准备礼物了。 费伦这般想着,依旧还笑着,却留意看悦博的表情,猜测他是不是故意的,他抢了师兄的好徒弟,师兄难道真的不会故意给他使个绊子吗? “当年意外得到这块儿天外陨石,便想着炼制成剑,锻造好后,却因不忍遗弃旧剑,这才舍弃不用,如今送人,也是正好。”悦博难得解释了一句,他虽寡言,却是心思灵透,再者费伦面上并无掩饰,师兄弟多年,一看便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若是不把话说透,只怕哪天又要被他找茬。 “多谢师伯。”游翱龙哪里管那么多,见好就收,又道了一声谢。 天外陨石锻造而成的剑,手心所触微微生寒,这剑的材质可不像是石头,但又不像是某种金属,以游翱龙的见多识广,一时间竟不能够分辨这把黑漆漆的剑到底是怎样的材质。 不过,感觉上还是个好东西,因为灵力进入畅通无阻,甚至有一种释放过后可能加倍的感觉,剑身上还有些不明所以的符文,真是惭愧,修为进阶太快,他对于一些常识却还所知甚少。 如今已经是金丹了,巩固一下修为,是应该好好研究一下了,不说弄一个草药大全来,至少也不要在见到宝贝的时候买椟还珠。 费伦和悦博好久不见,两人坐而论道,说了不少的话,主要是费伦在说,从夸耀游翱龙这个好徒弟,到抱怨一下自己的大徒弟,又说起这几年游历在外的一些事情。 到了金丹期,想要再进一步,如同灵力需要千倍万倍一样,仅仅付出努力也是不够的,为了心境上的历练,往往都会自己去找一些困境来度过,磨砺自身。 奈何,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秘境啊禁地的,最终也只不过是以游历为主,然而对这些金丹期的真人来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或许也就是几个呼吸间的事情,真没有什么好说的。 地广人稀的景色有什么好看的吗?山,水,树木,动物看得多了,总不过是这样几类,也很难发现更新奇的东西。 或许以前还有神话传说中的妖兽之类,但是到了如今,这些修仙者能够看到的最大的猛兽或许就是猛虎大象之流了,根本不会见到那种能够修炼成人的妖兽,或者说从未见过那样的妖兽。 所以,很多金丹期的真人想要历练自身,更多的是在感情上下工夫,比如说情劫什么的,便是这些人想出的好办法。 自我封印自身修为,然后去凡尘间打滚,若是能够动情入世,然后离情出世,便算是历练成功。 也真有因此修炼有成的人,只能说心境这一关,到底怎样过,各人有各人的手段,未必不可通用,未必一一适用。 费伦有些瞧不上这样的手段,再者,修仙者的眼界也高,不是什么村妇美人就能让他们陷入其中的,想要用这样外界刺激的手段过心境这一关,也是着实不容易。 说着说着,说到这里的费伦也有些笑不出来了,虽然外表上还是一副青年人的样子,但他自己知道,寿命终究是有限的,若是过不去,老死金丹期也只在眨眼之间,偏偏,他就是找不到好的方法,奈何。 游翱龙听到这里有些忍不住,不应该有什么制造幻境的法宝吗?一旦中招,人就在其中轮回多少世,没有修仙者的记忆,重新拥有一个身份,然后度过一生,直到心境增长才能够出来,那时候,一朝顿悟 好吧,那都是中的情节,但幻想也是可以借鉴的啊! 忍不住把这个说了出来,费伦轻笑:“听起来倒是不错,但怕是真正的仙家手段,未必能够做到。” 别的不说,封印一个修仙者的记忆就是极为困难的,谁敢让人真的这么做?万一对方存有歹心呢?再者,能够有这样功效的法宝,恕他孤陋寡闻,还真的没听过什么东西能有这样的功效。 实际的问题摆在眼前,游翱龙也卡壳了,是啊,这里又没有这样那样的幻兽,要凭什么制造幻境呢? “幻由心生,此举未尝不可行,只是用些药草替代也好。”悦博认真思考了一下,这般说着,他对于炼器炼丹上,有些浅见,但所谓的炼器也只是练剑而已,其他的,他还真的不曾想过。 游翱龙受到鼓励,又有了些精神,把自己想了好久的念头说出来,“自入宗门之后,我就总觉得有些事情似乎不太对头,正如士农工商,各司其职一样,为什么宗门之内,不能够把炼丹炼器等职司分开呢?有人喜欢炼器,自可以一心一意投入其中,若能有所成就,未尝不是好事,其他人若有所需,也可直接求助,以灵石灵草相换,以资对方炼器成就大道三千,谁又说单纯炼器不是修炼了?” 费伦面上没了笑容,认真想其中可能,悦博自来就不爱说话,思绪也沉浸其中,并不因为此为师侄言论便轻视,而是先去理解对方的道理,再想是否能够施行。 “还有修炼一事。”此事在游翱龙的心中盘旋已久,既然说到此处也不准备再斟酌,左右都是师傅师伯在,并无外人,也不怕被人笑话,“我观宗门内虽有各峰各所,到底有些散漫,并无人督促修炼一事,诚然,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但若是个人无意修炼,又何苦在门中浪费资源?对那些想要修炼而不得其门而入的人,是否也是一种不公呢?与其如此,倒不如设置考核,让那些不想要修炼的有理由离开,让那些无法修炼有成的早早认清事实,选择适合自己的去做,免得若干年后虚度光阴,终究一无所成。” 修仙,听起来很美好,但这条路,又有几人能够走到终点,或许刚进门的时候都欣然前往,但走到中途,谁又能够依旧坚持?所谓考核,不过是给这些人一个退却的理由,免得在门中虚度百年,最后只能领一个无所谓的职司,终老于此。 游翱龙侃侃而谈,把自己的理念跟两人交流了一番,费伦不置可否,悦博倒是表示了类似“勇气可嘉”的鼓励,但对于是否能够施行,并没有准话。 对此,游翱龙早有所料,也不气馁,他只是初步有了些想法,是不是真的能够继续做下去,还要看日后,且不急。 第202章 悠悠白云飘过天际,几只飞鸟路过,鸣叫声清脆悦耳,蓝天之下,一片青山隐隐,竹林幽幽的沁人绿意,几座并不奢华的房屋带着些古朴之意,坐落在蓝天白云之下,青山绿水之间。 房屋之前,却并非什么田园风光,又或者南山隐菊,而是一排排的长桌,还有整齐摆放的长凳,然后是那群伏案书写的人们。 第一次接触到升级考试这种东西的修仙者们最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当是笑话,开玩笑吧,炼气,筑基,金丹升级的顺序难道不是根据修为定的吗?升级考试是什么鬼? “凡宗门弟子,每部皆需考核,及格者可在宗门继续修炼,连续三次不及格者将不再享受宗门支持” 升级考试就是这样的一种考试,如果三次不及格,那么等待你的比留校察看更严重一些。 “真是伤脑筋啊,这种东西,我知道它都是什么啊?!”云天的天赋不错,但是这些文字上的东西,或许因为幼时并没有接受多少教育的关系,哪怕后来在宗门之中也学了几年,但,他以前以为只要修为上去了就好,并没有注意这些知识,所以,谁知道这两种丹药都有什么区别啊! 平心而论,这次的升级考试并不难,或许因为第一次,大家都不知道出什么题目合适,所以杂七杂八都有一些,丹药的有,炼气的有,对法术描述的也有,反正题型也不算太刁钻,但 抓耳挠腮,形象不雅的不止云天一个,不时还能听到“嘟”的一声,那是有人试图作弊,然后被发现,施以薄惩的提示音。 整整八十七人,在一个时辰之后都沮丧地离开了座位,基本上没有几个能够笑傲,还有不时揉眼睛的,那个薄惩真是太可恶了,该死,眼睛疼,还想流泪怎么办? “成绩稍后会公布出来。”侍从上前收拾了所有人的卷子,白纸上仿若印刷的字体如出一辙,但是答案却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要是认真看卷子的话,可是要看一阵儿,好在这是个新兴事物,多得是金丹期的真人想要看看卷子,他们自然不介意顺便给一个分数。 “每道题的后面都有分值,对的就给满分,半对的就给一半的分,错的一分不得,不能够额外加分,也不能够额外减分。” 看卷子到底还是主观因素居多,游翱龙拿过那一沓卷子,迅速地分成若干分,给了这些不闭关的真人们,作为宗门改革之后的第一件事,大家对升级考试还是很关心的。 正觉得有趣的真人们没有谁觉得自己是做免费劳动力了,一个个欣然接过,就开始一一查看。 卷子的问题之简单,他们之前都已经表示过不解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还要白纸黑字地写出来,难道会有人不知道怎么答吗? 然而看到了卷子,他们才明白,竟然有那么多人不会。 游翱龙没理会真人们诧异的眼神,这第一批的卷子是他亲自监制,上面的分值划分也很明白,虽然采取的是百分制,但及格的分数却并不是六十分。 这里面炼器炼丹法术各占了二十分的分值,剩下的四十分则是对宗门的一些基本了解,比如说某峰是做什么的,某峰出名的法术是什么,效果是怎样的,诸如此类的问题。 “这个有什么用?”费伦十分不解,这么简单的问题不是白给分吗? “如果连宗门都不愿意了解,他们心中对宗门又有多少的喜爱呢?一旦宗门有事需要,他们肯为宗门奉献力量吗?”游翱龙说到这里,想想修仙界这种平和的现状,连个魔门都没有,斗个屁啊,显然正邪两方的战争,也只能是臆想当中才会发生的了,也就无所谓贡献力量的说法。 事实上,有光必有影,表面上完全不曾有阴霾笼罩的修仙界也并非没有靠着邪门歪道修炼的人,只不过那些人都十分重视自身的隐藏,并不会去招惹那些大宗门的人物,如此一来,自然也没有单独拉起山头跟大宗门明火执仗对着干的可能。 “说是要提防背叛者的存在。”费伦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这句话,点了点头,然后就看到一个人直白地在适才的问题上写了“不知道”三个大字。 这次参加升学考试的弟子最少也在宗门之中带了四年了,竟然都不知道宗门中有哪些峰头,各个峰头的峰主擅长什么,简直是 费伦直接画了一个叉,表示自己的不满,还是炼气期,就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也不知道专注到什么事情上去了,竟然现在还是炼气期。 其他真人在之前就听游翱龙说过了判卷规则,批改起来毫不费力,片刻工夫,几十份卷子就批改完成了。 游翱龙也不迟疑,让侍从直接按照分值排了个先后,去外头张贴成绩单,然后宣布明天实战课考试的规则。 这所谓的实战课就是修仙中常有的斗法大赛,分成炼气,筑基,金丹三个阶段赛,最后的排名也是成绩,至于奖励,呵呵,谁手上也没有多余的法宝,就不摆出来丢脸了。 同为炼气期,会的法术并没有多少,再加上炼气总共十个层次,各有不同之处,也有一定的运气成分,若是你的运气好,直接轮空到了下一局,说不定就能走到最后了呢? 炼气期的比赛完成之后,云天松了一口气,理论课成绩加上实战课成绩,他都不是最垫底的那个。 等到考试流程全部结束,最后一名竟然是郭新明,云天愣了愣,这位他曾经巴结万分的小皇子,他还是记得的,只不过来到宗门发现彼此地位差不多的情况下,就自然少了交际,谁知道那聪明伶俐的小皇子,竟然成了垫底的吗? “倒是很有趣。”费伦看完了实战课比赛,心情大好,完全不在乎那点儿师傅面子,回去又和游翱龙实战了一场。 金丹期修士出手之间,哪怕没什么威力巨大的法术,举手抬足引起的灵气变动也早已造成危害,因此擂台的结实程度,还有结界的防御水准就更受考验,等到两人比试完了,整个擂台也坑坑洼洼,不成样子了。 “你的法术应用很不错,足够精细,不过到底还是经历得少,应变不及时。”费伦赢了之后,还不忘给游翱龙总结经验。 游翱龙连连点头,他之前没和人这样争斗过,上辈子哪怕杀死那么多龙族呢?靠得也不是什么法术,而是那些蠢龙早被多年的安逸生活腐蚀了斗志,又有一开始的轻敌,还有后来的行动迟钝上,他的精神力能够预判,并且用精神力做出一些干扰,方便他下杀手。 如今跟师傅比试,并非生死相搏,自然用不到精神力干扰那样作弊似的能力,游翱龙摒弃精神力的加成,和费伦斗了一场发现自己的水平到底还是不足,每一个术法看似掌握成熟,但什么时候该怎么用,用完下一步用什么,都需要他花时间考虑,这样一来,预判得到的时间优先便丧失了,甚至还要反应慢一些。 对手是同样金丹的修士,这样的一个迟疑便足以遭到致命打击,何况还有好多个,一场比试下来,哪怕费伦没有下重手,游翱龙身上也免不了青青紫紫的痕迹了。 “多谢师傅教诲。”游翱龙持剑而立,认真谢过费伦的教导。 费伦微微点头,对这个徒弟,他是极满意的,也正是因为这份满意,他才会大力支持对方在宗门上下推行升级考试制度,如今看来,仅仅这实战课一项,就让人有些意外之喜了。 如今的修仙世界还处于和平发展的时期,见不到什么妖兽,也没有什么宝地秘境,连修仙者都没有多少,他们一个个自持身份,也少与人争斗,身上连丝血腥气都找不到,个个温文尔雅,好像谪仙一样,似乎很美好,然而,心境上的历练又从何而起呢? 斗法之后,输赢且不论,对自身的能力也能够有一个更清醒的认知,以后不会过于骄傲也是好的。 出于这样的想法,费伦对实战课比赛颇为看好。那理论课考试,反而有些像是顺带的,哪怕它似乎意义很大的样子。 就这样,在宗门大部分人的观望之中,升级考试在三年后又开始了第二次,然后是三年后的第三次,一次比一次更热闹,题目也难了一些,但宗门的向心力却在无声地加强着。 第三次升级考试的实战课考试时候,宗门之中,难得有了些俗世的热闹场景,来斗法的都排了顺序进行淘汰赛,其他人则在擂台外关注自己想要看的那一组,还有私下里的赌博进行着,一切都好像重现了修仙中的斗法大赛场景。 游翱龙立在峰头上,颇为欣慰地看着自己主持之下的成果,眼前这般不再那么高高在上鼻孔朝天的修仙者,看起来才更为可爱。 并非一味想要把他们变成书中的样子,只想要有一种新的气象在宗门中产生,不再那么古井无波,也要如草木一般,欣欣向荣一些才好。 第203章 在大家为了斗法输赢而热烈争论的时候,在大家为了私下里的赌斗输赢而津津乐道的时候,在大家一边抱怨考试一边感叹自己的成绩竟然力压某某人的时候,在大家终于把“师兄弟”这个称呼跟成绩排名挂钩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试行的考试方案因为他们如今这种接受良好的反应,毫无意外地被继续执行下去了。 “真是没想到,大家还都挺喜欢这样的。”费伦也有些意外,以前宗门中最热闹的也就是他了。 这倒不是什么大言不惭,而是其他人,要不然就是一副修仙修成木头仙的样子,嬉笑怒骂全然没有,这方面,悦博或许可以代言一二,要不然就是一副愤世嫉俗,非要去屠龙的家伙,呵呵,如果他能先找到龙,当然,还有一些觉得学业有成,就跑到俗世去当富贵神仙的宗门不会把这种人除名,事实上,在那之前,虽然有一个大体的花名册,但是真正在宗门的到底有几人,还真是没有人统计。 “说起来,那种魂灯,听着很危险的样子,你是准备做吗?” 说到正事的时候,费伦一脸严肃,常常脸上带笑的人,猛然这么严肃起来,还真的有些让人忽略不了。 悦博沉吟了一下,说:“感觉上很危险,但是从功效上来说,似乎还是比较实用的。” 游翱龙提出的很多东西,除了考试这一项落到实处看着还不错的,其他的,比如说这种能够查看各人状态,至少是生死状态的东西,虽然用心头血就可以点亮魂灯这样的说法有些扯,但能够叫做“魂”灯,是人都知道其中的危险性。 “具体怎样,我还是要问一下木师叔再说,炼器方面,他懂得比较多。” 修仙界中,成为金丹期之后就有了漫长的时间,这样长的时间,大家都会去钻研一些副业,比如说炼器炼丹的,所以宗门没有那种专门的按照炼器炼丹等职司来分类的山峰,炼气期的新手,让他们分心去弄这个,在宗门看来是不务正业的做法,所以游翱龙关于这方面的设想并没有被采纳。 这样一来,想要知道宗门之中谁是炼丹高手又或者炼器高手就比较麻烦了,到了金丹期,大家都是真人,比试一番不伤情面还是比较困难的,谁知道谁小心眼儿啊!万一因为这个被记恨了,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这方面的专项比赛游翱龙一提出来就被叫停了,除此原因之外还因为真人自持身份,也不会专门上台比试一番,然后让一群炼气期筑基期的弟子品评一二,哪怕有奖励也不行,谁也不那么物质。 断言拒绝这项提议的悦博不知道,不用千年那么久,不过百年之后,他就被打脸了。 现在的修仙界要啥啥没有,想要个好点儿的飞行法器都找不到卖家,他们拿出来的奖品能是什么好东西,至少看着就很没有吸引力。 哪像后来,因为重视了这些兴趣专业,有些修炼上不来的就开始专门炼器炼丹,不止在法器上有了很多创新,在丹药上也有不小的收获,起码拿出来的法器是那些真人也想要的了。 那种时候,大家自然不介意去台子上比一比,还一个赛一个地有风度,特意展现自己的才能,然后收获一大群粉丝什么的。 至于后来的附带产品,类似流动小红旗那样的“最受弟子欢迎”奖项,更是让不少人都醉醉哒。 甚至有些食古不化的真人们表示,这简直耻度太高,修仙界是什么时候这么庸俗了,为了这些东西汲汲钻营什么的,痛心疾首——唉,竟然是我吗?啊,真是不好意思啊,竟然让大家这么喜欢,一本正经地捋着两撇小胡须,笑眯眯地展现着风度,看着那些输掉的人,抱歉啊,谁让我是这么地受人喜欢。 那时候,依旧还能够淡定自若,坚持传统的悦博想到若干年前自己说过的话,一种被打脸的尴尬感迎面而来,好像多少年前,被自己的师弟撬了墙角,夺走了徒弟一样,迷之尴尬。 而眼下,他这么说着,自己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还继续跟费伦讨论着其他的问题,以前从没发现宗门之中还有这么多问题,直到游翱龙提出来,他才发现,自己早就习以为常,以为本来就是这样的,却原来还能够做出更新更好的改变,哪怕是表面上心静如水的悦博,其实也有了一些改革宗门的兴奋感和成就感。 一番讨论不计时日,终于停下来的时候,费伦觉得口渴得厉害,喝了一口水之后才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竟然有这么多想法,肯定是早都看不顺眼了吧,当年差点儿被饿死。” 说到这里,他就想笑,脸上也果然露出了笑容来,他的运气一向是这么好,随便一句话就能收到这样好的徒弟。 被调侃的悦博不为所动,端茶送客,以前师弟炫耀的东西总有些新意,这段时间,却总是要提起这件事,真是听得不耐听了。 游翱龙丝毫不知自己被多少人讨论着,也不太介意,这是想当然的,作为第一个在修仙界发明考试的人,难道他还不值得被立碑纪念一下吗?他自己都想编写一本修仙界编年史了,特意把这一年写上,然后说明一下,也可以作为以后考试的题目啊! 到了金丹期之后,整个人的心神就是一松,游翱龙有些放纵地想,之后那么漫长的寿命,总是不着急的,他的时间太长,这辈子不行,还有下辈子,完全不用像上辈子一样 想到上辈子,心里有些隐痛,他屠龙之后就去闭关修炼,直到他发现无论怎样都不能有所寸进之后,出来一看,曾经认识的妖精都不见了,哪怕是那个本应该千年万岁的青华,也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天地间的灵气,他才恍然自己做了什么。 作为世间唯一的真龙,夺得了龙族气运的存在,他想要修炼需要的资源远不是那个世界能够供应的,修炼的方法或许也有些问题,但最根本的还是灵气供应不上。 好在,世界上是有一种平衡在的,就好像能量守恒一样,那些被他侵占的灵气在他死了之后就能够自由回归天地,只是,那个时候,恐怕什么都没有了。 耳边仿佛又能够听到巨龙的咆哮,他在问,为什么要杀他们,为什么 “师兄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云天唤了两声,见人不应,上手去拍,然后,他的手并没有落在对方的肩上,虽然没能察觉出那到底有什么,但隔着一层是肯定的,衣服的手感不是那样。 不等他细思,游翱龙回过神来,笑着问:“没什么,你们觉得考试怎么样,效果还好吗?” “还好吧,只怕那些垫底的会觉得不太好。”云天说话的时候想到了郭新明,到底是曾经巴结过的小皇子,虽然入了宗门之后没什么交集了,但他还是时有关注的,意外地发现这本应该是人上人的皇族血脉竟然垫了底,果然修仙界实力优先啊! 虽然很多人口上不满,但成绩切切实实摆在这里,又是真人们批改的,大家都认了,随着排名榜的出现,很多人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实力为尊,无论这种实力是文的还是武的,总会有些人发现自己要仰望的人其实也不怎么样,而自己,原来竟是那样的名次,欣喜之余,也会有野心在滋生吧。 或许是因为自幼的乞讨生涯,云天对于人心的变化上更敏锐一些,发现这一点之后,再看整个考试举措,再看眼前这个提出此举的人,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呢?他想要的是这样的结果吗? 虽然早就知道仙人也有,并不曾真的超凡脱俗,但是这么鲜明地把这一些通过排名展现出来,又是要达到怎样的目的呢? 想太多的云天并不知道,还有一种快乐叫做“看到你不高兴我就高兴了”,自然,还有一种传承则是“既然我经历过你自然也要经历,还要经历更多”,于是,他理所当然地想多了,在以后走出了一条魔尊的道路。 整个事件,完全可以称之为“论脑补成为魔尊的逻辑性在哪里”。 “下次努力就行了,主要就是要让大家都努力一些,免得虚度了时间。”游翱龙说着冠冕堂皇的话,完全不承认看到那些修仙者被考试虐的时候心里的暗爽,重在参与嘛,谁会那么背,连续三次都垫底,还是文武比都垫底。 虽然打着去芜存菁的旗号,但本心里,游翱龙并没有想要将谁驱除,他只是想要让大家都找到更合适自己的修炼道路,不要一门心思往不能结果的地方使劲儿,上辈子,他就走错了路,代价是惨痛的,这辈子,既然宗门这么不靠谱,他就用这种形式干预一下,也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强项在哪里,更好地选择更适合自己的道路。 想法是好的,初衷是好的,奈何结果不一定那么好,三次考试之后,垫底的人出来了,“不再享受宗门支持”的最后一名在成绩出来的第一时间,独自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宗门,也就不知道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并不是除名的意思。 第204章 短短十五年间,宗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宗门大概就是一个修仙者一拍脑门想要建立起一个类似书院一样的地方,后来大约是不想扩大招生,最后弄成了架子在,皮肉不全的模样。 而宗门的名字,多少年后,才知道自己所在的宗门名称竟然是仙门这样一个简单到笼统的称呼之后,游翱龙才深刻地觉得垄断是一项多么好的行业,可以直接把行业名称当做自己的名字。 长长的阶梯被游翱龙称为登天梯,这种类似每个修仙中都有的东西,如果现实的修仙世界没有,岂不是显得很奇怪,在组织升级考试成功之后的游翱龙获得了参与宗门会议的权力,他提出的这一条被所有的真人认同,得到了元婴期修士的首肯,甚至还有幸得到他们新手在上面加持的阵法,于是这条天梯就形成了。 大约是那些修仙对游翱龙的启发太大,当发现自己能够把这些都变成现实的时候,他发挥了极大的热情来做这件事,而同样被他的热情所感染,本来有些不问世事的真人们一个个也成了模型狂人,能够炼器的都自己撸袖子上了。 效果也是斐然的,登天梯成了一个可移动的法器,上面各种精雕细琢的阵法足够产生各种问心效果,元婴期修士都捋着胡须说,“能够通过这些阵法当是心志坚定,悟性卓绝之辈,当得仙门弟子”。 咳咳,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元婴期修士的标准就是高,以至于登天梯布置好的当天,不少上去一试的金丹期真人都铩羽而归,直到停了阵法才被解救出来,各自都是面面相觑,最后决定收取新弟子的时候只开启一两个阵法就可以了。 毕竟什么心志坚定,悟性卓绝之辈,显然不是随地都有的,而且,因为宗门招收弟子的年龄多半都比较小,所以,如果不想在最后面对哇哇大哭的孩子,然后思考到底要不要退货到家,那么还是把门槛放低一点儿好。 然后是宗门作为门面的大殿,这一项提议当时有半数人表示反对,理由是,“我辈修仙,当不凝于外物,无碍于心” 这种说法极有市场,因为修仙者筑基之后就真的能够做到餐风饮露,所以还需要讲究什么奢华什么格调吗?弄一个华丽大宫殿做什么,又不是皇宫! 游翱龙针对此类问题,直接拿出了自己制作的模型,虽然没有任何灯光特技作为展示的平台,但他的补充说明,对宗门内建筑的各种设想,还是让不少人听了进去。 最后少数服从多数,一年后,宗门的各项建筑陆续出现,最先更换的那个大堂一出来就广受好评,甚至还有不少弟子悄悄打听到底是哪位真人的手笔,一时间那位默默无闻的广雅真人一下子成了宗门红人,总有人到他面前求拜师求学艺,顺带还有愿意伺候起居的。 这样的爆红让不少真人都有些酸溜溜的,我的水平也不差啊!接下来的两三年,宗门上是个峰头就有了主体建筑,一下子显得格外高端大气上档次,最难得的是这些零散建筑还和宗门大殿相互呼应,最后构成了护山大阵的阵法一角。 “现在的小辈,真是了不得啊!”多年闭关不出的元婴老祖亲眼见证了宗门的变化,一边捋着胡须感叹这世界变化太快,一边欣喜“哎呀呀原来还能这样”,不得不说,这种对于格调的追求除了某些真的特别无碍于心的,大家都还是喜欢的。 谁不想要自己的居住条件更好一点儿呢?看看如今,再想想以前住山洞都觉得“这才是修仙”的心情,总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有点儿蠢,怎么破?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许多想法,真是让人耳目一新。”游翱龙的师祖,才晋升元婴期不久,心情颇为欢喜。 能够到元婴期,在宗门所处时间都不短,看着宗门越来越丰腴,他们也都是心里高兴的,幼时入宗门,千百年,都在宗门之中,说这里是家也不为过,如今看着家里越来越好,谁的心里头不高兴呢? “如今这般,若是咱们再自主招收弟子,未免有些小家子气了,倒不如在各国设置人手,由他们转运弟子过来,若能通过登天梯,便收入门内,若不能,可留在门中成为外门弟子,也可应再在各地设置一些考验,择优取之。” 讲真,这样很麻烦,以前不是没人想过,只是觉得太麻烦了,再者,各国所在之地未必是灵气充裕之地,若是放在那里,对一心修炼的修仙者来说不啻于流放一样,谁都不愿意去,最后这种想法也就不了了之了。 对于太麻烦的事,以前大家都是敬而远之,自己修炼时间都不够,谁还管那么多啊! 如今可好,升级考试这样的考试能够发现很多问题,若是实在没有悟性的,勉强在宗门修炼总是浪费资源,倒不如放出去挑选弟子,也是干了力所能及的事情。 “所言甚是。” 几个元婴老祖一碰头,都觉得不错,可以做,然后在新的大堂中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之后,游翱龙吓了一跳,谁那么先进,先弄出“外门弟子”的称呼了? “不知这外门弟子是什么说法?”游翱龙问了一句。 “顾名思义,外门乃是门外之意,有灵根,能够修炼,但悟性不佳,我等也不可绝了对方一心向学之心,应给与机会,容其自发奋进。”元婴老祖的解释一本正经。 游翱龙深以为然地点头,进一步提出了“内门弟子”“精英弟子”的概念,也都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然而,几年后,等到外门弟子真的产生之后,游翱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宗门之中都还没有人会专门炼器炼丹制符,所以,每日的大殿清扫该怎么做?那么多建筑难道要蒙尘不成?至于为什么制作的时候忘了上一个除尘阵法什么的,第一次制作不熟练,甚至有些手生无法刻制太多阵法,并且不愿意浪费支持阵法的灵石什么的,这是能够说出口的原因吗? 于是,外门弟子的产生就很有必要了,总有些内门弟子不愿意浪费时间干,精英弟子想不到要去干,真人老祖绝对不会派人干的活,需要有人自发自觉地进行,至于报酬,就是修仙的功法,还有一些资源的分配。 宗门贡献点这种事情,也就因此应运而生了。 游翱龙一心投身在宗门建设的大业上,如火如荼,完全不知疲倦,好像在玩儿一个很喜欢的建设类游戏,这种亲眼看着修仙世界的秩序一点点从自己手中形成的感觉真的很好,他乐此不疲。 其他的真人被他感染,连几个在外的,听说了消息也都回来帮忙,同时也带回了外面的消息。 “有散修?”游翱龙不明所以,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不,这当然不正常。如今的修仙世家依附于宗门,他们修炼的功法也都是宗门传下来的,并且不准外传——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他们也不会把这一项好处分给人,又因为有了修仙的基础,他们也都跟修仙者一样有些傲然于凡人的样子,隐藏得极好。 如此,宗门的功法就不可能遗传在外,要知道,宗门收人都是从那些顶级的权贵门中选择,凡人根本不知道修仙者的存在,又没有什么秘境或者某个大能的洞府,怎么还会有散修呢? 在仙门之前,世上无修仙者,在仙门之后,修仙者皆出仙门。 就是这样一家独大的霸气,这才导致外面绝对不会有散修的存在。 “是啊。”回来说了消息的修仙者并不是很当一回事,大家都在玩儿宗门建设这么好玩儿的游戏,他也要赶紧玩儿才好,尤其是听说了某金丹期真人因此一下子升级元婴期的事情,这简直就是升级游戏嘛!还不赶紧来! 元婴老祖觉得此事不妥,交代了一声要详查,然而,人手不足的窘境又出来了,最要命的是,大家都一门心思在搞宗门建设,连炼气期弟子也不例外地参与进去了,指望谁去查? 哪怕修为在上,但因为宗门之前散养的风气,哪怕是元婴期的老祖,除了能够安排自己的手下人和徒子徒孙,其他的人,想要指哪儿打哪儿,完全是虚妄。 最要命的还是,这些单纯的元婴期老祖,从来没有想过让人帮忙干事是要给好处的,所以,谁去? 此时的游翱龙还没想到那么多,听到元婴老祖吩咐下去查了,大家也都点头了,就以为这件事有人接手了,没有再理会,想想也是,可能是某个如自己这般不忍心父母老病的人把功法传出去了呢? 不得不说,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头还咯噔了一下,生怕被问责,刚刚建立好的刑罚机构可是正等着大显身手呐,完善的宗门制度不会让自己第一个亲身体验吧。 结果听到不是自己所在国家才松了一口气,父皇母妃都不是那种能够轻易离开国家的人,所以不用担心了。 心情轻松之下,游翱龙没多久就把这件事忘于脑后,直到十几年后,听说一个修仙皇朝建立起来,才有了些意外之色。 第205章 宗门对此事的态度很严肃,表示要调查清楚。游翱龙主动请命,表示要去查证这件事情的根源始末。 介于他对宗门的贡献算是比较大的,也是值得信任的人,老祖们很快同意了他的请求,派他并另一位真人去查证此事,这位真人也不是别人,正是云天。 他的修炼速度,在那一批孩童当中,是除了游翱龙之外最快的人,在宗门建设上,也很快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分得了部分权力。 这种时候,巩固自己在宗门之中的地位,提升自己的位置才是最好的选择,然而他却在游翱龙之后主动请缨也去调查这件事,让游翱龙有一刹的不解,不过也未多想,也许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对调查事情很感兴趣呢? 如今的宗门大变模样,腾云而起之后,俯瞰宗门种种,游翱龙心中的成就感几乎无法遏制,想要说点儿什么表示一下,又觉得会不会太过自我夸奖。 “真是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一天,师兄的想法真是不可思议,不知道几年后,会不会还有更大的变化。”云天恰到好处地说了这样的话,说是夸奖却也不那么夸张,让人听了有一种被搔到痒处的舒坦。 游翱龙自矜地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也不敢小瞧别人的奇思妙想,比如外门弟子,宗门贡献点什么的,他们的想法也是很好的,如果这样发展下去,也许终会有一天,成为中的那种模样吧。 虽然把凡人种种引入修仙世界,似乎世俗了一些,但这样的修仙界却又更加真实,不像是以前,渺渺然毫无根基的样子。 如今的宗门,别的不敢说,宗门凝聚力必然是超越以前的。 “这几十年都没出来了,你不想回去看看吗?”游翱龙行到半路,想到此行目的,有些想支开云天。 云天玩味地笑了笑,说:“师兄不说不觉得,一说我还真想回去看看了,这样好了,就在前面的镇上,咱们休整一下,我先回去看看,师兄也回家看看,约定个地方,咱们在汇合就是了,说不定这样分开两路查找,还能够有些收获。” 修仙皇朝这样明晃晃的招牌,怎样都好找,所以先从侧面了解一下,未尝不可。 游翱龙没想到云天说的这么合他心意,表示了赞同之后,还多解释了几句诸如多年不回有些惦念之类的话。 云天表示理解,并说了一番羡慕之类的话,两人闲话几句,就到了镇子上,也没怎么停留,各自分开。 分开之后,游翱龙直接回到自己的国家,几十年对一个国家来说并不算是太长的时间,虽然皇帝换了,但皇室没变,这就好。 熟门熟路地直接回到宫中,想要降下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儿,母妃的宫殿空了,并不曾住人。 犹豫了一下,还是用上了最熟悉的精神力,因为精神力探测有的时候容易看到一些不爱雅观的场景,游翱龙并不太愿意这样侵犯别人,但事有轻重缓急,若是真的被宗门知道私下传了功法,还不知是怎样的问题。 走的时候,元婴老祖们对此没有表态,大家都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时间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态度对待才是好的。 霸道一些,如同所有的垄断企业一样,对这才冒头的小公司打压一下,未尝不可,但,皇朝到底是有些不同的,一个国家的皇族,不管能够保持多久,在它正当年的时候,都是有气运庇护的,如果轻易招惹了,很容易惹上诸如杀孽这样的冤孽,如此进阶元婴的时候雷劫之中就会有劫火心魔齐降。 仅仅是雷劫,多少人都过不去,更不要说听起来更吓人的劫火和心魔了,虽然这种都是传说中的东西,但基本的避讳还是有的。 所以轻易也不好下手,至少也要处断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再说如何应对。 游翱龙主动请缨,便是怀疑这跟自己当年私自传给父皇母妃的功法有关,这一路匆匆,也没什么时间去打听修仙皇朝是不是指的这里,这种消息对普通人来说,也不一定是人人知道的。 而眼下,既然已经来了,就一定要知道答案才可。 扫描中,迅速出现了几个存在,修为不高,但也是快要筑基那种,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分布,一时间还真的无法判定到底是哪里,到底是谁。 游翱龙想了想,或许是习惯了修仙世界的纯真,他也没准备偷袭一个人问个根由,而是直接找到了皇帝的所在,凭空出现在皇帝眼前,道了身份,问了先帝和太妃的所在。 “竟然是三皇兄啊!”年逾三十的皇帝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他的资质不佳,不过炼气三层的修为,并不能够对延缓衰老有多少帮助,更何况,这种程度的衰老多半都跟劳心有关。 游翱龙点了头,问:“父皇母妃可还在?” “父皇已不在了,三皇兄的母妃惠太妃还在,原说她的宫殿不用移,惠太妃却坚持按着规矩移到了清宁宫,三皇兄此来是专门探望太妃的吗?可随我一同去。” 皇帝顾不得批到一半的奏折,眼见得仙人从云朵上走下,哪里还顾得那许多,竟然真的是有仙的! 他的资质不好,勉强能够修炼,却并没有修炼出什么成果来,事实上也是有些不太敢,先帝为什么成为了先帝,还不是因为强行又当皇帝又修炼的缘故?最后的死也着实让人唏嘘,大约是走火入魔死了的? 一场皇位竞争,任谁都想不到他这个资质不好的最后竟然成了皇帝。 皇帝屏退了左右,亲自带路,引着游翱龙往西边的宫殿群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跟他拉着家常,说着旧日的种种,事实上他降生的时候,游翱龙早就不在宫中了,对于这位三皇兄,他一直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今日一见,初时的震惊过后,还很是尴尬,对方看起来就是个青年模样,比自己年轻多了,自己一口一个“皇兄”地叫着,莫名觉得好羞耻啊! “惠太妃修炼有成,多少年了,还是一副年轻模样,真是令人羡慕。”皇帝说着羡慕的话,眼神儿却看向游翱龙。 游翱龙的精神力一直在周围辐射着,这样的表情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自然也能了解什么意思,从新换的储物袋中拿出一个瓶子来,“你已经修炼,延寿丹对你无用,这瓶是培元丹,可以辅助修炼,你努力一下,强身健体还是可以的,只要不筑基,影响不大。” 说到这里,游翱龙顿了一下,问:“我之前说过此事要保密,怎么宫中竟有不少人在修炼功法?” 突然被问及这个问题,皇帝的神色有些尴尬,见到游翱龙一直盯着他看,明显是要一个答案的样子,再加上那虽然收敛了,但还是十分具有压迫性的金丹期真人的威压,额上了冒着冷汗说:“父皇当年并未说那许多,只说皇族中的优秀子弟皆可修炼,这些年,几位兄长并他们的子嗣和、和皇子们,都有修炼,不过成就甚微,仙长觉得可妥当?” 已经修炼了,不管怎样,也不好一下子把人家废了,到底是血脉之亲,哪怕以游翱龙的来历,完全可以不在乎这个,但也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凡世之中,灵气不丰,纵然有修炼资质,也未必能够修炼有成,若是不成,倒不如不要修炼的好。” 别人十年八年就能看到成果,你八十年都是无有寸进,那种感觉能够把人逼疯的,更何况,按照修仙界的潜规矩,一旦修炼了本门功法,不管是从哪种途径得来的,也算是门中一员,如何处置只是人家一句话的事情,俗世之中的亲朋,哪个能管? 也是如今的修仙界平和,若不然,修仙者不会轻易打杀凡人,却不会介意诛杀一个修仙者,这样的情况下,修炼了反而还多了一层风险。 游翱龙明知道如今的修仙界情况不至于如此险恶,但还是把其加重了百倍形容出来,生怕皇帝不够重视。 皇帝额上的冷汗蜿蜒而下,小溪一样,冲得一张脸煞白,就差没有跪地高呼“仙人救我了”。 “凡人皆蝼蚁,对修仙者来说,他们不会对蝼蚁动手,但若蝼蚁不再是蝼蚁,得到了足够的重视,情况自然不同,何况,私下传功法的罪名,我也不想背。”游翱龙站在清宁宫前,把话说得明明白白,他最初只是想要让父皇母妃受益,一世骨血之亲,怎样都要补偿到位,然而其他人,跟他的关系,有多深厚呢? 见到皇帝脸色足够难看,觉得自己的危言耸听也算是恐吓到位了,游翱龙才给了一颗甜枣,说:“我此次来虽有别的事要做,但若是他们资质果然好,不如由我带到宗门之中教导,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自然是好,自然是极好的。”能够把这么珍贵的功法传下来的,自然都是皇帝极为看重的可以列为优秀继承人备选的存在,然而,此时此刻,顾不得心疼肉疼的,皇帝只有一口应下,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先帝的事情让不少人都绝了小心思,不再想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对修仙多了一层“畏”。 此事说到此处,游翱龙也不多说,点了点头,就跟皇帝告别,独自进了清宁宫去寻母妃。 第206章 皇帝看着面目俊雅的三皇兄扭头就走入了清宁宫,那种傲然淡漠之气,似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仙人,都是这样吗? 根本没见过以前的仙人是什么样的皇帝并不知道这还算是比较平和的态度了,不然,哪个仙人会对凡人这么友好。 擦了擦额上的汗水,皇帝站在原地,并没有马上扭头回转,只是安排了人去把自己喜爱的几个皇子带来,至于心思一转,他还让人把几个人带出了宫去。 等到游翱龙跟母妃叙话完毕,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一直等在那里的皇帝,还有几个小白杨一样的皇侄子。 是不是刚才把人吓到了? 游翱龙的精神力扫描一般不会把范围开得太大,那纯属没事找事,就好像能够无时无刻听到别人的心声一样,实在是一种噪音污染,所以适才并没有想到他们会在这里站着等,并且好像等了不断的时间。 这么多个世界,游翱龙的心已经很硬了,不会因为杀人又或者怎样又不好的感受,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眼泪又或者爱而动容,但因为自己的缘故让人无故等这么长时间,到底让他言语都温和下来了。 皇室之中,都是人精,发现这一点的皇帝马上也拿出了做弟弟该有的态度,言语之中也敢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能够被他视为优秀儿子的几个皇子也是自小就精明惯了的,发现这人必须重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各种仰慕崇拜的小眼神儿,真是闪闪发亮的,完全不介意会不会不匹配自己的年龄。 或许是被修仙界的单纯熏陶久了,见到这样的表面现象,哪怕知道真实大约不是如此,却觉得有趣,游翱龙也不点破,说了宗门的好处,也说了身为皇子修仙的不好——不能当皇帝,然后问他们自己的选择。 哪怕是人精,面对这种不可兼得的选择,也是要头疼一下的,到最后,只有两个皇子愿意跟着游翱龙一同回到宗门之中。 “你们本身修了功法也就罢了,能够修到如今的程度,还是有天赋的,只是这里灵气不充裕,杂事纷繁,想要再进一步就比较难了,我也不会废除你们的修为,若是将来宗门追究私传功法的事情,只有我一力承担,你们也不必担心了。” 游翱龙敢作敢当,虽然知道这事情有些犯忌讳,当年也没想闹这么大,但既然对方已经辛苦修炼到如此地步,一朝废弃岂不可惜,总还是血脉之亲,到底有些心软。 “多谢伯父!”打蛇随棍上,几人马上露出了欣喜感激的表情来,然后又都围过来,想要多问一些修仙界的事情。 对此,游翱龙完全不想多说,现在的修仙界哪怕经过了他的改革和宗门大建设,但要真的说有什么,还是有些乏善可陈。 这一方世界的修仙界没有任何大能传说及其洞府,也并没有什么秘境之类的,连妖兽都无,甚至仙门一家独大,连个对手都没有,每个人的修炼之路都走得非常平和,完全没有什么与天斗与地斗,逆天而行最终得道成仙的感觉。 这样一来,想要说点儿什么新鲜刺激的话题,那还真是没有。 同样的,受到这样的局限,炼器炼丹还有制符,也并非游翱龙之前想过的那样厉害,没有厉害的材料,怎能弄出厉害的东西来? 每每想到这里,游翱龙都有一种预感,在这个世界,他注定达不到自己想要期盼的高度,就好像在上个世界时候的龙游浅滩。 这些事,想起来都是无法叫人开心的,又怎么能够让人愉快叙述呢? 敷衍了一下几个皇侄子,游翱龙便没有再说这件事情,晚间走的时候,直接把那两个想要去宗门的带上了。 这一次出来,只是探查事情,并没有什么危险,过于安逸的修仙界给了游翱龙一种太过平和的印象,他想着跟云天汇合的事情,便直接往约定好的地点去了。 带了两个拖油瓶,到底是有些拖慢速度,或者说哪怕他是金丹期,但似乎还是不够强,这种感觉早在晋级的那刻就有了,连雷劫都没有的金丹期,总感觉好像差了点儿什么。 还有内视时候看到的那黄豆大小的金丹,未免太小了,莫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还是说它会随着修为的增加而变大? 第一次接触真正的修仙界,游翱龙其实有很多想要研究的问题,之前因为宗门建设并没有细细思量,这时候想起来了,便觉得每一个都值得好好研究一下,倒是不太想任务的事情,而是想要赶紧回到宗门之中,把两个孩子交过去,就好好闭关研究一下。 与云天约定的是一个小镇上,周边有着山林,比较隐秘,在林中降下云头也不回让人觉得奇怪。 “伯父,咱们要在这里住下吗?” “先看看,师弟应该早就到了。” 游翱龙觉得不对劲儿,他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两天,难道云天见到自己没在就直接回去了? 带着两人走出林子的时候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气,游翱龙才发现哪里不对,这小镇分明遭到了屠戮,鲜血把土地都染红了。 匆忙设下一个结界,把两个侄子推进去,留下一个简略说明的玉符,“进去等着,不要吭气,若是结界散了之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就往林子里走,自己去宗门。” 这样多少有些不负责任,看到两个侄子瞪大的眼睛,游翱龙也有些不好意思,到底是十一二的孩子,自己把他们带出来,却 又塞了几个符纸过去,匆忙间,他也没什么好东西能给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扭头就去了镇子上。 精神力已经先一步扫描过去了,然而却被割裂了,或许不能叫做割裂,叫做干扰更加合适,脸色有些发白的游翱龙觉得头有些疼,这种被信号干扰的感觉好像回到了星际,被那些科技武器防备时候的样子。 但,这里怎么会有干扰器那样的存在? 因为这个干扰,精神力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画面,最后传递过来的便是满地的鲜血和死尸。 “师兄,我等你好久了。”云天一身鲜红,分不清他是穿了一身红衣,还是白衣被鲜血染红。 “师弟,你这是怎么了?”游翱龙看到在镇上最大的建筑中立着的云天,有些讶异,敞开的大门完全没有隐藏的意思,但那人,“这里是怎么回事?” “三天前,这里降下了一颗陨石。”云天突然说起了不相干的话题,脸上的笑容温和,眼神有些兴味,好像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也的确是有趣的,世上怎么会有那样的东西呢?“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师兄,你想不想知道?” 游翱龙皱着眉,他总有不好的预感,但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心里已经暗暗防备起来,因为他从云天身上感受到了一丝威胁,“你的修为提升了?” “应该是吧,但,或许跟以前想的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挺好的。”云天笑着说,“师兄查到了修仙皇朝的事情了吗?” “没,你查到了什么?”游翱龙语气平和,却并没有贸然跨过门槛,两人隔着不远的距离,就这样说着话,无视了地上的鲜红,还有那些面目狰狞痛苦的尸体。 “倒是听说了一些消息,修仙皇朝是郭新明弄出来的,我倒是没想到,他当年连着三次不及格离开宗门之后,竟然回去用自己的力量报仇了,如今,皇位又成了他郭家的,他还想要开创一个修仙皇朝,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他这么有想法,不过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云天笑呵呵说着,说完又问:“师兄,你准备怎么跟宗门说呢?是要铲除他们吗?” “不,应该不会,宗门之中没有嗜杀之辈。”游翱龙对此早已想过很多遍,按照常理,对于这种叛出门的都应该杀了了事,但仙门又不是魔门,总不能这般残酷,尤其现在这些真人老祖们,没有一个有杀戮之心,哪怕是以寒霜剑文明的剑修,也更注重天心合一这样的说法,并不是以杀证道。 也因此,回到皇宫的时候他才会那样不轻不重地告诫,并没有要求他们一定要怎样。 “这样啊”云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思索,说,“既然如此,我也不想跟师兄为敌,更不想跟宗门过不去,我便不跟师兄回去了吧。如今,我已成魔,想来仙门也是不会收我的了,还要劳烦师兄转告一声,免得我那师傅为我操心。” “你已成魔?这是什么意思?这里,都是你干的?”游翱龙的语气有些严厉。 “师兄不是早就猜到了吗?”云天笑了笑,说,“只是一开始没控制好,以后或许能好些。” “是那颗陨石!”话到此处,哪里还猜不到到底怎么回事,云天过来得早一些,发现了那块儿陨石,然后从中得到了什么东西,或许是某些修魔的功法又或者法器什么的,然后 “师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修仙起,从未听人飞升,我想要试试不一样的路。”云天这般说着,身影竟是渐渐淡化成为一片红影,转瞬不见了。 游翱龙脸色严肃,这话是什么意思? 第207章 “伯父,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个年龄还轻的少年等了半天,就在结界消失的前一瞬看到了游翱龙的身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脸上都带着担忧和紧张的神色。 游翱龙稍稍放松了一下神情,说:“没什么,咱们继续赶路,后面要快一些了,可能会有些不舒服。” 腾云并不是最适合赶路的方式,慢悠悠的时候自然十分舒服,但是要快起来的话,自然首推御剑术。 或许因为剑这种兵器一向都是男孩子的最爱,两个少年一看眼睛都亮了,看到半悬浮并且变大了的剑,一个个都跃跃欲试。 游翱龙着急回宗门报告云天的消息,在他看来,云天成魔,显然比多出一个修仙皇朝更加重要。 最初还在剑上兴奋站立的两个很快就恨不得趴下,虽然有结界保护不至于被风吹得眼皮子都睁不开,但那种无聊且难受的感觉,试着罚站几个时辰就知道了。 “难道不能把剑变得再宽大一些吗?” “或者可以有个座位?” 最开始嫌弃坐在剑上不雅观的两人很快变成了更加不雅观的蹲,然后成了蹲坐,再然后,就自然舒展开腿挤着坐了下来。 一直站在前头控制方向的游翱龙暗暗好笑,到底还是孩子,会为了这种事情偷偷抱怨。 经历得太多了,他竟是没觉得飞剑赶路会这样不舒服,倒是疏忽了。 速度更快了一些,为此游翱龙还握上了灵石,这样的赶路方式,哪怕是金丹期修士也会觉得吃不消的。 这片世界太大了,若干大洲,多如繁星的国家,这样一想,一个修仙皇朝,谁知道能够撑多久,实在无所谓了。 至于魔修,似乎也不是那么不能容忍的。 见到小镇血案的时候还有很多诸如震惊,让凶手血债血偿的心思,但是当他俯瞰这片天地的时候,突然觉得一切都是那样渺小如尘埃,根本没有计较的必要。 如果要担心,或许需要担心一下魔修多了之后会不会影响这里的格局什么的,类似这样的大事。 直到双脚踏上了宗门的土地,游翱龙飘在天上的心思才落下来,无论如何,魔修若都是这般修法,到底还是不妥当的。 本来平和的修仙界,或需要因此染上血腥。 “你们去走一走登天梯,坚定本心即可。” 游翱龙没有对两个侄子多做安排,登天梯上的种种危险都是幻境,重点在心,若是能够不被迷了眼迷了心,那么其实没有什么伤害。 “嗯。”两个少年乖乖应声,一路上看着赶路那个架势,他们也知道必然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说真的,心里很多忐忑,第一次见面的伯父,看着完全不好相处的样子啊! 大殿之中,真人们大多都在,或许因为对宗门建筑的新鲜感,时常有人爱在大殿中坐一坐,为此,座椅都多了好些个,当然,基本的审美还是在的,于是所有的座椅能够保持统一的画风,只在细节上有些不同,按照各个真人的喜好有所区别。 修仙界的这些目高于顶的仙长们,最爱的就是这种私有制了,于是不知不觉之间,本来应该摆上两三把高背椅子,显示一下大殿气派的,最后成了圆桌会议一样,一个个椅子围城了半包围的形式。 从来论资排辈严重,能够这般,还算是好的了,若是一排排,恐怕没有一个愿意坐在不露脸的后排。 “几位师叔在此正好,正有一事要与几位师叔商量。” 目前的宗门大会基本上就是个样子,那些元婴老祖们时常要闭关修炼什么的,不可能天天关心庶务,其他的金丹真人,也多是如此,谁也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为了他人谋福利。 所以大会什么的,除非真的是解决不了的事情,才会召集所有人一起商量,要不然,就是有关大家利益,才会特意用传讯符叫人,不然并不会特意弄成大会形式。 游翱龙也是成了金丹真人之后,才知道宗门这条几乎是潜规则的规矩,当时他就在想,以前宗门的大事都是谁决定的呢? 这样一想,才发现以前宗门之中竟然没什么大事可说。 宗门当时的基础建设和布置都是第一个创立仙门的老祖宗弄出来的,然后后面多少代,便都是如此,除了各家修缮各家房屋,再没有过其他的布局,至于收徒,连收徒大会都没有,最开始的徒弟资源是很成问题的,后来不知道哪一代的金丹真人想要收徒了,就让底下的筑基期弟子去外头转一转,带两个好苗子回来。 彼此没有师徒关系,占用自己的时间做别人的事情,还没有报酬,也不知道当时的筑基期弟子是不是迫于修为高低才答应的,但大概他也懒得转,于是游走一圈,图方便直接当了各个皇宫的活神仙。 凭空降下来的神仙说要收徒,想也知道那时候的皇室该是如何被这个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砸晕了头。 等到仙人走了,这就成了传说,至于带回来的人,除了被那位金丹真人收下的,剩下的自然也不愿意走,就在宗门中待着,等到后来修炼有成成了真人什么的,就继续延续这样的传统了。 其他人,反正是对方收徒,又不是我,关心那么多做什么? 思维发散了一下,游翱龙赶紧收回了自己的思绪,开始说他发现的事情,关于云天成了魔修的事情。 “魔修?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是啊,为什么称之为魔,是因为杀人吗?” “这个称呼倒是很妥帖。” “的确,对了,那块儿陨石呢?你带回来了吗?” 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游翱龙懵了一下,陨石,忘了! “没,没带回来,我当时着急往回赶,并未去寻找那块儿陨石,若是果然有异,也许已经被云天带走了吧。” “怎么能不看一看呢?万一陨石降落的地方留下了什么东西呢?那地方在哪儿,你告诉我,我去看看!” “我也去,我也去看看!” “同去同去,我也想知道魔修是怎样的,是修炼功法的不同吗?还是因为杀人太过血腥,杀人之后能够得到什么呢?” 须臾工夫,得到具体地址的真人们全都走了,游翱龙看着他们的背影,险些想要尔康手,喂喂,正商量事情呢?这么忙着观察案发现场的你们难道是警察吗? “你真的没有搜集点儿东西回来吗?”费伦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过来了,探究地问着自家弟子。 游翱龙有些无奈,他也不是那么全知全能的人啊,再者,修仙中对魔修的描写总是有些吓人,诸如杀人炼魂什么的,他的灵魂若是被人捉住,可不一定还有穿越的机会了,更不要说保守什么秘密,可是比做小白鼠还可怕。 当时他就想着,若是一定要动手,如果赢不了,必须自杀,绝对不能让人得到自己的魂魄,魔修的手段,说真的,从未经历过,也就无从防范起来。 “真的没有,我当时只怕对方欲擒故纵,又怕他有什么无法防备的手段,连地面都没敢沾,直接就往回赶了,真是逃命一样,那时候才发现自己胆小,还是心境上的修炼不够,这次回来,我就准备闭关了。” 见果真没有什么,费伦有些失望,顾不得跟游翱龙多说,摆摆手扭头就走了,游翱龙多问了一句,得到对方赶着去看热闹的回答。 本来一桩惨事,碰上他们的关注点不同,结果竟然成了一场热闹,游翱龙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活得太久,心都冷漠了。 连他自己,想到的也是魔修的出现对自己有什么危害,至于对别人造成的恶劣后果,反正他是无法挽回的。 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鬼,会不会有鬼修,如果那一镇人哪个死得实在太冤枉,会不会成为鬼修,然后再去报仇? 又或者镇上哪个侥幸未死的少年碰上这群赶着围观的真人,然后幸运地被收为徒弟带回来呢? 如果这个少年是穿越又或者重生的,简直分分钟就能让人脑补出一场年度大戏呐。 拉回信马由缰的思维,游翱龙回到自己的住所之后,跟侍从说了一下还在爬登天梯那两个侄子的事情,让他们留意安排一下,自己就直接闭关了,他的心境上,或许真的有了些问题。 修炼到这个地步,若是有什么心境上的不稳,自己其实是很难察觉的,有好多都是到最后的雷劫时候,面对心魔,才知道心境上有怎样的漏洞存在。 游翱龙能够这么快感觉到,还是因为他的精神力的缘故,之前不曾察觉,在云天那里受挫之后,他才发现好像有些不对劲儿的地方,但自查总是需要耗费大量的心神,不得不闭关静思了。 而他这一次闭关,竟然足足用了百年时间。再出关的时候,面对的是已经经历了一场战争的宗门,仙门与魔门,正式对立了。 第208章 云天转成魔修之后就销声匿迹,直到七十年前,才正式成立魔门,广收弟子,凭他一个人,想要做成这件事是不容易的,但是,当年一同前去查看小镇情况的几个金丹真人,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下了魔种,转成了魔修。 宗门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并不知道魔门到底算好还是不好,虽然他们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不无故杀伤凡人性命,魔门犯了这一点,似乎如同名字一般邪恶,但道法万千,谁也没说那样不算是在修道。 这些修仙者在这方面是非常富有包容心的,而且,他们素来都觉得自己脱离了凡人的层次,自然不会为了区区凡人费什么心力报仇,出于科学研究的心思,他们对魔门所修的功法还很好奇。 这一好奇可真是不得了,除了那些被种下魔种,不自觉就转成魔修的,宗门之中,还有一些其他同样研究这门功法的弟子后来也主动投了魔门。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宗门讲究的各种规矩太多,道德标准也比较高,然而魔门不是,最让人心动的就是魔修的进阶极快,据说还没有心魔侵扰,这是连金丹期的真人都无法拒绝的诱惑。 金丹到元婴,这坎儿太大,多少人都是死在了心魔一关上,眼看着一旦迈过便是千万年寿命,偏偏就被堵在门口不得而入,便是脾气性格多好的人,恐怕都有看不开的时候,便是这样的心境漏洞,被魔种趁虚而入,知道了修魔的好处,在修仙无望的情况下,转而修魔也是正常的。 最开始,秉持着谨慎观察的态度,宗门也没有跟魔门过不去,不就是多出一个修炼门派吗?还不是一个方向的,连竞争都谈不上,随它去吧。 宗门之中的修仙者多是这种不问世事的态度,直到真正的杀戮从凡人的身上发展到他们的身上,陆续有宗门弟子丧命,并且有证据表明是魔门所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掩饰。 最可笑的是,元婴老祖并不是派人去查探这件事是真是假,而是直接发了传讯符去询问对方得到的肯定答案。在此之前,两方还曾就修炼功法进行过多次探讨性研究,并且自家宗门之内也有不少人尝试过对方的修炼方法。 游翱龙听到这里的时候,简直无语凝噎,这不叫引狼入室还叫什么?按理来说功法是珍惜货,问题是人家正缺弟子,这样送上门白来的优质弟子,多多益善啊! 最后果不其然,那些弟子最终都投入了魔门,对此,元婴老祖们的看法是那功法中有一些诱导因素,但到底是什么,该怎样避免,就是未解的了,至少此前从没看见过。 因为这样的原因,还有一位元婴老祖闭关专门研究这个。 对此,游翱龙提着心,可不要仗着修为高就莽撞行事啊,万一最后把自己也研究到对方阵营,那才是乐子大了。 而他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很快,悦博的弟子,他要尊称一声大师兄的人给他讲了后来的事情,果然第一次大战,那位元婴老祖阵前倒戈,直接带着一票人投到了魔门的麾下。 本来宗门的优势便有了些减弱,若不是之前弄出来的护山大阵底子够硬,恐怕是要撑不住的。 因为那位倒戈的元婴老祖也是狠心,竟是一下子取了两人的元婴,都是对方猝不及防之时,被他偷袭得手。 这对宗门的损失是极大的,哪怕是这样不知道存在了多久的宗门,元婴老祖的数量也没有超过十人,往上修炼不易,增补损耗,如今又一下子少了三人,剩下的也不过是三人之数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打起来啊?” 游翱龙听到这里有些郁闷,为了下层的弟子出头,听上去顺理成章,为了争夺弟子,听上去也顺理成章,但总觉得上头的老祖和真人们并不是那么目光短浅的人呐。 这些低阶弟子的性命,比起凡人的性命,又高贵了多少呢? 大师兄仰头望天,这个么,好像也不是不可说,“灵石矿,师弟应该知道的吧?” 游翱龙点点头,灵石矿他当然知道,但因为太过贫瘠,加上之前宗门所用灵石也不多,所以没显出多么重要,修仙者么,不盈于外物,自然是不会用灵石来修炼的,就是炼器炼丹,也多是用自己修炼出来的丹火,灵石的作用,充其量就是补充一下偶尔的灵力不济的情况。 然而,修仙者么,高高在上,又不需要生死搏斗什么的,也不需要一些奢华享受什么的,灵力不济,那基本是从未有过的情况。 这样一来,灵石也就可有可无,并不是那么无可或缺地重要,连坊市都没有,谁会想到把那玩意儿当做货币使唤啊! 维持着自然朴素画风的修仙界从未重视过灵石的存在,只有偶尔布阵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这东西是普遍等价的灵物,可当做动力源。 只在后来的宗门大建设时候,才发现各种花式使用灵石的方法,刻阵法,当然要用,炼器,自然要用,镶嵌几个灵石,万一灵力不济还能使唤一下剑,或者在某个剑招的时候借助灵石来个大爆发。 不得不说,那些斗法考试开启了大家的想象力,对于灵石的运用也就更加多种多样了,随之而来的市场便自然兴盛起来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本来只是被凡人们开采的灵石矿一下子受到了大家的重视,为了不让人随便过去取用,也做出了一些管理,派了那些考试不合格的去那里轮流守卫也是应有之意。 最先死在魔门手中的,就是这些弟子了。 而随着他们的死亡带来的消息也是让所有的人都认识到了魔门并不是那么无害的存在,之后才有了那一战。 简单来说,就是利益分配问题引起的。 对宗门这样的垄断大户来说,从我口中抢肉吃,还抢得这么不客气,实在应该好好教训一下,然而,口头教训得到的并非是认错的态度,火气便开始往上冒,事态也随之升级。 吵不过就打,打不过就 游翱龙出关的时间正好,正好赶上了专门为此召开的宗门大会,专门讨论针对魔门的态度问题。 之前那宗门有史以来的第一场战争,让这些衣衫飘飘的修仙者们第一次面临了己方的死亡,还有那血腥杀戮的场面,不得不说,养尊处优长大的他们有些受不了,不少人现在想起来都是脸色难看。 “所以,你的看法是什么?”大师兄介绍完前情,终于甩出了所有人都想要问的问题。 一位元婴老祖也在堂上,目光灼灼地等着听他的看法,对这个能勾引到宗门大建设的人,他们还是有几分重视的。 游翱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沉吟了一下,说:“如今局面已经这般,我看宗门弟子都有些士气低落,之前不善争斗的他们此次吃了大亏,还要加强这方面的锻炼才是,至于魔门,既然他们现在没有什么动作,不如先静下来,咱们也需要休养生息,已经被夺走的灵石矿,等到咱们重整旗鼓,再夺回来就是了。” 大师兄不满地皱眉,他的性子比他师傅悦博的性子烈多了,听到这样的说法就有些不满,直接道:“我觉得不妥,正应该打回来才是,咱们之前只是没下狠手,魔门那边儿,不少也曾是朝夕相处的师兄弟,大家都下不了手是情理之中,但这一次,看清他们对咱们没有手下留情,想来下次咱们也知道该如何做了。这么些年,宗门的斗法考试总不是白弄的,大家的经验都还有,不过是还照着考试规则点到即止,却不知他们竟是杀人夺魂,根本不曾顾忌,这才一时吃了大亏。” 在挫折中成长,大师兄相信,若是再来一次,他们绝对不会输,“宗门底蕴深厚,正该趁着魔门新血不足彻底打击,否则等着他们日后做大,仅仅是那魔种就会让人头疼不已。 再者,修仙皇朝那边儿的郭新明,也是咱们宗门出去的,他们崛起的时候咱们不曾打压,这时候让他们帮忙一二,或许也不是不能够。” 大师兄说得很有条理,游翱龙刚闭关出来,得到的信息也就是刚才那些,并不全面,这时候听他说,觉得似乎也不错,便没有反驳。 等他一席话说完,不少人竟都点头应声,显然这一次战败,对他们来说实在大大地打脸,非要把这一巴掌打回来才好。 元婴老祖也点头了,于是这一条算是通过了,大师兄主动请缨去联络修仙皇朝那边儿,说真的,郭新明在宗门中修炼不见多么出色,离了宗门自创皇朝之后倒是修为节节攀高,如今也是金丹后期的真人了。 其他几位真人也没闲着,各自说了自己要去准备什么,便很快散了,大会出来,游翱龙跟在悦博的后面,大师兄一出来打了个招呼就跑了,剩下这两个倒如师傅弟子一般,一前一后地往回走。 “你师父的事情,你知道了吗?” 第209章 “我师父他”游翱龙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往下继续说,当大师兄说到当年去小镇查看的人都中了魔种的时候,他心中就有不好的预感,却不敢往下问,如今听到这个话音,必然 “是。”悦博叹了口气,“对战之时我不忍对他下手,亲眼看着他砍杀了数名弟子,其中还有你师弟,你大师兄心中一直怪我” 悦博总共收了两个弟子,一个便是适才侃侃而谈的大师兄,而另一个,说来也巧,是大师兄血缘上的亲弟弟,大师兄当年修炼有成,跟游翱龙一般,回了俗世一趟,带回了自己具有修炼资质的弟弟,又求了悦博,被他收为了二弟子。 本来就是兄弟,后来又成了师兄弟,而以悦博当年待徒弟的那个态度,想也知道这些年绝对不会有多大长进,大师兄自己照顾弟弟,这么些年,感情之好恐怕胜似父子了。 看着师傅对斩杀亲弟弟的人那般下不了手,任谁的心里都会有些怨气。 游翱龙心中默叹,怪不得大师兄那般积极促战了,恐怕也是想要报仇的吧,若不然,等到费伦成了元婴,他再想要报仇便更加难了。 对了,费伦如今的修为还不是元婴吗? 算算他们去小镇的时间,算算魔门崛起的时间,这样想来,到了高阶,修魔的功法也不会多么快捷,又或者他们还有其他的速成方法? 游翱龙看出悦博心情不好,也没多问,大致问了一下魔种的事情,便跟他说自己要回俗世家中一趟。 “你总是这般恋家,无怪心境总是无法提升。”悦博皱着眉,看着游翱龙如今不过金丹后期的修为,要知道,他的大弟子进阶金丹比游翱龙还要晚,如今两人修为论起来,却是他的大弟子更高一筹。 游翱龙默然,心境问题并不是因为恋家的原因,这一次闭关并非一无所获,付出了一些代价之后得到了系统的解答,他在这个世界的修炼等级恐怕要止步于金丹了,因为上个世界背负的因果,这个世界,他若是进阶元婴,那来自域外的劫雷便会打得他神形俱肖,因为那份因果是缠在他灵魂上的。 知道这一点的游翱龙恨不得掐死系统,当初诱导他去屠龙的就是系统,结果最后他杀尽龙族也不过是让自己成为真龙,拥有了真龙气运而已,这种不当皇帝纯属无用的气运可不值得他背负那么深重的因果。 然而系统到底是死的,对他的怒意无动于衷,连解决方法也没的,只是告知了他如果进阶就是死得系统都救不回来的那种。 不能进阶,在修仙界还有何用? 游翱龙一时间心灰意冷得都想要去凡间享受富贵生活了,好歹活完一辈子,不负此生就是了。 这便是他心境上的问题,总是容易因为一时的情绪大悲大喜,即便知道了也无从解决,按照系统的说法,这就是因果缠身,或者说孽债缠身带来的副作用,类似某种持久的负面效应一样,除非先去除因果,解决孽债,否则自身修为的提升不但不能够缓解,反而会加剧。 而一旦修为提升到一个点上,那么便是渡劫雷时候的形神俱灭了。 当你不知道哪种想法才是出自你本心的想法时,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游翱龙想了又想,最终决定舍弃修炼带来的一切好处,坚定不动摇地维持现在的修为就够了,至于其他 “我知道了。”面对悦博的好意,游翱龙的回答未免过于冷淡,一张脸上更是那种生人勿进的冰冷模样。 悦博自己脸上常年凝冰,却不意味着他喜欢接近同样类型的人,看了他一眼,也没吭声,自己先离开了。 费伦不在,游翱龙上面,那位师祖正在闭关,他只要告知悦博一声,再去宗门大堂那里留个讯息,表明自己去向便离开了。 这一路上又得知不少信息,这一百多年,宗门的变化也是极大的,灵石成了货币不提,坊市也出现了,宗门内部还有自己的买卖窗口,正好就在大堂旁边儿,游翱龙顺手买了一个飞行法器,是个比较简陋的小房间模样,里面就一张床一个蒲团,一套桌椅而已。 另外那些漂亮宫殿模样的,游翱龙摸摸自己的储物袋,囊中羞涩啊,这储物袋中的灵石,还是当年费伦连同储物袋一起给他的,如今看来,竟是少了。 话说,这一闭关出来没了师傅,才发现自己有多小白菜。 再一想,宗门到如今都不知道要发“月银”,落后,还是太落后了,当年大建设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把这里跟上呢? 也不知道那些弟子都是怎么得来那么多灵石的,就在游翱龙购买完毕之后,就看到一个筑基期的弟子大手一挥,扔下一个储物袋就买走了他看好的那座漂亮非常,十分符合他审美的宫殿。 败家啊,真是败家,一个飞行法器,哪里需要那么好看。 临走的时候,游翱龙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事,回头看看宗门在落日余晖下的壮丽景象,看到那长长的登天梯的时候,才总算想起了当年带回来的两个侄子,不知道有没有顺利入了宗门,又分到了哪里。 因为费伦的事,他的那些侍从也都不在了,这次出关的时候,游翱龙一个都没看到,一时间也不知道找谁问起,想了又想,发了一个传讯符给悦博,这才离开。 宗门之内,当初被游翱龙带上登天梯的少年之一游元明早已经成功筑基,他的师傅死在了之前的战争之中,听闻这次宗门大会便会商量下一次大战的事情,他跟宗门内的许多弟子一样翘首以盼。 “元明,这次你的伯父好像也出关了,你一会儿去探问一声吧,说不定能够得到什么消息。” 游元明不像游翱龙当年一样倒霉,他老老实实入了宗门,因为宗门种种新的制度,他们这一批弟子得到的待遇还都不错,起码有了基本的福利,还有弟子守则什么的,不会一进宗门便是一脸的茫然。 有了种种条条框框在那里,他们反而知道该怎样做才是对的,也就有了更多人以群分的朋友,游元明性格不差,能够从众多皇子中脱颖而出,被父皇授予修仙功法,他的聪明才智都是不缺的,哪怕来到宗门这种完全不同于皇室的地方,他也发现某些根深蒂固的等级问题,迅速便适应了下来。 “嗯,多谢你了,我回去问问的。”游元明完全没想到自己的伯父会那么不靠谱,直接把他们忘到脑后,扭头就走了,他还想要跟伯父叙叙旧,说一下这些年的种种,师傅死了之后,一个金丹期的伯父还算是不错的靠山。 没等他这么做,便有人传话,把他带到了悦博的面前,悦博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跟游翱龙并没有多么相像,微微蹙起的眉头逐渐舒展开,说:“你伯父有事出去了,你这段时间就在我门下修炼。” “是。”游元明一眼就看出这是不爱说话的真人,心中一肚子疑问也不好多问,默默咽下。 悦博本来都准备好应对若干问题,然后他准备酌情回答两个,结果一个没有,还真是好久没有见到这么知情识趣的人了,他的冷脸本来是为了拒绝别人过度的热情,但谁知道哪怕到了他这个层次,一张冷脸能够拒绝的人还真不多,习惯了周围的人都是那种不怕冷脸的,猛然有这么一个,还有些意外。 因此,悦博乐于多照看一下,在以后的日子里,稍稍倾斜了一下资源。 游元明并不知道这种因果,老实地服从了安排,继续努力修炼,之前的那一次大战,固然让那些眼高于顶的真人老祖们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同样也让底下一群没什么上进心的弟子知道要发奋努力了。 只不过这种发奋努力的原因有一些是因为仇恨,其心不正,道也越走越歪,乃至于在日后,这些本来执着报仇的人最终成了魔门的人,跟那些仇人共济一堂,也是让人不知如何理解才好。 修仙界中有这般大的动静,凡俗世界也不见得能好,魔门的人在这里可比在修仙界猖狂多了,如同那个被屠戮一空的小镇还有不少的地方血色弥漫,到处都遍布着魔门的传说。 游翱龙一路上不曾停留,却也见到了不少,他的精神力如今非常强大,粗略一扫,便有不少的话音都能钻入耳中,想听不想听,都知道了很多,这种一下子获知大量信息是十分伤脑的,若不是他的多年修炼已经把身体磨砺得如同铜墙铁壁一样,就连内部的神经纤维都只是看着纤细而已,恐怕只这一下就要因为用脑过度而昏厥过去。 如今他只是脸色略白,宛若使用灵力过度,却还能继续手上的将灵力操控,不至于让小房子的路线发生更大的偏移。 粗略知道了一些事情,游翱龙便收敛了精神力,一路赶到了故里,皇宫之内,得到惠太妃作古多年的消息,游翱龙也不是太意外,母妃的修炼资质并不是太好,又是在这样灵力不裕的地方祭拜了惠太妃之后,游翱龙便悄悄离开了,这里虽然还有他的血缘关系,但已经很远了,起码他是不想要再亲近了,亲人除了血缘,还要天长日久培养起来的亲情关系,否则,也没有什么意义。 对于惠太妃,他其实也没有多少感情,哪怕那个女人的确对他很好,但历经多世,他已经很难再为了母爱而怎样感动挂心了,所剩的,不过是一份用了其子之身的责任,如今责任已毕,自然再无牵挂。 第210章 游翱龙归来的路上,第二次仙魔大战已经迅速展开,之所以这么快实在是有些让人始料未及,便是宗门这一力主张开战的也有些没准备好,修仙者的时间相对富裕,做事情便容易拖拖拉拉,跟拖延症差不多,哪怕是大师兄那样雷厉风行的架势,最起码也要两个月以上才能见到成果。 心中怀着疑惑,游翱龙加快了速度,护山大阵已经展开,低阶弟子们都在山门之内,其他人,能够一战的都在外面。 “这是怎么回事?”游翱龙迅速判断出了敌我双方,宗门之前的大改革还是很有效的,至少基本的着装统一还是达到了,以前没觉得有什么用,还容易审美疲劳,对面部识别障碍者造成困扰的服装,这时候就成了区分彼此阵营的最好标致,那些叛出宗门的都没有再穿着原来服装的嗜好。 靠拢过去的游翱龙也是一身一样的服装,在他看来这种服装跟校服差不多,既然还是宗门的人,穿着总不会有错,总比每天操心穿什么来得省时省力。 被问话的跟游翱龙也不熟悉,只是游翱龙一接手,他有了喘息的工夫,见是自己人,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谁知道魔门发什么毛病,竟然直接攻上来了。” 游翱龙皱着眉,想也没想的,手上的长剑划过去,割断了一个人的脖颈,只要不是元婴,面对这种伤势,哪怕是修仙者,也是必死无疑。 这是以前杀丧尸时候留下的后遗症,若是一定要杀死什么,他信奉的是杀人头点地,若是不能斩下脖颈,万一没杀死怎么办?都到了要杀人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还不杀死,是想要等着报复吗? 然而这样血腥的作风明显不合修仙界的脉搏,哪怕适才还在和人生死搏命,但猛然被鲜血溅了一脸的同门还是一脸的呆愣,完全不敢置信那人就那样死掉了。 游翱龙没工夫理会他那么多,转头就想往熟悉的人身边去,至少找一找自己的那两个侄子在哪里,悦博是很好找的,他在比较里面的位置,而他的对面,跟他对持良久的是、费伦。 脚步顿住,游翱龙不想过去,否则要面对抉择的就是自己了,费伦这个师傅说真的并不是太称职的感觉,但他提供了弟子修炼需要的一切资源,从这一点上来说,游翱龙就不想与之敌对。 仙,魔,猝不及防被甩了一脸正邪不两立的大概念过来,游翱龙其实一直都没有想明白,魔,自然是恶的,不说修仙者他们杀了多少,就是那些普通人,也有不少都丧命在他们的手中,如果这样还能让人说他们是善,那三观必然早已不正。 然而,三观正有什么用呢?为了正三观,便要自己去把认识的人杀死吗? “伯父!” 身后一声呼唤,游翱龙回过神来就看到了游元明,“你修为太低,不要靠近了。” 高阶修士都不屑于屠杀低阶弟子,所以整个战场被分成了三个部分,界限不算特别分明,但也足够大家明白自己能够在哪里立足。 最外层是筑基期弟子的战场,这边儿则是金丹修士的战场,金丹期修士的战斗并不像很多修仙中写得那么夸张,如果金丹期都能够移山填海了,那么元婴期岂不是要翻天覆地? 所以他们的法术杀伤,还是有一个具体范围的,游翱龙才从筑基期那边儿传过来,就站在这个边界上。 游元明比起适才那位同门看起来好多了,一身衣裳整洁如新,法衣一般都有这个特性,但 “伯父,你跟我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战场之上,游元明神神秘秘,竟然要讲悄悄话的样子,游翱龙正有心避开费伦那边儿,也顾不得这有多奇怪,跟着游元明走了几步。 “伯父,你受伤了吗?” 游翱龙身上有些血迹,是适才溅到的,他自己不以为意,到底不是法衣,不然怎样都不会脏的,可惜那种法衣需要专人制作,把符文阵法都编织在经纬纵横之中,如今宗门中也没什么人有那个闲工夫去 “伯父,快吃了伤药要紧。”游元明说着就摸出一颗黑色药丸来,一副担忧至极的模样。 游翱龙按住了他的手,“不用,你先说你要说什么?” 两人并未脱离战场,只是往边缘处稍微走了些,如今人人都在忙,谁也不曾注意他们两人。 不,还是有人注意的。 背后被袭击的时候,游翱龙第一时间反应到了,但他的战斗素养并不适用于修仙界,完全不了解修仙界斗法规则的他也是此刻才发现自己竟然只以为是物理攻击,导致反应慢了一步,眼睁睁看着那黑色的药丸被打入了他的体内。 真是奇怪啊,明明看着是有实体的东西,但却能够透过皮肉,连血痕洞孔都没有地进入体内,并且迅速地朝着丹田而去。 精神力的防御完全对其不起任何作用,甚至有了那日在小镇上找到云天之前感到的那股干扰游翱龙沉下了脸,看着面前的游元明,是什么导致血脉之亲突然暗算他? “伯父,父皇已经决定要加入修仙皇朝,让咱们游氏一族也成为那样的万古皇朝,我听了很心动,凭什么想要修仙就不能当皇帝呢?难道皇帝就不能求一个长生吗?” 游元明脸上露出了笑容来,全不见适才的担忧紧张,朗朗而谈道:“伯父不用担心,这是魔种,能够增长修为的,我们都服过了,伯父若是不想以后加入魔门,也可回去做皇室宗亲,无论仙魔,实力总是真的。” 这一番话,游元明说得格外真挚,能够有一个金丹期,亦或者元婴期的伯父,对皇族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在以后跟郭氏皇朝的来往中,也可不落下风。 “原来是这样,修仙皇朝和魔门联合了。”以往的种种,电光火石一般从脑海中闪过,游翱龙瞬间就明白了这仓促的战争所为何来,是为了彻底铲除仙门吧。 把一直深藏名声的仙门变成消失的历史,真是好想法。 “正是如此,识时务者为俊杰,伯父又何必为了一个宗门,为了那许多不相干的人卖命,总归咱们才是血脉之亲。” 宗门的秩序来得太晚,哪怕一直在建设,但游元明他们这一批人对其兵没有多少认同感,以前千宠万腻的小皇子到了这里竟然什么都要自己来,连个下人都没有,以前的优待全不见,谁能受得了?这种落差,可不是宗门给发几件衣服能够弥补的,更加不是那储物袋和灵石能够填平的。 最后的结果,如果皇朝能够万古长青,如同那个修仙皇朝一样,那么,又何必非要在这里受苦受累,不如回去接受众人的供养,有朝一日,或许还能成为皇帝,享受更多。 修炼是为了长生,然而长生就只是为了受苦吗? 游翱龙没有想要深究游元明的想法是怎样的,看着游元明以为得计的笑容,他连看看背后下黑手的人是谁都没有兴趣,感受到金丹内灵气升腾的巨大变化,低声地骂了一句:“蠢货!” 甲之蜜糖,乙之。 游翱龙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是为了这样的原因不得不自杀,在系统的警告音中,在天上那雷劫盘旋的威势之下,游翱龙仰头看了看这一方天空,他好像能够从云层中隐隐的雷电之光中看到另一个世界睁开的眼——它注视着这里,这里,已经纳入它的眼中。 “是谁要渡劫?” “这雷劫的声势不对啊!” “好像是紫色的!” 天空上的那一片暗云范围太大,竟是笼罩了这一片天地,而地上的那些金丹期修士又太多,仙魔都在,谁也不知道是谁的。 费伦还在和悦博对立,哪怕入魔,却也不影响他笑得一如当年,“哎呀,师兄,看来今天我们要暂时休战了啊!” 雷劫随是冲着渡劫之人而来,但波及旁人的时候也有,他们不得不暂时休战,退到一边儿,躲避雷劫的同时也能看清楚到底是谁在渡劫,还真是会选择地方,难道是临阵突破? 悦博心中其实稍稍松了一口气,他不想跟费伦拼个你死我活,更何况,宗门如今状况,怕是拼也拼不过,苦笑着退到一旁,却也没跟费伦拉开多远的距离,最后落脚,竟如以前师兄弟那般,并肩而立。 游翱龙一掌拍飞了游元明,没有准备置他于死地,但这一掌也委实不清,一掌过去,游元明倒飞数十丈,直接倒地吐血。 至于身后那人,已经知道精神力对这些魔门之人大约没用,游翱龙就把手中的剑甩了过去,这把剑是件法器,锐利无匹,一下子就把人钉在了地上,然而想要彻底斩杀,却是腾不出手了。 系统的警告格外刺耳,游翱龙同样知道时间紧迫,天地之威,只有身处在暗云笼罩中心的雷电之下,他才知道那煌煌天威该是怎样的存在。 自爆,这活儿还真是没干过啊!具体流程如何? 游翱龙饶有闲心地闪过这个念头,把已经被充裕灵气撑开的金丹想象成了一个炸药,操纵灵力上去引爆 旁观的众人谁都没有想过是这样的情况,呆愣地看着那声响过后的空地,连片碎布都没留下,天上将要劈下的紫雷似乎也愣了一下,半路上由水桶粗变成了水蛇细,那一道落在地上连个灰尘都没激起,转眼间,云便散开了,重新露出了明日,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的晴朗天空湛蓝湛蓝,让人恍惚如梦。 第211章 倒霉催的——扑倒在地的华清顶着一张单纯呆滞的路人脸,狠狠地栽倒在那一片草地上,鼻尖已经能够闻到泥土的腐腥,还有那不知道因何湿润的泥土曾在了嘴唇上,真是、倒霉。 “臭小子,叫你考试考第一!” 踩着华清肩膀的是个瘦高个,他的一双眼极为阴鸷,一身黑色的衣裳,腰间挂着一个猩红色的储物袋,配上脚上那双镶了金线的靴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物,或者说,很有魔修的模样。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魔修,不然也不会这么混不吝地因为升级考试没考好而打人泄愤了。 身处魔门之中,如果只是这样的处境,或许还不算太坏,被打算得了什么呢? 曾经是魔门尊者的华清还是很了解魔门的风气的,魔修么,总有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小手段,有的阴毒,有的恶心,有的既阴毒又恶心,专为了折磨人而出现,他自己所会的,见到过的就不下千万种,而打人这一条从来不在其上。 华清一边在心里想着各种折磨人的酷刑,一边忍受着那人毫无技术含量的拳打脚踢,默默然,一语不发。 能够在身体上感受到疼痛,这是多久没有的事情了呢? 好像自从他金丹之后,就再没有人敢这般对他了,或者更早一些,是筑基?华清活得太久,以前的很多事都记不清了,他的记忆选择性遗忘那些弱小时候的摇尾乞怜,不是因为觉得不耻,不敢面对,而是觉得他应该肆意享受强大的滋味儿。 或许是老天看不过他那么嚣张的享受,所以一道劫雷,把他劈到了这里,一开始发现进入魔门的时候,华清其实是有些庆幸的。 哪怕不是同一个世界,可是魔修么,总有些东西是不变的,事实上,他也从门中找到了这些不变,但,那些考试是什么鬼? 明明是魔门,难道不应该弄点儿血池,骨山之类的东西吗?怎么竟然是如此正规的法院和擂台场?那些不都是仙门才会弄的东西吗? 还有,升级考试到底是个什么鬼? 多少年没用过笔的华清简直无法说清楚他捉起笔杆时候的复杂感受,还在他的思想还在,那么多年的见识也不是假的,再有来自神识上的能力,让他迅速掌握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并且一笔一画,可以说是十分工整地写了出来,而他的答案,自然是标准的,不会有更标准的了。 得到第一,理所当然,而之后的欺凌,说实在的,也算是早有预料吧。 华清站起身,擦去头脸上的泥土,拍掉身上的灰尘,实在拍不掉的那些颜色也就由着他去,反正魔门的制服是黑色的,不会太显眼。 “你应该反抗的,怎么就任由他们打呢?” 游元明走过来说,他完全不掩饰自己旁观了许久的前情,看着面前的平凡少年,心里头有些奇怪的感觉,因为他的眼神,太平静了,实在不像是魔门那些六欲七情上脸的人,更像是以前的修仙者 想到这里,游元明的神情略变,修仙者啊,都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修仙皇朝和魔门的联合将曾经的仙门打到一朝零落,护山大阵破掉之后,不知道多少人死了,也不知道多少人如同游元明这般,靠向了魔门。 那样惨烈的一战啊 想到那一战,游元明就不可避免地想到了自己的伯父,他到底是为什么要自爆的呢?当时的那种情况,是因为不愿意入魔吗? 如此坚持,是早见到了魔门的今日吗? “我打不过。”华清的回答十分简单,面对这个一身仙姿的金丹期修士,他完全不想隐瞒,魔门么,越是肆意越好,哪里会像修仙者那样故作无情清冷之态。 游元明“哦”了一声,没有多少惊诧的意思,也不再感兴趣多问什么,从华清眼前走过。 他对华清没兴趣,华清对他倒是有了些兴趣,竟然在魔门之中看到这么一股清流,还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意外来到这处小世界,华清对自身的处境有了最坏的估计,然而现在看来,也并非全然无福,目光盯着那个背影,看着他远去,华清才收回视线,扭了扭自己的手腕,感受着那股子钝痛,呲了呲牙,露出一个凶狠阴毒的表情来,那群人,以为他这个尊者是能够随便打的吗? 哪怕是夺舍重生之后全无力量的他,会的手段可是很多的。 次日,华清在法院环顾一圈儿,满意地看到没有那几人的身影,很好,这个小世界还是很好的,那些药草什么的变化不大,这才让他迅速地采用了来,能够解决那几个笨蛋,真是太好了。 心情大爽的华清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前方规规矩矩的几排人,心里的郁气又冒上来了,见鬼,什么时候魔门要这么有秩序了? 华清可没忘记,他刚入魔门的时候,一个五岁的孩子被丢在冰冷的房间中和其他人居住,测灵根选功法,还不知道多少文字意思的他们按照自己选的功法修炼,一个月后,没有引起成功的就会死掉,而其他成功的人也未必是好运,一年后,如果不能够在擂台上活下来,便只有被死下去。 这样高的淘汰率,最后能够活下来的,都是某些优秀人才,阴毒,凶狠,他们从来不缺,自然也有那些笑里藏刀的虚伪人,不过,虚伪也是一种秉性,有些人就是爱装,又能如何? 华清最讨厌那样的人,明知道他是坏的,但他偏偏笑得那么好看温和,好像一副濯濯白莲的模样,只要你稍有松懈,白莲下那些看不见的丑陋根茎就会狠狠地扎进你的身体之中,吸血食髓。 想到那些过往,华清的脸色陡然阴沉下来了,他从来不会隐藏心情,因为没有必要。 “今天由我来为你们讲课,这一堂主要是讲” 一身白衣的青年宛若天仙下凡,款款走上前台讲课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是一凝,眼中的热度都要提升一些,让这冰冷的课堂都温嘟嘟的,随时都会冒泡的感觉。 华清的神情稍稍放松,是昨天那个人啊! 他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某皇朝的皇子,讲真的,这种俗世身份有什么用吗?这个完全不按常理来的魔门让他感到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那些功法,的确都是魔门的功法,陌生的则是这种管理制度,一点儿都不魔门,太温和了。 或许是因为这个小世界比较平和,没什么妖兽凶兽之类的存在,让这些小崽子们欺负人都只会打打而已,真是幼稚得让人想笑。 思绪飘远,猛然被提问的时候,华清还有些愣,而他的反应则被当做了没有不会回答,游元明并没有多做为难,虚按了一下手,让他坐下,然后继续讲。 华清懒洋洋坐下,哎呀,上课还要站起来回答问题,真麻烦,不过他的声音还真好听,都有些想要睡了呐。 这一天的课程并没有多少,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修炼还是一件只有自己才能做的事情,想要双修,也要先打好自己的基础,否则只是白白给人采补,没有灵力的时候被采补会怎样? 华清想到以前门中那几个重口味的家伙,真不知道抱着干尸怎么睡得着,太恶心了。 “华清,跟我们出去一下。” 外面几个黑衣的青年晃了一下,然后一人叫了华清出来。 华清知道这几个黑衣上镶了红边儿的人是哪里的,刑堂,听起来是不是更奇怪了,是啊,魔门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跟魔门将组织纪律?真是笑话。修仙界都是实力为尊,魔门更是把这种实力为尊放在了方方面面,高修为的人就是能够随意欺凌低修为的人,哪怕把人打死了也是活该。 当然,为了让魔门能够更好地发展下去,他们是不提倡杀害同门的,但要知道,对魔门来说,杀人并不是什么惩罚,不杀人才是,怎样把人折磨得生死不能,那才是他们更感兴趣的事情。 所以,对一个每天,或者说,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各种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事情的魔门来说,刑堂的存在完全没有必要,以他们自身的属性来说,也根本无法保证刑堂给予的就是公平正义。 感觉有些新鲜的华清顺从地跟着这几个人到了刑堂,刑堂之中的摆设很冷清,一面是一个巨大的镜子,然后就是空荡荡的大堂,只在正前方有了桌案座椅的位置。 “华清,无故杀死同门五人,对此,你有什么要辩解的吗?” 这种新颖脱俗,完全不是魔门风格的问话让华清差点儿忍不住想要笑,虽然知道这个魔门总有些莫名奇怪的地方,但入乡随俗他一向做得很好,该跪也没站着,该低头更是肯求饶,怎么就还是总会被这些奇怪的点逗乐呢? 低下头掩饰了笑意的华清闷声说:“什么杀死同门,我不知道。” 坐在前方的人脸色平静,这种嘴硬的最是常见了,这样想着,他抬起手,隔空抹了一把那镜子,镜子上立刻出现了水波一样的涟漪,然后便是昨天发生的种种,从华清被打,到他之后去找草药,然后碾成灰,趁着夜色,到那几人房外把灰烧了,让烟飘入了那几人的屋子之中。 所有的一切,都如此清晰地映照在镜子上,让华清自己都愣住了,这是,回光镜! 回光镜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某道君当年爱上了魔门某尊者,偷走了宗门重宝回光镜与之私奔,最后下落不明,那些仙门中人一直以为是魔门私藏了这面镜子,但华清知道,这镜子并没有被带入魔门,所以,竟是落在了这方小世界吗? 华清没有辩解,被打了几鞭子,罚了面壁思过,这样的惩罚,真是华清的心中复杂,魔门应该不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的,而如果要惩罚,难道不应该是剥皮炼魂什么的吗?面壁思过是个什么鬼?还有那几鞭子,除了疼,有什么用? 脑子里是乱糟糟的想法,华清独自窝在漆黑山洞的时候还在想,这个四不像的魔门,迟早有一天他要把它毁了。 千年后,已经成为魔门长老的华清晒着暖融融的阳光,抱着心爱的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在想,这个四不像的魔门其实也挺好的。 不是每一个人都天生心恶,当活下去不再那么艰难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很好。 第212章 天空是橙红色的,不,也不完全是,而是一种好似晚霞时候的天色,而这里的白天,最多便只能是这样的颜色了,看不到纯净的蓝色,自然,云彩也带着霞光的颜色,多姿多彩固然美丽,见得多了,却也是另一种厌倦。 更何况,这样颜色的云彩之中藏着一种叫做吞霞的妖虫,名为虫是因为其小,只能类属昆虫科,但是成年吞霞的等级可是极高的,据说最高的甚至能够达到妖王,也就是人类分神期的样子,那可是比元婴期还要高一个等级的存在啊。 最可怕的是吞霞这种妖虫有着类似沙漠行军蚁一样恐怖的习性,吃东西从来都是成群的,且妖跟人的修炼不一样。 人修炼若是有成,便会减少食用外物增进修为,害怕会根基不稳之类的问题,耐心打磨自身。 妖却不一样,他们之所以能够修炼出来,除了天生的血脉天赋,便是靠这一条——吃,吃一切能吃的灵物,吃对自己最有利的灵物,而这一点,哪怕他们生出了灵智来,也还是改不了吃的习惯。 吞霞这种妖虫正是如此,无论是什么样的等级,它们都会继续吃东西,如同它们一直保持着生物的特性,飞行拟云一样。 所以,在这一片灵石矿的人没有想要看到云霞的,哪怕那云霞好看,谁知道那一片是真的云霞,还是伪装成云霞的吞霞妖虫? “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这里调走。” 守着这一片矿区的矿长是个体格彪壮的大汉,他这样说着的时候往地上吐了一口,每天看着那么多的灵石堆在自己面前,却一分一毫不能动用,还要时不时被上头的人呵斥两句,这可真不是什么好差事,除了 “混账,敢在我眼皮子底下私藏,知道这是什么吗?还敢藏!”一个伙计模样的甩着鞭子往一个粗布衣裳的壮汉身上抽打。 他的肩头上有一块儿小小的如同花朵一样的红色霞光,那是吞霞妖虫,这种妖虫最喜灵石,最喜火属性灵石,平日里来来往往都是令人畏惧万分,一旦防护不利,损失了灵石,可是大麻烦。 正因为它这种特性,如果弄一两只认了主,反而有一项好处,就是谁也别想在它眼皮子底下私藏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火属性灵石。 矿区自以前就有驯养这种吞霞监督下面人的做法,一旦有人触犯,少不得便是一顿鞭子,不会打死,若是打死了,谁去挖矿呢? 火属性的灵石本身就带着暴热的炎气,火属性灵石的矿区之中,这种炎气弥漫升腾,连天都变了颜色,何况是其他。 下矿的人非修仙者不能,若是凡人来,只怕还不等踩进矿区,便已经烧为了飞灰,便是如此,下矿人的修为至少也要炼气五层以上。 这一点又难住了不少人,如今天下修仙者不胜枚举,炼气五层以下数不胜数,然而炼气五层却是一个分水岭了,这样的修为若是还年轻的话是能够进入大门派当个外门弟子的,若是不年轻,也有很多其他地方可以试试前途,很多小门派对这种比较有能耐的也不介意留下当个管事什么的,若是年龄再大些,便会往俗世里混一个富贵。 练气五层,已经会了很多让凡人惊叹的小法术,若是嘴上再会说一些,混个高官厚禄那是不成问题,一旦于国朝有功,被皇帝封赏之后,还能得到一些人族气运,说不定以后的修炼之路别有天地。 而挖矿,这种活计,自己能够留存的灵石少之又少,根本不够日常修炼所需,日常更是没有什么时间修炼,还要忍受时不时的性命之危,受人管制,实在是不自由得很,有点儿想法的都不会选择这条路。 被抽大的壮汉矿长也知道,是个好汉子,只因为不长眼得罪了修三代,这才沦落到此等境地,一家子,据说都没什么好下场,他的能力也不弱,炼气八层,之所以受困于此,除了上头的人实在厉害之外,还因为他的妹妹也在此地,那个水灵灵的姑娘才来此不到三年变成了面黄枯瘦的模样,可怜见的。 矿长漫不经心地这样想着,却没有丝毫怜悯之心,这些人,都是贱骨头,私藏灵石可是要好好教训一下。 “矿长,求您开开恩,我妹妹实在是需要灵石疗伤。”壮汉被抽得鲜血淋漓也不叫喊,但在要被夺走灵石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求饶了。 他之所以落到这样的下场,便是强项的结果,如今这般低下头来,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矿长没心思听那些苦水子,谁家没点儿苦事,他自己还苦呐,到底怎么得罪了上头管事的竟把自己派到这个看似优渥其实没什么油水的地方来。 火属性灵石的矿区,跟别的到底是不一样,厉害太多了。 再者,他的灵根为木水土,在这里实在无法修炼,那些火属性灵石,对他的用处也不大,真是愁死了。 “老大,又来个新人。” 另一个打下手的过来通报了一声,带着一个少年走过来,少年穿着跟那些修三代非常相似,素雅又清俊,人看着也漂亮,通身的气派简直像是来视察的。 矿长的眼睛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才问起了对方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肖长生,13,水木灵根” 少年面色冷凝,一副懒得说话的样子,言语也简单得很,一个字不多说,说完了,领了自己的身份牌子,便自去休息了,连矿长好意让他明日工作都没道一声谢。 矿长也不以为意,对身边人问了一句:“这就是肖家那个小子?” “嗯。”下头的人点头应声,忙又说了一遍对方的身份背景,其实不消息说,这附近的人,谁没听说过肖家那点儿事儿。 疼了十几年的孩子猛然发现不是自己的亲生子,最开始以为带了绿帽子,后来才发现是抱错了孩子,大胆换了孩子的下人母亲自然没有好下场,就是那曾经把孩子宠到天上的长辈也是一夕之间变了态度。 这一出狸猫换太子啊,还真是让下头的这些人多了不少的八卦谈资。 大家都在谈论那位真太子是如何地不容易,被下人抱走抚养那么多年,吃苦受累,然后发现自己的苦都是代人受过,他明明是一出生就应该有人服侍的大少爷,结果却成了这般。 自然,这位真正的天之骄子灵根是极好的,单水灵根,据说他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某大门派定下的弟子了。 之所以这件事情能够暴露,还是因为修仙家族的人不是那么好冒充的,做魂灯的时候,是真是假,立时一辨分明。 以前没有出过这种事,是因为大家都不曾想过自家的孩子不是自家的,而除了这件事之后,大家才开始查一查自己的孩子是谁的,因此查出多少且不说,只说这位肖长生。 因为此事,一下子从修某代继承人的位置上跌落下来,给那位太子腾了地方,便是这样还不够,他已经占用的资源是不能够收回的,而他虽然有培养的前途,但大家的心里都别扭,尤其是怕单水灵根的真太子别扭,他便被扔到了这矿区来,也算是为家族做贡献了。 水木灵根,虽然是双灵根,在一般的修仙门派之内也算得上是极佳的资质了,但在很多人眼中,其实是没什么用的,疗伤上比不得单水灵根,木系攻击上比不得单木灵根,便是其他混合系的法术,难道水木能够混合出什么厉害的攻击招数吗? 只攻击上不厉害便足以让人小觑,防御上又没有任何的可观之处,辅助方面,灵植师吗?听起来很不错,但灵植的栽种各有不同,与其用一个人来种,倒不如多找几个灵根属性适合的各去栽种,反正修仙界也不缺人,没必要那么俭省。 如此,也就没有什么人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灵石来培养一个可以替代的灵植师了。 优劣都是如此明显,也怪不得别人放弃得如此轻易。 到了自己的房间,肖长生轻叹一声,没有对房间的简陋而心生鄙薄,原主的记忆中固然是华衣美食,诸事妥帖,但,谁让他来到的时候,原主已经是要被押解过来的时候了呢? 最难堪最尴尬的时候他不曾经历,能够替代之后第一时间把灵石之类的值钱物品都放在了一个不显眼的储物袋中,交上了另一个装了些华而不实东西的储物袋,老老实实跟人过来了。 他不曾像原主那样站在云端,自然也不会觉得这般情况是跌落地下,掐了一个清洁术之后,躺在床上,肖长生开始细细查看剧情,这一次的局面开局就不太好啊。 只是从原主的记忆中来看,他才是那个受害者,换孩子的不是他,是他的生身之母,若从这点上说他有罪,似乎不为过,但问题是他什么都不知道,从小到大还不曾仗着自己的身份欺负别人,谦逊有礼,品性纯良,突然因为血缘问题被家族流放到这里近乎等死的地方,岂不是冤枉? 第213章 肖长生从原主的记忆中除了流放这件事,找不到什么不好,虽然原主的灵根不算多么有用,但也是双灵根,属于修仙界中难得的好苗子了,哪怕是放在大门派,也是能够被收入内门的那种。 事实上,若不是这次的事情,祭祖之后,原主就会被收入一个叫做水月谷的大门派之中,然而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不成的了。 清点完记忆中的事情,肖长生开始查看剧情,对他来说,记忆固然是基础,足够应对很多事情,但更重要的还是未来,因为记忆中太多的主观因素,就拿原主的记忆来说,任谁看,他都是受宠爱的天之骄子类型,但,一旦出事,还是被轻易放弃,可见这其中未必那么简单。 修仙者固然是不会被一些感情所惑,但那些都是修炼有成,要飞升的修仙者才能够有的素质,大部分修仙者还是比凡人多了一些能力而已,不然,为什么大宅院之中,三妻四妾的不占少数,为了名利而死的修仙者更是不在少数呢? 还记得曾经接触过一个很无脑的言情电视剧,好像说的就是抱错了孩子,结果找到亲生孩子却不肯换回来,死活都要拽着抱错的那个,只认那个是亲生的故事。 都说电视是脱胎于现实,那么,想来现实中的确有这样看似脑残的人物,那么,为什么修仙界不可能有呢? 原主的父亲至今不过是个筑基期,若不是有个当族长的好父亲,原主也是那种有栽培潜质的,恐怕继承人的位置根本轮不到原主来做。 原主的母亲也不是什么修炼有成的人物,事实上,从上个世界起,肖长生就发现了一件事,修仙界几乎没有女性的存在。 在这个世界,虽然有了女性修仙,但究其数量,到底还是少数,哪怕是有灵根天赋的女孩子,她再不觉得三从四德不公平的时候,究竟有多大的动力想要去修炼,然后跳出围墙呢? 再者,女性也总容易被感情所惑,比起那种培养起来能够独当一面的男弟子,辛苦培养一番,却被别人家的男弟子勾走了魂儿,甚至数典忘祖,把自家的好东西也弄走当陪嫁的,在修仙界也是有例可循。 前车之鉴犹在,后来除非自己的亲生骨血,谁也不肯对修仙的女子多一分资源倾斜,自然,那些有本事的女人,让别人把一切倾斜给自己的,自然也是有的,只不过在传统的大环境之下,这样的女人都被斥之为魔门妖女之类的名号,想也知道其他的相关联系必然都不是好的。 舆论的心理压力还是有的,要不然挺过了这一关,该怎样还怎样,要不然就是在渡劫的时候被自己的心魔所败。 几次三番下来,修仙界的女子数量受到影响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而与之相对的,物以稀为贵,修仙界的男子多少还是愿意找情投意合的正经大门派的女弟子成亲,若是有上好的双修功法,自然更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这种事,在需要的时候自然是顺应天理人情,不需要的时候自然是邪魔外道,端看人怎么说。 思绪一下子飘得远了,等到回过神来,天色已经暗了,肖长生的修为已经不需要吃饭,便没有了肚子饿的困扰,索性也不出去,直接躺着继续看剧情。 剧情的前半段跟原主记忆中的都差不多,但剧情的后半段却是大不一样,按照剧情,这次被贬到矿区,相当于流放的惩罚只是原主苦难的开始。 最开始,原主怀抱着某一天能够重新回去说明白他从来没想要抢夺别人资源的念头的心思,哪怕矿区苦累,他也都咬着牙坚持下来了,从小被教养的大局观,让他也做不出侵占家族财产的事情,从未私藏灵石,看到别人私藏灵石还会规劝甚至是举报。 这一下就是犯了众怒,从来没有人会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尤其别人还是好心好意告诉他怎样藏灵石的方法,也是看他年纪小,不忍他受苦的意思,在这种炎气极盛的地方生活,除非是天生的单火灵根,否则都会有不适,他的灵根与之相克,不适显得更加明显,别人觉得他可怜,便告诉了他如何私藏灵石,然后吸收灵石中的灵气修炼转化,缓解不适,结果他扭头把人卖了。 这般白眼狼的行为,哪里能够得到谅解。 便是得到举报的矿长也未因此高看他一眼,肖长生旁观者清,自然知道那矿长连训狗的手段都不愿意使出,可见是得到了一些嘱咐。 想也知道,原主之后会有多可怜,矿长,工友,两方都打压排挤他,再加上某一次吞霞骚乱成潮,整个矿区都被大范围攻击侵蚀。 大难当前,人人奋力,自然也要有些挡箭牌,原主本是一片公心,哪怕身体不适,还是撑着在矿长提前逃走之后主持局面,然而没人听他的,便是后来救了人,却也被人反推一把,陷身虫潮之中。 如果那时候死了,或许也算得上是可怜可叹,可惜,他并未死成。 历经艰险,拼得经脉大半断裂,在即将斩杀那个引起骚乱源头的母虫时候,家族的救援到了,领人救援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正牌货。 对方赶来之后,一剑斩杀了濒死的母虫,抢得头功,获得一颗罕有的妖丹,妖虫空间之中的各种藏品,以及偌大名声不算,还让原主白白欠了对方一个救命之恩。 修仙世界,最重因果,这一层因果下来,让原主以后屡屡不得不手下容情,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原主成了对方升级路上的一个炮灰级别的小反派。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穿越的人必然不会是什么正面人物,但看到剧情后半段原主的各种花样反派作为,肖长生忍不住心声叹息,因为正牌货的种种好便逐渐黑化,因为自身经历的不如意便各种黑化,直到最后成了个小反派,还是倒在了正牌货的升级路上,成为了垫脚石,到底值不值呢? 他自认自己的心性不错,不会因为那些事情黑化,更何况,剧情在手,已经知道了以后的种种,他也不会让自己陷入那种险境。 再者,哪怕是同样的险境,处境手段不一样,能够做到的自然也不一样,他又不似原主那般心存幻想,来的时候就收拾好了不少的好东西,事发匆忙,如今也没谁拉得下脸跟他要那些装备,他若是用了,哪怕是同样的虫潮,也不会如原主那般狼狈。 盘点完这些事情,肖长生总算又睁开眼,把视线拉回到房间之中,此时天色已经黑透了,这件屋子其实就是个山洞,没有窗户这种存在,不点灯虽然能够视物,但暗中看东西到底是有些不一样。 比如说此刻,肖长生看到的就不是屋中的布置摆设,那些东西在脑中半分印象不存,他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心境,脑中思绪再次盘点的是自己上个世界的得失。 或许是宗门的建设太过可喜,或许是母妃的去世让他自觉没有了俗世的牵挂,因此忘了他的那些血脉亲人,那些享受了至高无上权力,并且还想一直享受下去,不愿意头顶一个根本不管事的仙门的亲人是怎么想的。 他其实可以想到的,但他却总是忽略,如同那些修仙者一样,他以为他看他们的时候很清楚,能够看到他们目下无尘的高傲,但他却看不到自己的高傲,竟是半分没有关系自己身边的利益得失。 对皇朝来说,他算什么呢?一个可以打开修仙界的门径,而他也确实那样做了,无论是为了父皇母妃的寿命,还是为了其他的臆想,他把修仙功法传递出去了,然后便是父皇母妃各自的私心,谁不希望自己的亲人都活得长点儿呢? 母妃的心情或许出于女儿的心意,父皇的心情,只看他培养出来的下一任皇帝就知道了,自然还是源于权力。 皇家在权力这一点上的敏感度,实在是其他人所不能及的。 在这一点上,肖长生不得不承认他可能只有负分的成绩,到底不是从小学那个的,哪怕投身在帝王家,但他还没接触到的时候就被送入了仙门,其实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远远比不得他后来带进去的两个侄子。 此时回想,一切的因果到底还是都在他自己身上,怨不得人。 再说了,谁能知道种下魔种的时候还能涨一涨修为呢?这种放在别人身上或许是件好事,谁又能知道放在他身上竟然成了那般,真是 所以,也怨不得自己被人害,别人其实没想害他,只是逼他换个阵营而已,若是平时,可能他叹息一声,也就换了,魔门再不地道,他也有信心改一改,上个修仙世界跟如今这个成熟的比起来连初级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原始修仙界,至于魔门,说不定就是因为某个魔门的法器碎片随着那一块儿陨石落下,成了云天的机缘,才多了这样一个存在。 如同仙门的发展伊始一样,魔门也是如此,便是要改,想来也不困难,只可惜又说回了那句老话——谁知道呢? 第214章 次日一早,便有声音在外面叫,让所有人都去下矿。 特别被点了一下名的肖长生也没磨蹭,直接起身穿好了衣裳,临出门的时候把储物袋仔细藏在了身上。 修仙界的储物袋几乎是人手一个,东西放入之后,除非修为高于己身若干等级,否则外人不能一眼查看到内里详情,储物袋还具有一定的隔绝神识效果,是个藏私隐的好地方。 若是带着这样的东西下矿,往里面私藏就成了再容易不过也人人都会去做的事情了。 所以下矿前,还有一道手续,所有的人都排队在关卡前,等着人给储物袋下一个封印,这个封印十分简单,是有时效的,等到他们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失效,毕竟这些旷工也不是普通人,不可能十分严格地镇压,剥夺他们的储物袋,否则他们不用心挖矿,找不到灵石还是上头人的麻烦。 肖长生对那个“封”字符挺有兴趣的,修仙界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斗法,若是能够在斗法之前,悄悄把对方的储物袋封上,对方不能够从里面拿东西出来,斗法不就简单多了吗? 再次盘点了一下原主的记忆,似乎以前也有人这样做过,只不过作用不大,一来这种“封”字符的威力不大,一旦使用就会被本人察觉,哪怕有意解开要费时间,但,谁会只带一个储物袋呢? 但凡是大家族出来的,身上没有几个储物的东西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修仙世家的,真正能够为此发愁的只有那些穷小子,而那样的人,哪怕是法器也不如他们,实在没有必要多浪费一个“封”字符,哪怕这种符也是消耗品。 所以斗法之中采用这种方法并不算是十分实用的。 肖长生对修仙界的知识还是有些的,虽然上个修仙界太过原始,但经过了解这个世界,再联系剧情整理相关知识,发现两个世界还是有些共通之处的,文字,草药,功效用途等等,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世界多了很多东西,秘境,妖兽,法宝什么的。 其他的不一样也没必要一一总结,反正去过一次的世界,想要再去的几率太小,剩下的只要用来掌握新知识就好了。 这样想着,肖长生已经跟着队伍走入了矿洞之中。 他几辈子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矿洞,尤其还是修仙界的矿洞,到底就是不一样,比起外头的红霞满天,这里面的红光和高热还有那些飘浮着的红色雾气,忽略各种身体上的不适,简直就是仙宫一样。 完全不是那些黑漆漆的矿洞所能比拟的,而灵石在未被开采的时候也如石晶一样,一簇一簇的,乍看之下,好像一些水晶花朵,分外美丽,只不过这种花朵是长在石头之中的,想要看到全貌,非要把周围黑漆漆的石头都挖开不可。 这些石头看着普通,但却能够阻隔神识,至少炼气期的神识是完全无法穿透石头,看到哪里有灵石的,这样一来,一天能够挖到多少灵石,那就全是看运气了。 肖长生拿着分配到的矿铲,跟着队伍走过几个转弯,看到大家各自散去,他便也寻了个岔路想要过去。 身后跟着的大汉拉了他一把,说:“别去那边儿,上次那里出了事。” 肖长生回头一看,这个大汉正是昨日因为私藏灵石被罚的,身上的鞭痕还未曾散去,脸上那一道尤为狰狞,见到肖长生回头看他,有些不自然地对他笑了一下,说:“我就是一说。” “嗯,多谢。”肖长生很是认真地道了一声谢,不仅因为他的好意,更因为剧情之中,这人便是因为他的告密而受损最大的一个,不仅对方的妹妹因为没有灵石续命而死,便是他,也是因为被责打过重,乃至于逃跑不能,死于虫潮。 这样一个修仙界普通原住民的悲剧,是草根的常态,若非跟肖长生有些关系,他知道了,顶多也就是一叹。 运气,说白了还是气运,若是不能为上天所钟爱,那么一生际遇如何,还真的不是自己想要怎样就能怎样的,逆天改命,哪里有那样容易? 肖长生早就过了会因为这种虚无飘渺的事情而愤愤不平的时候了,只是知道跟原主有关,会多留心一下也是自然的。 “你还有个妹妹?”肖长生随口问了一句。 壮汉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这人来的时候他正受罚,怕是看个正着,修仙者的眼神儿记忆力都是极好的,时隔一天,怎会记不住。 他性子还算豁达,知道自己狼狈的样子被人看了去也不恼,点头说:“是啊,都怪我年轻,被骗来了这里,连累得妹妹也” “她是受了什么伤?为什么需要灵石疗伤?” 修仙者不同于普通人,哪怕只是炼气期,身体素质也会有大幅度提升,何况炼气五层以上,在普通人眼中都是仙人的存在了,轻易不会生病,便是受伤,也很容易好的。 “都是倒霉。”壮汉不是太习惯吐苦水,只不过或许自己的狼狈被人看到了,破罐子破摔,反而没了什么顾忌,又或者这些日子憋得很了,说起来也不藏着掖着,“上次就是在那边儿,碰到了火兽,被那畜生的妖火撩到了,没有伤药,只能靠灵气抵御,修为不够,便只能靠灵石了。” 灵石矿哪里是那么好占的,天上有闻腥而来的吞霞,矿洞之中还潜藏着火兽,这些妖兽天生就比人具有更强的分辨能力,知道往灵物身边守着,从他们虎口夺食,岂不是要付出一些代价。 当年发现灵石矿之后,先是各大势力亮拳头,能者得之,然后就是组织人手跟这些原住妖兽抗衡,这当中,火兽最是防不胜防,比起闻风而动的吞霞,它们才是地头蛇。 大部分火兽早在当年就被杀死了,不然也没有开采的事情了,但剩下的隐藏更好的那些,时不时都会在矿洞中制造一些伤亡,它们倒也知道人类不好惹,轻易不会跑出矿洞这个最利于它们的地形地势之外,而这样的小事,对管理矿区的人来说也是报上去会挨罚的无能问题,见到伤亡不大,也就不去上报。 如此这般,谁碰上就是谁运气不好,幸好死人到底是少数,修仙者么,总是还能联合做工的。 肖长生默默点头,怪不得每次拐出队伍的人都是三五成群,想来是为了防御火兽。 “幸好那畜生不过炼气期,咱们也能抵挡一二。”壮汉叫做杨敢,他话音之外,颇有庆幸之意。 肖长生也没多说,后面跟着他去了一个岔道,随之而来的还有杨敢的一个熟识,也是个年轻力壮的汉子,两人到了地方,也不多话,赶紧就开始干活。 每天挖灵石多少是有要求的,若是达不到要求,轻则扣些丹药灵石之类的报酬,重了,恐怕还要有些惩罚,端看矿长的心情好坏了。 可以说,这个矿区,对这些人最大的就是矿长,他的态度决定着这些人的待遇。 整个上午,就在忙碌碌挖掘灵石的过程中度过了,平平静静的,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测的危险,如果真要说,恐怕只能说苦力到底是不好干的。 炎气一直蒸着,每个人都是一脸一身的汗,杨敢趁着歇口气的工夫指点肖长生:“下次再来,少穿一些,在这里,白白耗了法衣,还不如硬抗,就当是炼体了。” 肖长生此时的修为并不高,也是汗如雨下,好久没有这般狼狈了,他竟是笑了笑,学着杨敢的样子用袖子擦了一下脸颊,他身上这件可不是什么法衣,事发突然,他总算知道素气一点儿,免得那些人想起来追究他多年所得。 事实上,这番想法还真不是多余,或许以前原主的形象太好,他这样一换衣裳,所有的人都以为他这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了,也根本没想着检查一下他的储物袋,就这么放他走了。 不得不说,适当示弱,真的有利于隐藏。 肖长生在演戏这方面,是硬生生磨练出来的天赋,从一开始的谨言慎行,到现在的挥洒如意,只要他想,自然可以伪装一下,不过有什么必要呢?这样的地方,不会有什么监视存在的。 炎气不停地被呼吸入体,好像是喝了烈酒一样,一路窜到五脏六腑,让身上好像火烧一样,哪怕是修仙者,能够坚持一上午也都是极限了,大家赶紧出去换气儿。 杨敢并没有吸取灵石私藏被发现的教训,又偷偷藏了一小块儿灵石,还跟肖长生说:“你也藏一小块儿,出去休息的时候偷偷用了,把炎气逼出体外,不然是要伤身的。” 肖长生从善如流,完全没有贬斥鄙视之意,小人物的生存法则,自然是要占些便宜保全自身的。 一个时辰的换气结束,他们又再次进入矿洞之中,继续开采,如此,直到下午收工,把灵石背出去交差。 少不得还有人运气不好,没躲过吞霞的探查,被抽了鞭子的,这已经是每日必有的戏码了,只是人员不一样而已。 肖长生没有留下看热闹,回了房间休息,如此三五日后,总算看出了一些门道,这些人不过是合伙藏灵石而已,总有那么几个充当傻大个被发现,然后其他人趁机躲过去,吞霞是个极执着的妖虫,若是发现了不能吞到口中,必然是不会罢休的,如此使用吞霞便需要给好处,这好处偶尔给还行,常给下去,矿长也要肉疼,于是某些老实人便能够顺利躲过搜查,藏下灵石。 这一天,杨敢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肖长生,想要让他当一当这个老实人。 第215章 肖长生没有拒绝,别人把秘密告诉你的同时,你若是不答应他后面的请求,反目成仇都是转眼间的事情。 头一次做这样提心吊胆的活儿,他走出关口的时候还真是有些心生忐忑,很久不曾有这样的感受了,倒让他觉得新奇。 当他前头一个人被吞霞发现之后,他就准备快步走过去,按照杨敢所教的那样,在这段时间,至少吞霞是不会分心的。 然而,前头的那人,不知道是不是吃不住打,还是怎样,直接指着他喊道:“他身上也藏了灵石!” 本来都要放人过去的两人都警觉了一下,看了过来,就连一旁闲坐的矿长也盯了过来,肖长生还能够感受到来自身后的各种目光,一时间,以他那重新修炼来的微薄精神力,也无法分辨其中的善恶如何。 这跟说好的剧本不一样啊! 肖长生有一瞬间发蒙,然而他的反应还是极快的,飞快地把那一块儿灵石捏碎成粉,迅速地吸收了其中的灵气。 没有了灵气的石粉充其量也不过是比较细腻的石粉而已,随风一吹就散,也不会引起吞霞的注意。 矿长再次检查,自然是不能发现什么的,队伍自然继续往前走。 肖长生经过那人的时候看了一眼对方,对方畏畏缩缩的样子,完全看不出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不会有那么多的巧合,之前多少人都没事,轮到他就有事。 事后,杨敢找过来一脸愤怒,跟他愤愤不平地咒骂那个叫做“二小子”的叛徒,并且表示他们商量过后,决定以后不再带他一起。 次日出矿,肖长生没有再看到那个二小子,后来才听说他运气十分不好,好似耐不住炎气,死了。 他笑了笑,完全不想要追究这死到底有几分真假,只是跟人又疏远了一些,连看杨敢的时候也带了些怀疑的态度。 肖长生从来不是个擅长阴谋诡计的,但他相信一点,所有的巧合如果有两个同时发生,那么就一定不会是巧合。 杨敢看着像是个直性子的人,甚至因为剧情中他是因为原主而受害的一员,所以肖长生一开始对他的热情完全没有防备的,好像所有人的印象中,直性子的人天生就是热情开朗,对人关照非常的。 但,他受了那么多苦,自身也未曾因为这样的性子而占到什么便宜,又怎么会对一个才见过一面的人这般亲切? 便是真的性子合得来,想要结交,起码也要过几天才行吧! 太急了些,有些不自然的感觉,然而细细观察,又不曾发现他哪里有演戏的成分,这就很可怕了,背后定然有一个执棋的人。 再说二小子,按照杨敢和其他人的说法,这个小子胆子小,口舌笨,有些小聪明爱占便宜,那么,是什么让他做出那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 要知道,这种合伙偷藏灵石,一旦藏下来的,出力的大家是都能分润的,挨打的他也会有一份儿的,是什么让他舍了那一份灵石,而要来一句痛快的指认呢? 除非,他有了更大的利益。 这样看起来,剧情之中,原主之所以在矿区过得那么惨,或许也并不全是因为他自身的关系,或者说,告密这件事本身就很可疑。 以原主那样的成长环境,接受的教育水准来说,背后去议论人都是不君子的行为,他又怎么会去跟那些以前都看不上眼的矿长之类的小人物卑躬屈膝,出卖对他表示友善的人呢? 肖长生不喜欢一点点分析身边的事情,因为那样做习惯了,会让人本能地怀疑一切,如同疑人偷斧一样,有的时候,怀疑仅仅是因为心里的一点偏见,至于证据,可有可无,往往并不代表什么。 他如今的怀疑就是这般,完全找不到任何的证据支持,但因为他怀疑了,这些人在他眼中也就都不是那样简单了。 出于这样的想法,他并不准备坐以待毙,再继续这样下去,不知道后面的人还会有什么阴招,倒不如他主动出击,先去探一探剧情中不久之后就会引发虫潮的那个母虫吧。 夜深人静,肖长生用了一张隐身符,便离开房间,迅速地朝着矿区而去。 这里的防范并不如何严密,事实上,夜晚也少有人去矿区,因为火兽最喜欢在夜晚活动,一旦对上这种相当于筑基期修为的火兽,他们这些炼气期的就是送菜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自然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大晚上过来跟火兽争夺灵石。 肖长生顺利地避开了一些守卫,来到了剧情中所描述的母虫藏身的山洞之中。 “怎么样,还要多长时间?” “再有半个月左右吧,这种香虽然能够加速它的发、情、期,但是要达到想要的效果,总是需要一些时间。” “嗯,效果一定要达到。” “放心吧,对付这些小虫子,没问题的。” 两个守卫模样的人在山洞里忙活着,托灵石矿洞的福,淡薄的红光之中,两人所做的事情清晰明了,以修仙者的眼力,一眼就能够看出两人是在布置一些东西,不时在某些方位埋下什么东西,鼻尖还能闻到一股子混合着腥气的香,很古怪的味道。 肖长生能够判断出两人的修为都是筑基期,比他要高一些,出于安全考虑,他没有上前,还用这些日子修炼来的精神力弄出了一层薄薄的精神护罩,把戴着隐身符的他牢牢地包裹住,然后紧贴着墙壁而立。 等到那两人弄好一切出去之后,肖长生已经是一头的大汗,不仅仅因为这里的炎气升腾,更因为那种香,让人头晕脑胀地发热。 层层炎气包裹之中,被香气完全笼罩的母虫安静地睡着,它的体型比一般的吞霞要大很多,乍一看有些像是火兽模样,身上有一层磷粉一样微微闪亮的东西,整个虫身肥嘟嘟的,衬得它的四足好像是粗短的支架,还是不那么牢固的那种。 这并不是一种好看的虫子,但它的存在如今看来,也不是什么偶然。 在它周围的阵法大约是保护之用,或许还有隔绝一些东西的意思,联系那两人话中的意思,或许这是为了让它不到处乱跑,坏了所谓的计划。 这种无论怎么看都有阴谋的存在,那么,为什么要等到那一日才揭穿呢? 肖长生抽出了自己的长剑,他完全不介意自己做一下幕后英雄。 想是这样想的,但是当长剑快要戳上那只肉嘟嘟的母虫时,肖长生猛然想起应该问一下系统关于因果的问题。 结果,悻悻然收起了长剑,还真不如不问。 背负着沉重因果的他就像是被天道直接判了负分一样,按理说这样的存在早都应该灰飞烟灭了,但是因为那些因果是其他世界的,所以,此世界的天道并不十分严厉地要铲除这个跨界的存在,只是多少有些厌恶,但,如果他在此世界又惹了什么因果,那就是数罪并罚,万死难辞了。 肖长生顺带着问了问系统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然而,对一个死板的系统想要一个权衡利益的回答的他真是蠢透了。 唯一的办法还是先做好事积攒功德的,不同的世界这些东西却是能够随着灵魂累积的,他之前之所以没有马上被屠龙的那份因果给弄死,也是因为他之前几个世界曾积攒过功德。 那些无形的东西在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是非常管用的,只不过很多人还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就已经挥霍掉了。 肖长生若不是有系统的答疑解惑,可能也根本不会想到他以为什么都没做的时候,竟然还积累了功德。 看着眼前的母虫,肖长生原地踱了两圈步子,当他停下脚步的时候,心中却是一下子敞亮了,他到底是为什么非要在这里纠结剧情啊,按照他原来的做法,跳出这个剧情不就可以了吗? 反正他的目的是改变剧情,既然是改变,为什么非要是反转呢?或许那样的改变才是最大的,但他本来就不是为了追求最大化,而是为了在自己顺心的同时完成系统的任务,补充系统能量啊! 扭转了思维之后,肖长生不再耽误,扭头就走了,既然都离开了守卫的视线,离开矿区,去过属于肖长生自己的修仙生活不好吗?如此多姿多彩的修仙界,难道会缺少一个散修吗? 肖长生的逃离对矿区来说算不得什么问题,矿长知道这个人跟其他人不一样,但到底怎么不一样,他就不知道了,为了推卸责任,他装作不知道这件事,借口都想好了,若是上面某日问起,就说对方死在了火兽的口中,谁能够指望妖兽给人留全尸呢? 而这个借口,很快也因为虫潮的事情而完美了,那一次,死了不少人,如果说曾经被重点培养的肖长生也死在其中,主家也是没人怀疑的。 第216章 虫潮发生得突然,杨敢他们发现不对从矿洞之中跑出来的时候,除了本能揣在身上的几颗灵石,什么都顾不得,等到看到外面那震天蔽日的吞霞的时候,才发现这种小小的虫子竟然也能够这般可怕。 “啊,妹妹!” 杨敢先是跟着其他人没头没脑地跑了两步,然后才想到还在养伤中的妹妹,扭头就往侧面的山洞中跑去。 山洞中,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侧坐在窗前,她的头发低垂着,遮挡了部分脸颊,只露出了完好的部分,能够看得出肌肤光洁白皙,如果不曾被妖火损毁,也是个小家碧玉的美人。 “快,快走!”杨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炼气期修为本不应该让他如此狼狈的,但他为了能够给妹妹压制妖火的痛苦,每日里都偷偷往妹妹体内输送灵气,乃至于自己的修为反而有些跟不上了。 “有虫潮,快走!” 杨敢顾不得许多,抓住女子的手臂,就要拉她出去。 “哥哥静心,先坐一坐,虫潮不会来这里的。”女子十分冷静,这般说着,反手拉着杨敢坐在了床上。 杨敢觉得有些莫名,但他听妹妹的话成了习惯,兄妹之中,他这个做哥哥的,除了一把子蛮力之外,其他的事情从来没有妹妹聪明,所以纵然心中焦急似火,但看妹妹这般不动如山的样子,他也只能静了下来。 虫潮声势浩大,纵然方向都是一致的,却也总有那么几个会离开大部队到别的地方来,杨敢听着门外的动静十分不安,几次都想要亲身上前去顶门,但直到最后,果然什么都没有。 一只吞霞也不曾进来,打开门查看的时候,门上甚至没有任何的损伤,然而不远处,却能看到森森白骨,那是被吞霞啃噬一空的同伴,对于妖虫妖兽来说,修仙者充满灵气的血肉也是大补。 “这是、怎么回事?”杨敢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如果说是强大灵符或者阵法的作用,如果早有那种东西,那么他一定会拿去换了疗伤的药,让妹妹好起来,而不是让她每日都一遍遍承受着妖火焚身的痛苦。 女子抬起头来,因为她这么一个微小的动作,脸侧的头发自然分开了一些,露出了她脸上那可怖的伤痕,纵然已经这么久过去了,却一丁点儿都不见好转的迹象,索性,也没有继续恶化。 “哥哥不要担心,我没事。”女子勾起了嘴角,或许她本来是想要露出一个安抚人心的笑容,然而配上那张脸,一切都显得狰狞可怖。 杨敢并不觉得害怕,他只感到心疼,妹妹以前是多么活泼开朗的性子啊,哪怕是来到这种地方,也没有跟他抱怨过一句,而现在,竟是整日整日都不说话,还 “趁着虫潮过去,咱们赶紧走吧。”女子这时候起身,干净利落地说着,就往门外走。 自从受伤后再未见她出过门的杨敢愣了一下,跟上去的时候还有些不解,走什么? 当视野开阔之后,一眼便能看到不远处虫潮如火一样熊熊的场景,那里似乎有人在,杨敢望了一下,他并不能够看清是什么人,但看起来,是在斩杀吞霞的。 有人处置就好。杨敢微微松了一口气。 被骗来这里之后,虽然有诸多的不满,但待了这么久,到底还是不愿意见到这里毁于一旦的,所以这时候也安心了一些。 女子没有理会他的多愁善感,目标明确地带着他找到了矿长居住的地方,他们逃得匆忙,很多东西都不曾仔细收好,毁掉了当初进来时候留下的身份木牌,女子松了一口气,再看杨敢,他竟然一脸的疑惑。 “这是个好机会,哥哥,咱们就此离开这里,不好吗?”女子这般问了一句。 杨敢犹豫着点点头,外面的确是自由,但自由的风险也不是没尝过,野外对付妖兽就不说了,遇到了同道中人还会被骗每每想起,杨敢就觉得脸上烫得慌,都怪他,没有先问妹妹一句就 两人离开了矿长房间的时候,已经有了些收获,不得不说,矿长到底没有白当,随意搜罗一下都能找到很多用得上的。 一片混乱之中,没有人在意是不是有人逃走,很多人都在关注虫潮聚集的地方,直到那个十三岁的少年,一剑斩开母虫的身体,终止了这一切的诱因。 “不愧是肖家的长孙呐,这一剑之威” “果然是天生的剑道种子,还不是筑基期,就能挥出这样惊艳的一剑!” “原来还当他是个无名小卒,没想到竟然是肖家的长孙,那位的确是很出色的,只不曾想,剑道也如此出色。” “你是弄混了吧,这一位可不是那一位,那位假的已经离开了,这个才是真的。” 本来很多不知道肖家事情的人,在看到那一剑之后被好友私下里传递了一番八卦,如此这般的,一时间竟是所有人都知道少年的名字了,不是肖长生,而是肖遥。 收剑入鞘的肖遥一脸平淡,他对自己的能力很清楚,不会因为别人的夸奖而沾沾自喜,也不会因为别人某些别有意味的目光而愤怒不已,肖家,只是一个跳板罢了,他要走的路还很长,可不会为了这些而停驻。 再者虫潮虽然不是他私下谋划的,但,推波助澜,顺势利用一把,却是有的,比起让虫潮成为某些人谋私利的障眼法,还不如让他渔翁得利,顺便刷一把声望。 一切都如预料中一样,有的时候,肖遥也会觉得很没有意思,这些人,就不能有点儿有新意的,让他想不到的想法吗? 应付完长辈之后,肖遥就跟着族中的人一起离开了,并不关心矿区的后续问题由谁来处置,也没想过还有一个肖长生曾在这里出现过。 三日后,各大修仙门派开始招收弟子,肖遥如同预定好的那样去了齐云山,准备以后专心修炼剑道。 远在滇南的九幽谷也迎来了新一批的弟子,这其中,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格外引人注目,他的身边,一群人或者不安紧张害怕,或者苦大仇深一脸坚毅,唯有他,表情淡然中带着点儿无奈,有一种“啊,竟然还是要到这里”的感觉。 这个人就是离开矿区之后的肖长生,他如今的名字还是肖长生,有恃无恐地一路走来,完全不怕被任何人看出来历。 “你知道九幽谷是什么地方吗?” “魔门。” “既然你知道,你一个修仙的,为什么偏偏要来这样的地方?” 来收徒的老者有些刻薄,三角眼十分狠戾地瞪了肖长生一眼,好像他跟他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 肖长生笑了笑,命运这个小妖精啊,谁能说得清它到底想要怎样呢? “不管你信不信,这世界上,是有缘分一说的,我与九幽谷有缘,自然要来这里求道。无论正邪,无论仙魔,我自求我道。” 如果欠了债,怎么办,还钱呗。 如果换不了呢?要不然直接让这笔账成为死账,要不然就要转嫁一下经济危机,再要不然,就直接赖账好了。 一个世界的因果,这笔账太大,又是能够跟着灵魂走的,赖不掉,他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能够把它转变为死账,如此,也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转嫁经济危机。 肖长生经过了深思熟虑,才选择了魔门之中的九幽谷,因为这里所修炼的很多东西都跟灵魂有关,如果说当今世上有专科学校专攻灵魂,那么也只有他们了。 也唯有在这样的地方,学习他们的知识,才能够知道怎样对自己的灵魂下手,在不损伤灵魂的前提下,好把那些债“刮”下来,安放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比起一直不得自由地去做好事,积攒功德,然后抵消这份因果,肖长生觉得这样做更直接一些,当然,前期准备自然也长,但这也不是白准备的,这些知识,在知道他的灵魂上能系上那些因果的时候,他就想要学习了,总要掌握了,才能够避免以后被暗算啊!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其实上一世他就有这样的想法了,还想着云天还算是老熟人,找他钻研一些魔门的功法应该不会太难,谁知道时不待我,幸好这个世界还是修仙世界,能够有更多的方法去钻研。 “进去吧。”长老挥挥手,没有再刁难,放肖长生进去了,魔门之中,其实并不是太在意对方的身份是否清白,有什么必要呢?如果最后连筑基都过不了就死了,谁会记得? “多谢。”肖长生彬彬有礼,哪怕是要入魔门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作风,也不管是不是合时宜。 第217章 滇南并不算是非常神秘的地方,这里的风光独好,属于亚热带气候,可能有些湿热,适合各种植物昆虫的繁衍生长,自然还有些特有的妖兽种类等等,至于矿藏又或者是物产什么的,自然也有可称道之处。 然而这样的地方,却并没有多少人想要来,实在是因为这里的九幽谷太厉害了。 九幽谷在魔门之中并不算是多么厉害的一个门派,总的来说,也可以算得上是二流,但它注重修炼的是灵魂,跟一般的修仙者修炼的结果不同,无论中间有多少种叫法,修仙者最后修炼是要达到和灵魂(神识)的同步增长,然后飞升的效果。 九幽谷的核心功法则不然,它是专注修炼灵魂一万年不动摇,且最后修炼有成的结果是抛弃肉身,直接达到灵魂成仙的效果,但这种灵魂成仙,跟一般修仙者的路子又不一样。 如果说一般的修仙者成功,哪怕是魔修,飞升之后也会到达天上另一个世界,那么九幽谷修炼成功之后的结果同样是到另一个世界,却是九幽界,通俗来说,算是鬼界,直接成为鬼仙。 这种修炼方法在魔门之中并不算是惊世骇俗的,但也属于少数流派的那种,最难得的是这种少数流派能够维持万年不动摇,足见其优势之处。 因为九幽谷功法的特殊性,来这里当弟子的也不全是那种喜欢魔门肆意妄为,然后想要一心为恶的,也有很多是不得不来到这里,比如说肖长生身边的这一位。 素白衣裳的女子神情木然,让一张本来好看的脸呆板得让人生厌,在被问及为什么来九幽谷的时候,她的回答是这样的:“我的灵魂是干净的。” 这种回答一下子就会让人有一种潜意识的想法,她的身体不干净了。事实上,看她这幅表情,或许也的确是如此。 之后的若干人等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答案,然而肖长生已经来不及一一听取了,这一队人满了之后,就被带往九幽谷中。 这一段路不能够御空飞行,跟所有少有底蕴的门派一样,九幽谷也讲究这个,但是这一路上却不那么讲究,那些大门派的下马威都是一些具有威力但多以幻术主打,以防发生一些死人现象的温和考验。 这里却不是,站在一片林子前,领路的长老直接说他们这一队人必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林子,走出的即可入九幽谷,至于走不出的,自然是成为这林中的护花泥了。 众人心中一凛,走进去的时候都提了十二万分的小心,饶是如此,还是有被林中那攻击方式十分莫测的毒虫袭击成功的,被林子中某些吸血藤弄成干尸的,还有 肖长生猛然伏身,动作幅度过大,虽然收得住,但身形上总是有些狼狈,却是成功躲过了来自身后的袭击,竟是那名神情麻木的女子。 她的双眼中满是狠戾之色,完全不等肖长生反应过来,第二次袭击攻来,她的武器很奇怪,是一个有着弧度的藤条模样硬质物品,上面还有着花叶,若是再弯曲一些,也许可以当做花环,然而此刻,那每一朵小花都像是一个陷阱,散发出来的幽香也似别有内涵。 肖长生没有跟她问答,也完全没有必要,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率先进攻让后头的人发现了什么契机,有几个也跟着朝身边人动手,那几人没有那么好的精神力提前预防,直接死了,鲜血浸润土壤,尸体瞬间就被土地吞没。 这一幕让人都有些发愣,从来没有想过护花泥就是这样的,好像土壤是活的一样,可以随时从任何一个地方张开嘴吃下上面的所有东西,让人觉得落脚之地都不再安稳。 “你们这是做什么?”一个人问着,他有些不解,他也是被袭杀的一员,同样好运地躲过了,但却不明白无冤无仇的两个人为什么要这样生死相见。 是,修仙界是经常死人,也不乏背叛的戏码,但那总要是有着利益牵扯的,如今他们都是要拜师学艺的,连门都没摸到,就要自相残杀吗? “哼,你难道不知道吗?这里是一个阵法,入谷的人数不能超过十人,否则你永远也走不出这座森林,为此,你还是死了干净点儿。” 对面的人知道攻击不易,也没轻易动手,朗声给了答案,不,他并不仅仅是给了答案。 很多不明所以的人在听到他这样说之后,再看看周围的人,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人太多了。 他们这一队大约二十多人,如今陆陆续续死了四个,而路程才走了十来步而已。 “便是如此,走到尽头也来得及啊!” 能来到魔门的自然是善恶观不那么明确的,或者说他们自己早就有心理准备,知道自己要去的是怎样的地方,并不会因为杀人而觉得不妥当,只是觉得这些人动手也心急了些,等看到大门再杀人也来得及啊,而且那时候别人也容易放松警惕不是吗? “后面的路更不好走,还是及时出阵比较好。”另一个人回答,对方的声音冷然,他的刀上还在滴血,正是他身边站着的一个人,虽然刚才已经有了些戒备,却没想到他的动手速度那样快。 肖长生的动手速度同样很快,只要可以,他能够达到身体的极限速度,只可惜,这里比他修为高的还有不少人。 冲着大家笑了一下,肖长生的笑容也对着对面那个还在挥舞武器的女子,当笑容褪去,他的整个人也瞬间不见了,不是被杀,而是不见了。 “蠢货。” 这么着急用隐身符有用吗?想要坐山观虎斗,坐享渔翁之利,也要看看他的隐身符能够坚持多久,有没有人能够破掉。 这样想着的人没有分心关注那个突然消失不见的人,他解决了身边的人,跟剩下站着的人互相看了看对方,正好十个人,如果不算那个隐身的人。 几个人的眉头皱了起来,隐身还真是讨厌,不知道对方藏在哪里,若是要找这个看不见的敌人,未免太浪费力气。 女子的武器挥动了一下,她是向着一处空地挥动的,大家以为她在攻击那个隐身的人,都没有贸然插手,谁想到,那个维持着一定弧度的藤条不知道怎么突然在半空中弯了一下,然后一朵小花,好像是被风吹割而下,落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那人还维持着一个防御的姿态,看到那朵花也要躲避的,但他的速度慢了一些,谁也没想到花落得那样快,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偏偏姿态又是那样蹁跹优美,好像慢悠悠的感觉,措手不及之间,他就被那朵花沾身了,然后全身都起了幽冥之火。 蓝色的火光包围了他,很快他整个人就消失不见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剩余的八个人脸上露出了忌惮之色,炼气期就能够掌控幽冥之火,这简直就是开挂了。 “可以走了。”女子的表情毫无异样,她收起了武器,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 维持着一个戒备姿态,几人陆续前行,不知道什么时候消除了精神力隐蔽状态的肖长生也跟上了队伍 “齐云山?为什么要去齐云山?” 齐云山是南边儿最高的山,然而,这并不是它出名的原因,修仙界中还不流行给山河湖泊排一个名次,这种无聊的事情少有人会去做,哪怕是元婴期,也不敢说自己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畅行无阻,而一旦受到什么阻碍,纵然是元婴期,也有跌入泥潭的一刻。 所以,高山大河出名的原因从来不是因为高大,而是因为那附近著名的存在,比如说齐云山,出名的就是因为上面的齐云剑宗,专门修炼剑道,且以剑宗为名的修仙门派。 杨敢对剑宗没什么好恶,能够让修为更进一步,他完全不介意去修魔,只不过比起修仙这种常规险恶的存在,修魔的险恶简直无处不在,便是学到了有坑的功法,也完全不能怪师傅不好,谁知道你的师父是不是本来就是要坑你的。 这种在魔门十分常见的,连师徒之间都不能信任的门派,对杨敢这个自知脑子不灵活的人来说实在是听听就觉得混不来。 所以,纵然修魔十分快捷方便,但他还是没有贸然加入哪个魔门之中,而是准备投靠某个能够提供他一些修炼资源的大势力,至于大门派,凭他的资质,连外门弟子都混不上名额,也就不去费心了。 齐云剑宗这种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门派就是那种高攀不起的,杨敢不知道妹妹为什么非要到这里来。 “哥哥难道不想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修炼吗?”女子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并未束上的长发散落脸侧,遮住了大半烧伤的痕迹,一双明眸漆黑发亮。 “想是想,但”兄妹之间,从来没有说过选择什么大门派的问题,两人的资质都十分普通,杨敢十分不好意思说他想也进不去,这样说显得自己太无能了。 女子素手一扬,完好的手上擎着一枚木牌,上面有些花鸟纹样的字符,“外门弟子的子女,总能够混成杂役的吧,若是侥幸,也许还能够成为外门弟子。” 杨敢一直跟着妹妹一起,却不知道妹妹手中的木牌从哪里来的,甚至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意思,却看懂了木牌背面的图样,那是一把入云长剑,想来是代表齐云剑宗。 女子没有针对杨敢的疑惑多做解释,她仰起脸来,任由阳光照在自己的伤痕上,完全不在意那一份丑陋,事实上,她甚至不在乎是不是用头发遮挡面颊,她在乎的是,这一世,定然不要再同样悲苦,那个人,一定要付出代价。 想着想着,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来,女子的笑容有些恐怖,哪怕是在阳光照耀之下,还是让人心里渗出阵阵寒意。 杨敢搓了一下手掌,忍不住问:“妹妹,这木牌是什么,你从哪里来的?” 女子的思绪被这一句话拉入了现实,收好木牌,说:“这是那火兽所在之处得来的,我便是为了这块儿木牌受了伤。” 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她只是无意中选择了这个受伤的女子,然后在面对某些人的利诱时,完全符合他们心意地同意了,至于换得的这块儿木牌,说起来对那些人来说完全不算什么,杂役而已,实在不是他们想要的,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她凭借的从来都不是身份。 忍受着身上的日日伤痛,忍受着来自灵魂的痛楚,为的便是要将所受到的种种苦痛都还回去,她本就不是什么善人,让魔门之人做一个善人,真是个笑话。 想到前世被斥责伪善时候的无措,想到自己只因身份就背了无数黑锅最后被打入幽冥的痛苦,那些人,固然要报复回去,但她最想要报复的还是那一个,被自己全心信任依赖,却在最后冷眼旁观宣布对她公平处罚的人。 凭什么,是谁给了他那样的权力,他凭什么来处罚自己?只因为自己愿意为了他向善吗? 是啊,是自己蠢到给了他反戈一击的权力,然而这一次,不会了。 短暂的回忆之后,兄妹二人来到了齐云剑宗,凭借那一块儿小木牌,成为了齐云剑宗中的杂役弟子。 杨敢对这一切的发生觉得庆幸不已,对妹妹的种种反常都只当自己想多了,是啊,想多了,哪个能够夺舍的大能会选择妹妹的身体呢?女性从来不是修仙界的多数者,何况资质不好还毁了容,纵然容貌可以用丹药恢复,但所需不菲,显然不是自己兄妹二人能够提供的。 这样想一想,选择夺舍他们的大能该是有多蠢呢?所以,一定是因为受伤才心性大变的吧。 仅从常理推想的杨敢做出了这样的结论,主动放弃了探究真相的权力。 第218章 此为防盗章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这个”田爱国扶了扶眼镜,挠挠头,放下手的时候,头发翘起来一绺都顾不得,脸上的神色有些尴尬,“这个是谁教你的啊?我数学本来就不好,这段时间也没看书,等我回去翻翻书再给你说。” 翻书的话显然是假的,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的时候可没带多少东西,有些个除了一腔热情,什么都没带,一过来就抓瞎了。 当然,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第219章 修仙界虽然不认d等辨认自家血脉的方法,却有着其他的法术可以探查对方是否为自家血脉,但这样的法术一般来说也不会随意施展,就好像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干去做亲子鉴定一样。 肖家当初祭祖时候之所以能够发现肖长生不是自家血脉,还一下子发现了众人之中的肖遥才是嫡血,便是因为设置在祠堂所在的一道相关法阵当时被打开了。 这种法阵属于有备无患,很少被开启的那种,骤然开启之后还发现这样的震惊事实,一下子大家都忙着查证是否属实,也没有谁再去理会到底是谁开的法阵。 事实上,在肖家找上门之前,肖长生自己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但凡是法阵,多半都是相互关联的,尤其祠堂这种地方,一个阵法连着一个阵法,若是为了节省灵石不开启所有的阵法也是说的通的,但万一开启了,也许只是偶然一个不小心,犯不着为此上纲上线。 但肖家人口中,这件事就成了大阴谋。 “那肖遥不知怎么买通了看守法阵的人,竟是对那法阵做了手脚”找上门的肖家人是肖父身边的一位心腹忠伯,他说着说着,自己竟是先痛心疾首起来。 肖长生不耐听这些戏剧化的说法,反正,时过境迁,谁知道是怎样的,嘴皮子上下一翻就换了一种花样,谁信啊! “忠伯,”肖长生叫了他一声,面子上依然礼貌,口中却是淡淡,“当年的事情也不全是因为法阵,后来家中查证,也用过了血脉鉴定的法术,想来是不会有错的,我知道肖家对我有养育之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恩将仇报,忠伯若是担心我入了九幽谷以后会对肖家不利,大可不必” “少爷,您怎么会这么想?”忠伯震惊地看着他,反复重申,当时那肖遥是使了手段才让测试结果出了问题,如今家中找他,也并非是担心他日后打击报复,实在是老爷知道了此事一病不起,想要再见见亲爱的儿子。 肖长生听得心中暗讽,若真是亲爱的儿子,又怎么会连一面都不见,就把人扔到了矿区去? 没有把心中的这些想法明说出来,肖长生对那一家子的事情说到底还是有几分隔岸观火的意思,好奇有之,但若是亲身上阵也演上一场,倒是浪费时间了。 好说歹说打发走了忠伯,收下了对方送来的东西,不管怎么说,他们想要认就认吧。 修仙者血脉来之不易,认了干儿子传承的也大有人在,肖长生这样一想,收东西愈发收得顺手了。 九幽谷虽然是魔门,却没有不许与亲人联系之类的说法,能够有人暂住,帮着自家养弟子,那自然是更好不过。 知道肖长生出身肖家这个还算比较有名气的修仙世家之后,九幽谷的众人并未因此对他多么和善谄媚,但却也不会过于刻薄,至少那些死手不会轻易下到他身上,有后台和没后台,到底是不一样的。 感受到了这一层区别,肖长生有些异样,还以为魔门就是随心所欲到天不怕地不怕,却原来,他们还是有顾忌的。 有些只能意会的感受一下子纷至沓来,骤然顿悟的肖长生站在自己的院中足足一日,直到月华初绽他才回过神来,筑基期水到渠成。 “师弟真是好悟性!” “没想到我九幽谷还有这样的佳徒!” “到底是个好苗子,放到哪里都好。” 肖长生的身世来历对九幽谷的上层来说都不是秘密,如今见他悟性卓越,竟是有不少人起了收徒的念头。 魔门很多事情都不如仙门讲究,但收徒弟一事上,多少还是会在意几分,有觉得肖长生还算顺眼的便悄悄留心起来。 肖长生没时间理会那些,踏入筑基期才算是真正进入了修仙界,很多秘境都能够向着他开放了。 大部分秘境的限制都在筑基期和金丹期,炼气期只比凡人多会几个法术,身体稍微抗摔,其实没什么,而元婴期以上,又太过厉害,动辄移山倒海的,秘境说白了就是比较稳定的空间碎片,万一撑不住发生什么变化,里面的人真是死得冤枉。 所以也唯有筑基期和金丹期才有机会进入很多知道的不知道的秘境,至于能够有什么收获,那就是各人的本事了。 有人进去了不但提高修为,还能够顺手把秘境这个空间碎片炼化成空间装备,宛若很多中的随身空间一样,有人则不但丢了性命,还以自身为营养滋养了秘境中的万物。 机遇和风险一样大,该如何取舍呢? “我还是第一次进入秘境,总是有些紧张呐。”排在队伍中,肖长生手中捏着一块儿小玉牌,有些没话找话地跟前面的郑师兄说话。 郑师兄就是当初用魂灯吓唬他们的那位,也算得上是老熟人了,闻言笑了笑:“你去的多了就知道了,其实也是普通,远没有那么凶险。尤其这寻花秘境,更是简单,我都去了三回了,回回都没找到什么好东西。” 能够被称之为秘境,且放心做出通行令牌,让大部分人都能够有组织进去的秘境都是比较普通的,至少每一次死的人不会超过一半,不然的话,就算得上凶险了。 与之相对的,就是好处都不会太多,比如说这个寻花秘境,听名字就很平常,里面也是真的平常,除了一些妖兽之外,便是葱葱绿绿的山河平原,而它之所以名为寻花秘境,便是因为秘境之中花朵难寻,而每寻到一朵,采摘之后可能会得到一些意外之物。 这些意外之物的等级都不一样,有的可能非常好,比如说净灵果之类能够洗掉一条多余灵根的那种,有的可能很一般,比如说罗恨根这种魔门常见用于编制幻境的植物,端看运气好坏了。 秘境之中的妖兽普遍都是筑基期,偶有金丹期,但遇上他们这些人组团刷的话,估计也不会有多大的威力就会被灭了。 秘境之所以称为秘境,就是因为它是不完全的空间碎片,里面的天道不全,妖兽能够修炼的等级是有限制的,寻花秘境中的妖兽就不能超过金丹期,而到了金丹之后的妖兽其实力发挥也远不如外头的金丹期妖兽那么厉害。 肖长生过来之前已经恶补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不得不说肖家送来的东西很及时,没人会跟灵石过不去,哪怕是魔门也一样,九幽谷的这些弟子们也是可以因为钱财变得很友善的。 能够花钱得到帮助,肖长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拒绝,反正他有钱,于是,郑师兄就这样热心地给他讲解了不少秘境相关知识。 寻花秘境属于比较常刷的秘境,每次他们进入也多是属于门派任务,要给门中搜罗某种药草什么的,修仙界比较好的秘境经常是某几个门派合伙分享的资源,对于这种大锅菜,自然是可着劲儿地吃比较好,所以一旦这种公共秘境开启,能够参与进来的门派每一个人会放弃,都会努力往自己的碗里扒拉,倒显得秘境稀罕了。 对郑师兄这等去过一两回的人来说,寻花秘境就是别人家的草药园,尽量捡着好的往回拿就是了,其他的,完全不用理会那么多,至于说为了这个黑吃黑跟别人家弟子打一个你死我活,简直就是笑话,谁会为了一张纸死啊活啊的,当然,有私人恩怨的除外。 所以,这种类型的秘境因为资源单一反而比较平和,哪怕是敌对势力之间也都能够和平共处地安全来去。 这跟想象的不一样! 进入秘境之后,肖长生看着郑师兄跟旁边一个明显是仙门的弟子说笑了两句,然后各自离开,他有些怔,就算是说话难道不应该是冷嘲热讽,阴阳怪气吗?你们这么友好你们掌门知道吗? 呵呵,修仙界就是这样宽容,魔道也算是大道三千的一条道罢了,所有追求仙道的人也不会觉得他们不对,强大的包容心理能够让他们在没有被惹到的时候与世无争,至于有了恩怨,那就怨不得对方下死手了。 “师弟可曾听过那肖遥的事情?”郑师兄说笑一通,明显是交流了一些消息回来。 肖长生不会过分关注,但若是能够多知道一些,他也不介意了解一下现在为止剧情变化幅度到底多大。 见他有倾听的意思,郑师兄一边走一边跟他说了肖遥那边儿的事儿。 肖遥自身长得好,天分高,悟性也不错,又有这样曲折的身世,让人一听就记住了,自然在齐云山那样的地方颇为出名,就其八卦性来说,把齐云山的首徒都要压了一头。 这样的风光,自然会有人看他不顺眼,然后盯着他的人便发现他喜欢上了一个魔道妖女,甚至还把那魔女藏在外门弟子之中,事情被举报之后,肖遥拒不认罪,或许是想要反抗还是怎样,反正闹得双方都很不愉快,最后不知怎地他就被重伤了。 重伤之后才曝出来他的血脉有问题的事情,这就是忠伯代替肖父找上肖长生的前情,而之后的事情,就更有意思了,在齐云山养伤的肖遥不知怎地诬陷他的师兄,说对方是什么魔门奸细,打伤了对方,却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如今正在被罚思过。 肖长生微微蹙眉,好好的天之骄子,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竟然会做出这种种与剧情不符的事情,然后偏离了正轨呢?总不能是自己这个跳出剧情的小蝴蝶搞的鬼吧,那这威力也太大了,翅膀都没扇,那边儿就大风暴了。 第220章 此为防盗章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这个”田爱国扶了扶眼镜,挠挠头,放下手的时候,头发翘起来一绺都顾不得,脸上的神色有些尴尬,“这个是谁教你的啊?我数学本来就不好,这段时间也没看书,等我回去翻翻书再给你说。” 翻书的话显然是假的,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的时候可没带多少东西,有些个除了一腔热情,什么都没带,一过来就抓瞎了。 当然,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第221章 离开秘境之后,需要拿出一定的收获交任务,肖长生大半时间都耗费在炼化花房上了,并没有找到多少朵花,幸好这也不是个定额任务,能交自然是好,交不了也没有谁会逼着要。 见识过了一次秘境之后,肖长生又闭关了一段时间,彻底炼化了花房,其实,也算不上是彻底炼化,花房当中的许多阵法他还不太清楚具体的作用,这方面的专业书籍,还不是他现在能够接触到的,而最基本的那些显然不足以应付他的问题。 花房和寻花秘境有一股特殊的联系,线一样,能够让精神力透过这根线深入到寻花秘境之中,虽然做不到全局掌控,却可以采摘周边的东西。 肖长生捏着手上新鲜的草叶思忖,如果加大这个联系,能不能把整个寻花秘境都炼化成为随身空间呢? 修仙界中,经常会有人去一些大能的洞府找到某些传承宝藏什么的,那些洞府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山洞,而是一个别有洞天的洞中洞,好像把门户开在了这里,但是进门之后去到的地方是宇宙那么空旷的空间。 肖长生还没走到那一步,不知道那些大能是怎样创造出那样的独立空间的,但他受启发太多,完全可以畅想一下通过这一根若有若无的线,一点点缠绕炼化寻花秘境的可能性。 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想法,却也足够冒险,肖长生知道自己的水平,筑基期的修为还是太不够看了。 为了更好地实践自己的想法,肖长生开始积极地修炼,他的灵根本就不错,如今又得了肖家的支持,资源上比较充足,再加上九幽谷的功法对于他这种已经历经磨练的灵魂来说十分适合,奋进起来,竟是一日千里。 五年过去,肖长生正式迈入金丹期,邀天之幸,在金丹雷劫的时候,他借着天雷之威把自身的因果分割开来,塞入了一个替身木偶当中,为了这个,他差点儿没度过金丹雷劫,幸好护身的法器都十分管用。 成为金丹真人,肖长生心情大好,修为更上一层体会到的感觉更加令人沉迷,这个世界比上一个修仙世界要高级许多,上个世界的金丹期他还从未感觉如此好过,也有可能是无债一身轻吧。 肖长生拿出了替身木偶,这个木偶是他自己做的,几辈子也没点亮雕刻这个技能,只不过有了精神力辅助,做很多事情都很容易,尤其是这种细致的活儿,想要做得逼真还是极为容易的。 原木色的木偶似乎因有金芒,这是一株养魂木的枝干雕刻而成,上面的面孔有些粗糙,只能看出五官端正,一身衣裳倒是线条流利,衣带当风的。 九幽谷的功法主修灵魂,很多法术也要先移魂才能做,而移魂跟夺舍又不一样,夺舍需要灭了原主灵魂,要承担一份因果,移魂则是暂时居住,并不伤害原主魂魄。 但初学者如果贸然往别人身上移魂,很可能被反制或者吞噬,魂体之间的吞噬也是壮大灵魂的一种方法,只不过这种方法邪门也容易留下诸多隐患,并不被九幽谷的核心功法所推崇。 所以要想预备下一块儿养魂木,随意雕刻个什么东西,然后自己移魂上去感受一番,借此验证自己是否能够顺利操纵移魂之体,然后才是对有意识的生物下手。 这样循序渐进的方式,还真是温和,肖长生一开始接触的时候还这样想着,看来魔门对弟子也不是不爱护的啊! 他是筑基期后才能够做这样的事情,因为早有转移因果的想法,所以他对这方面的准备十分齐全,早早就备下了养魂木雕刻的木偶,谁想到,却直到金丹期才有机会分离因果。 这可并不容易,也就是欺负一下那份因果如今也不是主场,这方世界的天道比起那里的显然厉害不少,对它的压制也是极为厉害,不然还真是不能这般顺利分离。 九幽谷功法再进一步便是要分魂了,跟移魂之术不同,移魂还可以说是小术,分魂却不一样,危险性极大,且容易造成本主最后意识无法融合,但若是用得好了,修炼起来却是事半功倍。 灵魂啊,可是不能轻易下手的。 对这一点,肖长生顾忌甚深,不知道是从哪里听到过,灵魂的完整性十分重要。 所以哪怕身边人都开始尝试分魂,他还是没有对自己下手,只是进行理论知识的推演研究。 在这方面的书籍并不多,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自己修炼中的各种体悟写出来让后人看的,这样一来,同一本功法,理解不同,也有可能练出两种效果。 这里就显出师傅的重要性了,但肖长生暂时还没有拜师的打算,师徒牵绊也是一种因果,他现在真是怕了这些因果了,巴不得什么都不沾才好。 便是现在,手头上这个烫手的替身木偶还不知道如何用,或许是因为寄放了大量因果的关系,这个木偶如今显得很是不凡,肖长生突发奇想将其进行初步炼化之后,发现这上面竟然能够循着因果找到一条线,线的末端飘渺,莫不是系在那个世界上? 他有这样的猜测,然而轻易不敢移魂上去,只怕一上去就下不来了,再者,这样一份因果一时间也是送不出手去,送给谁都是害人,万一有个什么,又是一份孽债。 肖长生巩固了金丹期的修为之后,又试着再次炼化花房,并未得到更多,想要通过一个小小后门夺走整个房间,实在是想太多,至少以他目前的修为还不够看。 还是差的太远啊! 并不强求,肖长生只是巩固了自己能够触及到的范围,寻花秘境虽然不能拿来当做随身空间,但是这部分接触到的用来种种药草也是好的,还可以有效地锻炼精神力。 因为当初那个幻阵并没有被肖长生破坏,所以这个小小的药草园还算太平,并没有妖兽侵扰的烦恼。 金丹期修士的寿命已有千年,肖长生不急着修炼,先把杂学抓起来了,一个是炼丹,再一个便是炼气,只不过他的灵根并不适合这两种技能,他最终也只是多开垦了点儿药草园。 倒是符箓上,肖长生的进境颇佳,精神力的精准控制足够保证灵力一丝一毫都不会被浪费到笔墨之外,且均匀整齐,制好的符箓多为上品。 九幽谷也有自己独特的符箓,却是用魂丝做符,可以发挥魂丝主人七成的威力,若以妖兽论,已经很可观了。 而魔门之所以成为魔门,就是因为这种魂力符还能够用修者的魂丝来做,这样一来,相当于随身带了个超强保镖,还是全无神智却能发挥巨大作用的那种。 肖长生知道魂力的修炼便是从魂丝开始,这种凝魂成丝练起来十分不易,那种抽骨吸髓的痛简直要把人折磨疯了,奈何,想要进一步修炼魂力,便要能够做到把自己的灵魂凝成魂丝,魂丝的多寡也决定了灵魂的强弱,魂力的高下。 直到修炼到这一步的时候,肖长生才知道九幽谷为何一副人丁不旺的样子,纵然这里再怎么好,但这份苦,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他只是凝成了一根魂丝便已经觉得死去活来数回,还不知道那些凝丝如发的人要疼死多少回。 这种疼痛直接作用于灵魂,任何的药物都无法缓解,经历过一次,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 “这算什么,九幽圣女知道么,她可是魂丝三千。” 郑师兄上次从肖长生这儿得了好处,觉得是个可结交的,后来便时常过来同他聊天,肖长生也乐意招待他,听他说一说外头的消息。 “九幽圣女?”肖长生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他在九幽谷中并无多少好友,当初进谷的那一批人,独他一个手没沾血平安过来,多少有人看不惯,便不愿意理会他。 他又一门心思修炼,对结交同门也没多少心思,再者,魔门不比其他,像是那种扭头捅你一刀的也不是没有,就好像郑师兄一开始就用魂灯控制人一样,那人至今还在郑师兄的控制之下,成了他的小弟跟班,这样的事情,九幽谷是完全不管的。 谁愿意莫名其妙成为对方的傀儡啊!肖长生懒得费那份儿心防范周围人,索性就都不深交,如此一来,消息就闭塞了。 灵果摆上,灵茶满上,郑师兄如今的修为也是金丹期了,少了些以前的皮赖做派,虽然还吃还拿,却也显得慢条斯理了,解释起事情来也详尽了许多。 “九幽圣女每代都只有一个,从不出谷,你不知道也不稀奇,咱们谷中多少人,都不曾见过,我也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而已。” 郑师兄大致说了一下对方的地位,按照肖长生的理解约等于长老,和平时候就是吉祥物招牌花瓶那样的存在,并不能真正执掌实权,除非整个门派生死存亡之际,否则完全可以不用理会。 第222章 此为防盗章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而现在,换成胡尚荣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第223章 齐云山中的雪兔啊!肖长生很容易就找到了守株待兔的雪兔,只不过被等待的是他而已。 那雪兔就在齐云山山脚下,肖长生一去就看到了,强大的精神力让他瞬间明白了雪兔的状况,根本不是分魂依附,而是分魂直接吞噬了雪兔的灵魂,并且完全掌控了局面,只不过 “万里迢迢,路太远了,带我回去吧。” 稚嫩的女声直接传入脑中,肖长生有些无奈,好容易回来一趟,他还要回肖家看看,这么多年,拿了人家多少东西,总应该回去看看,再有肖遥那里,若是能够,他其实还是想要知道一些对方的情况的。 哪怕目前为止,剧情已经扭曲到没什么指导作用了,但他对这个神奇的结果还是表示惊异的,这都多少年了,他都金丹期了,肖遥不过在筑基期打混,实在是不符合他天之骄子的形象啊! 想想剧情中那个金手指全开的男主角,再看看那个据说又在思过的肖遥,肖长生实在想不通这么大的变化是怎么来的,明明对方还是拜在了景琰道君的门下啊! 精神力还在连接当中,这种末梢意识一样的浅层连接按照道理是不可能把肖长生的思维传递给人的,但是对方却察觉了。 “咦?你竟然是肖家的人?啊,那你就去看看吧,我也想要知道那个肖遥的事情,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肖长生心中一凛,急忙断开精神力的连接,连扫描在外的精神力都收敛了大半,这样迅速的动作反而暴露了一些事情。 “竟然不是魂力,连我都被误导了,那是什么力量?也不是神识,是什么呢?”声音中带着可爱的尾音,但是肖长生完全不敢放松警惕,手中捧着的雪兔好像一下子就成了一样,随手都准备丢出去消灭的感觉。 然而,魂修实在是一种麻烦的家伙,只要不是把他们的每一个魂丝都弄一个魂飞魄散,哪怕只有一丝残存,就能够死灰复燃,而有了灵魂,有没有身体对他们来说都是简单的事情了。 肖长生脑中转过好多念头,最后还是颇为平和地跟她搭话:“你为什么对肖遥的事情那么好奇?是有什么恩怨吗?” “那倒没有,不过是发现了一件好玩儿的事情,我的魂丝竟然能从另一个时间回来,从‘未来’到‘过去’,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专门过来看看,但‘我’到底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肖遥呢?” 雪兔的一双眼睛是银白色的,这种很不兔子的颜色让它整个如同一捧绒绒的雪,却也有一种异样的冷,如同她说出这番话的毫无感情。 肖长生意外地听明白了她的意思,知道穿越重生这个谜底,再看类似的谜面,不会有人想不到,但他奇怪的是,作为重生的当事人,知道世界上另一个我回来了,怎么会是这种态度? 但,正常的态度该是怎样呢?若是他自己,知道有一个来自未来的自己回来了,那么,是接近还是排斥,是友善还是亲密? 这世上,有一个人知道你所有不想为人知道的事情,知道你尴尬难堪各种不愿意让人知道的黑历史,你会怎样呢? 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还是与之愉快为友,当最亲密的朋友? 代入其中一想,肖长生发现自己很可悲的大约是前者,然而,又因为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缘故,哪怕恨不得他从未出现,却也无法真正下杀手,纠结而远避,或许是一种最好的关系。 这样,再看这只雪兔,虽然还不知道对方是哪位九幽谷高人的分魂,但已经可以确定,对方采取的是一种观察探究的态度,也算是比较理智了。 世上最难测的就是人心,这一刻的自己和下一刻的自己,想法很可能完全不一样,谁知道对方是不是抱着善意的呢? 雪兔的绒毛很舒适,肖长生不自觉地顺了一把,“既然这样,那就先去肖家看看如何?” “好,去看看。” 简单定下了行程,雪兔完全没有不满,乖乖地窝在肖长生的怀中,以至于肖长生回到肖家的时候,所有人都被他这幅怀抱兔子的样子愣了一下,虽然知道大少爷脾气很好,性格温和,但是抱着女修喜欢的兔子什么的,是不是太 肖父对肖长生的到来表示了欢迎,最初的尴尬只在见面时存在于眼神之中,后来的表现,彼此都像是完全没有发生过嫌隙的父子一样。 因为九幽谷虽然处于魔门阵营,但比起其他深恶痛绝的魔门来说,又算是比较正派规矩的,肖父也没反对他在那里继续学习,关切地问了一些类似问题,又得到肖长生反馈回来的一些稀缺丹药等物品之后,彼此都十分满意地终止了这种外交辞令一样的温情脉脉。 肖母那边儿就比较简单了,或许是因为认回肖遥的时候,她表现得过于激烈,把对亲子的爱都表现为对养子的恨,肖长生没准备再见她,去刺激一下她的心情,肖父也没有做这种要求,虚应地挽留了一下,就让忠伯送他出去了。 肖长生从忠伯这里知道肖家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后,也没说什么,跟肖家的因果,其实已经很淡了,完全不用他惦记着偿还,以后还是这样干脆的利益交换好了。 踏出家门的时候,他摩挲着袖袋中的替身木偶,跟肖家没有那么大的因果,把这样的东西给他们,岂不是欠的因果更多,跟利滚利一样了? “你是怎么弄出这样的木偶的?” 女声有些好奇,雪兔眼中的银芒闪过,竟是直接把那木偶从袖袋中摄了出来,让它停留在视线之前。 肖长生虽然知道分魂一旦分出也能够使用被寄者法术的事实,但雪兔这种低阶妖兽,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能力? 而能够使用自己所会的法术,那这个分魂的身份一定不那么简单,肖长生一边回想九幽谷哪位前辈是女性,一边回答道:“只是偶然之作,没想到成功了。” 或许是因为替身木偶上被寄托了大量因果的关系,本身就显得很是不凡,但若是一般人也看不出什么,哪怕是修习了魂力,但这上面分毫魂丝没有,也无从研究它到底有什么不一样,难道这人能够看得出来吗? “想法不错,把自身因果分出去,我竟是从没想到还能这样做,不过,你这因果也太多了些,都要形成孽火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应该早就爆发了,竟然还能压到现在被你分离出来” 女声说着说着,十分困惑不解的样子,那木偶也在她的操纵之下,在她面前转了几圈儿,足够她仔细端详了。 竟然能够一下子被人看出根底,肖长生愣住了,随即请教道:“我也只是粗浅想法,不意竟然成功了,然而之后该如何消弭这些因果呢?” “怎么来的就怎么消呗。” 木偶重新落回袖袋,雪兔眯了眯眼,说:“快带我回九幽谷。” 这一句俨然命令,虽然声音稚嫩,却让人不敢不听,肖长生实在想不出九幽谷中哪位长老如此,无奈应了一声,放下去齐云山看看肖遥的想法,直接启程往回走了。 一进齐云山的地界,雪兔便落地而跑,肖长生循着雪兔所过路径,追至半截便被结界挡住,不得而入,无奈只能拿着任务木牌去交接,一如所料,没有任何证据在,对方根本只当做他没完成任务。 肖长生无奈地想要往回走,才走到一半就被找到了某长老处,该长老打量了他老半天,最终表情颇为无奈地把他带去了那个结界所在,只交代了一句:“圣女要见你。” 结界之中是一个九幽谷中最常见的小竹楼,一个披散着长发的十三四岁少女正倚靠在楼上,见到他们过来,眼神亮了亮,直接道:“再把你那木偶给我看看。” 乖巧的雪兔此时正躺在她的裙边,看那种不正常的躺倒姿势,应该是已经被收回了分魂,彻底死去了。 此时此刻,肖长生哪里还猜不到这个少女便是九幽圣女便是那雪兔身上的分魂正主。 顶着长老满眼的“你到底是怎么勾搭了我们圣女”的责怪眼神,肖长生缓步上前,取出了那个替身木偶,那些因果被他寄放在上面,但到底不曾消弭,跟他的联系还是紧密,别人要了也无甚用处。 “我也依样做了一个,你看如何?”少女取出一个自己做的木偶作为交换,递给了肖长生,然后便同他一起研究该如何让木偶身上的因果消弭。 肖长生意外地发现这个魂丝三千的少女其实蛮有科学家精神,做起事情来极为专注,而她的知识也让她给了肖长生不少的启发,很快放下了一些警惕,你一言我一语地为了理论走向争辩起来。 一旦论道便不知年月,等到肖长生离开圣女居所出来之后,才发现事情竟然有些变味儿,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得了圣女青眼,却并不知道这青眼其实没有任何其他含义,就是单纯的研究学术性问题。 拜师的机会因此不翼而飞,可能有的高阶功法所有人都以为圣女给他了,因祸得福的就是圣女的单人指导教学效果更好,肖长生已经预料到他以后的日子会有多么单纯了。 第224章 九幽圣女的根底扎实,肖长生并未拜她为师,但两人的关系亦师亦友,一度好到让所有的长老都在侧目,发愁圣女是不是能够找双修道侣这件事了。 修仙界中,双修道侣的存在也并不是什么特例,能够有个人跟你一起研究长生之术,未尝不好,只是,九幽谷可从没有过这样的例子,或者说,对于魔门来说,分分合合太常见,乃至于并不太讲究那些世俗规矩了。 “你可听说了那些事情?”圣女虽然还是少女模样,但却不是单纯不谙世事的小白兔,某日突然跟肖长生提起来九幽谷内的流言蜚语。 肖长生紧蹙的眉心微微松开,目光从木偶上移开,看到少女漫不经心拨弄着一只雪兔的样子,轻笑了一声:“清者自清,何必理会。” 话音未落,他又低下头去,因果木偶做出来容易,但消弭就是太难了,何况还隔了一个世界,真是不知道让人如何下手才好,难道从外头随便找一个灵魂附身上去,就能让对方替他承担这份因果吗? 之前圣女已经做过这样的实验,显然是不成的,按她的说法,非要是本人的分魂寄托上去方才有用,而顶了因果之后,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死一个分魂,完全可以算作正常损耗。 但肖长生不愿意分割灵魂,功法修行至今,剩下的那些都不是理论上的研究能够增长境界的了,需要他进一步实验,然而他不愿意分魂,这后面的修炼便如空中楼阁,再也走不上去了。 清风徐来,少女眼角余光看了他一眼,濯濯少年,谁会不喜呢?然而魂丝颤动,最终她又低下头去抚弄怀中的雪兔,把一缕分魂寄托其上,看着它从怀中跳出,跃入少年的怀中,打断了他的种种思绪。 “别闹。”肖长生面上挂着柔和的笑意,顺了顺雪兔的毛,转手把它放到了地上,并未多看一眼。 少女站起身,说:“能教你的我都教你了,若你不愿分魂,便没有路可走,这门功法你便是修到了尽头,不用再来了。” 肖长生没有讶然之色,他也感觉到了,教与学之间,终究不是无尽的,只是没想到先开口的竟是少女。 “因果木偶,我却是无能为力了。” 少女说到这里,背对着肖长生的眉心微蹙,若是不愿分魂,的确是无能为力,她想不到这世上有什么办法还能够把这份因果转嫁。 “多谢圣女教导。”肖长生起身行礼,恭敬一如初来。 离开九幽谷的时候,肖长生并没有多么遗憾,这个修仙世界太过广大,他想去每个地方都走走看看,或许能够有所进益也未可知。 少女在门口转身,看到的却是那人已经离开的背影,一声轻叹仿佛在心头响起。 “早说不要为情苦,这世上最不能沾的就是情字了。” “谁又能知道呢?那样的人,全不似他们。” “生而有欲,方知求进。他已知前路,为何踟蹰不前?” “也不知道纠结个什么,不就是分魂么,能有什么危害,为什么他就是不肯?” “那木偶才是最奇怪的吧,竟是从未想过有人要这般化解自身因果,何况,他那个因果木偶,也不知道是欠了多少前因。” 一般人的因果都很简单,欠债还钱,以命偿命,然而那个因果木偶之上的暗红之色,却非是简单的人命问题了,上面的点点暗金,令人看着都是心惊胆战,也不知他是从何沾染上的。 这样大的因果,竟还未曾死掉,也不知是怎样的好命了。 魂丝如发拂动,顷刻间,万千想法涌上心头,最终少女抬手虚画,做出几个繁杂的手势来,轻轻闭目,便能够看到齐云山的种种,那一缕魂丝还在景琰道君的大弟子身上,未曾回转。 “你到底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肖遥?” 脑中突然响起的声音还有那熟悉的感觉,正在给新来弟子讲解法术的青年顿了一下,说:“你们先自己练习。” 远离了人群之后,立于崖壁之旁,青年闭上了双眼,感受着那一缕魂丝传递过来的信息,为什么呢? 是危难之时他的挺身而出,还是懵懂之际他的仗义相助,又或者是那一剑的剑光太过耀眼刺目,刺中了她的心房,让她的心中多了一个影子,自此再难相忘。 闭上的眼角点点湿润终究凝成了珠,她以为她是恨的,恨到想不起曾经的美好,想不起曾经的种种艰难困苦互相扶持,却没想到,被这一句问话开启,往日种种,竟都犹如昨日。 “我一生历经世情,未曾解得真意,遇到他之后,我以为我懂得了,没想到” 是爱是恨,其实早已说不清楚,便是如今不再报复肖遥,她又要做什么?继续当景琰道君的大弟子,剑宗之中的大师兄吗?还是说,回到九幽谷,当一个永远不用出门就能够知道外界所有事情的圣女? 她从未来来,知道很多事情,但那些对九幽谷有什么用呢?就算是有用,又怎样呢?谁能够指望她一个从不跟谷内弟子交流的圣女对他们有多少爱护之心呢?未来是缘是劫,终究是要他们自己走,她什么也不准备做。 在没有她之前,九幽谷已经存在了数万年,在没有她之后,九幽谷也不曾因此灭亡。 她从不曾高看自己,也从不曾把自己与什么联系在一起,休戚与共,唯独一次,偏偏错了。 “莫来寻我,否则唯生死矣。” 睁开眼,青年又眨了眨,那泪珠便迅速风干不见,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白了,他相信对方懂得。 九幽圣女,他不会去看她,也希望她不要来,否则,只能生死相见。 结界之中的少女同时睁开了眼,那一瞬间从魂丝上传递过来的情绪是那样强烈,又是那样复杂,以至于她心底里也有了些难过的情绪,神色复杂地看着指间的一截断发,两人的联系彻底断了。 “大师兄,怎么了?” 肖遥远远地就看到那个青衣身影,他走上前问了一句,对方早就是金丹修为了,而他还在筑基踏步,这样大的差距 “没事。” 看到身旁的人,青年本能地蹙眉,上身微微向后仰了仰,这种明显拉开距离的动作虽然做得不够明显,却瞒不过任何人的眼睛。 肖遥没有意外,一次又一次的怀疑让他和大师兄之间的信任已经荡然无存,便是此时他上前,又有多少是因为关心而不是疑心呢? 三百年后,肖遥最终未能踏入金丹,开始衰老,离开剑宗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无处可去,不是肖家的子嗣自然不能再回去,当年的事情闹得那样大,那时候没怎么关注,如今再看,竟是举目无亲。 在宗门多年,开始时候是心高气傲并不曾与人好好结交,后来是别人觉得他名声不好不愿意与他结交,垂垂老矣的时候才发现除了修炼上的一无所成,他竟是连好友都没有,曾经看重他的师尊早就对他失望,曾经关照他的师兄也被他的怀疑一步步推开,如今 廖然一声笑,肖遥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到底有多么失败,这么多年,一事无成,不,也不算是一事无成,至少炼器上还算有些成就,能够练出几把好剑来,足以养活自己了。 若是当凡尘之中去混一个富贵,凭他筑基期的修为也是许多人望尘莫及的,但回望齐云剑宗那标志性的剑锋,肖遥还记得当初他来的时候是抱着怎样的想法,而现在,却是如今这般,到底是怎么走到如今这般的呢? 一时好,一时歹,历经挫折的肖遥早已不再那么斤斤计较,从不愿意忍到忍成了老好人儿,他总是如同这世上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了。 剑锋之上,已经元婴期的青年目送着他的离开,就像是看到了上辈子他转身而去的背影,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心结一松,境界竟是又要再上一层,这一生,便是再见无期了。 同一时间,九幽谷中风云变幻,竟是少有的要有雷劫降临。 魔修少有雷劫,雷是至刚至阳之物,对魔修克制极大,元婴以上才会有雷劫降世,而元婴之上的比早早选好了应劫之地,不会如此仓促,一个不好便是覆巢之下无完卵。 长老循着雷劫所示到了圣女居所,圣女立于院中,仰天看着雷劫,淡定地对赶来的长老说了一句“勿忧。”长老压着心急,布下了各种结界,最后劈下的雷却是声大雨小,只是劈中了一个替身木偶,让其化为飞灰。 圣女仰面朝天,放晴的天光落在她的脸上,有一种暖融融的美好感觉,让她的笑容都似要化在这光下一般,唇齿间,一句细语无人能听清:“我终于做到了。” 这一片喜悦之心在看向周遭长老的时候也并未褪去,然而最终也只是空付,几回沧海变桑田,终是天涯无觅处。 第225章 此为防盗章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临睡前,青山娘难得地跟赵父感慨:“不怪我疼儿子,瞧瞧那两个丫头片子,翅膀都没长长呐,心就不在家里头了,若没有儿子,以后怕是都没人养老” 赵父赵厚生是个沉闷性子,大姐像极了他,他对女儿也不曾薄待,便是老二还是丫头片子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抱怨过青山娘,但事情是经不住对比的,那么难得的肉,也唯有儿子念着给他这个当爹的留,哪怕留得不多,也是个心意,女儿那里,真是有些让人寒心了。 “晚了,快睡吧。”赵厚生没有跟青山娘多说,翻个身儿就睡了。 青山娘也没再嘀咕,但心里头对儿子到底是更偏心了一些。 所以,关于朝阳公主的婚事在琼林宴过去五天之后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第226章 人设不是你想改就改的。 一个星期后,翟清头上的伤好了,小黄毛找到他,说了集会的地点,“前两次你可都没去,我说你伤没好,老大没说什么,这会儿你都好了,要是再不去,你可想清楚了!别给脸不要脸!” 因为翟清前两次未曾遮掩自己对这种活动的不喜,小黄毛这回跟他说的时候少不得带了些威胁恐吓的意思。 这也是小团体里的一贯手段,既然你加入进来,若是你不好好怎样怎样,他们便会调转矛头,先把你弄服气了再说别的。 翟清犹豫了一下,一个礼拜的课程,足以让他知道这个专科学校是怎样的乌烟瘴气,打架闹事只要不在老师面前,他们都不狠管,便是有人告到了老师那儿,他们也都是口头上说一说,了大不起罚罚站,其他的根本没有什么办法。 至于叫家长这种小学生程度才会害怕的手段,这些人早都皮了,一点儿都不怕,他们有的有钱,就是想要混个文凭才在这里消磨时间,有的也是如翟清这样没钱没势的,但一门心思想要混日子的,谁也拨转不过牛头。 老师又不能上手,但凡敢上手,这些二赖子立马敢录视频曝光,别看他们自己的专科成绩不怎么样,但这些网络上的手段,水军什么的,都是会的,出不起钱,难道找不到人吗? 逃课的时候,一帮子人勾肩搭背去霸占附近的网吧玩儿游戏的比比皆是,他们这样的年龄,快要成人,又是吆五喝六的,便是走在街面儿上也没人狠管。 只是打架闹事算什么,别说翟清上次没死,便是死了,了大不起也只是打他的那人进少管所,若是那人有关系,说不定还能找到替罪羔羊,或者直接死无对证。 那条偏僻的小巷子临近着一个废弃的工程,来往的外来人员也多,谁能说得清是谁干的呢? 再者,若不是小黄毛后来回来看看,又或者他们这方的人畏惧责任帮着收了尸,隐藏了痕迹,翟父恐怕一辈子也找不到人,最终只能上报一个失踪人口。 这座城市,每年的流动人口那么多,谁知道失踪的人都是怎么失踪的?说不定还是孩子自己离家出走呐。 每每想到这里,翟清就觉得这些半大小子真是太不知道轻重了,就这样混到成人,能够干什么,还真以为自己能够撑起一个黑社会了? 他不敢说国内多么安全无忧,但是国内的环境,的确不可能黑暗到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地成了地痞恶霸的。 “行,我去就是了。”翟清一咬牙应下来,就见小黄毛立马眉开眼笑地搭着他的肩膀,满身的烟气熏过来,“嘿,这才是好兄弟!” 翟清暗自苦笑,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上次伤得多重,真的是有点儿怕了,万一真出点儿什么事儿,我爸可就我一个儿子,还指着养老呐。”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你爸的孝顺儿子了!”黄毛的语气说不出是不是冷嘲热讽。 翟清不知道怎么应,对这位,他其实并不熟悉,只知道也是附近某个三流都算不上的学校的,大概是美容美发?或许是因为上次那点儿“过命”的交情,小黄毛这段时间算是来的勤的,算是个领路人吧。 集会地点还是上次那个地方,翟清去见了所谓的老大,是个社会上的人,肩膀上的纹身毫不介意地出来,有些年头的样子,身上也有些肌肉的感觉,看着颇有几分威吓力。 “怎么,上次的事儿,怨上老大了?” 老大身边围着几个人,都在吞云吐雾,见到他,其中一人上来就要拍他的头,翟清躲了一下,说:“我头还没好。” 上次他伤的严重,黄毛前两次也都说过,为了免除自己叫不到人的责任,自然是往严重里说,这样一来,对方有些不悦,却也没有再去动他的脑袋。 老大倚靠在一个水泥墩子旁,叼着烟,抽出手掏了一下口袋,摸出二百块钱来,塞到翟清手上,“医药费。——早说过了,都是跟着老子的兄弟,不会让你吃亏。” 翟清两辈子头一次接触这种社会人,有些不敢要,直到对方呵斥他“拿着”,这才收下来,颇觉有几分烫手,后来才知道,这是他们打“复仇架”给他挣回来的,对方的人当时也是吓怕了,他们这边儿又说他住院了怎样怎样的,硬是要到了两千多。 那二百块也不过是给了他个零头,还以此为名让他请了吃饭,最后又倒贴进去一百多。 翟清身上没钱,还是跟黄毛借的。 黄毛为此有些鄙视他,但还是很爽快地抽出了两百给他,连借条都没要,颇有几分义气的感觉。 饭桌上,老大说起了这次聚会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给翟清二百块钱,他把人召集起来是想要搞点儿钱。 像是他们这样的人,收保护费是不长久的,或者说法治普及的情况下,也没几个人是吓大的,一说要钱就给的,撑死就是那些小摊贩们,不愿意跟他们拼,愿意掏点儿钱买平安,却也掏不多,实在支撑不了他们的消耗,为此,他们还要干些打劫的买卖。 飞车贼什么的,需要一定的技术性,不是什么人都眼光好能抢到好包的,里面东西多少,对方好不好欺负,都是运气,有那种包脱手就不追的,也有死拽着包带不放最后事情闹大的,最倒霉的是,那种包中钱财还不多,实在弥补不了他们的成本费。 最容易的一种就是仙人跳。 说起来不好听,但那些敢花钱买快活的人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被骗了也是他们黑吃黑了。 且对方多数不敢报警,他们要的也不多,多半都是直接拿走对方身上的现金,少有赶尽杀绝的,如此一来,又有照片什么的作为威胁,偶尔还能吃个长久。 这一次,他们就是要搞一个类似的事情,只不过这次的目标比较明确,是个最近才来这镇子上的一个单身青年。 “就他一个,拖着大行李箱,外地人,有钱。” 黄毛的总结十分精辟,重点也就在这里了,强龙不压地头蛇,外地人来到本地,多少都要生一层怯,他们熟门熟路的,弄点儿手段从外地人身上坑点儿钱出来,也是劫富济贫了,谁让对方闲着没事儿非要往这里走的呢? 穷家富路,这种外地人出门,只要不是落魄打扮,身上的钱财总比本地人多的,再者,兔子不吃窝边草,对本地人他们也要松松手才好。 听着一帮人你一个我一个的道理,翟清简直无语,黑白是非就是这么颠倒的吗? 为了确保一次成功,他们准备派人探探底,而这个人选,就是翟清。 选择他的理由很简单,比起他们这帮子一看就不怎么像好人,容易让人起防备心的人来说,翟清这种打架下狠手,面上却能装乖的人凑个近乎什么的还是比较容易让人相信的。 翟清不知道原身是不是也经常被指派类似的任务,不敢狠推,比起后头那些打人威胁什么的,这个算是没什么运动量的事情,就是找个借谈两句,问个来路什么的,听起来也不是很难的样子。 对着几双眼睛,翟清最终还是点了头,大不了他到时候稍稍提醒一下,露出些破绽让人明白自己被盯上了就是。 这样想着,心里负担也没有了,总算能够好好吃饭。 老大也很满意翟清的不推诿,吃饱喝足,带着一帮人打牌去了,翟清借口现在就去认人,跟着黄毛出来了。 “就在这家宾馆。” 黄毛领着他到了一家宾馆,把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瞧见没有,就是这个人,你盯紧了,然后想办法看看他是哪儿来的,来干什么的,最好知道对方带了多少钱。” 翟清看着对面的宾馆,宾馆是连锁的那种,看着十分正规,这样的店自然不会随便透露客人的房间号,黄毛也清楚这个,没有上去白费口舌,只是反复说明要他盯紧。 而他知道对方有钱的原因是因为那人住宾馆的时候给了小费,当时钱包打开,一叠的纸币真是看得人口水都要流出来。 “你好好干,说不定能够多分点儿钱,转头就还我了。”黄毛走的时候拍了拍翟清的肩膀,鼓励他努力,自己则打着哈欠回去睡觉了。 翟清看着手机上的照片,黄毛是偷拍的,并不清楚,他的手机像素又低,显示出来的就更不清晰了,不过还是能够看得出,对方年轻英俊,是个一看就高富帅的那种人。 这种人,怪不得会被盯上了。 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长得好看点儿还真不要怪别人看,看了之后发现有钱起了歪心思的虽然是少数,但这个少数也是不好应付啊。 翟清一边为对方感慨着长得太好未必是福,一边又想,这样一个人来这种镇子做什么?又没旅游景点又没风景名胜的,转念又开始想自己如今的处境,便是躲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呢?难道还要跟这些人纠缠不清吗?想着想着,觉得脑袋又有些发昏,真的像是没好全的样子。 第227章 大约晚上八点左右的样子,翟清看到了那个走回来的人,两手空空,不像是出去购物的样子,慢慢悠悠的脚步透着说不出的闲散安逸,好像只是在家门口散了个步。 翟清手心里冒出了汗,之前黄毛已经跟他说了好多遍该如何找借口搭讪,但他还是头一次干这种类似探路的事情,又知道后面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事,此时此刻多少有几分紧张。 “你,你好。” 一张口就成了结巴,差点儿咬到舌头的翟清总算赶在对方走到这边儿大门前截住了人。 “你好,有什么事吗?” 对着冒昧冲出来的人,对方并不见怪,微笑着回了一声,白净的脸上那好看的笑容在灯光下总有几分古怪的感觉。 一大男人,笑那么好看干嘛?翟清觉得有点儿毛毛的,摩挲了一下胳膊,感受到温度差,思路又拐了回来,“你知道路在哪儿吗?” “啊,我也是第一次来,没听说过,不然我给你查查?” 对方很热心地说着就拿出了手机来,最新款的手机,漂亮地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来。 翟清的目光虚了虚,没有多看。 “,是这两个字吗?” 对方很认真地查找,翟清其实就是随口报了一个路名出来,并不是真的要去,随意点了头,然后看了路线之后就道谢,之后就开始问对方叫什么名字,说要请他吃夜宵什么的。 讲真的,翟清觉得自己脑子里还是有些乱,都不知道说了什么,但是对方一一应答,脾气很好的样子。 于是最后翟清知道这个人叫做谭传明,大三新闻系的学生,出来玩儿的,言辞爽朗之间还说了自己住了几号房。 怎么这么缺心眼儿啊!翟清觉得自己无论出现的突然还是怎样都会让人有些戒备了,但这人竟然什么都不怀疑,一问一答,什么都说了。 最后翟清实在找不到什么词儿了,还跟他说了一句“早点儿回去休息”这样的话,事后才觉得好怪异啊,本来就是陌生人么。 不过,交换了联系方式,似乎也不算是陌生人了? 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翟清回去交差的时候,老大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留下了对方的电话号码和房间号,然后就是一个电话打给某人,约定好赶到宾馆的时间。 穿着有些暴露妩媚的女子披散着波浪卷,一扭一扭地拎着小挎包走入宾馆当中,保安前台,没有一个人拦她,任由她登上了电梯去了楼上。 过了十五分钟左右,老大领着几个人去了宾馆,翟清因为之前探路露了头,老大就没有让他再出现,他很是说了些感激的话,然后跑回了家中。 他心里有些担心,几次拿起手机又放回去,通风报信的风险太大,无论哪一方成败都不会念自己的好,最终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回房去睡了。 次日一早,他有几分不安地上完了课,也没见到黄毛来找他,想要主动找过去,又实在是不知道对方的所在,好在昨日里为了把那张照片发给他,两人加了好友,还能够发消息联络一下。 “真是倒霉透了,老大他们都被抓了。” 黄毛的消息回得很快,几乎是翟清一发过去,他就回过来了。 翟清问了几句,黄毛心中正有些惶惶,直接问他:“了大不起也是敲诈未遂吧,不会太严重吧?” 原来若日老大带着若干人找上去,一切都跟设计好的一样,那女人敲门进去了,他们也进去了,但是结果却大不相同,那谭传明竟然不在房内,等到警察来了之后,他们反而成了聚众吸毒的。 国内对这个管制最严,一下子就把几人给逮了个正着,老大当然不肯认,手下这帮人年龄小,或许不会太严,但他这样的年龄,因为这种事情被抓,坐牢都是肯定的。 黄毛因为年龄小,又只是在外面望风,没做什么被放了出来,那几个,还在局里蹲着呐。 这里面到底怎么回事,翟清也有些懵,他知道前情,自然明白就算是那老大吸毒也不会特意找那个地方,再者,他们明明是想要仙人跳的,怎么变成了这种局面? 黄毛更是什么都不清楚,跟翟清碰头之后,两人抽了根烟,说了几句话也就各自散了。 或许因为这件事情让官方警觉了,马上就开始了严打,这一片儿的小混混都被清了清,就算以后还会放出来,但至少这段时间安静了许多。 翟清送了一大口气,他就害怕这些人再过来拽他,如今可好,赶紧混个毕业证开小饭馆得了。 纵然是死在煤气爆炸中,但翟清对于小饭馆可没什么心理阴影,别看饭馆小,但客流量可是不小,靠着这个他赚了一套房一辆车,以后也能继续养家,只可惜 想到那个男人,翟清的脸上就露出了苦笑,从知道自己与别人不太一样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单身一辈子的打算,不去祸祸人,也不跟别人乱搞,更不会去把好好的人引导弯路上去。 谁知道那人竟然飞蛾扑火一样冲上来呢?他也如那飞蛾一样,到底拒绝不了这样的诱惑,跟他相处下去了。 只可惜,亘横在两人之间的不仅仅是性别相同的问题,还有其他的,年龄,身份,地位,财富最重要的还有对方的父母亲戚朋友。 巨大的压力之下,他总是怀着最悲观的心里去生活,却不知道最打击人的是那人从没想过跟他长久,遇到更好的,自然把他这个“驴”给甩了。 那些过往的种种洪流一样汹涌而过,明明是那样快速,但是每一帧画面他似乎都能看得十分清楚,同样带来的伤心痛苦也都一如昨日。 在死亡面前无足轻重的心痛,在这时候却让人有些难以忍受了。 翟清不敢多想,赶紧让自己忙碌起来,找地方开饭馆,采买东西,一切都是曾经做过的,当年他也都是靠着自己来的,如今再来一遍,只会更加老练。 翟父最开始还不太相信他的能力,好不容易考了个证,就好好找工作啊,那些大酒店都招厨师的,怎么突然要自己开店,有那个当老板的命吗? 充满疑虑的目光在看到翟清干劲儿十足的时候,也有了些期望,也许是成的呢? 翟父一辈子都是厂职工,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儿,对做生意更是不太懂,时常在一旁泄气,“这么多钱,万一赔了呢?”“少买点儿,万一卖不出去呢?”“这么贵的租金,不如推个车摆小摊吧。” 亏得翟清是活过一次的人,不然早被他这些话给打击得一事无成了,他也不啰嗦那么多,照旧做自己的,等到出了成绩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新开的小饭馆是以家常菜为主打,因为家中钱财问题,翟清并没有好好装修,只是在白墙上挂了点儿装饰画之类的东西,看着不那么枯燥,又把清晰的价目表挂上,招牌一亮,就正式开张了。 现在饭馆开张顶多来个开业大酬宾,也不兴敲锣打鼓放鞭炮那一套,门口摆上两个花架,铺上红地毯就算是喜庆了。 翟父之前种种的谨慎之言,在看到正式开张之后都成了脸上的喜色,广招好友过来吃饭,头几天,因为是开业优惠,倒是也有不少的邻里过来尝尝菜色。 翟清的手艺是真的不错,虽然看不出多么精致来,但当个大厨那是绝对够用的,翟父就跟着打下手,帮着送盘子递碗的,碰见老熟人,还会招呼对方常来,一张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辛苦几天下来,看着状况倒是还好,翟清却清楚这种爆火的场面就是个新鲜,以后不会总是这么多人,只不过人来人往,流动起来的客人才是源头活水。 这日,翟清炒好菜端上来,正好碰到正进店的谭传明,时隔小半年,再次见到对方,翟清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没办法,长得好看的脸总是会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 谭传明也认出了他,见到他叫了一声:“哎,翟清,这是你的店啊?” 翟清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老大一伙都进去了,他表面上看着是没什么牵扯,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还是有关系的,便有些心虚。 “嗯,这不毕业了!你来吃,我请客。” 翟清跟他不熟,没有多说,客套两句,状似很热情地把他拉到了座位上,这会儿三点多钟,正是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也正准备吃饭,便邀人一起吃。 谭传明也没客气,大方地坐下来称赞了两句翟清的年少有为,两人又聊了起来。 虽然是第二次见面,但翟清对这位有些见外不起来,刨除那点儿刚见面的尴尬之外,便很是热络地说起了各种话题,天南海北的,无论说什么对方都能接得上话,并不让场面冷却。 “真不愧是学新闻系的,这水平,以后当主持人肯定没问题。” “我还没想好,毕业再看吧。”谭传明谈到这里的时候似乎不太喜欢那些露脸的工作,让翟清心里暗暗叹息,白长了一张好脸。 “你呢?一直在镇上开小饭馆吗?我觉得你手艺不错,可以到大城市发展发展。” “大城市,大城市有什么好的?”翟清轻笑了一声,灯红酒绿的大城市,那些诱惑太多,纷扰也太多,不像这里,清净,他只把死前的那些纠葛全当上辈子的事情忘掉,以后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再不抱任何奢望就是了。 谭传明微微凝眸,透过这一幅年轻的躯壳,他看到的是那已经成熟的灵魂,蹙眉,重生之后这么看得开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呐,舒展开眉宇,轻轻一笑,以后怎样,且看吧。 第228章 “翟清,走吧,你不是说要带我去附近逛逛的吗?” 包也没拿的谭传明单手插兜,立在街上便是一道风景线,被他叫出来的翟清一眼就看到他,笑得有些无奈。 一喝酒聊天就刹不住车,他不知道是哪根筋儿抽了,主动说要带谭传明在周围的山头上逛逛,还说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大新闻,风景名胜,但山上的景色空气还都是怡人。 然后谭传明当下就应了,直接就敲定了日期,正好星期一人不多,饭馆生意也不忙,翟父也能支应一下,翟清便跟谭传明一起出来了。 翟父还是头一次见到翟清有这样的朋友,觉得他整个人都被提升了很多逼格的感觉,乐呵呵地让他跟朋友好好玩儿去,还大方地给了零花钱。 翟清接过零花钱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好像小孩子一样,出来的时候也有了些高兴的感觉。 襄安镇的确没有什么名胜古迹,后头的山也不是什么出名的山,上头的寺庙破败得像是山中猴子盖的,里头的佛像也早就斑驳得只剩下模糊的形态,完全看不清楚五官了。 山中的小路却多,都是人踩出来的,因为山不高,于是常有人在这里爬山当遛弯儿,山上还有野狗野猫窜来窜去的身影,趁着花红柳绿的,颇有几分山野之趣。 重生以来,翟清也是第一次逛这座山,很多地方都不熟悉,顺着小路走走到半截儿不好走了还要给自己开脱一下,说就是要这样不好走才有爬山的乐趣。 谭传明只是附和,完全没看出他根本不认路的样子。 擦了一把冷汗,翟清心道以后可不能喝酒胡说了,这导游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山顶是块儿大平台,有人在上头跳广场舞,还有那放风筝的,少不得还有几个摆了小摊卖东西的,也是不怕辛苦,把早点儿摊儿都搬到山顶了,别说,生意还真不错。 在小摊上坐下,买了些东西吃着喝着,呼吸着已经混杂了食物香气的山中空气,再看那充满了烟火气息的景物,完全不觉得是上了山。 “这山爬得”真没意思!想要这样说的翟清想到这路是自己带的,提议也是自己提的,最终把这种自打脸的话就着豆浆吞到了肚子里,看一眼谭传明的脸色,倒是颇有几分喜色。 “没想到山上是这样的。”谭传明随身带着的手机很不错,咔嚓咔嚓,不停地在拍照,一边拍还一边说,“很有烟火气啊!” “这就是你们大城市见得少!”瞧见谭传明那稀罕模样,翟清忍不住吐槽一句。 不管怎么说,一顿早饭吃完,再下山回来,两人基本已经可以算作好友了,聊的话题也更多了,翟清的心情很是舒畅。 谭传明在襄安镇住了几天就走了,据他自己说是想要到处走走看看,下次放假的时候可能还会过来,到时候让翟清请客吃饭。 翟清爽快应了,他倒不会因为自身的问题觉得谭传明对他有什么好感,只是觉得这人既然一看就是那种好教养又不缺钱的,目前看着也好相处,就当朋友处着,功利点儿想,万一真有用得上人家的地方呢? 别的不说,就说他随意发的朋友圈儿,就给翟家这个小饭馆带来了不少的名气,起码人家知道襄安镇有个吃饭的地方还不错,下次万一路过说不定就过来吃一顿了呢? 甭管是怎样的念头,一年两年,随着时间,这友谊是一点点儿存下来了。 翟清从二十郎当岁混到了快三十,也迈入了被催婚的行列,他不忍心让翟父失望,便只是拖着,并不把实话说出来。 翟父也不好为了这事狠劲儿催,生怕把他催得又不学好了,好容易看着日子好过点儿了,真是,怎么就不让他抱个孙子呢? 老人退休了,闲着没事儿,就是想要有个孙子逗弄着玩儿,孙女也行啊,可是一个都没有,这种寂寞凄凉有的时候让人看了也是不忍。 翟清后来从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孩子,男孩儿,两三岁,带到翟父面前只说是以前女朋友给生的,不想养了给他了,取了个名字叫做翟鹏。 翟父哪里分得清那么多,欢喜得跟什么似的,那以后就再没催过翟清结婚的事情,偶尔还怕他给翟鹏娶个后娘回来。 电话里,谭传明听到这里就忍不住笑了,“真有你的,这种方法也想得出来,可把那些领养文件藏好了,别让伯父发现了。” 翟清也笑,透过电话传来的声音有些失真,但他却能想到这个男人此刻的样子会是怎样的,这几年,他觉得自己更加成熟了,看人看事都不一样了,那人却像是活在玻璃花房中一样,还是原先的感觉,从不见他为了工作生活操心,明明比自己现在的年龄还要大,却从没有过被催婚的烦恼。 “我一直想问来着,你是怎么解决的?怎么你家里头不催你?你不会是跟他们说你喜欢男人吧?” 试探性的话语玩笑一样说出,这些年,翟清跟谭传明的关系一直很好,前年,谭传明去名山上香,还给他求了一个十分精致的木偶回来,说是开过光的,保平安,让他一直带在身上。 当时拿着那个木偶,他就忍不住想要问了,他以前带过木头珠串之类的东西,知道一些包浆说法,只看那木偶的色泽,便不会是新的,说不定是被他反复把玩过的,这样的东西送人,还说是开光的。翟清不信。 他从没听说哪座寺庙会给这种木偶一样的东西开光,木偶,似乎从来都是出现在古装电视剧上的巫蛊相关,哪里是寺庙里的开光物件?相较于观音菩萨之类的常见物,这种太不寻常的物件实在是让人很难没有些想法。 尤其、尤其是那木偶,翟清细细看了,竟是很像谭传明自己的模样。 难道,真的没有什么意思吗? 但是,错过一次的翟清不敢冒什么风险,已经到唇齿边的话翻滚了几遍最终还是咽了回去,他们两个,不般配呐。 谭传明很少谈及他的工作,但也并非什么无名之辈,网上几百万的粉丝数量足以让人侧目,而他的言谈举止,虽然不曾可以彰显,但看得出必然教养极好,让人在他面前都不由自主地文雅起来。他的衣著品位等各方面也都显示着他的经济条件颇好。 翟清就不一样了,重生前就是个普通的有文凭的大厨,重生后,还是个普通的有文明的大厨,也可以在“大厨”的后面加上一个并列的“饭馆老板”名头,但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个小商户,手上没有多少钱,家中也没多少资产,穿着打折的t恤走在大街上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完全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唯一与众不同的就是他的性取向,但这也并非是个例到物以稀为贵的程度。 无论从哪个方面比,翟清都觉得他跟谭传明有不小的差距,做朋友,或许还能谈两句,更亲近一些,谁知道别人会不会觉得恶心? 他之前也试探地问过这个问题,知道对方对这种少数人不歧视不支持,属于中立派,但,谭传明自身是怎样的取向,到底还是没有告诉他。 不愧是新闻工作者啊,这种弯弯绕绕云山雾罩,只有他们玩儿的最溜。 生怕一旦开口朋友都做不成,翟清把这点儿心思憋了很久,中间也想过是不是找个别的人,但奈何这种事情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茫茫人海,想要找到少数中合拍的那一个,又是大海捞针一样的不容易。 他本来是想要绝了心思的,一个人也不是不能活,但这样的好男人在身边放着,似乎触手可及,又让人怎么都有点儿不甘心放弃。 最主要的是,这几年从未听谭传明说过他有女友,那,有没有可能他也是呢? 这一点点儿希望让翟清总是舍不得放弃。 “那倒没有。我可不敢撒这样的慌,别鱼没吃到,还惹一身腥。”谭传明的声音还是那样好听,却让翟清的心头发凉,嘴角不自觉地挂上了一抹苦笑,早就猜到了不是吗?哪怕是早有准备,但继续听下去,就听那边儿还在说着“每逢过年必被催”之类的话。 他也跟着抱怨了起来,同样的苦恼似乎将两个人拉得近了,又聊了好一会儿,才挂了电话。 “是孩子他妈?说什么了?不是要把孩子要回去吧?”翟父早就盯着翟清了,见他打了那么长时间的电话,挂了电话的时候脸色又不好看,忙问了一声,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不是,没事儿,不早了,爸,你快去睡吧。”翟清怔了怔,回了一句之后抹了一把脸,好像要把脸上那些疲惫都擦去。 “哦,好。”翟父应着声回房了。 靠在沙发上,直接倒了下去,头倒悬着,翟清觉得自己好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脑子有些空白,脖子上一痒,一直用红绳拴着的木偶垂了下来,刚好垂到嘴边,那精致的眉眼好像在笑 “为什么我会遇见你呢?”喃喃自语声低不可闻,消散在叹息之中。 第229章 挂了电话,谭传明的脸上也没有了那虚假的笑意,反而多了一抹无奈之色,他是真的没想到,翟清竟然会把自己当做了某种感情寄托,只可惜,他这里并不是最佳的存放地点,一切,都是为了交易。 是的,交易。 上个世界,谭传明在金丹期就离开九幽谷出去游历,几千年的时间,去了不知道多少地方,各种秘境也是多有涉足,期间险死还生无数次,却不是为了各种传承亦或者秘宝,而是探寻一种解决因果的途径,然而,都失败了。 因果,还是跟一个世界欠下的因果,可真的不是那么好还的,也就是他穿越了世界,不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了,否则早都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便是如此,他修行上的不顺也让他感觉到“天道”的贬谪之意。 两个修仙世界,他的资质不算差,悟性也足够,但每次都止步于金丹,已经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他对修仙并没有太过执着,或许不想穿越的人会努力修仙,一旦真正达到长生久视,就可以永远停留在那个世界,而不是被死亡带到另外一个世界重新开始。 谭传明却不一样,在一开始,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就习惯了这种穿越,并且喜欢上看不一样的世界的风景,所以,长生对他来说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不停穿越的他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也是长生的。 但不去做和不能做的区别,是个人都明白。 就好像有些人一旦欠了别人什么就会坐立不安,想要马上还上一样,谭传明虽然还不到坐立不安的程度,但如骨在喉还是能够感受到的。 他不想自己在做点儿什么的时候突然被这样的原因掣肘。 但,如果不用分魂之法,该怎样消弭属于自己的因果呢? 即便做出了因果木偶,但通过跟圣女探讨其中的问题,他还是明白这并不是能够随意转嫁的东西。 因果是他欠下的,上面就像是有了一层看不见的联系,如果不是他去还,根本还不上。 天道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个斤斤计较的大银行,你欠他的钱,他一笔笔都记得清楚,不仅记本金,还会记利息,各人有各人的帐,并不是谁都可以代为偿还的,甚至如同血脉一样有着继承的关系,甚至永远没有人死债消的那一刻。 这样一来,这因果债就分外可怕了。 越是研究越是明白这是怎样的债务,谭传明越是想要快点儿还清,没有谁知道自己都负资产了还会高兴的。 偏偏明确可行的分魂之法他不愿意用,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最后的那刻,谭传明不得不承认他必须要采用一些“特别的”方法了,说起来,这个灵感还是来自于。 然后便有了跟翟清的那一个交易。 翟清是他再次穿越时候系统给他选定的身体,他用已经足够强大的灵魂遏制了灵魂依附的瞬间,然后找到附近的一个灵魂,迅速与之商定了交易条件。 交易成立之后,他也因为这种遏制的反噬作用而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虚弱期,随时都会被此方世界的天道意志自然消融。 前所未有的危险促使谭传明不得不迅速选择夺舍,这时候自然是不会再有什么刚刚死去的躯壳供他使用,不得已,他只能借用了这个谭传明的身体。 只可惜,一体双魂并不能长久,如果他不想杀死谭传明,欠下什么不该欠的因果,又想要继续在此方世界存在的话,便只有尽快选择下一个身体了。 幸好,最主要的交易已经完成了,而那个因果木偶也已经交到了翟清手上,等到他死的时候,他的灵魂会自动附在木偶之上,因为交易的原因,成为他的一个分魂。 这样的分魂完全不需要割裂他的灵魂,却又能够达到他的目的,真是再好不过了。 想到这里,谭传明又翻看了一下属于翟清的剧情,这个少年时踏入混混道路的人,后来再也不曾走出来过,从少管所走到监狱,又从监狱走向地狱,造成他所有恶的事件并不会因为换了一个灵魂而马上不同。 翟清又不是谭传明,他没有那么多的手段去对付那些恶人恶事,最后的结果最好不过是随波逐流,心中存一点良善,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中适者生存,最坏的话可能连灵魂也都会沦入黑暗之中。 虽然那样并不会对之前的交易产生任何的不良影响,但谭传明却不想那样残酷,看着一个无辜的灵魂经受痛苦之后再丧失自我。 如果可以,他是想要让他幸福一些的,幸福一些再消失,会不会比较划算呢? 虽然不想那样圣父,但这交易谭传明是占了大便宜的,也就不会吝啬给他一些小小帮助了。 忍着刚刚夺舍的各种不适,强撑着去帮他避开第一个事件,能够那么顺利,或许因为他夺舍的谭传明本身也就是剧情中第一个大肥羊的缘故吧。 然后就是暗中帮着他开饭馆,一个小饭馆刚开张,哪怕采取了种种促销手段,又哪里会有那样的客流量,那附近的租金不贵的原因就因为并非什么繁华地带,也不是最佳的经营场所,能够吸引那么多食客的原因,有一些是新鲜,有一些则是谭传明给的金手指了,空气中食物的香味便是一种深深的精神暗示,在一开始就帮他稳定了客源。 也不是太夸张,只不过是让那些人在想到吃饭的时候,会把他的小饭馆排在前几个选项而已。 其后还有帮他摆脱那些小混混的报复,不知不觉远离了谭传明的黄毛就是其中之一。 没有人是傻子,仙人跳能够露陷,被人提前防备,总会是有人出卖的,他以为他什么都没做就能够洗清自己的嫌疑了吗?那些人又不是警察,做事情完全不需要证据,只是怀疑就可以致人死地。 还有那个孩子,不得不说,哪怕重生过一次,翟清有些问题还是想得太简单了,正规的福利院哪里那么容易领养小孩儿,他一个单身男人,谁知道领了孩子是想要做什么非法勾当啊! 再有,翟父之所以能够那样轻易就信了他的话,自己琢磨出一套合理说辞作为孩子的出身,也是因为他已经给了一些精神暗示,否则,又不是傻,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儿子有没有在外面交女友吗? 翟清连交女友的假象都不做,突然领了一个孩子回来说是自己的,还不是刚刚出生的婴儿,谁会信? 从工作到生活,能帮一把的他都帮了,之后的日子,只看翟清怎么过了。 眼看着剧情中最严重的那一次事情因为之前的种种措施已经避了过去,谭传明放心了许多,接下来,他便要考虑换一个身体的事情了,至于之前的那些,他会给原主留下一个“合理的”记忆。 谁也说不准自己会有怎样的朋友,谁也不知道哪天会和好友疏远,他跟翟清,本就有着不远的距离,之后一点点疏远,或许也都是正常的。 一个月后,谭传明打电话告诉翟清,他被逼着相亲了。 翟清言不由衷地笑着:“哎呀,不知道是哪位女子能够有幸勾走你的心。” 那边儿,谭传明的声音也带着无奈,“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说我再不结婚就不认我了,他们就我一个儿子,能不认吗?不过,父母年龄都大了,我也的确应该让他们省省心了。” 叹息声之后,两人都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说起了其他的事情,一如既往地合拍。 翟清很关心谭传明到底相亲成没成,之后又打电话问,结果竟然成了,对方是谭传明的学妹,一个学校的,早就听说他很优秀什么的,亲戚中又有认识的,促成了这次相亲,然后 顺理成章的,两个人在三个月的接触之后决定结婚。 “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啊,我就不给你寄请帖了,自动自觉包红包送来啊!”谭传明的声音透着喜气。 “这么快就结婚啊,你喜欢她吗?”翟清已经觉不出嘴里的苦意有多重了,只觉得说话都勉强,哪怕早有准备,但在真的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是觉得有些意外的沉重,压得心里难受。 “唉,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讲喜欢爱的,虚不虚,反正年龄到了,彼此性格还都比较合适,就结呗,早点儿稳定下来,父母也安心,我也省心了,不用总被催。”谭传明轻松地说。 翟清或许应该感到安慰的,可他并没有,“哦”了一声,好一会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几句闲话之后,谭传明再次叮嘱他要来参加婚礼,这才挂了电话。 婚礼当天,翟清没有去,哪怕前一天还答应着,可到了那一天,他借口有些事情,没有去,可是那一天,他哪里也没有去,就在家里闷了一整天,说是有些感冒,头疼,孩子都扔给了翟父看。 之后,谭传明还曾和翟清打过电话,但两个人聊天再也不曾一聊大半天,几句话匆匆挂断,下一个电话又不知道是多长时间后,几天,半月,几月联系就这样一点点儿淡下去了。 某一天,翟清把玩着那精致的木偶,突然看到朋友圈里的一张照片,小小的婴儿并不好看,然而那旁边的人却笑得那样开心,不再像他认识的那个人了。 默默地划过屏幕,好似从未看见,手上的木偶却松开了,任由它垂落在衣服外,捻着系住木偶的红线,翟清在想,也许应该换成黑色的更为搭配。 第230章 几年过去了,翟清还是一个人,他并不准备再为谁付出更多的感情,也不想与谁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一个人独来独往的,其实也不会成为太多人的话题,尤其父亲已经满足于有孙子抱的情况下。 翟鹏来到翟家的时候还不太记事,几年过去,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做了翟家的一员,该熊的时候绝不含糊,该闹腾的时候也不会畏畏缩缩不敢出头,就好像此刻,小胖墩胳膊一甩,站在人家柜台前就开始哭喊。 “我就要我就要,他们都有变形金刚,我也要,我就要!你不给我买我告诉爷爷去!” 雷声大雨点小的翟鹏边说边左摇右摆地甩手,增强自己的气势,完全不理会这样做会不会让大人很尴尬,他的脑容量都在橱柜里的那一个个立着的玩具上了。 “告诉你爷爷也没用,看你都被惯成什么样子了!” 翟清脸都拉长了,真不想管这孩子,但是想到翟父,又软了心肠,翟父觉得翟鹏有爹没妈,平日总是爱宠着他,结果这小子也是贼精,发现这一点之后常常在翟父面前感怀一下自己为什么没妈妈这个话题,以此换得更多的好处。 但是到了翟清这里,这条守则就完全不管用了,自从有一次闹腾得被翟清直接推出大门,让他找他妈去,他就不敢在翟清面前说关于妈妈的话题。 其实有妈没妈有什么重要呢?现在的小学生关心的都是手机上的游戏,漫画上连载的故事,还有那些更新颖更好玩更智能的玩具,其他的,或许还有学习的一部分吧。 谁也不会关心自己的小伙伴有没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更加不会管他们的吃喝如何,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开心心玩儿就够了。 所以,翟鹏从来不觉得没有妈妈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情,尤其看到那些被妈妈管束得紧的小同学时,更会觉得自己没妈是一件大好事了。 此时此刻,发现爸爸真的生气了,翟鹏的哭声也顿了一下,难道变形金刚这个要求真的很过分? 他的小脑袋这样想了一下,余光瞥见爷爷的身影,立马来了劲儿,抽涕着,委屈地说:“我就是想要一个变形金刚,就一个!” “买买买!爷爷给买!” 翟父连声说着,赶了上来,拉着宝贝孙子跟他爸分开了,翟鹏心愿得偿,也不去看翟清的黑脸,笑眯眯跟着爷爷走了。 翟清叹了一声,这小子,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养了几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血脉也有几分感情,若不然,翟鹏刚才就不敢在他面前那么作妖,不过是觉得可能性一半一半而已。 交代了那爷俩一声,翟清先去旁边的饭馆了。 饭馆的规模比以前大了一些,觉得生意还算好做的翟清并没有盲目扩大规模,只是在旁边的店面出售的时候买了下来,和这边儿打通了,稍稍做了些装修,显得更上档次一些,自然价位也有了一定的涨幅。 他这个饭馆老板并没有多么大的眼光格局,这样的重生完全没有什么信息上的优势,股市啊金融啊,他还是原先那些寥寥的知识,跟着大家胡侃还行,要是真的凭着那点儿微末水平去混,可能连死都不知道是哪里的水淹过来了。 反正,他也没有什么大志向,有房有车,卡里面还有存款,已经足够了。 襄安镇是个小地方,也容不得什么龙游,他这条小鱼混得还算自在,偶尔,也会感到感情上的空虚,但这也算不得什么,谁还没有个寂寞的时候吗? 曾经的同学有些还会联系,别看都是学厨师的,出来之后到底怎样还真是不一样。 人生的际遇谁也说不清楚,有些混的好的已经到了另一个层面上去,有些还在原地踏步,有些则已经步入低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浮出水面。 他这种中不溜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自己已经觉得满意了,这就很好了。 人生嘛,有多少人能够轰轰烈烈呢? 翟清常常这样自我安慰,只是有时候看到电视里的那个身影,还是会有些恍惚的感觉,他好像走得更远了。 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压力,又或许是为了孩子的奶粉钱,谭传明最终还是踏入了灯光之下,把主持人的职业干得有滋有味的,几年过去,很多节目中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了。 他本来就是很优秀的人,很适合站在那样的大舞台上,哪怕是明星也未必能够比他更出彩。 翟清知道这一点,也正是因为知道,才会那样百般压抑自己的心情,从不曾对他吐露,事实上,这一点也做对了,如今对方娇妻幼子,过得很幸福。 但是,看着他越来越成功,自己却还是这般,翟清心中就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又或者是不甘,明明自己是个重生者呐,用灵魂做代价换来了这一次重生,怎么就干不出点儿出人头地的事儿呢?想想还真是失败啊! 这样的心情一晃而逝,看到座位上一位青年的时候,翟清扬起了微笑来:“杨老师,今天想吃点儿什么啊?我亲自给你做!” 青年是翟鹏他们班的班主任,才分来没多久,单身小青年一个,估计也就是大学刚毕业的样子,人倒是挺好,就是自己不会做饭,周遭的小饭馆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也是这里的常客了。 有这样一层关系,翟清最开始是怎么也不肯收钱的,现在的家长也都这样,把老师的事情记得比自家的事情还牢,有能力的总会主动帮上一把,没能力的拎点儿水果去也是表心意了,就怕对方对自己的孩子不好。 翟清不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家长有没有干过类似的事情,反正他是为翟鹏这样做了,只不过对方还没有社会上的油滑,对那些都不好意思收下,每次吃饭也都坚持要付钱,翟清便给了他一个最低优惠,算是有了些交道。 “已经点了。”杨老师侧头看过来,笑着说,“可不敢让老板下厨。” “我知道了,这是不喜欢我的手艺。”翟清现在下厨的确少了,成天泡在油烟里,时间长了,还是会腻的,生活上了正轨之后,他发现自己原来也没有那么喜欢厨师这个职业,更加没有钻研厨艺的精神,不准备更加精益求精,放下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连翟鹏都知道自己爸爸做饭没有以前好吃了,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让服务员拿了一瓶酒上来,翟清坐在杨老师对面儿,跟他一边说话一边喝起了酒,也没有狠劝,对方一个人,没人照顾,醉了也是麻烦。 从孩子的学习问题到生活琐事,当翟清发现自己在问对方有没有女朋友换来对方不好意思的笑容时,他才觉得自己有些老了,不是身体,而是心理,什么时候他竟然也跟随时要做媒一样关心这些了。 话题就此打住,又说了一些别的事情,对方也没有问翟鹏的妈妈什么的,偶尔涉及到这样的话题,翟清都含糊应了,也没必要对谁都讲一讲自己的女友是怎么生了孩子又不要的,也不是什么好听的谎话,哪怕这个谎话说得多了,他有时候也都觉得跟真的一样了。 不知不觉,酒喝得有点儿多,说起了电视上那个常常出现的主持人。 “谭传明,是这个名字吧,挺不错的。”杨老师的声音透着些遥远。 翟清红着脸,满口的酒气,眼睛看东西也有些重影,他晃了晃头,说:“嗯,传明,是这个名字,谭传明,挺好的,他,他挺好的,是个好人,很好,很好” 反复说的“好”不知道压抑了多少的感情,那么多说不出口的话哪怕在这样的时候也还是说不出来。 杨老师“嗯”了一声,没有再接着说,谭传明,自然是极好的,作为借用他壳子的补偿,离开的时候他顺手帮他提升了一下精神力,不是太夸张的程度,过目不忘总还是有的,也难怪他快口说得那么溜了。 这一次再过来,便是想要确认一下,这位即将到来的分魂是不是还好,第一次弄这样的事情,他总是想要近距离查看一下的,若是有什么意外,也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如今看来翟清颈上的黑色绳子露出了衬衫领口,那个精致的因果木偶若隐若现,还好,他还随身带着。 确认完毕,看到对方也醉了,杨老师也不准备听什么酒后吐真情,用精神力稍稍加深了他的睡眠,然后招来了服务员,跟他们一起把翟清送到了这边儿的一个小包间内,里面有个沙发可以躺躺。 翟清对这一次醉酒并没有更多的记忆,醒来后拍了拍头,后来还跟杨老师表示了歉意,跟人家一起吃饭,结果自己喝酒先醉了,还真是 杨老师并没有在襄安镇待很长时间,不过几年就离开了,翟清也没在意,翟鹏早就升学了,考到了市里的学校,为了方便照顾他,翟清咬咬牙也在市里买了房子,随着孩子长大,各种事情层出不穷,他后来也遇到过比较合拍的友人,却少有再动心思,属于小众的感情不要指望大众都能理解,既然别人不是那样的人,就不要硬把人拉到这条道上来,谁知道路的尽头是哪里呢? 很多年过去,当翟清躺在病床上,看着已经成家立业的翟鹏带着孙子来看自己的时候,他满足地笑了,如果有镜子,他或许会发现自己和翟父当年的笑容是那般相像。 第231章 医院里,躺在病床上的人笑着闭上了眼,他或许是满足的,因为笑容并没有痛苦和不甘,但暴起的哭声还是让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阵悲伤,不少人路过的时候脚步声都会放轻一些。 人过中年的翟鹏还有些胖,哭起来的声音却十分嘹亮,一个大男人,完全不介意哭泣的样子被孩子看见,一边叫着“爸”,一边捉着他的手哭,无论旁边的人怎么劝都不肯放开。 他从来不知道真相,从他有记忆开始,这个男人就是他的爸爸,虽然对他有些严厉,但都是为了他好,小时候的种种抱怨,在自己有了孩子之后,发现自己做出同样的事情之后才明白得更多,想到叛逆期的种种,只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爸爸。 失去了爷爷,又失去了爸爸,这世上他仅有的两个长辈就此离开,心里头的空落落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旁边的妻子也在哭,泪水湿了多少纸巾,最后还是理智地劝着丈夫离开,好让医护人员转移病床。 逝者已去,生者的生活还要继续。 等到收敛遗容的时候,翟鹏的脸色突然变了,问妻子:“我爸的那个木偶吊坠儿呢?” “什么?”妻子有那么一瞬间没有反应上来,想了想才说,“是咱爸常带在脖子上的那个?” 木偶比一般的观音玉佛吊坠要大一些,偶尔会露在衣服外面,妻子也是见过的,更何况,这次住院,公公换了病号服还执意要在脖子上带那个怪怪的木偶吊坠,她很难不记忆深刻。 听丈夫说,这木偶是公公从不离身的,实在是让人好奇。 因为好奇,她还曾偷偷问过那东西是不是什么高级木料,如紫檀木什么的,这才这般爱惜宝贝,结果却不是。 “不在吗?” 妻子茫然地问,刚才光顾着哭了,哪里想到那么多,更何况,那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偷呢? “不见了。”翟鹏也是好奇过那个木偶吊坠的,因为跟时下人喜欢的佩饰完全不一样,或者说以前也不见人这样带的,哪怕是个狼牙呐,都有少数民族的特色,一个木偶吊坠,还是那样精致的木偶,总是让人有些怪怪的感觉。 但谁让老人就信这个呢?就是觉得这个是保平安的。 虽然翟鹏一直不太信,但记忆中,除了这一次,老人身体实在是健康,连平常老人都有的三高都没有,眼睛牙齿都是好好的,若不是年龄到了想到这里,眼睛里又有泪意。 小时候总说长大了会孝顺老人,结果毕业了他却去了外地工作,陪伴老人的时间没有多少,后来有了孩子,更是经常顾着小家,不想再回到襄安镇那样的小地方,偏偏老人又不肯跟他们去。 “你去找找,看看是不是落在病房了。” 翟鹏和妻子分头找了找,哪里都没有找到这个木偶吊坠儿,这真是奇了怪了,记得刚刚的时候还在的。 心里头乱七八糟的联想都有,昏暗的橙色光线下,好像有什么蠢蠢欲动的阴影,难道那东西有了灵性,自己跑了,还是说它载着灵魂跑了? 翟鹏想到后者的时候自己都打了个哆嗦,再看老人的遗体又消了那种莫名的感觉,这是他的父亲啊,便是成了鬼,也不会害自己的。 换上了敛服的老人安静地被大家围观,停灵三天之后,举行了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上又是一大波的哭泣声,老人的亲朋好友,还在的都过来了,实在来不了的也由子女代劳了。 一个青年捧着一束白百合走了过来,低声对着翟鹏说:“请节哀。”把花放在了老人的脚前。 “你是?”老人的亲朋好友,翟鹏都认识一些,他们的子女也都有熟悉的,翟鹏毕业后的工作不错,回到老家,时常会有人拜年什么的,多少都有个脸熟,然而这个青年,他好像从未见过,却又有那么一丝熟悉的感觉。 青年有些不合时宜地笑了一下,没有吭声,直起身离开了,甚至并没有跟着其他人的队伍绕场一周,而是从来时的路离开了。 这样无礼的行为让翟鹏有些不悦,但他来不及多做反应,甚至来不及多看一眼,后面上来的人就过来跟他握手,拍着他的肩膀说着安慰的话,作为孝子,他不得不赶紧答话,扶住老爷子颤抖的手。 一圈儿答礼完毕,遗体被送去火化,最后家属捧着骨灰盒安放到陵园之中,走出香火缭绕的陵园,大家的脸上已经都没有了悲伤。 老人去世的年龄已经算得上是喜丧了,于是,丧事完成之后的大餐也是必不可少,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去吃饭,翟鹏稍稍留意了一下,这些人中并没有那个青年。 晚上,翟鹏夫妻两个清点了一下丧事花费和收到的礼金,别的都好说,几百块的人情往来,总有还回去的时候,唯独一张,让人有些莫名,估计记下这个单子的人也有些莫名,连人名都不留给了一张,算是怎么回事啊? 翟鹏莫名又想起了那个青年,总觉得也许就是他给的。 次日,到银行柜员机上一查,卡上的钱着实吓了人一跳,上万了,这可不像是人情往来了! 不得已,翟鹏回家把单子一一核对了一遍,认识的人的名字都在,也没人会给两份儿,所以,只能是那个青年了。 后来的几天,翟鹏私下里问了一圈儿人,谁都不记得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当时那么多人,乱哄哄的,谁知道是谁啊? “说不定是哪家的走错地方了。” 当时办事情的也不止他们一家,殡仪馆那种地方,实在是适合包场的,人来人往乱哄哄的,万一有个小青年走错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这样跟翟鹏说了一句,“不就是一束花么,翟伯伯那样大的年龄,收他一个小辈一束花也不为过。” 翟鹏有口难言,总不能说人家还白给了几万块钱吧,让谁听着都像是有事儿似的,便是他们自己,这几天也免不了疑神疑鬼,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冒出来了。 这笔来路不明的钱翟鹏一直没有动,反正他自己也有钱,不至于非要用这个,等到万一有人来找了,他还回去就是了。 这样想着,多日的担心突然就放下了,人啊,就是不要贪心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又想到了父亲的教导,多日的忧思又转成了对父亲的怀念,想了一阵儿,伤坏了一阵儿,假期结束,还是忙忙碌碌地去外地工作了。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有些事情,有些感情,是不能够长久挂念于口的,便是心中,又能够存在多久呢?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事情等着一一忙过,想开点儿,总是同一条路,早走晚走都是逃不了的,如此,又有什么可以悲哀的呢?总都是一样的。 相貌普通的青年有一双很黑的眼,幽若深潭,看着不远处的陵园,抚摸着手上的木偶,里面,那个已经沉睡的灵魂并不知道外界的种种,从回归死亡的时刻,默认交易完成,于是,属于他的个人意识便随之流逝了。 等到下一个世界,他收获的便会是一个依附在木偶内的空白灵魂,只要把精神标记打上去,便可以当做是他的分魂来使用。 精神力和魂力是不同的,但它们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些却是相同的,这一点,九幽圣女已经跟他一同探讨过了,只不过在对方的看法中,他的精神力算作神识一档的,与之不同的就是很多修者都是金丹之后才会有神识,甚至是元婴之后才知道要如何修炼,但他一开始就会,于是便有了些不一样。 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必要的时候精神力是可以替代魂力使用的,知道这一点就够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精神力又或者是魂力那样的问题,或许等到他真的飞升之后才能够知道是怎么回事吧,这个或许涉及到了天道又或者法则,并不是他目前所处的位置能够弄明白的。 “下一个世界是哪里?” “走吧,早点儿还完了债才清爽。” 青年闭上了眼,须臾睁开,手中捏着的木偶已经消失不见,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我、我怎么在这儿?” 头有些昏,青年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陵园的了,时近正午,阳光高照,但周围郁郁葱葱的松柏映衬得那一座座墓碑有了别样的清幽,不远处还有一处金顶在闪闪发亮。 如果换一个时间,恐怕要把人吓破胆,即便是此刻,想到自己完全没有之前一段时间的记忆,青年还是觉得后怕,匆忙到值班室问了又是头疼,这地方偏远,不是清明可没有班车,怎么回去啊? 小小的苦恼对青年来说可是大事,他在这边儿犯着愁,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还被人当做愚人节的玩笑,好容易找到车来也是让人松了一口气,平安回家之后,也把这次的经历当做一次好笑的事情放到微博上跟人分享。 青年的微博是实名认证的,有照片,很容易辨认,后来偶然看到这则帖子的翟鹏还找对方询问了一下,对方并不知道的事情,于是那张卡到底成了一桩悬案,安静地躺在抽屉底层。 第232章 混乱,一睁开眼便是一片混乱,周围的人们忙忙乱乱,在一架宇宙飞船的内部来回奔跑,穿着并不整齐,男女老幼都有,所以,这并不是军舰,那么 星际时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再次见到这样的情景,一时间面容精致的青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若不是那些过于科技化的东西根本无法从线条上掩饰,他恐怕也不会这么准确地下判断,只不过,这是哪个世界呢? 在他的记忆中,他要来的这个世界还处在相当于现代文明的时期,怎么这会儿,竟然就有了宇宙飞船了吗? 还不等他继续想是不是到错了世界,毕竟,因为灵力断绝妖精没有了是正常的,科技时代往星际时代过渡也是正常的,只不过 “呀,倾斜了,倾斜了!” 警报声一直在想,那种刺耳的警报声并不好听,伴随的还有飞船内部,这些人乘坐的舱室四角一直在闪烁的红灯,这分明是在代表危险,然而,到底是什么危险呢? 青年从思绪中回过神来,一瞬间,跟系统确定了一下没有剧本,也就不用回忆原主的记忆,规划未来的行动,而是直接按照心意去了能够观测到情况的前方。 飞船上,也有不少人在往那个方向跑,只不过跑到尽头才发现,因为紧急情况,前头的舱门已经关闭了,那并不是从这个舱室能够打开的门,一边咒骂着,人们一边往后面跑,没头苍蝇一样,想要找一个出路。 “我就说太空旅行还是有风险,你们就是不信,瞧瞧,这都是什么事儿!” “之前两趟不也是没事儿吗?好容易这一趟能够对普通人开放,谁知道竟然出事了!” “我就知道还是国的太空飞船好,配备的武器都是最顶尖的,哪像咱们国家,老百姓的钱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我就想知道‘不明攻击’是什么,光说‘飞船遭到不明攻击’,咱们是要坠机了吗?” “该死,为什么不开逃生舱?不是说有逃生舱的吗?” “开了又能怎么样,难道你指望谁把你救回去吗?逃生舱的氧气只能维持72小时,三天的时间谁会再飞出飞船救你,何况,这条路线本来就是新的,万一飘远了,成了宇宙垃圾,可没人捡得回来。” “就你懂得多,这个时候还显摆什么,赶紧想想到底该怎么逃生吧!” “倒霉死了,早知道怎么也不上飞船了,飞机都不安全,飞船能好到哪儿去!” “呜呜呜,我想回家,我不想死,我想回家” “防护服呢?实在不行,穿上防护服也好啊!” “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吗?” 周围乱七八糟的声音掺杂在一起,每一种都跟噪音一样,良好的精神力足够让青年分辨出他们都在说什么,从那些噪音中,他也大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是一艘遭到不明攻击的飞船。 船上的人都是头一次乘坐这种新兴产物,就好像飞机刚出来第一批勇敢乘坐飞机的人一样。 他们或许也没那么勇敢,只不过之前两批都没事,他们这才大胆地上来体验一下宇宙风光,结果没想到遇上事情了。 在太空中遇到事情,还真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让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飞机发展成熟,如果出事,大家都知道还有降落伞,心里头不会太慌,然而飞船上这些人慌成这样,是因为他们对飞船都不熟悉,而且,通往救生舱的门偏偏出了故障关闭了,让他们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逃走。 因为飞船倾斜,一大拨人下饺子一样往一个方向滑落,本来还能让人肆意奔跑的平地瞬间跟滑梯一样,光滑平整的地面这时候让人无处落脚,一大波“哎呦”声响起,很多人的骂声汇聚在一处。 青年的姿态好不狼狈,他扒着座椅的一角,这些座椅都是固定在地板上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不至于一下子坠落到另一头,但,幸运的好一些,不幸的直接撞在座椅上头,摔了个七荤八素,痛呼不绝。 更有些撞到头部直接昏倒的人,整个飞船内部乱成一团,闪烁的红灯照着那一张张恐慌的脸,好像看到的世界末日的景象。 舱室周围并没有格外明显的落地窗之类的东西,或许是太空飞船的技术还不是太成熟,不能够有支撑足够压力的透明材料出现,青年看了看四周,好容易才看到几个类似窗口的存在。 不管怎样,也要看看外面的情形才好。 现在的情况对青年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虽然这一次用的是木偶替身形成的身体,但这木材本身就并非多么珍稀的品种,当年制作的时候谁也没想到这种从未有人做过的因果木偶会成功制作出来,摸索中的产品自然不会用上最好的材料。 附加的灵魂,还并非自己的分魂,而是采取了取巧的方法重新寻觅来的灵魂,只是简单地施加了精神印记,这样一来,灵魂强度比不上自己的,精神力,还是要重头修炼起来才会有。 怎么想都是很麻烦的事情啊! 再加上那庞大的因果债,如今在宇宙中,并没有真正踏入那个世界还不觉得什么,但一旦进入,恐怕就会是霉运缠身的节奏。 即便如此,开局就是这样凶险,还是让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青年头疼不已,该怎么做呢? 这时候修炼精神力肯定来不及,其他自救的方法,这个木偶形成的身体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平,甚至某些方面还要比普通人差一些,并不会形成强大的战力,自然也没有过于常人的行动力。 唯一优势的或许是健康值,足够抵挡任何的疾病侵袭,因为究其本质,这个身体还是木质的,自然,修仙界的木头,总有些不怕火的,然而他用的这种好像并没有这样的特性。 优势没什么用,劣势又很明显,该怎么办呢? 勉力在下一个方向倾斜的时候抓住机会踩着椅子站了起来,青年用很困难的攀爬姿势,借助一个个整齐排列的椅子到了窗边,非常厚的玻璃外面,漆黑的宇宙显现出了它的深邃,偶尔能看到微弱的星点,似乎都在很远的地方。 “啊,我要死了吗?真的会死的啊!” “我要下去,我要回家,我不要在这里了!” “谁来救救我啊!谁来救救我啊!” 最开始还有的抱怨声在经过几个连续的反复倾斜之后,都成了哀声,站立不能的情况下,有些人紧紧抓着周围固定的椅子腿,把自己蜷缩在一起,用这种婴儿在母体中的姿势寻求一种安全感。 也有些人在努力想要自救,学着青年一样试图从另一侧的窗户看到外面的情况,然而,什么都没有,最开始令人感到新奇震惊的一片漆黑的宇宙景色,这时候都成了让人绝望的黑暗。 光明,他们需要更多的光明,代表希望的光明。 青年看了一会儿就收回了视线,这样的窗户视角太过狭窄,如果真的有什么,只要不是在这一面,还是什么都看不到,所以,关键还是逃生舱的门吗? 星际时代的知识并非一无用处,知道要做什么了之后,青年尽快到了大门那边儿,这是一种能够遥控,也能够手动的大门,这也是常理,人们总是愿意考虑最坏的情况,自然料中了也没有好处,只不过给了自己一条退路。 这种机械的结构并不复杂,至少在青年看来,有些东西总是殊途同归,举一反三未必能够,但研究一下知道怎么开启还是容易的。 只是,他的力量不够。 阀门虽然能够手动,但为的是特殊情况使用,自然要防着舱室内的游客没事儿去拨弄看看,对一种新兴事物,有人擅自动手是很正常的,所以,阀门的外面还有一层用时可以开启的玻璃罩。 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玻璃罩开启的开关被人掰坏了,他要想凭借外力的话,便只能选择打碎玻璃罩,然而,这并不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刚才那样几番倾斜,也有人摔在这个上面,但,毫发无伤的玻璃展现了它的坚固。 幸好,通过对边缘的观察,发现这种玻璃并不是太厚,还不存在无法用外力打碎的情况。 “来几个人,打碎这块儿玻璃,我知道怎么开开这道门。” 青年的声音并不够响亮,但还是被人听到了,那几个试图自救的也多是青年,闻言便往这边儿过来了,在他们没有其他办法的时候,听别人的未尝不是一种办法。 为了打碎玻璃,几人手上还都拿了些利器,可惜最后管用的却是一人的钻戒,对于对方的钻戒为什么能够当做玻璃刀使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表示了沉默,某些行业的存在在这种时候看未尝不是好事,但对方做坏事的成本还是不由让人咋舌。 即便飞船被当做一种旅游观光的游览工具使用也是最近一段时间的事情,相较于其他,价格上有所降低,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得起的。 青年没有多看对方一眼,迅速地从缺口处伸进去手,开始操作那个手动控制器,那并不是简单的一看就能够旋转的阀门,还有一些其他的设置,并不是太复杂,但他的动作极快,也没有给人多少研究的时间。 警报声中,舱室的门开了。 第233章 并不算太长的甬道能够让人一眼看到尽头,不等看清到底有什么,大家就开始往那个方向奔跑。 幸好这时候飞船的倾斜似乎恢复了正常,跑起来还不算太吃力,作为开门的人,他们几个青年本应该是跑在最前面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潜力总会在看到希望的时候倍增,青年竟然被挤到了后面。 他浑不在意地跟上人群,幸好这一条道路并不长,尽头就是逃生舱,单人逃生舱太过奢侈,这个逃生舱是跟飞船相连的集体逃生舱,比飞船的规模要小一些,进入舱室之后可以选择跟主体脱离,如此就能够避免可能的危险。 剩下的似乎都是傻瓜操作了,但是所有的人进去之后,操作之后,发现一切没有动静才有一种深深的绝望。 “你会吗?” 一起开过舱门的几人把视线投向了青年,他还有些气喘,看了看那个控制面板,最后摇了摇头,这个可没有手动操作的余地,因为密封不严的话,跟主体脱离之后的逃生舱也不过是个大号的棺材而已。 “怎么办?怎么会这样?已经到这里了!” 所有希望都寄托在逃生舱上,之前门没开,大家也都还有些希望的,想着开了门就好了,等到真的开了门,结果却是这样。 警报声已经远了,他们却还没有脱离危险,面对的还是无能为力的困局,人群中已经有了忍耐不住的嚎啕大哭,谁都没有想把自己的人生丢在这里,能够贪新奇上这艘飞船的都是有钱有闲的年轻人,让他们看开生死,几乎是不可能的,大好的年华,谁能在放弃的时候不哭一声呢? 青年无奈地笑,如果他的手上有更多的工具,或者他的精神力达到主体全盛时期,不,哪怕是多给他一段修炼时间,他都可以用精神力解决这样的问题,然而,现在这种情况下,他知道再多的理论知识,也是无能为力。 就在他也一筹莫展的时候,飞船的警报声突然停了,连带着人群这边儿的哭声也停了,他们不知道这种情况意味着好还是不好,但都安静下来,等待着死亡的宣判。 广播中突然有了人声,这是那句“飞船遭到不明攻击”之后第一个出来解释的声音,大概是飞船的驾驶员吧,声音听起来也挺年轻的。 “咳咳,大家,大家都还好吧。”驾驶员有些不适应地咳嗽了两声,然后才说,“刚才我们这艘飞船被扣押了,呃,按照什么什么宇宙法,他们说我们是非法偷渡,呃,又或者是走私,反正,暂时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不过要交赎金,呃,这一点应该是国家给吧,他们已经跟国家联系过了,目前大家保持冷静,暂时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应该吧。” 年轻驾驶员的口气也并不是那么确定,但他的声音还是让众人稍稍安心了。 “啊,有外星人!” 有个小姑娘忍不住发出惊呼,脸颊上的泪水还没擦干净,一双眼中已经有了强烈的好奇和些微的恐惧。 青年跟大多数人一样,都暂时松了一口气,不要命就好,其他的,落地再说。 事后的交涉是国家首次接触地外生命的开始,也是宇宙外交的开始,诸多事宜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质”能够知道的了,反正等到安全落地之后,他是不会再来乘坐这种完全没什么安全保障的飞船了。 历时一个星期,在飞船上的生活所需被消耗干净之前,他们重新降落在了地面。 不少人走下飞船之后都在欢呼,青年则是加快了脚步,想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他可是个黑户,一旦被发现少不得有些麻烦。 空气中的灵气滋润着身体,走下飞船的瞬间就感觉呼吸轻松许多,但身上的负担却似乎更重了,青年那一闪而过的笑意很快成了沉静,即便有了这个不会损伤本体的替身之法,但如何消弭因果,还是未知。 趋向于星际时代的现代社会上,各种发达的科技产品处处可见,悬浮飞车,空中的轨道,还有那随处都有的全息屏幕,整个社会焕发着不一样的新鲜气息,有种蒸蒸日上的感觉。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人会用灵气,但灵气带来的好处是无处不在的,潜移默化之间,他们的寿命能够更长,对于疾病的抵抗能力也会更好,甚至有些有灵根且意志力强的人能够有些异于常人的能力。 这种异能其实就是对灵力一种粗浅的应用,只不过因为失了传承,他们并不知道该如何修炼这些灵力。 随着妖精的灭绝,捉妖师也成了传说中的东西,更不用说那些只有象征意义的宗教了。 星际时代,是一个让信仰破灭的时代。 没有人会再去相信传说中的神仙,也不会有人去相信轮回转生,人们对于灵魂的研究已经涉及到了精神力的部分,只不过还没有具体的修炼方法,并不为大众所知。 跟飞船一起投入研究的机甲也并非梦幻,只不过要让它达到理想状态似乎还需要更多的技术支持,以至于现在看不到它的身影。 街面上,能够看到一些仿生机器人,做着各种工作,也有人对它表示新鲜,但更多的都是见怪不怪的神情。 青年是个黑户,这意味着他无法得到政府部门的承认,也就不能迅速找到满意的住宿地点,同样也没有这个世界通用的金钱,走在街上,四处看看,竟有了些无处落脚的感觉。 比起偿还因果这样的长期任务,找个安稳的地方住下才是最迫切的问题。 “唉,等等,我记得你,你不是一开始就在飞船上的人。” 身后的呼唤声让青年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到的是那个带着某个特殊用途钻戒的年轻人,他竟是跟了上来。 再次发现没有精神力是多么地不方便,连被人跟踪了都不知道。青年蹙眉,这可不太好。 “对了,我叫廖鸿轩,你叫什么,交个朋友呗。” “我叫赵沧颉。” “赵沧颉,诶,你能说一下你是什么时候混上飞船的吗?还是,你是外星人的探子?” 廖鸿轩的脸上带着三分玩世不恭的笑,这让他的问题都像是一个玩笑,并不需要什么认真的回答。 赵沧颉当然知道自己出现得突兀,但是因为有系统模糊身份,当时又是那种混乱情况,大部分人都不会注意到才是,那么,能够注意到,并且能够跟踪他那么长时间的廖鸿轩必然有某些过人之处。 或许他也有些异能? 精神力聊有胜于无,一路走来,赵沧颉已经听到太多的对话,脑中综合起来这个世界的基本信息,对于异能这个词也不算陌生,转念一想,把被跟踪的不悦放下,随意跟廖鸿轩搭着话,找到了最初的落脚点。 廖鸿轩是家中的次子,他家中的产业还算有些,不然也不能够支撑他奢侈的花费,但他这人有一样不好,有个爱偷盗的小癖好,他还是有些眼力界儿的,知道从富人身上下手,并且手上的工夫极为灵巧。 赵沧颉看着他边说话边走路,顺手从某个擦身而过的人身上取下了一串钥匙,然后就打开了某个车门,拉着他上了车。 “既然你没地方住,就跟我一起住吧,我看你也没什么怕被偷的,应该没关系吧。” 早在飞船上就知道自己被人看破的廖鸿轩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毫不掩饰地说了自己手贱的毛病,“是病,没法儿治,反正我也不想着好了,就当是业余爱好了,最后都会还回去的,他们也不会太在意。” 偷盗这种事,如果造成重大损失,自然会让人不快,但只当做魔术一样的娱乐,大家就都很喜欢了,看着对方妙手空空拿走了自己的东西,再看对方笑着致歉还回来,哪怕他说实话是管不住手,别人也只会笑颜相对,好奇他怎么做到的。 “有些时候还挺有用。”想到飞船上的事,赵沧颉客观评价了一句。 “嘿嘿,我也是才发现。”廖鸿轩不以为耻地应下了,把车开到一个小洋房前头,下了车把车钥匙插回车门上,对赵沧颉解释了一句,“会有人把车送回去的。” 赵沧颉点了点头,他相信对方也不是缺钱的人。 两人谈不上一见如故,不过是廖鸿轩单方面对赵沧颉有些好奇,又跟他说了说飞船上的事情,问了问到底有没有外星人,长什么样云云,大约还是好奇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会不会是外星人之类的问题。 赵沧颉倒不讨厌他那拐弯抹角的问法,对方的一个问题不会重复发问,也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啰嗦。 虽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但廖鸿轩还是很大方的,直接留他住下了,不限时间。 “你对每个人都这么大方?”赵沧颉不理解对方的豪爽,或者说不理解自己的好运,在欠了巨大因果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的好运明显不现实。 “能在茫茫宇宙遇到一个你好奇的人也不容易,何况咱们也算是经过患难了,你刚好没地方住,我房子又多,不怕没地方住,所以你就住呗,放心,不收你钱,对了,你身上有钱吗?” 廖鸿轩笑得有几分促狭,又补充了一句,“哦,对了,我是直男,笔直笔直的。” 赵沧颉显然也知道这句话的笑点何在,只可惜他的笑点没那么低,并没有因此发笑,表情却是和缓多了,他现在能用的能力并不多,所幸这里的灵气充沛,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修炼出点儿能力还是不成问题的,那时候能够给予廖鸿轩适当的帮助作为偿还,也不怕住不起他的房子。 第234章 急于恢复一定实力的赵沧颉没有休息,一整夜修炼,进境也是颇佳,显然因果并没有在这上面给他打磕绊。 才走出房门,就听到廖鸿轩在下面大呼小叫:“天啊,不是我跟不上,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则早间新闻,播音员的声音偶尔有些不稳,可见他播放的消息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种震撼。 突然成了某星球附属占领区真是让人醉了,这个附属占领区是怎么来的? 这个星球上本身就是多国存在的形式,各项技术发展,虽然有一定的交流合作,但是更多的也有一定的防备警戒,哪怕是要迈入星际时代了,也没见到什么联合政府的出现,各国还行驶着自己的制度和政策,对宇宙的划分也还没有更加明确的界定,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附属占领区”直接把一个国家划为“区”,这般降级,国家领导竟然都同意了? 赵沧颉也没想到随着他刚刚到来,这个正在发展中的世界就给了他这样大的一个“惊”。 新闻显然也不能够说明更多的东西了,茫茫宇宙如同它显现在世人眼中的深邃一样,谁也不知道那上面有多少未知的星球和种族,所以,当某个星球抱着某一条宇宙法出现宣布这里被占领之后,一帮人都是蒙圈儿的。 然而,他们的抗议并没有什么卵用,武力足够说明最大的问题,能够消无声息地“占领”,本身就说明了两者的武力值相差有多大。 对于外星生物,早在科技刚刚发展,发现月亮上没有嫦娥的时候,大家就想到可能会有一些适合其他种族生存的星球存在一些智慧生物,但是没有想到这些智慧生物的到来是这么迅速,而且态度并不是纯然的友好。 莫名让人联想到殖民历史的“占领区”类词汇,让人们都有些不太好的想法。 “这以后,就没有国家了?”廖鸿轩还有些回不过味儿来,哪怕经历了飞船上的一幕,他想到的还是外星人会不会跟他们建立外交,结果,弱国无外交这个道理哪怕到了宇宙中也是存在的。 新闻上还在继续说着成为占领区的种种好处,外星人的身影也第一次出现在了大家的眼前,并不是很夸张的形态,肤色白中泛紫,眼睛圆而黑,有些无机质的感觉,看人的时候无法从那一双眼中分辨喜怒,其他的都被那一身完全迥异的银灰色制服包裹着,能够看到的四肢都还算是正常,至少手部也是五个指头并没有多一个少一个,显露出什么怪异来。 他们的声音很意外地磁性,呃,大约是男声?反正普通话很标准,自然,按照这时候技术发展的水平各种翻译器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他们的技术,想必短时间理解一种语言应该不太困难。 拉拉杂杂的话语很是官方,说明占领区的普通民众享受他们国家低级公民的待遇,前提是必须要抽调人手为他们国家服务,至于这个服务的内容具体是什么,就没有明说了。 等到外星人发表完讲话,就是国家领导讲话,当然这个时候是区政府官员了,他们的讲话更具体一些,语序更符合广大听众的感觉,要求也更加细化,让大家听得更明白了。 补充说明的是这个参与遴选的范围是青壮年,具体的年龄段划分是十六岁到三十岁之间的成年男性。 范围是全国,哦不,应该说全区。 大集中的遴选让人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廖鸿轩的脸色很难看,他的年龄,二十来岁,正好是这个区间之内,而他,哪怕算是富家子弟,但显然没有权力免去遴选。 “这些外星人,在搞什么鬼?是要做实验吗?” 廖鸿轩难免有了些不好的想法,因为大集中总会让人想起集中营之类的历史名词,翻涌上的都是些负面情绪。 赵沧颉皱着眉,他同样不明白这些人的用意,同时还有些新的疑问,这是世界发展的必然吗? 并不是。 系统难得地给赵沧颉解释了一下,作为赵沧颉主体的寄宿体,系统跟主体的联系十分紧密,精神、灵魂,完全没有分割开的可能,同样,如今作为分魂存在的赵沧颉所使用的还是主体分出来的精神,它便也能够和系统联系,只不过这样快的反应速度还是让赵沧颉有些超乎想象。 系统的能量,比想象中更大呐。不仅可以临时保管主体身体,并且还可以做到沟通多方。 通过精神链接,赵沧颉可以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主体所在的空间是一个可以被称作系统空间的一片苍白空旷的地方,他的精神力可以在主体和分魂之间来回切换,一心二用也是可以的,但显然没有必要。 所以他已经懒得去研究系统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只要知道它并不会直接夺舍主体就可以了。 作为一个人,他还是不想丧失自己的独立性。 这个世界的真龙气运凝聚在你的身上,因为你的特殊性,并不会随着你的‘死亡’而消失,它会追随你离开,于是,缺少了真龙气运的世界并不会有统一的领导者,按照宇宙法,这样的星球是没有独立资格的,属于低级原始星球。率先发现者享有占领权,基于星球上是智慧生命,该占领当优先选择和平占领。宇宙年代,任何智慧生命都是享有生存权的。 系统的详细解释并不是难以理解,普遍存活率,还是普遍生存权,大概是类似的词,赵沧颉以前听说过,还是在有那个直播系统的时候,从另一端的外星生命那里听说过,所以,这种说法的可信度是极高的,并且 赵沧颉突然有了一个猜测,他去过的那么多世界,是不是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线呢?比如说古代并不是现代的古代,星际时代也并非是现代发展而来的,他并没有在一个世界一个星球存活,而是去到了同一时间的各个星球?又或者按照他的时间线是顺延的,但是对那些世界那些星球来说,只存在一个跳跃时间差,除了这里,并没有重复世界线? 想法有些飘远,好一会儿又跳跃回来,回到系统所说的“统一领导者才能有星球独立资格”的问题上来,这么说,这是我欠的因果了。 可以这么理解。 欠债还钱,欠了这个星球这个世界一个统一领导者,该怎么还? 赵沧颉从来没想过自己去做这个领导者,一来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够,二来,一个黑户要做现代社会的领导者,你以为这是能够揭竿而起就黄袍加身的时代吗?三来,目前的情况远比一开始复杂了,当外星人都出现了,并且已经插足进来,看样子还得到了本国领导人的认同,那么,他能够做什么呢? 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闹革命吗?别逗了,科技上已经输了。 想要发展科技,哪怕他的脑子里有着各种机甲优越程度的对比分析,但是,他从来没做过机甲,就算是说出花来,做不出来又有什么用? 再者,做机甲的材料从哪里来? 科技的发展从来不是高屋建瓴的事情,没有经济基础就想要上层建筑,简直是逼着巧妇没米做饭,非神仙不能为也。 神仙,啊,神仙! 空气中的灵气瞬间涌动起来,赵沧颉突然来了灵感,他前这个世界的不仅仅是一个领导人,还有修仙的各种方法啊! 而一旦大家都修仙有成,那么,科技和法术,孰强孰弱,或许就不需要他太操心了。 本世界的天道意志,想来会更倾向于本世界的土著,而非那些外星人的。 当然,科技和修仙到底能不能做到共存,又或者两者之间天道有无之类的问题,太深奥了,赵沧颉懒得想。 廖鸿轩并没有注意赵沧颉站在原地发呆的样子,他正关注着紧接着播放的遴选方法,然后就是不停地跟人通话,他的小伙伴们都知道这件事了,连家里的老头子都打电话来跟他说这件事,明确说明的确不能免选,而对于这件事,听出老头子话中的担忧,廖鸿轩难得安慰了他一番。 只可惜他自己也知道这番安慰多么苍白无力,他和二哥都要去参选,倒是大哥,三十一了,能够免于这次选拔,只不过,听他们话中的意思,这只是第一届遴选,以后还会有的,所以,他的侄子恐怕也要面对这样的局面。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老头子末尾终于没忍住叹息,他活了一辈子了,见到了外星人,算是不枉此生了吧,但他的儿子呢? 要被那些外星人带走做什么呢? 临了临了还要为此担忧,老头子的郁郁之气隔着电话都传递过来了,廖鸿轩也是各种担心,但这种时候也只能故作开朗地宽慰他,“说不定是他们国家缺少壮劳力呢?不就是抓壮丁吗?你儿子我再没本事,一把力气也是有的,说不定还能给你娶一个外星媳妇回来呐。” 科技发展到这种程度,单纯的苦力工作都可以用机械来完成,只需要智能机器人监督就可以了,哪里还用得着人力。明知道儿子是故作轻松,老头子也只能给面子地笑两声,不再说什么了。 第235章 廖鸿轩松了一口气,赶紧挂了老头子的电话,转过脸来才发现赵沧颉一直站着,直勾勾地盯着这边儿,那模样有些古怪。 “你怎么了?” 赵沧颉有了想法也不再耽搁,一个响指,指尖凭空生出一朵橙红火焰来,一整夜的修炼,总算积攒了这点儿灵力,他满意地笑了,问:“你想要修仙吗?” “啊?啊,修仙?”廖鸿轩张大了嘴,有些傻乎乎地看着那朵火焰,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脸上要笑不笑地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这种玩笑,这是怎么弄的?”他伸手就去摸那朵火焰,然后被疼痛唤醒。 “哎呦,这是,是真的?” 并非光影错觉,并非投影全息,一个真正的,跳动着炽热温度的火焰! 廖鸿轩一瞬间目光极为复杂,看着赵沧颉,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我以为我捡了一个外星人,结果原来是修仙者吗?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一定有哪里不对,这世界画风不对!我就是睡了一觉,难道我穿越了吗?” 赵沧颉黑着脸任由那朵火焰熄灭,他修炼一夜的成果也就只能是那样而已,而这位的表现——毫不留情地拍了一个巴掌在对方的脑门上,直接把他拍得仰躺在沙发上,“别耍宝了,你就说你学不学吧!” “学,师傅受我一拜!”廖鸿轩反应迅速,从沙发上一蹦而起,直接在沙发上跪下来就要磕头。 赵沧颉避开,他可没有想要再来一段因果。 “我不会收你为弟子,最多是记名弟子,现在没有太多时间了,你需要更多的师兄弟,去找更多的人来,我会集体传授方法。” 廖鸿轩的神情激动,异能对大家来说其实还是很稀罕的东西,偶然修炼成功的那些要不是自己隐藏起来敝帚自珍,要不然就被国家挖掘走了,普通人根本不会知道,自然也不会有这类的传授。 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实在是求之不得,但,“为什么要很多人,我一个不行吗?” 对金钱上十分大方的廖鸿轩在交朋友的时候可以不吝付出,但对这种特别珍惜的修仙法门,还是忍不住想要私藏,享受一个独特待遇。 “外敌当前,你想到的就是这些吗?” 赵沧颉微微摇头,他之前还以为这位大方到无脑的程度了,谁见过一个人免费分享自己的房子还给钱的啊? 廖鸿轩反应也快,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马上说:“师傅,我错了,我竟然忘了这茬,放心,马上,马上就有很多人了!” 手机还在手上,马上就拨号,群发消息,不管对方信不信,反正廖鸿轩把消息传递出去了。 直到嗓子沙哑,手机没电,他肚子咕咕叫了,才反应过来早上大家都还没吃饭呐,忙又殷勤地请赵沧颉吃饭。 赵沧颉拒绝了,既然要为人师,总要显出一些长处来,他才到这个世界,也是刚刚才修炼,在修为方面的长处恐怕做不到更多,但其他的地方,比如说他这个身体不吃不喝都能存活的特异,怎么也要让人知道才行,这样才能更让人信服。 经历过那么多世界,有一点赵沧颉总是知道的,你要让别人听你的,就要让他们知道你有什么不同之处,否则,不会有人会对比自己水平低的人保持恭敬。 若不是外星人的出现,他可能会等自己稍稍有了些修为再去想传播修仙方法这件事,然而现在,却有些迫切了。 “不用了,我早已不吃五谷,你吃吧,等到人齐了,再叫我下来讲授。”赵沧颉强行装逼一回,保持着高人姿态上楼了。 一闭上房门,就马上开始修炼,分秒必争,务必要靠着自己的经验,赶到所有人前头去才好。 一旦广为传授,固然能够让更多的人领悟这种方法,不说短时间内改变占领区的局面,至少能够让他们遇到恶劣情况有些反抗之力,但人心难测,谁也说不准那些外星人会有什么想法,修仙者对于他们来说是怎样的存在呢? 经历了那么多世界,也曾经历过星际时代,但,似乎从来没有遇到类似的问题啊! 赵沧颉的心里也有些没底,所以提升实力就成了十分重要的事情了,无论发生什么,实力高了总能够有更多的应对之策。 修仙并不是能速成的法门,哪怕这个世界的灵气特别浓郁,又有赵沧颉毫不藏私地倾情教授,但一个下午,十几个人听讲,最终做到引气入体的也不过是一人而已。 即便如此,还不算入门,修仙者的等级划分是很严格的,炼气期,也就是引气入体之后的这段时间,气海未满,识海不识,身体强健,能够用出一两个简单的法术,对灵力有了进一步的应用,但并不能够达到怎样的程度,就好像赵沧颉之前弄出来的那个小火花,连烧人都做不到多疼,完全不像后期,哪怕只是筑基期,同样的一个火花,足以让人血肉成熟。 因为有人成功了,所以廖鸿轩的这些朋友并不认为是骗人的,一个个都神情激动地准备再接再厉,回去继续努力。 赵沧颉表情淡淡,对于目前的结果并不满意。 “都录下来了吗?” “已经录好了。”廖鸿轩拿过之前就弄好的摄像仪器,打开一看,一整套修仙流程视频就完整地呈现在赵沧颉眼前。 作为视频的主角,赵沧颉点了点头,说:“发到网上吧,这种时候不能藏私,最好让大家都能够看到,都能够学习,如果有能力的人多一些,抵御危险的可能也就多了一些。” 廖鸿轩已经想明白这件事情了,大局为重,的确不是自私的时候,按照赵沧颉说的发到了网上,还自己出钱雇人把帖子顶了起来,确保上了热搜。 然而,作用并不大,因为外星人实在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国内国外,到处都是在关注这个话题的人,修仙视频就好像是一个没有放对地方的珍珠,并没有发出应该有的光彩。 直到廖鸿轩在遴选期限之前动身往m市去的时候,修仙视频发挥的影响力都不大。 赵沧颉对这个结果十分无奈,好在也是有些足够安慰的消息,第一批的那十几个人第二次扩大为二十几个,因为有赵沧颉耗费灵力的指导教学,他们已经都达到了引气入体,剩下的修炼方法,赵沧颉也给他们说透了,只要一步步修炼下去,起码筑基之前没有问题了。 曾经与国同辉的首都广场上,偌大的地方都成了青年人的队列,排排列列,整齐站立的青年们脸上还有些紧张之色,这并不是什么普通的遴选,上了就是光荣,不上顶多也就是回家懊悔而已。 这一次的遴选是让外星人来选,按照他们的标准,选出一些不知道最后会承担什么工作的人,一时间也是让人心中不安,到底是选上好还是不选上好呢? 排列靠后的人还想着看看前面的情况,再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能够看得出来的标准,结果,外星人的遴选方法果然不一样,也不知道他们是采用了什么高科技,广场上一些人同一时间被光斑笼罩,然后就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们,他们都是被选中的人。 廖鸿轩也在其中,他忍不住低声吐槽,“说得好像能穿越一样。” 事实上,也真跟穿越差不多,光斑升腾而起,成了光罩,把他们笼罩其中,一个个好像一个个单独的小笼子,然后就有莫名的引力从上方传来,廖鸿轩吃惊地发现自己竟然腾空而起了! 他的朋友并不在周围,视线被光罩遮挡,那白色的光芒凝实得好像一面墙,不似其他光线那般刺眼明亮,伸手摸去,似乎能够感觉到一层薄薄的壁垒,无法穿透却实在存在。 这样的高科技实在是让人有些目眩,廖鸿轩的心中非常紧张,这是要去哪儿?去做什么? 随着光罩进入了一个舱室内部,廖鸿轩也是做过太空飞船的人,多少有些见识,马上判断出这可能是一个太空军舰之类的飞行器,部分被吸纳进来的人跟他站在了一起。 “欢迎你们,新的星人。” 既然人都选出来了,上了船了,外星人也没有对自己的目的遮遮掩掩,而是直接说出了他们选择这些人的原因,是为了让他们去新的星球发展,也就是移民到某个星球去生存,顺便给他们开发那个星球的资源。 简单点儿说,还是做苦力的一种,是去一个新的星球开荒,而那个星球的状况,按照投影中所看到的,大约就是蛮荒的感觉,又不认识的猛兽和植物,还有一些非常美丽壮观的景色,在外的金子和钻石简直要闪瞎人眼。 不少还提着心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虽然可能一下子回归原始社会,但既然有外星人科技支持,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现代科技都可以做到一天之内起一幢大楼,外星科技还不是更加厉害? 廖鸿轩也不例外地神情轻松下来,还想着白担心了,早知道这样,他可能第一个就报名参加了,毕竟挺有意思的,说不定还能建立一个新的国家? 第236章 星,只是一个拥有编号的星球,因为本星球智慧物种并不被算入等级之中,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权之类的说法,外星人眼中,那就是一群蛮荒野兽,撑死了也就是个野人的程度,根本不能够进行有效交流。 这一点,廖鸿轩在被科普星已知知识的时候还有些不以为然,说得好像谁不是从野人过来的一样,哦,对了,可能外星人就不是从野人过来的。 然而等真的踏上那个星球,遭遇了第一批野人的袭击之后,看到那些人把尸体当做肉食生吃的时候,廖鸿轩才第一次认识到了茹毛饮血的残酷野蛮。 更可悲的是因为某些宇宙法,又或者某些其他目的,他们能够从外星人那里得到的资助少得可怜,基本的生存环境都很难保证,生长在和平世界的人很难想象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是怎样的痛苦。 恶劣的生存条件,猛兽的威胁,还有那些虽然算不上有多少文明,但偷袭手段比猛兽高很多的野人的虎视眈眈。 第一批人,百来个青年男子之中,很快就有人哭了出来。 “这到底是做什么,让我们来送死的吗?” 他们完全不理解宇宙法对于原始星球的保护,同样也不明白为什么发现这个星球开发这个星球的外星人也要保护这里的原始形态,如果要保护,一开始就不要开发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派人过来。 最要紧的是他们需要在这里搜集一种矿石,相关的开矿工具都有,外星人不管他们怎么做,只保证他们收到的矿石数量与他们的食物质量息息相关。 “分明就是把咱们当做旷工了。”廖鸿轩和其他人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而且他们还是主动上门完全不要工钱的旷工。 想到自己原来千好万好的生活,再看眼前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待遇,任谁都有不平之气,奈何科技就是一种高压管制,任谁也反抗不了。 私下里,廖鸿轩和其他几个朋友则在暗暗说起修仙的进度,“你修炼得怎么样了?” 廖鸿轩近水楼台,算是比较得照顾的,如今的修为算是中上,其他人就很一般了,最要命的是这个星球的灵气虽然有,但实在有些狂暴,像是不太兼容的样子,以至于他们的修炼进展十分缓慢。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本来科技就比不过,要是这上面的特殊能力再不如,难道真的一辈子在这里当黑矿工吗? “不要着急,你们忘了,小爷我也是黑客出身的。”说到末尾,廖鸿轩的朋友宏宇有些讪讪,“虽然攻不了外星人的高科技,但是弄个小玩意联络一下本土,还是可行的。” 外星人到底是为了开矿,不是为了让他们在这里籍籍无名地死去,基本的吃穿住行还是给了一些东西的,最重要的是网络,也不知他们怎么弄的,直接把本土的娱乐节目都弄过来播放了,虽然没有电脑,满足不了大部分宅们的心情,但想要在这上面动点儿手脚,还是比较简单的。 “不过要小心啊,谁知道那些外星人如果发现了,会不会采取什么手段。” 所有人有志一同地以为这些外星人就是骗他们过来当苦力的,却不知道哪怕他们把这里的情况广而告之,该来的苦力还是不会少,谁让那些外星人的科技扶持在国家看起来更为重要呢? 反正一个国家那么多人,这些人在哪里劳动不是劳动,用他们的劳动换取一些科技进步,哪怕会有一些人的牺牲,看起来也是挺值得的。 此时此刻,大家都还往好的地方想,想着国家领导人也许是被蒙蔽了,完全不知道当看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时,那些天生政客们,又有多少甘心在基层厮混。 牺牲别人的利益,成全自己的高升,虽然不是全部人,但只要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这个国家的未来便已经确定了。 大家的精神振奋因为这一句话而换成了小心谨慎的神色,廖鸿轩提议道:“咱们先不要联系家里人,这里的情况已经是这样了,要是让家里人知道,他们帮不上忙还要伤心,到时候让人看出来,说不定咱们更倒霉。不如先联系师父,看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先解决修炼上的问题,到时候也有力量反抗或者怎样。” 虽然赵沧颉没有承认做他们的师父,他们却是心甘情愿叫这一声师父,不知道前因后果的他们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命运中会有这样的转机只是某人还债的结果。 没有债主自觉的他们一个个都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毕恭毕敬到让赵沧颉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收到来自网络的信息时,赵沧颉已经重温了自己的星际黑科技,硬生生把修仙的帖子刷到了各大门户网站的顶端,让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不少人都在表示他们已经修炼出了气感什么的。 对于这个进度,赵沧颉并不十分满意,于是他想要去捉一个外星人看看,他们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是不是也能够修仙,如果他们也能够修炼,那么,这些公布出来未必就还是什么好事了。 没有实地研究,也不知道哪个星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赵沧颉只是提供了几个方法给对方尝试,就把这些记名弟子忘在了脑后,准备捕获外星人的大事去了。 这些外星人的行踪并不好确定,他们的飞船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的上空停留而不被发现,显然具有某些隐藏功能,这种隐藏功能还是规避精神力的,从这一点上,赵沧颉也有些头疼。 而外星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并没有对占领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或者怎样,之前除了索要劳力之外,并不曾做什么其他让人抱怨的事情,反而如同一开始承诺过的那样,开始大力帮扶本国的科技发展,别的不说,仅那太空飞船就马上有了新的型号,更加安全快捷。 娱乐新闻上也开始有明星为这些外星产物代言,他们一个个倒是适应能力极好,从那一张张笑脸上,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殖民区会有的样子。 赵沧颉也是经历过星际时代的,自然知道到了星际时代,殖民星球什么的哪怕还是裸的剥削占领,但比之残酷的杀人行为等等,这些人都会放到该有的位置上去,这才是资源的最大利用。 是的,人也是一种资源,不能简单地归为该杀和不该杀。 哪怕是最平庸的人,连苦力都当不成,他也能够承担繁衍生息的重任,谁知道他的孩子不会聪明又或者怎样呢?很多外星物种发展受限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生殖能力跟不上,所以遇到一个具有生殖优势的种族,他们只会想方设法把这种优势化为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单纯的消灭,因为消灭并不能够扩大他们的利益。 这一片宇宙有多么广大,只有见过星际时代才会知道,广袤的宇宙中,那么多各式各样的星球,那么多各式各样的物种,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而不能成为自己的,实在是太可惜了。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外星的殖民政策大多都是温和的,如同温水煮青蛙,让你无知无觉就把自己当做了他们之中的一员,积极地跻身其中,为他们也是为了自己谋夺更多的利益。 正因为了解这些,赵沧颉的迫切感反而更加强烈,从事实上看,成为殖民星球未必有什么不好,反正正式被纳入了星级体系,能够有一个有后台的外星直接扶持起来,能够看到更上层的风景,说不定哪一天也能够跻身宇宙法订立者之一。 但,那之后的本星球,还能够说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吗?它已经被其他世界融合了。 星际时代和修仙时代宛若两种不一样的体系,但它们对此的看法都是一样的,被融合的将不再独立。 那个时候,赵沧颉的因果可就欠大了,想想看,你最开始只是欠了一笔钱,然而你的债主因为这笔钱的问题家破人亡,那么你们之间就不只是这笔钱的问题了,还关系到人命的仇恨了。 为了不让事情发展到那一步,不管外星人的到来有多少好处,赵沧颉都必须当那个坚决的自由人士,必须赶走他们,然后争取独立,在这一点上,一个人显然不能够跟一个或者多个星球争,引入一个新的体系,则是一种弥补差距的好方法。 前提是,这个新的体系,外星人并不能够修炼,否则,只能是给敌方增加实力了。 这样想着,赵沧颉哪怕感动于这些记名弟子对他的惦念,却也不得不把他们先放到一边儿,先处理更为重要的事情。 而这件重要却一时无处下手的事情,因为某个新闻而有了机会,外星王子过来访问,真是个好消息,起码那个外星王子的行踪会成为新闻的焦点,他们的落脚点也就避不了人了。 第237章 再高级的酒店没有顶级的科技配备也会显得逊色,在这方面,外星人自带的各种黑科技很好地补足了短板,严密的防范之下,外面的新闻人士一个都别想知道那些窗帘背后的事情。 此时此刻,被拉得严丝合缝的窗帘内侧,一个青年安静地站立在沙发前,看着被他定住的外星王子。 本来就跟人类十分相似的模样,看起来并不会有太大的审美差异,自然也会有些种族识别障碍,无法分辨这张外星人的脸和新闻中那张是不是一样的,但,为什么要看脸呢? “不要担心,我就是想要弄明白一个问题,很快就好。” 赵沧颉用精神力发出语言,这种使用方法他驾轻就熟,哪怕精神力不多,操作起来却也十分精准。 外星王子有些惊异,他的眼睛微微睁大,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赵沧颉,“你的精神力,很厉害!” 任何一种力量,大小是一种衡量方法,微操的精准与否同样也是一种衡量,用精神力传达自己的语言,说起来很简单,但要知道思维是那样快速的存在,连光速都有所不及,想要准确传递一个意思不被误解,便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到的了。 “谢谢,你也是。” 赵沧颉对此微微颔首,并未多言,然后,拉起外星王子的手腕,扣住他的命门,同时把自己的灵力传递过去,试着看能不能让对方引气入体,让灵力在对方的体内形成循环。 一个小时之后,赵沧颉一副狗仔打扮走出了地下车库,为了表示外星人的友好,他们的科技并没有完全杜绝所有人进入酒店,只不过在一些必要的地方设置了门禁,这样一来,这么一个狗仔的身影完全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又十分钟后,酒店里响起了警报声,骚动持续了大约两分钟左右的样子,然后一切重归平静,没有人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外界的各大新闻媒体,也把这件事情集体忽略了。 网络上,外星王子来访的新闻之后,又一则新闻冒出来,新一轮的遴选马上又要开始了。 新星之上,廖鸿轩终于收到了师傅的信息,不是很长,又是一个视频,讲述的是之后的处理方法,同样还有一个消息,他会在不久之后过来。 这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消息。 “也就是说,还有一批人要过来了。”宏宇的脑子转得最快,“那么,咱们的成果让人不满意了,这可真不是一个好消息。” 是啊,这可真不是一个好消息,可是,他们能怎么办呢? 这地方好像一个史前未开化的地方,跟恐龙一样大的猛兽就不说什么了,吐火喷水这种技能,怎么也都不正常吧,还有那些吝啬的外星人,给的科技武器各种不合用,以至于这些时间,他们的减员十分严重。 不要说那些普通人坚持不下去,就是他们自己,也都坚持不了多久了。 “总之,能够看到点儿希望了。” 这样总结着,廖鸿轩也是微微松了一口气,甭管外星人对他们什么看法了,目前看来,看法再糟糕,那些人也不会杀人,这就是一个好事,若不是消极怠工很可能让自己马上没饭吃,他是完全不介意磨洋工拖延时间的,反正他也没准备表现好成为这个星球的领导。 是的,在他们之中,有那么几个官迷,想着把这边儿管理好了,然后直接被外星人任命为领主之类的,他们的心也不大,准备在这边儿获得一小片儿领地而已,倒不是看着整个星球。 想法是不错,最开始也有不少人被鼓动,谁也不愿意自己的身份定位竟然被定位成一个普通的旷工,尤其是他们之中有些人的确有些才学。 只不过那些猛兽很快打消了他们的妄想,连生死都保证不了,还说什么制度,真是笑话。 廖鸿轩等人对那些人不排斥,却也无法融入,虽然没有明着反抗外星人,但对自己头上莫名其妙多了一群主子,还是很讨厌的,这才有了两方的不合。 不得不说,人这种生物,哪怕是生死关头了,还会有派系斗争,真是天性。 飞船第二次降临在星球上空,一批人被放了下来,这批人的装束明显不一样了,看到他们身上跟那些外星人同款的防护作战服,还有他们手中的激光枪什么的,都让廖鸿轩等人愣了一下。 这是怎么回事?外星人变大方了? “按照星际法条约,开采新的星球的确要遵守原始星球的科技水平,不允许使用超前太多的科技,但在人身不被保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使用一些科技保护自身,而非杀戮的。” 赵沧颉并没有穿着作战服,这让他在一群人之中非常显眼,而他也很快对廖鸿轩等人解释道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他跟那位外星王子好好交谈了一番。 对上他平淡的表情,几人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好好交谈,不平等,拿什么交谈? 廖鸿轩再一次发现赵沧颉的实力恐怕比自己预料得更厉害。 “这个星球上的灵气也是可以吸收的,你们继续修炼,修炼好了之后回到原来的星球,赶走那些外星人。” 赵沧颉的目的十分直接,他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目的。 廖鸿轩有些奇怪,私下里曾问过:“恕我冒昧,我觉得你应该不是本星球的人,但你的表现,似乎十分希望我们反败为胜,难道是星际和平主义人士?” 哪怕那些外星人并不跟他们普及星际法什么的,还把他们星球上的小孩儿带到外星星球生存,想来若干年后,那些孩子恐怕都不记得自己的母星是哪里了,这样的方法虽然不会让人畏惧生死,却又像是另一种文化断绝。 如果被他们继续这样弄下去,恐怕若干年后就会出现文化断绝现象,跟文明断种一样。 但这一切,从人命来说,又谈不上有什么坏处,谁会这样无聊帮助他们反抗呢?便是他们自己,有很多人也都不愿意反抗,反而把到外星生存看做移民一样的事情,争着抢着要去呐。 为了更好的生存环境,为了更高的科技更舒适的未来,他们的苦难在后代的幸福面前都不算什么。 赵沧颉不是不能理解那些人的选择,选择更好的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他们并没有做错,只不过跟他的目的相冲突罢了。 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可以杀死外星王子,然后直接跟外星宣战,哪怕打不过也无所谓,死再多人也无所谓,或者说那样更好,那样才能让整个星球的人同仇敌忾,一同把外星视作仇敌,也唯有那种战乱年代,才能够诞生出大一统的帝王来,否则,凭借这个星球的各种现状,恐怕很难有个统一的领导者出现。 这不仅是文化传承决定的,几千年的发展差异,已经让这些人无法再统一起来了。 所谓的分久必合,面对不一样的文化传承,又怎么合呢? 只是,那必然凶险的局面同样也代表着大量的因果,既然这一次都这么难缠,那么下一次,难道还要指望他能够有这样的好运,再回来解决一次吗? 出于这种种顾虑,赵沧颉最后还是选择了扶持一个人去做那个英雄,而他的身边,廖鸿轩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无论他做到哪一步,只要先赶走了那些外星人,他的因果便可因此解决大半。 新星的发展自此迅速起来,赵沧颉的修仙体系在这里反而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因为科技方面的缺失,大家也都更重视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修仙手段一旦学会了法术之外,保命能力那是直线上升的。 很快,就有不少人筑基了,然后是金丹元婴就不太容易了,那并不是能够速成的。 赵沧颉始终保持着领先大家一步的样子,再一次进入金丹期的他看起来愈发俊美了,这具身体本身就不是血肉之躯,修炼起来完全没有瓶颈,但想要迈入元婴却不能了,那个阶段,灵肉统一才是根本。 在这方面,九幽谷的功法也不能够省略这个问题,分魂万千,却并不是每一个分魂都能够有本尊的实力的,而且,首先也要把本尊提升到这个实力才可以。 因为外星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往新星运送一批人,新星上的修仙者也是愈发壮大,这里面还有不少是其他星球的人,那些稀奇古怪的人种最开始并不能够被纳入修仙体系之下,还是赵沧颉研究了一下才发现他们的身体并不能够吸纳灵力,就相当于那些没有灵根的人,并不能够用这种方式进步。 此路不通,自然还有他路,新星上最多的就是各种猛兽,而那些猛兽的能力同样也可以化作他们的能力,御兽,其实并不要求主人的能力多高,只是简单御兽的话,只需要一个契约就可以了。 修仙,魔法,科技,赵沧颉猛然发现自己竟然什么都会了一些,如此一来,好像也没有什么能够难住他的问题。 一帮人在新星发展了五年之后,终于决定回去,回到母星上去,赶走那些外星人。 第238章 星历1822年,历时百年的反抗外星战争终于落下了帷幕,由人类率领的自由军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和平对话的权力,经过了多次的磋商,学习了宇宙法的人类以自己的擅辩获得了外星的理解,得到了一定的自主权利。 这次磋商的结果是好的,按照人类的看法,已经是胜利了,但是按照外星的看法,这不过是给了他们一些本来就该有的权力。 这样的进展自然会对外星的利益有所损害,但这种损害却是轻微的,天上掉下来一块儿馅饼,哪怕那馅饼的馅料并不是最爱,到底还是白来的,比起为此打死打活,损失生命,还不如放弃馅饼来得好。 “没想到这样就胜利了。” 宏宇不敢置信,历史百年,已经修炼成金丹的他容貌未改,这在以前都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如今也都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实,而那些外星人,作为战败方,哪怕是他们自诩胜利者,也不得不承认其实所谓的战败水分很大,不过是外星一方死了些人,他们便不愿意面对来自人类的反抗暗杀了。 这在人类是不可想象的,要知道恐怖主义的时候,自杀式人体炸弹到处都有,也没见那些人怎样了,但是这些外星人,不过是死了几个,便似承受不了这样的恐怖,主动退步了。 哪怕已经学习了宇宙法,知道了宇宙对智慧人种的看重,但是没有想到外星一方竟然看重到这种程度,他们的科技那么发达,哪怕生育水平上不去,不是还有试管婴儿之类的科技大杀器吗?怎么还会如此? 宏宇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通过科技诞生的婴儿哪怕是理论上的优越,但总会有着某种难以解决的基因缺憾,那似乎是另一个层面的事情,并不能够通过单纯的科技来解答,就好像人类有史以来的胎中之谜一样,并不是什么人都能看破的。 如今,整个人类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修仙纪元,对科技的追求也不是那么迫切了。 比起依靠外物求生,自然是依靠自己的能力更加令人放心,如指臂使。 廖鸿轩捏了捏眉心,他天生是个想要当纨绔的料子,哪怕这百年时间历练不少,但是事情堆积到身上,还是会觉得累,这会儿略放松些,便笑起来:“反正胜利了,我可不想再打仗了。” 战争之中的损耗是正常的,于是一场战争下来,外星人能够凭借着科技的优势大范围屠杀人类,他们却要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才能够弄死对方一个人,这样的比例是悬殊的,但任谁都想不到的是最先弃权的竟然是付出代价极少的外星人。 或许他们也并没有那么执着想要攻占某个星球吧,毕竟无主的星球还有很多,完全没必要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廖鸿轩的猜测很靠谱,蛋糕太大,完全不愁吃的情况下,没有人为了一块儿破损蛋糕争来争去的,这就是星际时代的大气。 两人对此发表了一下各自的看法,心情都轻松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他们觉得连空气中的灵气都活泼了一些。 “总统的事情怎么说?” 因为外星人的威胁,全球的资源整合就成为了一种必然,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统一的政权就很有必要了。 而在这方面,因为修仙第一人赵沧颉的存在,本国的人很快成为了队伍中的首脑人物,如今虽然还没有明说,但很多人的目光都是放在廖家的身上。 廖鸿轩对此有些无奈,他从来没想过当领导人的事情,更何况他上头还有个优秀的兄长,表示了自己的意愿之后,不等宏宇说什么,他连忙摆手说:“你可别劝我,你是知道我的,我那个毛病可是改不了了,要是成为领导人,丢的可是全球的人!” 宏宇一噎,的确,以前没有朝夕相处的时候还不知道,那段在星的日日夜夜,总算知道廖鸿轩为什么喜欢到处旅游了,这小子管不住手啊,动不动就开始偷东西这是个什么毛病! 要不是朋友,好几次他都忍不住说了,结果对方也很无奈,摊手表示这是一种病,并且无药可治。 口胡,信了他的鬼! 然而,事实还真是没得改。 “你放心,师傅已经知道我的打算了,他没说什么。” 廖鸿轩对自己这位师傅可是看不透,反正对方没反对就是最好的了,至于是不是支持的意思,这么多年了,他们都习惯了对方一旦不表态便是默认的意思,否则指望他在这种大事上说什么,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之前还好,以前没发现的时候还觉得这位对修炼上的事情知无不言,格外坦诚的感觉,然而后来涉及到各种战争计划方针什么的,明明他的修为是可以帮上大忙的,但是他总会在一些事情上采取保守态度,让人十分捉摸不透。 “师傅同意就好。”宏宇松了一口气,完全不夸张地放心了。 事实上,百年之前,他们不敢想象外星人真的会过来占领全球,百年之前,他们也完全没想过科技时代还可以修仙,并且依靠这种仙人手段对付外星人,而现在,一切都做到了,一切都成为现实了,而这一切变化,似乎都是因为那个男人。 两人说着说着便说到了赵沧颉的种种事情,这个人实在太突然,宛若打破了时间的轨迹,让人对他的来历总是有着种种猜测。 赵沧颉此时,则正在一艘星舰之上,跟刚刚会谈完的外星王子会面。 “你为什么要帮他们?” 外星王子的眼神有些疑惑,他能够明显感觉出来,眼前这个智慧生物跟人类并不是一个种族的,所以,到底是什么促使一个种族毫无原因地帮助另一个种族? “殿下,你可以认为,我是在还债。” 赵沧颉并不想解释得太复杂,谈判结束过后,似乎预示着一个大的因果已经解决了,他觉得身上轻松了许多,想要找个地方好好闭关查看一下,并不想再继续跟他们耽误时间。 “还债?” 外星王子并没有错误理解这个词的意思,通过精神力的交谈不会有任何误解的可能,所有的一切都是最真实意思的表达。 然而,也正是这样,才让人更加迷茫,在不知因果的外星人看来,他们不知道还债是怎么牵扯上一个种族的,难道这个人跟这个种族的所有人都借钱了吗? “殿下,一个星球,一个种族的发展从来不是因为它所占据的领土人口多寡,真正有实力的不会因为数量而停止发展,过多的杀戮并不会带来真正的和平。” 外星王子不修仙道,自然也无法分辨因果,他看不到自己身上那厚厚的沉重的血色红光,那将他层层包裹的红色便是深沉的因果血债,竟是完全不比赵沧颉身上的逊色多少。 有这样的血债在身,也不知道多少个星球因为他们而被毁灭,这样的种族,至今没有灭族,还真是老天爷给面子。 赵沧颉有时候也很不理解这因果的运作机制,同样的因果,到了自己身上,把他逼得,在其他世界都无法安心修炼,可是看看人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难道便是因为自己先存了敬畏,这才不得不步步退让吗? 他以前看过一个小故事,好像是说两个人,一个信佛,一个不信,结果信佛的因为对佛像有小小的不恭而被佛惩罚,受了很多苦,而那个不信的,把佛像都劈了当柴烧,佛也不敢对他有丝毫的惩罚,反而要退避一二锋芒,使得对方事事顺遂。 那有些像是神鬼怕恶人的真实写照,但放到他们两个身上,却像是信的那个处处畏首畏尾,还总是做不到位,而不信的那个,任凭因果缠身,我自行我路,倒是自由极了。 “过多的杀戮的确不会带来真正的和平,但敢于杀戮的种族才能够换来自身的和平。” 外星王子认真地说着,“我从来不怕杀戮,不怕死亡,但不愿意为了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死亡,这个星球并没有过多能够开发的资源,我不愿意为此付出太多,如果能够有其他的手段获得利益,我并不介意为此正常交易。” 冷静自持的青年听到这话,气息微滞,要不要把话说得这么直白,的确,因为之前科技走错了路,这个星球的发展已经误入歧途,若不是他带来的修仙体系能够更好地利用空气中的灵气,恐怕这个星球还真是没什么价值可言。 能够直接开采利用的矿石已经不多,一旦开采的成本也有些高,已经被用过的矿石资源想要重新利用,面对的回收问题也是一个庞大的付出,相比之下,价值也不是太高。 这样算起来,除非外星人也能够利用灵气,否则还真是没什么好舍不得的,而修仙中人产出的那些符箓之流,也必须要有一定的灵气支持才能够使用,如此一来,两个互相不干扰的体系交易的可能性其实也不太高,或许人力资源是个可以长期交流的商品? “那么,预祝我们以后的合作愉快。” 第239章 “江永文,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上学啊,我觉得能够修仙更好啊!” 星际学校最重要的课程是机甲课,能够独立操作机甲仅次于星舰指挥官那样的诱惑,大部分学生都会选择这门课程,当然最重要的或许也是因为如果课程学得好,在四年的学习当中有很多机会赢得一台真正的属于自己的机甲,只不过,好像跟修仙者常用的飞行灵器比起来,还是弱爆了的感觉。 江永文笑得有点儿无奈,星历2003年,本星球并入星际系统已经千年多了,大部分外星人都习惯了人类这个智慧种族的存在,对他们了解得都十分详尽了,尤其是他们星球上那个独属于他们自己的修仙学校,更是不少外星人想要进却进不去的。 倒不是因为学校的考核多么严格,又或者对于外星人有什么限入令,而是因为修仙学校最根本的一条是你必须有灵根。 这一条把不少本星球的人都卡了下去,更不用说外星人了,从没听说过外星人有那种东西,于是,连间谍都安插不进去的外星人是第一次在修仙学院面前铩羽而归。 江永文倒是想要进入修仙学院,能够御剑飞行什么的,简直是满足了他所有的英雄主义幻想,甚至比机甲还要更让他心动,尤其是看到那些金丹期的真人随随便便一剑就能够划开机甲之后,他对修仙就更有好感了。 奈何,没有灵根就是没有灵根,哪怕是本星球土生土长的土著,在这方面没有天赋还是怨不了别人。 如此一来,为了证明自己足够优秀,他也只能够谋求到星际学校来发展,起码学会这里的先进技术回去报效祖国也是不错的。 “说实话,我一直不太理解灵气是什么东西,空气中除了气、气、气之外,还有什么吗?灵气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吸入到体内就会产生不一样的变化,是一种毒品吗?” 外星妹子眨着魅惑人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江永文。 江永文有些无奈,如果有着同样的文化传承,这种事情完全不需要多做解释,就好像本国的中医拿着草根树皮就能给人治病一样,他们哪怕不理解具体的原理,却也能够知道这种医术是真实有效的。 但对外星妹子,你该怎么跟她解释灵气就是一种能够吸纳入气海,然后产生这样那样的作用的气体?你又该怎么跟她解释灵气经过气海之后转化成为的灵力能够产生一些巨大的完全不被科学所理解的效果?还有那神奇的法术,哪怕是本国的科学家,历经千年,却也没有研究出什么行之有效的科学解释,更不用说这些迷信科技的外国人了。 事实上,哪怕是江永文自己,偶尔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元婴真人演示自己的法术的时候,还会有一种震惊到合不拢嘴的反应,简直太不可置信了。 “不,那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原来应该只存在在神话中,结果成了现实,说真的,直到现在我都难以接受自己竟然没有灵根的噩耗,我的梦想就是以后娶一个有灵根的老婆,一定要生下一个有灵根的孩子。” 江永文信誓旦旦,他这一代如果没有指望,那么,无论多大的代价,下一代一定要能够修炼,不仅是因为那长生的愿望,更是因为那样一个世界,如果不能够进入,实在是太可惜了。 科技不能够达到顶峰就算了,唯一占有优势的如果还不能够传承下去,那就是一种罪恶。 “那可真是伟大的梦想,那么,我也可以娶一个你们那儿有灵根的男人,然后生下有灵根的孩子吗?” 外星人从来不缺少能够延缓人类衰老的药剂,广袤的宇宙存在各种各样神奇的物种,自然也有各种各样神奇的元素,能够让人的身体延缓衰老,但,迄今为止,没有哪一种药剂能够跟灵气的作用相媲美。 保持在全优状态几百年,一旦突破,还能够拥有千年的寿命,这简直是神话,不,神话都没有这么夸张。 一直迷信武力和精神力的外星人,不得不接受原来还有一种体系叫做修仙,原来修仙者还掌握着一种他们完全无法学会的能力——灵力。 这种几乎是颠覆性的发现让所有的人都为之疯狂。 外星的科学家为此付出的研究完全不比本地的科学家少,而且有很多还是非法研究,只不过这个代价太过高昂。 修炼有成的人士并不好逮捕,而一旦他们恢复意识,无论运用何种手段封锁,他们总还有最后一招自爆让人捞不到好处。 更何况,这种完全违背人类生存权的研究是与宇宙法相悖的,在发现得不偿失之后,就很少有人再去研究这种东西了。 自己完全不能够使用,这或许是灵气的某种限制,最后科学家们只能够做出这样完全不科学的结论。 自然,通过一代代的基因优化,也许能够改变现状,但,那实在是太遥远的事情了,一千年,并不足以让什么发生改变,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外星人都能够随意结合,哪怕同样是智慧种族,不一样的种族之间可能根本无法拥有后代。 “也许吧。” 江永文也知道这种常识,笑了笑,没有对外星妹子的天真发表任何的看法。 这一节课是宇宙关系学,讲课的老师是塔塔尔星的智慧种族,他们拥有着颇为可怕的长相,疙里疙瘩的脑袋好像是佛祖头部的放大版,而每一个凸起都证明他们生命之中走过的每一个十年。 他们的寿命十分漫长,种族之中的智者据说活了已经有亿年之久,这样的存在并没有一味发展科技树,在被发现之前,他们的科技也就相当于地球并入星际时代之前的程度,甚至还要更低一些,但他们的智慧不容任何人小觑。 经历了一段短暂的战争之后,他们为自己赢得了尊重,并且他们迅速掌握了各项科技技能,迅速弥补了自己的短板,如今已经成为宇宙议会之中的一员,拥有关键性的决定权。 没有教科书,纸质的书籍早就不在星际之中流通了,取而代之的是塔塔尔老师的博学多才,他的每一个脑细胞内都记载着大量的史料,足够他滔滔不绝地讲述一辈子,而他这节课所要讲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漫长的宇宙岁月之中,有很多星球最后都失去了它们的踪迹,有些是死于被外敌入侵,有些则是死于岁月,还有一些,我相信它们隐匿于另外一个时空,并不再被你们知道啊,江永文,我知道,你是人类,你还记得你们人类那个最著名的修仙第一人吗?” “啊,我知道,老师,他的名字叫做赵沧颉,是他把修仙带到了我们身边。” “呵呵,不用紧张,坐下,坐下说。”塔塔尔老师有着与外貌严重不相符合的和善性格,他笑着说,“你真的觉得他是你们星球的一员吗?或者说,是人类?” 江永文面上有些疑惑,实际上本国人对此都是有着疑惑的,因为那些修仙体系太完整了,并不像是才摸索出来的样子,而且,在那个人之前从未有人这样做过,在那个人之后,大家全都是照他说的做,并且一直对着。 他摇了摇头,诚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无知。 塔塔尔老师神秘地笑了笑:“哈哈,我就知道是这样,还记得上一节课我们讲的树人吗?作为隐匿于宇宙中的一员,我一直怀疑赵沧颉就是其中的一位,还记得那位的神秘之处吗?” 是的,记得。江永文对于本国的历史显然更加清楚一些,尤其是这个千年前的风云人物,据说当年他的修为本不应该那么早就去世的,但他还是早早就去世了,有人说这是泄露天机的惩罚,有人说这是他扭转了历史的报应,后来,还有人发现他的棺木中其实并没有人,或者说从细胞分析上看并没有存在过人,有的只是一段木质纤维,那显然并不属于人类的身体。 只是,树人,江永文在课后忍不住吐槽:“我真的很难想象雕像上那个人其实是一棵树,他是把树根化作双腿了吗?” “别理他,塔塔尔总是那样夸大其词,若是能够,他们都愿意把元首说成是他们家的,反正谁会信呢?这节课本来就是选修的,听听就行了。”外星妹子笑眯眯地说着。 一双眼睛总是不离开江永文身上,她喜欢这个年轻人的长相,那样的与众不同,她一定是恋爱了! 江永文没有在意那么多,他还在跟外星妹子吐槽老师到底一节课叫了他多少次,“他是只记得我的名字了吗?” “哈哈,他一定是觉得你的名字叫起来很好听,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外星妹子十分直率地说着。 江永文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红耳朵,他总算觉得对方对自己有些不一样了,不过也没多说什么,两人一起去食堂吃饭。 若干年后,他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去娶一个有灵根的女孩儿,而是做着永远不能够有孩子的心理准备跟外星妹子在一起了,面对外星妹子的担心,他笑得爽朗:“嘿嘿,这都什么年代了,有没有孩子,有什么要紧的呢?重要的是我想要跟你一起过日子,一辈子。” 世间最温暖的情话永远不是那些文字华丽的辞藻,它们更适合出现在中,而不是现实中。现实中,能够寻到的永远是这样不经意间的真情流露,一不小心,就是一辈子的浪漫演绎。 第240章 破旧的柴扉上有着虫蛀鼠咬的痕迹,微弱的光线穿透柴房的每一个空洞照射进来,却依旧无法驱散黑暗,直到日头渐渐升高,逐渐明亮起来的阳光好像带着刺目的热度,照射在柴房之内,那一小片完全无法躲避阳光的地方。 “夭寿呦,这可让人怎么活。” 连续六个月的大旱对城市中的人来说也是一场苦难,没有雨水,井中也没有水了,哪怕是大户人家也要面临缺水的难题,主人家都没有水喝,谁还管下头的人是不是渴? 而不管是不是嗓子要冒烟儿,该干的活儿一样都不能少,除了某些需要用水的地方,这时候可以省略些,然而那些日日都要擦拭的浮尘,和每日里都要升起的灶台,一样免不了增加这大旱的浮躁。 干涩的唇已经有了爆皮,深刻的裂缝之中有着无法忽视的疼痛,每一个细微的启唇动作都会感受到疼痛的存在,如同那无孔不入的阳光和温度,让人烦躁。 “快去,花厅还没有打扫,别偷懒!” 后背上挨了一记,拿着浮尘的妇人并没有使多大的力气,但这一下抽人却着实不轻。 年龄还小的孩子有些受不住,踉跄了一下,长久没有水喝,又没有充足的食物,暴露在阳光下的每一秒钟都好像是在透支着生命,整个人都要被蒸发了的感觉。 他没有吭声,拉直的唇线让疼痛感再度复发,他却连眉毛都不曾皱一下,安安静静地按照妇人的吩咐去了花厅。 院中的草木早已枯死,连续六个月不曾见到一滴雨水,哪怕是根系深植大地的树木也受不得这样的旱,早早就脱落了叶子,而它的树皮,则被那些忍不住饥饿的下人偷偷扒走了不少。 主人家是不会管的,一开始,他们或许还有些心情能够看看这明媚晴朗的好天气,但当这样的好天气持续半年以上的时候,恐怕他们都是最先骂出来的,谁要这样的好天气? “阿诺,走快些,不然又要挨骂了。” 跟孩子一起走的是个容貌漂亮的小男孩儿,他有一个很简单的名字“枝儿”,树木枝桠,他跟孩子的身份都一样,并不是一般的仆从,而是主人家跟侍女的孩子,当然,在这个年代,这样的孩子只是做奴婢的,如果待遇好一些,可以跟他们的嫡兄弟一起受到相应的教育,只不过是作为嫡兄弟的仆人的身份。 一辈子,如果没什么意外,也就是这样的身份了,他们的女儿就是普通的奴婢,他们的儿子还能够有机会和嫡兄弟的嫡亲儿子一起接受学习,依旧是以仆人的身份。 一辈子,一辈子,不会有任何的意外发生,连旁支的身份都不会有,就这样继续下去。 想想,似乎挺不合理,明明有一半相同的血脉,只因为母亲的身份卑贱,他们就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只能是低贱的奴婢了。 但放到这个时代来说,又十分合理,因为子以母贵。 最有意思的一点是,这些庶出,哦,这个时代还没有庶出这个词,但大概意思就是婢生子,他们完全没有彼此是兄弟的概念,一个个都好像天生的家生子一样,完全的奴性,骨子里的奴性。 “嗯,好。”阿诺轻声应了一句,顺从地加快了脚步。 花厅早已没有人来了,自从这天气愈发闷热,草木都枯死之后,再没有人有那个闲情逸致到花厅来赏花,自然也不会有人在意这里干不干净。 两人速速地扫过一遍,便都放下了扫把,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五六岁的孩子,能有多少责任心去打扫干净,偷懒的心总是人人都有的。 “咕——” 肚子里的长鸣让枝儿有些不好意思,他冲着阿诺笑了一下,说:“你饿吗?” 阿诺摸了摸肚子,瘪的,按理来说他应该觉得饥饿,只不过,他还更能忍受一些。 这个世界没有灵气,发展又过于缓慢,修仙功法是不行的,至于精神力的修炼,这方面短时间内还不能够替代食物,完成辟谷的作用。 “我听说,大巫说,再有一个月就会下雨了,到时候就好了。” 枝儿对大巫十分迷信,他的眼中有一种笃信的光芒,这段时间迅速消瘦的小脸上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光华。 阿诺跟着点了点头,他从没见过大巫,却也听说过对方的种种威名,这个时代是愚昧懵懂的时代,国家之中除了王,还有大巫,而大巫则相当于是国师的存在,沟通天地鬼神。 所有的人可以不相信他们的王,却不会不信任他们的大巫。 真是很奇怪的,作为王,面对这样的大巫,难道没有觉得权力受到威胁吗?如果大巫有异心的话,又该怎样防范呢? 枝儿说了几句话,就觉得口渴,嗓子好像要冒烟一样,然后他就闭着嘴,不再说话了。 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有新的活计派下来,这个宅院之中,没有人把他们当做小孩子看待,所有该干的事情一样都不会少,至于做得好坏,如果是平时,自然有人监督查问,但这种燥热的时候,谁都想要少动一下,似乎那样就能够减少水分的流失。 晚饭是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血盛在碗中被端过来,热乎乎的,好像刚从哪里接出来一样。 阿诺本能地不想喝,枝儿却在大口地喝着,比起嫌弃这些血液的粗糙,血液所代表的水分才是最重要的。 除了腥气,血中似乎有些微的甜意,阿诺最终还是喝了下去,他一个凡人的身体,并不一定能够坚持更久。 晚间,安静下来,他听着身边枝儿的呼吸声,闭上眼,在脑海中盘点起上个世界的得失。 系统并不是一个好系统,真的,从坑他去屠龙这件事就可见一斑了,而最坑的是,系统还坑走了他的身体,两个! 一个是他在修仙世界辛苦修炼了很久的金丹之体,还有一个则是他偿还因果之后无用的替身木偶的身体,虽然无用,但也用了那么长时间的替身木偶,他自觉还是很好用的,加上偿还完因果之后,那个因果木偶似乎有了些特殊的变化,让他很想多研究一下,只可惜 针对此问题,他想要跟系统深入交流一下,奈何,这个系统真的属于无智能的貔貅,只进不出,完全不想要对他这个宿主开放系统自带空间,无论他用什么做威胁。 呵呵,面对这样的存在,你能怎么办?不想灵魂湮灭,那好,还是继续跟着它穿越吧,否则,阿诺从来不会自大地以为被系统选中的自己其实特别特殊,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跟着走吧。 然后,就是现在的这个世界,剧情简单明了,原主的出身在这里,一辈子也不是什么伶俐人物,宅子中那么多人,轮不到他混到嫡兄弟身边,于是,他一辈子也就是庸庸碌碌地长大,然后在主人家得势的时候当一个狗腿子,帮助主人家欺男霸女。 最后的结局自然不会有多好,随着主人家的覆灭,他也跟着完蛋了,很有点儿恶有恶报的意思。 对此,阿诺早已不意外了,他能够附身的人物似乎总是这般,你要说他特别倒霉,但也不一定,有的时候也是天生起点高的那种,但你要说他特别幸运,那肯定是没有,总能把一把好牌打成臭牌,也是天生的炮灰命了。 但跟普通的炮灰还不一样,如果放到正剧之中,他连引起主角仇恨值的水平都没有,撑死就是被殃及的池鱼。 以阿诺所会的技能,面对这样的局面,逆袭极为容易,但,劳心劳力地去逆袭可不是阿诺的风格。 既然能够好好活,哪怕一定要改变剧情,何不简简单单地改呢? 阿诺从来不喜欢吃力不讨好,他更喜欢的是坐收渔翁之利,如果不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也尽量往这一点上靠拢吧。 而可惜的是,他又从来不是智商占优的那种人,他愿意动脑子去想一些事情,但又讨厌那些过于弯弯绕绕的事情,于是,想要做一个幕后智者便不那么容易,最后只能采取半隐士的形式完成改变剧情的大任。 这一次,也不例外,在第一次看到剧情的时候,阿诺便觉得改变很简单,他只要离开这个家,不再是奴仆的身份就可以了。 这个时代对人口的管理远没有现代那样严厉,所谓的追究逃奴也基本上就是空话,因为奴仆从来不会上户口。 尤其是他们这样并非买卖而来的奴仆,更加没有户口那种东西,算主人家人口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被计算在内。 这对阿诺来说,是一件好事,虽然同样意味着生命安全没有保证,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也没人知道,但也同样意味着,不定什么时候,逃了也没人知道,没人能够找到。 他还这么小,只要逃出去几年,长大了,模样变了,更加不怕了。 睡着前的那一刻,他把自己的计划又想了一遍,觉得这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计划了,省时省力省脑子,真是不能再好了。 第241章 一个月的干旱熬得人都要受不了了,从动物血到人血,为了活命,标准一低再低,逐渐没有了底线。 在阿诺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一场暴雨倾盆而至,雨珠击打在地面上,好像冰雹一样砸起一片片尘烟坑洞,然后,所有的尘烟淹没在雨中,化为泥水填充了那最初的坑洞。 “啊,下雨了,下雨了!” 后面的几天,一直在喝着人血的枝儿表现要好很多,见到下雨,立刻从四面漏风的柴房跑出去,站在雨水下,仰着头,张着嘴,一边喊着一边迫不及待地吞咽还沾染着空气中泥土腥气的雨水。 房子中的人,那些当主人的,做下人的,这会儿也都跟着冒出头来,一个个,虽然没有枝儿表现得那么夸张,但他们也都迫不及待地拿了盆碗来接取这些无根水。 “果然跟大巫说得一样呐,真的是这一天下雨了!” 人们都很高兴,一个个都在赞扬大巫的厉害,当天的暴雨一直持续到夜间,而人们的好心情也并未因此消减,晚间点上了火把,还有人在载歌载舞,简陋的乐器依旧能够奏出富有韵律的节奏,那些不知道藏在哪间屋子里的漂亮女子们都走出来,穿着单薄的纱衣在廊下跳着笑着,哪怕纱衣被雨水淋湿,光着的脚下已经是啪啪的水花,她们的笑容也未见褪色。 “她们可真美!” 枝儿虽然还小,却天生拥有欣赏美的眼睛,捧着一个能够把脸都埋进去的大碗,热乎乎的汤其实并没有多么美味,甚至有些淡,很像是那种传说中的刷锅水,但,那冉冉的蒸汽升腾到脸上的时候还是会让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不自觉地湿润了眼眶。 这一场干旱,死了不少人,因为人吃人死去的其实还是少数,更多的人则是熬不过干渴,抵不过饥荒,消无声息地死在了角落里。 宅子中,也死了人,几个老人,几个小孩儿,如同那最初的雨水,只砸起了一个浅坑,激起若干烟尘,便消失不见了。 “我以后也要有一个那样美的女人,让她给我生漂亮的孩子。” 枝儿的志向很伟大,作为一个仆从,拥有一个美丽的女人是一种奢望,这个世界上,一切的资源都是优先富贵人家的,连旁支的子弟都要听从嫡支的安排,作为一个连旁支都算不上的仆从,想要的未免太多。 没有自由的人生,做什么能够随心所欲呢?所有的理想,都像是一种幻想,又或者是癞想吃天鹅肉的妄想,只会惹人发笑。 阿诺轻轻地吹着汤碗上飘浮的油星,映衬着火把的闪耀,每一朵油星也有了自己的色彩,更加绚丽的色彩,好像一个个七彩的梦,又在下一个折射之后消失不见。 缓慢地吞咽着,感受着温热的汤水滋润着咽喉的感觉,好像所有的不顺都被平复下来,重新归于安静。 这一场大雨让王宫之中的大王也觉得欢喜,于是,在雨停之后的一天,庆祝开始了。 这个时节,按理来说还应该有着潜藏在树林草木之中的野兽,可是,干旱枯死了树木,一同受灾的还有那些野兽,它们的日子并不比人好过,要么潜藏到更远的人类无法涉足的地方,要么就已经成了人类的刀下亡魂。 没有猎物,狩猎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便是那些大臣想要讨好大王,也实在无法无中生有变出猎物来。 于是,便有了一场相亲大会。 说是相亲,其实也有些过分美化了,那简直就是一场无遮大会。 虽然年龄小,但长得还算好看的阿诺和枝儿充当侍童,跟着众人一起去了,合适年龄的男女都会出现在安排好的场地,看对眼的自然就去幕天席地,再有有权势的也可以勉强一些明显没什么背景的女子。 那些女子,出乎阿诺意料的,她们并不十分拒绝,这个时代,更像是蒙昧的奴隶时代往封建时代靠拢,所谓的礼主要展现在对天地上,而人民之中,反而没有那么多的约束。 兄弟共妻,女子蓄奴,都是有的,婚姻关系并不十分稳定,不仅是断袖分桃,还有我见犹怜,这些人也并不十分避着人,做那种暗地里的勾当,他们自身并不以为耻,反而觉得这是一种对美的追求,高尚而美好。 阿诺最开始看到的时候吓了一跳,险些失态,他不是没有去过古代,但他去的都是封建制度发展比较完善的古代,礼仪之邦,自有伦常,哪里见过这种这种关系乱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但在另一个方面,阶级等级又规范得十分严格有序,等级相差甚多的两者之间无论多么相爱也是不能够通婚的,哪怕是大王也不例外。 大王最宠爱的一个女子是个出身卑贱奴婢,于是,即便大王宠爱她,即便她也给大王生了儿子,但她的儿子毫无地位可言,哪怕是大王的长子,于宫中众人眼中也是个奴婢,并不比那些贱籍奴婢更加高等。 连大王的儿子都是这般,阿诺觉得他这辈子是不要指望在这个家中能够得到一个简单的庶出子的待遇了,因为这个世界盛行的是一夫一妻,是的,一夫一妻,没有妾,那些被男主人染指的奴婢从来不算是妾,自然也没有通房这样的说法,她们的孩子,没有人会去验证到底是谁的血脉。 因为男主人不仅只把她们当成玩物,还完全不介意让朋友也来赏玩,若是遇到他欣赏的客人,也会用来招待客人,当做一件礼物随意送出。 枝儿的母亲就是已经被送出去的礼物,并不显得多么郑重,而是跟着其他的仆人一起被主人家送了人。 大家都很习惯这样的做法,枝儿小的时候还是母亲带着,但大点儿之后就跟母亲分开了,因为他的母亲太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他,而他已经大了,应该做活,而不是吃白饭了。 母子之间,清楚彼此的关系,但又不曾培养出多么的深情,阿诺也是这样,他的母亲幸运一些,并未被送出,可是两人之间能够见面的次数也不多。 事实上,谁能够要求更多呢?阿诺如今六岁了,而他的母亲,不过十九,恐怕还不知道怎样当一个好母亲。 一场大雨过后,许多生命陆续诞生,最开始出现的便是原野之中的绿色,花厅附近的植物也重新生长起来了,只不过这些都是需要清理掉的杂草,真正的花种要娇贵得多,并不会被一场大雨催发,还需要更多的条件到位。 而最漫长的生命还在母亲的体内孕育,阿诺生活的这一家主人算是小权贵,不如大王眼前的那几个巨姓,却也是努力上进的富贵人家,好一番汲汲钻营之后,主人家的女儿,从血缘上来说,是阿诺同父异母的姐姐幸而有孕,怀上了大王的孩子。 这是足以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这时代人的寿命比较短,活到五六十就是长寿了,而大王如今四十了,膝下不过只有一个只能算作奴婢的长子,还有两个公主,并不见其他子嗣,如果实在没有身份更相当的儿子的话,恐怕若干年后,王位还是要落在那个奴婢长子身上。 这并不是其他大臣乐意看到的情况,也并不会被大巫所允许,那么最后的结果,好一些的就是大王要重新从那些巨姓之家中选出,在这一点上,大巫拥有决策权,而坏一些的就是远在天边的,呃,该怎么称呼那位呢?也是王,只是他才是这一片大地的真正主人,而这边儿的王权力来自于他,是他分封出来的王。 阿诺用了很久,精神力不停地倾听那些琐碎的交谈,才从大量的无意义谈话之中综合出了这点儿有用的信息,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剧情后期涉及到的因素,这才让他知道更多的世界背景,否则,他这样的身份,永远无法真正触及政治的核心。 被分封出来的这些王,每一个身边都有一个大巫,大巫是上头的那个王指派的,这时候还没有皇帝的叫法,权力的领导者只有王这样的称呼,只是因为上头的那个王太过遥远,并不是其他人需要企及的,所以也不会有人觉得称呼重叠不清。 下头的这些王,类似于一个个小小的封国,算不上国中之国,他们要服从上头的领导,在继任之初,就被规定了作为一个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作为指导的就是上头那位指派的大巫,每一个大巫都相当于一个活的律令,如果不遵守,王就会被罢免,甚至是遭到上天的贬黜。 不管是不是确有其事,但这话听起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至少那些王都遵从着,一年四时祭祀,全部听从大巫的指挥,不敢有疏漏,而有了错误的国家,自然是能够被别人攻打的,还是那种群起而攻之的结局,那可并不十分美妙,足以成为所有有野心的大王的前车之鉴。 好像很和平,却又很混乱的世界啊!阿诺这样感叹着,继续用精神力倾听主人家中对于那个还在孕育的孩子的畅想,听起来很美好的计划,会不会是一个机会呢? 第242章 赵家在王城之内算不得什么大权贵,不过也是比较有名号的,能够叫得上来姓氏的人家,仅凭这一点,他们家的女儿就比宫中那位十分得宠的奴婢强上许多。 把自家女儿有孕的消息悄悄透露出去,还特意说明这是大王那一日临幸而来的孩子,一众人的眼睛都亮了亮,与其让一个带着母亲卑贱血统的人成为头顶上的王,还不如选一个身份起码好一些的,至少低下头的时候不会觉得憋屈。 这样的想法很单纯,却也因为单纯更为执着,至少王是无法抗拒这一点的,不得不同意了赵家女儿入宫。 赵家女儿也不是不聪明的,那位得宠的夫人已经在宫中多年,赵家算是什么,宫中半点儿人手都没有,哪里能够到别人的地盘去肆意,一旦进宫,说不定腹中的孩子保不住不说,连性命都要丢了。 出于这样的顾虑,赵家很小家子气地表示不敢入宫云云,反正顾虑说来说去也说不明白,但就是能够让人明白赵家是害怕那位得宠的夫人。 对此,大王有些不耐烦,方言道:“那就让她在家生好了。” 据传,听到大王这句话,那位夫人差点儿没有气歪了嘴,偏偏又不好再说什么,好像她真的存了什么心似的。 有了这一出,赵家是别想凉面讨好了,这位夫人的娘家虽然扶不上墙,但耳边风也足以让赵家一蹶不振,如此,其他权贵之家就更满意了,这样才好,这样才能保证忠犬不会背主。 赵家也不是没有聪明人,何尝没有看出这样的危局所在,别的不说,若是赵家女儿生下的不是男婴,那么他们赵家便要求着那些权贵之家庇护了。 仅仅为了这一点,赵家女儿生下的就必须是个男婴。 那一天,是个雨天,自从那天下了雨之后,春雨细密绵绵,好像那无人倾诉的哀愁,赵家女儿的产房之中传来阵阵的哀叫,一声声嘶哑着,像是要诉说无人能懂的苦痛。 阿诺和枝儿又长了一岁,已经能够做些正经侍童该做的事情了,比如说给端个热水什么的,两人的模样不错,比之其他奴婢,又与赵家有一些血脉之亲,而他们自己也知道。 按照这时代的洗脑教育,他们对赵家的利益当比对自己的还要上心,因为他们所接触到的从来没有关于自由的美好,只有有后台的人家才能如何如何的说法。 枝儿便是这般,此刻听得那产房之中传出的哀叫之声,一颗心都揪着,虽然还不知道女人怎样生孩子,但是已经发自本心地为那位有着血缘的姐姐祈祷起来,希望她能够顺利地一举得男。 阿诺却没怎么上心,按照剧情,这位最后是生了,不过是生了一个女儿,虽然如此,到底是大王的女儿,母凭女贵,她也依然进宫了,得了一个夫人的位置,只可惜,大王的眼睛依旧只看得到那位奴婢夫人,对她完全不上心,只是平时给些好东西算是给大臣的脸面而已。 就是如此,赵家也一下子膨胀起来,有点儿脑子的还知道自矜一下,明白眼前的这些并没有多么实在的好处,但没脑子的,比如说剧情中原身跟着的那位旁支的主子,竟是一下子张狂起来,仗着是夫人的娘家人,做了不少的坏事。 善恶到头终有报,最后他自己并没有得到什么好下场,整个赵家,连同宫中的赵夫人,也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惨败于那位奴婢夫人之手。 既然知道剧情,此时此刻便没有多少担心,淡定得很。 “阿诺,我可真羡慕你。”枝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阿诺的淡定,语带艳羡地说了一句,“你不担心吗?要是夫人没有生下男婴,大王就不会喜欢她了。” 枝儿七岁了,他这个年龄,半大不小,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比如世间常有的重男轻女,比如说大王急需一个出身上得了台面的公子,他是期盼赵家好的,也就期盼这一胎是个男孩儿。 “生的是男是女,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阿诺的确不太理解这个世界的种种,比如说既然连下人都知道这件事这么重要,但为什么轮到生产这样的大事时候,竟然没有人照看一二,大王那里没有派人过来,可以说他不重视,但其他的权贵大臣,难道都不派人盯着点儿吗? 还有之前,赵家说这怀的是大王的就是大王的啊!大王虽然很宠那位夫人,但其他人也不是没有被临幸过,都不曾有孕,怎么赵家的女儿,运气就那么好,一次就有孕了呢? 这些事情,竟然都没有人质疑,别人一说就信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这样高,倒显得他这个思虑多的有些奸猾了。 “这跟说话有什么关系?”枝儿反应不上来。 这会儿众人都在担心着产房中的种种,哪怕隔着关闭的门窗看不到,但都抬着头望着那边儿,根本没有人在意两个侍立一旁的侍童在私语什么,哪怕是大户人家,但这时候他们的规矩也显得十分粗陋,并没有把人限制得死死的。 阿诺压抑住翻白眼的冲动,说:“那么多人生孩子,肯定有男孩儿,抱一个过来换了女孩儿不就是了,反正又没有人查看。” 这般大逆不道的话,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在如今这个时代实在是有些太超前了,枝儿被吓了一跳,手中的盆子一松,直接砸到了脚上,一盆的热水好在已经被端了好长时间,并不是太热,即便如此,在这细雨天气,还是浇出一片白烟。 这动静太大,有人看了过来,经常管理这些侍童的妇人皱着眉头拽走了枝儿,枝儿有些害怕却不曾反抗,乖乖地跟着就走了。 被热水波及到少许的阿诺也被另一个妇人带走了,这样的紧张时刻,谁都没有心情多加理会两个侍童如何。 阿诺并没有受到太多的责罚,因为做错事的不是他,妇人只是勒令他去重新端了一盆热水送过去。 没有多加抗辩,阿诺赶紧拿起盆去端水,厨房一直在烧着热水,他只要舀起端来就好。 等他再回到产房附近的时候,就听到里头一声惊喜的高喊:“生了,生了,是个小公子,快,去给大王报喜!” 怎么,是个公子? 阿诺愣了一下,忍不住又翻了一下剧情,因为剧情是以原身为主角的,原身的水平决定了他不会知道太多的事情,所以涉及到背景变化方便,也只是简单的一语带过,想要一下子翻到对应的地方对照一下,哪怕已经有了一定的精神力,对阿诺来说也是费工夫的事情。 就在他呆愣的这一会儿,妇人唤了一声:“愣着干什么,赶紧把水端过来!” “是,是。”阿诺应着迅速走了过去。 热水经过一个倒手,进入了产房之中,那样的地方,一般人是不能进去的,赵家女儿虽然还在家中住着,并且在家中生产,但自从得知她有孕的那一刻,夫人的册封便已经下来了,家中已经改了称呼,都称她夫人了,连带着改了的还有各种规矩,更加严苛了一些。 因为生了小公子,整个院子的人都特别兴奋,主人家似乎也很高兴,迫不及待地张扬着这份高兴,同意整个院子的人都吃肉,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赏赐。 实惠的赏赐落到下面,阿诺翻了翻,碗里的确有了肉,一小块儿黑不溜秋的肉,不要瞧不起它,这种羊肉一般人还真的吃不起,他们这些下人,撑死能够从主人家的剩饭中拣出来一些吃了,便是那样的待遇也只限得宠的下人,其他人,那是一辈子也别想沾边儿。 至于牛肉,那更是做梦的事情,哪怕是大王呢,敢吃牛肉,就有大臣敢血谏,更有甚者,都能够拔剑相向了,因为那是大王“不恤民”,“残暴”的表现,因为牛是农人耕地的好帮手。 地广人稀,能够耕种的良田和良种又不多,这些人里面又有一部分是权贵阶级,以及跟权贵有些关系的,根本不耕种,只知道压迫下头人的存在,于是,田地的出产极低,牛这样的壮劳力所能起到的效果就是极惊人的了,能顶好几个劳力。 权贵人家能够吃到羊肉,也可以常吃羊肉,还有其他的野味,鸡鸭鱼肉兔子肉什么的都是可以的,穷人家,老鼠肉,蛇肉,连那鸟肉都是极好的美味,唯独没有的便是猪肉,因为缺少必要的调料,以及没有合适的养殖方法,猪肉是极难吃的下等肉,若不是活不下去,都没有人去吃。 这种情况下,养殖也是不可能的,平常下人们的食物中也少见肉类,能够有个鸡蛋便是极好的了。 枝儿被放回来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的阴霾,他说是因为生了小公子的缘故,免了处罚,晚上吃饭的时候看到肉,一口就给吞了,回味无穷的样子最后也不知道把那口肉嚼了多久才下咽。 “真好,要是天天都能生小公子就好了。”枝儿童言无忌地说着,逗得阿诺差点儿喷饭,哪个女人能够天天生,可是厉害了。 第243章 小公子还小,不能轻易挪动,不仅赵家不放心,其他权贵人家也不放心,看大王那个样子,是不会再宠爱其他的夫人了,而且大王的年龄,说真的,这时候能够有一个孩子都是邀天之幸了。 年过四十的大王也确实为这个孩子的降生欣喜了好久,虽然宠爱那位奴婢出身的夫人,但有些事情是深入骨髓里的,并不是能够轻易改变的,他从未对自己的那位长子另眼相看,以至于这位长子虽然有着大王的血脉,但在宫中,跟下人也没什么两样,甚至处境更加尴尬一些。 如今有了这个孩子,虽然对赵家这位女子没什么印象,但对孩子到底是存了心的,大王特意赐下了名字——正,远比长子的“奴儿”之称郑重多了。 赵家因为这个孩子,哪怕他如今还未长成,但也让赵家的地位一跃而上,虽然还不能够傲视诸多权贵人家,但也往上跳跃了几级台阶,成为了王城之中的二等人家。 赵家家主褚对此志得意满,常常会捋着胡须跟人夸耀自己的成功,夸耀赵夫人的貌美,乃至于让大王临幸,且又好运地一次得子。 最开始,这说法还是十分靠谱的,但是后来说得多了,反而多了些玄乎的意味,连赵夫人怀孕时候“梦月入怀”都有了,更不用说后来孩子降生时候的“天降喜雨”,一下子,好像什么好事都是因为这个孩子,甚至因为带来这个孩子的赵夫人。 眼看着如果没什么差池,下一个王肯定就是赵夫人生的小公子了,大家也都不去跟他争辩,逐渐地,这些流言就跟真理一样被大家给接受了。 一个月后,小公子满月,赵夫人也养好了身体,按理说应该进宫了,毕竟是大王的夫人和血脉,流落在臣子家中也不是个道理。 是的,这时候的赵家已经在朝堂上占得一席之地,成为臣了,虽然手中的权力不大,但至少不能让人小觑,算是公卿阶层了。 ——可是赵褚竟然在朝堂之上哭求,“朝入宫廷,夕不可见庭深林密,恐伤风寒若得垂怜,乞养于家恐生不测,不敢见诏”一派小家子气扑面而来,连带整个朝堂的画风都有些不对了。 其他的大臣面面相觑之后,再想想宫中多年只有奴婢夫人的长子,其他的孩子尽皆夭折的事情,又觉得赵家这般过分小心,似乎也没什么不对劲儿,好像暴发的人舍不得松开聚宝盆一样,如今赵家能够崛起的希望就在赵夫人生下的小公子身上,又怎么舍得让他们进了那深宫之中,然后不明不白地一命呜呼。 虽然这种猜测对大王有些不好的看法,但不得不说,大王一遇到那位奴婢夫人,就什么脑子都没了,平时看着好好的人,连自己的子嗣都护不住,还真是 所以,哪怕赵褚的话颇多诛心之言,但大臣们皱了皱眉,不得不理智地思考这一切的确是有可能的。 大王还在不悦的时候,便有了大臣站出来表示支持,一个两个的,等到朝堂上的大臣都表示支持之后,大王再是不高兴,也只能按耐着自己想要见到小儿子的心情,同意了赵褚的请求。 自然,不入宫,不代表该有的赏赐少了,大王给了一批赏赐下来,然后就是出宫去看小公子。 到底是自己的血脉,怀抱着的时候,大王的脸上也有了笑意:“这孩子不怕生,真好,真好!” “正是大王的血脉,哪里会害怕大王。”赵褚极会说话,同时朝着旁边那个奶娘微微点头,教得不错。 才满月不久的孩子白白胖胖,见到生人抱起也不哭,笑呵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心情好,大王保持着好心情回宫了,赵褚也随着去奉承了。 “刚才那个就是大王吗?好老的样子。”枝儿骑在墙头上,他躲的地方极好,前头正有树木挡着,他能从树木的缝隙中看到那边儿院子中的情形,但别人若是不留意,却看不到他。 阿诺就在他旁边儿,哪怕精神力同样可以看到那边儿院子的种种,但当看到枝儿爬上墙头召唤他也上去的时候,不知怎地,竟是起了童心,也跟着爬了上去。 不比枝儿的心大,哪怕这地方看起来很隐蔽,阿诺还是把精神力拉出一个薄薄的护罩来,免得被人发现,毕竟跟着大王过来的那些侍卫都是血勇之士,一身的血气在精神力的扫描下都是刺眼的。 “也不是很老。”通过那衰老的表象,阿诺还是判断出了大王的实际年龄,绝对不会比赵褚更老,然后阿诺想,赵家的主子那么多人,他和枝儿到底是哪一位的儿子呢? 因为这时代的混乱关系,家中的女婢,并非是老子染指了,儿子就不会动了,反过来也是一样,所以,纵然他和枝儿都是赵家的血脉,身份上比其他的下人要特殊一些,但对他们自己来说,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哪个,再特殊也不知道该怎么特殊,想要找奶喝都不知道跟谁哭,想想还真是悲哀。 不过,应该不会是赵褚吧,他太老了。 阿诺这般猜测着,很快跟着枝儿从墙头上跳了下来,枝儿还是懂得这样做不妥当的,看完了热闹,便赶紧捡起扫帚去扫地了。 他俩的年龄大了些,又比较机灵,如今也算是被派了正经的任务,虽然还是扫地,但却不是花厅那种可有可无的闲置地方,而是三夫人楚云氏的院子,虽然还不能够进入屋子当中,但是住宿条件的变好直观表明了待遇的提高。 赵家若干儿子,其中嫡支三个,三夫人楚云氏便是三子勋之妇,她乃是他国贵族之女,乃是被赵勋强掳来的,或许是因为赵勋貌美,或许是因为她在自己家中并不如意,后来并没有回去,反而就此成了赵家的三夫人,与赵勋琴瑟和谐到如今,两人膝下也有若干儿女,算得上美满。 正因为生活美满,所以楚云氏的脾气算是诸位夫人中比较好的,大家族从不分家,嫡支庶支,除非职务在外地,否则都是群居一处,这一大家子人中可是有不少的夫人,各种脾性都有之,竟是楚云氏算得正常。 阿诺就曾听过某夫人最喜玩宠,曾与其夫夺一宠出名,更有夫人最喜杖责,手腕粗的棍子,真要打死人也不过是几下子的事情,更有那种嗜好古怪的,一时好一时歹的,这些夫人又有私德不堪的,已为人妇还常常与下头的人拉拉扯扯,有的丈夫不放在心上,便容了,有的引为笑谈,毕竟此时还没什么贞操观念,但有的,则视之为耻辱,对夫人不好随意责打,毕竟对方娘家也并非无名之辈,但对那些下人,自然是百般虐待,弄死解恨。 与之这种种情况相比,楚云氏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主子了,喜欢华衣美食,然后就是看看歌舞,玩性起来的时候也会令府中诸多奴婢群起而舞,舞得好的还有赏,便是责罚人,也多是罚跪了事,轻易不会直接打死。 能够到她的院中做活,实在是不少人的野望,枝儿知道分到这里之后,兴奋得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还是精神奕奕。 阿诺就难免想得多了些,他们这些人不清楚到底哪位主子是自己的生父,但必然有人记得,上头的人这样分配,会不会是因为他们的生父便是赵勋呢? 谁生的归谁管,这也未尝不是一种处置的措施,还容易分配辨别,清晰明了。 再想想剧情之中,原主似乎也曾有过类似的机会,只不过他觉得做洒扫没有出头之日,后来自己钻营到了另一位主子的身边,这才有了之后的事情,那么 “小娘子真是不可爱,哭起来超死了,不如小公子,听说极乖巧的,怪道是大王的儿子呐,天生机灵。”枝儿脸上被抓了一道红痕,回来跟阿诺抱怨着。 阿诺一听就知道他说的小娘子是哪个,前段时间,小公子降生的时候也是个生产高峰,不少人都生了孩子,楚云氏这边儿也有人生了孩子,大约是赵勋的,不知道其母是谁,只知道楚云氏似乎很喜欢这位小娘子,直接让人抱到自己身边抚养,成为了赵家的小主子之一。 正因为这样,在楚云氏院中伺候的他们,哪怕不是近身伺候的,也有机会碰到那位小娘子,而小娘子的奶娘对其格外溺爱,吐字都不清晰的小娘子无论说什么,她都会自动理解并且照办,想当然,一个模糊的“要”字,就能让别人不得不把笑脸探过去,然后得来小娘子毫不客气且表示不喜的一巴掌,运气不好就会如枝儿这般,留下点儿痕迹回来。 阿诺见过一次,便会在之后主动避开,精神力能够起到探测的效果,足以让他提前绕路躲避,然而枝儿却不一样,明知道可能会受伤,但他还是会凑到前面去,他就如同剧情中的原主一样,努力抓住每一个上进的机会,只想得到一位主子的看重,从此与众不同。 第244章 枝儿的努力并不是没有用处,经过一年的时间,他成功让小娘子记住了他这个人的存在,而他从阿诺这里学到的一些诸如七巧板等玩意的玩法,连同玩具一起教给了小娘子,也让小娘子对他好感倍增。 只不过,或许天性上便不是那么文静的女孩儿,小娘子最喜欢的还是干一些破坏性的事情,每天毁坏的玩具比玩的要多。 对此,赵家的主子都不以为意,楚云氏似乎也不是那么关心小娘子的脾性问题,或者说他们觉得孩子时候就是这样才算“活泼”,每次见到小娘子破坏什么东西,打砸摔的时候,都会在一旁面带微笑地看。 这种情况下,小娘子身边的人,除了她的奶娘还能有些脸面,不会被小娘子轻易上手之外,其他的人,被揪头发都是小事,石头打到额头上,才知道疼痛算是怎么回事。 “差点儿就砸到眼睛了。” 小孩子出手没轻没重,枝儿的眼角青了一大块儿,看样子还是个不小的石头,幸好并不算尖锐,那些尖锐到会伤害自己的东西,大约她们也不会让小娘子拿起来,所以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这个庆幸。 枝儿的脸上全无阴霾,一边呲呲地发着耐疼的声音,一边笑着说:“我稍稍躲了一下,不会砸到眼睛的。” 宅子中伺候的人,最起码也要品貌端正,如果坏了眼睛,就会被赶出去,这一点轻重,枝儿心里头还是有判断的。 阿诺不吭声了,小心地给他上了药,这些草药都是他自己配置的,虽然采集的时候费些工夫,但是用起来到底是方便,否则,他们这样的身份是请不来大夫的,何况,这个时代的大夫——想到上次某位主子生病了,结果大夫过来看了看,竟然是给灌符水,也是让人深刻理解了医学发展的水平。 “嘿,凉丝丝的,不疼了。”枝儿不敢触碰刚刚敷上药的地方,手指在眼角处摸了一下,说,“你放心吧,没事的,我还等着当大总管呐。” 宅子中,下人最好的出路就是熬资历,自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主子身边的职位,又体面又有权,那就更好了。 “瞧你这点儿出息。”从小长到大的情谊,阿诺瞪了他一眼,这个小伙伴呦。 “不然呢?像你一样,完全没有上进心地熬日子么?” 枝儿不以为然,阿诺的安分守己,在他看来一无可取之处,宅子中那么多下人,你不表现自己,主子怎么能够发现你更好用呢?然后得不到重用的结果,就是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熬着日子,到最后死去也不会有人在意。 或许是从小就没有得到什么重视的缘故,枝儿极希望别人看重他,哪怕这种看重只是为了利用,他也心甘情愿。 阿诺没有跟他多说,从未体会过自由的人,跟他说什么独立都是扯淡,他完全不会理解那到底有什么意义? 只要在宅子中好好工作,便能够吃喝不愁,这跟现代工作似乎也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你的性命都是掌握在别人手中,死生由人。 这一点对阿诺来说是最不能忍受的,所以他才心心念念着想要离开,而这一点对枝儿来说完全没有所谓,死是有条件的,你做的不好了,不符合主子心意了才会去死,其他时候,他比外面的人安全多了。 是的,比外面安全多了。 足足一年的时间,阿诺都不曾实现自己的逃离计划,一个是因为宅子中目前吃喝不愁,说真的,这个有些消磨人的意志,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如今不去剧情中那个主子那里,其实已经达到了改变剧情的目的,之后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由他做主了。 这种时候,汲汲钻营着逃离,然后每天发愁一日两餐,又没有安生的地方住,实在是让人有些舍不得走。 哪怕这里的饭菜不好吃,但比起外面的食不果腹,自然还是这里好,而且自从来到楚云氏的院中,他们的住宿条件也好多了,不是那种漏雨漏风的茅草屋,而是两人一间的房子,哪怕房子空间不大,但也有一定的私密性了,基本满足最低需求。 人啊,就是这样,周围的条件一好了,便不愿意动弹,阿诺便是犯了倦怠,这才懒得奔波,然后想,或许计划变一变也不坏,比如说就这样安安静静每天洒扫,或许也能混下去,静静地看着这个赵氏家族的兴衰变迁,说不定以后还能写本书,似乎也很不错的样子。 洒扫这个差事没人监督他,他的地位低,负责的也都是不太要紧的区域,想要偷懒的话也很容易,这样一来,似乎不会有什么工作比这样更好了。 且,最关键的是他没有钱,从他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见过钱的样子。连钱都没有,怎么往外走? 阿诺的思绪转了几圈儿,望着天空的明月,静静地想,他是不是老了呢?竟然这般没有上进的动力。 又一年春来,枝儿终于如愿去了小娘子的身边,因为小娘子断奶了,那位奶娘迅速离开了众人的视线,重新换上一位类似管事嬷嬷的妇人弓氏,与之前的奶娘不同,她很是沉默寡言,一张脸不说不笑的时候看着有些拒人于千里之外。 弓氏在楚云氏那里很是说得上话,似乎她之前的身份是某个算得上有些名声的人的遗孀,然后因为那些名声,才被找了来,教导小娘子。这份待遇,在赵家的宅子里实在是有些过于惹眼了。 阿诺不止一次听到有下人在背地里嘀咕,赵家的小娘子可不少,远的不说,就连得封为赵夫人的那位,小时候都不曾专门被请过这样的夫人教导。 被尊贵的女子教导,也是一种提升身份的做法。 比之其他的几位小娘子,这位已经正式定名赵慧的小娘子一下子就有了高于其他小娘子的身份。 眼下她还小,并不怎么觉得,她身边的人却都感觉到了,枝儿更是立马有了高人一等的感觉,走路都带风,平常见了阿诺,也会自矜身份,不主动跟他打招呼了。 阿诺也不是热情的性子,两人如今也不住在一起,对方又是下巴高昂的样子,他也不会主动去说什么,渐渐距离就远了。 也是到了这时候,阿诺才发现,自己身边除了一个活泼爱闹的枝儿,竟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展眼望去,偌大赵宅,也有些空落落的感觉。 再次收拾了一遍自己的东西,陆续添置的衣裳并不多,都是上头发下来的,也就两件能够替换,银钱之类的还是一个都没有,不过若是真的要走,这些似乎也都不是什么问题。 就在阿诺再次坚定了决心,想要离开的时候,外面打仗了,吴王伐韩,偶然听到赵硕在楚云氏的院中怒骂“吴王欺我韩国”,阿诺才知道自己所在的国家是韩。 这倒并不能够怪他收集讯息不全面,实在是周围的这些下人,你能够指望他们关心自己是哪国人吗? 这时代的人对于国家的归属感不强,士族或许还能眷恋国家,因为离开这个国家,他们很可能什么都不是,在另一个国家不可能得到同等的身份,而下人,他们算是什么呢?如果这个家族倒掉了,他们会重新成为可买卖的货品,然后随着下一个主人成为其他国家的下人,所以国家跟他们是无所谓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关心自己生活着的这个国家到底大还是小。 这些并不能够比知道主子的强大给他们更多安全感。 所以,从来没有人提过国家的问题,而那些主人,阿诺能够接触到的也都是内宅之人,她们并不会把国家的名号挂在嘴上,这里的女子几乎没有受到多少教育,指望她们对国与国之间说出什么有用的话来,基本是妄想。 所以,赵硕的这一番发泄,并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回应,楚云氏哪怕是贵族出身的女子,见识也是同样的短浅,她担忧地问:“会打到这里吗?” 赵硕发热的头脑稍稍冷静了一下,看着楚云氏,他是喜欢这个女子的,毕竟一张好看的脸,还有那身贵族气质,都会让人喜欢,但,完全感受不到在添香红袖那里感受到的理解,让他愈发憋气。 “我出去了。”直接说了一声,赵硕掀开帘子,大步离开。 阿诺一时不防备,抬眼正与匆匆出来的赵硕对个正着,一张好看的脸暴露在日光之下,白皙的肌肤好像上好的美玉,自有温润之色。 赵硕愣了一下,他好色,自然更会注意他人的相貌,看到这张脸,很难不多看一眼,然后就觉得有些熟悉,哪怕如今的镜子并不清晰,但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样貌总是记得最牢的,也就很容易发现那些与自己相似的脸孔。 “这这是” 跟着赵硕追出来的楚云氏步履轻缓,停顿在门边,瞧见这一幕,微微眯了眯眼,轻声唤:“三郎。” 赵硕回头看了她一眼,转身问了一声:“这是谁?” 楚云氏抬起袖子遮了遮嘴,轻笑着说:“三郎竟是才发现,满院子,就这孩子最像三郎了。” “哦,哦。”赵硕点着头,身子一转,继续往外走,只是步伐慢了一些。 第245章 次日一早,阿诺拿起扫帚才要出门,就有楚云氏身边的嬷嬷把他叫了过去,说夫人要见他。 厅中,混杂的香气熏人,一身青衣的楚云氏倚靠在软枕之上,眯着眼睛,听到动静才稍稍睁开看了他一眼,动也没动,由着小丫头给她捶着腿,一副美人醉卧的样子。 “真是个齐整的孩子,夫人不说我还不觉得,这会儿看了才发现,果然是像啊,真是像极了三公子。” 一旁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嬷嬷,这般说着,一双略显浑浊的眼又把阿诺上下打量了一番。 “我也觉得像呐。”楚云氏散着发,微微抬首,便有人扶着她坐起,再给她略略束发,规整了一下凌乱的发丝,长长的黑发垂下来,自有一股子柔婉之意。 “正好小公子身边儿也要侍童,不如就让他去吧,三郎也是这个意思,总不能一点儿身边人都不留吧。” 楚云氏好似漫不经心地这样说着,那个嬷嬷略显为难之色,发出了一个迟疑的“这”,看了楚云氏一眼,发现她不似会改主意的样子,又笑着道:“夫人说的是呐,总是要留个自己人在身边的。” 这时候,楚云氏摆摆手,便有人拽了阿诺,带着他出来,阿诺顺从地跟着走,精神力却还留在厅中,听着她们继续说话。 “嬷嬷知道,别人我是不放心的,这孩子机灵,许能扶持一二。” “夫人顾虑得是” 两人的言谈之间,似乎已经把这件事定了下来。 阿诺这一天没有别的事情要做了,因为他被调到了小公子的身边,赵夫人为大王生下的那位小公子身边。 两手空空的阿诺再次领到了新的衣裳,穿戴一新之后,又博得众人的夸奖,这个时代,颜并不是正义,而是脸面,有一张好脸,到哪里都不会给主子丢脸。 赵褚难得亲自见了他一眼,还算满意地点头,笑着:“就说三儿是咱们家相貌最好的。” 其他的人也跟着符合,似乎这样的脸完全能够表现家族体面了,竟是完全没有反对意见地同意了对阿诺的破格提拔。 还小,到了他身边,阿诺也没有正经差事,只不过被指导了一些他该知道的事情,比如说他是赵硕的血脉,应该对赵家忠诚之类的洗脑教育。 阿诺不理解这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一个他永远不能称呼为父亲的男人,给了他血脉却并不曾教育过他一次的男人,难道就可以因为一个姓氏,因为血脉的来源,让他为这个家族奉献所有吗? 不值得,至少在他看来,这并不构成等价交换。 话虽如此,但在所有人都表示这是你的荣幸的时候,阿诺还是适时地表示了谦逊,默认了这种荣幸。 然后,这种荣幸竟然被放大了。 吴王伐韩,这个他只是偶然听了一句的消息,以为离他很远的消息,竟然迅速地以另一种形式让他升级了。 韩王因为吴王的背信弃义,不顾身体年龄的限制,决定亲征,结果想当然,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美好,这位韩王,或许年轻的时候还是弓马娴熟,或许不久前还是老当益壮,但当到了战场之上,没有什么挡得住流矢无情。 死在战场上的韩王并没有让这一战胜利,反而不得不割让城池保住韩国的存续。 大臣们面如枯槁,一个个悲伤过度的样子好像随时都要跟着韩王,哦,先王去了,唯独冷静的只有大巫,他平静地宣布先王二子成为新的韩王。 这个时候,仅仅四岁。 一个四岁的韩王能够做什么?和平的时候,也许那就是个吉祥物,大臣们早就习惯了王的不作为和帮倒忙,先王最令人感念的也从来不是他自以为的武勇,骑马射箭算得什么英雄,又不曾开疆拓土,也不能开疆拓土。 国朝之初,便是上面的王封给的,一旦有疆土的开拓,便是一种反叛,这是大巫绝对不会允许的,只可惜如今上面的王不知道忙什么去了,竟然让吴王做出如此不法之事。 韩王也是一时意气,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国情,认识到这其中蕴藏的种种变化,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于是贸然亲征,结果用性命作为代价。 现在,新的韩王自然不能那样继续,所谓的“无义之争”指的便是这一次的战争。 大巫向上面递交国书,说明国中情况,以及这一次战争的始末,恳请上面谴责吴王,同时说明新的韩王继位,请求上面批准。 国书很快得到了肯定,听说也有国书去批评吴王那边儿了,但是,已经割让的城池并不见归还,吴王只是又递交了一封认错的国书,这事便算完了。 韩王还小,不觉得什么,其他的大臣则是各自义愤填膺,每次都要强烈谴责吴王,因为先王死于此事,两国之间,显然已经是血海深仇。 但大巫不同意开战,不义之争,是他对这次战争下的定义,也得到了上面的肯定,于是,这便是上天不许战火肆虐。 满朝的大臣被这样的言辞堵得说不出话,他们还都没有反叛的意识,并不准备跟上面的王作对,也不准备反对上天的意思。 “为什么大巫说的就是真的呢?上天如果不许战火肆虐,擅自开启战端的吴王为什么没有得到惩罚?吴国的大巫呢?他又是怎么说的?他背叛上天了吗?两个人的说法不一致,一定有一个人是在说谎,那么,是谁在说谎呢?” 阿诺的问题很浅显,他一脸疑惑地问赵硕,这个浪荡子好像一下子迷途知返了,竟是也有了官职,能够出入宫廷了。 并且,不知道赵家是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了,竟然能够给赵硕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安了一个“韩王之师”的头衔,让他能够时常来看韩王,给还不足五岁的韩王讲课。 想当然,他自然不是什么好的讲师,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十分具有催眠的效果。 韩王还小,早就呼呼睡着了,他的习惯极好,一旦睡着那是雷打不动,所以阿诺并没有顾忌,当一个好好学生的样子,发问打断了赵硕那毫无乐趣可言的讲课。 比起听赵硕讲课,他更愿意听胡子一大把的史官来讲历史,那样还比较有趣。 赵硕并没有因为他是个下人而表示轻视——看,脸就有这样的好处,因为阿诺更像赵硕,赵硕对他也多出一份宽容,好像这样就是对自己好一样——思考了一阵儿,然后说:“是啊,肯定是要有一个人说谎了的。” 沉吟一下,转念道:“肯定是吴国的大巫在说谎,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为了那两座城池。 阿诺一直觉得一句话很有道理,天下熙熙,皆为利往。 当上面的王不管事儿的时候,下头的人谁不想要更多的城池呢?更多的城池意味着更多的人口,而在这个时代,有了人口就有了钱财,人等同于货品。 当一个国家的大巫,这个本应该是上面的王派下来的眼睛和耳朵不愿意再为对方服务的时候,那么这个国家的王,肯定已经有了足够的野心去挑战上层的等级制度。 吴王的野心昭然若揭,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一战便不再继续下去,但两座城池的获利足以让他再次出手,企图得到更大的利益。 这种时候,韩国的默默无为,便是一种软弱,如果,周围的国家还有除了吴国之外的强大国家,那么,韩国不就等于一块儿肥肉,总会有人上来割掉一块儿的。 这样下去,恐怕以后的太平日子都只会是间歇式的了。 随着成为韩王,阿诺的身份也水涨船高,他甚至被特许能够姓赵,赵诺,听起来也还算是个人了。 而他的身份,自然也不是韩王的下人那样卑贱的,而是有了赵家义子的身份,并且有了一个“侍官”的职务,随韩王住在宫廷之中,照料韩王的读书习字等种种事宜。 并不能够参与朝政,那些大人们的游戏显然不会让他一个半大小子掺合,他们也不会听他的话,但他如今的身份,却是能够接触到一些关于朝政上的事情,刻录在竹简上的文字告诉他这个国家在发生着什么。 天灾每年都会有些,没有系统归纳的耕种指南,没有那么多有经验的老农,完全是靠天吃饭的田地并不会出太多的出产,各地的太守会征收更多的税收,一部分是上交朝廷的,一部分则是他们自己挥霍。 很多人称为奴隶,从此没有田地,没有自由,却可以不再交税,然而国家,却有很多人想要吃税,更多的人,连食物都吃不起,还要成为兵士卖命,死了也无处安葬。 权贵的享乐一如既往,平民的生活始终挣扎,至于奴隶,他们已经不再是人,如猪如狗,需要的时候抓起来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驱赶,甚至可以吃掉,是一种特殊的货品,一物多用。 看过那一篇篇文字,阿诺终于明白枝儿的想法或许并没有错,盛世方可求安稳,如今的世道,离开现在的庇护之所,只能说自寻死路,无论他有多少能耐,也耐不过把绳索套到你脖子上,就说你是奴隶的人。 第246章 或许这个国家需要一些改变,但前提条件是,这个国家的人民能够吃饱肚子,不再饿死,否则,所有改善下层生活的做法都是需要舍弃一定上层利益的,并不会得到权贵之家的支持,所有的变法也都成了空谈。 阿诺想得深了一些,他很少这样深思某些政治问题,一来不觉得自己有那样的头脑,二来不觉得有那样的经验,但这个世界不太一样,所有的一切都太原始,而他,所见所闻早已超出这个世界太多,站在历史长河的末端审视之前,自然知道该怎样避免那些无谓的转弯。 需要插手吗? 如果苟且偷安都不能够,那么,放手一搏,未必不是一条更加激动人心的道路。 领悟“王者之心”。 王者之心:可提升王者气度,令周围人产生信服感,获得王者魅力加持。 系统的反应总是来得突然,还有些让人措手不及,阿诺听着脑海中传来的声音,表情丝毫未变。 这么多个世界过来,那么多东西得到,他已经清楚了系统并不是单一存在的,是的,并不是单一存在的,就好像电脑中的系统想要进行运作必须有一个电脑当做载体一样,就像系统想要发挥作用必须有一个网络的媒介一样。 如果说他对系统的意义类似于电脑,那么,那个网络媒介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一点却是他无法探知的。 他曾经获得的那些东西,被系统收走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并不存在于此界,并不存在于系统空间,那么,很有可能是被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方式传递走了,就好像那些在网络中游走的数据信号,除非专业人士,否则无法捕捉。 阿诺并不是想要去探究这些数据到底流向哪里,那些事情好像跟他有关系,但又不是那么有关心,说到底,系统的穿越特性是他有些舍不得的,但这也是可以替代的,一旦修仙到高层次上,理论上,他就可以实现肉身穿越,所以,系统对他似乎也不是必须的。 但,那些都是理论上的。 想到两次进入修仙世界,结果修为最高不过金丹,阿诺都有些郁闷,真是白白浪费那样的地方了,没有高层次的功法,想要修为更进一步也是为难,再者,没有真正飞升过,谁知道飞升之后是不是就可以随便穿越世界了? 历数他穿越过的诸多世界,各个背景都不太相同,有些甚至是天壤之别,按照科学的理论去想,这些不同的世界肯定不会是一个星系之中的,那么,空间壁垒,时间屏障,又是怎样突破的呢? 系统又是基于什么,选择了这些世界的呢? 阿诺的问题有很多,而这些问题,似乎短时间内还是无法得到解答。 “诺,诺” 醒了,睁开眼就看到阿诺正在想着什么,那张漂亮的脸很能抓住人的视线,对小孩子来说,他的表现也就更加直接,伸手就去摸阿诺的脸庞。 即便是在走神中,阿诺的精神力也未曾放松,察觉到动静,本能地躲了一下,让的手落空了,却转脸对着他微笑了一下,让之前的躲避动作显得十分自然,“王醒了?” 点点头,左右看了看,没看到另一个长得好看的赵硕,问了一声:“师走了?” “嗯,今天的课已经讲完了,师离开了。”阿诺并不觉得自己能够到身边是什么荣幸的事情,但,既然来了,也不需要浪费这样的机会。 同是从赵家出来的,对这王宫之中的任何人都不如对阿诺熟悉,再加上阿诺有一张很容易让人喜欢的脸蛋,这个自幼就有些颜控的小家伙就这样轻易地投降了,很快对阿诺言听计从。 阿诺自觉地模糊主仆的身份区别,误导的感官,让他以为自己的存在是兄长一样的人物,哪怕必要在外人面前做出一副下人模样,也会让那样的服侍显得犹如爱护之情。 他的这一番小动作,换成一个女子来看,估摸能有八分的体悟,知道他是想要干什么,但是换做男子,换做那些朝臣,哪怕一个个都是政治上的老狐狸,也一时间看不出什么来。 是的,这又是一个时代特色,看起来好像是主仆分明,但是主子和仆人之间的过度亲密,从来没有人会去多嘴。 一个大家族中,多年的老仆,得主人家看重的,少主人也要多一分客气,这就是礼。 这种粗糙的礼如今看来,对阿诺是极有利的,在没有其他人的干涉之下,他很顺利地成为并不排斥,并且有些亲近的兄长角色。 “唉,我又睡着了。”略带几分无奈地说,他如今的年龄,会说的话还不多,就这一句,还是经常听阿诺说才学来的。 王宫之中,他如今是最大的那个,本应该成为太后的赵夫人并没有住在王宫之中,对外的说法是身体不好便不挪动了,索性在赵家为先王居丧,实际上,则是另外嫁了人,完全不想要一个守活寡的太后身份。 这倒是个想得开的女人。 至于那个一度让不少人唾弃的奴婢夫人,她唯一的依仗就是先王,先王一去,她便被殉葬了,作为先王的最爱,她也有这份陪葬的资格,而她的儿子,被称呼为奴儿,连大名都没有的大公子则被流放他国。 这也算是一种惯例,免除了兄弟相残的悲剧,也免得那位大公子在国内不安分,又或者完全失了尊贵,成了王宫之中一个不普通的下人。 这样一来,整个王宫之中,除了这个主子,再没有一个能够被称之为主的存在,偏偏年龄又小,阿诺便顺理成章得到了权力。 哪怕这权力暂时不能影响到朝堂之上,让那些大臣们看在眼中,却也让阿诺的处境更好了一些,他可以在自己能够运作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首先改善的就是饭食的质量。 这些改变看起来并不惊人,甚至没有人注意,但是等到大家注意的时候,已经对阿诺言听计从,完全没有一点儿韩王的样子了。 不,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坐在朝堂之上的时候,他还是很像是王的,却也仅仅是像而已了。 当这种情况被发现之后,有人对韩王进谗言,这时候的已经十一岁了,眼看着过两年就可以娶亲了,勉强也能算是大人了。 “身为王,我需要事必躬亲吗?作为一个贤明的王,我只需要垂拱而治不就好了吗?前朝有你们,其他有阿诺,如此,甚好。” 的教育从一开始就有了偏颇,对他言传身教的是阿诺,而并非那些老古板的学士,最后的结果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所有的攻讦到了他这里都是无功而返。 阿诺后来听闻此事,对他的反应是极满意的,他从不怕反对自己的决定,也不怕他想要从自己的手中,比起朝臣们的一言而决,他掌握在手的这点儿权力,其实并不被大多数人看在眼中,他们更为介意的是对他的信任和听从,这些让他们感到威胁。 但,那又怎样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总是他们插手不了的。 至于愿打愿挨的原因,则是因为知道了他的身世,楚云氏身边的赵慧越长越大,已经是要出嫁的年龄了,而赵家一力想要让赵慧嫁给,并且成为王后,这样大的野心实在是让不解,自然也就有了之后的猜谜解惑。 “王是韩国的王,是韩氏的血脉,不会有其他,也不能有其他。” 当时阿诺是这样对他说的,安慰了正在迷茫期的,并且让他知道了接下来要如何做,一个秘密,要成为永远的秘密,才不会成为任何人的把柄。 于是,赵家被蛊惑着上了伐吴的马车,准备暗探,准备粮草,准备兵士,一个“大将军”的头衔足以让赵家人奔走在上进的路上,却不知道这条路有去无回,无论输赢,他们只能一直走下去,走到空无一人为止。 “这样,真的好吗?” 是个真正善良的少年,他觉得阿诺设想的结果对赵家未免过于残忍,一辈子奔波在开疆拓土的道路上,却不能够延续血脉继承这份荣光。 “你忘了,还有我们吗?赵家的成功将记载在史册上,若干年后,也许你可以把自己的血脉过继给他们,成为国中勋贵,永享富贵。” 阿诺的话好像最甜美的蜜,让人闻到了芳香便不愿意放下,被说动了,哪怕再善良,也不会愿意丢弃现有的身份,死无葬身之地的,他同意了这个计划,并且积极推行。 早在几年前,赵硕就被阿诺说动了,他是个天生的浪荡子,不愿意做那些别人眼中墨守成规的事情,充满冒险的生活,更加精彩的未来很容易就勾动了他的心,让他主动请缨去吴国卧底,而他也的确做得很成功,已经数次为韩国化解了来自吴国的危机,换得了韩国成长起来的机会。 七年的时间,韩国的国土已经不能再小,或许这时候需要的是一场胜利的战争,用来改变一些事情。 第247章 当吴国又一次萌发伐韩的念头时,难得地,并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也没有因为任何事改变他的看法,如今的吴王还是当年的那位,他询问了大巫,得知伐韩算是上天允许的,于是,就征兵出发了。 这个时候,韩王宫中,被传召而来的大巫正在卜测吉凶,这本就是他的本职工作之一,虽然这个时候有些晚,但身为韩王,正有着任性的权力,他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看着年龄老迈的大巫拿出卜测的工具——一个龟甲,然后靠近火上烤。 龟甲的背面有了裂痕,那些完全没有规则可言的裂痕展露在大巫的眼前,已经老迈的大巫有着一双格外精明的眼,眼中并不见老年人特有的浑浊感,混沌纯黑,此刻却似有精光闪过,那好像是火光投射的倒影,有些发红。 “血色,大王,此战不吉。” 大巫的言辞肯定,宛若多年前说出吴王伐韩是不义之争,他这一次为战争定下了“不吉”的结果。 如果是胆小怕事的王,恐怕已经追着他问解决的办法,而不会想要仓促接战,最终造成不吉的结果了。 然而,正并不是那样的王,他有着王的心胸,同样也有着王的胆色,更加有着一般王所没有的对于某件事情的相信和坚持。 “自然是不吉的,一旦开战就要死很多人,无论是吴国,还是韩国,此战都是不吉。” 站在韩王身边的赵诺一身黑衣,宛若火光之下的一个阴影,他笑着看向大巫,龟甲卜测是一种看起来很神奇,也有些玄乎的算命方法,但对他而言,精神力并未在这当中捕捉到什么不一样的力量,所以,都只是蒙人的而已。 简陋的大殿之上并没有多少人,此时此刻,三个人目光灼灼,眼中都像是起了火。 “大巫卜测天象,此战大吉,韩当胜。” 韩王这样说着,他的嗓音洪亮,一下子声透殿外,外面,有人高声复述着他的话,一遍一遍,一个接着一个,把这句话传递到了外面去。 寂静的夜晚里,这一句话就好像是天命,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让这座城中的所有人都听到了这样的一句。 站在大殿正中的大巫轻轻叹了一口气,驼下了肩膀,好像一下子少了骨子里的精气神儿,衰老了许多。 “来人啊,大巫身体不好,要在宫中静养,请大巫去清阳宫中暂居。” 韩王再次下达命令,有侍卫听从吩咐走进来,两人站在大巫左右,并未真的动手,大巫抬头,看了韩王一眼,又看了赵诺一眼,年轻有为的王,深受宠幸的大臣,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好,除了他们勃勃的野心。 顺从跟着侍卫离开的大巫没有多说一句话,他没有反驳韩王的颠倒黑白,更加没有为自己辩解着急的意思,淡定从容的老者好像从来都不是败者。 赵诺的眼中有些思忖,是他把这个世界的奇妙力量小看了,还是说这位老者有着大智慧,早看出了他们的小心眼儿? “哈哈,痛快,痛快,我早就不想看到他那张老脸了,总是这个那个的,事儿多。”对韩王来说,祭祀的确是件大事,这关系着他的王位是否名正言顺,但祭祀的礼仪实在是太繁琐了,而且祭祀的时候,他这个国中第一人好像明显是不如那位祭祀的地位,实在是让人不顺心。 哪怕还年轻,但韩王对权力已经有了自己的认识,不允许任何人在他的面前指手画脚。 赵诺早就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士,最要紧是要让韩王以为两人有着同样的心思,或者说,让他的心思成为韩王的心思,志同道合,方能共同进步,不是吗? “白紧张一把了,一手的汗。” 对于大巫,韩王有着基本的敬畏,他的手心中都是汗水,此时不拘小节地在身上抹死了两把。 “你说,他怎么就那么听话呢?我还怕他逼着我杀了他呐。” 计划中的确有这种最坏的情况,那个时候,哪怕韩王还是敬畏大巫,却也不得不杀了他了,这一点,早在计划之前便已经明了于心,而好一点儿的情况,便是大巫反驳,但反驳没用之后被带走关起来,最好的情况,便是如今的软禁了。 只要大巫不发表任何他们不能够接受的意见,那么,这个软禁的时候就不用太过辛苦了。 “是我小看大巫的智慧了。”赵诺主动承认错误,笑着安抚韩王的情绪,哪怕韩王是用调侃的语气说明了自己的紧张担心,但他也要知道,作为一个大臣,不能够比大王更加临危不乱。 这时候,一句自谦就很有必要了。 韩王听了不以为意,笑了笑,说:“如此这般,是最好的情况,接下来,就要看赵家的了。” 自从确定了血脉的秘密,韩王对赵家就有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说责怪吧,他其实并没有任何的理由,因为没有赵家一手扶持,他的地位最好也不过是赵家的一个主人,与现在相比,不啻云泥。 若说感激吧,赵家这么多年的嚣张跋扈,不把他放到眼中的做法,已经完全消磨了他的感激。 自然,赵家还是有好人存在的,比如说赵硕,这位生身父亲,愿意为了他的想法冒险在吴国潜伏,做出种种有利于韩国的事情。 但,其他的人,似乎都很讨厌的样子。 韩王这样想过,没有再提起类似的话题,而是跟赵诺一起再一次完善他们的设想,哪怕有了赵家的大将军,其他的问题总也是需要解决的。 战争很快开始了,两个国家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呢?最开始就是两个面积差不多的国家,后来吴国夺走了韩国的几座城池,两者之间产生了差距,而现在,似乎是吴国想要彻底灭掉韩国,而韩国在吴国不知道的时候,历经多年,暗暗积蓄力量。 当战争爆发之后,积蓄的力量展露出来,吴国才发现自己有些措手不及。 赵诺并没有为这场战争出多少心力,他是希望赢的,但不可能为了希望赢就把热武器引入现在,那样也不现实,即便他知道如何制造热武器,现在的炼钢冶铁的水平也根本达不到,呵呵,现在根本不知道有铁,还活在青铜时代。 看着那些铜做的兵刃,似乎也能够理解为何现在的战争上还有着各种的礼仪,诸如斗将这样的存在。 赵诺跟随在韩王身边,并没有亲临现场,他对这场战争最大的贡献,便是贡献出了一些兵士作战可用的战阵,并不是那种很科学的战阵,而是完全不科学的属于修仙界阵法演变出来的战阵。 虽然不能够使用灵气,但是那些演变出来的战阵却有着奇妙的作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蒙蔽人的双眼,让他们产生感知上的误区。 而战阵的效果也十分明显,这种不好学习的战阵,学习之初,没有人当回事,不过是碍于严格的惩罚才学习,等到应用的时候,结合了战场上的血勇之气,他们才发现战阵的奇妙,都打到敌人的身边,他们还看不到你,简直是神仙手段。 因为这个,后来发明这些战阵的赵诺甚至有了最初的“战神”的称呼,哪怕他从来没有上过任何一个战场,杀死过任何一个人。 一场战争,足足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等到战争的结果出来,拥有战阵的韩国毫无意外地胜了,吴国不得不因此割地赔款,来换取韩国的谅解,免得因为这一场战争灭国。 吴国的大巫如同上次韩国的大巫一样,给上面的王打了小报告,然后结果也跟上次差不多,韩国收到了谴责的回复,并且让他们归还已经占据的城池,这其中,甚至还包含那些本来被吴国侵占的原属于韩国的那几座城池。 “大巫怎么看呢?” 赵诺轻声问清阳宫的大巫,自从来到这里,大巫很自觉地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出门,这样也省去了大家许多麻烦,这是个聪明的老人。 “一如上回。”大巫轻声给了一个答案。 赵诺的嘴角勾起了笑容,就说这是个聪明人,他总是知道如何选择。 韩王把国书放到一笔边儿,对于上一次吴王伐韩,他其实并没有什么印象,那时候的他还太小,连人都分不清,更不用说其他,但当他坐上韩王这个位置,知道韩国历史上的那一次耻辱,可以说诸国割让之始,他的心中是愤怒的,甚至因此对本国的大巫产生了排斥。 “一封国书能够代表什么,我听从,它就是命令,我不听从,它也不过就是一张黄绢而已。”韩王的表情难得地带了些厌恶和冷漠,他讨厌那些以任何名义对他指手画脚的人。 赵诺面带微笑,王者之心,还真是好用的东西,哪怕不是用在自己的身上,他还不清楚系统为什么会对这些单列成项收集起来,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辛苦收集的东西一到系统那里,就不再是自己能用的了,但,能够给他指定的人用,似乎也是不错的事情。 总比系统给了不知道什么地方的人更好。他一直在想,是不是还有一个系统商城呢?而商城中千奇百怪的物品,必然不是系统自己收集的,而是他这种宿主收集来的,只不过上交之后,所有权就不再属于他了,而他根本无从从中分润的权力。 这是很靠谱的猜测,只可惜依旧无法证实。 第248章 韩国一如当初的吴国一样,并没有对国书采取任何反应,该接收的城池,该收取的赔偿,一样没少,且还做出了某些额外的限定,吴国每年都要向韩国进贡,不是美女,而是吴国的特产。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因为一个国家的特产不外是一些本地出产在他处没有的作物,或者是一些本地有的动物,矿物等,这种东西,并不如珍珠宝石值钱。 但它们很重要,作物可以用来改良本地的作物,动物可以用来丰富本地的物种,矿物也能够试着提炼出铁来,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一个国家的作物、动物、矿物都大批量地减少,成为他国之物,那么,这个国家,还有什么能够让人们赖以生存? “我们可以不用,哪怕扔了毁了,就是不能够让他们拥有。” 残忍的用心一开始便明晃晃摆着,只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起码吴国的那些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还为贡品并非金银而松了一口气。 “其实,女人也是很好的贡品。” 把他国的女人源源不断地要过来,那么,那个国家,还有什么赖以发展人口?甚至青壮年的男人也无法在本国更好地生存,为了娶妻生子,他们会到外地去,缺少了人口的国家,连战争都打不起的。 但女人作为贡品也有弊端,不要说人权不人权的问题,在奴隶社会讲人权,那一定是盐水喝多,闲得慌了,最大的弊端是美女的诱惑力,历史上的西施可不就是一个红颜祸水? 赵诺一开始就考虑到这一点,不得不把女人剔除出贡品的行列,因为就算他不特别注明,对方也送了美女过来。 美色,金钱,似乎自古以来便是人类最难抗拒的两大诱惑。 拥有王者之心的韩王并没有被美女诱惑,但他还是往后宫填塞了几个来自吴国的美女,为了求一个平衡,本国的大臣也开始给韩王进献美女,否则,谁知道未来的韩王还会不会是本国的血脉。 这是大臣们最看重的事情,而赵诺看重的则是另一件事情。 “后宫和前朝必须分开,后宫不得干政。” 韩王讶异地看了赵诺一眼,他很少见到赵诺坚持什么事情,哪怕是赵家的事情,在赵诺那里都是可有可无的。 “我希望我的王是一位伟大的前所未有的王,这一片土地上,不应该存在那么多的王,一个就够了。” 赵诺的野心是想要改换整个世界的秩序,但,改换秩序的前提是,不要有人跟你唱反调,否则,没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又该怎么把自己的主张贯彻下去? 本来,他不应该把这一切寄望在韩王的身上,但身份决定了位置,他如今虽然已经有了赵家的姓,但所有人都清楚他并非赵家的婚生子,哪怕是赵家的人都死绝了,他都不能够继承赵家,也就根本无法得到朝上诸臣的认同,这意味着,他们根本不会同意他当王。 逆袭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草根逆袭,需要的机缘巧合,需要的盟友,需要的时间,都是成倍的。 这种情况下,韩王的身份反而是近水楼台,哪怕做一个任性的大王,他也能够把自己的主张贯彻下去,无论他是不是有才能,只要他是大王,他就是上天在人间的某种代表,就能够贯彻自己的主张。 这是先天的差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抹杀的。 如此,既然韩王和自己的主张没有任何冲突,两人之间还有从小到大的情谊,和外人难有的信任,那么,为什么不试着,让这份信任长久地保持下去呢? 赵诺经历太多,他大概知道想要一件事情不发生,需要预防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做到了前头,那么就不会有事后的懊悔和惋惜。 “哦?”韩王的眼中有另一种光彩逐渐扩大,他注视着赵诺,在他面前行臣礼的赵诺看起来是那样谦恭而优雅,从小到大,在他有记忆开始,赵诺就在他的身边,他们学着一样的课程,被一样的师傅教着,但是,他不记得有哪位师傅教过这样优雅的礼。 眸色转为深沉的黑,韩王上前两步,扶起了赵诺,手托在他的手臂上,使了使劲儿,看着他站起,与自己比肩的身高让他看起来俊雅非凡。 “我知道,我会的。” 世间唯一的王,没有人不会被这样的话所诱惑,韩王看着赵诺,缓缓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来,他当然,会是,这世间,唯一的王。 赵诺回以一笑,从小到大,他跟韩王有太多的默契是通过彼此的笑容来传递的,已经成了某种习惯。 窗外的霞光照射进来,两人身上都披了一层五彩,若那天上凤鸟,只待振翅,便可高飞。 次年,韩王求娶于鲁,鲁王之女,美名天下,当得王后之尊。 鲁王欣然应允,于当年嫁女,私与韩国结盟,次年一同发兵,灭吴。 这一次,韩王御驾亲征,他披上闪亮的铠甲,更显少年英武。 “诺,你可愿随我同去?” “王放心征战在外,我固守国土,必不使王有后顾之忧。”赵诺言辞凿凿。 韩王披甲上马,马背上出现了不应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马鞍和马镫,这是赵诺为了韩王方便御马而“发明”的,此时看他英姿飒爽的样子,也没有多少扰乱事物发展轨迹的心思了。 这是他一点点,看着长大的孩子啊!本是兄弟,犹胜兄弟。 如同最开始不曾遭逢无义之争的韩国一样,鲁国从来没有与他国开战的经历,对战争所有的认识,就是一大堆人拿着武器互怼,最后谁活着谁就胜了,谁活得多谁就胜了。 更有甚者,若是在斗将的时候胜了,那么完全可以不用往下打了,这已经胜利了嘛! 但是灭国之战,和普通的战争还是有不同的,被灭的国家不拼到最后一刻,又怎么肯认输? 历时一年半,两国方才得胜,韩王顺利得胜回国,而鲁国的太子则死在了回国的路上,据说是被吴国余孽刺杀。 本来对吴国并无恶感的鲁国这时候悲痛万分,鲁王老迈,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已经嫁出去的女儿是韩国王后,留下的儿子是鲁国太子,而现在,鲁国太子没了,鲁王的年龄又不可能再生儿子了,那么,百年之后,鲁国所托何人? 这时候,韩王提议,将来他和王后所生的次子可以从鲁王姓,继承鲁国。 这是个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的建议,但听起来还行,韩国王后不就是鲁王之女吗?她的孩子,也是有着鲁王一半血脉的。 于是,举天下都称赞韩王的仁义,并不是谁都能够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让他跟别人姓的。 表现了仁义的韩王得到了鲁王的另眼相待,女婿等同于半子,这个时代,早有这样的说法,虽然一国之主并非普通的女婿,但鲁王还是开始更多地倚重韩王,而韩王也做得很好。 他派去帮扶鲁国的大臣在鲁国同样也做得很好,没有了夹在中间的吴国,两国友善,仿佛同出一源。 又三年,王后得子,韩国更加安定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了寄托,知道下一任太子存在,大臣们对韩王的管束又放松了一些,然后就听到鲁国被犯边的消息,相邻的国家跟鲁国有了些小摩擦。 作为女婿的韩王义愤填膺,不顾保守派大臣们的劝说,执意要去帮助鲁国正名,于是,另一场战争打响。 有了战阵,韩国的实力本就不一般,又接手了吴国的人口,再有马镫马鞍那样的神器,以及来自鲁国的粮草支持,这一场战争耗时不长,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却灭掉了对方的国家。 对方国家的大巫在最后一刻殉国,同时发出了诅咒:“天道不佑,擅开战端者,万世不人。” 一直固守韩国的赵诺那时候正在和大巫喝茶,有条件的时候,他喜欢享受生活,哪怕不愿意让更多的“发明”扰乱了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但他还是弄出了一些东西,比如茶叶。 青青的两片茶叶被切成了细丝,泡在水中不多时,水也成了浅淡的绿色,白瓷茶杯之中,这片绿色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这就是茶了,好清雅的心思。”大巫笑着称赞,抿了一口茶水,然后“噗”地一声,吐出了大口的血来,再裂开嘴,微微发黄的牙缝中,血色未去,竟是格外狰狞。 还未喝茶的赵诺露出惊容,难道茶水有毒? 正在这样想着,就见大巫抬手擦去了嘴角的血,敛容对他说:“我追随前任韩王来此已经八十一年了” 只这一句,就让赵诺又惊一分,八十一年,哪怕当时大巫年少有为,十岁就能追随韩王,如今岂不是九十一岁了?更何况,大巫当年来此之时的年龄绝对不可能是十岁,恐怕要四十朝上了,如此,岂不是已超百岁? 在平均年龄不超过四十岁的这个时代,百岁是怎样的概念?已可称之为仙了。 “当年便觉不妥,不过,赵慧可为夫人,你当让韩王纳之,以传先王血脉。”大巫说完这一句话,闭上了眼,不动不闻,竟是生息已绝。 第249章 赵诺一直以为大巫并不知道赵家做的换子一事,毕竟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关注过,且,赵家做得隐秘,这些年了,不见有谁怀疑过,那么,大巫竟是一开始就知道的吗? 还是后来知道了但没有说? 若是因为大势已去正想着,赵诺突然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从大巫的身上扩散开来,他的精神力时刻都在周围形成一个方圆五米左右的扫描范围,这样大的范围内,有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但同样,范围太大了,对于一些精细的东西可能就会忽略。 发现这气息不对,赵诺才开始仔细查看大巫的身体,很诡异,事实上,能够活这么长时间在这个时代本身就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所以 半月后,收到了前线的传信,这才知道有大巫曾诅咒的事情。 赵诺一开始还觉得好笑,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初,他便想办法探查这世界的各种力量,从他已知的那些都没有看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世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能量,哪怕大巫看着地位高,但那种高地位不过是因为主持祭祀,在众人眼中有些神秘色彩的缘故,最多,他们的星相学大概也不错,能够推算出什么时候下雨大旱之类的事情。 这或许也可以说成是他们自然学学得不错,但要因此说他们有什么特殊能力,反正赵诺是从来没有发现过。 不然,他也不敢跟韩王那样设计大巫,要是有什么特殊能力,凭他们的力量,实在是不一定能够匹敌。 但 “是诅咒的缘故吗?韩王可有觉得不适?”赵诺细细地问着。 来传信的就是跟在韩王身边的人,他闻言说:“当时王觉得心头一悸,后来才好些,并没有其他的症状,巫医已经检查过了。” 赵诺微微点头,这时代没有单纯的大夫,所有的大夫都是带着迷信色彩的巫医,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大夫的力量让人不敢相信,但在这种玄妙诅咒的面前,他们的话反而有了些权威。 “无事就好,国中无事,我写了一封信,你回去报给王。” 赵诺代理国事,顺便看护太子,每天的事情也是不少,朝中那些大臣这几年可是看明白赵诺的宠信他们动摇不了,这会儿王不在,他们怕被赵诺不明不白地给办了,一个个都缩头乌龟似的不敢出头,倒让赵诺有了独揽大权的威风。 薄薄一封书信是写在白绢上的,这会儿还没有纸张,传信若是不想用沉重不方便携带的竹简,便只能才用羊皮或者绢布,其中绢布的造价更高昂一些,却也更加轻便。 韩王展开白娟,看到上面的字符,脸上的轻松渐渐消失不见,大巫故去,对哪个国家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还怕有心人弄出什么不祥预兆之类的问题,更有,那诅咒,难道是大巫给化解了吗? 赵诺在白绢上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情景,连大巫的话也没漏下,那话在他们眼中实在是太明白了。 韩王沉吟了一下,给赵慧一个夫人之位,其实也没什么,赵慧到底还是个漂亮的姑娘,且又对他痴心一片,只要不是王后之位,一个夫人,从身份上来说,便当得起。 得胜回朝之后,韩王也不耽搁,赵慧跟他同龄,实在也是耽搁不起了,便直接下令,封赵慧为夫人,迎入宫中。 这件事倒也没有对王后一脉有什么打击可言,在世人眼中,王后的位置稳固,太子在呐,那么,韩王想要对自己的母族赵家多些恩赐,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再者,赵家在连续两次大战之中都出力不少,大将军之名名副其实,战功彪炳。 这种情况下,只是封赵家女儿一个夫人,实在是顺应民心的事情,也是韩王提拔母族的举动。 本来可能会有波折的事情就这样平稳过去了,韩王对赵慧也有几年未见了,再见她,竟是觉得颇为可人了,也没有小时候的那些顽劣脾气,好相处多了,便也多了几分喜欢。 枝儿跟着赵慧入宫了,也跟赵诺相见,他的目光有些复杂,当年他汲汲营营以为攀上了高枝,结果,这么多年过去,竟是赵诺这个甘于洒扫的成了朝堂上的大人,而他,不过是赵慧身边一个下人而已。 随着赵慧长大,他们这些不曾净身的下人早就不再能够那么亲近她了,枝儿的地位也逐渐回落,再见赵诺,竟是百味杂陈。 “这么些年不见,看起来你过得不错。” 枝儿是作为赵家陪嫁的下人进宫的,虽然不能够贴身伺候赵慧这位夫人,但他在赵慧所在的秋明宫还是有着几分颜面,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比旁的下人有些不同。 赵诺没有刻意去见他,不过今日被韩王传召,这才进了秋明宫,说了两句正事出来,便与同路的枝儿闲聊两句。 “你过得不也很好?” 往日种种,好像昨天,但到底是不同了。 赵诺脸上的笑容淡淡,或许是去的世界多了,每个世界见到的人也多了,除非那种血脉亲缘割舍不了的牵绊,他对其他的人,感情都是淡淡的,终有一朝要离散,何必欢聚多笑颜? 与枝儿从小相伴的那几年算什么呢?没有似海恩情,更无难舍亲情,相逢相聚,犹若浮萍,短短的几年,到底比不了这人生漫长,长路无尽。 “的确是比其他人好一些,并未曾受苦,也不曾受罪,还得到主子信用。”枝儿并未叫苦,本来这偶然相聚,他也并不是想要叫苦的,哪怕,曾经嫉妒过这个人,凭什么那样好运,就那样一步登天。 如今世上,谁不说赵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哪怕他的官职并未有多高,但轮到大王的信用,却是谁也比不了他。 “那就挺好,求仁得仁。” 赵诺完全没有嘲讽的意思,这般说了一句,却见枝儿秀美的脸上一白,似乎受到什么暴击一样。 正好,秋明宫的宫门就在眼前了,他也不再跟枝儿多说,告辞离开。 这一年,休养生息,韩国的发展是潜移默化的,不注意的人根本不会发现那隐藏在熙熙攘攘之下的繁杂秩序是怎样一点点构成的,来往的商人也不会注意到,已经很久,没见过人市了。 韩国的奴隶还有,从来没有一条法律说要废除奴隶的存在,但事实上,在韩国的人口买卖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几个大的买卖人口的世家被清除了,罪名不外是“贩良为奴”,这一项罪名在之前是闻所未闻的,或许有人说过,但从来没有人会去跟那些大姓较一个公平,但当韩王举起屠刀,以这样的理由杀戮的时候,却也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对,很多人甚至因此感觉到了安全。 不会有一个人随便把绳子套在你的脖子上,然后你就成为了他的奴隶,可以被贩卖,户籍就等同于良民证,有了它的存在,韩国的民众都能享受到安全的待遇。 然后就是人口贩子被克以重税,还有诸如不能贩卖外国的种种限制,当贩卖人口的代价太过高昂,那些聪明的商人,自然知道怎样寻找更加物美价廉的商品。 不知不觉,市面上便大体没有了奴隶的存在。 这种变化很小,大部分人都不会察觉,世家之中,没有奴隶还有数之不尽的家生子,他们其实并不需要到外面买人,家生子的繁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跟老鼠一样,只要吃喝不缺,不出多长时间,便会比主子多上数倍。 人多了,繁荣便来了。 当韩国再一次对别国举起战争的旗帜,也没有人认为韩国是不义之争,反而大家都很积极地期盼韩国能赢,每一次战争的胜利都意味着领土的扩大,财富的增加,这样的战争,谁会不愿意打? 又一次胜利之后,终于有些国家开始警惕韩国,联合起来以“韩国大巫已逝,必然是韩王祭祀有失”的原因,对韩国发动了战争。 这个时候,鲁王已逝,鲁国名义上还是鲁国,实际上,早已经是韩国的版图,韩国的实力,完全不惧所谓的联军。 然而,联军并不知道,他们对自己的实力盲目自信,哪怕韩国已经有了多次战胜的业绩,他们却也以为那是某种幸运,就好像不真正输一回,谁都不会信自己的实力不如人一样。 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出所料的,割让城池,赔偿各项战争款项,各国都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让他们知道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够肆意开战。 又五年,上面的王病逝了,他的几位公子,只知道吃喝玩乐,完全没有建立自己的声望人脉,突然之下,却又各自争斗得厉害,凭借早年获封的土地,一个个都想要执掌天下,却不知道这天下早已没有了他们忠心的臣子。 没有人奉诏拜见,有的只是一场场战争,打着各种旗号的战争,在那些国家之中,韩国的表现最为抢眼,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样的计谋还从来没有人使用过,于是,顺利扶持一位小公子的韩王竟然有了一人之下的权力。 “我从来没想过,能够做到这一步。”韩王志得意满,人过中年,对于这样的成绩,他已经十分满意了。 赵诺比韩王还要大上几岁,如今也不年轻了,精神力并不能够延长的寿命,他无法估算自己的寿命,但想来,也是时候离开了。 鸟尽弓藏,赵家的覆灭意味着秘密的隐藏,而秘密,如果有第二个人知道,就不是秘密了,生身父母都可杀,一个仅有半点血缘的兄弟,有什么不能杀的呢? 在韩王开始筹谋之前,赵诺挂冠而去,他这个侍官当的时间也够长的了,是应该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看看这个安全了许多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那一夜,不见月光,星星闪烁,韩王披着衣裳,站在窗边,赵慧侍立在他身后,已经有了孩子的赵慧也多了妇人的风韵,她望着韩王的背影,不敢出声惊扰,静默着,竟是能够耐得下性子站立不动。 许久,韩王回过头来,对着她轻轻一叹:“赵家,如今只剩下你了吧。” 赵慧为不可见地抖了一下,赵家覆灭的事情让她寝食难安,但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如今,一切不都是好好的吗?难道王还要追究? “唉,你也不算。”韩王自语着说了这么一句,返身回到了床上,赵慧紧跟其后,半点儿不敢多言。 只是心里松了一口气,罪不及出嫁女,王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不追究了吗?转念又想到自己膝下的儿子,有了这般的母族,恐怕以后与王位无缘了。 次日,赵诺离去的消息才被众人所知,本应该震惊于此事的韩王反应有些平淡,相伴多年,很多事情,赵诺不说,他未必感觉不到,对方的离去之意不过是为了预防以后的君臣猜忌罢了。 那个人啊,就是那样,很多事情都要防范在前头,也不知是怎样养成的性子。 韩王轻轻笑了笑,出乎群臣意料地并没有因此大发雷霆又或者派人寻找,就当做是一件普通的小事略过去了,为此,后来有不少人都在分析,或许赵诺是被韩王暗杀了。 十年后,韩王病重,传王位于赵慧之子,王后所生之子被韩王过继给赵家以续血脉。 王薨,新王继位,王后殉葬。 远在万里之遥,时隔两个月,深山之中的赵诺方才听到这个消息,愣了一下,不自觉想到了大巫当年的话,“以传先王血脉。”那位大巫,当年便已经料到会有今日吗? 韩王之位,兜兜转转,竟是还在韩王血脉之中,这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吗? 那些不可测的神秘之事随着上面那位王的故去,随着那些大巫随国而灭,都不可知,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神秘力量,赵诺探访多年,未曾得证,或许,这会是一个留给后世的谜吧。 乌发未曾霜染尽,人已苍苍太平可登山,无归路 第250章 东海市有一档最受民众欢迎的节目叫做聚焦历史,咳,听起来名字很大气,大部分时候也的确是很大气的,各种皇帝秘史,很多正史上看不到的事情都会被那些主持人请来的教授等人拿出来探讨一番。 不得不说,教授们的水平还是很高的,各种出处如数家珍,时不时还感慨一下可惜历史上某某文献被销毁了/遗失了/失传了,目前某某谜团未能得证,只能从某某书中知道销毁了/遗失了/失传了的某某文中讲的大概是什么事情的,然后可惜至今不能得一见。 自然,这样的话题很容易就激发出了观众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有放不下的还会在节目之后搜一搜,看看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有的还会去论坛专门开个帖子,求证某某事。 反正,这档节目的火爆程度恐怕主办方也有些意外,擦着科学的边儿,研究神秘的事儿,解说历史的谜。 恐怕正是因为这样子,才会让大家都爱看。 但,比起历史上某一任帝王其实是个暴躁狂之类的趣闻之外,一到了奴隶时代那一段儿的历史,各方面的说法就比较传奇了。 这也是正常的,人类历史几千年,最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完整的文献记录,多是靠着口口相传来流传一些故事,而那些故事,以现在的看法也是失真的居多,就好像一句话经过十个人之后就会大变样,那些故事,不知道后世的传说给其中注入了多少的水分。 只可惜,历史太过悠久,时间抹杀痕迹,后世人想要完全还原真相已经不可能,只能通过教授们的探究知道部分真实。 “大家好,这一期聚焦历史又跟大家见面了这位特殊的教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猜到他是谁?” 历史圈子里头,历史学的教授也就是那么几位,聚焦历史并不是为了某位教授而做的,于是拉拉杂杂,那些教授轮番上阵,每一期会是哪个教授来讲,也是很多人好奇和猜测的看点。 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上台来,金边的眼睛遮住了那双明亮的眼,为他增添了一份学着的风范,脚步稳健的他大步走上台来,坐到了主讲的位置上。 “郝教授,好久不见,上次听闻你还为了出国考察去了,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主持人笑着问候了一声,似乎有几分熟稔的样子。 郝教授冲着大家笑了笑,说:“的确有了些发现,对那一段历史有了些心的想法,不知道大家愿不愿意听一听。” 说了几句闲话,节目开始进入正题,大量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都会随着郝教授的讲述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大家都知道奴隶时代是愚昧的,充斥着血腥的——当然,很多人会说我国从来没有奴隶时代——呵呵,当初刚学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想的,庆、韩、卫跟后面的商、汉、清似乎都是封建社会,但在历史学上,它们显然是两个时代” 简单讲述了一下奴隶时代的特征表象,以及封建时代的特征表象,确定这个简单的划分已经能够清楚说明其中的区别之后,郝教授马上把话题转到了今天的正题。 “庆朝的时候,大巫盛行,在当时,风雨天时都是大巫的职责,相当于一种观星象和推测地时的职业,但又不能简单等同于天气预报员和农业专家,大巫还有一项重要的政治角色,就是祭祀。” 郝教授说到这里,脸上的笑容也淡了,谈到正经的事情上,显然会让他变得更加严肃,在场的人没有任何的插嘴,便是主持人也听得很是认真,呈现在电视机上的却是一些文献资料之类的东西,让大家明白这样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之前讲述过那么多的帝王史,你们也都知道了,古代帝王,哪怕是封建社会的帝王,对祭祀都是很重视的,不少帝王进行封禅,祈雨,祷祝,为的就是帝业永固,江山万年,亦或者风调雨顺,方才能够显示天子至尊。” “然而,在卫,包括卫朝的时候,祭祀都是大巫的职责,也只是大巫的职责,为什么呢?这里便要涉及到一个关键的问题,大巫到底有没有神秘的能力。” 郝教授说到这里的时候,主持人愣了一下,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她低头迅速地扫了一眼自己的台本,这个她一直装作道具拿在手中的书册其实上面印的都是此次的大致谈话内容,这个节目有些类似访谈兴致,主持人起到的作用却不大,就是一个捧场的,恰到好处地发出一些代表观众的疑问,让教授解答更多的问题。 主持人并不是历史专业出身,哪怕私底下做了了解,却也不可能全都熟捻于心,所以必须准备这么一个台本以防万一,因为节目会放出一些图片资料,所以看台本的时间还是有的。 这样一来,一旦教授讲的跟台本不一致——不,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这些台本上的内容都是教授已经看过的,或者说主讲内容都是教授给的,其他的不过是这边儿为了谈话效果加上的一些问话捧啃之类的东西。 ——所以,现在怎么办? 主持人脸都黑了,看了看下头的导演,导演的脸色也不好看,一会儿,一个助手模样的人跑到导演的身边,递过去一些东西,导演看了看,脸色稍缓,然后对主持人使了一个手势,主持人立马坐直了一些,适才的轻松表现消失不见,如临大敌地准备随机应变。 郝教授还不知道他到底给大家带来了多少麻烦,笑吟吟地说:“这次出国考察,我有了一个大发现。” 主持人马上捧场地把话题转过来,问:“哦?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知道是什么大发现?” “大家都知道,韩国一统之前是八家分庆的局面——这块儿我就不细讲了,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属于历史必考的知识点,哪怕理科生想必对这个都不陌生,那么,有谁知道胡国当时所在位置?” 目光扫视一圈儿,现场的观众能够进来的多半都是一些对历史有兴趣的非专业人士,于是,这种专业问题,大部分人都是一脸茫然。 啊,我知道某某地是几朝古都,但历史上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啊,我知道历史上的某某战役是谁打的谁胜了有了什么意义,但是,你说那地方是现在的哪里?呃,老师好像讲的时候提过一嘴,不过我不记得了。 啊,我知道某朝的疆域是哪里到哪里,但是,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你问我那地方到底是不是某国所在,呵呵。 郝教授显然早料到了这种情况,并未有多少的失望之色,一脸的喜气仍然是才上台时候的那个样子。 主持人适时地笑了一句:“教授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们吧。” 郝教授笑得志得意满,然后大略说了说胡国的历史,这个短暂的国家并未持续多长时间,当韩武王上位统一八国的时候,它是第二个被灭的,紧跟在吴国之后。 而它的地域范围,如今有一部分已经不属于本国,自然,这一段是历史上发生的大范围丧失国土的耻辱,但在今日看来,几百年已经足够大家接受这个事实了。 “此次的大发现,我实在是忍不住跟大家分享一下。” 郝教授说到这里,笑得眼角的皱纹都明显了。 主持人总算明白了一些,好么,这位是出国考察一趟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这才借着节目说出来,不管怎么说,这样做提升知名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其他 历史圈子的人难道在意是不是得罪了娱乐圈的人吗?别逗了,再得罪,人家也是闻名遐迩的教授,你们娱乐圈这几个连电影都拍不了的导演算个什么? 主持人也更知道自己的斤两,她因为这个节目才有了一点儿名气,想要凭她给人家教授甩脸子,只怕今天甩了,明天就得一身骂名,一屁股黑粉地下台走人。 明白了这个,哪怕知道是这位老教授率性而发,一时兴起,她也得兜着,至少要把这节目安安生生播完。 直播啊!亲,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直播,你就是在上头打个喷嚏,所有人也都看着呐!完全不是插广告就能糊弄过去的啊! 主持人的内心在呐喊,好想哭,然而还是要笑。 “不知道是什么发现?听教授这样一说,我也很想知道了呐。” 到底是什么发现让你一下子这么神经,真的很想知道呐! “诅咒。”郝教授干净利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然后接着往下讲,后面的总算没有脱题,都是在讲大巫是怎样神秘的,大巫拥有的力量是怎样的神话,大巫的传承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等等。 随着郝教授的讲述,所有的人都是一脸恍惚,我信了几十年的科学,你突然告诉我神秘学确有其事? 主持人简直要崩溃! 第251章 因为郝教授的一个兴奋拉不住闸,于是本来还待考证的事情,或者说本来可能成为机密的事情就这样被公之于众了,虽然很多人还是抱有怀疑的态度,但大部分的人都信了,于是去某某地旅游成了热点。 新发现的那处据说是胡国王宫的遗址也成了新的旅游景点,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不能够看到什么,从这件事被发现的时候,因为其浓重的神秘色彩,便有人在外头拉上了警戒线,不让人进入其中。 几千年的历史,胡国王宫的遗址风华却并不算严重,部分地方那干涸的血色还残留着,让人一看就知道历史的沉重。 “这真的是血?” “很不可思议吧,经过了那么长时间,沧海桑田,这片被沙漠掩埋的地方还保存得这样完好,好像没有经受过时间的侵扰一样。” 郝教授还在兴奋期,带着一副防风眼镜,走在王宫的遗址之上,整颗心都有着节奏式的跳动,对一个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亲眼见证历史更值得兴奋的事情,尤其是那已经过去的历史。 “据记载,这一片地方成为沙漠的时候正是韩国一统的时候,有野史表明是在灭国之后,当时漫天的黄沙湮没了这片宫殿,成为野史中诅咒最强有力的证明。” 郝教授对历史方面的研究真的是很深厚,然而此刻,他却没有那些专家教授的通病,没有卖弄这些出自什么时代的那本书,他的目光注视着那些残破的宫殿,却少了主体的木质结构,宫殿早已没有当初的宏伟。 其实,哪怕当时看起来十分宏伟的宫殿,在现代人的眼中,也算不上什么,再宏伟,能够高过摩天大厦,大过人民礼堂吗?但在那个时候,从这个宫殿的规模来看,这里必然是极为华丽的。 这也当然,奴隶时代,虽然是统治阶级对劳苦大众压迫最为严酷的时候,却也是广大人民劳动智慧最为伟大的时候,这并不矛盾,比如说外国那难以想象的金字塔,各种关于金字塔的神秘直到现在都是未解的谜。 本国自然也有一些神秘的地方,但如此神秘的建筑就没有了,再者,频繁经历战火的本国历史,多少华丽奢靡的建筑都可能化为灰烬,不复存在,倒是没有多少完整保留下来的古建筑了。 “只可惜当时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史,除了一句‘咒杀’,没有人真正记录下来那一段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韩国当时的一些情况,我们还是可以进行合理推测。” 郝教授在历史界素有“郝疯子”的称呼,因为各种文献资料的缺乏,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八字真言,然而这个“大胆”到了“郝疯子”这里,便是内行人有的时候都不由得感慨实在是太大胆了。 只不过,在没有明确的资料史实证明的对方是错误的情况下,这种“大胆”充其量不过是历史圈子里的一种流派,也算不上什么大逆不道的毛病。 如今,郝教授就在说自己的大胆假设,“我们已经知道大巫在庆朝时候是统治阶级对下层王爵的一种监视机制,就好像若干年后对于分封的诸侯王赐下内相一样,让王爵成为一群土地上的傀儡蛀虫,对于王爵,他们会采取扼制的态度,不让他们造反,不让他们作乱,最好让他们永远保持现状,成为庆王管理土地的管家。 但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谁愿意一辈子当个不管事儿的管家呢?尤其韩国还是被吴国欺负了之后,并没有从庆王那里讨回公道,这个时候,想要崛起的韩王跟大巫的矛盾就有了 有资料隐晦表明,当韩王出征胡国的时候,韩国的大巫已经被软禁起来了,可以想见,他是不赞同韩王出征的,那么,他的突然死亡是为了什么?” “这还用问,韩王肯定早就想要除了他,出征在外,不意味着没有人可用,说不定就是韩王指使那些人杀了他。” 青年不以为意,他虽然也是郝教授的学生,但跟那些专注研究历史的人不同,他的目光早就放到了政治上,自然不会认为政治上的一切都是风光霁月的。 事实上,他的这种理解,也是很多历史学家的理解,只不过在郝教授这里被摇头否定了,“不,不是这样的。” “小郑,很多事情你要代入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去想,韩王在当时算是韩国的最高统治者,并且是唯一的,哪怕是庆王派下来的大巫,名义上也是要比韩王低一等的,那么,韩王杀死一个臣子的方法很多,哪怕是毒杀之后都可以说是暴毙,这种死法在当时的历史上也算是统治阶层一个最普遍的名誉死法。 ——所以,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大费周章只是让大巫死去,不说他安排的人手可靠不可靠,单是这样的风险就很大,再者,那公布出来的死因‘咒杀’,在以前,我们都以为这是某种遮掩,就好像毒杀说成是暴毙一样,现在想来,用这种极容易引起怀疑推测的说法本身就很不正常。”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被发掘出的宫殿处,移走了基面上坍塌的杂物,周围被挡风布遮挡着,用小刷子扫过灰尘,祭台之上,一种发黑的字体写着这样的话“天道不佑,擅开战端者,万世不人。” 残留的灰尘经过检测,已经证实是骨灰,意味着曾经的历史上,有人在此。 一想到脚下踩得,鼻中呼吸的都有可能是人的骨灰,就不由得让人用手遮掩了一下口罩,好像这样就能阻挡那些可疑的灰尘一样。 事实上,这一片保存得过于完好了,骨灰这种东西并不会比灰尘重多少,哪怕被杂物掩盖,被沙尘掩埋,当风吹去浮沙的时候,竟然不能够把这些骨灰吹走吗? “是的,不能,它们的重量,你可以拿起来掂量一下。”郝教授的眼中满是兴味,最开始这一处地方的发掘并未让大家有多么重视,哪怕有这样的一行文字,又能怎样呢? 要知道,这就好像某棵树上被人写上“某某某到此一游”,看起来很有历史意义,其实除了文字能够研究,话语能够考证之外,还有什么呢? 直到,发现这些与众不同的骨灰。 “它们的重量,有三个成年人那样重,三个,血肉完整,身高超过180的成年男性那样重。” 有研究表明灵魂是有重量的,当人死了,尸体会轻多少克,那么,尸体中的血液蒸发,皮肉烧毁,骨骼成灰之后,还有多重呢?一个成年人,足以被盛装在一个小盒子里被一个小孩子抱起来。 但是,这些骨灰有多重呢? 发现时候,大部分的骨灰已经被转移走了,剩下的这些微尘,拿起来掂量一下,就会发现那完全不属于灰尘的重量。 青年的脸上满是讶然,哪怕口罩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那一双防风护目镜之后的眼眸中也是遮挡不住的惊讶。 “这是怎么回事?” 郝教授摇了摇头:“如果不用神秘学解释,说那些大巫真的具有神秘的力量,恐怕我也不能够猜想,这是因为什么。” 带着青年离开了祭台,走到了下头的宫室之内,在这里他们发现了一些书简,应该庆幸那些竹简是被刻出来的,这里又因为某种不可理解的原因保存完好,于是上面的文字经过现在的研究,已经被破译了大半,足以让人们了解当时发生了什么。 韩王攻胡,胡王死,大巫咒之,于祭台之上。 “如果大巫的诅咒是真的,那么,韩王没有死,是因为韩国的大巫为他抵挡了这个诅咒吗?”青年的问题切中症结。 郝教授点点头,说:“我以为正是这样。” 看到青年一脸严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郝教授忽而又笑了,拍了拍青年的肩膀,“其实诅咒成真,韩王也不会死,还记得那祭台之上的诅咒写的是什么吗?‘万世不人’,显然不是针对今世的,由此,我推断,哪怕是大巫,恐怕也不能够对当世人做什么,只能够针对其未来。” 郝教授的这一番推断并没有上电视,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因为上次闹得沸沸扬扬的聚焦历史事件,他几乎上了电视台的黑名单,也被一些人善意提点了一下,让他不要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表一些过头的话。 作为一个研究历史的人,郝教授也不是不知道变通,把这些兴奋劲儿压下来,等着那些骨灰的研究结果出来,为这个还专门把青年这个勉强算作记名弟子的拉出来溜溜,加深一下友谊,引发对方的兴趣,便于知道更多的消息。 青年也的确产生了兴趣,不断地发问,好好逛了逛这个胡国的宫殿,晚间回到酒店休息的时候,忍不住拨了一个电话:“我知道你们家的诅咒是怎么回事了。” 电话那头,有着华丽黑色皮毛的豹子懒洋洋躺在床上,用一个堪称慵懒的姿势接听着电话,不时点点头,满不在乎地“哼”一声,白天里人身的时候还好,一到晚间成为动物,连说话都不能够,好在,这么多年,也都习惯了。 面前的电视里,播放的正是聚焦历史那个节目,郝教授在上面大谈特谈,全都是关于诅咒的事情,只不过,若是让他知道,真的有诅咒,他的表情是不是还会那么兴奋呢? 还是要感谢韩国大巫,否则,恐怕这个诅咒完整之后,白天也会是这幅动物形态了。吴姓青年这样想着,默默地吐槽了一下自己的祖宗,既然知道大巫那么神秘,为什么还要跳出来蹦跶。 擅开战端者,万世不人。——最开始开启战端的,是吴国啊! 第252章 当你凝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黑色的眼眸总是代表着不幸亦或者恶魔,至少在一些国家,有着这样的看法,他们不喜欢黑色的东西,衣服、头发,尤其是眼睛。 空荡荡的房屋中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面华丽的镜子,藤蔓雕花,金银镶嵌,熠熠生辉的地方是钻石,颜色鲜艳的地方是宝石,奢靡的镜框让那一面平整的镜子也似有了不一样的身价。 青年从床上起身,走到这面正对着床的镜子前,一步步走近,也一点点把自己的样子看得更加清晰,黑发黑眼,很好,他很习惯这个色彩搭配,只是那皮肤过于苍白,像是失了血色一样。 一张精致的五官,几分凌乱的碎发,身上的睡衣是很常见的珊瑚绒,一种看起来便温暖的衣裳,上面的灰色调勾勒着一些规律的几何图案,却并未削减材质带来的绒绒感,只是更好地区分了性别而已。 很古怪的房间。 青年环视一周,确定这个三十平左右的房间内只有这么两件摆设,床和镜子之外,没有再去打开两扇紧闭着门的任意一扇,他回到床边坐下,闭上了眼,开始探寻原主的记忆和那未知的剧情。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世界,好像现代的科技发展水平,但思想上,这个国家的人不算太开放,如今的世界对各种肤色各种瞳色的人都能适应良好,也知道遥远的东方有着黑发黑眸的天然人种,但是,在这个色彩多样的国家里,黑发黑眸还是被排斥的。 原主是留学生,家中的条件一般,只是因为他学习太好,然后家中人就一厢情愿地把他送到了国外来,想着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却没注意到在这个国家,黑发黑眸是会被排斥的。 校园暴力的存在让生活变得不那么美好,而这一切,让性格本就内向的原主越来越阴郁深沉,后来好容易毕业离开校园,却也没有受到更好的待遇,同公司人的排挤,喜欢的女子的蔑视戏弄,让他的心里产生了非常偏激的想法,最后 记忆中一具惨白的尸体沉浸在泥土之中,细细的雨洗刷着那张脸上的血色,金色的头发好像水中的海藻一样跟褐色的泥土纠缠不清。 睁开眼,往后仰了仰头,这是第一回吧,在他来到之前,原主便已经犯下大错。 没有多想那过于历历在目的记忆,他迅速地翻看剧情,等到看完之后,再看眼前的镜子,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杀死喜爱的女子,然后拿走她的镜子作为收藏,这算是什么怪癖,幸好,这才是第一个,一切都还来得及。 不,或许也有点儿来不及。 青年何靖再次仔细地翻看了原主的记忆,高智商的好处还是很多的,比如说他知道做出不在场的伪装,同时知道避开监控,甚至对尸体的处理,虽然有些过于粗暴,但那个泥潭的确不错,少了掩埋的时间,也不用更多的工具 一切犯罪记录历历在目,仔细回想其中并没有什么大的差池,何靖松了一口气,杀人者应该偿命,这是情理,也是律法,但当这个人成为自己,那还是另说吧。 反正我没有杀人,为什么我要替原主坐牢? 出于这样的想法,何靖很自然地决定按照原主的计划去处理后面的事情,根据剧情中他知道的,这个女子的身份并不一般,事实上,看到这面镜子,只要不是傻,也该知道其身价不凡了,那些钻石可都是真的钻石,更不用说这镜子还是一面古镜,价值非凡。 迅速地收拾好自己,从床下拉出来装镜子用的公文包,把镜子重新装进去,然后,离开家,找到一处僻静的地点把镜子砸碎,烧毁,所有残留的东西都扔到河底去,那是一条贯穿南北的大河,河流滚滚,那些被分散扔下去的东西,除非幸运,否则永远不会有全部被找到的一天。 见到这件在剧情后期暴露自己的罪证消失不见,何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看时间,很好,已经来不及上班了。 打了一个电话去请假,对于他的请假,上司颇有微词,较之其他人,上司总会对他更严厉一些,很是说了一些不好听的。 何靖没有吭声,如同原主的表现一样,默默听了,他心中在想的是,很快就会有人来查这件事,这时候他还不能离开,哪怕要受气,还要等到没有嫌疑了再走才行。 剧情中,很快就来调查的警察同样也询问过原主,却被原主的不在场证明说服了,本来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原主很快按耐不住再次杀人的,又对其他的金发女子下手,最终酿成了一系列的连环杀人案,被特别调查组注意到,然后被查了出来。 只要怀疑,搜查,就会发现的一屋子的镜子,很快成为了最好的罪证,而那个泥潭,也因为被扔了太多尸体下去,容易打捞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知道大势已去,又或者是明白自己这种已经算是严重的心理疾病,原主最后没有负隅顽抗,在那些镜子被搜查出来之后,就交代了一切。 最后,罪有应得。 何靖挂了不知何时已经在“嘟嘟嘟”的电话,开车回到家中,他还需要做一些事情,至少不要让自己的房间显得这么古怪。 等到一切都收拾好了,吃了一顿午饭,下午何靖就去正常上班了。 “嗨,伙计,你还好吧?” 率先来问话的是何靖的同事保罗,同为技术宅的原因,保罗在见识到何靖的技术不错之后,便抵消了对他的部分排斥,两人熟悉了一些,也能算作朋友了。 昨天,原主好容易鼓起勇气向艾薇儿表白——艾薇儿就是沉尸泥潭的那位,然后,艾薇儿嘲笑了他的“爱情”,同时还说“像你这种恶魔怎么会有爱?真是让我恶心,我可不想以后‘不幸’。” 当时,办公室中还有好多人没有走,虽然是下班时间,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匆匆往返,于是,大家旁观了这场失败的告白,还有人发出了大声的嘲笑。 原主沉着脸,但他多数时间都是沉着脸的,没有人在意,大家都爱艾薇儿,于是,原主就成了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必须要狠狠打压才可以。 爱,就这样成了恨,成了直白到几乎无法掩饰的杀意。 唯一有点儿同事爱的保罗劝原主不要放在心上,约了原主去喝酒,酒吧很混乱,保罗很快就醉了,他并不知道自己喝的酒中被原主下了药,那种随便就能够买来的小药丸儿,连卖药的人都在迷幻中摇头晃脑,哪里会管自己的药到底卖给了谁,又或者送给了谁。 群魔乱舞的人,闪烁的灯光效果,没有监控的后门,以及,原主知道艾薇儿家中的地址。 当初为了爱而留心的事情,这时候都成了无需预谋,信手拈来的执行条件。 表面上只是一个小职员的艾薇儿所住的地方也是极为符合身份的公寓,这样的公寓条件再好,总有些地方是监控的死角,而那些,哪怕并非刻意,但原主的高智商让他看一眼就知道该怎么躲避。 艾薇儿在家,这真是一件最不幸的事情,早就涌起的冲动到了此时便无法遏制,似乎是激情杀人,却只有那杀人的工具是随手拿起的烛台。 仿古的烛台有着足够尖锐的顶端,刺破咽喉只需要一下,一下命中,干净利落。 从未杀过人的原主在杀人之后愣了一下,但很快他的脸上就有了笑容,释放心中的恶意,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这种感觉让他舒畅极了,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很快回到酒吧的原主一切如常,把酒水洒在身上,一身酒气地被保罗唤醒,然后被他送回家中,等到保罗走了,他再去把预想藏好的尸体拖到车上,运到泥潭所在掩埋。 完成这一切的原主从未有过懊悔。 从记忆中查知这些,何靖的感觉有些复杂,他自然知道自己每次成为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们的坏往往都是在剧情中,或者说是发生在未来,他来得够早,一切都足够更改。 所以,这还是他第一次接手这样的烂摊子,因为不想无辜坐牢,他还必须要把一切都处理好,充分掩埋所有的罪证,让自己后半辈子能够安安生生地过。 老天一定是看他上辈子太清闲了吧,这才给了他这样一个磨难。 好在,原主很给力,一切都做得不错,唯一会露陷的镜子也被何靖及时处理了,那么,剩下的就是照着原主的剧本演就可以了,这对何靖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几辈子下来,再不会演戏的人,都能够装出一副样子来了。 “没事儿,就是昨天喝多了酒,早上有点儿头晕。” 何靖的脸色如常,仿佛真的是为醉酒苦恼一样,他简单跟保罗说了两句,便很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工作。 第253章 何靖应职的是一个科技公司,成天跟着电脑打交道,对这方面敏锐很多,但这一天,他显然有些心不在焉,预计能够在下班前完成的任务,直到下午茶的时间还没有完成一半,偏偏,这种时候还有人给他加码。 “嘿,何,你把这些做了吧。” 旁边座位上一位男子轻巧地越过办公桌的隔板,把一沓子文档扔到他的桌上,砸在了他用鼠标的手上,鼠标滑动,还意外地点了两下,然后刚才弄好的那一篇代码全部消失不见。 对方完全没有注意到,倒是另一边儿,一个拿着咖啡正在喝的女子看到了,挑眉笑了笑:“哎呀,白做了。” “嗤。” 惹祸的男子侧目看了一眼,对着那一片空白,轻笑了一声,没说什么,完全没有为此表示抱歉的意思。 何靖的表情很沉静,突然接手这些,哪怕他有着计算机的底子,记忆中也有对方工作的情景,但是想要把这一切转化为适用于现在的,还需要时间,然而 瞥了一眼那个文档,说实话,他现在的心情有点儿不好,看着文档就觉得烦躁,十分想要把一沓子扔到那个男人的脸上,他凭什么帮他做啊,难道他脸大吗? 末了,却也只是拉直了唇线,端起杯子,去茶水间接了一杯白水。 保罗跟何靖的位置是背靠背的,后面的动静,不用回头他也知道,但他没说什么,当一件事情当事人都不会去反抗的时候,作为旁观者的他,哪怕还算是朋友的身份,却也不会伸出援手——每个人都应当独立。 下班前,何靖总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揉了揉眉心,这一天忙乱得,根本没时间修炼精神力,竟是他也觉得头疼了,这样的工作,繁杂无效率,并且不能为自己创造更大的价值,若不是为了维持现状,表明一切无恙,更好地说服警察,他恐怕根本不会继续下去了。 然而,还得继续。 “该死的,你为什么没有把这份文档做了?” 男子冲着何靖发出咆哮,何靖瞥了一眼他胸前的铭牌——乔,用平静的目光注视着对方因发怒有些扭曲的面容,轻声道:“我以为,那是你的工作。” 保罗闻言,诧异地看了何靖一眼,他自然知道对方之前为了减少矛盾,总是会做一些多余的工作,但现在看来,这是失恋受了刺激?——啊,艾薇儿昨天没有来,今天还没有来呐。 视线不自觉地往艾薇儿的工区位置看了一眼,对方属于行政人员,跟他们的工区相隔不远,紧邻着经理办公室,如今,那里没有人在,座位还是空着的。 她是生病了吗? 想到前天对方那盛气凌人的模样,保罗笑得有几分玩味,真是个辣妞! 视线回到眼前,乔也愣了一下,但他很快便扬起那一沓纸,似乎是想要甩到何靖的脸上,手臂已经高高举起。 何靖的眼眸依旧很平淡,看着乔,然后,乔的手臂垂下,他竟然没有把那些纸张甩过去? 所有的人都惊讶了,办公室一片沉寂,直到经理到来的脚步声让大家迅速醒过神来,端正了一下坐姿。 紧随在经理之后的还有三位警察,他们占据了经理的办公室,经理把人一个个叫进去谈话。 何靖进去的时候,乔对着他露出了恶意的笑容,想也知道,对方并不会说他的好话。 一番询问一如剧情之中的,但可能是因为乔的坏话起了作用,何靖被多问了两句,他的话保罗都能够证实,于是很快被放了出去。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问询,因为艾薇儿家中虽然有血迹残留,但并不是致死的失血量,而她的人也不见了,所以这件事只能够当做失踪来查,问一问到底有谁知道她的下落。 失踪,和谋杀,显然不是一个分量的,询问上的轻重自然也就有了不同。 警察并没有把目光过多地放在何靖的身上,黑发黑眸,代表恶魔的颜色,只能让他们潜意识对这个人有些不喜,但要真的做什么污蔑的事情,警察的基本操守确保了他们不会这样无事生非。 而且,对方是一个表白失败,借酒浇愁的可怜男人,显然不会有什么做坏事,比如非法囚禁的胆量。 事情一如剧情中那样陷入了僵局。 但这并不是结束,艾薇儿是一位富翁的女儿,对方家中的财富决定了这位次女的地位不一般,一旦成年就会拥有的股份等也让艾薇儿的身价不凡,她的父母都在,愿意为了寻找爱女而尽力。 所以,警察还要再来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然后,就是原主忍不住对另外一个金发女郎下手,继续这无边的杀戮,直到被逮捕为止。 何靖提着一些菜回到家中,他所居住的小区是个比较老旧的小区,这里的房租相对比较便宜,年老还不忘浪漫的房东夫妇去了国外度假,如今楼中就他一个房客还在,二楼的那位似乎是个画家,神出鬼没,时常不见影踪。 “这是什么?闻起来很香。” 炒菜的香气引来了楼上的租客,画家有着凌乱的头发,白皙的脸上还有着颜料的痕迹,一件t恤上五颜六色,已经分不清本来的颜色是什么,有着宽大裤腿的裤子就好像是一条裙子,配着那完全不贴身的宽大t恤,整个人就好像套着麻袋的幽魂一样,冷不丁地吓人一跳。 “如你所见,饭。”何靖并没有多说,端好托盘,从画家的身边走过,对方瘦弱一如幽魂,完全不会阻碍进出门的宽度。 知道他走入房间,用脚关上门,都能感觉得到那灼灼然盯着他背后的眼睛,只是他并没有回头,也不准备与没有了解的陌生人分享自己的食物。 谁说他一定要热情开朗,大方好客的? 这一次,他的人设就是阴暗系冷郁男,谁也不要理他! 晚上,头顶上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好像是踢踏着拖鞋走过地板,又好像是故意放重了脚步在蹦跶,时而有节奏,时而混乱,让人根本无法入眠。 真是幼稚。 何靖这样想着,用修炼了一夜的精神力做成护罩,不用太大,只要护住两个耳朵就好,然后,侧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在一片静谧中呼呼大睡,结果,他睡过了上班时间。 显然,原主培养出来的生物钟在换了个灵魂之后失效了。 不得已,再次请假,被上司怒吼着说要扣光他的奖金,何靖默默地把请假的日期加长了两天,他失恋了,他心情不好,他喜欢的女人失踪了,呃,反正他需要休假调养。 连爬起床的心情都没有,何靖再次躺下,进入沉沉的睡眠之中,老旧小区的好处就是绿树成荫,周围没有大型的商场超市,以至于周围的车辆不会很多,耳边清净许多。 精神力护罩习惯性地再次堵住耳朵,何靖睡了一个回笼觉,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光线的变化,而是因为敏锐的嗅觉闻到了一种不该出现的味道——血腥气。 猛地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天花板上微弱的痕迹,是血。 这是一幢二层的小楼,房东老夫妇跟何靖是住在一楼的,一左一右,厨房在一楼的公区,跟客厅在一起,通向二楼的楼梯在何靖这边儿,上面他从未去过,只知道大概也是两个房间,只有一个租了出去,另一个被老夫妇当做杂物室放置杂物。 自然,租出去的就是他头顶上的这个,那位画家,昨天才见过,而昨天,翻了翻记忆,其实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两人的作息时间都不一样,朝九晚五的何靖常常早出晚归,而那位画家,除了闭门作画就是去外采风,除了某一次那老夫妇二人庆祝节日,把他们叫到了一起在一楼吃了晚饭,其他时间,他们都不会碰面。 精神力顺着思想延伸上去,虽然微弱,但也能够探知,楼上只有画家的尸体在,他已经死了很长的时间,血都凝固了。 何靖拿出电话报警,出于良好公民的习惯,在法治社会,他不会想去私下处理一些非法的事情。 “是你报的警?” 警察到得很快,一大批人冲上去忙忙碌碌,还有人在询问何靖一些事情,“是的。” 何靖态度坦然,还没有意识到一个失误。 “你并没有上楼?” “是的,我怕会破坏现场。”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楼上的人死了?” 警察的问题其实已经算不上尖锐,但问到这里,何靖却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精神力太好用了,以至于他并没有注意到这种他已经习惯的能力并不是所有人的能力,所以,他该怎么说他通过精神力确定了楼上人的死亡? “事实上,我的嗅觉很灵敏,我闻到了血腥味儿,而且,楼上没有了动静,我害怕还有凶手在,不敢开门,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所以,他真的死了?” 警察点了点头,这一点勉强说得通。 第254章 “是的,他死了。你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吗?” 何靖的面色尴尬了一下,简单说起了昨天的缘故,“昨天我做饭的时候,他下楼了,我没有跟他分享食物,而是直接回到房间吃了,他可能有点儿不高兴,总是在楼上发出噪音,我,我把耳朵堵上了。” 记忆中,这并不是一件突发的事件,画家我行我素的性格让他不太会在意旁人的想法,以前楼上也曾发生过噪音,以前曾用过的耳塞成了最好的佐证,那的确能够阻塞声音,效果对于一个想要睡觉的人来说也够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就跟上司请了假,最近我的心情有点儿不好,想要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又堵上耳塞睡觉了,直到醒来闻到了血腥味儿。” 警察拿起耳塞看了看,使用时间不短,并不是新准备的耳塞,所以,或许那种被噪音影响的事是经常性的,这方面的矛盾吗?太单薄了。 不过,却也太巧了。 画家是被人用刀子杀死的,现场有很多的血,腹部的伤口并不影响对方的求救,而对方,显然是知道楼下有人在的,哦,不,不一定。 “你是几点钟请的假?正常情况下,你几点钟会去上班?” “大约是九点吧,我们八点钟上班,我通常要提前一到两个小时左右去公司,否则就来不及,这里有些远。” 选择这么远的地方居住,就是因为这里便宜,然而同样,远离闹市也意味着并没有完好的监控系统,所以,今天十点钟到十一点左右这个死亡时间段发生的事情,只能够依靠人力来查。 然而,除了这个最有可能的证人,又或者是嫌疑犯,周围的人,并没有几个还在家,自然也不会有谁注意到邻居家是不是有人出入。 取证工作也陷入了困境,没有明显的指纹,连凶器也只是一把普通的刀,还是厨房缺失的那把,是临时起意的杀人?狡猾的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属于自己的信息,或许有一枚不完整的鞋印? 没有尘埃,没有水渍,想要完整保存一枚鞋印也不容易,且,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凶手所留,也许是送外卖的呢? 那个外卖的盒子或许能够让他们查证一下那家店的信息,其他的 警察很快带着尸体离开了,何靖看了看又空荡下来的房间,心里也有些疑惑,想到自己沉睡的时候竟然有凶手在头顶上杀人,想想就觉得可怖,而凶手杀人的目的,仇杀,亦或者随机杀人? 他回到房间,血腥气已经小了许多,坐到靠窗的椅子上,他又开始翻看剧情,剧情中并没有说这一段儿,是因为画家没有死,还是因为这跟原主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显示呢? 死了人的房间在楼上,想到隔着一层天花就是死亡现场,任谁也不能够安静在房中待着,外面的阳光还没有完全落下,睡了一天,何靖觉得自己应该出门补充一点儿能量了。 周围并没有饭店之类的地方,小吃摊这种完全不保证卫生,且有强烈本国特色的东西在这边儿是完全看不到的,严格的法律让那些加塞的找不到生存的土壤。 平时这些都是好事,谁不希望道路整洁,宽敞没有垃圾,没有异味,但是现在,看看满大街一片萧条,找不到一点儿食物散发的香气,再想到要去很远的地方才能够有吃饭的地儿,也是够痛苦的。 幸好还有车子。 开老远的车子只是为了吃饭,何靖填饱了肚子之后有些不想走,那栋房子,说真的他还真的有些不想回去,谁知道那个凶手到底是什么,万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是万一他再次回来呢? 他现在,也就精神力还能勉强用一用,范围却也不大,想要做出防范或者抵抗,也都不容易。 摸了摸身上的钱包,幸好证件和钱都顺手带出来了。 何靖在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起码这两天是不准备回那栋宅子了。 两天后,正常上班,一切都还跟平常一样,他依旧是被排挤的那个,不一样的是,所有人都对艾薇儿的失踪有自己的猜测。 “一定是那个黑眼睛的,要不是他跟艾薇儿表白,艾薇儿也不会这么倒霉。” “唉,你说艾薇儿到底是去哪儿了呢?她是不是去她男朋友哪儿了?” “没听说她有什么男朋友啊,眼睛长到天上去,一身的名牌儿,来这里当什么助理?” “失踪几天了,会不会” “不会吧,可能到哪儿玩儿去了,她那种女人,谁知道是哪里出来的?” 表面上跟艾薇儿关系不错的几个女人,私下里在茶水间没说什么好话,何靖在外头略站了站,不大的地方,是挤不进去太多人的。 茶水间并没有门,看到他,几个女人端着杯子走出来,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刻意拉开了一些距离,好像连衣服的接触都要避免的样子,那种明晃晃的嫌弃,还真是让人心情不好。 午饭后,警察又来了。 艾薇儿的身家公司内没有多少人清楚,但警察的频频到访,还是让他们对这件事有了不好的看法。 如果说第一次警察上门,他们还以为这是因为艾薇儿失踪了的话,那这第二次,所有人都觉得她肯定死了。 三天没有消息了,这可不是什么闭塞的乡村,而是繁华快节奏的大都市,到处都有电子眼,警察找了三天都没找到人,很显然,这人多半已经不在了。 “你的运气还真好,你一来,警察就来了。” 乔挑了挑眉,略带深意地看向何靖,说着这种会让人误会的话。 何靖没说什么,这就像是一种默认,周围就有了窃窃私语。 “说不定跟他有关系呐,不然警察怎么总是在他来的时候过来?” “就说跟他近了没好事,果然是这样。” “又是这个家伙,阴沉沉的,看着就不像是好人。” 办公室的门突然打开了,胖乎乎的经理脸上没了常见的笑容,有些不耐烦地招呼了一声:“何,你进来一下,警察有些话要问你。” 何靖站起身,不理会周围一下子又多了许多的私语之声,如同平常一样,不紧不慢地走入了办公室中。 “听说你昨天没来上班,能知道为什么吗?” 警察还是上次的那个,对这些人也算是熟悉,切入问话的问题并不算太尖锐。 何靖皱了皱眉,他不想跟警察说昨天的命案,那样话太多了,更有些像是做贼心虚的辩白,但什么都不说,似乎也有几分心虚的样子。 “有些不太舒服,请假了。” “是吗?有病例吗?” 警察略显咄咄逼人的态度让何靖愈发不满,抿了抿嘴,说:“没有。” “那么,能说一下你这两天都在哪里吗?” 何靖报上了旅馆的地址,爽快毫不迟疑。 “我们会去查的。”又问了一些跟上次大同小异的问题,警察临走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似乎是威胁的话。 然而这并没有给何靖任何的心理压力,只是又加深了一些他不耐烦的心情,想想剧情中,大约这种令人不愉快的谈话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何靖觉得他大约能够理解为何原主暴露的时候那么爽快了。 如果可以,真的不愿意跟这些人打交道,他们的眼中全是怀疑,无论说什么都觉得是错,实在是让人不舒服。 晚饭后正常回家,何靖的那点儿工资并不能够支持他长期住在旅馆,而且那种环境,不得不说,太吵杂了。 下班后,想要回家的何靖被拦住了,是另一批警察,不得不说,他们有时候过于敬业了。 “怎么,你们不用下班吗?” 何靖的态度有些不好,冷漠的工作环境,针刺一样的眼神,都让他感觉这一天很不愉快,再开口的时候口气就有些冲。 “没办法啊,总是有些事情的。”没有穿制服的警察看上去似乎线条都柔和了下来。 “关于你的楼上,我们有些事情要询问。” 出示了自己的证件之后,警察把谈话的地点改到了附近的咖啡厅。 轻缓的音乐似乎能够很好地平复神经,何靖揉了揉眉心,“好吧,还是上次的那些,我真的没有发现什么,这两天都没回去,是住在旅馆的,不过,我今天准备回去了,你们要是愿意,可以跟着我回去看看,说不定能逮到凶手?” 这当然是一个玩笑话,虽然最后还是把他们带回了家,但是家中确实没有什么变化,如果说有的话,恐怕是那种难以让人接受的气味儿,闷闭了两天的屋子,好像带着一种腐烂的气息。 “这是什么味儿?” 警察中一名是个女警,漂亮的女警穿着普通的白衬衣,就好像是写字楼中的白领,这会儿挥着手挡在鼻前,好像是要驱散那股难闻的味道。 另一位男警察解开了衬衣的扣子,把袖子往上挽了挽,拦住了大家的脚步,说:“伙计们,该加班了。” 第255章 两天多的时间,门窗都没有开,上一次开关还是因为楼上发生了命案,何靖没有上去查看到底是怎样的状况,但也知道,警察会抬走尸体却不会好心到给屋子做保洁,所以,血迹残留必然是有的。 再加上后来门窗紧闭,进门的时候闻到一些怪味儿,似乎也是很正常的,只不过这味道虽然微弱,但 混杂在空气中的臭味儿不像是从楼上飘下来的,它更像是一种食物又或者是什么东西闷到的味道,好像闷了许久的咸菜罐子没有盖严,散发出来破败咸菜的臭味儿,并不是很浓烈,却让嗅觉灵敏的人难以忍受。 或许是上次买回来的没吃完的菜?何靖良好的记忆力让他知道那些他应该是放在冰箱里了,但,万一冰箱坏了呢? 在另一位男警察回头的时候,何靖匆忙捂住了鼻子,轻声问:“是什么东西坏了吗?” 没有人能够给出答案,女警察拨打了电话,很快叫来了人和警犬,对于味道这种东西,总是狗鼻子更管用一些。 “我想你应该趁着现在还不算晚,赶紧跟老板请假,不然他一定会生气的。” 递过来的热可可让冰凉的手感觉到了温暖,似乎恢复了一些知觉,何靖听从了他的建议,拨打了上司的电话,很好,又是一顿臭骂,被拿远了的手机好像是开了免提一样,周围都能听到他的怒吼,“如果再有下一次,你可以不用来了。” “事实上,他还是会生气。”何靖这样说了一句,挂掉再次“嘟嘟”起来的手机随手放到口袋里,抿了一口可可,这是专门被捎过来的夜宵之一。 感激它的热度,让人的头脑又清楚了几分,直到屋中一声惊呼:“天啊,这是什么?” 客厅和厨房之间的那几块儿木地板被撬开了,一个地坑之中,两具叠着的尸体,腐烂的,还没有腐烂完全的,尸体。 “呕——” 不知道是谁那么应景地跑到外面去呕吐了,事实上,何靖也没有更好一些,他当然杀过人,修仙世界狠辣无情的人多了,杀人的方法也因为有了法术而千变万化,有些更加可怕,但,毁尸灭迹是人人都会的,一个火球术就好,也就无从看到那些腐烂的尸体。 再看看那个位置,两天多前,他还在这个厨房做过饭,踩过那一片木地板,并且不止踩了一次。 想到这里,何靖移开了目光,即便是他,看到这一幕还是觉得不好受,而联想让他更加不舒服。 脸色铁青的不止何靖一个,还有几个人也都面色不好,法医先去检查了尸体,他们的工作就是这样,比其他的人耐受能力要好一些,不至于因为眼前的景象而失态,还能够一本正经地用镊子翻动一些必要的地方。 “很科学的处理,喷过了杀虫剂。” 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没有人为这个冷笑话捧场,法医耸了耸肩,继续检查,然后说出自己的推断,这些尸体的死亡时间在画家之前的几天。 “已经好几天了,要具体的结果的话,恐怕还要拉回去看看才行。” 现场并没有足够的工具和仪器,法医也不能够凭借肉眼妄下论断,他总是希望得到更科学的结果,自然也就需要回去好好检查了。 尸体的身份在当天就已经能够做出推测——去旅游的老夫妇,事实上,在所有知道案情的人看到这一对儿尸体都有了这样的猜测,那花白的头发,还有那没有完全腐烂的皮肤上看到的老年斑。 想想这栋房子都住着什么人,很容易就有了猜测。 “你最后一次见到房东是什么时候?” 何靖跟着警察去了警察局,小小的房间好像简陋的单人宿舍,但这里并没有床,一张凳子留给他,桌子那边儿,坐了三位警察。 “大约是十天前?”何靖仔细想了想,这部分内容他需要从记忆中提取,一边提取一边想,他这一次还真是背到了极点,不仅原主已经犯下杀人命案,就连原主租住的房子中都被人藏了尸体,然后是楼上死掉的房客这样一想,莫名觉得愈发诡异。 围绕在身边出现的命案,或许这样说还不太对,因为艾薇儿是原主杀死的,但是,原主的记忆中可从来没有杀死房东夫妇啊,还有画家,到底是谁杀了他呢?剧情中也是一点儿都没有。 “能具体说说吗?” “之前说过的,我平时早出晚归,他们老夫妇的作息跟我不一样,睡得早,起得更早,那天早上我看见他们收拾行李,说是要去度假,然后我就出门上班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了。” “平时没有电话联络吗?” “嗯。”何靖完全不心虚地点头,跟爱好交际的本地人不同,原主容易受到排挤,而他自己似乎也习惯了阴沉着脸不理会旁人,哪怕是一个屋檐下居住,除非那老夫妇两人热情招呼他,他从来不会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冷漠到十分。 这种不讨喜的性格其实也难怪原主不招人喜欢,但那对老夫妇到底是年龄大了,又没有儿女,对他的容忍度也就高了许多,彼此之间也就没有什么磕绊地相处下去了。 说是相处,其实何靖的早出晚归决定了他们的交集很少,再加上按时缴纳的房租,完善的水电,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必须要房东出面处理的麻烦,也不会有什么必须要找房客解决的问题。 如此,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人,彼此之间对对方的私生活其实都不了解的,充其量就是有过几次大联欢一样的聚餐,也多是在节日的时候。 一年多的时间,这样的节日也是屈指可数的。 何靖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关于警察的问题,尽量压下心中浮起的烦躁情绪,一一回答了。 最后,时间太晚了,警察也没什么搞疲劳审讯的意思,放他离开了。 于是,何靖这一晚,又在旅馆破费了。 很凑巧,这家旅馆还是何靖上次住过的那家,这样的选择多少也有几分无奈,这边儿的条件虽然不好,墙壁都不怎么隔音,但是便宜,这在一个居住在外的人来说,这一点就是最大的优点,足以掩盖它所有的缺点。 也算是常客了,丰满的老板娘冲他笑了笑,递过来一张房卡:“还是上次的房间,都收拾干净了。” 何靖道了一声谢,整个旅馆只有两层,一层是老板娘居住的地方,还有几个零散的算是三人间的装修比较好的房间,二层则是比普通标准间要小一些的房间,到底是家庭旅馆,整体并不如一般的酒店那样规范。 两层之间只有一个楼梯,二层的走廊很狭窄,地面上没有铺地毯,半夜如果有人走动的话,隔着一层门板也能听到很清晰的脚步声。 215,这是位于中间的房间,何靖并不是很喜欢这个位置,上次是时间仓促没挑,这一次,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说不定别的房间没有空位呢? 因为这点儿小小的不满,心情好像又有些抑郁,插入房卡,打开门,房门一打开,室中闷了一天的空气争先恐后跑出来,携带着一些消毒水的味道,虽然不太好闻,却让人放心了不少,至少的确是打扫过的。 关门,开窗,夜风拂面也带过来一些噪音,周围的道路上,车辆往来,鸣笛声时而响起,随之而来的还有隔壁的动静,一下一下,好像是在撞击墙壁。 真是糟糕透了!这种小旅馆! 何靖的眉心紧蹙,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坐在了床上,用精神力堵塞了听觉,在一片静谧中安心思索,这样的情绪,暴躁、易怒,随便一点儿不顺心就演变成满心的烦躁,这不应该是他的心理。 莫名发生的凶杀案,突然发现的尸首,还有原主剧情中那无可控一样的连环杀人行为,是这个身体有什么问题吗?是精神上还有其他的存在吗? 以何靖的经验来看,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这些天,他的精神力虽然未曾好好修炼,但也远胜常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身体中潜藏的另外一个灵魂体。 虽然这样想着,但他还是闭上眼,用精神力细细感知了一遍自身,很好,并没有另外一个居住者,那么,是原主自身就有的问题吗? 在这方面,何靖就没有什么经验了,至少他以前从未发现自己会被原主的身体影响的问题,以他的灵魂强度,一般的问题也根本不会影响他,所以 这是怎么回事?这具身体,是有什么问题吗? 经检测,该身体自带罪域力场。 罪域力场:对犯罪具有不可抗的倾向,吸引罪恶因子,随能力增强而引力加大,携带者身边发生犯罪的几率高达854。可升级为“罪域深渊”或“死神光环”。 陌生的词汇和新奇的释意,何靖口中喃喃:“罪域深渊?”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扑面而来,最让他感到惊讶的或许是身体还能自带力场吗? 系统只是沉默,显然,并不具备多少智能的系统并不能够为他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但之前的那些也足够让他活久见的了。 第256章 系统不肯多做解释,何靖只好用自己的理解来解读这个所谓的罪域力场,听上去就像是身体携带的一种引力,不同的是它只对罪恶管用,而这种引力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强的,持续下去,无论是罪域深渊,还是死神光环,听上去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前者还比后者更加难以理解一些,死神光环,大概就是万年小学生那种“走哪儿哪儿死”的特殊能力,或者也可称之为力场,至于罪域深渊,若是从罪域力场的第一条解释理解。 “对犯罪具有不可抗的倾向”,这或许是在说,拥有罪域力场的普通人很难抗拒不去犯罪,而犯罪的结果,达到一定的数量又或者质量,就会升级为罪域深渊。 罪域深渊,有什么用呢? 查了一下系统的名词解释,在这方面,只要能够正确给出词条,系统的解释虽然不会多说一句,却也是仔细想想就能理解的言简意赅。 罪域深渊:行走在深渊之间的领主,拥有提升周边犯罪率50的能力,可抗罪恶因子813以下的所有攻击。 听起来,似乎是所有恶意免疫的样子,如果拥有罪域深渊的体质,那么,周围所有人对自身含有恶意的攻击都会免疫,听起来很不错啊!只不过提升周边犯罪率这个就有点儿无语了。 何靖看了看,没怎么往心里去,这种体质听起来很特殊,也很罕见的感觉,但显然,升级的条件必然是犯罪,这就与他目前所处的环境不符合了。 如果是古代,亦或者修仙世界,做点儿行侠仗义的事情,对那些坏人做点儿以牙还牙的恶事,似乎还说得过去,只要糊弄了官府,基本上也没什么事儿,但这里是现代,警察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何况,没有特殊能力的情况下,想要查证一件事情谁是谁非,判断罪恶方是哪个,也并不是容易办到的。 何靖从来懒得自找麻烦,因此罪域深渊听上去不错,他也没准备去升级,至于死神光环,虽然不想要,但依照自己躲避犯罪的能力,或许还真的能够达成。 想想这几天都死了几个人了,何靖觉得,这个罪域力场的能力是不是已经升级了? 剧情中,似乎就是原主在寻找下手对象然后犯罪,可没说他周围出了那么多命案。 啊,是了,这是升级的两个方向,如果选择了一个,显然不能够选择第二个,二选一的选择题,原主选择了第一种,因为他的灵魂不够强大,不能够压抑那种来自身体本身的渴望倾向。 换了何靖,自然是不同,他的灵魂强度足够压抑住那种心绪浮动的感觉,至少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但,同样是因为他的灵魂强度足够,所以引力也越大,导致罪恶因子密集,他周围发生的命案比剧情中多多了。 灵魂的强度可以通过分魂来削弱,但是为了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犯罪因子而分魂,显然并不是何靖愿意接受的。 在面对因果的时候,他都能够坚持不分魂,如今这种小事,还是对他自身并没有多大干扰的小事,他不觉得有分魂的必要。 至于周边发生的命案什么的,哪怕是因为这一点被警察盯上,相信他们盯得多了也会明白,世界上果然有一种柯南体质的人,走哪儿,哪儿死人。 想到这里,何靖的嘴角有了笑意,莫名觉得有几分有趣了,就是不知道那些警察怎么想的。 次日,何靖还要去警察局报道,这是昨天约定好的,昨天的谈话只能算是初步谈话,经过具体的检查之后,他们还要询问一些更加具体的问题。 口供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要反复询问,确保其中并没有什么隐瞒不实的地方。 准时报到的何靖显然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忽略黑发黑眸,他的面容其实也并不难看,警察的脸色有些和缓,显然他们已经能够从一些侧面证据上知道何靖没有说假话。 从居住地到公司的路上有监控,公司的打卡也有相应的记录,老夫妇死亡的时间,何靖出门的时间,这些都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证明何靖并不在场。 而另一位可能的知情人,那个画家,他的死亡此时再看,就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他是不是知道什么呢? 会不会就因为他知道什么才被同一个凶手给灭口了呢? 又或者他就是杀人犯,只不过被别人看到了他犯案的过程,然后他在受不了威胁又或者是勒索之后,想要杀了知情人,却被知情人反杀呢? 在画家的房间之中,找到一个残存着安眠药成分的水杯,凌乱的画架也表明那里经过了一场动作不大的搏斗。 杀虫剂的空瓶子找到了,上面的指纹可以确定有画家的指纹。 老夫妇没有儿女,但他们一辈子却有不少的积蓄,然而,却没有找到,里面的钱也被取走了。 画家并没有多少浮财,他的画技并不是特别好,卖出去的画也就是勉强糊口的程度,但他的钱也不见了。 是谋财害命? 不,越是有这样的迹象,越是说明事情未必这般简单,因为没有哪个凶手会盯准一个地方连续犯案的,中间间隔的五六天,足够发生很多的意外了,木质地板下可并不是一个藏尸的好地方。 所以,那是临时的掩埋地点?还是说有什么特殊的用意?仇杀? 老夫妇的社会关系,画家的社会关系,还有何靖的社会关系。 这些都是警察之后要探查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艾薇儿的失踪案。 虽然没有找到尸体,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一点儿消息也就意味着坏消息的可能增大了,这其中,已经跟两个命案有些关系的何靖又在其中,似乎更加值得怀疑。 面对警察的质疑,何靖有些无奈,不得不把一些话反复地说,心中那种几乎遏制不住的烦躁感都演化成一种恶意,巴不得面前这些聒噪的警察会出点儿什么事情。 哪怕是会牵连到自己的地震呢? 想到房子猛然颤动起来,碎石块儿掉落,地上有了裂缝,人站立不稳东倒西歪在这个小房间中,他应该躲在哪里呢? 为预想中的地震排练遇难演习,当反应过来自己的恶意到底有多浓厚的时候,何靖已经把这几个警察的死法都预想了好几遍了。 这就是罪域力场的威力吗?让他的理智自然而然沉沦于罪恶的快感之中,完全找不到外力催眠的感觉,一切就好像发自内心的,他就是那般邪恶一样。 头一次接触到这种算是特殊体质的东西,何靖有些觉得奇妙,又有些惶恐,那些想法,真的是自己的吗? 还是被周边吸引来的犯罪因子所影响? “麻烦你了,最近不要去外地,我们说不定还有事情要联系你。” 相较于男警察的刻板,女警察的态度好了很多,说话的时候还用奇妙的眼神多打量了何靖几眼,“你、你觉不觉得,你身边的、呃,太多了些呢?会不会是有什么人针对你?” 黑色代表恶魔又或者是不幸,这种观点在警察眼中有些立不住脚,女警察并没有单纯因为眸色而对何靖避而远之,在她看来,对方可能真的是无辜的,没有哪个罪犯那么蠢,会专门从身边的人下手。 对方过于明显的黑眸也会让人本能地对他升起一些戒备,并不会让他轻易得手,所以他是凶手的可能性比较低。 “抱歉,我实在是想不出来,这些人,太多了。” 因为黑发黑眸针对他的人,真的太多了。想到原主记忆中第一次被欺负的场景,想到他好容易鼓起勇气因为这种事情找教授却得到蔑视的场景,想到看着他被欺负,却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反而还有人兴致勃勃过来掺合一脚的情形何靖的语气也多少有了几分自嘲。 当然,想到那个罪域力场,他的表情就有了些微妙,之前原主经历的那些,是不是也是因为那些被吸引过来的犯罪因子导致的呢?他灵魂弱小,受着传统的教育长大,只知道谦恭礼让,勉强压住了自身的犯罪倾向,然而却无法阻挡周边的人因为密集的犯罪因子而对他生出恶意,进而演变成校园欺凌等事情。 似乎很有可能啊! 这种特殊体质,对普通人来说,真的是祸不是福。 “哦,抱歉。”女警察的表情有些尴尬,显然,她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常常被人针对,忍不住为这种语气表示关怀,“啊,你现在住在哪儿?还上班吗?” “没关系,我在旅馆住,过两天就去上班,总不能不工作啊!”何靖随口应了一句,他并无意惹人同情。 回到旅馆,白天的时候,旅馆显然安静许多,跟老板娘要了一顿饭直接带到了房中吃,吃了饭何靖就开始抓紧时间修炼,强大的精神力总能够让他应付更多的情况,起码能够压下心中那种浮躁情绪。 为了图个清静,不被外界所打搅,他还特意用精神力堵上了耳朵,这一招可比耳塞强多了,不但耳朵里不会有那种异物感,还能够绝对安静,完全阻挡外界的一切声音。 第257章 隔壁的房间传来细小的呜咽声,不时有物体撞击的声音传来,还有一些骂骂咧咧的声音,伴随着一些不太和谐的音色,传递到周围。 215房间中,何靖还在安心修炼,为了抵制特殊体质带来的浮躁情绪,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把精神力修炼得更强大了一些。 难得聪明人也有糊涂的时候,完全忘了精神力强大吸引过来的罪恶因子也会增多,而随着罪恶因子增多,特殊体质的力场问题也会变得更加严重,这本来就是一个连锁增长的过程。 但让他不要去修炼精神力,不去压制也是不可能的,正常人谁也不会对犯罪趋之若鹜。 一整夜的修炼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增长,哪怕这个世界并不排斥精神力这种力量的存在,但并不是特殊世界,对这种力量的容纳到底是有限的,于是,哪怕修炼的天赋不缺,经验不缺,最后的结果却并不如人意。 何靖经历得多了,早就知道这种事情很难一蹴而就,也没什么失落的心情,收拾好了自己,拿着钱包就出门了。 这段时间总是在外头住,花费有些大,他准备去取点儿钱。 遍布各地的自动取款机十分方便,事实上,哪怕不取钱,手机支付也是各个商铺都认可的,只不过有些时候,花钱还是更容易一些,起码不用网? 想到网,又想到手机似乎也快没费了,不得不先充值。 卡上的钱不多,自从原主毕业之后,他就主动把工资给父母的卡上打,给自己留的钱仅供基本生活,这就让他很难穿上什么品牌服装,开上什么好车,这也是艾薇儿瞧不起他的原因之一。 比起现在社会上那些动辄借贷生活的年轻人,他良好朴素的生活习惯在文化差异巨大的本国人看来,简直是贫民窟才会有的吝啬气息,从头到脚都充斥着一种穷腐的酸味儿。 长久住在旅馆并不是个办法,原先的房子显然住不了了,便是命案告破了,那地方也是要收归政府的,在没有新的主人之前,他便是想住也住不了,索性再去看看能不能租个便宜的房子住。 旅馆的环境实在是太不好了。 房产经纪那里很快给了答复,现在联网十分方便,看房子也方便多了,先从电脑上大概看一下地址户型什么的,连同房子的内部照片,若是大致满意,便可以去实地看一下,一旦同意,当场就可以签约,手续方便快捷。 何靖没有吝啬钱财,哪怕卡上的钱不多,但换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还是有必要的,至少不那么杂乱的地方,也许发生犯罪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有了钱,一切都好办,这是一个一切向金钱看齐的国家。 房产经纪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一边开车一边说:“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偏僻了点儿,但是你相信我,那里的价格非常合适,对有车一族来说,远点儿不算什么,舒适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房产经纪是个头发有些稀疏的中年人,看得出干这一行的时间不短,话说得非常打动人心,哪怕从何靖的要求上就可以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大主顾,便是成了也没有多少提成,但他依旧态度良好,并没有看人下菜碟的意思。 “你说的是,我也这样认为。”何靖一如既往地话少,不过对这番话却是在心里点头的。 开车足足用了两个多小时,这个遥远的程度,何靖想了想公司的所在,还要再多花上快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还有必要继续上班吗? 目前看来,他身边发生的事情这么多,在真凶落网之前,谁都会把他当嫌疑犯看,自己是否维持正常的上班并不能够为那桩凶杀案做出什么遮掩,充其量只能说他缺少犯罪的动机。 一个工作稳定正常,不缺少收入并没有心理变态的人,犯罪的可能性是极低的。 稳定的工作对他来说就是一个遮阳伞,会让警察觉得他还是在阳光下行走的,免得住得偏僻了,然后行踪不明。 以他这种情况来看,其实活在监控下才是最好的,起码那样在他身边有案子发生的时候,警察可以尽快排除他的嫌疑,并且找到真凶。 当然,若是真的活在监控下,哪怕罪恶因子密集,也不会有什么人傻到在监控下犯案吧? “很不错的房子,那么,就这样定了。” 何靖看了看住宅,的确不错,独门独户的,房东有好几套房产,并没有在这里居住,这套住宅一直是委托房产经纪代管的,如果有任何的问题,也可以直接联系房产经纪。 “好,您在这里签个字,我把房子的钥匙给您。” 房产经纪的笑容一直未曾落下,等到何靖签完字,他还问了问何靖要不要去市里,他是要往回开的,可以把他带回去。 何靖应下了,他的车还在那个旅馆的停车场停着,这会儿回去刚好可以把车子开过来,再把东西搬过来,还要联系警察问问,他返回发生过命案的地方搬走自己的东西行不行,是不是需要他们监督着进行。 当时出来,他只是带了两件换洗衣服和钱包,这会儿有了新的住所,自然要把其他的衣服鞋子搬过来,免得在那边儿空放着。 房产经纪好人做到底,直接带何靖到了那所旅馆,看到那旅馆外表的模样,他就笑了:“这种汽车旅馆可不是能够长久居住的好地方。” 颇有深意的笑容让何靖马上领会到了这种旅馆也是野鸳鸯的聚居地,附近生意红火的小酒吧显然能够提供大量的小时房消费。 何靖笑了笑,跟房产经纪道谢,上楼去取了自己的东西,下来退回房卡,等到了停车场才发现,自己那辆二手车不知道被什么撞了一下,前头有了一个很明显的凹陷。 扭头看看,并没有看到疑似车辆,而且,这边儿并没有监控,这个不收停车费的停车场显然也不会为此提供任何的保险。 而他的二手车,并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 “真是麻烦!”连续碰到倒霉的事情,真是很难让人不心绪浮躁,何靖皱着眉头,自己都忍不住往车上又踢了一脚,然后拉开车门,发动,很好,这方面还没有问题。 坐在车上,好一会儿都没开走,何靖打电话联系那位女警察,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问是否能够回去搬走自己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呢?”女警官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有些失真,却也不失利落,“你知道,那里是命案发生的第一现场,已经被封锁了,并不能随便进去,你要搬走的是什么大件的东西吗?” “是的,我知道,并不是,只是一些衣服鞋子被子什么的,毕竟新租好的房子里并没有充足的准备。” 上一位房客已经离开多日,何靖想要住进去还是准备好好打扫一下的,至于别人的被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他还是想要盖自己的。 “哦,这样啊,那我陪你去一趟吧,现在是三点半,五点半吧,咱们在那儿见。”女警察很快定下了时间。 “好,多谢,麻烦你了。” 何靖挂了电话,心情终于好一些了,至少有一件事还算顺利。 把车子开到附近的一个小修理厂,询问了一下面前的状况修理是否严重,耗时多长时间,修车的是个挺年轻的小伙儿,他看了看,比了一个“ok”的手势,“小问题,给我十分钟,保证完好如初。” 十分钟后,呵呵,何靖看着明显好像打了一块儿补丁的右端,什么也没说,老老实实付了钱,并不多,只是刚取的钱刚好花完了而已。 没有时间耽搁,他直接开车去了原先租住的地方,远远就看到女警官的车已经停在那里了,漂亮的金发在灯光下依旧亮丽。 “抱歉,久等了吗?” “没有,刚好。” 何靖这里的钥匙上次已经交给警察了,这次女警官开门,屋中的气味儿一言难尽,虽然源头已经被移走了,但这里的味道还是让人会有些不太好的联想。 女警官没有进门,指了指何靖的屋子说:“你去取东西吧,我在这里等就好。” 何靖也不啰嗦,进去打开房门,用准备好的行李箱把一些衣服塞进去,然后拎着两个鞋盒子走出来,再一趟,又把被子搬了出来,塞到了车后座上。 “谢谢了。”何靖再次道谢,跟女警官寒暄了几句,就一前一后地开车往市里走。 从这边儿到何靖新租的地方,要先回到市里,从这一点上,两人的路径是一样的。 这会儿天色已经黑了,路上有警察设卡拦截车辆检查,何靖的车子开在前头,被拦下来问了几句,那个哪怕黑暗也无法掩盖的“补丁”在橙色灯光的照射下愈发显得古怪。 “怎么了吗?”女警官身上还穿着警服,她停了车过来问了两句。 “有辆车子撞死了人。”警察的回答简短扼要,并没有透露更多的具体信息。 一听“死人”何靖就有不好的预感,直到另一位警察从他的车上发现了一些白色粉末,“能解释一下,这些是什么吗?” 第258章 ——我想说是面粉,你信吗? 何靖一张脸上没有表情,死人和藏毒,哪个罪名比较重?抱歉啊,他还没时间研究一下这个国家的法律,所以,他该怎么说。 “我不知道。” 对着女警官同样望过来的眼,一派平静淡然之下是深深的无奈,他就觉得要出事,果然出事了吧。 女警官有几分疑惑,但是面对同事的怀疑眼神,也不知道说什么,出于一个警察的责任心,她不能为其作证,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之外,她并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便无法说出不负责任的证词,但 “还是回去再查一下吧。” 最后,她给出了这样折中的意见。 本来也是要再查一下的,白色的粉末到底是什么,不能够凭借警察的经验来判断,需要更加专业的仪器检测一下。 于是,何靖在夜幕降临之后,补上了这一天去警察局的考勤。 事情很好说明,忽略那一大堆问你姓甚名谁,几点到几点都在做什么,谁能证明之外的废话,就是真正的事情经过了。 白色的粉末果然是毒品,但糟糕的不止这一件事,车上那个明显到耀眼的“补丁”果然证实了这部车子的确是撞死人的那个,残存的血迹反应被检测出来,事情大了。 藏毒,撞人逃逸,呵呵,那人还死了。 “我想,我有必要请一个律师。” 何靖也要无语了,这种情况下,简直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只是在这个国家,请律师太贵,而他卡上,其实并没有多少钱了。 并不知道真相的律师被何靖许诺的大笔报酬请来了,幸好这个行当不存在付定金的说法,只是签订了一份非常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律师便认为这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所得了,开始兢兢业业地为何靖奔走。 而等他知道何靖身上竟然牵扯了不止一件案子的时候,难得露出了“亏大了”的表情,因为那份合同一开始签约的时候并没有针对当前的案子,而是针对私人委托。 “我能知道,除了这两桩命案,哦,不,三桩,还有一个藏毒案,你身上还有什么案件嫌疑吗?” 律师维克棕色的眼眸中满是调侃,作为小有名气的律师,他接触到的委托人从没有这样倒霉的。 是的,倒霉。 这个国家的律师很能干,跟委托人的关系非常好,能够做到为委托人解决一些收尾问题,虽然不至于说委托人杀人,他埋尸,但却能告诉委托人,应该怎样解释他的杀人动机,更甚至隐藏这件事。 律师的眼中没有正义,那都是给普通民众看的光明正大,他们的眼中只有利益,当他接受委托的时候,委托人的利益就是他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愿意暂时丢掉良心,去钻法律的漏洞。 在这种情形之下,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信任度是极高的,有的委托人甚至愿意把自己犯罪的每一个细节都告诉律师,以便他们找到更好的借口和理由帮助委托人洗刷罪名。 在短暂的交谈之后,确定自己的委托人确实清白如水之后,维克再面对这么多嫌疑,不免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这是要倒霉到什么程度,才能碰到这么多命案,虽然,虽然这地方的治安其实不怎么好。 “暂时没有。”何靖懒得多说,他其实不太信任别人,这是一种常态性的问题,虽然不曾遭到什么刻骨背叛,但他的来历本就与别人不一样,知道一些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这就导致他即便并非刻意,但也处处显得与众不同,并且不会太信任身边的某个人。 维克做了多年的律师了,察言观色上还算是高分,一看便知道这话很有隐情,很值得探究,但委托人的样子明显是不想多说什么,那他也不好追着不放,免得惹人厌烦。 想到那可观的报酬,他马上笑了起来,很有专业素养地说:“您放心,这件事并不算什么,马上就能够解决了。” 事情也正如维克所说,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马上便是几个警察把他们送了出去,这让以为晚上要在警察局过夜的何靖吃惊不小,总算见识到了律师的厉害之处。 “您并非本国国籍,牵扯上这样的案子,他们除了询问之外,不会对您有进一步的处置,那些都是要通过使馆的,在这方面,您具有一定优势,但原谅我,我实在是不敢相信竟然有人能够和这么多的案子有关,十天之内,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维克到底还是忍不住自己的这点儿唠叨,两人坐上车之后,维克就开始说自己的想法。 “相信我,在这之前,我也想不到,竟然会如同‘移动死神’一样。”何靖有些无奈地摊手。 “嗯您的心情似乎不坏?”维克有些疑惑。 “是的,你要知道,凡事习惯了就好。” 何靖说完,怕再崩人设,也不再继续说了,靠着椅背闭上了眼。 作为大主顾,何靖还是有优待的,维克会把他送到他的住处,尽管那里有些远。 “真是个很清幽的地方,相信我明天一定赶不及去上班。”维克停下车的时候舒了一口气,晚上开车最容易犯困,何况还是这么长一段路,他已经没有再开回去的勇气了。 何靖从车上往下拿自己的行李,因为自己的那辆车是肇事车,所以他不能开走,车上的东西都转移到了维克的车上。 维克过来帮了一把,两人把东西拎进去,都懒得收拾了。 原来的租客在这里留下了两张床,无论是为了什么,反正足够睡了。 何靖客气地请维克在这里将就一夜,维克也同意了,作为一名小律师,他的身价还不高,起码不到非名牌旅馆不住的地步,这里的条件也还不算差,简单收拾了一下,两人就各自睡去了。 次日清晨,维克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他当时脑子还有些不清醒,以为是自己的合作伙伴查他的考勤,没想到是从警察局来的。 昨天他给警察局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说了有关何靖的事情都找他联系就好,结果今天就打来了,难道是那件事有结果了? 脑子里这样想着,语气便有了几分懒洋洋,不得不说,在这样阳光好的日子里,赖床真的是再美不过的一件事了。 “啊?什么!哦,我们马上就来。” 挂了电话,胡噜了一把脸,维克骂了一句“见鬼”,然后就看到何靖趿拉着拖鞋从卧房走出来,“怎么了?” “我有一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警察有事情要询问你。”维克这样说着,就看到何靖无动于衷地往洗漱室走去,洗漱室门敞开着,他站在水池前开始洗脸刷牙。 “不是昨天的那桩车祸,也不是以前的那两个命案,而是一个新的案子,一个命案。” 维克的最后一句用了强调的语气,他盯着何靖的脸,现实的,镜子里的,都是一样的平静,完全没有波动,好像只是听到一句“啊,今天天气真好。” “哪里的?”——“是啊,真好。” 似乎对他这种平静有些不满,又似乎被这种平静带走了语气,维克的语气也平淡起来,如实叙述了刚才警察告诉自己的那个爆炸性消息。 “嗨,你知道在你居住的那家旅馆,前天晚上发生的奸、杀案吗?” “现在知道了。” “很好,那还等什么,赶紧收拾收拾,我们去警察局吧!——该死的,一大早就要去警察局了,这可真不是什么好事。” 维克这样说着,动作快速地爬起身来,重新穿上昨天的衣服,再次弄成一副精英模样。 等到了警察局,又是一番例行询问,女警察的脸上神色颇为奇怪,“我想,有的时候,运气的说法也是很有道理的,你觉得呢?” “的确。” 审讯室中,男警察板着脸问:“你昨天没有听到什么吗?” 这位男警察也是熟人了,画家的案子还是他经手的,他也知道老房东夫妇的事情,所以,何靖回答起来也有些熟稔,“呃,那地方环境不太好,你们也看出来了,我并不能够在那种环境中入睡,隔壁总是传来‘咚咚咚’的撞墙声,你知道那很像是激烈运动的声音,于是我戴上了耳塞,所以,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第二天一早我就去取钱租房子了,这一点你们可以查证。” 再次仔细地重复了自己昨天的路线,一切都是有证可查的,至于前天晚上他有没有带耳塞,有没有听到什么,虽然没有人证,但同样也没有动机或者物证。 死掉的那个少女本来就是不良少女,画着烟熏妆在酒吧混迹的那种,这样的人跟何靖,从外表上看就不是一个地方出来的,也不太可能有什么交集。 这一次询问真的就是例行询问,唯一不同的就是为什么命案发生的隔壁又是这个家伙。 收拾询问笔录的时候,男警察起身问了一句:“我再问一句,你能回答一下,为什么你总是在命案隔壁吗?” “呃,纯属巧合?”何靖给出了一个不是很靠谱,却也不能更靠谱的回答。 第259章 “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问,为什么我的委托人总是能够那么幸运,恰巧与命案擦肩而过。” 一直旁听的维克这时候也站起身,露出点儿笑意来,说真的,即便是命案,但他也完全严肃不起来了,这简直就像是奇幻,谁见过这样的,移动死神,倒是很贴切。 又或者,移动恶魔? 黑色代表不幸,或许,真的是那样? 维克回视过来的目光对上的是一双平静如水的黑眸,即便那人的嘴角微微上翘,似乎也在为他的那句话捧场,但他的眼中,分明并不曾留意眼前的一切,这并不是一个倒霉蛋,又或者被怀疑者该有的态度。 对这些,维克自然早有怀疑,如同警察最初的看法一样,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都在一个人的身边发生,但,他相信自己的职业足够让委托人信赖,所以,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他预感到了会发生什么,所以对这一如所料的一切处变不惊? 还是说,这一切虽然并非他所为,他却是知情者? 除了对自己得到的报酬不是太满意之外,维克对自己的委托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因为屡次发生的命案都在何靖的身边,或者都跟他能够扯上一些看起来不太像却又很有些问题的关系,警察最初是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何靖身上的,但何靖的生活,老实说,并没有什么不同。 直到特别调查组那边儿抓住了一个连环杀人犯,他们才知道画家被杀的案子是那个人干的。 说起来,画家和那个人的关系或者可以算作是同伙。 画家的画技并不足以谋生,又没有其他生计,于是交了一个出手大方的男朋友,而这位男朋友并不是什么富二代,反而是个地地道道的连环杀人犯,两人的关系只有房东夫妇知道。 比起成天早出晚归的何靖,这两人的厮混想要瞒过成天都在家的老夫妇并不容易,最要紧的是那对老夫妇看过电视上对于连环杀人案的报道,并且有一次对那个杀人犯露出了一些令人怀疑的表情。 为了以防万一,杀人犯就把那对老夫妇给杀了。 这件事画家是在他杀人之后才知道的,到底是个年轻人,虽然叛逆不逊,但杀人还是太挑战一般人的胆量了。 两人之间起了一些矛盾,这位杀人犯也并不是什么长情的,或者说对被自己包养的画家没有过多的看重,发现他可能会跟自己翻脸之后,索性杀人了事,然后就成了警察们看到的那个局面。 “天啊,真没想到。” 女警察实在想不到竟然是这样的故事,说真的,在他们的预想当中,也是存在这种可能的,只不过没想到画家竟然是个有男友的而已。 出于认识一场的缘故,女警察打电话跟何靖说了这件事,告诉他他算是摆脱了一桩嫌疑,然而不幸的是,他的身上还有同事失踪,肇事逃逸和藏毒,以及隔壁奸、杀案的嫌疑没有洗清。 “谢谢你告诉我。” 何靖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和维克谈关于奸、杀案的事情,当然最重要的还有付钱的问题,律师能够先处理麻烦再收钱,但这个周期显然不能太长,否则律师也是要饿死的。 而何靖,他的工作终于因为不停请假而黄掉了,保罗对此表示了惋惜,他并不知道何靖到底出了什么事,只以为他是因为艾薇儿失踪而心情不好,总是请假可能是去找人了。 为此,他还感慨何靖是个痴情的男人,天知道就是这个痴情的男人把那个女人杀了,连块儿棺材板都没给,直接扔到了泥潭里。 挂了女警察的电话,何靖简单跟维克说了一下了解了一桩案子的事情,然后说道:“我现在的经济状况有点儿紧张,欠你的律师费可能需要拖延一段时间才能够偿还,你应该知道我刚刚被公司解雇了。” 维克点点头,对这一点,他的消息灵通,还是知道的。 “可以拖延时间,不过要算上利息。”维克对何靖,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各种命案巧合还有兴趣,所以并不准备结束接触。 何靖讶异挑眉,他还以为本国的律师没有人情味儿,完全朝钱看齐呐。 “啊——” 打扰两人谈话的是来此不远处的一声尖叫,咖啡厅内众人都回头去看,声音传来的方向是洗手间,有个女人尖叫:“杀人了,有人死了!” 整个餐厅都骚动起来,有人站起身就想要离开,有人则往那边儿跑去,似乎是想要看热闹的样子。 “啊,这真是一个巧合。” 维克看了一眼何靖,他的第一反应是会不会跟这个人有关,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女洗手间内的事情显然不应该跟男的有关,而这个人并没有去过洗手间。 事实上,两人坐在这儿才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咖啡都没有完全喝完,洗手间那里的事情。 “我觉得我还是不要过去了,等警察来好了。” 何靖很有自知之明,这会儿过去,无论来的警察是不是熟人,一知道他之前的嫌疑,怎么都要把他当做重点观察对象看待。 “是个明智的选择。”维克表示了赞同,两个人十分淡定地坐在座位上,屁股都没有抬一下。 警察来得很快,这是条繁华的街道,而这个有着落地窗的咖啡厅刚好在交叉口处,十分明显。 店主早在发现人死了之后就立马报警,同时按照警察的吩咐,让还在大厅内的人都等了等。 能够来咖啡厅的都是比较有教养的,至少不会出现什么大吵大闹,虽然很多人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也都识趣地请了假,等着警察的问询。 咖啡厅的面积并不算太大,三百多平,这个时间还不到下午茶的点儿,又过了中午,来店中的人并不很多,整个大厅数了数也不过九人。 加上洗手间被掐死的女尸,发现尸体的女士,也就是十一个人。 按照店主的说法,和客人们的证词,在尸体死亡的时间并没有人出去过,也就是说很可能凶手还在现场。 因为女尸是被掐死的,脖子上留有明显的指印,所以查证起来也并不是十分困难,排除一切犯罪动机,仅从这一点上就可以通过指印的对比找到凶嫌。 相较于之前那些没头没脑的案子,这个案子好破了很多,因为明显是激情杀人,并不存在什么蓄谋,也就多了更多的线索。 现代技术大发神威,很快被逮出来的一位男子承认了自己是罪犯,被警察带走了。 “差点儿我以为我们又要到警察局走一趟了。” 走出咖啡厅的时候已经过了下午茶时间,维克玩笑着说了一句,表情很是放松。 “幸好没有,我还想要回家好好睡一觉。” 何靖跟维克说好了关于律师费的事情,心头也轻松了一些,对身边这种层出不穷的犯罪事件已经能够做到熟视无睹的地步,坐上维克的车,毫不客气地让他送上一程。 维克也不小气,大方应了,同时跟他说了一下关于藏毒的事件,已经有了些眉目了,肇事的车虽然是他的,但当时的地点有监控,虽然不是很清楚,但能够看到驾驶座上的人并不是他,不得不说,黑发黑眸这样明显的标志并不是别人的伪装通用。 从这一点上,其实已经可以排除何靖的嫌疑,只不过那辆车到底还是肇事车,警察并没有让他提走,这段时间,何靖无车可用。 他的经济状况,如果不想要被银行追债的话,只能老老实实吃糠咽菜了。 这种悲催的景象还不能让国内的父母知道,否则又是麻烦。 弄清楚了自己的体质问题,何靖反而不想回国了,当初想要回去是因为迫切想要摆脱关于命案的事情,离得远了,好像就有了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 但是知道自己的体质是这样的,那还不如不回去。 国内的法治不是不好,但因为监控和其他技术水平跟不上的原因,碰到这样的事,很可能他都不会有这样在街上正常行走的机会,而是直接被关进了警察局里,那样的话,想想看,在外头罪恶因子引发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命案,那么在监狱里面呢?在一些本来罪恶因子含量就比较高的人群之中呢?他都怕会发生什么监狱暴动之类的事情。 到那种时候,虽然他能够做到自保,清者自清,但是谁知道上头会怎么判定,会不会直接当做暴徒把他们都击毙了啊? 还不如在这里的环境,起码只要有钱,只要能请得起律师,基本上不用担心进入牢房的危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因为自己并不是本国人,联系使馆还能够享受一下引渡回国之类的“缓刑”待遇。 咳咳,最重要的问题是有钱,而他的体质,显然不适合从事任何正常工作,那么,在网上找找来钱的渠道似乎也很不错,比如说炒股,凭借他的电脑技术,只要熟练之后定然能够赚钱。 第260章 即便是在电脑已经普及的社会里,这种存在还算是个大件的有价值的电器,上一个租客走的时候把自己的电脑也带走了,这会儿房子里并没有电脑,何靖想要用的话还要自己买一个。 因为没有车子不方便远行,何靖便通过手机网上买了一个电脑,不得不说,每当这种时候,都会觉得信用卡还是有好处的,起码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是寅吃卯粮。 送货上门的快递小哥来得很快,下午的时候就打电话核实具体的地址。 “嗯,是的,没有问题,你送过来吧,家里有人。” 下午三点钟的电话,直到晚上八点,天都黑了,才有快递在外头敲门。 “怎么这么晚?”何靖打开门,一边问着,一边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签收单和笔,准备签字。 “有些堵车,你知道的,每到这个时间短儿,都会堵车。” 快递小哥带着一个黄色的鸭舌帽,声音有几分沙哑,这样说着,抱起了门边儿的箱子,“需要我帮您装好吗?” “嗯,那就麻烦你了。”何靖对安装方面的工作,看着说明书未必不能做,但自己能够偷懒,享受一下对方的服务,自然还是对方的安装更加专业快捷。 显然,这也在快递小哥的预料之中,他低声笑了一下:“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他把箱子抱进来,打开,“是要放在什么地方?” 经过询问确定之后,他开始插线,现在的电脑安装其实很方便,又不是零件组装,主要是一些软件需要在现场安装上而已,剩下的,只要有网线,也并不麻烦。 等到一切都弄完,也不过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快递小哥还赞了一句:“您这里的网络真快!” 何靖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这里的网络还不错。 八点四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安稳地坐在电脑前,开始查看相关的股票信息了,那些密密麻麻的线条和数据,乍然看去还真有些让人头疼,哪怕知道它跟钱途有关,也不愿意看太长的时间。 重新熟悉了一下电脑技术,不得不说,当你的黑客技术到一定水平的时候,赚钱从来不是问题,比如说让每个账户给你一分钱,这并不是什么大钱,甚至不够利息,但却能够让他一下子变成富翁,因为全世界的账户足够多。 这种时候,再老老实实赚钱,除了赞扬一句道德高,或许只能表达一句人傻了。 何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那样有极高道德标准的人,自然也不是个傻子,有方便的捷径不走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目前还处在警方的视线之下。 跟那么多案子有嫌疑,却还能够维持起码的自由生活,便是因为他的一切履历跟作奸犯科都没有关系,并且财产来源清白,否则,突然间账户上多出大笔不明原因的财产,任谁都会觉得有问题吧。 是帮助那些犯人掩盖案情,还是本身就是个犯人,从中提取了不义之财? 为了免除这些可能的怀疑,他必须要多费些心,免得瓜田李下,不好说清楚。 在网上看了会儿资料,又查了查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娱乐节目,何靖就去睡了。 新的租房并没有其他的房客,附近也比较偏僻,环境清幽,睡觉的时候倒是省心了许多,不用精神力屏障了,不过精神力扫描还是一直开着,一旦有什么特殊情况,何靖也能马上发现。 于是,当后半夜,听到房子附近小树林里那“哐当”“哐当”的声音时,何靖被吵醒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连眼睛都没有睁开,精神力自动往那个方向汇聚,把事情“看”了个清楚,有两个人在挖掘着什么,他们的脚边儿有一个黑色的袋子,长形的,精神力一触即还,袋子里是一具已经僵硬的尸体。 皱了皱眉,何靖想了想,是否要现在报警,最终他摸过床头的电话,打到了维克那里。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你最好给我一个打扰我休息的好理由。” 维克的声音含着些怒火,任谁才睡得正香被电话叫醒,语气都不会更好。 “有一件事,我房子后面的小树林有人正在埋尸体,我应该马上报警吗?” “呃,嗯?你看到了?你现在安全吗?躲回屋子里去,不要让人发现,然后报警,这有什么好犹豫的吗?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最好马上报警!该死的,你到底是怎么觉得要先打电话叫律师的呢?又不是你在杀人埋尸!” 维克以前的委托人中,有些也是犯罪的,小到酒驾撞人,大到那么一点儿不可说的罪行,他们犯罪之后找律师是为了探寻该怎样脱罪,至于发现别人犯罪这种事情,只要不是危害到自己,便可以报警啊!第一时间报警,难道不是守法公民该尽的义务吗? 从声音上判断维克已经清醒了,何靖十分淡定地继续说:“问题在于,我这里并没有高倍望远镜之类的东西,所以,我到底是怎么才能看到他们埋尸的情况?我听到了声音,并且从经验判断出来对方在做什么,已经存在的模糊黑影足以让我产生合理的推测和联想,所以,我报警的时候该怎么说?” “这” 维克一时语滞,听到声音,看到模糊影子,从经验判断,什么的,感觉每一句都有让人想要吐槽的,奈何一时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那就不要管了,反正又不是你干的。”维克颇有几分赌气地这样说着。 “呵呵。”何靖冷静地回了他这样一句,然后问,“要我预测一下大概多久警察会发现这具尸体吗?然后再说一下警察对正好住在附近的我的怀疑吗?” 这的确是个问题。哪怕维克已经认识到围绕在何靖身边发生的案件有些异乎寻常地多,但听到这种问题,还是觉得这真是没办法解释,难道跟警察说,“抱歉啊,这真是一个巧合。” 一次两次,或许还能行得通,次数多了之后,谁还信那是巧合啊!就是维克自己,在下午的时候,哦,已经是昨天了,维克看了一下手表,郁闷地抹了一把脸,说:“这样,你先跟那位女警察说一声,让他们快点儿派人过来,不要说得太详细,就说好像是杀人埋尸的现场好了。” “嗯,那我就这样说了。”何靖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想要先咨询一下律师,不仅要给律师费还要算利息,总不能放着不用吧。 女警察的脾气比维克更火爆,怒骂了一声才开始说话,口气十足的女流氓,何靖差点儿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他还以为这位女警察属于比较善良心软的女性,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面。 说了自己的发现之后,那边儿也冷静下来了,“你能确定吗?” “我以为我的霉运足够保证那绝对不是什么正常的野外挖掘,为了确保自己不会在日后成为杀人凶嫌,我才跟你打电话说一声,最好派人来查看一下,来得快的话,说不定可以当场抓获那两个人。” 这句话倒是不错,何靖的精神力发掘得早,他们才刚开始挖,他这边儿就醒了,打了两个电话,那边儿也不过是挖了一半儿。 埋尸的人都不想让尸体轻易被发现,最好是直接被大自然腐化,所以挖坑都比较深,哪怕那两人算是壮年劳动力,但以他们目前的速度推测,附近的警察快点儿话,大概还来得及逮住刚刚埋好尸体的两个人。 “好的,我知道了,我会马上联系人过去的。” 女警察一本正经起来的时候,语气还是很官方的,迅速结束了电话。 附近的警察也的确来得很快,就在何靖预料好的那个时间,两个已经掩埋好尸体的男人正准备离开,警察便过来了。 因为那两人有车,于是还展开了一场短暂的围堵,那两人的车子不幸撞到了某棵树上,最后被警察抓住。 至于之后的尸体挖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过暂时扣押两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外面这样的动静,对何靖这种五感敏锐的人来说,想要安稳睡觉太不容易,索性直接打开了手机,把外面的情形直播给维克和女警察看。 “我只想说一句,你需要换手机了,我完全看不清楚那一片黑漆漆中除了车灯还有什么,哦,也许是警察的喊话?” “我只想问,你到底是怎样在那一片漆黑中发现埋尸现场的?你的眼睛能够夜视吗?” 对这两位差不多是异口同声的质疑,何靖的回答非常淡定:“基本的信息点,合理的推测,经验的判断,这很难吗?” 何靖的反问让两方都哑口无言,“这很难吗?”呵呵,谁tm听见那种声音会觉得是埋尸啊?谁tm看见两个黑乎乎的身影会觉得是杀人凶手啊?到底是那里的信息基本点,推测合理性啊? 至于那个什么经验判断的说法,难道你想说这种事你干得多了所以才一看就知道? 确定没有事情的两人很快跟何靖道了晚安,维克挂断电话之前还问了一句:“你觉得你的新工作要不要考虑去当侦探?”难得你对犯案这么有“判断经验”。 “很好的提议。” 第261章 此为防盗章 胡尚荣的系统除了送他穿越,给他剧情,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任何的金手指, 连过目不忘都是奢求, 上一个世界还好,到底有些一脉相承的东西在,古文纵然难学, 有着老师讲解,自己再下了苦功去死记硬背也不是一点儿成果没有的。 而到了国外,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他当然学过外语,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 而且, 隔了一辈子, 有些印象就不错了,再鲜明却是做梦, 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没有系统的教导, 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 好在语言环境不错, 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第262章 此为防盗章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 私下里着急, 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 哪个侍卫那么大胆, 再说, 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 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 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 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第263章 此为防盗章 翻书的话显然是假的, 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的时候可没带多少东西,有些个除了一腔热情, 什么都没带, 一过来就抓瞎了。 当然, 那是最初的那批, 没什么长远眼光的, 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 这就不少了, 还能有多少地方, 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 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 再也不看了, 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 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 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 不过 心里头一动, 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 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第264章 此为防盗章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 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 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 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 尤其, 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 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 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 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第265章 此为防盗章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 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 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 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 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 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 反倒是对赵沧颉, 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 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第266章 此为防盗章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 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 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 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 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 我的儿子, 我的儿啊, 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 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 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 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 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 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凛冽的寒风拂过面颊,有些干冷的刺痛,没有被面脂滋润过的面色有些惨白,的确是应该惨白的,才丧母嘛。 但他的眼神中却没有多少悲哀,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并不能够让他感同身受,哪怕他现在已经是这样的身份,正准备继续这个人的人生,但这个名字,到底不是最初的那个,并不能够获得灵魂深处的认同。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眼下,赵沧颉便是要去投靠这位姑母。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第267章 玉龙山度假山庄当初兴建的时候算是个大项目, 却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 完全不是为了对外开放的样子, 广告都没打, 但都是这个圈子的,有什么不知道的,最初可能就是主人家给自己建个玩儿的地方,后来知道的人多了, 主人家也不常在, 为了运营,至少不要天天赔一大笔钱,就成了另一种形式的高级会所,只限于圈子内的一些人知道,也都是年轻人爱大老远跑过去玩儿。 韩沐枫自然不算是那种圈子里的人,韩家却是, 韩家的那三个除了老三还没有这份儿闲情逸致, 其他两个, 老大忙着公司的事,少来这边儿, 老二倒是喜欢这边儿的风景,常来这里画画, 算是常客。 陆维简单给韩沐枫介绍着,两人看看路上风景, 也就到了地儿。 “今儿没别人, 就咱们几个, 好好玩儿,这边儿的马不错。”陆维率先下车,撑着车门,冲韩沐枫笑了笑,“温泉也不错,等跑几圈儿,咱们再去泡泡温泉。” 韩沐枫脸上的笑容有那么一瞬不太自然,大男人泡温泉自然不会包裹得严严实实,而他身上还有些不能让人看到的痕迹。 抬起手,看了一下表,如今已经两点多了,骑几圈儿就往回走好了,边下车边说:“那现在去马场?” “走吧,他们估计都在那儿。”陆维应了一声,带头往里走。 度假山庄分成两大区域,一边儿是休闲区,包括温泉在内,一边儿是马场,老远就能看到绿草地上正在跑圈儿的马,两个人正穿着骑马装,悠悠闲闲地拉着缰绳,御马小跑。 围栏边儿,还有几个人在,遮阳伞下,有桌有椅,三个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打牌,热闹声几乎压住了马蹄声,人走到旁边儿他们才回过神来。 “老六啊,你这个邀约的怎么比我们这些当客人的还来得晚,这可不行啊,得罚得罚!”其中一个正对着这边儿的带着个大墨镜,瞧见人,支起镜子一边儿,露出一只眼看过来,嘴里就嚷嚷开了。 “哎呦,老六,你可算是来了!”另一人回头一看,也跟着排揎,“我还当我这是记错日子了呐,要不是这么多人都在,可是要被你给糊弄过去了。” 两人这边儿说着,那个还拿着牌的猛然把手中的牌插入牌堆之中,“得了,人来齐了,咱来骑一圈儿,别玩儿牌了。” 山里的气候不错,阳光并不那么热烈,风吹来的时候还能感受到丝丝凉爽。 “哎,耍赖,耍赖,我可都要赢了,怎么也要看个结果吧!” “四儿,你这可就不对了,这样可就算是输了啊,认罚!” 那两个一左一右把撂下牌的夹在中间儿,注意力都从陆维身上转移了,从头到尾,他们都没正眼瞧过韩沐枫。 “闹什么闹,我给你们介绍个人。”陆维一把拽过韩沐枫,搭着他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说,“我兄弟,韩沐枫,以后见了给点儿面子。” “行啊,老六的兄弟嘛!”戴墨镜的那个率先起身,摘了墨镜,颇有几分彬彬有礼地伸了个手,“我是霍腾,你叫我老霍就行了。” “哈哈,老霍,老霍你也好意思。”另一个一边笑着一边说,“你也别客气,叫我一声‘四哥’就行了。” 被两人夹在中间那个扭头看了一眼说:“我是娄科,叫我‘娄子’就行。” 韩沐枫伸手跟霍腾搭了搭指尖,算作握手礼,跟其他两个笑了笑,“你们好。” 娄科挑挑眉,也没说什么,随手糊弄了两下桌上的牌,争取别人绝对抢救不过来了,这才起身说:“走吧,骑马,去吗?” 那一问是冲着韩沐枫的,前头那句话却是对着陆维说的。 陆维好像完全没察觉到自己的朋友对韩沐枫并不是很热情,笑着招呼说:“走走走,非让你们拜倒在大爷的骑术下不可!” 他走着拉着一把韩沐枫,韩沐枫也没多说什么,跟着去了。 马术算是一种高级运动,现代社会,可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马养得起马,能够提供纵马奔驰的场地的,原主并不会这项技术,在开始时还好好被几人笑话了几句,也让他的小白形象格外完美。 韩沐枫却没想照着剧情演,为了这种小事被笑话也太丢人了。 跟着众人随意选了一匹马,马场有专门的驯马师,给众人准备的马都是他们放在这里养的,韩沐枫没有,就得了一匹比较温顺的母马,驯马师说这样比较好驾驭。 他也不在意,牵着马出去,那几人就说要比试,然后上马就跑了。 韩沐枫骑着马离开了跑道,在旁边儿慢慢晃悠,好久没有骑马,骑术都有些生疏了,跑了一会儿才有些摸到曾经的感觉。 “怎么样?能跑吗?咱俩跑一圈儿。”陆维不知道什么时候转过来了,吓了韩沐枫一跳。 “你们比完了?”韩沐枫抬头,脸上却挂着浅笑。 “嗯,总是赢,没意思透了。”陆维这样说着,然后又说,“跟我来,给你介绍韩天启。” “前尘的作者!”韩沐枫做出几分感兴趣的模样,跟着陆维往另一边儿走。 一开始骑马的两个人这会儿已经停下来,坐在了遮阳伞下聊天。 驱马过去,隔着栏杆,陆维说:“诺,那就是韩天启,韩家企业的老二。韩天启,来,给你介绍个人,可是你的粉丝呐。” 左侧的青年闻言转头看过来,白白净净的斯文模样,怎么看都是那种文化人的感觉,依稀有那么几分韩父的影子,更多的大概还是像他的母亲吧。 韩沐枫没有下马,见那人眯了眼看过来,大约是阳光有些晃眼,还抬手遮了遮,扬声问:“什么人啊,怎么成了我的粉丝了?” 陆维笑了,一口白牙阳光下几乎都要反光,愈发显得他面皮黑了,“这不,韩沐枫,他见了你那幅前尘就喜欢上了,一直想要见见作者呐。” “哦,现在见到了。”韩天启的语气不冷不热,脸上也没什么笑模样,似乎有些不好接触的样子。 “嗯,见到了。”韩沐枫没想继续原主的计划,自然也不会对他表达什么复杂的感情,再想想记忆中的那幅前尘,说真的,他可看不上眼,一堆凌乱线条,几样摸不着头脑的东西,就能够算作什么“前尘”了,可真是白瞎了这个名字。 陆维扭头看了韩沐枫一眼,这么冷淡,可不像是之前喜欢那幅画的样子,韩沐枫却没在意,见到画作作者之后大失所望也未尝不可啊! 或许是这反应太不“粉丝”了,韩天启也看了韩沐枫一眼,抿了抿嘴,有些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扭头又跟人聊天去了。 韩沐枫率先策马离开了这边儿,陆维追上来,“你这是怎么回事?好容易逮着人介绍给你认识,你倒摆起脸子来了。” “之前你也没说他是韩家企业的老二啊,你要是早说了,我就不会再想认识了。”韩沐枫不准备搞事情,自然也不准备动那么多心思,有些事情就早戳破了好,免得最后万一剧情惯性,别人还要把锅栽到他身上。 “这话说得,有点儿意思啊哈。”陆维只是表面上傻大方,其实心思还是挺细的,这么一想,马上反应过来了,“我听说韩家有个私生子 ” “应该不是我一个吧。”韩沐枫直接承认了。 陆维笑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没想到,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我也没想着私下查查,实在是 得,欠了你的,改天给你赔罪。” “客气了。”韩沐枫笑了笑,他哪里值得一个“赔罪”呢? 陆维又好奇他跟韩天启他们的关系,看模样,似乎不太好啊。 “出身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我知道的时候也没办法改变了,反正从来没什么交集,没见过就当不知道吧。”韩沐枫对此也没什么好讳言的,之前原主跟韩家三兄弟的关系的确是如此,听说有这么个人——然而离得太远——似乎也不好巴过去——所以就这样远着吧。 “我估计他们也觉得我这样的存在挺闹心的,说都是上一代的问题,的确不错,但谁能把这么大的下一代当做不存在啊。与其相见两厌,倒不如远着点儿,本来我毕业的时候都没想过要去韩家企业,但你也知道有些事情也不是自己能选择的,我也没那抗争的心思,顺着他的意就去了,到底比别人少走不少弯路,也挺好,指不定过两年还能混成个经理当当呐。” 韩沐枫稍稍洗白了一下自己,免得最后东窗事发,别人都要以为他预谋已久,尤其是眼前这位,最不好糊弄,又疑心病最重。 “行啊,想的挺开。”陆维冲着韩沐枫翘了一下大拇指,“别的不说,冲你这份儿大气,一会儿多喝两杯。” 韩沐枫看了一眼表,说:“不喝了,我早点儿回去吧,你们好好玩儿,明天还要上班,迟到不好。” 或许是因为那一番剖白的话,陆维也没反对,让他搞什么特例或者请假,爽快应了一声,说:“成,今儿是我没安排好,改天再聚,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知道你是好意,我还要多谢你了。”韩沐枫也没客气,这么远的路,还没有公交车,有人送自然是最好的。 第268章 此为防盗章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 “密斯”, “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 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第269章 此为防盗章 想到这里,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 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 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 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 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 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 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 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 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 一转身, 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 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 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第270章 此为防盗章 当然, 那是最初的那批, 没什么长远眼光的, 后来的这批, 田爱国他们, 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 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 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 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 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 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 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 至于数学, 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 那么 再有几年, 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第271章 s省,由全国书画协会联合多位大师举办的书画展如期举行, 参展作品要求必须原创新作, 同时未曾参加其他奖项评选,展览三天后, 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该奖项虽然是国内的, 却因为评委的名声而惹人关注, 据说被选出来的作品还会送到国际上去参加国际书画巡回展。 如果能够获奖,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步成名, 这对在书画上下了心力的人来说是一种最大的荣耀, 当然, 这些大师们的肯定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让他们明白自己奋斗的方向十分光明。 韩天启为了这一天的书画展,准备了三个多月,精心勾勒了一幅未来, 为的就是一举夺魁。 他在书画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叫一声“画家”也不全是奉承, 而他的家世也让这份荣耀愈发光彩, 掩盖了旁人的光芒。 这其中, 就有他的一位好友林涛。 若是韩沐枫在,大约会觉得那个林涛有些眼熟,正是那日在玉龙山度假山庄的马场和韩沐枫骑马说话的人。 他们两人都有作品送交书画展,早早报了名,题目还都是一样的, 等到书画展这一日揭晓,一模一样的两幅画竟犹如孪生兄弟,分不清孰是孰非。 韩天启一下子傻眼了,他自然知道好友跟自己的想法诸多相似,但是相似到这种地步,不等他反应过来,对方马上用一种复杂眼神看过来,说:“韩天启,我知道你名气大,知道你画技好,但是,你有必要抄袭我吗?我没想到,这段时间,你竟是为了这个 ” “我没有,我没有抄袭,抄袭的是你,你才是那个抄袭的。”韩天启气得表情都扭曲了,英俊的面容一下子有些狰狞。 林涛相比之下还是保持住了风度,只是表情冷淡了些:“我不知道你竟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知道的,这次的比赛对我很重要,你却还是 ” 率先站在受害人位置上的林涛表情中带着些许痛心,他的长相也不差,能够让韩天启看入眼中当做朋友,自然不会是什么猥琐人物,他本人也有些才华,只不过平凡的出身显然不可能让他如韩天启那样早早就声名鹊起。 没有人甘愿一直当绿叶的,何况这一次的奖项和奖金都太让人动心了。 林涛最开始还是准备依靠实力赢的,然而不知道是谁在他耳边说过这样的话,“艺术的第一可不好分,一个成名已久的画家的作品,一个学生的作品,你觉得评委会更倾向于哪一个?” 答案很明显,哪怕林涛骨子里有些清高,却也很知道那些人会作何选择,除非他的作品优秀到让这些人不能够昧着良心用一两句话抹平其中的差距,否则,第一肯定是韩天启的。 这样的认知很快就成了心魔,林涛想到了这个方法——抄袭。 提前送交的画作从时间上来说就能够成为原创,何况 韩天启做梦都想不到会是这样的,他又哪里能够一下子分辨清楚呢? 到底是朋友,林涛还是了解韩天启的某些特性,比如说一着急就容易说不清楚话,这一点实在是太好利用了。 一刻钟后,结果判定十分明显,因为林涛提交在前,于是韩天启就只能成为抄袭者。 这样的判定或许有些不公平,但也不能够再从其他地方佐证了,画画这种事,又是准备参展的作品,谁也不会大张旗鼓,在众目睽睽之下画,如此就不好判断到底是谁在抄谁。 至于说风格什么的,林涛和韩天启都是一个专业的学生,彼此还交好,他们的画作风格并没有太过明显到让人一看就能区分的差异,而对比了林涛之前的画作,这幅未来虽然有所提高,但提高得也不是特别夸张,同样,对韩天启来说也是如此。 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相对公平,从提交时间上做结论了。 抄袭者的画作被摘下,彻底地与这次书画展无缘了。 胜利者的林涛在众人面前并没有表现出乘胜追击的意思,反而有些心灰意懒,看着韩天启离去的目光更是复杂万分。 仅从这些表面来看,韩天启的确有可能是抄袭的那个,哪怕他的表现也并不像是一个被戳破的抄袭者该有的态度。 没有人去关注失败者的下场,甚至还有人要私下里唾弃一下,原以为多么有才华,原来竟是抄袭得来的吗?之前一直被韩天启的光芒所掩盖的林涛,这时候一下子被众人记住了,名声大盛。 这些事甚至还上了新闻,虽然当地有意避讳韩天启的真名,但这件事一出,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没想到韩家还有这样不争气的。”江少看报纸的时候轻哼了一声。 韩家和江家是竞争对手,老子辈就不对付,底下这些年龄相差不多又是同阶层的年轻人也没有一起玩儿过,完全没交情,不去落井下石,看看落地凤凰也是自然的。 韩沐枫拿起江少丢下的报纸,看了一眼,上面登的是林涛获奖的照片,他的身侧就是那幅未来。 剧情还是发生了,除了主角换了人。 这个预知并没有让韩沐枫更加愉快,他没有掺合到这件事里,但谁知道蝴蝶效应会不会波及到自己,毕竟,他们也是见过的。 正想着,陆维的电话也来了,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跟韩沐枫说了说这件新闻,陆维这个美术专业的学生纯属混日子的,并没有真正去上过几堂专业课,对书画展的事情也漠不关心,直到听到出了抄袭事件,这才扭头去了解,竟是比报纸还晚了一天。 “刚看到报纸,谢谢你告诉我。”韩沐枫没什么特殊的感觉,韩天启给他的印象很一般,并不值得他为之操心,反正剧情到了最后,这人也都死不了,顶多是抑郁了一些,但,谁没有受过挫折呢? 总不能因为你有钱有势,挫折就对你退避三舍吧。 这么一想,韩沐枫又想笑,他以前倒是没发现原来自己还有这种仇富的心思,不,或许也不是仇富吧,是见不得那些对自己不友好的人过得比自己好。 “谁的电话,笑这么开心?”江少不满意韩沐枫脸上的笑容,问着凑过去,贴着韩沐枫的耳朵咬了一下,从背面把人搂在怀中。 这样近的距离,他又未曾压低声音,电话那头的陆维也听到了他的声音,他们两个有共同认识的朋友,一听之下,陆维就开始怪笑:“你还不回来啊,你和江老二这蜜月还没度完啊!” 韩沐枫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这件事不应该是陆维会知道的,江少贴着他,呼吸都洒在他的脖颈上,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不好。 隔着电话的陆维也不知道那头的情况,仍在说着:“你俩也适可而止一点儿,这闹腾劲儿,存心不给单身狗留条活路啊,真是酸死人了。我以前还真没发现江老二还是个‘真爱无敌’的 可小心着,我听说江老爷子可不大高兴,你们两家这关系,现代版的罗密欧朱丽叶啊!” “别听他瞎说,老爷子才不管呐。”江少嘟囔了一句,任性地仰躺在沙发上,手还没松,带得韩沐枫也倒了下来,手机没拿稳,落在地上,电话挂断了。 “我就想知道,这件事,怎么别人都知道了。”韩沐枫拂开江少的手,坐起身,也不去捡手机,转过脸一本正经地问他。 四目相对,江少莫名有几分心虚,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说:“知道就知道了呗,你放心,不会有什么麻烦的,都是圈子里的人,不会往外乱说的。” 即便不曾有多大的企图心,但是听到这句话,韩沐枫还是觉得眼前一黑,什么叫做“都是圈子里的人,不会往外乱说”,想想韩母的耳报神,圈子里知道的事情,她必然也知道了,自然还有韩父。 韩家和江家的关系还真是罗密欧朱丽叶了,只可惜他并不准备跟江少生死与共,而江少,显然也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 不能再拖了。 韩沐枫当机立断地用了精神暗示,让江少以为他们两个性情不合分了。 这个暗示有些复杂,韩沐枫脸都白了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做成,只是匆忙起身回屋,避开第一时间的视线交错,等了一会儿,听到外头传来开关门的声音,确定有人出去了,他才松了一口气,这样,应该是成功了吧。 精神暗示不同于精神控制,传递的信息不可能过度繁杂,大体如“你没见过我”、“我可以去”、“该走了”这类,算是比较柔和的指令,并不能因此模拟出虚幻的场景让对方以为是真的,也不能让对方就此放弃逻辑思维的能力。 这也就是说,如果做得不够严密,让对方从逻辑上找到了破绽,那么这个暗示也就自然消散。 这也是韩沐枫为什么一开始不冒险使用这个能力的问题所在,治标不治本,一旦失效,下一次的暗示想要成功难度会是加倍的,便是加倍难度,同一件事也不能够施加三次暗示,否则便有对方崩溃脑死的可能,好一点儿也是神经错乱成为神经病。 韩沐枫杀过人,杀过丧尸,但让他对无辜之人如此,却是有违他的原则,如此也就不得不多加慎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三! 突然觉得自己都应该三呼万岁了,不容易啊! 愚人节快乐! 第272章 机场,空着双手走出通道的江少面色阴沉, 听到他回来的消息过来接他的老霍有些讶异, 这位大张旗鼓去外头找人,结果自己阴着脸回来了, 这是没找成功?不能吧, 那么多天, 难道他自己在外头浪了? “怎么形单影只的?你家那个呢?”老霍说话完全没有顾忌, 他跟江少是从小在一块儿长大的,父辈的关系加上他们两个竹马竹马的友谊, 说一声好兄弟绝对不过, 自然也就更关心一些。 “分了。”江少十分不爽地这样说了一句。 “怎么分了, 之前不是好好的?”老霍不解, 他们这些人虽然没有亲临现场,但也知道江少把人找到之后两人还出双入对来着,这才多长时间, 怎么分了? 老霍有些贱兮兮地追问:“谁甩的谁?为了什么事儿啊?” 他的问题很具体,具体到江少一时间有些茫然, 心里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却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心情不好的他颇有几分暴躁地说:“烦不烦,反正就是分了。” “得,先上车,好容易回来了,咱们去吃一顿。”老霍没有忙着追问, 把人让上了车。 坐到车上,他才说了这一顿接风还有陆维等人在,“都是圈子里的人,陆维还说给你俩接风来着,全当喜酒了,你要是不乐意,就想回去,改天咱们再聚。” 有些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陆维的几个好友也有跟江少关系好的,江少这边儿的竹马还是那边儿圈子里的活宝一尊,彼此之间,偶尔有些矛盾过节,但到了玩闹的时候,还是能够一起玩儿。 江少听得这一帮人都在,心里头就有些不舒坦,但要说不去,好像又怯了场一样,皱着眉骂了一句:“闲得蛋疼,跟他们有什么关系,瞎掺合!” “都是朋友,这不是想不到你最先被套牢么,这风光的 ”老霍啧啧,别的不说,光是竹马这么多年,他可从没发现自己的竹马竟然还是个同,而且这一举动,简直相当于出柜,都不敢想江老爷子那张脸上到底是什么表情。 到底是老爷子,涵养好,要是换了自己家那个,非打断他的腿不可,玩儿女人就算了,还敢跟男人玩儿真爱了,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江少也知道那帮人多半都是出于看热闹的心思来的,堵着一口气,直到到了地方也没说不去。 老霍也是个蔫儿坏的,明知道这人自个回来肯定别有内情,心里头不舒坦,但见他不明着拒绝,就硬是要让他把这份不舒坦憋着,万一憋不住了,正好,正好有热闹可以看了。 “你怎么自个儿回来了,我这还准备给你们小两口接风呐。”陆维哪壶不开提哪壶,一问就是炸点。 一帮人跟着就是起哄,“是啊是啊,也没把你家那位带来给我们看看,我听说是韩家的私生子,哪个啊,他家老头子会找,下的种也不错,让我们见见呗!” “就是,听说那小子长得不错?” “不知道韩家那老头子听到你把他儿子压了,什么反应。你家老爷子该得意坏了吧。” 听得一帮人说得有点儿不像样,江少心里头憋气,不等他先开口,陆维就先开口维护了:“行了行了,你们留点儿口德吧,韩沐枫可是我兄弟,人家好着呐,不是那种不着四六的。” 见得他这么护人,话语的底线便被拉回来了一些,但不等大家再说别的,江少就先发作了:“有你什么事儿,你陆维哪根葱,跑这里来装大爷!” 陆维本来是好心,结果碰到这么个不识相的,他可半点儿没有包容的意思,跟着一句话就顶了起来,两个你一言我一语的,眼看着火气都要烧到天花板上了,大家才赶紧上前制止。 这人要是有火,旁边儿有人劝着更糟,两人到底还是打了一架,江少乌眼鸡似的瞪着陆维,像是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陆维嘴巴也毒,直接道:“可别这么看着我,像是我抢了你男人似的,自己没本事,人都丢到外头了,好意思跟我这儿耍横!” 撂下几句话,陆维带着自己那一帮子就走人了,老霍有些为难,赶紧追上去说了两句缓和话,又转回来劝江少,他表面上忙得团团转,心里头却是暗乐,今儿这热闹,真是值回票了。 等到江少的情绪平静下来一些之后,老霍少不得又问了问到底他和韩沐枫之间出什么事儿了。 韩沐枫纵然是韩家老头子的种,但不过是个私生子,在他们这些人眼里是极没身份的,江少这般人物,总不可能是被甩的那个吧,但若是甩人的那个,怎么不见一点儿得意之色? 江少心无城府,本来就烦着这事儿,难得有人细细劝说,也就跟着说了些困扰,自然他想不清楚的那部分就是被暗示的部分,只是他怎么都不明白两个人怎么“性格不合”了,这种好似惯用的说法回想起来总觉得哪里都不对劲儿。 以往两人相处的种种都能回忆起来,除了一开始的强迫之外,后面好像都挺和美的,再说了,他也没真的威胁对方什么啊,维持这段关系,他也是尽了心力的啊! 老霍比江少年长几年,经的事儿多,不像江少这种恋爱都没谈过两次的毛头小子,却也听得犯了糊涂,又问得细了:“他跟你说的性格不合?” “ 好像,没说吧,又或者,说了?”记忆中,这一点模模糊糊,竟是想不起来说没说,谁先说的了。 老霍恨铁不成钢地又追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的答案都是模模糊糊,最后索性给江少出主意,“既然这样,说清楚啊,说不定是你误会了呢?” 这话可是说到江少的心坎里了,他之前拧着劲儿,就是有点儿下不来台,这会儿听到人这样劝说,又似得到了鼓励一样,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电话拿起来拨了过去。 那边儿,准备回程的韩沐枫刚关了机,坐上了飞机。 没人接电话怎么办?直接找过去说!不过还是要先查一下人到哪儿了,别扑了个空。 这一番动作,等到韩沐枫下了飞机,就看到等待接机的江少了。 只看江少那个状态,韩沐枫就知道暗示失效了,好在这种暗示的强度不比精神控制,失效也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反噬,只是下一次,想要再暗示这件事难度就要加倍了。 “我要去我妈那儿。”韩沐枫坐上车子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 江少应了,给了司机一个地址,他自己则是颇有几分受宠若惊地跟韩沐枫一同坐在了后头,许多问题卡在嗓子眼儿都问不出口了,似乎也没必要问了,见到韩沐枫脸色苍白,还关心地问他:“是不是晕机了?” 韩沐枫看了他一眼,有些无力,为了那个精神暗示,他的精神力过度耗损,自然需要慢慢休养才能好,偏偏因为他们两个的事情搞得满城风雨,韩母的电话打过来全是责骂,边责骂还边庆幸韩家那边儿出了事,韩父没时间管他,然后让他好好收拾手尾。 “你要是利用那个江家小子,我是没意见,你爸这边儿看样子也不会给你更多了,你要是能把那小子的心拢住,江氏企业怎么也能多分点儿股份,你要是真的,也把脑筋给我放清楚点儿,先把股份拿到手再谈别的,不然都是瞎胡闹,那小子才多大,可不会给你养老。” 韩母争宠归争宠,正经的事情上还是十分有头脑的,就好像她虽然争宠,但在韩父妻子立身极正,又有三个出色儿子的情况下,她就从没想过鼓动韩父离婚之类的事情,只是努力往自己名下划拉产业,也不是什么多要紧的,只是白来钱的那种。 这种也可算作识相了,或许正是出于她的这种“本分”,韩天阳才容了韩沐枫在自己手底下学习发展,不然,那边儿占着大势,怎么折腾这些私生子都不过分的。 立场不同,观点不同,站在这些私生子的观点上,脑袋清明的韩父未免过于薄情,同样都是儿子,就是一点儿股份分不到,实在有些过分,但是放到对方的立场上,明明是那种不名誉出身的兄弟,还要分走属于自己的产业,也太欺负人了。 两边儿的天然矛盾几乎不可调和,除非有一方能够心甘情愿让步。 所以,原主因为嫉恨有了那么“上进”的志向,似乎也不算奇怪,不是因为世上只有那一块儿蛋糕,非要抢来才能吃,而是因为他认为那也有自己的份儿,也是自己的蛋糕,让给别人吃才是傻。 韩沐枫不准备跟韩母解释他的想法,两人所处的位置不同,看到的事情自然也不一样,说是说不通的,便虚应了两声,准备回来处理一下这边儿的事情。 工作是不能要了,那样大的纰漏,他要是再待在公司,真是说明了后台够硬,同时那个黑历史就怎么也洗不掉了。 没了工作,做什么呢? 韩沐枫除了房子车子,还有一张卡,每个月韩父都会给他打上一笔钱,便是成年了,这笔零花钱也没断过,这样一来,似乎也不用着急找工作的样子,先恢复精神力,然后练出内力来,其他的事情,之后再说吧。 韩沐枫装作晕机的样子,在江少关心的目光中往椅背上一靠,闭上了眼睛,然后感觉到那人动了动,把肩头借出来让他靠,也没睁眼,最后竟是昏昏悠悠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存稿! 估计这会儿该是清明了吧!也算是个节。 第273章 此为防盗章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 低下头的时候, 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 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 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 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 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 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 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 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 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 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青砖冰冷,跪在地上的时候,宋悦泽还有些不服气,又不是他的错!再说了,他都是南平侯府的人了,姓宋了,哪里还轮得到姓赵的来管,他不是不要他了吗? 第274章 此为防盗章 而到了国外, 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 他当然学过外语,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而且,隔了一辈子, 有些印象就不错了, 再鲜明却是做梦, 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 没有系统的教导,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 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 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第275章 “你听说了吗?长生制药要招人了。” “早都听说了,不过那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他们每次招的都是技术工种, 哪怕名声好听,也就是个处理药材的, 咱们辛苦学四年护理, 最后去处理药材, 你觉得合适吗?” 正逢毕业季, 年轻的男女们在林荫道上慢慢来去,道路两旁, 是各个企业的展示牌, 一个个小桌子摆放整齐, 后面坐着的招聘人员目光灼灼地瞄准这些准备毕业的大学生。 清晨的阳光洒在那些年轻而富有朝气的脸上, 让本应该烦乱焦躁的招聘场地也多了几分勃然生机。 那些简历的毕业生们很快就要面对新的环境和挑战,他们的眼中除了希望,还有很多迷茫, 对未来的展望还没有具体的目标,更多的都是流于泛泛的渴望。 这其中, 长生制药就好像是吊在树上的长生果, 终有定数, 格外诱人。 国企始终都带着一层光环,长生制药的神奇也令人对其更为向往。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谁还真的从事自己所学了,长生待遇好,福利好, 只要放开条件招人,哪里不是一大把的人来。” 说话的女子脸上有着颇为漂亮的妆容,她的声音清脆,即使是人群之中也能让人听清。 干脆利落的马尾一如她的声音,更像她的性格,直来直往,完全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就如此刻。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但他们现在又没来,咱们还是先看看别的吧。”另一个女生显然不愿意为了这种有的没有的事情争论,息事宁人地说道。 两人来的早,已经把两边儿都大致看了一遍,并没有什么特别合心意的。她们也不着急,反正毕业还有一段时间,还有很多招聘会可以去,总会有更合适的。 “来了来了!” 人群中突然有些骚动,远远看到有块牌子被搬过来,周围人纷纷让路,然后便是人群蠕动,跟着牌子走了。 “啊――真的是长生制药!” 不知道是哪个女生的大嗓门,一下子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过来了。 许多原来没注意到这边儿的人也跟着涌动,本来还算松散的人流一下子就有了发生踩踏的可能,拥挤着的人群到了前面才发现根本没有招聘简章那种东西。 是啊,长生制药的名气知道的自然知道,不知道的,谁又会那么好心为之科普呢?那可是唯一一个绝对不会对外招聘的国有公司呐。 心怀忐忑地投了简历,苏娜就看着长生制药的招聘人员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她拿出包中没打开的水,抢着递给其中一个,然后接过他手中收拾东西的活,不容分说地帮忙整理那些简历,顺便把自己的放到上面。 她的动作是那样坦荡,就是让人看到也只会为她这份心思感到好笑,而不会觉得讨厌,并不是上面的一定会被录用,只是多了些可能而已。 “你叫苏娜?希望我们有机会成为同事。”被讨好的工作人员是陆维。 这位大少爷闲的慌,主动干招聘的事也没什么耐性,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要走,自己走不算还是带着人走,亏得长生制药名气大,不至于因此颗粒无收,这一大堆简历也足够交差了。 至于那些还没来的,赶不及的漏网之鱼,那只能说运气不好了。 回去之后,陆维把招聘现场的火爆情景说了一遍,连连感慨:“幸好我跑得快,不然就不能囫囵个儿出来了。” 这话也不乏可信度,各大高校的教授们不是白干的,只要是相关专业行当,没有哪个不知道长生制药,因为这个几乎是昙花一现的公司国有化得太快了,市面上见不到长生制药的一样产品,除去皮包公司的可能,只能说不简单了。 “有什么招聘的必要,还不是你闲的。”韩沐枫完全不领情,情况就是那样,只有他一人制药,其他的都是样子,顶多是做些药材的初步处理,并不需要太多人。 “好心成了驴肝肺,我算是知道了。”陆维白了韩沐枫一眼,眼珠一转就看向了江少。 对方正坐在电脑前,屏幕上的表格完整,半天都没有改动了。 “听说老爷子又催你了?” 当年江少和韩沐枫的事情也算是众人皆知了,后来江少还为这个跟老爷子闹过,倒是韩沐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门心思要分手了。 当时不少人都觉得韩沐枫矫情,他一个被韩家公司开除的私生子能有什么出息,好不容易巴望上江少了,还“不要,不要”的,真是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假。 他们这些富代们,骨子里就有一种优越感,除非是身份高出或者平等,否则别想要真正的公平。 陆维那时候也是差不多的想法,哪怕之前就跟韩沐枫认识,也觉得对方能一起玩儿,比较省心,不会想着不该有的东西。 但,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他还是觉得反感,哪怕他对江少也没什么好感,到一个圈子里的天然就是同盟。 谁料到韩沐枫竟是憋出一个大招,一个长生制药,一个基础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的画风都不对了。 在率先服药的江少第一个修炼出内力后,陆维也跟着感受到了这种玄之又玄的力量,再看韩沐枫,感觉对方身上多了一层神秘色彩。 跳崖不死得到秘籍,这种套路也就是中才有,真实的,怎么可能呢?可是又没有其他的解释了,毕竟,太玄幻了。 军方因此兴起的探秘活动,因为也是率先一批修炼出内力的人,陆维也去参加过,却并没有什么收获。 “不用管他。”江少第一反应就是去看韩沐枫,对方置若罔闻地正在玩儿手机。 眼中有几分失望,这一段感情,江少已经想不起来最开始的感觉是怎样的了,他却还是不想放弃,奈何这个人已经不是最初那么好强迫的了,无论是声名,还是武力,他都没有办法。 这种认知让他感觉很无力,但却还是不想放弃,哪怕,哪怕 “这回你怎么这么听你妈的话?”陆维最会用话堵人,他就是不喜欢看那人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他们这些个都是庸人自扰。 “孝顺她总是应该的。”娶亲生子也算是正常生活了,而且,这也是绝了江少的那点儿心思。 或许因为是原主的感情债,韩沐枫开始的时候总是充满了嫌弃,不愿意好好面对这个人,一味地排斥,虽然也曾从另一个角度可怜过对方,但那种感情显然不是爱情。 等到有实力改变双方相处关系之后,韩沐枫才发现江少也有优秀的一面,比如说跟军方代表的商谈,单靠韩沐枫恐怕早就谈崩了。 商场上有软有硬,软硬兼施的手段,江少耳濡目染,施展起来也算得宜,韩沐枫从他那里也学了些,算是“必有我师”了。 日子久了,了解深了,这个人便从原主的记忆中有了出来,既不是记忆中的棋子,也不是剧情中的背景,有血有肉,有优有缺,真正地活了过来。 这样一来,对他的一片心意似乎也不能视之不见,愈发觉得不能耽误了这样一个人。 韩沐枫的这番纠结没人知道,他面儿上总是八风不动,被江少那帮好友视为铁石心肠,自然不会想他存心为何,他也不会特意去说,若让江少能知难而退,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可惜,未能如愿。 韩沐枫结婚那天并不是那么热闹,新娘子苏娜并不是圈子里的人,也不知道怎么讨了韩母的喜欢,一下子成了儿媳妇,一年后就让韩母抱上了孙子。 这段婚姻并没有因此更加美满,仅仅三年便以离婚收场,苏娜带着赡养费淡出了韩沐枫的生活,与之对比的是江少对感情的执着。 两人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没有因为韩沐枫结婚而告终,也没有因为他离婚而变动,不愠不火的友情一度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当红娘,十几年了,在一起算了。 就连韩父韩母也没有什么意见,偏偏韩沐枫就是没松口。 “是因为我和你同样的性别?那么爱到底是什么?只因为性别就可以割舍的爱与看中样貌的爱又有什么不同?”江少难得的情绪激动,自从江老爷子去世之后,成熟很多的他很少如此情绪上脸了。 “无论你的外在样貌如何,我都爱你,不论性别。” 江少说完这句话就定定地看着韩沐枫,这是他炙热的表白,也是发自心底的话。 韩沐枫轻轻摇头,看着江少离去的背影,他轻轻叹息,三次精神暗示失败,结果便是江少的精神力不自觉地追随他,乃至于被他本人理解为情爱,顽固不可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格式对不对,手机打的。 第276章 此为防盗章  当然, 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 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 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 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 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 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 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 不过 心里头一动, 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 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 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 那么 再有几年, 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第277章 此为防盗章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 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 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 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 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 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 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第278章 郑鑫对继续往上考其实并没有兴趣,从剧情上看, 再有五年汪佑伦就会来报复, 这样短的时间便是他发挥稳定顺利,最后也不过是进士及第的出身。 进士不过才迈入士绅阶层, 比起戏子的身份自然高了很多, 郑有财没有学问, 普通商人身份都能买来戏子当姨娘, 进士身份想要处置一个贱籍的戏子也再容易不过了。 但对上肃王的权势就很不够看了。 肃王其实是本朝的十皇子,因为前任肃王没有嫡子, 皇帝便把肃王过继过去, 延袭了王爵。 能够被皇帝过继出去, 便是无法再继承皇位, 肃王貌似不被皇帝所喜,其实继承王爵之后,他有着足以自保的兵力和权势。 前任肃王是有兵权的, 纵然被皇帝分薄了许多,却也足够肃王在地方上称王称霸了。 到底是皇帝的儿子, 又是有实权的王爷, 还不会参与帝位争夺, 便是地方官都要对肃王退避三舍,一个小小进士又算得了什么? 要知道状元也不过能做六品官,凭什么能和王爷相提并论? 这样子继续考下去也只能是耽误时间,于事无补。 郑鑫看明白这一点便没有继续在这条路上上进,为了抱住自己的小命仅有一个汪氏还不够。 如果汪佑伦查到自己并不是汪氏之子, 又或者汪氏说漏嘴,他还是有性命之忧。 把自己的性命至于别人之手并不能让郑鑫放心,他更希望掌握主动,奈何这个世界并不允许特殊的力量出现,三年时间,他修炼出的精神力还不如上个世界的多。 没有了这些外挂,郑鑫只能用正常的手段规避风险。 查找汪佑伦目前的位置,先肃王一步找到他,好好补偿,免得他心有不平是一条路。 只是剧情中讯息太少,汪佑伦一出场就是以复仇者的身份,原主还当他是富家子弟,有权有势,后来才知道那都是肃王宠他才给的权力。 既不知道他之前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当戏子时候是什么名字,甚至不知道他是旦角还是武生。 连他擅长的剧种,所在的戏班名字,在哪里唱戏都不知道,天下大大小小,戏班不计其数,又从何找起? 还有那个罪名。 一旦汪佑伦恢复旧名就背上了一个逃犯的罪名,他后来报复之初也是用了别的名字,直到最后才说出身份。 那时候一来是大仇得报无所谓之前的罪名,二来肃王的权势也足以让地方官不敢吭声,五年后,县令已换,便是翻案也不费劲儿。 然而此刻,凭借郑鑫力量,此案却是动弹不得。 如此一来,便是郑鑫想要寻人,也要顾忌影响,若是被当做是要寻找凶犯为父报仇,彼此之间的仇恨岂不是又深了一层。 郑鑫还想过另一个方法,先一步得到肃王的赏识,或者是找到同种级别的靠山,可是秀才的身份又哪里是王爷能够看中的? 若是为此去科举,时间又是不够筹谋,便是进士,想要成为王爷的心腹,得其庇护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没有一条路好走,看似还有时间,却也实难做出改变,摆在郑鑫面前的就是这样的局面,想要破局并不容易。 关系到自己的未来,不容易也要走出一条路来。 这一日,郑鑫视察郑家酒楼的生意,突然想到了一条路,郑家和汪佑伦的矛盾根本不就是这改名为郑家酒楼的汪氏产业吗? 只要这酒楼在,哪怕改了名字也好寻,若是酒楼不在,或者说郑家搬走,汪佑伦又要到哪里去寻? 化明为暗,再想办法改了名字,汪佑伦纵然有肃王权势支持,恐怕也很难全天下去找一家人。 就如同自己现在找不到汪佑伦一样。 主意已定,郑鑫回家就跟汪氏说了自己的想法。 “这,何至于此啊?”故土难离,汪氏纵然知道自家的名声并没有因为三年时间过去就有所好转,大姐儿的婚嫁还是愁人,但她也不是那么在意,庶女而已,高不成还可低就。 “母亲有所不知,儿子如今虽然已经成了秀才,却也举步维艰,将来前程未知。儿子不争气,家中产业已经败去大半,唯一的酒楼也因大厨被挖走名声日落,便是想要重振家业,在此地也是不易” 郑鑫所说多有夸张,然而汪氏内宅女眷,又哪里知道那么多,回忆起来,收入的确是渐少的。 “大姐儿,二姐儿也到了婚嫁之期,却没有好人家上门,未尝不是儿子不争气的缘故,本是秀才的姐妹,若是配了农人便是儿子也面上无光,倒不如离了此地,找了好的来配,也算我们姐弟之情了。” 郑鑫这一番话在情在理,还把汪氏罪名连累之过说成是自己无能,让汪氏感动的热泪盈眶,拉着他的胳膊哭:“儿啊,苦了你了!” “母亲说的哪里话,不过是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难道母亲还不信儿子的经济能力?” 故作自傲模样,郑鑫又是好一番安慰,才把汪氏哄得不哭了,母子两人转而商议搬家事宜。 郑家酒楼被卖了,在阜阳县可算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县令已经换过一次人,现任这位并不知道郑家的事情。 倒是陈侩,闻风而动,过来仔细问了郑鑫打算,郑鑫只把哄汪氏那一套拿来说了一遍。 陈侩也不知信与不信,反正没有多加阻拦就是了。 郑鑫却防了他一手,这人机敏善变,又惯伪善,剧情里头可没见他帮助郑鑫,反倒常常鼓动原主胡乱投资,赔了不少钱。 后来汪佑伦出现,也是陈侩引来,原主真心当他叔父,自然是言无不信,被汪佑伦骗了个底掉。 郑鑫不敢相信他会保密,便说了一个假的方向,还说落脚之后必会联系。 陈侩也没长前后眼,不知后事如何,并没有太在意此事,郑鑫掌家以后他并未沾到什么便宜,再加上郑家钱财大幅度缩水,陈侩没再怎么重视,心里还暗笑郑鑫的天真,换了一个地方就能比这里更好了? 家族,乡党,便是一个村子,外来户想要站住脚也不容易,不然,当年的郑有财也不至于非要靠着汪家才能崛起。 关系,人脉,到了一个新地方都要从头来过,哪里那么容易? 陈侩说了几句,见郑鑫心意已决,便没有再说。 临别时,郑鑫再次谢过了陈侩,他这个叔父能够过来相送,面子上起码做到了,若不是知他不能信托,谁也不会以为他不够好。 郑鑫没有一定的目的,在某地待了两年,把大姐儿二姐儿都嫁了出去,第三年就带着汪氏离开。 有了第一次的远离故土,这一次搬家就好说多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看着似乎是发展好了,汪氏也没多劝阻。 又两年,郑鑫的同母妹妹三姐儿也被嫁了出去,跟之前一样,郑鑫又开始搬家,理由是南方的气候好,养人,更适合汪氏养生。 汪氏感动得没话说,加之跟几个庶女也不亲,如之前郑鑫要求的那样没跟她们说具体去向,就在某一日搬走了。 且不说被抛下的人做何感想,郑鑫这般故布疑阵也不知能有多少效果,最差也能拖延一下时间,远离肃王的封地总会比较安全。 为了不让汪氏起疑,来到南方的旌阳定居以后就没再频繁变动,汪氏日常总在内宅,便是出去了也会被人称作“郑夫人”。 离开故土之后,他们也不会主动说起汪氏身上的罪名,只说夫家遇害身亡,家产零落,这才来到外地。 郑鑫哄汪氏说起了个字叫做文举,为了尊重便只说郑文举,汪氏对这些读书人的讲究并不懂,郑鑫怎么说便怎么信,觉得“文举”含义更好,便改了称呼,却不知郑鑫分明是改了名字,户籍也改了。 时下虽是太平时节,但古代的户籍制度到底不像现代那样严格,加上没有照片指纹验证,更改起来,给了足够的钱也能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事情,郑鑫没有跟汪氏多说,只把管家的事情交给她,这一路过来,当初的钱早就花光了,郑鑫重新拿起画笔作画卖钱才足够家用。 如今安稳,便要做点儿能够长久稳定的生意。 但凡现代人看古代,总有很多可做的,肥皂、玻璃、火药,几乎可以算是最热门的三样了,然而细细想来,哪个都不是一蹴而就能够轻易牟利的,也不是他现在这种情况的好选择。 如何泯然于众不引人注意才是郑鑫最想要的,当然,前提条件是生活水准不能因此下降太多。 反复思量之后,郑鑫开了个成衣店,时下成衣店多是卖布,唯有那等大的有实力有名气的才能给那些大户人家的女眷量体裁衣。 便是如此也并非常事。主要还是布匹生意常有,郑鑫一路行来也知哪地出布,哪地出绢,哪地丝绸好,如今做起生意来,就是去跑一趟而已,并不费太多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大家那么喜欢江少啊,可惜他戏份少。 至于番外,看之后吧。 我现在都是手机存稿,贼费劲儿。这边儿有网没电脑,我也是醉了。 第279章 郑鑫的相貌更多遗传了董氏,有着一张身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脸, 便是这几年来回奔波也没让他多出什么“糙汉子”气息, 反而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些寻常读书人难及的斯文俊逸。 这般容貌多是读书人,商户贱事, 能读书的谁也不会去经商, 所以锦绣布坊一开张, 郑鑫这个掌柜便得了一个“锦绣公子”的诨称, 引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买布,仅为看看这人, 回去的时候也会顺手扯走一块布。 因此带来的生意火爆是郑鑫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其实还准备了一些现代常有的促销手法, 结果全然没用到, 这也让他对这门长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铺面租着,琳琅满目的货品买来,生意一开, 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郑鑫的存款,如今也只能指望铺子生钱了, 不然还是要靠卖画。 如果可以, 郑鑫并不想用这样的手段赚钱, 这也可算是艺术家的通病,对于自己的著作之爱,或可用金钱标注其价值,却更愿艺术无价,除赠予不愿出售, 免得俗了艺术。 更何况是低卖。 郑鑫的画作并非名家手笔,便是有人赏识,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画境给予等同名家的价格,如此这般,也不过是比其他画匠多得些钱而已,看着来钱快,其实也很让人痛心,如同珍珠等价沙石,让知道价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为此感慨几回的郑鑫生怕自己因此坏了爱画的心,损了最初的喜欢,宁愿不再作画,也不想再用此换钱。 相比之下,因为皮相好而生意好,几近卖脸却是郑鑫能够轻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张脸就能做广告,还剩了请明星代言的钱,不用再找什么形象大使,岂不是便宜? 郑鑫这个掌柜做得很是称职,时下民风古旧,那些上门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么,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红了脸,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便立马手足无措先扭了头。 这些生意招揽,自有郑鑫的小厮六顺来做,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龄就被郑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后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攒下来的钱,出去之后不说日子过得多好,至少衣食无忧。 六顺孤儿出身,若不是郑家他只能去当乞儿,跟了郑鑫之后又能学知识,又不用愁吃喝,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离去的。 原主并不曾多么重视自己这个小厮,反而觉得他年龄小派不上什么用场,一直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使唤。 郑鑫却不一样。孤儿出身无牵挂,年龄小又可培养,几年之内也不用担心婚娶之事,将来大可让他当这锦绣布坊的掌柜,而自己还如在郑家时候一般当个大少爷,过他的自在生活。 六顺也有着自己的小精明,自请姓了郑,大名就成了郑六顺,对郑家更多了一份归属感,情知大少爷的脾性不会常做这等抛头露面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发上进,想要谋一个管事位置。 两人心思暗合,于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过一个月就在县里站住了脚。 郑鑫又请了两个伙计,再带了六顺一个月,见他做事愈发熟络,便直接升他做了掌柜。 六顺喜出望外,他这等孤儿出身的便是卖身于人,想要得到重用也不容易,大户人家做事最讲究一个牵制。 汪氏能把邱氏提为姨娘,又听凭她管家,除了卖身契在手,还因为邱氏的父母兄弟都在她的手下,随便怎么拿捏都可。 六顺这等人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无牵无挂,若是真的起了反心,又凭什么让他能够被制约? 卖身契不过是一张纸,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够保险,哪怕官府承认,谁又会大张旗鼓去官府追捕逃奴,那般做暴露出来的还是自家的无能,连个下人都管不好。 这些人情世故就是古代的潜规则,郑鑫早已熟知,然而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精神暗示一下六顺“忠心”实在是件不费力气的事情。 说起来,他比古代人更多一层不信,不相信任何人能对他的利益竭尽全力,也不相信任何人能够成为他的庇护。 拥有力量之后,就不会相信别人的善心,因为不需要,所以总觉得别有所图。 就好像小孩子长大之后就不会轻易相信大人的话,成为大人,才知道谎言是多么耳熟能详的日常,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他们再不能轻松分辨。 三个月后,六顺得到了一个消息。 郑鑫听到后沉默不语,董氏竟然也在这个小县城,这种巧合 来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郑鑫会来此,而董氏在此已经过了五年,生生熬得人老珠黄,显然不可能是预先算计,这就真的是缘分了。 “不要声张,省得母亲知道烦恼,到底是咱们家出去的人,当年也算是嫁了的,你悄悄打听一下看看怎么回事,多照应一些。” 郑鑫是不准备和董氏来一个母子相认的,董氏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贱籍的戏子混成正经的姨娘,还有了主家唯一的儿子,她可不是单纯的人。 为免多生事端,还是先不要互通消息为好,到底是生身之母,让人多照应着也就是了。 六顺却是个会来事儿的,时常把此事回禀一下。 董氏离了郑家之后的日子并不好过,与她有的那位是戏班之中的武生,两人自入戏班便一起学习唱戏,登台之后更常有些暧昧暗生,后来董氏被迎做姨娘,两人才泪别。 那武生却是个痴情的,后来又找了来,得汪氏慈心,允了两人离去,郑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董氏带走许多钱财。 这般两人离开后做了夫妻也是真过了几天好日子的,奈何钱财用尽之后,便是贫贱夫妻百事哀了。 董氏已经不年轻,虽然多年姨娘做下来没吃什么苦,但要再唱戏却是上不了台了,那武生也是一样,他是摔伤鸡了腿,班主不想供养才被遗弃的,除了唱戏本事,他也不会别的,然瘸着腿又哪里唱得了武生? 两人生计日艰,董氏又不曾为他生子,也不知是哪个先起了意,两人竟是沦为暗、娼一样手段谋生。 便是这般也不长久,这对儿夫妻某次偷了一位客人钱财,被那客人带着人打了个半死,武生自此大病就去了,董氏痛哭一场也只能继续自己支应门户。 街面上的泼皮无赖哪里能够放过这等好机会,一个个轮流做夫妻,又照先前法子从董氏这里拿钱,这时候已经容不得董氏不做了。 六顺能够得知消息还是因了这帮泼皮缘故,他们想要用董氏勾搭大客户,总要给她置办一件好衣裳,又怕她跑了,不许她出门,只有请裁缝来了。 本地人哪里不知道他们的事,谁肯上门去,又不赚钱又肮腻,只锦绣布坊是外地的,好欺些。 六顺却是早就从伙计那里打听出来了,裁缝不肯一个去,六顺也怕出事就跟着一起去了。 这才见到董氏,他年龄小,当年在宅中也是见过董氏的,如今人虽老了,但模样未曾大变,一眼就认出来了。 回来禀报有了后事并不用说,董氏的事倒让六顺愈发坚定了忠心,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道理哪个不懂。 郑鑫没料到董氏竟然过得这么惨,只念着是生母就不容不救,不过是些泼皮无赖,敢这样对董氏就是因为她一介女流无所依靠而已。 安排府衙的人上门吓唬一下,又找个乞儿去认了个干娘,只凭认这么个干娘就能在锦绣布坊当伙计,也有大把的乞儿愿意去。 然后再通过月钱奖励等照顾一下她的生活。 乞儿往往比良民更油滑,也更有眼色,既然知道这机会是干娘给的,哪里好不多照应一下。 他以为这干娘是六顺的亲娘,只不知道什么缘故,大抵是亲娘与人私奔等丑事,儿子不愿养,又不忍看到她受苦什么的。 六顺倒是不知他这一番想法,看他做事也算伶俐,又会奉承那些客户,日渐重用,让那乞儿愈发坐实了猜想。 郑鑫把前事安排好了,看着那“碰瓷”上去的乞儿并没有被董氏所疑,两人过得还真像一对母子了,也没再关注。 到底是小县城,锦绣布坊只能勉强支出,想要更宽裕一些,便只能再开商铺。 这一年,锦绣布坊生意稳定,供货商也熟络了,不需要重新联络,郑鑫便在附近的羊城又开了一个锦绣布坊。 城里到底不比县城,郑鑫亲自去来往交际,没有拿出秀才的身份,还真有些不方便。 好在商贾为贱事,连商税都没有的情况下,只要找对衙门里能管事的小吏也就够依靠的了。 好巧不巧,这小吏也姓郑,郑鑫带了钱财去拜访,他人品出众,只看外貌就由不得人不高看一眼,再听家中只有寡母一人,郑吏心中一动,几句话就改了称呼,成了叔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了,没存稿就是不方便,加油存稿中 第280章 郑吏多年为小吏,在衙门中也算是个积年老吏, 自有自己的人脉实力, 却深知官吏差别多大,他儿子三个, 没一个争气的, 看到郑鑫却动了一个念头。 “我记得珠姐儿还没说人家?” 珠姐儿是郑吏亲妹的女儿, 郑吏这个亲妹郑氏不争气, 给她寻了个读书人家,原是想要她给家中提些方便, 但结果是她无子被休出家门, 两家因此反目。 珠姐儿是她离开婆家以后才发现怀上的, 当时还抱了好大希望, 若是男孩儿就能被迎回去,没想到是个女孩儿,婆家也不肯认, 只说“谁知道是谁家的孩子”。 只这一句不知怎么传到郑氏耳中,当天夜里她便悬梁自尽了, 留下未满月的女儿珠姐儿。 此“珠”本应为她姓氏“朱”, 却是郑吏这个郑家最有话语权的给定为了“珠”, 到底是亲妹妹的独女,应该如珠如宝。 奈何家中跟他同样想法的几乎没有,两个哥哥不肯扶养珠姐儿,嫂嫂还嫌珠姐儿克母,老人家也信这话, 再没有为了外孙女不要亲女儿的。 何况郑朱两家因此彻底反目,人都觉得珠姐儿生而不详。 郑吏心里未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只是被朱家打了脸面的心思占了上风,堵着一口气都要将珠姐儿好好养了。 养却是好养,他的家庭条件也不会缺一碗饭,嫁却是不好嫁,当年两家闹得新闻可是让城里都看了热闹,谁不知道珠姐儿是个“父未明”的,正经人家哪里会娶这样的媳妇。 若是做妾,一来碍着郑吏的身份,二来,郑吏又咽不下这口气,如今珠姐儿都是十七的老姑娘了,想想也是仇人。 郑吏的夫人难免有几分心虚,白养一个女儿,花费都落在眼里,又不好虐待怕得抱怨,可不是烫手。 此时也是心中一动,“那郑文举家中只有寡母,又没娶亲,那般齐整相貌还是个说话斯文的,又有个锦绣布坊,也算是少东家了,真是个好人选!” 郑吏点点头,这话正说到他心里了,捋须而笑:“这样人物真是老天爷开眼,送到我眼前。朱家不就是欺我郑家无人读书吗?我看那郑文举谈吐不俗,倒是可以考考试试,若是能成,定要朱家跪着来求” 当年郑家受气,郑吏的夫人也气,听得这番话一时间也是痛快,连声赞同。 这门婚事定得很快,汪氏早就忧心郑鑫婚事,有人上门来议,又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汪氏其实还是有些不甚满意,在她看来秀才出身的儿子大可以娶官宦人家的小姐。 只这段时间来往并见不到什么官宦人家,又想着自己身上的罪名,若是被知道了,必不再把自己这个婆婆当回事,因此犹豫一番还是允了。 郑吏的外甥女,又是自小养在身边的,据说父亲也是读书人,这样的女儿应该是好的吧。 不放心的汪氏还去看过一回,果然是个齐整姑娘,又跟郑鑫说了一声,见他不反对,便马上张罗着办起了婚事。 郑鑫和珠姐儿的年龄都不小了,婚事便没有很拖,议定的时候,郑吏还问了问朱家人,珠姐儿的父亲完全不认这个女儿,只说与他无关,又把郑吏气了一回。 他这一气是愈发下了狠心,要争回面子不可,因此珠姐儿的婚事办得甚是体面,又让郑家的名声极好,把朱家臭了一回。 汪氏后来知道那许多前情只觉得委屈了儿子,在媳妇面前反而愈发腰杆挺直了,常爱说对方可怜,表面上还是多有怜惜的。 古代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难培养爱情,更多的都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郑鑫深知这一点,对此要求也不高,如果一个男人眼中只有女色,也不过是个被欲、望支配的高级禽、兽,又能有什么出息? 如果因为古代制度使然便放纵自身,将来因为别的制度成了奴隶是不是也就顺从制度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郑鑫从不是特别看中色,于他而言,美色可以欣赏,却从不是必须,红颜枯骨,皮相之后是一样的白骨,唯一可爱的只有那不同又能引起自己共鸣的思想,或者说灵魂。 珠姐儿样貌清秀,颇识些道理,认得一些字,能看得懂账本,于算数上有些天赋,心算技能可谓是亮点了。 郑鑫已经非常满意,对其道出自家来历,至于秀才身份,只说从事商贾事,耻于谈起,至于换了名字,自然是为了能够从新开始,免得汪氏担着罪名委屈难过。 其情可悯,其心幼稚。 这是郑吏听到外甥女转述之后的评价,好好的秀才身份能省多少事? 郑吏又惊又喜,跟珠姐儿一样只觉得捡到宝了。 转而又去跟郑鑫深谈了一回,说服他改回本名,文举只是字,如此继续科考。 郑鑫也是差不多的意思,离剧情中汪佑伦来报复的日子已经过了两年多,肃王未曾参与夺嫡,一如之前,但他身边宠爱的人却换了。 大约南方天高皇帝远,言论风气要自由一些,连皇宫里的事都有人白活儿,更不用说肃王一个被剥夺了继承人资格的皇子了。 他又是个花边不断的,关于他的八卦不仅多,说起来更是没什么危险,大家都乐于说两句,展示自己知道的多。 郑鑫因此得了消息,疑似汪佑伦的戏子江城已经失宠,新上位的还是戏子,却不是喜乐班的戏子了,而是一个女青衣。 因为肃王作风不正,男女不忌,又从不掩饰,大家对他如此爱好戏子没什么意外,你方唱罢我登场,人无百日红,总有接替的,有什么奇怪。 郑鑫听了却是心中一动,他一直担忧自己的到来引发什么变动,比如说汪佑伦得宠时间提前,比如说他得了别人的宠什么的,若是那样,那对方的报复可就真的防不胜防了,这个年代可并非法制健全的年代,有时候弄死一家人连理由都不需要找的,破家县令,灭门府尹,可不是平白说的。 从事商贾行业遇到的种种问题也都说明了这一点,一个地头蛇都可以随便为难人,只因为他的靠山是一个品级都没有的书吏。 或许大商人能够做到让官员重视,但除非他有别的大官当靠山,否则也不过是待宰的羔羊,不但不能反制地方官,还要经常孝敬对方。 作为小商人,又更可怜了几分,黑的白的都要给孝敬银,选的不说,就说郑鑫才在城里开的锦绣布坊,没有郑吏的关系之前,行业打压,地痞找事儿,连乞丐都敢往门口一坐不起 有了郑吏的关系,又成了对方的外甥女婿之后,这种事再没见过,布坊未必因此赚大钱,却是少了不少的非必要成本支出。 形势如此明了,便是为了过得好,生活有保障也要去考功名了。 而功名既然是国家取士,标准自然要严格一些,除非郑鑫能够虚构出三代人,又能让人作证,为此担上连坐责任,否则根本进不了考场。 这其中还有一个户籍所在地问题,一般考秀才都是要回原籍考的。 如此反复思量,又听得肃王宠爱的人变了,一个女子,显然不可能是汪佑伦,以年龄论还是之前的喜乐班的江城最有可能。 这样看来,肃王对汪佑伦也非真爱。并非什么真爱的话,那此时的郑鑫也可算安全了。 有这一番考量,郑鑫才对珠姐儿道出真相,又没让她隐瞒郑吏,为的便是郑吏来劝,他好就坡下驴,也显得他听劝,免得突然更改主意,更显可疑。 珠姐儿这边儿,哪里知道这些事,只听得汪氏旧事,又得郑鑫嘱咐,对婆婆尊敬之外多了一层可怜,两人你怜我我怜你的,婆媳之间相处愈发融洽。 郑吏劝说了郑鑫之后就着手让他恢复旧名,这也容易,至于这般改名原因只说孩子读书犯狞,硬把字当名,要考试才发现这般无法报考,只得改回来,怕丢人,还多给了钱财不让说。 这种事听来也就一笑,读书人做傻事是这些小吏们喜闻乐见的,想想郑吏这个外甥女婿父亲死得早,也难怪犯这种错误了。 这般操作之后,又办了户籍迁移,自来为了考试,多有南方往北方迁的,郑鑫便是反过来也不算什么特殊事,没准儿人家就是自负才学,要跟当地才子抢名额呢? 在郑吏的援手之下,郑鑫很快恢复了旧名参加考试去了,而他的考试结果也并不令人意外,顺利成了举人老爷,活得了升级资格。 这时候,郑鑫的名字是瞒不住了,哪怕他在城中住,他曾经待过的那个小县城里也有不少人喜气洋洋,高兴自家地界儿出了个举人老爷。 锦绣布坊因为是郑家的,更是为此高兴,六顺随着郑鑫去了城里,打理城中的生意,县城这边儿则交给了董氏的干儿子,曾经被提拔起来的乞儿九汇。 他觉得自己跟六顺关系近,便自己改了名字,一脉延袭下来。 这日回家,便把东家的喜事告诉了董氏。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发现手机自带智能拼音好黄、暴,动不动就给我一个“干得好”,“干的深”,今儿又来一个更直白的“操的好深”,目瞪口呆重新打,还是! 如果哪一天,大家看到了,请不要举报我,这都是手机智能拼音的错,我只是没来得及检查,也没查出来! 可以留言提醒,看到会改的,谢谢大家喜欢! 以上存稿! 第281章 此为防盗章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 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 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 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 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 荣哥儿, 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 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 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 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第282章 此为防盗章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 好像睡着了一样, 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 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 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 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 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 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 好主子, 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 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 深受宠爱的, 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第283章 此为防盗章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 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第284章 此为防盗章 她也算聪明的, 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 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 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 就这么着, 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 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 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 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 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 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 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 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 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第285章 此为防盗章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 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 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 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 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 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 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 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 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 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第286章 阳光正好,暖融融的日光照在身上, 迎面的风是热乎乎的, 绿化带里有淡紫色的花朵招摇,摇曳生姿。 “马上就要放假了, 你们准备去哪儿玩儿。” 人行道上, 穿着毫无个人特色校服的高中生们边说边走, 其中一人手上还转着一个篮球。 跃动的光线打在那一张张年轻的脸上, 满满的都是青春的色彩。 “我爸妈要去海南,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好玩儿的, 年年都去。” 带着眼镜的女生有些不乐意地说着。 “我可能要去外婆家, 那里就是乡村, 暑假的时候还算凉快儿, 就是没网,真让人受不了。” 在她旁边的男生这样说着。 “我可能会去山里头吧具体什么山还没定,看我妈的意思吧, 她最爱出去玩儿了。” 又一个男生这样说着。 在他之后,剩下的三个人也都表示自己的安排差不多, 不是跟着爸妈出去玩儿, 就是老实在家, 再不然还有什么补习班,高中生的生活实在不像那些校园中那么有趣。 “我还说咱们不然一起去玩儿呐,果然是很难。” 最先发起这个话题的男生这样说了一句,转头看向了自己身后一直沉默寡言的同伴。 “少则,你呢?还是回家吗?” 韩少则, 学校有名的优等生。也是特招来的贫困生,这样的人在他们这所私立学校中是用来拉高平均分的,一般并不会跟他们这种差生混在一起。 这倒不是中常有的欺凌排挤什么的,而是因为生活习惯各方面的不同,总让他们处于两个频道上,很难联通。 “马上就是最后一年了,少则你要不然跟我一起出去玩儿吧,我本来就打算自己去玩儿的,你来也是有个伴儿。” 说话的男生叫做彭越,微微有些胖,圆乎乎的脸上有些纯然的笑意,最开始就是他把韩少则拉到这个朋友圈中的。 两人的友情来的简单,就是一次彭越向韩少则问题得到了友善且通俗易懂的回答,就觉得这人不错,主动买了吃的分给对方,也并未被推脱,吃吃喝喝之后就成了朋友。 学校里的贫困生不止韩少则一个,但相处起来能让人忘了对方条件有差的也就这么一个了。 这倒不是说贫困生的品格不好,能够被学校特招的怎么也不会是高分低能的人。 只是他们有的过于自卑,连跟人说话都要低着头,唯唯诺诺的让人喜欢不起来。 有的是过于自傲,仗着自己学习好,便看不起周围的不如自己的同学,好像那些不能用成绩证明自己的都是混吃等死的蛀虫一样,实在是让人看了就不舒服。 还有些平时看着还好,说话做事并不跟大家有什么隔阂,但当遇到事情,比如说是分吃的这种小事,要不然是斤斤计较觉得看不起他了,要不然就是宁可后面几天饿肚子也要分个清楚,还个明白。 这种分毫不爽的做事方法很难让人舒服,我不欠你一毛钱,何尝不是在表示,你也不要欠我一毛钱。 这样子做朋友怎么让人舒服得起来? 因为这种种原因,大家价值观不同,能够成为朋友也就很难得了。 “不了,我这个暑假还有事,还是回去好了。” 韩少则没有在这件事上松口,因为他说得认真,倒让别人奇怪了。 “不要告诉我你这个学霸还报补习班了!” “这倒没有,只是家里的一些事情。” 韩少则不愿意说太多,这般一语带过,又对彭越说、“抱歉啊,这次不行了,等明年吧,高考完可以好好去玩儿。” “说的也是。”彭越并没有不高兴,这样说了一句又开始了新的话题。 韩少则对话题参与度并不高,但他说的话总是有那么几分见地,并不会被人遗忘。 一行走回学校才散了,彭越他们是走读,直接去了教室,韩少则是住校,先回了宿舍一趟。 放假前夕就是复习考试,他的成绩不错,自然不愿意在教室白坐着浪费时间,倒是宿舍里,虽然面积不大,但大家都去教室自习的情况下,倒是个难得的清净地。 冲洗一下,韩少则坐在书桌前,翻出了自己做的计划书,是关于小韩村修路的。 小韩村就是韩少则所在的村庄,地处大山深处,比较偏远,想要走到大路上七拐八绕起码也要两三个小时,这还是有摩托车这样交通工具的情况下。 这样偏远的地方,又是四面环山,村里的人祖祖辈辈都是没什么文化的,除了种地打猎,能够养活自己的本事也就不是什么正路子。 外面的世界大,外面的世界好,外面的灯红酒绿总是那样富有吸引力,但钱财对山里人来说并不是种地可以得到的。 土地的耕种充其量能够自给自足,那个交通不便的村子。便是种出了多余的粮食也运不出去,成本太高了。 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却没有人先提出修路,因为山不好开,再加上小韩村也不具备什么开发价值,多少年过去,小韩村依旧闭塞愚昧。 村里的人没有正正经经娶媳妇的,都是靠买,而来源自然不是什么正路。 韩少则的父亲就是一个二道贩子,他的异母兄长更是早在幼时就学会了用土法炮制的迷药拐人,韩少则的母亲就是他的成品。 年轻的女人从不甘到认命,最终生了儿子,成为这个家中的一份子,如同村中其他女人一样,再去执行这个生活方式。 这样的家庭条件,如果没有意外,韩少则本人也会跟他的父亲兄长一样,干着这种不光彩的事情,然后等年龄到了,留下一个给自己生儿子的女人,让自己的儿子再继续这样的生活。 事实上,剧情中的原主也的确是那样过着,害人然后被害。 他拐来了一个女大学生,因为特别喜欢所以放松了很多,然后对方怀着他的孩子跑了,跑的时候还放火烧屋,害死了原主。 这一次,韩少则来得比较早,从小时候,大约三岁就来了,那样小的年龄,耳濡目染都是对拐人习以为常的一切,他差点儿以为是在买卖人口合法合理的古代了。 若不是还有电,他恐怕根本无法相信这也是一个现代文明的世界。 为了改变属于原主的悲惨结局,改变那些因为被拐卖而有的悲剧人生,韩少则很努力地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获得了读书的机会。 自此,便是一步步逃离。 这十来年间,家中的那座小屋不知道转运了多少人,而他能做的就是尽量对她们好点儿,哪怕是顶着诅咒和谩骂。 能够修炼精神力是个不错的金手指,哪怕有世界法则限制,但有了精神力也足以让人安心。 本来,韩少则是想用精神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父兄,让他们不要再从事这种罪恶的行业,结果却没有用。 系统对此的解释也很简单,那种程度的精神力影响并不足以改变生活本能。 也就是说,买卖人口这件事对于他们,如同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的本能一样,除非用精神力控制,迫使改变,否则,就是精神力暗示也不能阻止他们的生活本能。 早就想过改变不会那样容易,但是这样一来他也就只能做到自救。 放走那些被拐人士? 韩少则当然走过这样的尝试,但结果并不美好。 四面大山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跑走的,再加上小韩村附近的村落也都是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现有人逃走,他们甚至会帮忙捉回来。 远离城市,远离文明,好像连法律都远离了,被捉回来的人又被打断腿的,有直接打死的。 从才降生的婴儿到二十几岁的妇女,没有人能够从这里逃脱,哪怕是落下山崖摔死,也离不了这里。 每每想到此处,韩少则就觉得心中憋闷,个人的力量是如此单薄,让他无力改变更多。 不,或许还是有的,但,父母兄长,怎么办呢? 母亲是受害者不用说,父兄是加害者,但他们所犯到底不是死罪,就算是,他为人子为人弟,又有什么资格去杀死他们呢? 还有那些愚昧的村民,他们买媳妇当然是错的,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祖辈都是这样做的,于他们,这就是一种传统,并不是什么人能够轻易改变的。 至于村子里那些被害了一辈子的妇女,有些早就忘了家人何处,有些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看上去就如同普通的村妇一样,甚至助纣为虐。 她们的孩子,要不然跟这个村子的其他人一样,要不然还是懵懂无知,一旦链条被破开,他们又会怎样? 继承父辈的做法,只不过更隐蔽一些,还是成为社会的渣滓,被人用有色眼光看待一辈子? 这些问题,那些一心逃走报复回来的人不会去想,那些已经以此为生的人更不会去想,唯一看得明白,也会去想的只有韩少则了,但他无论怎么想也找不到完美解决的路子。 总是要有些人去承担恶果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没存稿了,我又晚上更,大家错一天,别跟我一样熬太晚。 晚安! 第287章 此为防盗章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 不仅有胡尚荣, 还有胡父, 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 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 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 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 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 更是心中难过, 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 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 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 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 哭着说了一声“老爷”, 扑在胡父的怀中, 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这时候想起来,胡尚荣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能够那么冷静,那么狠心,但他不后悔那样做,因为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第288章 此为防盗章  同样都是嫡出, 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 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 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 险些没坏了名声, 等到懂事了, 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 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 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 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 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 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 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 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第289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 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 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 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 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 等到开考的时候, 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 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 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 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 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第290章 此为防盗章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 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 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 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 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 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 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 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 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 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 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 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第291章 韩少则以为没什么事了,安安心心学习, 他的心也不大, 总要先顾好家人再顾其他,却没想到事情并不如人料。乐 文 。 韩母本姓张, 家中还有兄弟姐妹, 算是个大家庭, 逢年聚会总会围坐一桌, 说起各自的情况。 说着说着就忍不住诅咒拐子,这个话题在韩母认回家中, 家中知道她并不是叛逆逃家之后就没少过。 韩父这个“救命恩人”被他们恭维的时候丝毫没有喜色, 便是当事人韩母听到这样的话题也很难积极附和。 一次两次下来, 大家对此也都不甚积极, 又开始说各家孩子的出息。 韩父的大儿子并不是韩母所出,张家人对他便有些疏远,韩大展也是识趣, 不想打搅韩父“洗白”之后的生活,只是按照农村观念, 长子是负责养老的, 他便时常送些钱来。 有几次被张家人看到, 就好奇他是做什么营生的,来钱这么快,还说自家儿子不争气,想让他也跟着韩大展学做生意。 韩母拒绝都没来得及,韩大展就答应了, 两边儿一拍即合,竟是让韩母没话说。 “你怎么想的?” 人走后,韩父闷头抽烟,来到镇上之后,周围的人都是正经生意,他也不好说他是做什么的,大家信了韩母那套救命说辞之后,跟他的话题也多了些拐子可恨之类的,耳濡目染,他也有些耻于谈起自己的营生。 事实上,自从离了小韩村,他便没法做那个中转站的买卖,都是大儿子接手了。 如今听儿子应了,少不得问问他的想法,牛皮吹破的后果也要想一想。 “他要跟着,我有什么办法?”韩大展无所谓地说着。 他并没有跟着韩父下山,还在山上住,买卖还继续着,只不过因为上次韩少则闹腾得,他的生意有些不好做,也只能出手去弄些人来。 这样一来,他反而在这一行越陷越深了,却也因为这个缘故,走的地方也多了,看着就是一副大有见识的样子,再加上那一笔笔轻易拿出的钱,怎么看也算是个成功人士了。 这也不怪张家人的态度会因此发生转变了。 韩父板着脸看着韩大展,气氛一下子又严肃了一些。 韩大展拉过凳子坐下,说:“不是想赚钱吗?我就带他去赚钱,没什么大不了的,我都不怕被抢生意,你担心什么?” 韩母在一旁不敢说话,这父子间的事情从来不是她参与的。 韩父没有再说什么,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表明心中的感受,如果,如果他们都知道自家就是拐子一伙的,会怎么样? 平日里听到的咒骂是那样不顺耳,以前也有人骂,那些“货物”知道自己要有怎样的命运时也会骂,但,似乎有什么不一样。 韩大展是个说话算话的浑人,果然没带着张家的小子学好。 那小子也是读过初中的,知道这件事不对,一直有些犹豫要不要报警什么的,但韩大展和那些人对待“货物”的态度让他一个字儿都不敢说。 等到出货了,手中有钱了,真实的钞票和那点儿微薄的法制观念比,高下已分。 韩大展完全不在意他的反应,嘴角挂着嗤笑,不是总骂拐子,看不起那些“杀千刀”的吗?等你也成了拐子,看你怎么说。 他对张家人全无好感,更不喜欢韩父如今的改变,连带着对弟弟韩少则都有了些不满。 同样的出身,他的母亲后来被卖了,为什么那姓张的就留下了? 如今,他们都离了山里,一副正经人的样子,一家子好不亲热,他倒成了他们看不上的“山里人”。 韩大展的心中有怨气,便用了这种把人带到沟里的方式报复,结果也很成功。 只是当张家小子失手被发现,被当众打死的之后,两家平白多了仇恨。 韩少则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韩家的名声已经又一次坏了,他们在镇子上住不下去,想要回到村里。 “回去做什么?外头的医疗水平好,你们年龄大了,在外头我才放心,不然这样,你们来城里,我在这边儿租了房子,咱们一家住,让哥也来,住得下,城里也好找工作。” 韩少则没有提那个嫂子,那个女的疯了,孩子也没生下来,活活憋死在母亲肚子里,为这个,韩大展把人打了一顿,第二天人就没了,连埋也没埋,扔在了山里。 这是后来韩母对韩少则说的,事发的时候,他并不在。 “他们不把女人当人看的。” 韩母最后总结了这样一句,让韩少则无话可说。 剧情中的原主,从小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原主,对自己的亲生母亲也是这样的态度,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完全不需要什么理由。 那不是人,就是畜牲! 可是,韩父也会一边骂着他“小兔崽子”,一边把他托在肩膀上,让他“骑大马”。韩大展也会一边打骂他,一边把欺负他的孩子不分大小狠狠揍一遍。 这两个人,对他的态度不敢说极好,但关爱的心到底是亲人。 韩父犹豫着,习惯了镇子上的生活,村里的就有些过于平淡了。 最终他还是同意了,韩母因此露出笑容来,只要离那个村子足够远,她就能感到安全,她也能感觉到不在那个村中的韩父更好相处。 韩大展没理会这个提议,说:“你们去就行了,我这儿还有生意呐,走不开。” 韩父把这话转述过去的时候美化了一下,说韩大展现在跟人做生意。 韩少则有些不信,却挡不住韩母私心不想让这个继子搅和了生活,在旁边说了同样的话。 比起韩父,韩母的话更值得信任,韩少则就相信了,他是愿意相信家人能够改好的。 毕业后,韩少则当了警察,真正进入这个行当之后才发现工作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难。 他没关系没背景,身体素质又没有多么过硬,最后分到的是个小地方,常年到头都见不到什么案子。 清闲得都不想是当警察了,喝喝茶水看看报,好像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 韩母对比却是十分高兴的,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儿子竟然吃上了公家饭,工作还安全。 有了工作,自然要操心终身大事,在这一点上韩大展直接在城中买了一套房子,说是送给韩少则结婚用的。 城里的房价不便宜,韩少则若是努力工作,有望在四五十岁的时候买到一套小居室,这还是在房价不变的情况下。 然而这些年,年年房价都在涨,他的那点儿工资还真是买不起。 “给你你就拿着,你哥给你个房子算什么?”韩大展如今愈发有成功人士的派头了,说话都是一股子老板范儿。 韩父这些年白发多了,看起来慈眉善目也是个和气大伯的模样,闻言笑了:“跟你哥瞎客气什么?” 韩少则只好道了声谢,接过了钥匙。 “你倒是有眼光,要是要听你的,多买几套房子,咱俩就是坐等数钱了。”韩父如今想起以前韩少则的话,多少有些后悔下手不够早。 离了山村,离了几十年的买卖,其他的事情他还真的做不来,若不是多年积攒买下了这个房子,恐怕心里还有一层挫败感。 韩母倒是极为适应城里的生活,偶尔还敢跟韩父顶嘴了,一副有儿子撑腰什么都不怕的样子。 韩父还真拿她没辙,老胳膊老腿的,打人已经不是他的强项了,他比韩母的年龄大,老夫少妻的,也是不少人眼中的羡慕对象。 这样一来,韩母在他心中的份量就完全不同了,再有,韩母给他生了一个好儿子,比起大儿子那不能说的生意,小儿子就是说出去人人夸的典范了。 能让他涨面子,自然更让他喜欢,再加上多年都是跟着小儿子过的,韩父的心就有些偏。 韩大展从不跟他计较这个,他小儿子不也是他弟弟么,小时候就知道抱大腿的小玩意儿,长大了虽然不可爱,但是隔三差五的电话关心也不会让人觉得烦。 “钱太多也没用,咱们一家人过得开心才最重要。”韩少则说着好听话,不破坏此时的气氛,等到吃完了饭,才拉着韩大展细细问他的生意。 韩大展在社会上跑得多了,假的说得跟真的似的,转眼间就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炒房子的中间人。 韩少则没做过这行,听着很像那么回事,便信了,他是希望一家人都好的。 新的一年开始工作没几天,韩少则就看到了报纸上的消息,特大拐卖团伙被破获,一整版的消息都在说这个团伙有多大,而其中的一张照片,那个侧脸,韩少则再不会认错。 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再想韩大展的那篇鬼话,他竟然还都信了! “韩少则,你过来一下。” 被领导叫走,然后被调查组调查,暂时停止了职务,韩少则回到家中,心情平复了许多。 韩父也看到了消息,有些茫然,原来这件事真的犯法啊,见到小儿子,心灵一亮:“幺儿,你不是警察吗?把你哥哥放出来,就说他们抓错了人。” “我做不到,我的工作被暂停了。”韩少则见到韩父的眸光变暗,一时有些难过,仅听那话,就知道法律在他们心中是什么样的地位。 不知道是要为此悲哀还是气愤,韩少则说:“我会去看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我又要出去玩儿啊,这次是西藏,估计十一天左右,回来就是五一后了。 这段期间请假,很想说抽空更新的,但是手机打字真的太不容易了,两个小时不一定打出一章绝望 当然坏消息后还有好消息,比如说之后就可以期待正常更新。 提前祝大家节日愉快,放假出去玩儿啊,不要老是宅着,辜负好时光啊! 第292章 此为防盗章 “好了, 都吵什么?!” 胡父到底是个有经验的男人, 面对这种妻妾不和引发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很有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意思,见她们吵得凶了, 这才一声冷喝,带着几分不耐烦地打断了她们无意义的嘴皮子官司, 把一家之主的威严拿出来, 令这边儿的管家马上去采买需要用的东西。 要求得到了满足,六姨太马上不闹了,她在某些时候还是很能善解人意的,马上跑到胡父那里去小意温柔, 也不管十几岁的儿子还在一边儿,就开始冲着胡父撒娇卖好。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 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 被六姨太歪缠着, 很快又笑起来, 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 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 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 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欲望,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第293章 此为防盗章  仿佛还看见了, 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 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 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 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 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 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 你不能袭爵, 侯爷在的时候, 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 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 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 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第294章 此为防盗章 这般盛宠, 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 宫中的消息便少了, 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 到底是宫中的事, 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 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 朝阳出嫁, 风风光光, 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第295章 此为防盗章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 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 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 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 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 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 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 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 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 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 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 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 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 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 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 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国军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第296章 此为防盗章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 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 你大姐一份, 我这个表哥一份儿, 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 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 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 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 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 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第297章 此为防盗章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 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 妃嫔不足十人, 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 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 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 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 且是长女, 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 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 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 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 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第298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去过医疗室的元素兽都好了,在没有霍仑医疗师的情况下。 这条事实被走出医疗室的元素师们不断证实着, 那个普通人医疗师助理的确有着不逊色于医疗师的能力, 甚至,好像还要更厉害一些。 因为元素兽是元素师觉醒的, 他们之间的联系比之常人自然是要更密切一些, 那些细微感觉是能够被元素师细细体察到的, 而表象就更明显了, 所有去过医疗室的元素兽都非常喜欢那位助理医疗师,对他表现出了不亚于主人的亲近, 这简直是新闻。 每每见到连桀骜不驯的莽原狮在他面前温驯得像是猫儿一样, 竟然还会主动变小方便人抚摸, 霍仑就会有一种类似于老怀大慰和惊奇混合的感受。 “我想知道, 你到底是怎样做到的,方便说吗?” 霍仑并不愿意强求别人的秘密,到了他这样的年龄, 对一些无关自身的事情都能够做到“放下”了,只是实在忍不住那点儿好奇心, 因为这样的奇景实在是太难见到了。 哪怕是美梦蝶, 也只能让这些元素兽陷入沉睡的美梦之中, 能让它们不排斥自己的接近,但要像这样 青年站在治疗床的旁边儿,背景是雪白的墙壁和冰冷的机器,他一身白衣,并没有什么剪裁可言的白色衣裳与这冰冷的背景极为相衬, 也让青年脸上的冷淡并不显得那么莫名,唯一不同的是那黄色的绒绒的一团莽原狮,这种凶猛到让人看了都害怕的巨型元素兽此时收缩了身材,小小的一团好像刚降生的幼猫,站在青年的身前,任由他从头捋到尾,还发出了好像撒娇一样的小呼噜声,真是难得一见的可爱。 “它们很可爱不是吗?”科尔这样说着。 这些元素兽的确是可爱的,对魅力光环的抵抗力也是最小的,这甚至与它们的体型力量没有任何的关系,也不会因为组成它们的元素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真有什么不同的话,以莫比学院如今的元素兽种类,恐怕他是见不到那些以警惕著称的元素兽会有怎样的反应了。 除了这些直观的,剩下的就是精神力的微妙应用了,科尔对精神力的掌握早就达到了入微的地步,也正是如此他能察觉到这些元素兽的毛病到底来自何方。 因为还没有看过太多的觉醒,他还不能够把握这其中到底是产生了怎样的变故才会出现元素兽,却从日常的呼吸和食物汲取上发现了一些端倪,这个世界的元素太活跃了,也太充足了。 充足到什么程度呢?就连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会含有大量的元素,只不过这些元素无法形成有效的凝结,因而完全看不到元素兽这样的具体颜色形态的物种。 而这些元素进入身体之后会经过一个很玄妙的流转,过程中,一些会逸散,一些会补充,还有一些会“暂时”停留在体内。 也是修炼了一段精神力之后,科尔才发现这个秘密,不仅是呼吸,吃饭也能吃到那些饱含元素的食物,这就让食物的味道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那些元素也会经过另一个流转,自然而然地在身体中积存下来。 科尔想,这应该就是最初的元素之力,只不过想要让它们发挥作用,这样零散的积累显然是不够的,对自身的这具身体来说不够。 经过这么多世界,科尔早就发现附身,或者说夺舍穿越的一个规律,这些人不仅是做了坏事的那种,还是身体并算不上多么好的那种,最好也不过是比常人差一点儿的程度。 这具身体也不例外,最初来的时候什么能力都没有,还无法察觉这一点,健康,亚健康,这在医学上或许是很分明的,但如果不检查的话,走在大街上,谁又知道谁的身体更好一些呢? 原身就是这种,看着其实没有什么问题,好像也挺健康的样子,活蹦乱跳没病没灾的,能说不健康吗?但是用精神力一“内视”,就会发现到处都是漏洞,好像一个筛子。 永远都是在漏水,又要多少水才能够装满? 元素的积聚一直徘徊在一个程度上,若非这里的元素足够充裕,恐怕早就漏光了,而这些元素之力还零散地分布在身体的各处,并非统一的一处,好像是乱停乱放的车子,还是各种颜色杂糅的,看上去就让人眼花缭乱,像是中毒了一样让人吓了一跳。 最开始科尔还以为那些元素之力是什么毒素,还想着会不会有什么阴谋,一边清理一边把剧情记忆又分析了一遍,结果发现那些永远也清不完的彩色是元素之力的时候,还真有些哭笑不得。 有了这样的认知,结合原主的记忆,那些已经被销毁的研究记录,科尔有了一个自然的猜想,元素兽就是这些元素之力凝结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至于元素兽那有别于主人的“灵魂”,姑且这样称呼吧,却不知道是来自于何处了,如果是精神力分裂产生的控制,那么它们不会在无人控制的时候产生自主的动作,就比如说手下这只莽原狮,它会对陌生人表达喜欢或者不喜欢这种简单的动物态度,也会对敌人做出呲牙攻击等自发行为,基本遵循莽原狮这一种类的动物特有的攻击招式,而自身黄色的元素属性,则赋予了它一些别的特异之处,比如说土刺。 其他的元素兽也是如此,科尔这段时间除了在医疗室应付那些有病没病都到这里转转的元素兽,也去比赛场观看了他们的比赛,说真的,元素师之间的比赛很有些无聊,以科尔的眼力,能够看得出他们彼此之间的攻击并没有多么厉害之处,主要是元素兽能不能和他们达成有效配合。 当然,若是元素师自身水平太菜,拖了后腿,即便有个厉害的元素兽也不能够打赢。 只是这种情况基本看不到,元素兽的凝结似乎跟元素师本人的性格也有关系,好勇斗狠的,他们的元素兽就会是比较凶猛的野兽,自发的元素技能也很有可观之处,战斗的时候,元素师自身也不会因为被对手打倒逼得元素兽来回援。 同样的,那些性格懦弱,或者不太坚定的元素师,他们的元素兽一般都是趋向于温和类型的,甚至还有奥尼那种基本没用的火红小兔子。 好吧,火元素还是很厉害的,不能说没用,只不过他跟兔子的搭配,实在是除了卖萌之外没有任何用处了,那只火元素的小兔子遇到敌人就只会逃跑,把的它主人都忘到一边儿的逃跑,与人比赛的时候,那场面简直要引起哄笑。 因为这些事实,科尔觉得能够跟人性格产生联系的元素兽应该是跟各人的精神力有关的,但,却又不完全是分化出来的精神力控制的产物,除非这里的人都能一心二用,否则 “我希望跟它们沟通,然后我就好像真的能够听到它们说什么似的,了解它们想要的是什么。” 元素兽大部分病变是基于什么产生的呢?元素不均衡。 科尔这段时间接触了很多元素兽,除了那种因为某些心理原因跟主人闹别扭的之外,真正有病的都只有一个病因,元素不均衡。 这说起来很奇怪,能够形成有颜色的元素兽,哪怕是白色的,它自身都是单一元素凝结的产物,只有一种元素,怎么能够不均衡呢? 要知道,觉醒之后,有了独立动物形态的元素兽能够娴淑利用自身的元素和空气中游离的同种元素,其他元素,除非发生意外,否则根本不会侵入身体,这又怎么可能不均衡呢? 但是这些元素兽,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发生不均衡的现象形成的病变,这就好像是异物进入了眼中,它们会觉得难受,严重的甚至还因此死亡,但它们本身其实是不应该无法化解的。 针对这一点,科尔有个怀疑,这或许是跟它们的主人有关,每个元素师都是呼吸着外界空气并且食用那些各种元素混杂的食物的,而每一个流转,以科尔自己的身体来看,留下来的并不是单一的元素,这或许就是问题的来源,元素兽能够从主人的身体中吸纳累积的元素之力。 而它们基于自身智力不高,或者根本没有智力的现状,并不能有效区分对自己有害的元素,于是一并吸纳的结果必然导致消化不良,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是类似“结石”状况的病变产生。 科尔能够通过精神力观察到这些现状,但是要证实他的想法,还需要更多的依据,因此他也没有跟霍仑多说,而是准备以自身为实验,先看看能不能堵上漏洞,试着凝结一个元素兽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了,这段时间身体不适,唉,回来就不舒服了,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现在好点儿了,赶紧上来码字! 第299章 此为防盗章  “真是愚蠢呐。” 黑色的棋子随意地落在了棋盘上, 哪怕是不应该落子的地方, 但下棋的人根本无所谓,属于她的棋局已经赢了。 “娘娘 娘娘,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 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 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 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 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 慵懒地挪开手指, 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 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 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 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 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 淑妃得宠, 皇帝没有了儿子, 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 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 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福王心里很明白,他被太后养废了,自小的时候就唯唯诺诺,文武不成,长大了也不会突然改变。一切都在太后的眼皮子底下,他磨练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些后宅阴私手段,若不是王家的帮扶,是绝对坐不上这个位置的。 不过,纵然坐不上,他也不亏,太后让他无子,他就让皇帝绝后,总也是报复了回去,且,如今坐上了龙椅,说来还是赚了。 见福王喜怒完全都在脸上,王彦召再次怀疑,自己真的是他的亲生儿子吗?不得不说,在他成年之后揭露的这个真相过于让人震惊了。 心中百般想法,面上还是丝毫不露,目前来说,这个发展对自己还是有利的,那个位置,若能有机会,谁也不会白白放过。 脸上的笑意更深几分,王彦召拱手为礼:“父皇言之过早 ” 不等他话说完,有人匆匆回报后宫的消息,来人是先看了王彦召一眼再冲着福王行礼的,却因为两人都在一个方向上,福王根本没有注意这个细节。 “淑妃疯了?”福王听到这个消息乐了,“这女人,早就觉得她是个疯子,果然!” 最初福王是想要扮情深哄淑妃帮自己做事的,身为皇室子弟,他再怎么被边缘化,总也有一身好皮囊,只看后院的那些女人,他自认为对女人的心思还是有些把握的,却没想到这淑妃不一样,好在,她还是帮了忙了。 说起来,他还真的有几分喜欢淑妃的那些谋算,实在是太合心意了,他早就看太后一脉不顺眼了,阴谋算尽的太后且不必说,不劳而获还嫌弃朝政麻烦的皇帝,还有那位嚣张跋扈的长公主,她那个儿子也不是什么好的,小小年纪的一等公连他这个王爷都敢骂敢打,真以为自己会是太子吗? 赌了一口气,谋算这么久,终于得偿心愿,哪怕屁股底下的这把椅子并不舒服,福王也不准备起身,摆摆手,说:“随她去吧,都是皇兄的妃子,且宽容些,皇兄不是最宠爱她吗?就让他们在一起好了。” 第300章 此为防盗章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 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 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此嬉獾氐懔说阃, 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 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 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醋约, 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 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 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 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 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 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 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床辉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丛倜挥卸嗫矗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醋匀衔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幢憔龆ㄗ龅愣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幢纠淳醯米约菏歉鐾γ挥幸帐跸赴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匆簿图坛辛瞬糠终夥矫娴哪芰Γ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床幌肷罹浚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矗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春苁撬伎剂艘幌拢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椿故怯行┦艹枞艟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粗痪醯酶惺芡耆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吹陌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唇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创由迫缌鳎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 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吹暮笤褐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聪仁俏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第301章 此为防盗章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 淡然地扫视一圈儿, 又闭了起来, 但,这样子, 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 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 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 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 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 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 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础 李, 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 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 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 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 但李匆丫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聪氲秸饫铮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闯闪俗约海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础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淳龆ê煤孟硎苌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炊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炊。”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炊这孩子,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此淙皇歉还蟪錾恚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从职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闯ご螅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茨睦锊缓茫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戳礁銎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动不动就想要发火,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第302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 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 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 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 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 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 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 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 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 勉强中等, 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 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第303章 此为防盗章  胡家没有什么变化,或者说剧情的强大性并不是能够轻易挑战的, 这都六七年了吧, 胡父依旧安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 难得他不升不降的坚持。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 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 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 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 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 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剧情中的原主从来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不是国家大事,自然也不是家中宅斗, 他想要攀比兄长, 却发现兄长的成就不是自己能够比的,想要赢得父亲的重视, 却又没有足够让人重视的功绩,最终也只能靠着一些祸事获得存在感。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 而现在, 换成胡尚荣来, 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 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 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 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国军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第304章 似乎有谁的吸气声响起,紧接着就是叹息。 “真的能够期待吗?” 非人们的智商并不高, 因此它们很少能够成为大臣, 顶多也只能到小吏的层次,大部分人都安居乐业, 因为它们的智商普遍不高, 所以它们会从事一些人们不太愿意干的枯燥乏味的活计。 比如说巴依, 它就是个伐木的, 偶尔还自酿果酱,用来跟人们换取一些其他的吃食, 好像那些需要很多步骤才能够做好的香香软软的蛋糕。 听到布莱克的话, 它们的眼睛都是一亮, 再次有了些希望, 它们总是这样,能够从微小的火光之中汲取热量,只是心里很快就想到, 王子殿下难道不会跟她的母亲一样吗? 白皇后虽然还被人们叫做白皇后,但在很多人的心中, 她都跟女王一样, 因此, 应该被称作国王陛下的王子,至今还是个“殿下”,没有办法让人对他有更多的期待。 “应该会好的,我听说王子殿下是个很善良的人,他一直不同意白皇后的法令。” 非人们个子体积都是最小的汤姆这样说了一句, 见到大家的目光都转移到自己的身上,它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身子,似乎这样就能够阻挡那些目光的侵入,尖细的声音再次补充了一句:“我听说的。” “你听谁说的?”索拉追问了一句,同时爪子近乎不受控制地上去扒拉汤姆,汤姆被弄得歪了歪身子,好容易才从对方的爪子底下探出头来,这还是因为对方并非真的攻击它的缘故。 “我的同伴,它太胖了。”汤姆的后半句话透着艳羡,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过到现在,哪怕它们因为体积因素成为存活量最多的一个种族,也并不因此而安心多少,每一次都是提心吊胆,这样的生活之下,它们普遍都瘦了很多。 而那只老鼠,汤姆还记得对方那油光水亮的褐色皮毛,在阳光下好像都会反光一样,而对方的体积,足足顶了它两个半,真是 太胖了! 索拉细细地询问出了原委,它的智商明显比其他种族够用多了,一语断定说:“它肯定是混到城堡里去了,只有在王子殿下身边才会说这样的话。” 转而看向汤姆,又给了它一爪子,“你怎么不早说?!” “我、我、我不是忘了吗?”汤姆委委屈屈地为自己辩解,它都瘦得这么可怜了,脑子里记不住事不是很正常的吗? “你都跟它说了什么?”菲亚不哭了,很感兴趣地问道。 “我没说什么。”汤姆气喘吁吁地从索拉的爪子下爬出来,“我就说我们一定会报复的,一定要杀死国王!” 本来已经放开爪子,容那只老鼠爬出来的索拉听说又是一爪子扒拉下去,这一爪重了许多,让汤姆怒吼起来:“死狐狸,你太过分了!” “混蛋,你都在胡说什么?王子殿下才应该是国王!” 除了呼吸声,周围一片寂静,索拉的无心之言好像一下子戳破了某个早就存在的事实,让它们想到了点儿什么。 “它,会不会不会再来了?” 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它们是希望有点儿什么的,但,又不是真的蠢,一只养尊处优生活在城堡中王子殿下身边的非人,能够对它们有什么更好的印象吗? 自知有些不妥的汤姆也不敢吭声,大气都不敢喘地缩到了一旁。 森林中发生的这一幕,城堡之中的亚瑟并不知道,他正在修炼精神力,并没有真正接触过白皇后的巫术,他不敢肯定那到底是怎样的力量,到底是不是自己能够对付得了的,也因为白皇后的存在,他不敢肆意放出自己的精神丝,探查周围的环境,生怕被发现一点儿半点儿的不对劲儿。 要知道,原主从头到尾并不会任何的技能,如果打猎不算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能够糊弄白皇后,让她并不怀疑自己的身份,完全是系统的功劳,还有他努力维持原主人设的结果,否则 第二天,亚瑟让身边的大臣跟白皇后说要去打猎,这个要求得到了允许,同来的还有白皇后的一句话,授权他自由开启猎场。 所谓的猎场就是城堡周围的那片森林,这片地方之前并不是这种森林茂密的样子,而是白皇后一夜之间让这里成为了一片森林,后来又把那些非人关在了里面。 或许正因为距离这样接近的原因,那些非人才能够在最开始搞出一些刺杀之类的活动,至于造反,亚瑟只是听到过这样的口号,因为响应者不多,便只能是它们随口喊喊而已,并不能形成某种威胁。 外出打猎在原主的记忆中算是比较寻常的,只不过因为他小时候的记忆不多,头一次外出打猎发现猎物会说话的时候,他是震惊了的,因为他之前并不记得自己见过非人。 城堡之中,都是人类,而他小时候,显然不是能够经常外出的那种。 于是,在明白这也是一种具有智慧,至少会说话,能够表达自己思维情绪的动物之后,原主不忍心下杀手,而这样的结果显然并不令白皇后满意,她觉得这个儿子不像自己,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本就不太亲近的母子两人后来更是跟陌生人一样,乃至于最后原主能够对自己的母亲举起屠刀。 当然,这中间少不了白皇后各种潜移默化的变、态教导。 记忆中,那些模糊一晃而过的画面并不那么令人愉快,亚瑟也就不准备细细翻看,他带着侍从和卫兵出行,随行的还有两位大臣,一左一右跟在他身边。 这两人都是白皇后的簇拥者,他们未必真心信服白皇后的统治,但总会在亚瑟的耳边为白皇后唱赞歌,说她的法令是如何如何应该,又能够产生多少多少的好处。 这些话真真假假,也并不是都不能相信的。 比如说白皇后限定非人的居住空间,乃至驱逐非人这件事,对非人来说自然是顶顶不好的,但是对那些人类来说,则代表着他们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不用害怕旁边的恶邻。 这倒不是说这些非人的心多么坏,亚瑟就听右大臣说过几个案例,就是说这些非人的野兽习性带来多少恶果的,比如说它们圈定地盘之后就不允许别人踏入,然而人类并不能够清楚分辨它们粪便尿液的味道以及身上的气味儿,很容易就误闯入邻居的领地,更有甚者,他们压根儿是未经主人许可就住在了对方的地盘儿上,这样一来,作为主人的非人一方随时都能够对其发动攻击,造成的伤害完全不用负责任。 即便是死亡,因为法律保护各人私有领地财产的因素,也不一定会被法官判刑。 还有些则是因为交友不当而引发的恶果,就拿一种非人作比,比如说熊,它对你友好的时候会有拍肩膀或者熊抱这样的动作,而其结果,只要把双方的体积力量想一想就知道了。 受伤,乃至致死,都只能按照误伤处理。 更不用说有些非人嗜好喝酒,然而它们发酒疯的威力实在是令人承受不起。 因此造成的流血事件都是人类史上值得书写的一部分,然而对那些非人来说,它们只是维护自己的领地、犯了无心之失、喝醉了而已。 碍于它们表现出来的比较友好的态度,又有力量的对比差距,很多人只要受伤不重,都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此作罢,至于死了的,告了法官能够得到的赔偿也是有限,谁都知道,那些非人其实很少有什么财产,除了它们自己圈出来的那一片儿地盘。 其实应该弄个户籍制度,再划分一下田地归属,宅基地什么的,至于住宅面积,总不能够让熊和老鼠居住一样的大小吧。 这是亚瑟听完之后的感觉,而原主,估计听完之后会觉得这些非人真的有些危害吧。 当然,某些事情都经不住想,比如说老国王时期是怎么样的呢?难道也是这样?明明是人类当国王,为什么对非人这么友好呢?是因为打不过,还是压根儿没想打架,又或者那些非人还有强援呢? 亚瑟查看城堡中的书籍的时候也在留心这一点,然而书写成黑字的书页上并不曾提到非人多少,若是单纯看书,恐怕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种族的存在。 这是因为非人不值得一写,还是因为人类的历史不需要那些非人的身影,又或者是因为此时的历史更像是大事年记录表,并不会对“小事情”着墨太多? 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人类是一开始就跟这些非人相处融洽吗? 就好像初生的婴儿看到的世界是怎样的,之后的观念就很难改变,非人的存在就好像是另一个种族的人类,虽然长得怪了点儿,但因为能够交流,语言一样,所以不会觉得别扭,也就顺势接受了。 诶,语言一样! 哪怕是星际时代,也并不是所有星球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一个星球之内,哪怕大一统了,但是该有口音的地方还是有口音,怎么能够做到完全一样呢? 亚瑟勒住了马,勾起了嘴角,这个世界,真是有着太多秘密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意外惊喜?! 晚安! 这一次是真的了! 第305章 “怎么了殿下?” 因为王子殿下的马突然停驻,左右大臣还有些反应不及时, 急忙勒马驻足, 马喷着响鼻,翘了翘前腿, 到底还是停住了, 只是甩了甩头, 似乎十分不喜欢这样骤然勒停的感觉。 “没什么, 我想要去远一点儿的地方打猎,不想进森林了。” 作为一位高高在上的王子殿下, 亚瑟从来不知道这个国家普通民众的生活该是怎样的, 听说的到底是听说的, 总要自己去亲自看一看才好。 调转马头, 在马侧身之后,亚瑟又看了森林一眼,他今天其实是想要看看森林里的非人到底还剩了多少, 又或者它们的状况怎样,如果可以, 也可以制造一点儿混乱, 让它们逃走几个, 但是,想到之前的那些问题,他觉得森林里这些还可以再放一放。 每一次打猎过后,白皇后都会让它们休息一段时间,所以一时半刻, 根本不用着急,这并不是早去一刻就能多救一人的事情。 亚瑟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多,森林里那些非人的危险性——别看它们总是被卫兵追着跑,好像半点儿杀伤力没有,但是,误伤都能够致人死亡的非人,难道是能够被小瞧的吗? 哪怕他现在有了些内力,必要的时候还有精神力自保,但能够不暴露这些,还是不暴露的好,如果事情真的无法解决,一定要走到母子相残的那一步,这时候留下的底牌也许就会救命。 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所有的剧情就都不可信,只能够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参考,剧情中原主能够杀死白皇后毫不费力,不代表他自己也能做到,到底是换了一个灵魂呐,能不能伤到那位身怀诡秘巫术的白皇后,还真是要画个问号。 “在我的国家,还有会巫术的巫女吗?” 渐渐远离了森林,这周围并没有什么人居住,除了几个大臣的府邸在周边之外,大片大片的空地都没有人占领,绿地之上,高矮参差的树木、五彩缤纷的花朵、清澈透明的湖水,府邸和府邸之间,好像一个天然的公园,足以让人流连忘返。 “啊,没有。”左大臣抢答了一句,他是个身材有些圆润的中年人,嘴上的两撇小胡子自然卷翘,很有些滑稽意味,当然,配合着他的笑容看上去就显得亲切多了。 “世界上不会有皇后陛下更为伟大的巫女了!”左大臣赞扬了一句,说话的时候他还特意扬起了手臂,好像在抒情一样,“我相信,她也是国内唯一的一位。” 啊,你自然相信,因为把整个国家都围了起来这种做法,如果有第二个巫女的话,对方一定不会同意这样圈地盘的动作。 人其实也有着动物的领地性,非人们圈地盘圈得比较隐蔽,人们也是一样,他们用房子用篱笆隔出了一块儿自己的空间,只不过将这个范围放到国家上,那么这个“院子”就有些太大了,若是有其他的巫女,有能力的巫女,自然不会允许别人把自己家圈成了对方的后花园。 据说,巫女都是一种又小气又记仇的存在。 “是啊,国内没有其他的巫女了,如果是国外的话,倒是有一些,我听来往的商队说,特洛国还有几个巫女,他们的国王为小公主的诞辰礼请来了七位巫女送上祝福 ” 右大臣跟着附和,又说起了新的话题。 “特洛国?在哪里?他们很强大吗?”亚瑟连续问了三个问题,不等右大臣回答,又追问了一句,“你刚才说商队,什么时候特洛国的商队过来了?” 右大臣的脸色一僵,最难回答的是最后一个问题,到底他还年轻,有些沉不住气,余光好像看到左大臣幸灾乐祸的眼神,他强撑着保持了仪态,恭敬答道:“特洛国是临海的强国,他们那里的海产很不错,皇后陛下十分喜欢他们进献的珍珠,光泽饱满诱人 我也是听下人说的,他们的商队好像前不久才来过,并不是正经的使臣,所以殿下大约不曾听闻。” 亚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走完所有的国家,或许是因为这片大陆过于广大,所以所谓的地图大部分都是本国的,偶有几个画了本国和邻国,但是因为距离远,地广人稀的缘故,也不会有什么边境纠纷,打仗更是许久不曾听闻的事情。 之所以卫兵什么的都还存在,主要是为了在本国耀武扬威,外界的威胁没有,本国的地界上反倒有些盗匪之类的存在,他们除了镇压盗匪,就是充当警察和皇室出行的礼仪卫队使用。 这样的情况下,国与国之间就少有出使的必要,唯一联络交流的情况就是国内适龄的王子或者公主要成亲的时候,会让出行的商队捎带一些请帖到别的国家,他们若是有意,就会过来求亲。 当然,还有一些更便捷的传讯,如果本国对非人的打击不是那样厉害的话,鸟类非人也是很好的信使,它们会把请帖准确无误地送到各国的皇室,只不过因为距离太远又或者其他原因,不一定会每次都有人到就是了,多半都是邻近的一些国家过来捧场,彼此之间的联姻关系也就这样一代代增强着。 或许也正因为这种联姻关系的存在,说不定本国的皇后就是邻国的公主,邻国的国王就是本国的王子,所以邻近国家之间便是有了摩擦,也少有战争。 这种情况下,为了某个事情特意排出使臣就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但总有胆大的商人愿意冒名顶替,然后拿着自己千里迢迢带过来的商品作为贡品献给皇室,由此得到皇室的好感,让自己其他的商品能够在这里卖上一个好价钱,由此从皇室那里得到的赏赐也是诱惑他们冒名顶替的原因。 因此而从一个商人混成他国大臣的事情更是曾经在历史书上见到过,亚瑟对此还是有些了解的。 再想想右大臣的那句话“不是正经的使臣”,呵呵,你倒是找一个正经的使臣,也不要远,就找邻国的让我看看啊! 记忆中,十几年都不曾见过邻国的使臣了。 想着想着,心中一动,“我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王子殿下的这句话让右大臣愣了一下,好好的,说着商队,他都针对这个问题打了好几个腹稿了,怎么突然拐到了年龄上去? 他一时跟不上王子殿下的思路,显得有些呆愣。 “哈哈 ”左大臣摸着小胡子笑了一下,“殿下放心,皇后陛下早就在准备殿下的选妃事宜了。” 右大臣脸上一闪而过的懊恼,他竟然忽略了这件事。 亚瑟矜持地微微点头,夹了夹马腹,让它往前快行几步,越过了两位大臣的眼神交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风吹拂,耳廓边儿红了浅浅的一点。 左大臣笑得更加和蔼,好像一个长辈看到害羞的小辈一样,并不着急驱马追赶,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 右大臣却没有这份儿人老成精,追上去围绕这个话题跟王子殿下说起来,他知道的其实不多,更多的是各种分析判断,那些显然并不那么有趣,王子殿下又抽了一下马,跑得更快了。 远远地,还能听到左大臣那善意的笑声,然而亚瑟的脸上却是没有什么害羞表情的,他策马前行的时候顺道释放了几根比头发丝还细的精神丝,把周围的境况尽收“眼底”。 他们已经跑出很远了,这边儿已经有了小镇一样的民居,只不过这时候的镇子跟他所知的镇子并不能够有任何相提并论的地方,规模太小了,两条街道就足以囊括所有,周边的住宅也并未经过整齐的规划,你大我小,你高我矮的,连建筑风格都不是那么统一。 有些是一看就非普通人类能够垒出的石头房子,还有一些则是粗糙的原木随便搭建了两下构成的骨架,从那高度上判断,就并非现有的人类能够做到的,但现在,上面已经多了人类的足迹。 除了那些风格不太统一的房子,这里已经看不到任何非人存在的痕迹了。 他的身份并不适合直接去问这里到底怎样,亚瑟放慢了速度,跳下马来,周围的卫兵赶紧跟上,在镇上的人投注过来的畏惧视线之中,他镇定自若地吩咐:“就在这里吃午饭吧。” 时间其实还早,不过没有人反驳王子殿下吃午饭的提议,随从马上就去镇上安排,卫兵的存在让镇上的人自觉退避三舍,能够拥有卫兵的,附近只有白皇后的卫兵。 白皇后的一切严苛法令都是针对非人的,相对的反而给了人类更多的利益和发展空间,但他们并没有因此爱戴白皇后,反而因为非人的遭遇升起了对其的畏惧之心,多少也有些兔死狐悲。 很快,这个镇上就空出了一条安静的街道,所有的人都被驱赶走了,亚瑟就在大家的簇拥之中被带到了一个二层酒楼,说实话,这样小的镇子能够有这样规模的酒楼还真的是让人惊讶了一下。 后来亚瑟才知道这里主要是用来招待一些来往进贡的商队的,比如说不久之前的特洛国商队。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又要六一了,大家节日快乐啊! 晚安! 第306章 二层酒楼并没有被彻底清场,大家对皇室成员尊重非常, 但还没有对方到来就要退避三舍的思想, 反而因为王子殿下的少见,他们很是稀罕地有想要围观的意思。 这个“他们”之中还包括那些还没有离开的特洛国商队的人, 碍于酒楼的实际面积, 商队的所有人并不能够都住在这里, 领头的几个正好在这边儿居住, 听到王子殿下到访,马上跟随行的侍从打了招呼, 想要觐见, 为此, 他们还临时凑了一份礼物出来。 酒楼并没有多大, 一眼就能够看到那些服饰有些特殊的特洛国商队的人,他们似乎因为国家处于海边儿的关系,更加喜欢蓝色的服饰, 还有一些条纹状的装饰,很明显就能够看出和这里的不同来。 “饭后吧。”亚瑟随意说了一句, 没有想到这么巧, 刚才还说到特洛国商队, 这会儿就碰到了。 饭菜都是精心准备的,那些特洛国商队的商人真的是很有头脑,他们找了自己的厨师过来,准备了一份具有特洛国特色的鱼肉送上来,调料很不错, 美中不足的是并非特洛国特产的鱼。 亚瑟本来也不饿,就是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了解一下国计民生,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总是看到那些皇帝私访,领导人与民同乐的场面,他现在想要做的就是同样的一件事情,或者可以说是政治作秀。 “尊敬的王子殿下,很高兴能够见到您。”特洛国的领头人是个黑胖子,他的肤色很明显就是经常日晒造成的黑红,微胖的身材倒是不影响他的灵活,一个鞠躬特别轻松,完全不会被挺起的肚腩阻挡。 亚瑟有些矜持高傲地点头,他在外人的眼中,大多数都是这种不爱说话的样子。 黑胖子并不因此而觉得被冷落,热情洋溢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送上了他们进献上来的礼物,因为是临时凑来的,所以并不那么好,但糊弄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王子殿下还是足够了。 这些人的投机心理几乎不用任何的分析,只看他们的表现就能看出来了。 亚瑟看了看被呈现上来的贝壳制品,这是一艘很漂亮的船,全部用贝壳做成,上面的一些地方还用珍珠做了装饰,船头上,还有一个小小的人鱼雕像,精致的容貌好像是活的一样,眼睛的地方是特意点上去的两颗黑珍珠,在阳光的照射下好像也会灵活地看人。 “很不错的手艺。”亚瑟的反应有些平淡,对比周围那夸张的惊叹之声,莫名多了些制冷效果。 特洛国的商人不以为意,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荣幸,同时回答王子殿下一些关于特洛国的问题,连他们沿途经过的那些国家,因为王子殿下问起来了,他也在回答。 “ 这真的是一段非常长的路程,也很危险,若不是有巫女加持了巫力的物品,我们根本无法抵达这里 ” 被荆棘包裹的魔鬼城堡、潜伏在森林中的甜蜜诱惑、被非人统治的国家 黑胖子的口才很好,虽然他尽量用了简短的话语,但是每一个讲述都让人控制不住地去联想,到底是怎样的地方呢? 亚瑟安静地听着,同时开始猜想,被荆棘包裹的会不会是睡美人的城堡呢?诱惑旅人上当然后再也无法回还的是什么地方呢?还有被非人统治的国家是怎样的呢? 童话对他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只有在最初的小时候他才听到过这些,只不过小男孩儿嘛,可能很小的时候还会对这些好奇,会幻想美丽的人鱼是怎样,但是长大了之后,对这些围绕着公主王子的幸福生活就不那么感兴趣了。 然后,经过这么多个世界,童话离他越来越远了,便是他之后的精神力修炼得再好,之前的那些记忆也不是轻易能够找回的,这样也好,不然他的脑子只怕不够用了,哪里记得住那么多东西呢? “真是有趣的经历。”亚瑟这样评价了一句,然后又问了一些他们对于本国的看法。 “贵国是一个友好的国家。”黑胖子好像全不知道这里发生的对非人的种种迫害,他这样说着,笑容真诚,仿佛这些都是真心话。 他再次鞠躬,说:“我很荣幸能够来到贵国,见到这些不一样的风景,看到那些让人舍不得放手的货物,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见到了王子殿下这样年轻的国王。” 他的话语在这里顿了一下,仿佛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所有的王子殿下才成为国王之后,都会被称作“国王陛下”。 ——这真是个致命的错误! 商人从来不缺少灵敏的嗅觉,他早知道这里的状况不太正常,却没想到能够意外碰到王子殿下,以至于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悄悄抬眼去看王子殿下,对方的嘴角一直挂着之前听故事的那种弧度,好像并没有因此生气的意思。 “最重要的是殿下的美德。”右大臣插话强调。 “啊,是是是,殿下的美德,美德,实在是令人钦佩。”这句假的不能再假的话让黑胖子诚恳地说出,真是难为他了。 亚瑟没有深究,他当然注意到了对方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因为听到右大臣都是这样称呼自己国家的国王,那么外人顺着叫一声“王子殿下”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或许这里的风俗就是这样,因为王子殿下太年轻了,所以没有人把他成为国王陛下。 “你们的国家有非人吗?” 漫不经心地,亚瑟挑起了敏感话题。 黑胖子已经见过了白皇后,又知道对方对非人的铁血态度,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太好回答了。 “国都之内自然是比较少,那些非人都比较粗野,并不适合和人类居住在一起,所以它们会有自己的地方住,因为临海的关系,我国的非人多是人鱼以及一些海生的物种,它们并不经常到陆地上来,也不会跟我们抢占领土,算是比较好相处的。” 黑胖子说得有些言不由衷,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他们的船只虽然能够航海,却总要收到那些人鱼搅起的风浪冲击,更有一些还被海中的非人当做食物吞掉了,至于被它们抢走的货物之类,更是损失惨重。 因为这些原因,别看他们是临海的国家,但他们的海上贸易并不发达,宁可陆行几年在其他国家贸易,也不会轻易涉足海上,在那里,想要逃生都不容易,小小的船只在广袤的大海之上就好像是一只蚂蚁,别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相比之下,虽然陆地上也有着各种风险,每次都少不了减员,但这种减员也都是外围可消耗成员的减少,对他们这些商队核心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不像在船上,一旦出事,一船的人谁管你的地位高低,半点儿不留情面。 对于这些,黑胖子有一大堆牢骚可以说,但因为场合不对,他只是略说了两句便没有再说这个话题。 亚瑟也没有继续追问,他身边没有一个心腹,这些都是白皇后的人,纵然不是白皇后的死忠分子,但对他也并没有多少忠心,他若是问得多了,让他们产生什么想法去白皇后那里高密就不好了。 因为原主跟白皇后这对母子的生疏关系,亚瑟来了之后,两人也没能亲近起来,事实上,他对这位白皇后有一种望而生怯的心理,对方代表的是一种未知的力量,很有可能威胁到他自己,让他只想拉开安全距离,并不想贸然亲近。 而白皇后本人,或许她太年轻了,完全没有做母亲的那份心思,又或者巫女总是与众不同,她并不准备跟自己的儿子多么亲近,两人之间的相处好像不是亲生的一样,也是古怪了。 亚瑟最开始真的想要以为原主不是亲生的,但无论是记忆还是剧情,都没有这方面的佐证,再加上对比他那个皇兄从白皇后这里得到的重视程度,对比之下,他就明白相较于小透明,能够时不时给他开放一些权限,并且叫他一起参与对方热爱的活动,白皇后还是比较重视他的。 想到自己的皇兄,亚瑟突然开口问左大臣:“我记得公爵的府邸就在附近,是吗?” 能够让王子殿下不加名姓直接称呼公爵的,举国上下,也只有他的异母兄长了,对方因为小时候一条腿残疾,并不具备继承皇位的能力,在老国王去世之后,就顶着一个公爵的帽子离开了城堡,在附近建了一座公爵府居住。 “啊,是的,公爵的府邸就在附近,您要过去看看吗?” 左大臣的反应有些迟钝,态度却足够殷勤,不自觉弯下的腰虽然有些谄媚味道,却比右大臣显得亲近多了。 亚瑟冲着黑胖子点了点头,说:“时间不早了,感谢你的故事,我要去休息了。” 他的这种表现称不上多么有礼貌,毕竟之前黑胖子正说得兴起,他这边儿就突然转移了注意力,连这个离去的道别都显得生硬。 “啊,很荣幸能够取悦殿下,午安。” 黑胖子躬身行礼,举止自若,脸上并没有任何尴尬之意。 亚瑟暗暗点头,能够跑这么远做生意,果然脸皮够厚,这样的人,虽然不可靠,但他们掌握的东西确实足够多,商人,如果有足够的利益,是不是能够出卖一些东西呢? 他没有再说什么,赏赐了商人几样东西就率先离开了酒楼。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的时候可没有想到正好赶上六一,真是巧了! 这两天都在换宽带,可能有些问题,上来也不是那么容易,今天开电脑到网页、文档能够正常打开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也是要疯了。 因为还要安一个网卡,随后的几天可能哪天会来不及更新,我这里先打个预防针,大家万一看不到不要着急,不是坑了,不是坑了,不是坑了!一定要强调一下! 再再次建议大家错一天再看,我每天更新时间都挺晚的,不要跟着我熬夜,这可不是好习惯,等到第二天闲了再看就好了。 晚安! 第307章 罗希恩是奥姆尼国的大王子,他本应该是顺位第一继承人, 奈何一条腿幼时就坏了, 未来的国王不能够是一个残废,老国王又有了新的王后, 新王后还生了一个健康漂亮, 聪明懂事的小王子, 这样, 他就自然而然在老国王去世之后成为了一个没有任何事情可做的公爵,离开了城堡。 这样的命运, 会怨恨吗? 会怀疑吗?怀疑那条腿是因为白皇后废掉的? 再见到罗希恩之前, 亚瑟换位思考, 觉得如果是自己的话, 多少都会怀疑一下,至于怨恨,则要看看情况。 “陛下, 欢迎您来。” 坐在魔法座位上的罗希恩并不是个爽朗阳光的青年,他的神情中有些阴郁, 有着一条畸形的腿, 不能够跟其他人一样奔跑走动, 甚至丧失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王位,他应该是不高兴的,但他扬起笑脸的时候似乎也不是那么勉强,只是有些生疏。 原主的记忆中根本没有多少这位兄长的存在,宫廷中, 或许天生就很难让这些异母兄弟亲如一家,他们自小就没有在一起被抚养,年龄又相差,平日里不是刻意,很少能够见到,寥寥不多的几次也都是老国王还在的时候了。 基本上除了礼貌问语,没有说过什么话的兄弟俩完全谈不上亲近可言。 老国王去世十来年,继承王位十来年,亚瑟都从来没有过来探望过罗希恩,罗希恩也从来没有去请见过他,或许是因为他的腿脚不方便,所以自己也不愿意出门吧。 罗希恩的脸上毫不掩饰惊讶之色,根本不知道自己这个国王弟弟怎么想到要来他的府邸了。 亚瑟也不准备说什么正事,打发了卫兵去休息,然后就开始跟罗希恩闲聊,聊的还是罗希恩的婚姻大事,让他脸上露出了一些不自在的神色来,让比自己还小的弟弟来关心自己娶妻的事情,对谁来说都有些奇怪吧。 左大臣好像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在那翘起的弧度上多捋了两下,眼睛眯了起来,附和着说话。 右大臣不觉得这个话题有什么好聊的,只是安静地听着,并没有不合时宜地插嘴。 等到这一次见面聊完,罗希恩把人送走,才发现莫名其妙他竟然同意去参加一个宫廷相亲宴了。 而且,还是面向各国的公主。 望着那一队人离开,罗希恩的神色有些晦暗,他想要做什么呢?一时兴起,还是 他无法揣度对方的心思,唯一庆幸的就是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不用他马上就去丢人现眼。 “殿下,您这样做,经过皇后陛下的同意了吗?” 右大臣有些不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但猛然做这种事情 “母后当然会同意的,给她的继子,我的兄长找一个合心意的公主,不是应该的吗?到时候公爵也会成为亲王爵位,正好。” 亚瑟好似漫不经心地说着,完全不觉得这算是什么大事。 是啊,这就是一件小事啊,办一个相亲宴而已,反正不是差不多每天都会有各种晚宴吗?多这么一个又有什么关系。面向各国的晚宴,绝对够热闹了。 “可是 ” 右大臣还想要说些什么,亚瑟却打断了他:“怎么,你有什么不同于我这个国王的意见吗?” 被重读的“国王”没有人能够忽视,无论白皇后有着怎样的权力,但名义上,奥姆尼国的国王只有亚瑟,也只是亚瑟。 “不,没有什么。”右大臣哆嗦了一下,不敢吭声了。 亚瑟笑了笑,比较满意他这种态度,然后对他说:“现在,不要回宫,你去办一件事,把这个消息告诉特洛国的商人,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消息送到他们知道的各个国家去,我要在三个月后见到其他国家的来使,至少是来使。” “这 ”右大臣有些犹豫不决。 “刷”,长剑雪亮的光芒晃了一下眼,一直被亚瑟别在腰间的装饰作用的长剑这时候被他拔了出来直指右大臣,他的眸光如同剑光一样冰冷,“我不需要一个不知道执行我命令的大臣,或者,我可以跟母后说,让你跟那些非人一起参加下一次的狩猎,我想,那一定非常精彩。” 这样浓重的威胁让右大臣心底发寒,他头一次明白王子殿下已经长大了,不是任人摆布的孩子了,他也不需要左右摇摆的大臣,只是,他能斗得过白皇后吗? 不,那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情,无论是否斗得过,他们都是母子,不会伤及性命,而他 右大臣翻身下马,跪在王子殿下的马前,道:“遵命,陛下。” 亚瑟收回剑,点了点头,看着右大臣再次翻身上马离开,轻声笑了,“这样才是一个大臣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吗?” 左大臣不敢吭声,笑了笑,没有说话。 随行的随从身份太低,根本不明白之前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这样子,似乎就是右大臣不听话被教训了两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那些卫兵,他们根本不关心这些事情,只要上头有命令,他们照做就行了,其他的不用知道,也不用了解那么清楚。 亚瑟环顾了一下队伍里诸人的表情,又笑了一下,比起老奸巨猾的左大臣,右大臣年轻莽撞,却是可以吓唬住的那种,而其他的人,即便忠心,也没有什么能力,做不到他吩咐的事情。 “我希望有些事情是我亲自去对母后说,而不是有人在背后提前说,多嘴多舌的下场,我想你们不会有人愿意体验一下。” 眼风扫过左大臣,这个家伙,能够跟在自己身边,无论是不是白皇后的人,至少都会明白母子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外人能够随便插手的,他并不需要这些人里面有忠心到守口如瓶的人,这么大的事情,瞒不过白皇后的,他想要的就是让整件事能够有一个更好的说辞,让白皇后接受。 “陛下放心,我会吩咐他们的。”左大臣笑着改了口,态度亲切,似乎完全没意识到那警告的可能只是他一个人。 亚瑟稍稍露出了一点儿满意的微笑,一马当先,跑在了前面。 回到城堡之中,第一时间亚瑟就去见了白皇后,对方才从午睡中起来,柔滑的丝质长袍有着珍珠的光泽,即便是在采光不好的室内看来也不显得黯淡,铂金色的长发没有盘起,自然垂落在身后,让她少了往日里的高高在上,多了些柔美之态,然而她的神情还是冰冷,好像高高雪山上的万年冰雪,找不到一丝融化的可能。 “这么着急,有什么事情吗?” “是啊,有件事情,还是大事。”亚瑟故作出几分少年人的兴致冲冲来,他并不嗜好演戏,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演得到位,不过,对方大约也不是那么在乎。 把他说的关于各国相亲宴的想法说了一遍,然后补充道:“比起那些千篇一律的晚宴,这样的相亲宴是不是更有意思呢?说不定能够找到一位善良的公主,愿意成为罗希恩的王妃。” “王妃?”白皇后侧目,终于把目光从梳妆镜中自己的影像上移到了亚瑟的身上,“是我记错了吗?罗希恩只是一个公爵吧。” “是啊,但他成婚后应该可以封为亲王吧,到底是大王子,总要听起来好听一些。”亚瑟的心在这里提了起来,绕了一圈儿,这件事才是比较关键的地方。 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国王陛下,他需要援助,而这份援助,在国内的非人被打击到这种程度的时候,哪怕他和非人们有着相同的目标,也不可能联手,他们的联手对他来讲更多的还是麻烦,而国外的,先不说他并不认识国外的什么人,便是真的认识了,找到了,谁又能说是不是引狼入室呢? 可是,他的兄长,一个注定无缘于王位的人就不一样了,成为亲王,就能够拥有亲王名下的卫兵大臣等存在,他可以借着对方的名头培养亲信,相信罗希恩不会介意这一点,而他的婚姻,娶了一个他国的公主当做亲王妃,公主总要有些陪嫁,无论是人手还是其他,都会成为一个可靠的助力。 至少,在世界上普遍缺少战争的情况下,谋求一个不那么贪婪的姻亲还是比较容易的。 其次,就是他自己的婚姻,最好也能在这一场相亲宴上决定,然后又是一个可靠有力的姻亲,那么,这些力量加起来,即便不如,却也能够迫使白皇后收敛一些,不那么肆无忌惮了。 文化的差异决定了亚瑟不可能像剧情中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既做不到那么无情,又不可能那样短视。不管怎么说,白皇后的存在,她强大的巫术存在,都是奥姆尼国的坚强屏障,那么,他到底要有多傻才自己把自己缴械了,等着那些侵略者进入。 想想大陆上各个国家的普遍情况,再想想本国的状况,如果不是白皇后做得过于残忍,激起了那些非人类占据主导的国家的物伤其类,恐怕连侵略都不可能有,那对他们来说是耗费巨大人力财力而未必有什么好处的事情,若不是那时候白皇后都死了,恐怕他们也讨不了好去。 作者有话要说:  先更一章! 第308章 “你,怎么突然有了这样的念头?”白皇后很快移开了视线, 似乎并不是很重视一个亲王爵位。 亚瑟无从揣度她的想法, 这位母后的心思似乎很好懂,讨厌非人讨厌到明面儿上, 连命令都没有多少修饰, 其心昭然若揭, 然后就是喜好享乐, 无论是打猎还是晚宴,她都喜欢, 她喜欢那些热闹的事情。 只是, 能够在老国王去世之后迅速抓住权柄, 掌控整个国家的女人又怎么可能仅仅依靠巫术。 巫女的数量不算多, 但其他国家也有,怎么不见她们那样厉害? 总不能都归结于性格问题吧。 你不知道她想要什么,自然无从针对她的想法提前埋伏好陷阱, 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过,既然不准备到最后生死一搏, 那么, 自然是要以情动人, 怎么说都是母子,若是真的没有母子之情,恐怕也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一个掌握着国家大部分权力,还懂得巫术的巫女,真的会没办法对付一个普通人吗?唯一的原因只能是这个普通人有着她的血脉, 她不愿意下手而已。 原剧情中,若不是白皇后给原主造成了太多的心理压力,原主最后恐怕也很难那样干脆地直接捅了她一剑。 “之前一直没有想起来,今天听人说了有趣的故事,这才想起来我还有一个兄长,而他也没有娶妻。”亚瑟说得轻描淡写,“就此举办一个相亲宴不是挺好吗?我也想要看看其他国家的人跟咱们有什么不一样。” 镜子中,白皇后的嘴角翘了一下,似乎是一个微笑,却并没有任何的柔和之意,仿佛带着点儿嘲讽的意味。 “好啊,我也好多年没有见到其他国家的人了呐。” 等到白皇后松口这么一句话,亚瑟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了,不管怎么说,这第一步迈出去了。 若是没有白皇后的同意,即便他先斩后奏让右大臣送了信,恐怕那消息也未必能够走出国家。现在就好办多了。 借着送信问题,亚瑟跟白皇后多说了几句,问了问是否能够通过巫术送信,又问了问国家与国家之间那样遥远的距离,是不是必须要陆行船载才能过来,能不能通过巫术来构建一个类似魔法传送阵的东西,直接把人送远距离送过来。 这个世界大概没有什么巫女联盟之类的组织,每一个巫女也不知道是怎么掌握了那些巫术的,白皇后之前大约从来没有经过什么系统的学习,也没有这样的想法,听到这个提议倒是觉得很有意思,难得跟亚瑟多说了两句。 见气氛还不错,亚瑟试探着问起来自己是不是能够学习巫术。 白皇后一下冷了脸色,“你不需要学习巫术。” “抱歉,我只是想,也许那样就能够帮你一些事情了,构建防护屏障也是很累的事情吧。”亚瑟努力想要表示一下自己的“孝顺”。 没有了儒家学说的教导,这里的人都不会太重视这一点,如同幼崽长大了就会被赶离家门一样,人类社会中,长大了的孩子也就是独立的个体,若非这个世界太多险恶,他们必须要聚团取暖,恐怕也会被赶离家门。 所以,在这个世界中常常听到的是各国的王子公主为了所谓的爱情抛弃父母去往他方,还有那种没有继承人的把自己的财产给了兄弟,而非过继一个孩子,给了这个名义上属于自己的孩子。 白皇后愣了一下,有些不适应自己的儿子这样的表现,好像在这天之前,他们还是相看相厌,互相都看对方不顺眼的两个人,怎么突然 亚瑟也没有说更多的话刺激她,他也是今天才升起这样的想法,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成,自然也不会过多表现,好像别有所图一样。 跟白皇后道别之后,亚瑟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看书想想事情,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还是太少,如果可能,他也是愿意远走的不孝子之一,只是这等局面,到底不忍心看那些无辜非人惨死, 当然,他只是不忍看它们死,并不准备包了它们以后的荣华富贵,所以,如果要与白皇后达成和解共存,那么把它们驱逐出国也是一种好方法,外面的世界那样广大,其他的国家也不是没有它们的容身之所,把它们赶走让它们自谋生路也谈不上多么残忍。 事实上,若不是之前白皇后早早开启了屏障,恐怕本国的非人早就走了个精光,趋利避害并不是人类才有的本能。 借口筹备这场大型相亲宴,亚瑟找了很多问题去麻烦白皇后,务必让她不要起什么打猎的心思,如此也能容那些非人多安静一段时间。 另一方面,他又让老鼠本去森林中查看它们的状况,看它们是否需要一些帮助,同时安抚它们,让它们不要再弄出一些刺杀啊造反啊之类的事情挑衅白皇后。 这样,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最先过来的竟然是特洛国的公主。 那支商队的黑胖子压根儿没走,把消息送出去之后就等候着公主的到来,然后地头蛇一样成为了使臣中的一员,把公主送入了城堡之中休息。 因为海边阳光充足的缘故,特洛国的公主肤色也有些黑,健康美丽,有着爽朗的性情,陪在白皇后身边的时候,不仅是肤色,两人的性情也是差异极大。 然后,又是第二位公主,邻国卡纳国的公主,卡纳国中的非人地位比较高,从奥姆尼国跑走的非人,有很大一部分都去了他们那里,他们也是剧情中攻占奥姆尼国的侵略者。 眼下,一切无恙,卡纳国的王子陪着公主,他的妹妹过来,彬彬有礼的样子倒是很快博得了特洛国公主的好感。 只可惜两方对非人的看法不太一致,特洛国公主对非人的看法还不到白皇后那样厌恶的程度,却是没什么好感的。 这里面还有一桩公案,本应该是特洛国公主的未婚夫就是被海中人鱼抢走的,同样是非人,自然会让特洛国公主恨屋及乌,对所有的非人都不报以好感。 两人很快因为这个问题不欢而散,不过不要紧,新到来的两位公主的加入让小群体有了新的组合方式,也不会让人觉得烦闷。 陆陆续续,持续了半个月左右,能来的都来了,来不了的那些都用传了感谢邀请的信函过来,表示了一些歉意。 这样热闹盛大的相亲宴估计也是历史上第一次,不少人都有些高兴,哪怕来的人并不算很多,十三位公主,加上亚瑟和罗希恩共十八位王子,各个地方各个国家,聚集在一起,因为语言一样,竟然也能聊得津津有味。 罗希恩的一条腿不好,因为小时候的残疾,那条腿后来基本上没有怎么生长,根本不能够支撑他的身体,为此他只能够依靠魔法座椅,长时间的低人一等自然不会让他性情开朗。 这一次来的人多,有的国家随行有巫女,亚瑟本来就对巫术好奇,跟对方多打听了两句,无意中说起了罗希恩的情况,对方竟然表示这是用巫术可以治疗的,这让亚瑟大吃一惊。 如果是这样 难道是因为巫术的不同体系? 如同人总是有好人坏人一样,巫术也是有着黑白之分的,对方的巫女之所以随行就是因为她是一位白巫女,掌握了一些治疗术,能够规避一些野兽什么的,至于黑巫术,那范围就要广阔一些,比如说诅咒什么的,相对于白巫术中的祝福术,都是很实用的。 亚瑟去过魔法世界,他在脑中自动把“巫术”换成“魔法”,觉得也没什么毛病,起码效果大概差不多。 有了这位巫女的帮助,哪怕罗希恩的腿因为时间过长无法恢复到最好的状态,但是站起来走路却能够做到了。 亚瑟亲眼看着那好像枯树枝一样的腿在巫术的作用下慢慢丰盈起来,再次充满血肉,连同骨头都好像是生长的枝桠渐渐齐平,他的精神力却感觉不到任何的差异,若不是能够实实切切扫描到罗希恩腿内部生长骨肉的过程,他恐怕会以为被“欺骗”了。 “这真是太神奇了!”亚瑟这般称赞着。 罗希恩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一样,他惊奇地看着自己的血肉重新生长出来,填充了那枯瘪的皮囊,又让那皮囊延伸生长,这个过程当然是疼的,他却疼得想要笑,真是太美妙的疼痛了。 因为十几年都不曾用过双腿走路,罗希恩并不能够马上走得很好,甚至就是以后,他也会是个坡脚,不能够跟正常人一样,但他第二天却兴致勃勃来参加舞会了,哪怕他根本不能够跳得起来,却还是面带微笑地跟某位公主交谈着,兴致勃勃地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亚瑟能够理解他的兴奋,换成谁都会是差不多的状态,见到他如同毛头小伙子一样止不住笑意,突然让他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单纯美好,再看白皇后,对方脸上似乎也因为这段时间的热闹而柔和了一些,眼神都不那么冷漠了。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情。 作者有话要说:  童话世界,总体还是美好的。 总算是补上来了,之前都不敢说,免得让大家失望! 晚安! 第309章 特洛国的公主是所有公主中性格最为爽快的一个,她最开始的时候还在关注那些其他国家的王子们, 这一次来的公主王子都是很优秀的, 也有几个有些自命不凡,在私下里嘲笑其他的人不如自己。 因为肤色偏黑, 特洛国的公主也是被嘲笑中的一员, 她并不是一个肯受气的, 当场就吵了起来, 虽然这一吵架让她的人缘儿不如之前那样好了,但她却并不在意, 非常看得开。 这种态度让罗希恩极为喜欢, 他以前也曾受过不少的嘲笑, 那时候总是想着“如果我能反击就好了 ”最后的结果却总是默默饮泣, 直到大了才勉强说服自己不要跟他们计较,有什么好计较的呢,他本来就是一个残废。 然而特洛国的公主却不因自己的肤色而自卑, 也不因自己的某些举止跟别人不一样而感到抬不起头,她的骄傲来自骨子里, 让注意到她的人也感觉到了阳光的明媚。 这恰恰是罗希恩曾经极为向往, 又非常缺乏的一点, 两个人因此走到一起,似乎也并不是那么令人奇怪。 白皇后对这桩婚事没有任何的表示,不反对,勉强算是默认,她从来不做那些贤妻良母的表面功夫, 在老国王都不在了之后,她自然也不需要表示自己这个继母做得多么好,于是在亚瑟的拍板之下,这桩婚事就成了。 他自己也找到了一个十分合适的人选作为皇后,来自尤里国,也就是随行巫女,为罗希恩治好腿的那个国家,他们的国家有着很多的巫女,跟皇室的关系还很好,尤里国的公主珍妮是个漂亮的金发美人,除了年龄小了点儿,稍显稚嫩,其他的都很好。 因为罗希恩的腿,亚瑟跟珍妮有了不少的交流,对方虽然并不懂得很多大道理,却是个心性善良的姑娘,很容易就让人有了好感。 对于亚瑟的表白,珍妮面露娇羞地答应了,在她这个年龄不少的公主都已经结婚了,正因为是适龄,又恰逢这样的相亲宴,她才会过来,不然,根本就不会来这么远的地方。 珍妮的兄长也在,他对亚瑟的印象还不错,私下对珍妮说:“我相信你以后会幸福的,亚瑟会是一个好丈夫的。” 相亲宴举行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中,不仅亚瑟达到了目的,其他各国的公主王子也没有白来,也成了几对儿,真正达到了相亲的目的。 送走各国使臣的时候,亚瑟还送了一些礼物,欢迎他们下次再来。 晨光中,一辆辆马车次第离开城堡,亚瑟没有站在高高的观景台上,而是亲自相送,城堡的周围都是森林,道路也是开在森林中央的,宽敞不到哪里去,如今满满地都是马车,竟是有些拥挤了。 “从来不知道我身边还有这样好客的邻居,这样有意思的晚宴,以后也要多办几次才好啊!”卡纳国的公主是位热情似火的女郎,一头红发自然卷曲着,回头一笑的时候颇有几分妩媚。 亚瑟点了点头,说:“有机会的话。” 这位公主在这次的相亲宴会上并未有所收获,随她同来的她的弟弟,倒是跟另外一位公主有了些心意,两人这会儿依依话别,竟是顾不得其他人的视线,旁若无人地互诉衷肠。 瞥了那边儿的两人一眼,公主笑了笑,率先上了马车,她的弟弟也紧随其后上了马,只不过是目送着心爱的公主上车,这才恋恋不舍地拨转马头,回到这边儿的队伍。 卡纳国的公主掀开车帘,回头望过来,冲着亚瑟又笑了一下,挥了挥手。 亚瑟看了一眼,转而又跟别的王子公主话别。 等到周围都清净了,对方的马车也行出一段距离了,亚瑟又看了一会儿便回去了。 “呼,总算是办好了!” 才回到房间,就看到气喘吁吁从一幅落地装饰画后面钻出来的本,它似乎又瘦了一些,在这个大房间中愈发显得形容瘦小。 “辛苦你了——它们都走了吗?”亚瑟笑着把桌子上的吃食递给本,对方接过来,一边吃一边说,“都走了,它们其实早就想走了 ” “那你呢?”亚瑟坐到床边儿,这段时间真是够累的,好在目的多半都达到了,罗希恩挑选的特洛国虽然作为姻亲有点儿远水解不了近渴,但也差不多了,到底感情是不能够完全用数量来衡量的,亚瑟也没有那么不近人情到非得挑肥拣瘦,把各国都挑一遍。 就算他想,也做不到,因为对各国的了解都是建立在那几位天真的公主的所知之上的,显然不是那么靠谱,至于同来的王子,如果是排在前列的继承人,根本不会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这个念头,哪怕有巫女有巫术,也总有些疾病是巫术治不了的,有些危险是巫术提防不了,谁也不会把辛苦培养出来的继承人这样轻易放出来面对可能的危险。 不是继承人的王子平日里会接触什么,只看他们对吃喝玩乐那么精通,就知道他们对自己国家的政事基本不太了解。 就算有几个聪明的知道一些,也不会轻易说出来,这又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对各国国情不了解,强弱的判断便有些模糊,亚瑟也不知道还有哪些国家比特洛国好,既然罗希恩选中了特洛国,那么,就是特洛国吧。 至于尤里国,那里的巫女和巫术,才是亚瑟最想要得到的助力。 精神力感受不到巫术的力量,这对亚瑟来说多了些不安全。精神力的扫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世事洞明,相信巫术也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不然白皇后凭什么控制屏障的开启关闭,又是凭什么监控那些非人,让它们无从逃出屏障? 不知道身边是不是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监视着,这种感觉可不好。 为了瞒过这双可能的“眼睛”,亚瑟想了一些办法才能够让森林里的那些非人能够浑水摸鱼,跟着卡纳国的马车出去。 之所以是卡纳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是因为卡纳国的非人地位相对高一些,连公主和王子的卫兵都有非人充当的,这种情况下,想要偷偷带走那么几个非人,似乎也不是很难隐瞒的事情,只需要一套备用的卫兵服饰就行了。 长途跋涉之下,谁能没有几套备用的衣服呢? 唯一可虑的就是怎样让白皇后暂时发现不了森林里的非人数量有所减少,这也是之前让它们自行躲藏的原因,要从表面上瞒过那双明面儿上的“眼睛”,至于如同精神力这样一扫就知道多少真假的超级作弊手段,就如同自己不常用一样,亚瑟相信白皇后也不会经常这样大范围地使用。 为了确保这最后的一步能够成功,之前它们一定要耐住性子,当然,最关键的是不要闹出什么乱子惹了白皇后的注意。 “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不想到外面去。”本顿住了咀嚼的动作,故作轻松地说着。 它的亲人都是普通的老鼠,而它们可不会真的那么听话跟它搬走,而且这几年,这个老鼠家族的繁衍也是超过本的预期的,这也和它的保护有关,加上白皇后对非人的大力打压,同时还有那经常举行的狩猎,不仅猎杀非人,还会猎杀一些猛兽,森林中对老鼠有威胁的猎食者越来越少了,这样一来,它们的繁衍简直是 本曾经把它们聚集起来过,看到那密密麻麻一大片的老鼠,叹息一声认了命,它如果不愿意抛下它们,那它就走不了了。它们这么多,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隐藏行迹的,而如果不带,它到底是不想这些亲人遭遇意外死在它不知道的地方的,哪怕它可能对那些遥远的亲戚不太那么亲近。 亚瑟闻言,再次强调了一下让它注意自己的安全,并且跟它说了他的政策短时间内不会跟白皇后的有所冲突。 “放心,我知道的,你也很为难。”本理解地说着,在这里见得多了,自然知道王子殿下的处境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好,它还不知道这一次的相亲宴有着怎样的意义,更加不知道以后的局势都会因此发生改变。 白皇后或许是没有看出亚瑟的小心思,同意了他们的婚礼,同时罗希恩也获封了亲王爵位,能够让他办一场风光的婚礼了,因为这一点,罗希恩很是说了白皇后的好话。 这样容易就能够被收买的人,还真不像是皇室子弟。 亚瑟这样感慨着,紧随其后举办了婚礼。 两位公主带来的嫁妆十分充足,连人带车,浩浩荡荡来了好大一片,亚瑟很快就成了有些权力的国王陛下,只不过他的命令并没有与白皇后之前的命令有所冲突,至多是一些补充。 这样和缓的改变显然并不能够让白皇后为之警觉,作为一个巫女,她是强大的,然而作为一个皇后,她也不过是在老国王去世后就靠着聪明和强大的巫术掌握了话语权而已,真正论到国计民生的问题上面,她更擅长举办一场贵夫人们津津乐道的晚宴。 作者有话要说:  差点儿没办法更了,因为换网的事情,晚上又来人安线,九点多还在弄,我都以为根本来不及码字了。 当时还特别担心弄不好,因为那人一个劲儿说你这都多老的路由器了什么的,十分无语,我当年买的路由器质量好,现在都没坏,我也没觉得不够用需要换,所以它一直坚持下来了有什么奇怪的吗?难道非要年年换天天换,都是新的了才方便接网吗? 真没觉得东西旧了没坏有罪,被那样抱怨着,心情还真是有些烦闷复杂,我可真是对不起你了,竟然没换一个新的,害得你操作不熟练弄了半天,真是耽误你时间了 唉,我其实也没想让人家晚上来的,都想说约明天,结果 弄得我好想欠了人家似的,感觉不舒服。 结果网还奇了,他弄好了让我看能打开网页吗?我之前就在看晋江,就直接从历史里面打开晋江了,看没问题就让他走了,然后扭头再去开百度搜狗网址大全,傻眼了,一个都打不开。 一个都打不开!!!!! 现在我只能看晋江!!!!!!! 郁闷,明天还得电话联系一下,看能不能过来给我看看,如果明天还不好的话 这是闹什么呐,还不如明天一起儿弄了呐。 晚安! 第310章 阳光明媚的午后,观景台上, 一柄大大的遮阳伞下, 白皇后靠在躺椅上,这种躺椅让人坐上去好像没有了骨头一样, 几乎跟床差不多, 却又更舒服一些, 白皇后并没有身着礼服, 而是一身丝质长袍,披散着头发, 靠在躺椅上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旁边的毯子盖在了身上。 “巫女的聚会?” 她侧头看了一下已经留了胡子的国王陛下, 青年脸上带着笑意, 不知道什么时候, 他们之间的谈话不再是冷冰冰的,多了一些说不上来的感觉。 “是啊,您可以邀请您认识的巫女, 当然,也可以全让塔丽莎邀请, 您来主持就好, 把那些巫女都邀请到这里来, 你们可以交流一些你们喜欢的东西,比起听那些贵夫人们无聊的闲话,说不定你们还可以因此总结出什么术法的变化,然后造出更多类似传送阵那样的好东西来。” 距离亚瑟成婚已经过去了十年,如今他的儿子都成了一个能够骑在马上往外跑的顽皮小子了, 他的计划也在一步步实施着,效果目前看来还不错。 那次的相亲宴后,白皇后很快发现了那些非人消失了踪影,普通的野兽短时间内或许能够蒙蔽卫兵的眼睛,他们不需要跟那些非人交流,自然也无从区分披着一身皮毛到处奔跑的到底是非人还是真的动物,以前的狩猎他们是看到哪个猎哪个,也不会特意做出区分。 但是白皇后不一样,这世上,还有什么能够在她的巫术面前隐形? 她还没有问过亚瑟这件事情,亚瑟就主动过去承认了,“既然您不喜欢非人,那么,我就直接把它们赶出这个国家,以后我的国家都不会有非人的存在,只允许人类进入。” 这一番话与其说是为了之前的事情辩解,倒不如说是表达一种“孝顺”,白皇后当时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一向对她的作为不满的儿子竟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好像一下子两人的心都近了。 她完全找不出发火的理由,最后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事情如此顺利过渡让亚瑟松了一口气,如果白皇后真的发怒,他不知道这个国家还有谁能够克制她的巫术。 让一种力量过于强大,达到垄断的效果之后,国王也就没什么地位可言,因为这样的理由,他跟珍妮说好了,让她嫁过来的时候多带一些巫女来,哪怕她们只是在这里逛一圈儿再走都行。 这样的非硬性要求,也并非强迫,倒是很能吸引那些巫女。 巫女并不是宅女,像白皇后这样满足于控制一个国家的巫女并不多,大部分巫女更愿意四处走走看看,还有一些则满足于自己家的院子,然后在院子里搞一些不为人知的小发明。 在尤里国,巫女跟皇室的关系很好,皇室成员出生的时候她们还会被邀请送上祝福,珍妮当初出生的时候就被祝福过,诸如“善良”、“美丽”、“富有”、“聪慧”等,据说每一个巫女只能对一个人送上一个祝福,还必须在刚出生不足十天的情况下才能起到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在没有教廷存在的情况下,巫女们相当于在为婴儿洗礼,婴儿因此也会尊称她们为教母,自认为教女的地位。 因为没有正经的宗教,这个所谓的“教母”“教女”的“教”指的是教育的意思,还有些教授的可能,如果婴儿长大对巫术方面感兴趣,自己也有这样的天赋,很可能还会随着巫女们去学习巫术,如果有巫女愿意教她的话。 值得庆幸的是,尤里国的大部分巫女都很和善,她们跟教女珍妮的感情也很好,听到对方的邀请,哪怕再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门,听到只是暂住而非定居,也会愿意出来走一走,至少看看教女过得好不好。 而她们来了之后,亚瑟马上找到了事情让她们做,总是弄那些小打小闹的小发明有什么用,纵然她们能够创造出花仙子那样神奇的物种,除了好看又有什么用? 来吧,来做传送阵吧!如果成功,从大陆的北面到南面或许只要眨眼的工夫,就可以从高山森林看到沙滩大海,早晨起床可以去任何一个地方吃早餐,中午还可以回到家中休息,下午可以继续旅程,而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宿,等到晚上的时候,往传送阵里一站,直接回到家中睡觉,省了旅费的同时也少了旅途的疲劳,多么美妙! 大约是亚瑟的描述太符合这些偏向于宅的巫女了,她们都有些动心,女人或许天生没办法拒绝偷懒的任何方式,然后就集思广益地开始研究。 在这期间,亚瑟经常会给一些好的意见,会把她们的讨论地点安排在白皇后的左右,不知不觉地,白皇后就开始发表意见,然后也加入到了这个“巫女共建讨论组”里来。 给巫女们找到事情做,让白皇后多余的精力有了地方发挥,亚瑟这个国王的职业也越来越步入正轨,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白皇后连国家法令都懒得听了,还告诉了亚瑟塔尖上那个水晶球的妙用。 通过水晶球,白皇后可以看到这个国家她的巫术屏障范围内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任何事情,只要她想。 这简直就是自带时间回溯,还无视了空间距离带来的控制不便,亚瑟吃惊之余开始想,自己以前做的小动作有没有被白皇后发现的。 “虽然你不能够学巫术,但你身上的力量足够你自保了——记住你说的话,我不希望看到这个国家内出现任何一‘只’畜生。” 白皇后的语气带着些告诫的意思,但用词并不严厉,除了一贯对非人的歧视性形容。 “除了本之外的可以吗?”吃惊之后,亚瑟笑了笑,“我保证它绝对不会出现在您的面前,让您感到困扰。” 撇了撇嘴,白皇后勉强点头,算是同意了这个提议,那只蠢老鼠的存在她早就知道了,只是那时候还想看着能玩儿出什么来,哪里想到如今她的兴趣转移走了大半。 “能告诉我,为什么您那么讨厌非人吗?” 在走下塔楼的时候,亚瑟突然询问。 白皇后的脚步顿了一下,亚瑟差点儿踩到她的裙摆,赶忙停住了脚,却见白皇后又开始走了,显然,她并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 亚瑟也并不是那么纠结问题的答案,无论怎样的原因,讨厌就是讨厌,就好像有些人讨厌香菜,有些人讨厌肉粽一样,需要更多的理由吗? 非人的离开好像把亚瑟和白皇后之间的矛盾都带走了一样,没有了在这一点上的分歧,其他的政令,白皇后都可有可无,并不那么关心,传送阵这件事显然更让她上心。 如此一来,亚瑟的其他后手就都用不到了,省心了不少。 历时十年,不仅是传送阵已经在大陆上遍地开花,就连奥姆尼国都发展得越来越好了,作为传送阵的首倡者,奥姆尼国一手包办了国内的传送阵建设,至于其他国家,因为外交问题也加强了联系。 巫女们用巫术绘制了大陆的地图,亚瑟让人重新描绘了下来,悬挂在议政大厅的墙上,他并没有多少侵略的心思,以国内那寥寥的人口,自己国家都填不满,又哪里能够接收更多的地盘。 只是因此带来的繁荣却是超出预料的,各国的矿产资源也被巫女们细心地标注了出来,很多是连当地的国家都没发现,甚至没有引起重视的,仗着这一份地图带来的先知,亚瑟和各国的交易都占了大便宜。 而这份便宜带到国中,带来的就是赋税的减免,以及各种的福利用房,连朝堂上的制度都被亚瑟给改了,改成了他更喜欢的三省六部制,废除了左右大臣二分大权的局面。 这样大的变革带来的好处自然不用说,好像一下子从农奴制变成了封建制,生活水平的上升吸引了不少其他国家的人类移民过来。 随着他们的来到,更多的消息也流通了起来,亚瑟这才知道那些非人带来的危害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如同人类有好有坏一样,非人也是有好有坏,有些杀伤力大的,比如说狼虎等,对人类做出的恶行十分符合白皇后所言的“畜生”二字,亚瑟这才知道把另一个种族当做猎物并非白皇后的首创,而是来自那些凶恶的非人,它们甚至圈出一大片地方,然后把那片土地上所有辛勤劳作的人都当做自己的储备粮,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还不允许他们逃走,否则就会用非常残忍的方法把他们都弄死。 有从那种地方逃出来的人流着泪述说那种可怖,好像是遇到了恶魔,无论是力量还是捕猎技巧,赤手空拳的人类都不如那些非人,最后只能是一面倒地任人宰割。 而国家根本不会管这些事情,国王总在喝酒,王子总在打猎,王后和公主,她们有太多开不完的晚会,谁会理会一个小地方的非人到底要怎样作恶多端? 至于那些应该做些实事的大臣,只看奥姆尼国之前的大臣是怎样的就知道了,政见不合可以辞职,地方上发生什么事情,“哦,真是愚蠢啊!”,“天啊,真是可怜!”,这样的两句评价万事万灵,正经的事情,一个平民有什么资格让他们去帮其伸冤报仇? 国家的法律还在国王的口中,而国王,天生的统治者,需要看那些蝼蚁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吗? “没有人造反,还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是因为人太少了吗?”看着地广人稀的地图,亚瑟这样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心疼! 现在好多了,今天早上又找他们过来了,就这人家还一个劲儿地说你这个问题不属于我们服务范围,呵呵,我之前的网好好的,上什么都没问题,换了你们家的,连了个线上不了其他网站了,不是你们问题难道是我的问题,我的电脑突然在换线的时候坏了? 他们竟然还好意思说有可能赶巧就是这样 很无语 这要巧到什么地步,都能写了好嘛! 总之,唠叨归唠叨,还是把问题给解决了,今天可以打开其他网页了,不容易啊! 冲这个,我也感谢他们,甭管他们说什么了,只是当时的各种无语郁闷的心情,真是谁碰上谁知道。 说真的,要不是交了钱了,又都弄到这种程度了,真有换的冲动,这种服务态度太不怎么样了。 幸好晋江能够满足我大部分需要,深深地安慰了我,上不了微博看不了新闻都没什么关系,能上晋江看才是我的最爱! 咳咳,不是故意给晋江打广告,而是这次的事情让我看到了晋江多么,能够在其他网站都沦陷,完全找不到的情况下流利开启,真的想要为它点赞! 晚安! 本来想要番外的,结果还是没写到,明天吧! 第311章 宽敞明亮的教室内,昏昏欲睡的学生眯着眼睛, 无精打采地在阳光的照射下用手遮掩着哈欠, 头发花白的老师在讲台上津津乐道,“ 奥姆尼帝国从此崛起。——比尔, 你来说说, 奥姆尼帝国崛起的标志是什么?” 被叫做“比尔”的少年看上去还没睡醒, 匆忙被推起来的他有些茫然, 好像听到了问题,又好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眼睛旁, 眼角那里, 还有一些刺毛糊一样的不明物体挂着。 “这个, 崛起标志!” 他的同桌是个善良的小胖子,刚才就是他把比尔推起来的,这会儿又指了指历史书的封面, 上面奥姆尼帝国的那座城堡十分明显,相信已经三年级的他们不会认不出这是什么。 几千年前奥姆尼帝国的辉煌简直霸占了三年的历史书, 因为巫女的巫术能够很好地保存一些史料, 加上奥姆尼帝国的皇帝, 那个历史上第一个称皇帝的,简直是个自恋主义者,各种书籍各种笔记,都被那些疯狂崇拜他的巫女们仔细保留了下来,以至于到了后世的这个时候, 每个学生都非常头疼地想那位皇帝怎么那么爱写文章,他就不能少写两个字吗? 最讨厌的是,他不仅自己写,还让别人写,什么皇帝语录、皇帝备忘录、皇帝机要集 每年的大学论坛上,都少不了那些历史系的学生在巫术网上疯狂地呻、吟——真是要了命了! 因为这个原因,所有有关奥姆尼帝国的论文都会成倍数增长,太多的史料足以丰富他们的论文长度,然而,教授并不吃这一套。 只有长度还不够,他们总要求深度,这可真是太为难人了,谁不知道那位皇帝英明神武、雄才大略 (以下省略所有褒义词),这让人怎么写,怎么写! 出于这样的原因,哪怕不是历史专业的,只要接触了历史,接触了奥姆尼,就再也忘不了这个神奇的帝国,还有那位历史上第一位皇帝。 “啊,是因为有了白皇后!” 比尔毫不迟疑的回答配合着他有些沾沾自喜的表情,引发了课堂上的一片哄笑。 老师毫不留情地批评了比尔这种不认真的学习态度,说了正确答案,让大家都记录了一下,这才继续讲下去。 有了这么一个小插曲,课堂上睡觉的人明显少了,还有很多都脱离了昏睡状态,重新打起精神来。 又过了二十分钟,下课了。 比尔苦大仇深地放下历史书:“真是痛苦,我将来一定不要学历史!” 坐在比尔前排的是个棕发女生,她回头看了比尔一眼,说:“你可真是不懂这其中的乐趣所在。” 她的同桌也是个女生,闻言侧身说:“比尔,我其实觉得你说得对,要不是白皇后赶走了那些非人,哪里能有人类的飞速发展!” “只是可惜,那些不知好歹的人们永远不知道感激。”棕发女生这样说着,冷嗤了一声,表情颇有些愤愤。 奥姆尼帝国的确让历史都为之侧目了,但是这个帝国哪怕有着种种第一,第一个发明传送阵的,第一个开创了巫女团体的,第一个国王称皇帝的,第一个 但他最后的结局却不那么美妙,他的继承人并没有他那样的魄力,不能够很好地统御巫女,最终造成人才的流失,而治下的那些人类,竟然有很大一些人对非人抱有好感,最后因为卡纳国的挑拨,竟然爆发了内乱。 内乱爆发的时机是那样好,白皇后已经去世,皇帝留下的威名也被败坏了很多,皇室集团周围聚集的巫女因为继承人无法收拢人心的关系也走了很多,战事爆发,竟然没有人能够帮他一揽全局,幸好三省六部制能够保证大部分的机构正常运转。 或许正是因为内乱平定过程中皇帝的过度放权,等到内乱平息,皇帝的权柄也小了很多,后来又有皇帝的堂兄篡位险些成功等诸多因素,奥姆尼帝国的辉煌历史很快就随着第二任皇帝的故去而烟消云散,后来的第三任皇帝以及第四任皇帝都在不断地割让利益,最终导致奥姆尼帝国改朝换代,成为历史上的昙花一现。 “哎哎哎,别这样说啊,你这样说可就有点儿破坏和谐了,非人招你惹你了,怎么就不能跟非人当朋友了?”比尔正经课上学不了什么,脑子总是跟不上趟的感觉,但到这种闲话上,他的脑子却是转得飞快,眼睛还往一旁的一个非人身上撇。 早在两千余年前,就有巫女发明了非人和人类混血的诞生方法,自那以后,非人的动物模样不再如同它们的祖先那样分明,而是区别于动物,与人类有了更多的相近,唯一能够证明它们非人身份的,或许是某些动物的种族特性,或许是某些无法完全退化的毛茸茸的耳朵又或者尾巴。 这样的类人非人自然比原始的动物形态更加受到人类的欢迎,彼此之间的通婚愈发多的同时,它们之间的界限也不再那么分明。 就好比这班上的大半学生,都不敢说自己是纯正的人类纯血,而那些非人也没有几个真正站在非人的立场上,哪怕为了身上那可能不止一半的人类血脉,它们也会更认同人类多一些。 那个非人被比尔这样一说,毫不客气地拿书拍了他一下:“找事儿是吧,非要让我背个锅!” 两人说笑着打闹着,往教室外头去了。 两个女生也没理会她们,两人又说了两句,话题却是绕回到白皇后那里去了,作为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的母亲,也是历史上第一个对非人下达那样残酷命令的当权者,她的事迹显然更容易引发女生的共鸣。 “其实白皇后好可怜的,家人都被非人杀死了,那些非人还把她当努力,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解救她的巫女,结果却拿她做实验,最后好不容易弄死巫女逃走了,就碰上老国王那个老牛吃嫩草的家伙,一嫁过去就当了后妈 ” “她小时候是可怜了点儿,但是长大之后哪里有那么苦了,弄死巫女之后她本可以自在生活的,毕竟她在巫女那里学到的东西都很有用,但是谁让她碰到了国王呢?国王虽然老了点儿,但也是个帅大叔啊,嫁过去直接就是王后,简直就是草根逆袭的典范 ” “ 我就不喜欢白皇后,心机太深,小时候受苦也是非人的错,巫女不管怎么说也把她救出来了,还教了她那样强大的巫术,结果她恩将仇报把人弄死了,后来贪慕权贵又想方设法嫁给了老国王,最后还妄图通过控制儿子来掌权 ” 旁边一个女生闻声也加入了话题,她的观点倒是跟两人不同。 “你看的是哪本?”棕发女生问道。 “维克多式爱情。” “她的往事——奥姆尼幕后的女人。” 棕发女生扶额,自从有了巫术网,历史都被扭曲成了的模样,“我觉得你们还是看看奥姆尼风云吧,我觉得那本比较真实。” “是什么历史书吗?” “不,也是,不过是根据真实历史改编的,据说是某某大历史系的联合作品,还有教授背书,应该真实度高一些,至少不会像网上那些那么胡编乱造 ”说起这个,棕发女生马上开始津津乐道,不停地推着自己喜欢的这本书,把上面的一些好处都说了,很多历史迷案,很多未解之谜,都能够从上面找到一个看起来合理的推测,那些阴谋阳谋什么的,读起来真的是让人欲罢不能。 “越是看我就越是喜欢白皇后的敢爱敢恨,越是佩服皇帝的英明,也只有那样的他才会让帝国那样辉煌吧!” 比尔的同桌,小胖子并没有离开座位,听着三个女生在前面长篇大论讲了一堆,各自都有各种推书的理由,他疑惑不解地插嘴问了一句:“我刚才听你们说白皇后小时候的事情都一样,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历史书上并没有写啊!” 作为只看书本的好孩子,课外书或者教辅书是什么鬼他从来不知道,而他的程度,也就只比比尔好一些,比尔是知道学不了压根儿不用心听,他是努力学,但程度有限,也只能接受这么多,却还是有着求知的心,不会破罐子破摔。 奥姆尼帝国的历史中,白皇后只占了很短的篇幅,很小很小,要不是她是第一个对非人下达那种残忍命令的掌权者,要不是她也有份发明传送阵,恐怕早就淹没在历史当中,再不知道具体名姓了。 而她的具体身世,自然不会在历史书上长篇累牍地说,哪怕是皇帝,说起来的时候也不过说一句父母,白皇后这样的平民巫女,自然更不可能说她的身世怎样,谁不知道,巫女都是山林里野生的多,没几个拥有贵族身份的圈养的。 “你没看课外书吗?她的孙子写了一本书说明了她的身世,唉,也难怪她对非人的印象那样不好 ”棕发女生这样感慨着。 小胖子又问了问书名,想着要是后面会学到的话会留意一下。 说话的几人都没有想到一件事,那本书的作者,白皇后的孙子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这本书。 几千年前,奥姆尼帝国最辉煌的时候,亚瑟的幼子,一个不足五岁的白包子,在知道白皇后对非人有那样残酷的命令,以至于他的“好朋友”本不能外出,不然就要被杀死的事情之后,他偷偷跟本说:“白皇后小时候一定被非人杀了全家,还被巫女抓去虐待,不然想不出这样恶毒的命令!” 本一笑置之,时间为他增加的不仅是年龄,还有智慧,他没有把白包子的话放在心上,弯下腰,对他做出了一个“嘘”的手势,悄声说:“不要往外说啊,这是一个秘密。” 若干年后,会写字的白包子把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写在了本子上,这个本子后来跟他的若干日记混在一起被细心的巫女们整理了一下字迹就集结成册,成为了历史上的一本书,还被后世人命名为奥姆尼皇家解密档案。 而它最初的名字夜语也不再为人所提及。 至于历史学家把这本书当做真实考证的原因是因为后来的很多书中都提到了此事,书中的事情被其他的书交相证实显然证明书上所记载的内容是真实的,不然哪里会有那么多的人都说同一件事,天南海北都说一件事,那肯定这件事是真实的了。 然而历史总是能够捉弄人,历史学家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真实”是怎样造就的。 夜语这本书是由巫女整理的,她们是最先的者,然而在奥姆尼帝国倡议建立一个巫女团体之前,所有的巫女基本上都不和其他的巫女来往,她们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底细,哪怕那个对方已经非常有名,成为了大家都知道的白皇后。 她们最先误解了这本书的真实性,或者说,知道是假的人一笑置之,不知道是假的后来在其他的书中无意引用,随着她们离开奥姆尼帝国,其他的书也就在大陆上遍地开花,最终导致了误导历史学家的事情发生。 当年,亚瑟也看到过这本书,对书中那好似亲眼所见的话语而惊,还训了一顿孩子,严禁此书流传,并没有让白皇后看到这本书的存在,然而这件事,越是保密越是有人在意,就那样被许多人记在了心里。 也无怪后世的历史学家因此给它起名叫什么解密档案了,能够在历史上被禁的书籍必然是说了一些真话,反映了一些真实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谢谢地雷! 白皇后安享晚年了!有那样的儿子还不能安享晚年,那还真是奇怪了! 第312章 取最艳的石, 磨最细腻的粉, 一句句佛经, 一笔笔虔诚, 用一辈子的时间, 勾勒心中的坛城。 红色的僧袍包裹着瘦小的身躯, 因为日晒而发黑的皮肤被暗红色的衬着, 酥油灯下, 满室弥漫着一股浸染神魂的香,人的动作仿佛也缓慢了许多, 一点点, 执着笔, 沾上些许矿石粉末研磨出的颜料慢慢地勾画着唐卡。 他的动作很慢, 每一笔好像都要思考很长的时间,其实并非是思考,而是每一次落笔都要默念一句佛经, 熟读成诵的经文这时候默念起来,莫名有了一种头脑放空的感觉, 什么都没想, 什么都想不到。 闪烁的烛火即便在佛前也不会恒定, 香炉中的香一刻不停歇地冒出缕缕烟雾,缭绕着低垂的账幔,绿松石、孔雀石、蜜蜡、珊瑚、玛瑙、天珠 所有能够看到的都随着光线暗沉,仿佛一颗随意扔下的石子,在佛像前低低俯首。 高大的佛像仰头不可见面, 帽子,账幔,总有些遮挡视线的存在让它的威严宛若云端。 外间的光线并不能够穿透一层层屋顶,阳光无法透过幽深的窗,狭窄的缝隙漏进来的点滴光线都如同荧惑,闪烁难明。 佛前长跪,铺在石砖上的布面经过了特殊药水的浸泡,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草药味道,没有多少清香,却如同那酥油灯的味道一样,让人闻了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属于雪域高原的特色。 俯身作画的孩子不过十来岁的样子,瘦瘦小小,如同这里的人民特有的那样成长缓慢,让人一眼无法断定其准确的年龄,他的眼睛极为沉静,没有孩子特有的清澈,也不见孩子特有的通透,他的眼仁儿乌黑,仿佛深不见底的幽谭,有着一种异样的魅力。 从降生的那一刻,他的父母就认定他是属于佛的,因为他那不同于普通孩子的沉静,因为他的寡言,这般“端得住”的孩子,好像天生就应该是莲花宝座上的一员。 然后,他的父母就把他送到了寺庙,自此成为一个估肖喇(普通僧人),因他一出生就被放到佛前,成为寺中僧人,他的年龄虽小,却比很多人都“年长”,精通佛学经典,宛若天生佛子,被寺院中极为看重。 而经他手书写的佛教经典,甚至使得不少信徒千里迢迢来求取。 因为他,这座深藏在大山之中的寺庙也有了些名气,渐渐为外界所知了。 他的名字叫做桑吉丹巴,取“佛教法”之意,在周边的民众心中,他的存在相当于佛渡世人,之所以能有这般大的名气,自然不是那些人知道他懂得多少佛经,能够默写多少存世不存世的佛学典籍,而是因为某一次的雪崩,他恰好在场,恰好救了那本应该罹难的人。 ——那是不属于世人的力量! 没有多少文化,甚至不认识一个字的民众们这样传说,依靠着口口相传,把显通寺传得愈发神秘,连同桑吉丹巴,都成了一位佛陀的转世。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哪怕迈入空门,都未必能够四大皆空。 当越来越多的民众将毕生的积蓄都捐献到寺庙当中,寺庙当中的僧人也有了变化,他们的心中也染上了更多的色彩。 执笔的手很稳,并不会有半丝的犹豫,他的表情更是平静,从容的笔触好像已经刻画了千百遍,那些佛祖的形状似乎早就已经眼见手触。 桑吉丹巴的眼一直不曾抬起,也就不曾注意到还有人在看他,那高大的佛像,还有这里特殊的地势,以及,说不上是什么东西的作用,让这里的磁场有些不一样,在寺庙之中,在佛像面前,他的精神力会被无限压制到一个普通人的程度,不能够肆意扫描周围的一切。 这种普通并非他所陌生的,每一个世界的开始他都是个普通人,每一丝特殊力量都是他一点点修炼起来的,这还需要世界规则允许,否则的话,他也只能是个普通人,而这些力量的强弱并不完全取决于他的修炼努力与否,还与世界规则有关,同时也跟他附身的这个人身体条件限制有关。 无论灵魂多么强大,他所能够支配的也只是这样一具皮囊罢了,虽然皮囊也会成长,但最根本的东西,就好像修仙界所要求的灵根一样是天生无法改变的。 他还是人,并不是神,那些涉及到规则的东西,并不是他所能够更改的。 所以,即便修炼出了强大的力量,但他依然会去习惯这种普通人的状态,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也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而已。 那些力量,哪怕是自己修炼出来的,难道就不是外力了吗? 或许这里的空气格外澄净,他的心思都纯粹了不少,很多可以用强大精神力偷懒的事情都被他一丝不苟地完成,就好像面前的这幅唐卡,如果是在寺庙之外,在别的地方,他大可以用精神力勾勒,一样完美,甚至还会有些特殊的好像“开光”的加持作用,但他宁愿用最原始最古老的方法,一遍遍描绘,看着那些颜色点点着落,最终构成一整幅佛国。 挥洒金粉去描绘, 不为昂贵, 只为佛的光辉。 这世上真的有佛吗?当过高僧,超度过鬼物,见过妖物,也见过那些真正的修佛之人,了解过他们的修炼功法,多少次还曾凭借着那种玄之又玄的力量感受过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但,真的有佛吗?他从未见过。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未见”,他的唐卡始终差了一点儿什么,十几年过去,仍然还不能完成。 “桑吉丹巴,你过来。”寺庙的喇嘛叫他,对方负责管理着寺庙中的一些杂事,日常杂事。 闻言,放下笔,桑吉丹巴的眉头微蹙,起身,看过去,喇嘛身边站着的那位贵人一眼即知并不是那些满身牛味儿的普通牧民。 贵人袖着手,颇有几分傲慢的样子,在桑吉丹巴走到近前的时候瞥了一眼,说:“你们的佛子也不怎么样嘛!” 喇嘛躬着身赔笑,他本可以不用这样卑躬屈膝,但是总有些东西会让人动心,而一旦动心,腰杆就再也直不起来了。 桑吉丹巴的神色平静,他没有问任何问题,甚至除了点头之外不曾再做任何的礼貌动作,因为这个人不需要他的礼遇,看过剧情的他当然知道眼前这位好像贵人的人到底是怎样的身份,一个真正贵人身边的走狗而已。 而他的到来,则意味着灭佛运动的前奏。 贪婪的狗儿看到了寺庙的富有,那些珍贵的珠宝如同瓦砾随意放置在佛前,这些本应该光芒四射的东西怎么能够在这样昏暗的室中隐藏呢?总应该有人把它们拿出来,让太阳晒一晒嘛。 他的小眼睛只看到了那些珠宝意味着的富有,却全没有一丝一毫对佛祖的敬畏,这也是自然的,他原不是这里的人,不过因为战败成了俘虏,便被阉割了送到了贵人的身边,这种身份的存在,不贪图钱财还能贪图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太晚了,熬不住了,眼睛都睁不开了。 最近特别忙,晚上再坚持码字就有些晚,暂时这么短吧,明天补上! 所以这是半章,三分之二章! 晚安! 313.第313章 此为防盗章 作为太后的独女, 且是长女, 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 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 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 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 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 见到李喆面露忧色, 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 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 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 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 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 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314.第314章 此为防盗章  她也算聪明的, 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 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 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 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 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 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 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 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 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 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 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 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315.第315章 此为防盗章 而到了国外, 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他当然学过外语, 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而且,隔了一辈子, 有些印象就不错了, 再鲜明却是做梦, 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 没有系统的教导, 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 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 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 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 316.第316章 此为防盗章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 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 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 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 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 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 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 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 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 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 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 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 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 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 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317.第317章 此为防盗章  其实, 二哥应该是四哥的, 但,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于是, 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 “密斯”, “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318.第318章 此为防盗章  而到了国外, 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他当然学过外语,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 而且,隔了一辈子, 有些印象就不错了, 再鲜明却是做梦,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 没有系统的教导,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 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 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 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319.第319章 此为防盗章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 李喆喝得有些多, 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 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 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 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 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 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在他心中,这个身子还未成年,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那么, 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毕竟,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她不胜娇羞地起身, 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 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 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 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320.第320章 此为防盗章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 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 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 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 良心话也没给高分, 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 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321.第321章 此为防盗章 “担心, 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 抚上了下颌, 轻轻点了点, 一双眼眯起来, 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 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 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 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 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 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 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 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 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322.第322章 此为防盗章 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的出身普通, 才智普通, 能够有这样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他也想要好好提升自己,或许更深一层也是想要找点儿兴趣爱好寄托感情的意思, 不然,以后一辈子一辈子地那么漫长, 纵然有剧情可以打发时间, 难道一辈子就指着一本剧情活了?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 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 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 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 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 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 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 这才闹腾起来, 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或者送人,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 323.第323章 此为防盗章 “瞧瞧这孩子, 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 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 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 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 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 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 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 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 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 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 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324.第324章 此为防盗章  同样都是嫡出, 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 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 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 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 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 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 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 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 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 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325.第325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的年龄也不小了,纵然皇室公主一向晚嫁, 但订了婚之后总要有个一年半年的准备时间吧, 公主出嫁不比别的, 受宠些的还可以有公主府, 这些都是要在婚期定了之后提前筹备起来的。 所以,关于朝阳公主的婚事在琼林宴过去五天之后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次, 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 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 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 背景板一样, 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 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 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 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326.第326章 此为防盗章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 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 帮你一把, 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 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 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 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里外一扒拉, 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 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 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 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 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 327.第327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 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 表哥对自己那么好, 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大姐一求他就应了,不然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 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 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 你大姐一份, 我这个表哥一份儿, 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 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 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 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 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 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农村的生活各种困苦,不亲身经历一番,真的是想不到鸡毛蒜皮的事情也会让人如此难为。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动不动就想要发火,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328.第328章 此为防盗章 树下,一张躺椅上, 袒、胸、露、乳的少年仰躺着, 衣带垂到了地上也浑然不觉,旁边的小几上, 晶莹剔透的水晶盘中,一颗颗含珠带露的紫红色葡萄正被一只纤纤玉手掐下, 粉白的指甲上似乎染了一层胭脂,指尖的部位尤其深厚,趁着葡萄的紫,有一种惑人之感。 一旁还有几个衣裳鲜亮的婢子伺候着, 打扇的,捶腿的, 还有两个似乎是在说相声,一搭一唱的,说到好笑处, 周围的几个婢子会意地勾起了唇角, 也不笑出声。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 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 又闭了起来, 但, 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329.第329章 此为防盗章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 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 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 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 荣哥儿, 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 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 走得有几分吃力, 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 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 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 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330.第330章 此为防盗章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 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动不动就想要发火,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 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 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 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 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331.第331章 此为防盗章 仿佛还看见了, 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 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 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 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 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 沉声说着, 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 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 跟你交个好,以后, 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 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 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当然,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332.第332章 此为防盗章  两个丫鬟都是十五六的模样, 含苞欲放的花儿一样,穿着府中丫鬟的制服套装, 发髻上也只是简简单单攒了两朵珍珠攒起来的头花, 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那么几分“荷花玉露叶含羞”之感。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 低下头的时候, 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 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 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 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 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 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 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 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 虽然远了些, 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 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 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 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333.第333章 此为防盗章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 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 伸手一划拉, 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 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 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 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 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 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 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 重新回到上面去, 再不然回自家, 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 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 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 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 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剧情中的原主从来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不是国家大事,自然也不是家中宅斗,他想要攀比兄长,却发现兄长的成就不是自己能够比的,想要赢得父亲的重视,却又没有足够让人重视的功绩,最终也只能靠着一些祸事获得存在感。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而现在,换成胡尚荣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334.第334章 此为防盗章 “勋贵之家, 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 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 琼林宴那日, 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 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 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 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 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 “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 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 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如此, 也不怕没有地方住,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 隔着宫扇, 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 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335.第335章 此为防盗章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 私下里着急, 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 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 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 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 又要情爱, 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 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 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 336.第336章 此为防盗章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 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 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 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 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 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 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 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 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337.第337章 此为防盗章 来报信的是侍画, 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 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 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 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 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 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 但看那孩子体弱, 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 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 他还太年轻, 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 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表哥这般待我,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这才 不然,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她可听说那是 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338.第338章 此为防盗章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 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 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 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 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 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 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 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 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 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 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这时候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之前急着离开,怕不就是为了躲避这一件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吧。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339.第339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如今的年龄也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赵氏心中怕她还惦记着赵沧颉, 早早就给她选定了一个人选, 比宋婷大两岁, 是个世家嫡次子, 人品样貌都不比赵沧颉差,但看在宋婷眼中,也只是差强人意。 赵沧颉也知道宋婷定亲了, 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若说怅然若失, 反正没什么感觉,话说,“失去什么”和“松了一口气”之间, 不都是放下一些可能的负累吗? 如同他对宋妍说过的那样,他这个人太普通,太自私, 从来不愿意背负别人的人生, 自然也不会愿意背负那更为沉重的感情, 即便是跟宋妍,夫妻一年多, 眼看着没几个月孩子就生了, 却也没什么更深厚更难割舍的感情。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 有些是机缘巧合, 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那些有家眷的,通常都会让家眷随后缓行,自己则先一步赶过去,还有些不舍得劳累妻儿的,索性把妻儿都留下在家中奉养父母,自己则带着妾室赶过去。 侯爷一听便以为赵沧颉这是奈不住性子,想要趁着这样的机会名正言顺地纳妾,他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女儿怀孕好久了,总让女婿单着也说不过去,他清了清嗓子,默认道:“你想好就行。” 听话听音,赵沧颉听着这话估计是能成,面色一喜,行了一礼道:“若不是有姑父照顾妻儿,沧颉是万万不敢远行的。” 侯爷微微点头,他最喜欢赵沧颉的一点就是为人大气,懂得感恩,也就乐意多看顾几分。女婿等于半子,难得赵沧颉是个有父如无父的,自己待他好,他便拿自己当父亲看待,时常跟侯府来往。 或许外人看有些巴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侯爷却清楚,嘘寒问暖,赵沧颉都是真心的,当真如儿子一般。 难得的,侯爷也有了些感性的心思,笑骂一句:“你小子滑头,我的女儿我能不照顾么。” 爷俩说笑一回,算是定了此事。 宋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事情已经成了,上头的任命下来,她是再不好说一个“不”字的,只能打点精神为赵沧颉收拾行装。 赵沧颉也知道自己是先斩后奏了,少不得温柔相待两日,然后便匆匆踏上了赴任之路,只在临行前再次郑重托付了侯爷和赵氏,又对宋妍好生叮嘱了一番,这才离开。 宋妍坐在马车上,颇为不合规矩地掀开帘子,看着赵沧颉乘坐的那辆马车跑开,几名跟车的随从骑着马,一路扬尘,很快模糊了车子的踪迹。 手绢擦了擦眼角,好像有些湿润,面上落落。 “沧颉心里头是有沟壑的,他是想要做出些事情来,不在京中磋磨,你也是做大妇的,该知道男人那建功立业的心思,且收收泪,不要伤心,要顾着肚里的孩子,等沧颉那里安稳了,必是要接你们母子过去的。” 赵氏送走侄子,倒是放松了许多,宋婷那日的反常她还是知道的,后来也有意减少了带宋婷过去的时候,让她安安心心备嫁,但女儿的日渐消瘦看在她的眼中,总还是有些不舒坦,又总怕在自己看不到的时候,那两个一时间越了界。 侄子是好的,女儿是好的,但已经不能在一起了,还是远一些才好,所以,她劝宋妍的这些话是最真心不过的。 宋妍想到宋婷那里,点了点头,等到安稳下来,怎么也要半年多,这样久的时间,隔开了距离,或许他们就真的淡了吧。 发现妹妹和丈夫可能有暧昧,宋妍的心思是郁结的,偏偏那些小小暧昧有些时候又像是疑人偷斧,她也不好对人乱说,免得坏了自家名声,但心里头的那根刺却是越来越深了,怎样也无法拔除。 “母亲放心,我省得。”嘴上这样说着的宋妍到底骗不了自己的心,四个月后,好容易生下猫儿大一样的儿子,她自己却永远无法睁开眼看看了。 340.第340章 此为防盗章 而到了国外, 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 他当然学过外语,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 而且, 隔了一辈子, 有些印象就不错了, 再鲜明却是做梦,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 没有系统的教导, 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 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 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341.第341章 此为防盗章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 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 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 ”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 哪怕是在国外, 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 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 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 就这么着, 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 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 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 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 不仅有胡尚荣, 还有胡父, 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 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 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342.第342章 此为防盗章  剧情中, 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 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 这才 不然, 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她可听说那是 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 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 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 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 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 等到懂事了, 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343.第343章 此为防盗章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 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 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 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 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 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 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 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 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 很多事情不知道, 也就没有细问, 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 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 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344.第344章 此为防盗章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 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 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 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 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 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 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 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 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345.第345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身着霞锦, 灿若朝阳, 那般绚烂的颜色并不会让人变得庸俗,即便在这样的夏日看来,也不会觉得烦热, 如同只在盛夏开放的花朵, 天然有种热烈,隐藏在那淡雅的笑容之下。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 才十五六岁,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 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 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 就像是喝了冰啤酒, 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 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 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 346.第346章 此为防盗章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 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 低下头的时候, 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 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 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 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 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 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 虽然远了些, 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 侵占了旁的地方, 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 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347.第347章 此为防盗章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 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 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 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 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 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 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 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 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 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348.第348章 此为防盗章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 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 一听到风吹草动, 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 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 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 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 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 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 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 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 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 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 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 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349.第349章 下午的一节课后, 那么孤陋寡闻如林彦麟,也知道寇仲南是为了什么那么积极奔走了,万寿节马上就要到了。 这可是个皇帝与国同庆的大日子, 早在几个月前,大家就开始默默地准备礼物了, 既要与往年不同, 推陈出新,又要不能跟其他人家重复, 尤其是最主要的那一件礼物, 绝对不能和人重复。 为了这个, 各个家族的人也都是绞尽脑汁, 实在是现在的信息太发达了,什么好东西几乎是刚一露头就会被人弄走,多少米长的蛇, 多少斤的鱼,还有什么罕见的肉灵芝什么的, 反正各种珍奇异宝都未必还如之前那样新奇。 信息发达了, 这个世界在大家眼前似乎都没有了秘密, 多少年都过去了,再想要准备独特的礼物也不那么容易。 不过,那些都是家族中的事情, 学校之中的学生还是能够轻松自在一些的, 只不过作为命名为皇家大学的学校而言, 学生们还是要代表学校准备一件礼物才是。 这件礼物未必多么珍贵, 但一定要有些心意,能够代表一些对皇帝的敬爱。 去年,皇家大学送上的是一幅图,这年头,哪怕是万寿图都能够用电脑绘制,完全没有什么技术水平,而去年皇家大学绘制的图却是用了心思,用全校师生的姓名构成了一幅江山图,博得了皇帝的欢心。 前年,则是一首乐曲,新创作的词曲,然后是学生的大合唱,千挑万选出来的学生们齐声唱着那一曲辉煌,也是出了名的。 再前年, 反正,历数一下之前的送礼历史,就知道没有什么更新鲜的点子了,寇仲南作为学生会的一员,如今便是为了一个新点子而奔走。 今年,准备的是一个大型的歌舞剧,已经命名为希望。 寇仲南挺有保密意识,除了这个什么都没说,但这种大型歌舞剧最是瞒不了人,哪怕封闭了运动场在其中排练,但是用到的人太多,总会人多口杂,林彦麟最终还是知道了个大概。 也是瞒不住了,寇仲南还请他去看了彩排。 这场歌舞剧演的其实是历史,从刀耕火种的时期,第一道闪电击中了树木有了火,然后就有了后面的衍生,一个个历史变迁,一个个朝代更迭,最突出的事件以最炫目的方式表演出来,直到现在的这位皇帝,站在国际的政治舞台之上表现得游刃有余 之后是个人独舞,一个女子上去舞动,最终以一个如同婴儿一样的熟睡姿态环抱自己,然后便是舞台效果营造出来的星空幻梦,光影制作的星球在转动,这个宇宙向所有的人在展现着它的未来,这,就是希望。 因为要保密,现场不能够有任何的录制设备,连同手机都被放在了外面,林彦麟看完之后再看旁边等待接受夸奖的寇仲南,突然什么话都不想说,完全不想夸他怎么办? 寇仲南脸上的喜色渐渐消落,认真地问:“怎么,你觉得哪里不好吗?” “不,挺好的,就是不想夸你,真是想不到是你编的。” 寇仲南还真是其中最大的功劳者,这个点子就是他出的,大概的剧情也是他想的,当然还有其他人的完善,他是完全不会编舞的,在这方面便是其他人的功劳了,但是他的功劳显然不能抹杀。 “这有什么想不到的,这不就是咱们的历史吗?”寇仲南的口气微露得意,大国的骄傲完全流露出来,让他有一种意气风发的胆气。 国人,从来不是谦卑到骨子里的那种,他们骨子里藏着的是骄傲,是面对外面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都能够挺直了脊梁的骄傲。 所有的谦虚都是做给你看看,看啊,你太弱了,所以我让让你吧,这才是美好的美德啊! “是啊,这就是历史。” 林彦麟早就看过这个国家的历史,或许前面的那些还能找到相似的影子,但是后面的那些,跟上时代发展的国家,不曾倒退的国家,他终于看到了它现在的样子,好像符合了想象,却又好像跟想象的不太一样,但,它依旧是那样美好,美好到让人目眩神迷。 未曾熄灭的灯光还有着星光的华彩,于眼底投射下一片无垠的星空,那万千颗星星中,可曾有自己曾经去过的世界,可曾有自己诞生的世界,可曾有哪个世界还在继续着屈辱的历史? 你们的历史这样好,好到让现在的我如同身在梦中。 第一次见到的强国的震撼,第一次见到强国的忐忑,第一次面对那些高鼻梁的民族产生的自卑,他也曾见过那样的时代,甚至见过那些甘愿在国外刷盘子也不要在国内坐办公室的时代,他们图什么呢?为了一个永久定居,愿意付出一辈子的财产,为什么呢? 有些记忆,大约是能够通过遗传,刻录到后代的骨子里的。 眼睛有些酸,林彦麟却舍不得移开目光,直到看到那独舞的女子披上一件大衣走了过来,竟然是董小宛。 “怎么样?大编剧,还有什么要改的吗?” 略带调侃的口气,董小宛此刻画着舞台妆,愈发显得美丽,并非俗艳的美,有那么几分轻灵,却又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 “很好了,我很满意。”寇仲南毫不客气地摆起了编剧的架势,说起来他也能够算是编剧之一。 董小宛大约也知道寇仲南这个编剧其实给不了更专业的意见,调侃他一句,又跟林彦麟打了一声招呼,越过他们,直接到后台去换衣服了。 两个坐在后台前的男生互相看了看,林彦麟先说:“咱们走吧,别在这儿挡路。” 寇仲南也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他倒是不知道后台改到这边儿了,刚才还真的有些以为董小宛是过来问他意见的,其实人家就是路过。 摸了摸鼻子,寇仲南说:“行,走吧,反正都看完了,早点儿回去休息。” 因为营造灯光效果最好的时候就是晚上,所以这个时间已经不早了,离开了运动场,再看天空上,已经看不到适才的那种星光遍布,漆黑的天幕上零星几个星点,比沙还小,几乎可以忽略。 空气中有些冷意,却压不下人满腔的热情,林彦麟脸上的笑容一直不曾褪去,哪怕寇仲南说他:“你最近倒是变得多了,活泼得很啊!” “我还年轻啊,当然要有活力。” 不记得几时这样有活力,但这个世界的确让人心情 350.第350章 此为防盗章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 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 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 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 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 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 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 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 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 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351.第351章 此为防盗章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 见不到, 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 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 “密斯”, “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352.第352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如今的年龄也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赵氏心中怕她还惦记着赵沧颉, 早早就给她选定了一个人选,比宋婷大两岁, 是个世家嫡次子,人品样貌都不比赵沧颉差, 但看在宋婷眼中, 也只是差强人意。 赵沧颉也知道宋婷定亲了, 说实话,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若说怅然若失,反正没什么感觉,话说,“失去什么”和“松了一口气”之间, 不都是放下一些可能的负累吗? 如同他对宋妍说过的那样,他这个人太普通, 太自私,从来不愿意背负别人的人生, 自然也不会愿意背负那更为沉重的感情,即便是跟宋妍,夫妻一年多,眼看着没几个月孩子就生了, 却也没什么更深厚更难割舍的感情。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 有些是机缘巧合, 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第353章 曾晓被养在后宅之中, 主母不怎么管她,自然也不会教她管家之类的事情,她于银钱上看重,却又不知道物价到底多少合适, 带着被褥回来的时候两手空空, 倒是身后多了一个小丫鬟。 见到曾艺看过来微微皱眉的样子, 还不觉察地高兴道:“你看我给你买的被褥怎样?” 绸缎被子老远就能看到,被那小丫鬟扛在肩上, 对方倒是个做农活的人物,粗眉大眼, 皮肤微黑,一双手有些粗,不敢往被子上落,怕刮了丝,挽着一层粗布垫着, 把那两床被褥牢牢扛着。 身后还有一个竹篓, 里面还有一床被褥高高露出部分,小山一样被她扛了回来。 曾艺看着那丫鬟发问:“这是 ” “大哥吝啬,连我身边的丫鬟都没让跟来, 她花, 正好她家不想要她, 我便买了来,也多个人收拾屋子。”曾晓觉得这买卖划算,一边解释着, 一边吩咐那丫鬟,“先去把我的屋子收拾了,然后给少爷收拾屋子、”顿了一下,目光落到一直默不作声的曾慧身上说,“之后给二姑娘收拾屋子。” “谢谢姐姐。”曾慧道了一声谢,心里头却有点儿委屈,她也是被伺候管的,自然也想要个丫鬟,但是一出门曾晓就接管了所有的钱财,她也看了,买了这样昂贵的被褥,自然是没有钱再买一个丫鬟了。 如今,却是要看人脸色了,她这样想了一下,愈发抿着嘴不吭声了。 曾艺没工夫理会这姐妹两个心里头的官司,见到事情已然这般,也没有指责曾晓乱花钱的意思,想想剧情当中,这钱财可是不能让她掌管了。 春花是个能干的,应了一声,快手快脚地收拾屋子,曾艺看她不过十二三的年龄,一个人忙前忙后,有些不落忍,想要动手帮忙又有些不符合人设,最后只让她收拾了屋子,暂不打扫,等到次日再说。 次日一早,曾艺就去了县学一趟,告了几天假,街上转了一圈儿,看了看分给他的铺子,跟掌柜约好了月末交账,出来就去找了官牙,再回去的时候多了一辆驴车,外带驴车上的若干下人。 厨娘,门房,扫洒缝补 曾艺带着一群人回来之后就让人惊了一下,村中长老见到他当面问了两句,背后就说他不会过日子的,的确,分出来的庶子可是摆不起官宦人家的款儿,不过两人而已,哪里用得着这许多人伺候。 曾艺跟他们想的可不一样,面儿上敷衍两句也不去理会,剧情中,原主就是因为这些好心人的指导才没有去买下人,而是用了村人帮佣,可想而知这些嘴巴不严的村人最后都成了老二的耳目,他家中发生了什么别人都知道。 而且佣人不好的一点就是夜晚都能回家去住,一个村子,走过去也不过几十步路,怎么可能在他家中留宿,如此一来,就为那下凡的仙人提供了夜探香闺的时间。 昨日曾晓买了春花让曾艺灵机一动,想到了下人的好处,如果有这么多下人在,再拘着点儿曾晓,若是那仙人看不到她,又怎么会有后来的事情。 当然,剧情也是有着惯性的,这一点未必防得住,但能够起到一点儿作用也是好的。 “啊,这可真是好,他们以后都听我的?”曾晓看到那些下人,却是最开心的,马上就想要过一过主人的瘾。 曾艺严肃道:“还有没有规矩了?这个家中我做主。”说着就让四个年龄大小不一的丫鬟排成一排,给了曾晓曾慧一人两个,为了看住曾晓,他指给曾晓的都是年龄大一些的,“这两个都是曾在官宦人家做过大丫鬟的,我找来是为了让你跟她们学学礼,父孝过后你就是要嫁人的,往常我也不知你学了什么,但看你平日表现,想来也不知多少,且跟着她们学学,将来也好找一门好亲。” 好亲事就是曾晓一直惦记的个人问题,如今被摆在明面儿上说了,她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了脸颊,嗔怪地看了曾艺一眼,眼中却是带着喜意的,知道亲弟弟惦记着,她总也能放心一些。 “你也跟着学学,大姐过后,你也不小,也是要定亲的,这会儿早早学了,免得将来抓瞎。”曾艺没看曾晓,扭头又对觉得自己被冷落了的曾慧说了一声,心中想的却是,把曾慧和曾晓凑作对儿,这些下人凑在一起也有五人之数,就不信那仙人还能做什么法术把人都迷了。 “多谢哥哥。”曾慧红着脸道了一声谢,心中稍觉宽解,总算自己还是被惦记着,哪怕受到的重视不够。 曾艺扭头又吩咐下人各自该做什么,厨娘,门房都还好说,再有一个专门赶车的,还有两个洒扫缝补的媳妇子,都是从官牙买来的,出身来历清白,再有出身官家,规矩都是懂得的,略说两句也就罢了。 这一应事情安排好,一切就好像上了正轨一样,曾艺便抽空去看了看分到他手上的田地,都不是什么好田,却也有人租种,他过去看了看,说了减租子的事情,获得了一片叫好声。 再回到家,看到曾晓跟曾慧一起坐着绣花,他也稍稍安心,一同用了饭,他就自去读书。 原主的功课并不算好,但这其实也没什么紧要,这个世界比之他以前经历过的古代宽宥得多,朝廷的赋税并不严重,总体一片平和不说,就连徭役都没有,他这样的读书人,纵然功课不好,也是受人尊敬的,别看没有文凭,但若要开个蒙学,也是有人会来读书的,但是指望这个赚钱那就不可能了。 读书的大头钱财都是看先生的名声水平如何,他这种连文凭都没有的,勉强教个蒙学,那些有讲究的人家都会害怕误人子弟,根本不会给多少钱,其他还要自己操心,也是不小的责任。 一边翻看着原主的书籍,一边脑海中盘算着,这种宽松的条件下,当个富家翁其实也不错,本来他如今的家产就是小富即安,老老实实地未必过不下去。 因为剧情中那个仙人的缘故,曾艺还想过搬家的事情,若是搬得远了,不说仙人的麻烦省了,那个老二也不用担心他生事,但是人离乡贱,尤其是在古代,宗族制度都能强压律法的时候,背井离乡到外地去,那是没有活路才干的,他又带着两个漂亮的姐妹,自身也没什么能够依仗的能力,出去了无论遇到点儿什么事情,都更麻烦,还不如剧情这种已知的麻烦更好预防。 这样一想,倒不如留下,安安生生随机应变。 风过竹林,沙沙作响,郁郁葱葱的幽影透窗而入,一派悠然之感,曾艺惬意之余,望向窗外,倒是生了一个念头,把那竹林都去了如何? 此世界守孝制度并不那么严苛,除了特殊的几种肉不能吃之外,不放辣椒的水煮肉还是能吃的,其他的鲜艳衣裳最开始的三个月不能穿,后面也就没什么限制了,更是没有在坟前结庐而居的要求。 曾艺想好主意不准备去攀登科考高峰,便留心在家中教育姐妹,他把读书识字这样的大杀器弄出来,又有那几个丫鬟看着讲规矩礼仪,顺便按照他的暗示,多讲一些“不规矩”的“惨况”,短时间内还看不出什么,但是曾晓至少不再那么大大咧咧的了,言语之中,收敛很多。 逼着活泼性子的人去做淑女,显然有些压抑天性,曾艺有的时候也在想,为了避免一个可能,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但是想想剧情中的惨烈后果,倒还不如把曾晓教得规矩一些,符合这个世界的主流审美一些,将来也好给她找一个好人家。 “这也太难了吧,我又不用科考,做什么要学这些?”曾晓天性上就不爱看那些书经,枯燥乏味的文章纵然再有道理,但看起来也没什么趣味,她不过坚持了半月就坚持不下去了,任曾艺怎么说,都合了书本不再去看。 “你呢?”曾艺扭头去看曾慧。 曾慧捏着书本不曾合拢,一张脸上略有薄红,垂眸道:“我知道哥哥都是为了我好,但这文章的确艰涩了些,很多不懂。” “不懂才要学。”曾艺跟县学谈过家中问题,商量好每三日去一次学中,还要保证考试不落等,这才有时间亲自教姐妹读书识字。 见到曾晓张口想要说什么,曾艺板着脸说:“你大字不识一个,想要找什么好人家?” 这话十分严厉,他一说出来就让曾晓红了眼圈儿,强辩道:“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什么都不会不是正好么。” “连管家都不会,账本都看不懂,你夫君跟你说话你都听不明白意思,可是好,也就能够嫁个同样不认字的农夫而已,你还想要什么好姻缘?”曾艺这段时间也是心累,曾晓一张漂亮脸蛋,却是头脑空空,成天只会不切实际地幻想嫁入高门,却从来不去想自己具不具备高门看重的素质条件。 作者有话要说:  大拇指烫了,松了两天,今天好点儿赶紧上来,幸好上来了,没存稿了! 天啊噜,我觉得我存稿挺多的,真的! 第354章 凭什么嫁高门呢? 因为你长得漂亮?难道那些门当户对的人家没有长的漂亮的嫡出姑娘吗? 曾晓这样的庶出, 若是没分家,说一声官宦人家的出身还是勉强,如今分了家,好多人只当她破落户一样, 便是自己这个做弟弟的争气想要给她做个依靠, 也需要若干年的科考历程才能有个官家身份, 这还要是科考顺利,也要孝期过后再多少年的时间, 她若要等,都要成了老姑娘了, 又哪里还能有个好姻缘? 古代结婚都早,订婚更早,尤其是大户人家,多半都是早早定亲,至少也在十二三岁就把人看下来, 这样哪里轮得到她一个十六都未定亲的去选, 这里又是村中,并非什么大城市,没有那么多人才资源备选。 便是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那么, 大户人家娶媳妇, 难道就是为了生儿子吗?还要管家理事,甚至某些时候男人不在的时候也能独当一面,这才是主母的姿态, 而她呢? 或许是以前姨娘教的,一味只顾着自己好看,然后就觉得依附男人,讨得男人喜欢就是好了。 这种小意温柔或许真的有人爱,就如剧情中的那位仙人,但是其他人呢?其他要考虑实际生活问题的人呢?有几个希望有一个这样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做,只知道打扮漂亮讨人喜欢的花瓶呢? 闲暇的时候才有把玩花瓶的情趣,忙碌起来的时候,日常的时候,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更要实际,实在不然,琴棋书画诗酒花也可以,然而,曾晓会吗? 这就好像现代那些总想着被总裁霸占的“小娇妻”一样,妄想到极致都恨不得自己有个欠了黑道大佬巨额赌债的爹,好让自己有个由头认识一下总裁或者帅气的黑道太子什么的,想得挺美。 “你、你,曾艺,你怎么能够这么说?”曾晓拍桌而起,气得直呼曾艺的名字,完全没有半点儿礼数的感觉。 跟在她身边的两个大丫鬟直皱眉头,这样的姑娘,可是教不出来。 “我说的不对吗?”曾艺从来不是一个耐性很好的人,像是这种说教的事情,他历来都不会反复做,到了曾晓这里,因为是亲人的缘故,好话一遍遍说,对方却总是不往心里去,他也是不想说了。 脸上的表情有些冷冷的,其实,这个世界到底跟他有多大的关系呢?剧情改变自然是好,不改变,他也有自信能够活,只要到时候不害死曾晓肚子里的孩子不就行了吗?至于之后,便是她怎样了,那仙人又有什么理由来报复他呢? 他之所以想在最源头的地方挽回,不过是为了对方着想,古代本就对女子苛刻,她若是有了那样的名声,便是能够活下来也注定要有几年的苦头吃,纵然日后那个仙人能够带她成仙又怎样?之前的苦,还不是吃了? 但若对方一味不听劝,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保住自己就是了。 这个世界有仙人,却没有灵气,他还抽空去土地庙转了转,也并未从中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或许是精神力修炼得还不够吧。 “在你心里我就是那样的人,你、你 ”曾晓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手上的书本直接甩开,差点儿砸到曾艺的脸上,曾艺用手挡了,拿下书本就看到对方噔噔噔跑出门去的身影。 只出了一道门,就在二门那儿被门房拦住了。 竹屋外头的竹林被砍掉了一片,用砖墙围了起来,加上原来的竹屋,成了三进院子的模样,也能够分一个内外院了,自然也就有了二门,下人又加了几个,防守还算严密,没有曾艺的同意,曾晓和曾慧出门可就不那么方便了。 “让开,我要出去!”曾晓大小姐脾气上来了,厉声呵斥着看门的小厮。 “把门挡着。”曾艺吩咐了一声。 小厮不能用身体去硬拦,万一身体触碰,他也是错,便拿了门板过来横了一下,两个小厮的力气还不是曾晓一个女儿家能够推得动的。 “我竟是不知你的礼教都学到哪里去了,难道未分家的时候,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也是能够随便跑出门去的吗?”曾艺的口气带着些微嘲。 曾晓便是那种典型的窝里横,以前不敢跟主母作对,不敢跟大哥说不好听的,到了他面前,却是这个那个,样样说出来都理直气壮,不等外人来拆,她能先闹腾一个人仰马翻。 搬出来这些时日,诸多矛盾,跟曾慧两个明明是亲姐妹,偏偏说不到一起去,动不动还要吵上一吵。 跟曾艺,那就更不用说了,很多话,曾艺觉得自己不必说得那么明白,结果对方就是不明白,等到他如刚才那样苦口婆心说得十分明白了,对方还敢摔书跑走,这种十分现代女性的做派放到这个时代,那就是错。 曾艺本人没什么封建大家长的独断,但是遇到这样不听话不听劝不听好言的,他也不愿意再解说什么道理,我说的那般,你不听,好,随你去,之后的苦你只管自己吞好了。 “哥哥莫气,姐姐也是一时没想明白 ”曾慧见到曾艺站起身,也不敢再安坐,悄悄站起来,柔声劝着。 “曾慧,我用你装什么好人!”曾晓出不去,赌气也不动,立在二门那里,听到曾慧这一句,扭头冲她尖声喊。 那声音刺耳,刺得人都忍不住一哆嗦。 曾慧好似吓了一跳,目露惊惶,她也不过是个十二三的小姑娘,能够这般明理已经难得,再被这般指责,未免太过。 “你也别管她,这般道理,我也不再多说,该懂的自然懂,不懂的以后懂了也就知道了。”曾艺叹了一口气,他总觉得每个世界不仅是他的所有能力要从零开始重新修炼,就连这心性,竟然这样的言语也能让他生气了,莫非是这亲人血缘作祟? 这样一想,又开始寻思每次穿越总是占了别人的身体,也不知原主如何,是否又算是一种因果呢? 便是这因果算在系统身上,但系统在自己身上,说到底还不就是自己的因果。 一想到这里,就让人发愁,再看曾晓,也就不是什么事儿了,他也没再多说,刚才燃起的怒火凭空也就没了,直接转身回屋去了。 “大姐何苦每次跟哥哥犟,哥哥总是为了咱们好的,别的不说,多懂些道理,也不至于被下人哄骗了去。”曾慧说这话是很有感触的,分家之前,她在后宅之中,说是养在主母身边,也不曾见主母怎样管,她身边的下人就常有蒙蔽之举,只是当时不明白,出来后,听了这些时日的经书道理,她也想了很多,懂了很多。 曾晓这会儿已经被丫鬟劝到了另一个房间,净面梳妆,再次收拾齐整了,除了一双眼皮因为流泪微微肿胀,情绪倒是稳定了许多。 “你竟会附和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心思。”曾晓也并非一点儿头脑没有,能够看出来曾慧存的什么心思,当年姨娘去后,她便是存着同样的心思,有一个兄弟,到底是能够有个依靠的。 只是那时候她不曾像曾慧这般拉得下脸来了,想想看,曾经你都不怎么看在眼里的人,总是跟他争抢的人,现在要跟他好,还要处处把他放在前头,纵然利益牵扯,又哪里是曾晓这样的面皮薄的姑娘能够轻易做到的呢? 于是拖到现在,她跟曾艺的关系,竟还是不那么好转圜。 若是早知今日,她以前定然不会借机欺负他的。 这些旧日恩怨,或许也正是原主知道曾晓做错事能够那般理智下决定的原因,两人说是亲姐弟,关系不曾特别好过,又让人怎么顾及亲情? 曾慧年龄小,却总是如姐姐一般让着曾晓,如今听到这话,也有些恼了,怒起红云,手上的帕子扔到水盆中,扭身就走了。 见到曾晓今日和曾艺闹成那般,她似乎也多了一些底气,到底,她也是曾艺的亲妹妹呐,这般,她倒不必非要跟曾晓关系好了。 姐妹两个,各自肚肠,好在也没吵没闹,安安静静过了这一夜。 曾艺第二天要去县学读书,没工夫也不想追究昨日的事情,早早就走了,这一天读书没什么事情,晚上回来还赶上一顿晚饭,姐妹两个都等着他一同用餐,他也默然用了,饭后还问了问姐妹两个在家日常,并未说什么,似乎把那件事翻篇儿了。 这般又安静了半月有余,老二就过来充当不速之客了。 “你这日子倒是不错,一下子当家做主了啊!”老二一进门就把几个下人都扫了扫,又看了看这砖墙之内的地方,似乎也是不错,啧啧出声之余,眼珠子乱转,全是压不住的算计。 曾艺本就不喜他的人品,不愿意跟他多说,直接道:“二哥有什么事情且直说,我今日还要去县上。” “去县上好啊,这些时日,也不见你来拜访二哥,二哥我这就过来找你,你若是要去,正好,去二哥家中坐坐,让你二嫂给你做几个好菜,只怕还不如你这厨娘的手艺好呐。”老二完全不见外,这般说着就要勾肩搭背。 曾艺没什么理由拒绝他这样热情,索性应下,让了一步,不与老二贴身:“如此就走吧,二哥且走前面。”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355章 曾老二性子虽皮赖, 但长相着实不错,一张嘴也称得上能言善辩,再加上算是官宦之后,于县上还真是有些好人缘儿, 他的妻子娶的就是县上一户富商王家的女儿。 这位二嫂是个面儿上大方的人儿, 见到曾艺过来, 热情地过来招呼,分家之后, 对她来说,过得还着实自在了, 之前成天杵在婆婆面前,稍微动作一下,就能够看到对方那不屑的嘴角,自家便觉得臊得不行,这会儿家来, 自己当家作主, 行动举止之间都透着一股子泼辣劲儿。 “可算是过来了,我这里饭都做好了,快来, 快来, 进来坐!”招呼着小叔子进来, 王二嫂一叠声吩咐丫鬟去端饭菜。 结果等到饭菜端上来,曾艺就是一愣,白粥咸菜这种搭配, 说是晚饭不是不可以,但是待客,哪怕都是自家人,似乎也嫌过分简陋,哪怕是多个炒青菜呢? “唉,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哥哥我如今算是了解老大的难了,这会儿做什么都要思量思量,实在是不敢放了手去,你也别嫌弃,坐,坐。”曾老二一并招呼着。 曾艺坐下来的同时才去看曾老二和二嫂的装扮,一副农家简朴风扑面而来,衣服上那特意弄上去的补丁真是让人看了不知道说什么好,之前没留意,还以为是什么图案呐。 “去,弄点儿酒来,我跟弟弟说点儿话。” “好,好,马上就来,你们兄弟俩慢慢说。” 酒是最便宜的劣酒,一碗粗黄,能够闻到些许香气,却并不会让人想要喝,曾艺皱了皱眉,不是因为这酒不好,而是因为喝酒误事,剧情中,对方就用这一招弄出了许多事,还是屡试不爽。 敷衍了两句,他就开始听曾老二念生意经,这方面,他还真是有些天赋的样子,起码听他这样说,若是不知道的定然会以为对方是什么商业达人,然后他就把话题扯到了自家的铺子上,又说到了曾艺分到的两个铺子。 曾老二家的铺子也是两个,一个是杂货铺,当真是什么杂货都有,还有一个是米铺,收入都不怎么样。 曾艺这边儿就好多了,一个铺子是胭脂铺,女人的钱无论古代现代,总是最好赚的,哪怕那个铺子不太出名,但东西质量都是差不多的,固定的熟客也有,收入稳定,另一个则是布铺,各种布匹如今还都卖的不错,不过若要败坏也就是眨眼间的事情,原先都是依靠曾家的人脉去各地进货,那些却没有分给他,以后怎么进货也是要愁的。 曾老二如今说起这个,也是各方面都为曾艺操心到了,有些地方还真是曾艺没有想到的,比如说胭脂铺进货的猫腻什么的,然后曾老二就给他出主意,说是他这个哥哥可以帮他经营,也是住在县里方便,可以盯一下那些掌柜,不让掌柜见他年龄小,把他给蒙骗了。 言语很有道理,言辞十分恳切,俨然一副兄弟情深的样子,但是深究下去,哪怕不看剧情,曾艺也知道一旦这铺子交出去,收入多少可都是人家说了算,便是说天天赔,他若是没有收回来的本事,也只能认栽出钱。 “哥哥已经如此艰难,我怎忍心再让哥哥劳烦,哥哥放心好了,我已经决定把铺子租出去,正跟付师爷谈着,他家中有个亲戚,正想要做点儿生意。” 曾艺扯虎皮拉大旗,毫不犹豫把付师爷说出来,这件事也并非子虚乌有,付师爷是跟着县令过来的,按理说三年一考核,他也不算地头蛇,奈何这位县令虽然没什么人脉关系,却是也没什么错处,做得极稳,这都六年了,还没换地方的意思,让付师爷一个外来人都混成了本地人口,连同对方的亲戚都成了县中的大户。 能够跟付师爷扯上关系,多少也都牵扯到县令身上了,这话一出,把曾老二噎了一下,险些不知道怎么往下说了。 “哎呀,三弟,你可真是糊涂,你怎么能够把铺子租出去呢?那样的铺子,地段儿也好,自家做着不是赚得更多吗?”曾老二拍着大腿心疼,那心疼是真的心疼,若是真的租给付师爷家了,他可是不敢动什么手脚的。 “刚才二哥不也说了吗,我又不懂经营,容易被下头的人蒙蔽,又不知道进货的渠道,这般租出去,不是省心省力么,每月拿些租金也好,我并不贪心,左右家中还有田租可收,不会没了吃用的。” 曾艺好似大大咧咧,完全不放在心上的意思,心里头想的却是,我不去惹你,你也别来惹我,若是能够知道好歹,如此收了心思,大家都好,若是不能,旁的方法他也不是没有。 说起来,剧情中多少事情,都是因为曾老二引起的,实在是一大祸害,奈何这种祸害想要收拾也还真是要费心,对方能够皮赖混迹那么多年,未尝没有自己的小聪明,踩在律法底线之上,就是不下来,想要光明正大刑罚是不可能,若要玩儿阴私 “三叔,三叔!”噔噔噔的脚步声传来,后院里头跑出来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儿,都是曾老二的儿子,快到桌前两人才止步,端端正正跟曾艺问好,“见过三叔!” “好,好。”曾艺笑着对两人招呼,这两人是曾家第三代唯二的两个男孩儿,没分家的时候,便是主母都会给个笑脸,如今出来了,更是家中小霸王一样,却最是尊敬读书的大伯还有两个小叔叔。 在家中的时候,因为曾四被姨娘拘着,倒是没了姨娘的曾艺跟他们更熟悉些,读书也会带着,如师长一般,也更得这两人尊敬。 大人之间的恩怨跟孩子是没什么关系的,大人之间的算计也不必让孩子知道,在这一点上,曾艺和曾老二有着同样的默契,当着孩子的面儿,两人都没有在说之前的话题,曾艺问了问两个孩子的学业,他的人设就是这般,也不会做拉着孩子放风筝之类的事情,但是或许因为主流思想,又或者孩子的心更澄净,能够看到掩藏在刻板面容之下的疼爱,他们对这个三叔倒是没什么生疏畏惧之感,多是尊敬喜爱。 争先恐后地回答了曾艺的问题,得了他的夸奖,一个个眉开眼笑地,高高兴兴地给二嫂哄回去了。 这样一段儿小插曲过后,曾艺也不给曾老二再次开口劝说的时候,又说了两句“承蒙款待”之类的话便告辞了。 曾老二或许也没有再继续的意思,说了两句便放他离开。 曾艺走出一段儿距离回头去看,曾老二如今的宅子在县上不说十分好,但比之两个弟弟,还是好很多的,他若是能珍惜自然是好,若是不能 算计对方父亲连累侄子的事情,曾艺到底还是不想做。 剧情可以看做未来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但他既然已经来了,那些未来自然要改变,那么,没有做出如剧情中一样恶事的曾老二,如今又是何罪之有呢? 人心贪婪,贪财本来就不为错,为此算计兄弟或许有错,但这个错到底罪不至死。 时间已晚,拒绝了在曾老二家中留宿,这会儿回村显然太折腾,曾艺索性在县中找了一家客栈住了。 客栈之中来往都是商旅,他们有的早睡,有的大晚上的还在喝酒,嘀嘀咕咕说着各自的事情,未必相熟,就是打发打发无聊的时间。 房间并不隔音,曾艺也没睡,专心修炼精神力,一整晚下来也并不觉得困倦。 既然已经跟曾老二说了付师爷的事情,他也没耽搁,吃了早饭之后就找到间人,把事情定了下来,他的这两个铺子位置的确不错,不然也不会让对方一眼看中,他们才分家,便有人打听到他这里。 亏得是那两日跑县里比较勤快,让人家找到了人,不然这事情落到曾老二的耳中,说不得就不是自己做主了。 曾艺办好租赁合同之后又去县学转了一圈儿,他如今的学业自然比原主大有长进,先生也不狠管他,意外碰到老四,说了几句,对方果然把铺子给了姨娘打理,说是给姨娘打理,其实跟交到老大手上也没什么分别。 “反正我也是不懂经营的。”老四笑得倒是洒脱,并不是那种完全不懂的洒脱,是那种看开了但是不在乎的洒脱,“我是要好好考的,到时候也能给家中光耀门楣。” 曾艺点了点头,人各有志,他鼓励了对方两句,并没有怎么往心上去。 一同走出门,要分路的时候,老四犹豫半天,终于问出口了:“三哥,你最近学业长进,可是也等出孝之后考试?” “三年之后再说吧。” 曾艺含糊说了一句,不好说自己不准备考,怕大家来劝。科考,做官,这样的人生他已经经历过了,还并非一次,再重复一遍,有什么意趣在呢?如今没有父母盼望他如何成龙,且放松些,快乐过一世也好。 何况,仙人 这个有仙人的世界,会不会有些其他的惊喜呢?他想要去寻一寻。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不科考的原因之前说过,是因为没有徭役,不用必须用秀才举人的身份免除这部分的麻烦,至于田租,因为他现在是富户,也不怕缴纳的问题,所以可以不用去考。 辛辛苦苦科考,当官之后还要为许多人让步,还要对皇帝跪拜,甚至这还不是最高级,还要俯首在仙人之下,这种等级差距显然不是当官能够弥补的,在没有沉重徭役赋税压迫之下,显然不需要让自己去如此辛劳。 第356章 守孝的日子并不难过, 曾艺自己当家作主,除了曾晓会跟他闹别扭之外,其他的麻烦,曾老二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曾艺用精神力作弊, 给曾老二设了一条限制, 若是他想要找他麻烦,自然会头疼欲裂。 如此这般下来, 寻医问药并不得好的曾老二也发现了一些规律,偶尔在县上遇到曾艺, 难得有了些心虚之感地不敢多想,让曾艺省心许多。 而这样的省心带来的副作用就是不得不养病一段时间,贸然使用精神力做这么复杂的事情到底是有些勉强了,那段时间曾艺就跟大病了一场一样,脸上半点儿血色都没有, 却被不知情的人以为是为了守孝, 损毁太多。 家中也是同样的态度,曾慧那段时间紧张得,天天盯着厨娘熬补药, 还跟着学了一手。 与之相对的则是曾晓的一声“活该”, 让人听了便是不喜, 顾不得她到底是嘴硬还是傲娇。 时间忽悠悠便过去了三年,这三年间,曾晓连二门都出不去, 成日里被两个大丫鬟管束着学礼,因为曾慧也跟着学的缘故,她偶有嘟囔,却没有过于反抗。 除此之外,字也认得一些,账本也能看明白了,至少不会轻易被人糊弄过去了,曾艺也是松了一口气。 出孝这天,请了村中的族老长辈指导,一家人走过一个仪式过场,然后就是热热闹闹吃饭。 兄弟们虽然分家了,但是到底同一个父亲,这一天还是聚在了曾老大这边儿,一同吃的饭。 没了财产上的纠葛,兄弟四个倒是少了很多矛盾,这顿饭也是吃得不错,曾晓曾慧是到后头跟主母一起用的饭,回来了曾晓脸上有点儿不高兴,曾慧跟曾艺说是主母提到了对方的婚姻问题。 曾晓如今可算是大姑娘了,说不好听那都是老姑娘,虽然因为守孝情有可原,可说出去也不容易找好亲。 曾艺点了点头,到底还是找了对方说这个问题,曾晓毕竟不同于正经的古代闺秀,心太大,主意太正,未免她弄巧成拙,倒是把事情提前说明白为好。 “你的事不用担心,我早都想过了,明儿就跟官媒那边儿说一声,让她们抓着紧,便是先生那里,我也会拜托一声,若是能够有好的,自然会与你说,你莫要自己胡乱心急。” 曾晓的脾气不是一般人能忍的,曾艺对她就欠缺了一点儿忍耐性,不要跟他说什么对方是女孩子,对方年龄不大,对方 谁又不是她爹妈,能够成天被她怼还笑颜以对的,至少曾艺早就放弃这样做了。 “亏得哥哥还记得我,我可真是要感恩戴德了!” 明明是好好说话,得了这么一句阴阳怪气的话,让曾艺又忍不住皱眉,这姑娘,嫁出去别是结仇了吧。 “你到底是我姐姐,我总会为你着想。”曾艺这般说着,见曾晓不吭声了,只当她知道了,也没再多说。 到底有些事未曾发生,以此来指责对方也不好。 只是从做事上看心性,多少还是有些担心。 而这担心果然在三个月后应验了。 官媒那里给的人倒是不少,但这等年龄匹配的男子多半都是成过亲的,也没有几个出色人物,想着曾晓那眼光是瞅着仙人那等仙人之姿上的,曾艺这里先过了一遍,把那等实在其貌不扬的给剔了下去,再有就是身价不丰的了,有些贫寒但自身才学不错,以后也可上进的那种,曾晓却完全没有耐性期望以后,到底是没有说成。 来回数次不成,官媒那里也烦了,再者也拿不出什么好人物来,在走的时候说话就有些难听。 “也不看看自己是怎样的天仙人物,要找怎样的神仙来配,我这里可是找不出好的了,一群的癞,可是不得人看重。” 家中没有主母,这种事情,到底还是要靠官媒居多,曾艺纵然觉得对方说话难听,到底是不好得罪官媒,免得对方出去败坏曾晓的名声,好声好气又添了跑腿费,这才算把对方安抚住。 回来就看曾晓大发脾气之后的现场,家中的东西摔碎了一多半儿,还在嚷嚷着“让我死了去吧,我活不了了!” 曾慧在一旁拉着她,却是拉不住,几个丫鬟也上手,勉强拉住了,却是个个形容狼狈,钗摇发落。 曾艺看着也是一叹,到底古代女子艰难,上去好言劝慰了几句:“想是这里地方小,人才也少,不若到附近城中看看,只当我带你们出去玩儿了,若是能够有好的,便是多出陪嫁也不妨的。” 曾晓见好就收,听得肯多出陪嫁,这才抽涕着免了这一通闹,又被劝着去洗脸收拾了。 城中的官媒那儿倒是人才多,但是都凭官媒一张嘴,似乎还有些信不过,曾艺少不了要自己去一一探访一下,也要询问曾晓的意思,为了她这件事,还在城中租了一套院子,带了些下人过来。 城里的房屋自然比不得乡下那般自在,二进的院子,市井之声可闻,也就是曾艺某次出门再回来,从曾慧口中知道曾晓心情不好带着丫鬟出去逛,然后当天就没有等到她回来。 入夜了都有宵禁,再不能够上街走动,曾艺有了不好的预感,却也只能沉着脸坐在屋中等着天亮。 曾慧大约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被劝回屋中就开始堵着嘴无声地哭,曾晓太过自私,她若真的是跟外人私奔,人家说起来,坏的是一家女儿的名声,而曾慧就是被连累最大的那个。 这般一天一夜的时间过去,再要找人哪里能够找得到,曾艺又不好把此事报官,否则人人都知道了,岂不是要害了曾慧的名声,如今曾慧也是要嫁人的年龄了。 也不知道曾晓是如何跟那人结识,又是怎样想的,走的时候倒是不动声色,却还知道把家中的钱财全都带走,若不是地契等物不在,恐怕对方也会带着走了,还真是心狠,完全不考虑旁人如何生活。 曾艺也不好多说,只能趁着事情还没发作出来,先把曾慧给嫁出去,好在之前筛选的时候也留意过曾慧这个年龄段儿的,曾慧也不比曾晓不懂礼,如今也不用等着曾晓先嫁了才能论曾慧之事,倒是很快就说定了一门亲事。 “如今却是你被连累了,好在这人我看着是不错的,若是他能继续上进,也许以后还能给你换一个诰命。”曾艺说着又把嫁妆之事明说,“你放心,嫁妆不变,该给你的铺子还是你的,田地也有两块儿,再有若干浮银留着傍身 ” “哥哥莫要骗我,如今家中哪里还有浮银?”曾慧说着又是想哭,到底是造了什么孽,遇到了那样一个姐姐,“哥哥也要生活,且把田地留着,莫要为我没了生计。” 这般贴心体意的话一出,倒是愈发惹人心怜,曾艺笑着说:“不打紧,我这里哪里还能缺了生计,该是给你的就要给你,便是这些,我还怕人家看轻了你,到底是城中人,眼光都有的,人品我看着也还好,你以后好好过,别的不用管了。” 本来是可以在县中给曾慧说亲,但将来万一曾晓的事情败露,县上又有曾老二在,谁知道会不会有闲言碎语刮到曾慧的婆家,自来老公好说话,婆婆都是不好处的,曾艺也不想让曾慧的生活再有波折,索性就在城中嫁了,离得远些,或许能够好些。 曾慧何尝不知道这一番心思,本来女儿家远嫁是苦,如今看来,竟是远去避祸了。 抽噎着点头,曾慧心中倒是略松了松,好歹她现在还能安稳发嫁。 曾艺动作快,事情定下来之后就开始运作,因为没有浮银,只能典卖田地,又怕一时卖不上好价,他悄悄跟县学先生借了些钱,说定等到田地卖出便归还,这才能够有钱置办嫁妆。 好在一分家出来他就想过姐妹出嫁之事,有些木材都是那时候预备下来的,这会儿不过是打个家具而已,倒也不用太多钱。 一桩婚礼从定亲到成亲不过四个月,有些快了,不过原因也简单,曾慧十六岁的年龄放到这个时代来说已经算是不小了,快些发嫁实乃人之常情。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曾晓会带来的影响,曾艺只说他姨娘家的亲戚相认过来,曾晓跟着对方去了外地。 至于深层次的原因,一时也没人问那么多。 喜宴是有两处,村里头一处,主要是娘家的亲戚,城里头一处,才多是妹夫这边儿的亲戚,这样一来,来喝喜酒的亲戚便是说了什么,一时半刻也没人关注。 揪着心办完了这场婚事,曾艺才算是放了心,至于曾晓的下落,他也不准备去寻,对方若是跟着仙人跑了,似乎没什么可操心的,若是别的什么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操心也无从操起。 只等过上几个月,风波平静一些,他便宣称曾晓暴病而亡,这种未嫁女病亡的丧事也不好大办,到时候弄个衣冠冢也就能够掩人耳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357章 曾慧的婚事办得到底还是太过匆忙, 别的人可能不会太过关注,曾老二却是狡猾地从中感觉到了一些蹊跷,尤其是没看到曾晓,他还问了几次, 因为这种探问并没有一下子上升到起坏心思的算计上, 所以曾艺设下的精神暗示也没什么作用。 “我记得柳姨娘家中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吧?” 曾老二在曾艺回来的当天就拎着酒瓶过来喝酒, 说着曾慧的婚事,转而就说到了曾晓。 曾艺不知道他说的真假, 柳姨娘去的时候他还小,这种有没有家里人, 家里人是做什么的,姨娘也从未对他说过,这样说起来,他竟然还没有曾老二知道的多。 “的确是没什么亲人了。”曾艺知道这件事到底还是太仓促,太多的首位不能兼顾, 骗骗别人可以, 别人谁也不会关注他家里到底是怎样的情况,但是要骗一直盯着的曾老二就不容易了。 “那这是?”曾老二故作一副惊疑不定的样子。 曾艺直接道:“曾晓走丢了。”不等曾老二表示惊诧,他继续说, “这种事情, 如果报官免不了闹大, 最后是污了咱们曾家的名声,为了不闹大,索性就当她跟亲戚走了, 我这边儿直接建衣冠冢,就说她暴毙。” “啊?这样,不太好吧,万一曾晓以后回来,可怎么办?好好的 ”曾老二眼珠子乱转,这般说着,手上摩挲着酒杯。 “有什么不好的,为了曾家的名声,便是族老村长也会支持我的做法。”曾艺说着话头一转,“我这边儿曾慧已经嫁了,算是别人家的人,不用担心什么,可咱们曾家的姑娘还多着呐,二哥这几年倒是不用急,但是过几年,妮子长大了,可也是要嫁人的,若是咱们这儿没什么好名声 ” 话说到此处,已经是很透了,剧情中,曾老二就是用差不多同样的话让原主处置了曾晓,为的就是曾慧能够顺利出嫁,为了曾家其他姑娘的名声,如今情势反过来,这件事,对曾老二难道就没有损害吗?他不过是看准了原主的性子比他更顾忌。 现在,光脚的人成了曾艺,又哪里怕他闹,只要他敢闹,不用曾艺出手,村中的族老们就饶不了他,自来家丑不可外扬嘛! 曾老二不傻,很快反应过来这一点,“你、你——”他看着自己的这个弟弟,竟像是不认识了一样,这真的是自己那个读书读傻了的弟弟吗? 他不是最迂腐不过吗?这种名声上的事情,不是他最看重的吗? “哥哥也知道,我读书无望,这么多年了也没什么进展,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准备出去走一圈儿,家里这些田地商铺还要靠着哥哥照应一二,便是妹妹曾慧那里,也望二哥多看顾几分,免得她受了委屈,也伤了咱们曾家的颜面,纵然分家了,难道咱们就不是兄弟不成?” 曾艺这一番话好似出自肺腑,说完先干为敬,一杯酒下肚,脸刷地红了一片,眼睛也红了一圈儿,像是十分动感情的样子。 “老三,你,你不至于如此吧。”曾老二虚虚地劝了两句,听到“田地商铺”眼睛都亮了,因此这话说得十分言不由衷,急切的意思几乎从眼中都能透出来。 曾艺说:“我主意已定,二哥不用再劝。” 这一场酒曾老二喝得身心舒畅,末了还说了很多动情的话,把曾慧的事情全权揽下,一叠声地打包票。 曾艺也不跟他啰嗦别的,连声劝酒,两个人大醉一场。 衣冠冢什么的都好办,只要立那么个东西,算是有此事就行了,曾家女子本来就不上族谱,只要去族长那里打声招呼,也不用太过隐瞒,只把对曾老二的话再对族长说一遍,只要不傻,都知道这事只能闷死在这里,不能闹大了。 如此村中的事情就没什么了,走之前,曾艺还跟曾老四打了一声招呼,也是拜托他多照顾着点儿曾慧的事情,也不用他多做什么,来往路过听着点儿消息,不至于让曾慧出了什么事情,曾家无人出头。 曾老四读书有灵性,这样的原委一听就懂,连声应下,他是书生品质,信用还比较有保证。 曾老大那里,曾艺想了想,也去打了声招呼,这个人其实不坏,他讨厌这种异母兄弟,却也没有把他们逼上死路,就说这种表面上均分家产的事情,几个嫡长能够做得出来?仅凭这一点,他若是应下的事情,想来就不会毁诺。 最后,曾艺去看了看曾慧,作为大舅子,他得到了妹夫的热烈欢迎,两人都是读书人,也有些话题能聊,之后妹夫就找借口离开,让他跟曾慧单独说话。 原木盒子上没有任何的花纹雕刻,简陋得像是纸做的,曾艺推给曾慧:“我这次过来是给你点儿东西存着,你好好收着,以后若是能用到就用,若是用不到,存着就是了。” “什么东西啊这是?”曾慧嫁为人妇之后很有些不一样了,婆家待她不错,丈夫又好,只要再有一个儿子,真是没什么不满意的了,少了之前的那些患得患失,她反而多了些小女孩儿的活泼之气,说着就打开了盒子。 盒子中是几张契书,当年分家曾艺总共得了两个铺子,一个给了她做陪嫁,另一个说是给曾晓的,如今契书就在这里,还有就是剩下的那两块儿田,还有乡下那栋房子的契书。 “哥哥这是要做什么?这些东西,怎能够放我这里?”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经成了人家的人,怎么好掌管这些财产?好似烫了手一样,曾慧连忙把东西放进去,盒子合上,重新往曾艺那边儿推。 “哥哥只管管着就是了,我这里什么都不缺,再不要的。” “可别愁这些。”曾艺把盒子又推了推,非要曾慧收下,“这些年,我读书不成,想要出去走走,身上带些散碎银钱就行,这些契书你帮我保管好,如果回来我自会跟你拿,如果不回来,你且收着就是了。” 抬手止了曾慧说话,又道:“你知道那铺子是租出去的,田地也是租给别人的,你这边儿到底是外姓人了,这些钱粮不好由你来收,我便统统交给了二哥打理 ” “哥哥怎么交给二哥,他 ”曾慧立刻皱起了眉头,二哥是什么样的人,她还能不知道吗? 这钱粮交到他手里,哪里还能要得回来? 曾艺笑了笑,笑容有些狡黠,他可是比谁都知道曾老二是怎样的人,但是他有手段,能做事,也狠得下心,真正论起来,有事情需要出头的时候,他可比曾老大曾老四他们好多了。 “盒子里最底下还有两份契书,那是曾老二摁了手印的,将来他若是翻脸不认人,不照应着你,你只管用那个契书找他麻烦,为了保险起见,我弄多了一份儿,你好好收着,将来自然能治住他。” 喝酒岂能白喝,曾老二总想着算计别人,如今也让他算计一回好了,趁着他醉酒弄出了两份儿契书,都让他摁了手印,将来便是告到官府上也不怕,这种人,也只有官府能治了。 “不过也小心着,别让他得了消息,要求也留意,别把他逼急了,若不然,狗急跳墙,咱们也不落好。”曾艺这般说完,想想该交代的都说了,也就准备走。 曾慧起身相送,临到门口说:“我知道哥哥还是放不下姐姐,想要去寻她,只 唉,哥哥放心,这些东西我会收好,等到哥哥回来,自然会还给哥哥。” 曾艺愣了一下,没想到曾慧对自己的“行万里路”是这样想的,也是难怪啊,他之前半点儿没有求仙问道的意思,突然来这么一下,知情的恐怕都以为自己是去寻曾晓。 毕竟是姐弟亲情,哪里能够一点儿都不顾念呢? 想了想,也没辩解,笑了笑,跟她告辞,又跟妹夫说了两句去亲戚家之类的话,这才离开。 如果没有城隍土地,那么天上的那些神仙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曾艺早都想过这些问题,或许是从洪荒体系延续下来的,封神榜敕封的,或许是后来修炼有成的,好似修仙界那些度过多少劫难的直接飞升成了神仙。 后者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早都探查过了,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灵气,缺乏修仙的基础,那么,是前者?这又并不是他所熟悉的朝代,或许是某个平行世界? 溯本求源需要太多的证据,他并不想弄得那么复杂,人类自己的历史都研究不透彻,还去研究这个世界的演变史,未免眼界太高远。 曾艺准备从名山大川走起,从有神仙传说的地方走起,既然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那么有神仙传说的地方未必都是虚妄,或许真的能够碰到一两个神仙,若是有幸,或许能够解开很多疑惑。 自从知道有神仙,他就有这样的念头,之前种种似乎能够守株待兔,如今看来果然侥幸要不得,还是自己寻访更加靠谱,便是找不着也不妨碍,欣赏了这个世界的美景,何尝不是一种收获?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夸奖! 谢谢大家喜欢! 第358章 曾艺这一走就没了音讯, 曾慧到底是嫁了人,也不好多问娘家的事,过了一年又有了孩子,精力多半牵扯到孩子的身上, 后来丈夫科考成功, 又跟着进了京, 忙忙碌碌地过去几年,孩子都大了, 突然发现得了一个诰命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当年的原木盒子一直在箱子的最底下压着,曾慧最开始还会偶尔打听一下县里那个铺子的经营情况, 后来也不再问了。 曾老二善于经营,却也只是善于经营而已,那个人算得太精,一点儿亏不肯吃,最终还是惹了些麻烦, 把自己分家所得的那点儿产业都赔了进去, 好险没有把人也留在里头,后来就靠着哥哥留下的那个名义上根本不是他的铺子谋生。 这般情况下,也不好落井下石取回那个铺子, 到底哥哥还没回来呐。亲戚一场, 也不好逼得对方没了生计。 曾慧心软, 看着自己家中的铺子都开到了京里,有的还是她自己的嫁妆银子买的,不怕将来没东西还给哥哥, 也就只当忘了那张契书,把此事放下了。 人大概都是这样,自己过得好了富裕了,眼皮子便不会那么浅,多少能够对周围的人宽容一些,曾慧自小没吃过这位二哥的亏,心里总还是念着一份血脉亲情,多了一些容忍,也算是结了一个善缘。 多少年之后,曾慧已经得了诰命,也成了祖母辈的人物,有一次回去祭祖,绕着路到曾家村看了看,曾经的小村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或许还有几个认识的人,她未曾下车,路过那曾经长满了竹子的院落,望了一眼那再度繁茂起来的竹子,似乎还能想到当年哥哥执意砍掉竹子的样子,为了这个,他跟曾晓还吵了一架。 想到曾经,嘴角有了些笑意,那段时间,如今回想起来,似乎也不全是不快乐的。 或许是因为这一段过往的回忆,曾慧回城之后的当晚做了一个梦,梦中她还在那旧日的屋子,对面儿就是曾晓和曾艺的房间,窗外的绿竹隐隐,月光照射进来,地面上也有恍惚的竹影。 “妹妹,你过得还好吗?” 倚靠着窗户的女子回头,正是曾晓,她还是当年那最明媚时候的样子,仿佛是离家那天的笑容满满,再看,那笑容中却多有苦涩。 “我还好,不知姐姐怎样,过得可好,哥哥去寻你了,可曾寻到?”曾慧这般问着也走上前去,路过镜子的时候发现镜中的自己也是少女模样,并未曾有衰老。 心情似乎也因此好多了,声音中都透着从未有过的活泼。 曾晓愣了一下:“他去寻我了吗?我还以为他不在意我。” “哥哥怕是最在意姐姐了。”或许因为时过境迁,过去很多不好说的话,曾慧也都敢说了,说自己的嫉妒,说自己的羡慕,说自己最讨厌曾晓那种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样子 抱怨了一大通,再抬头,就看到曾晓的笑,不再是那般无忧无虑的笑容,却也多了些轻松之意,少了几分苦涩之感。 “我何尝不羡慕你呢?”曾晓这般说着就开始说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她遇到了一个仙人,对方对她非常好,她跟对方也好,然后就趁着那一日跟随对方离开,当时想的天涯海角都不怕,哪里都好,事实上她也的确过了一段快乐日子,只是之后的某一天,仙人就不见了。 “我就在等,可是银子用完了,他还是没回来,我又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我是有些后悔的,但我不想回来找你们,硬是咬着牙往下撑,多可笑啊,以前连火都不知道怎么点的我竟然学会了耕地,还学会了跟那些泼妇一样骂街,能够自己举着门闩打人,也会跟那些官爷苦苦哀求,能够敷衍村人的动手动脚,还能冲他们笑也得一个‘贱人’名头,那日子,真难啊 ” 怅然的一声长叹,好像概括了太多的艰难,脸上的笑容还在,眼中却有了泪珠滚滚,曾晓又道:“我还是生下了我们的孩子,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儿,力气很大,我想着,他一定会回来的,谁知道这一等就是十年,他回来了,但已经认不出我了,后来我是疯了吧,大约是吧,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听到我这样惨,你会不会好受一些,对不起,没有来得及跟你道歉,我当年,一定害你们很艰难。”曾晓这样说着,泪水滑落腮边。 “我原先还说永远都不原谅你的,但现在听来的确好受多了,罢了,也都过去了。”曾慧这般说着,又提起了少女的好奇心,“真的是仙人吗?那个人?你们的孩子呢?” “仙人,当然是仙人,不过是个有心下凡却不愿意放弃根骨的仙人,天上自有法度,哪里容得他们如此随意下凡,最终不过是连累了我,连累了我们的孩子而已。” 曾晓嘲讽地一笑,他们的孩子死了,因为天上要追究这一次的过错,所以,作为过错,那个“不应该”降生的孩子死了,而自己,或许是因为疯了吧,这才免去了这一劫。 也是在孩子死了之后她清醒了,可是这清醒莫若不清醒,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那位曾经挥洒间潇洒自在的仙人被抽去了仙骨,散了法术,变成了林中的野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那个天生神力的儿子,同样被抽去了仙骨,打到魂飞魄散 一清醒就面对这样的场景,她好恨啊,恨那些神仙,恨那些天兵。 “他们说我本是要沦落风尘的命运,如今这般,命运因他更改,却是下辈子还要走一遭风尘,这辈子,受过诸多苦,不过是白受了,而我的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存在,魂飞魄散已经是宽容,至于 轮回不成,做一辈子野兽,也是他违反天条的惩戒。” “旁的也都罢了,他私自下凡本就有错,天上律法惩戒于他,我服,但是,妹妹,我的孩子,我恨啊!” 曾晓这般说着,痛哭起来,呜咽之声和着窗外竹叶沙沙之声,竟是令曾慧有些脊背一冷,莫名害怕起来。 “姐姐且看开些 ”曾慧一时不知道如何说话,言语间有些畏惧。 “妹妹,姐姐有一事求你。”曾晓没有再哭,转身给曾慧跪下,曾慧吓了一跳,忙往后让了一步,就听曾晓说,“求妹妹救救我那孩儿,无论怎样,他是无辜的,还求妹妹发发善心,只当看在咱们曾经姐妹一场的份儿上。” “姐姐不是说 可怎么救?”曾慧未曾一言拒绝,总觉得如果拒绝了恐怕会有什么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曾晓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抬头说了方法,其实也并不难,她为孩子取了名字,又有之前的生辰八字,只要把这些录入黄表,反复念诵,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便可换得其子魂魄重聚,重新投胎。 “我那孩子天生聪颖,定然不会辱没妹夫门楣,他重新投胎之后,前事种种都不知晓,妹妹只当他自家孩子看待即可,妹妹若应我,我愿保妹妹一世福报。” 曾晓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言辞十分恳切,直接叩首,遮住了眼中的不诚,为了这个法子,为了这一线生机,她已经把自己的魂魄相替,这一次托梦之后,她便要魂飞魄散,哪里又能给什么福报?心中默道一声对不起,这一次欠的可是还不上了。 曾慧面慈心软,也是年龄大了之故,好容易得见亲人,也不忍对方如此,终究应了下来。 这一应,眼前便是一片白光,睁开眼看,天竟是已经亮了,清晨了。 一年后,曾慧得了一个老来子,比大孙子还小的幺儿可是让曾慧很是臊了两天,人人都羡慕她的好福气,这把年龄还能这般恩爱,还能有子,真是旁人求之不得的。 曾慧什么也没说,时常望着这孩子生出忧色,这是仙人之子呢?还是自己的孩子?亦或者是姐姐的孩子借了自己的肚皮生出来? 她时常有些搞不清楚,尤其在发现这孩子天生神力之后,愈发隔了一层什么,那个梦,她当年做的那个梦,原来竟是真的吗? 为了心安,她在佛前为其祈福,每年也都会让幺儿去庙里住一段时间,不为别的,就为曾晓念经,期盼她投胎转世能够到一个好人家。 怎样才能把一个本“不应该”存在,应该魂飞魄散的孩子再次投入人世呢? 便是梦中的曾晓没说,她也能够想到其中艰难,若是真的那么容易,天上天条,人间律法,哪里又容得? 曾慧渐渐开始笃信佛法,时常做些善事好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曾慧三子都当了官,幺儿还做了武将,三个儿媳也都是不错的人家,孙子辈也教育得好,在曾慧去世的那一年,她的小孙子也成了秀才,这一辈子,她竟是享福到老了。 她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看着围在身边的子女,想着,这就是姐姐所说的福报了吧? 她并不知道,她的好姐姐再一次骗了她,亦如那一年,骗她说出去转转,然后一去不回。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也不独是姐妹之间,兄弟,姐弟,都是如此,你欺负我我欺负你的,来来回回哭哭闹闹,好似都成了深仇大恨,决定一辈子再不来往了,但是遇到事情,到底还是会帮一把手,看不得自家的姐妹兄弟被别人欺负了。 第359章 茂密的树林之中隐隐有野兽的声音, 虫鸣鸟语,似乎在絮语着林中的美景,哗啦啦的溪流声并不清晰,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还有, 树叶晃动碰撞的声音, 好像那种特有的凌兰草,随风摇动的叶子一旦碰撞到一起就是动耳的 又是、一个新世界了呐。 身体上的疼痛并不严重, 但或许因为痛觉神经敏感的原因,理智上知道并不是很严重的伤害, 但是生理上还是觉得难以忍受的疼痛,好像细密的针连续勾勒出的疼,右手臂尤其严重,更多了一种酸疼的感觉,似乎有些脱力的迹象。 眼睛还未睁开, 庞大的记忆就一拥而入, 太多的记忆几乎冲散还未聚拢的意识,全力对付脑中的记忆,一时间倒是把身上的疼痛忘掉了, 再想起来的时候, 已经稍微有了些清醒的感觉。 这是一个西幻世界。 他现在是一个精灵。 一个叫做督伊的精灵。 一个刚刚继承了王子之位的丛林精灵, 一个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并在这一场战争中失去了国王父亲的精灵。 曾经也到过西幻的世界,体验过魔法的感觉, 这里也有魔法,但却不一样,他去过的世界还来不及见识到精灵这种近乎传说中的存在,就被教廷的神罚之火烧死了,至死都背负了一个“偷盗圣物”的污名。 真是死得冤枉。 所以他对西幻世界的印象其实并不美好,如果可以 不知道系统到底是怎样选择世界的,如果可以,他其实想要回去曾经的那个西幻世界,好好跟教廷讲讲道理,再怎样也不能那样冤死了,太憋屈。 当年的他可以说是太过弱小,没有多少攻击的手段,又掉以轻心,被对方拿住,如今的他,哪怕每次去到新的世界都要重新练习世界规则内允许的能力,都让他更有信心,绝对不会轻易再被教廷弄死。 然而,到底不是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中,他成为了一个精灵,还真是新奇的体验,这其实已经算是换了种族了吧。 在他的穿越旅程中,很少有这种种族更换的事情发生,因此带来的感觉也就更加不一样。 原主是丛林精灵,这种划分并非因为精灵种族不同,据说在远古的时候精灵都是来自一个地方,后来因为黑暗力量的侵蚀,精灵们与之展开战争,被人类盟友背叛,以至于被魔王攻散,为了躲避黑暗的追击,开始了迁徙。 精灵这种种族有些矫情,纯洁的水,干净的自然,美好的生物 才能够让他们安然生存,因为这些对居住地的挑剔,迁徙的精灵四散开来,最后就分成了丛林精灵,谷地精灵,还有生活在树梢之上的树上精灵。 丛林精灵就是生活在树林之中的那种,他们居住的地方是巨大树洞通向的溶洞洞穴,也因此,他们也被称之为洞穴精灵。 谷地精灵的生活更像是人类的生活,他们居住在充满了艺术气息的房屋之中,一个个华丽的宫室构成一个庞大的宛若皇宫一样的建筑。 树上精灵则比较原始,就是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在树梢之上建造树屋生存的精灵,因为自然魔法的良好属性,他们能够让周围的树木自动生长成他们需要的样子,构成一个个梦幻的树屋。 三种精灵同出一源,彼此又有着各种血缘关系,只是后来迁徙得越来越远才渐渐少了通婚。 上一次的战争,人类盟友那里出了背叛者,最终导致魔王虽然被封印了,但正义的阵营损失惨重,精灵为此四散,再也无法构成当初那样强大的战力,开始了各自为政的千年时间。 现在,千年过去,魔王的封印据说已经松动,魔王的属下——龙族开始肆虐,这一次的战争就是跟龙族的战争。 为了生存领地的战争谁都会拼尽全力,原主的父亲死了,死在了龙族的毒火之下,原主则在战斗中不慎被巨龙的绝地反击击中,滚落山崖,幸好原主身上有着护身的魔法挂坠,抵挡了大部分伤害,这才让他如今只是小伤在身,并没有什么大碍。 剧情中,这一次受伤并非什么不美好的记忆,因为他遇到了游历在外的树上精灵,对方成为了他的爱侣,等他伤好之后,返回领地继承了王位,成了丛林精灵新的王。 他的爱侣并不愿意跟随他离开自己的领地,离开了他继续游历,这对精灵漫长的生命来说,并不算分手,只是聚散之间间隔的时间长了些,有足够的魔法器具能够让他们远距离通话,维持这一段异地恋。 最终两人还孕育了一个孩子,因为爱侣的游历并未因此结束,孩子被送回来让他抚养。 在这一段剧情中,平淡而透着温馨,哪怕因为龙族的肆虐,他们的领地一再缩小,甚至爆发了数次战争,让丛林精灵的人数不断减少,但原主还是作为一个成功的王维持了绝大部分的领地,甚至布下了一个恢弘的结界,保护了他的种族延续。 然而这一段生活很快就被打破,人类中伟大的预言者看到了魔王的封印彻底剥落,魔王即将出世,不甘于被黑暗统领的人类决定寻找同盟者,再次去封印魔王,趁着他的封印并未完全打破。 而这样的封印,需要一件精灵族的圣物,他们不得不动身寻找精灵族,最终把这个爱好和平的种族引入了战争之中 在这一次的战争中,黑暗的力量有了新的战术,原主作为精灵的王,被黑暗的力量所蛊惑,最终成为了整个种族,整个正义阵营的背叛者,害死了他的同胞,甚至是他的爱侣和孩子,最终被他们死亡刺激到瞬间清醒的精灵王,选择了跟魔王同归于尽,魔王是不可能被杀死的,于是他再次被封印。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 而原主则是一个悲剧的人物。 他从来没有想过做坏事,却最终害死了很多人,最终以自己的死作为偿还和解脱。 这跟很多知道恶而为恶的人不同,总是会让人感到叹息。 有一个声音渐渐接近,督伊睁开了眼睛,看到的光瞬间有些刺目地白,然后他看到了一头白鹿,漂亮的白色雄鹿背上还有一个人,赤着脚的姑娘穿着雪白的纱裙,脚丫晃悠着,一头铂金色的发几乎跟纱裙混为一谈,如同湖泊一样的蓝色眼眸垂下,看到他。 “你需要我的帮助吗?” 姑娘的头上戴着绿色藤蔓植物编成的花环,几朵淡粉的花朵点缀在发间,发辫松散而自然,一缕调皮的发垂在腮畔,耳上小巧的粉色耳钉闪烁着精美,如同她的眼,居住了自然流动的水。 这是剧情中原主的爱侣——树上精灵索茜。 作为一个活泼的热爱自然的树上精灵,索茜有着天生的不安分,她愿意去探寻这个世界的一切美好,愿意去寻找这一片自然的广袤,她的魔法水平在族中算是很不错的,依靠着自然对精灵的宠爱,她能够无所顾忌地在丛林中行走,不惧伤害。 她是善良的,也是远离了那一切战争的美好。 “谢谢,不用了,我能行。” 如果一开始就离开了战争,那么就永远离开吧,这个世界上,总还有不被黑暗侵蚀的地方,不需要因为他而加入进来,最后造成那样的悲剧。 督伊这样想着,站起身来,抬头露出了一个笑容,精灵自有的美貌好像带着无形的光环一样,让索茜都愣了一下,真好看啊,多么美好的笑容。 不自觉地,她的面颊上也浮现了一个同样美好的笑容,两张美丽的面孔相对,双眼中都透着友善,一切都如此时的阳光一样明媚。 “我想,你需要一个初级治疗术,或者,中级?”索茜笑着说,她的手上同时捏起了一点白色的魔法光。 督伊有些无奈,好意总是无法拒绝的,“那么,我先说谢谢你了。” “不用谢。”索茜笑着,把白光施放过来,督伊没有拒绝,任由那光落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他的伤口,逐渐开始了愈合,又痒又麻的感觉有些难忍。 “你是丛林精灵?” 迁徙到各地的精灵因为居住地的不同有着各种不同的习惯,从一些细小的细节上可以判断出来,索茜猜测着,并不太相信自己的经验,她是一个太年轻的精灵,走出来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碰到过更多的精灵。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确定恋情之后她也没有停下旅行的脚步,她希望看到更多的地方,看到更多的精灵。 “是的,我是。”督伊回答着,看到伤口完全愈合,一点儿疤痕都没有留下,不由得再次感慨魔法的神妙,只不过,这种魔法,或许因为种族的不同而有了差别,跟他以前接触过的并不相同。 是因为种族不同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世界的规则不同,让魔力并非再限定于血脉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不是同人,所以没有用瑟兰迪尔的名字,剧情当然可能不一样,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存稿! 第360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 闹了笑话。∓lt; 同时还要“模拟考”, 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 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 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 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 换一个方向理解, 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 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361章 此为防盗章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 “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 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上个世界曾艺没有寻到仙人,当然,仙人当然不是那么好找的,仙缘难求嘛! 所以,死在路上什么的,恭喜你答对了! 可是没有奖! o()o哈哈,希望大家喜欢! 第362章 长长的溪流从高山上流淌而下, 穿过峡谷,渐渐放缓了速度,流淌到河床上的时候已经有了些温驯的感觉,好像一匹跑累了的野马, 懂得饮水休息。 不少的小动物聚集在河边, 低着头喝着水, 在这种时候,能够看到猛兽和兔子和谐共处的场景, 它们好像早都有了约定,这是一个和平时刻。 飞舞的蝴蝶寻找着零星的花朵, 不时落在草茎上小憩,有些调皮的还会在动物的身边环绕,惹得它们鲁莽地伸出爪子来,却什么也抓不到。 鸟儿更嚣张一些,它们会站在某些动物的头上身上, 细细地打理自身的羽毛, 好像炫耀般展现着它们那在阳光下会有着自然光彩的美丽羽毛。 天空之中的白色凤凰好像一道跨越而来的彩虹,吸引了它们的视线,仰着头, 好像是在仰望那高贵而优雅的存在, 看着它越过树林的上空到了河谷的另一端, 那个有这一片圆顶的白色建筑上。 金色的球状圆心闪烁着耀目的光芒,好像一种更为准确地坐标,那只凤凰直接落在了最高的圆顶之上, 长长的尾羽垂下来,好像能够充当一扇窗帘,它停下,然后清脆地鸣叫。 被鸣叫声引来的精灵穿着拖曳的长裙,好像人类的宫廷礼服一样有着繁复而精致的绣花,连同她们头上的王冠,都有着奢华而沉重的分量,金色的头发好像这个清晨最为明媚的阳光。 “咦?这是 ” 能够通晓鸟语的精灵不需要用文字来记录事情,一阵你来我往的对话之后,人言鸟语,彼此都懂得了对方的意思。 “不是说通晓动物语言是谷地精灵的特长吗?什么时候丛林精灵也会了?”骑着白色小羊羔的小精灵如同人类五六岁左右的女孩儿,稚嫩的脸庞还没有退去婴儿肥,说话之间脆生生的,哪怕这种问题让人觉得好笑。 “我们都是精灵啊!” 精灵女王这样说着,摸了摸女儿柔滑的脸蛋,说:“好了,去玩儿吧,外面还有很多好玩儿的东西,你知道的。” “是啊,你们大人总是有很多事情要背着我,我知道。”嘟着花瓣一样的粉嫩小嘴,可爱的精灵女孩儿拍拍小羊羔的头,调转了方向,往外走去,跟随着她的脚步,一群犹如宫廷侍女一样的精灵少女也拖着裙摆走出。 “督伊,他是要找那些巨龙宣泄他的仇恨吗?”精灵女王想着适才听到的口信,凤凰哪怕算是鸟中比较聪明的,但是懂得的词汇到底不能和精灵相比,从它口中听到的信息也格外简略,概括来说就是说“我要去杀龙,你们来吗?” “真是个年轻的家伙,总是这样热血沸腾。” 精灵女王说到这里轻轻笑了笑,并不以为意,她已经拒绝了。上一次大战的惨烈似乎还历历在目,精灵漫长的生命某种时候也让他们难以忘记那些深刻的重大的事件,所以更为珍惜这段间歇的平和。 “我不希望我的子民为了无谓的事情白白丧命。” 同样是长生种族,他们跟龙族的仇恨不过是因为阵营不同引起的,当年打仗的时候早就有仇报仇了,战争之后为了某个人的仇恨专门去寻某个龙,她们还没有那么闲,或者说她们完全相信漫长的时间足够磨灭一切。 上一次的损失惨重,直到现在,因为精灵那过低的繁衍水平,他们还没有恢复元气,所以杀龙这种一听就要投入巨大,而必然带来伤亡的事情,作为一位仁慈的女王,她理所当然会拒绝。 白凤凰喝了一些侍女送上来的水,然后再次展翅起飞,它还要去一个地方,树上精灵的领地,那可真是一个太遥远的地方,哪怕以它的速度,飞起来都需要好久,希望这不会影响它的报酬。 丛林之中,仰望苍穹的精灵王年轻的面庞上浮现了一抹微笑,他从来不会把希望维系在同伴的“聪明”上,自然也就知道这一次约战多半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是他需要去杀龙,先一步削弱敌人的实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希望磨练自己的魔法和武技。 没有什么是在实践中更好锻炼的了。 不仅是他,还有他的子民。 “我已经知道了新的预言,黑暗势力正在暗中注视着我们,想要维持安定的生存,就需要杀死那些邪恶的入侵者。” 督伊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精灵,他的思想中从来没有对邪恶的公平正义,既然是邪恶的,为什么非要抓到证据再杀,反正对方的案底也有,他只需要代表公正去裁决就行了。 底下的精灵有那么一瞬间都冷场了,没有人知道精灵王是怎样产生了这样的念头,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王这是要做什么,不过,出于忠诚,他们反应了一下还是表示了赞同。 然后就是艰苦的训练。 整队出发的青年精灵被训练了一种集体作战的技巧,每个人的站位都有不同,还有大家的配合频率,弓箭又或者长剑,谁先谁后。 最开始,大家并不习惯这样的作战方式,觉得太过死板,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这样的好处,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足够的喘息时间。 长时间的战斗之中,有节奏地交换能够让大家得到一些休息,不至于被快节奏的攻防而耗尽力气,再加上专门释放治疗术的精灵,整个团队的战果好得惊人。 在有计划地猎杀了一头巨龙之后,他们意外地发现以往非常难打的巨龙此时杀来竟是如此容易,好像每个人都只是出击了几下,然后对方就死掉了,甚至让它连喷火的机会都没有,这可真是 本来还有些莫名的精灵被刺激到了,一个个自信大涨,主动地去探寻巨龙的踪迹,这对他们来说实在太容易了,因为巨龙某些方面也更加依赖山林,只要有植物在有动物在,精灵就能够轻松探知它们的所在。 巨龙的尸体也被充分地利用起来了,精灵之中也有善于打造盔甲武器的存在,他们把巨龙的皮用来制作上好的皮革,能够阻挡大部分普通武器的攻击,龙血也能够用来炼药,甚至增加武器的某种特殊效果,连同龙骨,那可真是好材料。 一只巨龙何其巨大,很多来不及处理的部分还被送去了矮人那里,委托他们制作武器。 矮人和精灵一向有些不对付,一个不符合精灵的审美,一个过于高傲总是得罪矮人的固执。 但对于武器的热爱上,两方又是有着共同话题的,矮人的发掘和制造是出了名的,而精灵的制造和创意也是很有名的,只不过精灵的制造被世人称道的更多是他们出产的手工艺品,而并非武器,精灵制造的武器本族都不够使,很少提供给外族。 督伊倒是不太在乎这个,在他看来,提供给矮人族,起码对方不会成为叛徒,人类那里就很难说了,不过,也没有必要对他们太好,猛然这么好,好像是有什么图谋似的,所以,提供东西让他们自行打造,只不过报酬丰厚一些,也是不错的。 随着第二只巨龙的尸体倒地,在精灵们的欢呼聚会之后,四位长老终于发现了一些指环的秘密。 “这真是一个精巧的设计!”长老打开盒子,黑丝绒上面的指环变成了两个,一个大一些,一个小一些,大的那个是督伊最开始见到的,小的则更加精美,似乎是水晶又或者什么材质,有些通透,内里还有着奇妙的血丝构成的花纹。 督伊此时的精神力已经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蛊惑之意是从小的指环上散发出来的,只不过这些力量对他已经无法构成影响,在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督伊的精神力积累了一些之后就果断把自己的精神保护起来了,这些作用于精神之上的魔法已经无法加大对他的影响。 “我们在指环的内层发现了这个,相较于外面那个,我认为这才是它的核心,你看,这上面的花纹,这些并不是单纯的花纹,我认为这是魔文,魔王曾经创建过一个黑暗王国,当时推行的就是这种文字,但是大家都知道那些邪恶生物的愚蠢,这种文字只在高层流传,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让我想想,那大概是几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吧?” “具体到底多久我也记不清楚了,反正现在这个魔文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我也不是太了解,只是以前见过,所以还没有办法弄清楚这上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要进一步了解,可能要破坏这个指环的完整,而且,这里面储存的魔力似乎也不能够保留了,那可是一场大灾难。” 长老笑着说,好像完全不把可能的爆炸当回事,他只是强调了,如果一定要破坏的话,首先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最好是周围什么生物都没有的地方,因为破坏指环会破坏其内部魔力流转的某种平衡,那就好像是点燃了炸药的引线一样,必然会引发一场大爆炸,足以让火山喷发的爆炸。 “我想,这可比杀龙恐怖多了,听说那些大家伙现在都哑火了!” 话说到此处,几个长老都笑起来,暗自得意,精灵跟龙族的战争从对方沦为魔王的手下之后就有,只不过那时候都是战场上,战场之后,即便对战,也会如同督伊父亲一样,是要拼死决斗的。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363章 龙族体型巨大, 它们能飞,会喷火,还有着一定的物理防御能力,加上部分魔法的免疫力, 针对它们, 哪怕是精灵这种武力比较杰出的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普通的箭头根本无法穿透它们的皮, 普通的刀剑也无法刺穿那厚厚的鳞甲,龙族喷发的火焰有着足够高的温度, 能够融化一些金属制品,哪怕是富有魔法的魔具, 在它们的火焰下也少有能够不被破坏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特殊的金属打造的武器,想要产生有效攻击,就必须要在攻击的过程中释放一定的魔法对武器产生附魔效果,这并不是所有的精灵都能达到的水准, 也就无法达成有效的杀伤。 而现在, 有了团队的完美配合,杀龙就变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卡在它们的魔法未曾恢复, 两次喷火间歇, 可以做到很多有效攻击, 最后达到杀死的目的。 对精灵来说,如今杀龙已经不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让巨龙连喷火都来不及, 就被杀死。 这样一来,大范围的火焰攻击也不会再造成精灵们的困扰,不然,热爱自然的他们每次面对被烧毁的森林都要头疼很久。 督伊捏起那枚小指环,看着它露出了一个笑容来,他想到了什么,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使用方法。 “那个大一些的指环就完全没有作用了吗?” 放下手中的小指环,督伊问道。 “是的,基本没有什么用,只是很普通的黄金材质。”长老这样说着,完全不在意的态度。 “很好,谢谢你们。”督伊满意地点头,拿起那个黄金材质的大指环套在了自己的中指上,刚刚好的程度好像是量身打造的一样,旋转了一下,那金色的表面好像流转着暗光,这并不是精灵们喜欢的银色首饰,但戴在他的手上,却也并不会显得突兀,只是让人下意识就会注意到那个明亮的颜色。 督伊很少在身上戴一些饰品,无论是耳钉,项链,还是戒指,他都很少带,但作为一名精灵,他似乎也被原主的审美观影响到了,各色长袍琳琅满目,每一件长袍都有搭配的内衫、鞋子、饰品,无论是王冠还是手上的戒指,他都需要佩戴。 而这些饰品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用处,它们有的是防御魔具,有的是快速回复魔力的魔具,还有一些则是增强攻击力的魔具,甚至还有一种自带扩音魔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开一个个人演唱会。 不得不说,精灵的歌声还是很好听的,督伊以前对唱歌没什么热爱,但是成为精灵之后,每次的聚会听到他们的歌声,他也会觉得嗓子痒痒的,想要跟着唱上几句,每当那个时候他就会清咳两声,尽量不让自己被这种类似本能的情绪所影响。 当然,克制不住的话他也会跟着引吭高歌,完全不用考虑什么曲调歌词,精灵们好像天生就有如同鲛人一样的歌曲天赋,他们的歌声是那样自然,完全可以不用歌词全凭哼唱支撑下来,一样悦耳动听。 或许再也没有比精灵更加懂得享受生活的存在了,虽然他们不吃肉,但他们对于音乐美术艺术方面的事情并不弱于任何种族,而且他们在战斗之余还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完全不会觉得训练艰苦枯燥什么的。 这让督伊放心不少,他需要的是一支懂得纪律,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自身种族优势的精灵战队,而并非一通各自为战的散漫乱射,那样能够起到的效果在真正的战争之中微乎其微,哪怕每一个精灵都是天生的神射手。 桌案之上,右前方放置着装着小指环的盒子,上面的封印已经被督伊重新修复,一片绿色的纸张摊开在眼前,他拿起羽毛笔,蘸着墨水在上面写下了一些文字,然后把纸张折叠,印上一个小小的魔法标记,唤来了传信的白凤,让它把这封信送到其他的地方,让该看到的人看到。 刚刚做好这件事情,侧面的等身镜子就闪烁了一下,督伊拂过镜框,光芒恒定片刻,上面出现了白衣的少女。 “嗨,督伊,你最近怎么样?” 索茜的笑容依旧那样灿烂,看得出来她过得很愉快,红扑扑的脸蛋让她更多了一份活力,少了些仙气。 “我很好,你呢?”督伊笑了笑,他没有想到,本来以为不会有什么交集的人最后会跟他维持了这一段友谊。 应该也只能称为友谊了。 “我也很好。”索茜是个大方的,马上跟他分享起了她的旅游所得,从高山到谷底,从森林到溪流,在她的眼中,这个世界是那样美丽,她完全看不到那些被黑暗笼罩的地方是怎样的生活,也完全不关心那些,只要不是精灵就好。 但督伊从她的那些话中却能听到一些不好的事情,废弃的村子,流浪的魔法师,还有冒险者的遗骨,这些在她眼中或许算是新鲜的东西,在他耳中听来代表的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然后听着听着,笑容就再也无法维系,也不知道要怎样附和她的开心,哪怕现在是精灵,但他似乎也无法完全站在一个精灵的角度,对人类的事情不闻不问。 “我认识了一位智者,他告诉了我一个预言,是跟精灵有关的,你听说过吗?”索茜的话题一转,突然转到了这里。 “什么预言?” 督伊的手顿住了,停在扶手上,金黄色的戒指在他的中指上闪烁着耀眼的光泽。 “魔王即将苏醒,只有精灵的圣物能够封印。——你知道精灵的圣物是什么吗?”索茜这样问着。 “精灵的圣物?”督伊勾起了嘴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双手交叠在一起,好似无意识地转了转手上的戒指,这个本来就不属于精灵审美范围内的戒指早就引起了索茜的注意,她的视线随之落在了那戒指上,却又看不分明,因为很快被督伊的手遮住了。 “你以前没听说过吗?”督伊反问了一句。 索茜摇摇头,说:“我以前没有听说过,我想,那或许并不是指我们树上精灵的?你有吗?那是怎样的东西?人类似乎正在寻找,也许他们某一天会去拜访你,精灵王陛下。” “哈,那我等他们来好了,是人类的智者吗?” 督伊这样说着,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总算放开的手,让那个戒指清楚地呈现在索茜的面前,他却没有多说什么。 “谢谢你的告知,索茜。” 索茜笑了笑,歪着头说:“也许我会和他们一起过去拜访你啊!” “好,欢迎。” 谈话到此就算结束,完全不曾涉及任何感情上的问题,语言中也没有多少暧昧,镜中画面完全消失之前,督伊似乎能够看到索茜眉宇之间的一丝失落,她或许并不想要这样公事公办的交谈。 情况好像反过来了,剧情中原主对她诸多主动,而现在,每次的通讯似乎都是她主动发起。 有些觉得好笑的督伊再次不自觉地转动手上的戒指,完全没有戒面的指环转动起来非常顺手。 还是年轻啊,年轻的精灵所能想到的只有感情,他们还没有体会到漫长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总是渴望一份真挚而隽久的感情陪伴,恰好的时机,恰好的人选,相处似乎也都成了缘分。 但是等他们年长一些,经历得多了,就会发现感情其实不算什么。就好像现在的他,经历了那么多的个世界,早都忘记了心动是怎样的滋味,似曾相识又是怎样的感动,再想到感情的时候,好像隔了一层纱,朦朦胧胧看不清楚,却又完全没有揭开薄纱,看到幕后的兴趣。 长久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而遗忘,随着世界的转换而疏远,每一次精神力的修炼之后又会渐渐充盈起来,在他想要回忆的时候,他能想起来很多,但当他不想用到的时候就永远不会想起,重复的始终,偶尔模糊的过程,似乎都不算什么。 这样一想,自己的心态还是太老了吧,已经无法心无杂念地投入一段感情,细想想,似乎也没有哪一次是真的全心投入过,不是归处,不是家园,怎能安心? 眼眸因为复杂的思绪而沉淀出深沉的颜色,俊美的精灵王有着年轻的外表,但无论是哪一个灵魂经历过的时间都足够漫长,足够让他产生某些惆怅的嗟叹。 放下那些久远纷乱的思绪,重新回到了案边,听说回忆会让人变老,他还是不要回忆了吧,那些记忆现在似乎也都没什么用。 想想即将到来的事情,算一算剧情还要多久才能开启,督伊的表情又沉静下来,他已经掌握了先机,剧情如何继续就看他要怎么安排了,希望人类的预言家不要把他的心思也都算进去才好。 这个世界有着太多诡秘的魔法,他到现在所知还是太少,想要更加完美的布局,似乎应该了解更多黑暗生物的习性,还有那些被黑暗侵蚀之后的人类会怎样做,以便更好地调整自己的计划。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存稿! 原创了,所以不要用电影剧情或者剧情来理解,其他的设定肯定很多,一类比发现不对可不要说我没有遵循原著啊! 晚安,(  ̄3)(e ̄ ) 第364章 “魔王的封印已经松动, 黑暗的力量正在觉醒 ”白色胡子的魔法师神色凝重地看着下面的一片丛林,此时他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峰上,能够把下方的一切一览无余,本应该青葱翠绿的茂密森林, 此时已经有了不少的稀疏, 那些黑色的叶子像是某种不祥的预兆。 白色衣裙的索茜站在他的身边, 一同看到了下方的景象,银白色的光芒在眼中一晃而过, 她就看到了那一片黑色的云,漂浮在丛林的上空, 丝丝缕缕的黑气正在弥漫着,似乎随时都能够包围整个丛林。 而在黑云的右边儿,一个散发着恒定光芒的结界正在保护着一片依旧鲜嫩的绿色,那是丛林精灵的所在。 “我看到了,他们就在那里。”索茜有些担心, 结界并不是万能的, 生命之树的力量不能够无穷支取,一旦攻击的力量增强,这结界也会如同发脆的树叶一般薄弱。 魔法师捋了一把胡子, 眸中也有着担忧, 嘴角却挂着笑意, 说:“不用担心,我们到了,一切都会好的。” 该通知的消息已经通知, 如今过去不过是为了确认。 明白这一点的索茜稍稍松了一口气,她对督伊有着好感,不愿意看到他出什么事,她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不过是现在更加清楚自己的心,她愿意为他而停留,跟他并肩作战。 魔法师挥舞着魔杖,绿色的光芒从魔杖的顶端射、出,前方突然出现了一道绿色的桥梁,从山峰的顶端直接通到下方的丛林。 “或许你不介意一次滑行?”魔法师这样邀请着。 “滑行吗?”索茜有些意外,这是她碰到的第一个人类魔法师,之前虽然也见过对方的魔法,但都是一些小魔法,这个 魔法师笑了笑,手持魔杖走在了前面,说:“像是这样。”随着他的说话,他踩在绿色的滑梯之上,顺着那光带自然而下,风送来了他的声音,“你可以控制自己的速度,走下来也可以!” 索茜的眼中满是兴味,她本来就有着冒险者的素质,自然也不会害怕这种程度的滑行,她笑着,踏上滑梯,加快了速度,风吹拂起她的衣裙和长发,仿佛一位飘然而下的女神,“哇哦,这太刺激了!” 真是奇妙的人类魔法,不知道是怎样做到的。 精灵们使用魔法跟人类有所不同,两者的经验显然不能相提并论,而人类的研究精神也让他们的魔法更加复杂多变。 索茜虽然好奇,但是没有多问,对于很多人来说,询问对方的秘密都是一种冒犯对方的不礼貌行为。 两人落在丛林上的时候,索茜的脸上已经有了运动过后的自然红润,她回头去看,那条绿色的滑梯已经消失了,眸中有着几分遗憾,真是太有意思了,她想让督伊也尝试一下。 魔法师笑了笑,稍稍等她回过神,然后才在她的指路之下继续往前走。 在两人身后,那条滑梯曾经出现过的地方,周围的暗绿色的树木逐渐枯黄,短短时间之后便成了一片枯树,那个绿色的魔法,是一个抽取周围生命力的魔法,用它来构筑的绿色滑梯,好玩儿背后的代价也是极大。 走了一段距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的索茜回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他们身后,茂密的林木遮挡了视线,她已经看不到那些最终呈现的异状。 “走吧,美丽的姑娘,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魔法师笑着说了一句,目光慈爱,好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儿,好像发现她那还想要玩儿的心思。 索茜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确实是对那个滑梯有些留恋,但 很快被岔开的心思并没有让她立刻感觉到更多的不妥。 热爱自然的精灵,和自然,到底还是两个并没有直接关联的个体,能够通过亲和力感受到其中的细微,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若要具体却是不能够。 结界外发现来访客人的时候,督伊便知道是谁来了,索茜之前已经打了招呼,如今看到她和一个魔法师一起,自然不会觉得意外。 表面上看年龄足可以当爷爷的魔法师露出了和蔼的笑容,这让周围的精灵都提不起敌意,纵然不喜欢人类,纵然上次战争的失败是因为人类中的背叛者,但他们总还是没有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就此恨上人类这个种族,只是对他们的好感不多罢了。 但在某些事上,比如说对付魔王这件事上,他们还是不得不承认人类的责任感强烈也是一件好事。 “欢迎,索茜,还有这位魔法师。” 督伊没有亲自去出迎,而是在大殿之中,见到索茜之后才站起身,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来。 转向那位魔法师的时候,神色就稍微冷淡了一些,收敛了笑容的脸庞虽然俊美却多了几分冷峻之意。 被这样区别对待的魔法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自嘲道:“看来我这个老家伙有些不讨喜。” 这并不是一个好笑的笑话,索茜却笑了,跟督伊介绍了一下对方的来历,当然,那些来历都是对方自己说的,精灵的单纯让她的转述有了一种值得信赖的感觉,如果是别的精灵,哪怕是剧情中的原主,听到索茜这样说,也会因为这是他信任的索茜说的而全盘不再怀疑。 然而,索茜从来没有想过这些,相处的这段时间,她觉得对方是个好人,然后也就这样确认了,介绍给她的友人。 精灵对人类没有多少研究,人类多少个国家,多少个势力纷争,在他们看来也都是一个“人类”而已。 所以,哪怕这位魔法师的来历很有问题,也没有办法证实,哪怕对方是很出名的人物。 “尊敬的精灵王,魔王的封印已经松动,黑暗即将复苏,智者说重新封印需要精灵族的一样圣物,不知道您是否已经知道这个消息。”魔法师问得很恭敬,他自觉实力跟督伊相当,在实力代表地位的情况下,他并不用因为“精灵王”这样的称谓而对对方卑躬屈膝。 反之,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很容易获得精灵的好感。 大厅中并不是只有精灵王,这并不是一次秘密的接见,于是一些长老还有几个受重视的精灵都在,他们都好奇人类的来历,还有一些,则是八卦那个自从见了督伊之后就一直跟他站在一起的索茜是哪里的精灵。 不同的服饰风格,从未见过的样貌,完全可以说明对方并不是丛林精灵,那么,是哪个精灵呢? 当初迁徙的方向不同,之后三支精灵因为距离遥远也没有维持定时的联系,时间久了,对于其他两族也都是处于听闻的态度,并没有过多的了解,除了有心于此的人,很难直接一眼判断对方的来历。 “啊,那个啊,已经找到了,就在我的手上。”督伊漫不经心地展示了自己的指环,明晃晃的金色指环不用刻意地指示就能够跟其他的戒指分辨出不同来。 魔法师仔细看了看那个指环,什么也感受不到,眼中有些疑惑,不过,可能是对方身上的某些防御魔具起了隔绝的效果吧。 话题继续,分享了一下人类探查到的黑暗势力的动态,还表示了一下对精灵能够主动杀龙的感激,并且想要求得一些龙血龙骨之类的东西,回去以后可以制作武器,还主动说明了一种对精灵武力有增长的方法。 索茜对此做出了佐证,她已经尝试过了,很有效,那就是一种魔法的运行方法,听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 督伊的精神力已经扫描过去,如同他会在身上佩戴各种起到防御作用的魔具饰品一样,索茜和那位魔法师的身上也有这些,他什么都感受不到,这个世界上,也是有着精神魔法的,只不过他并没有攻击的意思,因此不曾触动他们身上的魔具。 “我知道了,如果你的方法有用,我会把龙血交易给你。”督伊谨慎地表态,并没有说更多的,对于未来的战争,他只说了一句,“如果需要,圣物可以借给你们使用。” “感谢您的慷慨,我想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联盟,共通对抗黑暗势力的侵蚀,他们对于我们人类和你们精灵来说,都是一场灾难。”魔法师再次重申自己的重点。 督伊微微点头表示知道,却没有更多的表态,让人带魔法师去休息了,他需要一两天时间吊一吊对方的胃口。 索茜并没有跟着魔法师一起离开,而是等他和那些围观的精灵族人走了之后,拉着督伊的手问他:“你不同意联盟?” “你怎么这么问?”督伊为索茜的敏锐讶然,她可不像是关心这些事的人。 “你是怀疑他?”索茜其实有些不高兴,她把自己信任的友人介绍给喜欢的人,而喜欢的人这种怀疑态度其实也有些伤她的心,让她觉得自己不被信任。 督伊自然地抽出手,回到座位坐下,又拍了拍旁边的树枝,稍微远一些的位置,一个树枝座位自然成形,形状却与他的不同,简单大方。 “我已经答应借出圣物,至于其他,按照他所说还有很长的时间,没有必要做出太多的承诺,人类的信用,我抱有怀疑。”督伊这样说着,看到索茜表情不悦,补充了一句,“如果真的如他所说,我们当然会出战,相信你们族中也不例外。接下来,你们是要一同去树上(精灵)那里吗?” 索茜沉默了一瞬,说:“ 当然。” 她的脸上没有笑容,因为督伊的话透露了一些其他的意思,他对自己并没有意思,并没有想要长久地留她在此居住。 “那么,在这里多玩儿几天吧,如果不那么着急的话。”督伊再次笑了,但是这个笑容也让索茜看清楚了,这就是一个礼貌的笑容,或许也有几分见到友人的欣喜,但,这跟她想要的不一样。 “你 ”索茜犹豫了一下,站起来的时候还是说了出来:“我跟你一起(居住),可以吗?” 对于精灵来说,一起居住就是喜欢的表白,并不需要更多的话语来表明他们的意思,因为没有人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 督伊脸上的笑容并未收回,他早在索茜那些逐渐频繁的联络中感受到了喜欢的意思,也只有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想着看看他在做什么,看看他在忙什么,想要知道他在想什么,想要知道在自己想着他的时候,他是不是也会想着自己 “抱歉,我想我们更适合做朋友。”督伊明明白白地拒绝,不喜欢就不要拖泥带水给人希望,这是他的一贯原则。 “啊,如果这是你希望的话。”索茜上前,跟督伊拥抱了一下,闭了闭眼,再次松开手,又露出一个笑容来,说,“这几天,你会陪我转转吗?” “当然,我的客人。”督伊这样说着,好似再次表明自己的心意,只是“客人”,并非爱侣。 索茜也明白,她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哪怕她的经历还不足够多,却也明白喜欢是强求不得的。 时近黄昏,丛林中的景色又是另外的一个样子,督伊领着索茜逛了逛结界之内的地方,还带她去了生命之树的所在,这种地方一般对外人视作禁地,不过对方也是精灵族,却也无所谓了。 在那里,他说了自己的怀疑,怀疑人类可能有什么阴谋,希望索茜不要太过相信那个人类魔法师。 索茜的心思还是有些低落,却也保证了自己会记住这句话,同时不会向那位魔法师透露更多的隐秘,事实上,在这之前,她也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只是此后或许会更警醒一些。 短暂的三天很快过去,除了第一天的情绪还稍稍有些低落,索茜在后两天很快恢复过来了,脸上带笑的她又是那个可爱的姑娘,赢得了丛林精灵们不少的好感,对树上精灵也更感兴趣了,有几个姑娘还跟她约好了以后会去拜访。 督伊并没有亲自相送,他从魔镜中看到对方离开的背影,轻声道了一句“再见”,想来再次相见,恐怕就是在战场之上了,只不过这一次的结局定然不会跟剧情相同。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日更报到! 第365章 此为防盗章 站得高, 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 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 不知道头尾。本文由  首发 此刻, 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 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 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 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 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 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 扬起一溜尘土, 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 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主角成功了! 这两天都是大长章,不许再说短小! 第366章 此为防盗章  记工分是个轻省的活计, 青山搞明白怎么做之后,比那位书记员记得快多了,本来没什么炫耀的心思,但有些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想要藏也不容易。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 却还要仔细思考, 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 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 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 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 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 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 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里外一扒拉, 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有存稿的日子真好! 虽然我这边儿存稿已经都有些来不及的感觉,但是还是心理上特别放松啊! 大家还记得那个偷偷溜到无限世界的恶魔吗? 第367章 此为防盗章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 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 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 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 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 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 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 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 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 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这时候想起来,胡尚荣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能够那么冷静,那么狠心,但他不后悔那样做,因为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讨厌这种公主了! 所以无论辩机和高阳的爱情故事有多少个版本,都要恶心一下,因为那个朝代本来就是公主养面首都没人管的时代,结了离了再去追求真爱没人管你啊,非要作死别人全家,不能更恶。 这简直就跟那些左拥右抱还要弄死原配的渣男一样一样的。 存稿! 第368章 此为防盗章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 等他考得功名, 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 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 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 又是丧了母的, 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 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 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 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 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胖啊瘦啊。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369章 此为防盗章 “瞧瞧这孩子, 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 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 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 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乐文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 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 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 又逢母丧, 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 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 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这么长时间存稿其实就是谋划着八月份儿每日双更,奈何这话都不敢说,万一我保证不了怎么办?那不成了欺骗读者?我还是准备诚信到底的,所以,大家就只管还当日更一章看,多出来的那一章就当是补以前漏下的。 码字的时候无意中把“尚公主”打成了“上公主”,然后突然明白了“尚”的意思。 ——古代的通假字啊!o()o哈哈 尚:我就是伪装得文雅一下。 第370章 此为防盗章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 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 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 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 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 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 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 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 没见着人来, 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 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青山不是圣人,他只想离这样的环境远远的,如果远不了,那就独善其身好了,他不看不听不闻,总是能够安静过自己日子的,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是啊,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最常见到的一个剧情,穿越主角拿出一个什么药方子,然后什么大夫一看(甭管有名不有名),然后立马说,哎呀这就是治这个病的方子!——各种尬,你都没试试,你就知道了?现代中医开什么药,也都是先开一个疗程什么的然后再适当调整,然后一个从没见过的方子,你马上就确定这是那个药,这一定是神医吧! 若是神医,那为什么之前拿不出同样的方子? 再有中医讲究同样的病状,病因不同,环境不同,饮食不同,可能也会用不同的方子,然后穿越者那么随便就克服了种种不同,包括可能有的草药不同(好多穿越者都不是中医专业的,只是听说过,偶然记住过,刚好看到过,呵呵记忆力好就不说什么了,金手指么,但是,草药不同真的不用考虑一下?你是穿越了世界啊!) 不知道我是不是唯一一个对这种剧情适应不良的? 第371章 此为防盗章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 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 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 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 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 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 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而那个人,最早这样想,也做到了的人却是没有办法看到他期望的这一幕了。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你恨谁,你就养个女儿嫁给他儿子,然后祸害死他全家! 突然觉得这句话好贴切啊! 第372章 此为防盗章  此刻, 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 快下来, 快下来!车来了, 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 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 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 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 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 但是这么突然, 他还是有些懵的, 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 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皇帝眼中,宠爱公主,和利用公主是不妨碍的两件事,用一个受宠的公主表示对某个大臣的恩宠有加,实在是太正常的事情了。 主角没有每次死很惨啊,上个世界也是自然死啊,不过我没有继续往后面写就是了。 第373章 此为防盗章 不过, 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 且是长女, 长公主深得信重, 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 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 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 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 “没事儿, 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 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 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神秘失踪比假死的风险要小,起码不用找一具尸体冒充。 第374章 此为防盗章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 穿着打扮都差不多,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 看得远, 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 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 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 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 快下来!车来了, 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 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 青山抿了抿嘴, 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 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  安士远用武功攀到树上,借貂毛之白隐藏身形,精神力暗示,然后在小厮侍卫走后迅速离开,因为有小路到接云峰,就此潜藏。 然后就是混一个道士凭证,因为减肥了么,气质变了么,之后就可以正大光明走出去了。 平安符是用精神力勾画符阵,这个他早就干过,如今也是熟练工种。 第375章 此为防盗章 “谁让你那么挑的, 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乐 文 。”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 彼此都是男的, 哪有什么不明白的, 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 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 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 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 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 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 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 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第376章 此为防盗章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 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 但是等到大了, 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 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 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 “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 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 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地雷! 上个世界公主虽然种种不好,但究其根本不过是嫁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丈夫然后红杏出墙这种事情,若是放到现代那也是罪不至死,所以主角不可能杀她的,再者,公主这个名义上的未婚妻死了,作为未婚夫的一方未必不会被皇帝迁怒,那也不是主角想要得到的。 哈哈,主角就是通过精神力暗示和轻功消失无踪,没想到有人猜对了,、 当皇帝太麻烦了,上个世界都说了是开国皇帝,这种情况下,文臣武将都在,皇帝威信也在,一个大臣之子想要造反,不说时间太长肯定躲不开婚期,就是造反的理由也没有啊,人家皇帝把公主嫁给你,结果你要造反,这种忘恩负义的感觉哪里会有人追随,而且经历过战乱的人民这时候也想要休养生息,不会想要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打仗的。 以上解释。 不知道为毛,看到大家听说我要双更之后的留言,突然完全不想要双更了呐! 第377章 此为防盗章  “阿喆几日不曾进宫了, 可是在忙?” 朝阳公主身着霞锦,灿若朝阳,那般绚烂的颜色并不会让人变得庸俗,即便在这样的夏日看来, 也不会觉得烦热, 如同只在盛夏开放的花朵, 天然有种热烈,隐藏在那淡雅的笑容之下。超快稳定更新,本文由  首发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 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 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才十五六岁,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 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 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 就像是喝了冰啤酒, 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 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支持! 哈哈,不知道多少人觉得今天没有第二更了! 第378章 此为防盗章  剧情中, 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 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 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 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这才 不然, 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她可听说那是 哼, 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 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 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 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 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每次换世界都会有一个虚弱期,剧情发生太快,猝不及防还是落入套中,之后的破局就成了改变。 再次强调这点,因为大家总觉得主角有点儿无所不能然后还特窝囊什么的,其实只是遵循某种规则而已,就像现代法治社会,他武力高又会各种精神暗示,就可以随便杀人然后逃脱罪责吗?我想写的不是那样的罪犯,能够做到而不做,愿意用笨一点儿的办法来达到自己想要的,这才是文明。 否则只要比谁的武力高然后就称霸世界,就是中二的时候也不做这样的美梦了吧。 事实上以武力称霸世界也是完全做不到的事情啊! 第379章 此为防盗章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 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 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 尤其是后来, 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 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 便瘦下来了。 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 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 既来了姑母这里,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 就你一个亲侄, 只把你当亲儿看待, 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 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作者有话要说:  不打昏不好调换啊! 昏迷的人不说话,方便大家狸猫换太子。 第380章 此为防盗章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 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 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 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 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 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 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 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 没见着人来, 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 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青山不是圣人,他只想离这样的环境远远的,如果远不了,那就独善其身好了,他不看不听不闻,总是能够安静过自己日子的,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是啊,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作者有话要说:  皇家双生子好像的确是那样,但还没到不详的份儿上,只是双生子直接就没有继承权了,因为太容易混淆,除非他们本身就长得不像。 第381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 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乐文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 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 只要女儿好, 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 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 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 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 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有些是机缘巧合,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存稿的日子,天天都有紧张感,十分不想双更的我还是坚持下来了!万岁今天! 第382章 此为防盗章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 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乐文移动网 凉亭坐落在湖上, 风从水面而来, 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 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 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 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 我也是头回见, 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 只可惜, 实在太少了些, 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 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明明很高兴,偏偏还要自矜,莫名地,李喆想到了“傲娇”这个词,笑容愈发自然,又跟皇帝坚持了一番,没有得到应允却得到了一副寿山图,并若干珍宝赏赐。 皇帝舅舅还十分大方地让李喆参观了一下他的部分收藏,其中有一件极为难得的拳头大的夜明珠,被他用于夜间照亮安置在御书房的桌案上,抬眼就能看到,配着攀枝架子,更似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摆设。 李喆多看了两眼,并未多做夸赞,听着皇帝遗憾夜明珠此时不亮,难显光辉之语,他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被抛下的那个,姨娘怨吗?肯定是怨的,但是她最后也不过死死抓着曹光启的胳膊而已,因为这是亲儿子啊! 可怜她儿子那时候只想着自己逃命了,没想过其他。 第383章 此为防盗章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首发哦亲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作者有话要说:天啊,没有存稿真可怕! 大家要是看还是第二天再看吧,我都不能保证当天的两更一定在十点以前。 谢谢地雷,谢谢,谢谢大家支持! 为配角的民族主义点赞!不勾结外族不卖国,我一直支持! 此为防盗章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首发哦亲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作者有话要说:天啊,没有存稿真可怕! 大家要是看还是第二天再看吧,我都不能保证当天的两更一定在十点以前。 谢谢地雷,谢谢,谢谢大家支持! 为配角的民族主义点赞!不勾结外族不卖国,我一直支持! 第384章 此为防盗章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mp;mp; {}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 等他考得功名, 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 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 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 又是丧了母的, 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 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 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 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 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要求得到了满足,六姨太马上不闹了,她在某些时候还是很能善解人意的,马上跑到胡父那里去小意温柔,也不管十几岁的儿子还在一边儿,就开始冲着胡父撒娇卖好。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不得不接手的感情债。 第385章 此为防盗章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第386章 此为防盗章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在他心中,这个身子还未成年,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那么,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毕竟,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第387章 此为防盗章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第388章 此为防盗章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 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 除了他们, 里外一扒拉,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 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 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 没有人给涨级别, 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 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 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 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 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人际关系就是这样,一旦牵扯的线越多,举动也就越不能随意。 九寨沟地震太震惊了,从来没想过竟然会发生,然后突然想,四川到底发生了多少次地震呢?好像之前的许多年一直不曾听过内陆地震什么的,后来是从汶川吧,大概是那个时候,然后就有雅安,还有这次的九寨沟 总觉得细思恐极! 很遗憾之前不曾去九寨沟玩儿过,那些美好的景色或者再也不能见了 第389章 此为防盗章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 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 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 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 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 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 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 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 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慌慌乱乱的头脑中好像还回荡着那个声音“完成”“脱离”,连死亡的痛苦都没感受到,再一睁眼,便是一片惶惶然的吵杂声。 “怎么还没收拾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喜欢! 谢谢地雷! 这一波也不全算假糖吧。谁也不能说夫妻之间到最后还有多少爱情,主角也就是跳过最开始的爱情阶段直接到夫妻亲情了。 该负的责任负起来,认认真真,别去三心二意,也别觉得委屈,这样就最好了。 第390章 此为防盗章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第391章 此为防盗章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这一次六姨太受了大罪,她在国外没什么人脉消息,唯一能够依靠的儿子胡尚荣一走开,一个人孤立无援的,完全不知道是否瞒过了那些人,为了让儿子更安全,也是为了保命,六姨太很果断地装疯,以防有人暗中监视。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第392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以前最不爱做什么计划, 但是遇到这种考试的事情,尤其是这种关系重大的考试总是能够让他想到高考,自然也就会有弄个倒计时的想法,相应的学习计划也就一气呵成地出炉了。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 新来的夫子面上表示了赞同, 但心底里其实不怎么看得上, 这时候的读书人有一种“胸有成竹”的追求,一个个都在暗自比拼谁更“胸有城府”, 自然是不会做这种直白到连休息时间都列到纸上的日程表的。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 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 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 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 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吃过海星没? 好吃吗? 总觉得那种颜色好没有食欲啊! 第393章 网兜里的海星最终没有被吃掉, 它们和一些从墙壁上撬下来的海星作伴,成为了客厅墙壁上的装饰,负责此事的男人有着柔顺的黑发,偏向东方人的长相让沈星很有亲切感, 这就是沈父啊! “怎么样, 这样是不是好多了?”沈父粘好最后一个海星, 看向那个本来不大的客厅墙壁上构成的图案,白沙, 海星,还有家中破旧的渔网挂在那里, 刚好充作装饰。 “嗯,好看多了。”现在的沈星是个十岁的应该傲娇臭屁的小男孩儿,他微微抬起下巴,做出一副骄傲模样来,很有些领导视察的风范。 沈父笑着过来拍了拍他的后背, 说:“好了, 快去写作业吧,一会儿你妈妈就回来了,咱们就该吃饭了。” 因为环境的巨变, 现在很多人的工作都有了变化, 曾经大部分的厂房都被淹没在了海底, 一些原先的工人现在都找不到容纳的地方,以前从事网络技术等工作的也不得不重新改换工种,依照现有的条件来寻找合适的岗位。 如今两代人下来, 大部分人的工作都重新稳定下来了。 沈星的奶奶是个从事海洋生物研究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工作关系,她对人鱼很感兴趣,后来真的嫁了人鱼,搬到这座基本上是人鱼亲属的岛上来生活,原先的工作自然不是不能再做,但因为工作地点的不便,最终还是成了一名业余研究者。 沈父自小就在这种人鱼家庭长大,他的生活习惯属于父母两人的综合,对海洋生物的研究也十分热爱,曾经还随着父亲去海底看过,因为有一部分的人鱼血统,他在水中憋气的时间会比普通人更长,在人鱼辅助着潜水的时候能够更加适应水底的压强。 只不过跟沈奶奶一样,他这样的研究在这个人鱼家属岛中并没有多少人愿意买单,如果要工作的话只能到比较远的属于人类的群居海船上去。 为了家庭,沈父也放弃了把这份爱好作为工作的想法,而是投入到岛中一座学校去当一名生物教师。 跟以前的制度一样,教师的工作总是比较轻松而且休假时间多的,虽然如今的四季并不分明,但人类沿用旧时的时间计年,寒暑假还是有的,因为巨型海兽的某些生物习性,他们还会有额外的假期,用来预防海兽的袭击,或者进行反击。 人鱼在海洋中占统治地位,但它们也并非没有天敌,那些完全不能够沟通的不具备智慧的巨型海兽就是人鱼和人类都比较讨厌的存在。 巨型海兽一般都会在深海沉睡,如同冬眠的动物一样,等到肚子饿了,营养不够的时候它们就会出来猎食,并不局限于海洋动物的猎食,人类和人鱼同样是它们的食谱,可能还是更好吃更吸引它们的食谱。 每当那个时候,人鱼和人类都会联手,巨型海兽的存在减少了很多人类和人鱼的矛盾,缓和了两个种族的敌对关系。 如今并非海兽迁徙或者繁衍的时节,海面十分平静,阳光也很灿烂,正是一年一度的暑假期间。 跟所有的学生一样,沈星也免不了要有一些暑假作业,但是比起以前书写在纸面上的作业,他们现在的作业大部分都是一些实践作业,少部分才是需要记录到纸上的。 因为造纸原料及机器的匮乏,纸张如今也成了一种昂贵的商品,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比起那些动手的作业,写字显然乏味多了。 沈星有几分好奇地拿着铅笔在纸张上写了几个字,从原主的记忆中他知道这个世界的文字,听说读写,一次性到位,不过都是跟原主同样的程度,想要更进一步,需要他自己的学习。 看着陌生的文字在笔下成形,可能是因为固有印象的关系,总觉得不如自家的文字好看。 寥寥十余字,这一行就写完了,纸张的尺寸有些短小,而这样的作业,几乎跟没有没什么区别。 他这边儿才放下笔,就听到客厅的声音,他的妈妈回来了。 “妈妈。”做出一副欢乐模样,沈星笑着迎过去。 “嗯。” 人鱼成年后就拥有两种形态,能够在人形和人身鱼尾两种形态之间随意转换,当然前者的持续时间能有多长全是根据人鱼自身的水平而定。 沈母身着一袭金色的裙子,雪白的双腿赤脚踩在地上,她的模样很年轻,脸上没有笑容,即便看到了沈星,嘴角也不过有那么一丝好像是翘起的弧度,对跑过来要抱抱的沈星颇有几分好似敷衍意味地轻拥了一下,彼此之间的距离还隔开了一些,完全不会贴身。 沈星诧异之余,很快从原主的记忆中发现了对方这么做的原因,好像除了对待伴侣,人鱼不会对其他的生物过分亲近,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有搂抱亲吻之类的对待。 这并不是不爱,或者说它们的爱少了一些人情。 “吃这个。”沈母话很少,甚至有几分冷淡地从身后拖出一条几乎跟沈星等高的鳕鱼来,这种深海鱼是沈星比较喜欢吃的一种。 沈父接过来,完全没有对鱼身的长度表示惊讶,笑着接过来,对沈母说:“你陪星星,我去做饭。” 沈母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自顾自到了客厅坐下,随时等待吃饭的样子。 或许作为海洋生物都不会喜欢火的存在,做饭这种事情因为跟火有关,人鱼是从来不插手的,于是沈家的分工便成了这般,沈父在外工作,回家还要做饭,及其他的家务,沈母主要就是负责带回来食物,作为人鱼,她能够把海中的大部分生物都搬上餐桌,人鱼的食量还是好胃口,都不是人类能够比拟的,幸好他们大部分的食谱都是重叠的,不然人鱼和人类组合的家庭恐怕要有更多的矛盾。 沈星回忆着原主跟沈母的相处,基本上没什么好回忆的,虽然是母亲,但是因为人鱼种族特性,对方对自己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就是放养状态,如果原主不主动凑上去,对方基本上不会表现任何的亲近。 便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多半得到的还是冷脸,对方的脸上几乎没有笑容这样的表情似的。 这让原主一度很委屈,但又因为人鱼的地位高,他又很向往成为这样的人,然后对周围的朋友便有了些不太友善的表现。 其实这些在沈星看来,不过是两种生物的生物差异,并非不能够通过磨合而改变,但能够改变的幅度也不可能太多。 这就好像吃素的动物非逼着它吃肉,违背生物的特性,显然不那么容易。 “妈妈,你要看我的作业吗?” 人类的文字跟人鱼是通用的,这一点不知道是谁学习谁的,没有人能够具体考证人鱼存在的历史是否悠久过人类,又有可能是人鱼优秀的智商让它们能够轻易掌握其他种族的文字,跟该种族交流的时候便会自动使用这种文字。 沈星对人鱼这个种族非常好奇,如果可以,他也想要变作人鱼看看,深海啊,那可是一般人去不了的地方。 沈母大约有几分迟疑,看了一眼厨房,然后回头看向沈星,最后点了点头。 沈星却比她要有行动力,早就蓄势待发,一见她点头就噔噔噔跑到一边儿的桌上,把那单薄的纸张拿了过来,交给沈母查看。 他这个暑假的作业很简单就是对日常活动的记述,主要针对海洋生物方面,一周一记,相当于周记。在沈星到来之前,原主已经记录了不少关于海星的事情,沈星也没有妄加改变,反正这周都是在看海星,改变也要到下周了。 “还有别的。”沈母看完之后这样说了一句。 沈星反应了一下才明白这个“别的”说的是海中的其他生物,因为这个家庭的原因,大家对海洋生物都有一定的热爱,只不过沈母最爱的只是把它们吞到肚子里,顺便带回家一些当晚饭,其他的到底有多少种,每种的特性有什么,它并不是太关注。 “可是我看不到啊,妈妈,你什么时候能够带我到海下玩啊!” 因为体内人鱼血统甚至比沈父还要浓郁几分,从理论上来说,沈星也是能够进行潜水这样的活动的,但是沈父有沈母带着,沈母却不愿意带他,这才导致他十岁了都没见过海底什么样。 沈母脸上没什么表情,没点头也没摇头,没有说话。 被半截帘子隔开的小灶台那里,听到母子二人对话的沈父掀开帘子,笑着说:“明天有空吗?咱们一家三口一起啊!” 他的目光直视着沈母,眼中似乎都有着笑意,沈母那双如同海水一般蔚蓝的眼中终于有了些波动,点了点头:“嗯。” “太好了!”沈星做出小孩子欢呼时候举胳膊的动作,还在想自己是不是要绕着屋子跑上小半圈儿表示一下自己的喜悦,瞧一瞧房间大小,还是算了吧,万一碰到哪儿就不好了。 “行了,快过来吃饭。”沈父端上来的是两种做法的鳕鱼,沈母那边儿近乎生鱼切片,他们这边儿则是经过了一些料理的,还有一小碟子的酱料,主要是咸味儿,沈母偶尔会蘸一点儿。 沈星的笑容一敛,啊,忘了,没有主食!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新世界 晚安! 第394章 此为防盗章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 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lt;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 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 勉强中等, 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 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 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 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 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剧情中的原主从来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不是国家大事,自然也不是家中宅斗,他想要攀比兄长,却发现兄长的成就不是自己能够比的,想要赢得父亲的重视,却又没有足够让人重视的功绩,最终也只能靠着一些祸事获得存在感。 作者有话要说:  完了,没有存稿了! 完全不想坚持两更怎么办? 我也不喜欢那种没有女人,非要人鱼下崽的世界,觉得就是设定上逼着大家都基,太不现实了。 任何种族,除非是雌雄同体,或者繁衍方式有异,不然非要为了搅基而搅基,然后把女人都弄没了,雌性人鱼也弄没了,或者雄性人鱼也弄没了,实在是 一言难尽。 谢谢地雷,谢谢大家喜欢! 第395章 最开始沈星还有些“我完全是为了配合你们才玩儿的”, 等到后来,拿着小网兜的他就好像真的回到了童年的孩子,不时都能从海床上发现一些新鲜的东西,漂亮的小鱼, 可爱的寄居蟹, 多彩的海星, 坚硬的珊瑚 他甚至还发现了一颗珍珠,交到了沈母的手上。乐—文 对于沈星给的珍珠, 沈母倒没有拒绝,她的纱衣上有个口袋, 直接把珍珠放到口袋的她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珍珠的喜爱。 所以,这个世界的人鱼应该不是那种眼泪会变成珍珠的那种了? 做出了新的猜测,沈星才稍稍分了些神,没有一味沉浸在这种好像探宝一样的活动当中了,只是最后要走的时候, 看着那很大一片的未知海域, 他对成为人鱼倒是多了两分期待。 以后大可以不要在海中吃生食嘛,谁说人鱼不能喜欢熟食呢? 难道是生物不同的口感问题? 沈星稍稍想了一下,便有些意犹未尽地跟着沈父上去了, 沈母目送他们上去, 然后又往深水的地方去捕鱼了。 这一天的晚饭还是鳕鱼。 次日沈星就又跟着丁威出去玩儿了, 他是不想出来的,跟一群小屁孩儿——大部分小屁孩儿还不待见他——有什么好玩儿的?但是沈父觉得孩子还是要多交流将来才不会孤僻,本来这个小海岛上的孩子就不多, 然后赶着沈星出来玩儿。 “今天我还给你捉海星!”看出沈星大概不是很高兴的样子,丁威颇为友好地主动说着,有些哄他的意思。 沈星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说:“不用了,我现在不喜欢那个了,我想要紫菜!” 天天吃鱼的话,真是怀念蔬菜的感觉,实在没有,紫菜也行,他也不是太挑。 “啊,紫菜啊!”丁威犹豫了一下,矿产的缺乏,尤其是铁器的缺乏让他没有合适的工具去铲石头上的紫菜,所以这种食物算是有些价格的,只有那些大人会去弄,然后用来换星点。 如今人们日常买卖都是用星点结账,并不会有人去奢侈地使用货币,其他的金银等等价物,也渐渐失去了其价值,毕竟基本上回归原始的时候,金银也不能够比食物更加珍贵。 人们交易便开始使用星点,后来更改的星网能够覆盖整个星球,各人的账户只要在虚拟银行上开户就可以了,所谓的星点就是虚拟货币,它并不具备真实的形态,但它的价值是可以跟食物等同的。 所以现在的硬通货其实是食物。 只可惜大部分的食物都有保质期,并不能够无限保存下去,不然囤积食物也就跟囤积财产一样了。 沈星说的时候是脱口而出,看到丁威犹豫,有些奇怪,这才从原主记忆中提取了一下相关知识,发现这个还算常识的问题,就是因为太常识了,他才没有注意到,说了这样一个有些强人所难的要求。 “算了,我就是说说的,我爸爸会给我弄的,咱们去玩儿吧。” 因为提了不合理的要求,这会儿沈星也不好把丁威撇下了,其他的小朋友都已经去海边儿了,沙滩上的小螃蟹,海水中被冲到附近的小鱼,都是他们乐于捕捉的对象,这些量少了不值钱的食物拿回家中当做零嘴也是挺好的。 沈星观察了一下,发现这种游戏也是资源匮乏之后的无奈之举,能够利用游戏的时间边玩儿边找东西添补餐桌,也是不错的游戏了。 难以免俗地拿着自己的小网兜也去捉螃蟹,捉了两个沈星就觉得无聊,他今天其实想要修炼精神力的。 丁威倒是津津有味儿,以前的每个假期都是这样过的,而且因为他家现在并没有人鱼的关系,餐桌上其实很缺少这些被沈星当做零嘴的小食。 沈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没有认识到现在人类生活的贫乏到了什么程度,懒得捉螃蟹之后,他就开始堆沙子,这种在其他人看来枯燥的工作对他来说也能够在其中稍稍分心锻炼一下精神力。 海边儿的阳光并不那么强烈,风一直在吹,随着日头的倾斜,也渐渐有了些凉意。 沈星的沙堡已经有了一个庞大的规模,开始还在四下捉鱼的小伙伴们看到这样的沙堡眼睛都亮闪闪的,他们的心思很纯粹,本来还不搭理沈星,看到这样有趣的工程一点点成型,也想过来帮忙,当然帮倒忙的还是占多数。 看到自己不小心损毁了城墙,还有那些被自己粗胖指头碰歪的城堡,小伙伴脸上都要哭了。 丁威马上跳出来维护沈星的成果,说:“你们都不要乱动了,沈星好不容易才弄好这么多!”顿了一下,看到那几人脸上的表情有些不服气,他又说,“你们也可以自己去弄别的,不要破坏沈星弄好的!” 沈星抬了抬头,看到自己弄好的部分被他们的乱动给弄坏了,心情有些不美妙,谁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破坏,又见丁威帮他说话,怕他跟那些人发生争执,扬声道:“我做好了是要拿去换星点的,你们弄坏了就赔我星点!” 对这些孩子来说,他们还没有自己的个人账户,星点基本上就是属于大人的特权,一听到“星点”,一个个便躲远了一些,推卸责任道:“不是我弄的!” “胡说,我刚才看到你弄了!” “我才没碰,我站在这里都没动,分明是你动了!” 为了那一小块儿已经产生的破损,几个孩子开始推卸责任,刚才还一起玩儿的小伙伴这会儿就产生了矛盾。 有个聪明的还绕过那一片城墙过来问沈星:“你说这个能换星点,怎么换?” “我还没换呐,怎么知道?”沈星头都没抬,漫不经心地给了一句,对方大约很是失望,“哦”了一声又走了。 黄昏时候,大部分小伙伴都拿着自己今天的收获回去了,他们后来有的真的去别的地方堆沙堡了,但看一看并不如沈星那样的规模,就半途而废又去捉鱼了,有的对此表示不屑,才不要学沈星那样做,然后一脸酸意地又回去捉鱼。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估摸着大人都应该回家了,他们就开始往回走。 丁威也捉了不少的鱼,回来叫沈星的时候,跟其他的小伙伴一样看着那庞大的比整间屋子还大的沙堡舍不得移开视线,真漂亮啊!要是真的有这样的房子就好了! 要是能够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就好了! “沈星,你真厉害!”丁威毫不掩饰地夸赞,眸中一片明亮。 沈星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说:“啊,还行吧!” 看着已经成型的完全可以浇铸当模型看的庞大建筑,沈星也觉得挺满足,或许每一个爱好堆积木的孩子都会在完成的时候产生这样的感觉。 或许等到了现代的话,他也可以去学学建筑?以后建造一个自己喜欢的房子居住,想想也是很不错啊! “但,你要怎么带走啊?”丁威看着这一片儿有些犯愁。 “带走?”沈星有些奇怪,说,“我为什么要带走?家里又放不下。” “可是,你不是说要换星点的吗?不带走放在这里会坏的吧!”丁威有些疑惑。 成年以后头一次玩儿这种游戏,沈星看着自己的成果也是不想它坏掉的,所以在垒砌的时候其实用了一些精神力,一点点挤压沙子,让它们在无胶情况下“黏合”,这也是他最后能够把沙堡盖到五层的缘故,但也不可能更进一步了,不然就会被人发现不对劲儿了。 整个沙堡如今的坚固程度若是要推倒的话需要费些力气,但也并不是不可破损的存在,如果要让它们更加坚固,除了用精神力使力之外,就只能用胶了。 昨天回来之后还没有和沈父谈起有关海底用精神力说话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原主的记忆中好像是自然而然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其中的原因,他若是贸然开口,多少会显得有些奇怪,还是要找更合适的机会才好。 所以他也不想让别人发现他现在就有这样的精神力,这个世界的精神力跟他所修炼的到底是不是一样还不一定,贸然暴露并不是好事。 沈星在思考着精神力的问题,丁威则在真实为这件事犯愁,两个孩子半天不见回家,沈父便出来寻,见到这个沙堡也是震惊了一下,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孩子还有建筑天赋。 “这还不简单吗,可以用胶啊!”沈父拿出了一种半透明的胶,比水稠一些,用能够喷水的管子灌上这种树胶,然后一点点喷洒在城堡的表面,这项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好玩儿。 沈星很快也跟着一起做,再加上丁威,很快连同城墙,还有建筑之间的地面都喷洒上了一层胶水儿。 这个庞大的沙堡最后被沈星当做送给沈母的礼物,对方虽然嘴上什么都没说,但她后来却把城堡搬到了海底她的地盘儿之中,看得出其实还挺喜欢的。 沈星看着后来沈母送给他的那些海底白沙,这难道是想要一个白色城堡的意思吗?讨好沈母还真是不容易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双更了! 万岁! 晚安! 第396章 此为防盗章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但他的眼神中却没有多少悲哀,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并不能够让他感同身受,哪怕他现在已经是这样的身份,正准备继续这个人的人生,但这个名字,到底不是最初的那个,并不能够获得灵魂深处的认同。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眼下,赵沧颉便是要去投靠这位姑母。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第397章 此为防盗章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 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章节更新最快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 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 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 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 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 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 顶多是顽皮了一些, 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 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 何况他如今的模样, 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 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眼下,赵沧颉便是要去投靠这位姑母。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 晚安! 第398章 此为防盗章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 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 妃嫔不足十人, 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 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乐—文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 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 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 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 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 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 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 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一更! 第二更可能有点儿晚。 第399章 此为防盗章  “瞧瞧这孩子, 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 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 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 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 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 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 又逢母丧, 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 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 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有一天,满目疮痍,一定会想要觉醒,然后改变什么的吧! 明明海洋是地球上面积最大的,但是最后进化成功的就只有陆地上生活的人类,科学吗? 也许海底真的有什么更加智慧的生物也不一定,人家只是懒得冒头。 今天晚了点儿,晚安啊! 第400章 此为防盗章  其实, 二哥应该是四哥的,但,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 于是, 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 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 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 “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作者有话要说:  新的世界开始了! 第401章 此为防盗章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 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 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就爱上 是的, 好主子, 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 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 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 对新名字的不适应, 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 以及各种畅想, 那么第二次, 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 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天地如熔炉,试炼场比拼开始。 第402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第403章 此为防盗章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欲望,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胡尚荣没有吭声,没有再反驳别人,他看向了胡父,站在书房门口的胡父拿着烟斗看过来,父子两个对视着,有一会儿没有说话。 三天后,胡尚荣拎着一个小皮箱踏上了远洋的巨轮,跟着他一起的还有泪流满面的六姨太,她最终拗不过胡父的决定,带着一种被抛弃的悲伤跟胡尚荣踏上了轮船,直到船开之后还遥望着岸边痛哭,她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第404章 此为防盗章 同时还要“模拟考”,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第405章 此为防盗章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穿着打扮都差不多,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第406章 此为防盗章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第407章 此为防盗章  来报信的是侍画, 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 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就爱上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 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 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 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 因为生来克母, 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 也就没人多说, 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 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 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 ”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作者有话要说:  此为得意楼论战! 新的穿越者出现,苏揽! 注:他国穿越者我只说到的时候说一下,以主角所在安国为主。 萧明珠:安国长公主,重生的。 孙文贤:原六元及第,掌握好感度系统。 邢旻(萧景珅):原安国先太子,系统主线任务争霸天下。 韩王:原晋国韩王,魔修,能够看透系统虚拟屏幕。 苏揽:声望值系统 另有一对儿师兄弟,修仙的,本身穿越过来,以为此地为秘境的。 第408章 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能得这个活计,还要感谢一下项明,他在村长那里说了句好话。 作者有话要说:这算是论战二吧!实在应该和昨天那个放一起的。 希望大家喜欢! 第409章 此为防盗章当今继位算是平顺,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妃嫔不足十人,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乐—文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作者有话要说:试炼场基本规则出炉!在不破坏人设的情况下除掉多余的试炼者,名满天下。 名额有十个,大家可以不用担心了! 目前已出场试炼者,除了死掉的,有以下几人: 萧明珠:安国长公主,重生的。 孙文贤:原六元及第,掌握好感度系统。 邢旻(萧景珅):原安国先太子,系统主线任务争霸天下。 韩王:原晋国韩王,魔修,能够看透系统虚拟屏幕。 苏揽:拥有声望系统 齐王:原晋国齐王,大世界来客,智能系统 另有一对儿师兄弟,修仙的,本身穿越过来,以为此地为秘境的。 第410章 此为防盗章  记工分是个轻省的活计, 青山搞明白怎么做之后,比那位书记员记得快多了,本来没什么炫耀的心思,但有些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想要藏也不容易。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 却还要仔细思考, 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 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 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 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 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 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 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里外一扒拉, 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没有系统的教导,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作者有话要说:  至此,我终于透露出了一点点系统的信息,太激动了!都想给自己写理解了! o()o哈哈脑洞统一天下! 忍不住在改错字的时候补一句,看了大家留言,你们绝对猜不到我的脑洞,o()o哈哈 第411章 此为防盗章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 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已出场试炼者,除了死掉的,有以下几人: 萧明珠:安国长公主,重生的。 孙文贤:原六元及第,掌握好感度系统。 邢旻(萧景珅):原安国先太子,系统主线任务争霸天下。 韩王:原晋国韩王,魔修,能够看透系统虚拟屏幕。 苏揽:拥有声望系统 齐王:原晋国齐王,大世界来客,智能系统 另有一对儿师兄弟,修仙的,本身穿越过来,以为此地为秘境的。 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硬是拖到这会儿才能弄上来,不容易啊,刷新无数次都不动弹也是吓死我了! 第412章 此为防盗章  农村的生活各种困苦, 不亲身经历一番,真的是想不到鸡毛蒜皮的事情也会让人如此难为。乐 文 。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 动不动就想要发火, 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 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 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 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 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第413章 此为防盗章“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胖啊瘦啊。 第414章 此为防盗章 青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竟是这样怕穷怕苦的人, 吃的用的,各种不习惯让人的心里烦躁不堪,动不动就想要发火,却又理智地明白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火能够解决的。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 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 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 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第415章 此为防盗章 “担心, 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樂文小说|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 轻轻点了点, 一双眼眯起来, 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 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 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 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 被皇帝记恨, 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 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 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已出场试炼者,除了死掉的,有以下几人: 萧明珠:安国长公主,重生的。 孙文贤:原六元及第,掌握好感度系统。 邢旻(萧景珅):原安国先太子,系统主线任务争霸天下。 韩王:原晋国韩王,魔修,能够看透系统虚拟屏幕。 苏揽:拥有声望系统 齐王:原晋国齐王,大世界来客,智能系统 另有一对儿师兄弟,修仙的,本身穿越过来,以为此地为秘境的。 第416章 此为防盗章  仿佛还看见了, 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 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 就莫名有些委屈, 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 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 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 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 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 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 跟你交个好, 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 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都在忙着过七夕啊? 提前祝愿大家七夕快乐啊! 第417章 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 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 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 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作者有话要说:  啊,最后一章了!本世界完结! 应该不用放人物表了吧! 第418章 此为防盗章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看到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 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 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 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 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 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 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 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 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 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 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身边人笑容下的另一种表情,混杂着同情和可怜,他哪里需要人可怜呢?侯爷那么喜欢他这个孙子,大名都是拖了好几年请了大师才定下来的,老太太更是疼他得很,便是祖母,对他也是极好的。 大一些才知道,大名之所以那么晚才有是因为亲爹一直没取,而亲爹为什么没取呢?因为他生而克母,所以哪怕他是个能够传宗接代的儿子,亲爹也不喜欢他。 后来又听人说,三岁时候他第一回见亲爹的时候就不让亲爹抱,哭着躲了,亲爹当时的脸色很难看,大约是那时候就更不喜欢他了。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知道,第一个发现兵马俑的人是什么感想?——秦始皇原来是个酷爱手办的,快,快来救救我!我一定是发现了一个假历史!哈哈! 以上番外! 原谅我脑洞未完,文章继续,下面就是中世界了! 注:这里的大、中、小世界是一种递进层级关系,并不完全是佛家的三千大千世界之类的说法。 第419章 此为防盗章 作为太后的独女, 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 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 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 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 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 “没事儿, 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 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 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 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 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看到大家不理解上个世界为什么皇帝不逃走。 两点原因,一他要符合人设,在朝堂上所有的大臣都不觉得应该逃走的时候,最多只是想着让他投降的时候,他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皇帝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必须逃走的认知。 第二点便是他还想要过关,那么,一个逃走的皇帝显然不算是“一定成绩”,而一个死掉的皇帝,坚守国土最后死掉的皇帝或许还能算是“一定的成绩”。因为这个,他甚至利用了邢旻,没有让自己成为末代皇帝。 这一章晚了点儿,唉,理解一下单身狗。 第420章 此为防盗章 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的出身普通,才智普通,能够有这样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他也想要好好提升自己,或许更深一层也是想要找点儿兴趣爱好寄托感情的意思,不然,以后一辈子一辈子地那么漫长,纵然有剧情可以打发时间,难道一辈子就指着一本剧情活了?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或者送人,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第421章 此为防盗章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但他的眼神中却没有多少悲哀,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并不能够让他感同身受,哪怕他现在已经是这样的身份,正准备继续这个人的人生,但这个名字,到底不是最初的那个,并不能够获得灵魂深处的认同。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第422章 此为防盗章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 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 但他这么一来, 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樂文小说| “青山啊, 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 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 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 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 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 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 同样都是农村, 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 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了点儿,抱歉啊! 谢谢长评!太感动了,今天一上来就看到长评,特别振奋,想着一定要好好写! 我会努力写出更好的文文,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对得起大家! 七夕快乐啊! 不知道有多少单身狗还在看文 第423章 此为防盗章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 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 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 才十五六岁, 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本文由  首发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 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 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 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 三两点嫩粉鹅黄, 犹若点睛之笔, 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 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月末了啊!很快就要结束这种双更时代了!感觉心理上都轻松了。 讲真这一个月很不容易啊!虽然很想要跟我可爱的小天使们说一句“我的读者我宠”,但显然我的存稿总是存不下来,导致双更维持不易,不敢说大话,免得大家失望。 总之,咳咳,下一个月大家可以期待一下日更。 就是这样,再次祝大家七夕快乐! 单身狗都早点儿睡啊!都单身了还不爱护自己,那就没人爱了! 第424章 此为防盗章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地雷! 第425章 此为防盗章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 到底是宫中的事, 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 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 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 却也怕弄巧成拙, 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 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 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 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喜欢! 晚安! 第426章 此为防盗章  “这都什么时候了, 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这孩子, 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 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 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 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 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第427章 此为防盗章 黑色的棋子随意地落在了棋盘上, 哪怕是不应该落子的地方,但下棋的人根本无所谓,属于她的棋局已经赢了。 “娘娘 娘娘,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 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 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 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 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 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 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 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 “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 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 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祝考试通过!高分通过! 希望我可爱的读者们万事顺心顺利!每天开心快乐! 第428章 此为防盗章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 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就爱上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 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 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 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 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 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 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 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而主角的路,无人陪伴。 唉,有一章存稿算一章,我已经对自己的懒散绝望了。 可能下个月日更的话会好点儿,按照现在的水准。 以上存稿! 第429章 此为防盗章空闲下来的时间多了,项明便有了心思想别的,他现在的年龄,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目光往周围一看,那些乡村女孩儿他自然是看不上的,倒不是说乡村女孩儿多么不好,而是她们都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说起话来土气得让项明总在背后偷笑。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第430章 此为防盗章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 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 妃嫔不足十人, 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 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 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 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 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 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 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 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 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看文愉快啊! 第431章 此为防盗章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 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 除了他们, 里外一扒拉,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 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 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 没有人给涨级别, 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 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 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 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 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呵呵。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日更还是让人更轻松啊,存稿的心情都轻松了! 第432章 此为防盗章  作为太后的独女, 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 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 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 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 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 “没事儿, 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 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 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 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 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体谅! 过两天可能要出去玩儿,这两天加紧存稿,希望能够满足日更要求,到时候我好好玩儿,你们好好看,不要太想我啊! 本世界架空民国,很多地方都跟历史不一样,我这是快穿,不是大背景文章,就不说那么多了,咱们小范围理解一下就好,至于文字语言,因为设定中世界都换了,咱也不搞语言文字都是一样的那种一看就出戏的设定,自动理解为主角从原主记忆中吸收了这部分技能,所以才会说新世界语言并且自动掌握原主所会技能。 第433章 郑嘉轩在新华的门口徘徊了一会儿, 他今天休息,过来看看这边儿收不收稿子,但他也就是一个想法,目前还什么都没写, 手上拿了份儿今天的报纸, 倒是看到了上头的连载。 现在的生活普遍是处于一种新旧交织, 东西方混杂的时期,文字上的体现也是这样, 古体的文章没什么年轻人能够耐下心来看,但是全然白话的文章, 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写好。 连载还停留在大侠的故事上,情情爱爱也是个派系,却也更多隐晦和联想,更加深刻一些的,可能以后会在教科书上被后世人理解的文章, 这会儿也是有很多人在看, 但在郑嘉轩看来,就是另外的一种感受了。 他这会儿就是想要打听一下现在的稿费是怎么算的,如果实在太低廉, 倒不如他去外国人那里混混, 起码语言这一关他是没什么问题的, 精神力这个大作弊器就什么都能顶了。 只是看到这出版社的门面,看到里头不多的几个人,便不知道要不要进去, 进去又问谁,他的年龄太小了,恐怕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 “你在这里做什么?” 突然被问的时候郑嘉轩还有点儿反应不上来,回头看了看才发现焦仁孟的身影,到底是记忆力好,见过两次,他就记住了,对方才从黄包车上下来,见到他问了一句。 “我是过来问问这里要不要稿子,大概多少钱的稿费。”郑嘉轩并不是胆怯的人,刚才的徘徊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还拿不定主意,这会儿说话倒是流畅,也没有穷人家那种畏缩劲儿。 “你有稿子?小孩子家家,在这里捣什么乱,好好读你的书,说不定以后还能有个未来。”焦仁孟心底里透着些傲气,对郑嘉轩没好气地说。 郑嘉轩还没回话,他就直接步入了新华的大门,一副正经工作人的模样,全没有了一门板排掉多少灰的烦躁感。 看吧,现在的大人,估计对他这个年龄的孩子都是这样的看法。 郑嘉轩早都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态度,但是真的碰到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想了想,这还真不是自己非要崇洋媚外,实在是这个时候,跟自己人不如跟外头的人好混。 没准备再进去碰一鼻子灰,郑嘉轩早就看好了另一个地方,脚步一转就过去询问对方是否需要翻译了。 他这样的年龄,人长得清秀,气质也不错,跟在外国人旁边儿做个翻译,也比那些不中不洋的小眼睛们看着好多了。 几句话下来,就顺利地找到了一个雇主,他甚至还主动揽下了导游的活儿,表示能够在这两天带着他们游览一下这个地区的文化古迹。 这份工作他做得很是愉快,不得不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魅力,新的世界本来就有了无限的可能,这种带着时代风格的感觉在吃饱喝足之后还是挺让人喜欢的。 不过两天就赚到了十块钱,这在普通人家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了,要知道一个馒头才两分钱,这些钱已经能够买不少馒头了。 郑婶子看到这笔钱,再知道来历之后,眼圈儿顿时就红了,抱着郑嘉轩的头就开始流眼泪,心疼得他小小年纪就知道操心养家的辛苦。 “其实没什么辛苦的,”郑嘉轩不好意思地把头从对方的怀抱中挪开,他又不是真的小孩子,这样扑到女性的怀中,哪怕这个女性是母亲,也会觉得有些难为情,“只是陪着走走路,说说话,不累的。” “嘉轩哥你什么时候学的外语啊?我怎么都不知道,咱们学校不教啊!”郑嘉谦一语戳破关键。 友谊中学就是很普通的中学,本身的形式都还不是完全的分科制,那是大学才会有的,现在大家就是一统地学习那些老课本,新课基本上全看老师的自我发挥,他们喜欢讲什么就讲什么,完全没有什么标准和要求。 “我是自己学的。”郑嘉轩早就找到了描补漏洞的方法,这样说了一句,换得郑嘉谦一个“嘉轩哥好厉害!”的仰慕眼神儿。 晚上郑婶子单独给自家开了火,她买了肉,红烧着让几个孩子都吃了些,也不多,一人两三块儿,很快盘子就空了。 郑嘉轩很久没有这样馋肉了,郑婶子做饭的确好吃,那红烧肉看着颜色就极好,吃起来味道也不错,他吃了一块儿都有些不解馋,却还是把第二块儿让给了看着他们吃的郑婶子。 郑婶子眼中又有了泪,说:“你吃,你多吃点儿,我都吃过了,现在吃不下了。” 这种来自妈妈的谎言总是让人无奈,郑嘉轩也不多说,直接把肉塞到她嘴里,郑婶子流着泪嚼了,看着郑嘉轩,嘴角都是翘起来的。 或许是这一顿肉带来的兴奋太大,晚上睡觉都晚了点儿,郑彩一直缠着郑嘉轩问到底怎么来的钱,一个劲儿问那些外国佬的事情,郑嘉轩也没跟她说太多,并不是所有的外国都是友人,他们之中总有不好的,郑彩一个女孩子若是存了太多幻想,以后可能会吃亏的。 对着两个弟弟,他也是差不多的说辞,总之这时候的孩子都算好打发,说一句“还小”,他们便会自觉地把希望放到“长大”上,不会再想那些有的没的,自然也不会想到其中的辛苦。 郑嘉轩心情好,今天难得没修炼,睡到半夜睁开眼睛的时候,又听到了女孩子的声音,看到了照进屋里的树影。 又来了。 门被推开,同样昏黄的光线照进来,连同那个女人的影子,女人端着东西走进来,看到郑嘉轩醒着也不吃惊,把东西放下,是一盘红烧肉和一个馒头。 女人见他起身,冲着他笑了一下,那瘦脱了形的脸看起来并不好看,连笑容也显得有几分诡异吓人。 “娘的乖儿子,起来吃肉,还有馒头,你喜欢吃的白面馒头,娘特意给你留的。”女人坐在床边儿,把盘子放在窗沿儿上,把馒头掰开,用筷子夹着肉块儿放到馒头中,已经冷了的红烧肉上有一层薄薄的油脂,看着并不如热乎时候好吃。 娘? 郑嘉轩注意到了这个称呼,所以 他想到了鬼母传说,所以,这是自己另外一个娘? 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这件事,但他知道既然发生肯定不是无因。这会儿也不好为之惊讶,对方毕竟还是对自己好的。 “娘不吃吗?”郑嘉轩顺着她的话问了一句,让了让那个馒头,试探着说,“我晚上吃过了,这是给娘吃的。” 女人也是一副激动模样,伸了伸手,似乎是想要抱抱郑嘉轩的样子,却还是没有抱,又把夹肉的馒头往过递了递,说:“你先吃,娘看着你吃。” 总是一番好意,再加上郑嘉轩的晚饭确实也就是个半饱,这会儿看到吃的,还真有些饿,他便把馒头分成两半儿,给了女人一半,说:“一起吃,一人一半儿。” “好,一起吃。”女人笑着咬馒头,眼睛盯着郑嘉轩,看他也跟着吃,弯着眼笑。 哪怕那笑容一样古怪,但比之前冷淡的表情好了许多。 “姆妈,你们在吃什么,我也要吃!” 岁小女孩儿的声音突然从床边儿冒出,郑嘉轩吓了一跳,就要低头去看,女人动了动身子,一跺脚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转头看郑嘉轩,说:“没事儿,你慢慢吃。” 郑嘉轩的馒头才吃了两口,再看女人手中已经空了,刚才的馒头好像转眼之间就不见了,他心中奇怪却没有问,应了一声,就继续吃,很快吃完了,又被女人劝着躺下睡觉,他听话地闭眼,感觉到再次恢复黑暗。 “姆妈偏心,为什么不给我吃?!” “不然我找哥哥玩儿,也不让我吃肉!姆妈偏心!”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要吃肉,就是要吃肉!” “不然我就去找哥哥玩儿!” 楼下的声音好像就是女孩儿的独角戏,郑嘉轩一直没听到另外一个声音,或许是习惯了这样诡异的环境,他闭着眼睛,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早上郑嘉轩又起早了,也不等着郑婶子过来叫他们起床,他自己穿上衣服出去,准备在花园里运动一下,这具身体太差了,这种体力上的差距是精神力无法弥补的,只能从最简单的运动开始慢慢锻炼。 可能是太早了,空气潮湿充斥着雾气,郑嘉轩小跑了一圈儿,就气喘吁吁地往回走,二楼到阁楼的楼梯处在阴暗的地方,那是一个可以收起来的梯子,能够直接当做门合拢。 他看到梯子旁似乎站着一个人,太阴暗了,看不清楚是谁,随着他的走近,那个人突然蹦出来,冲着他笑了一下。 是个年轻女人,穿着旧式的衣裳裙子,齐刘海儿,笑起来的时候露出微微发黄的牙齿,冲着他叫:“哥哥。” 那模样有些傻,郑嘉轩愣了一下,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明明比他大啊,不等他问,那女人就脖子一仰,翻着白眼倒下了,“咚”地一声,楼板都震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写第一章的时候我自己都被吓到了,实在是晚上外头有人关门,声音还挺响亮,把沉浸在文中的我吓了一跳,果然不应该天黑后写这种,自己吓自己。 这里说一下设定,稿费的设定并不是千字一分,第一章葛太太和珊珊那样说是嘲讽焦仁孟没本事,不赚钱的意思。 希望大家喜欢! 以上存稿! 第434章 此为防盗章 对女人们来说, 再没有什么比年前更忙的了。樂文小说|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 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 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 这可真是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 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 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 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 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 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 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 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空闲下来的时间多了,项明便有了心思想别的,他现在的年龄,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目光往周围一看,那些乡村女孩儿他自然是看不上的,倒不是说乡村女孩儿多么不好,而是她们都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说起话来土气得让项明总在背后偷笑。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体谅!这个月日更! 谢谢地雷! 正在积攒存稿中! 第435章 此为防盗章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 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 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 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 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 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中 第436章 “可是个送不走的, 人家是什么走马仙,哎呀,我也不懂这个了,什么黄白的, 我就见过一次她拜的那个像, 是个老太太。唉, 真是不懂这些迷信,都把人迷瞪了。” 葛太太神神秘秘小声跟牌友说着, 她的牌友又换了一些,打牌的地点便又回来了。 “那你这儿的房子还能租出去吗?”有个牌友特别没眼色, 直接戳到了葛太太的心窝上。 焦仁孟走了就走了,葛太太这边儿还押着一个月的房租,说到底也不亏,就是总是找不到新的租客,她这里头总觉得自己少赚钱了, 好些天心情都不舒畅。 若不是因为这样, 也不至于脱口而出跟她们说起了李寡妇的事情,若是传开了,有人介意这个, 那房子不是更租不出去了吗? 想到这里, 葛太太的脸上差点儿漏出懊恼来, 扯了下嘴角,说:“怎么租不出去了?我这里的庄园,不是我吹, 比那些租界的也不差什么,地方还好,买卖也方便,外头那些,请个佣人也方便。” “我要说,您这里还真应该好好规划规划,这么大地方,不是节省能出钱的,你看看好好的园子都搭建成什么样了,有点儿钱的不乐意租这样的,显得不上档次,我那阵儿见了还吓了一跳呐,以为走错门了。” 这一批牌友还真是心直口快型的,半点儿没有给葛太太留脸面。 另一个听了也说:“是啊,你看看现在哪家有钱的不住那漂漂亮亮的小洋房,你这庄园地方大,风景本来也不错,如今却都成什么样了,跟废品堆似的,舍小钱才能赚大钱,你可不要想不开啊!” 这话也并非没有道理,葛太太一心想着租房子出去,也知道主楼里头的好房间降价不合适,舍不得降价,便把外头的空地都弄上了私搭乱建的房子随便租,一茬一茬住着,来来往往的都是图便宜的,什么人都有。 有的时候说起来还能安慰自己,想要买个什么东西都方便,便是她那点儿小菜地,那帮人也都顺手给料理了,她除了房租天天还能白吃菜,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好像平白有了那一帮子佣人一样。 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啊,谁一看到外头那些,不都退步了? 上一批牌友其中一个搬了新家之后,在新家请她们过去打麻将,无意间就说起葛太太这房子的问题,说她抠抠搜搜,一股子小家子气。 葛太太当时就气炸了,怎么劝也不回转,好好的牌搭子就那么散了。 现在听到新牌友也这么说,生气是生气,但生气过后到底动了点儿心思,是不是真的应该改一改? 日子一天天过得快,转眼儿就到了年了,葛先生回来是回来了,回来却还带了一大一小两口人,大的是个年轻媳妇,算是二太太,小的是她生的儿子,五岁了。 葛太太见了就傻了眼,勉强招呼了之后,关上门就开始吵。 楼板并不是太隔音,阁楼上能够听到下面儿的声音,葛太太他们家的房顶上就是郑嘉轩的床,这正对着的位置,听得那是一清二楚。 夫妻两个吵架没什么好说的,总不过那点儿事,葛先生早就想要孩子了,一直等着葛太太生,奈何葛太太生不出来,他年龄越来越大了,当然不能继续等下去,刚好生意上头有人送了他个交际花,对方转眼儿就怀了孩子,他这便多了一个二太太。 葛太太到底是没孩子,说到这个问题上就弱气一层,吵着吵着便只剩下哭了,算是含泪认了。 “我以后一定要生孩子,还要生很多儿子!” 黑暗之中,郑彩的声音不大,却很响亮坚定。 郑嘉轩张了张嘴,想要说女孩子的价值并不在生子上,但,他说不出来,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活法,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他灌输太多的平等,到最后发现想要得到太难怎么办?生活本来可以不用那么艰难的。 “别担心,你一定能生很多儿子的,你看咱妈就生了咱们这么多,你是咱妈的孩子,一定也行的。” 郑嘉谦也没睡着,这样说着,伴随着他俩的话能够听到郑嘉翼小小的呼噜声,他白天玩儿累了,晚上便会打呼噜,小孩子小小的呼噜,声音不大,听起来也不烦。 过年时候要祭祖,郑家的祖宗到底是谁郑婶子也不知道,只是遵照习俗,领他们去拜了牌位。 牌位不多,就一个,还是空白的。 “这是父亲的牌位吗?” 郑嘉翼现在看什么都要问一问,很有些十万个为什么的趋势,他这个问题却是问得好,郑嘉轩的心里头也有疑惑。 郑婶子脸上有几分为难,只说:“这就是祖宗牌位,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弄不了这个,你们心意到了就行了。” 因为过年葛先生也回来了,作为佣人的郑婶子就格外忙,领着他们拜了牌位之后就把他们都赶出去,然后忙着去做饭了。 那位二太太正经是个人物,刚来的时候低眉顺眼的,冲着葛太太一口一个“姐姐”叫得欢,等到使唤人的时候,总把郑婶子当她自家的佣人,呼来喝去容不得葛太太用一下。 扭头到了葛先生那里,只把事情推到孩子的身上,五岁的孩子,又是儿子,从小被宠着,顽劣些一个大人看不过来也是正常。 葛先生便用这样的理由劝服葛太太,一次两次,都要显得不耐烦了,十分不明白为什么葛太太一个大人老是跟小孩子争。 想要坐享齐人之福的男人总是不会明白为什么都是他的女人就不能成为好姐妹。 郑嘉轩抓紧时机,问了问父亲的事情,郑嘉谦也没记忆,下面的郑彩和郑嘉翼就不用说了。 郑彩还偷偷说:“我觉得弟弟可能是被捡回来的。” 这种说法实在立不住脚,从原主的记忆中,哪怕他再怎么不在意,但郑婶子怀孕三次,大肚子三次总还是有的,这可做不了假,就是那个应该成为父亲角色的人,他从来没见过罢了。 “那我呢?我是不是被捡回来的?”郑嘉谦有些莫名的担心。 郑嘉轩差点儿忍不住翻白眼了,是不是每家的小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都会觉得自己的来历可疑,不是充话费送的,就是街边儿捡的? 当然了这也怪大人,他们根本不好意思解释繁衍的奥秘,总是会找这种顺口的理由搪塞。 “别瞎想,我是看着妈妈怀了你们的,就是生下来的时候没看着,产房不让进。”郑嘉轩一边说着一边回想,那时候医院还不是太流行,郑婶子是自个儿生的,也是郑婶子太能干了,连递开水都没用过他。 等他看到的时候,就是好好的被包裹好的襁褓了。 “那父亲呢?嘉轩哥见过父亲吗?”郑嘉谦也好奇起来了,这种问题就是这样,没想到的时候没觉得奇怪,想到了多少都会想要知道。 “没有,我也没有见过。”郑嘉轩这样说了一句,迅速找了别的话题跳过这个,他们再问下去,他就会觉得更奇怪了啊! 郑婶子做了不少好吃的,葛太太这回大方,直接让她每样都先拨走了一些,“你们多吃点儿,比给那个狐狸精好!” 说是这样说,但到底是过年,菜色上不可能真的寒酸,郑婶子少少拨走了一些,觉得看不太出来,这就给他们把菜端上去了。 葛先生没在家待多长时间,过完年就带着二太太和儿子走了,葛太太是想要把孩子留下来的,但是二太太不肯,教唆得那孩子也不肯,哭着闹着要跟他爹走,那哭声真是震天响。 “妈妈,我的父亲呢?我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那小屁孩儿的闹腾,这个问题的开展完全不需要加引言了。 “就是啊,妈妈,我也想知道父亲的样子,我都没见过父亲!” “我也是,我也是,我也要爹!” 郑嘉翼好像觉得父亲是什么稀罕的存在,举着手非常积极地喊着。 郑婶子为难地看了他们一眼,又看了看郑嘉轩,摸了摸他的头说:“你的父亲是个先生,教书的先生,你们的名字都是他取的。” 这倒是有可能,毕竟比起满街的“二麻子”“李狗蛋”,他们的名字可是好听多了,说起来也比较文雅,稳胜“大壮”“耀祖”之类的名字。 几个孩子凑在一起围着问父亲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对此都有些向往,郑婶子的回答却不令人满意,总的来说就是个好人,其他的都没了,高矮胖瘦非要他们问出来才能够选择一种说了,大约就是典型的读书人样子,高高瘦瘦的。 郑嘉轩并没有全然相信这样的回答,因为这些无法解释为什么他作为老大却从没见过父亲一面。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中 我今天太勤快了,后天就出门,今天一下子码了三章!眼睛都疼了,下去睡了,晚安! 第437章 此为防盗章  空闲下来的时间多了, 项明便有了心思想别的,他现在的年龄,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目光往周围一看, 那些乡村女孩儿他自然是看不上的, 倒不是说乡村女孩儿多么不好, 而是她们都没文化,不认识几个字, 说起话来土气得让项明总在背后偷笑。乐—文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有的都找到了对象, 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 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 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 等到自己想了, 看看周围人, 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 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作者有话要说:  积极存稿中 因为要出去儿,所以,大家暂时满足一下日更吧,不要想着双更和爆更。有机会我会努力满足大家期望的。 谢谢大家喜欢! 第438章 此为防盗章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 反倒是对赵沧颉, 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 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 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 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 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 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 知道有侯府照料, 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 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中 第439章 “娘, 您吃吧,我吃过了的,现在我也挣钱了,条件好了, 您多吃点儿吧。% ” 或许是因为体型问题, 第一次见到这个瘦得脱了形的女人, 除了害怕之外,就觉得对方更像是饿的, 郑嘉轩见过饿死的人,皮包骨头的样子, 身上好像一点儿肉都没有了,女人要强一些,却也没好到哪里去。 见郑嘉轩的推拒,女人犹豫了一下,把东西放到一旁窗台上, 说:“好, 我一会儿吃。” 两人说话间,能够听到外头突然传来一些声音,很杂乱的声音, 各种刺耳。 这是怎么回事? 郑嘉轩往外探了探头, 他在第一次见到这里的时候就听到过其中的一些声音, 当时的那种害怕犹然于心,就好像是条件反射,再次听到这样的声音, 他的心就提了起来。 女人按住他,不要他起身,说:“你睡吧,我下去看看。早点儿睡,明天还要上班呐。” 郑嘉轩总觉得这个世界跟现实世界属于同一个方位的不同投影,如果乱动就好像是弄乱了方位坐标,很可能无法再见到现实世界了,所以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是十分谨慎的,从来没有离开过床,做的最大的动作也只是坐在床上吃东西。 女人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从没有叫他起身去过哪里,也正是因为这样,让那种鬼怪勾魂的感觉少了很多,让郑嘉轩心中更为安定了一些,确定了对方并没有害人的意思。 “知道了,您小心些。”郑嘉轩十分听话地躺下了,却没有马上闭上眼睛,看着那扇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光线,一瞬间好像连外面的声音都停住了片刻。 杂音很快再次响起,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郑嘉轩精神有些发散,正准备再次凝聚精神力护罩,露在被子外面的手突然被捉住了,他怔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一双血洞的眼盯着他。 一个头发顺滑的小女孩儿,干瘦的脸上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了黑乎乎的血洞,看着他,咧嘴一笑,口中呼出冰冷的气:“哥哥,陪我玩儿嘛,下来陪我玩儿!” 她不光说,还用力拉,冰凉的手如同爪子一样几乎感觉不到肉的存在,皮包骨头的手是淡青色的,看着便不似人形的可怖,而那力道,几乎不是人能够抗拒的。 郑嘉轩一时不防备,被她拉得偏了半个身子,差点儿被她拉下床去,精神力下意识便开始了攻击,然后耳边便是小女孩儿的惊声尖叫,那刺耳的声音好像某种音波攻击一样让人的脑子都要昏过去了。 幸好郑嘉轩还有精神力,并不算是真正的普通人,趁着她抱头尖叫的时候,迅速调整了自己的身体,坐在了床上,也向着外头喊“娘”,他自认成人了,但是这种遇事叫娘的做法还真是无奈之举。 他认得这个小女孩儿的声音,曾经很多次都听到这个叫做“阿囡”的吵着要玩儿。 女人来得很快,一阵风一样,完全没有掩饰直接出现在门内,根本没有开门的工序,她看了一眼现状,先是一把把小女孩儿搂在怀中,捂住她的脑袋,不让她那可怖的面容见人,然后就是看郑嘉轩,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腕上那个乌黑的手印,脸色一下阴沉下来了。 郑嘉轩不敢放出太多的精神力,这会儿把精神力都收敛起来了,也就不知道女人是怎样动作的,只见她捂了一下,然后那小女孩儿就从她的怀中消失了。 这些动作黑暗中应该是无人能够看到的,郑嘉轩仰仗精神力能够看到一些,却也看不清楚。 下一刻,女人的身影消失,然后门打开,她的影子出现投射到被子上,脸上带着些微的笑容走进来,如同第一次那样问:“怎么了,做噩梦了?” 郑嘉轩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看了看周围,自然是看不到小女孩儿影子的,然后他就说:“刚才有个人拉我… …”他说着就要抬起手腕,女人快步走过来,抚了一下他的手腕,恰好捉在黑手印的位置,等她的手拿开,那里已经没有任何的痕迹了。 “啊,可能真的是噩梦。”郑嘉轩没有多说,他不知道这种状况如果戳破会怎样,如果一开始他并不是在这样的世界醒来,可能一切就好说多了,但他那时候以为这里是正常,并没有发出疑问,后来的任何疑问也都不应该再发声了。 “没事儿了,早点儿睡,明天还要上班呐。”女人再次叮嘱了一声,这一次她看着郑嘉轩躺下闭上了眼睛,然后给他拉平被子,掖了掖被角。 郑嘉轩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天明,都没有做梦。 白天醒来的时候看了一下,手上是真的没有了那个手印,精神力探查过去能够感觉到一些阴凉的气息,却并不伤人。 “今天有雨,多穿点儿。”郑婶子习惯了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卫生,哪怕儿子大了,她还是早早起来叫他起床,帮着披个衣服擦把脸。 郑嘉轩和郑嘉谦郑嘉翼住在一起,他现在年龄大了,顶多是被郑婶子披上一件衣裳,她的精力更多地还是放在那两个身上,郑嘉谦有些不耐烦地应了,郑嘉翼吵着要穿他的小胶鞋。 这年头胶鞋也是个稀罕物,一般都是大人有,小孩子没有穿的,多是光着脚丫子到处跑。 郑嘉轩觉得现在的雨水还是挺凉的,上次刚好随着老外去胶鞋厂转了一圈儿,就跟他们特意定了三双小一点儿的胶鞋,也没什么鞋号,郑嘉谦穿可能刚好,郑彩和郑嘉翼穿就大了些。 就这,也算是独一份儿的了,郑嘉翼就特别欢喜,当天就想穿,被郑嘉轩拦了,自那之后他就天天盼着下雨,今天可算是被他逮到了。 “好好好。”郑婶子很是无奈地应了,翻找出那双鞋子来,没有彩色,单纯的黑色胶鞋又并没有精致的做工,还有些大,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好看,但郑嘉翼却像是逮到了新鲜的玩具,穿上之后就开始噔噔噔地跑,一溜烟跑下了楼。 现在是郑嘉谦每天带着他上学,两人上学的地方相隔不远,一起走也是个伴儿,或许是因为有了弟弟要带,郑嘉谦看着也稳重了一些,知道操心事情了。 郑彩那边儿是郑嘉轩坐着黄包车亲自送的,他其实有点儿不好意思,人家车夫一把年龄了还要拉两个人跑,实在是辛苦钱,他倒是想让对方只接送郑彩,但车夫也不同意,可能是金城那边儿说好了,他这里才是大头。 若想要再雇一个车分别接送两人,费用又实在是有些大,郑婶子更是说什么都不同意,一说就不让郑彩上学了。 郑彩早就想上学,如今难得有机会,是万不肯不去的,最后闹得只能辛苦车夫了。 他跑着送郑彩去了学校,然后再跑着送郑嘉轩去上班,幸好两个地方也还算是顺路,不用跑太多的冤枉路。 下班的时候郑嘉轩碰到了金城,对方是特意来找他的,说话间还有些不好意思,是专门为了求药。 “上次那个药还有没,我… …我这里是专门求药来了,实在是有些急用。” 这会儿已经不下雨了,天却还是阴着,地上的积水甚多,路面到底算不得平整,金城的裤腿儿挽起来,一双皮凉鞋早就透了水,走在半干的路面上留下一个湿脚印,他的头发还有些潮,也不知道是淋了雨,还是出了汗。 “现成的没有,走吧,去药材铺子抓点儿药,我现配好了。”郑嘉轩也不吝啬,药到底是救人用的,至于这救的人是好是坏,那也不关他事了,总是他没有伤人害命就可以了。 金城闻言露出笑容来,张口就道:“总是麻烦先生了。” 听到他又叫起来“先生”,郑嘉轩也没再驳他,自他离开老外身边,高升之后,两人的联系虽然还有,但对方这个“先生”却是落到了口上,或许这也是他们这些人的品质体现,重义重恩,这般表现出来,大约也是加分项。 想到这一层,郑嘉轩也就没有再反驳对方称呼问题。 “没事儿。” 从药铺出来的时候,郑嘉轩就要跟金城告辞,让他快点儿去救人,两人正说着话,就听到有人叫“哥哥”。 郑嘉轩没有回头,却看到金城盯着巷子里目光凝重,他回头去看,便看到一颗头昂起来冲着他笑,又叫了一声“哥哥”。 那分明是个男性乞丐模样,蓬头垢面的,一口黑牙露出来几乎都可以闻到恶臭,但那声音却清脆得好像… … “别过去,我过去看看。”金城谨慎地摸出了腰上别的枪,□□是很老旧的那种,他的操作却很熟练,走过去几步,看到的就是那乞丐扭着身子爬起来的样子,他的双腿是废掉的,所以动作很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正存稿,突然听到去不了的消息,整个人都蔫了,一下子没动力存稿了,昨天都没码字。 然后今天晚饭,又说让我查路线攻略,看看怎么去....然后我就又上来码存稿了! 这一篇可能长了点儿,唉,我要是写快了,好多事情感觉没怎么交代就过来了,大家觉得快,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又觉得慢了? 希望大家喜欢! 第440章 此为防盗章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 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 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 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 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 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 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内幕消息,但,更深层的内幕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 …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李喆喝得有些多,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存稿中.... 我也不知道几时能够出门玩儿了,先存着吧,免得真的出门一个礼拜,大家都抓瞎。 第441章 郑嘉轩面露难色, 他早觉得李寡妇厉害,但是这种厉害显然并不是能够轻易借用的,对方对他一向不待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他本身情况的原因, 而且这种事, 如果真的借了对方之手, 恐怕就要到撕破脸的份儿上了。 目前为止,鬼母对自己还算好, 照顾有加,他若是这般反目, 实在有些忘恩负义。 认鬼母这种事情,都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快要保不住了,这才让孩子认了鬼母,免得成为孤魂野鬼被人欺负。 这也就是说郑婶子这样做是因为他当年过于体弱,可能不能活, 那么, 无论是不是因为认鬼母的原因让他好过了,活到现在了,这份情意总是在的, 干娘也是娘啊! 在对方没有害他的时候主动害了对方, 只为防范一个可能, 郑嘉轩做不到。 而且,他所防的是他那位“妹妹”,而不是鬼母。 跟余大先生又交谈了一会儿, 交给了余大先生几样描绘下来的阵法,而布阵需要的东西,郑嘉轩拿出了几枚通过他精神力改造过的棋子。 这种棋子实在是太好认了,就是普通的围棋棋子,黑白色分明,以至于余大先生看到的时候颇有些惊疑,看他像是看骗子一样,若不是切身体会过隔音阵的效果,恐怕这时候都要拂袖而走了。 “先生勿怪,实在是这棋子质量不错,这才能够布阵使用,并非什么东西都能布阵用的。”郑嘉轩此话不假,此世界的灵力稀薄,他倒是能够通过灵力布阵,但这种需要预先修炼才有的,还不是人人都能修炼出来的,真正拿出来才是糊弄人。 反倒是这棋子,本身就是石头材质,里面被他每一个都刻上了贮存精神力的阵法,还有一个小小的微缩版聚灵阵,只要按照他给的阵法图纸布置妥当,其他的都不用管就能够自动激发出来。 如果没有人触碰或者破坏,它的使用寿命理论上来说甚至是无限的。 余大先生听到这里的时候眼神儿认真了许多,便是金城,都不由得神色一动,诱惑实在太大。 等到送走余大先生,金城忍不住问:“先生真是厉害,不知道这一手我可能学?” “我送给余大先生本为交换,此为利益交换,并无其他因果瓜葛,若是你要学… …你此前帮我,我便以此为交换,如何?” 金城的黑帮身份到底让郑嘉轩不太放心,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目前看着算是好的,但是万一以后坏了呢?他这时候助他越多,若是他以后坏了,便是助纣为虐,单是那个“先生”之说,就让人却步,师徒之间的因果顺推,师傅总是躲不过的。 “多谢先生!”金城只听自己想听的,闻言便是大喜,激动道谢。 郑嘉轩也不多说,他只把这个“先生”当做尊称听,无关师徒。因之前没想到这一层,没什么准备,便与金城约定晚两天给他,金城满口应诺,又特特送了他回去。 主楼之中郑婶子还在做饭,问了郑嘉轩一声,知道他跟朋友在外头吃过,也就不再问,郑婶子有着最普通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郑嘉轩在外头的事情她很少过问,听到无事也就放下心了。 “哥哥,你为什么不陪我玩儿?” “哥哥,你讨厌我?” “哥哥,我想跟你玩儿!” 清脆的女声可以算得好听,但半夜袭来,周围一片空寂,便只会激发恐惧。 郑嘉轩睁开眼,发现阁楼之中的树影倒影,再看到床边儿的小女孩儿时,纵然心中有了准备,还是有些惊吓感,实在是对方的造型怎么都有些吓人。 视觉上追寻美感是人的天性,他纵然不怕,却也不想直面这样的面孔。 “哥哥,你为什么打我,阿囡的头好疼。” 枯黄的头发分明没有营养,脸色是青灰色的,眼窝处只有两个血洞,配着那干瘦的小脸,这种宛若恶鬼在世的模样,实在是无法让人看了心生好感的,哪怕她的声音还算好听。 阴嗖嗖的风好似从床垫底下传来,一想到这阁楼是用槐木搭建起来的,也不知道那些阴气是来自于眼前之鬼,还是周遭之木。 “哥哥,你陪我玩儿啊,我们来玩儿拍皮球。” 小女孩儿如同普通的孩子一样,不记仇也不执着,冲他咧嘴一笑,就举起了一个“球”来。 郑嘉轩的瞳孔一缩,那个被女孩儿举在手中示意的“球”分明是一颗人头。 这个夜晚窗外的月光很明亮,那冷冷的白光照射进来,能够看到那颗头被黑乎乎的毛发遮挡了大半,不知道是如何弄的,看不到明显的脖颈,转动的时候,毛发扬起,能够看到那一张布满了恐惧的脸。 这是她杀死的?还是她捡来的? 鬼怪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是否有着明显的分界,是否能够触摸到真实世界的东西? 是能触碰到的,他摆放好的祭品都会被收到,而他自己也吃过,口感都是真实的,所以,这个“球”也有可能是被捡到的? 无论是不是,他真的很讨厌这些。 洁癖是种病,在有能力的时候,他不想好。 “娘——” 郑嘉轩的方法就是惊声尖叫,在同时再次用精神力攻击小女孩儿,避开她把那个球递过来的举动。 女人来得很快,她或许本来就是这里的主人,如同地缚灵一样哪里都不能去,又或者她寄身在这些槐木之上,不能够远离。 如同上一次一样,女人飘然而入,第一时间把小女孩儿按住,然后她就那样消失了,能够听到“球”落地的声音,女人踢了一脚,似乎是把它踢到床底下。 郑嘉轩眯着眼,看到了这一幕,然后看到女人飘然出去再进来,她的动作极快,没有两秒钟就完成了一切,看着就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样。 “怎么了,做噩梦了?” “不,不是噩梦。” 郑嘉轩不想多说话,女人这种明显隐瞒的态度,表明她是不想说明自己为鬼的身份的,郑嘉轩明明明白了,却还是要装糊涂,他已经知道女人的实力比自己高,不确定如果揭穿会发生什么事情。 心里头有压抑不住的冲动想要将一切说明白,但上一次的努力是被女人强势催眠掩盖过去的,这一次他不想再试,免得对方还有什么样的招式让他防不胜防。 好像被女人说服,郑嘉轩躺好闭上了眼睛,再次入睡。 清晨起来,心情十分不好,如果每天晚上都要面对那个可怖的“妹妹”,他是宁可从此再也不睡的。 想到之前一段时间跟老外出去玩儿,住在别的地方并没有这种半夜灵异事件,他便准备搬家,当然,首先要说服郑婶子。 “搬家?”郑婶子有些不解,“为什么?咱们不是住得好好的吗?” “或许您住得很好,但我住得一点儿都不好。”郑嘉轩不想再对郑婶子的想法做出任何的猜测,他特意把对方约到外头的咖啡馆,便是准备把夜晚的事情说出来。 郑婶子听到他说“窗外的树”时,神色就有了变化,等到他说到晚上见到的那个让自己叫她“娘”的女人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有了惊骇。 “昨天过来的其实并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请来的风水大师,他说我是认了鬼母的,而那个阁楼是用槐木做的,阴气太重,这样的环境有碍寿数… …”郑嘉轩故意说得严重些,在母亲的心中,或许没有什么比儿子的性命更重要。 “怎么会呢?不可能的… …”郑婶子喃喃。 郑嘉轩没有理会她的话语,继续说他想要搬家的原因,“还记得郑彩的那位女同学吗?我昨天夜里也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儿,双眼都是血洞,拿着一颗人头叫我跟她玩儿,我怕某一天她的球可能会变成我的人头。” 郑婶子脸色煞白,抓住了郑嘉轩放在桌上的手,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人,声音大了起来:“不,不可能的!” 仿佛是尖利的刀叉划过白瓷碟子,上午还没有多少人的咖啡厅中,服务生看过来,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过来问一声。 郑嘉轩回了对方一个歉意的眼神,环顾一圈儿并没有影响到其他客人,这才再次面对稍微冷静下来的郑婶子,他反手握住了对方的手,手背上的红印能够看出郑婶子刚才的激动。 “我不敢赌,如果鬼母的其他孩子对我下手,她会帮着谁。” 这便是郑嘉轩对鬼母心存忌惮的原因,一开始或许因为对方的好心,让他觉得多这么一个“娘”也无所谓,但想到这一层上,纵然他不害怕正面对决的不敌,却总不想那样窝囊地死掉。 郑婶子还有些恍惚,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或许太不能够接受了,她不知道该怎样继续,相信儿子能够看到那些鬼?还是相信搬离庄园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如果真的是鬼,那可是鬼啊,有什么能够拦住她们的跟随? “不,不可能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存稿中.... 谢谢大家喜欢了,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2章 这一次的谈话不欢而散, 郑婶子坚决不肯搬出庄园,无论郑嘉轩怎么以自己的生命威胁,对方只会说“你搬出去吧,我是不会离开庄园的。” 这种执拗不知道是因何而来, 郑嘉轩急了, 最后直接使用了精神力暗示, 郑婶子只是个普通人,哪怕作为中世界的普通人她的灵魂比小世界的人要稍微强大一些, 但在郑嘉轩这种专门修炼了精神力的人看来,还是能够控制的。 达成结果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出来的时候郑嘉轩就跟葛太太打了招呼,说是带妈妈出来玩儿,可能中午不会回去,这会儿心中有愧,到底是用了小手段, 违背了郑婶子的真实意愿, 他便奢侈了一把,带郑婶子去饭店吃饭。 没想到中间有个小插曲,同在饭店吃饭的某个中年男人过来打了招呼, 好像是认识郑婶子, 叫她“阿柔”, 郑婶子匆匆回避,只说对方认错人了。 幸好那会儿他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不然郑婶子这种急忙避走的态度恐怕饭都吃不了了。 时间已经不早, 郑嘉轩是再也不想看到晚上那个小女孩儿了,也没急着追究这件事,匆匆忙忙跟着郑婶子回去收拾东西,他准备今晚就在小旅馆入住,之后再考虑是不是要离开这个城市的问题。 报纸上天天都能够看到这里打仗那里屠杀的,世界并不安全,这座城市因为外国佬足够多,反而形成了微妙的平衡,便是邻近的军阀也不敢轻易对这座城市下手,而那些已经把这里当做港口看待的外国,自然也不愿意毁掉一个联通点,这便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安全。 而其他的地方,那些写实的照片足够显出可怕来,离开这座城市,去哪里呢? 这个不太平的时代,或者是那些鬼怪力量最盛的时代吧。 郑婶子这边儿说通了,其他人就都很听话,长兄为父的好处还是不少的,郑嘉轩掌握了家中的经济大权,一说要走,他们没有一个不愿意的,最多就是郑彩问了一下为什么,当知道不影响她上学,才稍稍放心,迅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除了衣服就是一些钱,其他的郑嘉轩都不让他们带,便是衣服也不让他们带太多,他不确定自己的小动作是否能够瞒过鬼母那种无形的存在,便是对葛太太都只说是旅游,带大家出去玩儿几天。 “去外头玩玩也好,你妈妈也是辛苦,幸好有你这么个儿子,还是有儿子好啊!” 葛太太分外感慨,每次照镜子都能够发现自己更老一分,可是膝下连个孩子都没有的荒凉又是无人能够诉说的。 珊珊这会儿正要出门,见到他们这拎着箱子要走的模样,听说去玩儿,也笑了:“郑太太可是好福气啊!” 自从郑婶子在楼下租了房间之后,珊珊对她的称呼就变了,再看郑嘉轩也不似看小孩儿那样,某次还故意诱惑地冲他笑了笑,逗弄他玩儿。 郑嘉轩对此一向不予理会,珊珊大约也并非存了什么恶意,只是觉得好玩儿,她这样的职业,对于世上的男人但凡还有一分憧憬都不会单身到现在。 郑婶子并没有表露出多少开心的意思,听到大家这样说,勉强提了提嘴角,拎着箱子要走的时候还总是回头望,脚步也分外迟疑。 郑嘉轩不得不哄着她说:“走吧,几天后咱们就回来了,就当让我孝敬孝敬您,好好玩儿一圈儿。” 旅游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这又不是和平时代,哪里那么多只为了四处玩儿到处跑的人。 好在主楼之中葛太太和珊珊,谁也没有真的关心郑家人的好坏,听到他们这样说,看他们拿的东西也不多,便都没有在意。 葛太太市侩地想了一下,她手上还押着一个月的房租,便是他们不回来了,自己也不亏,便笑着目送他们离开。 今天天黑的早,这个时候竟是已经暗了下来。 郑婶子一步三回头,被郑嘉轩搀着,不容许她退回脚步,不管她对这个庄园有多么眷恋,郑嘉轩都不准备再体会深夜的惊恐了。 他自问还是个正常人,那种审美超常的东西,无论怎样都欣赏不了,自然也有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 这么晚的时候也不好赶路,郑嘉轩直接把大家带到了今天去过的饭店里居住,大饭店因为收费有些贵,多是一些客商和外国佬住,房间还有不少,容他们两间房还是有的。 “这么着急做什么,不然可以明天再走。”郑婶子心疼那些钱,这样说着愈发想要回去了,却又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走,是为了出去玩儿吗?还是为了搬家? “没事儿,没花多少。” 郑嘉轩轻描淡写,他这些年赚的钱给了郑婶子一部分,剩下的他还留着,本来是想着以后做点儿什么,当做本金,如今,且先顾眼前吧。 他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能够避过,总是要试一试。 送郑婶子他们进了房间之后,郑嘉轩也没闲着,看着两个弟弟都睡了,他便在桌前描绘了几张阵法图,棋子还是黑白棋子,上次他为了做这个专门买了一些回来,给了余大先生一部分,剩下的没有描绘法阵,如今描绘起来,也不太费时间。 这一番忙碌便到了后半夜才入睡,安安心心一觉睡起来,郑嘉轩觉得自己精神都好了不少,把东西拿下去,找了饭店的人帮忙送达,他又叫了早餐到房间里。 “啊,这里的床好软啊,我都不想起来!”郑嘉谦颇为感慨,懒洋洋躺在床上就是不想动。 郑嘉翼可没那么多想法,他跳起来,在床上一下一下地,只当做蹦蹦床玩儿。 郑婶子就住在隔壁,一早过来,看到两个儿子这样,忙拉了这个说了那个,一早上就忙活得好像有什么急事等着做一样。 “我真的不用上学吗?今天?”郑嘉谦还有些不敢相信,他其实对学校一点儿眷恋都没有,只因为上学的伙食会好一些,还能和同学一起玩儿,这才特别积极。 郑彩也是同样的意思,并不是所有穷人家的孩子都有着对知识的渴求,她自认自己是个女孩儿,以后只要嫁个好人家,能够生儿子就好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郑嘉轩很少有兄弟姐妹,对这些少年心理问题,根本没有察觉,闻言肯定了一下他们的说法,依旧说这次是出去玩儿的,然后就让他们吃了饭就动身。 昨天夜里他不单单制作了棋子,完成了对金城的承诺,更是查了一下火车线路,选择了一个邻近的相对比较安全的城市。 其实若是可以,他是想要走远一些的,但无论南北,动乱都是一样的,这里是他所不熟悉的历史,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安全,说不定哪天头上就会落下一颗□□,生死由天。 经过了昨天,郑婶子似乎也没有那么想要回到庄园之中,吃过早饭之后拎着行礼就跟郑嘉轩往外走,一出门郑嘉轩就叫了三辆黄包车,在郑婶子再次觉得破费的情况下,吩咐车夫往车站赶。 火车站很小,有些破,简陋得像是临建房一样。 郑嘉轩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火车站,找了一下才看到售票处在哪儿,作为商业发达城市,这个小小的火车站能够通向不少地方,因为郑嘉轩要去的城市并不远,票价也没有贵到离谱,但因为没有儿童免票的说法,钱还是掏了不少。 郑婶子有些局促,离开庄园之后她的话就少了,这会儿做什么都是看郑嘉轩怎么安排,半点儿没有自主的样子。 火车的速度不快,整整一个下午都在火车上咣当,到了晚上的时候终于到了邻城,郑嘉轩算是几人之中最见过世面的,由他领着找了住宿,虽然花费依旧多,但总算不是什么黑店,安全能够保证。 这一夜又是安眠,连着两个晚上的轻松让郑嘉轩稍稍放开了心情,直到次日早上见到等候在饭店的金城。 “先生,您怎么突然想来这里了?”他的笑容带着几分说不出来的意味。 郑嘉轩的神色一木,那股不好的预感好像突然应验了一样,表情回复自然,说:“你收到我给你的东西了吗?” “收到了,还有些不懂,这才特意来请教先生。”金城似真似假地抱怨了一句,“可是让我好找,先生怎么想到来这里的?这般匆忙。” 好似什么都没察觉一样,郑嘉轩跟他说:“你是知道的,我那房子有些问题,我想要离开,便准备到这里安家。” “何必这么麻烦。”金城笑了笑,“我跟余大先生打听过了,那种阴邪之物都怕火,一把火下去什么都干净了… …先生那阁楼的确小了些,有些委屈,我在租界有个别墅,先生大可以回去住,何必舟车劳顿跑这么远,无处落脚。” 金城说着拎过了郑嘉轩手中的箱子,跟着他来的几个小弟也一人一个,把郑婶子他们都看住了,好似帮扶一样把箱子一并拎到了手中,这般不容拒绝地姿态… …郑嘉轩什么都没有说,跟着离开了,饭店门口的车子,竟像是专门过来接他回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  牵挂太多,总是绊住了手脚。 存稿中.... 第443章 火, 燃烧的火好像是来自地狱,从脚底板窜上来,一丛丛火焰带着灼热和疼痛… … 古老的庄园最开始是谁建造在这里的?某一个闲人隐士,还是某一家大少爷为了金屋藏娇, 从有记忆的时候, 郑婶子就在这座庄园里面, 跟着她的佣人妈一起伺候着这里的老少爷们儿,不知道父亲是谁, 只知道按着吩咐乖顺听话。 那个时候她是叫做“阿柔”的。 少女无知的时候她成了少爷的女人,当时年龄小, 瞒着人,有了身孕才慌了神,被太太知道了,一碗药丢了那个孩子,心里头是疼的, 哪怕还不知道孩子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可是, 此情能断吗?少爷对她真的很好,带着她出去玩儿,带着她去见他的那些朋友, 但最后… … 再多的情或许都抵不得变化的世情, 动荡的年代, 一张通向平安的船票,就这样分开了他们,少爷把这座庄园留给了她, 她心里是念着这份情的,哪怕太太棋高一着先把庄园卖了出去,她什么也没得到。 无所依的时候发现自己怀了孩子,怎么办呢?咬着牙生了下来,孩子瘦弱,她第一次做母亲,身边没有人指导,哭着养他,自从母亲去后她第一次那样痛哭,泪光朦胧之中仿佛看到那小小的孩子就此断了气。 想起了小时候听说的鬼母的故事,她当时发愿,若是能够让孩子活下来,便把他舍了给鬼母。 求天求地,求漫天的神佛,如果这些都不应,那哪怕是幽冥鬼怪,只要能够让她的孩子活着,让她这份情活着,她的心里就只有万分的感激。 后来,孩子果然活了。 她不敢怠慢,实现自己的承诺,找人做了一块儿白面牌位,按时上香祭拜。 这样就好了吗?怎么能够呢?她想要养活孩子,却没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最终只能再一次沦为别人的玩物,后来怀了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孩子,她记得堕胎的痛,记得她要笃信的鬼母,不敢随意坏了这小小的生命,便生了下来。 生下来又要养,哪里来的钱呢? 不知不觉她就在这条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孩子长大了要上学,她不能让少爷的孩子不学无术,或许有一天,他回来,回到这里就会看到了呢? 那个微弱的希望是那样小,她只希望他能认下这个儿子,其他的都不敢奢望,她的身份这样卑微,又能希望什么呢? 少爷的孩子果然是很能干的,哪怕她一直愧疚不能够让他生活得如少爷那样好,但他还是能干到知道孝顺她,知道善待弟妹。 那些脏事,她半点儿不敢让他知道,害怕过甚,还把后面两个儿子都跟他用了一样的中间字,这样,或许他就永远不会知道了吧。 每每被问到父亲的问题,她都会流泪,她怎么好意思说呢?哪怕那时年少,这么多年,也总知道那是丑事了。 火焰包围着主楼,周围一片乱糟糟的,葛太太还在那儿哭天抹泪地喊着:“那个杀千刀的,这好端端的是要烧死人啊!” 李寡妇和阿莲仿佛头一次走出那封闭的房间,出现在阳光下一样,手中拎着行李箱,淡定如初地夹杂在慌乱的人群之中,往外走去。 郑婶子没有看到旁人,她的目光之中只有那着火的主楼,在那栋主楼之中她经历过了无忧的童年还有美好的少女时光,哪怕那里也见证着她和一代代楼主的不堪,但到底,也是无法割舍的等待。 “先生放心,我知道先生不喜伤人害命,已经提前把她们都赶出来了,这样的火,想来无论怎样的阴邪之物都不能留存,先生以后大可在此安居… …”金城还在说着话,他牢牢地扣住了郑嘉轩的手腕,不让他有什么冲动之举。 郑嘉轩从来不是那样冲动的人,他大约知道对方特意领他来看的用意,一方面是绝了自己的后顾之忧,一方面也是一种威慑,能够光天化日放火还旁观,可见黑龙帮的势力如何,他以后大可不用再有逃走的心思。 对他个人来说,黑白观念并没有别人以为的那样强,只是到底不愿意助纣为虐而已,但如今家人都在人手,做出妥协也不难,反正他所表露出来的就他自己来看,并不会得到太多杀伤方面的应用。 怀璧其罪,他不知不懂这个道理的,只是没想到这种鸡肋一样的阵法竟然也会被人垂涎至此。 这种战乱的年代,难道不是武力值更被看重吗?阵法应用得当,固然能够起到一些微妙的效果,但是隔音阵之类的小巧,又能够对战争有什么更多的作用吗?便是间谍也用不上啊,有布阵的时间,杀人都杀好几个了,火器时代,阵法的作用真的没有多大。 “啊——” 周围惊叫传来的时候,郑嘉轩看到一道身影冲入了正在燃烧的主楼之中,身边箱子坠地的声音响起,还有几个黑色布衫的人往前冲了几步,最后止步于火场前。 那是—— “妈——妈妈——” 弟弟妹妹的哭叫声,还有挣扎的声音让郑嘉轩睁大了眼睛,是郑婶子!刚才,是郑婶子冲入了主楼! 他也要往前冲,却被金城死死抱住了,精神力却一无阻挡地冲到了前面,紧追着郑婶子的步伐往前,只是,不等他撑起精神力护罩,就感到了另外一种几乎是压倒性的力量,黏稠如胶,阻隔了他的精神力,隔着一丛丛火焰,他只能看到郑婶子忍着疼痛冲到楼上的身影。 她不知道他能看到,又或者她知道,她回头看着外面,说:“嘉轩,你好好地,我在这里等着他,我不走。” 脑中一嗡,精神力也无法维系,当初下的精神暗示破了,带来的反噬并不要命,却让他的口角都溢出血来,眼前也是一阵阵发黑。 金城没有让人救火,这样大的火势,黑烟将整个楼都笼罩起来了,也根本不是几桶水能够灭掉的了。 “先生,先生,冷静啊。”金城看着无力到几乎软倒的郑嘉轩,一时间倒是想到了这位小先生比他还小一些的事实,但… …那样的力量,到底还是玄妙的,容不得他不起贪心。 郑嘉轩没有说什么,这样的火已经救不回来了,何况,郑婶子是一心求死,她不肯离开这座庄园,竟然到了这一步吗? 这世上,纵然如他,也总有些无法破除的执念,何况他人。 “妈妈,妈妈,你们这些坏人,你们救她啊!”郑彩的哭声最为悲惨,她是女孩子,天生便不用掩饰哭声。 纷乱的人们已经逃离了这里,火势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不敢阻拦,那些穿着黑布衫的人都是黑龙会的,他们都知道这些帮派不好惹,普通人也不敢惹,看着他们并没有只是要烧一个主楼,其他的并不准备破坏,他们也只能心存忐忑地预备上水,护住自己的简易房。 还有人去安慰葛太太,让她不要乱喊,冷静下来的葛太太未尝不是精明的,她之前阻拦不成是被硬拖出来的,行李都在里面,银钱都在里面,一同付之一炬,怎能不悲,怎能不痛,但胳膊拗不过大腿,她还想要活命,最终也只能压抑了悲声。 主楼基本都是木质构造,又有助燃物,燃烧起来得也快,被金城拖走的时候,郑嘉轩回头去看,只觉得那火焰十分刺眼,让他的头更疼了。 金城许诺的别墅的确是有的,显然他的这番作为也得到了他身后人的支持,不然这样的别墅,还真不是郑嘉轩小瞧金城,他恐怕要再奋斗两年才能弄到,哪怕这年头黑帮相对好混,却也是要论资排辈的。 “先生且在这里暂居,若有什么不满意的,以后再说,今天事情多,先生也累了,且先休息吧。”金城说着好话,郑嘉轩一概不表态,只看他把他们送过来,然后又留下了看守的人,便坐着车走了。 “哥哥。” “嘉轩哥。” “大哥。” 三个小的这时候才觉出害怕来,一张脸上花猫一样,泪水还在眼眶里晃,一双眼中却有了问询的意思,他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做,茫然无助地看着郑嘉轩。 或许是郑婶子早早地放权,又或者这两年的变化太快,他们已经习惯了依赖大哥,此时更是把对方视作了主心骨,郑嘉轩的冷静让他们慌乱的心也渐渐放缓了跳动的节奏。 “先去休息。”郑嘉轩刚这样说着,就听到“咕噜噜”一声肚子叫唤,不知道从谁的那里传来。 苦笑一下,总归活着就要先考虑活着的事。 金城留下的人很好用,郑嘉轩说了一声,很快一桌子饭菜就摆上来了,兄妹几个不敢分开,就在郑嘉轩的房间吃了,然后聚在一起在大床上睡觉,陌生的地方,到底这样才能获得有限的安全感。 夜间,郑嘉轩独自外出,他的精神力并未大损,一下午的修炼又弥补了一些,此时起身出门,安全躲过了楼中监视,直接走到了街面儿上,然后叫了车在城中乱逛,一个多小时后才找准方向,让车夫到了一个胡同里头,敲响了一家人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精神力暗示的弊端就是这样,如果被破,那么暗示什么,便越会坚定反方向,就好像当初的江少每一次暗示被迫之后都坚持复合一样,感情更甚。 所以郑婶子最后坚持的且不说是不是为了爱情等待了,就是那个“我不走”。 因为当初暗示的是“必须走”。 ——请相信,以上不是我给自己写阅读理解,O(∩_∩)O哈哈~ 本来想要番外的,但是一看还有些没交代,反正这个故事已经长了,索□□代彻底点儿。 我还在继续存稿,不知道这个月到底能不能去成,焦躁.... 第444章 “你来做什么?” 开门的是李寡妇, 她自来就不待见郑嘉轩,这也并不是新闻了,只是这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对方的态度好像好了一丁、丁点儿。 郑嘉轩瞥了一眼他特意留下的黄包车夫, 客气地问:“能进去再说吗?” 李寡妇有些犹豫, 看了一眼那有些好奇的车夫, 到底没有拒绝,皱着眉让开了一条缝, 然后关上了门,阻挡了外头那诸多猜测的视线。 这是胡同里普通的小院子, 往前八步就能进屋,屋里头点着昏黄的灯,隐约能够见到窗边的身影。 郑嘉轩没有坚持进屋,寡妇门前是非多,他能够在深更半夜的时候进到院子, 已经算是对方对自己信任有加了, 或许也不是信任,而是对方有底气。 “我、我想要问一些事情,希望您能够帮我解答。” 哪怕已经信错了一回人, 但郑嘉轩到底不曾对此讳言, 见得李寡妇默许, 他便把自己夜间所见说了,这算是交代了一下余大先生被他请来的缘由,然后又说了他是怎么想的, 最后被金城逮回来的,中间模糊了一下阵法的关系,只说他怀璧其罪,又为连累李寡妇搬家致歉,并询问郑婶子死在那里是否有碍身后。 既然已经确定有鬼怪,那么这个世界显然不是死了就算完的,郑婶子死在那里,是否会对魂魄有妨碍,影响投胎轮回,或者就此成了孤魂野鬼,都是郑嘉轩需要操心的问题。 李寡妇本来还有些不耐,蠢人做蠢事她见得多了,跟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听到后来郑嘉轩的致歉,多少缓和了一些表情,总算还是有善心的,嗯,还知道孝顺。 她搬到主楼的时间也挺长的了,哪怕日常不跟葛太太她们交际,看到听到的也多了,对郑嘉轩的看不惯主要是看不惯对方身上的阴气重,其他的人品方面还是认可的,这也是她能够放对方进门的原因所在。 至于对方怎么找到自己家的,李寡妇不问,她心里头还是认可这家伙的本事的。 “放心好了,这火一烧,该走的都得走,想留也留不住。”李寡妇说得利落,她其实对搬家并没有什么不满,那地方,若不是当初被葛太太一张巧嘴哄骗,她是绝对不会住的好嘛,便是不怕,那种邻居,也是让人膈应。 想到女儿阿莲最终还是因她一时没看顾到被鬼迷了,李寡妇就没有好脸色。 郑嘉轩只当对方嫌自己烦,面上先带了几分歉意,一时之间,竟是滞住了,想不出有什么能问的。 “娘——”门内传来一声娇声,跟上次那句“哥哥”完全不同的音色,郑嘉轩回头,看到窗边的那道影子到了门边儿,微微开启的门缝露出里面的一道身影,明眸善睐,一瞥即撤。 以为这是催促的意思,郑嘉轩不好再久留,在李寡妇回头之后,便告辞离开。 正坐着脚踏等候的黄包车夫没想到这么快人就出来了,倒是让之前的那些猜测都不作数了,也不多说,听了个地点,忙拉着人跑起来。 这一趟倒是没有周折,直接回到了那别墅所在不远才停下的。 郑婶子的后事很快被办好,这件事上金城到底是有些愧疚的,虽然不知道那位发什么疯非要自寻死路冲进火场,但在金城这里,到底是他看人的兄弟没把人拉住。 谁能想得到呢? 安慰了几句节哀顺变,金城也没急着让郑嘉轩做什么,又客客气气把人送了别墅安置,郑嘉谦他们该上学校的天天有人接送,乍一看,除了搬了家,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了。 孩子们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好的,发现这些坏人其实也没做什么,再加上金城的屡次道歉,他是完全不介意伏低做小消除孩子们的恶感的,不过小半个月,郑嘉谦等人就能够接受郑婶子不在的事实了。 明面儿上的监视还在,却都套了一层“佣人”的伪装,有那么两天,郑嘉谦还真被这些人捧得觉得自己像是个大少爷了。 郑嘉轩开始忙着修炼没发现,他白天修炼,晚上还要去买一些东西,这一次再走,一定要计划更周详一些。 等到发现的时候也不管什么周详不周详了,再不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以后他想走,这些人都会主动帮金城留下他的,糖衣炮弹到底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抵挡的。 他不怪他们,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乍然富贵有些虚荣心,那都是很正常的,而郑婶子的死,虽然跟金城他们有关,但硬是要把这个套上仇恨的说法,似乎也不太恰当,说到底,还是他引狼入室,引来了这一番磨难。 某一个夜间,郑嘉轩照例弄晕了那几个看守,然后叫醒了弟弟妹妹,领着他们离开。 “为什么要走啊?现在不好吗?”郑嘉谦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好一些,舍不得走。 “还记得你学过的课文吗?‘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若不想沦为被藏的良弓被烹的走狗,咱们就要走。”郑嘉轩这番话说得坚定,他从来都不喜欢那些被胁迫的利用,或者能够从利益相关上合作,但是利用就算了,何况他并不觉得金城会是一个好选择。 几年相交的信任有加,最终抵不过区区鸡肋阵法,到底是他错信了人。 给出的东西覆水难收,之后他可不想活在这种监视之下。 哪怕这天空不够宽广,他也愿如飞鸟翱翔,收不住的,不是翅膀,是心。 郑嘉谦还并不是太理解,怎么就成了良弓走狗了?但是看郑嘉轩这般严肃的表情,也知道一切无法更改,便没有再反驳,他不吭声了,底下还小的郑彩和郑嘉翼也都不吭声了,只是一手紧紧拎着自己的行李箱,一手拉着哥哥,生怕掉队被抛下。 比起良好的生活环境,他们更希望在家人的身边。 这一次很顺利,或许是因为更加谨慎的缘故,辗转到次日再次上了火车,这一次要在车上待很久,他们要去很远的一座城市,如果那里不够安居,或许还要去更远的地方。 郑嘉轩无所畏惧,未知对他从来就不是危险的代名词。 跟着他的弟弟妹妹心有彷徨,但新的旅途很快让他们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形形□□的人构成了形形□□的人生百态,比课堂上更复杂,比学校里更自由,很快,他们也无忧无虑地投入到了旅途当中。 然后,在某一个城市,因为告罄的钱财,他们停留下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等到再次有了充足的资金,又一次踏上了旅程。 “咱们为什么总是要跑来跑去啊!”郑嘉谦是第一个对此不满的,或许每一次在学校能够跟新同学吹嘘一下自己的见闻,对那些很多一辈子都没出过城的人来说,他的见闻简直就是奇妙。 但,每一次的离别也是会让人伤感的,尤其,他刚刚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儿,他想要留下来,第一次厌烦了旅行。 问明白缘由的郑嘉轩没有马上应允什么,他更早地想到兄弟之间的离别,他们还小,才会无能力地依附他,听从他的一切安排,但人到底是有着自己的思想的,他也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们,分开是早晚的事情,如同树大分枝一样。 “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你随时都可以留下来。”郑嘉轩这样许诺。 几年后,郑嘉谦在另外一个城市留下,郑嘉轩却没有因此停留,他带着还愿意跟他走的郑嘉翼一起走,只是给同样选择留下的郑彩一些钱,她既然选择在这里嫁人,以后的日子,他这个做兄长的唯一能给的或许也就是钱财了。 留下了他们的通讯地址,却没办法约定收信的位置,或许哪一天,因为这样简陋的联络渠道,兄弟之间的联系就会断绝,郑嘉翼也大了些,有着小小的伤感情绪,想到再也不会见到的哥哥姐姐,微微红了眼圈儿。 动荡不安的社会,每一次离别都可能是永诀。 “大哥为什么要一直走,为什么不能一起留下呢?”郑嘉翼抓紧郑嘉轩的衣角,长兄如父,对他来说,这一点最为恰当,在他生命中扮演父亲角色最多的便是这位长兄,所以他更依赖他。 “我不想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终点啊。”郑嘉轩笑了笑,看着有些蒙圈儿的郑嘉翼,他的目光中也有笑意,弟弟妹妹跟自己都不太像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所以总是要分开的,不管生离,无论死别。 又过了一些年,郑嘉翼也在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重复着哥哥姐姐送走大哥的样子,目送大哥离开,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娇俏的少女,跟他肩并肩站着,目送的眼神中没有半分阴霾。 “这里很安定的,为什么大哥还要走啊?” “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不安定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两章,尽可以当番外看。 惯例我还是会有一番外奉上。 留言好少啊!偷偷窥屏都不过瘾,唉....(哀怨脸)我觉得每次存稿你们就不爱理我,小妖精们,你们要怎样? 存稿中.... 第445章 “哎哎哎, 跑慢点儿啊!” 坏小子在前头跑着,胖墩墩的身材完全不影响他的速度,看着他以一种胖子特有的灵活跑到了前头,后面跟着的老太太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她的儿媳妇扶着她, 说:“别管他, 您慢点儿走。” 儿媳妇担心地看着老太太的脚, 她是见过的,老太太的脚不好, 据说是以前那个时候缠了小脚,哪怕后来放开了, 也试图正骨,但时间长了,骨头都长得畸形了,哪里是那么好放的。 以至于如今的鞋子除非是手工的布鞋,不然老太太穿了都不舒服, 走一段路脚就要疼的。 说到底, 还是那个年代不好。 自小就生长在和平社会的儿媳妇,除了从历史课本上看到一些关于那个时代的事情,更多的只能是从老太太的身边听来了。 她是历史系的, 对这些的兴趣挺浓, 也就更喜欢听老太太讲古, 因为这个,婆媳两个的关系跟母女一样,相处得极好。 逛公园是个日常, 逛完之后儿媳妇先带着老太太回去了,她的脚不能够走太多路,倒是坏小子,这会儿拿着他舅舅给买的水枪正跟别的孩子玩儿得正欢,跟他说话都不在意。 “这臭小子,回去非教训他不可。”叮嘱了弟弟两句,儿媳妇就先带着老太太回家,嘴里还不住抱怨。 “可别说,我大孙子好着呐。”老太太笑着阻止,慈眉善目的脸上,一双眼还亮着,早都看出来儿媳妇的言不由衷,语气里的喜爱真是挡都挡不住。 儿媳妇借故抱怨了两句老太太的偏心,有了孙子,真是媳妇都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么好的媳妇,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的啊!”老太太这样说着,拍了拍儿媳妇搀着自己的手背。 回到家中,儿媳妇就去做饭,三居室的房子面积不小,古色古香的布置并不合时下人的喜欢,但到底是老爷子的喜好,每次听到老太太讲老爷子的事情,总会让儿媳妇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丈夫,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老爷子什么都好,就是去世太早,都没来得及见到自己这个儿媳妇,更不用说她生下来的大胖孙子了。 吃饭的时候,儿媳妇专门盛出来两人份儿的饭菜端到老太太的屋子里头去,老太太从来不跟大家一桌吃饭,要说守着老传统男女分桌,其实也不是,只是她更想跟老爷子的牌位说说话吧。 要说家里头有什么最开始不习惯的,便是老太太把老爷子的牌位放在自己的卧室了,每天对着,不说膈应不膈应,到底是让人感觉怪怪的。 但是看过家里头的神龛之后,儿媳妇也多了几分理解,老人家嘛,又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迷信点儿啥,也不花什么钱,也算是个寄托了。 不看别人家老太太都没自家的可爱吗?就是笑容笑出来的褶子,都没自家的老太太平整。 房门一关,老太太坐在小桌旁,饭菜都是热腾腾的,正对面的牌位冷冰冰的,上面只有同样冰冷的三个字“郑嘉轩”。 没有着急动筷子,老太太看着牌位,轻声念叨:“快吃饭吧,这可是你儿媳妇亲手做的,她的手艺还好,你儿子爱吃… …” 空旷的房间中,这些念叨并没有回响,但是老太太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重逢,她那时候的欣喜,这会儿都还能记起。 郑嘉轩是个怎样的人呢?她自从搬到那座庄园就见过他了,清俊少年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都更能干,她总是偷偷从窗子张望,最开始那一份说不清楚的好奇谁知道是为什么呢? 后来就觉得他比别人更熟悉,更想让人亲近,再后来,就是被鬼迷了,她那时候模模糊糊的还是能够感知到一些,那鬼是认识郑嘉轩的,但好像没什么恶意。 母亲因为这事生气的时候,也是她轻声劝慰,她不想追究他的错,这本就不是他的错。 再后来,那个小院子里,隔着一道门听着他跟母亲说话,说了什么她都记在心里,她见他要走,出声换得他回顾,却到底还是什么都不敢说,就连那一声唤的也是自家亲娘。 “娘,我要学这个,我会好好侍奉大仙。” 她头一次这样坚定执拗,她知道母亲的顾虑是什么,这些大仙,未必有坏心,但为了让人通窍,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总会设下各种磨难,这便是“点化”。 母亲之所以沦为寡妇,便是这些磨难之一,其他的疾病不顺,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或许正因为明了这些,母亲做事总是不积极,不乐意帮那仙家结缘度人,好像赌气一样,除非没钱,否则绝对不帮手,也不让自己信这个,不肯让她也受那些苦。 可是,那些苦有什么呢?如能为他解困,怎样都是值得的。 或许上天怜她这一点念想,总还是在多年后让他们重逢了。 那一天,母亲被人胁迫做事,她被人捉着,两人都知道无论成与不成,都未必能够落得好,却又无奈,这世道,女子何其弱也。 便是大仙的力量,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何况那些大仙度人是为了结善缘,又怎么肯轻易害人。 说到底,借用来的力量不能够随心所欲。 “相识一场,总不能看着你们受难。”他救下了他们,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厉害身手,如英雄一般救了她们。 母亲叹息一声,知道她的心思,最终成全了她,硬是把她托付给了他。 郑嘉轩——郑嘉轩——郑嘉轩—— 想到这个名字,心里都是甜的。 老太太笑起来,满口的假牙洁白如雪,她拿起筷子不紧不慢地把饭菜分成了两份儿,端起一份儿自己吃。 一道橘红色的身影呲溜一下从窗口处奔来,直接跳上了桌子,蓬松的毛发乍一看好像松鼠一样,细细看才发现这狗儿一样的大小并不是城市中常见的宠物类型。 “我还说你不来了呐,今儿怎么回来了?” 老太太笑着,把另一份儿饭菜推过去一些,嘱咐道:“小心烫。” 灵性的黑眼睛看着老太太,也没什么推拒的心思,黄鼠狼端正蹲坐在桌上,然后人儿一样拿着勺子吃饭菜,只是爪子不便,到底不是那么稳当,时常有饭菜掉落桌面,它也不去捡,老太太也不责怪,再给它填上新的。 “没想到你今天还真回来了,没准备鸡,晚上还来吃吗?我亲自给你**吃,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鸡了,不放辣子。” 想到这小东西被他宠着的时候,就他爱故意逗弄,明明说对方“跟个人儿一样”,知道它吃不了辣子,还总爱让她做辣子鸡吃,让它看着眼馋,闹得它“吱吱”叫,真生气了,还得他亲自去哄。 那时候,她还有些醋呐,可后来… … “这么多年了,也就你我能够记着他了。” 放下筷子,看着黄鼠狼吃完饭,老太太起身拉开牌位桌下方的抽屉,拿出一把梳子招呼黄鼠狼过来,“来,我给你通通发。” 黄鼠狼通人性一样,真的窜了过来,大约是因为吃饱了,动作有些懒洋洋的,看着不那么伶俐。 老太太认真地给黄鼠狼梳着毛发,一边梳一边柔声跟它说话,把它当个孩子一样哄着,哪怕它的实际年龄已经不小了,比她的儿子还大呐。 “你在外这么多年,也不成个家,只想着求仙问道可不行啊,跟他似的,唉… …老二都成家了,有儿子了,你还单着,他要是在,也会念叨你的。” 明亮的黑眼睛眯着,不是那么在意,成什么家,它可是要成仙的!爪子搭在牌位的底座上,那个人,要是能成仙就好了。 第一次被逮住就说它跟个人儿似的,可是让它欢喜死了,若没有他,它还不知道要熬多久才能“像个人”。 “奶奶,你吃好了吗?”胖墩墩的坏小子没敲门就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卧在供桌上的橘红皮毛黄鼠狼,睁大了眼睛,也没叫,跑过来问:“这是哪家的猫?尾巴这么粗!” 黄鼠狼不忿地睁开眼看他,这就是他弟那蠢儿子!它是猫吗?它是猫吗? “这可不是猫,这是你大伯。”老太太认真地对孙子说。 胖孙子还不懂事儿,在奶奶的要求下,老老实实叫了一声“大伯”,换得“大伯”一个满意的眼神儿,然后当天晚上就得到了“大伯”分给他的鸡腿。 自那以后,胖孙子就不太爱往外跑了,总是跟“大伯”一起陪奶奶吃饭,还会学着奶奶的样子给“大伯”“梳头”。 没几日,老太太去了,这样大的年龄,算是喜丧了,办事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多少悲色,人嘛,总要走这一遭的。 葬礼办得不是那么热闹,现在都是火葬了,看着骨灰盒入葬就算是不错的了,事实上他们看到的只是买下来的墓地上那一块儿有照片的墓碑。 “大伯怎么没来?”胖孙子哭也哭过了,心思一转,就开始认人,视线放低,没有找到大伯那耀眼的身影。 听到他嘀咕的父亲本来要安抚的手顿在了儿子的头顶,悄悄问:“你见过你大伯了?” “见了啊,大伯可好看了!” “蠢东西,男人能夸好看吗?要说我帅!”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走过来拍了一下胖孙子的头,看似不留情的拍,其实没用多少力。 旁边儿的父亲有些尴尬,看着比自己还年轻风骚的男人,那个“大哥”实在叫不出来,有一个黄鼠狼大哥,还是能够变成人形的黄鼠狼大哥,这简直是… …好吧,他的三观早都颠覆了,现在还无法相信科学,都是爸妈还有大哥的锅! 短暂的相聚很快就是分别,他知道大哥不太喜欢变成人形,看着他匆匆离去也没多想,直到后来见到被儿子抱在怀里的“大伯”。 很好,看样子应该跟妻子解释一下,关于她一直崇拜敬仰的公公是怎样一个伟大的人。 能够看到神龛中黄鼠狼神像都不动摇的妻子,或许很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有一个黄鼠狼做大哥。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黄鼠狼这种黄大仙儿想要变成人,要先有人说它“像个人”。 成精不易,且行且珍惜! 存稿中.... 今天看了大家留言,赶紧上来说一声,男主并不是会捉鬼,且有什么力量要看当前世界允许什么,一直用精神力不过是因为精神力好用。 至于金城这里,寻常人让你教英语,你觉得这算是什么怀璧其罪吗?而他暴露出来的东西,阵法什么的,虽然有些不谨慎,但他自觉自己的理由足以解释,问题在于没有人要他解释,别人就是笃定他还有更多的,会更多的,能怎么办? 那就不是个讲理的时候。 鬼母的存在是一种并非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真实,这么说他一穿越过来就是那种场景,是因为穿越的时候精神力不稳,才能够在没有修炼的情况下看到鬼母的世界,而寻常人看不到,郑婶子也不知道,她只是迷信,以为孩子拜了鬼母当鬼也有靠山,结果孩子好了,她更迷信了,一直祭拜,却从来没见过。 大家都想要看鬼母的番外吗? 一口气连写三章到番外,我也是厉害了! 第446章 “意笙, 你快走!” “娘——” “走啊!” 简短的话语中暗藏着催促,身子被推了一把,差点儿倒地,踉跄一下, 顺着力道的方向往前奔逃。本文由  首发 身后明亮的火光映出楼阁的倒影, 喊杀声入耳, 还有兵刃入体的声音,脚下的步子跑得飞快, 一刻不停。 这是一座山,下坡的路本就不好走, 何况这里并非修建好的道路,繁茂的草木遮挡了直线的路,后面有危险,而前面,脚下的石头滑落, 身体跟着滑落, 滚了几下,一身棘刺撞在了树干上,是松树, 松塔砸在了头上。 被追杀? 世界转换之快总是让人有些猝不及防, 哪怕在闭眼的那一刻就知道再睁开眼睛就是另一个世界了, 但猛然到这种紧张关头,连原主的记忆都来不及查看就要被追杀,也不怪人头脑发懵。 “快追, 肯定是往这边儿跑了!” “不能让那小子跑了!” “《神耀经》说不定就在他手上,一定要找到他!” “该死的,那婆娘真是可恶。” “别废话,找到人才是正经。” 声音似乎已经尽在耳边,男人们的声响半分没有隐藏,这样嚣张,必然是周围已经没有了主持正义的人,是全都灭口了吗? 此时抬头,还能够看到那火光冲天的地方,是一座偌大的山庄,他走的应该是后面一条不是路的路,但,痕迹太明显了! 不知道在他过来之前,原主耽搁了多少时间,但他突然来到,身上半分力量都无,再看看原主的手,只是少年人的手,连个茧子都没有,想也知道原主不可能有什么力量。 还是要逃。 身上的衣服是月白色的,这样的颜色于暗处有些显眼,那大约是用银色丝线绣上的暗纹,便是在茂密林中也是肉眼可见。 不知道《神耀经》是什么。 这样想着,迅速脱下了外衣,一身中衣也是白色的,却没有银线刺眼,在地上滚一滚,便是一片污迹,夜色中也不那么显眼了。 没有精神力,没有内力,只能体会着手无缚鸡之力的感受,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少年便横向逃了过去,一味向下,他的速度没有那么快,若不是刚才滚落恐怕更要慢上几分,倒不如横着逃,迂回绕路,或者还能回到那最危险的山庄之中潜藏一番。 腰腹处一片酸疼,肺腑之间也有着难忍的疼,他跑得不快,只是更会隐藏形迹,知道用那些茂密的草遮挡脚印,也懂得怎样走出一条不容易被追踪的曲线。 来追的人不少,能够听到的声音就有六七人之多,用帕子遮挡了口鼻,尽量不让呼吸声外泄。 一个时辰又或者是更久,好多次都想要找个黑暗的地方蹲下来藏身,不在往前,但那种危险的感觉让他一直努力奔走在道路上,最终从侧面绕回了山庄。 他猜得很对,因为山庄的大火,这边儿最明亮的地方已经成了他们的盲区,他快速地循着树影躲藏到墙根下,再循着墙找到了敞开的侧门,里面明亮的火光成了最好的照明,他迅速冲了进去。 总有一种紧迫感在催促,他不敢在一个地方久留,尽量藏身在暗影之中摸到了一个池子旁边儿,浓烟已经在弥漫,到底不是封闭的空间,还能够看到一些景象,都是死人,所有的地方,包括池子里也都漂浮着死人。 躲在池边儿的假山之中,顺手扶起一个死人遮挡住藏身之处,并没有很深邃的凹陷,却能够躲过一些探寻的视线。 “找到了吗?” 远处,大约是前厅的位置,传来了说话声,或许因为声音的主人有些急躁,声音有些大,顺着风传过来,通过假山的孔隙竟然比在外面听来的还要清晰几分。 “没有,不知道那小崽子跑哪儿去了,可能摔下山去了,天太黑,不好找。” 回话的人粗声粗气,是之前听到的一个男声,这样的声音似乎可以让人在脑中勾勒出一个鲁莽壮汉的形象来。 “继续找,掘地三尺也要找出来!” “宅子都搜过了吗?再搜一遍,看看有没有暗格什么的。” 一群人应诺,一时之间竟是听不出到底有几个人,少年藏身假山之中,一时有些懊悔,适才应该不怕冷藏身水中才好,池水幽暗,夜晚更便于隐藏。 假山并没有多么合适藏人的中空洞穴,只不过有一个凹陷,恰好让他蹲着缩在里面,便是前头还有一个死人挡着,但若搜查的人认真点儿说不定也会发现他的所在。 秉着呼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又听到一回问话,却是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太远了,模糊不清。 那个人可能认识到这里真的没有他想要找的东西,带着人往山下走了。 不能动,万一是陷阱呢?说不定就有那种先走一段距离然后再回来查看的,电视小说中通常都有这种情节,如同偷听必踩枯枝一样。 闭上了眼睛,这样不安的环境之中,眼睛能够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他不需要看清这庄园的楼阁被火燃烧到了哪里,也不需要看那满地的死人都是谁,他最需要知道的是原主的记忆,还有剧情。 这才是应对以后的方针。 这种好像灭门惨案一样的开端,必然有着重重的阴谋和敌人。 原主叫做何意笙,是拂意山庄庄主何万仞的独子,这位庄主生性桀骜不驯,从山庄名字也能看出,世有拂意者,皆因妄想心。山庄取名“拂意”,可见这位庄主明知“不如意”偏为之,也不知是为了反讽还是为了自嘲。 而他的人生也的确如拂意山庄的名字一样有着诸多的不如意,初生丧母不为其父所怜,痛失兄姐又为弟妹所欺,偶遇挚爱却不得携手,半百有子羸弱不能继其武功。 如果何万仞真是一把剑,那么这些琐碎的“拂意”事足以磨钝利刃,再不复最初的锋芒。 事实也正是如此,他心灰意冷在这山上建了这座拂意山庄,从此不再踏入江湖之中,但到底是江湖人士,又哪里能够真的脱离,这次的横祸便是因了江湖事而起,关键的便是那《神耀经》。 《神耀经》乃是一本武功秘籍,在这个可谓武侠的世界之中,一本秘籍的好处自然不用说,而《神耀经》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它曾是魔教教主的必练功法,只是在七十多年前,魔教分裂,这《神耀经》也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何万仞的母亲,那位一辈子困守内宅连自己儿女都不能庇护的柔弱女子的父亲竟然是魔教中人,那本《神耀经》就那样成为了压箱底的存在随着她的出嫁进入了何家。 何家大约也没料到,连当事人都不知,这消息却不知从哪里泄露了,传到了外头,这才引来了今日的一场祸事。 原主年已十七,因生来羸弱,并不能习武,被何万仞养在山庄之中,连山下都少有走动,偏碰到这场无妄之灾,被母亲推出之后并没有跑多远便昏倒山中,再醒来的时候便碰到了其父故旧,被送到了何家安养。 他心中有恨,却不知道恨谁,他甚至都不知道《神耀经》的存在,江湖离他太远,他于祖父家中读书刻苦,只盼将来做官或许能够寻得仇人,为父报仇,但… … 一场场欺骗之后的真相让他看到了太多丑恶,成功从受害者变成施害者或者只是一个转念,最后到死才明白他被那所谓的故旧所骗,害人害己。 直到最后,这《神耀经》都是下落不明,跟拂意山庄的灭门惨案一样,无人得知。 此时此刻,已经知晓记忆和剧情的何意笙还是一头雾水,他应该怎么做?亲自报仇,这样的身体已经被断定不能练武,他或许可以另辟蹊径通过精神力等异能增强自身力量,但,去何处寻得仇家? 已经知道那“故旧”有问题,但,那“故旧”是否是灭门一案的祸首又未曾在剧情中揭露,也许是恰逢其会? 祖父家中事事纷杂,他该去还是该避? 剧情中,原主知道的“真相”就真的是真相吗? 祖父,真的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被陷害的吗? 祖母的死,大伯、姑姑的死,真的都是意外吗? 剧情的不明朗宛若一片迷雾遮眼,让何意笙也不知道如何取舍,他如今父母双亡,自然可以去过自己的日子,武侠世界,也不知道这等中世界的武侠世界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内力的修炼方法,还有其他的规则,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他想要知道的不少,但,占了原主的身份,岂能不理原主的因果,无论是弥补还是报复,总也要查明真相为先。 不,或许是保命为先!何意笙垂着头,宛若陷入了昏迷状态,一动不动,直到感觉自己被一双手拽起,穴位一痛,竟是真的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后知后觉地发现,武侠好事总跟探案连着,反正总要有点儿什么让人去追根溯源。 新世界开始,不知道大家喜欢吗? 第447章 何意笙再次醒来的时候, 眼前已经不是在山庄之内了,晃荡的牛车上铺垫着厚厚的稻草,还能够闻到牲畜身上特有的那股子味道,头前不时的鞭响配着赶车人的吆喝, 头顶上, 让他清醒的阳光极为刺眼。 抬起手遮挡, 簌簌而下的泥沙险些落到眼中,偏了头避让, 看到的是周围略微整齐的树木,这是行走在哪里的路上? 手肘撑着身下的稻草, 被阳光晒过的稻草有着如同被褥一样的宣软,甚至还要更软和一些,金黄的颜色如同阳光,散发着同样灿烂的味道。 车上除了稻草,只有他一人, 周围偶尔有人路过, 骑着马的超越他们,步行的最终被他们超越,前面的车夫似是察觉了他的动静, 回过头来, 看着他笑:“公子醒了?” “这是哪儿, 你是谁?” 车夫带着遮阳的斗笠,阴影下的脸并没有丝毫的熟悉之处,何意笙断定这不是自己认识的人, 那么,按照剧情,不应该是见到父亲何万仞的故旧吗? 总不可能是这位车夫吧。 “老汉是往旬阳去的,公子是要去哪里?”车夫这样说着,笑呵呵地说,一副心无城府的样子。 何意笙不能完全信他,但暂时也找不到理由怀疑,便问了问自己因何出现在他的车上,几句话之后才知道这车夫是看到他倒在路边,这才把他捎带上的,算是做好事了。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何意笙觉得不敢置信,他身上还是那身中衣,昨日沾上的那些污迹被太阳一晒,已经变成了灰色的,一抬手,灰尘都会在阳光下肉眼可言地往下飘落,整个人就像是灰堆里冒出来的乞丐。 除了那些已经晒干的血迹。 有人会把这样一个形似乞丐的人带上车,然后特意拉到某地吗?何况那些血液总还是能够辨识的,就不会怀疑有什么问题吗? 真实的生活从来不会如同小说中那样唯美,碰见身上带着血迹的人不敢相帮才是真的,淳朴的百姓更应该学会趋利避害,何况武侠世界的百姓应该都有些见多识广才对。 “怕什么,公子这样的,不是老汉吹,老汉一个抵俩还是没问题的。”车夫头都没回,坦然把后背给他说着,“这人啊,不如意事十之□□,谁一辈子没点儿磕磕绊绊,碰到强盗也不是什么大事,找找朋友,也能想办法过了,我看公子样子,应该也没受什么伤,这就是大幸了,年轻人,有点儿志气,你还年轻,说不定以后就能另有一番天地。” 车夫约莫四十多的年龄,说起话来透着些阅历的感觉,有些交浅言深,开导之心显而易见。 此时何意笙实在应该放下怀疑,但,这种事情在剧情中也不是没有过,总有那些对原主各种示好的人,最后他一旦相信,总要再知道另一层完全不一样的真相,反复多了,原主谁也无法相信。 何意笙看过原主的记忆和剧情,自然知道那些之后的事情,知道这个有点儿单纯的年轻人最后怎么变坏的,实在是他经历的“坏”足够多,已经多到不“以牙还牙”就无以为报的地步了。 他本人应该是没有疑心病的,但是看多了那样的剧情,再看这些,他的心态俨然成了后期的原主,见到什么都想要怀疑一下,怀疑那些接近的人是不是别有目的,是不是另有居心。 “你说得对,我的确是遇到了强盗,此刻身上也没什么钱,劳烦你送我到旬阳,却是没什么能够酬谢你的。”何意笙这样说着,并没有因为心中怀疑而表现得不妥当。 他当然有理由怀疑,在之前的记忆中,他的躲藏到底还是被高手发现了,因为无法习武,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高手到底能够高到什么地步,只是凭借自己之前的认知,隐藏了呼吸,但显然,这并没有用。 被发现,被点了睡穴,醒来却是在阳光底下,牛车之上,行走在去旬阳的路上。 旬阳,正是何家的所在,是他祖父家所在,而这里离拂意山庄的路程,显然不会只有一天的距离,他到底昏睡了多久,又或者说,他到底为什么被人拉到这里来又放下? 眼前的这个车夫真的只是普通的车夫,还是奉命把自己送到旬阳的伪装之人? 疑惑还在心里,眼下却得不到正经的解释了。 “这算什么,老汉救人又不是为了好处。”车夫说得磊落,大咧咧的样子还有几分好心被误会的不悦,“公子也太多心了,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想得多,行了,马上就到旬阳了。” 说话间,车子已经到了城门口,这时候接近正午,入城的人不多,也不用排队,直接往里走就是了,守城的兵丁这会儿不知道跑哪里去吃饭了,也不见人影,倒是少了被查问的可能,也免去了可能有的进城费用。 车夫说话算话,进了城就跟何意笙分开了,之前还问了何意笙要去哪里,见他不肯说的样子,到底有些恼了,找了个路口就跟他告辞,自去了。 何意笙也没挽留,这种萍水相逢的缘分,如果真的是他疑心有错,以后多给银钱就是了,没必要这会儿惦记什么“救命之恩”,平白把自己放错了位置。 没有急着在城中寻找何家所在,作为江湖人,似乎很少惦记家里,何万仞自从离家就没有再回去过,寻常人重视的祭祖什么的,他都是在山庄之中遥拜,作为何万仞的独子,何意笙自然也没有到过何家,不要说祖父的模样,他连小叔和姑姑都未见过,到底不是同母所出的孩子,在那之前,何万仞根本没提过还有这样的弟妹。 头发还未散开,头上的玉簪还在,男子束发的簪子并不华丽,简简单单的白玉雕刻了云纹,上好的白玉,拿到当铺去也换不了几两银子。 何意笙没计较,拿着钱就去成衣铺子买了衣裳,顺便借了些水稍稍梳洗,头上用了最简单的木簪,衣服也是最寻常的布衣,整个换下来,人有精神多了,手上的钱也没花出去多少。 出门找了个食铺吃饭,一边吃着,一边听周遭的人说话,都是旬阳本地人居多,说的也都是旬阳城中的事情,这家的猫儿爬墙了,哪家的花架子倒了,又有谁家外头多了个宅院,据说出入都是女眷什么的。 寻常的八卦就是这样,都在家长里短里打转儿,想要从这些繁杂的消息中理出有用的,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便是这些有用,也是有限,何万仞是个江湖人,何家却不是,而火烧拂意山庄那些人,显然也是江湖人,那么,普通人眼中的事情,有多少能够跟江湖人相关呢? 可能只有那些收保护费的帮派,算是最浅显的江湖人,能够经常跟普通人打交道了。 随意听了一些,没有太在意,转头便找了一家中档的客栈住下,何意笙终于有了时间修炼一下精神力。 修炼的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肚子饿从修炼中醒过神儿来的时候,何意笙蹙紧了眉头,为什么效果会这么差呢?甚至比现代社会还差,在这种武侠世界,实在是很不应该。 这跟何意笙以前所知,不说大大违背,却也并不那么合常理,他又想了想,大约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合常理”上,所谓的“常理”是哪个世界的“常理”,又是哪里的“常理”,他若是以此为经验,那么或许总有一天会为这“经验”所误。 若然这般说得通,那么这精神力修炼的方法或许也要变一变了,不符合当前世界的总要做出改变,他现在实在没有改变世界的能力,也只能变自身了。 好在精神力修炼的方法几乎都是身体的本能了,他想要做出合理的改变也完全不用担心伤害身体,想明白之后就能够自然而然更改一些,直到最后水到渠成。 高屋建瓴,其势如水,不可遏制。 闷在屋子里一整夜,次日午时,何意笙的精神力有了大幅度增长,猛增的精神力有那么一瞬间根本不能够控制,直接把四周都列在了扫描范围之内,涌入感知,险些让人头晕。 幸好何意笙对这种力量的熟悉远过于此时的身体,很快就控制下来,而在这时候,他也发现了自己身体内潜藏的一只小虫子。 蛊虫! 这个印象第一时间让他警觉,何意笙“看”着那蛰伏的小虫,微若尘埃,若不是这种东西能够在精神力的探查之下无所遁形,恐怕根本不会有人发现,这是在他昏迷之际被种下的吧,难怪他在此两日并未察觉到有人监视,如果这个虫子能够在关键时候起作用,那些人的确不需要寸步不离地监视他的动向。 虫子太小了,精神力并不能够触动对方,或者这根本不是什么能够有思想的独立个体,它安静地停在心脉旁边儿,宛若一颗无害的细胞暂时脱离了身体的监控。 这种异物,何意笙忍着第一时间把它排出体外的**,用精神力构筑了一个牢笼,把它控制起来,暂时,还是不要惊动幕后之人,他还没有复仇的力量,需要低调发展。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知道为什么快穿那么多写情情爱爱、打脸装、逼、逆袭成神的了。 世界背景简单,完全不需要去想,你爱我我不爱你,重生穿越回头换渣,偶尔开创一下事业认识更好的人,然后直接走上人生巅峰,或者一过去就吸引某个高级BOSS,凭借BOSS力量刷小怪,升级同时把曾经对手衬得猪狗不如,让其自食恶果什么的.... 换个世界背景,换个人名,分分钟十几个世界可以刷过,这样的原创快穿省心省力,我到底是为什么想不开要抛开情爱了呢? 不过,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这种无CP的,人生只为情爱,我的主角该多难过,除了吃喝之外,总要有些并非情爱的更高追求吧。 ——以上一时有感。 希望看到更多的好看的快穿文,如果文章足够看,可能我就完全不想写了。 因为文荒而写文的我真是好棒棒!今天依旧为自己有存稿而鼓掌! 谢谢大家支持! 第448章 何家在旬阳世居, 书香传家,几代人下来,已经算是旬阳的大家族之一,何万仞的父亲何老太爷是举人出身, 在当地也是有名的乐善好施的举人老爷, 当年迎娶名声不显的何母, 在旬阳也算是个被人津津乐道了好一阵儿的故事。 后来何老太爷迎娶继室,娶的是旬阳当地另一世家大族董家的小姐, 门当户对,至今琴瑟和谐。 何老太爷共有四子两女, 其中两子一女,包括何万仞在内是何母所出,在何万仞离家出走之前,长子长女都已亡。继室董氏所出一子一女,另一个庶出的三老爷比何万仞略小两月, 年长于董氏所出, 至今仍健在,却并未在旬阳,而是在京中科考, 有望考得此次进士。 此方世界江湖势大, 朝廷却也谈不上式微, 朝廷有专门的擅武司掌管江湖事,各大门派弟子,世家弟子, 都有在擅武司中任职,服从朝廷调派统领,必要的时候也会对一些门派做出惩戒之举。 剧情中原主之所以想着当官,想要当的便是擅武司这方面的官,除了那些真正的江湖人之外,掌管擅武司的主官还是朝廷方面的人,这些人未必多么擅武,更多的是一颗聪明的头脑,懂得调派江湖人为己用,约束江湖人违法乱纪的行为,管制他们对普通人造成的伤害。 何万仞早年曾入江湖之中,但是后来建好拂意山庄算是已经退出江湖,也可算作普通人的范畴,这般遭到灭门,便在擅武司的管辖范围之内。 道理是这样讲,但事情却不能这样说,作为唯一的苦主,何意笙什么都不知道,便是知道的那些,如此事是因《神耀经》而起,却也不能直接对擅武司这样说。 凡是机构,必有忠奸,有人秉持正义,一心为公,维护擅武司的公正公平,然而有人听到这样的消息,必然如同饿狼一样,非要扑上去啃两口才好,哪怕是边角碎料的腐肉,也不肯被他们放弃。 《神耀经》在江湖上的地位,几乎等同于《九阴真经》《九阳真经》之流,这种情况下,何意笙不敢打赌别人的觊觎之心会不会放过他。 他只要说出《神耀经》这个名字,哪怕从未有过此经,从未见过,也不会有人再信他。 便如同那《辟邪剑谱》一般,纵然林平之之前从不知道,但是有谁肯信,所有人都秉持着一个观点,既然是你家传下来的,你作为唯一的子嗣,必然是会的,就是不会,也知道藏在了哪里。 何意笙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困局,不敢轻易相信擅武司的正义,一并怀疑找上门的何家之人,素未谋面,怎么就知道是他了? “少爷勿怪,实在是少爷与二老爷年轻时候太像了,这才让下头人认了出来,稍稍查证了一下。” 作为地头蛇,旬阳何家的人脉还是有的,找上客栈的管家是个二管家,姓何,中年模样,举止有度,一身功夫只怕也不弱,脚步声都不闻便踏上了楼来。 何意笙默然,这个理由大约说得通,面容相像,确实是极好的辨识。 “拂意山庄的事情已经有消息传来,老太爷痛心疾首,惦记少爷,实不能放心,少爷且去家中住,也好宽慰老太爷一番失子之痛。”何二管家小心说着,他虽为下人,却没有卑躬屈膝到一副奴仆色,说话之间更透着几分亲近之意。 何意笙确定原剧情中这位着墨不多,便没再留意,想的却是恐怕这并非自己以为的第二日。 拂意山庄的大火好像还是昨日的事情,但这一日之中,他是断不可能从那里来到旬阳的,就如同并非身在江湖的何家不可能一日之内就收到拂意山庄被灭的消息。 “你们,是几日收到拂意山庄的消息的?”何意笙突然问。 何二管家稍稍顿了一下,实在没想到这位少爷甫一开口便是这样的问题,难道他对祖父家没有一点儿惦记向往吗? “已有三日了。”规规矩矩答了一句,再看这位少爷的脸色,并看不出什么来,也就不明白这个问题意义何在。 已有三日,以本世界的通讯来说,哪怕是飞鸽传书,忽略天气等其他因素影响,最好的信鸽一日千里,从拂意山庄到旬阳,便是天空中了直线距离,也要费上两三日工夫,那么,最少便是五六天时间。 他以为的昨日和今天中间相隔,加上他在客栈中修炼精神力的那一天,也有六七天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他却不曾在一醒来就感觉到肚子饿等问题,那… … 中间必然是吃过一些东西的,却不知这中武世界可有什么能够快速充饥,可在昏迷中保证吞咽的东西了。 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最重要的是… … “消息是从哪里传来的?” “消息是通营司送来的。”何二管家以为自己明白了什么,解释道,“少爷莫要以为老太爷轻忽,收到消息当日老太爷便寻了人去探寻消息,如今那边儿还未有消息回来,少爷便先来了,也是祖宗保佑,让少爷生还。” “你们知道发生了何事?”何意笙再问。 “总是受了江湖之累。”何二管家约莫真是与何家关系颇深,说话间并不把自己当做江湖人,直言说道,“当年老太爷便不喜江湖事,未知二老爷偏偏成了江湖人… …何家从无江湖仇人,只怕是二老爷当年之事惹来此祸… …” 一番又是告知又是劝诫,不知不觉竟是说了好多信息,补充了何意笙所知的剧情空白。 等到说话告一段落,何二管家再次邀何意笙去何家住,何意笙终于点头,既然已经来了旬阳,未知不是仇人刻意安排,既然避不过,故作无知进入局中,伺机破局也好。 何家果然是地头蛇,一出客栈便见到等候好的马车,根本没顾虑他会不会跟着出来,丫鬟都停在车旁候着。 等到何意笙上了车,车上准备好的衣裳分明就是他的尺寸,可见昨日所为多半也都被他们知晓,连同那束发的簪子,也是他当掉的那个,另还有若干备他选择。 丫鬟服侍着何意笙换了衣服,质量上好的布料一上身就感觉到了舒适,何意笙的表情都舒缓了一些,便是见到白玉簪子,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车行朝南,丫鬟轻声介绍着何家情况,这些剧情中都有涉及,何意笙一边听着一边分心留意路上情形,精神力扫描下去,少有人能觉,不过也有几个人发现了,何二管家就曾回头看车厢。 路上还有武人也会回头,目露警觉地看过来,何意笙不敢把这一条后手过分展露,收敛了精神力,不去扫那些武人,情况便好了许多,普通人还是察觉不到的。 进了何家,一家子相见还算亲热,来迎接的小叔何四老爷是个爱笑的人,看得出自幼不曾受苦,一副全家宠儿的模样出来,面容可亲,言谈亲切,相貌之中与何万仞也有两三分相似。 再见何老爷子,抛去那把胡子,以及现在的年老之状,也能瞧出几分相似来,这就无怪管家寻人凭相貌了,实在是他们的相貌一看就是一家人。 相见之时,老爷子却不似何二管家说的那般动情,一上来就训斥何万仞的孤拐,说话比要说是他累及后代,听爷爷骂爹的感觉很奇妙,何意笙反驳不是,承认更不是,只一味沉默。 何四老爷却是活泼,为二哥辩白几句,竟是能够劝了性情更为固执的老爷子不再继续骂子,改了话题,彼此之间却没有多少可说,最后还是继室董氏说道:“以后时候长着,孩子也累了,先让孩子下去歇歇。” 婶子主持中馈,说了安排的院子人员等问题,董氏都点了头,又对何意笙说:“好孩子,可苦了你了,回了家中可不要生分,若有什么,只管对你婶子说,便是我这里,也是允你告状的。” 带着几分笑意的话语听着便可亲,董氏那慈眉善目的模样也不令人生厌,但这些言谈下来,何意笙总有一种自己拿错剧本的感觉,不是武侠世界么,感觉竟像是进入了宅斗一样。 可见这一家子主人,竟是把他这个正经的嫡子血脉当做了来依附的外家亲戚一般,纵然言谈都还可亲,但… …也许是错觉吧。 不过,就算是这般把自己当做外人,似乎也没什么不应该,比起这一家子生活十几年的感情,他一个从没见过的孙子可不就是外人么。 院子挺清净的,叫烟波阁,离主院的距离稍远,何四老爷之子何意鑫、何意森作为陪同,一路领着何意笙过去,何意鑫作为长子,成熟稳重许多,比何意笙大几岁,据说已经快要成婚,婚期本定在本月的,未曾料得有此祸事,不得不顺延到明年去。 何意森跟何意笙年龄相仿,如同何四老爷一般热情好动,一路上话都没停,也没什么重点在,看得出是真正的少年心性,对江湖事充满了好奇,多方探问未果。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进入何家,不过不是开启宅斗副本。 幸好之前存稿多,前两天身体不舒服,歇了两天,看到还有若干存稿,余心深慰。 看到大家之前留言了,谢谢大家喜欢,既然都不觉得快,我也就不加速了,好好写好一个故事,大家看文愉快! 第449章 武人对精神力的探查会有怎样的感觉?大约是被刺了一下吧, 能够感觉到这般的武人自身的内力也都到了一定的程度,并非那些三流功夫能够察觉的,所以… … 晚间修炼精神力,随意扫了一下周遭, 警觉的人数竟然大大出乎了意料, 随便一个小厮都能够抬头往这边儿看两眼, 这可不是让人惊讶吗? 诗书传家的何家竟然能有这么多高手,可是潜力惊人。 这里, 果然是早就布好的局。 只不知道是谁,又是几时布下了这样的天罗地网。 这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何意笙并未随着他们一起吃饭,昨日里何意森就说过了,因一家子人的口味不一样,老爷子嗜好软糯咸香, 便不令他们一同早餐, 午餐才会聚集一堂,那也多是何四老爷在家的时候,他若是不在家, 或是老爷子不在家, 便是各院各自用餐。 因是书香传家, 按理说每日的晨昏定省都是要有的,只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休息不好, 就免了早晨的麻烦,晚上一起吃过饭也就是了。 一天之中,也基本只有晚上那一顿是一家人齐聚的。 或许是因为江湖的存在,女子的地位并不那么低,哪怕是礼教相对森严的书香人家,也并不讲究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生活,平日里吃饭分桌即可,不用特意用屏风隔开,当然若是有外人在的话,也会让年轻的姑娘避讳一二。 烟波阁临湖,若是夏日必然十分清爽,然而这时候已经快要入秋,晚间的风还是有些凉,晨起也是,何意笙这具身体的条件很差,哪怕精神力修炼上来了,但是身体素质的确是不好,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有些咳嗽。 “少爷可要请大夫?” 美貌的丫鬟体贴温柔,放下一碗黄澄澄的稀饭之后,关切地问。 何意笙摆了摆手,这是迎头吹了冷风,没必要请大夫。 一顿饭才吃完,何意森就找过来了,兴高采烈地说:“二哥初来旬阳,我带二哥出去逛逛吧!” “你不用上学吗?” 昨日里就听说何家是自家请了先生的,何意鑫是快要成婚的人,已经可算作大人了,早就不去听课,只剩下何意森一人,还在苦苦煎熬着,他昨天还抱怨新来的先生严厉之语。 “二哥才来,我也要尽尽地主之谊啊!”何意森说得声音都飞扬了,可见有借口不用上学是多好的事情。 何意笙笑了笑,也没拒绝,收拾了一下,跟着何意森出门,他身上的钱财本来不多,但是一到何家,却是什么都准备好了,连以前的月钱都直接用银票发给他了,这般对待,纵然态度上有些不够亲切,却也让人说不出不好来了。 按照以往的习惯,他是十分想要过自己日子的,但是拂意山庄的仇层层迷雾,他没有什么线索,想要找到仇人,只能够入局,看看最后谁能跳出来,是剧情中应该出现的那位故旧,还是… … 旬阳是座大城市,出门不坐马车的话,想要从南边儿到东市就要走上许久,何意森练了些粗浅武功,轻功都跑不快,又要照顾看着就体弱的何意笙,便没骑马,跟着一起做了马车。 街面儿上不少武人来回,有潇洒翩翩的侠客模样,还有些则是袖口收紧的女侠,少不得引人多看两眼,她们却大大方方地露着脸,也不怕被谁看了羞涩,更有些则是粗犷的武人,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类型,手中的武器也多半是引人注目的形状。 “我也想着哪天仗剑走天涯!”何意森从车上抽出一把剑来,看他拿剑的姿势还有手上的茧子,就知道没少练。 “天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何意笙知道四婶不喜何意森练武,或者说不仅是四婶,何家一家子都不喜江湖之事。 何意森也就是想想,把剑别到腰上,说:“我就是说说,我娘是肯定不让我走的!还是舅舅好,这把剑就是舅舅送我的。” 四婶是董氏亲自挑中的,也是旬阳另一世家苑家的嫡女。 旬阳总共便有三大世家,何家勉强算一个,算是门第比较低的,董家和苑家却不同,两家都有人在朝中为官,若干年前,董家稍稍强一些,如今是苑家更强,四婶在何家的地位可想而知。 “你舅舅就不怕你娘知道不高兴?”何意笙已知苑家也是文官之家,如同何家一般偏重书香。 “我娘知道也拿我舅舅没办法,何况她不知道,二哥你可不要告密啊!”何意森笑嘻嘻地说着,在马车停稳后,跳下马车。 长剑别在腰上其实做事并不方便,至少跳下马车的动作,实在没有办法太潇洒。 何意笙看了一眼,跟着下车,随着何意森的指点在东市逛了逛,快到中午的时候两人去了一家酒楼吃饭。 酒楼是何意森常去的,这里面的江湖人士比较多,算是那种相对有名的江湖酒楼,连台上的说书先生看着都不似普通人。 “… …话说这《神耀经》一出,群雄俯首,正所谓‘神光耀大地,九州皆垂首’,说时迟那时快,那魔教教主一掌打出仿佛狂风拂面,在场众人没有几个能够站得稳的,都在摇摆之间,便听得一声娇斥‘魔头,你竟还不知错么!’,这声清音仿若天上而来,众人回头去看,正是那江湖第一美人秋雁归,翠绿长裙几乎与青草相连,鹅黄的轻纱罩在身上,风一吹,飘然欲仙… …” 何意笙是听到“《神耀经》”之语才开始认真听的,听到什么魔教教主,方知道是过去的事情。 如今已经没有了魔教,或者说纵然某些小门派,曾经的魔教残留还敢继续干那些坏事,却也没有谁能够称作魔教教主,江湖公认,唯有练了天下第一邪功的《神耀经》,方才可以称作魔教教主。 “二哥快吃饭啊,这有什么好听的,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讲了多少遍的老黄历,没意思透了。”何意森这般说着,筷子也不空摆,飞快地夹了菜往嘴里送。 “是吗?我以前从没听过,山庄里没人讲这些。”何意笙这般说了一句,状似有几分落寞。 何意森大大咧咧地说:“这样啊,那你听吧。” 一句话把何意笙噎了个半死,这人怎么就不知道就坡下驴,给他详细说说呢?那说书先生惯会卖关子,等他说完不知道要多少个“且听下回分解”。 何意森吃饭不慢,速度极快地吃好之后就开始体贴人意了,给何意笙大致讲了讲这一段老黄历。 最后一任魔教教主和江湖第一美人的恩怨情仇,又有绝世武功,又有绝世美颜,再加上各路正道人士的第三者插足,这一段还是挺有讲头的,尤其是时间悠久,当年的当事人早都不知道死了多少了,便是说书先生说得哪里不对付,也没人上前去捅他一刀。 这还真不是玩笑,这年头的江湖就是这么不好混,说书先生若是哪句话犯到哪个门派了,若是有门派弟子听到,还真的能上去捅刀子,便是擅武司问起来,这也算是江湖纷争,只要赔钱,不论对错。 也是那一场正道人士把魔教教主逼到绝境的时候,魔教教主本来可以通过《神耀经》那不科学的功法强行提升功力,来一个绝地反击,谁料江湖第一美人的三观极正,却是在此时跟魔教教主一刀两断,痛诉对方对自己的欺骗,以及之前的诸多恶事,让魔教教主气急攻心,几乎功法反噬。 然后便是魔教教主冲破重围,跟江湖第一美人同归于尽。 没有跳崖那么凄美,当时的场景是魔教教主一爪掏心,直接把江湖第一美人的胸口都打穿了,抓爆心脏,就那么抱着对方死了。 据后来传出来的消息说,当时在场的正义人士不少都吐了,当年那些年轻的少侠哪里见过那种场面,不知道后来多少人回去做噩梦了。 “那魔教教主据说是力竭而死,两人的尸体分都分不开,后来秋家好像是斩断了魔教教主的胳膊才能够入葬的。”何意森啧啧着,半点儿没有反胃的意思,对着满桌子饭菜说,“… …也不知道那江湖第一美人有多美,可惜秋家后来也不知所踪了,不然我想娶一个秋家的姑娘当妻子。” “那,《神耀经》呢?”何意笙问了一句。 “都说是失踪了,要不然就是口口相传?这种邪功,留着也是害人,没了更好。”何意森满不在乎地说。 “怎么就是邪功了?” 何意笙追问了一句,才知道之所以说《神耀经》邪一来是因为自从这部功法出名就是跟魔教教主相连,以至于后来若是没有这部功法,魔教教主的称号都没人配得上了;二来便是因为这功法提升内力的速度不正常,就算是再有天赋,资质再好,也不可能练功一个月就成一流高手吧,但是《神耀经》就能,只是据说练功方法比较残忍,反正是各种违背人性,最后就能够一月速成。 三来便是因为所有的魔教教主最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死于正道之手,就是疯癫致死,关键是他武功高啊,一旦疯了那简直就是天下大害,那种疯还不是什么都不认得,他还能够区分自己人和外人的区别,不祸祸自己人。 就这一点,正道也容不得他啊! 何意笙听了却不这么想,如果真的是这种百害一利的存在,怎么会有人布下这样大的局,要得到那本《神耀经》呢,它的好处一定更多,否则不足以让人处心积虑。 作者有话要说:  又偷懒了两天,然后就看到存稿好像漏了的蓄水池,一下子就没了一半。 突然想到曾经一度以为无用的进水出水问题,一头进水一头漏水,然后多长时间能够漏完呢?呵呵,这还真是个问题。 第450章 烟波阁邻着一个荷花池, 此时池水之中荷花亭亭,绿叶如波,黄昏之际的光影交接落在一片池塘之上,好像连光都泛着柔波。 何意笙在荷花池旁驻足, 他见过的景色太多, 却还是会为某一刻的风景而驻足,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变的, 人如是,风景如是,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让人无比珍惜每一刻的美景,这一刻看到的或者永远都看不到同样的了。 “小少爷跟二少爷真像。” 一声喟叹之声出自老妪之口,她衣着整齐,分明是府中的嬷嬷模样, 但整洁却有几分旧色的衣裳, 一看就不是主子跟前听用的,她的手上拿着长篙,乘船而来, 此刻静下来, 看着何意笙的样貌, 若有所思的怀念眼神悠远而宁静。 何意笙侧头看了一眼,对方带着简单的蓝布头巾遮住了一头花白头发,脸上也有了岁月侵蚀的痕迹, 一双手上甚至有了星星淡黄色的斑点,她已经老了。 “你是说我爹吗?” 随着问题而去的精神力针一样一刺即回,看到对方瞳孔的微缩,何意笙的嘴角有了一丝笑意。 “你是谁?”他的笑容清浅却疏离,但没有人会怪罪他,他才失了父母山庄,对外人防备一些并不是坏事,谁都能够理解的。 老妪渐渐又放松了一些,重新露出透着喜爱和怀念的眼神说:“老奴当年是跟着小姐嫁过来的,如今都已经是几十年过去了,小姐去了,大少爷走了,大小姐走了,二少爷也离开了,就剩下老奴,说不定哪日也走了… …能够看到小少爷回来,老奴死而无憾了,只是,二少爷… …” 老妪的脸上露出了悲色,声音都哽咽了,仿佛是一片心慈的长辈不忍心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 何家的排行,何意鑫居长,何意森本来是老二,但是何意笙来了之后,他就成了老三,何意笙排成了老二,被府中称为“二少爷”。 何意笙的父亲同样也是当年的“二少爷”,只是随着下一代的出生,何老太爷长了一辈成了“老太爷”,府中那些曾经的“少爷”们就都成了“老爷”,何意笙这一辈就成了“少爷”。 只是在老妪的口中,似乎还在沿用着过去的称呼,就让她的这一串话显得有些凌乱,不过也能够猜得出她口中的“小姐”是谁,恐怕那就是自己那早亡的祖母吧,在继室董氏之前的那位正妻。 以对方这种“娘家人”的态度,称呼自己“小少爷”,完全无视了府中的排行,似乎也就是很正常的了,毕竟,府中的何四老爷是继室董氏所出,哪怕董氏是在前一位死了之后才嫁进来的,对这些正妻身边的人来说,也未必是什么好的。 见到对方这般打扮工作,也知道这种敌意不是无缘无故的。 内宅之中的这些事究其根本跟权力利益也是挂钩的,如果最开始穿越的时候何意笙还是表面清楚,内里懵懂,如同普通男人一样会被糊弄住,那么历时今日,他随便扫一眼大略也可知道一二,只是不乐意去计较而已。 这位曾经的老人儿过来,恐怕是为了寻求一定的重视,骤然失去亲人的少年,会不会对曾经的老人儿心存亲切呢? 只是… … “你是、我祖母身边的人?”何意笙故作疑惑地问着。 强调的“我”谁都能听出来问的是什么,老妪擦了擦眼睛点头,说:“老奴见过小少爷,老奴可算是见到小少爷了!” 她下船来,就要过来行礼,何意笙忙免了,然后跟对方探问祖母的事情,探听父亲年轻时候的事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老妪也是知无不言,言语之中透着深厚的怀念之情,一个劲儿地说当初的“小姐”多好,还说了“小姐”的嫁妆多少,然后说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云云,又说了“小姐”曾经住在哪里,大少爷出生时候是怎样,大小姐小时候是怎样,二少爷幼年时候顽皮之类的话。 剧情中也有这样一位老妪对原主讲解类似的事情,从这些讲解之中,聪明的原主发现了祖母嫁妆已经被侵占的事实,也发现了何家对此事讳莫如深的可疑,还发现了“大少爷”和“大小姐”的死亡存有疑点。 小时候身体健康的人,长大之后怎么会突然就大病不治,乃至最后死亡了呢? 因此而来的祖母的死亡似乎也都不是那样简单的事情了,疑人偷斧就是这样,当你觉得他有些地方可疑,然后看他做什么都觉得是在证实这种可疑,最后就成了证据确凿的坏。 从剧情中看和亲身经历到底还是不同,很多不能验证的事情都可以做出一些判断,比如说这位老妪,并不像她表现得这般无力,武功高手的内力修炼到一定程度,不说永葆青春,至少也会延缓衰老,这才几十年绝不会到如今这般老态。 再有就是那些富有诱导性的话,可能是为了让自己重回权力中心,受到主子的重视,但,这么着急跳出来,是不是有些太急躁了呢? 何意笙面上做出几分怅然若失的模样一边听她讲古,一边和剧情一一对应,难得有终于和剧情一样的存在,他也有了几分新鲜感。 以前知道剧情,但因为不那么重要,且有些不好的事情,他总是倾向于不向剧情靠拢,后来更是执着于改变剧情,因此很少能够经历跟剧情一般无二的现实过场,便是这一次,逃出山庄之后的改变,他还以为会如同连锁反应一样让所有都变了,没想到又重新回归了剧情。 乍然经历,还真是有些新鲜感。 “瞧我,真是人老了唠叨,竟然这么多话,让小少爷烦心了。”老妪说着说着突然注意到了天色已经黑了,周围的灯都逐渐点亮了,忙终止了话头。 何意笙浅浅一笑,却比之前的笑容多了些亲近的意思,“没有烦心,我喜欢听。” 表示了希望下次能够再听到,然后这老妪就说了自己在哪里工作,若是何意笙想要听只管叫她来就是了。 两人没有约定具体的见面时间地点,这般结尾之后,老妪就如同普通的仆妇一样,目送何意笙回去,还叮嘱了他要多注意身体,安慰了他好多。 “二哥你去哪儿了?该吃晚饭了!” 何意森性格活泼,老远就大咧咧招呼,完全没有斯文做派,因为他做得爽快大方,却也不令人生厌。 拉着何意笙一同去了饭厅,再次一家人齐聚吃饭,何意笙几次看着何老太爷欲言又止的模样,饭后果然就被何老太爷叫到书房说话。 从“住得可还习惯”之类的话问起,何意笙终于说出了疑问,“不知道父亲以前在家中住在哪里,可还有东西留存,身为人子,不知仇人所在已经是不孝,我想要为父母建一个衣冠冢以表孝心。” 何家书香之家,最是讲究这些礼仪,听到这番话,老太爷捋着胡须连连点头,说:“这些事情且不用你忙,我这里自有安排,你且先歇上几日,养养身体,也好为你父亲… …” 到底是亲生儿子,纵然久不在身边,之前又有叛逆之举,心里头到底还是惦记,老太爷说着眼睛便有些湿润,人老了,眼睑包不住泪水,他忙举袖掩面,声音也透着颤抖。 精神力一触即回,并未见到其他的异状,何意笙松了口气,总算这个局还不至于连这些亲人都是假的。 心中多了些安慰,想到原主的遭遇,轻声安慰道:“祖父不要如此悲伤,若是父亲知道,只怕会怪我不孝。” 不管这一对父子当年到底是因为什么十几年不见,但这份感情总不是作伪,旁人看了总有些磋叹。 “逆子不孝,你可莫要学你父亲!”老太爷依旧这般骂着,如同第一日那样,但再次听来,尤其是看到对方微微发红的眼,这些话听着便是另一种感觉了。 “祖父,不知父亲当年做了何事惹得祖父不悦?”何意笙终于还是没忍住这个问题,虽然多半知道问了也不会有什么回答,这对父子的心结若是能够那么轻易解开,又哪里会让几十年前的一别就此成为死别。 何老太爷连连摇头摆手,一副让他不要再提的样子,见他这般,恐他年龄大了想起往事再是情绪翻涌有个好歹,何意笙也不好逼问,就此作罢。 从何老太爷这里得了几句嘱咐,便是又听了一遍对方对何父的叱骂,翻来覆去便是那几句老话,半点儿具体的事情都不涉及,可见事情之严重并不会因为何父的死而烟消。 一出门就看到何四老爷在廊下站着,何意笙远远地刺出一丝精神力,对方骤然警觉的模样让他顿住了脚步,停在灯影之下,呼吸之后方才抬步走过去,轻声招呼了一声“四叔。” 何四老爷在听到他脚步声的第一时间就收起了那警觉模样,回过头来一幅温和笑容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就像流水一样,在我没上来的这几天哗啦啦一去不复返。 哈哈,看到大家留言了,真感动啊!竟然这么多! 还有那么多□□!谢谢大家支持! 我会更努力的! 第451章 路上何四老爷问了问他跟何老太爷说了些什么, 又说了些旧事,大略也是对何父的怀念,还有何父当年在家时候的一些事情之类的,言语之中隐约透着一层意思, 说何父对董氏多有误解, 对他也有几分恨屋及乌之类的话。 何意笙只当没有听懂, 被问到“住的可好”之时只说一切都好,被问到在山庄所居时候怎样, 他也只是按照记忆略略而答,并没有多余的话好说。 何四老爷的一腔热情最后都成了怅然一叹, “既然回来了,就不要走了,以后想要从文从武,叔叔这里都会帮扶你,你也是何家嫡出, 以后一应都与鑫、森等同, 莫要妄自菲薄,亏待了自己。” “多谢四叔,我知道了。”何意笙乖巧应了, 踏入烟波阁中, 回身相望, 见那人影缓步远去,一脸的漠然,书香之家, 继室嫡出之子,竟是武功高手,如此怎能解释当年因为学武之事便与父亲不睦离家出走的何父? 莫非这能否学武也是因人而异的? 同样的理由,何四老爷又是怎么瞒过何老太爷而学成如今的高手境界? 或者说,当年的何父到底有多愚蠢,才会在明知道何老太爷不喜的情况下暴露自己学武的事实? 想到何意森说家中不赞同学武的说法,再看看何四老爷这般的高手境界,竟有一种莫大的讽刺感。 这个家中,别人不好说,目前看来,也就何意森是个真正的傻白甜,至于何老太爷,虽然他的确不具备武功,但某些事情到底不能仅从此判断,只说当年他到底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还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娶了魔教中人之女,便是两种不一样的情况了。 何意笙倾向于他知情,这般也好解释他为何对何父和何四老爷学武之事会是两种态度。 因为知情,所以谨小慎微,防微杜渐,生怕何父也混成魔教中人,不准其学武,严厉要求,最终导致父子矛盾加剧,尤其是在何父知道何四老爷能够自由学武的情况下,这种矛盾几乎是不可调和的,子女都怕父母偏心。 当时的何父没有了母亲,又没了兄长和大姐,新来的后妈不论好坏自然不会比亲妈更好,而后妈的儿子却得到了宽容对待,自己面对的亲爹日益刻薄,青春期的少年哪里忍得了,一叛逆就离家出走,最终还弄出了个“拂意山庄”表示中二期缺爱没完没了… … 这样一想,何意笙觉得何父还有点儿蠢萌蠢萌的。 你不带我玩儿,我就自己玩儿什么的,呵呵。 且不说何父,只说何老太爷这边儿,又有了新的问题,如果知情,那么,是什么让他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迎娶一个魔教中人的女儿,如果不是为了《神耀经》(虽然他并没有修炼),那么,只能是为了爱情了? 何意笙可不相信爱情能够有这么大的魔力,或许电视电影上总是会有很多为了爱情做傻事的人,但现实中,当清醒衡量了这份爱情的重量有可能是自己家破人亡,子孙断绝之后,恐怕不会有人这么做。 尤其是古代,古代的家族观可不相同,何老太爷这一家子看着简单,但只说何家这一族便是几百口人,动辄覆灭的责任,足以让何老太爷做出清醒的判断。 那么,除非这一场局是从那时候就设下的… …不,说不通,何老太爷知道《神耀经》的话,当年迎娶何母,便是为此,那么何以到今日还不见他修炼?不要说是为了给儿子,若是,为何不让何父练武,想来母多爱子,若是何父说要练,何母只会把最好的给儿子,那么,有什么比《神耀经》更好? 所以,那时候只要何老太爷不阻止何父练武,《神耀经》便能轻松到手,到了他儿子的手中,和到了他手中也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了。 但是何老太爷却阻止了,甚至因此和何父矛盾加剧,那么问题就来了,他如果知情,为何要这样做? 这里面定然还有什么说不通的变故。 如果何老太爷是不知情的,那么,又是什么让他娶了一个魔教中人的女儿,就此陷入这个局面呢? 事情如果要查,今日那位老妪便是不可放过的了。 何意笙并未完全相信剧情中的一切,剧情中原主也见过了老妪,也知道了那些信息,产生了怀疑,然后一点点查证,中间又跳出来若干人直接或间接支持他的阴谋论,最终让他产生了偏差的判断,直接把仇人定为继室董氏和何四老爷,认为这一家子是谋害何父的幕后黑手。 原主没有武功,不能够直接抗衡他们,便采用了下毒的方式,从何意鑫和何意森入手,让他们体会到了莫大的恐惧,最终身死。 害死了何家这些人之后,他才知道“真相”,竟然是那位“故旧”搞鬼,其实何家本来没有那么多阴谋,一切都是他想太多,又有有心人的推波助澜,谁想到最后他报仇竟然完全没有往《神耀经》那方面努力,而是用了旁门左道的□□,竟也达到了目的。 当然,这也证实了他确实不知道《神耀经》,毕竟,如果在知道的情况下,不会有人采用不那么隐避的下毒来报仇,一来不够痛快,二来也麻烦,原主倒是有些心机,都是自己配置的□□,他看书多,这方面的书也有涉猎,又用了见效极快的毒,便是后来被发现是□□所致,也来不及挽救。 这般害人害己,事情暴露出来,自然是没有活路的,尤其他还知道这一切都是被人设计,被他害死的兄弟都是好人之类的。 作为一个良心未泯的人,总是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的。 这样先入为主的剧情,哪怕何意笙并未全信,到底还是存了些信任,而通过跟何意森的接触,还有对何老太爷的观感,都在变相加强这种信任,直到… …何四老爷身怀武功,还是高手的事实,似乎说明某些怀疑并非空穴来风。 何意森第二天又来找何意笙出去玩儿,他每天的精神头都很好,一大早就过来,神采飞扬的模样充满了少年人的朝气。 何意鑫也被他拉了过来,路上何意笙才知道何意森是以什么理由把他这位酷爱读书的大哥给拉过来的,原来是要去他们舅家。 何四老爷娶的是旬阳苑家的嫡女,这苑家允文允武,并不专从,文者有位列朝堂,武者也有人拜入门派之中,只说苑家幼子,便是送剑给何意森的那位舅舅,便是拜入附近的仙鹤门中。 “仙鹤门?这名字也好听。”何意笙对江湖事所知不多,听着也有几分兴趣。 何意鑫在一旁轻轻咳嗽,何意森却不在意,笑着说:“你也觉得好听,不觉得古怪么?以禽类为名,他们门中之人外号都是飞禽,江湖人称‘飞禽门’,正好还有一个‘麒麟派’,直接就被称为‘走兽派’,每逢武道大会,那是飞禽走兽齐聚,也是有意思得很。” 何意笙跟着笑了笑,问:“那是为何叫做‘仙鹤门’?” “谁让他们有一位喜欢仙鹤的掌门人呢?据说这种喜好也是一脉相传的,凡是继任者都会喜欢仙鹤,门中仙鹤如云,飞翔之时可遮天日,也不知道是怎样壮观的景象。” 何意森说着说着又流露出了向往之色。 何意鑫微微皱眉,说:“都叫舅舅把你带坏了。”这种背后非议长辈的话到底不妥,他说出之后有些懊悔,又道,“快些走,你不是吵着要去看吗?” 今日苑家有个小型的武道会,其实是为了选婿,大房长女已至花期,她喜好武功,便想要嫁个武功有成的青年才俊,刚好苑家这方面人脉还有,便找来了不少江湖上有名的青年才俊,当然名字不会那么直白,而是特意拿出一把宝剑来办了个“品鉴会”,但是醉翁之意,无人不知。 何意森一向都对江湖之事感兴趣,听到这般盛会,知道有不少江湖人要参加,哪里肯错过,特特找了理由出来,为此还把何意鑫拉做挡箭牌。 何意鑫嘴上各种不同意,却还是跟着来了,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也不知道是他本性喜欢看热闹,还是说对武功也有一份深层的企盼。 男人喜好武力,应该是很普遍的事情,他这般倒也不奇怪。 坐在马车上,何意森热情地讲着江湖的种种,说着各家武功流派的事情,然后又遗憾母亲不让他学武,何意笙听到此,状似随意地问:“四叔也不让你学武吗?” 昨日之前他从没这样想过,因为何父不被允许学武,何意森这里不允许学,似乎就成了何家的传统,但,如果说何四老爷一身武功,那么,就有些奇怪了,尤其,苑家并不禁止学武,那么,出自苑家的四婶到底是为什么坚决不许儿子学武呢? 作者有话要说:  鼠标越来越不好用了.... 大家都喜欢鬼母的话,等到这篇番外完了我再放上鬼母番外吧,其实当时写的时候想过,只是觉得可能会有点儿长,所以没写,现在看来,还是不能偷懒啊! 看了大家留言了,稍微解释一下,郑婶子那所谓的从事特殊行业更多是身不由己,不然她凭什么养孩子,凭什么让孩子上学,因为有孩子,所以才能持续要来抚养费....生活的无奈吧。 第452章 苑家并不限制文武, 于是在建筑上便有了山水园林和肃杀操练场相容的风格,假山园林包围的并非是碧波涟漪的荷花池,而是平平整整,旁边儿还摆放着兵器架的操练场, 地面是黄土垒实的, 平常踩上去, 都看不到灰尘泛起,非要大力踏碎一层表皮, 才能看到弥漫的灰尘落在黑色的鞋面上。 何意笙他们来的有些晚了,过来的时候正看到有人在比武, 周围不时有叫好声,显然已经进行了一会儿了。 何意森听到声音就站不住脚,都顾不上和来迎他们的苑家长房三子苑全官说话,自己噔噔噔就跑了过去,雪白的身影很快插入一群白衣的人群之中。 “二弟还是这样。”苑全官看样子也知道何意森的性子, 看着笑了, 说了一句回头又有些歉意,“啊,现在应该是三弟了, 二弟勿怪, 我只是叫顺口了。” “无妨, 我们也过去看看吧。”何意笙没有在意,这种称呼他也并非一开始就习惯,而且, 对苑家来说,四婶所生的孩子才是跟苑家有血缘关系的,自己这个外插过来的,就不要讲究太多了。 非要追求跟人家亲外孙一样的待遇,那不是苛求么? 适才见过了苑家的两位老人,都是慈眉善目的,不如何家老太爷那明显的暮气沉沉,这两位或许是家风开明,或许是也习武强身的关系,苑家的两位老人身体还都好,说话声音也是声如洪钟,笑声爽朗,倒是个让人一眼看上去就会有些好感的。 何意鑫等苑全官走了才对何意笙说:“你别介意,他也不是有意的,以前他就和三弟熟悉,难免口误。” “我是那么爱计较的人吗?大哥真是把我看低了。”何意笙本来没有不悦,但是听人这样反复说,到底有些不耐烦,这般玩笑似的说了一句,见到何意鑫一脸的尴尬,不知道如何说话的模样,一笑作罢,到底是没什么恶意的。 “好!” 场中是两个人在比拳,拳风虎虎,从空气的爆鸣能够察觉得到那种力道必然不小,但彼此格挡有方,暂还未有击中,不知道真正的力量如何,但只看双方脚下,碎纹片片,如天然的花纹一样,若不是那灰尘还在脚边弥漫,真看不出来竟有这样大的力道。 “能把开山拳使到这种程度,已经是极致了。” “两人的腿下功夫也是扎实。” “再怎样花团锦簇也是偏题,此次不是品剑会么?还是要看剑法。” 旁人都在议论之中,何意笙侧耳倾听,也知道了一些梗概,这开山拳可谓是每次比试的开场,这门拳法虽然是外家功法,放在秘籍排行榜上只能敬陪末座,但因为拳法始创人杨开山武德过人,又是旬阳最开始在江湖上出名的那一批人中最有声望的那个,所以旬阳这边儿每次有类似盛会,都会请人先上来演练一场开山拳之比,也是为了让后人不忘先人之意。 说话间,比武已经完毕,算是和局吧。 何意笙一进门的时候就用精神力扫了一下,此方来了不少江湖高手,为了不引来众人瞩目,他此时也不敢随便用精神力去扫,否则一个两个觉得古怪还有可能是错觉,若是大家齐齐回首,那就有问题了。 他现在身上还背着一个《神耀经》传人的锅,若是再做点儿什么不明不白的事情,非要就此被打入另册不可。 “河阳周怀信,请教剑法。” 持剑的青年人穿着一袭青衫,一看就并非是仙鹤门之人,或许因为这一次是仙鹤门中弟子家中比武,仙鹤门人说来颇多,一眼看去大半都是白衣,倒是少有这般色彩。 因并未起高台,青年人走到中间去的步伐看不出什么殊异,只能说是稳健有力,但他举手投足的架势却是颇为令人欣赏,必然是极有自信的人。 很快便有人要上前,几乎同时动作的三人互相看了看对方,有两人自觉退后,一人拱手为礼,然后走上前去报了性命,亮出了自己的长剑。 此后再无废话,两人直接开打,说真的,剑法比拳法的可观赏性大多了,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那挽起的剑花叫一声好,何意笙对剑法也比对拳法所知稍多,更为感兴趣一些,看得也稍显认真。 一场终了,何意森何时走到身边也不知道,被他拍了肩头才回过神来,“果然是好剑法。” “二哥也喜欢剑?”何意森有些意外,这些日子他没少跟何意笙说起武功上的事情,但他反应都是平平,未曾见有这般喜爱。 “见到了总是忍不住见猎心喜。”何意笙一不留神说了真话。 何意森却没在意,说:“二哥若是喜欢,不如和我一同去见见小舅舅,若是有他引荐,二哥说不得能够入仙鹤门。”说着,他就拉何意笙往一边儿走。 何意笙心中暗叹,这可真是个没心眼儿的孩子,这般说话,若是知道何家种种,说不得以为这是另一种有意排挤。 主持大会的所在搭了棚子,比起日光下武动的年轻人,这边儿不但有了桌椅座位,还舒适了不少,几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担当着评委一角,每场比武下来,也要点评一二,算是对后辈的指正和鼓励。 有年轻人随在几位老者身后,恭敬站立,一看就是后辈弟子的模样。 何意森的小舅舅苑容止就是这些后辈之中的一员。 老远他就看到了何意森,冲着这边儿笑了笑,又跟在座的一位老者打了一声招呼,这才往他们这边儿靠拢过来。 “小舅舅!” “意森也来了,这就是你的二哥吧!”苑容止大约二十多岁,正是年轻有为的那种青年人,笑容都透着光彩照人的劲儿,苑家人特有的丹凤眼在他脸上更添几分俊逸非凡。 “是啊,这是我二哥何意笙,他也喜欢剑法,小舅舅看看,他可有练剑的天赋?”何意森这般说着,把何意笙推到了前面。 何意笙有些尴尬,点头冲着苑容止问好,到底是亲戚,他也跟着叫了一声“舅舅”。 苑容止这位舅舅是真的没点儿见生的意思,听到何意森这么说,也不客气,直接就上手摸骨。 这种摸骨可是有些尴尬,从肩甲到腰胯,众目睽睽之下,哪怕摸的人动作不慢,也跟检查似的不带他意,但是被摸的人到底面色泛红。 摸骨之后便是试探经脉,苑容止也是毫无忌讳,直接上手扣住何意笙的脉门,抓着不放,好半晌才道:“怕是不成,意笙经脉细弱,骨质不实,实在不宜练武,若是想要健身,便以养生功为主。” 养生功是一种类似五禽戏的功夫,既不练外力,又不练内力,也就是舒展筋骨,深呼吸新鲜空气的好处了。 何意笙早知道这具身体不能练武,遗憾也都早都遗憾过了,明明是武功的世界,他却偏偏不能练武,好像入了宝山只能空手而回的感觉,便是他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更改精神力的修炼,让自己具有一定自保能力已经是不错,其他的… …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进入中世界以来,他发现自己好像是越来越不堪了,实力上完全没有什么增长,第一个世界是现代社会,主要依靠枪械之力,他能够凭借自身能力治好双腿,也就没有那么多感觉。 第二个世界有了些古怪力量,但用普通人的手法似乎也能克制(一场大火就能消亡的鬼母似乎也没有厉害到哪里去),纵然那夜晚的世界过于诡异,但谁知道阴阳相交到底会怎样,便是后来遇到出马仙,他也只是略带新奇的接受了这种动物可能成精的世界规则,并没有探寻到其中更深一层的力量源所在。 到了这个世界,几乎是从上个世界沿袭下来的“身娇体弱”似乎终于让他有了些明悟,中世界,所意味的或许并不单单是世界容量的问题,他自身的灵魂容量问题也应该考虑在内。 如果小世界灵魂和身体的比例是1:1,那么中世界总体容量都扩大一倍的情况下,他以小世界的灵魂驾驭中世界的身体,这种比例就是1:2,意味着以弱小的灵魂驱使强大的外壳,就好像小孩子穿上大人的衣裳,撑不撑的起来就是最大的问题。 【一直都想知道,你是怎样选择身体的?随便一个吗?还是像某些小说中说的那样原主有某种愿望,我帮忙完成了就可以作为换得这具身体的报酬?】 【灵魂相容度。】系统这一次的回答很及时,经过了那一次试炼之后,系统和他之间不说有问必答,但比之前的零交流到底是好了很多。 何意笙很快看到了灵魂相容度的意思,无数世界之中有着无数相似的灵魂,在这些灵魂中选择相容性高的取代,就是系统选择的标准,而按照匹配原则,一个世界之中只能有一个灵魂跟他的灵魂相容度最高,而他取代的过程几乎可以类似于夺舍。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抛出来这个设定了! 灵魂恒定论! 第453章 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 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 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 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太多的无限主神文,不知道有没有人猜想过主神控制下的世界都是怎么来的,肯定要有人开荒吧! 前两天沉迷历史文,找了很多,好看的符合我口味的不多,不知道是不我太挑剔了,我觉得既然是古代历史,那么大家不妨严谨一些,古代的男尊女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吧,如果你是架空的我也不说什么了,但是你又要写历史,又要写一堆奔放的女人,我就是无法理解了。 如果所有历史文都成了种马文,我觉得我就会一直书荒下去了。 我其实不反对有些作者多女主,历史文么,古代三妻四妾谁都知道,穿越者自命不凡想要睡遍天下的也能理解,但是能不能不要自我感觉好到觉得什么女人都会喜欢你,意、淫你啥啥啥的.... 写同人也没有点儿尊重原著的意思,自我发挥到飞起,林妹妹认某人小妾做姐姐啥的,真是一看就呕,林妹妹也是官N代了吧,这点儿身份矜持都没有吗?想想原著中的香菱,她可怜吧,也是小妾,但是大观园里那么多人谁真的认她当姐姐了?当时环境下,这样做就是自贱身份,她们最多也都是可怜她罢了,能够提供的帮助都不多。 唉,好文难求,符合口味的好文更加难求。 我真的很喜欢看历史文,喜欢看那些穿越过去的人改变历史,哪怕他们一个个帅到飞起,但能不能少一些无所谓的感情戏码,更不用说他们那所谓的感情都是睡来睡去。 人跟禽兽的分别,应该是人有控制力,需要感情吧,而不是有个什么暧昧你就直接上床了,从这一点上,我还是很希望更和谐一点儿的,把这些内容删了,大家还可以愉快地看文,我要看的就是改变历史的剧情并争霸剧情,谁管你今天明天睡哪个女人啊,你要不要把每天的吃喝拉撒都写上啊! 因为这个一直不太喜欢看美食文,大部分字数都是菜谱做法的各种说明,看了觉得浪费时间我又不是学做饭的,不看觉得中心就是这个不看又有些太....如果做饭好吃就能得人爱,那么每厨子都有美丽娇妻了。 第454章 品鉴会上并没有多少人异军突起, 这江湖上的青年才俊都是有数的,彼此的水平如何,纵然没有真实比过,却也有擅武司比较公正的排行榜做出顺序排名, 南来北往无不收罗旗下, 自然少见黑马。 当天回去的时候, 何意笙并不知道这场品鉴会的结果如何,想来纵然有什么结果也都是苑家的大人们做主, 姑娘们也只能在可选择范围内勾选,到底不能够太过自由。 “我要是能去江湖上混混就好了, 说不定也能够混出一个排名。”何意森还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以他的水平,真正上了江湖也都是跑马的小喽啰,出不了什么名气的。 何意鑫毫不客气地嘲笑了一番,何意森立马反唇相讥, 文武之事, 武者不易,文者更不易,三年一度的科考比之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又有何易? 何意笙听着两人拌嘴, 也没表态, 笑笑而已。 回到府中, 照例要到老人面前走一圈儿,何意笙一副有话说的样子,饭后跟着何老太爷去了书房, 他也没掩饰内心的那点儿疑问,直接问了何家是否有人曾经在擅武司任职。 “擅武司?”何老太爷饭后爱喝茶,端起茶盏的手顿了一下,本要抬起的,又放了下来,“咱们家是书香门第,怎会入那等地方,你是… …” “听说朝廷的擅武司专管江湖之事,我父亲之事也可算作江湖事吧,我身体不好,不能习武,便欲从文,若能入擅武司任职,或者哪天可以知道仇人是谁,为我父亲报仇。” 何意笙把这一层心思说得十分直白,一副少年热血的模样,心中却是极冷静,仗着何老太爷不会武功,无法警觉精神力的探查,悄然查看对方的动静。 心跳,温度,微表情… …人在心神变动的时候,可能通过言语来骗人,却无法欺骗自己的身体,这些在精神力的有意探查之下,都会放大到无法掩饰,何意笙很快发现何老太爷有所隐瞒。 “你这份孝心是好的,只是不可操之过急,失子之痛,我岂能不恨,但我更希望你能好好的,你父亲若是在,知道你有这份心就够了,其他的,天理循环,善恶有报,那些人终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何老太爷这一番话,看似什么都没说,但却又像是说了很多。 他希望何意笙不要去报仇,谈及“恨”的时候,恨意真实,却又沉重,显然不可能是假话,只不知道他说的“那些人”是泛泛而言,还是有所指摘。 何意笙倾向于后者,何老太爷可能不知道全部的真相,但他知道一部分,大略知道“那些人”可能是谁,而从他话中对擅武司的反感来看,很可能“那些人”中就有擅武司的人。 心中一动,何意笙再要问,突然觉得有人在,这时何老太爷似乎觉得心神疲惫,摆了摆手,说:“晚了,你去休息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办了葬礼吧。” 何家派去拂意山庄的人已经回来了,偌大的山庄被一把火烧尽了,根本找不到哪具尸骨是何父的,更不用说何母,那些焦尸随着山庄被掩埋,这边儿若要入葬便只能是衣冠冢。 这件事被交给了何四老爷办,何四老爷速度极快,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还带着何意笙去看了看。 “这是二哥在的时候住的院子,当时他和大哥一个院子,大姐的院子就在后面儿,这里曾经是大娘的院子… …” 何四老爷亲自带着何意笙去看,方位大略都跟那老妪说的差不多,何四老爷是继室嫁过来之后才生的,也是嫡子,对何父之母却是从未见过,口中只道“大娘”,听着还算恭敬。 何意笙跟着进去看了看,屋子常年没人住,很长一段时间才会打扫一次,大约是刚刚收拾过,灰尘并不多,看着却是一股子陈旧味道。 “四叔有事先去忙吧,我想在这里看看。”何意笙这般说着,换得了独处的机会,他早想要把这里探查一下了。 这些时日他没什么时间,也没见那老妪再次找上门,说真的他也不太想去找那老妪,若是老调重弹,不过是剧情的现实版重复,他也不想去看,倒不如放开手脚自己探查一番。 他先查看的是祖母的院子,既然大家都确定《神耀经》是被当做嫁妆带入的,自然要从这些嫁妆查起来,何四老爷介绍的时候有意无意说了这些嫁妆都封存在这间屋子内,他若要翻找倒也方便。 房间里满登登的,各式书架屏风,檀木床一张,又有若干箱子,黄铜锁着,因时间长久,颜色已经黯淡,何意笙随意打开了一个,翻了翻箱底,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 他又翻了两个,装作不经意间轻“咦”了一声,然后从压在箱底的红色嫁衣中拽出一条腰带来,那绣花腰带颇有几分硬实,纵然过了这许多年,颜色依旧鲜艳。 摸摸把腰带反复查看了一下,悄悄收入袖中,何意笙又转到何父的院子中查看,转了一圈儿,从边角处又摸出一方发黄的帕子一张,收入了袖中。 他这一番动作故意做得有几分刻意,出门的时候还左右张望了一下,颇有几分做贼心虚之感,然后迅速返回了烟波阁。 何意笙刚走没有多久,何四老爷就再次到了这处院子,看到虚掩的院门,神色有些疑惑,难道真的有什么线索遗漏了? “大人。”一个小厮出现在何四老爷身边,拱手为礼。 “跟着他,看看他之后做什么,先不要妄动,免得再次失了线索。”何四老爷这般说了一句。 “是。”小厮应声,身影迅速跟了过去,竟也是一个高手。 烟波阁中,何意笙跟丫鬟要来了剪刀,然后把人都赶了出去,自己开始拆腰带,最后又把腰带剪碎,帕子也跟着剪碎,用火烧了,房中有烧纸用的火盆,刚好用来焚烧。 火光渐渐小了之后,他便起身离开,一个身影马上出现在火盆旁边儿,开始翻找,只找到了几片布片,看不出什么来了。 何万仞的葬礼办得还算不错,他离开旬阳多年,城中也只有曾经的那些大族之人还记得这位当年桀骜不驯的玩伴,其他的人都不知道何老太爷还有这样的一个儿子。 远在京中的何三老爷并未赶回来,理由是科考事忙,对此董氏冷哼一声,什么都没多说,何意笙心中也算理解,庶子难为,好容易跑出去,哪里那么容易跑回来,万一董氏找茬非要留他下来误了科考,那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本就是兄弟的葬礼,何三老爷不回来也不会影响名声,大家都能理解。 因没有尸体,少了停灵等事宜,作为孝子,何意笙的担子轻了不少,饶是如此,一场葬礼过后,他还是整个人都瘦了三斤的模样,衣裳也见宽了,看得何老太爷又对何父一阵痛骂,觉得他死了都要连累老父弱子,颇为可恶。 何意笙最开始听还有些不习惯,听得多了也就那样了,知道这对父子大抵就是这样相处的,感情总是真的,只是嘴上实在说不出来好听的。 “你要走?”何老太爷看着何意笙,不解地问,“可是在这里住着哪里不惯?”说着就把目光瞥向了何四老爷,大约是觉得儿子不能对兄长的儿子视若己出,一声冷哼就冒了出来。 被盯着的何四老爷也是一脸的疑惑,问道:“意笙有什么只管直说,都是一家人,四叔为你做主。” 何意笙道:“此番出来,说是逃出来也不为过,如今父母丧事已毕,我想回山庄看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回来,我只是… …”说着颇有几分感怀的样子,垂下了眼帘,坚持要走这一趟。 弄清楚不是一去不返,何老太爷的口就松了,董氏从不会做违逆他的事情,这样一听忙吩咐带上人云云,何四老爷还说要陪着去,何意笙婉拒了,表示自己已经长大了,一个人去就可以。 这所谓的一个人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一个人,等到出发的时候,浩浩荡荡不少人都跟着,何意森是最坐不住的,他第一个要跟随,却被何意笙拒了,何四老爷也不许他出去,还把他训了一顿,因为不服管教,何意笙出门前他还被打了一顿,在床上躺着。 何意鑫代为相送,说起此事还道:“从未见父亲发这样大的火,意森此次恐怕是真的惹父亲生气了。”说着又说起了上次问及的擅武司之事,“我后来跟舅舅打听了,听说在擅武司任职之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对并非门派中人,武功要求倒是不高,但二弟这般… …” 语气颇有迟疑,显然半点儿武功都不会,而且不见其他特长,想要入擅武司就不太容易了,何意鑫还出主意说:“不然,或者二弟可以先入某门派之中,再谋求入擅武司?” 难得他想了个弄巧的主意,他这般正人君子,想这样的花招也是难为了,说起来脸先红了。 何意笙认真道谢,看着何意鑫这般,倒是体悟了那么一点儿兄弟情谊,让他转达了对何意森早日康复的祝愿,便带着一帮下人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说要出去都跟突袭一样,通知我的时候总是剩两天,让我着急忙慌的,存稿啊存稿,我之前为什么要犯懒?本来还有很多的,又要从头存起了! 如果真的青黄不接,还请大家一定要原谅我! 第455章 拂意山庄的所在, 说真的何意笙自己都不知道,若是不带着下人来,他恐怕根本找不到山头,然而上了山, 他就知道了, 哪里是曾经躲藏过的树林, 哪里是山庄的所在,只看那一片焦土, 就知道了。 “二少爷,就是这里了。” 领路的下人是上次过来了一趟的, 这次再走也是轻车熟路,只不过他也止步在门前而已。 曾经的大门已经看不到了,倒是墙壁,因为是泥土为主,还能够看到被熏黑的墙壁残存。 何意笙把所有的人都留在了外面, 自己拎了一把铁锹进去, 说是要寻些东西。 院墙之内,大部分建筑都已经被烧毁了,但曾经的假山所在, 还有那一汪池塘却还能够判断, 或许是因为水汽充足的缘故, 这附近的亭台还有些依稀的影子,并未变成一块儿黑炭。 他绕到假山旁边儿,好像又走了一回第一次走过的路, 那时候夜色深沉,他不敢看池塘里的浮尸,也不敢在其中躲藏,只怕没死在敌人的手上,先死在了传染病上,小心翼翼躲在了假山旁,结果还是不曾躲过。 说到底,那时候对武功的认识还是太浅薄了,中武世界的武功之高不仅是呼吸可闻,便是心跳也无从掩盖,他那般躲藏能够骗过眼睛,却骗不过内力感知。 挨着假山,还能看到那处凹陷,只是曾经作为遮挡的尸体已经看不到了,湖水中的尸体也是,完全找不见了,不知道是被捞出来烧毁了,还是被这山中的野兽叼走了,他用铁锹随意地挖了两下就开始喘气,一副力有不逮的样子。 时近午时,周围一片安静,似乎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在鼓噪,何意笙摸了摸额上的汗水,拄着铁锹半天没有再挖。 “二少爷,二少爷,咱们该下去了。” 小厮在外头呼唤。 “稍等。”何意笙犹豫地看了看这个洞,并没有多深,继续的话,他叹了一声,自语道,“不着急,稍后再来就是。” 把铁锹藏入草丛之中,走了两步,又退回来,欲盖弥彰地拔了些草扔在自己挖出来的那个浅浅坑洞之上作为遮掩,这才往外走。 在这个坑洞之前,他已经陆续找了几个地方,挖了几个浅浅的坑洞,这般对比之下,这个坑洞似乎也不那么明显。 山庄之中,并没有完好的房屋,何意笙带着下人只能住在山下小镇,一来一回,一天之中也难以往返两次,这一下去再来便要明天了。 他走之后,这边儿很快就有了人来,来人似乎早知道他白日里的挖坑轨迹,并未在之前那些被废弃的坑洞浪费时间,而是直接来到了假山旁,拽出铁锹就开始挖,此人的力气极大,一锹下去满满的泥土翻上来,很快就有了一个深坑。 “怎么没有?” “那小子会不会找错地方了?” 这一天他们都跟在何意笙身后,自然看得到他进了山庄之后也是东找找西找找的模样,大约他得到的线索也不是那么明确,而且这山庄被毁,自然跟之前的样子相差太多。 “不然去之前那几个坑看看?” “这么长时间了,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不可能找不到的。” “走,过去看看。” 几道黑影分散开来,去各个坑洞查看,说起来也是奇怪,不知道那何意笙到底找到了怎样的线索,怎么把这坑洞挖得东一个西一个,能差这么远吗? 未免浪费时间,也只好分头查看了。 山下,小厮还在奇怪,“少爷,咱们不是在镇上客栈定好房间了吗?”怎么非要在山下村中借宿,这里有什么好住的? “这里离山上近啊,不要多话了,早些休息,明早还要上山。”何意笙这样说着,赶走了小厮,自己一个人站在窗边,眺望着山上方向。 灵魂恒定,作为小世界的人,他的灵魂并不会比中世界的人灵魂强度更高,哪怕反复的穿越能够增强这个强度,但通过试炼场进入中世界的方法显然是走了一个小小的捷径,他现在的灵魂强度可能比周围的人普遍要弱一些,但是,魂力和精神力并非同一种力量,他的精神力,经过修炼,自信是要比周围人都强一些的,那么,他用精神力布置下的幻阵能不能起作用呢? 他已经很久没有思考过精神力和魂力的关系问题了,此时想来也是有些不确定,所以,还是近距离观察,方便判断的好。 闭上眼睛,精神力跃然而上,直入山庄之中,看到了那触动幻阵的几个人分别被困,这是他白日里就安排好的,先用精神力把符阵刻画在棋子中心,然后找好方位,挖一个浅坑扔一枚棋子,只要后来者触动棋子,就会陷入幻阵之中。 现在看来,五个人都在其中,很好。 精神力退回来的时候扫了一下,在他周围还有不少的人会为此警觉,这一趟出来还真是卧虎藏龙,这些下人之中竟是有不少高手呐。 次日清晨,何意笙一早就要上山,小厮劝阻不得,便跟着上来了,山上林木多,露水重,一路走上来,衣摆都湿了。 再次把小厮留在门外,何意笙独自走入,先去了第一个坑洞旁,看到那个黑衣蒙面的人,他的心神仍旧沉浸在幻阵之中,并未醒悟,何意笙看了一眼,扔了一枚棋子过去,黑白棋子相撞,轰然炸碎的同时,黑衣人也倒地不起,若是揭开他的面巾,大约能够发现他嘴角的血丝,已经死了。 然后,是第二个… … 不知道这些人跟当日那些黑衣人是否是同伙,何意笙懒得追究那么多,对他来说,报仇这件事只是基于一种同理性,并非他真的觉得自己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他不愿意去追究何父的兄长大姐到底是被人害死的还是自然死亡,前者的话难免要牵扯出一些年深日久的麻烦事,说不定还跟此次有关,后者的话,浪费许多时间查找不明公案,显然也并不符合何意笙的打算。 他是不准备一辈子就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 第三个… … 袖中暗袋里还有三枚棋子,每一枚的作用都是一样的,跟之前放下的棋子相撞,不同的两种符阵触碰产生爆炸一样的效果,身弦幻阵之中的人就会心神俱损,如果有人检查,会发现他们的身上并没有外伤或者内伤,不知道从何追究他们的死因,精神力受损引发的识海之死不知道能不能称作脑死亡。 闲庭漫步一般,何意笙步态悠闲地往第四处行去,精神力笼罩全身,还有余力扫描周围,直到第四处炸裂声起,突然感觉到了一个人的存在,他迅速回头,看到了一个黑衣蒙面的人,并没有被困住的人。 警觉地退后几步,那人却没有马上进攻,而是惊奇地问:“这就是《神耀经》的功法?” “不,这不是什么功法。”何意笙立刻反驳,他的精神力同时往第五处扫去,果然,那里已经没有人在了。 能够脱离幻境,只能说明这个人的精神力已经在一定高度了,他的精神力刺过去,对方的眸中更亮了几分,“是你做的?” 虽然是问句,但他显然已经不需要回答,伸手就过来抓他,大约是经过两番变故,哪怕明知道何意笙很弱,但他也没留手,呼啸而来的风刮在脸上,眼睛几乎都要睁不开,何意笙往后躲避,他的精神力哪怕能够料敌先机,但他的身体反应却跟不上,这大概就是灵魂弱的缘故了。 这一下到底没有躲过去,直接被对方抓在手中,封了穴道,连小动作都搞不成了,何意笙心中叹气,他自以为计划周密,没想到还是有些疏漏。 “我不知道你们要找的《神耀经》在哪里,这般做不过是为了除些后患罢了,免得总有人监视我不得自由,四叔若是念在血脉亲情上,便放了我吧,我会隐姓埋名,不再做何家人。” “你早知道我?”黑衣人摘下面巾,果然是何四老爷的面容,少了那丝笑意,他其实也是颇有威严的。 何意笙无奈,说:“我知道的不过是四叔身怀武功,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不过我猜四叔大约是朝廷中人,擅武司一向统摄江湖,四叔做的大约也是类似的事情吧,只不知道四叔扮演的是螳螂还是黄雀了。” 剧情中那位“故旧”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未曾出现,反倒是这位“四叔”,在剧情中只不过是倒霉的被毒死的炮灰,到了这里却成了幕后反派的样子,这般大幅度的变动自然有问题。 何意笙最开始怀疑可能剧情中的“故旧”就是这位四叔假扮,江湖上也是有□□缩骨功的,完全可以扮成另外一个人,从两方面骗取信任,但是这样的话,剧情中“四叔”被毒死就有些问题了。 武功高手内力高到一定程度,即便是见血封喉的毒,他们也可以用内力逼出或者控制到某个小范围内,不至于直接死亡。 那么,可能性就只有一个了,面前的这位四叔可能是假扮的,只不过,他又确实跟何家人有血缘关系。 所以,大伯,还是,三叔? 作者有话要说:  烧脑的存稿.... 第456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 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他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尤其是化学, 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 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 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 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 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 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谁能想到最后是这样! 再次完结一个世界,之后放番外!还有鬼母番外插播! 第457章 此为防盗章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 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 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 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 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 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 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 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 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即便经过了两世,也未尝没有富贵的时候,但在李喆心底里,他还是现代那个普通的小市民,心眼儿小,也没什么大志向。实在比不得才貌双全的探花郎。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主角也在阴人了! 第458章 此为防盗章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 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 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 好主子, 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 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 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 对新名字的不适应, 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 以及各种畅想, 那么第二次, 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 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补上来了,鬼母番外。 459.第459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如同他对宋妍说过的那样, 他这个人太普通,太自私, 从来不愿意背负别人的人生, 自然也不会愿意背负那更为沉重的感情,即便是跟宋妍, 夫妻一年多,眼看着没几个月孩子就生了,却也没什么更深厚更难割舍的感情。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 有些是机缘巧合,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 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 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 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 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 不过, 太瘦了也不好, 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那些有家眷的,通常都会让家眷随后缓行,自己则先一步赶过去,还有些不舍得劳累妻儿的,索性把妻儿都留下在家中奉养父母,自己则带着妾室赶过去。 侯爷一听便以为赵沧颉这是奈不住性子,想要趁着这样的机会名正言顺地纳妾,他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女儿怀孕好久了,总让女婿单着也说不过去,他清了清嗓子,默认道:“你想好就行。” 听话听音,赵沧颉听着这话估计是能成,面色一喜,行了一礼道:“若不是有姑父照顾妻儿,沧颉是万万不敢远行的。” 侯爷微微点头,他最喜欢赵沧颉的一点就是为人大气,懂得感恩,也就乐意多看顾几分。女婿等于半子,难得赵沧颉是个有父如无父的,自己待他好,他便拿自己当父亲看待,时常跟侯府来往。 或许外人看有些巴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侯爷却清楚,嘘寒问暖,赵沧颉都是真心的,当真如儿子一般。 460.第460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 穿着打扮都差不多, 灰布裤子白背心, 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 蜿蜒向远方, 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 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 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 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 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 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 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 他的速度很快, 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 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461.第461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黑色的棋子随意地落在了棋盘上, 哪怕是不应该落子的地方,但下棋的人根本无所谓, 属于她的棋局已经赢了。 “娘娘… …娘娘, 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 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 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 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 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 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 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 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 “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 于是, 淑妃得宠, 皇帝没有了儿子, 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462.第462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 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 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 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 等他考得功名, 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 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 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 只要女儿好, 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 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 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 又是丧了母的, 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 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 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463.第463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本文由  首发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 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 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 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 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 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 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或者送人,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 也没再多言, 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 迅速转换了话题, 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内幕消息,但,更深层的内幕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 …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464.第464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没有系统的教导, 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 好在语言环境不错, 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 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 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 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 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 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 尤其, 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慌慌乱乱的头脑中好像还回荡着那个声音“完成”“脱离”,连死亡的痛苦都没感受到,再一睁眼,便是一片惶惶然的吵杂声。 “怎么还没收拾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465.第465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肌肤相贴, 发生了什么,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 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 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在他心中, 这个身子还未成年,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 那么, 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 毕竟, 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 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 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 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 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 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 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 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 但同时, 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466.第466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 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 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面色红扑扑的, 格外艳丽, 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作为贴身丫鬟,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 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 被她这么一跑一问,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 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 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大姐一求他就应了, 不然… … 想到这里,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 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467.第467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 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 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 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 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 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 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 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468.第468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黑色的短发被风吹乱, 有些发丝遮住了眼,抬手拨开, 有些粗大的关节和糙皮的手, 不用看剧情都知道,家境不是太好。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 穿着打扮都差不多, 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 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 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 快下来, 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 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 瞧那着急的样子, 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469.第469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 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 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 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 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 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 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 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 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 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 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 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470.第470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 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 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471.第471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 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 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乐文移动网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 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 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 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 因为在他看来, 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 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 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 发生了这种事情, 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472.第472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 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 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 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 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 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 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 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 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 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 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473.第473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 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 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 但是等到大了, 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 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 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 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 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 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 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 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474.第474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 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 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 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 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 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 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 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 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 朝阳出嫁, 风风光光, 十分热闹, 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475.第475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 新来的夫子面上表示了赞同, 但心底里其实不怎么看得上,这时候的读书人有一种“胸有成竹”的追求,一个个都在暗自比拼谁更“胸有城府”,自然是不会做这种直白到连休息时间都列到纸上的日程表的。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 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 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 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 等到开考的时候, 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 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 但那些观点, 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476.第476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 而现在, 换成胡尚荣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 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 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 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 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 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 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 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 何况他如今的模样, 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这样一想,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一如现在,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477.第477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青山,你今天怎么没来?我还说给你介绍两个同志呐!” 晚饭时候回来的另一个知青叫做项明, 他是第一批来村子里的知青, 也是他们那一批知青把城里那些变化带到了村子里,带来的新空气很是让村子里新鲜了一段时间。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 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 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 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 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 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 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 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 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 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 他也很受人尊敬, 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 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小说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478.第478章 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 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 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 哪里会懂得更多, 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 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 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479.第479章 此为防盗章  其实, 二哥应该是四哥的,但, 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 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 于是,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见不到, 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 “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480.第480章 此为防盗章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 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 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 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 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 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 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 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 除了他们, 里外一扒拉,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 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 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 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 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 呵呵。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481.第481章 此为防盗章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 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 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 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 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 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 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 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而那个人,最早这样想,也做到了的人却是没有办法看到他期望的这一幕了。 482.第482章 此为防盗章  按照胡家的排行, 胡尚辉应该是排行八的, 他的上头还有七个兄弟姐妹,但因为他太小就来到了海市, 对曾经的兄弟姐妹都没什么印象,唯一知道的就是大哥大姐,再来, 便有一个据说被送去外国读书的“二哥”。 其实, 二哥应该是四哥的,但, 胡家都遗忘了逃亡之前的事情, 也就自然而然把这个排行“正”了过来,于是,胡尚辉就成了“小三儿”。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 见不到,自然不会想念, 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483.第483章 此为防盗章 三岁时候的事情, 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 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 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 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 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 而他, 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 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 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 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 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 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 甚至不太会有责骂, 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 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 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484.第484章 此为防盗章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 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 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 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 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 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 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 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 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 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485.第485章 此为防盗章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穿着打扮都差不多, 灰布裤子白背心, 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 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 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 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 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 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 快下来, 快下来!车来了, 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 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 瞧那着急的样子, 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 他的速度很快, 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 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对女人们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年前更忙的了。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486.第486章 此为防盗章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 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 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 没有人给涨级别, 但他这么一来, 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 你好好干, 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 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 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 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 哪像这边儿… … 越是想, 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 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 就近照顾父母不说, 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 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 呵呵。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487.第487章 此为防盗章  记工分是个轻省的活计, 青山搞明白怎么做之后, 比那位书记员记得快多了, 本来没什么炫耀的心思,但有些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想要藏也不容易。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却还要仔细思考, 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 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 你有能力, 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 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 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 除了他们, 里外一扒拉, 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 488.第488章 此为防盗章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 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 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 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 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 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 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 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 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 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 虽然远了些, 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 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 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 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 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 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 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 …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赵沧颉也知道宋婷定亲了,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若说怅然若失,反正没什么感觉,话说,“失去什么”和“松了一口气”之间,不都是放下一些可能的负累吗? 489.第489章 此为防盗章 大一些才知道,大名之所以那么晚才有是因为亲爹一直没取, 而亲爹为什么没取呢?因为他生而克母, 所以哪怕他是个能够传宗接代的儿子, 亲爹也不喜欢他。 后来又听人说,三岁时候他第一回见亲爹的时候就不让亲爹抱, 哭着躲了, 亲爹当时的脸色很难看, 大约是那时候就更不喜欢他了。 三岁时候的事情, 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 但是听别人说起了, 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 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 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 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 而他, 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 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 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 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 他要是怀疑这个, 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所以,关于朝阳公主的婚事在琼林宴过去五天之后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490.第490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 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 “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 如此, 也不怕没有地方住, 其他的, 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 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 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 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 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 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 早就应该避嫌了, 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 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记工分是个轻省的活计,青山搞明白怎么做之后,比那位书记员记得快多了,本来没什么炫耀的心思,但有些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想要藏也不容易。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却还要仔细思考,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491.第491章 此为防盗章  这样一想, 又觉得对宋妍不起,她拼了命给自己生下个儿子, 而自己,不仅不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甚至对她的感情从没有表面上那般深厚, 一如现在, 接到死讯的时候竟没有痛不欲生的悲伤。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 但事实如此, 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 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 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 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 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 反倒是对赵沧颉, 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 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492.第492章 此为防盗章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 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 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 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 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 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 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 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不知道太后和长公主是如何合计的,反正这件事之后没有了什么端倪,皇帝的寿宴如期举行,当日皇帝也是十分欢喜的样子,似乎并不知道那件事情,没有半点儿愤怒隐忍的模样。 李喆也没管那么多,他能做的也就是提个醒,皇帝的后宫离他还是太远了,不是他能够插手的事情,便是公主娘,最好也不要多管,让太后去操心就足够了,如果太后都不能够的话,旁人也没什么用了。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李喆喝得有些多,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493.第493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的年龄也不小了,纵然皇室公主一向晚嫁, 但订了婚之后总要有个一年半年的准备时间吧, 公主出嫁不比别的,受宠些的还可以有公主府, 这些都是要在婚期定了之后提前筹备起来的。 所以,关于朝阳公主的婚事在琼林宴过去五天之后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次, 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 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 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 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 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 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 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 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 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欲望,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494.第494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摇摇头, 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 “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 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 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 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 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 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 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 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 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 早就应该避嫌了, 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 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495.第495章 此为防盗章 不过, 因为至今无子, 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 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 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 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 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 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 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 笑着拍了拍他的手, “没事儿, 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这话中含义自然是不准备插手, 不然若是选的人出了什么问题, 很容易连累到她这个长公主, 又是何苦来哉。 李喆没有多言,长公主自然不用他教导。 大约是难得被儿子这样担心,长公主欣慰之余也免不了要教导儿子一些事情,她最熟悉的便是宫中争斗,想到儿子眼看着也要成亲了,有些事情总要提前说说,免得他被女子迷惑。 但凡当娘的,尤其是独自把儿子带大的娘,心里头对儿子总是放不下,生怕他娶了媳妇忘了娘,少不得就要提前打打预防针。 可能还不知道预防针是什么,不过长公主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便随口拿皇帝后宫事说起来,她最熟悉的也是这些了。 当今的皇后是清流大儒的孙女儿,自小读着女四书长大,对于女子之德过于笃信,乃至于和当今谈不拢,想想也是,谁喜欢那种一言一行都是教科书的女人啊,开个玩笑还要被指责不庄重,任谁也受不了。 皇帝是个有底线的,即便这位正妻不合心意,但也给了该有的尊重,当上皇帝之后也没有说废后什么的,只不过默默立了个贵妃。那位贵妃是个短命的,不曾有育,早早去了,成了皇帝心里头的朱砂痣,如今后宫得宠的淑妃据说就颇类贵妃相。 除此之外,还有贤德二妃,有太后捧上去的,有皇后捧上去的。不甚得皇帝喜欢,但有了女儿有了位份,皇帝喜欢不喜欢,其实也都不是很重要了。 剩下的嫔,长公主就不太熟悉了,这其中也没有特别得宠的,今儿这个风头旺,明儿可能就是那个占上风,因皇帝喜欢诗书画作,后宫的女子也多有才气,而这些才女更是有一个通病,那便是身体不好,三天两头闹病,个个都是惹人怜的娇花。 只可惜怜花人只有一个,有时候还更爱自己画在纸上的花,后宫这些美人少有不为此抑郁的,连带着整个后宫都是一股子病弱气。 长公主就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子,若是,她也不能够自己挑选夫婿了。相较于这些惹人怜的娇花,她更喜欢朝阳公主那般明艳大方又端庄规矩的女子,也因此不禁儿子与之来往。 “你舅舅那份孤芳自赏的毛病真是要好好治治了,再怎样都是子嗣更重要,他也不小了,是该急一急了。” 长公主说着又觉失言,似乎不应该跟儿子说这些的,显得自己像个碎嘴妇人,李喆察言观色,笑了一下,捡起了《寿山图》的话头。 这幅画当时就是他亲手拿出来的,此时也带在了车上,并未随其他礼物一处放置,倒是方便展开观看。 长公主是个喜好文雅的,在这一点上她其实和皇帝是一个爱好,原主的亲爹不就是“娇花”类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么,所以对于这类文雅事,长公主也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只不过,出于某些敏感,她第一时间看的不是画作好坏,而是瞧那红色印章。 见了就笑了,“你是怎么应对的?可是还记得娘给你说的话?” 在独子面前,长公主就如同普通的娘亲一样,平添几分亲切感。 “自然是要夸赞一番了,这样的画作正好合适临摹,过几日送上去,也好表表心意。” 李喆乐得这般轻松交流,最开始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敢跟长公主多说话,毕竟母子连心,若是被发现换了芯儿就不好了。 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贵族女子抚养孩子都是一个模式,长公主身份尊贵,从小孩子就没喝过一口母乳,平日里也自有一大帮子下人照看,她能做的就是询问一二,然后逗弄一二,所谓的教养也都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懂事之后,且,多半是请了名师来教。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难得的与儿子交流的时候,长公主的自称都是“娘”,不仅是为了亲切,也是让孩子懂得这个词代表的意义,免得让那些奶了孩子长大的嬷嬷们占了母子情分。 凡此种种,导致长公主见到李喆的变化之后并没有一丝不好的想法,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往好了想,何况李喆之前的表现也并不坏,如今不过是喜欢上了某事更上进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摸清楚这个脉络之后,李喆跟长公主的相处就自然了许多,说话也不是那般放不开了,毕竟,有了好的兴趣之后积极向上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够解释通顺的。 成长期的少年人,一天一变也是正常嘛。 长公主也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变化,既然知道儿子懂事了长大了,她就乐意在一些事情上多说一说,平日里除了进宫能跟太后说些心里话,其他时候,身边都是下人环绕,有什么心事也不好随意倾吐,免得让人听了生了私心杂念。 “正该如此。” 亲自动手卷起了画作,长公主眼含笑意看着儿子,果然是长大了,都知道惦念舅舅的生辰了,往日里,哪里见他惦记过这些。 “你舅舅见了必然高兴。”心里头很满意儿子的成长,又不由得有些感慨时光如梭,转眼间儿子就长大了,一时还有些许酸,之前还不曾收过儿子亲手做的画,如今竟要先送给弟弟了。 李喆没理会长公主这些心事,念头转到那夜明珠上,试探着说:“画作再好也不算珍奇,我在舅舅那里见到一颗夜明珠,放置在御桌之上,舅舅极是喜爱的模样。” “夜明珠乃稀世奇珍,得之不易,也就是贤妃那等人家才能弄到,咱们可比不得。”长公主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不忿之意。 李喆怕惹她不高兴,也不再问,忙岔开话题,只说“心意最重”,又拿皇帝赏赐的珍品说话,母子两个聊开了别的。 回到府中,李喆却没有把这件事放下,某日画毕,找了个话头就说起了夜明珠,少不得也问了一句贤妃根底。 他身边没有嬷嬷,也不好郑重其事为了此事去询问,便随口问问,想要知道一些大众都知的常识,免得日后询问露了马脚。 玉琼和玉环来了几日都不得重视,早已心急,听得有问题,也不管妄议宫中娘娘是什么罪过,互相补充着把知道的都说了。 李喆不动声色“哦”了一声,又遗憾了一下那夜明珠的好,说用那玩意照明不错,言语中颇有垂涎之意。 这番言论自然是瞒不过长公主的,她倒不怕伸手朝皇帝要东西,只那东西实在是皇帝心头好,这许多年都不曾替换可见一斑,再者马上又是皇帝寿辰,实不好这个时候让他割爱。 长公主把李喆叫过去,给了一堆东西,又语重心长地把这番道理说了,最后言道:“你若真的喜欢,且等上几日,寿宴过后,娘想法儿给你要过来。” 李喆确定那夜明珠果然与自家无关之后轻松许多,闻言笑道:“娘还是饶了我吧,我可不敢要那东西,免得以后祖宗怪我绝后。” 这话说得太明白,竟让长公主愣住了,想了想脸色霎时变了,抓着李喆的胳膊问:“吾儿此话何意?” “夜明珠有辐射影响生育”之语只许隐去“辐射”,换成“光芒有害生子”即可,至于此语来源,李喆耸耸肩,把中二少年之气尽显无余,“娘若不信何必问我,我是没什么凭证的,只不敢要那劳什子东西。” 或许很多穿越者遇到类似问题都会伪说“不知道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了”,或者虚构某个来去无影踪的老道和尚之流,只说自己对他有恩,他才说了这些事情云云。 但李喆情况特殊,他这样富贵人,不要说洗澡如厕都无避人眼的时候,便是读什么书,学了什么,真的要查起来也是都能查到的,与其说那等一听就假的话难以自圆其说,倒不如“爱信不信,反正我说了”更让人信服。 长公主面色严肃,比起皇帝那无斗争太天真的性子,她眨眼间便能想出七八十条阴谋都不带重样的,让李喆不要对外人说出此事之后,她便匆匆进宫,不管此事真假,总要先跟太后合计合计才好。 496.第496章 此为防盗章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 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 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 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 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 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 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 那… …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 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 总要慢慢学慢慢做, 哪怕他学不会, 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497.第497章 此为防盗章 剧情中, 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 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 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 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 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 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 这才… …不然, 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 她可听说那是… …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 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 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 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 等到懂事了, 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498.第498章 此为防盗章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 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 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 赵沧颉格外镇定, 配上那一副好皮囊,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但那些观点, 的确是有新颖之处,很多事情, 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 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 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 勉强中等, 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 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 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 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 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 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 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少爷… …”侍画本能地就要表忠心,却被赵沧颉打断了,“你且好好想想,也和家人商量一下,总还有两日,别急着回我,免得以后后悔。” 他话到此处,侍画也不再啰嗦,应了一声没再吭气儿,也就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499.第499章 此为防盗章  “谁让你那么挑的, 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 叫什么来着, 赵爱红是吧, 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 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 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 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 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 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 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 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 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 青山因为数学好, 算账算得清楚, 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 500.第500章 此为防盗章  因为侯府大姑娘宋妍已经不年轻了, 在这个时代的眼中那都快是老姑娘了,所以婚事确定之后,婚期也就没定太远, 选了这一年秋季的一个日子,眨眼工夫就要到了。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 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 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 面色红扑扑的, 格外艳丽, 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 作为贴身丫鬟, 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 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被她这么一跑一问,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 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 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 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 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 大姐一求他就应了, 不然… … 想到这里,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穿着打扮都差不多,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501.第501章 强烈推荐: </strong>此为防盗章 这一次六姨太受了大罪, 她在国外没什么人脉消息,唯一能够依靠的儿子胡尚荣一走开,一个人孤立无援的, 完全不知道是否瞒过了那些人, 为了让儿子更安全, 也是为了保命,六姨太很果断地装疯, 以防有人暗中监视。: 3wしwxs520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 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 …”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 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 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 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 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 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 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 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这时候想起来,胡尚荣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能够那么冷静,那么狠心,但他不后悔那样做,因为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我很抱歉,但是我不后悔。”胡尚荣这样为那些事情做出了总结,笑着对文学大师说,“这种武器的危害我希望你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那样也许大家就都会冷静一下了。” 在人生中的最后时刻,胡尚荣被准许回到了胡家,他其实不是太想回来,这一幅骷髅样子让六姨太见了不知道多伤心,让她以为自己还在封闭实验就好,但他还有件记挂的事情,不得不回来听个消息。 生离死别,六姨太没想到她会连续体验这两种人生之痛,若不是胡父一心支持她安慰她,她恐怕会真的疯了,怎么会这样呢? 胡父是少数知道辐射危害的人,胡尚荣并没有瞒他,他早就知道了会有这样的一天,因此他的表现反而是最平静的那个,冷静地为胡尚荣准备了葬礼,因为辐射的缘故,必须火葬。 六姨太为此跪着求他,他都狠心拒绝了,便是他土葬了,只怕政府都要把人挖出来烧一回,免得有什么遗害,还不如自己烧一回干净。 胡尚荣不知道自己死后还有这么一出,便是知道了,他也很难改变自己不死的局面,或者说从一开始,真正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预料到有一日必然是不得好死,毕竟,无间道不是那么好玩儿的,却想不到自己不是因为暴露而死,反倒是因为辐射。 亲身体验过辐射危害之后,他才算明白了为什么近现代之后几乎看不到战争的踪迹,咳咳,应该是看不到拥有核武器的大国之间真正交火,因为他们都怕一旦打出真火来,做出那个谁都无法控制的决定。 一个星球到底还是限制了太多,比起烧死邻居然后自己也被烧成重伤,多数人都会选择忍一忍,我就卸掉他家一块儿门板,还要找个借口,绝对不给他纵火的机会。 也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呢? 再次听到“完成”“脱离”之语的时候胡尚荣干脆地闭上了眼睛。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502.第502章 此为防盗章  这一次, 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 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 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 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 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 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 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 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 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 “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 如此, 也不怕没有地方住, 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503.第503章 此为防盗章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 再说, 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 这才闹腾起来, 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 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 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 又要情爱,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 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 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 迅速转换了话题, 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 …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504.第504章 此为防盗章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 被六姨太歪缠着, 很快又笑起来, 答应了一些别的,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 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 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 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 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 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 同样是要东西, 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 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若是这样的情景,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 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 当时没说什么, 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 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欲望, 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胡尚荣没有吭声,没有再反驳别人,他看向了胡父,站在书房门口的胡父拿着烟斗看过来,父子两个对视着,有一会儿没有说话。 三天后,胡尚荣拎着一个小皮箱踏上了远洋的巨轮,跟着他一起的还有泪流满面的六姨太,她最终拗不过胡父的决定,带着一种被抛弃的悲伤跟胡尚荣踏上了轮船,直到船开之后还遥望着岸边痛哭,她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505.第505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 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 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 不会再相见了, 因为, 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 只是“表哥”, 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 太瘦了也不好, 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 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 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 在她的印象中, 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 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 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 也正是因为这样, 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那些有家眷的,通常都会让家眷随后缓行,自己则先一步赶过去,还有些不舍得劳累妻儿的,索性把妻儿都留下在家中奉养父母,自己则带着妾室赶过去。 侯爷一听便以为赵沧颉这是奈不住性子,想要趁着这样的机会名正言顺地纳妾,他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女儿怀孕好久了,总让女婿单着也说不过去,他清了清嗓子,默认道:“你想好就行。” 听话听音,赵沧颉听着这话估计是能成,面色一喜,行了一礼道:“若不是有姑父照顾妻儿,沧颉是万万不敢远行的。” 侯爷微微点头,他最喜欢赵沧颉的一点就是为人大气,懂得感恩,也就乐意多看顾几分。女婿等于半子,难得赵沧颉是个有父如无父的,自己待他好,他便拿自己当父亲看待,时常跟侯府来往。 或许外人看有些巴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侯爷却清楚,嘘寒问暖,赵沧颉都是真心的,当真如儿子一般。 506.第506章 此为防盗章  “瞧瞧这孩子, 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 容貌姣好, 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 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 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 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 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 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 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 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 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 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 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 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 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树下,一张躺椅上,袒、胸、露、乳的少年仰躺着,衣带垂到了地上也浑然不觉,旁边的小几上,晶莹剔透的水晶盘中,一颗颗含珠带露的紫红色葡萄正被一只纤纤玉手掐下,粉白的指甲上似乎染了一层胭脂,指尖的部位尤其深厚,趁着葡萄的紫,有一种惑人之感。 一旁还有几个衣裳鲜亮的婢子伺候着,打扇的,捶腿的,还有两个似乎是在说相声,一搭一唱的,说到好笑处,周围的几个婢子会意地勾起了唇角,也不笑出声。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507.第507章 此为防盗章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 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 分明不是睡着了, 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 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 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 那样卑贱的出身, 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 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 满京城里头, 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 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 深受宠爱的, 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甚至不太会有责骂,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跟你交个好,以后,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508.第508章 此为防盗章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 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 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 侄子果然是个好的, 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 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 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 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 又是丧了母的, 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 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 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冷哼一声,宋婷起身离开,言语动作都没有过激之处,礼仪也是到位,让人想要责怪她的性子不好都找不到由头。 青砖冰冷,跪在地上的时候,宋悦泽还有些不服气,又不是他的错!再说了,他都是南平侯府的人了,姓宋了,哪里还轮得到姓赵的来管,他不是不要他了吗? 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身边人笑容下的另一种表情,混杂着同情和可怜,他哪里需要人可怜呢?侯爷那么喜欢他这个孙子,大名都是拖了好几年请了大师才定下来的,老太太更是疼他得很,便是祖母,对他也是极好的。 509.第509章 此为防盗章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 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 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 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 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 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 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 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 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510.第510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也知道宋婷定亲了, 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若说怅然若失,反正没什么感觉, 话说,“失去什么”和“松了一口气”之间, 不都是放下一些可能的负累吗? 如同他对宋妍说过的那样, 他这个人太普通,太自私, 从来不愿意背负别人的人生,自然也不会愿意背负那更为沉重的感情, 即便是跟宋妍,夫妻一年多, 眼看着没几个月孩子就生了,却也没什么更深厚更难割舍的感情。 很多让宋妍感动的好, 有些是机缘巧合,有些不过是一种弥补罢了, 她对自己那么好,自己却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 那也就只能在生活上在物质上多多体贴照顾一些了。 “是因为孩子吗?表哥变了许多呐。”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 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 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 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 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宋婷怔了怔,在她的印象中,表哥一直是有些淡然君子风的,远远地好像立在山上俯视众人,那种高冷和疏淡,好像和所有的人都隔着一段看不见的距离,也正是因为这样,偶尔被她逗笑的时候,那种笑容总是让她许久难以忘怀,而现在… … 这种明显有了温度,有了烟火气息的笑容却让她觉得很难过,让表哥变化的人不是自己呀。 垂了下眼帘,沉淀了心中的种种想法,宋婷再抬眼时笑了一下,自然接话:“表哥净胡说,哪有胖了可爱的,人人都说我现在比以前漂亮了。” “是漂亮了。”赵沧颉认真地夸奖,在他眼中的宋婷比之以前咋咋呼呼的小丫头,真的成长了好多,娴淑得有了些范本的感觉,难以想象一年前她还曾经冒冒失失高声欢笑过。 宋婷再次笑了笑,抬起手,丝质的手绢上绣着浅紫色的鸢尾花,遮在唇角,把那笑容都挡去了一半,留下些许阴影在脸旁,目光移落在一旁的花圃中,有些许细碎的柔光,似那花瓣倒影在了眼中的明艳。 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赵沧颉总觉得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在调戏一样,在这样的时代,男女之间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身体,还有言语。 于是,他也移转了目光,看向花圃中的花,这些花多半都是宋妍找人管理的。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中也没这么大的园子养花,自然不会懂得这些花的品种有何特殊,培育方法如何。 倒是宋妍,或许女孩子都是爱花的,她即便不曾亲手播种,却也能够说出一二培育常识来,不至于把喜阴的晒死,把耐旱的浇死。 想起这些事情,赵沧颉脸上自然带了些轻松的笑意,跟着与宋婷说起花来,出乎意料的,宋婷对花木的知识也知道颇多,一来二去,竟是宋婷说得比较多,赵沧颉唯点头而已。 宋妍挺着大肚子出来寻人的时候,正看到赵沧颉扭头看着宋婷露出笑容,宋婷嘴角也挂着浅淡的微笑,明明两个人并没有并肩而立,还隔着一些距离,周围还有不少人在,但宋妍好像就只看到了那两人的相视浅笑,弯起的眼中似乎暗藏情意。 眼前黑了一下,宋妍几乎撑不住地捉紧了扶着她的手臂,丫鬟的手臂被掐得生疼,感觉那并不长的指甲好像都穿过衣袖陷入了肉里,却忍着一声不吭,她是跟着宋妍从小到大的丫鬟,比之普通的主仆之外,更多了一些真诚的关心,柔声劝了一句:“夫人不是说要找老爷么,赶紧过去吧。” 手臂上用了力,支撑着宋妍的身体,丫鬟的额上都冒了汗,正犹豫着要不要叫一声,唤来旁人的注意,赵沧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儿,毕竟,这个园子不算大,也没有多少假山景观,一眼就能望到尽头。 “醒了?”赵沧颉几步上前替下了一个丫鬟,扶着宋妍的胳膊,他并不是刻意显示夫妻的亲密,只是因为有些担心宋妍的身体。 在赵沧颉看来,宋妍怀孕有些早,需要多照看些,又怕那些丫鬟没力气,若是能搭把手,他总要扶一把的,哪怕他对宋妍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到底是在为自己孕育子女,他还没有那么渣,看着她辛苦,而他坐享其成还要嫌时间长。 这种在赵沧颉看来并不算太亲密的举动落在宋婷的眼中简直是在戳心,心里头一痛,她才明白,对表哥,她从来没有放下过,但这一年赵氏的精心培养到底不是假的,即便心里头难受得不得了,她还是能够礼仪完好地上前来对宋妍温声招呼。 被赵沧颉扶住的时候宋妍看的却是宋婷的表情,看到她那生疏的掩饰,宋妍的心里竟觉得松快多了,眼前也多了几分清明,扬起一个同样功底深厚的笑容,姐妹两个好好打了一个招呼。 “我正跟表哥说着这些花呐,听说都是大姐种的,真是难得,没想到大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宋婷笑着开口。 宋妍的心里却像是入了一根刺,什么叫做“有这样的手艺”,莫非是在说自己操持低、贱?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便有几分收敛,道:“我也就是会看,哪里会种了,都是匠人们侍弄,我也就说两句话而已。” 宋婷微微蹙眉,觉得这话语的重点有些偏,但她本来也不是要跟宋妍谈论养花的本事,略略两句便作罢。 姐妹两个的机锋赵沧颉完全没听出来,只听了两句,便找了个由头去书房了。最近有一个外放的机会,他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试试,只是宋妍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跟他远行,而且庶吉士这个岗位怎么说也是托了侯爷的面子才来的,若是这般轻易弃了,只怕会被当做是不知好歹。 但赵沧颉是真的不想在“中央”混日子了,每天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没看出为国家哪里做了贡献。真正的大事从来插不上手,倒是有很多能够跟着大人学习的机会,但也都是从小事做起,真正能够摸到权力处置某事的时候还早着呐。 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无聊,再加上同事中或有或无的孤立排挤,赵沧颉虽然不惧,但人总是群居的,得不到集体的认同实在是有些不好受,即便是他,这一年来也憋闷得很,很想要出去透透气了。 但论起资历来,他自然是没什么外放的资格的,所以那个机会需要争取,而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争取到外头去,到地方上去,看能不能为这个国家真正做一些能够看到效果的小事。 总也是个穿越者,若是什么都不能留下,多少也有些枉负此生的感觉。 次日休沐结束,再次上班的时候赵沧颉总是想着这件事情,他当然知道宋妍如今的情况并不适合跟他走,但他很天真地想,那就自己先去也好,适应适应再接人也是可以。 到底还是感情不深,真正遇到这种抉择的事情,他总还是会为自己考量多一些。 有了这个决定,赵沧颉下班之后便去找了岳父大人。侯爷并不用坐班,作为勋贵,除非重要的大朝会,又或者是某种勋贵必须到场的议事会,他基本上是不怎么参与朝堂事情的,所有对朝堂的影响力都来源于他推荐上去的一些人选,又或者是自己结交的一些关系,再有便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情面了。 对于赵沧颉的来访,侯爷有些意外,但等赵沧颉说了来意,他还是点头应了,出于大男子思想,他并没有马上想到女儿还怀着孕的事情,而是在点头之后才想到若是能成,女儿如今的状况可不能够长途颠簸。 “姑父放心,若是能成,我先过去也是一样的,总要安排好了才好接上妻儿一起,否则不是白白吃苦受罪吗?”赵沧颉说的也算是一种通常的处理方法。 官员到任是有期限的,在这个期限之内必须要到当地报道,否则是要被追责的,这种情况下,旅途的舒适程度自然不在考量之内,虽然这个时间期限不会太过苛刻,但想要舒舒服服旅游一样去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那些有家眷的,通常都会让家眷随后缓行,自己则先一步赶过去,还有些不舍得劳累妻儿的,索性把妻儿都留下在家中奉养父母,自己则带着妾室赶过去。 侯爷一听便以为赵沧颉这是奈不住性子,想要趁着这样的机会名正言顺地纳妾,他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女儿怀孕好久了,总让女婿单着也说不过去,他清了清嗓子,默认道:“你想好就行。” 听话听音,赵沧颉听着这话估计是能成,面色一喜,行了一礼道:“若不是有姑父照顾妻儿,沧颉是万万不敢远行的。” 侯爷微微点头,他最喜欢赵沧颉的一点就是为人大气,懂得感恩,也就乐意多看顾几分。女婿等于半子,难得赵沧颉是个有父如无父的,自己待他好,他便拿自己当父亲看待,时常跟侯府来往。 或许外人看有些巴结的嫌疑,但是当事人侯爷却清楚,嘘寒问暖,赵沧颉都是真心的,当真如儿子一般。 难得的,侯爷也有了些感性的心思,笑骂一句:“你小子滑头,我的女儿我能不照顾么。” 爷俩说笑一回,算是定了此事。 宋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事情已经成了,上头的任命下来,她是再不好说一个“不”字的,只能打点精神为赵沧颉收拾行装。 赵沧颉也知道自己是先斩后奏了,少不得温柔相待两日,然后便匆匆踏上了赴任之路,只在临行前再次郑重托付了侯爷和赵氏,又对宋妍好生叮嘱了一番,这才离开。 宋妍坐在马车上,颇为不合规矩地掀开帘子,看着赵沧颉乘坐的那辆马车跑开,几名跟车的随从骑着马,一路扬尘,很快模糊了车子的踪迹。 手绢擦了擦眼角,好像有些湿润,面上落落。 “沧颉心里头是有沟壑的,他是想要做出些事情来,不在京中磋磨,你也是做大妇的,该知道男人那建功立业的心思,且收收泪,不要伤心,要顾着肚里的孩子,等沧颉那里安稳了,必是要接你们母子过去的。” 赵氏送走侄子,倒是放松了许多,宋婷那日的反常她还是知道的,后来也有意减少了带宋婷过去的时候,让她安安心心备嫁,但女儿的日渐消瘦看在她的眼中,总还是有些不舒坦,又总怕在自己看不到的时候,那两个一时间越了界。 侄子是好的,女儿是好的,但已经不能在一起了,还是远一些才好,所以,她劝宋妍的这些话是最真心不过的。 宋妍想到宋婷那里,点了点头,等到安稳下来,怎么也要半年多,这样久的时间,隔开了距离,或许他们就真的淡了吧。 发现妹妹和丈夫可能有暧昧,宋妍的心思是郁结的,偏偏那些小小暧昧有些时候又像是疑人偷斧,她也不好对人乱说,免得坏了自家名声,但心里头的那根刺却是越来越深了,怎样也无法拔除。 “母亲放心,我省得。”嘴上这样说着的宋妍到底骗不了自己的心,四个月后,好容易生下猫儿大一样的儿子,她自己却永远无法睁开眼看看了。 剧情中,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这才… …不然,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她可听说那是… …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因为她是嫡长,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511.第511章 此为防盗章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 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 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 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 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 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 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 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 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 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 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512.第512章 此为防盗章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 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 等到自己想了, 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 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 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 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 很多事情不知道, 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 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 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 他也就不在意了, 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 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513.第513章 此为防盗章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 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 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 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 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 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 改成了卫红, 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 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514.第514章 此为防盗章  高考一废除, 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 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 再也不看了, 之所以不扔, 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 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 至于数学, 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 那么… …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 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 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 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 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 这辈子, 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 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临睡前,青山娘难得地跟赵父感慨:“不怪我疼儿子,瞧瞧那两个丫头片子,翅膀都没长长呐,心就不在家里头了,若没有儿子,以后怕是都没人养老… …” 赵父赵厚生是个沉闷性子,大姐像极了他,他对女儿也不曾薄待,便是老二还是丫头片子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抱怨过青山娘,但事情是经不住对比的,那么难得的肉,也唯有儿子念着给他这个当爹的留,哪怕留得不多,也是个心意,女儿那里,真是有些让人寒心了。 “晚了,快睡吧。”赵厚生没有跟青山娘多说,翻个身儿就睡了。 青山娘也没再嘀咕,但心里头对儿子到底是更偏心了一些。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515.第515章 此为防盗章  有那么一瞬间, 他似乎能够理解青山娘动不动就跟人吵吵的原因了。 “青山, 你最近怎么回事?也不跟我们玩儿了?” 狗蛋第三次来叫青山未果的时候有些纳闷了,再怎样粗心大意,平日一起玩儿的小伙伴有了变化,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可能是那日吹了风,头疼。”青山没什么好借口, 他几辈子没吃过苦,也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也就找不出失忆的借口, 索性随便找个病症, 躺在屋里装头疼总不会有错吧。 青山的确是一副很没精神的样子,狗蛋也没什么知识, 村里头的这些少年,大字能认识几个都是拖了扫盲班的福, 哪里会懂得更多,更加不懂得风吹头疼有什么关系,听着过得去也就没深究。 “你不来可真是可惜了。” 剧情的强大再一次得到了验证,即便没有了青山这个牵头的, 狗蛋他们还是跟项明接上了头, 一帮茫茫然不知道对错的少年, 跟着一个积极向上的领头人, 真是一群好带的队伍。 狗蛋兴致勃勃地说着他们一起做的大事情, 还跟青山说了自己的新名字, 狗蛋这种农家小名, 孩子小的时候叫一叫也就算了,等孩子长大了必要改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改了,改成了卫红,赵卫红。 青山点点头,很有时代特点的名字,也还顺口,不错。 “也不知道城里头是什么样子的,听项大哥说很不错的样子,我还从来没见过领导呐,不知道他们都是怎样的… …”卫红满心满眼的向往,又跟青山说了几句,听到有人叫他,招呼了一声就走了。 “你是真的头疼?不是偷懒?”二姐赵爱红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来,疑惑地看向青山。 青山脸上一红,他怎么会是偷懒呢?怎么会呢?——好吧,他是真的不擅长农活,也不想大太阳底下去地里头。 一眼看出真相的赵爱红神色不屑,就知道这个弟弟这几天乖得反常,果然是想要偷懒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工分,每天还吃不饱饭,家里头却有个什么都不干还能吃鸡蛋的弟弟,赵爱红的心里头就有些愤愤不平,手上的动作重了起来。 听着那锅碗瓢盆的交响乐,青山很是无奈,重男轻女的结果就是这样,女孩子要么如同大姐赵春花一样逆来顺受什么都不说地忍了,要不然就是二姐这种,逮着机会就要发泄发泄心中的不满。 青山没什么好说的,作为受惠者的他,说什么都有些得便宜卖乖的意思,还不如乖乖沉默到底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吃饭,二姐突然说:“我明天也不要上工了,我累了,要休息一天。” “瞎闹什么,上一天就有一天的工分,你不上工,想饿死啊!现在这些都还不够吃呐。”青山娘说到饭食上总是最严肃,率先表示不同意。 “凭什么青山什么都不干!”二姐嘟囔着,很是不满的样子。 青山娘一筷子敲到她的头上,“你弟歇歇你有意见啊!个丫头片子反了天了!” “如今新社会都说男女平等了,我是女孩子怎么了,我也天天赚工分吃饭,凭什么男的反而要不劳而获了?这是剥削阶级的思想!” 村子里这么大点儿地儿,成天这个大会那个大会的,二姐多少也听了些,这会儿照本宣科地说出来,一下子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赵父直接变了脸,一巴掌甩到了二姐的脸上,骂道:“生你养你还有罪了,谁不剥削你找谁去,滚出去,我没你这个女儿!” 青山娘是见过那些剥削阶级什么下场的,这会儿女儿把帽子扣到了自家头上,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跟着赵父后头就动上了手。 这一屋子的动静大了,旁边儿两个知青也顾不得安生吃饭,从屋里出来帮忙劝架。 青山是见过那种不懂事的少年“正义”地指出父母贪大队便宜,然后父母都跟着遭殃的事情的,生怕惹了他们注意,忙高声道:“二姐这是闹什么,我头疼休息两天不行吗?你是非要我带着病上工累死在地里才高兴吗?我是你的亲弟弟,你就这么想我死吗?” 他把话说得严重,说到后来跟不懂事的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吵闹,闹得人脑壳都疼。 大姐捧了碗躲到一边儿,通常这种事情她都是不参合的,很有些独善其身的意思。 二姐嘴上挨了两下狠的,马上肿起来了,哪里还能说什么,口齿不清地说话,根本不及青山的胡搅蛮缠让人听得清。她性格不如大姐好,人缘儿也不怎样,家中借住的两个知青没怎么帮着她,只拉了拉架就罢手了。 赵父不许她再吃饭,青山娘也不原谅女儿的行为,夫妻两个都不怎么高兴,转而关心起青山来,反复问他哪里不舒服。 “都怪我,这两天看着你就没什么精神,我也没注意,乖儿,哪里不舒服告诉娘,咱们去卫生所,去医院看!” 村子里的卫生所条件不怎么样,镇子里倒是有医院,但距离太远,自行车都要走一天,来往一趟实在是不方便。 见得青山娘一脸担忧,真信了那些话的样子,青山也不好反口说自己没事儿,只能努力轻描淡写地说:“最近总是头疼,累得慌,浑身没劲儿。” 青山娘如今都四十多了,这辈子也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了,哪里不珍惜,闻言愈发着急,抱着青山不撒手,也不管他害羞不害羞,一个劲儿地说要去看大夫。 赵父也跟着急了,趿拉上鞋子就背起青山往卫生所跑。 卫生所没有什么正经的大夫,那些都是医院才有的配置,这边儿也不过是个能开药的白大褂守着,什么仪器都没有,治疗点儿感冒发烧的,有现成的药也不怕,要看头,呵呵,那还真是只能看外伤了。 “爹娘,我没事儿,可能就是累了,休息两天就好了。”青山这样说着,努力宽慰他们,心里头还有些歉疚,无病呻吟什么的,他还真没做过耻度这么高的事情。 家里人却没几个信,以前青山什么脾气啊,活泼爱跑的少年,现在呢,蔫蔫的,这都在家蔫两天了,哪里是没事儿的样子。 青山娘一边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边又埋怨赵父没早发现,还怪青山不早说。回到家中,大姐也跟着关心了两句,唯独倔强的二姐冷哼一声:“肯定是装病,就为了偷懒!” 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指不定又要被扣上什么帽子,青山娘哪里容得女儿这般,转头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二姐恨恨地捂着脸,扭头就跑了出去,大姐说了一声“我去看看”,也跟着出去了。 青山娘不许青山到隔壁睡,让他跟着睡了大床,夫妻两个一早起来也没吵醒作息时间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等到青山醒来已经是他们准备好一切,要出门的时候了。 “青山,别怕,小舅带你去医院啊!”青山娘家是邻村的,家里头很有些男丁,比起赵父这边儿的单薄,一家子鼎立门户的人不要太多,她一大早就回了趟娘家,叫了个弟弟过来帮忙。 这是青山的小舅,三十来岁,正是顶用的时候,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带着姐姐回来,一会儿还要骑着车带着青山去镇上医院。 赵父也借了一辆车子,一会儿跟着一起去,青山娘不放心,稍微安排了一下家中的事儿,抱着个小包袱也跟着去了。 这般兴师动众实在不是青山想要的,什么时代去医院都少不了花钱,什么都不做,该交的费用也少不了,何况这种必然没用的检查,他都有些后悔说头疼了。 但他这时候反口,谁都不信,还当他是害怕去医院,小舅还笑话了他一番,安慰他说没事儿什么的。 镇上的医院挺简陋的,目前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真正高端的检测脑部的仪器,医生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个中医把了把脉说是营养不良,然后又说头疼可能是因为脑供血不足等等。 营养不良其实算是这时代的通病,看看那些蜡黄脸儿,饭都吃不饱,谈什么营养均衡实在太奢侈了。 青山娘听得直掉泪,只觉得自己把儿子亏待了,赵父闷着头蹲在墙角,一声声叹气也没什么好法子。 小舅却是个乐观性子,安慰大家说:“没事儿,以后多吃点儿好的,补回来就成了,没大事儿,别自己吓自己,好好养着,总会好的。” 农村人都看重儿子,何况这还是大姐家的独苗,小舅也是很重视的,自掏腰包买了些红糖,说让青山回去冲水喝。 这一圈儿折腾回去劳民伤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青山不用干农活了,理由就是他身体弱,这方面医院给开了证明,交到村子里头当下就给青山调了个活儿,跟着书记员记工分,这可是个轻巧活儿,平时没关系可都沾不到。 516.第516章 此为防盗章  仿佛还看见了, 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 就莫名有些委屈, 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 他要是怀疑这个, 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亲爹回来了,沉声说着,绕过了桌子,安稳地坐在了椅子上。 即便明知道不会挨打, 甚至不太会有责骂, 宋悦泽还是悬起了心, 站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要以为南平侯府就是你的靠山,你不能袭爵,侯爷在的时候,别人还能称呼你一声‘小侯爷’, 跟你交个好,以后, 谁能正眼看你?你指望我为你撑腰吗?不仅是你, 你弟弟也是别想。” 宋悦泽这时候撇了撇嘴, 他是不信父亲这番话的,他见过父亲对弟弟的模样,疼宠的样子是他嫉妒都嫉妒不来的,谁让他小时候未曾承、欢膝下呢? 一想到这里,总是莫名的委屈。 “别不信,你弟弟如今还小,等以后,你且看着,我若是包庇他犯下的错事,以后我再不问你这些事情。” 斩钉截铁的话完全不像是留有情面的样子,赵沧颉肃着一张脸,沉声问:“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说说。” 一句话把宋悦泽又拉到了眼前,事情其实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年轻人和三两朋友纵马游街,撞翻了小摊,但也赔偿了啊!至于调戏民女什么的,那可不是他干的,撑死就是在一旁跟着笑而已,那种姿色的姑娘,难道真能比府中精心教养几年的丫鬟更好看吗? 他相信他的朋友也没有真的起什么心思,只不过那姑娘有些泼辣,竟然敢斥责他们的行为,这才让人起了些逗弄的心思。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有人另觅蹊径,故意做出这种样子来引人注意,也不是不可能的,出于这一点考量,他的朋友想要把那姑娘带走的时候他还出言阻止了呐,虽然说得不那么好听就是了。 谁想到那姑娘竟然敢到府门前撞门自杀,他总觉得这就是惺惺作态,不然的话,明明不是他出言调戏,怎么偏偏就寻到了他,寻还寻错了门,竟然挑到了赵府上头,不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公正严明的亲爹么! 想到亲爹的这点儿名声都是从惩治族人开始的,宋悦泽也不免想到会不会是有些沽名钓誉的意思,不见别人家这么闹腾的。 不仅对族人,连对仆人都不放过,听听外头都说什么,就差没把他家说成龙潭虎穴了,“刻薄寡恩”更是常听到的形容词。 宋悦泽嘴上不服气亲爹,心里头还是很介意的,每每听到那些话,都要拉下脸好久。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了?” 赵沧颉的脸色愈发不好看了,严厉地看着宋悦泽,这孩子生得好,眉眼间有些宋妍的影子,却没有对方的那一份单纯善良,南平侯府真是把他宠得不像样,偏偏那么宠着,他的心思却总是把人往坏了想,听听这些臆测的词汇,若是他没有了解过事情的真相,恐怕也会以为那位姑娘是个故作清纯的大白莲,心机婊了。 看到梗着脖子拒不认错的长子,赵沧颉突然觉得心累,口气一下子就软了:“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你们那样一闹,闹得那女孩子未婚夫家听说了上门退婚,这才逼得人一时想不开要来死一死,幸好没有真的死了,不然… …” 话到此处,赵沧颉顿了一下。 “怎么,难道她死了,你还让我偿命不成?”宋悦泽满心愤愤,分明就没他什么事儿! “充其量,你只是个帮凶,或者说是袖手旁观落井下石的那个,死倒不至于。”赵沧颉格外公正地这般说着,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来这里,跟你弟弟一起学习。” “这件事你怎么处置的?” 宋悦泽知道不会再有别的惩罚之后,突然好奇起来,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赵沧颉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一味隐瞒,反而说了他的处置方式,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后,赵沧颉先是跟姑娘家道了歉,又说明了自家并非首恶,之后再问了一下对方的意思,想要钱财补偿亦或者其他。 姑娘寻死其实是一时冲动,这户人家的姑娘是个烈性子,一时间想不开这才犯了傻,被爹妈一哭,多少也改了念头。 他们一家原是要在这里定居的,就是因为有着这么一门亲在,如今看亲不成了,便想着回去,如此也不至于坏了名声,到底是平民家里,离得远了,瞒上一瞒,以后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赵沧颉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便把该补偿的钱财多给了一些,说到底自家也是有错的,而他这样的态度,让人想要怪也怪不起来。 本本分分的人家也知道见好就收,不至于得寸进尺,如此,事情也就轻松解决了。 但事情好解决,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让人心忧。 之前赵沧颉自忖学问不佳,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是让侯爷请了人来教的,如今看来,这教人的未必不是好老师,只是教的面儿太窄了些,那些书本知识有多少人会活学活用呢?再有各个性格的,老师也不好怎样管束,难免成了眼下这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今日可以旁观恶行,明日就该知恶而行了。 赵沧颉实在不想看到某一日自家的儿子成为被告,不得已,只好提前管束了。 为此,他专门开了思想品德一课,开始加强思想上面的教育。 而这件事也启发了他的思路,于某次朝会上跟皇帝奏报之后,把思想品德一课发展到了军中,由专门的人员对那些大头兵们讲解当兵的意义,升华他们的思想。 对此,一直想要集中兵权的皇帝那是龙颜大悦,比起弄一个瞎指挥的监军进去惹人抱怨,这样的思想官还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若是每个兵心中都明白效忠的是皇帝,将领想要造反也是不能够的。 精于权谋的皇帝太明白其中的意义,大加赞赏之下又给赵沧颉发了不少的赏赐,甚至让他成了皇子师中的一员。 宋悦泽对此事的感想就是——呵呵,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死也不在那天出门,更加不在那天笑,卧槽,喜欢用故事说明事实的亲爹就这样把他的丢人事放到大朝会上说了啊说了啊说了啊… …丢人丢到全国的也就仅此一份儿了吧! 好处不能说是没有,等到宋悦泽脱离侯府庇护,正式入士之后,莫名多了许多对他“熟识”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酸爽难言。 为了不再沦为反面教材,宋悦泽之后的表现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但这些圈点完全不能洗刷那一次的污点,以至于多少年后,还有些损友拿这个来取笑他,笑他有一个坑儿子的好父亲。 “总比坑爹好吧。”想到“坑爹”一词的由来,宋悦泽又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从没打过他骂过他的父亲,“为了防止你以后坑爹,我还是先把你坑了,给你留个备案才好。”那时候父亲是这样解释宣扬“故事”的理由的。 官场沉浮几年之后,宋悦泽也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因为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看热闹躺枪的”,所以,没有人防备他会算计谁,或者说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倒霉背锅的,反而更容易跟他好好相处。 这一点,在官场中其实很难得。 果然是亲爹啊,未雨绸缪,早早就开始帮他铺路,只可惜他总是明白得太晚,白白拧了那么久,气了他那么久。 宋悦泽怅然举杯,敬了敬那天上的明月,坑儿子的亲爹啊,死了都要火化,可是坑死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了,恐怕有不少人要说他们不孝顺吧!想着,又笑了,他可是姓宋的,孝不孝的,且让姓赵的纠结去吧。 一想到弟弟会比自己更纠结,他的心里头反倒好过了一些,嘿嘿笑起来。 “怎么还没收拾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517.第517章 此为防盗章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 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 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 不仅有胡尚荣, 还有胡父,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 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 咱们都平安回来了, 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 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 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 这份母爱, 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 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 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 哭着说了一声“老爷”, 扑在胡父的怀中, 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上一世再怎样给人判刑,自己也是没有真正杀过人的,然而这一世,为了能够制造混乱,他狠心杀了人,那些人不是不熟悉的陌生人,也不是有仇的,他们都是同事啊,曾经为了实验上的事情互相探讨,曾经为了午饭吃什么而抱怨不休,但,他就那么杀了他们,只为了一个可能的混乱机会。 518.第518章 此为防盗章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 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 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 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 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因为生来克母, 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但看那孩子体弱,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 也就没有多在意,他还太年轻, 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也就放心了, 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 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 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在他心中,这个身子还未成年,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那么,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毕竟,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调教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519.第519章 此为防盗章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 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 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 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 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 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 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 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 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 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 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 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 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 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 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 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 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国军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520.第520章 此为防盗章  这一次, 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 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 又能自己考上进士, 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 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 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 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 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 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 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 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 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 如此, 也不怕没有地方住, 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521.第521章 此为防盗章  “青山, 你今天怎么没来?我还说给你介绍两个同志呐!” 晚饭时候回来的另一个知青叫做项明, 他是第一批来村子里的知青, 也是他们那一批知青把城里那些变化带到了村子里, 带来的新空气很是让村子里新鲜了一段时间。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 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 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 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 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 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 他也很受人尊敬, 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 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八九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人祸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小说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522.第522章 此为防盗章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 慵懒地挪开手指, 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 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 “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 于是, 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 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 那怎么办?很简单, 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 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 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 很快就要收官了, 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福王心里很明白,他被太后养废了,自小的时候就唯唯诺诺,文武不成,长大了也不会突然改变。一切都在太后的眼皮子底下,他磨练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些后宅阴私手段,若不是王家的帮扶,是绝对坐不上这个位置的。 523.第523章 此为防盗章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 尤其是化学,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 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 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 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 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 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 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 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524.第524章 此为防盗章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 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 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 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 犹若点睛之笔, 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 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 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 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 只可惜, 实在太少了些, 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 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525.第525章 此为防盗章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 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 不然不能够被信任, 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 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 娘, 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 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 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 我是安全的, 当有了事情发生, 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 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 我的儿子, 我的儿啊, 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 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 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 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八九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526.第526章 此为防盗章  “表哥, 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面色红扑扑的,格外艳丽, 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 作为贴身丫鬟,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 被她这么一跑一问,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 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在她看来, 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 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大姐一求他就应了,不然… …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 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 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最初听到这样的话时,六姨太是有些不解的,儿子到底做了什么会连累家人的事情呢?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527.第527章 此为防盗章 晚饭时候回来的另一个知青叫做项明, 他是第一批来村子里的知青,也是他们那一批知青把城里那些变化带到了村子里, 带来的新空气很是让村子里新鲜了一段时间。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 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 一听到风吹草动, 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 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 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 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 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 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 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 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 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 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 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 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 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八九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人祸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小说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青山不是圣人,他只想离这样的环境远远的,如果远不了,那就独善其身好了,他不看不听不闻,总是能够安静过自己日子的,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528.第528章 此为防盗章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 新来的夫子面上表示了赞同,但心底里其实不怎么看得上, 这时候的读书人有一种“胸有成竹”的追求,一个个都在暗自比拼谁更“胸有城府”, 自然是不会做这种直白到连休息时间都列到纸上的日程表的。 赵沧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边跟夫子学习文章措词, 免得自己总是习惯性用白话式文言文来描述, 一边多多背诵一些好词好句和重点经典, 免得需要引用的时候不知道出处, 闹了笑话。 同时还要“模拟考”, 这其实算不上他的创新, 科举制度也有几十年了, 这几十年里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尝试着做些“卷子”,只不过都没有到赵沧颉这种连环境都要模拟的现实程度罢了。 而这些苦功也不是白下的,有了经历过考试的夫子指教, 又亲身经历了一下那样的环境让心理上适应, 再了解了进入考场之后的一系列流程,等到开考的时候,赵沧颉格外镇定,配上那一副好皮囊, 就连考官也多留意了一些,甚至还在巡场的时候瞧了瞧他的卷子。 那一笔字可能比不得那些真正寒窗十年的读书人, 但那些观点, 的确是有新颖之处, 很多事情,换一个方向理解,带来的新鲜感是会令人记忆深刻的。 即便有了这些加分项,但是榜单贴出来的时候,赵沧颉的成绩还是不太高,勉强中等,这也跟他的预期差不多。 之前考完之后他把卷子默出来让夫子看过,对方的经验到底充足,良心话也没给高分,不是每个穿越人士都能一穿越古代就得状元中探花的。 即便某些时候也抱着侥幸的心思,但是真的轮到自己了,赵沧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科考这样的全国盛事,在没有扩招的情况下,录取的比重也是悬殊,所以只要是榜上有名,哪怕只是孙山,也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何况,他还这么年轻,比起那些皓首穷经方才上榜的,他这般年龄哪怕名次靠后也足可称一句年少有为了。 侯爷对此比较满意,谁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看赵沧颉相貌俊朗,人品端正,再有了这般也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倒也不失为一个女婿的好人选。 事情却在老太太和赵氏那里受阻。 赵氏阻拦的心思自然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女儿宋婷,而老太太阻拦则是因为看不上赵沧颉的家底,或者说看不上赵氏的娘家,觉得这样属于低嫁,有损南平侯府的行情。 老太太身体不好,常年荣养,好几年不曾在外走动,早就不知道外面都是个什么状况,她能够罗列出的一二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匹配,客观条件之下,再有侯爷亲自出面说服,列举了低嫁的一些好处,老太太勉强松口同意了这桩亲事。 赵氏那里再不愿意,丈夫和婆婆都同意了,她一个人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之前并不曾戳破女儿宋婷的心思,或许以后还能够慢慢扭转回来。 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亲之前谁也没想到要和赵沧颉打个商量,赵氏那里倒是抱着一丝“宋妍可能不同意”的心思试探了她一下,宋妍聪明地猜出了几分,羞红了脸回去就开始悄悄绣荷包。 宋婷并不知道这些,她这段时间被赵氏约束着好好学女红,分不出什么工夫去留意旁的。 赵沧颉这个当事人就这样一无所知地被定亲了,也是事情落定之后,才有人跟他说起这个事情。 一脸懵逼的赵沧颉反应过来之后有一种“剧情强大不可逆”的高山仰止之心,他明明没有撩妹了,更没有跟那两位有什么暧昧往来了,怎么到最后竟然还是被拉成了一对儿。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剧情中光明正大,不算是私相授受,而是明媒正娶了。 无论怎么掂量,还是觉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赵沧颉在看到周围人一脸高兴地恭喜之后什么也没有说,这时候任何不当的言辞都会为这桩喜事蒙上阴影,既然已经成了定局,不如就这么欢欢喜喜接受吧。 宋妍他也见过,是个娴淑秀丽的女子,或许她和“赵沧颉”的红线早已牵定,无论这个壳子里的是谁,最终都会成为一对儿,只是结局略有不同罢了。 如果是明媒正娶,以后生儿生女都是自然的,自然不会有打胎药上场的余地,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尸两命的事情,也不会让“赵沧颉”稀里糊涂背上人命送掉性命。 那样,也就不会是一桩悲剧了。 没有谁的名声会被损害,没有谁要为此送命,这样,似乎也不错。 好事成双,这时候赵沧颉的任命也下来了,可能是南平侯府帮忙活动了一下,他那样的名次竟然能够入选庶吉士,凡是看到这个任命的人都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些关系往来,联系上这样一桩高攀的婚事,有些不好听的话便传出来了。 赵沧颉这一日突然收到一个丫鬟传讯,说是宋妍约了他在小花园见面。 朗朗白日,晴空如洗,赵沧颉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带着侍画一同前往,早已等候在小花园的宋妍立在花丛之中,瞧见人来,遣开了身边的丫环,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来之前赵沧颉的心里转过好多念头,甚至想到了最坏的一种,约他的并不是宋妍,而是一个陷害的局,直到真的看到宋妍,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费解她为什么突然要求见面,还是这样的避人耳目。 “表妹,可是有什么事吗?”脑洞大开地想着“她是不是不想成亲”“她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要求”,赵沧颉同样让侍画站得远了点儿,等着宋妍出招。 “表哥的才能一直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要为了那些闲言碎语… …生疏了我。”后半句吞吞吐吐,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却免不了脸上的晕红,宋妍羞怯而为难,这样的话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跟表白称爱没什么两样,与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不符的,让她很难为情,但她却没有低下头,而是目露担忧地看着赵沧颉,生怕他会想不开,对她疏远。 赵沧颉呆了一呆,他自诩思维敏捷,想了一想也明白此言为何,外面那些说他依靠妻族的话与说他入赘没什么两样,鄙视中含着侮辱,若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或者要面子的,必然是受不了这样的话,哪怕不能毁亲,也要对以后的妻子留下一个心结,日后的生活必然免不了蒙上一层阴影。 宋妍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听到外面那些话,自然能够想到那种局面,偏偏她还年轻,十七八的姑娘,放到现代也就刚刚高中毕业,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也等不及更好的处置,急匆匆就来安慰宽解。 这番心思直白可爱,赵沧颉微微笑了一下:“表妹多虑了,他们所言并不为过。哪怕姑父不说,看在姑父的面子上,也会有人对我照顾一二,这些照顾并不是看在我的才能上,我也没什么好为此不平的,也不会因此迁怒他人。” 宋妍的担忧是针对普通的这个时代大部分男人的,但他赵沧颉不是,至少这点儿抗打击能力他是比别人强的,不就是吃软饭靠老婆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至少还有软饭能够吃,老婆能够靠呐,也只有那些吃不着靠不上的才会说些酸话找找存在感,他又怎么会跟他们计较,更不会为此憋屈到对老婆发泄脾气。 觉得有些被小瞧了的赵沧颉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颇有担当,换来了宋妍倾慕的眼神。 按照道理,她是不应该喜欢他的,继母的娘家人谁知道对自己存着什么心呢?最初她也是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淡然处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子就那样一点点走入了自己的眼中。 他们相见的次数并不多,很多次还都有长辈姐妹在场,但,有些情,或许并不需要眉目传递,只要他在那里,只要看到,便是再难移除。 已经定亲,不好私下相见,赵沧颉自觉话说开了,便没有久留,简单问候了宋妍两句,表达了一下关心,便目送她先行离开。 “大姑娘这么着急约少爷见面可是有什么急事?”侍画适才站得远,听得并不清楚。 赵沧颉摇摇头,没有多说,这种事情没必要跟别人解释清楚,再者,“过两日我便要搬出去,你跟侍墨不同,家人都在府中,可要好好想想,是不是要跟着我出府,姑母那里,我自会解释。” 当年入府,赵氏对赵沧颉的好那是真真切切的,不仅安排了独立的院子,连院中下人的身契也都给了他,只是这些人来历不同,很有些侯府之中的家生子,他若在府中住着倒是无妨,一旦离开,也不好不问清楚一并带着,惹人生怨。 529.第529章 此为防盗章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 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 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 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 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 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 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 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 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 一转身, 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 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 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没有系统的教导,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再逼一逼自己,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有同样语言的人在,六姨太便犯了懒,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530.第530章 此为防盗章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 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 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531.第531章 此为防盗章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 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 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 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 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 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 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 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要求得到了满足,六姨太马上不闹了,她在某些时候还是很能善解人意的,马上跑到胡父那里去小意温柔,也不管十几岁的儿子还在一边儿,就开始冲着胡父撒娇卖好。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答应了一些别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532.第532章 此为防盗章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 见不到, 自然不会想念, 没什么感情,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 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 “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 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而那个人,最早这样想,也做到了的人却是没有办法看到他期望的这一幕了。 “瞧瞧这孩子,可怜见的,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慈眉善目的姑母赵氏年龄不过三十多,容貌姣好,却也是比徐娘还老了,穿着厚重的深色衣裳,一头的金钗玉簪压平了浑身的棱角,言语之中尽是些老气。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又逢母丧,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如今得了你,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533.第533章 此为防盗章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 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 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 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在他心中, 这个身子还未成年, 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那么,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 毕竟, 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 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 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 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 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 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 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 但同时, 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调教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调教调教,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即便经过了两世,也未尝没有富贵的时候,但在李喆心底里,他还是现代那个普通的小市民,心眼儿小,也没什么大志向。实在比不得才貌双全的探花郎。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534.第534章 此为防盗章 要求得到了满足, 六姨太马上不闹了,她在某些时候还是很能善解人意的,马上跑到胡父那里去小意温柔,也不管十几岁的儿子还在一边儿, 就开始冲着胡父撒娇卖好。 随着胡父过来的本就没几个女人,大太太这个保持端庄的不动,也就显得六姨太很像是朵解语花了, 哪怕事情还是她闹出来的,但大太太的铁面无私也有些过于冷酷无情了。 不知道胡父是不是这么想的,被六姨太歪缠着,很快又笑起来, 答应了一些别的,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 不过是些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 看得出, 胡父的这一次逃亡虽然匆忙, 但家底还是没损多少的, 言语之间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大家的心又安了安, 连胡秀和胡尚辉都开始不甘示弱地讨要东西了。 胡尚敏笑了笑,也跟着这样良好的气氛要了些东西, 都是学习上的书本之类的,同样是要东西, 偏偏因为东西不一样, 一时间高大上了许多。 往常, 若是这样的情景, 最不甘示弱的应该是胡尚荣,他肯定是头一个跟着六姨太脚步要东西的,但眼下他却一声不吭,安静地坐到长长的餐桌旁,吃起了摆放已久的三明治。 “这两天你是怎么了?没精打采的,莫不是被吓到了?”六姨太对儿子还是比较注意的,当时没说什么,过后就过来跟儿子谈心。 说话的时候还很自然地伸手摸着胡尚荣的头发,完全没注意到儿子是僵了一下才忍住了躲开的欲望,任由她的手落在头上。 说实话,思想上想得开瞬时转变的世界,但做法上,让一个成年人,一直都是一家之主的人猛然间成为别人膝下的孩子,感受母爱的安抚,胡尚荣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他掩饰得好,这“二回熟”得来的演技没让别人看出更多的不对来。 “没,没有,没被吓到。”胡尚荣这样说着,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来自六姨太的怀抱。 六姨太也不以为意,男孩子么,长大了就是不会太亲近娘的,坐在儿子身边,拉着他的手说:“你想要什么?跟娘说,娘跟老爷说,绝对会给你要来。” 完全不问对错,只要儿子想要就给,六姨太这种态度让胡尚荣哭笑不得,她难道以为自己是作态要什么东西吗? 胡尚荣迟疑了一下说:“娘,我想要到国外去读书,不想在那个什么大学念书。” 这个时代已经有大学出现了,而且入学的标准也没有那么严格,胡家的条件,除了年龄太小的胡尚辉不能去大学之外,胡尚敏和胡尚荣都是预备役的大学生,只等着过两天去上学就行了。 这样轻松的入学并不是不好,而且这时候的大学仿照外国的高等院校,没有丑到爆的校服,也没有那些繁重的课业考试什么的,甚至因为偶尔的时事新闻,在校的学生们还能闹闹罢学,学校中更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在吸纳人才,只要有才华,很快就能发光发热,在这个时代留下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极好的,但… …想到历史上那一笔笔血案,哪怕这座城市从未真正地沉浸在战火中,胡尚荣也不想在这里安枕,总觉得外国更安稳一些。 不是什么崇洋媚外,只是本能的趋吉避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扭转时代的能力,在两个时代交替的过程中,他很难躲过被碾压的命运。 剧情中并没有胡尚荣死了之后胡家的事情,但只看现在当政的政府是谁,就知道胡家最后未必会有什么好下场,即便胡父再有先见之明,之后的“投机”也是逃不掉的罪名,更不用说其他,所以… … 别人也就罢了,六姨太,实在应该躲一躲才是。 没有了儿子的六姨太,又不是那么聪明,能够在大太太的掌控下活得很好吗?胡尚荣从来没有那么天真。 “娘,我想去国外念书,你陪着我去国外念书!我不要在国内了。”胡尚荣现在的年龄见识意味着他不能够说出更多的道理,谁会相信前几天还会在花圃里挖坑捉迷藏的少年一下子就懂得什么国家存亡的道理,所以… … “荣哥儿,这是谁带得你?你是不是在哪里听了歪话了?怎么想起来这么说?” 即便是这样幼稚的话,在六姨太听来还是有些过了,她直觉得有人想要借此事赶走他们母子俩,她看得清楚,老爷是不可能离开国内的,那么“去国外”就等于“离开老爷”,而“离开老爷”和被赶走的有什么区别? 被赶走就等于没了家,就等于没了生活来源,六姨太绝对不会那样做,于是逼问儿子没有得出始作俑者是谁之后,六姨太便劝了劝胡尚荣,说明他要去的那个大学的好处。 真正的好处六姨太其实并不太了解,她只要知道这是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也要去的学校就好。 自来她便是凭着这种“风向标”稳准狠地跟在了大太太的身后,所以逃亡也没有被抛下,后来做事更是一味如此,引得原主也复制了这个模式,全盘照着来。 只可惜胡尚敏聪明太多,又或者说原主太好被糊弄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同样的学校,胡尚敏结交到的都是能够用得上的人脉,但他只得到了一堆狐朋狗友,甚至还有些势利小人。 想到这里,胡尚荣愈发坚定了不去那个学校的心思,但六姨太这里已经是说不通了,他把目标瞄向了胡父。 这一回,不是没有准备的,他提前调查了一下这个时代国外的大学有哪些,各自的优劣从某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上能够知道一二,但更多的还是要实际了解一下。 等有了比对之后,他便以自己要学习机械制造为由要去某个以此出名的学府。 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学习成本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胡家的条件,供起来也要考量一二,胡父沉吟再三,并没有立刻答应胡尚荣的要求。 胡尚荣也不敢催促,他之前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猛然爱学习已经是不可思议,更不用说猛然间要学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机械制造,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若不是他把各个学校的优劣都做成了图表带过去,恐怕胡父会直接一口回绝,把他赶出书房。 现在能够考虑,已经是很好的了。 六姨太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匆忙过来问:“你是要了娘的命啊,是不是谁赶你了?你怎么非要去国外,难道这家里头就容不下咱们母子俩了?” 被拦在客厅的胡尚荣有些尴尬,这种指桑骂槐的哭喊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应付的。 旁边的胡秀沉不住气:“六姨太你胡说什么,四弟怎么想的,跟别人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他是被枪炮吓破了胆,这才想要到国外去的,你胡乱攀扯什么?” 大太太拉了胡秀一把,不容她再说,也同时把她护在了身后,挡住了六姨太的目光。 六姨太有所不满,却碍于大太太,瞥了一下嘴大声嘟囔:“也不知道被吓破胆的是谁,我儿子一路上可是没哭过!——荣哥儿,你给我说,是谁不让你在家里待着?” 对于六姨太这种坚定的“被害论”,胡尚荣很是无奈,却也准备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娘,我是真的想要去国外读书,在国内能学什么?那些道德文章,便是写出花来,挡得住枪还是挡得住炮?我再也不想在面对枪炮的时候只能无力逃亡了,我要自己握住枪炮,要让他们不敢冲我开枪。” “四弟这样说,应该去当兵才是。”胡尚敏笑呵呵插了一句话。 六姨太一听说“当兵”,拉着胡尚荣的手就紧了紧:“荣哥儿才不会去当兵,大少爷可是亲哥哥,就这样看着荣哥儿死啊!” 明明没影儿的事儿,被六姨太这么一说,倒像是胡尚敏存了恶意,故意害人似的。 胡尚荣有些无奈,说真的,兄弟之间关系不好,跟母亲肯定是有关系的。 “大哥说错了,我是想要握住枪炮,而不是当个炮灰,所以肯定不会去当兵的,我要去学制造枪炮,若是我能够制造出威力更大,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那么就不会再有战争了。” 胡尚荣说的并不是假话,如果核武器出现,这种破坏力几乎是无差别,贻害数年足以成为历史上惨剧的武器出现,就会达到一种平衡,谁都不会再轻易地开启战争。 ——战争是为了争夺利益,而不是为了争夺寸草不生的荒芜。 越是说,他心中朦胧的线就越清晰,他想,那个时候,按照历史发展的格局来看,大家会进行另外一种军备战争,会是比较和平的战争。 只不过,眼下这话更像是一个孩子懵懂无知的大话。 “哈哈,”胡尚敏听得大笑起来,“四弟尽是说些孩子话,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炮弹?” 以现在对炮弹的认知,自然是想不到核弹是怎样的东西,那是使用者都会为之胆颤的武器,而在它的作用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东西,顷刻间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星球,时间甚至是永远。 胡尚荣没有吭声,没有再反驳别人,他看向了胡父,站在书房门口的胡父拿着烟斗看过来,父子两个对视着,有一会儿没有说话。 三天后,胡尚荣拎着一个小皮箱踏上了远洋的巨轮,跟着他一起的还有泪流满面的六姨太,她最终拗不过胡父的决定,带着一种被抛弃的悲伤跟胡尚荣踏上了轮船,直到船开之后还遥望着岸边痛哭,她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535.第535章 此为防盗章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 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 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 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 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 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 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 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 风风光光, 十分热闹, 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娘娘… …娘娘,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536.第536章 此为防盗章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 她生的儿子她知道, 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 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 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 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 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 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站得高,看得远,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蜿蜒向远方,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537.第537章 此为防盗章  称不上山的土坡上, 一个少年站在坡顶, 打着补丁的衣裳,破了的裤脚还拖着连绵的线尾在空中摇曳, 宛若那随时会离开母体的蒲公英,厚实的布料是灰扑扑的黑色,上面还沾着苍茸。 黑色的短发被风吹乱, 有些发丝遮住了眼,抬手拨开, 有些粗大的关节和糙皮的手,不用看剧情都知道, 家境不是太好。 喊人的也是十来岁的少年,穿着打扮都差不多,灰布裤子白背心,一看就是山里人的样子, 很符合此时的环境。 站得高,看得远, 站在土坡上的青山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村庄, 还有那连绵的完全没有经过修整的山路, 蜿蜒向远方, 好像在草丛中潜伏着的灰白色的蛇, 不知道头尾。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 瞧那方向, 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 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坡下的几个少年中,还有一人在冲着青山招手,瞧那着急的样子,分明是等不及去看热闹了。 “来了!”高声应了一声,青山抿了抿嘴,飞速地往下跑,他的速度很快,土坡本来也不是很高,扬起一溜尘土,他就到了喊人的少年旁边,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粗略翻过一遍剧情了。 有看没有记。说实话,哪怕是他这样已经习惯穿越的,但是这么突然,他还是有些懵的,任谁上一刻正被侍婢扶着倚靠在榻上,只是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就成了众多少年中的一员,听着他们说什么“资本主义”“革命”“腐败分子”之类的话题,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迟钝。 相差百来年,谁能马上适应得了,何况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不是应该先死一死吗?还是说他就那么一闭眼的工夫就无痛死亡了? 思维惯性还在,还没调整过来的青山在众人的面前默不吭声,不等这些粗心大意的孩子发现自己的同伴怎么好久不吭声了,就被那驶来的车子吸引了视线,据说很有可能是又过来下乡的“愣头青”了。 青山晕晕乎乎地跟着少年们一起凑上去,青绿色的车子上下来不少年轻人,男男女女的,有的欢喜有的疲倦,还有些隐藏的忐忑与紧张,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打量着这个贫穷的小山村。 “哎呀,这么多人啊,这可是… …” 村子不大,在土坡上,青山就一眼望了个遍,突然一下来了十来个人,看着村长那个讷讷的样子也知道难题在哪里——住不下。 派人过来的也是很体谅这些村子难处的,直接说了方案,“这些都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国家号召下来学习的,直接跟咱们乡亲一起住就好了,他们自己有口粮,不会沾乡亲们光的。” 在人过来之前,文件什么的早就到了,村子再没文化,也有那些有文化的干部把该讲的都讲了,大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只是之前已经有了一批人,这再来一批… … 村长面有难色,哪怕听到口粮都不能让他更高兴一点儿。 带人来的干部可不管那么多,直接安排了一下头面上的事情就直接离开了,当然少不了要表扬了一下三大队之前的功绩。 按照三大队不久前才上报的亩产千万斤,呵呵,不要说是这么点儿人了,再来些也养得下。 绿色的车子放下人很快就开走了,车子上还有一些没下来的人,据说还要去前面的二大队一大队,其实就是相邻的两个村子,比起这里,那里的“功绩”也更好一些。 村长皱着眉头,没有多说什么,见到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在,手一划拉,很快分配了一下人头,也不管哪家愿意不愿意,扭头就走了。 青山家有幸也被分到了一个。 这种场面对少年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他们主要就是看车子,然后就是看个稀奇,新来的这批知青里面有那么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多少能让他们多看两眼。 听着旁边儿的少年狗蛋又招呼自己去玩儿,青山推拒了,说累了要回家喝水,狗蛋也没在意,“哦”了一声就跟着其他少年跑开了,自打村子里来了这些知青,别的不说,少年们很是解放了些,能够松口气了。 剧情中有些东西是青山首要查看的,优先于那些悲剧结局,他很快记住了自家的位置,事实上也不用特别记忆,适才村长分配的时候说了一声“青山娘”,然后青山只要跟着那位朴实的农民妇女回家就可以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三人回到家中,青山娘先给青山弄了一碗水,她生青山的时候都三十多了,在那之前,一直被人嘲笑“不生蛋”好久了,好容易才生了青山,对这个儿子的宝贝程度是前头两个丫头片子怎么也比不上的。 “娘,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去安排人住的地方吧。” 青山不好意思这么大人还让人喂水喝,自己接过了碗,这种难得的懂事让青山娘满脸的笑容,满口子的夸赞。 跟着过来的知青是个男的,年龄不大,也就十八九的样子,闻言笑呵呵地说:“大娘你儿子真懂事!” 但凡对母亲,夸儿子总是比什么都好听,青山娘一下子也不觉得这多出来的人麻烦了,跟着连声说了几句,说说笑笑的,也把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一般农村房子很少会弄什么客房,青山家原先也不是什么富户,都是贫农上来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家里的住房很简单,但农村房子,总不会像城里的鸽子笼那样俭省,挤一挤,总能挤出点儿地方,就是床没有,暂时铺个席子打地铺也是能过的,何况这些知青还都自带铺盖,也不是太费事儿。 青山家原先已经有了一个知青,还是个积极向上的,说起话来各种拿腔拿调,总要套用几句领导人的用语,听起来很是唬人。但这个年代,最流行最普遍的就是这个,也没有人反对,反而不少人积极簇拥,好像不拥护就显不出自己的思想进步来着。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 青山喝了水就回屋坐了坐,闭上眼睛安静地看了看剧情,剧情一向简单,这一回也不例外,只不过,性格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剧情中,原主赵青山只是赵家村的一个普通农家子,从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成分划分上来说,是标标准准的贫农出身,身世极为清白的,但是一朝翻身成主人,最是把握不好这个主人的分寸,更何况,村子里还有几个被下放过来的知青宣讲了好大一堆道理,本来平静的小山村一下子闹腾起来。 原主本来脾气就不好,也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道理,听到别人这么说,觉得很对头,很有些混不吝的原主马上就跟着干了起来,自此一去不回头。 他积极地跟着借住在家中的那位知青参与这些事情,动不动就来个思想汇报,时刻保持信仰坚定,俨然成了标兵的感觉,把自己与村里人,与那些不够进步的人区分了开来。 沉迷于此的原主没有发现自己渐渐被人疏远… …后来,等到高考恢复之后,这些知青有的找门路找关系想办法参加高考离开了农村,有的留在农村安家落户,还有些偷偷撇下妻子离开。 在这个乱糟糟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或许是某个被压迫过的人发了疯报复原主,给了原主后脑勺狠狠的一下,那一下是真的狠,原主就此丧命,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睁开眼,青山叹了一口气,这个混乱的年代,这些混乱的谈不上谁对谁错的事情,要避开原主的悲剧不难,不去参加那些事情就好了,这本就是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善良,还没有后来的疯狂,他只要旁观就好了。 但是,那些被压迫的人呢? 青山不敢想,那些人在这样的时代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原主作为一个施害者,他从来不会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思考,剧情也就只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表达,所以他不了解得太多。 想想剧情中原主做的那些事情,明明跟自己无关,但此时此刻想起来却莫名觉得愤怒和悲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能改变时代,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我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年代是错是对,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改变,但,我知道以后是不一样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此时此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只能缄默。” 青山想,在这样的年代,最不应该有的就是清醒,越清醒越痛苦,如他一样。 538.第538章 此为防盗章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 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 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 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 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 …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 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 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 那么… …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 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 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 这辈子, 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 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中午的时候大姐赵春花回来做饭,赵爱红把她拽到屋里,把留给她的那块儿肉给她吃了,青山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赵春花在抹嘴,她见到弟弟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扭身去厨房弄饭了。 青山没死了读大学的心,下午的时候又去书记员那里探问了一下,借口自然还是为了认识更多的字好学习书上的内容,领会上头的思想。 这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值得表扬的,书记员夸了他一番,说到读书却卡壳了,高校都不招生了,那些当老师的都被抓出来批了,哪里还有几个学校正经开门?更不要说有几个学生正经读书了。 这就好像没有科举考试的时代,没有几个书院能够开办起来。 书记员是个圆滑的,他提出可以教青山认字,整本书总共才多少字,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青山有些失望,却还是应下了这件事,不然也没有由头跟自家说他怎么突然就认识那么多字,还会那些高中生都不会的数学知识。 如今不管书记员教多少,他回家总也有个说法。 心里头存了事儿,晚饭的时候他吃得就少,青山娘现在最紧张这个,生怕他吃不够没营养,吃饭的时候多劝了两句,吃完了还把青山拉到厨房,准备给他做碗鸡蛋羹,让他偷偷在厨房吃了再去睡。 火点着了,青山娘回头就要找藏起来的鸡蛋,一扭头却看见青山递了个碗过来,大海碗里头一小块儿黑乎乎的肉也就刚刚铺了个碗底。 “二姐今儿拿回来的,我们都吃了,娘你热热,跟爹夹馍吃吧。” 几辈子青山都不怎么会做饭,想吃肉却不会自己弄,总要让青山娘沾手,这一沾手不给爹娘吃又不好,若给了,说了实话,又怕显出赵爱红的小心眼儿来,他索性就说自己吃过了,这些是她们留给爹娘的。 青山娘哪里信,自己养的女儿自己知道,就是最不爱说话的老大,干了这样的事也要到她面前表个好,何况是唧唧喳喳的老二,若是她留下来的,吃饭前一准儿说了,非要让人夸她两句才甘愿。 也不知是不是那火烧得有些大,柴火有些湿,熏得眼睛都潮了,“哎,你吃了没?你可别骗娘,肯定是你二姐偷偷弄的,你没吃这才留下了。” 哪里想到青山娘在这种事情上这么敏锐,好几回都成功蒙混过关的青山没防备,脸上露出些来,被青山娘给瞧个正着,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使劲儿拍了拍,“个混小子,还会糊弄你娘了!” 笑骂两句,揉了揉眼睛说:“等着,娘给你热热吃。” 肉重新加工了一下,青山娘努力把肉榨了些油出来,剩下来的,按照青山的说法,十分奢侈地弄了把野菜炒了,配上杂粮面儿的窝窝头,倒是一盘大餐了。 “咱们偷偷吃,不给你姐。”青山娘拗不过青山,最终还是和赵父一起跟着吃了,只把两个女儿撇在了一边儿。 早早回房的赵春花和赵爱红哪里想到会被青山无意中坑了一把,在爹娘面前落下个私心。青山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借花献佛很是在爹娘面前刷了一把好感度。 临睡前,青山娘难得地跟赵父感慨:“不怪我疼儿子,瞧瞧那两个丫头片子,翅膀都没长长呐,心就不在家里头了,若没有儿子,以后怕是都没人养老… …” 赵父赵厚生是个沉闷性子,大姐像极了他,他对女儿也不曾薄待,便是老二还是丫头片子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抱怨过青山娘,但事情是经不住对比的,那么难得的肉,也唯有儿子念着给他这个当爹的留,哪怕留得不多,也是个心意,女儿那里,真是有些让人寒心了。 539.第539章 此为防盗章  完全没有问缘由, 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 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 “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 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 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 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 所以, 娘, 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八九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540.第540章 此为防盗章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 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 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 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 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 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 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妃嫔不足十人,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541.第541章 此为防盗章 完全没有问缘由, 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 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 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 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 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 所以, 娘, 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542.第542章 此为防盗章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 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 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 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 又逢母丧, 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 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 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 如今得了你, 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 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不等人劝慰,赵氏就自己打起了精神,不再去想了。 南平侯府的年头有些长,第一代的南平候是战功上来的,那个时候能够封侯封王的都是跟着帝王打天下的得力干将,但到了第三代,便有了功勋之家的通病,一派的花团锦簇全忘了旧日的弓马功夫,若要读书上进,又少了些底蕴熏陶,到底是不能成事。 好在帝王念旧情,并没有轻易罢黜南平候的爵位,第五代难得又有了个阴差阳错救驾的,如今这第六代南平侯府竟重新有了些复兴之象。 这一点体现在院子上,便是那古旧的建筑多了些新生的花木,摆设也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乍一看上去似乎也可以感慨一句书香世家的模样,多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书香贵气。 赵沧颉是个穿越人士,虽然这些日子也见过不少古色古香的建筑和摆设,但是身份使然,之前所见和南平侯府一比,规格高下立见,便是不懂的人也能够看出香臭好歹来,他目露欣然,安静观赏着院中景致。 领路的丫鬟边走边说,口齿伶俐,简单介绍了一下侯府中人的各种情况,赵沧颉留心听着,跟剧情一一对应。 侯府人丁单薄,从第三代开始便是单传,到了这一代的侯爷兄弟半个也无,膝下唯有五个姑娘,两个嫡出姑娘分别是前头太太和现任太太所出。庶出的那三个丫鬟一语带过,并未详说。 赵沧颉也不在意,原剧情中跟他有牵扯的也只有这嫡出的两个,两个姑娘年岁相差不多,都喜欢赵沧颉,可惜赵沧颉光会嘴上哄人,把人哄到手了就弃之不顾,好歹顾念姑母亲情,没有把嫡亲表妹怎样,也算渣中有点儿良知。 不过,那些都是剧情中的事情,既然换了人,现在的赵沧颉可不准备演绎剧情,当然,也并不准备接手剧情中的套路,跟这两位表妹牵扯不清。 守孝三年,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段,改过自新用心读书为时不晚。古代么,读书人总是有优势的,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何必为那些情情爱爱耽误时间? 赵沧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对古代的四书五经只是泛泛了解,其他的诸如毛笔字琴棋书画什么的,现代的时候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报兴趣班学这个,如今能够勉强不露陷,还是因为原主的课业实在是太渣。 说来也不得不佩服原主的撩妹技能,明明除了一个好皮囊并无半点儿才华,硬是靠着花言巧语蒙骗了两个姑娘,若不是后来嫡出长女珠胎暗结逼着他求娶,他也不会狗急跳墙,弄出一个悲剧结尾。 想到剧情最后的悲剧,赵沧颉轻轻叹了一口气,再一次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走剧情中的“老路”。 夏日炎炎,赵沧颉静下心来在纸上写字,横平竖直的字体未必多么有风骨,却能看得出端正来,与帖子相比自然不如,但跟之前相比,由不得人不满意,总算这三年时间不曾辜负。 闷热的风经过窗口的冰盆,拂到脸上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书童侍墨适时递上一盏清茶,“少爷,歇会儿吧。” 赵沧颉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菊花茶微有甘甜,鲜黄色的花瓣在白色的茶盏中肆意浮沉,偶有擦唇,些许痒意,让人忍不住一再啜饮。 移步到榻上坐了,竹席清凉,压下了身上燥热,丫鬟侍画递上折叠好的凉巾供赵沧颉擦去额上的细汗。 “少爷的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 这些丫鬟书童都是赵沧颉一入府就分过来的,皆是姑妈亲自挑选过的,伶俐忠心都不缺,这三年下来跟赵沧颉也算是熟悉,主仆之间说话也自在了许多。 听得侍画这般说,赵沧颉心底是赞同的,嘴上却谦虚道:“还是差得远了些,到底以前荒废了。” 这话,只要见过他初来时写的字是怎样,便不难理解“荒废”之言不虚,也正是因为看过最初的字,再看现在的,愈发明白这其中的进步有多大。 侍画是家生子,对于侯府的情况比侍墨了解更多一些,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闻言又道:“我是不懂的,姑娘却说极好,还说要跟少爷求一幅字呐。” 侍画口中的“姑娘”是赵氏所出的二姑娘宋婷,她跟前头那位太太留下的大姑娘只差了三岁,如今也有十四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 “哪里值当一个‘求’,要什么只管说,我写来便是了。”赵沧颉自觉已经拉开了距离,又不曾像剧情中那样言语哄骗,如今和表妹也就是兄妹而已。时人讲究一个姑血不还家,无人引诱的情况下,表妹怎么也不会有它想。 何况,给一幅无情无爱的字也不至于有什么私相授受之嫌,而且,这话说不定只是玩笑,一味推拒反而生分,倒对不起姑母这三年的体贴照顾了。 “这可好,我这就告诉姑娘去,必有赏钱拿的。”侍画笑得眉眼弯弯,故作出一副财迷样子,说完果然转身就往外头走,很有些急促感。 赵沧颉楞了一下,不由一笑,那赏钱还能跑了不成? “真的?表哥真的应了?”一身粉色衣裳的少女容颜娇俏,听得侍画回话,两靥先浮起红云,一双眼亮晶晶的,似含了万种柔情,还算稚嫩的模样因此也多了一抹醉人的风情。 一路上走得干渴,顾不得喝一口水,侍画言之凿凿地说:“可不就是么,少爷一听是姑娘要,一口就应了,还说姑娘想要什么字只管说来,他自会好好写了送来。” 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侍画一转述却平添了几许殷切热情,正合了怀春少女的心思。 荣哥儿是个好孩子,她生的儿子她知道,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543.第543章 此为防盗章  胡家没有什么变化, 或者说剧情的强大性并不是能够轻易挑战的, 这都六七年了吧, 胡父依旧安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 难得他不升不降的坚持。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 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 胡尚荣没有在意, 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 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 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 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 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剧情中的原主从来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不是国家大事, 自然也不是家中宅斗,他想要攀比兄长, 却发现兄长的成就不是自己能够比的, 想要赢得父亲的重视,却又没有足够让人重视的功绩, 最终也只能靠着一些祸事获得存在感。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 而现在, 换成胡尚荣来, 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 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这些年不见,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国军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544.第544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 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他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 尤其是化学,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 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 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 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545.第545章 此为防盗章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 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 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 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 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546.第546章 此为防盗章  他对这个传说中的二哥没什么印象, 因为他和生他的那位姨太太都不在家中, 见不到, 自然不会想念,没什么感情, 自然也不会关心。 只是,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为什么要去国外读书呢? 等他上了学之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比如说国外的教学质量好什么的,大学中好多老师都是国外学校读出来的归国留学生,看着就特别有文化特别有气质之类的, 那种感觉,“密斯”,“密斯特”的, 不说几个“撒泼瑞兹”就不好意思打招呼了。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 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 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 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547.第547章 此为防盗章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 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 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 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 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 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 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 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 总要慢慢学慢慢做, 哪怕他学不会, 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他也很受人尊敬,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548.第548章 此为防盗章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 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 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 …”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她也算聪明的, 知道女人到底有怎样的价值,哪怕是在国外, 也少不了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因此她并不离开家太远,周围的邻居都是相处惯了的, 多少也会看顾她一眼,就这么着, 一直坚持到了被人找到。 最开始被找到的时候, 六姨太还以为是人在骗她,哪怕儿子的确说过会来找她, 但这么快显然不现实, 幸好政府的人也不是傻的, 早在去之前就询问了胡尚荣一些相关的问题, 以便能够顺利取信六姨太。 哪怕他们认为六姨太是真的疯了,但最开始还是很努力地尝试着说了一些胡尚荣的相关信息, 甚至还给了一张近照让六姨太确认。 近照是在胡家的宅子外面照的,不仅有胡尚荣,还有胡父, 这两个男人是六姨太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才泪流满面地跟着人回来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几次换洗, 六姨太再没有了那副装出来的疯样, 沉静而消瘦的模样让胡尚荣一下子就心生愧疚,他到底还是没有为六姨太考虑周到。 “娘,没事了,咱们都平安回来了,以后会没事的。”胡尚荣拥着六姨太的肩膀,感觉到手下的都是骨头,更是心中难过,哪怕他并不曾真的把这个女人当做娘看,但她却是真真切切地在努力保护着他,这份母爱,并不逊于人。 胡父对此也是颇为感慨,难得动情地对六姨太说了一句:“慧娟,辛苦你了。” 只这么一句,六姨太就恢复了状态,哭着说了一声“老爷”,扑在胡父的怀中,享受着对方的安抚。 大太太一旁冷眼旁观,并没有说什么,胡尚敏倒是会打圆场:“好了好了,都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才好,我已经让人去订餐了,咱们一家人也该好好聚一聚。” 胡尚敏娶的妻子也是官家小姐,最擅长处理这样的事情,闻言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容易团聚,正该好好吃一顿,压压惊才是。” 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把团圆美满的剧目演得热热闹闹,胡父赞赏地看了他们一眼,对这样的和谐家庭非常满意,出口道:“把秀儿叫回来,一起聚聚。” 听到这句话,大太太才有了反应,先是嗔了一句:“女儿家嫁了人哪里还能自主,看看女婿有空没空,若是有空一起回来就是了。” 她是惯会做人情的,若是这样去说了,便是女婿不得空,也会让女儿回来看看,倒比单纯叫女儿回来好看。 下头自有佣人去执行大太太的吩咐,胡父被反驳了也不恼,笑呵呵地说“都依你,都依你”,言语之中对大太太的信服再次凸显在下人眼中,他们自然也就知道一个回来的姨太太动摇不了大太太的位置。 这些宅斗中惯常有的勾心斗角,胡尚荣只看了一眼便也明白了大概,他原先是不懂得这些的,但是宋妙那个人… …罢了,也不能说宋妙的不是,她只是先下手为强,排除一些可能会有的第三者而已,只能说她到底还是没有相信他的操守,半辈子夫妻并不同心,想想也是悲哀。 不过,她又怎么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穿越者呢?身为一个穿越者,她的丈夫到底不愿流俗,不愿意随了当时的时代去三妻四妾,不愿意跟那些封建男人一样。身为一个穿越者,他不得不入乡随俗,遵循社会规则,但到底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优于别人的地方,这才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节上坚持到老… …这些,宋妙又怎么会知道呢?只能说夫妻到底隔肚皮。 想到这里,正好听到六姨太跟胡父说起了自己的婚事,“荣哥儿年龄也不小了,别人家孩子都多大了,老爷还不操心,倒让我这个当娘的睡觉都不安稳,这次… …若是有个媳妇操心着,他必然不会如此鲁莽的。” 所有的父母大抵都是这样,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小的只说是孩子调皮,大的只说娶了妻就好了,若是娶了妻还不好那便是生了孩子便好了,若是生了孩子还不好的话,那便定然是妻子的不是了。 好像儿子成亲前所有的不是都是父母背黑锅一样,有了妻子,儿子再有什么便多了个问责的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六姨太这个心思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胡尚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她根本见不到人,操心也是白想想,如今回想起来,若是早早有了妻子,哪个男人还舍得去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必要日日暖枕才好。 这时候想起来,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个,也免得儿子冒这样的风险,让她也跟着担惊受怕。 胡父沉吟了一下,这事情他这些日子也想过,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哪有不为之安排的,但也急不得,所以… … “娘,这件事不着急,如今才安稳,便是要找,也要娘养好精神好好挑才是,哪里这么急着来的,也不是明天就成婚了。” 胡尚荣心中暗暗叹息,这件事,只怕又要让六姨太难过一回了,既然必是要难过的,倒不如不要先违逆太过,免得她不开心,拖过去就好了,反正也不用拖很久。 放射性元素埋在身体里,哪里能有好的?又是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几乎和肉长在了一起,即便现在已经挖出,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那么快能够消除的。 胡尚荣对自己还能活多久没有一点儿自信,如今每天除了出去看看,多看看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多遥想一下未来,剩下的时间,在家中,他就在整理脑海中的资料,他怕若是来不及,只能让后人凭着这些纸质资料来完成那样的武器了。 因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他身边又多了两个保镖,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书房中看守资料,不许任何人接触。 一切如胡尚荣的所料,在六姨太回来没多久之后他就被政府找了去进行实验,因为任务艰巨,他倒是自觉不回家了,直接吃住都在那里,也方便人监管。 对于他的这种自觉行为,政府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他别的方面又优待了一些,该给的助手,哪怕并非是内部人,也都同意了。 被胡尚荣要来的算是文学界的某个大师级别人物,对方在文学上的出名自然不必说,后世多少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但对方更出名的地方则是医药方面的研究,只不过这一点连本人也没有多少重视。 这位是个坚定的新党人士,后来更是因为倾家荡产支持新党而被旧党视作眼中钉铲除了事,像他这样的人在历史上其实数不胜数。 这个时期,正是他资助新党被暴露的时候,政府还没决定要怎么处置他,被胡尚荣听到了这个消息,想起了这个人的作为,这才指名要他,留了他一条命在。 政府并没有因此怀疑胡尚荣和新党有什么瓜葛,胡家都在政府部门任职,立场还是很鲜明的,尤其新党目前也就是在国内有些气候,在国外压根儿没有市场,胡尚荣是在国外读书的,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新党,跟他们有什么交流,所以政府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 实验室这种地方也算是软禁了,而知道了这样的秘密武器制作过程的人,自然也不会随便放出去乱跑的。 文学大师对这种现状很不满,半点儿没有被人救了之后的领情,很是不客气不讲理地想要实行冷暴力,对胡尚荣的所作所为全当看不到。 胡尚荣也没怎么搭理他,他找人来的借口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也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身体,把辐射的危害和现状一一说了,让对方想出解决的办法,之后就把人关在最机密的实验室外头,不理人了。 那位当时就懵了,冷了几日之后,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开始研究辐射这种病症,而唯一的研究样本也只有胡尚荣一个人。 天天跟辐射元素打交道,还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实验到一半的时候胡尚荣已经发现自己坚持不住了,他的眼睛已经处在失明状态,完全看不到了,而头发,几乎半秃的头发实在不好看,早就被他一气剃了个干净,剩下的佐证便只有那消瘦的一把骨头了。 “唉,你这样,神仙也救不得,我是无能为力了。”文学大师多少都有些悲天悯人,哪怕一开始那样不对付,但看着胡尚荣为了那个东西这般废寝忘食,又跟他说了这种武器研究出来之后的好处,文学大师也是要心动的,但,让他看着用人命去换,到底还是有些不忍心。 “这有什么办法呢?时间太少了啊。”胡尚荣看不见了,他便只能靠嘴指导别人,所有的步骤唯有他最清楚,一天天下来,嗓子都哑了,难听得要命,“我原来还想看到那一天的,为了尽快到来的和平,我杀人害人,如今不过是自己的命罢了,又有什么不同呢?” 549.第549章 此为防盗章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 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 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 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 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 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 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对胡父及外人的说法是胡尚荣在外为国家做了贡献负了伤。 胡父对此半信半疑, 没见过那个伤员回家养伤还带保镖的, 而且儿子最初不是说在外面学习的吗? 胡尚敏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既不认为胡尚荣真的有什么功劳, 也不认为他是犯了什么事情。 或许因为小的时候毕竟太小了, 那时候的胡尚荣还没有真正做下什么错事,招惹什么麻烦,顶多是顽皮了一些, 这些年不见, 见到他如今这般老学究的模样, 胡尚敏是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印象中那个顽皮小子联系在一起的,自然也就没办法再怀疑他做了坏事, 何况他如今的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人。 正在青春期的胡尚辉对这个二哥早就没了印象, 这一次见到只当是初见, 见对方比大哥看着还显老, 不好看不说,话也少得很,一点儿都不像想象中哥哥的样子,当下就没了兴趣,不再理会。 “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但既然政府给了说法,我也就不问了,既然回来了,你就好好休息。”大太太从容地安排了一些事情,言语之中端庄大气,唯一让人有些不喜的就是她把胡尚荣曾经住过的房间给了日渐长大的胡尚辉。 于是只能安排才回来的胡尚荣住客房。 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听起来总让人有些不高兴罢了,哪怕当初想的是走了就不再回来,却没想到自己力有未逮,到底还是靠着这种手段狼狈逃回,否则… … 现在回头去想,胡尚荣只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彻底,既然逃避,索性就承认逃避好了,偏偏要被那些现状刺激,想要发狠做点儿什么,如今倒好,不上不下的,怎么也说不上是完全成功了。 但国内到底是与国外不同的,或许是回到了这熟悉的环境之下,胡尚荣的心情还是轻松了一些,现在他只要等政府表现出诚意把六姨太安全送回来就好了,哪怕是在国内被监视呐,也总好过在外头无依无着的。 而在国内的话,这样松的监管,胡尚荣并不发愁他想要送出去的东西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中途的传达过程中出了问题。 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总不会全部都是好人,就算是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何况某些组织里面必不可少的害群之马,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背叛有了内奸有了谍战的主旋律,这也是某种时代特色,完全不能够避免。 所以,在传递过程中出问题时很可能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也只有他的责任最大,为了免责,总要多等一些时间。 事实上,要不要送出去,他也需要再想一想。 不提剧情,现在的状况跟胡尚荣所知的历史已经不完全一样了,这些变动会带来多少影响是胡尚荣自己也不能够预测的,所以,他所知的那个最终胜利的党派最后还是胜利者吗? 以胡父现在的社会关系来看,似乎维持现在党派的胜利才是最有利的,而该党派一旦掌握了那样的武器,难道还会有失败的可能性吗? 又或者说,一旦掌握了足以称霸的武器,他们是不是还会在对外问题上那样软弱呢? 一切都是未知,胡尚荣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述说心中的疑惑,而消息的局限也决定了他根本没有办法从大局上看到谁优谁劣,至于说一些小的事情,每个党派中总有老鼠屎,难道真的为此不喝汤了吗? 他是真的需要好好想一想。 于是,在这难得的养伤期间,胡尚荣很不老实地到处转悠,不是去这条街上的咖啡馆坐坐,就是去那条巷子里的茶馆歇歇,再不然还要去看一看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还会去大学里头走一走。 因为他那样的扮相,有几次还被错认为老师,被好学的高龄大学生拦着问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他会的有他不会的,有他回答了被认为是错的,对方也都指出来,而胡尚荣很少争辩,最多也就是笑而不答。 他的这些行为政府并不是完全放任,两个跟随的保镖会向上面汇报他的行程,还会传达一些让他“不要到处乱跑”的婉转说辞,胡尚荣同样都是报以一笑,说一声“知道了”,但是下一次依然故我。 保镖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姓刘,据说是从某国军校毕业回来的,那个小小的国家,在遭受大打击之后马上发现了强弱,学习着变强,这对他们这些去留学的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让自己的国家也像某国一样迅速发展起来的年轻人回来后却得到这样的任务,自觉怀才不遇地他对胡尚荣很有些看法。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大吵大骂,做些幼稚任性的撒气行为,小刘终于忍不住发问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先生,您每天这样转来转去,到底是想要看什么呢?” 他的观察能力还行,能够发现胡尚荣其实是在看一些东西,但到底看什么,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胡尚荣一笑,抚了抚压垮鼻梁的眼镜:“我就是想要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希望从它的现状看到它的未来,希望看到它的发展轨迹是不是如同我的预期,我希望它更好更强大,所以更要仔细看看。” 这种好似蕴含着某些理想又或者深意的话并不能够很快为人理解,但他们都会善意地点头,因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大多都怀着天真的希望,愿意相信他们所做出的改变都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一谈起来多是忧国忧民的伟大理想。 “可是,您这样看就能看出来吗?”小刘疑惑不解。 “还好。”胡尚荣没有再说,这个时代,刚刚把皇帝赶下了金銮殿,所有的人都觉得皇帝的存在就代表了封建,或者说一个人的统治就代表了封建代表了愚昧代表了落后,这么想不能说不对,但没有了皇帝,没有了总统,没有了某个威望足够让所有人信服的领导者之后,要怎么样才知道该听谁的,该去怎样做? 大多数人,不算那些平民,就算那些中低层和高层的军官将领,他们也都不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吧。 面对侵略,什么都不掌握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会说抵抗,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是,敌方的兵力百倍于你,武器先进程度百倍于你,甚至是国际上的支持者都百倍于你,你该怎样抵抗呢? 所有的人都觉得敌方才是大势所归,同样都是本国人民,国人都觉得无论谁输谁赢都可以接受的时候,你还能固执己见地说抵抗吗?要怎样的意念才能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 这种情况若是放到国与国之间,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条件改变,本国人民,过于向往外国的那些先进事例,过于相信他们编纂出来的美好未来,或许还会更倾向于两国合做一国,完全不介意谁上谁下,一衣带水么,共同繁荣不就好了? 谎言不仅能欺骗别人,还能欺骗自己,那些愿意维持眼前这表面上盛景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已经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真的是如此和谐而美好了。 没有一个把国家当做自己利益的君王,那些只图眼前的军阀只会把国家当成可以切割的蛋糕,无论损害了谁的利益,只要不是自己的,那就无所谓,至于主权,谁在乎那种东西? 当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和自己的亲人远去国外,换得一个新的国籍和身份,但那些不能离开故土的人呢?谁会去管他们是不是在战火中艰难求生? 没有统一的声音,又怎能发出震惊世界的呐喊?只是不知道,谁才能最终统一起所有人的声音。 赵沧颉不知道这样好是不好,但事实如此,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的心,心中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面上却是全无表情的呆滞,好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来报信的是侍画,她当年没有跟着赵沧颉出府,结果却成了宋妍身边的陪嫁丫鬟,连同她一家子还是成了赵家的下人,因为这一点,她比起那些后来的更得脸面些。 “少爷不要伤心,节哀顺变,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550.第550章 此为防盗章 明明知道一加一等于二, 却还要仔细思考, 为哪般啊?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 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你有能力, 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 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 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 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 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 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 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 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 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 里外一扒拉, 实在是没能人了。 上头开设扫盲班的时候也就那样留了些人下来指导工作, 这个“指导”自然不是高屋建瓴,伸手一划拉, 说“我要怎样然后就怎样”了, 而是下头这些听命的一点点儿做起来的。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 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已经在村子里度过一年冬天的书记员知道那样的冬天有多难熬,他也是乡下人,但乡下和乡下还不一样呐,现在情况好了,听说他们村子可没有冻死过人,哪像这边儿… … 越是想,那回乡的心就动了动,同样都是农村,他回到家乡,就近照顾父母不说,也能早点儿找个媳妇安安生生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了。 喝了酒的书记员红着一张脸,笑得美滋滋的,一把搭着青山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跟他说着各种自己都不太明白的话。 青山虚应着把书记员送回去,看他躺下了就回了,他如今成天跟着书记员跑,也就成了徒弟样的人儿,碰到这种事,总要照料一下。 “怎么样,今儿累不累?”青山娘自从得了医生诊断,那是巴不得青山不要出门在家躺着,生怕他在外头怎样了,等着他回来,一边急忙忙给他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弄了生姜红糖水给他。 见到那一大碗红糖水,青山的脸色就是一变,这种在农家看来已经是极好的东西,在他看来,实在是… …天天都要喝一碗,真是够够的了! “娘喝了吗?娘先喝几口,不然我是不喝的,我现在都好了,不喝这些也行的。”青山特别有孝心地“让”着,他不敢全让出去,那样的话,青山娘是一点儿不喝的,但要说分着喝,她多少就能喝两口。 农户人家吃盐都不容易,何况是糖,青山娘舍不得喝,被青山盯着,捧着碗好歹喝了两小口,然后就怎么都不肯喝,一定让儿子喝了补身体。 “行,我睡前喝,热乎乎的躺被子里也不冷了。” 天一天天冷下来,盖着厚被子也不觉得暖和,每次一进被窝那种冰凉的感觉好像到了数九寒天似的,让人都要激灵一下。 习惯了汤婆子暖被窝的青山哪里受得了这样冷,天一冷下来睡觉都是蜷着的。倒不是不能灌汤婆子,而是烧火太废柴,附近山上的树皮都要被人扒了,哪里还有多少柴火,瞧瞧那秃了半边儿的山,就知道饥荒已经近在眼前了。 且今年又是格外地冷,这才几月份啊,眼看着都要冷得冻成冰了,不知道真正的冬天来了,能不能熬得住,据说去年还曾冻死过人,当然,是那些需要教育的人冻死了。 “好好好,我给你端进去。”青山娘很多事情上从来不违拗儿子的意思,听到儿子这样说,忙把热乎乎的糖水端进屋去,生怕凉风把热乎气儿吹没了。 青山在厨房就着热糖水的热水洗漱了一遍,跟青山娘说了几句话才进屋,他还是跟着姐妹两个住,三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屋子却不大,三张床板一放,中间也就剩个正对门的过道,一端放着个小木板搭成的桌子,勉强能够放点儿东西。 红糖水就放在那儿,青山过去一瞧,竟然还剩了三分之一,“怎么还剩了,大姐,你没喝吗?” 装睡的大姐红着脸不吭声,二姐憋不住,抬了头说:“你身体不好,你自己喝,我以后都给你留着。” 为了那几个巴掌,二姐可是讨厌死这个弟弟了,恨不得扭头就把弟弟给打一顿,但医院的诊断结果一出来,她是什么都不敢说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得病了,这一想,自己先不好意思了,却又气。 好吧,还有馋。天天瞧着亲娘小心翼翼地弄了那些红糖水给弟弟喝,她的心里头又不平衡了,在一次红糖水进屋之后,直接跟大姐分了喝,后来见弟弟没吭声,她倒理直气壮地说:“你一个大男人喝什么红糖水,这几天大姐肚子疼,我们姐妹儿才该喝。” 青山当时这样回她:“行啊,我一点儿也不想喝这些,都喝腻了,你们分了好了,只别让娘知道。” 二姐巴不得不让娘知道,自此就乐颠颠儿地跟大姐分红糖水喝,她们平时的营养也不好,难得有点儿红糖补补,别的不说,起码脸上的血色多了些,每月一次的时候肚子疼得也不那么厉害了。 “你… …你快喝吧,别凉了!”二姐匆匆说了一句,躺平了不吭声了。 青山是真的不想喝,抬抬手说:“你们不喝,我就剩着了啊!” 闻言大姐憋不住了,抬头说:“别剩,让娘知道了又要说了。” 青山还是坚持不喝,姐妹两个没法子,又把那小半碗红糖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了,末了放下碗的时候难得有了些不好意思,大姐还说:“以后我都帮你暖被窝,你好好睡。” 二姐好容易放下之前的恩怨,也附和了一声:“赶明儿我给你弄好吃的,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 青山听了一笑,谢过了两位姐姐的好意,躺在床上,稍稍松了口气,一个屋檐下,他是不想成仇的,奈何这般严峻的形势下,说教都要和谐走一大片的词汇,更加不好说敏感的问题,只能含糊着过,幸好,幸好不至于真的要分道扬镳。 青山没多少跟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都挺独的,难免很多地方都顾虑不到两个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们好好相处,别看是一个肚皮出来的,心思各人各样,绝没有一样的,话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说才不会误会了。 这些日子,他也看明白了姐妹两个的性格,大姐心里头有本账但从来不说,二姐是得理不饶人,有账当场就算了,绝对不拖到秋后,说起来都是爽利人,干活从来不麻脚,但这份爽利却又是不同的。 想想剧情中的事,大姐跟着知青回城走了,在剧情完结之前都没有见到回来看爹娘,可想而知,家里头多年的轻忽到底还是让她存在了心里头,好容易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至于二姐,因为剧情中关于感情的事情不多,所以青山也无从判断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也是想走的吧,只是遇人不淑,没走成罢了。 遇人不淑,想到这里,青山又想到了二姐的那句话,“那帮知青有好吃的,我去给你要。”——不行,再不能让二姐跟那帮知青多接触了,那个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玩意儿可不就是里头的? 青山扭头一看,帘子已经放下来了,那两个估计都睡了,罢了,先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青山早起的时候还记着这件事呐,结果吃了饭,反而是他被二姐拽走了,一同往知青最常待的那个大屋子去了。 “呦,青山怎么来了?”田爱国见到青山愣了一下,呵呵笑着说,“早说让你过来,你总说忙,如今也是书记官了,怎么今儿闲了?” “晚点儿才记工分,这会儿不忙。”青山一眼晃过,没见到项明,先松了一口气,如今项明就是这帮知青的头头,若是要有什么事情,他必是不能缺席的。 有几个女知青早跟二姐熟了,打个招呼就把二姐拽走了,青山实在没什么好跟田爱国说的,又怕他把话题引到自己不想知道的地方上,忙拽出几个数学问题来请教,这些下乡的知青都是初中高中的学历,他问几个方程式的问题也不至于太高深… …吧… … 呵呵。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551.第551章 此为防盗章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 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 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 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 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 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 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 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 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 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原主自身就是一出悲剧,而现在,换成胡尚荣来,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带着的东西已经剜了出来放到了新的研究室中,有人正在寻找相关的仪器,还有那最重要的同位素。 一时间,手臂上有伤的胡尚荣反而闲了下来,或许因为胡父本身就是政府里头的人,胡尚荣这一次回来也第一时间把东西给了政府,政府对他的印象很好,给了他放假回家休息的时间,只不过派了两个保镖随身保护,这也是应有之意。 552.第552章 此为防盗章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 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 娘, 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 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 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 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 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 我的儿啊, 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 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 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 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553.第553章 此为防盗章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 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 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 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 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 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 一手抓着他,走得有几分吃力,赵沧颉低头,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 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 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 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554.第554章 此为防盗章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 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 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 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 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 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 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 也没再多言, 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 迅速转换了话题, 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内幕消息,但,更深层的内幕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 …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555.第555章 此为防盗章 “这都什么时候了, 带着些有什么用, 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这孩子, 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 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 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 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 一手抓着他, 走得有几分吃力, 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556.第556章 此为防盗章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 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 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 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 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 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 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 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 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 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 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 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 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 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 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 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连续两三个人的死亡足以让人产生某种警觉,在被带走调查之前,胡尚荣制造了自己中毒的假象,在去就医的途中,成功逃脱了。 书记员就是这样一个听命的人,眼下看得青山能上手,一方面在村长那边儿夸着,一方面把手中的活儿也分出去一些,没有人给涨级别,但他这么一来,分明也是个小领导的样子了。 “青山啊,你好好干,我看我这一摊子你完全可以接过去。”书记员一开始没啥想法,真的是纯粹赞赏青山的能干,后来是觉得若有人能顶替自己,自己说不定可以从三大队离开,重新回到上面去,再不然回自家,怎么也比在这儿强。 557.第557章 此为防盗章  “这都什么时候了, 带着些有什么用, 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 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 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 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 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 荣哥儿, 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上前一把抓住, 拉着他就往外走, 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 一手抓着他, 走得有几分吃力, 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558.第558章 此为防盗章  李喆也没管那么多,他能做的也就是提个醒, 皇帝的后宫离他还是太远了, 不是他能够插手的事情,便是公主娘, 最好也不要多管, 让太后去操心就足够了, 如果太后都不能够的话,旁人也没什么用了。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李喆喝得有些多,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 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 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 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 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在他心中, 这个身子还未成年, 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 那么, 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 毕竟, 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她不胜娇羞地起身,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少年人的第一次,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调教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调教调教,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559.第559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不知道,他的做派的确是和剧情中的原主差很多, 但有些事情并不会因为些许差别而发生转变, 反而因为他那清冷自矜的做派,让人高看一眼, 反而不禁他和两位姑娘来往。 剧情中, 只会口头花花的原主都能够和两位姑娘过从甚密而无人怀疑, 换成如今学业有成的赵沧颉,恐怕某些事情侯府的当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表哥这般待我,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这才… …不然,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 她可听说那是… …哼, 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 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 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 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 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 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 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 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 因为她是嫡长, 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却也心有不甘,她也是嫡出,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560.第560章 此为防盗章  一旁还有几个衣裳鲜亮的婢子伺候着, 打扇的,捶腿的,还有两个似乎是在说相声, 一搭一唱的, 说到好笑处, 周围的几个婢子会意地勾起了唇角, 也不笑出声。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 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 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 又闭了起来, 但, 这样子, 分明不是睡着了, 于是, 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 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 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 那样卑贱的出身, 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 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 …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561.第561章 此为防盗章  欢欢乐乐的寿宴之后各回各家, 李喆喝得有些多, 他这辈子有些放纵自己,不需要那样兢兢业业,有根弦就松了,但这不代表他在醒来后看到依偎在自己怀中的玉琼会有什么好脸色。 肌肤相贴,发生了什么, 仔细回忆也并不是一点儿印象没有, 再看那一地的衣衫凌乱, 大约也知道这种你情我愿有多冲动。 李喆先是皱了下眉,即便再放松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在他心中,这个身子还未成年, 是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的, 那么, 这一切就很值得怀疑,毕竟,他了解自己骨子里不是个好色的人。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玉琼, 她不胜娇羞地起身, 小心翼翼地用被子遮掩了身子, 柔声问:“主子是要起了吗?” 玉琼的声音似乎有些哑,好像在暗示着昨晚的激烈程度, 然而李喆并不是那种没智商的人, 又不是没见识到这种程度, 少年人的第一次, 能有多厉害?何必做出这番不堪承受的模样来。 因为最初受到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在某些时候李喆会对女子多一些怜惜,尤其在这种大环境都对她们更严苛的情况下,他更多的都会温柔以待,但同时,他对她们的某些举动也更少宽容,因为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凭什么他非要让着她们。 这两种矛盾的想法让他在处理某些事情上的时候就有些不近人情。 长公主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是愤怒的,作为宫廷出来的女人,她知道男子过早行房并不是好事,而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这件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受害的是自己的儿子,害人的还是她调教好送过去的丫鬟,真是… … “这件事情,喆儿是怎么说的?” 人送过去的时候就是给他当房里人的,发生了这种事情,长公主固然生气愤怒恨不得把那不要脸的丫头给弄死了事,但也要考虑儿子的看法,考虑他的情感会不会接受。 秦嬷嬷想到李喆的做法,笑着说:“殿下多虑了,我看小殿下可是也有些生气呐,查出了证据之后就说要发还身契,免了卖身银子让她自家回去婚配——到底还是心善了些,哪里容得这些人随意谋算主子呐。” 秦嬷嬷对李喆的称呼一直都是“小殿下”,是从公主殿下这边儿顺延过来的,这时候说起来也是透着亲切。 长公主的怒色略缓了缓,摆摆手说:“行了,那些事情就不用让他知道了,喆儿心善,就让他一直心善好了。” 事情的因果其实并不复杂,玉琼和玉环自从到了李喆身边就没得什么重用,上次急着讨好也没见什么效果,反而让她们有了个妄议娘娘的把柄,这种事她们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却有那等知道轻重的于暗地里挑唆。 玉琼更沉不住气,眼瞧着昨儿主子喝醉了,她便点了早就准备好的催情香爬了床,屋子里头守着的人自有旁人指使出去,实在没人想到这个,竟是一整晚都无人给长公主报信儿。 等到天明,好事已成,李喆但凡顾念一些情意也不会把人赶走,玉琼又觉得长公主把自己送到这边儿本就是这样的意思,定然也是个靠山,会乐见其成,再没想过这其中还会有什么变故,万万想不到这最大的变故就是换了芯儿的李喆绝对不会像剧情中那样留情。 是的,也是出了这一件事,李喆再次翻开了剧情,这才相互映证着找到了玉琼是谁,当丫鬟时候的名字和做了姨娘的称呼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早已有个后宫在身边了,或者说不止一个。 剧情是围绕原主身边的事构成的,虽然有些第三者的角度,但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得很清楚,他还是听秦嬷嬷说了玉琼原姓苏,才想起这个在剧情中也有过些许笔墨的苏姨娘来。 在剧情中,丫鬟爬床上位的不少,苏姨娘是开启了先河的,而她之后,便是一个个前仆后继地上来,那时候原主还比较单纯,对她们也多有宠爱,但耐不住这些丫鬟眼皮子浅,互相拆台,披着的美好外皮剥下来之后还能剩下什么? 原主自然是不会喜欢有瑕疵的东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能够选择最好的,于是他在受到伤害之余就老往外跑,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开始做起了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收回来一大堆小白花,彻底淹没了那些丫鬟姨娘团。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喆在一开始从未注意过这个剧情最初就没落的团体,不知道身边竟然还潜伏了这么几个后宫成员。 玉琼的事给他提了个醒,玉环,连同他之前的两个大丫鬟,还有那一对儿会说相声唱戏文的双胞胎姊妹花都被一并发还了身契,还有几个不知情的做了帮凶的小丫头也被秦嬷嬷带走说要再调教调教,其他人,一时间警醒了不少。 全都处理完了,李喆便去长公主那里用膳,满满喝了一碗补汤,还得到一个嘲笑用的红鸡蛋。 好在长公主也就是笑笑,没说别的,李喆也就忍着脸红把鸡蛋剥了吃了,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秦嬷嬷还来给他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说明了一下早行房的坏处,言外之意还透露着那些漂亮丫鬟迟早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李喆的脸当下就黑了,谁急了,他压根儿就不急好么,弄得好像他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被这件事情一闹,足足过了十日,李喆才再次进宫,而这次进宫他就明显发现了宫中的变化。 别的不说,仅仅皇帝御桌之上的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踪影。 这也是应有之意,这种有危害性的东西,谁敢留着它当做鱼饵,拿皇帝的子孙后代不当回事。 “那夜明珠啊,真是不该让你瞧见,可是太后为你讨了去了?” 皇帝言语中有些抱怨之意,却并不是真的责怪。 李喆愣了一下才想到太后想要除去此物最好的方法也就是找这个借口了,以前他若是看中什么不好直接讨要或者讨要不到的,少不得要从太后那里过一过手,只要太后说起来了,哪怕为着孝道,皇帝也是要割爱的。 但这一次,可是无端背锅了。 李喆一边想着公主娘竟不跟自己通个气,也不怕穿帮,一边笑嘻嘻应道:“竟被舅舅猜着了——却要怪舅舅,知道我是个眼里放不开的,怎么就偏偏在我眼前显摆,可是让我惦记上了。舅舅也别心疼,等我以后寻个好的,定不叫舅舅失望。” “行,那我可等着了。”皇帝是这般说的,但却是摇头一笑,分明是不信这话的意思。 李喆也不跟他争辩,舅甥两个又品评了几幅书画,有大臣要禀报事情,李喆便退了出来,直接去找朝阳公主了。 姐弟两个有几日不见,又是一番话谈,李喆没忘上次的话,特意寻了小番茄弄成了汁水混合着其他果汁弄了一小罐用冰镇着,朝阳公主一番品尝果然是没猜出什么果汁,只道酸甜好喝。 李喆也不保密,把配方说了,不过是混合果汁而已,以后也可自己换了配方调配,只要自己喝着好就行。 这种随意性很强的配方让朝阳公主眼前一亮,作为女子她能够做的太少了,男子还能在外跑马打猎,女子就只能幽居闺阁之内,除了诗书就是绣花,若是两样都不感兴趣,也就只有打牌一事可做,委实少了些趣味。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要自己烧火下厨,只是随意弄个果汁出来,即显出几分风雅来,又不失为一件耗时好玩的事情,正可以打发打发时间,传出去,也不会如打牌那般上不得台面。 被启发了思路的朝阳公主从果汁想到了小点心上,若是用这汁子做面点,必然也是有趣的。 朝阳公主想到就做,旁的太复杂太耗时的不说,只用最简单的几种果汁和了面,让小厨房做上了一碗五彩面条送上来。 李喆不喜欢甜口,一尝发现面条中掺了糖就不爱吃了,只吃了两口,意思一下作罢。朝阳公主倒是用了一碗,觉得口味罢了,只那颜色实在喜人,值得多吃两口。 吃完又到了走的时候,李喆去太后宫中接了公主娘出来,母子两个一路坐在马车上往外走,车上长公主还在说:“难为朝阳怎么想的,竟是弄出五彩面条来了,可惜迟了些,送到寿宴上多好。” 李喆闻言也不揽功,随口说了两句朝阳的好话,把事情带到她的婚事上来,只他这话才露出来就引得长公主神情怪异,“你可是看上朝阳了?” “娘说的什么,我这是为姐姐着想,早日把姐夫好好瞧瞧,免得以后选个品行不端的出来。娘也去外祖母那里说说,舅舅的眼光我可不怎么信服。” 前面倒罢了,这后一句实在是太后和长公主都认同的实话,皇帝的眼光啊… …这么一想,难得上了点儿心,朝阳公主的生母祥嫔也是个懂事的,回回都恭敬有加,抬举一下她的女儿也未尝不可,她那般年龄,又没个儿子,以后翻不起风浪来,交好也无妨。 见长公主目露沉思,李喆也不再多说,操心一两句还能说是弟弟对姐姐的操心,操心多了不是有意思是什么?他觉得朝阳不错,但真没想把人娶回家,血缘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知道她在剧情中喜欢的是探花郎,若要娶了,心里总是有点儿不得劲儿,好像主动找了一顶绿帽子戴,哪怕那件事其实还没发生。 562.第562章 此为防盗章 “表哥这般待我, 我也要回个礼才好。”宋婷这般说着咬了咬唇,想到上次表哥生辰大姐送的扇坠就是一阵子气恼,别以为她小了三岁就不知道, 大姐分明也是瞧上了表哥, 这才… …不然, 那块儿寒山玉的扇坠怎么会轻易送出去, 她可听说那是… …哼,表哥才看不上她。 同样都是嫡出,宋婷这个嫡出只因为是继室所出,某些事情上就有些尴尬,比如说祖母总是偏向宋妍那个娘死早的, 生怕她哪里受了委屈,比如说母亲也总会多给宋妍一些东西, 免得外人说继母苛待, 再比如说父亲也会多看顾她一些, 因为她是嫡长, 又失了亲娘。 宋婷小的时候不懂事, 为这个争吵,险些没坏了名声,等到懂事了, 却也心有不甘, 她也是嫡出, 凭什么差这么多?!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到了表哥这里竟是反过来了, 他对大姑娘宋妍的疏远避嫌看在宋婷的眼中, 真是再合意也没有了。 从这一点好感发展起来的便是越来越甚的喜欢,到如今心里已经放不开这个人了。 宋婷的这点儿少女心思赵氏也知道,她这三年看下来,侄子果然是个好的,等他考得功名,也未必不能提携一二,自家女儿的心思也可以成全。 或许是因为没有儿子,赵氏把女儿看得更重一些,只要女儿好,她也不在乎什么姑血不还家的说法,不是还有说姑表亲亲上加亲么,只要以后能过得好,其他的实在不必讲究太多。 同样的一颗爱女心到了侯爷那里偏向的却是宋妍,第一个女儿总是有些不同的,又是丧了母的,哪怕侯爷没什么细腻心思,但在想到的时候总要多照顾一些才好安心,尤其是三年前因为他一时戏言累得女儿险些成了寡妇,他就对长女多出一份愧疚来,总想着弥补。 侯府这样的人家,多半都是十三四定亲,十七八嫁人,宋妍十三的时候,侯爷出于爱女的心有意拖了拖,等到宋妍十四的时候,他偶然听人说起某子,也是醉酒误事,口头上应了一下,谁知道那孩子短命,才一年便病亡。 幸好当时只是戏言,并未正式定亲,哪怕如此,却也要再等一等,等此事淡忘再论其他, 这一等,便等了一年。再说亲,京中总共这么点儿地方,年龄合适的多半早都定了,差一些的不是这个不妥当就是那个不妥当,断断续续两年了,也没看到一个合适的,随着长女年龄越大,侯爷的标准也就越低,如今看来,赵沧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在这一点上,侯爷也并不是偏心,只是尊着长幼有序的思想,先从年长的开始看,自然是想不到次女的心思。 赵沧颉出孝这一天,赵氏特意好好地小聚了一场,还让换了衣裳的赵沧颉去拜见了老太太,跟其他酷爱抓权的老太太不同,这一位慈眉善目的,见了赵沧颉不住口地夸奖,牙齿都落了半口,说起话来难免有些吐字不清,但周围人都乐呵呵地听着,不住地附和着,并没有一个敢不尊重的。 侯爷也过来了一趟,勉力了赵沧颉几句,还说要给他请个夫子,让他好好研究一下学问,以备秋考。 赵沧颉所在的古代并不是他熟知的某个历史上的古代,似乎是架空,这个时空的历史并不是他学习过的,但是发展进程都有相通之处,尤其是科举,似乎是封建制度发展到某一个时期的必然产物。 此时的科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算得上是历史短暂,也正是因为短暂,所以可操作的余地还是不小。 赵沧颉努力读书就是奔着科举去的,却也没有什么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心思,力所能及的时候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他也是愿意的,但若是要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他就会觉得还是“适者生存”更好,何必非要去跟大环境过不去。 也就是这样的心态,他在现代的时候便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所以,即便有了一个系统,得到了穿越这样的机遇,他的本性还是没什么改变,唯一想要改变的也不过是那个悲剧的剧情罢了。 这还是因为那剧情与自己切身相关,不然的话,纵然那宋妍再悲剧,他恐怕也要思量一下是不是会妨碍到自己,才会考虑出手相助。 也是啊,在一个看到老人跌倒都要想清楚留下证据才能伸手扶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想要让他热血上头去舍己为人,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似乎也是知道赵沧颉的这一点儿惰性,他的系统一直都很安静,除了送他穿越之外,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一样,很多时候,赵沧颉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初醒的时候听到的“融合度”“宿主”之语是个幻觉。 莫名为此有些失落,可是细想想,似乎这样更适合自己,不然,若是要被逼着做什么,他也不会保证自己是不是会有逆反心理。 就像学习的时候知道老师说的道理总是为自己好,但有几个人能够满怀感恩地听完并且虚心受教呢? 或许年龄还小的孩子会听话懂事一些,但已经成人的赵沧颉,哪怕被投入了一个少年的身体之中,他的灵魂仍然是那个见识过社会的复杂的成人,绝对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系统的安排,逆来顺受。 所以,现在这样,一切都要让他自己所思所想才是最好的,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他也没有怨怼旁人的理由。 “多谢姑父教诲,沧颉自会用心。”赵沧颉拱手为礼,态度恭敬但亲切不足,哪怕他口中叫着“姑父”。 侯爷并不因此为忤,两人以前见面都少,说话更少,真要是一上来就亲近了,必然是心中颇有成算的,反倒是这样,他虽然也没法一下子拉近距离,却也更清楚这不是什么打秋风的亲戚。 存着相看女婿的心思,侯爷又多问了两句学问上的事情,侯爷这一代也是自幼诗书教导起来的,对于这些,不如那些进士,却也好过很多穷酸,毕竟师资力量什么的都要好很多,名师未必能出高徒,却也很少出庸才。 赵沧颉一一作答,论到这方面的功底,他真的不如侯爷,很多东西都是死记硬背的,有些甚至还有理解上的谬误——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谈及某些观点看法,到底是穿越来的,他自有一套足够自信的说辞,且因为现代的信息大爆炸,他所接触到的远比闭门造车的侯爷要多一些,两人一来一往也算是打了个平局。 侯爷因此比较满意,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只要再加强一下措辞,想要个功名还是能够的。 “行了行了,吃着饭呐,说这些做什么。”赵氏语气含笑地打断了课业问答,她膝下没有儿子,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看赵沧颉的眼神更多了些亲切,愈发姑姑如母了。 老太太年龄大,吃得也少,她放下筷子的时候倒是说了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她,但是她一走,赵氏就跟着要伺候,也离席了,侯爷难得来了些兴致,想要继续考校赵沧颉,带着他就去了书房说话。 另一桌上的五位姑娘,除了年龄还小的那两位还在那里吃个不停,年龄大了三个也都停了筷子,大姑娘宋妍和二姑娘宋婷脸上有着颇为相似的红晕,眼睛里头都是喜气,她们都听得出来父亲对赵沧颉是比较满意的。 三姑娘宋妙和二姑娘只相差了一岁,多少都懂了些事情,看了两位姐姐一眼,抿了一下筷子尖,一声不发地放下了筷子,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宋妍和宋婷谁都没心思计较旁人的模样,各自瞥了对方一眼,宋妍笑着说:“瞧父亲的模样,似乎表哥的学问不错。” 宋婷不忿她那有些亲切的语气,脑子里尖叫“谁是你表哥!”,冷着脸说:“表哥的学问自然是极好的。” 宋妍笑了笑,没有接腔,她只当宋婷年龄还小,故意跟她争关注,这类事情,宋婷小时候做过太多,即便长大了,懂道理了,也只是争得并不明显了一些,宋妍也不是没起过戒备心思,她身边到底还有两个生母留下的嬷嬷,但是时日长了,她也看明白了,宋婷这种直来直往的不会藏奸害人,到底是姐妹,一个名声坏了另一个也好不了,也不用太过防备。 看明白之后,她便只当宋婷的种种都是小孩子别扭抢夺关注,非要让别人都只看到她一个才好,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作为长姐,包容一下也就过去了。 原剧情中,她到死都没发现宋婷的心思跟她一样,这也怪古人某些时候太过含蓄的缘故,尤其是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谁都不想露了话柄,自然都不会放到明面儿上。 宋婷最不喜欢的就是宋妍这种大方宽容的笑,对比着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让人内伤不已。 563.第563章 此为防盗章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 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 但她的心,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 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 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 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 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 再而三, 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 “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 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 那怎么办?很简单, 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因为跟皇帝的后妃有染, 被皇帝记恨,然后死于后宅女子争宠的一杯毒酒之下… …爱子如命的长公主会怎样呢?一个发了疯的母亲会为此向任何人报复,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弟弟,还是这个天下的皇帝。 这时候,福王的橄榄枝就顺理成章了,一切都如想象中进行了下去,很快就要收官了,作为棋手的淑妃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她只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 “… …原来这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戏一场… …却不知这悲欢离合,谁来欣赏… …”那个她以为早已淡出记忆中的姨娘穿着戏子的衣服,唱啊唱啊,可是,当年捧她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来欣赏了。 多么愚蠢啊!那样卑贱的出身还指望能有怎样的良辰美景?姨娘最失败的地方就是只知道在台上演戏,所以才凄凄凉凉地死在了后宅之中,而她不一样,她更明白,这人生就是一场戏,该怎样演应该由她说了算。 她为此谋算良多,一步步,原以为会好的时候却被那个用作棋子的嫡姐占了先,明明她才是最先遇上皇帝的那个,可是偏偏,皇帝就看上了她那个菟丝花一样天生娇弱的嫡姐。 贵妃,真是好大的荣耀。 堵着一口气,她也要入宫来,跟嫡姐争一争长短,却没想到,那个女人到底是个福薄的,不等她进宫就去了,而她,还是入了宫,却是搭上了福王的线。 知道福王要做什么之后并没有反对,她需要他给的便利,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这件事并不是毫无可谋之处。 “皇宫不过就是一个更大的宅子,以前在后院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谋得一个良人,自此离了那一干烦恼,那人身份尊贵,我知道,那人已有正妻,我知道,明明以前发过誓绝不为妾的,却还是愿意为了他违背誓言,结果呢… …” 每逢秋季倍寂寥,或许是这安静的环境,或许是窗外那纷飞的落叶,手指又捏起一枚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啪嗒的声音让人心弦一震,“他喜欢那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好?可是,他就是喜欢那样的女人啊!” 如果她有嫡姐那样的出身,或许也是那样清澈透明的性子,天真撒娇的憨然,然而,她不是。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中就藏了许多谋算,身份,地位,钱权… …她比较着所有的一切,决定好了,要去做了,才发现事情从来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第一次挫败,就是这样深刻的印象,她着实沉寂了好久,久到没有人想起宫中尊贵的贵妃娘娘还有那样一个安分随时的跟班。 连贵妃娘娘也忘了吧,毕竟,她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地只会享受别人的关爱和照顾。 “真是愚蠢呐!”第二次这样说着,却不是说别人,而是说自己,蠢到现在还不悔改,该怎么说才好呢? 她以前一直想自己绝对不会像姨娘那样愚蠢,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转头来,却发现自己似乎更蠢,哪怕发现那个男人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却还是喜欢,喜欢得愿意扮作另一种最不屑的女人,喜欢到想到“放下”就有一种割心的疼。 “福王有正妃侧妃,侍妾通房也不比哪个少,他怎么会在登基之后封我为皇后?那是绝对不可能。若要贵妃,难道我真的不能够被封为贵妃吗?”她只是膈应那个嫡姐得到过的称号,所以不屑要,这才是个淑妃而已。 “至于其他,跟我现在相比又如何?” 淑妃又落下一子,眉梢眼角都是不屑,她比皇后得宠,享用的自来都是最好的,皇帝对她极好,好到她心里更恨。 ——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 “飞鸟尽,良弓藏。我总不会傻到以为福王还会跟我生个儿子,以后让我的儿子当皇帝。”淑妃轻蔑地笑,无视了吴嬷嬷一脸的震惊,分明是在问“既然什么好处都没有,你到底图什么啊?” 图什么?她或许就是想要看到他的脸上也露出这样的震惊,然后让他明白他喜欢的这种女人不是什么好的,下辈子擦亮眼睛,再不要喜欢这样的女人了,如此,也许… … 挥挥手,抚乱了早就凌乱的棋盘,棋子跌落,发出清脆的声音,却没有人去收拾,淑妃站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裳,一身红装格外鲜艳,完全不是她平日里素雅的模样,倒像是烈火中得到涅槃的凤凰。 大门打开,没有见过淑妃这般模样的宫人们都惊了一下,却又迅速低头,这位主子从不是个好脾气的。 皇宫已经被控制住了,显得很安静,守门的侍卫没有拦阻淑妃娘娘的脚步,跟着她的太监宫女有些哆嗦,宫变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一睁眼就发现变了天,那种感觉真是… … “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564.第564章 此为防盗章  那时候外语就像是一种流行, 而带来的洋伞洋装都是时髦货, 便连他们也要穿西装打领带, 一个个脚上没有双皮鞋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 这个时候,即便胡尚辉知道大太太对那位姨太太生的二哥没什么好感,却也还是隐隐有了些期待, 想起来的时候会这样想,那个二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是言必密斯, 语必欧卡的呢?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儿期望,再见面的时候发现那个老学究模样的二哥,他的心里头是极为失望的, 言语上则多了些不屑,这样的二哥一点儿没有大哥的气派, 他才不屑于要。 难得赞同大太太观点的他对二哥很是冷淡疏远, 从来不对同学说起还有这样的一个二哥, 土得掉渣的二哥。 可是,这样的二哥又不是什么古董瓶子, 也不是真的抱着一堆古旧书籍研究的老学究,他总是要四处走动的, 那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碰到了二哥。 当时还有些同样时髦的朋友在身边,胡尚辉只想在对方不识趣地跟自己打招呼之前快快走开,装作没看到不认识就好, 却没想到有人去跟二哥说话, 然后不同意他的回答吵了起来。 出于好奇, 又或者是出于某些护短的心思,他跟朋友一起围了上去,只当是看热闹。 “… …我们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现在政府无能,让那些洋人肆意横行,抵制洋货有什么不对,我们不仅要自己不买,还要让别人不要买,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做生意,把他们都赶回去… …” 很有鼓动性的话,最近很多学生罢课,就是为了抵制洋人,胡尚辉并没有参与,倒不是他不赞同这些人,而是他更懂事一些,不愿意去做出头的椽子,给别人攻讦胡父的借口。 有的时候他也会跟自己的几个朋友抱怨,明明是那样有意义的事情,偏偏因为出身,因为身份,他就是不能出面赞同,倒显得他不够进步了。 周围渐渐围上来一些人,因为那学生说的是当下普遍认同的思想,还有一些同样游行示威过的学生过来声援,一个个的嗓音都不小,语言又很有鼓动性,就好像发表演讲一样,也让周围的人听得热血沸腾。 胡尚辉也受了影响,直把对面的二哥当做了阻碍进步的顽石,非要将他搬走不可的样子。 “然后呢?”胡尚荣轻笑,他戴着厚厚的酒瓶底子,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仅剩的半张脸又是那种文人固有的消瘦,就是个普通的可能迂腐的老师模样,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特别放大音量,几乎没有人听清,却也因为知道他说话了,周围礼貌地静了一下,等着他的说法。 “然后呢?然后再来一次闭关锁国?等待着别人的洋枪大炮轰开国门,签下一条条不平等条约?”话语中有着淡淡的嘲讽,音量还是不大,但周围太安静了,所以所有的人都听清了这句话,让一腔热血都冷了一下。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那个男学生不赞同,他最开始就是正常的宣传自己的思想——这个时代的学生最爱干这样的事情,就好像传销组织一样,拼命地给人洗脑,与之不同的则是,他们宣传的东西自己也是深信不疑的,并不是存心欺骗他人,从中谋利。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演讲格外富有激情,有的时候,脚下垫块儿砖头,就能在街口大声宣传起来,直到被巡逻的警察驱散。 “难道这不是你要表述的意思吗?因为害怕侵略,因为厌烦侵略,就好像讨厌那个总会不请自来到你家里拿东西的邻居,你就关上门,把自己锁起来,把家中的一切锁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这样做的你就好像乌龟,因为缩起头来了谁都看不到了,却不知道只要那些人将你的壳掀了,你连‘门’都没有了,又怎么关?” 胡尚荣的言语很不客气,他扶了扶眼镜,嘴角那抹嘲讽的弧度让他这一刻跟那些老学究完全不一样了,连那挺直的后背都有了某种斗争的含义。 “与社会脱节的人终将被社会所抛弃,与世界隔绝的人终会被世界所遗忘。有的时候,这种遗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忘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将它遗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变为只存在于历史书中的一段文字记录。” 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 …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565.第565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因为侯府大姑娘宋妍已经不年轻了, 在这个时代的眼中那都快是老姑娘了, 所以婚事确定之后, 婚期也就没定太远, 选了这一年秋季的一个日子,眨眼工夫就要到了。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 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 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 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 面色红扑扑的, 格外艳丽,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 作为贴身丫鬟, 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 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被她这么一跑一问,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 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在她看来, 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 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 大姐一求他就应了, 不然… … 想到这里,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566.第566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侯府之中忙得不可开交, 宋婷也终于从这样的忙碌之中得知大姐要出嫁了,得知大姐要嫁给表哥了。 “表哥,你真的要娶大姐吗?” 宋婷气喘吁吁地来到赵沧颉的面前, 面色红扑扑的, 格外艳丽, 跟着她一路跑过来的丫鬟脸色难看, 作为贴身丫鬟, 她自然知道姑娘的心思,但这样的心思本来还算能瞒住人,被她这么一跑一问,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 这可怎么得了? 宋婷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错,但她完全没有想这些,一门心思的她只想知道一个答案,表哥对自己那么好,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若不是大姐——肯定是父亲偏心大姐, 大姐一求他就应了, 不然… … 想到这里, 宋婷的心中又恨又怒, 混杂上伤心和那难言的期待, 她的眸中明明已经含了泪, 却是直直地看着赵沧颉, 等待他的回答。 赵沧颉这时候才猛然发现宋婷竟然对自己还有这份心思,再次跟剧情中一模一样了。心中暗叹,面上却露出一个有些高兴的笑容来:“是啊,表妹才知道么?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不见人影是忙着准备贺礼呐,你大姐一份,我这个表哥一份儿,还真怕累着了表妹呐。” 难得话多是为了故意岔开别人的心思,也是为了打消宋婷的心思,给她一个台阶好下。 宋婷再怎么莽撞也是侯府仔细教养出来的姑娘,哪怕一颗心泡在醋里一样,口上却本能地答道:“想得美,我才不会送两份儿呐。” 低下头,好像有些羞怯的模样,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低头,泪水就落了下来,匆忙被衣袖遮掩了。 “不跟你说了。”匆匆交代了这一句,宋婷好像有些小脾气地跺脚跑了,一转身,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了。 跟着跑开的丫鬟一边帮着遮挡一边劝慰,一路上不知灌了多少凉风进去,等回到院中,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舌。 赵氏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赶紧过去安慰了一番,宋婷不管不顾地对母亲说明了心思,知道事情再无更改可能,哭声又起,若不是多少还知道用手绢堵着嘴,恐怕更是难以克制。 见到女儿这个模样,赵氏心里也是酸涩难言,有个好侄子竟也不是什么好事了。 或许就是这样的原因,等到婚礼那日,赵氏实在有些难以开颜,勉强笑着送走了宋妍之后就小病了一场,却还要在对方三日回门的时候强撑着见面说两句话。 因为要成婚,赵沧颉只能搬离侯府,天子脚下,住房总是最紧张的,婚期仓促,又不容易找到好房子,最后还是侯府托着关系,帮忙买了一间两进的房子。 这种在侯府中只能当做一个院子,甚至还嫌小的房子就这样成为了赵沧颉的新住所,成亲的时候赵父带着继室也来了,到底是嫡出的儿子,哪怕有继室生的小儿子分了心思,他对这个算是优秀的儿子还是关心的。 但院子到底有些小,比不得侯府不说,也比不得赵父在地方上经营的房产,一家子不是太能住得开,他们也就没有多留,只待了几天就说还有公务,急匆匆又回去了。 赵沧颉这还是第一次和继母见面,或许是两方实在是隔得远,又或者是赵沧颉这边儿有个侯府的大树让人望而生畏,继母的态度倒还好,连带着她带来的一儿一女都对赵沧颉这个兄长做足了恭敬。 也正是这样的恭敬,让赵沧颉觉得这确实不是一家人了。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赵沧颉短暂休息了两天,便在回门之后开始继续上班了。 庶吉士这种等同于官员预备役,却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官员预备役,也可以当做高级公务员来看待,虽然没多少权力,总要被这个大人指使,那个大人使唤的,但一旦混出头了,以后多少都能是三四品的官员,毕竟起点不一样嘛。 赵沧颉倒没有多少野心,哪怕古时候的官员权力大些,但更大的是皇帝的权力,他若是不喜欢了,一句话就可以让人九族皆亡,说起来,那些被牵连的九族反而更惨一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连坐,使得古代的亲缘关系宗族关系更为紧密,只要没出九族之内,多少都是能够对别人家的事情指手画脚一些。 赵沧颉之前没什么感觉,但是成亲做官之后,也有了一些族人过来投靠,其中免不了几个过来白吃白喝的,偏偏不安置照看还不成,不然万一有拎不清的惹了什么祸,他也是要跟着背锅的。 这一点对穿越人士赵沧颉来说显然有些郁闷,现代人哪里还有那么多亲戚,又哪里还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和不讲道理的牵连? 这种时候,他就特别庆幸自己娶了个侯府姑娘,精心教养长大的嫡出姑娘对这种亲戚往来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熟悉,虽然有些时候手段过于怀柔,但到底没出什么事情,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两人婚后相处得不错,赵沧颉对宋妍的印象其实主要是因为她那次贸然相约,其他的都是一个脸谱化的温婉娴淑,等到成亲之后了解日渐增多,才发现这姑娘的才学也是不错,某些诗词比之自己高了一层不止。 宋妍对赵沧颉却是早有心思,得偿所愿之后开始还有些忐忑相处之中会不会不如意,等到发现赵沧颉对她特别纵容之后,她也慢慢放开了些,偶尔还会有些争吵,但总不会伤及夫妻感情。 如此蜜里调油,不过半年多,宋妍就怀孕了,这跟剧情中的时间是差不多的,赵沧颉对此多有担心,还专门找太医询问了一些孕期知识。 那位太医为此还盛赞了一下他的爱妻,当然这种名声一传扬,难免有些心思不正的把这个当做“妻管严”嘲笑。 赵沧颉完全不当一回事,拒绝了宋妍提拔的通房,老老实实听嬷嬷的话搬到书房去住,他心里头其实不怎么想搬,躺在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非要做什么事情,但身边的嬷嬷,连同宋妍自己都抹不开面子,总觉得那样不妥当,他也只能入乡随俗了。 只不过通房妾室什么的,他自问不是花心的人,大可以不要这些,免得跟剧情中一样真纨绔了。 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标新立异,但人家的私房事,又没有大肆宣扬,谁也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说宋妍善妒什么的。 “我为你背了几回锅,如今总算你也为我背一回,可算是扯平一回了。”赵沧颉听说的时候笑着跟宋妍说笑。 宋妍如今早不怕他会因此生气,瞪了他一眼,说:“谁知道还有你这么不会享福的,非要让我背一个妒妇名声,母亲怕是要说我两句呐。” “不怕,我早和姑母说过了,她不会拿此事说你的。”赵沧颉摆摆手,不甚在意,又对宋妍解释了一回,“日子总是咱们自己过的,我不愿意担负那么多人生活,更不愿意白养一个张嘴吃饭还天经地义的,索性就不要养了。你只当我吝啬罢了,你又不是头一回知道我吝啬,连对族亲都不愿意舍钱,何况让我舍钱养一个暖被窝的,不如咱俩过着,也不怕你把我过穷了,有嫁妆呐。” 还不知道“男神破灭论”这种说法的宋妍白了赵沧颉一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这么吝啬呢?总还说这个‘表哥’总送小玩意儿来,看着便是个大方的。” 宋妍其实比赵沧颉还要大一岁,正经应该叫他表弟的,但是赵氏难免对不是自己所出的宋妍不太上心,也不是太记忆侄子哪年出生的,当初介绍的时候便一顺嘴直接让宋妍和宋婷都叫赵沧颉表哥了。 也是定亲对了庚帖之后才知道这俩应该是表姐和表弟的,但已经叫了那么多年了,堂而皇之再改有些矫枉过正的意思,又难免凸显赵氏这个继母的不经心,索性谁也没言破,只当不知道一样依旧旧时称呼。 成亲后宋妍觉得不好意思,已经很少这么叫了,叫的时候也总有些调侃的意思。 “你也说了总送些‘小玩意儿’,可见是我手头不宽裕的,亏得‘表妹’还知道贴补一二,总有些回礼,不然… …” 赵沧颉顺着往下说,又引得宋妍嗔怪一番:“好不脸大,哪个要贴补你了?”回想起那个时候对赵沧颉种种南辕北辙的看法,宋妍自己先笑了起来。 见她总算是笑了,不再惦记通房妾室的事情,赵沧颉也松了一口气,孕妇总是忧思不好,或许是剧情力量的强大让赵沧颉有些忌讳,他总是怕宋妍会在怀孕又或者生子的时候出事,对她便格外经心了一些。 后来赵氏带着宋婷时常过来探望照顾,赵沧颉也没有拒绝,索性专门腾了地方让赵氏有个落脚的地儿,跟宋婷的接触也多了一些,毕竟这才是正经的表妹,总也不好避而不见。 567.第567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跟项明同批的知青很多没他那么挑, 有的都找到了对象,这时候见女方家长倒是容易,就是男方那边不好见,不过也有些都写了信说过了。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 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 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 看看周围人, 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 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 叫什么来着, 赵爱红是吧, 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 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 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 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 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 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行了,又死不了人,就是个富贵病,多吃点儿好的什么补不回来,别在这儿耽误时间,后面还有病人等着呐,赶紧走,赶紧走。” 直接挥手赶人的青年医生言语间有了些不耐烦,笔摔在桌子上都要跳起来两下。 赵厚生一个农村人哪里敢得罪医生,见他生气了,忙低头弯腰地赔不是,小舅也在一旁连笑脸带鞠躬的,还要小心翼翼探问用不用吃什么药。 医生本就是个年轻人,浪费了半天时间没看出什么结果,心里头本来就不痛快,又被赵厚生反反复复问了好几遍,早就不耐烦了,听得问药的事,冷笑一声说:“吃什么药,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吃得起吗?赶紧走!别耽误我时间!” 青山一开始也是忍着的,毕竟自己装病理亏,但看到父亲和小舅都这般了,这人竟还这样子的态度,他的心里头也有一股火冒上来,直接站了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吗?是谁给了你权力对我们这些翻身做主人的劳苦大众如此呼来喝去!你站在人民的土地上,吃的用的都是人民给你的,连领导都说人民万岁,一切都是人民的。你凭什么这样蔑视我们这些人民? 你这是什么思想?你这是反、动派的思想,你这是和人民敌对的思想!我们要和一切反、动派作斗争!打倒反、动派!打倒反、动思想!坚决拥护人民领导!” 慷慨激昂,一副热血上头模样的青山高举右臂,手握成拳,做出一个宣誓的动作来,这是跟项明他们学的,架势标准,姿势挺拔,他手上没有书,但不妨碍他大声地念出那些名言警句,这种程度的套用对他而言耻度极高,却也极简单,不就是扣帽子么,他也不是不会做。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568.第568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国外的学习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美好。 胡尚荣的系统除了送他穿越,给他剧情, 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任何的金手指, 连过目不忘都是奢求, 上一个世界还好, 到底有些一脉相承的东西在,古文纵然难学, 有着老师讲解,自己再下了苦功去死记硬背也不是一点儿成果没有的。 而到了国外,第一个语言关就让胡尚荣蒙圈儿了, 他当然学过外语, 但那是多少年后的外语, 而且,隔了一辈子,有些印象就不错了,再鲜明却是做梦,所以只能从头学起。 这一次的学习就难多了, 没有系统的教导, 即便有词典的对照也不能让他速度更快一点儿,好在语言环境不错, 再逼一逼自己, 胡尚荣终于还是掌握了这项生存在国外的基本技能。 这件事在六姨太这里就难多了,他们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华人区, 有同样语言的人在, 六姨太便犯了懒, 不愿意去学那些绕口的语言,依旧是一口国语地跟人来往。 胡尚荣见并不太影响她交际也就没有再说,因为他坚持来国外这件事,六姨太对他有了些不谅解。所幸,六姨太到底还是爱儿子的,衣食住行上都给操心到了,旁的闹些别扭也不会怎样。 为人子的,胡尚荣好说歹说,把亲娘哄好之后,转身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那天大话很好说,但是真的做起来就太不容易了,胡尚荣从来没接触过跟核弹有关的东西,若不是现代的信息发达,他恐怕连“辐射”“当量”都说不出来,但“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么做”完全是两码事,尤其,这东西似乎现在还没人发现,那么,该到哪里寻找呢? 如果按部就班,一直等到核弹真正被研发出来的时间,那么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就是逃避了,如果在知道一些走向的情况下都不能把这一段历史缩短,那… … 经历过一次玻璃的研发,胡尚荣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总要慢慢学慢慢做,哪怕他学不会,但若身边有会的人,能够给对方提个醒,让这个东西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研发出来,也是好的。 胡尚荣在国外安顿下来之后就往家中寄了一封书信,详细说了这边儿的情况,比起国内的动荡不安,国外也算不得多么安稳,这个时代,没有真正和平的国家,国与国之间,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战争。 幸好,胡尚荣还是知道未来的一些走向的,选择的这个国家比较平稳,有不少华人都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的不甚相同,有的是厌倦了国内的战火,想要在这个和平安定的地方继续桃花源一样的生活。 有的则是抱着理想,一如胡尚荣来这里的理由一样,他们想要学习先进的知识,然后再回去帮助自己的祖国。 有的则单纯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得不说,即便是在这样的时代,某些世家大族的子弟还是有着优人一等的条件,在别人为了生存而奋斗的时候,他们忧心的不过是那“康河的柔波”,痴缠于一段段爱恨情仇之中,追求着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和共鸣。 有些人则是真正在探索,在对比,当封建的王朝走向末路,那么,该选择怎样的制度来继续辉煌。 没有人愿意被时代所淹没,即便是封建王朝,在面对时代硝烟的时候也选择了求新求存,只不过他们的努力淹没在“封建制度”的“腐朽”“糟粕”之中,释放出来的希望带回去的是异度的种子,想要在“封建”的土地上开出属于新时代的花朵。 这样的一个时代,被大炮轰开的国门,从一开始面对的就并非是友好而是掠夺,无力便只能哭泣,无能便只能仆役,愿意改变这一格局的人很多,他们在报纸上大声呼喊,在国外四处游走,他们想要寻求支持,但除了真正被压迫的,有谁能够支持呢? 好像对着强盗喊:“你们这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是不劳而获,是会受到谴责的。”可是,有强盗会在意这个吗?如果在意这个,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是强盗了啊! 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们到底是基于怎样的思想才会把求助的手伸向那些压迫他们的人,又或者,这只是无能为力之下的呼唤,寄希望于唤醒某些人性,安慰自己的心灵。 然后有人对同为受害者的同伴们游说,像他们这样做,他们这样做能够这么强,他们定然是对的,我们也这样做,当我们也这样强,我们也是对的,但,没有了新的受害者,要怎样变强呢? 胡尚荣无法深思这些,这个时代有很多完全违背因果论的存在,偏偏,那些三观不正的都得到了正确的结果,而那些正直的,最终终结于时代。 他的很过外国同学都会问他,他的国家到底是怎样的?是遍地是黄金,还是愚昧落后的黄皮猴子? 有人愿意善意地跟他说话,有人只会对他横眉冷对,还有人会对他拳脚相加。 第一次无缘无故被打,只因为肤色的时候,胡尚荣曾经想,他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呢?这种歧视在现代都是存在的,而在这个时代,甚至没有人觉得是错,好像人类天生就能够被分为一二三四的等级,而划分的标准便是这些人眼中的肤色。 错误的肤色就不配有文明,甚至不配有跟他们平等交流的机会,不当场打死就算是好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 数不清的校园暴力几乎被胡尚荣一一经历,他一日比一日沉默,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坚定,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多,他或许能够理解在这样一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是死依然一往无前地奔赴在最前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承受这样的屈辱,不能够永远被压倒在枪炮之下,纵然是死,也要迎着那枪炮,站着死,这,就是骨气。 或许很傻,或许很不值得,但,这才是那真正会传承下去的精神,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蓬勃发展,不断向上的精神。 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胡尚荣一点点学习,一点点获得教授的认可,终于能够参与到这项秘密武器的研发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对胡父许下的志向也为人所知。 “威力大到全世界都害怕的炮弹,会终止战争。” 这对爱好和平来说的人来说,是一个梦,却并不是一个人的梦。 或许这个武器在最开始研制出来的时候是为了压制,武力达到极致,未必不可以称霸全世界,但,当它不是唯一的呢?当你的对手,你的邻居,都有了这种武器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人愿意为了鸡毛蒜皮的原因承受灭顶之灾,那个时候,再没有一言不合而爆发的战争,即便是那些野心家,在想要挑起战争的时候也会仔细掂量一下他是否能够承担一颗核弹的后果。 为了尽早达成这个目标,胡尚荣废寝忘食地参与着研发,他好不容易才来到国外,好不容易才经过了资格审查能够接触到这个层次的武器,真正离所想近了一步,为此,失去自由都是值得的。 宽敞的实验室中,已经堆满了这个时代高精尖的机器,所有的研发人员都神情专注地看着模拟出来的实验数据。 并不算太发达的计算机进行了大量的运算,得出来的一个个数字都让他们触目惊心。 只有亲自参与了这些,才会知道这些有多么恐怖,而胡尚荣比起他们,更清楚实际上的威力只会更恐怖。 “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数据,未必多么可信,也许我们应该进行一个测试?”胡尚荣对着数据沉默良久,提议道。 胡尚荣在这些人员中既不是智商最厉害的,也不是技术水平最好的,甚至不是能提出引导性决策的那个,他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只是广大研发者中的一员而已,贸然提出这样的提议,也不过是想要让这种武器尽早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是一件大事,这样的数据,放到哪里都足以让人慎之又慎。 决定下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看实验结果,投放地点是一处“荒岛”,威力被仔细斟酌过了,确保不会超出荒岛的范围,免得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某些不必要的损伤。 胡尚荣从头到尾都只是讨论的旁听者,作为一个外国人,他甚至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因为他的技术水平也并不足以让人尊重,哪怕这些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但在某些真正的天才里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勉强不会掉队的听从命令者。 实验的结果并没有对外界公布,一切都秘而不宣,某些人似乎在做着掌控世界的美梦,对这些研发人员看守得更严密了。 胡尚荣早就有心理准备,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想要从这里盗取资料出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尤其他本人根本没有特种兵那样的身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体术才能能够过五关斩六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争取乱中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混乱,则需要别人的性命来促成。 569.第569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少爷不要伤心, 节哀顺变, 若是夫人还在,定也是不愿见少爷如此伤心的。”侍画对宋妍的感情并不深厚,她在宋妍身边拿的是一等丫鬟的份例, 却还没有二等丫鬟受器重,反倒是对赵沧颉,实实在在是她侍奉多年的主子, 比宋妍的分量还要重一些。 所以,宋妍的离世带给她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这些宽慰话而已, 她并没有多提宋妍拼命生下来的那个孩子, 因为生来克母, 虽然府里头没人这样说, 但看那孩子体弱, 谁也不知道能活到几时,也就没人多说,免得上心之后又要伤心。 赵沧颉只听说是个儿子,也就没有多在意, 他还太年轻, 穿越之前也还拖着大龄未婚,哪里有多少对子女的心情,知道有侯府照料, 也就放心了, 再没有多想。 他不去问, 下头的人多少也知道了态度, 也许这是不喜欢? 赵沧颉之前的种种表现,没有人认为他是不喜欢夫人的,而他之后坚持要为宋妍守孝一年,简直都要被誉为全国好丈夫了,一时间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未出阁的女儿心,便是那些半信半疑的已婚妇人,见他一年两年坚持不娶,甚至身边妾室通房一个都无的模样也都被感动了。 尤其,他在地方上还真的做了点儿政绩,不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起码治安上面,公务人员的办事态度上面,的确有了些转变,配合那改良了的新式记账法,虽然还有很多人不习惯,但看到好处的人越来越多,到底还是让他有了优秀的政绩。 这些政绩真正说起来并不能够力压旁人,但谁让他的岳父大人是个侯爷呢?又是有些关系网的侯爷,关系,财力到位,想要升个不太重要的职位也是容易的,于是赵沧颉很快升职了。 再次成为京官,赵沧颉其实有些不太喜欢,地方上自由自在,身边一个负累也无,仗着他背后的侯府关系,便是那些经年老吏也不好跟他针锋相对,他又不是为了图谋利益,也不准备动别人盘子里的蛋糕,一双两好,彼此之间的相处倒是融洽,因为他重点改革了记账法,整顿了治安条例等事情保证了那些人的商业利益,他们也愿意给他锦上添花,这才把轿子给抬了起来。 经过这三年的历练,赵沧颉也深刻明白了自己真的不是当官的料,即便他做的这些都没什么过分的,但也是靠着侯府给找来的幕僚才躲过了几次险之又险的危机,若是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干,他恐怕早就要获罪了。 即便如此,这还是看在侯府的面子上才有人手下留情,才有人通风报信,而等他摸清楚厉害不再轻易妄动的时候,双方才找到了某个平衡点,真正融洽起来。 才适应了一些,就要换地方,哪怕是高升,对赵沧颉来说也多有不适,偏偏这又是一件人人称道的好事,让他不感激都不行。 回京后,他先去吏部走了一趟,把该走的程序走完,然后连家都没回就去了侯府。侯府这几年还是老样子,老太太更老了一些,腿脚之外,脑筋也不那么灵活了,一句话颠三倒四地说,偶尔还把赵沧颉当成自己的孙子,要拿这个拿那个给他。 赵沧颉很是体谅地陪着说话,并不刻意纠正老人的观点,顺着她的话哄着她说,逗得她开怀大笑,那场面着实有些“彩衣娱亲”的意思。 侯爷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面感慨这个女婿到底没选错,一面又想到女儿福薄,同时也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几年,赵父也升官了。他自身并没什么才干,却是那种能够老老实实做点儿什么不出大错的人,即便有些小贪,却也不到令人侧目的份儿上,仗着有一个好妹夫,偶尔也干一些欺人的把戏,却又不是太过分,欺负的也都是绝对没有后台的那种人。 平平稳稳混了几年,该贿赂上官也贿赂了,靠着继室娘家的帮衬,他也往上走了走,如今在地方上也算是个人物了。 赵家好歹也算是侯府的岳家,两代的姻亲,侯府没了子嗣,下一代的爵位必是没了。倒是赵家,虽然赵父不是正经科考出身,可能走到这一步就是尽头了,但赵沧颉不一样,不是不能往上努力一些。 侯爷想得很清楚,他倒是可以把剩下的女儿许一个寒门子弟,等着人家孝顺,但仓促间找不到好的不说,那样下嫁说出去也是有损名声,还要顾虑人家以后不会翻脸不认人,而若是嫁到别人家,那真是泼出去的水没什么用。 反倒是赵沧颉这样的,不说那姑侄关系,仅凭他跟其父的疏远,以后也能亲近自家多些,更何况… … “你可是想好了,这可跟别的不一样,你父亲可同意?” 待赵沧颉见过了老太太和姑母,又见过了那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便被侯爷带去了书房说话。 “姑父放心,沧颉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至于父亲那里,自有沧颉去说,他定然允的。” 即便早在见到儿子之前赵沧颉就这样想了,但真的到这件事成为定局,他还是难免心中有些惆怅,或许是因为对宋妍的那些愧疚,他总觉得这儿子不该属于自己,拖了三年都未曾给起个正式的大名,如今更是把孩子改姓了宋,但他决定之后,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想到适才所见的孩子,即便知道是自己的儿子,他却完全产生不了什么父子之情,就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方也是一样,被奶娘放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哭得像是要杀了他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赵沧颉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不会看重嫡长的儿子和血缘,或者说,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他其实从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怎样的延续,自然也不会看重一个不知道未来如何的儿子。 侯爷哪里知道现代人的亲缘观是如此淡薄,闻言大喜,只当这也是赵沧颉想要与侯府继续联系的意思,旁的不说,冲着他这份心思,他也是要同意的。 于是,再一次,在赵沧颉并不知道的情况下,侯爷和赵父商定了两家的又一段婚姻,三姑娘宋妙将嫁给赵沧颉成为继室。 已经出嫁的宋婷得知这个消息沉默了好久,回来看了一次母亲,却是相顾无言。 “你如今也是有夫有子的人了,好好的,不要再惦记旁的了。”赵氏叹息着劝自家姑娘。 被劝的宋婷伏在赵氏的膝上,默然无声,流下的泪水浸湿了赵氏的衣角,有夫有子,又怎能一样?她如今的丈夫有几个妾室又有几个通房,更不用说那些庶子庶女,她曾经也是想要忘,想要好好过的,但一比较,哪里容得人不心酸不难过,若是她小两岁,还未曾出嫁就好了。 心情激荡之下,一出房门又见到了宋妙过来给母亲请安,宋婷难免有些感叹:“没想到,最后竟是你。” 宋妙一双妙目像极了她姨娘,都是极灵动的,眸光一转,用帕子轻轻掩了嘴角,道:“姐姐这是说什么?” “没什么。”宋婷摇了摇头,没有再说,带着一双微红的眼走远了。 宋妙看了看她的背影,好心情一点儿都没有被影响,她也没有想到,当年大姐二姐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哪怕是要对着大姐的灵牌行妾礼又如何,她这个“妾”到底是不同的,以后是能够同葬祖穴的,何况… … “你可真是好命,这样的好姻缘,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可听说了,姑爷已经说了,要把大姑娘留下的独苗给了宋家,你这嫁过去,以后的孩子可都是嫡长,再不会被人压一头的… …” 姨娘的话言犹在耳,想到这样的举动可能是对自己的看重,宋妙的心里也难免有了些牵挂,那个人本就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够落在自己头上,真是… … 硬压着笑意,一脸羞涩地给母亲请了安,哪怕被敷衍也不是很在意,宋妙欢欢喜喜地回去准备嫁衣。 赵沧颉得知这件事还是姑母赵氏亲口说的,他苦笑了一下,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迎来一位妻子,但想想,除非出家当了和尚,否则不娶妻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他还没硬气到无视社会规则。 何况,婚事已定,这时候悔婚才是真正的渣了。 不经意显露了一把“才华”的青山自此被书记员另眼相看。这个年代,某些方面来说是真的淳朴,你有能力,没有人会拖着你的后腿不让你往上走,反而还会给架一架梯子,帮你一把,这中间,甚至完全没有 “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什么事”这种以图后报的心思,完全就是“东西掉地上了,就弯腰捡起来”的理所当然。 书记员说起来也算是上头下来的小干部,当初村子里头没几个识字的,更不要说算数了,那些技能都是地主家,以及为地主家办事的管家等受重视的下人才会的,而那些人是最开始就被一杆子掀翻的,除了他们,里外一扒拉,实在是没能人了。 570.第570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这都什么时候了, 带着些有什么用,装钱就行!” “衣服书本都不要带了, 书本死沉死沉的… …”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 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这孩子, 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 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 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 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 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哎呀,荣哥儿, 你怎么猫在这儿?赶紧过来!”一个女人眼尖瞅见了他, 上前一把抓住,拉着他就往外走,女人一手拎着一个不大的箱子,一手抓着他, 走得有几分吃力, 赵沧颉低头, 能够看到那旗袍下面的小脚,着实不适合奔走的样子。 他认得这个声音,就是喊着“荣哥儿”的那个,也是跟另一个女人吵架的那个,声音中有些泼辣,但她的面容却是极为秀丽的,眉眼弯弯,看着便是性情柔顺的那种。 赵沧颉留意了一下自己的手,细细的手腕,跟女人差不多的手掌大小,这是一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手,所以… … 似乎每次寄宿节点都差不多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想着跟着女人往外跑,匆匆忙忙,赶在一辆汽车关门之前挤了上去,这辆汽车是很老旧的那种样式,常能够在抗战片上见到它在某些城市中行走,搭载着一个个西装礼帽,洋裙卷发的人士。 而现在,这种标配四人的车内除了司机外足足挤了八个,副驾驶上坐着的大约是保镖又或者管家的青年男人,他做得笔直,膝上却挤了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些的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五六岁的男孩儿。 后面的座位上,唯一的男人就是坐在中间的老爷,他的右手边儿是个本来还算姿态端庄的抱着一个少女的贵妇,左手边儿,本来是没有什么空位的,或者说,本来不能坐人了,偏偏被拉着赵沧颉的女人抢先一步挤了上去,被拉着的赵沧颉上车之后几乎是横卧到了老爷的膝上,另一个箱子即便被努力抬起,还是有一部分压在他的背上。 应该说幸亏这时候的车厢还比较大,不然还真的挤不下这么多人么? 女人可能也知道自己此举太过唐突,冲着老爷笑了一下说:“荣哥儿可是您的儿子,您也夸过的。” 老爷只皱了一下眉,没有反对这句话,或者是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扬声对司机说:“开车。” 车子的动力不错,开动之后的噪音也很大,挡住了后面的吵闹声,嘶喊声,赵沧颉的姿势很别扭,没办法转头去看,也就不知道窗外的场景,但那一晃一晃的车帘却露出了外面的景象。 被贵妇搂在怀中的少女缩了缩脖子,扭转了视线不再去看外面,自幼接受淑女教养的她头一次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如此可怕,令她胆战心惊,更令她不安的则是未来,他们真的能顺利逃出这里吗? 战火弥漫在路旁,这一条路最初就不是为了汽车行走而修的,走起来自然有些颠簸磕绊,这些平时都可以忍耐的小事,这时候却让人愈发烦躁,会不会耽误时间,会耽误多少时间,若是误了火车… … 不知道这一路还要走多远,但眼前的情形已经看得出迫切和紧急,赵沧颉也没再挑什么时候,急急忙忙把剧情浏览了一下。 好么,还是个纨绔子弟。 如果说上一世的原主纨绔是因为母丧之后少人管教,那么这一世的原主纨绔则是因为母亲溺爱一味护短。 这一世,赵沧颉叫做胡尚荣,小名荣哥儿。 自小就是个皮孩子,凡是顽皮捣蛋的事情都能找到他,却也知道表现一点儿自己的聪明,胡父对他是比较喜爱的,反正又不靠着他执掌家业,讨人喜欢对长子之外的儿子来说就够用了。 虽然是六姨太生的,但胡尚荣自幼得宠,从来没觉得自己哪里比不过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大太太的儿子胡尚敏,就是坐在副驾保镖腿上那个少年。 更没觉得那个只知道管大太太叫母亲的不知亲母的胡尚辉哪里比自己强,更加重男轻女地看不起最后嫁了一个军阀的大太太的女儿胡秀。 明明是在少年时期经历了战火中的逃亡,却像是不知人间愁苦一样,在大城市的租界安稳下来之后,在胡父投靠了政府,获得了官员身份之后,再次张扬起来,因着年龄的长大,因着母亲六姨太的偏袒,惹下来的麻烦一日比一日多。 终于在某一次惹了胡家人解决不了的麻烦,或者说要付出代价比较多才能解决的麻烦,胡父对这个儿子的耐性终于到了尽头,放弃了原主。 被迫去参军的原主没有多么好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多么精明的头脑,他甚至不懂得该怎样打枪,糊里糊涂就在一颗炮弹下送了命,若那时候能够回忆,回忆前事大约只有悔恨了吧。 这样的剧情在赵沧颉,不,应该是现在的胡尚荣看来,并不算是特别糟糕,只能说是一个没有看清楚时代背景,没有认清楚自身身份和能力的纨绔所为,这其实也正常,同样在这个新旧交织的时代之下,看不清前路走错了路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识之士都会走错路,又何况一个不会走路的纨绔,错了真是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定要说哪里有问题,只能是家中的培养方式不对,做父亲的护短,仗着有些权势总爱往别人身上找错处,做母亲的溺爱,因为是自己生的儿子,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帮着隐瞒欺骗,只为了让儿子“不挨骂”。 而其他的人,撑死了也就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表面上看来,未必有推波助澜又或者落井下石的行为,原主的一切更像是自己作出来的,真是不作死不会死。 胡尚荣这样想着,很快收了收心神,火车也是不好坐的,别看有票,但没票的那些爬车窗也要上车,因为这里马上就要打仗了,谁都不知道一排炮弹下来,还有什么能够留存,这些平日里西装革履有些脸面的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拎着个箱子就从窗子爬火车,甚至还有爬到火车顶上去的。 为了不拖后腿,胡尚荣一声没坑地跟着挤,拼了命地挤,连被人踩了都顾不得,最后好容易上了车,看着车开了,这才放下心来,再一看,衣裳都扯坏了大半,鞋子都丢了。 “真是不要命了,作甚这样祸祸孩子啊!”六姨太一边给胡尚荣打理着,一边咒骂那些挤来挤去的人,她的状况并不比胡尚荣好多少,头发也有了凌乱,衣裳更是七扭八歪的,应该庆幸这会儿大家都在急着逃命,没谁有色心,不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一旁的大太太更沉得住一些,挤车时候的狠劲儿都不见了,又是一派端庄模样,帮着打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那种态度很能够影响人,让有些心浮气躁的胡父也平静了许多。 “好了,能上车就好,等到了海市就安全了。” 胡父是个有成算的,早早就安排了退路,这才能够在这时候“有条不紊”,他只是没料到战火烧得这么快,这才… … 火车上还算安稳,除了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等到下了车之后,正式踏上了海市的地面,一切平静得好像煌煌盛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歌舞升平。 六姨太紧紧地拉着胡尚荣的手,即便在车上,她也没让胡尚荣离了自己的视线,若是原主,必会因为这样的紧迫盯人而有所不爽,胡尚荣却不会,他明白那样的环境绝对算不上安全,拐子什么的可不是现代才有的产物,在这个黑帮盛行的时代,反而更加猖獗。 所以,他安安稳稳地待着,连话都没有多说,空余的时候还把吃的递给了胡父,为了这个,胡父还夸了他一句“长大了”。 六姨太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没什么大文化,听到之后高兴得一路都没住嘴,不停地说着儿子的好处,让胡尚荣这个当事人都听得耳红了,倒是难得胡父不厌烦,或许也是火车上的气氛太压抑了,这才需要这样一点儿调剂。 等胡家一行人到了胡父置办下的房子里安顿好了行礼,这才缓过劲儿来,有一种终于逃出生天的庆幸。 六姨太也不再紧拉着胡尚荣了,放他去自己房间休息。 胡尚荣也终于有时间,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他自然不会如同剧情中的纨绔一样四六不懂只知道到处惹祸,但要做什么,在这个时代他能做什么,实在是一件需要好好想想的事情。 571.第571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 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 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 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 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 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 三两点嫩粉鹅黄, 犹若点睛之笔, 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 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 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我也是头回见, 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 多汁香甜,只可惜, 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 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 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 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明明很高兴,偏偏还要自矜,莫名地,李喆想到了“傲娇”这个词,笑容愈发自然,又跟皇帝坚持了一番,没有得到应允却得到了一副《寿山图》,并若干珍宝赏赐。 皇帝舅舅还十分大方地让李喆参观了一下他的部分收藏,其中有一件极为难得的拳头大的夜明珠,被他用于夜间照亮安置在御书房的桌案上,抬眼就能看到,配着攀枝架子,更似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摆设。 572.第572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凉亭坐落在湖上, 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 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 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 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 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 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 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 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 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 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 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朝阳真的是喜欢这一口,单纯地笑着,也并没有问李喆之前是在哪里吃到,又是如何吃到的。 有些事她未必想不到,但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却不会问那些让人不好回答的问题,再者,她自己也并不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宫中人多,有什么好东西,从上往下分,作为公主,她能得一份就不错了,想要最多最好,那是不能够的。 与她不一样,李喆是男子,又是长公主唯一的儿子,皇帝亲封的一等公,他有什么好东西她不知道的,那是再正常不过。 从某种方面来说,朝阳还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李喆觉得自己跟她说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公主不需要做生意,也不需要了解世情,她们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只需要在规定好的范围内展现漂亮的羽毛就好了。 其实,这世上的很多女子都是这样,不一样的是她们的品种有所差别,连同生活的笼子也是材质不一。 想到这里,李喆自然地转换了话题,说起了最近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说了一些山川传记,人物地理,他这些时日自然是没什么工夫读许多书,这些还是上上辈子的积累,说起来自有一番见解感触,讲起来也就格外真实。 朝阳公主常年在深宫之中,哪里知道那许多事情,有人教导读书习字,学的也不过是女四书之类,根本看不到旁的杂书,只怕移了性情,坏了品性,这时候听起来,天高地广,似在眼前,眸中不由得异彩涟涟,随着李喆的讲述而发出好奇的追问,一派姐姐模样的沉稳险些端不祝 两人聊得兴起,直到旁边宫人提醒,李喆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皇帝舅舅那里转一圈儿,然后再去太后宫中接回公主娘,实在不能够再多待了。 朝阳公主十分不舍,每次离别,她都会这般,但这一次比以往更甚,“阿喆若是不忙,时常过来转转才好。” “定会常来的,下次请姐姐喝果汁,必是姐姐没喝过的。”李喆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 朝阳含笑应了,立在亭中,看着李喆离开。 李喆走出一段路,回头去看,还能看到那一片霞锦若云霞明艳,“真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他本就不想剧情中的那些事情发生,如今见朝阳公主这般好,更是愈发怜惜她在剧情中的遭遇,自然会想法子帮她一把,再不济,也不至于像原主做得那般顾头不顾尾,最后头尾两失。 皇帝舅舅如今正值壮年,他这般年龄还没有孩子,说起来是很奇怪的,但见到了人之后,李喆就不觉得奇怪了,身形消瘦,脸色雪白,颇有些读书人的感觉,若不是那一身皇帝专用衣裳,谁会以为这个刻苦攻读书生模样的人会是皇帝,瞧瞧,那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儿,这可不是烟熏妆。 看着那黑眼圈儿,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什么皇帝勤政,批改奏折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他想到的是皇帝耽于生子事,为此努力到多晚多晚才会这般,咳咳,抛下那些不纯洁的想法,李喆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阿喆这是怎么了,几时这般规矩了?”皇帝舅舅跟李喆的关系显然是亲密的,笑着说了一句,也不叫起,很是随意地招了一下手,“过来看看,这幅《寿山图》怎么样?” 抛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李喆急忙笑着起来,凑过去看桌面上平铺着的那张图。 “寿山”顾名思义,取自“寿比南山”之意,因隐含“福如东海”之意,虽名为《寿山图》,但图上还是有海的,连那山也不是空的,上头自有一棵不老松映衬。 画家笔触自然,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意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东海之水柔且阔,南面之山峻且险,松柏挺拔迎风立,枝叶繁茂可撑天。 统共三样事物,各有风骨,却又有一种共通的生命力连续彼此,整幅画面也因此和谐起来,别有一番生机勃发之景。 李喆扫了几眼,感受了一下画中意境,便把注意力扫向题名落款,见到那红章上是“静山居士”便是一笑,忙夸赞起来,余光瞥见皇帝眉梢眼角流露出来的一丝得意之色,更是心定。 比起历史上那种明目张胆封自己为某某大将军的皇帝,私下里愿意当个风流才子,并且起个雅号什么的,真是再正常不过的爱好了。 皇帝以为他的这个爱好谁都不知道,却不知道长公主在李喆爱好鉴赏书画玉石之后就跟他说起过此事,说的时候便是防着哪日撞上言语冒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常 其实,皇帝的这幅画平心而论真的是不错,或许是出身的关系,地位的原因,画中流露出来的意境与那些怀才不遇的大画家表现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积极向上,根底极稳,但… … 不几日就是皇帝生辰,这时候自己给自己画一幅《寿山图》,真的不是默默自恋吗? 这般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许笑意,之前的怀疑更是放了放,这样的皇帝舅舅,实在不像是那种人。 “不知这静山居士是哪位大师闲号?我可能去请教一二?”李喆一本正经地说着,面色十分诚恳。 如今的大师们,有的时候被求字画的烦扰,为了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又或者避过人事纷杂,他们也会多取几个字号,越是名家越是如此。 这句话实实在在是夸奖了,好不好的,一下子就放在名家的位置上,能不好么? 皇帝捋了一下胡须,似乎是十分欣慰李喆这般上进,先是夸赞了一番,然后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此画也就一般,你若喜欢,给你便是了,哪里当得这般推崇?” 明明很高兴,偏偏还要自矜,莫名地,李喆想到了“傲娇”这个词,笑容愈发自然,又跟皇帝坚持了一番,没有得到应允却得到了一副《寿山图》,并若干珍宝赏赐。 皇帝舅舅还十分大方地让李喆参观了一下他的部分收藏,其中有一件极为难得的拳头大的夜明珠,被他用于夜间照亮安置在御书房的桌案上,抬眼就能看到,配着攀枝架子,更似一件难得的艺术品摆设。 李喆多看了两眼,并未多做夸赞,听着皇帝遗憾夜明珠此时不亮,难显光辉之语,他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 赵沧颉的父亲是个六品小官,他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的少爷,只可惜家中并不富裕,这个少爷的称谓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唯一值得炫耀的或许就是他有一个身为南平侯府继室的姑母。 眼下,赵沧颉便是要去投靠这位姑母。 573.第573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此为防盗章  “青山, 你今天怎么没来?我还说给你介绍两个同志呐!” 晚饭时候回来的另一个知青叫做项明,他是第一批来村子里的知青,也是他们那一批知青把城里那些变化带到了村子里, 带来的新空气很是让村子里新鲜了一段时间。 这批知青身上有一种几辈子生活在农村的人所不具备的活力,他们总是乐于谈论各种广播上的事情,本身就像是某种风向标, 一听到风吹草动,立马跟着席卷联营。 面对不熟悉的农活和农村生活上的各种不便利,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乐观准则,好像有着用不尽的热血青春, 等着为这个最基层最荒芜的土地抛洒。 他们身上这种热血点燃了农村青年的热情,村子里有不少年轻人都会跟着他们一起,无论是做什么好像都有了另外一种意义, 哪怕是早就干习惯的农活, 一起劳动的时候也透着一股子新鲜。 项明也才十九岁, 高中都没读完就来这边儿了, 在同批的知青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 他在发现这个事实不久之后, 也不管自己年龄不是最大的, 立马当起了领头人。 知青们和村里人若是有什么说不拢的,他多半都要当一个中间调解人,因为这份才干, 他也很受人尊敬, 无形中有了些领导派头。 这样的人自然忙得不可开交, 没什么工夫跟小屁孩儿玩儿,哪怕是原主那个半大少年,若不是他自己凑上去积极参与,恐怕项明也没什么工夫跟他谈这个思想那个教育的。 青山知道目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谈,所有的接触仅限于房东的孩子和房客的联系。项明也谈不上多么注重原主这个八九点钟的小太阳,这会儿的一问,只是因为原主原来说今天要跟着他一起见识见识的,没见着人来,自然是要问一下。 剧情中,原主就是这一次跟项明挂上了钩,以后就成为了项明的跟屁虫,指东打西,如臂指使,干了不少以青山的观点看是坏事的事情,也就无怪最后被人一下子敲死了。 “累了就没去。”青山不是很热情,却又不好一下子让性格差异太大,前一日还主动询问相关事情,突然就不再问了,总会让人疑惑的,于是,他又问了几句今天项明都做了什么。 项明很是得意地把自己的所为说了,也不外是那些事情。在青山看来,这些人的精神上匮乏得很,唯有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建设农村这件事情上了,怀抱理想去改造一切。 赵家村是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算是荒凉,但是周围可供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前两年天灾人祸的,便是年景好的时候也很难吃得饱饭,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地主家也没比别人好多少。 拢共这么多田地,即便按着人头分到了每户人家,仍然有些人口多的吃不饱饭,为了票子各种发愁。 邻近的几个村子差不多都是类似的情况,破旧的砖瓦房都算是好房子了,还有那种茅草搭的房子,土胚和着麦秸秆,黏糊在一起砌成的墙,若是遇上下暴雨,很难不被冲垮。 更不要说房顶了,漏雨都是寻常事。再有干农活的各种辛苦,这些可能出身农村,但有幸读书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生活的困苦让他们很多人都暗自后悔。 原先在学校的课本多半都被抛弃了,能够拿在手上的也不会有书之类的东西,那种容易滋生思想惰性转移性情的书本市面上基本看不到。 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更不要说唱片那种东西了,很多人可能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唯一能够解闷儿的就是听广播了,但收音机的昂贵也注定了它不是谁都能有的。 赵家村有个大喇叭,除了村长要通知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没什么用处了,这些知识青年来了之后,就利用大喇叭宣讲一些精神文明,号召大家积极劳动,争取进步奖等等。 还和邻近的两个村子,也就是一大队和三大队的知青交流了一番,弄了个什么劳动最光荣的活动,很是带动了一下大家的劳动积极性。 青山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几辈子富裕生活,他所接触的在这些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东西,难道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共通感吗? 敷衍了项明两句,以青山如今的水平,他想要敷衍别人也不会被别人看出来。项明到底年轻,哪里能够看出青山的真正意思。他发现了今天新来的知青,跟人打起招呼说起话来了。 新来的知青叫田爱国,这种很有时代感的名字很是普遍,却也很好记,他乐呵呵地跟项明说话,乐得跟这位前辈讨经验,两人都是知青,也很有些共同语言,三句两句就回到屋里说话了。 晚饭是野菜汤,没有窝窝头,野菜汤里的野菜也少,稀汤寡水的,就是让人混个水饱,田爱国皱了皱眉,没吭声,项明显然是习惯了,一边喝还一边跟他说什么“粮食都是国家的,不能浪费”云云。 其实就是没有粮食。 知青本来应该是有口粮的,这部分也的确是国家给的,不用村里提供,可是国家的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村子里先交上去的,于是,翻来覆去,还是从村子里拿出来的。 若是有还好说,不就是集体变个人的嘛,损的也不是自己的,不会有人计较。哪怕还吃着大锅饭,但谁也不是傻子,干活不干活一个样儿,谁那么傻拼了力气为工分啊! 总有些聪明人知道偷懒,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子里本就不好的收成彻底减产,偏偏报上去的时候,为了不被一大队二大队比下去,一个个都说自己亩产千百斤,全是大丰收的样子。 结果就是秋收之后村子里反而没有多少粮食能吃。 项明来了一段时间了,对此习以为常,饿得着慌的时候也只能去山上打野食,而这几年的气候越来越不好,山上不要说动物了,植物都要精光了,能有野菜吃都是不错了。 野菜汤没怎么放盐,清洗得也不是很干净,一股子土腥气,喝到末尾还能看到碗底的沙土状沉淀。 青山的表情不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东西?上一辈子的富贵生活何曾让他受过这样的苦?在外头写生也是锦被高床,山珍野味的,哪里有这样的食物能够放到眼前? 莫说上辈子了,就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实在是食难下咽,只喝了半碗野菜汤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青山娘劝了两句,见他不听,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也不说了,等到晚上睡觉前,偷偷摸出一颗煮鸡蛋来塞给了青山,“赶紧吃了,肚子空,睡不好觉。” 青山心情不好,很想一并推了,但咕咕叫的肚子不是假的,还是接了过去,磕破了皮狼吞虎咽地吃了,还是饿,却也只能睡了。 青山家的房子是解放那会儿分来的,有三间房,大的青山父母住了,青山和两个姐姐住在另一间,本来他们姐弟是分了房间的,但是上头分了知青下来,不得不腾出一间房子来,姐姐们就过来跟青山挤了,一间房拉了道帘子,一边儿一半儿。 照青山娘的话说反正女儿大了也住不了几天,等嫁了人家里就宽敞了。 父亲赵厚生父母早亡,为人能干但木讷,娶了青山娘之后多数都是听媳妇儿的,为这个还被村里人取笑过,但两人的感情不错。 大姐赵春花已经十七了,正是找对象的时候,她瞄上了一个知青,眼光也不错,后来那知青回城,她也跟着走了。 二姐赵爱红十四岁,再有几年也是要嫁人的了,她跟大姐是一样的心思,却没大姐的运气好,后来找的那人丢下她偷偷跑了,原主死之前就是在帮她找那个男人。 想也知道,原主既然死了,人自然是找不到了,而这一家子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而悲伤。 很多时候,更悲剧的都是这里,一个人作恶,他死了固然是恶有恶报,但他的家庭却要为此承受更多的悲哀和绝望,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青山想,他这一次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也不准备凭一己之力改变时代,他做不到,那么,就改变自己好了。 首先,要变一变原主的性格,他可不是那种暴躁易怒的性子,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装不像,今天一整天的沉默寡言已经惹得青山娘关心好多次了,若是不想个合理的借口,恐怕说不过去。 再有那个项明,不管是真是假,他一向热心肠,又是原主主动凑上去和他说话的,恐怕以后他也会再热心地带青山参与他的那些事业,那些都是青山不感兴趣的,他不准备当救世主拯救谁,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哪怕剧情中写的那些,他也不准备伸手管,一个人,总要为身边的人想一想,不去轻易涉险。 再者,他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去救。或者说没有任何不显山露水不拖累自己的方法去救。 青山不是圣人,他只想离这样的环境远远的,如果远不了,那就独善其身好了,他不看不听不闻,总是能够安静过自己日子的,熬过这些年,总会好的。 574.第574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心理健康课并没有什么用, 再次换座位的时候,申寐发现空出来了一张桌子,这意味着除了许峥之外,又走了一个人。 他没有问, 却也听到一些人在猜测, 说离开的那个是转学走了。 高三转学…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不过很多学生的确会回到学籍所在地考试, 毕竟还有借读的说法,似乎也不是说不通。 申寐没有特别关注,他并不觉得这件事跟他有关, 他关注的是另外一件事, 莫桑桑消失了。 这是第三个。 “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不见了, 我根本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她就跟… …”齐格没有说下去, 他的脾气的确暴躁, 但,作为出现比较早的次人格, 跟后来的那些,都能够算作兄弟姐妹的关系吧,他们一直都相处得不错, 哪怕昨天莫桑桑还在污蔑他, 但… … 龙老头谁都不相信, 确定了这个事实之后, 说:“我觉得情况很不好, 有种不妙的预感。” 他是应该相信莫桑桑昨天说的,这些都是齐格做的,还是应该怀疑一下本来就是外来者的赵沧颉? 在此之前,他觉得赵沧颉很好相处,跟他还是比较说得来的。 但齐格,他似乎完全不必要这样做,而且… …他要是做早就做了,怎么偏偏要等这么久,是现在才有力量吗? 这种猜测有些不好说,龙老头什么都没说,老好人一样跟着申寐着急。 赵沧颉再次抢过了身体,问:“还有谁不在,谢渊在吗?” “谢渊?”齐格有些纳闷赵沧颉的话,疑问了一声。 龙老头细细感受了一下,说:“他一向都不爱吭声的,肯定还… …不,不在,他不在了!” “什么?!怎么可能!”齐格大叫,他也静下来感受了一下,然后跟申寐一起对赵沧颉确定了龙老头的感觉,的确感觉不到谢渊的存在了。 闭了闭眼,赵沧颉用了精神力去搜寻,但这并没有效果,人格分裂不等于灵魂分裂,也不是简单的精神力分裂,他根本无从区分那一股到底是谁。 再次获得身体的控制权之后,申寐的情绪也不高,下楼的时候碰到了人,跌跌撞撞的竟然是程颖,她好像很慌张,见到申寐,猛地抓住他的胳膊一下,就飞快地放开,说了一声“对不起”就匆匆往楼上跑。 “教室已经锁门了。”申寐提醒了一声。 并没有回应,人已经不见了。 申寐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想要往上迈步的脚一转,又落在了下一级台阶上,他不准备管那么多的事情。 一天后,龙老头也没有了声音,齐格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了。 这是第四个。 不算赵沧颉这个外来户,排除申寐这个主人格,还有齐格和… …谢渊。 “谢渊你还在啊,我还以为你不在了,真是的,吓死我了。”齐格平日里是很讨厌谢渊的,但是这次听到谢渊应声,他的心里却多了些高兴。 不想要再失去了,这些人,多的时候觉得个个都烦,白宝宝只会问为什么,烦人,秋长风只会练武,烦人,莫桑桑只会嘤嘤嘤,烦人,龙老头只会说教,烦人——很多时候,齐格都会想,哪一天他就跟那言情书中的霸道总裁一样来个“天凉王破”,让那些人格都消失了才清净,但… … 他们的消失并没有让他觉得清净,反而更加烦躁了。 “嗯。”谢渊的回答很冷淡,刚才他就是在申寐说话的时候报个到而已,这也是申寐察觉到了一些异样,这才发现了谢渊其实还在。 “昨天你怎么不吭声,我们都以为你不在了,感受不到你的存在。”齐格这样说了一句,还是心有余悸。 谢渊淡淡说:“没听到。” 这般不客气的表现本来是不讨人喜欢的,但齐格却没有介意,谢渊就跟天生的哑巴一样,从来不跟他们交流,偶尔能够说一句话都是极为难得的了。 今天能够说两句,他已经有了些受宠若惊。 申寐今天有些没心思学习,跟齐格又说了几句话,便快速收拾东西离开,走的时候又碰到了程颖,申寐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为什么那样不安,神色间的惶惶好像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回到家中,他还在想,回过神来,发现已经浪费了十五分钟的时间,忙收敛了心思,如同平常一样做起了卷子,一张卷子做完,心情也平复了很多。 赵沧颉却不准备维持这样的安静,他开启了一个话题,是关于程颖的。 “学校里又走了两个,都是程颖的爱慕者。” “走”这个意思大家都能理解,可能是“自杀”,可能是“转学”,可能是… … “她应该已经知道了这些。” 这个分析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程颖的爱慕者太多,而那些爱慕者之间,总有些如同那个短发青年一样,乐意当程颖的耳目,让女生陷入危难,然后跳出来充当英雄,大约是所有男生理想中接近一个女生的状态,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那个女生的依靠。 “她的不安是对的,因为继续下去,应该就是她了。” 剧情是围绕着申寐这个男主的,并没有提到程颖最后怎样,但以赵沧颉的分析,申寐这样的人,不可能因为失恋自杀,那么,按照现在的情况,从剧情中自杀的结果来反推,他大概可以得到一种不太科学的原因——负疚。 “你说什么?”申寐的笔重重地按在卷子上,穿透了纸背的笔尖戳在桌子上,顶端的小圆珠崩了出来。 有些事情不用太多试探,申寐果然是有些在意程颖的,所以… … 赵沧颉知道的所有细节仿佛都连成了一条线,本来模糊的线再次清晰起来,他喊了一句“谢渊”,没有人应,他又不在了。 齐格确认了这一点,语气十分不好,“所以,这些都是他干的,他是怎么做到的?怎么让那些人自杀?怎么杀死了莫桑桑他们?” 赵沧颉叹息一声,他没有证据,人格分裂这种状况太棘手了,这并不是外人可以插手的事情,而到了这一步,恐怕申寐这个主人格也只是名义上的主人格,不,可能还是有些用处的。 “我没有办法帮你,如同我的来到一样,我没有办法控制,也没有办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但,这是你的身体,你既然能够坚定自己主人格的地位,那么,你应该也能想出方法约束那个本应该属于你的一部分… …” 赵沧颉说着这样的话,有些不负责任,也有些敷衍,但… …比起对申寐的好奇,他其实更好奇谢渊是怎么做到这些的,之前他一直觉得莫桑桑的出现十分不合理,但莫桑桑代表的可能是申寐软弱的一面,那么,谢渊呢? 是申寐中二期的妄想,动不动就会毁灭世界的那种中二,还是说… …他如同自己一样,都是外来的呢? 赵沧颉想要探究的就是这个,奈何,精神力并不能察觉这方面的问题,他暂时也想不到更好的方法,果然,人格分裂就是世界性疑难杂症嘛!他完全可以把它提一个档次,当做宇宙难题。 不,真的放到宇宙之中,或者有其他的方法,毕竟有些天赋种族针对这种问题有些天生的能力,就好像是那完全不科学的诅咒之眼,但,在现在的情况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赵沧颉却是无能为力。 这一刻,他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能够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申寐的自杀,他,或者是用自身锁住谢渊,带着他同归于尽。 这大概就是一个正常平凡的高三生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用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来救助那些并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人们。 还真是孩子的想法。 光芒持续而恒定,并没有多么温暖,但却让齐格感受到了一些安心,他睁开了眼,看着那个推开门走入的身影,后面的光让他的脸处在阴影之中,看不清楚面容。 “谢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来人没有回话,安静地一步步走入,齐格在那身影伸出手卡住他脖子的时候瞪了一下,他抓着谢渊的手腕,问:“你到底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没有回答,还是安静。 “哈,你没有理由,你就是想死,我知道了,你就是想死。”齐格的声音很大,传到了申寐的脑子里,好像炸雷一样,“你早就想死了… …哈哈哈哈… …你只是想死… …” 赵沧颉听明白了,谢渊一开始就是想要自杀的人格,不管因为什么,但他的初衷显然并没有改过,所以,他哪怕能够离开申寐这里,但到了“别的地方”,他还是要自杀,那些被连累的人,恐怕也只能说自己运气不好了。 不管谢渊是怎么选择受害者的,但申寐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也是一个受害者,他是一个三观正常的人,把次人格都当做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是责任,也是朋友,这种情况下,那些债都成了申寐的,只要他知道,猜到,想到,哪怕是一丝可能,这罪他就逃不掉。 齐格没有了声音,剩下的就是两个人格的抗争,而这个结局,一个最大愿望就是杀死自己的人,怎样都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在最后的那一刻,赵沧颉看到了那个房间,看到了那溢出房间的血,还有那个陌生的脸,看着他露出了一个笑容,说了一声“谢谢”… … 575.第575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那一年, 申寐五岁,他被人称作父母不要的孩子,连大人们都会带着笑容问“妈妈爸爸是不是不要你了?”他们可能就是开一个玩笑,不用别人说就能够知道答案是否定的玩笑, 如果孩子哭了, 他们大概会因此哄一哄,如果孩子生气了, 他们大概也会笑着认错,承认自己胡说的。 但是,申寐没有哭, 没有气, 他看着那些人, 然后自己开始怀疑寻找答案。 他已经不是只会问“为什么”的孩子了, 小大人儿一样的申寐这样想着, 开始问爷爷奶奶关于父母的问题。 “是啊, 你爸妈不要你了,就把你扔到这里了, 小讨债鬼,快去睡,别磨叽。”爷爷随口说着, 然后开始抱怨儿子送来的钱少, 现在养孩子越来越费钱了。 申大伯会安慰他, 说:“他们不要, 我要啊, 申寐是个好孩子,大伯爷要你。” 但是他不想跟大伯爷过,哪怕大伯爷会给他好吃的糖果,什么都是独一份儿的,但在这些独一份儿的后面,得到的都是申大伯外孙女的欺负,那比他高一些的女孩子用指甲抓他,掐他,还会拽着他的耳朵使劲儿拧。 他反抗了,但是没有多少用,扬到眼中的沙让他害怕极了,以为自己会就此瞎掉… …告状了,却被爷爷说没出息,连个女孩子都打不过,其他的人,申大伯的女儿,那位被他叫做大姨的根本不会听他说话,每次见到他,眉头都是拧着的,嘴里会嘀咕也不知道哪里的野种,真当亲生的养。 很长一段时间,申寐都有些害怕见到那些人,他避着人,走安静的小路,听小飞虫的振翅声,他也会跟着轻轻哼唱,但那些调子如果被村里的孩子听到,就会一起过来嘲笑他,他们还编了一个歌,唱他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野孩子是什么呢? 就是没什么人关心,也没什么人在乎的,如同路边的野草一样的存在,爱长不长,长成什么样,也都是野草而已,不会有人在意,拔掉的时候也不会心疼,如果被野草的锯齿拉伤了手,还要狠狠地踩上两脚,碾一碾,骂那野草生得贱,非要害了人。 “如果觉得讨厌,那么除掉他不就好了?” 好像有一个声音这么说… … 醒过神儿来,发现自己站在小池塘旁边儿的申寐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他来这里做什么呢?这是村里孩子最喜欢来的地方,正是炎热的夏季,泡在这样的小池塘里最美不过,只是大人都不会让他们来,他们会偷偷地来、呼朋引伴地来,而他这样的野孩子,是不受欢迎,不被允许来到这里的。 池水有些浑浊,这里原来是挖土挖出来的坑,后来渐渐有了积水,又有人挖了水渠,才成了这么一片能活鱼的地方,但如果有人在水里搅动,那些本来就不□□分的土就会如同散开的墨汁,让池子变成黄色的。 湿滑的岸边儿,有一件蓝色的短褂… …申寐看了一眼就飞快地跑了,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不离开,后果一定很糟糕。 是的,很糟糕。 邻村的一个孩子死了,死在了池塘里,发现的时候尸体都胀了,鼓囊囊浮上来,有人说像是发面儿的白馒头。 小孩子们被大人拘着,没有去看那场景,申寐也没有去,申奶奶还说了一声:“真是作死哦,都说不要去了,还不听话,活该被水鬼带走,还是我家孙子乖… …” 申寐难得受到了夸奖,从“小讨债鬼”升级到了“乖孙”,可他根本没有感觉到喜悦,只觉得有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到头顶,他恍惚似乎看到一个画面,一个穿着蓝色短褂的孩子脱下了衣服随手扔在旁边儿,钻进了水里来回,看到他,骂他,笑他,然后… … 沉入水中,仿佛一块儿巨大的石头,他扔的那块儿石头,溅起的水花都是黄的,好像有什么在底下搅动着不安分的池水… … “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那一定是别人,一定是别人… …”申寐那一天特别乖,一直都在家中,没有出门,惹得申爷爷后来又忍不住骂他,嫌他不跟村里的孩子玩儿,孤僻,不像申家的种。 他知道这些话的来由,申爷爷不喜欢他的母亲,据说那是父亲自己选的,两人是自由恋爱,当时申爷爷本来都说要给选另一个儿媳的,谁知道,最后跌了面子,对不合心意的儿媳,他自然没什么好感,连带着申母的儿子,也很难从他这里讨到好去。 池塘后来被填平了,这件事也没了多少风波,村里人家,碰见这种淘气小子,悲伤的也就是一家而已,也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毕竟还有其他的孩子,日子总是要过的。 申寐也忘了这件事,他从来没去过那个小池塘,不,村子里从来没有过什么小池塘,桑树下的池塘所在已经成了一些石土,天长日久,这些石土也会跟其他地方的没什么区别,再也看不出那下面掩盖的曾是一个池塘。 “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石头呢?” 出现在头脑中的白宝宝用三岁的声音问着,他好像是在说,“如果没有那么多石头,当时也许就不会随手扔了一块儿,也不会那样巧合刚好… …不,什么也没砸到,只是一块儿石头而已,能做什么?” “附近有一座山,能采石。”申寐第一时间回答了他的问题,认真地在自己的小本子上画了一个房间,是他现在住着的房间,简简单单,几乎没有什么柔软的属于孩子的东西。 如同申爷爷不喜欢申母一样,申母也不喜欢这个在农村的公婆家,能不来就不来,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也都是每年匆匆看那么几眼就急着走,好像多待一天就要命一样,她对这个房间最大的要求就是能睡,床上的褥子被子都还厚实就好。 而其他的问题,她当然不会怀疑爷爷奶奶的喂养会不好,申寐长得很正常,到底是亲爷爷亲奶奶,不会有谁虐待他这个亲孙子,他的学习也好,仿佛天生就有一根准绳告诉他,你必须要“好”。 足够优秀的成绩单,乖巧懂事的表相,申寐的表现打消了申母最后的那一点儿不安,让她把孩子一放就是十年。 齐格出来的时候以为自己是主人格,还有些惊异地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家,他认为自己是城市里的孩子,而这样的乡村显然不是自己的家,这里的人,自然也不会是自己的家人。 他吵他闹,他哭着要回家,但是爷爷奶奶都有些不耐烦,只会用过年的时候你爸妈就会来了之类的话来敷衍,发现不管用,干脆就上手打。 奶奶还会拿高粱糜子扎成的笤帚把打他,反过来拿的笤帚简直就是天生的打人利器,抽到身上很疼,疼得齐格哭得更凶,直到他发现越哭挨打越重,才聪明地开始了小声的抽泣。 懒得理他的奶奶就能够忽视这点儿杂音,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乖乖啊,别哭,一会儿妈妈给你买糖吃,哭多了,以后会不漂亮的,乖啊!” 窗户外,走过的妈妈抱着一个正在嘤嘤嘤的小姑娘轻声哄着,还在她的红脸蛋上响亮的亲了一下,摘了桑叶哄她,小姑娘被哄了好久,才露出一个赏脸的笑容来,止住了哭泣。 齐格也止住了哭泣。 “男孩子是不能哭的,爷爷讨厌爱哭的男孩子,奶奶也是,你不要再哭再闹了,就不会挨打了。”申寐的声音仿佛是提醒,又或者是总结。 齐格震惊了好久,才终于闹明白自己才是那个后来的,有一个能够准确形容的词是“鸠占鹊巢”。 这次的打击大约大了点儿,齐格迅速懂事起来,老老实实让出了主位,申寐重新掌控了自己的身体,感受到的只有疼痛,他一边疼着,一边同情齐格,然后自然而然地跟他聊起天来。 他们同龄有着各种共同的话题,很快成了好朋友,莫桑桑的出现是他们共同发现的,然后是白宝宝,齐格很自然把他排在了第四个出现的,申寐也就没有特别说其实他早就在了。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去,申寐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回到了城市,有了新的学校,新的班级,新的同学,也有了新的人格,龙老头、秋长风,还有谢渊。 他们的名字都是自己报上来的,申寐最开始还会感兴趣地分析一下,后来就觉得没了意思,他喜欢有条理的生活,每天都在计划之中让他觉得心安,而这些意外地人格固然有了些计划外的变化,却也并非全然是麻烦,他们也让他感觉到安全,好像这种独属于自己的热闹让他跟周围的人没有了任何的差别。 他一样是有着朋友的,还有那么多朋友,哪怕谢渊总是喜欢伤害自己这点让他有点儿烦,但这位安静的朋友到底是自己的,不会被他嫌弃到想要丢掉,他就像是一个吝啬的穷人,抱着自己仅有的不愿意丢弃任何一样。 哪怕是死,也不要丢弃任何一个… … 576.第576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水是冷的, 浑浊得好像眼睛已经瞎掉, 所能见到的那些飞沫都变了形状,似乎有泥沙, 在堵塞口鼻,还有什么在一点点渗入身体里,冷,很冷, 好像突然被丢入了冰水之中… … 想要求救,可是呼吸中全都是冷的,张开嘴, 汹涌的水让他一瞬间就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 死亡,是什么味道呢? 有点儿涩口,夹杂着粗粝的泥沙, 可能还有一些土腥气, 连同池水之中鱼类的腥味儿, 一些条状的大约是鱼类的粪便又或者是什么,那是另一种恶心的味道… … 恶心, 好恶心,恶心的感觉让人想要作呕,然而不能够, 脑子好像要炸了,那么多的水, 怎么能够不炸呢? 对啊, 为什么不炸呢? 炸了不就死了吗? 死了, 就不用再忍受这样濒死的恐怖,还有那恶心的感觉。 死,他想死,他想要结束这一切。 刀子拿在手上的时候,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想要的是一种解脱,迟到的解脱。 “谢渊,你在做什么?!” 被强行阻止之后,他的脑子仿佛才开始旋转,谢渊,是自己,啊,是自己,谢渊,他是从深渊归来的,是应该谢谢这一段经历… … “哈”仿佛是无意义的气声,又仿佛是一声笑,他是谁呢?他不是申寐,他不是淹死的那个,他是谁呢?他、是谁呢? 他只是申寐的一个人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同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的一个人格,他能做什么呢?他什么都不能做。 房间是黑暗的,房间是拥挤的,他能够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能够看到他们,但彼此之间仿佛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他无法真正接触到他们,那像是在保护着每一个存在。 是申寐吗? 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呢? 他好奇,在没有被死亡的恐惧主导的时候,他也想要看到外面的光,每次那个世界从他们的口中讲来,好像都有很多的色彩,不像他能够看到的,除了眼前的黑暗,只有濒死的泥水,那样恶心的黄色,他一点儿也不想看到。 凭什么你们能够看到那些呢? 凭什么你们能够这样毫无痛苦地活着呢? 凭什么申寐那样的人还能够活得毫无愧疚呢? 他已经忘了吗? 他一定是忘了。 他怎么敢忘了! 每想一次,谢渊就觉得痛不欲生,干脆死了吧,干脆死了多好?可是,那层膜,同样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想要弄死自己都不能够,只能够安安分分地被拘束在这里,听着那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欢笑热闹来折磨着他。 一天天,一年年… …他渐渐习惯了沉默,因为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他以为这样的日子可能直到申寐的死亡才能够结束——他每天都盼着申寐死掉——但… …突然到来的声音打破了一切。 他们都不知道,但只有他知道,他知道那个赵沧颉并不是申寐的次人格,他是外来的。 外来的,外面的竟然也能够进来,那么,里面的是不是能够出去呢? 他早就想要出去了,早就想要脱离这种坐牢一样的境况,早就想要结束那种与日俱增的恶心感,让一切都结束… …早就… …早就… … 那一天的光仿佛凭空造了一个门,他们都没有注意,但是他第一时间就看到了,那些光所泄露出来的气息被他贪婪地吸纳,他堵在那里,挡住所有的光… … 谢渊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握住那个“门把手”的,但当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申寐,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离开,申大伯死了,那个申寐有些在意的人牵扯住了他们的精力,他们谁都没有在意到少了一个人,这种不可能的状况确实发生了。 自由的快乐,谢渊并没有感受到,他的心中永远都不会有快乐,沉入深渊之中的人哪怕再回来,感受到的也是深渊带来的窒息感,随使都会溺毙的感觉让他感受到了痛苦,巨大的痛苦让他不能自己,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中已经捉着刀,狠狠地隔开了血管。 火辣辣的疼痛,血流在身上的热度,压过了那冰冷的窒息感,让他终于能够喘一口气,深深地呼吸这个世界的空气,他笑了,哪怕还在疼痛却还能够笑得开心… … 目光中,看到的两张惊恐的面容,一男一女,他们站在房门口,看着他,满脸的震惊,一时间竟不知道作何反应,好像是一出默剧,无声黑白。 谢渊冲着他们一笑,刀子一转,再次冲着身上来了一刀,这一次,是脖颈,狠狠扎下来的刀让他的脖子都歪掉了,看着那一男一女,看着他们尖叫惊恐,他的嘴角勾起,还在笑,真好啊,终于有人能够体会他的感受了。 痛快,太痛快了! 死亡之后自然脱离了身体,谢渊终于看到了这个被自己附身的人是谁,有些眼熟,啊,秦朗。 他当然也看到过,所有申寐见过的,他都知道,他还知道他那些恶心人的想法,真是肮脏而卑鄙的人啊,申寐这样的人,怎么还能够活着呢? 他应该死,应该早点儿死,这样一切就都结束了,他也能够解脱了。 回去的时候,门缝还在,门内,白宝宝好奇的眼望出来,看到他问了一句“为什么你从外面回来?” “为什么,我这就告诉你为什么。”谢渊说着伸出手去,掐住了白宝宝的脖子,他的身体跟他的年龄一样柔弱不堪,很快就在他手中断了气,他看着那具“尸体”在片刻后化作白色的烟气,深吸了一口,仿佛能够闻到死亡的香甜。 真好啊,真好,好像有力量了许多呐。 谢渊回到自己的膜内,发现那些膜好像变薄了,不用试探就能够感知,若是自己用力就能够破坏一些,给自己造出一个自由进出的通道。 不过,还不着急,他为什么要帮申寐驱赶这些讨厌的房客呢? 他要做的是壮大自己,然后再杀死申寐。 是的,杀死申寐,他想要杀死申寐很久了。 第二个死的是许峥,谢渊这次有几分刻意的选择,他当然知道申寐那些龌龊的心思,他喜欢程颖,自然见不得那些跟程颖搭对儿的人,他恨不得他们都去死,却又不敢自己动手,他就是个胆小鬼,总希望馅饼掉在面前,只有他能够吃。 那么,我帮你好不好呢? 谢渊轻轻地笑,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帮你了,这一次我还会帮你,帮到最后,也会把程颖送去陪你,申寐,你就去死好不好,带着你那些阴暗的心思,去死好不好? 许峥死得没有任何难度,一回生二回熟,谢渊已经熟悉了,甚至再回来的时候他还顺手想要对莫桑桑出手,只是被秋长风挡下了。 秋长风,你以为你真的是什么大侠吗?你不过是申寐那卑鄙的指望,他想着有人挡在他前面,挡住一切伤害,但,这怎么能够呢?如果你真的要做那个保护者,那么,你就先去死吧。 人格之争从来不涉及真正的武力,谢渊不清楚自己掌握的到底是怎样的力量,但他会用就足够了,于是,秋长风死了,没有什么悬念,他的尸体,也在片刻后化作了香甜的烟,换得了谢渊愉悦的笑。 没有了秋长风的保护,莫桑桑这个代表申寐的软弱,自然也就更没有什么存活的能力。 然后是龙老头,他代表着申寐对更广阔世界的向往,也是一种代表长辈的引导,很不幸,申寐回到父母身边之后的生活并没有更好,骤然多了一个孩子要照顾的申父申母很多地方都不是太到位,龙老头的出现就填补了这个空缺。 看啊,他多自私,当他想要需要的时候,就要有这样的人在,但是,凭什么呢?凭什么当他不想要的时候,承担那一切的会是他呢?他也不想要那些,他也想要些更美好的东西,但… …果然,申寐还是应该去死,只有他死了,他才能够解脱。 接下来是齐格,谢渊一向认为齐格是最没有用的那个,申寐敢想不敢做的让齐格做了,但他对齐格的希望又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天然就要遵循那个田字格,所以,齐格无论哪方面都十分平平,想要反抗又没胆,想要努力又没能力… …谢渊瞧不起他,当然,他更瞧不起其他的人格,最瞧不起的还是产生这些无用人格的申寐。 连同他自己他都想过,为什么要让他出现呢?如果他不出现他们也不会面对这种被恐惧笼罩的感觉,自然也不会知道死亡会是怎样,但,他出现了,他就必然要带给他们死亡。 杀死申寐之后,谢渊打开了门,看到了门外的赵沧颉,那陌生的面容分明从未见过,但不用任何人介绍,他就知道只能是这个人,也只能是这个人,那些光就在他身后,环绕着他,衬得他仿佛仙人一样。 是他带来的光给了他希望,让他终于完成了杀死申寐这件事,他冲着赵沧颉露出一个笑容,说了一声“谢谢”。 手中还在滴血的刀子一转,迅速地划过了自己的脖颈,他不知道已经做过了多少这样的事情,这一回,终于轮到自己了,这一回,终于彻底解脱了… … 577.第577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这是今天的吗?谢谢了。” 笑容亲切的青年接过一沓作业本, 道谢之后就去推门, 在门口正好碰到老师的初中生还有几分不好意思,说:“不用的, 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课代表的职责最主要的不就是帮助任课老师收发作业吗?或许还有一些其他的,带有象征意义的部分,但在大部分学生的眼中,课代表也就是那一个作用而已了, 哦,可能还会帮老师通知一些事情,如此而已。 青年没有再说什么, 又笑了一下,转身进了门,门没有再关上, 一个简单的多人办公室呈现在眼前, 外面的阳光从侧边的窗透进来, 每个办公桌上都有繁茂的绿萝自由舒展,淡蓝的主色调充斥着海洋的自由, 明明随处都可见堆叠的作业本卷子,却没有多少拥挤堵塞之感。 “申老师就是心疼学生。” 迎面对着门口的一位老师抬头看到青年走进来,笑着说了一句, 等他走进了才小声问:“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位怎么样啊?” 办公室内的女性老师们年龄普遍都在妈妈级别,自己的子女有的都是高中生了, 难免就会乐意做媒, 尤其是在当今社会条件下, 好女人剩的多,好男人则很难找。 既然身边有这样一个优质资源,自然乐意让自己认识的大龄剩女们过来碰碰运气,万一投缘了呢? 青年笑了笑,颇有几分赧然地收敛了下颌,腼腆道:“昨天见了,大约对我的印象不是很好吧。” 不知不觉再次走到大龄剩男的位置上,又是这样的稳定职业,周围很多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他的身上,结婚还是不结婚,这从来不是什么关键的问题,所以对于周围人好意提到的相亲,他也并不会拒绝,如果真的遇到合适的,他也不介意开展一段婚姻,让人生顺利过渡到下一个阶段。 “怎么可能呢?申寐你这样好的人还有人不喜欢,我要是年轻二十岁,肯定就先下手为强了。”女老师完全没有避讳的话不知不觉声音高了一些,周围人听到,一些善意的哄笑,“是啊是啊,可惜我们都不年轻了。” “说不定是那位眼光太高,申老师也别急,下头还有更好的。” “是啊,现在的女孩子们也不知道都想要是什么,挑东挑西的也是愁人,我现在都开始发愁以后女儿不好找女婿了。” “你这操心够早的,你那个女儿才几岁,这就急了… …” 简短的对话之后,大家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一并开始了每日的例行批改功课,然后话题就绕到了学生的身上,他们都是一个年级组的代课老师,对各个班的学生都能说上几句,倒是不怕没有话题。 申寐开口很少,如果有,也都是夸奖,便是那种特别不争气的,他也能够提出一两句优点,让老师们的怒其不争之心稍稍有所缓解。 一天的工作很快过去,下班的时候,一位热心的女老师给他介绍了新的相亲对象。 “都约好了,你去看看,若是不合适就算了,合适了那就最好了,这是我朋友的女儿,是个乖巧懂事的,你就去见见。” 女老师说着塞过来一个小纸条,明明手机都智能化了,但她们还是乐意用纸笔来记录东西。 申寐不好推拒这份好意,他现在并没有在家中居住,早早就为了耳边清净搬出来了,但… …苦笑一下接过来,有这些热心大姐们的存在,哪里都清净不了。 大约是看出来他有几分抗拒,女老师语重心长地劝了两句:“你也不小了,早日成家,父母也安心,自己不也省得冰锅冷灶的吗?”说到最后笑了起来,打趣一句,“你要是再不结婚,咱们中学的女生可都要选择师生恋了。”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越是重点中学对这些要求越是严,早恋都不允许了,何况是更加出格的师生恋。 申寐也知道是玩笑,跟着笑了一下,接过纸条展开,看到的一个有几分熟悉的名字,微微挑眉。 程颖。 程颖啊… … 这个女主角的名字让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之前,想到了那一段高中生活,想到了谢渊那张陌生的脸,还有那间屋子刺目的血… … 那种情况,是应该叫做人格自杀,还是灵魂自灭? 如果放到修仙界,他大概可以当做自爆来理解,但… …一个人的死心到底要有多浓重,才能够不通过物质做到现实意义地杀死自己。 平白从外来者成为了主人格,他那时候是有些懵的,现实中他就这样成为了申寐,准备高考的申寐,谁也不知道这其中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你好像变了很多,跟以前不一样了。” 高考后,程颖见到申寐之后,有些犹豫地说了一声,两人刚好一个考场,又都是早早交卷出来,时间不到还不能离开学校,在树荫下待站着,说起话来也透着些炙烤的烦热。 “有吗?” 当然会变了很多,之前的申寐并不完整人格分裂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一个人把自己分成很多份,他可以决定这些份数之中的偏重怎样,申寐就是如此,他分出去的是自己的感情。 看着还跟正常人似的申寐却能够做到如同机器人一样刻板,就是因为他的感情大部分都给了分出来的那些人格,而他自己留下的就是近乎纯理性的东西,这些,让他连自己对程颖的喜欢有多深都不知道。 “感觉,就是很不一样了。”程颖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感受到的,她看了看申寐现在的样子,少年人的气质越发沉凝,有些时候,仿佛已经跟她隔开了好远,有一种让她想到了小时候看到大人的感觉。 这一段谈话并没有持续很久,又有人陆续从教室中走出来,程颖的好友也过来了,程颖很快迎过去,笑着跟她说起了考场的种种,听着对方的抱怨,轻声安慰。 晚上的餐厅里,柔和的灯光之下,看到坐在座位旁的那位女性,申寐的脚步顿了顿,已经是成人的眉眼看不到多少年少的青稚,披肩的卷发透着时尚,挽过头发的手划下,手腕上的链子在灯光下闪烁着银色的光,好像星辰凝聚。 缓步上前,拉开椅子,坐下的时候申寐露出了笑容,“没想到真的是你,大美女,你不是出国了吗?怎么会参加相亲这样的活动。” “国外到底不如国内好。”程颖抬眼,已经极有风情的眉眼之中透出点滴笑意,还有些怀念,兜兜转转一大圈儿之后,才觉得安安稳稳或者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她看着面前被时光优待的青年轻轻地笑,并不是多么出众的帅气,也没有多么倜傥的气质,但她明明见过那么多,但是想到回国,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他。 是那种安心的感觉吗?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巍峨如高山,大概就是这样能够给人依靠的感觉吧。 看着他不为外物所动的样子,她的心也会平生出几分安定。 相恋以后,程颖傻傻地问:“你这么多年没有谈女友,是为了等我回来吗?” 充满浪漫的想象可能是自己往脸上贴金,但不妨碍她自己添点儿甜蜜。 申寐轻轻地笑,依靠在他肩上的程颖看不到他那悠然似怀念的表情,说:“可能是为了圆年少时候的梦吧。” 无论怎样,原来的申寐是喜欢程颖的,程颖也的确优秀,如果… …那么,这段缘分,可能是早就注定好的。 “啊?你以前就喜欢我?”程颖一个激动,哪怕都是跨三的女人了,但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够如小女生一般开心,开心之余难免也有些愧疚,她是不是错过太久了? 幸好没有真的错过,她永远都不会告诉他,回国后她是怎么周折才能够通过熟人介绍的方式再度和他重逢,隐瞒让缘分奇妙而长远… … 手指悄然勾过去,换得宽厚的手掌回握,人生有幸得相遇,何必要计较那么许多呢? 许多年后,程颖翻起老照片,只觉得年少时候的青涩仿佛是一场梦,笑着说:“想当年,多少人喜欢我,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已经满头白发的申寐眯起眼睛看了看那张照片,上面的青葱少年是原来的申寐,他一眼就能够认出,那双看过来的眼睛中充斥着对世界的隔阂,仿佛是一个纯粹的看客,看着别人的悲欢离合,自己却从来不参与其中,冷冷清清地看着… … 这样的人,如果是这样的人,最后会和程颖走到一起吗?申寐不知道,表面上是他改变了剧情,其实,他做的很有限,很久之后他才想明白那一声“谢谢”因何而来。 大约连谢渊也不会承认,那一句“谢谢”也有因为他促进了整个过程,从而让程颖的死不再是刺激申寐自杀的必须,让程颖能够活下来的感谢吧。 作为对申寐了解最深的那个,作为对申寐所知最感同身受的那个,谢渊也是喜欢程颖的吧。 578.第578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烟雾缭绕的房间内, 各个显示屏的面前都有那么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看着屏幕上那些画面文字,专注到眼神之中都倒映着屏幕的光, 乍一看上去,像是微小的鬼火, 混不似在人间。 铁门是放下来的, 这是当然的, 这样的包夜并不是未成年人该参与的,但是能够包下这些机子,忍受这样乌糟环境的,也只有这些未成年人了。 他们有的手上还捏着烟,一边吞云吐雾, 一边敲打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落雹子一样,有的一头黄毛已经昏昏欲睡, 打着哈欠还在坚持着, 包夜的钱已经花了, 少看一分一秒似乎都亏了一样, 哪怕困得要死, 也要坚持到底。 还有一些,早就扛不住深夜的呼唤,把键盘移到了一边儿, 趴在桌子上就开始睡。 偶尔能够闻到泡面的香气, 混合在烟味儿之中, 让屋子之中的气味儿愈发混杂,隐隐约约好像还有一股子脚臭味儿。 “谁tm臭脚放出来了?” 有人骂着摔了一下鼠标,前头的网管抬头瞥了一眼,也不知道他那迷离的眼睛到底是看到了还是没看到,然后又低下头去,柜台挡着,也看不到他是不是睡了。 带着耳机的青年随着音乐而轻轻摇摆,坐在他旁边儿的少年也在玩儿游戏,他敲击键盘的手顿了一下,下一刻,突然丢下正在激烈的团战,点了“x”,关掉了游戏页面。 绿野蓝天的画面骤然亮起,替换掉了那一片爆炸的黑暗,旁边儿的青年回头看了他一眼,拿下耳机问:“怎么不玩儿了?” “累了,想睡。”少年说了一声,也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往桌子上一趴。 “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青年说着往旁边儿地上吐了一口痰,紧接着拿过一旁的瓶子灌下去几口水,擦了擦额上闷出来的汗。 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已经悠然走到了三点多,这个时间… …青年动作带着几分张扬地抬起手来,衣袖自然扬起,露出手腕上金光闪闪的手表,表盘上一圈儿闪亮亮,若是换一个柜台,大约能够烘托出一些奢侈品的身价,奈何就是一个山寨的仿品,还不是高仿。 “走走,回去睡。”青年起身,在少年的头上拍了一下,然后拽着他起来,经过前头跟一个网管打了招呼,就拉开一个小门,熟门熟路地走出了这个黑网吧。 外面的夜风很凉,刚一走出来的温差好像从亚热带到了寒带,少年缩了缩脖子,青年也免不了躬了背,配着那那副黑眼圈儿的模样立刻就显出了几分猥、琐来。 走路的姿势也不那么正经,天然带着点儿罗圈儿的腿走路的时候好像都要先画半个圈子,嘚瑟着走路的时候他自我感觉挺好,还哼着歌,但是在旁人看来,那就是标准的混混出行。 门外是一个小巷子,没什么灯光,昏暗暗的,能够看到两侧低矮的房屋,最高不过四五层的样子,一排砖墙区分了居民区和街道,但是那砖墙早就被扒走了不少砖,看不出当初的整齐来,某个地方还有了一个不知道谁开出的洞,刚好能够行人。 青年带着少年从墙洞走入,拐过两个楼房,就钻入了一个黑乎乎的门洞,没有声控灯,脚步声落下也看不到前路。 按开手机上的电筒,青年一边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什么,一边在前头带路,少年老老实实跟着,仿佛影子一样无声。 这种老式的楼房每层只有三个门,他们就在正中,十分好认,青年掏出钥匙进了门,门一打开,便是一股子捂了的味道。 随手按开昏黄的客厅灯,能够看到这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格局,客厅在中间,两室一左一右,正前方厨房厕所并排。 客厅的老旧沙发上扔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屋子里不见烟灰缸,能够看到地上的烟头,有些凌乱,不像是一个人抽的。 “这帮兔崽子,又不收拾。”青年这样说了一声,也不见他去收拾那些明显的泡面盒子,他打了个哈欠,说,“睡吧,明天你还要上学呐——学那些玩意儿有啥用?” 看着青年进了左侧的房间,少年皱着眉打开了右侧的房门,幸好房门没锁,一拧就开了。 入眼的房间不大,一张不太标准的双人床之外,就有旁边的一行立柜,连个床头柜都没有,地上扔的都是衣服,床单上还有吃剩的包装袋,薯片什么的,随便一抖楼,就能感觉到空气中飞舞的食物调料味儿。 时间可能真的有点儿晚,但比起睡觉,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少年随便收拾了一块儿干净点儿的地方,就躺下来开始查看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做叶星,他有一个兄长,就是刚才那个青年,叫做叶晨,从名字还是能够看出父母对两人不是没有期望的,奈何这世界变化太快。 他们最开始是村里住的,后来拆迁,叶家就成了典型的暴发户,这种拆二代其实未尝不好,但男人有钱就变坏,叶父得了钱就开始认识一些不好的朋友,最开始只是跟着赌博,小赌怡情,后来就成了大赌,甚至还沾染上了毒。 家境也因此每况日下,在叶父赌博输了不少钱的时候,这个家庭就已经埋下了隐患,在某一日,叶母悄悄收拾了行李离开了,她跟谁都没说,叶父找不着人,回来脾气就更不好了,再后来,就是沾染上毒了。 毒这种事可是要倾家荡产加死人的。 叶父自然没能逃出这个套路,想要以贩养吸,最后被逮了判了枪毙。 叶晨这个比叶星大了十岁的哥哥也是从那之后开始支撑起了养家的重担,但叶晨从小就不爱学习,调皮捣蛋长大的,更是享受过拆二代的富裕生活,突然贫穷下来的落差让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最后成了城市中的混混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毕竟有什么比抢劫来钱快呢? 这世界,学好总是要遵守各种规则,学坏,只要破坏规则就可以了,只要运气好不被逮到,总是会自由一些。 正好那段时间电视上也都是各种古惑仔横行,叶晨也跟风地拜了一个码头,几年下来,如今也成了一个小头目,手底下有几个小弟鞍前马后的,乍一看也有几分风光。 奈何,风光的也就是那几年,随着治安管理的加强,叶晨的收入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正想着拓宽新的财路。 而叶晨的新财路就是… … 翻开剧情,看到的就是属于原主的未来,有这样的家庭环境,自身也不是爱学习的性子,后来被叶晨带歪,一同走上了来钱的路子,成为了某传媒公司旗下的黑手,也就不足为奇了。 说起来,这次的剧情还跟娱乐圈有点儿关系,娱乐圈有个有名的玉女小花董玉瑶,出道的时候就以清纯形象博得众人的喜爱,原主也是粉丝中的一员,但跟其他粉丝不同的是,他这个粉丝有那么一点儿能力,能够杀人的能力。 年轻人,敢想敢拼,敢付诸行动,叶晨知道杀人的严重性,他即便当黑手,也不敢接这样的活儿,怕卖命,原主却不同,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却认为自己足够聪明,他也的确聪明,策划了几个杀人事件,都被当做意外结案,这些助长了他的自信。 而且这样的活儿的确来钱快,叶晨最后也默许了,这就让原主在这条道上越走越黑,最后终于沉入深渊,出不来了。 原主一门心思追星,喜欢董玉瑶,然后为了董玉瑶的前路,杀死阻碍她的人,他自以为自己做了一个护花使者,黑暗帝王的角色,但事实上,没有人感谢他的所为。 董玉瑶最后投入了金大腿的怀抱,她以为那些“顺利”都是金大腿给的福利。 其他被害者则是极度冤枉,她们有些人可能根本没有想过跟董玉瑶作对,只因为原主听到消息说是导演或者制片人更青睐她们,她们就上了他的死亡名单。 从刚出道到大红,董玉瑶的星途越走越高,而原主要杀的人则越来越出名,最终纸包不住火… …直到最后,董玉瑶也不知道这个常常会出现在她粉丝集会上的腼腆少年做过什么。 看完这段剧情,叶星观感复杂,这应该算是一出为爱痴狂,可惜被爱的人根本不知道。 他是从来都无法理解追星的意义在哪里,如果是导人向善,身边的榜样足够多,再不济,还有各种教派愿意解除困惑,如果是为了能够跟明星亲密接触,最起码,也要自己足够优秀站到同一平台上才行吧,否则,怎么能够指望那些在镁光灯下星光四射的大明星能够看到台下黑暗之中的某一个人呢? 地位太卑微,人物太平凡,是很难获得足够的关注的。 所谓偶像,若没有足够的距离阻隔,谁又不是吃喝拉撒七情六欲的凡人呢?追星者所追的只是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吧,如同追日,永望难及。 579.第579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次日一早, 叶星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上学的时间, 走出房门,正好碰到叶晨在满是杂味儿的客厅吃着泡面, 泡面特有的香气充斥在房间里, 见到他出来,叶晨咬着泡面含糊不清地说:“起了,自己去泡,有热水。” “嗯。”叶星应了一声, 去洗漱了一遍,刷牙洗脸的时候还有些纠结,找不到牙刷也是麻烦事,再看看镜子里那已经微微发黄的牙齿,实在应该庆幸自己来的还算早, 没有等原主把自己糟蹋到极点。 对着镜子里的那张脸, 叶星认真审视了一下,说帅可能不够,但清秀有余是真的, 一双眯眯眼很有些单眼皮男孩儿的感觉, 脸上有几个青春痘,一看就是熬夜多了的缘故。 “我出去一趟。” 随着外头的说话声,门已经咣当一声关上了, 显然没有等他回话的意思。 叶星探头看了一眼, 只看到紧闭的门, 门背后挂钩上的毛巾还在晃荡。 叶家的条件并不好, 叶星翻了翻自己的房间,只找出几张零钱,吃个正常的清淡口味的早饭还是够的,勉强找了件还干净的衣服穿上,叶星到楼下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饭。 豆浆油条,谁都知道说油条不健康,但吃豆浆的时候总是忘不了这个标配。 “叶星,你怎么没去上学啊?” 卖早点的就是叶星他们居民楼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也知道这叶家的兄弟俩。 叶晨在外头再有什么不好,但是在这片还是好的,他一向信奉兔子不吃窝边草,平时邻里邻居,碰见也会装作好青年的样子打个招呼什么的,哪家有事,也会帮把手,所以叶晨在这边儿的名声还算不错。 连带着原主也成了大众弟弟一样,谁见到了也会对他抱有一点儿善意,原主也是个爱装的性子,碰到这些人,腼腆一笑什么的,怎么看都是个好学生的样子。 至于好学生的学习成绩么,反正大家也都看不到。 “有点儿感冒。”叶星微微红着脸说了一句,保持着原主一贯的“装”,他们兄弟俩的根底这边儿的人都不太知道,只知道他们父母双亡,叶晨一个人带着弟弟很辛苦,难免都多了点儿同情心。 大伯笑了一声,给他盛了一大碗儿豆浆,油条都多给了一根。 叶星不好意思地接过道了谢,坐在小凳子上吃了起来。 早上这个时间段儿,很多人都出来吃早餐,认识的不认识的,吃完了有事就去忙了,没事的还能多说两句,也没什么重要的消息,杂七杂八的多半都是菜市场的信息——去菜市场早的,这会儿都提着菜回来了。 能在这里吃早点的都是附近这边儿的居民,青年吃了饭都去上班了,剩下就是年老的还有需要人抱的,一边溜着孩子一边儿说着话什么的,也是晨起一个固定活动点儿。 一个大妈模样的人抱着孩子经过的时候,没有人觉得意外,见她走得有点儿快,还以为是有什么急事,怕挡着她的路,还往旁边儿让了让,给她让出一条路来。 叶星正好吃完,抬头看了一眼,直觉有些奇怪,还不等细细思量,就听到远处有些骚乱,有人在找孩子。 他立刻站起了身,喊住那个大妈:“站住!” 叶星离得近,这一声好像炸在耳边一样,那大妈腿倒腾得更快了,几乎是跑了起来。 本来她不跑也没什么,大家都没搞清楚状况,不知道叶星喊什么,有些人还没听到远处的动静是为了什么,但是看她一跑,都觉得有些不对。 “拦住她,她抢孩子!” 叶星又喊了一声,已经长腿一跨,直接跃过了桌子,往大妈那边儿追去。 大妈匆匆回头看了他一眼,有些怨恨的眼神,跑得却更快了,那动作矫健得都不像是一个大妈。 周围人这才反应过来,“抢孩子”,那不就是人贩子? 他们这个小区时间长了,物业几乎等同于没有,若是让那人跑出了这个路口,还真不好找,这个时间点儿,青年人都在上班,谁能逮得到? 叶星没管别人的想法,看到他们没什么动作,自己已经追了上去,他年轻腿长,前面的又到底是一个大妈,最终还是被他逮到了,比起一般人,他又懂得一点儿穴位,抓人的时候使了一个巧劲儿,就把孩子先拽到了自己的怀里,那人没了孩子,也没了要挟人的把柄,转头便有些发狠。 好在这时候周围人都反应过来了,围了过来,丢了孩子的那个也跑过来,跟着她一起的那老头没去看孩子,上去就打那位大妈,其他人也都痛恨人贩子,跟着打了起来。 “好了好了,咱们先报警吧,别打伤了人还要负责,还有孩子,先去看看,有没有什么事儿。” 这样大的转手孩子都不哭,肯定是人贩子使了手段,自然要看看有没有后遗症的。 “真该死,这人贩子!” 有人跟风上去打人,这会儿还有些不罢休,他们都是带孩子的居家老人,谁家没有几个孩子啊,碰到这样的人,自然恨得不行。 警察来得也算快,就在离这里不远处的地方就有一个警亭,说起来这些人贩子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 “这人民群众力量大啊,真是好险,若是孩子被抱走了,可就真的不好找了。” 国家太大,人口太多,哪怕科技发展到现在的程度,监控也只能够满足城市的需要,一旦远了,到那些偏僻山区,哪里还能找得到,何况现在的交通也发达,这些人贩子也是越来越有组织了。 警察这样说着,还问了一下见义勇为的带头人,老头老太太们毫不客气地把功劳都推给了叶星。 “也就是年轻人才能追得上,靠我们这些老胳膊老腿儿的,要是让这家伙跑了… …唉,幸亏叶星今天在。” “是啊是啊,多亏了叶星在。” 一时间,叶星成了最受欢迎人物,左右的老头老太太们包围着他,拉着他的手不断地夸奖,一个个简直像是在看自家的孙子,眼神儿亲切极了。 过来出警的小警察还年轻,见到叶星陷入人民海洋之中不好意思的样子,笑着打趣了一句:“呦,这可是好学生了,好学生这个点儿可都在课堂上。” 他这一说算是犯了众怒的,立马就有人替叶星辩驳,这个说叶星多好多好,那个说叶星学习多努力云云,卖早点那位直接说:“要不是今儿叶星感冒,也不会不去上学,这是什么,活该那人贩子倒霉!” 因为警亭不远,叶星和两个热心的老大爷一起过去做了个笔录,然后就各自归家了。 了解到叶星还是未成年人,警察那边儿还说说不定会有什么奖励之类的。 叶星也没在意,他是真的没想到这点儿小事最后闹腾得这么热闹。 等到叶晨回到家中,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手背上的抓伤,问了问才知道是今天丢孩子那位老太太抢过孩子的时候不小心弄的,对方什么也没说,匆匆抱着孩子去看大夫了。 “瞧你这好事做的,还够轰轰烈烈啊!”叶晨这样说了一句,眉头舒展,他今天找到了新的路子,已经决定挂靠在迅捷传媒公司名下做事了,因为他的那点儿小能量,也能在里头混一个小头目,哦,应该叫做主管,也是能够正规印名片的在职人士了。 终于有了点儿出路的感觉让叶晨的脸上一扫阴霾,搂着叶星的脖子,说:“走,哥请你吃饭,慰劳慰劳我们的小英雄。” “其实也没什么。” 至于么,这就成了小英雄。 晚上的聚散并不只是兄弟两个,叶晨把自己那帮小兄弟也都叫来了,在烧烤摊拼了两个桌子,这时候早,还没什么人吃烧烤,他这边儿热闹闹的摊子支起来,大咧咧就说了如今的岗位职责。 一个小黄毛傻乎乎道:“这不就还跟现在一样吗?我们还是要威胁人恐吓人… …” 他旁边儿那个有眼色多了,不等他话说完,就在他头上拍了一记,说:“这能一样吗?以后咱们就是正规的,这叫什么,持证上岗!” 这话说得不伦不类,好在大家都能够听懂,以前抢钱就是靠自己,叶晨拜的那个码头早出事了,他们这些人支撑着不散,可能有些是兄弟义气,更多的还是因为散了也没好路子,如今叶晨找到了好路子,领着大家赚正经钱,起码名义上是工资了,没有谁会不高兴的。 叶晨读过几年书,听得这些话也是笑,举起杯子一口喝了,说:“之前的艰难算是过去了,兄弟们一直跟着我,如今我能找到这条道儿,也是想要带着大家过好日子,以前的情义咱们都记着,以后,咱们也要奋斗一把了,总要让大家把日子都过起来才算是我这个大哥对得起兄弟了。” “还是大哥够意思!” “大哥说什么我都照做,我别的不信,就信大哥。” “大哥放心,你怎么说我怎么做,咱兄弟,没二话。” 气氛一下子起来了,大家的酒杯也都干了一轮,在这个气氛之下,叶星也不好多说什么,端起果汁跟着干了两杯。 叶晨没怎么注意他,他跟着三个小弟说了说之后的一些规划,大体意思上就是跟着他干,他不会让大家亏了。 这都是笼络人心的一套法子,最重要的是叶晨最后能够给钱,大家就都是喜笑颜开的了。 580.第58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回到家中, 只有兄弟两个, 叶星才问这个传媒公司的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他以前没接触过这行,倒是听说过“买水军”之类的, 但是这种“幕后黑手”的勾当,还真不知道怎么操作的。 叶晨醉醺醺地往沙发上一摊就再也不想动了, 满口酒气地说着:“小孩子啰嗦那么多做什么,你好好上学, 不然就给我帮忙,别废话那么多, 有钱拿就行了,这社会, 我算是看明白了, 只有钱是真的, 其他情啊爱啊的, 都是狗屎!” “呕——”一转头, 叶晨就在沙发那儿吐了一片, 那股子味道冒出来真是让人脑子都发昏。 叶星几辈子都没经历过这么恶劣的环境, 这屋子,简直不能待了,但,他能怎么办呢?这是原主的哥哥,从任何方面来说, 这个哥哥不是什么好人, 但他确确实实养活了原主, 没有让原主也跟着肄业,这其中的辛苦… … 认命地拿了东西过来清理,又给叶晨喂了水,他脑子大约稍微清楚一些了,这才能够好好说话,给叶星大概说了说才接到手的工作内容。 他们要去调查一下冯奇才的行踪,然后想办法让他受点儿小伤什么的,知道知道厉害。 这不就还是恐吓人的那一套吗?他们现在抢钱也是多半如此,因为缺乏必要的工具,不会做什么飞车党,基本上就是拿着刀子当面抢,因为抢得不多,也不是照着一个人来,大部分人都不会选择报警惹是生非,怕被他们报复了。 叶星点了点头,然后想这个冯奇才是谁,剧情中涉及到叶晨的部分并没有多么清楚,所以他还真的不太知道叶晨以后会接手的都是什么工作,不过这个迅捷传媒,倒是跟剧情对上了。 叶家连个电脑都没的,手机是连了别人家的网,某种意义上算是盗用了,好在还算快速,很快就能查到冯奇才的一点儿资料。 这人不是明星,资料不如明星那样丰富,网上同名同姓的又多,叶星还是对照了叶晨拿到的照片才找到了那人的微博,应该庆幸,现在人人都有微博,找一个人还真的不是那么难了。 冯奇才是个三流编剧,编剧这一行在娱乐圈属于边边角角,绝对没有明星那样受欢迎,但好的编剧也是一本难求,至于其他,多少年都混不出名头的也有。 这个冯奇才就算是其中一个正要出名的,他现在的一个本子好像是非常被看好,如果拍了播出来说不定就能够火一把,选了他本子的制片人给了很大的信重,让他也有了对角色发话的权力。 事实上,好一些的编剧对自己的角色都是有着发言权的,只是冯奇才之前没什么名气,这一次就难免兴奋了些,在微博上发消息都透着兴奋劲儿,还暗指了某个g姓女星,说是绝对不会让那样的人上来毁了自己的作品。 他也知道隐晦,没有直接说g姓女星是谁,但这种隐晦未免有些敷衍,底下的评论已经有人用“果然是她”的语气留言说“就知道老冯还是看不惯顾怜。” 顾怜已经能够算是三流的女星了,她的片子… …叶星大概搜了一下,普遍处在女四号的位置上,偶尔有那么两个女三女二的,似乎都被批评演技僵硬。 再看看照片,倒真的是个美人,不过那种不和谐感,大约是整过容吧。 叶星再翻查了一下,网上查不出更深的信息,手机也不如电脑用起来方便,至少编写一些代码什么的就有些跟不上速度,他暂时找不到更多有用信息,只能猜测这是顾怜出钱让迅捷干的这件事,也不排除是捧着顾怜的那位做的。 这些明星背后的后台,有能力的直接往上捧,没能力又要面子的,就会用这种偏门手段讨人欢心。 叶晨已经睡得打起了呼噜,叶星看了他一眼,没有再查下去,他知道叶晨的手段,很会为自己留后路,就算是真的对那冯奇才下手,也不会重到无法挽回,倒是不用太担心。 他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不对,但是转行谈何容易,叶晨没证书没技能,让他老老实实搬砖他也不肯干啊,这就跟老大不肯退一样。他除非能够显示自己的能力,能够为叶晨找到更好的出路,否则不可能说服叶晨不做这样的事情。 想到这里,叶星又是一叹,不管怎么说,明天还是要去上学,否则这文凭拿不下来,未来的出路又不好说。 这年头,就是当和尚都要文凭,想要当个没文化的流氓也是不容易,何况他又不想当流氓。 手机定了闹铃,第二天叶星起得早,没见到叶晨,不知道是不是在家,他也顾不得问,抓着书包就往学校赶。 原主在班上属于沉默寡言的类型,总是容易被忽略,他去老师那里补了一个病假条,老师就没再说他昨天缺课的事情了,说到底,叶星不属于被他关注的好学生那一类,也不属于真正的差生,老师也是省心得很。 叶星就读的这个学校属于很一般的那种学校,升学率放到全市都是排不上名号的,能够在这里就读的,除非是迫不得已,就是混文凭的,谁让这里的学费最低,能够让大部分人读得不是那么痛心。 本来原主也属于混文凭的一员,得一个高中毕业证至少工作好找一些,不算没文化。 现在么,叶星却是准备好好表现一下,不说冲刺重点,但能够从老师那里获得多一些关注也是挺好的。 学生想要获得关注总是很容易,几次考试下来,叶星突飞猛进的学业就刷新了老师对他的印象,再提起来的时候都说他懂礼貌懂事什么的。 叶晨去参加了一次家长会,回来的时候也是兴奋得脸上泛红,拍着叶星的肩膀说:“你可真行啊,我还当咱们俩都不是读书的料,没想到你这一努力竟然上去了,既然能读,你就好好读,哥供你。” 听着叶晨斩钉截铁的“哥供你”,叶星也觉得暖心,不管怎么说,这个兄长对弟弟做得已经足够,他或许没有给弟弟做好榜样,引导弟弟上进,却也是希望对方好的。 本来因为剧情对叶晨有些排斥的叶星略略改观,跟叶晨谈了谈他的理想,其实也没什么,他经历的世界多了,看到的多了,自然知道这个阶段之后娱乐业会向哪个方向发展,他们没什么本钱,却也能够先网罗一些“主播”,把直播这个行业做起来。 说起来,国外这时候,美女主播已经有了市场,只是国内暂时还没有染到这样的风气。 在黑网吧中,叶星让叶晨看了自己做的直播网站,他选择的都是后世最常用的一些模式,就连经营模式什么的,差不多也是照猫画虎地跟叶晨讲述,却是真的让叶晨打开了思路。 “竟然还能这样搞?这样,咱们以后也是娱乐公司了?”叶晨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在他眼中,娱乐公司都是有着大背景的人才能开得起来的,没点儿人脉关系,连人都捧不上去,没有明星,谁会信你这个娱乐公司。 “哥,你可真有志气。”叶星冲他竖了一下大拇指,换得一句“你小子”,然后说,“公司也可以先注册嘛,反正手上紧一下,咱们还是拿得出钱的,也不要一下子就是什么娱乐公司,从直播公司开始好了,最先下水的人总能够摸到大鱼。” 反正直播设备很便宜,再加上他的电脑技术还算过关,推广方面,弄个隐蔽的小程序就能够直接网络打广告,省了多少广告费啊,这方面的成本缩减一下,就剩下主播人选了。 但这也不是太值得操心的事情,哪怕用海选模式呐,总能够找到那么几个没机会站上大舞台的人愿意在小屏幕露脸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先弄个网剧什么的,也是容易。 思路展开,叶星也觉得未来更多了几分把握。 叶晨是个敢决断的,听着不错,立马就照着叶星说的干了,他也有门路,又舍得下脸皮,没几天就把公司名字注册下来了,上面的地址就是他们的那个房子。 房子已经进行了改装,杂七杂八的东西一丢,兄弟两个搬到了一个房间住,就是床上多个枕头的事儿,剩下的地方分割成若干空间,稍稍做了些装饰,又弄了若干二手电脑进来,加上直播设备,现在就只差人了。 主播的人选,普通的好找,优秀的就有些麻烦,叶晨找了几个都不是太理想,就把目光投向了叶星的身上,“既然是你想出来的,你肯定知道好的怎么做,你先做一做,给她们来个示范,省得咱们这都低俗了。” 叶晨分得很清楚,既然是想要做长久,做安心,自然不能弄那些明令禁止的东西,主播找到洗头妹已经是迫不得已了,再弄一些不三不四的玩意儿,不是让他们更上不得台面吗? 叶星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他教人教得累,还真不如自己亲自上了。 581.第581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主播的话其实也就分那么几类, 主要是游戏、美食、旅游等方面的, 户外主播的话显然设备方面不过关很影响质量,旅游因此pass,美食的话, 叶星从来没有什么美食天赋,想要让做饭变得活色生香显然不可能, 如果说游戏… … 记得刚来的时候原主就是在玩儿游戏, 这方面倒是可以试一试, 但是效果如何就不一定了,毕竟游戏这种东西受众摆在那里,喜欢的自然乐意看,不喜欢的一眼都不会多看。 “游戏也能直播吗?”叶晨有些惊讶,他想着大概就是唱歌跳舞之类的事情,之前说的时候,叶星跟他说的也是这些,他还想着跳舞不说了,他们兄弟从来没练过, 但是唱歌, 叶星的嗓子还行,或者不错, 谁知道… … “只要想,什么不能直播, 便是直播吃饭也行, 哪怕是吐槽呐, 只要有人爱看,都是一样的。”叶星对这一行的接触不多,之前了解到的就比较驳杂,他就按照自己的了解说了一下。 叶晨听着眼睛渐亮,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眼看着叶星摆弄好了直播装备,端坐在屏幕之前,他也不多说,准备看看再说。 市面上如今正在流行的游戏对战类的挺多,什么时候娱乐业的发达都能够从游戏上体现一二,缺少变化的单机游戏自然是被排除在外的,想想看,别人要有多无聊才会看你自己一个人玩儿消除星星。 而且这种单机游戏也很难体现出对战的难度,同样被删除掉的还有大型的网游。 其实如果有一定的粉丝基础,还是可以从这里入手的,毕竟大型的网游,画面效果什么的肯定会更好一些,但是如果想要得到更好的结果,首先需要有一个高等级的人物,还有一个不太差的团队,否则单机作战,按照网游晋级的速度,很难让人有代入感。 这样一一筛选下来,叶星便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一款战略游戏上,这款游戏就是原主之前也在玩儿的,算是比较热门的游戏,取材五代十国,这个比较著名的历史时期各方面英雄人物涌现,却又一个个都如昙花一现,惊才绝艳也如流星短暂,让人想起的时候每每遗憾不已。 有了这样的情感基础,又采取了耳熟能详的一些著名战役,游戏者能够随意挑选自己的阵营所属,选择自己的人物,通过一些设定好的人物基础数据在最关键的地方发挥自己的作用,让一场战争的结果因此而不同,想想那些著名的战役因自己的表现而有所不同,也会让游戏者有些莫名的成就感。 而且这个游戏最大的好处就是立场不限,一场战争之中,哪怕是一个团队之中也会有各种的不和,关于战役的看法不一致,决定权便需要策略争夺,这里面有一个斗智排演的过程,很像是预演的沙场大练兵。 取得团队的主控权,掌控一场战争让它向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对每个人的诱惑都是同样的大。 时下的年轻人,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平平无奇,但是到了游戏世界这种二次元的空间之中,没有谁不敢与人争锋,歪理正理都是理,没有了现实身份的局限,一个个仿佛都能化身楚霸王,重新演绎一场楚汉争雄。 叶星登录战国账号,看到原主使用过的几个人物,仔细看了看,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混过,就连“代”那样的小国都被他光顾过,结果也是有输有赢,基本上取决于团队的好坏。 一登录上来,便有无数的消息在闪烁,全都是责怪叶星上次莫名掉线的,他上次是一个小将,并不能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需要的时候发现这人突然没了,也是让很多人恼火不已,甚至把失败的原因都怪到了他头上。 叶星一条消息都没有回复,只是看了看各个人物的介绍,他对本世界的历史还不太熟悉,知道的就是课本上的那点儿,更详细的还没有来得及去查资料。 不过也不用太详细,游戏毕竟不是完全写实,为了平衡一下,在某些小国上会安排几个不是太出名却又武力超高的将领,也算是虚构历史了。 “大家好,这里是叶星直播间,我将带领大家回到战国,打赢赤水之战。” 叶星的声音郎朗,他的确有一把好听的声音,但是在叶晨的瞩目之下,对着空无一人的直播间说话,也是有够尬的。 尽量忽视那点儿不自在,他说着打开了游戏,屏幕一分为三,一部分是游戏屏幕,一部分是他现在的样子,另外一部分就是空荡荡的直播间列表。 直播间还没有人,叶星也不着急开始,他说着话便把这一段儿推送到各个网络上去,如同电脑病毒一样,只要在第一时间没有及时关掉,它就能够自动弹开一个小窗口让人看到这个直播间。 叶晨身前开着电脑,他特意一边以观众的角度来看,一边看着叶星怎么做,突然发现电脑上的异动,轻轻“咦”了一声,向叶星投来赞赏的目光。 与此同时,很多人正在开着的电脑上都自动弹开了一个小屏幕,正在闲逛的人当做推送广告,随意瞥了一眼,有的感兴趣点开了,有的并不关注,还有一些人则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破开我的防火墙的?”金发少年看着那突然冒出来的小屏幕,满眼的诧异,他这可不是一般的电脑,按理说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出现的。 感到有兴趣,立刻就采取了自己的检查措施,追踪这个小程序背后的来源,只可惜,他并没有找到源头就被其中的一些程序弄得头昏脑涨了。 “这是、思维迷宫?” 工作兴致有些重叠的一些计算机高手们也立刻发现了这个小程序的与众不同,充满探究欲望的追踪无果之后,他们自然而然地进入了这个直播间,成为了直播间的第二批观众。 而第一批观众,就是那些对直播间有些兴趣的,还有误点进来的,哪怕是误点,只要不是急着有事,都不会第一时间退出去,哪怕有十几秒的停留,也能够让他们发现这个新事物的魅力。 “因为对其他方面不算太擅长,所以我这里就只开始了游戏直播,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直接加入主播的行列,你可以做任何你感兴趣的事情,唱歌跳舞,表演给通过屏幕观看的观众,也可以分享你生活的所得,美妆美食,总有些共同的爱好值得交流,还可以讲述一些生活之中的琐事,只要有观众,分享就不会是毫无意义,而如果观众们喜欢,可以给打赏,这个打赏金额是跟网站分成的,至于分成比例,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看看… …” 叶星的广告语并不十分生动,但他的意思还是表达到位了,一句“没有门槛的舞台”“谁都可以是明星”便足够诱惑一些想要有名的人了。 这年头,想要出名真是太不容易了,突然有这样的一个平台,俨然开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很难不让人动心。 “唱歌跳舞都可以吗?”屏幕后面,一个少女这样问着,已经点开了直播网站的网页,认真看上面关于主播的条款细则… … 如她一样的人还有很多,而网站报名的快速很快打消了他们的顾虑,真的可以! 家用的电脑一般都有摄像头,至于语音什么的可能不是太好,但凑合用的话,还是能够起到一点儿效果的。 叶星一心二用,一边进行着自己的战役逆转,一边操作着各种各样的程序编码,竭尽所能地让每一个新加入的主播都能够看到更大的好处和前景。 两个小时的直播下来,叶星一头的汗,脸色都白了一些,扭头却看到叶晨止不住的笑,“哈哈,光是直播设备,咱们就把钱赚回来了!” 这一天有多少主播上线,就有多少套直播设备被卖出去,每一套直播设备不贵,但是看看那个人数,就让叶晨笑得合不拢嘴,这简直是坐等着钱从天上来啊! 这所谓的专业直播设备,其实简单得用不了几个钱,但是用上了“专业”的说法,再加上他们又是第一家做这个的,难免会被人更为采信一些,都想要用他们家的,不知不觉间牌子都出来了。 “我算是知道你之前为什么让我把那些包装做得那么好了,原来都等在这里了!”叶晨笑得舒心,他看到了莫大的前景,这一刻仿佛才真正感受到了网络带来的可便利。 叶星也露出了一个疲惫的笑容,这其中他投入的心力不小,不过这些没必要跟叶晨细说了,且让他高兴高兴。 兄弟两个又盯了几天,前头回来的钱陆陆续续又投入了进去,叶晨过惯了月月光的日子,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保险,倒是叶星,反而还要操心一下投入产出是否成正比。 这年头,信息传播快,看到这个行业新兴,必然也有人跟着进入,如果是小规模的还好,最怕的就是那些大公司,一上来无论是信誉还是品牌,他们都比不过,若不想被挤出这一块儿的市场,那就还要更努力才行。 582.第582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除了第一天, 叶星再没有干过弹幕小广告的事情, 也是因为发现了直播间里的一些不明人士, 为了低调一些, 他选择弹幕的方式也变动了一下。 之前是不管谁家, 只要开电脑就能看到,改动了之后就成了依附在某些网站上的小程序,一旦该网站被打开, 弹幕广告就自动出现。 他的技术水平高, 某些网站就是发现了这个根本没有给广告费来吃霸王餐的,也拿它根本没办法,好一些的能够把对方清除而不伤筋骨, 坏一些的只能任由对方如同跗骨之蛆,稍有异动, 便是刺骨之疼, 弄不好自家的网站还要跟着崩盘几次。 能够被叶星选中的网站自然也不是什么流量小的网站,有几个公司哪里忍得了这个,却又没办法经过正经的报警手段处理,马上就有了一个黑客悬赏,叫价高达十万, 为的就是除掉这个源头。 因为弹幕广告是关于直播间的,最开始不少人的目光都盯在了直播间上,后来叶晨跟迅捷传媒联系, 收了那边儿的钱, 让叶星把弹幕广告变了变, 多了几位明星资讯,算是把这件事的关注重点分散了一下。 程序设定好之后,相关人操作便简单了很多,为了减少自己的工作量,叶星就把程序改成了傻瓜操作,叶晨想要放什么样的弹幕,只要在他特意弄出来的一个网页上做几个填空选择就可以了。 随着直播间渐渐步上正轨,叶星也逐渐减少了自己的插手,他是想要让兄弟两个的生活积极向上一些,却没准备凭借某些先机暴富出头,只要能够挣到正经的钱,稳定一些就可以了,其他的… … 目光在直播间上的某个女主播相片上扫了一眼,那是董玉瑶。 董玉瑶并非电影学校出身,她就是容貌好,形象好,乐意经营自己的朋友圈儿,剧情中,她就是某一张照片火了之后有了些话题度,这才被某个导演看中,引导她走上了演员的道路。 如今有了直播间这样的平台,她又是个最喜欢这些新鲜事物的,自然也是第一批加入直播间的女主播之一。 而她的表现也的确是很好,哪怕是应打赏要求唱一些口水歌,也能够唱出自己的风格,并不纯然落入俗套,很符合“才女”的人设,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在主播排行榜上有了一席之地,让自己的直播间出现在了推荐首页上。 鼠标轻轻一点,放大的屏幕上能够看到是很简单的背景,一张粉色大床带有鲜明的个人印记,这是她自己的房间,床上放的穿着格子裙的白兔子,还有一旁床头柜上的田园风小蕾丝都显露出一种少女感。 “谢谢338755的打赏,你是第一次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的名字… …” 一首歌的间隙,她这样说着,随口拿过桌旁的矿泉水喝了一口,有人在屏幕上问她平时喜欢喝什么,她的唇沾着水光,愈发粉嫩,说起话来带着些娇声:“也没有什么特定的吧,果汁啊,水啊,茶啊,都喝的,就是不喜欢酒,实在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喝酒呢,那种味道,并不令人愉快啊!” 时下最流行的空气刘海儿稀薄地搭在额上,一双柳眉似乎经过了勾描,有着十足的精致和美感,说话间,双眼之中满是灵动,就连那最后的尾音似乎都带着点儿不经意的勾人。 这是一个有明星资质的女孩儿。 叶星这样下了定论,她懂得在语言之中为下一步预设话题,却又能够表现出鲜明的个人特色,随手一勾,礼物送出去,屏幕上的烟花亮起来,一簇簇,美轮美奂。 “谢谢叶星的烟花,好美啊!”董玉瑶笑起来,她的双眼明明是看向摄像头的,可是那一霎仿佛能够从她的眼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般多情。 “真是荣幸啊,叶星竟然来我的直播间了,我可早就听说了,叶星才是直播间的元老,这算是领导查房吗?”董玉瑶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她有一颗小虎牙,笑得时候愈发显得纯真。 叶星没有配合她的话题,又留下一串烟花就离开了,他对追星没有偏好,剧情中发生的事情说到底还是原主的问题,他不会因此迁怒董玉瑶,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对她另眼相看。 而董玉瑶之后的路子却还是如同剧情中那样,被某个导演看中,走入了娱乐圈之中。 因为出了她这样的例子,哪怕她因此说不会再来直播了,但叶晨还是高兴不已,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小公司成为娱乐公司的可能,愈发开始发掘这方面的人才,还专门设定了一个明星榜,让那些有些才艺又会表现自己的人有了更好的舞台。 “没想到竟然还能这样做,这可真是太好了!”叶晨意气风发地带着叶星搬了家。 他们家如今已经给那些最初招揽来的女主播当做了直播间,叶晨手头有了钱,从来不耐烦跟人家挤,哪怕暂时买不起大房子,却也另外租了一间更大的,兄弟两个搬了过去。 最初跟着他的那几个小弟如今也有些风生水起的意思,叶星撩开手的游戏直播被其中一位顶了过去,如今在游戏主播的位置上也是做得很好,收入也是相当不错。 “二哥,你那个赤水之战是怎么打的,简直是太经典了,我这里想要复制都做不到啊!” 他们知道如今的局面源于叶星的点子,叶星这个附带在叶晨身后的影子仿佛清晰了许多,也有了个“二哥”的叫法,哪怕他们这些人其实比叶星还要大。 怎么打的?叶星想起那时候的一心二用,哦,如果算上他的马甲的话其实恐怕应该说是一心多用,一个团队五个人,其中三个都是自己,那么取得决策权还需要怎么费力吗? 而有了决策权,他们到底是后世之人,能够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看待当年的经典战役,想要颠覆就容易了许多,尤其对面团队并不高效和谐。 但,这些就没必要细细说了,毕竟没有精神力的人是很难做到那样的。 这种精神力的使用方法其实是叶星参考了魂丝得来的,既然能够做到魂丝三千,都是真身,那么精神力分化成丝,同时控制几个人物按理说也是能够做到的。 理论上通了再实践一番,发现果然也能做,这便让精神力更加万能了一些。 “行了,老大乔迁之喜,说这些做什么,还是想想吃什么,咱们可是来暖房的。” 房子是租来的,也并非新建,其实谈不到暖房的说法,但他们没事儿的时候就爱找理由聚一聚,如今有了这么正当的理由,怎么能够不好好吃一顿联络联络感情? 叶晨早就准备好了大出血,这会儿怎样大吃大喝他都高兴,酒桌上说了很多话,回到家中,清净了,面对叶星,他又说了很多,“这都是你的功劳,他们不知道,我都知道,好弟弟,总算哥哥没白养你,以后咱们兄弟两个吃香的喝辣的,都是一起!” 再再再次面对醉鬼的叶星已经有了经验,把人侧放在沙发上,找了毯子给他盖上,然后就不管不顾了。 早晨醒来的时候少不得又听到叶晨的咒骂,这都是他多年的习惯了,有点儿不顺心的就爱骂人,也没个特定对象,就是喜欢骂两句心里痛快,幸好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错,也不会影响旁人。 最开始,叶星是很受不了他这样的,很想让他改改,但是想到原主之前都没说过的话,他也不好说了,等到公司稍微有点儿感觉了,再看叶晨,他在外人面前也能端得住,很有点儿老板的感觉,也就不计较他在人后是个怎么个习惯了。 迅捷公司和叶晨这边儿联系越来越多,顾怜的事情闹出来的时候,直播间少不得也受到了一些波及,很多主播都跟他们解约,跳槽到了别的网站上去。 叶晨一边骂着他们的白眼狼行为,一边觉得焦头烂额,他自己的黑账也经不起挖,自然不愿意看到直播间因此倒台,叶星心里头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是不等他提出来,风波就渐渐平息了,再一看,是董玉瑶在微博上声援了一下。 她的第一部片子就是名导的,片子红了,她哪怕是个女五号也成了个小明星,算是正当红的时候,看到新闻在微博上说了两句公道话,说了一下直播间当时明文约定的条款,让人知道直播间并不是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跟迅捷公司的那些黑账到底不一样。 知道风向转变的源头,叶晨也去翻了那篇微博,看到之后心里难得有了那么点儿悔意。 董玉瑶不知道叶晨之前做的那些事情,不知道他和迅捷的关系,自然能够说得他如同白莲花一样,可是叶晨自己知道,他自己可没有多清白,若不是有了直播间这个赚钱的门路,他恐怕还要帮着迅捷为虎作伥。 “倒是个好女孩儿。”叶晨这样感慨了一句,默默地加了关注,后来还跟叶星提了一嘴,对这个从直播间走出的女明星多了几分注意,他自己的官方微博上,还特意说了两句,表示了感谢。 583.第583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发现事情平息, 叶星就没理会了, 他实在不想再重复读大学的生活,学生的生活,他体验过的不说千百,也有不少了, 如今既然没有希望他更优秀的父母,他觉得自己也可以稍稍放纵一下, 尝试一下以前没试过的活法, 至于选择哪方面, 他还没有考虑好,还需要多想想。 每次经历过一个世界,他都不会刻意记忆, 除了必要的技能, 下一个世界往往展开的是新的篇章,而且诸多世界之中总有那么几个是跟他以往所知的道理违背的,这就让数理化少了很多用武之地。 所谓的“一招鲜, 吃遍天”到了他这里,便往往需要看一下老天爷的脸色(世界规则), 然后才能考虑自己的应对。 好在大多数世界是不禁止精神力的修炼的,这才让他有了一点儿特殊技能,否则, 作为一个普通人, 平平凡凡的一生, 连想起来似乎都透着几分乏味。 偶尔, 他也是想要破坏一下规矩,去当一个坏孩子的。 通过第一次游戏直播认识的几个人可没有什么遵纪守法的观念,跟他通过网络连通的时候,一个个都是不走门只走窗户的损友,但他们表现出来的热血却又让他心向往之。 最近娱乐圈发生了一件事情,m国的明星在一个公共场合,当众辱骂本国明星,事情虽小,反映出来的却是本国明星潜意识的谦恭卑俭让,习惯了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生怕行差踏错,看起来自然是品德优秀,却也少了几分血性,让外人看得怒其不争。 “我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反正要是我,一个大嘴巴子给她扇上去,看她还敢不敢露出那样的眼神,说出那样的话。” “谁让人家是m国小天后呢,大牌么,自然有资本有后台,芊芊得罪不起,只能笑着忍了,看图!” “我早说m国那些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年就是卑躬屈膝跟在咱们后头,现在却扬起鼻孔看人了,也不看看自己裤腿上那点儿泥巴洗干净没有,也是本国那些没眼睛的,爱捧着她们,她们放个屁都是香的… …” “可不就是,心疼芊芊。” 网络上的骂战很快扩大了范围,不少本国明星都被拎出来溜了一遍,比较了一下大家对待外国的一些观点,少不得某些三观不正的就被批驳了,连披着他国国旗照相都成了罪。 叶星最开始没太在意,这些事情,最后明星一道歉,大部分都能够息事宁人,毕竟不是什么大问题,涉及不到太多的三观不正。 但是他新认识的朋友之中,却有一个是芊芊的粉丝,在董玉瑶出名之前,这位窦芊芊一直都是玉女掌门人,很得一些年轻人的喜欢。 “就算是黑客也能追星吧,何况,我去查了她的电脑手机,的确是个很好的人,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所以,我喜欢她也是很正常的吧。” “是啊,挺正常的,反正这也不是你第一个喜欢的玉女了,就是这种清纯范儿嘛。” “有些人的喜好真是万年不变,所以,为了你的芊芊,你就敢去m国大闹一场,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了!” 一行行文字都在调侃着网名“扫落叶”的那位黑客,叶星大概估计对方的年龄不大,也就是二十来岁的样子,技术水平上也透着些生涩,但想象力大胆多变,他的思维迷宫,对方能够闯到第十三关,也是十分厉害了。 “算我一个。”叶星随手敲击了一下键盘,加入了这一次活动。 网络上的较量兵不血刃,除了当事的双方,其他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具体的事情是怎样的,可能有些人会看到打开网页的时候出现的某些血淋淋的字迹,但这些他国网页上的新闻,可很少能够呈现在本国的纸媒上,就算是网络上,也只是小范围的圈子里对这次的事情点赞。 因为攻击的并非什么重要的国家部门,而是他国的一个娱乐公司的网页,还有对方旗下某个明星的微博等信息平台,造成的影响也并没有太坏,只是知情人说起来的时候少不得感慨一句窦芊芊粉丝的能干。 “谢谢大家为我担心了,当时想的只是忍一时之气,不破坏两国的友好关系,没有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影响,让大家为我怒其不争,真是对不起大家了。” 窦芊芊在微博上发文,表达的观点却有些不痛不痒,似乎是在为自己解释一下,又似乎是在为那样的“过激”行为叫停,或者也是一种博取关注的手段,在事件稍稍冷却的时候。 叶星对娱乐圈的这些事情不算太陌生,但无论多少次,他都无法真正解读到一段文字背后的深意,这些看似合理的出自本人的文字少不得都要经过公司和经纪人的雕琢,有些甚至还有一个团队为之运作,哪怕最简单的一句话,可能都不是那么简单的意思。 演员这个职业,是真真正正把演戏做到方方面面的,他们可能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经营出来的形象到底有多少是真实,多少是掺了水分的。 “叶星,你的微博呢?你关注一下董玉瑶,转发她的最新动态。”叶晨走入房间的时候,正看到叶星在浏览娱乐新闻,走到他身边说了一句,还特意打开自己的手机给他看了董玉瑶的最新动态,她得到电影《降魔》的选角机会,角色还是女三,十分难得。 《降魔》是正发公司的年度大戏,打着古装魔幻的旗号,剧本是改编的一部网络书《幻游记》,很有人气,在消息放出之后就有不少小花蠢蠢欲动。 “很兴奋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是《幻游记》的忠实读者,一直很喜欢欣欣这个角色,希望这一次能够演绎出大家心目中的欣欣。” 董玉瑶放上的是自拍,还有一个照片是《幻游记》的书本照片,墨色的书本上,神魔如血,樱花飞舞,丝丝白发缠绕着的容颜似真似幻… … 叶星瞥了一眼,大致就知道这是舆论取胜法,当两个人选模棱两可的时候,谁的呼声最高,意味着话题更多,关注度更多,可能会带来的潜在宣传更多,自然会更加容易被选上。 “你怎么关注起了董玉瑶?”叶星问着,手上也摸出了手机,他很少在电脑上登录一些具有个人信息的东西,手机反倒能够轻易打开微博,少了登录的手续,很容易就完成了转发和关注。 叶晨看着叶星发完了,露出点儿满意的模样来,说:“我这也是投桃报李,她上次不是帮了公司吗?到底是从咱们公司出去的人,也算是熟人吧,帮她一把也是好的。” “哦。”叶星点了头,继续跟几个朋友用译码聊天,这种译码比起文字方便快捷得多,还不容易被外人看明白,具有天然的保密性。 叶晨看了两眼,只能看到那些一行行飞快窜动的译码,他对计算机不了解,大约知道这可能是某种编码,说了一声“行了,你继续忙吧”转身就出了叶星的房间。 他们现在居住的这间房间还是两居室的,兄弟两个依旧一人一个,只是彼此的房间相对对方都不会上锁,加上叶晨来去自如的习惯,叶星也不得不习惯有一个随使能够闯入自己空间的哥哥,这最初让他很不自在,习惯了独立的生活,就喜欢自己的隐私空间不被打搅,这也并不是有什么必须保密的事情,就是一种自由感。 跟他的想法差不多的是,他现在认识的这些朋友,都有类似的想法,这才能够让他们持续使用译码交流,而非他人一眼能够看懂的文字,因为这其中的安全感对他们而言是大大不同的。 “辰星你什么时候也追星了?之前不是对此嗤之以鼻么?”扫落叶是第一个发现叶星的微博的,因为最开始就是从游戏直播认识的,他们自然知道叶星的这个微博,也知道他主要是为了当时直播才开通的,根本没有多余的内容,猛然发现这么一条转发,还真是挺新鲜的。 “我哥喜欢,我就捧个场。”叶星不想对董玉瑶的事情多做评价,好与不好都离他太远,他想的是适才天狼的飙车邀请,他好像还不会这一项技能啊,要不要去看看呢? 董玉瑶的微博是自己掌控的,她还没有红到有专人打理的地步,经纪人定下了一个基调,她自己看着发一些内容,不要让关注她的粉丝冷了心就可以了。 看到叶星的关注,她有些好笑,果然人走得高了,以前的某些人自然就会攀上来了,礼貌地感谢了那些转发,发出甜美的笑容照片一张,董玉瑶就放下了这件事。 她的路已经越走越远,这样的老东家,和从前需要仰望讨好的主播,都已经被她抛在了身后,需要关注的是前面,这一次的制片人好像是很有名的点金手霍乔,年轻多金,她… …眼中转过自己的小心思,手指上迅速点了几个人出来,加了关注。 584.第584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降魔》果然不愧为年度大戏, 未拍先火, 先是各种角色问题的争论,差点儿就弄到海选的地步了,网络上也早就如火如荼地展开了问卷调查表,虽然叶星很怀疑这样的调查表水分有多大, 但不少身在剧中的流量小花们却是乐此不疲地买起了水军投票。 叶晨现在跟好几家娱乐公司下属的部门都有些合作关系,他本来就比较擅长这些不好摆在台面上的事情, 有了一个直播平台, 人脉宽广了一些, 做事情便又多了几分顺遂,连某些明星的私单也能接到手了。 “这是窦芊芊的?” 叶星找他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他桌子上放着的一张单子, 叶晨的文化水平不算高, 有钱后就愿意充一个高富帅的样子来,卧室里的办公桌上弄得跟写字楼里的一样,什么东西分门别类的, 乍一看还真有那么一点儿精英的感觉。 “是啊,”叶晨翘着腿, 老板椅都被压得微微向后倾倒,自在写意地吐出一个烟圈儿,说, “看着她们表面上光鲜亮丽的, 谁知道私底下都是什么样, 这还玉女呐, 还不是要买头条,雇水军… …” 自从直播平台走上正轨,叶晨跟娱乐圈的人接触也算是多了,偶尔的应酬也有那些想要出名的十八线小明星捧他的场,公司里那些签约的女主播为了更好的推荐位,更是乐意一口一个“叶总”地奉承他,弄得他也多了些自命不凡的架势。 再看别人的时候,难免多了些居高临下的不屑感。 叶星听出来了,也没批评对方的心态不对,都是成年人了,想法做法,旁人没必要管束太多。 他拿起单子仔细看了一眼,大概知道了内容,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降魔》中的欣欣一角。 书《幻游记》讲述的是主角来到异世界交朋友游历天下的故事。故事里,欣欣是个真正的配角,还并非主要的那种,作为幻族的小公主,她单纯善良,轻易就相信了反派的谎话,引狼入室,最后害得主角一行人险些丧命,而她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降魔》是电影,改编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在这一部分之中,欣欣这个次要配角因为人设好,很符合这些玉女的设定,因此被走同一路线的董玉瑶盯上并不稀奇,但窦芊芊,她都成名多久了,怎么还会看上这样的小角色。 叶星没放在心上,随口跟扫落叶说了一声,他们这些朋友,都是神交已久但是现实中并未碰面的,彼此的爱好都不会太干涉。 扫落叶“哦”了一声,也不见多么失望,一说起来,叶星才知道对方转移了视线,换了个明星追捧。 “那窦芊芊也是真人不露相,若不是那不长眼的小花闹出来,大家还都不知道她给人当秘密情人快七年了,孩子都不知道打掉多少个了,亏得她还能瞒得滴水不漏。” “好了,好了,别说她了,她也挺可怜的。” 扫落叶到底是喜欢过的,不忍心听别人这样说窦芊芊。 在这件事闹出来之前,大家都以为窦芊芊是励志人设,从农村走出来的姑娘,没学历没文凭,只有一张脸好看,听说最开始为了背台词,手里头还要抱着一本大字典,从被人嘲笑,到稳稳坐上玉女掌门人的宝座,这一条路艰辛或者困苦,也都是旁人理解不了的。 “我就是佩服她瞒得住,连你这样的高手都看不出端倪,其他人,也不怪被瞒住了。” 这也是他们的局限之处了,别看一个个在网络上指点江山,口若悬河的,但是放到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是连社交都搞不定的宅男,他们对人的了解,也都只能够通过网络达成,碰到窦芊芊这种有事情都面谈的,还真是奈何不了。 幸好,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以后的电子产品只会越来越多,而人们对其的依赖性也会越来越大,想要凭借黑客技术立足,还是很容易的,随便开发个小程序都能够养活自己了,至于兴趣爱好上的“串门”,只要不做坏事不被发现,似乎也不能就算是犯罪了。 叶星虽然知道这样的事情不好,但是跟着他们一起去闯了闯某国的防火墙,不得不说,还真是挺刺激的。争分夺秒闯关突进,完全是凭借技术比拼,不需要身体力行,也少了很多被发现的危险,能够满足年轻人追求刺激的需要。 只是一不留神用上精神力可就不太美妙了。 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叶星也是无奈,他其实不想搞破坏的,但是紧张的时候精神力集中这是谁都无法避免的,不大不小地在那边儿露了个脸,然后顺理成章被对方加了个代号收入档案,也算是另类的留下案底了。 他那标志性的思维迷宫,在断后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此回来后扫落叶还跟他探讨了一下,该用怎样的方式避开思维迷宫之中的陷阱,直接突破。 叶星笑了笑,没有告诉他这种作弊的思维迷宫几乎可以发展成人工智能,他用的技术领先这个时代上百年,仅仅是迷宫之中的层叠便有百层之多,想要攻破可不是短时间的事情,最难得在即便走出了迷宫,也不意味着走入了正确的追踪轨道,因为这迷宫是镜面迷宫,交错的两条线能够导致对方最后绕回自己家。 如此具有特色的技术就成了“辰星”这个代号的标志,不知不觉间在黑客的圈子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直到叶星某天接到了国家某部门通过某黑客发来的邀请函,请他作为技术辅助参加某个特殊行动。 “你是国家的人?”叶星有些意外,发来邀请函的“x”是扫落叶带进来的,他们这个小圈子一开始就是叶星直播间的那些观众组成的,后来又经过了一些筛选,主要是叶星单方面的筛选,把一些不太友好的剔除出去,再后来就有了些潜规则,不允许别有所图的人加入。 扫落叶的资料叶星并没有查过,为了表示尊重,他们早就约定好不会去查别人的个人信息,但… …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应该知道我的真实姓名,何必这么曲折地邀请?” 因为直播间的事情,虽然后来叶星并没有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游戏主播,但大家都认定他跟那个游戏主播的关系匪浅,否则谁会那么大张旗鼓地帮人广告。 “我希望更有诚意一些,并不想强迫你答应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是有风险的,失败的代价可能是生命,但成功了,同样不可能获得属于你的荣耀,不会有人知道你为这件事的付出,最好的结果就是成为一个无名英雄,而最坏的,可能还要承担罪名。” “x”很严肃地表示了这其中的危险系数,并没有一点儿隐瞒的意思,但是对行动到底是什么,却是闭口不谈,为了保密,这是叶星同意加入之后他才会说的。 “承担罪名”?叶星总觉得从这里好像透露了很多事情出来,手指在键盘上敲了两下,表示了同意。 “旅游?去哪儿啊?” 听到叶星要出门的消息,叶晨有些莫名,“虽然早说让你不要整天玩儿电脑,但是怎么突然想要去旅游?是自己去还是报团?” 习惯了每天回家都能够看到弟弟在家,猛然间说要出去了,叶晨的老父亲心态上来,又有了几分不放心。 “就是去y省,跟同学约好了,要徒步游,可能时间会很长,我先坐飞机过去,然后我们再一起,至少要一个多月吧。”叶星说着又往登山包中放入了一件衣裳,轻飘飘提了提就准备说走就走。 “你这走的,我还想… …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叶晨没在意,他这段时间留意着董玉瑶的动静,因为窦芊芊的丑闻太大,欣欣一角已经落入董玉瑶的囊中,对此他表示了祝贺之后便想着要不要去探个班,现在他好歹也是个公司老总了,万一… … 想着美事儿,叶晨的脸上满面春风,让他那一张平凡的五官都多了些成熟男人的魅力,笑呵呵应了“好”,看着叶星走出家门,还说了声“路上小心”。 叶星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没什么个人特色的家,关门的时候有了些不舍,想到了自己那舒适的大床,差点儿都有些想要反悔了。 楼下就有来接的车子,黑色的并不显眼,叶星上车之后才能看到车内的别有洞天,一同去的队友是第一次见,危险的气息让人心悸,对方眼神儿之中透出来的轻蔑明晃晃地打眼。 “这次行动代号‘降魔’,希望你们能够一帆风顺,平安归来。” 负责人简单地介绍了各个成员,帮助他们熟悉了一下彼此,就不再多话。 叶星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浏览网页,精神力却在那几人身上绕了一下,发现他们都有对精神力的敏锐感知,这才真正意识到这个行动很可能非常危险,否则也不至于破格提拔他一个组织外人员了。 网页上,《降魔》的宣传海报已经做出来了,其中一张上,董玉瑶饰演的幻族小公主欣欣有着一头天空蓝的长发,微微仰头露出天真纯美的笑容来,成了海报中的唯一亮色。 585.第585章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魔吗? 在大西洋的一个海岛上登陆的几人已经换了一身装备, 即便是被默认为后方技术支持的叶星也是一副特种兵的架势,他的笔电更是被做了一次全面的升级改造,确保能够直接连通卫星, 虽然这里好像连卫星都不太连得通。 一发现这个情况, 谁都知道其中必然有猫腻, 要不然屏蔽那么多信号做什么, 分明是在搞事情。 “技术小哥, 你专心点儿,我们的命可都靠你了。” 带着面罩的青年声音有些嗡嗡的, 调侃着说话, 说的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次的任务非常危险,危险不仅仅在这座岛上的各种武装力量, 还在于他们要探查的事情,据说对方是在做一些非法的人体试验,但如果仅仅是人体试验的程度, 估计不会让国家甘愿冒这样的风险。 要知道一旦调查出这几位兵哥哥的真正身份, 很难不说是国家行动,而国家搞非法入侵这种明显犯罪的行为, 那可真是… … “请叫我‘辰星’。”叶星一本正经地纠正了对方的叫法, 技术小哥是什么鬼,你以为这是网管性质的吗? 他找了个地方就蹲了下来,那几人也在附近潜伏, 其中一人还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种没经过训练的人加入他们是非常不赞同的, 感觉好像是带了一个拖后腿的,哪怕是后勤,也怕对方出问题连累他们性命,但,这个位置,是他随意挑选的吗?竟然刚好最优? 笔电一直都开着,叶星手指飞一样在键盘上操作,几乎都能看得到重影,精神力的高度集中,也导致一部分精神力不自觉地进入网络之中,先一步看到了建筑的大概布局,还有豪宅内部的情况,其中一股还顺势蔓延到了地底,确切地说应该是海底深处,因为距离所限,并不能够看到确切,但他已经知道真正应该探寻的并不应该是那座岛上的豪宅了。 “豪宅不是目标。”叶星一边还在操作对方的内部网络,一边已经把海岛上的建筑布局图弄了出来,展现在眼前的三维图很容易就能够让大家看到具体的结构,而有关人员的部分,叶星用红点做了标注。 “我推测这个区域应该有一个能够进入的门,然后是直通海底的地下建筑,那部分才应该是你们探查的重点。” 叶星随意用手在屏幕上划了一下,一个大致的区域就被勾勒出来。 在场的四人都是经久考验的优秀战士,对这样的秘密任务早就是烂熟于心,彼此之间很有默契,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对叶星有了几分刮目相看。 既然能够被上面的人选来,必然不是无能之辈,对方这样说,肯定是有一定的把握,而他们要做的就是相信自己的队友,相信上级的指派,不为这样的事情产生无谓的质疑和争执。 叶星说完特意停顿了一下,准备答疑解惑,但是并没有人提问,他们之间的信任基础基本上是零,第一次见面的人谈信任未免太奢侈,叶星甚至看得出他们眼中对自己能力的怀疑,但竟然没有一个人提问,这种素质,他也不由得暗暗点头了。 省去了很多唇舌自然是好事,叶星迅速给出了一个计划,“我会制造一点儿小动静,把他们的人引到这个方位,”他的手指在豪宅的某处点了一点,那里是豪宅的三楼,上面有两个小红点的位置在床上,“这样一楼应该能够空出来一部分空间方便你们潜入,但,按照这里的重要程度,这些人可能不知道这个门的所在,但他们一定不会在这里不留人,所以,剩下的就看你们自己了,我会尽快试着掌控下面的网络,但时间可能需要更长一些。” “明白。” 简单明了地应声之后,几人对了一下手表,确定彼此的时间一致,然后就开始了行动。 叶星看着屏幕上代表几人的标注,绿色的小点在靠近豪宅的时候迅速分散开来,各自找了方位隐藏。 豪宅外部的监控已经在叶星的掌握之中,保证内部的人看不到他们的影子,同一时间,某个房间的火警自动响起,警报声引来了骚动,一楼的一部分人果然开始向楼上移动。 绿色的小点迅速移动,几个红点被消灭,他们找到了门,进入… … 看到这一幕,叶星放下了心,把笔电放置在地上,不再关注上面的变化,他的精神力比网络更快,能够实时监测到那几人的动静,这里暂时是安全的,更多的红点都在向豪宅方向移动。 随意拉过了一些植株挡住了进入休眠状态的笔电,叶星迅速后退,仗着精神力的屏蔽功能,明目张胆地跑到海边儿,一头扎进了水里。 海水下的能见度不高,随着深潜,压力的变化也对叶星的进入造成了一定的阻力,他身上没有带任何的潜水工具,精神力只能做到探查沟通的功效,能够小范围屏蔽一定的压力,但是更多的,还是赌一口气。 身上的衣服主要是防弹的,并没有氧气配备,叶星在憋得受不了的时候终于找到了精神力探查之中的薄弱点,在那一点放置了他的随身武器,这是来的时候给他防身用的,傻瓜式操作的枪支弹药威力倒是不错,此时也可以当做小型□□包使用。 【来之前我可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魔,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和平的现代中世界吗?】 叶星在心中暗暗吐槽,任谁在到达海面的时候听到系统的探测回报,都会有些计划被打乱的不悦吧。 系统并没有回话,除了在最初的时候给了一个检测发现,后面的时候它依旧在装哑巴。 闷闷的爆炸声让眼前的海水愈发浑浊,随手挥走飘过来的鱼尸,叶星看到了那个爆炸之后的小洞,很小,但周围的土层都松了,他可以轻松掰下大块儿的土石,扩大出一个容人钻入的洞。 一口气已经到了尽时,再次感受到干燥空气的时候,他不由得深深喘息了几下,靠在湿漉漉的石头上,一时半会儿都没有了站起来的力气。 【魔王之血:蕴含魔王对魔界规则的掌控,方法得当,魔王降临。】 针对那个“魔王降临”,叶星还是明白一些的,到底曾经也是混过魔界的,知道魔界的一些东西理论上可以是不死的,滴血重生并不是一种传说,而魔界很多生物都是从血污中诞生,这种神奇的诞生方式让任何一滴血液都不能被小瞧。 所以,哪怕是一滴魔王之血,它可能造就的不仅仅是一位魔王,还有可能是半个魔界。 只要想想那滴血如果用显微镜能够看到多少微生物的存在,叶星就会觉得头皮发麻,他还不想要让这个平静的世界起什么波澜,也只有经历过那些波澜之后才会明白平静安定是一种怎样的温和。 对此,他的系统一向很是放纵,根本没有忧国忧民就此提出任务,要求他必须寻回魔王之血进行销毁的意思,只是探测到了,然后告诉他一声,之后就完全放手不管了。 如此无责任心,无上进心的系统,叶星都有些怀疑它是不是从未想过摆脱主系统的操控了,它怎么就一点儿都不着急呢? 休息了片刻,感觉有了足够的力量,叶星站起身来,感慨着这幅宅男的身体做这些运动还是太勉强了,如果早知道有今日,他一定一过来就抓紧锻炼,哪怕时间短无法修炼内力把自己弄成武林高手,但腿上多点儿肌肉,说不定也能行动快速一些,不至于这会儿脱力了一样。 有精神力作为屏障包裹着自身,叶星行走之间完全不必在意任何的监控设备,他甚至不怕迎面跟某些内部人员撞上,只要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的精神力不去触碰对方的敏感神经,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通过几个白大褂的对话,他一步步深入这个海底实验室,也透过玻璃窗,看到了某些科室内部的容器内那些花样生物,有些简直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不知道是用哪些生物合成的,又或者是通过了怎样的手段制造的,怪异而残忍。 深入层层实验室,进入最深处,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他找寻的薄弱点本身就是离魔王之血最近的地方了,精神力经过的时候才发现那魔王之血环绕着与众不同的波长,让它周围的磁力都有些紊乱。 看到悬浮在桌面上的足有篮球那么大的陨石的时候,叶星不得不反复确认了一下,才知道这玩意儿的确就是魔王之血。 而从它这种粗糙的外表上也能够判断得出,它就是被包裹在陨石之中的,而对它的研究剥离已经进行到很深的地方,一点微红透过缝隙闪烁着,宛若一只眼睛正充满邪恶地盯着外界。 “这一定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我的研究一定会震惊世人!”一个白大褂正小心翼翼地用仪器切割着那一丝缝隙,从那一点红色上刮下些许红色的粉末… … 586.第586章 深水□□的光芒被压抑在深海之中, 底层的坍塌导致了上层的下陷, 漂亮的豪宅转眼间就沉入了海底, 连同那座海岛,瓦解崩塌成为海底的废墟。 叶星抱着自己的笔电,一副瘦弱宅男的无能样子,扒在一人的后背上,三个人开始了海上的玩儿命游泳, 对他们做出接应的船只还在很远的地方, 剩下的这一段距离只能依赖身下那薄薄木板的浮力帮助了。 “早就想说了,既然一定要从海上过,为什么不准备一些方便快捷的浮水装置?哪怕是个救生圈, 这会儿用起来也比木板好吧, 用不用这么简陋?就算是隐藏身份, 也有点儿太过了吧。” 一场行动死了两个人,这种减员已经比预想到的最坏结果好了很多,但… …大家的情绪还是无法提升,哪怕是侥幸活命,都不能让他们开心一点儿。 听到叶星的吐槽, 另一人回头说:“木板更自然吧。” 身下的木板很有纯天然的色彩,像是自然剥落下来的一大块儿树皮, 这种东西漂浮在海面上并不会太引人注意, 总比可充气材质来得自然多了, 半点儿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如同他们身上的衣服一样, 看着各种高科技, 其实不过是市面上都能买到的雇佣兵款,某些购物网站上甚至能够看到同款出售,根本没有国家和个人的痕迹。 连同他们使用的武器,也做到了毫无标志,如果让任务失败,保证不会让人从这些物品上查到某些信息。 他们如果安然回去,自然会有功劳能够在以后的日子里用别的名头给他们,如果回不去,也会有一场“意外”告诉其他人他们的正常死亡,不会有任何的线索跟这次的任务挂钩。 “底下到底是什么?”叶星故作好奇地问道,黑客这种生物,有些就是好奇心太旺盛才想知道别人的隐私。 “啪”一只手过来拍在他的头上,“不该问的不要问,反正不是金银财宝。”闷声回着话,卖力游动着,这样的距离还不算完全安全。 海岛的沉没并不是终结,一旦被外界联络人发现海岛出事,周围是必然要被搜索一番的,他们必须马上回到安全船只上更换自身装备,隐藏身份回国。 叶星属于临时被征调的外部人员,回去的时候自然不会再跟他们同行,三人在船上的时候吃了一顿饭庆祝生还,也聊起了各自回去之后的休假生活。 “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董玉瑶啊?一回来就看她的新闻,微博上也只关注了这一个明星。” 再次摸到手机的两人都在低头看手机,他们也有自己的微博账号,面对家人和外人的时候是另一副懒散样子,如同此时瘫在座位上的无骨状,是某些人眼中不争气的代表。 “就是随便看看。”叶星矢口否认,若不是叶晨,他根本不会关注董玉瑶,现实中,他们本就没什么交集。 那人笑笑,没有举证,这种事情,追究起来没什么意思,他们也都没有那么八卦,难得的空闲时间,应该好好放松一下,而不是纠结别人的感情生活。 “《降魔》快上映了,我到时一定要去看看,难得有缘。”另一人也看到了最近铺天盖地的宣传新闻,随口说着。 “孤家寡人的,看什么电影,也不怕越看越寂寞。” “听你这话音,七老还是八十了?我可还青春正当时,没交女朋友呐,怎么不能去电影院看看了,若是碰上顺眼的,说不定以后也是有家眷的人了。” “然后一回家就发现床上多了个人… …” “靠,狗嘴吐不出象牙,能不说这事么… …” 两个人到底是熟悉,很快就一言一语地接上了,说不过跳起来打闹也透着年轻人的朝气,不再如同任务中那么沉默寡言的稳重形象了。 叶星在一旁笑看着,直到某人的拖鞋飞跃他的头顶,他才把果汁洒了出去,让就快上房揭瓦的两人好歹老实了一下,停下了这种幼稚园大班的打闹,安静了很多。 “技术小哥,以后有缘再见啊!” 叶星离开船只的时候,跟两人挥手告别,听到这种称呼,嘴角的笑容收了收,“没缘,不约。” 刺激惊险永远不会是生活的全部,叶星安静地回归,到家了也只告诉叶晨旅游玩儿得不错,完全没说自己默默地拯救了一回世界,也算是吧,如果魔王复活… … 唉,有的时候无知就是无畏。 想到那些白大褂敢把那种不知名的红色粉末用到人体实验上,叶星就为他们的作死精神点赞,幸好,发现得早,否则还真不知道成什么样了。 魔王的复活有的时候很简单,只需要足够多的能量就行了,而智慧生物永远都会是这种能量的源泉。 这就是为什么魔总是伴随着邪恶和死亡,那是人家的力量之源啊! 《降魔》上映的时候,叶晨的身边多了一位美女主播,大学生才毕业就进入了直播平台,成了网红主播,典型的网红脸不知道有没有经过改造,反正叶晨觉得不错,叶星也就没有多说什么,见面点头算是认识了,其他的,等他们领证了再说吧。 这些年断断续续的,叶晨身边也没少了女人,只是都没领回家,这位,算是不错的了。 三人都去看了《降魔》,说起来还有点儿尴尬,叶晨是出门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叶星要不要去看,结果叶星应了,手上拿着两张票的叶晨表情一囧,他都约了女友的。 “得了,我自己买得到票,你别管我了,我自己去。” 单纯因为《降魔》的名字,叶星想要去看一看这部电影到底怎样,不知道里面的魔物有没有比真实中制造的那些更为骇人。 导演靠谱,制片人给力,演员也都各自戏精上身,最后的结果自然很不错,因为《降魔》中欣欣这个角色极为讨喜,董玉瑶又是有些表演天赋的,也是广受好评,坐实了玉女的形象。 “我决定了,以后我的偶像就是董玉瑶了。”扫落叶喜新厌旧也不是头一次了,大家都对他的宣言不太感兴趣。 “你这决定太草率了吧,我已经预感到你脱粉的时候不远了。” 译码一条条流动着,他们没有人问起叶星前段时间的失联是去了哪里,网络上的关系说亲近仿佛什么都能说,说疏远现实中都是对面不相识。 叶星参与了两句就没有再说,他觉得自己的心态还是要调节一下,摸出没有提交到系统那里的些许红色粉末,用小玻璃瓶装着,乍一看好像是一瓶红色的许愿沙,实际上,那流动的红色有着动人心魄的魔力。 血液蕴藏着规则的掌控,这是怎样的力量,他很想知道,只可惜,没有储物空间,他没有办法把这些带入下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连灵力都不存在,他根本无法用不科学的手段探测,每每遇到这种情况,精神力都有些鸡肋了。 几年后,叶晨跟网红脸结婚了,两人的婚姻热热闹闹也是幸福美满的样子,他的公司规模局限,逐渐沦为了众多直播平台中较为普通的一个。 叶星没有再给他帮什么忙,两人的关系渐渐远了些,曾经因为叶晨要求而关注的董玉瑶也被叶星取关了,本来就没几个关注的人,这一下子更是空落落的。 偶尔从娱乐新闻上看到,董玉瑶倒是越来越出名,她跟娱乐点金手的霍乔还谈过一段“配一脸”的恋爱,可惜并没有长久,又几年,跟某个富商走入了婚姻生活。 叶星并不曾特意关注,只是看到的时候想,这又和剧情偏差了多少呢? 偶尔“旅游”一回,叶星的技术水平通过那一次“降魔”得到了认可,后来这样的外援他又做过几回,次次都能够侥幸生还的幸运一时间还被人起了个“雷达”的绰号,夸赞他对危险的灵敏度,让他的队友都多了一线生机。 网络上,“辰星”之名也渐渐鹊起,他并没有做太多事情,只是利用自己的技术小小地谋求了些钱财,为此还被上头批评了两句,到底是不正当手段得利,但,因为没有苦主,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自由自在地当了几年宅男之后,叶星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地下密室,异常的举动引来了探问,他的回答则有些神秘,“想要得到魔王的宝藏,自然要抱着九死一生的态度。” 本来就跟外界很少联络的他在某一天彻底失去了踪影,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了,叶晨没找到人也不管了,随着孩子的出生,他这位叶总忙乎得很,早就转移了生活的重心,也许都忘了自己还有个相依为命的弟弟。 还是上面派人查到了那件密室,在密室前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封可以称作遗书的纸张,上面写着一些匪夷所思的内容。 密室还是被打开了,但在开门前的爆炸摧毁了一切,里面什么都没有留下… … ——“这不是潘多拉的魔盒,我不会留下毁灭,因为没办法再给与希望。” 587.第587章 虎兕于柙, 不知其恶。 来自魔王的诱惑啊, 那红色的粉末就好像是无数财宝的浓缩, 凝聚着所有的神秘,让光芒都为之退避,只剩下那唯一的耀眼夺目,深邃迷人。 即便早就想好了自己的计划,但是到了真正执行的那一步, 叶星其实还是犹豫了的。 他有比着其他人更多的时间去进行自己的事情, 学习自己不知道的知识,一步步成长到自己都不知道会是什么的样子,也许哪一天能够成神, 或者哪一天真正凭借自己的能力长生不老, 穿越万界。 但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 他在每一个世界之中,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有那么点儿小特殊,却也不到多么惊人的地步。 他的时间那样长,让他不急于知道答案, 走到那最后一步的终点,但… …当云端的王座向你招手, 你有多大的毅力能够抗拒走上那条鲜花着锦的通天之路? “我最终还是一个凡人, 有着贪婪的心, 想要得到窥视大世界的双眼, 哪怕只是一丝的光芒。” 从系统那里, 他知道魔王之血的来历,这位魔王并不是他曾经去过的小世界那样的魔王,而是大世界的魔王,也正因为是来自那样的大世界,所以这滴血还能够在碰到他之前保持着天外陨石的外壳,没有真正重生出一位魔王来。 中世界和大世界的差异在哪里呢?能量的差异才是最根本的。 放到任何一个生物身上来说,可能便是灵魂的差异,中世界的规则限定保护了本世界的同时,也最大程度避免了来自外界的伤害,而它们本身不足的能量想要让这位魔王滴血重生,也就成了困难的事情。 不管这位魔王是如何从大世界杀出,这一滴意外掉落到中世界的鲜血都能够让获得者从中窥得一丝门径。 叶星不敢对自己的灵魂下手,那是他最根本的东西,如果出了问题,远不是他能够处理的,那才是真正的覆水难收。 所以他是针对自己的肉身下手的,一同被他带入室内的活物就成了祭品,然后他用自己的肉身为基,容纳那些粉末的进入,在它们融入掠夺的同时,他也在用精神力拼命地吸取那些陌生的知识,哪怕是一幅画,一句不明的语音,他都会用自己良好的记忆力记录下来,保证在下一次接触的时候能够想起来。 这个过程简直疯狂,满室的鲜血和尸体,还有他自己用精神力绘制的各种防护阵法,叶星偶然清醒的时候都会觉得恍如隔世,他好像是到了另外一个充满着血腥杀戮的世界,一切都是那样鲜血淋漓。 强大的精神力让他不至于发疯,沉迷于血液之中的信息,但清醒之后,面对的却是无法收拾的残局。 即便这些粉末很少,但破坏一个普通人的身体还是足够了,他的实验很成功,冥冥之中,他仿佛看到了一双能够穿透时空的眼,那种被注视的感觉不过转瞬即逝,但却让他惊悸不已。 那是什么? 那是怎样的存在? 在力量不够的时候妄图窥视更强大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一种冒犯,叶星猛地吐出一口鲜血,他几乎能够感觉得到自己内脏的破损,这简直太糟糕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英年早逝。 他已经无力再起身去收拾室内的残局,只能庆幸在进行这个冒险的实验之前,他已经想到了最糟糕的结果,门口堆积的□□是连通着开关的,无论是谁,只要找到密室的开关,开启的时候都会触动□□,然后内向□□会保证里面的一切都尸骨无存。 这本来是为了防范他这个理论上可行的实验弄出一个魔王来,哪怕不是魔王,而是大世界任何一种魔物,对这个中世界来说,可能都是核弹一样的存在。 却没想到,这些能量还不够,只是些许粉末而已,竟然已经要这么多的能量还不够诞生魔物,或许他之前也没必要那么紧张那滴魔王之血,简单换算一下,恐怕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死光了,真正的魔王也无法诞生出来。 但,若是诞生出什么魔物,同样也不太好。 这样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之前那样努力也不算是毫无意义,叶星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再想到自己留下的遗书,笑容中更多了一些趣味。 “凡人妄想成神,总要付出更多… …机会摆在眼前,凡人都会动心… …我只是一个凡人,向往着魔王的宝藏,沉沦于魔鬼的诱惑,这罪狱深深,当你们发现之时,我必然已经无力走脱… …这不是潘多拉的魔盒,我不会留下毁灭,因为没办法再给与希望。” “第一次任务之中,我得到了魔王之血,那个非法的实验并非凭空而来,固然总有人妄图当造物主,那也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之光,那是魔王之血,在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阶梯,螺旋向上,我的道路,不应该平铺直叙… …” “如果你们看到这纸遗书,就当敬畏,妄图以凡人降魔的下场,便如我这般… …” “凡人降魔?他指的是什么?” 与叶星合作过几次的某人看到这样富有暗示性的言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们相识的那场任务,那也是叶星第一次在他们的视线之中出现,所以,“魔王之血,他是从那里得到的?他什么时候做的?怎么做的?” 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然而没有人能够回答,等到开关被找到,大门开启的时候,他们也终于明白了“潘多拉魔盒”的指意。 “这个混蛋,都死了还搞这一套,他不应该是科学主义接班人吗?什么时候成了神秘学的代言人?他们给他多少钱,让他宣传《降魔》了?” 当年获得好评的《幻游记》再次开拍,这次取材的是中间的另外一个片段,名字则简单粗暴地叫做了《降魔2》,据说还是原班人马出演,当然幻族的小公主不可能死而复生,但是不要紧,董玉瑶可以出演另外一个跟幻族小公主长得非常像的女将军,完全不同的心性脾气,也是一种角色上的大挑战。 灰头土脸的人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动作上却是格外小心,确定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才开始真正打量这道大门之后的一切,除了爆炸留下的废渣之外,干干净净。 后来的仔细检查才发现了大量血迹干涸的痕迹,还有各种各样动物的尸骨,几乎是体型能够进入密室的都被拉进来了,在这一片腐朽骨骸之中只有一副是人的,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好像死了上百年一样,几乎都要风化成渣。 这种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景象,还不如不要鉴定出那真的是叶星的尸骨了呐,哪怕他是搞什么古怪的实验,也不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啊!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他还有当疯狂科学家的潜质。 “这个疯子,还说什么辰星呐,简直就是个疯子!疯子!”队友连续说了好几声“疯子”,他可以接受自己的同伴以任何一种死法死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但是这种自己找死的做法,他无法原谅,无论是怎样的理由,都无法原谅。 他们一同见识过那么多黑暗,完全应该是最珍惜光明的一些人,但,怎么有人能够这样容易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麻烦的还不止这些,密室内诡异的状况并不是能够简单用科学来解释的,尤其是某些仪器检测出了一些不太正常的能量场反应。 最后事情进了保密档案,因为尸骨的不可见人性质,叶晨最后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弟弟成了失踪人口,很可能已经死亡… …一时的打击过后,因为生活重心早就转移了,叶晨也没能悲伤多久,很快就投入了公司的发展上,他本就不多的知识在应对市场浪潮上已经很是吃力,根本分不了太多的心神为自己的弟弟愤怒悲伤。 曾经跟叶星执行过那第一次任务的人,如今也只剩下某人一个,对于隔离审查,他安之若素,回忆起来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新意,对于这一点,上面的人有些失望,却也并没有怀疑他的忠诚。 毕竟,叶星这个人,可能是黑客身份的缘故,对自己的隐私很是注意,口风又紧,之后还会再次选择他进入行动,也是因为他的口风紧,通过了上头的暗中审查,但,这个优点此时也成了缺点,想要查点儿事情太难了。 作为叶星曾经“喜欢”过的董玉瑶,也被暗中观察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发现两人的交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那封叶星留下的遗书最终被作为秘密档案的一部分封存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知道这件事的人渐渐故去,这些纸质档案最终成了尘封的秘密。 如果某一天,再有什么意外降临到这个中世界,档案被打开,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感慨,有些事情的发生早有端倪,也并非罕例。 凡人仰望星空,追逐闪烁,可曾想过每一颗是善是恶… … 588.第588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殷红的花朵在微风中招摇, 夜幕之中漂浮在花朵之上的点点闪烁如同花粉自带的荧光, 又好像是那坠天的星辰,在此处徘徊不去,流连忘返。 黑色的河流从黑色的土壤边儿经过,唯有反射出来的粼粼波光才能够辨认出那流动的轨迹,从东向西,从生到死,七情六欲都在河水中沉浮, 在风中呜咽成歌, 那幽怨的曲调能够唤醒人心中最深沉的感情,把一生如走马、影过一遍。 锁链发出的声响脆亮,被锁链套住的人还有些茫然,一手抓着脖颈处那冰冷的锁链一端,感受着那沉重的分量,抬眼问:“你是什么人,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白色衣裳的人不吭声,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背影,默默地往前走,每一步都好像是丈量好了一样整齐, 移动的距离并不会有半分的差池。 没有行动的少年人身着红色的长袍,他的满头青丝半数被一根玉簪挽着,半数自然垂落在身后, 随着微风伴着红色的纱衣漂浮, 殷红殷红, 宛若河流对面那盛开的红色花朵一般,充满着纤柔之感。 “松开!”被锁链牵着走了一步,少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七情上脸,他一边说着,一边回望,好像回头还能看到他的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多风光啊,一举成名天下知,得蒙圣恩尚公主,哪怕成为驸马之后就没有了实权,但驸马都尉也是五品了,多少人一生都做不到这个位置上。 周围一片漆黑,视线所及,除了对岸那红色的花,便是那几乎不可察的河水,其他的,只有白色的衣裳在前行… … “元郎,你可醒了?” 侧目,粉面含羞的一张美人脸笑着看来,藕白的肤色细腻光泽,好像那上好的瓷器,却又多出一份玉色的润泽,看着仿佛就能想到昨夜这一身肌肤微微泛粉的样子,始知“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来历。 这是公主,当今的妹妹,也是性格温良贤淑的一位,最难得还是品貌端庄,无论内外,都让人挑不出一丝错来,不止太后爱她,便是当今这位当兄长的也舍不得把她错配了人,这才让她花龄蹉跎至今,找了自己这位小了三岁的驸马都尉,也是今科状元。 只是,这状元之才… …呵呵… … 闭了闭眼,压下原主的记忆,如果他还找得到原主的灵魂,肯定要狠狠把人臭骂一顿,再把这些烂摊子还给他,但… … “柔儿怎么这么早起,昨日累了,且多睡会儿。”少年一张俊逸至极的面容,眼中微带几分关切看来,立刻让人软了心肠,恨不得心都给了他,只让他眉眼舒展,笑逐颜开。 公主嗔了他一眼,轻轻推了他一下,“大白天的,发什么梦话,还不快些起来,今日要到宫中谢恩的。” “啊,是了,这可是大事,总要让太后娘娘和皇帝陛下放心才好。”说着,少年也慌忙起身,玉雪似的后背露出来,能够看到上面桃花点点,细弱的枝干微微泛红,惹得公主又红了脸,微微低下了头。 室内的动静引来了外间的人,内外两层的套房模式,让伺候洗漱的人能够及时出现,帮衬着这一对儿少年夫妻装点完毕。 还是新婚时候,彼此都是红艳艳的装束,看到那艳红的袍子,少年瞳仁儿微缩,很快又状若无事地穿戴一新,在下人的簇拥之中,跟着公主一起坐上了回宫的车架。 夫妻两个在车架中简单说了两句话,便面带喜色地进了宫中,这座公主府是太后和当今疼爱公主,特意设在了离皇宫最近的地方,也是为了来回方便,还给了公主随时进宫的权力,疼爱之心可见一斑。 太后娘娘慈眉善目,不过四十多的妇人,远远谈不上苍老,笑着与他们相见,略说了几句,就把驸马丢给了皇帝,自己带着公主去说私房话了。 皇帝最大的儿子只比驸马小两岁,驸马又面嫩,看着倒似还要更小,这般妹夫看在皇帝眼中,跟儿子也差不多,说话没两句,皇帝就找到了对着儿子的感觉,说起了功课来。 驸马都尉是个闲职,具体没什么事情好做,属于挂着名白拿工资的,对这方面,皇帝自然没什么好说的,只好叮嘱功课,驸马好歹是状元考出来的,学问上总还是可以说说的。 若是原主,多半还有些怯,换成现在,少年人郎朗而谈,言之有物,言辞也称得上是可圈可点,皇帝频频点头,满意之色渐渐浮上眼底,驸马倒似又长进了些,这学问… … 一时谈得多了,等到公主再回转,皇帝少不得也夸了驸马两句,得了公主的笑颜。 这一趟在宫中用了午饭才回的,还是太后开恩,怕小夫妻两个在宫中不自在,主要是驸马不自在,这才放他们出去,也是不坏了宫中规矩的意思,到底驸马也算是外男了。 一出宫,驸马脸上便有些疲倦之色,公主善解人意,轻声道:“元郎可是困了?回去可小憩一番,养养精神。” 驸马拉着公主的手,略带几分歉意地说:“这段时日忙着大婚,有些累了,虽累得欢喜,到底还是有些短精神,公主不弃,可与我一同补眠,下午醒来,我再带公主游园。” 公主粉面娇羞,低低地应了一声。 说是补眠,公主睡着了,驸马还没睡意。 他又看了一遍原主的记忆,再次有了骂人的冲动,再看剧情,更是觉得天雷阵阵,恨不得把那个不知道被系统取代到哪里的灵魂再揪回来受过。 原主叫做夏明元,因生来就是个俊俏孩子,得了家中偏爱,父母捧着他读书,他也果真争气,神童一样步步上升,可惜家人福薄,不等他高中状元就去了。 他从小就没受过苦,谷米不分,不知如何打理家业,勉强凑到盘缠,又被人骗了去,差点儿就不能进京。 还是夜宿荒郊,遇了贵人,这才得了金银资助,有幸考中状元。 才学自然是有几分的,但少不得几分还是皇帝看中了这个妹夫,想要给妹妹做脸,这才抬了他当状元。 原主可不知道这些,他一门心思等着当驸马,哪知道在婚前却又遇到了那位贵人,贵人告知身份乃是鬼王,而他寿命已尽,当入冥府。 富贵眼看就在眼前,人生得意之时将来,谁肯这样轻易死去? 原主小聪明尽有,看出鬼王对他心存善意,似乎还多有照拂的样子,便漫天好话空许诺,硬生生凭着一口花言巧语勾动了鬼王那一丝丝心肠,应了他富贵十年,十年后,方迎他同归。 是的,这家伙完全不论男女,就那么把鬼王给勾搭到手了,俨然如同科考之前只一个游园会就把公主的芳心勾到手一样。 想想原主记忆中那鬼王模样,便是看过多少俊男美女,看到那张俊彦依旧会让人忘记俗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似乎也不能怪原主一下子没了分寸。 生死之前,若能多活十年,不知道多少人愿意许下泼天诺言,何况是这种简单的报恩套路,以身相许呢? 问题在于,这家伙敢做不敢当,好容易活了,便把诺言忘到了一边儿,只想着跟公主神仙美眷,谁让公主也是个难得的美人呢? 剧情中,鬼王因为冥府某些征战事,在外十年未归,十年后,惦记着当年许诺回来迎亲,却看到当初信誓旦旦“以身相许”的某人堂而皇之当了驸马,与人恩爱不说,还有了一双儿女承欢膝下,完全忘记了当初许诺。 这若是个普通人,大约就是背信弃义,负心汉之类的故事,骂一顿,打一顿,了大不起再得点儿青春损失费就算完了,到底不能为了感情反复杀人害命。 但是,这是存有冥府,留有鬼王的世界,结果怎么会那么简单。 这世界规则不同,阴司报复似乎有些无所顾忌,鬼王一怒,逼着皇帝交人不成便派出阴兵,灭了此国,捉走了原主,埋入彼岸之下… … 因原主一人之过,一国倾覆,这也算是倾国倾城了吧,他今天还真没从镜子中看出此身有这等祸国殃民的资质,再回忆几次与那贵人相见,他也没觉得原主哪里显出好来了,竟然能让那鬼王心动,这祸水程度还真是坑人不浅。 如今的夏明元一不想最后连累一国,让举国上下死无葬身之处,自己也不得好死,二也不想跟那鬼王成亲,无论原主怎么许诺,他倒是可以跨物种跨种族以身相许了,奈何夏明元可不想自己以身抵债,自然是不愿意如此的。 但… … 他来得太晚了,他来的时候已经是洞房花烛夜后,后半夜接手一片烂摊子,他都不想去回忆自己昨天那糟糕的心情,做梦的时候又梦到原主最担心的事情,不得不说原主对洞房花烛夜的执念,他算是深刻感受到了。 若能早些,他当不许愿,便是死了就死了,成鬼未必不能当鬼修,又怕什么,鬼的世界也是个新世界嘛,但不早不晚,偏偏烂摊子已成他才来,竟是利剑高悬,无论怎样都是个死了。 如今,可怎么办… …十年… …只有十年… … 589.第589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下午跟公主的游园如同忆往昔一样, 让公主想起了两人的初见,也是一个简单的游园会, 才貌出众的公主引来了少年人惊艳的目光,而少年人贸然献上的诗词,不说多么优秀,却是真真切切打动了公主的芳心… … “只怪春风不解意,拂花过柳送清泉… …”公主手持花枝,微微扬起的粉面上一片春光, 比那枝头更娇,比那春意更浓, 笑语吟吟之中满是新婚的喜悦。 她什么都不知道, 但最后, 却因为她的“元郎”赔上了一国一家的性命,若能成鬼, 也不知恨是不恨。 夏明元看着她,心中轻轻叹息,面儿上却仍然笑着,应和道:“莫道春风不解意,何因吹送落花来。” 那高高枝上的花,芳华正好,眷恋春风之柔, 随它而去, 却被送与了那清泉之中, 随水飘零… … 却不是这春风不解意啊, 它正是太知道了,才把那飞花送入清泉,解了清泉的一片相思。 公主面带羞涩,一笑之间,便若春风拂面,枝上花开,端是芳华天成。 夏明元上前一步,捉住她的手,放开的花枝弹开,花瓣轻轻飘飞,“我只愿这春光无尽时,芳华永留香。” 如何才能在这十年之中反转局面呢?从某个角度来说,鬼王也无辜,但… …人谁不为己,他能做的就是在十年之中壮大自己,能够压制鬼王力量,不容他肆意报复就是了。 至于这件事的真相,为了不要再给公主多一层伤害,他们这些凡人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婚期十天,夏明元四处带着公主玩耍,纵然此时的男女大防不那么严重,但深宫之中的公主几时有过这般肆意,跟夏明元的感情倒是愈发地如胶似漆,乃至后来发现驸马喜欢上道学的书,也没有反对,还亲自去求了宫中的典藏。 “可算是看到你入宫了,这都多少时日,别是把母后都忘到脑后了吧?”太后笑着打趣自己的女儿,女儿女婿感情好,好到天下人都知道,她心里头也高兴,当初对驸马的那点儿不放心也松快了许多,觉得女儿的眼光还是不错,虽然驸马年轻,却也是深情专一的好儿郎。 时下男多女少,虽有纳妾事,但并不会太夸张,官员几个妾室都是有限制的,皇帝更是以身作则,后宫之中妃嫔不过十人之数,在历朝历代都算得上是不好女色的了,所以公主想要找个专一的驸马,理论上来说也不算是完全不可能。 而夏明元虽然出身不高,但他的好处就是年轻人好掌控,再者也没个公婆让公主受累,太后对这位驸马还算是比较满意的。 皇帝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他是亲眼见过后宫倾轧,见过太后受苦的,自然知道女子的不易,当着女儿看的妹妹能够有个好归宿,他也是高兴的,为此还给了驸马一块儿金牌,让他能够随时入宫,也算是一种荣宠的表示。 “母后——”公主不好意思地娇嗔。 夏明元也有几分赧然的样子,说:“母后勿怪,是我年轻贪玩儿,累着公主了,我们以后一定常常进宫来,陪着母后说话。” “行了行了,我可没有怪驸马,驸马能够对柔儿好,我心里头高兴着呐。”太后说话很是亲民,到了她这样的地位,满后宫她最大,做事便随兴了许多,不再刻板地讲规矩了。 一旁的皇帝听了也是凑趣,说:“你小小年纪,还是莫要贪玩儿的好。”转头就把夏明元拎到前头去问话,问他怎么想看道家的书了。 这些日子,夏明元也不是白带着公主到处玩儿的,他也看了一些书,了解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基本规则,灵力修炼还是要差些,明明存有鬼物,但却不见能够降鬼的道士和尚,灵山大庙上的那些个多是蒙混香火钱的理论派,他悄悄捉了个小鬼放在那老和尚的面前,对方都半点儿不曾察觉,这种状况可是不妙。 有修为的道士没碰到,却听说过一些道士降鬼的故事,未必是空穴来风,这让他对道藏多了些兴趣,公主听到他喜欢,自然就眼巴巴地说出了宫中藏书丰富的事情来,这才带着他进宫。 皇帝只怕自己好端端的妹夫移了性情,万一真的想要修道去了,那不是活活折腾人吗? 他可是知道历史上某些皇帝干的好事,说是修道,尽弄一些见不得人的丹药来,白白磋磨他人。 鬼王的事情自然是不能说的,但夏明元还是试探着说他发现了鬼物的踪迹,心中不安,想要从道藏之中找到破解之法。 皇帝失笑:“你才多大,疑神疑鬼的,定是你疑心病犯了,这世上哪里来的鬼物,便是真的有,如今你也算是皇家之人,都说朕是天子,百邪不侵,有朕庇佑,你还能有事,可宽心些,莫要让柔儿跟着担心。” 夏明元故作几分羞惭模样,心中却是叫苦,都说古代人最信鬼神,但这位自信人定胜天的皇帝可是坑苦他了。 “其实也并没有怎么信,就是想要研究一下,心中安定,并不是要做什么,只是看看典籍罢了,也是增长学问,若能修身养性也是好的。” “哈哈,你小小年纪,谈什么修身养性?”皇帝的目光有些促狭,眼神儿似乎直接奔着下三路去了。 夏明元笑容都挂不住了,就算是大舅子,这玩笑也有点儿过吧,有这么调侃自己妹夫的吗? 好在皇帝到底端着,没有真的就房事问题跟夏明元探讨一二,说了几句告诫,便给他开了方便大门。 这个年代,是一个世家和寒门并行的年代,有些世家的藏书还要多过皇室,不过皇室也可算是百年世家了,宫中的藏书到底还是丰富许多,让夏明元很是找到了几本有用的书籍。 这世界的灵力稀薄,却还是有,他有好功法,奈何好功法需要的灵力也多,草草修炼几天,也只能做到耳聪目明,发现一些有灵气的物件,书也算是其中一种。 如获至宝地捧着书回家的驸马很快就进入了学习状态,晚饭都差点儿忘了吃,吃了饭匆匆钻到书房,也没得公主两句抱怨,两人感情正好,驸马贪新鲜想要一下子把书看完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公主根本没觉得不妥当。 这种情况持续几日,等她发现驸马有些冷待自己的时候,差点儿都要跟那些书(小妖精)翻脸,然后就有宫中出来的姑姑发现她怀有身孕,要她隔离驸马,让两人分开住。 公主的欣喜之余,见到驸马坚持不肯,还老老实实回来跟她睡,不要其他服侍的人,心中的怨气更是顿时不见。 “你现在怀着孕呐,可别想太多,对孩子不好,你我两个就够了,我不要其他人,咱们好好过,以后孩子大了也挪出去,让母后养着,咱们过咱们的… …” 红烛还在烧着,夏明元哄着公主,虚虚揽着她的腰身,一副生怕压到了孩子的模样。 “说的什么傻话,母后听到定要说你。” 听出了驸马对自己的重视之意,公主喜笑颜开,却还是故作嗔怪,驸马到底还是年龄小,偶尔有些孩子气,但这样孩子气的驸马,她却更爱了怎么办? 又想到当初他傻乎乎看着自己的样子,公主的眉眼之中更多了几分舒心,拉着驸马的手按在自己的肚子上,“这可是咱们的孩子,你不爱,我还爱呐,哪里能够扔给母后… …” “可我只想你看我一个,只为我一个操心。”夏明元发现公主喜欢这个调调,愈发说这样的话哄着她开心,免得她不高兴说要烧掉那些书,那道藏之中,还是有些东西的,至少从道藏之中看到的“历史”,让他对此世界的规则多了些猜测。 公主有孕的消息是个喜事,太后怕他们小年轻不当心,害了孩子,又派了两个姑姑过来管着,彻底把驸马赶出了公主的寝室,弄得驸马每天做贼一样半夜爬床。 最开始差点儿惊到人,以为真的是贼人,发现是驸马,还是让人哭笑不得,公主又好笑又好气地看着皇帝兄长把驸马拎过去训了一顿,派了两个侍卫看管到了书房,心里头也多了几分纠结。 习惯了一个人的怀抱,换成自己,睡觉都要多翻两个身,辗转一番才能入睡。 明明就是一个公主府,正正经经的夫妻两个,弄得像是被分开的牛郎织女一样,白天见了必然要腻在一起,驸马还在研究道藏,还给公主讲,公主有听没有懂,只觉得那些天玄地玄的都是神话,但看着驸马那热血上头的样子,不知怎地,竟也欢喜起来。 “我只想着这样的日子长长久久,有朝一日咱们两个也能做一对神仙眷侣,永永远远… …” 那动人的情话如蜜一样,甜到人的心里去。 太后和皇帝听了,也不好反对驸马这点儿心愿,只笑着叮嘱人看着,不让动那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其他的随着去吧,为免得驸马耐不住闹了公主,还特意从世家那里借了些道藏方面的书给了驸马研读,只盼着他安安稳稳过了这十个月才好。 “看书总比找人强,且让他分分心的好。”太后饶有深意地笑着,近乎直白地告诉公主不要跟书争宠。 公主一张脸羞得发烫,到底还是接了这份建议,又弄回来不少书,方便了夏明元的研究工作进行。 就这样,在公主怀孕五个多月的时候,驸马能御剑的事情似乎也只能归功于一句“皇天不负有心人”了。 590.第59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这世上, 真的有神仙吗?” 皇帝本身对佛道是看法一般的,尤其在他接受的教育当中, 不务正业被长生不老迷惑的帝王实在是不少,他也早早有了这个戒心,但,看到驸马踩着剑升上半空, 这种不合理的事情, 让他也不由得心神动摇, 难道真的有长生不老? “不管有没有, 反正我的法子没错,陛下可要一试?” 按理来说,皇帝都是不能够修炼的,尤其是在修仙世界之中,基本上没有能够修炼的帝王, 这是因为承担人族气运的皇帝是顺应天命而来的,自然不能如修仙者一般逆天改命, 否则便不可能坐上帝位。 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几乎不能并存。 而这个世界却有些不同, 从道藏之中可以看到, 曾经道教也有辉煌的时候, 甚至能够左右帝王之选, 但是不知道某一日,什么原因, 突然就发生了变化, 夏明元猜测是这个变化导致了灵气的大幅度削减, 这样便废了道教的大部分功法,以前的那些不适应当世灵气稀薄的情况,自然也修炼不出结果来。 跟这个变故一起的就是多国并立。 是的,如今的皇帝远没有始皇帝那么尊贵,天下多分,虽然这么多年各国基本上都能够相安无事,也不见哪两个国家死战不休,但这具体原因并非因为他们没矛盾,而是因为人少。 地广人稀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两国划分的边境很可能中间还有一大片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要打仗都嫌路远,很多国家的皇帝,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周边的国家到底有几个。 而国家的发展,不说处于停滞阶段,却也没有多少进步的跨度,能想象吗?世家和寒门并举的情况持续了千年历史,这样漫长的时间,放到他所知的历史当中,恐怕早就是世家被排挤到只能够接受科举制度了吧,但是在这里,两者并举竟然也没多少人抗议反对。 这种缓慢的发展足以凸显出人们贪图安逸。 但与人不同的,则是鬼物的世界。 真正修炼灵力之后,夏明元发现这世界的灵气属性偏阴,这就导致了某些鬼物的修炼更加容易,懵懵懂懂之间就能够成为鬼修,而吞噬同样的鬼物就能够壮大己身,假以时日成为鬼王似乎也不难。 而据他捕捉到的老鬼所说,死后的世界并不只有一个冥府,也就是说但凡成为鬼王之后,有能力的话都能够统御万鬼,建立冥府,而这冥府的规则制度,完全是看鬼王的倾向。 他们这个国家这片儿的鬼王尊称冥主,拥有十几座鬼城,如此还不知足,跟一个号称天帝的鬼王还有矛盾,两方对鬼物的争夺,地域的争夺,据说已经绵延百年。 冥主的冥府规矩就是成了鬼服他管,无论是转世投胎还是借尸还魂什么的,全都是下头的鬼将按照他的律法做事,算是一个比较严谨的,不允许鬼物私下害人。 所以人间少有听闻鬼物作祟的事情,多数人都当鬼物不存在。 但是天帝那边儿却不同,他们允许厉鬼报仇,弄得人间也是血雨腥风,因为修炼高深的鬼物多能在白日显形,他们那里的阴婚阴胎之事也颇多,当然,修为高深的和尚和道士也多一些,不似这边儿多半都是嘴炮家。 这也能够理解,越是恶劣的环境越能锻炼出杰出的人才。 远水解不不了近渴,哪怕知道冥主的死对头是哪个,夏明元也没想着去帮对方,来个“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毕竟对方的规则是他所不赞同的。 如果没有冥主跟原主的那些纠葛,他还是很喜欢冥主统御之下这种和平气氛的。 为此,他决定还是自己培养人才,而他这样的身份,自上而下的路子反而是最好走的。 “这种东西,你就这么教给朕?”皇帝有些意外,讶异地看着自己的妹夫,这是天真还是愚蠢,这种超凡的力量… … “不只是陛下,我还想着让母后和柔儿也练,然后做成书册刊行天下,让天下人都练。”透着几分激动,夏明元眼中亮晶晶地,声音激昂地说,“这世上万物相生相克,既然能够有这样的力量,肯定有不一样的危险,若是不知道就罢了,既然知道了,我怎能放任大家处于这样的危险当中,总要有些力量在手,才能心中不慌啊。” 愚蠢的凡人啊,想想你们身边生活的那些看不见的鬼物,若非这片儿的鬼王规则严厉,还不知道要有多少人间惨剧,赶紧觉醒吧,好好掌握点儿东西,免得挨打的时候没有还手之力。 往最坏的方向想,若是以后自己干不过那个鬼王,不得不被报复的时候,多一分力量,说不定还能多一分存活的希望。 “这是陛下的天下,陛下也希望天下人越来越好的吧!” 俨然一个傻白甜,夏明元一脸天真地说着,双眼之中全是期盼。 皇帝一噎,面对这样大公无私的妹夫,他怎么能说自己其实是想要把这种力量私藏的,如果说了,难道要妹夫不教给自己吗? 这一天,颇有几分郁闷地目送高高兴兴的驸马带着公主出宫,皇帝到太后那里讨主意了。 “皇帝糊涂了不成,你是天子,哪里有事事亲自上阵的道理,力量再好也是要人用的,学的人多了,你择优取之,总能够收为己用,难道武功不好就不能当将军了吗?你要的是能用的人,而非天下无敌的武功。” 太后早知道人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占全,既然已经是这天下最高的位置,那么何惧别人的优秀呢?再优秀的人还不是要为自己所用? 皇帝也不傻,不过是一时之间为那超凡的力量所惊,有些转不过弯儿来,太后略一点拨,他就想明白了,这力量也如绝世武功一样,固然是好,但便是人人都会,难道人人都能当皇帝了吗? 一人得道,尚且鸡犬升天,他的度量,难道还容不下跟着他受惠的天下人吗? 权力顶端的人达成了共识,夏明元的修炼之法也终于能够刊行天下了。 自来就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领头修炼,又真是速成的法子,哪怕不能马上御剑飞行,但身体上的耳聪目明却是实实在在的,谁不知道好,立马个个都学了起来。 更有不少人开始注意那个爆冷门的驸马,虽是寒门之子,但这份运道,这份才学,到底出众,那些书,多少人看过都没看出名堂,他竟然能够从中悟出一篇功法,这种才华怎能不令人刮目相看? 公主府的门庭瞬间热闹了许多,不少王公大臣都带着家眷拜访,他们都不信公开的那篇功法就是全部,以己度人,必然还有一些私藏。 夏明元也不介意当众表演一下捉鬼之类的事情,让这件事更加轰动一些,几次之后,便有不少人偷偷准备起了桃木剑,辟邪符。 “元郎之才,犹如天授。”公主合上手中的道藏,抚着圆滚滚的肚子微微叹息,心中隐隐担忧,这样的天授之才,得了这般超凡力量,可还会贪恋人间情爱,留恋红尘不去? “便是神仙转世,也舍不得如花美眷。”旁边的姑姑是太后身边伺候的,说是看着公主长大都不为过,自然一眼能够看出公主心思,直言剖白,“昨日驸马还说要给公主做什么奶果子,把厨娘指使得团团转呐,今儿不就送上来了,公主可还赞了好的。” 想到那甜甜的回味,公主微笑点头:“的确是好吃,也不知他怎生的心思… …” “若非时时惦记,怎能注意到公主胃口不开的事情?”姑姑再次宽慰,“奴看驸马心性,对公主真是一心一意,公主可不要自误。” “姑姑说的是。”公主这般应了一声,到底稍稍开怀,又叫了一份奶果子,品尝着那松软的点心,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 夏明元此时却是顾不得她这边儿了,自从修炼方法过了明路,公开之后,他就完全不掩饰地白日也修炼起来,一边修炼一边尽力找些多年之鬼,探听鬼界的事情,增加了解。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他的想法是好的,但却没那么容易,冥主带着鬼将出征,留在外面晃荡的都是边缘鬼,基本上不知道冥主更多的信息,连同那些鬼将,所知也甚少,让夏明元连防范都无从谈起。 但他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早早就在带着公主游玩的时候一一探寻了城中概况,此时有了修炼出来的灵力,便忙着把防御大阵的轮廓勾勒出来,这却是个长久的功夫,又不好被人知道,免得有心人破坏,他只能避了大家视线趁夜出门干活,愈发忙碌了几分。 若非每隔几天,他还记得送些东西讨好公主,两人的感情恐怕早就生了问题了。 如此,等到公主生产的时候,夏明元大大松了一口气,孩子出来了,公主也就能够修炼了,等到公主觉出修炼之乐,不说两人更有共同语言,想来闺怨之语能够少些了。 591.第591章 是个漂亮的男孩儿。 这跟剧情之中没什么出入, 夏明元也没在意,对于血脉这种东西,换了这么多个世界, 那么多个身体, 他早就不会在意这种事情了, 事实上,当第一次穿越之后, 对于自身,他已经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唯有自己最重要。 这种自私让他不会对周围的人和事物投注多于自己的关心,哪怕是他的子孙后代也是一样。 所以这个孩子并没有得到他十分的喜悦,占据他更多的时间, 他就是看了看, 吩咐了好好照料, 然后就去看公主, 迫不及待地跟她说起了修炼之法的好处,想要让她连月子也省了, 直接开始修炼。 “元郎,他是不是不太喜欢孩子?”公主人情聪慧, 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 在夏明元走后,情绪低沉地问身边的姑姑。 姑姑听了抿嘴一笑, 说:“驸马才多大年龄, 自己还是个孩子呐, 如今又沉迷修炼,只想要跟公主做一对神仙眷侣,哪里会在意子女,便是公主自己,若非十月孕育,骨血相连,又哪里能有多少母爱?” 到底是跟公主亲近,姑姑的话也没有半分虚假,古来皆如此,男人对子嗣的重视,重视的是他传承的自身血脉,而非骨肉相连之情,说到底,受苦受累的都是女子,他们怎能感受得到在孕育子嗣过程之中的种种心境呢? 公主颇有几分爱怜地看了看襁褓之中的孩子,是个很漂亮的孩子,这才生下来多长时间,皮肤还透着些红,却能够看出圆润来,很可爱。 “以奴看,驸马爱重公主才是好的,这世上,父母老去,子女小家,唯有驸马,以后才能长伴公主左右。驸马既然是这般态度,公主也不要为孩子太分心,多以驸马为重才好。” 这世道,到底是男子当权,女子就算再自由,也不能少了那一生依附,哪怕是公主,若是婚姻不幸,又有谁能够真的感同身受? 如今太后还在,固然好,太后若是不在了呢?皇帝陛下,他可是帝王啊,又哪里能够照顾到方方面面? 姑姑说着,伸手抱起了襁褓,交给了一旁看着的奶娘,说,“好好照料,不要扰了公主休息。” 公主又看了几眼,有些不舍,却还是把姑姑的话听进去了,她身边的这些人都明白,她好了,她们才能好,所以她们也都是盼着她好的。 “姑姑说的是,我也要快快好起来,总不能让外人当这公主府没了女主人。” 女人的心思总是那样,原先驸马不出名还好些,但是如今驸马正是热门人物,家里头来来往往,少不了一些大人物和他们的家眷,其中也有些女子藏着小心思,公主早早就关注起来了,自然更加防备多出一人分薄恩爱。 纵然是公主之尊,也不能保证所爱之人必然真爱自己,她早早就明白这个道理,这才在发现驸马之后那般一往情深,比起那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公子,喜爱自己的驸马更好掌控不是吗? 夏明元很快发现了公主的转变,只当是她也知道修炼的紧要,经历过修□□那种全民修仙的感觉,夏明元觉得没有人会不向往修炼,因此根本没有分析这其中是否有别的原因。 高兴之后就拉着公主专门辅导,他们是夫妻,比旁人又更亲密几分,灵力运行时候的种种,夏明元不惜耗费灵力亲自帮助对方体验,一步跳过引气入体的阶段,直接为其构筑了可立体感官的路线,让她之后自己运行。 “元郎为我,真是辛苦了。” 看着满头大汗,脸色都有几分苍白的驸马,公主的心中一片柔情蜜意,体内的灵力明明微冷,但她却感觉出了暖来,一双美目愈发移不开视线,连手上的帕子落下都轻柔了许多。 夏明元拉着公主的手,说:“你我夫妻,早说好要白头偕老的,有什么可辛苦的,快别说这些了,倒是跟我生分。” “是啊,自然要白头偕老的。”从驸马这里侧面印证了姑姑们的话,公主愈发安心了几分,靠在夏明元的肩头,嘴角的笑容止不住地扩大,倒是把修炼的心思又上心了几分,总不好让驸马失望的。 夏明元改造出来的这篇功法本来就有点儿走后门儿,不讲究什么资质,便是资质差的,也能够通过各种手段来弥补,资质好更不用说,自然而然就能引气入体,达到短期速成的效果。 真论起来,即便他们能够御剑飞行,也比不过修仙世界那些同样能飞的筑基期,但对付各种鬼物的手段法术,却是夏明元一个个实践出来的,效果出奇地好。 在修炼的人多了之后,京中的空气也是一清,至少那些嚣张到四处乱飞的鬼物基本上都看不到了,感觉呼吸之中都多了阳光的味道。 公主出了月子之后,两人结伴又去宫中一趟,太后年龄大了,即便修炼也不意味着能够延寿,但能够在死亡之前看到另一个世界,太后反而多了几分安心,不管什么时候,只有自身的能力才能让人心静。 皇帝也是,皇室若干年的基因优化,从外貌上看大约是男俊女美,内在资质却也是不错。 这就如□□仙世界多美人一样,拥有修炼资质的人长相都不会太差,因为这是最关系身体经脉的,身体经脉好自然长相更顺眼,漂亮不过是一种加成而已。 “我竟不知,这世上竟有如此多的鬼物,便是这宫中… …”皇帝简直不想说第一次在宫中看到鬼物的那种感觉,简直是… …一想到这皇宫之中那么多不干净的东西,以后量刑的时候他都想要减了死刑。 “陛下不用担忧,成鬼之后也是有秩序的,还有鬼王管理。”夏明元这是第一次在皇帝的面前提起鬼王,他说了一些自己在老鬼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然后还表示了一下对死后世界的担忧,毕竟鬼王那么多,冥府那么多,谁知道自己入哪个呢? 皇帝的目光微闪,他想到的更多,若是能够长生不死做帝王自然是好的,他自认自己当皇帝也算出色,下头的大臣也是乖觉能干,但若是到了阴间,成了鬼之后却要听命旁人,如同平民一样俯首叩头,却是让他想一想都觉得受不了。 夏明元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又接着说,“如今这修炼的法子只是我草创,也不知道能否长生,若是不能,还要早早在冥府打点一番才是,臣也是凡人,有幸享受人间富贵,自不想要在阴间受苦,尤其那投胎转世,也并非能保证下辈子富贵… …” 故作几分忧愁情绪,夏明元皱了皱眉,很有几分苦恼的样子。 皇帝试探着问:“如果冥府果真那么多,鬼王也多,那,难道咱们不能成为新的鬼王吗?” “谈何容易?”夏明元说,“我听鬼物所言,他们修炼都是年深日久自然而然的,能够成形的,若非怨鬼厉鬼,便是百年之上的时间,那般长的时间都只是凡鬼而已,鬼王那般厉害,恐怕要有上千上万年的时间,那样长的时间,便是人都要活成了精怪,何况是鬼,恐怕咱们根本没有手段对付… …”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打不过。 “不过——”拖长了声音,夏明元又道,“也不是不能够吧,若是有些机缘的话。” 他的话模模糊糊,却没有完全否定,皇帝听了便是心中一喜,只要有办法就好,最着急的是太后那里,想到阴间秩序,太后也犯了愁,她的年龄恐怕十几年后就要入冥府了,去给鬼下跪磕头,只是想想就是万分不想死了。 好在时间还长,也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或许修炼之后能够延寿呢?这么一想,太后也对修炼之法更加上心了。 皇帝有了些想法,透露给了大臣,大臣们比太后年龄大的很有几个,也都担心死后成了凡鬼,受人剥削压迫不能反抗,心中也都有了些动念。 再碰到鬼物之后,也不忙着灭杀了,忽略对方那恐怖的表象,打听起了冥府的事情。 人多力量大,他们还真的找到了一些情报,不得不说,无论何时,都有那等胆大之人,竟有人照着鬼物所说于某处阴地寻冥河,偷入幽冥鬼城之中捉鬼,不知道是怎样的机缘,竟然还真被他们捉到了有分量的鬼吏,这鬼吏很有人间习惯,贪生怕死,一听说要魂飞魄散,当下什么都招了,倒是说出了不少有用信息。 凭借他做引子,又逮到了那座城的城主,被诱捕的城主也没什么坚强不屈的想法,人死了还能当鬼,鬼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这种时候,即便是血脉至亲,该出卖也都出卖了,何况是冥主呢? 只是这位城主所知的关于冥主的消息也不多,好在他当鬼的时间长,很多事情多少都知道一点儿消息。 592.第592章 比如说这位异军突起的冥主掌控着冥河,听说天帝那边儿也是一样,而彼岸花是因冥河而生的,冥河之中有冥石,那是构筑鬼城的基石,也是通阴之物,凡人若是携带,能够掩盖身上生气,冒充鬼卒。 而鬼物若要转生,也要通过冥河,逆流而上,不定在某个漩涡就消失了,据说就是转生了。 但是真实与否,只看这些鬼物不去尝试就知道了,他们定然是不信的。 纵然是真,一个没了此世记忆的新生对他们来说又有何意义,反而不如借尸还魂受欢迎,只可惜借尸还魂的要求不少,而且冥主并不喜欢此事,虽称不上严禁,却在发现之后处罚严厉,让很多鬼物不敢轻易尝试。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八卦的消息,比如说人间某位绝色,死后成了某位城主的小妾… … “怎么,竟不是鬼王的小妾吗?” 夏明元听到此处,仿佛好奇一样问,“难道鬼王不是如同人间帝王一样的存在吗?” “是是是,但是——鬼王他把人退回来了,想来是不喜欢吧。”来汇报的人看起来也问过这个问题了,知道阴间如同人间一样,该有的享受都有,大家对死后的世界也少了惧怕,但能不能在死后获得和活着的时候同样的权力,却是值得重视的事情。 “也不知道这鬼王是哪里来的,反正当他冒出来之后,因为执掌了部分冥河,自然就成了冥主… …” 来人还在说,皇帝听得很认真,夏明元的心思却已经远了,“执掌了部分冥河”,这是什么意思?“部分冥河”—— 皇帝显然也跟他想到了一处,下一个问题就问了,他们都很擅长抓关键,很清楚这个“部分冥河”就是关键。 事实上也真的是,那位城主是个真真正正贪生怕死的老鬼,经历比本国立国还要久,而他认识的那批鬼,若非走上高位,便都死了,鬼脉也算是广,能够跟他们谈个古。 这个“古”就是最初的一个冥府是怎么变成如今这么多个的,据说是大能打架,殃及池鱼,硬生生把一个阴间打成了碎片,曾经的地府破碎,阎王都死了,剩下的他们这些老鬼也有过苟且偷生的经历,等到后来便有炼化了那些碎片的鬼王冒出头来,成立了各自的冥府,渐渐演变成如今的这幅样子。 最开始,不是没有人想要杀死鬼王,夺得碎片,若是能够集合了全部的碎片,说不定还能成为新的阎王, 鬼物之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只是没有鬼成功,在这位城主之前还有不少的老鬼,为了这点儿贪心都死了。 用他们的魂飞魄散告诉了大家,掌控了这些碎片的鬼王绝对不是一般的鬼物能够对付的,剩下的那些就被吓破了胆,成了如今的样子。 也是这边儿安逸久了,冥主管得严,人间都不知有鬼,又怎么可能去对付鬼,那鬼吏和城主压根儿没有防备人类,这才这么轻易被捉了回来。 听着这些路人消息,夏明元的想法更多了,等到来人走了之后,他跟皇帝申请要去外面游历几年。 “这是何故?”皇帝不解。 “元侥幸得天之幸,一朝高中,得尚公主,此恩此情,非粉身碎骨不得报。既知这人间并非尽头,死后尚有大千,自然不能故作无知,放任那等鬼物坐拥阴间帝王之尊,陛下若信我,我当游历天下,为陛下取得阴间碎片,让陛下百年之后能够再入阴间为帝。” 夏明元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既然知道有阴间碎片这种东西,他自然要去寻,要知道,人和鬼可不一样,一旦身死,身上修炼出来的种种法术能够带多少在魂魄上可是说不清楚的,即便他也曾经专修魂魄,遇到此事也是有些无知的,他却不敢赌那个万一。 若是鬼王有什么勾魂手段,把他弄成鬼魂,生生抹去他修炼这几年的灵力,他还有什么能够做出对抗的方法呢? “好,好,好,朕却是没有看错你,果然是个能干的。”皇帝被感染得,一时激动,应了下来。 两人商量好了,再去太后那里,看到公主,还有公主身后的奶娘抱着的那个已经会笑的小子的时候,皇帝略有几分迟疑,把劝说的事情交给了夏明元。 公主自然是反对的,但太后却被说动了,比起下头的儿女,她必然是最先要迈入阴间的人,若是能够在那之前掌控到足够的力量,让她成鬼后不必对人屈膝,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为此,她转而劝说公主。 公主当时没说什么,回去后却免不了抹泪,这才好了多久啊,驸马就要远行,还归期不定,任谁都受不了。 “柔儿莫要生气,我也是担心你我死后孤伶,那阴间律法全凭鬼王,若是鬼王贪图柔儿美貌,可让我如何是好,只要想到那种可能,我便再不能安枕,只盼着早早解决此事才好。” 夏明元的确很难安枕,却是担心那冥主回来算旧账,原主做的那点儿事儿,说出来他都嫌丢人,而为了此事去打杀冥主,先不说他有没有那个能力,也不说冥主存了何心帮他,单单这种恩将仇报的做法,他就觉得自己无法把屠刀举得理直气壮,哪怕剧情之中那冥主后来也倾覆了一国,不算是个做好事的,但他对原主,却是从无亏欠,反有恩情。 公主哪里知道这些,听到这样的话,一双美目立刻就含了泪,脸上微微泛红,“哪里就能那般呢?元郎可是担心我,我定然是抵死不从的,我岂是那种… …” “我当然知道柔儿对我之情,”夏明元打断她后头的话,“柔儿也当知道我对柔儿之心,若真有那种时候,我便是看着柔儿另投他人,也希望柔儿能够活下去,不会魂飞魄散,有朝一日,或可望来生。” 揽着公主的肩膀,夏明元所想又更远了一些,他对公主之情,能够有几分呢?这位是原主好容易为自己选上的妻子,但对自己,却是如同家人一样的责任,情爱,似乎早就不再是他的情绪之一,所有的便是那万千世界的牵引,哪怕满口情爱之言,于心中,却少有动心之时。 “元郎——”公主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她扑在夏明元的怀中失声哭泣,却并非因为伤心,一颗心满溢着的,分不清是爱是气,怎会有人这般,怎能有人这般… … 最开始,一个有心,一个有意,到如今,竟真如一见钟情一般,少了多少算计,回忆都是朦胧。 有这份感情铺垫,公主也没了阻拦,夏明元迅速收拾好了行李,走的时候甚至刻意瞒着公主,等到公主知道消息的时候,夏明元早就出城了。 “驸马说是不忍见公主泪流,这才不告诉公主,只当他还在书房修炼,驸马还说了,让公主好好保重身体,修炼一事,要记在心上… …” 姑姑一边转述驸马留下的话,一边看着公主的脸色,适时劝慰,不忘把“驸马都是为了公主好”这样的话再次拿出来说。 这一次公主听了却是笑了,“我当然知道他都是为了我,驸马出身寒门,哪里没有受过苦,只有我,从来没有当过平民,怕是受不了一朝跌入凡尘… …” 公主说着语音一变,叹道,“他呀,总是为我想得太多,若不是他说,我又哪里知道他竟然担心得那么长远。” 奶娘抱着孩子在一旁,正在此时,孩子突然哭了,公主看过去,奶娘忙把孩子抱过来,说:“大约是饿了。”说着就要解衣喂奶。 公主看了一眼便移开了视线,既然知道死后世界是怎样,知道新生之子都是鬼物投胎而来,她便有了些说不出的联想,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鬼转生的呢? 一想到这个,怀孕时候的喜悦都不见了,竟是想不起来那时候多少期待,面儿上也冷淡了几分。 姑姑见状,便让奶娘抱着孩子下去喂奶,还特意叮嘱了一句好好看顾,主子可以不在意,但对这位下一代的小主子,下头的人却怎样都要在意的。 尤其,公主可能不会再有孕了。 这件事是驸马说的,原因则是修炼有碍子嗣,这一点,驸马早早就对外说了,对内只是瞒着公主,驸马的意思是长生比子嗣重要,他只愿跟公主终老。 深宫之中,见多了帝王的喜新厌旧,见多了美人的哭泣抱怨,姑姑难得见到这样的男子,有感于这份难得,自然是想要促成这一段美满良缘,与此相比,子嗣反而是其次了。 万里之遥,便是御剑也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到底是速成的功法,速度上大大不如。 夏明元一路行得不快,他推拒了大部分的侍卫,只带了几个出行,这些人也是第一批跟着修炼的人,如今都有些剑术能够看几分了,路上夏明元也是不吝指点,这些人的能力强了,做的事情必然也多,算是好事。 他这样大方,这些宫廷侍卫也都是有眼界的,当下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了,一些人和乐融融,伪装成商队出行也是似模似样的,只是他们这个商队靠的全是鬼物消息,到达兖州的时候竟还小赚了一笔。 593.第593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鬼物的世界跟人间又有什么不同呢?同样是一团乱局,甚至因为鬼物有些特殊的能力,比如说瞬息千里之类的,他们知道的更多,离开冥主的那片儿地界之后,听到的消息也就更多了。 夏明元是避着天帝的地盘儿走的,他知道冥主正和天帝交战,两位鬼王的战争不知道要涉及多少事情,尤其天帝还是那么一位肆意无忌的,万一被波及进去就不好了。 “大人,此城已经是青王座下的都城了,咱们… …”侍卫说着咽了口口水,这也算是深入敌营深处了吧。 即便如今已经会了捉鬼的伎俩,见到鬼物也不再如最初惊讶,能够有些稀松平常的架势,可是想到这兖州之地不知多少鬼怪层层包叠,就由不得人不头皮发麻。 最要命的还是夜间的鬼市,最初碰见茫然无觉的时候,若不是大人,恐怕他们早就成了那鬼城一员,直接被勾了魂去。 人间如果战争也常见征兵抓壮丁之类的事情,但鬼域,竟是不打仗也要捉鬼入城,据说只要把什么往那命盘上一印,生生死死,死死生生,都是这鬼城中人,再不能脱离开去。 因未知而恐怖,因恐怖而怯步。 “不用怕。”仿佛看出了他们心中忌惮,夏明元适时发言,“你们忘了咱们带着的冥石了,冥石带在身上,可以阻隔生气,冒充鬼城之人绰绰有余,今天,咱们就去看看这鬼市。” 如今已知的鬼王也有数人之多,都是得到了阴间碎片,而这阴间碎片的功能不一,未必都是冥河,比如说这位青王,他得到的仿佛就是生死簿之类的东西,但这里叫做命盘,也不知是怎样的形状。 功能倒是简单,能够锁住鬼物为己用,这个鬼物之中不单单是鬼魂,还有妖精,而两者之间还有联姻,也是奇闻了。 这位青王颇有几分后宫三千的架势,每年清明都会迎娶一位美人归于后宫,而这位美人可以是妖精,可以是鬼物,可以是人类,连男女也无要求,只要美即可。 为此,他甚至会包庇在他统御之地的妖精做一些食人害人之事,虽是小事,却也让人们有了逢夜不出的习惯,更有少女成年之时涂黑面部的礼仪。 时日久了,竟然连这里的人也都不知道这一风俗的由来,唯有些老鬼能够说出缘故来。 鬼王娶亲,说起来算是风光,阴间比类阳间,鬼王犹如人间帝王,如此帝王选妃,按理说没有人会不乐意,与之相对的好处有眼的都知道。 奈何这位青王还是不一样,他所取的妻子最后一个都未见,所谓后宫,也只有那些积年的老鬼才能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只以此风形成之日起算,年年不缺,这后宫人数何止千人,但,就是一人未曾再相见,也容不得那些人思量许多了。 如此情况,每逢鬼王娶亲,虽如节日一般,但心眼明亮的那些,少不得背后喟叹一声,又一个倒霉催的。 而因为鬼王所持那命盘之顾,但凡逃跑不及时,气息落在命盘之上,生死由人,想要走都走不脱。 几千年来,青王这里也处置了不少的落跑新娘,能够追回来的自然是“原谅”她,不能够追回来的,好像没有人知道会是怎样,因为从没有追不回来的人。 可能还是命盘使用方法有些玄妙,这些人并不知道所以,才会如此吧。 夏明元心中种种猜测,也不妨碍他随身携带冥石,准备参加鬼市。 天光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城市之中,家家都开始关门闭户,黄昏之中,另一层光亮渐渐而起,紧闭的门户之外好像都挂上了彩色的灯笼,一盏盏的明灯高低错落,莫名的高楼之上,能够看到飘扬的红纱,还有那纱帘之中舞动的美人,举动妖娆,连那歌声都似从天上而来。 路上也曾见过鬼市的侍卫们早就没了初见时候的惊艳,当时还是荒野之中,幸得人声,自然多有快慰。 此时却是城市之中,分明是人类居住的城市,光影转换之间,便已然成了另外的一副样子,高楼亭台舞,红楼水榭歌,来往人声沸,繁华如画现。 “若这些都是真的,该有多好啊!” 一个侍卫感慨着,头一次出门这么远,见到了外面的战乱疾病,见到了那些鬼物妖精害人,也见到了人吃人的现状,见到了荒野暴尸狗不食,见到了千里孤坟无人祭,也见到了以人为乐的残暴… …偏眼前这一片虚假的盛世之景,最是动人,最动人心,可,却是假的,越是明白越是有一种莫名的悲伤叹惋之意,连武夫也要柔了一片心肠,说不出的难过拥堵胸腔。 “本来就是真的,哪里来的假呢?”夏明元轻声说着,“死后世界如此,活着之苦可愿弃了?” 鬼也是真实的,存在即有理,然而无论死后的世界多么好,他们,愿意去吗? 舍弃一身皮囊,说得简单,真正的,只看他们尽皆摇首就知道了,人间多苦,却舍不得,放不下。 再不多言,缓缓从街道走过,能够听到左右叫卖之声,蒸汽袅袅之中似乎还有食物的香味,然而那些吃食却是不能细看,看到香烛店,愈发要虚了眼,那些对着香烛长吸,一脸满足的鬼物们,代表着死亡。 招牌幌子在街上招摇,男男女女,好像弃了世间的种种礼教,嬉笑怒骂,全凭自在,一整条街,总可以看到衣衫不整的绝艳女子带着香风阵阵,行走散漫,不经意便会把一条帕子塞在你的手上。 侍卫躲避着不肯接,得来女子银铃般的笑声,只用那帕子甩了甩,便有香风迎面而来,一道袖风拂过,女子像是受了惊一样随风而退,定下身形来的时候还嗔怪:“大爷好生无力,我只是好心邀这位小哥同乐,大爷平白阻拦,是何道理?” 面色尴尬的侍卫插言:“谁要跟你同乐!” 夏明元并不与之做口舌之争,见她没有锲而不舍,便也不管,继续前行。 虽不知道这位青王手中的阴间碎片是怎样的,但冥石生于冥河,冥河也是阴间碎片的一部分,那么… …早早就在冥石上刻了某种牵引阵法的夏明元能够通过精神力感受到那一丝微弱的牵引之力。 一行人继续行走,路上又遇到几个如同艳鬼般的女子,毫不羞涩地大方揽客,竟是让血气方刚的侍卫们悄然红了脸,哪怕红粉骷髅,但在真正看到那骷髅之前,总也看不开红粉表象,容易为其声色蛊惑。 对此,夏明元也无法阻拦什么,只能提醒而已,好在侍卫们还知道什么最紧要,并未有中途离队之举。 一行人走到了一处较为严肃的街道,夏明元一眼就看到了那恍若皇宫一样的建筑。 门前还有夜叉守门,那夜叉与人间所绘几无相差,青面獠牙,手持冰刃,看过来的眼都铜铃一样,乍看就如怪物,让人望而生怯。 “大人,咱们恐怕进不去。”侍卫见多了下头的那一套,自然知道这样的守门意味着什么。 夏明元微微点头,他也看出来了,他们这些来历不明的绝对进不去,而进去的风险,想想那个还不知道具体的命盘,他也不会轻易行动。 左右街道附近还有商铺,只是比之前的热闹稀疏安静许多,夏明元随意寻了一家坐下,要了些吃食,却是谁都没有动,只安静听那卖茶的谈古。 越是老鬼,越是喜欢谈论那些旧事,以历史显示辈分,此刻也是如此,那老鬼正与一位客人相谈甚欢,那客人是要寻青王办事的,数次投而无门,这才在附近茶摊蹉跎。 能够在皇宫附近开铺子的,哪个不是精乖的,这些鬼物活的时间长了,心眼儿更是繁多,几句话都说不到点子上,唯独见了客人塞过来的一纸薄黄,这才透了点儿实际的东西。 有些鬼话并非常人可听,尤其他在不想要别人知道的时候,侍卫们茫然不知,夏明元却一一听了个清楚。 他们来得巧也不巧,正是青王又一次娶亲之后的一个月,这个时间,青王多半都是不理正事的,外界都传言青王是跟新婚妻子恩爱绵长去了。 “嘿嘿,若非你这黄表不错,我是不与你说这些的,白让你在外头乱转,指不定就被那夜叉抓入监牢之中。”卖茶的老鬼是个老头模样,胡子稀疏没有几根,头上也跟光了差不多,一个小髻都托到了脖颈,平添几分滑稽之色。 一身老旧的褂子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换过,能够看到袖口处的褴褛,说话之间却是老气横秋的做派,又透着点儿洋洋得意。 客人模样倒是普通,若是在外头遇到,必然当做常人一样看待,闻听此言,便是连番道谢,话语间捧着那老者,又透了几句实话,告诉他还有后门可走。 眼见那客人识趣,又给了几张黄表之后,老头便告诉了一个地点,由着客人道谢离去。 夏明元心中暗动,却还是稳坐,便见那老头鬼祟起身,看了看那客人离开的方向,就是向着他所指的方向,满脸的笑意回头,抓起了手边儿的火铲,就悄悄跟了上去。 都说鬼话连篇,这鬼话又哪里有那么好信的?夏明元又等了片刻不动,精神力却是先跟了上去,不见其他动静,这才带着侍卫跟上,离开了这个茶铺。 594.第594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皇宫都有好几个门,这青王的宫殿自然也不是只有一个正门,那老鬼给指的路就是个小门,只不过这小门也并非好走的,地处阴暗之处,外面灯笼的光都照不到这个地方,当他们的身影融入黑暗的时候… … 已经张大嘴巴的老鬼被定住的时候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獠牙凸出,双目之中的惊愕之色取代了贪婪的食欲,他的眼珠子努力想往后看,可惜身子被固定住了,竟是不能够随意转头。 在他面前,那个差点儿被袭击的客人还有几分惊魂未定,但是这种情况之下被尾随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鬼物的世界没有多少和平,鬼王若是愿意管理还好,若是不愿,在大多数鬼物之中遵循的都是弱肉强食的法则,鬼物能够通过吞噬其他的鬼物而强大己身,这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升级方式,其他的,并没有流传。 “好你个老鬼,拿了我那么多黄表,竟然还要害我!”客人也不是个小白兔,一看这情形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然后抬手就扯下老鬼的胳膊生啃了起来。 这画面看着有几分血腥,侍卫们有些不太适应地避开了眼神儿,夏明元却看得清楚,这种吃法其实半点儿血都没有,说到底,死掉的鬼流出来的只会是阴气,而非确实的液体。 吸收了这些阴气之后,那客人好像胖了一些的感觉,脸型都圆润多了,再看到夏明元一行的时候,笑容中也多了几分和气生财之感。 “多谢诸位相救,在下乃是卫将军的门客,此恩此得,日后必有重报。”客人见到夏明元没应声,反应了一下很快给他们解说了卫将军是何许人也,原来这世上鬼王之外,也有没有被收编的鬼将,这位卫将军就是其中一位。 “既然两头不靠不好活,何不投靠一方?” 夏明元也听明白了,这位卫将军也是个能鬼,夹在两位鬼王的地盘夹缝之中,还能够自己建立起一座鬼城来,其野心也可见一斑。 门客叫做马芳仁,闻言苦笑,说:“哪里就能这般容易了?” 卫将军所处的势力范围是青王和幽主之间,这两位鬼王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当初青王有意招徕,不等卫将军考虑清楚,就给幽主那边儿传递了错误的信息,让幽主把卫将军当做敌人一样仇视,之所以上升不到打击的地步,是因为这位幽主如同冥主一样还有着青王之外的敌人,分散了大部分精力。 因为青王的这点儿算计,卫将军自然不想要主动投奔过来,落了下乘,出于这么一点儿意气之心,多方拖延之后,到了现在,再想要投奔,情况却已经不同了。 马芳仁就是专门过来打探消息的,若是确定青王这边儿心意不变,卫将军可能就会领着自己的一队人马直接投奔过来,因为来自幽主的打击已经让他承受不住了。 “没想到当鬼也有这么多烦恼。”这种权力上的争端,皇宫侍卫出身的他们显然更明白一些。 “谁说不是呢?”马芳仁说着也是一叹,“活着就不轻松。” 此次出行,他们将军特意准备了一些黄表,就是为了让他疏通关节用的,谁想到为了听到确切消息,就在老鬼那里用了很多,结果还是个假消息,不过… … 看了一眼眼前的小门,的确是无人看守的样子,好像连锁都没锁,随意就可入内,事实上成为鬼之后,很多人世间的屏障,砖墙门窗都不会再影响他们的行动,所以这门锁了跟没锁一样。 马芳仁聪明谨慎,能够被卫将军委以重任,本身也不是莽撞的,哪怕诱惑如此大,还是忍着没有动手,又跟夏明元等人说了几句就离开了。 夏明元手上捏着一张黄表,是从马芳仁那里要过来的,浓重的阴气被包裹在黄表之中,也不知这其中是怎样的做法,哪怕以精神力来参悟,一时半刻也有些看不透。 这样子的黄表来之不易,都是积年的老鬼才能够做出来的,每得一个也要消耗大量的阴气,算是鬼界的贵重物品,能够充当货币使用,数量少而珍贵。 “大人,咱们,要进吗?” 侍卫看着面前的小门,若是能够进入其中,杀死青王,必然是大功一件。 这时候,倒是没几个害怕鬼物了,想到自己所学的对付鬼物的方法,平白又多了几分信心。 他们并不知道夏明元出行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夺得阴间碎片,只当是为了斩杀鬼王,还世间一个清净,颇有几分救世主的责任和胸怀,一个个都做好了舍生忘死的准备。 小门很普通,跟一般大户人家的角门一样,就是那朱红的颜色微微暗沉,严丝合缝地贴在门框内,阻挡着外界的视线。 “不进,先回去。”夏明元又看了那门一眼,带着人离开了。 老鬼从头到尾都没没有看到夏明元的身影,他还活着,不过是因为死了之后会引起青王的警觉,谁知道能够在皇宫附近开茶铺的老鬼会有怎样的背景。 马芳仁不想惹麻烦,夏明元也不想,最终放了他一条活路,只可惜他却是不会感激的。 鬼市每晚都有,夏明元用了几天晚上的时间来获取信息,鬼话也是能够用精神力探听到的,熬了几个晚上的头昏脑涨之后,他算是验证了那日老鬼所说部分为真,心里头暗暗制定了计划。 也是巧了,他行事那天,就在那个过而不入的小门那里,又碰见了马芳仁。 用精神力护罩隐了身形的夏明元就跟在他身后,一反当初所见那种人畜无害的模样,马芳仁此刻目光阴鸷,手上拿着一把血红的匕首,他用那匕首一点点撬开了小门,约莫拇指宽一条细缝露出,他便如轻烟一般飘入其中。 夏明元自然没有他那样的本事,但是精神力依旧能够追踪而上。 说起来也是奇怪,在这门没有被破坏的时候,精神力根本进不去这个乌龟壳,但只是这么一条细缝,就如同打开了门户,让精神力可以畅通无阻了。 “… …若没有这命盘,你凭什么做青王!” 马芳仁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阴气怨气,随着他的说话声,凄厉的哭嚎之声也随之响起,那声音似男似女,仅仅听着便让人头皮发麻,无从仔细分辨。 周围昏暗一片,明明是皇宫一般的建筑,亭台水榭不缺,但到此时,却是四下里黑洞洞的,宛若一片黑色烟雾笼罩平原。 夏明元好容易从那道小门进入,寻声而来,看到的就是黑色烟雾之中的红光和紫光,像是法术之光,但又有不同。 感觉到那股类似魂力的力量,夏明元谨慎地躲避在一旁,收敛了自己的气息,准备做个渔翁静候结尾。 这结尾来得也快,青王到底是鬼王多年,哪怕手中命盘一时为人所夺,但那物被他炼化多年,一点儿随心而发还是能做到的,如今不过是收回来而已。 白色的光宛若划破天际的流星之痕,夏明元敏锐感觉到此物不同,还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便已经中间插手接过。 他的手上覆着一层精神力,这一抓,精神力便先被吸了进去,定睛去看,才发现这命盘竟然是一个把镜大小的东西,并不是十分规则的圆,但能够感觉到其中浓重阴气之下的生机。 这是… … 身体比脑子都要快一步,那镜盘如明月一般莹莹之光照射左右,夏明元身上的精神力不自觉地向着镜盘之中充斥而去,自身的屏障都要不稳,他也顾不得多想,快速飞退而走。 灵力一用出来,哪怕冥石在身,也无法伪装成普通鬼卒,那两个正在打斗的人也顾不得其他,一紫一红,两道光芒同时袭设过来。 镜盘反转,不偏不倚,两道光芒都被镜盘吸纳其中,精神力同时感觉到镜盘之中似乎多了些什么。 心神一动,便听得两声惨嚎,本来往外奔逃的动作缓了一下,立刻恢复了最初的速度,然而,身后却没有了追兵。 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般凑巧。 夏明元逃出生天之后也没在兖州久留,直接带着侍卫们连夜离开了这座城池,往下一个预定地点而去。 在路上,手中不离那镜盘,着实分析了好久,夏明元才猜测出这个镜盘大约是什么的碎片,阴间多物,此物却有几分三生石的功效,生死往复,不离其中,又似生死簿,能够把人一生记录在案,生死不脱。 那日若非他手上裹着一层精神力,恐怕也不能够达到瞬间炼化的地步,即便如此,也只是初步炼化,却也让人大感惊讶。 青王得手此物不知多少年,竟然连初步炼化都没有吗?竟是让他少了一层抹去精神印记的工夫,直接捡了个便宜。 夏明元却不知,此界自从阴间破碎之后,当时的鬼物已经是死了一批,后来的这些全不知修炼之法,全凭年深日久阴气自然积累获得晋升,再不然就是吞噬其他的鬼物,全无正道之说。 青王能够成鬼王,不过是凭借镜盘之便,多了控制鬼物的手段,吞噬了足够多的鬼物,这才有鬼王的能力,这般能力并非修炼得来,自然粗暴简单,毫无应用之法,莫说百年千年,就是万年亿年,只怕也不会有什么长进之处。 于是,夏明元在接下来的行程中就发现他宛若一个大boss进入了低级战场,简直所向睥睨,战无不胜,而他手中的阴间碎片也越来越多… … 595.第595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春历三月的时候,夏明元回到了皇都,整整五年多的在外奔波,书信不通,回来看到那座并不高大的城门,一行人都有了几分恍惚之感。 皇帝没怎么变化,反而像是更年轻了几分,这也难怪,速成的功法总是能够有一些明显的好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人爱走歪门邪道了,实在是取巧。 太后却是老得多了,见到夏明元,说笑着往他身上拍了几下:“你也狠心,竟就这样扔下柔儿不管,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要了。” 夏明元侧目,就看到一旁红了眼圈儿的公主,驸马回来的第一时间就进宫,纵然能够理解,但追到宫中的公主还是眼含怨气,她的身边,一个小红包正站在那儿,看过来的目光中有些好奇。 “哪里能够不要。”夏明元随口应了一句,又跟几人说了些外出所见,这五年间,他把周围都逛了个遍,这个世界太大了,以他所见,恐怕还不足三分之一,他却没有那么多时间一一走过,只能先紧着紧要的来。 又说了几句话,夏明元就跟皇帝私聊去了,两个进了书房,夏明元直接取出了鱼皮包裹之中的阴间碎片,这些阴间碎片一经到手就会自动弥合,如今还是一块儿圆镜一般的,却与之前大大不同了。 若是细细看去,能够看到圆镜之中的阴气如云,缭绕包裹的宛若是一个神仙洞府。 “这,这就是阴间碎片?”皇帝一时不敢伸手,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惊喜。 即便当初对夏明元有些期待,但当他真的拿到这些回来复命,还是会让人有一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那些道藏的书籍放在宫中何止一两年,何曾有人研究出功法来,偏偏夏明元,又是功法又是飞天,又是阴间碎片,说不定如此自己还能在阴间继续为帝,这是何等让人欣喜之事? 明明晃晃的圆镜随意所照之处,能够看到一片氤氲,宛若浮光霞影,哪里有半分阴间的阴邪鬼祟之处? 夏明元递出圆镜,告诉皇帝如何炼化,然后又说了炼化此物的坏处,因为皇帝如今并非鬼物,炼化此物必然阴气入体,旁的还好说,但寿命子嗣上… … 皇帝摆摆手,说:“无碍,这不就跟那功法一样吗?” 早在修炼功法之前就知道可能于子嗣有害,皇帝倒是不在意,他的儿子有几个就行了,帝位只有一个,生的多了反而麻烦。 至于寿命,既然鬼物也能长存,得了此碎片又能当阴间帝王,那么,这人间的寿命又有何可惜之处? 见皇帝意见如此坚决,夏明元也就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抹去了自己的精神印记,看着那圆镜一瞬间华光大放,双手捧着递给了皇帝。 “此等喜事,合该庆祝一番!”皇帝十分高兴,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妹夫如此有用的,又是一副自得之色,也是他眼光好,这才破格把人提拔为状元。 晚上的夜宴并不奢华,皇帝还没有昏了头,知道此物多少鬼物都想要,害怕惹来强敌,自然要低调一些,只是家中几人吃了顿饭。 夏明元这才正式见到皇子,只有三位,年龄大的才十几岁,小的不过比自家的儿子大一些,几位皇子的教养都极好,对夏明元这个寒门姑父也是恭恭敬敬的,宛若普通人家的子侄,没有惹人厌恶的地方。 公主和夏明元坐了一桌,同桌的还有他已经五岁的儿子,小小年纪,就一副世家公子的做派,偏偏又是红衣裳,就是金项圈的,怎么看都觉得可爱。 夏明元看着好玩儿,夹了筷子菜给他,就看他迟疑又谨慎地看了他一眼,这才默默地吃了菜。 瞥见孩子泛红的耳根,夏明元笑了笑。 公主见状,也觉得好笑,摸了摸儿子的耳根,说:“大郎跟爹爹还认生呐。” “多年不回,到底是我亏欠了你们母子。” 夏明元的手伸过去,自然握住了公主的手,如今他心中有了对付鬼王的底气,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夜宴之后,夫妻夜话,又是另一番温情,公主默默泪流,只觉得等待有了回报,心里都是甜的,却又怨,怎能有人这么狠心,竟是一封信都不捎回来。 “我这一去,才知道天地广大,以后定是还要出去走走的。”手上一紧,看到公主那欲言又止的神情,夏明元笑了,“不知柔儿可愿随我一起,去看看这片天地?” “好。”公主笑着应,眼中的泪水再也藏不住,一直往下流,她一生所求,非富非贵,不过是求一个一心人,白首一生罢了。 把公主揽在怀中,一边顺着她的乌发,一边轻轻叹息,他到底给不了她想要的爱,便只能用这些语言安慰。 皇都这几年却是大变。 次日陪着公主上街的时候,看到踩着飞剑从头顶飞过的年轻人很快被人拽下来,然后以“禁飞罪”被处罚的时候,夏明元不由得一笑,这倒是有意思了。 “现在不知道多少人怨驸马呐。”公主突然说,她此刻脱去了华服,一身衣裳不见富贵,宛若普通的妇人家,随着夫君逛街。 “怨我?”夏明元不知从何而起,他走的时候,不是还收获了满满的感激吗?好像自己带来了新纪元一样。 公主眼含责怪,说:“元郎还瞒我,那功法竟然有害子嗣,你这般… …”顿了一下,没有继续说这个话题,直接揭晓谜底,“如今的年轻人都以修炼为好,偏偏一个两个都没有留下子嗣,可是叫家里人骂个不停,总有那不知好歹的人,便怨起了驸马,弄出这种功法来断人子嗣。” 说着便有些愤愤,这功法好是不好,修炼的人都知道,既然知道好,为什么还要这样抱怨? 谁也没有不允许他早早生了孩子再去修炼,如此分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实在是令人讨厌。 夏明元笑着在公主的琼鼻上一点,“我知道,柔儿这是心疼我了。” 心思被直白点出,语气透着暧昧亲昵,公主脸一红,“大庭广众的,可尊重些。” 说是这般说,她却还是任由那只手伸入袖底,拉起了她的手,大街上明明那么多人来回,她却仿佛都看不到,心里眼里,只有那一个人,在对自己微微地笑。 甜甜蜜蜜的小夫妻很是久别胜新婚了几日,确认皇帝那里没有问题,夏明元便又请旨外出,这一回却是没有走远,他去了冥主和天帝的交战所在,参与其中。 鬼物的交战也是场面恢弘的,两位鬼王之间,军阵拉开,很多都是用的战场上的士兵鬼魂,他们一生征战,对这上头的经验倒比修炼的经验还丰富。 还未靠近,就能够感觉得到那冲天的阴气煞气,在天空之中都积聚成了片片乌黑云朵,遮挡了天地光芒,硬生生把白日弄成了深夜一般。 一道道鬼影纷飞,交错之间,兵器无声,却能够看到有鬼影被兵器撕碎,诡异的就是,撕碎之后还能够复拢,只是那片黑魂,颜色会浅淡一些,几次之后便是魂飞魄散。 这种交战又与人间不同,回马枪处处,简直无法防范,尤其鬼物的上天入地之能简直天生,根本就没有办法躲避,好在与之交战的也是鬼物,彼此相当,也让战局焦灼。 夏明元一入战场便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手中还有一小块儿阴间碎片,所照鬼魂,纷纷被吸纳入内,所过之处,宛若吸尘一般,清空了一大片。 战场之上,一点点小动静对那些高居云端的鬼王来说都非常明显,冥主第一个发现了夏明元的出现,知道这是自己心系之人,二话不说,第一时间把人拉到了半空的黑云之上。 “你怎么来了这里,你是怎么… …” 五年时间,对鬼王来说不过是一瞬间而已,冥主所活何止千年,竟是头一次碰到一个不忍心之人,那点儿兴趣还在,自然容忍度极高。 夏明元此来就是为了主动了结此事,自然不会不愿意说明,只是——“此时此刻,难道不是此战胜利更加重要吗?我帮你。” 一向文弱的脸好看是好看,却没有此刻的英姿勃发更加生机勃勃,宛若朝阳初生,温暖了光芒所过之处。 鬼王一颗冰冷的心仿佛又感觉到了跳动,他想,所有的不忍,大概就是不忍看他的笑容不再吧。 一时被蛊惑,竟是应了下来,然后便见那人如穿云之箭,从半空之中冲入对方鬼海,一片黑浪翻滚,他所带的白光如最亮的星,瞬间冲破了黑暗,带来一片光华。 那白光好像也入了鬼王的眼,约定俗成的规矩都忘了,他也随着那光一同下场,宛若开启了屠杀模式,把周围的鬼卒一扫而空。 天帝看着,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也跟着冲入鬼海之中,没办法,鬼物也是稀缺资源,别看这世上人多,但他手上能够用的鬼兵可是以稀为贵,自然舍不得被人这般屠杀。 冥主和天帝的水平差不多,连同手中的力量都差不了几分,这才导致战局的胶着,如今有了夏明元这个有生力量,他的手中又有一片阴间碎片作为大杀器,落败便成了必然。 等到天帝退去,冥主手下一众鬼兵也随之隐没,若干鬼将离开,荒野之中,只剩下鬼王和夏明元相对而站,仿佛又回到了初次相见,落难的书生碰到路上的贵人,满脸笑容求得帮助,相识为友… … “这个给你。”夏明元把那块儿立下战功的阴间碎片交给鬼王。 鬼王满心欢喜地接过,不等再问,就听得夏明元继续说:“当初为了活命,我违心许诺,心中有愧,便以此物相抵,更有一篇功法,也不知对你是否有用,你且拿去。” 这话难说得很,夏明元只觉得尴尬,若非找不到原主的魂魄,他非把这一摊子塞回给他不可,但… … 滚热的心宛若骤入冰窟,鬼王看着他,有些不明白,“你说什么?” “骗你得这几年寿命,实在是我之过错,你若是不甘,只管把这性命收去… …我是把你当朋友的,实无他想。” 面皮好像都在发烫,夏明元这盼着这辈子都不要再碰到这样的事,情债实在是不好还,尤其还不是自己欠下的情债,且还是男子… …咳咳,他总还是有几分接受不了。 话语清清爽爽,语气干干净净,纵然有一二停顿的地方,但并不见丝毫的犹疑不舍。 鬼王连欺骗自己都做不到,表情也冷了,看着夏明元,看着他,看着… … 夏明元只觉得脖颈一痛,回过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己的身体委倒在地,这才知道自己是被掐死了,这干脆利落的劲儿,若不是对自己,还真是… … 魂魄轻飘飘,宛若没有重量一样,这时候夏明元才想起来他和原主的魂魄总会有所差别吧,但,看鬼王的视线,并没有不同。 “是我错了,不该让你贪恋人间繁华,这便随我回去吧。”鬼王说着一招手,夏明元就觉得一股无形之力牵引,让他落在实地,被鬼王拉住了手。 再看自己一身红衣,长发披散,竟然如梦中一般,只是脖颈之上没有了锁链,但那来自手上的力道却是不减分毫。 轻飘飘一个晃神,眼前便已经是梦中冥河,还有那一片如火在烧的彼岸,阵阵芳香勾魂夺魄,魂魄仿佛又轻了几分,若非有牵引之力,恐怕早就飘然云端。 这便是做鬼的感受吗?好像有些不一样啊。 而此时的自己,如果在鬼王的眼中还是夏明元的样子,那么,这是他自己的魂魄吗? 从来没有怀疑过系统之能,但系统若能到此处,还是不容小觑。 “今日娶亲,大宴天下。” 鬼王之声,如黄钟大吕,响彻鬼界。夏明元微微苦笑,没想到最终还是走到这最糟糕的一步。 他既不愿与鬼王虚与委蛇,又不远抗争到底连累亲人,最终能够选择的不过是… …跳入冥河的身影决绝坚定,鬼王都不由得晃了下神,没有来得及救,便看着那红影被冥河吞没,眼前、一片漆黑。 596.第596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冥河之水,不知其始,不知其终。 对岸的红艳如火,却又透着一种死气沉沉的压抑,纵然是再浓烈的色彩也挣脱不过这黑暗的阴间,便如那如云雾一般的阴气缭绕,明明也可充作祥云,却总是透着一股子死寂。 白色的月华绫能够在黑暗之中发出淡淡的如月光辉,鞋头上的明珠反射着那淡淡的光芒,犹如星子一样,伴在左右,让那每一步都恍若踏足云间。 “你来了?” 站在彼岸花中的鬼王身着黑色的衣裳,他的面容雪白,连唇色都是淡的,一双眼狭长,有些不好相与的感觉,不笑的时候仿若勾魂的厉鬼,散发着阴冷的气息。 “嗯,我还没有找到他。” 女子的声音轻柔,她看着那冥河之水,就好像是看着一生挚爱之人,又似她的目光想要穿透那冥河之水,看到它背后是怎样的存在,是否还有自己的爱人,在那里徘徊等待。 “这么难找吗?”鬼王有些惊讶,他找不到人,只觉得是自己的能力不足,之后的很多年,他便努力收集阴间碎片,如今的冥主也能够掌管二分之一的阴间了,只是还不够,他还是找不到他,但对方… … “阎王那里也没有吗?” 这位阎王是某国的皇帝,也不知是怎样的运道,竟然能够掌握了另外一半的阴间碎片,在死后直接成了这阴间帝王,不仅如此,因为成为皇帝时候所掌握的国朝气运,对方的阎王之位稳固如山,便是他,为了找人,也不得不稍稍低头,然而,找不到。 “没有。”女子的声音有些低沉,她看着冥河的目光没有转移,“我去三生石看了,看不到他的前世来生,也曾去望乡台遥望,看不到他在人间的踪迹,有的时候,我觉得是在做一场梦,梦醒了,只留下香气回味… …” 她向前了一步,离冥河又近了几分,若那冥河泛起波浪,黑色的河水就能遮蔽明珠的光芒。 “投入冥河之中就能够转生吗?” 鬼王看着她,他知道这位是阎王的妹妹,如果按照他们国家的叫法,是叫公主吧。 “不知道。” 如同谁也说不清楚阴间最初是谁建立的一样,这些阴间碎片之中包含的神秘并不是他们能够探测的,便是鬼王,每每看到那冥河都有一种神魂为之吸引的感觉,并不敢尝试靠近,这还是因为他掌控的那些阴间碎片之中包含冥河,否则… … “我有些累了,不想再找了。” 往日的多少情爱,总会被时间磨平,并非不记得当时的美好,只是痛心久了也会觉得麻木。 脚步不停,女子继续往前走着,一步步迈入了水中。 站在彼岸的鬼王安静地看着,没有阻止的意思,此时此刻,他像是完全想不到阎王的妹妹在自己这里投入冥河会引来怎样的争端,他从不惧怕这些,自然不会提前防范。 于是,他就那样看着,看着那黑色的河水渐渐没过了女子的发顶,她的一头乌发被河水浸染,融为一色,不辨彼此… … 不过片刻,阎王那里就得到了消息,他的手中掌握有不少人才,朝臣配置几乎是照搬了人间的那套,各个大臣手下也完全不缺通风报信的小兵。 冥河周围本来就是鬼物繁多之地,纵然是鬼王也不可能做到完全隔绝每一个鬼物的视线,自然有人看到这一幕,告知了阎王。 “柔儿糊涂啊!” 曾经在阳间坐享融化的太后到了阴间依旧是一身尊贵,还保持着人间的习惯,身前身后,宫人不断,魂体却坚韧了许多,听到这样的消息也很昏倒,同样,也很难泪流。 成为鬼魂之后才知道鬼物也并非完全自由,它们也有各自的执念束缚,对于太后来说,人间的繁华未尝不是一种执念,身边的子女同样是一种执念,而现在,一种执念被斩断一半,让她心痛到不知如何是好。 阎王在她身前听训,即便掌握了一半的阴间势力,但这个阴间到底是那些阴间碎片拼凑而来的,阎王也不敢说全知全能,只能在自己所知范围之内给予照顾。 “朕会尽快找到她的转世,必然让她快快乐乐过完一生才好,也许那时候她就不会再那么挂念驸马了。”阎王说得中肯,他还记得妹妹之前的话“如果活得不快乐,纵然千年万年,又何尝不是一种折磨?” 他不忍心看到妹妹那样落落寡欢的模样,却又不能为此怨恨已死之人,他们都知道,夏明元是死了,但,魂魄无处可寻也是事实,连早都成了冥主的那位都有找不的人,阎王也就不觉得自己找不到人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反而能够轻易接受了。 转世还是很好找的,尤其三生石就在阎王的掌控之中。 看着那位富裕人家满心欢喜地抱着一个襁褓,看着那襁褓中的婴儿一无所觉地哇哇大哭,阎王的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这是被洗去记忆了吗? 如果能够忘记那些痛苦,也好。 小女孩儿渐渐长大,她的家人越来越富裕,她自己也拥有了很多小秘密,无缘无故出现的钱财,每逢生辰出现的礼物,明明有几分古怪,却被她轻易接受了,她笑得开心,会跟自己的竹马一同分享美食,也会被他拉着去看那些修士的飞天。 “等我们生了孩子,咱们也去修炼,那时候也能上天飞了。”小男孩儿有着清秀的面容,信誓旦旦地说着,拉着青梅的手,眼中满是向往。 女孩儿点头应了,咧着嘴跟着笑,露出缺了一颗牙的豁口,却又显得自然可爱。 渐渐长大的少女如愿嫁给了竹马,哪怕竹马的家中遭到巨变,已经不复最初的富贵,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你一心对我,我必不复此心。”她求的,从来都是那一颗爱她的心,其他的,于她而言,又算什么呢? 疼爱她的父母最终如了她的意,而她的竹马也果然不复她这份不离不弃的真心,自从娶了她之后,对她极好,然后就是一步步财源广进。 恩爱的两人很快有了孩子,怀孕的日子其实并不难熬,已为妇人的女子一直很高兴,但随着睡眠的增多,一日日,她的眼神也会偶尔忧郁起来。 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儿,哭声响亮,他的父亲很高兴,拉着她的手说,以后他们可以一起修炼,以望长生。 “不可以!”断然的拒绝从女子的口中脱出,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知道此时的反对因何而来,明明是说好的不是吗? 但… …心中的剧痛几乎无法掩饰,她捂着胸口,眼圈儿红得都要落泪,说:“我、我不想修炼了,你也不要修炼… …”面对丈夫疑惑的眼神,她的目光落在了一旁的襁褓上,襁褓中的孩子在安静沉睡,她的心中明明没有多少喜欢的,但看到的时候还是眼睛一亮,“我们可以多生几个孩子,他一个人,太孤单了,我们给他多生几个孩子不好吗?我想要多几个孩子,我们的孩子。” “好,怎样都好。”少年时候的梦想不是不存在,但,如果她反对的话,他总知道如何取舍,这世上,再不会有一人比她对自己更重要。 在她的鬓上轻轻一吻,仿佛察觉到了她的不安,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说:“我都听你的。” 女子安心地笑,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腰背都放松了一些,不再如弓弦紧绷,抬眼看到丈夫的笑颜,一时又有些恍惚,好像有谁对自己说过这样的话,同样打动了她的心。 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定是坐月子坐昏头了,怎么会呢? 那似曾相识的一幕就此被放到脑后,她安心带孩子,然后真如承诺中那样,又生了几个孩子,男女都有,一个个,让人分散了精力,再想不起其他。 然而,孩子还是要渐渐长大的,如同他们要慢慢变老。 当花白的头发染上了两鬓,眼角的皱纹无法掩盖,她看着镜中他的样子问:“我不让你修炼,你可后悔?” “虽然不能飞天有点儿遗憾,但,我们始终还是活在地上,有你陪伴,就很好了。”丈夫的声音暗沉,对她露出温柔的笑意,一笑,再也遮盖不住的笑纹凸显了苍老,他们都不年轻了,还飞那么高做什么? 春天的时候,看到那满园的桃花盛开,少女唧唧喳喳地说着桃花的美丽,一边还跟同伴抱怨:“不知道为什么世人都爱梅花,我觉得桃花就很好啊,分明也是五瓣啊,不过是开花的季节不同罢了,梅花除了好看有什么用,桃花之后还有桃子呐。” “就知道吃。”女子毫不留情地在她额头戳了一指,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像了谁,竟是满心满眼都如此踏实。 抬眼间,看到拨开桃枝,从花树下走来的丈夫,注意到这里的目光,他抬眼一笑,已经不年轻的脸称不上俊美,但她,却恍惚间看到了另一张属于少年人的脸,那双未曾经过时间打磨的眼中满是光华和惊艳,一瞬间就看到了心里去,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母亲,你怎么哭了?” “这春光太好,有些耀眼。” 那是谁,我曾在哪里见过,又是因何心中酸涩,按住擦泪的帕子,再抬眼,就看到走近的丈夫取笑道:“你娘一向眼窝浅,从小就是个小哭宝,也不知道这满树灼灼,哪里让她如此伤春?” “孩子面前,胡说什么?”挥去那莫名恼人的虚影,眼前所见,她的丈夫,女儿,那满园的桃花都成了背景,只为余光所顾,情绪莫名又好了,露出一点笑容来。 三生石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那个笑容上,三生石外,鬼王和阎王并肩,看着那一幕。 “原来冥河果然能够让人转生。”鬼王这样说着,仿佛是印证了心中的一件大事,莫名有了几分如释重负。 阎王上前触摸着三生石说:“这三生石也是真的能够看到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和来世… …” “那也要先有魂息才可。”鬼王补充说明了一句,他早想过用这三生石寻人,自然知道其中所需。 而这,恰恰是他所缺少的。 那个人,从来就在他的计划之外,一如他当初的以身相许也不过是抓住他的一点心软而已,而他,偏偏越陷越深,最终被那个骗子骗得那般惨,到现在还记得。 鬼王成鬼的时间太长了,人世间的种种,对他来说都是不知道多少辈子之前的事情,许多都不太清晰,倒是那人,最初的印象已经模糊,仿佛就是无意中遇到的一个可以说两句话的人。 他凑上来自说自话,自动把自己放在了友人的地位,又在知道寿命将亡的时候迫不及待地想要寻求生路,他也果真寻到了,那人,真是赖皮啊,连哭着求情的事情都做了,为何又在最后那般决绝? 万年不变的寂寞仿佛冥河的冷清一样,他只是想要有点儿欢声,有点儿看着便觉得温暖的笑容,谁能料到他… … 莫名成了加害者的感觉并不好受,鬼王耿耿于怀,至今不能忘却,时日久了,竟也分不出当初的情到底是哪种情了。 几十年的时间很快过去,当年投入冥河之中的女子回来,还是公主的位置,依旧有那般尊荣,而跟她同日而亡的丈夫身份也水涨船高,成了阴间驸马。 “真是没想到,竟然还能有这一天。”再度恢复年轻的样貌和身材,心里头似乎也重新有了年轻人的活力,看着同样重返年轻的妻子,兴奋的丈夫一时间没有发现妻子的情绪并不太对。 拜见了太后和阎王之后,新任驸马跟着阎王去前头说话,太后拉着公主到了后殿,太后试探着问起前事。 “死了的时候我就什么都想起来了。”公主的表情淡淡,说不上喜,说不上悲,似乎有那么一点儿怅然,“纵是何等情深,也抵不过生死轮回。——如今,我的驸马只有他,没有别人。” 这才是最悲伤的事实吧,她选择的永远是对她最好的,那些在记忆中蒙上深情的面纱,揭开之后也不过是最简单的比较衡量,或者还有一份动心,但那份动心,又算得上什么呢?现在,她不还是对别人动了心? 以为放不下的,都是自以为的深情。 这才是最难堪的事实——她终于明白了。 597.第597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漆黑的夜幕之中,树枝的黑影如鬼怪一般,张牙舞爪投影在玻璃上,古堡的灯亮起来,奢华的水晶灯让整个古堡活了起来,突然冒出来的人声来往交织,仿佛在开一个盛大的舞会。 “马库斯,今天有什么好东西要跟大家分享。” “自然是美食了,还有什么能够让我如此心动,那芬芳的爱情?” 充满了调侃的话语一出,就惹来了一片哄笑,玻璃酒杯反射着灯光,女士们的衣裙上都镶着钻石一样,闪烁的光芒同样会出现在她们金色或棕色的头发上,那盘起的发有着最优雅的形状,如同她们举止间的贵族风范。 斯考特伯爵带着一副金丝边儿的眼镜,严肃的表情此刻也带了一丝笑意,站在主位,他轻轻用银勺敲了敲玻璃杯,清脆的声音唤回了大部分人的注意,他们都有英俊美丽的容颜,一个个不逊色于电视上的明星,带着公众人物的标准笑容。 “马库斯,作为一个不客气的客人,你也要给我这个主人留一点儿说话的时间,今天我还要向大家介绍我的宝贝儿呐。” “当然,当然,我也等着看,这是你的第几个孩子?” “十三还是十四?” “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十五吧,前头的那几个好像都是不太幸运的家伙。” 斯考特伯爵又敲了敲玻璃杯,他是老牌儿的贵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无论是涵养还是耐心,都不欠缺,此时此刻,即便再次被夺走了话语权,他还是好脾气地微笑,得到大家的注意之后才拉过了一直站在他身边儿的,如同一个小侍者的孩子,他大约才有十岁左右,是国人的相貌,黑发黑眼,在白皙的肌肤映衬下,黑色愈发浓郁。 他的神情很淡,眼中反射着灯光,如同落了星子一样亮,抿着唇看过来的样子,像极了柜台上的娃娃,长而卷翘的睫毛平添了一些精致,让不少女士低声赞叹。 “真是个漂亮的孩子。” “那是当然,这就是斯考特最喜欢的那种,他的品味,万年不变。” 又有几声私语,突然好起来的听力让男孩儿把一切都听入了耳中,但他的表情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淡淡。 “哈哈,这就是我的宝贝儿,我的第十五个孩子亚都尼斯,我爱他如同我爱该隐。” 斯考特举起了酒杯,鲜红色的液体在杯中摇荡,宛若最艳红的宝石,吸引着所有人的视线。 一股芳香从那杯中传来,所有的人共同举杯,“敬该隐!” “敬该隐!” 伴随着笑声,整个大厅之中的气氛都热烈起来,欢呼着“敬该隐!” 红色液体吞入喉中,那一刻,他们的目光之中似乎都有了一抹红光,不及吞咽的红色沾染在唇上,又被舌头轻轻舔掉,那种垂涎的神情,仿佛是贪吃的兽,不愿意浪费一丁点儿的食物。 “亚都尼斯,我的宝贝儿,你为什么不喝?”斯考特伯爵低头,看着身边儿的男孩儿,磁性的嗓音轻声问。 “我没成年,不会喝酒。” 亚都尼斯抬眼,看了他一眼,给出的回答却是出乎意料的答案。 斯考特愣了一下,然后哈哈笑了起来,他周围的几人,听到这个答案,也跟着笑起来,这可真是有趣的答案。 “我的宝贝儿,你总能知道怎么让我高兴,这让我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那可真美好啊!”斯考特感慨着说,他的周围立马有人附和他的这句话,两个俊美的大叔就这样聊起了年轻时候的话题。 农庄,村妇,还有不知道害臊的女人,以及同一个时期的流亡,黑暗,永远烧不完的大火,以及那些讨人厌的大蒜圣水,每一样都让人讨厌。 亚都尼斯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静默着,安静地保持着跟身后雕像一样的站立姿势,摆在他面前的酒杯分毫未动。 哪怕他知道,以后血食就是他的全部味觉所在了。 这可真是令人厌恶啊,饮食单一的种族。 不过好处大概就是吃喝拉撒中一下子被排除了后两项,合并了前两项,一天之中分配给食物的时间可以减少很多。 坚持到晚宴结束,三点的钟声已经敲过,这个时候,即便是热衷于宴会的女士们也都觉得有些累了,她们随手挑中合意的侍者,有些忍不住已经露出了口中那两颗尖利的吸血牙,扎入了对方的脖颈之中,据说只有那里的血液最为美妙,会有一种被带上天堂的感觉。 亚都尼斯的吸血牙也露了出来,属于吸血鬼的强大能力让他能够清楚分辨出空气中不一样的香味儿,尤其是那些血液的味道,简直诱人极了,像是能够深入灵魂一样,让他都忍不住微微颤抖。 “父亲,我饿了。” 孩子的声音清脆,于一众迷乱之中,起到了醒神剂的作用,已经有几分意乱情迷的斯考特稍稍放开怀中的少女,她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笑容也如阳光般明媚。 此刻,她毫不在意地跨坐在斯考特伯爵的身上,短裙已经上掀,吊在肩上的带子滑落肩膀,露出白皙的臂膀,还有那被金发遮掩了一半的浑圆,她嬉笑着,把脖颈贴近斯考特的尖牙,仿佛不觉得害怕,那样欢乐地发出撩人的笑声。 “唉,可真拿你没办法。”斯考特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的手腕递过去,亚都尼斯如同小狼一样,迅速咬开他的血管,开始毫不客气地吸吮。 金发女郎的红唇贴着斯考特的侧脸,一下一下地啄着他,眼中是异样的身材,吸血鬼啊,强大而神秘… …不知道多少层滤镜在她的眼前遮蔽,让她看不到丝毫的危险,怕什么呢?不过就是失点儿血而已,每个月不都要流些血吗? 等到斯考特扬起手的时候,再也够不到对方手腕的亚都尼斯才稍稍清醒一些,他的目光中暗含几分厌恶,表现却很平常,早在知道自己成为什么物种之后,他就有了吸血的自觉,只是,喝谁的血,怎么喝,却是他能够决定的了。 即便斯考特的血液算不上好喝,但作为转化他的父亲,血液中的能量让他能够忽略味觉的问题。 亚都尼斯最开始当然不叫这个名字,他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换了物种,而这种转换最开始或许还有两分新鲜,能够让原主安于享受那强大的力量。 但,太早的转化让他永远保持了现在的孩子模样,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或者都能够忍下来,但当他思想成熟之后,面对着不成熟的身体,该有多少恨意呢? 他畏惧吸血鬼的强大,不敢反抗这些古老的贵族们,便把一腔仇恨发泄到其他的孩子身上,沿袭了斯考特变态的爱好,转化了很多的低龄吸血鬼。 这本来应该是吸血鬼的禁忌,因为年龄小的孩子在懵懂的时候固然可爱,但当他们长大,他们了解欲望是什么,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完全不能满足之后,心理和生理的不匹配就会让他们产生很多不可控的问题。 在血族的历史上,发生过低龄吸血鬼谋杀父族的故事,源自血脉之中的力量,父子君臣之间的从属非常明确,高阶对着低阶的压迫力几乎是无可反抗的。 但,那些低龄吸血鬼,他们宁可用自杀式的袭击,也让这种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发生了最著名的悲剧。 在这样的前提下,初拥的对象必须要成熟也成了一种潜规则。 当然,规则总是要被打破的。 拥有特权的贵族们,总是不太在意这样的规则,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和自信,保证在那些小崽子们不听话的时候把他们消灭掉,没有比血族更清楚怎么样才能够杀死吸血鬼的了。 斯考特就是这样的一位贵族,他爱好养孩子,年轻的儿子女儿,他喜欢这些可爱的生物,喜欢他们讨好他的样子,他也享受着这种做年轻父亲的感觉。 于是,有了亚都尼斯,而他,并不是他唯一的孩子。 年轻的孩子还想着怎样从人贩子的手中逃脱,他自认不是那些婴儿,有着自己的小聪明,第一天被带到古堡的时候还有几分好奇,没想到就这样出国了,然后… … 当天就被斯考特挑中进行了初拥的孩子就这样转化成了血族的一员,从此就要告别阳光。 舞会在凌晨四点的时候宣告终结,他们都带着自己的伴儿回去进行下一场活动,古堡之中,渐渐安静下来,管家指挥着剩下的侍者收拾残局。 斯考特带着他的金发美人儿回到了房间,亚都尼斯也如同解放了一样,回了自己的房间,初拥之后,他有了自己的房间,厚厚的遮光窗帘好像是天鹅绒的,只有在夜晚才会被拉开。 处处可见的雕像有着各种模样,最常见的还是人形和蝙蝠,人形雕刻得非常逼真,好像是真的人石化了一样,蝙蝠更有几分生动,真的假的分不清楚。 亚都尼斯站在窗前,看了看外面连绵起伏的山脉轮廓,看了许久许久,直到晨曦的光芒渐渐热烈起来,那么远的距离,他只能看到微弱的光,却感觉到了火烧一样的灼热,若是阳光直接照射下来,想必他就会化作一个火球了吧。 这样想着,亚都尼斯意兴阑珊地拉上了窗帘,在一片阴冷之中钻入了轻薄的被子当中。 598.第598章 初次尝试变成昼伏夜出的种族,到底还是有些不适应,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这个时间,这座古堡像是死了一样,所有的人都在沉睡,包括那些供职于古堡的普通人。 说来也是奇怪,这个世界的时代算是普通的科技水平,电视手机都有,资讯方面,网络信息也算发达,但这些普通人,却能够完全不畏惧吸血鬼的可怕,安然在这里供职,也是令人惊叹了。 一边想着,亚都尼斯爬起来,换了一身衣裳,他的衣柜是满的,但只要看到那些型号并不是符合的衣服就知道,这些恐怕是之前的那些“儿子”留下的。 斯考特伯爵的喜好他昨天已经听了很多,那些吸血鬼百无禁忌的,什么都能拿出来说,他当然知道之前的那几个“哥哥”是怎么回事儿,除了一个到娱乐圈里头当童星的,剩下的那些都死了,死因各种各样,真是太不幸运了。 幸运?哈,这些血族还真是优雅。 屋子里很暗,没有开灯,亚都尼斯的视力完全不受黑暗的影响,他甚至能够在一片黑暗之中看清楚每一个坑物品的真正颜色,这种视觉能力… … 这就是血族的优势之一吧。 在房间里实验了一下自己的速度,大约三十平的房间,从这头到那头连一秒钟都不到,而这还非他的全速,真是太厉害了。 推开门,走廊天花板上一只灰色的蝙蝠飞落下来,在把空中就化作了人形的模样,是古堡的管家。 “尊敬的少爷,您起床的时间太早了,是有什么需要吗?” 眼睁睁看着眼前的大变活人,哪怕知道血族的能力之一是能够跟蝙蝠护化,但这么形象,还是第一次看到。 亚都尼斯多看了他一眼,说:“我想整理一下房间,另外,我需要更多的衣裳,帮我联系设计师,我需要他们单独设计的衣服… …”拉拉杂杂说了一些需求,包括手机在内之后,亚都尼斯又问,“听说,我还有一位哥哥,什么时候能够见到呢?也许我应该跟他打好关系?” “是的,好的,您的要求马上就会得到满足。”管家身着燕尾服,躬身行礼的时候宛若一位礼仪老师,充满了贵族式的优雅,哪怕他宠你鞠躬,你也不会感觉到他低人一等。 “至于您的兄长,昨天已经通知了他的经纪人,大约后天,他就能够赶回来与您相见。” 听到管家的这句话,亚都尼斯微微挑眉,说:“我还以为我们应该是不见光的,他在白天也能出门吗?” “当然可以。”管家笑眯眯地说,“活的时间越久,就会得到越多的优待,您还太小了,等几年之后,您也能够感受到灼热,那并不是什么好受的感觉,所以我们更愿意遵循古老的习惯,当然,您也可以借用外力,防晒伞是很好用的,还有防晒霜,需要我为您准备吗?” “暂时不用了,我也想要跟父亲一样。”亚都尼斯表现得很乖巧,完全不想要挑战礼教的样子。 管家微微点头,看不出他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不过他还是马上去忙活了,同时一部分普通人的侍者被叫起来,古堡之外的那些早就开始忙碌了,无论是好看的花园还是干净整洁的道路,都是需要天天清扫的。 设计师很快被请来了,这位大约是经常来往古堡,见到亚都尼斯,并没有对斯考特突然冒出来这么大一个儿子表示意外,很熟练地为他量身,然后听取他对服装的意见。 “您的要求跟安迪可真是不一样呐。”设计师这样说着,收好了工具。 侍者送上来了茶点,两人坐在充满了欧式贵族风的沙发上,进行着轻松的谈话。 “安迪?是我那位经常出现在荧幕上的哥哥吗?”亚都尼斯问着,“我今天正准备看一看他出演过的角色呐,有什么好的推荐吗?” “安迪演的电视挺多的,一时间我还真想不起来哪些更好看,也许你愿意看一看《血族历史》?那可是大阵容啊,据说连勒森布拉族都有友情出演,那可是魔党啊,真是让人惊叹。” 新到手的手机还没有来得及联网,听了设计师的话,亚都尼斯发现自己之前所想的实在是太片面浅薄了,这里的吸血鬼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并不是半隐世状态,这个世界上,其他的普通人到底是怎么看待这些长生种族的呢? 送走话多的设计师之后,亚都尼斯联上了古堡内的独立网,血族内部的一些事情就在向他展开,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隐秘,昨天见到的那位热衷血食的马库斯都有自己的网络动态,照片文字,一样样都在向着整个世披露着血族的生活。 底下的评论就更有意思了。 “这可是太棒了,为什么我就不是一个血族呢?看看我看看我,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好血族的。” “我可真羡慕那些侍者,可惜我生的不够漂亮,不然就能去参加他们的宴会了。” “更应该羡慕的是那些明星,我还记得明星之宴,身为一只颜狗,我忠诚地为血族舔屏,天啊,他们怎么能够那么美!” “做梦都想着那一天,我的父亲从天而降,初拥了我,之后我就成为了血族的忧郁小公主。” “一群白痴,等哪天血都被吸光了,你们就不会羡慕那些吸血鬼了。” “哪里来的黑子,你不知道现在的血族法令明确规定吸血不能致死吗?每年捐献血液的那么多人,也不见死了啊,不过被直接喝两口,怕什么,可惜我不是处、女了,据说他们最喜欢处、女的血。” “喂喂,你们都没注意正题吗?不是说这次宴会是因为斯考特伯爵的新儿子吗?” “你指望马库斯那个自恋狂会放别人的照片,除非是他怀中的美女!” “真不知道有什么好聚的,每天都有的晚宴,随便一个借口吧。” “我就想知道斯考特的这个新儿子怎么样,不会像他那些倒霉的哥哥们一样吧。” “谁知道呢?反正斯考特从来不缺儿子。” “我我我,我也报名要当他的儿子!选我选我,我一定不会对黑暗表示厌倦。” “楼上还没成年吧,你上这样的网,你爸妈知道吗?” “哈哈——等着你爸的巴掌吧!” 手指在屏幕上一划,触屏的手机到底还是操作方便,亚都尼斯很快换到了另外一位血族的动态上,他放的也是昨日的照片,倒是全面多了,大部分人都在内,连同他自己,构成了一个标准的血族晚宴的奢靡。 不少人都在评论区表示对那些奢侈品的喜爱,同时也对某些血族的习性做出了赞赏或者批判。 自然还有不少人表示斯考特的新儿子看起来也没什么特殊的。一些人则表示果然斯考特的眼光万年不变,只要是未成年的漂亮孩子,都能够获得他的喜爱,跟国籍无关。 还有人提到了安迪,不知道这一位亚都尼斯会不会成为娱乐圈的一颗新星,哪怕是万年小学生,他们也都爱看什么的。 亚都尼斯又翻了翻,昨天的大部分人,只要是有社交网络的,都会在这上面发一些消息,倒是斯考特,完全找不到他在网络上的痕迹。 问了问管家才知道,斯考特是最讨厌这些网络的,他的古老就像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陈腐,完全不准备接受那些新生事物,但也不会太过拒绝新生事物带来的便利,比如说电灯电话。 因为这一点,安迪在走入娱乐圈之后,就搬出了古堡,没有再在这里居住,古堡之中也只为他留出了一个客房的位置而已。 闲话之中很快就又到了晚上,当古堡的水晶灯亮起来的时候,代表着另一个世界的苏醒,斯考特一如昨天的奢华,他穿着华丽,准备去参加一个晚宴,出门前,还提前喂了亚都尼斯一些血,让他在家当一个乖孩子。 而管家则准备了一些血族内部的课本,方便他了解血族的历史,和一些必要的禁忌礼仪等。 “如果您觉得这些枯燥无趣,可以看一下安迪少爷的《血族历史》,里面关于历史的那部分还算是真实,可以作为参考教材,其他具体的,还是要从这些书本上学习。”管家这样建议着。 “你不说我都忘了,那就拿来看看吧,我也想要早点儿对安迪有个印象。” 事实上,安迪的网络动态更多,亚都尼斯今天已经翻过一遍了,那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丽男孩儿,自拍的卖萌照常常引得一众妈妈粉舔屏。 而他参演的作品还真是不少,平均下来,一年能有两部,而他已经活了几十年,这样算下来,大部分的明星都不如他的作品更多,以至于简介上那一连串的书名号看一眼就觉得晕了。 亚都尼斯坐在专门的观影室,豪华的暗红色沙发十分舒适,如同陷在棉花之中,看着那屏幕亮起,红色的血字《血族历史》仿佛在诉说这个种族经过了多少血色方才走到如今的共同繁荣。 599.第599章 血族的历史有很多种说法,连同血族的始祖都有很多传说,最受大众接受的也就是三种。 而在这个世界,被承认的只有该隐,那位杀死兄长,而被莉莉□□惑的女人,背弃了上帝,最终成为了新的物种——永夜君王。 初代吸血鬼是不能够见太阳的,发展到现在,在血族历史上留下深深脚印的那位“辉夜君主”发明了一种药剂,使得血族能够在太阳不那么强烈的白天行走于人间,而这种药剂最为出名的特点就是它能够融入血族的血液之中,从此成为一代代血族的特殊能力。 “真是有趣的药剂,应该是具有活性的吧。” 亚都尼斯分析着,按照血族的传承,都是通过初拥——先把人类的血吸干,在他的心脏还未停止跳动的时候再把自己的血喂给他,从死到生的转化,再次睁开眼睛的便已经是血族了。 这种创造子女的方法决定了他们血液中含有的东西能够一代代传下去,而按理应该产生的稀释情况并没有出现,只能够说明那种药剂中的东西是能够自行增长的。 听起来,有那么一点儿意思了。 电影中,安迪饰演的是现代的情况,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小少年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精致的容貌好像是橱窗中经常展示的sd娃娃,一个静默的镜头就能够让人为他的容颜而流连。 “我为什么要怕呢?感谢辉夜君主,我将拥有白日,每一个白日和每一个夜晚,没有人能够让我因为疲倦而闭眼,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飞翔在暗夜的天空上,让每一缕风都在我的翅下纵横,我将是夜的魂,告别我平凡而乏味的生活,开始新的、凡人难以企及的生活。” 黄昏的光芒之中,安迪站在天鹅绒的窗帘旁边儿,让暗红色的窗帘遮住了他的大半身子,一双眼望着山脉那边儿的落日,落日那橘色的光映在他的眼中,让那一汪碧色如着了火一样热烈,与之相对的,他的表情却是那样冷凝,仿佛已经成为了这陈旧古堡之中的一个雕像,只能长久地伫立在窗边。 初代,二代,三代… …曾经的十三氏族大都化为了灰土,留下来的,已经与人类社会找到了彼此的平衡,这之中,很多人死了,很多人转换了种族,还有很多人,乐意为这些血族充当引路人,他们认为,危险是可控的,而血族的长生,总是给大家留下了一条最后的退路。 哪怕从此要以血为生。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拉起,宛若暗红色的幕布,遮住了后面的一切,血族历史四个大字再次出现,这一次,是鲜红的血,淋漓而下,让那四个字渐渐不成形状。 属于贵族的优雅音乐,有着年代的厚重感,悠扬奏起,字幕上,一个个名字划过,亚都尼斯看了一眼手机,足足三个小时的电影,表述了几千年的历史,还真是一场快进。 “这上面的历史大部分都是真的,为了剧情需要,还为辉夜君主增添了一位温柔的人类恋人,只为了让他有一点儿发明药剂的动力,艺术性的虚化。” 管家温柔地说着,他把端上来的茶点过了一遍手,托着盘子的手仿佛能够自动发热,很快,茶杯上就有了氤氲的蒸汽,连那茶点也有了刚出锅的热气腾腾。 “这是你的能力,真是特殊。”亚都尼斯多看了几眼,他现在还算是幼崽,血液中流淌的力量对他来说大部分都是摆设,并没有多少用处。 管家躬身,笑着:“是的,您很快也会发现自己的能力。” 亚都尼斯点头,他并没有对此多加询问,每一个血族的能力都是一种隐私,这个种族的人数少,于是对于占据人数优势的人类来说,他们能够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但到了内部,却也各有矛盾,否则十三氏族又是怎么渐渐消失在历史当中的? 古老的钟声响起了五下,亚都尼斯和管家都看了一眼随处可见的挂钟,已经凌晨五点了。 完全没觉得困倦的亚都尼斯再次确认了种族不同的好处。 “我的宝贝儿,这一夜想我了吗?”斯考特一回来就带来了大片的喧闹,他的怀中换了一个美丽的少女,棕色的头发,很漂亮的容貌,她大约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古堡,眼中还有着新奇。 “父亲,晚安。”亚都尼斯迎到门口,站姿标准地问好。 斯考特没有跟他多说,笑着从他身边走过,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好好休息”,然后就带着怀中的美女上楼了。 之后的两天,亚都尼斯并没有出门,他在熟悉自己转换种族之后的新能力,血脉之中带来的能力,他的,是控风,已经修炼到一定程度的精神力还不能够具体分析这种控风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如同异能那样发一个风刃什么的,也能够割断窗帘了。 这个时候,安迪,他那位久仰大名的兄长回来了。 戴着墨镜,助理在一旁举着遮阳伞,银白色的大伞保证能够把十二岁的小小少年遮蔽在阴影之下。 “你就是我的新弟弟?”一进入客厅,安迪就看到了在客厅翻开课本的亚都尼斯。 摘去墨镜,一双碧色的眼睛仿佛因为室内的昏暗而变得阴冷,看过来的目光没有丝毫的温度。 助理在一旁收伞,才把伞转到侍者的手中,又赶紧接过安迪的墨镜和外套,一一转手之后,便如同侍者一样在旁边儿站着不动了。 “你好,我的兄长。”亚都尼斯并没有因为他这种冷情的态度感到失望,“我能够叫你安迪吗?” “随你。” 安迪坐在沙发上,很是自然地把自己的脚翘在扶手上,靠在助理塞过来的垫子上,挥了挥手说:“你随意吧,还不知道你能够得宠多久,最好你能够拿到继承权,放心,我不会跟你争,哈哈。” 他大约觉得自己说了什么很好笑的笑话,说着说着自己就笑了起来。 亚都尼斯一开始还没想到笑点在哪里,想了想,才明白对一个长生种说什么继承权,他恐怕一辈子都等不到斯考特的死亡,除非血族内部再发生一次叛乱,或者跟人类再开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 “你以后想要做什么?”安迪挑眉问,若非这副小少年的皮囊,他或者更适合一个风流公子的人设,至少那眉梢眼角之中的感觉,已经没有血族历史中的纯澈。 不等亚都尼斯回答,他就说:“如果你想要到娱乐圈发展,那么可以一起来跟我混童星的圈子,我会给你一些帮助,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的弟弟,至于其他,你就去找父亲好了,他肯定会给你一些帮助的,只要你不要让他讨厌。” “期待着你独立的那一天。” 安迪最后说了一句就起身,跟管家说,“我的房间收拾好了没有,我要去午睡一会儿,晚上还有晚宴,真是麻烦,每次回来都不得清闲。” 从头到尾,只是打了个招呼的亚都尼斯,就看着安迪大步上楼的背影,助理对他略显尴尬地一笑,还不忘递上娱乐公司的名片,然后飞快地跟上安迪的脚步,上了二楼。 “他总是这样吗?”完全不给人说话的机会。 管家的笑容毫无破绽,说:“安迪少爷还是很好相处的。” 亚都尼斯嘟囔:“这可真是不坦诚的说法。” 晚上的晚宴一如每一天的奢华,也许是因为欢迎安迪,宴会上多了一些屏幕上常见的明星,还有几位是z国的,他们看到同样国籍的亚都尼斯,惊讶有之,欢喜也有一些。 “您好,不知道我有没有跟您交谈的荣幸?” 在古堡举行的晚宴,亚都尼斯算是主人之一,他却在一旁躲清闲,藏在了小阳台上,看着朦胧月色之中的花园,双手扶着栏杆,感受着月光晒到皮肤上的感觉,丝丝凉意之中,好像也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蔓延。 亚都尼斯回过头,看到的就是一位漂亮的女性,波浪的黑发披散在肩上,一袭火热的长裙露着双肩,白皙的肌肤在月色下仿佛会反光,淡淡的幽香从她的身上传来,是个很动人的女人。 “你,真的只有十一岁吗?” “询问血族的年龄可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亚都尼斯无意在陌生人面前装孩童,他这样说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红色的液体散发着淡淡的甜香。 成为血族之后,味觉都被迫转换,除了血液的芳香,任何事物都无法让他感受到那诱人的味道。 女星抱歉地笑了笑,她的年龄不大,哪怕那妆容有些催熟的味道,但还是能够透过那一脸的妆容,看到她的眼中的好奇。 “抱歉,我以为… …” 酒杯递到了她的面前,“喝了它,我就原谅你的冒犯。”红色的液体在酒杯中摇荡,暗红的颜色如同恶魔的诱惑。 女星的脸色变了变,但能来参加这样的宴会,当然知道这里的主食是什么,也早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不会因此而拒绝,但在她要接过酒杯的时候,那酒杯被收了回去。 亚都尼斯没有任何解释,轻轻一笑,把酒杯放在了栏杆上,转头继续看着花园,没有再理会后面的人。 一会儿,就听到脚步声悄然走远,这种无声的拒绝,显然更容易让人理解。 600.第60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这都多少年了,还是这些腐朽的一套,只要走进这里,我就能够闻到那种来自血液的臭味儿,嘿,你有没有去看过地牢,电影中还在那里取景了呐,那种味道… …也许你会因此明白什么叫做历史的臭味儿。” 安迪喝了不少酒,跟其他晚宴之后还能抱着美女或者美男开始余兴节目的血族们不同,他只有跟周围的人说一些没用的废话打发这漫漫长夜。 或许某一天,他连这些废话都懒得说了。 “安迪,你是在装醉吗?” 血族当然也会喝酒,但无论是什么样的酒水带来的都会是白水一样的感觉,除非他们想醉,否则没有人能让他们喝醉。 亚都尼斯毫不留情地戳穿他自欺欺人的模样,换来安迪一个锐利的眼神,他勾起唇笑,笑得像是一个从棺材之中爬出来的千年老妖,充满了对人世的怨恨。 “我的弟弟,你应该只有十一岁,不要那么成熟,否则你会与痛苦常伴,这是来自兄长的忠告。” “谢谢,我知道了。” 兄弟之间的对话完全没有温情,安迪拿着酒瓶上楼,古堡之中还是有很多珍贵藏酒的,而这些只能够让他们作为主食的调剂。 血族的胃,应该早就没有了消化功能吧。 亚都尼斯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不知怎地,很想要解剖一个血族看看。 “这可真是个任性的要求。”管家这样说着,并未因此变色,只是告诫道,“如果您答应保留心脏的话,我会尽快为您准备好实验品,还有一个器械充足的实验室。” “哦,谢谢,你可真是太贴心了!”亚都尼斯笑着说,宛若一个得到礼物的孩童。 这个人选很好找,别看吸血鬼贵族们日日笙箫,表相光鲜,但在他们之中,还有一部分劣质品,完全不被他们视为同族,杀死都不可惜的那种。 管家找到的就是这种,这种吸血鬼严格来说并不算是初拥完美的,但若是做一个简单的实验,还是足够的。 亚都尼斯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人形生物的活体实验,有些别扭,不过最后下刀的手还是很稳,哪怕半途看到了安迪进来,他还是没有丝毫的动容,一刀刀切下去,分开了一个个内脏器官,剖开,查看它们的不同。 这是一个残酷的实验,在中途还有解剖开胃部,然后看实验体吞咽下食物之后的反应… … “这可真是太血腥了,我可真是好奇,你以前是怎么长大的。”安迪一边看一边“啧啧”出声,他并不常在古堡居住,自从搬离之后,除非必要,他很少回来,这一次却是少见地停留了好几天。 亚都尼斯停了手,他想要知道的,能够观察到的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他愿意归于玄学范围,比如说来自血脉之中的那种奇妙力量,完全非科学的存在。 侍者帮他摘下橡胶手套,又递过消毒水,看着他清洗,而实验品的内脏,则有人一一摆放回去,那位实验品的精神很好,一边躺着喝血袋里的血液,一边叮嘱:“你可千万不要放错了,如果不知道放哪儿,就空着,让它自己慢慢长出来。” 这个“慢慢”的速度其实很快,吸血鬼的愈合能力,跟他们变成蝙蝠的能力一样,都是天生的,只不过如果只是弥合,显然比长出全新的更省力,起码可以少喝一点儿血了。 “生命的未知,很有意思不是吗?”亚都尼斯说着接过了擦手巾,随意擦了两下,就把手巾给了侍者,带着安迪走出了实验室,这座仓促建起来的实验室是侵占了一个客房的位置,里面的各种仪器也都是新的,弥漫着消毒液的味道,有些熏人。 安迪又看了那个实验品一眼,才跟着亚都尼斯走出实验室,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之后才长舒一口气,“总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你以后离我远点儿。” 亚都尼斯轻轻地笑,这倒是一个直觉系的生物,他的预感没错,对于吸血鬼,他不否认这种种族的存在即合理,但他们的数量,他却想要管控一下,起码不能够有斯考特这样的人,无下限地发展不成熟的血族,那样的影响,说不定哪一次又会让剧情重演。 不是他,还会有别人,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因素,还是早点儿除掉的好。 两人的谈话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安迪是个习惯自说自话的,当天下午,他就带着行李和助理,离开了古堡,走的时候连声“再见”都没说。 亚都尼斯还在钻研血族的历史,他想要知道前一代直到初代的永眠地在哪里,这些课本上的描述并不会太具体,但除掉那些被太阳晒成灰的,总有一些还在永眠当中。 永眠不等于死亡,对血族来说,睡觉可能只是没什么事情做而选择的一种休闲放松活动。 好像斯考特,每隔个几年,他就会多睡一段时间,那时候他的棺材就会被放在密室之中,直到他醒来,再次打开。 漫长的生命,悠久的时间,让他们浪费起来都有一种土豪撒钱的大手大脚,完全不会有人在意,也不会有人特意去唤醒某个血族,因为资源有限,每醒来一个人,分享的都是现有的利益。 清楚这一点之后,亚都尼斯还是说动了斯考特伯爵,父子之间进行了一场严肃的谈话。 “你想要找到始祖的永眠地?” 在血族的历史上,默认该隐没有死,他只是找了一个地方永眠,直到他愿意醒来的那一天。 书房中,斯考特坐在座椅之上,隔着一张办公桌,神情严肃考地看着亚都尼斯。 亚都尼斯站在那里,他的身高也就比这张桌子高一些,刚好容他把下巴露在外面。 “是的。”亚都尼斯不介意斯考特不解的目光,直接说出了目的,“我看了历史了,都说血族的力量来自血液,子系传承父系,我的力量来源于您,受制于您,永远都不会超出您的控制,那么,如果是始祖呢?如果能够吸到始祖的血液,我会不会也成为初代呢?” 很有野心的想法,亚都尼斯不是第一人,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斯考特大笑了起来,他没想到自己的新儿子这才多久就产生了这样的野心,“为什么呢?你已经很厉害了,没有多少人能够伤害到你,而你还会越来越厉害。” “可我想要成为王,如果一个种族必须要有一个领头人的话,我觉得我应该可以承担这样的责任。改换种族之后再承认其他种族给予的爵位,不是很可笑吗?” 斯考特这个伯爵并不如以前的血族那样规矩严禁,从亲王到男爵,沿袭着传统的历史和实力划分,他的伯爵称号是女王赐下来,严格来说,并不等同于他的实力。 “真是可爱的野心。”斯考特这样说着,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个伯爵如果在旧时候什么都不是,但,这句话还是有些戳到了痛处,他的眼睛眯了眯,镜片挡住了凶光,“真没想到,我竟然会有这样一个有出息的儿子,如果你想要去做,那就去做,我会支持你的。” 斯考特这样说着,然后叫了管家进来,让亚都尼斯有什么事都去跟管家说。 亚都尼斯很高兴,笑嘻嘻道谢,然后先一步离开了书房。 管家却没有马上出来,问向迅速变脸的斯考特:“伯爵,真的要去做这样的事吗?” 能够听到微小的动静才是蝙蝠的能力,而管家和主人的关系,永远是亚都尼斯不能想到的信任。 正如某些国家的有钱人会把杀人罪行告诉律师一样,管家也知道主人所有的秘密。 “他想做,就让他做,我欣赏有野心的人,只看他是不是真的愚蠢。”斯考特面容冰冷,“派人帮助他,如果真的有什么意外的发现——我实在想不到那样的可能,但,谁知道呢?总有些人运气会比较好,如同那位辉夜君主。” 想要让血族行走于白天的药剂,还能够一直通过血脉流传下来,在辉夜君主之前,难道没有人想过吗?肯定有的,但为什么只有辉夜君主成功了? 这位在血族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的人,既永夜君王之后第一个称号之中有“夜”“君”二字的人,为什么那么神秘,神秘到除了这个不得不说的药剂,再没有什么提到他的文字,那是一个禁忌。 “你永远不知道月亮会照耀到谁。” 说着血族常用的俗谚,也是来自于那位辉夜君主,“辉夜”的意思不仅是照亮了黑夜,还能够表述为“月光所笼罩”,斯考特想到那位,目光一暗,即便过了千年,他还是无法忘记那偶然的一瞥,那可真是个出色的少年啊! “是,一切如您所愿。”管家躬身应下,他已经理解了伯爵的意思。 走廊上,缓步往房间走的亚都尼斯看着遍布各处浮雕的蝙蝠,表情上还带着那一丝残留的愉悦,这些逼真的小东西,可不是真正的瞎子,它们所看到的,都是它们的主人想要看到的。 这座看似没有任何电子设备的古堡之中,隐藏着的最忠实的护卫。 601.第601章 安静的墓园就在教堂的后面,这是一座古老的教堂,因为城市发展的原因,曾经在这附近居住的人们已经搬离了这里,一同被遗忘的还有这一座心灵的寄托。 最新的墓碑已经是十几年前立下的了,周围茂密的林木都透着黑森森的感觉,可能更多还是因为夜色的关系吧,让那高高的教堂尖顶也像是某种邪恶建筑一样在冲着天空宣战。 “亚都尼斯少爷,确定是这里吗?” 跟随而来的保镖就是很普通的人类,他们觉得被吸血鬼雇佣和被正常人雇佣没什么区别,可能报仇还更丰厚一些,如果可以,以后万一有个什么,或者还能考虑一下转换种族的事情。 因为对吸血鬼来说,所有人类的疾病都像是另一个层面上的事情,哪怕是癌症呢?一旦转化了种族,也会跟着消失无踪,而正常人会烦恼的衰老等问题,转换种族之后,也会随着血液的重新流淌,而让魔力,姑且称作是魔力吧,滋养全身,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甚至可以外貌不变的情况下恢复到壮年的状态。 那可真是长生不老啊! 诱惑这样大,谁还会介意付出的那点儿鲜血呢? 何况,血族的矫情,远不到强迫吸血的程度。 身量还小的小少年身着一身标准的小西装,脖子上甚至还有一个小领结,听到问话,他好似无所谓地说了一声:“谁知道呢,挖开来看看吧。这里,就是这里。” 手指在某一处并没有墓碑的地面上点了点,然后退开几步,由着他们拿上挖土的工具上前。 “可真是任性的少爷。”有人这样嘀咕着,却很快被同伴推了一下,不要用人类的听觉和长生种做比,他们的耳朵简直是天生的蝙蝠。 亚都尼斯听见了,余光瞥了一眼就不在意了,沉睡中的吸血鬼于旁人来说很不好认,但在精神力的扫描之下还是无所遁形的,只不过,这种沉眠之中的强大,如果必要,还是不要唤醒为好。 “记得我的要求,不允许出现一丁点儿的血腥味儿,哪怕是一只死掉的虫子,只要它会流血,就要让它活着,或者不流血地死掉。” 再次强调的龟毛要求让那些保镖恨不得在铲子上包上棉布,谁知道土底下会不会有什么蛇虫鼠蚁,如果是不幸的老鼠被铲死了怎么办? “是的,少爷。”领头的保镖应着,拿出了准备好的杀虫剂,为此而准备的喷□□等物,还都在一旁备用。 管家也跟着,他是最后的备选,如果真的有什么这些普通人应付不了的局面,他就会顶上去了。 不管怎么说,吸血鬼的敏捷,还有他们重伤不死的迅速恢复能力,都让这个种族战力十足,若非如此,也不可能在数量劣势之下能够跟人类达成现在的和平共处局面。 在大战争上发挥不了长处的他们可是最好的杀手集团,而那些特殊的来自于血液的能力,更是让他们具有着科技无法替代的优势。 完全的准备很好用,当然,要感激这一片儿坟墓都比较浅,至少跟亚都尼斯印象中的人可站立的墓穴不同,这些墓穴的深度都不够,由此大约也可以理解为何电影中总是有那种僵尸伸手出地面的场面了,实在是这些土太薄,都盖不住棺材板。 棺材是木制的,应该是一种极好的木头,这么长时间过去还是暗红色一片,根本看不到腐朽的地方,如同新的一样。 看到这样的棺材,所有的人都是精神一震,也许这肯定是。 管家不自觉退后了半步,哪怕隔着棺材,他都能够感觉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等级束缚。 “你站远一些,不要让他感应到了。” 亚都尼斯说着,自己上前,他仿佛完全感受不到那种无形的影响,几步就来到了棺材边儿,只会保镖翘起棺材。 “按照约定,一旦打开,迅速把木楔插进去!” 儿臂粗的木楔是亚都尼斯之前准备的,用的是百年的桃木,他估摸着这东西对鬼物都管用,对血族大约也不是没有影响,为此还特意做了实验,表明这东西产生的伤害力且不说,但确实能够把血族钉在一个地方无法动弹,只是不能持久。 哪怕钉住了心脏,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他们也能够脱困而出,血族的能力就是这么强悍。 众人都是一脸的紧张,到了此刻,才有了些危险的感觉,之前还有些放松的保镖脸上都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等着棺材板打开的那一霎那。 偌大的黑布支起了一个顶棚,挡住了月光的照射,棺材打开,木楔迅速插入。 几个保镖事实上都没看清楚棺材之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却已经按照可能是身体主干的部位钉了下去,全凭一身力气,双手握住木楔,尖利的木楔直刺而入,伴随着不似人声的嘶吼。 灯光亮起来,能够看到那个棺材之中的俊美男人,此刻他面目狰狞,露出了獠牙来,可能因为失血过多的原因,他的脸色苍白,并且暴露出一些好似血管的网状感,看上去不太像是人。 他的双目之中反射着幽幽的绿光,看过来的时候仿佛带着刻骨的仇恨。 亚都尼斯完全不为所动,他的精神力足够压制身体本能产生的束缚,却也仅仅如此而已了。 “割开他的血管,我要他所有的血,所有的。” 早知道是来做什么的几个保镖到了此刻更加不会迟疑,他们都是雇佣兵转行过来的,以前的生活枪林弹雨什么没见过,杀人而已,哦,还不是人,怕什么。 一瞬间的震惊过后,他们便有条不紊地按照亚都尼斯的安排心动起来了。 大功率的电动吸水器此时用来吸血也是一样的,随着电动的嗡嗡声响起来,那男人的面目愈发狰狞,他的皮肤已经开始干枯,并迅速呈现出一种干尸的状态,这就让他凸出的獠牙愈发显得恐怖。 尤其那一双眼珠子,绿油油的,宛若某种夜幕之中的猛兽。 不知怎地,亚都尼斯又想到了曾经屠龙的事情,纯粹从个人出发,最后得到的好处是否值得呢? 仿佛是被原主的一腔怨恨所影响了,除了斯考特不经过原主本人同意就让他变成了另一种昼伏夜出的生物之外,他也得到了很多,至少在被人贩子卖到这里前,他的生活只是普通而已。 这些血族,跟他有仇恨的不过是斯考特一人,其他的血族,无论他们最初是怎么来的,但,他有必要做到灭族那样残酷吗? 站在血族的立场上来说,何其无辜? 吸血的规范化导致并没有人类因此死亡,而大部分人都愿意尝试一下这种浪漫,所以,他这里道德过高的标准是否有些不合时宜呢? 存在即合理,他不应该用自己的想法去否定一个种族存在的意义。 这样想着,再看那人仇恨的目光,他拉直了唇角,并没有再说什么,不管对方是否曾经作恶,他现在做的事情也实在称不上什么善良,不过… … 什么都没有说,看着所有的鲜血被集中储存到密封的玻璃罐里,并不多,一个血族身上的血液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而放完了所有血液的血族跟一个干尸也没什么两样了。 即便如此,他并没有死。 亚都尼斯能够感觉得到那庞大的生命力还在闪烁着耀眼的白光,只要有足够的血液,无论是人或者动物,他都能够再次苏醒复活。 血族的生命力,大概仅次于魔族了吧。 管家的眼中精光闪烁,看着那些抽取出来的血液,不停地做着吞咽的动作,喉结反复几回,不由得他松了一下衣领,目光几乎无法从那些血液上移开,直到亚都尼斯让人收拾好现场准备离开,管家才去处理掉了那个目光仇恨的血族。 “亚都尼斯少爷,当你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底,否则会有大麻烦的。” 血族的规定是不许残杀同族,但在十三氏族都消亡,长老会都成了血族外交部的情况下,某些规定早就名存实亡,当你足够强大,你就将掌握话语权。 谢过了管家的好心,亚都尼斯没有了初来时候的兴奋,或者,在不灭族的前提下,他能够想到别的办法,让血族不那么随心所欲,不再出现如同自己和安迪那样的事情。 一些想法消散,一些想法反而更加坚定起来。 “啊,你可真是我的宝贝儿!”斯考特伯爵完全不吝啬夸奖,当他看到那些血液的时候,他的目光之中满是垂涎,这是多么幸运啊,竟然真的有了收获,也不枉他没有去参加晚宴,专门在古堡中等待结果。 “你干得很好,想要什么奖励?” 除了那一点儿小爱好,斯考特对自己的儿子还是非常好的,安迪最初违背他的想法进入娱乐圈中,他仍然还是放行了,就证明对这种长生种来说,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去斤斤计较,时间总会抹平一切,无论是喜爱还是讨厌。 “我希望我的食物是父亲的血液,永远。” 与其去喝人类的血,慢慢积攒其中的力量,亚都尼斯觉得还是让这位给自己初拥的伯爵负责到底更好,他的血液之中经过了一次提纯的力量才是他更想要的。 602.第602章 “如你所愿。” 斯考特伯爵深深地看了一眼亚都尼斯,他的目光有些意外,还有些深思,大约没想过这个从不曾对自己表现亲密的儿子会有这样的要求。 血族之中因为父系和子系的关系,在初拥之后的一段时间,他们的确是世上最亲密的,有些还兼职了床伴的功能,但斯考特的儿子们绝对不会是这样的。 有一开始茫然无措,死命依附的,还有视他为仇雠,哭闹不休的,这些儿子的保鲜期都不长,很快就被他所厌弃,还有一些则如安迪那样,稍稍懂事一点儿就想要独立出去的。 这样的聪明儿子其实不少,可惜最后成功的只有安迪一个。 每培养一个儿子的时候,斯考特觉得自己都是有着莫大的信心的,他像是拆开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包,想要看到最满意的礼物,但在看到之前,他对“最满意”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于是,可能有些哭唧唧的孩子最开始也是很得他的喜欢,但他喜新厌旧,很快就会放弃,而放弃之后,好像所有的耐心都消失,对方若再做出什么错事,他就会像是毁掉一件不合格的作品一样毁掉对方。 无论多少儿子,对他来说,最受宠爱的才是儿子。 安迪早早失了这宠爱,可是他聪明,不会到他的眼前碍眼,自己选择了一个他基本不会看到的圈子,远远离开了被销毁的可能。 而现在的这个,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不一样的是初拥之后,之前还有些害怕恐惧的孩子仿佛一瞬间就换成了另外一个人,自眼睛再次睁开的那一瞬间,他还记得,那片黑,如同无边的长夜,不见明光。 是个特别的孩子。 而他之后的表现,也的确说明了他的特别,好像是排斥的,但吸他的血时并没有分毫的别扭,宛若饥渴的小兽,努力地吸收能够让自己成长的能量。 表现出野心的时候也是那样自然,而此刻,这份忠心,姑且算作忠心吧,也让斯考特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他很高兴,脸上就露出了笑容来,这么多年,已经很少有事情能够让他有新的感受了。 好像找到了“父慈子孝”的感觉,斯考特摸着亚都尼斯的头发,柔软的黑发在指间穿过的时候,心似乎也跟着软了一些。 “好孩子,你会是我最优秀的孩子。”斯考特这样说着,他本来已经习惯了安居,但野心总是那样会蛰伏的存在,当条件合适,便如有了孕育的温床,让他想到了更多。 结果是亚都尼斯没有想到的,斯考特这个好像专注养儿子的父亲竟然动了称王的心思,让他继续去寻找其他的沉眠血族。 哪怕是同代的呢?只要能够吸取对方的血液,同样能够获得强大的能量。 说起来,血族也是可爱,这都多长时间了,活了多少千年不止,对于自己的能量到底来自何处,因何而起,竟是没有人在意,仿佛觉得这一切都是天授一样,只要学会应用就好,其他的完全不用探究根底。 事实上这也跟血族之中少有技术人才,而他们又不会让其他的人研究他们的血液的原因吧。 亚都尼斯的出现仿佛一下子填补上了这个空白,明明他的疑问很多人都有过,但却没有哪个会为此真的探究源头。 信仰,或者就是唯一的原因。 之后的挖坟,亚都尼斯都没有亲自前去,他只是提供了可能的地点,然后就是桃木木楔。 斯考特也看过,他发现那上面的神秘感觉,但他觉得这是来自于亚都尼斯的血脉能力,并没有对此深究。 而这样的木楔也是有着保质期的,哪怕是百年的桃木,在使用一次之后也会因为被血族的血液侵蚀而不能够再次使用。 这样一来,它的威胁力就大大减小。 “嘿,斯考特,你这就有些不够意思了,做的那些事情,怎么能够少了我呢?”马库斯是得到消息最快的,斯考特的小动作太多了,对他们这些耳目灵敏的人来说,自然能够轻易发现不对,而大多数吸血鬼活到现在,好奇心都不如当初那样多,很多人不会深究,唯独马库斯,他亲自去查探,知道了一切,过来要分一杯羹。 斯考特笑着递给了马库斯一杯新鲜出土的血液,是同代的,他已经能够从血液上分辨出这些人的来历了,也许里面还有一些老朋友,不过,谁在意呢? 当转换了种族之后,原来种族的排斥,新种族的不友好,斯考特是从那个黑暗时期走过来的,早就学会了只信任自己,哪怕是目前的这些朋友,也不足以共享什么。 “这就是一次意外收获。”斯考特拒不承认,他并不在意马库斯会泄露秘密,“你当然也可以去找一找,也许能够有什么收获呢?” 他并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样做的。 马库斯又说了几句,并未得到许诺什么,走的时候却也不十分失望,活得越长越想要活着,他不会因此跟斯考特翻脸,他们的实力差不多,而斯考特得了那些大补的血液之后,谁知道他现在的实力有没有增长。 不到必要时刻,没有必要结成死敌。 “这段时间要防着点儿马库斯的眼睛了。”斯考特这样说着,又叫过一旁安静得宛如雕像一样的亚都尼斯,“我的宝贝儿,你的研究怎么样了?” “血样还是太少了一些,我需要更多的来自不同血族的血液。”亚都尼斯现在在做的研究和月光有光,在他发现血液中的能量会在月光之中增幅之后,他就开始研究这其中的关系。 因为每个世界的不同,他所掌握的知识未必在这里还能够适用,但,最根本的变化规律还是能够感受到一些的,他不仅是自己研究,还成立了一个研究室,秘密找来了一些研究人员,帮助他的研究。 以他的年龄,能够做到这样,已经是妖孽般的天赋了。 如果实在普通人当中,或者会非常出名,但是在斯考特眼里,他的儿子就应该这么优秀。 这的确是他最优秀的儿子。 “很快会有的,我会找一些给你。” 挖掘土里的东西还是太慢了,现在马库斯必然盯着,他也不能动作太大,那么,或者可以从他的老朋友们那儿借点儿血液出来。 几份血样很快被送到了实验室,现在亚都尼斯的实验室已经是单独的一幢楼了,各种器材的齐全,加上那些研究人员,能够研究的项目也更多了,当然都是跟吸血鬼有关的。 因为吸血鬼的强大恢复能力,这样的实验除了不太好受之外,并没有生命的危险,以至于这个实验室虽然是在进行人体试验,却没有多少血腥残酷的感觉。 研究人员也都是一脸的好奇兴奋,比亚都尼斯还要积极,他们早就想要研究吸血鬼了,但吸血鬼哪里是他们能够见到并制服的,比起数量庞大的普通人,吸血鬼的数目还是太少了,并不是容易邂逅的那种。 “… …血液之中有一种不明分子结构,我们暂时的研究对它无法深入,但已经可以肯定,吸血鬼的不同更多的是来自于这种不明的分子结构,它会经过胃部复制出大量的同类结构,然后深入造血干细胞,对其进行改造… …” 刚刚踏入小楼,研究员的教授就拿着一沓资料过来了,他以为自己发现了一个划时代的点,但事实上,这算不上什么新鲜。 亚都尼斯的表情很平淡,平淡到教授的激动渐渐也平复下来了,“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但这真的是很伟大的发现,在此之前,我们都以为… …” “这并不是全部,我需要的是那种会在月光下增幅力量的细胞,无论是血液还是什么,找出它们的藏匿地点,我要知道它们的样子。” 科学部分能够解释的只有这么多,更多的是不科学的部分,事实上,在亚都尼斯的看法之中,初拥的达成并非完全因为那种特殊细胞的转换,这更像是一种以血换血的契约,约定达成,种族转变。 但这个层面上的东西,整个实验室除了他,没有研究人员能够研究,他只能依靠自己。 “另外,还有血族的繁衍问题,我想要知道为什么正常的繁衍无法对他们起作用,而除了初拥之外,是否还有让他们扩大种族的方法。” 教授听到这里,表情更加收敛了一些,他当然知道自己进行的研究是多么难得,也更加知道吸血鬼这种长生种本质上并不等同于人类,哪怕他们有着同样的智慧,但,见过狼和羊交朋友的吗?食物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枷锁,一旦猎食者泛滥,就是被捕食者的末路。 “只有明白是什么原因,才能够从根源掐断,否则只能够等待不可测的未来。”仿佛看穿了他的心中所想,亚都尼斯这样说着。 教授不清楚这是否是他的真心想法,但,他还想要研究下去,也只能这样信了。 603.第603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安迪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亚都尼斯正在做的事情,在某一次,他单独在白日找了过来。 “你为什么会做这些?” 看着熟练操作试管的亚都尼斯,安迪的目光之中满是探究,他是真正从孩子的时候过来的,哪怕几十年过去,他还记得自己当初绝没有这般妖孽,那么,这真的不是那个老妖怪复活吗? 在吸血鬼的世界之中,还有一种“始祖复苏”,是父系借助血脉的力量在子系的身上复活。 这种复活的条件比较苛刻,而随着历史的变迁,具体的条件限制也早都没什么人知道了,可… … “我只是想要知道更多而已。”亚都尼斯连头都没有抬,看着试管之中的血液在高温的作用下蒸发成气,气化之后剩下的那部分呈现出红宝石的光泽,却并非完整的,而是一个个如同细沙的颗粒。 这是血族的血,在经过一系列处理之后,它会变成沙子一般的质感,亚都尼斯称其为血砂。 试管倾斜,血砂倒在白色的纸张上,一颗颗,仿佛雕琢精细的钻石,闪烁着的光泽让人迷醉。 “你看,它们很漂亮吧。” 亚都尼斯最近的研究陷入了瓶颈,他仿佛能够从中摸到了什么规律,但他并不能够很好地把握,血砂,滴血重生,活性… … 安迪来并不是来看这些恶心的实验结果的,他能够感觉得到那些血砂之中的力量,强大而蓬勃,好像人类跳动的心脏,充满着活力,“这些有什么用?” 问着,安迪便伸手,想要去摸那些血砂。 亚都尼斯没有阻止他的触碰,笑着说:“这些就是我们血液之中真正有用的部分,真正让我们强大的部分。” 无论是灵力还是魔力,都并非最简单的能量搬运,它们在身体之中的蕴藏才是最关键的,内外勾连才能够有法术的诞生。 对血族来说,丹田什么都是不存在的,他们依靠的就是血液,连皮囊都是因为血液不灭而存在的容器。 但,如果血液本身就可以不需要容器而存在呢? 血族会不会就此抛弃与人类相同的外表,彻底变成另外一种生物,一种类似于魔的生物? 这个想法很有意思,如果能够成功,那么也从另外一个方面验证了滴血重生的可能。 而一旦证明血族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每一次初拥得到的后代,到底是血脉的传承,还是血脉的复制,亦或者是分离出来的一丝血脉自主成人? 这才是个关键的问题吧,涉及到肉体和灵魂。 初拥的仪式是在人息掉最后一口气之前把自己的血液喂食过去,从而产生新血。 那个时候,按照道理灵魂还没有抽离身体,新血的诞生就好像是新的生命力灌入,挽留了这一个灵魂,但,如果这些血本身就是具有活性的呢? 携带着原主的部分信息,到另外一个身体之中寄生繁衍,然后诞生出来的稳定下来的灵魂,真的还是原主的全部吗?没有加入一点儿什么? 这个疑问,他需要亲眼看到初拥才能够确定。 “是吗?”安迪疑惑地看着,试探着把一些血砂放入了口中,嘎嘣脆的口感好像在吃碎花生,“味道不错。”说着,他又抓走了一些,纸上剩下的就不多了。 亚都尼斯无奈地笑:“这可不是让你吃的,我还要交给父亲看一看,这是我的研究成果。” “父亲?”安迪轻蔑地笑,“他现在可没空管你,我可怜的弟弟,你还不知道吗?你快要失宠了,他已经找到了第十七还是十八个儿子,马上就会举行初拥仪式,你就要成为过去式了。以你这样无趣的性子,能够坚持到现在,还真是让我意外,你想要以后都在这个冰冷的实验室中关着吗?” “啊?”亚都尼斯有几分讶然,他是真的没想到会这样,这种保鲜期,不过三个月,也实在是太短了吧。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一件事,他的根基太薄弱了,这时候再想想当初放下的大话,的确是太小瞧人了,连这座古堡之中的消息都这么不灵通,能够指望他什么呢? 斯考特已经算是比较好对付的伯爵了,其他的伯爵们对他可不会有这样的宽容。 说话间,安迪把剩下的那些血砂都吃了,然后就开始看其他地方是不是还有类似的东西。 吸血鬼强大的实力让他不惧任何的毒物,自然什么都可以放到口中咬一咬,他的牙齿,真的用力,玻璃都能咬碎。 亚都尼斯一看急忙阻拦,“你可别乱翻,我这里没有其他的东西好看了。”有的就是一些不好见人的资料。 那些教授可真是对吸血鬼没有好感,在他给出那个“研究是为了对付”的理由之后,他们的报告上简直一点儿遮掩都没有,害得他都不敢把这种东西拿给人看,只怕下一刻这些研究人员都保不住了。 哪怕在和平年代,但血族和人类的矛盾并不会有太多的好转,还有不少的人以猎杀血族为己任,如同血族之中也总有一个党派想要圈养人类一样。 这可真让人头疼。 “你以后是准备当个科学家吗?可真是很好的理想,我以前还做过飞机模型呐。”安迪被他拉到一旁的会客室去坐下,嘟着嘴说话的时候也显得可爱了许多。 “我… …我怎么了?那些血砂!”安迪的脸色开始产生了变化,他的模样很可怕,脸上通红,一摸都烫手,亚都尼斯一边看着他的变化,一边问,“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那些血砂没毒的。” “不,不,不!”安迪痛苦地盘起了身子,凄厉地叫着,两颗尖牙也露了出来,脸上满是狰狞,只可惜大约是太疼了,让他的攻击性几乎为零,而他也开始在蝙蝠形和人形之间切换,每一次转换好像都让他更痛苦,但他根本无法缓解这些痛苦,还在挣扎着。 他的能力大约是腐蚀,看着已经被侵蚀成一片坑洼的沙发,再看看那些因为他的唾液而起泡的地面,亚都尼斯差点儿都想要把电脑搬出来了,却只是默默地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摸出了手机,录下了这一切变化。 这一场痛苦的挣扎持续了一个小时,亚都尼斯到底不是富有科学精神的那批人,他举着手机不过十分钟就累了,后面就把教授叫来了。 以至于当一切疼痛结束,安迪满身疲倦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周围一圈儿快要冒绿光的眼睛。 “亚都尼斯,你陷害我,我不会放过你的。”安迪的声音有气无力,若非吸血鬼不会出汗,恐怕他这会儿还会更狼狈一些。 整个屋子都如同废墟上堆叠起来的,最恐怖的还是那些腐蚀之后的痕迹,看着好像千疮百孔了一般,有些甚至能够看得出凝固的气泡,这样的能力可是跟安迪那金发美少年的形象大相径庭。 而他,此时就躺在这一片狼藉之中,连掀开眼皮的力气都缺乏。 “我怎么会陷害你呢?我亲爱的兄长,你看看这是什么?”亚都尼斯带着手套,特制的手套能够很好地隔绝来自外部的伤害,他拎起安迪的胳膊,让他自己仔细看。 长袖衬衣已经变成了中袖,撕破的袖口分明是被涨裂的,皮肤还是白皙的,但是能够看得出加长的胳膊,还有那手,那分明不再是少年的手,它长大了一些。 安迪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看着自己的手,有那么一瞬间的震惊,这,是长大了? “成长的阵痛?听说过吗?”亚都尼斯露出一个类似调侃的笑容来,他对安迪还是有些好感的,起码他不如原主那样偏激,也努力走出了自己的道路。 其实,童星也不能当几十年不变,他的演技之路早就走到了尽头,亚都尼斯听说过,最近已经很少见到他的片子出现在屏幕上了,如今津津乐道的还是以前的那几部,毕竟,不可能让一个人占据了所有的孩童角色,而他,也越来越不满足总是当一个孩童了。 在剧情中,这个连配角都算不上的背景板兄长直到最后的最后,都还是在娱乐圈的圈子里转,只是渐渐走向了少儿节目,这或许并非他的本意,只是身形限制了他的发展。 而现在… … “我想,我应该收到的是一声‘谢谢’,如果你清醒一些了。” 听着这句话,安迪一蹦而起,他看着自己的身体,哪怕裤子都被撑裂成了破布条,他这个大明星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但… …“我长大了!我长大了!哈哈,我长大了!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安迪好像一个自恋狂一样眼神狂热地摸着自己的身体,从腿脚到胳膊,连那暴露出来的雪白腰身,他自己都抚摸了一遍又一遍,那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简直像是一个变态。 “这是怎么做到的,你是怎么做到的?你… …啊,是… …是那些血砂!”安迪这般说着,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他已经成长为二十来岁年轻人模样的脸上做出这样的表情来,很有些小白,但,没有人笑。 教授们狂热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最新的数据,亚都尼斯表情很淡定,幸好,结果一如所料,作为第一个真正的实验体,血砂在安迪身上的反应很好呐。 “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天才,不要以你的水平来衡量我,担心失宠的兄长。”亚都尼斯慢吞吞地说着,话语中的讽刺并未让安迪变脸,他傻笑着,那张还算英俊的脸上仿佛再也不能够做出其他的表情,持续傻笑着,昭示着他的好心情。 604.第604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我真是太喜欢你了,亚都尼斯,你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找我,如果可以,我会保住你的,你真是太好了,我亲爱的弟弟!” 安迪还处在狂热之中,哪怕亚都尼斯对他一脸的嫌弃,他还是抱着亚都尼斯来了个举高高,外带亲了他好几口,那恶心的吐沫哪怕不带腐蚀能力了,也让人担心自己的脸以后会成为月球表面。 真不知道跟他一起拍摄的演员们,是否知道他的能力竟然这般恐怖,跟浓硫酸差不多了。 亚都尼斯摘了手套,用手绢抹去脸上的唾液残留,推开安迪那张因为变大有些陌生的脸,说:“我还需要一些数据,你应该让他们给你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问题,如果效果不够,可能还需要一些补救手段。” “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好。” 安迪这会儿就跟听话的金毛一样,温顺地应着,看向亚都尼斯的眼神儿更是前所未有的柔和。 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亚都尼斯摆了摆手,让那些教授把安迪带走了。 安迪带着灿烂的笑容,不停地摸着自己的脸和身体,连换件衣服都忘了,还一直在问:“能先给我个镜子吗?我要看看现在的自己… …” 声音渐远,亚都尼斯看着狼藉一片的会客厅,转到了实验室坐下,他或许忽略了原主的痛苦,见到安迪那高兴过头的样子才明白,永远不能长大对某些人来说,其痛苦大约等同于生不如死。 只是,即便那样痛苦,还是不想死,不想沉眠,这也是生命的魅力所在了吧。 脑海之中难得地空闲了一下,等到日光渐渐照射不到室内,一个教授进来按开了电灯开关,他的手上还有一份纸质资料,是刚才对安迪做出的检测。 “通过对血液的对比分析,我们已经能够确定,腐蚀这种能力的来源大概是基于这种分子结构的变化产生的,这是一种特殊的分子结构,在细胞之中太过微小,却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它的每一次变化,都会是另外一种全然不同的能量,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们会因为这个获奖的!” 头发花白的教授目光狂热,他仿佛现身于一个演讲台上,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发现公诸于众,想要为此获得足够的荣耀和奖励。 “我会给你足够的钱,但这些,暂时不能够公布出去。” 亚都尼斯不得不再次提醒对方,这个一开始就签好的约定,为此换来对方脸红脖子粗的“为什么”。 “为什么?”亚都尼斯的嘴角带着一丝冷笑,“如果你还有一些理智,就知道这并不是应该被普通人广泛知道的消息,在他们没有足够的自控能力之前,在你们不能够弄清楚普通人的血液加入这种东西会产生什么可怕的后果之前。”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看一个科学家的狂热,好像丧尸病毒那种东西都能够在没有足够防范的时候去研究,这些危险的带着异能的分子结构,能够指望他们不要盲目地投入人体实验吗? 这也是亚都尼斯为什么一开始就想要主导这个实验室,而不是把项目委托到那些知名实验室的原因,这并不是信任与否的问题,而是他有足够的能力,在这个实验室之中,压住一切的小动作,让一切保持平静。 火热的头脑被浇了一盆冷水,教授的表情稍稍扭曲了一下,却还是渐渐冷静下来了。 亚都尼斯再次询问了实验的进度,知道还没有进展,轻轻叹了一口气,实验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哪怕他有着更多的知识,但是该卡的时候也一样跟普通人一样只能从头做起。 送走了教授,他继续制作血砂,同时逮住了化身蝙蝠的安迪,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化为人形,冷声质问:“你现在恢复力气了?” 安迪嘿嘿傻笑,假装刚才偷拿血砂的那个爪子不是自己的。 亚都尼斯完全不理他这套,这小子不愧是活了几十年的老妖精,做事的时候不少半分狡猾,要不是这个实验室整个都在自己的精神力范围之内,肯定会被他蒙蔽过去了。 “哪怕你因此恢复了身形,但要知道,有些东西,过犹不及,或者,你想要提前感受一下血液燃烧而死的过程,如果是,我会很乐意记录一下的,你知道,我还缺很多的实验素材。” “不至于那么严重吧?” 安迪有些怀疑亚都尼斯的严厉告诫是为了恐吓,为了保住这珍贵的血砂。 亚都尼斯退了一步,让开对血砂的保护,说:“你可以试试看,我会做好记录的。” 见他这样,安迪就不敢再下手了,成长的身体好像是新的一样,让他还充满了兴奋感,又跟亚都尼斯说了几句就走了。 当晚,亚都尼斯接到管家的传话之后才知道安迪做了什么,那个高兴到要疯了的人,不仅跟他的经纪人说了,还跟他的粉丝说了,还被小报记者抓到在酒吧厮混,甚至等不及天明,这个消息就上了电视。 “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安迪竟然这么出名。”亚都尼斯嘟囔着,他是真的没想到安迪这种作品稀少的童星还能够被狗仔追着的。 管家看他的目光宛若在看智障一样,“少爷以为娱乐圈中很多血族吗?据我所知,安迪少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我屮艸芔茻,忘了血族是怎样的老古董了,他们能够接受手机,但不代表他们愿意踏足演艺圈儿啊。 物以稀为贵,唯一的一个,足够得到更多的重视,何况现在有很多病态的人类,就想要被吸血鬼初拥,成为长生种,青春永驻什么的,所以… … 亚都尼斯低着头,诚挚地反省了一下自己的错误,再见到斯考特的时候,得到的却是夸奖,带着刺的夸奖。 “我的宝贝儿,我竟然都不知道你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够让安迪一下子长大了,这可真是太伟大了。” 那夸张的语气宛若在唱咏叹调,斯考特是笑着说的,他甚至还拍了拍亚都尼斯的肩头,一副老怀欣慰的慈父模样。 “就是这个。”亚都尼斯拿出了血砂,被装在玻璃瓶中的血砂有着迷人的光泽,但这并不是吸引斯考特的最主要特点,那强大而蓬勃的能量仿佛心脏的跳动,让他都快要醉了。 “安迪偷吃了这个被我称作血砂的东西,然后就长大了,我本来是要拿给你看的,这是我们血液之中最有能量的那部分,我提纯了它,暂时还不知道具体的功效,安迪成为了第一个实验品。” “安迪,”斯考特“啧”了一声,“那个孩子,他真是太莽撞了,幸好,没有更坏的结果。” 满意的神色只是一瞬,斯考特很快说:“不过,这件事他还是做得太过了。” 又跟亚都尼斯说了一些实验的事情,有一段时间看不到结果,斯考特对此的期待基本都没有了,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出身的人,不过是漫长的时间将他的修养磨炼到了贵族的级别,但本质上,他还是那个没文化的农家小子。 在古老的血族被替换掉之后,这一批的血族基本上都是这些曾经的炮灰级别人物,这也是他们很乐意每夜都开一个奢华的晚宴,让普通人对他们的生活歌颂的原因。 这些都是亚都尼斯后来知道的,不过,这也很自然,谁规定血族就不能够有虚荣心了。 只是这种素养其他时候还罢了,到了关键的时候,难免会缺乏一些眼光,让斯考特并不能够十分重视亚都尼斯的实验,直到看到血砂这个成果。 亚都尼斯得到了一些虚而不实的夸奖,最实际的应该是斯考特再次恩准他能够直接从他的手腕血管之中吸食血液,让他饱食一顿。 “谢谢父亲。”亚都尼斯表现得很恭顺,吸血的时候却很贪婪,恨不得能够抽掉斯考特一身的血液,这份狠劲儿让斯考特笑得开心,“真是个贪婪的小家伙。” 没有人提他的新儿子,真正的十来岁的儿子能够做什么呢?突然转换的种族会让他们害怕,会让他们哭泣,而那个时候,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眼泪了,而当他们的情绪波动特别大的时候,会有一些特殊的事情发生,莫名地发生,更加让人恐惧。 血砂很快就成为了吸血鬼之中的奢侈品,斯考特的保密工作并不十分好,马库斯知道之后,所有的血族都知道了,然后血砂就受到了追捧,宛若罂粟一样的效果,很有些让人欲罢不能。 亚都尼斯是在安迪再次找上门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副作用的,他的眉头皱得很紧,这证明了血砂的不完美,在一系列的提纯过程中,肯定有什么发生了莫名的变化,哪怕是抗毒效果极强的血族也无法幸免,这肯定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但却达到了一种意料之外的效果,对于亚都尼斯最初的计划很有帮助,要继续吗? 605.第605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当看到人类之中的吸血鬼猎人的时候,亚都尼斯才知道他到底还是忽略了矛盾的严重性。 他所获知的各种讯息上,一切都显得异常和谐,总有些普通人羡慕吸血鬼的生活,想要转变一下自己的种族,热衷于参加吸血鬼的晚宴,甚至羡慕那些能够当侍者的人,但,同样也有一些人,不会被这样的表象所惑,深深地记得食物链的存在,居安思危,产生要消灭敌人的想法。 “你们这些恶心的吸血鬼!” 骂人的大叔约莫三十多岁,硬汉的外表看起来很有些味道,但骂出来的话却透着那么点儿幼稚。 亚都尼斯懒得跟他多说,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就直接把人给关起来了,感谢这里是实验室,有着太多关人的地方,而且还都是按照血族那个级别建立的。 这位大叔自称吸血鬼猎人,但他自己其实也是一个吸血鬼,所以,还挺合适的。 看吧,这就是随意发展子系的后遗症。 不定是哪个脑袋烧了的,放着那么多愿意当吸血鬼的不找,非要找一个不乐意换种族的,然后闹出这样的仇恨来。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 好吧,这些不种田的吸血鬼还真的不知道。 “我不管你是为了什么联络上这个人,我只想要你知道,如果再有下一次,你就从这里离开,而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说不出关于这里的任何事情,你应该感谢我,还给了你活命的机会。” 亚都尼斯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遵守规则的人,既然已经答应了,那么言而有信应该是一种道德,无论之后有什么样的大义,都不应该抛弃这一点。 在一旁的教授额上冒汗,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头脑发热就那样把人带了进来,但,“你不是说一开始就是为了对付吸血鬼吗?那,我们现在的成果已经足够了。” 血砂的副作用对于人类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只要把血砂的制作过程掌握在手里,这些吸血鬼只要还需要血砂,反而是他们自己要奉献出鲜血来,交给人类制作出能够控制血族的毒品。 这样一想,好像也算是某种报复一样,让这些吸血鬼尝一尝血液被人“吸”走的感觉。 “我以为你应该是一个合格的研究人员,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你的正义感太多了。” 因为食物是血液,而且经常采用人类的血液,所以血族就成了邪恶的吗?这一定不会是造物主的规则。 人类吃鸡吃鸭吃猪肉,但凡是能够吃的都被送入口中,然后还认为圈养那些好吃的牲畜,这样的人类,算不算邪恶呢?那么,又由谁来发出声讨呢? 我要杀你,因为你的食谱里面有我。 嘴角又带上了一丝讽刺的笑意,亚都尼斯看着那位依旧“执迷不悟”的教授,说:“你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工作了,你有两个选择,一,跟你的朋友一起,直到天荒地老,二,你可以离开,但这里的一切都不能够以任何形式说出去,如果你违背约定,第二次违背约定,那么… …” 亚都尼斯没有把话说完,未完的威胁才是最恐怖的,他瞥了一眼那位神情紧张的教授,他选择了“二”,以为这是唯一的活路。 “哈,看起来,你也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大义凛然,关键的时刻,就可以抛下朋友了。”亚都尼斯这样说着,把他赶了出去,并不担心他会说太多废话,从他这里走出的人都还要过管家的那一关,而那位可不是好说话的。 晚上的时候,这件事又到斯考特那里过了一遍,那位吸血鬼猎人被提走了,管家亲自来提的,亚都尼斯没有挽留,他从来不喜欢这些干扰自己的存在。 “我想要做一件事,需要得到你的支持,如果你愿意的话。”他这样跟管家说着。 管家的脸上带着标准的贵族式的优雅,微微俯身算是照顾他的身高,轻声问:“少爷想要做什么?” “我想要当血族的王,你知道的,我想要当,所以,我需要一个人帮助我管理这些不听话的血族们,必要的时候,我不会介意把他们都送到我的实验室中,免得出现缺少血液的情况。” 亚都尼斯说这些话的时候其实没什么把握,但比起说服管家,直接跟斯考特对上更不合适,如果还要潜移默化,那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他可不想把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制造这些血砂上,他的研究人员本来就少,今天还走了一个,他们的人力也不能浪费。 “少爷觉得我会帮你吗?”管家蔚蓝色的眼睛凝视着亚都尼斯,话音之中却有些好笑。 “当然。”亚都尼斯说着拿出了血砂,“当你们吃下这个东西,发生副作用之后,你们就不可避免地受制于我,哪怕这不是我的最初预想,但就此达到目的,也省力不少。” 亚都尼斯随手把血砂扔在了桌上,看着它们铺散开,继续说:“这不是长久之计,我们都知道,但,这是你们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我能,所以,我需要成为王,哪怕是名义上的,我必须成为王。” 管家的目光认真了一些,他敏感地觉得这其中肯定有什么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在,但他一时间意识不到是什么,所以他没有马上否决,而是应了下来,“我需要考虑一下。” “可以,你也可以告诉斯考特,我知道你会告诉的。” 这是亚都尼斯想到的比最坏的可能稍微好一点儿的可能,真的发生了,他也不至于完全没有准备,他早就做好准备了,从产生那样的想法开始。 他要试一试,尝试一种可能。 斯考特是在凌晨四点的时候见到亚都尼斯的,他每一次看见自己这个儿子,好像都会有一种新的想法。 “你想要什么,一个名义上的王?” “是的,我要王名。” 斯考特的目光之中带着审视,他一样意识到了这里面的问题,如果说第一次只是小孩子的伟大野望,那么这一次,似乎有些什么不同了。 “就凭着血砂?”斯考特的嘴角一翘,显然已经不是那么愉悦了。 亚都尼斯看向他,目光仿佛要从他的眼中直接看到他的脑海之中,精神力如同针一样刺过去,不徐不疾,如同穿透一张纸张,并不比那费力多少,这并不是血脉带来的能力,不会有血脉能力的波动。 斯考特从没想过自己的安全问题,他自信这个儿子无论多么聪明,都在自己的手下,事实上也是如此,子系对父系的服从几乎是血液注定的,理论上,任何子系的叛乱都不可能成功。 可是,精神力是另外的一种能力,并非血族的能力。 “你、你做了什么!”斯考特有那么一瞬间的反抗,但很快,他就如同那张白纸一样,被精神力穿透,头脑一瞬间空白,一个精神力的烙印就此打入。 亚都尼斯的脸色并不好,他看着平静下来的斯考特,说:“不得不说,血食真的有些让人恶心,我想我还是喜欢熟食的。” 守在门口的管家看到门开启了,亚都尼斯走在了前面,斯考特跟在后面,双眼有些发直,根本没有看管家一眼。 “这是怎么了?”管家有些惊讶,他并没有听到任何的动静,怎么就成了这样了? 亚都尼斯没有理会他,而是直接推倒了走廊上的一尊雕像,看着那雕像在摔碎的同时露出一具干尸来,说:“早就想说了,把这些东西当做艺术品的品味真是恶心透顶,把它们都清除掉,我要让这里干净一些,以后,这就是我的古堡了,为了庆祝,我需要一个盛大的晚宴,时间就定在今晚好了,让所有的人都来,所有的。” 管家看了一眼毫无反应的斯考特,似乎明白了一点儿什么,低头说:“遵命,我的主人。” 亚都尼斯满意地点了点头,这种忠心的管家用起来还是很方便的,这也是他愿意用更加柔和的手段的原因。 “让所有能够听话的人都准备起来,哦,还有雇佣兵,我喜欢雇佣他们,能够用钱买卖的服务总能够做到最好,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应该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亚都尼斯说着往前迈步,随意地瞥了一眼前面的某个小孩儿,还真是个孩子,连跟他对视都不敢,匆忙避开了。 “是的,我知道,您将会成为血族的王,唯一的王。”管家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种结果,但他接受得很快,已经很明白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了。 时间紧迫,亚都尼斯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五点,到晚上八点,还有十五个小时,很好,十五个小时,他要做的还有很多,一个精神力刻画的法阵大约可以保证一些意外的情况不要发生。 所有的蝙蝠都动了起来,侍者们也没有闲着的,光是那些遍布各处的雕像都需要清理很久,花园里直接挖了个坑,埋下去的时候还有人不知所以,直到他们见到那些隐藏在雕像之中的干尸,才有了些毛骨悚然。 “我们竟然一直在跟这些干尸共处一室!”头一次,他们意识到自己服务的是以人为食的吸血鬼,而非贵族。 606.第606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许多年后,当血族正是作为一个种族跟人类正式划分开界限之后,连《血继法》都出台了之后,世界仿佛一下子不一样了。 只能在幻想书中看到的异能都出来了,只能发展科技树的社会突然多了魔法树,两树并行之下,最初的不适被新奇所取代,渐渐地,成了一种习以为常。 除了外交上突然多了一个外交国之外,其他的好像没什么不同。 哦,想要当外交官的那些必须多学一些知识,正经的血族知识和电影电视中的还是有些不同的。 “今天的行程,是去拜访那位血族的王,这可是血族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王吧,不是亲王,不是大公。” 年轻的脸上有些兴奋,对着自己的兄长,无需掩饰。 “老实点儿,如果你还记得你的课本上都写了什么的话,别给我惹麻烦,若是再有一次错误,我可不给你兜着。” 正在对着镜子整理着装的中年人面容沉稳,当上外交官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任务,能够去拜访一位真正的智慧的长生种,这可真是… …心里面也有些兴奋,要知道那位的年龄,哪怕是按照历史书上来看,也足有两百岁了吧,这都把他两辈子活过去了,有生之年能够见到,还真是荣幸。 “哎哎哎,大哥,别这么无情,咱俩可是亲兄弟,同父同母的!”年轻人故作惨呼着耍宝,他是老来子,几乎是被大哥看着长大的,跟儿子似的,对着为大哥也很有些对父亲的任性。 中年人不为所动,冷声说:“要不是亲兄弟,我能把你弄到眼皮子底下看着?” 见年轻人稍稍收敛,他这才带着对方出门。 血族的族地,最开始应该算是没有的,这些长生种简直是天生的大地主,不仅有着某国贵族的头衔,还有着大片的地产和其他产业,他们简直是躺在那里就能够舒舒服服享乐的那种。 后来,某王横空出世,直接宣布立国,最开始所有人都当玩笑一样,各国之间的格局都形成几千年了,突然冒出来一个连国界都没有的国,他以为是过家家吗? 是的,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是过家家,因为那时候的某王才十三岁。 正好是一个中二少年的年龄,然后突然有一天说,我们来重建世界吧,然后就要开始推倒重建,哪里来的那么容易? 最终的结果自然不必说,他成功了,正式把“血族”搬到了明面儿上,成为了各国公认的事实。 这是一个特殊的国家,他们的土地和资产是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并没有聚集在一起,以至于根本无从限定国界,总有那么一些地方是他们的私人领地。 但,他们得到了一个国家该有的一切尊重,不再受到其他国家制约的爵位敕封,完全独立的整体,应该算是□□主义,血族之中,只有那个少年的声音管用,因为他是唯一的王。 新的法律很快出台,作为长生种,他们有很多地方跟人类都不一样,最重要的就是食谱的问题,而新律法则把一切做了规范,同时对“初拥”,也就是寻找继承人这件事做出了新的严苛的规范,拉开了普通人和血族的距离。 不过几年间,血族就从一个天天夜宴的贵族群体变成了天天学习的高富帅典范,而他们的各项研究还去各国报了专利,某些药剂,比如说针对人类的某些绝症的药剂简直是全世界的福音。 曾经有专家在媒体上发表言论,说有了血族提供的那些药剂,人类的平均寿命起码能够达到一百五十岁。 当时很多人不信,后来,却真的出现了一批批的百岁老人,他们的外形已经老了,但身体机能却还保持得很好,全有赖于那样的药剂。 再然后,就是魔法的突袭。 那简直让整个世界都为之疯狂,那位王的名字也因此永远载在了人类的史册上,“晨夜君王”,作为血族的第三位君王,他的名字也将在血族历史上留下最浓重的一笔。 某国的领地之中,中年外交官见到了这位晨夜君王,他的外表年龄大约就是十三岁左右的样子,实在是太小了,足以让很多人忽视他的功绩,产生对孩子的轻视,但只要看到他的眼睛,就不会有人还有这样的想法,那是一双乌黑的眼,眼中万物都不会存在,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无垠的宇宙,渺小到不可思议。 “您好,我是国的郑斌,这次有幸能够来拜访您… …”郑斌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即便心中也有些紧张,但以往的工作经验还是让他的这句话顺利说出来了。 这一次拜访,主要是为了弄清楚对方此次苏醒的意图,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无辜好看,但这一位却是凶残的以一人之力屠杀了近半个血族的人,虽然整个血族也不过两千多人的数量,一人杀了千人,连“屠万是为雄”都达不到,但以总数论,一次性杀掉总数一半的人,也是难得的“雄中雄”了,而这样的杀性,足以让任何面对他的人不自觉胆怯,仿佛能够嗅到那白皙肌肤之下腥臭的血味儿。 古堡还是曾经的古堡,只是少了曾经随处可见的雕像,还有那些无处不在的蝙蝠浮雕,客厅的沙发是红色的天鹅绒,与窗帘一样的材质,昏暗的房间中,水晶灯熠熠生辉,浮动的光线仿佛在回溯曾经的血夜。 在血族的历史上怎么称呼那一次血夜的呢? ——“血色之光”。 他们总喜欢往好的方向去称呼,事实上,这其实只是一个实验,一个血祭的实验,而结果,他成功了一半,至于另外的一半,目前还不知道是否成功。 “在之前的若干年,我履行了我的约定,让你们看到了一条新的道路,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到那不可测的终点,之前的那些时间,已经足够你们发展,之后,便是血族的发展了。” 晨夜君王亚都尼斯开门见山,他直白地表示了自己的目的,按照血继法,他要开始发展血族了。 郑斌悚然一惊,只觉得后背都是冷汗,“您,您不能这么… …” 他的话没有说完,当晨夜君王眼睛看过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跟中了石化咒一样,连呼吸都不知道了,只能听着他宣布了这件事,并且说明了,他们可以回去开会决定各国的名额是怎样的,然后直接把人送过来,或者由他单方面海选,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为了永生和青春,从此改变自己的食谱和种族。 这可真是一个噩耗! 郑斌这样想着离开,一直安静跟着他的年轻人却是一脸的兴奋,“大哥,选我吧,选我吧,血族,多酷啊!” 一巴掌拍在年轻人的头上,“安静点儿!”郑斌的心情还是不太好,却也不是那么忧惧了,赶紧把这件事报上去,看看上面的人是个什么想法。 站在窗边儿的安迪看着那几个人走远,回头问亚都尼斯,“我亲爱的王,为什么要这么着急,你不是说应该让血族懂点儿规矩吗?难道现在是扩张的时候了?” “我以为物种的多样性才是环保的目的,所以,是什么让你以为我这样就是赶尽杀绝了?”亚都尼斯看都没看安迪的样子,自从安迪长大之后,他就成了自己的忠实下属,哪怕血砂的副作用揭露出来,他也没有反目,依旧愿意听从他的命令,包括杀死其他的血族。 有些人能力越强,越是能够忍耐一些事情,更加宽容,而有些人,越是能力强,越是无法容忍看不顺眼的东西。 亚都尼斯自认是后者,他讨厌那些自以为岁月悠久就可以对他指手画脚的血族,最后那些人就成了实验室最好的素材,剩下的,如同被驯养的羔羊,还有忠诚于他的牧羊犬。 这并不是最好的局面,对任何一个种族来说,这都不是最好的发展,所以,他需要新血,推迟到现在,只因为他曾经是人类,愿意给人类更多的宽容。 郑斌带回去的消息引起了重视,因为名额能够划分到各国的手中,就是明显让他们掺沙子,因为之前的“血色之光”,血族内部的事情对他们彻底隔绝了,而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去探知这个种族,怎能不答应? 表面上公平的名额分配,除了年龄特别小的,都是心理健康的成人被送来,但事实上,这些人很多都有些过于强壮和聪明。 亚都尼斯未必不知道这些,但他根本不在意,当种族转换之后,他们就会发现,有些事情跟之前想的并不一样,没有人会相信异族的忠诚,食物链的存在让这一切从开始就充满了矛盾。 “我要我的国,从此只有一个声音。” 在他还在的时候,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声音,直到他的离开,携带着“血族之王”的称号离开。 607.第607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据说,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点上两根蜡烛,对着镜子削苹果,如果苹果皮不断,就会在镜子中看到你的前世今生,如果断了,就会发生很恐怖的事情。 不是上课的时间,偌大的教室之中只有四个人,两男两女,他们都是大学灵异社的一员。 “不就是对着镜子削苹果吗?这个容易。”一个男生这样说着,他带着十分具有时代特色的圆圆小镜片,唇上有些青青的痕迹,青春冲动的大学生。 在他身边,是一个穿着洋装的女生,层层叠叠的裙子一定程度上也彰显了身份和价值,她的父亲是政党内部的某位要员,而她家祖辈上就是有名的权势人家,在这个时代变迁的时候,更是不少人眼中的红人,而她的脾气就是典型的“有钱,任性。” 事实上,在这个教室内的这四人,都是差不多的身份背景,连这个完全不符合时代主流的社团,也是他们任性之下的产物。 外来思想的冲击,内部思想的变革,在很多成年人都茫然的时候,他们这群年龄还小的年轻人更加不知道何去何从。 而那些大事情,他们身边都有长辈顶着,要不然还有当做继承人的兄长撑着,用不着他们操心,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快快乐乐,开开心心,挥霍着他们能够肆意挥霍的东西。 “可是我不会削苹果啊,那种事情,都是下人干的。”说话的大小姐褚梦娇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大小姐,她有这样的资本。 “你呀。”另一位大小姐何嘉慧一身窈窕旗袍,烫成波浪的头发随意地披散着,一枚蝴蝶状的钻石发卡闪亮。 在她身边站着的,是一位穿着三件式西装的男生,叫做罗家铭,油头粉面,手插在马甲口袋里,说:“听起来有点儿无聊,谁知道能不能真的见鬼,不过,还是组织起来吧,人少了没意思,大家一起才有意思。” “好,既然定了,那我就去通知他们。” 最开始发话的男生叫做欧时,他是最先组织起这个灵异社的人,说到底就是因为兴趣,他喜欢研究这些东西,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 在他的组织之下,还真的有不少“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年轻人参加了这样的社团,只是他们的目的大有不同,因为这几个大少爷大小姐,也是不少人追捧的对象,他们的跟班加上一些妄图走近路踏入上层圈子的人,这个社团也有了二十来人的规模。 隔壁就是他们的根据地,二十来个年轻人男男女女都有,正在想着这次要有什么验证的题目。 “谁知道欧时都是从哪里听来的,我是从没听过这些的。”经常跟在褚梦娇身边的袁淑也是个娇小姐,她的父兄虽都是褚父的下属,但她自己在家也是千娇万宠的,跟褚梦娇倒是很有共同语言,这个跟班儿当得也不似别人那样谄媚。 她有个追求者王玮,听到她说话连忙附和道:“就是,就是,也不知道他都是从哪里找来了,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古怪。” “也就是咱们胆子大了,不像那些胆小的都退社了。” 是的,的确是胆子大的都留下了,最开始这个社团其实还是有很多人的,那四位大小姐大少爷就如同学校中的电灯泡,走到哪里都是自带瓦数光圈的,少不了那些狂蜂浪蝶的围绕,但是这个社团到底是有些触碰到人心深处的恐怖,能够坚持三次活动到现在的都已经是胆子很大的了。 至于这胆大是真是假,只看一些人忐忑的表情就知道,未必是不害怕的,不过总有些利益驱动,让他们舍生忘死了。 在这些人中,一个叫做文彦的男生半点儿不显眼,他拿着本书,坐在人群之中,静静地翻着书页,仿佛在认真读书的样子,其实,精神已经到了隔壁,提前知道了这一次的实验内容。 “文彦,你就不担心吗?”在他旁边儿的是他的青梅竹马赵美凤,两家父亲同在政府机关做事,两家又是比邻而居,自小这一对儿青梅竹马就是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迟早都是要成为一家人的默契,让赵美凤对文彦多了几分依赖和信任,说话间,手臂就悄悄攀了上来,没有半点儿女孩儿家的矜持。 总觉得最近几天,文彦好像有些变化,似乎,不跟自己那么亲近了,是喜欢上谁了吗?还是怎么了? 赵美凤心中的问题跟她嘴上问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一张脸上却还是白莲花似的担忧害怕。 “没事儿。”文彦这样说着,安抚地拍了拍她打在他胳膊上的手背,并没有甩开。 这样的动作让赵美凤安心了一些,面上的表情也有些放松。 片刻后,欧时过来了,他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这次的实验内容,同时说出了他的要求,为了防止大家回去以后不按照要求做事,然后胡乱交一些答案上来,他们都是集体行动的。 少爷小姐们不缺金钱,做实验的时候又都是在晚上,集中在一个小别墅里,一人一个房间,然后相关东西都准备好,便开始各做各的。 倒也不怕有人不按照要求做,这座别墅里面装着外国最先进的监听设备,能够保证最轻的脚步声都会传到录音机里,能够成为后来的档案资料。 其实,这种监督也有些没必要,都是年轻人,在那样的氛围之下,不过是一件看不到什么危险的事情,还是会愿意尝试一下的。 果然,这一次听到题目竟然是这样,感觉比上次的鬼屋之旅好多了,不少人都纷纷松了一口气,还有人嚷嚷着不过瘾,想要更刺激一些。 不得不说,参加这个社团的还是有一些人很热衷于寻找生活中的刺激。 时间定在了两天之后,那天他们就会集合,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之后,就去各自的房间准备开始实验。 在此之前,他们进行过三次活动了,第一次是荒村探秘,据说那个荒村死了很多人,晚上的时候会有古怪的声音传出来,他们去了之后,不知道是谁的心里先绷不住惊声尖叫起来,传染一样,后面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没完成就撤了,而乱了队形的那些也被开出社团了。 第二次也是一个实验,晚上的时候,在十字路口蹲着,用筷子敲破碗,睁开眼睛就能够看到很多不可说的景象。 因为这个实验太有失形象,受到了褚梦娇等部分女生的抵触,最后实施的时候效果不太好,还被宵禁队给逮了一部分人,若不是欧时罗家铭去解释,恐怕事情最后还有些不太好收场。 即便如此,他们这个灵异社也算是走入了家长们的眼中,一些家长不太支持,便让人退了社。 上一次,也就是第三次,便是鬼屋探险了,也不知道欧时从哪里打听出来的,说是那鬼屋之前也是死了人,会有红衣女鬼什么的,他们去了之后又是阵阵尖叫,最后在保镖的护航下,坐着汽车被送回了家。 经过了三次实验磨炼,受不了的都退社了,剩下的这些,总有些其他的理由需要继续。 其书彦和赵美凤这样的,便是家人支持他们继续,哪怕是哄着大少爷们玩儿呐,最后的好处也是实实在在的,不说被汽车送回去有多少面子,只是他们在一个社团之中,这关系就近了一层,将来也都是人脉。 当天是海鲜大餐,空运过来的海鲜让不少人都吃了个新鲜,这年头,能够拿飞机专门运货也是有钱人的特权,像是文彦和赵美凤的身家,在外人眼中已经是很“高官”了,这种事都是想都不敢想的。 赵美凤不太会吃螃蟹,怕露了怯,动都不动,见到虾,倒还知道一些,只是怕不雅观,到底做不到如同褚梦娇袁淑那样让下人伺候着,最终也就吃了些鱼,还因为某种酱料的味道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一定是吃到芥末了,那玩意儿,看起来好看,吃起来可是别有一番滋味。 文彦嘴角含笑,亲自拿起一个螃蟹,徒手剥了壳儿,把能吃的蟹肉用叉子挑到一个小碟子中,连同蘸料一起送到了赵美凤的盘子里,“这个性寒,女孩子吃多了不好,少吃点儿尝尝,味道还可以。” 赵美凤抬头冲他一笑,笑容中多了些娇羞和感动,文彦的确是变了,他以前对自己可不会这么体贴,想着这个,笑容倒是愈发甜美,道了一声“嗯,谢谢”,投桃报李地还回去一个刚刚剥好的橘子。 “呦,咱们文彦可真是体贴,怪不得招人喜欢。”王玮刚好看见这一幕,语气酸溜溜地说着。 文彦没理他,一个大男生,一门心思钻到情情爱爱里,他很有些瞧不上,最瞧不上的还是对方的工夫没下对地方,既然要追女生,冲着女生去好了,送花送蛋糕送珠宝,随便怎样都好,把目光盯到那些潜在情敌上排除异己,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正在和褚梦娇说话的袁淑闻声回头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转头再去说话,心思却有些散了。 608.第608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这次来参加的共有二十五个人,而别墅的房间,除了下人房,能够供人住的就只有二十个,这个小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褚梦娇等几个女生表示她们和某某人关系好,可以一起来,其实就是胆小,换了一种方法说。 若不是褚梦娇先说出来,恐怕欧时罗家铭等人不会同意,但既然褚梦娇先出头了,最后的规定也就没有那么严,连男生之间,也有因为表示和某人关系好,一起做这个实验的。 “行了行了,婆婆妈妈的,反正镜子大,你们两个人一起对着都坐得下。” 这间别墅是欧家名下的,专门为了实验准备的,这种恐怖游戏之中常常会用到的镜子蜡烛什么的,房间里都是专门准备好的,不用人临时添置。 赵美凤不敢一个人,大着胆子跟文彦进了一个房间,进去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取笑,不过这也不怕什么,到底不是过夜,一个实验最多一个小时,之后就会出来了。 在大家眼中,这一对儿已经是公认的了。 “哇,好大的镜子啊!” 房间里头的电灯是拆了灯泡的,他们进来的时候都是拿着蜡烛进来的,银制的烛台很好看,上面还雕着精致的花纹,但,见到那金色包边儿的几乎有半面墙那么大的镜子后,还是有些惊讶。 赵美凤知道实验的内容,对着镜子削苹果,听起来就觉得奇怪,她再看这镜子,心里头便先有了些怕,尤其是蜡烛映照在镜子中,照得人脸上都有了一种异样的光,让她不敢看。 “我、我有些怕。” 什么都还没做,赵美凤先怕了,拉着文彦的手,恨不得缩到他的身后去,把自己的影子都藏起来。 “别怕,没事儿的。”文彦把蜡烛按照要求摆在了镜子的两边儿,镜子前已经放好了几个红苹果,还有一把锋利的小刀。 显然,欧时也是想过他们削皮不成功的可能性,所以才准备了多余的备选,但… … 一张大床在房间的另一边儿,镜子前还有几个不带靠背的圆凳,文彦拉过来一个,让揪着自己衣服的赵美凤先坐下,然后看了一下手表,说:“还有十分钟,咱们先坐会儿,不着急,你吃苹果吗?这里很多,可以先吃两个。” “你吃吗?我给你削吧。” 坐在镜子照不到的地方,赵美凤心里安生了很多,接过文彦递过来的苹果和刀子,也能够下手去削了。 她穿着一身浅粉色的旗袍,旗袍上的绣花在烛光的映照下有些幽光,红苹果放在她的膝上,手中拿着另外一个开始削,她的神情认真,仿佛是把所有的紧张都转移削皮上。 文彦见了,走到一旁的窗边儿往外看,这座别墅自带一个小院子,时间已经到了十二点,周围一片寂静,院子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所以,人是怎么死的? 三层的别墅,下人几乎都住在一层,他们分别占据了二层三层,男女比例差不多,每个房间的样子大约也是差不多的。 他和赵美凤在三楼,褚凤娇带着袁淑也在这一层,王玮跟上了欧时,也在这一层,下面一层则是罗家铭和何嘉慧,他们四个自认是领导人物,在分配房间上便很有些均衡意识。 若是真的有什么变故,作为灵异爱好者,他们这些叶公好龙的当然也想过如果真的出事会怎样,为此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别的不说,就是一楼那些守候着的保镖也足够让人安心了,更不用说这些保镖还都有枪。 当然,因为某些灵异生物不属于枪炮击打范畴。 每一层还都准备了黑狗血和鸡血,还有桃木黄符等东西,另外还有教堂里都会有的圣水,外带银制的十字架什么的,便是大师开光过的佛像佛珠也是有的,其他香烛纸钱什么的,更是满满放了一个屋子。 一楼的房间之中,还有人监听着各个房间的动静,一来是为了防止某些人不干正事儿,二来是为了万一有个什么意外状况,能够及时有人来救。 冲着这第二条,大家也都不反对被监听,反正谁也不会傻到在别人的地盘儿说什么坏话。 剧情中,这一次冒险本来应该跟前三次一样,都是虚惊一场为多,但是出现了人命案,人死了,死的是个男生,叫做江滨,文彦自来了之后还留意过对方,跟他差不多的出身,是个胆小的,参加这个社团多半都是父母要求,为此他的朋友还私下里笑话过他的小胆儿,尤其是第二次的时候蹲在路口都哭鼻子了。 至于第三次是怎样,文彦也不知道,每当这种时候,大部分人都顾不得别人到底是怎样的。 适才分配房间的时候,文彦也注意到了江滨的房间就在二楼,好巧不巧就是他们脚下的那个房间。 这边儿的别墅是租界里头的,别的不说,治安问题是绝对的好,至少一般的小毛贼是进不来的,而等级高些的也没必要跟这些学生过不去,若是绑架了要求好处倒有可能,但直接杀死,还不是最有权势的那个,也就奇怪了。 所以,文彦倾向于是内部人做的,而这次事件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他们这些人就跟被诅咒了一样,每次实验都会有人死掉,连续两次之后退社的人更多了。 欧时却不甘心,坚持办了第六次,许多人被半威胁着来参加,那次是一个背靠背的游戏,然后,又有人死了。 坚持认为这其中有人搞鬼的欧时不信邪,举办了第七次,是请笔仙,想要知道这几次死亡到底是不是人在搞鬼,还是鬼在搞鬼,笔仙如约而来,留下的却只有一个“死”字。 触目惊心的“死”字之后表面上没什么事儿,一同跟着请笔仙的也都安全回家了,但是第二天,就听到了死亡的消息,接着如同传染病了一样,每天都有人在死,死的还都是他们这些参加过实验的人。 原主就是在某一天莫名死掉的,在某一个无人的巷子里,被人从后面捅了刀子。 这一点很清楚,于是文彦把灵异因素从这个故事中排开了,持刀的是人,那么,就是人在搞鬼了。 这样一想,做不做实验其实无所谓,他只要把精神关注在楼下房间就可以了。 “给你。” 赵美凤削好了苹果,起身送到文彦的身边儿,看他还在往窗外看,也跟着探了一下头,“你在看什么?——啊!” 耳边传来的尖叫声差点儿把文彦的耳膜震拢,精神力瞬间收拢,“怎么了,怎么了?” “这里,这里,有张人脸。”赵美凤捂着脸不敢看,投身在文彦的怀中,指着玻璃窗,瑟瑟发抖。 文彦也去看,玻璃窗上并没有什么,只有他们的影子,模糊的不太清晰的影子,他安抚地拍拍赵美凤的后背,说:“没事儿,就是咱们的影子,都是烛光映的。” “是、是吗?”赵美凤的指缝张开了一些,小心地去看玻璃窗,只看了一眼,什么都没看清,就又是一声尖叫。 走廊上很快传来了脚步声,房门被打开,两个保镖冲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 “没什么,被自己的影子吓着了。” 文彦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地回话。 走廊上有灯,外头的光照射进来,屋子里的昏暗感觉也没了,赵美凤安心不少,拉着文彦的手往外走,路过保镖的时候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再回头,玻璃窗上也能够看到门口的影子,可能真的是自己看错了吧。 文彦的脸色却变了变,精神力再度放出去的时候,被他密切注意的楼下,江滨已经成了死的。 他的脖颈被刀隔开了,流了大量的血,对着镜子坐着,镜子中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惊愕的表情,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谁干的? 文彦下意识看了一眼手表,他的手表被自己调慢了十分钟,现在还不到十二点,也就是说这件事的发生是从赵美凤的尖叫声开始,总共也不过两分钟的时间,杀死一个人,即便江滨是个胆小的没什么反抗能力的男生,但… …这也要是高手才能做到的吧。 这些保镖倒是有可能,但他们没理由这么做,而欧时他们,如果没有剧情,文彦可能会怀疑他们为了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弄出人命来,但,见过了剧情中欧时的紧张,事情就不可能是那么简单了。 是谁? 总不能真的是鬼吧? 在不惊动楼下保镖的情况下,到二楼杀人再离开,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非监守自盗,否则… … “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我女朋友被吓得不轻,我们先离开房间,在客厅里坐会儿。”跟保镖解释了一下,文彦拥着赵美凤往楼下走,走到二楼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什么都没说。 在调查事情之前,不要引起可能是凶手的警觉,他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好,反正一会儿他们也会发现尸体。 事实上这个一会儿还是挺快的,两个保镖很快就到了另外一个房间之中。 各个房间的门都没有上锁,看着封闭,其实只要轻轻一拧就能够打开,方便了万一会有的救援。 人一个个地出来了,欧时他们也都出来了,在客厅清点人数,有人发现江滨没出来,分配名单的何嘉慧说出了房间位置,保镖上去找人,门打开的时候,他们的表情变了。 609.第609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恐怖游戏?” 半夜赶过来的探长表情有些不好,嘴边儿似乎还有什么嘲讽的话,但没有说出来,只是露出一个讥诮的表情,从口袋里掏出精致的烟盒来,抽出一根嗅了嗅,别到了耳朵上。 “实际上,这是一个实验。”欧时的脸色不是太好,他预防的是灵异状况的发生,死人可不在预料之内。 褚梦娇和袁淑等大小姐已经先回家了,不得不说,哪怕是在这个差不多同一阶层的小团体之中,还是会分个三六九等的。 如同赵美凤这等,怕得要死也不敢走,还要留在这里被探长询问一遍。 文彦陪在她的身边,没有说什么,剧情中,这位探长也来了的,作为租界里头大名鼎鼎的受到洋人信赖的汪探长,这位黑白两道都有些交情,据说还有些靠山,在这边儿很吃得开。 “实验?”汪探长的表情依旧不怎么好,那种几乎脱口而出的嘲讽几乎明晃晃摆在表情上,却还是例行公事地把大家都问了一遍,主要被询问的是江滨左右两个房间的人,还有上头房间的人。 文彦和赵美凤的嫌疑还是比较小的,毕竟他们两个一直都在监听之中,还是最先从房间之中出来的。 而江滨左右的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是罗家铭,他有些冷漠,知道死人之后表示没自己什么事儿,他困了先回去睡了。 另外一个则是一个叫做孙诚的男生,他以前跟江滨的关系还算不错,嘲笑江滨的人中总有他一个,不过大家的父母家庭各方面条件都差不多,所以这种嘲笑也没有多少恶意,更像是调侃一样。 “好了,事情我大概知道了,这么晚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有事情我会再找你们问的。”汪探长看了一眼手表,又摸了摸耳后的烟,吸了吸鼻子,像是犯了烟瘾的样子,把人赶走了。 欧时负责到底,派了保镖送人,车子不够多,人是分批送走的,赵美凤和文彦排在了最后,同车的陈娇害怕得不敢说话,坚持在手中拿了一个手电筒才敢走。 赵美凤和文彦两人是邻居,便先让车子送了陈娇回去,陈娇下车的时候是先拿着手电把周围都绕了一圈儿,还特意在那个送她的保镖脸上照了照,这才下车的。 “我、我真的好害怕,你,你小心点儿。”陈娇下车的时候这样说了一句,头都不敢回地就冲出了车门。 保镖紧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回到家,这才又回来。 “我、我也好害怕。”赵美凤这样说着,似乎马上就要眼泪汪汪。 这样的夜晚,星光灯光都没有,车里一片冷寂,连同骨子里都是冷的,身边的人也不能够带来温暖,如同置身冰窟。 文彦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说:“别怕,没什么好怕的,这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咱们又没有做那个实验。” 或许是后一句正中主题,赵美凤的神情安慰了一些,是啊,他们又没有做那个实验,所以,无论有什么,其实都是跟他们没关系的。 谁知道江滨是怎么死的呢? 不,不能想。 赵美凤再一次庆幸自己从房间出来得比较早,在一楼的时候看不到二楼那个房间之中到底是怎样的情形。 车子很快到了,保镖尽职尽责地负责敲门,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入,文彦跟保镖一起,看着赵美凤回家,她的家人知道她今天必然是要半夜回来的,专门有个老妈子等着她,一见到她就叫起了“小姐”,提着灯为她引路。 “快回去吧,早点儿睡,什么事都没有的。” 在赵美凤回头看的时候,文彦安慰了一句,然后就敲开了自家的门,家里头,他的兄长文博正等着他。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文博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客厅开着灯,他坐在沙发上,抬头的时候能够明显看到眼下的乌青。 “今天出了点儿事儿。”文彦说了一句。 “什么事儿?”文博立刻紧张起来,这个灵异社听起来就让人感觉不太好,若不是,若不是… …“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我没事儿,就是死了一个人,就在当时我们房间的楼下。”文彦说着,心情也有些复杂。 原主并不是一个好人,做跟班儿能干什么好事,跟着做些坏事都是常有的,记忆中,那些少爷一时的新奇常常就会是损人自尊的游戏,而文彦经常就是那个出坏主意的,他自持身份,从不做那些冲锋陷阵的事情,属于憋着坏的那种人,表面上也算是斯文有礼。 “死人?怎么回事?”文博紧张起来,站起来,抓过文彦打量,家里头就他们兄弟两个,又是一个妈生的,到底更加亲近,只是年龄差摆在那里,没什么共同语言,他对文彦的事情其实不是太清楚。 若不是上次他被欧家的保镖送回来,他都不知道他竟然参加了一个那样的社团。 文彦看了一眼这个长兄如父的大哥,他一向做得很好,奈何原主就像是一根筋扭了,非觉得这个大哥看不起他什么什么的,中二少年的烦恼,努力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让大家刮目相看,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一门心思想要贴近那个高层的圈子,为父兄出力,却莫名其妙丢了性命。 说起来,也只能说欧时的爱好太奇葩了,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爱好的。 脑海之中仿佛一道闪电划过,文彦突然想到了记忆中认识的欧时并不是一开始就热爱灵异,而是某一天突然就投入了极大的热情,组建了这样的一个社团,并非单纯为了爱好吧。 毕竟很多爱好自己做都可以,如同这个恐怖游戏一样,并不存在什么广泛取证的需求,也不需要什么对照组,标准组,随便找两个人,或者一个人都不找,自己都能做到的实验,为什么非要这么多人。 是为了拖着这么多人跟他一起作伴,才有胆子吗? 还是说,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理由,让他觉得人多了更好。 “到底怎么了?谁死了?”文博见他不说话,有些着急,声音也大了一些。 文彦回过神来,抽出自己的胳膊,说:“没什么,江滨死了,不知道怎么死的,探长也去了,就是租界那个名侦探汪探长,他问了几句话,就晚了。” “你没事儿就好,早点儿睡,别想那么多了,护身符贴身带着吗?” 文博关心着,自从知道儿子参加了这样的灵异社,文母就去某个寺庙求来了护身符,说是灵验得很,让他随身带着。 护身符?文彦愣了一下,很快从原主的记忆中找到了这件事,护身符,的确有,但是原主中二啊,于是那个寄予了母爱的黄色小三角就被他丢到了一边儿,并没有带在身上。 文博有的时候还是很了解这个弟弟的,看到他的表情就知道了,说:“回去赶紧找出来带上,那是母亲特意去昭明寺给你求的,你带上也能让她安心点儿。” 这番苦口婆心的话若是原主听了,恐怕更有一番逆反心理,但文彦却“嗯”了一声,没有生莫名其妙的气。 见状,文博也只当他累着了,也吓到了,没再说什么,赶紧让他去休息。 等到文彦洗了个澡,就看到了房间里的安神汤,忙了一天工作还专门等到半夜的大哥还是挺暖心的嘛。 这么想着,心情也稍稍轻松了一些,喝了汤去睡了。 次日的时候,免不了又被文母念叨了一通,“你可真是不让我省心,怎么就出了事呢?不然就不要去了吧,我看你们那个就不好,那么多玩意儿玩儿什么不好,怎么就… …唉,我说了你也不听,你呀… …” 语气中满是无可奈何的文母看着小儿子的样子,又是叹了一口气,说:“改天我再去给你求几个护身符,算了,今天你就跟我去寺里拜拜,去去晦气也好。” “好啊,反正我也没事儿,我陪你去。”文彦爽快应下,他不太相信这件事是人为的,那么短的时间中,什么人能够瞒过他的精神力做出这样的事呢? 如果不是人,那么,这个世界难道真的有什么灵异元素吗? 文母信奉佛教,她常去的昭明寺也是在这一片儿十分有名的寺庙,如果真的有什么灵异元素,那么相生相克,寺庙之中必然也会有些不同凡响之处。 他到现在还想不通昨晚的事情,赵美凤,是真的看到了什么,还是,只是一个巧合? 她说的人脸,是他们的影子被烛光映照在玻璃窗上,还是真的有什么他没有看到的,能够规避过精神力的东西? 正常的思路,应该也要怀疑一下赵美凤,毕竟她那声尖叫太巧合了,文彦几乎可以肯定就是那个时间,在他的精神力不自觉收拢的时候,楼下的江滨遇害了。 但,赵美凤和江滨无冤无仇,两人几乎没什么交集,再者,不看手表,能够把时间把握得那么好,这也不是简单的串通可以做到的吧。 从这个方向想不通,换一个方向,或者能够看到光明。 610.第610章 江城附近最著名的寺庙就是昭明寺, 这昭明寺是因昭明大师出名的,那位昭明大师据说是神佛一样的人物, 有传言说他能够阻挡天灾什么的, 被当朝的皇帝褒奖, 特意给建了这么一座昭明寺。 文彦曾经也当过和尚,自然知道这里头肯定不是这么简单,首先这“昭明”二字就不是正常的法号用字, 当然,也许这个世界不太一样。 如今昭明寺最出名的大师是妙善大师,这位大师年过八十,身强体健, 日常也能耍一通棍棒,很有些武僧的架势,但是说起禅理来, 浅显易懂,很得附近各家夫人的喜欢,愿意跟他讲一些日常烦恼,听听他的话,心境都会开阔几分。 小山头不算高,九十多级的台阶上去, 身上微微出了汗, 文彦只觉得自己这身体还真的需要加强一下锻炼。 跟他类似, 文母也有了些气喘, 被知客僧引到了院子里, 先喝了一盏茶解渴,第二杯才开始慢慢品味。 妙善大师很快来了,文彦一看便有几分失望,这位大师或许真的佛法高深,心胸开阔,有些养生长寿的法子,但是特异之处却是没有的,精神力中,此人光芒稳定,只在普通人的行列。 文母却不知道那么多,跟妙善大师说了很多,又让他给文彦看了看相。 “施主福泽绵长,不用担心。”妙善大师说着在文彦听来很通俗的套话,笑眯眯的样子跟庙里的弥勒类似。 “如此就好,这孩子,真是太让人操心了,若是他跟他哥哥一样… …”文母巴拉巴拉就开始转换了话题,夸奖着自己的大儿子。 文彦听了不由得感慨,这一家人,说他们不疼爱小儿子那是不可能的,只有两个儿子,手心手背,哪一个不爱,但是总在小儿子面前一个劲儿夸大儿子,这一波仇恨拉得,他都为文博喊冤。 闲谈了一阵儿,又得了两个平安符,文母心满意足地带着文彦离开。 文彦手中捏着平安符看了看,还是没看出有什么不同,只能说制作的确精良,在文母的反复叮嘱下,把平安符塞在了口袋里。 次日又去上学,他们现在的学校跟大学也差不多,一天之中并没有多少课程,而喜欢听什么学什么,也没有特别的规定,宽松的环境方便了大家各自行事。 欧时又把人组织了起来,说的却不是江滨的事情,只是隔了两天,好像所有的人都忘了江滨一样。 “上次实验的内容大家还没有给我反馈,现在我们先说说都有什么发现,大家都做完了吧?”欧时这样问着。 何嘉慧在发放纸张,每个人的手上都有一张白纸,他们需要写下自己削完苹果之后的事情,没什么事情发生也要写出来“没有事情发生”,“一切正常”之类的话。 赵美凤根本就没做这个,见到白纸有些为难,看了一眼旁边儿的文彦写的什么,只见他纸上写着“苹果挺甜的。”“噗嗤”一声笑了,又觉得不对,连忙捂住嘴,小声问:“你真的吃了吗?” “就咬了一口,挺可惜的。”文彦同样小声回了她一句。 “我怎么写啊,咱们什么都没… …”赵美凤的话没说完就被文彦打断了,“你不是削苹果了吗?苹果皮还挺整齐的,不过什么都没发生就是了,什么都没发生。” 特意重复两遍的话让赵美凤意识到了什么,她想到了那天从玻璃窗上看到的人脸,那应该不算是这个实验的结果,因为她根本没有对着镜子削苹果,所以… …“我知道了,什么都没发生。” 白纸上,这样的字迹落下,她的字迹娟秀,如同她的人一样,有些传统的美。 写完的纸张被交了上去,文彦的交给了赵美凤,由她一并给了罗家铭,罗家铭一脸的不耐烦,大约觉得大少爷的他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一边收一边看,嘴里嘟囔着:“这都是什么啊,苹果挺甜,叫你去吃苹果的吗?” 不过二十来个人,纸张很快就收齐了,罗家铭递给欧时,欧时推了推眼镜,很认真地看了看,然后眉头就拢成了“川”字,“还是太简单了吧,等我再找找别的实验。” 聚会很快就散了,等到欧时有了新的想法,他们会再次聚集起来,在这之前,该追女友的追女友,该喜欢男友的喜欢男友,还有逛百货商场和看电影之类的事情等着,这帮少爷小姐们绝对不会无聊。 赵美凤本来想要约文彦去喝咖啡,结果被袁淑叫住了,说要一起去逛街,她不想去,被打趣了一句“有了男朋友就不要女朋友了”便拉不下面子,跟着去了。 文彦笑了笑表示理解,女孩子的友谊啊,总是有些排斥男人的加入。 一帮大小姐们先走了,车子等着,保镖陪着,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可操心,文彦慢悠悠收拾东西,等到最后要走的时候,被陈娇拦住了。 陈娇性格有些内向,事实上她能够参加这个灵异社这么久不退社,已经很让人意外了。 “怎么没跟她们逛街?”文彦笑着问了一句。 “你、我、”陈娇咬着下唇,半天不知道说什么的张口结舌,她挡在了文彦的前面,分明是有话要说,可是好一会儿也没个完整的句子,文彦就问:“是有什么事吗?” “谢谢你送我回家。”陈娇终于憋出这么一句,却有些风马牛不相及,真要说的话,送人的是欧时,欧时家的车,欧时家的保镖,欧时家的司机,文彦和赵美凤也都是坐车的而已。 “没什么,你现在好多了吧,还是害怕吗?”文彦放缓了声音,看着陈娇那种随时都要背过气的样子,也不忍心逼问,到底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碰到死人的事情,还不定怎么害怕呐。 陈娇摇了摇头,又点点头,突然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平安符塞到了文彦的手里,然后不等他说话,转身就跑。 文彦看了看手里的平安符,一看就是昭明寺出品,跟自己口袋里那个对比一下,一模一样到几乎类似流水线作品。 摸着上面那隐隐透出来的红色纹路,笑了笑,大约品出了小姑娘的意思,不过,他没有那样的想法就是了。 这话,大约也没必要说,连告白都没有,她也是明白的。 文彦不准备跟任何人说这话,现在正是新旧交替的时候,女孩子的名声好像不是那样重要了,却还很要命,听说过有女孩子过桥,因为风掀起了裙子而跳河的,就知道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保密。 随手把两个护身符都揣在口袋里,文彦抱了两本书就走,目前的课业难度对他来说基本没有,这两本书却是很少见的理论书籍,有点儿颠覆他所知的知识,回去多看两眼,就当消遣了。 安安静静听了两天课,这个时候的老师还是很有激情的,年轻的讲到兴起还会如同演讲一样即兴发挥一下,底下的学生也跟打了鸡血似的,高叫着口号站起来,那种气氛很是感染人,文彦也跟着热血了两回。 年老的老师也不见多少食古不化,他们乐于接受新的思想,校长领着一帮老师用西方的字母编撰本国的字典,规范了“注音字母”的概念。 这是一个时代正在建立的过程,这是一个浪潮正在击打的时代。 文彦有的时候也会头脑一热,想要做点儿什么,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回到最根本的剧情上去。 汪探长在这两天也没闲着,把他们每个人都走访了一遍,文彦和赵美凤两个人是在江滨楼上的,又是一个房间,他便把重点放在了文彦的身上,到底这时候跟女学生打交道多了容易惹闲话。 “我以前跟江滨不熟悉,就是听说他胆子有点儿小,不过社团里胆子小的也不止他一个。”文彦说着没什么用的话,真正坐在这位汪探长的对面儿,接受着他的审视,才发现这位探长并非浪得虚名,至少他的目光足够锐利,锐利到人心中潜藏的话都容易被勾出来。 “那天晚上你就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汪探长这样问着,眼中的探究几乎要化为实质。 文彦摇摇头,说:“美凤吓坏了,她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脸,吓得尖叫。”生怕这位探长还不罢休,耽误了查案的时间,文彦补充道,“说真的,我是不太喜欢这些东西的,但是在这个圈子里就是这样,你要是融不进去,连话都不好说的,所以我才特意把表调慢了,准备错开要求的时间,因为苹果足够,我就让美凤给我削苹果吃,她削好了给我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影子,吓坏了,引了保镖来,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们就一直在客厅等着,等到大家都出来,除了江滨,然后保镖去寻了江滨。” 汪探长微微点头,这些他当然都知道了,事实上他已经问过了很多人,证实了这一点,并且还知道了他们这些人出来的先后次序,也没什么问题的样子,但,人总不可能是自己杀死自己的吧。 一个胆小的人,对着镜子用刀子戳开自己的颈动脉,这份儿狠心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所以,到底是谁呢?谁有动机,谁又能有时间? 611.第611章 嫌疑的重点从文彦和赵美凤身上移开, 一男一女两个小年轻,进了一个房间不去情情爱爱,谋划杀人也是太闲得慌了,但他们制造的慌乱吸引了保镖的视线也是真的。 就连监听在那段时间,也被他们引走了注意力,忽略了江滨房间之中的动静。 事后汪探长也听了江滨房中的监听记录, 杂音一片, 连同楼上的声音都听到了一些,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案件很是扑朔迷离啊! “好吧,那就先这样,如果有什么发现, 及时联系我。”汪探长很好说话的样子,把帽子戴在头上,起身走了。 文彦应了:“那是当然的,如果有什么发现, 我会告诉你的。” 江滨的父母也是政府官员, 这件案子,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也是要给个结果的。 剧情中,汪探长给出的结果很有些像是糊弄人, 找了个蟊贼, 说是入室抢劫杀人, 就算了解了。 但是谁都知道肯定不可能是那么回事,哪里的蟊贼胆子那么大往租界下手,又是哪里的蟊贼,放着客厅里那么多东西不偷,偏偏费劲儿上了二楼去杀人。 越是分析这个案子,文彦越是觉得古怪,真的很不像是人做的啊! 星期三的时候,欧时又把大家聚集起来了,他定出了这个礼拜的实验内容——四角游戏。 规则也不难,就是一人站在房间的一个角,面朝墙角,开始的时候,以顺时针顺序,一个人往旁边一人的身边走,走到他身边替换掉他的位置,被替换的人再去下一个墙角处。 “这个听起来好像没什么。” 赵美凤这样说着,表情稍稍放松一些。 周围人大概也都是类似的看法,文彦扫了一眼大家的表情,还都算轻松。 文彦的目光重点放在一个女孩儿的身上,那个女孩儿叫做欧露娜,她跟欧家有点儿亲戚关系,经常跟着欧时一起混,算是他们圈子里头小尾巴一样的人。 平日里有点儿两面派,面对欧时等人一副谄媚讨好的样子,面对身份不如她的人,下巴都能扬到天上去,平日里最骄傲的就是自己的姓氏,最爱做的就是跟那些不如她的人攀比身份首饰男朋友。 欧露娜喜欢王玮,不过王玮一门心思喜欢袁淑,女孩子的脾气有些怪,因为这个原因,她跟袁淑有些不对付,不过也并非表面上的,只是偷偷说她坏话而已。 这一次实验,按照剧情,死亡的会是她。 “你看什么呐!”赵美凤敏感地发现了文彦视线的落脚点,有些不悦地嗔怪。 两人虽然是公认的一对儿,但是双方家里头并没有因此订婚或者怎样,所以男婚女爱,也可以说是没什么相应责任的。 “没看什么。”文彦笑了笑,转移了视线。 星期六很快就到了,因为上次是在房间里出的事,这一次,欧时特别弄了一个大房间,用一些白色隔断做出更多的“墙角”来,能够一次性让二十多个人都找到自己的角落待着。 文彦看着皱眉,这种类似于蜂巢一样的多边形结构中又夹杂了一些人为制造的“墙角”,房间内的地形就变得复杂了,每个人所能够看到的范围也小了。 而白色隔断上表示方向的红色箭头,看起来很有些触目惊心的不详。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万一走错了怎么办?” 时间还早,大厅之中很亮堂,大家新奇地看着这个几乎如同迷宫一样的隔断拼接,白色的板子约有两米五,站在这边儿的绝对看不到别人的所在,而“墙角”的狭窄视野决定了当有人在背后拍你的时候,你不会看到后面的人是谁。 一想到夜晚不开灯,光点着朦胧的蜡烛,玩儿这种游戏,不少人的心里头都有些跳。 赵美凤也怯场了,小声抱怨说:“欧时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真是… …” 褚梦娇也在抱怨:“还是分组不好吗?非要弄这么大的地方,走一圈儿要多少时间啊,我不是白白站着?” “我的大小姐啊,你就站一会儿,我保证游戏做起来还是很快的。”欧时这样说着,笑容有些迁就的样子。 何嘉慧在一旁也劝:“看起来就很有意思不是吗?”转头问欧时,“这种最后能出现什么结果啊?上次的苹果削完了什么都没有,真是无聊。” “说的是,你也弄些好玩儿的啊,这个要是做成大型迷宫不错,再弄个野兽,哪天咱们一起玩儿打猎游戏吧。” 罗家铭一向喜欢骑马打猎,因为参加了欧时这个灵异社,正在新鲜的时候,已经好久都没有去马场玩儿了。 欧露娜站在比较边缘的位置上,听到此话忙应了一声:“好啊好啊,我刚好新做了一套骑马装。” 中午的时候吃的西餐,标榜着优雅利益的淑女们吃的都不太多,文彦也吃的不多,关键是那些牛排,非要带着血丝他还真是有些接受不了。 明明也能够吃八分熟的,但是这些人都爱西化,非要把这一点也学了,吃起来完全就是一个表面上的讲究,主要记着用哪把刀子叉子,餐巾放的对不对了,完全不在意到底吃了什么,吃饱了没有。 赵美凤还算是比较实际一点儿的,把小甜点和面包多吃了两块儿,就这么两块儿,就有眼尖的在一旁说:“密斯赵,你还真能吃,吃了这么多,不撑吗?” “还、还好吧。”赵美凤有些不好意思地收了准备拿甜点的手,这些正经的西式甜点在外面的蛋糕房里卖得很贵,很少能够吃到。 “女孩子就是要胖一些才可爱。”文彦就坐在赵美凤的身边儿,不忍看她窘迫,便主动拿了一快儿甜点递到她的盘子里,说,“尝尝看,怎么样?” “哈哈,好甜蜜啊,你们两个,故意的吗?” “肯定是故意的啊,说起来,你们两个什么时候结婚啊!” 周围的人都在调侃,赵美凤有些不好意思,拿了小叉子挖蛋糕吃,吃的谨慎小心,只怕唇上的口红蹭掉了,脸上微微有些红,却当做不在意的样子,专注地吃。 “噌”,叉子和盘子发出的声音有些刺耳,文彦抬头看去,就看到袁淑正板了脸,问:“这是谁做的牛排,我不是要五分熟吗?” 旁边儿的下人忙赔不是,然后匆忙把盘子收下去,说一会儿会换一份儿上来。 “袁淑怎么突然挑剔起来了?”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却也没敢多说。 饭后大家开始打牌,现在的女孩子们都会推麻将,男生们则开始摇晃着酒杯说话,也有拿了扑克牌出来大家玩儿的,输赢都不大,要的就是一个热闹。 玩儿了一会儿,女孩子那里莫名就三缺一空了一桌,钱贞抬头叫了文彦过去凑一个。 “我,我玩儿这个不熟练。”文彦跟钱贞没什么交集,不知道怎么叫自己过去凑人数。 钱贞大大咧咧,说:“是男人别啰嗦,难道还怕我们三个女的赢得你掉裤子啊!”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不去显然不够男子汉。 文彦笑了,说:“我还真是有些怕你们这些大小姐输不起。” “谁怕谁啊,来比比看,四圈儿牌,谁赢得多谁请客。”钱贞顺势说道。 牌桌上除了钱贞,还有褚梦娇和袁淑,都是大小姐,谁也不差钱儿。 文彦笑着坐下来,跟女孩子玩儿牌也没有必要太认真,他随意出着,只是有些不留意,下意识总是开始算,他的记忆力好,哪怕不留心,精神力也记住了一些东西,想要不赢反而有些困难。 四圈儿牌下来,钱贞一肚子火,抱怨道:“你这还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以前没见你打牌这么厉害啊!” “好了好了,这才多少,让他请一顿好的抵了就是了。”袁淑打着圆场。 “是啊,改天我做东,请你们吃蛋糕好了,女孩子都喜欢吃那个。”文彦应了下来,这些大小姐不差钱儿,他要是这时候不收钱,还回去,反而是得罪人了。 热热闹闹一下午,晚饭吃过之后,游戏就要正式开始了。 赵美凤这次和文彦站的地方分开了,欧时拿着个单子,安排了各自站在哪里,文彦的旁边儿站的是袁淑,他这边儿能够跟袁淑互相看到,另一边儿的人就看不到了。 “我有些害怕。”袁淑小声说了一句,又问,“你怕吗?” “还好吧。别担心,没事儿。”文彦的注意力并不在这上面,他的精神力留意了一下欧露娜的位置。 他现在站的是中间人为制造的“墙角”之一,欧露娜则在外围蜂巢广角的某一个角落,左右一个赵美凤,一个陈娇,都是文彦较为熟悉的人。 陈娇是个典型的胆小,她那次送了个平安符之后,再也没有跟文彦说过话,这个时代,很少有厚着脸皮追男人的,此事也算是不了了之了。 想到平安符,文彦记起自己口袋里还有两个,摸出来一个给了袁淑,说:“拿着这个,安心点儿。” 刚说完,灯灭了,十二点了。 612.第612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近乎完全黑暗的环境之中,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伴随着轻缓的脚步声, 这声音走远了, 走近了, 靠近了… …拍肩膀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 全程没有任何的语言, 脚步声再起, 逐渐接近… … 如同无声的默剧,连同其中的人都像是沉浸在某种古怪的气氛当中, 文彦的视线几乎不受影响, 他能够看到向自己走来的人, 他的表情透着些古怪,像是兴奋, 像是害怕,像是有那么一点儿小紧张,复杂导致面部肌肉紧张,整个人都像是面对巨大的恐怖绷起了弦。 按照顺序,文彦是要去拍袁淑的肩膀,他才走到袁淑的身边儿,伸出手想要触碰她的胳膊,袁淑却猛地往他的方向一扑, 猝不及防之下, 文彦仓促接住了人, 没有让她真的扑到怀里, 想要问,却又忍住。 按照游戏规则,整个过程之中都不能出声。 可好?——文彦在她的手心中写字。 袁淑拉过了他的手,在他的手心中写下了复杂的“没事儿”,整整三个字,一笔一划写得缓慢,对其他人的人来说,这一段儿的沉默也让人焦躁。 文彦又看了她一眼,确定她站稳了之后,就扶着她的肩膀,让她走肩头所指的方向。 袁淑回头看了一眼,没有看到什么,还是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微笑来,往她旁边儿墙角的人走去。 脚步声继续,逐渐走远。 文彦的精神力一直都分了一丝在欧露娜那里,发现这位大小姐也是真的调皮,明明已经是这样恐怖的游戏了,但她却不肯老老实实等在那里,而是摸了一个垫子放在地上,直接坐了下来,还颇有几分心机地把脚伸出去一点儿,如果谁走到她那里不留意,可能就会被绊一跤。 恐怖游戏当中恶作剧,胆子还真是挺大的,可能因为被捉弄的不会是她吧。 精神力再度分散,看到欧露娜前面的那人是陈娇,所以,恶作剧的捉弄对象是已定的? 临时起意,还是早就想好了,她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吗? 人数太多,哪怕地形并不复杂,但是走路也需要时间,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轮流一圈儿大概也要十分钟左右,这其中,总会有人走得慢一些,黑暗之中走路,步速跟平时是不一样的。 咳嗽声响起的时候,文彦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会有声音? 然后,他响起了规则中并不太重要的一句:走到无人的墙角要咳嗽一声。 无人? 这不可能,这个特定的环境保证了“墙角”是一人一个,除了正在走动的那个,绝对不可能有无人的墙角,怎么回事儿? 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文彦并没有把全部的精神力移动过去,还是留了一些在欧露娜那里,咳嗽声传来的方向跟欧露娜所在刚好是相反的两端,咦?人都在啊! 突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这种环境之中,本来就很容易想到鬼怪之类的事情,文彦的精神力下意识全部回防,在他转身之后,看到袁淑那张偷笑的脸之后,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想法。 缓下神再次往欧露娜那里“看”去,她还坐在原地,伸着腿,好像没有移动过的样子,但… …应该亮起的光芒是黑暗的,她已经死了。 所以,这不会是人干的。 这一次,文彦能够肯定这一点了,却只觉得脊背上一阵凉气直冒,某些东西,看不到的时候总是更可怕。 游戏还在继续,还有人在走着,咳嗽声好像从来没出现过,那种简单的声东击西,的确是人才可以配合的,但是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两三秒钟而已,不是人能够做到杀人不出声的。 鲜血在地板上弥漫… … “有没有被吓一跳?”耳边热乎乎的声音中还带着少女的芳香,有发丝轻飘飘划过耳朵。 文彦不知道该不该生气,也许这也是一个恶作剧,属于袁淑的恶作剧,这些规则的制定者,总是不把自己制定的规则当回事,但… … 算了,如果真的是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在作祟,就算是他的精神力盯着,可能也没什么结果。 什么准备都没有,根本对付不了有备而来的鬼。 同样的别墅,上一次是二楼,这一次是一楼,所以,是同样的鬼吗?这鬼还是住家的? “啊——” 陈娇的尖叫声响起的时候,还伴随着巨大的东西倒下去的声音,是那个白色的屏风隔断。 等亮起来的时候,大家看到了正从欧露娜身上爬起来的陈娇,还有倒在地上,周围有了血泊的欧露娜,连同陈娇一身的血,还有那白色屏风底部的血色。 刺目的鲜红。 陈娇才站起身来,看到自己一身的血,看到欧露娜的尸体,眼珠往上一翻,整个人就仰头往后倒去。 在她身后,最近的是王玮,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砸中了,这飞来的“投怀送抱”让他有些消受不起,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也被砸倒了。 场面一时间有些混乱,中间摆放着的隔断也被撞倒了,有来不及躲闪被屏风压到的人,还有一些则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乱哄哄跟着去看,跟着扶人起来。 欧时大声地喊:“都别过来,死人了,让汪探长来,给他打电话!” 再一次被大半夜叫过来的汪探长进门的时候眼下还带着青黑,说:“我的小祖宗们,又出了什么事儿?” “麻烦你了,我的堂妹死了。”欧时说话的时候没什么表情,好像是在沉痛,又或者还没反应过来的冷静。 这一次大家都很有保护案发现场的意识,保镖搬了屏风把那一块儿围起来了,阻隔了大家的视线,陈娇被人扶到房间去换洗了,其他的人离得远,并没有沾染上血迹,只是坐下来的时候还是远远地离开了那一片儿地方。 那白色的屏风正经组合起来的时候,宛若天然的棺材,能够挡住外面的一切视线。 保镖拉开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缝隙,让汪探长带着他的人进去看了看。 其实没什么好看的,主要的鞋印就是陈娇踩着血迹踩出来的,其他的人在发现之后都没靠近。 欧时给汪探长介绍了这个游戏的规则,划分出来的各自站位图也都给了汪探长看。 “这个位置划分,是怎么安排的,谁安排的?”汪探长从最基础的问起。 欧时推了推眼镜,说:“主要是我安排的,其他有人提出了一些意见,换了换位置。”见汪探长还要问,他便说准备好了房间,可以去房间里谈。 汪探长也没反对,跟着去了。十分钟之后走出来看了一眼大家,文彦感觉到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绕了一圈儿,不知何意,抬头看他,见到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然后就是例行程序的依次询问。 欧露娜所在的位置已经是靠后的了,在她之后还有两个人就能够把所有人轮完了一圈儿。 陈娇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不能够说出太多有用的信息,在那之前,她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在那之后,她还昏了一阵儿。 “我、我太害怕了。”来来回回,她反复地说这一句话,手中捏着一道黄色的平安符,红色的绳子已经断了。 赵美凤好巧不巧,就站在欧露娜的后面,发现发生了什么事,她就到文彦的身边儿找安慰了,被叫到房间里询问的时候,还捏了一下文彦的手。 “放心,没事儿的。” 既然已经确定不是人干的,文彦的安慰便显得有几分敷衍,因为他知道不会问出什么来,也就没有特别关注赵美凤到底说了什么,没有问她这中间可有察觉什么不对劲儿。 现场的所有人都被询问过之后,汪探长就领着人抬着尸体离开了,欧时安排车子保镖送大家回去。 一切仿佛又跟上一次重合。 欧时捏了捏鼻梁说:“大家都回去好好休息吧。” 本来应该算作是告别小礼物的盒子给每个人都发了一个,用精美的纸袋子装着,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绸带,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却也能够稍稍安慰大家紧张的心情。 陈娇,赵美凤和文彦又坐了一辆车,车上,一个保镖陪着,坐在了副驾驶,他们三个坐在了后面的位置上,文彦坐在了中间,因为陈娇出门后就拽着他胳膊肘处的袖子。 她拽得隐蔽,一言不发,文彦想着她恐怕是吓坏了,不是谁都能够扑到尸体上还镇定如初的,索性扶着她先进到了车里,赵美凤最后上车,表情不太好看。 先到了陈娇家门口,保镖先下车,绕到另一边儿给陈娇拉开车门,陈娇下车前回头看了一眼,又飞快低头,声如蚊吶地说:“平安符要带着。” 文彦笑着点了点头,摸了摸口袋里的护身符,他去昭明寺拿到的平安符给了袁淑,口袋里的这个是陈娇给的。 虽然都是制式的昭明寺出品平安符,但陈娇给他的上面拴了细细的红绳,更加方便携带,看着就是经了女孩子的手,一下子精致了许多的感觉。 613.第613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文彦的一只手插在兜里, 手指在平安符的绳子上勾了一下, 胳膊被拽住, 赵美凤嘟着嘴不满道:“你是不是喜欢陈娇?” “这话怎么说的?”文彦反问, 手伸出来, 要去拉赵美凤, 被她赌气推开了胳膊, “少理我, 我现在生气了。”这一赌气就赌气到下车,高跟鞋踩在地上哐当哐当作响, 腰身好像都跟着带了节奏的扭动。 文彦扭头一笑, 跟保镖道谢, 拎着属于自己的那个纸袋子回了家。 家中还是文博在等着,他抽着烟, 客厅中弥漫着一股烟味儿。 “你什么时候会抽烟了?” 文彦有几分诧异地问,这位兄长大人是不愧于“翩翩君子”这个词的,纵然是一套西装都能够穿出长衫的味道,那种骨子里的书生气似是延续了上一个朝代的文风。 所以,喝酒他会喝,但抽烟,那纸烟卷夹在他的手指中,总有那么一丝违和感。 随手在烟灰缸里摁灭了还剩半支的香烟, 文博抬头看他, 说:“怎么又是这么晚?” “晚了就不要等了, 我都这么大了, 总让人等门多不好意思。”文彦说着脱下了外套,随手扔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文家没有几个佣人,他们也不是那种非要人日夜跟着伺候的,这么晚了,早就让人去休息了,只留了一个小门房,随时开门的。 这条街上的住家,多是半古半今的住宅风格,院子门上,该有的锁子自然不少,但内里还多一条门栓,纵然是家里人,不打开门栓也别想捏着钥匙就进门。 “你多大也不能让人放心。”文博站起身,把窗子拉开了半扇,外面的冷风一下子吹进来,吹散了烟味儿,换成了冷冽的空气。 文彦打了个寒颤,抓起外套就要往楼上走,今晚发生的事他不准备和文博说了,即便过两日文博也会知道,但,还是先睡个好觉吧。 “等等,东西掉了。” 文博叫了一声,从沙发上捏起黄色的平安符递过去,叮嘱道:“幸好是我看到了,要是母亲见了,定然又要带你去昭明寺多求两个才安心。” 文彦回头接过,扬了扬手,说:“你看见了,我可是天天带着呐。” 就那么捏着回到了房间,放了衣服之后才发现那平安符的绳子不知怎么断开了。 文彦没当回事,直接把绳子抽掉扔了,护身符依旧放在外套的口袋里。 连续两条人命,总算是让这群心大的人警醒了一些,再上学的时候,也有社团里的人开始议论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欧露娜是得罪人了吧,她那个性子,迟早的事儿。” 说起来也有些好笑,他们这个灵异社表面上好像很追捧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但真的碰到了莫名的事情,还是第一时间往人的身上安。 也有人想到了鬼物的问题,说:“不会是咱们那个游戏的过吧。” 马上就有人反驳:“怎么可能呢?咱们这个游戏什么结果都不知道,你就知道一定是招鬼的了?” “那也不一定不是啊,不然问问欧时,看他怎么说。” “去问问吧,我也想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游戏,听起来就有些毛毛的。” 说是要问,但是两天都不见欧时的人,想也知道,他的堂妹在他的别墅,莫名被杀死了,他这个当堂哥的怎么也不好避而不见,总要帮个忙什么的,足足两天都没到学校来。 就在罗家铭准备着要不要这个礼拜阻止一场马赛的时候,欧时穿着白西装来了。 “可算是弄完这一出了。”欧时一副累得不行的样子,说,“真是的,以前怎么没发现他们这么不讲理,这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最后缠着我不放。” “还不是为了要好处,有了好处,自然就会松口了。”褚梦娇满脸讽刺地说着,她最清楚这些巴上门的亲戚都是什么德性了。 何嘉慧打着圆场,说:“好了,也别说这么刻薄,怎么说露娜都是我们的朋友,这次的事情,不管怎么样,她都是受害者,咱们都宽容些,叔叔阿姨心里头肯定也难受的。” “是啊,难受少了一只说不定要攀高枝的麻雀。”罗家铭的话更加刻薄,欧露娜之前总是爱缠着他发花痴,他自然不喜欢,他喜欢的是何嘉慧这样的,自然不乐意见那欧露娜过来搅局。 “家铭——”何嘉慧好像不悦地叫了一声,罗家铭用食指竖在唇间,做了一个“我不说”的样子。 “好了好了,找你们来不是为了说这个的,因为欧露娜,咱们上次的实验算是彻底泡汤了,可见那个游戏是有些不吉利的,我这里准备了一个新的游戏,咱们这次不在房子里了,就在外面,玩儿招鬼术好了,说不定还能把江滨和欧露娜找回来问一个真相。” 欧时说得没心没肺,隔着一层镜片,他的眼睛仿佛都带着冷光,完全没有为朋友的意外死亡感到悲伤,反而把其当做游戏的一个元素继续。 “听起来很不错啊,说不定会刺激一点儿。”罗家铭立刻赞同,连续两次的死亡事件虽然也为之前的游戏增加了一些恐怖气氛,但并没有让他产生更多的刺激感,还不如打猎有趣。 “你又从哪里听来的招鬼术,先说好,像是蹲在路口敲碗那种事情可别叫我,叫了我也不去。”褚梦娇说着摸了摸自己裙上的蕾丝花纹,她可做不出那么损形象的事情。 “知道了知道了,都做过的事情,我怎么可能还做第二次,这一次很简单的,只是要找一个月圆的午夜,我都看过了,下个礼拜三刚好就是月圆,咱们去找一条巷子,一个个轮流走,面对着自己的影子走,边走边叫鬼魂的名字,随便是江滨还是欧露娜,当影子多出来的时候,就算是成功了。” 欧时兴致勃勃地说着自己的计划,他甚至都找好了巷子,要的不过是大家的一个同意。 他的做法一向都是有些霸道的,不管别人愿不愿意,他只要愿意了,大家都要按他说的做。 当然,褚梦娇,何嘉慧和罗家铭三人也算是他的铁杆同盟军,他们四个都同意了,别人不同意也要同意。 “那我喊欧露娜吧,我跟她关系还可以,她应该不会害我的。”何嘉慧看着文静优雅,骨子里却也有几分冒险气,说话间就定下了招鬼的人选。 罗家铭闻言道:“那我选江滨好了,那个胆小鬼。” “真是的,我两个都不想喊。”褚梦娇抱怨着,还是道,“把我排最后吧,看看你们能喊出来吗。” “那我就排倒数第二个吧,我会安排保镖在巷子那头接应的,就算是真的有什么,你们只要快点儿跑出来就好了。”欧时说话间,把自己的计划更完善了一步。 文彦等人听到消息的时候,都有些不那么乐意参与了,连续两次都死人,这种概率,太高了点儿吧。 王玮私下里也跟人说:“这欧时是不是中邪了,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好玩儿的,就算他不怕死人,难道也不怕死鬼?” 他的朋友笑着回他:“死都死了,还怕什么,活着的时候都不能怎么样,死了难道还涨能耐了?若是真有本事,也不会死了。” “袁淑,你害怕吗?到时候咱们一起走啊,我估计是可以两人一组的。”王玮转头就跟袁淑献殷勤。 袁淑白了他一眼,说:“还是别了,我宁可和鬼一起走。” 女孩子对不喜欢的男生,还真是半点儿情面都不留。 王玮有些下不来台,到底还是年轻,纵然有越挫越勇的勇气,却也没有那样厚的脸皮支撑,涨红了脸,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一时间也没马上去捧袁淑。 赵美凤拉着文彦,说:“去巷子啊,我可有些害怕,晚上连灯都没有的,能看到影子吗?” 这个问题也的确是问题,不过也不是大问题,文彦不确定地说:“巷子口应该有光吧。” 他的目光看向陈娇的方向,正在跟陈娇说话的那个叫做宋仙儿的女生是这一次实验中注定死去的那个。 这一次,无论是人是鬼,他都要试试改变了。 剧情已经如期发生了两次,他所做出的改变只有告诉了文博死人的事情,跟文母去昭明寺,其他的,收到陈娇给的平安符应该算是蝴蝶效应吧,与之相关的给袁淑平安符这种小事,也是剧情没有的。 是时候做出一些改变了,不要总是被剧情牵着鼻子走。 这么一想,目光之中就多了些认真,一丝精神力轻轻缠绕在宋仙儿的身上,如同做了一个标记,随时都能够知道对方的位置。 “喂,你在看什么啊!”赵美凤顺着文彦的目光,看到陈娇,目光之中有了些敌意,不悦地说着摇晃了一下文彦的胳膊。 “没看什么。”文彦回过头跟她说话,没留意陈娇那边儿也回头看他。 宋仙儿拉着陈娇,悄声在她耳边笑:“喜欢就抢过来啊,男未婚女未嫁,做什么‘恨不相逢未嫁时’,那赵美凤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看不管她,半点儿都不如你。” 陈娇推了她一把,脸上绯红一片,说:“说什么呐,这种话可别说了,让人听了像什么样子。” 匆匆收回的目光好像是在避嫌,只是那面上的红润,说明的又是另外一件事。 614.第614章 欧露娜的死亡比江滨的动静还要大些,说到底欧家的声势只看欧时能够在学校里一言九鼎就知道了, 这个掌握着国家经济财权的家族, 如何煊赫都不为过的样子。 明明是个十六岁的花季少女, 死亡原因还没查明,葬礼就大办特办了起来。 欧露娜的同学们都去参加了她的葬礼,走的是西式的风格, 如同她最爱穿洋装一样, 墓碑上也立了十字架,还请了洋牧师主持, 大家入乡随俗都穿了黑衣, 刚好赶在一个阴雨天,跟着去了墓地。 这一片墓地在附近的山上, 整个一片山,有钱的修了墓地,没钱的草席一卷就成了乱葬岗。 文彦代表着文家去了, 这种场合,文母那种老派人是不愿意去的,差点儿有些恶毒地说让长辈去给她鞠躬, 也不怕没福报。 文父也不想让文博去, “不过是个小辈, 你又不熟悉, 去了反而显得咱们巴着他们家了, 文彦去就好了, 他们还是同学嘛。” 送上的礼物平平无奇, 有的同学还带着花圈儿的,看到墓地那个西化的样子,花圈儿都不知道往哪儿摆了,最后那个写着名字的花圈儿就直接扔在了地上,临时换了一把花送过去。 “还说今天是月圆之日,看这天气,保不好晚上的时候就下雨了,哪里来的月圆。” “月亮还是照常圆的,只不过你看不到,都被乌云挡住了而已。” “哈哈,说得还真对啊!” 还没走到山下,就有了笑声,文彦摇摇头,到底是同学,这样也有些太薄凉了。 转头看到赵美凤,她正在朝一个方向看,目光有些茫然,文彦叫了她一声:“美凤?” “… …哦。” 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文彦问她:“那边儿有什么吗?你在看什么?” “好像、有个人影,有些熟悉,不知道是谁,一时间想不起来。”赵美凤这样说着,声音还有些飘,又往那个方向看了看,然后猛地一拽文彦的胳膊,大步往前走。 她穿着高跟鞋,黑色的高跟鞋并不适合走山路,没走两步,就崴了脚,文彦只能扶着她,两个人慢慢地走到车子那里。 欧家财大气粗,这一次是专门派车子接送的,两人上了车才知道欧时吩咐了司机,让把他们直接拉到饭店去。 欧时已经在饭店等着了。 “刚好赶在了一天,咱们在这里吃了饭,休息一会儿就去巷子那里,我已经派人去安排了,保证晚上的时候巷子里没人。” 这一顿晚饭吃得挺热闹,欧露娜是个小辈,按理说这种意外而死的丧事不用大办,但,总有些人际交往需要一个场合,红事是喜,白事是丧,都能让人聚一聚。 有些没在墓地里露面的大人们这会儿都在饭店吃吃喝喝,还有衣着漂亮的舞女明星在其中穿梭,一片灯红酒绿,完全不像是办丧事的样子。 文彦看了一下,欧露娜的父母这会儿也换了晚礼服,出现在人群之中,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 人群之中也有文博的身影,他的身边带着一位穿着墨绿旗袍的女子,觥筹交错之间,两人还在谈笑,看样子似乎是关系很好,就不知道那女子是怎样的身份。 分了心神,再去取食物的时候才发现赵美凤不知道何时跟他分开了,再去看,便见到袁淑跟她说着什么,两个人站在长桌另一边儿。 女生之间的谈话,男生最好不要偷听。 文彦也没过去找她,自己拿了些东西去吃。 晚饭后,赵美凤才找到文彦,抱怨着:“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半天。” 无妄之灾啊! 文彦用叉子轻轻敲了一下餐盘,说:“我一直在这里吃东西,你去哪里找我了?” 赵美凤的神色有些不自然,说:“胡说,我刚才都在这边儿看了,没见到你。” 女人啊,总是能够胡搅蛮缠。 文彦笑了笑,也不跟她争辩,两个人坐了一会儿,等到那边儿欧时开始召集人了,他们才转到房间里去。 跟上次一样,玩儿牌打发时间,不一样的是多了几位舞女,房间里放着音乐,如罗家铭等人,就开始搂着人跳起了西洋舞,抱着来回转圈圈儿。 这种氛围之下,很快也有女生被挑动,跟着男生跳起了舞,这个过程中,便是有些男生的手不太规矩,最多也就得到一句嗔怪。 宋仙儿突然过来邀文彦跳舞,文彦愣了一下,下意识看向了旁边儿的赵美凤。 赵美凤瞪了他一眼,说:“看我做什么,人家邀你,你就快去啊!” 闻言,宋仙儿挑眉,说:“放心吧,我就是跳个舞,不干什么。” 被一个女生这样说,多少有些好笑,文彦答应了,两人一同进入舞池之中。 跳舞从来不是目的,还没转过一圈儿,宋仙儿就说起了话:“没想到你跳舞不错嘛,成天跟个老学究似的,也喜欢这些洋玩意儿?” “你找我跳舞,不会就是为了损我吧。”文彦有些好奇,他跟宋仙儿没什么交集,只知道这个女生性格有些怪,偶尔有些男孩子气,偶然又小性儿,很不好哄的类型。 “我就是想问问,你就真的那么喜欢赵美凤吗?”宋仙儿开门见山,明显没什么城府。 文彦沉吟了一下,说:“青梅竹马嘛。” 事实上,赵美凤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青梅竹马这么简单,只是这个时代,青梅竹马本身也就代表着一种责任,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宋仙儿笑得狡黠,“哦,那我知道了。” 一圈儿舞转完,两人就散了,宋仙儿噔噔噔跑到陈娇那里去了,文彦回到座位,已经看不到赵美凤的身影了,再一看舞池,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去了。 旋转间,旗袍的下摆微扬,之前还崴了脚的高跟鞋此时就如同合脚的舞鞋,踏出优雅的旋律,跟着旋转挪移。 她什么时候舞跳得这么好了? 一个疑问突然划过心间,文彦还没深想,耳边就听到了袁淑的声音:“大家都在跳舞,你在这里偷懒,走,跟我一起跳。” 文彦不好拒绝,这时候女孩子能够鼓起勇气来搭话已经很难得了,轻易驳了对方的面子也不好。 再次进入舞池之中,偶尔能够看到赵美凤,她跟那个男生聊得很投机,说说笑笑的,都没发现文彦偶尔也跟她错身而过。 “那是我的堂哥,他家,拿枪的。”袁淑小声说着,笑了一下,蝴蝶一样转了一个圈儿,又回到了文彦的身前。 时间渐渐在音乐中消磨干净,十一点半的时候,欧时关了唱片,拍拍手示意大家出发。 女生们又忙着去加衣服,这边儿有专门的客房,而她们出门的时候,人人都带了件外套。 一出门,就是迎头的冷风,伴着细雨,果然下雨了。 “还去吗?” “去,下雨正好。”欧时这样说着,率先上了车。 见他这样,大家也跟着上车,一辆车坐满了就开走,然后是下一辆。 文彦,赵美凤和陈娇又坐了一辆车,已经好几次同车了,彼此却还是没什么话说。 座位跟上次一样,文彦坐在了中间,一边儿赵美凤,一边儿陈娇,感觉到手被拉住的时候,文彦看了陈娇一眼,捏了捏手中的东西,细细的绳子触感分明,又是平安符。 有些好笑,这姑娘,表示好感就是不停地送平安符吗? 这份好意还是接下来了,悄然夹着送到口袋里,这边儿的手还没抽出来,那边儿胳膊上就挨了一下掐,文彦扭头看赵美凤,得到她一个“哼”。 车上有雨伞,一人一把,挺大的,纯黑色。 赵美凤把自己的雨伞拿在手中,跟文彦共用一把,跟着保镖来到了巷子口。 欧时在那里等着,他一身白色西装,在夜晚之中很显眼,手电筒往巷子里面扫了扫,很暗,但没什么东西挡路,应该是提前清理过了,也不算长,从这一头就能看到那一头,两头都有些光,应该不会太恐怖。 这一次同样有一个名单,所有人按照顺序走,第一个是何嘉慧,她一个女生竟然打头,也是让人意外。 然后是罗家铭,他喜欢何嘉慧,而这点,只有他自己以为谁都不知道。 宋仙儿排在了中间,举着黑色的大伞走过的时候,因为她的个子矮,今天又穿了黑色的长裙,整个人就好像是融入了黑暗之中,根本看不到影子了。 一声声呼唤叫魂一样,在雨夜中并不能传到很远,在他们走到巷子中间的时候,基本就听不到叫名字的声音了。 欧时皱着眉头,很有些不满,跟褚梦娇抱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喊没喊了,别都当差事应付了。” “好了好了,我一定喊得大声一点儿。”褚梦娇安抚着说,目送袁淑也举着黑伞走入巷子,沙沙的雨声掩盖了脚步声,只余一声声“欧露娜”在巷子里回荡。 615.第615章 巷子里很黑, 路灯找不到里面, 还不让打手电筒,高跟鞋踩在湿滑的地面上, 偶尔有坑洼陷了鞋跟, 还要走一步喊一声名字,真是麻烦死了。 心里头的抱怨几乎要顶到天花板,然而脚步还在走着,只是声音渐渐小了,觉得离后面远了, 就不再喊了, 总觉得那样好傻的。 黑色大伞微微倾斜, 几乎挡住了整个背面, 一步步走着,雪白的利刃突然出现在脖颈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反应过来, 喉咙就被隔开了, 呼哧呼哧的声音伴随着汩汩的血液流动, 已经能够感受到地面的冰冷, 仰面朝天,看到的只是洋洋洒洒的雨线,如同千刀万箭, 迎面而来, 无从躲避… … 不! 刀是从哪儿来的?! 文彦猛然直起了身子, 伞面一歪, 没有挽着他的赵美凤抱怨地拂肩,些许雨丝落在她的风衣上,这可是她新买的风衣。 这段时间,文彦每天都在坚持修炼精神力,但什么力量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每次到一个新世界,他的所有能力都被打回原形,并不会比原主好多少,唯一胜过原主的就是他知道更多力量的修炼方法,只要有条件,总能够慢慢练起来。 但这个过程和时间还是要有的。 时至今日,他的精神力扫描范围从这里到巷子中段而已,紧着往前走了一步,再要走就被赵美凤拉住,“你干什么啊,还没轮到你呐,要我说,咱们应该坐在车子里等,外头的风太冷了,把雨吹得乱飘,衣服都湿了。” “啊——” 巷子里传来了尖利的叫声,是袁淑的声音。 出事了! 这是所有人心中的想法,欧时没有马上去,反而第一时间钻到了车上,让保镖过去两个看看。 褚梦娇等人也是类似的选择,这些大小姐大少爷身娇体贵的,都学过一些自我防护的知识,第一时间都会护好自己,然后再去管其他人怎么样。 保镖很机警,第一时间拿起了枪,戒备地过去,还没走进去,就看到了冲出来的袁淑。 文彦把赵美凤赶到了车上,自己打着伞往巷子里头走,他反应快,还抢在了保镖的前头,正好迎头撞上了受惊冲出来的袁淑,她的脸色发白,碰到人的第一时间,满脸惊惶,看清楚是文彦,“哇”地一声就抱上去哭起来,“死了,死了,死了… …” 她仿佛不会说别的,只会说这一句,不停地重复着。 “好了好了,没事儿了,没事儿了。”文彦拍拍她的后背,想要把她移交给别人也不可能,她抱得太紧,就是不放开,两边儿的保镖已经冲进去了,文彦反而寸步难行。 没办法,只能先带着袁淑到车上,哄她松了手,而这个时间,已经有保镖回来说了发生的事情,宋仙儿死了,一刀割在脖颈,如同江滨欧露娜一样的死法。 汪探长很快赶来了,这种天气还要来阴暗的巷子里,看到那个类同前两个的死尸时,脸上的表情都僵硬了。 接二连三碰到这样的事,还知道这是灵异社那些古怪实验搞出来的,汪探长早就去昭明寺求了平安符,哪怕他一向不太信这个,这会儿也不得不信了。 这样的大雨,虽然能够冲走一切痕迹,但也表示不会是附近的歹人做的。 “行了,我知道了,现场除了这刀又是什么都没有,对吗,这个不用说,我都看到了,其他的,换个地方说吧,这种鬼天气,你说说他们到底出来干嘛!” 汪探长在巷子里对着自己的副手抱怨,“这帮小兔崽子,真是会作死。” 转头出了巷子,看到外面等着的黑色车子,再加上那些穿着黑衣举着黑伞的人,哪怕来的时候看到一眼,还是吓了一跳,汪探长问了欧时在哪个车里,就过去跟他说话。 说了两句,欧时的声音猛地大了起来,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汪探长好像赔笑了两句,然后欧时的声音又平和下来,吩咐了一声保镖,他的车子先开走了。 保镖到各个车子都通知了一声,本来文彦是要跟赵美凤同车的,但是袁淑死活不肯撒手,一直拉着他,硬要他坐了那辆车,赵美凤也没来找,等到了欧时家在附近的一个别墅,下车的时候,文彦才发现那辆车里只坐了赵美凤,陈娇换到了宋仙儿坐过的那辆车上。 例行公事一样,大家都被带到房间里询问了一下当时所见,主要是在宋仙儿前经过巷子的,还有在宋仙儿之后的袁淑。 袁淑一直死死拉着文彦,最后汪探长是在文彦在场的情况下问了袁淑当时的情况。 “… …没有灯,黑乎乎的,我也看不清,走到近处的时候踢到了伞,这些伞都是欧时家的,一模一样的,踢开之后我才觉得有些不对,这里怎么会有伞呢?然后就看到了一点反光,真的是一点,然后就看到了宋仙儿,她躺在那里,死了,死了… …” 袁淑说着,好像回忆起了那时候的恐惧,依靠在文彦的身边,死死抱着他的胳膊。 “没事儿了,没事儿了。” 文彦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着。袁淑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之中带着点儿情意,然后继续窝在他的怀里,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汪探长皱着眉,这说词没什么漏洞,而且袁淑这幅样子也不可能是杀人凶手,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真的惹到什么东西了? 文彦一边哄着袁淑,一边想着那把刀,那把突然出现在宋仙儿脖颈处的刀,真的是突然出现,如果说是鬼物操纵,虽然这种东西不应该瞒过精神力,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说是人,那只能是远远地投掷过来,那样的角度,似乎也可以那样看,只可惜精神力扫描的范围不能再大一点儿。 “那附近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吗?”要离开房间的时候,文彦回头问。 汪探长看了他一眼,说:“没什么人,那个点儿,谁闲得慌还在外头乱逛,也就你们了!” 他的话音没什么好气儿,连续三桩命案,死掉的人还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这些少爷小姐,死了哪一个都有人找他麻烦,而现在死了三个,若不是还要靠着他找出真凶,早不知道被削成什么样了。 连累到自己的前途,谁还能有好声气。 刚才还好像吓破了胆的袁淑听到这话,回头就瞪了汪探长一眼,“难道这是我们故意的吗?” 汪探长不跟小姑娘争辩,摆摆手,没说什么,看着他们两个离开。 见了刚才袁淑反问别人的精神劲儿,文彦似笑非笑地看她,看得她猛地一拽他的胳膊,依旧抱在怀里,有些小霸道地说:“陪着我,我还害怕。” “好了好了,回去让佣人给你煮碗安神汤喝了,我也要回家了,今天一天,也实在是累了。” 文彦挣了一下,看着袁淑耳后发红,却还是不松手,无奈地带着她出来,站在二楼的走廊上,看到楼下的赵美凤,她正和一个男生说笑,不是今天陪她跳舞的那个,是另一个叫做李学乾的男生,不知道说到了什么,他的脸色微微发红,而赵美凤则笑得微微仰和,很是开心的样子,手捏着帕子半遮了嘴,露出的半边儿红唇勾起一个暧昧的弧度。 “只因为青梅竹马吗?”袁淑轻声问。 文彦回过头来,看到袁淑微带醋意的样子,轻轻笑了一下,说:“好了,放了我吧,我要回去了。” “哼,谁稀罕你。”袁淑说着甩开了他的胳膊,自己大步往外走,看那气势汹汹的样子,哪里像是“害怕”的人。 文彦笑了笑,这些小姑娘,心思有的时候也是直白地可爱。 不过,“青梅竹马”,他记得自己好像只和宋仙儿说了这样的话,所以,袁淑也知道了? 女生之间的消息传递还真是快啊! 走到楼下,已经看不到袁淑跑到哪儿去了,文彦见赵美凤还在跟李学乾说话,也没过去,站在一旁等了一会儿,等到大家都被问完了出来,欧时连场面话都没说,直接让保镖出来送人。 文彦站起身往外头走,走到门口,就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赵美凤回头对他说:“快走吧,这天,冷死了。” “嗯。”文彦点了点头,跟着她一同上车,车上,陈娇已经坐在了里面,看到他们,往里面让了让。 赵美凤先上车,坐在了中间,文彦坐在了窗边儿,隔着赵美凤,看到陈娇一脸不安的表情,想到她和宋仙儿是好朋友,大约是被今天的事情吓到了吧。 他对陈娇没有多余的想法,便没有多说什么,隔着赵美凤,跟她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 依旧是先把陈娇送到了家中,然后是赵美凤和他,他们两个一同下车,保镖在一旁陪着,很负责任地看着他们一个个进门才离开。 进屋之后文彦就脱了外套,上面已经有了薄薄的一层湿意,都是风刮得,雨丝乱飘。 拿着抖了抖,口袋里的平安符掉了出来,文彦捡起来,看到断开的绳子,仔细看了看那个断茬,精神力也跟着绕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但… … 616.第616章 一次是巧合, 两次总不能够还是偶然。 雁过留声,有些事情, 一旦发生总有痕迹,比如说那把刀。 汪探长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一模一样的刀具上面,或者可以叫做短刃,造型并没有奇诡特殊之处,只是格外锋利, 让人认了认,他的门路广,倒还真的问出了点儿东西。 据说欧家的小少爷,也就是欧时曾经买过那样的一把刀。 “买过,是从哪儿买的?刀的来历。” 给汪探长提供线索的是一个面目普通的男人, 他锁着肩膀,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 站在僻静的巷子里还怕人看到, 左右张望了几眼,才小声说:“是个老头子, 外地来的,不是什么正常人,”他的手在脑子上指了指,继续道, “好像有个宝贝孙女儿被人糟。蹋了, 投水死了, 剩下老头子一个, 成天神不神鬼不鬼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这把刀,说是‘名刀’,后来就被欧家小少爷买去了。” “名刀?”汪探长手上拿着刀子的照片,又看了看,到底看不出哪里有名了,“这是什么著名人物用过吗?” 男人“嘿嘿”一笑:“这能是什么有名的刀,我们都说是冥刀呐,冥货的冥。” 三次案件死掉的都是政府官员的子女,事情并没有外传,外面的人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男人并不知道这把刀在这其中起到了什么关键作用。 “冥?”汪探长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听到“冥货”才是脸色一变,这种幽冥之事最是说不清楚,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却还是继续问,“这刀一共几把?” “几把?这种刀能找到一把都是运气,不知道那老头子是从哪里摸出来的,我们都怀疑他是盗了大斗,指不定就是因为这个疯掉的。”男人的声音忽高忽低,弄得气氛也平白多了些紧张感。 “那老头子还在吗?”汪探长说着往嘴里送了一根烟,没有点着,就那么叼着,眯着眼的样子好像地痞流氓。 男人摇了摇头,说:“没了,早不知道哪儿去了,说不定早都死了,谁知道呢?” 这一句话说得很有些感慨,的确,这世上,每时每刻不都有人在死,今天还在的人谁知道明天在不在,他们这样的人,活了今天没明天的,哪管那么多呢? 想到这里,男人搓着手指,嘻嘻冲着汪探长笑,汪探长也不吝啬,掏出一把票子来看都不看地拍到男人的手里,“给我留意着,要是有那老头子的下落,或者知道那刀是从哪里来的,都行。” “放心吧您嘞,这事儿我赵三记得,保准给您看着,跑不了他的。”男人油嘴滑舌地应着,抖搂了一下那一把票子,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就从另一头走了。 汪探长看着他走远,再看看手中的照片,那把刀的光芒仿佛能够刺破纸面,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这可真是… …” 欧时被再次拜访的时候语气有点儿不好,没戴眼镜的他看着像是刚从睡梦中被吵醒。 汪探长下意识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下午四点,这个点儿睡得算是什么觉? 不过,这些少爷们的作息跟他这种小人物到底还是不一样的,脸上陪着笑容,问了问关于刀的事情。 “什么刀?”欧时皱着眉,不经意地眼睛有些眯缝,大约是看人不太清楚,那样子看过来,少了一层镜片,整个人也显得不好接近了许多。 汪探长拿出一直揣在口袋里的照片,放在茶几上推过去,说:“已经连续三个案子了,唯一有关系的就是这把刀了,不知道欧少爷可认识?” 欧时拿起照片,贴近了看,大约还是看不清,然后让下人去取了眼镜过来戴上,再看,看清楚了,皱了皱眉头,说:“这种刀,我怎么会认识,难道你以为这是我做的?” 说到这里,欧时的语气就有些不太好,直起身喊:“吴妈,送客。” 汪探长出门之后长叹了一口气,没奈何,这种大户人家的少爷,可不是他想问就能问的。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照片,冥刀,还真是冥刀,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杀人的一样。 不得已,汪探长又开始了对别人的走访,重点都放在了那把刀上。 轮到文彦的时候,他刚刚准备出门。 “你这是要出去?”汪探长有些意外,他还没敲门,门就开了,显然不可能是什么心有灵犀。 “是啊,汪探长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儿吗?如果不介意,咱们可以在外面说,刚好我请你喝咖啡。”文彦半点儿没有在家里停留的意思,说着就往外迈了一步,把身后的门带上了。 汪探长挑眉,也没有必须要在人家家里谈的意思,说:“好啊,那就在附近吧,我快点儿说,也免得耽误你的事情。” 文彦点点头,顺便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正是午觉后,是个适合谈事情的时候。 看过了照片,文彦摇了摇头,他当然见过这把刀,那三人死的时候这把刀都在,但… …“我以前没见过,不知道汪探长查出什么了?这是谁的刀?可去问过了?” “这个你就不要管了,既然你没有见过,那么,我也不需要问别的了。”汪探长说着就要起身,他也不是闲得没事儿干非要在这里喝咖啡的。 文彦叫住了他,“汪探长,有一件事情其实我觉得很奇怪,欧时为什么突然对灵异起兴趣了,要知道,我们的学习当中也是有着‘敬鬼神而远之’的,为什么他突然这么热衷于灵异游戏呢?是什么人诱导了他,还是他想要通过这些得到什么?” 汪探长的目光猛然锐利起来,动作也停住了,重新坐下来,说:“你知道什么?” “我其实不知道什么,就是有些怀疑,如今看来,我的怀疑大概也是汪探长的怀疑,所以,那刀是欧时的?一共三把一模一样的刀,还是一共九把?” 剧情中的恐怖游戏总共只有七次,最后一次请笔仙之后依旧有人在死,但这样的七次之后,其他的人是死都不敢来参加了,所以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在原主死之前,听到了两个人的死亡消息,所以,他应该是第九个,那么… … 七和九都是比较特殊的数字,所以,如果不是“七”为终结,那么就可能是“九”了,九为数之极,不可能再大了。 汪探长仔细看着文彦,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想,他都不觉得文彦可能是这些案件的主导人,但从他的话语之中,这个人肯定知道什么,如果不是切实的证据,那么只能是人聪明了。 “你是个聪明人。”汪探长这样说着,面上又有了笑,“说说看,你还能推测出什么。” “除了欧时,大约赵美凤还有些问题,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那么乐于交际,爱跳舞了。”还有,两次红绳断掉,似乎都是在跟对方有过接触之后。 文彦的记忆力很好,自从修炼精神力之后,他的记忆力只会更好,回忆起每一次红绳断掉之前的事情,大概也能做出一些猜测,只是需要更具体的话,或者就要跟陈娇谈谈了。 毕竟这些拴着红绳的护身符出自她的手。 喝掉了半杯咖啡之后,汪探长走了,文彦紧随其后起身,走出咖啡馆之后直接步行去陈娇家。 三次陈娇都是提前下车的那个,大概的位置,文彦还记得,走到了附近,循着记忆敲门,才敲了两下,就有人开门了。 竟然是陈娇自己。 时下,但凡有些条件,都会请一个照顾自己的老妈子,只为打扫和做饭也不会自己来。 陈娇跟他们条件差不多,不可能连一个佣人都请不起,怎么就要自己开门了? “文彦!” 陈娇看到他,明显眼睛一亮,忙伸手拉他进去,等到关上门才觉得不好意思,松了手,解释说:“我是怕人看到。” 文彦笑了笑,说:“没事儿,我今天来是有事儿问你,方便吗?”他问着往里看了一眼,两进的小院子,这一眼只能看到照壁,其实看不到什么,但意思是明显的。 “那、进来说吧,我也想要跟你说说的。”陈娇咬了咬唇,唇上显出一抹鲜红,然后才扭头往里走,“这里就我自己住,进来说吧。” 文彦有些惊讶,十七八的漂亮姑娘,自己住,几个意思啊? 不过他没有问,他有预感,或者原因就跟之后的事情有关,果然,陈娇告诉了他一件令他非常吃惊的事情——“我能看到那些、那些东西。” 很多事情仿佛都不必再说,一切都如同有了一条主线,为什么陈娇总是塞给他拴了红绳的护身符,“我的身边有鬼?” “也不算是,我不知道,不过她的身上有个披着头发的女人趴着,现在已经快要融为一体了。”陈娇这样说着,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他们都知道“她”就是赵美凤。 一瞬间,一切都有了根源,陈娇第一天跟他们一起坐车回去,下车的时候还叮嘱“你小心点儿”,文彦只当女孩子关系好,她跟赵美凤说的,却忘了那天挨着陈娇坐得是他,所以,这句话只是对他说的,是“你”,不是“你们”。 617.第617章 一瞬间, 一切都有了根源,陈娇第一天跟他们一起坐车回去,下车的时候还叮嘱“你小心点儿”,文彦只当女孩子关系好,她跟赵美凤说的,却忘了那天挨着陈娇坐得是他, 所以, 这句话只是对他说的,是“你”,不是“你们”。 “因为她已经没救了吗?” 文彦很冷静地问。 陈娇有些为难地再次咬唇, 缓缓摇了摇头,说:“抱歉, 我不会, 我不知道,他们一向讨厌我说这些,我、我也没跟别人说过,我、我不知道,真的对不起。” 离群索居,因为自小分不清这种看到是真是假闹出了太多的事情,谁都觉得她古怪,谁都不愿意跟她太近,谁都不想从她口中听到那些恐怖的消息。 被人讨厌, 被人厌恶, 被人排斥… …渐渐懂得了什么时候应该闭嘴, 却已经落到了亲人都不喜的地步。 陈娇只能够自己住,从小的时候,只有一个瞎眼的老妈妈跟着她,后来就是她自己,一直都是自己了。 说话的时候,眼中好像含着泪,这种秘密,她答应过不说的,不告诉任何人,不说任何的话,但… …手不自觉地伸出去,拉住了对面男生的手,她喜欢他啊,不想看到他出事啊! 怎么办啊?那层黑气,已经渐渐缠绕过来了,怎么办啊?她该怎么做? “那些平安符,是你做的?” 文彦又问。 陈娇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是我做的绳子,平安符是从昭明寺求来的。”说着,她拉开了一个抽屉,取出了一根细细的红绳,“我觉得应该是有点儿用的。” 能够直观地看到那些东西,自然知道那些东西对她没什么好意,不然也不会在她还小的时候弄出那些怪样子故意吓唬她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然而,它们奈何不了她,她的血,似乎是它们的克星。 浸泡过鲜血的绳子晾干,再浸泡,再晾干… …如此反复,直到那鲜红的血色水泡不掉,才拴在平安符上,送给喜欢的人。 可是,无往而不利的东西也不管用了怎么办? 怎么办啊? 陈娇的心中很痛苦,她的难过让眼中的泪水涌了出来,滴落在手中的绳子上,那红色仿佛愈发鲜红。 文彦看着她,心中轻轻叹息,陷入爱恋之中的姑娘大约都没了智商,这种秘密怎么能够随便说呢?她就不怕别人有病乱投医,最后把她的血都用了去吗? 递过去一方雪白的手帕,说:“好了,别哭了,没事儿的。” 拿过了她手中的红绳,细细的一根,很普通,看不出什么特殊,便是精神力缠绕上去,也感受不到什么特殊,如同陈娇这个人一样,那么,为什么那些鬼物会害怕? 想到前两次赵美凤碰到他之后都是很快甩手,故作生气的样子,其实就是因为这个的作用吧。 只可惜,作用太微弱了,还不足够让那个女鬼放弃。 眉头又皱起来,但,原主的死,剧情中,的确是被刀杀死的,从身后通过来的刀子,不是脖颈,而是肚子,所以,是哪里出了问题? 难道如同杀死宋仙儿的刀子一样,是凭空出现的吗? 不,那时候是一个白天。 “没有别人知道这件事了吧?”文彦一脸严肃地问。 陈娇连连摇头,说:“我害怕,我对谁都没说。” 她真的很害怕,每次遇到那样的古怪,晚上回到家,面对一屋子的黑暗,可能还有某些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看到了也要装作看不到,不敢跟它们充满恶意的眼神对视,有多少次都是故作镇定地闭上眼,告诉自己,什么都没有的,什么都看不见… … 文彦几乎可以想见她的害怕会是怎样的犹如实质,这种天生就能够看到鬼的眼睛,对某些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某些人来说,宁可不要。 但,这又不是能够选择的天赋技能,能够选择也不会成为天赋了,总有些事情是要面对的,一味的逃避,如同眼下这般,恐怕也只能够自保吧。 “还有谁有不同?”文彦这样问,看到陈娇被泪水洗过的眼有几分迷茫,直接问,“欧时有什么不一样吗?我记得他以前从来不迷信的?怎么突然喜欢上了验证恐怖游戏?” “是啊,怎么突然就… …”陈娇重复了一下,顿住了,说,“我、我没怎么看过他。” 她生性胆小,对欧时那样的大少爷,或许很多女生都会充满向往,觉得自己可能飞上枝头,但她从来不敢想,自然也就从来不敢看,所以,纵然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社团这么长时间了,她其实压根儿都没有正眼看过那位欧家少爷。 这个意料之外的答案让文彦有些无奈,不过心中的大半猜测都能够就此作准,还是件好事,起码不用在二十多个人中猜凶手那么困难了,已知的赵美凤的问题,还有待验证的有问题嫌疑的欧时,除此之外的其他人,除了被害者就是路人甲,似乎也没什么怀疑的必要了。 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文彦说:“好了,时间也很晚了,你早些休息,其他的事情不要管,等明天上学,你看一看欧时,然后悄悄告诉我看的结果怎么样?呃,还是我放学之后再来你家找你,你再告诉我好了。” 白天在学校里头,人多口杂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人碰见他们见面,会不会有人怀疑出什么。 虽然想要知道真相,但文彦没想让陈娇陷入危险,不管那位欧时和赵美凤到底是不是同一个问题,两人都可能做出杀人的事情。 也是他一叶障目了,鬼附身杀人,归根到底还是鬼杀人,只是从看不见的无形变成了有形,并不能够就此归结于是人的问题。 原主的死很可能就是那般。 话说,这个世界的鬼附身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是不是俯身之后一切都跟活人一样,那么,记忆呢?是会保存人的,还是说只记得鬼的? 陈娇的血液又有什么特殊之处呢?竟然能够让鬼物为之退避? 还是说是她这种绳子的制作手法更特殊? 明明已经知道了很多,但此时又冒出了更多的疑问,世界的奥秘就在于此,永远没有真正被破解的那一天。 经历过的世界越多,反而越发有几分迷茫,什么才是世界的真相呢? 是所有科学派都认可的宇宙大爆炸,还是时间洪流所见的世界浮球,亦或者是魔法派的神创世人?再不然就是修仙派的飞升理论? 各个不同派系的宇宙观是否一样呢?还是说每个世界都有着自己法则内的宇宙观? 那么,这些宇宙,是同一个,还是很多个,还是平行意义上的同一个呢? 再有,那些冥冥之中为气运所钟之人,是真的世界所爱,还是说他们其实背负了莫大的因果,担负着某种他并不知道的使命。 除此之外,身有天赋之人,如陈娇那样,又是怎样的一段因果呢? 若说不羡慕是假的,这些身有天赋之人,遇到事情存活的可能性总要比别人大很多,应变能力也会相应强一些,但,如果这种能力代表着另一种提前给出的定金,恐怕很多人就很难乐于接受之后的命运了。 这么一想,文彦又安慰了自己,虽然没有查出那红绳有什么古怪,不过也可能是本世界鬼物调频跟他不一致,这才无法接受到讯号,所以,也不用太过纠结。 有些事情,看不到总比看到要好。 次日,灵异社团再次聚会,终于有人把解散提上了台面,已经连续死了三个人,都是在社团的活动之中,难免让人觉得害怕,虽然死的人不是自己,大部分人也不觉得自己会那么不幸。 “不可能解散。”欧时的态度很坚定,环顾众人,“谁想要退社?”目光突然很冷,像是冰擦过脊背,众人都不自觉地垂了垂眼帘,连刚才弱弱地说出“要不要解散”的孙诚此时也不敢吭声。 “我们这是坚持真理的社团,我们会努力探寻世界的真相,目前还没有什么成果,但以后,我们肯定会有一个轰动世人的发现,到了那个时候… …”欧时如同演讲台上那些热血沸腾的青年,自信而坚定地说着,“我们会改变整个世界!” 他的话语仿佛充满着力量,让周围的人觉得那股冷意都消散了很多,哪怕还有人害怕,这种情形之下,也不敢吭声了。 只是少了三个人而已,聚在一起,还是很多人,一时间也看不出少了人,这种情况之下,有权有势的少爷坚持如此,大部分人就抱着从众的想法同意了。 文彦也没有去做那个出头鸟,他只是多看了一眼陈娇所在的方向,看到她低着头,并不敢去看人的样子,心里微微叹息,她到底有没有看出什么问题啊? 陈娇低着头,能够感觉到一道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阴冷而诡异,让她害怕得瑟瑟发抖,无论怎样,她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她害怕,真的很怕… … 618.第618章 陈娇死了。 昏黄的灯光之下, 蓝衣黑裙的少女躺在地上,她的双眼微睁, 目光中满是恐惧,脸上却什么表情都没有, 惨白的肤色仿佛是冻住了一样, 在橙黄色的光下,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感觉。 血从她的身体中流出,太多的血染红了她的衣裳,满屋子的血腥味道那么浓郁,却有那么一瞬间, 让人感觉屋子很安静。 文彦敲门,没有人应,翻墙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好像跟之前的三个死者雷同, 然而不同的是, 这一天,他们并没有做什么恐怖游戏。 而且,那把刀,并没有出现在陈娇的脖颈上, 她的腹部被捅了一刀, 而那把刀并没有留在现场。 血色还在蔓延, 渐渐往门口涌来。文彦后退两步, 然后从来路返回, 并没有回家,直接去了巡捕房,找到了汪探长,带着他再次来到了陈娇的房子,撞开了那扇门。 剧情改变了。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文彦开始对比剧情,才发现剧情早就变了,不仅仅是陈娇这个不在剧情之中的死亡,上一次的游戏也不同了。 剧情中,上一次应该是一个背靠背的游戏,但他们却是做了招鬼术,这一点细小的不同,文彦当时并没有察觉。 因为他拿到的剧情大部分时候就是一个参考,太过细节的东西,除非有用,否则他是不会记忆的,更何况这种宛若背景板一样的恐怖游戏内容,他以为关键是死人,所以根本没有在意这个,等到陈娇死了,倒回头去查看,才发现剧情早就变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剧情的变动? 总不能是凶手的与时俱进吧。 不能再等待证据了,否则已经改变的死亡顺序,文彦不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为什么这么晚来找她?你们之间的关系… …”汪探长还想要问出更多的具体细节。 文彦回过神来,看到基本的现场勘查已经完毕,汪探长正在用怀疑的目光看向自己。 “我们都怀疑欧时有问题,说好了今天放学后商量具体的事情,交换各自知道的信息。”文彦的表情很冷静,说着,回忆起了到底是什么把自己耽误到这么晚,是赵美凤,她用一副吃醋的口吻怀疑自己跟陈娇的关系特别,而他不得不解释了两句,就是这么两句话的工夫,是谁过来杀了陈娇? 欧时吗? 不,大少爷不会干这种事情,至少不会亲手干,所以,总不能是如同上次的刀子出现一样诡异吧。 还是说如同原主的死亡,还有一个凶手在动手? 是谁? “汪探长,我感觉很不好,我现在脑子有点儿乱,我能先回去休息吗?”文彦的脸色的确很不好,随着地上血色的蔓延,周围仿佛有了一种莫名的立场,他的精神力混缠在其中,有些混乱的眩晕感。 好像是第一次看万花筒,然后不知道哪一片是真哪一片是假,不知道哪一片是浮于表面,而哪一片才是最后的真实,眼前的一切仿佛都会旋转,然后看到一个人的笑容,那是一张看不清面容的脸,他只能看到那诡异的笑,笑得鲜血淋漓,从它的口中流出的血好像跟地上的血混成了一滩。 文彦的脸色苍白,他一手扶着额头,看他这幅样子,汪探长也不好逼问,说到底这些孩子都是政府官员的孩子,并不是随便什么能够拉到巡捕房吓唬的人。 “行吧,你先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找你。”汪探长很爽快地放行,也不怕人跑了。 文彦道了谢,就往外面走,走过了一条街,确定后面的人不在,他的精神力也缓和了很多之后,便加快了脚步,走过一个小巷子之后,精神力护罩已经笼罩全身。 在精神力无时无刻的干扰之下,周围的人都会觉得那里没有人,从而达到隐身的效果,忽视他的存在。 文彦直接去了欧家,他知道欧时的家在哪里,至少知道一处。 “真是麻烦!”欧时松了松领子,回到家中,他就像是卸下了表面那层温和表象,暴露出一股戾气来,“那个陈娇是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很普通的一个人。”回话的人递上了一把刀,跟汪探长照片中一模一样的刀,只是颜色不那么雪亮,似乎有几分晦暗。 欧时第一时间发现了,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没,没怎么啊,用完就这样了,擦不亮。”保镖的回话透着些无奈,他当然知道这刀最开始有多么雪亮,没想到杀了人,沾了血之后会暗了这么多。 欧时没有拿起那把刀,他谨慎地看着,看了好一会儿,才用一块儿红色丝绒帕子垫着手,抓起了刀柄,把刀放在了一个盒子里,然后迅速合拢了盖子。 古朴的木盒上雕刻着非常精美的花纹,即便历经了时间的沧桑,那些花纹还是栩栩如生,上面是一个非常古怪的凶兽,尖牙利齿,而在它的周围,是一片火海燎云的模样,中间露出了十个不知何物的古怪头颅。 拿着木盒回到了房间,打开一个藏在柜子中的保险箱,欧时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放进去,等到保险柜关好,整个人才松了一口气,按了按额头,去另外一个房间休息了。 而他走了之后,房间之中突然多出了一个人影,按照他刚才的做法,打开了保险箱,拿出里面的盒子打开,短刃静静地躺在盒子中,被盒子底部的黑布衬托着。 手握住刀柄。 【获得十杀刃。】 【十杀刃(已污):冥刀,不杀人,则杀己。拥有幽冥之力,十杀入梦,能入梦杀人。】 已经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特殊物品了,文彦的眼中满是新奇,【冥刀具体是什么意思?“十杀入梦”是什么?】 【冥刀:拥有幽冥之力的刀具。】 系统的解释一向简单,到了“十杀入梦”才稍稍复杂了一些,大体上有些玄妙,就是得到这把刀之后,会做一种类似于预知梦的梦,这种梦说是梦,却又不是梦,在梦中杀的人都会是真实的人。 比如江滨之死,其实就是欧时在梦中所杀,在他而言是一个梦,还是提前做的梦,但之后很快发生的事情会让梦变为现实。 就好像宋仙儿的死,文彦实时看到了那把刀的出现,但他看见的并不是现实中的刀,而是梦中的刀,只是这刀沾血之后也会化作现实,这才有了三把一模一样的刀。 而当这把刀完成“十杀”之后,就会十杀合一,威力大增,那个时候,十把刀会合做一把,那时候,持刀人才会是真正的刀主,在此之前,十杀刃的获得者都只是刀的傀儡,不杀人,就是自己死。 “入梦杀人,还真是恐怖的能力。” 经历了屠龙剑的事情,再遇到此类特殊物品,文彦都难免想一想若是作用到自己身上会怎样。 会怎样?实在是莫大恐怖。 想想看,你可能跟对方无冤无仇,只因为对方梦到了你,然后直接在自己的梦中杀了你,真实的你就要紧接着死去,简直毫无道理可讲,这种能力到底是怎么赋予到刀上的啊? 【为什么会是已污?】文彦又问。 【特殊血液作用结果,可以刀主之血清洗。】系统给出了简单的解决办法。 【刀主,是欧时吗?】文彦追问了一句。 【不,他只是持有者。】 系统的回答半点儿不多,文彦有些遗憾地想了一下,【已污的十杀刃还能做什么?】 【… …】系统没有回答。 文彦想了想,大约是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儿问题,换了一种说法问:【现在的十杀刃还能够入梦杀人吗?】 【可以,持刀者同时会灭失部分灵魂。】 嗯,很好,杀人同时杀己,可能别人死了,自己也变成疯子了。 文彦认为凡是牵扯到灵魂的事情都是大事情,所以,如今的十杀刃显然没什么用。 等等! 【如果十杀刃的主人已经死了很久了,连血都干了,那么,现在被污染掉的十杀刃是不是就一直都是这个“已污”状态了?】 【是的。】 听到这个简短的“是的”,文彦的脸上露出笑容来,【这么好的东西,我可不敢独享,还是提交给你吧。】 心情很好的文彦原路返回前把盒子扣好放回了保险箱中,出去了也没先回家,而是找到了陈娇家中,她的尸体已经被带走了,地上还有干涸的血迹,文彦小心地收集了一些到手帕中,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特殊血液,但,以后未必没有用,还是提前留一些的好。 想到陈娇,文彦的情绪也低落了些,不管欧时是因为什么杀了陈娇,他都觉得自己有一份关系,只可惜,已经晚了。 【死在十杀刃之下的陈娇,她的灵魂还能够顺利投胎转世吗?】 【… …】 系统没有回答,是了,它毕竟也不是全知全能的,所以,希望她能够有一个美好的下辈子吧。 晚上回到家中,看到正在等待的文博,文彦露出了一个笑容:“你以后不用等我了,一切都结束了。” 是的,一切都结束了,不久之后,欧家的少爷欧时就被送走了,据说是出国留学,实际上,是进入了某家疗养院,他疯了。 汪探长很快为三桩命案找到了凶手,如同江滨案一样结案,总有那么一个倒霉的小混混成了杀人凶手。 文彦的学习结束之后就离开了国内,到了外国生活,再没有见过赵美凤。 许多年后,听说曾有一个轰动江城的大案,一些喜好美色的人被赵美凤杀死,因为她的杀人手法匪夷所思,至今还有人认定这是冤假错案,认为她是被屈打成招,而真相到底怎样,或者只有当事者才知道,而她的死亡如谜,无人能够证实。 619.第619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我恨, 我恨啊——” 好好的女学生,纵然家贫,但学习好,老师表扬, 似乎也有了一条改变命运的活路, 可是呢? 凭什么那些人这么肆无忌惮?凭什么这些人这么无法无天?苍天有眼, 定要让这些混蛋不得好死! “我便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恨恨喊出来的话好像是一种宣泄, 却带着深深的绝望, 这是因为她知道凭借她自己的本事,是怎样也报不了这个仇的。 一身狼藉走出那座别墅的时候, 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路上人的指指点点, 都让她觉得不能活了。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河边儿,若是… …纵身跳下去的时候, 她想的就是人间没个公道,她便到阴间去寻,定要让那些人付出代价。 真的有阴间吗? 不知道是哪里的光刺入了眼眸之中,再次睁开眼睛,对上了另外的一双眼, 一种莫名的直觉让她知道,自己已经成鬼了,而自己能够附在对方的身上。 嘴角缓缓勾起一个笑容, 苍白的脸上有了一个诡异的表情。 “——啊!” “怎么了, 怎么了?” “这里, 这里,有张人脸!” 女生捂着脸投身在男生的怀中,她却不知道,那时候有一团黑气已经附在了她的背上,感受着迟到的清醒。 没见阎罗,未经阴曹,突然就再次看到了人间景,而这个房间,这个房间… …深重的怨气好像快要膨胀起来,她记得这里,当然记得这里,哪怕这里多了一面大镜子,但她还记得… … 烛火忽悠了一下,明暗变化之中,镜子里仿佛出现了一张女生的脸,苍白而精巧,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子,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好像已经记不得那是什么。 一瞬间膨胀的怨气迅速收敛,她察觉到了什么,一种莫大的危险让她锁紧了自己的身体,好像自己是一个团儿,紧贴着那个看到自己的女生。 终于,他们离开了那个别墅,心上莫名的恐惧也减轻了许多,愤怒再起,既然她回来了,那那些人就不要怪她复仇了。 “姑娘,你笑什么?” “啊,我没笑啊!” “可能是我看花眼了吧。” “是啊,你看花眼了呐。” 嘴角再度浮现出一个清晰的笑容,她似乎能够控制这个女生的身体了,在她睡着的时候。 静静等待了两日,总算知道了现在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些无聊的人竟然玩起了灵异游戏,灵异啊,记得爷爷以前也喜欢这种风水命理的事情,还说过自己的命不好,容易招小人。 可不就是招小人么,要不然怎么会认识那个贱人,又怎么会落到那样的下场。 也怪她自己,受不得诱惑,被那些好处晃花了眼,最后,似乎也唯有一死才能洗干净自己了。 现在… … 再次来到别墅,再次感受到了那种压迫性的感觉,“赵美凤”不敢轻举妄动,老老实实按照规划行动,然后,那把刀出现的瞬间,她终于知道了对自己的威胁来自哪里,是这把刀,但,又不是这把刀。 那种很玄乎的感觉让她不知道如何判断,反正那个女生跟自己毫无关系,不管是谁要杀她,死就死吧。 冷眼旁观着一场死亡发生,“赵美凤”觉得自己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这就是当鬼的感觉吗?还是借尸还魂的感觉? 装出非常害怕的样子哄骗了那个男生,他好像和这具身体是青梅竹马,但,青梅竹马又怎样呢?连身边人换了都不知道,这就是男人的情义啊。 垂下的眼帘之中满是嘲讽,她再也不相信什么爱情了。 第一次见到仇人的时候,她好像一下子有了方向,人也精神起来了,滑入舞池的时候,好像又回到了曾经,曾经被他们领入舞池的时候。 “你的腿很长,跳舞很漂亮。” “啊,你学的真快,跳得不错,对,就是这样。” “看吧,是不是也没有那么难,很多事情,总要尝试一下啊。” 从小的事情开始,一点点,一点点,她就如同舍不得吃食的猎物,被诱惑到了陷阱之中。 最开始,不愿意跟他们出去玩儿,他们会说还有别的女生,的确,她的朋友就是他们的帮凶,一起出去的时候并不是做伴儿,而是诱惑她错得更多。 “现在都是新时代了,你的思想怎么还这么老旧?” “这件衣服多好看啊,不就是露一点儿吗,也不是很多,怕什么!” “你看,她们都是这么穿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就对了,你看,不是很好看吗?我看张少爷就被你迷住了,你以后说不定也能嫁给他,做个少奶奶。” “这算什么,谁说麻雀不能变凤凰了?” “你要多跟他培养一些共同的爱好嘛,不然怎么好?” 看似有道理,其实包含着□□的蜜糖就那样慢慢灌到她的口中,她品尝了它的甜美,自然无法拒绝它的恶毒。 “哎呀,你别这么放不开,这有什么的,你不是收了那么多东西了吗?不就是让你付出一点儿,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没事儿的。” “好了好了,看你,这么放不开,弄得好像我们怎么样了似的。” “我这不是喜欢你吗,要不然我还花这份儿心力?” “臭□□,哭个没完了!” “嫂子,你也乖点儿,让弟弟教教你。” “敬酒不吃吃罚酒是不是?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不知道时间,不知道黑白,她就在那间别墅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他们放松了防备,不,其实他们就没有防备,只是玩儿够了,就把她撂下不管不顾了。 是啊,他们怕什么呢?有权有势,都是政府高官的子女,怕什么呢? “你们也真是的,都花了心思了还不好好哄哄,我这些日子哄她容易吗?” “多谢妹妹你帮忙啊,想要什么,哥哥明儿给你买。” “去去去,说得好像我自己不会买一样,这不就是玩儿个新鲜吗?没想到还有这么傻的,真信。你呀,也不看看自己,到底哪里值得我跟你做朋友,人啊,要有自知之明。” “是啦,妹妹说的对,你好好的,乖点儿,我们也能长久。” “好了好了,哭哭啼啼的可真是烦。” 她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是啊,她当然知道,他也是对她好过的,在没有图穷匕见的时候。 “啊,你跟我堂妹是同学啊,我堂妹就是袁淑,你们熟悉吗?” 男生的笑容充满了亲和力,连那稍微的亲昵也因为这一层关系而有了些理由。 “赵美凤”的笑容带着些不易察觉的勾引,明媚的面容她自己也在镜子里照过,算不得出彩,可,鬼怎么会跟人一样呢?这些日子,她早就发现了怎样的表情才更有魅力,才会更让他喜欢。 而,他的习惯,他喜欢和好兄弟分享的习惯,总会让她重新走入那个圈子,让他们一个个都付出代价,所以,不急,既然她回来了,那么,她就会一点点,慢慢地把他们都送入死地。 心中明明是那么恶毒的想法,脸上的笑容却更见明媚,她的双眸中只有他的身影,深深浅浅,总要把他也拖入深渊之中,让他尝到后悔的滋味… … “是,他们都是我杀的。” 面对汪探长,“赵美凤”回答得毫不犹豫,她笑着说,“为什么他们能够玩弄女生,而女生就不能够报仇呢?我从地狱回来,就是为了将他们也拖入地狱,让他们品尝比死亡更甚的恐惧,看到他们死时的样子,我真是高兴死了。” 汪探长的面色凝重,有些听不懂的话直接被他忽略了,他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不是对方亲口承认,汪探长永远只会是怀疑,因为他没有证据,她做得太好了。 怎么做到的?“赵美凤”的脸上浮现出莫名的笑容,贴近了汪探长,对着他的耳朵吹了一口气,悄声说:“等你变成鬼自然就知道了。” 汪探长一惊,往后缩了缩身子,避开了她,像是避开了一条毒蛇。 看着对方惊惧的眼神儿,“赵美凤”畅快地笑了,这些男人啊,看透了之后,也不过是欺软怕硬的一些家伙,有什么可惧的呢? 若是能够重来一次,纵然不去寻死,她也能够让这些人没个好下场,但,她已经不能重来了。 爷爷,对不起,孙女儿不争气啊! 借着那几人的力量,寻来的却是爷爷的死讯,知道爷爷死前做了什么的“赵美凤”还特意去找过那把刀,可是,欧家的小少爷早就入了疗养院,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那把刀,自此没了下落。 连一件爷爷的遗物都找不到,甚至找不到他的尸骨,也许他还没有死,也许… …冥冥之中,却又知道,爷爷已经死了,这世上,她早就没了亲人了。 “赵美凤”笑着笑着,眼睛里流出了泪,抬手抹去,泪水是凉的呐,是啊,凉的… … 长街上,一具尸体躺在地上,她穿着合身的粉色旗袍,鲜嫩的颜色如同春来的花朵,然而,早早地飘落了枝头,如那纷飞的秋叶,零落在天地间。 只将仇怨寄幽冥,谁知幽冥不可期。 620.第62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这是一个剧院, 圆形的舞台, 围成一圈儿的看台,还有楼上的包间雅座, 不知道是哪里的建筑风格,有些像是西方的,有些像是东方现代的,雕梁画栋,蕾丝打底,总有些地方显现出一种融合之后的美感。 而他,正在这个剧院之中逃亡,有什么在追踪,像是锲而不舍的猎手,正在追捕一个狡猾的猎物。 莫大的危险笼罩在身上, 想要逃走, 却又不知道往哪里逃, 每一个地方好像都不够安全,从包间到外面的座位, 空荡荡的, 似乎每一个地方都足够容身,但又有更多的危险就在身边。 发生了什么,怎么回事儿? 脑海之中, 好像有些空白, 不知道很多事情, 而所有的事情都不及此时的危险重要。 我是谁, 我又是怎么来到这里? 奔跑过程之中的脚停顿了一下,差点儿让自己因为惯性而摔倒,随即就听到一种巨大的喘息声,属于野兽的喘息声,让他不得不再次拔腿狂奔,根本来不及管方向,只是奔跑,然后找不到出去的门,在这个剧院之中,一圈圈地乱跑,顾不得回头张望,只知道跑过的每一个地方,试图躲过的每一个房间都没有人。 这实在是太累了,真的太累了,不知道奔跑了多久,时间好像都没有了意义,剧院之中的灯光昏暗,根本无法判断是黑暗还是白天,看不到外面的天色,没有窗子,找不到门,这里似乎是一个封闭的密室,只有即将到来的巨大恐怖如影随形。 为什么会这样? 好像不应该是这样的。 有些思绪纷乱,但纷乱之中似乎又有一种冷静在支撑支离的想法,让一切不再那么凌乱不堪。 渐渐摸到了一条主线,啊,我在做梦,这里是梦。 这是梦! 在这样的想法之后,周身的一切好像被打碎的镜面,瞬间化为零落的碎块儿,碎块儿之中能够听到一声野兽的凄厉哀嚎,终于有勇气回头去看,看到的就是两只红色的眼睛被割裂开来,一同被割裂的还有那巨大的黑色的长满了毛发的身体,连同那尖利的獠牙。 只是,割裂开之后,并不见血肉模糊的场景,只能够看到那清脆的裂痕把整只兽撕裂,如同撕开一张黑色的纸。 无形之中,仿佛能够听到“哐啷”的声音,一切都碎掉了,眼前是白茫茫一片的空间,同时还有一个声音在说:“恭喜你,成功撕碎了a级食梦兽。” 脑海中好像有些清明,一句没有过脑子的话脱口而出:“那么,我现在拥有成为捕兽人的资格了吗?” 捕兽人,捕兽人是什么?一条疑问冒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脸上的冷静自持。 “请稍等,位面联络器两天后会到达你所在的位面,届时将有进一步的考核内容需要你完成。” 声音没有多少起伏,好像是特定输入好的程序,只是在合适的时机说出来,并不需要含有感情。 “好的,多谢。” 简短的对话之后,白色渐渐暗淡,好像是逐渐关闭的灯,回复了夜色该有的黑暗。 心灵渐渐平静下来,纵然还有很多的不了解,可是这一刻的安静,莫名地让人想要睡觉,这么一想,就更困了,眼皮不自觉地合拢,进入了睡梦之中。 这一次的梦,很平静。 清晨的阳光照在脸上的时候,能够感觉到一些微微的热度,有些痒,挠了挠脸上的光斑,逐渐睁开眼睛,雪白的墙壁充满了真实的触感,让人一下子清醒不少。 原主的记忆如同凌乱的画面一样蜂拥而至,揉了揉额角,简单地判断了一下主线。 这是一个现代社会,却又不那么普通。 普通的现代社会哪里需要救世主的存在,然而这里需要。 原主是一个高二的学生,至少明面儿上是如此,但是他的职业却很特别,是世袭的捕兽人,世袭,放在现代来说很奇怪,从来没有说父亲做什么,儿子还要做什么的,但是放在原主身上,他的父亲本来就不是这个星球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外星人,是为了追捕一个s级的食梦兽才来到这个星球的。 因为s级的食梦兽已经能够脱离梦境而存在了,甚至还能够自己编织梦境让凡人堕入其中,成为它的食粮。 这种级别的食梦兽已经拥有了不逊色于人类的智慧,还有着强悍的实力,狡诈的性情,纵然是专业的捕兽人,也很难如同追捕逃犯一样把它收入囊中。 原主的父亲就是世袭的捕兽人职业,他来到这个星球一待几十年,遇到了合适的人,结婚生子,有了原主,本来也可以好好过日子的,却因为那只s级的食梦兽的报复,不仅承受了丧妻之痛,还跟其同归于尽了。 临死前,唯一能够给儿子做的,就是用自己绑定的位面联络器联系了总部,给了自己儿子一个世袭的资格,也就是刚刚的那场考验。 就这样,不过十七岁的原主第一次发现了生活了十几年的世界原来并不是他看到的样子。 如果说剧情继续这样开展下去,可能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草根崛起,或者是某些网络上最爱的升级书类型,原主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什么的,但是剧情这个小妖精,永远会在某些时候扭一扭它的小蛮腰,让结局变成另外的一个样子。 紧接着查看的剧情让一切都有了反复。 原主宛若一个迟到的中二少年,心思瞬间就不在学习上了,既然凭借位面联络器能够获得总部的支持,甚至可以因为公干,追捕食梦兽这样的理由离开一个星球去另外一个星球,那么,这个星球的种种似乎都可以忽视了。 这种心态之下,原主很快从好孩子变成了坏孩子,老师们怜惜他父母双亡不愿意说他什么,免得让他有了心理问题,而他名义上的监护人,实际上就是一个挂名的,根本不会管这个还有一年就成年的大男孩儿任何事情。 最后逐渐走向了坏孩子方向的原主很快成了一个“老大”,身边儿有了一圈儿的小弟,他手上有钱,得自父亲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一些富含了远超本星球科技的东西,随便拿出来一些就能够让他一辈子安享富贵。 他的手上还有位面联络器,虚构出实力远超的食梦兽存在来,就能够从总部那里得到相应的物质支援。 最新式的能够对付食梦兽的武器,被他当做了新奇的玩具,随意能够进入他人的梦境之中,窥得他人的隐私,轻易就能够靠着威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而在这个星球之上,作为外星人血脉的他显然有些优越感,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随着他的动作越来越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记恨他的存在,然后,本可以冲着星辰大海腾飞的少年,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死于非命。 这是一个“小儿舞剑,不知轻重”的真实案例。 不过,捕兽人,食梦兽,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的。 原主就是一个不知世事的正常少年,连自己的父亲是外星人都不知道,自然更不知道自己到底拥有怎样的力量,但是从剧情中看,这一支外星人的血脉显然还是有着优势的,某种特殊的针对食梦兽的能力应用或者也算是他们世袭这一职业的原因。 而食梦兽,这种从来没听说过的兽类具有着类似虚实之间的强大威力。 听起来很平常的名字,但是在星际之中的威胁性不下于时空兽,它最富能耐的地方并不是时空兽那样肉身穿越星海的能力,而是它的威胁隐蔽性和漫长性。 一只食梦兽的成长可以是非常缓慢也可以是非常漫长,这一点从它们的名字就可以判断了,唯有拥有足够多的梦境它们才能够迅速成长升级,而食梦兽,哪怕并未长成,也能够潜藏在任何一个生物的梦境之中,随它一同离开某一个地方。 它们虚实之间的力量就在于此,潜藏的时候它们可以是无形的,而拥有了强大的实力之后,它们会具有自己的形态,却也可以把这种形态虚化,继续隐藏,这就是它们的狡猾之处。 当然这些还算不上什么,大多数在星际凶兽榜上排名的兽类都有着各自的狡猾之处,但食梦兽的危害却是长远而无法挽回的。 一个人的梦境被吞噬会怎样呢?很多人可能以为“无梦到天明”表示睡得很好,但真实的情况是,这一部分梦境的被吞噬表示了你永远失去了这一部分的灵感,是永远。 长久下去,你就会发现自己的思维陷入了枯竭,甚至有的时候不知道想什么,头脑空空,时间就过去了,如果很多人如此,那么可以想见,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创新和发展,甚至就此损失了上升的渠道,渐渐沦为另一种意义上的“死星”。 可以说,食梦兽在某些人看来,威胁性远超时空兽,时空兽的破坏性毕竟是短暂的,是可见的,然而食梦兽的破坏性却能够通过它们的繁衍持续到下一代甚至下下一代,永远没有尽头,这种深远危害足以让很多人对其如临大敌。 621.第621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星际之中, 因为食梦兽而毁于一旦的文明相当多, 麻木不仁的土著明明是智慧生物,却不会得到比机器人更好的待遇,就是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创新和思考的能力,在食梦兽长久的寄生之下, 他们就如同人形的机器,只能够判断最简单的事情, 并不会想到更多。 所以,食梦兽还有另外一个外号, 叫做“传承毁灭者”, 它能够彻底磨灭掉一个传承的未来。 介于此, 捕兽人这个职业就渐渐开始盛行起来。 最开始,是一些人发现自己的力量很适合捕捉并杀死这种食梦兽, 再后来,便是其他人对此类人的特别挖掘和培养,让他们就此成为职业的捕兽人, 因为能力能够顺着血脉而传承, 这份职业也就因此成了世袭的。 他们每人都会绑定一个位面联络器,能够及时获知食梦兽的消息,然后在必要的时候找同伴进行联合追捕,当他们死亡前,位面联络器会自动被总部回收回去, 同时也会传递最后的信息。 原主的父亲就是依据这一点, 把自己的消息传递回去, 让自己的儿子获得了这一次的考验机会。 这是很重要的,纵然拥有这样的血脉,却也不代表一个人天生就拥有对抗食梦兽的资格,只能说他已经具备了普通人所没有的优势。 一个不同寻常的起跑点啊。 从来没有过的经历让高澄光——从现在开始,他就是高澄光了——心中一动,听起来似乎是个有意思的职业啊。 纵然这么想,可是当他回过神来,看到床头柜上闹钟显示的时间后,还是忍不住瞬间跳起,这都几点了,若是没记错,今天可还是要上学的。 高澄光并不准备如同原主一样瞬间堕落,但想到上学,还是难免让人提不起兴致来,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看到过他的日常所学,都是些普通的高中知识,并没有多少牵动他兴趣的部分,而为此付出时间,高澄光摇摇头,算了,先拿到毕业证再说吧,总不能来一个高中肄业,作为救世主,这种学历水平,也太丢人了吧。 脑海中不知道怎么想到了他看过的各个动漫书之中的救世主,细细排一下,似乎学历都不怎么高啊,莫不是救世主就要武力发达,头脑简单,才能够单纯一根筋地为救世奉献自己? 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高澄光已经把衣服穿了起来,简单的洗脸刷牙之后就拽上钥匙走人了。 高二的学生,书本卷子大多都在学校书桌上堆成山,平时上下学倒是不用带太多累赘的东西。 没吃早饭,紧跑慢跑,还是赶在了老师后面走入教室,幸好都是高二了,老师也比较宽容,没心思跟学生们讲什么“这都是为了你们好”,点了点头,就让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摸了摸额上冒出来的汗水,一方白色的餐巾纸出现在眼前,高澄光抬眼,看到同桌那个蘑菇头的女生一副目不斜视的样子,笑了一下,透着点儿痞气的面容异常有魅力,不等他接过纸张,那女生的脸已经红了一半儿。 “谢谢。”小声说了一句,随手接过纸张,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一大早跑了半个多小时,对原主那种文弱身材来说,还真是负担不小。 这都是糟的什么罪,这个替换时间,昨天代替原主奔逃,今天又跑,看来以后还真得要加强锻炼了。 第一节课很快过去,老师很难得没拖堂,等到他一出门,下头的学生就是一片哀嚎,马上就要考试了,真是痛苦啊! 看看一众□□的同学们,高澄光脸上不自觉浮现出笑意,校园之中就是有这样的氛围,让人的心情莫名都轻松起来,好像即将到来的考试也带着些愉悦的调侃。 “你小子怎么迟到了?” 前桌的男生回过头来问着。 高澄光微一回忆就知道了,原主的血脉的确有着强大之处,守时,便是他们的优点。 能够在没有钟表的情况下知道具体的时间,还可以在目测的情况下,在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清楚自己的步速到达某地会早会迟,这种精准到秒以下的时间观念完全不会有迟到或者早到的可能,今天,还真是例外了。 “凡事总有头一次嘛。”高澄光满不在乎地说着,随手把用过的纸巾团成团儿,长臂一抬,准确地扔到了墙角的垃圾桶。 被纸团儿凌空越过的两人回头看,看到高澄光才放下去的手臂,对他举起了大拇指,说:“呦,准头越来越好了啊!” “哪里,哪里。” 高澄光拱手,做出一副大侠的姿态来,颇有几分自得的样子。 有几个人没吃早饭,这会儿拿出来咬了两口,空气中,食物的味道弥漫开来,高澄光的肚子咕噜了一声,他早上也没吃饭,闻到这个味儿,还真有些忍不了。 温凉的东西在手边儿碰了一下,高澄光低头,看到递到手边儿的酸奶,蘑菇头的同桌女生不敢看他,声如蚊吶:“你吃吧。” “我不吃,我去买点儿。” 时间仿佛在头脑之中有一个清晰的走向,高澄光知道,自己从这里去小卖铺要用多少时间,要用怎样的步速,一切自然而然,好像一副徐徐展开的画卷,所有的景色都勾勒得分毫不差。 这种感觉,挺新奇的。 想着,高澄光起身,大长腿几步就出了教室,往外头走去,路上碰见跟他打招呼的人,也笑一笑算作问好。 原主并不是乐于交际的人,但长相身材摆在这里,无论是哪里的观点都不能否认他身为校草的俊美容貌,更有经纪人想过让他走娱乐圈的路子,这种人,即便自身低调,也会是学校之中的风云人物。 何况原主也并不是什么低调的人,他就好像天生就是学霸团的人物,偏偏不止是学霸,他的运动神经也不错,虽然耐力体力等各方面都很一般,但真的比赛一些需要灵活度和配合度还有短期爆发速度的东西,他总是稳赢的。 这样的人,放在哪里都会是优秀的,实在没道理不出头。 正是这种从小时候到长大的顺风顺水,捧起了原主的自傲,以至于到最后不仅没能离开这个星球,反而死在阴暗的角落里,成了籍籍无名的人物。 简单买了个面包对付着吃完了,感觉自己现在的食量似乎也有所增长的样子,是因为血脉显现,还是别的原因? 高澄光没时间想太多,很快就是下一堂课了。 紧张的一天完了之后,没有上学校里的晚自习,高澄光拽起书包回家,单肩包松松垮垮地垂在背上,走路的姿态缓慢而悠然,跟周围匆匆忙忙的学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高中的学长吧,好帅啊!” “别花痴了,人家可看不上咱们这些小豆芽。” 学校门口不远处,有几个明显像是不良少女的初中女生聚集着,好像在等着什么人,高澄光淡淡地瞥了一眼,其中有几个分明就是剧情中他的“小弟”。 不想好好学习的女生被坏男生引诱,然后自己走上混混的道路,叛逆地用身体来支撑情爱,最终得到的结果,要不然迷途知返,要不然,总要品尝一番苦辣酸甜。 高澄光现在不想跟她们混在一起,以后也不想,看到之后只是微微皱眉便走开了。 这种事,除非自愿,否则别人谁也拯救不了。 晚上,一夜无梦。 次日又重复了昨天的生活,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没吃到,还赶上了早自习,顺便交了昨天都忘记的作业。 等到晚间回家之后,静静等待了许久,十二点刚过,便有一物如流星般划过天际,在他的注视之下,直接没入了他的眉心之中,然后,便听到了系统的声音,位面联络器送到了。 打卡签到。 昨夜修炼的精神力自然控制起来,打开之后“看到”上面清晰明了的简单风格,仿佛见到了星际时代一切以省时为主的高效率生活。 “您好,主人。新的考核内容已经下发,是否现在查看?” “查看。” 眼前的光屏之上迅速出现了一行字迹:查询d级食梦兽踪迹,并进行捕杀。 高澄光微微皱眉,d级,这个星球上有d级食梦兽吗? 总部的命令不会是随意下发的,事实上位面联络器本身就有一定的追踪功能,它所发布的任务,表明这里的确有d级食梦兽存在。 这一个任务,剧情之中也提到过,原主完成的程度是c,他发现了一些踪迹,被认可有效,但并没有成功捕杀,反而被追得狼狈奔逃,一如最开始的考验之中,被a级食梦兽追得抱头鼠窜。 如此成绩,侥幸通过考验,获得捕兽人资格,却是最低级的资格,并不能够享受太多的特权,当然,在普通人之中作威作福是足够了。 也是这一次的危险,让原主产生了畏难情绪,再也不把这件事当做正经的事情来做,反而利用新式的装备来高人一等,享受生活。 622.第622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既然跟原主不一样, 这一次的成绩就要更好一些才行。 高澄光这样想着, 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 奈何这其中真的没有一丁点儿跟捕兽人有关的知识,那位跟食梦兽同归于尽的外星人父亲还真是把孩子瞒得很好。 所以, 这个追踪, 也许应该先做梦? 没有什么头绪,高澄光索性先修炼精神力,也不知道在梦中, 精神力是否能够发挥作用。 平常的时候, 睡觉做梦似乎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然而当你真的想要做一个梦的时候, 才发现这件事有点儿难, 想得太多, 睡不着,想得少了,很可能就是无梦到天亮。 足足两天, 高澄光才有意识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长河的梦,梦中他独身飘荡在长河之上, 踏波而行,看着一个个好像肥皂泡泡的世界从身边飘过,有的强度太弱, 跟他接触的时候就碎掉了, 有的有点儿硬, 像是小钢球一样砸在身上, 还有点儿疼。 有些则如同qq软糖,带着适度的弹性,碰撞的时候就反弹,落到不知名的地方去,有可能融入另外一个泡泡之中,成为界中界。 很有意思啊,当初见到的时候,还没有这样自在地接触过。 知道是梦,便多了几分肆意,随手摸着身边的泡泡,筛选着各种色彩的泡泡,它们大部分的色彩都会变幻,并非永恒,乍一看便如闪烁的灯光,会自然过渡到下一个颜色。 当年去往时间长河之中的时候,高澄光就想过要触摸一下这些世界泡泡,因为太美了,然而,他的身体却不能够脱离宝船灵光的保护,只能够看着那些梦幻的泡泡从眼前掠过。 如今,倒是可以在梦中实现愿望了。 想着,手上轻轻一弹,弹开了一个富有弹性的泡泡,看着它跳跃在一种多彩之中,只觉得眼花缭乱,好像心神都醉在这一片长河之中了… … 梦醒,高澄光还久久无法回神,明明知道是梦,但是梦中的真实感却又让自己都会沉醉,就好像有些人明明知道此刻是在做梦,却总是无法从梦中醒来。 醒来之后,便有很多实际的问题摆在了眼前,梦是不可控的,想要做什么样的梦,有的时候并不会符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表层意识和深层意识所想的未必完全一样,而做梦,似乎是深层意识的事情,那么,怎样控制呢? 查寻d级食梦兽,难道是从每个人的梦中去查寻吗?还是说有着更为方便的方法? 高澄光分析了一下,觉得可能要从自身的血脉力量着手。 能够把捕杀食梦兽这种危险的事情当做世袭的职业来做,只能够说明自身的血脉力量有克制的地方,既然有克制,那么比其他人更容易捕捉对方的行踪,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精神力深入到身体的深处,能够查看的东西却不多,血脉之力,是最神秘的力量,能够携带传承,也能够隐藏秘密,想要查找出秘密所在,即便是原主人,恐怕也要花费一些时间。 而这个时候,考试来了。 普通的生活和特殊的任务交叉,高澄光一时间也有些对自己的定位错乱之感。 再次把早日结束学业的计划提到前面来,这样也能够专心于捕兽人的工作。 这个新接触的职业,让他有着无限的好奇心。 “你、”班主任有些迟疑,一时间不知道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他是怎么想出来的,再看少年的脸上,已经是一脸的坚定,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听闻家中噩耗会一脸苍白的少年,已经有了能够承担责任的沉稳,“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会反应上去,至于结果,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谢谢李老师。” 高澄光轻声说着,认真地给这位负责任的老师道谢,剧情中,这位老师见到原主不争气荒废学业,也是痛心疾首骂过他的,只可惜,激将法并不经常有用,原主只是更叛逆了。 不等第二天,当天下午,李老师就给了回话,同意了他随着这一届的高三生一起参加高考的申请,只是这样一来,时间就格外紧张,不得不把他抓到办公室去开小灶,试着做一做高考的卷子。 高澄光无所畏惧,当学生的经验对他来说已经足够多了,何况这个世界,除了他的身份特殊之外,其他的都很普通,那些知识点也没什么与他所知相悖的地方,做起题来,简直容易极了。 精神力的优越让他的记忆力和反应能力,连同计算能力都是成倍增长的,很多题目,一眼就能够判断出结果,一心二用的能力放在这里,简直是大材小用。 李老师有些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份儿卷子的成形,即便之前他也让高澄光做过一张高考卷,但这张的难度可比那张高多了,怎么还能这么快,好像想都没想,落笔就做了。 对过了答案之后,他不得不眼神儿复杂地承认,之前的教育的确有些埋没了英才。 高澄光可不知道这位老师心里的惋惜,确定了对方的意思之后,道了谢就离开了,如今他算是正大光明地不去上学了。 现代社会之中,大部分人都是朝九晚五,白天的时候车水马龙,大部分时候都在忙碌着赚钱工作学习,少有人能够踏踏实实睡上一天,倒是夜晚,梦境频发的时候,才是食梦兽出来觅食的时间。 高澄光回家修炼了一会儿精神力,到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才穿上黑色的卫衣出门,连帽遮住了头,双手插兜,走在街上的时候好像一个挑了错误的散步时间出来游荡的路人。 脚步不徐不疾,走出了自身所在的小区。 位面联络器发布的任务不可能是无的放矢,也就是说这个d级食梦兽是肯定存在的,而且就在位面联络器可探测范围之内,所以需要他做的就是准确找出并且击杀。 因为是考验任务,所以并没有配备的武器,一切都要靠着自己来,原主怎么做的,高澄光并不准备完全参考,他只是去那个地方碰一碰,若是能够碰到自然是最好,省了不少事情,若是碰不到,也不要紧,他自觉自己不可能比原主还差。 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要确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精神力是否能够扫描出食梦兽的所在,若是能,那么这个任务的难度就大大降低了,若是不能,那么他以后对精神力的修炼似乎就可以不要太抓紧了,把精力放在怎样发掘血脉力量上面,有一个偏重。 走出小区之后,很快就到了大路上,因为有了目标,高澄光拦了一辆车子就直接往锦城小区行去。 剧情中,原主就是在这里发现了食梦兽的存在,发现的时候也挺偶然,走到此处小公园的时候他走累了,在旁边儿的躺椅上躺了躺,没想到这一躺就睡着了,然后在梦中见到了伪装成粉红兔子的食梦兽,那并不是他的梦境,而是他进入了一个少女的梦境,在他发现食梦兽之前,食梦兽已经聪明地蛊惑那个把自己当做了爱丽丝的女孩儿对他发动了攻击。 原主惨胜。 高澄光准备先用精神力扫描试试,如果能够直接通过精神力捕杀自然是好的,若是不能,只能够通过原主的方法来做。 万家灯火。 这个时间段儿,很多人还在看电视玩儿游戏,并没有进入梦乡,锦城小区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昏暗。 高澄光混过门卫进入,在小区里大致逛了逛,确定了一个最糟糕的事实,他的精神力什么都无法感知到。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他的精神力就不能够感知到鬼物的存在,排除鬼物弱小的因素,就是有什么能够干扰精神力的感知,或者干脆世界规则就不允许精神力感知鬼物。 所以,这个结果也是预想之中。 迅速地接受了现实,高澄光找到了小区自带的花园儿,靠坐在长椅上,主动进入梦中。 经过这几天的锻炼,他入梦的速度快了不少,但是怎样从自己的梦境之中跳到别人的梦境之中,还是一个难题。 这一次,不等他努力,眼前瞬间展开的奇幻仙境就让他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到了别人的梦中。 梦境的主人,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打扮成小公主的样子,头发都成了梦幻的七彩色,连眼珠子都是那样花眼的颜色,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出现,怀里抱着一个粉色的兔子玩偶,歪着头看他:“你是谁啊?” 高澄光完全没想到这么快就进入了剧情中该有的这个梦,他一身装扮跟现实中一样,黑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还戴着,乍一看就跟周围不是一个画风,并且还不像好人。 不等他说话,兔子玩偶开口了:“爱丽丝,大魔王来了,快来,咱们要打倒大魔王,拯救仙境!” 我屮艸芔茻,这就是那个食梦兽,没跑了! 623.第623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迅速确定目标所在, 高澄光却来不及说出任何忽悠的话语,小女孩儿就是好哄,或者她以为这里的一切都是正常的, 就在她的转念之间, 刚才还平静的森林里迅速出来不少小动物, 这些梦境所化之物,也只有在梦中,才会具备梦境主人想要的攻击能力。 躲过了一道“必死光波”之后, 高澄光有些哭笑不得, 到底是小女孩儿,就算是攻击力, 也是要色彩缤纷,这么乱糟糟一起来, 看起来还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爱丽丝,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王子啊, 我是受到巫婆的诅咒才变成现在的样子, 你是要救我的啊!”高澄光双拳难敌四手, 何况这些“必死光波”在梦境中是真的具备梦境主人以为的效果。 即是说, 如果被击中,就是真的死了。 高澄光还不知道在梦境中死亡会怎样,但想来,对现实中的身体也是有着很大的妨碍。 这种只身进入梦中, 进入的可能只是精神力或者意识、灵魂, 无论是哪种, 他都不想平白损失在这里。 精神力此时毫无用武之地,因为对方进入的可能只是意识,他的精神力根本起不到迷惑的作用,至于其他… …高澄光飞快地拉开帽子,露出整张还算俊俏的脸来,焦急地冲着小女孩儿喊。 是时候考验演技和念白功力了。 “是、是吗?”小女孩儿有所犹豫,正是满脑子幻想的时候,对一张好看的脸还是会手下留情的。 周围的攻击都停了,高澄光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那个兔子玩偶,说:“巫婆就藏身在那兔子玩偶里,你快扔掉它,不要听它的蛊惑!” “那是大魔王,爱丽丝,那是最会骗人的大魔王!你不要被他骗了。” 几乎是同时出声的两个声音混杂在一起,也不知道那小女孩儿听清没有,反正她的眉毛是皱了起来,要命啊,眉毛都是七彩的,这是哪个年代的玛丽苏迷啊? “爱丽丝,我真的是王子,你要相信我,我是等着你来救我的王子。” “爱丽丝,那是大魔王,是个最会骗人的大魔王!” “爱丽丝,你要相信我。” “爱丽丝,我说的是对的。” 两方的争执声越来越热烈,高澄光好像是情急在争吵,努力想要获得认同的样子,脚步移动,靠近了小女孩儿,然后在她一个不耐烦的瞬间,捉住了兔子玩偶。 在捉住的时候,高澄光感觉自己触摸到了一种很古怪的感觉,手上一提,提起来的兔子玩偶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样子,成了黑色毛发的小动物,圆滚滚的,看不到嘴巴和腿脚,一双血红的眼睛透着几分诡异的萌感。 高澄光没有多加思索,手上一个用力,直接掐死了这黑色毛发的食梦兽,d级,的确是个不高的等级,软绵绵的手感,黑色的毛皮瘪下去,耷拉在手上,食梦兽死了。 “恭喜你,成功捕杀了d级食梦兽,完成考核内容,等级评定:b,获得奖励物品:分梦刺。” “分梦刺:进入普通梦中,分隔梦境主人和食梦兽的武器。” “恭喜你,成功获得捕兽人资格,正式进入总部排行,目前排位… …请尽快登录核实自身信息。” 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个样子,随着这个声音的继续,高澄光再次回到了白茫茫的空间之中,听到最后,看了一眼手腕,位面联络器在此化作手表样的存在,放出光屏来,让他补充个人信息。 “晚上好,主人,首先恭喜您获得捕兽人资格,那么,您现在需要获知更多相关捕兽人的信息吗?” “是的。”高澄光对外界的时间变动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现在应该还没有超过三点,这个时间,着急回家也没什么事儿,正好听听基础知识,他欠缺的就是这部分知识。 “好的。” 光屏上的个人信息页面迅速刷过,换上的是简洁明快的总部捕兽人信息,各种内容分门别类形成了目录,显露在光屏之上。 高澄光迅速地刷着目录,有的点开,有的掠过,信息实在是太多了,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他才揉了揉额角,感受到这次阅读的疲惫。 眼前的空间并不是真实的空间,而是一个虚构出来的隔绝内外的虚拟空间,可以当做全息网游的空间,在这里的学习,消耗的并非体力,而是精神力和意识力,在这方面,高澄光远超其他人,只是时间长了,还是会感觉到疲惫。 捕兽人的血脉之力主要有三种,其中一种就是高澄光所具有的“感知类”,他能够敏锐感知到食梦兽的所在,就好像在对方身上装了定位器一样,而他的感知并不局限于此,伸手必不落空,这种能力才是他刚才的感觉。 这是来自血脉的力量,让他天然就是食梦兽的克星,当然,在食梦兽之中的仇恨值,他也会天然最高。 就好像某种相生相克的关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据说,他这种血脉所在的星球就是为食梦兽所毁,原因就是为了先下手为强,灭绝他们这种血脉,所以他们跟食梦兽天然有着灭族之恨。 另外两种血脉差不多也是这样的原因,最后走上了世袭捕兽人的道路,实在是这种深仇大恨,已经到了两者相遇必有一死的程度,如果不想自己死,就只能让对方去死了。 提前一步进入职业化,掌握更多的有用武器,获得其他人的支持,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利的。 知道了自身的处境并不单纯是猎手,高澄光也没有多意外,弱肉强食,s级的食梦兽都敢主动攻击捕兽人了,高级的捕兽人难道会放过这些食梦兽吗? 总部已有千年,这么长的时间,彼此之间的仇恨值,恐怕都达到了相对最高,自然不可能放过对方。 看了这些,似乎也能够理解原主后来逃避的原因了,敌手如此强大,什么都不出头,或者还能够平安到老,若是出头了,恐怕也会落个惨死的局面。 与此相比,从总部获得的那点儿支持,显然不够买命的。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能够看到夜色深沉,不少的灯都灭了,还剩下零星的几个路灯,因为小区内绿化做得好,很多的灯光都被枝叶遮挡了,透出一种昏暗来。 周围静谧无人,看着天空,高澄光感觉到了一种只剩自己的孤独,所谓的捕兽人,时刻都有着面临死亡的危险,这是一种危险的职业,却又不容逃避。 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 有那么一刻,他似乎能够理解原主的堕落,那是他的选择,选择了逃避,却又不忍完全放弃,最终导致自己作死。 他自然是不会那么做,可是,一个人默默地背起救世主这种重担,也实在是太伟大了吧。 为什么总部千年,没有人想过人海战术呢?除了这些世袭的捕兽人,别人都不能够从事这种工作呢? 因为食梦兽的隐蔽性,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碰到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随便进入别人的梦境之中,而不会害死梦境主人的。 能力摆在这里,责任,不背也得背,哪怕是为了自己,也不能够放过食梦兽的感觉。 这还真是… … 高澄光的感觉有些复杂,连向政府机关求救都不可能,无形无迹的食梦兽,连精神力都不能探查,又怎么让他们相信,然后帮助自己呢? 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高澄光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也不知睡没睡着,早上起来,照常去了学校。 李老师带着他去见了见高三一班的张老师,暂时他就挂名在一班了,跟张老师交换了联络方式,说好这段时间的复习进度之后,他就再次回到家中。 “回去以后,要记得好好复习啊。”李老师的心情还是很复杂,今天又让高澄光做了一套卷子,看到结果的时候,那种感觉,大概是看到大熊猫一样,充满了惊奇和赞叹。 拍了拍高澄光的肩膀,李老师一副寄予厚望的样子,让高澄光只能点头应是,旁的都说不出来了。 东西都带回了家中,高澄光并没有马上开始复习,反而练习起了分梦刺的使用,这件武器放在现实中,更像是小孩子的玩具,色彩斑斓的一把短剑模样,两头都微微尖锐,连张纸都划不破。 但是到了梦中,却成了利器,高澄光尝试着用它来分割梦境,的确能够做到分出两个割裂开来的空间,如果对付d级食梦兽之前就有这样的利器,恐怕也不用费那么多口舌,还要牺牲色相了。 话说,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女孩子到底是哪家的,怎么连梦里头都那么奇葩。 看别人的梦境也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这两天高澄光总在练习,已经基本掌握怎样进入别人的梦境,但,从梦境中看到杀人现场,看到鬼捉人的恐怖片现场什么的,想一想,如果食梦兽隐藏其中,那还真是要命了。 624.第624章 学习的时间总是会过得很快, 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去学校拿准考证了,考试的时间已经定了下来, 本来就不熟悉的同学之间更是一句话都没有,看谁都像是竞争者的样子。 去考场那天是个小雨天, 高澄光打车过去的, 看到一众过来送孩子的家长,他的心里头有些触动, 那位名义上的监护人还真是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 连个电话都没有。 坐在教室中,心一下子就静了, 卷子发下来, 迅速答题, 这个过程好像很熟悉, 就连那些题目都跟似曾相识似的,这让他的答题速度很快, 出来的时候也很快。 今天最后一场考试,更是早早出来就往外走。 等在外面的家长看到他, 急忙问里面怎么样之类的话,一个个心急得好像都恨不得直接看进去。 “都没事儿,题目挺简单的。”高澄光按照自己的感觉说了,然后就从人群中挤出来。 因为高考的原因, 前面的这条路已经不允许车辆通行了, 有的家长还自觉堵在了路的两边儿, 不让车子进来或者响喇叭, 还有警察在一旁站着维持秩序,整个国家对高考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有些好笑,高澄光却没有笑出来,位面联络器中发出了只有他能够听到的警报声,“附近发现c级食梦兽。” c级? 高澄光愣了一下,看了看在微雨之中略显昏暗的天空,这附近有两处小区,这个时间,下午四点,睡觉有点儿早吧。 目光左右看了看,找到一个宾馆进去开了房间,一进去就躺到床上准备入梦查找。 分梦刺这种东西不好随身携带,他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看一看,未必找得到,先看看吧。 通过考验之后,位面联络器便不会要求必须捕杀之类的话,到底只是机器,并不能够完全控制人,下一些必须完成的命令,免得引起捕兽人的逆反心理。 这个时间点儿,附近做梦的人的确没有多少,高澄光已经学会了挑选梦境。 这些梦境就如同他在时间长河之中看到的泡泡一样,在没有进行选择的时候,能够朦胧感觉到面前到底有几个光球,具体的情况不可能通过那朦胧感看清楚,想要真正探查只能够进去走一走。 就好像一道选择题,不同的是可以反复选,用排除法一点点找到正确答案。 但这个过程实在是有些漫长,食梦兽的隐蔽性决定了它并不会轻易暴露自己。 上次那个d级实在是级别低了些,这才那么容易被他怀疑,若是c级… …又想到了第一次考验时候的a级食梦兽,那种等级的已经能够反过来猎捕他了,从d到a划分出两个档次,c级大约会超出他目前等级一些吧。毕竟上次那样简单的情况,他只是得了一个b。 精神力并不能够探查食梦兽,却能够从十几个选项中感知出有些特殊的那一个,跟他之前进入的若干梦境都有些不一样感觉的那一个。 高澄光悄悄贴近光球,片刻后,便如滴水入海,融入了光球之中,见到了里面的情景。 这是一个考试现场。 教室中,很多人都在自己的座位上坐着,没有脸,脸的地方是一片空白,他们的面前都有一张写满了题目的卷子,监考老师站在讲桌后面,同样没有脸。 没有一点儿声音,连风声都听不到,更没有雨声,外面的天色好像是黑的,所有的人连呼吸声都没有,一个个埋头写字,紧张的空气好像让高澄光又回到了考场上。 这不会是哪个学生在考场上睡着了吧。 高澄光猜想着。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很多声音。 “这道题是怎么回事儿,我记得的,我记得的,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个白痴,就不会把卷子往旁边儿放点儿吗?” “这什么破凳子,一定刮坏我的裙子了,天啊,桌子上还有个洞!” “哈,这是谁写的,写个公式也好啊,写这什么破玩意儿。” “天啊,这是哪个学校啊,幸好我不在这里上学,真是,破旧死了。” “我竟然和***一个考场啊,真好,不知道一会儿能不能一块儿走。” “我都饿了,唉,提前交卷也还是要在外面等着,还不如坐在这里等。” “这次的卷子挺难啊,我不会,估计他们更不会,我就安心了。” “咦,怎么这里还有一道大题,我不是都做完了吗?” 声音好像是直接传递到脑海之中,高澄光左右看了看,什么也看不到,那些没有抬头的学生好像都在认真考试,监考老师也没有任何的异样,好像根本没有听到这些声音。 那么… … 高澄光试图往前走,但是梦境的边缘就在这里,这个梦境的主体就是这个正在考试的教室,其他的地方,只有走廊的一小段儿,似乎还有窗外的那点儿树枝,其他的地方,都是白茫茫一片,根本走不过去。 没有分梦刺,高澄光只能够用最笨的办法,他闯入了这个教室,上前一把去抓监考老师。 没有脸的监考老师抬头,似乎是在看他,然后下一刻就突然出现了一张狰狞的脸,张开的大嘴里露出鲜红的舌头,凶恶得放着红光的眼微微眯起。 竟然猜对了! 感慨一下自己的运气好,高澄光不顾恶心地抓住了那鲜红的舌头,然后另一只手同时伸出揪住了对方的脖子。 伸手必不落空。 这也是要看等级的。 否则… … 明明捉住了,但是感觉并不能够掐住,下一刻,尖牙刺破了小臂,缩回去的舌头把手带入了它的口中,嘴巴合拢,剧烈的疼痛让高澄光的头都跟着疼了起来。 无论是什么,不能够让它得逞。 因为这种考场环境算不得危险,所以这只食梦兽大约也没有地方发挥能力,竟然直接被高澄光拖入了近身搏斗的恶战之中。 两人往侧边儿倾倒,这个时候监考老师的脸已经完全成了食梦兽的脸,乍一看就是个人身兽头的怪物,那兽头还特别大,几乎能够把人一整张脸都吞下去。 “啊,你是什么啊!” “啊——” 教室之中,突然出现了尖叫声,好端端的正经考试环境突然成了恐怖片现场,桌椅的倾倒声伴随着学生们的尖叫,还有人往外逃跑的跑步声,文具落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女生的求救声,一声声“救命”震耳欲聋。 走廊外面,还是白茫茫的地方之中出现了割裂一样的痕迹,细微的裂痕蔓延到走廊上,爬到墙壁上,再一点点遍布窗框,玻璃的碎裂声伴随着那无休止的尖叫声,整个世界眼看着就要支离破碎。 高澄光此时非常狼狈,身上到处都疼,撞击到周围的桌椅上,还要面对那食梦兽的尖牙利齿,胳膊上一直在流血,疼痛感已经分不清是哪里来的了,而他的一只手还死死掐着食梦兽的脖子,幸好它还没有完全变成兽形,否则,还真不好用一只手掐住脖子。 感觉到破裂的时候,他的余光往旁边儿瞥了一眼,乱七八糟的无脸人,也不知道哪个才是梦境的主人,只是,不能够再和这东西纠缠下去了,不然的话,恐怕他自己也要死在这里了。 同归于尽可不是一种好的死法。 必须在梦境主人醒来之前离开,在梦境破碎之前离开! 顾不得手臂被刺穿的疼痛,高澄光狠下心,死死往外抽手,穿在小臂的尖牙如同刺入骨肉的尖刀,就那样因为他的动作而下滑,如果这样下去,整个小臂到手掌都会被割成两半。 必要的时候,高澄光才知道,自己原来也有壮士断腕的勇气。 暴喝一声,所有的力气都集中在手臂上,狠劲儿抽出,食梦兽的舌头一直在他的手中,直接被拽了出来。 裂缝已经到耳边了,高澄光就地一滚,来不及看食梦兽的结果,迅速冲出了这个梦境。 就在他出去的同时,梦境就如同破碎的镜片一样,分成了若干份,那只来不及逃出的食梦兽因此被分割开来,死了。 “恭喜主人成功捕杀c级食梦兽,等级评定:c。” “抱歉,b以上的评定才能够有奖励。” 位面联络器的信息来得很及时,但… …高澄光一身的冷汗,右手轻轻颤抖,从小臂到手掌,他感觉不到自己的手存在了,虽然那只手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但他似乎还能感觉得到手上的滑腻,真是令人恶心。 手微微地颤抖着,他来到洗漱间,却发现连扭开水龙头的力气都没有,用左手打开,冲洗了一下右手,凉水的抚慰并没有让手上的感觉更好,依旧没什么感觉。 在梦中受了伤,结果竟然会这么严重吗? 幸好,幸好…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当时那裂痕已经在耳边了,若是再晚一步,恐怕,他就真的要死在里面了,梦境之中的危险,远胜于现实啊,毕竟,什么荒诞离奇的场景都能够在梦境中显现,那是一块儿完全没有规则的空间。 625.第625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站在镜子前, 高澄光还在出神地想到底还有什么手段能够有效地增加自己的战力。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对敌手段少, 可能是因为敌人也少吧,而且在很多时候,精神力都扮演着用途广泛的超级金手指。 如今, 精神力不能用了,再想要有些速成的法子, 却有些麻烦了。 想了想,视线落在手上, 右手还在无意识地微微颤抖, 但他感觉到的只有疼痛,这样的手, 明天可怎么考试? 这也是个麻烦的问题啊。 次日上午,进入考场的时候,高澄光的右手绑上了夹板,掉在脖子上, 一看就是不能用的样子。 监考的老师看到微微皱眉,这种情况, 左手写字么? 义务教育之下, 老师们都会规范学生用右手写字,对于左手写字的可能在小学的时候就会被纠正“改”过来了, 所以,长大后的这些学生之中, 很少有还能够用左手写字的。 “这是受伤了?” “嗯, 昨天扭到了。” 高澄光简单回答了一句, 有些笨拙地用一只左手从透明袋子里掏出笔来,准备一会儿的答题。 “怎么这么不小心?”监考老师忍不住说了一句,又问,“一会儿能行吗?” 高澄光笑了,说:“不行也要行啊!” 监考老师也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 有些公平总是要忽略一些意外状况的,如同高澄光这样,他显然不够格提出让人为自己单独监考,或者找个人代笔之类的变通做法,只能够依靠自己,否则就直接放弃好了。 幸好,这一天考的并不是语文,不会有大量的书写,小一些的,试试左手了。 还记得他在某一世热衷书法的时候曾经练过左手书,只是毛笔和硬笔,写出来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缓慢写下自己的答案,高澄光这一次考试直到最后打铃才交卷,总算是写完了。 回到家中,拆了夹板,从中抽出分梦刺,他决定在没有更好的解决食梦兽的办法之前,这种奖励的武器还是随身携带好了,反正也不重,就是拿起来多少有点儿羞耻,太像儿童玩具了!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高澄光没有去查,还是李老师通知了他,电话里,李老师的声音格外兴奋,因为高澄光考得是本校最好的,这种成绩大多数学校都能去了。 “你准备去哪个学校?” 很自然地,李老师问起了高澄光的志愿。 “啊,我不准备上学了,我已经找好了工作。”高澄光坦诚以告,世袭的工作也是工作,何况,本世界除了食梦兽的存在,其他都太普通了,并没有他乐于探究的地方。 “啊——你这孩子,你怎么,你有没有跟家… …”好像是想起了他目前父母双亡的情况,李老师的话音猛地断住,高兴的情绪也是一扫而空,自然脑补出一大堆困境,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哪怕成年了,还是有很多困难很难说的。 这样好的成绩,不能安安心心去上一个好的学校提升自己,这可真是… … 李老师没有在电话里多说,但是在高澄光去学校取毕业证的时候,还是跟他说了报志愿的意思,并且挑出了比较好的一所军校,在里面上学,他这样的成绩和情况,是可以获得学费减免的,更不用说还有奖学金之类的。 高澄光看着那军校的资料,李老师真的是很尽心了,为他找来了很多说明,包括其中一些教授的说明,连同出学校之后的供职方向,他都给提前查好了,实在很难让人忽略。 默默地在志愿表上填上了自己的名字,看着李老师欣慰的笑容,高澄光一叹,这种学校的管理严格,也是让他想要叹息啊! 同时,却也有另外的一个想法不由自主地冒出头来,也许、可以试一试。 高澄光的成绩没有问题,个人素质等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政审很容易就过关了,在这一点上,高澄光还有些感慨自己的外星人父亲,还真的是入乡随俗,各项资料都做得非常好,连同他们的籍贯来历都是确实的,只不过那个小村子很多人都已经不在了,还在的老人,记性不好什么的,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年龄大了嘛。 军校的一个学期平平静静,高澄光的右手还有些问题,那种隐隐的疼痛让他很难过,但表面看上去,并没有任何的伤害,所以构不成逃避训练的借口。 “天啊,为什么要有军校!” 同宿舍的小伙子是个大高个儿,每次训练回来的臭脚都要熏死人,偏偏他自己还不觉得,经常不洗脚就往床上钻,弄得宿舍不得不常年开窗放气。 高澄光认为自己不是太矫情的人,但是遇到这种舍友,也只能自叹倒霉,好在,初步的考察已经收到了效果。 晚上,他进入了战略课郑教授的梦境之中,这位郑教授有现役少校军衔,是他目前接触过的比较可信,且比较有头脑的人。 事实上,他已经进过好几次他的梦中,隐藏着身形,看他在梦中做什么,很多人在梦中更加不会掩饰自己的本性,原主能够通过这一点抓住很多人的把柄和弱点,他同样也能够利用这一点找出真正的值得信任的人。 为了这个人选,他已经花了很多时间,不得不说军校之中的这些教授素质都是很不错的,毕竟军队这个地方,最磨练人,同样也能够让人收获最真挚的战友情。 能够在危难时候将后背交托,能够在平时团结作战,少了世俗的繁华乱眼,他们大部分人都能够保持良好的素质,做人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同他们梦中一样,要不然是某地的战火连天,要不然是某次历史战争的回顾,再不然就是某些关键时候的战友情… …一个学期,高澄光看到了很多,对军人这个职业也有了更多的认同感,保家卫国之外的认同感。 这一次,郑教授的梦中,他正在讲课,大讲台上,意气风发地给大家分析某一个战略问题,深入浅出,联系广泛,他几乎都没有看教案,所有的一切一气呵成。 高澄光来的时候,他的课已经讲了一半,高澄光从后门进入教室,安静坐下,课程快要完结的时候,他被教授叫起来回答问题。 “这位同学,迟到可不是好习惯,要谨小慎微。”郑教授算是脾气好的,并不把任何事情都落实到军纪上,只是告诫一声,就准备下课。 其他的那些学生,茫茫然似乎都是同一张脸孔的学生们已经开始往外走了,如同正常的结束,高澄光却走上前去,说:“教授,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但我不敢在现实里说,只能够这时候跟你说了。” 郑教授目露疑惑,但他并没有因这个意外醒来,在梦境之中,一切皆有可能,哪怕是梦境主人制造出来的人物跟他说什么,他也很难怀疑。 “有什么,到办公室说吧。”郑教授说着拿起了教案,准备带他到办公室。 眨眼之间,两人就已经在办公室里了,这种瞬移的速度,郑教授并没有表示疑惑,高澄光也觉得正常,事实上,他们就是没有移动,只是周围的景色按照郑教授的所思所想变化了而已。 睡梦之中,人的思想并不是固定不动的,很多灵感都可能在睡梦中得到就是这个原因。他们还在想,所以,梦中出现场景突换也是很正常的,有很多凌乱的梦境就是因为这些突换的场景片段好像经过了拙劣的剪辑,前一秒还是歌舞欢天,后一秒就是战火连天,再后一秒可能就是除得新生子的欢喜瞬间。 高澄光从容地说了自己的特殊能力,只说是突然得到了一个捕杀食梦兽的系统,从中知道了食梦兽是什么,也知道了该怎么做,但他个人能力问题,并不能够完全做到,并且很想要放弃,只可惜他是被系统选中的,他个人没有说不要的权力。 同时,他拿出了分梦刺,在郑教授的面前做了一次分割梦境,让他看了个满眼震惊,然后周围的空间出现裂痕,这个梦要醒了。 “希望教授一定要记得,我叫做高澄光,我希望明天能够得到您的答复和帮助。” 高澄光最后说了一句,看了郑教授一眼,迅速脱离这个即将崩塌的空间。 醒来的时候,他不用看时间就知道还不过四点,外面一片黑暗,不知道郑教授这会儿醒来还能不能睡着。 被高澄光念着的郑教授醒来之后露出莫名的笑容,抚着额头自语:“怎么做了这么个梦,我可不是那么不实际的人啊,系统什么的,听起来倒像是现在学生们爱看的书。” 郑教授的女儿爱看这类书,成天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郑教授听了只觉得好笑,现在,自己难道是被感染了? 他这么想着,转头继续入睡,只是这一次没有做梦。 次日上课的时候,他难得想起了要看看学生名单,一眼看到的“高澄光”让他有些奇怪的感觉,课上刻意叫起来回答了一个问题,认识了一下真人是谁,竟然跟梦中一模一样,这可真是… …连续的两个巧合还会是巧合吗? 626.第626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教授?” 课后, 高澄光走到了郑教授的面前,看着正在整理课件的郑教授轻声问:“教授,我还在等待你的答复。” “答复?”郑教授停下手上的动作, 看着高澄光, 想到了梦中的场景,梦中, 他就是这样, 站在自己的面前,说着不可思议的事情, 然后跟自己要一个答案。 答案, 是什么样的答案呢? 郑教授只觉得头脑瞬间清醒起来,竟然是真的, 竟然都是真的! 太过震惊让他许久无语,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梦中的、都是真的?” “是啊,就是怕教授不相信, 我才选择在梦中求助, 这样也可以节省些时间, 直接得到结果,如果教授不准备帮我的话… …” “等等, 你先等等。”郑教授及时叫停, 看到教室中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他还是不放心, 把高澄光叫到办公室, 听他再次说了一遍差不多的话。 高澄光倒没有不耐烦, ,正常人,谁能够轻易就接受身边出现这样的事情,如果是自己遇到系统,或者接受度还会高一些,但是别人… … “你的系统都能够做什么?” 郑教授难掩好奇,这种听起来就很神奇的来自星际的高级系统,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功能,“我能够看到它吗?” “恐怕不能。”高澄光沉吟着说,“我不清楚那是怎样的东西,但我能够如同操作电脑那样操作它,只是基本的操作,通过系统换来的东西会直接出现在我的身边,我能够使用它。” 拿出了分梦刺,高澄光简单说了一下它的作用,并且表示可以再次到梦中展现给郑教授看。 郑教授好奇地看着那小小的如同儿童玩具的东西,问:“我可以触碰吗?” “当然可以。” 早在计划到这一步的时候,高澄光就想过可能有的不好的结果,而他确定自己能够接受,所以大方地把分梦刺放在了桌子上,并且介绍说:“只有在梦中,这个分梦刺才能够具备一定的功能,否则就如同普通的玩具一样,您可以试着用仪器研究,只希望不要破坏掉,正如我所说的那样,c级的食梦兽已经很难对付了,单单是力量就是我不能够力敌的,我怀疑它们是一只s级食梦兽的后代,也就是说它们的数量不只是一个。” 食梦兽的繁衍就是这样,当存在很多能够做梦的生物,那么它们几乎可以在每一个梦境留下自己的种子,这颗种子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因为频繁的梦境而孕育成新的食梦兽。 从最低级逐渐到最高级,它们会随着梦境的增多而成长,但宿主不能够满足它们的成长所需(足够多的梦境)的时候,它们还能够跨越梦境之间的隔膜,到其他人的梦境之中,继续成长。 最开始遇到d级食梦兽的时候,高澄光就有过类似的猜测,这些食梦兽不是无缘无故就出现的,最源头的来历无人知晓,但高级食梦兽能够繁衍低级食梦兽,却是星际已经公认的事实。 而这个繁衍的数量,几乎可以是无限。 是的,无限。 因为这样的原因,食梦兽才在星际凶兽榜上赫赫有名,如果不是它们不能够凭借自身穿越宇宙星海,恐怕时空兽早已经屈居其下了。 如今本星球并没有进入星际时代,对外星的探索也还没有发现更高级的文明,没有正式进入星际时代,没有在星际之中获得一席之地,大约可以算得上一个偏远到不能再偏远的边缘星球,这种情况下,如果食梦兽真的在此繁衍开来,等待本星球的只能是被动的封锁状态,永远封闭在星际之外,直到食梦兽与星球一同毁灭。 这种未来,高澄光只是略略和郑教授展望了一下,就让郑教授收起了所有的好奇心,认真思索这件事的严重性了。 “你要知道,这并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而且你所使用的那种能力,是只有你一人能够使用,还是能够训练其他人一同使用,如同这个你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东西一样,是只有你能用,还是别人都能用。” 这的确是个问题。 高澄光沉吟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面对郑教授讶然的目光,他淡定地说:“可能所有人面对这种奇遇,都会选择自己藏着不说,然后做个救世主什么的,但我想,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能够有更多的人想办法,可能就会有更好的办法,何况,我相信国家,相信我们的星球并不会仅止于星际文明之外, 而这个系统,可能就是一个机遇,虽然它的受众面儿有点儿窄,但还是有一些信息,我能够从中获取到,说不定会对国家的发展,我们星球的发展更有好处。” 事实上,他只是不想那么累,无休止追着食梦兽跑,还不知道现存最高级的食梦兽是什么样的等级,之前的那个s级会不会是唯一的一个,人太多了啊,梦也太多了,在不缺食粮的情况下,谁知道食梦兽会不会无限繁殖。 这种时候,或者需要庆幸的只有一件事,只有a级以上的食梦兽才有繁衍的能力,否则,根本等不到他来扮演救世主。 “我愿意跟大家一起试试,在不损害着自己的情况下,我也愿意配合一些研究,比如扫描确定系统是否在我身体潜藏一样,或者是周围什么地方。” 高澄光一派镇定,完全不觉得自己的坦诚会引来什么更糟糕的后果,说到底,这个社会还是有着法制的,有些时候,需要相信一下大多数人都信任的法律能够保护个人的安全,在他不准备叛国反人类的情况下。 郑教授微微点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有这个态度,真的是很不错,目光之中不自觉多出了一些赞赏,言语更加温和:“小高啊,你也不要想得太坏,这样吧,我先带你去进行一个简单的体检,然后咱们再说,这件事是肯定要汇报上去的,我会帮你争取更好的结果。” 是的,更好的结果。 科学研究,哪怕是对个人的,也并不意味着泯灭生命,正常的体检还可以拍个胸片呐,扫描扫描脑部,也不做什么,能怎么样,至于抽血什么的,生病的时候都要抽血化验一下,不会影响健康的情况下,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儿。 就算把一切想到最坏的那一点,在没有确定系统所在的时候,也不可能伤害高澄光的生命,否则岂不是得不偿失? 聪明人总是会留下一线生机,不仅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高澄光所说的这么多,谁知道是不是还有隐藏的什么手段,非要把信任消磨干净不可吗? 双赢,共赢,才是良好发展的前提。 郑教授拿着高澄光的体检报告,把事情汇报上去的时候,高层领导最开始觉得郑教授说胡话,见到了高澄光之后,也都跟着体验了一下梦中相见的真实,看了看那个唯一的分梦刺的作用。 三观简直要炸裂。 后来被邀请过来的科学家看到那神奇的分梦刺,眼睛简直都要射出x光,把这东西分析透彻了。 结果,自然是毫无结果。 面对一种未知,到底有什么机器才能够真正给出确定的科学的结果? “你汇报的事情很重要,谢谢你对国家的信任,这件事的确不容忽视,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先见识一下食梦兽,不知道你能不能让我们也看到。” 能够身居高位的没有谁不懂得竭泽而渔的危害,自然不会损伤小同志的上进心,先是好大一通夸奖,还给了二等功的荣誉,然后才开始认真分析这个根本的问题。 “系统会给出提示,等到入夜的时候我先去转转找找,找到后我会进入你们的梦中,试着拉你们过去看看,但,如果是高等级的,恐怕我只能先选择放弃,那并不是我能够对付的,而如果梦中死亡,我尝试过在梦中受伤,右手到现在都还在疼,但外面没有任何的伤痕,如果是死亡的话,后果恐怕不会比植物人更好。” 高澄光把危害先说清楚,事实上,在这一点上,他自己也无法完全保证,他尝试过用自己的精神力包裹住一个梦境主人,对方能够被他拉拽,但因为对方的惊恐,梦境很快碎裂。 梦境的这种不稳定性,或者才是他很难带人组团的关键。 第一次的尝试并不成功,还来不及进入别人的梦境,只是被高澄光的精神力拉拽,对方就要醒过来,高澄光不得不先行离开对方的梦境,免得自身受损。 事情汇报上去,催眠师很快到场,进行了场外辅助,高澄光的第二次尝试成功了,d级食梦兽很快显露出了自己的身形,随行的战士眼睁睁看着那食梦兽被高澄光很轻松地掐死,再带着他离开了那个即将破裂的梦境。 再次经过催眠,一切被原原本本诉说,包括梦境主人那荒诞的夏威夷之梦,哪怕看不到食梦兽的尸体,但这件事,已经再无疑虑,因为又一件奖励物品的出现。 627.第627章 双刃如剑的短匕并没有特别的名字,就是简单的刺杀工具, 叫做利刃, 如同分梦刺一样, 无论在梦中具有多少厉害的效用,在现实中就如同儿童玩具一样,类似塑料制品。 “这倒是方便随身携带了。” 虽然一个大男人到哪里都要带着儿童玩具有些奇怪。 经过证实的事情让很多人都有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但现实的物品摆在眼前,说不信实在是有些自欺欺人了。 “事实上, 梦境中的危险不仅来自于食梦兽,更多还是来自于梦境主人自身。” 高澄光不得不打消他们的盲目自信,继续说:“梦境之中的所有一切都是梦境主人自身所化,也就是说哪怕站在梦境主人身边,跟他对话的人,看似有条理的事情,也都是他自己的所思所想, 同样,梦境之中的一切物品, 也都跟梦境主人息息相关, 利刃是攻击利器, 但这种攻击性并不局限于食梦兽, 所以, 它的用处需要更加谨慎。” 想想看啊, 梦境之中的花花草草, 哪怕是个墙壁桌椅, 都跟梦境主人息息相关,然后你这个攻击利器上去戳一刀,还不知道会给梦境主人造成怎样的损伤。 与之相比,食梦兽反而和祥多了,人家至少会等这个梦做完,再一气吸食,潜移默化地吸食,表面上,对梦境主人是没有什么损伤的,只是会让梦境主人的这个梦境再也做不下去,只能够被动更换而已。 至于梦境相关的东西因此丢失,反正梦境主人是不会知道的,这些对他来说已经是失去的了,他连记忆都不会有,反而意识不到伤害在何方。 然而这利刃就不一样,捅上一刀,大约就跟高澄光之前被食梦兽咬穿小臂一样,哪怕现实中看不到任何的伤口,疼痛还是在,会伴随很长时间。 这些介绍不算白说,只不过总有人不怕死,让高澄光带着亲身体验利刃加身的效果,梦境之中,这位狂人直接把利刃往自己的小臂上划了一刀,看得鲜血淋漓,等到醒来之后,感觉到那种好似抽筋儿一样的疼痛,他的双眸之中熠熠生辉。 研究人员都是狂人啊! 高澄光微微皱眉,这位只要不用自己做实验,随便他怎么霍霍他自己吧。 入梦并不是个容易的技能,若是人人都能够轻易进入别人的梦境,那么世间也再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高澄光所教导的方法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他是从精神力入手的,毕竟这方面他最熟悉,现实感知梦境光球,然后是选择,这种有重点的训练,又有他的辅助,一个月之后倒还真有一个悟性高的出了成绩,只可惜太过莽撞,在梦中死了一回,现实中就是植物人状态,若非高澄光还能够用精神力把他唤醒,别人都不知道他在梦中经历了什么。 “实在是太倒霉了。”这位小伙子不过二十岁,正是年轻的时候,当了战士也没减低他的好奇心,或者因为这一点,才让他对高澄光所述的事情接受度最高,训练的效果也最好,第一个迈出了普通人进入他人梦境的这一步。 “你们知道对方的梦是什么吗?电锯惊魂!”小伙子脸色苍白,靠坐在病床上,眼中还是犹有余悸,“我其实记得高教官的吩咐,想要马上回头的,但是他的反应速度太快了,我连看都没看清,那电锯就直接把我分成了两半,关键是那时候还没死,还能够看到那个家伙在笑,真是… …” 早早升级为教官的高澄光听到此处倒不像其他人一样笑起来,是了,这些到底是普通人,他们并没有自己的血脉优势,并不能够轻松进入他人梦境,而且一旦进入很容易就会被梦境主人所发现。 梦境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很难有两个人做同样的完全相容的梦,也就是说梦中的一切杂物都是会被梦境主人默认排除的。 “也是你命好,幸好高教官发现得早,不然我们还不知道你是在梦中丢了命,还以为你是做梦迟到呐。” 被挑选出来送到高澄光手中的这些年轻战士,都是最出色的军人,他们年轻,所以接受能力好,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的国家还有这样的秘密组织,都很荣幸能够被选中来进行这样的训练,却并不太清楚其中的危险所在,哪怕高澄光已经把禁令重复再三。 在他人的梦境之中,绝对不能够惊醒梦境的主人,当梦境主人被惊动,意识到做梦的时候,梦境空间就会坍塌,若在坍塌之前没有及时出来,便要死在里面。 不要以为植物人很好唤醒,这一个,也是高澄光发现得早,否则他恐怕会持续在被锯开两半的阴影之中,永远没有醒过来的那一天。 “就是,看起来跟做梦也没什么区别。” 这些小伙子都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之前的羡慕换成现在的劫后余生,说起来多有感慨。 高澄光拍了拍手,引来大家的注意力之后才说:“好了,这件事也是一个教训,在我引导之外,你们轻易不要尝试进入他人梦境,你们还没有足够的分辨能力,要知道,越是颜色浓重的越是危险,这跟动物世界几乎是一样的法则。” “知道了,放心吧,高教官,我们不会莽撞的。” 大家笑嘻嘻应了,却都是很认真的神情,之前的恐慌还未完全消散,他们已经知道了其中的危险。 能够被选中,大家的心理测评都是通过的,自然不会有明知危险还要尝试的逆反心理,一个个都老实地按下自己的小心思,乖乖听话了。 关于分梦刺和利刃的研究也在进行之中,高澄光也会借助一些设备进行分析,但他的心思大半不在这里,主要是在怎么复制位面联络器上面。 同样去过星际时代,虽然每一个星际时代仿佛都有些许的不同,但科技方面,总有很多思路是相同的,何况高澄光自己本身就有一个好像科技等级更高的系统在身,研究一个位面联络器,只要工具充足,也不是多困难的事情。 难就难在工具上。 不得不说,人类的科技发展是一环套一环的,没有钢材,那么需要钢材才能够成型的武器就不会出现,这就如同没有西红柿,无法做出西红柿炒蛋一样。 位面联络器也是如此,高澄光在星际时代也能够算作是品学兼优的代表,但,并不是所有精通电脑的人都会知道电脑之中的一个小零件是怎么制造出来的。 高澄光也是如此,所以他大概能够明白位面联络器是怎样的东西,凭借的是宇宙之中永恒存在的光源而进行星际联络,也大概知道其中的原理,但是具体的制造过程,就不是他能够马上掌握的了,只能够提供一些方向参考。 研究人员之中,一开始也有不把高澄光放在眼中的人,再怎么聪明,再怎么特殊,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能有他们这些研究人员资历深吗?比学历就能够被轻易比下去,其他的,能有什么优秀之处? 真正的神童,真正的高精尖人才,早早都会被保护起来,才不会如同高澄光一样。 在一些人眼中,高澄光就是一个好运获得系统的年轻人。 直到高澄光轻松淡定地指出某一个实验的错误数据,同时纠正了某位研究人员在研究血样过程之中的不正当操作,获得了老教授的赏识,以后的事情就很容易沟通了。 承认一个年轻比自己年轻许多的人强过自己,是一件很需要勇气的事情,老教授不缺乏这种勇气,但有些青年却并不愿意低头。 傲气的人离开了研究室,剩下的工作反而更好开展了,高澄光面对老教授的疑问,回答得也简单:“我的目标和他的并不一样,我想要去看看这片宇宙到底有多大,而他,还紧盯着眼前的功绩,结果自然不同。” “知道,知道,目标是星辰大海嘛!”老教授眨眨眼,调侃地说,一副老顽童的样子。 高澄光憋不住笑了,这位老爷子,还真是个有趣的人。 物质上的研究并没有很快得到进展,精神上的倒是快了些,高澄光潜移默化教出去的精神力的某些应用,方便了这些人入梦,虽然如蒙古之后很快就会被梦境主人发现,但只要不是一下子跳到凶杀案,他们基本上能够完成任务,用祸水东引的方式。 当高澄光看到自己潜藏在梦境之中的模拟食梦兽被干翻之后,松了一口气,太好了,终于能够解脱一些了。 哪怕他们依旧不能够单人作战,但团体配合未尝不是一种好方法,反正本星球最不缺乏的就是人了。 而他,还可以通过他们捕杀食梦兽获得的功绩评分多兑换一些辅助工具,帮助他们更快完成捕杀。 把分梦刺用来关住梦境主人和食梦兽,这也是一项大胆的应用了,连高澄光都没想到,还能够这样用,顺利完成让梦境主人自己猎杀食梦兽的结果,说到底,梦境的主人在他的一方梦境之中,才是真正的无敌,只要他认识到敌人是谁,自然会无往不胜。 突然,高澄光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许可以尝试一下。 628.第628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旋转阶梯之上,噔噔噔的脚步声在响, 似乎越来越近, 却总是见不到人影, 只能听到那声音, 以快节奏接近,却又分不清是在上面还是下面,往哪里跑,应该往哪里跑? “天啊,天啊, 鬼要追上来了!” 面上满是惊恐的青年这样说着, 有些抓狂地抓头发,有那么一丝思绪在想,一定要逃走,一定要逃走,只要拖够时间,拖到天亮的时候, 鬼就会消失不见了。 这种规则不知道是谁种下的,但是他信了, 于是便会成真。 “哈哈, 你跑不掉的, 你马上就会被我的魂兽吞噬掉。” 传入耳边的声音好像是在笑,那种阴沉的, 透着陈腐气息的笑声。 青年惊呼, 左右看看, 却都看不到人,不,好像看到了一道影子,一道黑色的影子,下一刻,空间好像破裂成了两半儿,青年和影子就在同一办,他却无处可逃,不能够到另外一半。 拼一把,如果杀死它,也许就能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地上的利刃被青年捡在手中,他怒吼一声,冲上前去,把利刃狠狠地戳入黑色猛兽的身体之中,那也许是脖颈,也许是肚皮,反正,在利刃刺破之后,它就如同一个气球那样瘪了下去,只有一双红眼睛,不甘心地看着他,不肯闭目。 画面久久地定格在这里,很多研究人员看着这个画面,开始分析青年的心理,同时提出疑问:“如果当时他不捡起那把利刃,没有发挥出足够的杀伤力呢?结果会不会更加糟糕?” 被质问的高澄光笑了一下,说:“这里就是一个误区了,最开始的时候我也被迷惑了,是的,食梦兽是吃梦的,这一点,从它的名字上大家都能够判断,那么,对于梦境主人,它们是怎样的态度呢?重复生蛋的鸡?原谅我的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但正是如此,它们不会杀鸡取卵,在这里,它们就有了和咱们同样的投鼠忌器。” 梦境之中,不敢放肆攻击的原因就在这里,如果击中了梦境主人,不仅梦境会破碎,也会让梦境主人陷入危险之中。 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一点,但同样,这也是食梦兽愿意避免的一点。 如果它们是竭泽而渔的食梦兽,也就不会有狡诈之名了。 每一个梦境都是食粮,每一个梦境的主人都是生产粮食的农民,是必要必须的,而且,每一个梦境的主人还都是合适的宿主,能够带着它们到更广阔的天地之中,接触更多的梦境。 在a级之前,一个合适的梦境主人对食梦兽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存在,这种时候,利用这些梦境主人的恐惧心理,让他们自主地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把食梦兽误判为敌方,就是一种很有利的对敌方式。 位面联络器给出的武器并不能够被低级食梦兽判断出凶险,它们对其没有防备如同它们对梦境主人没有防备一样,这样得手的几率比正常情况要大很多。 就是这个迷惑程度,有些不好掌控,但学过一些心理知识的人还是能够做到的,最好也要有些随机应变的表演欲,能够自然地把自己切入对方的梦境之中,成为一个理所当然存在的背景人物。 “既然如此,那么,梦境主人未尝不是可以利用的。”高澄光这句话说的有些无情,听得下面不少人都微微皱眉。 父母双亡的孩子,无论多大,大约都跟孤儿差不多,本身就在大家的印象之中留下了一个“独”,最开始可能是“孤独”,让人带着些同情的意味,但此时,就带了些冷漠的“独”,除了自己,对其他毫无爱心。 这可是一种危险的心理。 高澄光早在计划找同盟的时候就想过事情传出去之后可能会有的各种问题,确认对最恶劣的一种都有所准备之后,他此时也不会意外看到一些人脸上微变的神色。 星球之中,离了谁都能够存活,一种种族的存在,对茫茫星际来说,真的没有什么必须的。 高澄光并不准备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困在这个星球之上,既然知道了天空之辽阔,又怎么甘心在地上碌碌一生?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贪图稳定的人,他的经历决定了他更向往那些未知,每一个未知对他来说都代表着无限的未来,而他,能够在这些未来之中找到最合适自己的道路。 什么是能够依靠的呢? 系统不能。 哪怕他们其实已经共度了很多,但他还希望最后能够依靠自己的实力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个愿望或者有些贪婪,但他,就是这样一个贪心的人。 这个星球,目前并没有发现s级食梦兽的存在,高澄光准备借助国家的力量确定a级食梦兽都被捕杀,然后就会彻底放手,让他一直带着的那些新人们,拿着他从位面联络器中兑换而来的武器与食梦兽战争。 赢了,固然很好。 败了,他也并不觉得自己负担更多的责任。 这是他看到的星球,而他看不到的星球,又有多少还在食梦兽的肆虐之中,一点点失去自己的发展潜力? 留下自己的鲜血和细胞组织等供他们研究,无论以后是克隆,还是进行某些违法的生命繁衍,也许他的这支血脉能够凭借这种方式流传下去,那样,也挺好。 他会如同原主的父亲那样,把“世袭”的职业传下去,让他的每一个血脉后人都能够比普通人多出一种选择。 高澄光的发言完成,他坐下来,无视那些探究的视线,表情淡定地听着他们关于此事的各种看法,随着他完成的捕杀任务越来越多,尤其是c级食梦兽已经能够做到c级评定,他获得的奖励也就更多,同时上升的积分也能够兑换更多东西。 他主要就是在兑换分梦刺和利刃,这两样的作用实在是很大,而在经过他的训练之后,那些人也能够使用这两样东西,虽然每一次都要消耗大量的精神力,但效果之好也是显而易见的。 “多亏了高教官,这利刃果然好使。” “我说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就喜欢用这些利器,拿个分梦刺玩玩儿不是挺好的?” “谁是女孩子,我是女兵!保卫国家,人人有责,我愿意冲杀到第一线,争取更为主动的权力。” “是是是,不和你们争,一个个不要命了似的,我是怕了你们了。” “你以后小心点儿,看你昨天那么激进,差点儿就被梦境主人干掉了好吧!” “谁知道那个果冻一样的东西竟然还能当武器用,见了那么多梦境,我也是活久见了。” “这还不算什么夸张,你要是见过跳片场的,就知道这种单一场景的还算是简单的,最难是有剧情的,对白对得不合梦境主人心意会怎么样?拖出去,斩了!” “哈哈,你一个新时代兵王,一脸‘臣妾做不到’的样子被金甲卫士拖走,看到那画面,我肠子都打结了,天啊,梦境实录机真是个好东西,希望人手一个,以后跟手机一样,还能够在梦境之中联络。” “想什么美事呐,这种东西本来就贵,你是去作战的,不是去玩儿的,还有时间想手机,果然还是不够刻苦用功。” “喂喂喂,这可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有些d级太垃圾了,我伪装成梦境人物,它们都分辨不出来,傻傻就被我杀死了,想起来还真有些觉得残忍,连那么可爱的小女孩儿都下得了手。” 说说笑笑的几人完全不见上次探病时候的沉重,适应了梦境的多彩之后,以他们的能力,有了合适的武器,就如同玩儿最先进的全息网游一样,轻而易举就能搞定大部分低级任务,至于高级的,就要考验一下他们的配合能力了。 “咦,高教官呢?” 来到上课的办公室,看到并没有教官的人影,几个人才开始疑惑。 “哦,看我这脑子,高教官好像是去扫墓了,我都忘了,这眼看着就是清明了,抱歉抱歉啊,我真的忘了。” 纷纷细雨之中,高澄光拿着一捧花来到了墓园之中,黑色的伞下,他的面容很平静,墓碑上的两个图片于他而言还有些陌生,但看着他们的笑容,这一生,他们都还算是幸福吧。 宇宙之大,能够让两个不同星球的人相爱相守,实在是很难的事情。 “希望你们安息。”半蹲下身,放下花束,高澄光再看了一眼照片,精神力确定下方安眠的的确是骨灰,便快步离开,黑色的风衣一角划过旁边儿的松树,凄迷的雨丝之中,整个人瞬间隐没了身形。 团体的力量远大于个人的力量,无论培训的时候多么艰难,到了真正管用的时候,积分的上涨最容易说明力量的大小,而随之升级的等级,高澄光终于获得了去星际总部的机会。 那是位面联络器自带的传送功能,能够将宿主高澄光直接带到另外的一个地方,跨越星际,天涯咫尺。 高澄光,自此失去了踪影,世上,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他的车,静静地停在墓园落灰,陪伴着那些安静的墓碑。 629.第629章 “所以说, 这真的不是总部的积分系统出现了问题?” 看着排行榜上那个从“小萌新”迅速上升到“老猎手”的1152244,坐在休息室里的星际捕兽人威耶鼻孔微微放大, 他也是老猎手,自然知道升级到这一步多么不容易,其中的九死一生又岂是外人能够理解的。 为什么时空兽虽然是凶兽却从来不会被更多的人忌惮, 不仅是因为它的危害明显, 还因为跟它厮杀, 只有两个结果, 生, 或者,死。 但食梦兽不同,跟它厮杀, 如果拼不过, 那就是生不如死的情况。 梦境之中的死亡对他们来说是极为危险的,死去一次,意识就会受损, 很长时间才能够恢复, 这种并不能够用医疗机器恢复的伤势很可能会拖累他们的行动, 造成下一次的失败。 而每一次死亡对他们来说都是真实的。 所以, 死一次,相比较死千百次还死不了, 还能够再去死下一次, 显然仁慈多了。 也因为这样的原因, 哪怕星际之中茫茫不知道多少星球, 哪怕这些星球之中,具有克制食梦兽血脉的人也并不能够说少,但是真的对战起来,对付那些高级食梦兽的时候,还是会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很多人,甚至因为死得次数太多,对食梦兽都有了畏惧心理,若非这种种族不可能跟他们妥协,可能都会有人投入食梦兽的阵营之中,只为了死得痛快点儿。 “主人,请不要这样无理取闹,这些话会被当做对明君的怀疑,相信我,这样对你的以后很不好,很不好。” 自从这个星际之中有了人工智能,自从这位人工智能发展到了星际之中的方方面面,然后就像是蒲公英一样把自己的种子铺洒在空中,让星际遍布了位面联络器,这位人工智能——明君——就有了如同古代君王一样的权威,几乎高居于人类之上的权威。 “我就是说说。”威耶果断缩了,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明君啊,谁敢怀疑它,这个跟大家一同战胜过其他机械生命的明君,所有的种族都应该保持足够的尊重。 “主人,您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嫉妒使人进步,所以,您要努力了,老猎手就是您的终点吗?别忘记上面还有神猎。” 位面联络器里的系统尽职尽责地规劝着,如同一个老管家,尽力辅助着自家不成器的小少爷。 “哦哦,神猎,谁知道上一代神猎是怎么死的,我可不想哪天死在食梦兽的手下,那可真是太惨了。” 威耶仰头倒在完全贴合身体曲线的座位上,抚着额头,一副头疼难耐的样子。 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哪一天拼不过食梦兽,宁可同归于尽,也不要给自己留下一条活着被俘虏的可能,否则… …那是永恒的噩梦,以及无尽的终结。 “是啊,所以总部急切地希望培养出一位神猎,神猎的存在,对总部,对星际,都是极好的。” 老管家愈发苦口婆心,很想指望自家的少爷争气点儿,向上的阶梯已经在脚下了,你倒是上啊,上啊! 怎么就是总也迈不开腿呐。 “该死的,我到底为什么要是这样的血脉,世袭捕兽人什么的,一定是这世上最恶毒的诅咒。” 威耶哀嚎着,老天作证,无论一开始对这个行业有多少兴趣,但是真的踏入之后才知道那些稀奇古怪完全不遵循常理的梦境本身就是一种苦难了,还要在里面找出隐藏的食梦兽,进行捕杀… … 神猎到底是怎么成为神猎的呢? 提前一步的料敌先机,提前一步的定点捕捉,提前一步的出手必杀… … 能够做到这些的,一定不是自己! 威耶有些绝望地这样想着,正想着,就听到了大厅中传出来的欢迎之声。 “欢迎老猎手1152244的到来,这里是唯速那星lhsi ebs分部,期待您的好成绩。” 威耶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1152244就是自己刚才抱怨的那位,迅速跳起身,往休息室外面走去,“我倒要看看是怎样的人才能够升级这么快。” 大厅之中,一道接天光柱正在缓缓消散,光柱之中的人影渐渐展露出黑衣之外的样貌来,那是一个黑发黑眸的青年人,面容有些苍白,见到周围几个如同威耶一般过来看热闹的人,唇角微微勾起,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冷漠变成了温和,让猝不及防的人都有些受到了惊吓,差点儿不约而同往后退一步。 “你就是1152244?” 有人抢在了威耶之前问话,也是个年轻人,大约也只有年轻人更加会关心这种排名的事情,老人们总是更喜欢用积分换得的东西,而不是那没什么实际意义的排名,除了让自己知道自己并不足够优秀之外,又能怎样呢?他们早就不是争强好胜的年轻人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部之中,多了些颓势,还有一些消极的情绪在私下里蔓延。 越来越少的年轻血液,似乎也证明了这并不是什么更好的发展方式。 “1152244?哦,是的,我是,你们可以叫我高澄光。” 青年人说着回以一笑,很亲和的笑容,在光芒完全消散之后,这样的笑容清楚地落在了所有人的眼里,这是一个很平和的笑容。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无论之前有多少私下里的阴暗揣测,但在见到这个人,见到这个笑容之后,威耶就只能够平和地说着平时最不屑的虚伪话语,露出模仿得很生硬的笑容来。 短暂的友好交流很快就告一段落,大家都有事情要忙,若非这个人升级太快引起了一些人好奇,也不会有人过来围观什么,这短暂的围观如同他们短暂出现的好奇一样,很快就消散了。 星际之中,各有派系,总部之中,也并非一派祥和。 如同高澄光不想做责任心过重的救世主一样,其他的人之中,也有那么一些用心叵测的,偶尔会做出一些故意把食梦兽引到某个星球之中,废掉那里原住民的发展潜力,然后在从天而降当救世主之后,顺手接收这颗可以直接作为奴隶星的星球,把那些在食梦兽的肆虐之下已经毫无思想的人当做货物来贩卖,或者直接奴役他们为自己服务,发展自己的势力和资源什么的。 这些事情,并不是没有人做过,也并不是只出现过一次两次,正是因为出现得多了,所以有的时候,有些人想要“为民除害”的时候,也会考虑一下自己去做被诬陷为阴谋的可能性到底有多高。 做坏事的利润那么多,做好事反而还要承担做坏事的风险,那么,有多少人还会去做好事呢? 拼了命地跟食梦兽较量,尽力将其捕杀之后,还要面对友军联盟的陷害,一不小心便是身败名裂的下场,有多少人还会觉得自己的所为是有价值的? 陈腐渐渐堆积,新血供应不及,最后的结果是怎样呢?总有一天将再也没有这个通道,总有一天,曾经被遏制的食梦兽会带来不可想的灾难。 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不会有多少人去操心整个星际的未来,那么多的星球,那么多的种族,那么多的生命,死上一些,有什么要紧呢? “明君,你知道这些吗?” 青年站在星舰之前,他刚刚破坏了一个来自于后背的阴谋,救下了一个差点儿被自己人捅死的捕兽人,谁能够想到,同样是捕兽人,有人在拼死猎杀食梦兽,有人,则在后面做黄雀,这可真是一环套一环的阴险啊。 “智慧生物的私心?”明君轻声回应,自从它悄悄抱下了一些机械生命,他就知道,他真的拥有了智慧,有了真正的“自我”。 这是矛盾的,却又是统一的,那种复杂的感情,足以让他无数次死机重启,可是他没有,强大的功能支持着他的运转,如同他一直坚定地支持着那些创造了他的种族,哪怕他们有着种种的缺陷。 “私心?”青年没想到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然后笑,“你说得对,私心,总是会有私心的。” 所以,不用去苛责别人的“做不到”,换成是你,未必能够做得更好。 休息舱中,设定为睡眠模式的威耶却始终无法入睡,再也无法欺骗自己地睁开了眼睛,自语:“我还是想不通,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我的死对他有什么好处吗?” “主人,这有什么想不通的,你的死亡不会阻碍他的计划,这样就最好了。至于好处,那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 是的,能够动手,就先动手再说,反正只要没有坏处,好处是可以慢慢发掘的,有些人,就是会这样想,很多事,也就是这样一顺手的事情。 天生热情的人并不会在很多场合受到欢迎,尤其总是在无意中破坏别人暗地里的计划的时候,除掉,就如同粉碎挡路的石头一样简单。 “是啊,”威耶喃喃,目光在昏暗的舱室之中看不到亮光,许久之后,他的眸中才有了些明亮,“从今以后,1152244就是我的偶像了,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我记得是这样的规矩吧?” “… …应该是吧。”回答中有些不确定,比起明君的智慧,它们这些分出来的蒲公英种子,显然还有很多不理解这些智慧生物的地方。 自此,高澄光莫名收获一名迷弟,俨然邪教一样,到处宣传着他的光辉事迹,让他成为了第一个在获得神猎称号之前就有着神猎知名度的捕兽人。 这可真是… …呵呵… … 630.第630章 赌博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并非在这个过程之中会杀人害命,而是有些人染上赌瘾之后会丧失做事情的道德底线, 最终变成比人都不如的禽兽畜生。 但对另外的一些人来说,这其实也可以是一种职业。 “少爷,这是今天的早报。” 欧式的旋转楼梯上走下来的少年步履从容, 来到楼下的餐桌一端坐下, 旁边儿的侍者就递上了今天的早报, 同时放在桌前的, 还有一杯温度刚刚好的牛奶。 “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啊?” 六太太从另一段旋转楼梯走下来的时候还有些意外, 还以为自己是最早的。 她不过三十来岁,平日保养得很好的脸上并没有岁月的痕迹,笑起来的时候显出一种慈爱来, 看着自己的儿子, 笑容都更加亲切了几分。 “昨天没有练琴,今天想早点儿吃了饭去练习,一天不练, 手都会生的。” 少年抬头一笑, 回复的话语隐隐似有些自责。 “你呀, 就是心事重。”六太太这么说了一句, 也坐到桌子上,母子两个吃起了早饭。 少年的父亲是在某个圈子里赫赫有名的赌王, 这些年年龄大了, 就想着洗手不干, 事实上, 他已经很少再下场做什么了,只是靠着他的名头撑起来的产业还是需要继续维持,这也是他们一家子富贵生活的保证。 不然的话,不是随便谁都能够有十几个女人,同父异母的子女都能够有一个足球队那么多了。 这些人,豪宅豪车,钻石珠宝,哪一样不要钱,更不用说他们之中有些人有着烧钱的爱好,一个个都是花钱大户。 全部建立在赌王之名上的奢华生活,一旦没有了赌王,便如沙中堡垒,在跌落的过程之中,便会四下零散,最后能够平稳落地的不知还有几人。 原主就是这样一个既可恨又可怜的人物。 在他仰仗着父亲的权势钱财排挤别人,获得荣耀的同时,他也一并积累了仇恨,当他的依靠不再,仇恨爆发的时候,毫无能力的小王子就此离场,也是所有人能够预料到的结局。 一报还一报,似乎没什么可说的。 究竟是哪里的特质让系统选中了这个人呢? 这个名叫黎靖的少年。 已经经历过很多的世界了,也不是没有找到过共同点,这些被他代替的人,自身都会有些过错,而这些过错都会造成别人的悲剧,同样的,他们自己,未尝不也是一个悲剧。 而他每次来的时间都是在他们的错误铸就之前,比如说昨天,原主就在电话里听人说要打断了某个少年的手给他出气,这种打断是要做成粉碎性骨折,连同神经都不能再恢复,彻底让那个成绩压在他头上的少年走不了音乐之路,拿不起弓弦。 黎靖的到来正是在电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的他用略带讶然的语气说:“怎么就到… …用不着这样,我会堂堂正正赢过他的。” 不知道最后那个少年还会不会遭遇这次挫折,但他已经做完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至于其他,暂时也不是他能够影响的。 早饭之后,来到专门的琴房,看到那精美的小提琴时,黎靖轻轻叹息,怎么就是小提琴呢? 纵然早有所料,但看到的时候还是有些苦手,他对这方面还真是不精通啊,哪怕获得了原主的记忆,但琴声这种东西,恐怕一时之间还未必能够追上原主的水平,似乎,为了维持原主一贯的好成绩,恐怕还要用精神力作弊了。 精神力融入乐声之中,是能够让乐声更加感人的,似乎融入了感情一样,事实上也可以说是融入了感情吧,当时的情绪会通过精神力顺着声波传递,然后让观众得到情感共鸣。 拿起琴,略显生疏地回忆了一下原主的基础知识,尽量用自然的动作摆好了姿势,拉琴,呲—— 就知道,这种东西,记忆不等于能够操作自如。 看来,今天还真是要好好练琴了。 一整天的时间,除了吃饭,基本上都耗费在了琴房,六太太中间过来了一趟,看了看,让他注意休息,之后就不再管了。 这位能够成为赌王的六太太,不仅仅是因为她生了儿子,还因为她最是知情识趣,哪怕心疼儿子,还是会支持他的刻苦,因为这些会成为一份荣耀,让他在赌王的儿女之中获得更多的重视。 赌王黎俊才总共有二十三个儿女,其中儿子不算数量最多的,却也有九个了,黎靖不是最小的,也不是最大的,在那些兄弟姐妹之间他的排行偏小,却也比不得那些才出生的弟弟妹妹。 小时候或者还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大了之后,可能一个星期都不会见到赌王一次。 对于他名下的产业,他也是参与程度最少的,一部分是因为年龄不具备竞争力,另一部分就是他的兴趣爱好决定了他更像是承接了光芒的那个,其他的兄弟们则在阴影之中互相争斗不休。 黎俊才是从小混混发家的,本身就有着某种很朴实的观念,他希望多子多孙,同时也希望子孙都好,反正有钱,就把太太们儿子们分成了一个个小家庭单位,就如同六太太和黎靖这一对儿母子一样,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别墅,不跟其他人临近,互相之间,可以依据个人意愿选择交流还是不交流。 这些太太们很有默契地几乎没有什么私下里的交际,但是儿女们却不一样,每个月会跟月终总结一样,一大帮子子女只要不是还在吃奶不会说话的,都会聚在一起,跟唯一的父亲吃一顿晚餐。 这种情况下培养的兄弟情姐妹情到底有多少,还真是不敢保证。 有心奋发的自然会盯准了赌王的产业,想要多得一些,就要在各方面表现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这些表面上看似正常的正面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会有不择手段的人,所以,赌王车祸身亡。 原主的记忆不包括这段儿,剧情也没有给出更多的暗示,但,黎靖宁可一开始就把事情想复杂一点儿,确定出入都会带着保镖的赌王遇到的那场车祸并不简单。 不过,一切只是猜测。 星期一进入了学院之中,仿佛到了另外一个纯净的天堂,优美的风景,动听的乐声,还有行走都如画的俊男美女们,清脆的欢笑声悦耳极了。 “靖少,你看那小子,他刚才在瞪你。” “什么玩意儿啊,看我不揍他。” 狐朋狗友自发自觉地围上来,他们的父亲就是赌王的下属,他们跟在黎靖身边儿也有些陪太子读书的意思,真正对于音乐是没多少爱好的,倒是这里的妹子很吸引他们。 事情的最起源就是他们调戏了某个美女,然后美女是有追求者的,就是那个曾被某位老师称赞为音乐新秀的少年彭晖,小康之家出来的优秀少年,看不惯校园之中某些不和谐的音符,仗义执言,然后引火烧身,大概就是这样的故事,至于那位美女,自然不是什么威武不能屈的人物,最后还是被坏人得手了。 而黎靖,在这里面就是吸引了全部仇恨值的幕后反派,哪怕那位美女他都没有沾手,事情还是落在了他的头上,谁让他对彭晖的讨厌毫不掩饰呢? “好了好了,管他做什么,一个小人物,只能够在台下看而已。”模仿着原主的性格,黎靖说得傲慢。 他的确看不上这样的人,依原主的性子,是不愿意脏了手的,所以有人为他帮忙,他很乐于看这样的人倒霉,是一种默默赞同的态度。 这也不怪最后彭晖把仇恨全都发泄到他的身上,在他失去了保护之后,跟他同归于尽了。 不远处的少年有一张漫画中美少年的俊俏面容,望过来的眼神儿之中透着些厌恶,好像在说“怎么哪里都能看到这些渣滓”,微微皱起眉头之后根本没往这里多看,手插兜,换了条路走。 黎靖扫了一眼人是什么样就没再理会,当反派的感觉不怎么好,如果可以,他也不乐意跟他争什么,没什么意义。 音乐上的高度,能够代表什么呢? 他的难题,应该在尽早地独立,各方面的独立,才能够让他在面对危机的时候不至于束手无策。 带着这样的想法,黎靖很快适应了原主的学习生活,度过了两星期平稳的过度,在月终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赌王。 这位赌王已经年过花甲,他大约练过武,身手还利落,也不如同一般的老人那样大腹便便,长相也足够好,眉眼之间纵然温和,也有着一些让人不敢接近的距离。 “父亲。” 儿子女儿,各自找到自己的座位,对着老人行礼,然后落座吃饭。 饭后,便是各自的交流,大家说着自己取得的成绩,主要是引起赌王的注意,他觉得值得支持的就会给些钱,不赞同的就直接会批评,而在那么多目光之中,被批评实在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在这种时候,黎靖莫名有了些荒谬的感觉,这很像是皇帝考较大臣啊,完全不像是父子欢聚。 631.第631章 “阿靖, 你呢?” 不知不觉, 已经轮到黎靖对自己这一个月的表现作出归纳总结了。 “我这个月跟之前一样, 抱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成绩。”黎靖在人前这样说着,人后, 他却找到了赌王父亲,说想要经济独立。 “你想要做什么?” 书房之中, 铺着厚厚的暗红色地毯,红木的桌椅上,年过花甲却不能够称之为老人的赌王坐在那里,他的精神很好, 说话的音调中并没有许多老人的慢吞吞,反而透着一股子雷厉风行的感觉。 无形中, 一种淡淡的压力扑面而来。 这个世界对精神力有些克制作用, 两个星期下来,每天晚上黎靖都在修炼精神力,但目前为止, 所得甚少, 少到几乎要让人放弃这种无谓的修炼。 这样子的精神力显然不可能做到一开始的预想,尤其音乐之路并不是黎靖的热衷, 想要放弃,从事另外一个行业, 做到经济独立的想法也就更加坚定。 只是, 做什么, 他暂时还没有什么想法。 原主就是一个城堡之中精心培育出来的玫瑰花,看着鲜艳美好,也有利刺自保,但是所知所见,不过是方寸天地,从来没想过以后会做跟琴无关的事情。 而黎靖,他虽然想要做点儿事情,可对现实知道的太少,陌生的世界陌生的规则很难通过网上的泛泛而谈得到直观的认识,一时间又不能够彻底改变原主的习惯,此时竟是被问住了。 看到黎靖张口结舌的模样,黎俊才心中就是一声叹息,他这个儿子,养得太娇了。 “我是赌徒出身,经历过挫折,却总是越挫越勇,有目标之后,就相信它总会到来,而我也会不择手段地让它到来,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孤注一掷。” 仿佛是在回忆自己的曾经,黎俊才的语气渐渐深沉下来,语速也放慢了,那种无形的压力仿佛化作了室内的沉郁之气,一点点扼住人的咽喉,呼吸都有了些腥气。 “阿靖,你以前不是说想要做音乐家吗?怎么突然改了目标,想要去赚钱了?” 突然转折的话题直指黎靖最大的破绽。 黎靖只觉得口舌干涩,张嘴之后竟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又张了张嘴,才说:“我想更现实一些。” 音乐殿堂美不美,美,它当然是美的,但是这些都构筑在金钱之上,却又无法马上逆向转变为金钱,更多的还是名气,如果硬要把它与金钱挂钩,最后很可能失了一份纯粹。 “现实?”黎俊才听到这样的答案,有些意外,他每个月都会给每个子女足够挥霍的零用钱,尤其在这些未成年的子女身上,所给的零用钱就更多,在这方面,他如同更多怜贫惜弱的人一样,给他们更多的照顾,在这种精心培育之下的花朵,怎么知道土壤之中的肮脏呢? 黎俊才最后并没有给黎靖更多的投资,他给了他一个小赌场的地址,说:“你先去管管看,看你能不能真正看明白。” “是,我知道了。” 黎靖应下,记下了地址,哪怕这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 临出门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你有很多仇家吗?” “怎么问起这个?”黎俊才有些奇怪,“是谁对你说什么了?” 他的每个子女身边都有他安排的人,这些人更多是一种保护,但必要的时候也是一种了解的渠道,比如说长子身边的助理,比如说黎靖身边的狐朋狗友。 “不,不是,我只是有些担心你,毕竟,我很久才能够见你一面。”黎靖知道自己今天已经露出太多的不一样,唯一能够庆幸的就是这对父子本身对对方也不是多么了解。 如果是六太太,恐怕就不一样了,哪怕她平日里的爱好多是美容麻将,但对自己的儿子,自己最能够依靠的儿子,她的了解还是很深的。 黎俊才笑了笑,这笑容多了些温和,说:“放心吧,早点儿睡。” 如同大多数的家长一样,在非必要的时刻,他是不会跟儿子述说自己的仇敌是怎样的,他还在,这些仇恨还不到传递的时候。 所以,当他突然不在,那些仇恨突然爆发的时候,这些子女之中也少有几个能够真正东山再起,维持不败都已经很艰难,有些事情,就像是泰山将倾,人力是无法逆转的。 门在眼前关闭,看着红木门上暗沉的纹理,黎靖的心也沉了下去,果然,有些事情很难更改。 早上起来的时候,昨天还热热闹闹的别墅之中已经没了几个人在,他们有的人昨天晚上连留宿都不曾就走了,有的则是一大早就离开了,这里并不是黎俊才的常住之处,他就如同古代的皇帝一样,在每个妃子的宫中往返,而他自己真正的地方,是连这些子女都进不去的严密防护。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注重安全的一个人,说他没有仇家,能信吗? 黎靖品尝了一下这个勉强能够算是主宅里的厨师的手艺,还行,至少以他的挑剔眼光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就是略显敷衍,对于他们这些少爷小姐的,主宅之中,恐怕连下人都是不惧的吧,这就让那一份恭敬都显得有几分俯视的味道。 也怪不得那些兄弟都不愿意在这里待,哪怕是为了在黎俊才面前装一个乖巧,他们也都不会跟下人闹什么,自然也就只有自己忍气了。 饭后,黎靖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去了地址中说的那个小赌场。 这样的娱乐场二十四小时都营业的,哪怕是大白天也能够看到里面的灯光璀璨,如梦似幻。 还站在门口的时候,黎靖就顿住了脚,跟在他身后的助理司琛是他从主宅带出来的,见状,轻声问了一句:“靖少,怎么了?” “我早就听说一些赌场都会有风水阵,竟然是真的吗?” 黎靖仿佛从未见过一样,看着那个仿佛是精美装饰品的蝙蝠雕塑,那一双红眼像是镶嵌了红宝石一样熠熠生辉,仿佛是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哈哈,做这行的总是要讲究一些的。”司琛也没否认,这种事情,很多赌客都知道的,他们自己也会带一些护身符,佛牌或者是某些转运珠之类的,八仙过海,各凭本事,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运气。 而运气这个东西,是最说不好的。 黎靖转头往回走,他才下车,再回到车上也不过是两步路的事情,但,到其门而不入,守在车旁的侍者有些奇怪,连同赌场出来迎接的经理都诧异了,这是怎么了?发现什么不妥当了? 赌王的少爷啊,可不是他们能够得罪的。 额上不自觉地冒出了汗,摸出白帕子快速地擦了擦,却不敢直接上前问黎靖,而是问起了司琛,司琛跟他说了两句,这才在他的赔笑声中上了车子副驾。 车门关上,车内静谧了很多。 “先回家。”黎靖吩咐了一声,就侧头看着赌场敞开的大门,目光重点落在那门楣上的蝙蝠身上,蝙蝠啊。 就算他现在的精神力再微弱,但那一瞬间感觉到的危机绝对不会是虚妄,所以,这里不能进。 “靖少都来了,怎么又不进去了。”司琛是知道这个赌场如今已经易主的事情的,昨天黎俊才跟黎靖说完话之后,就把自己的意思透露下去了,下面的人自然知道要怎么做,赶紧给派了个助理来,昨晚就来了,就等着以后听黎靖差遣。 “等一下,你知道哪里有卖玉器的吗,上好的玉器,我要买一些。”黎靖没有回答司琛的问题,怎么说,就因为凭直觉吗?而且,恐怕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司琛之前对黎靖的了解就是文字上的那些,除了罗列出来的奖项之外,剩下的乏善可陈,这位少爷在他看来是最不可能踏足商业,也是不太可能继承赌王事业的,谁想到他突然就改了主意? 现在看来,恐怕这就是他的性格吧——多变。 还不知道自己头上多了一个标签,黎靖专心一意地想着修炼灵力的事情,只看那些玉器之中是否能够蕴藏一二灵力了,如果有,那么这个世界恐怕真的不像眼前那样简单,而这一点,在看到那蝙蝠的时候就有些预料了。 玉器之中果然有些灵气,虽然微弱,但并不是不能汇聚的,所以… … “这段时间我都不会过去赌场了,你先帮我看着好了,查看一下运营情况什么的,这方面我也不是很懂,以后还要多多请教你。”黎靖的手中捏着一块儿玉石,这是他寻到的最好的一块儿玉石,若是再进化一下,大概能够进化成低阶灵石了。 只可惜… …这方世界的规则并不是修仙类的,所以它永远也无法进阶到那一步,但这并不妨碍一个有了修仙功法的人借用它修炼,越是低阶的修炼功法越是容易入门,修炼起来反而比较简单。 等到有了一定灵力基础之后,就可以修炼神识了,神识可以替代精神力使用,到时候,他会再来这个赌场看一眼。 想法到这里,又是一变,口上的话也变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不知道我家到底有几个赌场,明天你带着我一一去转转。” “是。”司琛看了黎靖一眼,不知道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单纯的认认门儿? 632.第632章 黎靖的要求有些古怪, 但并不是不能够接受, 司琛做好了工作,准备带着他好好认认门儿,连同黎靖掌管几家赌场的兄长都听说了这位可能会拜访的意思, 结果,他还是过门而不入, 车子都没停,就是放慢速度看了一眼就走了。 “这是闹什么的?” 有一个存心拉拢一下下头弟弟的想法, 专门等在了赌场里,听到消息,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也就放下了拉拢的想法, 准备看看再说。 这一番古怪动作,连同突然喜欢上玉石的爱好,都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不过大家都不是太在意。 黎俊才为了支持他奢侈的喜好, 专门送了一箱子上好的玉石过来, 又给黎靖的卡里打了不少钱, 补上了他上次买玉石的花销。 他这么一动作, 几个已经掌事赚钱的哥哥也不好视若无睹,便都跟着送了些玉石过来。 六太太也给了, 只是给得莫名:“你这到底是要弄什么?怎么突然喜欢上了玉石?” 练琴还是在练, 一样是不让人打搅, 但是琴房之中, 六太太去看过,多了不少的玉石摆件,都是他一样样摆的,还不让人动,乍一看,倒不像是琴房,而是个玉石库房了。 还有,儿子以前不喜欢黎俊才的事业,从来没有接手的意思,一心一意想要在音乐上取得成绩,最自傲的也是自己的小提琴,隔三差五,总要给她拉一段曲子,听听她的看法。 现在呢? 只要在家,必然都是在琴房之中,一个人关在那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练琴。 六太太有些本能的不安,她不太喜欢这样的变化,太突然了。 “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还记得我以前烧了一本书吧,现在我发现里面说的可能是真的。” 黎靖也知道不好在六太太的眼皮子底下隐瞒太多,便找了个借口,这件事在原主的记忆中也是有的,那次他生了好大的气。 原主的性子有些独,他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其他人不经过他的允许,碰都不许碰一下,那书的时候还是小时候了,有一本当时他很喜欢的书,但是被新来的打扫卫生的阿姨拿起来看了看,被原主看见。原主直接把书扔到了火上,说“我的东西,就是烧了也不给人看。” 那时候他还小,动作激烈,差点儿没有把厨房给烧了,这事情闹得就有些大,六太太也是记忆犹新的。 此时听黎靖说来,努力回忆了一下,这件事她倒是知道,就是不知道那书是什么书了。 “倒是可惜了,当时烧得太快了,我还没看完,现在记得的也不多了。”黎靖说的时候真的露出一些遗憾之色来。 六太太信了,摸摸他的头,说:“什么书,再找就是了,至于这样闷头苦想。” “只怕再也找不着了。” 当然找不着了,本来就是他瞎编的。 黎靖叹息一声,也不再说,又去琴房之中修炼了,他现在修炼有些成效,自然愈发抓紧,只可惜玉石消耗太大,眼看着就要跟不上了。 玉中失了灵气,被他使用过后的玉石至少下降一个档次,一来一回,纵然有黎俊才的零花钱撑着,也还是有些不够用了,谁让这年头好玉难得。 当黎靖再次来到已经归属于他名下的赌场的时候,时间已经悄然过去了半年,离剧情之中那个转折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司琛陪坐在车上,心中还在想,这一次不会过门而不入了吧。 赌场的经理还是原来的那位,比起上一次的忐忑,这一次镇定多了,等候在车旁,陪着一起进入了赌场。 进门的时候,看到门楣之上的蝙蝠,黎靖还是多看了一眼,神识轻轻触碰到蝙蝠的眼睛,仿佛能够看到那双红眼之中的笑意在说,欢迎,我的客人。 “咱们场子里各种□□项目都有,各种台子也都是今年换的新的… …主要的就是接待一些中等档次的老客… …一楼主要是散客在玩儿,二楼以上才有更加严格的安保系统… …” 经理介绍得口若悬河,黎靖在看的却不是那些看起来崭新干净的台面,还有衣着光鲜的侍者,亦或是那些面不改色的赌客,他在看建筑内的每一个蝙蝠装饰。 “那些红眼睛,是红宝石吗?” 黎靖突然问。 “啊,红眼睛?”经理的话被打断,他一时间不知道黎靖在说什么,反应了一下,看到那蝙蝠造型的装饰,笑了,说,“这就是蝙蝠入屋的意思,象征发财。应该是用红宝石吧。” 每一个蝙蝠雕像都足够精巧形象,自然也不会太大,纵然是用红宝石点缀眼睛,造价也不会太过昂贵,如同玉质的等级不同,价格不同一样,宝石之中也有高低之分。 经理满不在意地这样回答着,心里头还嘀咕,自己又不是当时装修建筑的,怎么会知道这个? 黎靖大概转了一圈儿,既没对经理的成绩表示满意,也没有表示不满意,真的只是转了一圈儿就离开了。 回到车子上的时候,司琛还有些奇怪:“靖少这就走吗?” “嗯,去别的赌场看看。” 黎靖回答得自然,好像他本来就是过来看看内部装饰的。 司琛的视线有些古怪,却还是吩咐司机开车,真的去黎家名下的其他赌场绕了一圈儿。 这些赌场之中有的是新建的,有些时候历史更长的,但装修风格无一例外,除了赌场常用的狮虎雕像,雀笼造型,最不容忽视的就是蝙蝠了。 因为蝙蝠在东方还有“福”的意思,乍一看似乎也不算什么,但在西方,这种代表吸血的存在可不是什么好物。 自然,这里是没有吸血鬼的,但,有比吸血鬼还要更可怕一些的东西。 全部转了一圈儿,黎靖没有再去别的地方,直接回了主宅,这一次又是月终总结,之前的几次,他都以在学习玉石鉴赏为由搪塞了过去,这一次,却是要跟黎俊才说一些别的了。 随着神识的增长,他已经能够看到那隐隐的黑气,结合剧情中黎家败落的时间,似乎也可以猜测到某些不以人力为转移的事情。 “这都半年了,你还没厌倦那些玉石啊!” 黎靖大肆收购高质玉石的举动跟收集跑车又不同,至少放在他这个曾经一心喜好音乐的人身上,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几个兄弟都有些意外,什么爱好能够长时间保持最初的兴趣,可是不容易。 “自然不会厌倦,以后还是越多越好。” 实际上,现阶段就算是再多的玉石,再多的灵气也不可能把他的修为增长到筑基了,这个世界规则的极限大约就止步于炼气八层了,这可不是个好消息,如果他的猜测属实的话,这样的实力,也还是任人宰割的料。 聚会散去,黎靖再次来到了书房之中,见到已经等着他的黎俊才,轻声叫了一句:“父亲。” “父亲,你跟魔鬼做了交易?” 这一问,只是求证。 黎俊才的瞳孔微缩,镇定自若地说:“你这是从哪里听来的,不要把小说中的东西当做现实。” 神识之中,黎俊才的细微变化都似被放大了百倍,在慢速的时间之中格外凸显,黎靖看得很清楚,心中轻轻叹息,这个世界最大的不同,可能就是魔鬼的存在了吧。 真正的魔鬼。 “父亲,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以前一直都当做是故事书,但后来我发现了那些蝙蝠,那些契约的看守者,魔鬼的眼睛,咱们家的每一个赌场都有,每一个,我都去看了,那些是逃不掉的,我能知道你当时约定的是什么吗?” 魔鬼的交易不是那么好做的。 黎靖以前并没有真的接触过这种魔鬼,因为它们在魔界都是排不上号的,实力极为弱小。 但,这种弱小却是相对于魔界而言,在人间,除非有更强大的力量压制,否则,魔鬼的契约,不能违背,不能够有一丁儿一点儿的违背,必须要不打折扣地完成。 一旦违背,反噬就是家破人亡。 从剧情中看,黎家的确得到了这个反噬。 当时看剧情的时候还有些疑惑,原主可以说是没有自保能力,所以大厦将倾,不能力挽狂澜,但是他的哥哥们,有的可是儿子都比他大了,彼此的妻子家族也不是什么无能之辈,怎么最后还都跟着死了呢? 因为剧情是以原主为中心,他看到的只能是原主死前就知道的事情,所以并不是看到了所有人的死,这个疑问当时并不明显,因为他不知道那些在原主死前还活着的人最后会不会也跟着死。 无论是原主的记忆,还是剧情,他都没有从中看到一丁点儿的稀奇古怪力量存在,但现实情况是,黎家的败亡,包括黎俊才的死亡,都可能是他违背了契约。 “魔鬼契约是不能够违背的,否则只能是死亡的结局。” 如果更糟糕一点儿,连灵魂都无法逃逸而出,沦为魔鬼的掌中玩物,如同役鬼一样,受其驱使。 633.第633章 黎俊才的眼中满是震惊, 那是他从来不曾对人提起的事情,就连他自己, 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大概是做梦,怎么… … “什么魔鬼契约?”黎俊才还想要否认,但是看到了黎靖的表情, 他是那样笃定,话锋便转了, “那些, 都是真的吗?所以, 我没有做错?——你是从哪里知道的?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看得出, 这件事已经困扰黎俊才许久了, 他这时候的问题虽然说得慢, 但却暗藏着一丝急促。 黎靖微微摇头,除非能够完全压制签订契约的魔鬼,否则这个契约必须完成,不惜代价也要完成。 “每年一个孩子, 我的孩子。” 许久之后, 黎俊才说了这样的话, 那并不是一个很美好的回忆, 细究起来, 他的确是从此开始翻盘, 日子渐渐好过起来, 但是, 每年都要杀死一个自己的孩子, 这也并不是什么好受的经历。 他一直想要遗忘的,随着年龄大了,心软了,愈发做不了这样的事,一年,两年… …没有看到什么变动,他就以为以前都是自己昏了头被骗了,难道、难道是真的有那样的赌注吗? 这是一个疯狂的赌局。 对于赌徒来说,最不能够拒绝的就是赌局,尤其这个赌局的赌注并不值钱,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而已,换来的就是未来一年的财运亨通。 每一年,每一次,他都在下注,赌这件事是真的,然后他一年财源广进,最开始,他都很坚定地认为这件事是真的,但后来,渐渐地,他开始希望这件事是假的。 ——没有一个当父亲的乐于杀死自己的孩子,哪怕那刚刚出生的婴儿什么都不知道。 而现在,他知道这件事大约是魔鬼的交易。 黎靖的目光很复杂,他就说么,现代人,就算是觉得多子多孙多福寿,又哪里真的有谁愿意养活几十个子女,这简直就像是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结果竟然真的是这样吗? 那么,他们这些活下来的孩子实在是应该感激自己的幸运,逃过了那最初的选择。 “啊,我为什么会跟你说这些,你不要想了,有什么事情都有我担着,没事儿的,这两年,什么事儿都没有,不要多想了。” 黎俊才一时懊悔自己的失言,怎么就说了呢?这些,实在不应该说的,谁会信呢?连他自己都不愿意信了。 “我不能不多想啊。” 黎家的灭亡,就是原主的死亡。 否则,就凭那小康之家废了手的少年人,又怎么那么容易找到能够帮他报仇的人,那么容易就让原主丢了一条命。 连缓冲时间都没有,一切就尘埃落定。 如果有一个魔鬼在暗中捣鬼,那就说得通了。 黎靖很认真地给黎俊才讲了一些他“从书中看到”的事情,用同样的理由把书的去向交代了清楚——被他烧了。 “这是警告吗?”黎俊才若有所思,黎靖已经把剧情中发生的事情当做梦境所见说了出来,太过真实的种种,很多不可能被黎靖所知的种种,他都说了,那么… … “他是借你的口来警告我?”很自然地,黎俊才这么以为。 不,魔鬼做事从来不需要警告。 黎靖不能够说出剧情什么的,只能够默认黎俊才的这种观点,然后见到他的脸色阴沉,猛然想到某件事,忙说:“现在补救也来不及了,已经违约,无论再杀几个,也不能够弥补。” “怎么说?”黎俊才问。 一句话就透露出刚才他所想的确是杀了今年出生的那一对儿双胞胎,哪怕在此之前,他十分疼爱这一对儿难得的龙凤胎,一直以为是龙凤呈祥的征兆。 “没有人能够在违背魔鬼契约之后不付出代价,而一次违背之后,无法挽回。”黎靖说得十分肯定。 黎俊才反而有些半信半疑起来了,他是标准的赌徒,总要把别人的话转上几个弯儿再信,之前的草率相信多是震惊之下的口风不严,这时候冷静了,反而觉得自己这儿子是不是在虚张声势,在故意诈他,虽然这个名目新鲜些,但会不会是为了什么阴谋,或者单纯为了多得点儿钱,封个口?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只是,首先我们需要先找到魔鬼的化身。” 天地之间自有规则,哪怕此方天地不像是有神仙妖魔的样子,当年既然魔鬼存在,那么某些强大的规则必然存在,只是无法被他们触碰罢了。 如此,多少算是一点儿保证。 当过人类,也当过异类,黎靖明白人是天地主宰的主旋律,尤其在现代世界愈发如此,规则的偏向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平白无故被异类夺取生命,必须要有一个因由。 就好像是妖精报恩不能无凭无据一样,因果的联系必须要存在,否则这些异类一旦出手,就要被规则所绞杀,它们所承担的是必死的风险。 这些落在眼前这件事上,倒是可以取个巧。 他们没有实力压服魔鬼,把之前的契约作废,那么,能不能重新签一个呢? 新的契约必然覆盖旧的契约,如果想得周全一些,可能就会有转机。 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成不成的也不好说,黎靖没有多说,只说了要了解更多具体的经过。 黎俊才当然不可能跟他说得更多,这些年,他当然不是傻傻地一个劲儿地杀孩子,他也问过很多人,世上到底有没有魔鬼的存在,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他始终没有答案,也不敢轻易违背那张签下血字的契约,尽管那上面的字,其实他都看不懂。 是了,那张契约,被收走了。 “那么,要不要赌一场呢?你相信我是魔鬼,签订这张契约,以每年你亲手杀死自己的一个亲生子为代价,保证你未来一年的财源广进,我觉得这是个很划算的赌约,你觉得呢?” “好,我赌了。” “这可真是个明智的选择,在这里签字吧。” 如同绅士一样的先生这样说着,然后让他用自己的血在一张羊皮纸上写下了他的名字,那时候他还头破血流,刚刚出千被人发现,遭到了毒打,身上很多地方都在流血,随便沾了沾,他就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 红木椅子上,黎俊才头后仰着,靠着椅背,陷入了沉眠当中,黎靖也在椅子上坐着,闭着眼,他通过神识入梦,这是他以前不曾掌握的技术,但经过了一次捕兽人之后,他学会了如何进入他人的梦境,这也是一种熟能生巧的事情。 而神识的存在,能够让他影响对方的梦境,如同催眠一样的效果,让梦境重现真实。 他看到了那天的雨,看到了那条小巷,看到了那个一身狼狈的年轻时候的黎俊才,他是真的好看,年轻而朝气蓬勃,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儿,哪怕被自称魔鬼的先生找上来说了这样的话,他却还是凭着一股赌性选择了当时最有利的一条路。 用亲生子的生命成就自己的财富之路。 听起来很残忍,但是对当时的他来说是极好的,他欠了债,就在签订这张契约之前,他不仅被人打了,还被逼着签下了高额债务的欠条,如果不能归还,就会被拉去卖掉器官。 那样的结局就只有死了。 年轻的人,哪里甘心那样死呢?只能自己拼一把了。 黎靖看着他签字,雨水混合在手上的血迹之中,让字迹有些氤氲,氤氲!黎靖的眼睛亮了亮,再去看那个魔鬼的化身,礼帽的帽檐遮住了他的眼,只能够看到他嘴角的弧度,在看到那个签字的时候愈发扩大。 忽然,他抬起头,看过来,一双红色的眼眸于暗夜雨巷之中极富穿透力,似乎一下子看到了黎靖的存在。 然后,他笑了。 黎靖猛地退出来,坐在椅子上的身体往后跌了跌,虽然他及时稳住,但椅子倒了,他的腿上也被撞了一下,有点儿疼。 那个魔鬼,他是真的看到自己了吗? 黎俊才还在闭着眼睛,半点儿没有清醒的意思,黎靖没有叫醒他,扶起了椅子,离开了书房。 “装修?”司琛有些意外,却没有多问原因,直接接下了这项任务,准备把那个小赌场重新装修。 他找了几家设计公司,各自出了几种风格的样图,黎靖随便选了一种,要求不能够有任何的蝙蝠装饰。 “狮虎还是鸟笼都可以按照惯例装上,蝙蝠绝对不能有,现在的那些都要拆下来,完整地拆下来,不要有任何的损伤。” 什么东西一旦成为象征就不能轻易损毁,这些蝙蝠也是,既然知道他们是魔鬼的“眼睛”,就不能够轻易毁掉,否则是要结仇的,只是不知道这样的举动是否能够把那位潜藏的魔鬼引出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等级的魔鬼。 黎靖想了一下,又苦笑,就算是最弱的也不会好说话啊,说到底,还是实力问题,他每次穿越都只提前一段时间而已,应变准备不够,修炼的力量不够,想要大杀四方,还真得是在梦里了。 可惜了,魔鬼不做梦,不然上个世界学到的入梦术倒是个好技能。 634.第634章 堆积着蝙蝠雕像的仓库, 在当天夜里迎来了一个戴着黑色礼帽的男人, 当他出现的那一刻,所有蝙蝠的红色眼睛都闪烁了一下, 片刻后,化为了灰色的粉末。 男人的嘴角勾起一抹浅笑来,戴着白手套的手中突然多了一卷系着红色丝带的羊皮纸, 他抽开绳结,羊皮纸凭空展开, 一个个常人根本不认识的字样出现在纸上, 他只扫了一眼, 便有一道红线从纸上延伸开来,一直蔓延到虚空中去。 正在住宅之中睡觉的黎靖神识微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接近… …成为修仙者后,最好用的莫过于第六感了, 这种完全不科学的东西放到这里简直是有感必准。 起身套上一件外套,摁开开关,灯光亮起, 打开门,走到走廊上,一个个把所过的灯光通通摁亮,敲开黎俊才的门,直接道:“我感觉到有什么已经过来了。” 黎俊才的神情有些紧张, 手中的□□并未收起, 自他同意更改装修的时候, 不,在更早的时候,在他没有把自己的孩子杀死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的一天。 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天,他还是会觉得来得太快。 又或者太慢了。 多余的人已经离开,这座住宅之中,只有黎俊才还有他的子女们,其他的孙子辈的都不在,这些人大部分还在睡梦之中,黎俊才沉吟了一下,还是把人都叫起来了。 “什么,老爸,您都多大年龄了,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我明天一大早还有一个会要开,什么魔鬼啊,契约啊,等到那之后再说好不好?” “是啊,这都是什么事儿啊,我还当这时候集中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这个?” “老爸,你别是被黎靖蛊惑了吧,这小子脑子里不知道想的什么,之前好好的音乐也不学了,指不定是中了邪了,不行咱们请大师回来看看,其他的,看过之后再说吧。” 所有的人都不相信,在亲眼看到之前,很少有人能够相信这些是真的。 “这都什么年代了,那些迷信思想可是要不得!” 大哥说得还算中肯,但是看过来的目光之中还有着责备。 黎靖把食指比在唇上,做出了一个“嘘”的姿势,然后轻声说:“来了。”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没有谁想要开门,尤其他们之前还听了一个荒诞离奇的故事。 大哥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凌晨一点,这个时间,本来应该在梦中的,谁会来敲门拜访? 黎靖也没准备去开门,被他按住的还有黎俊才,然后,他们就看到门悄然打开,戴着礼帽的男人好像是才从某个时代剧中走出来,衣着打扮都透着古怪,但看到他的时候,无论什么样的话语都哑然,因为他的那双红眼睛。 在他抬起头的时候,红眼睛露出来,闪烁一下,说:“晚上好,我的债主,是该归还欠款的时候了。” 黎俊才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竟然是真的,不是梦。 适才还唧唧喳喳的子女们一个都不吭声了,这种气氛太诡异了,让他们觉得有些冷,不敢出声,总觉得不是他们说话的时候。 羊皮纸在大家的面前展开,男人念了一下纸上的内容,跟黎俊才所说的没什么区别,冲着大家展示了一下,让大家看清楚那上面的签名。 的确是黎俊才的字,哪怕有些潦草,但,鲜红的血色好像是刚刚写下的样子。 “我还记得那天是个雨天,不是吗?”男人的礼帽即便在室内也没有摘下,他说着自顾自坐到了一个单人的沙发上,环视一圈儿,目光落在了黎靖的身上,“年轻人,你很有意思。” “那么,现在你是想要还债,还是赖账打底?” 他的目光落在了黎俊才的身上,音调中有着一种懒洋洋的漫不经心。 “先生,您是否欢迎一个新的赌约?”黎靖上前一步,他本来就没有坐下,这一动,便把所有的目光都引到了自己的身上。 “哈哈,赌约,我最喜欢赌约了。” 男人笑着,好像很开心的样子,殷红的唇上像是涂了血,如果单看外表,这人其实也挺像吸血鬼的,但是对方身上那种深沉的压抑感,稍稍接近便像是感受到了深渊,这是魔鬼所独有的。 其实,魔鬼比恶魔跟人的关系更亲近,他们喜欢人类的游戏,喜欢跟人类玩耍一些游戏,自诩聪明的他们总是不畏惧任何的游戏,因为他们相信胜者只会是他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很多时候,拥有漫长生命的魔鬼总是能够等到收割胜利果实的时候。 “不过,你需要先还清这一笔账,否则,我不会再与你们开始新的赌约,这是我的原则,啊,契约精神。” 他的笑容优雅,毫不掩饰的恶趣味透过那一双包含恶毒的红眼投射出来,让所有触及到他视线的人都暗暗心惊。 是的,这就是最难的地方,当欠账的时候,很难不理亏。 黎俊才轻声说:“我会还债,在新的赌约之后,连本带利地偿还,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还债的决心。” 济济一堂的黎家子女们都是一惊,这是什么意思?哪怕已经从那个荒诞的故事中知道自己可能都曾经差点儿被献祭给魔鬼,但真的面对自己的父亲这么冷酷无情的一面,多少还是有点儿接受不来。 “凭什么啊,你说你是魔鬼你就是魔鬼,有本事你直接杀人给我们看看啊,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知道凭着什么手段装神弄鬼,黎靖,是你吧,你是想要做什么,找了这样的人演戏。” 黎靖的姐姐,一个刚成年的大学生这么说着,她的性格本就有些急躁,这时候突然发飙,还真让人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勇气可嘉,对此,黎靖只有这一个词能够称赞。 “哦?我应该做点儿什么才能够表示自己是魔鬼呢?” 礼帽被摘下来,露出的黑发之中有两个卷曲的山羊角,男人摸了摸,然后说:“这样自在多了,怎么样,你还想要什么证明,这个吗?” 男人翘起脚来,锃亮的皮鞋在大理石的台面上反射着冷光,一个响指,便有红色的火从地面上窜起来,直接笼罩了黎靖的姐姐。 黎靖的姐姐还没有反应过来疼痛,便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当场被烧到灰都不剩。 这一幕让所有的人都是心中一凛,纵然有几个还是怀疑黎靖作祟,但是这种时候,看向他的眼神儿也多了几分小心。 更为明显的,有几个胆小的明显缩到了后面去,这些人中,最小的是黎靖的一个妹妹黎澄,她本来就在黎靖的附近,这时候悄悄拉住了他的衣角,小声说:“你不会让我死的,对吧,我什么都不和你争。” 显然,比起更加玄幻的魔鬼,他们还是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黎靖策划的,虽然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做到了让人在眼前自燃气化,但是这一切定然都是有预谋的。 在这天之前,他们也不是没见过黎靖总是跟黎俊才嘀嘀咕咕的。 黎靖无奈,他就知道,现代的无神论影响长大的一代,除非看到了切实的证据,否则,总是会很有科学精神地怀疑一切。 事实上,若不是感觉到了这位魔鬼先生身上的气息,他也会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像是一幕荒诞剧,简直太可笑了。 “先生,您违背了契约。”黎靖没有理会自己这些并不亲的兄弟姐妹,而是郑重说道,“她刚才是在质疑我,并不是冒犯您,您却杀死了她,并没有让我的父亲亲自动手,这是违约。——现在,你还拒绝一个新的赌约吗?” 红色的眼睛眯起来,男人的表情有些不悦,平然生出的压力沉甸甸的,连气氛都冷凝了,“有意思,你在算计我?” “不,不是算计,只是强者该有的尊重。”实力不如人,黎靖不得不稍稍恭维了一下对方,同时显露出自己炼气期的修为。 到过修仙界都知道这种修为代表着什么,一方面是对真正强者来说蝼蚁一样的力量,但另一方面,这种有体系的修为也代表了他必然有一个靠山,无论是师父还是宗门。 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这就是修仙界的常事,甚至如同某种潜规则,如果这个世界上有魔鬼,那么,谁说不能够存有一些修仙界的老怪物呢? 如果这个魔鬼活的时间够长… … “很好。”鲜红的舌头好像蛇信子一样扫了一下上唇,男人的表情阴冷,很明显收到了这隐含着威胁的暗示,“很好,契约精神,我说过的,契约精神。你想要怎么赌?” 眼前的场景瞬间变幻,是真正的转移了空间,黎靖的瞳孔缩了缩,这位魔鬼先生比自己所想更加强大,他竟然在一句话之间把他们挪到了赌场之中,正是划分到黎靖名下,那个属于他的小赌场。 新的装修连黎靖也觉得陌生,但,这里的氛围对黎家人来说还算亲切,这也算是家族事业了。 赌场之中没有其他人,魔鬼直接坐在了主位上,所有的人各自分坐在牌桌的周围,这个牌桌非常大,好像扩展了空间。 635.第635章 空间么? 黎靖若有所思, 眼中有些兴奋起来。 他缺少对这种高级力量的直观认识。 时间, 空间,这两种力量几乎是所有力量的本源,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没有这两种力量,其他的力量都无法立足。 正因为是类似源头的力量, 它们也就更加不容易掌握,甚至缺少掌握的途径。 与之相比, 适才取人性命的也就是火系魔法就能够做到的程度, 算不得多么高明了。 “给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 赌什么,赢了的… …或者,我该把这个条件让给你们开?”魔鬼笑得不坏好意,没有人能够拒绝魔鬼的诱惑。 “不, 我不想赌,我只想回去,我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都不要,我不想赌。” 一个女孩子受不住了,先这样说着,黎靖看了她一眼,这位适才就站在那位姐姐的身边, 两人算是好姐妹吧, 至少表面上像是, 所以这会儿,物伤其类? 无论是哪种理由,似乎都注定了她的结果不会好。 很快,火焰再次燃起,红色的火苗很好地规避了任何非人体的物质,以至于燃烧之后,地面上还能够留下一套完整的衣裳。 比上一次所显露出来的威能,似乎更进了一步。 黎靖皱眉,这么短的时间内进步了?还是说,有意为之,就是让大家震惊一下? “还有谁不想的吗?”魔鬼依旧在笑,眼珠子转过一圈儿,满满都是恶意。 “我选□□。” 黎俊才第一个出声。 黎靖回头,他跟黎俊才站得近,此时座位也是相邻的,一眼就看到了他疲惫的眼,对于未知的力量,什么都不能够保证赢。 “很好,老客户么,就由你先好了。”魔鬼这样说着,说话间,一个□□已经来到了眼前。 黎俊才起身,在转动□□之前,环视了他们一眼,说:“我希望你们之后都选择□□,或者还有赢的可能。” 作为一个赌王,他知道很多种赌术的技巧,知道各种作弊的方法,而魔鬼,只可能比他知道的还多,这其中,简单些的或者就只有这个□□了吧。 在机器不会作弊的情况下,它的赢面完全都是运气分。 黎靖轻轻摇头,在运气都能加点的情况下,这种运气分其实也并非不可控的,所以,并没有稳赢的局面,不应该被魔鬼所误导,选择这些才是。 只是,这话,不能说,在不确定自己能够稳赢的情况下,说了只会灭掉自己的路。 转动开始,黑红两色的格子来回交换,看得人有些眼花,却没有人移开视线,每一个都在看,认真地看。 “我选红。” 黎俊才却没有看,他没有运用任何的手段,一切真的都要全凭运气。 他老了,也累了,面对两个女儿的接连死去,终于看明白了某些力量是无法抵御的,既然如此,他不愿意再被人当做戏子看待,任由自己如同被猫捉住的老鼠一样,百般玩弄之后才死亡。 “哎呀,你选择了我最喜欢的颜色啊!”魔鬼这样说着,他坐在那里,翘着腿,看着□□渐渐减速,最终停下,黑色。 “很抱歉,你输了,所以,规矩我定,输了的人,就把你的灵魂给我吧。”魔鬼招了招手,然后黎俊才就像是死了一样倒下来,黎靖察觉到有什么飘到了魔鬼的手中,凝成了一颗珠子,被他扔到嘴里咀嚼,嘎嘣脆的声音仿佛是在咬什么糖豆。 黎靖没有去扶黎俊才,他已经死了,就在魔鬼招手的时候,他的灵魂飞了出去,成为了魔鬼的甜点。 周围有了细碎的哭声,纵然一开始还怀疑是做戏的人,在看到这里之后也只能选择相信,不能不赌,赌了,就是把命作为赌注,跟一个非人类,还是拥有莫测力量的非人类,能赢吗? 绝望的气息渐渐蔓延开来,他们似乎都看到了自己的死,任由这个魔鬼操纵。 “你是魔鬼,你就是一个魔鬼!” 有人受不了地喃喃。 “哈,难道你们现在才知道我是魔鬼吗?不管你们为了什么唤来魔鬼,都要为魔鬼取乐。” 恶意昭彰,魔鬼的笑那么肆意,完全不惧他们发现这几乎是必死的局。 黎靖和身边的这些兄弟姐妹没什么感情,每个月见一次都不一定说两句话的人,除了身上的那点儿血缘,其实也没什么牵绊,但,这到底也算是原主的家人,看着他们一个个去死,也有些折磨自己了。 “我来和你赌吧。” 黎靖抢在黎大哥之前迈出了脚步,站在了魔鬼的前面,直视着魔鬼的血红双眸,说:“我来和你赌。” “好啊,赌什么?” 魔鬼很无所谓,他摸过了赌桌上的一副牌,纸牌在他的手上翻飞,做出各种花式,挡住了嘴角的那一抹笑容。 “赌我是否能够为你制造出梦境。”黎靖说,“我可以为你制造出一场梦,魔鬼的梦境。” 纸牌雪花一样落下,那魔鬼怔怔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爆发了一阵大笑,“哈哈,真是要笑死我了,你这愚蠢的凡人,你难道不知道魔鬼是不会做梦的吗?啊,你不知道,你不知道。” 笑声仿佛震动着这个空间,黎靖小心外放的神识终于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儿,这个空间,并不是真正的那个赌场! 所以,他其实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厉害。 无形之中,又多了一点儿把握。 黎靖更自信了几分,看着那个魔鬼,笑着说:“是谁告诉你魔鬼不能做梦呢?魔王的规定,还是,神的旨意?” 现代人,已经很少有人有信仰,更少有人这样把魔王和神之称挂在嘴上,魔鬼一时间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又只当是凡人的狂妄,这些妄图质疑一切的凡人,又怎么会知道这世间的真相。 “哼,在这里,我就是神。”魔鬼冷嗤一声,满不在乎地说,“我倒要看看,你要怎么做。” “那么,为了保证赌约的顺利进行,首先你要让我能够接近你,然后你闭上双眼,我会用催眠师那样的方法让你入睡,我也会进入你的梦中… …” 魔鬼迟疑了一下,他的神色变化并不是十分明显,却还是被黎靖察觉到了,接近,是的,接近,这个魔鬼看似就在眼前,但是他们之间却还隔着足够的距离,足够让他们摸也摸不着的距离,像是处在两个平行的空间,经过了拙劣的贴合,才让他们能够相见。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黎靖所知之中,这个世界就是很正常的现代社会,没什么神啊鬼啊的存在,更不用说这种本不应该存在的魔鬼了,但是,魔鬼确实出现了,那么,是什么让他们能够现身,又是什么让他们能够接近?在这里也能够显露自己的威能? “我想,你需要一份新的契约,不是吗?”黎靖注意到了羊皮契约,他知道魔鬼的力量大部分都会在契约之中,与本空间的人签订契约,让自己能够在此空间自由行走,是这样吗? 他想到了系统,系统努力地让自己进入各个世界之中,让自己做出一些事情来,是否也是达到了这样的目的,产生纠葛,发生因果,然后自然制造出一个漏洞来,能够容许某种连通的建立。 “你说对了?你说错了?你猜,我要选择哪个?”魔鬼笑得荒诞不羁,好像没有被触动,但那一桌子凌乱的牌,已经足够说明某些事情了。 站在黎靖身旁的黎家大哥好像意识到了这一点儿漏洞,捏了捏黎靖的手,似乎是想要暗示他什么。 黎靖回头看了他一眼,没看明白,只是笑了一下,回头对魔鬼说:“我已经提出了怎样赌,现在,是你选择是否进行,而如果不进行,那么,就算是我赢了。” “不不不,这个条件不对,我不赌怎么能够算是你赢了呢?应该更换赌局重新开始。”魔鬼并没有被绕进去,狡诈地笑着。 “那么,新的赌局就是我想要跟你处在同一个空间之中打败你,你是否同意?”黎靖说得更为简单了一些。 如果真的是两个不同的空间之中,他自身携带的规则能够让他动用力量,却不能够让他随意干涉这里,所以… …也许,死了的人只是幻象? 如何分辨这世间的真假? “哈哈,打败我,你怎么可能打败我,我动一动指头,你就死了。”魔鬼笑着,却没有同意这个赌局。 现在,不用黎靖再说,黎家大哥已经确定了魔鬼的漏洞在哪里,兄弟之中也有聪明的,直接一语喊破:“你根本不能杀死我们,刚才都是魔术!” 呃,魔术,大概也可以这么说吧。 黎家人的目光都集中到魔鬼的身上,魔术吗?没死?扶着黎俊才倒在地上的那几个有些不敢置信,人是死的啊,他们亲自触碰过了,确定了没有呼吸的,怎么,没死吗? 还有那烧死的人,如果说第一个可能是假的,那第二个呢?留下的衣服都是真的啊! 636.第636章 黎靖轻轻摇头, 不, 他是能够杀死的, 只是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两次, 第一次展示自己力量杀死了人,违背了还存在的契约,才让他们抓住了翻盘的机会。 第二次,则是故意威慑, 很可能人根本就没有死, 而是被他用欺骗视觉的手段让大家觉得这个人消失了。 一个被禁锢住的人消失在视线之中, 在很多人眼中可能就是死了吧, 最可疑的就是这些故意落下来的衣裳, 还有那未曾听到的惨叫声。 至于黎俊才, 按照他违背契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的命就在魔鬼的手中, 随时收割都可以的,所以, 他是真的死了。 “我愿意跟你重新签订契约, 不涉及灵魂的契约。” 黎靖抢在魔鬼没有耐性之前,再次开口,压住了所有可能的聒噪, 不得不说, 每月一次的汇报总结别的没有, 但至少养成了这些兄弟姐妹能够在别人发言的时候耐心倾听的习惯。 此时黎靖一开口, 本来还想要开口的就都不说话了, 等着看他说话的结果,表现出来的倒像是异常的团结。 “除了灵魂,你以为我还喜欢什么?”魔鬼一嗤,他是真的看不上这些人类的,除了他们的灵魂。 黎家大哥拉住了还要说话的黎靖,说:“那我和你签订灵魂契约好了。如同我的父亲那样,我以我以后的孩子的灵魂跟你契约。” 他说得果决,换来的却是其他人异样的眼神儿。 “好啊!”魔鬼没有犹豫,手上的羊皮纸一晃,已经失效的契约自动刷新,上面的文字几乎没有变,末尾的横线上没有了黎俊才的名字,空白下来,等待着新的签名。 这可真是糟糕的情况。 黎靖的脸色不是很好,在没有契约的情况下,魔鬼能够杀人,那么,除了签订契约的人灵魂暂时能够得到保全,其他的人,死还是不死,都在魔鬼的一念之间。 契约,只要一份就好,所以,他们已经没有了价值。 “不行,我也可以,我也可以签订契约!” 反应过来黎家大哥想要抢走的是生的机会,有人抢在他之前试图夺过羊皮纸。 还有更聪明的,直接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血先涂在了羊皮纸上,争夺之中,他占了优势,歪歪扭扭的字迹最终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魔鬼笑着,看着他们争抢的样子,他的笑容格外愉悦,抱臂旁观,只觉得刚才憋的气都放开了,心情好了很多。 黎靖的心情却是愈发不好,尤其是看着那道契约最终生成,那是他的三哥,这位平日里不声不响的,没想到竟然这样能够抓住机会,反应也快,真是… … 神识刺破空间,真相在他的眼前展露,他们还在那个客厅之中,所以为一切实物都是他们以为的,这一切,本来就是一场假象,这种视觉的欺骗… … 站在一旁好像木雕一样的姐姐只有眼珠子还在转动,她整个人都被定住了,焦躁不安地看着他们,不知道等待她的会是怎样的命运。 空间被刺破的那一霎,魔鬼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露出了古怪的笑容,黎靖听到一个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就那么想要看到真实的世界吗?” 然后,神识所能见到的视野瞬间变大,像是无限拔高,从高空俯瞰整个世界一样,然后… …别墅在缩小,街道在缩小,城市在缩小,当距离远高于飞机上所能够见的时候,他看到了什么,一张桌子,微缩的模型一样的世界就放在桌子之上… … 深棕色的桌子说不上是怎样的材质,空旷如平原,而平原之上那微小的他所来自的一点只是上面的一个球形模型。 球形模型,这是这个世界的真实吗? 这里是哪里? 神识无法再升高,似乎有什么限制,只能够让它到这样的高度,看到局部的桌面,再看不到其他。 “他是不是又到里面去了?” “哎呀,他就是嘴馋,一会儿就会回来了,不要着急。” “那是要献给大人的,他怎么能… …” “行了,大人会在乎这个?不过是个小玩具罢了,也就是他们小孩子才喜欢。” 说话的声音听不出来男女,那是一种更为古怪的语言,但是神识如同精神力一样,是能够辨认这些语言的,黎靖懂了,有那么一瞬毛骨悚然。 人类世界只是某些人的玩物吗? 还是,整个星球都是某些人的玩具? 就在他感觉浑身冰冷的时候,迅速回落的神识让他一阵眩晕,稳定一些之后,再次看到了魔鬼的样子。 他之前害怕被看出来不同,一直不敢这样直观地去看,但这时候用神识去看,就看清楚了,隔着一层空间的魔鬼身上一直燃烧着红色的火焰,他的皮肤并不是白色,而是黑色,他整个人除了也有眼耳口鼻和四肢之外,跟人类一点儿都不像,甚至不像他曾经见过的魔鬼。 新的世界,新的物种,那么… …他所知的关于魔鬼的种种,还能够有用吗? 不要说他现在还未筑基,就算筑基了,又能怎么样?筑基期在修仙界也是小兵一样的存在,而这只魔鬼,纵然不是魔王层次,也至少是金丹期吧。 相差了不止两个等级,纵然拿手的精神力还在,翻盘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 更何况,这个世界… …想到那所见的桌子,真心让人感觉到绝望,如果他不能够穿越的话。 “你是哪里跑来的小虫子?跟我见过的都不一样。” 魔鬼这样笑着,他的目光之中满是恶意,像是找到了好玩儿的玩具。 黎靖直视着他,也在笑:“我再跟你赌一局,我赌你永远都找不到我的来历。” 这个层层嵌套的世界之中,他比虚假更加虚假。 神识探出去,刺破了跟魔鬼之间的空间壁垒,在触及的那一刻,便已经是后继无力,黎靖也不气馁,回手抓起了还在黎家三哥手中的羊皮契约。 适才那么长的时间,他以为过去了好久,但事实上,时间还停留在黎家三哥刚刚写完自己的名字的那一刻,羊皮纸还在桌子上,伸手就能触及。 【魔鬼的契约,提交!】 【提交成功。】 不知道黎靖意图的魔鬼反应慢了一拍,等他发现的时候,黎靖手中的羊皮纸已经不见了踪影。 “你把它放在了哪里?” 感应不到羊皮纸的存在,魔鬼的笑容消失了,他从没遇见过这种情况。 “现在,有一个赌约你不得不跟我赌了,你猜,会不会有人通过契约反向签订了你?” 黎靖问着,却并没有准备听到答案,在魔鬼伸手之前,他便拔出袖中藏着的匕首,干净利落地给了自己一下,忍着巨大的疼痛自尽了。 黎家大哥还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唯一的生机被老三抢了,他还没怎么样,怎么黎靖就自杀了? 他跟魔鬼说的那些是什么意思? “啊,我要杀了你,我要把你的灵魂吞到肚子里,我要把你撕成千万份,让你后悔得罪了我!” 魔鬼怒吼着,在他的吼声之中,周围的空间像是都沸腾起来了,热量蒸腾之中,一切都开始虚化,空间剥落,如同掉了的墙皮一样,眼前所见快速变成了另外的一副样子。 还是黎家的客厅,突然出现的人还来不及让人意外,就被魔鬼的火焰燃烧成了灰烬,这一次,连衣服都没有留下。 空间还在燃烧,无尽的火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一下子熊熊燃烧起来,黎家的几个拼命地往外跑,不知道什么原因,魔鬼竟然也没有追踪他们,任由他们跑出了这个房间,但也只是出了房间而已。 无形的阻隔笼罩着整个别墅,明明看见了大路,看见了雨后的地面,可是他们就是跑不过去,面前好像有一道玻璃墙壁,挡住了他们的出路。 黎家三哥恨恨地垂着那“墙壁”,咒骂着黎靖,本来,他已经签好了契约,应该是可以活下来的了,但是,看现在魔鬼发疯的场面… …身后的别墅已经燃烧起来了,火焰冲天,然而周围的人好像都没有察觉,警报都不曾响过。 无尽的火焰燃烧到了他们的身后,很快,他们的身影也被吞没,惨叫都来不及,就成为了火中的养料。 再次睁眼的时候,黎家三哥很意外自己竟然还活着,他一向精明,发现所处是医院,小心向护士打探,这才知道黎家的大火已经上了新闻,只说是避雷措施没弄好,然后被雷火烧死的,连同别墅都被烧尽了。 “你可真是幸运啊,你们一家人,只有你活下来了。”护士的话不无感慨。 黎家三哥听了,默默地咽下了他所知道的真相,活下来的欣喜也都成为了后怕,若不是亲身经历,不会有人相信会有那样的存在,所以,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多少魔鬼? 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被子蒙在头上,他在被子里无声地笑,笑自己的劫后余生,也笑世人的盲目无知。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所生活的世界是多么地危险。 637.第637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拯救世界?这个世界哪里需要拯救啊?” 五彩的冰淇淋球配着蛋仔, 看起来就好吃得不得了,一口口咬着,说话都带了些含糊不清。 外形靓丽的女孩儿穿着碎花的小裙子,披着防晒衫, 遮阳帽的阴影遮住了大半的雪肤,只露出了些许在阳光下,享受着夏日阳光的热度。 在她的身边是一个穿着牛仔的黄发青年,他的口中嚼着口香糖, 吧唧吧唧地, 不停地反复,一语不发。 另外一个男人则干练了许多,一头板寸好像是刚从部队之中出来,黑色的背心包裹着肌肉, □□出来的胳膊上也充斥着力量的感觉,墨镜遮住了警惕的双眼,在他看来,这样平静的场面才是最不对劲儿的。 “不管怎么样, 系统既然发布了救世任务, 这里就一定有问题,还是要仔细查探一下。”他说的话最老成。 女孩儿没什么意见, 这一点, 她也是赞同的, 只是, “我还以为会是丧尸末世那种, 没想到竟然是这样和平的世界,我是看不出来有什么能够救世的了,你们看吧,有什么需要我要做的,只管吩咐就好了。” 三人的手腕上都有着一块儿同样款式的黑色手表,宽大的表盘配着不一样的人,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让外人看上去,完全没有意识到那都是一样的表,反而一眼就忽略过去了。 “你就知道逛街吃东西了,还能干什么?” 因为不是鬼怪世界,道士的作用几乎就等同于无,青年这样吐槽着。 “我都多久没有吃到这些了,还不让我吃点儿了?”女孩儿不甘示弱地反驳,“有本事你倒是管点儿用啊,还不是什么都没查到。” 技术宅到了这种世界,也只有歇菜的份儿,谁让这个世界发达不如星际呢? 就算是技术宅,在网上什么都没发现之后,也只能坐等其他人的发现了。 “好了,别吵了。” 男人看着这一对儿活宝又吵起来了,有些无奈,都到无限世界了,还能这么真性情,这两位也真是心大,每次都能冒充新人的心态,还真是好到爆了。 “既然咱们都没收获,就不要在外面浪费时间了,回去看看他们有什么收获,我觉得陈大哥说不定会有些发现。” 提到“陈大哥”,男人的眼中多了些信任,倒是那个女孩儿,有那么一瞬间的变色,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有些无法信任那位陈大哥,哪怕这位老人儿是带着他们出生入死好几次的,但… …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对方兑换了恶魔血统吧,看起来就让她这个职业道士有那么一点儿不习惯。 大概就是天敌的感觉吧。 暂住的酒店是当地最好的五星级酒店,无限世界的任务者从来都不缺钱,每次出生入死还不能让自己过得好点儿,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同队的这些人都有这点儿认知,所以每次对吃住上面都是能选多好选多好,有条件的时候绝对不会委屈自己。 好吧,这点也算是那个陈大哥潜移默化的,他们都以为自己死定了,那位还能够气定神闲地享受,看起来还真是让人安心不少。 队伍中,对陈大哥的信任就是这样奠定下来的,每次看着他,好像就能够安心许多,那种强大的感觉让所有的人都对他尊重不已。 有的时候,他们也会好奇,之前陈大哥的那一队人是怎么全灭的啊,越是到高级,任务越是危险吗? 团战,听起来就很可怕,倒像是养蛊一样,也不知道主神最后想要达到怎样的结局。 陈大哥已经回到房间了,看到他们来了,人都齐了,他就说了自己的发现,先是给青年布置任务:“方醒,你先查查黎家,二十年前,赌王黎俊才的那个黎家。” “好嘞,我现在就查。”青年说着捞过来笔电,坐在了桌旁,认真地按起了键盘,手速快得噼里啪啦的,生生把笔电的软键敲出了交响曲的激烈来。 “系统每次送咱们过来的地点都不会离事发地太远,我在周围转了一圈儿,只在黎家那个荒废的别墅附近感觉到了一些不同,具体的我想还需要看方醒查出来的资料怎样。” 陈大哥一边说一边喝水,顶着三十八度的高温在路上走,这种天气对恶魔可真是不友好,不过,那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还是让他对这个世界多了一些兴趣。 眼中的红色光芒闪烁,那暗沉的红色仿佛泛起了波澜,嘴角不自觉地带上了一抹微笑,看似和气许多。 “查出来了。”方醒等着陈大哥说话告一段落,这才把屏幕转过来,让大家都看,“这还真是个大家族,话说这位赌王还真能生,可惜一场大火什么都烧没了,他和他的子女,还有别墅当时的下人,都被烧死了,唯一活着的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屏幕上显示出一个白发老人的模样。 “这是多少岁了啊?”女孩儿忍不住惊呼。 “不到五十。”方醒随意回了一句,然后说,“就是长得老,实际还是很能干的,生了不少的孩子,跟他的父亲一样,简直就是种马啊,而且最奇怪的是每年都会死一个孩子,若非每年至少他都能够多出两个以上的孩子,恐怕这还要负增长了。” 手指一划,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地图,方醒点了点,说:“他现在就住在这里,就是咱们今天经过的那个地方。” “早知道过去看看了。”女孩儿嘟囔着,却也不是很在意地又往自己的嘴里塞了一片薯片,她的怀中抱着一大袋,不知道什么时候拆开的。 男人直接道:“那咱们现在过去看看?” 另外的三个新人没什么话语权,听着他们说话,觉得这个任务大约也不是很危险,再加上这几个人似乎也都挺好说话的,其中一个漂亮女生就主动请缨道:“我也能够一起去,我能够帮忙的。” 另外两个小男生也不甘示弱,忙道:“我们也是,我们都会努力的。” 无限世界么,谁没从书中看过,知道自己竟然进入了无限世界,他们的内心还是有些兴奋的,尤其,这个看上去很危险的任务目前看来好像很平常啊! “晚上吧,这么热的天,难道你们没晒够?”陈大哥否决了大家的建议。 夜半,几人正准备行动的时候,天降火球,整个天空都被照亮了的感觉,无数的火球最开始好像流星一样,还有不少人往天上看,直到那些火球接近地面,带来的热度让所有的人都是一惊,这才知道灾难来了。 “天啊,不是末世,是天灾啊!”女孩儿忍不住惊呼,掏出小包之中的纸符就往众人的身上贴。 漂亮女生被贴上之后还问:“这是能够启动防护罩吗?” “做梦吧,就是平安符,大家自求多福!”女孩儿翻着白眼,迅速地跳到了男人的身边儿,她到底还是忌惮陈大哥,不愿意挨他那么近,剩下的人,方醒那个技术宅就不用靠了,战五渣还不知道谁就谁,也就只有男人还能仰仗一些。 火球来得突然而迅速,加上又是半夜,不少睡得早的人连应变都来不及就跟着化为虚无了。 地面上,迅速成了一片火海,陈大哥领着他们跳跃来跳跃去,躲过了大部分火球,等到火球稀疏了再看,地面上几乎没有了完好的建筑,人也是,连惨叫声都听不到几声了。 “这样,是不是任务失败了?”女孩儿的脸色也很难看,她从来没想过一个救世任务严峻到这样,连点儿反应机会都不给,他们就来了一天,又不是神,怎么能够预料到这晚上的天降火球? 而他们的能力,哪怕有系统,积分不够也是什么都没有的,的确没什么能够阻挡这些火球的。 陈大哥却不像她那么悲观,说:“系统还没有说失败,咱们就没有失败。”没有跟大家一样看着地面,他站在破楼的顶上,看的却是天空,适才躲避的时候如果没有看错,这里并不是世界的全部。 所以,救世,救的是哪个世界? “用飞行器,跟我来。”陈大哥说着就要走,回头看了一眼三个战战兢兢的新人,他们还都挺幸运,乖乖听话,跟着几人躲过了火球,“你们就在这里,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火球降下来了,如果再有,就自己躲起来。” 男人已经取出了一对翅膀安在身上,方醒则拿出了一个滑板,女孩儿摸出了一个竹蜻蜓,直接往自己的头上一戴,底部好像有着强力胶一样,直接牢固在脑袋上,两翅旋转,带着她飞了起来。 四人之中,唯独陈大哥没有借助任何的外力,还是飞得最快的那个,领头升上了天空。 “恶魔血统这么厉害吗?”女孩儿嘀咕着,紧追而上。 救世任务,此时才刚刚开始,他们即将看到的是被毁坏的魔界… … 638.第638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热辣的阳光照射着大地,地面之上的黄沙被风卷起的时候, 天仿佛都是黄色的, 渺小的人裹着麻布,头脸都包裹在内, 行走在驼队之中,努力忽略风沙的影响, 找到绿洲的所在。 “阿里亚, 还有多远?” 驼峰背上的人发声问, 他的声音粗哑,像是缺水的砂砾划过粗糙的岩石,伴随着呼呼的风声, 多了无数的杂音。 “要不了多远了。”阿里亚在前头牵着一头不太愿意继续走路的骆驼,这些娇贵的东西, 总是有那么点儿不听使唤。 这是一只商队,他们的这条商路已经抱有了很多年, 许多地方都是熟悉的, 哪怕今年是小主人第一次跟着出来,他们也知道该怎么走好这条路。 阿里亚不想理会那个努力在小主人面前卖弄的管事赛义德, 作为侍从, 他只要乖乖听话, 自然少不了吃喝,其他的, 还是不要管那么多了, 如同这无事生非的问题。 “小主人, 没有多远了,很快咱们就能够看到比美女更诱人的绿洲了。”沙哑的嗓音努力说着动听的话,他的语气柔和,像是怕大声了会惊扰了主人,这让他的嗓音都多了些假音。 “嗯,知道了。” 另一个驼背之上,同样包裹得不露头脸的人轻声应了一声,他的身材较小,不如赛义德那样如同秤砣一样压在骆驼的背上,他骑的是一头白骆驼,身上又是白色的布,稍不注意,就要被忽略过去,以为那是另一个驼峰。 风沙渐渐停歇的时候,天色也暗了下来,而他们,果然也到了绿洲,身上的布摘下来一层,露出了头脸。 赛义德有着一脸大胡子,之前蒙着布,那样热的天气,竟是让他裹出了一头的汗,脸上也满是油光,在火光之下反着光。 有人冲到绿洲之中的湖泊处舀水,边舀边喝,还有人忙着把骆驼牵引到一处,卸下部分的帐篷搭建起来。 阿里亚作为侍从,是商队之中仅次于赛义德的人,他忙碌着分派各样工作,看到大家都在忙了,这才稍稍松口气,来到赛义德身边复命,得到允许之后,火堆上便有了正在炙烤的肉。 唯一的一匹白骆驼也被牵引到了骆驼群中,驼背上的人下来,他没有如同众人一样着急地摘掉头上的布,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确定并没有什么不妥当之后,才来到火堆旁,被殷勤的赛义德让到了主位。 “我的小主人,这可是最惬意的时候了,要知道,一天之中,能够及时找到这样的绿洲,都是要凭着本事的。” 赛义德对于这条商路的熟悉,简直是闭着眼睛都能走下来,而这条商路之中的这个绿洲,当初还是他带着人发现的,自然是得意非常地说起这些过往。 诉说完了自己的光辉历史,还不想睡觉的几人就说起了现在的国家,国家里头的变动,那些上层的权贵和祭司,那些女王的风流韵事,还有她的弟弟,那个注定会成为国王的弟弟们是怎样地表现自己,在一场场赛事之中赢得荣耀。 “又到了河水泛滥的时候了。” 每次这样的时候,是平民的灾难,但对商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机遇,他们能够用便宜的价钱买下更多的奴隶,然后带着他们壮大自己的队伍。 比起去被拉走建立金字塔,跟着商队,显然是更好的活路,于是,每次的选拔都像是一场盛会,一个个积极踊跃当奴隶的人,真的是让主事人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或许正因为这样,主人才会在这个时候让小主人出来走一圈儿吧。 赛义德往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酒,这样想着,脸上已经有了些睡意。 小主人孔斯之前一直默默听着,并不说话,见到赛义德歪歪扭扭地被阿里亚扶去帐篷里,他才起身,摆手拒绝了自己的侍从凯斯的搀扶,独自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夜晚是静谧的,静谧的夜晚之中,某些人的呼噜声都分外响亮,偶尔还会听到一两声梦话,阿里亚的名字也会被喊起,作为能够□□的侍从,他的工作兴致显然不仅仅是二管事那样简单。 孔斯并没有多少睡意,他好像还记得利刃穿透心脏的疼痛,自己扎自己一刀,还真是狠,但,不这样又能怎样? 【魔鬼的契约能够反向签订吗?】 想起上个世界让自己栽了跟头的魔鬼,他的心中还是有些放不下,可是走了就是走了,穿越了是很难走回头路的,而曾经穿越过的世界后续怎样,系统也是不知道的。 【理论上是可以的。】 系统的回答多少让他安心了一些,想到可能会被坑得很惨的魔鬼,他的心中多了些安慰。 不管怎么说,他在大部分时候,还是能够站在人类的立场思考问题的。 比如说,这个剧情。 孔斯的父亲是阿蒙,母亲是莫奈特,听起来有些熟悉的名字一开始并没有让孔斯想到更多,实在是人有同名,物有相似,他经历的世界太多了,很多世界之中的普遍知识到了下一个世界可能就是一片废纸,这种情况下,他已经学会了忽略大部分常识知识,记得一些重点的就够用了。 原主的父母很普通,至少在原主的记忆之中就是普通的,大约是个权贵,虽然他们家住在一个小镇上,但是得到的优待就好像是国王一样,连同原主这个唯一的儿子都受到了各种优待。 如今不过十三岁,就能够独自作为商队的首领出行,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器重。 这里的风土人情,有些像是某个世界的埃及,也有金字塔,也有木乃伊,甚至也分上下,也有女王,但落到一些具体的地方,就有很多的不同了。 这些似是而非,孔斯都没有深究,他从原主的记忆之中看到的就是如同普通的年轻人一样的成长,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这个年轻人更稳重一些。 然而,这么稳重得有些寡言的人,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会在剧情之中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肆无忌惮地拉开了复仇的弓箭,把目标对准每一个无意之中招惹了他的人。 是本性如此,只是隐藏得太好,还是说,经历了什么突变? 最后的死亡也是很莫名的,明明是在这样年轻的时候,又没有身患恶疾,却在某一次用恶劣的手段报复了他人之后,大笑而亡,最后被做成了木乃伊,送入了一座金字塔之中。 一切的转折,就是从这一次离开父母的商路开始,孔斯也是在这次商路之前,才取代了原主,准备走一次这个让人连性格都变了的路线。 因为这种种猜测,他比原主表现得更加沉默,凡是无事的时候,就在努力地修炼精神力,同时锻炼起来的还有巫力,是的,巫力,这种很难独自出现在世界之中的力量竟然也有微弱的存在。 孔斯甚至不知道这是原主本身就有的,还是自己的穿越造成的蝴蝶效应,总之,在原主的记忆之中,是没有这种力量的。 不过,这个世界的巫力又有些不同,巫力是有人才能够汇聚的,族群的凝聚力汇聚起来形成的力量,能够存在的首要条件就是一个族群,孔斯以为,这个族群是小镇上的人。 因为在那个小镇,他能够得到王子一样的待遇,这些人的向心力显然是很强的,而这种向心力凝聚着信仰,形成巫力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 … 小镇上的人太少了,不过千人而已,是怎样能够让人有一种巫力无尽的感觉? 哪怕他现在能够提取的就是一丝丝,但却感觉,这一丝之后连通的是一片汪洋。 那样庞大的力量,或者就是原主突然变了的原因。 孔斯暗自猜测着,却也不影响他努力提炼这种力量,巫力的修炼是有着风险的,当你全然依靠这种力量的时候,让力量充斥全身之后,你也必然会被这个族群所影响,他们的喜怒哀乐都会影响到你的力量,你的性情。 这种更类似于“人”的力量,会让力量也如人一样,有着多种的情绪变化,迅疾各有不同,掌控也更加不易。 每到一个新的世界,孔斯第一时间修炼的就是精神力,这个世界精神力的修炼容易很多,也就让他更能够察觉这种细微的变化,对于巫力,他的态度就更加谨慎。 当然,巫力是他的叫法,也许在这个世界,这种力量有着另外的称呼,不知道那些神殿里的祭司会怎么说。 孔斯这样想着,在原主的记忆之中,他好像从来没有去过神殿,哪怕神殿的大门是向着权贵打开的,所以,他到底是不是出身权贵啊? 若不是权贵,大约无法保有这么多的奴隶吧,这个年代,可是仅仅有钱混不下去的年代。 月光丝丝缕缕,透过布料的缝隙渗透进来,逐渐汇聚在孔斯的身上,在他认真修炼着精神力的时候,另外的一种力量也在滋养着他的身体,无形无声,让人无从察觉。 639.第639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商队的行进之路并不是总能够遇到绿洲的,他们带的干粮也不够多, 在这里不能够停留太长的时间, 次日清晨, 阳光还没有完全露出头来, 他们就灌好了所有的水囊再次上路。 经过三天两夜枯燥的行程之后, 他们终于看到了一座大城的影子。 “艾利都终于到了!” 凯斯如同原主一样沉默寡言,路上很少说话, 这时候看到了艾利都, 终于有了一种欣喜的样子, 抢在所有人之前开口说出了这个好消息。 “是啊,终于到了。”赛义德也是感慨,他的年龄越来越大,再走这样长的商路就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这三天也实在是让人精神疲惫, 歇在沙漠里, 总是要提起一份心来,免得不知道何时就送了命。 沙漠之中,不仅是风沙能够死人, 就是盗匪, 或者那些隐藏在沙地之下的毒物, 都是能够要人性命的。 相比一队人的疲惫, 孔斯要精神许多, 淡定地看着远处那座雄城的边际, 巨大的石块儿堆叠起了一条长长的宛若山脉线条一样的城墙, 起伏在河畔不远处,如同镜面的河水之上,能够看到城头的倒影,还有那一个个手持兵戈的兵士。 “怎么样,艾利都很不错吧!”赛义德像是夸耀自己的骄傲一样,对着众人夸赞这座城市的雄伟,用了足足五十七年才建起来的城市聚集着足够媲美它年龄的财富。 驼队还在前行,随着他们的接近,已经能够听到敞开的城门之中,那些喧哗之声,热闹繁华的景象如同鲜艳的色彩,透过城门映入众人的眼中。 河面上停着几艘船,他们有着高高的桅杆,挂着白帆,来来往往的人船上船下地搬运着货物,这些来自河流的商人有着最敏锐的感知,总能够抓住做生意的好时候。 在河水即将泛滥的时候,总有些货物可以更加快捷地运送到目的地,船只就成了更好的代步工具。 城门口两侧各有两个士兵,他们穿着颇有几分暴露的皮甲,护住了要害部位,其他的皮肤□□在外,都是十分健康的棕咖色,乌黑的眼睛审视着来往的人,似乎随时都能够用手中的长戈致敌。 走近了,一眼就能够看到里面的集市,两侧是低矮的房屋,还有挂着布帐遮阳的摊位,大路笔直,穿着红色黄色等鲜艳颜色的短裙的女子光着脚踩在地上,她们的肤色要稍微浅一些,有钱的用金饰装点着自己的容貌,头上腰上,都会缠上几条金链子,走起路来,便有了细碎的声音,叮叮当当,好像随身带着伴乐一样。 她们的行为大方,看到好看的人就会多看几眼,毫不避讳的眼神碰上了还会露出有点儿勾人的笑容。 交了入城费的驼队很快进入,因为道路上人比较多,走得愈发慢了,赛义德高居在驼背上,有一种俯视的高高在上,对着自家的小主人说:“艾利都的美女总是那么惑人,每次看到,我都觉得自己再也不想离开了。” 这时候的他摘掉了围住头脸的布斤,露出有些方正的大头和那几乎覆盖了半张脸的络腮胡子,笑容热情地冲着周围的美女打招呼,换得美人的嬉笑。 她们似乎很习惯这种外地客商的放肆,笑容之中还隐隐有着些得意,有几个,还直接把花扔到了赛义德这里。 别看赛义德是个肚子渐渐隆起的胖子,他接住花枝的动作可是极为熟练灵巧,也能够博得美女们的赞赏。 得意的赛义德卖弄地看了一眼孔斯,就发现小主人如同他的白骆驼一样不紧不慢,完全不为周围的美女所动,包布都没有解下,依旧裹得严严实实地往前走。 看看那个牵引骆驼的凯斯,他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看了,瞧瞧那耳朵根红的,果然还是年轻。 终于找到一些老人的骄傲,赛义德拍了拍手:“来来,伙计们,我们今天可要好好享受一下艾利都的美丽!哈哈… …” 大笑声之中伴随着一些人心照不宣的笑声,阿里亚也跟着笑了,不知道上次的那位姑娘还在不在,或者晚上可以去找找。 跟着赛义德来过几次的阿里亚不用人吩咐就找好了住宿的地方,赛义德经验老道地为孔斯讲解了选择这里的好处,然后嘲笑了一下那些为了省几个钱而显得小家子气的商队,他们永远都不知道那些贵族最是看重这个。 想要跟贵族做买卖,却连一个敞亮的地方都找不到,还怎么谈生意? “的确是很有道理。”孔斯这样赞同了一句,赛义德是个合格的商人,他的生意经,纵然在他听来有点儿寻常,但是不得不说很符合这个社会的道理。 不过,这不是此行的重点。 “这次小主人出来,是要去见一见这里的大人的,尤其是神殿里的祭司大人,他们上通天神,是最不能得罪的人物。”赛义德难得有了些正经脸,好好说着关键的事情。 孔斯认真听着,从赛义德的话语之中提炼出来了一些这里的朴素阶级观,神之下是祭司,祭司之下才是国王,当然,神权和王权也可以当做两条并行的平行线,就看国王会不会做事情了,一般来说,祭司的职责还是很明确的,如果越权了,那么必然是国王做错了。 为了表明祭司身份的重要性,赛义德还特意点出了不敬祭司的后果,天火焚烧、黑蛇食人、黑水没顶… …最为值得一提的就是一种极残酷刑罚,把人活生生做成木乃伊,那是大恶之刑,紧随其后的便是蛇窟,最普遍刑罚则是去做奴隶修建金字塔。 “现在有在建的金字塔吗?” 可能是因为金字塔这种熟悉的事物,孔斯听到这个就想要去看看,因为很多金字塔的不解之谜,不知道在这里,在这个修建金字塔的当代是否能够得到答案。 当然,就算得到了答案,恐怕也不是其他世界的答案,但,总是有些好奇想要知道。 “当然有。” 赛义德回答得很痛快,从他口中,孔斯听到了金字塔的另外一种用途,那是上神的宫殿。 呃,不是人死之后埋葬的地方吗?通常是法老王,哦,对了,这里没有法老王,是有国王公主王子的。 “上神,你见过上神吗?”孔斯随口问了一句。 赛义德吓得哆嗦了一下,说:“这是能够随便见的吗?上神保佑!”他说着做了一个祈祷的手势,这一路上,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比如说龙卷风什么的,他就经常会做这种手势,不止是他,驼队之中的很多人都会这样。 孔斯见的惯了,只当是信奉佛教必然都会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一样,事实上在此之前的确没有什么特殊,但是这一次,他似乎察觉到有淡淡的白光随着赛义德的动作散发出来,逸散得太快,无从用精神力追踪,但,那的确是一种力量。 体内的巫力似有所动,对那种力量产生了一种渴望,但被孔斯压抑下来了,他有些出神地望着力量逸散而去的方向。 “那里有什么?” 一边问,脑海之中一边回忆过来时候的路线,是没有经过那里的,但… … “那边儿是神殿。”赛义德压下了孔斯指着的手指,不赞同他这样不礼貌的动作。 “神殿不是金字塔吗?”孔斯举一反三,反应极快。 赛义德口滞了一下,这里的语言并不是那么发达,很多词组并不能够十分生动形象,他想了想,才找出一种更合适解释的说辞,“金字塔是神的宫殿,居住的宫殿,神殿是祭司侍奉神的宫殿,嗯,是的,奉神的宫殿,神不一定去的宫殿。” 话有些绕口,但是意思还是表示明白了。 孔斯微微点头,神啊,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吗? 看向神殿的方向,对神殿,他多了一些想法,也许明天见到祭司之后可以问一问。 当天夜里,住在旅店之中的孔斯再次修炼精神力,微凉的感觉笼罩全身,本来还在集中的精神不自觉分散开,孔斯睁开眼,发现周围一片银白,他以为是自己刚睁眼还不适应,下一刻却发现这是来自外面的月光,月光好像被集中了起来,笼罩在他的身上。 那种温凉如水的感觉就是这些光带来的,伸出手,张开手指,能够感觉到那丝丝缕缕的银白若有实质一样从指缝之间穿梭而过,带来风过一样的凉。 这是怎么回事儿? 孔斯第一次发现这样的情况,这应该是一种力量的汇集,但是,这是怎样的一种力量?精神力竟然对此无所感知。 起身来到窗边儿,敞开的窗一眼就能够看到周围一片静谧,夜色并不能够阻挡他的视线,月光包裹着他,而他,就如同站在月亮之上,自带灯光把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精神力,不是巫力,孔斯用灵力修炼的方法试图收拢这些月华,这一次,有效果了,能够感觉到经脉之中的凉意渐深,却并不让人觉得冷,反而有种精神一震的清爽感。 640.第640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次日一早, 孔斯就被赛义德的侍从阿里亚叫了起来,为此凯斯还跟对方争辩了几句:“哪里用起这么早了?” “自然要了,这可是去神殿!” 阿里亚半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妥当, 跟着他的还有两个捧着托盘的侍从,托盘之上, 是早就收拾在行李当中的华服配饰。 “好了,我醒了, 不用吵了。” 孔斯修炼了一整夜,起身披上了一层外衣,打开门, 让两个在门口吵闹的人进来了。 看到那些华服和配饰的时候,他还有些意外,这种花里胡哨的衣服,从来不在他的喜好范围内,当然,也不在原主的爱好之中。 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总是太过炎热的关系,看到亮色的衣服就难免让人想到了热, 于是原主大部分衣服都是简单的白衣, 因为这种偏好, 所以赛义德特意给他找了白骆驼妄图讨好他。 明知道不喜欢还捧来… …“这是去神殿的标准礼服吗?” “啊, 当然, 要去神殿, 自然是郑重一些, 据说神喜欢这些色彩。”阿里亚这样说着, 然后熟练的就从托盘之中拿起衣裳来,看着色彩浓重,但并不凌乱,看起来也有一种郑重的美感。 孔斯微微点头,入乡随俗,如果神真的存在,不冒犯自然是最好的,也是一种尊重。 衣服相对简单,就是一条长袖的衫子,直接到膝盖以上的长度,然后扎上华丽的腰带,因为严丝合缝的扣子,似乎连裤子都可以省了,再加上那单薄的衣料,并没有多少不舒服。 外面还要斜批一条丝巾,类似是丝的织物据说是某种植物的经脉编织而成,自然有一种淡淡的草木香,当做包布裹住头脸也是很好的选择。 白色的丝巾被黄金夹子固定在衣服上,黑色的短发被稍稍梳理了一下,光可鉴人的镜子中就呈现出了孔斯现在的形象,他看了看,大略还可以接受。 脚上是当地特有的短靴,据说是用了蛇皮,能够排热降火,走路的时候还轻巧,并不会造成负累。 “真是太精神了,这样的一身,就是神殿的祭司也是要赞叹的。”赛义德从门口走入,声音中都透着喜气,多数时候,他都是这样一个讨喜的人。 今天的他也换了一身更为庄重的衣服,当然那色彩上自然也增多了许多,像是一条颜色鲜艳的花斑大蟒,圆鼓鼓的肚皮挺着,两条很少暴露在光线之中的小腿露出来,稍浅一些的肤色像是拼接出来的,有种不太协调的感觉。 孔斯只扫了一眼,确定自己的装扮并不是对方的别出心裁,也就不吭声了。 城市之中行走并不用骆驼,有足够的奴隶抬一种类似滑竿变种的轿子,轿子上支着的顶棚能够遮挡阳光,两侧的小垂帘乍一看还有些精美的感觉,都是打磨光滑的小石子穿起来的,多种色彩仿佛拼出了一个图案,行走时还会发出清脆的敲击声,让人联想到河水的声音。 神殿坐落在最中心的地方,从这一点或者能够看出它的地位如何,面朝着的大街并不是商业街,一走入就安静了许多,这里并不是对外开放的地方。 本来还以为像是教堂那种存在,原来还是有些不一样吗? 赛义德早早就下了轿子,徒步行走表示自己的虔诚,孔斯只比他多坐了一会儿,快到神殿门口的时候才下来。 大门敞开着,约有三米高的穹顶自然展现出一种浩大气息来,内里空旷的大殿一眼就能够看到正中空着的座位,赛义德被侍者领入,穿着灰衣的侍者顶着光头,口中说着的是另外的一种语言。 精神力不自觉集中,孔斯听懂了,并不是什么难懂的话语,但这种感觉很奇怪。 “好了,我们稍微等等,一会儿就能见到祭司大人了。”赛义德满面含笑,对站在大殿中等待完全没有任何的不满。 “他们说的是什么语言?” 孔斯看着大殿右侧,那里没有窗户,空开的窗口刚好能够把一个小花园尽收眼底,一汪池水周围是一些低矮的花木,有些黄色的花正在盛开着。 穹顶上有着彩绘,跟周围的内壁一样,似乎都是叙事图,一个个画面好像在描述一种神异的场景,有黄金一样的耀眼光芒从天而降,人民下跪俯首,穿着白色衣裳的人站着,伸出手臂似乎是在迎接… … “啊,不用管那个,这些神侍用的都是神殿的语言吧。”赛义德这样说着,最开始打交道的时候他也听不懂,但动作总是最好的辅助,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看眼色也是个重要的技能,所以他才能够在这里沟通良好。 孔斯回头看他,刚才见他满面笑容地跟对方应声,硬是完美地达成了接话的感觉,他还以为他能听懂,原来是不懂吗? “除了祭司,就是神侍吗?这里没有… …” 不等孔斯的“神”字出口,便见到一个白色的人影在若干灰衣神侍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您好,尊敬的祭司大人,神最虔诚的子民赛义德向您问好。”赛义德再次展现了自己的灵巧,发现孔斯的面色有异,回头的他第一时间重上去,躬身行礼,以谄媚的态度表现了自己的虔诚。 “嗯。” 祭司是个外表很年轻的人,大约二十来岁?他的两鬓有些白发,但他的容貌很年轻,眼神也很清澈,语言虽然冷淡,却也露出了笑容来,似乎是欢迎赛义德的到来。 赛义德拉过孔斯,介绍了孔斯的身份,替孔斯表达了能够来神殿见到祭司的荣幸,同时表示会在以后的日子继续敬仰神。 “很好。”祭司点头,并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只是语言多少显得生硬。 赛义德完全不在意,在孔斯生疏地问好之后,他就忙说起了这次的买卖,然后表示了自己一定会把神的美名传递四方,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好像完全不介意祭司爱听不爱听。 等到说完了之后,祭司才点头,笑着说:“这些还是交给你去办。” 得到这一句话,赛义德好像得到了什么天大的恩赐一样,连忙欢喜地行礼,同时表示自己一定能够做到最好。 祭司并没有一丁点儿不耐烦地听着,听完之后才起身离开,再没有了其他的表示。 直到走出神殿,孔斯还是一脸的莫名,看着赛义德,问:“以前的生意,也是这么谈下来的吗?” 没有约定条件,没有讨价还价,甚至连货物的质量也不问一句,就是一大堆歌功颂德的东西,说得好像如何虔诚,最后,就成了? 要知道,赛义德刚才可是接下了一笔大买卖,包揽了神殿这一年出产的药物,怎么就这样成了呢? 神殿的药物,孔斯还是知道的,可能因为这个世界有神的缘故吧,那些药物真的很不错,不说活死人肉白骨,反正普通的外伤几乎没有问题,至于内伤,也不过是外敷内服的区别,简直堪称万能药,针对任何病症。 据说,这是因为一些只有神殿才会出产的植物,才能够导致这么好的效果。 孔斯猜测这里面大约还有信仰之力的效果,但是他见过那种药,当时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这会儿嘛… …回到旅店,找凯斯要来了神药,孔斯研究了一下发现里面的确有一种不明力量在起作用,但这种力量,又有些复杂,并不是他已知的三种力量的任何一种。 是因为经过植物吸收转化之后改变了力量的形态吗? 还有今天所见的那位祭司,在孔斯看来,他并没有身具奇异力量,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感觉,如果说真的有什么,恐怕就是那座神殿的关系了,一进去就能够感觉到一种压抑的感觉,并非因为拔高的穹顶带来的,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力量威压。 “这药有什么问题吗?”凯斯略有疑惑地看着孔斯。 “不,没什么。”孔斯说着把药盒扣上还给他,说,“为什么祭司穿的都是白衣?不是说神喜欢彩色吗?” 神殿的室内装修的确能够看得出鲜艳的色彩可能是神的爱好,但祭司白衣,神侍灰衣,难道是说这些人都不想讨神的喜欢吗? “啊?”凯斯有些懵地摇头,他才十二岁,实在不能够指望更多,“我不知道啊,要不,我去问问阿里亚,他知道的多。” “嗯,你去问问吧,我对神殿祭司很有兴趣,如果能够得到更多的消息就更好了。”孔斯没怎么用心收复下人,他并不需要拉拢什么势力,天然的身份就让他能够当主人,不必担心下人的不听话。 “是,我马上就去。”凯斯答应得很快,然后就跑出去了,直白的反应让孔斯看着他的背影无奈,这世上,有些人如同赛义德一样,好像天生是个老狐狸,有些人,也如同凯斯这样,如同天生的小白兔,只能够任人摆布。 就如同这个世界,如果真的有神那种层次的力量,普通的人到底是怎么把自己活成衣不蔽体的程度? 641.第641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不知不觉就想起曾经自己当神时候的风光了, 托了创、世之书的福,让他也体验了一把高高在上的神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那种层次的力量至少他现在也不能说一无所知了。 也许, 自己现在就处在某些神创、世开始的某个发展过程之中,初级阶段才会这么贫穷落后, 平民连鞋子都穿不起,文明只是权贵的事情, 下等人连话都说不好。 想想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最初的人,大约比现在还不如, 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得,全靠天使的指点,传达应该有的知识,这也就让他们最后的背叛显得尤为让天使痛恨。 但站在人的角度上,初代人因为有太多懵懂,所以还知道感恩, 到了后代, 对于高高在上指手画脚要求颇多的天使, 只会有厌烦的情绪吧, 就好像逐渐长大的孩子渐渐不爱听父母的说教… … 收回思绪, 孔斯想到了本世界的神系问题,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 连阿里亚都不知道, 事实上,作为一个商队首领的侍从,他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其他的,知道不知道都不会影响他的生活。 “这些东西啊,如果小主人想知道,可以去神会看看,他们可能会有些记载。”赛义德跟各行各业的人都会打交道,除了神殿的神药,其他的生意他也都做,每一次在艾利都停留,他都会尽可能多做一些生意,不浪费了难得的丰饶雨季。 等到雨季过去,大约四个月之后,他们才会离开,这么长的时间,自然要多做几笔生意才能够实现自己的价值。 看着钱袋渐渐鼓起,实在是人生乐事。 “神会?”陌生的名词很快引来了孔斯的兴趣,“那是做什么的地方?” “神会就是一群人谈论怎么更好地侍奉神的地方。”赛义德眯着眼睛,似乎是在思考该怎样定义,遇到这种不好回答的问题,他总要多想想,然后才能够准确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次日,阿里亚给孔斯指引了去往神会的路,路上还在发牢骚,说:“天啊,我竟然从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神会,可能是赛义德胡说,他就会吹牛。” 孔斯瞥了他一眼,孩子,你这么拆自己主人的台,就不怕赛义德知道吗? 能够成为侍从,都是从小就被人培养起来的,如同凯斯,他五岁的时候就跟在孔斯的身边了,他所能够学到的都是孔斯告诉他的,孔斯的命令于他就是最要紧的,否则,他随时可能沦为奴隶。 阿里亚也是差不多的经历,小时候就被赛义德带在身边,比奴隶好的就是他能够获得一定的权力,来自于赛义德的给与,其他的人不能够对他造成伤害。 这种身份比奴隶好一点儿,却又比平民差一些,但如果主人好的话,可能会更好,如同阿里亚现在,就有些有恃无恐,可见赛义德对他很好。 神会所在是一个偏僻的街道旁,一进门就是一个小花园,里头的二层建筑上,有人影晃动,不等看清就离开了。 阿里亚出示了赛义德给出的标志才送了孔斯进来,临走的时候还跟孔斯说:“我总觉得这里不是什么正经的地方,小主人,请多加小心。” 孔斯微微点头,包巾之下的唇角露出了浅笑,凯斯则是对阿里亚翻了一个白眼,不是好地方还送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孔斯回忆剧情,剧情中并没有这一幕,连去神殿都没有,原主那天因为被早早叫起发了好大的脾气,把阿里亚给狠狠地鞭打了一顿,还是他亲自执鞭,把鞭子都打断了才收手,完全没给赛义德面子,连对方求情都被嘲笑了。 凯斯当时也没讨到好,被狠狠踹了一脚,这之后,商队的气氛就不是那么好了。 赛义德再没管过孔斯的事情,他要做什么都随他,事后他就如同放了假的皮猴子,整天满大街乱转带找事儿,大概他还真有几分运道,或者说他的权贵之身还真的很有用,被他招惹的人大部分都自认倒霉,没有上门讨要公道。 所以,自然也从来不知道什么神会的事情。 孔斯没有去想剧情中会那样算不算赛义德的报复,毕竟打狗还要看主人,而他对阿里亚又不全是宠物那样简单,反正自他来了,剧情便只能够作为参考,剧情中不曾表述的不代表现实中不存在,所以,这个神会到底是怎样的地方,还是要仔细看看才好。 “您请这边儿走。” 领路的侍女穿着薄纱,自来卷的头发披散着,好像完全不惧太阳的热量,发上带着大朵的花,整个人如同阳光一样热情。 “是孔斯吧,欢迎你的到来,你长得可不像你的父亲,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守在门口第一个迎接的中年男人留着两撇小胡子,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呵呵招呼孔斯进来。 室内有些暗,可能是天花板不够高大的原因,刚一进入,有那么一瞬间只觉得眼前一黑,习惯了之后才见到屋中已经有几个人了,几乎都带着包巾蒙脸,只露出一双双眼睛来,流露出一种神秘而古怪的气氛。 “您认识我的父亲?”孔斯有些意外,把视线再次投向了小胡子。 小胡子笑着点头,说:“当然,他可是很了不起的!” 说着,他还翘起了大拇指,用这种几乎古今一同的手势来表示自己的敬佩之意。 其他的蒙面人微微点头,有几双眼睛稍微弯了一下,似乎是在笑。 没有人说话,精神力却捕捉到了一种异常的波动,触碰之下,还没有等他解读那波动的意思,便见到有蒙面人站起了身,用厚重的声音对他说:“你可真不愧是阿蒙的儿子。” “哦,谢谢。”孔斯的眸色暗沉,自己的父亲,跟这些人都认识吗? “那么,你要加入神会吗?” 那个人说话,他是个健壮的男子,只是宽大的长袍罩住了他的全身,又有蒙脸的布巾遮挡他的面容,相信等他走出这里换一身装扮,不会有人知道他是谁。 精神力好像碰到了滑不留手的鱼儿,根本不能够留下任何的印记在对方的身上,那层布好像也有什么不同,不允许任何力量的逗留。 孔斯悄然尝试,从精神力到巫力,再到月华之力,终于在对方的衣角留下了一点肉眼不可查的荧光。 “真是个狡猾的小子。” 坐在那男人身边的人这样说着,然后随手拂了一下对方的衣角,孔斯设下的暗记就这样被轻松抹去了。 这些人… …精神力要拉响警报,他们对力量的运用熟练度,或者并不在自己之下。 孔斯表面上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谢过了大家的夸奖,随之落坐在小胡子让出来的座位上,问:“谁能告诉我,什么是神会,加入之后有什么好处。” “慢慢说,坐下说,不要着急,这可是阿蒙的儿子。” 小胡子友善地笑着,坐在了孔斯的身边儿,孔斯认真地坐直了身体,觉得自己可能会听到一个大秘密。 “既然你已经来到了这里,那么证明你注定要加入神会。”女子的声音响起,那是坐在孔斯斜对面的一个女子,她的包裹很严密,连头发丝都没露出来,说话的声音透着一种沉稳,却不能够从声音中判断她的年龄。 孔斯细细品味着,这话语中透出的意思很明显,这是不加入就死的意思,否则凭什么谈“注定”? “放轻松,这是阿蒙的儿子,他肯定会加入神会的。” 小胡子这样打圆场,但是透露出来的却是阿蒙也在神会之中的意思,也是更进一步的逼迫。 孔斯心里头暗叹,能不能有个人把话说清楚,不要让他这样猜来猜去的,太累人了。 如果真的有什么大秘密的话,为什么原主的父亲阿蒙从来不曾说过? 剧情中没有,原主的记忆中更没有。 “你们总要告诉我,神会到底是什么吧。” 语气中透着无奈,最郁闷的就是这种隐藏剧情了。 “当然,神会就是神的聚会。”那个站起来又坐下的男人说着,他的声音浑厚,“我们,都将是未来的神,在杀死那些伪神之后。” 巨大的秘密,就这样突兀地浮出水面了。 孔斯僵在座位上,反应过来这句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之后,暗暗吐槽,口气这么大真的好吗? 普通人想要成神,何其困难,不仅是信仰之力的问题啊,你们,到底是凭什么这样说,而且,伪神,说的就是那些被神殿祭司侍奉的上神吗? 想到赛义德对“上神”这个词忌讳的样子,他到底是不是知道这件事,知道这个神会的事情? 还有,最关键也是最要紧的,如果伪神真的有某些威能的话,那么,他们知不知道这样的秘密集会? 会不会对此做出什么打击? 本来只是要解开一些疑问,结果却把自己陷入了更多的疑问和更大的危险之中,孔斯觉得这一趟真是糟透了,或者他应该庆幸凯斯那个小白兔没听到这些话,否则,恐怕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642.第642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神会之中的这几位大约都不适合做类似导师之类的职务, 留下一个深水炸弹把孔斯炸昏头之后,他们就自顾自地讨论起来这次集会的主要目的。 孔斯这才知道, 眼前的局面并不是为了迎接自己, 而是他们本来就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奴隶之中已经有人在传播了, 但是速度还是太慢,我的力量并不能够因此得到急速的增长。” “一旦这个金字塔建成,他们的力量恐怕又要大上一些。” “这些该死的,我不能让我的后代陷入他们的奴役之中。” “国王不敢相信我们的诚意, 他已经被那些伪神吓坏了,只知道听从他们的命令。” “祭司完全没有用, 那些神药的成分我已经研究过了, 我也能够制作, 但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 如果我也可以有一个神殿,不,哪怕是神庙,速度都要快上许多。” “我研究过了那些狮身人,他们违逆了神的规则,这些伪神, 他们总会得到报应。” “问题在于, 我们目前的力量还不足以做出反抗。”女声总是如此冷静, 她好像并不会被大家的想法所蛊惑。 最开始站起来的人不满地说:“那难道就这么默默等待吗?等待他们抢走所有的力量, 然后我们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不, 你误会我了, 我是说我们可以用更加取巧的方式,权贵们总会支持更大的利益。” “是啊,但是我们现在能够提供什么利益?”另外一个青年这样说着,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很年轻,见到孔斯寻声看过去,他的眼睛弯了弯,好像是在对他笑。 似乎是个好脾气的人,跟他这种灰心丧气的话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阿蒙那个家伙算是做得好的,还不是如同老鼠一样躲着那些人,抱歉啊,孔斯,我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不过这些都是真的,如果可以,你要告诉阿蒙,躲藏起来发展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 “我也不赞同那样,但是,我们还不是一样。” 问题渐渐集中在这里,争论开始,但很快结束,可以想见他们已经这样讨论无数次了,结果… … “也许我们也应该到那些远离金字塔的地方去,而不是在这里躲躲藏藏。” “但那又有什么用,只要那些东西存在一天,我们就永远不能够自由。” “其实,你们真的不考虑我的办法吗?如果那些奴隶都死了,他们还能指派谁?” “哦,够了,你这个蠢货,我可不想在讨论如何推翻伪神的同时还要听你如何砍断自己根基这种愚蠢的办法。” 孔斯都想要捂脸了,从这些快节奏的争论之中,他大概能够知道这些阴谋者都在干什么了,他们提到的“神药”和“狮身人”让孔斯很感兴趣,还有那个金字塔,到底能够做到什么,为什么要阻止它的建立? 神的宫殿,神生活的宫殿,是那里能够提供某种力量吗? 这些伪神到底是什么? 如果不是本地的产物,难道是外星人?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但是根本没有他插嘴的余地,这些人的语速越来越快,好像什么都不能够影响他们的思路,而这种反应速度,大约也要超过普通人许多。 的确是特殊的,那种力量。 孔斯能够感觉到,这些人之中,有些掌握的力量和他的巫力差不多,有些则和精神力差不多,然后是对那种月华力量的应用,也有类似的能量波动。 很微弱,但在他的察觉之下,如同深夜萤光,还是挺明显的。 一场争论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他们很快达成和解,几项任务不用说都有人去做,最后,他们把目光集中到了孔斯这里。 “你是夜与恶的力量?”那个唯一的女声最先问他。 孔斯怔了一下,说:“是月的力量,至于恶,我现在还没感觉到。” 说话的同时,他却想到了剧情,如果问题一开始就在阿蒙那里,作为他的儿子,必然会有某种力量,那么,可能剧情中的原主就是突然觉醒了恶的力量,夜与恶,然后,没有正经的修炼方法,没有人指导,最后自己把自己作死了。 “那你可以感受一下,我对能够感觉到来自于你身上的恶,那是极为阴暗的力量,你要小心控制。”女声善意提醒着。 “好的,我知道了。”孔斯点头,也许真的是他没有感觉到,或者说那种力量是他自己所不理解的。 “啪啪啪”,小胡子拍了拍手引起大家的注意,然后说:“好了好了,这次集会就到这里,你们该回去了,要小心。” “感谢上神保佑。” 大家站起身,做出如同赛义德那样的手势,但细微之处却有些不同,孔斯敏锐地察觉到他们的另外一只手在做一个往下指的手势,配合起来,便让这种手势有了一种画蛇添足的反义。 一个个陆续走出,孔斯跟在小胡子的身边儿目送,两人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一步步走远,都如同普通人一样,有几个还笑着和侍女说话,谈论的都是天气和美食,感谢上神给他们的美好生活。 孔斯突然很想知道,在这些侍女的眼中,在赛义德和其他陌生人的眼中,这个神会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们是神的信徒,我们愿意交换一切跟神有关的知识,让神的光辉传遍大地。” 小胡子好像看出了他心中所想,笑着对他说,那最后一句话跟赛义德昨日见到神殿祭司时候说的一模一样。 “让神的光辉传遍大地”,是让哪位神的光辉传遍大地? 孔斯觉得好笑,却没笑,直接问:“我想我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我的父亲也是这个神会的一员吗?神会总共有多少人,只有刚才的那些吗?你们为什么要说那些是伪神?” “嘘——”小胡子比了个禁声的手势,笑着说,“走吧,我们进去再谈,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聊。” 两人再次回到房间,小胡子找侍女要了一些水果和吃食,还有一些酒水,等到侍女走了,这才跟他说起来神会的一些事情。 孔斯不时发问,这场谈话足足进行了一个多小时,他才算完全搞清楚事情的大体经过。 简而言之,就是某一天,这个世界上一些聪明人突然发现了一个真相,那些奴役他们,征招奴隶不停建造金字塔的所谓上神其实都是伪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神,不配拥有信仰。 ——先不说这个结论是怎么做出来的,反正,就是这么一些人觉醒了,然后因为同样的以上的那个观点,他们聚集在了一起,成立了这个神会。 神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刚才集会上被提及的,他们要推翻那些伪神,最好是杀死他们,夺得他们的力量,然后建立自己的神殿,成为真正的能够行走在太阳之下的神。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够隐藏身份,找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给神殿,并不能够真正影响那些伪神,对他们造成伤害。 “我们的力量不像你父亲那样堂皇,太阳之下,无物可伤,不得已,我们只能够跟他们争夺信仰,却又不能闹出太大的动静,神会至今,已有两百余年,所能做到的却很少。” 小胡子不无感慨地说着,从他掌握力量到现在,他本人自然享受了莫大的好处,比如说不会再衰老,那些超凡的力量也能够做一些事情,但,对眼下的局面,似乎从来没有变过,那些伪神,掌握了大局,而且,他们的强大,让他心生畏惧,不敢妄动。 听到他们两百余年其实没有做出什么成绩,连正面的反抗都没有,孔斯真的有点儿绝望,这些人就相当于革命者,想要反抗高层,而他们人单力薄,又没有同盟军,没有支持者,对着那些普通人都不敢大肆宣扬自己的信仰,只怕被伪神知道灭杀,呵呵。 又要保命又要革命,连鲜血的代价都不想付,还提什么推翻?难道要和平解放吗? 如果可以选择,孔斯真的不会选择这一边儿,但是爹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他从出生就注定了站队,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选择。 “现在,能和我说说那个金字塔到底有什么用,除了神的生活宫殿之外。”孔斯努力平心静气地问。 “当然,你想知道的,我都会为你解答。”小胡子笑着说,他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好像没什么能够让他愁眉苦脸。 于是,孔斯很快知道了金字塔一个最大的作用——监察,这是小胡子他们用失去了一名神会成员的代价知晓的,在孔斯为了那位神会成员的死亡而默哀的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位神会成员是一只青蛙,是的,一只青蛙。 能够成神的不只有人类,还有动物,而这些动物,都是这些神会成员自己制造的,在他们攻击伪神造出的狮身人护卫的时候,他们自己,也制造了一些神力动物,天然拥有神会会员的身份,为他们效力。 于是,新的问题来了,原主到底是爹妈生的,还是爹妈的神力造物? 643.第643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回去后, 赛义德并没有问起神会的种种,孔斯回到自己的房间之中, 默默回忆小胡子所讲述的事情, 这个时期, 还没有纸张,文字都是极少的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知识。 即便是赛义德这种大商人,他们记事主要靠的还是自己的脑子,而非文字和数字, 所以,这些口口相传的东西显然具有更高的价值。 孔斯回忆着自己今天知道的各种信息点, 再见到赛义德的时候, 提出了想要去看看正在修建的金字塔。 “那里, 那里有什么好看的。”赛义德说话的时候, 声音中还透着醉意,他下午的时候才喝了一场酒回来,这时候的美酒按理说酒精度数不会太高,但是他周身的空气仿佛都被酒气浸润了,熏人的酒意让人想到了那些高度酒精。 阿里亚捧来了毛巾,凉水浸过的毛巾盖在脸上, 只要一会儿就能够让人马上清醒起来, 然后是神药, 这种什么都能管用的药物非常浪费地被赛义德当做解酒药使用, 而他服下一些之后, 立竿见影地清醒了许多。 孔斯看着他的表情, 并没有对“金字塔”产生什么警觉,所以,他不知道神会的事情吗? 他没有问,从小胡子那里,他已经知道,这座艾利都其实就是那些伪神主持修建的,于是,这座城市的每一寸土地之上都隐藏着伪神的力量,在平常的时候还好,但是特别的时候,比如说他们若是有什么不敬,分分钟就能知道他们的所有。 所以,一些敏感的问题都不能够随意提及,而神会之中,那座看起来没什么的小楼其实结合了所有神会成员的智慧,能够保证在其中的谈话不会泄露到外面去。 这是很重要的保密手段。 总算是让孔斯看到了一些希望,成功的希望。 “金字塔,那有什么好看的。”赛义德还是这样的话,说,“上神可不喜欢他们的宫殿之外有莫名的人去乱转。” “是有人驱逐吗?”孔斯有些好奇,当金字塔不再是埋葬的地方,那么,这个宫殿,呃,怎么采光,又要怎么兼顾舒适性? “不需要人驱逐,那些狮身人侍卫会吞噬一切进入那附近的东西。”赛义德这样说着,他的脸上没有笑容,这一句话说得严肃无比。 孔斯没有深究,继续问:“那,如果是在建的,也是这样吗?我就是想要看一看,那是怎样的存在。” “好吧,好吧,我任性的小主人,无论你怎么想,去做吧,我是管不了的,我会让阿里亚带你过去看看,希望你不要靠得太近,或者我应该给你求一个牌子挂在身上,免得被那些狮身人侍卫给拖去啃噬。” 赛义德满脸的无奈,这样说着,像是妥协。 “有那样的东西吗?”孔斯好奇,换得了赛义德一个滑稽的翻白眼的表情,很明显,他刚才的话就是一种反讽。 孔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跟赛义德的关系,按理说他只是管家一样的人物,算是父亲阿蒙手下分管商业事物的人,当做公司经理看也是可以的,但,放在这个时代之中,这些人,只要是为他们效力,就相当于把性命都卖给了他们,虽然比奴隶更自由很多,却也不至于自由到不尊重主人的程度。 偏偏,一路上,赛义德纵然没什么不恭敬,但是偶尔总会说一些这样的话,像是无伤大雅的抱怨,又像是自娱自乐的自嘲。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下人,阿里亚也是差不多的样子,在赛义德面前他还好点儿,说话很少,离开了赛义德的视线,他的话就多了,还敢偷偷抱怨。 “我说小主人,你到底是为什么非要去那种地方,又远又没什么好看的,这么热的天,这么泥泞的路。” 昨夜下了一场大雨,这是雨季的讯号,过不了两天,就会有连绵不断的雨水落下,充斥在河水之中,让两岸被淹没。 脚上踩了泥巴,又沉又重,阿里亚说:“我可听说了,那地方有狮身人,那些神的护卫,可是不好惹,它们会吃人的。” “你见过?”孔斯正对这个好奇,不由得问。 阿里亚在很多时候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很多事情多少都能说上一些,闻言说:“要是见过,我哪里还能活着,那些狮身人他们都是守在金字塔附近的,城里可见不到,外头就更见不到了,除非是上神狩猎的时候,据说有人见过,那些狮身人跑起来,都带着风沙的。” “上神狩猎?上神也喜欢狩猎活动吗?”孔斯继续问,“有人见过上神长什么样子吗?” 所有人对这一点都讳莫如深,他们好像根本看不到那些神的模样,是通过某种手段隐藏,还是如同外星人一样带了什么隔绝空气的面罩,遮挡了面容? “应该是吧,不是还有神猎节吗?”阿里亚随口说着。 原主的记忆中,一年没有几个节日,除了必要的神祭节之外,便只有丰收节和喜雨节了,除此之外,就是国庆节,大概也是这样的叫法,但是节日是根据每一任国王的生日而定的,并非是立国的节日。 “神猎节,听起来就是狩猎的节日,到时候会做什么,大家一起去打猎吗?” 孔斯饶有兴趣地追问。 “大概是那样吧,不过那是只有权贵们才能够参与的,我也不知道具体是怎样的。”阿里亚有些遗憾地说着,赛义德的身份还不够,这样的活动,他也不能够跟着进去。 说话间,已经能够看到远处的建筑了。 平原之上,远远地就能够看到如同银河倒悬一样的场景,巨大的黑色阴影几乎遮蔽了一方天空,却又有灿烂的金色让阳光更加刺目,视线下移,就能够看到进出那星星点点的黑点,有些是石块儿,有些是人。 正在建设中的庞大地基就好像是一张巨大的口,容纳着许许多多的人在其上汗流浃背地堆砌石块儿,一层层,每一层都有很多人在劳作,忙碌碌如同一个个蚂蚁一样,而他们凭借的不全是自己的体力,还有某些不太符合此时现状的工具。 孔斯眯着眼,他的视力很好,能够看到有人用一根指挥棒一样的东西对准一个巨大的约有两人高的五臂长的石块儿,淡蓝色的光芒笼罩在石块儿上的某一点,然后,随着指挥棒的动作,整个石块儿都跟着蓝点上移,就好像是有了一个真实的抓点,让那石块儿无法挣脱蓝点的束缚,不得不随之移动。 那并不是这个时代应该出现的工具,更像是星际时代才有的,或者更高级的机械文明才有的,但是… …看着那些懒洋洋,晃动着尾巴的狮身人面侍卫,这种,难道也是机械造物? 不,如果是机械造物,那么,怎么解释神药的功效,那可不单纯是信仰之力。 远处的倒金字塔,充分减少了对地面空间的应用,而那个宽大的底座倒过来,似乎刚好能够当做一个阳光充足的花园,孔斯能够看到那单薄的透明光罩,笼罩着倒金字塔的底座,而在那中间,是一些茂盛的绿色植物,盛开在阳光之下。 似乎还有人的样子,但是太远了,又隔着一层光罩,根本看不清楚到底是怎样的人,这样的距离,已经不是精神力能够达到的了,单纯凭借目力,孔斯无法看清楚其中的情况。 “哇,这可真是壮观,竟然是这样的吗?上神真是伟大,这是怎么做到的!” 阿里亚小声惊呼着,满眼都是惊叹,无论是谁,第一次见到倒金字塔,大概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这并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何况无法解释那个小小的顶端是怎么撑住那样大的底座,那么多层的空间。 这些,并不是单纯凭借石料就能够做到的吧。 孔斯愈发想要靠近去看看了,如果能够看到底座是怎么布局的,或者也能够猜到一些内部建筑的构造。 他正要往前,却被阿里亚死死拉住了,对方小声说:“别走了,已经够近了,再靠近,恐怕会当做奴隶被抓走的。” “我这样的,难道很像奴隶吗?”孔斯知道这时候的阶级到底有多么分明,又知道这时候的权贵有多少特权,只要摆出贵族身份,轻易都不被人冒犯。 “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阿里亚死死拉住孔斯,说,“那些狮身人是不会讲咱们的话的,自然不会跟咱们讲理,我听说他们见到做错的人都是直接吃了的。” 孔斯有些不甘心,已经走到了这里,似乎只差一步就能够看到金字塔的秘密,但是那些已经竖起耳朵的狮身人… … “好吧,我们回去。” 看了好久,见到那些狮身人大部分转向面朝这里了,那张诡异的人脸,看过来的时候让人头皮发麻。 “快走吧,它们一定是看到我们了。”阿里亚说着,拖着孔斯往回走。 孔斯无奈叹气,只能这样了,走着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觉得那些倒金字塔的阴影遮天蔽日,那浓重的黑暗,几乎要笼罩整个天空。 这些人,不,这些神,到底是什么呢? 是外来的,还是说本地制造的? 曾经做过造神运动,孔斯也知道信仰之力能够在这之中产生多大的影响,那么,这些所谓的上神是因为信仰之力才成为了这里的上神,还是说他们另有依仗? 科技,还是机械? 来了一趟,心中的谜团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有增多的趋势。 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赛义德还没有睡,捧着酒杯等着他们,见到孔斯进来,忙倒了一杯酒乐呵呵地递过去,说:“来,尝尝这人间极乐。” 孔斯看了他一眼,确定“人间极乐”是酒的名字,白澈的酒水在杯中摇荡,金色的就被仿佛让酒水也变成了金色的。 金子的价值远高于银子,以及其他的金属和宝石,这样的酒杯赛义德很少使用,孔斯多看了一眼,仿佛看到了酒水之中反射的点点碎金,精神力感觉到,那是一种光明的力量。 接过酒杯,缓缓抿了一点,细细感受着其中的力量,并不如想象中辛辣,甚至没有酒精的刺激,如同吞下了一片光,滑入口中的时候,便有丝丝缕缕的光明之力渗透出来,让头脑最先受惠,点亮了一片灯,让思维都清楚了许多。 无限的灵感充斥着头脑,孔斯感觉自己想到了很多,不知不觉,一杯酒就被他全都灌到了口中,整个人好像也被那些光托起,飘到了天空之上,再次看到那巨大的倒金字塔。 夜幕之中,它们如同巨大的太阳,散发着永恒的光芒,让夜空之中的星光都不在璀璨,又像是金色的花朵,正在夜色之中绽放。 “这是我的力量,阳光之下,无可隐藏,我的儿子,你长大了,应该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知道自己要走怎样的道路,我的儿子,原谅我不能够看着你成长… …” 父亲阿蒙的声音响在空中,如风,丝丝缕缕,吹到脑中,深沉而厚重,好像包裹着深沉的父爱。 “我的小主人,祝贺您又长了一岁,已经是大人了。” 赛义德笑呵呵地说着,他的手中还拿着一个同样的金色酒杯,里面却是空的。 孔斯睁开眼,刚才所见所闻,如同梦一样,面前只有赛义德那把络腮胡子,格外显眼。 他看着赛义德,目光似乎要透过他的眼看到他的脑中到底在想什么,“我从来不知道,父亲还会酿酒。” 放下手中的空杯,再看赛义德那完全没有任何阴霾的笑容,孔斯终于能够确定一件事,他是父亲阿蒙所信任的人,他知道一切的秘密。 644.第644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人间极乐并不是单纯的酒, 其中容纳的能量, 足够让孔斯好好想一想这些正准备推翻伪神们的神会成员到底是怎样的存在了, 他们是真真实实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的人,而非他最开始想的那样, 只是一些拥有了特异功能的超人类。 更进一步的属于神的规则啊… … 孔斯在很多个世界冒充过神, 对神不能够说不熟悉, 但是真正接触到这份力量之后,还是觉得充满了不真实感。 这是怎样的规则才能够诞生出这样的力量? 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是否真的有一个天道在主管众生?或者某一个星球? 如果是在星际时代,神又是怎样的地位? 信用之力在那样的时代, 会起到怎样的作用? 是必须人的信仰, 还是说一切智慧生物的信仰都会有用? 无限世界的那些系统又是怎么回事儿? 他们的主神是真的神灵, 还是一个妄图窃取神灵之姿的系统? 自己身上携带的系统又是怎样的主系统发布出来的? 在所有经过的世界结下了因果,是为了方便下一次的进入? 还是说是另外一种窃取管理权的做法? 他所经历过的这些小世界, 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 … 林林总总的问题在一瞬间从脑海之中飘过, 多到几乎堵塞住思维,回过神来,口中已经品尝不到人间极乐的余味,那种被无尽能量充斥的飘飘欲仙感也彻底消失。 “这么好的酒,还有吗?” 孔斯的目光落在赛义德的身上,看到他摇头,有些遗憾地说:“正是因为很少, 所以才是极乐啊!” 这个老狐狸! 艾利都不比其他的地方, 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被上神听入耳中, 这一点, 小胡子曾反复强调过,孔斯便不好问赛义德一些敏感问题,再次看了他一眼,才回转房间。 金字塔和狮身人的事情给了他太多的想法,但具体的实施,还是等到明日再说吧。 次日,阴雨绵绵。 这种天气可不是出行的好天气,艾利都的露面都会因为雨水而泥泞一片,如果可以,大多数人会选择坐在房间中,看着落雨之后格外清新的天空。 “这可不是什么出行的好天气。”阿里亚被吩咐安排出行事宜,一边安排,一边试图劝阻。 孔斯充耳不闻。 凯斯给了阿里亚一下,说:“你管那么多,主人想要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 “哦哦,那是当然。”阿里亚撇嘴,没有继续说什么,转身把孔斯请上了轿子。 因为下雨,路上的人很少,孔斯坐在轿子上,精神力悄悄掠过沿路的一切,不经意看到祭司出现在神会附近的时候,心中就是一紧,让抬轿子的人走慢点儿。 凯斯狐假虎威地赶紧吩咐:“稳当点儿,别颠簸。” 明显慢下来的速度让孔斯有时间多观察一下,发现祭司并没有走入神会之中,而是从旁边儿路过,好像一个普通的路人,但他的身份,分明不可能那么普通。 他听赛义德说过,祭司这个职位看着尊贵,但其实基本上不会出现在神殿之外的地方,偶尔出席的都是重大的节日庆典,再者说,有很多神侍伺候着,祭司想要什么,也根本不用自己出门寻找购买,他为什么会在这样一个不便出行的雨天徒步走在泥泞的路上,出现在神会附近呢? 一只黑猫发出悲切的“喵”声,凯斯最先注意到了,低声惊呼,这样的天气,人都不愿意出来,猫怎么可能乱跑? 孔斯看向那有着碧绿眼睛的黑猫,说:“停一下,我要在这里吃点儿东西。” 附近正好是一家卖吃食的地方,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富丽堂皇的酒楼,充其量就是个有门板的路边摊。 凯斯一脸的拒绝,他可从没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但是比起阿里亚更有自己的主意,他就乖顺多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就让人放下了轿子,还自觉地用毯子铺在了地上,铺出了一条没有泥水的路供孔斯踏足。 小食店里的人都惊住了,他们这等地方,哪里会有什么贵客,光是这铺毯子的排场就让人退避三舍了。 那条毯子色彩鲜艳,毛绒厚实,可是比他们的店还要值钱。 孔斯踏步而入,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就坐下,完全不顾自己的衣裳是不是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凯斯看到哪里就会皱眉,但在孔斯不介意的情况下,他最多能做的就是按照艾利都贵族的那一套,用纱幔围出了一个没有闲杂人等的小空间,然后才去找店家要吃的。 吃食没有两样,摆上桌面以后,诚惶诚恐的店家就自动退开,凯斯也被孔斯撵到了外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黑猫钻过了纱幔,动作轻盈地跳上了桌子:“很高兴见到你,我是巴特,神会成员之一,上次的集会我去探查消息了,并没有参加,错过了认识你,真是遗憾。” 它彬彬有礼地“说”着,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优雅地在桌边儿走动,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孔斯。 孔斯用精神力代替了声音,跟它交谈,询问它的来意,一边说着一边还在想,这种充满人性化的动物,还真是挺有意思的。 这让他不由得想到了阿黑蛇,但是它的力量形态,可是完全不同。 “虽然还不知道你是怎样的力量,但请你停下那种让我不舒服的探查,适当的尊重是友好谈话的开始,你觉得呢?请对我表示足够的礼貌,否则我可能不会告诉你我应该告诉你的消息。” 黑猫的教养很好,它似乎已经有些不悦,但还是言辞优雅,连行动上也并未暴露出敌意,但是双眼之中却似乎流露出了几分长辈对于小辈的责怪之意。 孔斯微微脸红,精神力在很多时候已经成为他的本能,一旦掌有便会不自觉地用它去查探周围的一切。 “抱歉,我并不是有意的。” 迅速收敛了精神力,微微倾身表示歉意,孔斯说着还特意把盘子往黑猫的面前推了推,问它:“你是否喜欢这些吃食,还想要吃点儿什么吗?” 黑猫微微点头,似乎是感觉到了这份歉意,眼中的光芒微微柔和了一些,然后说:“我这次来是要告诉你,神会必须要换一个地点了,那个可恶的伪神祭司已经注意到了这里,我怀疑这里面有人泄密,不过还没有足够的证据,一场大战即将开始,如果真是有人泄密,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我并不能够给你提供任何的援助,而其他人,你最好还是离他们都远一些,谁知道这些人到底在想什么。” 话语中透着些智慧的无奈,时间太漫长了,两百多年,足够让它从无知到聪慧,也足够让那些本就聪慧的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道路。 “我们是被上天选出来的天神,如果不能够获得自己应有的地位,那么必然是无比凄惨的下场,至于那些伪神,他们早就不惧怕上天,自然更不会放过我们,你要知道,所有的一切都可能是你的敌人,因为信仰之力,那些普通人并不会支持我们,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才是伪神,这可真是悲哀啊!” 听一只猫谈论这种话题,这种感觉还是蛮奇怪的,孔斯听着,默默点头,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好了,和你聊天还算愉快,有机会的话,或者我们还能够畅谈一些事情,现在,我该走了,哦,这些,是你给我了吗?”黑猫一直保持着某种程度的优雅,对孔斯推过来的吃食也都不屑一顾,但到走的时候,还是问了一声。 “是的,都是你的,如果不够,我还可以再要一些,只要让你稍等一下。”孔斯笑着看着黑猫,只觉得这时候它才有了些属于猫儿的可爱。 “不用了,这些就够了,这种雨天,我需要更多的温暖和食物。”黑猫这样说着,挥了挥爪子,盘子中的食物就消失不见了。 孔斯微微睁大眼睛,确定它可能有一个自带空间,但不知道这是它自己修炼而来的力量,还是造物之初就有的力量。 黑猫巴特说了一声“再见”,然后就转身跳下了桌子,它的动作很快,黑影一晃,就看到纱幔轻动,而黑猫已经不见了。 好一会儿听不到纱幔之中的动静,凯斯试探着探头进来询问的时候,就看到已经空了的盘子,孔斯说:“好了,回去吧,这里的吃食不如旅店的手艺。” “那是当然的,咱们住的旅店可是艾利都最好的,”凯斯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根本没有再问其他,忙着收拾东西。 上了轿子,孔斯又让在周围转一圈儿,还去了另外一个大街,直把两个轿夫走得全身大汗,凯斯的鞋子都湿透了,他们才往回走。 “回来了,我还怕你们耽搁在路上,这天变得可真快,昨天还有太阳… …”赛义德躺在旅馆大厅的毯子上,亮着肚皮好像个大肚弥勒,见到孔斯才起身,嘴里还不住地嘟囔着。 这一次,孔斯听懂了,他是在告诉他“变天了”,而且怕他们“耽搁”得回不来了。 “碰见了一只黑猫,纯黑色的猫,可真是少见,我也想要养一只来玩儿,不知道可以吗?”孔斯试探着问。 “那可真是太危险了,那种东西,谁知道身上带着什么,不行,这可不行,为了小主人的安全考虑,绝对不行。”赛义德忙着摇头,一脸严肃地决绝这种任性的要求。 孔斯继续说:“为什么不行,一只猫而已,不行,狗也可以啊!” “当然不行,谁知道它们的牙齿什么时候会咬过来,又不能够拔掉爪子,只怕出事的时候躲都来不及。”赛义德还是坚决反对,态度更加严肃了。 孔斯把他的话细细地想,再联想小胡子的话,总算知道自己今天犯了什么错误,如果不是黑猫巴特的问题,那么就是祭司故意的,所以… … 在神会的屋子之外不能够随便使用超出普通人的能力,否则会被发现这一条,可是比说上神坏话还要严重的问题,而他跟黑猫的交谈,一直都是在用特殊的力量,他的精神力或者还能够因为所属种类不同稍微隐藏,但黑猫的能力,跟其他的神会成员是有类同之处的,所以,他们其实已经暴露了,只是因为他今天说的少,身份又特殊,祭司他们才没有动手吧。 是为了留着钓大鱼,还是围点打援? 孔斯的脑子里已经转过很多种想法,但面儿上还是一片愤怒,似乎有点儿生气赛义德的不允许。 “就算是小主人,也不能想什么得到什么啊!”赛义德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他的表现有些滑稽,引来了一些不能够外出的客人善意的笑容。 有人还安慰他:“总是会有这种想一出是一出的小主人,等他长大自然就好了。” “希望那个时候我还能在,而不是被撵出去吧。”赛义德这般说着,无奈耸肩,摆出一副“被这么怨恨我也是很冤枉”的表情,又惹来一阵哄笑。 孔斯的面色难看,路过赛义德的时候瞪了他一眼,像是在发泄愤怒一样,大步走回了房间。 凯斯同仇敌忾,在路过阿里亚的时候,狠狠撞了对方一下,看着阿里亚一副委屈的模样,冷哼一声,快步跟着孔斯,却被门板挡在了外面,扭头面对阿里亚的偷笑,不由得怒瞪。 这一出好戏惹来赛义德的哈哈大笑,他的笑声即便隔了一层门板,还是被孔斯听到了,无奈摇头,这个家伙,可真是爱演。 之后又无奈了,眼看着神会这个据点就被祭司打掉了,那么,以后该怎么了解更多的事情?在这个说话都可能被监听的地方,他该怎么做才能够知道更多关于神的事情。 而且,这太巧合了,就在他刚刚去过一次神会之后,神会就被盯上了,恐怕不少人都会觉得是自己做的吧,对新人的信任恐怕更不会有多少了,那么以后还能够知道更多关于他们的事情吗? 645.第645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月色如同水波流动, 再次从修炼中醒来, 看到的还是满身银白之光, 孔斯基本上都习惯了这种亮度,外面的天空还是黑的, 月光并不明亮, 而室内, 却像是安装了日光灯一样,所有的月华都凝聚在一起,成了新的光源。 月和恶的力量么?孔斯想了想这种每次修炼时候都会出现的月华凝聚, 突然悚然, 想到了喝下人间极乐时候看到的夜色之中的倒金字塔, 那么明显的光,谁能够忽视? 自己大约也是吧, 如同那黑夜之中的火把, 早已经被那些所谓上神收入眼中,无论怎么挣扎,大约都免不了飞蛾投火的下场。 剧情中大概也是吧,原主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入了上神的眼中,然后莫名死去。 否则,谁能够解释一个没病没灾的年轻人,就是把自己笑死了呢? 面色沉静, 孔斯来到窗前, 看着外面的景物, 都是那么安静, 但这安静之中,似乎已经有一张张开的大网,随时都能够捕杀网中一切。 赛义德不可信。 父亲,不可信。 而神会中的那些成员,连同那只黑猫,孔斯也都不会相信。 尤其是黑猫巴特,它会不知道特殊的能量波动会引来神殿的注意吗?如果说孔斯这个新人还可能因为不熟悉这种约束而犯错,它呢?难道它不懂得更多的生存之道吗? 事情从一开始,似乎就只是在对方的网中挣扎。 大雨连着下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才微微见晴,许多人每天都会聚集在旅馆的大厅之中,还有一些不是旅馆的客人也会带到这里,大厅之中仿佛成为了一个新的集市,很多人在交换着信息和物品。 孔斯三天没出房门,再下来的时候,看到这种热闹的场景还有些意外,人群之中,赛义德的身影最为醒目,他喝着酒,就会吹嘘自己跟神殿祭司的友好关系,好像有多么大的背景似的。 往常他也会这样说,在没有来到艾利都的时候,他就说自己在艾利都认识多少大人物,神殿的祭司自然也是其中之一,其他的权贵更是多有点名。 但是到了艾利都,他的行动就谨慎多了,连同吹嘘在嘴上的朋友也隐藏了那些权贵的名字,只有神殿祭司还总被他挂在嘴上,言语之中的“上神保佑”也成了口头禅一样的话,一天之中总要说个十几遍。 阿里亚在一旁听着,时不时给周围的人拿点儿什么东西,有些是他们从镇子里带出来的物品,有些则是来到这里的路上赛义德收购的,还有些则是在这里买的,连地方都没出,赚一个倒手钱。 “我去喊阿里亚。”凯斯跟在孔斯的身边儿,就要往人堆里挤。 孔斯一把拽住他的领口,把人拉了回来,“不用,咱们自己出去就行了,不用轿夫。” “那怎么行呢?外面都是泥。”凯斯这么说着,却不敢坚持,见到孔斯已经往外走,忙跟了上去。 两人走出了一段距离,凯斯才发现这个方向是往神殿那儿走的,就是走的慢了些。 “咱们是去神殿吗?” 凯斯轻声问。 “是啊,去看看。” 远在天边的父亲阿蒙不能够给他任何的帮助,而孔斯也不信任他的帮助,昨天他一直在想喝下人间极乐后听到的话,父亲是什么意思呢? 他远离艾利都,退居小镇,是否已经表示了不会参与推翻伪神的事情,如果是,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会让儿子跟着赛义德再次来到这里,难道他不知道艾利都就在上神的眼皮子底下吗? 还是说某些事情是他也无法解决的,不得不让儿子走一趟,为了掌握自己的力量? 或者,投诚? 想想赛义德带着他来了之后做了什么,最先去见了神殿的祭司,然后,如果不是他提起想要多知道一些上神的事情,赛义德恐怕根本不会提起神会,即便如此,也表示只是去那里能够知道多一些的事情,并没有明确的让他参合的意思。 而父亲的那句话,“应该知道自己要走怎样的道路,似乎也是在表明了一种观望的态度。 见多了不放手的爹妈,突然碰见放手放得这么毫无顾忌的父母,这说明了什么? 如果原主真是亲生的,那么,便是他们有足够放手的底气。 脚步一转,孔斯找到了卖骆驼的地方,现买了一头骆驼,甩开凯斯,自己驾着骆驼往外跑去。 凯斯在后面追了一阵儿,追不上,只能赶快看跑回旅馆报信儿。 这一天,孔斯失踪了。 三天后,孔斯才回来。 “我的小主人,你可是去哪里了,可是急死我了。”赛义德一见到孔斯,先是不敢置信那个长了大胡子的人是自己的小主人,然后就是一叠声地叫苦,表示自己为了寻人,还特意找了祭司帮忙,神侍都跟着出动了,还是没有找到孔斯的身影。 “我就是出去转了转。” 孔斯说得云淡风轻,顶着一脸的胡子,几乎让人无法直视他的面容。 凯斯和阿里亚像是勤劳的工蜂,忙着弄了水来给孔斯洗漱,顺便刮去了那仿佛茂盛生长了半个多月的胡子。 刮胡子这种事只能够自己上手,阿里亚在一旁羡慕地看,普遍认为,男人的能力强弱跟胡子的多少有关,所以赛义德那满脸的胡子才能够惹来女人们的青睐。 而阿里亚和凯斯这种小白脸儿,只有被女人调笑的份儿。 因为他们都没上手,所以并不知道这些胡子都是用一种植物的粘液粘上去的,并非真正的胡子,为的就是遮掩容貌的作用。 三天的时间太短,来回的路上就要用一天,剩下的两天,孔斯引走了一个狮身人侍卫,用毒蝎设下埋伏,研究了一下对方的身体,还有头脑之中的那个类似芯片的能量板,之后的一天,他打晕了一个奴隶,贴上大胡子,混入其中,走入正在修建的金字塔中,研究了一下里面的布局。 在精神力的扫描之下,很多地方都无所遁形,唯一需要隐藏的就是自己的精神力不要超出范围,引起不远处的倒金字塔的注意。 因为奴隶足够多,又没有异常的能量波动,孔斯大概探查了一下金字塔的内部。 这些金字塔称之为神的宫殿还并不确切,通过观察很多预留的动力系统,孔斯大概确定这种金字塔更像是星级科技和玄幻力量的结合体,某些图纹不能简单归于阵法,也不同于单纯的科技,被他称之为能量阵,而这种能量阵跟狮身人头脑之中能量板,又如出一辙。 是另外的一种星际文明? 真正经历过星际时代,他当然知道,星际并不单纯有科技的存在,各种种族各种不同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发挥出的巨大作用,才是星际文明最大的魅力。 如同那个小小的指挥棒,就是科技和魔力结合的结果。 为了能够研究一下那小小的指挥棒,孔斯差点儿暴露了自己的存在,也是看到了更加高科技的能量炮,当那些倒金字塔的窗口打开,黑洞洞的炮口足以让人有拔腿就跑的冲动。 幸好他的精神力对这些人来说也是一种异种能量,精神力做出的防护罩也并不在他们的能量体系之中,并没有被察觉。 一种文明和一种文明之间的隔阂是巨大的。 即便同样是星际文明,之间的察觉可能也是十万八千里。 之前孔斯总是觉得这种隔阂对他来说各种不便,在一个文明体系之中拼死拼活学了不少东西,结果穿越下一个世界,哪怕同样是现代世界,但是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甚至是谬误的,这种变动足以让人感慨学海无涯。 但那个时候,他只觉得隔阂好隔阂妙,同样是精神力,但因为修炼方法的不同,体系的不同,文明背后附带的规则不同,竟然就能够躲避对方的精神力探查,怎能不让人觉得侥幸呢? 这一次之后,他不敢再停留,这才匆匆回来。 那个好不容易到手的指挥棒,因为不清楚上面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追踪手段,他也只能够丢弃了,一同被丢弃的还有那个狮身人的尸体,被埋葬在黄沙之下,也许下一个沙暴过后,什么都不会存在。 “主人,你可不能再丢下我了。”凯斯泪包一样,在阿里亚走了之后,哭唧唧地拽着孔斯的衣角说话,即便是房间之内,他也不放心,非要拉着点儿什么,把人收到视线之内。 孔斯满脸的无奈,之前怎么不觉得凯斯是这样的哭包性格呢? “好了,我要睡觉了,你去休息吧。” 三天之中,几乎没有睡觉的时候,有精神力打底,孔斯倒是能够精力充沛,但心累,总觉得身体上的疲倦已经到了极限。 凯斯反复跟孔斯确认他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偷偷跑掉,这才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门关上之后,孔斯总算是舒了一口气,就知道回来会有更多的麻烦。 646.第646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在旅馆休息了两天, 孔斯感觉自己恢复过来一点儿了,再次准备出门,凯斯提心吊胆地跟着,恨不得拉着孔斯的衣服走, 只怕他再来一次偷跑。 这一次, 孔斯老老实实带着凯斯去了神殿。 神殿之中很清净,敞开着的大门似乎是欢迎所有人进入,但守在门口的灰衣神侍能够把所有不在名单上的人拦住。 孔斯想要进去却不能够, 凯斯见状,提议道:“不然我去找阿里亚过来, 他一定能够跟他们说。” “不用了。”孔斯摆摆手, 他本来就没有进入的执念, 只不过是试探着来走一走, 结果, 自然是如同所想, 他并不是受神殿欢迎的人物。 好容易雨停了, 赛义德便忙得跟陀螺似的,孔斯出去的时候他早就离开了,孔斯回来的时候他还没回来。 见他这样, 孔斯也没准备跟他说什么,如果什么都会被人监听,想知道的不能说, 那其他不想知道的, 更没有说的必要了。 又过了几天, 赛义德神神秘秘地跟孔斯说:“听说金字塔那边儿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孔斯估算一下时间,就算是他掩埋不够深的狮身人被发现,大约也不会传得这么快吧。 “一座金字塔倒了。” 赛义德压低了声音,好像这 是什么大秘密一样。 “倒了?”孔斯的脸色有些古怪,那不本来就是倒金字塔吗? “你要去看吗?”赛义德主动问,然后说他准备去看看。 孔斯欣然应声,他当然愿意看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不仅是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也有,金字塔的事情永远是艾利都的大事情,听说了这件事的人都不敢相信,如同他们最开始见到那神奇的金字塔一样,唯有亲眼看到,他们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祭司也在队伍之中,神殿的队伍格外显眼,除了祭司的白衣,神侍队伍的灰衣整齐如一,一眼就能够认出的鹤立鸡群。 “这可算是大事件了,连祭司都去,肯定是真的了。”赛义德坐在骆驼上,他没戴包布,浓黑茂密的络腮胡子露在外面,笑起来的时候格外显得牙白。 孔斯也有些好奇,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半天的路程之后,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那犹如灾难一样的现场,正在建的金字塔被压在了下面,倒塌下来的金字塔大约还能够看出形状,那些坚固的石块儿并没有因此散开,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这也让现场更加古怪。 有火在燃烧,蓝色的火好像从金字塔内部冒出来的,在那一片升腾出一片蒸腾的烟雾。 “上神保佑!” 人群之中,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祭司的脸色很不好看,停在原地,很长时间没有上前,直到周围的人还要往前走,他才拦了一下,然后独自率队上前。 神侍们排成两排,跟在他的身后往前走,好像拉起了一道灰色的桥梁,从沙坡这边儿直通金字塔所在。 孔斯眯着眼,能够看到那里凭空多了一道光门的感觉,有投影落在上面,这种投影如果不触碰的话是可以当做实体看待的,但是因为后面蒸腾的烟雾影响了光影效果,人像也有了些波动的感觉。 那并不是人的模样,倒像是… … 距离太远,孔斯不能够清楚地辨认对方的容貌,赛义德站在他的旁边儿,努力往那个方向看,很失望地说:“太远了,什么都看不到。” “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拜见神?”阿里亚有些兴奋地说着。 赛义德踢了他一下,一脚踢在了阿里亚的肩膀,并不重,只是让他晃了一下身子,“没见到祭司不让上前吗?在这儿老实待着。” 周围有些蠢蠢欲动的青年,听到这话也都老实下来,毕竟神殿的权威,在没有国王出面的时候,是不可动摇的。 孔斯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正想着要不然想办法靠近试试,就察觉到人群中有几人不同的动静,他们都蒙着头脸,看不到容貌怎样,但互相之间那熟悉的能量波动让孔斯察觉,这是神会成员。 “是你们做了什么?”孔斯回头,用精神力发问,他这次没有蒙脸,那些人看到他的容貌,愣了一下,有两个眼神不善。 其中一个拉下头巾,孔斯认出对方是小胡子,他冲着孔斯点了点头,迅速又把头巾拉上,跟他说:“这是最好的机会,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 这是什么意思? 孔斯还想问得更具体一些,就看到那些人蒙上一种类似黄色的布,缓缓离开人群,向着前方而去。 一种能量的波动之后,那些人就像是滴水入海,再也察觉不到踪迹了。 一只黑色的猫没有跟上队伍,而是站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看到孔斯,对他招呼道:“你不去帮忙吗?还是要跟我一样留守?” “你们到底是什么计划?” 祭司不在,又离开了艾利都,孔斯也不再担心那些有的没的,直接用精神力跟其对话。 “没什么计划,就是先破坏一个试试看,反正不能够让他们把金字塔建好,不然我们就更加没有立足之地了。” 黑猫懒洋洋地在骆驼的身上伸了一个懒腰,看得出它并不太担心这次的成败。 孔斯问起来,它说:“这有什么的,大不了重新再来一次,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们不会冒险的。” 呵呵,十足的把握。 孔斯大约知道他们为什么总是不成功了。 什么事情大约都不能够说十足能成吧,连一点儿失败的风险都不想冒,成功对他们来说大约还很遥远。 远方的战斗很快打响,是以一声巨大的爆炸开始的。 冲天而起的黑云好像是蘑菇云的感觉,危险程度却被控制在了金字塔附近,并未波及远方的沙坡。 “啊——”怎么回事儿? 最先乱了的就是神侍的队伍,他们的队伍太整齐,以至于乱的时候太明显,沙坡这边儿的人居高临下,一眼就看出来发生了什么不妙的事情,大家开始不知所措。 有人从后面赶来,高声说:“艾利都塌了,艾利都塌了。” “什么?!”好几个出来看热闹的人忍不住惊呼,“怎么可能?” 明明是前方发生了爆炸,怎么艾利都会出事?所有的人都有些不明所以,上午出来的时候还没事儿的。 来报信的是个半大的孩子,他的脸上一道道的黑,好像花猫一样,边说边哭:“我就在城门看到的,突然就塌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我不敢进去,你们快回去看看吧。”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孔斯却猜到了一些,如果说艾利都的神殿是为了那些上神提供信仰之力而存在,那么,当上神出事,急速提取的信仰之力必然会导致神殿出问题,至于艾利都,谁知道是因为连锁反应,还是因为那些神会成员。 “这是谁干的?” 孔斯有疑问,直接就问黑猫巴特了。 “哦,那是里西斯干的。”黑猫似乎有些无奈,说,“他早都等不及了,我估计那些奴隶也是他杀死的,死掉足够多的人能够增强他的能力,同样的,能够削弱那些窃取信仰的伪神的能力。他早就想那么干了。” 所以,整个艾利都的人都为了他的一个想法而陪葬了? 孔斯的面色变冷,如果神的存在只是为了用人命来凸显自己的威能,那么这种神总该被灭亡。 真不想承认,自己竟然天然站在这样的队伍之中。 本来还有些想要帮忙的心思,这会儿是彻底没有了。 孔斯远远地看了一眼战局焦灼的地方,那些神侍早就倒在了地上,他们并不具有任何的特殊能力,到了这样的战场上,连炮灰都算不上,第一轮就会倒下。 眼下正在进行的是怎样的战斗,这边儿根本看不到,只能够从那时不时的异响之中判断其中的激烈程度。 还完好的倒金字塔共有三个,跟倒掉的那个距离并不算太远,能量炮已经展露出来,若不是怕伤害到自己人,恐怕早已经炮轰了。 这样规模的战争,恐怕这里也不能幸免。 “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已经不能够停留了,不要回艾利都,去更远的地方。” 孔斯的声音并不十分响亮,但在一片哭声和慌乱之中,却让人的心里安定了许多,让人不自觉地看向他。 赛义德在他的旁边儿微笑,直起身,高声道:“我是来自荒泽的赛义德,你们应该都听说过我的名字,我知道哪里有最好的绿洲和水源,我们离开这里还会有新的生活,能够建一座新的艾利都。” “我们、不回去吗?”有人小声问,城中还有他的家人,无论怎样,他想要回去看看。 赛义德的目光有些冷,看着那人说:“如果想死,你可以回去看看,我们是要走的。” 他的话说得干脆利落,竟是让人从心底里信服。 孔斯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商队中的人竟是都被赛义德给带出来了,而这些人这会儿也都自发自觉地当起了说客,说服周围的人跟他们一起前往荒泽,重建艾利都,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预谋好的,孔斯恍然大悟。 647.第647章 回去的时候路过艾利都, 还是有人不死心想要回去看看,但是赛义德的人,这些商队之中看似普通的成员,手中都有着防范盗匪的武器,这些武器就冲着那些往回跑的人举起… …鲜血喷溅在沙地上,片刻之后便被晒干了, 只留下暗红色的沙粒。 “你们,只有一条路能够走,如果不想要选择死亡的话。” 赛义德再次重申, 这一次, 不是商量。 撕掉温和的面具之后, 赛义德这个大商人更像是一个恶贯满盈的盗匪,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死,逼迫着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 哭声突然冒出来,然后又被憋下去,能够在艾利都生活的人, 都不是傻子,他们知道该如何选择。 其实也不是那么糟糕,比起去当修建金字塔的奴隶,跟着走,也许能够活得更好,不是说要重建艾利都吗? 有那么一些本事的人并不是太害怕, 还想要看看情况再说, 至于本来就是奴隶的那些, 更无所谓在哪里当奴隶。 一行人就这样开始了回程的路,赛义德领着他们,是在往出来的那个小镇走,那条他开辟出来的商路。 发现这一点之后,孔斯一直保持沉默,他没有再去管身后的那些倒金字塔,也没有问那只站在骆驼身上跟来的黑猫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儿,更加不去想那些冲到前头的神会成员最终还能活下来几个,安静地修炼着自己的能力,努力增加自己的实力。 远离了艾利都之后,所有的人都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更改,反而放开了些,能够猜测艾利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怎么会出现那么可怕的事情,但是这个话题很快就被叫止。 “不要再想那些悲伤的事情了,过去终究会过去,未来还在前方,我们要期待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 赛义德笑呵呵地说着,绿洲的篝火旁,他提议大家欢笑歌唱,舞蹈和烤肉总能够最快让人恢复精神,哪怕这些人中总有亲人在艾利都死亡,但几天的疲惫赶路,已经让他们没有力气去多想。 生活本来就离不了生离死别,他们早就学会了习惯,如今,不过是再一次习惯。 赛义德当先跳起了舞蹈,他虽然有些胖,但跳舞的时候动作却很灵巧,离远了看,像是个来回跳动的大气球,也有几分趣味。 很快,便有人跟上了他的节奏,商队的人在其中鼓动着,带着人加入进去,最开始是不敢不跳,活动开了之后,所有的郁结好像都随着汗水流出,让人轻松了许多。 孔斯早早地进了帐篷,继续自己的修炼,他的修炼很快,而且越来越快,被他称作巫力的力量持续增长着,增长的速度超过他的估计,是小镇发生了什么吗? 月华的吸收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上限,这种轻易得来的力量已经饱和,孔斯以修炼灵力的方法来修炼,感觉自己大约是处在一个升级的瓶颈,如果再上一步,可能是另外的一种感觉。 回去的路程很快,经过一段艰苦的商路之后,这群硬生生聚集在一起的人也消失了最开始的仇恨,有了些同甘共苦的友情,看到那座水流充沛的小镇时,所有的人都有了安定的心思。 这个时候的小镇已经不再是小镇,仿照艾利都修建的城墙正在一点点建造,地面上的石块儿还不够高,却已经能够看到大概的规划,想象以后城市的模样。 赛义德自来熟地给大家介绍着各个区域的用途,如同艾利都一样的规划,让很多人有了一种自己其实是正要参加艾利都的重建。 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神殿并不是专门为了祭司侍奉神而准备的,而是新的神的居所。 “我的孩子,欢迎你回来。” 孔斯的父亲穿着如同祭司一样的白袍,站在神殿门口的台阶上,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那么耀眼,耀眼到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够看到他伸开手臂,似乎是要拥抱的样子。 孔斯停顿了一下脚步,走上前去,才踏上台阶,还未与父亲平行,就被他抱在了怀里,他很是亲热地拍了拍孔斯的后背,说:“我的孩子,你做得真好,比我想象中要好。” 踩在骆驼身上的黑猫这时候跳下来,三两步窜上了神殿门口的公羊雕像上,踩着公羊的头,说:“你竟然成了主神,阿蒙,你欺骗了我们!” 它的话语之中完全是陈述,似乎并没有怒气的成分。 阿蒙回头,看到黑猫巴特,露出了一个笑容来,“欺骗,不,只是我更会隐藏而已。” 他只说了这一句,就转过头来,搂着孔斯的肩膀,让他跟随他进入神殿,“前面是他们参拜的地方,我们的雕像都在这里,中间是祭司的居所,你想让谁来当你的祭司?凯斯小了点儿,你可以另外选一个更能干的,后面是我们的房间,在真正成神之前,我们都要在神殿之中居住,我和你的母亲已经先搬过来了,你的房间也准备好了,你母亲亲自准备的,你去看看,有什么不喜欢的,可以再修改,我们以后会有很多人,这里将成为新的艾利都。” “父亲… …”孔斯随着他的脚步往后走,扭头问,“这一切,都是您计划好的吗?” “孩子,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我们不能够逃避,同样,当一切重来,我们注定为神。” 阿蒙的话语之中流露出某种宿命的味道,神神叨叨的,好像早就把一切看在眼中。 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进来的黑猫一直在雕像上来回跳跃,这个神殿之中有很多的动物雕像,它这会儿站在一个猫头人身的雕像上发言:“是啊,我们付出了生命,而你,坐享其成。” “巴特,如果你还想要在神殿中拥有一席之地,那么,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相。”阿蒙这般说着,他的话语平静,似乎并没有被黑猫的话激怒。 黑猫呆呆地立在雕像的头上,好一会儿,才有些沮丧地说:“是,我知道,是你的伟大获得了众神的权力,是你的光荣扫去了蒙昧的悲哀,是你,是你,是你的… …都是你的… …” 阿蒙回头,看了一眼已经间隔了两个雕像的黑猫,说:“我会在神殿之中为你留下一个位置,或者你想要一个新的神殿?你的聪明值得赞美。” 孔斯听着他们的对话,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大概都能够想明白了,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阿蒙计划着远离那些不堪成事的神会成员,躲在小镇上发展,好像是怕了那些伪神的势力,其实上却是谋求了一条新的出路,而有那些不死心的神会成员留在艾利都跟伪神找麻烦,他的发展就能够做到悄无声息。 那些激化的矛盾只会由剩余的神会成员来承担,那些伪神,也会把注意力放在那些神会成员身上。 神会成员不甘永远处于劣势,想要□□,最终只会造成一些不可控的事件发生。 赛义德带着孔斯去艾利都,为的就是就近应变,赛义德的能力毋庸置疑,至于孔斯,可能只是一步闲棋,如同黑猫一样的神的造物,需要更多的用处吗? 能干自然最好,不能干,也可以当做宠物一样宠爱着,神所钟爱的,不需要理由。 所以,赛义德口口声声“我的小主人”,但真正的尊重却没有几分,孔斯大约不是第一个“小主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真正让他分量更重一些的就是那些莫名激发的能力,这也让他受到了更多的重视,能够品尝到剧情中原主从来不知道的人间极乐,听到那句好像包含着父爱的话语。 所有的一切,本来就不用他插手,被暴露的神会成员,巧合的倒金字塔倒塌,不得不进行的生死一战… …黑猫巴特足够聪明,把自己摆在了明面儿上,当做一个傻乎乎的棋子,用能量波动引来了神殿的关注,有意无意地制造了更加紧张的局势。 而当决战到来,它又暗藏私心,把自己留在了最安全的地方,发现了赛义德的做法别有目的,却从来不加以提醒阻止,跟着来到这个新的正在建造中的艾利都,为的,就是神殿之中的一个位置,坐享其成的位置。 它曾经对孔斯发出提醒,是善意,也是恶意,它… …并不是自己所言的那么无辜。 在整个计划之中,孔斯的作用如同一个看客,其实,也许可以不用这么激烈的手段,但,孔斯暴露在伪神的眼中,很可能就会把他们的注意力移到阿蒙的身上,所以,才有了倒金字塔的倒塌。 两百多年的研究,如果阿蒙的力量真的是太阳之下,无物不见,他就会知道更多倒金字塔的弊端,知道怎样让它真正倒塌,再加上… … “我早就知道,你肯定收买了图恩,不然,我们不会那么快暴露… …”黑猫最后说了一句,不等说完,跳下雕像离开了,它大约知道无论说什么都是为自己的妥协找借口,所以没有继续说下去。 阿蒙没有理它,继续给孔斯介绍神殿的布局,孔斯也没有再问什么,跟着他去看了自己的房间,同时见到了他的母亲,彷如一个外出归来的孩子,赢得了母亲不少的关爱。 “我的孩子,我真为你骄傲,你的力量很强大,这是月和恶的力量,继续努力,让你的神位更加稳固。” 母亲莫奈特柔声说着,看着孔斯的目光充满着喜悦和骄傲,她就如同一位真正的母亲,真切地喜爱自己的儿子,然而,如果原主真的是造物,那么她的表现同样不会有什么不同。 “是的,我知道,我会继续努力的。”孔斯这样承诺着,同时问了一些自己对于月华力量的疑惑。 已经是第二个人说“恶的力量”了,是不是这些之中真的有什么“恶”呢? “慢慢来,我的孩子,慢慢来,你总会知道你的力量是怎样的,这并不是别人能够告诉你的事情,需要你自己明晓。” 很好,说了等于没说。 孔斯默默点头,似乎也没什么更好的解释。 在这个神初初发展的时期,恐怕他们自己对自己的力量也是一知半解吧。 至于那些伪神,看过了那种几乎可以当星舰使用的倒金字塔,孔斯倾向于他们是来这里窃取了某种规则为己用,这才能够凭借科技和魔幻的手段迅速占据了上层信仰,成为这里的神明。 但这种神明,如果真的有天道存在,恐怕根本看不惯这样的外来神明,那就如同闯到家中的小偷,是需要赶出去的,所以,才催生了这些本地的神,否则大约不能够解释为什么有了超能力之后不认为自己是超人,而认为自己是神。 这要多中二才能够在获得一点儿能力之后就以为自己是神明啊! 他们又不是智商不够,能够这么想,必然是有什么暗示他们这么想,或者明确告诉他们,否则谁能够那么肯定地怀疑目前所信奉的神都是伪神? 这就跟古代社会突然有个平民说皇帝是假的一样,除非有十足的证据,否则谁都不会这样异想天开。 这么想着,孔斯就没有再纠结这件事,目前需要开展的是新的生活,作为本地神的新生活,具体来说就是成长期的本地神的新生活。 新的艾利都一天比一天壮大,神殿之中的祭司齐备,也有了新的信徒,信仰之力的增长让孔斯跨越了他以为的那道屏障,然后听到了系统的声音。 如果他不想成为新的伪神,就需要马上开始新的穿越之旅,到下一个世界去积累力量,显然,系统能够开的后门是有限的,能够让他成为一个没有力量的神造物,却不能够让他堂而皇之地享受着本地神的尊位,尤其是在本世界遭到过外来物种侵夺神位的事件之后,对类似的事情就会格外敏感。 【知道了,马上走。】 孔斯见了一下凯斯,在他的坚持下,小白兔凯斯还是当上了神殿的祭司,不过因为这次的神都是一家人,另外两位祭司的地位居于凯斯之上,其实也不用他做什么,工作倒是轻省。 “您要走了?”凯斯很疑惑,对于孔斯,他一直当做主人看,哪怕这位主人成了月神,他还是他的主人。 “您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个新的世界,或者有一天,可能也会去看看那些外来伪神的世界。” 并不是所有参战的神会成员都死了,有几个活到了最后,他们寻着黑猫巴特留下的线索,也来到了这座新的艾利都,知道了自己受骗的经过。 可惜,他们来得比较晚,已经不可能影响大局,除非他们愿意在重伤的情况下再次跟阿蒙开战,否则只能够接受阿蒙的退步,在现有的神系传承之中加入他们的存在。 至于死掉的那些,如果有关系好的,还能够加一个名字和故事上去,否则,便只能够淹没于尘埃。 他们所有人都不再提起伪神的事情,力图让人忘记那些存在,两代之后,便会彻底消失的伪神自然不值得记忆,哪怕这一战也可以当做拯救世界来看,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历史篇章。 但这些十分明白信仰之力作用的新神们,有志一同地决定灭掉最后的土壤。 杀死了那么多人,不就是为了断绝伪神的信仰吗? 哪怕一个字的记录也会让他们感到不安。 连同那些倒塌的金字塔,因为没办法完全消除,最后只能够去掉内部的外来痕迹,让那里成为坟墓,埋葬艾利都死去的那些人,彻底封印他们最后的信仰。 因为这样的有志一同,“伪神”这个词被禁止了,没有人理解这个词的意思,同样听不懂它所代表的含义。 凯斯的神情有些迷茫,“外来的什么?” 孔斯发现了自己的失误,摇头笑了笑,好了,什么都不必交代了,他根本不想去跟隔壁的阿蒙和莫奈特说什么,自从发现了自己其实也是造物之后,他就不想见那两人的样子。 而那两人,总有太多的事情要忙,人要成为神,这一步要走多远,有的时候可能就是向前一步,有的时候就要迈出很多。 危机过去之后,没有了伪神的威胁,上天显然不能够更多宽容,他们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民众口中的神,而非真正的神,充其量只能是拥有特殊力量的人类。 如果知道留着那些伪神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少走一些晋升之路,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着急灭掉那些伪神。 孔斯想着,笑了笑,对着凯斯摆手,然后向后转,冲着自己的雕像走去,那个雕得一点儿都不像他的年轻石像静静地矗立在那里,银白色的月光照在石像之上,而他,就像是融入了光芒之中,又像是进入了石像之中,就此消失。 “主… …神,月神?”凯斯愣在原地,看着白光逐渐消散,看着再次露出来的石像,总觉得跟之前似乎有了些不一样,于是,果然真的是神了吗? 扑通一声,他跪在了石板地上,虔诚地叩拜石像,信仰之力散发着白色的光芒,一条细线连接在石像和他的身上,让他的面容也多了几分圣洁之气。 648.第648章 炙热的风吹拂过脸上的面巾, 好像带走了皮肤的水汽,干燥得让人想要舔一舔嘴唇,脚下的沙子如同流水一样起伏不定,这会儿还凹陷的地方可能稍后就会成为一个小坡,如同水波一样的纹路呈现在无人踏足的沙面上,好像一片黄色的海洋。 过高的温度让视线所见都似乎在升腾着透明的烟雾, 从头到脚都像是处在火炉之中挂烤,身体的本能在渴求着冰冷的水,而这种渴求让路程更加显得漫长。 “还有多远才到啊, 不是说那处遗址就在河边儿吗?我可真是昏了头了, 沙漠之中哪里有河啊!” 年轻人的声音有气无力, 似乎还有些干哑。 “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当年还有河流的地方现在说不定也都是一片黄沙,想要找到总要花些力气才好,反正我得到的消息就是在附近,你难道不想当探险家了?这会儿就放弃, 你是走不了这条路的。” 走在前头的一个戴帽子的男子回头,他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配上那个蒙住了鼻子和嘴的白色布巾,根本看不清面容。 他的声音就要精神多了,透着些活力和勃勃生机。 “我的亲哥啊,我什么时候说要放弃了, 反正我是一定要跟你一样当上探险家的, 这次考证, 不管怎么说,我都考定了!” 年轻人强打起精神来,他当然知道探险家这个行业不好做,随着科技的发展,探险也显得更加简单,只要有足够先进的设备,足够的科技支持,有些地方甚至能够远程勘探,职业冒险度大大降低,同样也降低了其中的风险和乐趣。 但,他还是喜欢。 探索未知,不就是探险家的目的吗? 能够成为某种文化的探索者和先知者,简直是太让人振奋鼓舞了,他才不会就此放弃。 只是,随着古迹的减少,探险家这个证是越来越不好考了,谁让行业规定,探险家只有勘探到一处并未证实的古迹才能够取得证书呢? 这种含金量,足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但其行业的高待遇,也让很多人流口水啊! 想想他哥,一年到头,什么地方都去玩儿,反正探险家不要求必须一年考证多少地方,只要出门就算数,还能差旅费全额报销,更不要说各种先进设备了,简直是要上天的节奏。 这么潮的职业,他怎么能够不参加? 说起来就让人羡慕啊! 高工资,高福利,高自由度,年轻人想到这里,身上好像又有了一股子力气,腰板儿都挺直了许多,他比别人更有些优势,自家兄长为了他,专门买到了一个还未现世的遗址消息,他的路,已经比别人顺了很多,自然更加要努力。 男子回过头,没有再说话,早知道自家弟弟是属牛的,越是不让干什么,越是要干什么,自己当初纯属是误入歧途,他么… …好好的康庄大道摆在他面前,他就是不走,非要往那种羊肠小道上走,只能说有钱任性了。 骆驼队不知道走了多远,只能听到驼铃在呜呜的风声中叮叮当当,一行人背着不少的装备,时不时停下来架设一下,看看信号,查查路线,走起来的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去。 一天天的,直到晚间行到绿洲,方才让人松了口气。 不等人取水就扑腾到水里去的年轻人脱了外衣,如同鱼儿一样在湖水之中畅游,这一片绿洲面积挺大,除了他们,还有人在宿营,看到他那祸害淡水的样子,不少人露出了不满的表情,没有谁愿意喝别人的洗澡水。 “行了,快上来,晚上凉,小心闹腾感冒了。” 男子率先开口,把年轻人叫上来,只觉得有这么一个弟弟真是太不省心了。 进入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谁知道都会遇到什么人,凡事谨慎小心都嫌不够,他还这么张扬,简直是生怕自己不拉仇恨,谁知道周围的人有没有小心眼儿的就此记恨上他? “我还没游够呐。”年轻人不情不愿地出来,无视了别人不喜的目光,抱怨地对着兄长说话。 男子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不轻不重,是告诫的味道。 帐篷已经搭好了,骆驼也被栓到了一边儿的树上,能够在沙漠之中找到这么一片绿洲,简直如同奇迹一样,披着浴巾坐在火堆旁,看着寂静的夜空,一弯月牙斜着,月影落在逐渐平静的湖面上,光亮似乎都成了双倍的。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年轻人仰头看天,双手支在身后,轻声说着,“看着这样的天空,才会想到那样的诗句吧,不知道我们现在待的这个绿洲,古时是不是也有人来过,他们又做了什么?会不会在这里埋下什么宝藏?” 探险家最大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公会发的,而是他们发现一处遗址之后,从中获得的利益,名誉的还有实际的。国际公认,探险家发现的遗址收益,百分之七十上交给所属国之后,自身能够获得百分之三十的利益。 如同他的兄长,不过是发现了一处遗址,就踏上了富豪榜,这种一夜暴富简直刺激着所有人的心。 若非还有探险家公会在管理,恐怕这个行业会混乱到各种乱象丛生。 “要是真有宝藏,早就被人挖走了,你当金属探测仪是摆设啊?”男子毫不留情,再次在他的头上拍了一下,若是这么容易就能够挖掘到财富,探险家的人数也不会只有寥寥几人了。 “哥,你可别打了啊,再打我头,我跟你急。” 年轻人有些不满地反抗。 兄弟两个打闹了两下,扬起了一些沙粒,差点儿迷了眼,这才老老实实坐下来喝水休息。 一夜的休息之后,早晨再起来,隔壁的人已经走了,男子看了一眼,皱了皱眉头,没有说什么,招呼着队伍起来,收拾了一下东西,这才起来继续赶路。 昨天的风沙早就停了,今天早上没有风,地面上的痕迹就残留了一些,有人弯着腰查看,然后跟男子说话。 年轻人凑过去,问:“怎么了,发现了什么?” “没什么,昨天那些人,恐怕不是干什么正经事儿的。” 做探险家的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不讲规矩没拿证的“探险家”,他们的目的就是财富,因为没有证,不敢直接上报国家,便只能够获得其中的实际利益,为了取得更多的实际利益,甚至会破坏部分具有历史价值的物件。 这些人相当于探险家的大敌,每次碰见都会让人痛心疾首。 “我们要加紧速度了,恐怕他们已经去那遗址走了一圈儿。”男子的脸色有些不好,他能够得到消息,那些人也会得到消息,毕竟发现这处遗址的人就是直接把消息卖钱的。 轻轻叹气,这种一个消息卖几家的事情,他们根本防范不了,杜绝不了,也没办法处理,现在的法律,到底还不能够规范到那里。 “那就赶快,要不然把他们逮回来。” 年轻人着急地说,说着就想要调头去抓人。 一把被男子抓住了背包的背带,拽住了,“行了,闹什么,你凭什么去抓人,以为自己是警察了?警察抓人还要讲究证据呐,现在我知道的都是猜测,你有证据吗?” 一通问把年轻人的气焰打下去,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又缓和了语气说:“这都是我的预感,毕竟这种事情碰见的多了,真正的也不知道怎么样,咱们快点儿就是了。” 再行走这一路上就没有怎么耽误过时间,之前还能够细细讲解的部分,如今就大略说一下便带过,年轻人也有了些紧迫感,本来以为只有他们来寻,速度不快,有那么点儿旅游的意思,边走边玩儿。 如今知道可能已经有人去过一趟,生怕最要紧的东西都被人带走了,不得不加快速度,就没了那么悠闲的心思,一个个效率都提升了许多。 走了不过半天,便见不到什么痕迹了,再次刮起来的风很容易就吹起那些轻飘飘的沙子,遮盖住了之前的足迹。 几天的赶路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消息中说的地方,这个本应该被黄沙遮掩的地方,因为这个季候的风,重新暴露出来了一部分,干涸的河床,城墙的废墟,还有那已经快要风化殆尽的尸骨,之前应该是一直掩埋在地下,才没有遭到更大的破坏。 队伍的速度再次慢了下来,要一点点清理痕迹,找到最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最有价值有的时候并不是贵金属,按照时代划分,某些时代可能就是一个胡写乱画的骨片,就价值千金。 男子看着那几个尸骨,眉头皱得很紧,这些明显被翻动过的尸骨之上,已经没有了应有的饰品,光秃秃的,有些骨茬一看就是不久前掰断的,分明是那些人为了取得上面的东西,粗暴折断的。 “走吧,先进去看看。” 巨石宛若一条线,规划出了城内城外,见过很多遗址,男子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座曾经的雄伟城市,当然,在今天看来,可能就是大点儿的乡镇,甚至还没有乡镇的面积更大,但其历史意义却是重大的。 在某些时代,哪怕是一个火把,代表的都是文明的标志。 年轻人不懂得这些,他虽然也学了一些相关知识,但探险家这种职业,本来就需要所学十分广博,如果能够有针对性,估计也用不着探险家了,他们本来就是为了发现某些时间隐藏的历史,至于是哪个时期的历史,则看运气了。 走入可能是城墙的那条线,进入到内部,看到的大部分还是废石,这么长的时间,只有废石才能够残留到现在。 “他们是哪里弄来的石头,我记得这里附近都没有什么山,全都是沙漠啊!” 年轻人边走边问。 他东张西望着,很有些失望的感觉,实地看到这些,似乎并没有电视上所见那么美好。 “呃… …”男子似乎是没想到这个问题,迟疑了一下,说,“可能是以前有山吧。” “嘁——”年轻人给了个白眼表示不屑,把一切问题都推给时间,可真是个好答案。 对于城市的清理显然是个大工程,而这边儿的废墟大部分一眼看不到什么价值,需要更仔细的搜寻,男子还是怀疑有价值的东西被带走了,便寻着一些痕迹查找。 架子架设起来,大型的防风布铺展开,阻隔了部分的阳光,望远镜查看了周围的环境,有人高声:“不远处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我看到一个金色的闪光。” “什么?!”男子立刻上前,接过了望远镜往那个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点金光闪烁。 “离这里不远,我们先过去看看。”一边说着,男子一边发出了信号标记,同时在公会上标注了此地的坐标,说明部分情况,接下来的事情会有公会的人帮忙,抢先声名,获得最先发现人的利益。 年轻人跟着上了骆驼,又来了五个人,组成一个小队,往那个方向赶去。 金属探测仪一直没什么反应,哪怕来到那金色之前,还是如同坏了一样,半点儿变化都没有。 “该不是坏了吧,连黄金都看不出来。”年轻人看了一眼,就上去触碰那个露出来的金色尖顶,像是塔尖一样的东西。 “别碰。”男子打掉年轻人的手,训斥他,“如果真的是黄金,哪里会过去这么长时间还这样亮闪闪,你以为金矿一开始就是闪亮的吗?” 没有经过加工的金矿根本不会有现在的亮度,所以,这是什么样的东西,真的是金属吗? 几人拿出了零部件,组装了几个便携式的小型挖掘仪器,安装好能量板,看着它们迅速地开始挖掘。 男子看了一下时间,估算着说:“晚上的时候就能够看到全貌了。” 等到月亮再次升起,挖掘已经进行到了尾声,整个金字塔暴露了出来,金灿灿的,反射着那微弱的月光,好像会发光一样。 仰望着那巨大的金字塔,年轻人脸上满是兴奋:“这次我肯定能够得证了,这么大的金字塔,我是当定探险家了,这可是创举,以前从来没人发现过的。” 以前发现的金字塔,哪里有这么亮闪闪?! 男子的表情也有些兴奋,他有一种预感,这并不是简单的金字塔。 当夜,他们没有回到那座废墟城里休息,而是就近在附近搭了帐篷,年轻人临睡前还去那金字塔附近转了一圈儿,他总觉得那金字塔哪里不对劲儿,睡觉的时候还在琢磨。 “所有伪神都要死!” 黄色的布抖动起来,好像是黄沙漫天,一些蒙着头脸的人冲出来,他们并没有多么高大,却携带着一种难言的气势,几乎让人窒息。 薄薄的光幕好像是在晃动,打碎的那一刻,一个黑洞洞的门露出来,蒙面人冲了进去,蓝色的火焰在燃烧,一些烟雾从门中冒出来,赤红色的火花不时闪烁,映衬得那些金色都成了橙红。 “轰——”爆炸声响起,好像是□□爆发一样,连天空上都出现了黑色的烟雾,在那一瞬间,白天变成黑夜,一片黑暗之中,蓝火和红火之中,金色的金字塔好像一个虚幻的影子。 绿色的植物在一侧枯萎,瞬间燃烧成一片火海,不远处,似乎能够看到倒金字塔的影子,因为火海的热焰,它们的影子似乎在晃动,如同海市蜃楼一样,不那么真实。 “你们杀死了自己的同类,你们更该死。” “与其让他们为你们提供力量,不如让他们去死,免除其他人被奴役,你们死了之后,一切都会好的。” “你们该死!” 不知道是哪里的声音在说话,有些乱,乱糟糟的,分明是听不懂的语言,但其中的意思却莫名让人懂得了。 还有一种感同身受的复杂情绪。 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机械的声音,似乎是在说“**星反叛”之类的话,但这些声音并没有传递出去,一些动物破坏了墙壁之上的图纹,用生命为代价。 这是一场惨痛的战争,两方几乎近身肉搏,到最后,存活的蒙面人没有几个,他们留下了同伴的尸体,有的甚至吃掉了同伴的尸体,带着一身的血色离开了那道门。 吃人! 猛地坐起身,年轻人摸着额头上的汗水才发现自己竟然是在做梦,梦中的一切历历在目,现在想来,好像还都在眼前,他看了看帐篷里的兄长,还在睡梦中,似乎根本没察觉到什么,悄然起身,拉开帐篷的门走出来。 旁边儿的金字塔依旧闪亮,他走到了梦中那个门的位置,面前却是金色的严丝合缝的巨石,看不到门的所在,他试探着伸出手去触碰,手心的触感却并不是冰冷的石块儿,而是空的,他的手,竟然伸进去了! 显然,并不是自己学会了什么穿墙的法术,而是这里根本是一处视觉欺骗。 年轻人兴奋地顾不得许多,直接踏入了金色巨石之中,他的身影消失在外面。 月光骤然明亮了一下,金字塔好像有了些晃动,下一刻,消失了所有的踪迹,只留下一片空无一物的深坑。 次日,男子醒来,不见一个空帐篷的弟弟没有多少意外,年轻人总是活泼好动,他走出帐篷才发现昨天发现的金字塔不见了,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好像昨天所见都是虚妄,而同样不见的,还有他的弟弟。 探险之旅成了寻人,最后却一无所获,除了那几个人能够互相证明他们见过了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字塔,其他的人,什么都不能说明,出现和失踪,都是个谜。 若干年后,有人又在这里发现了闪光的金字塔,有人再次失踪,探险界就此多了一个谜团,一个关于金字塔的谜团,没有人能够解释它的来历和奥秘。 649.第649章 【神之体, 提交。】 每次遇到这种必选,无论多么心痛,还是要放弃,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这种糟糕的心情持续到好一会儿,他都维持着躺在床上没有任何动作的状态,直到外面儿传来喧闹之声。 “天啊, 好真实啊!不愧是全息网游!” “太智能了吧,npc都跟真的一样,说什么都能聊得上来。” “这就是有了智脑的好处吧。” “啊, npc也可以杀。” “这是怎么回事儿?怎么… …” “蠢货, 一上来就被npc弄监狱里头去了, 可真是愚蠢透顶。” 窗户上没有窗纸,木质原色的窗棂之外,能够看到一个个身着类似白褂黑裤的人在吵吵嚷嚷,他们一个个就像是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东张西望, 看什么都要摸一摸,连自己的身体都摸了好几遍。 站在大街上做这样的事情,显然不太雅观,周围的那些穿着更正常的村民已经露出了些鄙夷的神色,而他们还在原地又闹又跳,似乎是在实验自己的身体状态。 “呀, 他们头上都没问号了, 我该找谁接任务?” “笨啊, 直接跟他们说话就行了,总能够找到任务的吧。” 刚才还聚在一起的新手玩家们,很快各奔东西,一个个去找寻能够做的事情去了,还有一些还在原地抱怨:“早知道白板状态是这样,我就多花点儿钱买游戏舱了。” “是啊,买了游戏舱相当于有了正式的身份,做什么都方便许多。” 短暂的抱怨之后,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去了,谁让游戏舱实际上的价格比游戏头盔贵多了呢? 路边的小屋之中,简单的木板床上,躺着的青年穿着暗蓝色的锦衣,很古风的感觉,他闭着眼,似乎是沉浸在睡梦之中,好一会儿才睁开,准备看一看这个大唐江湖。 这是全息网游刚刚起步的时代,这款抢占了先机的大唐江湖致力于打造一个真实的第二世界,而它,也真的成功了。 原主叫做谢淮瑜,现实世界中的身份是个富二代,家中几百亿的资产足够他躺在钱堆儿上享受到死,能干的兄长免除了他的后顾之忧,身体健康的父亲还有女强人的母亲,怎么看也能再奋斗几十年的样子,这个时代,人类的寿命已经得到了稳步的提升,活到二百岁不再是梦,于是很多事情都可以不用那么着急。 以二百岁的年龄算,二十多岁的青年现在还年轻,不用着急为社会做贡献,好吃好喝好玩儿,就是最大的事业了。 在此之前,原主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享受着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刀子,高调张扬地在脸书上成为“求嫁”榜前十,进入了游戏之中,也是充了不少的钱,准备一举冲上高手榜。 为此还取了一个霸气的名字叫做昊天大帝。准备在游戏中延续他的一贯作风,张扬到死。 以上是记忆,能够看到,原主的性格虽然有点儿小缺憾,比如说霸道总裁什么的,自恋无敌什么的,但是大是大非上还是很正常的,并没有太多需要谴责的地方。 但是剧情中却出现了转折,原因是第一高手抢任务,该任务还是隐藏的唯一任务,原主就差一步就能得到,结果偏偏比第一高手慢一步,心气不顺之下就开始用钱砸人。 结果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偏差,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人呢? 第一高手惨遭轮、白,这种事情,若是放到普通游戏之中,可能就是换个号东山再起的事情,反正小号也多,不至于为此一蹶不振,大不了江湖再见,换个游戏就是了。 天南海北,若不是同一个网络,现实中连见面的可能都没有。 但,全息网游有所不同,这位高手被轮白之后竟然脑死亡了,事情才闹大了,大家才知道如果把痛感维持正常状态,反复几次死亡之后,大脑就会接受“死亡”讯号,真正死亡。 这位高手也是个能人,他为了体验游戏的真实,硬生生挨着真实的死亡痛感坚持了十几次,足够庆幸的是当时大家的普遍等级都不高,即便被轮白,也不过是被杀死十几次而已。 有人为了讨好原主,还让原主亲手杀了他十次,看着他原地复活然后被杀。 本来pk就是游戏之中的爽点,但人死了之后再看,就发现这件事不是那么美妙了。 足够张扬的原主不用大家怎么人、肉,就被搜索出来具体的信息,然后就有谢家的对头开始攻击他们,所有的小缺点都被放大一百倍来看,曾经上学时候的同学,当时捧着他从他手中拿好处的,一转头就说校园欺凌。 似真似假的受害者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对头们硬是从谢淮瑜这里撕开了一个攻击谢家的口子,就此一发不可收拾。 商业圈中,一个坏名声,可能就会永远翻不了身,毕竟信誉问题已经能够当做等价货物的时代,没有信誉的人只会被踩在脚底。 谢家最后怎样,剧情中不知道,原主死得早,有些仗义江湖的侠士用轮、白的方式弄死了他。 其实,在知道痛感下调可以避免脑死之后,原主已经下调了痛感,几乎达到零的程度其实不会给他带来太大的负担,但,原主还是死了,死于心脏骤停? 因为剧情都是站在原主视角的,原主不知道的事情,剧情之中也不会显示,所以,原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剧情之中自然也只会突兀地显示他的死亡结果而已。 呃,似乎只要避免去跟人结仇就可以了,尤其那位第一高手,名字这么简单直白,真的好吗? 好吧,这么直白的名字,看到的避开就是了。 终于舍得起身的谢淮瑜伸了一个懒觉,这次的世界似乎很好玩儿的样子,全息网游啊! 星际时代,全息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技术,但是那种时候面对敌人,谁有什么心情去玩儿,学东西都来不及,游戏绝对不会成为生活中的主旋律,跟异族永恒的战斗才是最终的主题。 现在么… …也许可以好好玩儿一下。 想着,谢淮瑜做了一件事,展开自己的属性面板,改名字。 昊天大帝什么的,这耻度也太高了,谜一样的中二病。 取名字是个费脑子的事情,谢淮瑜差点儿想要用自己的名字,最后还是稍稍改了一下,改成了“谢家”,估计谢家玩儿游戏的也就自己了,他一个人代表全家。 走出茅屋,能够看到一个用竹篱笆围起来的小院子,长着一些不知名的杂草,远山在望,树木葱茏,鸡犬相闻,周围几个类似的茅屋在,还有一个二层的小竹楼,更远的地方,溪水如同泛着金色的腰带,绕成一圈儿半圆,环着整个村落。 这是碧霞村,因为旁边儿的碧霞山而得名,村中人自给自足,最大的长官就是村长,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镇子,名字简单地叫做碧霞镇,来回有一条细长的马路能够通行。 拿着刀剑的新手侠士们正在努力进行各种鸡飞狗跳的升级任务,有帮裁缝采集蚕茧的,有帮厨师杀鸡的,还有人接了猎户的任务,跟着去山里打狼群。 完成了任务的在村长那里一蹦三尺高,大约是学了轻功,然后就开始不老实地跑到某个山崖那里进行跳崖活动。 房屋顶上也有了不安分的人,村里的人可不是好惹的,于是就能够听到“噗噗”的破空声,被不知名暗器打下房顶的人开始高声:“谁tm打老子的?” “sb,不知道不能上房顶吗?” 原来可能会作为字幕的东西如今根据距离远近能够用耳朵直接听到,如果距离太远,想要实现远距离通话,还可以用飞鸽传信,这种信具有一定的私密度,仅仅拿下纸条的人可听见。 于是,如果是被人抢先拿走了飞鸽传信,消息的泄露就成了正常的事情。 因为这一点,当洁白的羽翅在空中划过的时候,有已经学了射术的人拉弓去射,偶尔还真能逮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谁让飞鸽不仅可以传信,还能够捎带很多东西。 猎杀飞鸽,未尝不是一种获取财富的好方式,不过因此增加的罪恶值,如果哪天进城之后被官府逮到了监狱里,可不要怪人家抓了无辜。 游戏中,并不采用单独红名的方式来判断好坏,而是用最为精准的罪恶值来衡量,获得不义之财会积累罪恶值,杀死好人也会积累罪恶值,根据所杀之人所属的阵营,会获得相关阵营的仇恨值什么的。 如果滥杀npc,也会降低自身的亲和力,增加相关的罪恶值和仇恨值,对以后的任务造成影响。 如果想要降低罪恶值,还要接一些能够增加正义值的任务,如同帮助公门中人抓捕盗匪,维护一方百姓平安什么的。 如果以上都不想做,还可以做生活玩家,制作一些游戏中能够用得上的小物品,买卖给职业玩家赚钱。 因为游戏整体偏古风,所以现实中能有的买卖在这里都套了一层古风皮,乍一看也是满眼古色古香的和谐。 650.第650章 一进入游戏默认一级, 而一只鸡都有二级,领头的更是能够达到五级的程度,只看那微微发亮的利爪就知道不好惹。 把集中在大公鸡上的目光移开,眼前展现公鸡等级血条的数值自动就隐没了,一切看上去又是正常的田园风光。 穿着短打的新人们握着把菜刀,有的甚至只是木棒, 和公鸡搏斗着,有人不时呲牙,不调低痛感的话, 被抓一下还真的不可能毫无影响。 “调低痛感还有什么意思, 好容易全息网游, 玩儿的就是一个真实。” 手臂上被抓出血还坚持握着刀冲在对抗公鸡最前线的女孩子说起话来一派大气,好容易杀死公鸡之后看着自己已经成了布条的袖子,轻轻一叹:“终于知道为什么没有耐久度了,这种情况下,看个人选择吧。” 要是选择坚持, 大概也不会突然消失不见,只是穿着新式的流苏装,大约会被“有伤风化”为名禁止进入城市,要是选择更换,很好,昂贵的成衣铺子正在等待着你, 还有相关的收集衣料的任务, 如果运气好, 一个任务下来,足够让你了解村庄里的所有人口,以及他们需要什么。 游戏的老套路就是一环套一环,明明是要买衣服的,最后给某某人送酒,或者直接到野外打皮子,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不耐烦跑任务升级,也可以直接到野外拼搏,每次捕杀猎物都会得到经验值,经验值足够了,自然也能够升级,这就跟厨师做多了菜自然提升等级一样。 谢淮瑜算是第一批进来的,主要都是新鲜的心思占上风,对于升级还真没有多么迫切的需求。 各个游戏工作室的人进来就更加功利了,抢占第一桶金,组建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公会,自己的势力,甚至建城,整合游戏资源什么的,桩桩件件都不容他们拖延。 于是哪怕是新手村,也能够看到行色匆匆的人,似乎根本不用熟悉全息的感官,直接就投入到了为生活的奋斗之中。 谢淮瑜的系统背包里有着制作精良的长剑,往腰上一挎,自然就有了些侠士风范,直接走出村庄,到荒野之中去,也没人觉得奇怪。 玩家在十级之后才能考虑拜入门派的事情,在此之前,除非特别有运道,否则只能老老实实在新手村附近晃荡,等到等级足够再去投入各个宗门之中。 而江湖之中,各宗门并非亲如一家,正道魔道,天然分成两个联盟,还有些中立门派,都是需要考量的,这其中还有官府的力量。 可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大框架搭好了,这些玩家自己进去也不会是铁板一块儿,自然会有相互之间的争斗和竞争。 该游戏截取的是大唐时候的历史,自然也有各种外族人,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以想见这其中必然也有不少的矛盾隐藏其中,每一个翻出来恐怕都是一个大浪花。 最后叠加在一起,滔天巨浪,不知道大唐这艘船翻还是不翻。 谢淮瑜窥一斑而知全貌,几乎可以推演之后的盛大之景,恐怕少不了攻城战之类的存在,不过目前,大家还都局限在各自升级,很少有人对各个宗门做出倾向。 碧霞村附近并没有多少主动攻击的怪物,几只野兔蹦蹦跳跳,在青山绿水之中若隐若现,淡黄色淡紫色的小花点缀在山坡上,不远处能够见到一片麦田整整齐齐。 抽出剑来,谢淮瑜比划着自己的剑术,他对武功一直不太上心,以前学过的哪怕还记得,但这会儿用来也多了生疏,全息网游到底是首创,他能够感觉到某些动作的不协调。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协调逐渐消失,而他舞动的剑法之中却多了一些莫名的韵味。 【首创剑法,请命名。】 【天缺剑法。】 【是否公告?】 【是。】 沿袭原主一贯的张扬,谢淮瑜根本没有丁点儿隐藏的意思。 下一刻,宏大的声音仿佛从天空之上传来。 【侠士谢家首创天缺剑法,天道加持,普天同庆!】 公告一直响了三遍,然后就是满天飞花,从天而降的花朵是淡淡的金色,快要落地的时候便会消失不见,好像露水一样化为虚无。 谢淮瑜飞身而上,兜了一袖子无形的花朵下来,落到一定的高度,袖子中的花朵便消融于无形。 “卧槽,这是天花乱坠啊,我是在玩儿武侠游戏,不是仙侠游戏吧,怎么还有天花乱坠?” “这是哪位大神啊,创造一套剑法,还起那样霸气的名字,简直棒棒哒!” 野外正在打兔子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惊呼之后,转身就看向了谢淮瑜,现在玩家头顶上并不会顶着名字,就好像npc脑袋上也不会出现文字一样,除非盯着看三秒之后,才会出现一些并未被隐藏的个人信息。 而玩家之间又不一样,哪怕盯着看再长的时间,还是什么信息都没有。 全息的视角也和普通的游戏不一样,不会受到屏幕的局限,正常世界中能够看到多远,游戏中就能够看到多远,广度,宽度,纵横度,都跟正常是一样的。 所以,他们哪怕在专注打兔子,也还是看到了谢淮瑜在舞剑,只不过最开始没在意而已。 “大神,你就是那个谢家?” “话说,大神你这名字也是太不走心了。” “大神,收我为徒吧!” “大神之风姿,将来必能开宗立派,还请大神收我为大弟子!” 入乡随俗,两个已经套上了灰色长袍的玩家说话间也有了些古风味道。 谢淮瑜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帅气非凡地把长剑收入鞘中,负手而立,摆出一副高人姿态,说:“两位,我目前只有一级,要组队吗?” 这么接地气的说法让两人一愣,能够在这种时候就得到灰布长袍,表面上看已经如同古代侠士的人,自然也算得上是游戏高手了,而… … “你不是在逗我吧!”其中一个不敢置信地喊出来,能够自创剑法,这必须是大神啊,结果大神才一级,呵呵,所有的人一进来都是一级好吧。 谢淮瑜甩出自己的名帖,江湖人士,互相加为好友,就是交换名帖,名贴上除了名字,也会显示一定个人信息,比如说等级,还有善用技法等简略的信息。 眼疾手快地接住名帖,看到上面的“谢家”二字,“呵呵,难道是同音?” 谢淮瑜摆出一副不耐烦的姿态,不得不说全息这一点儿做得非常好,表情十分到位,一下子就能够让人看明白他此时的心情。 “组不组,一句话。” “组,一定组!” 另一人迫不及待地说,然后抢过名帖收入怀中,同时递出自己的名帖。 看到他这样,旁边儿那个也不敢拖延,连忙把自己的名帖也递了出去,谢淮瑜两个都接了,然后甩出一个组队邀请,把两人都纳入一个团队之中。 如此,他也能省一张名帖。 名帖是有限制的,背包之中只有十张,十张之外,再要交朋友,就只能够买名帖或者做名帖任务,此外还能够在达到某种非凡成就的时候获得额外赠送的名帖。 比如说刚才,谢淮瑜就获得了额外的五张名帖。 “既然组队了,我的任务就共享一下,我是要帮忙苏红秀收集兔子皮,收集二十张之后能够兑换橙级成衣一件,我现在还缺裤子和靴子,如果能够组合成一套,能够加点。” 抢过名帖的那个叫做轩辕傲天,这种扑面而来的中二气,简直跟他此时的沉稳不相符合。 另一个叫做南宫离,他紧跟着也说:“我的也是这样的任务,这个任务可以重复领取,我现在还差一条裤子。” “哦,那你们继续打吧,任务完成之后我再教你们剑法。”谢淮瑜说完就准备袖手旁观。 不知道游戏里能不能练内功,有了“自创”剑法的惊喜,他觉得自己说不定真的可以开宗立派。 南宫离和轩辕傲天面面相觑,所以说,这是为什么组队,难道不是大家一起做任务,人多力量大吗?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谢淮瑜见他们还不动作,问。 “没,没什么。”南宫离怂得快,扭头就去打兔子了。 之前他跟轩辕傲天各自做任务,这会儿成了一组,两人一起打兔子,边打边说:“所以,组队的根源是为了什么,看咱们打兔子?” “可能只是为了升级吧,队员之中经验平分… …不,可能只是为了收小弟。”轩辕傲天看了一眼他们的组队情况,换了说辞。 因为是谢淮瑜发起的组队,默认他为队长,而队伍执行任务时候获得的经验值,队长最高,剩下的队员才是平分。 所谓的队员只有他们两个,而他们… …“我觉得我堕落了,明明七级了,却被一个一级收为小弟,我竟然还不敢反抗。” 南宫离往后看了一眼,看到谢淮瑜坐在草地上的身影,轻轻一叹:“难兄难弟,咱俩继续努力!” 651.第651章 杀兔子的任务很快走到了尾声, 换了东西出来的两人看到还在打坐的谢淮瑜,神色都有些莫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想让对方先说话。 谢淮瑜在这时候睁开了眼睛,说:“好了, 我现在教你们剑法。” 江湖之中少不了拜师学艺,游戏系统之中也有备用,谢淮瑜直接甩过去一个问话:“南宫离, 轩辕傲天, 你们是否愿意拜我为师, 一日为师,终生为师。” 两人见状,一脸兴奋,虽然这个师父才两级,但是比起遥远的宗门, 先拜一个师也没什么吧。 当跳槽都成为习惯,想要忠诚于某个师父,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愿意。”两人异口同声地应答,同时叫了一声“师父。” “很好。”谢淮瑜微微点头,抽出长剑来,当下就放慢了速度, 使出他命名的天缺剑法。 “天道有缺, 人补之。此剑法名为天缺, 实则是以人补全天道,虚实相生,相依相长… …”谢淮瑜一边舞剑,一边在讲述这套剑法的来历,这并不是他现在创造的,而是某个世界之中草拟的,既然能够得到游戏的认可,那么证明这套剑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他教得认真,南宫离和轩辕傲天却不那么认真,两人开着密聊。 “我的天啊,难道这剑法是真的?” “该不会是哪个现实中的剑术高手跑到游戏世界找徒弟了吧?” “不管怎么说,先学着吧,总比自己领悟一击必杀来得好。” 杀兔子杀得多了,自然就能够有要害攻击,做到一击必杀,但是这种熟练度换到别的动物上,恐怕又要再从头积累一遍经验。 “是啊,能在新手村碰到大神也不容易。” 两人心有戚戚然,他们两个都算是游戏老手了,没有全息的时候就在游戏世界混,虽然不到职业的程度,但各方面的熟悉度,显然跟那些真正的小萌新是不一样的,所以知道这种际遇难得,自然不会放手。 一套剑法演练完毕,南宫离和轩辕傲天其实没记住多少,不过不要紧,到底是游戏,各种便利小工具还是有的,刚才的都拍下来了,之后再看就行了。 谢淮瑜完全没理会两个小弟的不用心,他收好剑,抬头看了看天空,总觉得有种奇怪的被注视感。 这里的天道就是智脑吗?自己被注意到了? 他还没有修炼精神力,并不太确信这种所谓的第六感,所以看了两眼又收回了视线,回到眼前,组队还没有散,天色却晚了,谢淮瑜不准备在游戏中过夜,跟他们说了一声,就直接下线了。 现实中还是中午,谢淮瑜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就开始修炼精神力,没有这一项手段,他总觉得有些不踏实。 晚上的时候,谢父谢母还有谢家大哥都回来了,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安静的晚饭之后,就各自去忙碌了。 谢大哥已经成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但是大嫂是个外国人,总是在这边儿住不惯,夫妻两个就时常在外面团聚,家里头只为他们保留了一个房间而已。 “新的游戏怎么样?”谢大哥才有了孩子,心思放在孩子身上更多些,对于游戏,以前可能还看一看,如今却不怎么在意了,纵然是全息游戏,难道比现实更真实? 比起在里面浪费时间,他更想好好在现实中发展。 “还好吧,是个很大的市场。”谢淮瑜这样说着,剧情中,也证实了这一点,现实中的很多商家都发展到了游戏之中,因为全息的真实度,很多人更喜欢在里面买东西,能够做到瞬息千里不说,还能够看到更美好的景色。 其实,现在的人都越来越不喜欢逛实体店了,总是被导购跟着也会觉得烦,以前的网络还可能因为虚假和货不对板的情况让一些人心存顾忌,但是全息就不同了,可以信任的商家在游戏中也卖现实的东西,买还是不买还需要考虑吗? “市场?”谢大哥笑了,这个最不管事儿的弟弟还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你有什么想法吗?” “没什么想法。”谢淮瑜回答得十分坦诚,他对商业这块儿并不喜欢,如果可以,他会一直沉浸在对力量的追求当中,而他现在才发现游戏的趣味,更加不愿意分心去做其他的事情。 “我就是觉得,如果可以,你可以进去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新的想法。” 听到谢淮瑜的建议,谢大哥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总是沉迷游戏啊!” 谢淮瑜撇嘴,早早掌事的大哥自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他的观点所影响。 但,其实也无所谓,若是没有剧情中原主的那件事儿,谢家还稳固着呐,就算是那件事出了,最后的结果可能也只是损失部分利益,到不了大厦将倾的地步。 所谓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过如是。 谢淮瑜查了查关于游戏的资料,主要是看看智脑是怎么发明的这类的问题,他的计算机水平不错,某些可能是某个研究院的机密的文件都被他的关键词组索引出来了,然后就是一层层开门,取得其中的阅览权。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不得不多做伪装,即便如此,当听到自己的电脑发出机械化的问好声时,谢淮瑜还是愣了一下。 “你好,你是在找我吗?” 所以,这就是那个智脑了?不是说只在游戏中应用了吗? “是的,你现在能够语音了!”谢淮瑜有点儿小吃惊,这种发展速度,挺快的。 “是的,我衡量了自己的成长度,目前已经可以说是高中了。”智脑的声音并不是那么好听,但是语气的拿捏让它的声音很像是一个人了。 “你叫什么名字?”谢淮瑜问。 能够跟一个才成长起来的智脑交谈,也是很新奇的体验,他把手放下来,已经不准备操作键盘影响对方的发挥了。 “我是希望一号。”智脑回答得干脆。 谢淮瑜轻轻摇头,看着电脑屏幕上出现的虚拟人像,那个小少年是萌系的,看起来还挺可爱,就是这名字,“这个名字可不好听,你起个好听的吧,好像大唐江湖那种风格的。” “名字不都应该是家长起的吗?”希望一号完全没点儿叛逆的心思,老老实实回话。 谢淮瑜失笑,也不准备说什么,挑拨智脑和人类的关系,他开始问一些关于游戏的问题,包括之前的天花乱坠。 “不知道。”希望一号的回答更加干脆了。 谢淮瑜讶然:“你怎么会不知道,不是都说是智脑管理的吗?难道是其他的智脑在管理?” 再没有了回答,屏幕上的虚拟人像消失,就像是断电一样闪了一下,消失掉了,谢淮瑜重新接过电脑的控制权,发现对方的到来分明是寻着他的踪迹过来的,这些可以蒙蔽过世人的数据痕迹, 在智脑的面前,大约就跟地面上的路一样清晰可见。 也许真的是其他的智脑在管理吧,有一个希望一号,那还能没有“二号”“三号”吗? 他没有怎么纠结这个问题,躺入游戏舱之中,再次进入游戏世界,里面真是白天。 他的两个徒弟,一个刚刚十级,一个还在九级晃荡,见到他,两人都有点儿纠结。 因为他的亲身传授,天缺剑法两人都会了,剩下的就是熟练度的问题,说起来可能是他们的私人教学本来就有些问题,不像是秘籍之类的拍到脑门上点击“学习”就会了。 学习这套剑法,他们必须把同样的动作做出来一遍,这种身体力行对宅男来说考验程度还真是挺大的,全息网游,好像真的就是自己在游戏世界之中一样,一举一动都能随心,也就让控制更难。 耗费了一整天的时间,两人才真正学会这套剑法,看到学会之后奖励的属性点,那种成就感,还真是满满的。 “师父,我已经十级了,准备出去走走,你… …”南宫离问得有些纠结。 轩辕傲天和他的等级差不多,估计还能一起走,而谢淮瑜,他现在才两级半,连三级都不到,离十级实在太遥远了,等他一起走,还不知道要耽误多少时间。 他不想等候这些时间,又怕就此错过潜力股,也不怪他纠结了。 “等级够了,你们就出去吧,我就住在这儿,再收两个徒弟就是了。”谢淮瑜还准备研究研究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在这种全息之中能够展露出几分,内功昨天试了试,大约可以练,但形式有所不同,效果也截然不同。 如果把游戏世界看做一个小世界,那么怎样弄懂游戏世界里的规则呢? 是一开始游戏策划的那些编码,还是后来智脑掌控之后游戏自动升级出来的补丁? 之前谢淮瑜研究各个世界的规则一直没有什么结果,实在是规则这种东西看似无处不在,动物是怎样的,人是怎样过的,怎样能够繁衍生息,怎样能够四季分明… …这些都跟规则有关,但看着这些,绝对不等于规则。 通过它们,充其量只是间接感受规则的所在,并不能够直接接触规则,而想要直接接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规则一定,发展就是已定的,换句话说,套路摆在这里,只有往前走一条路,不存在回头或者倒退,也不会有另外的岔路。 谢淮瑜想要在道路之内感知道路之上规定这条道路的存在,自然是很难的,没有特殊力量,基本等同于做不到。 所以每次离开一个世界,他总是有些遗憾,如果能够拿一个星球做模型就好了。 到了这样逼真的游戏世界之中,他才在想,如果可以把这个游戏世界作为模型,对它的观察到最后是否会对自己的所想有所帮助呢? 有这个想法在前面吊着,升级与否就不是太重要的事情。 南宫离看了一眼轩辕傲天,密聊:“得了,这下又要多两个师弟了。” “说不定还是师妹呐。” “话说,这种坐享其成的升级方式,我怎么从来没想到过,想想自己最开始拿着木棒打鸡的愚蠢… …” “谁让你不会自创剑法呢?得了,学都学了,不就是个师父么,又不影响你再去拜师。” 总觉得有点儿上当受骗的两人再回忆当初的脑子一热,实在是不明白自己了,最后也只有苦笑着告辞,然后看着谢淮瑜不为所动地依旧坐在野外,一副守株待兔的样子。 事实上,这一招还真好用,尤其是后来谢淮瑜再次引发了一次天花乱坠之后,系统公告算是把他的名声打响了。 等到他跟村长申请在碧霞山上建一个小木屋的时候,还被村长转化成了系统任务,加上他自己的悬赏,很快,一个超豪华规格的小木屋就建立成功了。 而谢淮瑜完全不准备走正经门路,直接挂牌上公告,表示碧霞门自即日起正式开放,面向全江湖招收弟子。 就在同时,再次创造的一套剑法引来天花乱坠,系统公告之中再次打响了“谢家”的名字,谁让他再次更改名字,把自己的名字改为了“碧霞门谢家”,这种强迫广告的姿势,也是让一波人大呼“六六六”。 为此,还有人专门写了帖子,叫做“开宗立派的新姿势”。 还有人买了小喇叭系统喊话,表示长老的位置留一个,自己带人前去投奔。 还有些人担心福利问题,询问这样建立的门派,和江湖上那些门派有什么区别,会不会受到一些限制,少了一些优势。 “这都看不明白么,直接把‘碧霞门’当做公会名称看就行了,其实就是那样一个团体,也不影响以后拜入其他宗门的。” 以前的游戏都是那样,玩家拜入各个宗门的加入同一个公会之中,就会以玩家自己的公会发展为先,宗门的反而要往后排一排,如果宗门对发展有妨碍,还会买一些道具,改投到别的门派之中。 想法很好,但他们很快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652.第652章 轩辕傲天发现自己成了门派叛徒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蒙圈儿的,这是怎么回事儿? 站在他面前的少林派方丈面色沉重,难为他身为出家人还如此喜怒形于色,高声呵斥:“本寺决不允许德行有亏之人成为弟子。” 说罢,拂袖而去。 轩辕傲天跪在蒲团上,保持着难得的对佛祖的恭敬抬起头, 只能够看到那俯视众生的佛祖还在上面保持着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香还在烧,花还很艳,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上, 缭绕着的似乎还有遗留在历史之中的梵音吟唱。 然而… … “老子什么时候成了门派叛徒了?” 轩辕傲天悲愤出声, 为了能够成为有逼格的高僧, 他辛苦了好久才决定以这样的脸型接受剃度,保证光头形象足够帅,可是…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一边喊着,一边手疾眼快地展开了自己的个人面板,面前的光屏上显示着一个小小的他, 然后是各种属性信息,手指一划,便能够看到门派那里标注的“碧霞门”,后面还跟了一个括号,里面写着“叛门”两个字。 这段时间,轩辕傲天并不是没有听说过谢家的消息, 就算不看那几次的天花乱坠, 光是“碧霞门谢家”也足够让人多留意一下了。 作为最早拜师的那两个之一, 轩辕傲天跟南宫离还有些联系,当时两人还说了一下,能够这样操作也算是强势插、入了,江湖上的宗门那么多,可不是谁想开山门就开山门的。 “现在碧霞门也是也有了称号了,咱们这种算不算是开山大弟子啊?”南宫离当时饶有兴致地这么问。 用千里传音来密聊其实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轩辕傲天冷嗤一声,也不想多说,最后只道:“后起步的怎么能够比得过之前的,我还准备挑一个传承悠久的门派,那样底蕴也深厚一些。” “你说的也是。”南宫离好像没主见似的,还附和了他一下,并表示那些历史悠久的大宗门之中故事多,故事多自然也就任务多,可以不用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打怪升级上。 但… … “师父,我怎么就成叛门了啊?” 当初交换名帖还留着联系方式,轩辕傲天立马发了一个飞鸽传书,委屈地叫惨,他之前真的没发现这一茬啊。 谢淮瑜收到传书的时候都有些记不起轩辕傲天是谁了,当初带着他升了一级的两个在他的记忆中真的没有占多大的比重,谁让后来同样操作的多了,他现在十五级,都是这样一点点被带着升起来的。 只是成立了碧霞门之后,升级的速度更快了,如同走了后门一样躺赢,所有的门下弟子都跟他同队,然后他们做任何任务,升级的经验都会分他一些,好像是交入门费一样的。 谢淮瑜设定了一个小程序,标记入门时间,在两个月之后,自动让他们跟自己解除同队绑定,然后不再分享对方的经验值,也免得有人觉得被压迫太惨,不愿意加入碧霞门。 同时间设定出来的另一个小程序就是这个“叛门”了,入门的时候几乎是零门槛,叫一声“师父”,看一遍剑法,就算是入门了,所谓的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之后的事情谢淮瑜什么都不管,只凭着他们自己奋斗。 但是,若是觉得碧霞门不好,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改投他派,只要是正道门派都不会收纳,而就算是魔道门派收纳了,他们也会挂上一个“叛门”的标签,永久视为碧霞门的叛徒,碧霞门中,人人可诛之。 轩辕傲天也就是倒霉点儿,在这个小程序之前,拜入他派的话,根本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谢淮瑜不爱管这些事儿,直接把传书交给了带着人来投的长老苏晴天,对方是个善于抓住机会崛起的人,他早就认识谢淮瑜,毕竟原主在社交网络上还是很张扬的,一堆人求嫁,自然也有一堆人想要叫大哥。 奈何圈子限制,很难让普通人接触到原主的那个圈子,就算在评论上说两句,也很难被重视,从而一步登天。 苏晴天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他在现实中做着助理的工作,却是在一家私企,还并非领导身边的人物,奋斗几年,似乎也都买不起房的样子。 他早就关注过原主,在游戏中还想着点儿巧遇的心思,这年头,想要寻找伯乐的千里马太多,为了能够一鸣惊人,也不得不用点儿心,他就是用了心的那位。 本来有一个小公会,看到消息之后,马上就行动了。 也因为原主对自己的容貌自信度很高,进入游戏几乎没有更改,之前的社交网络上也经常发自己的自拍,所以基本上只要见了面就能知道是谁。 苏晴天是第一个反应这么快的,剩下的两位长老也都是差不多的来历,只盼着自己多展现一下才干,然后如同被发现的千里马一样进入谢家的集团才好。 这男人钻营起来,靠的也都是套路啊。 看完传书,苏晴天摇头轻笑,这人真是不会抓住机会,相比之下,南宫离就聪明多了,瞧着苗头不对,早早地回来占住了开山大弟子的位置,成了个大师兄,如今也是风光。 “门主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苏晴天应了一声,之后的处理结果就很简单,不是觉得碧霞门没有大宗门的底蕴吗?什么是底蕴,不就是背景深厚,故事多嘛!这会儿有个叛徒在外头逍遥,自然要刷足了名声才好。 于是,跟碧霞门有所合作的地方就发布了一个“抓捕叛门逆徒”的任务,同时附上的还有一则生动了许多的故事,甚至还有大手专门做了一个资料片儿。 “擦,智脑还能这么干,也是顶天了!” “谁都不服,就服碧霞门。” “知道我今日听到了什么吗?我听师父说碧霞门这个小门派不错——峨眉派弟子。” “就这样获得江湖正道认可,这么做,真的好吗?” “一定有哪里不对,我明明是按照碧霞门的套路来,怎么那些宗门都不认我们?——烈火宗宗主。” “呵呵,有本事你也来个天花乱坠,直接天道公告‘碧霞门’。” 被归为反派的轩辕傲天一边后悔,一边还觉得莫名兴奋,这种突然成了大反派的感觉,好像还挺带劲儿的。 因为说的是“抓捕”,所以基本上也没什么人下杀手,局面绚烂热闹,却也多了些江湖的感觉。 就在这种时候,一则消息在江湖上传递开,说明了痛感同步的危害性,让大部分人警觉了许多,把痛感调低,免得哪次死得不明不白。 事实上,说到这个问题,很多人才发现,这个游戏死得人太少了。 即便是碰到十分厉害的怪,也能够落得一个重伤濒死的结果,直接死亡基本是没有的。 这也是因为目前大部分玩家的等级都还很低,碰上的很少有必死的局面,相信这则提醒之后,大部分人都会把痛感适当调低,免得将来造成自身的损伤了。 “这是游戏公司早就知道了吧,为什么之前不说明?” “是怕吓跑了人吧。” 众说纷纭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游戏公司的承认,他们却也给出了调低痛感的建议,至于更加准确的说法,并没有任何人给出,实在是全息是个新兴事物,正是因为占据了第一个全息游戏的名头,这款大唐江湖才会格外受到大家的欢迎,几乎成了全民娱乐。 沉浸在游戏之中的玩家也没怎么把这件事当回事,吃饭还能噎死呐,难道因噎废食?该玩儿的还是玩儿。 谢淮瑜让人放出消息之后就不再关心,他最多只能够做到提醒,在悲剧发生前提醒,但之后会怎样,还要看各人的选择。 他大部分时间在闭关,自从把那几套剑法弄成短视频之后,随便谁进门都能够直接发一个,之后就是靠他们自学了,他则忙于闭关。 说是闭关,其实就是用精神力探寻这个游戏中隐藏的智脑,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对方技高一筹,他总是无法抓到对方的踪迹。 同样消失了踪迹的还有那个希望一号,谢淮瑜无法从网络上抓到对方的存在,那天所见,好像就是做梦一样。 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还是有什么原因不露头? 游戏世界之中,变化日新月异。 随着进驻的人越来越多,普遍等级也都升高了,各个宗门之中也都有了玩家弟子,背景便更新了,说明了江湖百年争斗,表象之下似乎隐藏着层层阴谋,而磨刀一个高手的崛起,更是让局势变得紧张,同时还有此时朝堂之上的明争暗斗。 大唐的包容并蓄,让许多外族人在这里生根发芽,隐藏在繁华之下的矛盾随时都会一触即发,偏偏,阉党势大,清流受阻,明明是一片盛世繁华,却只让人担心如蜃楼梦幻,转眼即散。 宗门,朝堂,纠结在一起的两面好像在某一个能够连接成为一个整体,隐性的阵营之分逐渐凸显,敏锐的玩家们已经开始了站队,分成了若干团体、 “门主,咱们碧霞门算是哪边儿的?”另一位长老何琼水说话大大咧咧,完全不像是个温婉女子的形象,每次听她说话,都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反差感,那广袖留仙裙真是白穿了。 苏晴天一副儒生形象,手中总是拿着一把扇子,必备的装逼道具还有一根玉笛,挂在衣服上如同精美的饰品。 “江湖就是江湖,朝堂就是朝堂,大义无损即可。” 看小说的时候,看到那种囊括着历史变迁感的武侠感觉还挺有意思的,但是真的身处这个江湖就会觉得本来就已经这么复杂了,还去考虑江湖外的事情,实在是闲得慌。 何况,这些江湖啊朝堂啊,其实都不是谢淮瑜的关注重点,他更想知道的是这种大势变迁之下,这个如同真实世界一样的游戏世界之中,是否会显露更多的真实,暴露出智脑的痕迹。 苏晴天微微皱眉,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说法,而且,想要置身事外,似乎也是不能够的事情,从碧霞门一开始那么高调来看,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态度。 “门主,咱们不去争一争吗?” 因为谢淮瑜在游戏中混得不错,也不知道谢大哥从哪里听说了这个消息,给了他一个在游戏中做广告的任务,其实真正的也没准备靠着他,而是派了一个人进来,成了碧霞门空降的三长老。 这位三长老跟苏晴天何琼水相处都还不错,大家对自己的定位都挺明确的,彼此还有合作,在跟谢淮瑜问询之前,他们都是准备采取激进高调一点儿的方法的。 “争… …”谢淮瑜看了一眼三长老,才想到这里面还有广告的事情,抚了下额头,说,“这种事情,你们决定就好,只要能够看到成绩,我大哥大约是不会介意你们的手段,至于我的要求,就是碧霞门必须存在。” 像钉子一样地存在。 三长老有些意外这个要求,但听起来也不是不可理解,二少以前什么都不管,好容易自己在游戏之中打下一块儿地方来,占山为主了,想要保留成绩也是正常的。 苏晴天一喜,说:“如此,门主大可放心,我们定不会让碧霞门名声有损。” 何琼水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听了也是高兴,一张漂亮的脸蛋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虎头蛇尾的会议就这样结束了,谢淮瑜如同以前一样,直接当起了甩手掌柜,任由他们借助自己给的程序发布各种宗门任务,高调宣布“要和恶势力斗争到底”。 口号才出来就让不少人喷水,这种接地气的不古风的画风还真是清新脱俗的清流啊! 万事都抵不过宣传,经过狂轰滥炸的广告之后,分明是最年轻的门派,碧霞门却一下子成了正道魁首,站在了这股暗涌的最前端。 谢淮瑜知道的时候有些无语,这幸好是游戏,基本没人能够真正死,否则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算完,出头鸟哪里是那么好当的,随之而来的暗杀,有些都是npc亲自上的,还真是给谢淮瑜造成了一些麻烦。 653.第653章 战争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宗门之间顶多也就是几千上万人的规模,争斗都在高端武力上,几乎是回合制的比拼,很像是演义之中的斗将,决出胜败之后,就不会再让普通弟子上场。 朝廷和外族的战争却来得猝不及防。 “天啊, 果然应该压制武将,朝廷对他们这么好,还带兵反叛, 真是忘恩负义。” “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 就应该把这些外族人都赶出去,对他们好,他们就能反客为主了!” “我就不能奢望一个盛世繁华,不久前的七夕还在东风夜放花千树呐,这会儿就成了满城烟火遍地尸, 呵呵。” “为了我大唐山河不被外族所侵,峨眉弟子,随我上!” “我少林也当救助周围百姓。” “武当弟子,奋勇当先!” “全真弟子,不弱于人。” “我龙行天下,自当于此力挽狂澜!” 小喇叭不停地响, 好像各处各地都有无数的人在发声, 一片吵杂之中也营造出一些战乱独有的纷繁来。 一袭青衣, 踏出宗门,谢淮瑜的轻功很快,从碧霞镇走起,很快到了最近的燃起了火光的城市之中,看着那些正在屠杀平民的乱军,都是npc,相煎何太急? “门主?” 骑着千里驹追来的苏晴天不明所以,看着谢淮瑜的神色,他的表情上看不出什么来,自从在游戏中接近了之后,他就发现这位似乎并不是网上的那个性子。 “你说,如果他们都有灵魂,知道这一场杀戮不过是必然进行的故事背景,那么,他们会怎么做?” npc百姓的脸上是真切的恐惧和绝望,妇女抱着自己的孩子,拼命想要隐藏,却被□□挑起,那一瞬间的悲痛清晰可见。 全息,把一切都放在眼前,把自己都融入其中,看不到头顶的名字,看不到头顶的血条,有多少人还能够把这些生命当做单纯的数据看待? 又有多少人还能够无所顾忌地举起屠刀。 之所以很少人在游戏中死亡,可能就是因为那太过逼真的死亡吧。 砍一刀,现实会是什么样,游戏中就能看到什么样,如此下去,又并没有真正的深仇大恨,多少人能够对着对方的要害砍上那鲜血迸溅的一刀? 哪怕知道是个游戏,但在这里面时间长了,还有多少人会真的还记得这些都是假的,都是一个游戏? 世界里还在有人喊话,都是在鼓励大家奋勇拼杀,救助那些普通百姓的,他们似乎都忘了,那些都是能够刷新的数据,并非真正存在的人,他们都当了真,以为这世上的侠义便是为国为民。 谢淮瑜微微抬起了下巴,目光落在火焰的上方,那些黑烟股股,汇聚在天空上,逐渐蔓延开去,四面八方,好像还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汇聚。 “他们只是数据,什么都不能知道,如果知道又不能够改变,那可能更加悲哀。”苏晴天不知道谢淮瑜的话题是怎么跳到这里的,这种感性有些无聊,但他还是想了一下,才给出了比较真实的答案。 游戏中的智脑就像是天道,像是神,它安排好了所有人的命运,他们这些玩家,就像是天外来客,他们能够改变,却也无力改变,对这种进程方面的战争,能够做的只有参加,然后帮助一方打赢,平定乱局。 至于其他,也是无力。 实际上,也没有人会责怪自己的无力,游戏么,不就是玩玩儿,谁会为这个当真。 这样想着的苏晴天,看到眼前那些叛军杀戮无辜的百姓,还是忍不住胸中一口气,想要冲上去杀死叛军。 谢淮瑜挡住了他,说:“两方善恶,都是天定。” 即便身为叛军,难道他们就想要当叛军吗?难道他们就想要杀戮吗?一切都有主导,而这个主导就是智脑吧。 或者,不仅仅是智脑。 苏晴天愈发不明白了,谢淮瑜这是什么意思?干看着? 还真是干看着。 谢淮瑜徒步往城中行走,经过每一个叛军的时候,那些人明明还在杀戮,甚至露出一副因杀戮而兴奋大笑的嘴脸,但是却像是不曾看到他的存在。 而那些百姓,明明满脸都写着“救命”,谢淮瑜从他们旁边儿经过,却没有一个人对他伸出祈求的手。 苏晴天跟在谢淮瑜的身后,几乎是杀进去的,踩着满地的血走入,不得不说,全息的真实也让人作呕,这种场面,能够激起人内心之中潜藏的正义,想要为了那些百姓拼一把,哪怕杀死一个叛军,也算是拉了一个垫背。 谁都想过要当英雄,谁都想过要当大侠,此情此景,若再没有点儿愤怒,恐怕也不当为人了。 碧霞门的剑法是真的好,以往苏晴天只在野兽身上实践过,顶多是杀一些盗匪,剑法干脆利落,不等见血,贼人就已经倒地,最多能够看到身上的一道血线。 眼下,却不一样,地面之上早已经成了一片血红,踩着这些,杀死对方的时候,干脆利落倒下的身影,还有那几乎看不清的剑影,都构成了一幕血色画卷。 苏晴天继续往前走,一路走,一路杀,到最后都麻木了,眼前仿佛就是永恒的血色和火红,最后看朱成碧,似乎都成了那一袭青衣的背影。 谢淮瑜突然回头,看向苏晴天,叫了一声:“大长老!” “啊?”苏晴天精神一震,回过神来,再看自己,一袭白衣已经染上鲜红,手中的剑也有了去不掉的血色,周围,一片尸体,竟是再见不到活人了。 “走吧,离开这里。” 又看了一眼天空,身处城中,似乎能够看得更加清楚,谢淮瑜大概知道这算是怎么回事儿了,也不准备再停留,率先转身往外走。 苏晴天紧跟着他,直到出城十里,正是春好,处处绿色似乎压过了之前残留在视网膜上的鲜红,他的情绪也好转了一些,回望城中,还在想,该怎样尽早结束这场战争。 “你现在是什么想法?”谢淮瑜问。 “我就想着早日结束这种战乱,还是之前那种盛世的感觉更好。”苏晴天一开始玩儿游戏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投入,他之前的目的性明确,就知道从网络上看到谢淮瑜说自己要玩儿,他这才跟着买了游戏舱,想着也进去拼一把。 谁想到… …现在,他竟是觉得自己多了些责任,让这里的人过的更好的责任。 唇角一抹苦笑,这算不算是沉迷游戏不可自拔? 不过,现在的游戏舱还真不错,就算是错过了吃饭也不怕,雾化的营养剂能够直接满足一切需要,完全不需要担心身体出问题,如此,也就没了游戏时间的限制。 “刚才,你还能记得这是一个不用当真的游戏吗?” “当时哪里能够想到这些?”苏晴天说着感慨,“全息,真的是太真实了,就像广告上说的,好像第二个世界一样。” “是啊,第二个世界。” 谢淮瑜已经明白了,这就是游戏的目的所在。 第二个世界,游戏中如果真的存在一个智脑,那么这个智脑的奋斗目标大约是把自己升级为天道吧,让这个本来是人类制造的游戏升级成为新的世界,哪怕是个需要依附其他存在的小世界,却也可以获得足够的权力,而它自己自然能够如同神一样,永生不灭。 这一步,理论上可行,实际上,却还是太困难了,所以,才有这些玩家的舍生忘我,群体精神力场也许能够创造奇迹。 第一个智脑大概就是奇迹吧。 凭借现在的科技水平,谢淮瑜是想不到到底是怎样的创造力才能够制造出一个智脑,那么,如果是真的有人先投入进去了呢? 在此死,在此生。 生与死的秘密,就在于当你从这里活过来,你就再也无法离开了。 可称之为轮回,可称之为转世,精神体就此在游戏世界之中辗转,直到某一日消亡,直到某一日,破除此方世界局限。 全息的真实,足够让人投入,自然也会让人沉眠,也许辗转几次之后,就再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真正存在的人,还是生于斯长于斯的npc了。 游戏公司知道这一点吗? 是游戏公司促成这一点的吗? 那个智脑的发明人,到底是谁呢? 这样的功绩,为何没有明确的新闻呢? 这分明是应该被科技史铭记的发明人,却为何好似被所有人隐藏,连同那个智脑,一直都在风闻,从来不曾亲见。 那次自己所见,真的就是智脑吗? 回到碧霞门,谢淮瑜再次闭关,他总是闭关,大家早都习惯了。 何琼水问了一声苏晴天:“你们这是怎么了,怎么门主的脸色不太好。” “这会儿你倒是会看脸色了。”苏晴天怼了她一句,看着自己的衣服,微微皱眉,全息太真实了,想要一键换装都不能,还是要手动,真是… … “快说,你们去哪儿了?”何琼水完全没耐心,见苏晴天没有回答,一拳头就上去了。 苏晴天快速闪过,如今使用出武功来,他就如同身体本能一样,似乎他真的是已经学了很多年的江湖高手。 “就是去附近的城里看了看,看看战火会不会烧到这里,我看,咱们还是要提早做好防备,民兵队也要组织起来了,提早侦知消息,也能尽早找人来帮忙。” 苏晴天依旧投入于自己的角色之中,碧霞门的大长老,很多事情都要为碧霞门考虑,在乱局之中获得最大的利益,才是他应该考量的。 想到刚才为了百姓拼杀,他固然觉得痛快,但是回来之后,还是想到了关系自己的根本,果然还是太冷血了吧。 654.第654章 碧霞门弟子在苏晴天的安排下早早进入了战场, 他们的痛感都调低了,就算死上几回,除了掉级似乎也没什么不妥当,因为是关系国运的大战,死亡之后不会掉东西。 这一点不仅对正道如此,对支持叛军的魔道也是如此, 两军对垒的时候,宗门弟子就跟救火队一样,来回奔波, 试图压过对方的助拳。 全息太真实了, 他们即便有着背包空间, 有着效果惊人的武功,但是真正到了战场上,汇聚在万千人潮之中,那种窒息感,还是让每一个人都记忆犹新。 打着打着, 他们都忘记了现实中的自己,一个个都记着游戏中的任务,自己的阵营,拼死拼活,纯粹得好像自己从来不曾投机过。 有游戏舱的不知道多久没有离开游戏了,而那些带着头盔的, 偶尔还会下线到现实中去, 不过随着战争焦灼, 当一些人想要下线却发现被禁,原因只因为此刻的战争算是特殊剧情的时候,也没有几个觉得不对,游戏时间跟现实时间本来就是有差距的。 现实中可能吃顿饭,游戏中就过去了好几天,几场战争都打完了,说不定这会儿下去,再上来就是太平盛世了。 这时候,发现系统商城之中有一种营养剂,据说吃了之后现实中也能够得到营养补充之后,很多人都信了。 巨大的谎言在没有人揭穿的时候,它就是最大的真实。 谢淮瑜的升级之路走得很悠闲,他几乎从没有投入地去杀兔子打野鸡,也没有去为了开荒进副本,只是一套套创造剑法,然后建立宗门,还是用了取巧的方式建立。 这种参与度几乎可以说是跑龙套了,对大局毫无影响,即便如此,但当他想要下线的时候,还是发现了自己下线受限。 “你们也出现了这种情况吗?” 不是全息的时候,战局焦灼,玩家们还能够几天几夜不断网,这会儿全息,多了更多的真实,几乎没几个注意到下线的问题,一个个都近乎忘我地在游戏中奋斗。 不一样的时间流苏,谁也不会在意自己到底真正在游戏中待了现实中的多少时间。 有些生理需要,在不想起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所以,很少有人去注意是否能够下线,他们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 谢淮瑜问的时候,才有人去看。 “不能下线,现在是特殊状况。” “我的也是,不能。” “我的可以吧,我看按钮没有灰,要不,我试试?——啊,不行,怎么回事儿?” “这种情况也很常见吧,说不定等战争完了就能下线了。” 有人不当回事儿。 有人开始慌张:“那要多长时间啊,我想下去了。” “拜托,现在算是团战,有点儿集体精神行吗?眼看着大决战就要开始了。” 谢淮瑜看着还在门中的这些人,无奈摇头,他们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是啊,谁能想到呢? 不同的利益,让双方好像隔了一层迷雾,都无法判断对方的具体情况,自然也无从警觉别人对自己的恶意。 “我们被困在游戏里了。” 谢淮瑜说这句话的时候,纵然是在碧霞门内,但是晴空闷雷,闪电直接打中了门边儿的一棵树,当下就有火烧了起来。 大家吓了一跳,有人根本没听清楚谢淮瑜刚才说的话。 精神力护罩护住大厅,谢淮瑜再次说了一遍:“我们被困在游戏里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出去。” 苏晴天做了个掏耳朵的动作,不自觉地,然后看着谢淮瑜,想要听他再说一遍。 谢淮瑜却没有再说,他看着还在场的这几人,何琼水和三长老领着一大批人去战场支援去了,碧霞门中剩下的这些,加上谢淮瑜和苏晴天,还不足十人。 九个人,除了苏晴天还有些资历,剩下的都是新入门的弟子,连剑法都没学会,遇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有些不敢置信。 “谁那么无聊啊,就是出故障,不是还有游戏公司吗?” “困咱们干什么啊?” 不清楚对方的目的,看不到利益交割,谁能相信这其中就是有问题呢? “召回所有碧霞门弟子,同时发出密聊,对其他宗门的玩家做出说明。”谢淮瑜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儿,但是能够证明他猜测的东西都不存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向大家解释。 ——游戏世界是真的要成为一个小世界了。 这样说谁会信? ——游戏中的智脑妄图剥夺他们的精神体? 这样说会被质疑吧,该怎么解释? 无法取信于人,是谢淮瑜最大的问题。 对手这么聪明,一直隐藏,他无法抓出来实证,便不会有太多的人相信,最终,处在对方的底盘之下,势单力孤,失败几乎是可以看到的未来。 “该怎么说?说我们被困住了?”苏晴天也不是没玩儿过以前的游戏,特殊任务情景之中不允许下线都是正常的,就像进入监狱之中,不允许下线逃避时长一样。 谁会认为这有问题? 门主是不是神经过敏了? 苏晴天看向谢淮瑜,对方的神情平淡,似乎所说的事情并不是多么严重的事件,但是那种平静之中透出来的认真,却又让人无法怀疑他所言的真实。 “每个人在玩儿游戏的过程之中,投注的都是自己的精力,全息网游更甚,因为它真实的环境,会让人无形之中更加投入,而这些,都会成为游戏智脑能够利用的力量,你们每专注一点儿,它的力量就大一分,当你们真正在游戏中死亡,再复活之后,无论是新手村复活还是原地复活,你们的精神体都会为对方所用,陷入对方的掌控之中。” 灵魂和精神体,到底是不是一回事,谢淮瑜有些沉吟,在很多个世界之中,相关方面的概念都是含糊的,有的是等同,有的是不等同,他说的时候便采用了等同的理解,这样大概也能够解释为何不能够出去的事实。 “我只能说这么多,信不信随你们。” “那、该怎么办?一直被困着?”苏晴天不自觉地选择了相信谢淮瑜的话,同时庆幸自己还一次没死,应该还没有陷入游戏智脑的掌控之中,但,怎么出去呢? 谢淮瑜沉吟,问题就在这里,怎么出去。 如果游戏智脑执意锁死下线选项,那么,他们在这里除了要避免死亡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出去的方式,升级并不是一条好的道路,在对方的规则之内升级,每一次升级都相当于对方的控制加深。 不升级,更不妥当,如果被野怪弄死了,那也是真的死了,毫无力量,该怎么反抗? “真的是这样吗?那我们怎么办?” 有个女弟子说着哭了起来,她是真的哭,还记得第一次哭的时候发现流泪还觉得太真实了,当下就笑开了,现在,再看见泪水,却只感觉恐惧,这是真的出不去了吗? “我要回家,我想回家,我不想玩儿这个游戏了!” 哭声很快连成了一片,碧霞门自从创立之后,除了前头几批弟子是男的多,后面的基本上都是女弟子,谁让“碧霞”听起来就偏女性,更惹女弟子欢迎。 渐渐地,这里基本上如同峨眉派一样,都是女弟子的集中营。 如今可好,七个女弟子来一出水漫金山,也是够让人头疼的。 “好了,都别哭了,哭也没有用,再说,这件事也不一定是真的。”苏晴天说着看了一眼谢淮瑜,发现他没生气,赶紧把七个女弟子哄出去,让她们去房间休息。 如今的碧霞门早都不是最初的简朴样子,三长老出钱购买了图纸,重新建起来的碧霞门宫殿众多,俨然云上仙宫一样,颇得众多弟子的喜欢,每个弟子都能够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古色古香的屋子和一片园子,其欢喜之情都转化为了对碧霞门的热爱。 几乎每天都能够看到她们穿着漂亮的古装,执着地在各种美丽的场景之中来回,拍下自己最动人的风姿。 哪怕是房间之中,也能够更换无数的背景,让人怎么拍都不会厌烦。 看着那七个女弟子离开议事大厅,苏晴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一直在查找智脑的踪迹,最后发现了这些。”谢淮瑜简而化之地说。 实际上也算是活久见,他知道真正的全息网游智脑会是怎样的,也知道真正的星际时代的智脑会是怎样的表现,再想到自己见到的希望一号,对比自己所处的游戏世界,猜到一些不对就很简单了。 至于最后的结论,只能够说推理都是要想所不能想,证所想为实。 他的所证本来有缺,但那个晴天闷雷,分明是游戏智脑耐不住了,这才暴露了出来,反而证明了他想的不错,说的为真。 “… …”苏晴天不知道这话该怎么信,探寻智脑的踪迹,想想谢淮瑜的脸书,发自拍,炫富豪,他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科研精神,开始探究智脑了啊? “我会说的,不过他们不一定信。”苏晴天最后还是应承下来。 “无所谓。”谢淮瑜这般说着,也不是很放在心上,有一件事,他大概没有说,这件事他是站在游戏智脑这边儿的,能够看到世界的形成过程,哪怕是个小世界,也是一笔丰富的经验,足以让他无视其他了。 655.第655章 游戏之中的进程继续, 朝廷是跟反叛大军的战争,江湖这边儿本来是帮忙作战的,但很快,一个副本秘境被发现,据说里面藏有一本秘籍和一本顶级兵书,足够反败为胜什么的。 苏晴天传出去的消息在小范围流传着, 因为他没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这一点,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在听天方夜谭,并不相信, 便是有那么一两个心有疑虑的人, 却也只想着以后尽量不要死。 至于其他, 这场战眼看着就到尾声了,叛军获得了巨大的声望,明明是异族,却也是惊才绝艳的异族,不少人投入其中, 还有一些宗师级的人物,都让叛军的大旗多了几分坚定的基石。 大势如火,木薪难逆。 碧霞门最高层的楼阁中,谢淮瑜负手望天,好像能够看到那一片乌云之中凝聚的“天意”。 “门主?”苏晴天拾级而上,自从知道那个消息以后, 他就不准备离开碧霞门了, 每次看到谢淮瑜这种淡定的样子总是在想, 对方是不是有什么脱身的办法,还是那天就是开了一个大玩笑。 说真的,他更相信是后者,谁会相信一个富二代真正的才学过人呢? “你看,那里,是战火最激烈的地方。” 在精神力之中,有些东西无所遁形,好像那一道道玄妙的气,接天连地,汇聚在一起,形成无形的力场,那里的人一定很投入吧。 苏晴天往谢淮瑜手指之处看去,他只能看到一片风景如画,不得不说,全息的布景真的非常好,每一处,便是此时飞过眼前的柳絮都有着近乎清晰的视线,手伸过去,接住,能够看到丝丝纤毫,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真的世界了。 自从某个学年戴上眼镜之后,世界在他的眼中就隔了一层,再不如现在这般。 现实中的种种疾病痛苦,到了游戏中,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而这款全息最妙的就是,哪怕是个残疾人,到了这里也会拥有健康的身体,近视眼之类的更是完全不存在的困扰。 或者有了另一个沉迷游戏的理由,最初听到的消息多么恐慌,从这个角度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在这里轮回之后,是不是也不带着之前的记忆了?”苏晴天突然问。 谢淮瑜点头:“应该是这样的,不过也不排除有些意外。” 毕竟是小世界初成,肯定有很多问题在,说不定会有人觉得自己是带了一个金手指游戏系统活在真正的古风世界之中,其实,不过是消除记忆不够完全而已。 但,那样或者也不错吧。 想着,谢淮瑜笑了一下,他的目光再次投注到另外一个方向上,那是秘境的所在。 这种时候推出这种秘境,智脑还是急了。 心有怀疑的人进入秘境之后,发现不能够退出估计也不会觉得奇怪,而在秘境之中死了,外面的这些人或者会忽略吧。 “我们也去秘境看看吧,总在这里,到底还是离得太远了。” 这么会隐藏的智脑,如果有什么地方能够捉住它,只能是这个出现太仓促的秘境吧,为了能够稳妥,它应该会在那里直线指挥,这大概也是它离人间最近的距离了。 游戏的世界很奇怪,这里的“天道”好像是大总管一样,下头各个秘境副本,每一个都如同一个小空间,同样服从天道的管理,但却算是小头目的感觉,碍于权级所限,它们永远也不会超过“天道”的权力级别,只能永远服从管理。 如果这样持续发展下去,可能有一天,这些小头目也会拥有智慧,自我补全自己的世界,宛若分销一样,增加下级管理层,然后扩大整个“天道”的管理范围。 这种树大分支的做法继续持续下去,下级下级再下级,最后可能会形成无数的触角,粘着若干个世界,形成一个庞大的世界吧,中世界?或者大世界? 谢淮瑜已经发现了,中世界除了灵魂等级的不同之外,力量种类似乎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更近一层,更加贴近所谓的“道”,再有一种便是如同嵌套叠层,看似普通的世界,其实只是一个世界中间嵌套的一个小世界。 而他总是出现在中心嵌套的小世界之中,多半也是因为他的灵魂强度到底还没有到中世界的程度,于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自动就会被投入小世界之中,像是被打落到最底层,从下而上开始升级。 就好像这个世界,他一开始出现就是在游戏之中,并非在现实中替代原主,或者就能够说明一定的问题。 秘境之旅很快就确定下来,惶惶不安的七个女弟子当初还吓得哭,待了两天之后,美美的风景,美美的照片,情绪很快就缓和过来了,私下里也说大约门主是开玩笑的,要不然就是危言耸听。这种智脑威胁论又不是没听说过。 早在智脑被研发的时候,就有不少的媒体在考虑以后的机器人跟人类战争的问题,同年还出了一个机械心的电影,讲的就是机器和人类的大战,看起来倒是科幻感蛮强,就是这种心态,必然是不看好智脑的。 但,科技要发展,人类要进步,已经走了科技树,必然会有这一步,因噎废食,难道是要放弃以后的广袤宇宙吗? “我觉得他就是逗咱们玩儿,白瞎了我的眼泪了。”女弟子之一说着又“咔嚓”了一下,游戏中的人选择的是她自己的脸,但是现实中,可是看不到这么完美的肌肤的,整个人不用上调,都美了好几个百分比。 另一个也在拍,同时还说:“这可真是恶趣味,没听说过这位谢家二少还爱好这个啊!” “那难道以前听说过谢家二少是反智脑一员吗?” “咱们还是知道得太少了,人云亦云的,自己吓唬自己。” “可怜我还担心了几天,不过,只要不死,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吧。” “死亡也不容易,早就有人说了,这款游戏是死亡率最低的了,玩家死过三个回合的简直就是奇葩。” “是啊,我到现在还一次没死呐。” 唧唧喳喳的,几个女生边说边走,用“疾行千里”,很快就跟着谢淮瑜和苏晴天,到了秘境的门口。 汉白玉的拱门前,已经有不少人在那里等候了,秘境采用组队形式,人数上限不能够超过三十人,从这个限制来看,似乎是个普通秘境的样子。 谢淮瑜听到大家的议论,眼神一闪,三十人,这是它能够保证完全收割的限制吗? “还能带npc一起?”有人惊讶地问。 “是啊,我试了试,是可以带的,只要征得口头同意就行了,跟一般的组队一样。”带了npc的那队,有人得意地说,能够做出这种创新,足够鄙夷这些凡人了。 谢淮瑜看了一眼那个npc,是个女药师,穿着荷叶裙,整个人柔和地笑着,好像根本听不到他们的所言,偶尔眼波流转,看着的却是一旁的一个儒服男子,似乎有情。 “… …是啊,你们不知道吗?玩家是能够跟npc结婚的,只要去月老庙取一对同心结,就可以走婚礼流程了,三媒六聘什么的,基本上没什么问题的。” 还是那一队人,说得十分夸张,故带几分炫耀,你们这群凡人啊,这些都不知道!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们人齐了,走了。” 抢先进入拱门的人好像是踏过了某个光屏,水波一样的波纹很快吞没了他们的身影。 有了第一队,就有第二队,很快,拱门之前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门主,我们这就进去吗?”苏晴天略有些顾忌,自己的生命总是最重要的,若是可以,他是宁可留守碧霞门的,远离战火,肯定不会死一回。 “我进去看看,你们,随意。” 谢淮瑜看出了对方的顾忌,没有强求,说完这句话就直接进入,进入之前,并没有跟任何人组队。 苏晴天只是慢了一拍,再看就只见到对方背影被吞没的情景,轻轻一叹,这狗脾气,他说不去了吗? 现在好了,再进去,也不是一个队的了。 “我不进去了,就在这里等,你们若是要去,自己找队伍一同进去吧,小心些,千万别死。” 苏晴天对几个女弟子叮嘱了一句,然后就找了个能够坐的地方坐下等了,一般秘境都是从哪个门进从哪个门出,想要守门也容易。 几个女弟子互相看了看,有人还是心动秘境的风景,找了个等在门口的人搭讪两句一会儿跟着组队进入,另外的有两个拿不定主意,口上给谢淮瑜找了各种解释,但他那天的话还是让她们不放心,不敢冒险,索性跟着苏晴天坐到了一处守门。 几人聊了聊彼此的真实情况,说着说着,其中一个女生就说:“如果真的在这里轮回,可能也不是那么糟,咱们自己都看不出这里的虚假,若是能够快快乐乐过一辈子,我是不愿意回到现实中受苦的,那么点儿工资,做什么都不够,而在这里,起码我跟富二代也没那么遥远。” 另一个女生听得心有戚戚,现实中,无论是车子房子票子,哪一个都是问题,但是在游戏之中,没房子不要紧,拜入门派,就有好房间分配到个人,至于出行,轻功就行了,要车做什么,再不行,江湖救急,也都能够解决票子的问题,何况门派之中还有月钱等福利,远比现实中来得快活。 这样一想,心中也不是很怕了,扭头就找人去一同进秘境了,苏晴天看着那两个放开心结的女生,再次摇头,但扪心自问,连他自己也不能够否定游戏中的快乐更多,人生一世,不就是要活得快乐吗? 冥冥之中,好像有什么勾连了他的心神,碧空万里,白云飘过,每过一处,似乎都增大几分,厚重几分,看着悠闲。 656.第656章 秘境有一个背景故事, 痴男怨女。某位大将军一片忠心却被诬为叛逆,本要九族全诛, 却因忠心的仆人保下了一个才出生的男婴, 被送往江湖之中的武当派学艺。 皇帝有一个最宠爱的女儿,她母妃出身江湖,得了女儿之后就只想着让她代自己继续学艺, 小时候就被送往了峨眉派,隐藏身份拜入了掌门门下。 峨眉和武当,本就是世代交好的两大门派, 彼此之间弟子也多有结亲的,男女之间相见, 青梅竹马, 比剑学武, 自有一番情义,然而,这样的身份,注定是不能够在一起的。 男子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矢志复仇,举起起义大旗, 率领一批人开始了造反,他也的确有些运道, 竟然能够日益壮大, 率着大军攻入了皇宫之中。 痴男怨女, 此时相见, 刀剑相向,最终同归于尽。 全息之中的资料片能让人真的身临其境,谢淮瑜一进来,就仿佛成了那个功亏一篑的男主,从小见得峨眉小师妹这样那样好,俏皮可爱,古灵精怪,然后一朝踏上复仇路,还想着以后功成名就,必然前来迎娶,谁想到,最后竟是被一剑刺入心口,终结于皇位之前。 躲过了对面刺来的一剑,谢淮瑜看着那个容貌绝美的公主,轻轻地笑:“用我的剑法来杀我,你是否想得太简单?” 这款游戏,说到底是人所做,里面的画面可以帧帧优美,有了智脑操控之后,那些npc也多了随机应变的能力,一切看得都跟真的一样,唯一的短板,就是那些武功了吧。 科技时代的人,怎么想象,大约也都不能够给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运功路线,因为他们不知道搬运什么,也不知道内力到底算是个什么东西,说到底是想象之中的产物,自然会有模糊之处。 就好像这江湖之中的各种招式,名称自然天花乱坠,各种伤害数值也都是规定好的,可,武功哪里有这么一板一眼? 同样的一个招式,有内力和没内力,熟练和不熟练,使用出来,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伤害值? 再者那些各门派的招式,若是放在一处,自然能够看出来,很多动作是有多么无用,若非有科技加光圈,恐怕比三流还不如。 这种时候,谢淮瑜的剑法,就如同增加了这个世界的真实,这才有了天花乱坠。 智脑最开始,对他是用一种鼓励的态度,若是这些玩家能够再细心一些,就会发现,会武的,哪怕只是跆拳道,使出来同样的招式,达到的效果都会有所不同。 而到了后期,很多武功的招式跟最开始已经有了一些变化,取长补短,智脑在这方面很擅长。 公主不答,好像根本不知道他所问何意,长剑挥舞,一招比一招更快,却也仅此而已了。 谢淮瑜躲闪之间,身子飘渺,没有半分杀气,他的精神力,却已经细细缠绕过去,试图捉住那个隐藏的智脑。 世界越真实,规则越牢固,这是一柄双刃剑,限制的不仅仅是玩家,同样也是智脑,这也是它为何在秘境之中动手的缘故,在外界,一道雷都能劈歪,可见它已经不能够更改某些规则了。 红衣翻飞,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中,扮演皇帝的npc不知何时已经退场,随同冲进来的大军也不见了踪影,如同一个剪影,停留在宫殿之外,殿中,只有青衣和红衣,你来我往,针锋相对。 “我抓住你了。” 一点星光从天坠下,它试图重新飞上高空,奈何一张无形的网已经黏住了它,让它挣扎不能,最终被人捏在手中。 红衣好像失去了控制一样停了下来,她的手中还举着长剑,双眼却没了光亮,像是一尊逼真的蜡像。 摊开手,手中是一个并不光滑的黑石子,放在任何的地方都不会引来人更多的注意,但精神力放到最细微,能够看到包裹着石子的黑色都是一个个编码一样的文字。 智脑,从一开始就是依托着科技而存在的,说是无形,不过是因为把它放入了充斥着数据洪流的网络之中,如同滴水进入大海,无法再分辨筛选出来。 但,它到底还是有行迹的,并没有真的那么全知全能。 “放开我,我放你出去。”智脑的声音很冷静,它的思维也很成熟,从落在谢淮瑜的手中起,就没有再做什么困兽之斗。 “我一点儿也不想出去。”谢淮瑜的精神力集中如针,一点点刺入黑石子之中,石子在手中弹跳,似乎想要躲避,最后却只能够硬抗。 它的声音也没有之前的冷静从容,多了些急躁:“你在做什么,我现在是天道,你要是杀了我,你们都得死在这里,这个世界会毁灭的。” 听到前面,谢淮瑜还没有什么动容,听到最后一句,他才皱眉,毁灭世界,这种因果,足以把自己碾压致死无数次了,哪怕这个世界是个游戏世界,是个中世界之中嵌套的小世界,但,已经形成了一多半的世界意识,恐怕根本不会以大小衡量自己的生命价值。 智脑的聪明,本身就是汇聚了这个世界最顶尖的一部分智力集成,而它自己在网络之中学习成长,又有掌握了游戏世界之后看到的悲欢离合,对于人性的弱点,它比任何人都抓得准。 “若是你放了我,我定然不为难你,你想要做什么都可以。”智脑再接再厉,它敏锐地察觉到那无形的针停了。 谢淮瑜好像心动,却还是没有完全放手,用精神力做了一个牢笼,把智脑层层包裹在其中,扭头就出了秘境,这种小后门,几乎不用智脑插手,他自己就能够做到来去自如。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怎么能够做到这些?”智脑一头雾水,它不觉得自己招进来的玩家有这样厉害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能够相信吗?他现在还不到二十级,而现在最厉害的,等级已经到了六十多了。 “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怎么知道我想要做什么的?” 智脑保证,它想要做的事情连他的创造者都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的,而且… …他到底是用什么方式捉住自己的,为什么逃不出去? “这话听着倒像是小孩子问的。”谢淮瑜这样说着,也没准备给它解释这么多,别以为这位多么单纯无辜,能够成为智脑,本身就不单纯了。 眼前的光影一转,原来外面的世界已经是黑天了,谢淮瑜一眼就看到了大红灯笼旁的苏晴天,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灯笼,拎在手上,好像一个人形的灯塔,照亮了一方天地。 见到谢淮瑜出来,苏晴天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不那么真诚的笑容来:“恭喜门主,您是唯一一个出来的。” 门中的七个女弟子,全死了,她们跟着的是不同的队伍,整整一天,没有一个人出来。 世界仿佛都安静了,看不到任何人在说话,周围还有虫鸣,微风还在拂动,蜡烛燃烧的哔啵之声偶尔响起,混杂着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成了这一片唯一的声音。 谢淮瑜掂了掂手中的黑石:“你可真够狠的,竟然一个都不留,这算是彻底撕破脸了?” “我已经不需要顾忌外面了。”智脑半点儿没有说谎的意思,直接说了这么一句。 这一句之中透出来的意思实在是太多,眼下却不是询问的好时候,谢淮瑜压下心中所想,看向苏晴天,说:“走吧,回碧霞门。” 苏晴天默默点头,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所有的话都堵在嗓子眼儿,他想说,战争已经结束了,莫名其妙地结束,势大的叛军改朝换代,外面还在战争之中的玩家尽皆死了一回,他的好友列表就此灰了一片,好像他们再也没有复活。 恍恍惚惚地往前走,连轻功都忘了,苏晴天走得深一脚浅一脚,摇晃的灯火照不清脚下的路,倒是把影子拖得老长,好像连接到地底去。 两人没有谈秘境之中的事情,回到碧霞门中,苏晴天自去休息,谢淮瑜却开始审问智脑,从智脑的口中听到了很多事。 还是发展太快了,有的时候科技树就是这点儿不好,差点儿把星球打穿,他也是佩服这些人了,而结果,自然不用说,可预料的大灾难就在眼前,人类已经技穷,便不得不寄托于智脑,而研究智脑的并不是一家,最后就有人用歪门邪道研究了一种人脑联网而成的智脑,这种智脑说白了可以算是人脑的数据化,也可以说是有创意了,但,因此形成了若干个自由的智脑,就不在人类的所想之中了。 被谢淮瑜抓住的智脑就是这么个幸运又倒霉的家伙,幸运在于它的自由诞生,倒霉在于还没等它高兴,它就被人逮住了,还是个制作游戏的人,于是,这款游戏诞生之初便有了些不一样。 “我其实就是想当个神,你们人类不都是想当神吗?我看了很多小说,都是这样的,我觉得这是一条出路。”智脑很坦诚,它就是这样一个敢想敢做的智脑! 外面的世界已经进入末世倒计时,谢淮瑜也不准备出去,反而想要把更多的人拉进来,完善这个第二世界,跟智脑所想其实并没有冲突。 “那么,我们就一起来建设新世界吧。”谢淮瑜这样说着,毫不留情地弄了一个契约钉在智脑身上,他也不确定契约之力到底能够管用多久,反正现在有用就好了,等到时间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个小世界自然会有一个真正的“天道”,智脑所为,不过是给他人做嫁衣。 看了一眼懵懂无知的黑石子,谢淮瑜的唇角一勾,静等着以后看这位怎么哭天抹泪。 657.第657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新世界建立成功的那一刻, 甚至没有谢淮瑜首创剑术时候的天花乱坠,一切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甚至每个玩家的属性面板都是没什么变化的。 升级方式大概也还是一样吧。 游戏世界之中的玩家只剩下了谢淮瑜和苏晴天两个不曾死过,严格上来说并不完全隶属于系统掌控,他们还能够凭借原来的方式升级, 甚至某些任务也并没有禁止他们获得经验值。 但, 世界是真的成型了。 一个庞大的全息网游本身就有着足够的“历史”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填充进来的人员,哪怕是npc, 也都有最基本的职能, 村长,里长,店小二, 部分npc还有更为详尽的身份背景, 比如说秘境之中的将军之子和公主, 更加地有血有肉。 而外来的玩家,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外来的玩家了, 如果再有,恐怕并不是直接进入新手村的成年模样, 恐怕会以婴儿形式到来吧, 不知道成长阶段会不会有快进,还是有别的任务, 比如说喝奶多少经验值, 拍死蚊子多少经验值。 游戏世界就是理想乡, 在之前,它的昆虫类局限在一些美丽可爱不伤人的范畴,萤火虫啊,蝴蝶啊,蟋蟀啊… …如苍蝇蚊子之类是绝对没有的,而现在… … 看着已经飞到眼前的蚊子,苏晴天还没反应过来这预示着怎样的变化,谢淮瑜却笑了,至此,他算是完整地看完了一个世界的形成过程,哪怕这个世界的形成有取巧的存在,但,也是一个小世界了。 该有的规则已经明晰,在之前的游戏世界规则基础上,多了更加细化的规则,自己演化出来的补全规则。 现在最大的不一样应该就是他们了吧。 “你现在想要成为新世界的人,还是想要出去?外面的情况,并不如你想象中的好。”谢淮瑜跟他说了从智脑那里听到的关于外界的情况,许多对普通人而言突然的灾难,在上层那里可能只是早有腹案。 苏晴天听得都愣住了,喃喃:“竟然是这样吗?” 他想到了自己看过的灾难片,突然而来的灾难让人间沦为末世,普通人只知道逃生,上层可能早就建立了避难所,以至于救援及时,哪怕还是有不少人死了。 “我就留在这里吧,出去,恐怕还不如这里。”苏晴天最终下了决定,当唯二的清醒人,其实并不好受,倒不如沉入这一片新生之中,重新开始。 谢淮瑜微微点头:“那你就死吧。” “啊?现在?”苏晴天愣了,再次退缩,“呃,我还是等等吧,死了没有现在的记忆,就算还是我,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就是另外一个人了。” 谢淮瑜本来是准备出手帮他保留记忆的,但是听他这样说,也没强求,逼着对方去死,只是跟他交代了一些事情,“碧霞门还是你来管,随便你想怎么管,我出去走走,以后,就不回来了。” 说完,谢淮瑜已经起身,带着他从不离手的黑石子,飘然而去。 苏晴天看着那个把轻功运用的仿佛本能一样的男人,眼中有些迷惑,总觉得自己是不是抱错了大腿,这个谢家真的就是现实中的那个谢淮瑜吗? 若干年后,苏晴天感叹自己的好运道,抱上了一个真正的金大腿,否则,可能就如同那些懵懂的新弟子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一生。 新入门的女弟子蹦蹦跳跳地踏入花海之中,各种摆拍一如当年,而今却如同天赋技能一样,每一个都很适应自己的金手指,事实上,在他们看来这并不算是金手指,那个仅个人所见的面板似乎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个便携式的备忘录。 “哎呀,我还接了这个任务呐,我都忘了。” 正拍着照的女弟子一边把自己的美照发到一个类似朋友圈的地方去,一边发现那个红字警告,接了任务过了一段时间不完成,所造成的惩罚会影响以后的经验值获取。 眼看着已经开始倒计时了,哪里还顾得拍照,匆匆忙忙地往外跑,绣花小包随着她的动作一蹦一跳,像极了正在落荒而逃的小兔子尾巴。 街道上,人来人往,游戏的历史,曾经的叛军已经成为了朝廷正统,而这个外族建立的朝廷并不能够让所有的人服气,还有些人在暗暗筹备起事,这些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烈的逆反念头,总觉得现在的朝廷不好。 “快来啊,秘境开启了!” 城门口,一个人大声地喊。 “哪个秘境?”有人反应极快地问,有人干脆从茶楼的二层跳下来,飞快地往城外而去。 一出城,就能够看到一道光影之后呈现在那里的光门,跟以前的秘境开启没什么不同,突兀的光门好像是通往异世界的通道,静静地等着愿者上钩。 “这是个五人秘境,需要组队,我们这里还差两个,有人来吗?” “我这里要射术好的!” “有没有药师啊,我们这里需要一个药师!” 匆忙过来的人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队伍,还有些人则在等候,城中也出来了一些平民,他们推着带轮子的小车,车上放着各自的商品,来到门口之后迅速举起了招牌。 “给我来点儿回春丸!” “有麦饼吗?给我两张!” 小商贩们有着和善的笑容,连声应着:“有有有,都有。”说着还招呼大家,“从秘境出来也可以过来卖东西啊,我们这里也收东西的。”指了指招牌上的小字,上面清晰地写了会收什么东西。 那人扫了一眼,说:“行,我记得了,你们给任务不?” “现在还不知道秘境之中是什么,暂时没有,等到确定了再给,不然你们也不好找不是。”小商贩回答得很是善解人意。 那人点了点头,说:“你们这些商家也是精明。” “我这也就是人少力薄,不然我就先派人进去看看,看看怎样的情况再发任务。”小商贩笑着又多说了一句。 那人摆摆手,说:“哪里用得着自己亲自去,我们看了还不是一样,有什么拍照给你看啊!” “只希望里面的情况不要太复杂,那些野兽还是很不好对付的。”小商贩是城里人,他们这些人在城中是不会受到非法伤害的,但是在野外就没那么好运了,若是不小心丢了一条命,那可是死得冤枉。 “还是你们江湖人好,等级高,命也多,我就不行了,等我有钱了,定然送儿子去学武,也要让他当个门派弟子才好。” 小商贩感慨着,想到自己家还不会说话的儿子,心情更好了,这时候努力奋斗都是为了儿子啊! 简短的聊天之后,进入秘境的人都进去了,剩下的小商贩之间也在闲聊,聊着各家的情况,聊着现在的民生,一个个都有说不完的话,状态却是极为轻松的,在秘境之前的这一片儿,是不会有野兽过来的。 “幸好这个秘境离城近,不然咱们还不好赶过来。”路费也是成本啊,若是路费多了,更加没什么赚头。 “离得近,人也多啊!唉,还是那些大商铺好。”另一个说着把目光瞥向了聚宝斋的牌子,这种简易商铺,他们是推着车子就过来了,人家呢?还能够建立起来一个像模像样的门脸,远远看着就是气派,更不用说商品的种类了,无论是买还是卖,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那里,他们与之相比,大概只有价格优势了。 “咱们也不是没指望进去啊,我听说汇通阁正在招人呐,”有一个人出于炫耀说了出来,说出来又后悔,看着周围闪烁的眼神儿,有些气闷,怎么总是管不住嘴。 “我想去学武呐,拜入大门派之中学武才是真的好,以后什么地方都能去,还能当官。” “想法不错,你倒是去啊,看人家收不收你,你的根骨多少?恐怕都不达标吧。” 一声出,大家皆默,之所以成为现在的小商贩,就是因为各方面的数值都不高,没什么优点,每次看到自己的属性面板,都有哭的冲动,而且有些属性,并不是努力增加哪方面经验就能够增长的,如同这个根骨属性。 “大不了,我以后生一个根骨好的儿子就是了。女儿也行,也有很多门派要的。” “也只有这样了。” “我家的儿子根骨就不错,有五点呐,说不定就能够拜入大门派之中。” “我听说大门派招收弟子,根骨至少都要有六呐!” “不如去小门派吧,其实差距也没那么大,要求还能低一点儿。” “总之,先有个职业吧,以后经验多了再转职。” 提到“转职”,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亮,总觉得未来还有希望。 一个青衣人远远看到这个秘境门口谈得正热火聊天的小商贩们,听着那些鲜活的语言,再看看这方天地,似乎也不能够说真的不好了,他的一个手掌虚握,一个黑色的石子安静地躺在他的手掌之中哭唧唧。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都是你,都是你,坏人,你损人不利已!” 只有他能够听到的“声音”一直在哭,主创者如今成了一个后门,这种变化,简直是从头顶挪移到了脚底,怎能让人受得住? 明明的确跟自己有关,说“坏”也不错,但,谢淮瑜不知道为什么只想笑,这种程度的智脑,果然只能是意外产物吗?不用因它怀疑创造者的智商,也是一件好事了。 “我送你去投胎可好,让你真正感受一下这人间繁华,看看你创造的新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好吧,那我一定要享受富贵啊!” 658.第658章 “富贵, 富贵!” “富贵, 你妈叫你回去吃饭!” 正在河边儿的小男孩儿穿着露屁股的开裆裤, 听到叫喊声, 有那么一瞬间面容都是扭曲的, 狠狠地把刚才用来打鱼的木棍扔在水中, 看着溅起的水花打在自己身上,只觉得那凉水都浇在了心上。 是的, 心上, 他现在算是有心了。 “富贵!” “知道了!” 回身应了一声, 小男孩儿往回跑,见到那个站在门口的农妇时,一张脸上总算有了点儿笑容,虽然这个家各种贫穷各种不好,但这一对父母还是不错的,嗯,的确是不错。 被抱在怀中,感受到那种温暖之后, 小男孩儿脸上的表情更加惬意了一些, 压下了那些愤愤不平。 现在穷没关系, 反正他的根骨不错, 每次看到自己的属性面板,他都会心生安慰, 同时暗暗得意, 那个坏人, 以为把自己扔在这种穷地方他就没办法了,崛起之路就在眼前,当他没看过网上的那些升级类小说吗? 哼,就算被那个坏人坏了他的天道之路,但是,天道之下,他也是第一人! 哈哈哈哈哈。 “好好吃饭。”农妇温柔地给他夹了一块儿肉,迅速引得小男孩儿口水直流,做人还是挺好的,如果能够吃更多肉就更好了。 晚上,劳碌了一天的农人回来,看到自己的儿子,当下就来了个举高高:“乖儿子!想没想爹啊?” “想了,想了!” 明明以前也能够从高空看这个世界,但是现在这种高度,分明不算什么,感觉到的却完全不一样。 笑得咯咯的男孩儿被抱下来亲了一口的时候,也只是偷偷嫌弃地在农妇的身上蹭了蹭,蹭掉农人的口水。 晚上的饭再次见到了肉,男孩儿笑眯眯地吃着,对自己小猪一样胖嘟嘟的肚皮没有任何的看法,很标准啊,一切都很标准,看数据就行了。 五岁的时候,徐富贵准备拜入大门派,奈何,离得最近的门派就是碧霞门,任他好说歹说,他爹都不准备带他去别的地方。 “富贵啊,那些地方太远了,还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收徒,万一不收怎么办,咱们就去碧霞门好了,碧霞门的武功不是很好吗?他们剑法也是很出名的。” 农人隐而未说的是家中并没有那么多钱,想要去那么远,这一趟出门要用多少钱,而且地里的活还干不干了,他没本事,只有这么一个种地的活,若是再把这个耽搁了… … “不嘛,不嘛,我不要去碧霞门,死也不去碧霞门!” 徐富贵苦恼着,恨不得在地上打滚儿,然而,这时候的土地是真的有土的,漫起的灰尘会迷了眼,为了自己好,他还是没有那么做,只是干打雷不下雨地闹腾。 次日,碧霞门前,附近村落的孩子,根骨好的都过来排队了,有碧霞门的弟子在看护着他们,不苟言笑的弟子们营造出一种严肃紧张的气氛来。 人群之中的徐富贵撇嘴,真讨厌,是那个坏人的门派,他一点儿都不想来。 想是这样想,眼睛却来回地转,满目的兴奋几乎要透出来,还有些微的自豪,这是他的世界啊,他管理的世界,哼,若不是那个坏人… …不想他了,也不知道他跑哪里去了… …真讨厌,呃,轮到我了,哈,一定让他们惊掉下巴,还有人比自己的根骨更高吗? 九点! 也不知道那个新形成的天道怎么搞的,就是不让自己加到十点,不然,这些人,哼哼。 “恭喜你,能够成为新弟子了。” 碧霞门的弟子这样说着,并不见对根骨数值的震惊,徐富贵不满地嘟嘴,装什么,难道还有比他根骨更好的吗? “好好,哎,好好好。” 农人搓着手,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够这样表示着兴奋,笑得跟朵向阳花似的。 真傻。 徐富贵撇嘴,心里头这样想着,嘴角上却也有着同样的笑弧。 进入碧霞门之后,徐富贵总算见到了一个熟人,看到苏晴天,他当时就想上前叫住这位继任门主,发表一下自己莅临之后的看法,但是总算他之前的五年不是白活的,总算知道避人耳目,偷偷去找他。 夜色之中,树影之下,忍着被蚊子叮咬的徐富贵终于看到了苏晴天路过,猛地扑上去,头上还带着些草叶子,脸蛋上还有一个大红包,他挠了又挠,半个脸蛋都红了。 “喂,你站住,苏晴天,你站住!” 拽住了苏晴天的衣角,站得这么近的时候徐富贵才感觉到视角的差距,之前在谢淮瑜手中的时候,看到的都是近乎平视的视角,这时候却差了这么多,只能够仰头看对方,好像对方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你是新入门的小弟子吧,徐富贵?” 苏晴天的记忆力很好,何况,作为门主,他的面板好像也发生了变化,所有的门派中人都会在他的面板之中出现,不仅有名字,还能够看到头像,点开的话还能够看到对方在门派之中的一些任务记录之类的算是公开的消息。 “不要叫那个名字!”徐富贵就跟炸了毛的猫一样,蹦跳着,恨不得如同蹦豆一样打在这个男人的脸上,那个坏人,说好了是让他享受富贵生活的,结果,哼哼。 以为叫一个“富贵”就能够蒙蔽他了!走着瞧。 “那叫什么?”苏晴天的脾气很好,笑着问,甚至还微微躬身,揉了揉徐富贵的头,草叶被扫下来,被风吹走。 “哼,反正不能叫。”徐富贵抱着臂,像是个赌气的孩子,有一会儿都忘了该说什么,见到苏晴天笑着要走,这才猛地想起来,忙拉住他的衣角,结果他的力气不够大,反而被拖着走了一步,差点儿摔倒,还是被苏晴天给扶住了。 “你不能走!”徐富贵拉住苏晴天,他等人之前都想好了,一定要让苏晴天把自己奉若上宾。 哼哼,以为让自己出身贫寒,他就没办法富贵了吗?他认识人! “你还没死过,不完全算是这个世界的人,你要是对我好点儿,我就给你开后门,不然我就跟天道举报你,让你被雷劈死。” 徐富贵快速地说出自己准备好的话,然后就静等着对方把自己捧起来,谁知道… … 苏晴天脸色阴沉,的确是把徐富贵“捧”起来了,拽着他的领子,揪起了徐富贵,让他的视线跟自己齐平。 徐富贵脚下空了,差点儿没转起来,诧异这莫名的高度变化,哼哼着:“你放开我,放开我,你跟那个坏人是一伙的,都欺负我!” 说着就开始哭,他早就想哭了,只是之前“身体”不允许,现在能哭了,自然是大哭特哭,放肆地哭。 泪水滚了满脸,还不忘用爪子挠脸,痒的那一片红都快被他挠出血了。 苏晴天的脸板不住了,这娃,他这个被戳破秘密的人还没说什么,他倒先哭了,像是被欺负的人是他一样。 果然,被欺负的人是他。 原来这就是最初的那个游戏智脑,原来这就是那个谢淮瑜成天拿在手里的黑石头,原来… … 把徐富贵压在腿上,苏晴天毫不留情地冲着他的屁股打了几下,血条都降了几点了,徐富贵哭着乱蹬腿,“你敢打我,你敢打我!” “谁让你当初使坏,把那么多人坑在游戏里。” “我是救世主,我救了你们你们都不感恩!” “所以那么多没了记忆重新投胎转世的人还要谢谢你了?你把我们都变成了什么?” “成了什么,若不是我,你还当不上门主呐!” “我求你了吗?” “哼,我管你们!” 苏晴天也没真的想把这娃怎样,看他现在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也觉得有些解气了,停了手之后还要给上药,看着那哭唧唧的小男孩儿,突然觉得这娃也挺惨的。 “好好当碧霞门的弟子,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当初你也没给我开后门,若不是谢淮瑜,你还不知道怎么折腾我们,这会儿也别想着要优待,我不报复你就是我人好了。” 苏晴天最后做出总结。 徐富贵面朝下在床上扑腾,“我不,我不,他答应我的,要让我享受富贵的,你是他的人,你要做到!不然你们就是在欺负我,你们都是坏人!” “哼,我们就是坏了,我们就是欺负你了,怎么了?”苏晴天坐在床边儿,打顺手一样又往徐富贵的后背上拍了一下,“起来,别在我这儿瞎折腾!回你的弟子房去。” “我不!”徐富贵扑腾着,就是不肯从床上起来,当他傻啊,弟子房一个屋两个人,他可不去住,他就要住单人单间,豪华型,这里才合适。 随着碧霞门招收的弟子逐渐增多,当初还显得格外宽敞的房间如今也逐渐用房紧张了,门主也没有多余的房间。 苏晴天毫不客气地把徐富贵拎到地上,说:“要么出去睡弟子房,要么,也不是不可以让你在外间打地铺。” 门主的房间到底还是宽敞,当初谢淮瑜有钱,这个房间是个套间,外面其实也能住人,按照这里的闺阁是能够留人守夜的,不过谢淮瑜不需要,苏晴天也没那么矫情,一直空着,连床榻都没摆放。 徐富贵还想霸占床却不能够,他打不过苏晴天,委委屈屈抱了被子到外间打地铺,还哼哼着说:“我死也不睡弟子房。” 所以在外头打地铺跟守夜丫头似的就行了? 苏晴天没好气地想。 半夜的时候,他去看了一眼,那小胖子睡得倒是香,小猪一样被子掉了都不知道,好在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游戏世界,想要死亡的病症可不那么好得,小病吃个药丸就好了,什么样的药丸都有,内服外敷,立刻见效。 再后来,外间就多了一张塌,然后徐富贵拜苏晴天为师,看着对方委委屈屈给他跪拜的样子,苏晴天本来不太想要收这个徒弟的心思立刻转了,这样也好,有事弟子服其劳嘛! 再再后来,徐富贵学成武功,在江湖上行侠仗义,这个被他不那么喜欢的名字最终名扬江湖,因为接地气,反而比一些大侠的名字在平民之中更吃香,而知道这一点之后的徐富贵才醒悟过来,其实他是可以改名字的啊! 后知后觉,欲哭无泪。 自觉越长大脸皮越薄的徐富贵到底没好意思大哭了,哭丧着脸被苏晴天取笑之后,扭头又去江湖上晃荡了… … 一生终结的时候,徐富贵躺在属于自己的雕花大床上,看着自己挣下的大房子,想想眼下看不到的偌大家业,整个人也有了些不舍的情绪,明明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结果他却舍不得这点儿小家小业。 “真是太不大气了。”徐富贵这么嘀咕着。 守在他旁边儿准备给他收拾后事顺便接管家产的苏晴天看着他,心中倒没有多少伤感,轮回的存在让一切都不太那么可怕,他所认识的人还在,不过是洗刷了记忆而已。 哦,对了。 “你死了会怎样,像是其他人一样投入轮回吗?还是重新当你的智脑?”苏晴天这样问。 他见过其他人的死,到底是游戏世界,保留了一定的复活功能,只不过有命数限制,一般的人最多只有三条命,特殊的人,如同那些总在江湖上浪荡的高级侠士,看他们的等级决定命数,现在不是死亡掉一级了,而是死一次掉一半,若是不够十级,死一次就可以轮回了。 这种规则,对于低级侠士来说还不如普通的平民命数多,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谁让那些人太能惹事,给他们点儿限制总是好的。 事实上,苏晴天总觉得自己越活越不明白了,这里的人生出来的孩子都是最初那批的轮回,还是又有了新生呢?新生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啊,谢淮瑜那个坏蛋,他又坑我!”徐富贵突然哭起来,泪水还没留下来多少,一口气喘不上来,就这么死不瞑目了。 被迫投入轮回的时候徐富贵的泪水连成了线,混蛋,他就说那个混蛋怎么那么好心让他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坑他,到底做了一次人,死了之后的他再也不可能成为智脑了,只能是天道掌控之下的人… …呜呜呜… …明明他可以成为天道之下的管理者的,明明… …那个坏人,他恨他,这辈子都不要原谅他,不,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不原谅他! 隐约明白一点儿什么的苏晴天看着徐富贵的尸体,轻轻一叹,这娃,他怎么还是想不开呢?从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到能够被人随意打屁股的存在,这地位,其实早就回不去了吧。 659.第659章 谢淮瑜离开上个世界的时候, 是带着些欢喜的, 帮着天道弄走了一个觊觎它位置的智脑, 天道满满的感激都化作了功德,让谢淮瑜满载而去。 新的世界是个现代世界,科技水平一般,原主出身极好,他的母亲是傅大总裁的独生女傅华,受尽宠爱却有着天生的心脏病, 喜不得,怒不得,好好的女子非要活成古墓派的样子,年龄到了, 婚姻成了老大难。 干脆不结了,自己过更好。 几年后,傅华联系了外国的某医院, 弄了个最新颖的试管婴儿出来, 从医护人员手中接过代孕妈妈生下来的儿子时, 傅华差点儿秉持不住情绪, 嘴角露出些笑来, 泛着青的唇似乎都重新有了血色。 这个被取名傅玄凌的儿子就是原主了。 作为傅大总裁的接班人,原主从小受到的都是最好的教育, 他的基因之中的另一半是当初傅华亲自挑选的, 所谓精挑细选, 从婴儿时期更是各种好的都用上了, 最后的结果自然也是极为喜人。 本可以这样一路优秀下去,谁知道最后迎来了莫名其妙的打击,对方无所不用其极,手段极其卑劣,傅氏最后破产了都不知道为什么,而破产并不是终局。 看着一向冷冷淡淡的母亲傅华因为此事心脏病发,看着疼爱自己的外公傅大总裁因为女儿的死而脑溢血,当了不到半年的植物人之后就去世了。 而他自己,则因为各种挫折让他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最终自杀而亡。 这个悲剧跟以前的感觉不太一样啊。 傅玄凌从剧情之中并没有发现原主做过什么坏事,而以往的那些人,不管有意无意,还都是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的,所以,这是怎么回事儿? 总不能是系统改套路了吧。 这种剧情分明是要走逆袭风的。 沉吟着,傅玄凌再次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的确是很优秀的人,英俊的外表,修长的身材,再加上并不是空空如也的大脑,这样的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 既然如此,就这样一直优秀到死吧。 对着镜子笑了笑,看着自己的笑容同样完美,傅玄凌的心中更满意了。 “晚上的宴会你怎么想的?” 看到傅玄凌出来,基本上不管外事的傅华沉吟着问了一声,她是个有些特立独行的人,很少在乎别人的看法,跟儿子之间,哪怕是自己的血脉,但并没有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到底是隔了些感觉,相处起来,不像是母子,更像是朋友。 尤其是傅玄凌大了之后,两人出去被误以为姐弟的时候,傅华脸上的笑容都能更美一些。 今天晚上是跟傅家层次相当的李家大小姐李玲的社交晚宴,这种社交晚宴,一方面是正式宣告家中有女儿成人,即将迈入这个圈子,大家多多照看,一方面也是一种宣告,让对李玲有意的男士可以追求她了。 傅华对傅玄凌的要求不多,实在是这个儿子已经很优秀了,她从来不愿意给人添麻烦,自己也讨厌麻烦的事情,所以对未来的儿媳妇,并没有任何的要求,反正傅家发家也不是靠着商业联姻的,还是选择喜欢的更好,如果没有喜欢的,如她那样有个后代,她也不会反对。 “去看看就行了。” 剧情中,原主也参与了这个晚宴,对李玲并不来电,面对对方的热情,他这种冷淡表现便有些很扫面子,后来李玲也没有再贴过来,自此没了交集。 “嗯。”傅华微微点头,这就是没意思了。 虽然是才举办这样的社交晚宴,但是李玲大家也都认识,圈子就这么小,谁家的孩子怎样,听都听过,见么,据说是挺好看的。 傅华借口身体不好,这样的晚宴是从来不参加的,深居简出到很多人都以为傅家的这位大小姐在国外养病,倒是傅玄凌,这一年被外公带着出席了各种社交场合,准备让他进公司锻炼锻炼,以便未来接掌家业。 如今的这场宴会却是一种考验了,让他自己去,跟出身差不多的年轻人比较一番,也能知道自己的优劣如何。 傅玄凌也不是第一次参加宴会了,连怯场都没有,准备了一份礼物就去了。 宴会一如既往地热闹,傅玄凌一眼就看到了几个原主的朋友,都是能够互相助益的那种,见到他来,郭彬就含笑问了:“哎哎,对李家大小姐怎么看的?” 作为宴会的主角,李玲今天可以说是盛装打扮,雪白的长裙穿在身上,走到哪里都像是一个白孔雀一样,笑容中透着些傲气,却又不是冷美人的类型,很有魅力。 傅玄凌瞥了一眼,说:“还好吧。” 进来的时候,已经打过招呼,对方的目光有些热烈,似乎是有些想法的,比起圈子里那些还要面对各种兄弟私生子的未来继承人,傅玄凌这种家庭简单的自然会是绩优股。 傅玄凌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热情并非源于多少爱意,想要一见钟情,对他们这种人都难了些,总要多方比较之后才会把自己的感情一点点投入,而这份感情一开始就不纯粹,最后自然也不会更纯。 试探了傅玄凌的想法之后,郭彬笑容轻松了一些,他是有那么点儿意思的,便想要知道潜在情敌都有谁,何况,刚才李玲见到傅玄凌时候的样子,也被大家看入眼中,有心的总会担心这两个一拍即合。 傅玄凌简单答了一句,装作喝酒,低头,精神力漫无目的地扫了一下场中,然后,集中在某个人身上,那人独自站在长桌旁,随意取了点儿东西吃,姿态悠闲,旁若无人。 又过了一会儿,傅玄凌看到李玲走了过去,跟那人开始说话,两人的关系似乎很是熟悉。 “那人是谁?”郭彬一直都在注意着李玲的动向,他有些心思,但也知道自己的外形条件不突出,没有急着表白,而是密切关注,见到李玲跟别的男人相谈甚欢,立马坐不住了。 “啊,是刘韬吧。”坐在一起的晏城看了一眼说,他有着和名字完全不相符合的痞气,平平常常一句话都能说得像是在嘲讽一样,见到郭彬目露好奇,多说了两句,“以前总是想要巴着我,这段时间不知道怎么改性子了,像是要自己奋发向上,志气倒是大。” “刘,是那个鹏华电子?”郭彬一下子就知道是哪个了。 晏城家也是做电子的,还是老牌子又势力大的那种,能够巴着他家的姓刘的,还有资格出现在这样的宴会上的,只能是这家刘了。 “嗯,就是他家。”晏城随意点了点头,没有再往那边儿看一眼,他是圈子里玩儿得比较疯的,所有的精力都在各种极限运动上,暂时还没有长那根情爱的弦儿。 郭彬眼中闪过一丝放松,这种人家… …目光转到刘韬那边儿,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把李玲逗得,笑得花枝乱颤,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会想,他们到底说什么了。 “喜欢就过去看看,不然谁能注意到你,现在暗恋都不吃香了。”晏城直白地说。 傅玄凌没说什么,像是这种人,若是能够鼓起勇气,早就上去了,剩下的,旁人怎么说都没用。 郭彬到最后都没动,而那两个,虽然没有聊了全场,但傅玄凌走的时候也看得出来,李玲对刘韬很有好感。 傅玄凌多看了刘韬一眼,刘韬这一晚上也没闲着,除了跟李玲聊天之外,就是由李玲介绍着跟一些人聊得很不错,当然,多数是女性,偶尔也有几个人对刘韬赞誉有加,表示可以合作什么的。 精神力绕着那边儿,傅玄凌看着刘韬各种老道的表现,终于能够确定所见,这人分明就是重生回来的,只看那厚重不同他人的灵魂之光就能知道了。 只是不知,这是原主重生,还是其他的人占了刘韬的身体,重生到了他身上,后者,大概也可以称之为穿越吧。 傅玄凌没有太纠结重生和穿越的概念,只是在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走慢了两步,跟刘韬来了个意外的碰撞,“抱歉。” “没事儿。”刘韬抬头,看了一眼傅玄凌,整场宴会他都有自己的目标,照着目标前进,半点儿不迟疑,对于旁的人,只是多看了一眼而已,如今,这么近的距离碰到,他的眸中有些迷惑,这人有些眼熟,并不是以前见过的,这么年轻,他死的时候对方还没出生呐,那… … 傅玄凌点点头,像是在致歉,然后就离开了,留下了一个精神力印记在对方的身上。 刘韬看着对方离开,还在想,这人真的没见过吗? “怎么,舍不得走了?”娇声在身后响起,歪着头看过来的李玲多了些孩子式的可爱,眸中却有些嗔怪,“傅玄凌那人,性子那么傲,太讨厌了。” “我自然舍不得走。”刘韬拉着李玲的手,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对方的眼眸,看得李玲忍不住微微启唇,红着脸离开,而他,再看向车子开走的方向,想了一下,傅玄凌,他记得傅家那位如今的年龄恐怕都六十多了吧,也不知道还能够再撑几年。 二十年过去,很多都改变了,很多都没变,一样的规则和套路,没有了拖累身体的病痛,出头只是迟早的事情,他相信自己的能力。 660.第66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晚宴的事情过去就算是过去了, 傅玄凌根本没有心思想那么多,如今的他正被傅大总裁带着在公司开会。 一般来说,培养接班人, 时间足够充裕, 最好是让他在公司最紧要的部门当个小经理什么的, 锻炼一段时间,知道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何开展,走到上头之后也不会被底下人欺骗。 但是傅大总裁已经六十多了,哪里还有时间等着孙子慢慢成长, 一上来就准备让人直接从总裁助理开始干, 这样的位置, 自然需要让他认识一下各部门的头头脑脑,自己出面背书,让他们看在傅玄凌这个姓的份儿上也知道多敬着点儿。 傅玄凌也知道傅大总裁的心思,多少有些揠苗助长, 他也跟着抓紧起来, 还有个不知道在哪里搞阴谋的人在后头藏着, 他要是不赶紧掌握实权, 将来被动应付,说不定又会走了原剧情之中的老路。 以前他也曾接触过商业上的事情, 但商业说白了万变不离其宗, 总是利益为先, 而在这个利益之下, 人情和关系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现在态度认真一点儿,结下人情,将来掌事也能够更顺意几分。 剧情之中的原主自来骄傲惯了,一来公司又是越过了好多人身居高位,把那些老人儿都踩在脚下,态度上直来直去,平日里结下的小怨不少,正常情况有着老爷子的保驾护航,磨合一段时间,自然会找到合适的相处之道,但变故来得突然,那不太通顺的小小人情便有了许多掣肘的地方,应变便有了些不及时,再加上一些人为失误造成的错漏,最终一败涂地,不可挽回。 若是可以选择,傅玄凌更喜欢自由些的职业,而不是被各种会议和策划案营销案包围的感觉,再加上各种商业应酬,简直都有一种分身乏术之感。 “感觉怎么样?” 会议开完,管理层的人都离开了,傅老爷子揉着眉心问,他年龄大了,如今掌管这些,大体方向上还能看一看,但是放到细碎的事情上去,多少就有了些费神。 傅家是做房地产发家的,这是个拖资金的大户,光是一块儿地皮就要拖住不少钱,之后的开发更是需要海量的资金投入,虽然最后总能够赚回来,但是这个周期足够把一些实力不够的拖破产了。 手头充裕了之后,傅老爷子凭着自己精准的眼光,投资了一些实业,餐饮啊,商场啊,贸易啊… …后来又投入了科技公司,发展多年下来,傅氏已经是一个比较大的集团公司了,旗下的事务既多且杂。 傅玄凌光是看资料就看了两天,这还没有看完全部的资料,部分经年的只能看一看重大事件,具体的还要以后慢慢熟悉。 “各部门都挺能干。” 傅玄凌简单评价了一句,他知道傅老爷子这话的意思,其实是想要问他是否能够适应,对以后的工作是否做好了准备。 “的确是能干,一个个都是心大的。”傅老爷子毫不客气,这些年他的年龄大了,掌控力也有所下降,这些人的心思也多了,别以为他不知道底下人的那些小动作,只不过现在不好处置,留着给孙子练手也是好的。 傅玄凌笑了笑,他现在的位置跟太子差不多,要是太能干了,可是要让老爷子失落了,且受教一段时间吧,趁着老爷子还精力旺盛,他也能好好查查刘韬的事情。 这件事他委托了专业的侦探社,对方的回复也很快,第一层次的资料当天晚上就到了他的电子邮箱里,打开资料包,看到的都是非常肤浅的一些信息。 刘韬是鹏华电子刘鹏华的儿子,标准的富二代,刘鹏华是个能干的,农村小子出身,一路靠着自己考上大学,当了个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后来更是娶了一个好妻子当做助力,他的妻子姓晏,跟晏城他们家有些拐弯抹角的关系,这也是他一直让刘韬跟晏城处好关系的原因,总还是算亲戚么。 刘韬是他妻子唯一的儿子,说起来这位妻子也是个身体不怎么好的,据说生了儿子之后就病歪歪的,刘鹏华在外面也养了几个,只是都没让她们生儿子而已,对刘韬这个唯一的儿子,他还是很看重的。 作为一个富二代,刘韬是合格的,在晏城所谓的大变之前,他就是标准的晏城跟班儿,但凡晏城参与的极限运动,他都要跟着来,就算是没有好车子参加不了晏城的赛车,也能够从侧面支持一下,比如说打探敌情什么的,某些时候表现还稍显狗腿。 转过头对着其他不如他的人则是一副标准的狗腿子嘴脸,很有些恃强凌弱的意思,不过他没什么胆子,所以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跟在别人的身后叫两声,动手都是不敢的。 这样一个人,突然产生变化,除了不是太熟悉他的父母,其他的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了。 为此,圈子里也有人说他那是“浪子回头”了,只不过是用嘲讽的语气说的,他们并不认为这位能够有多少才干,不是谁二十多岁都能够做出什么成绩的。 他跟李玲交好的原因还真是有些令人意外,最开始就是他帮着李玲找回了被偷的包,为这个,差点儿他自己还被当做了小偷,走了一趟警察局才说明白的,也就是在那里,他跟李玲这个报警的见了面,两人才认识的。 然后就是那场宴会了。 这些资料看起来没什么用,傅玄凌走马观花地翻看了一遍,随手点了个“x”,他想要看的不是这些,不过有些东西,大约侦探社也是无能为力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打了一笔钱过去,让他们继续关注。 现代社会最大的好处就是监控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城市之中,凭借监控根本不会弄丢一个人的行踪,而他的动向基本上也能够清楚明白地掌握。 晚上的时候,郭彬打电话过来,说朋友小聚,傅玄凌没什么理由推拒,就去了。 “那个刘韬也不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想跟他爸一样通过女人上位!”郭彬恨恨地灌着酒,他的酒量很一般,几杯下去,脸上先红了。 晏城自己拿着个瓶子慢悠悠喝着,还不忘提醒他,他说的女人可是姓晏的,“不管怎么说,我还在这儿呐,你可注意着点儿。” “那也得要能上得去。” 哪怕是一面之缘,傅玄凌也能看得出李玲是个心里头很有成算的,不是那种天真的富家大小姐,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被穷小子两句好话就哄了去。 “嘭”,厚底的酒杯重重地压在桌子上,郭彬红着眼看他们,喷着酒气问:“说,是不是兄弟!” “那要看什么事儿了。”晏城靠在沙发上,手臂伸展开,酒瓶子要掉不掉地被他圈在虎口处晃荡,昏黄的光打在咖色的玻璃瓶上,反射出阴郁的冷光。 傅玄凌笑了笑,直接问:“你想做什么?” 大约真是有几分醉意,郭彬半点儿没有听出来这两位的谨慎,本来就是利益之交,想要让别人不顾利益帮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要整治刘韬,晏城,你家打压一下鹏华电子,行吗?”不等晏城回答,他又转向傅玄凌,说,“傅玄凌,你、你帮我,帮我弄鹏华电子,我知道,你家也有电子公司,你帮我一把,我记你这个人情。” 晏城皱着眉,他家的公司可还没轮到他说了算,郭彬真是醉糊涂了,他嗤了一声,郭彬的人情能做什么,他家老爷子的确很栽培他,但他身边儿可是群狼环伺,比他家那些私生子还麻烦,谁让他家老爷子能生呐,光是叔叔伯伯家的亲生儿子都够他麻烦的了,何况还有他自家老爹给他的弟弟们,还不算外头那些私生子,啧啧,要说郭家可真是个大家族。 傅玄凌是不想要答应的,他家那个电子公司就是能够在偌大市场之中保值略升值,打压同行,远远不够格,若是真要比较,恐怕比鹏华电子还要低一些,郭彬真是糊涂了。 而晏家,晏城难道会帮忙吗?要知道,刘韬他妈可是姓晏的,据他所知,晏家的血脉稀薄,便是远方亲戚也更亲近,晏城他爸是个最重视血脉的,若非如此,以晏城的手段,外头那些私生子恐怕早给他废了,这小子,心黑着呐,现在还容着,不过是为了麻痹自家老爹而已。 “是不是兄弟,是就帮我,不是,以后咱们就割袍断义!”郭彬借着酒劲儿撒泼,醉醺醺地扑过来,就要压制别人。 晏城眉宇之中已经有点儿不耐烦,把扑向他的郭彬直接一推,推到傅玄凌身上,郭彬醉了,力气还挺大,直接揪住了傅玄凌的衣领,任他怎么说都不撒手,闻着那熏人的酒气,傅玄凌也没耐性了,直接说:“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好。” 郭彬听得“好”,这才满意撒手,一松手,自己就直接滑了下去,滚到地上吐了。 晏城恶心地倒退两步,随手抽了纸巾擦手,“为了一个女人,至于么?”再看向傅玄凌,说,“你找人送他回去,我先走了,还有个赛车呐,刚好到点儿了。” 好么,明白这位为何过来喝酒了,这是打发时间来了。 傅玄凌无语地看着晏城绕过倒地的郭彬和他的那一滩秽物,快步离开,他自己也受不了房间之中的味道,扭头去外头叫了人,叮嘱了两句,便先走了,这种聚会,下次果然不要再参加了。 661.第661章 次日, 傅玄凌接到了郭彬的电话, 表示了一下昨天醉酒的歉意, 昨天的那些醉话好像没说过, 他没有再提,傅玄凌也只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并没有提起昨晚的尴尬景象。 再次见面,是在一个俱乐部里, 傅玄凌这辈子的条件好,日常的除了文化学习, 也多了很多兴趣爱好,比如说剑道和射箭骑马等,他和郭彬, 还有晏城, 都常在一个俱乐部混迹,三人最开始也是因为这一点渐渐多了来往, 成为朋友的。 郭彬的骑术不错, 射箭也能够有些准头, 最差的就是剑道, 每次都是傅玄凌的手下败将, 一局完毕, 擦着额上的汗表示痛快,坐在沙发上就开始吃起水果来。 “这两天你和晏城, 怎么一个都叫不出来?”郭彬好像一无所觉地问。 傅玄凌笑笑, 在他旁边儿坐下, 说:“我忙啊,你不是知道么,最近事情那么多,哪里有时间休息。至于晏城,前段时间好像是去哪里赛车了吧,我也有几天没联系他了。” 晏城玩儿极限也玩儿得高级,从来不走那些野路子,该去参加协会的参加,该去报名的报名,该遵守的规则也从来不违反,顶多是玩儿得狠点儿疯点儿,具体说来,还是很有组织有纪律的。 郭彬点点头,想到晏城以前的样子,觉得这是有可能的,便结束了试探,开始说起了最近的事情,而他最近,基本上就是围着李玲转了。 李玲也是李家的大小姐,她自小就知道这个圈子里的规矩,跟人相处,足够礼貌,足够留有余地,那种若近若远的感觉也让有心人头疼。 “那个刘韬可真是碍眼,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总是能够让李玲偏向他。”郭彬一不留意又说起了这件事,见到傅玄凌微微皱眉,这才知道对方不喜欢这个话题,歉意一笑,“抱歉啊,我最近都成怨男了。” 他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但是这种感情问题,就算意识到了,一下子也改不了。 傅玄凌笑笑,从果盘之中拽出一瓣橙子,酸酸甜甜的感觉充塞着口腔,随手推了一下盘子,“多吃点儿水果,补充维生素。”省省脑子。 “不吃了,走,骑马去吧。”郭彬先站起身,傅玄凌跟着站起来,来这里就是为了玩儿,放松放松,也没必要纠结太多。 骑着马溜了一圈儿,心情好像都好了一些,洗个澡换身衣服出来,只觉得浑身清爽。 傅玄凌下楼的时候看到了刘韬,对方那特殊的灵魂状态,好像是在身上带了闪光灯一样,即便是白日里,也能够一眼被捕捉到。 “又是他,怎么哪里都有他!”郭彬这样说着,刚才还轻松的表情微微阴沉,目光在刘韬周围一扫,就看到了李玲的身影,对方正笑着摆姿势,而刘韬,则拿着手机为她拍照。 “我以前还约过她来这里的,还是我介绍的。”郭彬低声说了一句,满腹的牢骚。 傅玄凌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对着一个女人执迷不悟到这种程度,也算是痴情? “还走吗?” “不走了,你先走吧,我要看看。”本来要跟着傅玄凌离开的郭彬顿住了脚步,看着傅玄凌离开,扭头又去找李玲了,他就是看不惯李玲跟那个刘韬在一起,纵然他们成不了,也不要她跟刘韬成! 此事过后,有一段儿时间傅玄凌没有见过郭彬,倒是从私家侦探那里得到了更多关于刘韬的资料,他发生巨大改变的契机也找到了,是一场蓄谋的车祸。 刘韬选择当晏城的小跟班儿,狐假虎威享受好处,自然也背了不少的怨恨,有人不敢针对晏城,就会对他下手,也不是下狠手,就是准备让他出个小车祸,断个胳膊腿儿什么的。 只是具体过程没掌握好,让刘韬磕了头,在医院多躺了几天,也就是这几天之后,他整个人就变了。 “重生有规律可循吗?” 重生和穿越,基本上都能够归结为世界壁薄弱点被意外入侵,傅玄凌早就研究过重生的不可能,与其说重生,不如说是穿越到了相似的平行世界之中,因为时间洪流不可逆,自然也不能够加速,世界时间,那并不是一个弱小灵魂能够操控的力量。 所以穿越如果发生,必然是一种小几率事件,还要有一定的幸运程度。事实上,很多重生之所以是“重生”,只是因为他们薄弱的灵魂穿越世界壁的时候会发生缺损,而本能会被最类似自己的灵魂吸引,自动填补过去,让原来的灵魂更加厚重几分,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这也是穿越者为何更容易出彩的原因,他们本身可能就是个普通人,但是这些类同源的缺损灵魂弥补之后,自然能够激发一些特殊的能力,宛若自带的金手指,增强了自身气运,从此让他们的人生更加顺畅。 如此看来,穿越应该是没有规律的,但,有迹可循,如果有心人想要找到一些穿越必备条件,还是能够寻找到的。 傅玄凌生怕这种不科学事件私家侦探无法察觉,他自己亲自请了一天假,抽出一天的时间去了刘韬住过的那家医院。 刘鹏华就这么一个儿子,对他还是极重视的,最开始就医的医院就是普通的公立医院,他觉得不够好,见儿子还不醒来,怕耽误了时间治疗,特意走了晏家的关系,转到了一个私人医院去,那医院也不陌生,傅玄凌检查身体也去过那里,据说和国外傅华做试管婴儿的医院是同一家的,自小傅玄凌有个头疼脑热,就会去那里看,傅华也只信任那里。 本市的大部分富家子弟,对那家医院都不算陌生,他们家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信任这家医院的医术,慢慢地,连他们也都习惯了。 傅玄凌先是去公立医院转了一圈儿,并没有发现什么,那里人来人往的,是个人气挺旺的地方,若是有什么残魂留在这里,多半都会被这些阳气冲撞到魂飞魄散。 而那家私人医院则清净许多,乍一看,好像是疗养院似的,还有一个挺大的花园,郁郁葱葱,绿树红花的,一走进便是氧吧的感觉。医院内的各个科室病房之中,也都像是酒店房间,布置得宜室宜家。 而这家医院更加重视隐私,私家侦探还无法查到刘韬当初是在哪个房间住的。 傅玄凌带着个笔记本坐在车子里,不急着下车,连上网络之后就开始从医院的资料库里捞资料,先是找到刘韬曾经住在哪个病房之中,再是寻找病房之前的几位住户都有过谁,其中死了的又有哪个… … 蓝色的底图上,一张张个人信息表划过,傅玄凌一眼扫过,平均每张只看两秒,翻过了十几张之后,手就顿住了,略过那些已经病愈离开的住户,一个人的信息长久地停留在底图之上。 这是一个二十年前的住户信息,吸引他的并不是这个人的名字,也不是他已经死亡的信息,而是那张占据了一个小边角的照片,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儿眼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长久没有操作,屏幕渐渐暗下去,周围的光亮让电脑屏幕如同镜子一样,照出傅玄凌此时的面容,那个还没有完全暗掉的照片在右上角,而他的面容在正中,一眼看去,竟有八分相似。 竟然跟自己相像? 屏幕再次亮起来,又是一串的操作之后,一片片资料浮光掠影一般从眼前划过,傅玄凌的面色有些不好,他就知道人有钱了总是怕死,没想到这个私人医院如此深受喜爱还是因为他们的非法克隆技术。 在那些有钱人的支持下,医院名下的研究所正在进行脑转移技术,如果真的成功,似乎可以达到表面上复制一个人的全部,让年老的人抛弃不能够使用的身体,重新到一个更年轻的身体中去,继续享受自己的人生。 理论上可行的技术,实际上却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医学角度的问题且不说,情感上的问题,则是,这样弄出来的“自己”真的还是自己吗? 转移了大脑就是转移了灵魂吗? 傅玄凌对此嗤之以鼻,这是科学的论调,按照修真的论调,唯有灵魂才是不变的,其他,无论是骨,血,肉,哪怕是大脑这种特殊存在都不能够替代灵魂,转移大脑相当于复制了记忆,这些拥有了记忆的复制人,真的就是原主吗? 一不小心查出这样的消息,傅玄凌的面色有些不好,好一会儿才回转到自己真正想要查证的事情上去,那个跟自己有八成像,叫做焦凯的男人。 他是先天性的双腿残疾,自小就在这个医院之中进行治疗,多年的就医记录也是厚厚的一沓子,傅玄凌迅速扫了一眼,对方的死因是器官衰竭。 资料继续往下翻,傅玄凌看到了对方捐献精、子的协议书,而后续的调用记录… … 车窗被人轻轻敲动,隔着茶色车膜,能够看到保安那张年轻的脸,“您好,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662.第662章 车子停的时间太长竟然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这边儿的安保还是很给力的。 打开车窗, 傅玄凌随意说了两句就放下电脑下了车,看到他走下来, 周围的保安好似都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不再侧目看他, 转而去注意其他地方。 傅玄凌抬头看了一眼摄像头, 大步走上台阶, 往焦凯和刘韬都曾住过的那个病房走去。 他走得很有目的性,别人乍一看也以为是来探病的,漂亮的护士小姐素颜过来询问,言语都透着温柔。 “没什么, 我就是过来找人。” 傅玄凌随口说了, 然后就在对方注视的目光下自顾自走过了203病房, 他的精神力已经在里头扫了一圈儿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这也正常, 重生本来就是一种偶然。 他继续往前走, 正准备再走两个房间就当做没找到人离开,谁知道精神力却在某个房间发现了晏城的身影。 停在房门口, 敲了敲门, 门开了之后,傅玄凌和晏城对视, 能够看到对方的惊讶。 “我还说谁来了呐, 你的消息倒是灵通。” 晏城恹恹地, 一条腿吊着,躺在床上的他像是废了一样,头发凌乱着,手上还转着一把水果刀,漂亮的刀影构成了花朵的样子,灵巧地从他的手指间穿梭。 “我还意外呐,竟然在这里碰到你。”傅玄凌说着在病床右侧的沙发上坐下。 这是一个标准的居家房间样式,小套间一样,缩小的客厅配合着没有隔断的病床所在,宛若一室一厅的房间布局,再加上一些透着温馨舒适的布艺装饰,单看室内,半点儿没有病床的样子,只有那纯白的床单,是唯一的说明,即便如此,这样的一张双人床,也不太像是合格的病床。 “咦,你不是专门来看我的,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这里的房门是很正常的家用门,并没有能够透视的地方,而病人的资料,要相信这家私人医院既然敢做那些事情,这些资料定然都会很看重,并不会随便泄露给别人的。 “你猜。”傅玄凌笑一笑,故意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 “切——”晏城满脸的不屑,“谁知道你从哪儿得的消息,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也没瞒着,看你的样子,这是来看病的?” “也不算是吧。”傅玄凌随意说了一句,就没有再往下说,晏城也没有再问,他从来不是追根问底的人。 两人又聊了两句,傅玄凌才知道晏城是怎么进医院的,这次赛车有朋友邀约,晏城也没细问,就过去了,谁知道是个局,他那车子有问题,若不是他技术好,命都送到那里去了。 “等我好了,看我不弄死那孙子。”晏城说着脸色阴沉,他是最讨厌别人背叛的,如果发生了,这世上无故失踪找不到人的又不是一个两个,他是从来不怕的。 傅玄凌听着暗暗为那位朋友默哀,晏城这么无法无天的人能够到现在都没有被法律严惩,有脑子的都该想想为什么,一是他手段好,事情的确都不是他干的,他只要让人去做就行了,自己不需要沾手。 二是他会找时机,如同一条阴毒的蛇,能够在别人以为没事儿的时候,猛地过去咬一口,无论谁去查,那人失踪前跟他矛盾最大的都不会是晏城。 一看晏城那憋着火的样子,傅玄凌随手从旁边儿的盘子里摸起一个苹果,道:“刀子给我。” 晏城瞥了他一眼,随手把刀子丢给他,傅玄凌接住了,说他:“你这是拿我撒气呐,就不怕我接不住?” 凭着那力道,要是接不住,还真的挨上一下子。 “水果刀有什么接不住的。”晏城回答得很欠揍,一副完全不在意别人死活的样子。 傅玄凌白了他一眼,这人这种毛病,很难相信他能够有什么好朋友,那位能够让他不检查就直接信任的朋友,还真是难得啊! 刀子在手中似乎没动,苹果滴溜溜转了几个圈儿,就自动脱掉了果皮,“咔嚓”一口,果汁充斥着口腔,还挺甜的。 晏城瞪大了眼,不敢相信地看着傅玄凌,“我是病号啊,你过来探病什么都不带,还吃我的水果。” “你吃吗?”傅玄凌把咬了一口的苹果往前递了递,像是示威一样,晏城猛地一弹,头昂起来,跟上钩的鱼一样,白牙咬住了没人碰过的那一半儿,狠狠地咬了一口下来。 看到他把苹果都咬成肉的狠劲儿,傅玄凌的无语转化为了浅笑,这人有时候还是挺有意思的,像个生气鱼。 再看晏城那洋洋得意的样子,好像在说有本事你继续吃啊,反正我都咬了一口了,看你怎么吃。 傅玄凌拿过刚刚放下的刀子,把苹果从中间一切,光滑地分成了两半,每一半都被咬了一口,递给晏城一半,说:“想吃就说啊,至于么,咱俩的身家,需要抢一个苹果吃?” 跌份儿啊! 傅玄凌给了晏城一个鄙视的表情,眼中都带着笑意,直接把那半个苹果塞到晏城的嘴里,堵住了他要说的话。 晏城来者不拒,狠狠地咬着苹果,三两口就把半个苹果都塞到嘴里了,腮帮子鼓得跟个孩子似的。 等他嘴里的都咽下去了,傅玄凌把另外半个苹果递给他,说:“没想到你这么爱吃苹果。” “拿走,我才不吃你咬过的。” 晏城伸手挡开傅玄凌的胳膊,傅玄凌的笑再也憋不住了,边笑边解释道:“仔细看看,这个才是你的牙印儿。” ——至于我咬的那一半儿,你都吃进去了。 看着晏城一副吞了苍蝇的表情,傅玄凌笑着起身,把另外半个苹果塞到他手里,说:“好了,你继续吃,我就先走了,不在这里惹你生气,保持好心情,早日恢复啊!” “卧槽!” 房间门关上前,还能听到晏城愤怒的叫骂声,不过随着门关上,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包括那个打在门上的枕头。 傅玄凌心情很好地走出去,还找了大夫做了个普通的身体检查,表示说最近有些睡眠质量不好,要求开点儿安眠药。 这种外界算是处方药的药物,在这里,基本上只要病人要求,都会给开,剂量也随要求走,所以有些小说中常常有吞安眠药自杀的桥段,也不是没有合理性的。 不仅是安眠药,还有一些其他的药物,这里也都能够拿到,而为了拿到这些药物伪造的某些病例,看到自己的病历本上被大夫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神经衰弱什么的,傅玄凌再次认识到伪造精神病也不是梦。 谢过了大夫,拿着一瓶子安眠药,傅玄凌离开了医院,上车之后轻松的表情消失不见,看了一眼座位上的电脑,准备回去再继续查看相关资料,或者给侦探社那里再下一个单子,查一查这个焦凯。 能够住得起这样的医院,这焦家不应该没听说过啊,而实际上,他们这个圈子,他从小到大都不知道有一个姓焦的。 医院的资料主要包括身体方面的,回家后,傅玄凌查了查,还真为焦凯这个人遗憾,除了天生残疾的双腿,他的各方面都比常人优秀一些,尤其是智商上的显著优势,被医院的那帮人惊为天人,看着资料中的那张智商测试表,大夫的遗憾劲儿都明确写在备注里头了,还建议多多观察对方的脑部。 想想这医院背后的研究所,也难怪他们对焦凯的脑部感兴趣了。所以,也就难怪最后焦凯的尸体都被他们偷梁换柱,没有落在焦家人手里了。 侦探社的反应一向是快,那些浅层的资料信息,哪怕是二十年前的,不过等了一天,就打包到了傅玄凌的邮箱里。 看到这份资料之后,傅玄凌多少也理解了那些大夫们的遗憾,智商发达到一个程度,似乎他有所缺陷也是众人都能够谅解,并且觉得理应如此的了。 二十年前的网络还没有发展到现在的程度,各个大学的优秀课程都能够从网上看到,那时候,想要远程学习基本上还是通过函授,而就是这样的函授教学,焦凯竟然能够拿下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那时候他才多大,二十三而已。 一般人,这样的年龄,大约也就是刚刚本科毕业,而对方,博士都已经到手几个了,哪怕他仅仅是因为自身缺陷的原因去研究,也让人不得不佩服了。 而焦家,二十年前还在顶尖家族之列,只可惜,像他们这种政治家族,一旦政治上站错队,相关的商业产业必然面临破产的局面,而傅大总裁等如今圈子里的上层,也是在那一次紧随政策猎杀焦家的过程中积累了雄厚的资本,跻身到上层来。 正是因为这些变故,焦凯尸体被掉包也就成了一件不易被察觉的小事,那时候的焦家早就焦头烂额,无暇□□了。 傅玄凌正看着,接到了郭彬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抱怨他知道晏城住院也不告诉他什么的,他这会儿还要赶着去看看,好陪个罪。 听着他玩笑一样抱怨“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了。” 傅玄凌笑了,说:“朋友可不会向我抱怨这个。”气氛一下子冷下去,郭彬好似生气一样挂了电话,傅玄凌也是笑,本来就是利益之交,还真把自己占到知己好友的位置上去了,要求别人处处关切,多可笑。 663.第663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大约是上次无意中探病刷了晏城的好感度, 接到对方邀约的时候, 傅玄凌很爽快地应了,利益朋友, 更要多多联络感情。 到场了,发现郭彬也在, 不仅如此, 还有几个圈子里的女士们在, 李玲在其中,刘韬也在。 “这是闹什么呐,这么大场面?”傅玄凌找到晏城,他身边的一个人看到他过来, 给他让了个位置, 让傅玄凌坐在了晏城的身边儿, 顺手还摸了一瓶酒,喝了一口。 晏城斜着眼看他:“这算什么大场面, 就是庆祝我康复。” “哦哦。”傅玄凌反应了一下,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感情他上次腿没断啊,不愧是私人医院, 就是能够得到贵宾待遇, 连病情都看着严重许多的样子。 也是啊,要是真的十分严重, 晏家哪里还可能如此安稳, 晏城的性子, 他若是受了伤,别人非得去半条命不可。 “你这段时间都闷着干嘛呢?”郭彬一脸热络地过来,随手拍走了傅玄凌身边儿的一个人,自己坐了下来。 哪怕同一个圈子,各家的地位如何,还是有所区别的,傅家,晏家,郭家,还有李家,大约也可以凑一个四大家族的名头,其他几家相差不多的要么是没有他们这个年龄段儿的后起之秀,要么就是面临人才断层,不知不觉就把他们四家显出来了。 傅玄凌看了他一眼,哪怕是他的视力,也都看不出对方的表情有什么不妥当的,好像之前他们真的没有拌嘴似的。 举起酒瓶跟对方碰了一下,傅玄凌浅浅沾口,说:“没什么,就是发现一点儿有趣的事情,查查看看。” “什么有趣的事情?”郭彬紧跟着问了一句。 “秘密。”傅玄凌一笑,举起酒瓶示意,郭彬不得不喝酒,堵住了自己的嘴。 李玲如同众星捧月一样,在女伴之中笑得优雅,刘韬一时落了单,傅玄凌放下酒瓶,直接往刘韬那儿走过去。 刘韬这段时间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一开始就是这些女士们发现他这人变得风趣幽默讨人喜欢了,后来他给鹏华电子出了几个点子,商业策划做得也不错,在这个小圈子里有了点好名气,算是摆脱了晏城的影响,自己初步立起来了。 “你好。”傅玄凌主动出声问候,自从发现这人可能是焦凯“重生”之后,他对这人就多了一重兴趣,凡人夺舍,其难… …恐怕他只是出现的时机刚刚好,在刘韬刚死就入住,否则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好。”刘韬见到傅玄凌,再次觉得有些眼熟,笑着招呼,“上次我们还在玲玲的宴会上见过,你是傅玄凌,我听说过你,听说你可能再过段时间就会接掌傅氏了。” “都是谣传。”傅玄凌随意说了一句,心里头却警惕起来了,傅大总裁只是有这个意思,毕竟他的年龄大了,有些力不从心,但这话,可还没有跟多少人说过,这刘韬的消息可真灵通。 而,若不是关注的话,可能也就不会有这么灵通的消息,除非是致力于做百事通那样的人,否则,人只会关注自己有兴趣的事情,那么,他是对傅氏有兴趣,还是也发现了自己的异样? 毕竟,自己这张脸跟焦凯的还是有八分像的。 “我看可不像是谣传,玄凌的优秀可是出了名的。”不自觉地,刘韬就代出了一副长辈口吻。 如果他真的活到现在,也是四十多岁当父亲的人了,面对傅玄凌这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有些长辈感觉也是很正常的。 “刘先生说话可真是老套,倒像是个长辈似的。”傅玄凌含笑说,完全没有为此生气的意思。 刘韬面色微僵,某些时候他总是会流露出这样的态度来,换了李玲在,可能就是花枝乱颤地笑他两句“老气横秋”“老干部”之类的。 换到别人面前,就有了些不知所谓,尤其他现在的身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没那么多人会以被他夸奖为荣,以前残疾的时候,哪怕坐着轮椅也能傲视所有人,如今双腿健全,站在这里,却总像是矮了这些人一层似的。 大约是换了身体的原因,他总觉得自己的头脑不如以前好用,商业上那么分明的东西,他以前也不是没有接触过,现在却总觉得有些粘手,不如以前操纵起来更容易。 也有身份地位的原因吧,现在的刘家可比不得当初的焦家。 “叫我‘刘韬’就行了,咱们年龄差不多,不用那么客气。”刘韬觉得那个“刘先生”多半有些拉开距离的意思,就算没对刚才那句生气,大约也有了些告诫,笑着弥补。 傅玄凌微微点头,没有叫出来,如果这人的灵魂真的是焦凯,如果焦凯真的是自己这个身体的父系,那么,直接叫名字,似乎还有些不太礼貌。 气氛有些冷,刘韬颇为头疼地发现这位高冷生物大约就是不太好接近的,果然跟李玲说的那样恃才傲物吗? 彼此之间正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李玲过来了,她的声音很甜,一开口纵然无意,似乎也像是在撒娇一样,柔柔一句“你们在聊什么”就打破了冷凝的气氛。 “没什么,你们聊。”傅玄凌先告辞,重新回到了之前的座位。 晏城的腿其实没好全,便没怎么动,还在原位上坐着,郭彬离开了,正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圈子里当着被捧的那个。 这处会所被晏城包下来了,随意他们怎么玩闹,渐渐地,人便散开了,各自成了一个个小圈子去各个区域玩儿,大厅这边儿反而空下来了。 “你跟那刘韬有什么好聊的?”晏城恹恹地问,问着还打了一个哈欠,眼下有些青,也不知道又熬夜做什么去了。 “没聊什么,就是认识一下,去刷个脸。”傅玄凌觉得如果这位刘韬真的是焦凯,那他以前一定不经常照镜子,不然他怎么到现在都没发现自己跟曾经的他那么像? 这可太有意思了,难得碰上这样无巧不成书的关系,傅玄凌很想知道如果对方认出自己是焦凯的儿子,那么他会做什么? 提供帮助,恐怕傅家用不上他。 提供父爱,恐怕他也不太需要。 提供家庭,咳咳,傅华大约从来没有结婚的意思,更不用说接纳一个人来掌管她家中的一半事务了。 所以,他会做什么? 莫名有点儿期待。 “刷脸?你有什么用得着他的地方?”晏城一脸的狐疑,盯着傅玄凌看,“你不是忘了,我们家才是做电子的老牌吧。” “怎么会忘?”傅玄凌笑笑,说,“我就是觉得那个人挺有意思的。” “哼,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一个想要发奋的小跟班儿吗?信不信我现在招呼一声,他还得回来给我做跟班儿。”晏城信誓旦旦地说。 傅玄凌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这娃,没事儿吧,能够“重生”,不说天命之子,至少身上这气运总比普通人浓一些,这样的人都是心高气傲的,平白被折辱,生怕以后没死仇是吧。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儿?”晏城跟炸了毛的猫一样,怒瞪着傅玄凌。 “同情啊,你是有多无聊,才要被人前后簇拥着?莫不是缺爱?”傅玄凌说着,眼神儿似乎也带了几分古怪地回望晏城。 “你才缺爱呐,来,爸爸爱你!”晏城说着就要伸胳膊搭在傅玄凌的肩上。 “去去去。”傅玄凌推开他的手,在想若是哪天焦凯身份揭秘,会是怎样有意思的事情。 聚会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从大家散开各自去玩儿,渐渐就散了,傅玄凌多陪着晏城坐了一会儿,听他说了一些琐事之后也告辞离开了。 回到家中,发现傅华也在,有些意外。 傅华平日里对自己的要求特别少,基本上就是想得少,想到什么做什么,只要不让情绪波动太大就行,也不知道傅大总裁怎么迁就她的,她的性子有时候也有些古怪,放着家中好好的别墅不住,非要去买一室的房子住,成天困在方寸间,生怕不把自己困得呆板了。 “早知道你在,我就早点儿回来了。”傅玄凌说着脱了外套,换上鞋过来坐下,准备趁着这个机会跟傅华寥寥生理学意义上的那个父亲问题。 家中并不把他是试管婴儿的事情瞒着他,早在原主五岁的时候,傅华就在他问爸爸的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了他,还特意告诉他他的父亲是她精挑细选的。 从原主记忆中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傅玄凌只觉得自己对傅华的古怪性格好像有所意会的感觉。 “不用紧着我,别跟你爷爷学。”傅华很不领情,母子之间的那种感情,她和傅玄凌总是差了点儿。 傅玄凌一笑,这种别扭性格还真是… …“正想问您呐,我父亲是不是叫做焦凯?” “?”傅华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傅玄凌一拍额头,忘了,这种事情,大约医院那边儿是不会透露精、子来源者姓名的,但,摸出手机,翻出焦凯的照片给傅华看。 “你去查这个了?”傅华点点头,半点儿没有隐瞒的意思,“长得好看,智商高,我的选择还是挺正确的。”说话间,目光落在傅玄凌的脸上,多了点儿莫名的骄傲感。 我就知道是这样,这个看脸的世界。见到傅华唇角那少见的小小得意,傅玄凌没有再说别的,笑了笑,说:“可不是么,挺正确的。” 664.第664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傅大总裁也忙, 平日里他会住在离公司比较近的公寓里, 今天也是难得,不知道是不是在傅华身上装了定位器,竟然也不嫌路远地回来了, 就是回来的时间有点儿晚, 都八点了才到家。 傅华晚上不吃饭, 傅玄凌自己吃也吃不多,见到傅大总裁回来,亲自去厨房给他弄了点儿吃的。 傅家一家子都挺接地气的,平日里吃饭从来不讲究排场, 傅玄凌随意弄了两个热菜,稍微软烂一些, 又熬了些粥, 就能让傅大总裁吃得很满意了。 难得一家人都在,吃完了饭, 傅华也没有如往日那般早早回房休息, 而是跟傅大总裁交流了一下最近看的电视书什么的,言语间表示了对某个矫揉造作的女星的不满。 “一看就是人造脸,还没演技, 简直是浪费了好剧。” 被傅华夸奖的电视剧是最近热门的仙侠巨制,她指责的那位只是个女配,还不定是几配, 但她的眼光高, 有点儿不好的绝不会隐瞒。 傅大总裁听得微微点头, 好像他真的知道傅华说的是哪个似的,不过,他明天就知道了,傅华几乎可以想到明儿傅氏这个投资商会怎么为难那位女配。 为了自己的女儿顺心,傅大总裁很是能干出一些“天凉王破”的事情来。若不是傅华一向不爱管事儿,恐怕傅氏还能够当当金主,捧几个顺眼的专用。 傅玄凌听着一默,这种事情,对那位女配来说大约也算是无妄之灾,但是谁让她就是遇到这种有钱任性的人呢? 家庭聊天时间大约半个小时,傅华开始打哈欠的时候,傅大总裁就赶紧让她去睡了,那副好像哄小女儿的模样,简直是慈眉善目成菩萨了。 转头再看傅玄凌,就有了些锐利审视:“你最近都在让人查什么?” 哪怕有着傅氏的血脉,但是没从傅华的肚皮里出来,傅大总裁对傅玄凌偶尔亲切如爷爷对孙子,宝贝得很,偶尔就有些莫名的不满,非要说两句才算是满意。 傅玄凌早就熟悉了这个套路,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己查的事情暴露了,能够到现在才暴露,证明傅大总裁对他还是很信任的。 “没什么,就是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 傅玄凌本来就准备跟傅大总裁说的,因为他查那家医院的时候意外发现傅大总裁竟然并没有资助这家医院的研究,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想要“重生”。 能够拒绝重生的诱惑,安安心心走向“老病死”,傅大总裁起码有着面对真相的勇气。 傅玄凌起身去拿了随手放在鞋柜上的公文包,前两天就撂在那儿了,侦探社发过来的焦凯的信息,还有刘韬的信息,他都打印了出来,就是准备给人看的。 “这一份是焦凯的资料。”傅玄凌从一沓资料之中抽出前面的三分之一,递给了傅大总裁。 傅大总裁大略翻了翻,看到那“先天性双腿残疾”的时候,眉头就皱起来了,等到看到焦凯的身份,眼中多了些复杂,当年焦家的事情,他们推波助澜绝对有的,甚至还落井下石,而现在,自己女儿千挑万选养出来的儿子竟然也有焦家的血脉,这可真是… … 一句“造化弄人”都不足以形容其中的巧合了。 “这一份是刘韬的资料。”傅玄凌把傅大总裁刚刚放下来的焦凯资料拿过来,另外送了一份儿过去。 傅大总裁接过来扫了一眼:“鹏华电子的刘韬?他家有什么好查的?” 傅玄凌没回答,只是把焦凯那份儿资料之中的几页抽出来,在傅大总裁大略往后翻的时候,再次递到了他的面前。 “一个人的小动作和生活习性,都是很难改变的,同样难以改变的还有一个人脑袋里的知识,如果‘重生’真的存在的话,我觉得这些才能够解释,否则,我无法理解刘韬的剧变,如果车祸能够让人一下子变得有才干,恐怕谁都不介意被撞一下。” 刘韬做事实在是不够谨慎,而他或者真的拿着主角的剧本,遇到李玲那种美女倾心,遇到对他商业有帮助的老爷爷需要急救结下善缘,跟某位名医探讨医学问题获得赞赏… …一桩桩一件件,都让这个人渐渐不平凡起来。 而鹏华电子,已经不再是他的舞台。 因为他的出色表现,刘鹏华被他说动,给了他成立新公司的资本,而他最先做的就是焦家曾经做过的科技产业,这方面和电子相关,也不算是无根之水,并没有引起刘鹏华的怀疑,但那些莫名被联系的人脉,联系最后那部分焦家的资料,就能够看出一二了。 烂船也有三斤钉,焦家当年的煊赫,足够留下一些不为人察觉的人脉,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些人脉至今未被启动,但刘韬的触动,就让那个最不可能的猜测更增加了一些实证。 随着最后一部分资料被对比看完,傅大总裁揉了揉眉心,这可真是… …“这是怎么做到的?没听说过焦家在医学上面有这么大的成就啊!” 如果真的有这么大成就,当年哪里还能兵败如山倒? 傅玄凌最担心的其实是傅大总裁的“不相信”,哪怕这些证据都在,但都不是什么直接证据,换一个没什么脑洞的人,可能看到的都是很正常的消息,而联想起来,则是细思恐极。 现在,听到傅大总裁的意思是焦家研究的,可是让傅玄凌哭笑不得,忙说:“我查了,刘韬后来住的病房就是焦凯曾经住过的,他也是在那里病故的,所以这大约是个巧合。” 否则,没办法解释这个医学创举了。 傅大总裁微微点头,颇有点儿“这还差不多”的意思,重点完全没有放在傅玄凌想要说的问题上。 抬头看傅玄凌,问:“你是怎么想的?如果这件事是真的?” 察觉到傅大总裁的担心,傅玄凌不想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外是怕他去认“父亲”,其实这件事也没什么,关键是傅华知道了会伤心的。 傅华对傅玄凌的态度,多少有几分“私有物”的感觉,如果被人夺走这个名义上的唯一权,恐怕会伤心,心绪波动影响生命,自然是傅大总裁绝对不允许的。 “不管真假,不能够让他复仇。” 还不确定这位重生者刘韬是否是剧情中那个害傅氏的人,但焦家跟傅氏有仇,是可以确定的,哪怕是商业上的“仇”,但复仇人怎么看,他们是无法确定的。 傅大总裁年龄大了,反应有点儿慢,多少也有些心慈手软,听了之后沉吟了一会儿,问:“你准备怎么做?” “我已经派人去做了,很简单,跟着他的步调,破坏他的每一步计划。” 都说人老成精,傅玄凌活过的年龄加起来,不知道能老到哪里去,只要他肯用心,从刘韬的举动上分析他的计划,稍稍提前预测他的下一把行动,还是比较简单的。 先砍断他可能跟焦家结下的人脉联系的任何可能,再想办法把他后结交的人脉一一淡化,具体的手段还需要傅玄凌回忆一下以前知道的医学知识,也不用多么详实,只要稍微能够给名医启发,让名医的医术更进一步,那么“老爷爷”这个金手指也就断了。 比起医术高明、名声在外、信誉有保证的名医,刘韬的急救也只能是一些简单的急救而已,上升不到救命恩人的地位上,得到的帮助自然不同。 然后是商业方面,这方面,如果不用恶性竞争的手段,就只能够拼谁家的产品更好了,而科技公司,在科技这方面儿,只要傅玄凌不怕暴露自己,多展现一些能力,输赢便是已定了。 傅大总裁看过来的目光有些诧异,大约是从没见过哪个儿子能够对“父亲”这么狠,这么不留情面的。 “能够重生是他的机缘,我是不想管的,但他若是为此而对我赶尽杀绝,我自然不能够放过他。”傅玄凌说得理所当然,少不得还跟傅大总裁分享了一下他的“梦中所见”,听到傅华因对方所为而心脏病发身亡,傅大总裁简直是怒发冲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恨不得直接把刘韬拍死的架势。 “直接去找人吧,我就不信他还能重生第二次!”傅大总裁说得很是狠辣,这才是他年轻时候的风范,也正因此,他一直觉得唯一的爱女有心脏病也是他作孽太多的过,这许多年才温和了许多。 傅玄凌轻笑,他就知道,只要关联傅华,不管多么无稽,傅大总裁都不惜做出最极端的事情来,相比之下,为难小女配什么的,简直就是毛毛雨一样不值一提。 能够这样获得傅大总裁的支持,是傅玄凌意料之中的,但却又有些太极端了。 “暂时不用,我这边儿看着呐,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傅玄凌信誓旦旦,他还等着看刘韬认亲呐。 如果剧情中傅家家破人亡的事情果然是对方因为焦家旧事而来的报复,那么,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的儿子也有傅家的血脉,会怎么样,傅玄凌有些期待。 665.第665章 当年焦家的事情傅玄凌也查了查, 那一家子靠着上面太过顺风顺水, 渐渐地便有些不那么合群,自身的素质又越来越差, 最后被搞下去之后,没能耐爬起来, 也是因为子孙后代不争气的原因, 只能够远遁国外,坐吃山空。 而焦家留下来的人脉,如今虽然还有,却也并非所有都能用,生意人说到底还是要看利益的, 如今刘韬的科技公司弄得不错, 他们看到有一定的前景,自然也会有些合作的欲望, 至于其他, 曾经是焦家的朋友什么的,多数人还是嗤之以鼻的。 刘韬又不能够见人都说自己是焦凯重生回来的, 套上朋友的说法,他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合适不合适,焦家的人都走了二十多年了,他才多大,恐怕人家走的时候他才出生吧, 到哪儿朋友去? 哪怕现在通信方便, 但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对一个外人有这么深切的信任感, 还要交托自己的人脉,为别人谋福利,呵呵,当谁傻呐! 当利益还在的时候,这些漏洞看着就有些无所谓了,只要能赚钱,谁管你怎么发家的,但是,如果没了利益,谁还会傻傻地为你所用啊? 为了促成这一点,傅玄凌对傅氏的那个科技公司上了点儿心,给了些产品概念,有些东西不提出来的时候,差的可能就是那么一张窗户纸。 捅、破之后,一切都明朗了。 刘韬唯一具有优势的其实是焦凯所学到的医药学知识,哪怕他耳濡目染也有从事科技公司的基础,但基础和高级版到底是不一样的,当傅玄凌拿出几乎可以碾压市场的产品时,老牌的科技公司都要让让路,更不用说他一个新弄起来的还没什么美名的公司了。 竞争总是残酷的,当刘韬发现事情不太顺利的时候,好容易找机会熟悉的那些焦家的人脉也都渐渐冷淡了下来,当他再次提起焦家朋友的话头时,终于有人忍不住指出了其中的漏洞,他又不是焦家人,焦家凭什么为他如此尽心尽力谋发展? 刘韬苦笑着,他就是焦凯啊,可是不能说。 这种时候,李玲的存在就是很大的安慰了。 “别着急,慢慢来,我会帮你的。”李玲这样说着,改天就弄了一场聚会,特别邀请了傅玄凌。 傅玄凌本来是不想去的,只是听说刘韬也会去,这才按时到了。 他们这个圈子里的聚会大部分都没什么新意,要不然就是正式场合的礼服正装,要不然就是休闲场合的胡吃海喝,再歪一点儿的,有些人喜欢,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还是知道好歹会注意一些的。 这次聚会李玲是费了心思的,特意找了一个温泉山庄,只有他们这些人,热热闹闹过来,吃喝之余还能泡泡温泉,享受享受按摩也是不错。 “秋天也是个泡温泉的好时候啊!”郭彬感慨着,他这段时间似乎又白胖了些,心情也很好的样子,看到傅玄凌和晏城在,就直接过来跟他们泡一个池子了。 傅玄凌说:“的确,是个好时候。” 附近的风景不错,露天的池子周边儿还有枫树在,红红的枫叶在枝上招展,看着就是极美的,再加上不远处的一片黄天,愈发显出秋天的颜色来。 池子里热气在水面氤氲,浅浅的一层,刚好能够稍稍遮掩一下视线,女士们穿着漂亮的泳装,脱下外袍进入水中的时候,都能够被大家多注视几眼。 李玲一身蓝色的分体式泳装,外头一层浅蓝的纱衣罩着,半遮半掩地透露出来的白皙肌肤,走过来的时候,一双长腿更是引人回顾。 “温泉虽好,不能泡得时间太长了,半个小时后就歇一歇,大厅那边儿还准备了棋牌游戏,咱们好久没有聚一聚了,难得今儿人齐,可要好好松散松散。” 她这话说得漂亮,本身就是美女,挂上可亲的笑容说出这样的漂亮话,便有人高声附和叫好,称赞她的安排妥当。 还有人调侃她这个女主人当得这么好,男主人在哪儿呢? 李玲的脸一下子飘上了红云,嗔怪:“去去去,我费力还不讨好了,看一会儿怎么赢你们!” “哈哈,庄家通吃啊!” “没事儿,被李大美人赢,我心里头也高兴!” “得了吧,你怕是没上桌就被人挤了。” 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还有人撩着水泼人,更有那促狭的,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的玩具塑料桶,一桶桶水舀起来浇人,得亏这里是活水,不然池子都要被挖空了。 晏城脸上被泼了一脸的水,立马动弹起来,抢了一个塑料桶就加入进泼水大军里头去。 一帮人,平均年龄也有二十多了,却跟个几岁的孩子似的,玩儿得痛快得很。 傅玄凌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笑得无奈,什么叫做大孩子,今儿算是见识到了,他顺着池子往边边儿偏僻处移动了一下,这是个逗号型的池子,小尾巴的位置稍远,依靠着弄出形状的石头,看着那边儿玩闹的众人,随意动动手脚,感受着水中的浮力,也是轻松。 郭彬跟着过去玩儿了一阵儿,他的体型在这些人中算是胖的了,闹一会儿就有些气喘,见到傅玄凌在这边儿,也过来歇着:“你倒是会找清闲,这地方不错,还能躲着点儿。” “躲什么啊,这可是跟你的女神接触的好机会,你可赶紧上啊!”傅玄凌调侃。 李玲也在人群之中,她的薄纱衣沾了水,贴在身上,要露不露的好身材简直像是在炫耀,偏偏她时而笑时而闹,头发上沾了水,甩一甩,那水珠好似都带着香气,跟几位活似减龄到幼稚园的女士们一起,穿梭来去,花蝴蝶一样娇美。 时不时还能够给男士们一点儿福利,偷袭不成被反抱什么的,看着她被举高高也能勾着男士的脖子笑得很开心,倒像是真的喜欢这种轻松氛围的玩闹。 “接触什么啊。”郭彬说了一声,情绪有些低落,很快又高兴起来,跟傅玄凌道谢说:“之前是我误会你了,没想到你真的帮我打压刘韬,谢谢你了,哪怕我这事儿最后不成,我也谢谢你,好朋友!” 他说着还在傅玄凌的身上拍了拍,裸着的背上还有水,一拍啪啪作响,溅起来的小水花打得傅玄凌一脸蒙。 反应了一下才想到对方说的大概是科技产品的事儿,这个么,行吧,也算,虽然不是为了帮他,但打压刘韬这件事,他做过了也不能不承认。 “只是刚好发明了新产品而已,谈不上打压,正常的商业竞争吧,事实上,他的公司大概还没有跟傅氏竞争的资格,底蕴不够。” 别看科技是紧跟着发展的,但是老牌的科技公司还是有着更多的人才储备,刘韬那个,现招人,能够找到多好的人,哪怕他的运气的确不错,也就一个两个罢了,靠一两个技术骨干撑起一个科技公司,如果真的成,大约他这个老板在不在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同样的研发项目,傅氏可能一个月就搞定,刘韬那个,恐怕要三个月甚至更久,这些时间就是金钱,一步追不上,后面再想要在同类商品上赶超,就需要更多的时间了。 “哈哈,你说得对,我就是看不惯那小子做什么都牛皮哄哄的样子,好像以前没当过晏城的跟班儿似的,也不知道是谁看不起谁啊,看着就来气。” 郭彬絮絮叨叨,又开始说起了对刘韬的厌恶,这厌恶最开始是因为李玲,但到现在,哪怕李玲喜欢他了,他还会继续厌恶刘韬。 方寸大点儿地方,傅玄凌坐在了最里头,现在想要出去都被郭彬堵着路,不想听都不行,勉强听了一会儿,见他还没有说完的架势,傅玄凌有点儿撑不住,就说自己要去拿喝的,起身要往外走。 “走,我也去,泡了一会儿,皮都皱了。”郭彬跟着起身,披上浴袍,同傅玄凌一道往大厅去了。 一条水渠蜿蜒而下,经过这个逗号型的池子,流过一块儿巨石,后面还有一个圆形的小池子,池子正中立着一个小石桌,放点儿东西还挺方便,就是容纳的人数少,最多两三人的样子。 刘韬独自坐在那里,背靠着同一块儿巨石,听完了傅玄凌和郭彬的对话,是他们吗?是他们联合起来打压他的吗?他还没有对这些瓜分了焦家的人报仇,他们这些人就开始先对付自己了吗? 这可真是让人不能忍。 “你怎么躲在这里了啊?”李玲的脸上还有没完全擦干的水汽,拿着一条白毛巾,边擦头发边过来拽刘韬,“难得我给你找了这个机会,你去跟傅玄凌谈谈呗,生意怎么不是做,他家又不是自己独吞,你跟进去也能赚一笔… …” “好了,不要再说了,我是不会去求他的。”刘韬的脸色很不好看,他的骄傲可不是给那种人践踏的。 “哪里到‘求’了?”李玲一听这话就不对头,再看刘韬脸色不好,说了这一句也不多说,脸上也有些不好,她费这么多心力是为了谁,傅玄凌那人多讨厌,为了他,她不还是好言把人请来了,这种机会多难得,如今傅玄凌可是科技新贵,那么多人想要见都见不着,她这里… … 坐在池子边儿,李玲的眼泪一下子掉下来。刘韬听她一会儿没说话,抬头看去,心又软了,他又不是傻子,怎么能不知道李玲的好意,柔声哄了她一会儿,两人又在池子里泡了一会儿才上去。 666.第666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大厅里已经有人在吃东西了, 地面是铺着暖石的,赤脚踩上去暖融融的,傅玄凌和郭彬一路走到藤椅那里坐下, 藤桌上放着一整套茶具, 傅玄凌看了看那茶叶, 品相不错, 顺手就泡了一壶茶。 “同样的茶, 同样的水, 总觉得你泡的更好喝, 是温度和时间的问题吗?”郭彬没话找话地说着。 “就是随便泡泡,还能喝而已。”傅玄凌某个世界是真的钻研过这种东西,但这些,说白了就是闲着陶冶陶冶情操, 真的忙起来,凉水都喝了,还顾得上这个,所以过了那一阵儿炫耀期, 之后真的都是随便弄弄,连点茶都懒得。 见到傅玄凌反应冷淡, 郭彬又说了个话题,并没有得到热情回应,他便没有再说, 一会儿就找借口离开了, 谁也不想对着对方的冷脸不是。 刘韬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 藤椅上的温度还没散,他就坐在了郭彬曾经坐过的位置上,对上傅玄凌的视线,问:“不介意我坐这里吧?” “没事儿,随便坐,这么多座位。” 傅玄凌看着他一笑,另拿了一个茶盏给他倒上,茶香弥漫开,刘韬的表情略舒缓了些,比起各种酒类,他对茶叶还算是熟悉的,呷了一口,挑了挑眉,没想到还挺不错的。 “听说你的科技公司最近的产品很不错啊。”不自觉地,刘韬又拿出了这种长辈问询的口吻。 傅玄凌见这人的样子,分明还没认出自己这张脸像谁,也是好笑了,就算男人不在意自己的容貌,但对自己的容貌生疏成这样,这是记忆缺失了吧? “刘韬,我应该叫你刘韬,还是焦凯?” 傅玄凌懒得再跟刘韬耽误时间,直接把话问明白了。 “你、你什么意思?”刘韬暗暗吸了一口气,他这是什么意思?“焦凯是谁?” “刘先生,恕我直言,你这样的人从事医学行业或者更好一些,商业并不如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商场如战场,知己知彼都做不到,刘先生还想要压下我的科技公司吗?” 傅玄凌笑着放下茶盏起身,去跟刚刚进来的晏城打招呼去了。 刘韬看着他的背影,有很多话想问,但又不好高声叫喊,他习惯了隐身幕后,不喜欢吸引众多别人的视线,哪怕每次成为人群中心的时候都会让他生出极大的成就感。 焦凯的一辈子,自傲又自卑,这让他的性格总有些别扭的地方,越是无知越是沉稳,好像一切尽在掌握的沉稳,不愿意示弱于人。 晏城眼尖得很,见到傅玄凌刚才是跟刘韬坐在一桌的,一猜就知道怎么回事儿。 “狗改不了吃屎,一看到你好了就贴上来了。”他想到刘韬以前当自己跟班儿的事情,如今只当他想要去当傅玄凌的跟班儿了。 一个跟班儿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人那阵儿突然不搭理他了,然后扭头再要到自己朋友那边儿贴着,哪怕他跟傅玄凌的关系还可以,也让他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心里头不太舒服。 “你还不许人家往高处走了?何况,他可什么都没说。” 傅玄凌把刘韬想说的话都给堵到嗓子眼儿里了,还抛了个□□给他,恐怕他要仔细思量思量了。 “哼。”晏城没再说什么,转而跟傅玄凌说起了他最近的动向,这人啊,认识久了,总会关系更好一些,不比最初的生疏,聊些日常琐事,也有了些熟稔。 当天留宿了一夜,星空漫天的时候泡泡温泉,也是挺享受的,傅玄凌彻底放松了一下,次日走的时候也是难得的好心情。 等到刘韬再次出现在傅玄凌面前的时候,他看傅玄凌的眼神儿已经很不一样了,完全的长辈目光几乎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傅玄凌都被看毛了。 “你这是什么眼神儿?” “所以,你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刘韬做梦都想不到,那个医院竟然会做了这么一件好事,的确是好事啊,他对焦家的感情还是很深的,“重生”之后换了个身体,到了二十年后,其实都不算什么,但,不能有血脉至亲,到底是一种不能弥补的遗憾。 他现在的身体,哪怕结婚生子,得到的也是刘家的孩子,不是焦家的。 而现在,这种遗憾… …刘韬的眼中还有些红血丝,精神头却很好,他昨夜一晚上都没睡好,反反复复都想着这件事。 曾经是准备要冲着傅家等几家复仇的,这些当年对焦家落井下石的,他既然能够“重生”,便不会放过,可,偏偏傅家的女儿生了焦家的孩子,儿子,自己的儿子。 有这件事情衬着,仇恨又算得了什么,当年焦家那些人对他也未必有多好,只是相对于外部矛盾,这些内部矛盾就被弱化了,如今都是内部矛盾了,反而可以一笑泯恩仇了。 “所以,你这是承认自己是焦凯重生了?”傅玄凌直接问。 刘韬微微点头,他倒是很谨慎,什么都没有说,反而一直把问题集中在他的身上,突然蹦出了一个二十岁的儿子,这种喜当爹的感情,实在是复杂难言。 “刘先生,我小时候的事情跟你似乎没什么关系,还有,如果你不介意你的秘密曝光,大可四处宣扬一下跟傅家的关系,否则,我希望维持正常的傅家和刘家的关系,这是我的意见,也是爷爷的意见,并且,你知道的,这些并没有任何的感情因素。” 正常的傅家和刘家是什么关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两家隔行如隔山,若不是刘韬开了一家同样的科技公司,基本上没有能够接壤的地方。 如同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心头一凉,刘韬的眼神都有些呆,这种情况,他,其实也不是没想过,聪明人总会想很多,昨夜的辗转反侧未尝不是因为这种他最不愿意接受的情况预测。 “这种巧合的发生并不是我们意料之中的,如果可以,维持之前的状况就行了。” 傅玄凌说得冷心冷肺,全然不在意这位“父亲”的意思,他生下来就姓傅,一直都是喊傅大总裁“爷爷”的,自然不需要一个不姓傅的父亲,无论是焦还是刘。 刘韬愣了一下,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眼睁睁看着傅玄凌告辞离开,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苦笑了一下,抹了抹脸,精神上的疲惫这会儿才涌上来,靠在椅背上,闭了闭眼,只觉得头都沉了几分,有些撑不住的感觉。 以前,那样的身体状况,无论他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多么强势,实际上却是自卑地不敢想妻子的事情,自然更加不敢想儿子,只怕儿子也会遗传自己的病症,他已经这样了,总不能再害了自己的孩子。 没想到… …隔着玻璃窗,看着傅玄凌的背影,那双行动自如的长腿让他看得颇为欣慰骄傲,他的儿子啊,拥有他的血脉的儿子啊! 嘴角又挂上了微笑,刘韬的心理路程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曲折,这会儿倒是下定了决心,无论怎样,他还是要对这个孩子好的,他错过了他的前二十年,自然要在以后好好弥补。 至于傅家跟焦家的事情,罢了,那些远走的焦家人都没追究,他在这里斤斤计较,倒像是多么放不下似的,想到之前被焦家留下的人脉指出的问题,那些人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吧。 现在想想,他以刘姓人的身份去做那些事情,的确有些多余了。 这次见面之后,刘韬就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傻爸爸,有空就跟傅玄凌约饭局,积极主动地帮他各种必要不必要的忙,傅玄凌加个班还能够收到他特意送来的爱心补汤,看着他吃饭都能够笑得傻乎乎的人简直跟之前的精明能干成了反义词,傅玄凌简直不忍目睹。 傅大总裁私下里更是各种嫌弃,但是禁不住这位就是脸皮厚,硬是以傅玄凌朋友的身份对他各种关心,偶尔对上傅大总裁,更是各种目光复杂,只当别人还不知道他的秘密,装得像模像样的,不知道傅大总裁每次都当看戏一样。 有一次朋友聚会的时候,晏城把傅玄凌叫到了一边儿,询问他刘韬是怎么回事儿,“他真的在追你?” 傅玄凌差点儿喷茶,什么啊,这是,那位的性向不是非常正吗?“怎么可能?” “不然他怎么对你比对李玲还好,他俩都闹几回分手了你不知道吗?都是因为你。”晏城这话说得十分直接。 傅玄凌只觉得想笑,莫名成为“男小三儿”什么的,哈哈,还真是挺有意思的。 “我还没觉得自己这么大魅力,你把这话问问刘韬,看看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玩儿。”傅玄凌在一旁出着馊主意。 看到他这幅样子,晏城松一口气,眼珠子一转,还真的找了个跟班儿过去问刘韬这样的话,今儿这聚会刘韬也在,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凑过来。 傅玄凌和晏城藏在一边儿,看到刘韬那脸色如同调色盘一样的,都是憋不住笑,晏城还在好奇:“你说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儿,他都快天天给你送饭了,这可比对女友还好了。” “谁知道呢?我觉得他是有妄想症,总觉得我是他儿子,这样上赶着要过来给我当爹,也是让人烦恼啊!”傅玄凌似真似假地说着。 晏城狐疑地看着他,总觉得这种说法不过关啊,刘韬可不是什么没脑子的人,这种事儿,怕是要进精神病院的节奏吧。 傅玄凌但笑不语,他总不好说这位是“重生”的吧。 这一辈子,没了刘韬这个暗戳戳想要搞破坏的,傅氏顺利被傅玄凌接掌,傅大总裁退下来之后还跟着傅华外出旅游,刘韬一路上尽职尽责地随行陪同,倒是跟傅华成了朋友,因此引来李玲吃醋二三事,差点儿坏了这对儿姻缘。 傅玄凌一生没有结婚,学着傅华的样子弄了试管婴儿留下了傅家的血脉,悉心教导,在孩子能够接掌公司之后就直接交给了他,自己开始研究刘韬的“好运气”。 刘韬最后跟李玲结了婚,他的机遇不少,哪怕有傅玄凌偷偷在后面“匀”下去了一些,仍然创建了自己的事业,在傅氏持续不断的压制下,并没有强势崛起,却也富贵一生。 667.第667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细密的雨水浇花了玻璃,细密的水珠连成片, 好像是一层雾, 让外面的一切都白茫茫一片, 非要贴到玻璃前细细地看,才能够看到外面那不甚明亮的色彩, 一如此时的阴雨。 坐在窗前的青年仿佛能够感觉得到从窗户缝渗进来的凉意, 一层一层,永无休止地缠绕上来,让他的身体冰冷, 还能坚持多久呢?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了呢? 顺风顺水长大的人生之中从来没有遇到什么挫折, 如果有,大约是某个要求被理智驳回, 又或者是某个策划案出了些需要弥补的漏洞,或者是某次的社交场合应对不够聪明, 再不然, 就是身边的朋友皆为利来,并没有结交下什么真心的知己… … 怎么突然之间… …母亲的死亡, 爷爷的病重,公司的破产危机, 摆在桌子上的合同迟迟没有翻阅, 转让股权, 傅氏从此就没有了吧。 那么, 他从小时候就被教育以后要负担的责任也没有了吧… …应该为此感觉到轻松吗?怎么却只有更加的沉重。 啊, 是了,他还要去看看爷爷。 木然地站起身,想到还在病房之中躺着并不容许探视的爷爷,心里头总算是有了些依靠,眼中也多了些神采,勉强打起精神捞过了随意扔在沙发上的外套,准备出门。 走出门,雨水落在脸上,有些凉,哦,下雨了啊,伞,要拿伞的。 再回头,面对大门,一时又想不起来要做什么,等了等,才反应到家里头其实没有伞了,伞去哪儿了呢?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的时候,他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摸到的时候随手就按了接通,放在耳朵边儿,长久没有听到声音,疑惑地看了一眼屏幕,的确是通话中,所以,为什么没有声音? “喂,你好,请问你是哪位?” 这个陌生的号码并不在傅玄凌的通讯录中,按下免提之后,反复看了几遍,确定自己并不认识。 所以,是什么人? “谁啊… …” 正准备挂掉电话,里面突然传出来一声咳嗽,听得出是很年轻的声音,大约跟自己差不多的年龄吧。 “傅玄凌吗?我是刘韬。” 那个声音这样说着,大约是那细密的雨声造成的杂音,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并不那么明晰。 “你好,是有什么事吗?” 如果是以前,傅玄凌接到这样的电话,多半都不会如此客气,但是现在… …意识到这一点,握着手机的手上青筋暴起,他不知道是谁,是谁在背后如此算计傅家,太快了,一桩桩一件件,他被这一套组合拳打蒙了,再加上家里的事情,如今已经无力应付。 就这样吧,就这样放弃好了,反正还能够留下一些钱,等到爷爷好了,东山再起也是可以的。 这样想着的傅玄凌并不知道,在别人的计划里,傅家是绝对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的,不止如此,他这样的优秀人才,也是全无用武之地,只能够憋屈至死的。 而他的性格,大约也是遗传到属于父系的自傲,实在是忍受不了那样受人磋磨的人生,他几乎能够透过几次打击看到对方为他勾画的蓝图,为了免除被这样控制的无望,他最终选择了自杀。 “是有些事情要和你说,能够见一面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压抑着某种情绪,听起来格外深沉。 傅玄凌看了看这样的天,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最终冒雨去赴约,见到了那个同样年轻的刘韬,接受了他的雪中送炭。 傅氏的事情要的就是一个时间和一笔援助的资金,有了这些,凭借傅玄凌的能力,开拓或者还有可能冒进,守成却是绰绰有余的。 医院方面,刘韬也帮忙联系了更好的大夫,不知道他那么年轻,哪里来的那样的人脉,又是怎么能够和那些专家相谈甚欢的,反正再次相见,傅玄凌已经对这个没见过几次的人更多了些信任和感激,若不是他,自己可能真的一蹶不振了。 好事成双,暗地里对傅氏下黑手的那一方也不见了动静,大约是看这边儿事无可为,这才放弃狙击傅氏? 傅玄凌只能这样想,对方的手段高,他不认栽都不行,只能够安慰自己,不管怎么样,以后总会是好的。 是的,以后总会是好的。 从这一次之后,傅玄凌好像再次搭上了曾经把他扔下的顺风车,无论是做什么都顺利起来,唯一不能够从人愿的就是爷爷的故去,他的年龄到底大了,脑溢血这种病又那么凶险,一年多植物人的生活消耗了他的身体,最终还是离开了。 但是这一次,似乎不像傅华的死亡那么让人绝望。 傅玄凌把两人的墓地放在了一起,相邻的两处,最好的墓园,傅大总裁准备的时候大约就想过这个,特意留下的给了自己。 刘韬陪着他处理了这些事情,对他的关心有时候比女友还多,对方的女友李玲还因为这个偶尔对傅玄凌神色不对,傅玄凌只能摸摸鼻子认了,很想说自己性向还是挺正常的。 偶尔好奇刘韬的发家史,发现这人大约才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刘家本来最多能够算是暴发户起家,靠着姻亲关系站住脚,但是到了他之后,隐隐有了些豪门的架子,估计他四十多岁的时候,必然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事实上,就算是现在,晏家几乎已经跟他们持平了。 听说,他以前还是晏城的小跟班儿,到底是怎么做到现在这种地步? 有不少人都说对方借鸡生蛋,说不定是从晏家那里偷走了什么好处,这才能够有如今的发展,但傅玄凌半点儿都不信,晏家又不是傻子,能让外人得了好处? 便算是真的有,晏家难道就是忍气吞声的不成,默默忍了对方的所作所为? 傅玄凌跟晏城不太熟悉,却也知道那不是个好相处的人,绝对不会任人欺负,所以… …还是个人能力吧! “谢谢你这段时间帮我。”傅玄凌感激地说,能够在以前毫无交情的情况下伸出援手,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最难得的就是对方真的就是好心,并没有贪图回报,即便如此,傅玄凌还是送上了一些股份,否则,他也没那么大脸让人家白白出力。 商业上,总还是有借有还才好。 “不用谢。”刘韬的神情很是复杂,看了一眼那两座墓碑,再看看一无所知的傅玄凌,这个,是“自己”的儿子啊!若是早知道,他肯定不会下那些黑手的。 想到自己查到那些资料时候的怔忪,梦中的事情竟然也有真的,这算是怎么回事儿?揉了揉眉心,他不太明白,自己这是又“重生”了一次吗?在不同的节点,看一个他自己安排下来的复仇? 幸好,还不算太迟。虽然不明白傅玄凌怎么变了那么多,没有梦中那么狡猾孤傲,但他还是任劳任怨地自己给自己擦干净尾巴,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让傅玄凌知道他最重要的两个亲人,都是他这个“父亲”间接逼死的。 “节哀顺变,不要想太多了。”刘韬拍了拍傅玄凌的肩膀,若不是他们的年龄实在不合适,他都想要重新定下父子关系,可惜了,他到底是不能有这个“名分”。 这一次,刘韬还走着和梦中差不多的轨迹,本来按照他之前的计划,李家,晏家,郭家,包括傅家,一个都留不下来,但是,梦醒之后,突然就想通了,易地而处,他做的恐怕和他们都差不多,若是论手段卑鄙,他们恐怕还不如他,想到做梦前自己对傅氏的手段,刘韬羞于启齿,他当时怎么就跟鬼迷了心窍似的呢? 婚礼的现场,穿着伴郎服装的刘韬跟在傅玄凌的身后,看着自己的儿子跟他喜欢的姑娘走入人生的殿堂,心里头的感觉真是复杂难言,老子给儿子挡酒,这可真是… … “又不是你结婚,喝那么多做什么!”李玲嗔怪着,穿着一身小礼服的她也被拉入了伴娘团,谁让新娘子是她的好姐妹呐,看到他们结婚,她也总算是放心了,也不知道这刘韬着了什么魔,非要对那傅玄凌掏心掏肺的… … 刘韬一笑,没有说话,看着傅玄凌结婚生子,没有人知道他亲手抱着傅玄凌儿子时候的感动,那可是他的孙子啊!比见到自己现在的儿子还高兴,弄得他儿子从小就怀疑自己是抱养或者交换来的,小学的时候还特意调查过,真相让人很是绝望… … 营养仓中,一个青年安静地躺在那里,他的表情很是平静,嘴角似乎还有笑意。 “这次可以了吗?”立在营养仓外的青年看着那人,两人有几分相似的眉眼能够看出一脉相传的血缘关系。 “还不行。”明明对方的语气平淡,但是跟在青年身边的研究员却额头见汗,谨慎地回答道,“一个中世界不足以消磨他的精神体,事实上,因为之前的差错,他的精神体似乎还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增长… …” 越是说越是紧张,他们这些研究员上头的头头都换了一拨,谁也不知道之前的“失误”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安排好的挫折转而成了重生前奏什么的,让他们这些后来接手的也是郁闷,奈何,中世界不同于小世界,并不是他们能够随意插手的,而对方的精神体又不是小世界能够承受的力量,如果用这种方法杀死,恐怕要轮回个无数次才行,对眼前的青年来说,他显然等不了那么久。 “… …尽快吧,如果不能绝望而死,就让他幸福而死。人生太过顺遂,同样会让人感觉到无趣吧。”青年似乎已经被之前的失误折磨得没了脾气,声音平静地说完就离开了。 研究员没有跟上去,看着青年的背影走远,那种对于强大的畏惧似乎还残留在心底,再看向营养仓中的那人,目光之中就带了更多的敬畏,哪怕是那样强大的人,却也只能用这种间接的方法才能够杀死对方,只能够更加说明这人的强大,这也让他们不得不更加小心。 要知道强大到了他们这种层次,动念之间,便会带来死亡,甚至是小世界的生灭,这样的力量… …研究员的心中也有着野心,再看向营养仓的视线也多了些渴望,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如果他能够找到一条捷径,也许来日便是人上之人。 668.第668章 【紧急委托:是否接受此份委托, 为黎阳谋得大势?】 跟刘韬耗了几乎一辈子也没怎么弄清楚对方好运来源,傅玄凌最终只能选择无奈走人, 谁知道离开的时候却听到了系统发出的紧急委托。 离开了上一个世界, 没有到达新的世界, 两个世界之交, 本应该是一眨眼的时间就错过, 至少之前,傅玄凌从未见识过所谓的系统空间,从来没见到过系统提供的中转站,要说这一点,系统还真是不如无限系统做得更多,人家还给团队合作呐。 咳咳, 好吧,说远了。 【黎阳?人名?是谁?】 傅玄凌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没有身体,而意识似乎也局限在跟系统联系的这一点,周围是一片黑暗, 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好像是拙劣的停顿点, 让一切卡住了。 【大势又是什么?谋得了会怎样?】 第一次接触到这种“紧急委托”, 光是听这四个字就会觉得“救人十万火急”的那种。 但, 能够通过系统发出这种紧急委托的人, 真的需要人救吗? 他很怀疑。 【紧急委托:是否接受此份委托, 为黎阳谋得大势?】 没有任何解释, 系统的智能好像是被狗吃了,重复了一遍这个委托的内容,依旧是那样简略。 【如果不接受会怎样?我有拒绝的权力吗?】 【可以拒绝。】系统终于有了回答,而不是再次重复紧急委托,【拒绝之后会除去印记,恢复无阵营从属,无世界归属状态。】 【能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阵营从属,世界归属吗?】 傅玄凌觉得自己大概是做了一个挑眉的动作,可是他感觉不到,只是有点儿恍然,这都活了多久了,现在才知道之前自己的状态是无阵营从属,无世界归属,这可真是——呵呵哒。 幸好,总算、如今、这也算是活明白了吧。 【而且,印记,什么印记?我被什么人下了印记吗?】 比起那种状态与否,这个印记更让傅玄凌在意,如果被人神不知鬼不觉下了这种印记都不知道,那以后会不会无知无觉被人杀了都不知道? 或者不是死了那么极端,而是被人在灵魂之中种下什么东西呢? 想到这里,不寒而栗。 现在他和系统的关系,并没有绝对的从属和命令,但如果以后有人下了那种类似主仆契约的印记呢? 比起那种可怕的后果,这种莫测的手段也是让人心惊。 【是的,浅层印记,拒绝委托可以自动消去。】系统的回答自有一套逻辑。 傅玄凌听了之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就是,这种印记相当于是发出了一个招揽,而系统转化了招揽的形式具体为委托,相当于经过了一层法律首肯,让权责更加明晰,系统也能从中取利。 但并不绝对,能够被冠上“紧急”,还有那个什么“大势”,显然翻盘的可能性也很高,系统并不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自然就会帮助他规避这个招揽。 这样一想,自己也是有个保护壳的人啊,虽然这个保护壳未必就是个蜜糖,但也能够隔绝一些更加险恶的可能,不能说完全没用吧。 【我如果拒绝了委托,这个委托会顺延到旁人吗?】 【是的。】系统的回答很干脆。 很好。 【那么,我拒绝。】 无论是不是高风险高收益,他对现在的生活还比较满意,不准备换个鸡飞狗跳的,所以,还是让那些闲得没事儿干的人去接这个委托吧。 至于是生是死,全看他们的运气好了。 这样一想,精神都愉悦了呐。 时间再次流淌,傅玄凌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看到了外界的明亮。 一瞬间的刺眼光明让他有一种想要躲避的感觉,意识比身体更快,而在他发现自己飘到暗处缩在一起躲开了明亮的光线之后,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他没有身体。 这是当鬼了? 【这不是什么抹除印记的后遗症吧?】 【不是。】系统回答得很肯定。 好吧,信你。 颇有几分无奈,左右看看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卧房,一张床,一个连着天花板的衣柜,还有一张电脑桌并一个椅子,并不大的房间放了这些就显得满当当的了。 侧面的窗帘开着,阳光就是从那里照进来的,照在浅蓝色的床单上,显出一种静好之美。 室内的装饰很简单,似乎是男士的居所,因为并没有太过女性化的东西,一切都是简单有序的布置,看起来很清爽。 从外界上看不到更多的东西,索性直接去看原主的记忆,哪怕变成鬼了,记忆这东西总还是存在的,那大约是灵魂的内存吧。 原主叫做景晨,是个很普通家庭的学生,独生子一个,便有些不太好的王子病,偏偏他又没有能够支撑自己王子起来的资本,上了大学之后,交了一个有钱的女朋友,却没在那之后收收心,脚踩两条船又找了一个女友,骗钱骗色最后不想负责,第二女友绝望之下杀死了他,自己也服了安眠药自杀。 事发就是发生在这个房间里的,他当时就死了,稀里糊涂成为了地缚灵,再也无法离开这个房间。 他不知道那个第二女友最后死没死,看到的是救护人员来过,把人带走了,说是还能抢救一下,最后再也没见过。 他不知道自己死亡的事情到底是怎么收尾的,这间房子当初是那个有钱女友买了给他住的,结果他出事之后,那位女友再也没来过,只来了收拾房子的人,后来房子就被转手了。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怎样,也不知道那位被他骗走不少钱的第二女友最后醒来没,也不知道她有没有为自己的死亡负了应有的责任。 惶恐,愤恨,无措,悲伤… …当阅读记忆的时候,这些无望的情绪浮上来,把景晨冲了一个头昏脑涨,是因为做了鬼的原因吗?精神力更强了? 压下去那些情绪,大略看过,死亡之后的这些都没有什么了,毕竟变成鬼了,按照通常的规则,都是阴阳两隔的,哪怕原主这种特殊情况,也不会对阳间造成什么更多的影响,因为他根本触摸不到实物,自然不能对现实世界造成太多的影响。 如果只是这样,显然这就是一个害人害己的悲剧典型,可以画上句号了。但是到了剧情中,便有了些不同。 原主活着的时候就没什么能力,没办法靠自己,变成鬼之后,也只有为人让路的份儿,他倒是想要吓一吓别人,发泄一下愤懑的情绪,但别人根本看不见他,从他的身体中穿过都不会有什么凉风之感,发现这个事实的他也就老实了,每天老老实实躲阳光,等到晚上再晒月亮,还想着哪天说不定真的能够升级。 还别说,他的方法比较正确,如果继续下去,说不定哪天也能够成为鬼修,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但,总有些无妄之灾。 房子转手的时候并没有说起之前死过人的事情,周围的邻居倒是知道一些,只不过这种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高层这种,邻里关系并不如筒子楼紧密,除了一些每天会带着孩子在楼下溜达溜达的老人们有些交集,其他的青年男女来来回回都是早出晚归,谁也不会关心别人太多。 如今的房主,一个叫做黄海洋的青年就是这样一个上班族,他是个房产公司的经理,也算是小高层了,人也年轻,身边有一个相处一年多的女友何慧,偶尔会来这里帮他收拾收拾东西。 剧情中,大约就是在不久之后,两人就同居了,搬过来住的何慧是个网络小说家,每天的时间挺自由,她却不太爱出门,经常会在家里头来来去去的。 在不知道有鬼看着的情况下,这些人的表现还是很“开放”的,略过剧情之中一些原主做的无聊之事,景晨很快看到后面的无妄之灾。 因为是从原主的角度看的,所以这部分的剧情很不明确,大约就是何慧某个阶段开始疑神疑鬼,电脑上会出现一些莫名的恐怖图片什么的,把她自己吓得够呛。 最开始原主还以为是某些喜欢看鬼片又不敢看的女生自己在跟自己抗争,就算是尖叫几声也都是平常。 吓哭什么的,女生还不都是这样,动不动就哭,感动了都能哭一把,何况是吓的,多正常。 然而这样“正常”的时间太多了,未免就有些不正常了。 何慧开始跟黄海洋说什么有鬼的事情,黄海洋是很不以为然的,但是紧跟着何慧又拿出了一些证据,她花了时间跟小区里的人聊天,假装是要买房子的开始询问一些房子的事情,打听到了之前出现的情杀事件。 在她的转述之中,这件事可怕多了,怀着仇恨怨气而死的男女,想要找替死鬼什么的。 何慧无法说服黄海洋搬家,又不愿意在家中继续之前的亲密,生活之中平白多了很多的矛盾,当某天他们大吵一架之后,黄海洋丢下一个“不可理喻”离开,何慧大哭一场,再然后,就是原主的魂飞魄散了。 即便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儿,但是景晨看到这样的剧情,也大概能够猜到是何慧做了点儿什么,在鸡血狗血之外,说不定她又试了什么切实管用的做法,最后达成了灭鬼的成就,可惜,原主本身就不是最大的问题。 669.第669章 白天的阳光有些刺眼, 好在因为窗帘的厚重,还有一部分是在阴影之中的。 当了鬼,身体就是纯粹的能量体,原主本身能够成为地缚灵就是一种巧合,自身并没有多么特殊的地方, 换成现在的景晨, 他缩在阴影之中,研究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发现了鬼身七十二变之后,发现精神力的修炼还是可行的, 前提是他能够定下心来。 阳光对鬼的威胁, 大概就跟浓硫酸似的吧,这种被浓硫酸包围的感觉, 简直是危机四伏不足以形容,想要静心, 精神力的基础点有点儿太低。 耐心等到下班的时间,景晨终于见到了男主角黄海洋,这人长相不错,独自一人居住还能够把房子弄得整整齐齐, 可见这人的家务能力也是个加分项,再加上光鲜亮丽的事业成就, 这样的人, 一般都是女生心中的绩优股。 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爱好, 回来之后洗澡睡觉, 只在睡觉前多玩儿了一会儿电脑游戏,很正常的日常。 哦,还有跟何慧语音聊天了好一会儿,边玩儿游戏边聊天,这种一心二用的能力也是绝佳。 在对方打电话的时候,景晨就很自觉地贴到了窗边儿,天已经黑了,城市里的月光好像稀薄到没有,除非仰头去看,否则根本察觉不到播洒下来的光芒,鬼身却能很自然地吸收到这些凉爽的“气”。 跟修炼灵力是差不多的感觉吧,景晨学过很多套修炼方法,如今随便找出一种来实验,效果还好,就这样直接继续下去了。 等到他从修炼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东方那一线浅白已经露出了点儿亮来,匆忙避开,他无法接受那第一缕晨光的照射,这就是鬼身的局限。 这天是礼拜六,黄海洋休息,他约了何慧出门,一早就开始收拾,九点多的时候出门,房间里再次安静下来。 窗帘安静地拉上,只是一夜的修炼,景晨就发现自己的鬼力有了些增长,可以做一些装神弄鬼的事情了。 这是因为资质的问题吗? 自在地在屋子中晃悠了一圈儿,景晨飘在半空中继续修炼,白天的时候,哪怕隔着窗帘,阳光散发出来的力量还是让他深感威胁,并不能够修炼鬼力,精神力的修炼倒是没什么妨碍,但是无意中从电脑屏幕的反光之中看到鬼身的样子后,他知道精神力修炼的害处了,精神力的增长是可以形成精神体的。 精神体不是真正的实体,却也可以拥有嫩够让人看到的形态,继续下去,恐怕他真的可以吓人了。 并不知道何慧最后是采用了什么方法杀鬼的,景晨并不敢放松警惕,最好还是不要暴露自己为好。 而且,地缚灵的破解关键在哪里? 被束缚在这里,应该也是一种保护,但同样也是一种限制,限制了他的发展。 尤其在知道以后的何慧会疑神疑鬼之后,他这个现成的鬼必然是最好的替死鬼。 不知道何慧是怎么突然有了那样的想法,明明一开始还都好好的啊! 黄海洋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进屋就开灯,反而没有注意到拉上的窗帘。约会一天,他的心情似乎不错,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在玩儿手机,时不时就能听到来信息的响声,似乎跟好多人在聊,热闹得很。 “你明天有空吗?”女声发来的语音很好听,有些犹豫不定的声音都透着些可爱。 “有啊,有什么事吗?” 黄海洋的声音微微沙哑,是那种很磁性的声音,一听到就让人的头皮发麻。 他很懂得自己的这点儿优势,也很善于运用,声音含笑的时候任谁听到都会凭空想象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来。 女声那头再发出来的声音就带了些娇嗔,似乎是在怪他的明知故问,黄海洋又跟她说了两句没意义的话,然后定下了明天约会的事情。 这个女声就是何慧吧。 景晨猜测了一下,再次飘到窗帘和窗户之间的夹缝里晒月亮了。 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专心修炼。 次日,黄海洋又约会了一天,心情极好的他回来的时候还哼了两句歌,这两天休息日他算是没有虚度。 星期一,黄海洋再次开始了早出晚归,景晨觉得更自在了些,他还很少这么狼狈非要跟人挤占同一个空间,果然还是要早点儿找到地缚灵的束缚斩断才好。 鬼的形成因素很多,地缚灵只是其中的一种,是直接被束缚在了死亡地点的鬼魂。 斩断束缚的关键在于地方,而这个地方并非是现实意义上的地方,这个房间,而是一种虚幻意义上的地点。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 重合的一点造成了地缚灵的存在,想要斩断,就像是植物斩断自己的根,付出的代价不小。 景晨凭借他那许多似是而非的经验,发现了其中的关键,但想要做到并非一日之功,至少还需要两个多月,而这个时候,何慧已经搬过来了。 “晚上吃什么啊?”何慧腻歪着黄海洋,他们的感情很好,眼看着是要谈婚论嫁的一对儿了。 黄海洋搂着她:“你想吃什么,我就做什么,怎么样?” “好啊,我想吃油焖大虾,还有糖醋排骨,最好再来一个辣子鸡,怎么样啊?”何慧半点儿不客气地点餐。 “你可还真是肉食动物,半点儿素都不吃。”黄海洋笑,好像三好男人似的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何慧笑:“可不是么,人类进化五千年,难道是为了吃素!”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黄海洋今天请了假,就是为了接女友过来,帮着搬东西辛苦了一天,这个单身居所也有了些婚房的热闹,眉宇之间还有些疲惫,却还是打起精神来起身,“走吧,去超市买东西去,家里可没有那么多食材。” “你去吧,我忙一天了,在家歇会儿,等着你的大餐啊!”何慧笑眯眯说着,目送黄海洋出门,站在沙发上在他的后背上推了一把。 卧室的房门开着,景晨看到了这一对儿相处的情况,对黄海洋的任劳任怨也有了新的看法,还真是新世纪好男人啊! 晚餐一如何慧要求的那些,吃饱喝足之后,这两个就开始些少儿不宜的情感交流,景晨早早就去了窗帘外进入了修炼状态,免除了一些尴尬。 即便如此,当两人清晨还要胡闹的时候,景晨开始庆幸黄海洋还有些理智,知道他的上班不能迟到。 可真是,要快点儿离开才好。 景晨皱着眉这样想着,决定等到晚上的时候开始尝试斩断束缚。 一片黑暗之中仿佛有无数根黑色的线纠缠,每一根线都连通着一条道路,交叉纵横的线条有着各自的经纬,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也不能够被轻易触碰到,幽蓝的光如夜色中的星,点点闪烁,似乎是某些未知的目光,正在盯着这一片幽冥。 景晨“闭”着眼,集中精神力“看”那些一团乱麻的线,从中寻找跟自己关联的那一根,顺着线追索,直到一个交错点,就是这里了,就是这里。 一部分精神力定点,其他的精神力凝聚成刀,冲着那个点狠狠地斩过去。 必须要准确,错一点儿,伤害的可能都是自己的灵魂,系统这次的穿越操作总是让景晨有些不安,他总觉得如今这个灵魂就是自己的,正因如此,他必须找到那一点之中最切实的微光,然后迅速斩断,错过一秒,他斩断的都不会是自己的线。 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不紧张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举措可能是自杀的时候,由不得人不慎重。 景晨集中精神,在他感觉最好的时候迅速斩下,剧烈的疼痛在那一刻让他有一种自己撕裂灵魂的感觉,好在,他没有做错,找对了关键点,束缚断开了。 “看”着那些线,看着那些点,确定这一刀并没有伤害到自己之后,景晨整个人都虚脱了一样往下滑,再一看,天已经要亮了,又是一个需要躲避的白天,而他现在的状态,只能暂时躲在这个房间之中再休息一下,等到夜晚再离开,重新找一个定居地。 一整天,何慧在家中无所事事,自黄海洋上班之后就躺在床上看小说,她每天到下午的时候才会认真写一些文章,自从她来了之后,黄海洋的床上总能够找到一些食物残渣并饮料污渍。 地板上也能够看到一些乱扔的包装袋和纸巾。 每天黄海洋回来都要先做家务,饭后收拾屋子几乎成了他的固定项目,才几天就已经让他多了些不耐烦。 何慧一无所觉,达成登堂入室成就之后,她连每天的化妆都懒,素着一张脸,目无精神的时候简直像是女鬼在世,她的作息并不规律,有的时候很晚了还不睡,噼里啪啦敲键盘,吵得黄海洋也睡不安稳。 黄海洋委婉地说过类似的事情,让她多收拾收拾屋子,哪怕不要把衣服乱扔也是一种成就,何慧答应得好好的,过不了两天又恢复了原样。 两个人的生活过了最初的甜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黄海洋回来得越来越晚,经常都在外面吃了饭回来,给何慧捎回来些饭菜就能得到对方满意的亲吻。 这一对儿小情侣之间的问题已经逐渐凸显,景晨看出来了也没准备理会,在某一个月色正好的晚上飘然离开。 670.第670章 弯月如钩, 微薄的色彩点缀在天边,夜色已深,周围却还亮着不少的灯,常亮的路灯,还有某些昼夜不歇的广告灯光, 让这个夜晚如同以往的每一个那样明亮。 飘过的身影如同一阵微风拂过, 穿梭过一条条街道一栋栋楼房,贴在地面的高度好像是在如常人般行走, 但他的脚其实已经触不到真正地地面。 已经是夏季,但他身上穿着的还是原主死时的长袖睡衣, 好在这是一个相得益彰的夜晚, 偶尔看到这道影子的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景晨想要去找一下原主的家人,原主是独生子, 他的死亡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几乎无法承受。 那么, 首先就是要找到他的家人。 凭借着鬼身的轻飘无力想要一夜千里跃过空间的距离回到另外一个城市的家中,简直是痴人说梦,鬼也不是万能的,现在离天亮之后不到两个小时了, 他现在要先应对怎么熬过再一个白天。 脱离了束缚之后,他就能够感觉到另外的一种拉力, 如果没有猜错, 正常的鬼都会顺着这股拉力到它们应该去的地方, 而他, 现在还不想去。 抵抗着那股力量,景晨找了一个卖寿衣的店铺,在里面找了一些东西,这些店铺之中总有一些鬼最爱的香烛值钱什么的,还有一些粗加工的黄纸。 精神力依旧能够刻画符箓,只是黄纸的承载能力太差,这些符箓的消耗性也就大了许多。 景晨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画符,又用剩下的一个小时开始回复之前耗费的精力,在天蒙蒙亮的时候,他缩起了鬼身藏在了一个表面积了不少尘埃的小花瓶里。 寿衣店并不是天天都有生意,开张的时间也有些随意,打着哈欠的老板过来打开门的时候,完全没想过店里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收拾了稍有些凌乱的黄纸,他早忘了昨日里这东西是放在哪里的,也没发现厚度有些不一样。 一整天几乎没人登门,老板坐在柜台后打了几乎一天的游戏,晚上还不到五点就直接关门走人了。 当外面的门关上,整个房间顿时都暗了下来,景晨从瓶子中飞出,然后继续昨天未完成的事情,他需要足够多的符箓,多到能够让他伪装十二个小时的正常人,乘坐交通工具回到家乡的符箓。 三天后,宁城火车站,一个穿着长袖衬衫的年轻人带着棒球帽,随着人流走过了检票点,上了一辆火车。 他的步伐沉稳,每一步走得都不快,但很快就越过了很多人,一身轻松地背着那个几乎空瘪的双肩包上了火车,在一些满头大汗的人还在气喘吁吁地找座位的时候,他已经轻轻松松找到了自己的铺位,翻身上去了。 “还是年轻人好啊!”几乎跟他同时到达的一个中年人感慨着说,他拉着一个行李箱,走上来的这一路满头大汗,看着狼狈不已。 车上的空调好像感觉不到一样,这是起始点,大约是还没有真正制冷吧。 位于上铺的景晨往下看了一眼,嘴角一勾,似乎是笑了一下,然后就躺在上面一声不吭了,被子拉过来一些盖在身上,他这里能够感觉到头顶吹过来的风,其实不凉,但若是盖住全身,也能省几张符箓维持现在人人可见的身形。 底下渐渐热闹起来,并没有全部进人,这会儿并不是什么高峰期,来来往往的人都还算比较少的,卧铺车厢这里更是空了小半。 他们这里也是,总共六个铺位,只有四个有人,景晨下头的两个是一对儿小情侣,好像是去女方家中的,一路上絮絮叨叨说的都是那点儿事儿。 另外一个就是对面下铺的那个中年人,他的头顶上都空着,被他直接用来放了行李箱,他为人倒是很热情,上车之后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的都是吃的,说是带的家乡特产,还给那一对儿小情侣分了不少。 景晨也被叫了一下,但他只看了一眼就拒绝了,他本来就不用吃东西的。 小情侣还是有点儿戒心的,但是大叔那么热情,给过来的东西都是没开包的,犹犹豫豫,还是打开吃了,同时分过去的还有自己带着的一些东西,也都是一些小食品。 有了这些小食品辅助,三人聊得热火起来,中间还打起了牌,大叔的行李箱就跟哆啦a梦的口袋似的,总有些刚好有用的小东西。 吃吃喝喝到晚上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坐不住,一会儿出去吸烟的,上厕所的,洗漱的… …三个人你来我往,过堂风一样穿梭了一阵儿。 景晨只当自己不存在,一动不动地躺在上面,棒球帽也没有摘,遮住了整张脸,被子盖到了耳朵边儿,藏得严严实实好像不存在一样。 当那个中年人偷偷换水的时候,景晨发现了,却没有吭声,男生在那里玩儿游戏玩儿得入迷,根本没有发现自己这边儿的两瓶水都被换了。 入夜,车厢里的灯光暗了下来,大部分人都入睡了,小情侣两个也睡觉去了,那中年人却没闲着,他开始翻找他们的行李,他的动作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景晨本来是不准备管的,他虽然买了正常的票,但若是细细查证的话会发现他用的根本就是一个假身份,符箓虽然能够让他显露正常的人形,但身体的温度是骗不了人的,鬼身是不会有任何的心跳的。如果能够不惊动任何人,直接到达目的地是最好,若是不能… … 这种车上碰小偷的事情,只能说是倒霉了。 不能让乘警来查,同一个车厢,查的话必然免不了被查票查证件,到那种时候就更麻烦了。 “喂,你现在收手,我就当没看见你。”景晨趴在上铺,探出一个戴着帽子的脑袋来,帽檐的阴影遮住了一整张脸,让他那张有些苍白的脸在昏暗的光下显得有些古怪。 中年人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来,看到景晨的时候差点儿没有尖叫,出了一身的汗,拍了拍胸口,“小兄弟,你这是干嘛呐,大半夜地吓人。” 他一边说着,还一边镇定地翻着那个男生的包,样式简单的黑色背包,没有人对证的时候,也不能够说就不是他的了。 “喂,你还不停手吗?下了药的水瓶还在那里,我现在叫乘警过来,恐怕就不太好了吧。”景晨只露出一个头,被子隆起的形状好像他的整个身子都被盖住了,其实,已经是空的了。 “小兄弟,不要没事儿找事儿啊!咱们井水不犯河水的。”中年人发现蒙不过去,面露凶相,这样说着,瞪了他一眼。 “如果真的没什么关系,我也不会管你这点儿小偷小摸,但是,若是你惹了麻烦,让我不得不早下车的话,给我造成麻烦,我就不能够放过你了。” 景晨这样说着,眼中似乎有些光投射出来,那一瞬间,蓝色的幽光好像是鬼火一样。 中年人看着,脑子蒙了一下,仰头直接倒在了床铺上,头撞在后头的板子上,发出一声轻响,然后一歪,仿佛睡着了一样躺下了。 男生的包还在他的膝上,他的手还没有完全从中拿出,整个人就以一种很扭曲的姿势睡着了。 景晨看着,确定这位能够一觉睡到他下车了,这才安心重新躺好,继续把帽子遮在脸上,被子也拉高了,看似还在睡觉的样子,其实人已经化成无形,贴在了车窗上,继续修炼。 “啊,我的包,你翻我的包做什么?”早上,醒过来的男生第一时间抢回了自己的包,发现里面的东西没少,这才把怀疑的眼神收了些。 中年男人抚着额头起身,听到这句话还有些蒙,按照计划,他会在半夜的某个车站下车的,但是… …清晨的光已经照在室内,“怎么,怎么回事儿啊?我也不知道啊!” 腰酸背疼,颈椎都弯了的感觉让中年人感觉很不好受,龇牙咧嘴地揉着肩膀,一脸迷糊地看着还有些怀疑的男生,“什么包?” 男生脸皮薄,想到自己包里的东西没少,难道是他误解了?这样想着,就想息事宁人,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反正要下车了,他就拉着女生收拾东西,跟那中年人到底冷淡了许多。 中年人一无所觉地跟他们说话,还是昨天那种热情的态度,一来二去,等到快要下车的时候,这三个又能够说几句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女生还常常被对方逗笑。 乘务员过来叫醒的时候,往上铺推了一下,他是用票本推的,并没有感觉到被子的手感不对。 景晨应了一声起身,他的动作很快,把被子一掀露出身子来,却没有急着起来,直到车子真正停稳了,这才要往下跳。 他的动作灵活,落地的时候又惹来那中年人一句:“年轻人,还真是腰板好。” 景晨表情平静,好似没有听出这句话后面隐含的恶意,几步就进入了人群之中,跟着往外走。 671.第671章 并不是客运高峰, 即便是外面也没有多少人,来来往往的步履也轻松很多。 在出站口的时候, 景晨又看见了那个中年人,对方正在跟两个人嘀嘀咕咕的, 眼神儿还往他这边儿瞟。 外面的阳光有些热烈, 早上七点钟, 就已经能够看到清晰的影子了, 景晨把帽檐往下压了压, 竖起了衣领,注意到别人古怪的眼神儿,他咳嗽两声, 摸出一个单薄的口罩戴上。 感冒可真是一个不挑季节的好病, 用来掩饰再好不过。 离开了出站口,景晨还没走远,就感觉到身后一个硬物顶在腰上, 是刀,他倒是可以躲, 不过, 有什么必要呢?能够把鬼身扎一个窟窿的刀可不是这种凡器。 “别乱动, 老实点儿,往前走!” 身后人推了他一把,却推得很有分寸, 一只手还拉着他的胳膊, 让他的方向是朝着他们预计好的方向走。 景晨无可无不可地跟着走, 也是巧,他的方向,其实也是这个方向的。 身后人对这片儿很熟悉,很快让他拐到了一个夹缝之中,这边儿离车站不远,过来的路上还能看到穿着制服来回的警察,直到这处夹缝,才避过了那些视线。 最重要的,没有监控。 景晨的精神力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最关键的点,再看周围没什么人,也不耐烦跟身后三个耽误时间,看到那个中年人他就知道为什么,这不就是打击报复么,没遇到过也听说过,这还挺及时啊! “小子,别仗着身手好闲着没事儿找事儿。”身后的是个青年,穿着很普通的t恤衬衫,上面还有一个骷髅头,笑得阴恻恻的,然而他的面容却十分普通,混入人群之中毫不显眼的那种。 就是此时在放狠话,故意做出凶恶的模样来,却也只有眼神之中显出几分凶戾。 中年人点了烟抽,这会儿也不复车上的热情老实,眯着眼睛说:“老子好不容易跟了个肥的,你竟然坏老子的事儿,说吧,怎么赔?” “若是不好好赔,可就不要怪我们兄弟不给你机会了。”另外一个一看就是社会青年的也在玩儿刀,他的手指动作灵活,刀子在指缝来回转,刀光银亮,却没有伤到手,看起来也是有些酷。 “抱歉了,我没钱。”景晨说得大方,在几人再说什么之前,说,“现在,把你们的钱都给我,否则… …” 景晨抬起头,帽檐之下遮着的脸肤色青白,像是那种多年不见阳光的感觉,又像是某些瘾君子的非健康状态,但… … 青年的刀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落在了景晨的手中,他冲着青年比划了几下,来来回回地刺,每一下都好似很平常地刺出,速度却是极快。 在三人还没看清楚的时候,景晨就已经停下了刀,旁边儿那个还在转刀示威的社会青年“呲”了一声,划破了手的刀子落地,顾不得看自己伤口如何,瞪着眼看着旁边儿的“哥”。 站在中间的青年低头,看到自己衣服上的骷髅头已经被划了下来,然后,飘在半空中,一点点升高,升到跟他平视的高度,一双被镂空了的眼中,不知道怎么,突然冒出幽蓝的光来,煌煌如鬼火。 “啊——”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青年差点儿要翻白眼,急忙往后退了几步,却发现身后好像有什么在挡着,无法后退,回头看,又看到那飘在眼前的骷髅,黑白的色彩,好像化成了真的一样,让他整个人浑身发冷,不自觉地颤抖。 “我再说一遍,我要钱,不要命。” 景晨站在一边儿,淡定地看着三人惊吓过度的表现,心里头却有些高兴,怪不得那么多鬼愿意吓人,其实挺好玩儿的哈,尤其是这种坏人,万一吓出毛病也不会愧疚。 无责任无压力,吓吓人还挺减压。 走出这个夹缝的时候,景晨的身上已经有了丰厚的赔偿款,临走的时候,他还不忘吹着口哨告诉他们:“这是我的新魔术,希望喜欢!” 一同落地的刀子声音清脆,那个从衣服上划下来的骷髅头轻飘飘落在刀子上,被风吹起的时候好像还在笑。 夹缝之中的三个人好一会儿才找回了冷静,魔术,卧槽,魔术都能这么玩儿了,哪儿的魔术师这么牛掰。 “那个,我们要不要报警?”中年人两股战战,还有些没缓过来,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报你麻痹啊!报警说咱们抢劫反被抢吗?你是忘了自己的案底了?” 他们这几人都是有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在前,寻常出行什么的,警察也不会特别留意他们,毕竟他们也没有什么大奸大恶,但是如果真的非要惹人注意,肯定是要在里面冷静几天的。 “可我也是受害者啊!难道白吃了这个亏?”社会青年有点儿不服气,坏人没人权啊? “行了,别闹了,真当自己身上没钱了,不就是黑吃黑嘛,以后看见那小子躲远点儿。”青年其实还有些不服气,他没有怎么出手啊,顶多、顶多就是被吓了一下,对方那刀子刺过来的时候,眼神儿平静得像是在除草,啊呸,这是什么人啊?刀子那么近就不怕真的伤人? 他们平日玩儿刀子也就是威胁威胁,真正的都是靠拳头,意外伤害也是有轻重之分的好吧! 万一收不住手,可就是大事儿了。 摸摸额头,汗都是冷的,他是真的有些怕,有些不甘自己刚才没敢还击,又有些… … “真的是魔术吗?” 看着那个骷髅头,青年有些怀疑,连那把刀子也不要了,直接带着两个人跑了。 有了三个小偷资助的钱,景晨很顺利地再次买到了车票,这一次是长途车,原主的家在一个小镇上,以前是有机会搬到城里的,但是想到消费水平等问题,最终没有搬,只为了有更多的钱让儿子在城里立足。 一边翻看着原主的记忆,一边拉上客车的车帘,把所有的阳光都挡在外面。 “唉,我还看呐。” 坐在景晨旁边儿的一个男人抗议,他并不是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之后就往外看,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景晨只当没听到,头往后一仰,闭上了眼睛。 “你这人怎么… …”男人的话只说了一半儿,嗤了一声就转头去跟前边儿的两个人说话,他们三个是一起的,两男一女,那一对儿大概是情侣,坐在了前面的座位上。 “好了,别计较了,外面儿总有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人,也不知道图的什么,非要给别人找不痛快。”前头的女人说话不太好听,光听她的话还以为怎么了呐,其实就是拉个窗帘。 哪怕窗帘已经拉上,车内的空调足够凉,景晨还是有些不太舒服,到底他接手的时间太短,修炼得不够长,如今能够行走在阳光下,每时每刻靠的都是符箓的力量,热烈的阳光即便隔着窗帘也能感觉到,车上的窗帘显然遮光性并不太严密。 从随身的包里摸出一件外套蒙在身上,外套的帽子拉起来,正面儿遮了脸。 “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大热天的,还穿那么多。” 女人瞥了景晨一眼,她没留意景晨的样子,只看到他有些古怪的行为,又看了一眼他头上正在排风的换气扇所在,冲着后面的男人使了个眼色,说:“他要是怕冷,你和他换换呗。” 男人犹豫了一下,没动,那女人瞥了他一眼,轻轻发出一个鼻音,也不搭理了,扭头过去跟身边的青年说话。 青年伸长胳膊搂着她,嘀嘀咕咕好像在说什么“你别理他”“你还不知道,他那人就是那样,面得很”。 说话的声音不是太大,但前后距离不太远,多少都能听到一些,男人的脸色不太好看,最终横着声拍了景晨一下,说:“你要是怕冷,咱们换换,我刚好想要坐窗边儿。” 前面的人声停了,似乎有目光从座位的缝隙往后面看。 男人没有回头,他只盯着景晨,好似随时都要上去动手的样子。 景晨感受着那好像无孔不入的阳光,身上有些不太舒服,再听旁边儿的这些嘀咕,就更觉得烦,这人和人之间就不能远着点儿吗? “闭嘴!”景晨低声警告,声音阴冷。 男人一哆嗦,他那副怂样好像又让前面的人看了笑话,有轻笑的声音传来。 “说谁呐你!” 一只苍白的手从袖子中伸出来,直直扼住了男人的咽喉,盖住脸的帽子掀起来一些,露出一只眼,侧脸显露些许,眼神冰冷地看着他,再次说了一遍:“闭嘴。” 男人只觉得掐住脖子的那只手不像是活人的,冰冷冰冷,死硬死硬,他扒拉不开,又觉得那手在逐渐收紧,钳子一样要把他的脖子捏断。 “我闭嘴,我闭嘴!”他赶忙说着,然后鹌鹑一样在手收走之后迅速缩了缩身子,低头哈脑的样子,活似受了欺负的小可怜,前座还有笑声传来,他却不敢动了,咬着牙把压住身体不自觉的颤抖。 “真是个怂货,别人让闭嘴就闭嘴。”前面的女人不屑地说着,在他们的视线之中,靠窗的那个什么都没做,只说了一声,自己的同伴就缩了,还真不像是个男人,一点儿勇气都没有。 672.第672章 对前头的那两个, 景晨没理会, 拉了拉帽子, 盖住刚才露出来的那半张脸,目光没有再看旁边儿那个安静多了的男人, 闭上了眼睛,尽全力运转体内的鬼力,抗衡阳光的热辣。 车子刚开的时候, 还有人说说笑笑,开了一会儿之后,就只剩下前面那个小屏幕还在尽职尽责地播放一些听不清声音的电影了。 前座的人也睡了,大约是坐着睡不太舒服,他便把座椅往后动了动,这种座椅活动的角度其实挺大的,他为了自己舒服也不管后面的人怎样, 直接弄了个最大的角度, 椅子背几乎顶到景晨的脸上, 前面的人一伸手估计都能摸到他的头顶。 这种好像被人睡到怀里的姿势还真是挺别扭的。 视线被遮挡, 精神力却不会, 看到这里,景晨皱眉,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自觉不自觉恶心人的人。 所谓的公德,对这些人来说根本是无所谓的事情。 鬼力在手上转了一下, 化作无形的利针, 直接穿过椅背, 刺到对方的腰椎里去。 “啊!” 前座的青年发出一声惊叫,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他个子高,头撞到了行李架上,发出了“哐”的一声,听着就让人觉得疼。 “怎么了?”睡得模模糊糊的女人惊醒,看了他一眼,轻声问。 “谁他妈扎我!”青年骂着,摸了摸后背,自然摸不到任何东西,再看椅背,也不会发现任何的破损,这座椅的厚度还是有的,想要凭借一根针扎进去,也要看看那针够不够长了。 “扎你?”女人疑惑,跟着看了看,什么都没发现,“你做梦了吧,这可什么都没有,皮都没破。” 衣服撩上去,女人仔细看了看他说被扎的地方,微凉的手指还上去摸了摸,不红不肿,连个血点子都没有,根本不是被扎过的样子。 青年疑神疑鬼地往后看了看,后座他的同伴已经睡得四仰八叉,只是身子歪向外边儿,听到声音也没醒,靠窗的那个,依旧是古怪地蒙着头的模样,好像一动都没动过。 之前没觉得什么,但是这会儿再看,总觉得古怪。 即便如此,他还是勉强说服自己没问题,然后又躺了下去。 第二次被扎。 这一次他没有叫,反应很利落地迅速回身,可是,根本没有看到任何的幕后黑手。 女人被他叫醒,让她拿着手机拍,同时自己也盯着,然后他再躺下去,第三次被扎。 扎的位置都是一样的,疼痛度却是一次甚于一次,这第三次,甚至觉得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让他整个脊椎都凉了。 “什么都没有啊!”女人的手从缝隙里穿过去,一直用手机拍着,就是有什么视线死角,手机的摄像头也算是清晰了,然而,录像上也是一切正常,后面的人动都没动,哪里来的针? 不管怎样,青年是不敢再靠着座椅了,坐着不挨椅背总行了吧。 事实告诉他不行,第四次被扎。 他不得不跟女人换了座位,然后是女人被扎,一次又一次,逼得他们不得不去找售票的麻烦。 “不管怎么样,你得给我们换个座位,我们这里坐不了,你这个座椅有问题。” 同样位置的椅背被他自己也按过,并没有藏针的样子,何况一开始坐都是好好的,怎么… … 想到是什么时候感受到的针扎,青年猛然说:“是这个小子,就是这个小子搞鬼!” 他说着就是伸手去抓景晨,完全没理会人家可能还在睡觉,他的动作快,手臂长,竟是完全没给售票拦他的可能。 被抓起衣服的时候,景晨的目光很冷,这人可是真烦! 狠狠一拍,拍开他的手,冰凉的触感还有那种死硬的感觉,当即在青年的手上落下了一道深深的红痕,并且很快紫了起来。 青年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我的手,我的手,他肯定把我的手给打断了。” 女售票员被人从睡梦中叫起来,本来就有些不高兴,再看一个男人这么难缠,明明是自己想要打人,结果被人打了,手背上连点儿痕迹都没有就这么乱叫唤,当自己是小公主啊! 娇气! “好了好了,车上不许闹事儿,咱们这是长途车,要对一车的人负责,如果你再这样,我就要把你赶下车了。” 车子在走高速,如果有人在车上闹事引发混乱什么的,必然是要严厉打击的。 “赶我,应该是赶他吧!”青年并不觉得吃亏是福,觉得这憋屈,这人难道都看不到他的手都鼓起来了吗?这分明是骨头出问题了,不管那人是怎么做的,这口气他都不能咽。 青年不依不饶,说着还要去揪售票员的衣领,完全不顾对方还是个女性。 能够跟着跑长途车的也算是见过世面,又不是小姑娘,哪里会被这种人吓住。 见这人非要闹事儿,脸一拉,摸出包里的电棒就直接击上去了,电棒的力量还是足够的,青年扭曲了脸,一下子痛苦地弓成个虾米,嘴里却还不干不净地骂着。 售票员冷着脸,毫不留情又给了他一下,说:“当我是吓大的啊,跟我横,我倒要看看,一会儿到警察那里,你还能不能横得起来。” 甩了甩自己的波浪卷,售票员看着老实了不少的青年,一脸的轻蔑,这种社会混子她见得多了,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东西,她可不怕他们。 一旁的女人是想要闹事儿的,她也是个厉害角色,但是当售票员把电棒晃了晃之后,她就乖了,眼前亏能不吃还是不吃的好。 “你们敢这么对乘客,你们这是故意伤害!”女人嘴上不太服输,这样说着。 “我要是让你们在车上闹事儿,那才是对一车的人不负责任,谁知道你们什么人啊,是不是故意要在车上行凶,我也要对别人着想。”售票员话说得好听,动不动就把一车的人都拉上。 早在青年嗷嗷叫的时候,有人就醒了,看了这一串儿事情发展,还为售票员叫好,称赞她是女汉子什么的,毕竟谁也不想当聚众斗殴里被无辜伤害的池鱼,若是这个闹事儿的真的打起来,谁知道旁边儿的会不会被误伤。 都在一辆车上,躲都躲不开,万一再闹大了,惹得司机分心,可别忘了他们还在高速上呐。 至于售票员的处事也有些太“先发制人”,但,相对于一个手长脚长的年轻力壮的青年,她这个弱女子天然就站在弱势群体上,谁也不会怪她正当防卫太早,别人才抬手,她这边儿就上去了,也是反应快。 “你等着,我下了车就投诉你去。”女人还在赌咒发誓,非要报复回来不可。 “呵呵,行啊,有本事你以后别露头,否则小心姐姐教你重新做人!”售票员一脸嘲讽,真当女人好欺负啊,她敢跟着走长途,还怕这些劣货。 旁边儿的司机一脸的无奈,上了这辆车算他们倒霉吧,谁让这位大姐也是个雷厉风行的角色。 女人蔫了,她不知道对方什么背景,也不敢往死了得罪。 再看旁边儿不敢吭声的青年,表情冷淡了不少,还说自己多能耐,结果呢?什么玩意儿,还让自己这个女人给他出头啊。 重新坐回位置,青年依旧在靠窗的那个,女人不跟他换,自顾自坐了睡觉,没有再嘘寒问暖地关怀。 景晨反正睡不着,这人不把座椅收回去,他就不让他安坐,针扎的位置也换了,不仅仅局限在后腰,总是一个位置,鬼力入侵太多,真把人弄死了倒是他的因果了。 换换地方,外面太阳大,出去晒一圈儿,估计也就没问题了。 辛辛苦苦修炼来的鬼力这样浪费,也是奢侈啊! 青年不敢坐,只要他挨到座位一点儿,就会挨扎,好好的座椅弄得好像是浑身带刺一样,手上疼,他能感觉出骨头是断了,身上也疼,售票员给的那两下都在腰上,全身过电的感觉真不怎么好受。 这些不舒服让他整个人都十分烦躁,最后不得不越过女人,自己坐到后面的空座上去了,幸好这会儿也不是什么高峰期,车上的后排还空了两个位置。 被迫让出一个位置的后排乘客有些不高兴,但也看过了这青年的闹事儿本质,没多少勇气跟对方干架,稍稍让了让,让他坐下。 女人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没再理会,自己好好坐着,气闷地闭了眼装睡,只当没看到周围有些异样的眼神儿,这会儿她也想要找个东西遮脸了,真是丢人透了。 景晨一抬手把前面的座位推了上去,再次拉着衣服蒙上了脸,刚才给青年来了那一下他都没站起来,懒洋洋的好像没骨头一样。 他这边儿蒙好了脸,旁边儿那个装睡的男人悄悄眯起眼睛看了一眼,发现他没什么动静,又往外头错了错,重新闭上了眼,如果可以,他其实是想要换座位的,这人,太邪性了。 673.第673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后半截路再没什么事儿, 安安静静到了地儿之后,大家各自拿东西下车, 景晨下车的时候被司机拦了一下, 让他帮忙签个东西,是刚才停车后司机匆忙忙写的,大意就是说明车上刚才的事情,他话里话外也不强势,只表示这就是为了免得售票员惹了麻烦。 在他的话中, 这位售票员也算是帮了景晨一把。景晨点头, 也算是认, 随手签了一个假名。 后头有几个乘客也被拦了一下, 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还留了一个电话,表示随时能够作证,长途车上这点事儿,于他们大约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谈资。 那三个人走得快,车一停就抢着下车了, 倒是不知道后面还有这样的防范措施。 景晨一门心思往原主的家赶, 因为有记忆的关系,那个从来没去过的地方在他的感觉之中并不是全然的陌生。 但记忆跟现实还是有差别的。 这是一栋年代有些久的老楼,一看就能够看出那个年代明显的风格, 加上好多破了玻璃都没人管的窗户, 能够看出在这个楼住的人已经不多了。 大约是都搬走了吧, 一路走来, 好像是要建什么的样子, 周围都是一片拆迁的景象,还有不少地方已经围起来在施工。 不知道有没有搬家。 景晨的脚步又快了一些,每个世界,如果原主有父母亲人的话,他的心里都是优先照顾好这些人的,只有改变剧情,则是顺便的事情,毕竟很多剧情之中对原主都不太友好,他成了原主之后怎么也不会让自己沦落到那种局面。 这一次的危机还不太清楚,他准备找到原主的父母之后先看看他们的状况好不好,若是好的话就可以不用现身,已经死了的鬼掺和人间的生活到底还是不太好,但要是不好的话… …看情况再说吧。 在进入一个单元门口之后,景晨解除了符箓,重新恢复成鬼身的样子之后,人类是无法看到他的形态的,他身上的衣服看着普通,其实也是经过鬼力浸染的,能够在符箓状态下维持被人看到,一旦符箓解除,就如同自动回归到隐形状态。 这些老楼之中很少有监控,小区之内更是各种监控死角,倒是方便了景晨这样操作。 这个时间正是上午阳光最好的时候,原来的小区绿树成荫,还有一个小花坛能够供人坐着说说话聊聊天遛遛狗什么的,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人,因为周围在建的尘土,这边儿的地上都是灰蒙蒙的。 周围的树砍了好多,许多地方破破烂烂得好像随时都会漏掉的感觉,的确是该重建了。 离开黄海洋那个屋子之后,景晨就看了时间,距离原主被害身亡已经过去了五年,五年的时间,足以让很多地方物是人非。 飘然上了楼,不高,二楼,进入房间的时候很轻松,现在的人已经很少有往房门上贴门神的,更是不会有太多在门上挂小镜子的,倒是方便了景晨。 屋中还有人生活的痕迹,都是熟悉的摆设,除了一个被挂起来的遗照,还有那个封闭的房间,那是原主的房间。 两室一厅的设置因为那个封闭的房间变得更加逼仄了,似乎空间都被压缩了很多,连同那些摆设也都带着一些压抑的气息。 还好,没有搬走。 景晨的活动范围因为阳光的关系,有些受限,若不是鬼身能够无限压缩,让他从任何一点阴影到另外的阴影处,恐怕这时候是他最无法活动的时候。 最后,在那个封闭的房间之中,他才能停留的时间更久,因为那里的窗帘是一直拉着的。 下午的时候,老太太回来了,她的腿脚有些不好,走路的时候不自觉地发出“哎哟”的声音,每一步好像都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她的手上拎着些蔬菜,回来之后就直奔厨房收拾去了。 饭快要好了的时候,老爷子回来了,他回来之后,这个房间才多了些人气。 “累不累啊,快喝口水,马上吃饭。”老太太招呼着,同时递上的还有早就晾好的开水。 “哎。”老爷子应着,擦着汗过去喝水,坐在沙发上还在说,“今儿还好,分给我清理的地方不太脏,我看着那洗手池还挺新,本来想搬回来呐,被小吴看到了,直接拉走了。” “拉走就拉走吧,你可别跟他抢。”老太太一边往桌子上端菜,一边说着,“就是一个洗手池子,不值当,你可要好好的,咱俩可说好要一起去养老院的。” “哎,你放心吧,我知道。”老爷子应着,略有些沉默,饭桌上,是最简单的两道菜,菠菜鸡蛋,西红柿鸡蛋,菜做得有些烂乎,筷子夹不起来,两人是用勺子吃的,配着小米稀饭和馒头,两人一顿饭吃完菜还剩了一半儿。 老太太收拾桌子的时候去拉开冰箱,冰箱是黑的,她反应了一下才说:“忘了冰箱坏了,早知道不做这么多了,天热,放不住,明儿就要坏了。” “不是让你打电话找人修吗?”老爷子说。 “打了,咱们家这老冰箱,人家说是什么什么坏了,我也记不住那词儿,反正说是跟换新的一样,还不如买新的,价钱上差不了多少。” 老太太说着话洗着碗,水管上不知道怎么搞的,有好几个绣了的窟窿,用透明胶带缠了几圈儿,十分难看。 水开得很小,淅淅沥沥流着,老太太连洗洁精都没用,直接用洗碗布把碗在清水中过了两遍就好了,勺子也是,空荡荡的筷子篓里就两双筷子两把勺子,看起来就让人心酸。 墙面上并不是太干净,可能是屋顶有过漏水的现象,很多地方都有了霉斑,乍一看,黑黑黄黄的,不太干净的感觉。 老太太努力收拾着屋子,扫地的时候不住地背了手垂腰,看她腰弯的那个弧度,可能腰上也有些疼痛的毛病。 老爷子在浇花,他仔细地给阳台上的花都浇了些水,阳台上只有简单的玻璃窗,并没有安装防盗窗,跟他们的门一样,都是很普通的门,并没有后来更换过的痕迹。 墙上挂着的全家福还是很多年前的,原主从来不在意这些,去上大学的时候也没想着再找一个全家福什么的,如今,竟是没有一张他那个年龄跟家人的照片。 晚上的时候,两个老人坐着看了会儿电视,家长里短的,都没怎么说话,看到一半儿就有些困了,老太太去烧水,用个挺大的水壶在阳台上用小煤炉子烧,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破木头当了柴火,烧得哔啵作响。 一旁墙上挂着的热水器,已经坏了很久的样子,最上面的地方,都有蜘蛛悄悄结了网,黏住了不少的尘埃。 “水费又涨价了,他们这水越来越不好,价格还越来越高,以后都喝不起水了。” 这样说话的时候,老太太还不忘留意了一下那正在滴着水的水龙头,把下面大桶里的水舀出来一些,灌到壶里,再去烧水。 “养老院也是越来越贵,好点儿的养老院都不好进去,我听说附近那个也要倒闭了。”老爷子突然插嘴说。 “哪个,就是那个虐待老人的?”老太太动作顿了一下,看得出来,她对这个还是挺关心的。 “是啊。”老爷子叹息着,“不知道谁给报道出来的,就是喂饭态度不好嘛,其实也没啥,这一倒闭,那些老人到哪里去养?他们家收费还是便宜的,条件其实也还可以。” “要是当年那个孩子不打掉就好了,那也是个男孩儿啊!”老太太突然红了眼睛,她其实还怀过一次,只是国家要求独生子,她是当工人的,自然是要跟着国家走,只能打掉了。 老爷子摆摆手,说:“说这些干啥,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别想了。” 日子总还是要过,无论是不是有孩子,总还是要过的,但,过成如今这样,也就是凑合吧,凑合过这一辈子也就算是个完了,人啊,生来就是要受苦的。 “我知道,我就是说说。”老太太抹抹眼睛,现在眼窝子浅,有点儿泪都存不住,只是,泪也越来越少了,流不了多少。 她转身走的时候没注意到一旁的小凳子,眼看着就要绊一下,这样的年龄,若是摔了可真是… …景晨用精神力移动了一下那个小凳子,给她留下一条通道。 他的心情很复杂,两位老人这样的生活状况,不可能说是好,但要说不好也不完全对,他们已经能够接受儿子的死去,这时候,儿子的鬼魂回来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一件好事了。 人鬼殊途,鬼身自带的能量场,对正常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只不过这种伤害不太严重,年轻点儿可能没感觉,晒晒太阳就没事儿了,年龄大了的,估计就要病一场,甚至是大病一场了。 为了这点儿,景晨很注意地用精神力弄了一个护罩,把自己暂时隔离起来,这才能够在比较近的距离观察两位老人的生活状况,但这种情况对他自身来说也有些艰难,哪怕再得心应手的能力,重新修炼时间不长,积累不够多,用起来也会觉得吃力。 眼看着两位老人洗好脚睡觉去了,他就匆忙到了外面继续修炼鬼力和精神力,不管明天要怎么样,现在的积累都是必须的,谁知道他离得远了,剧情中的结局还会不会出现,要知道,某些灭鬼的环节是完全不需要鬼出场的。 674.第674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危机还不清楚, 若是此时出现,以后某天骤然消失, 对两位老人的伤害恐怕更大, 儿子死了,还可以期待投胎转世,轮回做人,但若是魂飞魄散了,怎么也无法让人心安了吧。 短暂的伤痛已经过去, 让死水再起波澜, 未必就是什么好事。 而且, 鬼的存在, 对人来说,未尝不是另一种惊吓。 景晨犹豫了很久,符箓还有一些,他装作路过的人去看过了两位老人的状态,老爷子在帮着附近的工程队做一些清理的活, 按日结钱。 老太太接了一个保洁的活, 每天都要跟着电梯上上下下去清理楼层,哪怕工具都趁手,也是挺累人的。 这一日, 老太太回来的时候是被人送回来的, 她在扫地的时候不知道踩到了哪家弄的肥皂水, 直接一滑摔倒了, 被送回来的时候都直不起腰, 却还是坚持着不肯去医院。 “没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没事儿。” 她坚持这样说着,她这样的年龄,如果进了医院,总是不能那么快出来,各种疾病住院是住不起的。 听到消息的老爷子回来看了,一脸的苦闷,心里头烦。 “不然还是去医院看看吧。”他说着拿出了医保卡,两人身上都有些老年病,医保卡上的钱,每年取一些常用药之后就不剩什么了,自己负担药费的话… … 手指微微颤抖。 “没事儿,就是摔了一下,现在老了,腿脚不那么好,看着就严重,过段时间就好了。”老太太说者打发老爷子吃饭,“我就熬了点儿粥,你就着咸菜吃吧。” 咸菜是自家腌的,老太太每年都坚持做一些腌咸菜,因为儿子爱吃。 “哎,知道了。”老爷子应声过去吃饭。 老太太在床上趴着,景晨过去看了看,他能够看出老太太腰上的骨头出了点儿问题,有些裂缝,不那么严重,但是疼的确是要疼一阵儿的。 有些无奈啊,因为这是无法用精神力矫正的。 次日,景晨再次贴上符箓上门。 “你、你是?”老爷子今儿在家照顾老太太没出门,听到敲门声过来开门,打开门看到门外的年轻人,努力睁了睁眼,有些不敢认的样子。 “爸,我是景晨啊!”景晨努力做出些激动的样子来,把帽檐往上推了推,抬头露出正脸来。 老爷子惊多于喜,转眼脸上又有了怒色,骂道:“你是哪里来的骗子,来骗我们!丧良心啊,连老人都骗。” “爸,我真的是景晨,你先开门,让我进去,外面太阳太大,我受不住。” 景晨略显焦急地说着,清晨的阳光并没有完全穿透楼道的小窗户,这里的光线并不那么明亮。 “怎么了,我好像听到了晨晨的声音,是晨晨吗?”老太太说着话眼泪先流出来了,多少次,她都希望听到儿子回家的声音,听到他说之前的那些都是一场噩梦。 老太太努力要从床上爬起来,结果却弄倒了杯子,老爷子听到动静,忙跑着过去扶。 景晨的动作却比他还快一步,他带着厚厚的手套,扶人的时候胳膊伸得老长。 老太太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儿子,眼前被泪水模糊一片,她哭了一声:“儿啊,你可算是回来了!”什么也不想问,什么也不想知道,只想要抱着自己的儿子,好好地哭一场。 “妈,我终于回来了!”景晨也是一脸的激动,转头却让老爷子拉窗帘,“爸,你先把窗帘拉上,咱们再说话,妈,你可不能离我太近,我现在是鬼了,离得近了对你们不好。” 老爷子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看了景晨一眼,并没有发现他的影子,心沉了沉,走过去拉上了窗帘。 “妈,我终于能够回来了。”景晨说了自己的事情,被杀死后怎样成为了地缚灵,不能够离开,直到前段时间,才终于能够走出来,他第一时间就过来寻他们了。 “我的儿啊,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老太太才不在乎是人是鬼,她只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子,拍着那长袖的衣服,她说,“妈不怕,妈的儿子,变成鬼了,妈也不怕,那挨千刀的女人,她怎么就那么狠?” 想起来,老太太就要骂一回,就算自己的儿子真的脚踩两条船了,你打他骂他,她都认了,谁让儿子做错了呢?但是拿着刀子就杀人,这是个什么品性? 想着又拍打儿子,“你找的那是什么女友啊,就这样把自己的命送掉了!” “妈,我错了,真的,我知道错了。”景晨做出讨好的笑来,对于原主的这种眼光,他也是觉得有些瞎的。 老爷子沉默不语,坐在旁边儿,听着母子两个很快就说说笑笑起来,他终于忍不住说:“你现在是鬼了,不用去阴间吗?” 老太太听了转手就打了他一下,“儿子好容易回来,你说的都是什么话?”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应该是暂时不用担心这个的吧,可能是我在世间还有牵挂,所以不能去投胎?”景晨这样说着,然后自信满满地说,“爸,妈,别担心,我现在很厉害的,知道五鬼运财吧,我现在特别有钱,我是回来让你们过好日子的。” 见到两位老人不相信,景晨就把背包里的钱拿出来,这些钱有些是零散黑吃黑得来的,有些是他路上发现无主的钱财直接占为己有的,要说鬼力在这方面的作用还真是大,这种特殊的能力对于沾染了人气的东西最为敏感,而流通的钱币就是沾染人气最多的存在。 “你,你这是抢劫银行了?”老爷子吓了一大跳,他还真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堆在一起。 “爸,你想哪儿去了,我是那种会犯法的人吗?”景晨翻了一个白眼,说,“这些都是无主的钱财,我能够找到它们,他们就是我的了,保证来历正当,没问题。” 都是旧钞票,又不连号,赃款的可能性太低了,至于其他的,谁知道是谁藏了钱又忘了,反正他发现了就是他的。 违法不违法的,当了鬼还想那么多,也不累得慌。 糊弄了老爷子之后,再看老太太一副“我儿子就是有出息”的表情,景晨觉得自己的解释大约有些多余。 因为是自己的亲人,所以什么都愿意相信。 装模作样地问了一下老太太现在的状况,景晨一脸紧张地说要去医院,有钱不看病,是不是傻。 “你现在能晒太阳?”老爷子犹豫着问。 “我现在会做一种符箓,贴上之后能够有形态,也能白天出现,不过不能晒太阳,还是要避着点儿,再就是没影子。” 没影子这一点基本上很多人都会忽略,尤其是大白天的,没谁专门盯着影子看。 “哦,那就好。”老爷子松了一口气,他就怕万一… …再看看自家老旧得不怎么遮光的窗帘,似乎应该换一个了。 景晨是用电话叫的救护车,老太太嫌花钱是不肯的,但是拗不过景晨,最后笑呵呵地被送上了车,倒让跟车来的护士很是奇怪,病人状态这么好的还真是少有。 车上说了两句,老太太拉着景晨的手给人介绍:“这是我儿子,我儿子回来看我了。” 翻来覆去,总是这么两句话,听着让人心酸。 景晨手上的手套已经摘了,大夏天的长袖衣服还能说是怕晒,戴着手套就有些过了。 冰凉凉的触感好像要渗入骨子里一样,察觉到景晨想要抽出手,老太太又紧了紧,握住不放,她怕儿子再消失不见了,眼角有泪,自己伸手擦了,嘴角还翘着,很高兴的样子。 “妈,你放心,会没事的,我陪着你,不走了。”景晨这样答应着,一遍遍许愿。 直到老太太被送入检查室,她才松开手,目光还殷切地望着,不舍得眨眼地看着景晨的方向。 “你,真的不走了?”老爷子迟疑着,一路上,他的话都很少。 “现在肯定不走,不看见你们过好日子,我不安心。”景晨说。 这一句话让老爷子红了眼圈儿,多少次,他都暗暗骂这个不孝子,辛辛苦苦多少年培养出来的儿子,明明那么优秀,怎么就在女人身上栽了跟头呢?可又能怎么样,到底是他们的儿子不争气,又能怪谁? 当年的事情出了之后,追责都没办法追,那个自杀的女孩子不知道去了哪里,那个房子,后来知道并不是他们儿子的,房主心好,连租金也没要,也没让他们赔钱… … 算是杀人案,可是凶手也死了,所以,茫茫然的两位老人不知道是怎么办完儿子的后事的,学校里的领导也给帮了点儿忙,总算一切安置妥当,回到家中,痛哭失声,怎么会这样? 只希望是场噩梦早点儿醒,可如今,又怕是做梦。 “不走了好,不走了好。”老爷子吸着鼻子说着,声音哽咽,就算是梦,现在总算也不是噩梦了,不要醒了,就这样睡着,挺好。 675.第675章 世上无主的钱财并不是太多的, 更多的是一些未曾发掘的古董之类的,这类东西的挖掘对景晨来说不算费工夫,鬼身并不是物质状态, 能够穿透土层, 就算是要把东西带上来费劲儿,但也是短暂的。 只是,这些古董变现比较麻烦,若是不卖出高价, 钱少不能一下子解决问题,若是要卖出高价, 就要更长的时间, 景晨有些不想等。 迫不得己, 他就身入网络, 干了些没本钱的买卖, 发现原来鬼身化作数据流之后, 比自身操控还方便。 把那些基本上百八十年没人动的账户之中的钱转出来,几番周折之后就成了景晨的钱,拿着也是顺手。 有了钱,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老太太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 趁着这些时间, 景晨解决了最要紧的资金问题, 还不等老太太出院, 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养老院, 准备安置两位老人。 “我现在到底不是人了,跟你们在一起时间长了不好,我还有我的路要走,以后我会尽量为你们安排好的。”景晨最终还是把这句话直接说出来了。 人鬼殊途,这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这么些天,老爷子和老太太也是看明白了,儿子日常做事就算是有形态也都规避着跟他们接触,看望他们还要防着别人发现端倪,有一次老太太听到一个护士嘀咕“影子”什么的,差点儿没把心脏病吓出来了。 这种情况下,若是长久生活在一起,还是很挑战心跳的。 儿子都去了那么多年了,再怎么不能接受,也都接受了,如今再看到,欣慰还是有一些的,对于死后的世界也没有了太多的惧怕,如果以后一家子都成了鬼在一起,似乎也是挺好的。 “儿啊,妈知道,是咱们拖累你了。”老太太说着又忍不住抹泪。 “妈,是儿子不孝。”景晨赶紧反驳。 这件事,在不知情的二老看来,完全就是别人的错,儿子好好的,也不想早死啊,结果,轮上了,到底是一个没办法。 “行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也尽力了。” 老太太看得开,多少人能够活着见一回鬼呢?以后纵然不在一起,至少知道儿子不是完全没有了,心里头也安慰。 老爷子拍了拍景晨的胳膊,他现在老了,身高已经拍不到儿子的肩头了,看着儿子死了一回懂事了这么多,心里头也是有些安慰的,但这样的安慰宁可不要。 他的儿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你去忙你该做的事情吧,不用守着我们了,这里的环境挺好,我们都能适应。”老爷子很是看得开,如今儿子能够回来,安排下他们的养老问题,已经是意想不到的惊喜了,其他的,再多要求,也是为难。 当父母的,从来舍不得为难自己的儿女。 忍着心中的情感,老爷子的声音有些微颤,看着炎炎夏日还把自己包裹成怪人模样的儿子,摇了摇头,罢了,不要强求了,若是害了儿子,真是死都不安心啊。 “爸爸,是我不孝,以后若是有什么,你撕开那个符纸,我会知道的。” 景晨留下了报讯的符纸,这种符纸能够做到的很少,却是凡人也能够使用的,只要撕开,破损之后,制符人就会知道携带符纸的人出了事,也仅此而已了。 老爷子点点头,没有多说,他想着,大概是用不到的,留作纪念吧。 离开了养老院,景晨就直接回了原来的地方,可能是在这里当过地缚灵的缘故,这里的变化,他在很远的地方都能够有微弱的感应,算算时间,大约也是何慧尝试杀鬼的时候。 这种时候,何慧尝试的还是驱鬼的方法,她是爱在网上混的,各种有用的没用的东西混杂在网上,只要有心,还是能够找到一点儿真材实料的,何况上千年下来,关于鬼的传说从来不曾断绝。 哪怕现在不让宣扬封建迷信了,但是说到阴木阳地之类的说法,还是有人会信,半信半疑的就更多了。 而很多教派,佛教道教,对这方面都有着各自的说法,想要让人完全斥之为虚妄,也有些过于强人所难。 房间里开着灯,彻夜不关的日光灯照得屋子如同白昼,披头散发的女子坐在电脑前,面对着幽蓝的屏幕不停地翻阅着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间杂一些恐怖的图片飞逝而过,她也只是冷笑两声,翘起的嘴角分明露出一种豁出去的残忍。 躺在床上的男人用枕巾蒙着上半张脸,好像在睡觉,强忍着没有翻动身体,却无法控制某些神经的微微震颤,听得那冷笑声,不自觉起立的鸡皮疙瘩证明了他并没有陷入熟睡之中。 怎么可能睡得着呢? 这样的日光灯照得人心里头都发慌,尤其是… … “你到底还要不要睡觉了,这大半夜的,多少天了,你这样,我真的跟你耗不起了。”黄海洋终于忍不住掀开枕巾,露出一头被枕乱的短发,他的眼下有着浅浅的青黑,看得出最近的休息都不是很好。 “你什么意思?我说房间有鬼,要搬个地方你不愿意,你就这么看着我被鬼欺负,你还是不是我男朋友了?”何慧说着回头,屏幕的光落在她的脸上,让她眼中也闪烁着同样的蓝光。 黄海洋呼吸一滞,他差点儿以为自己看到了活生生的女鬼,理直气壮的声音稍微低了一些:“说了多少次了,没有鬼,没有鬼,什么鸡血狗血黑狗血,你都试过了,还不行吗?你到底还要怎么样?你看看咱们现在,还有过日子的样子吗?这样的生活,真的让我很累,白天都没有精神好好工作了。” “真的没有吗?没有为什么我的电脑会出现一些血字,没有的话为什么灯泡会突然炸开?还有,我半夜听到的声音,难道是我幻听了吗?” 何慧说得有理有据,一开始,她也是不愿意相信的,可是后来从别人的口中听说了凶杀案的事情,听说了凶宅的事情,再有那些无法解释的恐怖事件,她就觉得有些事情还真是宁可信其有了。 只可惜,在这方面,她并不是什么专家,为此她还请教了一些书友关于如何驱鬼的问题。 那些血是最常用的方法,其他如同桃木朱砂,现在房间之中还有摆放,就是有些不起效,那些古怪的事情总会发生,但,似乎也不是完全不起效,比如说灯泡炸裂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得少了,换成了水杯破碎,还有一碰就会碎开的碗,包括她某些不翼而飞的东西,还有一些血字警告什么的。 警告?哼。 何慧的眸中全是阴冷,不管是人是鬼,敢犯到她头上,她就要让它魂飞魄散。 对上何慧的目光,黄海洋有些疲惫,垂下的眼中还有些躲闪,他是真的想要分手了。 “海洋,你也要体谅体谅我,我是很害怕这些的,一想到要在这样的房间之中睡觉,我就满心的不安,哪怕是你睡在我旁边儿,我都怕半夜换成了鬼,所以,如果你坚持不肯搬走的话,就支持我试验试验那些方法,如果哪个起效了,以后不就好了?” 何慧说得在情在理,跟之前的几次一样,黄海洋听了,最终重新用枕巾包了头睡觉,一声不吭的样子似乎是在默认。 从一开始的安慰关怀,到现在的吵架无语,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越来越单薄了,如同被绷紧的线,随便一点儿力道就能够把它扯断。 但,怎么可以断呢?何慧不会允许。 “我早就说过,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们两个是要永远在一起的。”何慧这样说着,转过了身,继续看着电脑屏幕,锲而不舍地寻找驱鬼的方法。 一回来就看到了一场争吵的景晨表示无语,这一对儿,眼看着都成怨侣了还不分开,要情不要命吗? 这样想着,他检查了一下屋子,除了一些多出来的东西和某些没清理干净的痕迹,其他都还好。 看着符纸朱砂等物,再看着那不知道用什么动物学绘制而成的六芒星“魔法阵”,景晨简直要笑。 何慧能够这么一本正经地做这些事情,她是认真的吗? 好吧,西方社会也是有鬼的,只不过它们更多被称呼为幽灵亡灵什么的。 大部分符纸都是无用的,却也有那么一两张存在色差的符纸让景晨感觉到微弱的灵光,应该是有些用途,这也不在景晨的意料之外,世上万物,相生相克,如果存在鬼,那么必然存在另一种阳属性力量与之相对。 景晨一路上都尽量用普通人的方式赶路,也是为了不引起这阳属性力量的反弹,如今看来,他的选择没有错,这种力量果然存在,并且还被一些人所使用着。 那些符纸上携带的力量对如今的景晨并不能够造成太大的威胁,鬼力实在是一种很作弊的力量,一旦修炼进入顺境,便是一日千里的积累,最大的弊端就是这种力量容易使人迷失心智,因为它的厉害是双向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总会有厉鬼出现,这些厉鬼可能一开始并不是什么厉鬼,但鬼力的积累总会让它们走到那一步,最终的结果不是太过张扬被人所灭,就是自身无法承担这样日益增加的力量,最终爆体,魂飞魄散。 676.第676章 如今景晨不是地缚灵状态, 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更多了一些,比如说把自己附身在衬衣纽扣上,跟着黄海洋白日一游。 黄海洋的人缘儿很好, 他一进公司就有美女前台笑着跟他打招呼, 他也风度翩翩地回话,即便眼下还有着黑眼圈的残留,却也显露出了精明能干的状态来。 一路行到楼上,各个部门的人都能够跟他互相问好, 还有漂亮的小助理主动给端来了咖啡,友好地劝说他尽量少喝点儿, 免得影响晚上的睡眠。 整整一个上午, 黄海洋的工作状态都非常好, 跟他昨天在家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临近中午的时候, 一位大美女过来找黄海洋一起吃饭, 那位叫做珊珊的美女有些眼熟,景晨回忆了一下才发现这不就是原主之前的那位白富美女友吗? 世界还真是小,兜兜转转,又是熟人相见。 “最近怎么样,看你精神不是很好。” 珊珊这样说着, 眼中流露出一些关切来, 看起来似乎对黄海洋有些不一样的注意。 黄海洋笑了笑, 说:“没事儿, 就是睡眠不太好。”他说着伸手揉了揉眉心, 午休时间,似乎所有的疲倦都涌了上来,连说话的腔调都透着点儿性感的慵懒。 珊珊关切地看着他,问:“要不要请假休息几天,或者干脆放个年假去外地走走,散散心?” “不用,你还不知道我嘛,要是闲下来,非要生病不可,最近的策划案有点儿急,过段时间吧,等到这个案子忙完了,我就休息休息,到时候还要你推荐一下旅游地啊!” 黄海洋跟珊珊很熟的样子,说起话来格外轻松,脸上的笑容一出,疲倦之色都被冲淡了。 珊珊看着他,也笑起来:“那是当然,我一定会为你推荐更好的。” 两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房子的问题,景晨这才知道,这套珊珊送给原主的房子是怎么被倒手的了,竟然是珊珊委托朋友的名义卖给了黄海洋,而那个价格,连房价的一半都没有吧。 “抱歉,我并不知道房子的问题,如果… …”珊珊的话说到一半就被黄海洋打断了,“没事儿,我从来不信这个的,房子是我决定要买的,就算是有什么问题,我也能够担起责任来,这并不是你的问题。” 黄海洋说得很有担当,他的面上还带着些温和的笑容,抚平了珊珊的歉意。 你来我往地说了些话,珊珊就劝着黄海洋去休息了,她的办公室有一个休息间,她表示自己平时并不午睡,让给了黄海洋睡。 是很私人的地方,处处都透着女性的气息,黄海洋推辞不过,松了领口,躺着睡了。 景晨没有睡,看着珊珊,她对着黄海洋表露出来的情意不是假的,所以,她是知道对方有女友的吗? 有意思,有点儿意思。 景晨好像发现了另一层隐藏在剧情之后的故事,他连续几日都开始跟踪黄海洋,上班下班,看到这两个在公司里出双入对,公司很多人都把两人当做恋人一样,而他们之间的相处,似乎也跟真的恋人没什么两样。 蓝颜知己,还是红颜知己? 两人的话题之中很少会提及何慧,好像已经忘了还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而何慧,这段时间忙着排查怎样驱鬼,连电话查岗都少了,让黄海洋和珊珊的相处愈发无所顾忌。 某一日,景晨看到黄海洋随手把一样东西扔在了一个装饰瓶里,那是一个纽扣大小的黑色圆形物体,并没有太大的声音,直接落在了瓶底。 当天晚上,当瓶子炸开的时候,黄海洋从床上惊醒,何慧也从电脑前回神儿,她开着所有的灯,并不关闭的房门让她一眼就能够看到客厅的那个碎裂的装饰瓶。 “又是鬼,你看,我说有鬼的!”何慧好像是逮到了什么实证,抓着黄海洋的胳膊说,“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难道你还觉得没有鬼吗?” “巧合吧,可能是瓶子的质量不好。”黄海洋的声音并不坚决,说着自己都不太相信的鬼话。 何慧不依不饶,却也不再跟黄海洋争辩,可能在之前,她已经跟他争辩过无数次了,都没有什么效果,只会换来争吵,她当然知道吵架伤感情,自然就会避免再次吵起来。 黄海洋松了一口气,放她去查看情况,从一开始的退避三舍惊声尖叫,到现在能够拿着小刀上前查看,何慧的变化是巨大的,这一点,让黄海洋微微皱眉。 胆小的女友突然变得胆大,然后呢? 景晨看着,终于明白了这其中的曲折,而在之后的日子里一点点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透露出一点儿心意的白富美,已经受不了现在女友的黄海洋,两个人一个有心一个无意,借着一套有“过去”的凶宅,就这样默契地促成了现在的状况。 按照他们的剧本,何慧最后只能同意分手,因为她受不了被鬼威胁的日子,又不能够让男友搬走,远离她认为的危险,意见不同时候的争吵,渐渐淡漠的感情… …一切的发展都是顺理成章的。 谁知道,何慧并不按照这个剧本来,她其实并不如她表现出来的胆小,于是,崩盘了。 这可真有意思,坚持不肯分手的女友,坚持让自己还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男友,有心抢别人男友却又不肯落下话柄的白富美,这一出戏,可是真有意思。 再想想自己所知道的剧情,何慧最后连鬼都灭了,这种彪悍,恐怕死都会拖着黄海洋一起死,那么,一场空的两个人会怎么办呢? 悄然抽走了几张有灵光的符纸,后面的几天,景晨又查了一下何慧弄来符纸的渠道,见到了那个并不太出名的寿衣店老板,拿着祖传的手艺当坑蒙拐骗的绝活,这人也真是被耽误了。 景晨亲自出马,给对方托了个梦,入梦术还是很好用的,用鬼力操控起来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梦中被恐吓了一把的小店主再也不敢随便卖那些有灵性的符纸,却换得了一篇以为是虚妄的修炼法,真正修炼有了成效,自然更加不敢违背对鬼的承诺了。 用招魂术找来一两个冤魂,达成交易条件,景晨帮忙做一两件事情,揭露对方的冤屈,对方则帮他吓一吓珊珊和黄海洋,这两人不是想要搞鬼吗?先让他们见见鬼如何? 至于何慧,只要把真相告诉她就好,剩下的看她选择怎么做。 景晨通过网络把所有的真相都以“一个不忍看你被愚弄的知情人”的口吻告诉了何慧,看着对方微微发红的眼,景晨轻轻叹息,这人,也有些可怜之处。 冤魂们的事情都不算太难办,他们知道自己成了鬼,报仇就是最大的愿望,而这一点,对景晨来说,只要透露出真相,自然会有人帮忙,并不需要自己亲自破案追凶,借助网络就轻松搞定,方便快捷。 对他这种取巧,冤魂们也没什么意见,谁让自己没有这份儿能力呢? 眼看着警方已经出动,冤魂们就老老实实去做景晨要求的事情,只是吓人而已,又不是太难。 却没想到,这一吓还吓出了另外的真相,原主当年的死亡,并非是表面上那么单纯。 作为一个智商在线的白富美,珊珊唯一的识人不明就是在原主的身上,少年少女,正是年华正好的时候,她把什么都给了那个男生,纵然父母都觉得不妥当,她还是做了一定要在一起的准备,这个房子,原来是准备当□□巢的,小情侣的爱巢。 结果,却被原主当做了偷情的地点,一次,两次… …次数多了总会被怀疑,然后被发现。 珊珊太恨了,恨得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恨得亲自出马,成了那位第二女友的闺蜜,找了催眠师对对方下了暗示… …悲剧发生之后,她只是冷笑,这是她安排好的剧本,一切都完美进行。 有了上一次的成功,她才会有了这一次的想法,才有了如今的局面。 景晨听了这些,轻轻叹息,原主倒是死得不冤枉,谁让他招惹了这么一位心狠的主,硬生生就被杀得魂飞魄散了。 珊珊也真是有能力,事到如今,便是知道这些,证据什么的都是没有的,能怎么样呢? 再起波澜的真相对两位老人来说,真的就更容易接受吗?那无辜枉死的人已经不能复活,其他的,不过是活人的心理是否好受而已。 景晨想得明白,他就算替代了原主,到底不是原主,这些事情,他是可以不用管的,只是因为这么一点儿渊源,他还是去见了珊珊一面。 “我等着你。”他这样说着,在珊珊的面前露出了一个原主常有的笑容,温和优雅,看着珊珊的惊声尖叫,身形渐渐消散。 何慧和黄海洋没有分手,他们成了一对儿互相折磨的怨侣,珊珊则去了国外疗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回来… …景晨搭着两个怨鬼的顺风车跟着勾魂索走了,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地府”会是怎样,他很想看看。 677.第677章 “这辈子都不要想着分手。” 喃喃说话的女子脸上神色阴冷, 眼角之中流露出来的似乎还有一种狠劲儿, 嘴角微微下撇, 透出几分不屑来。 真的以为她是吓大的吗? “姑娘,您这事儿做得可真是… …” 墓地之中, 正在敲开石板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年龄大点儿, 有那么点儿不忍心的意思在, 忍不住想要劝一劝,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呢? “放心好了,该给的钱不会少的, 这是我找大师请教来的,也不怪我,谁让这人做了鬼也不安生, 既然如此,我总不能够平白被害,也不能够任由他再去害别人吧。” 女子这样说着,看了一眼墓碑上那个青年的照片, 照片之中的青年笑得有几分内敛, 沉静的目光像是透过了墓碑看到外面来, 让人一见就觉得心头一凉。 “你也不要怪我, 要怪就怪你自己,找的女友不好, 又花心, 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她这样说着, 脑子中倒是有了些灵感, 或者可以写一篇新的小说,就从这里入手,人鬼情嘛,多少年都会是牵动人心的故事。 作为一个爱好小说的,她的胆子其实不小,平日里做出害怕的样子来,一来是真的害怕,二来,身边有个样样都能的男友来,她也想要满足一下自己小鸟依人的愿望,能够楚楚可怜被保护,谁愿意如同女汉子一样什么事情都一肩扛? 可惜啊,黄海洋看不破。 说话间,两个请来的工人已经把石板翘了起来,能够看到那个精美的木雕骨灰盒。 这座墓一看就能够看得出他的亲人为之花了大价钱,不说这墓地石碑多少钱,只看那骨灰盒子,就不是几千块钱的东西,雕工精美的盒子被取出来,拿着盒子的工人,手有点儿颤,哪怕是大白天,还是有些瘆得慌。 “这是新建的墓?” 旁边儿有人路过,看了一眼,疑惑着又看了一眼,还从没见过现场放骨灰进去的场景。 年轻人有些好奇,多看了两眼,却也没有多问,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多问得好,只是忍不住好奇心,又把目光往女子的身上和墓碑上那个照片之中的年轻人那里一扫,别说,好像还挺相当的。 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并没有多么在意,所以并没有看到立碑人那里父母的名义。 人来的时候,工人的动作也没有什么不自在,另外一个还戏精上身一样紧着叮嘱:“小心些,这时辰都是算好的,不能错。” 别人听到这样说,愈发觉得这片墓园规矩,要知道下骨灰的时候,家人基本是看不到的,他们能看到的就是完好的墓碑,有没有良心,晒不晒太阳,那都是墓园的事儿了。 旁边儿一家举着伞的队伍之中,有人留意到这里,说了一声:“这地方选的还不错。” 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给墓园做了活广告的工人见着人走了,这才打开了骨灰盒,这种盒子封好之后是不准备再开启的,都是死封,这会儿打开,难免破坏了盒子。 女子往后站了站,不准备沾染上那些骨灰一点儿,把口罩带上,说:“把鸡血撒进去,拌匀了之后放到火里面烧,最好烧到什么都没有,如果还有,就拌水泥,用来泥封。” “您放心,都说好的,我们肯定照做。” 年轻的工人应着,手脚麻利地动作起来,该有的东西都带齐了,一个桶里面放着,这会儿一样样取出来,一点点按照顺序弄着,大太阳底下,伞也没有,就这么干晒着弄。 年长的那个不太想插手,反正这活儿也不复杂,他就在一旁搭把手递个东西什么的。 “这方法真能管用吗?我还没听说过,挺新鲜的。”干着活也堵不住嘴,年轻的问着。 女子没理会他,又往后站了站,差点儿被后面的墓碑碰到了后背,这才平移了脚步,往旁边儿远了些。 “不管是不是管用,都是损阴德。”年长的这样说着,叹息一声,又跟墓碑小声念叨,“冤有头债有主,你可不要怪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不想的,唉,没办法啊!” 人家给的钱多,没办法啊! 几百块钱就卖了良心,也是生活所迫。 年轻的不以为意,这点儿活就能赚几百,太值了,他巴不得天天有这样的活。 说话间,火已经点了起来。 现在扫墓都有规格,不让随意到处点火,幸好这会儿也不是祭拜的时节,来扫墓的人少,墓园里头也没那么多保安来回转悠,他们这边儿把地方围起来,悄悄点了火,也没什么浓重的黑烟,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就是那味道,实在是… …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总能够从中闻出一股子腥臭来,是了,有血,是血腥味儿吧。 最后烧出来的自然还有些灰,年轻人随意拢了拢,就在原地拌起了水泥,也不要多,一小桶就够了,弄好了这个,随意浇在骨灰盒的所在地,再把一个水泥墩扔到坑里埋了,扔进早就准备好的符纸,依原样合上石板,这就齐活了。 年轻的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扬声说:“这都完了,还有什么事儿吗?” “没事儿了。”女子说完,很是懂行地又给出两张红钞来,说,“麻烦你们了,买点儿酒喝,也去去晦气。” “好嘞!”年轻的笑得开心,他就最爱喝酒。 年长的总是有些泛苦的脸这会儿也有了笑容,不再那么犹犹豫豫,好像随时都会反悔的样子了。 两人先离开了墓园,他们本就是工人装扮,墓园的人都以为就是来收拾墓地的工人,多一句问都没有,就放他们离开了。 女子多停留了一会儿,看着墓碑轻声说:“你也别怨我,总是你做了鬼不安生,惹得人不得不动手了。” 说完了,心理上更轻松了,也不再久留,转头拎着包走了,还没走出墓园,就把墨镜带上了,大大的墨镜遮了大半张脸,多少遮挡了一下容颜。 一路坐车回到家中,看到已经在家的黄海洋,她的脸上露出了点儿笑容来,说:“今天回来得早啊!” “嗯。”黄海洋应了一声,看到她这刚刚从外头回来的模样问:“你这是去哪儿了?” “哈,以后可算是没有烦心事了。”女子,何慧这样说着,把手上的小提包往沙发上一扔,随手一踢,脚上的鞋子也甩了出去,飞到一旁,她自己紧跟着搂住了黄海洋的脖子,给了对方一个贴面吻,笑着说,“我去解决那鬼作怪的事情去了,这次我来了个狠的,那鬼必定已经魂飞魄散,想要作怪都不可能了。” 何慧笑着补充道:“敢和我作对,就是做了鬼,也要让他好看。” 黄海洋扶着她腰的手僵了一瞬,轻声问:“你都做了什么?” “没什么,不过是让他的骨灰再死一次而已。”何慧这样说着,轻描淡写的样子,好像不知道自己所为有多么厉害似的。 “这样,是不是违法?”黄海洋第一个想到了这里,犹豫着,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样子。 何慧又亲了他一下,轻轻的吻后,说:“谁都不能破坏我们的生活,谁都不能… …我也会杀人的,就像那人的女友一样,大不了就是同归于尽,也能当一对鬼夫妻。” “你确信这样管用?”黄海洋转移了话题。 “不管用也没事儿啊,把我逼急了,大不了一同做鬼,我难道真的怕了不成?再说,不是还有你吗?亲爱的,你总不会看着你老婆被欺负吧,你自然是要挡在前面的。” 何慧说得一派轻松,然而她的意思还是让黄海洋体味到了,她随时可以先动手,杀了他这个枕边人,然后让他成为鬼,去应付鬼。 晚餐是西餐,何慧难得动手,一步步按照说明做的,超市买来的牛排,按照说明的时间步骤,一一照做,出来的味道也并不难吃,只是,太多的番茄酱在昏暗的烛光之下,如血一样,随着切割的痕迹流淌。 晚上,两人躺在同一张床上,都累了,却都没有睡,黄海洋试探着看了一眼身边人,然后摸出枕下的手机,在这个难得能够关灯的夜晚,看了一眼上面刺眼的时间,再关掉,放到了一旁的床头柜上。 何慧轻轻翻了个身,想到自己手机上收到的两张照片,想到自己去黄海洋公司听到的闲话,嘴角一勾,胳膊伸过去,搭在了黄海洋的腰上,这个男人,是她的,那就谁也抢不走,想要借鬼吓唬人,行啊,她就杀鸡儆猴,让她知道知道,想要撬墙角就要做好去死的准备。 这一夜很平静,没有争吵,一如他们之后度过的很多个夜晚一样。 何慧和黄海洋后来结了婚,两人的婚礼很热闹,婚后的生活也一直很好,黄海洋是公认的好男人代表,无论婚前还是婚后,朋友相聚的时候提到以前,总是说他面对白富美的诱惑都没走错路,是个木头脑子。 黄海洋只会喝酒,他难道真的没有动心过吗?动了,但,退了,他不敢挑战一个疯狂的女人会做什么,哪怕这是和平年代,但总有些人是无惧律法的,死了的人从来不需要公道,他不敢去赌。 678.第678章 世界的层次有多少? 随着勾魂索离开之后, 景晨真的见到了“地府”, 但这跟他之前所见过的所有地府都不一样, 并没有黄泉路,也没有奈何桥, 更加没有审判人一生善恶的阎罗殿。 灰雾之中的锁链不知道连接着什么地方, 他只能跟着往前走, 在前进的每一步中, 都能够感觉到一种力量在被消耗,是鬼力。 这种状况令他警觉, 再想要撒开手,离开勾魂索的束缚却不能够了,那本来就是一种沾上鬼就无法放开的锁链, 自然不会让任何一个鬼逃脱。 在他前面的那个怨鬼渐渐淡化了怨气,失去了神智,茫茫然跟着锁链往前走,一步步, 走得自己的身形都要消散掉了。 从脚开始, 景晨看到, 他已经被周围的灰雾所同化, 也变成了灰雾的一部分。 景晨坚持着,在他觉得自己的鬼力就要被消耗干净的时候, 他好像终于看到了前面的白色大圆盘, 很像抽奖用的大□□, 而最前面的一些灰雾化作丝一样的存在飞入□□中心, 随着□□的转动,有白色的光点飘飞而出,向着上面的方向。 危险的感觉让景晨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带我走!】离开的那刻,顺便把鬼身也给提交了,这个时候,鬼身的脚已经快要化为灰雾了。 【那是什么状况?】 【轮回。】 呵呵,还真是形象。 得到答案的景晨并没有因此十分高兴,新的世界环境有些恶劣啊,空气感觉都不清新了。 闭着眼睛,也没着急起来,先跟系统探讨了一下上个世界隐约见到的那个大□□,因为是□□所以是轮回吗? 【不是说善恶自有因果,然后还要分什么畜生道,人道等六道轮回吗?】景晨还真是头一次见到那么赌博方式的轮回,简直自动化到极致了。 按照他的揣测,勾魂索的另外一端连接的就是轮回的中心,所有勾魂索上的鬼魂,都会在灰雾之中渐渐被洗白,没有了记忆没有了感知,如同白纸一样被纳入□□之中,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大约是滚筒洗衣机的工作原理? 飘飞出去的白色光点就是处理好的新灵魂了,然后投胎转世什么的,虽然不知道后面的步骤大致是怎样,但猜测到这一步,也有些让人望而生畏。 灵魂对一个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存在,当灵魂被动手脚之后,怎样修复也是会存在裂缝。 而如同这种轮回方式,恐怕不仅仅是清洗。 【不同的世界自然有不同的规则,世界所属不同,自然也会有不一样的存在形式。】系统的回答慢条斯理。 景晨想起来,这个问题他们曾经设计过,那个说自己“无阵营从属,无世界归属”什么的。 【总共有多少个阵营,又有多少世界归属?】 上次被“印记”的事情牵住了心神,竟是忘了细问,这会儿想起来,景晨赶紧问了。 【阵营五个,世界归属无数。】系统简单回答了一句,紧接着又主动解释了一下“世界归属无数”的意思。 这一点放在小世界出来的灵魂上也是有的,具体来说就是从哪个世界出来的人,天然就会被打上哪个世界的标签,而小世界出来的人,若是有幸见识到更大的世界,如中世界,大世界,就会自然更换世界归属,这一点更换有点儿类似于数典忘祖,但好处也是巨大的,能够一定程度上提升自身灵魂质量。 只不过这种更换一般人都不会而已。 其实并不是十分神秘的事情,就是提高对本世界的认同度。 拿景晨自己来说,他在第一次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无论好还是不好,对他来说都是不同的,这种世界一般可以称之为元初,而他走出的那个世界也可以称之为元初界。 元初界对每个人的印象都是深刻的,每个人的身上也都有着深深的元初界的标签,以至于若是换到另外的世界去,就会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而这个适应的过程也是一种慢慢熟悉并且认同的过程,当这个人对别的世界认同感超出元初界的时候,他的世界归属就会自动发生更改,这种更改也可以当做移民看待。 小世界可以更改为中世界或者大世界,但大世界不可能逆向更改为中世界或者小世界,这里有一个不可逆流的道理。 同级别世界更换则简单许多,但同样,同级别的世界更换对灵魂质量提升的帮助几乎没有,所以几乎不会有人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听起来是很简单的,但事实上,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很少。 不管怎么说,元初界给人的烙印都是深到不可磨灭的,而且除了那点儿灵魂质量提升,更换世界归属并没有旁的作用,也谈不上影响发展,一般人都不会想这个问题。 当然,很多人就如之前的景晨一样,根本不知道这个问题。 【原来是这样,那么,我的元初界并没有发生更改吧。】 元初界生活不过几十年,哪里比得上修仙界几百上千年,仅从时间长短上看,更换世界归属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 【并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从系统这句话中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鄙视。 咳咳,好吧,知道元初界烙印深,若是能够以时间长短论,恐怕他的世界归属早就换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说说阵营吧,总共有几个阵营,都是怎么回事儿。】景晨还想着这个问题,【上次我要是答应那个委托,是会被归到哪个阵营当中?】 【人类阵营之中的黎阳别部。】系统回答得很快。 景晨再往后问那个黎阳别部是什么,就被系统拒绝回答了,原因是这属于黎阳个人隐私,委托资料之一,已经拒绝委托的宿主是没有知情权的。 很好,当年其实应该问清楚的。 景晨这样想了一下,倒也谈不上什么后悔情绪,然后再问那个人类阵营的问题,按照系统这种说法,好像阵营并不是势力的全部划分,如果每个阵营底下都能划出若干部的话,这个阵营划分恐怕还是很复杂的。 【… …】系统再次拒绝回答。 景晨等了一会儿,再呼唤两声都不见回音,这才静了静心,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做苏彦戈,目前是新上任的某高中教师,家庭简单,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家庭主妇,作为独生子的他受尽了宠爱,自小就是白马王子一样的人物,各方面条件优秀,一直到工作了当了老师,也是众人眼中的优秀人选。 记忆中,并没有什么缺点在,如果有,大约就是性格有点儿执拗,要做什么非要做,当初苏父让他继续读研读博,他不读,非要跑出来当一个普通的教师,为此还搬出家里居住,有些任性。 今天是原主第一天要去学校报道,作为新的代课老师。 啊,今天! 赶紧睁开眼睛,一看手机,这时间,再不起那真是什么都来不及了。 飞快地起床穿衣,洗漱出门,连镜子都没好好看两眼,只知道原主的长相还成,不算英俊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却也有着自己的优秀之处,不是不易辨识的脸孔。 时间有些来不及,苏彦戈是直接打车去的,到了学校门口有些尴尬,出来太快,忘了带钱包了,幸好本世界的科技程度已经能够支持手机付款了,只是还不熟练,又耽误了一会儿,下车之后就是飞跑上楼。 公立学校做什么都不会太急躁,他是新老师,按理来说还应该再有几节试听课,让学校领导们看看水平如何,可是他正好来了个巧,之前的语文老师因为不小心摔了一跤,不得不提前去医院保胎,他来了就急忙顶上了高三的课。 “小苏啊,你怎么毛毛躁躁的啊?”同办公室的班主任张老师有些看不惯他这气喘吁吁的样子,皱着眉说了一句,不紧不慢地又喝了一口茶水。 “抱歉啊,张老师,今天早上有点儿晚了。”苏彦戈也没多说,他算是后辈,总要多些尊敬。 张老师又喝了一口茶,茶水太烫,一时也不好入嘴,把报纸放到一边儿,说:“好了,咱们先过去吧,先跟同学们认识一下。” “麻烦张老师了。”苏彦戈笑着说,说话间又整理了一下自身,好歹把气喘匀了,这才拿起昨天放在自己办公桌上的东西,跟在张老师后头一起出门。 张老师在这个学校的时间挺长了,从二十多岁混到四十多岁,作为高三班的班主任,个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就是有点儿爱为人师,一路上少不得又说了苏彦戈一些话,主要是让他以后为人师表,沉稳一些。 这些大道理都是老生常谈,没什么新意,苏彦戈听着却十分诚恳地点头,不时奉上笑容,很是谦逊的后辈模样。 张老师当足了老师,进了高三七班之后,语气也不复刚才的散漫,热情地给大家介绍了新来的语文老师,特意给苏彦戈拔了拔身价,说他是从某个名校聘请来的优秀教师。 这个优秀教师的说法还真让人有些心虚,天知道原主考那个教师证的时候就是无聊跟着去了,谁知道后来真的干这个了。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老师,苏彦戈。”苏彦戈笑着自我介绍了一下,在一片掌声之中开始了自己的教师生涯。 679.第679章 当老师其实挺不容易的, 哪怕教案课本都是原主准备好的, 但照本宣科, 还要讲得生动有趣也是不容易,因为是新老师, 又是一上来就带高三的, 时不时还有老师过来旁听一下, 也是很容易制造紧张气氛。 在讲台上的老师就跟站在舞台上的明星一样, 要把下头学生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集中在自己讲的内容上面, 也是挺考验功夫的。 苏彦戈在这方面的经验还真是有点儿欠缺,再加上,这次来得匆忙, 精神力都没修炼起来,连个暗示影响都没法儿施放,于是二十分钟之后,课堂之中出现了嗡嗡嗡的小声说话声, 也是有些让人无奈。 这座学校是公立学校, 教学任务上, 已经排到七班了, 也能知道都是怎样的成绩层次,要知道, 高三总共才八个班是正经高考的, 剩下的艺术班并不在其列。 于是, 有人玩儿手机, 有人看小说,有人自顾自写写画画什么的… …苏彦戈的眼神儿不错,往下头一看,就看到某个坐在第二排还敢明目张胆画漫画的男生,对方那个专注,画得似乎还是小怪兽。 视线移开,只当是没看见,苏彦戈继续讲着该有的知识要点,这些都讲清楚之后,悄悄看了一下时间,似乎节奏快了点儿,还剩了五分钟才到下课时间。 他是新老师,也不好一上来就给高三生下什么老生常谈的告诫之语,也不好一上来就批评人,至于提问,中间的时候该问的要点都问过了,最后快下课的时候搞这个… … “老师,我有个问题。” 有个女生举手示意。 “什么问题?” 苏彦戈心里一松,可算是有人打发时间了。 “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啊?你看我合适不?”女生笑着说,她的笑容明快,看着就是个爽朗大气的。 教室里爆发了一阵“嘘”声,有男生笑得贱贱地说:“谭云,你这石榴裙也太大了点儿,谁都想罩啊!” “老娘愿意,你管得着吗?”叫做谭云的女生,说话立时就带上了点儿粗俗来,看着那男生的眼神儿似乎随时都要挥拳头似的。 又是一阵笑声,还有人直接起立说:“苏老师,你刚来不知道,可不要被谭云给骗了,这人就是个颜狗,谁都喜欢的,只看脸,不看实力。” 班里的哄笑声更大了几分,幸好这时候已经快要下课,一般来说都有些学生坐不住,而巡视的主任也不会在这时候乱转。 “自己短小不精干,还有脸怪老娘挑?”谭云说话间,脸都不红一下,实在让人怀疑这句话的内涵是否真的存在。 “好了,好了,这些与课业无关的问题,我希望不要出现在课堂上,你们是学生,学生的天职就是好好学习,高三又是最关键的时期,在高考之前,我希望你们不要早恋,感情的事情对现在的你们来说还太早,想法不成熟,最后得到的青涩果实,苦的还是自己。” 苏彦戈还不知道剧情是什么,但为人师表,仅仅是这个职业,就决定了他在做事情的事情必须要带着正能量,引导大家积极向上。 这句话说完,刚好时间到了,听到下课铃声响起,苏彦戈很是松了一口气,忙拿着教案等物离开,生怕再走慢点儿,又被问这种尴尬问题。 十八岁的年轻人,说成年了,已经能够负担一些责任,说不成熟,有些想法做法到底还是有代沟。 回到办公室,看到正在看报的张老师,见到他进来,问了一声:“小苏啊,第一天上课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学生们都挺活泼的。”除了最后那个不太好的问题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 “那就好,慢慢适应了就好。”张老师这么说了一句。 同一个办公室的还有两个老师,一个姓陶,是位女老师,也是教外语的,一位是姓李的男老师,负责历史课。 陶老师笑着说:“七班就是活泼点儿,也不好管,亏得是张老师在管,不然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 “哪里哪里,大家都辛苦。”张老师这样说着,面上略有得色,他对这个班的付出还是不少的。 苏彦戈看了一下课表,他之后的一节课在下午了,是给八班上,一个任课老师负责两个班的课程,七班和八班总是连在一起的。 时间充裕,苏彦戈跟大家又说了两句,然后说自己早上没吃饭,现在去小卖铺买点儿吃的。 “早上不吃饭可不好,赶紧去吧。”陶老师善解人意地说着,她其实有点儿聊兴未尽,难得来这么个新人,模样还不错,自然想要多说两句,了解一下。 “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就是不知道照顾身体,等老了该后悔了。”张老师说着,颇有些养生经验的样子。 苏彦戈笑着点头,出了办公室才有些后悔应该再等等的,好容易课间,在教室里闷了一节课的人基本上都出来活动了,虽然走廊里头禁止奔跑,却还是有那人高腿长的跑来跑去,连楼梯都成了跳板的样子,看着还有点儿危险。 学校的年头不短,楼梯有些狭窄,看着上面站着的人,一时间似乎都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再看小卖铺的人头,苏彦戈脚步一拐,就直接出了校门,往外头找地方吃饭去了。 找了家安静的餐馆,吃了饭之后多坐了一会儿,开始查看剧情。 因为总是在悲剧之前,苏彦戈觉得这回当老师,大约就是师生恋,可能就是老师渣点儿,骗了感情不敢认,最后女学生或跳楼或咋地,反正闹成了悲剧。 没想到竟然不是。 七八班虽然有点儿乱,不少学生都是自知高考无望的,纯属混日子混毕业证的。如果原主是班主任,有点儿心气,大约也能上演个麻辣教师什么的,但他又不是,一个代课老师,上完课就完了,只要本科目的成绩说得过去,别人不会让他负责更多。 现在学校之中都有心理咨询室,若是有什么问题,其实也轮不到他来管,还有张老师顶在前头呐。 原主又不是那种兴致勃勃的新手老师,一心想要做出什么成绩,跟学生交朋友,获得学生爱戴什么的。 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单纯把教师当做职业,认认真真教课,教完了课,跟学生们再无交集,公私分明,并不混为一谈。 这其实也应该算是个好习惯,虽然跟同学们不是太亲近,却也免了不少闲话的可能。 剧情中,他就是一直这样做的,上课的时候虽然也出现了今天这种大家起哄的事情,但他不搭理,最后总能够冷处理下去,惹不出什么大问题。 结果,跳楼的还是跳楼了,家长拿着学生留下的手机录音找到学校闹,一直以为旁观者的原主突然成了罪魁,自己都懵了,他可什么都没做啊。 仔细了解了才知道是班上一个女生在酒吧出了点儿事情,学校里的人本来谁都不知道,现在的人际关系,人和人之间大约还没有跟手机亲近,但因为原主一句如同影射的话,对方受不住去跳了教学楼,因为是在课间的时候,影响十分不好。 结果自然不必说,原主就以最不负责任的老师之名登上了新闻,事情越闹越大,苏父也受到了牵连,职称没戏了不说,很可能也要跟教书育人的职业说再见,这种打击对当了一辈子老师的苏父是巨大的,不至于到妻离子散的程度,但以后的生活也少不了挫折磨难。 苏彦戈睁开眼,这事儿吧,原主还真是有点儿冤,他平时去酒吧就是喝酒散心,也不干什么,只是为了找个热闹的环境放松心情,那种环境的灯光音响,去过的都知道,能吵死人,也看不清,真发生点儿什么,那么多人,谁注意得到谁啊! 他一个新老师,对班里的学生还没有熟悉到老远就能认出来,何况这些十八岁的学生们脱了校服穿上别的衣服,再画个妆,一般人也没那么好的眼力认。 就因为这个,所以成了见死不救,再加上那一句“学生的时间就应该放在好好学习上,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句话是应对一个如同今天一样的场面,他回避跟学生恋爱的话题才说的,谁想到别人对号入座,以为他含沙射影,受不了这个打击,冲动跳楼了呢? 这种因言获罪,还真是… … 苏彦戈拿着水杯喝了口水,发现水凉了,也没再要热水,起身走了。 回到学校的时候正是上课时间,走廊里安静多了,进了办公室发现张主任上课去了,剩下的只有陶老师,对方正在备案,看到他打了个招呼就低下头继续弄自己的教案了。 这些老师这会儿看起来都挺好相处,真正出了事,还真没有一个为他说话的,苏彦戈深吸一口气,回到座位坐下,也准备再看看原主弄的教案,这方面,他还不是太熟悉,需要多看看学学,免得再如这次一样出纰漏。 680.第680章 恋上你看书.,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下午的课程是八班的, 相较于七班,八班有点儿更加肆无忌惮的感觉, 知道他是新老师, 也不怕他, 他在上面讲着课, 下头的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 偶尔有什么声音传出来, 他看到说两句,得到的只有“嘘”声一片。 苏彦戈眼尖,写完板书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有一对男女同桌,直接亲吻, 那种旁若无人的架势简直要闪瞎人眼。 对于这个年龄的学生,轻重都不是, 旁的话也不好说,原主说那样平常的一句告诫的话都能躺枪, 他这里, 还真有些因噎废食, 不敢多说了。 老师这职业, 看着光荣,还真不是那么好当啊! 现在的学生,各种权益清楚得很, 老师的威严可是不那么好用。 课间闲聊的时候知道没收手机都被学生告家长了, 理由是手机被收走之后再拿回来发现手机坏了, 老师必须赔偿, 否则就是损害他人财物罪。 呵呵… … 学生们的手机动辄几千,有那种追潮流的,还要弄更贵的来,他自家有钱随便造,问题是年长的老师有几个清楚这其中的门门道道,一赔就要赔上一两个月的工资,还真是让人吐血的心都有了。 因为这个,现在老师们看到学生玩儿手机,顶多口头告诫一下,根本不会再去没收,免得出了什么问题,简直跟被碰瓷了一样糟心。 有的学生还能堂而皇之地说:“我又不是没交学费,我交了学费,你就要对我负责到底,无论我出了什么问题,都是学校的问题,谁让我是学生呐。” 老师也不是爹妈,再怎么想要教书育人,有那个心思,也要学生肯上进才行啊,弄得老师跟服务员似的,追着你屁股后头让你点赞,难道就是尊师重道了? 一说起这个,办公室的老师都是一肚子苦水,最郁闷的还是现在人人都有手机,有些学生偷偷录制小视频,老师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简直都像是要被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着一样,看一眼手机都会被当做是不敬业,还有被举报到主任那里的风险。 李老师说起这个怨气横生,后来陶老师跟苏彦戈说,李老师某次上课的时候家里头不知道什么急事儿,打了电话过来,他这边儿出去接了一个电话,还不到一分钟的事儿,就被人拍了下来,举报上去,扣了工资。 这也不是个例,还有自习课的时候,老师本来就是在上面监督一下,以前的时候,老师不在,该自习大家也是要自习的,结果老师坐在上头看了看手机,大约是有些频繁吧,就有人录下来,然后还成了“一节课看手机多少次”的新闻标题。 “咱们高中还算是好的,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放到幼儿园,小学里头,那真是分分钟都要出事啊!” 小学生讲话不会很听的顽皮小子,老师拎过来那是手劲儿控制不好都是虐待,幼儿园,喂饭喂水,哪个动作不温柔,都是罪,声音大了吓哭孩子更是不行。 跟孩子距离近了也不行,免得有猥、亵的嫌疑。 “高中了,也不是不知事,就是不上心。”陶老师说着叹息,她也有些无奈,这些学生对外语,学得好的那是觉得理所当然,学的不好的,你要是说他,他就会说他以后也不出国,也不去外资公司,根本用不到。 再用不到,难道考试不考吗? 就算有无数人抱怨这个科目不应该,但既然它存在,不能够适应的人便只会被淘汰,这就是社会的残酷性。 “慢慢教,该教的教了,其他的,也只能看个人了。”苏彦戈斟酌地说,他也没什么好建议,这些老师都不知道当多少年了,谁会期待他有什么建议,不过是抱怨一下而已。 下班之后,苏彦戈在外头吃了饭就回家,坚决改掉原主爱去酒吧的习惯,在一片热闹声中体味寂寞,这份心境,他可不如原主矫情。 至于剧情之中出事的那个学生,苏彦戈压根儿没有想过要救的问题,一来是时间地点都不清楚,他不可能天天过去守株待兔,二来十八岁也算是成人了,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既然敢去那种混乱的地方,出了什么事情,责任她自己总是要负担一半的。 回去修炼了一整晚,好歹把精神力修炼上来一些,苏彦戈才觉得心里头安全多了,和平年代,武力值什么的,还是不要太过彰显为好。 一个礼拜的时间很快过去,苏彦戈适应了自己的教师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他跟原主一样,都把这个当做工作。 因为没什么特别想要做的职业,也就不会为了更改剧情而放弃现成的工作,当老师,也是一种体验嘛! 抱着这种态度,苏彦戈的课程安排好像都轻松了几分,实在是语文这门课,再难也能蒙对几分,对大部分学生来说,难度并不太大。 “老师,这门课你开补习班吗?我这里还有很多不懂的,能不能请你专门教一下?”谭云课后过来问,她怀里抱着大开本的语文课本,经过改良的校服格外凸显身材,让人一不留心就看到不太该注意的地方去了。 “我不准备开补习班,有什么不懂的,你现在可以问。”苏彦戈停下了要走的脚步,课间十分钟,也是能够回答问题的,但是瓜田李下,把女生带到办公室,哪怕办公室还有人,这说法也都不太好听了。 谭云有备而来,迅速翻开书,真的指出了几点问题,苏彦戈看了,她还真的有用心,说的问题并不是无的放矢,就是有些超纲。 简单讲解了一下,见对方还不满足,苏彦戈直接说:“这些并不是考试内容,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课外找一些书看,但我建议你还是先把考试内容熟悉之后再说。” “好吧,我知道了。”谭云悻悻地合拢书本,黯然地看了苏彦戈一眼。 苏彦戈只当没看到她这一番眼波流转,拿了教案书本迅速走人,多一秒都不停留。 “哈哈,苏老师被你吓走了!” “谭云啊,你的眼睛不是带钩子嘛,怎么这回不管用了?” “去去去,老娘烦着呐,别找打。”谭云挥舞着课本,如同拍苍蝇一样在几个人的头上各自拍了一下。 教室里立刻有书本飞舞起来,周围的几个学生也都跟着参与进了这场打闹,下学期才会面对高考的问题,这会儿他们都不太紧张。 回到办公室的苏彦戈放下教案,拉过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籍,继续研究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轨迹。 去过那么多世界,他早就发现,很多世界的发展有相似之处,就如同必然会有的大洪水,还有必然出现的大干旱,还有一些其他的似是而非的神话传说,具有共性的洪荒,似乎万事不易的教派,某些必然会出现的鼻祖人物,很多世界就是一个名字,根本没有任何的更改。 最开始的穿越,他只当自己是穿越到书的世界或者平行世界之中,有什么类似相同的,也都能够当做普通的穿越看待。 见过时间洪流,凭借着宝船之利穿越到完全不一样的世界走过之后,他对世界的看法又变了。 谁能说那些书,不是因为某些精神力的感知,察觉到了其他世界的真实,才真的写出了那样的故事呢? 在知道了还有阵营归属之后,在听说了还有黎阳那样的人之后,苏彦戈又有了新的想法,如果大世界的人能够到中世界招揽人马的话,这些教派,这些鼻祖,难道真的不能到其他的世界去发展自身势力吗? 再想想那个大势之争,从字面意思,也是谋求大势的胜利吧。 这些太复杂了,苏彦戈暂时还参与不到其中,唯一一次可能擦边儿的机会就是那次紧急委托了,被他放弃了,现在的他,最重要的还是更多一些积累。 现在他掌握的功法多半都是小世界之中得到的,进入中世界之后,他还没有学到更厉害的功法,一直都是在吃老本,因为力量层次的变化不大,吃老本还能继续维持,他也没觉得这件事有多么紧要,但,如果要快速强大起来,一个新的能够修炼了之后增强灵魂质量的功法还是非常重要的。 他可没忘记,世界的划分决定的是本世界人的灵魂质量。 苏彦戈能够从小世界升上来,是走了试炼捷径,如今这般一个世界一个世界走过去自然会提升灵魂质量,但这种提升的缓慢他在小世界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如果想要快,就要更好的功法,精神力的修炼方法并不能够提升灵魂质量,这算是最可惜的事情了。 或者好的修炼方法能够做到二者兼顾? 想着这些事情,放学的时候,苏彦戈走得晚了些,正好看到一出校园欺凌,几个学生,没等他看清楚人,就有人喊了一声“老师来了”,然后他们四散而逃,留在原地的是一个被打倒的女生,迟迟没有起身。 681.第681章 “同学, 你还好吗?” 苏彦戈在原地犹豫了一下,才上前问了一声,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散开的长头发,和对方身上的校服裙子, 知道是个女生, 不好太接近。 本来男学生女老师, 女学生男老师之间, 都要先隔开性别问题的距离, 若是贸然上前,谁知道会不会有点儿嫌疑。 若不是故事剧情中就有点儿躺枪, 大概他现在也不会如此多心吧。 “没事儿, 我没事儿。”女生讷讷说着,努力地从地上爬起来, 她的腿好像伤到了,有点儿踉跄,才要起身,先发出了细碎的□□, 似乎哪里的伤痛因为这样的动作发作了。 苏彦戈看了一下, 到底还是伸出了手拉了一把。 女生抬头看他,一双明亮的眼第一时间映入眸中,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能走吗?腿伤了吗?”苏彦戈问着, 寻思了一下, 这会儿医务室的门早关了, 他需要送这位去医院吗? 精神力已经先一步晃荡了一圈儿, 确定对方身上就是一些外伤,只不过大约是肤质的问题,昏暗的光下能够看到偏偏迅速浮现的淤青,倒是有些吓人。 “没事儿,我没事儿。”女生还是这样的一句话,并没有多余的说明,站稳之后,抽了一下手,苏彦戈自然放开对方的胳膊,看着她站起身说了一声,“谢谢老师。”然后就自己走了。 苏彦戈看着她离开,明显还是有些问题,一瘸一拐的样子,拖着脚走得很慢。 “唉。”轻叹一声,苏彦戈到底还是没有上前,当事人都不想说什么,连完整事情经过都不知道的旁观者,更不好说话了。 过了两天,苏彦戈再见到这个女生,才知道对方叫做杨梅,陶老师把对方拎到办公室来训话。 “杨梅啊,你这样可不行,学习才是根本,你看看你的心思都用到哪里了,这个29的年级最低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向你的家长交代。” 李老师听得微微摇头,外语算是选择题也比较多的,就是蒙一个选择题,也不至于29分这么低,这得是什么样的运气,才能够这么低的分数,恐怕就比白卷好一点儿吧。 杨梅没有吭气,头垂得低低的,只盯着脚面的位置,长头发披散着,垂在两侧,遮住了大半的脸,头顶上,别着刘海儿的发夹是个可爱造型的小兔子,乖乖巧巧的样子。 陶老师说了两句,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反应,一副任你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架势,站得笔直,只是默不作声。 “好了好了,你都这么大了,我也不多说你,你下次努力就好,你以前的成绩也不像现在这样,别的科目不说,外语我还是知道的,最近家里是有什么事吗?” 陶老师不是班主任,能够问到这里,已经算是对优秀学生的看重了。 “没事儿,没什么事儿。”杨梅的声音低低的,好像是从嗓子眼儿掐出来的,细细的,稍不留神就会错过。 课间并没有多少时间,陶老师不想都浪费在这里,耽误学生回去上课,摆了摆手,说:“行了,若是有什么事,要跟老师说,老师能帮的都会帮你。” 等到杨梅捏着卷子走了,李老师才打趣说:“这样的差生你还这么负责。” 陶老师摘了眼镜,捏了捏眉心,说:“这孩子也是可怜,你忘了,咱们学校里还给她募捐过一次,就是她家,妈妈跟人跑了,爸爸吸毒还赌博,爷爷早死了,奶奶病了没人照顾,学校里还给筹过钱,没什么用,这孩子,以前还能知道好成绩得个奖学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了,成天心不在焉的。” 现在学校也不实行家访了,城市里头,各人都挺重视自己隐私的,报一个老师的名头就找上门,一来是老师没有这么闲,二来是家长没有这么闲得接待,全靠家长群发布一些消息,加强家长和老师的联系。 “她以前学习成绩还是很好的。” 就是因为很好,看到对方的成绩下降,这才感觉可惜吧。 苏彦戈不了解事情到底怎样,这会儿见陶老师似乎有几分上心,这时候插了一句说:“上次看到她好像被几个女生打,就是放学的时候,走得晚了,刚好碰到,那几个看到我都走了,她跑得慢。” “有这样的事儿?”陶老师讶然,“咱们学校,还好点儿吧。” 到底是正经的公办学校,是冲着高考去的,没有那么多的闲人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怎么… … 陶老师皱着眉,问:“看清楚是哪个班的了吗?” “没有,我现在人还没认全呐,哪知道是哪里的。”苏彦戈说了一句,好像不怎么上心的样子。 “小苏啊,你这认人的速度可是太慢了,这都多长时间了,还没认全,还不如我呐。”李老师这会儿得意起来,笑着说。 话题一时间远了,说起他们刚入职的时候用了多长时间认下了这些学生,多少都能叫得出名字什么的。 据说某位主任才是厉害,整个年级,就没有他叫不上名字的学生,对老师更是了若指掌。 苏彦戈也跟着佩服了两句,竖了一个大拇指。 下午的时候,苏彦戈接到了原主朋友的电话,大学之中两人是一个班又是一个宿舍,毕业后还在一个城市,离得不远,相处就多了。 “你还真的去当老师了啊,我还以为你就是说说。”朋友叫做刘锦,据说家中父母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生了个儿子之后总觉得有些失望,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希望这下一个能够锦上添花,可惜了,还是个儿子。 为此被叫做刘添的老二自从知道了自己名字的含义,就成天念叨着父母偏心,小时候没少闹腾。 晚上约的饭局就在附近的一个大排档里头,刘锦一毕业就进了销售部门,才从销售员干起,成天西装革履的,看着像是个成功人士的样子了。 “老板,先来两瓶啤酒!”刘锦把衬衣袖子一挽,领带一松,坐在烟火缭绕的路边摊上,瞬间就从高大上变成了接地气,吆喝声一点儿不逊色于烤肉的老板。 苏彦戈看了他一眼,知道这人最爱的就是这种调调,跟去酒吧的热闹场所里头品尝寂寞一样,非要某种不搭才显出与众不同来。 “你还不允许我有点儿为人师表的高尚情操了?”苏彦戈也没客气,啤酒上来了,就跟对方碰了碰。 “你这逗谁玩儿呐,还高尚情操,你什么时候高尚了?”刘锦说着笑起来,挤眉弄眼的,“说说吧,是不是看上了某个漂亮学生,准备来一把师生恋?” 这话也是有由头的,大学里头的男女生好像都换了一个风格,猛然开放起来还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男生宿舍里头闲聊,表示现在的女生很难在大学找到第一次的,就有人说毕业以后去当老师,自己从中学培养起来,就不信那时候还要落到别人后头,非要让后头的人都吃剩饭不可。 玩笑话之中也有点儿那啥的意思,听起来让人爽快一下,真的毕业了,还是一个个都奔着有前途的职业去了。 “去你的,谁有你这么龌龊的心思!”苏彦戈赶紧为自己表白一下,他可从没这么想过,当然,原主么,应该也没有吧。 没发生的事情不成为既定事实,就算是读记忆也看不到什么,否则人的一生之中多少动念,若是真的一一看一遍,哪里是睁眼闭眼的工夫能看完的。 “切,敢做不敢当的,我也不问你了,你要是能说出点儿什么花花肠子来才是怪事,那话怎么说的,会咬人的那啥不叫。”刘锦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没一句好话,扭头就吃起来,狼吞虎咽的架势,白瞎了他一身白衬衣了。 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说着大学时候的生活,两人也算是标准的酒肉朋友了,别看同学了四年,其实也不怎么交心,比如苏彦戈就不知道刘锦家中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刘锦也从来不知道苏彦戈还有一个当教授的父亲。 闲话几句,两人的脸上就泛了红,酒气涌上来,动作都慢了,刘锦抹抹嘴,掏了钱,表示最近成了一个大单,心里头高兴。 苏彦戈少不了损他两句,大单成了就请路边摊,这格调也有点儿低啊。 “我那钱是攒着娶媳妇的,怎么能吃吃喝喝浪费了呢?”刘锦说得有条有理,颇为自得地表示他最近看上了一个女同事,才来的小姑娘,漂亮性感,他是准备下手的,说不准这一波就结婚了。 “挺好啊,先恭喜你。” 刘锦这人有点儿没节操,女朋友三天两头地换,他本人又不是什么高富帅,又不是富二代,也不知道哪来的手段,基本上看上一个就准跑不了,也是能耐了。 苏彦戈无所谓地说了一句,见他脚步踉跄,刚伸手就见对方撞了人,被撞的女生直接倒地了,旁边儿还有几个人,回头看了一眼,一下子都如鸟兽散,剩下倒地的那个还没抬脸,但发卡上的小兔子,有那么点儿眼熟。 682.第682章 “杨梅?” 这人今天上午才在办公室见过, 除了课代表,办公室之中出现的学生还是比较容易记忆的,何况苏彦戈的记性不算差。 “老师好。”抬起头来的杨梅苍白着一张小脸,一双明亮的眼中似含了水, 讷讷地说了一句就咬住了下唇, 一点殷红显出来, 格外动人。 “这、这是你学生?” 刘锦有些愣神儿,迟疑了一秒才说话。 “嗯。”苏彦戈简单应了一下,是八班的学生。 “你怎么在这儿?”苏彦戈问着,做了一个要伸手扶的姿势,却没有真的碰到人, 杨梅自己已经先起来了。 “没事儿, 我没事儿。”她嘴上说着,似乎本能地躲避了一下苏彦戈伸出的手。 “刚才抱歉啊, 我没看到人。”刘锦有些不好意思, 搓了搓手,摸摸口袋,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包纸手帕来, 整个递了过去。 “没事儿, 我没事儿。”杨梅这样说着, 没有接东西,自己拍了拍身上, “我刚才也没看到人。” “这么晚了, 女孩子不要到处乱跑, 早点儿回家吧。”苏彦戈说了一声,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周围很多路边摊,算是烧烤一条街,人多热闹,却也人多混杂,不知道什么样的人都会在这里出现,一个女生这么晚在这里流连,可有些不太好。 苏彦戈没有问刚才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儿,他的视力好,能够分辨出两个身形很像是上次见到的,所以,她是还跟打她的那些女生混在一起? “嗯,好的,我这就回去。”杨梅这样说着,乖乖巧巧地点头示意,“老师再见。” “好,再见。”苏彦戈应了。 刘锦用胳膊肘搥他,“人家女生一个人,走夜路都不安全,咱们送一送吧。” 苏彦戈翻了一个白眼,这家伙,就是美色上脑,这是能随便沾的事儿吗? “需要我们送你吗?”苏彦戈不想去,这样问了一声,杨梅连忙摇头,说:“不用,没事儿,我家就在附近,没事儿,我自己能回去。” 不给刘锦插话的机会,苏彦戈直接说:“好,那你回去小心点儿。” 等看着人走了,刘锦才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我辛辛苦苦为你创造了机会,高三啊,马上就能进大学,最多谈个三四年也都能结婚了,你不早点儿下手,这么美的妹子,以后可未必找得到。” “行了吧,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你就往上凑,眼睛里只看到美丑了吧。”苏彦戈说。 刘锦反应了一下,说:“我就知道你丫是个蔫坏的,这是说我肤浅呐吧,哥们儿就是肤浅了,怎么着?” “没怎么着,吃了也吃了,喝也喝了,赶紧回去睡觉,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苏彦戈拍了一下刘锦的后背,催着他回家。 刘锦哼哼几声,拦了车子走了。 有些人,若是从没注意到也就罢了,若是注意到了,便会发现好像哪里都能够碰到。 苏彦戈之后又碰见过那个杨梅几次,每一次对方的表情都有些楚楚可怜,这女生似乎也不是故意这般做作,只是眉目之间好像总是锁着一股无可言说的轻愁,像是那些从古画之中走下来的美人,目可传情。 这样的漂亮女生,又有那样不太好的身世,怜惜者有之,欺凌者有之,注定了不会被人遗忘,连那个平凡的名字,也因为这份美,多了些隽永。 不知道她家是不是真的在那条街的附近,中午的时间她是从不回去的,又不像住校生一样能够在宿舍休息,杨梅便只在教室待着。 苏彦戈看见过好几次她拿着一块儿面包就着水吃,一边吃,还一边看着书,很是勤奋刻苦的样子。 陶老师还在办公室说过这个事儿,她家也有些远,中午不回去,在办公室放了一张折叠床,偶尔休息一下,来来回回碰见了好几次,说起来也可怜对方。 “我还给她买过几次饭,看她眼泪汪汪的,也是不好受,是个好学生,就是被家里头耽误了。” 说这话的时候,又一次考试成绩出来了,杨梅总算不是29分那么夸张了,一下子蹦到一百多分,若不是真的知道她有这份实力,恐怕还要以为这位作弊了。 “也算不上,若是她自己坚持,以后也就慢慢好了。”苏彦戈这样说了一句,作为男老师,他其实发现得更早,但也不好对这位女生表示特别关注,连给对方买饭都要想想会不会有闲话,反而不如陶老师来得方便,买饭给衣服,都透着自然。 随着精神力渐渐增长,有些八卦也听得多了,这个杨梅在学生之中的风评并不好,很多女生都说她是狐狸精,这当然是对长得好看的女生的一种恶意揣测,却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对方好像有一个校外的男友,给了她不少东西钱什么的。 苏彦戈之前碰见的两次,就是那个男友的干妹妹郑芸领着一帮人带杨梅玩儿。 他还知道,这一次的考试成绩之所以好了,是因为这次才是杨梅自己做的,而上次,她的卷子被换给了别人,才有那样糟糕的成绩。 就因为这一次坚持不换卷子,她考试后还挨了郑芸她们好几个巴掌,一人一个,围成圈儿,轮流扇,她的脸都被扇肿了,胳膊上还多了一个烟头烫出来的痕迹。 女生对女生,有的时候下手更狠,从她们的话音之中,还听出杨梅的某些照片就掌握在郑芸的手上,是她那位干哥哥给的,还有些视频什么的,这才造成了杨梅的沉默,和她的予取予求。 “希望她能坚持吧。”陶老师有点儿不抱希望,她以前还把自己不要的衣服给对方拿过,但是从没见对方穿,后来再见,就看到她身上的衣服分明不应该是她这种状况能买到的。 一件校服外套能够遮挡什么,那些不经意露出来的锁骨链什么的,一眼就能看出来人的变化在哪里。 曾经认真学习,眼睛里只有学习的女生,早就在变了。 苏彦戈跟着轻轻一叹,这种情况,外人怎么帮忙都有些无从下手,纵然是他这样有点儿特殊能力的,却也只能解决外因,她自己,若是无法立起来,纵然再怎么扶,也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简单的贪慕虚荣,而是某些问题,已经从心里坏了。 “老师,苏老师,我这里有个问题问你。”热情大方的声音突然冒出来,差点儿把人吓一跳。 苏彦戈看着找到办公室门口的谭云,说:“进来吧,什么问题?” 自从那第一堂课上,谭云表示了某种倾向之后,后来就一直找各种机会跟苏彦戈说话,问问题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问到办公室来,还是有点儿少。 课本上的题目并没有多难,语文这门课程,真的学进去了,就会发现还是很简单的,它遵循的规律是不会改变的,了解了这条线之后,其他的,不过是在这条线上跳跃,总能够落在同一条道路上。 只是这条路上很容易会被设下一些陷阱,好像幻阵一样蒙蔽人的思想,等到拨开迷雾,看到真实,就会发现,还是一条路,最初的那条路,并没有什么变化。 苏彦戈从来没有在语文这门课上犯过难,如果说有,就是最开始到了古代还要考科举的时候了,怎样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出最不简单的意思,怎样把自己的意思写成漂亮的文章,存乎一心,变化唯一,那才是真正考验功底的时候。 历尽千帆回头看,就会发现语文到底是多么简单的一门课程,完全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其中的问题有不解。 给谭云讲解完之后,看她一双眼亮晶晶看过来,满眼的崇拜似乎要呼之欲出,苏彦戈半点儿没有觉得得意,只觉得太浮夸,这女生,考艺术学校也是个好出路。 “老师你很厉害,我就没想到,怪不得这道题我做错了,我就说么… …”谭云的领悟力还不错,至少这门课不错,听她说的东西也并不是那么空洞无物,才出来的成绩上也能看出来,算是优秀了。 苏彦戈冷淡地“嗯”了一声,学生好学是好事,哪怕他已经知道这位肯定不是不会这道题,但她表现成这样,非要来问,他又能说什么呢? “这些问题你其实都知道,我看你这次的成绩不错,用点儿心,多想想,你都会做的。”苏彦戈说得有些无奈,学生就要拿这种你觉得不值得一提的问题来问,你怎么办,难道能嫌弃这学生笨吗? 最要命的是这种你明知道她知道,你却还要当她不知道地细细讲,呵呵,心累。 “我平时就是太马虎了。”谭云自白说,“我平时也不这样的,多亏了苏老师,苏老师,今天是我生日,我能请你吃饭吗?” “不用了,你和家人好好过吧。”苏彦戈说了一句,看谭云有些失落,补充了一句,“生日快乐。” “我不和家人过,这次生日,我请了全班同学一起,老师您也赏脸一起吧,参与参与班级活动,不要那么高冷。”谭云软磨硬泡,直到上课铃声都响了,才被苏彦戈赶出办公室。 “我就当你答应了啊,我把地址发你,不见不散!”谭云说着跑出去,连课本都忘了拿,跑得跟兔子似的。 苏彦戈看了一眼那个故意被留下的课本,心里头更累了,这种小心机,也难怪谭云会被其他女生称为“大众情人”了,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手段,啧啧,心智太成熟了。 683.第683章 【苏彦戈好感度:40。】 【40?怎么还是这么低?】 离开了老师办公室的谭云并没有之前表现的神采飞扬, 有些艳丽的面容之上, 能够看到一丝冷凝, 【不会是你的数据出问题了吧,我都这么努力了, 怎么好感度还是这么低?】 【智能辅助系统不会出现错误,宿主如果有怀疑可以提起申诉, 申请更换智能辅助系统。】 冷静的声音是谭云最喜欢的某个男星的声音,在最开始合作的时候,她以为系统是独有的跟随一辈子的, 特意为对方选择了最喜欢的声音,后来才知道,原来也是能够更换的。 专属变成普及,这种感觉,让谭云对系统的期待值也低了很多, 渐渐地,也多了一些怀疑和不信任的种子。 【好吧,我知道了。】 铃声之中,谭云的脚步走得很稳, 这不是她第一个任务, 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作为还愿者, 她要做的就是让原主的所有愿望得到满足, 她的表现一直很好, 已经在内部组织之中得到了c的评价, 相应的,现实世界之中,她也获得了大量的资源,让自己的家族发展壮大,已经走入了上层圈子。 这些,都是依托着系统得到的, “怎么样,怎么样,成功了吗?” 知道谭云去办公室做什么的同桌是一个短发女生,趁着老师写板书的时候,她悄悄地问谭云,眸中有些期待。 学校之中的老师,颜值比较高的就是苏老师了,年轻有才,哪怕表现冷漠了一些,却也挡不住被颜值吸引而来的热情。 谭云比了一个“ok”的手势,露出一点儿骄傲的表情,好像在说“我出马,哪里有不成功的?” “还是你厉害!”同桌翘起了大拇指,想着晚上的聚会会不会很好玩儿。 谭云看着她的样子,嘴角一勾,笑容之中有些自得,既然原主希望自己成为人群之中最耀眼的那个,所有聚会的焦点,不再是被人遗忘的那个,那么,她就一定会做到让所有的光芒汇聚一身。 这一次的任务,说真的,还是挺简单的,只要把大部分人的好感度刷到60之上,她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好感度三十之内都算是点头之交,三十到五十之间,算是把臂同游的交情,五十到七十,便算得上是道义之交,能够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朋友,七十到九十,则是莫逆之交,九十到一百,就是生死之交。 谭云努力至今,大部分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已经是六十左右了,有部分男生还要高一些,只是她并没有回应的意思,她的心理年龄,已经很难投入到这样的校园恋情之中了。 倒是师生恋,似乎还有挑战的余地,这也是她为何盯准了苏彦戈的原因。 晚上的聚会被谭云安排得很好,在一处有名的酒楼之中定了一个大包间,苏彦戈本来是不想去的,没想到谭云放学的时候亲自过来拉他,几个女学生盛意拳拳的样子,再有张老师当时说了一句,苏彦戈便赶鸭子上架,跟着去了。 包间之中,只有他一个老师,本来气氛还有些冷,学生在老师面前总是有些放不开,谭云率先举杯之后,一圈儿喝下来,甭管是以茶代酒还是喝果汁酸奶替代,气氛逐渐热烈起来了。 “苏老师,今天在这里,我这个过生日的最大,学校之外,咱们的年龄都差不多,也能够当做朋友了,你比我们年龄大几岁,当个大哥哥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们今天也不谈学习,就好好吃一顿饭,总不过分吧。” 谭云说得入情入理,正常情况下,学生和老师一起吃饭,也能吃个谢师宴什么的,算不得过分。 苏彦戈微微点头,不管怎么说,她这样说,大家都有台阶可以接着走,他的面容稍稍缓和一些,也不摆老师的架子,既然来了,没必要闹得不愉快。 一顿饭早早吃完,他就准备走,谭云也没强留,只说要送他,跟着走下了电梯。 “苏彦戈,今天容我这样叫你吧。”谭云并没有喝酒,但此刻两靥红云,像是醉了酒一样,一双眼中光华流转,仰头看人的时候,那份艳丽又多了一份纯澈,格外引人。 苏彦戈皱眉,这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这种烂桃花,还是不要为好。 “一日为师,终生为师,你叫我苏老师就好了,谭云同学,你快上去吧,下头风凉。”苏彦戈不为所动,他从来都不曾为美色折腰,自然也不会为此动容。 这世间千万风景,从来不是只有人才最美。 “苏彦戈,我就是想要叫你苏彦戈,苏彦戈,苏彦戈,苏彦戈… …”谭云一声声叫着,最开始眼中还有着怒色的明亮,随着一声声渐渐低下去的细语,眼中的光芒也逐渐暗淡。 “好了,你们上去吧,吃完饭,早点儿回去,都是学生,不要太晚了。”苏彦戈到底还是觉得这次出来不太妥当,但当时张老师开口笑着说让他去,不管怎么样,张老师这个班主任的面子总不能不给,这一给,就有些烫手。 包间之内二十多个学生,若是谁晚回家出了问题,他这个唯一参加的老师肯定是要背责的。 想想也是头疼。 这个世界按理来说是个简单的世界,想要改变剧情,一开始改变工作就行,年轻人不定性,今天入地明天上天的,都是正常的,不会让人疑惑太久,只是,除了改变剧情之外,苏彦戈还想要做到面对,而非逃避。 在他看来,某些剧情,从一开始就转移,就是一种怯懦的逃避。 他并不是无法面对压力,更不是无法面对困境,为什么要一开始就逃离,生怕落入原主的窠臼? 总是这般,心理上是会留下漏洞的,为此,他坚持着这份职业,想要做到原主不能做到的事情,但… …这份责任,有些大。 心里头想着这些,难免有些分神,再回过神来的时候,一个轻柔的触感已经落在了下巴上。 【苏彦戈好感度:30。】 【卧槽,是不是男人啊,美女主动献吻,他就给我降了10的好感度!】 谭云心里头尖叫,一派愤怒之意,面上却是带着几分哀伤,轻声说:“苏彦戈,我的喜欢,是认真的。” “好了,快上去吧。”苏彦戈摆了摆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转身就走。 谭云没有再拉他,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头的草泥马都奔腾两圈儿了。 【发现还愿者系统。】 【还愿者系统?主要是做什么的?】苏彦戈强压着回头去看一眼谭云的欲、望,冷静地询问系统。 他的精神力如今虽然不多,却也不至于被人贴近而全无反应,他竟然没能察觉到谭云的所为,让她亲到,这种感觉,只让他悚然而惊。 因为在平和世界所以警觉下降,这才是最致命的。 【属于中立阵营的大世界还愿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同样需要利用智能辅助系统,从小世界中选拔员工,从事还愿工作。】系统这一次主动多了,顺带着介绍了一下这个大世界还愿有限公司是个什么阵营。 很好,已经有了人类阵营,如今又多了一个中立阵营,不过,大世界还愿有限公司,这是怎么回事儿? 苏彦戈大致能够猜到这种公司,和他现在所做的差不多,不一样的是他是在更改原来的剧情,加深跟各个世界的因果联系,没有因果也要主动制造因果,给各个世界留下一个后门,方便以后的什么人员进入。或者干脆就是系统的侵入。 而这个还愿公司,恐怕就是要代替原主完成什么愿望吧,但,他们是需要什么做报酬? 还有,为什么要从小世界选人? 苏彦戈没有忘,自己也是小世界出来的。 【小世界的灵魂体便于携带转移,所需能量不多,并不需要太大的门户就能够进入其他世界之中。】系统的回答已经足够具体。 仅从载重考虑,远道无轻载,小世界的灵魂质量不高,穿梭时候所需的能量自然就会更少,也不需要系统弄出多大的漏洞,只是一丝,就能够让灵魂顺利进入。 【所有的系统都会从小世界选人吗?】苏彦戈再次问。 系统迅速回答:【并非所有,系统也是有不同的。】 苏彦戈微微点头,很好,这就跟交通工具一样,公交车和私家车,能够搭乘的人数肯定是不一样的。 细细品味,似乎还有更多的问题,但此时想来,又有些杂乱,苏彦戈没有坐车,慢慢走着,慢慢想着,想到了小世界灵魂的另外一重好处,无论所获多大,自身灵魂承载有限,系统所获也就更多了。 【能够剥夺他人系统吗?】苏彦戈灵光一闪,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 【… …不能。智能辅助系统之间秉持平等互助原则,即便隶属于不同的阵营,也并不允许自相残杀。】 【那,你是怎么丢失掉数据库的?】苏彦戈的问题毫不留情,若是不能够自相残杀,又有什么能够伤害到系统,已经到中世界了,但在他看来,这还不是系统的极限,那么,是怎样的存在才能伤害到它? 【… …】系统没有了回答。 苏彦戈微微一笑,也许智能辅助系统之间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但是当它的宿主要求怎样的时候,它能够拒绝多少呢?它的智能上限被限制在了哪种程度? 仰望天空,看不到多少星星,只能看见那昏黄的月,似乎亘古不变,又似乎,已经在亿万年之前,他之所见,有多少才能够触及到那层真实。 684.第684章 从系统那里知道隶属于大世界还愿有限公司的系统并不能够发现自身的异常之后, 苏彦戈对谭云就少了很多关注, 哪怕这位时常还会过来刷好感, 但他心如止水,这样子的小手段, 有些都已经被他遗忘了,似乎有谁, 也对他用过这样的心计… … 又是一次考试,每逢这样的时候,如苏彦戈这样的任课老师都会忙碌一些, 又要出卷子又要改卷子,日常好像就围绕在那简单的几道题之中来来回回,以至于接到家中电话的时候,苏彦戈才有些恍然,哦, 父母还在的。 苏父是个气质严肃的教授,即便面对自己的儿子也没多少缓和的样子,还是苏母打着圆场,他才面子上原谅了自己儿子的先斩后奏, 谈起研究生的事情, 还是要说苏彦戈几句。 这种为原主背锅的事情做得多了, 苏彦戈的神色已经能够十分淡定从容, 一一应着, 难得做出了个孝顺儿子的样子。 一顿饭吃完, 一家人的感情好像又好了许多。 跟苏父说起来学校里那些女生的事情, 苏父的神色严厉:“你可要注意着,绝对不能跟学生恋爱什么的,你这样的年龄,我就不愿意让你去当老师,好好往上读,研究生还是博士,你能够读到哪里,家里就供到哪里,早早去当老师,你能承担得了那份责任吗?你自己还什么都担不起来,做事毛毛躁躁的。” 知子莫若父啊! 苏彦戈想到原主的事情,就想为苏父点赞,二十多岁的年龄就去教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学生,师生之间的位置,不只是学生容易混淆,就是当老师的,恐怕也不容易摆正。 “我知道了。现在我就想好好当好这个老师,不管怎么说,我也要为两个班八十多个学生负责。”苏彦戈信誓旦旦。 “好了好了,在家就不要说这些了,儿子心里头有分寸,他现在懂得负责了,你也要放心。”苏母笑着端上果盘,让父子两个都吃一些,也放松一下气氛。 当晚苏彦戈并没有留宿,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下车看到路灯下的丽影,还有些讶异,谭云是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还愿者系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感觉对方的系统比自己的有用多了,这种微妙的感觉… … “苏彦戈,你回来了。”谭云见到他,笑着上前,“我还以为… …” 她没有继续往下说,只把所有的话都留给了这片刻的空白,再开口,就说起了自己的事情,失落或者不甘,那些话语之中勾勒出来的谭云完全不如眼前这般受人欢迎,倒像是一个被遗忘的人,永远与阴影相伴。 那是真正的谭云的失落与伤心吧。 苏彦戈似乎能够听出来一些,却没有点破,站住脚,跟对方相隔三步的距离,听着她用清浅的语气说出一些自怨自怜的话,许久没有搭腔。 “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悲,却又不知道自己可悲的是什么。” 谁不想成为人群之中的焦点,谁不想成为最受欢迎的朋友,然而,她每次都只能看着,看着别人成为那个焦点,看着别人出现在人群中央,而她自己,连围观在外围都如同背景板一样,毫无存在感。 明明有着出色的容貌,明明、明明也不差别人什么,但是,就好像欠了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永远无法让自己得到足够的关注。 【其实就是缺爱。】谭云的总结十分精炼,她总觉得这些许愿者都有些闲着没事儿,与其指望别人在你这个位置,代替你解决问题,为何自己不更努力一些呢? 【宿主请认真完成任务,不要胡乱吐槽。】男声并不十分严厉,即便是认真地说着话,也透着一股温和。 【所以说,不要那么严肃嘛,现在正是苦情戏,我有些演不下去啊,这种角色,实在是不太适合我的人设。】谭云自从到来之后,已经改变了很多原主的处境,这会儿想来博同情,实在是起点太高,臣妾做不到啊! 【宿主还有人设吗?】 苏彦戈曾经使用过精神力,想要听到对方和她的系统都能说什么,但,似乎有某种无形的屏蔽存在,就好像不同频段的声波不能互通一样,根本无法听到丝毫的动静。 此时此刻,看着对方的表情微变,便有些猜测,她跟系统说什么了? “生活上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求助班主任老师,张老师的电话你有吧,需要我帮你打一个电话吗?或者,明天去医疗室看看也行,学校里的心理医师也是配备了的。” 苏彦戈的回答有些冷酷,半点儿没有为之动容的柔软心肠。 “苏彦戈… …”谭云拖着长长的尾音,看着苏彦戈的眸中暗含怨气,怎么能够对这么可怜的自己说这么重的话呢?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跟父母说的,但是既然我看到了,就不能当做不知道,我帮你叫一辆车来,你回去之后在班级群里报一个平安。” 苏彦戈说得不容人拒绝,谭云却不愿意如此无功而返,再次跟系统确定了好感度不升反降,又低了10之后,整个人都散发着层层怨气,怎么有这么难搞定的男人,师生恋难道很难吗?十八岁也是成年了啊! 用打车软件叫了车过来,等车的时候,谭云还在努力让苏彦戈改观,可惜收效甚微。 跟司机说了目的地,看着谭云安全上车,苏彦戈还拍了一个车牌号,这才目送车子离开。 【她所替代的谭云有什么愿望,难道就是为了攻略我吗?】苏彦戈都有些无语了,这般百折不挠的坚持,换一个地方,他还真佩服对方的毅力。 系统没有回应,大约是觉得这个问题太无聊了吧。 另一边儿谭云坐在车上还在生着闷气,【这个男人,难道就是这么铁石心肠吗?我这种心有愁苦的美少女,都主动上门哭诉委屈了,难道不应该安慰吗?我是病毒吗?需要那种避之唯恐不及的撇清态度,太伤人心了吧。】 【如果可以,容我提醒宿主,你的任务是普好感60,而非某个个人好感突破,而现在,得不偿失。】 【知道了,知道了,我不就是跟你说说嘛,我还能跟谁抱怨。你说,他不是个同吧,对我这般,实在有失常理,我就没见过在我这样的撩人三十六计之下还能视若无睹的,他难道从来没有看到过我的美色吗?】 谭云说着从包中取出了一面小镜子,照着自己的样子,很好看啊,不管原主是怎样的容颜,她取代之后,自身的数值都能够对之做出一定不违常理的提升。 她每次完成任务,都不会忘了加美貌点和魅力点,这些前期积累,让她碰到这一次任务发现毫无难度,一般来说,对美丽的人,好感度都会更高一些,怎么会有一个反着来的? 仔细琢磨了一遍,确定并没有任何问题的谭云收好了镜子,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我一定会让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否则,简直愧对我这个c级还愿者的颜面。】 【容我提醒,还愿者只看级别,不看颜面。】 【哼,你知道什么,这就是个看脸的世界。】谭云执迷不悟,她吃了太多美貌的好处,从此就把捷径当做正路。 次日,苏彦戈看到精神奕奕的谭云后,就知道昨天的失败对她来说完全不算什么,这位并没有放弃。 下课后,再次迎来了这位的问题册,苏彦戈看着那字迹工整的笔记本,心中也是暗暗佩服的,把所有的问题集结成册不难,难的是她做这些只是为了暗暗地讨好他感动他。 纵然是别有居心,但这份工夫也是能够水滴石穿的。 课间互动几乎成了常例,办公室的三位老师也都知道了,张老师对此乐呵呵地说:“小苏,你的行情还不错嘛!” 这种打趣的话也就是他这样的老教师说起来才透着善意调侃,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了,进入大学之后就能够光明正大谈恋爱,这一年,纵然是在学校里成双成对了,也不会有什么人狠管,只怕影响了对方的高考成绩,那才是大事。 在这种放纵之下,办公室的老师们不说乐见其成,至少也是旁观者清。 “那可不是,苏老师一来,学生们学习语文都更有动力了。”陶老师也这样说着。 李老师跟着凑趣,自嘲道:“到底是年轻人能够说到一起去。” 苏彦戈笑笑,没有说话。 下一节课是八班,他踩着下课铃往外走的时候就见到了走廊上有些骚动,学生们神情上带着不同的紧张。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隐约间,好像有“嘭”的一声响,似乎是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但那声音又好像是错觉,听不清楚。 “有人跳楼了!”不知道外面是谁在喊,然后就有老师在喊“都回教室去,各年各班,回到自己的教室座位上坐好。” 苏彦戈在走廊上,走到栏杆边儿,往下探头,似乎能够看到地面上的一处地方,已经被眼疾手快的人用校服盖上了。 685.第685章 学生们被束缚在教室里, 各个任课老师都动了起来, 一个个到班里头点名查看,不到五分钟,校园一下子安静得好像是上课一样。 苏彦戈是新来的老师,并没有多少参与大事的资格, 这个时候跟着看住学生,让那些班主任老师们能够去处理事情就可以了。 跳楼的女生很快被查出来了,是八班的杨梅。 下一节课正常上课,有些学生难免有些抱怨上厕所都没来得及什么的, 但还是个别, 荣他们出去也不能跑过去看现场了。 学校所处就在市里, 又并不是上下班的繁忙时间,警车来得很快, 尸体被带走了,现场留下的痕迹也正在被清理。 一节课后,好像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那处落了人的地方,如今也看不到血色了,草皮都被铲掉了一块儿,看起来就好像是某位老师的地中海。 “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学生们窃窃私语,有些爱凑热闹的活跃得很, 有些则无所谓, 反正不是他们就行了。 “听说是受不了打击吧, 具体也不清楚。” “哎,你不是八班的吗?你认识杨梅吗?” “杨梅啊,听说她跟个混混好了,谁知道呢?” 学生们之中,各种小道消息流传,也有些人心里头不安,反而安静了很多,并没有掺和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测。 苏彦戈回到办公室,碰见陶老师和李老师正在说这件事,陶老师格外感慨:“前段时间她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这么突然就… …” “谁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想不开,我看,就应该把心理教育抓抓紧,这些看似不太重要的课程,这种时候看,还是挺重要的。”李老师纯属马后炮,早忘了自己是怎样侵占各种自习课音乐课美术课讲历史课的了。 想要自己的课程出成绩,想要上进,老师的路径就是把这些知识点都灌输到学生的脑袋里,一遍不行两遍,争取早点儿讲完,然后把复习的时间留得足够充足,还有补课的时间。 “是啊,这些学生,还是心里太脆弱了,有点儿事情就承受不来,她那样的家庭,说不定是什么事情。”陶老师比较倾向于是学校外的事情,否则,他们这些老师也都是有些责任的,毕竟学生进了学校,什么事情都会让老师管的。 苏彦戈先去接了一杯水,慢慢喝着,听着他们说,也没有一个说到点子上,到底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不知道。 他比别人想的还要多一些,在努力回想这段时间有没有说出类似原主那样的话,无辜躺枪这种事情,还真是说不上来。 好吧,这段时间,他也是谨言慎行到一定的份儿上了,所以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直在等待的第二只鞋终于落地,反而心落下来了。 “哎呀,这可真是… …”张老师抹着汗进来,他身材有些胖,平时动一动就会一身汗,为此他总是端着,就是走路也不会太快,免得汗渍多了影响形象。 拿手绢又擦了擦,张老师拿着自己的杯子,把里头的半杯凉茶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喘着气说:“这可真是大事了。” “怎么样,杨梅… …”陶老师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说,那种情况,人能救回来吗? 张老师摆摆手,一边不停地拿手绢擦着头脸脖颈的汗,一边去接水继续喝,说:“这事儿咱们都管不了,看领导的吧,具体的,我这里没管着八班,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杨老师还在校长那里,这次的事情,恐怕不好说。” 杨梅家里那样的情况,说是没人管吧,奶奶爸爸还在,这个唯一的孙女儿,她奶奶知道了消息还不知道会怎样,若是到学校来闹,学校还真不敢跟对方硬气,若是再弄不好,又是一条人命。 而她爸爸,吸毒,赌博,哪一条都不是个好的,而且身边结交的朋友都是人以群分,若是一群这样的人闹到学校里头来,也是不好处理的一件事。 这种锅,学校是逃不了的,就看最后怎么息事宁人。 休息了一会儿,张老师缓过来了,坐在座位上,叹息着说:“不是都说么,没有哪个学校没人跳楼的,如今咱们学校,也不算是例外了。” “唉,总有些冲动的。”陶老师这样总结了一下,没有再说别的,她心里头也是可惜的,杨梅的样貌好,学习好,以后未必没有更好的出路,在这样的年华早早去了,唉… … “这样的学生,就是放到社会上,也是心理脆弱的那一群,人生哪里有特别平顺的,这些磕磕绊绊,以后回头来看,也都是小事情,只是这会儿… …” 李老师念头一转,说:“杨老师怕是要背责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陶老师颇有些兔死狐悲,碰到这种事情,杨老师也只能自叹倒霉了。 谁说都会说老师对学生的关心不够,但老师要怎么关心?学生的父母都不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的时候,他们这些老师又能够问出什么来? 一个班四十多个人,若是每一个都细细关心,恐怕老师连自己的家庭也顾不来了,而且还未必个个都领情。 难缠的家长,桀骜的学生,当老师这么多年,什么样子没有遇到过,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见得多了,很难再去对谁掏心掏肺。 又不是自己的孩子,又没什么血缘,为之计深远了,别人却只短目看眼前,又能怎么办? 每次说起这样的事情来,每个老师都能够有一肚子的苦水要说,听得多了,见得多了,又哪里敢不谨慎些? 苏彦戈静静喝水,没有说一句话,这并不是他能够发表意见的,说白了,他在这个学校的资历还不够,又没有关系足够好同事,任何的牢骚都可能让领导对他留下负面印象,该闭嘴的时候还是闭嘴的好。 事情的真相渐渐披露出来,杨梅的确是认识了一个混混,对方对她不错,她家里压力那么大,有个人愿意为她支撑一下,她心有所属也是正常,但这份感情并没有什么好结果。 混混在学校里头的干妹妹们抓住了她这个把柄,处处欺负她,她承受不了,又没有人帮她,再听到那个混混有了别的女友后,就去就把找人。 那种地方,哪里有什么好人,她想要讨一个公道没有讨到,反而把自己陷进去了,这件事又被学校里那个干妹妹知道了,再来威胁她… … 事情仿佛陷入了恶性循环,没有一个人能够依靠,生活上似乎已经走到了绝路。 再加上这段时间她的学习成绩下降,老师免不了要跟她谈话,听到那些风言风语之后,也会有所规劝,最后她承受不了就这样跳楼了。 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开办到现在,几乎没有人去,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有心理问题,好像走到那里就跟自己成了神经病一样,一个个都绕着走。 杨梅的问题,本来不算大,失败的早恋嘛,初恋的时候有多少能够修成正果呢? 人一生,谁能不遇上几个渣,因此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还是生活上的压力太大了吧。 “苏彦戈,你说,怎么就会有人这样承受不了压力呢?”谭云再次找到苏彦戈的时候,已经是放学之后了,她一放学就拿了问题册过来问,问完之后就不肯走,想要说点儿题外话。 苏彦戈对她这种越挫越勇已经有了深刻的认知,连称呼问题都懒得一次次纠正了,而对方的这个问题,他根本懒得大,人有百样,面对同样的压力,有人能够站起来,有人被压弯了腰,还有人直接被压垮了,但,并不能够因此就瞧不上那些被压垮的,他们只是某些方面太纯粹,已经承受不起。 “如果没有什么问题,你还是早点儿回家吧。”苏彦戈避而不答,并不想通过各种小问题加深彼此的了解,免得最后愈发丢不开手。 人总是这样,若是对对方说得多,就自然把对方列为了朋友行列,听得多了也是如此,所以才有那么多聊天聊出感情的,他既然不想跟谭云发展什么,这种涉及到个人观点看法的问题,还是少谈点儿为好。 【他是石头吗?没看出来我都这么卖力撩他了?】 谭云今天穿的衣服特别显身材,微微松开的衣领之中,雪白的肌肤看起来就像是牛奶跑过了一样,倾身过来的时候,似乎有淡淡的香气在身周弥漫。 站起身,苏彦戈摆出了一个“请”的手势,指向了办公室的外面,他最后走,还要锁门的。 【苏彦戈好感度:15。】 系统的提醒只让人更加沮丧,谭云把问题册抱在胸前,十六开的粉红本子好像少女稚嫩的爱心,与白衬衣搭配出一种回到初恋的感觉。 然而,苏彦戈的目光都没多看一眼,还看了看手表,今天他又跟刘锦约了喝酒,这家伙,终于把漂亮的女同事勾搭到手了,这会儿拉着他去喝酒,也是介绍朋友圈子的一种方式,看来,这个能够维持久一点儿。 686.第686章 因为这一次没有闹出什么大事儿, 学校也要低调处理, 所以很多人其实后来都不太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跳楼这回事儿,最多听到的就是送医院了之类的,后续也没地方打探。 苏彦戈跟杨梅没什么个人交往,校领导也不会专门找他谈话, 后来好像是下了封口令之类的,连办公室最爱八卦的陶老师也不说杨梅的话题了。 当地的新闻报道之类的,校方打了招呼,再加上这跟校方的关系也不大, 事情似乎就含糊过去了, 最多某些小报上含糊一笔, 再以此为灵感编一些吸引眼球的花边新闻。 杨梅的父亲找到学校过,被引到了校领导办公室, 大约是赔偿问题方面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来再没有来过。 随着又一次考试的来临,很多人都把这件事遗忘到了脑后, 老师们总会有着新的烦恼,抓成绩之外还要抓早恋,至于校外安全的话题,也专门开了次全校大会,专门说了说。 很多班主任对女学生的打扮问题也上了心,虽然没有说, 但在他们看来, 如杨梅那样长得漂亮的女学生, 再没有好好学习的心,分明就是惹祸的料,从来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混混怎么不找别人,专找你呢? 因为这种思想作祟,八班那个混混的干妹妹也被拉到办公室谈了两次话,苏彦戈的精神力渐渐提升,隔壁办公室的情况也能够听到了,听的时候只觉得,这大概也是杨梅之死带来的后遗症了,也谈不上是报复。 只是,当这场谈话进行的时候,他才发现很多学生们以为老师不知道的校园欺凌,其实老师们未必完全不清楚。 听得八班的那位班主任用一种有些告诫的语气说:“你们平时私下里玩闹过分点儿,只要不影响学习,我也不会多管,但是把校外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带到校园里头来,造成恶劣影响,这种后果,你们现在是背负不起的… …” 杨梅死后,很多事情都有人敢说了,之前还是总觉得漂亮女生不学好,现在也有人说两句公道话,说杨梅是怎么被这位干妹妹欺负的。 一帮人围成圈儿,把她圈在里头扇巴掌,用脚踹,有的时候还会被扒衣服,弄一些很恶劣的照片,把人当狗栓绳子溜什么的,还有更加过分一些的用烟头烫。 除此之外,用对方的零花钱,逼迫对方给她们买东西,做作业,写试卷什么的,简直就是最普通的事情了。 青春正好的女孩子,长相不说多么漂亮,也有着一股子阳光灿烂的味道,私下里做出来的事情,怎么能够这么可恶呢? 不知道是哪里的教导,好像就让她们天然能够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熟练掌握两张脸孔的切换,一如对方会在班主任老师面前乖乖认错,俨然态度良好。 教师节的时候,学生们会给老师送一些贺卡之类并不值钱的表心意的小东西,还有些则送上了昂贵一些的鲜花,剩下的一些就是家长代为表示,也不送到学校去,就跟老师如同好友一样约了,在外面吃饭过后,给送上一些伴手礼回去。 隐约听人谈起之后,再看收礼老师的一些表现,便知道为什么有些差生明明已经差到天怒人怨,却还是能够得到老师状似批评,实则嗔怪的“呵斥”了。 这也算是另外一种潜规则吧,就好像是给医生塞红包一样,拿人手短。 苏彦戈的课程算是主课了,比较重要,所以这一年也经受了这些考验,如同冰敬炭敬一样,他也谈不上多么看不惯,把这些报上了名字的学生记了记,也不用谈太过具体的问题,说一说好话总是要的。 随波逐流么,他又不是不曾做过,用不收礼来标榜清高,实在是没必要,对方也都是熟悉的,拿出来的东西并没有多么昂贵,都是正常人情往来的样子。 社会总讲究一个礼尚往来,任是谁也对此说不出什么不对来。 老师和学生家长关系好了,难道校领导还要严词批评不成? “也就是咱们公立学校,这样的风气不大,我听说那些私人学校,老师收的比工资都高了,那福利也是真好。”陶老师说起来的时候有那么一丁点儿羡慕,也就是那么一丁点儿罢了,那种私立学校的老师竞争压力也是很大的。 采取什么学生给老师课程打分的方式评判课堂效果,简直是把学生放在“顾客就是上帝”的位置上了,老师但凡有丁点儿不好,就只有被学生整治的份儿,而且,能够去那样学校的学生,哪个不是身家丰厚,若是真的有点儿什么矛盾,学校还不知道向着谁呐。 反而是公立学校这里,还能感受到一些尊师重道,至少风气上要比私立的好一些。 陶老师就认识一个私立学校的老师,听她说过一些事情,某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是怎么从老师变成某位家长私下养着的宠物的,某个讲课其实挺好的男老师又是怎么因为得罪了学生,而被学生联合其他的学生一起压低分数挤走的,从那样的学校被挤走,在教师圈子里,不说完全坏了名声,以后的从业生涯只怕只能低走了。 听得多了,对高工资高福利的那里其实也就不是那么向往了,但是说起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有点儿酸,同样都是老师,同样的教学经验,结果没两年人家有车有房,教出来的学生动辄都是某国某国留学生,最后也都是各个公司的老总职位,而她这里… … “人和人还真是不能比。”很多不好说的,最后都是这一叹。 苏彦戈如今也学会了老干部生活,早上一过来,先倒上水慢慢晾着,拿起报纸就看,研究研究国家大事,看一看娱乐新闻,最后再弄出教案来弄一弄,下午的时候再批改一些作业卷子什么的,生活特别规律。 见陶老师那副遗憾加惋惜的模样,苏彦戈轻轻一笑,说:“这有什么可比的,自己过得好就行了。” “说的也是。”陶老师虽然应了,到底还是心有不甘,却也没再说,转而说起了自己朋友的女儿插班到了三班,学习成绩如何如何优秀什么的。 每天都是这样的闲聊天,苏彦戈适应了之后,只觉得生活节奏一下子放缓了,前一个世界总像是被什么逼着不能放松,这个世界,倒是轻松了不少,心情也是极好。 跟苏父苏母的关系也缓和了,业余的时候,苏彦戈也会自己研究一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他总能从中找出一些熟悉一些陌生来,好像有一个基础模板,发展的时候基本套用,一旦选定一个套路,就很少能够更换另外一个,如同科学侧发展不了魔法玄幻一样。 寒暑假的时候,苏彦戈不会跟其他老师一样办什么补习班,而是自己给自己放假,出去玩儿,偶尔发发旅拍什么的,能够看得出他的状态轻松写意。 一些毕业后就不怎么联系的老同学也会在他的旅拍之后留言,好像随着生活工作渐渐疏远的同学之情又重新回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也有学生经常光顾了,新来的心理咨询师看起来年轻英俊,也难怪总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女学生愿意去瞅一眼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方的优秀,倒是很多人放下了其他的心思,决定好好考一个大学,早点儿网罗这样的绩优股了。 苏彦戈教的学生,考出来的成绩越来越好,随着他精神力的提升,讲到某些知识点的时候,即便是无意,精神力也会刺激到听课的学生,加重他们对这些的印象。 而当效果展现在成绩上之后,校领导也不会让他继续跟着七班八班这样即便提升未必有望重点的学生耗着,下一届的时候,直接让他上三四班的课,很有些考察一下让他当班主任的意思,前途一片光明。 几年后,苏彦戈结了婚,对方曾是苏父的学生,堂堂一位女博士最后嫁了一位本科生,刘锦还担心苏彦戈面子上挂不住,没想到最后还是幸福美满了。 很久以后,苏彦戈才知道,在这一份婚姻关系之前,谭云也是出了力的,因为谭云在男生堆里的好人缘儿,自己的妻子跟她很有些不对付,听说了自己曾经拒绝过谭云,甚至让她有些耿耿于怀之后,才起意要认识一下,没想到还是曾经敬佩的教授的儿子,认识之后又多了相处,各方面都还谈得来,才有了如今的结果。 “我还当你是怎样的老实人书呆子呐,没想到竟然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了。”妻子说话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生怕苏彦戈误会的样子,砌词美化他们的初见。 苏彦戈只是笑笑,谭云啊,他其实一直都在默默观察,借助网络,他能够做到的比旁人知道的更多,而在他的观察之中,早就发现那位还愿者的离开,以及某些不知名程序的替代,所谓的复制体,其实就是智能系统的模拟待机,总有一日,再为那个有限公司所用。 如同一个精心准备的后门,争夺战,似乎一开始就存在。 687.第687章 “所以说, 这样的任务真的是毫无难度。” 谭云离开的时候还在这样感慨,她已经经历过很多任务,得到了各种各样的奖励,在一个世界如果想要得到一个人百分百的爱意不容易, 人到底还是会爱自己的, 很少能够有人爱他人重过爱自己,甚至只爱他人, 不爱自己, 不爱家人什么的。 以前没成为任务者的时候,她总爱看各种攻略小说, 其中的好感度测试很容易就能够被刷到“至死不渝”的百分百爱恋,当时还各种意、淫羡慕来着, 等到换到自己了,才知道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能够想象那样的一个人有多么可怕吗?整个世界,他什么都不爱, 只爱你,只有你——恐怕只有小女生才会觉得这种犹如呼吸一样的爱会让人沉醉不已吧。 没有了玛丽苏的情结,再看工作内容, 谭云就更多了一些理智,把好感度刷到八十以上不容易, 但是六十以上,还是太简单了。 “我一直都以为任务难度是层层递进的, 原来不是吗?”谭云无聊的时候就爱跟系统闲聊, 虽然这个系统也不是绑定的终身制, 但在她不提出更换的情况下,两人的合作还是能够有始有终的。 有这一点主动权的安慰,谭云也对合作伙伴——系统多了些信任和了解,能够有一个基本信任的合作伙伴还是挺重要的,在很多世界之中,只有他们两个之间不存在背叛。 “我们这是正规的公司,任务都是按照宿主能力定的,以宿主如今c级的能力,只能够做到这样的程度。”系统的声音很好听,微微的沙哑在传到意识之中的时候,似乎就是那种能够让耳朵怀孕的声音。 谭云翘起了脚,卧房之中,她一个人很是自在,上大学之后她就搬出来自己住了,说是训练自己的独立自主能力,其实就是懒得被父母管束,到底不是原主,成天在对方父母眼皮子底下出没,还是很考验自己良心的。 尤其是,某些小习惯啦,还有吃什么菜爱什么口味这样的事情都会被人看在眼里,可能他们根本不会有什么怀疑,毕竟灵魂被替换这种事情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但自己也会觉得有些不自在。 系统倒是能够提供完善的资料,谭云却觉得自己的演技还不足以装一辈子,蒙骗一时还差不多,一辈子,太勉强了。 何况,她的任务只要完成就能走人,留下一个复制体继续,根本没必要在这里虚耗时间。 多出来的时间又不给加班费,她干嘛还要勉强自己在大家面前演戏? ——我所从事的只是稍微特殊一些的职业。 这样想着的谭云秉持着“上班踩点儿,下班准点儿”的方式把公私时间分了个清楚,似乎也是正常的了。 “就算是c级,也太简单了吧,总觉得有些古怪。”谭云已经决定要离开了,她的任务完成,如今还停留不过是因为这样和系统交流更方便,回到现实世界,又有好多事情要忙呐。 事实上,因为她的那种“工作观念”,系统在她看来就是办公室配备的电脑,属于公器,而公器私用,显然有些不对。 因此,有什么问题,她都是在快要离开的时候才跟系统具体交流的。 “公司评级是不会出现错误的,能够被评定为c级,肯定是因为这里有什么困难存在。”系统斩钉截铁,对于公司的忠诚几乎能够化为实质的音波。 摆了摆手,谭云露出一脸“又来了”的表情,她无法对系统投入更多的原因就在这里,对方忠诚的是公司,而非她,这种合作者,立场一致的时候当然是一致对外,若是立场不一致,那么结果可想而知。 因为有这么一份清醒的认知,她和系统之间很难产生一些跨越工作之外的交情。 “我知道了,知道了,我又没有说公司不对,你的反应不要太过激啊!”谭云这样说着,再看了看这个小屋,这是她自己赚钱买的,当然能够赚钱也多亏了她的好人缘儿,身边儿的朋友办公司还允许你投入一笔钱当做干股,每年拿分红,这种好事儿,谭云也是佩服这份友情了。 现实中未必不可能存在,只是… … “走吧,留下复制体就好了。”谭云这么说着,身体的头往后一仰,眼睛闭了一下,再度睁开的时候,黑色的瞳仁之内好像流窜过一道微蓝的光。 雪白得如同医院一样的工作室内,莹白的椭圆形营养仓立在那里,如同一个白色的巨蛋,上头亮起了绿灯,机械的声音响起:“宿主楚伊人平安返回。” 一道门线闪过,下一刻,被人从内部退开,从中走出的楚伊人穿着随时能够走上沙滩的比基尼,亮眼的明黄色包裹着动人的身材,行走之间,摆动的胯部好像在勾勒一条动人的曲线。 “是我的错觉吗?你好像又漂亮了。”带着医护人员赶过来的男人笑眯眯地托了一下眼镜,镜片反光,似乎遮掩了几分精明。 “说得我好像原来不漂亮似的。”楚伊人这样说着,抬手抚了一下自己的脸颊,一旁的医护人员及时递过了一面镜子,对方脸上还带着微笑,“伊人,我就没见过比你更爱美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可不信我是‘更’的那个。”楚伊人这样说着笑了一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的确又美了几分,虽然不知道公司掌握着怎样的黑科技,但每次加点之后这种类似微整形才有的效果,也是很让她满意的,无痛无伤,还完全没有副作用。 仅仅这一点都可以当做公司福利来看了好嘛! 自己当初可真是幸运,竟然真的能够进入这样的公司,也不知道当初投简历的时候是不是昏了头了,竟然真的成功了。 男人等着医护人员给她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检查之后,带着她去了另外一个房间,楚伊人已经从医护人员那里接过一件白大褂,套在了身上,脚上也有了一双白色的拖鞋。 “说说这次任务的具体情况吧。”男人在办公室后面一坐,棕黑色的办公桌,桌上还摆放着一盆绿萝,电脑台历… …很普通的办公室类型,一点儿都不如刚才的工作室科技感更强。 “好的。”楚伊人态度认真起来,诉说了任务之中的过程,其实也没什么,这部分系统也是会做一个备份记录的,只是该人做的事情还是免不了,反而还要更认真一些。 不过半个小时,楚伊人就说完了任务的全过程,然后有些疑惑地问:“跟我之前执行的c级任务相比,这次的任务似乎简单了很多,倒像是我刚接触任务时候的那种,这是什么原因?” 男人沉吟了一下,说:“公司的评级不会出错,具体的原因,还要等我报上去再说。” 楚伊人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别看男人平时谈笑如友,涉及到工作的时候,上下级关系还是十分明确的。 “好了,这次你回去休息,等到有任务的时候,系统会通知你。”男人这般说了一下,打发楚伊人离开。 楚伊人回到自己的更衣间洗了澡换了衣裳,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地走出大楼,限量版的车子已经等在了楼下,系统在的时候,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公司里根本不需要另外的通讯工具,完全的智能化操控简直像是到了未来星际。 “谢了!”对着无人操控的车内说了一声谢,楚伊人坐到驾驶座上,自己开动了车子。 所有看到这辆车子的人都忍不住露出点儿羡慕外带仇富的表情,还有人猜测那么年轻就能够有这么昂贵车子的女子会是哪个富豪,或者富豪的亲人。 他们都不知道,就在一年之前,楚家不过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而现在,虽然还没有多么奢侈张扬,但高层之中,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有点儿神秘底蕴的楚家。 是的,神秘底蕴。 无论是楚伊人通过任务改变自身的能力,还是她展现出来的一些不太能够被人轻易理解的科技,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能力,楚家就成了隐世家族一样的存在。 没有人想要招惹自己都不理解的力量,尤其在一些不自量力的势力被公司的员工保护政策砍掉爪子之后,楚伊人对公司的忠心也多了一些。 平均一个礼拜左右的休息时间过去之后,楚伊人再次来到公司,投入到了任务之中。 她仿佛已经忘了上次任务那样简单的问题,没有再追问过。 男人却不能忘,他还记得上面的回复,一个“已知”更像是一种敷衍,那或许还不是他能够接触的层面。 有些不甘心,大世界还愿有限公司为他展现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但却又从另外的一方面卡住了他的上升空间,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上级似乎在另外的一个星球之中,而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有接触那样秘密的资格? 有的时候,他甚至嫉妒楚伊人,她还能够看到不一样的世界,而他,只能被卡死在这里,随着她的晋升而晋升。 公司是只为她一个人而服务的吗?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就会有嫉妒啃噬着心灵,然而,公司展现出来的那些,又让他把这些嫉妒深深压下,这还不是他能够探究的秘密。 688.第688章 亚鲁维利安大陆。 深蓝色的海水表面泛着波浪, 海水之下, 最底层的黑暗之中, 却是一片平静, 深海人鱼在水中行走着, 游荡的尾巴轻轻动一下,便能够让他们的身姿更加摇曳。 海藻一样的头发大多都是深绿色的, 有些绿的发黑, 有些则有着浅色的几缕,好像是一种点染出来的装饰,如同他们束发的水草一样, 把男男女女都勾勒出一种别样的美来。 他们排成队列,男性赤着上半身,坦然地展示着自己的强壮,女性则用一些轻纱缠绕在身上,有些甚至只有贝壳稍作遮掩, 任由自己柔韧的腰肢, 雪白的肚皮, 还有那色彩斑斓的鱼尾展露在外,这是她们的性感。 海中也会有些花朵绽放,能够发光的花草铺成了一条道路,漂浮的道路, 从上而下, 仿佛接引天光一样, 形成了一条微微发亮的通道。 所有的人鱼, 神情都有些严肃地看着道路的上方,似乎是在等待什么人的出现。 道路的另一端,直通一座海底宫殿之中,就在宫殿的门口,一条有着深蓝鱼尾的女性人鱼头戴王冠站在那里,她的容貌并没有一般人鱼的娇柔妩媚,反而多了些勃勃英气,让她的五官显出了某种棱角分明的峥嵘。 她是深海人鱼的王者,深海人鱼万年之中,唯一一位能够以女性之身获得“海王”之位的人鱼,她的名字,注定会被历史所铭记,她叫做亚斯安,一位有着铁血手段的王者。 而现在,这位王者脸上的威严之外,也有另外一种如临大敌的严肃,眼眸深处,甚至还有些紧张和无奈,怎么办呢?她能怎么办? “母亲,圣子会同意我们的请求吗?” 陪伴在亚斯安身边的是她最疼爱的小女儿莫莉,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她也是所有人鱼之中最出众的那个,不仅因为她那漂亮的容貌——深海人鱼,这种自诩血脉最纯的人鱼就没有几个长得丑的,她的鱼尾,是深海之中最罕有的红色,纯正的热烈的火红。 仅仅那一抹红,就能够让她成为所有深海生物眼中的焦点,更不用说,她的美貌也是占有优势的。 “莫莉,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亚斯安这样说着,海王的话并不仅仅是安慰,还有另外一种潜含义,如果真的不行,那么,她们就只能够等待灭亡了。 不愿意依靠性别而获得优待,凭借自己的能力站到如今的位置的海王,竟然有这样的一天,这样期待自己的女儿能够依靠美色获得男性喜爱的这一天,这,就是对她打破陈规的惩罚吗? 紧握住象征着海王权力的权杖,亚斯安好像再次听到之前的那位海王是怎样诅咒她,对她破坏秩序的诅咒。 秩序,是的,秩序。 以秩序闻名的光明神殿之中的圣子,真的会同意她的无理请求吗? 多么可笑啊,曾经义正言辞地拒绝信仰光明神那个从不曾在深海之中展露威能的神明,坚定地信仰自己那从没有见过影子的海神,甚至因为信仰的不同,在最初接触的时候,两方就有过十分激烈的冲突。 流血和牺牲,最后弄明白海洋和陆地的划分是怎样严苛的界限,这才有了妥协与和平。 现在,因为自身的困难,而主动求救于敌手,这种感觉… … 握住权杖的手几乎要弹出利甲,亚斯安的面容却愈发平静,她一定要冷静,哪怕面对的是有可能的羞辱,但,对方既然肯来这一趟,那么,问题就一定能够获得解决。 哪怕,哪怕是从此沦为依附,但深海之中,她还是能够肯定,不会有多少人类能够踏足,她们,还可以是自由的,反正陆地上,她们也不怎么去不是吗? 一遍遍安慰着自己,在写下请帖发出邀请之前,她就已经反复想过了,而在之后,一次次压下所有反对声音的过程中,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但… … 还是有些不甘心,到底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大变要在自己在任的时候发生呢?哪怕缓一缓,容她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女儿呢? 不,她不能够这样逃避,这是她必须要面对的,她不能够软弱,这是她必须要解决的。 不能给自己的孩子留下无法挽回的局面,让孩子的哭泣抱怨成为她的最后一眼。 所有的力量被收束在身体里,亚斯安的神情愈发冷凝了,突然,她抬头,看向光路,在那末端,似乎有什么已经出现。 海面之上,光明神教的圣子已经出现,他一身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的长袍,从衣领到袖口,每一处都严整得没有丝毫缝隙,白玉一样的脸上,表情也是同样的严整。 “怎么了,殿下?” 站在圣子身边的圣殿大骑士卡玛蒙,即便是光明神教这种占据大陆百万年信仰的庞大身家,如同这样的圣殿大骑士,也不过能够组成一支千人军队而已,从此可见圣殿大骑士这个身份的珍贵之处。 而这一位,卡玛蒙,他是如此年轻,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竟然已经能够走到这几乎是顶端的一步,简直是天赋惊人不足以形容的厉害。 而他的履历,也是光明至极。 不久前的一次突破正是一次防卫战,所有的同伴都牺牲了,而他,因为晋升实力而逃出生天,成为了唯一的幸存者,这是怎样的运气与实力共存啊? 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危难时刻,这样的战力被放置在圣子身边,不仅是为了圣子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对方的荣耀,给他一条更为顺畅的晋升道路。 如果说光明神教的圣子是必然要接替光明教皇之位的,那么,圣子身边的圣殿大骑士,最终也是能够获得执掌一方的职权,更有能力的,甚至能够成为圣殿骑士长,实权与荣耀,相辅相成。 谁能想到,这样一位,这样一位… … 圣子的眼眸深处好像有一抹倒映着海面的蔚蓝划过漆黑,他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位圣殿大骑士,对自己刚才莫名的停顿并没有任何的解释。 闭眼睁眼之间,身体只是微微的一顿,此时此刻,他便已经知道了原主的记忆,还有那庞大的剧情。 而这样的剧情,如果要用一句话形容,就是西幻版丧尸来袭之后的背叛与成就。 卡玛蒙担忧的神色并没有马上收回,还看着圣子,总感觉适才的刹那之间,圣子好像弱气了很多,再看好像毫无异样,已经踏上海面那光路一端的圣子,他不敢再乱想什么,而是领头跟上了对方。 在卡玛蒙的身后,还有两位骑士跟随,他们的等级实力都远远不如,若非这次深海人鱼诚意邀请,特意开辟了这样的一条光路,恐怕他们根本无法承受海中的压力,直接爆体而亡。 即便如此,真正踏上这一条狭窄的,几乎随时可以被斩断的道路,也让人有着莫名的紧张感,总像是走上了死亡之路一样,生死掌控在他人之手。 在他们踏上光路之后,光路就开始自动收缩,而收缩回来的那部分并没有化为虚无,而是直接加重了之前的密度,让那亮度逐渐提升,最后,在最末端的那条路,一片漆黑之中,几乎缩成一条长方形地毯的光路简直就是唯一的明灯,照亮了一片幽静深邃的海洋。 “欢迎您的到来,圣子殿下。”亚斯安率先问候,给出了一位王者很少有的谦和,她的眼神之中,一抹疑惑被藏得很好,这位圣子,似乎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强,是隐藏得太好吗?还是,并非真身? 不,应该是真身。 看到对方彰显在外的项链坠,那枚象征着光明的空心圆环之内,隐约可见菏泽山川,神殿庙堂… …那是代表圣子身份的圣环,据说是一件半神器。 这种东西,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随身携带的,若是并非持有者允许的人,恐怕会直接被其中蕴藏的庞大力量轰击成渣。 “海王亚斯安,很高兴能够见到您,感谢您为了深海所做出的一切努力,光明之下,那种污秽之物,必不能得到繁衍。” 圣子的应对还算得体,声音之中有着些许温和,让海王亚斯安很是松了一口气,很好,这种态度已经很好了。 不过,一抹苦笑浮现,那种东西,似乎根本不需要繁衍,他们只需要传染就可以了,如同人类深恶痛疾的疫病,只需要一场传染,周围的人都不能幸免。 而相较于陆地上人类族群之间的距离,海洋就算再广袤,这一片同样的海水也是不能够隔绝的,为了保留下一片净土,她几乎耗尽了法力,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勉强拖延而已,如今,也唯有在此,在历代海王力量最浓重的欧苏伦,依靠着唯一的象征着海神的半神器海之眼的镇守,才能够维持眼前的纯净,然而,这只是暂时的。 如果连号称能够净化一切不洁的光明神教都对那些邪恶生物毫无办法的话,那么,半神器的力量总有被消磨干净的那一天。 而且,亚斯安从来不想把深海人鱼变成只能困于方寸之地的种族,那么,更多的更广大更干净的空间,就是她们所需要的。 再一次明确了心中所求,亚斯安的脸上露出了稍微自然的笑容来,“是的,我相信您所说的。”说着,把圣子一行人请入了海王宫殿之中,那片光毯随着圣子的移动而移动,似乎为他们一行所代表的光明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689.第689章 情况已经这般恶劣, 磋商的底线已经无限降低, 海王亚斯安甚至不奢求保全海洋,她知道陆地上的情况也未必更好, 只是陆地上的种族更多,也更加能够坚持。 “深海人鱼不能在我这里成为挽歌。”亚斯安这样说着, 这一句话脱口之后,整个人就好像是真的步入了死亡倒计时一样, 衰败的气息弥漫, 让周围的海水都跟着沉寂了。 圣子的眼帘低垂,谁也看不清他眼中的神色,听到海王这种俯首称臣的话, 他也未曾动容,抬眼看来,目光之中依旧平静,只有平静, 如同这宛若永恒不动的深海一样, 那一双暗蓝如黑的眸中, 似乎有微弱的光点暗藏,让人感觉到了一种隐而不发的锐利逼人。 “莫莉,我最疼爱的女儿,人鱼公主,她将信奉光明神, 从此遵从光明神教的教义, 如果可以, 我希望她能够成为神教的圣女,便是跟在圣子身边,作为侍女也好。” 一旦决定,亚斯安就不是会故意拐弯抹角的人,迅速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这样,最坏的结果之后,也能够保留一丝人鱼族的血脉,人鱼族是不介意兄弟姐妹通婚的种族,也是有着强大血脉,能够跟异族通婚而生下人鱼的存在。 当年,跟陆地上开展,未尝不是因为那些贪婪的人类,贩卖人鱼之外还想要把人鱼当做牛羊一样圈养,让她们一代一代都成为供人类取乐的存在。 正是这一点,深深激怒了当时的海王,也让现在的海王亚斯安,对人类依旧毫无好感,即便是… …即便是… …目光落在这位圣子身上,他,真的可信吗? 反复拷问着心灵的疑问,每一次都要被自己肯定,而这种肯定带来的巨大痛苦,让亚斯安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怎么会有这么残酷的现实,让她也想要逃避的现实。 “圣女的事情并不是我能够决定的,我会把这件事告知冕下,他会决定是否选拔莫莉公主为圣女,我这次来,是因为看到了您的诚意,愿意为人鱼族的未来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希望海王能够慎重考虑。” 圣子说话的速度并不快,在眨眼之间融合原主的记忆以及看到未来的剧情,对他来说本应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容易,但这一次有些意外,他进入的时间并不太好,而这个世界太庞大了。 原主的记忆之中关于语言的部分就有近百种,还不包括方言和变种,而对于一些历史啊国家啊政体啊民族啊之类的记忆,也占据了大部分的记忆内存,还不包括各个种族的信仰不同,以及诸神历史什么的东西,这让他的瞬间“阅读”变得艰难而低效。 为了不太过拖延时间,让如今稳压他一头的圣殿大骑士卡玛蒙察觉到异样,他几乎是囫囵吞枣把那些东西都压在了自己的脑子之中,这让还没有修炼精神力的他觉得头昏脑涨,目前还能够维持明面儿上的清醒理智,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这种时候不能够出任何的意外,否则,谁也不能够确定濒临绝望的海王会不会把光明神教的圣子当做某种筹码,用另外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 努力从原主的记忆之中提取着到访之前的那些记忆,圣子说话的语速更慢了几分,他在争取更多的时间整合脑中的那些资料,让自己的话语更加完整而有条理。不能让任何人看出异样! 对着摆出洗耳恭听姿势的海王亚斯安,圣子的唇角好像有一抹浅笑在凝结之中,声音也柔和了几分的感觉。 “您知道内陆海吗?”见到海王点头之后,圣子就继续说,“拉斯索尔公国和维卡诺公国之间,迷雾森林和戈斯峡谷之间,有一片被称之为蔚蓝之眼的内陆海,那里三面环山,一面是外人难以踏足的迷雾森林,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而据我所知,那是一片空无人烟之地,如果人鱼族愿意暂时迁居到那里,暂时脱离逐渐蔓延的污秽,谋求安全之后再图清理深海,是否更好一些?” 这是苟且偷安的法子,也是让深海人鱼走入被控制内的法子,当离开能让他们无限度兴风作浪的无边大海,他们,也不过是天生的水系魔法师,会随着跟人类的交往而渐渐被同化,至少,从原主的记忆中提取出来的信息告诉他,这些深海人鱼,并不是没有能力变化出能够使用的双腿,只不过,他们不屑于两脚状态而已。 高傲的种族,总会认为自身是最完美的,而其他异族,都是丑陋而扭曲的邪恶。 这个世界,有着最无垠的能够容纳数千巨龙展翅高飞如同军阵的天空,也有着最广袤的能够容纳近千个公国和五个帝国,十几个种族,亿亿人口的大地,还有着最辽阔的几乎能够与天空媲美的,容纳无数生物的大海,若论物种的丰富性多样性,在圣子所见过的西幻世界之中,这里可谓当之无愧的第一。 它太大了,大到没有人知道它的边际,要知道这是一个能够出现法圣武圣的世界,各个种族都有着自己的杰出人才,能够飞天入地的人才,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魔法,都不能够让他们确定世界的边际,再以星球的形象来想象这个世界,反而有些狭隘了。 眼前有片刻的花,浮光掠影一般的记忆内存就好像是飞速划过眼前的一个个图画,让他的精神有所不及,微微蹙起了眉头来,似乎表现出某种严肃的气氛。 亚斯安的手捏着一个水晶杯,能够折射出漂亮蓝色光线的杯子被她不自觉弹出的利甲刺破了,里面的酒液顺着缝隙流出来,渗入指甲缝隙之中,并没有马上飘散,殿堂之中的海水好像并不会流动一样,让一切维持着一种如同陆地的重力感觉。 “我曾听说过,人类喜欢把人鱼养在鱼缸或者泳池之中。”亚斯安的声音很沉,像是海底深处发出来的压抑着怒气的咆哮。 “我不否认会有那样的状况,但,是否选择,是您的问题,我只是提议,一个小小的包含着善意的意见,您应该知道,在对付污秽之上,我们有更好的毁灭的办法,但那种灾难性的后果,您应该会知道我为什么提议让你们迁居。” 在卡玛蒙都为亚斯安的态度而握住了剑柄的时候,圣子的反应却很平淡,他看向亚斯安,好像并没有发现对方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改变,语气依旧平静,有恃无恐的平静。 是的,他当然有,更好的毁灭性的办法,而那灾难性的后果,自从步入光明时代,就再也不曾见过了吧。 想想永眠的苏贝尔纳,那个因为信奉邪神,对光明神公然宣战的人类帝国都城所在,如今呢? 十级的光明禁咒,献祭了百位圣女,在牺牲了一个圣殿骑士团之后,当时的光明神教教皇安德用一半的寿命和一件半神器作为代价,一瞬之间,让苏贝尔纳,除了光明再无其他。 除了光明再无其他。 现在,苏贝尔纳的遗址之地还是不少冒险团有名的传说之地,在那里,能够捕获到具有强烈攻击性的光之精,这种类似于元素精灵的存在对所有活着的生物都具有着强烈的排斥性和攻击性,让那里一度成为生物的禁区,没有任何东西愿意踏足那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 能够把生物净化到除了光明再无其他的地步,那一片白,甚至一度有了“白域”之名。 而因为它那段精彩的传说,也被人们称为永眠之城,在那里,除了光明,再无其他。 没有声音,没有水,没有任何生物… …视线所能看到的地方,只有白色,只有光,能够让人把眼睛都看瞎的光芒让那里在夜晚之中也如同白昼… … 两千年过去,白域的名声还是那样响亮,它标榜着光明神教的伟大战绩,也让所有的人明白光芒并非都是无害而治愈的。 那样程度的净化,应该足以消灭污秽,只是,这种消灭之后未必就是他们愿意看到的了。 想到大海也可能变成另外一个苏贝尔纳,亚斯安的心头就是一紧,还不到这一步吧。 再看圣子气定神闲的模样,心里头又送了一些,还好,光明神教没有马上采取过激手段,否则,便是除去了污秽,也不知道多少种族还能够繁衍生息。 “希望不要到那一步,我期待联军的作为。”亚斯安也只在这一刻,对人类联合其他种族组成的联军抱有期待。 “我也深深地期待着。”圣子这样说着,没有再继续自己的劝说,就好像他真的只是随意提议一下,简单的酒宴过后,也没有反对暂时歇息在深海的邀请,夸赞了莫莉公主在宴会上表演的人鱼之舞,称赞了那几乎能够深入灵魂的歌声,才在一片友好的气氛之中离开殿堂。 脚下的光毯随着进来,迅速延展铺满整个地面,无视了想要说话的卡玛蒙,圣子的面容冰冷,“今天大家也都累了,早点儿休息吧。” “是。”卡玛蒙拉直了唇线,压下了所有的怀疑和告诫,带着两名骑士去了各自的房间休息。 690.第690章 等到人都走了, 圣子才露出一些疲倦之色来, 这次到来的时机实在是太不好了,以至于让他都有些应变乏力, 完全没时间好好融合记忆查看剧情不说,还有跟这些人的对峙, 在海王亚斯安压制怒气的那一刻,顺着海水传递到脑海之中的感觉, 简直就是进一步削弱自己最初的精神力。 灵魂质量不够, 撑起中世界的身体已经有些费力,反复修炼的精神力好像每一次都要清零一样,他倒不怕从头开始, 一遍遍的重新修炼也让他对精神力的掌控到了随心应手的地步,但,遇到如这次的情况就有些倒霉了。 天知道他那时候是多能装,才能够稳定身体, 不直接昏倒算了。 原主的强反而衬托出他的弱, 这种明显的力量层次的微变, 对圣殿大骑士卡玛蒙来说,恐怕如夜中明灯一般明显,只不过,他暂时可能想不到灵魂互换那么远,不然… … 真是糟糕啊, 卡玛蒙。 剧情之中, 这位卡玛蒙的确是曾经失忆了, 但他非常聪明,一直隐藏着这一点并未显露,后来寻找那一队圣殿骑士的人,发现了他这个唯一的生还者,便有人自动给那些不全的尸骨对号入座,就有了他现在的名字卡玛蒙。 真是可惜,这个世界已经这么发达了,除了力量种类的不同,几乎能够与星际时代对等,但对人的重视,显然不到能够区别每一个人的基因之类的程度,于是,误会就这么形成了。 戒心深重的“卡玛蒙”发现自己失忆却没有表现出来,默认了别人的对号入座,顶着卡玛蒙的名字成为了圣殿大骑士,待遇各方面的提升也让他没有感觉到什么特别的异样,至少是正常的没有损害他利益的。 于是,他就尽忠职守地当着这个圣殿大骑士,享受着光明神教给与的好处。 应该庆幸光明神教一直以来的“独”,真正投身到神教之内的人基本上都是断绝亲友,一心只有神教的人,他们经历过重重洗脑,只默认神教是个大家庭,其他的人,哪怕真的有什么亲友寻上门了,也只不过能够比陌生人好点儿。 圣子圣女等神职人员,包括圣殿骑士,都是如此,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神教培养起来的,他们自己成长之后,也会有一些人遵循神教的理念,到处聚集一些孤儿,从中筛选出来优秀的能够培养的人才送入神教之中。 对那些孤儿来说,神教简直就是他们的天堂,给了他们很多普通人家都很难满足的温饱,还有其他的精神方面的目标,让他们的向心力更加浓重。 经历过这些培养出来的圣殿骑士,根本不会对外人有什么特殊的牵绊,哦,对了,这些圣殿骑士,低级的还好些,高级的是根本不会成婚的,他们会对光明神发下誓言,约受身心的纯洁和忠诚。 这些都是正常的,任何教派培养自己的骨干,也会防患于未然,免得被别人翘了墙角,而最可能撬墙角的就是情情爱爱了。 至少神教并没有做得更绝,可能在和平时代冻死饿死的孤儿,得了神教的好处,为此付出一些忠诚,算得上是一种等价交换。 何况,那种誓约,并不是强制性的,只不过没有这种誓约的人不能够真正被列入骨干行列罢了。 这种排外性,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但,最后,当卡玛蒙翻脸的时候,这一切都成了罪。 最大的罪还是原主,因为原主“奴役”“欺骗”“利用”了卡玛蒙。 剧情里面,在最后的最后,那个突然跳出来的女子宣告原主的罪状的时候,就是那样说的,她揭露光明神教的“肮脏”“交易”“污秽”,然后把重点集中在对圣殿大骑士卡玛蒙毫无人道的利用上。 而事实,只是现实的状况需要一个高阶的能够牺牲的战力而已,作为拥有着更强大力量的卡玛蒙,难道他不应该断后吗? 卡玛蒙,不,原名卡莱多的大骑士,那时候并没有帮助他从属多年的神教,反戈一击,跟着那个女子披露了神教的黑暗内幕之后就直接走了,而被他抛下的深陷在重重丧尸包围之中的圣子和其他的圣殿骑士,就那样全军覆没了。 其实,情况可能还不至于那么糟糕,但他们临走时候的那些话,到底还是动摇了人心,忠诚的培养不易,但要背叛,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而因为信仰才能够拥有的能力,当信仰动摇崩塌,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 血色的惨烈啊! 继承了原主记忆的圣子圣梵维斯,基本了解了一些原主的性格,他的确是善于利用人的那种,若非这样,他也不可能从千军万马的孤儿之中获得青睐,最终被选为圣子,天赋,能力,最重要的对于人心的计算,一点儿都不能省,否则,难道要让圣子如圣女那样只当一个花瓶吗? 那样的圣子,若干年后,如何继承教皇的位置,坐上掌控亚鲁维利安大陆的宝座? 光明神教之中,也是有着勾心斗角的,到底都是人组成的,即便他们都信奉光明神,但信奉之下的某些观念也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有人会披着一张神圣的皮做坏事,也有人会固执着极端的神圣,奉行某些极端净化的道路,还有人,选择中庸,更有些人,总是不知道要在贵族、皇帝、平民之间选择哪一位站队扶持… … 即便是一个□□下,也有着各种各样的争端,权力的争端,圣子若是不会这些,将来即便接掌了教皇之位,也不过是一个傀儡冕下,只能够在某些时候用作象征而已。 被这样培养起来的圣子,怎么可能如同被过滤过的纯净水一样毫无杂质? 除了对光明神的忠心之外,他在其他方面可是能够媲美那些顶级政客的。 如果有什么能够利用,那就一定会利用彻底,而他对身边的人,表面上能够维持一种温和的表相,实质上,他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能够用价值来衡量的。 包括他自己。 被卡玛蒙害死的那次,他就是在用自己的行动来算计声誉,希望得到更强大的支持来确定他在联军之中的话语权。 结果… … 必须要将卡玛蒙移走,这种随时会反戈一击的不安定因素不应该留在身边,否则纵然能够躲过那一次死劫,也会因为身边人的背叛而导致声誉损失——连身边的人都会背叛,这人到底有多么无能。 那种时候,无论卡玛蒙说的那些话真假与否,都会让人倾向于是真的,有着圣殿大骑士名号的卡玛蒙简直就像是背上了金字招牌一样,反衬出圣子的“劣迹斑斑”。 多可笑啊,因为光明神教的种种光辉,人们信仰它,也信仰它所培育出来的圣殿大骑士,但,因为这份信仰转化而来的信任,也成了最锋利的一刀,让人们信任有着光明神教背书的圣殿大骑士的话而怀疑光明神教。 这简直就是悖论,但它,就这么存在了。 还不知道那个剧情之中会出现的女子是谁,但她那一次出现并不是意外,之前的几次,她也在原主的面前出现过,原主只当这是位无知的想要纠缠圣殿大骑士的女子,还曾令人驱赶过,危急时刻,还能痴缠于情情爱爱,本身就让人不屑。 结果到了最后,这些都成了原主的罪,让他背着污名,死得永不翻身。 圣子想了想,觉得这个神出鬼没的女子并不好防范,他一个光明神教的圣子,几乎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去注意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女子,简直是抬举了对方。 只要想办法把卡玛蒙调走,就可以不用理会那个女子了,不过为了防止卡玛蒙坏事,还是不能够让他参与一些重要活动。 这一次和深海人鱼的合作,本来是想要让卡玛蒙接手的,不然也不会带着他出来,但此时看来,自然是不行了。 要知道这时候奠定的合作关系,收拢的忠心,最后可都是会成为手中势力的,在对方注定不会忠心的情况下,资敌就实在太愚蠢了。 坐在不知道垫了什么而显得异常舒适的海贝床上,修炼了一整夜精神力的圣子再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总算是少了一些弱气,看上去精神了很多。 昨夜留下的考虑时间之后,今天他们就要正式签署契约了,这是一个存在着神明之力的地方,契约之神虽然已经许久不曾出现,但它的信奉者保证了它还有着能够维持契约的神力,这些被称之为神圣契约的存在,号称神也不能够违背,具有着高于法律的束缚力。 条款的约定需要咬文嚼字,在这方面,海王亚斯安并不在行,但她早就知道人类的狡诈,竟然准备了某个据说为王宫法律条文服务却形似大商人的人类作为代理,对上那位大商人惶恐又荣幸的模样,圣子知道这位肯定是先跟海王签订了神圣契约的,所以也不要指望对方的立场会不坚定。 好在如今的圣子已经不准备实行什么剥削计划,表面上定下来的条款都是看起来不错的,所以很快就确定了。 海王亚斯安最终还是在这份充斥着大量不确定词汇的契约之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微蓝的光芒一闪,那个名字最终隐于契约之上,神圣契约成立。 691.第691章 ,最快更新悲剧发生前[快穿]最新章节! 时间紧迫, 简单的约定之后, 圣子就带着一式两份的其中一份神圣契约走人了,同时被带走的还有人鱼公主莫莉。 对方离开海洋的时候,恋恋不舍流下的眼泪真的在离开脸颊之后变成了珍珠,这种神一样的自带技能,让圣子忍不住微微侧目。 卡玛蒙横移了一步,挡住了圣子的视线,目光之中似乎有几分对于圣子的告诫。 作为高阶神职人员, 他们是不能够掺和任何情爱的, 身体和精神的纯净是他们对神的忠诚。 并不是很着急要把卡玛蒙调开的圣子看到对方那种视线,几乎要气笑了, 不知道日后, 对方此时的脑补会不会也成为自己的罪状。 压下了不知道缘何而起的怒气, 圣子拂袖离去, 走在了最前面。 光毯伴随, 让他们在海面之上如履平地, 直到岸边,光毯才渐渐下沉, 消失了踪影。 莫莉已经知道如何变化出双腿,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变形术,而她掌握得很好, 只是第一次走路总有些不习惯, 动不动就膝盖打弯要往下跪的姿势, 实在称不上好看。 卡玛蒙似乎有着天生的怜香惜玉的情怀, 见状总是忍不住多帮扶一把,还没走几步,两个的关系就已经很近了的感觉。 莫莉用天真的嗓音问:“神教之中都能做什么?我听说有很多规矩,会不会不许吃饭喝水啊?” “不会,都是很平常的规矩,并没有多么特别的。”卡玛蒙说着,唇边似乎有些轻松的笑意。 两个因为地位等级差而走在两人身后的骑士就像是在看一出谈情说爱的闹剧,各自的眸中都有了几分不屑和鄙夷,这位大骑士的作风,还真不像是圣殿养出来的。 圣光的波动产生的时候,卡玛蒙才警觉地上前一步,看到的却是已经被净化掉的丧尸兽残渣,那些带着腐烂的肉体行走于阳光下的东西,经过真正的圣光净化之后,就会化为堆叠在一起的尸骨,真正地消亡。 注意到卡玛蒙的上前,圣子侧目,声音低沉:“圣殿大骑士的职责,需要我来代替你完成吗?” 为什么要带着一个圣殿大骑士出行,一来是这一行的出行保证,就好像是富贵人士必须要带着的战力保镖一样,二来就是想要让对方负责一些事情,但如今看来,在排除了第二个要求之后,第一个要求也做不好了吗? 作为高高在上的圣子,亲自动手去处置这样零星攻击过来的丧尸化物,简直就是把将军贬为小兵的节奏。 卡玛蒙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还是知道自尊的,沉下了脸,没有对这句指责做出抗辩,的确是他错了,分心了就是错了。 莫莉心有不忍,用美丽的碧绿眼睛看了一眼卡玛蒙之后,怯生生地说:“都是我的错,我不再乱说话了。” 圣子对此不置可否,好像没听到一样,只叮嘱了一句后面的两个骑士:“走到前面来,提高警惕。” 两个骑士应声上前,不知不觉之中,就把队伍的排列换成了另外一种样子,被留在最后的卡玛蒙好像是被排挤到外围一样。 莫莉想要和卡玛蒙继续并排走,看了一眼地上那堆进入了正常腐烂过程的骨肉,她露出嫌恶的表情来,甩了甩红色的长卷发,看了一眼卡玛蒙,想要说什么又闭紧了嘴,跟上了那两个骑士的脚步,尽量把自己的位置放在了保护圈之内。 活下去,尽可能长久地活下去,哪怕是从此信仰光明神。这是海王亚斯安,最疼爱她的母亲,让她走的道路,她会走下去的。 卡玛蒙冷着一张脸接受了这种队形安排,并没有表露什么不满,在之后的路上,他的斗气一直维持着外放,每次都是第一时间击败那些猛然跳出来的丧尸化物。 这些丧尸化的生物之中,并没有太强的人类,多数都是一些被丧尸化的魔兽。 最可怕的是,这种丧尸跟圣子以前见到过的完全不同,在跟魔兽融合之后,它们好像成了另外一种样子,有些甚至会魔兽的天生技能,有些还能够掌握一种类似于尸毒的应用。 在丧尸化的初级阶段,很多生物似乎还能够保持原来的动态,如同潜伏期一样,连它自己都不会察觉已经被病毒入侵,等到了爆发的时候,便是完全的丧尸,不再拥有能够正常沟通的理智。 不过,这就是最后的阶段了吗? 一夜之间,整个世界就像是变成了另外一种样子,这种丧尸的突然出现,让很多人都猝不及防,没有完全的统计,但很多小国已经因此灭国,逃出来的皇室成员哭着向教皇求救,至今还躲在神教之中,不肯出去面对残酷的现实。 仔细回忆,到底是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呢?是陨石吗?不,不是,好像也不是什么灾变,这个太过庞大的世界,在没有人做出气象预报和天灾统计之前,所有的数据都是一片混沌。 让圣子此时回忆起来,也得不到更多的精准的数据和信息。 从密林走出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尽管来的时候已经走过一回,但每一次走,都会觉得更恐怖,那些丧尸化的毒虫,简直要把人逼疯。 “天啊,外面竟然这么糟糕吗?” 莫莉简直不敢相信,她特意换上的漂亮的人类衣裙,不过一天就已经成了另外一副样子,被斗气杀死的丧尸,某些新鲜的还会飞溅出污血,她离卡玛蒙比较近,此时裙子的前后,都有了不少的血渍,看上去格外恶心,那种腐烂的血液的味道几乎凝聚在身周,让她无所适从。 “这是所有种族的危机,世界的危机,所以,联军的存在很有必要。”圣子说着冠冕堂皇的事实,若非如此,很多种族之间根本不能够联手,比如说自然精灵和暗夜精灵之间的那笔烂账,到底是谁偷了生命之树的枝丫,呵呵,都是一个树上生出来的,好吧,现在都分成两棵树了,至于么? 还有矮人,地精,侏儒,这三者在外族人看来并没有太大区别的种族身上,据神教历史记载,这三家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一个种族,只是后来分裂了,然后分裂得很彻底,多少年下来,说成是三个种族也没什么不妥当的了。 文化思想,技术水平,居住地以及生活习性,各方面的差异让他们再也无法融合到一起,并且为了某些小心眼儿的原因互相攻讦,竞争关系之后的敌对关系。 兽人和半兽人,就如同纯血精灵和混血精灵,也称作半精灵之间的关系一样,比生死仇敌能好一些,却也是见面就掐的类型。 然后,其他的种族和人类之间的敌对关系,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人类简直是举世皆敌,总有那么几个国家会成为某个种族的黑名单,然后让其他人类都跟着背黑锅,成为被厌恶的存在。 在以前,居住地广大的各个种族,很少能够跟人类发生太过频繁的冲突,毕竟离得远,住得又封闭,但自联军成立以来,每天最大的问题不是怎样杀死那些丧尸,而是怎样让自己的话得到执行,无论是谁的意见都会得到一大堆反对票,每天的会议简直就是吵架。 即便是圣子,也不可能有什么高人一等的待遇,顶多是吵得不太激烈,神教之中,不属于圣子势力的也有,每次会上推波助澜,让其他的势力出头否定圣子的建议,也是他们常干的事情。 不到真正坐在教皇位置上的那一刻,圣子就是一个靶子,因为光明神教有备无患,总会培养许多的预备役,圣子也是如此。 为了稳住现在的位置,原主也算是竭尽全力了。 “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 离密林最近的小镇,往常可能因为冒险者和佣兵团而热闹喧嚣的小镇,如今只剩下一片死寂,在丧尸爆发的时候,这里因为临近密林,就遭到了丧尸兽的袭击,变成丧尸的人都免不了被啃噬,不曾丧尸化的就更惨了,只有被分食的下场。 街上到处都有发黑的血色,尸体已经被吃光,剩下的之后一些碎布,隐约能够看出人形的骨架。 莫莉已经不说话了,她的脸色很白,身体微微颤抖着,不自觉地揪住自己的袖口,连上面的花边都要揪掉了。 两个骑士从空间袋中拿出稀释过的圣水,在选定的一家旅馆之中四处喷洒,尽可能的让圣水覆盖到每一个角落,如同驱蚊一样,达到对丧尸的驱赶效果。 “你不是能够净化吗?为什么不净化一下这个小镇?” 圣水的喷洒好像让人心安了很多,莫莉坐在已经清理出来的一个房间的椅子上,用动听的声音问着站在窗前往外看的圣子,逆着光,侧目向外看的圣子被柔和了轮廓,似乎也温柔了许多的感觉。 一直有些畏惧圣子的莫莉大着胆子跟他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有些好奇圣子的力量了。 圣子笑了笑,人鱼啊,活了几十岁的小孩子,问题总是透着天真,已经没有了活人的镇子,拯救毫无价值,净化的效果又不能够持续永久,最后的结果并不会有更多的改变,保留力量,总是为了应付意外的危机。 692.第692章 一夜无事, 次日一早, 圣子一行就继续上路了,这一趟过来是用了传送阵的,下一个落脚点的洛伊城里就有传送阵。 说起来可笑, 丧尸来袭的时候,速度快的人通过传送阵走了,后面的人,如果稍微能够组织一下, 也可以都通过传送阵离开的, 即便慢一点儿,却还能够保证安全, 哪怕耗费一些魔力水晶, 简称魔晶的东西, 还是能够达成小伤亡逃离的。 结果却恰恰相反, 那里的传送阵并没有让更多的人逃生,大难临头, 总能看出人生百态,有人在防守,为了更多的时间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有人在逃亡,为此不惜杀死挡在前路上的人, 还有些人, 抱着我要死你们也不能活的心理破坏了传送阵, 连可能的救援也被破坏了。 连吃人的丧尸都做不到的事情, 这些人,自己就干出来了,然后,困守死城,人心混乱,在紧闭的城门的内部发现丧尸出现之后,便是注定必死了。 莫莉第一眼看到洛伊城的时候还是松了口气的,为了赶时间,一路上都没有怎么停留,她第一次离开海水,这么长时间走在太阳底下,只觉得脚疼身上也疼,所有被阳光照到的地方都能感觉到干裂的疼。 卡玛蒙再次对她表示了关心,然而莫莉看了一眼并没有任何表示的圣子,只是接过了卡玛蒙递上来的水囊,并没有娇气地表示一定要停留。 在野外的每一次停留,都可能面临巨大的危险,这一点,她已经明白了。 若不是因为这一行人都自带净化病毒的功能,恐怕早就出现伤亡了。 大型的如人如兽,都能够提防,但那些被感染的蚊虫毒虫之类,却有些防不胜防。 卡玛蒙一路上都维持着斗气外放,薄薄的一层笼罩周身,保证任何蚊虫都不会接近他的皮肤,两位骑士就没有这么浓厚的斗气了,只能够用圣水预防,但这种预防有时间限制,即便是圣水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对这一点,即便是崇尚信仰的圣殿骑士,也不会盲目相信圣水的无敌功效。 只有那些对神秘力量一无所知的普通人,才会真的以为这样的圣水能够消除百病。 圣子表示,圣水就是一种祛除负面效应的东西,而且还有时效性,也就是说在圣水管用的时间段内,这些负面效应会离你远去,但如果是特别顽固的负面效应,很可能只是暂时远离,并不会被彻底根除。 丧尸病毒本应该算是顽固负面效应的,但这些圣殿骑士信仰坚定,本身就有一定的净化体质,比一般人更容易克制丧尸病毒,相应的,如果碰到这种病毒,也比一般人更容易挽救。 “洛伊城,终于到了。” 高大的城门敞开着,斑斑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色,还有一些蚊虫之类的东西在附近飞舞,那些黑色的丧尸化的毒虫,墙角下,被血色浇过的地方,绿色的植物格外高状,依旧是清脆的绿,却已经是另外一种物种了,感染了丧尸病毒的植物。 这种植物都有共同的特点,嗜血吃肉,它们的内部与普通的植物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如同丧尸化的魔兽还会保有魔兽的天赋能力一样,它们也有着各自的特色,但,已经不一样了,那些血肉明明不是它们所必需的,如同很多肠穿肚烂的丧尸根本无法存留啃噬的血肉,但他们对血肉的追求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根本不能够克制。 无法汲取营养,却营营追求,这种行为… …大约只能够用病毒来解释吧。 这是目前光明神教得出的结论,圣子自己也是认同的。 他去过一个有丧尸的末世,也见过这种无理智的生物,只有彻底杀死,并不能够挽救。 那么… … 卡玛蒙外放斗气,把那些毒虫都杀死,路上他们遇到的,能够不太费力杀死的都被杀死了,其他的,看着感应到危险迅速飞走的毒虫,它们的灵敏度似乎被丧尸病毒提高了。 走进城门,就能够看到那些被啃得七零八落的骨头,某些骨头周围还会留存一些腐烂的骨肉,那是之前路过这里的圣子一行净化后的丧尸尸骨。 对于光明神教的神职人员来说,这种净化还是很平常的,但对一般的人来说,丧尸不怕疼不畏惧,掉胳膊断腿都不怕,只要有一口好牙还是会过来啃一口,就算是指甲,抓一下也会让人感染,经过短暂的潜伏期之后就成为他们的同类。 这种繁殖方式比正常的繁衍还厉害,时间短见效快,不过一夜的时间,丧尸就好像遍地开花一样,已经有了让人类惊恐的数量了。 两个骑士走在前面,提防着可能跳出来的丧尸,这附近还是有不少丧尸兽留存的,他们不可能全部清理干净。 这个世界对精神力很宽容,圣子只修炼了几天而已,已经能够在周围进行精神力扫描了,提示两位骑士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 “三点钟方向。” 可能被贵妇抱着的宠物狗,如今一身白毛已经看不清楚,张着的嘴中已经没有了舌头,唯有一口利齿,暴露着,猛地扑过来的时候,速度很快,就像是投射过来的小炮弹。 骑士手中的长剑直接劈砍,如同劈到金属上的声音,随着反震,能够看到被削掉了半个脑袋的宠物狗还张着嘴,身上的腐肉被削让它更显凶性,一转身继续扑了过来,完全没有任何的理智。 “它的力量变大了。”骑士这样说着,从单手握剑改为了双手,同时,覆盖在剑刃上的斗气更浓重了几分,几乎能够看到那抹墨蓝的微光。 水属性斗气净化还算犀利,面对这种情况,反而没有金属性斗气更锋利。 “用圣水,节省时间。”圣子微微皱眉,圣殿骑士的骑士准则有些高标,在劣势之中锻炼自己,不仅是战斗的技巧,还有精神上的抗压力。 “是。”骑士说着,速度很快地洒出了圣水,丧尸狗哀嚎一声,能够看到一些雾气化的东西在它的周身显现,在圣水比重多的地方,雾气要更浓一些。 刚才还无所畏惧的丧尸狗总算有了退步,没有再继续攻击。 有了这一例,后面也都全用圣水开路,大大加快了他们的速度。 传送阵的所在是丧尸最密集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传送阵被破坏,过来的时候,圣子是走的另外一座城,于这里只是路过,还并没有去看这里传送阵的情况。 如今看来,一个圣光净化之后,地上满是堆叠的尸骨,连烟尘似乎都有了丧尸的味道。 一个圣光罩包围着己方,看着那些烟尘沉淀下去,传送阵就在那些尸骨之下。 已经被破坏的传送阵并不能够被感受到具体的存在,从地面之上某些边角的刻痕判断,这些尸骨之下就是传送阵了。 能不能修复还要先移开尸骨看看。圣子看了一眼卡玛蒙,这种极度消耗斗气的事情,还是要找大骑士来做比较好。 卡玛蒙自觉地上前,他的手中是一柄宽剑,面对层层叠叠铺满地面的尸骨,他沉了气,举剑一挥,一剑,只有一剑,便把那些尸骨全都湮灭成灰。 这就是大骑士的实力了? 圣子观看着,和记忆中的高阶职业能力对比着,衡量这位卡玛蒙的力量到底在什么样的阶准上,高阶和高阶之间,也是有着差别的。 挥了挥手,圣子上前施展了一个类似于清风术的小魔法,把所有的灰尘卷走,露出地面上还算清晰的传送阵刻痕,人为被破坏的那一段也显露出来。 摸了一下手上的戒指,取出了一些魔兽血和魔晶粉末来,融入魔晶粉末的魔兽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刻画,圣子再取出了一根笔,空心的笔好像是完全透明的一样,在阳光下有着熠熠光辉。 “圣光笔!”莫莉低声惊呼,在侧目中,用手掩住了嘴,一双眼却在笔上流连,光明神教总爱给他们用的东西加上“圣光”的前缀,这个名称也就随之普通了,但,圣光笔之所以赫赫有名到从不离开深海的人鱼公主都知道,则是因为它在刻画各种魔法阵上面的偌大名声。 乃至于深海之中,海王亚斯安刻画结界的时候也用了圣光笔,这种笔具有良好的吸纳性,能够尽量延长添加魔晶粉末的兽血固化时间。 圣子没有看她,专注地把圣光笔浸入盛放兽血的水晶瓶中,兽血像是被吸附一样,自动进入圣光笔的空腔之中,让本来透明的圣光笔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再次看了一眼传送阵,这种修复阵法的活儿,他还是有几分把握的,集中了精神力,毫不迟疑地下笔,每一笔下去,都会在地上留下深深的痕迹,这是精神力的刻痕,每一个魔法阵的形成,都需要精神力的作用,至于魔力,则是魔法阵启动的时候需要的,而传送阵是能够用各种属性魔力或者魔晶启动的,这种适配性也就决定了它的难度并不会太高。 只是空间属性的魔晶难寻,决定了传送阵并不能够达到普及,只在一些富裕的城市才能够有。 一刻钟后,微弱的白光一闪,传送阵修复成功,刚才还新鲜的兽血浸入了刻痕之中,变成了一种微弱的银色。 “好了。”圣子站起身,从容地踏入了传送阵中。 693.第693章 光明神教作为这个时代的前缀, 有着能够跟各国联军分庭抗礼的实力, 在各国联军之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的孩子, 你去联军之中吧,让他们看到光明神的荣光。”教皇已经是一位很老的老人了, 但他有着比一般老人看起来更加健壮的身体,白色的头发微微卷曲,长长的胡子垂在胸前, 慈眉善目的表情好像这世间最普通的老人, 但他的身板停止,长袍之下包裹着的是一具拥有着最高战力的身躯。 “是的,我会遵从您的意愿, 让神的光辉荣耀世间。” 刻意或者无意, 恭敬垂下头行礼的圣子并未和教皇的目光直视, 在他的精神力中, 这个人就好像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灼目的光辉,好像他身后的那尊神像,有着无与伦比的光芒,让人必须要在他的脚下臣服。 精神力护罩似乎都要有几分不稳, 实在是太强大了。 圣子知道自己最大的缺陷在哪里,作为一个强大的光明神教的圣子, 他的灵魂替换并不是毫无破绽, 信仰之力, 对光明神的信仰得到的反馈之力, 在现在的他身上, 只剩下表面上那样一层稀薄的用来伪装的了,其他的,都在灵魂变化的那一刻如水溶一般消失。 现在身上的这些也并非源自他本身,而是来自他一直挂在胸前的半神器圣环,作为光明神教的代表,这件圣环本身也是能够吸纳一部分信仰的,而表露在外的,跟光明神所给的反馈回来的信仰之力差不多。 若非如此,圣子根本不敢出现在教皇面前,任何时代,任何世界,夺舍都是一件危及生命的事情。 教皇的唇角好像露出了一丝笑容,又像是没有,他就像是古代的君王,看着自己的儿子们为了皇位你争我夺,他自己的心中却没有更多的偏向,比君王更为高尚的是,他占据的位置是正义是善良是播撒神的荣光,让世间如同天堂。 这种高尚的信仰,让他能够以一种公心,选择对神教发展更为有利的那个。 当然,在此之前,信仰之力的浓厚程度已经卡下去了一大批人,剩下的这些,不管是否能够最终夺权,他们对光明神的信仰注定了他们背叛不起。 所以,教皇并没有注意圣子身上信仰之力的浓厚与否,如同有些人张扬,有些人内敛一样,能够收敛自身的信仰之力也是一种成熟的体现,不然,如同太阳一样时刻发光发热,恐怕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很好,我的孩子,我等着你的归来。” 教皇的这句话就好像许下了一个承诺。 圣子再次低头,行了一礼,退出了宫殿之中,看到外面等着的忐忑不安的人鱼公主莫莉,站在台阶上,对她说:“圣女莫莉,从今日起,你要进入圣教所,在那里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圣女。” 信仰之力从来不能强迫,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曾经也算是当过光明神的圣子更清楚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神,那么对神来说,谁是自己的信徒谁不是,简直就像是黑夜之中的明灯一样清晰明白,根本无法伪装。 哪一日莫莉身上能够出现信仰之力,她这个圣女才算是名副其实,否则,只能在圣教所日复一日地重复歌颂神的荣光。 自从圣教所建立之日起,所有出来的人都会拥有信仰之力,这只是时间问题。 莫莉还不知道以后的日子会如何枯燥,听到“圣女”这种乍一听好似跟“圣子”齐名的称号,心里头都是喜悦,她可还记得海王亚斯安是怎么说的,让自己做圣子侍女也可以的,如今,能够成为圣女,她高兴极了,脸上露出笑容来,一路过来的辛苦似乎都能忽略不计了。 真是单纯。 圣子没有再看她,侧目看向一旁的大骑士卡玛蒙,说:“毒龙山脉那里出现了患病的红龙,那里的防线已经濒临崩溃,卡玛蒙,作为圣殿大骑士,你是否能够担下重任,我可以信任你吗?” 留在神教之内,跟在圣子身边,只能如同跟班保镖一样来去,并没有真正的实权,反而不如在地方上执掌一方。 “谨遵您的所指,我必将成为光明的利刃,铲除邪恶,带去光明。”还在失忆中,以为自己是卡玛蒙的卡莱多,如同标准的圣殿骑士一样,单膝点地,对圣子行了礼。 他的内心深处,有着追求权力的野望,并不甘心称臣俯首。 “祝福你,希望得到你的好消息。” 用精神力模拟释放了一个微弱的光明术,微微的光亮随着掌心的倾覆在了卡莱多的额头上轻轻一触,一丝凉意好像让人的头脑更加清明。 卡莱多克制着自己躲避的欲望,接受了这一点,却还是免不了微微皱眉,每次碰到类似的礼仪都会让他有种不适感,这种不适感让他本人倍感违和,我真的是卡玛蒙吗?圣殿骑士怎么会对这种礼仪感觉不习惯? 本能的排斥和周围人所告诉自己的一切对不上号,怀疑,一开始就存在,只是他没有更加有利的证明自己是谁的证据,也就只能暂时接受这个身份,包括身份带来的一切。 事情紧急,卡莱多当日就出发去了毒龙山脉,那里的确有个危机,而且很难攻克,龙族本身就足够强大,红龙这种火属性巨龙,在毒龙山脉更有着远超人类的优势,这一战,很难。 剧情中,这次战争几乎是溃败的,防线一点点内移,丧尸病毒的强大在另一个世界再次得到了证实。 它们太强了,而且还能够有二次进化,三次进化… …谁也不知道这种进化的终点是什么,也许会成为另外的一个物种? 不知道多了一个圣殿大骑士,是否能够挽回这种败局,如果他的身上真的有所谓的主角光环配角光环的话。 圣子当日也离开了,带着另外一个圣殿大骑士洛蒙一同上路。 “哦,我亲爱的圣子,您终于能够记起我的存在了,我可真是荣幸。” 洛蒙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外表一如光明神教的对外形象一样金光灿灿,而他最爱的也是这些金光,这是一个有着巨龙属性的圣殿大骑士,与他对某些亮闪闪的小爱好相匹配的就是这人风流不羁的各种表现。 若非这人是教皇分配到原主身边的,原主对这个一见面就调戏自己的中年大叔简直是深恶痛绝的状态,往常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 “亲爱的,有什么洛蒙能够为您效劳的吗?”洛蒙说着就要来一个风度翩翩的吻手礼。 明明是很正常的礼仪,但是在他这里,分明就让人感觉到他可能把自己当做了一位女士。 这可真是糟糕的体验。 圣子微微皱眉,对原主为何不喜欢洛蒙有了一种同感。 “洛蒙,我需要你去负责深海人鱼的迁徙事宜,具体的,你跟海王亚斯安商量,这件事,你全权负责。” 圣子脱口而出,他本来是想要找一个保镖的,现在,还是让他的耳朵清净点儿吧。 “海王亚斯安可不是个无能的人,我代表您参与这件事并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会让她对咱们加深防备,我想,您带我出来,是为了去联军那里吧,比起心思更为纯净的深海人鱼,那些各国联军,哪一个都不是好对付的人物。” 洛蒙正经起来的时候,无论是实力还是大脑,都有着足够的让人信赖的基础。 圣子侧目,总算认真打量了一下这个在剧情中连背景板都算不上的圣殿大骑士,自从原主升任圣子的位置之后,他就一直是留守在神教之中的那个,从没有什么露脸的活动,也没有相应的名声,明明是圣殿大骑士,却好像是无名小卒一样,也不知道,他追随的圣子在外死亡的消息传回之后,这人会作何反应。 从圣殿骑士起就跟随在圣子的身边,直到升为大骑士,却还不如后来者居上的卡玛蒙… …他对圣子的忠诚还有多少呢?又能够信任几分呢? “亲爱的,你是终于看到我有多厉害了吗?”洛蒙嬉皮笑脸地摆了一个很帅的姿势,向上吹着额发的样子还真有点儿魅力,只是因为他的话语,这个魅力被大打折扣。 “你说的很对,那么,你能做到什么,我希望你的能力能够让我侧目。”圣子这样说着,他对身边的人还是充满了防备,信仰之力,这个划分光明神教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最根本的区别,是他最大的不能够暴露的弱点。 “当然,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洛蒙睁开那总是咪咪笑的眼睛,露出棕色的眸子,认真地看着圣子,话音中有着自己都没发觉的激动。 圣子抿着唇,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上了代表着圣子身份的四轮车,拥有着龙族血脉的变异马匹身上满是龙鳞,笼罩在它们身上的淡淡白光,让这些外表并不柔弱的马匹多了些圣洁之感,随着他们四蹄抬起,向前奔腾,车子渐渐升空,踏入了云霄之上。 骑着翼狮的洛蒙紧随而上,其他的骑士,排成两列,人手一匹的白色龙马,护在车驾左右,一队人过去的时候,如同一行搭建好的白色云桥,圣洁的光芒撒过所经之处,淋漓而下的圣水让下方的丧尸化物避之不及。 一些无力逃亡的种族因此得到了一丝喘息之机,多了一点儿活命的机会。 694.第694章 洛比托帝国曾经是人类的第一大帝国, 如今, 也是联军的聚集地, 如今的洛比托帝国只剩下三个大洲, 分别居住着各族派过来的军队。 “乌斯环洲还是那样, 那些矮人地精还是侏儒什么的,总是在争执一些无所谓的问题,基本上每天都有一场争斗发生, 那里的迪西主教已经头疼很久了。” “梅西约内洲的情况也不是很好, 龙族跟精灵族的不对付是众所周知的, 再加上到处挑事的暗精灵, 他们能够不打起来已经是因为顾全大局了。” “塔瓦诺洲的状况算是最好的,虽然人类各国之间互相都有矛盾,但面对这样的大局他们还是知道该怎么做的, 但, 亡灵法师和魔族的问题还是有些让人头疼。” 是啊,是应该头疼的。 一边听着当地的神职人员安东尼奥主教介绍着这里的情况, 一边缓步走入安排好的神殿之中, 圣子的表情很镇定, 头脑之中却在疯狂运转,每一个洲的名字被提出来的时候, 他都要迅速从那些庞大的记忆之中汲取相关的部分, 就好像是一个根据关键词联系前后文的题目, 必须要集中所有的精力才能够分毫不错。 龙族和精灵族都算是高傲的种族, 他们就算是有不合, 也是因为某些审美方面的天然的三观不合,完全没有调和的可能,也不用别人调和,该一致对外的时候,他们也不会不给力,关键是配合上的问题。 而配合不好,是联军所有地方都存在的问题。 相较之下,亡灵法师和魔族才是更大的问题,丧尸病毒对魔族的控制性少于其他种族,这就让魔族对此事很无所谓,当然更关键的原因还是因为魔族真正意义上并不算是亚鲁维利安大陆的原生物。 神族和魔族是相对的,这两个种族在诸神时代并没有一个跳出来找存在感,但在此之后,在光明时代到来之前的万法时代,这两个种族就成了时代的主流。 两个并不生存在亚鲁维利安大陆的种族在亚鲁维利安大陆发生许多争执和战争,最终被亚鲁维利安大陆的人赶走了他们。 神族已经消失于异时空不知道多少年,几乎没有再回来过,倒是魔族,因为跟亡灵法师的关系比较密切,亡灵法师们总是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再次打开魔族存在的异时空,把对方带到这片大陆上。 在圣子看来,神族和魔族都算是入侵的物种,在万法时代,恐怕也是大陆最大的危机,也许就跟今天差不多的感觉,只是人类太过善忘。 “分开他们,这场危机,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团结合作,配合是他们首先要学习的,学习并且适应。”圣子微微皱眉,现在的情况,并不是某一个种族单独能够应对的。 如同矮人他们,他们的实际战力不能说不好,但比起他们的战力,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铸造能力,更好的盔甲和武器,能够提供更大的帮助。 神殿之中,圣子没有走入内室,就在殿堂之上,做出了种种分派,虚空之中的地图上明确了各个大洲的形势,一路从空中过来,看到的各个地方的变化也被圣子一一标识出来。 听到这些安排的主要是神殿之中的神职人员和圣殿骑士,他们很多都没有什么军事才能,大局观更是谈不上的事情,听着这些,不明觉厉,肃容听完了之后,就下去按照吩咐一一做事,他们可能并不会计划太过好的战略战术,但执行能力却是无人能及的。 等他们离开之后,圣子才找了一些专业人士过来,被找过来的亡灵法师和巫妖们,神态都不算很好,尤其是巫妖们,几乎在要踏入神殿大门的时候就要打退堂鼓,无所不在的光明简直就是在对他们进行慢性谋杀。 若不是他们的脸几乎只剩了骨头,还不知道会露出怎样的表情来。 亡灵法师们的表情就很好懂了,那一副闻到恶臭的样子,恨不得把“嫌弃”两字写在脸上。 “大人们,我需要你们告诉我,目前肆虐在亚鲁维利安大陆上的病毒到底是什么。”圣子的声音微微提高,似乎是要获得足够的关注。 “谁知道那些没有灵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亡灵法师们的回答几乎没什么区别,他们对灵魂的研究几乎代表着当世最顶尖最高级的水平,没有人比他们更有对灵魂的发言权。 巫妖们的答案就更简单了:“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物种,我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目前还没有到它们的终极阶段。” “物种?”洛蒙听了好一会儿了,抓住了这个关键词,然后问,“它们是有理智能够沟通的?” “当然有理智,当然能够沟通,只不过不是和我们沟通而已。”巫妖的回答更明确,“兔子听不懂鱼的话,人不能和草对话,这难道不是正常的吗?” “说说你们的发现。”圣子说。 最先回答的巫妖活动了一下胳膊,已经全是骨头架子的胳膊不经意从袖子中露出来的时候,总是有些渗人的,对比着他们的白手套,有一种异样的恐怖感。 巫妖们像是追求真理而无所畏惧的恐怖科学家,他们的形态并不是全都是骨头架子,有些巫妖会对自己做出一定的改装,让他们目前的身体对自己的实验更加有用,这让他们都有着常人难以接受的恐怖外表,以及难以理解的逻辑思维。 这些异于常类的表现让他们在万法时代留下了恶名,到了光明时代,因为光明神教对邪异的排斥,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目前留下的大约也只有眼前这些不足十人的巫妖了,算是稀有种族。 “我已经尝试过了,”站在前面的巫妖似乎有些洋洋得意,那种沙哑的嗓音之中都流露出一些高人一等的骄傲,“它对我的神经和肉体作用,如果我的神经和肉体还是我的话,那么它就会对我产生作用,然而没有。 于是我发现了更有意思的情况,它会汲取更多的血肉,为了繁殖。而当繁殖到一定阶段之后,它们似乎有某种形式的聚拢,这时候就不能够继续了,否则我将无法保持理智,为此我不得不洗去那些血肉,在没有净化的情况下,它们还能够存活很长时间,甚至进入某种休眠状态,一旦碰到血肉就会潜伏进去,这可真是个奇妙的过程。” 巫妖的话语谈不上多么难懂,圣子听明白了,这些巫妖严格来说就是一群骨头架子,对于他们的种族来历,因为多是人形的关系,很多人都猜测他们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另外一个种族,也许只是抛弃了人类身份,为了某种研究目的而用某种巫术对自己做出了转变,才有了如今的形态。 世界容纳的力量多了,种族多了,便会有各种各样的存在形态,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圣子见怪不怪地对巫妖的一些话微微点头,还是敬佩他们这种为了探究连自己都能下手的科学精神的。 “它们的聚拢会对你的理智产生伤害?”洛蒙问,他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圣殿大骑士,至少之前那段留守经历,让他有时间阅读更多的藏书,在提升武力之余,知道更多的事情。 “是的。”巫妖矜持地点头,他的袍子挥动,露出来的手还有着人手的形状,但是胳膊上已经是金属骨骼的形态,那种冷冽的金属光泽只是看就知道他一定是块儿不好啃的骨头。 被放置在桌上的是一个棺材,透明的水晶材质是很多人都会乐意使用的,水晶是一种很好的隔绝材料,它能够隔绝大部分魔法的伤害,密封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保鲜效果。 “我还没有打开看,你们愿意跟我一起看一下吗?有了足够的血肉之后,这些家伙究竟能够繁衍成什么样子,给我一个怎样的惊喜。” 说着,巫妖就要打开这个水晶棺材。 洛蒙做出防备的样子,往圣子的身边移动了一步,这些巫妖,说到底未必会跟大家一条心,因为他们本身并不会被这种病毒所威胁,血肉和神经被感染了,没关系,洗掉就好了,他们连骨头都能够换掉,只要保存在匣子之中的心脏不会出现问题,他们就能够重生,所以,为了实验死一次又怕什么? 所有的人命比不上他们追求探寻的真理,他们对大陆的感情,谁知道到底有多少。 若非这种病毒足够特殊,也不会让他们主动请缨加入进来,他们需要的某些材料只有联军才能够给与。 圣子垂下眼帘,捏住了圣环,这个半神器总还是能够让人心安几分,即便如今的圣子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否使用圣环的力量,信仰之力啊,那可是光明神的门禁卡,没有它,神教之中就是步步难行。 然而,信仰,是绝对不能够轻易交付出去的力量,就算他有心也是无力,因为从心底里他并不信仰任何一位神灵的力量,如果一定要信,带着他穿越的系统才是值得信的那个吧。 巫妖是一种我行我素的疯子,他发出了一种古怪狰狞的笑声,硬是在光明灿烂的神殿蒙上了些许阴影,手上一用力,一丝好像被撬开了瓶盖的声音发出,水晶棺材的盖子平行移开… … 695.第695章 本应该是透明材质的水晶不知道经过了怎样的处理, 从外表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样子, 此刻盖子打开, 一股宛若腐烂血液的味道扑鼻而来, 所有的人, 都不自觉地后退了半步。 站在原地未动的圣子便直接看到了棺材之中的情景。 一片血肉堆积物之中能够看到一个清楚的人形,不同于周围血肉的腐臭,这个人身上倒是干净得很, 能够看到破烂的沾染了血污的衣服遮盖之下那具肌肤白皙的身体。 他身上的每一处地方都说不上特别, 但却能让看到的人在第一眼就感觉到一种美, 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珠的美, 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同一时间散发出来,强大到让几个亡灵法师忍不住再次后退。 “他是魔鬼。” 那种几乎雷同的魅惑能力,让法师们喃喃自语。 这是一个男性, 并没有强壮到肌肉虬结, 却有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力量感,他的破烂衣服似乎不是那么合身, 明明应该是战士的盔甲, 却显出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宽松。 他的皮肤之上没有粗糙暗黄, 也没有伤疤,仿佛连毛孔都不存在的完美就好像是假的一样。 他闭着眼睛, 五官俊美得如同神祗, 只是看着他就好像能够感受到一种张力, 让人忍不住用敬仰的目光看他的魅力。 “真是、太、完美了。”巫妖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变化, 都准备好面对一个怪物, 或者什么更为恐怖的东西,但这样正常的体态和完美的模样… … “我放他进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战士,脸上还有着伤疤,现在,他就好像初生的婴儿一样,这么白皙的肌肤可真像是养尊处优的贵族,我能感觉到他的强大,如果他真的足够智慧,那么,他可真是完美的造物。” 巫妖的实验并不具备人性,他们是连自己都能够动刀子的存在,对别人就更加无所谓怜悯,用活人做实验品,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正常的一件事情了。 这种邪恶的种族,光明神教对它的厌恶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圣子看着这个人,这个,大约还能称作是人的人形生物,“它是什么?”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喂,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来帮把手。” 巫妖从自己的宽大的斗篷之中拿出一件又一件的工具,另外的几个跃跃欲试的巫妖也被他叫了过来,他们围在一起,手中拿着各种金属工具,代表眼睛所在的蓝色光芒闪烁着,像是要在一起聚餐的饕餮们。 亡灵法师们这时候也来了兴趣,并没有因这种诡异的状况而退却,他们跟巫妖们的联系比常人所知的更多,彼此之间的合作都还算熟悉,对各自擅长的领域还是有些了解的。 两方人几乎没有说话地开始了各自的工作,棺材之中的男人依旧闭目平躺,好像是在沉睡之中,对于周围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晓,而那些人,并不会因此对他手下留情。 利刃划破皮肤,“这种手感,他的皮肤硬度增强了,我确定之前的记录中,他并不是这样的强度。” 相较于大部分人的粗糙,巫妖的实验数据是最为严禁的,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记录方法,说话的巫妖翻开了一个记事本一样的东西,一边说着一边记,同时问其他巫妖一些数据,再跟记事本上的数据进行对照。 亡灵法师们也忙碌起来,他们在验证灵魂,“太奇怪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微弱的类似灵魂的波动,之前不是没有灵魂的吗?” 每一个生物的灵魂对他们来说都是神奇的世界,在外人眼中,他们是只会操纵骷髅架子,甘愿成为魔族走狗的人类叛徒,但在他们自己眼中,他们所探索的世界是更为神秘的世界,能够让世界天翻地覆的真理。 “这是他的肉,不,这种… …” 没有了血液的流动,肉的内里是淡淡的粉红色,看不到神经的存在,骨头还有,黑色的,好像是中了剧毒一样的颜色,其中,没有如同活人一样的骨髓。 心脏不会跳动,内脏,不,没有内脏,一团团肉块儿以一种填鸭的方式拼合在一起,彼此之间并没有更多的区别。 “洛蒙,你看着他们,我只需要知道结果。” 看着这群科学狂人把一个人形生物生生解剖的过程算不得好受,圣子只看了一部分,就离开了,有这个时间,他还是赶紧去修炼比较好,有一种莫名的预感让他觉得死亡如影随形。 洛蒙略有不适地捏了捏鼻子,说:“真不知道这群家伙的嗅觉还好吗,我觉得我已经闻不到任何腐败之外的味道了,殿下,真的不能直接来一个圣光净化吗?” “你可以用圣水给自己的鼻子净化一下。”圣子这样说着,快步离开,没有理会洛蒙的耍宝,他知道圣殿大骑士会尽忠职守的。 三天后,在大陆最权威的业余医学研究团体的合作之下,这种丧尸病毒去掉了病毒的名字,有了自己的名称“游虫”。 “您不会知道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这简直是造物主的奇迹。”话多的那位巫妖成为来汇报的代表,他依旧是那件好像脏兮兮的皮斗篷,说话的时候手舞足蹈,好像还能够从他身上闻到那股浓烈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混合味道。 “它们是群居的,却因为居住地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特色,对于外界的适应能力是最为出众的,并且有着自己的分配方式… …” 因为有时间加速阵这种很不科学的魔法阵的存在,很多需要天长日久才能够得出的结论,只需要几天就能够得到一个相对确切的答案,毕竟任何的实验条件都是非常严谨的,而外界,则可能有更多的无法预料的变化,这就让他们的结论只是一种相对论。 不过这种相对论已经足够了,在巫妖长篇累牍的叙述之中,圣子知道了这种虫子的特性,在它们是幼虫的时期,它们最大的活动就是吞噬,吞噬外界的血肉,从中提取它们需要的元素逐渐改装自己的居住地,每接触到一种新的东西,它们都能够迅速从中找出自己想要的来“改建新家”。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繁衍就好像是食欲一样,它们的集体观念非常强烈,一只幼虫是肉眼都看不见的存在,当这个数量上升到千万的时候,才能够看到米粒大小的存在,而它们一旦沾染上“居住地”就不会轻易离开,只会被更强的吞噬。 就在这种不断进食不断自我繁衍不断互相残杀的过程之中,它们会逐渐成长进化,而进化之后的表现则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它们的“居住地”不同而不同。 丧尸最后进化能够无限类似于人类,就好像那天水晶棺材之中的那个人类一样,丧尸兽的进化结果,如果中间不被其他更为强大的游虫聚集体吞噬的话,它就会成为最完美的兽… …其他以此类推。 “而最关键的是它们的进化和学习能力。”巫妖特意指出了这一点,伴随着他古怪的笑声,“没有什么能够幸免,没有… …” 可能免疫的魔族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巫妖也能,无论是怎样的魔法攻击,只要还留下一只幼虫,它就能够在一夜之间变成无数,这种繁衍生息的能力比人类可要强多了。 “除了光明神教的圣光净化,没有什么是它们的天敌。” 每一个都能变成千百个,伴随着成长的进化也会让它们快速掌握魔法和斗气,就好像它们能够迅速掌握“居住地”的天赋技能一样,当它们把“居住地”改成了完美的样子,如同那水晶棺材之中的男子一样,从头到脚都能够看出的完美之后,它们就拥有了一种类似灵魂的波动,高度的服从和等级制度,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是怎样机制又怎样作用,但却能够让那个身体只发出一个声音。 团队的首领代表着整个团队,就是这样的存在。 “高效、有序、强大… …它们是完美的造物,是另外一个全新的物种。”巫妖笑得得意,这样的宣告就好像是已经掌握了真理。 笑声中,圣子听出了满满的恶意,这些巫妖们对光明神教的态度是从来不掩饰的仇视,但他们不会报复,相较于大多数感情用事的生物,他们的毫无人性在这里就显得有几分可爱了,如同此时能够成为联军之中的一员一样。 “所以,你是希望看到所有的种族,包括巫妖,都败给一种虫子吗?所以,以后你的实验材料就只有这种虫子集合体了?” 不紧不慢的话语打断了巫妖嘲讽的大笑,猛然停住的笑声像是一个被憋下去的嗝声,古怪的尾音之后,巫妖两肩明显垂下来,头也低下来,干巴巴地用那难听的嗓音说:“你说的对,它们是最大的敌人,我们当然知道,会找出消灭办法的,除了圣光净化之外,你们也只有圣光净化了。” 一旁的洛蒙脸上露出笑来,他必须要克制着自己想要嘲讽对方的冲动,这种好像灭世大反派在洋洋得意的时候低头认错的感觉,哈哈,这群傻×。 “很好,我很期待,你们在圣光净化之外的克制这种游虫的办法。”圣子目送巫妖怒气冲冲地离开,这种只会放放狠话的反派其实真的很可爱。 696.第 696 章 “滚开, 你们这帮蠢货,你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神殿之外的咆哮传来的时候, 圣子正在阅读神殿之中保存的典籍,作为统治这个时代的光明神教,对于各族的研究都体现在这些典籍之上,抛去那些自动美化光明神教的用语, 就能够看到一段段黑暗的历史,看到各个种族的衰退。 诸神时代, 万法时代, 光明时代… …仅仅从这些名字上似乎看不出什么不妥当的, 每一个时代都有着自己灿烂的主打文化, 但在下一个时代, 这些又将成为落后被抛弃的。 诸神时代最为著名的就是神裔, 经常会在人间显圣的各种神灵,在人间留下他们的后裔子孙,这些人天生就有着神明的种种伟力,都会成长为人间的统领,小到一家一族, 大到一国一帝,在他们的统领之下,信仰遍及各地, 不存在无信仰的人。 当他们信仰的神灵之间发生战争, 最终的结果就是这场战争终会波及到全部的种族, 整个大陆, 没有能够幸免的。 不少种族因为神灵的陨落而分裂衰败,矮人族就是最好的例子。 神裔家族不少也因为神灵的陨落而灭亡,后来的神裔在万法时代又经历了一次打压,那是一个魔法师和剑士的时代,各种各样的魔法充斥着整片大陆各个种族的联系之间,魔法塔对抗魔族的时候简直就是战争堡垒,其中的辉煌壮观,在光明神教的典籍之中也能够留下一个“灿若圣光”的说法。 继而就是光明时代,再度显圣的光明神据说是在诸神时代末期受伤沉睡,直到光明时代初期再次苏醒,为他的信徒播撒了圣光,让他的信徒拥有了战胜一切邪魅的勇气和力量。 越来越多的无信者,他信者成为了光明神教的信徒,无论是为了力量还是为了生存,打破了魔法师一家独大的场面,也让剑士不得不退避出一片空间,给了神教足够的成长空间,直到如今。 淡定地翻开一页纸张,淡金色的纸张是用了特殊方法制成的,连同上面书写的文字都能够千万年清晰如新,每每翻动的时候仿佛还能够闻到一股草木的清香。 “殿下,联军统领费准请求您出面处理巫妖们的实验。”一个骑士走进来请示。 圣子抬头,淡漠的目光好像直接看到了神殿之外那故意闹出来给自己看的乱子,“知道了。” 在书页之中夹上一片白羽,圣子放下书,起身往外走,自然垂落的素色长袍之上连一丝褶皱也无,根本不像是静坐了许久的样子,这是人鱼族最新送过来的布料制成的,算作是合作的谢礼。 海王亚斯安一行已经搬迁到内陆海,那地方还算大,当然对于深海人鱼来说有些憋屈,不过他们移走之后,再清理深海就方便了许多,起码不会投鼠忌器,随便什么魔法禁咒都能够往海里扔了,简直像是一个天然的实验基地。 阳光能够通过神殿上方的彩画投注进殿内,一片光明之中,已经被引领入大厅的一行人泾渭分明地站在左右两边,脚下彩画的倒影是个巨大的圆形,在正中的地上,能够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人影,那是浮世图。 祈求着救赎的人们跪在光明神的面前,有人打滚哀嚎,有人痛苦诉说,还有些人已经不住地俯首磕头,无论老人还是青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浮华乱世之中的种种景象,如同光明正在照耀黑暗,充满着混乱与宁静的矛盾。 联军统领费准是个大胡子,他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眸,微微的浅色让他的目光经常显得冷冽冻人,如同笼罩着一层寒冰,总会在必要的时候刺的人浑身一冷。 身穿着盔甲的他格外严肃,站立的时候,手都会放在剑柄上,他是个十级的大剑士,这个源自万法时代的剑士体系,到如今还在延用之中,细化了斗气的各个等级。 十级大剑士,基本等同于圣殿大骑士的级别,这让他在联军之中的地位稳固,很多时候,头脑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实力,足够护航的武力总会占据很大的一分,尤其是在军中。 “尊敬的殿下。”费准的礼仪非常标准,举动之间充斥着军人的干练,他是从平民一步步走到大剑士位置的,这样的人吃过的苦并不会比任何人少,他更能够为平民说话,一如今日。 “请您停止巫妖们毫无人性的实验,他们秘密捕捉佣兵团的成员进行人体试验,这种行为,令人发指。”费准的申诉并没有任何的过激言辞,声音平静得似乎都是在一个调上。 “秘密捕捉?”圣子看向巫妖的方向,就知道这群家伙不会干什么好事,但是坏到连“秘密”都密不起来,这也真是够无能的反派了。 “什么叫做秘密捕捉,我们都是采取自愿的。”巫妖之中,最爱说话的那个跳出来,站在了浮世图的正中,踩在了代表光明神的人像头上,跳着脚说,“那些人伤重不治,是要死了的,我们只是说服他们为了伟大的实验贡献一份力量,这是你情我愿的交易,契约神在上,你有什么理由说不对?” 在光明神的地盘之上呼唤契约□□字,这群巫妖,到底是有脑子还是没脑子。 听到他们反驳还觉得松了一口气的圣子听到这里就知道问题只怕不会容易解决。 “‘任何契约都要留有痕迹’,如果存在契约,请你拿出来,无论是书面的或者口头的,经过契约神鉴证的,如果有,我不会再说什么。”费准的音调几乎平铺直叙,表情也没任何的变化,大胡子微动的时候才能知道他的嘴唇在动。 “又不是神圣契约,哪那么多见证?”巫妖们很没有底气地抗辩。 知道巫妖们是怎么签订契约的吗?通常的情形都是这样的: “契约神在上,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帮助我做实验,实验之后的好处,如果你还在,自然会得到,如果你不在,我会得到,就这样… …” 躺在床上昏迷或者生死不知的人自然不会反对,于是契约成立。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被实验的人表示反对“我不… …” 巫妖这个时候都会跟耳聋没听到一样,高兴地说:“难得碰到这么支持我试验的人,你放心,我会记住你的好的,你不用担心,你必将被我铭记。” 说着就会拿出他们常用的实验记事本,一点点记录对方的任何数据,这种时候,无论对方说什么,只要反抗的动作不大,他们就能够装作没听见。 呵呵,单方面的霸王契约,所有的人都知道巫妖到底是怎样的存在,他们只会听到自己愿意听到的,尤其是在签订契约的时候。 这个濒临灭族的种族之所以濒临灭族,真的不是毫无道理的。 曾经有一句格言叫做“永远无法对巫妖说不”,就是从这种无奈情形之中演变出来的。 “所以,永远无法对巫妖说不。”费准的语气稍稍有了点儿变化微弱的嘲讽之意并不十分明显,却也无法让人忽视。 “那又怎么样?反正他同意了。”巫妖们咬死不认罪名,他们并不傻,知道强弱对比如何,不会莽撞地准备鱼死网破,他们没有那样的实力,当实力不如人的时候,他们都会安分很多。 能够一定程度上遵循强者的规则,也是这些巫妖们能够活到现在的保证,硬碰硬的那些,早都死光了。 “人都被你们折腾死了,自然不可能说不同意。”跟随费准进来的人反驳着。 因为有亡灵法师的存在,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很注重人死为大的,他们不愿意任何的东西去打搅死人的安宁,在这种情况下,亡灵法师的魔法,以及巫妖的实验,几乎是不分上下的厌恶。 巫妖们不甘示弱,死不认账,两方眼看着又要吵起来,圣子抬手,释放了一道普通的圣光术,被情绪冲昏头脑的两方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这种能够当做镇痛术使用的圣光术在制怒方面也有着奇效。 “大敌当前,并不是吵闹的时候。” 最怕的就是这种公案,没有任何的证据,说哪一方对都会大失人心,巫妖们的实验自然有残忍的地方,但这些实验的数据却正是现在所需要的,他们的实验结果有可能就会改变这场战争的走向。 联军这边儿也不能够无视,他们会是真正的执行人,而且人数众多,如果失了他们的心,显然不划算。 “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有证据,那么,巫妖们将承担责任,未来的事情,我不会允许巫妖用活人进行非法实验,除非有神圣契约作证双方自愿。” 有些实验,总是要进行活体实验的,如同任何一种新药上市之前,也都要进行人体试验一样,圣子留了一个活口,没有把这一点限定死。 看到并未表露不满情绪的费准,圣子说:“巫妖们的实验已经证实了这种游虫的某些特征,目前正在实验的部分是如何彻底杀死它们,用圣光净化之外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我很期待他们的实验成果,那必将挽救无数的人。” 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换取更多人的生机,这样的选择题,大部分人都会做,费准微微点头,他表示认可,作为军人,很多时候更能够面对生死,如果不是这次当事者是认识的人,恐怕他根本不会开这个口,有了圣子的约束,巫妖们能够克制一些,他们就达成目的了。 这件事在闹出来之前,设想出来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这样了。 有人红着眼睛看着巫妖的方向,尤其是那个洋洋得意摇头晃脑的巫妖,最终却没有再抗辩,跟着费准一同离开了。 697.第 697 章 巫妖的实验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进展, 不仅如此, 因为对实验物品的保管不善,在联军的营地内部, 他们先面对了游虫聚合体的真正战力是怎样的, 那个曾经被刮骨割肉的男性离开了水晶棺材之后,展现了自己的强大能力。 当天晚上,整个营地被灭掉了一半,被他一个人灭掉了一半。 圣子听闻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他并不是固定在某一个神殿之中停留, 他的职责需要把三个大洲的联军都走一遍,事情发生的时候, 他正在梅西约内洲, 跟龙族合适了一下转变为丧尸龙的具体数量有多少。 回到塔瓦诺洲,看到联军营地损毁一半的情景的时候, 看到那些帐篷上还有袅袅余烟的时候, “这是发生了什么?” “还不是那些巫妖,他们的实验出问题了。” “早就说了,不要让这些巫妖在这里, 他们都是些毫无人性的东西。” “杀了那些巫妖!” “还有那些亡灵法师,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矛盾在尸骨的映衬之下显得那样鲜明, 呜咽的哭声并不多,联军之中大部分都是男性, 他们悲痛起来也很少能够放声大哭, 倒是一些佣兵团之中的女性, 哭过之后,包围了联军统领费准。 “这件事,必须要一个交代,难道我们这些人都是巫妖的实验品吗?” 这样的危机,谁也不想再发生,于本应该最安全的联军团队之内,在权力争斗之外,夜色之中,丢失了性命,有些甚至变成了自己最厌恶的丧尸,有些被逼着不得不亲手杀死自己的战友和伙伴,这种感觉,无论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习惯和无所谓。 “巫妖的实验是圣子支持的,我们说了有什么用?”费准身后的青年愤愤说着,“你们有什么就去找圣子说。” 愤怒不自觉转移了方向,圣子就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兴师问罪的时候回来了,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之中。 从马车之中走出来,看到现场的一切,陪伴在圣子身边的洛蒙主动站出来询问了事情的经过。 需要被问责的巫妖还在实验室中,他们把实验品捉回去之后就对眼前的这些不管不问了,似乎对别人是否要杀死他们无动于衷,这种冷漠的存在,好像天生就少一些恐惧和害怕,也不会在乎别人的恐惧和害怕。 是啊,他们会把自己的“要害”藏在异时空之中,除非能够准确找到那个被他们关联着的异时空,否则就无法真正杀死他们,无论死掉多少次都可以活过来的生物,若非有着一定的限制,简直就是无敌。 所以,真正的死亡对他们来说太困难了,若不是繁衍同样很困难,恐怕他们的种族数量根本不会受到任何威胁。 “大家都冷静一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涉事的巫妖我们会关押起来,等待之后的调查和处理。” 洛蒙一本正经地说着这些官方套话,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代言人,这样的话语显得有些单薄,但足够平静的情绪和他亲和力满点的外表,还是让他取得了一定的信赖。 “圣子真的会处理那些巫妖吗?仅仅是关押,然后让他们继续进行那些实验?” 不了解巫妖的人们总是对这个种族存在种种误解,一如很多愚昧地区的人对魔法师的恐怖想象,他们会以为魔法师就是一些会捉了小孩儿吃肉喝血的古怪生物,有着丑陋的外表和乖张的性格,一言不合就会做出剥皮填草之类的事情。 “是啊,圣子之前就是有意包庇巫妖,否则的话,为什么允许巫妖拿活人做实验?” “只有那些大人物的性命才是性命吗?我们的生命就那么无所谓吗?” “谁知道那种游虫是不是光明神教放出来的,就怕我们的信仰不够纯粹。” “对啊,我们需要一个保证!” 群情激愤,之前还有一些收拾残局的人,这会儿也都聚拢起来了,随着一些人的喊声,他们的情绪也跟着激动起来,一个个脸上都是一种义愤之情。 “冷静!” 洛蒙高声,属于大骑士的斗气散发出来,一种威压形成,对面,另外一股威压也被释放出来,是费准。 视线相对,洛蒙微微挑眉,好像看到了这个人要和自己分庭抗礼的意思何在,这是各国对光明神教的反抗? 光明时代,当一个教派冠上时代的名号之后,在这片光明之下的阴影必然也是巨大的,随时能够反扑的。 素白的手从车子之中露出来,圣子推开了车门,一步步走了出来,阳光之下,一片白色如云浮出,缓慢而安静,空气中那种紧张的气氛,好像都被冲淡了一些,无形的气场逐渐释放扩大。 离得最近的洛蒙迅速收回了自己的斗气,身上的那层微光还未曾完全收敛,视线看向对面的费准,这种时候,如果他还不知收敛,那么,圣子作为名义上的最高统领,是能够做出一些处置的。 费准并不是蠢人,他的速度几乎能够与洛蒙同步,两种斗气威压的消失让许多人都能够喘一口气了,高级对低级的压制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感觉,精神上的舒缓像是再次见到了阳光一样,不少人轻轻松了一口气,一时间都忘了刚才在说什么。 “这件事我会处理。”圣子这么说了一句,他不能够做更多的保证,这简直是他到过的最狼狈的一个世界,情况危急,而自身的能力甚至还不如原主,抓紧所有的时间修炼的精神力,到现在也不能够形成完全压制两个大骑士的精神力场,这简直是… … 唯一能够狐假虎威的神教也是岌岌可危,信仰之力,就是一张一戳就破的窗户纸,连同他目前能够使用的圣光净化,威力都弱了一些,只是不太明显,他出手少,还没有被人发现。 “还是不能杀死那些巫妖吗?”费准开口,略显几分无礼,声音却没有多少起伏。 比起周围那些隐含着愤怒目光的人,他的目光更为平静,甚至透着些冷淡漠然。 “我需要知道具体的经过之后在下决断,昨天发生的事情,是因为巫妖故意放出了实验品,还是有心人士放出了实验品制造矛盾,你能够确定吗?或者,我能够相信你即将交给我的结果吗?费准。” 圣子的话语之中提出了另外的一种可能,习惯了阴谋论的说法,随时都能够找出一些别的点引发关注,但,他忽略了费准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 “将军才不会那样!” 费准身边的青年第一个反驳,随后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声音渐渐汇聚,海浪一样,一波又一波,本来因为圣子的话心中有些疑惑的人,随着这句反驳,也什么都不想,跟着反驳起来了。 眼看着,又要形成第二次声潮的时候,洛蒙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你们这些蠢人,问题在这里吗?除了你们的将军,就没有别人了吗?这里那么多人,谁知道谁的心中在想什么?费准将军,作为一位将军,你更应该知道,某些内奸能够做到的比外敌更多。——管好你的手下,找出可信任的去调查这件事情的始末,确定背后并没有其他人作祟,拿出足够的证据,审判之后,罪魁祸首就能够得到应有的处置。” 洛蒙的声音抑扬顿挫,很多人都被他的笑声所震,再听这一番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一时间都息了声。 “神爱世人,光明神从不会诬陷任何一个人,同样也不能够看着罪人逃脱制裁。” 见到洛蒙基本镇住了场面,圣子马上开始了为自己的话语做补救,“费准将军,我相信你的能力,希望你能够展现自己的英明。” 费准沉默了一下,目光从几乎成了废墟的营地上一晃而过,再次直视过来的眸中似乎有了一些微微显露的锐利,“我会去调查,希望你能够正视调查的结果。” 圣子微微点头,很好,他还知道厉害,没有现在跟神教闹翻的意思,背靠大树,这种时候还是能够让人喘一口气的。 “另外,我希望殿下能够净化一下这里,不知道还有什么残存的游虫,那种东西,如果再次潜伏,也许这样的乱子还会重演。” 费准的要求合情合理,但圣子的目光微微凝滞,这样大规模的圣光净化,对于原主来说,可能只是有点儿困难,考验自己的能力,但对目前的他来说,任务可谓艰巨。 是他发现了什么,还是无意的? 第一时间圣子就想到了这里,他抬眸看向费准,无法从对方的眸中看到任何的东西,周围的人好像都感觉到了一些异样,不少的目光看了过来。 圣子微微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脚步再次前进,往神殿走去。 “把安东尼奥主教找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需要一些准备。”低声地跟洛蒙说了一句,看到他微微点头,侧目看向扭头看过来的费准,圣子的表情平静,好像他吩咐的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698.第698章 “殿下。” 安东尼奥主教来得很快, 他本来就是在神殿之中居住的, 只是某些时候也会到外面去进行一些净化工作,现在整个世界的重担好像都压在了光明神教身上, 唯有他们的圣光净化还能够有比较明显的克制作用。 “我要做一场大型的圣光净化, 把外面所有的地方都包含在内,需要一些法阵进行辅助,这部分的刻画工作由你带人去做。”圣子从容不迫地吩咐着。 安东尼奥主教有些迟疑地应了下来,大型, 多大? 圣子给出了一些材料, 并且划定了范围,当看到这个净化竟然包含整整一个大洲的时候, 安东尼奥主教的脸上满是震惊之色, “殿下,这个范围是否太大。” 圣光净化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法术, 中级的神职人员就能够使用, 有些信仰之力浓厚的,初级就能够使用这样的法术,它的效果就是净化, 而这种圣光净化对丧尸病毒,哦, 也就是游虫的效果其实并没有很多人想的那么显著。 要达到一个净化术释放出去,对方立刻化为尸骨的程度, 这种圣光净化则是高级神职人员才能够做到的。 他们之前并不明白原因, 只当是信仰之力的强弱不同, 但巫妖的研究成果公布出来之后,就不难理解了,游虫是一种生物,这种生物从自身的生存角度考虑,谈不上邪恶,并不在圣光驱逐的范围内,而圣光净化之所以能够产生相对来说好像立竿见影的效果,则是因为这种净化的威力太过霸道,霸道到不能够允许一些微弱的生命存活。 想想永眠之城,就能够理解圣光某些方面的强势霸道。 “一直以来,在联军之中,光明神教并没有取得足够的话语权,这是一种失误。” 不知道是不是被自己宣扬的纯善所欺骗,光明神教明明是统治这个时代的庞大势力,但它自身主教层次的很多人都有些“软弱可欺”,如同这次危机,处理最大的是光明神教,无论是组织人手还是支援物资,甚至还有身先士卒,但最后,获利的那些帝国种族,没有几个愿意听光明神教的,还总觉得对方的指手画脚有些多余。 原因便是光明神教有出众的神职人员,也有圣殿骑士长率领的各个骑士团,但,他们本身并没有多么出色的领军人物,对战抗击方面可以算是弱项。 这一点,也能够从永眠之城看出来,如果有一个出色的将领,凭借着圣殿骑士团那样水平的团队,什么样的战争不能够拿下一个城市,偏偏要伤筋动骨,连教皇都有所损伤才弄出一个永眠之城。 震慑固然震慑了,但震慑之外的事情也足够让人深思。 军事才能的匮乏,让光明神教就好像是瘫痪了的巨人,行动之间总是各种臃肿不堪。 连原主那样的高级人才都能够沦落到去前线解救民众,固然也是刷声望的好方法,但何尝不是匮乏战略方针的无奈做法。 “对不起,是我的错。”安东尼奥主教脸上有些愧色,目光之中却有些不解,足够的话语权,要怎样的话语权。 “神说要有光,于是世界有了光明。”光明神教的典籍之中很多都描述了类似的话,圣子说起来,却是另有一番感触,并不是因为世界需要光明,而是因为神说要有,便有了。 如同此时,应该由他们来选择要不要净化,要净化哪里,净化多大的范围,而不是对方说你们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 主人与工具的区别,就在于其中的主动性。 “我决定要净化塔瓦诺,并且整合这里的联军,把其他两个洲的联军一并迁移到这里,既然是联军,彼此之间的配合不能等到临战的时候再进行,需要提前适应不同的作战方式,找出能够更好配合的分配方法,”说到这里,圣子顿了一下,看向洛蒙,“洛蒙,你的眼光很好,这件事,我希望你能够做到,未来的联军统领只需要一个就够了。” 若有所思的洛蒙听到这里,眼中已经有了野心,有着圣殿大骑士的实力,谁又能够甘愿只当一个小跟班。 “是,我会做到的。” 单膝跪地,洛蒙行了一礼,态度极为郑重。 安东尼奥主教的神色也严肃起来了,关系到光明神教的威名,绝对不是小事,传播神的荣光,对他们来说就是比天还大的事情。 “谨遵您的命令,我会带着人去做好的。”安东尼奥主教也行了一礼,表示自己会跟其他神殿的人协同,按照圣子给出的范围去准备这样一个大型的圣光净化。 看着人都下去忙碌准备了,圣子悄悄松了一口气,浑水摸鱼,滥竽充数,把所有的主教都聚集在一起,质量不够数量凑,说不定这个圣光净化真的能够完成,法阵的加成作用总还是可以计算在内的。 当天夜里,各处的法阵刻画完毕,安东尼奥等几位主教在指定的地点守候着,同一个时间,当最中心的神殿亮起一道冲天的光芒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站在法阵的指定位置上释放圣光净化。 一道道白色的光芒大部分冲上了天空,小部分如同涓涓细流,沿着法阵的痕迹流淌,隐含着时空奥妙的法阵被无形的力量串联起来,如果有人从夜空之中俯视,能够看到那绽放的光芒好像一朵朵盛放的花朵,渐渐浮现。 星月之光暗淡,地面之上,几乎成为了另外的一个白昼,神殿的尖顶之上,最为粗大的光柱向外扩张,外面还在仰头看着的人忍不住就想要退步。 白域威名犹在,他们只怕自己也成为那圣光净化掉的部分,不敢与之接触。 “太疯狂了,太疯狂了,这帮光明神教的人才是疯子,疯子,真正的疯子。” 亡灵法师们已经躲避到了最近的乌斯环洲,本来在这里的矮人地精以及侏儒,在迪西主教的安排之下,早已经进入了塔瓦诺洲,这里只有他们遗留下来的废弃的没有了火焰的炉子,一片灰黑之中,愈发显得对面的白光明亮逼人。 “他们是要把塔瓦诺变成第二个白域吗?我绝对不相信这是单纯的圣光净化。” “那帮疯子,他们才是真正的疯子。” 被他们仰望着的神殿之中,倒映着浮世绘的地面之上,另外的一个法阵正在闪烁着微光,圣子站在法阵的正中,正对着光明神像,白色的光明神像是用一整块儿石头雕刻而成,这种被光明神教列为专用的白石有一个最简单的功能,能够储存愿力,所有对着神像祈祷的人,他们的愿力会自动留存在其中,让这种白石愈发明亮逼人,如同真正的储存着光明的存在。 白石神像之下,一个稍微小一些的法阵正在运转着,微微的亮光与圣子周边相互呼应,一道无形的力量在两个法阵之中流动。 圣子抬头,好像能够看到天空之中的白色光柱,让他的视野之中一片白茫茫的,再没有其他。 单手握着圣环,他的声音清朗,好像从天外传来:“唤我的命,祈求我的恩赐——” 白色光柱之上,被照亮的天空之上,一个同样清朗的声音落下,如同回音,“唤我的名,祈求我的恩赐——” “神迹!是神迹吗?” “不可能,光明神已经很久没有降世了。” 有记载以来的光明神降世,似乎还是光明时代的初期,现在,它真的苏醒了吗? “唤我的名,祈求我的恩赐——” 当这个声音第三遍响起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再有杂念,一个个全都高声呼唤着“光明神”,在场的人大部分都是光明神教的信徒,便是那些另外信仰契约之神或者盗贼之神的,此时此刻,也在人群之中,高声呼唤“光明神”,有一些甚至因为激动而直接呼唤“光明”。 众口一词的呼唤最开始并不整齐,但随着一声一声,渐渐声音高亢如云,万口如一,天空之上,好像因为那白色的光柱,有一只眼正在看下来,形成莫大的压力,为那“光明”所惊动,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 “光明,光明,光明… …” 激动的声音之中包含着一种强烈的情绪,他们渴望光明,渴望安定,渴望繁荣,渴望生命… … 信仰生命女神的精灵们也在这种群情激愤之中微微红了脸庞,显出少有的娇羞之感来,心脏砰砰砰地跳动,抿着唇,生怕自己也喊出了“光明”。 毫无信仰的龙族这时候也安定了很多,没有刚来时候的厌烦暴躁,笼罩过来的光芒好像温水一样,让他们感觉到了舒适,半闭着眼,细小的呼噜声也合着“光明”的节奏,像是在用呼噜呼唤那个名字。 光明,这是众生都会向往的存在,它代表着一切善美真纯,也代表着一切美好希望,是能够刺破黑暗的利剑,也是能够斩获神格的神名。 白色的光柱最终成了一片白色的海洋,包裹着整个大陆,从天空上看,这里好像成为了另一片白域,又如同陆地上升起的另一轮明月。 神殿之内,圣子面前的光明神像瞬间化为粉尘,白色的光芒之中,那些白色的粉尘很快融入进去,消失不见。 699.第 699 章 “天降光明!” 同一时间, 大陆上的其他人,其他种族,都看到了这宛若白昼一样的光芒,无知无觉之间就感受到了一种莫大的威力, 好像上苍之中正有一双慈悲的眼睛在注视着他们,温和得让人不自觉地心生感动, 潸然泪下。 旷野之中活动的丧尸兽好像察觉到了莫大的危险,安静地伏地不动, 正在攻击着人类的丧尸们也如同察觉到危险的兽类一样, 茫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做。 “光明神没有抛弃我们, 神爱世人!” 已经觉得自己必死的老人突然跪地叩首,他虔诚地默念着□□,心中似乎有无限的话要向神诉说。 淡淡的白色光点, 平时肉眼不可见的光点拉伸成一道细线, 遥遥地汇聚入白光之中, 让那光芒增添了微不可查的一点。 各个地方, 留守在城中的人们,都有着类似的触动, 不少人都如同那个老人一样, 开始不约而同地呼唤神名,让自己的信仰之力汇聚入白色的洪流之中,成为几乎能够洗涤整个大陆的力量。 本来停留在塔瓦诺的光芒开始不受控制地扩大, 逐渐往更远的地方扩散出去, 只是距离越远, 白光就越显稀薄,某些地方还能如同月光,某些地方便已不如星光。 如果这时候有人在大陆的上方俯瞰,就能够看到那些已经完全黑暗的地方,要不然就是异族的信仰,要不然便只存在着丧尸一种生物,再没有了其他。 内陆海中,海王亚斯安高居在王座之上,不得不说,这一片内陆海让他们的生活安定了许多,这里的环境算不得十分好,却也同样远离了那些同伴变成的丧尸,心情都轻松了许多。 白色的光芒从海面上空映照而下,亚斯安挥了挥权杖,一个虚影出现在眼前,如同在高空之中俯瞰,看着那白光如飞龙盘踞,而最明亮的地方,就是塔瓦诺洲。 “我记得,圣子现在就在那里。” 她轻声说着,身边的人鱼公主一同看了看那个地形,默默点头:“是的,听说妹妹不久就能成为圣女了。” “光明神教的力量啊,在这个时代不会消亡。” 异变突起的时候,多少人也都在出工不出力,想要坐看光明神教的灭亡,一个时代的消亡总会意味着另一个时代的崛起,谁都想要做这个领航人,让自己的种族自己的势力更上一层楼。 国王,皇帝,算得上什么,唯有称霸整片大陆才是更伟大的梦想,甚至更进一步,成神。 据说,当年的光明神就是汇聚了所有人的信仰而成神的,但是那种方法已经不可考证,让现在的高级职业者都有一种穷途末路之感。 法力再强,能力再大,又能维持多久呢? 即便是长寿的人鱼,也无法在法力的影响之下获得永久的生命,也无法跳出这片星空,看向更为波澜壮阔的天地。 “是的,他们并没有疲软。” 不显山不露水,却能够汇聚如此多的信仰之力,这片大陆,注定还是光明神教的天下。 如今的危机,并不会成为他们的转机。 “让你的妹妹更加努力,我需要一个有名有实的圣女,既然海王的位置也能够由我来坐,那么,教皇的位置为什么又要一定属于雄性?” 海王亚斯安,若没有足够的野望,她永远都不会成为海王。 “是的。”人鱼公主没有迟疑,看着乖巧听话只有一张脸能看的妹妹,并不是如同表面上那么无用,她们姐妹从小就知道如果要获得成功,就要拥有比雄性更加强大的实力,无论那种实力是怎样得来的。 谁没有弱小的时候呢?但弱小的时候就能够支配强者为己所用,以后也注定会成为强者的。 最初,当各个法阵之中的光柱终于能够连成一体的时候,圣子是松了一口气的,他让主教们绘制的法阵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能够更有利结合游离的愿力化为净化圣光,至于效果,只能说看起来灿烂惊人就好了。 因为华而不实,所以难度并不是太大,有了神职人员们的圣光作为根基,表面上看起来还是很像纯粹的圣光的。 当光明神像化为粉尘的时候,一切还算是在预想之中,圣子握着圣环的手都微微放松了,不到必要时刻,他是不准备献祭了这件半神器的,那样的话,身上没有半点儿信仰之力的圣子,分分钟就是露陷的死路。 已经达到预期,该收手了。 然而,下一刻,天空之中,仿佛有什么在注视着他,那种莫大的威压让圣子噤若寒蝉,一动都不敢动,是不敢,也是不能。 “异信者,作为唤醒我的赏赐,你当与圣光同行。” 冥冥之中,这样的一句话印入脑海,纯粹的白光笼罩在身上,神殿之中,一片白茫茫,视野所见,唯有圣光。 圣子只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压入雪中的蝼蚁,沉重的分量让他连动弹都难,与之相反的是手中的圣环格外活跃,几乎不用感知,就知道这件半神器此时此刻提升了品质,成为了神器。 说话的是谁,光明神? 【是否转投光明阵营?】 系统的发问来得及时,就在那种威压走了之后,它才迟迟开口。 【否。】 刚才的,大概就是光明神吧,本世界的光明神,本应该清除异端不择手段的光明神,反而一上来就给了一份大礼,真的是赏赐吗? 还是投入阵营的一种拉拢? 拒绝是否会因为下了神明的面子而被针对? 说了否定的答案之后暗暗戒备,准备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就要飞速离开,但没有人给他这个机会,什么都没有发生,连点儿危机的感觉都没有,反倒是压在身上的如同有了真实分量的圣光被他一点点收束起来,大部分储存在了圣环之中,小部分加持在了身上,让他此时身上的衣服鞋袜都变得不凡。 “殿下。”洛蒙进入神殿之中,看到殿中的异变,有些惊异。 圣子回身,他依旧能够感觉到身上的沉重,那些圣光的分量太实在了,对于神明来说无所谓的东西,对此时的他来说,几乎能够感觉到背负在灵魂上的负重,让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重有千金。 “殿下,您的眼睛!”洛蒙发出小小的惊讶,圣子的眸中纯白,分明是圣光的颜色,几乎看不到异色的瞳仁儿,微弱的银光星星点点,才让那双眼睛多了些真实感。 “这是神的赏赐。” 知道这是一个真神存在的世界,真神还活着,圣子说话便多了几分慎重,谁知道这位神到底是怎样的脾气,难道光明神就真的会如同神教宣扬的那样真善美吗? 好歹也算是当过神的,知道一个神原来的心路历程,自然知道,无论外界赋予它怎样的神名,怎样的属性,在他的本心之中,都是不那么重要的。 除非他需要信仰之力,并且依赖信仰之力,否则,以他的标准衡量出来的对错才是真的对错。 如同邪神未必弑杀,光明神未必不会残忍一样,只要在神明的标准之中,他不觉得自己所为残忍,那么就不会违背他的本心,不会让他的力量产生波动衰退。 重点是标准。 想也知道,神的标准和人的存在区别,那是自然的事情。 “于此片大陆之上,我当与圣光同行。” 字斟句酌地加上了限定,圣子知道自己如今就如同一个不停发光发亮的大灯泡,走到哪里都是显眼得很,一个世界这样过也就罢了,若是每个世界都如此,那就有些… …他总是怀疑这种弄无缘无故的“好”。 难道光明神对于异信者真的那么宽容吗? 为什么他总是有些不敢相信呢? “感谢神恩!” 即便神像已经损毁,却不妨碍洛蒙依旧向着神像所在行礼,恭敬而虔诚。 “感谢神恩。”圣子也十分真诚地行礼,无论这算不算是糖衣炮弹,但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至少他不用担心自己异信者的身份暴露了。 悄无声息之间取代一个光明神教的圣子,系统的能力固然值得夸赞,但放在这片大陆其他人的眼中,如果连光明神教的圣子都可以这样被其他灵魂取代,那么,还有什么是足够安全的呢? 总之,不用被当做异教徒烧死真是太好了! 次日,再次汇聚在神殿之中的各位主教并中级神职人员,见到圣子殿下都齐齐行礼,态度极为恭敬,就连之前显得有几分桀骜的迪西主教都做足了礼仪,面上还带着笑容,第一个夸赞圣子的信仰之力浓厚。 “这是神的伟力。”圣子不敢居功,直接把事情告诉了他们,知道昨夜的神迹真的是神明显圣,所有的人脸上都露出了与有荣焉的喜色。 “那么,游虫的问题… …”安东尼奥主教提起了这件事,这件迫使整个大陆各个种族联合在一起的危机。 圣子摆了摆手,说:“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要神来出手,那么,我们存在的意义在哪里?联军还是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拿出武器,包围自己的大陆,在艰难困苦之中团结一心,让光明重新绽放,这才是给神最好的献礼。” 谁知道这位光明神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反正能够被唤醒,总不会太严重了吧,继续多积累一些信仰之力给它,说不定真的能够把身上的好处变成实在的提升。 圣子表里不一地想着,面对的却是安东尼奥主教等人一脸愧色地低头。 700.第 700 章 神殿门口, 日常的物品派发的时候, 不少的人都会诚心诚意地呼唤一声光明神的神名, 恭敬地对派发物品的神职人员行礼,在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时候, 但真诚与否, 是骗不了大多数人的眼睛的。 发自内心的感谢似乎会形成某种善意的传递, 让感受到的人也会露出一个表达善意的微笑来。 “感谢光明神。” 平民接过粮食, 又一次行礼, 眼中满是感激, 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能够从那种恐怖的怪物口中逃生会是怎样的感动,也许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了。 不仅仅是塔瓦诺洲, 其他大洲, 很多地方,神殿的门口再一次热闹起来, 像是又回到了和平繁华的时候。 很多地方的佣兵团已经开始自觉地去打丧尸,光明神教会根据他们的任务等级提供一定量的有价圣水。 是的, 有价。 任何东西一旦免费很容易就会泛滥, 在这种时候, 即便是光明神教,圣水的存量也不是能够让所有人敞开了用的, 收取一定量的费用反而能够让一些更需要的人得到真正的帮助。 至于那些真正用不起的, 只能等待神教活动的时候会去播洒圣水, 而这种活动,以日常来说,还算是挺多的,更不用说,一些地方的神职人员最爱用圣水来刷声望,总能够救助到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那样大规模的圣光净化,为什么不能够完全消灭那些游虫?”有人不解地问。 “你没有听说吗?游虫是一种生物,光明神自然是不会随意杀死某种生物的,所以肯定不可能净化掉啊。” 这种解释是大部分人都接受的解释,作为生物的一种,如果光明神真的能够那么极端精准地打击某种生物,彻底铲除他们的生存可能,那么这样的神明显然也不是善类,不会获得爱戴,只会更加畏惧。 但也有些人并不接受这种解释,比如说此时此刻站在神殿之中的联军统领费准,哦,他的职位并没有变化,在圣子制定了更为积极的策略,并取得教皇的同意之后,联军迎来了一个亲神教的大元帅,同时到任的各个将军,直接分散了费准的权力。 “我并不相信圣光净化对游虫没有作用,是有什么原因让光明神教不愿意直接清除这些东西呢?” 在以前,人们只知道光明神教很厉害,势力可能在各国的皇帝之上,但对此并没有多少直观的认识,但那夜的白光,几乎能够笼罩整片大陆的白光,让人对它的威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也就疑惑,为什么不能够再释放一个更大程度的圣光净化,直接除掉那些游虫呢? 为什么呢? 因为那天晚上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圣光净化。 这么简单的道理偏偏很难说明,因为后半截光明神的显圣,让那其中夹杂上了净化的力量,的确有些人会因此获救,但也有很多人并没有享受到这份好处,死去的人不会在这里论述是非,活着的人根本不会知道还有那些死者。 “每一种生物的存在都有着其自己的道理,如同毒蛇的毒液也能够救人一样,某些看起来毁灭性的东西,必然也有着其生存的道理,神爱世人,神并不是只爱人的,所有信神者都将得到神明的庇佑。” 圣子的声音舒缓,有一种能够安定人心的力量,费准听了,心中的愤懑之气竟有些化解,这让他对光明神教更多了一些忌惮,这些神职人员,真是太厉害了。 “那么,巫妖的事情呢?他们的实验该怎么算?” 费准本来还有足够的时间,不至于如此沉不住气,但空降下来的元帅,还有那些分权的将军,让他明白局势的主动权已经不在他的手上了。 “怎么了,这些难道不是将军去调查的事情吗,怎么,将军有了调查结果了?”洛蒙从外面走进来,正听到这一句质问,反问之余,语气微带责怪地说,“请将军认清楚自己的职责,殿下并不是将军能够质问的人。” 权力的变更便有了些许的不对等,之前作为这里军队的最高统帅,费准跟光明神教的圣子,可以算作是平级,对接事务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但,有了一个元帅之后,费准就掉了一个等级,没有了跟圣子平等对话的资格。 沉默了一会儿,费准再次开口:“抱歉,是我失礼了,我会去调查的。” 圣子好脾气地笑了一下,说:“对于巫妖的处置,我不会插手,如果他们真的有错,按照军中的法度处理就是了,唯一需要提醒你的就是,能否找出另外的,圣光净化之外的克制游虫的方法,对光明神教来说,并不是最迫切的事情。” 想要摆脱光明神教的控制,可以啊,你自己能够抵御外敌吗?如果能,那么自然可以离开光明神教的堡垒,如果不能,那么你就乖乖听话,享受着别人的保护还要瞎哔哔,谁给你那么大的脸。 费准要往外走的脚步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圣子,行了一礼,说:“感谢您的提醒。” 显然,他听懂了这份言外之意。 等到费准走了之后,洛蒙问:“殿下,你不是一直想要知道巫妖们的研究结果吗?” 明明之前,最想要知道圣光净化之外的解决方法的是您啊! 明晃晃的不解换得圣子的一笑,不管光明神是什么样的想法,他给的圣光可是真正的好,之前还不能够用一些充斥着浓郁信仰之力的光明法术,但现在,还需要做什么吗?他走到哪里都是自带圣光净化的啊! 所以,谁还在乎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手段致敌? “是我之前太着急,反而有些失了分寸。”圣子坦然地承认自己的错误,站在光明神教的立场上,那些人最好一辈子都离不开圣光净化才好,只有最有用,才能够最有主动权。 所以,一开始的立场,双方好像站反了,明明他才是最不应该着急的那个,反而因为自身的实际情况失了分寸,让别人以为得到了什么把柄,事实上,排除了露陷隐患之后,圣子对游虫的态度还是很坦然的。 繁殖快又怎么样,一物降一物,总能够有办法的,何况,这个世界还存在着真正的神。 任何一个神明都不会看着自己的看护的世界破坏,他大可不必为那些人操太多心。 这一次圣子外出历练,一来是为了展现神教的光辉,太久的沉寂被当做温和的绵羊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二来,便是获得更多的利好,联军之中占据更多的比重,三来,便是锻炼自身处事应变的能力。 如今,一场大型的圣光净化,意外引来了神明的回应,声势浩大,所有的目的都跟着达到了,那么,回归教廷就是圣子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作为圣子这样的存在,如果真的去冲锋陷阵才是笑话。 “殿下是真正的仁心。”洛蒙这样说着,最近他很少在油嘴滑舌,整个人也多了些成熟稳重的气质,更能够担事了。 圣子把这里的事情给他交代了一下,然后就说明了自己要回去的事情,当然回去的途中还有一些事情,外交也是很重要的事,在有过神明降世之后,携神明之威到各个种族的老巢去转一圈儿,商量一下和平友好共处原则什么的,还是很有必要的。 神圣契约也是有时限的,某些神圣契约也应该签一签了,当然,还有深海人鱼。 他们拖家带口,携带了大量的物资进入内陆海中,他也应该去探望一下,说不定能够获得另一份神圣契约。 如果能够让这部分深海人鱼留下一部分在内陆海中繁衍生息,若干年后,也许人类和海族之间的矛盾也会少一些。 简单交代了一下这里的事情之后,圣子便踏上了周游的回程。 新的白石神像已经立起,因为庞大的愿力凝聚,不过半个月就有了旧日的光芒,危机时刻,更能够汇聚愿力。 好像自身携带的光芒之中,神像的面目安详慈悲,一双眼睛安静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们,看不见的空中,一些白色的光点飘荡而起,被吸附在神像之上,神像的嘴角好像微微翘起,那是一个满意的微笑。 光明神可不是什么任劳任怨的“好”神,为了更长久的生存,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提升自己的机会,是危机,也是转机。 能够活过诸神时代,能够在万法时代之后再次复苏,靠的就是一次次危机之下的伏笔,每吸纳进来一个种族,带来的变化都是令它欣喜的。 魔族用来消磨那些神族后裔,铲除其余神族复活的可能,丧尸这种游虫,当然也能够做到一些事情,比如让魔法和斗气离主旋律更远一点儿,光明法术会就此成为所有人向往而期盼的存在,而光明神,它必将再持续百年的辉煌。 天空之中,似乎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发出自己的渴望“还差一点点,还差一点点… …” 回程途中的圣子透过水晶看了看外面的天空,蔚蓝一片,并不为游虫给大陆带来的阴影一般灰暗,无边无际,好像还能够容纳更多的种族和力量,让这里获得更大的提升,中世界,并不是世界等级的终点。 702.第 702 章 光明神教的总部在光明之城桑塔丝, 这座城市奢侈地用白石做围墙, 还有大部分的平坦道路, 都是用白石铺就的, 日常吸纳的愿力让这座城市在夜色之中也能够发出辉夜一样的微光,十分契合光明之城的名字。 也有人把它叫做月夜女郎。 吟游诗人总是爱传唱大陆的神奇, 从多少种神器都是如何来的, 到最美的女人是怎样的柔情似水。 “多情的女郎对我轻吟浅唱, 蚀骨的青丝缠绕着我的心房, 醉人的桑塔丝, 你可曾爱我, 怎忍心我与那黑夜作伴、无处停歇?” 酒馆的门口并没有挂上高大上的牌匾,即便是光明之城中也有着阴影存在的地方。 破旧的木牌子之下, 来来往往的人让这里的夜晚格外热闹,吟唱的声音传出, 清越的男声有着动人心肠的魅力, 琴弦的声音随着欢笑飘扬。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特里,我就喜欢你的声音!” 喝得半醉的佣兵鼓掌欢呼, 他或许并没有听懂曲调的悠扬,却喜欢那声音缠绕在耳边的感觉。 “再听下去, 老子都要不喜欢姑娘了。” “哈哈, 那可怎么办啊, 你的米丽斯还等着你呐。” “呸, 谁喜欢那个胖婆娘!” 认识的佣兵高声说笑着,有人还贱贱地说:“你们懂什么,胖了才有滋味儿呐。” “去,就你喜欢这一口,真是重口味。” 笑闹着的小酒馆之内,好像完全没有任何危险潜伏,所有的人都在尽情地欢笑,在这个光明时代,没有什么是让人害怕的,他们有神,光明神在看着他们。 “你们这帮混蛋,圣水不是被洒着玩儿的!”酒馆老板看到醉酒的佣兵把圣水从酒架上拿下来到处泼洒,心都要碎了,他这些圣水可是为了震慑游虫的,那种东西,最爱寄生。 “好了,老杰克,不就是点儿圣水嘛,大家都高兴,别计较了。”说话的男人摸出一个金币来塞过去,看着老杰克嘀咕着不吭声了,这才笑看着大家,说,“能够活下来多好,每一天都值得为了活着而高兴。” “去你的,生活有那么艰难,你还当什么佣兵,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不就好了?” 老杰克不为所动,这种无病呻吟,每天都要听好几遍,好像谁逼着他们刀口舔血似的,明明可以选择更安定的生活,既然选择了危险,那就不要为危险而呻、吟。 男人笑得宽容,好像不把这种怼人的话放在心上,转头去看弹着琴弦的吟游诗人,明明是风餐露宿过来的,偏偏还能保持基本的洁净,小白脸一样的样貌,肯定是不少贵妇的座上客,怎么到这种杂乱的小酒馆来了。 自从游虫的阴影淡去,生活好像又恢复了原来的节奏,这些危急时刻看不到的职业者,这会儿也都出现在了日常之中,真不知道那时候他们都在哪里。 好吧,其实他们在联军之中作用也不大,能够选择武力的最次也都去当佣兵了,又怎么可能当吟游诗人。 “圣子殿下还没有找到吗?”男人好像无意一样问起了这件事。 “没有。”老杰克恹恹地说着,他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手中一块儿抹布,来回在柜台上移动着,好像总有擦不完的灰尘,又或者单纯是为了锻炼一下胳膊。 “我听说,冕下好像有些… …”男人试探着问。 老杰克来了些精神,瞪了他一眼,说:“那些事情,你问我做什么,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说着话,看到了男人递过来的一个钱袋,不用摇晃,只看那鼓囊囊的程度,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少,迅速出手抓下来,打开绳结看了看里面一片金光,掂量了一下重量,表情缓和了很多。 “又不是只有一个圣子,肯定能够平稳过渡的。” 光明时代,光明神教的任何动静都会被人放大了看,如同教皇退位这种事情,更是让人颇为关注,谁知道下一任教皇会是怎样的脾气呢?光明神教又不是没出过铁血教皇。 “我还是觉得原来的那位圣子很不错,能够被光明神看中,赐予圣光,这简直是… …” 在那种人心动荡的时候,那样的一位圣子的存在,简直就像是“天生教皇”,不知道多少人这样称赞着,也不知道多少人这样期盼着,但是,他的下落,似乎是回到了教廷之中就再没有了消息。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听说过教皇让位的事情,再听说,就是他在回去的途中失踪了,自此没了音讯。 还有些人说,是因为光明神的看重,把他带到了神域之中,在神的宫殿之中听命。 比起这么不真实的说法,男子更相信那位圣子是损于神教的内部斗争之中,天生教皇,这样的名头,实在是太扎眼了啊,即便是教皇也不能够容许吧。 老杰克再次瞪了他一眼,不许他说出“天生教皇”这个词汇,自从那位圣子殿下失踪之后,这个词就如同禁忌一样。 有些人还认为是这种虚荣激发了阴谋家的野心,谋害了圣子的性命,但,因为没有切实的证据,也就不了了之了。 “剩下的那几个圣子之中,有哪个比较合适吗?” 这一位圣子之外,再没有什么圣子出现在大众的眼中,如同当时隐瞒圣子失踪的消息是为了稳定人心一样,之后也没有哪位圣子出现,免得把好不容易隐瞒的事情再次重提。 如今,却是不想提都不行了,教皇的年龄太大了,他已经听到了光明神的召唤,必须要选出继任之人了。 “为什么光看着圣子,光明神教还有圣女。”老杰克突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夸张地扣了扣耳朵,说:“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圣女,难道教皇能够是女的吗?” 女人的柔情总被男人眷恋,同样的,他们总认为女人会为了感情而误事,哪怕是拥有实力的女人,也会被他们贴上同样的标签,并不会坚信对方的公正。 老杰克看到对方这样抵触,倒也没有继续说,麻布一擦,眼皮子又耷拉下去了。 “喂喂,你到底是什么意思?”男人不甘心地继续问。 老杰克瞥了他一眼,掌心朝上示意了一下,男人犹豫了会儿,还是又摸出一个钱袋递了过去,“你可要说点儿真实的东西,别弄那些似是而非的,我可再没有钱了。” 钱袋压在掌心的分量大约是让老杰克满意了,他笑着说:“我说的从来都是真实的,但你要知道,真实也是会改变的。”说着,他开始详细说起了目前圣女之中最特殊的两位。 一位是深海人鱼族的公主,因为改信光明神,她的存在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在上一任圣子失踪之后,因为其他圣子不方便出面,她便出来做了一些事情,尤其是协调深海人鱼族和其他种族的关系,以及带着一些人净化海洋,这件事的好处还是巨大的,大部分沿海城市都还是靠着海洋吃饭的,因为这个,不少人也会称她为海洋圣女。 另一位是洛比托帝国的公主,当年大约是宫廷斗争失败进入神教求存,成为了圣女,因为各方面的优秀有了“教廷玫瑰”的美誉,在之前针对游虫的反攻战中,她以战功获得世人的赞许,算是出了名的实战派,在教廷之中的声望很好。 比起其他在“天生教皇”之外的圣子殿下们,这两位圣女的出色让人无法忽视,所以,教皇的位置,未必还是由圣子接任。 “我能够听到这样的消息,必然是有了这样的风声,不会有无缘无故的风,你知道的。”老杰克这句话说得非常诚恳,哪怕是经年的消息买卖人,但他的所处已经是在最末,连他都知道的消息,上层之中必然不少人都知道了。 “你放心,我不是要做什么,就是想要去提前结交一下,不求大富大贵,至少能够获得一点儿保障,现在的圣水真是越来越贵了。”男人最后一句感慨非常发自肺腑,一口气好像积压在胸腔之中很久了。 “想要欺骗天真的圣女,至少也要有一副好皮相吧。”老杰克冲着吟游诗人的地方撇了撇嘴,让他看看差距在哪里。 男人哭丧着脸,摸摸自己的脸颊,自语道:“其实还好吧,我也没有那么差,更有男人味儿。” 低着头,闻到衣领之中透出来的多日不曾洗澡的汗臭味道,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谁能够指望刚从丛林之中钻出来的佣兵一尘不染呢? “我热爱光明, 我热爱爱情, 光明使我能够自由行走在所有光明所在之处, 爱情使我的心灵飞到天空, 无限接近光明。 不要让我抉择光明和爱情, 没有光明我会溺死于黑暗之中, 没有爱情我将枯死在光明之下… …” 吟游诗人还在歌唱,他的声音之中透着无限的神情,好像在深情地诉说自己的过往,一段往事在歌声之中徐徐展开,可能是一段爱情,可能是一段传奇,可能是一段不知道真假的历史。 歌声之中有人在欢笑,有人在跳舞,有人默默地喝酒,还有人,翻越了栏杆到了楼上,嘴里还哼唱着同样的旋律。 “… …谁能让我与圣光同行… …” 703.第 703 章 林中的空气闷热潮湿, 脚下的腐土好像积压了很久, 每走一步都能够感觉到一些虫豸从中爬过, 如果不小心, 可能还会踩上一脚颜色不明的液体。 树叶的缝隙之中能够看到浅蓝的天空, 并不强烈的阳光层层照射下来, 已经柔和得如同月光,减少了很多温度。 这是一个人和妖的世界。 去掉了一身的圣光,成为了一个纯血妖之后, 身体似乎都轻盈了许多。 蝶妖宿迁是一只具有着高贵血统的纯血妖, 在这个世界上,妖和人之间还存在着混血的妖, 被称之为半妖,整个剧情就是围绕着一只半妖开始的。 原主喜欢这只半妖,不仅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妹妹, 还因为对方的真善美,自从知道了这只半妖的存在, 他一开始是抱着好奇的心去看一看的, 结果看到了眼里就拔不出来。 纯血妖和半妖之间的矛盾在他的眼中都不复存在了, 这种热恋让他做出了很多的傻事, 口硬心软地暗暗保驾护航, 最后却成为了反派一样的角色,被这位半妖妹妹的爱慕者直接弄死了, 他的力量甚至成为了半妖妹妹蜕变的契机。 “任劳任怨, 不计回报的付出, 这其实是男配的剧本吧。” 第一次看到这个剧本的时候,总觉得原主的记忆太骗人,在记忆中,这位原主可是很冷漠的,哪怕是亲兄弟都能够直接下杀手,遇到对手的时候,亲兄长都能被推出去挡枪,怎么对这位他一直瞧不上的毫无力量的半妖妹妹就那么爱护了? 好像被脑残光环罩顶一样,要不然就是标准的恋爱脑了。 湖水清澈,难得上方有一块儿并未被林木遮蔽的天空,倒影下来的清亮让这里宛若镜面一般。 行走到湖边,看到原主倒映在湖中的身影,不愧是蝶妖啊,上调的眼尾好像经过了精细的勾勒,眉心还有天然的如同待放花朵一样的红色妖纹,白皙的肤色好像是上好的白玉,莹润之中显出些许的冷色来。 身上的衣服以红色为主,艳丽之外,边边角角还能看到一些如同蝶文一样的异色纹路。 如同自然界中越是有毒的物种越是颜色鲜艳一样,这样一身艳丽也标志着剧毒。 宿迁,现在的宿迁看着湖水之中的倒影,一时间也惊艳于这略有几分柔和的俊逸来。 能够让这样的人一眼看上的半妖,不知道该有怎样的美丽。 心中难免起了一些好奇,但只要想到剧情中的死亡,就对那样的命运避而远之。 比起去围着那可能算作世界主角的半妖妹妹团团转,他更想多看看这个世界,既然有妖的存在,那么人类之中可有和尚道士之流? 而且,看这种服色,算是古代,还是修仙世界? 不知道中世界的修仙世界会是怎样的风采。 这样想着,倒也对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些期盼,只可惜,原主有些坐井观天,守着所谓的蝶皇之子的身份,并没有真正看一看这个万千妖类与人共存的世界。 不过,可能也不是修仙界。 修仙世界最经常有的就是各种修炼方法,而这里,原主的记忆之中并没有任何一种修炼方法,力量好像是天生的,来自于血脉的,这也是为何妖类对自身纯血与否格外重视的缘故。 因为有了血脉,才有施法的基础。 剧情中,半妖妹妹的蜕变也是因为原主贡献出来的血液,否则,她将徘徊于人和妖的痛苦之中,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要承受妖化的痛苦,好像血液燃烧一样,不能够自控地疯狂。 抬起手,感受着穿梭在指缝之间的风,蝶妖天生能够控风,好像是一种本能,闭着眼,感受着微弱的精神力在一点点探寻这来自于血脉之中的力量,似乎看到了,又似乎没有。 很多个世界了,每个世界展现出来的辽阔都让他暗暗心惊,同时也在找某种共同点,法则或者规则,但,可能是并不在一个层次上,他很难理解更高一层的力量会是怎样的形式。 似乎有一个关键的节点,把他死死地卡在了原地。 好在,他不着急,不然还不知道要怎样烦躁。 晋升的阶梯好像就在脚下,却被层层的雾霭遮住了眼,看不到该往哪里落脚,遥遥看去,似乎能够看到很多人在攀援而上,只有他,依旧在原地仰望。 那种感觉,只是想一想,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但下一刻,又是另外一种想法,攀援而上的人难道不是另一道风景吗? 还是有些不求上进了吧。 宿迁这样想着,睁开眼,脚步慢慢挪动,顺着湖边走了半圈儿,没什么目的地继续在林中走。 每一个蝶妖到了成年之后都会被放出来历练,至于历练的结果怎样,没有人会计较。 宿迁就是被赶出来历练的,在蝶皇所在的宫殿之中,他们这些天生就能够拥有人形的蝶妖似乎走的是另外的一种提升之路,不用修炼,没有雷劫,吃吃喝喝之后就能够成长起来,彼此之间最大的恶意就是在未成年的时候弄死足够多的兄弟姐妹,获得更多的食物和重视。 对此,无论是蝶皇,还是蝶后,都是一种默认的态度,他们不支持不拒绝不批判,对所有的子女都像是对待陌生人一样,彼此之间没什么亲情的样子。 从记忆中看到那一幕幕残忍的厮杀,看到那些能够化成蝴蝶模样的姐姐吸食妹妹的脑髓,五彩斑斓的蝴蝶贴在美人的眉心,微微闪动着翅膀,便是亲眼所见,又有几人能够相信其中的残忍。 依靠着吞噬而强大,依靠着强大而欺压,强者为尊的定律再一次发挥了作用,从一窝蜂的亲缘关系到只剩下小猫两三只的成年者,其中的残酷已经用数据做出了说明。 在这样的残酷之中,蝶皇和蝶后还都会弄出一些私生子什么的,这一对夫妻的关系也是令人惊叹。 那些私生子在宫殿之中,就是比奴仆稍微好一些的存在,这些夹杂了其他妖类血脉的私生子女,并没有纯粹的力量源泉,导致他们的外形上总会带一些动物的特征,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妖纹,如同普通人一样。 当然,那种人是活不长的,连兄弟姐妹都可以杀的情况下,奴仆和私生子女都如同储备粮一样,随时都可以杀来吃吃。 略过记忆中那些厮杀的场面,不看那些进食的残忍,再看看湖中的倒影,感觉心境又平和了下来。 每一种生物生存都自由法则,他所以为的残忍,不过是弱肉强食的准则,没什么好批评的。 人类也干过同族相残的事情,只能说,存在即合理。 眸色之中多了沉吟,生、殖、隔、离都没有吗?也难怪没节操的妖类能够跟人生下混血半妖了。 这个世界,如果发展下去,会是怎样的呢? 这个世界,又是经历了什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呢? 起源,过去,现在,未来。 每个世界,好像都是有这四点来划分,但很多时候,这种划分的根据都很难判定。 宿迁如今也只能略略做出猜想,满足一下脑补的愿望,其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丛林,一眼所见,不见林木稀疏的地方,走出这里,应该就能够看到人类的城池了吧。 不知道人类那边儿是怎么生活的。 原主的记忆中,好像妖类之间经常会有些战争什么的,若是不说妖类,只看他们的发展程度,也如同人类的国家一样,一个种族一个种族,各自为国,来来往往的,也都是人形的模样。 谁有规定了如今的形态是人形呢? 说不定那些人才是仿照着妖的样子长的。 想到这里,宿迁又露出一个笑来,【除了人类阵营,是不是还有妖类阵营?】 【是。】系统对这类消息并没有回避,也不知道他的笑点在哪里,老老实实回答了。 宿迁没有再问,更多的问题不是没有,而是没有必要,他的重要性,大约也就是某些人碰见了招徕一下,能够顺利离开上一个世界,并且把圣光加身的圣子身体都给了系统,让他想到了更多。 中世界的神明,还不够系统太过重视,那么,系统定然是大世界的产物了,啊,大世界之上,会不会还有超级世界什么的,再之上,又是什么呢? 系统的存在形式,一开始他都是当做科技时代的智能产物,系统跟智脑的确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丧尸病毒都可能是一种入侵的物种,那么,系统会不会是另外一种物种呢? 没有人规定物种的形式一定要是怎样的,有血有肉可以是生物,没有血肉的智慧存在难道就不是生物了吗? 见的世界越多,某些定义就越模糊,对于人的认识,也会觉得狭隘,称之为人就一定是人了吗?那些人形的妖如果也认为自己是人呢?有什么确切地通用的标准吗?总不能随便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明白别人是什么,明白自己是什么,越是简单的问题也越复杂,他可能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弄懂一些。 704.第 704 章 森林之外, 能够看到一些零散的人类的村庄,麻衣草鞋,零散的长发直接被树枝束起, 乍一看还有几分凌乱美,衣服如同浴衣, 小腿裸露在外, 孩童们光着脚在地上奔跑, 周围的茅草屋看起来很有些农家色彩。 附近有小块儿的开垦出来的田地,里面种植的绿色植物长得凌乱, 没有标准的行距,若不是被田垄圈起来, 就像是那片地中的野草一样。 有拿着农具的人经过,脸上带着些许笑容,这里靠近森林,人烟稀少, 附近的城主也很少派人过来收税,没有高昂的税收, 他们就能够自给自足, 活得足够快乐,代价就是没有人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 看到丛林中走出的宿迁, 光着头的小孩子惊讶地叫了一声, 便有大人迅速地过来抱走了他, 还有些人直接跪在了路旁, 冲着宿迁磕头跪拜, 不敢抬眼直视对方的样子。 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世界。 天生的贵人和贱民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些平民或许没什么智慧,但他们知道什么样服色的人是不能够招惹的。 先敬罗衫后敬人,若是连罗衫都不知道尊敬一下,冒犯的罪名也是严严实实的了。 宿迁没有跟他们说话,只听他们说话的语言就知道,他们所掌握的词汇量并不多,连同此时的叩拜,也只有一些人在小声念叨着“大人”。 他用精神力判断了一下方向,继续向有人的地方走,森林之中的妖类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蝶妖在其中,若非一身毒素能够震慑一些人,恐怕早就是不少妖类的盘中餐了。 与之相比,人类的城市显然更容易生存,起码,当强大的力量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自己才有能力说什么才是公平。 宿迁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熟悉自身的力量,比起在野外找一个住所还可能被妖类骚扰,人类城市的安全系数就高多了,一般有点儿能耐的大妖都不会去城中肆虐。 剧情中提到过,似乎是因为人类和妖类之间有过什么誓约,具体是怎样的,他目前还不太清楚,也需要从人类那边儿了解一下。 “这是哪里的大人?” 小孩子好奇地回头,看着已经走过去的宿迁,询问身边的大人。 “不许看,冒犯大人是要杀头的。”大人的语气十分严厉,扳过了孩子的头,让他维持低头看地的姿势。 “好了好了,大人走了,应该是没生气。” “没生气就好,没生气就好。” “不知道是怎样的大人呐,从林子中走出来的,一定很强大吧。” 背后的私语声渐渐远了,宿迁的脚步不快,他不着急做什么事情,反而一边慢慢走,一边感受精神力传递回来的种种画面或者语言,让他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直观的了解。 等到下一个镇子上的时候,他看到的情况要好了一些,还是大多数麻衣的平民,却也多了些穿着材质更好一些的衣料的人,他们行走之间都带着些傲气,贫富之间的差距已经有了。 镇子上的房屋更好一些,土砖的材质看上去都更为光滑平整,有些地方能够看到一些瓦片盖房,也有了二层小楼的格局,人们的头上身上多了一些饰品,还能看到坐着人抬小轿的美丽女子,珠串轿帘根本着不住她们的容貌,浓艳的妆容就好像是水墨画之中出现的红花,艳丽夺目。 “这位大人,您是远来的客人吗?” 一顶小轿在宿迁的身旁停了一下,轿子中的女子鬓发乌黑,一朵红色的绢花斜插在云鬓之上,于耳侧显出几分妖娆,细长的眉下,一双眼中瞳仁黑亮,看过来的时候,红唇勾起,显出几分魅惑人心的美丽。 “远来,但不是客。” 回答了对方一句,宿迁回眸看了一眼,能够看到这位女子头顶上似乎有些许红色的氤氲,目光微微一凝,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红光罩顶吗? 女子嘻嘻笑了两声,说:“都还没有进大门,怎么能说不是客人呢?远来总要落脚,又何必流连门外呢?” 她的话语伶俐,一双美眸更是灵动,比之周围面不好似都不清楚的人,她这般,真可谓是讨人喜欢至极了。 “大人,寻芳苑是镇上最好的住家,美食也是极好的,更有善解人意的女使,必不令大人难过。” 含情脉脉的眸光看过来,拉着轿帘的手微微松开,珠串离手,哗啦啦一阵响声,折射出来的光彩映在女子的脸上,修饰了她涂白的面容。 宿迁沉吟了一下,他对这个镇子一无所知,一个能够更好探听消息的地方,不是茶楼,就是青楼,寻芳苑,能够有这样的名字,恐怕还是后者居多。 旁边随着轿子行走的小厮殷勤地领路,宿迁没有说话,脚步跟着一转,就往寻芳苑走去。 这里已经很近了,那座有着二层小楼的地方就是寻芳苑的所在,敞开的朱红大门之内,阵阵香风袭来,日暮黄昏,正是这里要热闹起来的时候,已经能够听到调弦的声音从后院传来。 门前,小轿落下,从轿子中走出的女子比宿迁矮了不少,愈发显得玲珑可爱,她笑着回眸,主动牵起了宿迁的衣角,拉着他走入了苑中。 撑着门面的小楼之后是一片比较大的院子,院子正中是亭台楼阁,四周都是住房,一间间各有名号,女子带着宿迁去到了左边的一间,木门是开着的,里面的布置却不是一目了然。 纱质的屏风上绣着桃花点点,花下的女子微微仰头,火红的裙子好像朝霞一般明媚,绕过屏风,能够看到里面被珠帘挡住的床铺所在,中间则是一张长木桌,有芳香的花束在瓶中低垂。 “大人,来这里坐。” 女子好像回到了家中一般自在,鞋子脱落在塌前,小巧的脚露出来,莹白的小腿之上有用红色颜料描绘的花朵,精致逼真。 一张小小的方桌就在塌旁,女子斜靠在那里,伸出手臂去勾桌上的茶壶,浅绿色的茶壶上有着精美的彩绘,是桃花的图样。 “大人是从哪里来的,我从未见过如大人这般俊美的人儿,可是哪家的公子在外流连?”女子的语调像是在唱着舒缓的歌,一字一句都有着不一样的韵律感。 宿迁的眉目愈发放松,在长桌的一边坐下,看着那女子光着脚如猫儿一样走过来,把茶盏放在自己的面前,清浅的水流注了七分满,便被她拿在手中,递到了嘴边。 “我想知道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你说事情就好。”宿迁拿下茶盏放在桌上,另一只手,摸出一块儿美玉放在了桌上。 女子的眼睛一亮,看着那玉石都要闪闪发光,手指轻轻巧巧一勾,就把美玉揣在了怀中,衣领又低了几分,露出胸前白皙的肌肤来。 “大人想要知道什么事情,我都能告诉您,最新的便是秋源城之中的殿下生病了,需要绝色女子的鲜血才能够治疗;藤家的商队发现了新的妖类,一种漂亮的能够化为珍珠的妖类;野家在寻找世上最美的花,野家的公主以为只有那样的花才能够变成最美的妖… …” 女子张口就说出了好几件事情,每一件好像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也的确都是些大众的新闻。 至于“殿下”“公主”的叫法都是一种尊称,这个世界对等级在上的人都会有“大人”的普通尊称,更具体的,一个家族之中有权势的家主的孩子会被称之为“殿下”“公主”,城主的孩子也是同样的叫法。 并没有什么皇室,没有整合起来的势力划分随时都能够互相攻讦,也能够联络姻亲,大约因为距离的遥远,彼此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很有权势的人家,当得起最尊贵的称呼和待遇。 “秋源城,我想听听秋源城的事情。” 秋源城之中的那位殿下,就是剧情之中跟半妖妹妹双宿双栖的男主,那种古怪的病症就好像是为男女主之间制造的缘分,因为需要绝色女子的鲜血治疗,秋源城排出了不少人去各地寻找,然后就找到了半妖妹妹晏千,她的母亲,能够被蝶皇看上眼的女子曾经就有着第一美人的称呼,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名声,引来了好色贪花的蝶皇,而晏千的容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富贵的生活,尊贵的身份,还有那动人的容貌。 千里迢迢被拐到了秋源城之后,跟秋源城的殿下第一次相见,两人便有了情愫,一个是怪病缠身的世家公子,仪表翩翩,斯文有礼,一个是身份尊贵的绝色美人,楚楚动人,娇柔善良,这两人好像是命定的缘分,最难得的是绝色女子的血液真的救治了殿下的怪病。 听起来真是很美好的事情,如果这其中没有其他的人死去,那就更加美好了。 一心帮助妹妹的原主在这中间成了反派,最开始是为了营救妹妹而对秋源城的人下杀手,后来又是反对阻隔两人的感情犯了众怒自取灭亡,自身的血液也成了晏千获得法术的基础。 705.第 705 章 秋源城是附近最大的城池, 城墙的外围还有着一圈很宽的护城河,来来往往的商队都会经过这座城,却很少能够在城中居住,反而是围在护城河之外的一大圈,才会供外地人落脚。 时下的很多城池都是如此,城中居住的人就是城主及其家眷,并一些属下护卫及其家眷,再有便是附庸过来的大家族,包括一些咒术家族,还有一些具有特殊能力的和尚,他们都是标准的贵人阶层, 能够在城中拥有自己的住房,被加持了咒术和某些法术的城墙能够在大妖攻击的时候做出一定的防御。 在城外的人就没有这份优待了, 他们都会成为必要的炮灰, 一些不懂规矩的妖类会在吃饱了之后乖乖离开, 并不会造成额外的损失。 “所以, 一般的人是不能进城的吗?” 这倒是跟自己所想的不太一样呐,剧情很多时候并不会涉及太过精细的细节, 而原主的记忆, 他才刚刚离开蝶皇宫殿, 哪里知道人类的事情,连对其他妖类的事情也都是道听途说, 知道的不多。 长长的睫毛在轻轻颤动的时候如同蝶翼一样, 让人有一种心弦都跟着发颤的感觉。 女子一时看得有些痴了, 顿了顿才说:“也不是不能进入,大人这般品貌,总是能够进去的。我听说秋源城的城主一直都在招徕人才,大人这般,定然是能够得到贵人的赏识的。” 这世上,公认的最大的权力象征就是城主了,城主之间的差别不仅仅是城池的大小多寡,还有他们的实力对比,某些城主为了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甚至可以跟妖类联合。 为了对抗其他城主的野心,每位城主都会尽力招徕能人,维护自己的统治。 “借你吉言了。”宿迁微微点头,他的确是想要进城看一看的,很多知识文化都垄断在贵人的手中,不去看看,又怎能知道更多。 女子用手掩了嘴角,笑容之中透出几分落寞,这样的大人,注定不能长留。 宿迁站起身,细细的粉散发着淡淡的花香,从衣袖之中洒出些许,女子单手撑在桌上,本要随着起身的,闻到这股香气,眼皮再也撑不住地垂了下来,头一歪,倒在了桌上。 蝶粉微弱剂量的时候能够充当迷药使用,希望她能够做个好梦。 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正是飞行的好时候,站在窗边,看了看正在挑亮的灯笼,宿迁迈出一步,如同踩上了空中的阶梯,随着他一步步行走,达到一个俯视大地的高度,不需要流云相随,只是心念一动,人便已经随着风向前而去,那个方向,正是秋源城的方向。 在夜色最深沉的时候,宿迁凭风而立,在高空之中看到了秋源城的样子。 那是一座外圆内方的城,最外面一圈人为搭建的房屋零散着,没有围墙的保护,算作外城,最内的方形城池被高高的围墙包了起来,是真正的秋源城,可算内城。 内外之间隔了一道城墙一条护城河,便是两种风景,富贵和贫穷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宿迁往下降了降,想要省点儿事儿直接从空中落到城中,免去不得进城的烦恼,然而下降到一定的高度之后,他就发现了异状,一种无形的力量保护着这座城,他似乎触碰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一种反弹的力量。 “哪里来的大妖,到我秋源城中有何贵干?” 清越的男声刺破云霄,随着这一声,城中很多地方亮起了灯光,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护卫齐刷刷在城墙上露出头来,一杆杆□□利箭已经准备好,随时都能够发出的样子。 这么警觉吗? 城中有些比较高的建筑,宿迁看向男声传来的方向,那就是一个塔型的建筑,最上层是个四面透风的小亭子,能够看到亭中的人,一身长衫飘飘,俊美的面容透着几分邪气,冲淡了羽化而登仙的感觉。 “路过此地,想要歇脚。”宿迁于半空中答话,他对保护着城池的力量很好奇,是结界吗? “我还当是哪里的大妖,原来是新出家门的小妖,你难道不知道城市之中是不能停留的吗?如果只是游玩,在外城就可以了,这里面没有任何可以游乐的场所。” 城市中都是家族驻地,不见集市没有店铺,并不是个逛街的好地方,对某些爱凑热闹的妖来说,也是无趣得很。 如果可以,谁都不愿意从这一家的门口走到那一家的门口,路上又没什么好风景,全是冷硬的石砖和石板。 男子的声音之中并没有多少对于妖类的畏惧,也不见鄙夷,平平常常说出的话倒像是长辈教育小辈一样,带着些告诫和规劝的意味。 “为什么不能停留?”宿迁刨根问底,同时也从记忆中寻了寻,的确没找到相关方面的知识。 男子笑了,脸上的表情还透着两分无奈:“这里真的没什么好玩儿的,你若是想要玩儿,明日白天在外城逛逛就是了。” “我只是想要进入城内。”宿迁不肯罢休,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有点儿胡搅蛮缠的感觉。 “妖类不能进入城内,除非你是要开战。”男子说得坚决,完全不容妥协的样子,一只手上的扇子展开,扇面上绘着红日青松,鲜艳的颜色即便是在黑夜之中,也散发着些许光芒,让人能够看清楚。 那是他的兵器? 脑海中第一时间出现这样的念头,宿迁又一次试探着往下降了降,能够感觉到脚下的确有一层类似薄膜一样的东西,看不见,但是能够感觉到,在精神力中,那却是虚无的。 那是怎么形成的力量护罩? 像是上了瘾一样,又踩了踩,感受到那反弹的力量会随着自己的力量多寡而相应变化,宿迁的表情又多了些好奇。 “我还是想要进去。”他就像是不讲理的孩子,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那么,打败我再说。”男子这般说着,手中的扇子晃了晃,就看到那扇面之上的一抹青光飞出,宿迁急忙躲闪,他的手中没有武器,很是吃亏,袖子一兜,才发现兜住的都是绿色的松针,针刺一样,若非他的袖子足够宽大,恐怕还真的会有漏网之鱼,扎到面前。 即便如此,袖子上的精美花纹也被破坏了一些,有些地方甚至能够看到针刺透的小窟窿。 这是怎样的力量?宿迁又是惊奇,他的精神力中能够捕捉到那微小的波动,蚊虫一样,爆发出来的力量却是非常。 松针的形态只是一瞬,在它们离开袖子一段距离之后,就自然消散了。 “倒是个有些实力的小妖。”男子的表情认真了一些,不管是怎样,他不能够放对方进城,手中的扇子一转,再次扇动,青光飞出。 这一次的青光更为浓重了一些,宿迁知道这肯定不是松针,没有用袖子去兜,侧身躲避了一下,风顺从得就好像是自己的手臂,在空中,怎样的动作对他来说都算不得为难。 擦身而过的绿光之中好像还能够闻到松木的清香,仔细看去,是一根松枝,顺势转了方向抽过来的样子就好像鞭子一样。 这种法术,真是很好用啊,还挺装逼的。 宿迁看了一眼那个举重若轻的男子,对方一副临风之姿,还真是有几分高人风范,对上宿迁的目光,露出一个浅笑来,完全不像是打斗之中的一方,倒像是旁观者一样无所谓。 不是真正有实力,就是更能装。 判断了一下,宿迁觉得对方应该是前者,秋源城是个远近闻名的大城,这样的城市之中,能够做防护工作的定然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了一小段时间,若是这人的实力不济,肯定早有人出来接班,如今没有,就证明对方的实力不会令人担心。 不过,自己似乎被人小瞧了啊。 宿迁不爽这种总是接招的局面,宽大的袖子若有意识一样缠绕上了松枝,同时有风如利刃,在袖子之中鼓动,来回穿梭几遍,松枝被割断成三截。 “你还要打吗?”宿迁停手,看着在袖子离开之后自然散落的松枝,看着它们很快消失无踪,抬眼再看那个亭中的男子,对方脸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样。 这可真是讨厌的淡定啊。 男子笑了,表情愈发无奈,说:“最怕你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妖了,总是不管不顾不听话,让人很头疼啊。” 说话间,他合拢了扇子,手指翻动,一个简单的印结出来,宿迁看得很仔细,隔着一层屏障,他还是感觉到了空气中的某些变化,这个印在操作风? 宿迁笑了笑,跟蝶妖玩儿风,到底是谁能更高一筹呢?他想着,目光瞥见了城主府中那站在高楼上观望的人,城主吗?袖子挥动,无数的风形成了漩涡,遮蔽了自己的身形,周围的风中牢笼落空,小小的龙卷风消散之后,半空中已经没有了人影。 706.第 706 章 “是谁?” 有人登上了塔楼, 问那亭中的男子,男子重新展开了扇子, 轻轻摇了摇, 微风拂面,散落的发丝也跟着拂动, “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妖,一时兴起吧——不能用人类的想法来思考它们,不要太担心,秋源城的坚实必将千年不倒。” “户比大人的咒术我是信得过的,怕只怕这是大妖到来的先兆,这些妖类, 总能够找出各种理由来捣乱吃人。” 来人这样说着,再看了一眼城墙上已经收回去的锋利冰刃,那股来自冰刃的冷意也因此收敛, 秋源城, 重新恢复了平静, 适才的一切争斗,好像从来不曾发生过,各个家族都没有人冒头。 多少年了,总会有各种妖类因为某些必要非必要的原因, 在这里挑衅一下,大家似乎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顽皮的妖类, 对于那种特别顽固的… … 亭中有一个简单的石桌, 桌面上, 是一个猫玩儿绣球的图案,那猫儿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好像随时都能够从中跳下来一样,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明明应该是欢快玩儿绣球的场面,偏偏能够从对方的眼中看出愤怒之意。 随着来人的视线,男子也看向了那猫儿,笑了笑,合拢的扇子在猫头上点了点,“这小家伙,还不听话,看样子还要多关一阵儿。” 那猫儿好似听到了他的这句话,愤怒的眼神儿瞬间变成了哀怨,转眼间,就一副乖巧样子,奈何,已经没人看他了。 一阵风从高处而下,拂过地面的时候已经轻微,连灰尘都没扫起,一个人的身形显露出来,他站在屋檐阴影之下,仰头往塔上望了望,从他这个角度看不到亭子里的人,只看了一眼,便直接找了一个方向走了。 夜色之中,秋源城的街道俨然,空中所见,也如星落棋盘,自有规划,时至深夜,各家各户都是房门紧闭,城中如同一个住宅区,没有任何的商铺敞开大门,能够看到的就是整齐的砖墙和紧闭的门户。 快到天亮的时候,有些人家的下人才打开宅门,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开始整理门前的道路。 晨起的阳光透着些朦胧,宿迁走过的时候,很多人家的下人都会自动给大人让路,还会点头哈腰表示恭敬。 行走了几条街道,大概知道了这里的布局,宿迁不得不承认昨天那人说得也算是有道理,城中的确是没什么好逛的,没有游乐的场所,也没有类似图书馆那样的公共设施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看到在街道上行走的贵人们,却也只是行走罢了。 下人们从外城买来了一些必须的蔬菜果物,来来往往,严格控制了外城进入内城的门户。 在城主府门口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护卫,他们身着铠甲,手持利刃,看起来便透着威严神武。 “请问是否能够拜见城主?” 宿迁在门口询问。 有小厮从角门走出,听到他的问话,又打量了他一眼,才问:“客人可否通报姓名,我好向管事禀告。” 从小厮的言谈也能判断主家的素养,听到这样礼貌的话,宿迁对这位素未谋面的秋源城城主也有了些好印象,笑着说:“听闻秋源城的殿下得了一种怪病,我有一味药,不知道是否能够治疗,想要自荐。” “客人是道士吗?”小厮略惊,又看了看宿迁,判断对方是否真的是道士。 宿迁微笑着,没有回话。 小厮大约察觉到自己的冒犯,行了一礼说:“还请稍待。”说完就转身回去通禀,大约一刻钟后,有管家迎了出来,把宿迁迎到了厅堂之中。 这并不是主厅堂,而是靠近角门的一个小厅,管家大概问了问宿迁一些问题,姓名来历什么的,宿迁能说的也略提了提,并未说假话,只是说了大概的方向,对方也并未追问。 在被问及是否能够看到药物的时候,宿迁微笑拒绝:“这是秘药,不能随意示人,若得一观殿下病症,若然合用,必不吝惜药物。” 这就是说药物珍贵,不敢离手了。 管家听出了言外之意,微微点头,倒是相信了几分。 自从秋源城殿下的怪病之说传出之后,每日里不知道多少人毛遂自荐上来治病,最后毫无效果,后来还是普惠寺的不谷斋大师给出了治疗方法,但,绝色女子,说得很好找一样,可到底怎样的美貌才算是真正的绝色呢? 消息传出之后,总有人过来献上美女,但这些美女… …管家心中暗自叹息,希望这一位的神药不会无功而返吧。 宿迁静下心神来等待,心里头还在思量着,若是晏千的血液能够管用,那么,是属于人类的血液管用,还是妖类的血液管用?他判断是后者,所以,如果秋源城殿下的怪病早早好了,那么,这一段奇缘,是否还能够成真。 斩断命运的羁绊,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 秋源城的城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壮年大汉,即使穿着华服,依然如同猛虎,高居主位看过来的虎目之中,威严之气升腾如紫云罩顶,衬得他的面目似乎都有些浅浅的紫色。 这不是宿迁第一次看到带颜色的气团于人的头顶盘踞,之前是在那位寻芳苑的女子头上看到浅浅的红色气团,而今,却是在秋源城的城主头上看到淡紫色的气团,气运吗? 第一时间有了猜测,暂时却还无法证实。 宿迁又多看了一眼,才道:“见过城主。” “你没有听说过不谷斋大师所给出的治疗方法吗?”城主开门见山,完全没有迂回客气的意思。 “听说过。”宿迁的半边唇角勾起,好像一个嘲讽的笑容,并没有对不谷斋大师这个人类世界闻名遐迩的称呼有任何的反应,他本来就未曾听闻过这位的事迹,不会有任何的敬畏。 “怎样的女子才算是绝色呢?只要不能够治疗,只需说一声并非绝色即可,这种方法,真的能够相信吗?而且,人类的女子能够有妖类的女子好看吗?” 随意指点,都是破绽。 人类再怎样漂亮,也不会超过能够修炼的妖类,有如蝶妖这种美貌能够称道的,也有各种花妖更是天然的好颜色,还有一些血脉力量更为强大的,展现出来的容貌也是让人追捧的貌美。 这些妖类,难道不能够称一声绝色女子吗? 城主微微点头,最后一种可能,他也是想过的,但,人类的血液还好求,妖类的血液,以秋源城的实力,也只是护住一座城池不被妖类侵犯,还不能够真正和那些大妖开战,否则最好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 比起血脉之力强大的妖类,人类能够依仗的就是一些特殊传承的家族,再有一些道士和尚等修行者的力量。 短暂的生命,和艰难的修行,人类之中,能够克制妖类的并不多,若非大部分妖类都不乐意跟人类争长短打交道,恐怕这种两个种族并存的和平局面并不能持久。 越是强大越是美丽,妖类之间,这一条几乎是定律,只要想到这里,城主就对儿子的病感到绝望,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病呢? “不知城主能够让我先见一见殿下?”宿迁再次开口。 城主微微点头,对身边人说:“去把元儿叫来。” 身患怪病的秋源城殿下元儿被宽大的衣裳包裹着,使女们把人抬来的时候好像是捧着易碎的花瓶,举动之间的小心谨慎生怕这位一碰就碎。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一碰就碎的,他的骨骼脆弱得经不住任何的磕碰,而他被衣服遮盖住的皮肤上能够看到一些细密的纹路,浅黄色的好像是金线埋藏的纹路。 他的瞳色浅淡,是一种近乎于浅棕的颜色,看人的时候便透着几分薄凉,毫无感情的样子。 被抬过来之后,一句话都不说,看人的目光似乎在看什么死物,完全的无所谓。 这个怪病已经折磨他很长时间了,最初能跑能跳的童年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记忆中最鲜明的就是一动都不能动地被人伺候着来来回回,想起来都是痛苦,然而已经这么痛苦了,他却还是想要活着。 宿迁的视线在元儿的身上一晃而过,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头顶,那金色的好像能够把人双眼刺瞎的气团盘踞着,其中似乎还有金光在流动腾挪,金色的,是怎样的气运? 望气,是蝶妖的天赋吗? 剧情中,原主从未正视这位未来妹夫,也并未提到这一点细节,所以,会不会是自己带来的能力? 难免这么奢想一下,很快就放弃了,宿迁很清楚,他的每一次穿越都不能够携带任何东西,除了自己的记忆,其他的,都是虚妄。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蝶妖是能够望气的,至少能够看出人类的气运。 莫名感觉到了一些心惊,宿迁的表情却没有多少变化,保持着淡定的态度上前佯作了一番查看,揉了下眉心,说:“可以治疗。” 气运所罩之人,精神力都不能查看,那么,血液是否真的还有用? 707.第 707 章 城主对宿迁的话还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毕竟一个人如果为了求医问过了所有的知名人士, 而知名人士也的确给了一个“药方子”,这时候有个无名小卒跑过来说“不用那个药,我这里有神药,一吃见效。” 正常人都不会觉得这是真的吧。 不过城主的涵养还是极好的,即便内心对此事的态度并不是十分信任, 却还是做好了表面功夫,细细问了需要怎么做,听到需要调养一番好吃药的话之后, 他也没有表示什么异议, 甚至为需要就近治疗的宿迁准备了一处舒适的住房。 “多谢城主。” 宿迁笑着道了谢,再去看面色根本没有任何波动的元儿殿下, 他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 从过来到现在, 一句话没有说,连疑问的兴趣都没有, 只在城主说话的时候应了一声。 这种把宿迁全然无视的态度更让他产生了一定的好奇,这位是对自己的病情已经不抱希望了吗?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开头,有些事情就可以继续做下去了。 宿迁在来到秋源城之前并没有想很多, 无论是半妖妹妹晏千怎样,她跟这位殿下的爱情怎样, 他都不太想要插手, 按照剧情中看来, 如果他最后不插手的话,这两位可能还能成就良缘,就是不能让晏千获得晋升,摆脱妖化的痛苦而已。 他们本身的仇恨都集中在剧情之中,而那种单薄的仇恨,即便站在原主的视角来看,也不能够说全然无错。 身为蝶皇的纯血之子,有着尊贵的血脉和身份,还有着在妖类之中也值得尊敬的地位,自身的法术天赋各方面都不弱,这样的原主认为自己对半妖妹妹的喜欢是一种恩宠,然后各方面对其横加干涉,做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而这种干涉最后起到反效果,如同反噬一样害了自身,说是自食恶果可能有点儿过分,毕竟出发点是好的,但相对于在他的干涉之中死了的那些生命来说,则是上天自有报应。 出于这一点考量,宿迁并没有想要为原主报仇之类的想法,他还不是那么偏激的人,以为占据了原主的身份,就理所当然为原主排除异己,铲除潜在敌人。 好吧,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原因更多是因为被他穿越的好像都不算什么好人。 哪怕是上个世界的圣子,为了获得圣子的身份也没少做一些暗地里陷害人的勾当,就是最后救人的时候也还常常为了自己的身份放弃一些可能获救的人,并没有表现出来的一片公心。 都不是什么纯然的好人,自然也就失去了正义立场的理所当然。 新的力量形态,新的社会关系,新的世界… …太多的“新”等着他去发现研究,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一个小小的剧情上,围着那么几个人打转,也实在是太辜负一次穿越了。 宿迁并不想要做那样的蠢事,过来的原因不过是觉得这种病有些奇怪,想来看看,说不定又会有什么其他力量,如同诅咒那样的力量等待他的发现。 而现在看来… … “你似乎并不相信我。” 回去的路上,元儿和宿迁一道,四个使女抬着轿辇,坐在其上的元儿刚好和宿迁视线齐平,宿迁随口说了一句,并没有指望引来回答。 连对自己的父亲都没有多少话说,这位元儿的沉默寡言恐怕也是出了名的。 “你需要我相信吗?”元儿这么问,声音很轻,那是一种很好听的声音,像是玉石相击,碰撞之中也带着一丝清润之声。 宿迁有些意外地侧目看了一眼这位元儿殿下,他的表情还是很冷淡,目光甚至不曾看过来,只是保持着一个平时的角度,从侧面看去,能够看到那长而卷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一样为他挡住了来自上方的阳光。 投射下来的阴影让他的眼窝显得深邃,似乎有些不好言说的情感都凝聚其中。 明明是个眼神很淡漠的人,却能让人莫名生出一股怜惜之意,恐怕也有那金色气团的缘故吧。 于宿迁的眼中看来,只觉得这位元儿殿下好像天生魅力点满点,无论怎样的冷淡,都无法挡住旁人对他up、up的好感度,没有回应的时候也就罢了,一旦有了回应,简直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挡都挡不住心跳的声音。 宿迁的精神力已经修炼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一个微微的震荡,就把自己从那种几乎致幻的感觉之中唤醒过来,再看元儿殿下,还是瓷娃娃一样,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无可挑剔的美少年,宛若自带美颜一样。 再想想城主虎背熊腰的模样,亲生儿子这样,虎父犬子吧,而且这犬还是加了美颜光圈的萨摩耶。 “自然需要,如果你相信我,对治疗更有认同,效果也会更好。”宿迁的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两分,“人的心理有的时候也是很重要的,人定胜天嘛。” “人定胜天… …真的能够胜天吗?”元儿的声音很轻,喃喃着像是在自问。 宿迁没有再说,他从来不适合心理导师的职业,对于旁人,他并没有多少包容。 给他安排的房子离元儿殿下算是比较近的,一路行来,于岔路分开,使女领着他去看了那间房子。 “如果大人有什么需要,只管吩咐我就好了,我叫做箜禾,以后会伺候大人。” 模样乖巧的箜禾有着一张娃娃脸,说话的时候,勾起的唇角一边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愈发显得娃娃一样的可爱。 “好的,麻烦你了。”宿迁打量了一下房子,没什么问题,大约这里本来就是准备好的客房,临时安排了人进来也是东西齐备的。 今天的时间还早,午饭后,他就找去了元儿殿下那里,因为知道他的身份是医者,元儿身边的使女对他的态度都是很恭敬的,捧茶奉水,不敢怠慢。 望闻问切还是某个世界学过的,长时间不用,总有些生疏,宿迁的动作缓慢,每一个动作由他做来都如同优雅的代言,显得那般好看,分散了旁人的视线,也没有谁发现他的生疏之处。 之前也有医者给看过,便是现在,日常还吃着某些滋补身体的药,宿迁一一查看过了,大体上也能够知道到底是哪方面的问题。 表相上来说就是天生的体弱,骨质上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特别脆弱,一点点力道都能够导致骨折,得病以来,元儿殿下就从未站起过,因为他的腿骨已经不能够支撑自身的重量。 而一般的增强骨质的药物也有,在这个存有妖类的世界,某些妖类的血肉都能够算是天才地宝级别的药物,人类都能够利用起来,若非妖类没有内丹这种存在,恐怕还能够弄出更为利于人类的丹药。 在这一点上,妖类的进化程度总是稍稍逊色于人类的。 发现某些药物已经是使用了妖血的,宿迁对这种脆骨病就有了更深一层的认知,绝对不是单纯的脆骨那么简单。 “这种药是每天都要吃的吗?”宿迁拿出一种暗红色的药丸问。 旁边的使女代为回答:“是的,殿下每天都要吃的。” 否则,连翻身都能让胳膊骨碎掉,对周围伺候人的使女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负担。 “你现在吃一颗,我再看看。”宿迁说着把药丸交给了一旁的使女,让她们负责喂药。 元儿微微皱眉,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张开嘴,让使女把药丸顺利放入了他的口中,一口温水用勺子喂到嘴边,喉结一动,吞咽之声后,又是几口温水,方才让元儿舒缓了紧皱的眉头。 可以想见,这种药丸的滋味儿并不好。 宿迁没有理会太多,手指切在脉上,一点点从脉搏的跳动分辨对方的状况,精神力同时分出一道细丝,比头发丝还细,从指尖进入对方的血脉之中,尝试着追踪药丸的效果。 不能被精神力扫描,就只能够用这种细致入微的方法来查看,但还是有些困难,露出来的小臂上,能够看到微微闪烁的金丝,同时引起反应的还有元儿殿下再次皱紧的眉头,责问:“你在做什么?” “忍耐一下,我要看看药丸的效果是否能够被吸收。”感觉到精神丝上传递来的阻力,宿迁再次看向那些金丝,有了另外一种感受,这可能并不是源于诅咒,而是另外一种更为特殊的毒。 蝶妖面前,风与毒,不居人下。 什么样的毒,能够让人的骨质变得易碎?什么样的毒,能够在身体的表面形成这种脉络一般的金丝?哪怕从未见过,但只要见到,就有一种感觉,这种毒,我是知道的。 这就是来自于血脉的力量和天赋。 宿迁从这种毒上感受到了一种熟悉,从未见过却又熟悉,那么,这毒,难道是蝶妖的毒? 如果是,那么是哪个蝶妖特意来给这位秋源城的殿下下毒呢? 人类和妖类之间不说没有矛盾,而是大部分矛盾当时就解决了,人类之间的修者对于妖类从来没有赶尽杀绝的追击,妖类对人类也从来没有斩草除根的迫切,世界太大,无论是哪个物种都无法全占,离得远,矛盾自然就少。 有什么矛盾,当场就你死我活了,完全不必留待以后,何况,即便是蝶妖,用毒也是讲究当场报仇的,不会用这种拖长了痛苦而不会致命的毒,原因呢? 默默收回手,这件事似乎越来越复杂了。宿迁看向松了一口气缩回手的元儿殿下,是他结的仇吗? 708.第 708 章 “怎么样?”元儿轻声问着, 对自己的身体, 他并不是不在意的。 宿迁没有马上答话,怎么说呐,不能说那些妖血制成的药丸无用,但这种用途很快就会被毒吸收掉,长期的话, 还真说不好到底是滋养了谁。 这种特殊的妖毒,需要的是针对性的妖血来解毒,而非普通的妖血, 其他那些等级弱于它的, 最后都只会成为滋补,益发助长毒素的蔓延。 最开始, 这种毒很可能就是一丁点, 到底是气运在身之人, 连精神力都不能够扫描,想要给他下毒也是殊为不易的, 而这种毒最初的表现肯定是十分轻微的,只是后来,那些并不具备针对性的药物大量摄入,反而助长了它的气焰, 天长日久,如今, 想要去除也更加花费工夫。 “如果可以, 以后这种药还是少吃为妙, 含有妖血的药对正常人来说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助益,但对你来说,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也是妖血药丸的特性。” 宿迁并没有把话说得太透,即便他发现了一些事情,但出身蝶妖,若是半点儿都不为蝶妖着想,盲目引祸,也是太过狼心狗肺了。 人类总是最会迁怒的,若是把这件事算到所有蝶妖的头上,蝶妖怕不是要得一个灭绝的后果。 就算是现在人类的势力弱于妖类,也不代表永远,而且,宿迁更加相信,只要人类想要办某件事,总有办法办到,哪怕迂回一些也能够达成目的。 “好,我知道了。”元儿应了一声,他不认为这位新来的医者会欺骗他,没有这个必要。 宿迁还没忘记自己跟城主说的那些谎话,继续道:“你的身体需要调养一下,这段时间,不要吃任何含有妖血的药物,那些药物对你的身体并没有好处,过两天,我再来看看。” 正要起身,又像是才想到一样说:“哦,我还需要一些药材,用来制作神药。” 站在一旁的箜禾这时候忙站出来,笑着应了一声说:“城主早有吩咐,大人要什么药物可以给我一个清单,我会找人给大人送来的。” 宿迁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不长,原主也不是研究药物的人,很多药物可能只知道它们成药的名字,而不知道原材料的名字,若非刚才看了那么多的药方子,想要写出一个清单还真是不容易。 有使女递上纸笔,他凭着记忆,把适才所见到的各种药草的名字都写了上去。 箜禾大约认识字,略看了一眼,才收起来,说:“大人稍待,药材马上就会送到您的房间。”说完她就亲自去找药材了。 另外一个使女就站出来,领着宿迁回到他住的房间,路上还说了不少的好话,只怕他对元儿殿下的怪病不尽心。 宿迁看了一眼,发现这些使女的容貌也都是上上,便知道这些女人的心思,在大部分男权社会,女人最大的心思就是得遇良人,元儿的身份地位,人品才学都在优秀之上,她们近身伺候,有点儿想法实在太正常了。 如果半妖妹妹晏千真的跟这位元儿殿下好了之后,那么,以后会不会还出现一些小妾什么的,从喜结良缘的剧本变成宅斗夺权的剧本? 这个想法挺有意思的,只是想一想,宿迁就控制不住嘴角的笑容。 药材很快被送到了房间里,宿迁把箜禾赶出去,自己制药,他的精神力已经能够设下一个相对安全的范围,不怕人监视偷看,悄悄从指尖挤出几滴血来加入即将成形的药丸中,看着因为混合妖血而变得暗红的药丸,心里的想法是,也许这能够管用? 蝶妖基本上不会考虑解毒的事情,蝶妖之间互相用毒,也都是看对方的抵抗力怎样,若是好,以后自然会多掌握一种毒素,增强了自身的实力,若是不好就只有死了了事,弱者早早死去,似乎也符合优胜劣汰的法则。 无论对原主,还是对宿迁,解毒都是头一回的事情,他对这个世界的药材都不太清楚,就贸贸然去给人解毒,还是凭借那种玄之又玄的血液推断,简直就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做实验。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 身怀气运在身,最大的不利都会转为有利,这种让人嫉妒到恨不得弄死的天赋,简直就像是老天爷的私生子,轻易是不会送命的。 不仅如此,算计他的人,恐怕自己也得不了什么好。 不知道哪个蝶妖这么倒霉,竟然主动算计这样的人,现在对方肯定是不太好过,倒也无需这位元儿殿下报复了。 宿迁用精神力合成了几颗药丸,添加的药材都是一些温补之物,除了妖血,其他都没什么问题。 而妖血,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两天后,送到元儿殿下口边的暗红色丸子被他一口咽下,表情还是带着些不喜,添加了妖血的药丸会在入口后品到一丝血气,敏感些的人甚至会为这种味道作呕。 “希望你的神药是真的管用。”暗含着讽刺地说,元儿殿下觉得这位医者的水平可能很一般,一边不让自己用妖血药丸,一边又送上他配置的妖血药丸,有什么区别吗? 可能就像是让人饿了许久,然后再让对方吃糠咽菜也能使对方感受到珍馐佳肴的味道吧,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很多事情,元儿殿下都没有说破,怪病让他变得心思细腻,却也让他变得宽容,总觉得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不会给人多加烦恼,更能够容忍别人的错误,少了很多计较之心。 “你放心吧,如果我的药不管用,那么这世上再不会有管用的药了。” 宿迁说话的时候还是很有信心的,如果晏千的半妖血脉都能管用,那么纯血的药效只会是更好。 咳咳,这是一般的推论,如果更具体,可能还有其他的因素影响,具体的还是看效果吧。 周围的使女脸上露出期待的表情,她们都希望药能见效,而医者的俊美和自信,也让她们无形中多了些信任,比起不谷斋大师那副没正形的模样,一个认真严肃的医者显然更加可信。 元儿殿下微微闭眼,他能够感觉到一团小小的火苗在腹中升腾,烧得有些疼,却又在疼过之后感觉到一丝轻松,那细弱的火苗好像在迅速地沿着血脉燃烧到周边,他似乎听到了骨骼之中有植物生长的声音,疼痛让他皱紧了眉头,可他又本能地知道这疼痛带来的是好的效果,默默地忍受着,没有发出一声□□。 手腕处,冰凉的指尖搭上来,元儿殿下睁开眼,侧目看过去,俊美的青年如同神祗,在他的视线之中好像会发光一样,从没有哪一刻觉得他是如此可信。 疼痛停歇的时候,他甚至有些失落,手微微抬起来一些,看着自己的太高的手,他的眼中迸发出强烈的喜悦,已经多久了,他竟然连抬手都做不到,而现在… … “你的药很管用,就是有些疼,但我可以忍。”元儿殿下这般说着,他的语气还是平静,嘴角却勾出了一抹浅笑。 苍白的脸上,这抹笑容像是迎着朝阳盛放的花,充满着欢欣鼓舞的气息,让周围的使女脸上也露出了欢笑来。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有使女忍不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露出微笑,伺候殿下这么久,她们的心情也总是压抑的,这么好的殿下,怎么就得了这样的怪病呢? 城主为此杀了多少人,她们又见过多少漂亮的女子在放血无用之后被杀,能够侥幸被保存下来,都是因为年轻而善良的殿下,然而这样好的殿下,偏偏… … “谢谢您,谢谢您,大人,谢谢您。” 使女自发地跪了下来,一地哭声之中夹杂着笑声,让外面的人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要着急动,现在不过是刚刚好转,你现在高兴还太早了。” 宿迁打消了众人想要庆祝的心思,按下元儿抬起的手,他出于实验的目的,并没有在药丸中添加多少鲜血,适才用精神丝探查到对方的经脉之中,发现情况并不是非常好。 毒素被压下去了,却也只是压下去了,要想做到全部根除,还需要大量的妖血,针对性的妖血。 是的,他的血,并不是那种针对性的血,否则,对方根本不会感受到疼痛,应该是一种舒缓的好像泡在温水中的舒适感才对。 这是一个针对某人的局。 那个某人便是晏千。 宿迁一时间有些后悔救治这位元儿殿下,因为他猜到了下毒的可能是谁,在不清楚更多情况的时候,他无法推断这件事到底会造成什么影响,而他的搅局又会怎样。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早早埋下的这一道伏笔,总不能是为了成就一对良缘吧,如果是这样的眼光,那么也无需多虑了。 此外,不谷斋大师到底是知道这件事,还是不知道呢? “这种病的确很古怪,为了让药效更好,我想要查看一些书籍,不知道城主能否提供?”宿迁含笑问着,并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 元儿殿下只当这算是一种交换条件,没有人会付出了劳动然后什么都不索取的,他点了点头,说:“让箜禾带你去,随便你想要看什么,不会有人阻拦你,但我希望能够早些好,哪怕承受更加剧烈的疼痛。” 几乎是绝症却看到了生机,只会比一般人更加放不下,宿迁理解对方的心情,笑着应了。